《科举之路(女穿男)》 1.穿越 天启十年,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步,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起好父亲来。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理直气壮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怀疑是自己欠他钱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兄要是没有银子,可以回家要,也可以去找一份活计,或者少吃几口酒。” 李三全更是愤怒,横眉倒竖,“不过是半两银子,就要这般讥讽于人,我可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样下等人做的事!” “人生百态,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分。” 李三全闻言更是愤怒,“罢了罢了,不过是半两银子,我算是认清楚你这个人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说罢,李三全便转身拂袖而去。 叶信芳看着他的背影,高声喊道:“李兄既然要绝交,先把欠的半两银子还了可好?欠钱不还可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老百姓都是爱凑热闹的,见此情景,皆都对李三全指指点点的。 读书人最是要面子,李三全转过身来,从袖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叶信芳,骂道:“拿好你的钱,这般死要钱,怪到连个童生也考不上!” 叶信芳拿到了钱,也不在意这几句恶言,高声道:“李兄既还钱了,那我就祝李兄早日高中!” 半两银子,等于五百钱,叶信芳原本身上一个子都没有,这回拿到了钱,至少可以买点东西哄哄小妞妞。 又在街上逛了半刻钟,晃悠着进入了青山县最大的书店——致远书斋。 2.抄书 “哟,叶公子倒是稀客,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叶家本来也算是家底殷实,家中有几百亩的田地,因为叶父多年赶考,外加重病,卖掉了许多田地,而叶信芳这些年读书,仅靠叶母刺绣也是供养不起的,陆陆续续的田地越来越少,如今也只剩下三十多亩供一家人吃喝了。 3.日常 叶信芳抄完两本书,便停了下来,夜晚的烛光不够明亮,用久了害怕伤眼睛。 当他回到卧室的时候,里面灯火昏暗,杨慧正坐在那唯一的一盏油灯下做绣活。 “太暗了,你明天再绣吧。”叶信芳柔声道。 杨慧点了点头,起身收好绣活,出了房门,不一会儿,提了一桶水进屋,绕进屏风后面,传来倒水之声。 “水放好了,洗澡吧。”杨慧看向他。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所以并不陌生,木盆旁的椅子上,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没有绒毛,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歇一歇吧,妞妞呢?” “她年纪小,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有没有踢被子,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被子放在一边,杨慧摸了一下她的脸庞,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 杨慧心下发酸,叶信芳今日也许是抽风了,只希望他日后能一直这样抽风下去。 叶信芳解开衣衫,右手往胯/下摸了摸,又像是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闭着眼睛将衣服脱了个精光,努力的做心理建设,既然成为了男人,这些以后总要习惯的,睁开眼睛,低头往下看,看了一眼又像是针扎了一般闭上眼睛撇开脸。 算了,先洗完澡再想这些吧,叶信芳这样想着,拿巾帕沾了水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个地方,突然想到,要是小解怎么办? 说什么来什么,这样想着,顿时觉得一股难忍的尿意涌了上来,感觉那玩意好像有点躁动了。 怎么办怎么办,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找到厕所,脸色就跟便秘一样难看。 据说,那个东西是要用手托着的? 终归是尿意战胜了腼腆,叶信芳眉头紧皱,闭上眼睛,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某个东西捏住,不顾去感受摸上去的触感,一想到今后要习惯站着尿尿,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过一想到古代连卫生巾都没有,而来月事用的月事带里面装的是草木灰,效果差还不卫生,一想到这里,叶信芳又开始庆幸起来,摸了摸自己如今已是十分平坦的胸部,不用穿bra束胸这些勒得胸疼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老年下垂什么的,他觉得还是当男人好! 上完厕所回来,正好遇到杨慧端着水盆将水倒进院子里,顿时觉得有些脸红,刚才急着上厕所忘了倒水了,而杨慧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进了屋。 等到叶信芳进屋里,杨慧还在收拾他的脏衣服,叶信芳心里有些忐忑,怎么办,难道还要替原主睡媳妇吗?大热的天里,顿时手脚发凉,浑身僵直。 杨慧将脏衣服收拾好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傻站着如同呆头鹅一般的丈夫。 “娘……娘子,就寝吗?”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杨慧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才想起来,在古代床上睡觉的时候,丈夫睡里面,妻子睡在外边。他这才同手同脚的走到床边,靠着墙边躺得笔直的。 杨慧吹掉油灯,就这月光爬上了床。 叶信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向身边躺着的杨慧。 谁知不过一会儿工夫,身边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这就睡着了?叶信芳心下送松一口气,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跟着也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久,杨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放绣活的小箩筐里露出半边身子的剪刀,月光下的刀刃上泛着冰冷的寒光,杨慧不知想到什么,闭上眼睛,安心睡去。 丝毫不知自己曾经经历生死的叶信芳,一觉睡到天亮,而枕边却是空的,屋外传来杨慧搓洗衣服的声音。 妞妞睁大了眼睛站在门口,看叶信芳起身,刚对她笑了笑,不料妞妞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蹬蹬蹬的转身就跑。 叶信芳失笑,穿好衣服,这古代的束发他也弄不来,只好披着。 不一会传来脚步声,妞妞又跟昨日那般端着一小盆水进屋了。 叶信芳赶忙接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夸了一句:“妞妞真乖!” 妞妞抬头,看了许久,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冲叶信芳露出了一个笑容。 叶信芳蹲下身子,将妞妞抱了起来,温柔的道:“妞妞,爸爸……额,爹爹是个成年人,以后不用妞妞帮忙打水,妞妞让爹爹自己来做这些好不好?” 却不料妞妞听他这么说,嘴一咧就哭了出来,妞妞的哭泣还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压抑的低声抽泣,眼泪顺着脸庞流淌,这样的哭泣却比那种大哭大闹更让叶信芳心酸,小脸上满是泪水,“你是不是要卖了我?你别不要我好不好,我会做很多事的。” 叶信芳赶忙哄道:“好了好了,妞妞别哭,爹爹不会卖了你的,爹爹是怕妞妞太懂事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爹爹没有事情做岂不是很难过。” 妞妞抽噎了一下,打了个小嗝,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爹爹不骗妞妞。”想了想还是觉得妞妞的话有些奇怪,叶信芳问道:“妞妞告诉爹爹,是谁跟你说,要卖了你? ” 妞妞的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小声道:“是经常来的那个叔叔。” 唉?不得不说,叶信芳听到这话有点多想,难道说原主的头上是有颜色的?继续问道:“是哪个叔叔,妞妞还记得吗?那个叔叔每次来干什么?” “那个叔叔是来找爹爹吃酒 。”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叶信芳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会怀疑杨慧,又暗骂原主交的什么朋友,“是哪个叔叔?眼睛大大的那个还是眯眯眼的那个?” 妞妞想了想答道:“眯眯眼的那个。” 叶信芳心里有底了,说的是李三全。 “妞妞,爹爹给你玩举高高!” 说着,举起妞妞,上上下下,逗得她破涕为笑,看着妞妞的笑脸,叶信芳感觉像是小太阳照进心里了一般。 “坐在爹爹脖子上好不好?”说完,便将妞妞放在脖子上,“抓紧了,车子要发动了!” 驾着妞妞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一溜小跑进院子里,“早啊!” 谁知正在洗衣服的杨慧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呵斥道:“妞妞下来!” 父子俩一起看着如临大敌的杨慧,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不情愿,妞妞到底乖巧懂事,小声道:“爹爹放我下来吧。” 叶信芳第一次听到有人喊他爹爹,虽然有些遗憾不是喊娘,将脖子上的小东西放下来,小姑娘脸红红的,如同一只开口的小苹果,他的心像是浸在金黄的蜂蜜中一般,甜入心底,他在现代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他想,这也许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妞妞过上好日子,无忧无虑,一直幸福下去。 杨慧脸色严肃,将手中的湿衣服放下,拉过妞妞,大声训斥道:“谁让你爬到爹爹头上的,你还知不知道孝顺了!” 叶信芳头都大了,就这么点小事就上升到孝义,害怕杨慧打妞妞,赶忙把妞妞抱起来,冲着杨慧道:“你吼她干什么?谁家这么大点的孩子不是傻玩傻乐,妞妞这么小,我乐意让她骑着。” 说完又冲妞妞问道:“妞妞,我们继续骑大马好不好?” 杨慧脸上全是担忧,妞妞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杨慧,然后冲叶信芳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让这对母女一下子接受自己的转变很难,看杨慧那个样子,指不定脑海里面在脑补些什么。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杨慧也将早饭收拾出来了,早餐是红薯稀饭和一碟子咸菜,另外还有一个水煮鸡蛋用小碟子装着放在叶信芳面前。 叶信芳制止了杨慧想要帮他剥鸡蛋的意图,心里不禁对原主充满鄙视,一个大男人天天不干活还开小灶,吃鸡蛋还要老婆帮忙剥,他将剥好的鸡蛋分成两份,一份给了杨慧,一份给了妞妞。 换来母女两人诧异的眼光,叶信芳被盯得发慌,有些不自然的解释道:“妞妞还小,要补身子,你这段时间辛苦了,多吃点。” 杨慧没有说什么,只是将稀饭中的那半个鸡蛋夹起来,放进妞妞的碗中,妞妞忙道:“妞妞人小,奶奶说不用吃鸡蛋,给爹爹吃,爹爹要读书的。” 说完,就要用小筷子将鸡蛋夹给叶信芳,叶信芳忙笑着道:“爹爹不喜欢吃鸡蛋,妞妞帮爹爹吃了可好?吃了鸡蛋,妞妞就能长高高,以后跟妈……你娘一样漂亮。” 妞妞吞了吞口水,“那妞妞就帮爹爹吃掉,娘,你也吃鸡蛋,以后更漂亮。” “你吃吧,娘也不喜欢吃鸡蛋。”杨慧看了一眼叶信芳,不知为何,觉得他比往常顺眼了许多。 真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看到一家人连一个鸡蛋都要谦让来谦让去,叶信芳更是坚定了考科举的决心。 “咚咚咚!”忽然传来大力的拍门声。 “叶兄,你在家吗?” 4.银钱 杨慧听得这个声音,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叶信芳三口两口喝完稀饭,便起身去开门。 “叶兄,一大早也就你在家了,可叫我好找,去他们家人都不在。”来人一身青色长衫,面容俊秀,但不知为何,叶信芳总觉得他挤眉弄眼的样子显得十分猥琐。 这人名叫张远,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一夜安稳。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慧娘,开门呐!” 5.张氏教女 叶信芳记忆中的叶母张氏,是一个上了年纪十分精明的老太太,对原主几乎是有求必应,而对外则十分强硬。一个寡妇在丈夫去世后,仍旧保下了家中百亩田地,并拉扯大一儿一女,还送儿子上了私塾,虽然这些田地在后来大部分都卖掉了,在古代这样强权横行的时代,就显得格外了不起。 杨慧开门的速度很快,但叶信芳在床上仍然能听到张氏喋喋不休的数落声:“慧娘你做什么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开门?是不是又在家偷懒?”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他在心底叹了口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做事还不积极,老喜欢偷懒,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杨慧常听这种话,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张平安是叶珑的未婚夫,也是张氏娘家的族侄。 “你们去府城遇到他了?他怎么惹到你了?”叶信芳温声问道。 “别说了,什么人啊,都已经定亲了,还跟别的姑娘拉拉扯扯的!”张氏说道这里,声音都提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叶信芳看向叶珑,她也是一副气愤的样子,“慢慢说,讲清楚,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跟娘一起看到的!”叶珑很肯定。 “那他看到你们了吗?有没有跟你们解释,也许是他亲戚家的女孩子,或者是妹妹之类的?”叶信芳咋一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生气,他最看不起那些脚踏两条船的人了,但还是想要弄清楚。 “他家三代单传,哪来的妹妹,他看见我们了。”叶珑语带委屈。 “没有解释?”叶信芳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头。 “解释?解释个屁!我说了他几句,还嫌我多管闲事呢!”张氏想想就来气。 这么猖狂的吗?叶信芳有了不详的预感,这还没成亲,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会做的这般明显啊。 “会不会这当中有什么误会?”叶信芳不愿意恶意揣测别人。 “误会?还能有什么误会,这就是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男人!”张氏的成语用的很溜。 “那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小珑嫁过去,这门亲事还是退了吧。”叶信芳很认真的说道。 张氏眉头一挑,“你说退就退,退了亲的姑娘家,哪里还能再找到这样的一门好亲事!”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这也算好亲事? 诚然,张平安家境优渥,在府城开了一家布庄,又是家中独子,说来若不是张氏嫁到府城的大女儿从中说和,这门亲事还成不了。但这还没成亲,就已经表现得这么渣了,在叶信芳看来,这门亲事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总不能明知是火坑,还逼着小珑嫁过去?”叶信芳有些不能理解张氏的脑回路。 张氏斩钉截铁的道:“怎么不能嫁,嫁过去,搬空他们家,以后等你中了举,保证他们家一个屁都不敢放!” 6.退亲(上) 叶信芳想想也觉得,张氏有的时候好像表现的意外的倔强,比如在叶珑的婚事上。 一门心思的要叶珑嫁过去,搬空婆家,翻来覆去的洗脑,任由叶信芳怎么劝说也不管用。 他劝不动,总归还是有人能劝动的。 张氏回家不过待了两天,就有张平安家托人上门退亲。 张氏原本生了三儿两女,可惜三个儿子只活下来叶信芳一个,大女儿叶玲比叶信芳大八岁,她嫁人那年,叶父才中秀才不久,嫁得是叶父同窗的独子,奈何命运就是这么捉摸不定,叶父几次考举人不得,最后一命呜呼,而他的那位同窗,很快就中了举,举家搬往府城居住。 叶玲运气好,嫁到孟家头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过了两年,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也许天生是生儿子的命,到现在,叶玲已经生了五个儿子,她丈夫是独子,因而婆家人就差把叶玲供起来了,看在那么多孙子的面上,孟母这些年陆陆续续的将管家权移交给叶玲,对于叶玲偷偷补贴娘家的事,孟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较之下,叶珑的婚事就格外的艰难了,丧父的遗腹子,出生的时候是叶家最艰难的时候,说起亲事来,也很是坎坷,若不是张平安家三代单传,看中叶家女能生,希望叶珑能像叶玲那样开枝散叶,这才定下这门婚事。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配不上你们家小妹,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大着嗓门,“大堂哥,这张平安要退亲,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却让他上门来顶缸,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出嫁的时候,张小梅嫁得是府城里的一户人家,那家是做小吃食的,姓刘。而张氏嫁了个读书人,当时叶父中秀才的时候,张氏还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奈何好景不长,叶父丧命后叶家就败落了,张氏每回回娘家都抬不起头来,让张小梅狠狠的嘲笑了一段时间。说来也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刘家的小食铺子这些年越发萧条,被别的小贩挤兑的开不下去。 若不是两人不对付,都让人想问一句是不是好姐妹约好的要同甘共苦。 “眼皮子浅的破烂玩意,也不知道给儿子积点德,糟心破落户……” 张有发看着张氏不重样的花式骂人,小心的劝道:“都是自家人,他三姑,你别生气,四妹这事做的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 张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鬼才跟她一家人,我可没有这样不讲究的堂妹!我不生气,你赔我一个女婿!” 张有发心里暗自吐槽,你自己的丈夫不也是跟她抢过来的么,面上却不敢表现半分,苦口婆心:“他三姑,这强扭的瓜不甜,这结亲也得结个你情我愿不是吗?” 说着,就将庚帖和银子递上,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小妹的庚帖,他三姑,平安家说聘礼也不用退回去了,这十两银子聊表心意。你看是不是将平安的庚帖给我?” “我给,我给你一把刀子好不好!”张氏不接,怒而骂道,说着就将菜刀拔了出来。 张有发将庚帖和银钱放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深深的刀痕,默默的擦掉脸上被喷的口水,委屈道:“你冲我发什么火啊,我不过是个跑路的,胳臂拧不过大腿,就是不还庚帖,平安家不退亲,他要是拖着不过来娶媳妇,小妹不还是被耽误了吗?” “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不是他张平安家给了银子,你会这么好心跑过来?大哥,我们也是亲戚啊,你怎么不多为我想一想?”张氏的嘴就像连珠炮一样,张有发完全招架不住。 “我怎么不为你想了,天地良心,不是我他们家愿意不要聘礼,还拿出银子来?他三姑,你也不要死犟着了,犟来犟去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妹。”张有发心里苦啊,他虽然有些私心,但终归还是为人兄长,希望一家子都好好的。 张氏一声冷笑,“你要真为我们家小妹好,就回去告诉张平安家里人,亲事继续,聘礼还得再加一成,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 张有发倒吸一口凉席,“他三姑,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你这是哪里来的底气叫板啊!人家都要退亲了!” 房间里听到妞妞实况转播的叶信芳也是瞠目结舌,真是活久见了。 “这不没多久就要县试了,等我儿考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我们叶家收拾他们就像收拾一条狗一样容易。我们小妹马上就是举人的妹妹了,到时候上门提亲的人怕是要踏破门槛!”张氏自信满满的说道。 张有发往常只知道张氏一心围着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没想到她居然是真的对叶信芳充满信心,科举的事倒是知道的很多,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差点就信了呢, “他三姑,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先回去,跟平安家再商量商量。” 说着,就要去拿桌子上的庚帖和银钱,却被一只手按住。 “大哥,你这么急着干嘛?急着去张小梅家说亲啊!”张氏讥讽道。 张有发扶额,叹了口气,“他三姑,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信芳要是能中举,这么多年怎么会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张氏顿时提刀站了起来,满脸愤怒,“你再说一遍,说谁考不上,说谁考不上!” “我说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放下刀,好好说话,好好说话。”张有发提心吊胆的看着张氏,心里骂,这门亲事谁爱来退谁就来,反正他是不管了。 说完也不拿庚帖和银子,头也不回的跑出叶家。 书房里的叶信芳听了好大一出戏,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去玩吧,明天爹爹给你买好吃的。” 妞妞对着他,甜甜的笑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杨慧了。 叶信芳只觉得头好大,不管怎么说,先争取过县试吧,这两天他放慢了抄书速度,一边抄一边背。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他还是很认同的,每多读一边,就感觉对于书本的理解更深一层。 县试与乡试不同,县试考的内容主要以背诵为主,原主也不是记不住,而是典型的考试综合征,夸张的说是“一到考场就‘迷路’、一看试卷就‘尿裤’”。原主就是心理素质太差了,考试的时候长期都是一种紧绷的状态,重压之下还引发了尿急尿频的生理问题,种种问题夹杂在一起,考得过才怪。 叶信芳这几天也仔细分析了所掌握的信息,好好复习,等到明年二月份,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乡试的话,最好还是拜个老师,原主本来读私塾的,私塾里的老师是个老秀才,后来老秀才看叶信芳读到十八岁还是一无所成,便将他遣送回家。 叶信芳对于科举之事,本打算慢慢来,而一件事,却让他改变了心意。 7.退亲(下) 叶家的门,最近被人拍的格外多。 中午吃完饭,一家人都去午睡了,就叶信芳一个人在书房里读书。 大门被人拍的震天响,大中午的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 “谁在外面?”叶信芳问道。 外面无人回答。 他透过门缝,看见一颗大眼珠子,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更不敢开门。 “叶信芳你开门,我看到你了!”门外传来一道不耐烦的男声。 这怒气冲冲的样子,他也听不出来外面是谁,想了想跑进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出来。 门一打开,叶信芳只见院外的人往身后一蹦,指着叶信芳道:“姓叶的,你想干什么!把刀先放下!” “你慌什么!”叶信芳也认出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正是叶珑的未婚夫——张平安。 张平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衫,衣服款式还挺别致,袖口上绣满了一丛一丛的竹叶,起码叶信芳在青山县没见过这样打扮的,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一身打扮倒是很有型,面容也还算清秀,看起来风度翩翩。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个撑开折扇,故作姿态的扇起来的人,感觉有点眼睛疼。 “你个小兔崽子,大中午的不睡觉,跑到你胡爷门口撒野来了!” 还未等叶信芳开口,张平安整个人就被人从后面提着衣服拎了起来。 叶信芳一看,整个人都乐了,不是别人,就是邻居胡威武。 这胡威武是没两天搬过来的,叶家人也就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只知道这人是个军户,看着不过二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一脸横相,看着就不好惹。 “你放开我,混账!快放开我!”张平安张牙舞爪折腾着拳打脚踢,却碰不到高大的胡威武,气的他脸色通红。 “谁喊我儿子!”张氏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急匆匆的冲出门外,一看到张平安,眼睛都红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敢上门,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张氏就扑上去拿拳头打张平安的背,“还敢嫌弃我闺女,打死你个负心汉,见色忘义的东西……” 张氏骂起人来,花样是真的多,一边骂还一边打,偏偏张平安被胡威武提溜着,胡威武的手还特别的稳,无论张平安怎么求饶或者张氏怎么打,他都稳稳的。 张氏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累的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上的剪刀,又看看被提着跟兔子一样的张平安,朝他露出了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这笑容,就是叶信芳这个刚上岗的假男人都觉得下身一寒。 “你想干什么!快把剪刀放下来!”张平安开始有点慌了。 “软蛋!”张氏狠狠的啐了一口。 叶信芳朝胡威武拱了拱手,笑着道:“多谢你了,胡兄弟。” “不用客气,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不守信用,朝三暮四,呸!”胡威武说着一脸嫌弃的将张平安扔了下来,想了想又说道:“几位,一会处理他能小点声吗,我还想继续睡呢。” “好说好说,胡兄弟尽管放心。”叶信芳满面笑容的答道。 胡威武想了想又挠挠头,道:“你不像那些酸腐儒,我挺喜欢的。” 说完还笑了一声。 听得叶信芳头皮发麻,大兄弟几个意思,断袖?不约,这个真不约。 叶信芳回头,看到张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趴在地上的张平安,叶信芳过去将他拖进院子里,低声对叶母道:“进来说吧,别吵到邻居。” 杨慧、叶珑全都看着院子里如同死狗一般的张平安,妞妞如同一个小炮弹一般冲了出来,身后拖着一把大扫帚,跑到张氏面前,脆生生的道:“奶奶打他,用这个!” 叶信芳看张氏竟然有几分意动的神色,赶忙上前将扫帚一扔,抱起妞妞递给杨慧,“你先带着她进屋。” 杨慧点了点头。 “说吧,你来干什么?”叶信芳居高临下的看着张平安。 张平安抬起头,虚弱的道:“来退……退亲。” 叶信芳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来退亲,你还站得起来吗?” 张平安死撑着想要站起身,却被叶信芳按回地上,“你给我听好了,我的妹妹,只有她退别人的亲,没有别人退她的亲,今天是我妹妹要跟你退亲,不是你上门来退亲,记住了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恶霸,而张平安显然对于退亲这件事很执着,眼神中满是坚定:“是我退亲……你叶信芳没出息,你妹妹也遭人嫌弃……” 叶信芳一巴掌拍在张平安的脑门上,差点把他拍进泥土里,接着又抓着他的头发,恶狠狠的问道:“你再给我重复一遍!” 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弱鸡一样的人,还挺有骨气啊,只是叶信芳是什么人,哪怕从前是个女孩子,能在孤儿院那种地方熬出头来的,都自带一股子狠劲。 叶信芳没有看到的是,在他打张平安的时候,房间门口的杨慧,看着这样的他,脸上布满了恐惧与绝望。 “来退亲……你这样没出息,你的妹妹就是没人要,还想考举人,做梦吧!”张平安咧开嘴,牙齿里面都是血迹,他虽是争一时意气,因为叶家人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但他确实不愿意有这样一个丢人的大舅子,所以被爱慕的姑娘一激,就死活跟家里闹着要退亲。 有这样吃喝嫖赌的大舅子,我不要面子的吗? 而张家人也是半推半就,说到底,叶家已经败落了。 “我打死你个小崽子,敢说我儿子没出息!”张氏冲上来拳打脚踢。 打了两下,张氏就被叶信芳扯开了,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在他看来,张平安也没有做错什么,男婚女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对方不愿意遵守诺言,但亲事不成也是上门来好好说,虽然张平安这个小崽子看着很讨人厌,但要是真等结婚了,姓张的在外面养小的,那样才是害了叶珑一辈子,他将张平安提起来,还替他整了整衣服。 张平安看他这样,身体瑟缩了一下,更害怕了,怕叶信芳又憋着什么坏。 “娘,把他的庚帖还给他。”叶信芳眯着眼睛看张平安,问道:“我们打了你一顿,又把庚帖还给你了,以后你跟我们叶家,就是两清了,认不认?” 好汉不吃眼前亏,张平安连忙点头,“认。”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却被叶信芳拉到一边,“我知道娘想什么,没有钱可以挣,大不了我不考了,我也不愿意将妹妹推进火坑里。” 叶信芳拿读书进学来威胁,这是张氏的逆鳞,她恶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进屋里拿出庚帖,狠狠的砸在张平安的头上。 “银子和聘礼也还给他。”叶信芳说道。 张氏有些不舍,张平安也道不必。 “还给他,希望你今后能看着,我叶信芳会考秀才,考举人,中进士!你觉得我做不到的,我会通通做给你看!而我的妹妹,我会给她挑一个比你好十倍的人,那个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而你这样不守承诺的人,最后也会因不守承诺而被别人厌弃!” 张平安一张脸东青一块,西紫一块,闻言丝毫不惧,咧了咧嘴,指着叶信芳笑道:“我倒要看看是你先败光家产,还是我先被人厌弃,废物就是废物,而你,永远也别想出息!” 叶珑提起扫帚往张平安身上打,“不许你骂我哥!” 小姑娘两只眼睛红红的,如同一只暴起的兔子。 张平安抬腿就跑,边跑边大叫着道:“死废物,一家子废物,再见了!” “小兔崽子,别让我再看见你!”张氏冲他的背影恶狠狠的吐口水。 叶珑看着一家人都盯着她,都要哭了出来:“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叶信芳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对别人来说也许稀松平常,而对于怯懦的叶珑来说,也许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这样做,原主在叶珑的人生中,更多的是漠视,而他不过是稍稍维护,就让小姑娘鼓足全身的勇气来维护他。 张氏也大笑着夸叶珑,“平时大声说话都不敢,就这护着自己人的劲,像我,这才像我的女儿!” 一直躲在门缝背后偷听的小妞妞,这时候也跑出来,冲叶珑道:“姑姑真厉害,打坏人!” 叶信芳也笑着摸摸叶珑的头,“别哭,你没有做错,你是大昭朝最好的妹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在你身后,不要怕。” 叶珑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仰头看这样叶信芳,一抽一抽的说道:“那哥哥也是最好的哥哥。” 叶信芳心下发酸,叶珑太容易满足了,稍微对她好一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了。 张氏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那东西还退吗?” “他既然跑了,那就留着给小妹做嫁妆。”叶信芳也不愿意再跑一趟张家,既然是赔给叶珑的,就都给她。 叶珑两眼感动的看向叶信芳,叶信芳冲她安抚的笑笑,道:“等哥哥考上了举人,再给你挑人家,那时候怕是要挑花了眼。”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叶信芳笑着道:“小妹都说我是好哥哥了,这点嫁妆我怎么能贪?” 张氏这才不甘不愿的认了。 8.老爷子 天空不过透出一丝光亮的时候,叶信芳便小心翼翼的起身,绕过还躺着的杨慧下床。 “你是要起夜吗?”说完,杨慧便起身,从床底拿出一个夜壶,两手微微举着。 叶信芳面色有些窘迫,摆摆手道:“别,我正好要起床。” 第一次知道古代有这样恶俗的时候,叶信芳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完全不能理解,古代男性晚上嘘嘘都要老婆帮忙举尿壶,这日子还真是好过啊。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龇牙咧嘴,眉歪眼斜,回了一个凶恶的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老爷子满面痛苦的点了点头。唬得叶信芳魂飞魄散,忙道:“胡兄弟,你在这看着老爷子,我去请大夫!” 胡威武面色也是凝重,心中也很是忐忑,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快。 老爷子却将叶信芳的衣角拽得死死的,不让他离开,气若游丝道:“你,你,别走……” 叶信芳无法,面带急色,只得道:“胡兄弟,还是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胡威武点点头,撒腿就跑。 “让、让他赔我命来……” 胡威武跑得更快了。 “赔、赔钱……别想跑!”老爷子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9.交代 叶信芳面色大变。 仓皇之际,只见老爷子原本闭着眼捂着胸口,悄咪咪的睁开了眼,老人家扯着叶信芳的衣袖站了起来,“真不尊老爱幼!”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一副看戏精的样子,“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也很生气,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这样顶撞我老人家,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空气清新,这个湖名曰翡翠湖,湖并不大,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师父师父,您看看我,看看我!”叶信芳两眼冒星星,手指跟帕金森一般抖动着指向自己。 老爷子这才抬眼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遍叶信芳。 “师父,您在我身上看到什么了?” “气虚体弱,身子不好,你媳妇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是个不贤惠的,或者说是你惧内,一大把年纪了,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家住在城南,应该有常年酗酒的毛病,最近跟人动过手,碰过铁器。” 老爷子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灼灼的问道:“你最近可是房事不顺?” 10.师父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憋多了伤身,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读书人一贯的毛病,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我刚才看着,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谢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而谢思齐看到杨慧,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一番,心里却松了一口气,还好叶兄这次没打人…… “你回来了,这位是?”许是因为有外人在,杨慧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意。 “这是我在私塾以前的同窗,谢思齐谢兄,别看他年纪小,已经是秀才公了。”叶信芳向她介绍。 “原来还是位神童。”杨慧听得他是秀才,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谢思齐脸色一红,摆了摆手道:“我年纪不小了,真的不小了,当不得神童的称呼,在江南,十岁中秀才的神童比比皆是。” 他话一说完,就感觉到了不对劲,看着身边已经二十岁但仍然是个白身的叶信芳…… 糟糕,又说错话了! 这个人、这个人他打老婆的,会不会关起门来打我呀? 这样一想,谢思齐都快哭出来了…… 11.借书 这其实不是谢思齐第一次登门,上一次来的时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敲了个门转身就跑了…… 实在是因为叶信芳打老婆的声音太大了,杨慧一直在惨叫,连带着小孩子的哭声,透过那扇木门冲进他的耳朵里。 谢思齐很想帮杨慧,但他胆子实在是太小了,他以为敲门警告叶信芳就能收敛,却不知道,从前的那个叶信芳,完全无所畏惧,听到敲门之后,打的更加凶狠了…… 谢思齐这次来,既是想跟叶信芳借书,也想看看杨慧过得怎么样。 就跟所有希望自家小孩能跟优等生交朋友的家长一样,在得知这个贸然上门的书生是秀才公之后,叶家人对他给予了最热烈的欢迎。 张氏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的看着谢思齐,一会看看他,一会又看看叶珑,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哗哗响,拉着人家小少年不放,就差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盘问出来了。 谢思齐性子腼腆,有问必答,在得知对方尚未婚配也没有定亲时,张氏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对方是越看越喜欢。 “娘,我们还有事,我先带他去书房。”看谢思齐局促的样子,叶信芳止住张氏停不下来的盘问。 进了书房,谢思齐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排的书本,满脸羡慕,“叶兄真是家藏丰厚。” 谢思齐的家境,叶信芳也听说过,出身普通人家,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父母一心想要供养他读书,因为小儿子读书的事情,据说家里还很是闹了几回不愉快,不过这一切,随着谢思齐中秀才之后,彻底好转了过来。 而叶家的藏书,有一半是家传珍藏,另一半是叶父陆续添加的。而原主叶信芳,他一直致力于丰富着书架上的话本收藏量。 大概是学霸都有这样的毛病,看到一堆书就走不动路。一个爱书之人,多半也不是坏人,叶信芳心中想着。 “谢兄,可是有事需要我帮忙?”叶信芳温声问道。 “叶兄,你是不是有一套刘宏信老先生注解的四书?”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似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赶忙补充道:“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故意打听。” 叶信芳看他的样子,哑然失笑,道:“你便是刻意打听,也无碍的,读书人爱书,我能理解。” 谢思齐闻言,脸上不禁带了几分雀跃,又有几分羞赧,“那叶兄,可否将那书借给我研读一二?” 害怕叶信芳拒绝,他又补充道:“我保证会爱惜的,不会弄脏的,叶兄若是愿意,我可以出银钱租借的。” 叶信芳摆了摆手,道:“银钱倒是不必,我最近要准备明年县试,偶尔也会翻看这本书,希望能够理解的更透彻一些。” 谢思齐以为他要拒绝,顿时脸色落寞起来,神情恹恹的道:“也是,这么珍贵的书,要是、要是弄掉了也不好。” 叶信芳看着他那副如同被霜打了的小白菜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继续道:“谢兄,且听我说完。我不会借给你太长时间,希望你十天之内,能将这本书抄完。” “叶兄此言当真?”谢思齐眼睛亮了起来,整个人也是如同活了过来一般,“叶兄,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了,李三全在背后说你小气,斤斤计较,他真是信口雌黄!”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谢思齐,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急忙解释道:“叶、叶兄,我从来没有说过你小气,李三全说的时候我也只是听了一耳朵……” 忽然他又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有些自责,“我说错了话了,不该在背后说人坏话的,这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叶信芳险些笑出声来,读书人不在背后说人长短?要是真一个个都跟君子一般,“文人相轻”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对于李三全在背后嚼舌根的事,叶信芳心里已经有了预料,反而开口安抚谢思齐,“你没有说错什么,只是将自己听到的事实告诉我,跟李三全那样的诋毁不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对于这个时代读书人,名声还是很重要的,若是落下一个斤斤计较的名声反而不美,便向谢思齐解释道:“我与李兄,已经绝交了。” 谢思齐一脸震惊,往常在私塾读书时,总见到他们这些人在一处,他还曾经暗戳戳的羡慕过,毕竟自己没什么朋友,没想到他们说绝交就绝交了。 叶信芳继续解释:“我从前十分荒唐,谢兄想必也有所耳闻,忽有一日,如大梦初醒,一意痛改前非。而李兄,却与我志向不同,他从前欠我半两银子,若我家境富裕,不与他计较也就罢了,我如今家境如何,想必叶兄也能看到。李兄却是不太理解,觉得我过于计较了。” 谢思齐却是一脸认同,“半两银子,已经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口粮,况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他只借了叶兄一文钱,也应该偿还。” “谢兄深明大义,我倒是觉得惭愧了。”一番交往下来,叶信芳能看出来,谢思齐是个至诚之人,利用他给自己洗白,叶信芳心里有些愧疚。 “叶兄你放心,对于他诬陷你的事情,我一定会跟大家解释的!自己欠钱不想还,还倒打一耙,他真是太不应该了!” 少年你很棒棒哦,就等你这句话了。 叶信芳猜想谢思齐这样的腼腆少年,估计是从来没跟人吵过架,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一句“不应该”、“很过分”。 不过他的目的也达到了,坏学生告一百次状的效果,都比不过好学生告一次状。 腼腆少年就这样带着一套书,以及一肚子的小报告离开了叶家。 “我都打听过了,人家小谢秀才,还没有定亲呢。”刚送谢思齐离开,张氏就神秘兮兮的凑到叶信芳跟前。 叶信芳皱了皱眉,不确定的问道:“你改行当红娘了?” 看着自家便宜老娘,脑海中浮现出,老娘原本不施粉黛的脸突然变成了,脸颊涂两抹大红色,头上别着一朵大红花,拿着一块红帕子,以及杠铃般的笑声,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摇了摇头将这副画面赶走。 “你摇头什么意思,真是个傻孩子!”张氏满面笑容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觉得小妹嫁给他怎么样?” 叶信芳这才回过味来,感情老娘是看上人家小秀才公了,赶紧帮她打消念头,“您是觉得,这么一大块肥肉,香喷喷的秀才公,就您慧眼相中了,别人都瞎了吗?” 在青山县这种小县城里,读书人、特别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别提多紧俏了,地主士绅、富商之家,经常会选择有潜力的读书人,将女儿下嫁,供养扶持其进学,若是女婿中了秀才,勉强不亏,若是侥幸中了举,那就是大赚,而万一会试得中,那就是一本万利。 当然也不排除,金榜题名后反咬岳家一口、休妻另娶这个可能。毕竟古代读书人的节操,不能太相信。 “那也许是,人家就等着娶一个看得对眼的呢?我们家小妹,不好看吗?”张氏很是自信。 叶信芳却不得不打击她,“五官是挺好看的,但面黄肌瘦,看着跟淋了雨的小鸡仔似的,你不舍的让她吃点好的,五官再好也是白搭。” 张氏瞪了他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要是小妹嫁给了小谢相公,他以后中了举可以提携你,要是我运气好,女婿和儿子都中了进士,你们俩可以互相提携,我就是到了地下也放心。” 叶信芳直接笑出了声,“娘快醒醒,怕是别人也跟你一样,想的这么美。” 虽然觉得张氏的想法太天真,叶信芳还是非常耐心的跟她解释,“像谢思齐这样的,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潜力无限,怕是这十里八乡说亲的都踏破了他家门槛,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定亲,估摸着他家里是想着等他中了举,再给他说一个娘家得力的媳妇,最好是官宦之家那种,再不济也要是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我们家这样的,就算他本人愿意的,恐怕他家里人也不会同意。” 张氏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行性不大,但终究还是想试试,“既然你跟他关系好,回头问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万一他家里就希望他找个合心意的呢?” 叶信芳断然拒绝,“上赶着不是买卖,明显不成的,回头要是出了岔子,传出什么风声,小妹还做不做人了。” 张氏叹了口气,“小妹被人退了亲,名声反正是坏了,你这个当哥哥的,眼见一桩好亲事在跟前,都不愿意帮忙。” 叶信芳无法,只得答应帮她问问看。 今天也不知是什么日子,来客是一波又一波,从一大早上出去晨练,回来就遇到谢思齐上门,叶信芳好不容易送走他,又哄好了叶老娘,刚想吃个早饭,他家的院门又被砰砰砰的敲响了。 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皮,看来今天是别想好好吃个早饭了,他郁闷的想到。 12.不举? “你怎么来了?” 叶信芳皱眉看着站在门口的这个人。 来人正是已经绝交,绝交后还在背后诋毁他的李三全。 “怎么,叶兄不欢迎我?你放心,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情谊上,你跟我要银子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李三全理直气壮的说道。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叶信芳简直被他气笑了,硬邦邦的说道:“你不计较,我计较,我不跟不还钱的人做朋友。” 李三全讪讪的笑了两声,“叶兄别开玩笑了,你看堵在院门口多不好看,我们进去说。” 叶信芳长臂一伸,拦住想要挤进门的李三全,“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请你自便。” 说完就要关门。 “叶兄,你听我说啊,别关门!”大门被李三全死死的挡住,叶信芳不怕伤到他,就怕让他讹上了,喊了一下叶老娘,又将院门打开。 “有话就说,就在这里说。”叶信芳抱着手臂看着他。 “我就说一件事,大好事,今天在悦来酒楼有个文会,是刘夫子主持的,据说张举人也会到场,举人老爷指点一二句,岂不是胜过叶兄在家摸索两三年,我怕叶兄不知晓这件事,特意来告知的。”李三全一边说,一边眼睛滴溜溜的往院子里瞧。 待看见提着菜刀凶神恶煞的张氏,这才一缩脖子,往后退了几步,直接出了院门。 母亲大人威武! 叶信芳冲他笑了笑,“谢谢李兄特来相告,就是进士来了,我也不去!” 说完,手疾眼快的关上门。 大门发出一声闷响,站在门口的李三全吃了老大一鼻子灰。 等他再拍门时,却没有任何应答,里面的人显然是不想搭理他了。 “谁来了?”杨慧一边盛粥一边问道。 “李三全邀我去参加文会。” 叶信芳说完,杨慧手中的碗差点都打翻了。 张氏连忙两眼一瞪,“你小心点,要是摔坏了又得花钱买!真是败家娘们!” 杨慧听了也没说什么,叶信芳却觉得很不舒服,“娘,你少说两句,她也不是故意的。” 杨慧闻言,猛地抬头看他,成婚五年,这还是叶信芳第一次维护她。 张氏嘴角往下耷拉着,翻了个白眼,“知道疼媳妇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叶信芳被她说的脸红,“你瞎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你们天天吵吵闹闹的,我看书也安不下心来。” 张氏撇了撇嘴,不说话。 他看杨慧还是有些愣神的样子,以为她又害怕自己出去吃酒,解释道:“我没有理他,让他走了。他说的那种文会,不过是一群读书人吃吃喝喝,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不去也罢。” 张氏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那个李三全,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说的话你不听。你要是早一点远了他,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 张氏一贯的对自己儿子迷之自信。 叶家门外的李三全,又喊又叫大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人理他,只得垂头丧气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长身玉立、身形挺拔,一身衣服价值不菲,俊美的脸上此刻布满阴鸷,眼神冰冷的看着李三全。 “废物。”男子嘴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 李三全眼神躲闪了一下,很是心虚,讪讪的道:“柳兄,叶信芳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也不与我们来往,让吃酒也不来,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么无能,活该还是个穷书生。”柳亦然冷笑一声。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李三全丝毫不敢反驳,脸上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柳兄,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你给我的那些银钱不经用啊,一时不凑手,你看?” “呵呵。”柳亦然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样,“这些天你给我盯紧了这小子,看看他每天都在做什么,等我回来,再与你计较。” “柳兄,这盯人也很累啊,花销不够的话,怕是盯不动。”李三全脸上露出一抹贱笑。 柳亦然顿时笑了起来,轻声道:“你这么不知好歹,我请东街的刘老三来跟你讲道理,你看可好?” 李三全顿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刘老三是青山县有名的地痞流氓,管着东街的一家赌场,也经常替人办些催债要账的事,在他手下断过的胳膊手指没有十根也有八根了。 “柳兄放心,我不是那种拿钱不办事的人,这些天一定好好的给你盯着叶信芳,等你从江南回来,保证心想事成!”李三全赔笑说道。 时间如同手里握不住的沙,三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叶信芳每日里晨起晚歇,四书五经一遍又一遍的读,已然倒背如流,作诗也许是所有现代人的弱项,可难坏了叶信芳。 因县试需要作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这些日子里叶信芳拿出了从前熬夜考研备战时的劲头,诗帖一本一本的攻读研究,但凡看到什么事物,心里都想着要作诗一首,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这日,张氏神秘兮兮的走进小夫妻的卧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药包。 “娘,这是我昨天在绣坊接的活计。”不等张氏开口,杨慧便主动向她交代。 张氏欣慰的笑了笑,“我一向知道你是个勤快的。” “娘,您有什么事吗?”杨慧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这里针法错了。”张氏不过一眼,就能看出杨慧绣活上的问题。 杨慧低头一看,顿时苦了脸,张氏直接接过来,穿针引线不过寥寥几下,便修补了过去,“下次要还走错了,就按照这样来。” “还是娘厉害。”杨慧夸赞道。 张氏得意道:“娘这些年眼神不好使了,早些年这十里八乡的大姑娘,没有一个绣活能及得上我。” “娘的厉害,看小妹的绣活就知道了。” 张氏话风一转,拉着杨慧的手,道:“我这个人,说话向来有口无心,你心里怕也是有一本账。” 这种话让杨慧如何能承认,只得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您是为了我好,我心里都知道的,怎么会跟您计较呢。” 张氏拍了拍杨慧的手,“你是个好孩子,当年要不是我到你娘家闹,估计现在也是过着少奶奶的日子,不像如今,到了我们家,成天在苦水里泡着,你可曾怨过我?” “说来也不怕娘不高兴,我以前怨过的。” 张氏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只听杨慧继续道:“从前总是存不住钱财,相公又受几个坏朋友教唆,度日如年,我经常想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幸好那时候娘疼我,也疼妞妞,总算还有立足之地,您嘴上不说,我心里都知道的。” 张氏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 “如今相公也跟那些朋友断交,这几个月他真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现在想想,从前所受过的磨难,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苦尽甘来。娘,您从前受苦了,相公今后肯定会好好孝顺您,给您挣诰命。” 杨慧的脸上,洋溢着满是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向来不是怨天尤人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日子过好,从前挨打,是因为不想将辛苦挣下的银钱交给叶信芳挥霍,她的嫁妆已经被他败光了,不能让妞妞也没有嫁妆。 她说这些,也不是为了哄张氏高兴,而是真心实意。 张氏闻言,眼角微红,她虽然总是对儿子充满自信,但自己是不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也很清楚。 婆媳两个一时相顾无言,静静回想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这段时间叶信芳的表现,对于她们来说就跟做梦一样。 “从前芳儿混账,是我们叶家对不住你,以后他要是还敢犯浑,我第一个饶不了他。”张氏向杨慧保证,转而开口道,“芳儿也知道上进了,我就觉着日子像在做梦一样。我寻思着,这男人也许就是得到了年纪才开始懂事明理。” “慧娘,你想不想芳儿一直上进?”张氏神色郑重的看着杨慧。 “您的意思是?”杨慧满是不解。 张氏低声询问,“你自从生了妞妞之后,就再也没有开怀过,可是心中不愿?” 杨慧赶忙否认,哪怕事实如此也一定不能承认,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婆家都不能忍,而她若是被休回娘家,日子不见得比如今好过。 “也许是缘分没到吧。” 张氏继续道:“孩子能绑住的,可不止是女人,你看芳儿,多疼妞妞,我有时候看着都吃味。这女人的依靠,不外乎是丈夫与儿女,我们这一家人,关起门来,芳儿一个大男人对着四个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膝下如今只有妞妞一个,到底是单薄了些。从前的事我不问,如今芳儿上进,指不定那一日就能为你挣来凤冠霞帔,你可愿意为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张氏这人,泼辣的时候也是真泼辣,而当她低下头来的时候,和风细雨,轻易就能让人消除对她的不满,一番连消带打,弄得杨慧都有些愧疚了。这些日子里,叶信芳不主动,她也不会有要求,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的同床几个月。 现在的叶信芳很疼妞妞,每次出门回来,总要给妞妞带些什么,不是小玩意就是小零食,哄得妞妞特别黏他,如今,妞妞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的阴影。 杨慧想到从前种种,妞妞跟着她受苦,而现在日日跟在叶信芳身后,像是她爹的小尾巴一样。若是叶信芳能一直这样,再生个孩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如此想着,杨慧顿时脸色微红,轻轻的朝张氏点头,小声道:“愿意的。” “这几个月,也不怕你笑话,我听着你们房间里,没什么动静,是不是芳儿读书太用功了?你也要劝劝他,考功名要紧,孩子的事也不能放下。他那几个堂兄弟,个个膝下成群,唯独他,就一个小丫头片子,也不是我不疼妞妞,只是到底不是儿子,没个香火,总是不踏实。” 张氏的话已经很是委婉了,若是旁的人家,媳妇进门五年,只生了一个女儿,早就闹开了,甚至休妻另娶也说不定。 “你们可是,有什么不顺?”张氏本不想这么问的,但到底心下发虚。 杨慧一开始脸胀得通红,但回想起这几个月来,脸色顿时白了起来。 一直仔细盯着她神色的张氏,只觉得眼前一黑,心脏像是被重锤敲击过一般。 “许、许是相公读书太累了吧……”杨慧吞吞吐吐的解释。 张氏却觉得天旋地转,强自稳住神后,脑子如同一台精密的机器运转了起来,叶信芳每日里除了早晨和偶尔去书斋,几乎不出门,他早晨出去大概一个时辰,曾经听隔壁的胡捕头提过一起晨练的事情,这就排除了叶信芳撒谎的可能。而他每次去书斋,半个时辰不到就能返回。 这附近的人家她都知道,就算是在外面养了女人,离家也不会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够干什么事?难不成刚到就完事?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根据以往听墙脚的经历,张氏心中否定了这个猜测。 而一个大男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跟自己年轻漂亮的妻子同床几个月,却一次动静也没有。 除了那一个解释,张氏再想不出还有其他的原因。 眼泪再也忍不住,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掉了下来,只觉得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连失两子,中年丧夫,好不容易将儿子拉扯大,却绝了后…… 手紧紧抓着怀里的大药包,顿时精神一振。 不能这样,不能放弃治疗! 张氏强自打起精神来,抹掉眼泪,将手中的药包递给杨慧,一脸的决然,“这是我给他买的药,本来是……哎,不说也罢,这药分了五小包,小包药性太轻了,这样,你今晚一起煎了,让芳儿试一试,试一试。” “那要是还不行呢?”杨慧也跟着慌张了起来,从前她是真的不愿意生孩子,原主暴虐又酗酒成性,多生一个孩子就是多受一份罪。而如今的叶信芳,知道补贴家用,挣的钱大多上交,事事体贴关照,让她觉得像是在梦中一般。 张氏就像是赌场红了眼的赌徒一般,恶狠狠的道:“不行也得行!” 13.夜色 叶信芳觉得不对劲。 张氏一整天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时不时的对着他唉声叹气。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你一眼我一眼的,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等到晚饭的时候,就更莫名其妙了,杨慧端出一碗浓浓的汤药,黑乎乎的,闻着有一股子无法形容的怪味道,非让叶信芳喝下去。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叶信芳没有看错,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自己扛过去,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不够,还不够,像是急切的需要什么填满自己一般。 脸庞紧紧的贴着杨慧的手,往下,冰凉的肌肤微微泛着香甜的气息,让他想起小时候在孤儿院里,最期盼的时光,莫过于开放日时,好心人带来的糖。 色彩绚丽的包装,香甜得想要榨干味蕾,让人怎么也品尝不够。 他伸出舌头,在瓷白的手臂上,轻轻的舔舐,只觉得还是幼时的味道。 杨慧顿时僵住了,一动都不敢动,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觉,好似枕边人不是那个枕边人,自己也不是那个自己。 叶信芳的眼睛,在夜色下闪闪发亮,其中盛满了爱惜与渴望。 她看起来,真的好甜啊,好想吃掉。 那样炙热的眼神,是她从未看到过的。 杨慧像是被烫到了一般,心头颤动,脸上飞速升起一抹绯色,只觉得被浓烈的雄性气息缠绕,令她喘不过气来。 夜色如水,织成一件密实的网,缓缓的笼罩在两人身上。 (其实,还没有发车) 14.选择 人的一生,是由不断的选择组成。我们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择,选择睁不睁眼,选择起不起床,选择吃什么,面条还是白粥,选择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告别。 选择在某一刻,爱上一个人。 叶信芳只觉得这一夜格外的漫长与深沉,起床时腰酸背痛,萎靡不振。 洗漱完毕,就见到眼角都带着妩媚春情的杨慧端着一碗汤面。 洁白细长的面条上,卧着两个荷包蛋。 叶信芳:…… 从前怎么不见你给我加荷包蛋?还加两个! 跟杨慧交流过的张氏,虽然一晚上没睡好,此时却如同一棵历经无数寒暑,最终枯木逢春、抽芽开花的老树一般,整个人神采奕奕、生机焕发,两只眼睛满是期盼的看向杨慧的肚子,那模样恨不得此刻里面就能蹦出一个孩子。 叶信芳伸手接过面条,手指相触,杨慧脸上顿时飞起一抹嫣红,满是娇羞的样子如同一颗饱满多只的桃子。 他微微移开视线,有些羞赧,不敢与她直视。回想起昨夜兵荒马乱的一切,仍旧像是一场梦一般。 一场他不知道怎样去回顾的梦。 那夜色,静谧的似乎要将人沉溺其中。 月光下,被叫醒后迅速做好准备的杨慧,微微颤抖着,小声的问道:“相公?” 叶信芳并非什么都不懂,这样的状态,再怎么也无法欺骗自己,晚饭前杨慧给她喝的,是一碗壮/阳药。 三个月没有房事,很过分吗? 额,是挺过分的,但你也不能这样不择手段啊,你是恶霸吗? 不管他怎么的去抵御,枕边人的气息,香甜柔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要直接窜进他的心底一般。 对方在他眼中,如同一块甜美的撒满诱人糖霜的蛋糕,而他,就像一个行走多年饥肠辘辘的旅人。 他也很想任由冲动来掌控,到底在某一瞬,思绪飘忽间,一些矫情的念头,到底是止住了自己。 他是人,不是动物。 叶信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杨慧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紧紧的抱住杨慧,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浑身紧绷着,任由血液像是烧开的水在血脉中沸腾叫嚣。 “睡觉吧。” 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磨过的石头,充满了忍耐与克制。 躯体相贴,那是即使隔着衣物杨慧都能感受到的滚烫,以及某个部位…… 她的心中,一时不知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酸涩多一些。 杨慧从来没有如此的清醒,她已经完全都够肯定,眼前的这个人,真的不是那个人了。 这个人,他一定是来拯救我的。她如此想着。 而一想到叶信芳宁愿忍着,也不愿意碰她,就止不住的猜测,他是有喜欢的人吗?那个人就那么好吗? “你若是真的那么喜欢她,我们可以和离。” 杨慧试探着说道。 嗯? 正在努力忍受生理冲动的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喜欢谁?” 这个时代的女人,和离归家,能有什么好下场?刻薄一点的,娘家立马将其改嫁,宽厚一些的,送进庵堂里清修。 可庵堂是什么地方,干干净净的少,藏污纳垢的多,想想《红楼梦》中的智能儿,所待的水月庵便是形如暗窑。 睁开眼睛,四目相对,杨慧问道:“你有很喜欢的人对不对?” “你瞎想什么,我只是,我只是……”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去跟她解释,也忽略了她言语间的异常。 变成男人已经够难以接受了,被妻子和亲娘联合下春/药也已经够难以置信了,我在努力的忍受,你为何还要来撩拨我!叶信芳有些委屈的想着。 听他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杨慧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想要伸手抹一把眼泪,却发现左手手臂还被叶信芳紧紧的拉着贴在他脸上,恨恨的抽回手,哽咽着道:“你别碰我!” 气氛一时冷凝起来。 叶信芳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伸出食指,像小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杨慧的脸庞,然后又闪电般的缩回来。 “慧娘你哭了?”指尖传来冰凉湿润的触感,他尝了尝,是咸的。 “说,那个小妖精是谁!”女人心海底针,前一秒杨慧还大度的想着要让位,后一秒就已经开启审问模式。 杨慧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有喜欢的人,心里就开始难过起来。曾经的杨慧就像是一个在薄薄的冰面独自前行的人,也许下一步,脚步重一点,就会坠入冰冷的深渊。三个月前拿起剪刀的那一刻,她心中已存死志,多年的家庭暴力让她到达了崩溃的边缘,逆来顺受既然换不来平静的生活,还不若鱼死网破,她的愿望从来卑微,不过是想尽力的活下去。 可是原来的叶信芳,不让她活下去。 在她的设想中,她与叶信芳同归于尽,妞妞作为唯一的血脉,也许会遭到张氏的不喜,但张氏一定会好好的养大妞妞。 可冥冥之中,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着一切。原来命运真的会眷顾她,一场醉酒,叶信芳醒来后判若两人。 杨慧从未想过,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转变的这么彻底。常言,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杨慧作为常年被叶信芳迫害的人,早已将他的习性摸得一清二楚。叶信芳脱胎换骨,与从前大不相同,一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的小习惯,其他人也许没有察觉,杨慧却都看在眼中。 如今这般,就像是一场幻觉。 她想起幼年读过的一本书,上面记载了前朝太/祖秘事,太/祖李元齐本是痴傻之人,不问世事,突有一天,脱口成诗,父母亲人皆尽惊诧,而后一夜能识字,一夜能习武,最后天下大乱,趁势而起,夺取江山,定国号为东。太/祖的父母亲人,也都皆尽陨落在战乱之中。这本书上的内容,不记载于任何一本史书中,好像被人刻意的掩盖一般,只可惜,杨家暴富后搬家,弄丢了这本书。 她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是山间野狐附身,又或者是孤魂野鬼借尸。 这些她都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真的会无所畏惧。 现在的叶信芳,温柔、耐心、体贴,像是年少时春闺里的梦境一般,符合她所有对于良人的幻想。 你这么好,无论你是人是鬼,我都只想紧紧的将你抓住。 而我也必须紧紧的抓住你。 是我不够漂亮,还是我不够温柔?还是他嫌弃我已是个妇人?为何他对我,一丝情意也无。如同所有陷入情爱中的女子一般,杨慧心中也是这般患得患失。 “真的没有什么小妖精。”叶信芳心中满是苦水,在现代他是个大龄剩女,连手都没有拉过,现在这般与杨慧呼吸交融,肌肤相贴,已经是巨大的突破,虽然没有什么不适,但到底不符合他认为爱情发展的进度。 是的,爱情。 对于命运所有的安排,他都坦然接受。孤儿出身,他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的活出一个人样。单身多年,孑然一身,她也没有选择将就,而是积极的应对。骤然穿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他虽有过不适,但一直在努力的调整,既然已经娶她为妻,那便用心对她好,努力的爱上她。 他渴望这世间所有的美好情感,亲情、爱情、友情,可是就像是老天开了一个玩笑一般,他所渴望的,从前的那个自己,都不曾得到过。 所有的大龄剩女,难道都是因为挑剔吗?人过了二十岁,就真的很难再去爱上另外一个人,这样的结果无关性别,而是成熟的代价。 而如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就像是已经替他做好了选择,而他只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我怕你不愿意……也怕伤害到你……”我更怕进展太快,万一你不会爱上我,万一我不能爱上你?叶信芳心里苦涩的想道,也许这样很矫情,但是毕竟他也曾是个怀春的少女,对爱情抱有最诚挚的期盼。 “谁说我不愿意!”杨慧飞速的答道,像是生怕他会后悔一般。 为什么回答这么快!说好的古代女子都含蓄呢!叶信芳有些愤愤不平,又有些得意,像是偷偷摸摸吃掉了别人珍藏已久的糖,心底缓缓开出一朵洁白的小花,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摆。又像是突然得到了心仪对象的暗示,而那内容是:她喜欢我。 杨慧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睛上,轻柔的触碰,像是一支笔,缓缓的勾画,沿着眉眼,划过鼻尖,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 她慢慢的靠近,温热的呼吸拍打在他的脸庞上,明明一切都好像是在刻意的慢动作,他却觉得好似要爆炸一般,浑身都在颤抖,本就是一触即发的身体,像是被按开了特定的开关一般。 “你是在,等我主动吗?”似询问,似质问,月色织成的细网下,杨慧的声音低沉缓慢,似山间静静流淌过的溪水,又如美人鱼划过海水时一道引人遐想的波纹。 杨慧只觉得自己好像学坏了,像是在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夜幕像是一把保/护/伞,释放了所有不为人知的天性,他只觉得往日里端庄柔顺的妻子,此刻就像是一只摄人心魄的海妖,蛊惑着路过的旅人,而像他这样的乘客,恨不得跃进海中,就此与她长相依伴,生生世世。 身体中的翻涌的欲望,如同再也关不住的水闸,又像是滔天的洪水,在阴霾的天空下肆意的怒号。 她的双眼像是盛满璀璨星光的湖泊,其中充盈着波光粼粼的明亮。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缓缓的凑上来,如同命运的指引,吻上那片引人遐想的湖泊。 趁着夜正好,趁着月正明。 15.祭祖 转眼便是年关,对于古人来说,祭祖是一项非常郑重严肃的事情。 叶信芳一家,也算是单传两代,叶父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叶父的大伯便是现任的族长,到底是血脉相近,故而多年以来,族长对他家多有照拂。叶信芳年幼时,族中曾有眼皮子浅的族人想要欺负孤儿寡母,全都被族长压下去了。 叶家聚居青山县,已经数百年,中间虽然历经战乱,遭受各类天灾人祸,族人有迁徙也有回归,经过岁月的打磨与生活的重重洗礼,到底是成为了青山县的一个大族,发展至今仅成年男丁便有上百人。 族中人发迹之后,总会捐银赠物以提携老幼,既有炫耀之心也尽帮扶之力。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修建之时,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舍得出钱财,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叶笃六常年在家中被马氏辖制,但在族人面前,想着这么多人,只能表现的硬气一些,在一堆混战的女人外喊了一声,“别、别打了。” 众人见此,面上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别装了,你就是个妻管严。 不管叶笃六是不是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结果都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笃六,你还不帮我打回去,看着我被人打,是死人啊!” 老族长看着张氏一家打的差不多了,大声道:“再打,就全都赶出叶家!看看你们还有没有脸回娘家!” 打架的多是妇人,古代的族长权限太大了,完全有替族人休妻的能力,这句话杀伤力实在太大了,打架的妇人想着也打的差不多了,便都渐渐的停了下来。 张氏最后踹了马氏一脚,也在叶珑和杨慧的搀扶下退出了战场。 马氏此时原本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全都披散开来,衣服上被抓破了许多处,幸好此时是冬季,穿的衣服多,不然怕是名节有碍。她的脸上,被抓出一道道的血痕子,看着甚是恐怖。 张氏形容也很是狼狈,但到底是暴打的一方,没受什么伤,趁众人不注意,悄悄的将手上扯下来的一把头发扔在地上。 婆媳三人大获全胜,脸上都绷着,努力不露出笑容。 叶信芳看她们没什么事,也放下心来。 老族长朝身边的大儿子叶信恒点点头,叶信恒便高声道:“时辰到,开门,祭祖!” 祠堂大门被缓缓的打开,而男人们也不约而同的,拿着祭品,排起队来鱼贯进入祠堂。叶信芳将妞妞递给杨慧,拿起祭品也跟着进去了。 在古代,女人们是不能进祠堂的,因而,张氏等人都在祠堂外观礼。 许是为了乞求祖宗保佑,今年的祭品,张氏下了血本,平日里连吃口肉都不舍得的人,供上了一整个猪头。 老族长一支站在最前面,叶信芳与他是一支,故而站的位置也很靠前。大家都是穿着自己最好的一身衣裳,所以看上去显得很是体面。 “芳哥儿,开始吧。”老族长挂着慈祥的笑容。 叶信芳也不推辞,将早已写好的祭文拿出来,朗声念道:“癸巳之初,新旧之交,物华天宝,祥光凝瑞,吉气绕梁。叶氏始祖叶公讳英后裔……” 叶信芳写这祭文时参考了很多范本,又查阅了不少资料,才写出这么文绉绉的一篇。 老族长很认真的听着,心底满是欣慰。 念完祭文,族长上前将祭文送至焚帛处,一直看到祭文烧得干干净净,脸上才露出一抹笑容,对着众人道:“吾等心意,祖宗尽知,来年康乐,风调雨顺。” 言语中饱含对于美好生活的期许,众人脸上也纷纷露出笑容。 然后,大家依次上前供上祭品,上香祷告。 轮到叶信芳时,他看着摆放了整面高墙的牌位们,多看了几眼摆放低矮的叶父的牌位,在心底默默的祷告:我虽然不是您的儿子,但还是请求您保佑家人,愿他们平安喜乐、无病无忧。 想了想,又许愿:希望原来的叶信芳能够投个好胎,希望他能好好做人。 祷告完毕,族人们将自己的祭品领走,祭祀过程也就结束了。 看着流程很是简单,一套走下来却花费了许多时间,清晨开始祭祖,此时已经是接进中午了。 “芳哥儿,你留下,我有事要说。”族长笑眯眯的说道。 待到族长将所有人都送走,祠堂外只留下叶信芳一家人,族长从身上取出一个大红色的荷包,往叶信芳手中塞,“好好读书,争取考上秀才!” 叶信芳推辞不接,“大爷爷,您这是干什么?使不得,使不得。” 老族长苍老的脸上,满是慈爱,“当爷爷的给孙子压岁钱,拿着!” 叶信芳死活不接,“我孩子都有了,哪能拿您的钱。” 老族长闻言更是高兴,往常给钱叶信芳总是飞快的接了,这次倒是真的不愿意拿了,看来他说读书上进,不再是哄人的话了。只是他心疼叶信芳家,之前为了给叶父治病,花了大笔家财,叶信芳读书,又是大把的银子往外撒,日子过得艰难,心下不忍。 老族长也不强求,直接将压岁钱塞进妞妞的手里,叶信芳还想说什么,被老族长两眼一瞪,“这是我给重孙女的,就不准我这个当长辈的疼疼她!” 叶信芳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得认了。他心里微热,原主一事无成,大爷爷却从来没说过他什么,还是一如既往的照拂,叶信芳在心下暗暗发誓,一定要考出个成绩来。 待老族长一走,张氏就赶忙从妞妞手中将荷包抠出来,一看是个结结实实的一两银锭子,顿时喜笑颜开。 “奶奶,这是太爷爷给我的。”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脸上还有些不情愿。 张氏也不着恼,笑眯眯的说道:“是妞妞的东西,奶奶先帮你收着,等你长大了再给你。” 叶信芳心下发笑,这是多么熟悉的套路啊,看来古今皆通用。 16.模拟 县试一般提前一个月张贴榜文公示,今年安排在二月初六,主考官为本县知县。 一想到开年就要进行的考试,叶信芳哪怕是过年也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初一送张氏回娘家,算是闹哄哄的度过了一天,张氏娘家人多,为了叶珑退婚的事情,张氏看到他四姨张小梅,两个人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跟乌鸡眼似得,在娘家差点打起来,最后还是被张氏的大伯给一人训了一顿了事。 张氏已经快五十的人了,当着小辈们的面丢了脸,回家后很长时间连房门都不想出,还是杨慧哄了又哄才渐渐的看开了。 初二的时候本想陪同杨慧回娘家,却被她拒绝了。杨慧出嫁之后,开始两年还回门,而后杨父见叶信芳屡试不中,还时常上门打秋风,心里很不舒服,便让人传信给杨慧,不让女儿女婿上门了。 常言道,有了后妈就有后爹,继母经年累月的吹枕头风,杨父对于杨慧这个女儿也不甚在意,女儿嫁人之后发现没有任何作用,杨父就渐渐的断了联系,父女亲缘越来越薄。 幸而今年的冬天没有下雪,看来二月份也不会太冷。 初六的时候,叶信芳便请人上门搭建一个考棚,其简陋程度完全就是仿照记忆中县试考棚的模样。因为还是过年,工钱便比往常要贵一倍,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东家,这样可以吗?”王二小心的问道。 只见叶信芳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那您说,要怎样的?”王二看着自己搭好的小棚子,自觉已经做得很好了,奈何东家还是不满意。 叶信芳沉吟片刻,方才说道,“在那个棚顶戳几个洞。” 王二:…… 你是不是有毛病? “东家,这棚顶有洞了,刮风下雨就挡不住了啊。”开年接的第一笔活,遇到的东家就是个智障,王二感觉心好累。 “没事,你照我说的做,工钱照付。”叶信芳不在意的说道。 张氏看着王二在新搭的棚上戳洞,那一个一个戳的,好好的一个棚子就这么废了,只觉得心都在滴血,又顾忌着外人在场,不好跟叶信芳对着干。 “东家,这都是照你说的,你看看可行?”王二看着戳了几个洞,漏出天光的棚顶,心中有些忐忑,这人不会是故意让我这么干,好赖工钱吧? 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叶信芳很是爽快的结账。 王二拿了钱晕晕乎乎的走出叶家,还真有这种脑残?请人搭建好好的一个棚子,非要弄坏? “芳儿,你这是干什么?”等人走了,张氏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信芳耐心解释,“这是仿着县试的棚子搭的。” 张氏初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站在棚子里,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渐渐眼角红了,“考场条件这么差,难怪你爹……那么冷的天,他身体又不好,我还一直催着他考……是我害了他……” 叶信芳怕她自己走到死胡同里,赶忙道:“都是我的错,让您想起不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棚子都这样,我只是以防万一,爹当初就算您不说,他就真的不考了吗?您也别太自责,他在下面知道了也不好受。” 一贯强势的张氏,此时显得格外的脆弱,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抓着他的衣袖,“芳儿,你别考了……找个账房的活计也挺好的……” 叶信芳看她这副关心则乱的样子,心下不忍:“我不考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您放心,我现在身子很好的。要是不舒服我就不考了,您不要担心。” 张氏怎么能不担心,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她从未如此深切的认识到科举的危险,叶信芳是她最后的依靠,“你别去考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叶信芳扶额,向她解释本是好意,奈何她多想,“这世上哪有躺着就能数钱的好事,你儿子我是个男人,总要扛起这个家,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叶珑嫁个泼皮,而您被六婶子嘲笑?” “叶珑哪有你重要,我被人嘲笑就嘲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几天的活头了。”张氏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心下微暖,眼角有些酸涩,被家人珍视的感觉,无论体会多少次都不嫌多,越是这样,他越是要努力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我最近天天早上都有练的,还会五禽戏呢,这个强身健体的,神医华佗您知道吧?” 张氏犹豫的点点头。 叶信芳笑着道:“五禽戏就是他创的,专门健体的,您这可以放心了吧。” 张氏抹了把眼泪,“我还是不想你去考……” 叶信芳只得拿出杀手锏,“您忘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吗?他的遗志,我若是不能实现,还怎么配为人子?” 张氏低声道:“你也可以生个儿子,让他去出息!” 叶信芳听了险些笑出声来,这跟现代许多家长一样,自己考不上大学,就一心逼/着自家小孩读书。对于张氏,儿子是亲的,未出世的孙子就隔一层了。 想到孙子,张氏开口道:“你看慧娘,肚子也总没个动静,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古人重男轻女十分严重,没个儿子就跟低人一等一样,对于叶信芳来说,其实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养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够了,你要对她负责,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下许多孩子而不好好教养,不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吗? 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对此体会颇深。 杨慧多年无子,受尽磋磨与白眼,连带着张氏都觉得脸上无光,生儿子这件事,婆媳两个人最近都非常期盼,叶信芳这些日子也一直很努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缘分未到,或者是他这副身子常年酗酒出了问题。 杨慧曾经生过妞妞,应该是没有毛病的,但叶信芳一想到从前她受尽虐待,也不知会不会被打出问题来。 若是他有问题,而杨慧想要亲儿子做依靠,那就与她和离,若是她不嫌弃自己,那自己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一想到可能与杨慧和离,叶信芳心中倒是涌出一阵难过。 他已经决定了,若是杨慧有问题,要么招婿,要么过继,并且这种事坚决不能让张氏知道。 潜意识里想到,请大夫的事情一定要避开张氏,若是出问题的是杨慧,怕是会闹得不可开交,叶信芳从来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现在她们婆媳相处甚好,还是避开那些爆炸点比较好。 “等我考完试,再请大夫吧。”叶信芳说道。 张氏也知道考试比较重要,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信芳搭这个棚子,就是为了模拟考场上的情景,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 他想了想,在小棚子外面放了一个粪桶,以防被分到厕号不适应。叶信芳还特意将这两天夜壶里的宝贝往粪桶里面倒,众人拦都拦不住,在小棚子旁边闻到那个味道简直是难以描述,隔着大老远就一股恶臭。往常最粘着叶信芳的妞妞,喊了一声“臭爹爹”,耸耸鼻子就躲在杨慧身后。 杨慧借机吓唬她若是不学女红,就送她到爹爹哪里去,这样一来,皮孩子板凳也坐得住了,小胖手也愿意捏针线了,好爹爹也变成那个臭人了。 既然是模拟考,那就得有试卷。叶信芳上门请谢思齐出的卷子,小少年心地善良,他一开口,便同意了下来,丝毫不推辞,没几天就亲自将卷子送上门。 县试一共考五场,每隔两天考一场,共十五天,头天考完,第二天阅卷,第三天出成绩,第四天考下一场,依次进行下去,如果前一场没有考过,后一场也就没有参加的资格。县试最特别之处就在于,如果第五场考试得了第一,就会被点为案首,案首一路进了府试、院试,一般都不会落榜,因为这关系到学官、知县等全县大小官员的脸面。 案首的另一项荣誉,便是在府试时,需坐提堂号,这也是对其的一种检验,因而,第五场的考试评卷是最为严格的,而如果前四场都是第一,最后一场不是,那还是与案首失之交臂,只能成为芸芸童生中的一员。 叶信芳也不想日日忧心,虽然自觉过县试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要是能够保送成为秀才,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万事俱备,万恶的模拟考就开始啦! 考棚大概三、四平方米大小,里面放置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叶信芳刻意安排的很是简陋,坐在棚子里,旁边夜香的味道疯狂的往他鼻子里面冲,差一点呕得他吐出来。 叶信芳心中记了一笔:要做一个简易的口罩。 中午,当他就着水壶里冰凉的冷水吃炊饼的时候,叶信芳在心中又记了一笔:带个锅。 考场里面是有小型火炉的,不过要花三十文钱租,一次租一天,碳也要花钱买。热水里面其实也有卖,在考场外热水一壶只要两文钱,进了考场就要四十文一壶,因此很多家境不富裕的考生,都忍着喝冷水。 考场里的水壶很小,叶信芳还是觉得自己带个锅子烧水比较方便。 当寒风沿着棚顶,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死命的往叶信芳身上灌,他更是深切的觉得,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炉子就好了。 县试是不准考生自己带炉子进去的,说不好是真的怕考生夹带小抄还是想要借此敛财。 叶信芳捂着自己的小钱袋,恨恨的骂了一句奸商! 17.县试(上) 窗外仍旧是漆黑一片,叶家的女人们除了还在睡觉的小妞妞,都悄悄的起床摸到厨房。 生火,烧水,煮饭,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言语,一切都是悄悄的进行,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格外的默契。 渐渐的,锅里传来米饭的香味。 “时间差不多了,小妹,把你哥叫起来。”张氏满脸都是严肃。 叶珑点了点头,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补充了一句,“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叶信芳有些不忍心,看向杨慧,“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眼睛里满是温柔,“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就被杨慧拍了一下,赶紧改口道:“爹爹,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也有考生证明上写的“无须”,而因为长期不打理蓄起了胡须,衙差们会当场拿剃刀帮他剃了。 考生带的行李,纸是不准带入场的,哪怕是一张白纸都不行,砚台都不能过厚,以防中间空心携带小抄,衣服和袜子都必须是单层,叶信芳就足足穿了六层单衣,而鞋子要当场脱下来检查,有的考生脚臭,还好天气寒冷,味道没有飘散开来。 水是不能带的,考场里面凉水不要钱,水壶要钱,热水更是要四十文一壶。允许带食物,但所有的食物都要经过衙差的检查,叶信芳庆幸的是,衙差没有直接上手,而是拿专门的刀具,将食物切成小块。 之所以检查得这么仔细,就是怕考生作弊,夹带小抄之类的东西,如果衙差们在外面没有检查出来,在考场里面被查出来,衙役们也要担责任,轻则仗罚,重则开除公职。 在叶信芳之前,就有一个考生被查出来携带小抄,当场永久性的取消了其考试资格,叶信芳看着那考生伏倒在地痛哭不止的样子,心有戚戚,而周围的考生却均是一副活该如此的样子,面带鄙视。 县考五人一组,互相结保,如有一人作弊,其他几人连坐。 而与那考生结保之人,既痛恨又庆幸,痛恨这人连累他们,又庆幸是在考场外发现的,若是在考场内查出来,连他们几个也要一起取消考试资格,厉害一点还要遭受仗刑,如今这般,虽然此次的考试不能再参加了,但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 朝阳升起之时,叶信芳也终于顺利的通过了第一道防线。 18.县试(下) 昭朝规矩严明,对于科考更是严上加严,比现代的公务员政审要严苛许多,例如:脱籍之人虽然已经成了良民,但本人还是不能参加科举,不过,他的第三代子孙可以。 士农工商,作为末尾的商户,也是不能参加科举的,而平民,一旦生意做得很大,就会被官府强行转为商户,若商户又转为普通户籍,跟脱籍之人一般,必须得第三代子孙才有资格参考。 县试作为科考的第一步,已经发展出了较为完善的考试制度,考生参考,须得五人结保,由廪生具保,保证考生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才被准许参加考试,名册分存县署。 叶信芳作保找的是前几科的一位廪生,也算是老熟人了,而跟他结保的另外四人也认识,彼此之间知根知底,不用担心被牵连,不过由于今年考生激增,往常一两银子的认保费愣是涨价到了五两。 卖方市场,这样的高价,叶信芳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若不是他这几个月抄书攒了一些钱,叶家怕是要伤筋动骨了。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旦考生出了问题,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重则流放仗刑,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他们有老有少,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样貌十分普通,但神色极为矜傲。 这就是青山县的知县李大人,这位李知县是去年上任的,今年算是他在任举行的第一场科举,故而格外的重视,光是考前动员讲话便说了许多,一通骈四俪六下来,大意叶信芳是听懂了,约莫是勉励众人好好考试,不要作弊之类。 县太爷说完,其余考官起身向他这个主考官一揖致敬,然后站在县太爷身后,再集合所有作保的廪生,依次向所有的考官一揖致敬,过程非常的繁琐,显出十分的郑重之意。 考生们由官吏们点名,五人一组,上前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待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这就是一直说的“唱保”。而如果这个过程中,做保的廪生对考生有疑问,立马就有官吏上前查察或扣考,如果出现替考,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大刑伺候。 在叶信芳之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特殊情况,唱保进行得很顺利,他等了大约两刻钟,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五人便一起往前面走。 叶信芳跟着众人一起向诸位考官行礼。 “双林镇大桥村人顾山,由廪生刘青成作保。”最右边的考生走上前接卷,高声唱保。 然后叶信芳就见到坐在一旁的廪生中有一人站起来,扬声说道:“廪生刘青成保。” 廪生们跟考生不一样,他们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在此处专门圈出一块地方就坐,茶水充足。 听到廪生作保之后,考官点了点头,一旁就有小吏上前引着顾山进考场。 叶信芳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唱保的考生,待刘青成应保后,终于能进入考场。 卷封上有座位号码,这就相当于现代考场上的座位号一样,小吏只是将他引进考场,可不帮他找座位号,座位号是按照古人习惯用的天干地支来排序,看着封卷上面的“丙卯”,叶信芳还要掰着手指头换算成数字。 叶信芳运气比较好,分到的考棚看起来很结实,棚顶有修补过的痕迹,离厕所也隔着老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考棚非常简易,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座位,十分简单,叶信芳坐下来,要了一个小火炉和一些木炭,这些花费了不少银钱,又托了衙役将带来的小锅盛好凉水,待升起火来后,再将笔墨砚一一摆好,磨好了墨之后,方才不疾不徐的打开封卷。 这试卷上没有题目,是十几页红格子宣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以及一些草稿纸。 不多时,试卷便发下来了。 县试的第一场叫做正试,这一场考题为四书文二篇、五经义二篇、试帖诗一首,这些题目都不难,类似于现代的填空题,一些句子去掉中间几句,或者干脆整段挖空,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默写出正文并解释其意,正试录取比较宽松,只要默写正确、语句通顺、字迹端正就可以录取。 二月的天,还是十分的寒冷,叶信芳并没有急着答题,而是先在火炉旁烘了一会,待觉得手脚没那么寒冷的时候,方才开始答题,这些题目都不难,四书五经是科考的根本,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天道酬勤,叶信芳这大半年以来刻苦攻读,答起题来信手拈来。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草稿纸上答一遍,方才誊写到答卷上。 连日里抄书,为了节省纸张,叶信芳都努力的避免下笔出错,四书五经都抄过好几遍,也不会出现如现代人那般离了手机电脑不会写字的情况。 叶信芳誊写的时候,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吓得他笔尖一抖,幸而没有墨点滴到考卷上。他只听见有人痛苦的喊道:“我的卷子!我就不该喝水!” 不过片刻,便听见衙役走动的声音,叶信芳抬头,只见一个书生被衙役们拉扯着从他的考棚前经过。 叶信芳猜测他应该是喝水时,不小心泼到了试卷上,这种情况如果保持冷静,是可以再要一份空白的答卷,但是他太紧张了,考场内禁止喧哗,这考生吵吵闹闹的,自然要被送出去。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叶信芳刚刚誊写完经帖题,便已经日上中天,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叶信芳决定先吃完午饭,再去想头疼的试帖诗。 考篮里面,是昨日张氏和杨慧一起做的炊饼和枣糕,还有阴干的肉脯。 这枣糕与现代的蛋糕店里卖的不同,是用糯米粉和红枣混合制成,寓意“早日高中”,叶信芳听着名字其实有些质疑,这枣糕听着挺像“糟糕”。食物在进考场检查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小抄的衙役们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个不过葡萄大小,叶信芳将炊饼扔进锅里煮了起来,又扔了几块切好干肉脯进去。 这一刻,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 为什么不带挂面?别人不带锅进考场,带炊饼很正常,他都带锅了,为什么还是傻兮兮的带炊饼。 炊饼混合着肉干,经过热水一煮,虽然卖相有些糟糕,但香味却飘散开来,四周的考生原本吃着炊饼还不觉得什么,闻着这味道,顿时食不下咽。 吃了一顿美滋滋的午饭,叶信芳便站起身在小小的考棚里面来回踱步消食,衙役们虽见他举止怪异,但见他没有发出什么声响也不算违规,只是多盯了几眼,并没有上前打断。 试帖诗的题目是“疏云瑞叶轻” ,童试做的诗,要求都是五言六韵。 这句诗出自唐代骆宾王的《赋得春云处处生》,这首诗的名字就像一句诗,全诗是:“千里年光静,四望春云生。椠日祥光举,疏云瑞叶轻。盖阴笼迥树,阵影抱危城。非将吴会远,飘荡帝乡情。”这是一首咏春思乡的诗,不过名气不大,如果不知道的考生,也许还会以为这是写秋景,而叶信芳运气不错,正好听说过这首诗。 试帖诗不需要多么努力的展现考生的思想,要点是不能偏题,一定要押韵,五言六韵诗,是有严格的韵脚格式的,而古今中外的考试都有一个不需要点明但非常重要的潜规则:政治正确。 在古代的考场上,试帖诗另一个重点就是:歌功颂德。 叶信芳这些日字天天琢磨着写诗,还是很有用的,做出一首押韵的格式诗不难,但要将思乡咏春这些东西跟歌功颂德凑到一起,就不太容易了,他用了一个时辰,才勉强在草稿纸上凑出一首工整押韵的诗,再仔细的斟酌用词,略作修改之后,誊抄到考卷上。 天色还早,已经有人陆陆续续的交卷,叶信芳的位置很好,不少人走出考场都要从他棚前经过,他还看到了那个熊孩子,个子矮矮的,在衙役们的指引下,满脸都是自信的走出考场。 叶信芳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又检查了几遍答卷,自觉没有问题,通过第一场应该稳了。 县试都是当天结束的,不会发蜡烛,因而叶信芳出考场的时候,还看到许多考生正在奋笔疾书。 考场外有许多人正在等候,看到出来的叶信芳,一些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叶兄弟,在这里!” 叶信芳闻言望去,正是他的邻居胡威武,因为他是捕头,也要在考场外维持秩序,此时一身蓝色皂服,看上去显得很是英武。 “胡兄?”叶信芳有些不解。 “你娘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怕来迟了你等不到人会着急,便托我先接一下你,看着天色,你家人应该在来的路上,怎么样,你还站得住吗?”胡威武眼里满是关切。 叶信芳不让张氏她们在外等候,就是怕这冷天里冻出个什么好歹来。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公干,要是让被人看到你和考生过从甚密,对你我影响都不好。” 此时旁边已经传来窃窃私语声,胡威武见他面色正常,没有丝毫的不适,也就放下心来,没有强求。 昏暗的天色下,叶信芳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家的方向。 “慧娘,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男声清润,十分悦耳。 叶信芳听到“慧娘”两字,神情一振,暗笑杨慧的名字还真是普通,走在路上都能遇到跟她同名的。 “表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那声音竟是出乎意料的熟悉,叶信芳整个人都怔住了。 19.表哥 提问:撞到老婆跟表哥拉拉扯扯的,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叶信芳:我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啊。 “姑母临终之前,让我好好照顾你,我知道你怨恨我。”柳亦然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操这份心。”杨慧的声音,柔弱中带着坚定。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你不用瞎猜!” “你不用骗我,李三全都告诉我了。” “他说什么你都信,我说什么你就不信?”杨慧反问,“还是你自己过得好,就希望其他人都过得不好?” 不好,我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柳亦然的心像是浸泡在浓稠的苦水里,那种内心的压抑却无法对任何人说。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信任我?柳亦然心中不禁升起一抹怨念。 “这半年,我让李三全日日守在你家门口,他说叶信芳那个混账天天打你。” 叶信芳:喵喵喵? “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京城,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带你走的。” “将妞妞一起带走!” “呵。”杨慧冷笑一声,“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兰姐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柳亦然脸色顿时惨白,如同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我去找过她了……” “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看着他那样的神色,杨慧忽然不忍心说下去了。 柳亦然满面都是痛苦,继而又坚定起来,“我已经失去她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身处火坑。” “慧娘,你今天必须跟我走!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说着就要伸手去拉杨慧,却被一只手从半空中拦住了。 杨慧看着突然出现的叶信芳,整个人两眼睁大,脸上出现一抹慌乱,生怕他会误会。 那个与她说话的俊美男子,叶信芳不认识。 “我的妻子,自会照顾,就不劳这位表哥多费心了。”叶信芳盯着柳亦然,神色冰冷。 “你个混账,你还敢出现,我表妹自幼在娘家养尊处优的长大,嫁到你们叶家之后都过的是什么日子!”柳亦然两眼满是怒火,神色间没有半分被抓包的不好意思,反而咄咄逼人的质问起来。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的死活与你有什么相干!”叶信芳还没来得及开口,杨慧就大声说道。 “姑姑让我照顾你!”柳亦然再次强调。 叶信芳还是觉得一头雾水,杨慧却笑了起来,“照顾我?柳亦然,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告诉我啊!” “我,我在……”柳亦然吞吞吐吐的想要解释。 “你说不出来对不对?到底有什么苦衷你说啊!”杨慧神色失控,身形不稳,摇晃着差点跌倒。 叶信芳赶忙将她扶住。 “我不能说,说不得的。”柳亦然满脸都是隐忍。 杨慧闻言更是笑得惨淡,“你知道兰姐姐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吗?你说好了要娶她,可这几年你究竟去哪里了,她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你,你知不知道!” “答应了别人的承诺要遵守,那答应了兰姐姐的呢?”杨慧激动的质问。 叶信芳轻轻的拍打着杨慧的脊背,她转头,只见到自家相公俊秀的脸上满是温柔的关怀,稍微冷静了一些。 “你一去那么久,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音信。我和兰姐姐都以为你死了,她背地里眼睛都快哭瞎了,可到头来,你不仅还活着,还过得有滋有味,乐不思蜀。” 越是平静的质问,却越像是一把刀子一般插在柳亦然的胸口,他一去七年,看似是衣锦还乡,实则其中苦楚,只有自己知晓,便是如此,到头来亲人、爱人,全都失去了。 “她跟家里哭过、闹过,甚至寻死过……” 柳亦然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一遭,整个人如遭雷击,喏喏问道:“寻死……” “你说的是真的?”他显然有些不敢相信。 杨慧冷笑一声,“你在外面天大地大的快活,她却在家里傻乎乎的等着,她父亲要将她嫁给同行的儿子,她绝食相逼,最后被允许等你三年,到头来等了又等,你还是没有回来,她父亲就将她嫁给别人做填房,好好的大姑娘家,谁愿意嫁给一个四十岁的鳏夫!” “我、我去江南找她了……”两行眼泪沿着柳亦然的脸庞落下,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说过得很好,可这些……这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杨慧神情悲伤,质问:“她说好就真的好她将一切告诉你,就跟现在一样吗?莫名其妙就要带人走,你让她顶着一个逃妻的身份,跟你去哪,说啊!” 柳亦然闭上双眼,只觉得失去了全身的力气,“我只想你们都能过得好……” “她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遭受这些……” 看着柳亦然痛苦的样子,杨慧心也跟着揪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质问一番又能如何,兰姐姐已经随夫家去了江南,生死不知,“相公,我们回去吧。” “好,都听你的。” 柳亦然看着夫妻两相携而去的背影,竟是说不出的般配。 泪眼朦胧之间,身前出现一人,那人一身黑衣,面容普通,神情冷峻。 “柳公子,你离开得够久了,主子传信来催,还希望公子不要为难我们这些下人。”那人声音竟是说不出的粗粝。 柳亦然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擦干净眼泪,整了整衣服,神情也阴鸷起来,“我若是不回去呢?” “主子的手段,想必公子也是知晓的,您现在闹脾气,到头来受苦的还是自己。”那人脸上竟有些不忍。 柳亦然藏在袖子里的手顿时握紧。 “我帮你查过了,你去江南的时候,李三全日日在赌坊里泡着。” 柳亦然睁大了眼睛,满是被欺骗的愤怒。 “我已经请刘老三剁掉他一根手指。叶信芳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浪子回头,你表妹过得很好。”想了想,黑衣人又补充一句:“你去江南寻你那未婚妻的事,我会替你瞒着。” 许久,才听得眼前容貌俊美的青年低声道了一句“谢谢”,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叶信芳夫妇却丝毫不知身后发生的一切,在转身的那一刻,杨慧的眼泪陡然落了下来,“他瘦了好多。” 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哭出来吧,我不会笑话你。”叶信芳轻声道。 杨慧鼻头一酸,捂住脸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亲人重逢,应该高兴才是。”叶信芳在她背上轻轻的拍了几下。 “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杨慧哽咽着说道。 “我不知道,你可以慢慢告诉我,我有足够的时间听你说。” 杨慧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的动听,明明是说着最普通的话,却像是最动人的情话。 至此,叶信芳才知道那个俊美青年是谁,那是杨慧嫡亲舅舅的独子柳亦然。他与杨慧也算是青梅竹马的长大,杨慧舅舅一家出事之后,柳亦然便被托付给了杨慧的母亲抚养,杨慧生母死后,他在杨家也就尴尬了起来,新妇进门后便离开了杨家。 而这一离开,就是七年之久。 物是人非。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都到家了还不进去?”在家久等不回的张氏,出来寻找便看到这一副场景。 杨慧赶忙从叶信芳的怀中退了出来。 “娘,慧娘说有点冷,我帮她捂手呢。” 张氏嘴一撇,不说破,暗道当自己是傻子呢?捂手用得着抱在一起,幸亏这会子人少,不然被人看到像什么话。 第一场发榜很快,不过一天时间,就已经出结果了,叶信芳赫然榜上有名,若有什么为人称道之事,便是这场的第一名由宋修之拿下,就是入场前叶信芳遇到的那个嘴欠的小孩,对方八岁的年纪传扬开来后,一时神童之名传遍整个青山县。 叶信芳心中想着,自己若是个赌徒,就将所有银钱都下在宋修之身上,毕竟小小年纪就来参加县试,显然不是钱多烧得慌,而是已经胸有成竹,并且很有可能夺得案首。 李知县新官上任,治下若是能出一个神童,对于来年政绩考评大有益处,宋修之甚至不需要特别的优秀,只要他的考卷答得不错,案首就很有可能是他的。 有些事情是羡慕不来的,叶信芳早年还有神童之称的时候,若是能将县试拿下,估计也早就顺风顺水的将秀才拿下,不会蹉跎这么多年。 第二场考试安排在二月初九,叶信芳这次没让家人送考,而是自己提着考篮就进考场了。第二场考试考表判,与现代简单的判断题不同,而是涉及到了一些律法知识,主要是为了考察学子判别是非的能力,例如一题就考到了汉代那桩著名的杀母案,该如何评判。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叶信芳就像是升级打怪的冒险者一般,一个关卡一个关卡的闯过,考场上的考生也越来越少,考完最后一场只剩下了两三百人。 而最后一场通过的,不过百人。如同养蛊一般,从五百人厮杀到只剩下一百人。 张氏日日里求神拜佛,却不敢问叶信芳考得如何,不仅如此,还约束着全家人都不要问。 时间一晃而过,终于到了最要紧的关头。 叶家人起了个大早,张氏神情有些紧张,既怕中了也怕不中,一时不知是喜多还是忧多。饶是叶信芳自觉差不多能够通过,一晚上也没有睡好,翻来覆去折腾的杨慧也失眠了,早上醒来一看,夫妻俩都挂着一对黑眼圈。 榜单处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挤得水泄不通。 不多时,叶家人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奋力的挤了出来,那少年见到叶家人,眼前一亮,像是一只终于偷到粮食的大老鼠,“七哥,你过了!考上了!” 20.善安 “七哥,太好了,你终于考上了!”这模样活脱脱像是一个老大夫终治好了病人数十年的不孕不育一般,欢欣鼓舞的就差喜极而泣。 那少年是叶信芳的堂弟叶信轩,就是那个大财主三叔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芳在族中排行第七,故而称一声七哥。 听到叶信芳考过了,全家脸上都笑开了花,原本面带愁绪的杨慧也开心起来,叶信芳更是松了一口气。 “轩哥儿这么早就来了,你考的如何?”张氏和蔼的问道。 叶信轩脸一垮,耸耸肩膀,“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叶笃三有钱,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没事的,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他虽然年纪尚小,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善林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族里怎么不管他?”叶信芳不解,叶家的子孙被后娶的媳妇欺负,按理说老族长不会置之不理的。 叶笃三叹了口气,“管,怎么会不管,这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小儿子是掌心宝,大儿子就是路边草。族里一管这事,叶信义就护着他后娘,硬说是他打的,这后娘打继子族里能管,老子揍儿子族里还真管不了。” 叶信芳闻言也是叹息,在现代这样的还能算是家庭暴力,搁古代爸爸打儿子天经地义,外人根本插不上手。 “这种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叶信芳有些无措。 “你四婶求了我家婆娘,给善安安排一条活路,但凡有口吃的就行,我本来想着,让他以后跟着信轩,做个书童。这小子不争气,就不是个读书的料!”一说到小儿子,叶笃三就觉得堵心。 叶信芳明白了,“您是让他,跟着我?” 叶善安两只眼睛黑黝黝的,静静的看着叶信芳。 “让他给你当书童,不求有多大出息,只要有一口吃的喝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叶笃三摸了摸善安的小脑袋。 “让叶家的族人给芳儿当书童,不妥当。”开口的却是张氏。 21.少年志 叶笃三脸上的笑容顿时淡了下来。 “善安是芳儿的侄子,都是亲戚,让他当书童不是作践他吗?”张氏开口解释。 “芳哥儿是个读书人,士贵商贱,做书童怎么是作践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不然还可以在我店里做个伙计。我也不是缺那点养他的银子,只是我这个人的习惯:不养闲人,家里也实在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这不,才会打芳儿的主意。”叶笃三有些无奈。 “这族里人惯来踩高捧低,见到好处就跟见到骨头的狗一样,蜂拥而至,一旦帮扶的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我也是着实为难。” 叶笃三的想法叶信芳很认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叶信芳刚想开口,却被张氏抢了先,“他三叔,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 叶笃三点了点头,心里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却不想张氏继续道:“让善安跟着我们,也不是不行。” 一听她如此说,叶笃三精神一振,感觉有戏。 只听她继续道:“叶信义那个媳妇,是个出了名的滚刀肉、破落户,我可以照顾善安,但信义媳妇要是上门闹,我是无所谓,万一扰到了芳儿怎么办?他可是要读书的。” 如果可以的话,张氏也不想沾上四房的那一家子无赖,但叶信芳确实缺一个书童,马上要去参加府试,出了远门,叶家一屋子的女人不方便跟过去照顾,有个书童就会方便很多。而叶善安年纪小小的,看着却很乖巧懂事,让人心疼。 叶笃三知道她心中所想,立马保证:“信义媳妇那边,大伯去说,保证不会妨碍到芳哥儿。” “还有,善安这孩子,跟着我们到底是什么名头?”姜还是老的辣,一切都要摆清楚讲明白,张氏也怕四房那些人会无休止的纠缠。 叶笃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总算不用想着将叶善安往六房塞了,“芳儿吃点亏,就当是收学徒,不求学多大本事 ,跟着芳儿认几个字,等长大了,是继续给你家帮忙,还是去我店里做事,二嫂您看着安排。” 张氏点了点头。古代收学徒,学徒是要给师傅家帮忙做活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与奴仆也没什么差别。 而更微妙的是,学徒家人是不能去师傅家闹事的,一旦瞎闹事,就是违反了行规。 “芳儿得闲了教他认字,以后出去给人当个账房先生,也是一条出路。”张氏说出自己的安排。 叶笃三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赞叹道:“还是二嫂安排的周到,想得深远 。” “善安,快,给你二奶奶磕头,你要记住了,今天是你二奶奶给了你一条活路。” 张氏摆了摆手,“你这样说干什么,怪不好意思的。” 叶善安很听叶笃三的话,两眼满是孺慕,立马跪下来朝张氏磕头。 张氏面上强忍着不绷,心里却很受用。 “芳儿过了县试,再考考就要成秀才了,这是大喜事,叫上族里的几个长辈,我做东,今天大家去酒楼里庆祝一下!”叶笃三那高兴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儿子考过了。 “三叔的好意,本不该拒绝,但家中事多,还要准备院试,酒楼就不去了。”叶信芳满面歉意。 叶笃三点了点头,“也对,院试在即,回家好好温书。” 他解决了善安的事情,心就踏实了。 叶信芳一家刚回到家中,八岁的善安便跟装了雷达一样,迅速找出角落里的扫帚,开启扫地机器人模式。 叶信芳刚想阻止,便被张氏拦住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勤快些好,习惯了靠辛勤劳动换取收获,心里才踏实,这样总比坐着等待别人的施舍来的安心。” 叶信芳想了想觉得也对,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而叶信芳身旁的杨慧,看着正在舔糖葫芦的妞妞,心念一动。 妞妞只觉得身上突然一寒,然后就被嘴巴里尝到的甜味吸引了心神。 叶善安真的是个非常努力的小孩子,人都没有扫帚高,就已经能将院子里扫得干干净净,一片落叶都没有,这让叶信芳产生一种用童工的罪恶感。杨慧她们做饭的时候,善安也没闲着,帮忙洗菜摘菜,还抢了叶珑生火的活计,多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女人们都感觉轻松了许多。 当然这种感觉在吃饭的时候,戛然而止。 “慢点吃,别噎着。”杨慧看着狼吞虎咽的善安,眼中满是心疼。 “谢谢,谢谢七婶。”叶善安嘴巴里夹杂着东西,吐字不清。 “吃完这口再说,不然容易喷出来。”张氏突然开口。 叶善安吓得一个哆嗦,险些噎到。 一边努力的吞咽下去,一边还使劲的点头。 “这么能吃,以后可怎么办哟。”张氏忧愁的说到。 一句话吓得叶善安本来打算盛饭的手停在了半空,顿了顿又缩了回去。 “善安干了那么多活,多吃点也是应该的。”叶信芳说着,伸手接过他的碗,替他盛了满满的一碗白饭,笑着说道:“来,多吃点,长得壮壮的。” 叶善安到底没忍住诱惑,因为吃饱的机会难得,满面感激的接过饭碗,“谢谢、谢谢七叔,我吃红薯就行了,这么多干饭盛给我可惜了……” 张氏原本看到叶信芳盛了那么一大碗米饭,就心疼得要命,听善安这样说心里倒是舒坦了一些。 她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你个书呆子,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们家那点地,收的租子也就够自己嚼用了,要是不够吃了还要出去买粮食,又是一笔钱,现在新粮还没出来,旧粮那么贵……” 叶信芳听她絮叨的头大,有些疑惑,“我们家已经这么艰难了吗?” 张氏闻言叹了口气,“用钱的地方那么多,进项却少,你又要参加府试,又是一大笔银钱。我年纪大了,不能绣了。靠你媳妇和妹子,不是我吹,她俩加起来都不如我一个。” 杨慧和叶珑低着头扒饭,没有反驳。 “我年轻的时候,做起绣活来,那是又快又好,别说整个青山县,就是整个西宁府,都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我,那几家绣庄都抢着要我……说起来,你爹当你赶考,不是我供着……咱家原本那么大的家业,不是我眼光好,低价的时候买了那么多地……” 叶信芳生无可恋脸,别说原主了,就是他穿过来之后,这段话都翻来覆去的听了无数遍。 他看着杨慧和叶珑也是毫无拨动,看起来已经免疫了,也对,这种裹脚布一样的自夸,难道回回听都能听出新意来。 让人意料之外的是,叶善安捧着碗,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一边满脸景仰的看着张氏自吹自擂。 善安的眼神在羡慕与钦佩之间不断的切换,最终在张氏吹嘘完毕后,仿佛像鼓起全身的勇气一般 ,怯生生的问到:“二奶奶,我能不能拜您为师?我想跟您学习刺绣!您真是太厉害了!” 叶信芳一口饭险些喷出来,杨慧和叶珑也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唯独小妞妞还是自顾自的与饭碗斗争。 叶善安神情真挚,不似作伪。 可是小朋友,刺绣是女人的活计啊! 饶是张氏,整个人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叶善安放下舔得干干净净的碗,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一般,“您就像一个传奇,靠着一手绣活,置下偌大的家业。我也想跟您一样,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一个传奇?叶信芳歪了歪头,看着眼前头发半白的张氏。 连失两子,中年丧夫,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原主根本就不成器,也许在今日的世俗看来,这样的人生是十分的悲哀了。因为世俗认为的,本该成为她依靠的,全部离开或者干脆不能给予依靠。 “您曾经靠刺绣养活一家人,您曾经靠刺绣供七叔读书,您真是太了不起了,您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叶善安年纪小,两只眼睛清澈的如同水洗过的天空。 孩童的眼睛是不会撒谎的。至少在这一刻,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叶善安的真诚。 张氏整个人都愣住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抿着嘴不说话。 是的,被世俗认为的,她是一个失去依靠的女人。可是,世俗却没有意识到,生活所赠予的苦难,都被这个女人一点一点的磨成了粉末。 她靠着一技之长,置办了偌大的产业,虽然最终没有保住。 她在寻找依靠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早就变成了别人的依靠。她一点一点抹去自己的光辉,只为了点亮儿子。 “我……”张氏只觉得鼻头发酸,不知道如何说下去。 叶信芳站起身来,朝着张氏道了一句,“娘,您辛苦了。” 叶珑两只眼睛红红的,“娘,我从来没想过,您是这么了不起。” 旁观者清,叶信芳与原主一般,理所当然的享受张氏的付出,却没有想过,一个女人奉献了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埋葬了自己才能技艺,为的是什么。这种牺牲不应该被漠视,他头一次觉得,留下叶善安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 22.创业 叶信芳一进家门,就看见叶善安低着头,两眼专注的看着手上的绣架,八岁的年纪,坐的稳稳当当,神情专注,没有丝毫的急躁与不耐,而张氏正在一旁满脸欣慰的看着他,就像是辛勤劳作一年的农民伯伯看着地里茁壮成长的庄稼。 叶信芳心里默念因材施教、因材施教,但还是默默的移开了视线,实在是觉得太辣眼睛了。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多一个人吃饭,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那这样吧,回头我画一个图纸,让铁匠做一个蒸炉,你们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馒头包子就挺好,量一定要足,材料一定要新鲜,不能坏了名声让人戳脊梁骨。”叶信芳想到现代见过的那种下面放碳,中间隔了一层热水的蒸炉。 “你当你老娘是什么人,给学生们吃的,肯定要小心谨慎。”张氏见叶信芳怀疑她,满了都是不高兴。 叶家第一次创业计划,就这么启动了。 一堆从未做过生意的人凑到一起,真的能做成事吗? 挣大钱? 不存在的。 摊子撑起来不过三天,就出事了。 23.商业奇才(万字大更) 叶信芳有些怀疑, 是不是从定计划那天,就应该开始看黄历。 或者说哪一天开业,为什么不找个大仙算一算呢? 他费心尽力的画出一个现代食堂那种蒸炉,然后铁匠拿着那张图纸反复的打量, 只觉得叶信芳是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读书人, 见天的异想天开。 铁匠在问清楚楚叶信芳要做什么, 带着“你神经病吗”的眼神反问:做个普通的铁炉子不行吗? 大概就是比路边煮茶叶蛋的那种炉子大一些的,能放得住蒸笼的那种。 叶信芳偏不要。 最终,四四方方的铁炉子, 在叶信芳的一再坚持下打了出来。 与他想象中, 闪闪发亮的情况截然相反, 做出了一个类似于街边烧烤架那样的东西, 就是形状是正方形。 文科学霸理科学渣的叶信芳,突然不确定的意识到, 那种蹭蹭发亮的难道不是铁,而是不锈钢? 取货的时候铁匠死死的拉着他,生怕他跑了。 关键是,没有轮子, 死沉死沉的,叶信芳虽然锻炼了大半年,也不能改变他是个书生的事实。 最后还是路过的胡威武, 路见不平, 鼎力相助。 并且, 古代铁器, 很贵的…… 这种奇形怪状的定制货,铁匠还默默的表示:要加钱。 叶信芳只觉得心肝都在滴血。 “你打这个干什么?”胡威武满是好奇。 “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叶信芳努力打起精神来。 “卖什么?” “包子馒头……” 胡威武扛着铁架子脸不红气不喘,“不是有一家了吗?你们家做的特别好吃?那我一定要尝一尝。” “也……也没有……”叶信芳也尝了家里女人做的东西,说实话就是量足这一个优点了。 “那你折腾什么?”胡威武就不解了。 “图方便,就在私塾门口,学生们出门就能买到。”叶信芳耐心的解释。 “这大冬天的,你一家子女人,过两天你就要去考试,这铁疙瘩谁帮你搬?”胡威武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叶信芳会做生意吗? 很显然,不存在的。 对于他在现代的人生,只能这么总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创业又不会,最后只能一路读书读到了留校任教。 也许有人问,一个孤儿凭什么能读那么多书? 年年拿奖学金、扶贫助学基金,外加笔耕不辍经常投稿。 当然大头还是国家助学贷款。 一个文科大佬,能提出市场这个观点已经是他的极限,至于其他的,叶信芳是真的从未考虑过。 叶信芳将眼光转向了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满目都是期待,“胡捕头,听说你一个人住?” 胡威武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 “会做饭吗?一个大男人,做饭很艰难吧?”叶信芳继续问道。 胡威武却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会做饭。” “一个大男人,做饭也确实不容易,天天出去吃很费钱……” 叶信芳:??? 大哥你再回答一遍,这不是标准答案。 “一个人住,俸禄只有那么多,肯定只能自己开火了。”胡威武非常自然的说出来。 你不是个糙汉吗?这么没脾气的吗? 他要说的话就这么胎死腹中。 一进家门,看到坐着绣花的叶善安,胡威武还吃了一惊,“这小子还会绣花呢?” 叶善安偷偷的瞪了他一眼,嘴巴耷拉着不高兴。 “哥,这么快就带回来了?娘,嫂子,炉子回来了!”叶珑满脸都是高兴,小跑着冲到面前。 看到抬着铁架子的胡威武,顿时止住了脚步,吓得还往后退了两步。 叶珑养了大半年,已经不是之前瘦的只有一把骨头的样子了,脸上满满都是少女的胶原蛋白,常年在家做绣活,皮肤雪白,此刻看到生人,秀美的脸上飞起一抹娇羞。 胡威武在叶家隔壁住了这么久,还是第一回看到叶珑。上次张平安来退亲,叶珑只是趴在院门后偷看,没敢出院子。 胡威武原本四处打量院子内场景的眼睛,顿时停住了,只看得见眼前的这一抹颜色。 常年日晒的黑脸,悄悄的红了。 微微低下头,移开视线,强迫自己不要多看。 待张氏和杨慧出来后,叶珑躲在她两人身后,不敢出声。 妞妞却是个自来熟,仗着自己长得可爱,从来不怕生,脆生生的喊了出来:“胡叔叔,你的脸怎么红了?” 胡威武心里却很苦,就你眼睛尖,个熊孩子! 众人闻言,细细打量起胡威武来,还是张氏开口邀请,“搬炉子累到了?赶紧坐下来喝杯茶水。” “小妹,来客人了也不知道端茶。”张氏责怪。 胡威武闻言抬头,看见对方进屋的背影,只觉得连背影都那么好看。 杨慧还没有觉得什么,毕竟已为人妇,外男不好多看,张氏却挑了挑眉,心中却还没有下决定。 叶珑刚刚将茶水弄好,就见旁边站着一个小身影,“姑姑二奶奶让我来端茶。” “你小心着点,别烫到。”叶珑笑着说道,放下茶壶就开始去厨房里洗菜,准备做饭。 坐在客厅里的胡威武,见奉茶的不是叶珑,脸上还有几分失望,很快就笑着打趣,“几天不见,叶兄弟你连儿子都有了?” 叶信芳也是笑,“族里的侄子,在我家做个学徒。” “学徒,学绣花?”胡威武更是惊讶。 叶善安将茶水放下,跑到叶信芳身后站定。 “不拘一格,因材施教,行行出状元,也许这孩子日后会成为一代大家。”叶信芳摸了摸善安的脑袋,小男孩听了这话,立马将头抬得高高的,小胸脯挺的直直的。 “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胡威武颇有几分看大舅子的眼神,表情真挚的拍马屁。 “胡捕头,听说是军户?”张氏像是拉家常一般,不经意的问起。 胡威武忙打起精神来,“我老家在明越府,自打开朝就是军户,代代相传的。” “明越府,这么远你怎么调到我们青山县来了?”张氏不解。 胡威武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刚要开口,就被叶信芳打断,“娘,你问那么多干嘛?” 张氏瞪了叶信芳一眼,“随便问问。” “没事的,叶兄弟,没什么不能说的,伯母,我性子直,在军中得罪了人,就被调到这里来了。” 张氏闻言唏嘘不已,“那些大官,可惹不起的,你家中父母身体可康健?” 胡威武脸上露出一抹缅怀之色,“十年前,明越府战事起,父母都没了。” “那……”张氏顿了顿,眼神中流露出怜悯,继续问道:“你家中还有其他人吗?” 胡威武人高马大的汉子一个,此时看起来却有些惆怅,摇了摇头,“两个哥哥死在战场上,还有个姐姐,难产没了。” “好孩子,别想那些了,战场苦,现在总算不用打仗了,你既然来了我们青山县,就索性在这安家,好好的一个大小伙子,将日子过好,这样你爹娘兄弟在天上才能安心。”张氏安慰道。 “伯母,您不用担心,都过去这么久了,我都想明白了。”胡威武咧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张氏心里只觉得,虽然这小伙皮肤挺黑,牙齿倒是怪白的。 叶信芳不好开口的,张氏轻言两语就说定了,胡威武也是一副十分愿意的样子,每日叶家提供一顿伙食,胡威武帮忙搬铁炉子。 胡威武在叶家吃完饭才离开的,叶信芳觉得天天来来回回的搬,就提供一顿伙食有些抠门了。 张氏却得意洋洋,嘲笑道:“你个书呆子懂什么,给多了人家自己还不愿意呢。” 叶家的吃食小摊,就这么风风火火的开了起来。 第一天,生意确实火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家人就觉得不对劲,一家人终于开始动用不太灵光的脑子思考了。 首先,这是人家私塾门口,不是说你要摆摊就给你摆摊的。 私塾里的老秀才,还算是比较好讲话的人,看叶家小本生意,又是老街坊,只收了一天五文钱的摊位费。 只不许用明火,怕弄得烟熏火绕的,污了他读书人的地盘。 这点叶家人同意,因为本来就只打算点炭。 其次,一个铁炉子下面烧着炭,然后架上一口大铁锅,锅里烧着热水,上面蒸着三格蒸笼,里面热着包子馒头。 就是叶家人自己也嘀咕,这不还是炉子上架口锅吗儿子/相公/哥哥/七叔到底在折腾什么?方形更好 出于对读书人的盲目尊重,叶家人都没有当面质疑。 这个蒸炉的作用,不在于加热,而更多的在于保温。 所以这包子馒头本来就是熟的。 这熟食从哪来,叶家厨房里蒸熟的,自家厨房蒸包子要不要成本啊? 当然要。 叶家宅子是在青山县城,搁现代的说法,就是城市户口。这种户口有什么好处?好处就是:别人吃菜,自己种,而城里人,买;别人烧柴,自己砍,而城里人,买。 烧火是有成本的,柴禾全是买的,一担柴就要一文钱。 叶家人不过蒸了几笼包子,就用掉了半担柴。 初一看不算什么,细水长流下来也是一笔大开支。 而且,叶家那边的蒸炉下还烧着炭呢,炭可比柴贵。 一天下来,就烧掉了十几文的炭。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叶信芳开始深深的认同这句话。 人家为什么是开包子铺,而他们偏偏要作死开包子摊。 夏天的时候还能用荷叶盛包子,冬天的时候,有铺子的就可以拿盘子盛,再不济就拿自家种的芭蕉叶。 叶家摊子上也有小桌子,大冷天的没人愿意坐,风一吹就凉凉了,学生们都情愿买了带走。 叶信芳家,也没有芭蕉树。 一开始张氏偷偷摸摸跑去摘人家的芭蕉叶,不过摘了两片就被发现了,差点追得张氏满大街跑。 叶子不够,拿什么装包子?拿纸。 张氏打算用叶信芳从前练字的纸,叶信芳不愿意,上面全是黑墨写的字,看着就脏。然后,一家人就买了一沓油纸,这种纸非常耐折,并且防水,价格嘛,就不便宜了,张氏卖包子的时候一张一张的用,就感觉心疼的抽抽。 最后,这样七算八算下来,不计买铁炉子的钱,光炭火、木柴、草纸,加上制作包子的成本。 在叶家这一家子商业奇才的辛勤运作下,叶家包子摊,终于! 实现了! 负盈利! 一天亏了五十文! 一家子干得热火朝天,晚上数钱越数脸越难看。 杨慧满脸都是愧疚,自我检讨,“都是我不好,不该出这个主意。” “慧娘,不管你的事,要真是平分责任,这里每个人都跑不掉。”叶信芳一说完,除了三岁的妞妞,个个都低下了头。 “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们得反思一下,为什么会亏本?”叶信芳觉得自己真的是最失败的穿越者,别的穿越者,随随便便一个主意,就能挣得盆满钵满,而他已经这样苦心孤诣了,还是血亏。 真的,天生不是做生意的命。 “花销太大了,得不偿失。”张氏首先开口,说着瞪了叶信芳一眼,“都是你,非要烧炭!要我说,直接到饭点提个篮子去卖,照样是热腾腾的。” “这不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吗……”叶信芳喏喏解释。 “穷人家的孩子就得吃苦!”张氏只觉得叶信芳今天酸溜溜的,往常怎么没发现这个儿子这么有良心。 张氏懒得听他叽叽歪歪,直接下决定,“明天不烧炭了,太浪费。” “娘,那油纸还用吗?”杨慧有些心疼。 张氏点了点头,开口道:“用,你们裁小一些,今天的太大了,照着今天的纸,一张裁成四张。” “那不就只有掌心大?拿不住包子。”叶信芳不太愿意,这样也太难看太抠门了。 “你不愿意,那就收钱,一张油纸一文钱,你看看他们情愿怎么选!”张氏没好气的说道。 生意惨淡,将原本脾气就不好的张氏,逼得跟炮仗一样,一点就着。 “不烧炭了,那炉子还搬吗?”叶珑小心翼翼的问道。 “还搬什么搬!”张氏一脸不高兴,“过几天就把那炉子卖了!” “别急着卖,我想想那炉子能干什么。”叶信芳不太情愿。 张氏到底是向着自己的儿子,没有继续反驳。 第二天,经过一晚上的鼓气,一家人又重整旗鼓,斗志昂扬的开始了商业征途。 学子们拿着巴掌大的油纸,风一吹就凉凉的包子,狠狠的骂了几声奸商。 生意到底是比不上昨天了,但总算没有亏本了。 而叶信芳请铁匠做了个方形铁丝网,他不愿意卖掉炉子,想试试看能不能做点烧烤卖。 一家人也很配合,没说什么,就帮忙穿了一晚上的签子。 第三天,私塾门口烧烤生意,确实很新奇,就是这份新奇,搞出了大新闻。 私塾里午时放学,中午休息一个时辰,下午继续上课。 一下了课,学子们便呼啦啦的跑出私塾。 叶家的包子摊在这摆了两天,也有了几个回头客。 张氏脚边放着一个大篮子,用厚厚的干净白布盖着,立面是热的馒头包子。 而她手上动作不停的反转,铁网上的穿了签子的肉片,烤的嘶嘶作响,泛着焦黄色的诱人光泽,她小心翼翼的拿刷子,轻轻的涮上一层油。 又抹上一层提前调好的酱料。 没有孜然粉,叶信芳便拿酱料替代,他调的酱料非常特殊,其他人都不会。 不多时,喷香扑鼻,张氏只觉得自己的味蕾都在颤动,咽了咽口水,脸上挤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没有人教她,老太太硬是无师自通的给自己立出了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老太太人设。 “新鲜的肉片诶,一文钱一串诶,不好吃不要钱~”张氏见人流靠近,便主动叫卖起来。 “老婆婆,我要两个馒头。”不过十岁大的小男孩,一身衣服十分朴素,却洗的干干净净,小脸仰起,甜甜笑着跟张氏说话。 一般人看到这种可爱的场景,估计心都要化了。张氏脸上笑眯眯的,心里却骂了一句小穷鬼。 将两个馒头勉强用油纸包好,“拿好了,小郎君,暖暖热热的,吃饱了不想家。” “谢谢婆婆。”小男孩笑了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婆婆这有新出的吃食,烤肉片,要不要买两片尝一尝?很便宜的,只要一文钱一串。”张氏笑着问道。 “不了,婆婆。”说完狠狠的吞下口水,将铜板递过去,转身回了私塾。 张氏还是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一文钱就那么薄薄的一片肉,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太贵了,因而只看不买。 还有跟过分的,有的学生买了馒头包子,也不急着走,就站在小摊子面前吃,吃一口馒头,然后深吸一口烤肉的浓香,吃一口,吸一口,吃一口,吸一口。 张氏看着别提多生气了。 “老婆婆,这肉片给我来一串尝尝。”一个面容普通,身着一身一看就不便宜衣服的少年开口说道。 张氏顿时眼前一亮,再一看他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孩,一身衣服料子一看就感觉老贵了,这两人明显是一起的,她心里想着大主顾来了,脸上笑容更深。 不知道为什么,张氏觉得这两人有些眼熟。 “小少爷,尝尝看。”张氏还特地拿油纸抱住签子,递给小少年, 不用弄脏自己的手,小少年很满意。 旁边的小男孩一脸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扯了扯他的袖子,翻了个白眼,很是不高兴的说道:“要回家了,不要在外面乱吃。” 小少年一口咬下去,辛辣、火热,刺激着他的味蕾,两眼一亮,怎么会这么好吃,明明是最普通的猪肉,烤过之后怎么会变得这么美味! “婆婆,太好吃了,给我再来两串,不!十串!”小少年神情激动,“婆婆,怎么可以这么好吃,我以前吃过别人烤的肉,都不如您的!” 张氏得意一笑,“我涂的酱料,可是我的独门配方,一般人都吃不到的。” 旁边的小男孩皱了皱眉,“我们该回家了,我都饿了。” 小少年直接扔了一小块银子过去,“婆婆先拿着,等我吃完了再找给我。” 张氏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一样,手脚麻利的拿了十串肉片给他。 “表哥,该走了,找完钱就回去。”小男孩见小少年不理他,提高了声音。 小少年沉迷在吃肉的愉悦中,敷衍的应了几声,“吃完就走,吃完就走。” 小男孩双颊气鼓鼓的,看着就想戳破,张氏笑眯眯的问道,“这位小少爷,您要不要也来两串尝一尝?” “不要!我非常质疑你家的食物,你的脸这么脏,你做出来的食物怎么可能干净?”小男孩断然拒绝,说出的话还很不好听。 张氏因为生火的原因,脸上还沾了不少灰,她怕其他人说道,就拿起旁边的油纸擦了起来。 “表弟,尝一口吧,很干净的,放心,绝对没问题,可好吃了!”小少年拿起肉串往小男孩的嘴巴里塞。 “我不吃,我不吃!”小男孩满脸都写着拒绝。 小少年一边往他嘴巴里塞,还一边解释,“你不是说饿了吗,吃一口,就吃一口!” 眼见着那签子就要戳到他脸上,小少年迫于无奈,张嘴咬了一小口。 只是很小的一口,刚进嘴巴里,还没来及吞下去,小男孩就觉得一阵恶心上涌,“哇”的一口就吐了出去。 而恰巧此时,张氏脸上的黑灰被油纸擦干净。 小男孩伸手指着张氏,瞪大眼睛,那模样活像是死不瞑目一样,“原来是你!你就是专门来克我的!” 又是一阵恶心上涌,扶着小少年呕吐起来,刚刚吐完,就捂着肚子,脸色惨白的叫疼。 小少年都吓傻了,刚刚吃进嘴巴里的肉片,依旧是非常美味,忍着心痛吐了出来,手足无措的扶住小男孩。 “表弟,你别吓我,我们去看大夫!” 张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旁边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吃死人了,吃死人了!” 这里离县衙很近,胡威武和他手下的几个捕快,正在一旁的街道上巡街,听到这边有动静,很快就赶过来了。 胡威武一进人群,就看到靠在少年身边的小男孩,这个少年和小孩,他都认识,小男孩原本粉雕玉琢的脸上此时一片惨白,此时他正巍颤颤的举起手,指着张氏:“肉是不是坏了……” 少年听他这么说,心里更是充满了惶恐,一时想到表弟要是死了怎么跟姑姑交代,一时又想到自己吃了那么多烤肉,会不会死…… 少年此时突然福如心至,电光火石之间,认出了张氏,“原来是你,上次你还要对我们动刀子,我表弟不就是嘴巴坏了点,说了你儿子几句,你至于下毒害我们!” 糟糕,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低头只见小男孩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死死的盯着他。 胡威武也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直接上前将小男孩抱了起来,看着张氏道:“伯母,您先在这里待着,我送他去医馆。” “他……会不会有事……我杀人了吗?”张氏开口,神情中满是惶恐。 胡威武见老太太吓得这副模样,柔声安慰道:“您先别急,好好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也许他只是吃坏了肚子,不是中毒……” “对,对,对,我又没有下毒,我怕什么……”老太太强行稳住了心神,但还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胡威武又对手下叮嘱了几句,就抱着小男孩急匆匆的跑去医馆。 小少年看着捕头与卖吃食的老太太熟识,害怕他会下黑手,便紧紧的跟在后面,胡威武常年行伍,岂是一个小书生能追的上的,跑了没多远就甩开了他。 小少年狠狠的剁了剁脚,转头往姑姑家跑去。 叶信芳本在家中苦读,忽然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把门敲得震天响。 打开门一看,大冷天里,一个一身缁衣的捕快,跑的满头汗,“快,跟我走。” 拉起叶信芳就往外跑,叶信芳一头雾水,“发生了什么事,差爷,这是要去哪?” 家中的叶珑和杨慧都跑了出来。 “胡捕头让我来告诉你,你娘的摊子吃死人了!”那捕快满脸都是焦急。 叶珑吓得惊呼一声,“怎么会这样!” 杨慧脸色苍白,身形晃了晃。 “我娘在哪?”叶信芳有些担心张氏,脑补出一个老太太此时孤独的待在牢房里,顿时心下一阵抽疼。 “她还在她摆摊的地方,我们头留了几个人在那守着,他自己送吃坏的那个人去医馆了!”那捕快见叶信芳还不跟他走,简直要急死了。 叶信芳安抚的看了妹妹和妻子一眼,“慧娘去陪着娘,我跟这位差爷去医馆看看什么情况,小妹留着看家。” “哥!”叶珑眼泪掉了下来,心里非常害怕。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神情温柔,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乖,在家等着,不会有事的,我们又没有真的下毒,顶多是吃坏肚子,打不了赔光家产,我不会让你们有事的,在家等着我们。” 叶珑抿了抿嘴唇,带着哭腔说道:“你们一定要,一定要好好的回来……” 叶信芳郑重的点了点头。 一路上叶信芳也没有问出更多的内容,因为那捕快也是才到案发现场,根本就不了解情况。 却说那小少年连滚带爬的跑到他姑姑家,抓着守门的仆人就问,“我姑姑呢,我姑姑呢?” 仆人见他焦急,直接将他送到后院。 恰巧,他姑父也在,正跟他姑姑吵架。 桌子上摆着一桌丰盛的饭菜,却没有人动筷子。 “你看看你养的好儿子,害得杨姨娘心疾都犯了,小小年纪心性如此歹毒,肯定是你教的,你这个毒妇!我以后也不用指望他养老了,我有传之就够了!” 小少年一冲进屋子里,就看到他姑父怒气冲冲的指着他姑姑骂,那脸红耳赤的样子,活像有深仇大恨一般。 小少年脑子一冲,开口喊道:“不许你骂我姑姑!” 他姑父更是生气,指着那美貌妇人,骂道:“你看看你侄子,就这么闯进来,还有没有一点规矩!” 那美貌妇人却是一点也不在意丈夫的跳脚,慢条斯理的端起茶碗,抿了一口,问道:“平儿,你表弟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姑姑,表弟被人下毒,要死了!”小少年杨平一开口就是深水□□。 美貌妇人身子瘫软在椅子上,双手颤抖着,茶碗都拿不住,哐当掉在地上,砸成了碎片。 原本满脸怒气的姑父也跟着紧张了起来,看到美貌妇人那样子,上前将她扶了起身,紧跟着逼问杨平:“怎么回事,说清楚,他人呢,他在哪?” “捕头把他送到医馆去了……” “哪家医馆?你这孩子要急死人啊!”杨平他姑姑强行打起精神来,抓着杨平的衣袖逼问。 “我……我不知道……” “别问他了,青山县总共就那么几家医馆,还都在一条街,我们先过去!”关键时刻,还是他姑父拿主意,完全不去提刚才夫妻之间的剑拔弩张,脸上满是担忧。 说到底,吵架的时候,口不择言,什么话都能说出来,可宋修之是他唯一的嫡子,怎么可能不上心。 这头叶信芳和捕快两个人,跑到医馆一条街的时候,那捕快才想起来胡威武没说去哪家医馆。 “我知道在哪。”叶信芳熟门熟路的进了一旁的王氏医馆。 捕快跟在叶信芳身后,直接进了医馆后院的一间小房子,只见到王老大夫已经在摸脉了,而胡威武一脸紧张的看着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此时的脸色已经不是当初的惨白,而是蜡黄蜡黄的,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 叶信芳也认出了他,县试时讥讽他的那个嘴欠小男孩。 也是县试的案首——宋修之。 这个小房间里,此时众人均是一副肃穆的模样,唯独一人,老神在在的端着茶碗,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正是那位致仕的老刑部尚书孙茂行。 “怎么样了?”叶信芳怕打扰到老大夫,轻声问胡威武。 “还在诊断。”胡威武小声回到,转而皱了皱眉,问那捕快,“患者的家属呢?” 那捕快愣了一会,“头,您没跟他说送到哪个医馆啊。” 胡威武立马道:“你在里面也帮不上忙,去医馆外面等着,看到他家属来了就引进来。” “唉,有点像是风寒,又像是伤风,老朽也有些拿不准。”老大夫摸了摸胡须,认真的打量着小男孩宋修之,“小娃娃张开嘴巴,我看看舌苔。” 宋修之一脸萎靡的张开了嘴巴。 一旁坐着的老爷子,原本在偷偷摸摸的移动棋盘,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在对方张开嘴巴的一瞬,精神一振。 叶信芳和胡威武什么也没有察觉到,但看两位老人家神情都突然郑重起来了。 “孙老,您觉得是不是?”老大夫只说了一半,剩下的没敢说出来。 老爷子眉头皱了起来,叹息道:“人心歹毒啊。” 叶信芳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师父,王老大夫,您二老就别打哑谜了,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会不会死?” 原本半躺着捂着肚子的宋修之,此时费力的撑了起来,“我是不是要死了?” 他的神情中充满了难过,撇了撇嘴,哭了出来,哽咽着道:“我要我娘,我都要死了,我要见我娘……” “死不了,别哭。”老爷子难得温柔了一回。 老大夫对身边的药童叮嘱了几句。 不多时,就见那药童端了一大盆水过来,摆在宋修之的面前,小男孩不明所以。 “信芳,喂给他喝。”老爷子开口。 叶信芳没有多问,端起盆子就往小男孩嘴巴里灌,小男孩很配合的张开了嘴,大口大口的往下喝。 铁盆温热,倒也不必怕宋修之烫到或者凉到。 直到宋修之差点呛到,他才委委屈屈的开口,“咸的……” 老大夫慈祥的看着他,“喝吧,喝完这盆再说话。” 宋修之继续牛饮,大口大口的吞咽,叶信芳端着盆子喂给他,对方小小的脸,差点铁盆给淹没。 宋家一行人匆匆的赶到医馆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副场景。 “你在做什么!”杨平一声厉喝,他认出了叶信芳,只以为叶信芳是要杀人灭口, 吓得叶信芳差点盆子都拿不住,而此时正好宋修之喝完最后一口水整个肚子都鼓了起来。 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被人强迫着灌水,两眼通红,身上还有不少打湿的地方,形容十分狼狈,如同一朵被摧残折磨的小白花。 宋修之两眼泪汪汪的看向宋夫人,吸了吸鼻子,发出一声如同奶猫一般的叫声,“娘……” 宋夫人一个箭步冲上来,将宋修之揽入怀中,轻柔的拍打抚摸,这个就算跟丈夫争吵也会努力保持仪态的女人,此时眼眶微红,头发因为奔跑而显得十分凌乱。 “我表弟不就是说了你几句,用得着杀人灭口吗?你这个人心思怎么这么歹毒?”杨平恶狠狠的盯着叶信芳。 听他这么说,宋家人全都对叶信芳怒目而视。 “别哭了,还没完呢。”老爷子闲闲的开口。 老大夫看向药童,“按照我跟你说的做。” 药童胆子小,但还是点了点头,走到宋修之身边,小声道:“张开嘴巴。” 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宋修之总是格外的小心,然后他就眼睁睁的看着药童伸出食指和中指,直接插进他的嘴巴里,伸到他嘴中和舌根部,猛戳硬动,宋修之一想到刚才看到的药童指甲缝里还有一些黑黑的不明物质,也不知是生理作用还是心理作用,一阵强烈的呕吐冲动。 抓掉药童的手,弯下身子,叶信芳赶忙将铁盆放在他面前,宋修之哗啦哗啦的吐了出来。 他的小脸上满是痛苦,一口一口的往外吐,全是黄颜色的液体。 而更让人绝望的是,老大夫跟药童说:“再去调一盆盐水。” 宋修之只觉得自己胆汁都要吐出来了,一阵一阵的恶心感上涌。 宋夫人看得满脸都是心疼,却因为是老大夫开口的,不敢说话。 宋老爷却是松了一口气,大夫还在治疗,说明还有救。 杨平神情焦急,凑到老大夫身边,“大夫,我也吃了他们家的烤肉,您给我也把把脉,我要不要喝盐水?” 老大夫也没有拒绝,让他坐下,伸手搭脉,沉吟片刻,方道:“少年人,你问题很大啊。” 杨平顿时紧张了起来,只听那大夫继续开口说道:“火气太旺,阳气过剩,最近是不是起了淑女之思?” 翻译过来:少年,你是不是春梦做多了? 杨平顿时脸涨的通红,一屋子的人听到这话,顿时鸦雀无声。 就是正在呕吐的小表弟,也在百忙之中抽空抬头看了一眼,送了他一个白眼后,又继续对着盆思考人生。 “你吐好了吗?”小药童端着新调好的盐水,怯生生的问低着头、但不再呕吐的宋修之。 宋修之吓得一个哆嗦,但还是鼓起勇气看向那一大盆水。 叶信芳很积极的上前帮他端着盆。 小药童端着他的呕吐物往外跑。 似乎是找到什么有趣的事情,药童回来后,就看着宋修之喝水,等他终于喝完,脸上的神情已经是跃跃欲试。 宋修之吓得都快哭出来了,颤抖着问道:“你……你刚刚洗手了吗?” “洗了洗了。”小药童欢快的答道,还摊开手掌给宋修之看。 “你指甲缝里这么脏,骗鬼呢!”宋修之也明白了老大夫要干什么,他好想换个人来帮他催吐。 “我常年碰药材的,指甲缝里难免有残留,其实不脏的。”小药童认真的解释。 宋修之是真的要哭,这还不脏?药材就一定干净吗?话说,你是一直没洗干净过吧? “大夫,我儿身体到底怎么了?”见宋修之面色已经好很多了,宋老爷这才开口问道。 “他中毒了。” 宋夫人心下一惊,忙问道:“什么毒?” “砒/霜。” 众人面色大惊,宋夫人更是直接整个人都瘫软下来。 “你什么毒什么怨,犯得着让你娘下砒/霜?”杨平直接冲到叶信芳跟前,一拳揍了上去。 “杨平你是不是傻?”开口的不是别人,正是气若游丝的宋修之。 24.府城住宿 “杨平你是不是傻?”开口的不是别人, 正是气若游丝的宋修之。 宋修之还是很虚弱。一直喝了吐,吐了喝,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顿了一会, 看着自家的蠢货表哥, 费力的开口:“他们家那个样子, 像是能买得起砒/霜吗?” 说完眼睛还盯着叶信芳上下打量。 叶信芳:??? 他自己低头看了一眼,觉得整个人干净清爽,衣服是过年新作的, 鞋子也是杨慧在家一针一线纳出来的千层底, 这么体面的一身, 哪里寒酸了? “修之, 平儿,不得无礼!”宋夫人皱眉呵斥。 宋修之一秒变脸, 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不毒舌的时候长相可爱的他,看着就跟小天使一样,可怜兮兮的道:“娘, 我错了。” “你错在哪了?”宋夫人虎着脸。 “不知道,我一向实话实说,但是惹你不高兴, 就是我错了。”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 宋夫人失笑, 宋老爷无奈的扶额, 开口道:“你就是这样管着他, 他才在外面口无遮拦……” “管好你自己吧。” 宋夫人横眉冷对,“自家后院不清净,还牵连外人,就你这样子,还想考进士做官?” 宋夫人转而看向老大夫,“麻烦老先生替我检查一下我儿的书袋和衣物。” 老大夫点了点头,最终在书袋里面的小茶叶罐子里,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粉末。 药童提了一个笼子进来,里面是一只老鼠,将粉末混在水里,老鼠喝过,片刻就死了。 宋老爷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剂量小的□□,发作起来是要时间的,主要症状腹痛呕吐,与吃坏肠胃很相似,若不是闻见你的嘴巴里有一股子蒜臭,大夫都不一定能诊断出来。小娃娃,你什么时候喝茶的?”老爷子开口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从不在读书时间喝茶,放学后,因为天气冷,泡了一杯热茶,喝了两口,我表兄就催着走。” 老爷子皱眉,道:“那样时间不够,至少要半刻钟才会发作,奇怪。” 宋修之疑惑的问道:“两位老人家,为什么不怀疑是我吃了大蒜,才有蒜的味道呢?”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反问:“早晨吃的大蒜,你得吃多少,味大的中午还能闻到?” “你是因什么感到恶心的?”老大夫在一旁温声问道。 宋修之回忆片刻,然后指着叶信芳,“我看见他娘的手上,全是灰,指甲缝里发黑……” 老爷子失笑,“你这洁癖还救了你一命,若不是送来得及时,只怕是凶多吉少。” “我娘要烧炭,指甲缝里当然有炭灰。”叶信芳解释完,又想到路上捕快跟他描述的,不高兴的问道:“你凭什么口口声声说我娘要害你?” “我这么优秀,小小年纪拿了第一,你娘作为一个没考过的学子母亲,摆摊三天,观察到我的活动规律,趁机下手,今天这么好的机会,她肯定要弄点东西害我,你们家的肉片一定是变质的!”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脸上丝毫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脸这么大,上面要烙饼吗?重度被害妄想症?叶信芳被他的神逻辑弄得头皮发麻,这个人有问题,小小年纪脑回路就十分智障。 “喂,小孩,我考过了。”叶信芳纠正。 宋修之耸了耸肩,“谁没考过一样,那你也不是案首,顶多是个孙山,每次考试通过的人那么多,也许你娘想着吃坏我,你府试就能少一个对手呢。” 你说的真是好有道理啊,叶信芳很佩服他这种迷之自信,一个县试案首,瞧给他能的,怎么不上天? 纯粹的淡盐水,宋修之喝了吐,整整三盆,最后吐出来的水是透明色的时候,老大夫终于叫停了。 这么熊,活该你灌了那么多水,叶信芳暗戳戳的看那药童的指甲缝,嘻嘻,感觉都不脏了呢。 “说起来,多亏了胡捕头,及时将我儿送过来。”宋夫人起身,朝着胡威武福了福身子。 “职责所在,不敢当。”胡威武面上带着赧然。 宋夫人转而看向叶信芳,福了福身子,“这位小兄弟,阴差阳错,还是多亏了令堂,方才让我儿避过一劫。” 叶信芳侧身避过,“夫人严重了。” 宋夫人是知礼之人,与她儿子截然相反,虽然是举人夫人,但十分平易近人,依次向在场诸人感谢。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叶信芳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 张氏虽然最终无恙,但到底是受了惊吓,整个人都有些萎靡,撞了南墙终于回头的众人,总算是不打想再出去摆摊了。 该卖的卖掉,该收起的收了,仔细算下来,亏得张氏脸都绿了。 收到宋家人奉上的赔礼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上旬,张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精神不振的状态彻底康复。 甚至有了再次出山摆摊的想法,然后被全家人一起劝住了,吃食生意实在是太危险了。 府试在四月份开考,今年的时间还没有公布,但考生们都是提前前往府城,以防发生什么意外。 当叶信芳收拾好行囊,矮矮小小的叶善安也背着不多的行礼跟在他身后。 “娘,你让他跟着,是让他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他?” 张氏看着叶善安瘦弱的肩膀,拍了一下他的小脑袋,责怪道:“天天吃这么多,也不见你长高。” 叶善安瑟缩了一下,喏喏道:“我会努力长大的,七叔,到时候我帮你扛行李!” “娘,你别吓他。”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在家里要乖乖的,听长辈们的话,等我回来教你认字。” 张氏撇了撇嘴,“知道你疼他,让慧娘教就行了,没得耽误你读书。” 叶信芳想了想只是认字,便点了点头,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府城的路。 府城离青山县城不远,走路过去,也不过两三个时辰的脚程。 官道宽敞,一目了然,春季万物复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叶信芳也不嫌累,只当自己是在踏青。 清晨出门,等看到西宁府的城门时,已经是日上中天。 叶信芳没有选择去大姐叶玲的夫家,而是去寓馆住下。 寓馆是由官府承办的,专门供应试考生居住,条件虽然有些艰苦,但胜在价格便宜。 房子是一排一排的,都是单层,一排十来间房屋。屋子很小,不过四平米,一张床,一椅子,一桌子,将房间挤得满满当当的,人在屋里,也就剩个转个身的空间。那床大概两米长、一米宽,整个人躺上去,都怕翻个身就掉下来。椅子也是那种没靠背的,整个一高板凳,坐上去体验极差。 看到那桌子的时候,叶信芳也是一惊。 人抠门起来,真是什么法子都能想到。 房间太小,放一张长桌放不下,而制作短桌又比较废木头,店家就想了个法子,将墙面打通,两间房间共用一张长桌。 类似于现代苍蝇馆子的包厢里,两间共用一台空调的情形。 被打通的墙面也不是石灰墙,就是一层木板搭起来的。 既然是木板墙了,就特别怕发生火灾,一点起来,那整个的一排房子都烧着了。 店家就又定了个规矩,书生夜读,不能超过二更天(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一旦发现哪个屋还亮着,第二天直接赶走。 考试时节,入住的人多,店家还专门雇了一个人夜间巡逻,就怕走水。 卫生间什么的是没有的,这么多排房子,一共三间厕所,长期散发着骚臭。 洗澡也很简单,有澡堂子,但是收费,洗一次五文钱。 至于不洗澡的考生,想洗个脚什么的,也简单,自己烧不要钱,跟店家要热水就收钱。当你真自己烧水,柴又要收钱了。 饶是叶信芳也开始佩服起古人挣钱的艺术来,谁说古人质朴的,你看看这一个个精明的,叶家一屋子二愣子,创业失败真不是没理由。 他这还没进京呢,就开始体会古人说的“长安居、大不易”这句话了。 店家也知道不能做的太过分,叶信芳看看了床上的铺盖,洗的发白,能看出来是干净的,闻上去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应该是才晒过不久。 叶信芳想着初来乍到,并且要长期居住的,得左邻右舍打个招呼。 左边房间的考生,透过敞开的房门,叶信芳看到一个面色苍白的小青年,对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在看到叶信芳快要走到他房间门口的时候,直接起身,将门一关。 叶信芳悻悻的摸了摸鼻子,而右边的考生,叶信芳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房门敞开着,对方就在做着有辱斯文的事情。 那考生坐在床上,低着头,脸上的神情,时而愉悦,时而猥琐。 “终于给你抠出来了!”那人神情一振,抬起头来看见门口站着发愣的叶信芳。 这是一个看上去十分粗犷的男子,长相英武,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看着不像是读书人,倒像是胡威武那一挂的。 对方看到有人来,略带不舍的放下,他正抠得起劲的臭脚, 叶信芳一进屋子里,就闻到一股咸腥的臭味,味大,特呛,让人分分钟想出去。 他心里开始庆幸,还好自己是跟左边那个不高兴共用一张桌子,要是跟面前这个,那味道还不得飘到他屋子里去,叶信芳开始同情起对方隔墙的邻居了。 “叶信芳,青山县人士,住在兄台隔壁,初来乍到,还请多多指教。”叶信芳拱手自我介绍。 对方回礼,“好说,好说,吴山,月西县人。” 叶信芳实在不想在他房间多待,便道:“在下还要整理行李,就不跟兄台多聊了。” 吴山却道:“叶兄弟跟隔壁那个阴沉脸打过招呼了吗?” “那位兄台正在闭门苦读,不好打扰。” “还好,还好。”吴山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他关着门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找他。” “为何?” “别问那么多,记住这条就行了。”吴山神神秘秘的说道。 叶信芳本以为,简陋的环境就是极致了,到了半夜的时候,他才开始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痛苦。 25.府试(上) 月上中天, 叶信芳躺在床上,两只手死死的捂住耳朵,俊秀的脸庞皱成一团,眉头都能夹死苍蝇。 左边的不高兴疯狂的磨牙, 感觉就像是有几万只老鼠在一个劲的啃噬什么一样, 一个人磨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声音贼大。而右边的没头脑就更让人烦躁了,呼噜打得震天响,还奇异的充满着节奏感, 一波又一波, 隔着一面墙疯狂的往他耳朵里窜。 叶信芳不属于那种一闭上眼睛就能入睡的人, 但左右俩货却明显都是。 更痛苦的是, 这一排房子的人感觉都是秒睡王,个个都打呼噜, 夜晚上凑在一起,此起彼伏,整得跟交响乐一样。 在痛苦的睡了几晚之后,叶信芳开始佩服人的适应能力, 他居然能在夜间交响乐里听出流畅感,然后圆融的将自己化为其中的一个音符。 是的,怀着互相伤害的心情, 叶信芳完美的融入耳边的乐章里。 就和现代乱糟糟的男生宿舍一样, 这群平日里看上去斯文白净的书生们, 脏起来不仅辣眼睛, 还冲鼻子呛嘴巴。 第一次进澡堂子的时候,叶信芳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还好不是一个大池子,而是隔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间。 不然看到那么多白花花的肉体,怕是眼睛都要瞎了。 除了去叶玲夫家拜访那一次,叶信芳就没有再出过寓馆,十足的宅男做派。那一次拜访,他本想看看能不能请教一二,最后却根本没有见到孟家的那位举人老爷。 叶玲看到他倒很是高兴,叶信芳看到这个大姐,就觉得一股子亲切,因为她跟张氏,实在是太像了,不管是容貌还是行事,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叶信芳住了大半个月,只觉得一寓馆都是死宅男,日日读书,在院子里摇头晃脑老夫子做派,也不出门交际,叶信芳也没有见识到传说中的文会之类。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终于等到了四月初五,府试开考的这一天。 府试分三场,头两场只考一天,第三场考策论,连考两天,由考场提供过夜的棉被。 根本不用人喊,考生们不约而同的起了个大早,这么多人,难免显得闹哄哄的,吃过早饭之后,叶信芳与吴山一起,两手空空的前往考场。 府试与院试不同,除了一纸考引,其余的东西都不准携带。 考生甚多,府衙抽调了许多军士和衙役在街面上维持秩序,叶信芳偶尔会在人流中看到一两个熟悉的面孔,但在一晃之后,就消失不见,到最后跟吴山都走散了。 府试的考场是一座大宅院,门牌甚高,头顶悬着一面牌匾,上书“西宁府府试”,五个大字苍劲有力。院门上高高悬挂着两只灯笼,此时天色还未透亮,到显得有些阴森。 卯时一刻,院门大开。 在军士和衙役们的指引下,原本外面熙熙攘攘的考生,硬生生的被按照考引划分成六排。 这才第一道检查,就已经非常仔细,除了考引,一切的不明物,都排除在府试大门之外。 县试的时候还只是在你身上摸一摸,府试已经逼着脱衣服了,四月的天,还是比较寒冷的,万幸这群读书人,保住了最后一丝尊严。 进行初检之后,由衙役领着考生进入临时拉起的帷幔中,就是在这里进行脱衣检查。 鞋子袜子一律脱掉,衣服也只保留一层里衣,一共有六个军士在检查,叶信芳看着衙差在脱下来的衣服鞋袜里面使劲搓揉检查,生怕夹层里面挟带小抄,他也挺佩服他们的,这份工作也不容易,像有些臭脚的人,搓着他的鞋袜,怕不是要熏晕过去。 检查完又有专人引着叶信芳进入一间大房间,依旧是如县试时那样的结保认保那一套,甚至保人还增加了一位。 多一个保人意味着什么?多花一个人的银钱! 唱保结束,有专人引着叶信芳进入考场。 看到座位的时候,叶信芳也是一愣,座位与县试是大同小异,一个小隔间,里面一桌一座,桌子上摆着一个铃铛,三面墙壁正前方四敞大开。 府试的座位号是按照县试的成绩来排的,叶信芳的座位排在中间地段,像是所有的好运气都用光了,不过几米,便是一间厕所。 古代科举考场两大霉位:厕号和灶号。顾名思义,就是临近厕所或者灶房的考间,厕号味大难忍,灶号除了味大难忍,还有声大难忍。 如今还没开考,考间尚且没什么异味,等到午后,怕是要酸爽得上天。 叶信芳坐下后,等了大约一刻钟,就有军士陆陆续续开始将笔墨纸砚以及考卷送来。 第一场考帖经,主要是考量考生的记忆能力,题目虽简单,但难度却不小。考题按内容分为两个部分,题型相同。 第一部分是从四书中出的题目,考题是在《中庸》中截取的一段,试卷上写上第一行“君子之道费而隐”,以及最后一行“故大德者必受命”,中间的地方留白,将近上千字的空白,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和书写能力,写字慢的第一场估计就要跪。 第二部分是从五经中选题,依旧是填空题,但不再是大段的留白,而是分成数个小填空题,每题大概留百余字的空白。 考题再简单,答题纸却有限,依旧是一沓红格子宣纸,要是全都折腾完了,这场考试也得跟着玩完。 叶信芳与所有考生一般,哪怕是这种单纯的记忆题,也要再草稿纸上先答一遍,以防记错写错。 在考试期间,考生一天可以休息三次,这三次是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的。一上午,叶信芳就摇响了一次铃铛,请示过巡考之后才被允许,如厕时身边还跟了一个军士,叶信芳解裤子时,那人也跟进厕所一眼不错的盯着,极其聚精会神的样子,弄得他差点尿不出来。 当男人当久了,叶信芳的羞耻心已经快要没有了,一开始在厕所遇到别人,眼睛捂都来不及捂,如今还有心偷瞄着跟人比一比大小。 午饭是由考场提供的,一碗温热的清水,三个白面馒头。馒头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水吃得干干净净。午餐不错并不是因为官府慷慨,关爱学子,而是因为考生们的伙食费囊括在封卷费中,每场考完都要交封卷费,按朝廷规定是考过的考生才需要交这个钱,只收取三分银子,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管考过与否,这个钱都要交,并且在一钱到三钱不等,视情况而定,如叶信芳这次府试的规定,就是每场收取三钱银子的封卷费。 三钱,就是三百文。 寒门难出贵子,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封卷费不是府试独有的,而是每一场考试都存在的,县试没有提供饮食,五场一共收取五钱银子,府试三场,算下来就将近一两银子了,而如果县试、府试都考过了,就会成为童生,这样的成功者也不容易,他们要提前送谢师礼,这笔钱一般在五百文到二两之间。 而在青山县一亩地的地租一年也才一钱银子。 学子赶考,考试、交通、吃饭、住店,这些的费用杂七杂八的加起来,足以压垮一户寒门。 叶信芳心里暗自下决定,就是为了钱,也一定要争取一次考过。 吃完午餐,需要如厕的人比较多,叶信芳就觉得空气几乎是以递增式的速度发臭。特别是有个考生,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一进厕所就稀里哗啦的响了起来,叶信芳在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每次对方出来,脸色都是惨白,而没过多久,又会再一次进去。 可机会只有三次,如果还没有弄完,他此次考试怕是凶多吉少。 下午过半的时候,叶信芳忽然听到一连串的响动声,似是桌椅一起摔倒的声音,有两个军士从叶信芳考棚间匆匆跑过,不多时,考场再次陷入安静。 叶信芳强迫自己不去想发生留什么,专注的誊抄答卷,因为患得患失,他检查答案用了很长时间,万幸他抄书练出来的速度,终于赶在黄昏之前誊写完毕。 太阳西斜,陆续有人开始交卷,答案既然已经誊写完了,结果就差不多注定了,叶信芳也没有强留,最后检查了一遍籍贯姓名这些考生信息,才晃动桌子上的小铃铛。 不多时,便有巡考前来询问,得知是交卷后,又唤来两人,一人将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放进一个小篮子里,另一人拿白纸糊住答卷上的考生信息,待糊名完毕,将答卷放进一个长方形的木制小盒子中。 确认整理完毕,考棚内没有任何遗留,这才由巡考将叶信芳引出考场。 考场外等候着稀稀朗朗的人群,叶信芳扫视一眼,没有发现熟人。 此时满身疲惫的他,映着落日的余晖,缓缓的往寓馆走去,想起家中的亲人,心中竟升起了几分惆怅。 26.少年游 叶信芳一回到寓馆, 就看到大堂内坐了许多人,人声鼎沸,一扫往日的沉闷气象。 这些人,考的好坏真是一目了然, 自觉良好的高谈阔论、呼朋唤友, 考得不好的低头苦饮, 不发一言。 吴山坐在众人中间,手里拿着酒杯,神采飞扬, 见到叶信芳两眼一亮, 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杯斟满, 走过来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叶兄怎么才回来,莫非是考的特别好?” 成绩尚未出来, 叶信芳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摇了摇头,道:“好坏难料,静待结果, 只求做个孙山即可。” 吴山摇了摇头,道:“叶兄过谦了,日日见你苦读, 肯定是考得极好的。” 旁边众人一起附和, 各类吹捧之词如同不要钱一般倒出来。 “来, 为了庆祝考得好, 叶兄喝了这杯。”吴山将酒杯举在叶信芳身前。 叶信芳见不得这种阵仗,自来滴酒不沾,摆了摆手道:“我喝不得酒,还请见谅。” “别嘛,今天高兴,叶兄一定要喝一杯!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们!”众人起哄。 叶信芳一直不懂,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类,都对于酒类如此的热爱,那些酒桌文化例如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感情深一口闷,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理解,每次尝试饮酒,他都只能感受到刺鼻的味道以及十分辛辣的口感。 而这些,被酒鬼们称作清香甘醇。 尴尬不知如何脱身之际,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不过是第一场,就这般志得意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已经中举了呢。”声音沙哑,面容憔悴,开口之人正是叶信芳另外一个邻居,整天阴沉脸的刘俊言。 众人一噎,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书生站了起来,醉醺醺的开口道:“你自己自命清高不理人,我们不招惹你就是,你干什么讥讽人?” “你们吵到我了,吃饭都没心情。”说完咳了两声,转而对小二道:“乌烟瘴气的,送到我房间里去。” 叶信芳也跟着对小二道,“一碟青菜,一碟土豆丝,两碗姜汤,一份米饭,也送到我房间来,卯字二号房。” 说完,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今日疲惫了,就不陪着诸位了。” 吴山还想挽留,只听旁边那青衣书生挖苦道:“强拉着人家做什么,他跟那死人脸才是一家的,瞧不上我们这些俗人呢。” 叶信芳充耳不闻,忽然想起从前看的修仙文里的一句话:不至化神,皆为蝼蚁。 秀才还只是古代最底层的士族,而就算府试过了,也只是有一个童生的名头,考到胡子花白还是老童生的比比皆是,童生还称不上士这一阶层,顶多算个预备役。叶信芳觉得,有这时间在大堂里互相吹捧,还不如回屋里多写两个字。 寓馆的服务很好,不多时便有饭菜上门,叶信芳端起一碗姜汤,刚打算敲门,便想起吴山的嘱托,清了清嗓子,扬声问道:“刘兄可在?” “你找我干什么?”刘俊彦打开门,不高兴的问道。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能敲门,是吴山说的吧?你的喊声,还是打扰到我了。” 有点孤僻?叶信芳心想,面上却露出一个笑容,说道:“刚才在大厅里多谢刘兄解围。” 刘俊彦神色有些不自然,微微侧过脸,移开视线,道:“我又不是为了你,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叶信芳透过敞开的门,看见屋内桌子上,只有一碗红薯饭和一碟咸菜,显然对方家境贫寒。 “刚才在大厅里听见你咳嗽,怕你着凉,找店家要了一碗姜汤,趁热喝了吧。”叶信芳脸上带着关切、 “不用,我不喝。” 刘俊彦刚一说完,脸上有些懊恼,似乎是觉得太过失礼了,又补充道:“我不是嫌弃,而是,而是。“ 斟酌了许久的措辞,终于说了出来,“我身体好得很,不用喝。” 刚说完,喉头又痒了起来,一阵猛咳。 令人窒息的尴尬。 刘俊彦直接别过眼,耳根通红,再也说不出话来。 叶信芳柔声道:“风大呛到了?我本来只点了一碗,店家错送了两碗,也喝不掉,倒掉也太浪费了。你就拿着吧。” 刘俊彦还是不接。 叶信芳只好说:“听人说你学问很好,我以后能不能跟你请教?” 刘俊彦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请教可以,但不能拿太简单的来问,还有,也不能问多了,不要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打扰我。” 我要学习,学习使我快乐。叶信芳觉得,这大概就是刘俊彦的心声了。 叶信芳脸上笑意更深,“放心,不会打扰到你的,你要教我学问,这碗姜汤用来感谢你。” 刘俊彦这才脸带不情愿的收下了。 叶信芳倒觉得这人挺不错,出身贫寒,但不卑不亢,虽然性格有些小别扭,但心地善良。 隔了两日,就见放榜,榜单一出,哀鸿一片。 叶信芳此次排名比较靠前。吴山低空飞过,就差当个孙山,刘俊彦学问真的很好,排在第二。而排在榜首的,依旧是那个非常刺眼的名字:宋修之。 寓馆里的书生议论纷纷,好奇这个宋修之是何许人也,得知对方也是青山县人士,许多书生都上门来询问,扰的叶信芳不胜其烦。 最后还是刘俊彦跑出来闹了一场,这些人才消停下来。 学霸果然是为了学习什么都能做,拿着板凳就怒气冲冲跑过来,指着对方道:“你要是再吵,我就砸死你。” 虽然众人知道刘俊彦肯定不会这么做,但他都这么豁出去了,总要给点面子,不然就太难看了。 科举考试,前期如同养蛊一般,一批一批的淘汰,第一场成绩出来后,寓馆里,也空下来三分之一的房间。 第二场考杂文,这是一种最初由南朝人提出的文体,特点是“杂而有文”,短小、锋利、隽永,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杂文,如枚乘的《七发》、扬雄的《连珠》。而此次考试的题目是“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要求一赋一诗。 这句话出自杜牧的《阿房宫赋》,意思是:秦统治者来不及为自己的灭亡哀叹,只好让后世的人为他们哀叹。 而这篇赋的重点,叶信芳一直觉得是后面一句: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叶信芳对这句话的体会很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观遍上下五千年兴衰,朝代更迭就如同滚滚向前的车轮一般,提起笔来,洋洋洒洒的一气呵成。 真正让叶信芳抓耳挠腮的,还是那首诗,苦思冥想东拼西凑,又修修改改,终于在最后润色下看起来还算尚可。 出了考场,叶信芳就看到脸色惨白的刘俊彦,身形摇摇晃晃,风一吹仿佛就会倒。 叶信芳赶忙上前扶住他,手在对方额头上摸了摸,“你生病了,我送你去医馆。” 刘俊彦摇了摇头,“不去,我能顶住。” 叶信芳不认同他的想法,十分严肃的道:“你现在这么虚弱,要是不急早治疗,万一病倒了,后面还有一场考试怎么办?” 刘俊彦抿着嘴唇,摇头拒绝。 叶信芳也不再劝他,直接背起他,“我送你过去,反正你也没力气反抗。” 刘俊彦沉默着,许久,叶信芳只感到肩膀上传来一丝湿润之意,回头只见对方已经两眼通红。 “我不去。”干瘪的嘴唇上被咬出一抹血红,神情倔强。 “我知道你是好心。”刘俊彦声音很低,许久才继续说道:“可是我已经没有钱了。” 叶信芳心下一顿,不在意的开口道:“我知道,我借给你。” “我甚至,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还钱的能力。” 身后传来对方沙哑的声音和压抑的哭泣。 “没事,朋友之间,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不要分的那么清楚。”叶信芳一时想到从前那个,因为贫穷,连交朋友都不敢的自己。 “朋友?”刘俊彦疑惑。 “你喝了我的姜汤,我们就是朋友了。” 叶信芳有些无赖的说道,“别人以酒交友,我用姜汤。” 刘俊彦愣了许久,方才缓缓的将头搭在叶信芳的肩膀上,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安心与温暖,心里酸酸涩涩的,微不可闻的说了一句“谢谢”。 到了医馆之后,大夫诊断是风寒,开了一剂药。 看过病后,叶信芳又将他背回寓馆,此时大堂里没有几个人。 叶信芳帮他点了一份白粥,又跟店家借了炉子和药罐煎药。 等全部弄好之后,又跟店家买了一壶热水。 刘俊彦看见叶信芳端着一盆热水进来,神情有些怔愣,“你这是作甚?” “节约用水,一起泡脚。”叶信芳道。 “不、不用了。” 刘俊彦拒绝。 “泡泡脚,今晚再发发汗,风寒就好了。”叶信芳继续道:“我知道你爱干净,不洗一下是不会睡觉的,你已经这样了,真的不能再用冷水了。” 叶信芳曾经碰到过一次,刘俊彦提冷水洗澡。 刘俊彦拒绝不了,试探着将脚伸进热水盆中,他只觉得脚下冒着热气的滚烫,最终都一点一滴的化为温暖。 有朋友,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吗?刘俊彦想着。 关心朋友,原来自己也会开心吗?叶信芳想着。 27.府试(下) 第二场考试很快就放榜了, 叶信芳这次勇夺第三,得了榜首的照样是那个小讨厌鬼。 刘俊彦不知是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成绩不佳,但也吊着车尾上了榜, 而吴山, 却黯然离去。 原本还算热闹的寓馆, 此时也冷清了起来。 照旧是天不亮就出门,最后一场考策论,连考两天, 算是一场硬仗, 叶信芳有些担忧刘俊彦的身体, 虽然风寒痊愈了, 但身体看着还是有些虚弱。 他却不愿意放弃,若是这一场放弃了, 又要从县试开始考。 而如果过了府试,哪怕院试没有过,下一次院试开考,可以直接去考, 不用再经过县试和府试的摧残。 叶信芳劝不住他,只是再三叮嘱,若是觉得不舒服就提前离场。 在考场外, 叶信芳还看见了宋修之, 头虽然抬得高高的, 但在一群成年学子中间, 还是跟个小鸡仔一般。 最后一场考策论,就是指在当前政治问题中选一个,由考生向朝廷写一篇献策的文章,有点像现代公务员考试面试出的那些题目,考生的作答必须提出解决办法,并且要言之有物,策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更多的是在考察学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一场,经过千军万马,三千人杀得只剩下一千百人,而最后成为童生的也就三百人。 青山县本是小县,送考的人数只有百人,大县送考五百人,中等县送考三百人,最后第二场的第一和第三都是来自青山县,让这个小地方在府城狠狠出了一回风头。 考试座位是按照上一场的成绩来的,所以这一次,叶信芳的位置十分靠前,他前面的考棚就是宋修之,他一个人单独一排,而叶信芳与另外八人一排。 叶信芳想着,这案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是心理素质不好的,怕是给考官吓得手都拿不住了。这熊孩子年纪轻轻,每次都是第一,显然心理素质是极好的。 真是脑残儿童神经粗。 这次考试一共有三题,一道关于教化民风,一道关于水患,一道关于皇帝去年发布的那道“惠农令”。 策论表面上是献策、阐述,但是封建科举考试,有一个绕不开的内核,就是歌功颂德。如第一题,叶信芳从历朝历代的民风政策说起,分条评判优劣,然后又将本朝的相关政策全部阐述一遍,重点是吹捧,重点中的重点是吹捧本朝皇帝的政策。向第三题的惠农令,那更是要往天上吹捧,措辞华丽,极尽夸张之能事。 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宋修之这个铁头娃会怎么写,是一副实话实说,还是跟他一样吹吹捧捧。 他先是列提纲,然后再慢慢的开始在草稿纸上书写,写完第二篇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照例是清水加馒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变少了,叶信芳感觉这馒头好像大了一点。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笔墨纸砚收拢在一边,趴在桌子上睡了半个时辰。 待休息足够后,方才开始答第三题。 等到全部题目做完,天色已经有些发暗了。 考场内也开始发放棉被和晚饭了,晚饭是一碗清汤和一大块面饼,清汤颜色清浅,里面几乎见不到油花,据说这是一碗鸡蛋汤,叶信芳只觉得别说蛋花了,连蛋壳也没看到,喝起来还带着一股刷锅水的味道,面饼很硬,但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汤一口一口的吞咽下去。 棉被挺脏,看着上面有不少污点,味道有些怪异。跟棉被一起发下来的,还有两根蜡烛,这两根蜡烛是定量的,一旦用完,就没有了。 叶信芳不想在夜晚继续誊抄,况且他得时间还算充足,吃过饭后,随意的考棚内走动着消食,衙役们见他没有闹出什么响动,也不理会。再次解决完生理问题,叶信芳便盖着棉被将自己卷成一个蚕蛹。 夜晚有风,透过前面敞开之处,呼呼的往里灌,叶信芳无论再冷也伸直双腿,这是他多年的习惯,腿蜷缩起来是越缩越冷,而伸直双腿才有可能慢慢变暖。 “我的卷子!”考场上忽然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叶信芳吓得一个哆嗦,隐隐约约听见谁说了一句“着火了”。 接着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听到了几声刀器摩擦的声音。 “我的卷……”像是被人捂住了嘴一般,那声音戛然而止。 叶信芳又听见似乎是拖动的声音,他不敢多想,随意一眼,看见前面宋修之的考棚,原本还透着微弱的烛火光,不过片刻,就暗了下去。 一夜无梦,晨起时,叶信芳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还好,他有些担心刘俊彦,对方那种典型的书生身体,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 早饭还是面饼清水,叶信芳有些怀疑是昨晚上吃剩的,万幸没有变质。 他将答题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重点审查一些需要避讳的字词,修修改改,缝缝补补,上午过半的时候,才检查完毕。 确认没有任何纰漏之后,叶信芳才开始誊写。 叶信芳交卷的时候 ,考场了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 出了考场时,已经将近傍晚,他一眼就看到路边等候的刘俊彦,脸色依旧苍白,但带着和煦的笑意,叶信芳见他精神头还不错,也放下心来。 “永兴巷那边有一家小馄饨,那天听郑风说过味道极好,好吃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他吹得这么凶,不去见识一般可惜了。你觉得呢?”叶信芳询问刘俊彦的意见。 郑风也是住在寓馆的考生,叶信芳与他打过几回交道。 刘俊彦笑着点了点头,“你决定就好,我现在是债多了不愁,这场考得不错,就当是提前庆祝了。” 他其实不在意什么口腹之欲,就算是再粗粝的食物,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看叶信芳这么开心,他不忍拒绝。 永兴巷口那家小馄饨果然生意火爆,这时天色不过将将擦黑,不过四张桌子,已经坐了一般的人。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挑好地方坐下,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叶信芳回头一看,想骂人。 你们在我身上装了定位器吗?又是杨平和熊孩子宋修之。 “这么巧,叶兄也在,不介意的话,拼个座吧。”开口的是笑眯眯的杨平,他身后的宋修之正紧紧的盯着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子。 说完,就拽着宋修之坐在两人身旁。 宋修之作为一个资深洁癖,当然不可能就这样坐下,叶信芳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方帕子,小心翼翼的铺在板凳上。 杨平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道:“那天的事,一直没找到机会跟叶兄道歉,在这里既然遇到了,就向叶兄赔个不是。” 叶信芳眉头皱了皱,什么叫“没找到机会”,他那些天一直都在家里,也没看到他上门道歉,这遇到了就道歉,没遇到是不是就当没发生? 这个人两片嘴一闭一合,差点害得被人进牢狱,不能因为没有造成伤害就当做算了。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宋修之一句话,差点把杨平噎个半死。 这样一看,宋修之的无差别实话实说攻击技能,还有点用处。 “杨大公子既然没有道歉的心,就不必说这些话。”叶信芳淡淡说道。 刘俊彦闻言,也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两个人。 杨平摸了摸脑袋,“我不太会说话,叶兄不原谅也正常,今后看我表现就是。” 叶信芳只觉得看到这个人就来气。 宋修之突然盯着叶信芳,一字一顿的开口:“叶、家、哥、哥。” 叶信芳惊的差点都从板凳上掉下去,转头看向杨平:“你表弟中邪了?” 宋修之脸颊顿时气鼓鼓的,原本就满是婴儿肥的小脸,此时更是如同一个充气的河豚一般,“我没有中邪,跟你打招呼,叶、家、哥、哥。” 说话还好,一旦到那四个字又变成了一字一顿,听着叶信芳瘆得慌,对方玉雪可爱的小脸在昏黄的灯火下,叶信芳竟然觉得有几分阴森。 “你到底怎么了?”叶信芳不耐烦的问道。 “我娘说,你娘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恩人的儿子,我应该感激你,看到你要叫哥哥。”宋修之双眼认真的盯着叶信芳。 你娘是不是个幼师?还是教的特别机械的那种。 叶信芳心中五味陈杂,唯独没有感动那一味,只觉得满心的怪异,看了一眼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对宋修之道:“好像在下你那一碗馄饨了。” 果然对付洁癖,只能这样来。宋修之也不再死死的盯着他了,因为个子矮,还站起来认真的往老头的手上和锅里看。 28.馄饨 叶信芳就那么看着宋修之, 脸上的表情一会紧张,一会放松,脸色变幻,最后变为满意之色。 刘俊彦轻轻的拉了他的衣袖, “那不是……” 叶信芳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压低声音, “嘘,别说出来。” 宋修之脸上带着期待,看着煮馄饨的老爷爷, 端着两碗馄饨往他这边走。 近了, 近了, 拿着一双筷子两眼亮晶晶的模样, 弄得叶信芳都差点不忍心了,最后还是迅速站起身来接过, 道:“谢谢您了,老人家。” 老人家脸上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小伙子,多吃点。” 叶信芳美滋滋的欣赏了一波小孩表情幻灭, 笑着道:“也谢谢宋公子。” 转而看向刘俊彦,“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 宋修之瞪大着眼睛, 坐下来气鼓鼓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 之前看错了, 这次好像真的是在下你的。”叶信芳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宋修之到底还是不放心, 又站起来伸着头去看。 小馄饨入口鲜香爽滑,皮薄馅嫩,汤水清亮,鲜香扑鼻,滚烫的小白胖子,一口一个,叶信芳只觉得从头到脚的舒服。 杨平看着叶信芳那般享受的模样,吞了吞口水,“叶兄怎么不加醋?” 叶信芳摇了摇头,“吃的就是这个本味。” 终于等到他俩的馄饨上来了,叶信芳看宋修之张嘴咬下来半口,吃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有些违和,问道:“你不是不吃路边摊吗?” 宋修之嗷呜吃下一口小馄饨,待吞了下去,才答道:“这家小馄饨是老字号,代代相传,不是路边摊。” 那老爷爷听得高兴,笑着道:“这位小公子知道的真多,我这摊子还是从我曾爷爷那会传下来的,祖传的老手艺了,可不是普通的路边摊。” “老人家您心实,手艺好。”杨平吃得满口鲜香。 老爷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哪是什么手艺好,主要是用料新鲜、舍得,要是以次充好,弄了一回就坏了名声,以后谁还敢来这吃。” “老头子,来客人了,下馄饨,就听着你在那跟后生吹牛。”他身旁的老婆婆喊道。 老爷爷也不在意,笑了笑,开心的下馄饨去了。 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叶信芳一连吃了三碗,往常胃口很小的刘俊彦也吃了两碗,杨平这个大胃王更是吃了五碗。 至于宋修之,保持着两口一个的速度,细嚼慢咽,如同机器人般的进食频率,最后只吃了一碗。 “你觉得不好吃吗?”叶信芳摸着浑圆的肚子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叶、家、哥、哥,很好吃,但我每餐吃多少,都是固定的。” 叶信芳只觉得耳朵生疼,摆了摆手,“别这样叫,真这么懂礼貌,喊一声叶哥就行。” “叶、哥。”宋修之从善如流的一字一顿。 叶信芳只觉得牙疼,“不想叫就别叫。反正你娘也不在这里,小朋友,你就这么怕你娘啊?” 对于宋修之他娘,逼着他对叶信芳讲礼貌这件事,叶信芳是觉得莫名其妙的。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答应她的事,都要做到的。” 叶信芳倒不好说什么了。 距离府试放榜还有几天,叶信芳想着能不能在府城找点事做,这与刘俊彦一拍即合。 两个书生,就算是去做苦力,人家怕也不会收,最后还是干起了老本行:抄书。 府城最大的书店是位于永临街的墨香书斋,墨香墨香,一进去叶信芳就闻到浓厚的墨香味,书斋面积挺大,里面穿梭这七八个伙计,还有不少书生在这里蹭书读,也不见店家驱赶,只伙计盯着的频率高了些。 叶信芳在里面翻了翻,书籍千奇百怪,类别极多,叶信芳甚至在里面看到一本解说女子衣饰的书籍,但最多的还是科考书籍和话本小说之流。这些科举书籍有的讲述非常全面,叶信芳都想买下来,一问价钱顿时偃旗息鼓,而有的书,只针对一个细小的知识点往死里抠字眼,这在叶信芳看来完全没必要。而那些话本小说,则多数是才子佳人之类的故事,甚至许多描写青楼名妓的话本,其中隐秘的性暗示,都能让他这个现代人看得面红耳赤。 在跟伙计说明意图之后,本以为对方会带着二人去见掌柜,没想到这小伙计直接做主拒绝了。 叶信芳看着那小伙计面带自豪,拍着胸脯道:“别的店可能需要不少人手抄书,但我们店里大多数书都用刻版印刷,也供了一些抄书人,不太需要您这样的短期抄书人,不若您去别家问一问。” 大店底气还真是足啊,叶信芳感叹,客客气气的拒绝,两人又一路问了几家,但价格都压得很低,刘俊彦比较缺钱就先接了,而叶信芳总想着多看几家。 最后看的结果,就是越看越低,甚至降到了千字五十文,青山县人少活也少,叶信芳一个人几乎吃了整个书斋的肉,而县里其他的抄书人只能跟在后面吃肉渣,提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 叶信芳那样的字在县里算是上乘,但到了府城却没那么吃香了。 在大街上没头苍蝇一般的转了转,叶信芳决定写一本话本试试水,如果不成,还是回归老本行。 一开始没有这样做,一来是因为青山县地方太小了,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二来是作为一个立志科考的人,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影响。 他也想清楚了,真要出了问题,捂紧小马甲,死活不承认。 说写就写,叶信芳匆匆回了寓馆就开始构思起来,现在的小说话本大多形式单一,词句优美,用语含蓄,而读者,以男性为主。而现代网文已经完美的证明了,爽就是一切,中国网文成功帮助美国毒/鬼 戒/毒的故事,难道还不够感人吗?而爽,说到底就是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那一套,真的是百吃不厌。 历史爽文可以写,但是涉及政治比较多,万一遭遇古代404就不是封书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没命,多半这类书书店也不敢收,叶信芳首先就排除了。 那就只能玄幻仙侠灵异悬疑里面选一个了。 叶信芳用了两秒钟就决定好了,悬疑。作为一个推理探案爱好者,当然要从这个开始了。叶信芳没有多作考虑,就将男主确定为包公。 毕竟这位宋朝有名的大人,在民间享有盛名,素有“包青天”之称。 叶信芳用了一下午时间,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列出了四个故事框架:刺史被杀案、盐商灭门惨案、军备贪污案以及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这几个故事,狸猫换太子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军备贪污写出来也没什么,宋朝出了名的对外软弱,也不怕被说是映射当朝,而其他两个案子,盐商怎么写都没关系,而刺史则有点麻烦,这恐怕是最容易被404 的一个故事。 叶信芳为了写好这些故事,努力回忆了许多现代的悬疑剧集、小说,仔细推敲故事情节,终于将这些故事全部填充起来。 叶信芳写字速度很快,不过两天就将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为了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他选择排在第一个的故事就是狸猫换太子。 老瓶装新酒,这种戏文里都写烂了的故事,也不用担心政治影响,叶信芳选择了重新去书写这个故事,用与以往的戏文都不一样的方式去叙述。这个故事耗费了大量的笔墨,叶信芳最终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差不多可以独立出书。 拿着一沓书稿就兴冲冲的跑到墨香书斋去了,这次倒是得到了书斋掌柜的亲自接待,对方神色间有些不耐,似强忍着才没有发作出来,匆匆翻了几页,就将书稿还给叶信芳。 叶信芳神情忐忑的看着他。 只见那肥头大耳的书斋掌柜笑着道:“公子的书,词句太过写实,与我们书斋不太相宜。” 叶信芳听懂了,委婉版的你是个好人。 神情有些失落的出了书斋大门,叶信芳努力给自己提气,又向第二家书斋走去。 然后,“公子的书,遣词造句能否再推敲一番。” 叶信芳觉得自己没有问题,一本悬疑小说词语要怎么华丽,自然是走写实风。 “字都不认识几个,就想写话本。”叶信芳听到背后掌柜低声与伙计如此说道。 一家、一家又一家,拒绝的话他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些人看着书名开始皱眉,翻开两页就开口拒绝,叶信芳总算知道怀才不遇的苦闷了,不禁心里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写的不好,难道也要写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有市场? 及至最后一家书斋,很小的店面,门面甚至有些破败,那书斋里只有老板一个人,对方翻了几页,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偶尔还露出抓耳挠腮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一天的时间都浪费掉了,神情恹恹的坐着,也不催促对方,想着一会还是找份抄书的活计算了。 “好!好看!”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老板神情激动,拍案而起,胡子都跟着抖动起来。 29.放榜 一声喝彩, 吓得叶信芳差点坐到地上。 书斋老板跑过来拉住叶信芳的手,“公子,我老胡没服过谁,您这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看得人抓心挠肺的, 看了还想再看!” 终于遇到一个能欣赏的人了, 叶信芳只觉得跟见到了亲人一般。 “只是,”胡老板顿了顿,继续道:“我店里这情况您也看到了, 连个掌柜都请不起, 这……” 看来这亲人也不是亲生的, 叶信芳挑了挑眉, “直说就是。” 胡老板搓了搓手,讪讪的道:“公子的书是好书, 只是我这庙小,囊中羞涩。” “胡老板能出多少?”叶信芳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胡老板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叶信芳问道。 胡老板摇了摇头,手掌做了一个向下的动作。 叶信芳拿起稿子转身就走。 “唉唉唉, 公子别走啊,不满意咱们坐下来慢慢谈。”胡老板死死的拉住叶信芳的衣袖。 “这样谈可就没意思了。”叶信芳面露不快。 胡老板脸上有些尴尬,道:“小家小业的, 难免抠抠搜搜的, 让您见笑了。” 叶信芳现在掌握着主动权, 这才有时间仔细的打量起这间书斋, 位置挺偏,门面很窄,书架上只摆了一半的书,大多还看起来很破旧,叶信芳待了这么久,也没见几个客人上门。 “恕我直言,你这店,有生意吗?”叶信芳很是怀疑。 胡老板神秘一笑,“我自然是有客人的,别看我这店小,但大有乾坤呢。” 叶信芳皱了皱眉,张嘴做出一个“禁”的嘴型。 胡老板赶忙摇头,“瞧您说的,这哪敢啊,我不过是卖些比较好看的画册、过于坦白的话本而已。” 遮遮掩掩的,原来是小黄书啊,叶信芳秒懂。 说话间,就见一个头戴黑色小帽的青衣小子步履急促的走了进来,张口就问道:“胡老板,我家少爷差我来问,可有新书?” “有的,有的。”胡老板看向叶信芳,“公子稍坐片刻,我马上就来,再行详谈。” 胡老板转身进了后院,留下叶信芳和那小厮面面相觑。 叶信芳打量着那个小厮,那小厮也打量着叶信芳,猥琐的笑了笑,“公子也是来买话本的吗?这胡老板别的不说,货源还是很充足的。” 叶信芳刚想摇头,想到保密又点了点头,“就是听人说他门路广,这才慕名而来的。” 小厮嘿嘿一笑,“到这里来,就对了,全西宁府也就胡老板私货最多。” 片刻后,胡老板端着一个长方形的小木匣走了过来,满面笑容的看着那小厮,“这都是新到的,上次张公子跟我要,我都没给他,专程等着你们公子呢。” 小厮打开看了两眼,满意的点点头,“胡老板放心,我们少爷记着你的好。” 钱货两讫,那小厮就抱着小木匣匆匆离去。 “看到没有,府城大户人家的少爷,都跟我这里拿货呢。”胡老板得意说道。 “您既然生意做得这么广,怎么压价就这么狠?” 胡老板笑了笑,“您这书,我觉得好看,可别人不一定买账啊,您既然能找到我这里来,想必是府城其他书店都跑过了,除了我,他们都不收,您觉得老胡说的可对?” 叶信芳失笑,称赞道:“有几分门道,聪明人。” “可既然是聪明人,就知道您觉得好看的,肯定也还有人买账,你摸这良心说,这书不好卖吗?” 胡老板呵呵一笑,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公子这么自信是好事。明人不说暗话,您直接说个数,我们再谈。” “五十两,一口价。”叶信芳连个磕绊都不打,就说出了心理价位。 “公子,过分了,您也看到了,我这小本经营的,这书要是不好卖,钱不是打水漂了吗?十两,老胡出一回血,您看怎么样?”胡老板不愿意。 “这书只要开卖,在府城卖个五百册,我觉得没问题。”这种小说形式很少,而新东西,也许会血本无归,但也可能会大赚,叶信芳不信自己是前者。 “这话本再好,它也卖不了多贵,顶多卖一两银子,我还要算成本的。”胡老板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看着一个大男人卖萌装可怜,叶信芳险些将隔夜饭都吐出来。 “不走质而走量,话本又不是经义,哪家店里没有几套活字板,又不需要人工抄写,成本哪有那么高?”叶信芳今天也不是白跑的,活字印刷术在宋朝就被发明出来了,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早就推广开来,印刷成本大大降低。 活字印刷因为容易损坏的缺点,导致印刷中偶尔会出现不清晰的现象,所以经义书籍人们更偏向于购买手抄本,话本跟经义类书籍不同,但求能认个全即可,没有太高的要求。 “公子懂得挺多。”胡老板尴尬一笑,“但小店里祖传下来的活字版,损坏了不少,许多都不能用了。” 叶信芳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看天色不早了,也不愿意再跟他耗下去,挑了跳眉,道:“这样吧,先期付十两银子,若话本卖出去五百册,再将剩下的四十两补给我,你看怎么样?” 胡老板眼睛滴溜溜的转,心里在啪啪啪的打着小算盘,“这五百册太少了,还是赚不了……” 叶信芳直截了当,“你要是还觉得不成,我就攒在手里,府城没有人欣赏,我就不信省城也没有。” 胡老板怕他真的拿着书走人,赶忙道:“五百册有的赚的,有的赚。” “你也别想着糊弄我,我后头还有好几册,这不是一本书,而是成套的。”叶信芳怕这奸商玩花样,直接说透了。 胡老板拍着胸脯保证,“公子把我老胡当成什么人了,生意人最是重信誉的,只是这三天卖五百册,和三年卖五百册,都是五百册,您看这时间?” “一个月。”叶信芳想着若是府试过了,院试今年在七月份举行,一个月后正好从西宁府经过。 “爽快!”胡老板夸赞,“就这么说定了!” 自然不是就这么简单定下来的,叶信芳与胡老板签订了两个协议,一个是尾款协议,另外一个是类似于保密协议的承诺书。 胡老板的名字居然叫胡发财,倒是直白得可爱,而胡发财签承诺书的时候,也猜测叶信芳许是一名学子。 叶信芳揣着十两银子回了寓馆,路过夜市的时候,还买了一些吃食带回去。 寓馆里,刘俊彦还在点着蜡烛抄书,接的是千字一百文,叶信芳也不忍心打扰他,将吃食放下,就回了房间。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叶信芳那般,写字又快又好,刘俊彦怕损坏纸张,每一个字都写得极为认真,这样速度就慢下来了。 第二天便是放榜日,这次考试阅卷用的时间最长,府试是没有衙差报喜的,都是学子自己去榜单那里看。 叶信芳也不再关门写小说,刘俊彦也放下了没抄完的书,一大早,两人就和寓馆里的考生们一起去了府衙门口等候,府试放榜时揭晓结果,被称作“发案”,每次发案,还要鸣炮庆祝。 发案用的是一张很大的圆纸,又被称作日圈。正中间是一个红色的“中”字,紧紧围着“中”字的有三圈,第一圈是有十个名字,是前十名,顺序是顺时针排名,中层九十名,最外层二百名,这三百个人,就是此次府试考中的童生了。 虽然一次一次的考试淘汰掉了很多人,但是府衙门口依旧围绕得人山人海,这些人中不止有考试的学子,还有许多是家眷下人之流,叶信芳和刘俊彦在人潮后面被推来推去,努力向里面挤了半天,最后反而离那榜单越来远远了。 两人对视一眼,决定等人少了再看。 忽见人群中挤出一个人,四十多岁的模样,一身朴素的洗的发白的长衫,身形狼狈,头发披散,两行眼泪顺着落下,伏地大哭不止:“为何中的人不是我,为何不是我!” 叶信芳与刘俊彦两人顿时产生一种兔死狐悲之感,只暗暗乞求这次考试能中。 又见人群中再次挤出一个人,衣衫凌乱,神情激动,脸上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我中了!我中了!终于可以回家交差了!” 此人竟然是杨平,他看到叶信芳二人,高喊道:“叶兄,刘兄,你们也中了,第二和第三,我家修之照样还是第一!我虽然是个孙山,但也中了!” 旁边那个大哭的中年男子,抬起头来,满是嫉妒的看了杨平一眼,又趴在地上继续哭了起来。 宋修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高兴了,你快来扶一下我!” 叶信芳回头一看,顿时笑得不行,宋修之此时皱着眉头坐在地上,双手抓着右脚脚踝,要哭不哭的样子,瞥了嘴说道:“我被他们推了一下,好像崴到脚了,地上脏死了,快扶我起来。” 30.回家 杨平伸手想要拉他, 还没有凑近,就听见宋修之不高兴的道:“你别碰我。” 叶信芳刚想说你不让人碰你就坐着吧,就见杨平面色不改,但手硬生生的在半空中换了一个方向, 抓着宋修之的衣袖将他提了起来。 既是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叶信芳和刘俊彦就跟着一起将他送到了医馆, 小孩始终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皱着眉头还非要大夫隔着帕子,才给摸他脚踝。 老大夫脾气是真的好, 行医多年, 什么样的人都见过, 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照做了, 然后搁着一层帕子,照样捏着小屁孩的脚踝揉得他哭爹喊娘。 叶信芳总觉得老大夫放下脚的时候好像笑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 叶信芳便启程回家,刘俊彦家在柳门县,那是距离府城最远的一个县,而他家又住在柳门县最偏僻的一个乡镇, 返程路远,故而不打算回去了,决定在府城一直住靠抄书维持生活, 俭省一些还能攒些许银钱, 两人便约定好五月底在府城碰头, 再一起出发去省城参加院试。 叶信芳回到家时, 已经将近正午,透过虚掩的院子门,看见杨慧正坐在天井下,手掌抚在肚子上,旁边的小板凳上放着一把青菜,也不知道杨慧在想些什么,神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温柔,如同一只最凶猛的兽,收起自己所有的锋利。 而她身边的叶善安,脸上看着也有些肉了,此时正神情严肃的盯着自己面前的绣棚,像是在攻克什么难题一般。 杨慧听见门口的响动,抬眼望去,整个人都愣住了。 “你在院子里做什么,娘和小妹在哪?妞妞呢?”叶信芳问道。 叶善安很机灵的上前接过行李,送进他的卧房里,将空间留给夫妻俩。 “你们这些天,过得可好?”叶信芳笑着问道。 杨慧仰头看着他,眼睛里像是盛满细碎的星光,柔声问道:“我们都好,相公在府城可好?” “幸不辱命,府试得了第二。”考出了成绩,自然是想要跟家里人分享一番。 “恭喜相公成为童生,那你这次可要去参加院试?”杨慧脸上笑意盈盈。 叶信芳点了点头,“五月底就要启程去省城。”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杨慧还未说完,身后传来响动,张氏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芳儿回来了!让娘看看,哎哟,怎么瘦了这么多?肯定是在外面没有吃好!” 叶信芳就看他娘满脸关切,摸着他的脸全是心疼,叶珑跟在她身后,脸上也写满了高兴,“哥哥,你在府城过得好不好,你终于回来了,娘天天都到巷子口去看,你不在她吃饭都不香了。” 没有问他考得如何,只关心他好不好。 妞妞跟个小炮仗一样,从院子外冲了进来,直接抱着她爹的大腿往上爬。 叶信芳赶忙将她抱了起来,在怀里颠了颠,笑着道:“重了。” 妞妞咯咯的笑着,睁着大眼睛,鼓着小肥脸,奶声奶气的说道:“爹爹去了这么久,妞妞想死你了。” 说完,就凑到叶信芳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 “爹爹也想妞妞。”叶信芳笑着将脸贴在她的小嫩脸蛋上。 “爹爹,我这么想你,你有没有给我带好吃的啊?”妞妞眼巴巴的瞧着叶信芳。 叶信芳顿时哑然失笑,他还真没有给她带吃的,只带了一些小玩具。 小姑娘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一本正经的道:“你要是没有带,我也不会怪你的,谁让你是我的好爹爹呢。我跟你讲哦,毛毛说,东街那家炸丸子,可好吃了,闻着特别香。” 说完,小姑娘还吞了吞口水,眼神疯狂向叶信芳暗示。 毛毛是这条巷子里一个老街坊家的小儿子,跟妞妞差不多大。 “过两天爹爹就带妞妞去吃。”叶信芳保证道。 妞妞吧唧一下又亲在他脸上,笑嘻嘻的道:“爹爹最好了。” “一回来就抱着她,你先进屋歇歇,洗把脸。”杨慧温柔的说道。 杨慧没有动,叶珑伸手接过妞妞,“跟姑姑去厨房。” 小姑娘也不知道吃什么的,越来越沉了,叶信芳抱了一会觉得胳膊有些酸。 “大姐前些日子让人传信,说你没在她家住,你在府城住哪的,那里怎么样?”杨慧帮他打了水,拧干帕子递给叶信芳。 “她家里人多口杂,住久了下人难免传闲话,读书也静不下心来。后来住在寓馆,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叶信芳擦干净脸,想了想问道:“妞妞怎么从哪回来?” 杨慧脸上带着笑,道:“娘天天带着小妹和小安做绣活,不得空,我这两天身上不舒服,就管不住她了,她又不是个能坐下来的,见天的跟毛毛一起疯玩。” 叶信芳顿时有些担心,“你身子怎么了?我们一起去大夫那里看一看!” 杨慧看他如此模样,心里更是如同撒了蜜糖一般,“没什么大事,不用去医馆。” 叶信芳不解,“既然不舒服,怎么会是好事?你不要想着省钱,家里还有钱的,大不了我不读书了,总能治好你的。” 逆光中,男人的脸庞上透着满满的关切,眼神中全是紧张与不安,杨慧脸上笑容更盛,轻声道:“我有喜了。” 叶信芳只觉得脑海中一道惊雷,炸的他整个人晕晕乎乎,两眼迷茫的看着杨慧,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一种不明所以的心悸,就像是看到了春天里的第一朵花的盛开,冬日里恰巧遇到第一粒雪花飘落在脸庞,一切带着一种让人觉得不太真实的美好。 杨慧看着他那样子,心里也有点犯嘀咕了,暗想,莫不这真是个黄大仙?人妖不能相恋?会遭天遭雷劈?杨慧想起民间故事中的那些妖精鬼怪,摸着自己的肚子,也觉得有些忐忑了。 杨慧的认知里,叶信芳虽然不知道是变的,但是个很好的妖精或鬼怪,知道读书上进的那种,得了肉身想要好好做人。 叶信芳自是不知道自家媳妇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脑洞,要是真知道,是不是应该夸杨慧一句傻大胆不怕死,妖精鬼怪也敢招惹。 他看看杨慧暂时还是平平的肚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脑海里飘过雪花一般的刷屏弹幕:我要做爸爸了,我要做爸爸了…… “你站着干嘛,赶紧坐着歇歇。”叶信芳赶忙将杨慧扶着坐下,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却又止住了。 杨慧拉着他坐在身边,她脸上神色变幻不定,许久方下定决心,扯过叶信芳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这里面是你的孩子,前几天一直有些难受,今天就去瞧了瞧,大夫说,两个月大了。” “大夫说你有没有问题,怎么会不舒服呢?”叶信芳还是很担心。 “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大夫说孩子好着呢。” 叶信芳看着她的肚子,抚摸的举动甚至不敢重一点,只感叹生命的神奇,从前预想过很多次的,终于成真,虽然是以另外一种方式,但却可以全程参与自己孩子的出生、成长。 他第一次见到妞妞时,对方已经快要三岁了,总感觉错过了很多。 叶信芳与这副身体早已契合,此时生活的美好,竟让他觉得也许自己本就该是叶信芳,而从前作为叶云的种种,不过是上天打了个盹,让他投错了胎。 都已经穿越了,他再也不是什么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冥冥之中觉得这一切就像是一种补偿,多年的苦楚心酸,在这一刻觉得全都平复了。 我穿越了,我有母亲,我有妹妹,我有妻子,我有女儿,现在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 我要成为更好的自己,我要让她们全部过上好日子。叶信芳心中如同滚屏一般播报自己的决心。 杨慧一直仔细的打量着他的神情,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并非作假,她心里的大石落下一半,继而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问道:“告诉我,你到底是人、妖,还是鬼怪?” 晴天霹雳!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捂的小马甲,就这么猝不及防的被撕开了,顿时吓得脸色惨白,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杨慧。 “你……”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说,是继续骗下去还是彻底的坦白,脑海中又不想骗杨慧又怕杨慧恐惧他甚至厌恶他。好不容易得到的一起,他不想就这么失去。 她附身,缓缓接近叶信芳的脸庞,近的只剩下不到一个指甲盖的距离,微微侧过身子,嘴唇近的差点贴到他的耳朵上,“好好说实话,你瞒不过我的。” 那声音低沉如同气音,叶信芳只觉得一阵心悸,心脏似有电流窜过。 “我……”他刚要开口。 “嘘。”温热的呼吸拍打在叶信芳的耳边,痒痒的,像是有小虫子往心脏里面钻,“要是被她们听见,就不太好了。” “我……是人。”叶信芳决定实话实说,学着杨慧的样子,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道。 “你是什么人?”杨慧歪头,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的眉眼,手指覆上去,轻轻的描画着轮廓,“我至少可以确定,你不是叶信芳。” 31.斗嘴 “我曾经是个人。”叶信芳也害怕被其他人听见, 贴着杨慧的耳朵,“后来我出了意外,死后,眼睛一睁一闭, 就到了这里。” 积压在心底许久的秘密, 终于说了出来, 他满脸都是忐忑,仔细的盯着杨慧,如同等待审判一般。 “什么意外?”杨慧皱着眉头, 似乎有些生气, 叶信芳觉得奇怪她为什么会纠结这个问题。 “车祸, 司机应该是喝多了酒, 在马路上乱开,我就被撞死了。”叶信芳轻描淡写的好像不是在说自己的事情一般。 “司机?故意撞的你吗?” “就是车夫。”叶信芳解释道, 怕她有疑惑,继续说:“他倒不是故意的,喝多了酒,脑子不清醒, 我们那里的车跟这里的马车不一样,要是控制不好,很容易撞死人, 我就是这样的倒霉蛋。” “你不是昭朝人?”杨慧从他的描述中, 推出这个结论。 “我的家乡, 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我这辈子,估计都回不去了。” 杨慧看他有些怅惘的神情,有些慌乱,拽着他的手,“你还想回去不成,我有了你的孩子,你要对我负责!” “我没有,我没有。”叶信芳连连保证。 “那你在家乡,是做什么的?”杨慧有些好奇他过去的生活,大抵是爱一个人都是如此,想要了解对方的全部。 “我是个老师,还做到了教授呢。”这大概是他前半生最能拿得出手的炫耀之事,叶信芳挺直了身子,有些得意的解释道:“教授就是老师中最厉害的那种。” “难怪你学问这么好,府试能考第二。”杨慧眼睛里带着崇拜。 “还是比不过宋家那个熊孩子,让他得了第一,这种人,也许就是天生的神童。”叶信芳有些惋惜。 “府试输给了他,院试赢回来就是。”杨慧安慰道,虽然很害怕得到的答案让自己失落,还是压抑着担忧问道:“你在家乡,有没有妻子,或者是爱慕的姑娘?” “没有,我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人喜欢我。” 女孩子没有,男孩子更没有,媳妇儿你就放心吧。 至于我其实是个女孩子这种话,才不告诉你呢,叶信芳如此想着。 “你这么好,怎么会没有人喜欢你!真是没眼光。”杨慧有些不服气,但到底是松了一口气,心里有些窃喜,转而又抓住了重点,“孤家寡人?你的家人呢?” “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独自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家。”卖惨是这样卖的对吧?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脸上露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表情,生怕杨慧心血来潮问一句你以前是男是女这类的话。 杨慧轻轻的依偎进他的怀中,满脸都是心疼,伸手环抱着他,“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以后要一直在一起,那些难过的事情就不要再想了。” “都听你的。”叶信芳回抱住杨慧。 叶珑进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场景,赶忙捂住眼睛咳了两声,红着脸道:“娘让我喊你们吃饭。” “慧娘多吃点,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还有我的乖孙在里面。”张氏满脸都是笑容。 刚知道叶信芳府试考了第二名,转而又被告知儿媳妇有喜了,她只觉得一直有喜鹊在她耳边叫,恨不得立马让叶信芳冲到祖坟那去拜一拜,感谢祖宗保佑。 “娘,这还没生出来,怎么知道是男是女,别瞎说。”叶信芳知道张氏一心盼着孙子,但怕杨慧压力太大,怀着孩子心里都不舒服。 “多念念,孙子不就来了。”张氏也怕杨慧不开心,补充道:“就是孙女我也开心,先开花后结果,芳儿是单传,要是没有个孙子会被兄弟笑话的。” “我无所谓,闺女儿子都一样。”说完叶信芳夹了一块肉给妞妞,看着叶善安眼巴巴的样子,也给他夹了一块,换来小男孩一句谢谢。 张氏瞪了他一眼,“没个儿子,以后家业传给谁?” “让闺女当嫁妆带过去呗。”叶信芳笑着看向妞妞,妞妞回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 “呸呸呸!”张氏满脸都是不高兴,“说什么胡话,女儿再好也是外姓人,没个儿子,这老宅以后就要给侄子,你真陪嫁了,族里能看得下去?祖祖辈辈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就这么送给别人了,怎么甘心?” 叶信芳张口就是,“咱家又不是有个皇……” 还没说完就捂住了嘴,想起这是什么地方,硬生生的改口:“有个黄金宝库来继承。” “那要真有个黄金宝库,这老宅子我做主,给妞妞当陪嫁。”张氏美滋滋的说道。 杨慧觉得这母子两的争论完全没有必要,笑了笑,“娘就放心好了,一胎不成还有二胎三胎,总能生出来的。” 叶信芳还想说什么,却只见杨慧认真的看着他,“妞妞要是没有个娘家兄弟,以后我们都老了,她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总是要有人给她撑腰。” 杨慧就像一个医术精湛的大夫,精准的把在叶信芳的脉上,他想起来红楼中的林黛玉,不就是因为没有兄弟依靠,百万家财送出去连命都保不住吗? “哟,跟老娘顶得一头劲,媳妇一说就哑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张氏斜斜的看了两人一眼,撇了撇嘴。 “娘说得也对,是我脑子转不弯来。”这婆媳自古就是老大难,叶信芳决定认个怂,她们都没有错,错的是自己。 “哼。”张氏狠狠的吃了一口饭,咽下去后看着低头扒饭的叶善安,“小崽子,吃啥啥不够,干啥啥不会,上午教你的都学会了吗?” “学、学会了……”叶善安怯怯的答道。 “娘你这么凶做什么?”饭桌上也就叶信芳一个人不怕张氏。 “吃你的饭。我教学徒你也要管?”张氏虽然跟儿子斗着嘴,心里却很开心,以往叶信芳除了伸手跟他要钱,其他时候根本不愿意跟她说话,这大半年是真的变好了。 “娘是刀子嘴豆腐心,对善安疼着呢。”杨慧笑着说道。 叶善安也跟着使劲点头,张氏的嘴角微不可闻的翘了起来。 “问题是她这嘴也太刀子了。”叶信芳是觉得,他娘动不动就是小崽子还嫌人家吃得多,善安好歹也干了那么多活,这种话说得多了,万一以后人家小孩子心理阴暗了怎么办。 “噗。”叶珑笑了笑,“哥哥形容得真像。” 张氏瞪了叶珑一眼,叶珑缩了缩脖子,低头吃饭。 吃完饭,叶信芳也没有午睡,现在时间宝贵,院试迫在眉睫,抓紧每一秒钟用来读书,幸好叶父曾经是个秀才,留下来的藏书够多够丰富。 在等待院试的日子里,看书为主,时不时的摸摸老婆大人的肚子,逗逗小闺女,最后在某一天,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突然上门。 “叶公子。” 眼前的小子,身着青衣,头戴小帽,面上满是恭敬,眼神里却带着打量与不解。 “有事?”叶信芳有些疑惑,同样打量着这个陌生人。 “奉家主人之命,将此物赠给公子。”那小子将一个雕花的木匣双手呈上。 原来是个仆从,叶信芳心中想。 “你家主人是?”叶信芳并未接过匣子,只觉得莫名其妙。 “叶公子打开匣子便知。”那小仆矜持的说道。 叶信芳只见那匣子打开后,摆在最上面的是一封没有封口的信件,封面只有五个字:叶信芳亲启。 信的下面,有几本书。 他先是打开那封信,落款是“湖边老叟”。 叶信芳猜到了写信人是谁, 而信的内容,就让人有些遗憾了,大意是老爷子说他秘密返乡,遇到叶信芳觉得很合眼缘,本想待他中秀才后收为弟子,奈何京中有变,一去不知多久才能返回,为了不耽误叶信芳的学业,拜师之事就此作罢,这些书送给叶信芳,希望他今后能够一路往上考。 最后说,虽然没能有师徒之缘,但想要为叶信芳取字“余情”,希望叶信芳能够接受,盼望他能“余情信芳。” 余情……这个名字,叶信芳好想拒绝,听着跟余情未了似得。 叶信芳的名字信芳,是取自屈原的离骚,原句是:苟余情其信芳。意思是君子内心芳洁纯真,这个名字寄托着叶父对儿子的期望。 这个字取得其实没毛病,但叶信芳还是很别扭。 到底老人家一片热忱之心,叶信芳,不,新鲜出炉的叶余情也只能接受了。 信的下面有五本书,全部都是有关科考文章的资料书,都是老爷子自己总结的,虽然此时还没有提出“八股”这个概念,但是老爷子的书中已经归纳出了一套答题方法,初步的摸到了八股的脉络。 这套资料,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叶信芳拜个大佬老师的美梦彻底破碎,这位神秘的前任刑部尚书,返乡时很隐秘,离开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水波不兴,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青山县的这位大人物曾经回来过,唯独留下王老大夫有些惋惜没人陪他下棋了。 32.浪潮 西宁府, 一座六进的大宅院。 一个身着蓝衣头戴青色小帽的小厮,一路穿花拂柳,走进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只见那屋内榻上, 躺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 那人一身布料极好的衣服松松垮垮的系着, 神情萎靡,脸上两个硕大的黑眼圈,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看见小厮进屋, 精神一振, 问道:“老胡那又进了什么新货?” 小厮从怀中掏出一本蓝色封底的书, 嘿嘿笑道:“胡老板说了,这本书, 就是他看了也停不下来!” 姜云明顿时坐直了身子,接过那本书,不厚,挑了挑眉, 读出书名:“黑炭解密之狸猫记”。 “八斤,这什么玩意?”姜云明皱了皱眉,看向小厮, “你确定没拿错?这怎么看也不像是……” “胡老板说, 这本书绝对精彩, 说少爷您只要看了就知道, 八斤我不识字,您是知道的,他还说了,要是少爷觉得不好看,立马退钱,并且有以后有什么新货第一时间送到府上来。” 八斤陪着笑,又补充道:“少爷,我出去帮您看门,老爷来了我就学猫叫。” 姜云明随意的点点头,又躺下下去,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看了起来。 一页又一页,怀着期待某种精彩描写的心情,慢慢的翻下去,神情却越来越认真,渐渐的,明明密闭的房间里,偏偏感觉好似有阴风吹过,浑身有些发凉,不由自主的将衣服穿好,当读到“只见一物,鲜血淋漓,业已剥皮抽筋,忽地抖动数下,眼睛睁开……” 姜云明浑身一抖,只觉得周围像是有一双幽深的眼睛在盯着他,忽地听到门外传来一声猫叫,整个人一阵心悸,然后,尿了…… 房门忽然被推开,逆着光,只看到一个高大的熟悉身影,吓得那姜云明赶忙将书藏在身后。 那小厮八斤,站在中年男子后面,朝着姜云明直比划。 中年男人鼻子动了动,脸色更是难看,“多大年纪了,还尿床!” 空气中确实弥漫出一股子尿骚味。 “我……我做噩梦了……”那姜云明支支吾吾的解释道。 “一天到晚闷在房间里,也不看书,就知道睡大觉,你照照镜子看看,脸色白的跟鬼一样!”中年男子呵斥几句,看他那满是惊恐的样子,心里到底是不忍,却放不下身段,语气生硬的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我、我梦见一只狸猫……” “狸猫有什么可怕的,瞧你那点出息。”中年男子嗤笑。 “被人剥皮的狸猫,都以为它死了,忽然睁开了眼睛……”姜云明只觉得那书中描写的场景缓缓的浮现在他眼前,这样想着,更害怕了。 他爹想着,到底就这么一个儿子,有些心疼,走过来,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不怕了,你这里味大,去洗澡换身衣服,然后将这软垫换了。” 姜云明不肯,却被他爹强制着拽起来,不过一起身,就暴露了身后的书。 “这是什么书?”他爹拿起那本书,随便翻了翻,看文句通俗,便知是小说话本之流,脸色顿时沉了下去,“还以为你只是睡大觉,原来是在看这些话本,难怪你先生又说学业退步!” 姜云明刚想解释,只听他爹道:“这些日子,你就在自己院子里待着,哪也不准去,不把《孝经》背完,不准你出门!” 他儿子直接开口反呛,“我去告诉你媳妇,还有你娘!” 姜老爷闻言更是愤怒,“怎么说话的!那是你娘你奶奶!我告诉你,跟谁说都没用,十六岁了,马上就要娶媳妇,还天天这么不着调,我不好好治治你,我就不姓姜!” 说完,拿着那本书,拂袖而去。 不一会,小厮八斤就低着身子溜了进来。 姜云明气得将枕头狠狠的往他身上砸,骂道:“废物,我爹来了,怎么不见你提醒我!” 八斤脸带委屈,“少爷,我学了猫叫啊……” “你那是猫叫?简直是在吓人!”越想越气,“快扶着我换衣服,给我换个垫子,垫子给我烧了,还有,衣服也要烧了!” 八斤闻着味道就懂了,“小的明白,一定避着人!” 姜云明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还用说?要是走漏半点风声,立马将你卖去挖矿!” 八斤连连点头,扶着姜云明沐浴更衣,又将榻子上的软垫全部换了,想了想又问道:“少爷,还有什么吩咐?” 那姜云明想了想那本被没收的书,只觉得有些心痒痒,勾了勾手指头,轻声对近前来的八斤道:“你去老胡那,再拿一本来,要一样的,记住了吗?” 八斤点了点头。 姜云明看着这屋子,还是觉得阴嗖嗖的,有些害怕,补充道,“你出去之后,立马让五两进来伺候。” 五两是姜云明的另外一个小厮,一直都是八斤贴身伺候,而五两只是做些粗使的活计,八斤心中咯噔一下,暗想不知道五两是不是背着他,什么时候得了姜云明的青眼。 这样想着,八斤去取书的时候,跑得更快了,生怕晚了姜云明以后就只认五两那个小妖精了。 待真取了书来,姜云明躺在干净的软榻上,满脸严肃的看了起来。 八斤想刚逼五两出去守门,就听见姜云明道:“你俩谁都别走,留下来。” 八斤狠狠的瞪了五两一眼,只觉得自己第一心腹小厮的地位要不保了。 第二日一大早,姜云明顶着两个熊猫眼,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在床上辗转反侧,抓耳挠腮,满心好奇,像是有无数只小虫子在啃噬他的心脏一般。 昨晚看完那书已经是晚上了,府里已经落锁,出不得门,又是害怕又是好奇,想知道一切究竟是谁在背后捣鬼。 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八斤去买后续,胡发财这个奸商,一个故事分成两本书,真的是想钱想疯了。 八斤却面露难色,低声道:“少爷,您没钱了……” 姜云明不信,质问道:“怎么会,我年年不是那么多岁封吗?还有我的月例呢?” “您月月都要买书,如今已经花光了,这本书胡老板说要二两银子一本,您一连买了两本,他说要是不好看就退书还钱……”八斤解释道。 “这个奸商!”姜云明倒吸一口凉气,这样的一本,一般书店这么厚顶多卖一两银子,胡发财敢要价,开口就是翻倍。并且这上册,正好卡在揭开谜底的时候,看着最后那句“真凶便是此人”,姜云明只觉得浑身难受。 鬼扯的不好看,简直是好看死了。 姜云明想了想,打量起自己这间屋子,看看有什么能拿去当了的,他心底还在盘算的时候,他爹又来了,刚想将书往身后藏。 只见他爹咳了两声,“别藏了,拿出来吧。” 姜云明不情不愿的将书拿出来,姜老爷脸色有些别扭,许久才开口问道:“昨天那书哪里买的?” “你问这个干什么?”姜云明面带戒备。 姜老爷正色道:“故事还算新颖,勉强可以读一读。” 姜云明这才懂了,扬了扬下巴,理直气壮的道:“想知道在哪买,先给我一百两银子。” “你个小兔崽子,嫌禁足惩罚太轻了是吧?一本《孝经》不够你背的?再多抄十遍《中庸》!” 姜云明秒怂,换了个条件,“解禁足,不背《孝经》,不然没得谈。” 他想着一旦能出院子,去跟母亲和奶奶撒撒娇,还愁要不来钱? “不行!”姜老爷断然拒绝,“《孝经》必须背出来,多大年纪了,别说童生了,县试一次都没过,我的老脸都让你丢尽了。” 姜云明反呛了一句,“我像我爹爹,不像你爹爹!” “没大没小!又开始编排长辈!”姜老爷简直恼羞成怒,他自己考了半辈子,一直是个童生,科举之路无望,后来就靠着当官的亲爹,买卖做得风生水起,本来他生意做得这么大,很容易被打入商籍,但谁叫他是官二代。 “你开始要银子了?是不是没钱花了?” 姜老爷一下子就摸住了自家儿子的脉,他可以直接拷问儿子身边的小厮,但那样是在太伤儿子的脸面。 姜云明别过脸,不理他。 “你说你,读书不成,还大手大脚的,以后怎么守得住家业……”姜老爷开始碎碎念。 姜云明捂住耳朵,只觉得魔音灌耳,十分烦躁,“低于一百两,不要想从我这得到消息。” “这样,等你把《孝经》背出来我给你一百两银子,然后你先告诉我,后续在哪买?”姜老爷又想知道狸猫记的真凶,又想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真是煞费苦心。 姜云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可不许骗我,还有,书也要给我买一本!” “都依你,小兔崽子,你老子什么时候骗过你!”姜老爷狠狠的敲了下儿子的脑门,想着这书虽然有些恐怖离奇,到底不是那种劝人入歧途的书,便应允了。 而此时,依旧还在家中的叶信芳,根本就不知道西宁府中,因为他的小说掀起的浪潮,更不知道他因此而收获的铁杆迷弟。 “叶兄弟,你托我打听的事情,兄弟们只打探到这么多,对不住了。”胡威武有些歉疚的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谢了又谢,本就是托人办事,只不知回去后如何与杨慧交代,她如今怀着孩子,本就吃不好睡不好的,若是得到这个消息只怕更是寝食难安。 33.赶考(捉虫及答谢补充) 叶信芳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了。 杨慧得知柳亦然跟一个神秘人一同不知所踪的消息, 提心吊胆了很久,当时虽气话说着“不要再见面”,心底却还是盼着亲人团聚,只那次匆匆一面后, 就再也没了消息。 她心中也满是后悔, 是不是自己说话语气太重了, 才导致他真的就此消失。 整日里唉声叹气,再加上孕期反应,这段日子里吃什么吐什么, 折腾得全家人都人仰马翻, 叶信芳想尽了法子都不能让她安心, 只能拿肚子里的孩子来说事, 到底是盼了许久才得来的一个孩子,再加上妞妞也不出去疯玩看, 天天想法子吸引她的注意力,杨慧心里虽仍然担心,到底是慢慢的开释了,只是开始时不时的跟着张氏去烧香拜佛。 时光一晃便到了五月底, 叶信芳又一次收拾起了行囊,还未启程,便有意图奇怪的客人上门寻他。 “你是说, 你家夫人请我, 跟她儿子一同赶考?你家还备好了马车?”叶信芳看着面前笑容可掬的宋府管家, 只觉得匪夷所思。 只有坐车的求蹭车, 没见过开车的求人蹭车。 宋府管家点了点头,老脸笑起来都皱成一团,“不是叶公子一个人,还有书童和护院一起,因杨少爷不参加这次的院试,所以夫人就希望叶公子能陪同。” 叶信芳还是没弄明白这宋家人的脑回路,“有下人陪着不就够了吗?” “夫人说了,我们少爷以前在私塾里,就喜欢独来独往的,后来杨少爷来这边读书之后,才算有朋友了。叶公子也是少爷的朋友,夫人希望你们能多多相处。”老管家脸上笑眯眯的,神情慈爱。 “我什么时候跟你家少爷是朋友了?”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 “可少爷已经认定了,您就是他的朋友啊?您还帮忙送他去医馆,这不是朋友之间的关心吗?”老管家解释道。 这小屁孩都回家乱说些什么啊?还有,当娘的觉得儿子没朋友,费心尽力的让他多与朋友相处,这不是幼儿园的家长才会担心的吗?这宋修之到底是有多没朋友啊?他这样一个只见过几次的,都强行挂上了朋友的名头,叶信芳脑海中疯狂的吐槽。 老管家看叶信芳脸上露出不情愿的神色,便面上做出一副难过的模样,开口道:“叶公子是不知道,我们少爷,本来以前在府城很有名的学堂读书,一直读得好好的,先生们都对他赞不绝口,有一天突然被人抬着回家。” “被人打了?”叶信芳想着就宋修之那张嘴,挨打的可能性太高了。 老管家摇了摇头,“小少爷在学堂里没什么朋友,他那样的神童,有很多学子讨厌他,天天独来独往的,本来也没什么事,坏就坏在,有一日他在学堂吃午饭时,被那些坏孩子吓到了。” 叶信芳只感觉这老管家说故事一波三折,还专门停顿下来,这当自己是说书的?但实在好奇,便问道:“吃个饭怎么就躺着回去了?” “那些坏孩子直接将死老鼠扔进他碗里,把他吓晕过去了……”老管家说起来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这是校园凌霸?一想到宋修之那张嘴,“他是不是又说了什么话惹到别人了?” 管家轻轻的点了点头,“少爷就是喜欢跟先生反映同窗的学习情况。” 叶信芳挑了挑眉,想不到这个宋修之,还是个报告精。 “后来,他就拒绝去那家学堂。夫人没有办法,给他换了府城的另外一家,可这回又被抬回来了。”老管家抬起衣袖擦了擦脸上不存在的眼泪。 叶信芳见他眼巴巴的盯着自己,只得捧哏一般的问了一句,“又怎么了?” “他不过是午饭后,在学堂的小池子边看书,被那些坏孩子一把推下去了。” 叶信芳只觉得这宋修之还真是招黑体质,招的还是分分钟给他捅刀子的那种黑子。 “那次大病了一场,夫人差点哭瞎了眼,想着也许换了个环境,能改善这种情况。” 脾气不改,环境往死里换都没用。 “然后夫人就举家搬回了老家青山县,想着也许是因为他没有朋友,才这么容易被人欺负,就接了杨表少爷过来一起跟他读书。” “为什么不干脆请个先生坐馆呢?”古代大户人家请个先生来家,单独教导自家孩子,被称为坐馆,叶信芳想着,那次在医馆看宋家人穿者打扮,请得起下人,用得起管家,不像是小门小户。 “这不厉害的先生,教不了我家少爷。”老管家这样说着,神情中不乏得意,“这厉害的先生,更情愿开馆授学,广收弟子。” “他入了青山县的私塾,就再也没有遇到那种情况?”叶信芳有些好奇。 “其实,还是遇到过几回坏孩子要欺负他,但都被杨少爷给拦下来了。”老管家解释道。 叶信芳想着,杨平也不容易,遇到宋修之这个招套麻袋的体质,估计也是操碎了心,想着难怪上次那小屁孩张口就是说张氏要害他。 “你家夫人又怕他被别人欺负?你放心,赶考的学子,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叶信芳不太愿意跟小屁孩一起,就怕被他的直肠子给烦死,那么大点东西,就会嘴上点炮,惹火了你又不好意思打他,只能忍着。 “少爷不太喜欢书童,那些护院他更是讨厌,夫人怕他有个头痛脑热都憋着不说,杨少爷又回了老家,没个亲近的人在他身边,怕他不习惯。”老管家继续解释。 叶信芳很是怀疑,杨平是不是也因为受不了他了才回家遁的。 “这次府试回去,少爷跟夫人提了好几回叶家哥哥,说公子您为人善良,学问又好。”老管家见他还是不应承,想着夫人的嘱托,只得开始昧着良心讲话。 叶信芳不自觉的挺直身子,暗想没看出宋修之那一副怼天怼地的样子,背地里原来还会夸人,嘴角翘起,“您喝口水,再接着说。” 老管家感觉摸到脉了,立马一顿花里胡哨的夸赞,什么少爷说叶家哥哥长得又好看,人又诚挚,人如其名…… 叶信芳美滋滋的听着。 老管家最后总结,“夫人想着,叶公子毕竟是个书生,虽然如今天下太平,但也怕遇到什么意外,我们宋家那两个护院,勉强会几招拳脚功夫,一路上也可以护着公子与我家少爷。再则,宋家有一辆马车,也省得公子远行困难。” “夫人考虑的周到,叶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叶信芳不答应也不成了。 只是他刚答应下来,老管家就一扫愁容,精神一振,立马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宋修之的忌讳说了出来。 什么不能靠近水、害怕小动物、菜里不能看见姜、晚上要是做噩梦要给他唱歌谣…… 等等,歌谣是什么鬼?叶信芳只觉得脑壳痛,唱歌就算了,还指定了哪一首,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宋府管家一脸老树皮般的褶子脸,没有任何预告的直接唱“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还不怕羞耻的唱了三遍! 还问他学会了没有! 宋夫人这是要过继儿子吗?叶信芳晕晕乎乎的想着,总感觉好像自己要背上一个重重的壳。 “叶公子记不住没关系,杨少爷都写下来了。”老管家掏出一沓纸。 “我……”叶信芳只觉得喉头干涩,现在开口拒绝还来得及吗? 老管家又拿出一个小匣子,打开一看,亮晶晶明晃晃的。 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两银子。 “我家夫人说,本就得了叶家几回恩情,一再叨扰,很是不安,打扰了叶公子读书,这点心意,万望公子能够收下。”老管家面色诚恳,之所以如今才拿出来,一定要等叶信芳同意后拿出来,是怕文人好面子,不肯为了银钱应承此事。 只可惜,老管家的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叶信芳眼前一亮,立马拍着胸脯道:“夫人真是太客气了,修之那么小,我照顾他是应该的,实在不必如此!” 嘴上推拒着银钱,眼神却一再往匣子里面扫。 老管家秒懂。 他还想着老管家要是早拿出来,他不早就答应了,毕竟没有什么是充钱不能解决的!不就是当保姆吗?不就是难缠了点吗?为了钱,叶信芳什么都可以做的。 在古代待得越久,就越是对古代的货币系统认识更深刻,三十两是一笔巨款,别看他卖小说时/装得那么厉害,其实心中觉得五成可能那十两就是所有的稿费了,如今得了宋家这三十两,院试的花销就不愁了。 叶信芳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反而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毕竟那么难缠的小少爷,伺候起来只怕头发都要掉一把。 想起刘俊彦,叶信芳又问道:“宋家的马车,可否在府城停一停,我有一位好友,也要去赶考。” 怕宋家人介怀,他又补充了一句,“我那好友,修之也见过的,上次一起送他去医馆的那位。” 老管家闻言更是高兴,“少爷又交了新友人?夫人若是知道,肯定会更高兴的。” 34.雨夜 叶信芳从未想过行路如此艰难。 两辆马车, 坐了六个人。 三个考生坐在前一辆马车里,后一辆马车里坐着书童和众人的行李,两位护院分别坐在车板上赶车。 马车内,安静如鸡。 叶信芳在府城时, 一个人去了一趟胡发财那里, 真的拿到了尾款, 他觉得很是意外,更意外的是,胡发财求着他写下一本, 甚至主动提价到了六十两, 却被叶信芳敷衍了过去。 他本来做好了宋修之会惹一路的麻烦的准备, 但也许是因为晕车, 小孩全程都顶着一张虚弱脸,一言不发, 坐在角落里安静的发呆。 这样想着,宋修之除了龟毛洁癖外加车一颠簸就要吐出来,没有其他的大毛病。 还真别说,叶信芳觉得他不说话的时候, 真跟小天使一样,但一旦开了口,就是直接顶人肺管子。 马车出了府城, 走走停停过了七八天, 此时车外传来雨滴之声, 噼哩噼哩的, 响声越来越大,马车也越走越慢。 “少爷,两位公子,这雨越下越大,前面好像有个破庙,能不能停下来稍事歇息,等雨下完了再走?”车外的刘护院大声询问。 叶信芳掀开车帘,只见车外天空阴沉,远处有一处黑乎乎的建筑,细密的雨水落在护院的蓑衣上,将他的脸庞打的透湿。 夏日雨多,且净是疾风骤雨,幸而这官道是才修整不久的,不然若是马车陷在泥泞中,只怕所有人都要下来推车。 得到应允之后,马车又行驶了大约一刻钟,才到达那处破庙。 庙里已经坐了一男一女,那女人见有人进来,先是一脸戒备,打量了一番后,便放松了神色。 两人身前的地上生着一堆火,火上煮着一锅粥,此时正在滋滋作响。 两人之间,靠得不是很近,一人面朝大门,一人面朝叶信芳他们这边。面容都很普通,属于那种人群中看到,都不会看第二眼的,一身衣衫也很朴素,就是小老百姓的样子,包裹放在身后,明明看上去是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但叶信芳偏偏感到了一丝不安。 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叶信芳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而奇怪的是,那对男女,他们吃饭的时候,是轮流吃的,非常小心谨慎的样子。 叶信芳多看了两眼二人中间的包裹,换来了那男人看似平淡的一眼。 这一眼,竟让叶信芳产生了一种心悸的感觉。 “少爷,这里离云璋府大概还有一天的路程,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下来了,今晚在这将就一晚可好?”刘护院小心翼翼的问道。 西宁府所在的省份是琉省,琉省首府是云璋府。 书童墨染熟练的生起火来,拿着锅子煮所有人的晚饭。 天渐渐的黑了,大雨滂沱,却丝毫没有停歇的意图的,到了夜间,竟然开始雷鸣闪电。 叶信芳将铺盖与刘俊彦的摆在一起,刚刚铺好,就见一个矮小的身影抱着一大堆东西往他身边凑。 昏暗的烛光下,小孩子脸上写满了坚持,刘俊彦无奈,默默的将铺盖移过去,中间空出一个位置。 “害怕了?”叶信芳柔声问道,想到对方的年纪,不满九岁就要远行赶考,倒有些心疼了。 宋修之缓缓的点了点头。 “在这睡吧,我在你旁边,不要怕。”叶信芳抬手想摸摸他的小脑袋,却被宋修之一歪头躲了过去。 宋修之小心翼翼的铺好被褥,刚刚躺下不久,庙外就传来一道惊雷声,闪电划过天空,亮如白昼,将头顶残破的佛像照得一清二楚,显得格外的诡异,吓得他一个哆嗦,从薄被里伸出一只小手,伸进叶信芳的被褥中,颤抖着抓住叶信芳的衣袖。 “叶、哥、哥。” 破庙的大门早就没了,大风刮得破败的窗户哗哗作响,烛火忽明忽暗,最终彻底的暗下去。 空中又是一道闪电划过,映照着宋修之惨白的脸庞。 叶信芳叹了一口气,隔着被子将他揽在怀中,轻轻的拍打两下,“早点睡吧,我在呢。” 宋修之提着的心渐渐的放了下来,闭上眼睛,心中默念着不要小解、不要小解。 然后,他就成功的产生了尿意。 “我想如厕……”小孩的声音压得很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叶信芳刚刚产生睡意,无奈的呼出一口气,坐起身来,道:“我陪你去。” 小孩慢慢的起身,屋外依旧是风雨交加,时不时的一道闪电划过,小孩满脸都写着不安,一边嘘嘘一边不停的回头看叶信芳,生怕他不在。 叶信芳也跟着方便了一次。 两人刚刚找到自己的铺盖,只见天边又是一道闪电,叶信芳两眼睁大,一个人影站在破庙大门口,手中提着一柄长刀。 光亮转瞬即逝,破庙内又陷入黑暗中。 “啊——!” 宋修之一声尖叫,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不知是谁点亮了烛火,他们一行人铺盖隔得都不远,此时立马围在一起,两位护院更是守在外围。 醒过来的刘俊彦第一时间爬到叶信芳身边,叶信芳怀里抱着宋修之,胳膊上挂着刘俊彦,大腿上扒拉着墨染。 四个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随着光亮,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面容,剑眉星目,眼神锐利,面无表情,看着十分年轻的模样,头上戴着斗笠,身上披着蓑衣,刀柄上刻着反复的花纹,刀尖上不断有雨水滴答滴答的落下。 今日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叶信芳如此想着,古代出门实在是太危险了。 “月奴,你居然追到这里来了!”意外的是,开口的是那一对男女中的女子。 女子此时脸色阴沉,眉头紧蹙。 叶信芳意外的是,这对男女手中都提着一柄长剑,之前他并没有看见武器,也不知这两人是藏在哪里。 那月奴依旧是木然着一张脸,缓缓的抬手,起了一个刀势。 “你真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你就一个人,想要抓我们两个,做梦去吧!”女子继续骂着。 蓑衣人不发一言,提刀就上。 闪电不时划过天空,烛火再次被狂风吹灭。 一时黑暗,一时白昼。 刀剑碰撞之声不时传来,火星四溅。 “少爷,我们怕是遇到江洋大盗了,没有杀人还好,若是死了人,恐怕我们这些知情人,都会被杀人灭口。”刘护院低声说道。 “你、你们打得过他们吗?”宋修之问道。 “打不过。”刘护院回答得十分爽快,“这三人都是练家子,武功高强,一个都能打我这样的十个。” “那、那我们怎么办?”宋修之在叶信芳怀中抖得厉害。 “是你们怎么办,少爷,我们兄弟二人,家中尚有妻儿,不能交代在这里,就先走一步了。”刘护院说完,跟另一个护院一起,拿起蓑衣斗笠,乘着三人缠斗直接冲进了雨幕之中。 庙外传来一两声短促的马鸣声。 叶信芳:…… “你家请的什么护院?”叶信芳不解。 宋修之有些委屈,“他们才到我家一个月,我娘想着没人护着我赶考,才聘的这两个人。” 叶信芳心里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该催着赶路,早知道在府城就该跟着商队走,现在踏进了这样的处境,生死难料。 “叶哥哥,你是不是也要跑?” 小孩抬起头,两只乌黑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的神色,他只见对方脸上闪过一抹烦躁,宋修之心里咯噔一下,看到对方点了点头,顿时觉得如堕冰窟。 “一会抓起伞就往外跑,不要害怕,听到了吗?”叶信芳压低了声音,然后扯了扯刘俊彦和书童墨染。 宋修之只觉得时间过得格外的漫长,画面都好似一帧一帧的慢慢走过。 “我们没有蓑衣,怕是要淋点雨。”叶信芳拽起宋修之就往门口跑。 “砰……”一个锅子从三人缠斗的地方砸向门口,吓得四人一个哆嗦,往后退了三步。 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往踏了一步。 又是“砰”地一声,一柄长剑直接飞了过来,斜斜的刺在门槛上。 回头望去,只见那三人之间的搏斗已经进入了尾声,刚刚被打飞过来的,正是那女子的长剑。 那蓑衣人身形游走如蛟龙一般,飘逸惊鸿,叶信芳只见刀光一闪,那女子双腿血流不止,跪倒在地。 “你这个怪物……迟早会不得好死……”女子恶狠狠的诅咒。 那男子见状不好,直接丢下同伴,往庙外奔去。 天空中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叶信芳只见那蓑衣人,直接将长刀一甩,往那男子方向扎去。 众人听见一声闷响,那男子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缓缓的跪倒在地。 入住时原本打扫过的破庙,此时已是一片狼藉。 一道火光亮起。 众人闻见一股尿骚味,循着味道看向墨染,只见他脸上满是惶恐,见那蓑衣人目光扫来,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哭着说道:“大侠饶命啊!” 35.尾 行 “感、情、吗?” 叶信芳第一次听见那蓑衣人发出声音, 一字一顿,似是十分艰难,嗓音粗粝,如同被锯过一般。 随着时不时的闪电光亮, 叶信芳见对方脸上似乎有些好奇, 又带着一种近乎残忍的天真。 蓑衣人在地上翻找了一番, 拿起什么东西揣在怀中,似乎是在向那女子解释一般,开口说:“这、不、是、你、的、东、西。” 叶信芳见状, 拉着宋修之和刘俊彦, 轻手轻脚的打算往外走。 “雨、这、么、大, 去、哪、里?”蓑衣人转过身来, 直直的看向叶信芳,依旧是那副粗粝的嗓子, 不是质问,似乎只是单纯的好奇。 “不不不不去哪。”叶信芳打着磕绊回答道。 那人上前,将男子背上插着的刀扯了出来,温热的血喷涌而出, 溅在叶信芳的鞋子上。 刀尖一转,叶信芳拉着身上的两个人形袋子往后退。 跪着的书童墨染直接昏倒在地。 “脏、了。”那人自语一句,便长步迈出, 走进雨幕中。 叶信芳几人眼睁睁的看着对方, 在漫天大雨中洗刀子, 那模样, 只感觉好像分分钟会反身给他们一刀。 还是三个人一条直线,一刀杀三个的那种。 惶恐中那人回转身来,众人又是往庙里连退数步。 他脚上的官靴已经湿透了,也不知是血还是水,踩在地上悄无声息。 “有、吃、的、吗?”蓑衣人提起刀,收入鞘中。 “有、有、有!”叶信芳赶忙奉上米粮。 然后,众人就眼巴巴的看着那蓑衣人自己生火煮饭,一个人吃掉了一锅米饭。 那两腿血流不止的女子,此时满面泪痕,呆呆的看着那个死去的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赶、考?”蓑衣人看着他们包裹中露出的书籍,问道。 三人如小鸡啄米一般,不住的点头。 叶信芳觉得他的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耳朵都要被磨坏了,恨不得求他不要说话,但不敢开口。 “下、雨,在、这、待、着。”蓑衣人说完,走到女子身旁,将对方的伤口简单的包扎一番,然后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闭眼靠着睡觉。 叶信芳三人也顾不得那昏倒的书童,瑟瑟发抖的坐在铺盖上,抱成一团,睁着眼睛不敢睡觉。 天亮了雨也停了,那书童昏迷了一晚上,也终于醒了过来,见叶信芳在煮饭,跑过来接过他手中的活计。 “大侠,您先吃。”叶信芳想着对方的大胃口,直接端着锅子送到他面前。 蓑衣人伸手接过。 等到吃完早饭,叶信芳拉起另外三个,走到蓑衣人面前,奉上一袋米和一把银子,那银子主要是宋修之贡献出来的,大概有几十两,他小心翼翼的开口道:“大侠,我们还要赶考,就先告辞了,这些东西,您要不嫌弃,就拿着吧。” 谁知那人只是点了点头,接了那袋米,却没有要银子。 四人收拢好铺盖,拿起行礼,轻手轻脚的往庙外走。 出来后就想骂娘。 只见到两个空空的马车架子,马已经没有了,显然是被昨晚逃跑的那两个护院骑走的。 “我要报官,这两个贼!”宋修之小脸气鼓鼓的。 叶信芳看着众人都是大包小包一副逃难的模样,顿时欲哭无泪。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只能靠两条腿走下去,万幸的是,此地已经离云璋府不远了。 宋修之年纪小,他只提了自己的铺盖,其余的东西都由书童背着,夏天的薄被倒是不重,一路上也不见他叫苦,叶信芳对他倒是有所改观了。 运气好是阴天,不然四个人还没到就得中暑。 还没走出几步,叶信芳回头想看看破庙,只见身后不远不近的吊着个人。 正是那个蓑衣人,他肩上还背着一个人,就是那个腿受伤的女人,像扛着一袋棉花一样简单,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大哥,你个杀人犯还敢这么招摇?还有,你跟着我们做什么?叶信芳简直快要被吓哭了。 这种恐慌的情绪逐渐传染给了众人。 最后还是宋修之先稳了下来,“他要杀我们,早就杀了,我们四个都不够他一刀砍的,不要慌。” 昨晚吓得哭唧唧的小屁孩,此时脸上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分析的头头是道。 叶信芳和刘俊彦还真有点信了。 “那他还跟着我们干什么?”书童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也许是顺路吧。”叶信芳猜测。 众人自我催眠,马车一天的距离,他们硬生生的走了两天,脚上走出不少水泡,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一样。 夜间直接就找了个有遮挡的地方宿下,升起一堆火,倒是不怕野外的野兽,那蓑衣人终于扔掉了蓑衣,露出一声黑色的劲装,他夜间也停了下来,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歇下来。 第二日,他们开始遇到一些走路赶考的书生,大家结伴而行,倒没有那么害怕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叶信芳回头发现,一直不远不近跟着的那人不见了。 四人心里的大石终于落下,摇了摇头便不再多想,只当那蓑衣人从未出现过。 五月底出发,到看见云璋府那巍峨的城楼时,已经是六月初了,结伴的书生们才进首府,便见到衙差在张贴告示,正好是公告院试事宜,时间定在七月初三举行。 宋修之年纪小,被折腾了一路,叶信芳也不敢因为省钱,带他去住宿环境不用看就知道很差的寓馆住,找了一家条件不错的客栈投宿。宋修之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住的是上房,叶信芳跟刘俊彦两个合住一间中等房。 中等房只有一张床,勉强能睡得下他们两个大男人,而上等房有一大一小两间房,书童就睡在小房间里守夜。 一行人走了两天,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一番,洗完澡,挑完脚上的泡,也不想读书了,先睡一觉。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躺倒床上,眼睛才闭上,就听见门口传来细碎的响动,紧接着门就“砰砰砰”的被敲响了。 酒店特殊服务?叶信芳竟然天马行空的想到了这个, “谁在外面?”叶信芳不敢轻易的开门,只怕又来一次雨夜惊魂。 “我。”小孩子清脆的声音。 叶信芳松了一口气,打开房门,就见到门口蹲着一个矮小的身影,对方仰起头,可怜巴巴的道:“我能跟你睡吗,叶哥?” “说话不打嗝了?”叶信芳听着他一字一顿的叫哥哥,每回都觉得贼别扭。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害怕。” 床太小,挤不下。 最后还是三人换到了上房,而墨染独自睡中等房。 宋修之睡在最里面,靠着墙壁,看着叶信芳的睡颜,只觉得格外的安心,小心翼翼的将头靠在对方的肩膀上。 一夜安稳。 “听说你是神童,原来现在的神童,这么没种,还要别人哄着睡,那是不是晚上还尿床啊?哈哈哈哈!” 大堂里坐着的书生们也跟着笑了起来。 个子矮矮的宋修之死死的盯着眼前这个身形高大的书生,对方脸上挂着恶意的笑容,大声反驳道:“你才尿床!我没有!” 反驳毫无力度。 “小屁孩,回家玩泥巴去,院试可不再是你能够糊弄过去的地方!” 那人说着就动起手来,想要推宋修之,却被叶信芳一把拦住。 “你讲话客气一点,大家都是来这赶考的,人家年纪比我们小这么多,就已经是案首,你难道不应该觉得羞愧,真不知你怎么好意思出口嘲笑。”叶信芳停顿了下,看向众人,“难道说这位兄台的脸皮就格外的厚,只敢欺负那些年纪、体型比自己小的人,君子重德,怜贫惜弱,这位公子此等行径,不是君子所为。” 书生们都收敛了笑意,做出一副正经模样,用眼神谴责那位出头鸟。 院试比府试竞争更加激烈,来自省内四面八方几千个书生,争夺那三百个秀才名额。而这些人中,有的是如叶信芳他们这般,第一次参加院试的,更多的参加了几届院试而不中的童生们。 年纪小的,如宋修之这般,不过刚过总角之年,年纪大的,垂垂老矣满头白发还要来争一个功名。 文人相轻,大厅里的一幕,只是一个缩影,如果能在考场外,这般几句口角,就排除掉一个对手,毁掉别人的信心,那是再好不过。而更丧心病狂的事,一位书生抓到了自己的好友在饭菜中下毒,两人当场就报官闹翻了脸。 最后那位下毒的书生,被革去考试资格。 宋修之作为一府案首,年纪又小,除非他生病或者是发挥特别差,不然,他的秀才功名是稳的。 一府案首,在院试一般都给过,因为这关系到那一府官员的脸面。 故而叶信芳几人日日都格外的小心,生怕在最后关头着了道。 今年的院试,就在这样紧张的氛围中到来。 36.二 天空还是蒙蒙亮的时候, 客栈里的诸位学子就不约而同起床洗漱,栈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是飞蛾扑火奋不顾身,还是鱼跃龙门身价倍增, 对于多数贫寒的考生来说, 就看今朝了。 客栈的掌柜很会做事, 每个订早餐的学子,都会附赠对方一碗状元汤。 状元汤是用志远、九节菖蒲、酸枣仁、熟地、天冬按照比例,用水煮成, 这本是一副用来增强记忆的药方, 在这里用了就是借其名头的吉祥之意, 当然, 客栈里这么多考生,大家拿到的汤, 味道已经淡的不能再淡的了。 吃完早饭,一堆人浩浩荡荡的往考场走,考场所在的街道,早已挂起了灯笼, 衙差和军士们腰间挂着佩刀,来回的巡逻维持秩序。 依旧是考试专用的考场,那是一座占地很广的大院子, 院子外围看上去虽仍然完好, 但已经非常的陈旧, 据说这座院子在前朝就已经作为科举专用之所。 叶信芳站在拥挤的人群中, 抬头看到了院门上高悬的牌匾,上书:琉璋贡院。 这座考场不仅是院试的地点,也是举行乡试的地点。 门口分出了十二小队衙差,搭建起小型的帐篷,按照各个府分别进行初检,依旧是不准许带入任何除考引以外的东西,叶信芳察觉这次检验比府试时更加严格,衣服几乎全部脱光,连头发都散开接受检查。 初检完毕,照样是唱保,这次作保的廪生又增加了一位,刘俊彦差点因为作保费放弃院试,最后还是叶信芳借的银钱。 那考棚依旧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小小的,窄窄的,十分破旧。 叶信芳等人因为名次原因,坐的位置都比较靠前,但以各府学子按照排名交相穿插的原因,三人之间并不相邻。 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就听见不远处突然一声金属击打之声,似乎是云板,接着就听见大门沉闷的关闭声。 “闭门锁钥,静坐待卷!” 有衙差前来发放考试用品,叶信芳看了下,依旧是笔墨纸砚,论质量似乎比府试时的还要差一些,答卷仍然是那种红格子宣纸,却没有考题,叶信芳也没有询问,只先研好墨。 很快,他就看到数位衙差举着牌灯巡视全场,身后两位军士高举着一快大木板子,木板子上贴着考题,面向考生巡回展示。 考题一出来,考场上便想起了此起彼伏的喧哗声。 “肃静!”跨刀军士拔出长刀,高声喝道。 考场又陷入一片沉静之中。 叶信芳也不去想考题的荒诞,赶忙将考题抄写在草稿纸上。 院试比较坑爹的是,草稿纸只发了两张,与此相对应的,每场的封卷钱只收一钱银子。 第一场一共有三道题,第一题照旧是帖经题,这是很常见的题型,就是古代填空题,给出首尾,空掉中间部分,这次考题出自《春秋》,没有太大的难度,但中间留白的地方太多了,考验记忆与书法。 另外两道题就是标准的八股题。 第二道题还算简单,题目是:君正莫不正。看着有点拗口,按照断句是:君正,莫不正。而它的意思是,如果为君者正直了,那么民众就没有不正直的。结合上下文语境,讲述的是君主如何教化民众。 叶信芳不过略加思索,就有了破题的思路。 而第三道题,简直坑爹之极,题目只有一个字:二。 叶信芳看到的时候也差点叫出声来,乍一看还以为主考官学政大人在骂考生们二呢。 但是古代科举考试是有教科书的,考题再难也都在四书五经之内。而一般来说,这类题目分为两种,长题和短题。长题是四书五经中选取一个长句作为题目,而短题选的是一个短句,比如“子曰”,这就是一个短题。 而这个单独的“二”字,真的是丧心病狂了。四书五经中出现“二”字的地方,真的不要太多了。也许出题人自己也知道过分了,就特意点出出自《论语》。 但《论语》中出现过“二”的地方有十四处,什么“周监于二代”、“赐也闻一以知二”…… 叶信芳在十四处里面一个一个的排除,最后确定为哀公对答里面那一句:“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 因为这一个“二”,在大多数版本的断句中都是独立存在的。 而这句话联系上下文,说的是税收问题。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哀公向有若询问饥年解决之法,有若建议其施行十分之一的田税,哀公答道十分之二的税收都不够我用,如何能行十分之一。有若又答道,百姓富足,君主怎么会不足?百姓不足,君主跟谁去取得富足? 确定了题意,叶信芳回答起来也觉得不难了。 只发了两张草稿纸,抄题目已经用掉留半张,叶信芳只能在纸上写个提纲。这种草稿纸也是要回收的,并且还有要求必须要用楷书书写,为的是出现争议的是,让考官能够比对字迹。 不能在草稿纸上作答,叶信芳直接在答卷上填写,每一个字下笔之前都会仔细思考,字句斟酌,等到午饭之时,他才答了一题半。 又是一道金属敲击之声,陆陆续续有军士提着硕大的食盒进场,午饭是两个馒头和一碗清水。 馒头应该是才出锅不久,还冒着腾腾的热气,口感一般。 古人说“七月流火”,本意是农历七月之后天气渐渐变凉,而此刻才七月出头,却依旧是炎热无比。 叶信芳考试的时候,不仅要想着下笔小心,还要时不时的擦汗,防止汗水低落在卷子上,污了卷面。 吃完午饭,摇了摇铃铛,便有军士上前带着他前去厕所。 一路上看到许多书生,有的嘴巴一张一合,低声自言自语,有的眉头紧锁,看着卷子神色木然,更有甚着,两眼通红,伏在案上痛哭不止。 “不要东张西望!”军士回头,冷冷开口。 叶信芳赶忙低下头跟在对方身后,还没有走进厕所,就闻到那种浓重的臭味。天气炎热,蝇蚊滋生,嗡嗡嗡的声音大老远就能听见,叶信芳有些同情那些靠近厕所的考生。 “我不考了,放我出去!”忽然一个考生大叫道。 叶信芳看了对方一眼,身形摇晃,脸色惨白,双眼无神,一脸的生无可恋。 很快就有军士上前制住对方,堵住他的嘴,匆匆的将他拖了出去。 考场里几千号人,只有那几个厕所,可想而知里面的场景是多么的令人发指,多待一秒钟都能逼死人,叶信芳因此就格外佩服那些军士们,他如厕时,对方也跟了进来,目不转睛的盯着,别说捂鼻子了,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叶信芳庆幸自己不在厕号,而且是在吃完饭后如厕,不然估计会倒尽胃口。 下午时光匆匆过去,叶信芳将答卷最后再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要补充之处后,便交卷离开。 一出考场,就看到坐在小板凳上,双眼看着地面,一脸怀疑人生的宋修之,而他身边站着的是书童墨染正在出口婆媳的劝说:“少爷,您身体不舒服,就先回去歇着,叶公子出来了自己知道回去。” 宋修之缓缓的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一暖,走过来,摸了摸对方的小脑袋,“我们回去吧。” “呕……”宋修之赶忙转过身朝一边吐了起来。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看了眼自己的手,暗想,不就是摸了一下吗?反应这么大?这小少爷的洁癖简直没救了。 “对、对不起,叶哥,不是因为你,我是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了。”宋修之解释道。 宋修之吐完了,想了想又问道:“叶哥,你在里面如厕了吗?” 叶信芳点了点头。 宋修之小脸皱成一团,看了一眼叶信芳刚刚碰触他的那只手,脸色一白,哀怨的看了他一眼,转个身去,继续哗哗的吐了起来。 等到他吐得再没什么可吐了,整个人脸色发白,神情恍恍惚惚。 “他怎么了?”刘俊彦赶在太阳落山之前,终于交了卷子,有些担忧的看着宋修之。 “老毛病犯了。”叶信芳随口解释道。 宋修之被折腾得很惨,最后连路都走不动,还是被叶信芳背回去的。 叶信芳背他之前,还被强迫着洗手。 回了客栈,叶信芳两人就看着宋修之一连叫了五回热水,弄得送水的店小二都要发火了才消停,他洗干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催着书童将衣服拿去扔了。 37.往事 第一场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直接淘汰了三分之二,客栈里瞬间空下了一大半,“二”字题真的是大杀器。 宋修之依旧是第一名,学霸光环真是让叶信芳不服不行。叶信芳这次考的是第三十四名, 刘俊彦二十一名。 院试只考两场, 最后只有三百个人获得功名身。 叶信芳想起梁启超说过的一句话:“邑聚千数百童生, 拔十数人为生员;省聚万数千生员,拔数百人为举人;天下聚数千举人,拔百数十人为进士”, 这并不是夸张的话, 童生到秀才的录取率不过百分之一, 秀才到举人又只有百分之一, 举人到进士又是百分之一,古代的科举就像是金字塔, 越往上人越少,竞争也就越激烈。 而大昭皇朝,建国不过几十年,还是一个皇朝初始的时代, 人才凋零,因而读书人录取率相对高一些,此次院试, 参考者五千人左右, 录取三百人, 比例达到百分之六, 已经是非常高了。 依旧是非常繁琐的检查手续,考场上却空旷了许多。 第二场考试也被人们称为复试,虽然这么叫着,却增加了一个题型,算术题。 “九百九十九文钱,时令梨果买一千。一十一文梨九个,七枚果子四文钱,梨果多少价几何?”意思是梨子和果子一共买了一千个,九个梨十一文钱,七个果子四文钱,问梨子和果子单价各是多少。古代的算术题一般都比较简单,对于叶信芳来说读题和写题比解题更难,幸而他对于院试做了充分的准备,有专门练习过如何做古代数学题。 继之前的神题“二”之后,这次题目是:“我四十不动心”。 叶信芳:…… 这题目乍一看还以为进入了言情频道,实际上是来自《孟子》,联系前文方能解答。 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动心。”原意是公孙丑问孟子:请您出任齐国的丞相,实行自己的政论,就此建立霸业,这样,您是否动心。孟子的回答很淡然:我过了四十岁就不动心了。 叶信芳下笔如有神助,从不动心说到淡泊名利再说到君子之德,沾沾自喜,自觉良好。 院试的难度,确实比县试、乡试要提升很多。而一个秀才功名,要奔波三地,就算是理想状态,一次就过,也要考上十场才能取得。 他想起清代曾经有学者认为,秀才是最见真学问的,因为相较于会试和乡试,秀才试更加的公平严格,秀才作为士级别的最底层,利益干系不大,而举人、进士就不同了,故而古代的科场舞弊案多发生在乡试和会试,这两场考试多方利益牵扯,阅卷又因保密的原因,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所以经常会有意外发生。而遍观明清两代的著名文人,有的也许考不上举人或进士,但鲜少又不中秀才的,例如蒲松龄,十九岁参考,接连中县、府、院试第一,名噪一时,最后却屡试不中,直到过了七十岁才授了一个贡生功名。 下午才过一半,叶信芳就交卷了,答案已经写好了,再检查也无法更改,他本以为这次自己能是第一个出来的,没想到一出考场就看到了宋修之。 对方此刻坐在书童带过来的小板凳上,垂着小脑袋,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脖子断了。 宋修之第一场院试出来,总感觉自己身上一股子味道,为了避免第二场进考场要如厕,头一天夜晚他滴水未进,考场上的清水也一滴不喝。 当然,最后的结果比较感人,不想小解的他,肚子疼得想大解。 “修之怎么这么快?”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缓缓的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虚弱的道:“我想回去洗澡。” 叶信芳吓一跳,这样子感觉像是命不久矣了一样。 “少爷出来就吐了好几场。”书童指着墙角的那一堆呕吐物。 叶信芳看了一眼,只感觉眼睛都要瞎了。 “我送你去医馆。”叶信芳又将他背了起来。 “我没病,要回去洗澡。”宋修之低声说道。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热,“你怎么不先回去?” “我想等你一起。”小孩子身体虚弱,声音软绵绵的,丝毫没有往日的意气风发。 叶信芳倒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想着另一个同伴身子也不怎么样,便吩咐书童在这里等着。 “你先回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再去看大夫,好不好?”叶信芳柔声问道。 “好。” 快要走到客栈的时候,叶信芳感到宋修之动了动,将头小心翼翼的靠在他的脖颈边。 叶信芳听了一声轻轻的喊声。 “爹。” 叶信芳:!!! 我把你当老板,你却把我当爸爸? 震惊,因为男保姆照顾太周到,竟与小少爷产生父子情! “嗯?” 许久才听到背后传来对方低缓的声音,“叶哥,对不起。” 你背着我干了什么,又是叫爸爸又是道歉的,别这样,我心里慌得很。叶信芳一时间思绪万千,脑袋里如有十万只羊驼践踏而过。 “我不该说你扎在女人堆里,不该嘲笑你的。”宋修之小声说道。 虚惊一场,叶信芳松了一口气,“这都陈年往事了,你还记着呢。” “你不生气吗?” “当时挺生气,可我又不能打孩子,然后就不气了。”叶信芳没说的是,后来看你吃砒霜折腾得那么惨,心里的气早就出掉了。 “为什么?”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因为你是小孩子,说话有口无心,我是大人,不能跟你计较。”叶信芳解释道。 “就因为我是小孩子吗?”宋修之声音中带着迷茫,许久,方才不确定的问道:“可为什么,我爹爹他,不能原谅我呢?” 咦,大宅院里的秘闻吗,叶信芳心下想着,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开始循循善诱。 “也许他已经原谅你了,只是没有告诉你。” 忽然感觉到肩膀有些湿润,夏天里衣衫轻薄,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的滚烫泪滴。 “他没有原谅我,我知道。”宋修之哽咽着,“可是我真的,好难过啊。” 说话间,两人已经进入了客栈房间,叶信芳放他坐下来,看着格外虚弱的小屁孩,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巴巴的道:“天下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宋修之却死命的摇头,拽住他的衣袖,“大哥县试几次,他就送考几次,我想让他送一送,却被他骂了一顿,看到那么多家人送你,我那天真的……真的好嫉妒啊……” “没事,都过去了,你大哥考了几次,你只考了一次,多厉害。”叶信芳安慰道。 “你大哥这次怎么没有来?”叶信芳有些奇怪,上次县试和府试,都只看到他表哥,却不知道他还有个大哥。 “大哥前年就是童生了,本来他答应要送我们来考试的,但大哥生病了,父亲要照顾他,就不送了……” 这种双标的父亲,叶信芳真的无法再继续安慰下去了。 虚弱似乎让人产生了倾诉的欲望。 “我在私塾里受尽欺负,以为他会开口,让我跟他读书……”宋修之抽噎了一下,“可是他宁愿搬家,都不愿意教我,明明我读书那么厉害……” “你大哥,跟着他读书?”叶信芳试探着问道。 宋修之点了点头。 “你父亲学问很好吗?” “他是举人,读书很好。” 叶信芳这就有点不理解了,赶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为何会不愿意,“他为何不愿意教你?” “他说静心读书,准备会试。”小孩子抹了一把眼泪。 资深双标狗啊,宋修之虽然不讨喜,但读书一等一啊,叶信芳想不出他父亲厌恶他的理由,“你大哥,跟你是一母同胞?” 宋修之赶紧摇了摇头,“他是杨姨娘的儿子。” 原来是嫡庶之争,宠庶抑嫡啊,不得不说,叶信芳觉得这个宋老爷脑子里有病。 “他说我欠他一条命,可是我已经还给他了啊,为什么他还是恨我?”宋修之有些崩溃。 “什么人命?”叶信芳似乎抓住了重点。 “杨姨娘的孩子,因为我,没了。”宋修之脸上带着迷茫,“可我也赔过一条命啊!” “什么赔了一条命?”叶信芳不解。 “那次的砒霜。” 叶信芳只觉得浑身发寒,心里无比的愤怒。他忽然想到很久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高智商的人其实并不是情商低,相反,他们的情商也高,能够轻易的看透别人,摸清对方的意图,然后用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这样的话,很多时候就会显得过于耿直了。 别人以为他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什么都懂。 38.孤辰 “你爹最在乎什么?”叶信芳问道。 “金榜题名, 高官厚禄。”宋修之不假思索的答道,“他中举多年,一直想更进一步。” “那你就去考状元,他不是想做官吗?你就做大官, 让他看着, 他做不到的, 你通通都能做到。”叶信芳拍拍他的肩膀。 “嗯!”宋修之重重的点头,“我要让他知道,谁才是最好的儿子!” 叶信芳却摇了摇头, “你想要这样的爹吗?” 宋修之缓缓的摇了摇头。 这种话, 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大逆不道的, 但叶信芳还是开口了, “那么你努力读书,日后金榜题名, 不该是为了证明你是最好的儿子,而是证明。” 叶信芳顿了顿,继续说道:“他不配拥有这么好的儿子。” 宋修之双眼瞪圆,震惊的看着他。 “这世上, 总有很多东西,我们唾手可得,也有很多东西, 始终求而不得。”叶信芳想起现代的自己, 想要友情爱情最后一次次被欺骗、被背弃。 “固守本心, 比得到或者失去更重要, 别人不在乎你,你也不要在乎他,只在乎那些关心你的人就好了。” 宋修之抬头看去,泪眼模糊间看见对方温和的笑意,眼中满是真真切切的鼓励与关怀。 “我娘说,我出生前一晚。我爹梦见自己被人横刀劈死。”宋修之顿了顿,“而我的生辰八字,命犯戌亥。” 叶信芳有些不解,“戌亥怎么了?” 宋修之深吸一口气,方才道:“命里说,甲子旬中无戌亥,戌亥即为孤辰。” “你是孤辰命?”叶信芳大吃一惊,古人信命理学说,加之宋老爷做的那个梦,他所说的欠一条命,也许不是杨姨娘的孩子,而是他自己的命。 宋修之点了点头,只在叶信芳脸上看到吃惊却没有恐惧之色,他心底松了一口气,杨平本来与他关系好,在得知他是孤辰命后,连院试都不参加了。 古代命理学家认为,孤辰是一种恶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煞孤星”的一种,这种命理的人,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克伤六亲,但于自己本身却没有影响,反而加会禄、权、科气运,名利双收。 而与孤辰相对应的,就是寡宿命,这两者都是妨害亲友,补益自身。 联想到宋修之考试时彪悍的成绩,也不怪他爹会多想。 “我不信这些,你看,你家里人不是都好好的吗?”叶信芳干巴巴的安慰道。 “我娘也这么说。”宋修之像是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我爹连跟我待在一个房间里都不愿意,她总说我爹天天胡思乱想,活该考不上进士。” 这什么爹啊,叶信芳想着,就算自己的孩子是天煞孤星,他也不会这样做。 “别多想了,事在人为。” 叶信芳有些疼惜。 “我想洗澡了。”宋修之不好意思的说道。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起身去给小少爷叫水。 他却没有看到身后,宋修之狠狠的擦掉眼泪,你不信这些,真是太好了,他心中想着。 刘俊彦回到客栈的时候,天都已经要黑了,脸上笑意盈盈,显然是考得极好。 等待放榜的日子,总是漫长而又焦急,叶信芳三人也接到了许多诗会、文会之类的帖子,但都拒绝了,刘俊彦接了抄书的活计想挣点钱,叶信芳要构思小说的下一个故事,而宋修之在出去逛了大半天,竟然买回来一本话本。 更让叶信芳震惊的是,那竟然是他写的。 “这个故事挺有趣。”他是这么解释的。 叶信芳拿过来翻了翻,竟然只有半本,故事断在解开谜团的时候,“你在哪里买的?” “在书斋里面买的,看很多人抢着买,就也拿了一本,这话本要二两银子一本,这么贵居然还卖疯了。” 宋修之的话,让叶信芳整个人都震惊了。 二两银子乘以n本和五十两之间来回切换…… 感觉自己跟个傻子一样,而看到封面上的那个“胡图书斋”,真是扎眼睛。 “你去过这家书斋?”叶信芳手指着那个印章。 宋修之摇了摇头,“这是在瀚海书斋买的,据说是跟这家小书斋进货。” 瀚海书斋是一家大书斋,很注重信誉,因而没有做出盗版之事,而是正正经经进货。 叶信芳也没有心情感慨对方超前的版权意识,看样子胡发财书都卖疯了,除了骂自己蠢,不会要价,也无甚法子。 宋修之翻书的速度很快,迅速看完了,直接断定道:“真凶就是那个小宫女啊。” 叶信芳心下一惊,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那么多线索,再看不出来岂不是太傻了吗?”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叶哥也看了这本书吗?据说是现在西宁府最火的话本,掌柜的还有下册。” “嗯,算是看过吧。”叶信芳还是很好奇,“你觉得答案很明显吗?” “通过已有的条件,将他们之间的因果串联起来,这个案子里面,最惊奇的就是意想不到的作案工具,谁也不会想到会是冰棱杀人,计算精密,超出一般人的意料之外。” “这些,都是你从已经呈现的线索中得出来的?”叶信芳问道。 “对,从一件事联想到另一件事,感觉好像变成了主角,自己也破了一场案一般,就像是解开了一道难题,好玩。” 也只有你有这样的想法吧,叶信芳想起从前那个看探案小说非要等到最后解密的自己。 写悬疑小说的,不一定擅长破案,叶信芳每写一个故事,都是从最后的解密循着作案手法往前倒退,然后仔细的补充,再反过来些,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你要买下册吗?”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点了点头,“不买了,作者已经将答案告诉我了。” “也不知道我们西宁府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的聪明人,能够写出这样精彩的故事,若是能跟他当面讨教一番就好了。”宋修之虽然破解得容易,脸上却带着跃跃欲试之色。 “你不是觉得很简单吗?”叶信芳有些不解。 “答案是作者告诉我的,那许许多多的发现,都是作者刻意在暗示,如果没有安排主角见到倒垂下来的冰棱,我也不会想到是此物杀人,估计还跟其他人一般满头雾水。” 叶信芳将手中写了大半的书稿递给对方,“你要不要看看?” 宋修之匆匆翻过几页,两眼发亮,“原来叶哥就是风轻云淡先生!” 叶信芳用的笔名就叫做风轻云淡,大家始终在一个房间里,隐瞒是很困难的,况且,叶信芳知道了宋修之那么多事,觉得瞒着他也没意思。 刘俊彦一心抄书,为了避免他两个人打扰,直接搬到中等房间去了。 “叶哥真是太厉害了,思路清晰,布局精巧,闻所未闻。” 不得不说,有个小迷弟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记得替我隐瞒着。”叶信芳笑着说道。 宋修之重重的点头,“放心,修之从来不会违背承诺。” 叶信芳知道他不会撒谎,也不担心他说出去。 宋修之看书很快,并且过目不忘,反而帮他找到了几处不合情理之处,真是人形捉虫机。 很快就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整个客栈里的书生们,都不出去访亲会友了,往常文会参加得最凶的那几个,也安分了下来。 院试是没有报喜人的,一切都是靠考生们自己去榜下看。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客栈里就起了一大半,焦躁不安的在大厅里说话,等待着天亮发榜。叶信芳三人本来不想起床的,也被那些人吵得无法入睡,索性就起身洗漱。 “宋小神童怎么也起来了,还以为你胜券在握,根本不着急呢?”开口的是上次挑衅的那个书生,被叶信芳说了一通后,现在没有说那些人身攻击的话了,但依旧是一副嘴贱的模样。 宋修之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结果如何,也已是木已成舟,这位兄台,还是少做些没意思的事吧。”叶信芳劝说了一句。 刘俊彦不善与人打交道,因而这种事都是叶信芳出头。 “听说他最后一场,很早就交卷,怕是做不来就提前出来了吧?”那书生一脸笃定的样子。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这人对宋修之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健坤兄,据说你这次出来后默写的答卷,就是李老夫子都赞不绝口,想必案首之位志在必得了?”那书生旁边一个身材矮小的学子笑着说道。 王健坤摆了摆手,看了一眼宋修之道:“不敢当,不敢当,都是李老夫子缪赞了,我们这还有一个连中小两元的神童在呢。” 表面谦逊,话语中却满是得意之色。 “你也太谦虚了,连中小两元,又不止他一个,你还是庆安府的两元得主呢,庆安府可不是西宁府那种偏远小府城能够比的。况且听说,这次宋小神童半日就交卷了,怕是还没有写完,这案首之位你不就是唾手可得。”那书生满脸都是恭维。 这时旁边一个书生也开口了,“李老夫子都说健坤兄答得很好,还想收你做弟子呢,这飞黄腾达,还不是指日可待,以后发达了,可不要忘了提携我们啊。” “要是能连中小三元,我也敢争一争那连中六元了。”王健坤的眼中满是野心,显然对于此次的案首之位,志在必得。 真是脸大,没影的事说得跟真的一样,叶信芳不知道李老夫子是什么人,但是这个叫健坤的却是知道的,猜测他就是第一场考第二的那个王健坤。 难怪,对宋修之这么充满敌意,不想着考场上见真章,反而在考场外屡屡挑衅,真是功夫全用在戏外。 “宋神童,这次要是没中,回家会不会哭鼻子啊?哈哈哈!”王健坤脸上充斥着恶意满满的笑容,就好像已经看到宋修之惨兮兮的模样一般。 这次题目难度不小,没有人觉得宋修之是答题飞快,只以为他是黔驴技穷。 “他就算这次没考好,年纪也比你小一倍多,真不知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叶信芳一刀扎在对方的七寸上。 “还不知他是不是下一个仲永呢!”王健坤恶狠狠的诅咒。 “修之,你这次案首有把握吗?”叶信芳低声问道。 “八成吧,这些题目都是一目了然。” 叶信芳不怀疑对方考试的能力,他看过宋修之写的策论文章,条理分明,引经据典,可以说是范文了。 “这位健坤兄可敢一赌?”叶信芳高声说道。 敢欺负我“义子”,看我不坑你一笔,叶信芳恶狠狠的想着。 39.赌约 “赌什么?案首之位?”王健坤脸带得意。 “可以, 你赌自己,而我就赌你得不到案首之位。”叶信芳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得意的,没影的事情搞得跟真的一样。 “不行,必须指定一个人。”王健坤也不傻, 虽然对自己把握很大, 但是也不能这么跟叶信芳赌, 如果最后的案首,不是他二人赌的人选,那么就算黄庄, 钱还是能要回来的。另外, 他心里也想着, 自己得案首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赌,可以进一步加强赢钱的把握。 “听说第一场的第三名刘越飞考得极好, 出考场的时候面带微笑,显然是把握极大,那我就赌他吧。”叶信芳脸上胜券在握的样子。 王健坤没有见到刘越飞出来的样子,问了一下身边谄媚的那个书生, “你知道刘越飞考得怎么样吗?” “听说他也考得极好,陈老夫子很欣赏他。”那书生显然消息很灵通。 陈老夫子和李老夫子都是云璋府有名的大儒,两个人旗鼓相当, 这样想着, 王健坤心里倒有些七上八下了, 心一横, 开口道:“你根本就不认识刘越飞,必须赌一个你认识的人!” “你真是不讲道理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是不是最好指定修之这个没考好的才行?”叶信芳讥讽道。 大厅里那些看不惯王健坤的考生们,发出嗤嗤的笑声。 “好,就这么说定了,你赌宋修之!”王健坤觉得宋修之肯定是黄了,这样就算自己赢不了,也输不了。 叶信芳笑着摇摇头,“你把我当傻子啊,除非我出十两,你出百两来对赌,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你玩!” “那就一赌十,你敢不敢!”不得不说,王健坤是真的贪心,他家境贫寒,十两银子够他在府城生活一年了,院试过后,他打算留在家乡的府学求学,府城开销大,只怕到时家中供应不起。再则,据说第一场宋修之下午过了大半的时候才出来,以第二场的题目难度,对方不可能半天就能做完,没有道理这一场用时更短,并且听说出来时脸色煞白,像是生病了,带病怎么可能考得好。 就等你上钩了,你很棒棒哦,叶信芳心里乐开了花,这些天他在客栈遇到过对方几回,这个人很喜欢占小便宜,经常在同乡那边蹭吃蹭喝,这种局他一定会入。 叶信芳很相信宋修之,毕竟人家一路这样考过来,就跟开了挂一样,再加上孤辰buff加成,简直是主角模板,况且,王健坤这种考试后嘴巴没门四处败人品的,一般都很难如愿,而且就算输了,也不过是十两银子,他光照顾宋修之就得了三十两,就当是为他出一次头。 叶信芳上下打量了一番对方的衣着后,开口道:“我敢赌,就怕你没银子,十两银子是小钱,我还出得起,一百两你拿不出来,怕是要哭鼻子。” 叶信芳发动技能:“你这个穷酸”死亡射线。 王健坤发动技能格挡,格挡失败,扣血10%。 “你、你少瞧人!”王健坤气得满脸通红,但又实在不舍得那十两银子,转而向身边人道:“你们有多少,先借给我,等赢了钱就原样还给你们。” 借钱绝交大法实在是好用啊,这人小气的连借钱的利息都不愿意承诺,他身边人小心翼翼的往后退,个个嘴上说着什么“家贫”、“用光了”、“只剩下路费”之类的话。 “我借给你。”一个身着华服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说道,他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里,身边坐着一个书生,两人布料相似,面容也有几分相像,看着像是一家人。 “不就是一百两吗,我还是能拿的出来的。”那人随手拿出一张面值一百两的银票。 土豪!众人心里惊呼。 王健坤更是像看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兄台既然愿意借钱给我,等我赢了钱,一定会还给你的,在场诸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叶信芳笑着开口,“这位兄台想必是有条件的,直说无妨,看看我们这位王案首,能不能输得起!” 王健坤也跟着点头,“兄台有条件但说无妨。” “若是输了,只用答应我两个条件就可以了。”那位中年男子笑眯眯的说道。 “不知是什么条件?” 王健坤有些紧张。 “第一,你得娶我的女儿。” 这个条件一出,全场都是一片惊呼,这人看着也像是个有钱人,随随便便能拿出一百两,嫁妆丰厚一些,找个秀才女婿不难,可这样上赶着,你女儿到底是有多难嫁出去啊。 “可以,我没有成婚也无婚约。”王健坤松了一口气,心中甚至有些美滋滋,白得一个媳妇,他本来就打算中秀才之后,娶一个家境殷实的妻子,好让岳家资助自己,这人随手就能拿出一百两,符合他的设想,这样一来,就算输了赌注,自己还是得了一门好亲事。 “第二件事,娶了我的女儿后,要在我家族学中坐馆十年,没有束脩。” 这个条件王健坤就不能接受了,真输了要白打十年工,还跟入赘一样,他还怎么中举光耀门楣,“这个条件有些强人所难了,对于读书人来说,进学光阴珍贵,不容浪费,这位伯父可否换一个条件?” 王健坤也是瞬间换称呼,刚才还是兄台的叫着,立马就改口了。 “那也行,这样吧,你娶了我女儿之后,终生不得纳二色,还要立字据为证。” 叶信芳听得这个条件,顿时肃然起敬,这是一位爱女儿的父亲,想想杨慧的父亲,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真的是十分难得。 “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是无所出可怎么办?”王健坤眼睛轱辘一转,问道。 “过继一个儿子,还不简单,你要是银钱不够,过继的银两我来出。”中年男子不到一秒钟就帮他想出了答案。 古时过继,是要给被过继的族亲家补偿金的,其实就相当于买儿子继承香火了。 “王兄,你岳父帮你想得多周到啊,你要是不愿意,赌不起,就此作罢也可。”叶信芳有点不忍心让素未谋面的姑娘嫁给这么一个人了。 “谁说我赌不起,这些条件,我都答应了!”被叶信芳一刺激,王健坤直接就应了下来。 那中年男人显然做事考虑周全,写了一份严密的契书,还让在场诸人在上面签字做凭证,这么好玩的事情,大家也都没有推辞。 那契书一式四份,一份王健坤,一份郑近鸿,也就是这个煞费苦心的老岳父,一份给叶信芳,让他作为证人,还有一份是给那位姑娘的。 这一场热闹下来,天也亮了。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发榜了!” 众人纷纷往衙门那边走去。 此时,全城住在各地的学子们都往榜文前挤,外加家长和仆人大军,围得整个衙门外面水泄不通。 “案首,宋修之!”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站在叶信芳身边的王健坤顿时脸色煞白,看了一眼宋修之,又看了一眼笑眯眯的郑近鸿。 “王兄,喜得良缘,真是让人羡慕啊!”叶信芳甚至都不急着看自己中没中了,一脸满足的欣赏着王健坤的脸色。 40.发榜(捉虫) “我不信!”王健坤大喊一声, 看着叶信芳和郑近鸿脸上隐隐的笑意,只觉得突然变得格外狰狞。 郑近鸿那一脸终于嫁出去的表情,对比王健坤的一脸难以置信,围观群众都觉得不忍心看。 “正好我也要看成绩, 陪姐夫一起去看看吧。”郑近鸿的儿子郑少明说完, 不由分说拉扯着他往人群中挤去。 路上遇到同客栈已经看完榜的学子, 哪怕在人群中脸都被挤得变形了,还不忘朝王健坤喊一句:“佳偶天成,恭喜恭喜。” 王健坤被郑少明死死的拉着, 几次想挣脱都挣不开, 他其实已经信了自己输了, 但到底还是想看一眼再死心。 人群推挤中, 王健坤看着那大红的榜单,第一名下刺眼的“宋修之”三个字, 而紧随其后的就是自己,再后面是刘越飞。 好气哦。 王健坤感觉自己就差一点点,他看着郑少明死死拉住他生怕他走的样子,突然冷静下来, 越想越觉得婚事有诈。 “郑兄,你不看看自己吗?”王健坤讪讪的笑了两声。 郑少明点了点头,扯着他往榜尾逆行。 “郑兄你看, 人这么多, 我就不陪你挤了。”王健坤有点想溜了, 努力的想要挣脱, 却发现对方力量极大,手上都被抓出红印子了。 还就是这么巧,遇到了与郑少明是同乡的学子,指着王健坤讥讽道:“李老夫子的得意门生,得了案首吗?” 王健坤放榜前说大话,已经惹得许多学子不满了。 “不是案首,但现在是我姐夫了。”郑少明笑眯眯的说道。 那学子顿时肃然起敬,盯着王健坤又多看了好几眼,“可喜可贺,女大王终于能嫁出去了!”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被叫成女大王,这得多恐怖,王健坤战战兢兢的想着,突然觉得自己做决定太草率了,不就是十两银子吗,自己为什么这么看不开? 人群外的叶信芳,正一脸懵逼的看着郑近鸿,这位大叔此时双眼通红,直接将银票往他手里塞,围观的书生都露出了十分羡慕的神情。 那位老岳父给完钱,还拉着叶信芳的手不放,就跟终于见到解放军的受灾群众一般,眼含热泪,面带感激,声音颤抖着:“终于……终于嫁出去了,四年了……整整四年了……叶相公,多谢你啊……” “大叔,别哭了,都过去了。”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叶信芳觉得自己这标准安慰词说得没毛病。 郑近鸿抹了一把脸,“我心里苦啊!嫁祸,嫁祸,今天终于把这个祸害嫁出去了!” 似乎是女儿终于嫁出去了,郑近鸿说话也就不再遮遮掩掩了,直接竹筒倒豆子一般说给叶信芳。 原来郑近鸿这个女儿,今年已经十九岁了,别看她年纪不大,却是家里的一大祸害,比儿子都擅长惹祸,为人凶悍,又蛮不讲理,天天在家里闹得个鸡犬不宁,全家人都是敢怒不敢言,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凶名十里八乡都知晓,自十五岁起,家里人就帮她相看亲事,奈何因为名声太大了,远近都不敢娶。 小姑娘虽然嫁不出去,但要求一直都不低,必须得是读书人,还得要有功名,最好还能对她一心一意。 郑近鸿实在是怕了这个女儿,打又狠不下心打,骂又骂不过她,原配发妻留下的唯一骨血,心疼她年少失母,然后就看着她愣是将自己从弱势一方活成了强势方,天天折腾得继妻和其他儿女瑟瑟发抖,只能万事都遂她的愿,这次郑近鸿到省城来陪考,本就存了能不能在落地童生中骗一个女婿,万万没想到,还能遇到他们打赌这般的好事。 一百两换一个秀才女婿,这波不亏。 “好歹也是您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就不怕她嫁了人以后吃亏吗?”叶信芳虽然觉得背后说人坏话不好,还是隐晦得提了一句,“毕竟这位王兄的为人如何,您还不清楚呢。” 郑近鸿摆了摆手,十分笃定的道:“我那个女儿,就是所有人都死绝了,她都还能活的好好的。” 紧接着,叶信芳就听见老岳父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的养女故事,真是闻着伤心见者落泪,丝毫不像是养女儿,活像是供了个小祖宗,还是赖在头顶不走的那种。叶信芳听完,一点都不担心人家姑娘以后会过得不好了,这么精明彪悍还丝毫不怕丢脸的姑娘还能过得不好,那还有谁能过得好?他要是穿成一个古代的女孩子,还真不一定能比得上人家。霸道大王妻和她的娇弱秀才夫,叶信芳随便想想就能写出十册话本。 叶信芳本来看着这久聚不散的人群发愁,不知何时才能进去看榜,就见郑少明意气风发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虽然衣衫凌乱,身形狼狈,但脸上却是神采奕奕,身后跟着面色灰败的王健坤,对方看了叶信芳和宋修之一样,就低下头不说话,丝毫没有之前的嘚瑟样子。 “信芳兄第十名,刘兄第五名。”那小脸高兴的,就像是自己考中了一样。 叶信芳心中大喜,三个人都能够一次考过,自己虽然名次最差,但刚好挂在吊车尾上成为廪生,转而问道:“郑小兄弟考得如何?” 院试考试前十名,能够直接成为秀才中的最高级——廪生。廪生每月发放廪米六斗,每年发廪饩银五两,蚊子肉再小也是肉,况且廪生最大的油水,是可以帮人做保,领结保费,一次一两到十两不等,且一次可以做保五个考生,而县试、府试、院试,层层往上考,钱一次一次的收,除了要担风险,这钱真的跟大水推来的一样。 “这次没过,下次再来。”郑少明一脸不在乎,让叶信芳想要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现在的考生,都这么豁达的吗?叶信芳看着他旁边垂头丧气的王健坤,问道:“王兄如此模样,是落榜了?” “你才落榜了呢!”王健坤也不摆那张丧气脸了,气得直跳脚。 “姐夫这次考了第二,与案首失之交臂,心情难免沮丧。”郑少明笑眯眯的说道。 叶信芳挑了挑眉,这还没成亲,就开始叫了起来,那样子恨不得立马就拉着去女方家里成亲一样。 “恭喜考了第二名的王健坤相公觅得贤妻。”宋修之突然上前来,一本正经的对王健坤说道,“刚才听郑伯伯所说,你这未过门的妻子,真的是管家理事的一把好手,十分精明能干,王相公以后再也不必担心钱财,也可以不用为了省钱,跟别人合伙买一份饭菜。” “噗。”旁边传来书生们压抑的笑声。 宋修之的小刀子,刀刀落在最痛处,什么“第二名”“贤妻”“钱财”,连蹭饭吃的丑事都被翻了出来。 “修之年纪小,心直口快,有不对的地方,我替他向王兄赔个不是,你这么宽宏大量,一定不会与他计较的对吧?”这种标准圣母句式,叶信芳也是用得溜溜的,脸上还故意做出一副歉意的模样,看着王健坤如同吞了一只苍蝇的表情,真是大快人心。 王健坤恶狠狠的瞪了两人一眼。 “真没想到,兜兜转转,案首还是修之,我本来都做好出血的准备了,没想到发了一笔横财。”叶信芳还故意拿出那张一百两的银票,抖开在王健坤眼前晃了晃。 王健坤气得眼睛都红了。 “贤婿呀,这时间不等人,小女年纪渐长,一直待字闺中,不若现在就跟我回去迎亲?”郑近鸿笑眯眯的说道。 王健坤脸还是懵的,想起刚才那个书生说的女大王什么的,自己是不是成了被山贼抢回去压寨的小夫郎了?一时看郑少明和郑近鸿的脸,感觉都变得凶巴巴的了,那郑少明榜上也没有他的名字,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谁知道是不是考生?一个书生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也许就是二当家带着三当家下山来替女大王寻夫的呢? 越看越觉得自己想的是对的,王健坤的脑洞开得很大,一定是那女大王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自己俊秀的容颜,和风度翩翩的谈吐,一见钟情,用尽各种方法想要将自己娶回去。 是的,娶回去。 王健坤越想越多,他只觉得此时得意洋洋的叶信芳,和嘴角带着阴险笑意的宋修之,都是那女大王事先买通的,什么带病考试,什么没做完就出来,通通都是这小子装出来的,小小年纪心机就这么深沉,难怪自己要栽在这里,叶信芳在大厅里也是故意激怒自己,好引诱自己上钩,怪只怪,自己实在是太单纯了,中了这些人的奸计。 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的错,却习惯性的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自己一点错也不能沾的。王健坤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起来,打定主意,先溜了再说。 “婚嫁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郑伯父和郑家弟弟,我先回去禀告父母,再遣媒人上门提亲,如此可好?” 脚步刚动,就被郑近鸿给死死的拽住了,对方笑容满脸,“贤婿,媒人我们请,直接派人去你家说一声就好,我们家不讲究这些排场,我们赶紧回客栈收拾东西,你媳妇儿还在家里等着你呢。” 41.返乡(捉虫) 既然是正经得了功名, 哪能没有酒宴。 按照惯例,由官府设宴,宴请这一届的秀才。叶信芳本以为设宴方是主管一省的巡抚的大人,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巡抚是正二品的高官, 一堆小秀才他还不放在眼里, 最后是由云璋府知府出面,在府内设宴,邀请众人。 此次前十名中, 有三位是来自西宁府, 让这个偏远的府城在云璋府狠狠的出了一回风头。 官府的宴席, 推拒不得, 原本想要立刻将新女婿带回去以免夜长梦多的郑家父子,也只得按下心来再等等, 王健坤松了一口气,恨不得在这宴席上能有什么人看上他,收他做乘龙快婿,到时候也能摆脱掉这女大王。 最终, 郑近鸿也只能再三拜托叶信芳,一定要替他看好这个女婿,以防发生意外。 还别说, 老人家还真挺有先见之明的, 当日席上还真有人有这个意向, 宋修之年纪太小, 因而排第二的王健坤则成了热门女婿人选。 小官清贫,本来不在王健坤考虑范围内,此时却也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奈何叶信芳几人,真的都是热心肠的好儿郎,直接将他已有婚约的事情捅了出来,那本来有些意向的小官,心思也淡了,转而打量起排名第三的刘越飞来。 不提婚嫁之事,宋修之在宴席上的行情还是很好的,学政大人还专门过来考教了几句,九岁的案首本就前途无量,兼又对答如流,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学政大人本来打算意思一下就收他为弟子的,但见宋修之与王健坤之间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寸步不让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两个人都觉得很糟心。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学政大人怀着贼不走空的心理,收下了刘越飞为弟子。 震惊:成绩再好有卵用,收徒只收第三名! 叶信芳作为前十名的吊车尾,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除了随着大流一起敬酒,反倒能安下心来吃席赏景,席上的吃食全是当季最新鲜的食材,又有大厨掌勺,令人回味无穷,叶信芳差点吃撑了。 知府的官邸占地面积很大,宴席设在小花园里,这是叶信芳第一次进入这样的高官府邸,雕梁画栋,精巧别致,席间奴仆众多,侍女穿梭间步调轻盈,行走无声,显然是经过特别训练过的。 难怪世人都说当官好,这样的奢侈享受,谁不想呢,叶信芳想起家中辛勤的亲人,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们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也不知家中的杨慧还好不好,怀着孩子,也不知可吃得下、睡得稳?轻柔的夜风拂过脸庞,离家一两个月,只觉得自己像是她们放飞的风筝,也到了收线的时候了。 省城之行圆满,宴席次日便收拾收拾准备返乡,叶信芳还特意等了一下,专门欣赏王健坤哭爹喊娘抓着客栈大门不放手的英姿,最后是由郑家父子和客栈小二合力掰开的。 王健坤脸上满是不甘,幽怨的眼神死死的盯着看热闹四人组,那模样活像是在说“我还会回来的”。 别了,女大王的小娇夫。叶信芳还礼貌的朝他挥手告别,宋修之看了看,也跟着挥起手来,刘俊彦不明所以的跟风,书童作为下人随着主人走,客栈里还没走的其他书生觉得有趣也跟着挥起手来。 乍一看,还以为是有多不舍呢。 “小老儿有福气啊,这一次居然能载三位秀才公。”赶车的车把式笑眯眯的说道 。 西宁府路途遥远,前一天叶信芳去车马行订车,读书人尊贵,在得知是三位秀才公要坐车后,几位车把式还争抢了一番,叶信芳更是深刻的感受到阶级带来的优越感。 他没有什么不平衡,作为既得利益者,在时代的大洪流下,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尽可能的让家人过得更好,然后再去考虑改变这个世界。 “大爷您太客气了,这天气是不是又要下雨?”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叶信芳心中有些担心起来,想起之前种种惊魂,都快有心理阴影了。 总算赶在雨滴落下之前,找到落脚之处。返程还算顺利,十天时间便回到了西宁府,三人已经商量好了,八月份一起到府学入学,私塾里的老师,大多都是秀才功名,而府学里有数位举人授课,学生也全部都是秀才,青山县的教学水平已经不能让他们在科举上更进一步了。 在府城里,刘俊彦与二人告别,他家在柳门县,方向不同。 叶信芳和宋修之没有在府城继续停留,坐马车一个时辰不到就回到了青山县,去时还觉得宋修之是个小讨厌鬼,回来的时候叶信芳已经怎么看他怎么顺眼了,两人约定八月份一起出发。 “亲家母,你看这都是上等的布料啊!” 还未进院子,叶信芳就听到一个尖细的嗓门在喋喋不休的说话。 “不看,你走!”张氏的声音传来,叶信芳赶忙三步并两步走进院子里。 只见院子内,摆放着一大盒子布料,一个上了年纪面容刻薄的妇人正拿着一块布料往张氏怀里塞。 “你们这是做什么?” 听见叶信芳的声音,争执中的众人都回头望过去,张氏原本不高兴的脸顿时精神焕发,眼睛更是亮的能放光,“芳儿回来了,快进屋歇着,一路累到了吧?” 张氏拉着叶信芳就要往屋里走。 叶善安上前接过他的行李。 “哎呦,秀才公回来了!瞧我,该说廪生老爷。”那妇人作势打了打自己的嘴巴,上前来拉扯叶信芳的衣袖。 叶信芳只闻到一股子浓郁的脂粉香,赶忙将自己的袖子扯了出来,“娘,这位是谁?” 张氏不高兴的道:“张平安他娘,缠了我一上午了,烦死了。” 那妇人听到这话神情僵了一下,复又恢复那种假笑的样子,“这成了廪生老爷就是不一样,看上去就像那天上下凡的文曲星一般,我家平安要是能沾沾大舅哥的文气,回头给我考个童生就好了!” 真的是所有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一个妇人,叶信芳简直被她弄得哭笑不得,要退亲的是你们,要结亲的也是你们,这天下的道理都让你一个人讲完了? 叶信朝他娘使了个眼色,张氏立马将那妇人推了出去,“出去,出去,好马不吃回头草,见着我儿考中了就来巴结,你是哈巴狗啊?这里没有你儿媳妇,要结亲就去找张小梅去!” 什么都没有儿子重要,张氏本来还想跟她拿一下娇,然后占个便宜,拿了那些布料,在叶信芳灼灼的目光注视下,老太太忍痛将那一盒子布料扔了出去。 关上大门,总算是清净下来了。 “你怎么又瘦了这么多?”张氏有些心疼的打量着儿子,“还以为你还要几天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吃完官家的酒席就回来了。”叶信芳回来这么久,也不见别的家人,有些好奇,“慧娘和小妹呢?怎么妞妞也不在?” “你中秀才的事情,一传到青山县,慧娘她爹就接她回娘家小住了,说是多年不见,想念女儿和外孙女。”张氏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您怎么能让她回去呀,要是在娘家出什么事怎么办?她那个继母有多刻薄您又不是不知道?”叶信芳一想到她娘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心就提起来了。 “啊哟,一回来就冲你娘发火,我这个儿子,当了秀才公了不得了哟。”张氏也不高兴了,张嘴就开始数落。 叶信芳为了避免引起家庭矛盾,母子没有隔夜仇,要是牵连到杨慧身上就不好了,赶忙解释道:“她肚子还有您的孙子呢,要是出了什么事,您还不得哭死?她那个继母,本来就讨厌慧娘,要是害您的孙子怎么办?” 听他这么一说,老太太也有些不确定起来了,“这不至于吧,小妹也在她家看着呢,再则毕竟是娘家,亲家公看着在呢,不会让她胡作非为的。” 张氏的心思很好猜,一窝蜂的送到她娘家去,还能给家里节省点口粮。 叶信芳想得比较多,“娘,小妹顶什么用啊,还不是一起被人欺负,这女人的心思,难猜着呢,不怕万一就怕一万,慧娘怀着孕,她继母明面上不敢害她,就背地里使阴招,专门气她,要是气出个好歹……” 张氏一听也慌了起来,赶忙催促着叶信芳去接人。 叶信芳不希望杨慧在娘家待着,本就怀着身子,要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是忍还是不忍? 杨家大宅在县城的另一头,叶信芳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他也有些想不通,不就是一个秀才功名吗,张平安家也好、杨慧娘家也好,怎么个个都弄得跟他已经中举了一般? 一到杨家,叶信芳就受到了杨家上下的热情接待。 “贤婿,好不容易登门一次,一定要陪老夫畅饮几杯!”杨父拍着叶信芳的肩膀,一副翁婿情深的样子。 叶信芳还未回话,就见杨慧挺着肚子在叶珑的搀扶下走了出来,“相公,你回来了!” 而在她身后的妞妞,此时额头上带着一道血印子,叶信芳神色冰冷了起来, “这是谁打的?” 42.打架 杨慧没有回答, 脸上反而闪过一丝不好意思的神色。 而妞妞虽然额头上一道血印子,脸上却没有任何委屈之意,反而志得意满,如同一位大胜而归的将军一般。 “爹!”如同乳燕投林一般扑向叶信芳。 “这秀才公就是不一样, 养的女儿, 小小年纪, 就这么野蛮!”耳边传来一道女人刻薄的说话声。 叶信芳循声望去,只见到一个面容秀丽衣着朴素的年轻妇人,而她身边, 站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 那男孩脸上东一道西一道的血痕子, 显然是被人抓得, 此时他两眼通红,惧怕的看了一眼妞妞, 就移开了视线。 叶信芳不认识这个妇人,询问的眼神看向他妻子。 “这是夫人的侄媳妇,和她儿子天宝。”杨慧介绍到。 杨慧继母的侄女,这样的亲戚关系, 难怪叶信芳不认识对方了。 “既然你男人也来了,那就一起评评理,这么小的女孩子, 抓起人来这么凶, 再大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那妇人指着妞妞, 满脸都是愤怒。 “妞妞, 疼不疼?”叶信芳心疼的看着妞妞额头上的伤口。 妞妞点了点头,“疼。” “孩子头都破了,岳父可否先请个大夫?” 一旁的杨慧弟媳妇立马开口道,“相公已经去请了。” 叶信芳道了一声谢。 “秀才公就可以不讲道理了?看看我们家孩子,都被你家小崽子挠成什么样子了?”那妇人见叶信芳不理她,将自己的小孩往前一推,那小孩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这位夫人,有话好好说,推孩子干嘛?一口一个小崽子,那我是不是也要指着你的孩子叫小崽子?”叶信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我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们家这个刁蛮的小丫头,也不知天宝怎么惹到她了,直接就挠人,心思这么毒辣,将来还不知道怎么嫁出去?” “我闺女到底嫁给谁,不用你操心,反正是看不上你家儿子。” 大抵是天下父母心都是相同的,自家孩子怎么看怎么好,自己说也好骂也好,却容不得别人说。况且他觉得妞妞向来乖巧,就算是跟人打架,也肯定是对方不占理。 叶信芳认真的看着妞妞,问道:“妞妞,告诉爹爹,为什么跟他打架?” “他欺负彤彤,我让他不要欺负人,他想打我,然后我就跟他打起来了。”妞妞口齿伶俐,三言两语就将事情讲清楚了。 彤彤是杨琅的女儿,跟妞妞差不多大小,杨琅是杨慧继母的长子。 “你这个没教养的野丫头,我儿子乖着呢,怎么会欺负人,小小年纪就会撒谎,以后还得了!”妇人恶狠狠的瞪着妞妞。 叶信芳眼神冰冷,看着那妇人,“这位夫人,讲话客气一点,我和她娘都在,怎么就成了野丫头,你看看你儿子,他正在跟你学,你满口胡言,他日后也会有样学样。” 天宝果然正看着她。 “哎呀,贤婿,不过是小孩子之间几句口角而已,何必在意,也许还没等大夫看完,他们转头就和好了呢。”杨岳父拉着叶信芳打圆场。 “不行,必须弄清楚。”叶信芳断然拒绝。 那妇人嗤笑一声,“秀才公这样子,道理都在你家,我儿子说了,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招惹她的,突然就被打了,也不知道你闺女是哪根筋搭错了,下手这么狠毒!” “既然大家口径不一致,当时还有彤彤在场,问一下彤彤就知道了。”叶信芳说道。 杨琅的媳妇,身后站着一个怯弱的小姑娘。 叶信芳看着她,柔声说道:“你就是彤彤吧,好孩子,告诉姑父,妞妞和天宝是怎么打起来的?” 杨慧的继母看了小姑娘一眼,又看向自己的儿媳妇,杨琅媳妇轻轻的点了点头。 “就是……就是那么打起来的……”小姑娘看着大人们,各有各的脸色,顿时一副要哭了的样子。 她母亲轻轻的在她的肩膀上捏了一下,小姑娘身子抖了一下,“我……我不知道……” 叶信芳放下怀中的妞妞,蹲下身子来,与彤彤平视,认真的道:“彤彤,撒谎的孩子,鼻子会越来越长,最后就跟拐杖一样,你看你祖父的拐杖。” 这种哄骗小孩子的话,叶信芳说出来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彤彤看着杨父那根被摩挲得泛光的拐杖,顿时吓了一个激灵。 “彤彤,你长得这么好看,肯定也不想自己的脸上长一根拐杖吧?告诉姑父,到底发生了什么?”叶信芳趁热打铁。 彤彤抬头,看见她母亲暗下去的神色,以及她祖母紧皱的眉头,闭上眼睛大声说道:“是表哥先掐我的!” “真是个乖孩子!”叶信芳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就算是我家天宝先动手的,又怎么了,一个小丫头,掐了就是掐了,又不会掉块肉,你看看你闺女给我儿子挠的,赔钱!道歉!”那妇人谎言被戳穿后,依旧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他还这么小,就知道恃强凌弱欺负小姑娘,你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这么教下去,以后长大了只怕也是个恶霸。”叶信芳倒不觉得妞妞做错了,反而觉得她正义感爆棚,不过下手确实太重了。 “打了人还不想赔钱,当了秀才了不起是吧?”那妇人咄咄逼人的开口,一屁股坐在地下,哭嚎起来,“姑母啊,您侄媳妇和侄孙子要被人欺负死啊,我们老刘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啊,哪一天被人掐死都不知道啊!” 杨慧继母也跟着抹起眼泪来。 叶珑脸上有些窘迫,拉了拉她哥哥的衣袖,叶信芳却冲她轻轻的摇了摇头。 “好了!这是我们杨家,不是你撒泼的地方!”杨父举起拐杖,在地上重重的敲了敲。 众人都看向他,只见他咳了两声,“既然是在杨家受的伤,医药费我出了,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要再提了。” “你们杨家现在有钱有势了,只认秀才女婿,我们这些穷亲戚,就见不得人了是吧?医药费,打发叫花子呢!”那妇人依旧嚎啕不止。 叶信芳挑了挑眉,搞了半天还是要钱。 “叶女婿,都是自家亲戚,天宝又被妞妞打成这样了,于情于理,你都该赔偿一二。”杨慧继母缓缓的开口,做出一副善解人意的长辈样子。 叶信芳笑了笑,“杨夫人,妞妞打人,是为了谁出头?看样子,对于您来说,杨家的孩子就能被刘家的孩子随意欺负?” 杨慧继母一时语塞,杨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妻子娘家的孩子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亲孙女。 叶信芳继续开口,意有所指的道:“您这么想,我家妞妞不这么觉得,这孩子没有别的好,就是护短,这一点像我,亲疏远近分得明白。” “等治好了就回去吧,没有道理一个侄媳妇老是在姑姑家住着!”杨父也回转过神来了,直接下了逐客令,可以说是很不给情面了。 那妇人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求救一般的看向杨慧继母。 不得不说,叶信芳觉得,他这位老岳父,真的是个能狠下心来的角色,对于没有价值的人,说翻脸就翻脸,从前对叶信芳是这样,现在对妻子的侄媳妇也是这样。 叶信芳与岳家的第一次见面,就在这样的氛围中落幕。 一回到家中,就见叶笃三乐呵呵的站在他家门口。 “三叔,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叶信芳有些吃惊,让杨慧她们先进屋。 “你家就二嫂和善安在,不太方便。”叶笃三说道。 寡妇门前是非多,叶信芳倒是理解。 “三叔爷爷。”妞妞叫的很大声,生怕对方注意不到自己。 叶笃三果然看到了她,一眼就心疼起来了,“妞妞这是怎么了,额头还包起来了?” “跟人打架的,小伤,您不用担心她,人家小孩比她惨多了。”叶信芳解释道。 叶笃三一听,脸上露出笑意,拿出一个荷包,“妞妞拿着买点好吃的。” 妞妞刚想接过,就被杨慧给拽住了手,“三叔,您太客气了,这个不能收。” 叶笃三摆了摆手,“我们家妞妞第一回打架,还打赢了,得奖励!” 叶信芳听得额角直抽,看着一脸自豪样的妞妞,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来王健坤的那位素未蒙面的女大王未婚妻,妞妞以后不会长成那样吧? 一想到他刚来时那个怯弱的小姑娘,一年过去了,如今跟一朵小霸王花一样,他就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能力。 这一年他没怎么管过妞妞,杨慧事情多也管不了她,一晃眼怎么就变得这么凶残了?人家小男孩还比她高比她壮都打不过她……莫不是趁着父母不注意,拜了个厉害师父,日日传授她绝顶神功?叶信芳的脑洞也越开越大了,看着妞妞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那位五岳盟主赤焰魔头莫小贝…… 妞妞脸上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伸手接过荷包,在叶信芳怀里都不安分,“三叔爷爷,妞妞最喜欢你了!” “哎!”叶笃三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真乖!” 叶信芳将妞妞交给叶珑,让她们先进屋,“三叔,您这次来,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吩咐?” 43.唏嘘 “这个你拿着。”叶笃三直接拿出一个小匣子就往叶信芳怀里塞。 叶信芳打开一看, 明晃晃的银两,粗略一看,有近五十两了,赶忙还给对方, “三叔, 这我不能要!” 叶笃三却是笑得开朗, “拿着吧,你三叔有钱着呢,咱叶家能出一个读书种子, 还是廪生老爷, 我高兴!” 叶信芳还不能深切的体会到古人的宗族观念, 族人之间互相扶持, 彼此照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叶家除了叶信芳父亲,已经很久没有出过一个正正经经的读书人了。 “使不得,使不得。”叶信芳虽然是个看到钱财就走不动路的人,但是只想拿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 “拿着, 别跟三叔客气!你不要就是瞧不起你三叔!”叶笃三死活往他怀里塞,还口中说着:“不拿是不是嫌少?” 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叶信芳只得接过, 暗自想着若是发达了一定要报答三叔。 “年年被陈家那些人嘲笑, 今年总算是能出一口气了, 天天吹着什么书香门第, 今年还不是连个秀才都没有!”叶笃三说起这件事就一脸气愤。 陈家也是县城的大族,跟叶家一直不太对付,叶信芳问道:“陈家据说有位举人?” “没了。”叶笃三也是一脸唏嘘,见叶信芳疑惑,便解释道:“前年进京赶考,一直未归,今年他家里人上京寻人,才知道早就染病身亡了,陪他上京的书童因为照顾不周怕他家里人怪罪,早就逃了。” 古时消息蔽塞,这种大事居然隔了两年才知晓,科举确实能改变人的一生,但这独木桥也不是那么好挤的,能力、体力、运气缺一不可,叶信芳更是坚定了好好锻炼的决心。 “芳儿,你只要想考下去,三叔就一直资助下去,不用担心钱财,你若是不想考了,三叔也不强求。”叶笃三看着他认真的说道。 叶信芳摇了摇头,“欲踏青云路,岂能畏惧途中艰险,三叔放心,我有分寸的。” 叶笃三拍了拍他的肩膀,“善林没了,你知道吗?” 叶信芳大惊,县试过了的时候,那孩子还说要好好读书准备府试,怎么说没就没了,府试的时候叶信芳一心闭门读书,放榜的时候没看见叶善林的名字,还只当他是落榜了,怎么会好好的人突然就没了。 “县试考完,身体就不太好,又强撑着去府试,回来一场大病,药石无用,半个月前没的。”叶笃三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叹息,“好好的孩子,都是被他家里人逼 得太紧,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来,反而却……” 人死如灯灭,叶善林虽然不讨喜,但也没做错什么,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说没就没了,“那六叔他们还好吗?” 叶笃三摇了摇头,“你六叔全家都供着他读书,指望着靠他翻身,你六婶在家都哭瞎了,跟善林他娘都翻脸了,婆媳日日在家互相指责谩骂。” 古时人的命实在是太脆弱了,一日之内听到这么多负能量,饶是叶信芳也觉得有些心情沉重。 “瞧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本来是你大喜的日子,你要不要办一场庆祝一下,咱们族里好久没有出这样的喜事了。”叶笃三一向不喜六房的人,死了个小辈唏嘘两句就过去了。 叶信芳就奇怪自己这个三叔悲喜之间怎么能切换得如此自如,摇了摇头,“还是不要办了,侄子才没了就办酒,六叔家的人看了难免多想。” 叶笃三虽然很有意向办一场,但见叶信芳兴致缺缺,也就不再提了,“大伯让你明天去祠堂祭祖,也让祖宗高兴高兴。” 叶信芳想起那个慈祥的族长大爷爷,点了点头,“我明天一早就去。” 送走了叶笃三,回到屋里,饭菜也已经做好了,不出意外的丰盛,他也算是衣锦还乡,张氏浑身都洋溢着扬眉吐气的愉悦。 “这张平安,一看你中了秀才,就又想结亲了,我呸!”张氏说起这件事,满脸都是嘲讽。 叶信芳也有些奇怪这件事,“他家不是说跟四姨家结亲吗?” 张氏一说起这件事就乐了,“你四姨家也就是面上好看,底子早就空了,张平安哪里看得上她家,人家心气高着呢!” 叶信芳不解,“上次退亲的时候,大舅不是这么说的啊。” “张平安那个小王八犊子,精着呢,哄得你四姨团团转,你当退亲有这么容易啊,不是你四姨在中间搅风搅雨,你大舅根本就不敢上门退亲!”张氏提起他四姨张晓梅,就满脸厌恶。 “这小崽子,想攀高枝,最后上门提亲,人家根本就不搭理他,退了亲他家名声也坏了,结不了什么好亲事,一看你考中了,就又巴巴的上门道歉。” 一想到自己的对头全都倒霉了,张氏就跟喝了蜜一样。 “这些日子,上门提亲的人不少,我都没应,就等着让你看一看。”张氏此时美滋滋的想着,还是有功名的好,所有人对待她们家的态度都变得不一样了,让她想起叶父中秀才的时候,也是这样风光的。 叶信芳仔细的听她说提亲的那些人家,但都觉得不是很满意,他希望叶珑找一户简单的人家,毕竟她性子怯懦,遇到厉害的,怕是要被欺负死。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是怕了你。”张氏说了半天不见他点头,有些不高兴了。 “这孤儿寡母的人家就算了,这种婆婆一般不好相处。”叶信芳评价张氏非常意动的一户人家。 张氏瞪圆了眼睛,“你说谁不好相处,暗戳戳的说你老娘?” 叶信芳这才意识到,自家也是个标准孤儿寡母家庭,赶忙哄道:“咱家不一样,您这样善解人意的婆婆,哪是她们能比的?” “李小哥他娘,我见过她几回,你还真别说,那老太婆看着是有些阴沉沉的。”张氏说道,“不过李小哥长得眉清目秀的,看着和气,他家家大业大,小妹嫁过去就吃穿不愁,直接就是管家奶奶,要不是你中秀才了,这么好的亲事,还不一定能轮得到小妹呢。” 叶信芳一听就知道他娘在想些什么,立马说道:“这再大的家业,也在人家娘手里,我不过是中了秀才,这样富裕的人家完全可以娶更好的姑娘,怎么就能看得上小妹?” 叶信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叶珑被退过亲,亲事上本就艰难,齐大非偶,这门婚事条件太好了,总感觉有些问题。 “他娘一看到小妹,就喜欢得不行,还承诺说小妹一嫁过去就让她管家。” 叶信芳看着他娘脸上那美滋滋的表情,都差点不忍心拆穿了,“她说管家就真给管家啊,您还说压岁钱还给妞妞呢,到时候李家大门一关,我们又不知道小妹过得什么日子。” “瞎说些什么!”张氏生怕声音大了让妞妞听见了,商量叶珑的婚事只有她们三个人在。 杨慧笑了笑,道:“娘十分愿意,但相公却不太放心,不妨找人打听打听,我们也不能全信媒婆那一张嘴,毕竟关系到小妹的终身大事,还是慎重为好。” “怎么打听?” “那李公子今年也有二十岁了,这么大年纪,一定是说过亲的,那就打听一下他从前的亲事为什么不成。”杨慧望向叶信芳,“相公若是还不放心,就与那李公子见一见,看看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说起来,还有一人,不知道娘和相公愿不愿意。”杨慧卖了个关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你说的是谁?” “就在隔壁呀。”杨慧脸上带着笑,“离得近,回娘家也方便。” “不妥。”张氏断然拒绝,“胡捕头人是不错,但是孤身一人,虽然有一份公干,但没什么银钱,况且他还是个军户,你让小妹以后的孩子,一出生就低人一等?” “反正,我不同意!”张氏占胡捕头的便宜占得舒服,真要出血,又不愿意了。 44.相看 叶信芳倒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 诧异于张氏如此激烈反对的态度。 “娘,胡兄弟倒是个让人放心的选择。”叶信芳想起与他几次打交道,觉得对方为人正直,且古道热肠。 “军户自来低人一等, 你让小妹以后怎么做人?”张氏言辞拒绝。 “我朝军户允许脱籍, 娘, 您可以考虑一下。”叶信芳劝道。 “那要花多少钱,有这个钱,还不如用在你身上。”张氏觉得儿子好不容易考上秀才, 叶珑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自然要嫁个更好的。 军籍, 相对于普通的平民户籍还要低人一等, 一户只有一人可以参加科考,且子侄之辈不许通过过继的方法改变户籍, 民户有罪,往往充军处罚,这就是转为军籍。而军籍也是有优点的,便是不用服杂役, 在获得军功之后可补为小吏,与以往朝代不同,昭朝还算开明, 军户若要改籍, 只需交改籍费, 每个人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 不过以胡威武的条件来说, 很难攒到这么多钱。 “我是希望,您能给他一个机会。”叶信芳认真的看着张氏。 “你考中的消息,也传了不少天了,这些日子,他可曾登过门?你没谱,人家门清着呢,这是知难而退了。”说到底,门当户对,才是当下结亲的主流。 如此说来,叶信芳倒不好再劝。 “是我考虑不周。”杨慧心里觉得有些可惜。 第二日,叶信芳去族中祭祖回来,就见叶珑怀中抱着什么东西,站在胡威武院子门口,她轻轻的敲了几下,屋内毫无动静。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咳了两声,叶珑吓得一个激灵,回头一看是自家兄长,羞得满脸通红。 “你在这里做什么?”叶信芳皱着眉问道。 “我……我没做什么……”叶珑的眼睛满是心虚,左顾右盼不敢看他。 “怀里什么东西,拿给我。” 叶信芳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暗中观察许久终于抓到学生早恋的班主任,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待看见那双做工细致的布鞋,也是额角直跳,直接拉着叶珑就进了自家书房。 待两人都离开之后,那扇门方才被打开,胡威武盯着叶珑站过的地方,怔怔的看了许久。 “你这是第几回了?”叶信芳怕被其他人知道,在书房里也刻意压低了声音。 叶珑赶忙解释,“这、这是第一回。” “你喜欢他?”叶信芳直截了当的问法吓得叶珑脸色惨白。 叶信芳见吓到她了,小心安抚道:“我是你哥哥,难道还会害你,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跟我说实话。” 过了许久,叶珑脸上由白转红,轻轻的“嗯”了一声,便低下头去。 叶信芳只觉得脑壳生疼,完全没想到乖乖女也有这样的一天,问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个月,我在街上被人纠缠……” 很俗套的英雄救美故事,但是如出一辙的管用,被纠缠的少女看上了救她的英雄,从一见倾心到决意以身相许。 “他本来就是捕头,保护老百姓就是他分内的职责,你在他眼里就是普通老百姓,你别想太多。”嫁又不能嫁,叶信芳只能打消她的念头。 “不一样的。”小兔子少女脸上露出难得的不赞同之色,所有为心上人说话的女孩子都是勇敢的,只一个劲的强调,“我知道这是不一样的。” 叶信芳当然知道是不一样的,两情相悦是很难的一件事,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拆散这一对,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狠心打消她的念头,“就算我同意,娘也不会同意,他是军户,跟我们不一样。” “我不在乎这些。”叶珑眼神坚定,看着叶信芳满脸都写满了乞求,“我不喜欢李家人,那位李夫人看着我就像打量什么货物一般。” “没有李家人,还有王家人,娘是不会同意胡威武的。你不在乎他军户,以后你的孩子呢,一出生就低人一等?”叶信芳看着妹妹眼中的希翼之色,咬了咬牙,狠心说道:“况且,他若真的心悦于你,为何不上门提亲?” 叶珑的脸色一寸一寸的白了下来,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的熄灭,喃喃的问道:“真的不可以吗?” “不行。”叶信芳斩钉截铁,他只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面目可憎的恶人。 这几天叶珑都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坐在角落里独自发呆,张氏只是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也没有骂她,直到李家人上门拜访。 叶珑躲在房中,她那个状态,叶母也不敢让她见外人。小门小户的,也没有那么多讲究,由叶笃三的夫人作陪,所有人都在大厅里跟李家母子说话。 “这就是秀才公了,真的是一表人才。”李小哥的母亲王氏看着叶信芳赞了又赞,“如此年轻俊秀的廪生老爷,一看就让人就心生欢喜。” “您过奖了,今年咱们县今年出了个九岁的案首,那才是真的年少有才。”叶信芳也打量着这对母子,王氏看起来面容和蔼,眼神偶尔流露出些许凌厉,说话间让人如沐春风,接人待物都让人心生愉悦,显然对这门亲事十分看重。 而那位李公子,叶信芳打量着,对方面容俊秀,但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有点虚弱,只这一点,叶信芳心中就有些不愿了。 “听说李公子也在读书?”叶信芳笑着问道。 “可不是,不过比不得秀才公,还指望着日后能多跟你来往,好好学一学呢。”回答的人是王氏,李公子勉强笑了笑,没有开口。 叶信芳皱了皱眉,认真的看着李公子问道:“李公子如今书读到哪里了?” 李公子还是不说话,被王氏私底下掐了两下,方才不情不愿的开口说道:“《论语》。” 已经二十岁了,四书还没有读完,叶信芳也不知道对方是头脑愚钝还是学业不勤了。 王氏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自家儿子一眼,叶笃三夫人看着这两人,神情也有些不悦了,张氏依旧是笑眯眯的,特别是在王氏说起家中产业的时候。 “是跟哪位夫子读书?”叶信芳问道。 “秦夫子。” 对方依旧是这么言简意赅,弄得叶信芳有些不喜,这说亲的时候都这么不情愿了,还能指望他以后待叶珑好? 一番交谈下来,这当娘的十分急切,儿子却不怎么配合。 母子二人没有留下吃午饭,叶信芳看着李公子离开的背影,总感觉他走路的姿势有些怪异。 “二嫂,这门亲事,总感觉有些不妥当。”叶笃三的夫人临走前直接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张氏却不当一回事,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似得。 “娘,我觉得三婶说的对,还是再看看吧。”叶信芳总感觉那位李公子有些说不出来的别扭。 张氏摆了摆手,笑容满面的强调:“李家有三百亩地,在县城里还有两家铺子,两家!” 叶信芳扶额,“钱财再多,那也是人家的。” “叶珑嫁过去,不还是由她掌着吗以后还不是吃香喝辣,穿金戴银,你有她帮衬着,日子也好过。”张氏一点都不在意,满心就惦记着人家的钱财。 “你要是一直这样的想法,小妹嫁到哪家都过不好,你天天不想着让她过得好,就想着让她贴补娘家,拖她后腿,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家敢要?” 叶信芳不愿意成为一个吸姊妹血的兄长,必须打消张氏的念头,“大姐要不是生了那么多儿子,早被我们给拖垮了。”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想起叶信芳上次府试没住在叶玲家,就对大女儿有些生气,“你好她才好,她有什么不愿意的,李家也是一根独苗苗,等小妹嫁过去,生个大胖小子,还不都是她说了算,你天天就想些没用的事。” “您看看李公子那身体,走两步都站不稳,还指望他能生出大胖小子?小妹过去不守活寡就好了。”叶信芳脱口而出的话,倒是让他想到了什么,这个猜想让他觉得心情恶劣了起来。 “人家不就是脸色看起来白了些,身体好着呢,没病没灾的,别瞎说。”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这事先缓一缓,过两天再说,不急着定下。”叶信芳怕张氏急急忙忙的交换庚帖,到头来害了叶珑的一生。 秦夫子是城南一家私塾的先生,一大早叶信芳就拉着王老大夫在私塾附近等着。 “叶小子,怎么一回来就拉着老夫到这里来?”王大夫满心不解。 “等会,您帮我看个人,看看他可是有什么不足之症。”叶信芳说道。 “不把脉,看的不准。”望闻问切,光看一眼老大夫没有绝对的把握。 “无事,这个人的问题比较明显。”叶信芳眉头紧锁。 两人就在路边的偏僻处等着,不一会儿,就看到那位李公子跟另一个书生一起,举止亲密的往私塾里走,叶信芳偷偷的跟老大夫说道:“就是个子矮的那个,您帮我看看。” 老大夫不过一眼,就瞪大了眼睛,凑到叶信芳耳边问道:“这位公子,他跟你什么关系?” 45.承诺 “您觉得呢?”叶信芳反问道。 “你这个臭小子!”老大夫狠狠的打了他一下, “你媳妇怀着身子,就出来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您想什么呢,这小子我看着就觉得不对劲,那方面的, 想让您确认一下。”叶信芳想了想压低了声音, “我朋友的妹妹, 打算与他家结亲,我觉得不妥当,托您来看看。” 老大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找我看就对了, 我老人家行医那么多年, 一眼就能看出来。” 叶信芳眉头挑了挑, “您看出什么了?” “你觉得是什么?”老大夫笑眯眯的问道。 “不足之症?”叶信芳故意问道。 老人家又是一下子,“还装, 人家肛/裂这么明显,你看不出来?” “哎呀,你这个老人家,说话口没遮拦, 怎么也不修饰一二,我可是个读书人,污了我的耳。”叶信芳打趣道, 还做出一副捂耳朵的样子。 “看他嘴唇和眼睛就知道了, 再加上走路的姿势, 承受力有点差, 气血两亏,再一直这么下去,怕是没几年活头了。” 叶信芳没想到李公子身体这么差了,更没想到这古代的大夫,说话都这么直白大胆的,你真的是老中医而不是老司机吗? “您看得清?这都能看出来?”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寻常的眼睛嘴巴。 老大夫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最近火气好旺,你老婆怀着身子,憋着很难受吧,难怪难怪……” “老人家懂真多,不是说光看没把握吗?”叶信芳赶忙打住他的话头。 老大夫冷哼一声,“还以为你给我出多大的难题,一目了然,根本不用把脉。” 叶信芳再三请求老大夫保密,既然事情已经确定了,就更不敢将叶珑嫁进李家了,这种事也不好宣扬出来,倒不知道怎么跟张氏说了。 回到家中,叶珑还是老样子,呆呆的坐在墙角,整个人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一年多朝夕相处,叶信芳也不忍心看她这般模样。 “李家的亲事作罢,你别难过了,哥哥不会害你,一定会给你找户好人家。”叶信芳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叶珑神色不变,直愣愣的开口,“没有李家,还有王家……” “你还能不嫁人?”叶信芳叹了口气,若是在现代还可以不结婚,但古代女性一旦过了十九还未嫁人,就要交罚款,叶信芳不在意那点银钱,杨慧也是好相处的人,只是众口铄黄金,叶家族里不会放任叶珑不嫁人。 叶珑的事情,让叶信芳焦头烂额,还是杨慧劝他跟张氏实话实说,虎毒不食子,张氏虽然看重钱财,但叶珑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张氏听了果然怒气冲天,恨不得立马冲到李家去打一顿,最后还是被叶信芳给按下来了。 “相公,真的不再考虑一下胡捕头吗?”杨慧试探着问道,想起自己这两天看到的,“这几日,常见到胡捕头在外头徘徊,一听到开门声,又跑了,我想,他还是很有心的。” “慧娘,婚嫁之事,不是这么算的,心诚并不是全部,况且他连站在我面前的勇气都没有,又是那样的出身,还是你真的觉得,有情能饮水饱?除非他能做出非常大的努力,不然叶珑嫁过去就是吃苦。”叶信芳很相信胡捕头的为人,但男婚女嫁却没那么简单。 杨慧看着叶信芳,若有所思,许久方才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他怕小妹跟着他吃苦,不敢说,可错过了这个人,小妹怕是再难找到一个如这般真心实意的。” 叶信芳不高兴的道:“他动都不动一下,难不成还要我亲手推着他走?” 第二日叶信芳出门晨练,刚走没两步,便遇到了巷口等候多时的胡威武。 “叶兄,听说,听说你家看上了李家那位读书的公子哥?”胡威武迟疑着,终于说出了口。 叶信芳叹了一口气,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暂时没有定下来,还在考虑当中,不过我想十有八九了,若是能知道这李公子的为人如何就好了,这样我娘她们更放心,胡兄弟,你是捕头,人面广,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小公子的品性,毕竟关系到姑娘家一辈子,还是慎重为好。” 胡威武愣了愣,回转过来,立马答道:“好,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心机叶见他答应,又故意摇了摇头,摆了摆手,“还是算了吧,不瞒你说,我娘心里对他很满意,估计打听不打听,结果都一样,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 “不,不,不,要打听的,顺手的事,叶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说完怕他改口,接着道:“我这就叫捕房的兄弟们打听一下,你等我几天。” 不待叶信芳应承,转身就跑。 叶信芳心底想着,小妹,就当我最后帮你这一把了。 当天下午,就见胡威武神情低落的跑来找叶信芳,“能不能换个人?” “换谁?”叶信芳问道。 “除了他,叶姑娘配得上更好的,这个人出除家产丰厚,还有什么?”胡威武两眼都满是焦急,生怕木已成舟。 “有钱还不够好?他哪里有问题?”叶信芳故作不知。 “哪里都不好。”胡威武委屈的低下头,想到自己跟踪了一天看到的那一幕,心里很痛,像是已经看到心爱的姑娘掉进火坑后绝望的模样,“这个人,绝对不行的,他喜欢男人。” 叶信芳故意道:“喜欢男人也好啊,起码不会被外面的女人勾引,闹出私生子什么的,他家心有愧疚,彩礼肯定给的丰厚。” 胡威武两眼睁圆,瞪着叶信芳,“叶兄,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为了一点彩礼,就要卖了自己的妹妹,我真是看错你了!” 叶信芳看着他双拳紧握,脸上因为生气青筋毕露的脸,“怎么,还想打人?” “我,我,我不打人,我骂死你!你个混账,狼心狗肺!见利忘义!”胡威武气得眼睛通红,身体直发抖,到底却没有动手,翻来覆去就骂那几句,“我看错你了!” 再怎么生气,也不动手,叶信芳在心里舒坦了一些,接着开口道:“这世道女人本就艰难,不是冷漠的丈夫,还有难缠的婆婆,陈家之前那个媳妇,听说就是被她婆婆磋磨死的,可怜啊可怜,据说死的时候都不成人形了。” “别人是别人,她不一样,你不能这样做,你承诺过的,要让她嫁得好,丈夫疼宠,幸福一生!”胡威武愤愤不平的说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忘了。”叶信芳故作冷淡,“我们叶家的女儿,不一定要嫁得好,但一定要嫁得富贵,这样才能帮衬娘家。” “你明明说过的,上次那个小兔崽子退亲的时候!”胡威武只觉得自己都快捏不住拳头了。 “场面上的话,胡兄居然当真?”叶信芳反问,挑了挑眉继续道:“再者说,胡兄明明在午睡,怎么听到的?” 胡威武别扭着脸,“你们说话那么大声,都吵得我睡不着觉了。” “没想到你还当了一回隔墙君,我家小妹嫁给谁,跟胡兄也没什么关系,这次谢谢你了,其他的,还请自重。”叶信芳冷冷的说道。 胡威武整个人都愣住了,“怎么……怎么会跟我无关……” “为什么你会觉得跟你有关?”叶信芳直直的看着胡威武。 “我希望她过得好……每天都开心……”胡威武磕磕巴巴的说道。 “你有什么立场?凭什么这么说?”叶信芳继续逼问。 “因为我……心悦她……”胡威武心一横,终究还是说了出来。 “可是你又做了什么?言语威胁她的哥哥?还是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她跳入火坑?” 胡威武被逼问得连退好几步,神色间满是灰败之色,“她应该幸福的。”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应该不应该,只有做与不做,事在人为。”叶信芳只觉得看着这个愣头青,心塞的不行。 “做与不做?”胡威武喃喃自语,许久才能明白他的意思,看着叶信芳,两眼亮得惊人,语气坚定,“叶兄,我想求娶令妹!” “你愿意付出什么?”叶信芳问道,感觉自己像是引诱别人交换灵魂的恶魔。 “给我一个机会,我有什么付出什么,军籍又如何,我努力挣钱,迟早会有换籍的那一天,叶兄,我求你。”胡威武两眼都是乞求。 “你有公职,难不成鱼肉百姓?”叶信芳有些好奇。 “除了公职,我还有一把子力气,总能找到生财的路子,事在人为,总能想出办法!” 叶信芳心里翻了个白眼,早这么想哪有那么多事。 “挣了钱给谁?” 胡威武两眼清明,神情满是认真,“给小珑!” “还有呢?”叶信芳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 “我会成为比张平安好十倍的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这是当初叶信芳对张平安说的话,没想到胡威武还记着,叶信芳点了点头,提醒道,“我娘可等不了太久,下一次乡试是什么时候?你的时间不多了。” 46.府学 安顿好家中的事宜, 叶信芳就与宋修之一起赶往府学入读。大约是奇货可居的心理,张氏有考中举人的大饼吊着,经过叶信芳夫妻轮番劝说,这才愿意将叶珑的婚事拖一拖。叶信芳与叶珑谈过之后, 她也不再是那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整个人像是找到了目标一般, 他也只能感叹女大不中留。杨慧的身子已经快五个月,叶信芳也很想在家中陪着,但时间不等人, 家里人也希望他以读书为重, 族里也很看重进学之事, 再三跟他保证照应他的家人, 加上隔壁就住着牛高马大的胡威武,叶信芳终于放下心来, 外出求学。 府学作为古代官方的办学机构,大多与祭祀的孔庙合为一体,故而又称“庙学”或者“学庙”,西宁府府学所在地位于东城区的西北部, 府学的西部是学宫和孔庙,东部是文丞相祠,再东为文昌祠。 县学还招收一两童生填补生源, 但到了府学一级, 基本全是秀才。府学一共有四十个廪生名额, 这一下子增加了三个, 还是级别最高的院试廪生,府学原有的廪生队伍中就有三个人降级成为增广生。 秀才一共分为三个等级:廪生、增广生、附生。廪生资格获取除了在院试中获得前十名,另外一个途径是每年秀才岁考取得前十名,而廪生之下便是增广生,增广生府学也只有四十个名额,虽不享受廪米供奉,但若是廪生空出了名额,就由增广生优先补上。而附生,一般是刚入学的普通秀才。 一路上宋修之脸色平静,小小年纪不悲不喜,除了他娘亲自送他上车,宋府没有其他主子出门相送,这次随车来府城的只有老管家一人,帮忙办理二人的入学事宜,因送行的家人不能久留,老管家很快就告辞了。 临走前老人家对宋修之叮嘱了又叮嘱,又偷偷摸摸的拉过叶信芳,殷殷嘱托:“我家老爷说,既是求学,便不能带书童奴仆之流,不然让其他生员看到了,影响不好。可少爷年幼,行事又有些……耿直。” 叶信芳这哪是耿直啊,就是没事找事,“老人家放心,我与修之一起,比他年长,自然要多多照顾。” 老管家叹了口气,“这主家的事情,老奴也不好多言,小少爷我打小看到大,说句放肆的话,就跟亲孙子一般,他除了言语无忌,太爱干净,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叶信芳见他一副要哭的样子,赶忙道:“修之是什么人,我知道的,省城的时候我给他全头全尾的带回来了,这次也一样。” “多谢叶相公,要是没有您,夫人还不知要如何着急。”老管家跪下,郑重的磕头,吓了叶信芳一跳,赶忙将他扶起来。 再三保证,送走了老管家,叶信芳一转身就看见了躲在角落里的宋修之,笑了笑,摸摸他的小脑袋,“老人家很关心你,怎么不出来送送他?” 宋修之脸色有些别扭,“他专门拉了你出来说话,我只能装不知道。不过是些老生常谈的话,我这么大了,知道怎么照顾自己。” 虽然这般说着,却还是忍不住看着老人家蹒跚着离去的背影。 “你家不是在府城有房子吗?为何不举家搬回来?”叶信芳有些疑惑。 宋修之闻言,小小年纪,神色间竟然有些漠然,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我在家待了没几天,大哥不小心摔了腿,我爹认为是被我克的。”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十分夸张的跳了半尺高,二十岁的青年蹦蹦跳跳,看着宋修之道:“你看,我就不怕你克!” 宋修之心下微暖,面上却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这么多人看着,丢脸死了。” 西宁府的府学是前朝传下来,只年年修缮,却未曾改建,因而住宿条件比较简陋,十个人一个小院子,两个人住一间宿舍,宿舍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卧室里并排放着两张床。 府学里如今仍在就读的,一共四十廪生,四十增广生,还有二十个附生。而住在府学里的,却不过四五十人。因府学是求学之所,为体现苦读本意,不许携带书童,而有些吃不得苦或离家近的秀才,不住在府学里。 一入小院,叶信芳就见到了一个熟人,两眼满是惊喜,“思齐,你住这里?” 一早就知道谢思齐在府学就读,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能共处一院。 原本正坐在小板凳上跟身前一大盆湿衣服做斗争的谢思齐抬头,一见之下,也很是喜悦,放下手中的脏衣服,站起身来问道:“叶兄,之前听闻你考中,还想着也许哪一天就会来府学,未曾想你来得这么快,怎么不在家中多休息几天?”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求学之心,但不敢辍。”叶信芳在这待了一年多,经过多番考试洗礼,这种文绉绉的话说起来毫无压力。 “这位小兄弟,想必就是今次的案首,宋修之宋公子吧?”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还是一副老样子,与生人说两句话脸就红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为二人引荐,“修之,这是谢思齐,也是青山县人,你在县里待得少,恐怕不认识他,跟你一样,他以前也是刘夫子的学生。” “幸会。”宋修之皱眉看着谢思齐脚边的一堆脏衣服,脸上有些嫌弃。 “幸会幸会。”谢思齐赶忙回礼,见初次见面的案首皱眉打量他,心中有些七上八下,暗自猜测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 “你怎么攒了这么多衣服?”叶信芳笑着问道。 叶信芳没想到谢思齐看着乖乖巧巧的好学生样子,平时衣着也是干干净净,私下里却是这般不讲究,脏衣服堆积如山,跟大学宿舍里那些臭脚男生一个德行,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谢思齐脸涨得通红,解释道:“这、这不是我的衣服……” 叶信芳只当他是害羞了,不在纠缠这个问题,“思齐可知,哪间房间是我和修之的?” “这院子只有这边一间空房了,想必就是你与这位小兄弟居住。”谢思齐带着二人往剩余的那间房子去。 那房子在院子西面,再往西就是茶水间了,因房间无人居住,浮了厚厚一层灰,宋修之不过进去看了一眼,就忙不迭的退了出来。 “脏死了。”宋修之满脸都写满了拒绝。 屋里生活用品挺齐全,只缺少被褥铺盖,叶信芳将二人的行礼先放在谢思齐的屋子里,进去时他没有想到屋里还有人。 那人此时躺在书房的榻上,脸上盖着一本书。叶信芳本是随意一眼,却不小心看到书籍的封面,正是他写的那本悬疑话本。 不得不说,叶信芳心中还是有些暗喜的,有一种成为大神的感觉。卧室里两张床,一张被褥叠得整整齐齐,而另一张上却凌乱不堪,甚至还有不少衣服乱七八糟的放在床上,叶信芳将东西放下后就退了出去。 叶信芳又从自己宿舍中拿了木盆出来,一边是巾帕,一边是扫帚,“扫地或者擦洗,你选一样。” 宋修之不接,反而道:“屋里好脏,我们换一间房吧。” “没人住的宿舍都是这样的,我来帮你们吧。” 谢思齐解释完,接过扫帚就打算开始扫地。 他还没开始就被宋修之抢了过去,只听小孩子直愣愣的说道:“我自己来。” 谢思齐整个人都有些愣住了,满脸紧张的看着叶信芳,像是在问自己做错了什么。 叶信芳皱了皱眉,“修之,你在做什么?” “扫地。”宋修之拿起扫帚就进屋里乱扫一通,尘土飞扬,弄得自己灰头土脸,被呛得咳了好几声,然后又扔下扫帚跑了出来。 叶信芳就看着他躬着身子站在屋外咳得撕心裂肺,一手指着屋里,满脸都写着委屈,控诉道:“好多灰!” 你的表演,真是精彩。叶信芳看了一场大戏,扶额问道:“你没见过灰?”在家没扫过地这句话被叶信芳默默吞下去了。 宋修之点点头,又摇摇头,“没见过这么多灰,都没人打扫吗?” 真是天生少爷命,叶信芳不高兴的说道:“人家给你帮忙,你不道谢就罢了,还这么粗鲁。” “我跟他又不是朋友,陌生人帮忙,应该有来有回,这次他帮忙了,谁知道他将来会需要我还什么样的人情?况且,谁知道他扫的干净不干净?”宋修之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说的好有道理啊,真是让人无法反驳,叶信芳深吸一口气,只觉得那个小难缠鬼又回来了。 “我、我不用你还人情,这只是小事……我扫地,还算干净的……”谢思齐紧张的解释道。 宋修之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脏衣服,不说话。 “你不用管他,他麻烦得很,你去洗衣服吧,我们自己来。”叶信芳安抚了谢思齐两句。 谢思齐看了看叶信芳,又看了看满脸嫌弃的宋修之,神情满是无措。 叶信芳觉得头有点痛,但还是要小心安抚好小白兔,拍了拍谢思齐的肩膀,“他不是针对你的,以后你就知道了,他这人就是这样的。” “谢思齐,衣服怎么还没洗完?”说话声音很大,透着满满的不悦。 47.超凶 叶信芳循声望去, 只见说话之人从谢思齐屋里出来,正是之前那个正在睡觉的室友,此时对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 谢思齐则是红了脸,立马走到衣物旁边, 解释道:“马上洗, 马上就洗……” 叶信芳皱眉看着这一幕, 旁边的宋修之却挑了挑眉,道:“我误会他了,脏的另有其人。” 然后叶信芳看着宋修之继续自言自语道:“我在心里误会他了, 刚刚也在心里跟他道过谦了。” 戏精吗?叶信芳这样想着, 自己也在心里默默道了个歉。 “他不会自己洗衣服吗, 为什么要你来洗?”宋修之直接问道。 谢思齐一边用力的搓洗, 一边答道:“他真的不会洗。” “我也不会洗衣服。”宋修之转头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被他一把推开脸。 “既然有茶水间, 难道没有洗衣房吗?”叶信芳想着现在大学里每个宿舍楼道里还有洗衣机呢,这古代高等学府,应该有专人帮忙浆洗衣物吧,毕竟这里都是读书人。 “有, 有的,但要舍些钱财,他也嫌洗得不干净……”谢思齐弱弱的解释着, 又突然脑子一激灵, 忙道:“其实, 也可以雇人打扫房间的, 只是一样要付钱。” 宋修之立马松了一口气,“早说啊,人在哪?” “出了院门往东走,是浆洗房,跟那里的管事说一声就行了。”谢思齐还怕宋修之不知道找不到,站起身就想要出门给他指路。 “我找得到。”宋修之说完就往外走。 “你快点洗衣服,一上午,就洗了那么几件!”他室友指责道,“就知道跟人聊天,一会太阳都下山了还没洗完。” “马上、马上……”谢思齐手上的动作又快了起来。 叶信芳看了看那个年纪不大,却满脸纨绔样子的室友,此时对方俊秀的脸上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惺忪,叶信芳拱了拱手问道:“在下青山县叶信芳,不知这位兄台高姓大名?” 那少年有些不耐烦的开口,“姜云明。” “姜同学,我这同乡,是在帮你洗衣服吗?”叶信芳依旧保持着礼貌。 “对啊。”姜云明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谢思齐的手顿了顿,又继续洗了起来,叶信芳见他没有反驳,转而问道:“思齐,你为什么要帮他洗衣服?” “我……”谢思齐吞吞吐吐的,“反正也是顺手的……” “咦,你这小子,是不是要多管闲事啊?”原本眯着眼睛晒太阳的姜云明此时看向叶信芳,年轻的脸上写着蛮横,“他自己都愿意,关你什么事?” 说完,又看了僵直着背影的谢思齐一眼,“我再躺一会,午饭之前还没有洗好,我要生气了。” 接着就伸了个懒腰,转身又进了屋内。 叶信芳不能目视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而无所作为,蹲下身子,认真的看着谢思齐,“顺手,并不等于愿意。” 谢思齐呆呆的看着他,只听见叶信芳继续道:“都是在府学就读,没有高低贵贱,你不必怕他。” “他是大少爷,据说他爷爷是个大官……”哪怕是有了功名,普通人天生对于大官有着恐惧之心的。 叶信芳笑了笑,“再大的官也得讲理啊,这么点小事难道还会跟你计较不成?” “可是,可是我还是害怕……” 谢思齐依旧是那么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他学问很好吗?”叶信芳不觉得对方这样懒懒散散的样子能考上秀才,结合他家里有大官,心里便有了底。 谢思齐摇了摇头,“连四书都背不全,先生们都不愿意理他。” “这就对了,他肯定不是走正常途径进来的,府学里连书童都不许带,如此严苛,说明他家里人希望他能改好,治一治他大少爷的脾气,你不帮他洗衣服,人家感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因为这点事为难你?” 叶信芳不想看他这么一直唯唯诺诺下去,这样的人,从前在孤儿院里总是被欺压得最狠的,不反抗就永远被人奴役,拍了拍他的肩膀,下了一剂狠药,“你想想你爹,家里人紧衣缩食供养你,他们送你来这里是等着你出人头地,不是让你来着帮人当仆人的。” “我……”谢思齐深吸一口气,艰难的说道:“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叶信芳继续怂恿着,“你不帮他洗,还有浆洗房,他这样的大少爷,难道还能缺那点钱财。” “他还真缺那点钱。”开口之人站在东边的一间房门口,两眼笑眯眯的看着二人,这人长相俊朗,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腰间戴着一枚玉佩,衣着华丽,连一个衣角都被抚得整整齐齐,完全不像个苦读的书生,倒像是即将赶赴佳人之约的公子哥。 “我叫林云帆,你屋里那位小少爷,他还欠了我不少钱呢。”林云帆打量着谢思齐,一脸惋惜的样子:“小兔子,你说你怎么就不跟我一个屋呢,我屋里那个死人脸,一点都没有你好欺负。” 这人一副浪荡子的模样,看得叶信芳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自我介绍道:“叶信芳,今天入学的。” “我知道,跟宋神童一间屋子嘛。你连他都搞的定,是真的勇士,佩服。”林云帆一脸瞻仰。 “你认识修之?”叶信芳有些惊奇。 “从前还是同窗呢,他那样不讨喜的人,都对你言听计从,了不起。”林云帆朝他拱了拱手,接着道:“我还有事,就不跟你们闲聊了,告辞。” 说完,就转身走出院子,经过二人身边时,叶信芳还闻到了一股香风。 “你不害怕吗?”谢思齐突然问道。 “害怕什么?”叶信芳有些不解。 “这样的事情,与人交往好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开口说话很容易,跟人对质也很容易,为什么,我不行?”谢思齐满脸都写着挫败,眼中充斥着自卑与自我怀疑。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穿越之后,遇到的人,怎么说呢,心理都不太健康,有些后悔当年没有考一个心理咨询师证。 “有什么好害怕的,说错了话难道对方还会打你吗?” “可是他们会嘲笑啊,会看不起。”谢思齐就像现代许多内向的人一样,多说一句话都会脸红,叶心理咨询师的诊断结果是社交恐惧症。 “你与我说话,也没有害怕啊。” “因为我们已经熟悉了。”谢思齐脸色涨得通红。 “与人交往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你越是不敢说话,越是会说错,人家就越是嘲笑,而你若是不说话,人家照样在嘲笑,思齐,他人的眼光,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叶信芳只觉得这几个月熬得鸡汤比从前十几年都多。 “会将嘲笑写在脸上的人,并不会成为你的朋友,低声下气是不会得到朋友的,真正的朋友会尊重你,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瞧不起你,既然都不是你的朋友,你又何必在意他的意见。说出自己的想法,真的没有那么难。” 谢思齐看着对方两眼都盛满了鼓励,“我听你的,我想试试!” “一再的迁就,只会让对方更加的得寸进尺,我陪你去。”叶信芳扶他站了起来。 “对、对于这件事,我不会再妥协了,你的衣服你自己洗!我的时间要用来读书,你以后也不要再打扰我了!你真的非常过分!”谢思齐看着叶信芳,说完之后不住的喘气。 “对,就是这样,眼神再凶狠一点!”叶信芳鼓励道。 “我们进去!找他说!”谢思齐双拳紧握。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里。 姜云明正躺在榻上,闭着眼睛。 “我、我有话跟你说!”谢思齐说道。 “什么?”虽然声音很低,但还是吵醒了他,不耐烦的问道:“衣服洗好了?洗好了就晾起来,不要打扰我睡觉!” “对……对于……”谢思齐吞吞吐吐的开口,转头看了叶信芳一眼,叶信芳轻轻的点了点头。 “对什么对,说!”姜云明凶巴巴的说道。 “对、对不起!” 叶信芳:…… 兄弟,你来真的? 48.咬人 叶信芳将手搭在谢思齐的肩膀上, 轻轻的拍了拍。 谢思齐回头看见他满是鼓励的眼神,转过头看向姜云明。 姜云明此时也正看着他,挑了挑眉,像是打量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 “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说啊!” “我……”谢思齐闭上眼睛, 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睛时,好像有什么东西改变了, “对不起。” “我不会再帮你洗衣服, 不会再帮你打扫房间, 不会再帮你做这做那, 因为、因为这不是我的事!” “你说什么?”姜云明站了起来,直直的看着谢思齐, “我给你一次重新说话的机会。” “我、我……”谢思齐大口的喘气,努力的想要说出话来。 “慢慢来,不要怕。” 像是有无尽的力量从身后涌来一般,谢思齐脑子里像是在打结一般, 没有努力去理顺思路,而是凭着一腔热血,语调颤抖着, “你、你实在是太懒惰了, 进了府学, 一切自理, 我有自己的事情,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书呆子,你知道我爷爷是谁吗?”姜云明拿手指戳着谢思齐的额头,语气中满是不耐烦,“闹这一出,做什么?” “我、我我告诉你,我不怕你了!你爷爷是神仙老子我也不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耽误我读书!”谢思齐浑身都在抖,颤颤巍巍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虚张声势的兔子。 “你也不看看自己抖成什么样子?”姜云明嗤笑道。 “我、不、会、再、帮、你!”谢思齐一字一顿的说道。 “你这小子发什么疯,当初自己都不说话现在又来闹着一出,仗着有人撑腰是吧?”姜云明说完就要推谢思齐,却被叶信芳一把抓住。 “好好说话,别动手。”叶信芳皱着眉头。 姜云明上下打量着叶信芳,“有你什么事,多管闲事,这不是你的房间!” “恃强凌弱你还有理了?”叶信芳反唇相讥,“大家都是同窗,都是来这里学习的,不是让你耍公子哥派头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姜云明凑近叶信芳,发现对方比自己还要高,想着好汉不吃眼前亏,默默的放下了紧握的拳头。 “用膳时间到了。”三人对峙之时,突然传来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 循声望去,是宋修之和刘俊彦,两人并排站着,开口的人是刘俊彦,他那个样子像是害怕他们会打起来。 姜云明瞪了叶信芳一眼,“你给我等着瞧!”说完就走了出去。 “我、我真的做到了?”谢思齐抓着叶信芳的衣袖,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叶信芳点头,“你看,没有那么困难吧?” “可是、可是他说等着瞧……”谢思齐心中还是有些慌乱。 叶信芳拍了拍他,安抚道:“临走前为了面子,放放狠话而已。” “我、我居然做到了?”谢思齐一屁股坐到地上,回想起来还满是后怕的样子,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我、我真的做到了……” 宋修之嫌弃的看了一眼他坐在地上的姿势,“不吃饭吗?” “开心的事情,哭什么?”叶信芳安慰道,说完就将他扶了起来,“走,吃饭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 府学作为为一座公益性的政府办学机构,吃饭还是收取些许银钱。叶信芳三人是廪生,每月里的廪米直接交给食堂冲抵伙食费,这些正好够每日里的一日三餐,早上是一碗稀饭一个馒头,中午和晚上是一碗饭和一份素菜,想要吃多吃好,另外加钱。 叶信芳尝了尝,口味一般,但这种大锅饭,能做到这个样子,已经很不错了,另外开伙太麻烦了,叶信芳能忍,宋修之小少爷却是不能忍的,第一餐就加菜了。 刘俊彦不是难相处的人,很快就与谢思齐熟悉了起来。有个熟人带着,做什么事情都很方便,谢思齐在府学待了一年多,什么都非常熟悉了,府学是没有结业时间,要么秀才公不读了回家坐馆,要么就是一步冲天考上了举人,吃饭的时候,叶信芳还看到了好几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据谢思齐说,在他入学的时候,这些人就在这里入读了。 唯一遗憾的是,刘俊彦住在隔壁院子里,若是大家都在一个院子里,能方便许多,跟他同房的也是新入学的秀才,叫李子达,颖山县人,颍山也是离西宁府十分偏远的县城。 叶信芳院子里的人,听闻进来了两个新人,还纷纷过来打了个招呼,算是认了个脸熟。 整理好房间之后,叶信芳也没有闲下来,就研究起府学发放的小册子,宋修之不过粗略的翻了一遍就扔到了一边。 “你这么快?”叶信芳有些吃惊。 “一眼就能记住。”宋修之不在意的说道。 “修之,我一直想问你,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叶信芳总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学霸了,他一个穿越者,这一年里,日夜苦读从未歇过,都考不过这个九岁的土著。 “是啊。”宋修之像是回答一间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 谢思齐和叶信芳满脸都是羡慕,叶信芳更像是打量什么稀罕事物一样,常听说有这种人,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一个活的,叶信芳想到现代专家认为的人的记忆力是可以后天培养的,便问道:“你有什么技巧吗?” 宋修之挑了挑眉,有些得意的样子,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小脑袋瓜,又指了指二人,“这个,天生的,你们,资质平庸,学不来。” 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厌。 乡试三年一次,明年正好是乡试之年,时间不等人,叶信芳不想再这么蹉跎下去,想要争一争,看完了小册子,便拿出老爷子赠送的书本翻看起来。 而宋修之却在反复的做一件事:写诗。 在将他能想到的所有事物全都咏了一遍之后,终于将魔抓伸向了叶信芳和赖在他们屋子里不走的谢思齐,一个劲的追着出题出题,一晚上就这么过去了,直到实在赖不下去了谢思齐方才起身告退。 “我送你回去。”叶信芳知道他还是害怕,便起身相送,谢思齐不能在他们房间躲一辈子,有些事总是要自己面对的。 夜已深,谢思齐的屋里还是点着灯,姜云明躺在榻上,依旧是一副尸体模样,见得二人进屋,眼皮子抬了抬,“你还知道回来?再不回来我就要上锁了。” “你先去洗漱。”叶信芳拍了拍谢思齐的肩膀,说完搬动椅子坐到姜云明的榻边。 “你干什么?”姜云明一下子坐了起来。 “放松点,跟你聊聊天。”叶信芳一副谈人生谈哲学的样子,“你哪来的榻子,我们屋里怎么没有?” 姜云明一副戒备样子,回答道:“从家里搬来的,你到底想干什么?” “还是你们公子哥会享受,这本书好看吗?你喜欢吗”叶信芳指着他榻上的那自己写的话本。 姜云明闻言,两眼放光,“你也看这个?” 叶信芳点了点头。 姜云明脸上顿时热情起来了,觉得叶信芳也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没想到你跟我一样,慧眼识珠!我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多遍,作者写得实在是太巧妙了,这些天,我连小画册都不想看了,就想着自己能当一回包公,解一解迷案!” 叶信芳满头黑线,小画册不会是他想的那种东西吧?难不成自己这书还有戒黄的功效? “你说这风先生,他为什么不出新话本?胡老板说还有下一本,但这等都几个月了。”姜云明有些不满,他那个样子,跟现代那些闹书荒的读者没什么两样。 “应该快了吧。”叶信芳想着抽个时间去找一下胡老板。 “你猜风轻云淡先生,多大年纪?是做什么的?这么有经验,他真的进了皇宫吗?”姜云明像是找到知己一般,拉着叶信芳问个不停。 “也许人家就是个普通人吧。”叶信芳支吾着说道。 “肯定不是,我爹说,这个人一定很厉害,要么精通刑讯,要么就是从宫里出来的老太监,要不然他怎么知道这么多宫闱秘史,不是皇宫中人代代相传,他从哪里知道的故事!” “咳咳!”叶信芳只觉得下身一凉,这父子两天天都瞎想些什么啊。 叶信芳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先不说这个,我们说点别的。” 姜云明对他也没有一开始那么反感了,闻言撇了撇嘴,一脸不情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小谢跟你一个屋,是不是帮了你不少忙?”叶信芳问道。 “放心,我不会为难他的,我又不是真的恶霸。” “那你干嘛还要欺负他?”叶信芳觉得姜云明能说这话,说明这个人心地不坏。 姜云明叹了口气,像是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家一般,“你不跟他住一起不知道,他太好欺负了,我好像说什么他都说好好好,这种事情真的会上瘾的,人善被人欺,古人诚不欺我。” “你知道吗,看到他那一副受气包的样子,我就想狠狠的欺负他,我明明不是这样的人,遇到他都觉得自己变坏了。”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暗想你一个欺负人还觉得自己有理了不成,“我想要跟你说,请你不要欺负他。” “威胁我?”姜云明嗤笑一声。 “是请求。”叶信芳解释。 “哼,这还差不多。”姜云明不耐烦的道:“要不是他自己好欺负,谁耐烦惹他!” 叶信芳得了承诺,心里也放下心来,暗道这小少爷顺起毛也挺好对付的,只是谢思齐这样软弱的性格,但愿他今后能慢慢的纠正过来。 “啊!救命!”外面突然传来宋修之的尖叫声,叶信芳赶忙冲出谢思齐的宿舍。 49.日常(捉虫) 院子里, 宋修之看到叶信芳,眼前一亮,直直的冲过来。 “有老鼠!这么大!”宋修之努力的比划着,生怕他不信。 跟着出来的姜云明闻言笑得都直不起腰来, “小屁孩, 胆子这么小, 回家找娘去吧。” “也不知道是谁,刚来的时候被一条蛇给吓哭了。”林云帆在一旁闲闲的说道。 “哼。”姜云明将头扭过去,不看他。 “你在这站着, 我进去看看。”叶信芳颇有一种去买桔子的感觉。 叶·老父亲·信芳钻进屋子里, 只见地上一道一闪而过的肥硕灰影, 抓是抓不住的, 叶信芳在地上跺了几脚,然后出来面不红心不掉的跟宋修之道:“已经赶跑了。” 宋修之脸上有些怀疑, “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它出来,我一直盯着房门。” “从窗户上逃走的。”叶信芳有点困了,老鼠而已,屋里没有吃的它自然要走。 “你开窗户了吗?我明明关了窗户。”小孩子在牵扯到洁净的问题上, 总是有一种别扭的执着。 “我开了条缝,你没看到吗?”叶·撒谎不眨眼·信芳如此说道。 宋修之皱了皱眉,执着的问道:“是在我转身的时候开的吗?” “我真开了窗户。”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避开问题陷阱, 转而看向林云帆, 使了个眼色, “林兄, 我开了窗户对不对?” “对,对,我看到了。”林云帆打了个哈欠,“不早了,都散了吧,没什么大事。” 叶信芳拉扯着宋修之的衣袖,走一步扯一步,宋修之脸上还是写着怀疑,进屋了都还在喋喋不休的问着:“你什么时候关窗户的,我就转个身,你为什么这么快,你是不是骗我?它从窗户跑得,是不是在我床上经过了?” “躺下,睡觉!”叶信芳说完,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一秒钟后鼾声响起。 宋修之哼了两声,见他毫无反应,只得小心翼翼的掀起被子的一角,确定里面没有藏老鼠之后,才慢慢的爬进去躺下,然后就看着摇曳的灯火陷入了沉思。 “叶哥,叶哥,熄灯。”宋修之低声喊道。 叶信芳如同僵尸一般从床上坐起身来,缓缓的下床吹灯,然后又躺回床上。 “叶哥,叶哥,我能跟你睡吗?”宋修之接着问道。 在用三秒钟回忆了小孩子口水糊在自己衣服上的难忘经历后,叶信芳方向传来掀房顶一般的呼噜声。 黑暗中,宋修之的小脸气鼓鼓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他总感觉某个地方藏着一双绿油油的小眼睛,一阵细微的风,吓得他抖了抖,努力的将自己缩在被窝里,颤抖着闭上了眼睛。 一夜安稳。 府学里各类教学设施齐全,单单举人身份的先生就有五位,他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举人,不能更进一步,便选择投身教学事业,五位先生每七天开一次课,一次讲半天,彼此之间的时间完美错开,但凡他们开课,总是座无虚席。 除了举人们授课,君子六艺也有专门的老师教导,这些老师都是西宁府在各自项目中的佼佼者,如果说举人授课是必修课,那么六艺课程就更像是选修课,这些课程选在下午开课,上课与否,全凭生员自愿。 如果不愿意上选修课,也可以选择自己温书,有类似于图书馆的藏书阁,不准外借但可以在里面阅读、抄书。 叶信芳有一种回到了大学的感觉,充斥着学术与自由的气息。相比较私塾,这里的先生们也会布置课后作业,但交不交全凭自愿,不强制,如果你教了,他就会认真的批改,若是有不懂之处,对方也会非常细心的解答,丝毫没有身为举人的架子,叶信芳感叹古人淳朴,为人师表就是兢兢业业。 六艺之中叶信芳只选修了书法,其他的也很想学,但时间就像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宋修之除了书法,还选修了萧,去上了几回课后就天天在院子里呜呜咽咽的吹着,扰的所有人都不胜其烦,终于有一天院子里某个忍无可忍的同窗,越过重重阻碍,潜进宋修之的卧室,毁掉了那根竹萧,院中诸人纷纷大呼义士,至于到底是谁,一时成了院子里的不解之谜。 “宋同学,能不能回忆一下当时的案发经过?”姜云明脸上贴着一把假胡子,装模作样的捋了又捋。 “我从藏书馆回来,就看到竹萧坏了。”宋修之答道。 “是现在这样吗,你看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失去了气息,还是经过了一番挣扎?” “你的竹萧吸气给我看看。”宋修之没好气的说道,“你别烦我,我去买根新的。” “别,真相只有一个,我们必须要查清楚!”姜云明一副真理斗士的样子。 叶信芳、刘俊彦、林云帆坐在一起,嗑着瓜子,安静的看着姜戏精的表演。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刚要拿起竹萧,就被姜云明一声惊呼打断:“你这是在破坏案发现场?我有理由怀疑,你不在场证据的真实性。” “这具尸体送你了。”宋修之将两截竹萧往他身上一扔。 “包公大人说过,凡是发生过的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你毁掉了痕迹,就是毁掉了真相,你这样做的动机很简单,真相已经一目了然,你,就是真凶!”姜云明指着宋修之,义正言辞的结案,“你因为觉得这支竹萧音质不好,年老色衰,又不想背上喜新厌旧的坏名声,就装作小贼偷偷摸摸毁掉它,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另寻新欢!” “真是没有想到,你小小年纪,长得也是钟灵流秀,居然能干出这种人面兽心的事情!” “是钟灵毓秀。”宋修之不高兴的纠正道。 “读书好了不起啊,你这个杀人、不对,杀萧凶手!”姜云明气势汹汹的指责他。 “有毛病。”宋修之没理他直接走了。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你现在年纪小不懂事,等到老了,就会明白公道自在人心。”姜云明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好似举世皆醉他独醒一般。 “收摊了收摊了。”林云帆低声对着叶信芳说道,临走时还不忘将瓜子带走,“下回接着吃,这种戏比烟柳姑娘跳舞好看多了,我能看一辈子。” 叶信芳前些日子又抽空去了胡发财那里一趟,一番据理力争,终于将下一个故事提价到了一百两。他并没有一窝蜂的卖出已经写好的故事,而是有计划的等待市场的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新书出来,姜云明的侦探幻想症更加的严重了,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查的个鸡飞狗跳,现在他与宋修之在院子里,都属于人见人烦的那一类。 秋去冬来,等到院内那棵老树落叶全部掉光,宋修之也终于能吹奏出完整的乐曲,叶信芳又卖了两个故事,在米饭小菜之外,终于能鼓起勇气加一份肉了。 “你拉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宋修之不解的看着眼前这座有些陈旧的小院子。 这天是休沐日,府学里每六天放一天假,难得两人都没有回家,叶信芳也没有苦读,而是起了个大早,拉着宋修之进了文昌胡同。 文昌胡同因为文昌祠而得名,离府学很近,搁现代就是学区房了,叶信芳这几个月卖书也攒了一些银钱,一直与家人聚少离多也不是长久之计,他想着在府城置办一处宅院,把她们接过来居住。 “你要买房子?”宋修之回过味来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院子听说要卖出去,我想接手,你陪我进去看看。” 宋修之有些不高兴,“府学里住的不好吗?” “你不是一直觉得人多,院子里挤得慌吗?”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也有我的房间?不是你们一家人住吗?”宋修之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我答应了要照顾你。”叶信芳理所当然的说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你要是能一个人住,也行啊。” “我跟你一起!”宋修之不假思索的说道。 叶信芳上前敲门,开门后看见一张有些眼熟的脸庞,“你们俩到这干嘛?” 叶信芳只觉得这人有些面熟,一时到没有想起来是谁,还是被宋修之叫破的, “余常春,怎么是你?” “这是我的房子,怎么不能是我。”对方也很不高兴。 “余兄,听说你这房子要出售?”叶信芳问道。 余常春闻言脸一黑,“我这房子,不卖给你们俩。” 50.买房 说完, 就“砰”的一声将门关上。 叶信芳急忙将宋修之往后拉,省得他碰到了灰又得不高兴。 “你认识他?”叶信芳只觉得此人面熟,却对不上名号。 宋修之不高兴的道:“上次他还瞪我呢,林云帆说是因为我们挤掉了他原本的廪生名额, 所以就不高兴了, 这么大的人了, 还跟个小孩子一样,真小气。” 原来这人是被挤掉的三个廪生之一,宋修之说起他来满脸都是鄙视, 叶信芳还是想试试, 这附近的房子里, 比较合适的, 也就这一家。 这次敲门,余常春打开后还是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说了不卖就不卖。” “余兄,我们也是诚心想买,都是同窗,可否通融一二?”叶信芳好声好气的问道。 对方见他如此, 却跟蹬鼻子上脸一般,闲闲的道:“这院子卖给别人是一百五十两,你要真是诚心想买, 就出三百两吧。” “还买什么买, 走了!”宋修之拉起叶信芳就走, “痴人说梦, 就让他抱着院子发霉吧!” 对方这样说,叶信芳也有些生气了,二人路上越想越生气。 “自己学问不精,还有脸责怪旁人学得太好。”宋修之气鼓鼓的,“以后就算他求着我们买,也不能买他房子,气量这般狭小,活该考了几届都不能中举。” “算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叶信芳却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多说,房子是必须买的,明年他若是中举了,举家还是要搬到府城居住,一来离大姐比较近,二来府城举人多,可以一起交流学习,省得他留在县城里坐井观天;他若是没有中举,那就还要在府学继续读书,一家人老是分离不是长久之计,因而买房就被提上了日程。 “还有其他家吗?我就不信就他一家了。”宋修之愤愤不平的说道。 “再往前走,倒是有一家,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卖出去。”叶信芳有些犹豫的说道。 “先去看看再说。” 二人运气比较好,碰巧那家主人也在家,主家得知二人来意后,很是开心。 这是一处两进的院子,原本只是叶信芳的备胎选项,因为家中人口较少,感觉用不上这么大的房子,之前只是听人介绍,未曾真的进来过,不过转了一圈,就喜欢上了这处开阔的院子。 “两位是听人介绍的吗?”宅子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人,笑容十分和蔼。 “是同窗介绍的。”叶信芳笑着答道。 “是我托外甥放的消息,我家要搬回县里居住,家业败落,府城物贵,负担不起,这处宅院离府学比较近,是祖上传下来的,原想着为了方便小儿读书,一直不舍得卖,没成想最后连个秀才也没考上。”宅子的主人唉声叹气,又问道:“两位是附近私塾的学生?” 宋修之听了他的话,眉头皱了皱,但仍然没有开口。 叶信芳摇了摇头,答道:“我们都是府学的学子。” “哎哟,原来还是两位秀才公,失敬,失敬,没想到小公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能中秀才,要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天天就知道玩耍,不求上进,要是他能跟两位一样就好了……”胖胖的大叔,说起自己的儿子就生气。 叶信芳强忍着听完了对方喋喋不休的抱怨,方才开口问道:“大叔,您这房子我很喜欢,不知作价几何?” “看在两位都是读书人的份上,说个实诚的价格,三百两,屋里还剩的一些家具我就不要了,赠与二位,你看如何?”胖大叔笑着说道。 叶信芳心里算计了一番,这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十来间房,对比之前余常春的房子,这个价格不算贵,但一家人住太过奢侈了,若是买了这处宅院,身上的钱也花的所剩无几了,然而看着这处阳光宅院,心下又有些不舍。 “能不能便宜一些,家中没有几个人,住这么大的宅院,太过宽敞了。”叶信芳尝试着压压价。 “二百九十两,秀才公,这价格真的不能再少了,您家现在人少,等过两年考上举人了,总要买一两个下人吧,且既是中了举,总要纳新人,这人丁不也就跟着随之而来,只怕到时候还嫌院子小呢。”胖大叔眨了眨眼睛,笑得十分猥琐。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说道:“家中全赖妻子操持,万不敢生此心。” “嘿嘿。”胖大叔挤眉弄眼的,一副“男人都懂的”表情。 叶信芳只觉得头大,看着房子实在是喜欢,脸上就不免有些犹豫之色。 “这价格真的不能再低了,像那前面那房子,还没我家这一半大,朝向也没这么好,就敢要二百两,几个月了都没卖出去!”胖大叔说道。 “那宅子不是卖一百五十两吗?”叶信芳沿着他指的方向,正好是余常春的那座宅子。 胖大叔眼珠子转了转,解释道:“那是现在,一开始他头抬得比天高,成天用鼻孔跟人说话,开口就是两百两,听说他买这房子还欠了债,靠着这几年当廪生给人作保挣了一些,今年好像廪生被人顶了,没了进项,还不起钱,这才急着要卖出去。” 宋修之听了许久,突然开口:“一百五十两没人买,说明还能杀杀价,你这房子是他的两倍大,但不见得要卖他两倍的价格,你家这样的房子更适合那种人丁众多的家庭居住,但这地方比较偏僻,同样的价钱,别人更愿意买城中的大宅院。这一块多是读书人住,相较而言,那边那座宅院,单门独院,应该会更好卖。” “况且,这房子也不是你说的什么祖宅,两年前我来这里的时候,屋外挂的还是‘顾宅’,如今却变成了‘刘宅’。” 宋修之神情笃定,接着道:“两年前,这边新开了一家私塾,授课的先生是四年前考取院试案首的郑易相公,因他名声大,故而一时许多学童前来就学,鼎盛之时,有两百学童入学,连带着,这一片地区的房价涨了起来,想必你就是那时候入手的宅院,为的也不是什么儿子读书,而是想要低买高卖,你算盘打得很精,却没有想到郑先生不过教了一年,就因为私塾里出现一起恶意伤人事件,深感教学不易,心灰意冷之下就关闭私塾。” 叶信芳睁大眼睛,没想到古代也有炒房团,更不敢置信的是,眼前个头小小的宋修之,对这一切居然如数家珍。 宋修之看叶信芳惊奇的样子,挺直了小胸脯,那模样更加得意了,只听他继续说道:“既然私塾都不开了,那这里的房价也就降了下来,而你却没来得及出手,故而,这宅子就一直蹉跎到了现在。你说的剩下的家具,刚才粗略的看了一眼,都是些极其陈旧的货色,想必还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吧。” 胖大叔脸上的笑容顿时凝滞了,“小秀才公这张嘴,真是让人没有活路,您这般精明,我也不耍花样了,给您透个底,低于二百五十两,免谈。” “二百两,你若不愿意,那就算了。”宋修之自信满满的道。 “小秀才公啊,您这是要逼死人啊,这房子我买的时候就是二百五十两啊。”胖大叔被他弄得简直想哭。 宋修之没有任何可怜,直截了当开口:“您原价买原价卖听着是很合理,但这宅子,现在就值二百两,做生意,总是有赚有赔的,没有把握好时机,就得承受风险。况且,这附近虽然有一座府学,但一来外出居住的学子不多,二来您太贪心,买的宅院太大,很难脱手。” “小秀才公,您也适可而止啊,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做生意需要银钱周转,就等着这宅子卖出去好回本呢。” 叶信芳看着都觉得有些不忍了,可宋修之就好像修了一副铁石心肠一般,“二百两,你也卖了这么久了,除了我们你找不到更有诚意的买家,这附近的另外一家私塾你也知道,离你这边比较远,且他家每年考中童生的人数日益减少,已经引起了许多不满,你这房子再屯在手里,只怕烂得更厉害。” “这二百两实在是太低了,大秀才公,二百四十两,您看可成?”胖大叔不敢跟宋修之说了,转而向叶信芳求助。 老实说,叶信芳真没想到带宋修之出门,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他本来是在犹豫买还是不买,但宋修之这一番杀价下来,他买房的心已经有十成了,到了如今这地步,主动权已经掌握在买方手中,叶信芳当然不会拖宋修之的后腿,他只是对着胖大叔笑了笑,不说话,就一个劲的装傻。 胖大叔见叶信芳不为所动,又实在不想让房子继续留在手里,只得继续跟宋修之卖穷,“小秀才公,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小人吧,二百三十两,真的不能再少了。” 宋修之也不想赶尽杀绝,看了叶信芳一眼,见对方点了点头,他就说道:“这个价钱可以,但宅院过户的契税你出,不行的话,这房子还是留在你自己手里吧。” 胖大叔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因他买这宅子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已经过户一次,当时契税也是他交的,不过五两银子,算了算,现在房价更低,契税应该更少,就点头同意。 待三人真的拿着银钱和房契到衙门里过户时,胖大叔整个人都傻了。 51.人市(捉虫) 古代房产买卖, 因没有专门的房产机构,故而都是到衙门办理,既然牵扯到了官府,就意味着要交钱, 得缴纳一些税费。房屋的证明材料就是一纸房契, 如果要过户, 那就只能让房契过户,而房契过户的过程是:买卖双方在衙门里重新签一张房契,同时要向衙门缴纳契税, 而官府也会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 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 留在衙门里作为备案, 存根又被称为“契尾”。 若非宋修之提醒,叶信芳都不一定能想起这一茬, 往常在影视剧里看到的,古装戏中赌/博,输了房子,拿出一张房契就够了, 但实际上,这样做是存在隐患的。例如:房契上写的户主是张三,将房子卖给李四, 买卖双方为了规避过户契税, 直接将房契转让, 而房契上的户主名字并未改变, 如果张三无赖,日后还是可以找李四要回房产,李四如果拿不出证据,很有可能会财屋两失。 三人在衙门里一问,就有专人带着去一位书吏跟前,对方不过看了一眼,就开口道:“过户契税今年十一,你们购房花了多少银钱?” 十一就是十分之一。 胖大叔顿时要哭了,两年前过户契税是百分之二,怎么说变就变,还涨得如此不讲道理。 “你知道契税涨了?”叶信芳低声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胖大叔,同样小声回道:“我不知道涨不涨,但以防万一,今年换了巡抚,听闻这位有意做一番大事,我想着税费估计也会有所变动。” 房产契税,因为是小税,所以属于地方税种,不会上交给国家,留作当地政/府经费,而朝廷也没有明文规定数额,只确定在二到十六个百分点之间,依据各地情况而定,这新官上任三把火,直接从最低的二提到了十,上一次过户胖大叔才交了五两银子,而这一次足足要交二十三两,这番折算下来,真的不比二百两便宜多少。 “两位秀才公,打个商量可好,这房契上价格可否写的低一些,这样缴纳的房契也就少一些。”胖大叔偷偷摸摸跟二人道。 那位书吏见三人嘀嘀咕咕,也不催促,自在的喝着茶水。 “要多低,写十两好不好?”宋修之没好气的问道。 “好,好,如此真是再好不过了。”胖大叔两眼一亮。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然后你转头就能拿着房契告我们侵占房产,都不用出衙门是不是?” “是是是……不是,你们怎么这么看我呢,我是这样的人吗?你们都是有功名的人,我可不敢与你们斗……”胖大叔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刘大叔,还是按照规矩来吧,也省得以后产生纠纷,对大家都好。”叶信芳说道。 胖大叔又不死心的问了几回,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交了钥匙,在新房契上签字按手印。 古往今来的不变真理,充钱才是提速的最佳手段,叶信芳他们是来交钱的,故而书吏也没让他们久等,当天就拿到了房契。 “这秀才公就是不一样,怎么说是文曲星下凡呢,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脑瓜子就是转不过,佩服佩服。”胖大叔临走的时候还心有不甘。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大叔卖了房子,这是要离开府城了吗?” 胖大叔摇了摇头,拱了拱手道:“家人在大宁街开了一家酒肆:云来酒楼,两位若是得闲,可以去耍一耍,自己或者带着朋友去,都欢迎之至。” “一定捧场。”叶信芳客气道,没想到,这大叔卖房子时说的话,真的没一句真话,什么祖宅、返乡全都是骗人的,当真是不能相信商人那张嘴。 叶信芳拿着房契,左看右看,这就是他在古代自己购买的第一套房产了。 “那房子还要打扫才能住人吧?”宋修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那么大的房子,打扫起来估计需要很久。”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突然说道:“我不能白住叶哥的房子,这样吧,房子就交给我打扫。” 叶信芳:??? 一个连灰都碰不得的人,会打扫一整座庭院,你在逗我? 叶信芳很快就知道了他说的打扫是怎样了,因为宋修之直接拉着他往人市跑。 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人市位于西宁府的南城区,隔壁就是贫民窟,里面的贫民若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就直接头上插根草,跑到人市里找个地方等候买主。 叶信芳一进人市,便见到路边许多头上插根草衣着破破烂烂的人,他不过多看了一眼,就被宋修之拉走了。 “这些人衣服破烂就罢了,明明有手有脚,却弄得脏兮兮的,肯定十分懒惰,不能买。”宋修之满脸都是嫌弃,接着对叶信芳信誓旦旦的道:“我送叶哥几个干净的。” 叶信芳也没有说什么众生平等之类的虚伪话,只庆幸自己不是人市中待售的一员,既然已经到了这吃人的社会,不能改变只能努力的接受,坦然的接受宋修之的馈赠,与之对应的,他只当自己升职成为大老板,而下人们只是在给他打工,他会做一个好主顾,给自己的下人一份安稳的生活。 两人辗转着,进入了人市里最大的一家牙行,宋修之在里面左挑右挑,挑选的标准只有一个:手脚干净。 而叶信芳却格外注意看这些人的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神情呆滞、目光躲闪的一律不要,最终挑选了三个人,这三人是一家三口,中年男人可以看家,他妻子可以在厨房里帮忙,儿子十五六岁,可以给叶信芳当书童。 三人虽然衣衫破烂,但收拾得比较干净,眼神清明,不像是恶人,夫妻手上都长满了老茧,显然是做惯粗活的,据牙行说,这一家子是被家业败落的大户人家发卖的,不是什么犯事的人,因为是一家三口,牙行也不想强行拆散,给了一个打包价。 这一家子在听到不用分开之后,一起跪下来朝叶信芳二人磕了个头,“谢谢老爷,谢谢老爷……” 叶信芳看着他们泪流满面的模样,心里也是唏嘘不已。 宋修之还想送他两个粗使丫头,却被叶信芳拒绝了。买这一家子就花了十五两银子,而宋修之这样的学霸,估计明年就要中举,在新宅子里也住不了几个月,收了他十五两叶信芳已经非常不好意思了。 牙行下人的卖身契已经提前在官府备案,不需要再去衙门走一遍,若是买的外面那些插草的贫民,还需要主家去衙门里备案,十分繁琐,故而,人市里这些贫民自卖是很难卖出高价的,往往都要比牙行里的价格低几成。 叶信芳在看到那个标价二十两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震惊的。 只见那个头上插着一根稻草的少女,此时跪坐在地上,满脸都是哀戚,那泫然欲泣的模样加上一身白色麻衣,整个人都显得楚楚可怜,恍若一朵寒风中盛开的娇花,而她身前有一块木板,上面也不知请何人写的:卖身葬父二十两。 她身旁聚拢了不少人,围着她指指点点,却无一人出价。 叶信芳不过多看了两眼,宋修之就扯了扯他的衣袖,低声道:“一副薄皮棺材也只要五百钱,这种一看就知是打算做姨娘的,踩着自己父亲的尸骨往上爬,这样的人你不要买,我们回去吧。” “再等等,我看看热闹。”叶信芳站在那里不肯走,他在影视剧里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把戏,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一回真人版。 宋修之小脸沉了下来,“今天那刘老板说的,中举之后就要纳新人,你是不是真的想纳妾,慧姐姐还怀着身子,你怎么能这样?” 叶信芳赶忙解释,“我就看看,真的只是看看,你说她这一个人比一家子都贵,真有人买吗?” “她长得还可以,也许有冤大头愿意,你要是敢乱想,我就告诉慧姐姐。” 宋修之与杨慧统共就见过两回,两次都是送行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宋修之说起来一口一个慧姐姐,亲热得很。 “小芳,小芳!” 叶信芳听得头皮发麻,就见人群外挤进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两眼都写满焦急,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碎银子,冲着那少女道:“小芳,你不要这样,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你拿去给陈叔买一口棺材好不好?你跟我回家,不要给人当丫头,我娶你。” 那汉子一番真情告白,奈何姑娘却并不买账,眼泪簌簌而下,“大牛哥,你回去吧,你娘自来不喜欢我,要是知道你这样做,就更讨厌我了!” “小芳,你跟我回去,就算我娘打我骂我我都认了,我不能看着你吃苦!”大牛想要拉扯她,却又怕伤到了她,不敢用力。 叶信芳听着一口一个“小芳”只觉得头痛,又看着那姑娘不答应也不拒绝,只拿对方的母亲说事,感觉索然无味,便转头对宋修之道:“不看了,我们回去吧。” 宋修之脸上却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再看看,多热闹啊,小、芳、哥、哥。” “让开,让开!” 叶信芳和宋修之突然被人从身后粗鲁的推开。 52.小白花与大少爷 叶信芳与宋修之回头望去, 只见一名身着黑色鹤麾的青年公子,对方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长相俊美,嘴角虽在笑着, 但神情有些阴鸷, 让人看着心底发寒。 寒冷的冬日里, 那公子哥手中却拿着一把未打开的折扇,他身边跟着四名仆人,个个人高马大, 身上衣服鼓鼓囊囊的, 看上去十分健硕, 叶信芳二人就是被其中两个汉子推开的。 叶信芳刚想开口说理, 却被宋修之死命的拦住,小孩猛烈的摇头, 眼神中带着害怕,叶信芳见他如此,也只能缄默着避让。 那公子哥懒懒散散的走到卖身葬父的麻衣少女跟前,蹲下身来, 笑着问道:“姑娘貌美,我家中虽奴仆成群,但唯独缺了一位女主人, 姑娘可愿随我回去?” 只见那姑娘脸上的泪水还未擦干, 我见犹怜的模样, 看着煞是动人, 此时她抬起小脸看着那公子哥,两只眼睛不敢置信的睁大,其中的惊喜都快要溢了出来,忙不迭的道:“愿意的。” 不知为何,叶信芳突然感到了一些违和,眼前这出戏看出来有些怪异,宋修之拉着他的衣袖,悄声道:“叶哥哥,这位买主,厉害得紧。” 叶信芳有些不解,却不好详问,只当自己终于看到了一场大戏。这公子哥长相俊美,外加一身穿着打扮,显然是出生豪族,这少女也算是给自己博出了一个未来。 那公子哥笑容满面,不过一个手势,身后的仆人便递上二十两银子,只听那公子哥笑着道:“既要跟我回去,你父亲自然要好生安葬,这银钱你先拿着。” 另外一个仆人拿出一纸契书,低声道:“还请姑娘按了这纸契书。” 少女转头看向公子哥,神情中有些不解,只见那公子哥解释道:“姑娘如此貌美,要是拿了钱就走,本公子上哪说理去?” 看似合情合理,那少女果然不再多疑,看也不看大牛一眼,按完手印,仰起巴掌大的小脸,眼神中满是希翼与羞涩,“奴家身世飘零,万望公子怜惜一二。” 大牛见她按了手印,整个人都委顿下去,面色灰败,神情呆滞。 那公子哥听了这话,却笑了起来,“好一场卖身葬父啊,我没有看到孝女,只看到一个急着踩着父亲尸骨,想博一场富贵的狼心女人。” 少女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住了,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锦衣华服的公子,颤抖着问道:“你、你这是何意?” 那公子的折扇打开,只见扇面上只有四个大字:贪花好色。 “本公子可从来不会怜惜买来的丫头。辣手摧花,才是我之钟爱。”公子哥笑得恶意满满,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顿时凶狠起来,诅咒道:“你这样狼心狗肺的女人,跟她一样贪慕荣华,你们永远都别想过得好。” 看热闹的叶信芳和宋修之,被这神转折弄得有些懵逼。 见此时木已成舟,那少女转头看向神色怔忪的大牛,“大牛哥,你救救我好不好,我错了……” 高高壮壮的汉子,不过看了她一眼,眼泪顺着黝黑的脸庞流下,却咬着牙不发一言。 见他如此模样,围观众人也是唏嘘不已, 那公子哥却如他自己所言,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一把提起那少女,扔向身后的一个仆人,笑着道:“等本公子玩腻了,就赏给你们!” 仆人们也跟着笑,“谢谢少爷赏赐,少爷可得务必尽兴!” 少女被拉扯,直直的望向大牛,“大牛哥,你说话啊,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说话啊!” 大牛伸出手,想要阻止,却被另外两个仆人拦住,那人笑得十分猥琐,道:“这女人已经签了卖身契,就是我们少爷的人,你一个平头老百姓,真的要跟我们少爷作对吗?” “我求求你们,她只是一时糊涂,放过她好不好,求求你们!”大牛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 本来已经打算离去的公子哥,突然转身,来到大牛跟前,也不嫌弃对方,抓着他的衣领子,生气的说道:“你给我站起来,谁准许你跪下的,你给我看清楚,这个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一心追求贪慕荣华富贵,想要攀高枝,今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这样的女人,你对她再好,她也不会记在心里,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心肝!” 大牛满脸都是泪水,不住的道:“我求求你,放过她吧……” “你迟早有一天会感谢我的!”那公子哥说完,便扬长而去。 大牛眼睁睁的看着少女被他们带走,伏在地上,痛哭不止。 叶信芳再一次感受到古代的可怕,人命如同草芥,他想要开口劝说一二,却被宋修之狠狠的拽住,只见小孩子一脸肃穆,轻轻的朝他摇了摇头,低声道:“那些下人衣服上绣着奇怪的花纹,那是沈氏的族徽,惹不得。” 沈家,是本省的第一家族,在朝为官者数位,京中的定北侯就是沈家的嫡支,上上一任的定北侯曾追随□□皇帝打天下,挣下了定北侯这世袭罔替的爵位,而如今的定北侯府虽然式微,只剩下一个空头爵位,并无任何实权,但侯府在宫中仍有一位生了皇子的贵妃。在琉省,沈家依旧是声势浩大,便是新任的巡抚也不敢招惹。 叶信芳闻言不敢轻举妄动,害怕招惹了土皇帝一般的沈家。二人见沈家人走了,方才跑到大牛身边,将哭得撕心裂肺的汉子扶了起来,“兄弟,那姑娘一心想要鱼跃龙门,与你不是一路人,今后无论如何,都是她自己求出来的结果,不要再想她了,你把钱财收好,回去让你母亲给你说一门好亲。” 大牛一边哭一边打嗝,满脸都是不解,“我知道……可我还是舍不得,她从前不是这样的,明明是非常善良的姑娘,小时候还说过要嫁给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叶信芳安慰道:“人是会变的,你不要再想这件事了,回去好好睡一觉,忘了她吧。” 从早上出门,然后辗转各地,给那一家三口买了不少日常用品,叶信芳只觉得钱包空得很快,古代对逃奴的处罚非常严重,故而叶信芳将三人放在新房那里,也不怕他们逃跑。 到回到时,此时已经接近晚上了,因今日事,休沐日,故而府学里留下来的书生不多, 叶兴芳又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些银钱做生活之用,因府学封闭,下一次出门还在六天后,如此这三人,算是在新购置的房屋里安顿下来。这一家人姓李,叶信芳就称呼为李叔李婶,而那打算成为书童的小子,小名叫长生,叶信芳觉得挺吉利,就依旧这么称呼着, “你打算什么时候将慧姐姐接过来呀?”宋修之问道。 叶信芳想了想,答道:“我准备下个休沐日,回家与他们商量一下,你回家吗?” 宋修之不假思索的道:“我不回去,下个休沐日,能让刘俊彦睡你的床吗?” “胆子怎么这么小。”叶信芳嗤笑道,又有些奇怪,“你很久没回家了,难道不想你娘吗?” “想。”宋修之神色有些难过,“我爹让人传信,我娘有了身孕,让我年关的时候再回去。” 叶信芳只觉得一股怒气涌上心头,“他说不让你回,你就真不回?为人母的,怀孕的时候总是喜欢多思多想,你娘那么疼你,看不见你得多难过?” “我也想她,但更怕会伤到她。”宋修之语气平淡的说道。 “命格之事,十分虚幻,也没有那么准确,你看我们一起住了这么久,我还不是好好的?”叶信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宋修之闻言,脸上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也许有些人天生就相冲,像我爹和大哥,这些年来小病小灾不断,而我娘却没有什么事,也许叶哥是跟我娘一样,不怕我克。” “既然你娘都不怕,你还在瞎想什么?你爹爹和大哥,跟你不是一路人,不要想太多。”叶信芳对宋修之的父兄十分不满,想着宋修之要是是他的儿子,他肯定不会这样。 宋修之想了想,“可我不知道会不会克娘肚子里的弟弟妹妹。” 叶信芳这才无话可说,若是真的相克,那么小的孩子,怕是会直接克没了吧。 “我娘这些年,一直不开心,我离开之后,她跟我爹的关系也能缓和,想必也会开心许多。”宋修之小小的年纪,想得却很多。 “她不开心,是因为你爹纳妾,宠庶灭嫡。”叶信芳有些心疼,小小年纪就夹杂在父母复杂的关系中。 宋修之叹了口气,只觉得家中的事就是一团乱麻,“也许是这样吧,叶哥,我不想再说这些。” 叶信芳也不希望他一直难过,话锋一转,“今日那宅子的事,你怎么知道的这般清楚,说起来头头是道,什么顾宅,什么郑先生教的私塾,什么恶意伤人的事,就好像是你亲身经历一般……” 叶信芳顿时转过神来,亲身经历?看着个头矮小的宋修之,想起老管家说过的事,顿时心疼了起来,承诺道:“修之,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53.搬家 终于等到了下一个休沐日, 叶信芳带着李家三口,为了节省时间,在车马行租了辆马车,一起去往青山县。 李家三人有些忐忑, 知晓这次之行, 是要拜见其他主子的, 有些担心她们是严苛之人。 而此时的叶家,杨慧身边坐着一个八九岁大的小姑娘,那姑娘长得粉雕玉琢, 惹人怜爱, 此时轻轻的趴在杨慧的肚子上, 笑着说道:“姐姐, 小外甥刚刚动了。” 杨慧神情温柔,“他如今天天都在动, 容娘见得少,才觉得奇怪。” 杨容脸上带着甜甜的笑意,“姐夫什么时候回来呀?听说今日他休沐,会回来看姐姐吗?” 杨慧脸上笑容微敛, “这天色还早,他要是回来,估计也得到中午了。” “姐姐, 你说宋小神童, 会不会跟姐夫一起回来?”杨容状似天真的问道。 “这回不回还不一定呢, 小神童的事我就更不知道了。”杨慧心下叹了口气, 还以为对方是真的关心自己这个姐姐,到头来另有目的。 “听说小神童,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是真的吗?” “倒是不曾听说过这些事,读书是爷们的事,我很少过问。” “姐姐,你说小神童这样厉害,他家里是不是早早的给他安排好亲事。”杨容的表情有些纠结。 杨慧神情微变,“容娘,亲事这样的事,不是你一个小姑娘该过问的。我有些累了,想休息了。” 杨慧起身,一副送客的姿态。 杨容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脸上还是一副笑意嫣然的模样,“那容娘先回去了,不打扰姐姐了。” 杨慧送客出门,正好遇到叶信芳到家,顿时满脸都是惊喜。 “这是?”叶信芳不解的看向那个少女。 “姐夫,我是三妹呀,你上次见我的时候,我才一丁点大呢。”不等杨慧解释,杨容便笑着说道。 叶信芳看向杨慧,只见对方站在院门前,笑得有些僵硬。 如今已是十一月份,杨慧的肚子有八个月大了,看着有些吓人,她的脸上,因为怀孕的缘故长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斑点。 “三姑娘这是要走了吗?”叶信芳问道,原主的记忆中,杨慧继母的小女儿杨容,上一次见面时还是二人成亲时,对方不过四五岁大。 “姐夫唤我容娘便好,您是读书人,怎么记性比我一个小姑娘还差。”小姑娘娇娇软软的,抬头往马车里看,笑着问道:“这是宋家的马车吗?小神童可是与你一起?” “不是。”叶信芳只觉得一头雾水,“我是独自回来的。” 杨容闻言,脸上有些失望,“那姐姐、姐夫,容娘就不叨扰了,先回去了。” 终于送走对方,叶信芳心底松了一口气,柔声问道:“你这些天在家可好,孩子有没有闹你?” 杨慧摇了摇头,神情柔和,眼睛里像是盛满了粼粼的波光,“他乖得很,还以为你今日不会回来,不过一天假,来回都用在路上了,还不如好好休息一下。” “我想你了。”叶信芳低声说道。 杨慧脸色微红,而后看见他身后的三人,问道:“这是?” 叶信芳一一为她介绍,待听到这些都是宋修之赠的下人,而叶信芳在府城置办了一座宅院,杨慧整个人都是晕晕乎乎的,险些站不住。 “你别急,我慢慢跟你说。”叶信芳赶忙扶着她进了屋子。 “芳儿回来了?”屋里传来张氏的大嗓门,看到杨慧神情有些恍惚,她吓一跳,忙问道:“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杨家那个小妮子做了什么?” 张氏经过之前妞妞那一出,对杨家人有些心理阴影, 杨慧摆了摆手,“娘,还是让相公跟你说吧。” 叶信芳将事情一说,张氏也唬了一跳,接着就是连环发问,“你干什么了,你是不是赌博了?你要是敢赌我打死你!你到底哪来那么多钱?” 叶珑和叶善安见到这样的情况,赶忙回避,还不忘将睁大眼睛看热闹的妞妞抱走。 话本的事可以瞒着别人,叶信芳却不想瞒着家人,他害怕她们天天在家东想西想,听完叶信芳的解释,张氏这才活了过来,一张老脸笑的跟菊花一般,整个人都有些飘,拍着大腿道:“没有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真的不敢想,不敢想,我儿果然出息。” 那样子,可比叶信芳中秀才的时候高兴多了,在张氏的认知了,钱才是最重要的,等回转过来,又责怪起叶信芳,“你有银子,为什么不买地?土地才是最重要的,买那么大房子干嘛,瞎浪费银子!” “我一个人在府城住着,孤零零的,想把你们都接过去。”叶信芳开始装可怜。 这世上最吃这一套的,永远是老娘,“买个小房子一家人足足够住了,买那么大干什么,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 叶信芳一本正经的给她画大饼,“现在还是小门小户,将来可不一定啊,房子大,以后您孙子孙女多了,也有地方住,大姐每次回娘家都不带外甥们,还不是姐夫嫌弃地方小,孩子们活动不开,这换了大宅子,以后大姐在夫家也能抬得起头来是不是?” “她都出了嫁的人,生那么多儿子,还不够她站住脚的。”张氏不高兴的道。 “这您要是去府城住,就可以时常见到大姐,也不会天天在家念叨了。” 叶玲嫁得好,是张氏的骄傲,相比较叶珑,张氏也更疼这个长脸的女儿。 见张氏神情有些许意动,叶信芳继续下一剂狠药,“四姨家住在府城的南城区,南城是什么地方,都是穷人住的,就这样她还天天嘲笑您住在县里这乡下地方呢,东贵南贫,您这回搬到东城区,还不得气死她!” 果然他四姨张小梅,才是张氏的死穴,一说到这里,张氏都恨不得立马飞到新宅子里,然后请张小梅一家上门做客,好狠狠的气气她。 “李叔李婶,长生,还不快来见见老太太。”叶信芳朝那三人使了个眼色。 三人依言上前,恭恭敬敬的磕头。 张氏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还得端着架子,“快起来,以后要好好伺候我儿。” 叶信芳也不敢跟她说这三个人是要给月钱这件事,寻思着回头让杨慧来处理。 张氏被劝说之后,就觉得青山县没什么好留恋的,宅子越看越小,越看越破,恨不得现在就搬家,最后还是被杨慧拦住了,家中还需要规整,这宅子如何处置也是个问题,张氏在这宅子里住了大半辈子,一说到要卖掉,心里倒是有些不舍。 最终商定的结果,老宅的家具能搬的就搬过去,搬不了的或卖或赠,老宅留着慢慢卖,不急在一时,李家三口留下来帮忙处理搬家的事。叶信芳有些担心杨慧的大肚子,她自己却表示不过几步路,没有那么娇贵。 杨慧摸着自己如同毁容一般的脸,心中七想八想,这个夫婿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有能力的多,轻而易举就能挣许多银钱,她有些害怕,男子薄幸,如她父亲那般发达了第一件事就是纳了两房小妾,而叶信芳相貌堂堂,如今手里又有了银钱,而自己却是这般模样,难保他不会起心思,一想到这里,她就难过起来。 叶信芳却不是很理解她的心思,依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怎么没有买两个丫头?”杨慧试探着问道。 叶信芳不太理解她的脑回路,纯粹从实用性上考量,“买丫头做什么?又没什么力气,干活太慢。” 杨慧心底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有没有觉得,自从有了身子之后,我的脸越来越丑了?” 这是一道送分题,叶信芳心中想着,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杨慧的脸,杨慧都被他盯得快要出汗了,“脸上是长了一些东西,但气色还是很红润的,你看看我的眼睛,我感觉好像出了毛病。” 杨慧闻言紧张了起来,贴近看他的眼睛,焦急的问道:“怎么了?看东西看不清吗?是不是读书太用功了?” 叶信芳直接凑到她满是斑点的脸上亲了一下,笑着道:“我眼睛可能瘸了,怎么看你这张长斑脸怎么好看,眼睛坏掉了,你要不要赔偿我?” 杨慧心里跟喝了蜜一样,轻轻的打了他一下,娇嗔道:“就会哄人。” 叶信芳心里有些庆幸,多亏了宋修之会砍价,他买完宅子,手中还有不少余钱,青山县到西宁府虽然距离近,光凭两条腿也要小半天,因而买马的事就提上了议程,李叔在上一任主人家也赶过马车,叶信芳倒不必另外雇个马夫。 休沐日只有一天,这一天排的满满当当的,张氏跟着叶信芳到府城看了一眼新宅子,叶信芳想不通她看房子为什么还要带一个大包裹,果然她看完就不想回青山县了,美曰其名是留下来坐镇搬家事宜,实际上天天不辞辛苦的从东城区跑到南城区,名义上是走亲戚,实则是各种炫耀,他四姨张小梅抱着怀疑的态度,跟张氏到新宅子那里看了一眼,往后任凭张氏怎么邀请,打死都不想再去了。 看着往日的对头,如今住着大房子,还使唤上了仆人,儿子又考上了秀才,张小梅别提多怄气了,更气的是一见到张氏那张得意洋洋的脸,不但不能赶她走,还得好声好气的招待着。凭什么大家都是咸鱼一条,突然对头就翻了身,张小梅暗恨老天无眼。 好气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54.银楼 “手洗干净了吗?”宋修之小脸上满是严肃。 长生瑟缩了一下, 伸出双手摊开朝上。 宋修之点了点头,身子微微移开,长生这才胆战心惊的走进他的房间。 “你怎么就这么多事?自己懒,还担心人家手脏。”叶信芳摇了摇头。 妞妞站在一旁, 拉了拉宋修之的衣角,“宋哥哥,我们去玩吧。” 宋修之拿出一方帕子,包住自己的手, 再慢慢的将妞妞的手跟他的衣服分开,一本正经的道:“我不跟小孩子玩。” 众人皆笑。 “你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晚上会不会吓得哭鼻子?”叶信芳笑着问道。 “这么多人在隔壁, 我有什么好怕的。”宋修之强撑着说道。 “妞妞都是一个人住,你总不会比她还不如吧。”叶信芳故意这般说着。 宋修之挑眉看向个子矮小的妞妞, 此时小丫头正在看长生铺床, 他有些好奇的问道:“妞妞不是小名吗?大名是什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叶信芳这才想起女儿还没有取名字。 杨慧挺着肚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 闻言往这边望了一眼。 叶珑跟在她身边,害怕出什么意外, 时刻准备着搀扶。 “小姑娘家家的, 随便取一个就是, 等成了婚有了孩子, 不还是只剩下一个姓。”张氏随意的说道。 不知为何, 叶信芳心中突然觉得有些难过, 奉献了一辈子,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到头来连个名字也没有留下。 张氏的闺名叫做张小荷,到如今估计除了跟他四姨张小梅吵架的时候,互相指着对方骂,才能听到几回别人叫她名字。 “那就叫叶芙,芙蕖的芙。”叶信方望着眼前玩耍不知愁的妞妞,神情中满是温柔。 “还以为能取一个多好的名字,到头来还是选了朵花。” 宋修之撇了撇嘴。 “书呆子,非要引经据典吗?”叶信芳失笑。 叶信芳邀请过刘俊彦一起出来住,被对方拒绝了,搬家的事一直陆陆续续到十一月底才忙完。而岁考之后,先生们就放假了,岁考难度不高,叶信芳几人全都轻松考过,宋修之依旧是占着第一的位置。 十二月的某一天,叶信芳推开房门,便见到四处都是皑皑的雪花,妞妞裹得跟个球一样,满脸都是兴奋,大叫着冲进了雪地里。 宋修之手中拿着一支箫,看着雪满宅院,“如此美景,当奏一曲。” 说完就呜呜的吹了起来。 “啪”,一个雪球直接砸到了他身上,只见雪地里小妞妞捂着嘴朝他笑得开心。 “打雪仗吗?”叶信芳见此,有些跃跃欲试了。 “打雪仗!打雪仗!”妞妞兴奋的叫着,说完又团起一个雪球,直接往宋修之身上砸,笑嘻嘻的道:“先打书呆子!” “你个小不点,跟谁学的,好好说话!”宋修之满脸都是不高兴,用力的将身上的雪花弹落。 “打的就是书呆子!”叶信芳也抓起一团雪,往宋修之身上砸。 妞妞在雪地里咯咯的笑着,叶信芳快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抱起,指着宋修之循循善诱,“站得高,砸的远。” 然后就见妞妞将手里的雪球团吧团吧,直接近距离命中叶信芳的脸蛋。 叶信芳整个人都呆住了,“我还抱着你,你就这么对我?” 直接将小姑娘放在地上,圆圆滚滚的一团站在厚重的雪地里,叶信芳伸手一推,妞妞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姑娘愣了一会,也不急着起来,直接坐在地上满脸委屈的朝着杨慧告状:“娘,爹爹打我!” 话才说完,一大团雪球直接往她身上一砸,回头一看,却是终于忍不住下场的宋修之。 这个时候,叶信芳才觉得宋修之还是个孩子。 叶善安在一旁看得蠢蠢欲动,想玩又不敢。 宋修之直接一团雪球砸在他身上,张氏朝善安笑了笑,“去玩吧,今天不急着做活。” 叶善安跟着张氏学了快一年的针线,不得不说进步神速,他的绣活已经能够卖出一个不错的价钱,这些钱杨慧都给他了,叶善安懂事,全部交给了张氏,张氏因此对他更加满意。 等众人都玩累了,院子里已经堆了不少雪人,李叔这才不急不忙的开始扫雪。 “明年春闱,你爹会参加吗?”叶信芳想到明年开春举行的会试,有些好奇。 宋修之点了点头,“他回回都要参加的,据说等过完年就出发。” “这样时间会不会太赶了?”叶信芳问道。 会试原本一直安排在二月份,后来天子体恤考生,怕天寒地冻的考出毛病来,就将科考的日子定在了三月,而根据前几届的经验,一般都是三月下旬,京城路远,就算是有马车代步,也要两个月才能到。 “那倒无事,他次次都是等开年之后再出发。”宋修之不甚在意的说道,“考了这么多回都不中,也不知道他跑来跑去有什么意思?” 叶信芳扶额,“这种事不好说,万一就考中了呢。” “我看过他的文章,呆板平实,固守成规,能中举已是极限。”宋修之这段时间突飞猛进,跳出对父亲的崇拜思维来看,对方自以为骄傲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厉害之处。 这种话叶信芳却不好接,这种来自学霸的凝视,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捂紧自己的文章,生怕也来一波这样的暴击。 等到十二月底,宋修之告辞离去,年关将近,就算他父亲再不愿意,也只能派老管家来接他回去,叶信芳如今也不担心他会吃亏,他已是秀才,又经过投毒一事,想必他家里再没有什么能够威胁他的。 大街上四处洋溢着春节的气息,置办年货的人摩肩接踵,不管富裕还是贫穷,这临近过年,总是要置办一些东西的。 叶信芳也是多日没有出门,硬被张氏拉着,全家除了杨慧和李婶,都出来置办年货,本打算坐马车出行,但胡同里各家马车挤在一起,进退不得,只好凭借着两条腿出行,叶信芳怀里揣着书稿和银子,跟在张氏身后,只用当个提款机就成。 “三姐,你怎么也出来了?”人群中传来一个满是惊喜的大嗓门。 叶信芳回头望去,喊了一声,“四姨,四姨夫。” 正是他母亲的对头,也是他四姨张小梅,张氏矜持的站在原地,只等对方过来,那边也是一家子出行,张小梅夫妇带着儿子儿媳还有小女儿。 “三姨, 表哥。”小表妹刘小花羞涩的看了一眼叶信芳,这个表哥多日不见,越发显得相貌堂堂了。 “三姐,你这站在银楼跟前,打算进去?”张小梅两眼放光的看着张氏。 张氏本是路过,闻言却微微仰起脸,随意的瞥了一眼刘小花,“这不过年了吗,想给女儿和儿媳买点首饰,这年轻的姑娘就得要好好的打扮,不然浑身上下光秃秃的多难看。” 张小梅伸出胳臂推了推刘小花,“四姐,你看我们小花快要说人家了,可不就像你说的,光秃秃的,您这个当姨妈的日子过得舒坦,手指缝里漏一点,这小花相看的时候也体面,你说是不是?” 张氏万万没想到,这堂妹低头低的这么快,她感觉自己还没怎么发力,对方就已经乖乖的跟她认怂,斗了十几年,看对方认输这么容易,就觉得特别没有成就感。 但想让她出钱,这是万万不能的,刘小花跟张平安的事她还没算账呢,当即话锋一转,问道:“去年不是说,小花打算跟张家那个小崽子结亲吗?怎么到现在还没嫁出去?” 张小梅闻言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她被张平安耍了一通,连带着自家闺女的名声也不好了,不然也不会这么久都没有嫁出去,“别提那个小崽子了,鼻孔都翘到天上去了,整日里油嘴滑舌,这样的人靠不住,我可不舍得将小花嫁过去,三姐,你不也舍不得小珑吗?” 张氏冷哼一声,“我女儿可不一样,等她哥哥中了举,什么样的夫婿还不随她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给她们挑首饰了。” 张小梅二话不说,舔着脸拉着女儿和儿媳就跟了上去,她儿子和丈夫站在外面,感觉脸上热得很。 叶信芳也跟了进去,他不太相信张氏会舍得花钱买首饰。 “三姐,你看这镯子,纯金的,就适合你戴。”张小梅净指着一看就老贵的东西,怂恿着张氏买。 张氏是觉得骑虎难下,如同叶信芳猜想的那样,她根本就不打算在这里花钱。 “这支簪子多少钱?”叶信芳拿起一支银簪问道,簪头做成玉兰花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别致。 “三两银子。”伙计笑呵呵的答道。 小巧的一支簪子,其实没有用太多的银,但胜在精巧。 叶信芳看到还有同款的花色样式,便道,“这一支,还有那一支,包起来。” 伙计顿时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见叶信芳与那边张氏是一家的,便问道:“这边还有金簪,公子可要看一看?” 叶信芳点了点头,在一堆金簪中,直接挑了一个最不精巧最粗暴但用料最多的,张氏的脾气他知道,买这样的准没错。 “这边还有金锁,公子可要看看?”伙计见得大主顾,更是兴奋。 “有银锁吗?”叶信芳想着,小孩子带银锁就够了,不用明晃晃的黄金。 “有的有的。”伙计赶忙拿出一堆银锁。 叶信芳挑了一个,想到杨慧肚子里那个小的,又挑出来一个。 直接将那只牡丹簪递给叶珑,笑着问道:“还有什么想买的,告诉哥哥。” 叶珑顿时受宠若惊,“这、这是给我的吗?” 叶信芳点了点头,“你也是大姑娘了,该好好打扮一下。” 叶珑接过,爱不释手,她看见叶信芳买簪子,却没有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再三感谢,也不敢再要其他东西。 一旁的刘小花看着,嫉妒的两眼发红,娇俏着望向叶信芳,恍若撒娇一般柔声问道:“表哥,有我的吗?” 55.金簪(捉虫) 叶信芳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这一家子跟张氏关系不好,叶信芳也不认为要给他们留什么面子,直接说道:“表妹想要,让你哥哥买就是了, 他就在外面,我帮你喊他。” 张小梅那边还在怂恿着张氏买金镯子,只有女人才最懂女人,叶信芳知道张氏的心思, 当下直接过去,拿着金簪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 说道:“娘, 这是儿子孝敬您的,我帮您戴上。还有什么想要的, 儿子直接给你买。” 那明晃晃的金簪一拿出来, 张小梅只觉得眼睛都要瞎了,张氏虽然有些心疼,但看着她的表情, 满脸都是满足,故意道:“我就不喜欢镯子, 嫌膈手, 还是儿子孝顺, 知道疼娘。” “公子确实孝顺, 这金簪足足花了三十两, 着实舍得, 这么孝顺的孩子,老夫人,你有儿孙福啊。”掌柜的也是个会来事的,看了半天热闹,知道客人想听什么。 张氏脸一僵,心底暗骂败家子,但看到张小梅那发红的双眼,顿时抬头挺胸道:“我儿孝顺,这区区三十两算什么,日后就是金山银海都能给我搬来。” 张小梅的脸黑了又红,笑眯眯的望着叶信芳,“真没想到,芳哥儿如今这般出息了,可怜四姨我,辛苦了半辈子,连金簪的边都没有摸到过……” 她刚一说完,张氏直接将金簪摘下,笑着递过去道:“妹妹,姐姐今日大方一回,这就给你摸一下。” 张小梅:…… 任凭她如何说如何问,张氏是什么人,只有她占别人便宜的,哪有别人占她便宜的,一路听了对方无数奉承话,张氏心里都美翻天了,还是一丝口风都不露。 “三姐心善,就可怜可怜你外甥,一大把年纪还没个出路,芳哥儿怎么突然阔气了,你让他教教大川。”张小梅装着无意的样子说道。 刘大川是张小梅的大儿子,跟叶信芳大姐同岁。 张氏美滋滋的听着,“我儿是读书人,他的事我可管不了,当初让你送大川去读书,你还不愿意,不然现在你就跟我一样享福了。” 张小梅忽然压低了声音,“都说‘穷秀才富举人’,这芳哥儿突然发达了,莫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三姐你可得小心,要是芳哥儿在外犯事了,怕是要牵连全家人的。” “你胡说些什么,我儿的银钱是写……”张氏突然止住话头,看着张小梅满脸希翼的样子,气呼呼的道:“你休想套我的话,离我远一些,我不要跟你一起逛街了,平白诬陷人!” 张氏一把推开张小梅,对叶信芳道:“我们走这边,先前那家胭脂铺子还没有进去逛呢!” 叶信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张氏跟小孩子一样,说变脸就变脸,但也只得跟着她跑,穿过一条街,张氏悄悄的回头,见已经看不到张小梅一家人了,低声对叶信芳道:“我们先去银楼把金簪退了。” 叶信芳:??? 这是什么操作?买了个金簪就为了在对头面前装一回逼吗? “就是捡着您会喜欢的样式买的,还退了干嘛?”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张氏叹了口气,“有钱留着买地,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要打扮什么。” 叶信芳其实不是很明白张氏为何对于土地如此的执着,劝道:“您都辛苦了一辈子,该享清福了,儿子现在有本事,以后给您买更多更好的,您就收着吧。” 张氏满脸都是感动,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然后说道:“退了,买地。” “这卖出去的东西,再退就折价了。”叶信芳这样说着,张氏脸上有些犹豫了,叶信芳又下了一剂猛药,“况且马上就要过年了,您回娘家的时候要是让四姨看到您簪子没了,还不得笑话你。” 果然儿子其实都不重要,对于他娘来说,最重要的人还是他四姨张小梅,张氏立马不说什么退货的话了,将金簪从头上摘下来,美滋滋的打量一番,再小心翼翼的放进怀里。 转头看见叶珑头上的银簪,“小妹先别戴着,等走亲戚的时候戴,我给你收着。” 叶珑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递给了张氏。 叶信芳带着一家人,一人买了一身新衣服,令叶信芳诧异的是,张氏见他给叶善安买衣服,居然没有站出来制止。 叶善安跟了一路,看了不少热闹,见居然也有他的一份,小脸红扑扑的道谢,也不让长生拎着,非要自己拿。 叶信芳本想给李家三口也买一身,被张氏制止了,冬季成衣太贵,张氏也不是刻薄人,转而买了几块布料和棉絮,让李家人自己做衣服穿。 这种小事,叶信芳自然不会违逆她,逛了一上午,买的东西多的李叔和长生都提不动,妞妞累得走不动路,由叶珑抱着,在外面吃了午饭,叶信芳就与她们分开了。 年关将近,各家商铺都是生意兴隆,没想到原本应该清冷的书斋也是如此,如今他靠着叶信芳的话本,店面扩大了一些,也不单单是卖不可描述的小画册了,冲门面的书也购置了不少,外面看上去跟正规的书斋没什么两样了。 书斋里此时有许多书生在里面看书,叶信芳直接进了后院,却没想到胡发财这里有客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左右的中年文士,脸上挂着两撇小胡须,相貌俊朗,看模样与胡发财相谈甚欢。 “这位是?”那中年人问道,显然对于有人闯进来有些不解。 胡发财赶忙朝叶信芳使了个眼色,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这是我那不成器的外甥,向来没规矩,让姜老爷见笑了。” 叶信芳知机,立马说道:“没想到舅舅有客人,姜老爷,是我唐突了,你们先聊着,我等会再来。” “小友不忙着走,我与你舅舅已经谈完了,这就告辞。”姜老爷看向胡发财,点了点头,“胡老板,这就说定了,等开年,我再来。” 胡发财脸上一直挂着笑,一路将对方送出门外,他回转过来,见叶信芳已经坐下,还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你怎么今天过来了,是拿尾款吗?下次直接说个地址,我派人送过去就是。”胡发财以为他是过年缺钱了。 叶信芳却不想暴露自己的住址,点了点头,将书稿从怀里拿了出来,道:“顺便还写了个新故事。” 胡发财眼前一亮,不像是在看话本,而是闪闪发亮的金子,小心翼翼的捧起书稿,随意的翻了翻,皱眉问道:“怎么跟之前不一样了?” “新故事,试试水。”是的,探案解谜已经不能满足叶信芳了,看着胆小如鼠的宋修之,叶信芳灵感爆发,直接写出了一本恐怖小说。 刚写出来叶信芳就请宋修之鉴赏,吓得他不敢一个人睡觉,长生还帮他守了好几个晚上,气鼓鼓的小屁孩更是三天没有理睬叶信芳。 却说那头姜老爷走在路上,越想越觉得奇怪,回忆他调查的结果,这胡发财好像没有姊妹,那这个外甥从哪里来的? “老规矩,尾款等书卖完再结。”谈了半天,新书才谈妥,胡发财亲自送叶信芳从后门出去,“风先生是不知道,每次新书还没出来,就有不少公子哥来这里催,许多人都追着向我打听您,您又怕暴露,只能委屈一下,从这边走。” 叶信芳摆了摆手,“这有什么可委屈的,胡老板客气了。” 话音刚落,就见后门处蹦出一个人,那人满脸兴奋,一蹦三尺高,“我抓到你了,咦,怎么会是你!” 姜云明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然后又变成了被欺骗的委屈,“叶兄,你骗我骗的好苦啊!” “姜公子?你们认识?”胡发财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叶信芳使劲的将姜云明拽的死死的手拉开,“胡老板,你先回去吧,不必再送。” 胡发财点了点头,拱手道:“就不打扰二位公子了。” 说完迅速的钻进院子里,躲在门背后偷听。 56.过年 “你这个骗子!伤害我的感情!枉我还以为你是知己呢!” 姜云明指控道, 满脸都是被欺骗的愤怒。 “你偷听别人说话你还有理了?”叶信芳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道:“我们边走边说,现在还在别人的地盘上。” 说完,他就拉扯着姜云明, 往大街上走去。 扒在门缝后的胡老板跺了跺脚,心里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跟出去。每次叶信芳送稿,他不是没有想过, 派个伙计跟踪,但最后还是收回了这个主意, 害怕被对方发觉, 落得一个鸡飞蛋打的结局,总归像如今这般, 他依旧可以靠着叶信芳, 挣不少钱。 却说这边叶信芳拉扯着姜云明,对方满脸都是抗拒,不高兴的说道:“哼, 我没那么好说话!我爹告诉我,胡老板正在接待他的外甥, 而胡老板根本就没有外甥, 我就猜测会不会是风轻云淡?没想到让我抓住了你!” 风轻云淡是叶信芳用的笔名, 往常姜云明背后说起来都是很尊敬的称为先生, 看样子今天确实很生气。 叶信芳心里暗骂, 这个胡老板做事怎么这么不靠谱, 自己有没有姊妹,心里没有一点逼数吗? “我告诉你,我现在特别特别的生气,同窗大半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真的一点都不想原谅你,除非你把新稿子给我看看!”姜云明理直气壮的说道。 叶信芳感觉手掌有点痒,想打人。 “哼,我告诉你,人生气的时候,嘴巴是关不上的,我要是告诉别人了,你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姜云明一见叶信芳望过来,立马咧开嘴,笑起来还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往常不是说最崇拜风轻云淡先生吗?你就是这样对待崇敬的人?威胁?”叶信芳皱眉问道。 “我,我,我才不崇拜骗子呢,谁还没有个年少无知的时候!”姜云明别扭的说道,一想到自己在本尊面前大力渲染对他的崇拜,就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你想看新稿子?”叶信芳问道。 “对!”姜云明点点头。 “那你还敢我闹?” “你以后都第一时间给我看,我就不闹,嘴巴也贴上封条。”姜云明用手指头在自己的嘴巴上坐了一个贴封条的动作。 “我怕你看到吓得哭鼻子。”叶心芳坏心眼的说道。 “我,我,我才不怕呢!”姜云明强撑着说道。 “啧啧。”叶信芳嗤笑道:“也不知道是谁,被一条蛇吓得哭鼻子。” 所有的稿件叶信芳都要先誊抄一遍,为了避免被人认出字迹,选用的是另一种字体,而非科考常用的馆阁体。姜云明小孩子心性,比较好哄,叶信芳直接拿稿件堵住了他的嘴。叶信芳平常已经够小心了,万万没想到,因为胡老板的一个谎言而暴露了自己,谁说古人死板,脑筋明明灵活的不得了 ,他其实早就做好了马甲暴露的准备,但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至于姜云明被新书稿吓得三四天没有睡一个好觉这件事,叶信芳根本就不知道了。 日子过得很快,新年就在众人的期待中到来,今年是叶家人在新宅子里面过的第一个年,按照张氏的说法,是要过得热闹一些的。 三十那日,一大家子起了个清早,赶往县城参加祭祖,照例是一场热闹,由叶信芳念祭文,叶信芳还听见老族长对着祖宗祷告,保佑他明年中举。对于古代的大家族来说,真正的兴起,还是寄托在家里的读书人身上,士农工商阶级分明,叶家若是能出一位举人,所有的叶家人都会受益,而若是出了一位进士,那叶家在整个青山县都可以横着走了。 祭祖时叶信芳还看见了六叔一家人,不比去年的意气风发,一家人都显得十分颓废,好像是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一般,饶是平时爱显摆的张氏,看到六婶婶也只是打了个招呼,没有更多的动作。叶善林的去世,就像是剥夺了他们所有的希望,真是成也科举,败也科举。 大年初一,叶信芳陪着张氏回娘家,一直当陪衬的叶信芳终于成了一会别人家的小孩,外婆家那边的亲戚,这个拉一下,那个扯一下,一个个的将他夸得跟一朵花一般,扰得他不胜其烦,而张氏则根本就坐不住,谁来搭话都是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还时不时扶一下自己头上的金簪,等到有人问就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遇到没问的亲戚,还特意拉着人家面前寒暄一二,人家若是没有问起簪子,就自己找个由头提一提,什么“你女儿要出嫁了,娘家该陪点首饰,像我头上的金簪这样的就不错……” 叶信芳都不知道她哪来的劲头,炫耀了整整一天,等到要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家的马车上她还不消停,还要拉着每个人来一句,“主要是我家今天来得人多,不然可以用我家的马车载你一程……” 真是只有叶信芳想不到,没有张氏做不到的,炫耀了一切能炫耀的事情。真是充钱使人快乐,张氏只觉得往年那么多年,没有哪一个像今年这般舒坦的。 初二本是杨慧回娘家的日子,只是她如今肚子太大了,出行很不方便,去年不去岳家还说得过去,今年要再这般,就要被人说“得势便猖狂”了,叶信芳独自去岳父家拜年,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接待,这隆重的接待包括在杨慧娘家的那一场大戏。 杨慧父亲养的外室,抱着孩子找上门来了…… 大过年的日子,那外室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跪在杨家门口,寒风凛冽中,叶信芳只看到杨慧继母整个脸黑得如同锅底一般。 那女子不是什么正经人,而是青楼从良的姐儿,杨父已经是做祖父的年纪了,不好再明着纳妾,就偷偷将那女子养在外面的宅子里,没想到那女子生女后,见杨父并无让她进门之意,大年里抱着孩子就找上门来了,初一初二一般是出嫁女回娘家的日子,那女子打听清楚杨慧与继母不睦,且夫家如今也算体面,就打算趁着人多闹一场,将名分定下来。 却没想到,今日杨家接待的只有叶信芳一个人,这种后宅之事,叶信芳虽然也很想留下来看热闹,但到底不太合适,用过午饭后匆匆告辞,走的时候还听见杨父在跟杨慧继母陪好话呢。 叶玲也在今日带着夫婿和孩子们上门,叶信芳回家时,他们还没走,往常这个姐夫总是来去匆匆,一副十分不耐的模样,没想到今日却耐着性子留了下来。 “芳弟回来了。”叶信芳一进门,就受到姐夫孟琰热烈的招呼。 叶信芳笑着回礼,而大姐的几个孩子也在此时冲了过来,叫了一声舅舅如同完成任务一般又跑到一边去玩了。 大姐叶玲能在叶家败落之后,在夫家仍然站稳脚跟,靠的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生儿子,最大的孩子已经十一岁了,两个双胞胎也有九岁,再往下一个六岁,一个三岁。叶信芳有时候也庆幸,自己不再是女子,毕竟不是谁都能如叶玲这般运道,一手烂牌打了个满堂彩。 此时叶玲正坐在叶母身旁,满脸笑意的看着妞妞跟五郎一起玩耍,小声问道:“娘觉得,将妞妞许给四郎或者五郎,如何?” 张氏闻言,眼前一亮,但想到四郎和五郎都不是嫡长子,孟家虽然富庶,但等到分家的时候,底下这些小的怕是分不了多少家产,一时就有些犹豫起来。 “姑爷如今,还在跟他爹读书吗?”张氏避而不答,她想到叶玲的夫婿,比从前的叶信芳好不到哪里去,有举人爹言传身教,考了这么久,将近而立之年,却还只是一个童生。 叶玲一听到这里,就有些忧愁,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压低声音道:“公爹觉得他不是读书的料,婆母劝他做些小生意,趁着公爹如今还有几分薄面,帮他把线搭好。” 孟家本身就有不少良田和店铺,孟举人已经不指望自己的儿子在功名路上有所建树,只盼着他能够守住家业即可。 “那姑爷怎么说?”张氏急忙问道。 叶玲摇了摇头,“他本来都放弃了,去年院试都没有去参加,但小弟今年中秀才的事情刺激到他了,小弟从前什么样子娘也知道,相公只觉得小弟都可以,他也可以,这些日子,天天外出参加文会诗会,说是与同窗交流学问,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爷们的事,你不要多管,管多了他面子过不去还会嫌你烦,若是能考中最好,若是考不中,总归还有家业撑着,你命好,只管等着享福便是。”张氏劝道。 “小弟哪来这么多银钱,又是买仆人又是置办房产?”叶玲问出了压在心底的疑惑。 张氏刚想告诉她,想了想还是瞒了下来,“他在外面的事,我不管,总归是没做什么亏心事就行,你也别多问。” 见她如此说,叶玲也不好再问。 “不准你们欺负我哥哥!”突然传来小女孩的斥责声,众人就见妞妞如同一个炮弹一般冲到了四郎跟前,直接将他掀翻在地。 叶信芳一眼望过去,顿时脸色冷凝了起来。 饶是原本乐呵呵的张氏,此时也是沉下脸。 57.断骨 此时叶善安趴在地上, 孟家大郎抱着手臂站在一旁,一脸得意的表情,二郎和三郎两张一样的脸上同时带着残忍而又天真的笑容,如同镜像一样的场景看的人不寒而栗, 而四郎则坐在地上直愣愣的看着妞妞。 地上散落着针线,以及一块绣了一半的帕子。 “你打我干嘛, 你到底是谁的妹妹?我们才是兄妹,姑表亲!”四郎质问。 “不许你欺负我哥哥!”妞妞小小的身子, 想要将叶善安扶起来, 奈何力气太小,只得喊道:“长生,长生!” 在厨房帮忙准备晚餐的长生赶忙跑了出来,一见这个样子,也是唬得不行,“善安少爷这是怎么了?” 长生双手双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只见叶善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跟个死人一般。 叶信芳快步走过去, 将叶善安抱了起来,手颤抖着往善安的鼻子下一放, 待察觉有气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 四个男孩见自家舅舅阴沉的脸, 顿时一个站得比一个直。 “芳弟, 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玩闹, 应该没什么大事,并且这个孩子不过是你家养的书童而已。”孟琰走过来,不甚在意的说道,言下之意,是何必计较。 叶信芳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不说话,只抱着叶善安往屋里送。 张氏脸上担忧一闪而过,“长生,傻愣着干什么,快去请大夫。” 没有经历过这般场景的长生,立马惊醒后就往门外跑。 “这大过年的,请大夫不吉利,小孩子下手能有多重,让他自己躺一会不就好了。”孟琰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还一副好心劝说的样子。 “善安是娘的徒弟,也是我的侄子,姐夫,他不是书童。”叶信芳满脸严肃的解释。 孟琰挑了挑眉,“又不是亲侄子,隔了几房的堂侄而已,说好听是侄子,说难听点不就是个跟着你家吃白食的小子,你还要为了他跟我、跟自己的外甥置气不成?” “善安没有吃白食。”开口说话的人竟是张氏。 孟琰就见着这个往常对他和颜悦色,甚至带着几分讨好的岳母,此时眉头紧皱,满脸都是不虞。 “外婆。”四郎软软的叫道,小心翼翼的想要靠着张氏的腿,却被张氏轻轻的推开。 妞妞矮小的身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叶信芳身后。 “你娘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是四郎他们给那个野孩子赔罪?”孟琰满脸都是不高兴,低声问叶玲。 大过年的遇到这样的事情,叶玲也觉得很糟心,一边是兄弟亲娘,一边是儿子丈夫,许久才道:“四郎他们,是做得过分了……” 孟琰闻言两眼睁圆,“你说什么?你还是亲娘吗?就为了一个穷小子,难道就因为他也姓叶?” 叶玲立马闭口不言。 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叶善安放在床榻上,因为自己不是大夫,不敢乱碰,按理说应该放在地上等到大夫来再挪动,但他一时心切,忘了这一茬。 “谁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叶信芳坐在床边,沉着脸,望向那一排站着的小萝卜头。 “我、我们在跟他玩的时候,突然他就倒地了,是,就是这样!” 二郎和三郎是双胞胎,脸上甚至连颗供人区分的痣都没有,叶信芳也分不清楚这说话的是哪一个外甥。 “芳弟,三郎都说了这不关他们几个的事,你就别再揪着不放了。”孟琰解释道,如同一个慈父一般。 “爹,我才是三郎……”没有说话的那个双胞胎弱弱的解释道。 孟琰脸都僵住了,瞪了三郎一眼,“就你话多!” “撒谎!”妞妞小脸上都是怒火,脸颊气鼓鼓的盯着四兄弟。 才三岁的五郎,一贯娇养着长在深宅里,见得这番情景,躲在外间客厅的榻上吓得瑟瑟发抖。 妞妞如今快五岁了,因小时候吃了不少苦,故而比一般的孩子要早熟,说起话来麻溜得很,“大表哥挥了挥手,二表哥三表哥就将善安哥哥打趴下,然后让四表哥踩上去,我还看见他在善安哥哥身上蹦了几下!” 众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大人们都在寒暄,而男孩子们聚在一起,也没有注意他们在干什么,没想到居然会这么严重。 “疼……”叶善安幽幽转醒,满脸都是痛苦,小手抓着叶信芳的衣袖,“七叔,我疼……” 九岁大的小孩两眼通红,眼泪顺着脸庞糊了一脸,说话都有些模糊。 张氏满脸都是不忍,只见小孩转过头来,脸上皱成一团,“二奶奶,我是不是要死了……” 每一句话都说的无比的艰难,但叶善安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疼痛让他的意识已经有些恍惚,只想着,既然要死了,一定要把遗言说完。 “你别说话,先躺着,大夫马上就来,善安最乖了。”叶信芳安抚道。 杨慧有了身子,比较嗜睡,此时还在自己的卧室里睡着,叶信芳只庆幸她不在,不然怕是要跟着担心。 “疼……我想奶奶……”叶善安想起自己的亲奶奶,顿时觉得从未有过的委屈。 “李叔,李叔!驾着马车去青山县接四婶婶,小妹,你跟着一起去!”叶信芳想着哪怕有个万一,至少要让这孩子见到自己奶奶最后一面,他怕李叔不认识人,就让叶珑跟着一起去。 “大夫来了,大夫来了。”李婶扶着长生,长生背着老大夫,大冷的冬天里,长生跑得满头都是汗。 这位刘老大夫,家住在隔壁的胡同里,本来在家中抱着孙子,就被冲进来的长生急匆匆的喊到这里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大夫总是年纪越大越让人放心,青山县的那位王老大夫如此,这位刘老大夫也是如此,叶信芳就见这大夫不急不忙的把脉,仔仔细细的打量叶善安的神色,最后让叶信芳帮忙给小孩翻过身来。 众人只见那老大夫站起身来,撸起袖子,手放在叶善安的背上,一开始是轻轻的摸来摸去,然后越来越粗暴,变成用力的按压,还能听见脆脆的响声。 “疼!哇!”叶善安哭得更凶了。 “疼就对了。”老大夫笑呵呵的道。 叶信芳有些质疑,这种简单粗暴的治疗方式,真的能治好吗? 那大夫许久才结束,脸上依旧是带着慈祥的笑意,问道:“是不是打架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向那四个小子,四个孩子立马齐齐低下头。 “肋骨断了两根,这些日子不要移动,一会让刚才那小子去我家拿两副膏药,养一阵子就好了,不是什么大问题。” 老大夫说起来很是轻巧,叶信芳却很是担忧,伤筋动骨是大事,怎么说的这么简单,“大夫,您要不要再看看,孩子小,不能留下什么后遗症。” 老大夫见多了这种家长,也不恼,“祖传下来的膏药贴子,正骨专用,孩子年纪小,身体长得快,不用担心。” 送走了老大夫,叶信芳才有空处置那四个皮猴子。 原本不过是小孩的闹剧,归结起来,就是人多欺负人少,叶善安又是个闷嘴的葫芦,吃了亏也不知道说一声,这孩子还是太腼腆了。 孟琰只觉得拉不下脸来,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儿子们。四个小子本满心不愿,但都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被叶玲强按着道了歉,又主动付了医药费。 “安儿怎么了,我的安儿怎么了?”临近黄昏,叶珑扶着一个满脸泪水的老太太跌跌撞撞的往院子里走。 四老太太满心焦急,祭祖的时候见到叶善安还是白白胖胖的,朝张氏谢了又谢,没想到不过两天,叶珑就突然上门,听她描述,倒像是活不成了一般。 闹了这一场,孟家早早就离去了,善安也被移到他自己的屋子里,正由长生守着。 叶信芳赶忙解释道:“四婶,之前善安跟大姐家的几个孩子一起玩闹,一不小心被他们打断了肋骨,请过大夫看了,过一阵子就能好,您别担心。” 四老太太听着只觉得额头一阵晕眩,抓着叶信芳的衣袖语无伦次的问道:“怎么就被打了,善安最乖不过的,怎么被打了?” 叶信芳引着老太太进了善安的屋子里,此时小孩子疼得睡着了,睡梦中都不安稳,眉头紧皱着。 四老太太小心翼翼的伸手,想要碰一碰孙子,又怕吵醒他。 “断了骨头,会不会……” 叶信芳赶忙答道:“请的是个老大夫,用了祖上传下来的方子,他保证过,不会留下病根。” 此时叶信芳满心愧疚,只觉得本来答应了要照顾好人家孩子,却被自家外甥欺负成这样,“是我没照顾到,四婶,都是我的错。” 四老太太见孩子还好好的活着,心底松了一口气,这才有功夫打量起小孩的卧室,被子很厚,衣衫崭新,显然没有薄待他,对比孙子在家时的凄凄惨惨,动不动就是毒打,如今吃饱喝足,伤了还有大夫看病,已经好上许多了。 “这不关你的事,芳儿你是个好孩子,本来说好给你当书童的,却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小孩打架,谁能想得到呢。”四老太太顿了顿,“能告诉四婶,是为什么打他吗?” 叶信芳也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就像现代学校里,那个比较娘气的男孩子总容易被人欺负一样,叶玲家的几个小子就是看不惯他,别人都在玩耍,善安借着天光在廊下做绣活,这就被四个小子打了。 “是我们善安运气不好。”四老太太听完后,抹着眼泪说道。 张氏也第一时间跑过来跟四老太太道歉,她的外孙将人家的孙子打得重伤,十分歉疚,拉着四老太太说了许多善安的事,总算让对方放下心来。 “娘!娘!”客厅里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 叶信芳急急忙忙的赶过去,顿时也傻眼了。 原本躲在榻上的五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昏暗的客厅里。 亲娘咧,他大姐一家把孩子忘带走了! 58.元宵 东风夜放花千树, 更吹落、星如雨。 元宵佳节作为古代为数不多的,适合全家老少一起出行的节日,小门小户不甚讲究出行方便, 而对于深宅大户里的女人们来说,也许是一年为数不多的出行机会。 这日吃完午饭,一家人早早就穿戴整齐, 叶信芳本不愿意让杨慧跟着出门,但她自己在宅子里闷了许久,觉得快要闷出病来了。 “这么多人跟着,能有什么大事,见到这么大的肚子, 是个人都知道让着她,不会冲撞的。”张氏不在意的说道, 她看不惯叶信芳那副紧张的模样,她生过三子二女, 什么阵仗没见过。 杨慧如今已怀胎九月,肚子挺起来都看不见脚,她怀妞妞的时候, 照样什么都做, 不想现在天天养着,“相公放心,我知道分寸的。” 街市上人来人往, 也许是一年到头来最热闹的一天, 叶信芳见到不少大户人家的小姐, 头上戴着帷帽,身后跟着仆从,在小商贩前流连忘返。 “爹爹,我要那个!”妞妞指着小贩跟前的糖人。 “又吃糖,晚上回头闹得牙疼。”叶信芳嘴上虽然这样说着,但还是抱着她跑到糖人摊子跟前。 “我要大美人的!”妞妞指着糖人摊子上的貂蝉糖人。 那小摊的老板是个老爷爷,闻言乐呵呵的道:“小姑娘拿了这个貂蝉糖人,以后跟貂蝉一样,长成一个大美人,觅得佳婿,和美一生。” 叶信芳付了钱,妞妞方才接过糖人,叶信芳道:“还不谢谢爷爷。” 妞妞从善如流的道谢,然后仰头问道:“什么是觅得佳婿?” “佳婿就是相公,觅得佳婿就是嫁给一个好的相公。”叶信芳细细的解释道。 “叶大哥!”一声惊喜的喊声从后面传来,回头只见姜云明手中提着一盏小兔子式样的花灯。 妞妞盯着那个小兔子灯看了又看。 “这是侄女吗?真好看!”这个怪叔叔一过来就动手动脚,戳了又戳妞妞胖乎乎的小脸蛋。 叶信芳抱了一会,觉得胳膊有些酸,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长的,看上去没有多胖,就是重的跟秤砣一样。 戳的虽然不重,但是妞妞不喜欢,就直接往叶信芳怀里躲。 “哎哟,你这是不喜欢我吗,小姑娘?”姜云明笑嘻嘻的问道。 “你别戳她。”叶信芳只觉得姜云明手贱的很,小孩子嫩嫩的脸,不经戳。 “你看这个小兔子花灯,喜不喜欢?”姜云明提起灯笼,好让妞妞看得更清楚。 妞妞转过头仔仔细细的打量花灯,然后认认真真的盯着姜云明。 “叫叔叔。” “叔叔。”妞妞一秒乖巧脸。 姜云明听着特别的高兴,直接将花灯递给她,叶信芳也特别高兴,看两人相处愉快,直接将妞妞递给他,一副十分大方的样子,“你这么喜欢孩子,给你抱一会。” 偷偷摸摸的抖了抖抱得酸痛的胳臂。 姜云明入手觉得有些沉,抱了一会就忙不迭的还给叶信芳,“你家姑娘,长得真好啊,结实!” 妞妞气鼓鼓的看着叶信芳,“你们嫌弃我,我要自己走!” 叶信芳将她放下来,再三叮嘱,“抓紧爹爹的衣角,想要什么跟爹爹讲,不要乱跑知道吗?” 妞妞点点头,眼睛追着糖葫芦跑,像是拿到了金牌令箭一样,指挥着叶信芳一会买这个一会买那个。 叶信芳要是不愿,她就求抱抱,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说自己走不动了。 小孩子真的是魔鬼呀,叶信芳感叹道。 却说张氏这头,原本还能看见儿子的身影,但不过是跟同样逛街的张小梅一家寒暄几句,再回头,儿子带着孙女消失在了人潮中。 女人逛街,更享受的是逛的过程,张小梅就是这样,张氏本来也是这样。 男人总喜欢在爱的人面前表现,而女人,则更喜欢在对头面前表现,一见到自家堂妹,张氏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买买买。 张氏也没有被冲昏头脑,买的大多是能用得上的东西,元宵节夜市人流量大,商品也多,就跟现代过节打折一样,商家为了薄利多销,许多东西比平常还是便宜一些。 张小梅就看着张氏买了又买,身后跟着的李叔夫妇两只手都没有空着。 “三姐,你买这么多布用得完吗?”张小梅终于忍不住发问。 张氏许多布料,可以做成绣品再卖给绣庄,她故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道:“布料有什么用不完的,我家里人多,多做几身衣服不就用完了,妞妞见天的长,她可是我们家的嫡长孙女,衣服总要多做几身的。” 张小梅心里“呸”了一声,暗骂不就是住了大宅子还请了仆人吗,装什么大户人家,还嫡长孙女,你家倒是想要庶女,通房丫头都没有一个,瞎讲究什么。 “小孩子身子长得快,用不着做那么多衣服。”张小梅看着那些上好的布料,只觉得心口疼得很,好似是自己的钱被糟蹋了一样,“这小丫头片子哪要穿那么好看,过几天长大了衣服又不合身了,再过几年就要出门子,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三姐,这样得亏死。” 张氏学着自己见过的那些夫人们,端着样子,心下其实很认同对方的想法,但面上做出一副不同意的样子,“你小户人家,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奇,大户人家里闺女都要娇养,等芳儿中了举,我们妞妞就是官家小姐,身份就不一样了,可不能像你家小花那般寒碜。” 大昭朝,中了举之后,会活动的,能谋个县丞之类的职位,不会活动的,起码可以在县学里谋个教谕的职位,这个职位是县学官,管辖县学,相当于一县的教育局长,已经属于官员级别了。 张小梅虽然心里骂着张氏想得美,但隐隐约约有些相信,叶信芳还真有可能考上举人,毕竟一年多前还是个废物,如今已经是廪生老爷,就算考不上,光每年帮人作保就能有五十两以上的收入,而如果他办一个私塾,多交几个学生,一年就有上百两的收入。 她越这样想着,心里算盘打得越响,只觉得要是这些钱都变成自己的就好了。她忽然心底一动,想到自家那个坏了名声嫁不出去的女儿,而杨慧,往年还听张氏跟娘家嫂子抱怨儿媳妇是不下蛋的鸡,如果杨慧这一胎生的还是女儿…… 若是更进一步,一尸两命呢?不就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填房吗?张小梅赶忙打住自己纷乱的思绪。 “你家小花也不小了,快十六了吧,还没有说人家吗?”上了年纪就喜欢讨论这些儿女亲事,张氏又好奇又幸灾乐祸。 张小梅当然懂她的意思,“小花还小,不急,我跟她爹还舍不得她那么早嫁人,你家小妹呢,还不说亲吗?” 张氏挺直了腰杆子,隐隐带着炫耀的说道,“本来有户人家,三代单传,家里有三百亩良田,城里有两个铺子,死皮赖脸的想要求娶我家小妹。” 张小梅听得两眼发亮,追着问是哪一户。 “就是青山县的李家,芳儿和我都嫌他家太穷了,怕小妹嫁过去会吃苦,这姑娘家的亲事急不得,要慢慢挑。” 张小梅有些不信,这条件真是打着灯笼难寻,肯定是对方瞧不上叶珑,这才没成,心底暗搓搓的想着回头去打听一下,看看这样的好人家能不能说给小花。 长辈们在前面逛街,杨慧、叶珑和刘小花一起慢悠悠的逛着。 “表嫂头上的簪子真好看。”刘小花笑眯眯的夸赞着,似不经意的道:“我要是有一支就好了。” 杨慧温柔的笑了笑,像是没有听懂一般,道:“还是你们小姑娘好,不用打扮就很好看。” 不过走了几步路,就见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站在不远处,直勾勾的盯着她们这边。 刘小花微微低下头,脸颊微红,以为对方在看她,向杨慧道:“那人也真是的,这样盯着看真是没有礼貌。” 杨慧看了一眼胡威武,又看了一眼身旁叶珑,道:“我想吃六福记的桂花糕,小妹去帮我买一份好吗?” 叶珑涨红了脸,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我想去看看那边的花灯,表妹跟我一起吗?”杨慧指着前面的花灯摊子。 花灯摊子那边,人不算多,只有几个书生在那里摇头晃脑的猜谜。 “你给我站住,小贼!”身后传来一声怒斥。 二人回头,只见一个衣衫破烂的小子直直的往这边冲来,眼看着就要撞上来,杨慧刚想让开,脚却像是生了根一般动弹不得。 那小子如同小狮子一般冲了过来,伸出脏兮兮的手用力推了一下挡路的杨慧,还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杨慧,两只眼睛黑亮亮的,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紧接着就夺路而逃。 杨慧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的十分恍惚,好像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耳边传来嘈杂的声响,躺在地上看见漆黑的天空,下身湿润,像是有汩汩的液体流出。 思绪回转间,想起了出门是叶信芳担忧的脸庞。 “我……跟我无关!”那个追人的公子看着躺在地上流血的杨慧,顿时手脚无措,“又、又不是我推的!” 一旁的刘小花僵直的站在那里,浑身颤抖着,脑海中最后想起的竟然是她母亲白日里说的那句玩笑话:你嫁人的时候,若是能嫁一个芳哥儿那般的夫婿就好了。 59.生子 人的思绪在一瞬之间就能千回百转。 他们会想:为什么我有如此遭遇, 不过是被引诱着动了一个念头,就要承受这些,谩骂讥笑,诘责磨难,成为一个笑话,而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已经跌入低谷,却还能绝境翻身。 为什么我要经历这些, 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 却要过得如此悲惨, 被父母抛弃,偷窃度日, 像狗一样的活着, 而为什么有的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能得到一切,在父母的殷殷期盼中出生。 为什么命运总是眷顾他人, 而不是我。 刘小花看着杨慧,又看着夜市中来来往往的人群。 有的人做错了一次,他想改正。而有的人做错了一次, 就会一直错下去。 杨慧躺在地上, 看见周围人群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表情, 那个追小偷的公子慢慢的后退, 最后躲进了人群中。 “救我, 小花……” 她而身旁的刘小花, 脸上神情变幻莫测,然后转身就跑。 “救、救我……”换来的却是路人匆匆后退。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见到叶信芳焦急的脸,听不清他的声音,不解他为何如此难过。 冬日的夜,总是格外的漫长。 越过重重天光,终于得见朝阳。 叶信芳站在院子里,看着缓缓渡上一层光圈的一草一木,而屋子里是一阵一阵的嘶哑的叫喊声。 内疚,自责,如潮水一般侵蚀着他。 妞妞紧紧拉着他的衣角,小脸上满是泪痕。 叶珑背靠着墙壁,傻呆呆的站着。 怀胎数日,瓜未熟,就要强行落地了。 昨夜叶信芳往回走的时候,遇到了急慌慌的刘小花,对方拉起他就跑,然后就见到了被人群围着、倒在血泊中的杨慧。 杨慧提前发动,一夜都未见得孩子生出来,叶信芳想进去陪她,却被所有人阻拦,包括杨慧。他只见到一盆又一盆的血水被端出,听着杨慧的声音从尖锐渐渐变得暗哑,耳边环绕着屋里两个产婆一起喊着“用力”。 客房里的张小梅,看着有些呆愣的刘小花,狠狠的打了她一下。 “你怎么就这么蠢!管她做什么!真是个废物!”恶狠狠的拿手指头戳着自家女儿的额头。 “我……”刘小花断断续续的解释,“为什么不管她,那是两条人命啊……” “她死了,我再好好哄哄你三姨,你嫁进来就只用享福了!”张小梅压低声音说道。 刘小花心底不是没有产生过邪恶的念头,杨慧待她也没有多好,可她到底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女,两条人命,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沉重。 “人家才不会看上我,三姨跟你关系又不好,讨厌我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你想得这么美!”待事情过去之后,刘小花的脑子反而清醒了,不由得庆幸自己的决定,若是当时一走了之,怕是现在叶家人恨她都来不及。 “你跟三姨对头多少年了,若她家还是那副老样子,你会愿意让哥哥娶叶珑吗?”刘小花越想越觉得在理。 “我为什么不让,娶谁不是娶,若是能娶到她,我就能压你三姨一头,磋磨她的女儿,我为什么不乐意?”张小梅如此说道。 刘小花睁大了眼睛,“你会这么想,三姨也会这么想,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你三姨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你看看杨慧过得多舒坦,嫁进门五六年,现在才第二胎。她顶多嘴上刻薄两句,又不会少块肉?” “我又不是你,心那么恶毒,看着人去送死!”刘小花气鼓鼓的说道。 张小梅又是狠狠的一下子,“你还敢说你老娘恶毒?我怎么养了你这样的废物女儿!好日子掉在眼前都抓不住!” “哇!” 婴儿的啼哭声伴随着升起的朝阳,叶信芳只觉得好像见到了希望,他决定了,这个孩子无论男女,都叫“阳”。 “恭喜恭喜,是个公子!”产婆抱着孩子向一旁里焦急等待的张氏说道。 张氏掀开婴儿的包裹一看,一眼之后立马松了一口气,“阿弥陀佛,总算是老天保佑,我们叶家有后了!” 说着竟然留下了眼泪,却突然听到李婶那头一声惊呼,“夫人流血了!” “快快快,收拾一下,让大夫看看!”张氏急忙说道,情况危急,她也不是不讲理的婆婆,人命关天也顾不得讲究了。 刘老大夫昨夜就被请了过来,老人家知道人命关天,昨夜也没有走,此时合衣躺在客房里,很快就被众人请了进来,把了把脉,从药箱中拿出银针,在杨慧身上细细密密的扎了十数根。 屋子里炭火充足,老大夫行医一辈子,隔着一层衣物扎针,没有丝毫的犹豫。 李婶那边等了一会,见果然停止流血了。 “神医啊!”张氏夸赞道,在她的认知里,女人产后大出血基本上是没命了,没想到还能救回来,儿子原本请大夫的时候她还不赞同,现在也不得不夸明智了。 老大夫笑了笑,打开药箱在里面挑挑拣拣,张氏见得他那药箱中,放了不少药包,只见老大夫全部都打开,纯粹凭借手感抓药。 “用水煎服,三碗水熬成一碗药,再让你家夫人服下。”老大夫将药递给李婶,转而问道张氏:“可有笔墨?我开个药方。” “有的,有的。您要不要先看看我孙子,这早产出生,总怕有个……”张氏说道。 老大夫也不急,抓的是产后调养的药,细细的看过后才道“身体康健,显然是在娘胎里养的很好。” 张氏心底的大石这才全部落下。 叶信芳一进屋就看到杨慧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脸色惨白,一副人事不知的样子。 “恭喜秀才公,喜得贵子。”老大夫朝刚进屋的叶信芳道。 “我娘子她如何了?”叶信芳拉着这老大夫问道。 “没什么大碍,好生调养就是。”老大夫紧接着压低了声音,“不过日后恐怕子嗣上会有些艰难。” 张氏眼神一暗,到底什么都没有说。 叶信芳闻言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好,多亏您妙手回春。” 老大夫家中也有女儿,见叶信芳先问妻子再问孩子,如今这般状况也没有嫌弃之意,越看叶信芳越觉得顺眼。 女人生产犹如过鬼门关,这次因为他的疏忽,导致杨慧如此,他也不想再来这么一遭了,如今儿女双全,就当是优生优育了。 恰巧此时杨慧悠悠转醒,因身上还插着针,故而不得动弹。 “孩子呢……”她的声音沙哑着,身上如同撕裂一般的疼痛。 “李婶!把孩子抱过来给夫人看看!”产房污秽,此时虽然已经收拾过一遍,但还是有着淡淡的血腥味。 “我是不是要死了?”杨慧一脸的虚弱,感觉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叶信芳轻柔的摸了摸她满是汗水的脸庞,有些黏腻的质感,但丝毫不嫌弃,“辛苦你了,孩子没事,你也没事。” “怎么会没事,你不要骗我了。”杨慧神情灰败,如同交代后事一般,“等我走了,你帮我照顾好两个孩子……” “你真没事,过两天就能好起来。”叶信芳强调道,转而笑着说:“你就那么希望有人取代你的位置?住你的房子,吃你的饭,打你的孩子?” “我怎么会没事?那么多血。”杨慧喃喃道,生妞妞时是顺产,没吃多少苦头。 “大夫说以后也许生不出孩子了,但是命捡回来了。”叶信芳跟她解释。 恰巧此时李婶将孩子抱了过来,放在床边笑眯眯的道:“夫人快看,小少爷多好看。” 叶信芳这才看到自己的儿子,皱巴巴的小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怎么这么丑?” 杨慧松了一口气,“小孩子都这样,还不知是男是女?” “是个儿子,娘都高兴坏了。”叶信芳接着道:“如今儿女双全,以后也不用再吃苦了。” “两个孩子还是太单薄了……” 叶信芳见李婶将空间留给他们夫妻,赶忙低声道:“不少了,我们那里都只生一个的。” “要是运气不好就一个女儿怎么办?岂不是没有人传宗接代了?死后家产岂不是都要给侄子?”杨慧有些好奇。 “我们那边朝廷说的,生儿生女都一样,国/家帮你来养老,不一定非要有儿子,女儿也能传宗接代、继承家产的。” 杨慧脸上露出向往的神情,突然想到了什么,阴沉沉的盯着叶信芳,想起他刚才说的话,问道:“等我死了,你就立马另娶?住我的房子?吃我的饭?打我的孩子?是不是还要睡我的相公?” 60.启程 因元宵节闹的那一场, 洗三礼也没有大办,只邀请了一些亲戚, 大姐一家,叶家族里,杨慧娘家,张氏娘家。 叶家族里非常捧场,来了不少人,本以为会很冷清的, 最后热闹得院子都装不下。 府学里二十号开学,宋修之早早就赶了过来, 却没有见到刘俊彦, 只等到了一张请帖。 “他怎么这么小?”宋修之看着睡着的叶阳, 撇了撇嘴,“头还没有手掌大。” “小孩子都这样, 满月后就好了。”叶信芳看着还是很丑的叶阳,只觉得心下发软。 “刘哥哥成亲,你要去吗?”宋修之问道。 “为什么不去,你不想去吗?”叶信芳奇怪。 只见宋修之皱了皱眉,“为什么要成亲?还是跟一个不认识的人?” 小朋友你的思想有点超前啊,叶信芳怜惜他自幼父母不睦,“成亲是希望有个人陪伴自己, 这样就不会孤单了。” “我不需要人陪伴, 女孩子哭哭啼啼的, 很烦。”宋修之皱着眉头, 看起来像是深受其害的样子。 叶信芳想到他看完恐怖故事后怕得那个样子,嗤笑道:“是谁晚上一个人都不敢睡觉?” 宋修之别别扭扭的,“我现在可以一个人睡了,不怕了。” “也有不哭哭啼啼的女孩子,她们也有非常坚强的,也许比你都要厉害。”叶信芳笑着说道。 “我不信,她们娇娇软软的,很烦的。”宋修之皱着眉头,似在回忆一般。 “我就不哭呀。”妞妞放下手中的桂花糕,笑着跟宋修之道:“我还会帮哥哥打架,可厉害了!” 说完小手握紧成拳,做出一副打人的模样。 “小孩子。”宋修之鄙视的说道,“过两年,慧姐姐就会天天盯着你女红针凿、规矩礼数,好让你嫁给古板沉闷的夫婿。” “我是觅得佳婿,就是好相公的意思,你才最古板,我爹都说了,你是小书呆子。”妞妞年纪不大,嘴巴利索。 “小小年纪就说嫁人,你个女孩子羞不羞?”宋修之做了个鬼脸。 “你找不到媳妇才羞人呢!”妞妞嘲笑他。 宋修之气鼓鼓的纠正,“你才找不到媳妇,我是不想娶媳妇!毛孩子懂什么!” “就是找不到!”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不想成亲,就是不想生出你这样讨人厌的小孩子!” “你最讨人厌!不招人喜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没有营养的吵来吵去,叶信芳也不管,乐呵呵的看着小儿子的睡颜。 刘俊彦家在偏远的村子里,李叔问了好多人方才找到,他家宅院破旧,家中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十岁的妹妹,叶信芳和宋修之出门很早,到的时候却已经是下午了。 “你今天看起来很精神啊,人逢喜事精神爽,恭喜恭喜!”叶信芳看见满脸红光的刘俊彦,也很为他高兴。 刘俊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再看到一旁不说话的宋修之,“叶兄竟然赶来了,修之也来了,先找个地方坐下吧,你放心,桌椅都擦得干干净净。” “怎么成亲也如此仓促,之前没有听你说?”叶信芳有些奇怪,成亲这样的大事,年前并没有听他说起这件事。 刘俊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在府学读书的时候,父母大人就替我定下了亲事。” “没有跟你说吗?”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儿子说一声,叶信芳觉得奇怪。 “也许是府城太远了,他们觉得没有必要说一声,况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总归他们是为我好的。”刘俊彦却不太在意这个。 “姑娘人如何?”叶信芳很关心这个,害怕好友娶了一个不好相处的媳妇。 “是镇上地主家的小女儿,听说温柔贤淑,善解人意。” 刘俊彦压低了声音,微红着脸道:“听说长得也很好看。” 叶信芳心下发笑,想不到对方还是个纯情少年,“那你可要好好对人家。” “那当然,自己的媳妇当然要疼的。”刘俊彦傻笑两声。 时间就像手里握不住的沙子,等到叶阳能够坐起来时,叶信芳也要启程了。这半年来,府学里的学子除了走后/门进来的姜云明,所有人都是一副恨不得十二个时辰都趴在书本上,那些六艺之类的选修课也没什么人去上了,而上午的课程,没有一个人旷课,节节课都坐满了人,叶信芳和宋修之为了节省时间,又搬回了府学里,刘俊彦新婚不久就回到府学里,生怕一时懈怠,落于人后。 乡试多在八月份,故又称秋闱,府学里的学子大多都要参考,所以大家一起商议结伴而行,这次路程还算顺利,没有再遭遇上次那般的惊心动魄。 开考时间已经公示,在八月初六,乡试不同以往的所有考试,一共考三场,一场考三天,即初六进场初八出场,初九第二场,十二日考第三场,中间时间很紧,所以没有一场一场的淘汰,而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 此次乡试正榜录取一百人,这些人被称为举人,正、副榜五比一,如此副榜则有二十人。这录取的二十人,被称为贡生,可以入国子监读书,也可以参加会试,但得必须是下下一科会试。并且参加会试,除非皇帝特许,哪怕考上了会元也不能参加殿试。而只有经过殿试录取者,才能称为进士,通过会试而没有通过殿试的,被称为贡士,贡士也有了做官资格,可以担任教谕一类的学官职位。 按照常理,乡试都是排在会试的前一年,许多学子中举之后便直接参加上京会考。而大昭朝,也不知道如何发展,才能出现乡试排在会试的后面这种奇葩局面,哪怕乡试过了,也还要等上三年才能参加会试。宋修之的父亲,年后上京,一直到宋夫人早产生下女儿,都没有接到他没有任何消息,而且从京中传回州府的喜报中,并没有宋老爷的名字。 这次出行,大多数人都不是单人上路,叶信芳带着李叔,宋修之带着墨染,刘俊彦带着书童一起,往常抠抠搜搜的一个人,终于阔气了一回,住的起上房了。 一问之下,如今他刘家都靠着新媳妇养家,叶信芳见他说起妻子时,满脸都是感激,提起这种事也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心下为那个善良大方的姑娘松了一口气。 “我娘子说,穷家富路,现在是她养着我,等我中举了,就是我养她了,夫妻就该互相扶持,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刘俊彦阐述为什么要上房的理由时如此说道。 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自己就笑了出来,拉着叶信芳道:“我娘子还说,我们是要过一辈子的,不能计较得那么清楚,虽然现在用着她的嫁妆,等以后我出息了,像我这样有良知的人,肯定会数倍还给她,还是她赚大了。” 叶信芳:……。 能不能不要秀恩爱了,好烦。 每当刘俊彦说起他娘子时,宋修之总是一副冷淡脸看着他,久而久之他就只有叶信芳这一个听众了。 “俊彦,临时抱佛脚也要抱一抱啊,万一没中,你还怎么赔嫁妆?”一开始叶信芳只觉得刘俊彦懂得感恩,听多了才发现这纯粹是个痴汉啊。 在府学时,就见他隔几天一封家书寄回去,先前以为他是孝顺,现在想想寄的是情书吧? “一想到娘子,我就想要出人头地,好好报答她。”刘俊彦一脸痴样。 叶信芳叹了口气,孩子发痴老不好怎么办,主要是作业太少了,“出题:欲败度格物者。” “前面出自《尚书》,后面出自《大学》!”刘俊彦挺直了胸脯,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不是问你从哪来,是让你写文章!一个时辰!”叶老师布置作业了。 61.乡试(上) 叶信芳有时候觉得安排考试的这帮人脑子里有坑。 规矩是回回都在变化, 上一次乡试不准带吃食, 这一次又必须自备干粮,还不让带锅炉之类,笔墨纸砚全都自带。 “打听清楚了,好像是巡抚大人的想法。”林云帆分享打听到的结果。 这位巡抚大人并没有见过,但是上次缴纳房产契税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存在感很强,叶信芳不解, “他这是闹什么?” 叶信芳心中想, 是考生们交的伙食费让你不满意了吗?还是你家开了糕点铺子?明显是大家都好的事情啊, 为什么不愿意。 “这位章巡抚,曾经在徽省任职,徽省出过一起乡试舞弊案,就是由灶房的人主导的, 故而此次不设灶房,一切自理。”林云帆想了想,补充道:“往常都是寅时开始入场,这次要检查的东西多,丑时进场。” 寅时,凌晨三点。丑时, 凌晨一点。 “城中糕点铺子都涨价了, 肉脯也涨价了。”林云帆说起这个就是一脸的气愤, 他不是缺那一点钱, 而是不愿意就这么被人宰。 “只要能买到都好。”叶信芳如此说道, 有些担忧考试之前众人疯抢买不到这种耐储存的食物。 “肉脯先买着,糕点这些等到考试前两天再买。”刘俊彦说道。 “炊饼可以请人帮忙烧,这个做起来简单。也可以买一些果脯之类的,重要的是要耐储存,瓜果之类能带进去吗?还有咸蛋?”叶信芳觉得自己太局限在糕点身上了。 “我不吃咸蛋!”宋修之一脸嫌弃。 叶信芳想到进考场时,食物被那些人捏来捏去,宋修之怕是会饿三天吧。 初五的时候,为了早一点排队进场,许多人提前去考场外等候,而叶信芳一伙人,则是美滋滋的睡到天黑,吃饱喝足之后方才出发。 整条街道上都是考生,将近五千秀才挤在这里,人山人海,叶信芳几人有所准备,带了小马扎坐着等候,要是站久了身体会疲惫。 几个人也没有分开,围在一起还能说说话,互相出题作诗,算是考试前最后的练兵。 八月的天,白天还能忍受,夜晚寒风一吹就有些冷了,但这里人实在太多了,挤在一起,风都吹不进来。 子夜的时候,前方传来一阵骚动,据说是有人插队,两个考生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最后的结果是头破血流双双“化蝶”,考试之旅提前结束,相约医馆康复后一起再战。 少了两个人,对于队伍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动,几乎没有往前挪动。 等到寅时,钟楼上响起了云板的击打之声,一共三声。 紧接着,叶信芳看见街道尽头的贡院,三扇大门齐开。 队伍开始缓缓的行动起来。 一直到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才排到他们这一行人,个个带的东西都极多。 检查还是一如既往的严苛,严防夹带,除了规定考生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另外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索性此时还是秋季,多穿几层单衣即可,不需要皮衣之类。又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 叶信芳他们早有准备,除了有个别人带了咸蛋,糕点炊饼肉脯之类都是切好的,叶信芳直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筷子递给那检查的军士,那军士多看了他一眼,接过筷子没有拿手捏,而是用筷子戳。 一包吃食,最后上面都是乱七八糟的孔洞,看着有些糟心,但起码可以安慰自己这是干净的。 秀才试的时候,还需要廪生作保,而到了乡试,只剩下考生之间互相结保,出具一张结报单,待检验过后,方能进场。 进场之后,还有最后一重关卡,核对考生信息,身份、样貌、年龄这些都必须要对的上。 叶信芳这些日子表面过得艰苦,每日在府学苦读,实际上家人怕他吃苦,时不时送些糕点吃食,导致他勤奋读书之后反而发福了…… 发胖程度,大概是从两根手指胖成了三根手指。 “你是什么人,这册子上明明写的是清瘦,你觉得自己是吗?”那带着帽子的监考官横眉冷对,仿若一声令下就能叫军士将他拖出去一般。 叶信芳讪讪的笑了笑,“年纪大了,发胖秃头这种事总是难免。” 那监考官恰巧有些秃顶,故而戴着帽子遮掩一二,闻言也不生气,问道:“那你如何继续自证?” “当时为防变化,还特地记了胸有大痣。”叶信芳不得不感慨自己的机智。 考官皱了皱眉,再翻一回册子,果真如此,一开始看错了,以为写的是“胸有大志”,还想着现在这些登记之人怎么连这种话也写上去。 叶信芳已经没有羞耻感了,直接将衣服扒开,露出那颗黑色的痣,“大人,您看!” 监考官这才放他入内。 进场之后,立有一旁等待的衙差指引他去号房。叶信芳刚想感叹位置不错,远离厕所,就见到考棚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崭新的便桶。 忙拉着要走的衙差,指着便桶问道:“差大哥,这是何意?” 那位衙差倒是好声好气的答话,没有丝毫不耐,原来是新巡抚又作妖了,为了防止作弊,此次乡试,考生吃喝拉撒睡全部都待在号房里,便桶都是新做的。院试时还能出来方便透透气,乡试是真的坐牢一样了。 关键是,对于那些临近厕所的“厕号”而言,这种痛苦要加倍,考生不上厕所,那么多监考人员总要上厕所吧,味道还是一样的重。 叶信芳真的心疼宋修之,厕所都不能容忍,何况要跟自己的排泄物共处一室三天,到时候怕不是憋出毛病来? 还是院试时那个熟悉的考棚,不过桌上多了两根蜡烛,说是桌子实际就是一块木板,若是有考生太胖,可以将这块木板与那“床”拼接在一起。 叶信芳拿出毡毯,包裹严实后,侧身躺在狭窄的“床”上,这床就是一条木板,又当椅子又当床,长度刚刚够一个成人伸直腿,叶信芳想着那些人高马大的书生,怕是睡不好了。 巳时(上午九点)刚至,又听见一阵猛烈的鼓声响起。 接着听见多人齐呼,“闭门锁钥,静坐待卷”。 乡试一旦关门,哪怕里面发生水灾火灾都不会开门,直到考试结束。 陆续有衙役军士之类发放答卷,连同草稿纸一起。答卷照例是那种红格子宣纸,草稿纸发了十数张,叶信芳心里只感叹,这么大方,恐怕此次的封卷钱不便宜。和院试时相同,依旧是草台班子一样的搬着牌子巡考令考生记考题。 第一场考题,“生财有大道”,“君子无所不用其极”,“不能正五音”,“隐恶而扬善” ,这四题分别出自四书,而后三题则出自《尚书》《诗经》和《孟子》:“欲败度纵败礼”、“伐木丁丁”、“好学而不贰”,这些都是要写八股文的,而另有五言八韵诗一首,题为“君子之泽”。 写文的题先不看,这诗就已经是标准的歌功颂德诗,叶信芳想起现代学者的一个有趣的研究,五言八韵诗在明清两代作为科考内容,又称“赋得体”,本该在这两朝发扬光大,实际上明清的此类诗质量远远低于唐代,而最出名的“赋得体”,恐怕就是人人交口皆知的那首“离离原上草”了,现代的课文里都叫《草》,实际上人家的全名是《赋得古原草送别》。大多数人只能背前四句,实际上后面还有四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看着这写文的题目,叶信芳也只能感叹一个宋人害人不浅,这个宋人就是朱熹,理学思想禁锢了女性,而他编注的《四书》又坑死了文人。 八股文,最初又叫“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四书文”,本只是众多文体中的一种,后来因为科考推崇此种文体,这才名声大噪。     之所以叫八股是因为它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而内容必须要出自朱熹编注的《四书》。科举时,八股文要用孔子、孟子的口气说话,四副对子平仄对仗,不能用风花雪月的典故亵渎圣人,每篇文章包括从起股到束股四个部分。之所以说八股文死板,就在于这种文体,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 而孙茂行老爷子赠送给叶信芳的那一套书,已经将八股以自己的方式形成总结,叶信芳日夜研读,在他的基础上,对于八股文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三天两夜,叶信芳就待在那个狭窄的考棚里,吃了睡,睡了拉,食物的气味、笔墨的味道、排泄物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当真是一言难尽。 等到终于出考场时,有一种刑满出狱的感觉。 “脏。” 宋修之小脸惨白,可怜兮兮的坐在小马扎上,像是一棵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 “我在考场里,拉肚子了……” 62.乡试(中) 叶信芳觉得乡试考试环节设计得真是丧心病狂, 初六第一场入场,初八太阳落山时出场, 然后初九又入场, 十一出场,十二再入场, 十四出场,如此循环。 这个入场开始时间开始在凌晨一点, 结束是上午九点。而出场时间在最后一天的下午, 太阳落山之前, 可以提前交卷,但是不会放你提前出去, 因为开锁的时间也是固定的,提前交卷的考生们,会被安排在同一个地方等候出场, 叶信芳上一场掐着点交卷, 倒是没有经历小黑屋等待。 时间安排紧凑的就像是犯人出来放个风,考生出了考场回客栈洗个澡,然后睡两三个时辰, 又得爬起来继续排队。 这个时候住宿的客馆离考场近就很有好处了, 可以比别人多睡一段时间。 考场巳时(上午九点)落锁,准点停止放人入场,叶信芳几人必须在九点之前进场。 府试院试还有考生单人的情况, 待到了乡试, 几乎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因为时间太紧,而要安排的事情太多,考生在炼狱里待了三天,思想上身体上饱受摧残,考完还能提起力气自己安排一切的,都是真的勇士。 这么多考生,人人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肯定要有人提前帮忙安排好,不然这么多考生挤在一起,客栈里小二再多也安排不过来。况且,在里面折磨了三天,总要吃一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如果洗完澡立马有人帮你把饭菜端到面前,那岂不是美滋滋。晚上盖着的毡毯,在味大的考棚里待了三天,要换。衣服穿了三天,要换,这些都是需要人来安排的。 洗完澡,叶信芳只觉得整个人好像又活过来了一般,饱饱的吃了一顿,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消食,更别提靠前抱佛脚什么的,争分夺秒的休息,直接倒在床上睡下。 因几人结伴,大家在考试之前,早就将几天里陪考人员要做的事情安排好了,考生睡觉的时候,只用派两个人去考场外看情况,若是排列队伍行进过快或者过慢,也能早点回来商议解决,免得错过考试,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意外。 而其他的陪考人员,可以在考生休息的时候,安排好下一场带进去的东西,上一场吃剩的食物不能再带,像宋修之这样的事逼,他的东西全部都要换上新的,重新整理也需要时间。 在考场外盯梢的是墨染和李叔,照旧是丑时(凌晨一点)开始入场,排队的人没有上一场那么多,不是因为许多人不考了,而是许多人揣着和叶信芳几人一样的心思,想要多休息一段时间。 卯时(凌晨五点)的时候,李叔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考生入场的速度逐渐的慢了下来,明明没有多少人的队伍,入场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李叔只觉得脊背一寒,瞬间就明白了这些人的意图,赶忙拍了两下一旁打瞌睡的墨染。 “快回去,让人赶紧准备早饭,再叫醒几位公子,让他们几个立马带着东西过来,若是少爷们问起什么情况,就说排队的秀才们入场很慢。” 宋修之的书童墨染见李叔神情严肃,虽不解其意,但立马撒丫子往回跑。 李叔见到那边有人拿考篮占位排队,不过一会儿,就有人偷偷的将考篮往后移,更有甚者,有的书生趁着巡逻的军士不注意,偷偷摸摸往装了东西的考篮里仍了一个小东西,李叔倒吸一口凉气。 客栈那边,彻夜亮着灯,墨染直接将一排房子的人都叫醒了,林云帆本来还有些不耐烦,听得这种情况,里面神情严肃起来。 “叶兄,我们要不要也?”林云帆低着问叶信芳,府学来赶考的人很多,因为一起同住这家离府学近的客栈,四人向来是同进退的,他们三个里是小团体,宋修之和刘俊彦都听叶信芳的话,故而有事林云帆只用与叶信芳商量。 叶信芳明白他的意思,却摇了摇头,低声道:“既然来考试,就要堂堂正正,不然在考场上都会觉得良心不安,更加影响发挥。” 故意放慢速度,固然可以影响后面的人,甚至因为落锁时间固定,导致一批人无法入场,但是这种靠歪门邪道取得的竞争优势,叶信芳不想要。 林云帆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是自己一时鬼迷心窍了,若是带着心虚考试,恐怕还会影响发挥,这些日子里寒窗苦读,他自认不会输给任何人,若是这次没过,只当是技不如人就是,如此想着,只觉得胸口的郁气都消了不少。 时间还早,四人也没有着急出发,慢条斯理的吃完早饭,再最后解决一遍生理问题。 宋修之还好只是闹肚子,拉完肚子就不疼了,有的考生夜晚休息不好,染上风寒,这次乡试之旅就提前结束了。 等到考场外的那条街,此时陪考人员正站在队伍的中间部分,前面除了几十人,还有一排排占队的考篮,这些考篮,有的装得满满当当,有的空空的,只上面系了条绳子之类的作记号。 叶信芳他们直接交换位置即可,考篮占位,叶信芳觉得很不靠谱,又没个人看着,别人拿了东西你都不知道,万一看你篮子里的肉脯闻着香直接全部拿走呢? 此时恰巧有个书生越过他们,走到考篮的位置,提前其中的一只。 李叔脸上带着犹豫,欲言又止的望着叶信芳。 “有话直说。”叶信芳看着他那个样子,觉得别扭得紧。 李叔将事情道来,叶信芳赶忙道:“你去提醒他一声,要是粗心了,岂不是一辈子都毁了!” 叶信芳倒吸一口凉气,最怕文人没气节,他没想到,这些人为了举人已经这般丧心病狂,也不管对方是谁,少一个是一个。 考篮的主人细心还好,若是粗心的话,考前检查抓出小抄,轻则革去功名,重则充军流放,这一个小小的动作直接就害了别人一辈子。 那书生显然是个粗心的主,见李叔径直走过去,先是疑惑,听得情况后,脸色大变,从自己的考篮中,找出一张笔杆子粗细的卷纸,那纸团上全是细细密密的小抄,那书生放下考篮,连忙跑过来,朝叶信芳深躬一礼。 叶信芳只觉得这个人有些呆板,就不能提着考篮跟别的考篮换个位置吗?现在又单独摆在那里,这个时候要是又有人来一次陷害怎么办? “在下洛南府黄春霖,多谢兄台相告之恩。”黄春霖满脸都是感激,声音都有些发抖,“若不是兄台大义,吾多年寒窗苦读尽毁于今日,还不知恩公高姓大名。” “西宁府叶信芳,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黄兄不必客气,这是我辈读书人应有之义。”叶雷/锋只觉得胸前的红领巾更加的鲜艳了。 “大恩难报,叶兄但有吩咐,黄某自当竭尽全力。”黄春霖郑重说道。 “为何黄兄一人赶考?”叶信芳有些好奇。 “家境单薄,人丁凋零,族中亦无人可依,此次出行,唯有一老仆跟随,我念他年迈,不忍令其等候。”黄春霖满脸都是后怕。 叶信芳心底唏嘘,不是每一个家族都像叶家那般随便拉出来一堆人,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只有一个陪考,像林云帆林少爷,除了书童,还有马夫、长随。 黄春霖谢了再三,这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许是不放心,叶信芳见他又检查了一遍考篮。 这种症状传染给了其他人,叶信芳几个人也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意外这才放下心来。 “城东寓馆,李叔,还请你帮忙走一趟,快去看看谢相公在不在。”谢思齐与叶信芳几人不是一起的,因为家境原因,住在寓馆里,陪考的是他大哥,这是他第一次参加乡试,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场,叶信芳想着还是让李叔跑一趟,小心无大错。 而其他几个书童,被安排着继续排队,若是遇到府学的同窗,直接顶替位置。 叶信芳暗叹一口气,自己也只能帮到这里了。 而排在他们前面的几十个人,也不是人人都进考场的,叶信芳观察到有一些人,手中什么也没有带,在要排到自己时自动往后挪动,当叶信芳见到一个书生走到这类人跟前时,他们手指比划了一下,就见那个书生拿了一块银子递给他。 这是什么操作?叶信芳只觉得被几个古人秀的头皮发麻,谁说古人呆板的,只要能挣钱,没有什么是他们想不出来的法子。 那些人拿了银子,让出位置,又马不停蹄的跑到队尾排了起来。 几人终于赶在卯时结束之前进入考场,一进考棚闻着那个味儿叶信芳就想骂娘。 是时间太赶还是后勤太懒?便桶倒了能不能劳驾拿水随便冲一冲啊! 63.乡试(下) 依旧是昨天的那间考棚,依旧弥漫着难以描述的味道、 叶信芳深深庆幸自己曾经模拟考试的决定,那几天与粪桶朝夕相处,如今他身处茅房也能面不改色的奋笔疾书。 那位作妖的巡抚大人也许觉得,考试公平是最重要的,有的考生住厕号,有的考生住灶号,有的考生神清气爽,这样太不公平。而如今这般,拜他所赐,人手一个厕号。 叶信芳脑海中浮现一副画面,一个身着官袍的中年文士,他一边发粪桶,一边笑着说:不要急慢慢来,大家都有。 这一场考试难度不大,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用现代话来说,这场考的是公文写作,这些种类的文体,都是官场应用文,叶信芳不由得感激府学的钱举人,这场考试内容正是这位老举人的教课内容,他教课一丝不苟,所有的问题都揉碎了掰开了跟你讲明白,生怕你有一点不懂,真是古代囫囵吞枣式教育中的一股清流。 叶信芳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做完了第二场的卷子,几乎没有什么磕巴,检查完毕后按部就班的逐字誊抄,答完了他也不想再跟自己的排泄物纠缠下去,誊写完毕他就交卷了。 此时未时刚过,叶信芳跟在衙差身后到了一处阴暗的房间,找到了在角落里发呆的宋修之,小脸上的生无可恋。 “久居鲍市不闻其臭。”宋修之看到叶信芳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轻轻的靠在对方身上,弱弱的开口,“我今天居然没觉得臭了……” 叶信芳直接将自己的衣袖贴近宋修之的鼻子,被对方飞速的避开,满脸都是嫌弃,“你真是臭死了!” “我怕你嗅觉失灵。”叶信芳笑着解释。 房间里的人越来越多,比较一致的是,大家都臭烘烘的。 依旧是赶场子一样,第三场考试很快就开考,考生相较前两场减少了一些,但人数不多。 乡试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双重较量,既然来参加考试,都是有几把刷子的,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意志坚毅之辈。叶信芳真的很佩服宋修之,许多成人都受不了考试流程,他一个小孩子,却一关一关挺下来了,天才不可怕,可怕的是天才还样样比你努力。 第三场考试内容:书史策一道,判语二条。 史论题简单,题目是:“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论”。策论题是问富民之策。甚至那两道判语题,叶信芳都不觉得难。 判,是指考生对“疑事”说下的断语。 而第一道题,却是要了亲命,这是一道截搭题,这类题目一般是无题可出时,将两个书中两个不相干的句子接在一起成题,按理说国朝不过传了二代,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形,叶信芳只能猜测也许是主考官的爱好,因他在现代时的学术方向就是古代文学,科举之事也知晓不少,清朝乾隆时期就有个叫鲍桂星的当学政,曾经在考试时大量出截搭题,简直就是截搭题狂热粉。 这次的截搭题是: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虽然全句都是出自论语宪问篇,但却是来自不同的语句与语境,前半句是说孔子用拐杖敲打老朋友原壤的小腿,后半句是说阙里的一个童子,来向孔子传话的事情。 叶信芳好想摸一摸主考官的奖杯,真是古代版“出题人真会玩”系列,这两句在宪问篇里都是连在一起的,但是从断句看来,前一句是上一段话的结尾,后一句是下一段话的开头,有些学艺不精的人估计都没察觉这是截搭题。 勉勉强强找到用礼教作为切入点,叶信芳开始磕磕绊绊的写了起来。 夜晚盖着毡毯躺在木板床上不敢翻身,肚子饿的时候吃着干巴巴的肉脯和糕点,一壶热水就要四十文,叶信芳只觉得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八月十四,乡试终于落下帷幕。 三场九天,感觉命都要考没了,四人互相看了看,只觉得对方都瘦了一圈,考完了也就不必开着上等房了,叶信芳和刘俊彦换到中等房住,另外两个少爷依然住着上等房享受。 下等房是大通铺,叶信芳不想这么委屈自己。 考生们解放了,考官却要进入没日没夜的阅卷之中,一位主考官,一位副考官,七位同考官。考官是如何安排的呢,也是考出来的。主考官虽然是由皇帝指派,但却是通过考试从众多翰林中选拔出来的,副考官亦是如此,而同考官级别较低,是从推官知县及文学教官通过考试选拔,跟现代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一样,为了避免暗箱操作,考官都是由非考试省任职及非考试省户籍的官员担任。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考官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同考官作为级别最低的考官,负责主要的阅卷工作,他们决定考生的去留,而这些留下来的考卷中,名次的评定就要依赖主副考官的决断。 同考官在五千份试卷中筛选出优秀的答卷送交主考官,缺考人员的卷子甚至都到不了同考官的手中,那些明显不合格的答卷直接排除,每一份卷子七位同考官都要看一遍,看完之后用朱笔在答卷上勾画意见,若是大家全都同意,直接送交主副考官审阅,若是有四人以上不同意,那就进入放弃的一堆中,若是一到三位考官不同意,则放入待定的分类中,这两种答卷都被称为“落卷”,但是后一种还是有翻身的可能,若是优秀答卷的数量不足上榜人数,则会在待定的落卷中进行补录,这种情况被称为“搜遗”。 当然,进入落卷翻身的机会是很小的。 整个考试以第一场的八股文为主,在无法决断的时候,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商榷之后决定去留,而如果第一场就惊才绝艳,那么考中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经过数天的紧张阅卷之后,此时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阅卷室中,几位考官正在激励的讨论着。 副考官满脸涨得通红,梗着脖子道:“此子年岁太幼,若是贸然评定为解元,恐怕会引起他人不满,并且少年得志,恐会自满,自伤其才。” 考试结果已经出来了,在排榜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本来都已经确定了,在拆封之后,一位考官好奇之下,发现今科解元竟然是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少年。 乡试第一名成为解元。 “技不如人,有什么脸敢不满的。”一位同考官不在意的说道。 “张大人此言差矣,岂不知昔日伤仲永之旧事,他人不满是小事,其才学,吾甚爱之,不忍见因年少得意,磋磨其志。”副考官马清如此说道。 “马大人,什么时候这科举考试,变成了不按照学识高低排名次,而是按照年龄了,要这么说,直接选个年纪最大的当案首不就行了?”张同考讥讽道。 马清摇了摇头,道:“此子如此才学,大可等到下科,若那时吾还是考官,则必点为解元。” “您说得倒是轻巧,将来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您在知道他的年纪之后,不仅不想剥夺他本该有的解元之位,还想让他落第,未免过于不公了吧?”张同考只觉得气得想冒烟。 “人如玉石,亦需打磨,此子才学出众,必非池中之物,何必计较中举之一时早晚?”马清一脸我为他好的模样。 张同考却不认同他的观点,虽然副考官级别高于他,但也丝毫不惧,“圣人还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科中举,三年后参加会试,正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时候。” “十六岁参加会试也不迟。”马清说道。 “时机不等人,谁又知道那时的情形,况且科举考试,凭的就是真才实学,哪有欺负人家年纪小,故意压上一压的?你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文无第一,此子行文之间还是过于锋芒毕露了,还是要压一压为好。”马清辩解道。 “你这人,刚才还承认人家是仲永之才,现在就开始挑刺了,秦大人,还请您做下决断。”张同考不想跟马清再吵,转而恭敬问询主考官秦中羽。 64.喜报 天蒙蒙亮的时候, 叶信芳就听见客栈里传来走动的声音,既然不得安睡索性就爬了起来。 待洗漱完毕,发现所有人都起来了, 客栈大堂里坐的满满当当,叶信芳特意让李叔帮忙出去买油条和咸蛋,虽然乡试没有分值,只有中与不中,但自己吃个“一百分”心里也舒坦。 宋修之嫌弃的看了一眼咸蛋, 小口小口的喝着稀饭, 喝一口稀饭吃一口小菜,频率稳定的就像是设定好的机器人一样。 相比院试, 乡试每个参考人员都是生员,就是俗称的秀才, 士族的最底层,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不需要他们亲自去看榜, 而是有专门的报喜人, 等所有报喜人报完之后, 才会发榜公示整个名单。 生员们在考试前都在衙门里登记了暂住信息,为了方便报喜人,一般都不会在考试之后更换客馆,也不用担心包报喜人不认路, 因为他们每回都是要全城跑。 “你眼睛怎么这么红?”叶信芳被林云帆通红的双眼唬了一跳。 “睡不着, 心里老是挂念着。”林云帆叹了口气。 “结果如何, 昨天应该就出来了,你这样除了让自己难受,于事无补。”叶信芳安慰道。 林云帆点了点头,“话是这个理,可到底知易行难。” 叶信芳叹了口气,转而看向认真吃着早饭的宋修之,问道:“你担心吗?” 宋修之咽下食物,放下碗,答道:“不担心,只怕拿不到解元之位。” 叶信芳心里感慨:学霸的担心都是这么与众不同。 “我这次若是不中,回家之后只怕是大棒伺候。”林云帆满脸都写着担忧。 “你不过二十出头,这个年纪考中秀才都是凤毛麟角,你家中未免也太过严苛了吧?”叶信芳满是不解。 林云帆摇了摇头,“叶兄有所不知,家父有一友人,其子十八中举……” 又是一个别人家孩子的故事,叶信芳秒懂。 “据说这次,后两场均有一两百人没赶上进场。”林云帆压低声音说道。 叶信芳皱眉,想起那些入场时故意放慢速度的书生,“倒是可惜了。” “我看到报喜差了!”外面突然传来呼喊声。 一堆生员闻风而动,拉着那个说话之人问,“人呢,人呢,去哪了?” “好像是往城东去了。”那人猜测着说道。 一大厅的人唉声叹气。 “喜报!” 不过一声,大厅里的人顿时提神屏气,个个双眼聚精会神的盯着那个冲进来的报喜差。 那差人许是第一次干这种活,被众人盯得有些发虚,试了几次都说不出话来,众人恨不得冲上前去替他开口。 “乡试喜报!贺洛南府赵应嘉老爷高中乡试第九十八名!” 那差人说完,只见大厅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站了起来,满脸都是喜悦,“我中了,我中了!” 逮着一个人说一遍,整个人都显得十分亢奋,周围之人掩饰住脸上失望的神情,纷纷站起来恭贺对方。 那中年男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荷包,直接递给那个差人,“多谢,多谢!” 报喜差捏着荷包,喜滋滋的告退。 每多一个报喜差,就意味着中举名额又少了一个,众人神情紧张的盯着门口,不多时又有一个报喜差冲了进来。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林云帆老爷高中乡试副榜第一!”那报喜差高声说道。 林云帆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问道:“我是第一?那岂不是解元了?” 叶信芳刚想说恭喜,就听见宋修之十分冷静的开口:“他说的是副榜。” 林云帆又听得那报喜差报了一遍,顿时整张脸都垮了下去,喃喃问道:“为什么偏偏是副榜!副榜就算了,还恰巧是第一,就差一个人!” “你没有弄错,我真的是副榜?”林云帆抓着那报喜差问道。 那报喜差有些怔愣,又将喜报喊了一遍。 林云帆气呼呼的坐回位置上,叶信芳替他给了赏钱。 “完了完了,这次要被我爹打死……” 叶信芳安慰道:“这次副榜第一,下次乡试你岂不是稳了,林兄,多往好处想。” 大厅里的人本是满脸羡慕,此时倒也不知作何感想了,这种就差一点点的感觉真的令人难受。 又等了两刻钟,期间听到数次马蹄声经过,众人脸上的神情竟然越发的紧张起来,此时居然有人想着,副榜也比没榜好,起码也是能力的证明。 “喜报!贺西宁府刘俊彦老爷高中乡试桂榜第八十名!”这次的报喜人没有卖关子,高声喊了几遍冲进客栈大厅。 “我?是我吗?”刘俊彦不敢置信问着叶信芳等人。 关键时刻,保持冷静的还是我们宋修之小朋友,只见他非常笃定的点头,“说的就是你,我听他说了三遍,副榜可没有第八十名的。” 正副榜比例五比一,正榜录取一百人,则副榜便是二十人。 刘俊彦立马跳了起来,“我中了!我中了!终于对得起我娘子!” “哼,也不知那些考官怎么想的,会录取你这样的惧内货色,开口闭口都是娘子,真是读书人的耻辱。”旁边一个阴沉着脸的生员开口讽刺道。 叶信芳本以为刘俊彦不会反击,没想到他笑着问道:“你娶妻了吗?” “我一心读书,只待高中之后再娶得佳妇。”那人话中的意味如此明显,自己却丝毫不觉得不妥。 刘俊彦摇了摇头,道:“本想说,你要是娶妻了,就可惜你家娘子,嫁了一个负心薄义嫉贤妒能的庸人,既然你尚未娶妻,那我就只能心疼你。我高中了,不跟你计较,毕竟你还要再来三年,成亲之日遥遥无期!” 刘俊彦说着不计较,脸上却笑得很贱。 叶信芳看着他的脸,只感觉仿佛在说“你这个处男真是笑死我了”,叶信芳没想到当初那个连关心人都十分别扭的书生,如今变成了这般伶牙俐齿之人,并且还有进化成妻奴的潜质。 也不知刘俊彦家那个娘子,到底是何等神人,这调教夫婿的能力简直满级。 “你!走着瞧,也许我名次排的比你高,下一个高中的就是我!”那生员黑着脸强撑着说道。 刘俊彦想起院试时发生的事,立马正色道:“既然兄台如此肯定,那么我们不妨一赌,百两银子,兄台可敢一搏?” “我、我才不跟你赌呢!真是有辱斯文!”那年轻的生员恶狠狠的说道。 刘俊彦惋惜的看了他一眼,打赏完了报喜人,回到桌子上时,整个人都是飘的,不过顾忌着林云帆,嘴角都不敢撇得太大。 “恭喜刘兄!”倒是林云帆首先调整过来,贺喜他。 “同喜,林兄今朝不中,下次必中,不要气馁。”刘俊彦安慰道。 “承蒙刘兄吉言了。”林云帆笑着道。 刘俊彦中举,除了那一个说酸话的,都是恭贺之声,人人都想结交与他,硬是跑上前来跟他攀交情。先前那个九十八名的举人,此时周围一大堆拍马之人,那人如同众星捧月一般,高谈阔论,周围人等纷纷恭维附和。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叶信芳老爷高中乡试桂榜第七十五名!”又一个报喜差冲了进来。正榜,又称为桂榜,因为乡试安排的时间多在八月份,农历八月恰是桂花飘香的时节,桂又音同“贵”,故世人多爱用此称呼。 “叶哥,是你!”宋修之反应比叶信芳快。 叶信芳先前见刘俊彦的模样,还觉得好笑,此时轮到自己时,整个人也觉得有些不敢置信,中了举不同于中秀才,成为举人就等于彻底改换门庭。秀才不过是见官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的特权,以及免除一丁的徭役,另外每年还有少量的补贴,而举人则不同,可以免除三百亩田地的赋税,和一户的劳役,最重要的是,成为了官员候补。 若是活动的好,可以谋一个县丞之类当当,若是不善于此,也可以谋个学官当当。 “恭喜叶兄,恭喜叶兄!”那些围绕着刘俊彦的生员们,立马开口说道。 叶信芳恍惚着走到报喜差面前,再三要求他多报几遍。 那报喜差知道这位是举人老爷,也不敢违逆,老老实实的报了三遍,心里还有些忐忑,这位老爷莫不是要赖掉赏银?叶信芳确认过后,立马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赏钱。 赏钱这东西,恐怕这大厅里每个人都准备了,只是送出去的没有几个,那报喜官捏了捏荷包,估摸了大小之后,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预祝叶老爷会试金榜题名!” 此时叶信芳这一桌子算是火了,两举人、一副榜同坐一桌,蹭喜气这种事在什么朝代都存在,有些生员暗戳戳的往他们那桌挤。 叶信芳只听见人群中的宋修之大喊着:“不要碰我!我的座位,你们离远一点!” 那桌子被围得密密麻麻,饶是叶信芳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了进去,费力的拉扯出宋修之,只见小孩的头发都已经十分散乱,脸上几道印子,也不知是挤得还是被人按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中间又来了两波报喜人,叶信芳原本待的桌子却没有空下来,四人的桌子,如今挤了足足十六个人,刘俊彦和林云帆早就被挤了出来。 日头升在半空之时,路上的报喜差越来越少,但大厅的众人还是没有放弃,只想着自己会是最后那几个。 一阵脚步声传来,众人忙屏住呼吸。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宋修之老爷乡试桂榜高中解元!” 65.文曲星 却说当日,秦中羽看了半天的热闹,一副围观群众的样子看着两个同僚吵翻天,不说劝架,反而还嫌弃他们没吵出火气。 “秦大人,此子年少,还是压上一压为好。”马清老脸上满是倔强,十分顽固的样子。 “你们接着辩上一辩,本官看看谁更在理。”秦中羽煽风点火道,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神色。 “古有甘罗十二拜相,今日十岁解元有何不妥?人家甘罗也是年少锋芒毕露,怎不见他自毁前程?”张同考想了想,又讥讽道:“莫不是马大人而立之年中举,不惑之年得题名,就对人家心怀嫉妒了?” “荒谬!老夫不过是有爱才之心,却被你如此揣度,真是小人之心,不可为伍!” 马清和张同考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就差撸起袖子打了起来。 两人辩着辩着,发现同僚们全都不说话,这静静围观的样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看向秦中羽,此时只见对方俊朗的脸上满是失望,“看样子你们是辩不出一个结果了。” “还请大人定夺。”两人异口同声。 秦中羽笑了笑,道:“我还要定夺什么?名次早已排好,直接誊抄便是。” 张同考面色一喜,马清却脸色大变,忙道:“大人不可!” “让你辩,又辩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来回回就是那几句话,无趣得很。”秦中羽看了马清一眼,语气中带着不以为然。 秦中羽不过二十五岁,担任此次主考官的正职,而那马清虽然已经年近五十,却屈居为副考,他心中虽然不甘,但也不敢表现出来,听到对方如此说,脸色顿时涨得通红,“大人这个意思,是根本就不打算更改结果,既然如此,何必让我们辩,难道您是在戏耍下官二人?” 这话一出,就是张同考的脸色都不好看了。 秦中羽神色郑重了起来,解释道:“你若辩得过张同考,你的意见自然是可以参考一二,但马大人莫要忘了,科举取士,本就是为圣上取良才,良才千种,并非千篇一律,合用即可,年长者老成持重,非轻浮之少年可比,而少年人锐意进取,迂腐之年长者难以企及。” 他顿了顿,接着道:“况且马大人一直针对此子年少,不堪为首,本官有些怀疑,大人是否在隐射本官,觉得本官年轻,不配做马大人的上峰?” 马清面色大变,忙道:“大人明鉴,下官万万没有这等想法!” 马清出身寒门,不过运气好考上进士,而这位秦中羽大人,十九岁不到就高中状元,且出身世家,深得圣上喜爱。 秦中羽笑了笑,“马大人有此想法,也可以理解,但本官担任主考,是圣上亲自考察选拔,圣上以本官为主,而以马大人为副,你还不懂吗?科举考试,既然已经分出了高下,一切真材实料说话,不必搞论资排辈那一套。” “况且,锋芒毕露,未必是一件坏事。年少意气,若真撞了南墙,也能早日改正。马大人,你觉得本官说的,可在理?”秦中羽缓缓的说道,认真的盯着马清。 秦中羽的论调振聋发聩,一直与张同考纠缠的马清,此时万不敢有其他意见,反而主动附和道:“秦大人说得极是,是下官一时糊涂,陷入了死胡同。” 若说马清对于秦中羽压在他头上这件事,心中没有一丝不满,那肯定是假话,但他起初认为,对方年纪轻,经事少,在乡试一事上,还不是自己说了算。然而马清万万没想到,这人虽行事不羁,但到底是出身世家,行事严谨,进退有度,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自己找事不成反而都被对方敲打了一番,无怪乎人家是陛下跟前的红人,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翰林,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头客栈里,解元的喜报送达,整个客馆大厅一片死寂,不少生员张大着嘴,看着整个厅里最矮的那个。 “这张桌子都别碰,我要收起来!”首先发声的竟然是客栈老板,生怕那些挤在一起的人弄坏了他的桌子,开客栈这么久,第一次有解元出自他的客栈,这副桌椅今日坐了三举人、一副榜,以后专门放进包厢里,谁要坐一坐,就加钱,老板美滋滋的打着小算盘,暗想着,那小解元住的房间也另外留出来,也能出个高价。 他这话说完,却只见那些落地秀才们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所有人疯了一般挤到那张桌子上去,生怕晚了就不能蹭到喜气了,更有甚者,直接去挤宋修之后来坐的那张桌子,叶信芳都差点被他们掀翻在地。 这些人实在是太疯狂了,叶信芳一回头看见林云帆两眼发光的盯着宋修之。 下一刻,就见他冲到还在跟报喜差说话的宋修之身边,直接将小孩给抱了起来。 “你干什么,别碰我!”宋修之吓得大喊。 “蹭喜气,文曲星,叶兄和刘兄跟你走得近,他们都中了,我们做朋友好不好?”林云帆问道,随着刘俊彦和叶信芳的前后中举,他如今坚信,宋修之是文曲星下凡,谁跟他走得近谁就能考上,自己不就离远了一些,这才差之毫厘,要是跟他是好朋友,那下一届乡试自己岂不是要当解元? “不要,你走,放我下来!”宋修之断然拒绝,大喊道:“叶哥救我,他碰到我了!快让他住手!” 叶信芳知道小孩有洁癖,轻易不让人碰,冲上前来,从林云帆怀里抢人。 林云帆的话倒是提醒了大厅里的众人,就在宋修之惊恐的眼神中,见到一厅的人都往他这边跑,哪怕是之前考中举人的两个书生都在往这边挤。 边挤众人还边大喊着:“文曲星,抓住他!” 众人暗想,这么小年纪中解元,还是一路案首考过来,这若不是文曲星下凡,那就没有文曲星了,冲上去哪怕不能摸一摸抱一抱,抢片衣角也是好。 叶信芳抓了两把,见林云帆根本不放手,余光又见众人俱是一脸疯狂,只能直接拉着林云帆就往外跑。 所有人都追着叶信芳他们去了,只剩下那个报喜人欲哭无泪,本以为抢到给解元报喜是见好事,没想到到头来什么也没拉着,一脸丧气着刚想离开,就见角落里钻出来一个书童,拿出一个荷包递给他。 “我、我替我家少爷给的……”墨染说话间还有些颤抖,主要是被刚才那癫狂的一幕吓到了,但赏银不能不给,要是传扬出去只怕还以为他家少爷是个小气鬼。 叶信芳拉着林云帆往前跑,也不认识路,随便找小巷子钻,全靠跑得快才甩开那帮书生。 “林兄,你放他下来!”叶信芳看着宋修之被勒得小脸通红,有些心疼。 林云帆放下宋修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摸了摸后脑勺,“我这人心急,修之,不好意思啊。” 宋修之瞪了他一眼,直接躲到叶信芳身后。 “你就是想摸想抱想交朋友,回乡的路上有的是时间,这下好了,客栈怎么回去?”叶信芳很不高兴。 “我才不要跟他做朋友!”身后传来宋修之大声的反驳。 这古代的读书人实在是太疯狂了,对功名的渴望之心胜过一切,只要有一丝可能就想要抓住,叶信芳本以为范进中举已经很夸张了,没想到这些人刷新了他对科举的认识。 “叶兄,其实我……”林云帆吞吞吐吐的开口。 叶信芳没好气的问道:“又怎么了?” “我想去看看榜单,万一……” 林云帆话未说完,叶信芳懂了,“你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 但叶信芳自己也想去看看,只剩下一个不知道怎么安置的宋修之,两双眼睛同时看着满脸不高兴的宋修之,问道:“你去看榜吗?” “不去,不去,我不去!你们这些疯子!”宋修之大声说道。 66.榜下捉婿 榜单前面人山人海,大家不管中没中,总要看一眼心中才能踏实下来。 中了,可以回家放心装逼。不中,稳住心态猥琐发育等待下次考试。 叶信芳和林云帆站在人群外,看着人头攒动的情景,双双叹气。 “卖上榜名册,只要一两银子,早买早放心!”突然有个一脸猥琐的年轻男人凑到二人身边如此说道。 你们嗅觉这么敏锐的吗?这种快钱也要挣?叶信芳只觉得自家创业失败真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些鸡贼的古人,比不过,真的比不过。 “你不是乱写的吧,这榜单才出来多久,你就能卖这个了?”林云帆有些怀疑。 那男人压低了声音道:“我有个亲戚,就在衙门里头,放心!” “那我随便问两个名字,你看看能不能对的上,叶信芳和刘俊彦。”林云帆说道。 只见那个男人打开册子翻了翻,“叶老爷七十五名,刘老爷八十名,这位公子是西宁府人士?” 中了举人,旁人都不好再直呼其名,得用尊称,秀才相公、举人老爷的称呼由此而来。 林云帆挑了挑眉,“你居然识字?” 那男人讪讪的笑了笑,“侥幸识得几个字,不当个睁眼瞎而已。” “既然你识字,何不找份账房先生的活做做?”林云帆有些好奇。 那男人却收起册子,道:“公子若是不买,小人再去问问别人。” “多问两句你就烦了,我买一册。”林云帆掏银子。 那男人立马脸上笑开了花,解释道:“我就是账房,不过一份活计哪够养家。” 说完又去向其他人兜售册子。 “咦,谢思齐也中了。”林云帆发出一声羡慕的感慨。 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信芳正好望见那边慢悠悠走过来的谢思齐。 “谢兄,恭喜恭喜,高中举人,下一步是不是洞房花烛呀?”林云帆挤眉弄眼,笑得十分猥琐。 谢思齐涨红了脸,“你、你休要胡说!” 林云帆笑着挤到他身边,“害羞什么,人之常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二人却没有注意到,一旁原本站着唉声叹气的中年人,听着对话精神一振。 “叶兄,恭喜了。”谢思齐向叶信芳道喜。 “快,这边有两个,抓一个是一个!”身后的中年人高声说道,他指了指谢思齐,又指了指叶信芳。 呼啦啦六个家丁模样的人围了上来,“抓回去,每人赏银二十两!” “这是干什么?”叶信芳满心都是不解。 “贤婿,你娘子还在家中等着,跟老夫回去吧!”那中年人看着四十出头的样子,说话却是一口一个老夫。 “榜下捉婿呀,叶兄不知道吗?”林云帆没有被抓,饶有兴致的盯着两人。 “我家中已有妻子,你们抓了也没用!”叶信芳高声解释道。 “我作证,连孩子都有两个了。”林云帆补充道。 原本抓住他的三个家丁顿时愣住了,转而看向中年男人。 只见那男人大手一挥,“那就放了他!” 那三个家丁立时围到谢思齐身边,生怕迟了二十两就飞掉了。 谢思齐赶忙说道:“我我也娶妻了,你们不能抓我!” “贤婿莫要骗人,你们刚才说的话老夫都听到了。”中年男人脸上带着笑,戳穿了谢思齐的谎言。 “叶兄林兄救我!”谢思齐慌忙看向叶信芳和林云帆。 “两位若是有兴致,可以去城东薛府吃喜酒。”薛老爷笑着说道。 “薛老爷,您这样不合适吧,他家中已经定了亲事,真不能跟您走。”叶信芳硬着头皮说道。 薛老爷捋着胡须,丝毫不惧,笑眯眯的道:“这样的话,老夫只能多出一些退亲钱了。” “请姑爷回府!”一声令下,那些家丁立马七手八脚的拉扯着谢思齐,塞进早就侯在一边的轿子里。 “薛老爷,他真的有亲事!”叶信芳高声说道,上前想要救人,却被高大的家丁给拦住了。 对方知道这是举人老爷,也不敢用力,只用身子挡着,但力量悬殊,叶信芳无法突破防线。 那薛老爷笑着向周围人拱了拱手,高声道:“今日次女出嫁,城东薛府,各位若是愿意赏脸,可去我家吃喜酒!” 围观人群无一人阻止,反而个个脸带笑意的恭喜,个别甚至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 另有两个仆人,抬出一红绸缠绕的箩筐,箩筐重重的砸在地面,扬起一阵灰尘。 掀开上面盖着的红布,只见满满一箩筐的铜钱,那两个仆人一边撒钱,一边高喊,“城东薛府,嫁女大喜!” 虽然有许多读书人自矜身份,不肯捡钱,但不少不是读书人的立马围了上来,叶信芳就看见刚才那个卖册子的男人,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叶信芳还想继续跟上去,却被林云帆拉住,只听他道:“这城东薛府我知道,薛老爷家财万贯,又素有善举,被人尊称一声‘薛大善人’,他与许多大官都有来往,家中有五个女儿,这门亲事不差的。” “可谢兄那模样,十分不愿。”叶信芳还是不能认同这见解,“谢兄弟既然不愿意,我们身为友人,就该助他。” 林云帆摇了摇头,道:“这榜下捉婿的风俗,自来就有,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谢兄本来就没有婚约,由他去吧,此时若是硬拉扯回来,那姑娘的名声可就坏透了,这种事就算是闹到了官老爷跟前,也只能糊弄过去。” 叶信芳顿时心有戚戚焉,还好自己已婚。 “况且,这种事,真吃亏也是人家姑娘吃亏,当男人只用享受就好,谢兄若是不喜欢那姑娘,纳上几门美妾,老丈人也不会苛责。”林云帆凑过来,笑得一脸猥琐。 叶信芳一把推开他的大脸,骂道:“呸,斯文败类!” “都是男人,装什么呀叶兄。”林云帆丝毫不在意,反而压低声音道:“难得在外,不受家中母大虫管束,叶兄,今晚我们出去快活一番?听说金玉楼的嫣然姑娘,可是色艺双绝,要是能成为入幕之宾,那真是死而无憾了。” “呸,你离我远一点!”叶信芳看着他一脸猪哥样,义正言辞的拒绝,“我家中全靠妻子操持,她又为我生儿育女,怎么能背着她做这种事情,林兄,我看错你了!既然看完了榜,我就先回去了。” “叶兄怕什么,人生得意之时,自当享乐,如何畏首畏尾?你不说我不说,嫂子也不会知道。”林云帆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 “吾读书三十载,竟屈居九岁幼童之下,吾不服!” 这一声悲愤的不甘打断了二人的争执,叶信芳闻声望去,只见高声说话的是一个身着青衫的中年文士,对方脸上满是愤恨,像是受了奇耻大辱一般。 “九岁幼童为一省解元,真是琉省之辱,我辈之辱!”那中年文士继续说道,话虽然没有挑明,意思却很明显,搞事情,怀疑科举舞弊。 落地书生中果然有不少人被他煽动,有几人开始附和。 “带头者革去功名,可还有异议?”一个身着官袍的中年男人不慌不忙的说道。 榜单前面原本闹闹哄哄的众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章大人,那人是谁?很出名吗?”楼台上的秦中羽问道,以为那带头者是琉省本地的名人。 “这般说酸话的,多半是个落第秀才。”章巡抚不以为然的答道。 “看着倒像是从者如云的样子。”秦中羽笑了笑。 “一群落第的乌合之众,搅不起风浪,技不如人还想诬赖科举舞弊,不说这些晦气事了,秦大人,尝尝这掐丝云糕,这是琉省的特色小食。”章巡抚想着今早收到的消息,这位秦大人的幼妹,一月前被皇帝册封为辰妃,宠冠后宫,如此,他更加不敢怠慢了。 “确实别有一番风味。”秦中羽赞赏道,话锋一转,“来琉省前,我也曾了解过一些此地的风土人情,似乎这掐丝云糕是西宁府的特产。” 章巡抚笑着点头,“秦大人真是有心人,说起来,这次的解元也是出自西宁府,偏僻之府倒是人杰地灵。” “听您这么说,我倒是想去领略一番西宁府的风土人情,毕竟久居京中,出来一趟,甚是不易。”秦中羽表现得好像真的是对西宁府感兴趣一般。 章巡抚也不戳穿他,“西宁府风景甚好,秦大人想必能够尽兴而归,那里的王知府是个妙人,若是秦大人感兴趣,本官可以先与他打一声招呼。” “若是有人引路,真是再好不过了,那就多谢章大人了。”秦中羽拱手道谢。 章巡抚猜测他去西宁府,应该是有什么要事要办,但既然对方不肯多言,他也不好多问。 67.回家 鹿鸣鹿鸣,自然是宴如其名,宴席开始,先是奏《鹿鸣》之曲,举子们未经排练来了一场大合唱,齐颂《鹿鸣》之歌。 动人的歌声,不存在的。 一堆人唱的参差不齐,叶信芳就是滥竽充数的,跟着众人动动嘴巴,巧的是,他身边两位也是张嘴不出声。 唱完了歌,由解元打头,写了一首鹿鸣诗,叶信芳没有任何准备,但是完全不担心,因为这样的大场合,也就前十名能出风头。 叶信芳的位置靠后,能看清主席那边的情况。他本以为能看见上次院试的熟人,但一眼望去,大多是陌生的面孔,便是西宁府学的同窗也没有几人,宋修之那般年纪的自是凤毛麟角,而如叶信芳和刘俊彦这般的,也没有几个,绝大多数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叶信芳的位置靠后,向大人们敬酒这样长脸面的事情,自是轮不到他。叶信芳专注的看着席面,全都是上等精致的菜肴,也许是因为是巡抚主持,规格比上次知府宴席高出许多,薄如蝉翼的鱼脍,用细缕金橙调拌,金橙丝色黄若金,鱼片色自如玉,看着就胃口大开;另有精心烹制的烤羊,据说是选用羊身上最鲜嫩的部分,撒上上等的作料,外酥脆,内鲜嫩,入口喷香,还有各色冷热佳肴,令人回味无穷。 鹿鸣宴上觥筹交错,参加宴席的达官贵人极多,叶信芳终于见到了那位擅长玩花样的章巡抚,对方看着四五十岁的样子,尽管岁月在他脸上留下来厚重的痕迹,但依稀还是能看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青年。 叶信芳诧异的是,此次主考官竟然出人意料的年轻,不开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跟着长辈出门的公子哥,一旦开口,就能感受到那种气势,稳稳的压着年近五十的副考官。 “小解元郎,可曾拜师?”马清笑着问道。 宋修之站起来躬身答道:“学生不才,未曾拜师。” 马清刚想开口,就被秦中羽打断,“那倒是巧了,我老师曾欲收一关门弟子。” 马清小算盘打得精,却被秦中羽给坏了好事,心里虽然不忿,面上却丝毫不敢显露出来。 “若是能拜得许廷和先生为师,真是他的造化了。”马清还得摆出一副为宋修之高兴的样子,心里被提多别扭了。 许廷和是名满天下的大儒,岂是他一个小小翰林可以比的。 “马大人刚才,不是打算收徒吧?”秦中羽却不依不挠的问道。 “哪里哪里,绝无此等想法,本打算将解元郎引荐给国子监的方大儒,既然秦大人有心,那自是不敢相争。”马清苦水都往肚子里面咽。 “那就承让了。”秦中羽笑着说道,转头看向宋修之,“你此番回乡与家人告别之后,便与我返京,可愿意?” 这种场合,叶信芳原本还有些担心他会对着干,没想到小小少年,此时满脸都是郑重,答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就像是幼鹰终于学会了展翅,却没有回头看看他起飞的巢穴,叶信芳心中也不知是失落多一点还是高兴多一点。 鹿鸣宴后,叶信芳一行也没有多待,匆匆踏上了返程之路,来时浩浩荡荡的秀才出行车队,回去时却只有五辆马车,其他落第的同窗早就先行返程。 “你拿着吃吧,是不是饿了?”叶善安将馒头递给眼前的小乞丐。 小乞丐黑亮的眸子死死的看着对方,却并未伸手接过。 “放心吧,是干净的,我特意省出来的,本来是打算做宵夜的。”叶善安也学着他的样子蹲了下来,将馒头送到小乞丐的鼻尖。 小乞丐闻着馒头的香味,不禁咽了咽口水,伸出黑乎乎的双手接过。 “你的手受伤了!”叶善安看到对方手上细长的疤痕。 小乞丐没有回答他,继续狼吞虎咽的啃着馒头。 “我看见你在这里晃荡好几次了,是在找什么人吗?你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你。”叶善安歪着脑袋,十分好奇的问道。 搬到这个宅子之后,叶善安好几次外出,都看到这个小乞丐,对方老是探头探脑的往叶家宅子里看,索性趁此机会问清缘由。 那小乞丐闻言,顿了顿,一把推倒叶善安,站起来撒腿就跑。 “你推我干嘛?我还给了你吃的!”叶善安只觉得十分委屈。 那小乞丐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竟是出人意外的凶狠,像是一只保护地盘的小兽。 “善安少爷,您怎么坐在地上?” 听到马车轱辘的滚动声,叶善安回头看见了赶车的李叔,赶忙爬起身往宅子里跑,大喊着:“七叔回来了!” 叶信芳只身下车,宋修之早已与他分开,直接回青山县了。 出来迎接他的不是妻子和老娘,而是一群莺莺燕燕。 “举人老爷回来了!”有胆大的年轻妇人笑着说道。 其余的姑娘比较害羞,偷偷摸摸的打量了一眼,就低下头去羞红了脸。 乡试发榜之后,衙门有专人负责将此次科考情况通报下辖各府,故而叶信芳还没有回来,中举的消息便已经传回了西宁府。 叶信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哪来这么多妹子?大的二十五六岁,小的还有五六岁的,清一色的姑娘家,恍惚间让人以为置身女儿国一般。 “这是怎么了?”叶信芳压低声音问向叶善安。 “都是二奶奶的弟子……”叶善安低声回道。 这么多弟子,批发的? “我儿回来了,今天就先散了吧,明日早些来。”张氏跑出来,开始赶人。 姑娘们纷纷开口,笑着道:“恭喜老夫人,他日怕是要做老封君享福了!我们怕是再也听不了您的教诲了!” 张氏笑得红光满面,回道:“一群狭促鬼,我就是当了状元娘,也不会不教你们的!” 叶信芳听着这话挑了挑眉,自家老娘这是在教育事业中找到了第二春? 待众人散尽,只留下刘小花一个,张氏这才与叶信芳细细解释,原是家中琐事全都交由李婶和长生之后,张氏整天无所事事,在叶善安的一语提醒之下,杨慧便帮她想了个法子,招了一些小媳妇到家中,跟张氏学习刺绣,都是普通人家的女眷,张氏收一些拜师费,不解之处指点一二。 许多姑娘学习刺绣,都是家中女性长辈代代相传下来,不过是粗浅的刺绣水平,不如张氏这般,张氏的母亲本就是绣娘出身,曾一个人撑起一家绣坊,张氏也称得上是家学渊源,本人也没有懈怠,曾靠刺绣置下了不少田地。 许多媳妇得到指点之后,回去大力宣扬,一来二去的,张氏的名声竟然传了起来,拜师的人就更多了,大姑娘小媳妇纷纷趋之若鹜,待叶信芳中举的消息传回,张氏由“比绣娘更厉害的刺绣师傅”变成了“供出举人老爷的刺绣师傅”,不管是蹭喜气还是真心觉得能学到本事,上门学习的人更多了,张氏的名声就更大了。 叶善安跟她学了这么久,进益飞速,张氏自得之余,也觉得有些寂寞。自从收了一大堆徒弟之后,张氏就觉得踏实了,便是张小梅上门恭维她,都觉得没有教徒弟更有意思了,靠儿子得来的恭维固然好听,但凭借一技之长获得他人真诚的赞美,这是张氏多年以来很少感受到的。 “娘有没有想过,自己办一个绣坊?”叶信芳建议道,往常听她追忆曾经,就像是在描述一辈子少有的荣耀时刻,难得张氏有心,做儿子的自然应该鼎力支持。 68.初心 张氏整个人都愣住了,问道:“可你已经中举了,我如何能这么做?” 叶信芳笑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个便宜老娘还有几分可爱,“为什么你觉得,我中举了,您就不能办绣坊了?” “往常你爹在的时候,老是说什么商户低贱,这要是开了绣坊,万一被打入商籍,你这么辛苦考上举人,岂不是白费力气。” 张氏就像在说一件平常的小事一般,叶信芳心间却像是滴入了一滴滚烫的水,没有什么时候如同此刻一般,深刻的体会到“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叶信芳也会觉得老娘在某些方面是个极品,比如爱银子、爱土地、爱炫耀,但是不能否认的,这是一位瑕不掩瑜的古代女性,重男轻女,却也能善待自己的女性晚辈,表面嫌弃养了闲人,却也从未缺过叶善安一口吃食。 曾经的第一绣娘,为了子女,收敛自己的光华,成为一个没有名字的守护者。 叶信芳站在局外,反而更加真切的看到了张氏的牺牲。 “我费心考上举人,不就是希望你们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叶信芳笑着说道,“除非生意大到官府都管不住了,才会变成商籍,不过一个小小的绣坊,哪有那么夸张?” 张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喃喃道:“真的可以吗?” “您想做什么,就去做,不想做生意,也可以置一个院子,专门教徒弟,家里人来人往的,都是姑娘家,不方便。”叶信芳眼含鼓励,因他人产生的自豪感,总不如自己带来的自豪感。 他恍惚想起现代看美剧时,主角哭泣时说的一句话:一辈子努力工作,到头来一无所有,人生没有任何值得炫耀之事。 能炫耀,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张氏还是有些犹如置身梦里的感觉,想起年少做绣娘时,也曾想过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绣坊,后来嫁入叶家,连失两子,丈夫病逝,一瞬间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身上,她何尝不想岁月静好,可儿子混账,女儿懦弱,她何尝不知杨慧是个好姑娘,不应该嫁入叶家这个深坑。可她还是如同泼妇一般闹上杨家,做成这门亲事。 事情已经做下,她也只能尽力的善待杨慧。 如今含饴弄孙,儿子中举,而她的人生却似乎好像还是缺了点什么一般。 直到今日儿子说你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 就像是一个重新与初恋再来过的人,多年汲汲营营终于找到自己的方向。 刘小花看着张氏的神情不对,赶忙扶着她回了房间。 “表妹怎么也在?”叶信芳低声问杨慧,此时已经接近晚上,他看刘小花却没有丝毫回家的意思。 “跟四姨吵架了,我就把她接过来住了。”杨慧生产之后,对刘小花大为改观,隔三差五接她过来玩,张小梅对于这件事倒是乐见其成。 “又闹什么了?”叶信芳知道自家这位四姨,张氏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四姨却是刀子嘴刀子心。 “上个月说要将小花许给王地主。”杨慧解释道。 王地主叶信芳也知道,闻言挑了挑眉,有些不敢相信,“王地主不是六十了吗?” 这人花名在外,虽然年纪大,却是为老不尊的典型代表,叶信芳暗戳戳的怀疑,这位老人家功能还行不行。 “小花不愿意,我就接她过来了,相公可认识什么同窗,尚未娶妻的那种?”杨慧觉得刘小花救了自己一命,所以希望她能有个好的归宿。 叶信芳皱眉想了许久,齐大非偶,真的不是一句空话,“我看看能不能给她找个殷实之家吧。” “爹……”这一个字突然从叶阳嘴里蹦出来,吓了夫妻两一跳。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看向杨慧,问道:“这是叫爹爹了吗?阳儿会说话了?” 杨慧笑了笑,“之前教了好多次,都不开口,还以为没学会,没想到是在等着相公回来呢!” “他什么会说话的?他才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叶信芳只觉得自己孩子格外的聪明。 杨慧笑了笑,“妞妞八个月大就会说话了,阳儿还晚了一些。” 叶信芳从李婶怀中接过孩子,在手中颠了颠,笑着道:“这小子又重了!” 妞妞从宅子外冲了进来,笔直的撞到叶信芳的腿上,大喊道:“爹爹回来了!” “你又去哪调皮了?”叶信芳看着小姑娘脸上两道黑印子,只感觉有些担心,这么皮的女孩子可怎么得了。 叶珑站在廊下看着他们一家人,喜悦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 叶信芳见她没有开口,也不多问。 第二日叶信芳起得很早,没办法生物钟已经形成了,到点就想起床。 他一打开门,就见到一个矮小的黑影一闪而过,往巷子口看去,只见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上两颗黑亮亮的眼珠子。 哪怕是现代,也还有许多乞讨为生的可怜人,在这人命不值钱的古代,有一两个乞丐,再正常不过,叶信芳出了巷子,路过一个早点铺子,进去买了两个包子,再走向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拿着吃吧。”叶信芳将包子递给他。 小乞丐一把抢过包子,也不道谢,转身就跑。 叶信芳没有在意太多,继续他每日的晨练,沿着街道跑了一圈,收获了无数奇怪的眼神,他不由得有点怀念府学的大蹴鞠场,打完五禽戏,回到家时已经是满身臭汗。 “芳儿回来了!这么早去哪了?” 这大嗓门不用看就知道是他三叔,叶笃三这次也没有避嫌站在门口等待,因为他是拖家带口的来的,不止如此,老族长伯爷爷也来了,拄着拐杖坐在上首,除此之外,来了许多叶家人将两个客厅挤得满满当当。 这么多人,搬家吗?叶信芳有点方。 “我们叶家终于出了一位文曲星,可以扬眉吐气了!”叶笃三满脸高兴,就好像自己中举了一样。 “芳儿争气啊,不枉族里寄予厚望!”老族长慈爱的说道。 叶信芳看了一眼客厅里,坐满了男人,隔壁的小厅里,则是坐满了女人,一眼扫过去,除了六房,每房都来了不少人。 四房的老太太带着儿媳,此时正围着叶善安嘘寒问暖,那儿媳也是叶善安的继母,脸上堆满了笑容,身边还跟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 “善安你现在跟着七叔读书,真是走了狗屎运,你读了一年考个童生可有把握?”那继母开口就不好听。 叶善安往张氏身后缩,还是有些害怕对方,张氏直接反呛:“你见过几个人读了一年就能考童生?把孩子丢在我家这么久,不说送银子过来,连口米都没见过。” “二伯娘,瞧您这话说得,我这不是怕他天资愚钝,耽误了七叔读书的功夫,要是善安读不出什么,不如让我们善言来,善言打小就聪明,跟着七叔学两年,考个童生还是绰绰有余的。”那继母绝口不提孩子的抚养费,反而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过来。 “呸,真是不要脸,你既然不要这个孩子,善安以后就是我家人,正好我家信兰走得早,也没个继承香火的人。”叶信兰是张氏的长子,长到十五六岁才没了,早些年家计艰难,这些话她从来不提,如今叶信芳出息了,她也有底气说这样的话。 这件事昨夜已经与叶信芳通过气,叶善安先前不过是个跟着吃白食的,如今叶信芳中了举,怕是什么脏的臭的都会贴上了,她不舍得放徒弟回去,又不想被四房的儿媳妇白占便宜,私心里也可惜自己早逝的长子,所以想出了这个法子。 至于次子,还没有等到上族谱就没了,这样的孩子是没有资格享受香火供奉的。 那继母眼珠子转了转,立马开口,“既然是过继,就过继我家善言,我有三个儿子,可姐姐只有一个孩子,善安过继了,她可就没了供奉香火之人!” 说话间情真意切,好似真心实意一般,这“姐姐”指的不是别人,而是叶善安的生母、 张氏直接道:“她儿子过继了,你儿子就不给她上香了?原配就是原配,哪怕没有儿子,人家也能享受香火。还是说,你儿子给她上柱香,你都不愿意?” 继室在祭祀原配时要执妾礼,天生就低了对方一头,张氏这话一出,屋里都安静了下来,众人纷纷看向这个发蠢的妇人,没想到对方居然将心里想的事就这么大咧咧的说了出来。 “我……我这不是觉得,姐姐也许就想要亲儿子供奉……”那继母喏喏的解释道。 四房老太太叹了一口气,“是我管教不力,让大家见笑了。” 老太太心中知道张氏是好意,叶善安虽然四房长孙,但是他若被送回家,怕是没有一点好果子吃。 “善兰那孩子走得早,我也心疼他,四房孩子多,这事我做主同意了。”四房老太太在家中说话,估计没人搭理,但是当着族里这么多人的面,儿子儿媳妇压根不敢违逆她。 形势比人强,两家都有这个意向,最终由老族长拍板,这件事就定了下来。 69.别离(捉虫) 叶善安若是这般读书,怕是读了十几年也考不出一个童生来。 他本来就不想读书,不过是跟着杨慧识几个字而已,更多的热情还是投入到女装大佬,不对,刺绣事业中去。 叶善安与杨慧、叶珑不同,姑嫂二人更像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刺绣,而叶善安,却是真心实意的爱上了这一行。 既然已经过继了他,叶信芳就要对他的人生负责,自打回乡祭祖之后,叶信芳就开始思考三个孩子的未来,虽然教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但是也不能连基础知识也不学了,叶信芳将他送到附近的私塾里,也不读那种专门的科举班,而是送到那种只读半天书的识字班。 妞妞还小,四五岁的年纪,还可以随着她自己疯,况且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该怎么教他也拿不准,叶信芳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认为只要环境正确,稍加引导,除非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很难长出品性不好的孩子。 品性良好,这个孩子就歪不到哪里去,从前妞妞见到长辈就伸手的坏毛病,被杨慧教育了几回,现在也纠正过来了。 趁着祭祖,不仅完成了叶善安的过继,还给叶阳上了族谱,族谱上记的名字是叶善阳,叶氏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按祖训排辈分取名字,信字辈下面就是善字辈。叶信芳觉得儿子还小,谈如何教育还为时过早。 西宁府知府后宅,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年轻俊朗的男子半躺着坐在榻上,而他手边,却是摆放整齐的一沓书,最上面那本封面上赫然写着《黑炭解密之灭门案》。 “有点意思,没想到西宁府还有这等妙人。”男子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仆从满脸恭敬的站着伺候,一动不动,如同木头人一般。 不多时屋外传来求见之声。 男子随意的挥了挥手,立马有仆从出门接外面之人进屋。 “查出什么了?”秦中羽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的坐起问道。 “禀大人,属下查探得知,桃娘被卖掉之后,由范牙婆特意带到了西宁府,卖给了一个姓顾的走商,那走商曾经在城东的文昌胡同置办了一处宅院安置,后来那边地价飞涨,大概三年前,走商卖掉了宅子,不知所踪。” “你说牙婆是特意将人带到西宁府的?”秦中羽抓住了话中的重点。 “范牙婆在西宁府有个老相好,喝醉酒说漏了嘴,说是有贵人打了招呼,务必要将桃娘卖到西宁府来。” 务必要卖到西宁府,秦中羽思忖着其中意味,感叹了一下这些弯弯绕绕,后宅妇人们真的是全把精力用在这些事情上了。 “走商跑了,那桃娘呢?”秦中羽问道。 侍卫答道:“据说桃娘给那走商生了一个儿子,生辰大概是三月份,好像是早产,如今应该有八岁了,母子二人均不知下落,文昌胡同这几年房价不稳,宅子买进买出,因而也没有邻居知道桃娘母子的下落。” “三月份,那这就对的上了。”从京城到西宁起码要走一个月,按照时间,这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走商的。 “大人,接下来如何查?”侍卫询问道。 “这线索又断了。”秦中羽叹了口气。 那侍卫低着头,心中忐忑,不敢开口。 “既然不能查走商,那就查查那宅子,看看走商卖给了谁,有没有线索。” 侍卫顿了一下,开口道:“这宅子如今的主人是叶信芳,本是青山县人,他是今科的举子,大人也许还见过,他与那位宋解元相交甚密。宅子是他从一个姓刘的酒肆老板手中买来的。” 秦中羽没有说话,回忆那天看到的榜单,叶信芳,七十五名。 “另外,大人命小人查的风轻云淡先生,很有可能也是他。”侍卫抬头看到秦中羽似乎提起兴致的样子,解释道:“书斋老板胡发财本不愿意相告,属下抬出王知府,他才告知那著书人是个年轻的读书人,且与姜大人的长房孙子相熟,按照胡发财的外貌描述,八成可能就是叶举人。” “姜大人?兼祧两房的那个姜兆瑜老大人?”秦中羽觉得事情更有趣了。 “正是那位姜大人。”侍卫恭敬答道。 秦中羽笑了起来,“一个小小的举子,牵扯到的人还真不少。” “大人,还要再查吗?”侍卫问道。 “你去青山县查那个人的事情,你说这位风先生,也是青山县人?”秦中羽忽然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家是青山县的大族,叶举人是去年年末突然有钱,才在府城置了产业。”侍卫将查到的信息全部告知。 秦中羽挑了挑眉,道:“有意思,我倒想亲自会一会他了。” 侍卫低着头,没有说话。 “笃、笃、笃。” 叶信芳听见敲门之声,开门后愣了一下,道:“你先进来吧。” 胡威武面容憔悴,声音有些暗哑,“小珑在家吗?” 叶信芳摇了摇头,“她出门走亲戚去了。” “是我负了她,我没能做到。”胡威武面色十分痛苦。 叶信芳却没有丝毫同情之意,“大丈夫敢作敢当,你今日来就是装可怜的吗?” “我要走了,这个还请叶兄弟帮我将此物转交给她。”胡威武从怀中掏出一只雕工精美的玉钗,玉质通透,显然花费不菲。 叶信芳却没有接,叹了口气,道:“既然决定要走,就不要送这些东西了,不过是徒增伤感。” 他向来不认同这些信物之类的东西,既然已经无缘,何不痛痛快快的了结掉,彼此相忘于江湖,还弄这些东西做什么,睹物思人? “我……”胡威武嘴唇微颤,许久才道:“叶兄说的是,是我想多了。”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叶信芳不问他为何没有做到,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必定付出了十分的努力,奈何被残酷的现实打弯了腰,若是问了不过是让自己心底更加过意不去。 胡威武看向远方,透过重重的山峦,似乎看到了遥远的未来,“我是粗人,不懂文人那一套,只晓得大丈夫生在世间,当马革裹尸还,如今天下大定,只有闽省尚有战事,我想去搏一搏。” 闽省临海,近年倭寇犯边,朝廷正在建水师准备战斗。 “你何必如此?内陆人如何能懂海战?”战场无情,叶信芳不忍看着友人就此送命。 “不懂海战可以学,左不过是兵,听上头指挥即可。叶兄不必介怀,这与亲事无关,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还要多谢叶兄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死心。叶兄,希望你能为小珑择一个良人,如此,我也可以放心了。”胡威武似是想开了,脸上没什么不甘,反而有些许的解脱,也许早就知道结局,云泥之别,如同天堑。 他是男人,皮糙肉厚,风吹雨打这些都不惧,却不舍得让自己心爱之人,忍受他人异样的眼光,军户就像是身上背着的重重的壳,哪怕摘下了,印记也还在那里。这一年,就当是给了自己一个交代,梦醒了,也该继续自己的路。 叶信芳心中叹气,人总是自私的,若是现代,胡威武是兵哥哥,嫁给他叶珑就是军属,还能有各种优待,而在这阶级分明的古代,军户天生低人一等,哪怕脱籍了,还是要受人指点。 “当捕头不好吗?”叶信芳疑惑,“除暴安良,制恶维安,一样是在保护百姓。” “叶兄不必劝我。除暴安良,可以有别人去做,但明越府的儿郎,没有畏战之人,天生就是要战场生战场死的。如果不是遇见了你们,也许我早就回去了。”胡威武脸上带着笑,接着道:“青山县风光甚好,若有一日解甲归田,希望能回此地终老。” 说罢,出得大门,看了一眼怀中花费百两买的玉钗,小心翼翼的塞回胸口,抹了一把眼泪,脊背挺直,头抬得高高的,大声歌唱,“生我是故乡,梦里喊爹娘……忠骨埋他乡,英魂影云上……” 70.寻人 “笃、笃、笃。” 叶信芳打开门,神情一愣,忙恭敬行礼。 “学生叶信芳,拜见秦大人。” “你认得我”秦大人故意做出一副吃惊的模样。 “学生是今科的举子,鹿鸣宴上有幸见过大人。”叶信芳心底忐忑,不知此人来此有何贵干,难道是因为宋修之他左思右想,猜不出一个结果来。 “那你记性很好。”秦中羽笑着说道,意味深长。 叶信芳却总觉得这个人的笑容有些怪异,令人心底发毛。 “你住在此地”秦中羽问道 叶信芳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连忙回答道:“学生家住此地。” “这里我看外面写着叶宅,可几年前好友来信,在此地置办了一间宅院,按照位置正是这所住宅,你可是从我好友手中购得” 叶信芳恭敬答道:“去年我从一个姓刘的酒肆老板手中购得此宅。学生不知大人口中所说的好友是谁,我初来此地,这宅子上,挂的就是刘宅。” 秦中羽皱了皱眉,模样似乎有些不解,“怎会如此,我那好友姓顾,三年前信上曾言住在此地,而后了无音讯。” 叶信芳心中一动,想起购房那日宋修之说的此地曾挂过“顾宅”的牌子,问道:“大人可是急着寻他” 秦中羽点了点头,道:“一样要紧事物在他手中,必须拿回来。” 叶信芳看着对方俊朗的脸庞,眉宇之间似承载了许多愁绪,忙道:“也许刘老板知道他的下落。” 秦中羽两眼似乎有些惊喜,“刘老板在何处叶举人可否带我前去” “他在大宁街,我带大人前去。”叶信芳拱了拱手。 二人来到酒肆之时,正见刘老板在招徕客人。 他看到叶信芳很高兴,像是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十分夸张的模样,“叶举人今日怎么来了,还以为您中举了,就忘了我这小破店呢!” 酒肆里的人分分侧目,有相熟的客人打趣道:“刘胖子你喝多了举人怎么会来你这小破馆子!要是那些穷酸秀才还差不多!” 刘老板直接怼了回去,“举人老爷还是跟我买的房呢!那天放榜我亲眼看到的,你懂个什么!” 叶信芳压低了声音道:“刘老板,可有包间有要紧事与你说。” 刘老板赶忙道:“有的,有的。” 引着二人进了一间低矮的小隔间。 酒肆环境差,随眼可见油腻脏污的桌子,叶信芳心中本有些忐忑,以为这位年轻的大人会嫌弃,没想到对方只是全程面无表情,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叶老爷寻小人可是有事”刘老板恭敬问道,如今叶信芳身份不同,他自然也不敢随意对待。 “这位秦大人,是从京城来的,他有事要问你,你据实回答就是。 ”叶信芳朝秦中羽拱手,向他道:“大人,学生便是从这位刘老板手中买的宅院。” “扑通”一声,听得这话,刘老板胖胖的身子直接跪都地上,“大、大人,小人一直安分守己,没、没、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叶信芳一愣,没想到古代小民见到官员会这么害怕,难为刘老板肥胖的身子此时还在颤抖着,叶信芳忙道:“大人不过问你几个问题,你不要害怕。” “这自来民不与官斗,一旦斗了就是家破人亡。叶举人,可不要哄骗小人。”刘老板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秦中羽失笑,说道:“没想到本官在别人眼中,居然如此恐怖,刘老板不要惊慌,本官只是随意问几个问题而已。” 刘老板肥硕的身子在冷冰冰的地面上唱颤抖着,小心翼翼的答道:“大人问就是,小人如果知道,定会知无不言。” “本官想知道,你卖给叶举人的宅子,是从何人手中购得?与那人可还有联络” 刘老板心中七上八下,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方才战战兢兢的答道:“上一任房主是个走商的,叫顾吉祥,我们一直叫他顾三。” “看样子他在西宁府还很有名头呀。”秦中羽装的跟真的认识一样。 “不过是几个生意场上的人给他面子罢了,大人您有所不知,那顾三是做药材生意的。早几年,药材行情好的时候,听说他挣了不少钱,还在这边买了一房妾室,生了个儿子。过了几年,生意不景气,他就将宅子卖给我了。大人您一说这宅子,他还牵扯到了一桩官司。” “哦,什么官司?”秦中羽脸上浮现一抹兴味。 “这顾三做生意赔了不少钱。他欠了钱,无力偿还。卖了宅子之后,还有债主上门找麻烦,硬是要拿这宅子填债。但宅子已经卖给我了,他没有办法,将女人孩子抵押了出去。” 秦中羽顿时提起了神,问道:“你可知道他将人卖给了谁?” “要小人说,那个女人卖了也好 ,长得特别漂亮,就是脑子不好。”刘老板活灵活现的描述着。 叶信芳有一种感觉,秦中羽似乎更关注那个女人,而不是那走商,他说被拿走了重要的东西,难道是绿帽子 “这又是怎么回事?”秦中羽问道。 刘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那个女人疯疯癫癫的,说自己马上就是王妃了,自己的儿子是龙子龙孙,以后要继承王位。” “你说这种话怎么能信呀,这话一传出去,所有人不都得跟着死”刘老板这般说着,顿时打了个寒颤。 别说他了,就是叶信芳也觉得心慌,觉得这个事情太复杂了,他看向秦中羽,直接对方正咧开嘴冲他笑呢。 大兄弟你想干嘛有话好好说,这事我不该知道的,现在走还来得及吗叶信芳感觉自己就像是恐怖电影里那个不怕死的主角,而秦中羽就是张开血盆大口的恶魔。 “不过那孩子确实长得特别的漂亮,一看就不像顾三的种。”刘老板回忆道。 “顾三什么样孩子什么样”秦中羽问道。 叶信芳心里更是发抖,秦大人你的友人谎不圆了吗都这么直接发问了 “顾三那么丑,怎么可能生出那么好看的孩子那小孩一双眼珠子特别好看,亮晶晶的贼精神!”刘老板描述道,接着又强调了一遍:“我就没见过这样又精神又好看的孩子。” 秦中羽脸上露出思索的神色,问道:“女人和孩子是分开卖的” “听说是一起卖掉的,其实我们私底下觉得,顾三许是被人给做了局。”刘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 “怎么这么说”秦中羽问道。 刘老板脸上神秘兮兮的,“那孩子长得太漂亮了,招了祸,他债主就是城东的钱老爷……” 秦中羽看向叶信芳,叶信芳有些迷茫,问道:“钱老爷怎么了” “叶举人不知道钱老爷最喜欢漂亮的小孩子。”刘老板有些诧异叶信芳居然不知此事。 叶信芳本还有些疑惑,顿时觉得有些恶心,又为那个小孩子觉得可惜。 秦中羽皱眉,“母子俩现在都在钱宅” “漂亮的女人到姓秦的畜生手里,可活不过三天……”刘老板解释道,心里有些惋惜。 “那孩子呢”秦中羽急忙追问,脸上有些担忧。 “那孩子我就不知道了。”刘老板跟着叹了口气。 “你知道得挺多的呀。”秦中羽看了他一眼。 刘老板赶忙伏下了身子,恭敬道:“对于漂亮的女人,难免会多关注几分。大人,小人知道的,全都说了。” “那你先出去吧,本官与叶举人,还有话要说。”秦中羽面无表情的说道。 叶信芳胆战心惊的看了对方一眼,心中大急,出去了是不是有个人里面一刀了结刘老板,然后秦中羽直接捅死自己,然后还要说一句“你知道得太多了”,叶信芳越想越多了。 “叶举人” “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叶信芳听见声音条件反射的答道。 “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秦中羽笑了两声,看着叶信芳脸上神色变幻,他觉得挺有趣的。 “没想什么,没想什么。”叶信芳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大人还要去城东钱老爷家吗”叶信芳问道,既然秦中羽都不介意让他知道是要找一对母子了,他还遮掩什么。 “派人去走一趟,你有什么话要说”秦中羽看叶信芳脸上欲言又止的神色。 “那个姓钱的,这么畜生,大人能管吗”叶信芳说得有些犹豫,又害怕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秦中羽看他的眼神柔和了两分,温声道:“没想到叶举人还有一颗赤子之心。若是不知道,自然算了,既然知道了,本官总要管一管的。” “学生替那些孩子们,谢谢大人了。”叶信芳长揖做礼。 “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秦中羽见叶信芳满脸不解,接着缓缓说道:“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学生未曾听过这句话。”叶信芳有些发抖,心里止不住的吐槽,这种牵扯到天下的话随随便便说出来真的好吗这还是不是封建王朝了 “那你有什么理解”秦中羽继续问道。 “似乎像是一句预言之类的,大人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叶信芳只觉得自己怕是要死了,这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说这样的话,真的不怕隔墙有耳吗,并且你一个文官想夺天下不是应该挟幼主令群臣吗缠着我一个小举人做什么? “你这样的聪明人,也没有头绪吗”秦中羽喃喃自语道。 叶信芳满脑子草泥马,疯狂吐槽,我们就见了两次,哪里就看出我这么聪明了 “你可有兴趣去国子监读书?”秦中羽忽然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没有,滚,我们不约。心里这样想着,叶信芳面上还是十分恭敬,“大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学生对国子监十分向往,但怕是没有那个福分了。” “你这样有意思的人。若是不能再见到,岂不是可惜了?”秦中羽一脸可惜的看着叶信芳。 我哪里有意思了?你是不是在逗我?还有,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要灭口吗叶信芳满脸惊恐的看着秦中羽。 秦中羽欣赏了他的表情足足有三分钟,方才笑了起来,“放心,你这么好玩,我可不舍得杀你。”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这个人盖里盖气的,叶信芳又开始担心起后庭来。 71.亲事 那个钱老爷当时如何,叶信芳不得而知。 不过在不久之后,听说钱老爷在家中猝死。 死亡原因是马上风。 如此不体面的死亡原因,随着大夫之口传得沸沸扬扬,令钱家人很长一段时间抬不起头来,据说,钱老爷的牌位甚至不被允许进入祠堂。 在古代,死后不被允许进入祠堂,是对生前做了错事的人的一种惩罚,这些错事一般是如同犯罪这种令家族蒙羞的事,钱老爷的死因,如同一记警钟,一时之间,许多急色的老爷们,都纷纷收敛了起来。 原本生前与他交好之人,纷纷在他死后撇清关系,生怕与他有了牵连。 叶信芳与秦中羽不过匆匆两面,就已经对这个人印象深刻,长得好看,说话却给里给气,似乎在寻找一对母子。 叶信芳猜测,那女人疯癫之时说的话,很有可能是事实,她生的孩子确实是龙子龙孙。 而秦大人为何要找这样的一对母子 又是为何人寻找 叶信芳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事情叶信芳也不好再去想。 送别宋修之时,小孩子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到了京城不要再闹小孩子脾气了,渴了,饿了,冷了,热了都要跟下人讲,不要自己扛着,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伺候,但你又一身的奇怪脾气。”叶信芳细细叮嘱,仿佛一个为了智障儿子操碎了心的老父亲。 “知道了,知道了。”叶信芳的话,如同车轱辘一般翻来覆去的说,宋修之烦躁之余,又觉得十分贴心,有许多不舍,却说不出口。 “我说的你都要记住,你不要嫌烦。”叶信芳语重心长地说道。 “快烦了。”然后宋修之就像天底下所有不爱听唠叨的儿女一样。 “你这个人这么别扭,又不会说话,怕是再交不到什么朋友了。”叶信芳忧心忡忡地说道。 “朋友也不需要那么多。”宋修之装作不在意的说道。 “这个秦大人,以后可能是你师兄,你这样厉害,就算许先生不收你,也会有非常厉害的大儒收你做弟子。”他一时担心许先生跟之前的学政一样,不喜欢小孩别扭的性子怎么办?一时又觉得这样聪明伶俐的弟子,没有人会不喜欢。 既担心他进京之后会吃苦头,又怕他困在西宁府这一个小小的地方,耽误了他,可以说是非常老父亲了。 “我以后是要考状元的,有我做弟子是他的荣幸。”宋修之抬头挺胸,一副十分骄傲的模样。 叶信芳直接在他头上捶了两下 ,笑着道:“你到了京城要是还这样说,怕是要被人原模原样的送回来。” 不待宋修之开口,叶信芳就压低了声音道:“你那个师兄。不要与他走的太近。” “你放心,就算他是我师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大哥。”宋修之以为他担心地位不保,赶忙保证道。 只是大哥吗 ?不是老父亲吗 ?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纯洁的宋修之说,只能暗示道:“这个人怪怪的,我怕你跟他学坏了。” “放心,学不坏的。”小孩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我跟你说的你不要不放在心上,总之,要离这个人远一点,他不像什么好人。”叶信芳强调道。 宋修之做出一副理解的样子,心里有些暗喜,暗想,叶哥哥都没有跟秦大人接触过,却一再说对方的坏话,说明他十分害怕,害怕自己的地位被对方取代。 没有想到叶哥哥居然这么在意我,宋修之如此想着。 “你不要想太多,你说的我都记住了。”宋修之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记住了就好,到了京城,记得写信回来。”叶信芳嘱咐道。 宋修之这次独自进京,也许数年都不会回来要到,一直要到高中之后,回乡祭祖之时,也许才能回来。 他母亲虽然不放心他,但更放心不下抱着襁褓中的小女儿,打算等到女儿更大一点,再行进京。 宋修之进京除了拜师求学,还要寻找他失去联系的父亲。 宋老爷年初进京,如今已经接近年底,一直了无音信。当初同行的老乡,没有一个知道他的下落,这个人就像从人间消失了一半,没有半分消息。 宋修之是跟着秦中羽的队伍上京,此时秦中羽已经接到青山县的调查结果,打量人的眼神更是耐人寻味,深深的看了叶信芳一眼,意味深长的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叶信芳打了一个哆嗦,好像被什么盯上了一般,偏偏他的眼神又不带任何的欲念,不像是基情,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 秦中羽回到车里,马车里坐着一个小男孩儿,此时对方满脸警惕,黑亮亮的眼睛里全是防备,看到秦中羽就使劲把自己往角落里塞。 秦中羽笑了笑,“你这是什么样子 ?防备 恐惧 总有一天你会感激我的。” 当叶信芳被哭哭啼啼的叶玲找上门时,他正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他终于要开始研究他穿越之后的第一个发明:方便面。 乡试那些日子里,被各种奇怪怪的食物折磨,叶信芳就无比怀念现代的方便面,真的是好吃又扛饿,进可攻退可受。 如今他已中举,也算是光宗耀祖,一家人地位都水涨船高,他做什么张氏都说好,杨慧也是如此,一心相夫教子。 叶珑的婚事也终于定了下来,原本胡威武离开了之后,她很是伤心了一阵子,整日里茶饭不思端着一张死人脸。 最后被张氏骂了一个狗血淋头,那场面叶信芳都不想回忆,“什么你哥拼死拼活考了功名就是让你嫁得好”“你却天天为了一个野男人跟家里人摆脸色”“年纪不大就想男人”云云。 反正是怎么痛怎么戳,小姑娘的自尊心简直被张氏扒下来在脚下踩,踩了还不够还要反复的蹂躏。 不仅叶珑被骂,叶信芳和杨慧也跟着被喷了。 “你们两个,别打量着我老了就糊涂了,这死丫头以前天天跟个破捕头眉来眼去,你以为我不知道 天天一起住着,不要把我当聋子瞎子糊弄,也算是人家有自知之明,不然门不当户不对,我第一个不同意!” 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连个张氏都糊弄不了,自己在古代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叶信芳和杨慧都觉得张氏太过分了,叶珑被欺负得太惨了,没想到人家还就吃这一套,被变着花样骂了一整天,晚上就乖乖的吃饭了。 叶信芳只能感叹一物降一物。 叶珑的婚事,经过张氏再三筛选,只剩下三人:殷实之家的秀才公子,大地主家的独子,姜云明。 看到姜云明的时候,叶信芳是很震惊的,暗想你不是大官的长孙吗,这么厉害的来头,结亲的时候这么没有排面吗 选一个小举人的妹妹,难道不应该是大官的孙女,这样才门当户对吗 “叶兄,我爹读书不成,我也不成,但我二叔很厉害,二甲进士,如今在西北熬资历,我家的情形,其实远没有外人看的那般风光。”说到这里,姜云明还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祖父很厉害,可我跟我爹这般不讨他喜欢,京城都不让我们待,以后我家这一支怕是要沦为商户了。” 我信了你的邪,叶信芳心底暗骂,又装可怜。 他祖父当年兼祧两房,娶了两位妻子,这两位不论大小,只论长幼,以妯娌身份相处,叶信芳想想都觉得这种关系充满了修罗场的味道。 “大舅子你以后是要做官的,而我要留在西宁府,你以后出了新书能不能寄给我看 ”姜云明腆着张大脸。 叶信芳感觉这混蛋纯粹是为了新书才要娶他的妹妹。 叶信芳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姜云明,大官之孙,富商之子,可谓有钱有势,乍一看简直甩了另两位三条街。 但无论是叶信芳还是张氏都不觉得靠谱,张氏的解释大抵是齐大非偶,怀疑姜云明有什么问题,怕跟之前的李家一样,害了女儿。 李家的事,最终在青山县还是闹了起来,断袖不可怕,断袖还是被压的还对女人石更不起来就很可怕了,这件事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没有姑娘家肯嫁他家,李家那位太太也气倒了。 张氏最终选择了那个地主家的独子,她如今心态平和,细细解释:“家境殷实,吃穿不愁,她婆婆是个和软的,以后小妹也能当家做主,不用受气。” 这家良田千亩,在府城还有五间铺面,可以说是富豪之家了。 对方结亲,不过是看中了叶信芳的举人身份,家中一个独子,等父母百年之后害怕他守不住万贯家财。 叶信芳始终不能理解张氏对于土地的执拗,那种热爱甚至超过银子。 这小妹的亲事才定好,大姐那头就起了幺蛾子。 72.出发 “小弟才中举没多久,后头我就发现,他在外面养了人。养了人就算了,连女儿都生了。”叶玲哭哭啼啼地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头大,张氏阴沉着一张脸不说话。 杨慧想了想,问道:“姐夫是什么打算” “他什么打算,当然是打算把人接进来。” “那你公公婆婆什么打算”叶信芳虎着脸问道。 叶玲哭哭啼啼的,闻言将手帕狠狠的掷在地上:“他们什么打算说是没有孙女,若是能接进府里也是极好的。所以,现在想把赔钱货接进来。天天哄着我生儿子,现在儿子多了就不值钱了,倒稀罕起孙女来了。” 说起这一点,叶玲满脸都是气愤。 “姐夫说要将外室带回来吗”叶信芳问道。 “他倒不敢当面这样说,若不是被我发现了,人还只怕养在外面。”叶玲这样说着,脸上竟然浮现出得意之色。 叶信芳也不知道她有什么好得意的,得意自己戴了绿帽子吗 ? “那女人跟了姐夫多久 ?孩子多大了 ? ”叶信芳问道。 “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那女子却是二十出头,正是青春年华,据说十五六岁就跟了他。”叶玲提起这事就觉得糟心,家里小儿子也就三四岁,外面他又生了一个。 叶信芳想着那女子,恐怕是因为有了孩子才急着出头,前几年一直按住不发,可能是因为没有孩子底气不足,“那女子是良家出身” “不是,听说是个清倌人,被你姐夫赎身的。”叶玲说话间,又拿出一方帕子,拧得死死的。 “那你现在要怎样?将人接进府里,还是就在外面养着或者我与姐夫谈谈,将那女子送走。再或者,与他和离”叶信芳问道,他心中却明白,和离的可能性不大。 “怎么可能和离夫妻真要分开了,让你大姐怎么做人,你那五个外甥怎么做人将那女子赶走就是,他们夫妻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张氏如此说道。 “让他将那女子送走,那个孩子,我也不允许她进门。”叶玲认同的点点头,恶狠狠的说道。 “那女子的事我去谈,孩子的话,能往哪送?他家里人怕是不愿意。”叶信芳不担心女子的事,只不过这孩子恐怕还是要落到叶玲头上来。 “打哪来的往哪送,她不是从勾栏院里面出来的吗,生了个女儿,再给她送回去!”叶玲脸上满是狠意。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大姐,你心这么狠吗 ? “亲家对那女子,是何看法”张氏问道。 “公公自然说要把那女子送走。”叶玲答道。 张氏放下心来,“那你还怕什么 ?往常我不好说,如今你弟弟出息了,你的日子只有更好的。” 叶玲扭捏了一会,脸上出现挣扎的神色,许久方才吞吞吐吐的开口说道:“相公跟婆婆说,想纳那女子进门,说她跟着他好几年,一直不求名分,很是心疼她。” “你婆婆怎么答的? ”张氏皱眉问道。 “当时婆婆说,想要问问我的意见,但看她的神色,似乎有些动容。相公在一旁蛊惑着,说那女子没名没份的跟了他多年,不求名利不要钱财,一片痴心。希望婆婆能够成全。”叶玲脸上满是不忿,讥讽道:“说得像是个不争不闹的女子一般。我呸,只看得到人家不争不抢,怎么看不见我日日在家中操持,为他生了五个儿子,尽心尽力侍奉公婆” “这勾栏院里出来的,能有几个是单纯之人,这还没进门,姑爷的心就已经偏得没边,连带着你婆婆那个耳根子软的,有一就有二,这女子绝对不能进门。”张氏沉着一张脸。 “你是怎么发现,他在外面养了人”叶信芳忽然问道。 “几天前,你姐夫回来,我发现他身上,带着一方女子的手帕,我便留了心,找人跟踪他,才发现他在外面还买了宅子。” “真要不求名利,就会小心翼翼的捂着,千万不让你发现,这般看来,这女子怕不是个好相与之人。”叶信芳忧心忡忡的说道。 “且你单单责怪这女子也无用,一个巴掌拍不响,孟琰变了心,你可如何是好”叶信芳更担心她在后宅的生活。 叶玲却不在意,“来几个打几个便是,这些不知廉耻的女人,我不信她们还能扳倒我的位置!”叶玲神色凶狠。 叶信芳看她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是出在男人身上,而不是那个女子,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了,按下去了,难保过一段时间不会再次发生。 “这男人不都这样,爱偷腥,你爹当年不也这样,不过是不将人带回家就是了。”张氏不在意的说道。 叶珑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置信一般问道:“爹爹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她是遗腹子,没有见过亲爹的样子,因而还保留着美好的想象。 “男人都这样,朝三暮四,不过是看在人前还是在人后。”张氏这般说着。 叶信芳突然有些害怕,某一天会不会突然蹦出一个兄弟姐妹。 “你哥就不是这样的,不是所有人都是那个样子的。”杨慧柔声说道。 叶信芳回过神来,道:“娘,您别乱教。” 张氏翻了个白眼不说话。 等到叶信芳亲耳听到姐夫孟琰那一套“不求名分亏欠她”的理论,叶信芳突然觉得张氏说得也许是对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是不是都有救风尘的情结,将窑姐儿的真心看的比妻子的付出还要重要 “芳弟啊,你也是男人,你一定能懂我的。” 叶信芳:我不是,我没有。 “我看到茉儿就觉得亏欠了她,不想让她再没名没分的跟着我,这样真挚的感情,你难道不感动吗”孟琰眼巴巴的看着他,那模样还有点天真。 叶信芳:我不仅不感动,还有点想打人。 叶信芳觉得自己是叫不醒这个人了,直接釜底抽薪,跟孟琰的爹孟举人商量此事。 孟举人之前很是瞧不上叶信芳,如今伴随着对方中举,也大为改观,他年纪大了,多次会试失利,随着年初科考再此铩羽而归,同乡的宋举人又下落不明,他也有些害怕了,终于决定认命,在府学里谋了一个职务。 姻亲关系,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孟举人对于叶信芳这样年纪轻轻就中举的晚辈,自然是万分重视,毕竟年轻就意味着会试提名的机会更大。 叶信芳开门见山,直言孟琰一直屡试不中,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被外物分了心,若是心无杂念,秀才肯定是手到擒来,他又拿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由不得对方不信。 没有父母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蠢笨,孟举人不管是真信还是假信,都给了叶信芳这个面子,直接将孟琰关进阁楼里,吃喝拉撒有专人伺候,并许诺过了院试考上秀才就放他出来。 那外室依旧是外室,毕竟跟过孟琰,孟举人不想让她另嫁,也不说将人接进门,只派了仆人去守着她,私生女却被接了回来。 叶玲知道将孩子送走无望,像是被什么高人指点,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一心一意的照顾了起那个孩子。 “她不是想进门吗,偏不让她如愿,不仅如此,我还要将她女儿也夺走,让她女儿认我做母,以我为重,我要亲眼看着她骨肉分离,日后女儿还会成为我儿的助力。”叶玲脸上笑着,双手轻柔的抚过婴儿细嫩的小脸。 叶信芳觉得有点害怕,在知道这指点的高人是杨慧之后,更是瑟瑟发抖。 “我认为只有这样,大家都觉得满意吧。”杨慧柔柔的说道。 时间荏苒,转眼便是两年时间,初时叶信芳还战战兢兢的等着秦中羽的“很快就见面”,但日复一日的过去,直到叶珑生的大胖小子都出生了,也没有再见到那位秦大人,他也就放下心来。 八月底叶信芳就开始准备出行的行囊,“进京赶考”,这四个字承载了多少书生的希望。 今年怕是不能在家中过年,为防意外,他打算九月份就出发,慢慢进京,路上也可以游历一番,增长阅历,家中有孟府和叶家族里照应着,叶信芳也能安心进京。 他不明白为何宋修之的父亲宋举人进京赶考,没有跟别的举人结伴,而是掐着点进京,会试多在三月下旬,马车缓慢,从西宁府到京城要两个月,而宋举人偏偏在过完年才启程,这时间未免太赶了。 他总觉得这其中大有蹊跷,但却想不明白。 这两年来,叶信芳也没有荒废学业,日日苦读,家里人也知道他科考事大,轻易不敢招惹他,张氏一心一意办她的绣坊,竟还做出来一些名声,刘小花由杨慧牵线,嫁给了叶信轩,叶信轩虽然性子跳脱,但心思纯善,也算是嫁得良人。 张小梅起初还很满意这桩婚事,后来发现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之后,就日日在家中咒骂。 九月初,联系了不少同府预备进京的举人,大多因为时间太早而拒绝,只有刘俊彦与叶信芳结伴。 此次进京,叶信芳带了李叔和长生,家中又买了几个下人,倒也不必担心忙不过来。 而刘俊彦,不仅带着书童下人,还带着娇妻。 “此番进京,我多半不中,就当是去见见世面,娘子说她想一起去见见京中繁华……”刘俊彦这般解释着。 叶信芳还没说什么,就听他压低了声音 ,看了一眼妻子坐的马车,“这三年,家中父母一直念叨子孙,我怕她心中不虞,在家里闷坏了,顺便带她散散心,希望叶兄不要怪我自作主张。” 叶信芳见他一脸恳求,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好友成婚近三载,一直无所出,也没有嫌弃妻子,反而百般维护,叶信芳倒是十分佩服他,就是不知人心易变,这样的感情能够维持多久。 叶家送行的队伍极为壮大,族里老幼纷纷出动,一大把年纪的老族长这次也来了,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由人搀扶着,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考不中就回来,族里只要你好好的,不是非得争那个名头,出门在外,万万保重身体。” 叶信芳郑重相拜,却不敢跟他承诺什么,此次进京,如同万军挤过独木桥,与全国的举子竞争那微小的可能,他心中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73.重逢 行路难,行路难,虐狗者,今安在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心太软,一路上真的是被狗粮塞饱了,刘俊彦从前看着别别扭扭甚至像是有点社交恐惧的一个人,婚后怎么变得跟狗一样,还是家养的哈巴狗,主人不用骨头喊一声就过去了的那种。 他是凄风苦雨的进京赶考人,人家是腻腻歪歪度蜜月的小两口。 叶信芳心里苦,他就奇了怪了,结婚都三年了新鲜感怎么还没有结束,两个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刘俊彦经常跟叶信芳说着话,说着说着人就跑了,然后叶信芳就听到女眷的轻柔的娇笑声…… 马车颠簸,叶信芳也没有继续看书,一路上走走停停,每每经过大的州府,都要游历一番。 刘俊彦的妻子,身材娇小,长相貌美,说话温温柔柔的,叶信芳为了避嫌,很少跟对方接触,每每看到刘俊彦在她面前轻声细语,就差跟大狗狗一样摇尾巴了,叶信芳就觉得辣眼睛。 十一月,在金陵城的一家客栈,遇到了一个同样进京赶考的举子,对方一看就是人民币玩家,出门可不像叶信芳他们这般寒酸。 这人名叫徐成玉,江南人士,出身豪族,衣着华丽,一掷千金,出行有数十仆从跟随,携带七八个美妾,车马如云,停放下来整个客栈的院子都摆放不下,对方本是包下了整个客栈,听说叶信芳和刘俊彦也是进京赶考的举人后,欣喜的邀请二人同住,而后盛情邀请二人同行。 叶信芳见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读书人,虽然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但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读书人的样子,不像是赶考的书生,更像是携美同游的富家公子。且刘俊彦不喜对方打量妻子的眼神,叶信芳二人便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后来二人在别处,也遇见了这位豪奢的徐举人,对方身边也跟着几个书生模样的人,就是不知是不是举人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九月初出门,一直到十二月下旬才抵达通州。 通州是京城的门户,离京城半天不到的车程,叶信芳的车马刚刚抵达,就见到了冷风中直打哆嗦的墨染。 墨染是宋修之的书童,叶信芳还记得那个雨夜,他吓晕过去的弱鸡模样,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他还跟在宋修之身边。 “墨染,你怎么在这里?”叶信芳问道,城门口的墨染,小脸冻得通红。 “叶少爷!”墨染看到他两眼发亮,“我家少爷命我在此地等候。”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叶信芳心下微暖,几年不见也不知修之长高了没有。 “四天前我家少爷接到您的信,就派我过来侯着了。 ”墨染答道。 叶信芳十天前托驿站送得信,信中说一行人不日抵达通州,没想到宋修之如此上心。 宋修之随秦中羽上京后,没多久就传来被许廷和大人收为关门弟子的消息,很快就跟随这位许先生游历西北,今年五月份方才返回京城。 叶信芳在西宁府收到不少宋修之从西北寄来的特产,他的信中经常提及西北人情风物,字里行间,叶信芳能够感受到他的成长,当初那个不可一世的小神童,见识到天地的广袤之后,似乎学会了谦卑。 而宋夫人去年就启程进京,在京中由许家人照应,而宋举人一直了无音讯、生死不知。 “你家少爷这些年,过得可好”叶信芳问道。 墨染笑了笑,“叶少爷关心我家少爷,一会不就见到他了,您可以当面问他。” 叶信芳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的惊喜,“修之居然来了通州” “我家少爷自从知道叶公子要在通州停留,就提前跟许先生请了假,过来亲自迎接您。”墨染笑着答道。 一行人在墨染的带领下,到了繁华街道上的一处客栈。 刚进大厅,就听到宋修之不耐烦的声音,“我为何要与你比试,跟你不熟。” 叶信芳还以为他学会了谦虚,没想到还是一副倨傲的性子。他看见宋修之对面那个青衫书生,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 ,此时满脸都是怒气,“我看你是不敢了吧,没有想到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竟然是个缩头缩尾之辈!” 叶信芳眼神一顿,见到了青衫书生身边坐着的徐成玉,依旧是一副大公子哥的派头,对方身后站着两个貌美的婢子,此时他正笑意盈盈的打量着宋修之。 “你不用试着激怒我,我不吃这一套,我来通州,只为接人,并无其他目的,你若想要扬名,大可等到金榜题名之时,若是觉得没有把握,还是不要浪费银钱了,直接返乡即可。”宋修之神情平静,不悲不喜。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敢跟我比试!”那青衫书生面带鄙视,“真不知道,许老先生看上了你哪一点!” 徐成玉懒洋洋的开口,“宋小举人,你就比试一番又如何,赢了名声更进一步,输了明白不足方好改正。” 他说完,身边就有几人附和。 “比试与否,是我的事,与你何干”宋修之压根不吃舆论逼迫那一套,面色平淡。 “你就是缩头乌龟,沽名钓誉的小人一个!当初的解元是凭借年纪小得来的吧!”青衫书生高声说道。 宋修之认真的盯着他,直接问道:“你嫉妒我” 叶信芳拉了拉旁边一个看热闹看得起劲的书生,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书生头也不回,两眼不错的盯着二人,嘴巴却非常利索,寥寥数句,言简意赅:“那个小矮子,是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宋修之,听说是个神童。那个穿金戴银的,是个冤大头,今天整个客栈都被他包下来了让我们白住,而那个青色长衫的,据说是昆省第一才子,叫祝梦河,据说他曾经想要拜在许老先生门下,却被拒绝了,现在他遇到了许老先生的弟子,自然不忿,想要比试一番。” 叶信芳暗叹,这哪里都有搞事青年啊,一言不合就开比。 “你休要血口喷人!读书人怎么会有嫉妒之心!”祝梦河气急败坏的说道。 “你说得对,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嫉妒呢读书人之间只有羡慕,哪有什么嫉妒。” 那个跟叶信芳解释的吃瓜书生,听到他突然开口,吓得瓜都要掉了。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继续大声说道:“祝举人只是羡慕,宋神童小小年纪就中举,中的还是头名解元,又被许先生收为关门弟子,他真的只是羡慕,一点都不嫉恨,一点都不因为自己被许先生拒绝产生怨恨,他想与宋神童比较,也只是单纯切磋,才没有什么踩着小孩子扬名的想法。” 众人纷纷笑了起来。 祝梦河的打算,就被这样明明白白的说了出来,整张脸都挂不住了。 在场诸人都知道他的打算,却没有人这样清楚的说出来。 众人只见,宋修之一直面无表情的脸终于起来波澜,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叶信芳,满脸都是惊喜。 “你是什么人,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干系”祝梦河满脸通红的质问。 叶信芳摸了摸宋修之的小脑袋,笑着问道:“你怎么还是这么矮净长脑子不长个子 ” 宋修之立马站了起来,座椅上还垫着一方帕子,叶信芳顿时失笑,一别三年,宋修之这些龟毛的臭毛病还没改呢。 宋修之站直了身子,挺起小胸脯,脑袋已经抵达叶信芳的肩膀处,还伸手比划了一下,那模样活像是在说瞧我长高了多少! “你还没有说自己是谁呢!”祝梦河叫嚣着,十分不满二人对他的忽视。 叶信芳转过头来,眼中的脉脉温情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锐利,直直的看向对方:“我是他的大哥,叶信芳。” 74.比试(捉虫) 十分帅气的出场,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赵梦河愣了愣,疑惑的问道:“叶信芳,这是谁 ?我没有听说过。” 包间里突然传来一声杯碗打碎之声。 “你小心一点,别在外面丢少爷的脸,破落户就是破落户,真不知道少爷看上了你哪一点!”穿金戴银的美貌女子冷冷的对另一个美貌女子说道。 其她美貌女子脸上带着看热闹的意味,冷眼旁观这二人之间的官司。 相比于包间中的其她女子,那女子同样长相貌美,但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华服,脸上带着怯懦,与周围女子同处一室却显得格格不入,她被美貌女子这般呵斥,也不见她生气,反而神情有些怔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金陵一别,没有想到能在此地碰见叶兄。”徐成玉脸上带着笑,丝毫没有因为叶信芳突然出现而产生不悦。 “没想到徐兄还记得我,见笑了。”叶信芳朝他拱了拱手。 “徐兄与此人相熟 ?”赵梦河问道。 “曾在金陵有过一面之缘。”徐成玉解释道,继而问道:“刘兄呢,不与叶兄一起吗? ”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怀疑这人是不是还在惦记别人的老婆。 “徐兄。”刘俊彦沉着脸打了声招呼。 徐成玉特意往他身后看了看,见他身后没有想见之人,顿时满脸失望。 “叶兄,既然赵兄执意要比试,你不妨与你这位弟弟说一声,大家伙在这里耗了这么久,若是不比一比,岂不是白费了大家的功夫。” 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附和之声,还有不少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催促着,宋修之眉头紧皱,对于如此场景,显然心中很是不满。 他拉扯了叶信芳的衣袖,满脸都是不高兴,低声说道:“我不要跟这个人比试,这些人一直吵吵嚷嚷的,把我当猴子耍一样。” 事已至此,由不得他不比了,若是不必,只怕隔天就会传出许先生的弟子畏首畏尾的流言,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同样低声说道:“你怎么会是猴子,人家才是大马猴,这猴子他要跟你比什么? ” 赵梦河长了一张大马脸,故而有此一说。 “书法。”宋修之看了赵梦河一眼,如同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比得过吗?”叶信芳轻声问道。 “有些人认为,书法需要经过漫长的积累沉淀,才能有所造诣,这就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自以为痴长他人几岁,就能技高一筹。”宋修之说着能噎死人的话,脸上的神情却很平静,像是在说常识一般。 赵梦河也确实是这样想的,他自幼习字,后来又得了名家指点,日益精益,他自认同辈之人,没有几个能比得过他。宋修之拜得当世大儒为师,特别那大儒还曾经拒绝过他,赵梦河虽然不忿,但心底还是承认宋修之才学上肯定没有问题,他也只能欺负对方年纪小,书法造诣定不会高深,若是能踩下去了,自己就可借此扬名。 叶信芳像是得了什么保证一样,立马精神抖擞,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赵梦河,“赵举人,既然你诚心诚意想要比试一番,我们也不是不能给你这个机会。” 叶信芳故意做出一副神情倨傲的样子,像是在看什么蝼蚁一样。 赵梦河听他这般说话,好像自己是地位卑微之人在挑衅地位崇高之人一般,大家同为举人,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别,赵梦河顿时气得眉毛都竖了起来,“畏首畏尾,到底敢不敢比,给个痛快话!” 叶信芳挑了挑眉,“比试可以,但有条件。” 宋修之看他的模样,以为他又要像当初那样与人赌斗,顿时有些着急,扯了他两下,小声说道:“叶哥,这里不比琉省,读书人大多目下无尘,不喜言及铜臭之物,若是随意牵扯到钱财,恐怕会伤了你的名声。” 天子脚下,读书人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若不是宋修之提醒,叶信芳还真想赌些银钱,他心中有些可惜,看着赵梦河的眼光就更加的不善。 对于自己这个学霸小弟,叶信芳一直有一种迷之信任,总觉得牵扯到读书的事情,他肯定是战无不胜。 如果这个赵梦河能做到知己知彼,要与宋修之比试乐器、下棋之类的,叶信芳立马转身就走。 “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就是。”赵梦河不耐烦的说道。 “条件就是,不管输赢以后不要像哈巴狗一样缠着我们修之了,许先生为什么不收下你,自然有他的考虑,你不要再纠缠不清!”叶信芳如此说道。 “你!”赵梦河气急败坏,“他要早些同意,我也不想缠着他!” 比试终于如他所愿地开始了,由在场的诸多举子见证。 赵梦河架势摆的很足,什么上贡的宣纸,名家定制的毛笔,还有什么绝版的墨条,名人用过的砚台,光是跟人解释都说了许久,看得出来他是有备而来,他十分得意的听着众人此起彼伏的羡慕之声,这才做出一副大佬要开始放大招的样子,周围人等避让之后,围成一个圈看他装逼。 相较之下,宋修之却显得十分随意,没有拿出任何有来头的东西,就连笔墨纸砚这些,都是跟店家借的,说不上差劲,但绝对没有好到哪里去。 赵梦河自信满满,挥毫之间行云流水,洋洋洒洒一蹴而就,只觉得自己这篇《快雪时晴帖》写得神似王右军。 还不等他多欣赏几眼,就听那边宋修之身边传来一阵阵的惊呼声。 宋修之稚嫩的脸庞,在拿起毛笔的那一刻,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名剑,满身都是锋芒。 他写得同样是《快雪时晴帖》,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不是临摹王羲之,而是自成风骨,字里行间满是少年藏匿不住的锋芒。 众人惊呼的是,对方不过十二岁,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骨。 形成风骨本就艰难,更难得的是宋修之已然是风骨小成。 书法风骨,满满是都是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相比之下,赵梦河的字行文之间流于匠气,这就是工艺品与高仿品的云泥之别。 叶信芳也没有想到,宋修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为他欣喜之余又十分惭愧,自己活了两辈子,都比不过人家一个真小孩。 在场诸人都是识货之人,看完了二人的作品对比,纷纷赞叹宋修之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 赵梦河整张脸都绿了,喃喃道:“这不可能,你还这么小,怎么会……” 宋修之脸上却没有丝毫得意之色,像是做了一件十分寻常的事情一般,“书法之道,如果只是一味学习他人,那么一辈子也只是前人的影子,走得也是他人的道,习得是他人之技艺,而没有自己的道。” 他顿了顿,继续道:“先人有如此成就,盖因他们都是走出了自己的道。” 没有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脸上也没有因为赢得比试,露出得意洋洋的神情,而是神色平静,如同劝诫一个向他请教的人一般,叶信芳在这一刻,深切的感受到他的成长。 赵梦河怔怔的望了宋修之,许久之后,俯身做揖,脸上只剩心悦诚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宋举人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 初时气势汹汹的一个人,如同被泼了一瓢冷水,整个人脱胎换骨,得意自满已然不见,只剩下谦虚与信服。 “许师慧眼,名不虚传。”说罢,赵梦河转身离去。 叶信芳拍了拍宋修之的肩膀,叹道:“两年未见,进益飞速。” 宋修之似乎只有在他面前,才会展现出孩子气的那一面,他朝叶信芳笑了笑,像是一个求父亲表扬的儿子一般。 徐成玉看着二人拍了拍手掌,大笑着道:“看了一场大戏,真是精彩!” 叶信芳有些疑惑,他以为徐成玉与赵梦河是相识的好友,如今看来,这两人倒像是萍水相逢。 “这间客栈被我包下来了,几位只管放心的住在这里,不必跟我客气!”他还是一贯的土豪作风。 叶信芳实在不明白,他这冤大头当的到底有什么意思,用钱交朋友吗 ? 如果是这样的话,怕是要交到倾家荡产,也得不到一两个真心人。 徐成玉笑着朝几人拱了拱手,带着两位美貌的婢女,在一个包间前停了下来。 包间的门从里面打开,从中鱼贯走出不少女子,这些女子俱是少妇打扮,昭朝礼教严明,女子出行,大多戴着帷帽。 而徐成玉却丝毫不介意别人看到他的家眷,这些女子连面纱都没有带。他就像炫耀自己财宝的富豪一般,直白的欣赏着众人的表情,十分享受众人羡慕的眼神。 其中一个女子,怯怯地抬头,朝叶信芳这边飞快的瞟了一眼。这一眼之下,整个人如遭电击,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徐成玉笑了笑,低声问道:“兰儿你在看什么?” 那女子神情僵硬,轻轻的摇了摇头,恭敬答道:“没看什么。” 说完,她便低下头去。 叶信芳如今是个男子,他也不好盯着人家的女眷使劲的看,不过一眼之下,觉得那女子有些面熟,但并未多想。 75.夜会 “你探头探脑的,到底打算干什么?”叶信芳看着犹犹豫豫,一脸“我有话说”的书童长生。 长生脸上带着迟疑,看向一旁赖在叶信芳房中的宋修之,小少年此时正坐在书桌旁看书,目不斜视。 叶信芳就直直的看着长生,没好气的道:“有话就说,修之又不是外人。” 正在看书的宋修之嘴角翘了翘,眼睛都没有离开书本。 许久叶信芳才看到自家书童脸上闪过一丝决绝,咬咬牙道:“那个……那个徐举人家的女眷托我给您带口信。” 此言一出,饶是宋修之都放下书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眼叶信芳。 叶信芳眉头都要打结了,暗自腹诽什么鬼,“哪个女眷?怎么回事?说清楚!” 长生脸上带着隐晦的探究,又想起家中待他甚好的主母,心中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白天见到的那些人中的一位,那位夫人说她与您是旧相识,想要跟您见一面。” 叶信芳猜测着是不是白天见到的那个女子,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来是谁,回顾这几年遇见的人,猜测也许是原主的旧识。 叶信芳心中有些忐忑,这不会是原主的老相好吧?虽然原主记忆中没有关于她的深刻记忆,但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渣原主,他接收的是原主的记忆,男人好色健忘,老情人忘掉了也不是什么奇事。 “她只说了这么多吗?”叶信芳问道。 “她还说了一句话。”长生顿了顿,继续说道:“青山旧人,有事相求。” 长生猜测这人也许是青山县人士,但说得这般遮遮掩掩,让人忍不住往桃色方向联想。 “她是怎么跟你说的,怎么会拉着你说这些话?”出自青山县,那可能是老乡之流,叶信芳心中想着,但还是有些不解,觉得对方此举有些唐突。 “那位夫人在厨房里亲自下厨,给徐举人做小食,小的去取晚饭的时候,她低声说的。”长生想着那位徐举人带了那么多的下人,居然还要妾室亲自下厨,想来她们内部争宠激烈。 晚饭叶信芳几人不想去大堂里凑热闹,就命长生去取菜的。 “你们说话,有没有被别人看到?”叶信芳担心被人看到,怕是惹得徐举人多想,他自己觉得没什么,但害怕徒惹是非。 长生赶忙摇了摇头,“老爷放心,我们避着人说的。” 叶信芳还是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又问道:“你还记得,上次在金陵那次,有没有见过这位夫人?” 上次金陵匆匆而过,徐成玉的妾室们,还是如今日这般,不带帷帽、不避他人眼光,那群莺莺燕燕叶信芳不过随意一瞥,其中好似没有白天见到的那位眼熟女子。 “好像见到过,又好像没见过,小的记性不好,记不清了。”长生答道。 看样子,最好还是见一面,总归自己无欲则刚,若是真的是原主的老情人,有事相求,能帮就帮一下。 “她跟你是怎么约的?”叶信芳问道。 “今夜子时,在后院井边见面。” 井边啊,不知道为什么,叶信芳总觉得这个地方听着就不舒服。 长生脸上带着纠结,问道:“若是夫人问起,那可如何是好?” 叶信芳打量着他,没有想到年纪不大,想得倒是不少,先帮自己把后路找好了,叶信芳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答道:“她若问起来,你据实相告就是。” “夫人要是不问,那就不说吗?”长生赶忙问道。 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啊,考虑得这么全面,叶信芳感叹着,想到杨慧那个性子,没好气的道:“瞒不瞒是你的事,我没有什么不能告诉她的。” 长生心中松了一口气,心终于落在了实处。 “叶哥是要去见她吗?”一旁的宋修之,忽然问道,他书也不看了,两眼死死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答道:“既然是老乡,在外遇到了,总要帮一把。” 他心底里,其实有些害怕这女子是原主的旧情人,这种半夜私会,真的很像这种关系啊,但既然人家都特意提出来了,最好还是见一面,有事就讲清楚,省得跟个□□一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炸了。 “我劝哥哥还是不要去见面,不过是老乡而已,不值当冒这个险。”宋修之不认同他的看法,他觉得叶信芳有些烂好心。 “不过是见一面,能有什么危险?”叶信芳有些不以为然。 “听叶哥所说,之前在金陵你就拒绝过徐成玉,下了他的面子,若是他心怀不忿,让自家小妾来引诱哥哥,若是成了自然是坏你的名声,若是引诱不成,半夜相见,给你扣一个与人私通的帽子也足够了。或者干脆,直接应约的是别人,在井边相见,直接将你这文弱书生推下去,怕是救都来不及。”宋修之跟他细细解释。 叶信芳觉得他说的太夸张了,“何至于此,徐举人看着不像这样的小气人。” “文人重名声,叶哥还是轻易不要冒这种险。” 宋修之语重心长的样子,让叶信芳有些愣神,感觉好像角色颠倒了一般,对方此时像一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般。 “还是说,叶哥看人家貌美,起了不良居心?”宋修之见叶信芳不答话,不高兴的问道。 叶信芳赶忙摇头,解释道:“总觉得这人我应该见过,并且有种预感,最好与她见一面。” 宋修之想了想,方道:“叶哥若是信得过刘兄,不如请刘嫂嫂前去应约,我们跟在后面看着,若是对方有不轨的举动,直接出现将对方拿下。” 叶信芳想了想,倒是认同他的建议,觉得哪怕真是旧情人,这些人都是自己人,也不怕他们知道,况且都是过去的事了,牵扯出来也不怕杨慧知道了不开心。 叶信芳就怕刘俊彦的妻子不愿意,但庆幸的是,在他提出请求之后,对方先是询问了丈夫的建议,征得同意之后,便爽快的答应了叶信芳。 叶信芳这一路看下来,也不得不感叹他妻子的情商,夫妻二人说话,他也曾路过听了一耳朵,当相公的有良心知恩图报会疼人,而做娘子的好相处会说话,说话间都处处以丈夫为重,花式夸人,还不是那种虚伪的夸赞,而是通过细致的观察,找到他人没有注意到的闪光之处,哪怕是说起刘家催着她生孩子没有好脸色的公婆,都没有任何的埋怨,反而感慨老人多年辛苦,要刘俊彦多多体谅他们的心情。 并且这些都不似作伪,全是发自内心。 这样的本事,不像是处心积虑学习得来,而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或者说一个只能看得见他人优点的善良女子。 饶是叶信芳,都对这样充满正能量的人充满好感。 子时是晚上十一点以后,古人夜间娱乐活动很少,除了寥寥几个苦读的书生房间还点着灯,大部分房间都悄无声息,叶信芳几人轻手轻脚的离开房间,小心翼翼的关上门,刚出门没几步,叶信芳就见刘俊彦又往回跑,他小声询问:“你干嘛又回去?” “夜里冷,给妍娘拿件衣服加上。”刘俊彦解释道。 叶信芳:…… 知道你们感情好,能不能适可而止。 叶信芳听见刘俊彦的小媳妇的轻笑声,她小声道:“多谢相公,夜晚确实有些冷。” “你自己都不注意,只有我帮你注意了,真是粗心。”刘俊彦这样说着。 叶信芳感觉有些难受,大概是有点反胃了,暗自吐槽刘俊彦,一个大男人这样婆婆妈妈真的好吗? 光线这么阴暗的走廊,都遮挡不住二人闪瞎眼的粉红色光芒。 而宋修之,听完对话,也不等几人,直接快步往前走。 今夜月色很好,皎洁的月光洒在庭院里,几人远远就能看见,井边有一道模糊的人影。 叶信芳朝刘俊彦的小媳妇拱了拱手,低声道了一声拜托。 刘俊彦的娘子姓何,名叫姝妍,刘俊彦一直喊她妍娘,叶信芳其实不太懂为何古代女子不管出嫁与否,都喜欢叫什么娘,这是在提醒她们迟早要当娘吗? 妍娘缓缓的走了过去,那女子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看见是一个陌生的女子,有些害怕,问道:“你是何人?来这作甚?” “你在等叶举人吗?”妍娘问道。 那女子脸上满是警惕,闻言往后退了两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在这里赏月。” 妍娘白日里戴着帷帽,没有与女子见过面,这一见之下,此时看道对方因见到陌生人,眼睛里满是恐惧,这种感觉不似伪装,生长在幸福环境中没有受过磋磨的人,和经历凄惨坎坷不平的人,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 特别是在对方没有尽力去遮掩这种感觉时,妍娘更加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这种不同。 “你不用害怕,叶举人是男子,不方便来见你,我夫君与他是至交好友,故而托我来与你见面,你有事与我说就可以了。”妍娘怕她怀疑,放缓语速,温柔的解释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子左右张望,满脸都是张皇与不安,说道:“我要回去了。” “青山旧人,有事相求,这是你说的,对吗?你若有事需要别人帮忙,可以跟我说的,我可以帮你。”妍娘安抚道,伸出手想要碰一碰她的肩膀,却被对方避开。 叶信芳他们躲在一处视线死角里,夜晚寂静,二人的对方听得一清二楚,听着这话,他看了刘俊彦一眼,只见对方满脸都是自豪,一副“我媳妇人真好”的模样,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暗自吐槽,你媳妇是个傻白甜你有什么好自豪的,这才第一次见面,人家都还没有说出自己的故事,你媳妇看着对方就充满同情了。 “我可以相信你吗?”女子认真的看着妍娘,想要确认什么,叶信芳于她已经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并且还只是一根易断的稻草,经历过背叛之后,她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你可以相信我的,我发誓没有骗你,真的是叶举人托我前来的。”妍娘再三保证。 “我叫杨兰。” 那女子一开口,叶信芳就如醍醐灌顶,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76.请求 叶信芳上一次见到对方,还是几年前在青山县的时候。 原主与杨慧成亲后,回门认亲时见过对方,因杨慧与她感情深厚,原主成婚后又陆陆续续见过几次。 杨兰是杨慧的堂姐,自幼与柳亦然定下亲事,那时柳家富庶,杨家死活要攀扯上这门亲事,加之柳亦然的母亲很喜欢杨兰,所以两家不顾“换亲”的名声,定下了这门亲事。 二十年多前的两家看来,这真是一门极好的亲事,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没过多久,柳家急转直下,柳亦然父母双双过世,杨慧的母亲将侄子接至家中抚养,柳家产业却被杨慧的父亲侵吞殆尽,杨家就是借着这股东风发家,过了几年,杨母也过世了。 新妇进门,杨慧的日子不好过了,柳亦然的地位也变得尴尬起来,没多久就离开了杨家。 再后来,杨兰苦等柳亦然不归,被家人嫁给一个老鳏夫做填房,婚后随丈夫居住在江南,与杨慧也断了联系。而除了几年前柳亦然曾经回过一次青山县,与杨慧短暂重逢后又消失不见,叶信芳托了很多人去寻找他,但这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任何讯息,那一次的不欢而散,杨慧后来歉疚许久,以为是因为自己的冷语相加,他才会再度失踪。 这些事都是杨慧告诉叶信芳的,其实他也曾暗自腹诽过,其实相比较宋修之,杨慧这个表哥更像是天煞孤星。 这头杨兰在与妍娘说着这几年的风雨,她嫁到江南没多久,夫家生意渐渐壮大,她也算是享了几天福,后来她见到了前来寻她的柳亦然,此时对方尚未娶妻,但自己已为人妇,婚后生活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也没有太大的波折。 直到今年,为了更进一步,夫家贸然将生意从姑苏扩展到金陵,不小心得罪了金陵本地巨贾,生意急转直下,不仅金陵的买卖赔了个干净,姑苏那边也被生意场上的对头针对到破产。 而她,因为年轻貌美,被丈夫待价而沽。 出价最高的买主,就是路过的徐成玉。 杨兰想起丈夫临别时,抓着她的衣袖止不住的哭泣,“一日夫妻百日恩,兰娘,我真的舍不得你。” 看着对方捶胸顿足的模样,因为日夜忧心头上已是花白点点,杨兰心中觉得可笑的同时竟然升起一丝不忍。 “我对你还是很好的,不忍心将你卖入青楼,舍不得看着你吃苦,你跟着徐举人,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兰娘,看在萱儿的份上,若是徐举人高中,你求他帮帮我,自古商不与官斗,只要他一句话,我可能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听了这番无耻的言论,杨兰只觉得数年夫妻情分,如同纸糊的一般,不用人戳破,风一吹雨一打就烂掉了,她心中最后的一丝不忍也随之烟消云散。 “只有等我东山再起了,萱儿才能过上好日子,兰娘,到时候我就去求徐举人放了你,我们一家人照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杨兰没有任何时候,如这般体会到身为女子的艰难,如同货物一般卖来卖去,还被从前的枕边人拿女儿相威胁。 她面上应下了丈夫的请求,只祈求他能善待自己的萱儿,可她心底也明白,丈夫的前任妻子,给他留了个儿子,从前他就嫌弃女儿,如今这般情形,又如何肯好好照顾她?萱儿又生得粉雕玉琢,生在狼窝,长得好看就是大错特错。 叶信芳听着前面的遭遇,本以为杨兰是请求自己帮助她摆脱徐成玉,却没有想到这请求应在了她女儿身上。 杨兰不是没有求过徐成玉,但这人看着怜香惜玉,实际却是最冷情不过的一个人,请求不成反而被对方威胁了一番,不许她再提从前之事,安安心心的待在他的身边,因为此事,他还很是冷了杨兰几日。 徐成玉身边莺莺燕燕本就众多,如今加上杨兰有名分的小妾有九人,其中从家中带出来的有六个,还有两个是离家之后勾搭的良家少妇,除了这些,丫鬟中与他有首尾的也不在少数,他后院争斗严重,女子个个都不是善与之辈,杨兰哪里经过这样惨烈的修罗场,被徐成玉冷落之后,就被众位经验丰富的女子针对,日子艰难,占着新鲜劲,她豁出颜面邀宠,这才勉强站住了脚跟。 她本想着徐成玉出手阔绰,若是能哄得一些钱财,这样也可托人捎给丈夫,丈夫得了银钱,也能善待萱儿。 却不曾想到,徐成玉此人在外表现阔绰,排场摆的很足,如同一个冤大头一般的疯狂撒钱,对女人的态度却很怪异,他也不是对妾室小气,而是喜欢看女人们为他争风吃醋,就像是杂耍一般,拿出银钱吊着众妾室,谁表现得好,得到的银钱就多。 而杨兰,如何争得过他后院如狼似虎的女人们。 这次匆匆一瞥,遇到故人,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乞求叶信芳的帮助,从前她在青山县时,叶信芳还没有表现得那么渣,他们也算是亲戚,而叶信芳如今是举人身份,也能镇得住丈夫,故而她大着胆子约叶信芳见面。 妍娘此时两眼红红的,看得一旁围观的刘俊彦心疼不已,恨不得冲上去安慰一番。 “只需要叶举人救出萱儿吗?”妍娘此时紧紧的拦住杨兰的手,满脸都是心疼,“那你怎么办?” 杨兰的脸上全是无奈与认命,见妍娘应承此时,心中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旁边那口井,“生如浮萍,还能如何,我放心不下的,唯有萱儿。” “你且等着,我让我相公去与徐举人说,求他放了你!”妍娘说道。 杨兰脸上顿时就变了,想起自己见过的那一幕,忙道:“夫人不必如此,您不了解徐举人,他这个人曾说过,既然跟了他就是一辈子,除非死别想再离开。” 妍娘脸上气鼓鼓的,“这个人真坏,有了那么多小妾还不满足,兰姐姐,你是慧姐姐的堂姐,就是我的姐姐,不要叫我夫人,太生分了。” “我是什么人,您是什么人,怎么能高攀,从前若还是为人正室,尚能厚着脸皮应一声姐姐,如今身份卑微,再也不敢应这一声。” 杨兰听妍娘说起杨慧近况,感慨道:“从前慧娘嫁给叶举人,叶家清贫,都以为她要吃大苦,没想到却是苦尽甘来,如今也是儿女双全,萱儿托付给慧娘,我也能放下心来。” 杨家是指望不上了,她父亲拿了一大笔彩礼将她送出门,夫家兴隆之时,两家来往甚密,但生意败落之后,杨家立马翻脸不认人,形同陌路。 “这些时日,我也存了一些银钱,我知道指望这点钱很难救出萱儿,但我只有这么多了。”杨兰拿出自己所有的银钱,这五两银子还是徐成玉给的姨娘月例。 妍娘尚未开口,就听见一个嚣张的女声,“让我抓住了!臭不要脸的小骚/货,居然敢背着少爷偷人!” 妍娘背对着来人,身上又穿着刘俊彦给她强行加上的一件斗篷,刘俊彦没找到她的衣服,便拿了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那件斗篷颜色深,明显是男子穿的式样,来人便以为杨兰是与男子私会。 杨兰越过妍娘,看见来人貌美的脸上满是得意洋洋,以及来人身后夜色中看不清脸上神情的徐成玉,顿时吓得一个哆嗦,心中后怕不已,自己已经这般情形了,差点因为莽撞害了叶信芳。 “贱人,竟敢背着我偷人!”徐成玉恶狠狠的说道,一步一步的往这边走来,“我倒要看看,是谁敢动我的人!” 杨兰抖得更厉害了,妍娘握住她的手,安抚的拍了两下,转过身来,笑着道:“徐举人,为何说话如此难听?” 徐成玉见到妍娘,整个人都愣住了,上次在金陵见过一次妍娘,当时便惊为天人,白天见到刘俊彦的时候,本以为还能再见妍娘一面,没想到对方早有防备,进出一直带着帷帽。 他脸上的阴沉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故作姿态的风度翩翩,笑着道:“刘夫人,夜色深沉,在院子里做什么?我这妾室,最是呆板无趣,若是想要排解寂寞,不妨找我,正巧我新得了一瓶梅子酒,味道甚是甘醇,可有兴趣与我共饮一杯?” “臭不要脸的,你想干什么!”刘俊彦不能忍了,直接冲了出去。 77.瞎想 “你们都在这里做什么?”徐成玉看着刘俊彦身后的叶信芳和宋修之,又看向月光下的杨兰和妍娘。 “打死你个臭不要脸!”刘俊彦不等徐成玉说完,就追上去打他,追得满院子乱跑。 “你敢打我家少爷!”跟着徐成玉出来抓奸的美貌女子拦住刘俊彦。 “蝶儿好样的,回去本少爷重重有赏!”徐成玉说完,那叫蝶儿的女子两眼放光,阻拦得更加的卖力。 她直接用身体阻拦刘俊彦,男女有别,刘俊彦又绕不过她,看着她身后的徐成玉,恶狠狠的道:“你个混账,你就等着吧,躲在女人后面,我看你能躲几时!” 徐成玉心里腹诽,明天把小厮放在身边,你也别想打我。 “刘兄,别生气。”叶信芳安慰了两声,转而笑着问道:“徐举人这大晚上出来做什么?难不成是抓奸?” 徐成玉脸上一僵,不管抓奸成功还是失败,都感觉挺丢脸的,脸上勉强笑着答道:“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做那种事?我出来赏月,你们这么多人出来作甚?” “我们也是赏月。”叶信芳指着头顶的一轮明月,此时是十二月下旬,夜晚尤其寒冷,头顶上的那轮明月已经只有半个圆。 徐成玉僵硬的脸抬头看了一眼,转而一副“你在逗我”的样子盯着叶信芳。 “赏月就赏月,还躲在角落里做什么?”徐成玉质问道。 “看到这边有个女人,我们怕她见到生人多想,就躲了起来,让刘夫人来问问她在这里作甚?”叶信芳如此解释着,心中对宋修之有许多感激,暗叹杨兰处境艰难,徐成玉身边女子众多,女人多了是非就多,上上下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怕是再也不得出来。 “兰儿,是这样吗?”徐成玉问道。 杨兰忙不迭的点头。 “那你大晚上在这里做什么,真的不是在等什么人吗?”徐成玉死死的盯着杨兰,眼中满是怀疑。 “少爷,我怎么会等什么人,只是见今夜月色甚好,一时便看的痴了。”杨兰解释道。 这里还有外人盯着,不管是真还是假,徐成玉都做出一副信任的模样,笑着道:“半个月亮,也没什么可看的,夜深了,我们回去吧。” 杨兰连头也不敢回,跟在徐成玉身边,蝶儿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骂道:“大晚上瞎逛什么,让少爷跟着你受罪!” 待到进了房间里,徐成玉方才了冷冷的开口,“兰儿,从明天起一个月,少吃点。” 杨兰浑身颤抖了一下,心中却松了一口气,“少吃点”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一天只给吃一顿饭。 蝶儿脸上顿时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不怀好意的盯着杨兰。 徐成玉看了蝶儿一眼,直接从怀中扔出一张面值一百两的银票给她,道:“赏你的。” 蝶儿看到银票,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笑得更加谄媚,那副财迷模样,徐成玉认认真真的欣赏了一会,才说道:“拿好了,这可是你以后的依靠了。” 蝶儿以为徐成玉在跟她开玩笑,语气甜腻似乎要将人化开一般,娇嗔道:“少爷又哄奴家,银钱哪是奴家的依靠,奴家的依靠明明是您。” 说完蝶儿娇笑着往徐成玉身边靠,徐成玉狠狠的在她身上嗅了嗅,笑着道:“蝶儿的味道,真是甜,可惜了,以后都闻不到了。” 蝶儿这才脸色大变,“少爷这是何意?是蝶儿哪里伺候不好吗?” “你就是伺候得太好了,我才要给你指个去处,明日让阿荣送你回去,紫云庵不错,希望你能待得住。”徐成玉脸上神情温柔,伸手轻轻的抚摸着蝶儿的脸,眼中满是柔情,像是在看自己挚爱之人一般。 蝶儿却是脸色大变,紫云庵是什么地方?蝶儿在徐家待了那么久,岂能不懂,那是徐家处理犯错女眷的地方,一旦进去了就终生不得再出来,青灯古佛粗茶淡饭了此残生。 “少爷,蝶儿求求您,放过奴家吧,要是奴家哪里做的不好,奴家一定改,求求您了!”蝶儿重重的跪在地上,哭着求饶。 徐成玉靠在椅背上,拿出帕子细细的擦着手,也不看跪在地上的妾室,闲闲的道:“你哪里是做的不好,是做的太好了,奖赏你去紫云庵清修。” 杨兰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她猜测是因为蝶儿让他今日丢脸的缘故,这种情形她不是第一次见到,徐成玉总是如此,前一刻还跟你甜甜蜜蜜,后一刻就翻脸无情。 “兰妹妹,少爷喜欢你,你帮我求求情好不好,是我错了,是我错了!不该与你作对!”蝶儿转头开始求杨兰,“砰砰砰”的朝她磕头。 “带下去,晦气。”却不待杨兰开口,徐成玉就招呼仆人将蝶儿拖走。 “蝶儿与嫣儿的下场你也看到了,若是让我知道,你背着我玩什么花样,后果你知道的。”徐成玉语气森然的说道。 杨兰吓得一个哆嗦,忙不迭跟他表忠心。 “相公,我好想救她。”妍娘抓着刘俊彦的衣袖,眼巴巴的看着对方。 叶信芳见此,忙道:“弟妹放心,杨夫人既然是慧娘的堂姐,此事我定不会坐视不管。” 萱儿要救,杨兰也要救,若是让杨慧知道他遇见了都不搭一把手,只怕心里又会难受,只是这到底怎么救,还需要商量一二,经过了今晚上这一出,他也不敢直接去跟徐成玉说,你小妾是我妻姐,求你放了她。 若是这样说,只怕徐成玉会怀疑今晚杨兰的举动,到时候救不出人来,反而害了她。 一夜无梦,第二日一早,叶信芳就拿出银钱,命李叔前往金陵,李叔年长,办事妥帖,而长生就留下来照顾叶信芳,按照宋修之的提议,李叔就装作是买人的,不提什么亲戚情分,看看能不能试着带走萱儿。 最终没有由叶信芳出面,而是由妍娘的婢女前去跟徐成玉商量。 未曾想被对方一口拒绝,妍娘还被他言语调戏了,“我们徐家,向来只进不出,你们夫人既然喜欢她,可以多来我这边找她说话,或者干脆一起过来作伴好了。” 徐成玉得意洋洋的样子,气得那婢女脸都红了,愤恨说道:“徐举人不愿意,直说便是,何必言语羞辱我家夫人。您是举人身份,我家老爷也是,你这样贬低夫人,便是看不起我家老爷。” “非也非也,这举人跟举人也是不同的,跟着我当个妾室都是穿金戴银,跟着你家老爷就是正妻也得布衣荆钗。”徐举人脸上带着劝解之色,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回去跟你家夫人说一声,本少爷马上就是进士了,若是她跟了我,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那婢女是妍娘的贴身丫头,闻言气得直发抖,待回去之后将这话与众人转述,刘俊彦更是恨不得过去打人。 妍娘受此羞辱,不仅自己生闷气,还要安抚快要炸掉的刘俊彦。 “叶哥哥不觉得奇怪吗?”宋修之怕是众人当中最冷静的一个。 叶信芳有些自责,若不是因为自己,好友也不必受如此羞辱,听到这话,不解的问道:“哪里奇怪?” 宋修之眉头紧蹙,“听你们所说,再加上我亲眼所见,徐成玉一路撒钱过来,施加一些小恩小惠,到底是为了什么?” 叶信芳跟着他的思路,也觉得此人看上去疑点颇多,“仅靠这点小便宜,怕是交不了朋友,那他是要做什么?” “况且,读书人都是恨不得一个时辰当成两个时辰来看书,而他却不同,从未见他读书,带着一堆妾室出行,夜夜笙歌,这般虚度光阴,神色间却满是自信,刚刚嫂子的丫鬟转述的,那语气,好似进士之位已是囊中之物一般。”宋修之抽丝剥茧的分析,一个可怕的事实似乎要浮出水面。 叶信芳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漫天撒钱,爱摆阔气,此人行事这般张扬,显然是无所顾忌,或者他就是要让人知道他有钱,那这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人追随他。”刘俊彦也从气愤中冷静了下来,想到这些天看到的,解释道:“在金陵的时候,他身边就围绕了几个马屁虫,到了此地,他身边围着的人更多了,若是这些人一起金榜题名,他们天然就是一伙的。” “徐家?名声很大吗?你们听说过吗?”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想了想,灵光一闪,答道:“礼部尚书徐蔚!徐蔚是徽省人,这个徐成玉也是!” 叶信芳猜测这两人也许是一家子,科考向来由礼部主持,而礼部尚书经常担任会试主考官,若这二人真是一家子,那礼部尚书徐蔚为了避嫌,应该要回避这次考试,没有了后手,那这个徐成玉哪来的底气考中进士? 宋修之满脸都是凝重之色,“若这二人真是一家,徐蔚经营礼部多年,就算不参与考试,照样能活动手脚,若是徐成玉真的是在为出仕做准备,提前结交党羽,那徐家所图必定不小。再者,宫中的淑妃娘娘出自徐家,十皇子便是徐家的外孙,今年他已经十五岁了,马上就要参政,若徐家在徐成玉身上有大动作,倒也说得通。” 这所图何止不小,若真如此,便是直指大位。 “所图甚大,其他皇子派系也不是吃干饭的,今次的科考怕是不太平。”京中形势复杂,太子未立,活着的成年皇子却有近十个,如今大多参与朝政,背后各有派系,彼此间斗得跟乌鸡眼一般。 叶信芳却觉得没那么简单,“若真是徐家,怎么就能让徐成玉做这件事,我觉得没有那么复杂,也许两者根本不是一家人,我们都能轻易想到的,京中那些人精估计也想得到,修之,你可能想多了。” “不管怎么样,走,赶紧进京,不能跟这个人走得太近!”宋修之总有一种紧迫感,像是停留太久就会遭遇不幸一般。 78.蹊跷 几个人如同逃难一样,迅速收拾东西离开了通州那家客栈,因京城物价贵,年底通州这边,有许多上京赶考的举子停留,通州离京城很近,叶信芳本想如同他们这般,在通州租赁院子居住,等到临近会试再进京,却又被宋修之劝住了。 “京城的房子只有那么多,每次会试,临近考试时,总有一些举子,从通州急匆匆的往京城赶,却找不到住的地方,考前四处奔波,叶哥你还是不要学他们,因小失大。” 宋修之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龟毛小孩,如今他是进化版龟毛小孩。 不仅龟毛自己,还要龟毛旁人,叶信芳虽然这样吐槽着他,心里还是打消了继续留在通州的念头。 李叔前去金陵,赶车的人就变成了长生,京城作为朝廷的政治中心,人流密集,年底了格外的热闹,长生都不用问路,跟着人流就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一路上见到许多背着满满箩筐的老百姓,他们大多是步行,少数是赶着牛车。 与在其他州府见到的百姓们不同,这些人的脸上,大多洋溢着满足与自豪。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并不是只有现代才有北漂,古代也是如此,年底了,许多进京讨生活的行商、做工的人纷纷离开京城,这样一来,出租的房屋便空出许多。 读书人爱清净,叶信芳他们打算租赁独门别户的小院,他们也想租赁离贡院近的宅子,但房东们都不傻,这种房子要得价格往往都很高,据说是按照往年会试时出租的价格来的,最贵的一间甚至单月房租高达五十两。 叶信芳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个离贡院不近不远的地方,京城居,大不易,一座四合院单月租赁费用就高达十两银子。 叶信芳住在东边,刘俊彦夫妇住在中间,西边的房屋,就由两家的下人住。宋家早就在京城置办了宅院,宋修之也想邀请他们去家中居住,但那边宅院太小了,住不下这么多人,再者,宋夫人住在那边,叶信芳也不方便过去住。 宋夫人自进京之后,就接手了寻找宋举人之事,但却毫无进展,宋举人在上次会试发榜结束之后,就突然从人间消失了一般,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次在京中过年,叶信芳觉得这个年特别不是滋味,刘俊彦夫妇两人一起到还有个依靠,而他夜夜孤枕难眠,尤其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儿女,也不知他们这个年过得如何。 叶信芳和刘俊彦都是比较宅的人,除了少数几次外出,就再也没有出过门,妍娘日日看着刘俊彦苦读,尽兴尽力为他操持饮食,花式进补,叶信芳也跟着吃饱喝足,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又胖了。 上次乡试时发生的事情,叶信芳已经觉得很尴尬了,无论男女,除了唐朝人,大多都希望自己又高又瘦,日夜苦读,会试如同一柄利剑悬在二人头上,头发倒是掉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叶信芳总觉得铜镜中的男子,发际线往上移了不少。 叶信芳恨不得摔镜子,又高又瘦的愿望破碎,反而朝着又胖又秃进军。 宋修之的老师许廷和非常重视他,甚至比上一个弟子秦中羽还要看重,除了他去通州接人那一次,过年又放了他几天,日日将他拘在身边,很少得空出来。宋修之却很热心,人不怎么经常出现,却派遣了下人,特地送了老师出的题给二人。 这还不算完,他仗着自己受宠,求着许廷和指点二人的答卷。 许廷和是当世大儒,他曾经出仕过,后来辞官入书院授课,最后被当今圣上三顾茅庐,才进了国子监教书,到了老年再度辞了教职,倒爱上了游历,一年中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许廷和一生育人无数,称得上一声桃李满天下,他的亲传弟子却只有七个,其中最差的都是同进士,而名气最大的就是少年状元、如今的天子近臣秦中羽。 老人家没什么架子,叶信芳与刘俊彦上门拜访,他尽心接待,老人家慈眉善目,待人如和风细雨,细心指点二人遇到的问题,没有丝毫的推诿塞责之意,叶信芳想着,这也许就是大儒风范,随意的一两句指点,胜过二人闭门造车多日。 叶信芳不禁想到了另一位老人家,那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前刑部尚书、真戏精孙茂行。 他也向宋修之打听过孙茂行的情况,宋修之跟在许廷和身边,老人家虽然人在外,但毕竟小弟子将来是要出仕的,朝堂之事他也关注着,每每遇到大事还跟他耐心解释,叶信芳时常感叹,宋修之真的是拜了一位好先生,秦中羽这个给里给气的怪人,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朝堂之事,宋修之知之甚多,但对于孙茂行,真的没有听到任何风声,这样的人物若是进京,不可能波澜不兴,但京中这几年确实没有任何他的消息。宋修之还特地去询问了秦中羽和许廷和,在叶信芳提到孙茂行进京之前,二人还以为孙茂行在老家养老,令人奇怪的是,自家的老祖宗下落不明,孙家人却一言不发,毕竟孙茂行的次子如今还在刑部任职呢。 叶信芳只觉得这事情越来越蹊跷了,当日对方明明白白说是进京有事,为何三四年过去了,却失去了音讯。叶信芳腹诽,古人都这么容易失踪的吗?孙茂行如此,宋举人也如此。 一直到二月底,李叔才由宋家的下人带着到了四合院这边,李叔出发去金陵时,叶信芳将宋家的地址告诉了他,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人一去会这么久,万幸的是,不负所托,将萱儿带了回来。 李叔先是到了金陵,却不曾想,按照杨兰所说的地址,已是人去楼空,几番打听之下,才知晓这些人回了姑苏,到了姑苏,又找了许久才找到这一家人。 找到的时候,小姑娘衣衫破烂,冻得瑟瑟发抖,寒冷的天,一个人蹲在井边,神色麻木的洗着一盆衣服,小小的手上满是冻疮,年纪太小,根本使不上力气,只得慢慢的搓洗着。 井边坐着一个晒太阳的年轻女人,女人满脸刻薄,时不时的骂小姑娘几句,嫌弃她慢时甚至动手掐她。这个妇人不是别人,是小姑娘的亲嫂子。 李叔一大把年纪的人,看到这种情景,都觉得心下发酸,他害怕小姑娘的爹还想留着孩子压榨杨兰,便直接找小姑娘的哥哥嫂嫂,花了二十两从他们手中将人买了过来,防止事情生变,又请中人签了契约,事情办好之后,李叔就马不停蹄的带着人往京城赶。 小姑娘看着五六岁左右,身形瘦弱,眼珠子又大又明亮,此时正怯生生的看着叶信芳。 “你就是萱儿吗?”叶信芳蹲下身,有些心疼她小小年纪就要经历这些。 小姑娘点点头,看叶信芳凑近,又往李叔身后躲,一路上都是李叔照顾她的,因而比较亲近。 “我是你姨父,就是我派他去接你的。”叶信芳指着李叔柔声说道。 萱儿抬头看着李叔,李叔躬着身子道,“萱儿小姐,叫姨父呀,这是我们老爷。” “姨父。”萱儿低声叫道,声音软软糯糯的。 除了刚穿过来时,那时的妞妞还算乖巧,后来在叶信芳的乱宠之下,妞妞皮得就差上天了,难得看到这样乖巧懂事的小姑娘,叶信芳怜悯她幼时孤苦,语气又放柔了几分,生怕吓到了她。 “这就是萱儿吗?”妍娘笑着问道,她听到消息,就立马赶了过来。 “我是男子,不好照顾她,弟妹,这段时间,能否麻烦你照顾一二?”叶信芳问道。 妍娘立马应了下来,萱儿的事情,在小姑娘没来之前,她就已经跟刘俊彦商量过了。 萱儿终于脱困,但杨兰还不知是何种情景,徐成玉也进京了,据说居住在京城最大的客栈里最好的房间,整日里呼朋唤友,饮宴纵酒,在京城里名声都很响亮。 “叶举人,刘举人,打听到二位的地址真是不容易,今夜公子在状元楼摆酒,有贵人亲至,希望二人赏脸。”叶信芳二人本是闭门苦读,没想到这样都被徐成玉家的下人找上门。 全国的举人都进京了,上万人,你找谁不是找,为何非要缠着我们两个?叶信芳不解。 79.预言 叶信芳二人当即就拒绝了对方,会试在即,读书都来不及,谁想理你啊? 几经周转,托人传信给杨兰,萱儿已经安全,叶信芳也不知她有没有收到。 没过几日,叶信芳与刘俊彦整齐衣冠,前往礼部办理登记事宜,会试的流程跟乡试差不多,甚至考试内容都差不多,只不过要求比乡试要高出许多。 一早,宋修之的马车就在巷子口等着了,三人一起前去。 “据说此次会试,只录取三百人。”宋修之忽然开口。 叶信芳一听此话,心中顿时一沉,往届多则五百人,少则四百人,怎么这次人数反而只有三百人了。上万的举人前来京城,争夺那微小的机会,如今人数不见变少,机会反而更低。 刘俊彦也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三人中唯一不担心的,就是宋修之了,他是学霸,机会变小,对他也没有太大影响。 “修之哪里得来的消息?”叶信芳还是想确认一下。 “秦师兄昨日告诉我的,他一直在陛下跟前,消息很是灵通。”宋修之解释道。 三人刚从礼部衙门出来,只见宽阔的街道上,一辆带着奇异徽记的马车,缓缓与他们交错而过,车帘被一只修长洁白的手掀开。 那人看到三人后,问道:“又到了大考之年?” 身后的仆人赶忙恭敬答道:“主子好眼力,他们应该是来礼部报备的,这两个月,京城热闹许多,街上有许多外地来的举子,据说还有一位举子十分阔气,在状元楼里漫天撒钱。” 那人静静的听着,再看了两眼,方才放下车帘,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叶信芳也注意到了这辆马车,那马车装饰华丽,拉车用的马均是高头大马,车上的花纹徽记,似龙非龙,似马非马,马车前后均跟着身带长刀的侍卫,他不解的问道:“修之,这是何人的驾座?” 宋修之抬眼望去,“这是平西王府的马车,里面坐的应该是王府女眷。” 他想了想,又细心补充道:“京中贵人多,遇到了避让就是,他们轻易也不会为难人。” 二人自然无有不应。 “三位好大的架子啊,五日前八皇子亲至,都请不来三位赴宴,是瞧不起八皇子吗?”还没走到马车边,就听见一道熟悉的男声。 叶信芳回头一看,正是面含讥讽的徐成玉,他身后跟着七八个举子,那些人脸上的表情与他如出一辙。 “吾等不知是八皇子亲至,不知者不怪,想必八皇子大人大量,也不会与我们几个小小的举子计较,况且会试在即,用心读书都还来不及,我们不像徐举人,胸有成竹,我们这些心里没底的人只能临时多抱一抱佛脚。”宋修之解释道。 叶信芳这才知道原来徐成玉的帖子也送给他宋修之,他想着,先前宋修之不是说徐成玉跟十皇子是一伙的吗,怎么又蹦出来一个八皇子,况且这么多皇子,上演十龙夺嫡? 徐成玉嗤笑一声,“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抱再多佛脚也无用。” 宋修之反问道:“那徐举人是觉得这会试是囊中之物?无怪乎,日日见你夜夜笙歌,原来是预先就知道了自己会中。” 徐成玉就是再蠢,也知道这话应不得了,强自解释道:“你瞎说些什么,我可没有这样说!” 就是此时刚刚从礼部出来的几个举子,闻言都眼带怀疑的看着徐成玉。 会试前报备,本就是为了让礼部统计参考人数,提前做好应对,几人登记完毕,便分道扬镳,叶信芳与刘俊彦回到宅子里,继续闭门苦读。 正阳殿中,昭朝皇帝温赟(yun)笑着放下手中的书本,朝着立在他是身前的秦中羽道:“多亏秦卿献的话本,朕才知道世上有许多这样的精巧之思。” 昭本就寓意光明,而昭朝皇宫中许多宫殿也多取寓意温暖的殿名,如正阳殿,是皇帝处理政务、接见重臣的场所。 “得陛下如此评价,臣便是死也无憾了。” 秦中羽笑着恭维道。 当今皇帝四十五岁,正值壮年,看着身前恭恭敬敬的秦中羽,皇帝忽然开口道:“辰妃有孕,总听她提起思念家中亲人,朕已允了她召见家中亲眷。” 秦中羽早就得到辰妃有孕的消息,但面上还是做出一副刚刚得知的样子,满脸都是惊讶与喜悦,“辰妃娘娘能够替陛下抚育皇嗣,那真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陛下隆恩,微臣回去告知祖母与母亲,她们定会欢欣不已。” 皇帝有时也觉得奇怪,这秦中羽明明是状元出身,学富五车,但偏偏没有半分读书人的清高气,反而更像是个奸佞臣子,谄媚话语说得毫无障碍。 看着秦中羽,皇帝就想起后宫那个千娇百媚、容色倾城的女子,他一生遇美无数,年少时与元后相伴相依,共同度过人生中最艰难的那段岁月,后来元后离世,后宫妃嫔越来越多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感觉,直到见到鲜活灵动的秦辰妃,才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青葱年少一般。 “你呀你,跟辰妃一样,就会说好听话哄人!”皇帝笑骂。 “陛下跟前,微臣如何敢说假话,便是辰妃娘娘,想必说的话也都是发自肺腑。”秦中羽笑着解释。 “这一转眼,又是会试在即。”皇帝感叹着,接着道:“听说你那师弟,便是你在琉省主持乡试时发掘的好苗子?” 秦中羽笑着道:“九岁的解元,比微臣当年厉害多了,如今老师有了这个师弟,便万事都觉得满足了,便是微臣上门,都嫌打扰了他教徒。” 皇帝闻言提起了兴致,“还有这等事,你不是许老先生的得意弟子吗?他这是有了小的就不疼大的了?” “师弟年幼,又生性聪慧、心思纯善,凡事一点就透,老师恨不得将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他,这次会试,老师本来还想再压他三年的。”秦中羽脸上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像是说起家中小弟一般。 “是学问不到火候?所以想要压着他?”皇帝好奇的问道。 “非也,陛下容禀,实则是老师觉得他小小年纪,心思懵懂,出仕之后,容易受他人欺负。”也就是秦中羽正当宠,才敢如此跟皇帝说话,许廷和想压宋修之,是怕他年少锋芒毕露,吃亏之后一蹶不振,秦中羽爱护自家师弟,便想着先在圣上面前挂好名字,不管宋修之到时中还是不中,总归让圣上记住他了。 “你这个老师,真是越老越喜欢瞎想,为官出仕,他当是让人闯龙潭虎穴?哪有那么可怕,他要是实在不放心,你告诉他,若是你师弟金榜题名,朕先让他在翰林院修几年书,等年纪大了再外放历练一番。”皇帝笑着说道。 秦中羽忙不迭的跪地谢恩,翰林清贵,若是能在圣上跟前挂名,起码出仕两三年都没人敢动宋修之。 皇帝笑了笑,状似不经意的问道,“那边查得怎么样了?” 秦中羽脸上的笑也收敛了起来,神情肃然,小心翼翼的解释道:“依旧是老样子,微臣看老大人的样子,似乎力有不逮。” “他身体好着呢,别被他给骗了,朕看他是压根就不想查。”皇帝神色有些冰冷。 “老大人应该不至于此,他向来尽忠为国,不会做这种事。”秦中羽赶忙解释道。 皇帝嗤笑一声,眼中露出杀意,“这个老东西,从前帮着废太子对付朕,朕放他一马,他要是再不知好歹的话……” “陛下心胸宽广,老大人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心怀不轨,您多虑了,也许是他真的没找到头绪。”秦中羽不敢提废太子的事情,赶忙帮老大人解释道。 “若他还是毫无进展,朕要考虑换个人主持此事了。”皇帝如此说道。 秦中羽心中一动,似是想到了什么,但却没有开口,面上便显出了难色。 “你想说什么?”皇帝问道。 秦中羽犹豫了一会,还是开口问道:“微臣听陛下所言,四年多以前国师曾断言,能够揭开谜底的人已经出现了,陛下为何还要命老大人负责此事?” 说是命令,在秦中羽看来,这简直是逼迫了。 皇帝看着远方,回忆起那个身俱重瞳之眼的国师,那人跟随先帝打天下,几十年容颜不改,却在说完预言后,满头青丝转为白发,七窍流血而亡,皇帝长叹一声,说道:“他说的第一个预言还没有应验。” 世人都以为国师大人临走前,只留下了一个预言,那就是平西王府长子,将会二十而亡。今年,平西王府长子,快要满二十了,满京城的人,都在等着这个预言应验。 秦中羽从皇帝口中得知第二个预言,那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揭秘者已出。 “他说已经出现,时至今日,揭秘者也不过四五岁的年纪,还不知是男是女,更不知是真是假,若是真的,朕怕是等不到那人长大了。”皇帝顿了顿,接着道:“当日老东西也在,都说他是当世第一聪明人,没有他解不开的谜团,可这么久了,还是一无所获,这个聪明人的名头,真是名不副实!” 秦中羽对于老大人还是充满好感的,闻言帮他辩解道:“李家后人汲汲营营数百年都解不开的谜团,老大人不过接手几年,陛下就要他解出来,这实在是太为难他了。” “况且,若是没有老大人,这秘密还被李家后人遮掩得严严实实,也不会浮现人前。”秦中羽补充说道。 对于这个没头没脑的秘密,秦中羽也曾私下里想了许久,但仍旧是一无所获。 80.会试(上) 会试程序与乡试大同小异,同样考三场,同样一场三天,同样紧凑的日程安排,今次会试时间安排是,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 与乡试不同的是,开始搜检进考场的时间是寅时(凌晨三点)。 虽然有过一次乡试考试的经验,叶信芳等人还是在初八这日白天,睡了个足,大晚上的方才爬起来提着考篮跟那些举子一起在贡院外等候。 贡院前的那条街道上,两边都站着衣冠整齐的军士,个个身形挺拔,人人佩刀,军士手中举着火把,身旁一左一右都点着火盆,将漆黑的夜照得甚是明亮。 三月的夜晚还是十分寒冷,会试不允许身着夹衣,叶信芳等人一共穿了五层单衣,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臃肿。 举子们都挤在贡院前的街道上,孤僻的自己找了个角落等着,搞小团体的三五成群候在一起高谈阔论,人太多了,叶信芳也很难找到其他熟人。 寅时刚至,叶信芳踩着小板凳上往前看,就见到前方贡院的三道大门缓缓打开,三声礼炮齐鸣,每逢考试都有考官出来致辞,但叶信芳离得远,也听不清楚那个考官在说些什么,只看见那将近五十岁的考官嘴巴一张一合,叶信芳猜测应该是在说着考试规定之类的内容,那考官说了一刻钟左右,叶信芳终于见他住嘴了。 他排的队伍也开始缓慢的往前行进,此次一共派遣两千名士兵进行搜检工作,每个人至少要经过两个士兵的检查。 几人等了大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他们了,叶信芳刚要上前检查,就看到隔壁的队伍里爆发出来一阵骚动。 “这不是我的东西!这不是我的东西!大人明鉴!”那书生看着考篮里搜检出来的小抄,整个人都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脸色惨白着努力的解释:“定是别人陷害我!是他们塞进去的,与学生无关啊大人!” 那小抄大概成人小拇指长、中指宽,上面写满了细密的文字,从叶信芳的方向看过去,密密麻麻的全是米粒大小的文字,叶信芳暗自腹诽,真是难为他们费心尽力的写出来。 叶信芳先前见到的致辞的那个考官,此时面容严肃,被身后众人簇拥着,看了那考生一眼,冷淡的说道:“拖出去,革去功名,仗一百。” 不顾那考生呼天抢地,那考官往一旁的队伍走过去。 叶信芳不知道这人是真作弊还是被陷害,但想来这么容易被抄检出来的,很大可能是被人陷害的。恰巧此时,他的余光看到,旁边一个考生从自己的考篮中掏出了什么,然后装作打哈欠的样子,直接将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你,磨蹭什么呢?” 叶信芳身前的军士恶狠狠的问道。 叶信芳赶忙上前,第一道是检查随身携带的东西,那士兵从叶信芳的考篮中将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待看到用干净的白布包裹着的一块块方便面面饼,整个人都有些呆愣,“这是何物?” “一种面食,可以直接食用,不用经过蒸煮。”叶信芳解释着,见那军士还有迷茫,“你若是不放心,可以切开查看,其中绝无小抄。” 自上次乡试过后,叶信芳花了很长时间才鼓捣出方便面这一伟大研究,冰冰凉凉的糕点和肉脯他是不想再吃的,他研究出来的方便面虽然卖相不如现代那样齐齐整整,但是口感已经相差无几了,考场上是可以买热水的,叶信芳还带了杯碗筷子以及调料,若是干吃觉得腻味了,就泡着吃,方便面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叶信芳心中再三感谢发明方便面的那个人。 那军士拿出小刀,小心翼翼的切在方便面上,他觉得自己也没怎么用力,手上的东西就碎了,依法炮制后面的数十快方便面。 叶信芳身后就是宋修之和刘俊彦,那军士看到二人如出一辙的方便面,心中还猜测这许是哪家食肆新出的吃食,专供科考考生食用的。 第一道检查就这么过去了,后面还有一道更加严格的,叶信芳被带进了一个小棚子中,被逼着散开头发,脱光衣服。 这是彻彻底底的脱光衣服,甚至连里衣都没有留下,叶信芳被那没他高的小士兵上三路下三路的打量,他被小士兵打量的目光看得头皮发麻,一开始他只觉得光溜溜的很凉,等到那小士兵踮着脚,将手穿插进他头发中摸摸搞搞之后,又在他的耳朵里面掏了掏,再逼着他张开嘴巴,也不怕熏着,小士兵凑近后仔仔细细的往嘴巴里面打量,然后就打算将在头发里面乱摸的手指往他嘴巴里面塞。 “手!手!”叶信芳这个不讲究的人都急了。 那小士兵翻了个白眼,道:“就你们这些书生讲究多。” 话虽这么说,但还是从一旁的一桶水中,掬了一把清水搓了搓手。 士兵的手指在他嘴里摸索了一番便拿了出来,在叶信芳的逼视之下,那小士兵又掬起一捧清水洗了洗。 洗完后士兵将湿手在身上随便的擦了擦,绕到叶信芳身后,半蹲下身子,伸出双手一边一只搭在他的屁股瓣上。 !!! 冰凉的触感惊得叶信芳浑身一个哆嗦,他往前跑了两步,面上带着震惊,问道:“你要做什么?” 古代搜检潜规则?难道自己真的要清白不保了吗?叶信芳心里胡思乱想着,看见那士兵腰间佩戴的长刀,人家有武器,叶信芳顿时满心绝望。 那士兵皱眉,质问道:“你抖什么?是不是在里面藏了小抄?” 叶信芳:???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在那个里面藏小抄,古代人这么虎的吗? “不查行吗?怪不好意思的,我也怕熏着小军爷。”叶信芳讪讪的说道,看着人家小士兵纯净无辜的眼神,想到自己刚才瞎想的,顿时脸上有些羞赧。 “必须查!”小士兵满脸正气,眼带怀疑的看着叶信芳,问道:“你老实说,是不是藏了小抄?” “没藏……”叶信芳解释道。 小士兵义正言辞的道,“你说了不算,查了才算数,前面就有人被查出来藏东西,要是让你在我手上糊弄过去了,我要倒大霉的!” 叶信芳最终还是强忍着羞耻感,被小士兵扒拉开屁股瓣检查,看着人家那么认真的小模样,他止不住的想,会试这么严格,要是谁在接受这样检查的,不小心放屁,更甚至,崩出……来,那该有多酸爽啊。 小士兵兢兢业业的检查,他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叶信芳面上看着正正经经的,一副君子端方的模样,此时脑洞里已经在给搜检人员喂翔了。 会试检查如此严格,叶信芳可以肯定,什么女状元、女驸马全是戏文里瞎写,就这样脱光了衣服检查,那些妹子过得去吗? 等到检查完毕,叶信芳穿衣服的时候,小士兵还喋喋不休的说着话,“你既然没有藏东西,紧张什么?” “第一次被这样检查,有点慌。”叶信芳都不知道自己该摆什么表情了。 那小士兵却眼睛睁得大大的,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我第一次检查都不慌,你还是举人老爷呢,这么没出息!” 叶信芳简直被这个二愣子打败了,这两个第一次是一样的吗? “搜检能说这么多话?”叶信芳不想跟他说话了。 叶信芳就看着小士兵拿掰过自己屁股还没洗的手捂住嘴,疯狂的摇头。 “你们头目,肯定说过不要跟考生有太多交流。”叶信芳猜测道。 小士兵忙不迭的点头。 叶信芳想到排在他后头的是宋修之,多说了一句:“我后面那个举子,爱干净,你碰他一回,就要洗一次手,他师兄是大官,你要是不洗手,回头他的大官师兄肯定要收拾你,一定要洗手,记住了吗?” 小士兵头点如捣蒜。 修之啊,你叶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叶信芳心中如此想着。 81.会试(中) 叶信芳提着考篮,被人指引着往前走,如同深入魔窟救公主的勇士一般,一关关的往前闯,等待叶信芳的还有最后一道关卡。 再一次被监考官质疑替考时,叶信芳已经顾不上感伤如今的自己又胖了,他十分淡定的扒拉开衣服,给考官看自己的胸有大痣。 如此轻松的闯过最后一关。 考棚与乡试时大同小异,依旧是吃喝拉撒都住在里面,叶信芳号房的位置在中间位置,他也不知道这排序是按照什么顺序的。 进了考棚之后,伸手在桌子上摸了一下,只有少许的灰尘,应该是提前打扫过了,叶信芳又细细的擦拭了一遍,这才将毡毯铺好,哪怕此时不睡,自己坐着也会舒服很多。 巳时(上午九点)刚至,又伴随着一阵猛烈的鼓点,贡院的门才真正的关上了,外面的人不得进入,里面的人不得出去,无论是洪水还是火灾、抑或者考生突发恶疾,一直到考试结束才能出去。 此时有军士抬着一摞摞的试卷过来,会试不比草台班子一般的乡试,不再是衙役抬着题目牌跑来跑去,而是正正经经的试卷,试卷依旧与答卷分开,答卷仍然是红格子宣纸,另有草纸数张,除了试卷,还有三根蜡烛。 会试考题与乡试题目类型相同,不过题量更多,题目也更加刁钻,第一场试卷,四书义四道,五经义三道。 万事开头难,三场考试一般最难的就是第一场,最重要的也是第一场,第一场的八股文若是做得惊才绝艳,后头两场的试卷考官匆匆阅过就能判考生过。 叶信芳看到题目,整个人愣了三分钟,出题人真的是蒂花之秀,四书题是:“宝珠”、“礼云玉”、“千里惟民”、“及其广大草”。五经题是:“家有塾党”“自臭恐人倚乃身”“君子终日乾乾” 。 七题又六个是截搭题,截搭题是将前后文句读不同的地方或者不同语句中选择词句粘合在一起,组成新的题型,这种题型本就是无题可出,为了防止被人押题才出现的,按理说国朝不过传了二代,不会出现无题可出的情景,但这一届就跟命题人集体抽风了一样,个个秒变截搭狂魔,这七个题目只有“君子终日乾乾”是出自《周易》的单句,就好像一堆妖艳贱货里混进一个老实人一样。 题目众多,时间紧迫,叶信芳先做有把握的题目,他估算了一下一题所需的时间,也不敢先在草稿纸上写一遍再誊抄,而是在草稿纸上列好提纲之后,就开始写,一笔一划都极为专注,为防止错字,动笔之前要想清楚,幸而他在现代经历无数次考试,经验丰富,在平常有做过特定的模拟训练,日常练题都是如同考场上一般严格要求。 叶信芳从来不怕吃苦,他并非空手而来,为了这次会试,他甚至连话本都停了下来,为此还被姜云明上门来闹了一番,他提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考试用的笔墨砚台,这些东西都是选择自己用着最趁手的来,日复一日的八股题练习,采用题海战术,四书五经一卷一卷的推过去,虽然不敢说每一句都练习过,但他能保证,每一卷里都选择过重点语句练习。 他从来不是多么又天分的人,叶信芳知晓自己论天赋不如宋修之,宋修之于读书上的天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敏锐如同利箭一般的直觉,凡事一点就透,而叶信芳有这样的朋友,自己就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能勉强跟得上他前进的脚步。 白天写了三题,等到光线暗了下来后,叶信芳就停了下来,他这才注意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喝水,也没有方便,他这才摇了摇桌子角落的那个小铃铛,铃铛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考场上就显得有些刺耳了,叶信芳隔壁的考生皱了皱眉,也停下了笔,觉察光线有些暗了,点亮蜡烛后继续奋笔疾书。 不多时,叶信芳就看到有衙役提着热气腾腾的水壶走了过来,那衙役先是伸出手来,叶信芳愣了一下,从怀中数出四十文钱递了过去。 桌面早已收拾干净,笔墨砚台放在一边,防止打翻砚台污了卷面,纸张整理好后放在桌子上的另一边。 叶信芳接过水壶,直接将水灌进碗中,此时里面已经放了掰成一块一块的方便面,面上撒了一些自制的调料,以及一些早就切得薄薄的肉脯片,这些肉脯片还是专门请善刀工的大厨切的,一般人切不了这么薄,叶信芳也不知怎么想的,直接双手盖上去,然后就被热气烫得一个哆嗦,这才老老实实的牺牲一张草稿纸盖了上去。 等了一会儿,方便面泡软了,叶信芳先将筷子在杯子中用热水烫了烫,这才开始食用,没有现代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包,方便面的味道差了许多,但是肉、面、调料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如同煮食一般浓重的香味,透过考棚前的窗口往外飘散,外头巡逻的士兵们闻到这个香味愣了愣,虽然觉得奇怪,但却没有多问。 而比较生气的,就是叶信芳隔壁的那个考生了,叶信芳摇铃他就很不开心了,现在还弄得这么香,让他连卷子也写不下去了,那考生停下笔,从考篮中拿出干巴巴的糕点,不过吃了两口,就恨不得将糕点往隔壁糊一脸。 明明大家都是凄风苦雨的考生,凭什么你吃的那么香!香味还好似冒着热气一般,隔壁考生心中就更恨了。 叶信芳也想过,这考棚的坐落方向一致,考生是不能跟自身前方的考生打暗号,但是可以跟隔壁的考生对暗号啊,在墙上轻轻的敲击 ,敲出类似摩斯电码一般的暗号,这不就可以互相作弊吗? 这些事情终究只是想想而已,隔壁是人是狗都不知道,叶信芳吃完面,还将一整碗汤呼噜呼噜喝了下去,喝完之后倒了热水进去,拿帕子擦干净碗筷。 时间珍贵,叶信芳点亮蜡烛,确保桌子上没有水渍油污之后,拿出草稿纸来,给后面几题列好提纲。 就跟有些人白天不能码字一样,叶信芳觉得自己夜间也想不出好的思路,勉勉强强的列了两个提纲,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叶信芳收起笔墨纸砚,借着那壶已经冷掉的水,洗漱一番,这才合衣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 三月的夜间还是非常的寒冷,叶信芳将两床毡毯叠加后卷起来,然后床脚处折出手掌长的部分压了下去,毡毯一半垫在身下,另一半盖在身上卷起后,卷后的被角用身子细细的压好,叶信芳平躺着腿脚勉强伸直,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 考棚年久失修,屋顶上似乎有了缝隙,外加前面的窗户大开,不过躺了一会,叶信芳的脸庞就被夜风吹得冰凉,叶信芳本来忍了一会,最后实在忍无可忍,爬起来将考篮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拿考棚盖住脸,这才安心睡去。 一夜无梦,他是被吵醒的,隔壁的喷嚏一个接一个,吵的人不得安眠,叶信芳猜测对方是着了凉,弄得他也心有戚戚,看了一眼自己的狗窝,彻底收拾妥当之后,这才开始今天的答题。 时光匆匆,叶信芳在十一日的上午便写完了所有的八股文,也许说不上多么出彩,但总归是中规中距。 接近黄昏时分,叶信芳终于出了考场,身上还是熟悉的排泄物味道萦绕,跟宋修之匆匆的打了个招呼,大家都是一脸菜色,叶信芳便与刘俊彦在下人的搀扶下上了马车,路上还因为接考生的马车太多,在街道上很是堵了一段时间,回到小院,匆匆忙忙的沐浴之后,便沉沉睡去。 依旧是如同上次乡试那般的操作,由家中下人先去占位,叶信芳在疲惫之余,竟然有些羡慕没有参加会试的谢思齐,对方上次吊车尾考中,此次觉得无甚把握,故而并未进京。 叶信芳和刘俊彦睡得差不多了,便由下人匆匆喊醒,驱车前往贡院。 依旧是人山人海的排列队伍,依旧还有故意磨磨蹭蹭的举人,这些举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如叶信芳他们这般年轻的很少,偶尔才能见到一两个胡子花白之人。 都说穷秀才、富举人,白发苍苍还要考一个秀才或者举人功名的老书生很多,但满头华发还强求一个进士功名的老举人却很少。 每一次考试,都是对于考生身体的巨大煎熬,古代因为一场考试一命呜呼的文弱书生并不在少数,例如叶善林、叶信芳的父亲。 第二场考试依旧是官场应用文,叶信芳经过这么久的训练,已是得心应手。 相比于试卷上的题目,更加为难的是试卷外的难题,叶信芳隔壁的考生,在上一场着凉之后,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对方仍然坚持着继续考试,如今他病情加重,叶信芳不时听到隔壁传来惊天动地的连串咳嗽声,初时听到差点吓得笔都掉了,叶信芳凭借着自己曾经是磨牙呼噜交响乐团资深成员的经验,再一次习惯了隔壁的咳嗽声。 一夜听雨声,隔壁传来骂娘之声,叶信芳隐约听了几句,好像对方的屋顶漏水了,那人不过骂了几句,就有军士前来警告。叶信芳的考棚也有轻微的漏雨现象,他先检查了桌子摆放的位置,万幸的是,漏雨的地方不是床木板床也不是桌子上,而是中间的一个空白地带。叶信芳心中希冀着自己的两位好友不要捡到漏雨的考棚。 他本以为外面巡逻的军士会淋雨执勤,没想到人家早有准备的拿出蓑衣斗笠。 第二场考试就在两场夜雨之后,落下了帷幕,十四日的下午,叶信芳交卷出来,在贡院门口等了一会,方才看见顺着人流往外走的宋修之,此时小少年脸颊潮红,身形摇晃好似一阵风就会吹倒,提着考篮背着毡毯,呆呆愣愣的往前走,被拦下来的时候,整个人木呆呆的看了叶信芳一眼,方才慢吞吞的喊了一声叶哥。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额头,滚烫得能够煮鸡蛋。 “你这是感染风寒了?”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不知道,漏雨,难受。” “回去好好睡一觉,让大夫开点药。”叶信芳直接将他的考篮和毡毯接过,拉着他往外走。 “我还有第三场考试……”宋修之傻呆呆的说着。 “修之,你还年轻,还有下一次的机会。”叶信芳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 “可我娘还等着我帮她挣诰命……”宋修之有些委屈。 “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只要活着,什么时候不能挣,我相信宋夫人也不会跟你计较这一时的。” 宋修之声音轻轻的,语气中满是怅惘,“可我打算考状元给他看。” 叶信芳一只手提着两个考篮,背上背着四床毡毯,整个人就像是逃难的一般,用那只原本搀扶着宋修之的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小脑袋,“他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你就这么等不及吗?你坚持考试,脑子还转得动吗?” “我转……”宋修之想了想,才面带沮丧的说道:“转不动了。” 叶信芳看着几乎是个废神童模样的宋修之,轻轻的叹了口气,将他交给了人群中四处张望的宋府下人之后,这才去找自家的马车。 82.会试(下) 叶信芳虽然没有淋雨,但仍然觉得有些不太舒服,回到小院后洗完澡,喝了一碗姜汤这才睡去。 刘俊彦倒是神色正常,除了脸上长出了一些青色的胡茬,跟一个没事人一样,叶信芳一问才知道,对方的考棚完好无损,连条缝隙都没有,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宋修之还未到家,也顾不得脏污,在马车中抱着毡毯昏昏沉沉的睡去。 宋夫人本在家中等候,见得院子里的马车许久没有动静,掀开帘子一看,唬了她一跳,赶忙让下人将人抱了下来,一摸额头,宋夫人眼泪都要掉了下来。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这两日下了雨,感染风寒的人多,特别是参加会试的占了很大的比例,过了许久方才请到大夫。 宋修之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跳动的烛火中,看见床前抱着小妹的宋夫人,问道:“娘,什么时辰?” “亥时了。”宋夫人将睡熟的小女儿交给下人,嘱咐两句之后,转身帮宋修之压了压被角,“你今天真的吓到娘了。” “我洗澡了吗?”宋修之闻着自己身上,好像没有太重的味道,有些疑惑。 “你晕乎着的时候,娘亲自帮你洗的,没让别人动手。”宋夫人解释道。 宋修之顿时小脸涨得通红,“你怎么能这样!我都这么大了,你应该把我喊起来自己洗!” 宋夫人掩唇笑道,“再大都是娘的孩子,有什么看不得,你难道还害羞了?” “你,你以后别这样了!”宋修之有些委屈。 “知道了,知道了。”病人最大,宋夫人敷衍着应了两声。 宋修之睡了一觉,感觉舒服了一些,又说道:“娘,我再睡一会,等到差不多了,你再让人喊我起来。” “我不许你再去了!这次不考,还有下次,我儿这般聪慧,怎么会考不过!”宋夫人急了。 “我不想再等了。”宋修之两眼瞪大,看着宋夫人。 宋夫人叹了一口气,刚想说什么,这时下人端过来一直在熬煮的药汁,“你先喝药。” “我先漱口,总感觉嘴巴里不干净。” 宋夫人知道他的毛病,也没有强求,就见着儿子先漱口,再一口喝掉药汁,再次漱口…… “您别忘了让人喊我。”临睡前宋修之睁大着眼睛强调。 宋夫人笑着应承,看着他再次闭上眼睛。 喊他起床,不存在的,宋夫人也没有离开房间,命下人在外间的榻上铺好被褥,为了怕他再爬起来,整夜就守着自己这个别扭儿子。 依旧是十分繁琐的搜检程序,叶信芳倒是没有遇到第一场那个单纯小士兵,后面的几个搜检士兵都是老油子,动作十分熟稔。一场春雨,大约少了几百个考生,叶信芳也看到有许多脸色苍白,咳嗽不止的考生,强忍着病痛也要坚持考试,他心中想着何必如此,若自己生病了,必然不会继续考下去。 一次不成还有下一次,次次不成大不了就不考了,当个举人不也挺好的,照样能做官,照样受人尊敬。 依旧是原来的考棚,隔壁却不再传来咳嗽声,叶信芳想着也许是这人放弃这一场了吧,他想到今日同样没有看到的宋修之,心中不禁为之惋惜,如果没有这个意外,也许宋修之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会元,若是中了会元,为了一个六元及第的好意头,皇帝也会许他状元之位。 拿到试卷的那一刻,叶信芳整个人都愣住了,这是什么鬼?这种题目你也敢出? 其他题目都还算正常,唯独那道策论题,真的是要了亲命。 “宋东昭开国兵力论”。 叶信芳满脑门子黑线,考官你出来,我们谈谈心,这种题目出了真的大丈夫? 要是被人举报,当今若是严苛,很有可能一场文字狱。 叶信芳一个穿越者看到题目都觉得头痛,可想而知其他的书生心中是多少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且不说一介书生如何知晓兵事,你这将宋朝、东朝、昭朝放在一起就算了,还将本朝放在最后,怕不是要被皇帝给脑壳打破。 叶信芳丝毫不知,这一题的出题人,就是他第一场以为的那个老实人出的。 老实人考官王朗:不好意思,第一次出题,想了想还是搞个大新闻吧。 照实了写,可以,那怕不是要将东朝吹上天,东朝这个由穿越者建立的皇朝,在军事作战中,除了深入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良了火器,造出了威力极强的炸药,还有各种骚操作,什么围点打援、以弱胜强,去掉“武器”的光环加持,照样有很多场经典战役,叶信芳猜测此人也许是个军事迷,不然怎么会这么游刃有余。 光大东皇朝的兵力随便写写,答卷就放不下了。 话虽如此,但令人觉得可惜的是,除了炸药的配方进一步精准,据史书记载,那些曾经伴随着东朝太祖出征的“神器”纷纷下落不明。关于这一点,叶信芳其实也非常不解。他猜测史书中也许有夸张的成分,因为书中的那些描写,东朝太祖用的那些武器,简直可以媲美现代的那些枪支了,而最后却都没留下,这让人觉得非常费解。 中国近代百年屈辱史,叶信芳相信只要是个华夏人,都会竭尽全力避免这场灾难,那为何这些武器不曾传承下来?甚至连图纸都没有留下来?火器不经过传承改良,如何在数百年后抵御外族入侵? 叶信芳不认为东朝太祖,这个四百年前的穿越者老乡,会是如此鼠目寸光之人。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叶信芳忽然听到有人高声背诗。 紧接着,传来军士们的走动之声,似乎有低声的呵斥声传来。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那有些苍老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语气中满是怅惘与不甘。 军士又呵斥了几句,那人此时已经是高声嘶吼了,“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三冬今足用,谁笑腹空虚。” “谁笑腹空虚!谁笑腹空虚!吾不甘,吾不……” 像是没有说完,就被堵住了嘴。 叶信芳心中一时惴惴,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整个人的思绪终于从东朝太祖的瞎想中清醒过来。 叶信芳很想满篇都夸奖李元齐这个穿越者,但是策论能这么写吗?当然不行,他先是概述了三朝兵力,再分别阐述优缺点,写到本朝时,当然只用花式夸赞,这样写,他觉得就算出题人被举报了,他的答卷也没有问题。 第三场考试除了第一天晚上下了点雨,后面两天全都放晴了,也算是一件幸事,叶信芳走出考场之时,正巧遇到两个军士拖着一个头发散开,神情呆滞面容苍老的老人出贡院。 那老人家的仆人见到此情景之后,整个人都吓住了,“老爷,您这是怎么了?” 那小仆满脸都是焦急,老举人看见他,却咧开嘴笑了笑,开口道:“皓首穷经,一无所得……” 不等小仆开口,就见那老举人又高声喊道:“一无所得!吾不甘!吾不甘!” 喊完就哈哈大笑,神情癫狂。 “又疯了一个。”叶信芳身旁的书生摇了摇头,叹息道。 83.思故高塔(捉虫) 叶信芳考完试,在家中足足睡了一天,会试实在是太折腾人了,叶信芳真的有点害怕经历第二次。 此次会试考生多,录取少,考试结果如何,叶信芳心中也没底,总归是已经竭尽全力,其他一切全赖天意。 第三日清晨,叶信芳方才有了闲情逸致,约上好友诸人,在这京师之地逛上一逛。 说来京师重地,在诸多景点之中,最有名的却是那座名为思故的高塔,这座高塔从建立之初,就历经争议,此后风风雨雨数百年,最终成为大东皇朝上下的信仰所在,这笼罩着神秘色彩的高塔,哪怕是本朝开国的先帝爷,在率军队打进皇城时也不敢妄动。 当日东朝覆灭,末帝自尽于思故塔,未曾成功逃离的李氏宗亲纷纷涌入思故塔中寻求庇佑。 先帝爷不敢入思故塔开杀戒,最后派兵围塔数日,恩威并施,这才将那帮软骨头的宗亲逼出来,先帝爷对于逃亡在外的李氏宗亲下了诛杀令,对这些人却采取了怀柔策略。 思故高塔就建在东城区,占地面积极广,是那位穿越者皇帝的手笔,据说当日建塔要拆迁东城区的一些房屋,遭到了居住在此的臣属们的一致反对,哪怕如太祖李元齐,也是拿出不少好处,才换得了这块地皮。 叶信芳所读的史书记载,东太祖皇帝登基之后,先是定年号为启元,五年后又莫名其妙的改为思故,大臣本来极力反对这个年号,奈何这位昭朝太祖一意孤行,不止如此,他还从自己的私库中出钱,建造了这座思故高塔。这思故之意,也是众说纷纭,有说李元齐的父母亲族大多在战乱中过世,这是思念故亲之意,又有人说李元齐一生风流不羁,这是思念故人之意,这故人一定是位风华绝代的佳人。 叶信芳却猜测,这思故,也许就是单纯的思念故乡。男人都是非常健忘的生物,白月光或许的确存在,但对于李元齐这样的种马来说,白月光会有一些分量,却不会有这么重的分量。 这座塔高八十九米,一共有二十层,高塔基座为方形,四周有石栏,栏的四角柱头雕有石狮,其东面正中有块石照壁,上书“永镇山河”四个大字,颇有气魄,据说是李元齐亲笔。塔内没有供奉佛道神像,而是存放了不少李元齐的雕像、人物画像,另外存放了许多他的遗物,这些遗物本应该陪葬皇陵的,但继位者太宗皇帝遵循李元齐的旧旨,将这些东西全都封存于此,在大昭皇朝建国之后,出于对东朝太祖的尊敬,没有对塔中情形做出改动。 叶信芳心中腹诽,李元齐这个人真的很自恋,专门造了一座塔来放自己的雕像和旧物。 高塔在前朝时归李家宗室管理,待到今朝,由礼部派遣专人来维护此塔。 现代人也许会觉得旅游景点坑爹,因为收取老贵的门票,但叶信芳穿越之后才发现,古代景点也没有多朴实。 据说收费模式在宋朝时就出现了,但一直没有得到大范围的推广,一直到太祖李元奇这个钱串子上位之后…… 思故高塔建成后三十年里,据说整个国朝风调雨顺,没有任何旱涝洪灾,一直到李元齐的儿子东朝太宗皇帝对高塔动了心思,这个不孝子试图将自己的雕像也放进塔内…… 东太宗李衡暗戳戳供奉自己雕像后的第二日,京师大地震,思故高塔安然无恙,里面的东西都在震中安然度过,唯独太宗李衡的雕像出了事。 而后再过一月,又传来江南水患的消息,算一算水患开始的日子,恰巧临近存放太宗雕像的日子。 就想跟在亲爹身后装个逼的太宗皇帝心里苦,也不用大臣们苦劝,十分自觉的将自己的雕像移了出来。 闹了这么一出之后,东朝历代皇帝都很乖觉,只用心维护高塔,却不敢随意的变动其中的东西,如此安稳的过了四百年,直到东朝末帝上位之后,这人是个神级败家子外加资深小作精,先是将国库消耗一空,然后就将注意打到了思故高塔之上。 本来这座高塔对外开放底下两层,供百姓参拜,每次收取五文钱的门票钱,普通老百姓咬咬牙也能进来参拜一二,这个价位是李元齐定下的,后人也一直没改,这些门票钱用来支付维护人员的俸禄,这些维护人员就相当于现代的博物馆管理员,但这差事比管理员抢手多了,东朝有个传说,每个高塔维护人员都能一生顺遂,甚至许多著名的名人大家,都曾在高塔干过维护工作。 例如著名的常胜将军杜璟、文人李若、书画家王九成,这些人早年就曾供职于此,将军也没有百战而死,而是难得的寿终正寝,文人也没有一生郁郁不得志,而是高中状元后挂印而去成为大文豪,书画家也没有遭遇生前潦倒死后成名,而是一生画作受众人追捧。 而在东朝时,要想成为高塔管理员,经过层层的考试筛选,其程序真的一点不比科举中进士少。 思故高塔这座皇朝的象征,因香火灵验闻名于世,通过低廉的收费模式,自给自足之余,还能给管理高塔的宗室人员带来巨大的收益,这种十分合理的管理方式,运行了四百年,虽然中间也出过恶劣的贪腐事件,但整体还说还是健康运转。 后来在败家子手上,先从宗室手中抢了管理权,接着是门票大涨,四百年没有变动的门票,平地起高楼一般涨到一百文,败家子发现提高收费之后,这国家好像也没出什么大事啊,然后就开始花式作死了。 为了进一步开源节流,败家子先是提价,后是裁员,更甚至开放第三层,将原本第三层的太祖遗物移动到第四层,然后最骚气的操作来了。 历史教训告诉败家子不能放雕像,然后他就放画像,将自己的画像放在第三层,作为独立一层单独收费。 当时有多少人参拜第三层不得而知,但最后的东朝江山易主,东朝皇室甚至连放抗之力都没有,部分后人仓皇北顾,跟死狗一样被追得满地图乱窜。 叶信芳几人交了银钱之后,又兴冲冲的买了几束香,门票不贵,但香火价格比许多大寺庙外的都要昂贵。 高塔底层安放的是李元齐的雕像,出于尊敬,几人焚香祷告之后,才细细的打量这些形态各异的雕像们。 几乎所有雕像里的李元齐头发束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物被雕刻得器宇轩昂、英武不凡,唯独正东方向的那座雕像,长发披散,眺望着远方,雕像上依旧是俊朗的面容,但脸庞上却带着一丝莫名的悲伤。 那雕像的左手左手拿着一张似帕子一般的东西,而看着右手的那个手势。 叶信芳:??? 穿越大佬,兰花指什么的真的大丈夫吗? 真是城会玩,饶是如此,叶信芳也能看出,这雕刻之人,应该是名家大师,又下了十分的苦工,不然不会有如此传神的雕像问世。 相比较刘俊彦夫妇俨然如同最虔诚的信徒,病愈不久的宋修之则小脸凝重,看着高大的雕像,满是思索之色。 “为何不拜?”纵使是叶信芳,也随波逐流的朝拜,唯独宋修之未曾参拜。 “他真的那么神吗?若真有神力,为何东朝会覆灭?难道仅仅因为前朝末帝的不孝之举?”宋修之小脸上都是质疑。 “噤声!”刘俊彦立马说道,“修之,不得对东太祖皇帝无礼,他终归是庇佑了东朝数百年安康。” “信与不信这不重要,既入了他的道场,还是入乡随俗吧。”叶信芳拍了拍小少年的肩膀,补充道:“你可以求他保佑你,下次科考无病无灾。” 宋修之额角抽了抽,气鼓鼓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还是不情不愿的跪拜起来。 待走上第二层,这一层只安排了蒲团供人跪拜,为了防止画像受损,并未安排香炉之物。 这些画像从第一幅一直到最后一幅,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被李元齐的后人统称为《太祖承天图》,概括了这位太祖皇帝波澜壮阔的一生,从天下大乱太祖起事,到承天之命黄袍加身之后。 画像栩栩如生,保存非常完好,四百年过去了,甚至都没有掉色,隔着画作都能让人感受到太祖皇帝的英俊不凡。 饶是叶信芳这个现代人,一路看下来,也觉得这位太祖皇帝真的是天选之子,而其中最吸引他的,就是那幅天降神器图。 那幅画中的神器,便是枪支,有步枪、短枪,画中显现的场景,真的就是神器从天而降,天空中画着一个漩涡,漩涡下不停的掉落枪支,那漩涡中隐隐约约见到一个人像。叶信芳看到这幅图,整个人都是懵逼的,他暗自腹诽这么玄幻的吗?难道这人穿越还随身带着一个小神仙? 他看着这幅画不禁陷入了沉思,如果说穿越者人手一个小神仙,那自己应该也有,他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出来吧,小神仙。 睁开眼睛,往四周看,他既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没看到任何像神仙的身影。 他想了又默念道:出来吧,老神仙。 然并卵。 他又尝试着低语,什么“芝麻开门”,“恭喜发财”,“无量天尊”都说了一遍,还是毫无卵用。 叶信芳顿时气馁,自己果然不是天选之人,只能一步一步的走科举之路。 一张画一张画的看下去,直到看见一张画上的李元齐,他正在写字,写的全是数字,用的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一堆细密的汉字,真是难为这画中书还能弄得这么清楚了…… 后头还有几幅非常奇怪的画像,叶信芳没有多想,怀中瞻仰先辈的心情,一幅一幅的看下去。 妍娘逢像必跪拜,叶信芳也明白她心中所求,刘俊彦看着自家妻子这般辛苦很是心疼,也只能跟着一起祈祷。 许是心诚则灵,从思故塔回来后第三天,妍娘就察觉身体不适,请了大夫之后,才知是有孕两月了。 夫妇二人顿时喜极而泣,新晋升的傻爸爸刘俊彦,慌的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除了一心想去思故塔还愿,还积极的像叶信芳这个二胎爸爸询问了不少注意事项。 “我就说一点,肚子大了,不要到处乱跑,哪怕你家娘子一心想要出门,也不能让她出去,切记,切记!”叶信芳直接传授了这个过来人的惨痛经验。 会试完毕,也有时间考虑新话本的事情了,毕竟生命不止,挣钱不息。 第一日,叶信芳写了两千字,整理好后就放在桌子上。 第二日,叶信芳写了一半,想要对照前文写,然后整个人都傻了,稿子去哪了? 第三日,叶信芳起床后直奔书桌,就看见昨天写的一千字也不见了。 叶信芳:??? 第四日,叶信芳满院子的追着下人逼问是谁拿了书稿,刘俊彦夫妇两个都是一问三不知,一个开启了孕吐模式,另一个就知道看着媳妇肚子傻笑。 第五日,叶信芳逼问无果,最后不仅丢了书稿,还弄丢了自己。 84.小黑屋 叶信芳在睡梦中就被掳到了一个地方。 他在陌生的环境中醒来,托了神经粗大的福,他第一反应,竟然没想到自己是被绑架,而是喜极而泣,等了这么多年,召唤了这么多次,难道真的等到了自己的金手指吗? 在看到四周美轮美奂的装饰之后,心中竟然更加确定,自己终于要得到小神仙,成为穿越大佬,吊打四方土著,走向人生巅峰了。 叶信芳看到那个身着龙袍戴着冠冕的中年男子之后,他也没想着下跪,而是像被巨大的惊喜砸到了一般,晕乎乎的问道:“老神仙,请问您是玉帝吗?” 发达了,一步到位,让玉皇大帝辅助我!叶信芳心中美滋滋的想着。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皇帝在位日久,积威甚重,本来看这个普通的举子见到自己竟然不下跪,心中满是不喜,在听到对方满眼惊喜诚挚的发问之后,这位人间帝王心里美了起来,他已经是昭朝第一人了,凡世称帝已经不能满足他了,玉帝这个统领众仙的新身份不错。 皇帝上下打量着木愣愣的叶信芳,还算俊秀的面容,身形微胖,头发不够浓密,不禁暗叹,世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思想的男子。 “朕看着很像玉皇大帝吗?”皇帝的声音沙哑动听,低沉如陨。 叶信芳听完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立马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他第一想法竟然是还好地上铺了毯子…… “陛下恕罪,学生唐突,有眼不识泰山,请陛下治学生冒犯之罪!” 叶信芳整个身子都在发抖,心里别提多害怕了,举人秀才可以见官不跪,可没说见君不跪,据说古代直视皇帝,算冒犯君颜,特别是他刚才还问了一些傻话。 “按理说,你一个举人,是没有资格跟朕自称学生的。”皇帝是还是有些嫌弃叶信芳的举人身份,读书人不到进士,他一般都不看在眼中,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叶信芳,见对方如此惶恐,心中有些肯定刚才那一声老神仙是发自内心。 糟糕,忘了这一茬,电视剧误我!叶信芳心中大恨,自称学生那就是天子门生,起码得是殿试之后了。 “草民有罪,求陛下处罚!”叶信芳赶忙改口。 “这么点事,无甚大碍,朕允你如此自称。”皇帝顿了顿,见叶信芳整个身子不再紧绷了,又开口问道:“不过初见面,你这个小举人,怎么会以为自己见到了玉皇大帝?” 还不是你带着冠冕,穿着龙袍,让我以为穿越系统给我配了神仙界的大佬,叶信芳心中这样想着。 他面上却依旧是恭恭敬敬的,心里天马行空想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不敢直说,反而开口道:“草民……学生几年前曾经有过奇遇。” 叶信芳成功开启说瞎话模式。 皇帝果然被吊起来胃口,笑着问道:“何等奇事?” “学生曾梦见了天上神仙,侥幸入天上仙宫一游,拜谒传说中的天君玉帝,天帝模样与陛下如出一辙。”叶信芳脸上满是神往之色。 皇帝精神一振,“此言当真?” “自然是千真万确,陛下跟前,学生如何敢欺君?”叶信芳开始佩服自己了,瞎话随口而来。 “仙宫是何等模样?”皇帝好奇着问道。 叶信芳将电视剧《西游记》中的仙宫场景,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什么“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什么太上老君模样慈祥,听得皇帝十分的向往。叶信芳想起现代曾听说过的一句话,要想谎言真实,就得加入一些细节,而正是这些细节,渐渐的打消了皇帝的怀疑。 “那神仙可曾点化你什么?”皇帝还是有些怀疑。 叶信芳觉得自己真的是机智无双,撒谎最难的就是圆谎,而自己的情况得天独厚,“学生从前,最是游手好闲不过,枉顾家人期盼,整日酗酒成性,邻里唾弃,亲族不齿,但在那晚侥幸受了神仙点化,方才如大梦初醒,觉得不能再如此下去,说来也奇怪,自那日之后,学生读书便觉得分外通透,下笔之时如有神助一般,一挥而就。若没有神仙点化,就没有今日的举人叶信芳。” “若是真的,神仙也算做了一件好事。”皇帝笑着说道,科举艰难,虽然皇帝从未经历过,但还是有所耳闻。 “仙家手段,神妙非凡,学生所言句句属实,绝不敢有半点欺瞒。”叶信芳信誓旦旦的说道。 “你先起来吧。”皇帝这才叫他平身。 叶信芳心里松了一口气,暗想总算是糊弄过去了,并且还哄得对方挺高兴。 却不想,还未等他站起身,就听见皇帝淡淡的开口道:“故事编得挺好的,难怪话本写得好看。” 叶信芳简直要吓尿了,我的皇帝老子,不带这么吓人的! 刚起身,他又得趴到地上去,“学生所言句句属实,绝不是胡编乱造,还请圣上明鉴,陛下所说话本之事,那是学生迫于生计才行此举,失了读书人的体统,是学生的错,今后定会痛定思痛,严加改正,万望陛下恕罪。” 世情如此,读书人写话本会被大众瞧不起,叶信芳猜测着他会到这里,多半是因为那些糟心的话本,虽然觉得自己没写什么容易引起文字狱的东西,但心中还是忐忑不安,不知道会得到什么处罚。 皇帝见他如此,这才信了他未撒谎,“不必如此惶恐,你的话本,倒也有趣,就是太少了。”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没想到能得到皇帝如此评价,暗想,自己难道是遇到最有权势的书粉了吗? 提问,遇到了权势滔天的催更狂魔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前几日,皇帝看完所有话本之后,意犹未尽,心痒难耐,这才召了秦中羽进宫,跟他要后续。 却说叶信芳这个人,更新不怎么样,却深谙断章之道,这个断章狗为了学业停更,一卡就是两年多,无数书粉气得嗷嗷叫,就是胡老板都被愤怒的粉丝砸了几回臭鸡蛋。 秦中羽其实也暗搓搓的在追着更新,他虽然理解叶信芳要专注会试,但是为了尽快看到下文,这个心机boy就想了个法子,将安/利卖给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美曰其名跟在大佬后面好喝汤。 皇帝询问起著书人来,秦中羽愉悦的就将叶信芳给卖了,皇帝先是让暗卫偷稿,暗戳戳的偷了两天,突然觉得不过瘾,暗想自己是皇帝啊,这么委屈做什么,把他抓进来,专门给自己写! “这后续如何,包黑炭是怎么抓住真凶的?”皇帝拿着那一叠子偷来的书稿,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直接问道。 叶信芳满头黑线,但这封建社会,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叶信芳如何敢反抗,血泪苦楚都得咽进肚子里。 “陛下可否将这些稿子还给学生,学生希望写得更加连贯。”叶信芳小心翼翼的看着皇帝。 皇帝不情不愿的将书稿还给他,急切的问道:“你还要多久才能写完?” “多则十天半个月。”叶信芳知道是自己的书粉之后,看皇帝也没有那么害怕了,反而觉得他有几分贱…… “多少,再说一遍?”皇帝眼睛瞪大盯着叶信芳。 这书粉再贱他也是皇帝啊,叶信芳立马接着道:“少则三五日……” “到底是多还是少?”皇帝逼问。 “学生尽量少……”叶信芳赶忙应承。 “这些日子,你就留在宫中,一心一意才能有所成就。”皇帝冠冕堂皇的说道,一副我都是为你好的样子。 叶信芳脸上有些为难之色,“可学生与好友住在一起,长期不归,好友与家中下仆恐怕会心生担忧……” “这些都是小事,朕会让人安排好一切,你专注此事即可。”皇帝一副要将人关小黑屋里码字的模样,看得叶信芳心中害怕不已。 他第一次后悔自己写话本了,这进退不得,虽然当今皇帝素有圣名,但难保这是个牛角尖粉丝啊,要是角色结局写得不满意,一怒之下会不会当场咔嚓? 这种悬疑小说,作者为了煽情,总喜欢强行给凶手安一个可怜可叹的人设,万一咱们这位陛下圣父心发作怎么办? 叶信芳的想法完全是多余的,当了半辈子的皇帝的人,早就心硬如铁了,会同情话本中凶手的过去,但怎么会质疑惩恶扬善、有罪必偿的基本道德观? 如此,叶信芳就在天底下最豪华的小黑屋中开始了码字生涯,为了给他提速,皇帝还给他配了两个小秘书,他要是写累了,小秘书就会替他书写,相当于语音码字了,另外还有两个漂亮的小宫女专门伺候他。 深受古装电视剧荼毒的叶信芳,真的以为后宫的女人,不论什么身份,除了皇帝母亲辈的,都是皇帝的女人,叶信芳不仅不敢碰小宫女,在小宫女暗示的时候,还死命的保持距离,生怕引起了误会。 日子就这样在日夜颠倒的码字中,一点点的过去了,终于在码出好几个故事之后,他又受到了皇帝的召见。 “故事写得不错,余情,你可有心愿未了?”皇帝早就了解了叶信芳的过去,看对方越看越顺眼,便直呼其字,以示喜爱。 叶信芳听了这话,都顾不得吐槽自己奇葩的“余情”二字,吓得是魂飞魄散,神特么的“心愿未了”,这是要杀人灭口了吗? “陛下,学生还有一肚子的故事,没写完学生不想死啊!求求您给学生一次写完的机会!”叶信芳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85.生天 “学生保证个个故事都精彩,特别想写出来,抓耳挠腮一般,求求陛下给学生一个机会!”叶信芳吓得跪坐在地上哭。 皇帝看着他哭的正起劲,都不忍心打断他了。 “陛下,我想给您写一辈子文呀,本本都精彩!” 皇帝摸了摸下巴,静静的看着这个痛哭流涕的傻货,也不知道这人怎么会觉得自己要杀他。 “陛下,您能不能别杀我……” 皇帝咳了一声,问道:“你还有几个故事?” “好多好多,能写一辈子!”叶信芳还伸手比划着。 “朕何曾说过要杀你?还是你觉得朕那是中无道昏君?”皇帝笑着问道。 叶信芳顿时哭噎住了,讷讷道:“不是您问我可有心愿未了吗……” “心愿未了,就是要送你去死吗?”难得当一回许愿菩萨的皇帝被他气到了。 叶信芳满脸呆滞,突然想到心愿未了本就是问人家有什么愿望的啊,而自己在话本中经常让主角拿来询问认罪的杀人犯,搞半天还是自己坑了自己吗? “学生、学生写话本写糊涂了……”叶信芳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皇帝冷哼一声,不高兴的说道:“朕允你一件事,你仔细考虑一下。” 叶信芳跪在地上,听着这话脸上先是一喜,想着是要升官好还是发财好,最后自己都否定了,灵光一闪,硬着头皮说道:“陛下,学生有个不情之请。” “既然你都知道是不情之请,朕就不一定答应了。”皇帝挑眉说道。 叶信芳一噎,不由腹诽,你这皇帝怎么不按常理出牌?说好的天下之主,条件随便开,你的气势呢! “学生的愿望就是,您再答应我三件事。”叶信芳厚着脸皮说道,这样一来升官发财全都有了,岂不是美滋滋。 皇帝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小青年,脸上笑意越浓。 叶信芳却被他盯得发慌,弱弱的问道:“陛下,不可以吗?” 皇帝伸手掐了掐叶信芳的脸,调侃道:“朕看你写那么多话本,全垒起来也没有你的面皮厚实。” “额。”叶信芳脸上一红,方才继续说道,“那请陛下帮我一个忙。” “你这么快就想清楚了?”皇帝有些吃惊,本以为他要思考半天才能说出来。 “学生已经想清楚了。” 在听完叶信芳的请求之后,皇帝心中倒是对他有些改观,又不确定的问了一遍,“说定了就不能再更改,你真的想明白了?” 叶信芳脸上带着坚定之色,再次言说自己的请求。 “你应该明白,朕的承诺有多重。”皇帝倒是有些欣赏他了。 “学生自然明白,得了陛下的承诺,便可升官发财,但钱财权势,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样会获得,而这次所请之事,却不是如今的学生能够办到的。”叶信芳脸上带着严肃之色,心里却痛如刀搅,感觉眼前房子、票子、位子全都飞走了。 皇帝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也真瞧得起自己,皇帝心中补了一句。 “终归是人更重要。”叶信芳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锦鲤居,京城最大最豪华的客栈,哪怕此时已是深夜,但仍然灯火通明。 “这次会试过后,咱们便是同朝为官了,走一个!”徐成玉高声说道。 因这一整个院子都被他包下了,酒宴上都是相熟的考生,下仆用的也都是家中带来的,他说话便显得毫无顾忌。 “这次还要承蒙徐兄关照,日后同殿为臣,我等必定唯徐兄马首是瞻。”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举子面带潮红的说道。 “对对对,以后我们这群人,都听徐兄的!这杯酒,敬徐兄,我先干了!”另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举人直接将手中满溢的酒喝了下去。 这间房里,除了宴席间穿梭送菜的下仆,大概有十来个举人,此时个个都是喝的一脸醉态,却没人注意到屋外一道黑影飞速掠过。 那黑影在院中小心翼翼的移动,忽然听见两个女子说话的声音。 “哟,你这是做什么?”女子声音中满是嚣张的意味,“得了少爷一根金簪,就不认识自己是谁了?” “姐姐这话是何意,我自问没有做什么出格之事。”杨兰不解的反问。 “有没有出格你自己心中知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偷听少爷他们说话!”那女子脸上带着威胁之意。 “姐姐怎么平白诬陷好人?我是少爷的人,绝不会做出对少爷不利的事。”杨兰解释道,又补充了一句,“姐姐怕不是忘了,上一个这么说话的蝶儿姐姐,如今身在何处。” 那女子嗤笑一声,“杨兰啊杨兰,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威胁我?我跟了少爷多少年,你才来了几天,就算我没有证据,空口说出来,你觉得少爷是信你还是信我?” “姐姐既然有如此自信,何不直接说出来,况且,跟的久,不一定感情深。”杨兰反唇相讥,她跟这些女人相处几个月,也明白她们的德行,一味的退让是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只有凶狠起来,才能有一席之地。 那美貌女子直接凑到杨兰耳边,压低声音道:“那你可要小心了,别让我抓着小辫子。” 杨兰面色如常,她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女人了,直接说道:“那我也祝你能抓得到。” 那美貌女子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杨兰还未来得及松一口气,就见一个身影掠过,那人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抱着她往前奔走,直至走到一间废弃的房间里。 “你、是、杨、兰?”黑影的声音嘶哑暗沉,一字一顿说得尤为艰难。 杨兰被捂着嘴不得说话,只能疯狂的挣扎。 黑暗中看不清对方的面容,杨兰只见那人身形瘦弱,中等身高,看不出是男是女。 那人歪了歪头,艰难开口道:“不、要、叫,我、不、害、你。” 说完就放开了捂着杨兰的嘴,月光透过窗台洒在杨兰的脸上,她惊魂未定的看着对方,“你认识我?” “叶、信、芳。”那人停顿一下,接着说道:“救、你。” “是叶举人让你来救我的?” 杨兰问道,眼中还满是惊喜。 “是。”那人答道。 “萱儿救出来了吗?”杨兰满怀希翼的看着黑暗中的人影。 那人想起前一段时间被派去做的事情,“救、出、来、了,叶、信、芳、养、着、她。” 说完这么一段话,似乎格外的艰难,弄得杨兰都不好意思问对方太多问题。 “能带我去看她一眼吗,远远的看一眼就够了。”杨兰似是不经意一般,将头上做工精致的蝴蝶金簪拿了下来,小心翼翼的放在怀中。 那人沉默了一会,他解释道:“你、们、可、以、一、起。” 杨兰眼中带着笑,“你说的对,是我说错话了。” 那人直接背起杨兰,兔起鹘落,跃过墙壁,带着人往外奔去。 到了巷子里,那边已经有一匹马在等着,那人直接将杨兰放在身前,像是丝毫没有想起男女大妨一般,紧接着坐在了杨兰身后,杨兰也好似不在意一般,坐得稳稳当当。 夜间疾驰,夜风拍打在杨兰的脸上,她脸上始终带着笑,如同逃出生天终于得见天日一般,“你与叶举人是旧相识?” “是。”那人开口说道。 马停在叶信芳小院前,此时杨兰才终于看清了这位义士,身着黑色夜行衣,剑眉星目,一脸英气。 这人便是曾经与叶信芳有过一面之缘的月奴。 “这有一物,烦请义士转交叶举人。”杨兰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封信件,双手奉上。 月奴迟疑了一下,想到也不知陛下会不会继续留着叶信芳,便将那封信件接过。 杨兰松了一口气,开口问道:“义士别嫌杨兰多事,还请转告叶举人,若是会试高中,直接烧了信件即可,若是不中,那信件方可打开,就算打开,也请他不要随意行动。” 月奴听她说了这么一大串话,脸上愣了一会,觉得记下来有点艰难,便道:“你、可、以、自、己、跟、他、说。” 杨兰听懂了对方的意思,却轻轻的摇了摇头。 月奴不解,打算上前敲门,却被杨兰拦住。 “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带我翻墙进去,看一眼萱儿就好。” 月奴看着杨兰,只见她眼中全是自己不懂的情愫。 杨兰等了许久,才听到月奴应了一声,然后将她背了起来,一跃飞上围墙,轻巧无声的跳进院子里。 杨兰见他似是对院子里的布局十分熟悉一般,轻轻的推开一扇门,首先见到的是一个守夜的丫头,对方已经熟睡,只见月奴上前在丫鬟的后颈部点了两下。 走进里间,床上被子里一块小小的鼓包,杨兰走了过去,见到萱儿小脸睡得红扑扑的,脸上也有了一些肉,显然是被养得极好。 她伸手想要摸摸女儿的脸蛋,突然看到萱儿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含糊着喊了一声:“娘。” “睡吧,娘看着你睡。”杨兰轻声说道。 萱儿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听着杨兰低缓轻柔的吟唱,月奴身形微微僵硬。 杨兰唱了三遍,不舍的看了萱儿一眼,这才看向月奴,“义士,能带我出去吗?” 见月奴有些不解,杨兰补充道:“我另有去处。” 月奴将杨兰背起,悄无声息的出了小院。 甫一落地,月奴突然整个人都僵住了,他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又感受到温热的液体低落在他的脖颈,那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东西。 “对不起啊,弄脏了你的衣服。”杨兰笑着说道。 月奴赶忙将人放下,只见杨兰的脖颈上赫然插着一根金簪。 “为、什、么?” 86.出宫 “好女不嫁二夫,不洁之身,杨兰愧对亲族教诲。我的女儿,不能有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杨兰一边笑着,眼泪顺着脸庞滑过,“萱儿安好,我心愿已了,再没有什么遗憾。” 月奴还是呆愣愣的看着对方,见惯了皇室勾心斗角,看多了大臣尔虞我诈,再看杨兰,他只觉得这样的感情太过沉重,超出了他这么多年的认知。 “谢谢你,谢谢叶举人,可惜我不能亲自跟他道谢了。”杨兰虚弱的说道,洁白的脸庞上沾染了不少血渍,在月色下整个人显得尤为可怖。 月奴还想问什么,只见对方已经笑着闭上了眼睛。 “人没了?怎么回事?”皇帝皱眉问道,他午休起来就看到月奴手舞足蹈的比划,整个人都有些烦躁。 月奴将手中的一纸奏折恭敬奉上,皇帝不耐烦的接过。 皇帝每回听月奴说话,都是一脸嫌弃,故而月奴每次都要写一份奏折。 “好女不嫁二夫?不能连累女儿?”皇帝见惯生死,心中没有任何波动,只觉得十分头痛,自己本想施恩,到头来应承叶信芳的事情还没有办好。 月奴紧紧的抿着嘴巴,轻轻的点点头。 皇帝直接将奏折一扔,骂了一句:“愚蠢的妇人!” 月奴躬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将奏折捡了起来。 “就没有去看看大夫?万一没死呢?” 月奴伸手在自己鼻子下比划了一下,然后做出一个闭眼的表情。 皇帝瞪了他一眼,转而问道:“信呢?”。 月奴慢吞吞的从怀中掏出那封信,恭敬的呈给暴躁的皇帝。 信上写着“徐成玉亲启”,上面没有落款,封口有拆开过的痕迹。 见皇帝直接打开信封,月奴欲言又止的看了他一眼。 “怎么,你这是什么表情,朕还看不得了?”皇帝没好气的看着月奴。 月奴连忙低下头,只是那个小眼神有些质疑。 “真是看到你就来气,枉费朕那么看重你,升你做暗卫统领,你说你认识叶信芳,朕放心你才将任务交给你,你就不能拦一栏,看着人送死,你到底是干什么吃的!”皇帝喷了个痛快,喷完还不过瘾,用力的戳了戳月奴的额头。 天子一怒,月奴也没有什么惶恐之意,只是身子往后缩了缩,飞快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比划了两下。 “你还有脸狡辩!”皇帝两眼瞪圆,生气的盯着月奴,“你这个破嗓子治了这么多年,还是一副死德行,一边藏着去,朕都要被你气死了!” 月奴立马找了个角落缩了起来。 皇帝这才有工夫看那封信,越看脸色越阴沉,最后更是直接将桌子边的茶碗狠狠的掷在地上。 听见声响,原本在殿外候着的贴身太监宋吉祥,立马身形一抖,却没有进去。 “还躲着作甚,出来,派人去查一查此事!”皇帝直接将信扔给月奴。 叶信芳本在奋笔疾书,却忽然收到了来自抠门皇帝的百两黄金赏赐,心里还美滋滋的想着,难道这位大佬终于良心发现,白看文时产生了欠作者钱的觉悟。 “杨夫人自尽了。”皇帝开门见山的说道。 叶信芳愣住了,想起那个不过几面的美丽女子,依旧觉得充满着不真实,“陛下,您说笑呢?她还那么年轻,怎、怎么会?她还有个女儿……” 对方不过二十五六岁,真是青春正好,又被人救了出来,怎么会突然自尽? “昨日朕派人前去,救出了人,你那个妻姐是个烈性女子,自言愧对亲族教诲,看了一眼女儿,便从容赴死。”皇帝说着,还打量着叶信芳的神色。 叶信芳眉头紧蹙,依旧觉得有些恍惚,“好端端的人,怎么就这么想不开?活着不是最重要的吗?” “好女不嫁二夫,真乃节妇也。”虽然皇帝心中不太看重节妇那一套,毕竟他的父亲,先帝爷纳的小寡妇还少吗?但面上还是一副赞扬的样子。 叶信芳心中真的在骂娘,朱熹误人,狗屁的节妇,人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 皇帝想了想,又补充道:“杨夫人死前,心心念念都是她女儿。” “那个孩子,我会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叶信芳还是有些转不过神来,自语道:“若是让娘子知道此事,还不知如何是好。” 男女之间的事,总是容易让人多想,叶信芳之前请求救杨兰,皇帝虽然面上不说,但还是暗搓搓的以为二人之间有着不可言说,如此反而看重他重情重义,若是看到旧情人见死不救,皇帝反倒是瞧不起叶信芳了。这二人,一方是正当年华的青年,另一方是颜色正好的美人,皇帝还有如此想法,不足为奇,而此时皇帝才发现,这叶信芳倒真的像是因为妻子才想着帮一把。 “堂姐一生孤苦,陛下,她的尸身葬于何处?”叶信芳想到古人都比较看重身后事,故有此一问,生前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他都没有喊过一声姐姐,如今倒是喊了出来。 “今日清早便送往了护国寺,六天后广惠禅师亲自超度亡魂。”身后事是月奴办的,他在办妥之后才向皇帝复命。 叶信芳听着便放下了心,恭敬的向陛下道谢:“多谢陛下援手之恩。” 皇帝脸上有些挂不住,“你不必谢朕,是朕失策了,你可以再提一个要求。” 叶信芳却拒绝了,“堂姐心存死志,与陛下何干,陛下已经帮了很多,学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不能再提要求。” 皇帝闻言倒是有些许愧疚,难得自己答应别人,却没有办成。 死了个故人,叶信芳神情还是有些恹恹的,小心翼翼的问道:“陛下,学生能出宫吗?就算在宫外,学生保证笔耕不辍。” 皇帝叹了口气,虽然很想将人拘在宫中,写一章自己看一章,到底还是应承了他的请求。 叶信芳心底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自己一个外男,不会在宫中多待,但古人云伴君如伴虎,心中总是有些惴惴不安。 却不想他出宫之时,那小秘书和小宫女也跟了出来,叶信芳勉强笑着道:“四位,送到这里就够了,真的不必再送了。” “陛下命奴才二人今后在叶举人处当差。”其中一个小秘书说道。 叶信芳看他是个太监,又领会了皇帝的意图,忍了,转而看向那两个容貌姣好的小宫女。 “奴婢二人,今后就是您的人了。”鹅蛋脸的小宫女娇羞着说道。 别,真不需要,姑奶奶求你们回去吧,要是家中那个醋坛子知道了,怕是要闹翻天。 “两位姑娘,你们还是回去吧,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但家中宅院过小,怕是住不下二位。”叶信芳委婉说道,两个姑娘伺候了他那么多天,他却连人家的名字都叫不出来,不免有些心虚。 鹅蛋脸看了叶信芳一眼,又将视线下移,直勾勾的盯着叶信芳怀中死死抱着的金子。 叶信芳赶忙护住金子,“我上有老下有小,这金子要留着养家糊口的,实在是养不动两位姑娘,二位请回吧。” 鹅蛋脸还没有说什么,另外一位小圆脸看起来十分可爱的小宫女“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叶信芳顿时觉得头大如牛,“姑娘莫哭,莫哭啊!” 那小宫女停顿了一下,看叶信芳已经没有答应,又继续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如二位这般女子,我这样的粗鄙之人,如何相配。二位值得一个男子用全部的真心相待,我家中却已有娇妻,实在分不出更多的真心给二位,二位如此品貌,若是委身于我,实在是太过可惜。” 难怪说男人都长了一张说瞎话的嘴,叶信芳这才变成男人几年啊,这种好听的话就随口而来了。 那小圆脸也不哭了,呆呆的看着叶信芳,而鹅蛋脸此时双眼中盛满将落未落的晶莹,“叶郎心思诚挚,奴家只觉得,如你这般的男子,怕是世间再难寻到。” 叶信芳心中嘀咕着,这古代的女子这般容易丢了心吗?一番话就叫她改了称呼,这什么叶郎,听着真的很想夜郎自大啊…… “姑娘品貌俱佳,何必妄自菲薄,我不过是个普通男子,不值得姑娘挂心,我这就告辞,免得惹了姑娘难过。”溜了溜了,惹不起,真的惹不起,叶信芳做出一副难过的样子,转身就走。 “叶哥哥,你终于回来了?我师兄让你去帮什么忙?我问了他好几回,他还跟我保密!”叶信芳一下马车就见到了蹲守在他宅子里的宋修之,小少年此时脸上气鼓鼓的,一副你不告诉我我就跟你闹的架势。 许廷和这几日出门访友,顾不得管教小徒弟,宋修之就日日都到叶信芳的小院这边等人。 87.发榜 叶信芳觉得头大了,看样子坑爹皇帝的所谓的放心安排,就是秦中羽那个给货? “叶哥与师兄一起,做什么去了?怎么离开那么多天?”宋修之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额。”叶信芳顿了顿,问道:“你师兄没有告诉你吗?” 叶信芳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秦中羽要瞒着宋修之,难道这是皇帝的意思? “他说不想告诉我,这些日子去他府上还总找不到人。”宋修之说起这话还是满满的生气。 “没事,一会我告诉你。”叶信芳却不管是不是皇帝的意思,他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瞒着宋修之。 宋修之听了这话,反而不高兴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那么多天都跟师兄在一起吗?” 叶信芳总觉得这话有些怪怪的,但却没有继续在意,转移话题道:“你是不是等了许久?” 宋修之摇了摇头,答道:“也没有等多久,只是这些日子无事,便来寻你。” 叶信芳想着也许是小孩子都想跟比自己大的人玩。 “这两人是谁?”宋修之问道,他看着叶信芳身后那两个小太监。 叶信芳看着二人一时有些发愣,站在门口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得道:“进去与你细说。”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叶信芳没有瞒着宋修之,一五一十说清楚了,宋修之听完唏嘘不已,也不知他曾被虏进宫是福是祸了。 说话间刘俊彦也来了,离开时天天傻乐的刘俊彦,此时却有些哀愁。 叶信芳见他似有难色的样子,还当是什么大事,在听他诉苦之后方知,原是他妻子的婢女,见着主母有孕,这些日子总是骚扰男主子。 “这是什么大事,你与她直说便是,你还怕一个小小婢女不成”叶信芳笑个不停,怎么这么怂,连个婢女都怕。 “我跟她说了,没用!还说是我家娘子命令的!”刘俊彦愁着一张脸,自妍娘怀孕之后,夫妻就分房而居,刘俊彦说的那婢女,已经有好几回偷摸着溜进他房间,打算勾引他,“我又不敢询问娘子,不管是真是假,不想拿这些事惹她烦心。” 叶信芳这才明白了,原来这个愣子不是害怕婢女,而是投鼠忌器,怕妻子不高兴,笑着道:“你想岔了,不管是真是假,都要将你的想法告知娘子。” “是我娘子。”刘俊彦纠正道。 叶信芳心里翻了个白眼,忙改口道:“告诉你娘子,你的感受,你的心意,全都告诉她,夫妻之间凡事说清楚,有商有量,这才是长久之道,你们是要过一辈子的,若是一方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的,另一方岂不是容易多想,误会都是这般产生的。” 刘俊彦听完叶信芳的话,虽然觉得他说的在理,但到底还是不敢冒险。 “有时候我们觉得为对方好的,不一定是对方想要的,谁也保证完全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叶信芳接着补充问道:“那婢女跟了你夫人多久?” 夫妻感情好,妍娘身边伺候的人,刘俊彦心里都有底,“那婢女是她的贴身丫鬟,打小就伺候我家娘子,主仆感情甚好。若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如此瞻前顾后。” 叶信芳脸色却凝重了几分,他不是单纯的男人,知道女子得到嫉妒心有多重,“如是这样,你就更应该告诉你娘子。” 刘俊彦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但凡女子,谁不希望自己的夫婿一心一意,若那婢女说的是真的,你娘子虽然做此决定,定然是迫于世俗,心中怕是十分苦闷,你更应该在此时安慰她、开解她。” 一听到他这样说,刘俊彦就有些担心了,开口道:“我娘子这些天一定是在强颜欢笑,我要去找她。” 说完就要跑,叶信芳赶忙拦住了,“你听我说完。” “你等等再说,我娘子现在肯定不高兴,我得看看她。”刘俊彦有些着急。 叶信芳被这人听风就是雨闹得没脾气,也闹不明白这一男尊女卑社会成长的古人,怎么就能长成一副出“宠妻狂魔”的模样,难道只长良心不长脑子? “若那婢女说的是假的,这种背主之人,更需让你娘子知晓,既是贴身婢女,若你娘子毫无防备,被她动了手脚可好。”叶情感咨询师语速飞快的将话说完。 “叶兄,我先去找娘子,回头再来跟你道谢。”刘俊彦听他说完,心里更是害怕,快步走出房间,出了房门撒腿就跑。 叶信芳心中腹诽,你日日陪着妻子都不够,若不是有事,哪里会来找我。 “呵,女人,天生就是麻烦精。”一直静静围观的宋修之叹了口气,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 叶信芳满头黑线,看着小少年做出一副老于世故的样子,纠正道:“添麻烦的明明是你刘哥。” “可乱想的都是他娘子,不娶妻,哪有这些麻烦事。”宋修之感慨道。 少年你说的好有道理,真是让人无言以对,叶信芳也搞不明白自己身边的人怎么就这么怪,好好的古代小神童没有长成直男繁殖癌,反而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这人天天自诩多么聪明,按照正常的逻辑难道不是,蠢人太多,老子这么厉害一定要多生几个聪明人吗? “你换个角度想,娶妻之后就多了一个人关心你。”叶信芳笑着说道。 “关心我人够多了。”宋修之不假思索的答道,依旧是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脑袋,脸上带着深意,“你这么小,还不懂,等你大了就明白了。” “我不喜欢麻烦,家里有两个麻烦已经够多了。”宋修之还是犟着嘴。 叶信芳笑而不语。 而没过几年的宋修之,便成功的扇了自己的嘴巴。 太阳还未落山,宋修之便起身告辞,待送走了人之后,叶信芳一转身,就看着身后站着两个人。 这二人均是一脸恭敬,“叶举人,陛下还等着呢。” 言下之意便是:你快写啊! 叶信芳从前在宫里,也没有发现二人这么烦啊,出宫几日,自己干点别的事,也不说帮忙,就在旁边死死地盯着他,搞得他大晚上做梦都是有两个小人挥着皮鞭催促他写文。 悄然之间,便到了放榜日,饶是刘俊彦这样心大的人,都辗转反侧了一晚上,他听取了叶信芳的建议,与自家娘子说开之后,腿不酸了腰也不疼了,整个人又回到了傻爸爸模式。 那婢女吃准了夫妻二人的性子,才有如此胆子,只想着事成之后,跟妍娘哭一哭,求一求,看在多年感情的份上,妍娘定会捏着鼻子认下,却不想,刘俊彦就跟不开窍一般,任她如何勾引,都只知严防死守。 妍娘三年不孕都没有想过让刘俊彦纳妾,怎么会在怀孕之后突然态度大变,听刘俊彦说完之后,妍娘当场脸色就变了,成亲前也许真的与婢女情同姐妹,而成亲之后,她心再大也知晓防着别的女子。 她防了别人,却没有想过防自己的贴身婢女,后怕之余,也有些欣喜,夫婿爱重,身后有人支撑着她,婢女的背叛虽然心痛,但到底还是撑了过去。 妍娘终究还是狠不下心来,主仆多年,也没有拿那婢女如何,而是托了回西宁府的商队,将人送了回去。任由那婢女如何痛哭流涕,妍娘都不敢再将人留在身边了。 “老爷,您若是实在难以静下心来,不妨坐下来写点东西。”小太监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看着坐立难安等待发榜的叶信芳。 写写写,天天就知道写,我写那么多你家主子都看完了吗?叶信芳心中不高兴的想着。 刘俊彦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二人,“叶兄,你这两个下人,为何老是催促你写字,这是有什么讲究吗?是要写‘中’吗?” 神特么写“中”,你就这么想考上?叶信芳心里苦,但这些事却不敢告诉刘俊彦,怕吓到他。 但到底还是焦急难忍,从起床就竖着耳朵等着马蹄声经过,感觉已经过去许久了,也一直没有见到人来。 叶信芳最终还是拿起笔来,懒得管因等得焦急一直止不住喝水的刘俊彦。 会试考中者,被称为贡士,再参加一道殿试,那便是鲤鱼跃龙门,成为古代科考的最终进化版本——进士,成为了进士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换门庭,不仅能够直接获得做官资格,家乡的官府还要发放认证:进士及第的牌坊楼,这是整个宗族都跟着受益的大好事。 会试跟乡试一样,也分正副榜,录取比例相同,但不同的是,会试副榜就是纯粹的安慰奖,因为殿试只是单纯的复试,几乎不会有人落榜,所以不管几次会试副榜,都不能得到一次殿试机会。 有些事情不经念叨,叶信芳才写了个开头,就听见院子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本以为只是经过,却不想那马蹄声渐渐变慢,最后停在小院外面。 那报喜差手中拿着喜报,大门中开,他直接冲进院子中,口中大喊:“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三百名!” 88.收网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叶信芳与刘俊彦也没有自持什么举人身份了,两人撒腿就往外跑,分别从书房和大厅里冲了出来,两人相视一眼,都有一种中榜的是对方的感觉。 那报喜差笑着重复了一遍:“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三百名!” “哪位老爷?”叶信芳问道。 报喜差愣了愣,直接将喜报递了过去,笑着说道:“老爷您自己看吧,小人不识字。” 不识字当什么报喜差,也不怕送错了?叶信芳心中腹诽。 打开一看,叶信芳有些失落,但还是立马将喜报递给刘俊彦,“是你的。” 刘俊彦看了一眼,感觉像是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了一般,本是打算过来试一试,没想到一步到位了,看了一眼确认之后,就直接往屋内里冲,一边跑一边高喊着:“娘子,我中了!” 而那个报喜差懵逼的看着远去的刘俊彦,心里委屈的想着:你喜银还没给呢。 刘俊彦忘掉了,他娘子没忘,接到消息立马打发人出来补赏钱,报喜差这才喜笑颜开。 “差大哥,今日报喜似乎有些迟?”叶信芳询问道。 “前头报副榜用了不少时间,后头都是正榜的。”报喜差解释道,拿了赏银喜滋滋,想了想压低声音道:“这位老爷,今儿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所以耽搁了一会。” 叶信芳看着那个报喜差,报喜差也直直的看着叶信芳,见他似乎真不懂,伸出右手来,做了一个手势。 叶信芳这才意会,拿了银子之后那差人压低声音道:“据说,不少大官家里被围了,衙门里人手不够,就连榜都临时换了……” “哪些大官?”叶信芳追问,他暗想着,这是发生了科举舞弊,许多大官都牵扯进去了? “小人知道的就这么多。”报喜差见没有银钱可挣了,方才告退。 叶信芳又开始了焦心的等待。 “叶举人,不妨进书房里等。”小太监阿福疯狂暗示。 叶信芳:……你可够了吧。 刘俊彦那边虽然已经欢喜疯了,但还是要顾及叶信芳的感受,不敢显露太过。 总归才报到第三百名,这是最后一名,前面还有两百多个名额。 叶信芳又回到书房,继续当他的御用小说家,他可算是弄清楚了,这两个小太监之间还有分工。 阿福主要负责催更,另一个小太监阿金主要负责誊写,两人偶尔还换岗…… 每三天将誊写的稿件送进宫一次,叶信芳之前在皇宫中写的书稿,后来也被皇帝送了过来,皇帝没有禁止他继续发书,叶信芳还可以继续卖钱。 并且有人催促,他觉得自己速度更快了。 一上午,小院门前也听到零星的几声马蹄声,但大多是一晃而过便远去,一直等到都快要吃午饭了,门前才继续响起马蹄声。 这次的马蹄声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叶信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只听它近了、近了、慢慢的近了。 叶信芳放下笔,跑了出去,看到来人,整个人都沮丧了起来。 “叶、举、人。”月奴依旧是那副难听嘶哑的声音。 叶信芳早在宫中就见过月奴,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反而没有一开始那般害怕了。 “月奴大人怎么来了,可是陛下有什么吩咐?”第一次知道暗卫真的存在,叶信芳觉得简直就跟神话都是真的一样,这职业居然不是后人臆想出来的。 而更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暗卫这样的身份,既像是皇帝的保镖,又像是皇家养的间谍,此种身份是能随随便便告诉别人的吗?不是应该保密吗?这个月奴,却一直都是无所顾忌的样子。 直到很久之后,叶信芳才知道,身份要保密的那是普通暗卫,而月奴这样的暗卫头子,他的身份许多人都知道。 “不、是、陛、下。”月奴依旧是一字一顿,声音就像是宋修之一开始吹竹箫时一般。 “那月奴大人,有事找我?”叶信芳有些不明白。 月奴张嘴,叶信芳听得恨不得把他嘴巴缝起来,“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歌声一言难尽,依旧是招牌的一字一顿,唱得断断续续的,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想一想下一句歌词,好好一首催眠童谣被他唱出来,就跟狗啃了一样。 “你、听、过、吗?”月奴问道。 叶信芳怎么可能没听过,他还被逼迫着学了好不好,心里都在咆哮,面上还是一副平静样子解释道:“这是西宁府的歌谣,哄孩子入睡的。” 月奴听了这话,依旧木着一张脸,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月奴大人,您从哪里听到这首歌谣的?”叶信芳有些好奇。 月奴摇了摇头,看了他一眼,向他道了一声谢,转身告辞。 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人什么意思,来去匆匆,难道就为了问一首歌谣? 而此时又听到门口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叶信芳再次打起精神来,这次终于没有失望。 “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一百四十九名!”报喜差冲进来就看到院子里的叶信芳,笑着将喜报递了过去,又喊了一遍报喜台词。 叶信芳看到喜报上自己的名字,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下,直接将早就准备好的喜银荷包递给报喜差。 会试高中,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门槛之中,殿试主要是排名次,很少会让人落第,叶信芳现在担心的,便是殿试发挥失常,考了个同进士就不美了。 那差人接过银子却没有走,反而压低声音道:“这位老爷,今儿出了一件大事,您知道吗?” 叶信芳:…… 你们还真是无孔不入啊,是不是每个报喜差都要来这么一出。 “大官官邸被围,我已经知道了。” 报喜差一愣,接着道:“榜单为何这么迟……” “衙门里人手不够,榜单临时变了。”叶信芳直接开口。 那报喜差脸上神色变幻,最后只得告退。 会试报喜很慢,是一个一个的往外报,只有等到全部报完之后,才会张贴榜单。 此时锦鲤居大厅里,坐满了书生,听着捷报一个一个的传来却没有自己,不少书生脸上都浮现失落之色。 而华丽的雅间中,一堆书生坐在里面高谈阔论,听着喜报一个一个的减少,这些人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焦急之色。 “徐兄,这万一写得太好了,名次太高了也很烦恼啊。”一个举人笑着对徐成玉道。 “张贤弟凭借真才实学得的功名,何必妄自菲薄,且张兄这样子,可不像是烦恼之色啊。”徐成玉眯着眼睛说道。 虽然没有接到喜报,但包厢中人个个都是一副功名已入囊中的样子。 “我献丑了,比不过徐兄,苦学多年,厚积薄发,这次会元之位,舍徐兄其谁!”张潮笑着恭维道,只是这话说出来自己都不信。 杨兰失踪,徐成玉是在第三天才发现的,她与其他女人关系都不好,没见到人也无人寻她。徐成玉发现人失踪之后,第一时间便去翻检自己的私密物品,令他庆幸的是,银钱和信件都在。 东西还在,他这才有功夫去跟那个他以为只是偷跑的妇人计较,派人四处寻找无果之后,直接命人去金陵,找杨兰的丈夫算账。 徐成玉丝毫不知,危险已经慢慢降临,那封信早就被暗卫伪造了一份放回去,此时的整个锦鲤居,都在控制之中。若是早知如此,徐成玉怕也不会想着留着信当把柄,而是依从那人的嘱咐烧了信。 锦鲤,本是好运之意,又因鲤鱼跃龙门的寓意,多年来被进京赶考的书生追捧,而此时,这条锦鲤,终于要成为砧板上的死鱼。 随着喜报一个个的全城跑,终于等到剩余的喜报数量小于包厢内的人数之后,众人脸上这才出现惊诧之色。 又有一个喜报送到了锦鲤居,依旧与这些人无关。 “诸位先饮酒,我失礼了。”张举人意识到不对了,假装内急往外走。 不料他刚出屋子,一柄雕刻繁复花纹,泛着幽冷寒光的长刀直接架在他的脖颈上。 “修……修罗刀,你、你们是飞虎卫……”张举人颤抖着往后退。 来人一身普通衣物,唯独那一柄长刀,寒光逼人。 雅间里,众人突然看着本来出去的张举人,又慢慢的往回退。 “张潮,你是不是喝多了,路都找不到了?”众人笑着说道。 众人本是取笑的脸庞,随着张潮一点一点的后退,渐渐变得凝滞。 那人伸着长刀,直直的指着张潮,看到众人,清冷的脸上表情不变,怀中掏出一块令牌,上书两个雕刻的大字“飞虎”。 “全部拿下。”那人英俊的脸上面无表情,好似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一般。 89.殿试 有些人天生自带气运加成。 秦中羽看了一眼手头上这份副榜,看着上面“刘俊彦”三个字,再想起自己看到的修改后的榜单,竟然止不住的想着,难道真如乡试时流传的那般,自己那个师弟是文曲星下凡,离他近的,就能沾染到他的气运。 会试第一场考试尤为重要,秦中羽看过自家师弟宋修之第一场的考卷,也看过今科会元的答卷,自家小师弟若不是生病,会元之位,怕是直取囊中。 他自己病了,两个朋友倒是上榜了,秦中羽感慨着,当真是星君功力不浅。 伴随着报喜差哒哒的马蹄声,同样的马蹄声也围住了不少府邸。 皇帝自接到信后,按住不发,只命暗卫与飞虎卫私下调查,昭朝开国以来,最恶劣的一起科举舞弊案,还未爆发,就这样在无形中消弭殆尽。 如同湖面落入一粒尘埃,水波不兴。 礼部尚书徐蔚此时正跪在御前,看着陛下扔给他的信件,信封上是五个难看至极的大字:徐成玉亲启。而信封里,是一张满是折痕的纸,不过一眼他便脸色惨白如纸。 “陛下,臣是冤枉的,这虽是臣的字迹,却不是臣写的,求陛下明鉴。”徐蔚看完信,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不是你写的?何以见得?”皇帝挑眉问道。 “二月底,臣与几位同考官一起进入贡院,此后贡院大门紧闭,无人出入,如何漏题?且此等私密之事,臣如何会用自己的字迹,陛下明鉴!”徐蔚跪在地上辩解道。 “你可知,暗卫在监视徐成玉时,他说了什么吗?”皇帝认认真真的看着徐蔚。 徐蔚满脸茫然,就听见皇帝继续说道。 “徐成玉口口声声,说是你这个族叔给他的,还嘱托,徐家人才凋零,希望他能凭此扶摇直上。” 徐蔚整个人都瘫软在地,“陛下,臣从未说过此言……臣确实见过徐成玉,那时会试主考官人选都未曾定下,他也曾想攀亲戚,但被臣拒绝了,臣与他不过是同为徐姓,同在徽省,却并不是一家,陛下一查便知!” “若汝高中,连宗亦无不可。”皇帝淡淡的开口。 “臣是说过这话,可这意思是不看好他会试高中,委婉拒绝他的连宗之意,觉非暗示送他上青云!”徐蔚解释着。 “那为何送信之人,是你那书童?”皇帝厉声问道。 徐蔚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是臣的书童?白棋?” “不错,据徐成玉指认,那送信之人是你的书童白棋,他没有进入贡院,却一样得到了考题。” 皇帝继续说道,“贡院出题之前,确实封闭出入,说是苍蝇都飞不进去,但天底下哪有真正的密不透风,事实如何,你心中也清楚。” 徐蔚跪在地上辩解道:“今次会试,出题人不独臣一人啊,陛下!” “可与徐成玉有牵连的独独你一人。” “臣与徐成玉也仅仅只有一面之缘!白棋这个背主之人,他做的事情我如何能知?” 皇帝不肯透露更多细节,转而权道:“君臣多年,朕不是不念旧情之人,朕此时允你自辩,你若坦白,可从轻发落,若还是冥顽不灵,到了诏狱可就由不得你了。” “臣不曾行舞弊之事,求陛下明察。”徐蔚伏地,行大跪之礼。 皇帝神色不明,许久方才叹道,“礼部尚书徐蔚,牵涉舞弊事宜,下诏狱待审。” “陛下,他人处心积虑,臣如何能防,臣只有一请,淑妃娘娘生性单纯,十皇子殿下年岁渐长却依旧不谙世事,不论臣定罪与否,但求陛下不要牵连娘娘与殿下。” 皇帝静静的看着这个潜邸时便跟随的旧臣,许久才轻声道:“朕不是那样的人,你又何必做此姿态。” 旧人,又少了一个,皇帝心中感叹。 叶信芳与刘俊彦丝毫不知这其中的变故,叶信芳写了封信回家之后,便开始准备殿试事宜。 殿试是在皇宫中举行,到了这最后一道考试,只有一类题型,那就是策问,可以是内阁出题皇帝选定,也可以是皇帝自行出题,古时每次科考,如若中榜,哪怕主考官不识得中榜者,也被中榜者称为座师。 而殿试的意义,除了再次检验上榜者的学识能力,还为了防止主考官与考生之间结为朋党,殿试由皇帝担任主考官,新出炉的进士们就会成为皇帝的学生,被称为天子门生。 叶信芳这些日子,除了进行最后的抱佛脚工作,还参与了殿试前的一场复试,这场复试考起来倒是简单,只是为殿试上一道保险,检验贡士们是否有真才实学,防止有人浑水摸鱼,依靠作弊进了殿试。 其实叶信芳打心底觉得,以复试题目的难易程度,想要找出作弊者有点难。 除了这场复试,礼部也组织这些贡士们进行了一次礼仪培训,只是简单的礼仪训导,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们君前失仪。 这些日子叶信芳理直气壮的断更,那两个小太监还什么都不敢说,皇帝是派二人辅助写作,催更只是大太监宋吉祥的私下提点。 科举是叶信芳的终身大事,小太监自然不敢置喙,要是真逼急了,叶信芳直接跟皇帝告状,两人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五月初三,这日天还漆黑,叶信芳与刘俊彦便已经穿戴整齐,换上一身崭新的衣衫,吃过早饭之后,提着小考篮,坐上了马车。 殿试是大事,便是嗜睡的妍娘都努力的爬起身,出门为二人送行。 宫门口前的官道上,此时已经有数量马车停留,路都要被他们堵住了,叶信芳看到有不少军士在这里充当古代交警,催着这些送行的人将马车弄出去。 叶信芳的马车不得进入,就在此地下车,远远就看到不少考生已经在宫门口排队。 会试的座位次序是打乱排列,而殿试却是严格按照会试的名次来。 此时天色尚早,有礼部派遣的小官上前来整理队形,一共列了两队,叶信芳和刘俊彦刚走近队伍,便有官员上前来询问身份名次,那小官没有细细核查,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二人的身份凭证。 看完刘俊彦的,小官直接指着右边队伍的末尾,那便是刘俊彦的位置,而叶信芳却被他亲自引着往队伍中间走。 叶信芳在队伍里站了一会,又有小官过来,这次是仔细的核查身份,外貌都不能有一丝不符。 叶信芳本等着对方继续搜身,却不想那小官在核查身份无误后,便去检查下一个人了。 难道殿试不再搜身了?叶信芳疑惑。 一直等到进了宫门,也没有见到搜身之人,叶信芳想着,现代安检都要捏捏丸子头,怎么古代面圣这么随意了? 贡生们由前头的小官指引着,到了一处简陋的宫室。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汤池子,叶信芳进入时,已经有数人在其中沐浴,他还看到有小太监在帮贡士们搓背,居然还有考生是一脸享受的。 有小官解释,面圣之前,需得沐浴更衣,防止冲撞陛下。 叶信芳被迫在古代进了一回公共澡堂,看着这些人或白或黑的身体,他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觉得辣眼睛。 他刚脱完衣服,便有机灵的小太监上前帮他将衣物抖开折叠整齐,叶信芳觉得自己洗完就要穿,何必再来这么一遭。 他也这般劝了小太监,哪知对方一本正经的答道:“这些都是规矩,若大人们是看到您这不整齐,奴才要挨骂的。” 虽然听他这么说,但叶信芳觉得小太监整理衣物时未免也太过认真了点,好像在细细的找什么一样。 叶信芳拒绝了搓背服务,自己动手,沐浴更衣之后,叶信芳才拿回考篮,感觉里面好像有翻动过的痕迹,询问之下才知是经过了搜检。 殿试需得面圣,除了防止作弊,也要防止有人携带刀剑之类武器,搜检便必不可少。他这才明白,之前小太监哪里是整理衣服,而是搜检。 等到考生们终于进入保和殿,此时已是黎明时分,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叶信芳这才能看到自己的试卷,试卷与答卷的纸张均是雪白细腻,显然是上等宣纸,看了一眼上面的题目,叶信芳懵逼了。 《问帝王之务》 材料为:“皇帝制曰:盖闻古先帝王之观人,莫不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汉之贤良,宋之制举,得人为盛。朕自临御以来,屡诏有司搜罗贤俊,然而杰特犹若罕见,故又特延子大夫于廷而亲策之,以庶几于古先帝王之盛节焉。历代之亲策,往往以敬天勤民为务。古先帝王之敬天勤民者,其孰为可法欤?所谓敬天者,果惟于圜丘郊祀之际,致其精一者为敬天欤?抑他有其道欤?所谓勤民者,宜莫如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暴食者矣。其所以不遑暇食者,果何为耶?岂勤于庶事之任耶?自昔而观,宜莫急于明伦厚俗,伦何由而可明,俗何由而可厚耶?三代而下,惟东汉之士俗,赵宋之伦理,差少疵议。果何道而致然欤?盖必有可言者矣。宜着于篇毋泛毋略。” 可以,太霸气了,这很殿试。 90.传胪大典 叶信芳心中猜测这样霸气的题目,定然是皇帝自主命题,他偷偷摸摸的抬头看坐在殿前高座上的皇帝,却不想,皇帝此时视线正好落在他身上。 皇帝当做不认识一般,视线又往其他人身上转。 叶信芳低下头,与卷子大眼瞪小眼。 结合材料内容,虽是从君王角度出题,但问的是君王怎么才能招揽治国能臣。叶信芳觉得有些怪怪的,心中吐槽陛下您都登基这么多年了,现在问这个问题,岂不是嫌弃自己没有治国能臣,你这样让内阁那帮子人怎么想? 叶信芳定了定神,最终还是想明白了,皇帝缺的不是顶层人才,而是中层干部。他提笔在草稿纸上列提纲,这个问题好答也不好答,叶信芳从着重从能臣的培养与提拔任用上来回答,建议应当有全套的培养体系。 叶信芳提的观点有点类似于现代的选调干部培养。 等到这题答完,已经到了中午时分,饥肠辘辘,而殿试是管中饭的。 有小太监将午饭送到了殿中,这些人走路声音很轻,也不敢打扰奋笔疾书的考生们,将午餐放在案头便轻轻的离去。 叶信芳将答卷整理妥当之后,这才有功夫打量这顿皇帝请客的午饭。 一碗米饭,以及两碟素菜,一份水煮青菜,一份豆腐,这豆腐看着也跟就是白开水随意棹过的一样。 叶信芳不禁腹诽,皇帝怎么这小气?三年一次的大考,就不能让人吃点好的。 饭菜上还带着一些温度,叶信芳尝了一口,味道比酒楼里面好,但也没有如何美味,远远及不上他被关小黑屋时吃的那些。 他不知,他被关在小黑屋里时,皇帝希望他文思泉涌,所以都紧着好的来安排了,例如,那两个漂亮的小宫女,就是皇帝特意挑选的,而叶信芳将人退了回来,问询详情之后,得知叶信芳全程柳下惠之后,皇帝好笑之余,不禁怀疑起他那方面的功能了,还思考起来要不要派太医给他看看。 而为了防止殿前失仪,殿试的食物就难以安排,菜色都必须是没有强烈气味的,不然冲撞御前,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叶信芳实在是饿极了,将一饭二菜全都一扫而空,不止他左右两边的考生看着他,便是监考的官员们都多看了他好几眼。 皇帝自然是最先用膳的人,此时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叶信芳,转而唤了大太监宋吉祥上前,问道:“御膳房给考生安排什么膳食?” 当贴身大太监实在是太考验本事了,天天陪着皇帝,还要知晓宫里所有的风吹草动,实在不是常人能做的。 “一青菜,一豆腐,御膳房循着旧例,当日还请示过礼部的大人们。” 皇帝想起来当时确实是礼部与御膳房一起安排的,他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是不是太过简陋了。 殿试一共有两题。第二题,问的是海事,他不禁想起了远走的胡威武,也不知在沿海是生是死,这些年叶信芳久居内陆,除非胜仗很少听到抗倭的消息。 这题应该是内阁出的,题目很长,有三百个字,叶信芳从材料中察觉到内阁虽问海事,但字里行间却有海禁的倾向。 回想中国近代百年屈辱,皆是从闭关锁国开始,叶信芳自然是反对这个观点的,从堵不如疏立论,洋洋洒洒一挥而就。 策文不限长短,但一般在两千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 历史上许多科举考生,因一笔好字入了考官的眼,有时哪怕文章尚且欠缺一二分,爱惜其字,也可能会破格录取。 殿试是所有科举考试中,时间最短的,只有一天时间。 日出开始,日暮结束。 贡士们交卷之后,便鱼贯退出大殿,叶信芳微微抬头,看见皇帝有些疲惫的坐在上首的龙椅上,暗道这样切切实实的陪考一天,倒是个很实诚的皇帝了。 考完试并不是当日就能出成绩,而是要在三日后举行传胪大典方才知晓。 皇帝皱眉看着面前这十一份评卷,这是考官们两日批改答卷的结果。 除了前十名的名次排定,由皇帝亲自定夺,而后面的考生排序,全部都掌握在这八名考官手中。 这次殿试参考者三百零五人,其中除了本次会试录取的三百人,还有五人是上届会试中因故未能参加上次殿试的贡士。 皇帝本来只用评定前十即可,这次却出人意外的有十一份卷子,皇帝拿起那份明显放置一边的考卷,上面的字迹有些眼熟,一看姓名,正是叶信芳。 “这份考卷是何意?”皇帝沉声问道,他确实很欣赏叶信芳写话本的才能,但科举大事,是不能掺杂一点水分的,若是答卷不佳,不等别人劝解,皇帝也会将叶信芳送出前十。 “此乃陈阁老一意孤行放进来的,吾等阻拦不得,只得奏呈御前。”内阁郑阁老开口答道。 皇帝转而看向阁老陈瑜,问道:“陈卿,何故?” “启奏陛下,此卷于海事之论,臣觉得甚是在理,当为状元。”陈瑜出列奏答。 皇帝翻了翻卷中的海事之论,暗道难怪陈瑜这坚持将这份答卷呈交御前,原是反对海禁的,若仅仅只是这样,当状元如何够格,恐怕难以服众。 内阁众人中,支持海禁的占了大多数,而反对海禁的唯独陈瑜一人。 “陈阁老,休要得寸进尺,这份卷子不过是附和汝之观点,怕是此人刻求标新立异,仅论文采,如何比得上其他十份!”郑阁老反驳道。 “策文何时讲究起锦绣辞章了?此文文风平实,词句质朴,如何就当不得状元了?郑阁老这话,吾不解。”陈瑜反唇相讥。 皇帝翻看前一题的策文,眼神微微眯起,做了个手势,两位阁老立马闭嘴,众大臣就看着皇帝在认真的研读那篇答卷。 “好策!”皇帝笑着说道。 陈瑜脸上立马露出喜意,试探着问道:“陛下,您看?” 皇帝笑了笑,“你们就看了海事策,真正精彩的其实是前一策。” 大臣们面面相觑,这种有争议的卷子,阅卷人员都会反复的看,那第一题他们还有印象,只觉得叶信芳前一题答得是有点意思,但也没觉得有多特别啊。 “如今低阶官员升迁,单靠吏部,而这份卷子中所言,穷山恶水方显本事,选有潜力之良才,择偏远穷困之地,方能尽用其才。”皇帝顿了顿,接着说道:“日久天长,方见成效,如此则举国少不均,国力日增不远矣。” “由小及大,使穷困之地,繁荣如鱼米之乡,使贫瘠之民,知礼如仓廪实之众,如此,方见真才干。”皇帝越看越喜欢这份策文,看着诸位大臣们若有所思的模样,接着说道:“如今官员每到考评之时,或进京朝觐,或巡察使巡视四方。” “考评结果如何,或看朝觐结果,或看巡察使,这样还是过于随意,有些官员无甚才干,却有一张舌灿莲花的嘴巴,糊弄朕,糊弄巡察使。”皇帝感叹道,想到策文中所言成立由多人组成考核组,考评时实地测评,在整个辖区实地巡视,皇帝心中有些意动。 “而如今不管良才庸才,都一个劲的奔着富庶之地去,如此确实不妥。” 皇帝在位十几年,经过惨烈的夺嫡之战,斗死了几个兄弟,斗废了先帝认定的太子,不比那些年幼或软弱的皇帝,此时他一锤定音,“有此培贤之策,当为状元!” 叶信芳这几日的感觉,就像是高考前等待出成绩的时候一样,多年苦读,马上就要出最终的结果,读了那么多年书,突然有一天不用继续读下去了,还觉得有点失落。 他没有失落多久,整个人就被催更视线笼罩了。 日子根本就不禁念叨,转眼便是传胪大典。 “天启十五年甲午科殿试殿试一甲第一名叶信芳。” 叶信芳一连听了三遍,还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难道这些日子勤于更新,终于是感动了皇帝老子,拿状元补偿他吗? 叶信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一天,头戴进士巾,身着深色蓝罗袍,手中恭敬捧着笏尺。 进士巾名字听着像是巾帕之类,但却是帽子,其形状如同乌纱帽一般,顶微平,展角阔寸余,长五寸许,系以垂带,皂纱为之。 而那衣服也很有讲究,缘以青罗,袖广而不杀。革带青鞓,饰以黑角,垂挞尾于后。 叶信芳从一堆人中出列,由礼部的官员为他戴上状元簪花。其他进士簪翠叶绒花,其上有铜牌,鈒“恩荣宴”三字。而叶信芳是状元,状元所簪花,枝叶皆银,饰以翠羽,其牌用银抹金,非常的华贵。 在礼部官员的指引下,踏上御道。 这大概就是人生巅峰了,叶信芳心中这般想着,寒窗苦读,一朝功成,他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喜悦,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御道,皇帝专用之道,每年的传胪大典上,一甲三人有一次走御道的机会,这是许多人毕生追求的荣耀。 礼部官员将他引到御道左边的位置,叶信芳受到提点后,叩拜谢恩。 “臣叶信芳,谢主隆恩。” 91.荣恩 此为防盗章 这人名叫张远, 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 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 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 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 哟, 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 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 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 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 靠的不是别的, 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一夜安稳。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慧娘,开门呐!” 这人名叫张远,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92.平西王(捉虫) 此为防盗章 杨慧点了点头, 起身收好绣活,出了房门,不一会儿, 提了一桶水进屋, 绕进屏风后面, 传来倒水之声。 “水放好了, 洗澡吧。”杨慧看向他。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 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所以并不陌生,木盆旁的椅子上, 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没有绒毛, 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 歇一歇吧, 妞妞呢?” “她年纪小, 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 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 有没有踢被子, 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 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被子放在一边,杨慧摸了一下她的脸庞,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 杨慧心下发酸,叶信芳今日也许是抽风了,只希望他日后能一直这样抽风下去。 叶信芳解开衣衫,右手往胯/下摸了摸,又像是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闭着眼睛将衣服脱了个精光,努力的做心理建设,既然成为了男人,这些以后总要习惯的,睁开眼睛,低头往下看,看了一眼又像是针扎了一般闭上眼睛撇开脸。 算了,先洗完澡再想这些吧,叶信芳这样想着,拿巾帕沾了水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个地方,突然想到,要是小解怎么办? 说什么来什么,这样想着,顿时觉得一股难忍的尿意涌了上来,感觉那玩意好像有点躁动了。 怎么办怎么办,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找到厕所,脸色就跟便秘一样难看。 据说,那个东西是要用手托着的? 终归是尿意战胜了腼腆,叶信芳眉头紧皱,闭上眼睛,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某个东西捏住,不顾去感受摸上去的触感,一想到今后要习惯站着尿尿,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过一想到古代连卫生巾都没有,而来月事用的月事带里面装的是草木灰,效果差还不卫生,一想到这里,叶信芳又开始庆幸起来,摸了摸自己如今已是十分平坦的胸部,不用穿bra束胸这些勒得胸疼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老年下垂什么的,他觉得还是当男人好! 上完厕所回来,正好遇到杨慧端着水盆将水倒进院子里,顿时觉得有些脸红,刚才急着上厕所忘了倒水了,而杨慧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进了屋。 等到叶信芳进屋里,杨慧还在收拾他的脏衣服,叶信芳心里有些忐忑,怎么办,难道还要替原主睡媳妇吗?大热的天里,顿时手脚发凉,浑身僵直。 杨慧将脏衣服收拾好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傻站着如同呆头鹅一般的丈夫。 “娘……娘子,就寝吗?”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杨慧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才想起来,在古代床上睡觉的时候,丈夫睡里面,妻子睡在外边。他这才同手同脚的走到床边,靠着墙边躺得笔直的。 杨慧吹掉油灯,就这月光爬上了床。 叶信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向身边躺着的杨慧。 谁知不过一会儿工夫,身边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这就睡着了?叶信芳心下送松一口气,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跟着也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久,杨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放绣活的小箩筐里露出半边身子的剪刀,月光下的刀刃上泛着冰冷的寒光,杨慧不知想到什么,闭上眼睛,安心睡去。 丝毫不知自己曾经经历生死的叶信芳,一觉睡到天亮,而枕边却是空的,屋外传来杨慧搓洗衣服的声音。 妞妞睁大了眼睛站在门口,看叶信芳起身,刚对她笑了笑,不料妞妞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蹬蹬蹬的转身就跑。 叶信芳失笑,穿好衣服,这古代的束发他也弄不来,只好披着。 不一会传来脚步声,妞妞又跟昨日那般端着一小盆水进屋了。 叶信芳赶忙接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夸了一句:“妞妞真乖!” 妞妞抬头,看了许久,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冲叶信芳露出了一个笑容。 叶信芳蹲下身子,将妞妞抱了起来,温柔的道:“妞妞,爸爸……额,爹爹是个成年人,以后不用妞妞帮忙打水,妞妞让爹爹自己来做这些好不好?” 却不料妞妞听他这么说,嘴一咧就哭了出来,妞妞的哭泣还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压抑的低声抽泣,眼泪顺着脸庞流淌,这样的哭泣却比那种大哭大闹更让叶信芳心酸,小脸上满是泪水,“你是不是要卖了我?你别不要我好不好,我会做很多事的。” 叶信芳赶忙哄道:“好了好了,妞妞别哭,爹爹不会卖了你的,爹爹是怕妞妞太懂事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爹爹没有事情做岂不是很难过。” 妞妞抽噎了一下,打了个小嗝,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爹爹不骗妞妞。”想了想还是觉得妞妞的话有些奇怪,叶信芳问道:“妞妞告诉爹爹,是谁跟你说,要卖了你? ” 妞妞的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小声道:“是经常来的那个叔叔。” 唉?不得不说,叶信芳听到这话有点多想,难道说原主的头上是有颜色的?继续问道:“是哪个叔叔,妞妞还记得吗?那个叔叔每次来干什么?” “那个叔叔是来找爹爹吃酒 。”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叶信芳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会怀疑杨慧,又暗骂原主交的什么朋友,“是哪个叔叔?眼睛大大的那个还是眯眯眼的那个?” 妞妞想了想答道:“眯眯眼的那个。” 叶信芳心里有底了,说的是李三全。 “妞妞,爹爹给你玩举高高!” 说着,举起妞妞,上上下下,逗得她破涕为笑,看着妞妞的笑脸,叶信芳感觉像是小太阳照进心里了一般。 “坐在爹爹脖子上好不好?”说完,便将妞妞放在脖子上,“抓紧了,车子要发动了!” 驾着妞妞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一溜小跑进院子里,“早啊!” 谁知正在洗衣服的杨慧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呵斥道:“妞妞下来!” 父子俩一起看着如临大敌的杨慧,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不情愿,妞妞到底乖巧懂事,小声道:“爹爹放我下来吧。” 叶信芳第一次听到有人喊他爹爹,虽然有些遗憾不是喊娘,将脖子上的小东西放下来,小姑娘脸红红的,如同一只开口的小苹果,他的心像是浸在金黄的蜂蜜中一般,甜入心底,他在现代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他想,这也许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妞妞过上好日子,无忧无虑,一直幸福下去。 杨慧脸色严肃,将手中的湿衣服放下,拉过妞妞,大声训斥道:“谁让你爬到爹爹头上的,你还知不知道孝顺了!” 叶信芳头都大了,就这么点小事就上升到孝义,害怕杨慧打妞妞,赶忙把妞妞抱起来,冲着杨慧道:“你吼她干什么?谁家这么大点的孩子不是傻玩傻乐,妞妞这么小,我乐意让她骑着。” 说完又冲妞妞问道:“妞妞,我们继续骑大马好不好?” 杨慧脸上全是担忧,妞妞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杨慧,然后冲叶信芳摇了摇头。 93.故人 此为防盗章 叶珑点了点头, 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补充了一句,“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 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 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 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叶信芳有些不忍心, 看向杨慧, “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 眼睛里满是温柔, “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 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 “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 就被杨慧拍了一下, 赶紧改口道:“爹爹, 我不饿。” “行了, 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 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也有考生证明上写的“无须”,而因为长期不打理蓄起了胡须,衙差们会当场拿剃刀帮他剃了。 考生带的行李,纸是不准带入场的,哪怕是一张白纸都不行,砚台都不能过厚,以防中间空心携带小抄,衣服和袜子都必须是单层,叶信芳就足足穿了六层单衣,而鞋子要当场脱下来检查,有的考生脚臭,还好天气寒冷,味道没有飘散开来。 水是不能带的,考场里面凉水不要钱,水壶要钱,热水更是要四十文一壶。允许带食物,但所有的食物都要经过衙差的检查,叶信芳庆幸的是,衙差没有直接上手,而是拿专门的刀具,将食物切成小块。 94.小傻子 此为防盗章  “善安是芳儿的侄子, 都是亲戚, 让他当书童不是作践他吗?”张氏开口解释。 “芳哥儿是个读书人, 士贵商贱, 做书童怎么是作践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不然还可以在我店里做个伙计。我也不是缺那点养他的银子,只是我这个人的习惯:不养闲人, 家里也实在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这不,才会打芳儿的主意。”叶笃三有些无奈。 “这族里人惯来踩高捧低,见到好处就跟见到骨头的狗一样, 蜂拥而至, 一旦帮扶的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我也是着实为难。” 叶笃三的想法叶信芳很认同,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叶信芳刚想开口,却被张氏抢了先,“他三叔, 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 叶笃三点了点头,心里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却不想张氏继续道:“让善安跟着我们,也不是不行。” 一听她如此说,叶笃三精神一振, 感觉有戏。 只听她继续道:“叶信义那个媳妇, 是个出了名的滚刀肉、破落户, 我可以照顾善安, 但信义媳妇要是上门闹,我是无所谓,万一扰到了芳儿怎么办?他可是要读书的。” 如果可以的话,张氏也不想沾上四房的那一家子无赖,但叶信芳确实缺一个书童,马上要去参加府试,出了远门,叶家一屋子的女人不方便跟过去照顾,有个书童就会方便很多。而叶善安年纪小小的,看着却很乖巧懂事,让人心疼。 叶笃三知道她心中所想,立马保证:“信义媳妇那边,大伯去说,保证不会妨碍到芳哥儿。” “还有,善安这孩子,跟着我们到底是什么名头?”姜还是老的辣,一切都要摆清楚讲明白,张氏也怕四房那些人会无休止的纠缠。 叶笃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总算不用想着将叶善安往六房塞了,“芳儿吃点亏,就当是收学徒,不求学多大本事 ,跟着芳儿认几个字,等长大了,是继续给你家帮忙,还是去我店里做事,二嫂您看着安排。” 张氏点了点头。古代收学徒,学徒是要给师傅家帮忙做活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与奴仆也没什么差别。 而更微妙的是,学徒家人是不能去师傅家闹事的,一旦瞎闹事,就是违反了行规。 “芳儿得闲了教他认字,以后出去给人当个账房先生,也是一条出路。”张氏说出自己的安排。 叶笃三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赞叹道:“还是二嫂安排的周到,想得深远 。” “善安,快,给你二奶奶磕头,你要记住了,今天是你二奶奶给了你一条活路。” 张氏摆了摆手,“你这样说干什么,怪不好意思的。” 叶善安很听叶笃三的话,两眼满是孺慕,立马跪下来朝张氏磕头。 张氏面上强忍着不绷,心里却很受用。 “芳儿过了县试,再考考就要成秀才了,这是大喜事,叫上族里的几个长辈,我做东,今天大家去酒楼里庆祝一下!”叶笃三那高兴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儿子考过了。 “三叔的好意,本不该拒绝,但家中事多,还要准备院试,酒楼就不去了。”叶信芳满面歉意。 叶笃三点了点头,“也对,院试在即,回家好好温书。” 他解决了善安的事情,心就踏实了。 叶信芳一家刚回到家中,八岁的善安便跟装了雷达一样,迅速找出角落里的扫帚,开启扫地机器人模式。 叶信芳刚想阻止,便被张氏拦住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勤快些好,习惯了靠辛勤劳动换取收获,心里才踏实,这样总比坐着等待别人的施舍来的安心。” 叶信芳想了想觉得也对,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而叶信芳身旁的杨慧,看着正在舔糖葫芦的妞妞,心念一动。 妞妞只觉得身上突然一寒,然后就被嘴巴里尝到的甜味吸引了心神。 叶善安真的是个非常努力的小孩子,人都没有扫帚高,就已经能将院子里扫得干干净净,一片落叶都没有,这让叶信芳产生一种用童工的罪恶感。杨慧她们做饭的时候,善安也没闲着,帮忙洗菜摘菜,还抢了叶珑生火的活计,多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女人们都感觉轻松了许多。 当然这种感觉在吃饭的时候,戛然而止。 “慢点吃,别噎着。”杨慧看着狼吞虎咽的善安,眼中满是心疼。 “谢谢,谢谢七婶。”叶善安嘴巴里夹杂着东西,吐字不清。 “吃完这口再说,不然容易喷出来。”张氏突然开口。 叶善安吓得一个哆嗦,险些噎到。 一边努力的吞咽下去,一边还使劲的点头。 “这么能吃,以后可怎么办哟。”张氏忧愁的说到。 一句话吓得叶善安本来打算盛饭的手停在了半空,顿了顿又缩了回去。 “善安干了那么多活,多吃点也是应该的。”叶信芳说着,伸手接过他的碗,替他盛了满满的一碗白饭,笑着说道:“来,多吃点,长得壮壮的。” 叶善安到底没忍住诱惑,因为吃饱的机会难得,满面感激的接过饭碗,“谢谢、谢谢七叔,我吃红薯就行了,这么多干饭盛给我可惜了……” 张氏原本看到叶信芳盛了那么一大碗米饭,就心疼得要命,听善安这样说心里倒是舒坦了一些。 她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你个书呆子,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们家那点地,收的租子也就够自己嚼用了,要是不够吃了还要出去买粮食,又是一笔钱,现在新粮还没出来,旧粮那么贵……” 叶信芳听她絮叨的头大,有些疑惑,“我们家已经这么艰难了吗?” 张氏闻言叹了口气,“用钱的地方那么多,进项却少,你又要参加府试,又是一大笔银钱。我年纪大了,不能绣了。靠你媳妇和妹子,不是我吹,她俩加起来都不如我一个。” 95.攀扯 此为防盗章 卖方市场, 这样的高价, 叶信芳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若不是他这几个月抄书攒了一些钱,叶家怕是要伤筋动骨了。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 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旦考生出了问题, 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 重则流放仗刑, 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 他们有老有少, 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 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 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 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 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 样貌十分普通, 但神色极为矜傲。 这就是青山县的知县李大人,这位李知县是去年上任的,今年算是他在任举行的第一场科举,故而格外的重视,光是考前动员讲话便说了许多,一通骈四俪六下来,大意叶信芳是听懂了,约莫是勉励众人好好考试,不要作弊之类。 县太爷说完,其余考官起身向他这个主考官一揖致敬,然后站在县太爷身后,再集合所有作保的廪生,依次向所有的考官一揖致敬,过程非常的繁琐,显出十分的郑重之意。 考生们由官吏们点名,五人一组,上前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待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这就是一直说的“唱保”。而如果这个过程中,做保的廪生对考生有疑问,立马就有官吏上前查察或扣考,如果出现替考,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大刑伺候。 在叶信芳之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特殊情况,唱保进行得很顺利,他等了大约两刻钟,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五人便一起往前面走。 叶信芳跟着众人一起向诸位考官行礼。 “双林镇大桥村人顾山,由廪生刘青成作保。”最右边的考生走上前接卷,高声唱保。 然后叶信芳就见到坐在一旁的廪生中有一人站起来,扬声说道:“廪生刘青成保。” 廪生们跟考生不一样,他们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在此处专门圈出一块地方就坐,茶水充足。 听到廪生作保之后,考官点了点头,一旁就有小吏上前引着顾山进考场。 叶信芳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唱保的考生,待刘青成应保后,终于能进入考场。 卷封上有座位号码,这就相当于现代考场上的座位号一样,小吏只是将他引进考场,可不帮他找座位号,座位号是按照古人习惯用的天干地支来排序,看着封卷上面的“丙卯”,叶信芳还要掰着手指头换算成数字。 叶信芳运气比较好,分到的考棚看起来很结实,棚顶有修补过的痕迹,离厕所也隔着老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考棚非常简易,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座位,十分简单,叶信芳坐下来,要了一个小火炉和一些木炭,这些花费了不少银钱,又托了衙役将带来的小锅盛好凉水,待升起火来后,再将笔墨砚一一摆好,磨好了墨之后,方才不疾不徐的打开封卷。 这试卷上没有题目,是十几页红格子宣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以及一些草稿纸。 不多时,试卷便发下来了。 县试的第一场叫做正试,这一场考题为四书文二篇、五经义二篇、试帖诗一首,这些题目都不难,类似于现代的填空题,一些句子去掉中间几句,或者干脆整段挖空,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默写出正文并解释其意,正试录取比较宽松,只要默写正确、语句通顺、字迹端正就可以录取。 二月的天,还是十分的寒冷,叶信芳并没有急着答题,而是先在火炉旁烘了一会,待觉得手脚没那么寒冷的时候,方才开始答题,这些题目都不难,四书五经是科考的根本,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天道酬勤,叶信芳这大半年以来刻苦攻读,答起题来信手拈来。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草稿纸上答一遍,方才誊写到答卷上。 连日里抄书,为了节省纸张,叶信芳都努力的避免下笔出错,四书五经都抄过好几遍,也不会出现如现代人那般离了手机电脑不会写字的情况。 叶信芳誊写的时候,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吓得他笔尖一抖,幸而没有墨点滴到考卷上。他只听见有人痛苦的喊道:“我的卷子!我就不该喝水!” 不过片刻,便听见衙役走动的声音,叶信芳抬头,只见一个书生被衙役们拉扯着从他的考棚前经过。 叶信芳猜测他应该是喝水时,不小心泼到了试卷上,这种情况如果保持冷静,是可以再要一份空白的答卷,但是他太紧张了,考场内禁止喧哗,这考生吵吵闹闹的,自然要被送出去。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叶信芳刚刚誊写完经帖题,便已经日上中天,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叶信芳决定先吃完午饭,再去想头疼的试帖诗。 考篮里面,是昨日张氏和杨慧一起做的炊饼和枣糕,还有阴干的肉脯。 这枣糕与现代的蛋糕店里卖的不同,是用糯米粉和红枣混合制成,寓意“早日高中”,叶信芳听着名字其实有些质疑,这枣糕听着挺像“糟糕”。食物在进考场检查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小抄的衙役们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个不过葡萄大小,叶信芳将炊饼扔进锅里煮了起来,又扔了几块切好干肉脯进去。 这一刻,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 为什么不带挂面?别人不带锅进考场,带炊饼很正常,他都带锅了,为什么还是傻兮兮的带炊饼。 炊饼混合着肉干,经过热水一煮,虽然卖相有些糟糕,但香味却飘散开来,四周的考生原本吃着炊饼还不觉得什么,闻着这味道,顿时食不下咽。 吃了一顿美滋滋的午饭,叶信芳便站起身在小小的考棚里面来回踱步消食,衙役们虽见他举止怪异,但见他没有发出什么声响也不算违规,只是多盯了几眼,并没有上前打断。 试帖诗的题目是“疏云瑞叶轻” ,童试做的诗,要求都是五言六韵。 这句诗出自唐代骆宾王的《赋得春云处处生》,这首诗的名字就像一句诗,全诗是:“千里年光静,四望春云生。椠日祥光举,疏云瑞叶轻。盖阴笼迥树,阵影抱危城。非将吴会远,飘荡帝乡情。”这是一首咏春思乡的诗,不过名气不大,如果不知道的考生,也许还会以为这是写秋景,而叶信芳运气不错,正好听说过这首诗。 试帖诗不需要多么努力的展现考生的思想,要点是不能偏题,一定要押韵,五言六韵诗,是有严格的韵脚格式的,而古今中外的考试都有一个不需要点明但非常重要的潜规则:政治正确。 在古代的考场上,试帖诗另一个重点就是:歌功颂德。 叶信芳这些日字天天琢磨着写诗,还是很有用的,做出一首押韵的格式诗不难,但要将思乡咏春这些东西跟歌功颂德凑到一起,就不太容易了,他用了一个时辰,才勉强在草稿纸上凑出一首工整押韵的诗,再仔细的斟酌用词,略作修改之后,誊抄到考卷上。 天色还早,已经有人陆陆续续的交卷,叶信芳的位置很好,不少人走出考场都要从他棚前经过,他还看到了那个熊孩子,个子矮矮的,在衙役们的指引下,满脸都是自信的走出考场。 叶信芳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又检查了几遍答卷,自觉没有问题,通过第一场应该稳了。 县试都是当天结束的,不会发蜡烛,因而叶信芳出考场的时候,还看到许多考生正在奋笔疾书。 考场外有许多人正在等候,看到出来的叶信芳,一些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叶兄弟,在这里!” 叶信芳闻言望去,正是他的邻居胡威武,因为他是捕头,也要在考场外维持秩序,此时一身蓝色皂服,看上去显得很是英武。 “胡兄?”叶信芳有些不解。 “你娘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怕来迟了你等不到人会着急,便托我先接一下你,看着天色,你家人应该在来的路上,怎么样,你还站得住吗?”胡威武眼里满是关切。 叶信芳不让张氏她们在外等候,就是怕这冷天里冻出个什么好歹来。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公干,要是让被人看到你和考生过从甚密,对你我影响都不好。” 此时旁边已经传来窃窃私语声,胡威武见他面色正常,没有丝毫的不适,也就放下心来,没有强求。 昏暗的天色下,叶信芳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家的方向。 “慧娘,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男声清润,十分悦耳。 叶信芳听到“慧娘”两字,神情一振,暗笑杨慧的名字还真是普通,走在路上都能遇到跟她同名的。 “表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那声音竟是出乎意料的熟悉,叶信芳整个人都怔住了。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96.质问 此为防盗章 那少年是叶信芳的堂弟叶信轩, 就是那个大财主三叔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芳在族中排行第七,故而称一声七哥。 听到叶信芳考过了, 全家脸上都笑开了花, 原本面带愁绪的杨慧也开心起来, 叶信芳更是松了一口气。 “轩哥儿这么早就来了, 你考的如何?”张氏和蔼的问道。 叶信轩脸一垮,耸耸肩膀, “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 别看叶信轩年纪小, 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叶笃三有钱, 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 而如今一直不过, 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 没事的,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 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 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 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 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他虽然年纪尚小,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97.回京 此为防盗章  “叶兄, 一大早也就你在家了, 可叫我好找,去他们家人都不在。”来人一身青色长衫, 面容俊秀,但不知为何,叶信芳总觉得他挤眉弄眼的样子显得十分猥琐。 这人名叫张远, 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 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 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 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 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 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 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 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一夜安稳。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慧娘,开门呐!” “芳哥儿是个读书人,士贵商贱,做书童怎么是作践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不然还可以在我店里做个伙计。我也不是缺那点养他的银子,只是我这个人的习惯:不养闲人,家里也实在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这不,才会打芳儿的主意。”叶笃三有些无奈。 “这族里人惯来踩高捧低,见到好处就跟见到骨头的狗一样,蜂拥而至,一旦帮扶的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我也是着实为难。” 叶笃三的想法叶信芳很认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叶信芳刚想开口,却被张氏抢了先,“他三叔,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 叶笃三点了点头,心里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却不想张氏继续道:“让善安跟着我们,也不是不行。” 一听她如此说,叶笃三精神一振,感觉有戏。 只听她继续道:“叶信义那个媳妇,是个出了名的滚刀肉、破落户,我可以照顾善安,但信义媳妇要是上门闹,我是无所谓,万一扰到了芳儿怎么办?他可是要读书的。” 如果可以的话,张氏也不想沾上四房的那一家子无赖,但叶信芳确实缺一个书童,马上要去参加府试,出了远门,叶家一屋子的女人不方便跟过去照顾,有个书童就会方便很多。而叶善安年纪小小的,看着却很乖巧懂事,让人心疼。 叶笃三知道她心中所想,立马保证:“信义媳妇那边,大伯去说,保证不会妨碍到芳哥儿。” “还有,善安这孩子,跟着我们到底是什么名头?”姜还是老的辣,一切都要摆清楚讲明白,张氏也怕四房那些人会无休止的纠缠。 叶笃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总算不用想着将叶善安往六房塞了,“芳儿吃点亏,就当是收学徒,不求学多大本事 ,跟着芳儿认几个字,等长大了,是继续给你家帮忙,还是去我店里做事,二嫂您看着安排。” 张氏点了点头。古代收学徒,学徒是要给师傅家帮忙做活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与奴仆也没什么差别。 而更微妙的是,学徒家人是不能去师傅家闹事的,一旦瞎闹事,就是违反了行规。 98.天命 此为防盗章  “时间差不多了, 小妹,把你哥叫起来。”张氏满脸都是严肃。 叶珑点了点头,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补充了一句, “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 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 揉了揉眼睛, 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叶信芳有些不忍心,看向杨慧,“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眼睛里满是温柔, “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 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 “饿不饿, 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 就被杨慧拍了一下, 赶紧改口道:“爹爹, 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也有考生证明上写的“无须”,而因为长期不打理蓄起了胡须,衙差们会当场拿剃刀帮他剃了。 考生带的行李,纸是不准带入场的,哪怕是一张白纸都不行,砚台都不能过厚,以防中间空心携带小抄,衣服和袜子都必须是单层,叶信芳就足足穿了六层单衣,而鞋子要当场脱下来检查,有的考生脚臭,还好天气寒冷,味道没有飘散开来。 99.往事 此为防盗章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 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 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 揉了揉眼睛, 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 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叶信芳有些不忍心,看向杨慧, “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眼睛里满是温柔, “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 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 “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就被杨慧拍了一下, 赶紧改口道:“爹爹, 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 “娘, 大家一起吃吧, 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100.出山 此为防盗章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 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 你不用瞎猜!” “你不用骗我, 李三全都告诉我了。” “他说什么你都信,我说什么你就不信?”杨慧反问, “还是你自己过得好,就希望其他人都过得不好?” 不好,我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柳亦然的心像是浸泡在浓稠的苦水里, 那种内心的压抑却无法对任何人说。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 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信任我?柳亦然心中不禁升起一抹怨念。 “这半年, 我让李三全日日守在你家门口,他说叶信芳那个混账天天打你。” 叶信芳:喵喵喵? “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京城, 我这次回来, 就是专门带你走的。” “将妞妞一起带走!” “呵。”杨慧冷笑一声,“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兰姐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柳亦然脸色顿时惨白,如同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我去找过她了……” “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看着他那样的神色, 杨慧忽然不忍心说下去了。 柳亦然满面都是痛苦, 继而又坚定起来,“我已经失去她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身处火坑。” “慧娘,你今天必须跟我走!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说着就要伸手去拉杨慧,却被一只手从半空中拦住了。 杨慧看着突然出现的叶信芳,整个人两眼睁大,脸上出现一抹慌乱,生怕他会误会。 那个与她说话的俊美男子,叶信芳不认识。 “我的妻子,自会照顾,就不劳这位表哥多费心了。”叶信芳盯着柳亦然,神色冰冷。 “你个混账,你还敢出现,我表妹自幼在娘家养尊处优的长大,嫁到你们叶家之后都过的是什么日子!”柳亦然两眼满是怒火,神色间没有半分被抓包的不好意思,反而咄咄逼人的质问起来。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的死活与你有什么相干!”叶信芳还没来得及开口,杨慧就大声说道。 “姑姑让我照顾你!”柳亦然再次强调。 叶信芳还是觉得一头雾水,杨慧却笑了起来,“照顾我?柳亦然,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告诉我啊!” “我,我在……”柳亦然吞吞吐吐的想要解释。 “你说不出来对不对?到底有什么苦衷你说啊!”杨慧神色失控,身形不稳,摇晃着差点跌倒。 叶信芳赶忙将她扶住。 “我不能说,说不得的。”柳亦然满脸都是隐忍。 杨慧闻言更是笑得惨淡,“你知道兰姐姐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吗?你说好了要娶她,可这几年你究竟去哪里了,她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你,你知不知道!” “答应了别人的承诺要遵守,那答应了兰姐姐的呢?”杨慧激动的质问。 叶信芳轻轻的拍打着杨慧的脊背,她转头,只见到自家相公俊秀的脸上满是温柔的关怀,稍微冷静了一些。 “你一去那么久,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音信。我和兰姐姐都以为你死了,她背地里眼睛都快哭瞎了,可到头来,你不仅还活着,还过得有滋有味,乐不思蜀。” 越是平静的质问,却越像是一把刀子一般插在柳亦然的胸口,他一去七年,看似是衣锦还乡,实则其中苦楚,只有自己知晓,便是如此,到头来亲人、爱人,全都失去了。 “她跟家里哭过、闹过,甚至寻死过……” 柳亦然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一遭,整个人如遭雷击,喏喏问道:“寻死……” “你说的是真的?”他显然有些不敢相信。 杨慧冷笑一声,“你在外面天大地大的快活,她却在家里傻乎乎的等着,她父亲要将她嫁给同行的儿子,她绝食相逼,最后被允许等你三年,到头来等了又等,你还是没有回来,她父亲就将她嫁给别人做填房,好好的大姑娘家,谁愿意嫁给一个四十岁的鳏夫!” “我、我去江南找她了……”两行眼泪沿着柳亦然的脸庞落下,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说过得很好,可这些……这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杨慧神情悲伤,质问:“她说好就真的好她将一切告诉你,就跟现在一样吗?莫名其妙就要带人走,你让她顶着一个逃妻的身份,跟你去哪,说啊!” 柳亦然闭上双眼,只觉得失去了全身的力气,“我只想你们都能过得好……” “她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遭受这些……” 看着柳亦然痛苦的样子,杨慧心也跟着揪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质问一番又能如何,兰姐姐已经随夫家去了江南,生死不知,“相公,我们回去吧。” “好,都听你的。” 柳亦然看着夫妻两相携而去的背影,竟是说不出的般配。 泪眼朦胧之间,身前出现一人,那人一身黑衣,面容普通,神情冷峻。 “柳公子,你离开得够久了,主子传信来催,还希望公子不要为难我们这些下人。”那人声音竟是说不出的粗粝。 柳亦然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擦干净眼泪,整了整衣服,神情也阴鸷起来,“我若是不回去呢?” “主子的手段,想必公子也是知晓的,您现在闹脾气,到头来受苦的还是自己。”那人脸上竟有些不忍。 柳亦然藏在袖子里的手顿时握紧。 “我帮你查过了,你去江南的时候,李三全日日在赌坊里泡着。” 柳亦然睁大了眼睛,满是被欺骗的愤怒。 “我已经请刘老三剁掉他一根手指。叶信芳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浪子回头,你表妹过得很好。”想了想,黑衣人又补充一句:“你去江南寻你那未婚妻的事,我会替你瞒着。” 许久,才听得眼前容貌俊美的青年低声道了一句“谢谢”,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叶信芳夫妇却丝毫不知身后发生的一切,在转身的那一刻,杨慧的眼泪陡然落了下来,“他瘦了好多。” 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哭出来吧,我不会笑话你。”叶信芳轻声道。 杨慧鼻头一酸,捂住脸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亲人重逢,应该高兴才是。”叶信芳在她背上轻轻的拍了几下。 “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杨慧哽咽着说道。 “我不知道,你可以慢慢告诉我,我有足够的时间听你说。” 杨慧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的动听,明明是说着最普通的话,却像是最动人的情话。 至此,叶信芳才知道那个俊美青年是谁,那是杨慧嫡亲舅舅的独子柳亦然。他与杨慧也算是青梅竹马的长大,杨慧舅舅一家出事之后,柳亦然便被托付给了杨慧的母亲抚养,杨慧生母死后,他在杨家也就尴尬了起来,新妇进门后便离开了杨家。 而这一离开,就是七年之久。 物是人非。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都到家了还不进去?”在家久等不回的张氏,出来寻找便看到这一副场景。 杨慧赶忙从叶信芳的怀中退了出来。 “娘,慧娘说有点冷,我帮她捂手呢。” 张氏嘴一撇,不说破,暗道当自己是傻子呢?捂手用得着抱在一起,幸亏这会子人少,不然被人看到像什么话。 第一场发榜很快,不过一天时间,就已经出结果了,叶信芳赫然榜上有名,若有什么为人称道之事,便是这场的第一名由宋修之拿下,就是入场前叶信芳遇到的那个嘴欠的小孩,对方八岁的年纪传扬开来后,一时神童之名传遍整个青山县。 叶信芳心中想着,自己若是个赌徒,就将所有银钱都下在宋修之身上,毕竟小小年纪就来参加县试,显然不是钱多烧得慌,而是已经胸有成竹,并且很有可能夺得案首。 李知县新官上任,治下若是能出一个神童,对于来年政绩考评大有益处,宋修之甚至不需要特别的优秀,只要他的考卷答得不错,案首就很有可能是他的。 有些事情是羡慕不来的,叶信芳早年还有神童之称的时候,若是能将县试拿下,估计也早就顺风顺水的将秀才拿下,不会蹉跎这么多年。 第二场考试安排在二月初九,叶信芳这次没让家人送考,而是自己提着考篮就进考场了。第二场考试考表判,与现代简单的判断题不同,而是涉及到了一些律法知识,主要是为了考察学子判别是非的能力,例如一题就考到了汉代那桩著名的杀母案,该如何评判。 101.调查 此为防盗章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 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 不舍得出钱财, 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 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 更别说祭祖了, 他们那一批的孩子, 姓氏都是随机来的, 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 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 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 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 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 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 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 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叶笃六常年在家中被马氏辖制,但在族人面前,想着这么多人,只能表现的硬气一些,在一堆混战的女人外喊了一声,“别、别打了。” 众人见此,面上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别装了,你就是个妻管严。 不管叶笃六是不是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结果都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笃六,你还不帮我打回去,看着我被人打,是死人啊!” 老族长看着张氏一家打的差不多了,大声道:“再打,就全都赶出叶家!看看你们还有没有脸回娘家!” 打架的多是妇人,古代的族长权限太大了,完全有替族人休妻的能力,这句话杀伤力实在太大了,打架的妇人想着也打的差不多了,便都渐渐的停了下来。 张氏最后踹了马氏一脚,也在叶珑和杨慧的搀扶下退出了战场。 马氏此时原本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全都披散开来,衣服上被抓破了许多处,幸好此时是冬季,穿的衣服多,不然怕是名节有碍。她的脸上,被抓出一道道的血痕子,看着甚是恐怖。 102.绝笔 此为防盗章  “叶兄,一大早也就你在家了, 可叫我好找, 去他们家人都不在。”来人一身青色长衫, 面容俊秀, 但不知为何, 叶信芳总觉得他挤眉弄眼的样子显得十分猥琐。 这人名叫张远, 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 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 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 后续进学无望, 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 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 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 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 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103.戏精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一家,也算是单传两代, 叶父没有什么兄弟姐妹, 叶父的大伯便是现任的族长,到底是血脉相近, 故而多年以来, 族长对他家多有照拂。叶信芳年幼时,族中曾有眼皮子浅的族人想要欺负孤儿寡母,全都被族长压下去了。 叶家聚居青山县, 已经数百年,中间虽然历经战乱,遭受各类天灾人祸,族人有迁徙也有回归, 经过岁月的打磨与生活的重重洗礼,到底是成为了青山县的一个大族,发展至今仅成年男丁便有上百人。 族中人发迹之后,总会捐银赠物以提携老幼, 既有炫耀之心也尽帮扶之力。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 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 修建之时,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 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家子老幼, 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舍得出钱财,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叶笃六常年在家中被马氏辖制,但在族人面前,想着这么多人,只能表现的硬气一些,在一堆混战的女人外喊了一声,“别、别打了。” 104.刑部 “什么话本?什么话本?我徒儿写了什么话本?”孙茂行两眼晶亮的盯着秦中羽。 秦中羽看了他一眼, 皱眉反问:“您不知道?” “给老夫看看,快!”孙茂行抓着秦中羽的袖子说道。 “我还以为是根据您的故事改编的呢。”秦中羽微微扬起头, 不慌不忙的说道, 往常被他怼惯了,这时竟有苦主翻身之感。 “老夫的故事?真的吗?快给老夫看一看!”孙茂行顶着一张沧桑的老脸,摆出一副可怜巴巴请求的样子, 那模样别提多辣眼睛了。 “您看了不就知道吗?”秦中羽笑着说道。 孙茂行心中美滋滋的, 暗想着手下这叶信芳,自己就随便教教五禽戏, 没先到他是个实诚人啊,居然还写话本赞美自己。 看完一册话本后的孙茂行:……神特么的赞美老夫,这根本就不是老夫的故事。 “这是根据您的真人真事改写的吗?”秦中羽挤眉弄眼的问道, 他当然知道故事跟孙茂行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么说纯属想要扎老人家的心。 “秦小子,你给老夫把那个臭小子弄过来!包公探案?那是民间传说, 绝不属实!应该是孙青天探案!老夫要帮他改正错误!”孙茂行恨不得当面将话本册子甩到叶信芳脸上。 “老大人,这样不好吧。”秦中羽脸上是一副拒绝的模样,其实看到师徒反目, 心里当真是美滋滋, 孙茂行是个老事精,叶信芳是个断章狗,这两个人都惹他不爽了, 这要是撕扯起来, 秦中羽自觉戏台子下面坐得很舒服。 “去跟你家陛下说, 老夫忙不过来,需要有人辅助,这个人就是叶信芳了!让他带着纸笔,一路记录,让他看看什么是破案!”孙茂行气呼呼的说道,自己白高兴一场,还以为终于有人要给自己写书了,到头来都是假的。 秦中羽咳了两声,见孙茂行一副“敢拒绝就敢打人”的模样,赶忙应了下来。 却说叶信芳这头,本还在想着怎么参与进王府的案子中,却突然接到莫名其妙的借调令,同僚们的恭喜声,还听得他有些晕晕乎乎的。 翰林院算是清水衙门,虽然说起来个个都是天子的小秘书,相对于其他部门,是中下品级官员中,面见天子频率比较高的一个部门,但实际上,这部门真的无甚油水可言,翰林院的同僚们见他借调刑部,纷纷上前恭喜。 刑部虽然比不得户部吏部这般油水充足能炸油条的部门,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油水做一桌子菜还是足足够的。 借调,说起来意味深长,与其他的“借”相比,借调中的借了不还反而是件好事,而若有借有还,作为被借的人就得考虑一下如何平衡两方之间的关系,因为若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得罪两头的情形。 叶信芳不是初入职场的新人,本想推拒这次借调,但确实关心王府的案子,便接了下来。 一切太过顺利,他只觉得好像想要上墙就立马有人搬梯子一般,而刑部过来接人的官员,也没有带他去刑部,而是到了一座宅院,当在这里见到孙茂行和秦中羽时,他还是有些懵逼的。 “老大人,您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叶信芳没有到之前,秦中羽这般与孙茂行说道。 孙茂行冷哼一声,“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听不到你说什么。” “晚辈不是威胁您老,但您应该知道,您若是多嘴,不会害自己,反而会害了旁人。” 秦中羽话中的暗示如此明显,孙茂行岂能听不懂,虽然很不高兴,但依旧认同对方说的在理,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道:“知道了,就你话多,老夫又不是傻子。” 秦中羽一噎,他从前在翰林院任职,主持完琉省乡试之后,因功升调御史台,如今身上挂着的正职是正四品的御史台中丞,但除此之外,还挂着没有品级的“御前行走”的职位,这职位在前朝经常是额外的御前侍卫担任,而到了今朝,多半是皇帝喜爱的文臣担任。 一个“御前行走”的名头,御史台便管不了秦中羽了,成天不见人影,御史台见皇帝不说话,便知晓应该是另有指派,对于这个成天摸鱼的中丞大人,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说是调职到刑部,最后却兜兜转转在御史台官员手下做事,绕是叶信芳,也搞不懂这是什么操作了。 “这是刑部?”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他是清楚秦中羽的官职的。 秦中羽笑了笑,问道:“你这样子,看到孙老大人和本官,似乎很是失望的样子?” 叶信芳自然不能承认内心的失望,转而笑着答道:“能跟两位大人共事,下官荣幸之至,岂会失望。” 孙茂行挑了挑眉,不说话。 而秦中羽却似是知道叶信芳心中所想,安抚道:“确实是刑部的调令,很快你就知道,本官可没有干什么私自截人的事情。” 不涉及到孙茂行的时候,叶信芳觉得秦中羽还是个非常好脾气的人,恭敬的朝他行了一礼,问道:“不知二位大人,调下官前来,有何事吩咐?”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开口道:“老夫现在可不是官,早就致仕了,本以为埋进土里了,还被人撬出来鞭尸。” 秦中羽只觉得头又开始疼了,转而看向孙茂行道:“我的老大人,您不高兴归不高兴,哪有这般咒自己的。” “人上了年纪,每一步都是往土里走,老夫看得开,从没想着要长生不老。”孙茂行开口说道。 叶信芳总觉得孙茂行的模样,似乎是意有所指一般。 秦中羽听得心惊胆战,总觉得这位难缠的老人家下一刻就要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一般,面上却依旧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开口说道:“老大人,您可介意晚辈与余情直说?” 孙茂行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直愣愣的道:“老夫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直说就是。” 待叶信芳听完秦中羽调他过来的意图,整个人也不知道该搬出什么表情,虽然觉得儿戏,到底还是于他有利,当真拿出自制的纸笔,一副打算记录的模样。 孙茂行见他如此配合,不住的点头,“这才是乖徒儿,可得将为师的英姿好好记录。” 一行人当即前往刑部,刑部这边早就知道孙茂行要来,将材料档案之流全部整理妥当,尽管孙茂行此人一生都是跳脱模样,生命不止搞事不息,但这些小节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个传奇。 这位曾经的刑部尚书,虽然卸职多年,但仍旧影响了不少官员,孙茂行编写的《解冤录集》,被列为刑部官员必读书籍。 许多刑部官员知晓今日孙茂行要来,办事都心不在焉的,时不时的往门口望去,生怕自己错过了时机。 “孙侍郎,令尊还真是宝刀未老啊。”刑部尚书余靖笑着说道。 孙仪清恭敬答道:“下官本奉命督查王府一案,奈何才疏学浅,拖累大人在御前受了苛责,心中十分愧疚。” 虽然余靖私底下也嫌弃过孙仪清无用,但面上大家还是好同僚,劝解道:“王府一案,迷雾重重,即便是叫本官去查,也是毫无头绪,这次倒是借了孙大人的光,能看一次老大人办案,也算是三生有幸。” 恰在此时,叶信芳一行抵达刑部。 余靖亲自出门相迎,见到秦中羽愣了愣神,笑着道:“都是晚辈几人的不是,居然要劳烦老大人出山。” 孙茂行看了孙仪清一眼,说道:“老夫的儿子给大人添了不少麻烦,儿子不中用,当老子的自然要帮他填补一二。” 京中人本以为孙茂行早就因年老返乡,这次王府案出山,大家还很是震惊,没想到这位老大人竟然不声不响就回京了。 “父亲。”孙仪清方方正正的一张国字脸,与孙茂行倒不相像,而此时他偏黑的肤色看不出脸色变化,只不过微红的耳根出卖了他。 “老大人严重了,孙大人要是不中用,那我们这些人,就显得更加废物了。” “都是余尚书抬举,不然老夫这个儿子,如何能有今日。”孙茂行往常看着怼天怼地,在这种官方场合,倒表现得像是一个合格的老父亲。 余靖与他一番寒暄完毕,转而看向秦中羽,“秦大人与老大人同行,这倒是让整个刑部都蓬荜生辉了。” 秦中羽官职虽然比余靖低很多,但因着是御前红人,余靖也不得不礼遇对方。 “难得见老大人破案,下官便跟圣上求了前来旁观,余大人,您不会嫌我多事吧?”秦中羽笑眯眯的问道。 叶信芳看着这几个人打官腔,一边心安理得的跟在几人身后当背景板,一边瞪大了眼睛疯狂的学习打官腔这门艺术。 “岂敢岂敢,秦大人肯赏脸,那是刑部的荣幸,今日倒是巧了,这两任状元郎同时来我刑部,无怪乎余某今日晨起,听到喜鹊叫个不停。” 叶信芳在后面装蘑菇,余靖却是个八面玲珑的人,老前辈和潜力股一个都不放过。 一番寒暄,叶信芳只觉得有些疲累,待终于打完了招呼,这才由余靖引领着去了储层证据之处。 秦中羽没有留下来翻看证据,而是跟余靖等人喝茶去了,原本刑部派来帮忙的官员,也都被孙茂行给支走了,待得房间中,只剩下叶信芳与孙茂行时,对方突然开口问道:“你那日去王府做什么?” 叶信芳吓得魂飞魄散,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爷子,您说什么?” 孙茂行却用一种仿佛一切都看穿的眼神,回望着他。 105.心惊 此为防盗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叶信芳简直被他气笑了,硬邦邦的说道:“你不计较, 我计较, 我不跟不还钱的人做朋友。” 李三全讪讪的笑了两声,“叶兄别开玩笑了,你看堵在院门口多不好看, 我们进去说。” 叶信芳长臂一伸, 拦住想要挤进门的李三全,“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请你自便。” 说完就要关门。 “叶兄,你听我说啊,别关门!”大门被李三全死死的挡住, 叶信芳不怕伤到他,就怕让他讹上了,喊了一下叶老娘, 又将院门打开。 “有话就说,就在这里说。”叶信芳抱着手臂看着他。 “我就说一件事,大好事, 今天在悦来酒楼有个文会, 是刘夫子主持的,据说张举人也会到场,举人老爷指点一二句, 岂不是胜过叶兄在家摸索两三年, 我怕叶兄不知晓这件事, 特意来告知的。”李三全一边说,一边眼睛滴溜溜的往院子里瞧。 待看见提着菜刀凶神恶煞的张氏,这才一缩脖子,往后退了几步,直接出了院门。 母亲大人威武! 叶信芳冲他笑了笑,“谢谢李兄特来相告,就是进士来了,我也不去!” 说完,手疾眼快的关上门。 大门发出一声闷响,站在门口的李三全吃了老大一鼻子灰。 等他再拍门时,却没有任何应答,里面的人显然是不想搭理他了。 “谁来了?”杨慧一边盛粥一边问道。 “李三全邀我去参加文会。” 叶信芳说完,杨慧手中的碗差点都打翻了。 张氏连忙两眼一瞪,“你小心点,要是摔坏了又得花钱买!真是败家娘们!” 杨慧听了也没说什么,叶信芳却觉得很不舒服,“娘,你少说两句,她也不是故意的。” 杨慧闻言,猛地抬头看他,成婚五年,这还是叶信芳第一次维护她。 张氏嘴角往下耷拉着,翻了个白眼,“知道疼媳妇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叶信芳被她说的脸红,“你瞎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你们天天吵吵闹闹的,我看书也安不下心来。” 张氏撇了撇嘴,不说话。 他看杨慧还是有些愣神的样子,以为她又害怕自己出去吃酒,解释道:“我没有理他,让他走了。他说的那种文会,不过是一群读书人吃吃喝喝,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不去也罢。” 张氏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那个李三全,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说的话你不听。你要是早一点远了他,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 张氏一贯的对自己儿子迷之自信。 叶家门外的李三全,又喊又叫大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人理他,只得垂头丧气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长身玉立、身形挺拔,一身衣服价值不菲,俊美的脸上此刻布满阴鸷,眼神冰冷的看着李三全。 “废物。”男子嘴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 李三全眼神躲闪了一下,很是心虚,讪讪的道:“柳兄,叶信芳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也不与我们来往,让吃酒也不来,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么无能,活该还是个穷书生。”柳亦然冷笑一声。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李三全丝毫不敢反驳,脸上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柳兄,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你给我的那些银钱不经用啊,一时不凑手,你看?” “呵呵。”柳亦然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样,“这些天你给我盯紧了这小子,看看他每天都在做什么,等我回来,再与你计较。” “柳兄,这盯人也很累啊,花销不够的话,怕是盯不动。”李三全脸上露出一抹贱笑。 柳亦然顿时笑了起来,轻声道:“你这么不知好歹,我请东街的刘老三来跟你讲道理,你看可好?” 李三全顿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刘老三是青山县有名的地痞流氓,管着东街的一家赌场,也经常替人办些催债要账的事,在他手下断过的胳膊手指没有十根也有八根了。 “柳兄放心,我不是那种拿钱不办事的人,这些天一定好好的给你盯着叶信芳,等你从江南回来,保证心想事成!”李三全赔笑说道。 时间如同手里握不住的沙,三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叶信芳每日里晨起晚歇,四书五经一遍又一遍的读,已然倒背如流,作诗也许是所有现代人的弱项,可难坏了叶信芳。 因县试需要作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这些日子里叶信芳拿出了从前熬夜考研备战时的劲头,诗帖一本一本的攻读研究,但凡看到什么事物,心里都想着要作诗一首,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这日,张氏神秘兮兮的走进小夫妻的卧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药包。 “娘,这是我昨天在绣坊接的活计。”不等张氏开口,杨慧便主动向她交代。 张氏欣慰的笑了笑,“我一向知道你是个勤快的。” “娘,您有什么事吗?”杨慧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这里针法错了。”张氏不过一眼,就能看出杨慧绣活上的问题。 杨慧低头一看,顿时苦了脸,张氏直接接过来,穿针引线不过寥寥几下,便修补了过去,“下次要还走错了,就按照这样来。” “还是娘厉害。”杨慧夸赞道。 张氏得意道:“娘这些年眼神不好使了,早些年这十里八乡的大姑娘,没有一个绣活能及得上我。” “娘的厉害,看小妹的绣活就知道了。” 张氏话风一转,拉着杨慧的手,道:“我这个人,说话向来有口无心,你心里怕也是有一本账。” 这种话让杨慧如何能承认,只得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您是为了我好,我心里都知道的,怎么会跟您计较呢。” 张氏拍了拍杨慧的手,“你是个好孩子,当年要不是我到你娘家闹,估计现在也是过着少奶奶的日子,不像如今,到了我们家,成天在苦水里泡着,你可曾怨过我?” “说来也不怕娘不高兴,我以前怨过的。” 张氏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只听杨慧继续道:“从前总是存不住钱财,相公又受几个坏朋友教唆,度日如年,我经常想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幸好那时候娘疼我,也疼妞妞,总算还有立足之地,您嘴上不说,我心里都知道的。” 张氏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 “如今相公也跟那些朋友断交,这几个月他真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现在想想,从前所受过的磨难,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苦尽甘来。娘,您从前受苦了,相公今后肯定会好好孝顺您,给您挣诰命。” 杨慧的脸上,洋溢着满是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向来不是怨天尤人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日子过好,从前挨打,是因为不想将辛苦挣下的银钱交给叶信芳挥霍,她的嫁妆已经被他败光了,不能让妞妞也没有嫁妆。 她说这些,也不是为了哄张氏高兴,而是真心实意。 张氏闻言,眼角微红,她虽然总是对儿子充满自信,但自己是不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也很清楚。 婆媳两个一时相顾无言,静静回想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这段时间叶信芳的表现,对于她们来说就跟做梦一样。 “从前芳儿混账,是我们叶家对不住你,以后他要是还敢犯浑,我第一个饶不了他。”张氏向杨慧保证,转而开口道,“芳儿也知道上进了,我就觉着日子像在做梦一样。我寻思着,这男人也许就是得到了年纪才开始懂事明理。” “慧娘,你想不想芳儿一直上进?”张氏神色郑重的看着杨慧。 “您的意思是?”杨慧满是不解。 张氏低声询问,“你自从生了妞妞之后,就再也没有开怀过,可是心中不愿?” 杨慧赶忙否认,哪怕事实如此也一定不能承认,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婆家都不能忍,而她若是被休回娘家,日子不见得比如今好过。 “也许是缘分没到吧。” 张氏继续道:“孩子能绑住的,可不止是女人,你看芳儿,多疼妞妞,我有时候看着都吃味。这女人的依靠,不外乎是丈夫与儿女,我们这一家人,关起门来,芳儿一个大男人对着四个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膝下如今只有妞妞一个,到底是单薄了些。从前的事我不问,如今芳儿上进,指不定那一日就能为你挣来凤冠霞帔,你可愿意为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张氏这人,泼辣的时候也是真泼辣,而当她低下头来的时候,和风细雨,轻易就能让人消除对她的不满,一番连消带打,弄得杨慧都有些愧疚了。这些日子里,叶信芳不主动,她也不会有要求,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的同床几个月。 现在的叶信芳很疼妞妞,每次出门回来,总要给妞妞带些什么,不是小玩意就是小零食,哄得妞妞特别黏他,如今,妞妞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的阴影。 杨慧想到从前种种,妞妞跟着她受苦,而现在日日跟在叶信芳身后,像是她爹的小尾巴一样。若是叶信芳能一直这样,再生个孩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如此想着,杨慧顿时脸色微红,轻轻的朝张氏点头,小声道:“愿意的。” “这几个月,也不怕你笑话,我听着你们房间里,没什么动静,是不是芳儿读书太用功了?你也要劝劝他,考功名要紧,孩子的事也不能放下。他那几个堂兄弟,个个膝下成群,唯独他,就一个小丫头片子,也不是我不疼妞妞,只是到底不是儿子,没个香火,总是不踏实。” 张氏的话已经很是委婉了,若是旁的人家,媳妇进门五年,只生了一个女儿,早就闹开了,甚至休妻另娶也说不定。 “你们可是,有什么不顺?”张氏本不想这么问的,但到底心下发虚。 杨慧一开始脸胀得通红,但回想起这几个月来,脸色顿时白了起来。 一直仔细盯着她神色的张氏,只觉得眼前一黑,心脏像是被重锤敲击过一般。 “许、许是相公读书太累了吧……”杨慧吞吞吐吐的解释。 张氏却觉得天旋地转,强自稳住神后,脑子如同一台精密的机器运转了起来,叶信芳每日里除了早晨和偶尔去书斋,几乎不出门,他早晨出去大概一个时辰,曾经听隔壁的胡捕头提过一起晨练的事情,这就排除了叶信芳撒谎的可能。而他每次去书斋,半个时辰不到就能返回。 106.交换(捉虫) 此为防盗章  叶信轩脸一垮, 耸耸肩膀,“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 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 别看叶信轩年纪小, 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 叶笃三有钱,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 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 没事的, 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 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 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 善字辈, 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 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 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 他虽然年纪尚小, 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族里怎么不管他?”叶信芳不解,叶家的子孙被后娶的媳妇欺负,按理说老族长不会置之不理的。 叶笃三叹了口气,“管,怎么会不管,这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小儿子是掌心宝,大儿子就是路边草。族里一管这事,叶信义就护着他后娘,硬说是他打的,这后娘打继子族里能管,老子揍儿子族里还真管不了。” 叶信芳闻言也是叹息,在现代这样的还能算是家庭暴力,搁古代爸爸打儿子天经地义,外人根本插不上手。 107.王妃 此为防盗章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 你一眼我一眼的, 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 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 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 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等到晚饭的时候,就更莫名其妙了,杨慧端出一碗浓浓的汤药, 黑乎乎的, 闻着有一股子无法形容的怪味道, 非让叶信芳喝下去。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 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 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 叶信芳没有看错,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 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自己扛过去,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 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 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 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赤裸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不够,还不够,像是急切的需要什么填满自己一般。 脸庞紧紧的贴着杨慧的手,往下,冰凉的肌肤微微泛着香甜的气息,让他想起小时候在孤儿院里,最期盼的时光,莫过于开放日时,好心人带来的糖。 色彩绚丽的包装,香甜得想要榨干味蕾,让人怎么也品尝不够。 他伸出舌头,在瓷白的手臂上,轻轻的舔舐,只觉得还是幼时的味道。 杨慧顿时僵住了,一动都不敢动,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觉,好似枕边人不是那个枕边人,自己也不是那个自己。 叶信芳的眼睛,在夜色下闪闪发亮,其中盛满了爱惜与渴望。 108.密信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 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 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 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 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 看人不说十分, 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 看如今这样子, 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叶家本来也算是家底殷实,家中有几百亩的田地,因为叶父多年赶考,外加重病,卖掉了许多田地,而叶信芳这些年读书,仅靠叶母刺绣也是供养不起的,陆陆续续的田地越来越少,如今也只剩下三十多亩供一家人吃喝了。 昭朝规矩严明,对于科考更是严上加严,比现代的公务员政审要严苛许多,例如:脱籍之人虽然已经成了良民,但本人还是不能参加科举,不过,他的第三代子孙可以。 109.七星 此为防盗章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 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 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 做事还不积极,老喜欢偷懒, 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杨慧常听这种话, 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 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 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 立马换了一副面孔, 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 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 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 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 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 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张平安是叶珑的未婚夫,也是张氏娘家的族侄。 “你们去府城遇到他了?他怎么惹到你了?”叶信芳温声问道。 “别说了,什么人啊,都已经定亲了,还跟别的姑娘拉拉扯扯的!”张氏说道这里,声音都提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叶信芳看向叶珑,她也是一副气愤的样子,“慢慢说,讲清楚,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跟娘一起看到的!”叶珑很肯定。 “那他看到你们了吗?有没有跟你们解释,也许是他亲戚家的女孩子,或者是妹妹之类的?”叶信芳咋一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生气,他最看不起那些脚踏两条船的人了,但还是想要弄清楚。 “他家三代单传,哪来的妹妹,他看见我们了。”叶珑语带委屈。 “没有解释?”叶信芳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头。 “解释?解释个屁!我说了他几句,还嫌我多管闲事呢!”张氏想想就来气。 这么猖狂的吗?叶信芳有了不详的预感,这还没成亲,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会做的这般明显啊。 “会不会这当中有什么误会?”叶信芳不愿意恶意揣测别人。 “误会?还能有什么误会,这就是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男人!”张氏的成语用的很溜。 “那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小珑嫁过去,这门亲事还是退了吧。”叶信芳很认真的说道。 张氏眉头一挑,“你说退就退,退了亲的姑娘家,哪里还能再找到这样的一门好亲事!”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这也算好亲事? 诚然,张平安家境优渥,在府城开了一家布庄,又是家中独子,说来若不是张氏嫁到府城的大女儿从中说和,这门亲事还成不了。但这还没成亲,就已经表现得这么渣了,在叶信芳看来,这门亲事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总不能明知是火坑,还逼着小珑嫁过去?”叶信芳有些不能理解张氏的脑回路。 张氏斩钉截铁的道:“怎么不能嫁,嫁过去,搬空他们家,以后等你中了举,保证他们家一个屁都不敢放!”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你一眼我一眼的,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110.东宫 此为防盗章 “姑母临终之前, 让我好好照顾你, 我知道你怨恨我。”柳亦然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操这份心。”杨慧的声音,柔弱中带着坚定。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 “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 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 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 你不用瞎猜!” “你不用骗我, 李三全都告诉我了。” “他说什么你都信,我说什么你就不信?”杨慧反问, “还是你自己过得好,就希望其他人都过得不好?” 不好,我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柳亦然的心像是浸泡在浓稠的苦水里, 那种内心的压抑却无法对任何人说。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 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信任我?柳亦然心中不禁升起一抹怨念。 “这半年,我让李三全日日守在你家门口,他说叶信芳那个混账天天打你。” 叶信芳:喵喵喵? “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京城,我这次回来, 就是专门带你走的。” “将妞妞一起带走!” “呵。”杨慧冷笑一声, “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兰姐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柳亦然脸色顿时惨白, 如同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我去找过她了……” “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看着他那样的神色,杨慧忽然不忍心说下去了。 柳亦然满面都是痛苦,继而又坚定起来,“我已经失去她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身处火坑。” “慧娘,你今天必须跟我走!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说着就要伸手去拉杨慧,却被一只手从半空中拦住了。 杨慧看着突然出现的叶信芳,整个人两眼睁大,脸上出现一抹慌乱,生怕他会误会。 那个与她说话的俊美男子,叶信芳不认识。 “我的妻子,自会照顾,就不劳这位表哥多费心了。”叶信芳盯着柳亦然,神色冰冷。 “你个混账,你还敢出现,我表妹自幼在娘家养尊处优的长大,嫁到你们叶家之后都过的是什么日子!”柳亦然两眼满是怒火,神色间没有半分被抓包的不好意思,反而咄咄逼人的质问起来。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的死活与你有什么相干!”叶信芳还没来得及开口,杨慧就大声说道。 “姑姑让我照顾你!”柳亦然再次强调。 叶信芳还是觉得一头雾水,杨慧却笑了起来,“照顾我?柳亦然,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告诉我啊!” “我,我在……”柳亦然吞吞吐吐的想要解释。 “你说不出来对不对?到底有什么苦衷你说啊!”杨慧神色失控,身形不稳,摇晃着差点跌倒。 叶信芳赶忙将她扶住。 “我不能说,说不得的。”柳亦然满脸都是隐忍。 杨慧闻言更是笑得惨淡,“你知道兰姐姐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吗?你说好了要娶她,可这几年你究竟去哪里了,她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你,你知不知道!” “答应了别人的承诺要遵守,那答应了兰姐姐的呢?”杨慧激动的质问。 叶信芳轻轻的拍打着杨慧的脊背,她转头,只见到自家相公俊秀的脸上满是温柔的关怀,稍微冷静了一些。 “你一去那么久,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音信。我和兰姐姐都以为你死了,她背地里眼睛都快哭瞎了,可到头来,你不仅还活着,还过得有滋有味,乐不思蜀。” 越是平静的质问,却越像是一把刀子一般插在柳亦然的胸口,他一去七年,看似是衣锦还乡,实则其中苦楚,只有自己知晓,便是如此,到头来亲人、爱人,全都失去了。 “她跟家里哭过、闹过,甚至寻死过……” 柳亦然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一遭,整个人如遭雷击,喏喏问道:“寻死……” “你说的是真的?”他显然有些不敢相信。 杨慧冷笑一声,“你在外面天大地大的快活,她却在家里傻乎乎的等着,她父亲要将她嫁给同行的儿子,她绝食相逼,最后被允许等你三年,到头来等了又等,你还是没有回来,她父亲就将她嫁给别人做填房,好好的大姑娘家,谁愿意嫁给一个四十岁的鳏夫!” “我、我去江南找她了……”两行眼泪沿着柳亦然的脸庞落下,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说过得很好,可这些……这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杨慧神情悲伤,质问:“她说好就真的好她将一切告诉你,就跟现在一样吗?莫名其妙就要带人走,你让她顶着一个逃妻的身份,跟你去哪,说啊!” 柳亦然闭上双眼,只觉得失去了全身的力气,“我只想你们都能过得好……” “她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遭受这些……” 看着柳亦然痛苦的样子,杨慧心也跟着揪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质问一番又能如何,兰姐姐已经随夫家去了江南,生死不知,“相公,我们回去吧。” “好,都听你的。” 柳亦然看着夫妻两相携而去的背影,竟是说不出的般配。 泪眼朦胧之间,身前出现一人,那人一身黑衣,面容普通,神情冷峻。 “柳公子,你离开得够久了,主子传信来催,还希望公子不要为难我们这些下人。”那人声音竟是说不出的粗粝。 柳亦然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擦干净眼泪,整了整衣服,神情也阴鸷起来,“我若是不回去呢?” “主子的手段,想必公子也是知晓的,您现在闹脾气,到头来受苦的还是自己。”那人脸上竟有些不忍。 柳亦然藏在袖子里的手顿时握紧。 “我帮你查过了,你去江南的时候,李三全日日在赌坊里泡着。” 柳亦然睁大了眼睛,满是被欺骗的愤怒。 “我已经请刘老三剁掉他一根手指。叶信芳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浪子回头,你表妹过得很好。”想了想,黑衣人又补充一句:“你去江南寻你那未婚妻的事,我会替你瞒着。” 许久,才听得眼前容貌俊美的青年低声道了一句“谢谢”,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叶信芳夫妇却丝毫不知身后发生的一切,在转身的那一刻,杨慧的眼泪陡然落了下来,“他瘦了好多。” 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哭出来吧,我不会笑话你。”叶信芳轻声道。 杨慧鼻头一酸,捂住脸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亲人重逢,应该高兴才是。”叶信芳在她背上轻轻的拍了几下。 “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杨慧哽咽着说道。 “我不知道,你可以慢慢告诉我,我有足够的时间听你说。” 杨慧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的动听,明明是说着最普通的话,却像是最动人的情话。 至此,叶信芳才知道那个俊美青年是谁,那是杨慧嫡亲舅舅的独子柳亦然。他与杨慧也算是青梅竹马的长大,杨慧舅舅一家出事之后,柳亦然便被托付给了杨慧的母亲抚养,杨慧生母死后,他在杨家也就尴尬了起来,新妇进门后便离开了杨家。 而这一离开,就是七年之久。 物是人非。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都到家了还不进去?”在家久等不回的张氏,出来寻找便看到这一副场景。 杨慧赶忙从叶信芳的怀中退了出来。 “娘,慧娘说有点冷,我帮她捂手呢。” 张氏嘴一撇,不说破,暗道当自己是傻子呢?捂手用得着抱在一起,幸亏这会子人少,不然被人看到像什么话。 第一场发榜很快,不过一天时间,就已经出结果了,叶信芳赫然榜上有名,若有什么为人称道之事,便是这场的第一名由宋修之拿下,就是入场前叶信芳遇到的那个嘴欠的小孩,对方八岁的年纪传扬开来后,一时神童之名传遍整个青山县。 叶信芳心中想着,自己若是个赌徒,就将所有银钱都下在宋修之身上,毕竟小小年纪就来参加县试,显然不是钱多烧得慌,而是已经胸有成竹,并且很有可能夺得案首。 111.破题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 一副看戏精的样子, “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 也很生气, 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 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这样顶撞我老人家,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 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 “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 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 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 我再跑几圈。” 说罢, 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 空气清新, 这个湖名曰翡翠湖, 湖并不大, 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112.词 叶信芳看到这首词, 真的是目瞪口呆, 内心满是“臭不要脸”刷屏。 万万没想到, 人家纳兰容若的诗,居然被李元齐拿来装逼。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叶信芳满脑子都是臭不要脸, 纳兰的词也敢瞎用, 而待叶信芳等到了眼睛, 仔仔细细的打量看到那张纸, 才发现最下边有一行小字:纳兰词赠佳人婉姝。 “婉姝是何人?”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李太/祖后宫, 有一位宋朝帝姬,宋度宗赵禥的女儿,名唤赵婉姝。”秦中羽解释道。 叶信芳:…… 这些穿越者,后宫里都要来一个前朝公主之类的, 难道这是标配不成?没有前朝公主你们的后宫开得就不舒坦了吗?叶信芳想到曾经看过的那些qd文。 “据传李太/祖就是靠一首哀感绝美的词,打动了宋帝姬,这才令前朝贵女委身与他,便是此事之后, 南宋旧臣纷纷归降李太/祖。”秦中羽继续说道。 “就是这一首词吗?”叶信芳问道,李元齐作为他的穿越者前辈, 叶信芳对他早有研究, 也不知是不是有些史料流传不广的原因,秦中羽说的这些, 叶信芳通通都不知道。 秦中羽看了他一眼, 摇了摇头, 说道:“不清楚,赵帝姬从未向外人提起过那首词,词的内容后人也不得而知,从前还有猜测,赵帝姬因南宋小朝廷,夹杂在蒙古铁骑和东朝起义军之间,不得安生,她见大势已去,李太/祖已势不可挡,为了保全幼弟,她不得不选择委身于李太/祖,所谓的以词动人,不过是一块遮羞布。” 历史就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新朝建立,前朝公主与开国皇帝之间的爱情故事,为新帝的政权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在封建社会君权神授的政治背景之下,皇帝被称为天命之子,而这位帝姬的倒戈,则更是应证了新朝皇帝为天命所归。 本朝初立时,也不知是否处于这个缘故,先帝的后宫也纳了一位东朝公主,而这位公主也曾经宠冠后宫,生了个儿子,备受先帝宠爱,不过这个皇子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不然这皇位轮到谁来,还犹未可知。 “那赵帝姬的弟弟,都活下来了吗?”叶信芳追问道。 秦中羽点了点头,“李太/祖在位时,公主的弟弟赵昰,被封为安乐侯,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南宋旧臣有一个交代。” “但东太宗继位之后,这位侯爷就病逝了。” 秦中羽没有明说,但其中的意味已经非常明显了,赵昰,正是叶信芳记忆中,南宋末年的宋端宗,他没有想到因为李元齐这只蝴蝶,这位早夭的小皇帝还多活了几年。 “李太/祖后宫嫔妾甚多,生的儿女也多,这女人一多,是非就来了,李太/祖失踪时,年过不惑,而他活着的子女便有四十多个,李太/祖自来推崇女子不输男儿那一套,颇喜盛唐之风,还曾经说过,若是儿子不成器,则立皇太女这样的话。” 叶信芳满是不敢置信,没有想到这位穿越者前辈玩得这样大,他这已经是在挑战封建社会的底线了,哪怕叶信芳是个现代人,他也不敢想象,当年李元齐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有着何等的胸襟见解,敢于挑战既定的一切。 李元齐虽然自己私德不修,后宫无数,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但对自己的儿女,却是一个好父亲,起码做到了一视同仁。 “为何这些事情,都不曾见于史料?没有任何记载?”叶信芳不解的问道,每一任皇帝,身边都跟着“小秘书”,这些人专门记录皇帝的起居,史官根据起居注编纂皇帝的生平,既然李太/祖曾经说过这样的话,那么应该是有记载的。 孙茂行笑了笑,看着面前的这张纸,说道:“余情难道以为,每位史官都有司马公之风骨?” 司马公,说的是忍受宫刑仍然坚持己见的司马迁。 叶信芳默然,史官难当,意志全被统治者左右,李元齐这般超前的见解,怕是自己的后人都无法容忍。 “可这些,几位大人又是从何得知?”叶信芳还是觉得有些疑惑。 孙茂行笑了笑,说道:“李太/祖的东西,都存放在这座高塔之中,我等几人,经过了一番苦功夫,才寻找到这些材料。李太/祖的继承人东朝太宗皇帝,命人另外编写一本李太/祖的起居注,后来又逼迫史官伪造《东史》中的太/祖本纪。尽管如此,他也没有毁掉之前的记载,而是藏匿起来。” “李家的后人,做过跟我们一样的事情,李太宗晚年,也曾想要解开太/祖的秘密,他解不开的谜团,决意传承下去,期盼着后代能够解开,如此李家才能长久的存在下去,但到底是造化弄人,东朝江山安稳了四百年,最后悔在了不肖子孙身上。”孙茂行细细跟叶信芳解释道。 “这些与这首词有何关联?”叶信芳只觉得楼已经歪得没边,看着这首词有些疑惑。 孙茂行捋了捋胡须,笑着说道:“既然是李太/祖的道场,解的是他的谜,那自然要将与他有关的一切都研究透彻,因为谁也不知道,这谜题的解开之法会是什么,也许就藏在这些不经意的细节之中。” “这纳兰词一定是词牌名。”一旁的许廷和言之凿凿的说道。 “不对,纳兰肯定是个人,老夫看了李太/祖的其他词,全是意气风发、飞扬激荡之语,这般小儿女情态不似他的文风。”孙茂行十分肯定的说道。 “这是李太/祖自己做的词牌名,李太祖雄才大略,不用前人词牌也很正常。”许廷和坚持己见。 孙茂行不屑的哼了一声,“你见过那个词牌提在最后?这可能是一种文体,更可能是一个人名。” “你说的不算,让余情来说!”许廷和拉扯了一下叶信芳。 叶信芳抬手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他可以很肯定的说,这是一个人名,但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本以为是李元齐不要脸,没想到人家是耍小手段,语焉不详的误导别人。 “至今下官还不知道,究竟要解什么谜,为何又选中了下官。”之前那句莫名其妙的箴言,叶信芳依旧是满头雾水,他试着转移话题。 “东朝思故三年,李/太祖与众儿女言,吾承天庇佑,得宝无数,静待有缘人。”孙茂行看着房间中堆满的李元齐旧物,继续道:“而后李太/祖离开之前,又曾留书,仅仅八字: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一开始也有后人以为这藏宝就是十三国策,后来几经推敲,李太/祖身上有太多的疑点,无论是一日梦醒,痴傻之人突然开慧,还是天降神器,绝境大胜蒙古铁骑,而李太/祖本人也曾亲口承认过,自己得到宝藏,没有这宝藏,他无法取得江山。” “可这样满头雾水的乱转,如何能解开?”叶信芳还是不认同几人的做法。 “从前确实是满头雾水,如今你来了,你很有可能是国师认定的揭秘人。”孙茂行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一般。 秦中羽又细细的跟叶信芳解释国师的预言。 叶信芳听得头皮发麻,按照国师说话时对应的时间,算起来还真的差不多是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他心中暗想着,这些人还真是有些神道,什么说完预言青丝变白发,七窍流血而亡,听着就不明觉厉了。 “您也说了只是可能,我不过是有幸梦见过老神仙,如何能有这般的大气运,可以揭开谜底。”自己撒的谎,跪着也要撒完,叶信芳对所有人都是一致说是因为梦见了神仙,才浪子回头。 当初洋洋得意的谎言,如今倒成了禁锢他的枷锁,叶信芳心情有些复杂,参与进对李元齐的揭秘行动,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在大海上驾船远行,前路生死皆不知。 “余情,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说,不比顾虑老夫与许酸儒。”孙茂行大大咧咧的说道。 “老大人,下官觉得您说的是对的,纳兰是个人名,而这首词确实与李太/祖的文风不同,很有可能是一个叫纳兰的人写的。”叶信芳也见过李元齐的其他文学作品,许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世事,他写出的诗词全都气势磅礴,自带一股王霸之气。 几人脸色都有些难看,这张纸他们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寻到,秦中羽又特地请了自己的老师许廷和来帮忙,到头来似乎跟李元齐没什么关系,这就很气了。 113.书籍 此为防盗章  洁白细长的面条上, 卧着两个荷包蛋。 叶信芳:…… 从前怎么不见你给我加荷包蛋?还加两个! 跟杨慧交流过的张氏, 虽然一晚上没睡好, 此时却如同一棵历经无数寒暑, 最终枯木逢春、抽芽开花的老树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生机焕发,两只眼睛满是期盼的看向杨慧的肚子,那模样恨不得此刻里面就能蹦出一个孩子。 叶信芳伸手接过面条, 手指相触,杨慧脸上顿时飞起一抹嫣红, 满是娇羞的样子如同一颗饱满多汁的桃子。 他微微移开视线,有些羞赧,不敢与她直视。回想起昨夜兵荒马乱的一切,仍旧像是一场梦一般。 一场他不知道怎样去回顾的梦。 那夜色, 静谧的似乎要将人沉溺其中。 月光下,被叫醒后迅速做好准备的杨慧, 微微颤抖着,小声的问道:“相公?” 叶信芳并非什么都不懂,这样的状态, 再怎么也无法欺骗自己, 晚饭前杨慧给她喝的,是一碗壮/阳药。 三个月没有房事, 很过分吗? 额, 是挺过分的, 但你也不能这样不择手段啊, 你是恶霸吗? 不管他怎么的去抵御,枕边人的气息,香甜柔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要直接窜进他的心底一般。 对方在他眼中,如同一块甜美的撒满诱人糖霜的蛋糕,而他,就像一个行走多年饥肠辘辘的旅人。 他也很想任由冲动来掌控,到底在某一瞬,思绪飘忽间,一些矫情的念头,到底是止住了自己。 他是人,不是动物。 叶信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杨慧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紧紧的抱住杨慧,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浑身紧绷着,任由血液像是烧开的水在血脉中沸腾叫嚣。 “睡觉吧。” 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磨过的石头,充满了忍耐与克制。 躯体相贴,那是即使隔着衣物杨慧都能感受到的滚烫,以及某个部位…… 她的心中,一时不知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酸涩多一些。 杨慧从来没有如此的清醒,她已经完全都够肯定,眼前的这个人,真的不是那个人了。 这个人,他一定是来拯救我的。她如此想着。 而一想到叶信芳宁愿忍着,也不愿意碰她,就止不住的猜测,他是有喜欢的人吗?那个人就那么好吗? “你若是真的那么喜欢她,我们可以和离。” 杨慧试探着说道。 嗯? 正在努力忍受生理冲动的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喜欢谁?” 这个时代的女人,和离归家,能有什么好下场?刻薄一点的,娘家立马将其改嫁,宽厚一些的,送进庵堂里清修。 可庵堂是什么地方,干干净净的少,藏污纳垢的多,想想《红楼梦》中的智能儿,所待的水月庵便是形如暗窑。 睁开眼睛,四目相对,杨慧问道:“你有很喜欢的人对不对?” “你瞎想什么,我只是,我只是……”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去跟她解释,也忽略了她言语间的异常。 变成男人已经够难以接受了,被妻子和亲娘联合下春/药也已经够难以置信了,我在努力的忍受,你为何还要来撩拨我!叶信芳有些委屈的想着。 听他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杨慧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想要伸手抹一把眼泪,却发现左手手臂还被叶信芳紧紧的拉着贴在他脸上,恨恨的抽回手,哽咽着道:“你别碰我!” 气氛一时冷凝起来。 叶信芳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伸出食指,像小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杨慧的脸庞,然后又闪电般的缩回来。 “慧娘你哭了?”指尖传来冰凉湿润的触感,他尝了尝,是咸的。 “说,那个小妖精是谁!”女人心海底针,前一秒杨慧还大度的想着要让位,后一秒就已经开启审问模式。 杨慧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有喜欢的人,心里就开始难过起来。曾经的杨慧就像是一个在薄薄的冰面独自前行的人,也许下一步,脚步重一点,就会坠入冰冷的深渊。三个月前拿起剪刀的那一刻,她心中已存死志,多年的家庭暴力让她到达了崩溃的边缘,逆来顺受既然换不来平静的生活,还不若鱼死网破,她的愿望从来卑微,不过是想尽力的活下去。 可是原来的叶信芳,不让她活下去。 在她的设想中,她与叶信芳同归于尽,妞妞作为唯一的血脉,也许会遭到张氏的不喜,但张氏一定会好好的养大妞妞。 可冥冥之中,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着一切。原来命运真的会眷顾她,一场醉酒,叶信芳醒来后判若两人。 杨慧从未想过,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转变的这么彻底。常言,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杨慧作为常年被叶信芳迫害的人,早已将他的习性摸得一清二楚。叶信芳脱胎换骨,与从前大不相同,一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的小习惯,其他人也许没有察觉,杨慧却都看在眼中。 如今这般,就像是一场幻觉。 她想起幼年读过的一本书,上面记载了前朝太/祖秘事,太/祖李元齐本是痴傻之人,不问世事,突有一天,脱口成诗,父母亲人皆尽惊诧,而后一夜能识字,一夜能习武,最后天下大乱,趁势而起,夺取江山,定国号为东。太/祖的父母亲人,也都皆尽陨落在战乱之中。这本书上的内容,不记载于任何一本史书中,好像被人刻意的掩盖一般,只可惜,杨家暴富后搬家,弄丢了这本书。 她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是山间野狐附身,又或者是孤魂野鬼借尸。 这些她都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真的会无所畏惧。 现在的叶信芳,温柔、耐心、体贴,像是年少时春闺里的梦境一般,符合她所有对于良人的幻想。 你这么好,无论你是人是鬼,我都只想紧紧的将你抓住。 而我也必须紧紧的抓住你。 是我不够漂亮,还是我不够温柔?还是他嫌弃我已是个妇人?为何他对我,一丝情意也无。如同所有陷入情爱中的女子一般,杨慧心中也是这般患得患失。 “真的没有什么小妖精。”叶信芳心中满是苦水,在现代他是个大龄剩女,连手都没有拉过,现在这般与杨慧呼吸交融,肌肤相贴,已经是巨大的突破,虽然没有什么不适,但到底不符合他认为爱情发展的进度。 是的,爱情。 对于命运所有的安排,他都坦然接受。孤儿出身,他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的活出一个人样。单身多年,孑然一身,她也没有选择将就,而是积极的应对。骤然穿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他虽有过不适,但一直在努力的调整,既然已经娶她为妻,那便用心对她好,努力的爱上她。 他渴望这世间所有的美好情感,亲情、爱情、友情,可是就像是老天开了一个玩笑一般,他所渴望的,从前的那个自己,都不曾得到过。 所有的大龄剩女,难道都是因为挑剔吗?人过了二十岁,就真的很难再去爱上另外一个人,这样的结果无关性别,而是成熟的代价。 而如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就像是已经替他做好了选择,而他只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我怕你不愿意……也怕伤害到你……”我更怕进展太快,万一你不会爱上我,万一我不能爱上你?叶信芳心里苦涩的想道,也许这样很矫情,但是毕竟他也曾是个怀春的少女,对爱情抱有最诚挚的期盼。 “谁说我不愿意!”杨慧飞速的答道,像是生怕他会后悔一般。 为什么回答这么快!说好的古代女子都含蓄呢!叶信芳有些愤愤不平,又有些得意,像是偷偷摸摸吃掉了别人珍藏已久的糖,心底缓缓开出一朵洁白的小花,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摆。又像是突然得到了心仪对象的暗示,而那内容是:她喜欢我。 杨慧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睛上,轻柔的触碰,像是一支笔,缓缓的勾画,沿着眉眼,划过鼻尖,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 她慢慢的靠近,温热的呼吸拍打在他的脸庞上,明明一切都好像是在刻意的慢动作,他却觉得好似要爆炸一般,浑身都在颤抖,本就是一触即发的身体,像是被按开了特定的开关一般。 114.fangdao 此为防盗章  张氏一整天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时不时的对着他唉声叹气。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你一眼我一眼的,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 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 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等到晚饭的时候,就更莫名其妙了,杨慧端出一碗浓浓的汤药,黑乎乎的, 闻着有一股子无法形容的怪味道,非让叶信芳喝下去。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 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 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叶信芳没有看错,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 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自己扛过去, 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 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 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赤裸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不够,还不够,像是急切的需要什么填满自己一般。 115.佛道 此为防盗章  这其实不是谢思齐第一次登门, 上一次来的时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敲了个门转身就跑了…… 实在是因为叶信芳打老婆的声音太大了, 杨慧一直在惨叫, 连带着小孩子的哭声,透过那扇木门冲进他的耳朵里。 谢思齐很想帮杨慧, 但他胆子实在是太小了, 他以为敲门警告叶信芳就能收敛,却不知道, 从前的那个叶信芳, 完全无所畏惧,听到敲门之后, 打的更加凶狠了…… 谢思齐这次来,既是想跟叶信芳借书,也想看看杨慧过得怎么样。 就跟所有希望自家小孩能跟优等生交朋友的家长一样, 在得知这个贸然上门的书生是秀才公之后, 叶家人对他给予了最热烈的欢迎。 张氏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的看着谢思齐, 一会看看他,一会又看看叶珑, 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哗哗响, 拉着人家小少年不放, 就差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盘问出来了。 谢思齐性子腼腆, 有问必答, 在得知对方尚未婚配也没有定亲时, 张氏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对方是越看越喜欢。 “娘,我们还有事,我先带他去书房。”看谢思齐局促的样子,叶信芳止住张氏停不下来的盘问。 进了书房,谢思齐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排的书本,满脸羡慕,“叶兄真是家藏丰厚。” 谢思齐的家境,叶信芳也听说过,出身普通人家,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父母一心想要供养他读书,因为小儿子读书的事情,据说家里还很是闹了几回不愉快,不过这一切,随着谢思齐中秀才之后,彻底好转了过来。 而叶家的藏书,有一半是家传珍藏,另一半是叶父陆续添加的。而原主叶信芳,他一直致力于丰富着书架上的话本收藏量。 大概是学霸都有这样的毛病,看到一堆书就走不动路。一个爱书之人,多半也不是坏人,叶信芳心中想着。 “谢兄,可是有事需要我帮忙?”叶信芳温声问道。 “叶兄,你是不是有一套刘宏信老先生注解的四书?”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似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赶忙补充道:“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故意打听。” 叶信芳看他的样子,哑然失笑,道:“你便是刻意打听,也无碍的,读书人爱书,我能理解。” 谢思齐闻言,脸上不禁带了几分雀跃,又有几分羞赧,“那叶兄,可否将那书借给我研读一二?” 害怕叶信芳拒绝,他又补充道:“我保证会爱惜的,不会弄脏的,叶兄若是愿意,我可以出银钱租借的。” 叶信芳摆了摆手,道:“银钱倒是不必,我最近要准备明年县试,偶尔也会翻看这本书,希望能够理解的更透彻一些。” 谢思齐以为他要拒绝,顿时脸色落寞起来,神情恹恹的道:“也是,这么珍贵的书,要是、要是弄掉了也不好。” 叶信芳看着他那副如同被霜打了的小白菜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继续道:“谢兄,且听我说完。我不会借给你太长时间,希望你十天之内,能将这本书抄完。” “叶兄此言当真?”谢思齐眼睛亮了起来,整个人也是如同活了过来一般,“叶兄,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了,李三全在背后说你小气,斤斤计较,他真是信口雌黄!”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谢思齐,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急忙解释道:“叶、叶兄,我从来没有说过你小气,李三全说的时候我也只是听了一耳朵……” 忽然他又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有些自责,“我说错了话了,不该在背后说人坏话的,这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叶信芳险些笑出声来,读书人不在背后说人长短?要是真一个个都跟君子一般,“文人相轻”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对于李三全在背后嚼舌根的事,叶信芳心里已经有了预料,反而开口安抚谢思齐,“你没有说错什么,只是将自己听到的事实告诉我,跟李三全那样的诋毁不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对于这个时代读书人,名声还是很重要的,若是落下一个斤斤计较的名声反而不美,便向谢思齐解释道:“我与李兄,已经绝交了。” 谢思齐一脸震惊,往常在私塾读书时,总见到他们这些人在一处,他还曾经暗戳戳的羡慕过,毕竟自己没什么朋友,没想到他们说绝交就绝交了。 叶信芳继续解释:“我从前十分荒唐,谢兄想必也有所耳闻,忽有一日,如大梦初醒,一意痛改前非。而李兄,却与我志向不同,他从前欠我半两银子,若我家境富裕,不与他计较也就罢了,我如今家境如何,想必谢兄也能看到。李兄却是不太理解,觉得我过于计较了。” 谢思齐却是一脸认同,“半两银子,已经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口粮,况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他只借了叶兄一文钱,也应该偿还。” “谢兄深明大义,我倒是觉得惭愧了。”一番交往下来,叶信芳能看出来,谢思齐是个至诚之人,利用他给自己洗白,叶信芳心里有些愧疚。 “叶兄你放心,对于他诬陷你的事情,我一定会跟大家解释的!自己欠钱不想还,还倒打一耙,他真是太不应该了!” 少年你很棒棒哦,就等你这句话了。 叶信芳猜想谢思齐这样的腼腆少年,估计是从来没跟人吵过架,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一句“不应该”、“很过分”。 不过他的目的也达到了,坏学生告一百次状的效果,都比不过好学生告一次状。 腼腆少年就这样带着一套书,以及一肚子的小报告离开了叶家。 “我都打听过了,人家小谢秀才,还没有定亲呢。”刚送谢思齐离开,张氏就神秘兮兮的凑到叶信芳跟前。 叶信芳皱了皱眉,不确定的问道:“你改行当红娘了?” 看着自家便宜老娘,脑海中浮现出,老娘原本不施粉黛的脸突然变成了,脸颊涂两抹大红色,头上别着一朵大红花,拿着一块红帕子,以及杠铃般的笑声,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摇了摇头将这副画面赶走。 “你摇头什么意思,真是个傻孩子!”张氏满面笑容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觉得小妹嫁给他怎么样?” 叶信芳这才回过味来,感情老娘是看上人家小秀才公了,赶紧帮她打消念头,“您是觉得,这么一大块肥肉,香喷喷的秀才公,就您慧眼相中了,别人都瞎了吗?” 在青山县这种小县城里,读书人、特别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别提多紧俏了,地主士绅、富商之家,经常会选择有潜力的读书人,将女儿下嫁,供养扶持其进学,若是女婿中了秀才,勉强不亏,若是侥幸中了举,那就是大赚,而万一会试得中,那就是一本万利。 当然也不排除,金榜题名后反咬岳家一口、休妻另娶这个可能。毕竟古代读书人的节操,不能太相信。 “那也许是,人家就等着娶一个看得对眼的呢?我们家小妹,不好看吗?”张氏很是自信。 叶信芳却不得不打击她,“五官是挺好看的,但面黄肌瘦,看着跟淋了雨的小鸡仔似的,你不舍的让她吃点好的,五官再好也是白搭。” 张氏瞪了他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要是小妹嫁给了小谢相公,他以后中了举可以提携你,要是我运气好,女婿和儿子都中了进士,你们俩可以互相提携,我就是到了地下也放心。” 叶信芳直接笑出了声,“娘快醒醒,怕是别人也跟你一样,想的这么美。” 虽然觉得张氏的想法太天真,叶信芳还是非常耐心的跟她解释,“像谢思齐这样的,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潜力无限,怕是这十里八乡说亲的都踏破了他家门槛,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定亲,估摸着他家里是想着等他中了举,再给他说一个娘家得力的媳妇,最好是官宦之家那种,再不济也要是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我们家这样的,就算他本人愿意的,恐怕他家里人也不会同意。” 张氏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行性不大,但终究还是想试试,“既然你跟他关系好,回头问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万一他家里就希望他找个合心意的呢?” 叶信芳断然拒绝,“上赶着不是买卖,明显不成的,回头要是出了岔子,传出什么风声,小妹还做不做人了。” 张氏叹了口气,“小妹被人退了亲,名声反正是坏了,你这个当哥哥的,眼见一桩好亲事在跟前,都不愿意帮忙。” 116.同行 此为防盗章 这人名叫张远, 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 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 后续进学无望, 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 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 哟, 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 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 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 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 靠的不是别的, 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117.第 117 章 此为防盗章  叶家聚居青山县, 已经数百年,中间虽然历经战乱,遭受各类天灾人祸,族人有迁徙也有回归,经过岁月的打磨与生活的重重洗礼,到底是成为了青山县的一个大族, 发展至今仅成年男丁便有上百人。 族中人发迹之后,总会捐银赠物以提携老幼, 既有炫耀之心也尽帮扶之力。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 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 修建之时,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 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 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家子老幼, 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 不舍得出钱财, 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 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 互相之间打招呼, 他在现代是个孤儿, 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 更别说祭祖了, 他们那一批的孩子,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118.卖身 此为防盗章 “时间差不多了, 小妹,把你哥叫起来。”张氏满脸都是严肃。 叶珑点了点头, 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补充了一句,“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 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 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 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 揉了揉眼睛, 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叶信芳有些不忍心, 看向杨慧,“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 眼睛里满是温柔, “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 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饿不饿, 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 就被杨慧拍了一下, 赶紧改口道:“爹爹, 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也有考生证明上写的“无须”,而因为长期不打理蓄起了胡须,衙差们会当场拿剃刀帮他剃了。 考生带的行李,纸是不准带入场的,哪怕是一张白纸都不行,砚台都不能过厚,以防中间空心携带小抄,衣服和袜子都必须是单层,叶信芳就足足穿了六层单衣,而鞋子要当场脱下来检查,有的考生脚臭,还好天气寒冷,味道没有飘散开来。 119.吵闹 此为防盗章 洁白细长的面条上, 卧着两个荷包蛋。 叶信芳:…… 从前怎么不见你给我加荷包蛋?还加两个! 跟杨慧交流过的张氏, 虽然一晚上没睡好,此时却如同一棵历经无数寒暑,最终枯木逢春、抽芽开花的老树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生机焕发,两只眼睛满是期盼的看向杨慧的肚子, 那模样恨不得此刻里面就能蹦出一个孩子。 叶信芳伸手接过面条,手指相触, 杨慧脸上顿时飞起一抹嫣红,满是娇羞的样子如同一颗饱满多汁的桃子。 他微微移开视线, 有些羞赧, 不敢与她直视。回想起昨夜兵荒马乱的一切,仍旧像是一场梦一般。 一场他不知道怎样去回顾的梦。 那夜色, 静谧的似乎要将人沉溺其中。 月光下,被叫醒后迅速做好准备的杨慧,微微颤抖着,小声的问道:“相公?” 叶信芳并非什么都不懂,这样的状态,再怎么也无法欺骗自己, 晚饭前杨慧给她喝的, 是一碗壮/阳药。 三个月没有房事, 很过分吗? 额, 是挺过分的, 但你也不能这样不择手段啊, 你是恶霸吗? 不管他怎么的去抵御,枕边人的气息,香甜柔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要直接窜进他的心底一般。 对方在他眼中,如同一块甜美的撒满诱人糖霜的蛋糕,而他,就像一个行走多年饥肠辘辘的旅人。 他也很想任由冲动来掌控,到底在某一瞬,思绪飘忽间,一些矫情的念头,到底是止住了自己。 他是人,不是动物。 叶信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杨慧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紧紧的抱住杨慧,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浑身紧绷着,任由血液像是烧开的水在血脉中沸腾叫嚣。 “睡觉吧。” 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磨过的石头,充满了忍耐与克制。 躯体相贴,那是即使隔着衣物杨慧都能感受到的滚烫,以及某个部位…… 她的心中,一时不知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酸涩多一些。 杨慧从来没有如此的清醒,她已经完全都够肯定,眼前的这个人,真的不是那个人了。 这个人,他一定是来拯救我的。她如此想着。 而一想到叶信芳宁愿忍着,也不愿意碰她,就止不住的猜测,他是有喜欢的人吗?那个人就那么好吗? “你若是真的那么喜欢她,我们可以和离。” 杨慧试探着说道。 嗯? 正在努力忍受生理冲动的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喜欢谁?” 这个时代的女人,和离归家,能有什么好下场?刻薄一点的,娘家立马将其改嫁,宽厚一些的,送进庵堂里清修。 可庵堂是什么地方,干干净净的少,藏污纳垢的多,想想《红楼梦》中的智能儿,所待的水月庵便是形如暗窑。 睁开眼睛,四目相对,杨慧问道:“你有很喜欢的人对不对?” “你瞎想什么,我只是,我只是……”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去跟她解释,也忽略了她言语间的异常。 变成男人已经够难以接受了,被妻子和亲娘联合下春/药也已经够难以置信了,我在努力的忍受,你为何还要来撩拨我!叶信芳有些委屈的想着。 听他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杨慧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想要伸手抹一把眼泪,却发现左手手臂还被叶信芳紧紧的拉着贴在他脸上,恨恨的抽回手,哽咽着道:“你别碰我!” 气氛一时冷凝起来。 叶信芳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伸出食指,像小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杨慧的脸庞,然后又闪电般的缩回来。 “慧娘你哭了?”指尖传来冰凉湿润的触感,他尝了尝,是咸的。 “说,那个小妖精是谁!”女人心海底针,前一秒杨慧还大度的想着要让位,后一秒就已经开启审问模式。 杨慧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有喜欢的人,心里就开始难过起来。曾经的杨慧就像是一个在薄薄的冰面独自前行的人,也许下一步,脚步重一点,就会坠入冰冷的深渊。三个月前拿起剪刀的那一刻,她心中已存死志,多年的家庭暴力让她到达了崩溃的边缘,逆来顺受既然换不来平静的生活,还不若鱼死网破,她的愿望从来卑微,不过是想尽力的活下去。 可是原来的叶信芳,不让她活下去。 在她的设想中,她与叶信芳同归于尽,妞妞作为唯一的血脉,也许会遭到张氏的不喜,但张氏一定会好好的养大妞妞。 可冥冥之中,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着一切。原来命运真的会眷顾她,一场醉酒,叶信芳醒来后判若两人。 杨慧从未想过,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转变的这么彻底。常言,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杨慧作为常年被叶信芳迫害的人,早已将他的习性摸得一清二楚。叶信芳脱胎换骨,与从前大不相同,一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的小习惯,其他人也许没有察觉,杨慧却都看在眼中。 如今这般,就像是一场幻觉。 她想起幼年读过的一本书,上面记载了前朝太/祖秘事,太/祖李元齐本是痴傻之人,不问世事,突有一天,脱口成诗,父母亲人皆尽惊诧,而后一夜能识字,一夜能习武,最后天下大乱,趁势而起,夺取江山,定国号为东。太/祖的父母亲人,也都皆尽陨落在战乱之中。这本书上的内容,不记载于任何一本史书中,好像被人刻意的掩盖一般,只可惜,杨家暴富后搬家,弄丢了这本书。 她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是山间野狐附身,又或者是孤魂野鬼借尸。 这些她都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真的会无所畏惧。 现在的叶信芳,温柔、耐心、体贴,像是年少时春闺里的梦境一般,符合她所有对于良人的幻想。 你这么好,无论你是人是鬼,我都只想紧紧的将你抓住。 而我也必须紧紧的抓住你。 是我不够漂亮,还是我不够温柔?还是他嫌弃我已是个妇人?为何他对我,一丝情意也无。如同所有陷入情爱中的女子一般,杨慧心中也是这般患得患失。 “真的没有什么小妖精。”叶信芳心中满是苦水,在现代他是个大龄剩女,连手都没有拉过,现在这般与杨慧呼吸交融,肌肤相贴,已经是巨大的突破,虽然没有什么不适,但到底不符合他认为爱情发展的进度。 是的,爱情。 对于命运所有的安排,他都坦然接受。孤儿出身,他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的活出一个人样。单身多年,孑然一身,她也没有选择将就,而是积极的应对。骤然穿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他虽有过不适,但一直在努力的调整,既然已经娶她为妻,那便用心对她好,努力的爱上她。 他渴望这世间所有的美好情感,亲情、爱情、友情,可是就像是老天开了一个玩笑一般,他所渴望的,从前的那个自己,都不曾得到过。 所有的大龄剩女,难道都是因为挑剔吗?人过了二十岁,就真的很难再去爱上另外一个人,这样的结果无关性别,而是成熟的代价。 而如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就像是已经替他做好了选择,而他只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我怕你不愿意……也怕伤害到你……”我更怕进展太快,万一你不会爱上我,万一我不能爱上你?叶信芳心里苦涩的想道,也许这样很矫情,但是毕竟他也曾是个怀春的少女,对爱情抱有最诚挚的期盼。 “谁说我不愿意!”杨慧飞速的答道,像是生怕他会后悔一般。 为什么回答这么快!说好的古代女子都含蓄呢!叶信芳有些愤愤不平,又有些得意,像是偷偷摸摸吃掉了别人珍藏已久的糖,心底缓缓开出一朵洁白的小花,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摆。又像是突然得到了心仪对象的暗示,而那内容是:她喜欢我。 杨慧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睛上,轻柔的触碰,像是一支笔,缓缓的勾画,沿着眉眼,划过鼻尖,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 她慢慢的靠近,温热的呼吸拍打在他的脸庞上,明明一切都好像是在刻意的慢动作,他却觉得好似要爆炸一般,浑身都在颤抖,本就是一触即发的身体,像是被按开了特定的开关一般。 “你是在,等我主动吗?”似询问,似质问,月色织成的细网下,杨慧的声音低沉缓慢,似山间静静流淌过的溪水,又如美人鱼划过海水时一道引人遐想的波纹。 杨慧只觉得自己好像学坏了,像是在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120.分开 此为防盗章  叶玲运气好,嫁到孟家头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过了两年, 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也许天生是生儿子的命,到现在,叶玲已经生了五个儿子,她丈夫是独子, 因而婆家人就差把叶玲供起来了,看在那么多孙子的面上,孟母这些年陆陆续续的将管家权移交给叶玲,对于叶玲偷偷补贴娘家的事, 孟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较之下,叶珑的婚事就格外的艰难了, 丧父的遗腹子, 出生的时候是叶家最艰难的时候, 说起亲事来,也很是坎坷,若不是张平安家三代单传,看中叶家女能生, 希望叶珑能像叶玲那样开枝散叶, 这才定下这门婚事。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 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 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 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配不上你们家小妹,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大着嗓门,“大堂哥,这张平安要退亲,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却让他上门来顶缸,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出嫁的时候,张小梅嫁得是府城里的一户人家,那家是做小吃食的,姓刘。而张氏嫁了个读书人,当时叶父中秀才的时候,张氏还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奈何好景不长,叶父丧命后叶家就败落了,张氏每回回娘家都抬不起头来,让张小梅狠狠的嘲笑了一段时间。说来也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刘家的小食铺子这些年越发萧条,被别的小贩挤兑的开不下去。 若不是两人不对付,都让人想问一句是不是好姐妹约好的要同甘共苦。 “眼皮子浅的破烂玩意,也不知道给儿子积点德,糟心破落户……” 张有发看着张氏不重样的花式骂人,小心的劝道:“都是自家人,他三姑,你别生气,四妹这事做的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 张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鬼才跟她一家人,我可没有这样不讲究的堂妹!我不生气,你赔我一个女婿!” 张有发心里暗自吐槽,你自己的丈夫不也是跟她抢过来的么,面上却不敢表现半分,苦口婆心:“他三姑,这强扭的瓜不甜,这结亲也得结个你情我愿不是吗?” 说着,就将庚帖和银子递上,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小妹的庚帖,他三姑,平安家说聘礼也不用退回去了,这十两银子聊表心意。你看是不是将平安的庚帖给我?” “我给,我给你一把刀子好不好!”张氏不接,怒而骂道,说着就将菜刀拔了出来。 张有发将庚帖和银钱放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深深的刀痕,默默的擦掉脸上被喷的口水,委屈道:“你冲我发什么火啊,我不过是个跑路的,胳臂拧不过大腿,就是不还庚帖,平安家不退亲,他要是拖着不过来娶媳妇,小妹不还是被耽误了吗?” “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不是他张平安家给了银子,你会这么好心跑过来?大哥,我们也是亲戚啊,你怎么不多为我想一想?”张氏的嘴就像连珠炮一样,张有发完全招架不住。 “我怎么不为你想了,天地良心,不是我他们家愿意不要聘礼,还拿出银子来?他三姑,你也不要死犟着了,犟来犟去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妹。”张有发心里苦啊,他虽然有些私心,但终归还是为人兄长,希望一家子都好好的。 张氏一声冷笑,“你要真为我们家小妹好,就回去告诉张平安家里人,亲事继续,聘礼还得再加一成,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 张有发倒吸一口凉席,“他三姑,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你这是哪里来的底气叫板啊!人家都要退亲了!” 房间里听到妞妞实况转播的叶信芳也是瞠目结舌,真是活久见了。 “这不没多久就要县试了,等我儿考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我们叶家收拾他们就像收拾一条狗一样容易。我们小妹马上就是举人的妹妹了,到时候上门提亲的人怕是要踏破门槛!”张氏自信满满的说道。 张有发往常只知道张氏一心围着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没想到她居然是真的对叶信芳充满信心,科举的事倒是知道的很多,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差点就信了呢, “他三姑,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先回去,跟平安家再商量商量。” 说着,就要去拿桌子上的庚帖和银钱,却被一只手按住。 “大哥,你这么急着干嘛?急着去张小梅家说亲啊!”张氏讥讽道。 张有发扶额,叹了口气,“他三姑,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信芳要是能中举,这么多年怎么会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张氏顿时提刀站了起来,满脸愤怒,“你再说一遍,说谁考不上,说谁考不上!” “我说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放下刀,好好说话,好好说话。”张有发提心吊胆的看着张氏,心里骂,这门亲事谁爱来退谁就来,反正他是不管了。 说完也不拿庚帖和银子,头也不回的跑出叶家。 书房里的叶信芳听了好大一出戏,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去玩吧,明天爹爹给你买好吃的。” 妞妞对着他,甜甜的笑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杨慧了。 叶信芳只觉得头好大,不管怎么说,先争取过县试吧,这两天他放慢了抄书速度,一边抄一边背。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他还是很认同的,每多读一边,就感觉对于书本的理解更深一层。 县试与乡试不同,县试考的内容主要以背诵为主,原主也不是记不住,而是典型的考试综合征,夸张的说是“一到考场就‘迷路’、一看试卷就‘尿裤’”。原主就是心理素质太差了,考试的时候长期都是一种紧绷的状态,重压之下还引发了尿急尿频的生理问题,种种问题夹杂在一起,考得过才怪。 叶信芳这几天也仔细分析了所掌握的信息,好好复习,等到明年二月份,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乡试的话,最好还是拜个老师,原主本来读私塾的,私塾里的老师是个老秀才,后来老秀才看叶信芳读到十八岁还是一无所成,便将他遣送回家。 叶信芳对于科举之事,本打算慢慢来,而一件事,却让他改变了心意。 “姑母临终之前,让我好好照顾你,我知道你怨恨我。”柳亦然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操这份心。”杨慧的声音,柔弱中带着坚定。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你不用瞎猜!” 121.生还 此为防盗章 午后的夏蝉, 喳喳的鸣叫, 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 床上的人袒胸露乳, 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 杨慧手中捏着剪刀, 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 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 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 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 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 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 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 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 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 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 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 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步,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起好父亲来。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122.复仇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一副看戏精的样子, “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 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 却明白了,也很生气,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 他只是说话不好听, 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 肯定是逃了, 一点都不懂事, 这样顶撞我老人家, 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 “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 “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 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 空气清新, 这个湖名曰翡翠湖, 湖并不大, 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师父师父,您看看我,看看我!”叶信芳两眼冒星星,手指跟帕金森一般抖动着指向自己。 老爷子这才抬眼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遍叶信芳。 123.止戈 此为防盗章  “哟, 叶公子倒是稀客, 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 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 书店中人不多, 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 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 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 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 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想问问, 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 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 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124.翠微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 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 所以并不陌生,木盆旁的椅子上, 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没有绒毛,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 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 歇一歇吧,妞妞呢?” “她年纪小,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 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有没有踢被子,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 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 被子放在一边, 杨慧摸了一下她的脸庞, 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 杨慧心下发酸,叶信芳今日也许是抽风了,只希望他日后能一直这样抽风下去。 叶信芳解开衣衫,右手往胯/下摸了摸,又像是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闭着眼睛将衣服脱了个精光,努力的做心理建设,既然成为了男人,这些以后总要习惯的,睁开眼睛,低头往下看,看了一眼又像是针扎了一般闭上眼睛撇开脸。 算了,先洗完澡再想这些吧,叶信芳这样想着,拿巾帕沾了水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个地方,突然想到,要是小解怎么办? 说什么来什么,这样想着,顿时觉得一股难忍的尿意涌了上来,感觉那玩意好像有点躁动了。 怎么办怎么办,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找到厕所,脸色就跟便秘一样难看。 据说,那个东西是要用手托着的? 终归是尿意战胜了腼腆,叶信芳眉头紧皱,闭上眼睛,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某个东西捏住,不顾去感受摸上去的触感,一想到今后要习惯站着尿尿,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过一想到古代连卫生巾都没有,而来月事用的月事带里面装的是草木灰,效果差还不卫生,一想到这里,叶信芳又开始庆幸起来,摸了摸自己如今已是十分平坦的胸部,不用穿bra束胸这些勒得胸疼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老年下垂什么的,他觉得还是当男人好! 上完厕所回来,正好遇到杨慧端着水盆将水倒进院子里,顿时觉得有些脸红,刚才急着上厕所忘了倒水了,而杨慧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进了屋。 等到叶信芳进屋里,杨慧还在收拾他的脏衣服,叶信芳心里有些忐忑,怎么办,难道还要替原主睡媳妇吗?大热的天里,顿时手脚发凉,浑身僵直。 杨慧将脏衣服收拾好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傻站着如同呆头鹅一般的丈夫。 “娘……娘子,就寝吗?”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杨慧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才想起来,在古代床上睡觉的时候,丈夫睡里面,妻子睡在外边。他这才同手同脚的走到床边,靠着墙边躺得笔直的。 杨慧吹掉油灯,就这月光爬上了床。 叶信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向身边躺着的杨慧。 谁知不过一会儿工夫,身边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这就睡着了?叶信芳心下送松一口气,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跟着也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久,杨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放绣活的小箩筐里露出半边身子的剪刀,月光下的刀刃上泛着冰冷的寒光,杨慧不知想到什么,闭上眼睛,安心睡去。 丝毫不知自己曾经经历生死的叶信芳,一觉睡到天亮,而枕边却是空的,屋外传来杨慧搓洗衣服的声音。 妞妞睁大了眼睛站在门口,看叶信芳起身,刚对她笑了笑,不料妞妞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蹬蹬蹬的转身就跑。 叶信芳失笑,穿好衣服,这古代的束发他也弄不来,只好披着。 不一会传来脚步声,妞妞又跟昨日那般端着一小盆水进屋了。 叶信芳赶忙接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夸了一句:“妞妞真乖!” 妞妞抬头,看了许久,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冲叶信芳露出了一个笑容。 叶信芳蹲下身子,将妞妞抱了起来,温柔的道:“妞妞,爸爸……额,爹爹是个成年人,以后不用妞妞帮忙打水,妞妞让爹爹自己来做这些好不好?” 却不料妞妞听他这么说,嘴一咧就哭了出来,妞妞的哭泣还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压抑的低声抽泣,眼泪顺着脸庞流淌,这样的哭泣却比那种大哭大闹更让叶信芳心酸,小脸上满是泪水,“你是不是要卖了我?你别不要我好不好,我会做很多事的。” 叶信芳赶忙哄道:“好了好了,妞妞别哭,爹爹不会卖了你的,爹爹是怕妞妞太懂事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爹爹没有事情做岂不是很难过。” 妞妞抽噎了一下,打了个小嗝,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爹爹不骗妞妞。”想了想还是觉得妞妞的话有些奇怪,叶信芳问道:“妞妞告诉爹爹,是谁跟你说,要卖了你? ” 妞妞的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小声道:“是经常来的那个叔叔。” 唉?不得不说,叶信芳听到这话有点多想,难道说原主的头上是有颜色的?继续问道:“是哪个叔叔,妞妞还记得吗?那个叔叔每次来干什么?” “那个叔叔是来找爹爹吃酒 。”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叶信芳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会怀疑杨慧,又暗骂原主交的什么朋友,“是哪个叔叔?眼睛大大的那个还是眯眯眼的那个?” 妞妞想了想答道:“眯眯眼的那个。” 叶信芳心里有底了,说的是李三全。 “妞妞,爹爹给你玩举高高!” 说着,举起妞妞,上上下下,逗得她破涕为笑,看着妞妞的笑脸,叶信芳感觉像是小太阳照进心里了一般。 “坐在爹爹脖子上好不好?”说完,便将妞妞放在脖子上,“抓紧了,车子要发动了!” 驾着妞妞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一溜小跑进院子里,“早啊!” 谁知正在洗衣服的杨慧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呵斥道:“妞妞下来!” 父子俩一起看着如临大敌的杨慧,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不情愿,妞妞到底乖巧懂事,小声道:“爹爹放我下来吧。” 叶信芳第一次听到有人喊他爹爹,虽然有些遗憾不是喊娘,将脖子上的小东西放下来,小姑娘脸红红的,如同一只开口的小苹果,他的心像是浸在金黄的蜂蜜中一般,甜入心底,他在现代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他想,这也许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妞妞过上好日子,无忧无虑,一直幸福下去。 杨慧脸色严肃,将手中的湿衣服放下,拉过妞妞,大声训斥道:“谁让你爬到爹爹头上的,你还知不知道孝顺了!” 叶信芳头都大了,就这么点小事就上升到孝义,害怕杨慧打妞妞,赶忙把妞妞抱起来,冲着杨慧道:“你吼她干什么?谁家这么大点的孩子不是傻玩傻乐,妞妞这么小,我乐意让她骑着。” 说完又冲妞妞问道:“妞妞,我们继续骑大马好不好?” 杨慧脸上全是担忧,妞妞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杨慧,然后冲叶信芳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让这对母女一下子接受自己的转变很难,看杨慧那个样子,指不定脑海里面在脑补些什么。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杨慧也将早饭收拾出来了,早餐是红薯稀饭和一碟子咸菜,另外还有一个水煮鸡蛋用小碟子装着放在叶信芳面前。 叶信芳制止了杨慧想要帮他剥鸡蛋的意图,心里不禁对原主充满鄙视,一个大男人天天不干活还开小灶,吃鸡蛋还要老婆帮忙剥,他将剥好的鸡蛋分成两份,一份给了杨慧,一份给了妞妞。 换来母女两人诧异的眼光,叶信芳被盯得发慌,有些不自然的解释道:“妞妞还小,要补身子,你这段时间辛苦了,多吃点。” 杨慧没有说什么,只是将稀饭中的那半个鸡蛋夹起来,放进妞妞的碗中,妞妞忙道:“妞妞人小,奶奶说不用吃鸡蛋,给爹爹吃,爹爹要读书的。” 125.河底 此为防盗章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 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 犹豫了一会, 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 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 “昨天听娘一说, 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 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 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 多一个人吃饭, 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 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 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 “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 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 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 不怎么看重银钱, 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126.青衫 此为防盗章 叶信轩脸一垮, 耸耸肩膀,“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 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 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 叶笃三有钱, 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 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 没事的, 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 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 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 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 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 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 他虽然年纪尚小, 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族里怎么不管他?”叶信芳不解,叶家的子孙被后娶的媳妇欺负,按理说老族长不会置之不理的。 叶笃三叹了口气,“管,怎么会不管,这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小儿子是掌心宝,大儿子就是路边草。族里一管这事,叶信义就护着他后娘,硬说是他打的,这后娘打继子族里能管,老子揍儿子族里还真管不了。” 叶信芳闻言也是叹息,在现代这样的还能算是家庭暴力,搁古代爸爸打儿子天经地义,外人根本插不上手。 “这种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叶信芳有些无措。 127.排场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心里默念因材施教、因材施教, 但还是默默的移开了视线, 实在是觉得太辣眼睛了。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 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 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 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 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 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 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 多一个人吃饭,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 “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 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 后来买了床, 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 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128.入府 此为防盗章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 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 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 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 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 多一个人吃饭,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 “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 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 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 后来买了床, 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 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 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 不怎么看重银钱, 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那这样吧,回头我画一个图纸,让铁匠做一个蒸炉,你们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馒头包子就挺好,量一定要足,材料一定要新鲜,不能坏了名声让人戳脊梁骨。”叶信芳想到现代见过的那种下面放碳,中间隔了一层热水的蒸炉。 “你当你老娘是什么人,给学生们吃的,肯定要小心谨慎。”张氏见叶信芳怀疑她,满了都是不高兴。 叶家第一次创业计划,就这么启动了。 一堆从未做过生意的人凑到一起,真的能做成事吗? 挣大钱? 不存在的。 摊子撑起来不过三天,就出事了。 就跟所有希望自家小孩能跟优等生交朋友的家长一样,在得知这个贸然上门的书生是秀才公之后,叶家人对他给予了最热烈的欢迎。 129.山路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起床洗漱之后, 便见月奴一个人端坐在餐桌旁, 而一身亮色衣衫的翠微站在一旁,从食盒中拿出一碟碟的小食。 叶信芳看见那些吃食,花样繁多, 都用精致的碟碗装着, 而一旁随意放着用油纸包着的几根油条, 和几个咸蛋, 两相对比,显得格外的寒酸。 油条咸蛋, 叶信芳记得这是月奴喜好买的早餐。 “这些是冯府送来的早膳吗?”叶信芳笑着问道。 月奴没有说话,而翠微转头看向叶信芳,脸带微笑答道:“都是冯府管家命人送来的, 备了许多种类,说是怕沈少爷吃不惯。” 叶信芳见到翠微头上斜斜的插着一根镶翠的簪子, 似乎是昨日送来的那套首饰中的一样,又看着一旁目不斜视的月奴,心中暗道果真是女为悦己者容。 “你还能出门买早餐, 昨夜胜了吗?”叶信芳也坐了下来。 月奴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说道:“任平生是个高手,昨夜未曾分出胜负。” “你不是什么三大高手之一吗?怎么连个普通的江湖侠客都打不过吗?”叶信芳调侃道。 翠微布菜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 复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他可不是普通的江湖侠客。”月奴转头看向门口, 问道:“小宋呢?” “还在洗漱呢, 他向来很慢,沈琅呢?难道还没有起床吗?你不催着他打拳吗?”叶信芳有些奇怪,往常总是跟月奴一同起来的沈琅,今早怎么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月奴闻言皱了皱眉,说道:“昨夜他偷偷跟着我跑出去,见了风着凉,如今正躺在床上爬不起身。” “真是个脆弱的公子哥啊。”叶信芳感叹道,心中倒是觉得宋修之昨夜说的不错,如沈琅这般,热闹有没有看到不得而知,自己倒是惹了一身风寒。 “要给他请大夫吗?”叶信芳问道。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这点小病,让他自己熬一熬,药吃多了不好。” 不多时,宋修之终于磨蹭好了,院子里没有冯府的下人,几人也不用做样子给别人看,直接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叶信芳夹起一只小笼包,蘸醋,因为是用特制的食盒送过来的,此时上面还冒着热气,汁水浓郁,肉馅鲜嫩,显然用的是上等的食材,厨房里应该下了一番功夫,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样地道的徽派美食了,不禁为沈琅可惜,错过了这般美味的早饭。 早餐种类繁多,除了小笼包,还有肉糜粥、小馄饨、花卷、烧麦、煎饺、糯米鸡…… 叶信芳暗觉,只有跟着沈琅才能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饭,翠微却没有动这些明显做的精细的食物,而是隔着油纸拿起油条,又从切好的咸蛋中拿筷子挑出蛋黄来,小心翼翼将蛋黄塞进油条中,哪怕是最粗糙的吃食,也能吃出十分精致的感觉。 这油条显然是路边摊上现炸的,扑鼻便是厚重的油味,即便如此,翠微脸上也一点不见嫌弃之色。 “别吃这个。”月奴伸手按住了翠微拿着油条的那只手。 翠微朝他笑了笑,脸上丝毫没有为难之色,说道:“郎君买的早餐,妾喜欢吃。” 女子神情带着满足,似乎这样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已经是人间极致的幸福一般,月奴见她如此,心下微微一涩,到底没有再说什么话。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也会送你一个光明的未来,月奴在心中补充道,他的记性一向很好,终于知道翠微是谁,又有过怎样的过往。 翠微脸上笑容更盛。 叶信芳没想到吃个早饭也能塞一碗狗粮,化悲愤为食欲,又夹了两个羊肉包子,宋修之看了他一眼,问道:“叶哥,你不是说要少吃点吗?” 叶信芳的筷子抖了抖,刚刚夹起的一个烧麦险些掉了下去,闻言心下一颤,想起减肥大计,忍痛将那个烧麦筷尖一转,送进了宋修之的碗里。 “多吃点,你长身体呢。”叶信芳看着碗里的羊肉包子,犹豫着要不要都给宋修之。 不等他犹豫,宋修之就帮他做了决定,小少年气鼓鼓的说道:“我不吃,你的筷子沾过口水了。” 叶信芳顿时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又美滋滋的将那个烧麦原模原样的夹了回来。 “你还真是能吃啊。”宋修之一脸的嫌弃。 叶信芳指了指月奴,此时月奴面前的一盘煎饺已经空了,而月奴那个样子,丝毫不像是吃饱了,煎饺刚空,翠微似是生怕他吃不饱一般,又将米糕移到了月奴跟前,还细心的为他盛了一碗粥,怕他噎着。 这般场景,另外一个暗卫只当没有看见,默默的吃着早点,筷子伸得飞快。 月奴的胃就像是一个黑洞一般,最终大多数的早点都扫进了月奴的腹中,只留下一碗肉糜粥,等着端给沈琅吃。 叶信芳摸着微起的肚子瘫软在椅子上,他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能吃这么多了,一定要减肥。 月奴起身端起那碗粥,往沈琅房间走去,叶信芳小心翼翼的打量着他,心中奇怪月奴吃那么多,为何一点都不难受,他也想不明白,这么瘦弱的身板,怎么就能吃下那么多。 沈琅这一病就是三天,期间冯家人也来探望过,送了一些药材表示心意。 等到他起色好一些,便要准备着出发了,从安庆府去天柱山,要花费大半天的功夫,而要抵达司空山,冯府的人说要两三天才够。 安庆多山区,道路崎岖,虽有官道通行下设的各县,但道路大多狭窄,且九曲十八弯,十分危险,偶有错步,可能就是悬崖峭壁,都说蜀道难,皖地山区道路也好不到哪里去。 冯冀德脸上满是不情愿,能在府城中作威作福,恐怕也没人愿意爬到深山野林之中来,冯秦怕他们出了意外,还派遣了一位文书和四个衙差。 真指望冯冀德带路,恐怕走到地老天荒都到不了,而冯秦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另排了一个文书来作为向导,而衙差们一身皂服,足够唬住普通小民了。 山路崎岖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马车走得缓慢不说,道路还极为颠簸,叶信芳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震得错位了,沈琅病好不久,身子还有些发虚,此时脸色惨白着,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对比下来,冯冀德的样子还好一些,似乎是走过这样的山路,此时还有心嘲笑沈琅不中用。 “停车,停车!” 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受不了的人是宋修之,小少年之前缩在角落里咬紧牙关,叶信芳还只当他能够承受。 没想到宋修之叫停马车之后,直接从车上跳了下去,往路边走了几步,看到的不是他以为的矮坝,而是下方弥漫着云雾似乎深不见底一般的山崖,小少年脚底发软着狠狠往后退了几步,自觉安全之后,直接身子右转吐了一地。 本想拍拍他的叶信芳暗自庆幸着,还好此时自己离他还有两步路,真要弄脏了鞋子,宋修之恐怕都不愿意和他坐一辆马车了。 而宋修之此时看着自己鞋子上,因为呕吐溅到的几点脏污,心中难受的要命,这一难受,一阵恶心感再次翻涌上来,又是一阵呕吐。 叶信芳都觉得不忍心开他此刻的表情了,直接从马车上宋修之的行礼中,掏出一双之前预备的干净鞋子。 因是长途出行,大家都多带了一双鞋子,而宋修之带了三双新鞋,他个头不大,行礼倒是几人中最多的,其次就是沈琅了,他的行礼在通州城外减了一次,经过茶棚之事后又减了一次,如今只比叶信芳多一点。 而冯冀德,临行之前,他娘倒是给他准备了不少东西,但冯秦似乎狠下心来要收拾不孝子,行礼中的大部分都被他挑拣下去,原本预备随行的婢女也被扯下了马车。 他们的马车停了下来,前面的车也跟着停了,那名叫冯四禾的文书见宋修之十分难受的模样,开口说道:“这里山路不比京城的官道,一直是这般难走,小少爷习惯了就好。” 这人是冯秦的族亲,说起来冯冀德也该称呼一声四叔。 与叶信芳和月奴一个长随身份、一个护卫身份不同,宋修之年纪不大,一声书生气,看着实在不像小厮书童之流,小少年对着冯府众人的身份是沈琅的小表弟。 “冯文书,这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梅城镇?”叶信芳问道,梅城镇是天柱山前的站点,众人的目的虽然是司空山,但是要打梅城镇经过。 “照如今这个速度,估计还要三四个时辰。”冯四禾答道。 叶信芳看着远处云山雾绕,只感觉似乎走不到尽头一般。 冯四禾见几人都是一副面色惨白的模样,担忧的说道:“少爷们这点路就觉得难受了,从梅城镇去司空山的路更难走呢。” 宋修之闻言,只觉得眼前发黑。 一路走走停停,从宋修之打头开始晕车,后头的沈琅、叶信芳、冯冀德都跟着下来吐了一两遭。 宋修之吐了四次,到最后实在没有东西可吐了。 “你吐什么啊?不是本地人吗!”沈琅终于有机会嘲笑回去,虽然吐得脸色惨白,但心中还是十分得意。 “看着你们吐,我也想吐……”冯冀德弱弱的解释道。 130.相面 此为防盗章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 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 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叶信芳没有看错, 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 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 自己扛过去, 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 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 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 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 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 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 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 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赤裸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不够,还不够,像是急切的需要什么填满自己一般。 脸庞紧紧的贴着杨慧的手,往下,冰凉的肌肤微微泛着香甜的气息,让他想起小时候在孤儿院里,最期盼的时光,莫过于开放日时,好心人带来的糖。 色彩绚丽的包装,香甜得想要榨干味蕾,让人怎么也品尝不够。 他伸出舌头,在瓷白的手臂上,轻轻的舔舐,只觉得还是幼时的味道。 杨慧顿时僵住了,一动都不敢动,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觉,好似枕边人不是那个枕边人,自己也不是那个自己。 叶信芳的眼睛,在夜色下闪闪发亮,其中盛满了爱惜与渴望。 她看起来,真的好甜啊,好想吃掉。 那样炙热的眼神,是她从未看到过的。 杨慧像是被烫到了一般,心头颤动,脸上飞速升起一抹绯色,只觉得被浓烈的雄性气息缠绕,令她喘不过气来。 夜色如水,织成一件密实的网,缓缓的笼罩在两人身上。 (其实,还没有发车) 张氏一整天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时不时的对着他唉声叹气。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你一眼我一眼的,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131.石剑 此为防盗章  “七哥, 太好了, 你终于考上了!”这模样活脱脱像是一个老大夫终治好了病人数十年的不孕不育一般,欢欣鼓舞的就差喜极而泣。 那少年是叶信芳的堂弟叶信轩, 就是那个大财主三叔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芳在族中排行第七,故而称一声七哥。 听到叶信芳考过了,全家脸上都笑开了花, 原本面带愁绪的杨慧也开心起来,叶信芳更是松了一口气。 “轩哥儿这么早就来了,你考的如何?”张氏和蔼的问道。 叶信轩脸一垮,耸耸肩膀, “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 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 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 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 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叶笃三有钱, 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 而如今一直不过,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 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没事的, 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 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 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他虽然年纪尚小,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132.夜访 此为防盗章  初二的时候本想陪同杨慧回娘家,却被她拒绝了。杨慧出嫁之后, 开始两年还回门, 而后杨父见叶信芳屡试不中, 还时常上门打秋风,心里很不舒服,便让人传信给杨慧,不让女儿女婿上门了。 常言道, 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继母经年累月的吹枕头风,杨父对于杨慧这个女儿也不甚在意,女儿嫁人之后发现没有任何作用,杨父就渐渐的断了联系, 父女亲缘越来越薄。 幸而今年的冬天没有下雪,看来二月份也不会太冷。 初六的时候, 叶信芳便请人上门搭建一个考棚, 其简陋程度完全就是仿照记忆中县试考棚的模样。因为还是过年, 工钱便比往常要贵一倍, 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东家, 这样可以吗?”王二小心的问道。 只见叶信芳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那您说,要怎样的?”王二看着自己搭好的小棚子, 自觉已经做得很好了, 奈何东家还是不满意。 叶信芳沉吟片刻, 方才说道, “在那个棚顶戳几个洞。” 王二:…… 你是不是有毛病? “东家,这棚顶有洞了,刮风下雨就挡不住了啊。”开年接的第一笔活,遇到的东家就是个智障,王二感觉心好累。 “没事,你照我说的做,工钱照付。”叶信芳不在意的说道。 张氏看着王二在新搭的棚上戳洞,那一个一个戳的,好好的一个棚子就这么废了,只觉得心都在滴血,又顾忌着外人在场,不好跟叶信芳对着干。 “东家,这都是照你说的,你看看可行?”王二看着戳了几个洞,漏出天光的棚顶,心中有些忐忑,这人不会是故意让我这么干,好赖工钱吧? 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叶信芳很是爽快的结账。 王二拿了钱晕晕乎乎的走出叶家,还真有这种脑残?请人搭建好好的一个棚子,非要弄坏? “芳儿,你这是干什么?”等人走了,张氏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信芳耐心解释,“这是仿着县试的棚子搭的。” 张氏初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站在棚子里,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渐渐眼角红了,“考场条件这么差,难怪你爹……那么冷的天,他身体又不好,我还一直催着他考……是我害了他……” 叶信芳怕她自己走到死胡同里,赶忙道:“都是我的错,让您想起不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棚子都这样,我只是以防万一,爹当初就算您不说,他就真的不考了吗?您也别太自责,他在下面知道了也不好受。” 一贯强势的张氏,此时显得格外的脆弱,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抓着他的衣袖,“芳儿,你别考了……找个账房的活计也挺好的……” 叶信芳看她这副关心则乱的样子,心下不忍:“我不考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您放心,我现在身子很好的。要是不舒服我就不考了,您不要担心。” 张氏怎么能不担心,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她从未如此深切的认识到科举的危险,叶信芳是她最后的依靠,“你别去考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叶信芳扶额,向她解释本是好意,奈何她多想,“这世上哪有躺着就能数钱的好事,你儿子我是个男人,总要扛起这个家,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叶珑嫁个泼皮,而您被六婶子嘲笑?” “叶珑哪有你重要,我被人嘲笑就嘲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几天的活头了。”张氏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心下微暖,眼角有些酸涩,被家人珍视的感觉,无论体会多少次都不嫌多,越是这样,他越是要努力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我最近天天早上都有练的,还会五禽戏呢,这个强身健体的,神医华佗您知道吧?” 张氏犹豫的点点头。 叶信芳笑着道:“五禽戏就是他创的,专门健体的,您这可以放心了吧。” 张氏抹了把眼泪,“我还是不想你去考……” 叶信芳只得拿出杀手锏,“您忘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吗?他的遗志,我若是不能实现,还怎么配为人子?” 张氏低声道:“你也可以生个儿子,让他去出息!” 叶信芳听了险些笑出声来,这跟现代许多家长一样,自己考不上大学,就一心逼/着自家小孩读书。对于张氏,儿子是亲的,未出世的孙子就隔一层了。 想到孙子,张氏开口道:“你看慧娘,肚子也总没个动静,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古人重男轻女十分严重,没个儿子就跟低人一等一样,对于叶信芳来说,其实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养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够了,你要对她负责,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下许多孩子而不好好教养,不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吗? 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对此体会颇深。 杨慧多年无子,受尽磋磨与白眼,连带着张氏都觉得脸上无光,生儿子这件事,婆媳两个人最近都非常期盼,叶信芳这些日子也一直很努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缘分未到,或者是他这副身子常年酗酒出了问题。 杨慧曾经生过妞妞,应该是没有毛病的,但叶信芳一想到从前她受尽虐待,也不知会不会被打出问题来。 若是他有问题,而杨慧想要亲儿子做依靠,那就与她和离,若是她不嫌弃自己,那自己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一想到可能与杨慧和离,叶信芳心中倒是涌出一阵难过。 他已经决定了,若是杨慧有问题,要么招婿,要么过继,并且这种事坚决不能让张氏知道。 潜意识里想到,请大夫的事情一定要避开张氏,若是出问题的是杨慧,怕是会闹得不可开交,叶信芳从来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现在她们婆媳相处甚好,还是避开那些爆炸点比较好。 “等我考完试,再请大夫吧。”叶信芳说道。 张氏也知道考试比较重要,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信芳搭这个棚子,就是为了模拟考场上的情景,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 他想了想,在小棚子外面放了一个粪桶,以防被分到厕号不适应。叶信芳还特意将这两天夜壶里的宝贝往粪桶里面倒,众人拦都拦不住,在小棚子旁边闻到那个味道简直是难以描述,隔着大老远就一股恶臭。往常最粘着叶信芳的妞妞,喊了一声“臭爹爹”,耸耸鼻子就躲在杨慧身后。 杨慧借机吓唬她若是不学女红,就送她到爹爹哪里去,这样一来,皮孩子板凳也坐得住了,小胖手也愿意捏针线了,好爹爹也变成那个臭人了。 既然是模拟考,那就得有试卷。叶信芳上门请谢思齐出的卷子,小少年心地善良,他一开口,便同意了下来,丝毫不推辞,没几天就亲自将卷子送上门。 县试一共考五场,每隔两天考一场,共十五天,头天考完,第二天阅卷,第三天出成绩,第四天考下一场,依次进行下去,如果前一场没有考过,后一场也就没有参加的资格。县试最特别之处就在于,如果第五场考试得了第一,就会被点为案首,案首一路进了府试、院试,一般都不会落榜,因为这关系到学官、知县等全县大小官员的脸面。 案首的另一项荣誉,便是在府试时,需坐提堂号,这也是对其的一种检验,因而,第五场的考试评卷是最为严格的,而如果前四场都是第一,最后一场不是,那还是与案首失之交臂,只能成为芸芸童生中的一员。 叶信芳也不想日日忧心,虽然自觉过县试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要是能够保送成为秀才,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万事俱备,万恶的模拟考就开始啦! 考棚大概三、四平方米大小,里面放置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叶信芳刻意安排的很是简陋,坐在棚子里,旁边夜香的味道疯狂的往他鼻子里面冲,差一点呕得他吐出来。 叶信芳心中记了一笔:要做一个简易的口罩。 中午,当他就着水壶里冰凉的冷水吃炊饼的时候,叶信芳在心中又记了一笔:带个锅。 考场里面是有小型火炉的,不过要花三十文钱租,一次租一天,碳也要花钱买。热水里面其实也有卖,在考场外热水一壶只要两文钱,进了考场就要四十文一壶,因此很多家境不富裕的考生,都忍着喝冷水。 考场里的水壶很小,叶信芳还是觉得自己带个锅子烧水比较方便。 当寒风沿着棚顶,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死命的往叶信芳身上灌,他更是深切的觉得,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炉子就好了。 县试是不准考生自己带炉子进去的,说不好是真的怕考生夹带小抄还是想要借此敛财。 叶信芳捂着自己的小钱袋,恨恨的骂了一句奸商! 133.瞎猜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 也很生气, 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 他只是说话不好听, 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 肯定是逃了, 一点都不懂事, 这样顶撞我老人家, 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 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 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 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 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 空气清新, 这个湖名曰翡翠湖, 湖并不大,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 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 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 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134.第 134 章 此为防盗章  “你怎么来了?” 叶信芳皱眉看着站在门口的这个人。 来人正是已经绝交, 绝交后还在背后诋毁他的李三全。 “怎么, 叶兄不欢迎我?你放心,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情谊上, 你跟我要银子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李三全理直气壮的说道。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叶信芳简直被他气笑了,硬邦邦的说道:“你不计较, 我计较, 我不跟不还钱的人做朋友。” 李三全讪讪的笑了两声,“叶兄别开玩笑了, 你看堵在院门口多不好看, 我们进去说。” 叶信芳长臂一伸, 拦住想要挤进门的李三全,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请你自便。” 说完就要关门。 “叶兄,你听我说啊,别关门!”大门被李三全死死的挡住, 叶信芳不怕伤到他,就怕让他讹上了, 喊了一下叶老娘,又将院门打开。 “有话就说,就在这里说。”叶信芳抱着手臂看着他。 “我就说一件事, 大好事, 今天在悦来酒楼有个文会, 是刘夫子主持的, 据说张举人也会到场,举人老爷指点一二句,岂不是胜过叶兄在家摸索两三年,我怕叶兄不知晓这件事,特意来告知的。”李三全一边说,一边眼睛滴溜溜的往院子里瞧。 待看见提着菜刀凶神恶煞的张氏,这才一缩脖子,往后退了几步,直接出了院门。 母亲大人威武! 叶信芳冲他笑了笑,“谢谢李兄特来相告,就是进士来了,我也不去!” 说完,手疾眼快的关上门。 大门发出一声闷响,站在门口的李三全吃了老大一鼻子灰。 等他再拍门时,却没有任何应答,里面的人显然是不想搭理他了。 “谁来了?”杨慧一边盛粥一边问道。 “李三全邀我去参加文会。” 叶信芳说完,杨慧手中的碗差点都打翻了。 张氏连忙两眼一瞪,“你小心点,要是摔坏了又得花钱买!真是败家娘们!” 杨慧听了也没说什么,叶信芳却觉得很不舒服,“娘,你少说两句,她也不是故意的。” 杨慧闻言,猛地抬头看他,成婚五年,这还是叶信芳第一次维护她。 张氏嘴角往下耷拉着,翻了个白眼,“知道疼媳妇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叶信芳被她说的脸红,“你瞎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你们天天吵吵闹闹的,我看书也安不下心来。” 张氏撇了撇嘴,不说话。 他看杨慧还是有些愣神的样子,以为她又害怕自己出去吃酒,解释道:“我没有理他,让他走了。他说的那种文会,不过是一群读书人吃吃喝喝,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不去也罢。” 张氏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那个李三全,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说的话你不听。你要是早一点远了他,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 张氏一贯的对自己儿子迷之自信。 叶家门外的李三全,又喊又叫大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人理他,只得垂头丧气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长身玉立、身形挺拔,一身衣服价值不菲,俊美的脸上此刻布满阴鸷,眼神冰冷的看着李三全。 “废物。”男子嘴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 李三全眼神躲闪了一下,很是心虚,讪讪的道:“柳兄,叶信芳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也不与我们来往,让吃酒也不来,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么无能,活该还是个穷书生。”柳亦然冷笑一声。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李三全丝毫不敢反驳,脸上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柳兄,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你给我的那些银钱不经用啊,一时不凑手,你看?” “呵呵。”柳亦然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样,“这些天你给我盯紧了这小子,看看他每天都在做什么,等我回来,再与你计较。” “柳兄,这盯人也很累啊,花销不够的话,怕是盯不动。”李三全脸上露出一抹贱笑。 柳亦然顿时笑了起来,轻声道:“你这么不知好歹,我请东街的刘老三来跟你讲道理,你看可好?” 李三全顿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刘老三是青山县有名的地痞流氓,管着东街的一家赌场,也经常替人办些催债要账的事,在他手下断过的胳膊手指没有十根也有八根了。 “柳兄放心,我不是那种拿钱不办事的人,这些天一定好好的给你盯着叶信芳,等你从江南回来,保证心想事成!”李三全赔笑说道。 时间如同手里握不住的沙,三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叶信芳每日里晨起晚歇,四书五经一遍又一遍的读,已然倒背如流,作诗也许是所有现代人的弱项,可难坏了叶信芳。 因县试需要作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这些日子里叶信芳拿出了从前熬夜考研备战时的劲头,诗帖一本一本的攻读研究,但凡看到什么事物,心里都想着要作诗一首,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这日,张氏神秘兮兮的走进小夫妻的卧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药包。 “娘,这是我昨天在绣坊接的活计。”不等张氏开口,杨慧便主动向她交代。 张氏欣慰的笑了笑,“我一向知道你是个勤快的。” “娘,您有什么事吗?”杨慧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这里针法错了。”张氏不过一眼,就能看出杨慧绣活上的问题。 杨慧低头一看,顿时苦了脸,张氏直接接过来,穿针引线不过寥寥几下,便修补了过去,“下次要还走错了,就按照这样来。” “还是娘厉害。”杨慧夸赞道。 张氏得意道:“娘这些年眼神不好使了,早些年这十里八乡的大姑娘,没有一个绣活能及得上我。” “娘的厉害,看小妹的绣活就知道了。” 张氏话风一转,拉着杨慧的手,道:“我这个人,说话向来有口无心,你心里怕也是有一本账。” 这种话让杨慧如何能承认,只得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您是为了我好,我心里都知道的,怎么会跟您计较呢。” 张氏拍了拍杨慧的手,“你是个好孩子,当年要不是我到你娘家闹,估计现在也是过着少奶奶的日子,不像如今,到了我们家,成天在苦水里泡着,你可曾怨过我?” “说来也不怕娘不高兴,我以前怨过的。” 张氏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只听杨慧继续道:“从前总是存不住钱财,相公又受几个坏朋友教唆,度日如年,我经常想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幸好那时候娘疼我,也疼妞妞,总算还有立足之地,您嘴上不说,我心里都知道的。” 张氏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 “如今相公也跟那些朋友断交,这几个月他真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现在想想,从前所受过的磨难,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苦尽甘来。娘,您从前受苦了,相公今后肯定会好好孝顺您,给您挣诰命。” 杨慧的脸上,洋溢着满是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向来不是怨天尤人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日子过好,从前挨打,是因为不想将辛苦挣下的银钱交给叶信芳挥霍,她的嫁妆已经被他败光了,不能让妞妞也没有嫁妆。 她说这些,也不是为了哄张氏高兴,而是真心实意。 张氏闻言,眼角微红,她虽然总是对儿子充满自信,但自己是不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也很清楚。 婆媳两个一时相顾无言,静静回想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这段时间叶信芳的表现,对于她们来说就跟做梦一样。 “从前芳儿混账,是我们叶家对不住你,以后他要是还敢犯浑,我第一个饶不了他。”张氏向杨慧保证,转而开口道,“芳儿也知道上进了,我就觉着日子像在做梦一样。我寻思着,这男人也许就是得到了年纪才开始懂事明理。” “慧娘,你想不想芳儿一直上进?”张氏神色郑重的看着杨慧。 “您的意思是?”杨慧满是不解。 张氏低声询问,“你自从生了妞妞之后,就再也没有开怀过,可是心中不愿?” 杨慧赶忙否认,哪怕事实如此也一定不能承认,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婆家都不能忍,而她若是被休回娘家,日子不见得比如今好过。 135.舍利塔 此为防盗章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 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 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 考场的环境又不好, 我感觉身体有些虚,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 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作为丈夫, 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 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 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 冬天冻死人, 夏天热死人, 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龇牙咧嘴,眉歪眼斜,回了一个凶恶的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老爷子满面痛苦的点了点头。唬得叶信芳魂飞魄散,忙道:“胡兄弟,你在这看着老爷子,我去请大夫!” 胡威武面色也是凝重,心中也很是忐忑,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快。 老爷子却将叶信芳的衣角拽得死死的,不让他离开,气若游丝道:“你,你,别走……” 叶信芳无法,面带急色,只得道:“胡兄弟,还是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胡威武点点头,撒腿就跑。 “让、让他赔我命来……” 胡威武跑得更快了。 “赔、赔钱……别想跑!”老爷子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136.云璋 此为防盗章 李三全讪讪的笑了两声, “叶兄别开玩笑了, 你看堵在院门口多不好看,我们进去说。” 叶信芳长臂一伸,拦住想要挤进门的李三全,“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请你自便。” 说完就要关门。 “叶兄, 你听我说啊, 别关门!”大门被李三全死死的挡住,叶信芳不怕伤到他, 就怕让他讹上了, 喊了一下叶老娘,又将院门打开。 “有话就说,就在这里说。”叶信芳抱着手臂看着他。 “我就说一件事,大好事,今天在悦来酒楼有个文会, 是刘夫子主持的, 据说张举人也会到场,举人老爷指点一二句, 岂不是胜过叶兄在家摸索两三年, 我怕叶兄不知晓这件事, 特意来告知的。”李三全一边说,一边眼睛滴溜溜的往院子里瞧。 待看见提着菜刀凶神恶煞的张氏, 这才一缩脖子, 往后退了几步, 直接出了院门。 母亲大人威武! 叶信芳冲他笑了笑,“谢谢李兄特来相告,就是进士来了,我也不去!” 说完,手疾眼快的关上门。 大门发出一声闷响,站在门口的李三全吃了老大一鼻子灰。 等他再拍门时,却没有任何应答,里面的人显然是不想搭理他了。 “谁来了?”杨慧一边盛粥一边问道。 “李三全邀我去参加文会。” 叶信芳说完,杨慧手中的碗差点都打翻了。 张氏连忙两眼一瞪,“你小心点,要是摔坏了又得花钱买!真是败家娘们!” 杨慧听了也没说什么,叶信芳却觉得很不舒服,“娘,你少说两句,她也不是故意的。” 杨慧闻言,猛地抬头看他,成婚五年,这还是叶信芳第一次维护她。 张氏嘴角往下耷拉着,翻了个白眼,“知道疼媳妇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叶信芳被她说的脸红,“你瞎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你们天天吵吵闹闹的,我看书也安不下心来。” 张氏撇了撇嘴,不说话。 他看杨慧还是有些愣神的样子,以为她又害怕自己出去吃酒,解释道:“我没有理他,让他走了。他说的那种文会,不过是一群读书人吃吃喝喝,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不去也罢。” 张氏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那个李三全,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说的话你不听。你要是早一点远了他,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 张氏一贯的对自己儿子迷之自信。 叶家门外的李三全,又喊又叫大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人理他,只得垂头丧气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长身玉立、身形挺拔,一身衣服价值不菲,俊美的脸上此刻布满阴鸷,眼神冰冷的看着李三全。 “废物。”男子嘴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 李三全眼神躲闪了一下,很是心虚,讪讪的道:“柳兄,叶信芳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也不与我们来往,让吃酒也不来,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么无能,活该还是个穷书生。”柳亦然冷笑一声。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李三全丝毫不敢反驳,脸上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柳兄,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你给我的那些银钱不经用啊,一时不凑手,你看?” “呵呵。”柳亦然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样,“这些天你给我盯紧了这小子,看看他每天都在做什么,等我回来,再与你计较。” “柳兄,这盯人也很累啊,花销不够的话,怕是盯不动。”李三全脸上露出一抹贱笑。 柳亦然顿时笑了起来,轻声道:“你这么不知好歹,我请东街的刘老三来跟你讲道理,你看可好?” 李三全顿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刘老三是青山县有名的地痞流氓,管着东街的一家赌场,也经常替人办些催债要账的事,在他手下断过的胳膊手指没有十根也有八根了。 “柳兄放心,我不是那种拿钱不办事的人,这些天一定好好的给你盯着叶信芳,等你从江南回来,保证心想事成!”李三全赔笑说道。 时间如同手里握不住的沙,三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叶信芳每日里晨起晚歇,四书五经一遍又一遍的读,已然倒背如流,作诗也许是所有现代人的弱项,可难坏了叶信芳。 因县试需要作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这些日子里叶信芳拿出了从前熬夜考研备战时的劲头,诗帖一本一本的攻读研究,但凡看到什么事物,心里都想着要作诗一首,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这日,张氏神秘兮兮的走进小夫妻的卧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药包。 “娘,这是我昨天在绣坊接的活计。”不等张氏开口,杨慧便主动向她交代。 张氏欣慰的笑了笑,“我一向知道你是个勤快的。” “娘,您有什么事吗?”杨慧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这里针法错了。”张氏不过一眼,就能看出杨慧绣活上的问题。 杨慧低头一看,顿时苦了脸,张氏直接接过来,穿针引线不过寥寥几下,便修补了过去,“下次要还走错了,就按照这样来。” “还是娘厉害。”杨慧夸赞道。 张氏得意道:“娘这些年眼神不好使了,早些年这十里八乡的大姑娘,没有一个绣活能及得上我。” “娘的厉害,看小妹的绣活就知道了。” 张氏话风一转,拉着杨慧的手,道:“我这个人,说话向来有口无心,你心里怕也是有一本账。” 这种话让杨慧如何能承认,只得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您是为了我好,我心里都知道的,怎么会跟您计较呢。” 张氏拍了拍杨慧的手,“你是个好孩子,当年要不是我到你娘家闹,估计现在也是过着少奶奶的日子,不像如今,到了我们家,成天在苦水里泡着,你可曾怨过我?” “说来也不怕娘不高兴,我以前怨过的。” 张氏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只听杨慧继续道:“从前总是存不住钱财,相公又受几个坏朋友教唆,度日如年,我经常想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幸好那时候娘疼我,也疼妞妞,总算还有立足之地,您嘴上不说,我心里都知道的。” 张氏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 “如今相公也跟那些朋友断交,这几个月他真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现在想想,从前所受过的磨难,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苦尽甘来。娘,您从前受苦了,相公今后肯定会好好孝顺您,给您挣诰命。” 杨慧的脸上,洋溢着满是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向来不是怨天尤人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日子过好,从前挨打,是因为不想将辛苦挣下的银钱交给叶信芳挥霍,她的嫁妆已经被他败光了,不能让妞妞也没有嫁妆。 她说这些,也不是为了哄张氏高兴,而是真心实意。 张氏闻言,眼角微红,她虽然总是对儿子充满自信,但自己是不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也很清楚。 婆媳两个一时相顾无言,静静回想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这段时间叶信芳的表现,对于她们来说就跟做梦一样。 “从前芳儿混账,是我们叶家对不住你,以后他要是还敢犯浑,我第一个饶不了他。”张氏向杨慧保证,转而开口道,“芳儿也知道上进了,我就觉着日子像在做梦一样。我寻思着,这男人也许就是得到了年纪才开始懂事明理。” “慧娘,你想不想芳儿一直上进?”张氏神色郑重的看着杨慧。 “您的意思是?”杨慧满是不解。 张氏低声询问,“你自从生了妞妞之后,就再也没有开怀过,可是心中不愿?” 杨慧赶忙否认,哪怕事实如此也一定不能承认,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婆家都不能忍,而她若是被休回娘家,日子不见得比如今好过。 “也许是缘分没到吧。” 张氏继续道:“孩子能绑住的,可不止是女人,你看芳儿,多疼妞妞,我有时候看着都吃味。这女人的依靠,不外乎是丈夫与儿女,我们这一家人,关起门来,芳儿一个大男人对着四个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膝下如今只有妞妞一个,到底是单薄了些。从前的事我不问,如今芳儿上进,指不定那一日就能为你挣来凤冠霞帔,你可愿意为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张氏这人,泼辣的时候也是真泼辣,而当她低下头来的时候,和风细雨,轻易就能让人消除对她的不满,一番连消带打,弄得杨慧都有些愧疚了。这些日子里,叶信芳不主动,她也不会有要求,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的同床几个月。 现在的叶信芳很疼妞妞,每次出门回来,总要给妞妞带些什么,不是小玩意就是小零食,哄得妞妞特别黏他,如今,妞妞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的阴影。 杨慧想到从前种种,妞妞跟着她受苦,而现在日日跟在叶信芳身后,像是她爹的小尾巴一样。若是叶信芳能一直这样,再生个孩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137.寡宿 此为防盗章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 做事还不积极,老喜欢偷懒,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杨慧常听这种话, 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 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 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 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 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 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 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 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 她走路慢, 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138.相见 此为防盗章  生火, 烧水, 煮饭,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言语,一切都是悄悄的进行, 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格外的默契。 渐渐的, 锅里传来米饭的香味。 “时间差不多了, 小妹, 把你哥叫起来。”张氏满脸都是严肃。 叶珑点了点头, 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补充了一句, “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 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 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揉了揉眼睛, 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 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叶信芳有些不忍心, 看向杨慧, “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 眼睛里满是温柔,“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就被杨慧拍了一下,赶紧改口道:“爹爹,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139.先祖 此为防盗章  洁白细长的面条上,卧着两个荷包蛋。 叶信芳:…… 从前怎么不见你给我加荷包蛋?还加两个! 跟杨慧交流过的张氏, 虽然一晚上没睡好, 此时却如同一棵历经无数寒暑,最终枯木逢春、抽芽开花的老树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生机焕发, 两只眼睛满是期盼的看向杨慧的肚子, 那模样恨不得此刻里面就能蹦出一个孩子。 叶信芳伸手接过面条,手指相触, 杨慧脸上顿时飞起一抹嫣红,满是娇羞的样子如同一颗饱满多汁的桃子。 他微微移开视线, 有些羞赧,不敢与她直视。回想起昨夜兵荒马乱的一切, 仍旧像是一场梦一般。 一场他不知道怎样去回顾的梦。 那夜色, 静谧的似乎要将人沉溺其中。 月光下, 被叫醒后迅速做好准备的杨慧, 微微颤抖着,小声的问道:“相公?” 叶信芳并非什么都不懂, 这样的状态, 再怎么也无法欺骗自己, 晚饭前杨慧给她喝的, 是一碗壮/阳药。 三个月没有房事,很过分吗? 额, 是挺过分的, 但你也不能这样不择手段啊, 你是恶霸吗? 不管他怎么的去抵御,枕边人的气息,香甜柔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要直接窜进他的心底一般。 对方在他眼中,如同一块甜美的撒满诱人糖霜的蛋糕,而他,就像一个行走多年饥肠辘辘的旅人。 他也很想任由冲动来掌控,到底在某一瞬,思绪飘忽间,一些矫情的念头,到底是止住了自己。 他是人,不是动物。 叶信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杨慧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紧紧的抱住杨慧,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浑身紧绷着,任由血液像是烧开的水在血脉中沸腾叫嚣。 “睡觉吧。” 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磨过的石头,充满了忍耐与克制。 躯体相贴,那是即使隔着衣物杨慧都能感受到的滚烫,以及某个部位…… 她的心中,一时不知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酸涩多一些。 杨慧从来没有如此的清醒,她已经完全都够肯定,眼前的这个人,真的不是那个人了。 这个人,他一定是来拯救我的。她如此想着。 而一想到叶信芳宁愿忍着,也不愿意碰她,就止不住的猜测,他是有喜欢的人吗?那个人就那么好吗? “你若是真的那么喜欢她,我们可以和离。” 杨慧试探着说道。 嗯? 正在努力忍受生理冲动的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喜欢谁?” 这个时代的女人,和离归家,能有什么好下场?刻薄一点的,娘家立马将其改嫁,宽厚一些的,送进庵堂里清修。 可庵堂是什么地方,干干净净的少,藏污纳垢的多,想想《红楼梦》中的智能儿,所待的水月庵便是形如暗窑。 睁开眼睛,四目相对,杨慧问道:“你有很喜欢的人对不对?” “你瞎想什么,我只是,我只是……”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去跟她解释,也忽略了她言语间的异常。 变成男人已经够难以接受了,被妻子和亲娘联合下春/药也已经够难以置信了,我在努力的忍受,你为何还要来撩拨我!叶信芳有些委屈的想着。 听他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杨慧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想要伸手抹一把眼泪,却发现左手手臂还被叶信芳紧紧的拉着贴在他脸上,恨恨的抽回手,哽咽着道:“你别碰我!” 气氛一时冷凝起来。 叶信芳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伸出食指,像小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杨慧的脸庞,然后又闪电般的缩回来。 “慧娘你哭了?”指尖传来冰凉湿润的触感,他尝了尝,是咸的。 “说,那个小妖精是谁!”女人心海底针,前一秒杨慧还大度的想着要让位,后一秒就已经开启审问模式。 杨慧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有喜欢的人,心里就开始难过起来。曾经的杨慧就像是一个在薄薄的冰面独自前行的人,也许下一步,脚步重一点,就会坠入冰冷的深渊。三个月前拿起剪刀的那一刻,她心中已存死志,多年的家庭暴力让她到达了崩溃的边缘,逆来顺受既然换不来平静的生活,还不若鱼死网破,她的愿望从来卑微,不过是想尽力的活下去。 可是原来的叶信芳,不让她活下去。 在她的设想中,她与叶信芳同归于尽,妞妞作为唯一的血脉,也许会遭到张氏的不喜,但张氏一定会好好的养大妞妞。 可冥冥之中,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着一切。原来命运真的会眷顾她,一场醉酒,叶信芳醒来后判若两人。 杨慧从未想过,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转变的这么彻底。常言,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杨慧作为常年被叶信芳迫害的人,早已将他的习性摸得一清二楚。叶信芳脱胎换骨,与从前大不相同,一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的小习惯,其他人也许没有察觉,杨慧却都看在眼中。 如今这般,就像是一场幻觉。 她想起幼年读过的一本书,上面记载了前朝太/祖秘事,太/祖李元齐本是痴傻之人,不问世事,突有一天,脱口成诗,父母亲人皆尽惊诧,而后一夜能识字,一夜能习武,最后天下大乱,趁势而起,夺取江山,定国号为东。太/祖的父母亲人,也都皆尽陨落在战乱之中。这本书上的内容,不记载于任何一本史书中,好像被人刻意的掩盖一般,只可惜,杨家暴富后搬家,弄丢了这本书。 她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是山间野狐附身,又或者是孤魂野鬼借尸。 这些她都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真的会无所畏惧。 现在的叶信芳,温柔、耐心、体贴,像是年少时春闺里的梦境一般,符合她所有对于良人的幻想。 你这么好,无论你是人是鬼,我都只想紧紧的将你抓住。 140.世子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 也很生气, 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 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 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这样顶撞我老人家, 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 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 “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 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 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 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空气清新, 这个湖名曰翡翠湖, 湖并不大,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 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 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 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141.第 141 章 此为防盗章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一旦考生出了问题, 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 重则流放仗刑, 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 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 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 他们有老有少,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 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 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样貌十分普通, 但神色极为矜傲。 这就是青山县的知县李大人, 这位李知县是去年上任的, 今年算是他在任举行的第一场科举, 故而格外的重视,光是考前动员讲话便说了许多,一通骈四俪六下来,大意叶信芳是听懂了,约莫是勉励众人好好考试,不要作弊之类。 县太爷说完,其余考官起身向他这个主考官一揖致敬,然后站在县太爷身后,再集合所有作保的廪生,依次向所有的考官一揖致敬,过程非常的繁琐,显出十分的郑重之意。 考生们由官吏们点名,五人一组,上前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待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这就是一直说的“唱保”。而如果这个过程中,做保的廪生对考生有疑问,立马就有官吏上前查察或扣考,如果出现替考,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大刑伺候。 在叶信芳之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特殊情况,唱保进行得很顺利,他等了大约两刻钟,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五人便一起往前面走。 叶信芳跟着众人一起向诸位考官行礼。 “双林镇大桥村人顾山,由廪生刘青成作保。”最右边的考生走上前接卷,高声唱保。 然后叶信芳就见到坐在一旁的廪生中有一人站起来,扬声说道:“廪生刘青成保。” 廪生们跟考生不一样,他们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在此处专门圈出一块地方就坐,茶水充足。 听到廪生作保之后,考官点了点头,一旁就有小吏上前引着顾山进考场。 叶信芳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唱保的考生,待刘青成应保后,终于能进入考场。 卷封上有座位号码,这就相当于现代考场上的座位号一样,小吏只是将他引进考场,可不帮他找座位号,座位号是按照古人习惯用的天干地支来排序,看着封卷上面的“丙卯”,叶信芳还要掰着手指头换算成数字。 叶信芳运气比较好,分到的考棚看起来很结实,棚顶有修补过的痕迹,离厕所也隔着老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考棚非常简易,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座位,十分简单,叶信芳坐下来,要了一个小火炉和一些木炭,这些花费了不少银钱,又托了衙役将带来的小锅盛好凉水,待升起火来后,再将笔墨砚一一摆好,磨好了墨之后,方才不疾不徐的打开封卷。 这试卷上没有题目,是十几页红格子宣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以及一些草稿纸。 不多时,试卷便发下来了。 县试的第一场叫做正试,这一场考题为四书文二篇、五经义二篇、试帖诗一首,这些题目都不难,类似于现代的填空题,一些句子去掉中间几句,或者干脆整段挖空,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默写出正文并解释其意,正试录取比较宽松,只要默写正确、语句通顺、字迹端正就可以录取。 二月的天,还是十分的寒冷,叶信芳并没有急着答题,而是先在火炉旁烘了一会,待觉得手脚没那么寒冷的时候,方才开始答题,这些题目都不难,四书五经是科考的根本,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天道酬勤,叶信芳这大半年以来刻苦攻读,答起题来信手拈来。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草稿纸上答一遍,方才誊写到答卷上。 连日里抄书,为了节省纸张,叶信芳都努力的避免下笔出错,四书五经都抄过好几遍,也不会出现如现代人那般离了手机电脑不会写字的情况。 叶信芳誊写的时候,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吓得他笔尖一抖,幸而没有墨点滴到考卷上。他只听见有人痛苦的喊道:“我的卷子!我就不该喝水!” 不过片刻,便听见衙役走动的声音,叶信芳抬头,只见一个书生被衙役们拉扯着从他的考棚前经过。 叶信芳猜测他应该是喝水时,不小心泼到了试卷上,这种情况如果保持冷静,是可以再要一份空白的答卷,但是他太紧张了,考场内禁止喧哗,这考生吵吵闹闹的,自然要被送出去。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叶信芳刚刚誊写完经帖题,便已经日上中天,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叶信芳决定先吃完午饭,再去想头疼的试帖诗。 考篮里面,是昨日张氏和杨慧一起做的炊饼和枣糕,还有阴干的肉脯。 这枣糕与现代的蛋糕店里卖的不同,是用糯米粉和红枣混合制成,寓意“早日高中”,叶信芳听着名字其实有些质疑,这枣糕听着挺像“糟糕”。食物在进考场检查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小抄的衙役们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个不过葡萄大小,叶信芳将炊饼扔进锅里煮了起来,又扔了几块切好干肉脯进去。 这一刻,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 为什么不带挂面?别人不带锅进考场,带炊饼很正常,他都带锅了,为什么还是傻兮兮的带炊饼。 炊饼混合着肉干,经过热水一煮,虽然卖相有些糟糕,但香味却飘散开来,四周的考生原本吃着炊饼还不觉得什么,闻着这味道,顿时食不下咽。 吃了一顿美滋滋的午饭,叶信芳便站起身在小小的考棚里面来回踱步消食,衙役们虽见他举止怪异,但见他没有发出什么声响也不算违规,只是多盯了几眼,并没有上前打断。 试帖诗的题目是“疏云瑞叶轻” ,童试做的诗,要求都是五言六韵。 这句诗出自唐代骆宾王的《赋得春云处处生》,这首诗的名字就像一句诗,全诗是:“千里年光静,四望春云生。椠日祥光举,疏云瑞叶轻。盖阴笼迥树,阵影抱危城。非将吴会远,飘荡帝乡情。”这是一首咏春思乡的诗,不过名气不大,如果不知道的考生,也许还会以为这是写秋景,而叶信芳运气不错,正好听说过这首诗。 试帖诗不需要多么努力的展现考生的思想,要点是不能偏题,一定要押韵,五言六韵诗,是有严格的韵脚格式的,而古今中外的考试都有一个不需要点明但非常重要的潜规则:政治正确。 在古代的考场上,试帖诗另一个重点就是:歌功颂德。 叶信芳这些日字天天琢磨着写诗,还是很有用的,做出一首押韵的格式诗不难,但要将思乡咏春这些东西跟歌功颂德凑到一起,就不太容易了,他用了一个时辰,才勉强在草稿纸上凑出一首工整押韵的诗,再仔细的斟酌用词,略作修改之后,誊抄到考卷上。 天色还早,已经有人陆陆续续的交卷,叶信芳的位置很好,不少人走出考场都要从他棚前经过,他还看到了那个熊孩子,个子矮矮的,在衙役们的指引下,满脸都是自信的走出考场。 叶信芳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又检查了几遍答卷,自觉没有问题,通过第一场应该稳了。 县试都是当天结束的,不会发蜡烛,因而叶信芳出考场的时候,还看到许多考生正在奋笔疾书。 考场外有许多人正在等候,看到出来的叶信芳,一些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叶兄弟,在这里!” 叶信芳闻言望去,正是他的邻居胡威武,因为他是捕头,也要在考场外维持秩序,此时一身蓝色皂服,看上去显得很是英武。 “胡兄?”叶信芳有些不解。 “你娘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怕来迟了你等不到人会着急,便托我先接一下你,看着天色,你家人应该在来的路上,怎么样,你还站得住吗?”胡威武眼里满是关切。 叶信芳不让张氏她们在外等候,就是怕这冷天里冻出个什么好歹来。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公干,要是让被人看到你和考生过从甚密,对你我影响都不好。” 142.向导 此为防盗章 这人名叫张远, 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 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 显得更加的猥琐了,“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 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 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 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 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 靠的不是别的, 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143.假酒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 “刘掌柜, 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 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 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 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 看人不说十分, 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 看如今这样子, 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 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 我们认识多年, 说起来, 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144.三花寨 此为防盗章  天空不过透出一丝光亮的时候, 叶信芳便小心翼翼的起身,绕过还躺着的杨慧下床。 “你是要起夜吗?”说完,杨慧便起身,从床底拿出一个夜壶,两手微微举着。 叶信芳面色有些窘迫, 摆摆手道:“别,我正好要起床。” 第一次知道古代有这样恶俗的时候,叶信芳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完全不能理解, 古代男性晚上嘘嘘都要老婆帮忙举尿壶, 这日子还真是好过啊。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 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 耳根更是滚烫, 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 正好是最冷的时候, 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 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 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 在他的理解中, 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 处在这一段婚姻中, 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龇牙咧嘴,眉歪眼斜,回了一个凶恶的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145.均匀 此为防盗章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 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 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 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 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 配不上你们家小妹,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 大着嗓门, “大堂哥, 这张平安要退亲,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 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 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 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 却让他上门来顶缸, 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出嫁的时候,张小梅嫁得是府城里的一户人家,那家是做小吃食的,姓刘。而张氏嫁了个读书人,当时叶父中秀才的时候,张氏还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奈何好景不长,叶父丧命后叶家就败落了,张氏每回回娘家都抬不起头来,让张小梅狠狠的嘲笑了一段时间。说来也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刘家的小食铺子这些年越发萧条,被别的小贩挤兑的开不下去。 若不是两人不对付,都让人想问一句是不是好姐妹约好的要同甘共苦。 “眼皮子浅的破烂玩意,也不知道给儿子积点德,糟心破落户……” 张有发看着张氏不重样的花式骂人,小心的劝道:“都是自家人,他三姑,你别生气,四妹这事做的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 张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鬼才跟她一家人,我可没有这样不讲究的堂妹!我不生气,你赔我一个女婿!” 张有发心里暗自吐槽,你自己的丈夫不也是跟她抢过来的么,面上却不敢表现半分,苦口婆心:“他三姑,这强扭的瓜不甜,这结亲也得结个你情我愿不是吗?” 说着,就将庚帖和银子递上,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小妹的庚帖,他三姑,平安家说聘礼也不用退回去了,这十两银子聊表心意。你看是不是将平安的庚帖给我?” “我给,我给你一把刀子好不好!”张氏不接,怒而骂道,说着就将菜刀拔了出来。 张有发将庚帖和银钱放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深深的刀痕,默默的擦掉脸上被喷的口水,委屈道:“你冲我发什么火啊,我不过是个跑路的,胳臂拧不过大腿,就是不还庚帖,平安家不退亲,他要是拖着不过来娶媳妇,小妹不还是被耽误了吗?” “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不是他张平安家给了银子,你会这么好心跑过来?大哥,我们也是亲戚啊,你怎么不多为我想一想?”张氏的嘴就像连珠炮一样,张有发完全招架不住。 “我怎么不为你想了,天地良心,不是我他们家愿意不要聘礼,还拿出银子来?他三姑,你也不要死犟着了,犟来犟去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妹。”张有发心里苦啊,他虽然有些私心,但终归还是为人兄长,希望一家子都好好的。 张氏一声冷笑,“你要真为我们家小妹好,就回去告诉张平安家里人,亲事继续,聘礼还得再加一成,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 张有发倒吸一口凉席,“他三姑,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你这是哪里来的底气叫板啊!人家都要退亲了!” 房间里听到妞妞实况转播的叶信芳也是瞠目结舌,真是活久见了。 “这不没多久就要县试了,等我儿考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我们叶家收拾他们就像收拾一条狗一样容易。我们小妹马上就是举人的妹妹了,到时候上门提亲的人怕是要踏破门槛!”张氏自信满满的说道。 张有发往常只知道张氏一心围着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没想到她居然是真的对叶信芳充满信心,科举的事倒是知道的很多,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差点就信了呢, “他三姑,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先回去,跟平安家再商量商量。” 说着,就要去拿桌子上的庚帖和银钱,却被一只手按住。 “大哥,你这么急着干嘛?急着去张小梅家说亲啊!”张氏讥讽道。 张有发扶额,叹了口气,“他三姑,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信芳要是能中举,这么多年怎么会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张氏顿时提刀站了起来,满脸愤怒,“你再说一遍,说谁考不上,说谁考不上!” “我说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放下刀,好好说话,好好说话。”张有发提心吊胆的看着张氏,心里骂,这门亲事谁爱来退谁就来,反正他是不管了。 说完也不拿庚帖和银子,头也不回的跑出叶家。 书房里的叶信芳听了好大一出戏,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去玩吧,明天爹爹给你买好吃的。” 妞妞对着他,甜甜的笑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杨慧了。 叶信芳只觉得头好大,不管怎么说,先争取过县试吧,这两天他放慢了抄书速度,一边抄一边背。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他还是很认同的,每多读一边,就感觉对于书本的理解更深一层。 县试与乡试不同,县试考的内容主要以背诵为主,原主也不是记不住,而是典型的考试综合征,夸张的说是“一到考场就‘迷路’、一看试卷就‘尿裤’”。原主就是心理素质太差了,考试的时候长期都是一种紧绷的状态,重压之下还引发了尿急尿频的生理问题,种种问题夹杂在一起,考得过才怪。 叶信芳这几天也仔细分析了所掌握的信息,好好复习,等到明年二月份,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乡试的话,最好还是拜个老师,原主本来读私塾的,私塾里的老师是个老秀才,后来老秀才看叶信芳读到十八岁还是一无所成,便将他遣送回家。 叶信芳对于科举之事,本打算慢慢来,而一件事,却让他改变了心意。 提问:撞到老婆跟表哥拉拉扯扯的,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叶信芳:我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啊。 “姑母临终之前,让我好好照顾你,我知道你怨恨我。”柳亦然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操这份心。”杨慧的声音,柔弱中带着坚定。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你不用瞎猜!” 146.行囊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心里默念因材施教、因材施教, 但还是默默的移开了视线,实在是觉得太辣眼睛了。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 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 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 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多一个人吃饭, 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 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 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 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 后来买了床, 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 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147.泉水 此为防盗章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 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他在心底叹了口气,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做事还不积极, 老喜欢偷懒,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 杨慧常听这种话,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 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 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 看见儿子,立马换了一副面孔, 关心的问道:“乖儿, 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是娘不对,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 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 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 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张平安是叶珑的未婚夫,也是张氏娘家的族侄。 “你们去府城遇到他了?他怎么惹到你了?”叶信芳温声问道。 “别说了,什么人啊,都已经定亲了,还跟别的姑娘拉拉扯扯的!”张氏说道这里,声音都提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叶信芳看向叶珑,她也是一副气愤的样子,“慢慢说,讲清楚,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跟娘一起看到的!”叶珑很肯定。 “那他看到你们了吗?有没有跟你们解释,也许是他亲戚家的女孩子,或者是妹妹之类的?”叶信芳咋一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生气,他最看不起那些脚踏两条船的人了,但还是想要弄清楚。 “他家三代单传,哪来的妹妹,他看见我们了。”叶珑语带委屈。 “没有解释?”叶信芳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头。 “解释?解释个屁!我说了他几句,还嫌我多管闲事呢!”张氏想想就来气。 这么猖狂的吗?叶信芳有了不详的预感,这还没成亲,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会做的这般明显啊。 “会不会这当中有什么误会?”叶信芳不愿意恶意揣测别人。 “误会?还能有什么误会,这就是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男人!”张氏的成语用的很溜。 “那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小珑嫁过去,这门亲事还是退了吧。”叶信芳很认真的说道。 148.反常 此为防盗章  此时正值下午, 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 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 一事无成, 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 看人不说十分, 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149.中毒 此为防盗章  “轩哥儿这么早就来了,你考的如何?”张氏和蔼的问道。 叶信轩脸一垮, 耸耸肩膀, “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 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 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 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 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 叶笃三有钱, 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 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 没事的,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 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 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 善字辈, 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 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 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 他虽然年纪尚小,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族里怎么不管他?”叶信芳不解,叶家的子孙被后娶的媳妇欺负,按理说老族长不会置之不理的。 叶笃三叹了口气,“管,怎么会不管,这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小儿子是掌心宝,大儿子就是路边草。族里一管这事,叶信义就护着他后娘,硬说是他打的,这后娘打继子族里能管,老子揍儿子族里还真管不了。” 叶信芳闻言也是叹息,在现代这样的还能算是家庭暴力,搁古代爸爸打儿子天经地义,外人根本插不上手。 “这种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叶信芳有些无措。 “你四婶求了我家婆娘,给善安安排一条活路,但凡有口吃的就行,我本来想着,让他以后跟着信轩,做个书童。这小子不争气,就不是个读书的料!”一说到小儿子,叶笃三就觉得堵心。 叶信芳明白了,“您是让他,跟着我?” 叶善安两只眼睛黑黝黝的,静静的看着叶信芳。 “让他给你当书童,不求有多大出息,只要有一口吃的喝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叶笃三摸了摸善安的小脑袋。 “让叶家的族人给芳儿当书童,不妥当。”开口的却是张氏。 叶信轩脸一垮,耸耸肩膀,“我还是没过。” 150.齐影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 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 都给您留着呢, 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 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 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 一事无成,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 看如今这样子, 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151.恐吓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面色有些窘迫,摆摆手道:“别, 我正好要起床。” 第一次知道古代有这样恶俗的时候, 叶信芳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完全不能理解, 古代男性晚上嘘嘘都要老婆帮忙举尿壶,这日子还真是好过啊。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 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 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 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 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 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 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 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 而如今, 她的生命重来一次, 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152.故知 此为防盗章  初二的时候本想陪同杨慧回娘家, 却被她拒绝了。杨慧出嫁之后,开始两年还回门,而后杨父见叶信芳屡试不中, 还时常上门打秋风, 心里很不舒服,便让人传信给杨慧,不让女儿女婿上门了。 常言道, 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继母经年累月的吹枕头风, 杨父对于杨慧这个女儿也不甚在意, 女儿嫁人之后发现没有任何作用,杨父就渐渐的断了联系, 父女亲缘越来越薄。 幸而今年的冬天没有下雪, 看来二月份也不会太冷。 初六的时候, 叶信芳便请人上门搭建一个考棚, 其简陋程度完全就是仿照记忆中县试考棚的模样。因为还是过年,工钱便比往常要贵一倍, 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东家,这样可以吗?”王二小心的问道。 只见叶信芳皱着眉头, 摇了摇头。 “那您说, 要怎样的?”王二看着自己搭好的小棚子,自觉已经做得很好了, 奈何东家还是不满意。 叶信芳沉吟片刻, 方才说道, “在那个棚顶戳几个洞。” 王二:…… 你是不是有毛病? “东家,这棚顶有洞了,刮风下雨就挡不住了啊。”开年接的第一笔活,遇到的东家就是个智障,王二感觉心好累。 “没事,你照我说的做,工钱照付。”叶信芳不在意的说道。 张氏看着王二在新搭的棚上戳洞,那一个一个戳的,好好的一个棚子就这么废了,只觉得心都在滴血,又顾忌着外人在场,不好跟叶信芳对着干。 “东家,这都是照你说的,你看看可行?”王二看着戳了几个洞,漏出天光的棚顶,心中有些忐忑,这人不会是故意让我这么干,好赖工钱吧? 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叶信芳很是爽快的结账。 王二拿了钱晕晕乎乎的走出叶家,还真有这种脑残?请人搭建好好的一个棚子,非要弄坏? “芳儿,你这是干什么?”等人走了,张氏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信芳耐心解释,“这是仿着县试的棚子搭的。” 张氏初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站在棚子里,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渐渐眼角红了,“考场条件这么差,难怪你爹……那么冷的天,他身体又不好,我还一直催着他考……是我害了他……” 叶信芳怕她自己走到死胡同里,赶忙道:“都是我的错,让您想起不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棚子都这样,我只是以防万一,爹当初就算您不说,他就真的不考了吗?您也别太自责,他在下面知道了也不好受。” 一贯强势的张氏,此时显得格外的脆弱,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抓着他的衣袖,“芳儿,你别考了……找个账房的活计也挺好的……” 叶信芳看她这副关心则乱的样子,心下不忍:“我不考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您放心,我现在身子很好的。要是不舒服我就不考了,您不要担心。” 张氏怎么能不担心,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她从未如此深切的认识到科举的危险,叶信芳是她最后的依靠,“你别去考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叶信芳扶额,向她解释本是好意,奈何她多想,“这世上哪有躺着就能数钱的好事,你儿子我是个男人,总要扛起这个家,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叶珑嫁个泼皮,而您被六婶子嘲笑?” “叶珑哪有你重要,我被人嘲笑就嘲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几天的活头了。”张氏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心下微暖,眼角有些酸涩,被家人珍视的感觉,无论体会多少次都不嫌多,越是这样,他越是要努力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我最近天天早上都有练的,还会五禽戏呢,这个强身健体的,神医华佗您知道吧?” 张氏犹豫的点点头。 叶信芳笑着道:“五禽戏就是他创的,专门健体的,您这可以放心了吧。” 张氏抹了把眼泪,“我还是不想你去考……” 叶信芳只得拿出杀手锏,“您忘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吗?他的遗志,我若是不能实现,还怎么配为人子?” 张氏低声道:“你也可以生个儿子,让他去出息!” 叶信芳听了险些笑出声来,这跟现代许多家长一样,自己考不上大学,就一心逼/着自家小孩读书。对于张氏,儿子是亲的,未出世的孙子就隔一层了。 想到孙子,张氏开口道:“你看慧娘,肚子也总没个动静,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古人重男轻女十分严重,没个儿子就跟低人一等一样,对于叶信芳来说,其实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养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够了,你要对她负责,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下许多孩子而不好好教养,不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吗? 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对此体会颇深。 杨慧多年无子,受尽磋磨与白眼,连带着张氏都觉得脸上无光,生儿子这件事,婆媳两个人最近都非常期盼,叶信芳这些日子也一直很努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缘分未到,或者是他这副身子常年酗酒出了问题。 杨慧曾经生过妞妞,应该是没有毛病的,但叶信芳一想到从前她受尽虐待,也不知会不会被打出问题来。 若是他有问题,而杨慧想要亲儿子做依靠,那就与她和离,若是她不嫌弃自己,那自己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一想到可能与杨慧和离,叶信芳心中倒是涌出一阵难过。 他已经决定了,若是杨慧有问题,要么招婿,要么过继,并且这种事坚决不能让张氏知道。 潜意识里想到,请大夫的事情一定要避开张氏,若是出问题的是杨慧,怕是会闹得不可开交,叶信芳从来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现在她们婆媳相处甚好,还是避开那些爆炸点比较好。 “等我考完试,再请大夫吧。”叶信芳说道。 张氏也知道考试比较重要,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信芳搭这个棚子,就是为了模拟考场上的情景,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 他想了想,在小棚子外面放了一个粪桶,以防被分到厕号不适应。叶信芳还特意将这两天夜壶里的宝贝往粪桶里面倒,众人拦都拦不住,在小棚子旁边闻到那个味道简直是难以描述,隔着大老远就一股恶臭。往常最粘着叶信芳的妞妞,喊了一声“臭爹爹”,耸耸鼻子就躲在杨慧身后。 杨慧借机吓唬她若是不学女红,就送她到爹爹哪里去,这样一来,皮孩子板凳也坐得住了,小胖手也愿意捏针线了,好爹爹也变成那个臭人了。 既然是模拟考,那就得有试卷。叶信芳上门请谢思齐出的卷子,小少年心地善良,他一开口,便同意了下来,丝毫不推辞,没几天就亲自将卷子送上门。 县试一共考五场,每隔两天考一场,共十五天,头天考完,第二天阅卷,第三天出成绩,第四天考下一场,依次进行下去,如果前一场没有考过,后一场也就没有参加的资格。县试最特别之处就在于,如果第五场考试得了第一,就会被点为案首,案首一路进了府试、院试,一般都不会落榜,因为这关系到学官、知县等全县大小官员的脸面。 案首的另一项荣誉,便是在府试时,需坐提堂号,这也是对其的一种检验,因而,第五场的考试评卷是最为严格的,而如果前四场都是第一,最后一场不是,那还是与案首失之交臂,只能成为芸芸童生中的一员。 叶信芳也不想日日忧心,虽然自觉过县试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要是能够保送成为秀才,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万事俱备,万恶的模拟考就开始啦! 考棚大概三、四平方米大小,里面放置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叶信芳刻意安排的很是简陋,坐在棚子里,旁边夜香的味道疯狂的往他鼻子里面冲,差一点呕得他吐出来。 叶信芳心中记了一笔:要做一个简易的口罩。 中午,当他就着水壶里冰凉的冷水吃炊饼的时候,叶信芳在心中又记了一笔:带个锅。 考场里面是有小型火炉的,不过要花三十文钱租,一次租一天,碳也要花钱买。热水里面其实也有卖,在考场外热水一壶只要两文钱,进了考场就要四十文一壶,因此很多家境不富裕的考生,都忍着喝冷水。 考场里的水壶很小,叶信芳还是觉得自己带个锅子烧水比较方便。 当寒风沿着棚顶,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死命的往叶信芳身上灌,他更是深切的觉得,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炉子就好了。 县试是不准考生自己带炉子进去的,说不好是真的怕考生夹带小抄还是想要借此敛财。 153.入口 此为防盗章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 你一眼我一眼的, 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 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 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等到晚饭的时候, 就更莫名其妙了, 杨慧端出一碗浓浓的汤药,黑乎乎的, 闻着有一股子无法形容的怪味道,非让叶信芳喝下去。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 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叶信芳没有看错,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自己扛过去,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 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 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 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赤裸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154.井中 此为防盗章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 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 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 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 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 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 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 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 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 靠的不是别的, 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 有什么好吃的, 叶兄, 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 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155.分道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 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 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 “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 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 看如今这样子, 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156.陷阱 此为防盗章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 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 也许是天气太热了, 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 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 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作为丈夫, 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 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 而如今, 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 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 冬天冻死人, 夏天热死人, 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龇牙咧嘴,眉歪眼斜,回了一个凶恶的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老爷子满面痛苦的点了点头。唬得叶信芳魂飞魄散,忙道:“胡兄弟,你在这看着老爷子,我去请大夫!” 胡威武面色也是凝重,心中也很是忐忑,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快。 老爷子却将叶信芳的衣角拽得死死的,不让他离开,气若游丝道:“你,你,别走……” 叶信芳无法,面带急色,只得道:“胡兄弟,还是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胡威武点点头,撒腿就跑。 “让、让他赔我命来……” 胡威武跑得更快了。 “赔、赔钱……别想跑!”老爷子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修建之时,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舍得出钱财,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157.唱歌 此为防盗章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 憋多了伤身, 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 “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 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 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 读书人一贯的毛病, 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 我刚才看着, 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 “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 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 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 早上自己梳的头发, 他自觉梳的的不错, 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 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谢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158.藏宝 此为防盗章  叶信轩脸一垮, 耸耸肩膀, “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 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 叶笃三有钱, 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 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 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 没事的,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 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 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 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 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 他虽然年纪尚小, 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善林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信轩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俯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159.如音 月奴本已是戒备状态, 原本右手已经按在刀柄之上,但见任平生模样似乎有异。 “都别想跟老子抢!”任平生大喊着, 长剑出鞘, 朝着空气猛烈的挥动。 这个初见时洒脱肆意的江湖侠客, 此刻癫狂如同发了疯的野鹰一般,双目赤红,脸上满是狰狞。 月奴将宋修之拉到身后,深怕任平生会误伤小少年。 “都是我的!都是我的!你们都得死!”任平生拿着长剑, 那模样活似已经将身前阻挡的敌人都杀光了一般, 扔掉佩剑, 将那些金银财宝死命的往自己的怀中搂。 那种贪婪的模样,宋修之从未见过。 “他扔了自己的武器。”月奴看着任平生, 皱眉说道。 宋修之不知何意, 疑惑的看着月奴。 “一个侠客,连自己的武器都能丢了。”月奴叹了口气,说罢, 小心翼翼的靠近任平生。 他的脚步极轻,宋修之本以为沉浸在癫狂中的任平生不会注意,谁知任平生直接转过头来,目光直直的盯着月奴, 说道:“强盗, 这都是我的!” 任平生想要拔剑出鞘, 一摸之下, 却只摸到了剑鞘, 顿时满脸都是焦急,如同一个孩子丢失了心爱的糖果,不住的说道:“我的剑呢?我的剑呢?” 没有人回答。 月奴看了他一眼,身形一动,急速的靠近任平生,手掌顺势劈在了仍在四处寻剑的任平生脖颈上。 任平生听见声响,回过头来,原本一直反应迅速的他,也不知为何,身子迟缓了一瞬,在月奴这一记手刀之下,任平生两眼一翻,便倒在了地上。 “怎么办?”宋修之问道,有些担忧的看着任平生。 月奴长刀出鞘,刀尖所指便是任平生的脖颈处。 “你要杀了他?”宋修之大惊失色,没想到月奴竟然如此暴戾。 月奴看了他一眼,说道:“这个人是敌是友都不知,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宋修之却受不得这般事,人命被如此轻贱,任平生虽然先前似有暗算之意,但还是和他们一起寻找出路。 “你将他绑起来就是了,他又不会碍我们的事。”宋修之劝道。 月奴朝他点点头,宋修之见他认同自己的想法,心下不由得一松。 哪知说时迟那时快,月奴手起刀落一刀就要往任平生的脖子上抹去。 “叮!” 金属撞击之声想起,月奴手中的刀被人用短匕打得一晃,原本落在任平生脖颈处的刀刃往一旁偏去。 那匕首是从宋修之的方向过来的。 月奴受此外力撞击,回首看向那制止之人,只见宋修之身后,站着一个面容精致的美丽少女,少女此时脸上扬着盈盈的笑意,似是好奇一般的打量着月奴。 “你是何人?”月奴申请戒备,他没有想到,此地竟然还有其他人,看着那少女过来的方向,应该是沿着他们走过的路而来的。 月奴也顾不得杀任平生了,直接拉过宋修之,护在自己的身后。 “小哥哥,你为什么要杀他呀?”美丽少女娇笑着问道。 “姑娘究竟是何人?”月奴在这种地方,见到这般来历不明的人,双手紧紧的握住长刀,心中杀意顿起。 “小哥哥,你是想杀人灭口吗?如音真的好害怕呀!”这个名唤如音的少女,面上虽然说着害怕,但没有丝毫畏惧的神色。 “姑娘身边高手众多,何必装出如此模样。”月奴冷淡的说道。 “哎呀,被小哥哥发现了呢。”如音说完,随意的一挥手,大厅门外便走进六个身着黑衣、用黑布蒙面之人,这些人个个气息沉稳脚步轻盈,显然都是高手。 月奴见此情景,神情顿时凝重了起来,长刀架起,做出一副防御的姿态。 修音看他这样,笑了起来,说道:“小哥哥,你可愿意从了我?” 宋修之只觉得眼前这一幕,带着一种错位的怪异,那名唤如音的少女好似杀掠抢夺的山贼,而月奴如同差点被对方抢去做压寨夫人的美人儿。 “小哥哥面貌生得如此英俊,一想到要杀了你,如音就于心不忍。你若是愿意从了我,还可以饶你一命,从此之后,高官厚禄享之不尽,若是小哥哥表现得好,日后做驸马做王夫也不是不可能呀。”美丽少女看着月奴,似笑非笑的说道。 宋修之躲在月奴身后,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这般大胆轻佻的女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如音看着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宋修之,眼前一亮,娇笑着道:“哟,小可爱你瞧什么呢?” 宋修之被她这么一调戏,立马将脑袋缩在了月奴身后。 “小可爱/日后若还是这般可人,也是有机会当驸马的。”如音笑眯眯的说道。 月奴额角跳起,只觉得这美貌女子如同疯婆子一般,见到一个长得好看的就想要收入囊中,仔细思索一般女子的话,他反问道:“驸马?王夫?我怎么不知,京中何时出了你这么一位公主?”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如音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姑娘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月奴说完这话,直接长刀迎上,寒光直扑如音的面门。 如音身形一转,流畅翩转矫若惊龙,那六个黑衣人直接冲上前来,纷纷提起武器正面对上月奴。 “抓活的!”如音说道。 那六个黑衣人,本来大开大合的攻势顿时一顿,显得有些畏首畏尾。 长坂坡赵子龙为何能七进七出,还能杀了曹操几员大将之后安然离去,归根到底,还是曹老板那句“抓活的”惹的祸,曹/操心中怀中招揽赵子龙之意,爱惜人才,不忍心杀了他,这才让赵子龙有了表演的机会。 而如今,如音又将舞台交给了月奴。 这边围攻畏首畏尾,而那边月奴却是无所畏惧,甚至连宋修之都不用担心,那些黑衣人就算抓住了他,也不会伤了他。 这几人的缠斗,没有人刻意的避开躺在地上的任平生,无论是月奴还是那些黑衣人,都在混乱中踩了任平生好几脚。 原本还要昏睡许久的任平生,因着这些人的打斗,被迫醒了过来,眼睛睁开便看见一只大脚,眼看就要踩在自己的脸上了,立马一个激灵,抬手便将那只脚推开,直接拿起了落在一旁的佩剑,起身有些茫然的看着混做一团的战局。 “月兄,这是做什么呢?”任平生似是从金银财宝美梦中清醒了一般。 “任平生,这些人都是跟你抢宝贝的!”月奴本已经力有不逮,如今任平生清醒过来,便忽悠着他与自己一起应敌。 “任先生,我可是救了你呀,若是我再晚来一步,只怕任先生要被月大人砍下头颅啊。”一旁观战的如音开口说道。 任平生看了看月奴,又看了看那美丽少女,心中暗道若是自己昏迷,他丝毫不怀疑月奴会杀了他。 “老月,这姑娘说得可是真的?”任平生问了一句。 “自然是假的,你不要相信她!”月奴开口说道。 “任先生,你若是愿意跟随本宫,这藏宝之地的宝贝任你挑选,江湖漂泊刀光剑影不断,任先生可否厌倦了?跟随本宫,保你高贵后路、富贵一生!”如音开口承诺道。 “这里的宝贝随我选?”任平生问道。 “本宫的承诺的话,自然算数,任先生武功高强,纵横江湖十余载,如您这般的高手,本宫定会以礼相待,绝不敢有任何轻忽怠慢。”如音十分郑重的说道。 任平生听她这么说,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 “任大侠,这些财宝本来就是你的呀,还用想什么,您这样的人,真的心甘情愿供他人驱使吗?”宋修之开口,原本偏向如音的局势,又倒下了月奴。 任平生一听他这么说,顿生豁然开朗之感,暗道自己竟然差点被这女子哄骗了,就算真的给了他高官厚禄,还不是要给这女子当狗,自己若是得了这些金银财宝,天大地大何处去不得,任平生这般想着,看着如音的眼神就有些不善了。 “任先生,你们江湖人一惯恩仇必报,我来之前,你的这位好月兄可是要杀你的!”如音提醒道。 任平生心中念头急转,心一横开口说道:“好你个老月,任某真是看错你了!” 说罢,任平生便长剑直扑如音的面门。 “江湖骗子!”如音心下大骇,见此情景,顿时暗恨自己不该托大,想着救了任平生就能顺势将他收入麾下,万万没想到,此人竟然如此混不吝,连是敌是友都分辨不清。 160.威胁 此为防盗章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 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 修建之时, 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 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 不舍得出钱财, 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 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 他在现代是个孤儿, 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 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 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 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 大过年聚在一起, 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 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叶笃六常年在家中被马氏辖制,但在族人面前,想着这么多人,只能表现的硬气一些,在一堆混战的女人外喊了一声,“别、别打了。” 众人见此,面上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别装了,你就是个妻管严。 不管叶笃六是不是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结果都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笃六,你还不帮我打回去,看着我被人打,是死人啊!” 老族长看着张氏一家打的差不多了,大声道:“再打,就全都赶出叶家!看看你们还有没有脸回娘家!” 161.棺椁 此为防盗章 张氏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的看着谢思齐,一会看看他, 一会又看看叶珑, 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哗哗响,拉着人家小少年不放, 就差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盘问出来了。 谢思齐性子腼腆,有问必答,在得知对方尚未婚配也没有定亲时,张氏的眼睛越来越亮, 看着对方是越看越喜欢。 “娘,我们还有事, 我先带他去书房。”看谢思齐局促的样子,叶信芳止住张氏停不下来的盘问。 进了书房,谢思齐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排的书本, 满脸羡慕,“叶兄真是家藏丰厚。” 谢思齐的家境,叶信芳也听说过, 出身普通人家,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父母一心想要供养他读书, 因为小儿子读书的事情, 据说家里还很是闹了几回不愉快,不过这一切, 随着谢思齐中秀才之后, 彻底好转了过来。 而叶家的藏书, 有一半是家传珍藏,另一半是叶父陆续添加的。而原主叶信芳,他一直致力于丰富着书架上的话本收藏量。 大概是学霸都有这样的毛病,看到一堆书就走不动路。一个爱书之人,多半也不是坏人,叶信芳心中想着。 “谢兄,可是有事需要我帮忙?”叶信芳温声问道。 “叶兄,你是不是有一套刘宏信老先生注解的四书?”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似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赶忙补充道:“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故意打听。” 叶信芳看他的样子,哑然失笑,道:“你便是刻意打听,也无碍的,读书人爱书,我能理解。” 谢思齐闻言,脸上不禁带了几分雀跃,又有几分羞赧,“那叶兄,可否将那书借给我研读一二?” 害怕叶信芳拒绝,他又补充道:“我保证会爱惜的,不会弄脏的,叶兄若是愿意,我可以出银钱租借的。” 叶信芳摆了摆手,道:“银钱倒是不必,我最近要准备明年县试,偶尔也会翻看这本书,希望能够理解的更透彻一些。” 谢思齐以为他要拒绝,顿时脸色落寞起来,神情恹恹的道:“也是,这么珍贵的书,要是、要是弄掉了也不好。” 叶信芳看着他那副如同被霜打了的小白菜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继续道:“谢兄,且听我说完。我不会借给你太长时间,希望你十天之内,能将这本书抄完。” “叶兄此言当真?”谢思齐眼睛亮了起来,整个人也是如同活了过来一般,“叶兄,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了,李三全在背后说你小气,斤斤计较,他真是信口雌黄!”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谢思齐,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急忙解释道:“叶、叶兄,我从来没有说过你小气,李三全说的时候我也只是听了一耳朵……” 忽然他又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有些自责,“我说错了话了,不该在背后说人坏话的,这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叶信芳险些笑出声来,读书人不在背后说人长短?要是真一个个都跟君子一般,“文人相轻”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对于李三全在背后嚼舌根的事,叶信芳心里已经有了预料,反而开口安抚谢思齐,“你没有说错什么,只是将自己听到的事实告诉我,跟李三全那样的诋毁不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对于这个时代读书人,名声还是很重要的,若是落下一个斤斤计较的名声反而不美,便向谢思齐解释道:“我与李兄,已经绝交了。” 谢思齐一脸震惊,往常在私塾读书时,总见到他们这些人在一处,他还曾经暗戳戳的羡慕过,毕竟自己没什么朋友,没想到他们说绝交就绝交了。 叶信芳继续解释:“我从前十分荒唐,谢兄想必也有所耳闻,忽有一日,如大梦初醒,一意痛改前非。而李兄,却与我志向不同,他从前欠我半两银子,若我家境富裕,不与他计较也就罢了,我如今家境如何,想必谢兄也能看到。李兄却是不太理解,觉得我过于计较了。” 谢思齐却是一脸认同,“半两银子,已经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口粮,况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他只借了叶兄一文钱,也应该偿还。” “谢兄深明大义,我倒是觉得惭愧了。”一番交往下来,叶信芳能看出来,谢思齐是个至诚之人,利用他给自己洗白,叶信芳心里有些愧疚。 “叶兄你放心,对于他诬陷你的事情,我一定会跟大家解释的!自己欠钱不想还,还倒打一耙,他真是太不应该了!” 少年你很棒棒哦,就等你这句话了。 叶信芳猜想谢思齐这样的腼腆少年,估计是从来没跟人吵过架,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一句“不应该”、“很过分”。 162.醒来 此为防盗章  相较之下, 叶珑的婚事就格外的艰难了,丧父的遗腹子,出生的时候是叶家最艰难的时候, 说起亲事来,也很是坎坷, 若不是张平安家三代单传, 看中叶家女能生, 希望叶珑能像叶玲那样开枝散叶,这才定下这门婚事。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 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 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 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配不上你们家小妹, 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大着嗓门, “大堂哥, 这张平安要退亲, 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却让他上门来顶缸,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163.棺底 此为防盗章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 一副看戏精的样子, “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 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也很生气,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 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 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这样顶撞我老人家, 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 “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 空气清新, 这个湖名曰翡翠湖, 湖并不大, 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164.明主 此为防盗章  天启十年, 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 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 杨慧手中捏着剪刀, 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 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 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 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 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 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 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 这样想着, 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 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步,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起好父亲来。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165.祭坛 此为防盗章  昭朝规矩严明,对于科考更是严上加严, 比现代的公务员政审要严苛许多, 例如:脱籍之人虽然已经成了良民, 但本人还是不能参加科举,不过,他的第三代子孙可以。 士农工商,作为末尾的商户, 也是不能参加科举的,而平民, 一旦生意做得很大,就会被官府强行转为商户, 若商户又转为普通户籍,跟脱籍之人一般, 必须得第三代子孙才有资格参考。 县试作为科考的第一步,已经发展出了较为完善的考试制度,考生参考,须得五人结保, 由廪生具保, 保证考生不冒籍,不匿丧, 不替身, 不假名, 保证身家清白, 非娼优皂吏之子孙, 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才被准许参加考试,名册分存县署。 叶信芳作保找的是前几科的一位廪生,也算是老熟人了,而跟他结保的另外四人也认识,彼此之间知根知底,不用担心被牵连,不过由于今年考生激增,往常一两银子的认保费愣是涨价到了五两。 卖方市场,这样的高价,叶信芳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若不是他这几个月抄书攒了一些钱,叶家怕是要伤筋动骨了。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旦考生出了问题,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重则流放仗刑,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他们有老有少,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样貌十分普通,但神色极为矜傲。 这就是青山县的知县李大人,这位李知县是去年上任的,今年算是他在任举行的第一场科举,故而格外的重视,光是考前动员讲话便说了许多,一通骈四俪六下来,大意叶信芳是听懂了,约莫是勉励众人好好考试,不要作弊之类。 县太爷说完,其余考官起身向他这个主考官一揖致敬,然后站在县太爷身后,再集合所有作保的廪生,依次向所有的考官一揖致敬,过程非常的繁琐,显出十分的郑重之意。 考生们由官吏们点名,五人一组,上前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待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这就是一直说的“唱保”。而如果这个过程中,做保的廪生对考生有疑问,立马就有官吏上前查察或扣考,如果出现替考,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大刑伺候。 在叶信芳之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特殊情况,唱保进行得很顺利,他等了大约两刻钟,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五人便一起往前面走。 叶信芳跟着众人一起向诸位考官行礼。 “双林镇大桥村人顾山,由廪生刘青成作保。”最右边的考生走上前接卷,高声唱保。 然后叶信芳就见到坐在一旁的廪生中有一人站起来,扬声说道:“廪生刘青成保。” 廪生们跟考生不一样,他们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在此处专门圈出一块地方就坐,茶水充足。 听到廪生作保之后,考官点了点头,一旁就有小吏上前引着顾山进考场。 叶信芳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唱保的考生,待刘青成应保后,终于能进入考场。 卷封上有座位号码,这就相当于现代考场上的座位号一样,小吏只是将他引进考场,可不帮他找座位号,座位号是按照古人习惯用的天干地支来排序,看着封卷上面的“丙卯”,叶信芳还要掰着手指头换算成数字。 叶信芳运气比较好,分到的考棚看起来很结实,棚顶有修补过的痕迹,离厕所也隔着老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考棚非常简易,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座位,十分简单,叶信芳坐下来,要了一个小火炉和一些木炭,这些花费了不少银钱,又托了衙役将带来的小锅盛好凉水,待升起火来后,再将笔墨砚一一摆好,磨好了墨之后,方才不疾不徐的打开封卷。 这试卷上没有题目,是十几页红格子宣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以及一些草稿纸。 不多时,试卷便发下来了。 县试的第一场叫做正试,这一场考题为四书文二篇、五经义二篇、试帖诗一首,这些题目都不难,类似于现代的填空题,一些句子去掉中间几句,或者干脆整段挖空,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默写出正文并解释其意,正试录取比较宽松,只要默写正确、语句通顺、字迹端正就可以录取。 二月的天,还是十分的寒冷,叶信芳并没有急着答题,而是先在火炉旁烘了一会,待觉得手脚没那么寒冷的时候,方才开始答题,这些题目都不难,四书五经是科考的根本,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天道酬勤,叶信芳这大半年以来刻苦攻读,答起题来信手拈来。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草稿纸上答一遍,方才誊写到答卷上。 连日里抄书,为了节省纸张,叶信芳都努力的避免下笔出错,四书五经都抄过好几遍,也不会出现如现代人那般离了手机电脑不会写字的情况。 叶信芳誊写的时候,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吓得他笔尖一抖,幸而没有墨点滴到考卷上。他只听见有人痛苦的喊道:“我的卷子!我就不该喝水!” 不过片刻,便听见衙役走动的声音,叶信芳抬头,只见一个书生被衙役们拉扯着从他的考棚前经过。 叶信芳猜测他应该是喝水时,不小心泼到了试卷上,这种情况如果保持冷静,是可以再要一份空白的答卷,但是他太紧张了,考场内禁止喧哗,这考生吵吵闹闹的,自然要被送出去。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叶信芳刚刚誊写完经帖题,便已经日上中天,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叶信芳决定先吃完午饭,再去想头疼的试帖诗。 考篮里面,是昨日张氏和杨慧一起做的炊饼和枣糕,还有阴干的肉脯。 这枣糕与现代的蛋糕店里卖的不同,是用糯米粉和红枣混合制成,寓意“早日高中”,叶信芳听着名字其实有些质疑,这枣糕听着挺像“糟糕”。食物在进考场检查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小抄的衙役们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个不过葡萄大小,叶信芳将炊饼扔进锅里煮了起来,又扔了几块切好干肉脯进去。 这一刻,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 166.出来 此为防盗章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 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 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 也许是天气太热了, 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在他的理解中, 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 处在这一段婚姻中, 作为丈夫, 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 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 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 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 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 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 冬天冻死人, 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167.永别 此为防盗章 他透过门缝, 看见一颗大眼珠子, 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更不敢开门。 “叶信芳你开门, 我看到你了!”门外传来一道不耐烦的男声。 这怒气冲冲的样子, 他也听不出来外面是谁, 想了想跑进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出来。 门一打开,叶信芳只见院外的人往身后一蹦,指着叶信芳道:“姓叶的, 你想干什么!把刀先放下!” “你慌什么!”叶信芳也认出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 正是叶珑的未婚夫——张平安。 张平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衫, 衣服款式还挺别致,袖口上绣满了一丛一丛的竹叶,起码叶信芳在青山县没见过这样打扮的, 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一身打扮倒是很有型,面容也还算清秀, 看起来风度翩翩。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个撑开折扇, 故作姿态的扇起来的人, 感觉有点眼睛疼。 “你个小兔崽子, 大中午的不睡觉,跑到你胡爷门口撒野来了!” 还未等叶信芳开口,张平安整个人就被人从后面提着衣服拎了起来。 叶信芳一看, 整个人都乐了, 不是别人, 就是邻居胡威武。 这胡威武是没两天搬过来的,叶家人也就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只知道这人是个军户,看着不过二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一脸横相,看着就不好惹。 “你放开我,混账!快放开我!”张平安张牙舞爪折腾着拳打脚踢,却碰不到高大的胡威武,气的他脸色通红。 “谁喊我儿子!”张氏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急匆匆的冲出门外,一看到张平安,眼睛都红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敢上门,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张氏就扑上去拿拳头打张平安的背,“还敢嫌弃我闺女,打死你个负心汉,见色忘义的东西……” 张氏骂起人来,花样是真的多,一边骂还一边打,偏偏张平安被胡威武提溜着,胡威武的手还特别的稳,无论张平安怎么求饶或者张氏怎么打,他都稳稳的。 张氏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累的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上的剪刀,又看看被提着跟兔子一样的张平安,朝他露出了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这笑容,就是叶信芳这个刚上岗的假男人都觉得下身一寒。 “你想干什么!快把剪刀放下来!”张平安开始有点慌了。 “软蛋!”张氏狠狠的啐了一口。 叶信芳朝胡威武拱了拱手,笑着道:“多谢你了,胡兄弟。” “不用客气,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不守信用,朝三暮四,呸!”胡威武说着一脸嫌弃的将张平安扔了下来,想了想又说道:“几位,一会处理他能小点声吗,我还想继续睡呢。” “好说好说,胡兄弟尽管放心。”叶信芳满面笑容的答道。 胡威武想了想又挠挠头,道:“你不像那些酸腐儒,我挺喜欢的。” 说完还笑了一声。 听得叶信芳头皮发麻,大兄弟几个意思,断袖?不约,这个真不约。 叶信芳回头,看到张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趴在地上的张平安,叶信芳过去将他拖进院子里,低声对叶母道:“进来说吧,别吵到邻居。” 杨慧、叶珑全都看着院子里如同死狗一般的张平安,妞妞如同一个小炮弹一般冲了出来,身后拖着一把大扫帚,跑到张氏面前,脆生生的道:“奶奶打他,用这个!” 叶信芳看张氏竟然有几分意动的神色,赶忙上前将扫帚一扔,抱起妞妞递给杨慧,“你先带着她进屋。” 杨慧点了点头。 “说吧,你来干什么?”叶信芳居高临下的看着张平安。 张平安抬起头,虚弱的道:“来退……退亲。” 叶信芳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来退亲,你还站得起来吗?” 张平安死撑着想要站起身,却被叶信芳按回地上,“你给我听好了,我的妹妹,只有她退别人的亲,没有别人退她的亲,今天是我妹妹要跟你退亲,不是你上门来退亲,记住了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恶霸,而张平安显然对于退亲这件事很执着,眼神中满是坚定:“是我退亲……你叶信芳没出息,你妹妹也遭人嫌弃……” 叶信芳一巴掌拍在张平安的脑门上,差点把他拍进泥土里,接着又抓着他的头发,恶狠狠的问道:“你再给我重复一遍!” 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弱鸡一样的人,还挺有骨气啊,只是叶信芳是什么人,哪怕从前是个女孩子,能在孤儿院那种地方熬出头来的,都自带一股子狠劲。 叶信芳没有看到的是,在他打张平安的时候,房间门口的杨慧,看着这样的他,脸上布满了恐惧与绝望。 “来退亲……你这样没出息,你的妹妹就是没人要,还想考举人,做梦吧!”张平安咧开嘴,牙齿里面都是血迹,他虽是争一时意气,因为叶家人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但他确实不愿意有这样一个丢人的大舅子,所以被爱慕的姑娘一激,就死活跟家里闹着要退亲。 有这样吃喝嫖赌的大舅子,我不要面子的吗? 而张家人也是半推半就,说到底,叶家已经败落了。 “我打死你个小崽子,敢说我儿子没出息!”张氏冲上来拳打脚踢。 打了两下,张氏就被叶信芳扯开了,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在他看来,张平安也没有做错什么,男婚女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对方不愿意遵守诺言,但亲事不成也是上门来好好说,虽然张平安这个小崽子看着很讨人厌,但要是真等结婚了,姓张的在外面养小的,那样才是害了叶珑一辈子,他将张平安提起来,还替他整了整衣服。 张平安看他这样,身体瑟缩了一下,更害怕了,怕叶信芳又憋着什么坏。 “娘,把他的庚帖还给他。”叶信芳眯着眼睛看张平安,问道:“我们打了你一顿,又把庚帖还给你了,以后你跟我们叶家,就是两清了,认不认?” 好汉不吃眼前亏,张平安连忙点头,“认。”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却被叶信芳拉到一边,“我知道娘想什么,没有钱可以挣,大不了我不考了,我也不愿意将妹妹推进火坑里。” 叶信芳拿读书进学来威胁,这是张氏的逆鳞,她恶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进屋里拿出庚帖,狠狠的砸在张平安的头上。 168.局势 此为防盗章  此时正值下午, 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 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 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 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 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 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 看人不说十分, 七八分也是有的, 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169.山匪 此为防盗章  大门被人拍的震天响, 大中午的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 “谁在外面?”叶信芳问道。 外面无人回答。 他透过门缝, 看见一颗大眼珠子,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更不敢开门。 “叶信芳你开门, 我看到你了!”门外传来一道不耐烦的男声。 这怒气冲冲的样子,他也听不出来外面是谁,想了想跑进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出来。 门一打开,叶信芳只见院外的人往身后一蹦, 指着叶信芳道:“姓叶的, 你想干什么!把刀先放下!” “你慌什么!”叶信芳也认出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正是叶珑的未婚夫——张平安。 张平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衫, 衣服款式还挺别致, 袖口上绣满了一丛一丛的竹叶, 起码叶信芳在青山县没见过这样打扮的, 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一身打扮倒是很有型, 面容也还算清秀,看起来风度翩翩。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个撑开折扇,故作姿态的扇起来的人, 感觉有点眼睛疼。 “你个小兔崽子,大中午的不睡觉, 跑到你胡爷门口撒野来了!” 还未等叶信芳开口, 张平安整个人就被人从后面提着衣服拎了起来。 叶信芳一看, 整个人都乐了, 不是别人,就是邻居胡威武。 这胡威武是没两天搬过来的,叶家人也就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只知道这人是个军户,看着不过二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一脸横相,看着就不好惹。 “你放开我,混账!快放开我!”张平安张牙舞爪折腾着拳打脚踢,却碰不到高大的胡威武,气的他脸色通红。 “谁喊我儿子!”张氏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急匆匆的冲出门外,一看到张平安,眼睛都红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敢上门,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张氏就扑上去拿拳头打张平安的背,“还敢嫌弃我闺女,打死你个负心汉,见色忘义的东西……” 张氏骂起人来,花样是真的多,一边骂还一边打,偏偏张平安被胡威武提溜着,胡威武的手还特别的稳,无论张平安怎么求饶或者张氏怎么打,他都稳稳的。 张氏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累的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上的剪刀,又看看被提着跟兔子一样的张平安,朝他露出了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这笑容,就是叶信芳这个刚上岗的假男人都觉得下身一寒。 “你想干什么!快把剪刀放下来!”张平安开始有点慌了。 “软蛋!”张氏狠狠的啐了一口。 叶信芳朝胡威武拱了拱手,笑着道:“多谢你了,胡兄弟。” “不用客气,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不守信用,朝三暮四,呸!”胡威武说着一脸嫌弃的将张平安扔了下来,想了想又说道:“几位,一会处理他能小点声吗,我还想继续睡呢。” “好说好说,胡兄弟尽管放心。”叶信芳满面笑容的答道。 胡威武想了想又挠挠头,道:“你不像那些酸腐儒,我挺喜欢的。” 说完还笑了一声。 听得叶信芳头皮发麻,大兄弟几个意思,断袖?不约,这个真不约。 叶信芳回头,看到张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趴在地上的张平安,叶信芳过去将他拖进院子里,低声对叶母道:“进来说吧,别吵到邻居。” 杨慧、叶珑全都看着院子里如同死狗一般的张平安,妞妞如同一个小炮弹一般冲了出来,身后拖着一把大扫帚,跑到张氏面前,脆生生的道:“奶奶打他,用这个!” 叶信芳看张氏竟然有几分意动的神色,赶忙上前将扫帚一扔,抱起妞妞递给杨慧,“你先带着她进屋。” 杨慧点了点头。 “说吧,你来干什么?”叶信芳居高临下的看着张平安。 张平安抬起头,虚弱的道:“来退……退亲。” 叶信芳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来退亲,你还站得起来吗?” 张平安死撑着想要站起身,却被叶信芳按回地上,“你给我听好了,我的妹妹,只有她退别人的亲,没有别人退她的亲,今天是我妹妹要跟你退亲,不是你上门来退亲,记住了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恶霸,而张平安显然对于退亲这件事很执着,眼神中满是坚定:“是我退亲……你叶信芳没出息,你妹妹也遭人嫌弃……” 叶信芳一巴掌拍在张平安的脑门上,差点把他拍进泥土里,接着又抓着他的头发,恶狠狠的问道:“你再给我重复一遍!” 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弱鸡一样的人,还挺有骨气啊,只是叶信芳是什么人,哪怕从前是个女孩子,能在孤儿院那种地方熬出头来的,都自带一股子狠劲。 叶信芳没有看到的是,在他打张平安的时候,房间门口的杨慧,看着这样的他,脸上布满了恐惧与绝望。 “来退亲……你这样没出息,你的妹妹就是没人要,还想考举人,做梦吧!”张平安咧开嘴,牙齿里面都是血迹,他虽是争一时意气,因为叶家人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但他确实不愿意有这样一个丢人的大舅子,所以被爱慕的姑娘一激,就死活跟家里闹着要退亲。 有这样吃喝嫖赌的大舅子,我不要面子的吗? 而张家人也是半推半就,说到底,叶家已经败落了。 “我打死你个小崽子,敢说我儿子没出息!”张氏冲上来拳打脚踢。 打了两下,张氏就被叶信芳扯开了,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在他看来,张平安也没有做错什么,男婚女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对方不愿意遵守诺言,但亲事不成也是上门来好好说,虽然张平安这个小崽子看着很讨人厌,但要是真等结婚了,姓张的在外面养小的,那样才是害了叶珑一辈子,他将张平安提起来,还替他整了整衣服。 张平安看他这样,身体瑟缩了一下,更害怕了,怕叶信芳又憋着什么坏。 “娘,把他的庚帖还给他。”叶信芳眯着眼睛看张平安,问道:“我们打了你一顿,又把庚帖还给你了,以后你跟我们叶家,就是两清了,认不认?” 好汉不吃眼前亏,张平安连忙点头,“认。”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却被叶信芳拉到一边,“我知道娘想什么,没有钱可以挣,大不了我不考了,我也不愿意将妹妹推进火坑里。” 叶信芳拿读书进学来威胁,这是张氏的逆鳞,她恶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进屋里拿出庚帖,狠狠的砸在张平安的头上。 “银子和聘礼也还给他。”叶信芳说道。 张氏有些不舍,张平安也道不必。 “还给他,希望你今后能看着,我叶信芳会考秀才,考举人,中进士!你觉得我做不到的,我会通通做给你看!而我的妹妹,我会给她挑一个比你好十倍的人,那个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而你这样不守承诺的人,最后也会因不守承诺而被别人厌弃!” 张平安一张脸东青一块,西紫一块,闻言丝毫不惧,咧了咧嘴,指着叶信芳笑道:“我倒要看看是你先败光家产,还是我先被人厌弃,废物就是废物,而你,永远也别想出息!” 叶珑提起扫帚往张平安身上打,“不许你骂我哥!” 小姑娘两只眼睛红红的,如同一只暴起的兔子。 张平安抬腿就跑,边跑边大叫着道:“死废物,一家子废物,再见了!” “小兔崽子,别让我再看见你!”张氏冲他的背影恶狠狠的吐口水。 叶珑看着一家人都盯着她,都要哭了出来:“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叶信芳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对别人来说也许稀松平常,而对于怯懦的叶珑来说,也许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这样做,原主在叶珑的人生中,更多的是漠视,而他不过是稍稍维护,就让小姑娘鼓足全身的勇气来维护他。 张氏也大笑着夸叶珑,“平时大声说话都不敢,就这护着自己人的劲,像我,这才像我的女儿!” 一直躲在门缝背后偷听的小妞妞,这时候也跑出来,冲叶珑道:“姑姑真厉害,打坏人!” 叶信芳也笑着摸摸叶珑的头,“别哭,你没有做错,你是大昭朝最好的妹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在你身后,不要怕。” 叶珑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仰头看这样叶信芳,一抽一抽的说道:“那哥哥也是最好的哥哥。” 叶信芳心下发酸,叶珑太容易满足了,稍微对她好一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了。 张氏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那东西还退吗?” “他既然跑了,那就留着给小妹做嫁妆。”叶信芳也不愿意再跑一趟张家,既然是赔给叶珑的,就都给她。 170.真相 此为防盗章  初二的时候本想陪同杨慧回娘家, 却被她拒绝了。杨慧出嫁之后, 开始两年还回门,而后杨父见叶信芳屡试不中,还时常上门打秋风, 心里很不舒服,便让人传信给杨慧,不让女儿女婿上门了。 常言道,有了后妈就有后爹,继母经年累月的吹枕头风,杨父对于杨慧这个女儿也不甚在意,女儿嫁人之后发现没有任何作用, 杨父就渐渐的断了联系, 父女亲缘越来越薄。 幸而今年的冬天没有下雪, 看来二月份也不会太冷。 初六的时候,叶信芳便请人上门搭建一个考棚, 其简陋程度完全就是仿照记忆中县试考棚的模样。因为还是过年,工钱便比往常要贵一倍,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东家, 这样可以吗?”王二小心的问道。 只见叶信芳皱着眉头, 摇了摇头。 “那您说, 要怎样的?”王二看着自己搭好的小棚子,自觉已经做得很好了, 奈何东家还是不满意。 叶信芳沉吟片刻, 方才说道, “在那个棚顶戳几个洞。” 王二:…… 你是不是有毛病? “东家,这棚顶有洞了,刮风下雨就挡不住了啊。”开年接的第一笔活,遇到的东家就是个智障,王二感觉心好累。 “没事,你照我说的做,工钱照付。”叶信芳不在意的说道。 张氏看着王二在新搭的棚上戳洞,那一个一个戳的,好好的一个棚子就这么废了,只觉得心都在滴血,又顾忌着外人在场,不好跟叶信芳对着干。 “东家,这都是照你说的,你看看可行?”王二看着戳了几个洞,漏出天光的棚顶,心中有些忐忑,这人不会是故意让我这么干,好赖工钱吧? 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叶信芳很是爽快的结账。 王二拿了钱晕晕乎乎的走出叶家,还真有这种脑残?请人搭建好好的一个棚子,非要弄坏? “芳儿,你这是干什么?”等人走了,张氏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信芳耐心解释,“这是仿着县试的棚子搭的。” 张氏初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站在棚子里,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渐渐眼角红了,“考场条件这么差,难怪你爹……那么冷的天,他身体又不好,我还一直催着他考……是我害了他……” 叶信芳怕她自己走到死胡同里,赶忙道:“都是我的错,让您想起不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棚子都这样,我只是以防万一,爹当初就算您不说,他就真的不考了吗?您也别太自责,他在下面知道了也不好受。” 一贯强势的张氏,此时显得格外的脆弱,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抓着他的衣袖,“芳儿,你别考了……找个账房的活计也挺好的……” 叶信芳看她这副关心则乱的样子,心下不忍:“我不考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您放心,我现在身子很好的。要是不舒服我就不考了,您不要担心。” 张氏怎么能不担心,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她从未如此深切的认识到科举的危险,叶信芳是她最后的依靠,“你别去考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叶信芳扶额,向她解释本是好意,奈何她多想,“这世上哪有躺着就能数钱的好事,你儿子我是个男人,总要扛起这个家,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叶珑嫁个泼皮,而您被六婶子嘲笑?” “叶珑哪有你重要,我被人嘲笑就嘲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几天的活头了。”张氏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心下微暖,眼角有些酸涩,被家人珍视的感觉,无论体会多少次都不嫌多,越是这样,他越是要努力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我最近天天早上都有练的,还会五禽戏呢,这个强身健体的,神医华佗您知道吧?” 张氏犹豫的点点头。 叶信芳笑着道:“五禽戏就是他创的,专门健体的,您这可以放心了吧。” 张氏抹了把眼泪,“我还是不想你去考……” 叶信芳只得拿出杀手锏,“您忘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吗?他的遗志,我若是不能实现,还怎么配为人子?” 张氏低声道:“你也可以生个儿子,让他去出息!” 叶信芳听了险些笑出声来,这跟现代许多家长一样,自己考不上大学,就一心逼/着自家小孩读书。对于张氏,儿子是亲的,未出世的孙子就隔一层了。 想到孙子,张氏开口道:“你看慧娘,肚子也总没个动静,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古人重男轻女十分严重,没个儿子就跟低人一等一样,对于叶信芳来说,其实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养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够了,你要对她负责,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下许多孩子而不好好教养,不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吗? 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对此体会颇深。 杨慧多年无子,受尽磋磨与白眼,连带着张氏都觉得脸上无光,生儿子这件事,婆媳两个人最近都非常期盼,叶信芳这些日子也一直很努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缘分未到,或者是他这副身子常年酗酒出了问题。 杨慧曾经生过妞妞,应该是没有毛病的,但叶信芳一想到从前她受尽虐待,也不知会不会被打出问题来。 若是他有问题,而杨慧想要亲儿子做依靠,那就与她和离,若是她不嫌弃自己,那自己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一想到可能与杨慧和离,叶信芳心中倒是涌出一阵难过。 他已经决定了,若是杨慧有问题,要么招婿,要么过继,并且这种事坚决不能让张氏知道。 潜意识里想到,请大夫的事情一定要避开张氏,若是出问题的是杨慧,怕是会闹得不可开交,叶信芳从来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现在她们婆媳相处甚好,还是避开那些爆炸点比较好。 “等我考完试,再请大夫吧。”叶信芳说道。 张氏也知道考试比较重要,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信芳搭这个棚子,就是为了模拟考场上的情景,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 他想了想,在小棚子外面放了一个粪桶,以防被分到厕号不适应。叶信芳还特意将这两天夜壶里的宝贝往粪桶里面倒,众人拦都拦不住,在小棚子旁边闻到那个味道简直是难以描述,隔着大老远就一股恶臭。往常最粘着叶信芳的妞妞,喊了一声“臭爹爹”,耸耸鼻子就躲在杨慧身后。 杨慧借机吓唬她若是不学女红,就送她到爹爹哪里去,这样一来,皮孩子板凳也坐得住了,小胖手也愿意捏针线了,好爹爹也变成那个臭人了。 既然是模拟考,那就得有试卷。叶信芳上门请谢思齐出的卷子,小少年心地善良,他一开口,便同意了下来,丝毫不推辞,没几天就亲自将卷子送上门。 县试一共考五场,每隔两天考一场,共十五天,头天考完,第二天阅卷,第三天出成绩,第四天考下一场,依次进行下去,如果前一场没有考过,后一场也就没有参加的资格。县试最特别之处就在于,如果第五场考试得了第一,就会被点为案首,案首一路进了府试、院试,一般都不会落榜,因为这关系到学官、知县等全县大小官员的脸面。 案首的另一项荣誉,便是在府试时,需坐提堂号,这也是对其的一种检验,因而,第五场的考试评卷是最为严格的,而如果前四场都是第一,最后一场不是,那还是与案首失之交臂,只能成为芸芸童生中的一员。 叶信芳也不想日日忧心,虽然自觉过县试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要是能够保送成为秀才,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万事俱备,万恶的模拟考就开始啦! 考棚大概三、四平方米大小,里面放置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叶信芳刻意安排的很是简陋,坐在棚子里,旁边夜香的味道疯狂的往他鼻子里面冲,差一点呕得他吐出来。 叶信芳心中记了一笔:要做一个简易的口罩。 中午,当他就着水壶里冰凉的冷水吃炊饼的时候,叶信芳在心中又记了一笔:带个锅。 考场里面是有小型火炉的,不过要花三十文钱租,一次租一天,碳也要花钱买。热水里面其实也有卖,在考场外热水一壶只要两文钱,进了考场就要四十文一壶,因此很多家境不富裕的考生,都忍着喝冷水。 考场里的水壶很小,叶信芳还是觉得自己带个锅子烧水比较方便。 当寒风沿着棚顶,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死命的往叶信芳身上灌,他更是深切的觉得,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炉子就好了。 县试是不准考生自己带炉子进去的,说不好是真的怕考生夹带小抄还是想要借此敛财。 叶信芳捂着自己的小钱袋,恨恨的骂了一句奸商! 士农工商,作为末尾的商户,也是不能参加科举的,而平民,一旦生意做得很大,就会被官府强行转为商户,若商户又转为普通户籍,跟脱籍之人一般,必须得第三代子孙才有资格参考。 县试作为科考的第一步,已经发展出了较为完善的考试制度,考生参考,须得五人结保,由廪生具保,保证考生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才被准许参加考试,名册分存县署。 叶信芳作保找的是前几科的一位廪生,也算是老熟人了,而跟他结保的另外四人也认识,彼此之间知根知底,不用担心被牵连,不过由于今年考生激增,往常一两银子的认保费愣是涨价到了五两。 卖方市场,这样的高价,叶信芳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若不是他这几个月抄书攒了一些钱,叶家怕是要伤筋动骨了。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旦考生出了问题,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重则流放仗刑,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他们有老有少,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样貌十分普通,但神色极为矜傲。 171.逃脱 此为防盗章 叶珑点了点头, 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补充了一句,“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揉了揉眼睛, 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 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叶信芳有些不忍心, 看向杨慧,“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眼睛里满是温柔,“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 “饿不饿, 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 就被杨慧拍了一下, 赶紧改口道:“爹爹, 我不饿。” “行了, 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 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172.亲家 此为防盗章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 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 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 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 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 “昨天听娘一说, 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 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 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 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 多一个人吃饭, 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 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 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 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 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 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 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 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那这样吧,回头我画一个图纸,让铁匠做一个蒸炉,你们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馒头包子就挺好,量一定要足,材料一定要新鲜,不能坏了名声让人戳脊梁骨。”叶信芳想到现代见过的那种下面放碳,中间隔了一层热水的蒸炉。 “你当你老娘是什么人,给学生们吃的,肯定要小心谨慎。”张氏见叶信芳怀疑她,满了都是不高兴。 叶家第一次创业计划,就这么启动了。 一堆从未做过生意的人凑到一起,真的能做成事吗? 挣大钱? 不存在的。 摊子撑起来不过三天,就出事了。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173.前路 此为防盗章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 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 不舍得出钱财, 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 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 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 姓氏都是随机来的, 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 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 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 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 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 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 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 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