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长歌》 序幕 黑暗如梦魇一样,在这个冬日的黄昏,侵袭着七大王国。君临城外,数万名战士鲜衣亮甲,坚实地握紧手中的长矛;雪色的狼群不安地骚动着,狼眼中发出对血肉饥渴的幽光;四个巨人如冲天的高塔,站在投石车的身后。 他们,正在等待最后的决战。 作为七大王国的都城,君临如恒古般悠久。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它从未有过被攻陷的耻辱,可是,今天这一历史或将被改写。王的龙旗下,七国第一大将孔刚傲然而立,在高达数十丈的城墙上俯瞰着叛军,他杀人无数的巨剑已在鞘中轰鸣,将士们箭已在弦。 谁都知道,孔刚就是王的利剑。一剑在手,见血封喉! 天地肃杀,一阵北风来,吹动残雪如血,静默的大地如有嗜血的渴望,死亡的气息如影随形。 “嗡……”低沉的号角声终于响起,在黄昏的落日中,号手的双腮鼓如满月。震天的战鼓缓慢擂动,开始鸣响了它激情的前奏。“喝!喝!喝!”军团排列着整齐的方阵开始向前移动,如翻滚的巨浪一般,要将前方那王城吞噬。 “将军,叛军离城还有三里!”哨兵报告道。孔刚眯着眼,戏谑地看着这些如蝼蚁般的人群。 “铮!”孔刚拔剑在手,怒吼道:“将士们,点燃你手中的箭,举起你的长矛,听我命令,叛军们终将灭亡!” 军团靠近了。他们将盾牌举国头顶,抵抗着即将到来的箭雨,以及城墙上砸落的巨石。“射箭!”孔刚终于发出了命令。漫天的火雨耀亮了黑夜,如烟花般美丽。 “啊!”惨呼声此起彼伏。坚利如金的箭穿透了盾牌,将一名士兵钉死在地下,缠着松油的布条很快点燃了士兵的衣甲,战场成为火海。 孔刚很享受这种杀戮。他忽然想起了那个遥远的黄昏,当时,在一个仅有二十户人家的小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那是孔刚一次独自除外狩猎,遭遇了六只冰原狼的围攻。领头的狼一上来就咬断了他坐骑的脖子,滚烫的马血喷了一地,他挥动长剑,重重地砍在了这只狼的头上,狼首领垂死仍然仰天长嚎,呼喊它的伙伴来围攻这个属于它的猎物。 那一次他差点丢了性命,靠在冰河里的漂流洗掉了身上的气味才得以脱身,代价是冰原狼在他的左手手臂上留下了永远的咬痕。 此时此刻,他带着复仇的快感,仿佛下面的物种都不是人而是那些狼! 可是,在面对数倍于自己的军队面前,再多的箭矢和石头也阻挡不了他们的攻势,它们只是延缓了这座城的毁灭。巨人族的攻城车已来到城门外,有节奏地狠狠冲向那脆弱的门栓。门后,是士兵们拼死的抵抗。 孙鹰是负责城门守卫的将领,他担任这个职务已经三十年了。他知道,这个时候士兵们需要的是国王手持利剑,振臂一呼,和将士们共进退。 可是,他们的王还没有来。 “砰!砰!砰!”孙鹰知道,城门马上就要破了。再坚固的城门,也会有被攻破的时候。孔刚已经下得城来,跨上了他那批和他一样斗志昂扬的战马。他面对着将士们高喊道:“今天,叛军们将死于无知,悠久的君临是不可战胜的,我们将用最坚硬的盾,最锋利的箭告诉他们,国王是不可被挑战的!。 “人在,君临在!”士兵们鼓噪起来,士气大涨。 城门被撞击着,这一刻全世界仿佛都只剩下了枯燥的“咚、咚、咚”声,士兵的汗流在了眼眶里。 城门瞬间而破,孔刚大喝一声命令道:“众将士,誓死守卫君临,随我杀出去!”孔刚的大剑挥舞着,转眼间就杀过了护城河,河水已经被尸体填满,滚烫的血水流下来,热烈似火。 逐渐的,孔刚的士兵们在漫天的人潮中接连倒下,孙鹰在对战一群士兵时,被一只冷枪刺到了大腿上,他反手斩杀了那名偷袭他的士兵。可是,却没有躲过正面的一枪刺进他的肋骨,他分明听到了肋骨夹住枪头的声音,他大喝一声砍断长枪,冲上前去在士兵的后背上狠狠地砍了一刀。 然而,更多的士兵围了过来,将数支长矛插进了他的身体。他被高高挑起,又重重地扔在了地下。 孔刚的束发带早已散落,凌乱的长发在寒风中飘舞着,他知道自己将战死在这里。但是,他凌然无惧。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将军战死沙场更好的归宿呢? 周围,已经看不见他的将士,更多的矛围攻了过来,孔刚犹如困兽之斗。但他的剑挥舞的更加猛烈,每一剑都精准地命中一个敌人的要害。他更威武了! 死亡而已,有何可怕?如果自己还未倒下,就要让人惧怕! 孔刚奋力地将巨剑插入了一名士兵的心脏,手臂因为用力过猛而痉挛了一下,他已准备好接受自己的宿命。 忽然,东方有光芒升起,一声嘶哑而巨大的龙吟声响彻了整个战场,那似乎是远古的呼唤,所有人都停下了拼杀。天空中,一个长着遮天蔽日的巨翼,蓝色的如骏马般身体,拖着长长尾巴的生物降临战场,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火海。 “瞧,那是龙!”一名士兵恐惧地呼喊着,他发现,它的后背上坐着一名身着白衣的女人,手中拿着一根金色的权杖,权杖和王冠一起,闪烁着耀如星辰的光。 “君临有救了,王后和她的龙终于来了!”孔刚仰望着天空,高声呼喊着。 在巨大的威压下,叛军撤退了。他们无法对抗一个超然的生物,或者,那是像神一样的存在。战争来的时候总是很猛烈,离开的时候却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没有愤怒,没有哭声,一切都安静极了,夜已阑珊。 巨龙落在了孔刚的身边,白衣女子走下龙背,孔刚右手抱拳放在胸前,微微欠身道:“王后。”白衣女子面无表情,问道:“你们的王呢?” 宫殿的大门敞开着,孔刚跟着白衣女子一层层地走向宫廷深处。那里,便是七国的王座,君王的所在。很多年以前,久的已经被所有人忽略的时间,王座就已经矗立在这座宫殿中,它用寒冰玄铁炼制,上面雕刻着一直巨龙,纹路粗犷却栩栩如生,他们都叫它“龙王座”。 此刻,一位身披黄金甲的中年男子正坐在那里,他的身体微侧,似乎在沉睡,又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陛下!”白衣女子轻声叫道。 “奥,王后,你回来了。”中年男子似乎大梦初醒,慢慢坐直了身体。他伸出左手,说:“快到我身边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白衣女子走上王座,坐到了国王的身侧。男子搂女子入怀,静谧地温存着,孔刚率领部下退下了,门缓缓的关上。只是,君王的眼睛却慢慢变成了血红色。白衣女子慢慢说道:“陛下,你可记得我们当年初识,在这宫廷的夜宴上,你当着全部王公大臣的面,骑着白色的骏马带走了我。” “我记得,你那时好美,就像世界上最美丽的牡丹花一样。” “那时候,我就决定要和你一辈子在一起,没有什么能分离。”白衣女子缓缓掏出了一柄匕首,将它插入了男子的胸膛,男子的眼中,红色逐渐退却了。血浸红了黄金甲和白色的衣裙,中年男子用血手摸摸了女子的头发,说:“我答应你,我们永远不分离。” 权杖中间的蓝色宝石亮起,寒冰如蛛网般慢慢爬上了王座,像要冰封一切。女子将头温顺地贴在男子的胸膛上,脸上带着微笑,和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圆月如洗。远方,一只青铜巨龙正矗立山巅,冷冷地俯瞰着大地上的一切。 第一章 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 那天,再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早上天还没亮,秦砚便被姑姑要求去菜市场溜达了一个小时,吃过早饭,就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之而来的是阴沉的乌云和透骨的冷雨,这一来,自然也就没法再到户外去活动了。 这正是秦砚求之不得的。因为直到现在他还很头疼,一旦晚上做梦太多就会这样,就像后脑勺被人狠狠打了一记闷棍。 近来,他总是会做一个古怪的梦,一个穿着黄金甲的男人坐在一个冰冷的王座上,被一个白衣女巫捅了一刀。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个男人就是自己,他也总是被疼醒,那种钻心的痛,就是失去了一件特别珍贵的东西,心中空荡荡的。 但即使在梦中秦砚也很清醒,如果自己进入了魔幻世界,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不是穿越了就是在做梦。当然,以他堂堂少先队长的觉悟,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演变到今天,说临死前穿越的都是在写小说,还是安安分分做梦比较有说服力。 “晦气!”秦砚咕哝一句,又在床上躺下了。天色还早,外面又乌云密布,雨滴的世界总是让青少年觉得浪漫而安详,正是睡觉的好天气。 姑姑吃过早饭后就出去巡视街道了,敬业程度不亚于片警。作为北京朝阳群众中的一员,姑姑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什么大明星集体吸毒、著名天使投资人聚众涉黄,姑姑一个没落下。就在去年拍了一个说朝阳群众的电影,姑姑还受邀去客串了一把群众演员,光背台词就背了三天,其实也就一句话:“站住,你是干嘛的?” 秦砚作为朝阳区的一员,不是没被姑姑要求加入朝阳群众的伟大事业,可姑姑很快发现这小子根本不是干这行的料,倒是偷奸耍滑的一把好手,不是趁着闲暇坐在别人家门槛上晒着太阳打盹,就是一溜烟跑到网吧去玩起了《英雄联盟》。 好几次,都被姑姑在网吧里逮了个正着,拧着耳朵被带回了家,好一顿政治思想教育:“你那没良心的爸妈也不知道死哪去了,让我把你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看看你的出息,一天没精打采的跟抽大烟的似的,有点时间就会上网玩游戏,你说哪个大学能要你?” 酝酿完情绪,正当秦砚打算美美的睡个回笼觉之时,一阵疯狂的狗叫声响起。秦砚心说这下完了,楼上王阿姨这狗早上第一吠就像女高音亮嗓,没半小时是完不了的。坦白说,秦砚对这只疯狂的京巴犬恨之入骨,至少设计了n+1种死法,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实践。 “落魄之人不如狗啊!”秦砚叹息着。 他决定例行打开电脑。如果说秦砚还有什么能值得自己骄傲的,那就是玩游戏了。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康斯坦丁,那个漫威漫画中的超能者,而且他已经稳稳地在白金王座上呆了整整三年。 在“英雄联盟”里,秦砚绝对是叱咤风云的王者,他是dm(全称demon,恶魔)战队的一员,无数次代表中国出战日韩,有他在十分钟后比赛就会进入垃圾时间,号称世界最强之一的韩国战队也得乖乖投降。这也是姑姑给他房间里配了一台二手电脑的原因,配置还不错,就靠着秦砚这手绝活,一年竟然也能为家里带来十万元的稳定收入。 可问题是,考大学不考电子竞技啊……以秦砚的成绩,一个惨痛的现实是,估计最多也就能上个二本了。 秦砚首先上了qq,看了眼那个叫“winnie”的女孩在不在线。那个用白云做的心形的头像暗着,每次看到这个头像没有被点亮时,秦砚的心情也会跟着黯淡起来。有时候女孩在线,但也只是简单和他说一句话,或者几个字,一般都是文学社活动的事。 可是,这对秦砚来说已经很满足。 稍作停留,打开游戏界面,秦砚用小号迅速进入战场。当然,一般都是辅助角色,因为秦砚觉得打小兵还真挺累的。选了牛头人,没想到队友很垃圾,这也在意料之中,牛头人开始全场游走,轻松一个“五杀”到手,妥妥地了扭转局面。可没想到,几分钟后,对方突然像换了一队人操作一样,全部都变得职业了起来——下路一次五人团,成功破塔,让己方陷入了死守水晶的危机。后又一人在中路干扰,灭掉了大龙。 带有大龙buff的职业选手那是不可能被打败的,牛头人左冲右突,虽然也是杀红了眼,但是很快就进入了无力回天的局面。 “有埋伏!”秦砚做出了判断,可是从哪冒出的一群职业选手来对付自己一个呢?游戏出来,聊天框弹出了加好友的信息,是刚才玩游戏下路的adc角色,叫“梦蝶之舞”。想都没想秦砚就加上了这位不速之客,对方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你好呀,秦砚!” “你是谁?”秦砚觉得真是撞鬼了,一定是哪位朋友的恶作剧。 “我是……嘻嘻,你会知道的。”对方头像变成了灰色,竟然是下线了。 秦砚从来不花心思去想没头绪的事情,因此也没多想,又玩了几把游戏却越来越没劲,小学生泛滥总是骂个不停,太影响心情。 他又找了自己喜欢的“大表姐”写真和绯闻看了半晌,流了半升口水,打算就这样了此残生。外面风雨如注,大树被吹的弯了腰,表妹和狗的声音都归于宁静,秦砚觉得岁月从未如此静好,只是寂寞的有点渗人。 快到中午,姑姑终于扛不住风雨回来了。秦砚耳边像响雷一样炸了一声:“秦砚,你的挂号信!” “奥,”秦砚答应了一声,偷偷把大表姐的图片关掉,换上了“起点中文网”。好歹,这网站对写作文还是很有帮助的,它是姑父的最爱。据说,每天上班不偷偷追几个大神的更新,姑父就跟一天没抽烟一样,打不起精神来。 处理妥当,秦砚才意识到“信”所代表的含义,这是他十八岁以来第一次收到信:“这年头还写信,挂号的?谁丫的还这么复古啊?” 见了姑姑可不敢这么说,秦砚取过信,不确定地问:“这……真是我的?”姑姑边换鞋边骂着:“送信的就是个神经病,小区谁认识你这号人?我得了信儿,去取他还一百个不乐意,一定要亲手交给你,好像里面装了一百万似的!” 秦砚敌不住姑姑的絮叨,伸伸舌头,赶紧拆开了信。信却是用漂亮的钢笔字书写的中文,里面这样写着: 尊敬的秦砚先生: 我们是瑞士银行客户服务部,在您生日当来之际,特别祝贺您年满十八周岁!这是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对此,我们特地提前预定了鲜花,祝愿您生日快乐! 另外,感谢您十八年来的陪伴,诚挚地邀请您于4月1日前往北京盘古酒店301房间,我们将为您办理一套物品的转交手续。我行首席理财师理查德先生将前往为您服务,并回答您的所有问疑问。但很抱歉,由于该事务的私密性,只能是您一个人前往,给您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祝您一切顺利! 落款是瑞士银行,盖着一个“ubs”的大红印章。 看完了信,秦砚沉默了足足一分钟,跟吃了生山药一样全身麻痹了。姑姑一看这小子脸色不对,一抬手就将信抢了过去,刚读完一遍,就将信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姑姑脸色古怪,问道:“你……你不是在外面乱办信用卡,或者拍裸照校园贷了?人都追到咱家来了!” “……”秦砚脸色苍白:“你听我解释。” 第二章 十八朵荷兰郁金香 秦砚今年十八岁,北京晨元高级中学高三年级二班学生。过完了花季雨季,现在正处于深度迷茫季。 从秦砚记事开始,就一直住在姑姑家。据姑姑说,他的父母两人都是科学家,受到国家指派,在国外从事一项科研研究,好像研究的领域是人工智能,属于绝密。父母是在他两岁那年才离开的,不过他完全没有了印象,两口子临走前倒是留了一大笔钱,足够他衣食无忧上完大学的,靠着这笔钱,姑父这两年还买了辆车。 但是,这些年来,也从来没有打过一个电话,写过一封信,就像是凭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小学三年级时,老师布置作文《我的理想》,同学们有写经商的、出国的,甚至还有当美国总统的。只有秦砚受父母的影响,很认真地写了“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科学家”。记得上台分享的时候,秦砚高声朗读道:“有的人把理想比做一圈五彩的花环,绚丽多彩;有的人把理想比做一只展翅的小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飞翔;但是我认为真正的理想是一把不会熄灭的火炬,引导我们不断前进。你问我的心愿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同学们齐声哄堂大笑,都什么年代了,还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理想。你咋不说想当个起点中文网的大神呢? 当然了,每个平凡的男孩都有一个不平凡的梦想,秦砚的梦也无可厚非。但是,他实现梦想的方式主要是做梦。 从小学开始,秦砚就迷看小说,是学校出了名的“学霸”。当然,不是爱学习的那种意思——他不是在看小说,就是在看小说的路上。放学路上,拿本金庸的《神雕侠侣》边看着,过独木桥也照样能妥妥的。 有时候秦砚会幻想:要么自己就像武侠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天江湖相见遇到了小龙女,执子之手共同闯荡江湖;或者是身怀特异功能的猩球人,突然有一天要去拯救世界,而最后却只是拯救了那个叫夏沫的女孩;再或者就像火影忍者,从东海小渔村修炼成忍术天下第一,和火影一起去吃千味拉面,加两个蛋的那碗…… 总之了,就是要在某个幻世,打造一段可歌可泣的长歌。 可是,这些角色都是孤单的,他们的父母大多都不在人世,说真的,秦砚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主人公都一定要是孤儿。 但更可能的是,会不会自己是像哈利·波特一样,父母都被伏地魔杀死了,而总有一天自己会去上一所世界超牛的魔法学校,杀死伏地魔。但他随即又会否认这个想法——我的父亲母亲,他们肯定还好好活着,只是太忙了,总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会怎么对待他们呢?”秦砚真的不知道。 ※※※ 姑姑越想这里面越有猫腻,终于声色厉茬地大吼了起来,惊动了屋子里的所有人。当更年期遇上青春期,秦砚只能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hello kitty。 习惯周末晚起的姑父,呼噜声被猛地打断,他蹑手蹑脚来到了客厅里,顺手拿起了那封信,看看是什么让这个世界再次遭遇到了大战。隔壁房间里,是表妹沈梦蝶,她正在练习英语听力,这一下,当然是什么都干不了了。 “妈,”沈梦蝶有些不高兴,出来问道:“你怎么又骂我哥了?” 沈梦蝶和秦砚同年,可两人真是天差地别。沈梦蝶在两人共同就读的高中里,是火箭班的天之骄子,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各种奖项拿了个手软,学习成绩更不用说,那可是学校重点培养一定要上北大清华的,最好是国外名牌。重点是表妹还不是一般的漂亮,不知道在哪继承了优秀基因,白色的连衣裙配着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再加上一双清纯可人的大眼睛,是公认的北京晨元高中的校花,被人称为刘亦菲第二,不考北戏上戏这些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 秦砚斜着眼看了一眼表妹,使了个眼色,这个时候,唯有表妹能阻挡住姑姑的佛门狮子吼。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往远点说,秦砚能上晨元中学这所私立高中,全是托沈梦蝶的福。那是个远近闻名的贵族学校,只有两种学生才可以入学:一种是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另一种是家里有钱有势的。 可是秦砚是个简单的人,往简单里来说就是一无是处:要长相没长相,放人堆里肯定认不出来这种;学习成绩吧一塌糊涂,当年考这家全市有名的私立高中时,沈梦蝶以全市第二的优异成绩被录取,秦砚却还差着好十二分。 “差两分就是天大的差距了,你竟然差着整整十二分?”秦砚记得,当时教务主任严肃地扶了扶眼镜,看着姑姑就像在看一个外星来客。 但是,当知道姑姑是沈梦蝶的亲妈时,教育主任马上换了一个脸色,笑的那叫一个虚伪,深深地打击了秦砚的自尊心。 最后,愣是姑姑好说歹说,当然还偷偷给该主任塞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好处费,最后学校才同意买一送一,让沈梦蝶和秦砚共同入学,因为校长下了死命令,沈梦蝶这样优秀的学生一定要是不惜代价争取到的! 没有好生源,哪能在北京教育界露脸? 秦砚还记得,当年入学时,老师为姑父递过了一张《家庭资源表》,让如实描述家庭人脉。姑父憋了半晌,认真地写上了:马云、马化腾、任正非、张朝阳……对了,还有王思聪和他爹。 因为姑父是做金融行业的,经常在一些会议上,能有幸坐在后排看到这些大佬,偶尔还能擦肩而过。至于自己的职务嘛,姑父灵机一动,填写了“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实际上就是个炒股票的散户…… “哈哈哈,”慢了三拍的秦砚终于醒过神来,忍不住笑了起来,“姑姑,我真不知道咋回事啊!你看我这样拍裸照有没有人要?表妹还差不多!” “你……你乱说什么!我怎么会……”沈梦蝶气的脸色煞白,嘟起了嘴不愿意理他了。 正尴尬间,“咚、咚、咚”敲门声响起,秦砚如逢大赦,赶紧去打开了门,只见一名快递小哥手捧一束粉、红、白、紫四色相间的郁金香,问:“请问这里是秦砚先生家吗?” “是的,你找哪位?”秦砚惯性回答道。 “这是送给他的花,请秦先生出来签收一下吧。”小哥不卑不亢。 秦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就是……秦砚。” 快递小哥笑道:“您好!这是为您私人定制的十八朵荷兰郁金香,请您签收,也祝您生日快乐!” 秦砚头脑一片空白,伸手接过花,只见上面一张卡片上画着一张疾风剑豪很酷的图片,下面写着:“祝你生日快乐!”落款署名是:“理查德”。 “喂,你确定没送错人吗,或者是同名同姓的……”秦砚刚刚反应过来,小哥却已经走远。关上门,姑父唰地一声一下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仔细地观看这束郁金香,就像在看一件艺术品。 “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姑父神经质地念叨:“郁金香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只有一种被称为森帕奥古斯都的郁金香品种,才是真正的花中女王,你们看这个红白相间的火焰纹,这是让全世界为之着迷的名贵品种。在17世纪的时候,它的身价就已经达到了10000荷兰盾,这个价格你们知道多钱吗?相当于近4万块人民币!可这里竟然有18朵,小砚,你真是土豪啊!” 姑姑刚喝了水,一下子就喷了出来,手抖的差点拿不住杯子。心想,这小子难道真的在外面倒了狗屎运? 或者,被马云家闺女看上了? 第三章 我们心里住着的女孩 一时间,屋子里竟然出奇地安静了下来,只有窗外的雨打芭蕉。 姑父猛吸了口烟,咳嗽了一声说:“没事瑞士银行也不会这么忽悠我们普通人,又送信又送花的。我琢磨着,是不是小砚他父母委托这个叫什么理查德的,给他带了什么东西,他们不是一直在国外吗?如果真是个骗局,那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北京可是法制社会,难不成大白天还能把小砚给拐卖了?” “哪也不许去!万一真有个什么事呢?”姑姑斩钉截铁:“再也别提他爸妈了,他们还记得有这个儿子?” 沈梦蝶仔细看了信,终于搞明白了前因后果,说:“爸,妈,不管约表哥的人是什么意图,总得要让表哥去看看才知道啊。盘古大观我知道,挺高档的酒店,奥运会的运动员不就住在那里吗?说不定真是好事情呢。” “嗯嗯,”姑父伸出手投了一张赞成票,“小说的情节也有很真实的嘛!万一来个奇遇呢?当然了,这事还得小砚自己决定,毕竟他已经十八岁了嘛,成年人了。哈哈! “表哥,不行了我陪你去!”沈梦蝶拿出了女班长的姿态。 “不行!”姑姑再次反对,但面对女儿态度就温柔的多,“小蝶你就再别添乱了,一个女孩子不能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你乖乖在家待着,这些天复习要紧,不能为这些事分心,我明个等雨停了,再找人给你买点燕窝去,得好好补补。” 一家人说来说去,总没个结果,秦砚自己也有些发懵。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想起了自己从未谋面的父母,难道真如姑父所说,真是爸妈的讯息吗? “爸爸妈妈你们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来找我?4月1号,这不是愚人节吗,难道这是谁给我开的愚人节玩笑?”秦砚胡思乱想了起来:“难道真是像哈利波特的情节,理查德律师就像海格一样,带我去魔法世界?还是像钢铁侠一样,父母给我留下了一个超酷的国际大企业,让我去拯救世界?或者,那里只是一份泛黄的妈妈写给自己的信。” 想着想着,秦砚睡着了。 睡梦里,秦砚看到自己还是很小的样子,在一栋白色的房子面前,爸爸将自己高高地举起来,转了好大一个圈,妈妈正在为花园里的花草浇水,在一旁安详地笑着。然后,突然闯进来了一辆黑色轿车,车牌的后三位是三个“4”,车上下来一个黑衣人,带着黑色帽子和墨镜,掏出手枪来蹦蹦两枪,爸爸妈妈倒在了血泊里。他分明看到了妈妈眼中那种绝望和对自己的不舍。 梦醒了,秦砚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很小的时候,多少次他看到别人的爸爸将小伙伴们举过头顶,看到别人的妈妈亲吻自己的孩子,他都有种撕心裂肺的伤心。长大了,觉得自己已经麻痹了,无所谓了,可是十八岁的自己,想起爸妈来为什么还是这么心痛,觉得内心空空荡荡的,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这份爱吗? 秦砚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孤单。这些年来,他原来始终是一个人啊。如果就连父母都不要自己了,那么这个世界上谁会在乎自己呢?上初中二年级时,秦砚发了一次半个月的高烧,医生想尽了办法可就是高烧不退,医院都给姑父下了病危通知书。那时,秦砚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那是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爸爸妈妈。第一次,他哭的那么无助。 人总是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孤独,可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孤独而已啊。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 既然心乱如麻,秦砚就打算做做白日梦。每次遇到烦心的事,他只要想到那个女孩,总会面带笑意。 能躺在床上去尽情地想一个女孩,对秦砚来说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不知道哪本书里说,每个男孩的心里总是住着一个女孩,她就是这个男孩的《圣经》,秦砚觉得这简直就是真理。 她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夏沫,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些年大家一起去追的女孩。高一时候,班级组织去八达岭长城春游,说白了就是去捡垃圾。夏沫为了捡到一块零食袋,在长城的一处隘口上摔倒扭伤了脚。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火烧云点亮了长城的五彩缤纷,天蓝的就像一张画板。其他同学都已经下去了,秦砚因为是第一次去长城,正坐在城墙上看着风景踌躇满志,看到同学受伤,就自告奋勇背着夏沫走了下来。 那是秦砚第一次和一个女孩亲密接触,两人都很羞红了脸,一路都没有说话。那段路,对于小身板的秦砚来说,终点就像天涯海角。从此以后,秦砚不知道为什么,经常会想起那天的一幕。夕阳西下,他背着夏沫步履阑珊地走下长城,天地之间似乎再也没有了别人,只有他们彼此。 真正发现喜欢夏沫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party上。那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一个阳光的大男孩欧阳夏。欧阳夏家境殷实,父母都是经商的,拥有一个集团公司,但最显赫的是,他的叔叔是北京市的市委领导。每次和欧阳夏走在一起,秦砚总觉得这是一个屌丝和一个高富帅的现实版接触。 可奇怪的是,他们却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男人间的友情,有时候总是不可理喻。 那一晚,他们在欧阳夏京郊的别墅里玩疯了,秦砚一口气吃了十二只大闸蟹,喝了七罐啤酒。最后,他们关了灯,奔跑着互相往脸上抹蛋糕。秦砚在卫生间里吐完,醉醺醺地刚出了门,一整块大蛋糕就砸到了他的脸上。一摸脸,他看到了一脸调皮的夏沫,那一刻,他傻笑着,忽然就觉得喜欢上这个女孩了。 有些女孩,当你发觉你已经喜欢上她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从此以后,夏沫就住进了秦砚的心里,烦扰着他所有的梦。每天早上,在他无力起床去早自习的时候,只要一想起可以见到夏沫,就会一咕噜爬起来。课堂上,他可以不自觉地盯着夏沫一动不动。 可是,经历过那次以后,两人再也没能说上几句话。秦砚喜欢穿白颜色衣服的女孩,可夏沫就像知道他的想法一样,从来没有穿过一件白衣服;秦砚坐在后排,夏沫坐在前排,总是无法交集,就像现实版的《向左走向右走》。有时候在一起了,也只是客气地微笑着说一句:今天天气不错。 可秦砚还是喜欢,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让自己心动的死心塌地。 第四章 神秘的黑盒子 四月一日,北京,晴,大风。 随着最后一场冬雨的告别,北京似乎真正迎来了春天。每一年的春季,北京的天总是深蓝的,偶尔飘着一片不知道最终去向何方的云。 一早京巴犬还没叫,秦砚就从梦中醒来了,打开闹钟一看,才凌晨三点。秦砚一想完了,这辈子的失眠岁月就从今天开始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就随手找到了一本书翻了起来,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一个短篇集。翻开书,是一篇诗歌: 如果我爱你,而你正巧地也爱我; 那你生病的时候,我会去照顾你,陪着你到老; 你骑车的时候,我会要你小心一点,还要你到的时候打个电话跟我说; 你忘了吃晚餐的时候,我会装做很生气,然后说“你这样会让我担心耶!” 你头发乱了时候,我会笑笑地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地在你发上多待几秒。 …… “夏沫会不会也正巧喜欢我呢?”秦砚想。但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秦砚,你不过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屌丝,怎么会有人喜欢你?你只是个注定了一辈子要孤独的男孩子。也许总有一天,我会盛装出席,那个叫夏沫的女孩的婚礼,能祝福她幸福就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福吧。” 他不止一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朝阳缓缓升起,铺满鲜花的芳草地上,夏沫穿着洁白的婚纱,在神父的主持下,害羞地说:“我愿意。”可是,新郎不是他啊……或许有一种爱,在现实中,是在她的面前,自卑的连美好的梦都不敢去做吧。一想到这里,他总是会觉得心痛极了。 秦砚喜欢村上春树,他觉得每一位主人公身上都有自己的影子:毫无目的的懒散,孤独至死的堕落,生活的平凡甚至是落魄。在所有的主人公里,秦砚很喜欢直子,那头迎着春天迎面而来的小鹿,就像夏沫一样。 今天,是夏沫的生日,晚上6点,约好了在三里屯西五街1号的心灵彼岸火锅店见面。这个明明是白羊座的女孩,总是说自己是狮子座,因为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谣言,说白羊座命苦。一想起这里,秦砚心里愉快了起来,这是属于他和夏沫之间唯一的小秘密。幸福总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总是失控的,谁能知道突然某一天遇见了一个人,就爱的无可救药呢。 “今天一定要告诉夏沫我喜欢她。”秦砚暗暗发誓,类似的誓言,他已经发过不亚于1000遍了。一想到夏沫,秦砚马上觉得生活美妙了很多,就这么幻想着,昏昏沉沉的终于再次睡去。 再一次醒来已经是早上九点,破天荒的姑姑竟然没有在早上七点钟叫醒他。他赶忙穿好衣服,发现一屋子人都坐在餐桌前面等着他。说实话秦砚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吃了六个姑姑一早去旁边庆丰包子铺打包回来的包子,和一杯热豆浆。姑父塞了个早些年淘汰不用的诺基亚n95手机给他,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见事不对就风紧扯呼,有事别忘了电话。 秦砚目瞪口呆,心想我晚上才出去聚会呢,就表个白也不至于风紧扯呼吧!再说了,你们这么快就知道了? 姑父看着秦砚长大,知道这小子往往一出现这个表情,就是又犯懵了。走过去拍拍秦砚的肩膀说:“我请我们银行的专家看过了,那封信上,确实是瑞士银行总部的章子。一般像这样大的国际银行,盖章子是很慎重的,所以,我们一致认为你还是应该去一趟。” 秦砚挠挠头,一脸迷惑不解:“去哪?” 姑姑一看这小子敢情是忘了啊,顿时怒气值满格,一巴掌就抡了过来,骂道:“长这么大了,还是个小糊涂蛋!快吃饱了给我滚去坐地铁!” “奥,”秦砚揉了揉脸,一脸委屈。可真是一巴掌惊醒梦中人,秦砚想起来了,一心只惦记着夏沫,怎么把理查德这茬子事给忘了? ※※※ 从三元桥坐地铁10号线到北土城,又倒了次8号线,前后不到半小时就站到了盘古大厦的门口。到前台简单说明来意,就直奔着301房间而去。 “叮咚”,秦砚按响了房间的门铃,出来一位大约50多岁的中年外国人,金发碧眼,却穿着一身唐装,带着一顶圆顶小帽。秦砚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位老外同志怎么是这身打扮。 “你一定就是秦砚先生吧?快请进来!”老外很热情,说着一口标准的京片子,牵着秦砚的手一直不愿意放开。“您是理查德先生?”秦砚谨慎的问。“是的,我是理查德。就在刚才,我还在担心你不会来,看来完全是多余的。哈哈!”理查德显然很高兴,笑出了声来。 “老外先生,您为什么穿着这样的衣服?”看着理查德很和蔼,沟通没有障碍,秦砚胆子大了些,没忍住问道。 “这是我昨天刚去买的,为了增加和你的亲近感。秦砚先生,这是一个长着外国人皮肤的中国通,而不是一个很严肃的老外。”理查德假装严肃地说。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秦砚随着理查德走进房间,看了看酒店的摆设暗暗咂舌,长这么大住过的最好的酒店,就是一次一家人去西安玩,住的汉庭连锁酒店,也就10平米的样子。可眼前的这是一套超大的总统套间,房间就像是用香水洗出来的,外面的客厅精致地摆放着书籍和鲜花,里间是一个看上去很舒服的床,床头放着齐白石的山水画。 “coffee or tea?奥,我知道了,现在中国的年轻人都喜欢喝咖啡,例如星巴克的拿铁。”理查德手足舞蹈,自作主张的为秦砚选择了前者,不一会就端来了亲手煮好的咖啡:“这是我亲自带来的印度尼西亚的luwak coffee,你们中国人都叫他猫屎咖啡,你看看是不是合你的口味?” 秦砚礼貌性地喝了一口,觉得这个猫屎果然有点门道,喝到嘴里就像在吃加了冰块的巧克力。他拿勺子搅动着,一边想着措辞。“那么,理查德先生,您找小人来不知道有什么事?”秦砚第一次单独见大人物,所以只好跟着电视上的情节学了,在自称时他用了“小人”这个词,自己确实年纪不大,觉得比较适合这个谦卑的称呼。 “是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这次来北京是受人之托,要转交一件东西给你。确切的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理查德坐在了秦砚的对面。 “是不是搞错了?我想我并不认识贵国的朋友啊?”秦砚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外交官。 “并没有。”理查德说:“你一定认识委托我来的朋友,因为他们就是你的父亲和母亲。你一定不记得,在你很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 “啊!”秦砚心头一震,把半杯咖啡洒在了身上,一阵手忙脚乱。再次坐定,理查德略有些歉意的说:“抱歉,我没有能事先通知你这是来自他们的消息。因为,这是一件机密的事情,除了当事人,我们不能告诉任何人相关的消息。” “恩,”秦砚点头表示理解,并小心翼翼地试探说:“那么,世伯,我爸妈也在北京吗?” “不,我想他们并不在这里。”理查德收起了笑容,有点严肃起来:“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 “奥……”秦砚顿时觉得沮丧起来,最后的一丝希望破灭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追问:“那么,他们为什么让您来找我呢?” “让我来找你的人正是你的父母,但是,不是现在的他们让来找你的,而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可以和你的年纪相等。这样吧,我们从头来回顾一下这个难忘的故事,但愿能回答你的疑问。”理查德站起身来,来回走了几步,似乎在回忆某些细节。 “十八年前,北京正在举行大阅兵。我第一次来到北京旅游,来观赏天安门和伟大的毛主席,不幸的是,当天人太多,我的护照和钱包都丢失了。正当我彷徨无计时,遇到了秦先生也就是你的父亲——一个非常慷慨的人,他看到了我的困境,交谈中询问了我的职业,知道我是一名正派的人士,就请我吃了北京最好吃的火锅,还塞给了我一大笔返程的路费,我们谈的很愉快,从此以后就成了朋友。” “回到瑞士半年以后,我又在一天晚上接到了秦先生的电话,说需要我提供帮助,我虽然感到奇怪,但当然乐意之至。第二天一早,我就再次赶到了北京。但他似乎并不着急,带我去玩了很多地方,还去西安看了秦始皇兵马俑。我反复问他是不是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他总是避而不谈。直到我离开北京前的那天晚上,秦先生夫妇去酒店里面找到了我,塞给了我一个黑色的盒子,让我寄存到我们瑞士银行。并嘱咐我说,这是一份长期契约,十八年后,也就是今天,要将它完璧归赵交还到你手里。 这份契约的保费是100万欧元,我当然不敢怠慢,现场就邀请我们银行保安部的人一同来到北京,共同密封了这份物品,随后我拿着秦先生的授权书,将它储存在了银行最秘密的保险库。” 第五章 黑寡妇 秦砚听着,找不到一点头绪,爸妈让转交给自己的,那会是什么东西呢?理查德并没有卖关子,继续说了下去。 “盒子很精致,我并没有打开过它。这么多年,它一直存放在瑞士银行最深的地窟保险柜中。我知道,你的父亲母亲都是科学家,他们这么慎重地交给我保管这个东西,一定是价值连城的物品。”理查德说,“并且,他们还付给了我一笔非常可观的代理费用,其中还包括一份给你的信。” “遗嘱?”秦砚的脑袋轰的一声就炸开了,他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说:“难道,难道他们都死了吗?” “no,并不是这样。”理查德连忙摆摆手,说:“抱歉,它并不是一份遗嘱,只是一封给你的信。当时,他们只是说要去进行一场科考实验,可能是有危险的。如果他们没有回来,才让我在十八年后的今天把这件东西带给你。” 沉默良久,秦砚问:“理查德先生,我并没有见过我的父母,您能告诉我,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吗?” “当然,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们虽然认识不久,但可以看出你的爸爸很有智慧,他总是有用不完的点子和幽默感,他总是话语的领导者,像一个国王,对了,他的眼睛很像你;你的妈妈呢,她很漂亮,总是带着和蔼的微笑,你的嘴唇一定遗传她的美。他们很恩爱,和他们相处愉快极了。”理查德坐在秦砚对面,诚挚地说。 “理查德先生,那次你们见面过后,您还和他们联系过吗?” “是的,我随后多次联系他们也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消息,我也多次来中国探访,可他们就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理查德说:“但是,孩子你要相信,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我们要相信奇迹。” 秦砚安静地听着,觉得眼睛酸酸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想突破眼睑流下来,可他不想理查德看到他的懦弱,使劲忍住了。这么多年了,他早已学会了在别人面前,对自己没有父母这件事装的很不在意。理查德拍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只是翻身去打开了房间里的保险箱,从中拿出了两样东西:一封信,和一个只有手掌大小的黑色箱子。 秦砚首先打开了信,里面存放着一张照片,是爸爸妈妈的一张合影。照片中,爸爸戴着眼镜,穿着一件白色的条纹衬衫,脸型像极了自己;母亲也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领口处打着一个蝴蝶结。他们似乎正穿越岁月的黑洞,看着自己慈祥地笑着。 打开信,里面这样写着: 亲爱的孩子: 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意味着你已经长大成人了,我们很高兴,也特别想看看你长大了的样子。你的姑姑和姑父对你好吗?我们知道你一定很孤独,很渴望有父母的爱,也很责怪我们,可是,哪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再梦想着,陪着你第一次叫爸爸妈妈,第一次学会走路,第一次去学校,陪你共同面对第一次苦难面前的哭泣……可是很抱歉,我们没有能陪你走过这十八年,这是一个孩子最需要陪伴的日子,没有把一丝一毫的爱交给你,对不起,请原谅我们的无能为力。 一直以来,我们以为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所以拼尽全力,想弄明白一些事情。有太多的不可逾越存在我们的脑海中,我们必须去完成我们的使命,可是,如果我们没有回来,说明我们搞砸了,这是我们最终要面对的归宿,请你不要难过,也不要试图来寻找我们。 尽管我们并不确定世界的真实性,但孩子,你一定要心存信念,好好地生活下去。一辈子是很漫长的岁月,去安静与世无争的活着,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记住,千万不要涉足“王的游戏”,它是危险的,我们只是希望你平安。 明天,我们将迎来最终的挑战,幸运的话,这封信你将永远不会看到。临别数语,无语凝噎。孩子,记着你不是一个孤儿,我们将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永远为你祝福,永远爱你! 你的父亲、母亲 1999年11月21日 秦砚看完了信,觉得心好痛,痛的忘记了自己。自己不是已经忘记了他们吗?他忍住眼泪跑向了卫生间,锁上了门,才大声呼喊着:“为什么你们不要我了?为什么你们要生下我?爸、妈,你们究竟在哪里?”眼泪像河水一般,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秦砚哭的撕心裂肺般的绝望。 约过了十多分钟,秦砚去水龙头洗了洗脸,精神振作了一些,反正十八年了,也不是第一次没有父母。镜子前,他发现自己有胡子了,再也过了依恋父母的年纪。 整理了下衣衫,打开了卫生间的门,眼前的一幕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理查德手捂着胸口,已经倒在了血泊中。而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戴着金色面具,赭红色头发的女孩正蹲在理查德身边,像极了复仇者联盟里的超级英雄“黑寡妇”。女孩手里正拿着枪,很酷地对着房门,入口处,一个黑衣人已经倒在了那里。 看到是秦砚,理查德拼尽最后一口气,挣扎着说道:“王……的……游戏,去找到它,你将……得知……真相。” “拿着钥匙,跟着我走。”“黑寡妇”指了指桌上的盒子,对秦砚说。秦砚把盒子和父母的信拿到手中,问:“你是谁?”“黑寡妇”头也没回,说:“现在不是废话的时候,他们就要来了。” “啊,手雷?!”秦砚大喊,一颗像极了穿越火线中的手雷被抛进了房间。没等秦砚同意,“黑寡妇”突然抱着秦砚直冲向窗户的玻璃,玻璃粉碎,他们就从三楼坠向了地面。“完了完了,我这条小命今天就交代在这了。”秦砚闭上眼睛去迎接死亡。却发现自己身体像是被一根绳子给拉住了,抬头一看,果然是“黑寡妇”手里拿着一根绳子。 “黑寡妇”松开手就地一滚,翻身上了一辆黑色的哈雷摩托车,把手一伸,命令道:“上来!”秦砚正被摔的七荤八素的,没多想就把手交给了“黑寡妇”,“黑寡妇”顺势一拉,他就坐到了摩托的后座上。只听的哈雷一声怒吼,摩托车开足了马力就向四环上奔去。 身后传来了阵阵枪声,追兵悠忽而至。几辆穿着黑色皮夹克,戴着墨镜的男人转眼就追了过来,“黑寡妇”在车流中灵活地穿梭着,像蛇一样遨游于人海。秦砚恍如梦中,一动也不敢动,只有使劲抱着“黑寡妇”——她的腰特别纤细,抱着柔软极了,尽管现在时机不对,秦砚竟然有些陶醉。难道美国大片看多了大白天的做梦了?他使劲咬了口舌头,发现却是无比的疼痛,眼泪都快下来了。 右侧一辆摩托追上来,“黑寡妇”看也没看一枪就把追兵撂倒了,哈雷还是飞速前进着。“枪口喷着火焰!”秦砚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冒出了这句台词。 哈雷的怒吼声响彻了整个北京城,又有几辆摩托追了上来。“喂,你来开车!”黑寡妇突然说道,接着她竟然在摩托车上转过身来,和秦砚面对面坐下,胸前破涛汹涌的气息压的秦砚差点透不过气来。 秦砚想好歹你问问我是不是同意啊,他用细的如蚊子的声音说:“我还没学会骑共享单车呢……”黑寡妇顺势躺倒,秦砚紧紧抓住了摩托车的把手,黑寡妇左右双枪开火,黑衣人追踪者一个个倒下。 这时,秦砚看到马路的前方出现了一辆黑色奔驰越野,一个人手中正拿着手枪指着自己。秦砚觉得好像有只虫子钻进了自己的身体,接着双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六章 爱情是什么味道的 夏沫当上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之后,第一件事是为文学社改了个名字。一开始文学社的名字叫“自由幻盟”,她觉得太俗气了,改成了“荆棘鸟文学社”。《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夏沫很喜欢女主人公梅吉。 其实,她也一直很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梅吉和简爱都有着顽强的性格,她们不喜欢束缚,看似受尽磨难,但结局却都很幸运。夏沫觉得,这就是白羊座女孩一生的宿命。 晚上6点,party如期举行。当然,并不是以生日的名义。这是一间中世纪风格的餐厅,店内油画及陈列器物充满文艺复兴的味道,搭配无处不在的豹纹元素,让餐厅有一种独特的氛围。座位以隔间为主,极大程度上保护了私密。招牌的黑胡椒牛肉名不虚传,涮好之后黑胡椒仍然粘在牛肉上,很好吃的样子。 但是,夏沫吃的并没有什么胃口,因为她在乎的人并没有来。夏沫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皮肤不算很白,但却很健康。个子高挑,总是笑的甜甜的,属于典型北京女孩的邻家小妹,端庄的就像《甄嬛传》里面的沈眉庄。今天,她特地扎了马尾,穿上了一套白色的裙子。 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来呢? 直到晚上8点,同学们都快要散的时候,餐厅前台才接到一个男孩的电话,自称欧阳夏,是找夏沫的。夏沫听到服务员的转达,眼睛马上亮了起来,她走过去接起电话:“喂?”电话那头,欧阳夏很着急:“夏沫,你还不知道吧,秦砚那小子听说今天上午遭遇劫匪,挨枪子了!现在正在医院躺着呢,明天我们去看看他吧!” “恩,可是……”夏沫说,“可是,今天晚上你为什么没有来呢?” “奥,奥,抱歉啊,晚上我被我妈拉来应酬了,一个美国的叔叔,说是有个哈佛的名额,忘了给你说。下次我请你!……嗳,来了来了!……我走了啊,我妈叫我了。”砰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夏沫在这头拿着电话,不情愿地放到了电话机上。 ※※※ 第二天一早,夏沫特地去花店买了康乃馨,还去报摊上买了本新一期的杂志《小说绘》,准备去医院探望秦砚。欧阳夏一早就打电话给她,秦砚住进了首都武警医院。夏沫打的到医院的时候,欧阳夏还没到。 想起欧阳夏,夏沫微笑了起来。在同学的眼中,欧阳夏并不以官商二代自居,反而谦谦君子,还很好学上进,在学校的成绩仅次于沈梦蝶等区区几个人而已,还是学校足球队的中后卫。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夏沫每次和欧阳夏说话都会脸红,特别是当欧阳夏每次踢完球一身汗的时候,夏沫总觉得男孩阳光的很温暖。 医院门口,当奥迪a6停下来,欧阳夏气喘吁吁地跑下来,喊夏沫:“快,快来帮忙!”从搬下来了一大堆营养品,司机是个圆圆的胖子,帮着从一楼门外走进住院部大厅,就已经汗流夹背。夏沫在欧阳夏面前总是很文静的样子,她默默抱着书本低着头,跟在欧阳夏的身后。 秦砚住的病房是个特级护理病房,一个人住,听说是院长特意安排的病人,沙发冰箱鲜花水果一应俱全。病房里,他刚刚接受完派出所民警的询问。秦砚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告诉了警察叔叔,实际上这个故事他已经重复了不亚于十遍。两名警察同志认真做了笔录,可在秦砚眼中,那个表情就像《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中,最后前去调查pi的那两名探员,看到pi就像在看一个精神病。 然后警察叔叔认真地摸摸了秦砚的额头,又对比了自己的,确定了秦砚没有发烧。当着秦砚的面,一名警察问自己的搭档:“你相信他的话吗?”另一名警察摇摇头,说:“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他又补充道:“也难怪出了这样的事,这位小朋友估计是被吓傻了。” 秦砚顿觉有种伤口上撒盐的剧痛,想辩解点什么,却发现竟无言以对。有一种累叫做心累。 经历过两个多小时的盘问,警察离开了,秦砚真觉得身体被掏空了,姑姑回家炖鸡汤估计还得一个小时才能来,刚想闭上眼睛美美睡一觉,就听到了一个魂牵梦绕的声音叫道:“秦砚,你还好吗?”紧接着眼前白光一闪,夏沫出现在秦砚面前。 秦砚仔细看了看夏沫的马尾辫,又看了眼从未见过的白裙子,眼睛直勾勾的就再也转不动了。幸福来得如此突然,秦砚完全没有做好准备,只觉得心跳的沉重而急促,猛地牵动了伤口。“哎呦!”一阵不经意的疼痛袭来,秦砚叫出声来。 “啊,怎么样,需要我叫医生吗?”夏沫满脸的关心。“不用不用,”秦砚刚想用一句诗情画意的古诗词之类来表达下目前的柔情蜜意十里春风,结果就看到了欧阳夏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了门口。原来欧阳夏拿的保健品实在太多,护士不让拿到病房,只得挑了几件贵重的,其余的又搬回了车上。 “哎呀,秦砚,对不起我来晚了,这不昨天晚上才知道吗,我就风风火火让我爸那秘书准备礼物。你瞧你,出这么大个事怎么不给我说,我叔叔就是主管政法工作的,一定给叔叔说说,给你立个专案调查组,把一帮歹徒绳之于法!”欧阳夏很诚恳,马上掏出iphone 7要打电话。 “不用不用,就是摔了一跤,没事没事。”秦砚赶忙摆手。秦砚还正陶醉在夏沫的甜蜜蜜里呢,一顿没好气:“我就一普通老百姓,这种待遇还真是无福消受。老百姓就过老百姓的日子呗,也挺自在的,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干了也不自在啊。” 夏沫看不过眼了,说:“秦砚,欧阳夏一片好心,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欧阳夏却不介意,摆出了一副董存瑞炸碉堡的神态,说:“对,坚决不能搞特权,谁不是普通老百姓啊,党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接着,欧阳夏却又来了个态度180度大转弯,贱兮兮地问:“秦砚,你表妹沈梦蝶今天怎么没来啊?” 夏沫一愣,跺了跺脚,说我去下卫生间,转身就走出了门。“没来!”秦砚没好气地说,他立马恍然大悟,心说:“上次没答应帮你递情书,丫的一个月没理我。我还自作多情以为真的是来医院看我的,原来都是为了小蝶啊!都说兄弟靠不住,现实版的《投名状》啊!……可是,可是,夏沫为什么要生气?” 正说之间,说曹操曹操就到,沈梦蝶真出现在了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保温壶。沈梦蝶象征性地对欧阳夏笑笑,对秦砚说:“我妈刚骑车把脚崴了,我来替她送鸡汤,你赶紧趁热喝。” “好,谢谢。”秦砚也不客气,拿起就滋遛滋遛喝了起来。一边欧阳夏却一脸傻笑,平日的风流倜傥早就没了踪影,竟然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秦砚和沈梦蝶从小一块长大,像亲兄妹一样,还真没发现自己这个妹妹这么招人喜欢。 秦砚忙着喝鸡汤,猛一抬头,欧阳夏却在歪牙咧嘴的使眼色。秦砚心想这是什么事,我也不能帮着外人去泡我亲妹啊。可实在抵不住欧阳夏在被子下面又揉又掐,所以放下汤碗,咳嗽两声,像背诵党章一样发了个言:“妹妹,我给你介绍介绍,这位是欧阳夏同学,你们共同学习,那个……共同进步。” 沈梦蝶班长加大家闺秀的神态马上就出来了,说:“欧阳同学你好,我是沈梦蝶。”欧阳夏马上站起来鞠了个躬,说:“沈同学你好,我是欧阳夏,你可以叫我夏天,我关注你很久了……”沈梦蝶完全一副心不在焉,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给秦砚盖了盖被子。 秦砚暗付我这个表妹真不是一般人,一张寒冰射手似的冰块脸,真是神挡杀神否挡杀佛,武林侠女举重若轻啊。 第七章 你选我还是选她? 欧阳夏一脸尴尬。“好热好热,那个夏天你帮我看看空调是不是没开啊?”秦砚特地把“夏天”这个词拖长了语调。 “好,好,我看看。”试验了下空调,欧阳夏又满血复活,马上恢复了勇气,说:“今天天热,应该降降温,你渴了吧,我去给你们买点冰激凌,再买几瓶水。”秦砚知道这哪是对我献殷勤啊,明明是问沈梦蝶同学,但这会儿为兄弟岂能不两肋插刀?看在人家给拿了这么多盒脑白金的份上。他点点头说:“是挺热,躺床上我身上都快涨痱子了,那就麻烦你了啊。” “哥,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啊,你好好休息,我还有功课没做完呢。”沈梦蝶完全不领情。欧阳夏马上说:“奥,那我送你,下面有我家的车。” “不用了,我骑单车来的。” “没事没事,我正好路过,单车可以放后备箱里。” “不,我喜欢骑单车,可以呼吸新鲜空气。” “恩,说的有道理,那我也骑单车好了,我们一起吧……” 秦砚这时对欧阳夏佩服的那是五体投地,心说这哥们的脸皮也忒厚了,死缠烂打也真有一套,估计快赶上故宫的城墙了。“这个时代的高中生怎么都这样了!”秦砚厚颜无耻地暗自叹息。 沈梦蝶发现没办法摆脱这个“无赖”,向秦砚道了个别,就出门离开了,欧阳夏就像个小跟班一样,自然也跟着去了。 两人刚走,秦砚转眼一看,不知道何时夏沫早已回来,站在病房的角落里,此刻正在默默流泪。秦砚挣扎着坐起来,说:“你……夏沫你吃点水果吧。” 夏沫却像再也压抑不住自己,一头扑在了秦砚的被子上,大哭了起来:“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我做错什么了?呜呜呜……”秦砚觉得心都要碎了,第一次一个女孩在自己面前这么伤心,第一次自己喜欢的女孩离自己这么近又那么远。她看到了夏沫乌黑的头发和那个调皮的马尾,忍不住像摸摸它,更想一把把夏沫搂入怀里,陪着她一起流泪。可是,真是没这个胆子啊。 自己算什么呢?秦砚觉得自己太后知后觉了,两年多了,竟然都没有看出来夏沫喜欢的白马王子竟然是欧阳夏!一瞬间,秦砚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为什么每次和欧阳夏在一起的时候,夏沫总会出现;为什么在欧阳夏面前,夏沫总是那么腼腆,连说话的声音都低低的…… 那一身白衣似雪,那一个好看的马尾,原来都不是给自己看的。也难怪啊,自己本来就是个废柴,没有父母就是个孤儿,学习也不优秀,体育水平也就会打个乒乓球……这样的人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更不要说像夏沫这样的女孩了,像女神一样,她可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啊。 自怨自艾了一阵,秦砚觉得自己的眼泪都快要下来。但他还是做了一个决定,马上毕业了,还是要告诉自己喜欢了那么久的她,至少曾经爱过她。 “夏沫,”秦砚喊道。“嗯。”夏沫仍低着头趴在床上。“我……我……我伤口有点疼。”秦砚鼓足了勇气,却说了这么一句话,刚说完他都恨不得马上抽自己。“恩,我知道。”夏沫说。“那……那……那你什么时候走?”秦砚自己觉得都快要疯了,真像个白痴啊。头脑中一片空白,说这几句话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汗珠像下雨一样留了下来。 “我就走了。”夏沫终于抬起了头,眼睛红红的,看向秦砚。秦砚却两眼空洞,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夏沫像是受到了一万点伤害,这种伤直刺进了他的心里,他觉得痛极了。 两个人尴尬地坐了一会,夏沫也离开了,两个万念俱灰的人,原本就不知道怎么互相安慰。这一天,秦砚彻底觉得这个世界了无生趣,没有了爱,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秦砚用被子盖住了头,再次痛哭起来。 一直以来,秦砚觉得自己是个很奇怪的人,有时候在别人看来很悲伤的故事,他都觉得特别无感。但有时候又会因为一个小细节,而让自己悲伤的不可遏制。这些天来,好像特别多愁善感了起来,父母的消息,对夏沫的梦的破灭,眼泪越来越廉价了。 哭了一阵,秦砚昏昏沉沉睡了一会,揭开被子发现天已经黑了。中间医生来测过两次体温,打过一次针,秦砚都假装没醒。 突然,他发现病房的沙发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坐着一个赭红色头发的女孩,穿着一身淡黄色连衣裙,显出凹凸有致的身材;穿一双金色水晶鞋,更显得腿修长笔直。她正坐在沙发上翻看夏沫送给秦砚的《小说绘》。 “你……你……你是黑寡妇!”秦砚几乎是大喊了出来。虽然昨天救他的那个女孩穿着一身皮装,但今天她一看到她的头发和眼睛就马上想了起来,绝对是她没错! “格格”,少女笑着说:“黑寡妇,我吗?拜托,你漫威的漫画看多了吧。我姓苏,叫苏木夕。”她不经意地伸手往后捋了捋头发,那一个小动作竟然都美的恰到好处。 看到美女总是有些害羞的。秦砚神情有些扭捏了起来,心想这次溴大了,怎么每次见她的时候都是在大哭,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这可怎么见人。 苏木夕放下小说,站起身来看着秦砚,说:“你的枪伤没伤到要害,不会有事的。总让你这么躺着也不是办法。我们出去走走吧。”随手扔了一套阿玛尼的衣服和康普顿的鞋子给秦砚,说穿上吧,我可不想让一个小土鳖跟着我出去。 秦砚看了看他那套耐克的衣服,心说:“怎么了,我穿的也是世界名牌啊!最起码不是班尼路吧!”借苏木夕的手机给姑姑打了电话,就说自己在医院的食堂吃了,让姑姑不用来了,自己要早点睡。 夜色如水,秦砚跟着苏木夕走出了医院的大门。这次开的车不是哈雷,而是一辆黄色的法拉利限量敞篷跑车458 speciale a,这车秦砚认识,去年十一北京举行车展时候,他专门和姑父一起去豪车展区看的,好像值500多万人民币。 苏木夕开着车左右逢源,用不了多久就出了市区,去了一个很多盘旋弯路的公路上,两边青山如黛。北京的夜难得有这么安谧的空间,天似穹庐,挂满了繁星点点。苏木夕几乎时速都在180左右,敞篷车的夜风吹的秦砚好像迎着海浪,苏木夕的赭红色长发随风飘舞着,柔软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你到底是谁?”秦砚才想起还没有这个问题。 “叫姐姐我就告诉你。”苏木夕俏皮地说。 “切!看你样子也就和我差不多,只是比我厉害点。” “只是一点点吗,牛头人小弟?”苏木夕坏坏地笑了。 秦砚马上就像嘴里塞了一块土豆,半天合不拢嘴。“原来黑我的是你!”秦砚大怒。 “不算黑你吧,只要有爱丽丝在,没有人是她的对手。” “谁是爱丽丝?”秦砚忍不住问。心想,为什么越漂亮的女孩说话越没什么逻辑?特别是偶尔提起一个名字。 “另一个女孩,你会见到她的。” “切,让她来跟我单挑三百回合,看我不用菜刀砍的她举手投降。” “那你可别后悔,她什么都知道。”苏木夕笑笑,不再说话。 再下去,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唯有雷蒙斯乐队节奏简单的打击乐敲打着耳膜,但又很安静,沁阳享受着这样的美好时光,大约一个小时,他们就奔到了山顶。苏木夕毫无征兆的一脚刹车,把车停在了马路边,坐着一块平坦的岩石上。 秦砚也过去坐到她的身旁,当然不敢靠的太近,可苏木夕身上散发出的香味沁人心脾,秦砚觉得恍如梦中。 苏木夕笑着说:“跟我说说那个叫夏沫的女孩吧,你很喜欢她?”秦砚没想到她竟然会问这一句,真是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但是,这可从何说起呢?一时间从认识夏沫到这几年的感情都一股脑的涌上心头,秦砚很肯定这就是爱情。 不知道为什么,秦砚对苏木夕这个漂亮的女孩完全没有了防备,或者也是想找个人倾诉吧,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可以去倾诉的,也都从头说给了她听。 苏木夕一直安静地听着。秦砚从长城上正式认识夏沫,到渐渐的让她住进自己的心里,到每天最快乐的事是能看她一眼,在网上能看到她的qq心情,想知道她最喜欢听的音乐,曾经也幻想过夏沫是喜欢自己的,哪怕是淡淡的一个微笑,都是自己的天堂。可是,终究所有的梦都会破灭,爱情只是一个高中生的奢侈品吧。 沉默很久,苏木夕又习惯性地撩了下头发,然后,她问了一句特别没头没脑的话:“你觉得我漂亮吗?”秦砚诚恳地回答:“漂亮,你差不多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了。”苏木夕很高兴,说:“是吗,看你呆头呆脑的还挺会哄女孩子开心。” “我这人老实,江湖人称秦大老实!只会说实话。” “如果,把我和夏沫放到一起让你选,你选我还是选她?”苏木夕盯着秦砚的眼睛,等待着他的答案。 第八章 “小魔女”苏木夕 秦砚心跳加速,掌心全是汗。当一个妙龄少女坐在你的身边,挑逗性地问你会不会选择她,你会怎么回答呢?秦砚脸红了,觉得嗓子很干,竟然发不出声音来。 “嘻嘻,不用回答了,我逗你玩的。”苏木夕把双腿弯起,胳膊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把头微微枕在上面,看着秦砚说:“这下开心了吧?” 秦砚长吁一口气,心说:“姐姐你就别玩了,一看我就是个少男没有过恋爱经验,再说了你就跟个仙女下凡似的,简直比变形金刚的女主角还酷,我算什么呀。”心里想着,但也明白苏木夕的一片好心,说:“谢谢你。” “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追呢?”苏木夕说:“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女孩会拒绝有人喜欢她。只是,她未必选择你。但是你不应该让她知道你喜欢她吗?” “我不敢。”秦砚很诚实地回答:“我总是觉得配不上她,要是万一她拒绝我,以后可能都不会做朋友了。” “你真是个笨蛋弟弟!太丢我的脸了。”苏木夕一副御姐的架势:“爱一个人,就要勇敢一点好不好,别让你的自尊心作祟,赌上你作为男人的所有尊严,天下哪有追不到的女孩子?当然除了我。” “可是……可是……我还是不敢。”秦砚觉得很沮丧。 “别可是了,一个懦弱的男人怎么会有女孩喜欢?喜欢就勇敢去追,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万一,万一呢?好吧,我知道了。” “你发誓!” “……我发誓,我一定向夏沫表白。”秦砚略有了些勇气。 “大声点!”苏木夕命令。 “我秦砚向天上所有的星星发誓,我一定向夏沫说:我爱你!”他站在山顶,大声喊道。 “好,姐姐我基本满意。我有点冷,我们回家吧。”苏木夕说。“好的。”秦砚其实挺舍不得这么美好的时光,长这么大第一次陪着一个开着法拉利跑车的美女,在北京这么美的地方谈论爱情。 回去的路总是感觉要比来的时候快一些,不一会儿,法拉利就用一个漂亮的转身,将秦砚送到了医院门口。 秦砚这才想起来,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没有来得及问苏木夕,而她或许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解答的人。他坐在副驾驶位上没有打算下车,问道:“你难道不打算给我说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吗?你是谁,为什么那天会在盘古酒店?还有,我问过医生,是你送我来的医院,那么我父母留给我的东西呢?” “东西替你保管着,放心。答案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苏木夕说:“三天后我来接你出院,到时候告诉你所有想知道的答案。” “好吧。那我们拉钩?”秦砚伸出手。 “快下车!无聊的小学生游戏。”苏木夕不肖一顾。 秦砚只得怏怏的下了车,看着法拉利如夜晚中的一只流萤,在寂寞的夜里绝尘而去。 接下来的三天,秦砚直觉得度日如年。伤口在左侧肩膀处,说来也是好险,再差一点点就打中了心脏。现在已经结了疤,大医院的医疗水平还是相当值得人信赖的。秦砚不会知道,这家医院是北京最好的医院,而为他治疗的医生和护士,几乎都是给中央领导治病才用得上的标配。 这两天闲来无事,倒是有空看了看小说,《小说绘》里面写的爱情多美好啊,秦砚看的爱不释手。中间,dm战队的弟兄们来看过他一次,期盼着他能早日回沙场,韩国整了个什么萨德的导弹防御体系,中国人民很愤怒,作为中国最优秀的lol战队,祖国需要秦砚的时候到了,一定干得韩国哭阿爹喊娘。秦砚激情澎湃,已经报了上战场马裹尸还的决心,但无奈左手按键盘估计还是不行,别说打竞技了,削个苹果都还有点困难,因此只得含泪告诉各位战友:“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第三天一早,姑父开着他的大众速腾就和姑姑来到了医院,办住院手续排长队也是焦头烂额,但好在所有的费用已经结清了,至于谁付的账姑父倒不多想,行走江湖谁还没有个贵人相助了。并且暗暗下行决心,这笔省下的钱一定要拿来买个高仿的江诗丹顿手表。做金融的嘛,必须得讲究个面子。 办完各种手续,已经上午十点。秦砚坐姑父的车就要离开的时候,苏木夕还没有来,秦砚这才想起来竟然都没有留个电话号码。一路摇头叹息,想张无忌他妈殷素素说的那是真对:一定不能相信漂亮的女人! 回到家,沈梦蝶去学校了。姑姑估摸着秦砚本来学习就不好,又耽误了这么长时间,考个好大学是基本无望了,可也得身体好啊,去东莞打个工也还是可以的。就打算下厨给秦砚做点东坡肘子红烧排骨之类的营养餐补补,这时,敲门声响起。 秦砚打开门,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女手捧鲜花,在那以标准的微笑微笑着。“你……你……你……”秦砚脸色忽然就变了,结巴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心中却是转了十八道弯:刚过了猴年,你是孙猴子派来玩我的吧。 “谁呀?”姑姑听到敲门声,也走了出来。 “给你,祝你早日康复!”苏木夕一脸清纯,转向姑姑:“阿姨你好,我是秦砚的女朋友苏木夕。” “什么?”只听得“当啷”一声,由于过度吃惊,姑姑的铲子一个没拿稳掉在了地下。正在看报纸的姑父这时回过了神来,赶紧招呼:“你好你好,赶紧进来坐,在门口愣着干什么。” 姑父在金融圈里混了几十年,眼力劲可是不差。虽然苏木夕穿着校服,打眼一看就和秦砚沈梦蝶的没什么区别,但校服上面一个kiton的logo那可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的,意大利的服装订做世界顶级品牌。再看那对琥珀色的耳钉,香奈儿今年刚出的新款,一般人花钱买都要等3个月的。再看那个书包,姑父差点都要晕倒了,竟然是价值60多万的爱马仕! 可苏木夕真像个中学生一样,温良贤淑的坐下了。姑父又倒茶又端水果,忙的不亦乐乎。做完了准备工作,老两口去厨房商议开了。姑姑首先忍不住了,说:“老沈啊,你觉得那真是小砚的女朋友?”姑父说:“这还有假?人都追到我们家里来了。”“那你说那姑娘看上去还是个洋妞,到底看上小砚啥了?”“罗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个……我也不明白。”“该不会是姑娘上门来逼婚的吧?”“别瞎说……” 两口子在厨房里喜一阵忧一阵的,没讨论出什么眉目。一致的结论是,秦砚这小子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了,祖上积了八辈子德。 客厅里,秦砚一直坐在那挠头,可即挠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自己的正常的三观何以被这么小魔女给弄的如此混乱不堪,这是那个一会儿黑寡妇,一会儿法拉利公主,一会儿中学生的苏木夕吗? “你……你……你到底想干什么?”秦砚没好气的问。“我来看你啊。”苏木夕似笑非笑。“求你了,我的好姐姐,我是良家少男,真经不起你这么折腾。”秦砚都快要哭了。“怎么,有我这样的女朋友不好吗?”苏木夕无动于衷。 “你想干什么就直说吧,我刚网上测过情商智商都没80分。”秦砚彻底败下阵来。 “我呢就是来看看你,觉得好玩。然后呢,另外有个老头也想见见你,我得带你去。”苏木夕说。 “什么老头,我认识?”秦砚说。 “不,你不认识他,可是他认识你。”苏木夕说:“你不是想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吗?只有他才能回答你。” 第九章 科幻的地底世界 秦砚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中,此时只希望身边有个李元芳,能问一句:“元芳,你怎么看?”但是他几乎没有选择,在苏木夕这个小魔女面前,他的情商智商完全就是负数,只能任人摆布。 两人临走时,苏木夕还不忘亲切地招呼二老:“姑姑,我早就看了您拍的电影,您的真实事迹真能感动中国,妈妈说一定给您再投资个续集;姑父,我父亲说上次去罗马带了一块手表,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想下次亲自送给您让您鉴定下……”老两口暖心的热泪盈眶,你说在哪找到了一个这么可心的闺女,连连抓住苏木夕的手频频挽留,挽留无望又直送到了楼下才舍得让走。 秦砚整个一个哭笑不得,心想:苍天啊你俩也太没有原则了,这么快就被收买了,如果你们见到她拿枪杀人不眨眼,真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 两人终于离开,转过街角,一辆蓝色的全新兰博基尼静静地趴在那里。苏木夕娴熟的打开车门,脱掉校服,露出了一个精干的小背心,头发散开露出了淡淡的波浪卷,傲人的身材和逼人的气质暴露无遗。 “真有趣!上车吧,呆鸟!”苏木夕戴上眼镜。秦砚苦着脸上了车,心里忽然冒出了一句小学学过的唐诗:“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兰博基尼如流水般安静地流淌过北京,秦砚才发现这个自己从小就生长的城市,原来竟是这样陌生。繁花似锦的高楼大厦,和历史的痕迹相映成辉,一转眼似已穿越千年。不知何时起,青春岁月似乎也印下了太多的记忆,细想起来,那似乎有一种呼吸的急促,耐人寻味。 可在秦砚的心里,最美的时光依然是走在家附近的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夏沫穿着黑色的毛衣,淡蓝的牛仔裤,白色的小白鞋,戴着棒球帽,背着书包和他偶尔走过的时光。那是很多年前了吧,可秦砚总觉得恍如昨日。一想起夏沫,秦砚就有种刻骨铭心的痛,他没有勇气去勇敢追,可总有放不下的结。 此刻坐在身边的这个女孩,玩笑是玩笑,可秦砚心里很明白,他根本就不是苏木夕的菜。究竟要什么样的人才能征服这样的小魔女呢? 兰博基尼大概行驶了半个多小时,驶进了中关村附近的一个小院子。在高楼林立的中关村,这可算不得什么有排场的公司。也就六层楼的样子,白色的外壁因为雨水的常年侵蚀也已经开始剥落了,好在停车场很大,汽车无序地摆放着,兰博基尼显得格外刺眼。这分明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工厂。 走进去,前台小姐无精打采的翻阅着手机,看了一眼苏木夕,又低头玩起手机来。企业墙上写着公司的名字:北京远拓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苏木夕轻车熟路,左一拐右一拐着进入了一间副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是一个猥琐的中年男人,穿着一套略显宽大的旧西服,正在手机上打着《王者荣耀》,一说话秦砚才知道,这是个日本人。 “苏小姐您好!”日本人一看到苏木夕,马上站起来鞠了个90度的躬。“帮我打开天梯。”苏木夕说。“好的。”日本人不知道在自己的办公座上按了一个什么机关,小小的办公室竟然自动旋转起来,书柜从中间分开,露出一个透明的金属感十足的走廊;四周的墙壁变成了一个风景旖旎的欧式花园;办公桌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款透明的大屏幕,一个美丽的穿着红衣服的少女正站在屏幕中央。 “你好,alice(爱丽丝)。”苏木夕说。“你好,茜茜。”少女说。“他就是秦砚,我们要进入天梯。”苏木夕说。“你好,我是秦砚。”秦砚向少女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恩。”少女回答着,却仔细的看了看秦砚。然后,眼前的风景又变了变,走廊的灯光亮起,尽头是一扇电梯门。苏木夕和秦砚走进去,坐上了电梯。电梯很宽敞,足以容纳二十多个人。只有两个楼层,一个是a,一个是b。但从a到b,却足足运行了了有10分钟! 下楼来,一辆纯白色的子弹头的火车已经停放在那里,车门打开,苏木夕带着秦砚走了进去。这一路,离奇的让秦砚瞠目结舌。原来在这个破烂的工厂里面,还隐藏着这么多的秘密。而这列在地下的火车,难道要通往一个魔法世界? 秦砚狠狠地拍了下大腿,疼的龇牙咧嘴。但是他听说,人在做梦的时候,梦见拍大腿也是会感觉到疼的。疼痛是一种感觉的反射,和身体无关,和快乐一样。就像每一次在梦里梦到那个魂萦梦绕的女孩,都会快乐的笑出声来。 火车开动,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去,承载着宿命。谁说命运不可知,或者在冥冥之中有双无形的手,早已安排好了一切。 半个小时后,火车开进了一个金碧辉煌的车站广场中央。地板用白色大理石铺就,几根黑色的灯柱冲天而立,屋顶是仿真的蓝天白云。大约有4名不同肤色的身穿白色制服的工作人员,静静地迎接着客人的到来。其余的人都在紧张的忙碌着,就像美国高速运转的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一部扶手电梯铺在广场上,连通着车站和上层建筑。 “欢迎来到未来世界!”苏木夕特有优越感的看着一脸懵逼状的秦砚,“走啦,我带你去见罗伯特。” 秦砚终于恍过神来,反正跟着这个小魔女自己就从来没有搞清楚过状况,那么就既来之则安之吧。一路上他连珠炮似的问了一连串问题,例如“这是哪里?为什么在地底下修建着?会不会地震?谁是罗伯特?有没有肉吃?……”等等。 “烦死了,你能不能等会问老头子。”苏木夕拒绝回答问题。 “村里人进城还不能多问几个问题啊。”秦砚一脸不乐意,但也没有办法,跟小魔女玩绝对是斗不过的。 上楼来,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又上了一台升降梯,这次的电梯快很多,大约有四分钟时间,就到达了a层。出了电梯,秦砚举目望去,大约一百多层的楼层就像一层层重叠起来的白色贝壳,边缘处闪烁着蓝光。而他所在的这一层,就像一个蓝色的立体三维空间,四周就像海洋馆,彰显着未来世界的科技感。 走了不远,苏木夕说:“罗伯特就在这里。”推开门,却是一个略显古旧的老房子,房子并不大,但是却很整洁,一个古老的柜式钟表的钟摆缓慢地摇摆着。一位老人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芳草地。他的个子不高,白色衬衣上套着一个黑色的马甲,阳光从他的头顶射进来,照亮了木制的胡桃色地板,也照亮了老人的白发。 “校长,他来了。”苏木夕说。 老人转过身,秦砚看到了他的脸,岁月已经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但他的眼睛却犹如荒野里的狼,如刀锋般明亮。 “很像你的父亲和母亲。”老人端详了差不多一分钟秦砚,才开口说话,“我是罗伯特·福特”。秦砚不禁感叹,这年头真是全世界都在说中国话,孔夫子的话越来越国际化啊。 却只见老人面向苏木夕,说:“不介意的话,让我们单独呆一会。”“好的。”苏木夕面对着秦砚扮了个鬼脸,就走出了房间,关上了门。 “孩子,这十八年来其实我一直在等你,今天,你终于来了。这样的见面场景我已经勾勒过无数次,但只有这一次无比真实。”老人说,“你可能有很多疑问,比如我是谁?当然,我会告诉你所有的答案。但是现在,让我们先喝一杯。” 老人翻开柜子,找到了一瓶红酒,以秦砚那拙劣的品位,也知道那是一瓶有些年头的拉菲。罗伯特拿出了一只普通的木制酒杯,和这个房子的家具一样,看上去都已经历史悠久。秦砚接过酒杯,看到了酒杯里深宝石红色边缘光亮透明的液体,一阵醇香从杯子中满溢而出,这是一种混合了花香和果香的味道,芳醇柔顺。 “对不起,我习惯了用木制杯子喝红酒。”老人端起杯子,坐在了一个布艺沙发的扶手上,沉思着,像是在回忆什么。然后他慢慢地说:“很多年前,我也经常和你的父亲在这间房子里,讨论一些关于历史和未来的话题,我们总是谈的很愉快。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我们对于命运或者说宿命的构想发生了一些分歧,我们都很固执,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因此,我们各自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是,结局并不令人满意。” 秦砚问:“那么,罗伯特先生,您知道我的父母在哪吗?” 老人神情抑郁地看了秦砚一眼,说:“是的。但是恐怕得让你失望了,他们不再像我们正常理解的这样活着,我觉得是我害了他们。” 第十章 囚徒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秦砚颤抖着,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罗伯特从沙发的扶手上站起来,转了个身,坐在了另一侧的沙发上。对着秦砚说:“来,先喝一杯,听我慢慢说。”秦砚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红酒,从未喝过酒的他,尽管这种名贵的红酒只有香醇的味道,可他依然被酒精呛的剧烈的咳嗽起来。 罗伯特递过一块白色的毛巾,秦砚慢慢坐下来。他需要眼前这个老人给他一个答案。 “大约30年前,我和你的父亲一起在北京创立了这家公司,它是一家受到各国政府资助,服务于人类未来的高科技企业。地球的寿命并不是永恒的,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加速了它的毁灭,或许,100年内地球和人类将一同灭亡。因此,我们的初衷是,研究发现时间黑洞的秘密,利用黑洞拯救人类。可随着研究的深入,所有的研究目标变成了一个推论:世界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它困扰着我们。当然,这并非是每个人都理解的,很多人认为是个荒谬的命题,但事实并非如此。”罗伯特说,“为了让你理解,我可能得从头说起,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随时打断我,但请给我一点时间。这很重要。” 秦砚点点头。 “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并不能完全破解的谜团,例如玛雅文明。虽然处于石器时代,但是玛雅人却在天文学、数学、农业、艺术及文字等方面取得了极高成就,他的天文历法卓金历,把一年分成18个月,每月20天,年终再加5天为禁忌日,合为365日之数。他们测算地球年是365.2420天,现代科技的准确计算是365.2422天,一年的误差不过0.0002天,也就是说,5000年的误差也不过一天。如果说水晶头骨、金字塔和火箭的图腾可以找到解决方案,但超出时代范畴的天文学,现代科学却完全不能解释它们。因此,很长时间里,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们都将这种现象归结于外星人的造访。”罗伯特说。 “您是说是时间黑洞造成的,并不是外星人?”秦砚问。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但答案也并非如此。”罗伯特赞赏地说,“我们调查了大量的世界未解之谜,相信是有外星人存在的,但是,或许可以换一个叫法,他们不该被称为外星物种。一些科学家认为,在远古时期的地球或其它星球上,如尚未出现温室效应的金星或仍有液态水的火星,也许曾出现过史前技术型物种,这样一来,或许这个说法可以解决很多人的疑问。” “但是,这只是一种狭隘的科学猜测。”罗伯特继续说,“人类的思维总是局限在已经存在的物质之中,物质决定了想象力。例如,我们永远无法抽象的去想象一个外星人的形体,所有的科学幻想,都是对地球上已经存在的生物体进行了拼接,从而创造出一种迥异于人体相貌的异形。但是否还有另一种可能?一种存在于人类的客观认知之外的,但确实存在的真相。它无法被今天的人类意识所探测到,但是却是最接近真理的可能。” 秦砚上小学二年级时,看过一本外星人来到地球寻找一位小男孩的书,从此对外星人的存在深信不疑。罗伯特的话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打算追问一些细节。 “既然人类无法超越基于客观存在的想象,那怎么会有另一种可能呢?”秦砚问。 “这就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罗伯特浅浅地喝了一口红酒,再次起身站到了窗户边,看着外面绿草地上的马群。 “孩子,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罗伯特没有回答问题,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不相信,我是无神论者。”秦砚几乎是脱口而出,新世纪的少年队员怎么能相信神鬼论。老师们反复告诫我们,这是封建思想的糟粕。 罗伯特习惯性地眯了眯眼睛,说:“或者你应该相信他们的存在。”他继续解释:“你的父亲是一个天才。人类确实无法突破基于物质的想象,但是,我们却拥有另一种神奇的能力,它就是推论和假设的能力。你的父亲,一个基督徒假设了一种可能,如果地球和人类甚至整个太阳系也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那么会怎样?” 老人显然没有指望秦砚能回答这个问题。他走到秦砚的面前,接着说:“如果这个假设是成立的,那么就可以解释一些我们忽略的问题,它是一种人类存在的逻辑,例如人在高兴时会笑,在伤心时会流泪,在愤怒时会想要发泄,在荷尔蒙的支配下,会喜欢上异性。这是很平常的现象,但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可是,我们从未教育新生的婴儿去拥有这些情绪,它们为什么会在情感宣泄时如此的雷同?或许这给了我们一种启示,那就是人类或许如机器人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思维逻辑创造出来的。” 秦砚觉得脑仁有些发疼,这也太科幻了,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罗伯特说的确实有些道理。“那你们经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什么?”秦砚问。 “年轻人,不要心急想知道结论,你必须理解我所说的。”罗伯特在房间里渡着步,说:“在我们的研究开始,我所说的当然是一种假设。但是,慢慢地我们发现了人工智能的存在,发现机器也是可以被注入情感的,它可以完成与人的交互和对话,以人类的方式。这让我们兴奋起来,或许这种假设确实是可以成立的。首先我们创造出了一个强大的人工智能体,你们已经见过面,她可以主宰一切。爱丽丝,请让我们的新朋友来认识下你。” 在秦砚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虚幻的影子,要不是罗伯特提前作了说明,秦砚还真以为大白天的见鬼了。但一阵凉意还是从脚心直到脑顶。 “你好,秦砚,我是爱丽丝。”红衣姑娘爱丽丝微笑着向秦砚伸出手,秦砚刚伸出手就后悔了,自己这么傻到和一个影子去握手呢。然而,当爱丽丝的手触碰到他的时候才让他大吃一惊,那是一个温暖的女孩的手掌。 “谢谢你,爱丽丝,需要帮助时我会召唤你。”罗伯特举了举酒杯。“好的,随时为您效劳。”爱丽丝又慢慢地凭空淡去了。 “爱丽丝是一个强大的人工智能,她拥有世界上最强的运算能力,可以在几秒钟内突破任何国家的防御体系。但是,说她是人类也毫不为过,你肯定感受到了,她拥有人类的思维和语言能力,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孩。”罗伯特说,“在解决了人工智能的难题之后,我们只需要再解决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虚拟现实的物质化存在。最初的一个步骤是,呶,就是你能真实地抓住爱丽丝的手,而不是一台机器的金属手臂。” 在罗伯特通俗易懂的解释下,作为中学生的秦砚,也似乎有些了解了这个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it公司的核心理念。作为男孩子的秦砚,一直有一个it男的梦想,记得一个广告词说:“他们都叫我码农,因为我用技术改变世界”。秦砚一直觉得这句话超酷的。 但是罗伯特接下来的阐述打击了秦砚的优越感,他说:“让一个影子从虚幻到实体,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两者的距离是非常遥远的。这牵涉到空间、时间的转换,我们甚至尝试用超光速或者时间黑洞去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只有时间才可以解决空间的不对应,但是很遗憾,尽管我们集中了全世界上最优秀的该领域的科学家,但是依然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难题。这让我们很沮丧,这个时候,你的母亲,一个同样优秀的科学家提出了另一种终极假设。” 罗伯特说:“这个假设就是我们所存在的世界是虚幻的,它可能是一个技术幻想中存在的世界,也可能是一种人工智能控制的世界,谁知道呢,反正它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这样。如果是这样,那么人类所有的疑惑都迎刃而解了。” “你应该知道柏拉图的洞穴之喻吧?”罗伯特问道:“或许,我们都是囚徒。” 第十一章 造物主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洞穴”比喻是人类关于真实与虚拟的最早思考之一。说的是一群囚徒被束缚在一个洞穴里,背对一堆篝火,面对一面墙,头颈不能转动,看到的只是一些墙上的投影,他们以为这些影子就是真实的存在;当其中一个囚徒解脱束缚,能够行走,看到篝火后,终于明白了自身所看到的全是虚无;等到这个人走到了洞外,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呈现在他的面前——刺眼的太阳照射在所有的物体上面,而且创造着一切物体的影子——他才明白,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说着说着,秦砚感觉就坐不住了,心想老罗你这是给我编故事呢吧。是《阿凡达》看多了还是《黑客帝国》上瘾啊,不像我就喜欢看个《唐伯虎点秋香》,也就看了37遍而已人畜无害啊! 秦砚决定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去纠正一切错误思想,所以单刀直入地问道:“罗伯特先生,这么说我们都是虚幻的人了,可是有什么证据吗?” “no,我们是真实存在的,只是这个世界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它们或许是有着巨大的差别的。”罗伯特一口喝干了杯中的红酒,又倒满了一杯,他很享受这样的午后。“当然,一开始这只是一个假设,我们没法证明这种假设。除非,我们创造出一个和人类世界一样的世界,它有着宏达的世界观,万物生长自有它的规律,一年四季分明,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就像上帝一样?”秦砚问。 “是的,就像上帝一样!”罗伯特回答。 罗伯特“噗嗤”一声就笑了,这套逻辑太荒谬了,秦砚觉得自己就跟个傻子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他知道的最伟大的公司是苹果,乔布斯刚刚发明了智能手机;还有微软,让人们开始了用机器办公和生活;谷歌正在研究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还是未来的趋势……百度的人工智能机器人,连人类的最强大脑都比上。 “这是一场骗局!”虽然秦砚并不知道罗伯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但潜在的意识告诉他。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要回家了,您说的话我并不相信。”罗伯特看出了秦砚的戏谑,但是他并不介意。他只问了一句话就让秦砚愣住了:“你想不想见你的父亲母亲?” “他们在这里?”秦砚激动地声音都颤抖起来。 “是的,或许你该看看他们。”罗伯特说,“请跟我来。” 秦砚跟着罗伯特走出了这间古董屋,他们又穿越了几条走廊,前方豁然开朗。类似于一个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这里豁然是一个大教堂。尖塔高耸、尖形的拱门,以及窗户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尖肋拱顶和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框架式的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为主,加之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的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门的两侧增加一对高塔。 基督还在十字架上,宽恕着人类最后的审判。在基督雕像的背后,是一扇厚厚的大红门。罗伯特用眼底扫描打开了门,灯光依次亮起,它并不是一个特别巨大的房间。房间中间放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缓慢的旋转着,四周都是巨大的电子设备。 一男一女躺在水晶中,睡的如此安详。秦砚忽然就知道了,这是他的爸爸和妈妈。无数次,秦砚都想象着见到父母时的场景,会大声哭,会去撕心裂肺的去拥抱。可当他真的看到他们时,却发现平静的就像在看两个陌生人。或许,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吧。 水晶的转动,让光线投射在地上,折射到秦砚苍白的脸上。他看着水晶里的两个人,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先是有种淡淡的痛,这种痛迅速扩大,占据了秦砚的心脏。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无法呼吸了,因为每一口空气都变成了哽咽。 再也忍不住眼泪,这么多年的压抑霎时间涌上心头,别人的嘲弄是那么的真实。秦砚扑倒在水晶的脚下,但却没有说出一句话。可是,他的心里在倾诉:“爸,妈,我终于见到你们了。你们可知道,这么多年我是多么的想你们!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换你们叫一声我的名字,你们为什么不说话?爸妈,我来看你们了啊……” 罗伯特背过了身,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轻轻地抹了抹眼泪。过了半晌,等秦砚哭的无力,逐渐平静下来,他才走过去拍了拍秦砚的肩膀。 “他们是死了吗?”秦砚问。 “我告诉过你,这也许并不算是死亡。只是,他们的意识和思维都已经不在这里,换句话说,他们的灵魂已经去了其它的地方。”罗伯特说。 秦砚猛然站起,一把抓住罗伯特的衣服,慢慢地跪下了,说:“我求求你,罗伯特先生,你这么神通广大,一定有办法可以救活他们的!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罗伯特扶起秦砚,给了他一个拥抱,拍了拍他的后背,说:“孩子,这十八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再想着拯救他们,可是,我无能为力。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一个人才能救他们,我想我终于等到了。” “是谁?” “就是你啊,孩子!”罗伯特说,“听我慢慢说。大约在十八年前,我们集全世界科学之力,终于完成了研究,并且把所有的研究成果定义为‘上帝法则’。利用上帝法则,我想我们成功构造出了一个幻想中的现实世界,它是如此的真实,连上帝都会为之着迷。但这让我们恐惧,那就是我们到底是谁,我们在哪里生活?如果我们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空里,创造一个真实的世界,那么我们所在的世界呢?” “这时,作为公司的两个创始人,我和你的父母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我主张研究到此为止,因为这让我害怕,如果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谎言,我们应当让这个谎言美好地存在下去。但是,你的父母坚持要进入虚拟的现实世界,他们要一探究竟。是的,我们最错误的研究就是我们发现人类可以进入那个世界,或者说存在这种空间穿梭的可能。抱歉,我没有能说服他们,放弃这个选择,是我害了他们。” 秦砚这时已经理智了下来,说:“您的意思是我的爸爸和妈妈去了那边世界,就没有再回到现实中来吗?” “请相信我,那个世界也是现实的世界。”罗伯特纠正他说,“我们已经成功解决了空间穿梭的技术,但是我们或许还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是存在一个防火墙的,我们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存在,但是它似乎与生俱来,阻挡着我们进行这样的旅行。我们或许可以叫它们‘看门狗’。” “看门狗?”秦砚重复道,他记得有一个游戏也叫这个名字,“它是什么?” “我们并不十分确定。但唯一能肯定的是一点是,人类在穿梭到另一个世界的时候,会忘记自己的一切,或许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并且,空间穿梭的行为好像是不可逆的,或者说,我们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去对抗它。”罗伯特说。 “您说的另一个世界,它会是历史的一个阶段,还是一个外星球呢?”秦砚问。 “它是一个由我们完全虚构的世界,存在于一个时空的节点里。你要明白,在‘上帝法则’下,历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我们都受控于‘上帝’,它可以创造我们,也可以改变一切。而在那个世界,我们也是上帝,只是,我们不能完全行使上帝的权力,因为我们丢掉了打开世界的钥匙。”罗伯特笑了。 “如果人类都可以进入那个世界,为什么必须是我?”秦砚说,“罗伯特先生,您可能不知道,我只是废柴一个,去了另外的世界估计活下来就成问题。” “孩子,这也是我为什么等待你成年之后,才让你去选择的原因。但是,你低估了自己的能力,你会强大起来。我也会为你提供一些必须的帮助,虽然我不能像上帝那样去控制那个世界,但是我可以做到一点,为你选择一个角色。” “那么,您准备给我一个什么角色呢?” “我想,你最适合的角色是做一个王子。”罗伯特半开着玩笑,“因为,你的父母或许就是那个世界的国王和王后。我们将这个世界定义为‘王的游戏’。”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您刚才说看门狗会抹杀我的记忆,甚至我会变成另外一个人。那么我去那个世界之后,如何才能找到他们?” “人和人之间存在独特的血缘密码,它是最不可割裂的亲情,基因是一种强大的自然法则,我相信你会找到他们,他们也会找到你。” “找到他们之后怎么办,我们还是回不来了呀?”秦砚有点忐忑。 “假如这个世界上有人能从那个世界安然归来,那就是你的父母。在‘王的游戏’里,你的使命也只有一个:找到他们,和他们一起回家。”罗伯特说。 他手扶着水晶,眼神深邃而悠远,好像已经穿越了千年。 第十二章 飞鸟与鱼 这太荒诞了,十八岁之前,秦砚习惯了自己当一名被别人忽略的废柴,藏在自己为自己营造的小世界里。可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需要他的拯救,在另一个世界,他要成为救世主。 “罗伯特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可是,我想我还没有做好决定,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做这样的尝试。并且,我不确定我是一个合适的人选。”秦砚说。 “当然,我并不需要你现在就做决定,孩子。他是一个重大的选择,可能超出了你的年龄。你需要时间考虑,想好了告诉我就可以。”罗伯特拍拍他的肩膀,“现在,让我们去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吧。” 苏木夕早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罗伯特和秦砚两个人,而他们却占用了一个长达大概十米的桌子。桌子上,放满了各种诱人的食物,它更像是一个欧式的宫廷晚宴,比秦砚所见过的都要丰盛,一只热气腾腾的烤全羊放在秦砚面前,几顶宫廷式的巨大吊灯就在桌子正上方。 “吃吧孩子,请不用客气,食物总是让人心情开朗。”罗伯特拿起叉子,细致地切碎了一块面前的牛排。 对于吃这件事,秦砚从来都不懂得含蓄。一开始还只是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起半只羊腿,到后来,丰美多汁的蟹肉,不知名的深海鱼类成为了秦砚的最爱,当然,免不了喝几杯法国拉斐尔酒庄的红酒。 罗伯特吃的不多,只是一点牛肉和一些蔬菜和水果。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看着秦砚吃,并举杯报以微笑。到晚餐快要结束时,一位仆人进来凑在他的耳朵上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罗伯特的脸色忽然阴沉了下来。他对秦砚说:“多吃点孩子,不必客气,我也并不是每次都这样浪费。我去处理点小意外,马上回来。” 可大概隔了大半个小时,罗伯特才回来,看到秦砚,露出了一个慈父般的笑容。 “怎么样,还愉快吗?”罗伯特问。 “谢谢!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但是,我该回家了。”秦砚酒饱饭足,打了一个很响的嗝,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个酒囊饭袋。 “好的,这会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我会让爱丽丝送你回去。等你想明白了,再告诉我你的决定。”罗伯特说,“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又坐上了那个宽敞的头等舱,诺达的火车只有他一个乘客。服务员是个戴着小红帽的金色女郎,殷勤地为秦砚端上各种茶水和果汁。从开始到离开,秦砚一直再也没见过苏木夕,现在一个人回家还真有些失落。 回到了那个破旧的厂房,日本人依然坚守在那里,看到秦砚后笑容满面。他安排了工厂里最好的车子送秦砚回家,那是一辆老式的帕萨特,后排上沾满了厚厚的油污。司机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总是念叨着,对面的灯太亮让他看不清道路。 到家后已经晚上10点,姑姑和表妹早已睡下了,只有姑父还守在电视机前看《欢乐颂2》。一看到秦砚回来,姑父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小砚,你给姑父老实说,晚上你和那个姑娘干什么去了?” “没,没干嘛,就一起吃了个饭。” “那,你有没有请人家去看个电影啊?听说印度那个电影《睡觉吧,爸爸》很不错!”姑父追问道。 “姑父,那是《摔跤吧!爸爸》。”秦砚纠正说:“真没干嘛,就是吃了个饭,说了会话,然后走了走。” “恩,也不错,那个姑娘姑父一看就不错,一定要把她拿下来,知道吗?”姑父比划着,做了个“给力”的动作。 “您可别想多了,那可不是我的菜。” “胡说!姑娘都追上门了哪能八字没一撇?”姑父很生气,“你看看电视里人家包奕凡,人称小包总,那叫一个温暖,多看看电视学学人家!” “奥。”秦砚答应着,说:“我累了,回房睡去了啊。” “睡吧睡吧,好好想想我说的话,不能总是烂泥扶不上墙!”姑父又看起了电视,不耐烦地挥挥手。 秦砚躺在床上,把今天发生的事又过了一遍,一个脑袋两个大,感觉智商明显不够用了。回来后才想起来,今天是问了很多问题,但是关键的好像都没问,比如:爸妈给我留的黑盒子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会有人追杀理查德先生?小魔女又是怎么恰巧出现在那里的? “以后再说吧,想太多了伤脑筋。”秦砚决定不再想了,或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第二天一早,秦砚就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了,毕竟,高考已经临近了。他习惯于骑着单车去上课,这在晨元高中是一件很另类的事。 每天早上上学或者下午下课时间,学校的门口总是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而秦砚总要很费力的把单车穿插在豪车中,才能挤出一条微小的缝隙。沈梦蝶当然也是骑单车来上学,但是往往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总是全学校来的最早的,当其他同学来到学校的时候,她已经戴着红袖章站到了门口;另一种是,即使豪车云集,也总有纨绔子弟自告奋勇,为单车杀出一条“血路”来。据说,每天早上看着沈梦蝶骑单车来上学,在晨元中学都是一道风景,谁让人家是女神呢。 刚在停车点放好单车,秦砚就看到了夏沫正慢慢的在校园里散步。夏沫明显憔悴了很多,但眉眼间更有一种楚楚可怜,秦砚的心跳又莫名加速了起来。夏沫也看到了他,走过来说:“秦砚,你来了呀,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秦砚忙不迭回答,心里乐开了花,暗想今天日子不错,出门就有桃花运。 北京晨元中学作为私立高中的典范,在校园环境的设计上费了不少心思。校园中心有一片大湖。湖水中央,是一个手持水瓶的美人鱼雕像,绿苔爬满了美人鱼的身体,更显得此处的幽静。湖边是曲径通幽的鹅卵石小路,春天的日子里,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芳香扑鼻。 夏沫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上衣,搭配着牛仔裤和小白鞋。她总是喜欢在胸前抱着书本,低着头慢慢地想着心思。 “马上毕业了,明天晚上我们文学社搞个毕业paty吧,毕竟在一起三年了。” “好嘞,我一定准时到。”秦砚笑嘻嘻地回答。 “光来可不行,你得负起组织的责任!每个人都要上台发言,你准备一篇文章吧。另外,你帮我负责给我们买一些营造氛围的东西,要很浪漫的那种。”夏沫有点脸红,“地点定在老地方,学校对面的时光书吧。” “明白,请社长放心!”秦砚赶紧端正态度,敬了个礼。 夏沫白了他一眼,说:“没个正经”。两人不再说话,走了一程,夏沫坐在了湖边的一张椅子上,静静看着水里的鱼。 “你说水里的鱼,如果爱上了天上的飞鸟,那要怎么办啊?” “那不可能,”秦砚信誓旦旦地说:“首先鱼是冷血动物,不会有爱;其次,他们不是一个物种,不存在异性相吸。所以,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说万一呢?”夏沫拿起一根树枝,搅动起了一片微漾,说:“就像我们的青春,每个人都是一条小鱼,却羡慕天上飞鸟的自由自在,但是却不敢告诉它自己有多喜欢。有些话现在不说,会不会一辈子遗憾呢?” 秦砚心中一震,想:“她知道我喜欢她的吗?我就是那条在水里绝望的鱼,而夏沫就是那只自由翱翔的飞鸟吧,可望却不可及。” 心里想着,嘴里却说:“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你们女孩的心思我可不懂。” “没个正经,我去上课了,你别忘了。”夏沫假装皱着眉头,拿着手里的书轻轻打了一下秦砚的脸,就离开了。 秦砚看着夏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深处,摸着脸颊,觉得人生好幸福。如果能被她这样打一辈子多好?夏沫的一颦一笑,仿佛都是对自己的私人订制。 第十三章 你不要死 那一整天,秦砚都没有心思听课,他的眼里心中都只有夏沫。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夏沫,其他的还有什么意义?秦砚想起了那个和苏木夕在一起的夜晚,北京郊外的山顶,满天布满了星星,他大声喊出的那句:“我爱你!” 也许,表白真的没有那么难吧。最近经历了这么多,什么都是不确定的,但就像是一场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切都如梦般不真实。唯一真实的是,是坐在教室前排的那个叫夏沫的女孩,她是活着的意义,她是答案。 想明白了这些,秦砚的心情愉快了起来,他决定为夏沫准备一些小惊喜。 时光书吧,是他们学校毕业的一位师兄开的,据说,当年这位师兄就是在这里向自己心仪的女孩表白成功的。后来,这位师兄收购了这家小店,改名叫“时光书吧”,意思是守护曾经在一起的时光。书吧里除了可以借阅书籍外,还提供咖啡喝茶,以及一些小点心。这么浪漫的地方,当然最适合荆棘鸟文学社的同学们了。 放学后,秦砚就开始了大采购,其中包括99朵玫瑰,这是给自己用的。当然,满屋的鲜花装饰必不可少,99支蜡烛一定要打出一个心形的图案。最后,秦砚还找到了看店的大哥,明确告诉大哥投影仪一定要准备好,前半场用来放照片等暖场视频,但当听到有人说“我爱你”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切上泰坦尼克号在船头飞翔的场景。大哥恍然大悟,会意地拍拍胸膛,说:“你放心,这个任务一定帮你搞定。”大哥宽厚的肩膀,让秦砚一看就是靠得住的人。 接下来,就是秦砚想表白词的事情了。秦砚仔细研究了古今中外的著名表白话语,得出一个结论:表白一定不要太长,等大家都听瞌睡了就不好了。但是也不能太直接,太直接了一般都是悲剧。那么,表白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浪漫又点名主题,才是最可能成功的表白。 晚上,用了3个小时,他为自己写下了这么一段话:“今天是十六号,四月十六号。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号晚上七点之前的一分钟,你们和我在一起,因为你们我会记住这一分钟。在接下来的每一分钟,每一个小时,每一天,直到一生一世,我想要告诉一个女孩,我对你的爱,像呼吸一样自然,不可停止;你给我的痛,像悲伤一样真实,忘不掉、躲不了。夏沫,除了爱你,我什么都做不好。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写完后,秦砚觉得这几乎是自己这辈子写过的最好的作文了,也不枉费加入文学社这几年。万事俱备,只等时间了。 很快,4月16日的夜幕降临了,天空乌云密布,好像马上要下雨了,或者正是离别需要的伤感吧。文学社的二十几位同学都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时光书吧,帮着店主人布置场地。夏沫早早的也来了,脸色很白。“她讨厌分别,一定是很伤感吧。”秦砚想。 欧阳夏来的最晚,但一到场就担当起了总指挥的角色:“你这个灯高点,高点,对、对,不要动了;诶,你这个花放这里不合适啊,和那个互调下位置……” 七点到了,轻快的音乐响起,是一首《匆匆那年》。主持人用饱含深情的声音说:“一晃三年过去了,我们的青春也要散场了。三年,我们哭过笑过,留下了永久的记忆,它是那么的美丽绚烂。只是时间,已经裹挟着我们走向下一个未知的路口。离开了,我们将独自一人走向远方,会孤独,还有些许寂寥吧。但是,请记住,青春不散,我们的友情不散!欢迎大家来到荆棘鸟文学社2017年的毕业告别晚会,下面,我想请我们永远的社长,美丽的校花夏沫同学,为大家发表毕业致辞!大家掌声欢迎。” 掌声响起来,秦砚自然最响亮的那一个。 夏沫穿着一件漂亮的白色褶裙,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帽子边上点缀着亮色的水晶,像新娘的盖头一样,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炫目的星光。秦砚看得痴了,完全没听到她在说些什么。欧阳夏悄悄用肘子撞了下他,秦砚才如梦方醒。只听得夏沫说:“今晚,我还要为一个人唱一首歌,它的名字叫《对不起我爱你》。” 同学都起哄起来,尖叫声掌声再次响起。秦砚的心砰砰地跳着,他当然不会告诉别人,就在昨天早上,夏沫还把布置会场的任务交给了他,让他布置的浪漫点;更不会告诉别人,夏沫还拿书拍了下他的脸…… 夏沫唱完,她用慢慢的语调说:“毕业了,还没告诉你对不起我爱你,因为没有你我无法呼吸。欧阳夏,我爱你。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书吧里的大哥一听正是时机,一首《i will go on》适时响起,杰克和露丝在船头飞翔的片段切了进来。秦砚回头一看,大哥调皮的做了个ok的手势,可是秦砚从脚趾到头发都觉得冰冷了起来,那是比太平洋的海水还要冰冷的温度。 “上台!上台!吻她!吻她!”同学们兴高采烈的起哄着。欧阳夏尴尬地站起来,呆了半晌,说:“夏沫你……你……肯定搞错了,我喜欢的是沈梦蝶,喜欢你的是他!” 欧阳夏指向秦砚,所有人都愣住了,秦砚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夏沫一愣,捂着脸跑了出去,秦砚鼓足勇气追了出去,门口,是那99支蜡烛围成的一个巨大心形。大雨下起来了,蜡烛被一根根浇灭,就像所有的梦想破灭了一样。 “夏沫,等等我。”秦砚喊着。可前方的那个女孩快速的奔跑着,离他越来越远了。“嘣!”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响起,秦砚看到自己的天使化作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掉落在了地上,她美丽的帽子掉在了地上,被泥水弄脏了。 秦砚如遭雷击,石化在了那里。接着,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喊了一声:“夏沫!” 他跑过去,抱起了那个日思夜想的女孩,鲜血很快地染红了地面,秦砚觉得女孩身体的温度正在急速地流逝着,他只有紧紧地抱紧她。 “你不要死,不要死……”秦砚第一次哭的那么的无助。 “对不起!”夏沫对着他笑了笑,安静地闭上了眼睛。一声巨大的雷声炸响在了天空,闪电照亮了女孩祥和的脸。一个天使脱离了女孩的躯体,慢慢地飞向了天空,那里花朵盛开,阳光灿烂。这是秦砚最后一次看到夏沫。 秦砚淋着雨,慢慢的走着,觉得人生从此再也了无牵挂。从此以后,日月星辰尽可以各司其职,我则既不知有白昼也不知有黑夜,我周围的世界全然消失了。 果然,废柴的人生没有任何奇迹啊! 第十四章 麻省理工 秦砚病了,高烧不止。经历过初中的那一次病危,姑父和姑姑都慌了手脚,除了天天打针吃药外,姑姑还专门到八大处去拜了各路神仙,其实最主要是驱邪。 这场病持续了大半个月,病在药物的治疗下是好了,心灵上的伤却永远不可能愈合的吧。秦砚变得郁郁寡欢起来,就像姑姑说的三魂七魄都不见了。秦砚自己知道,现在的他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在离秦砚家不远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四合院。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院子里面的人全部都走光了,秦砚在心情很不好的时候,喜欢一个人跑过来,爬上屋顶,在偌大的北京城,这是属于他的小秘密。 长这么大,美好的东西总是像故意躲着自己,打小就是一个孤儿,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爱。长大了,鼓起勇气去喜欢一个女孩,但直到她死去,都没敢对她说出那三个字。别人拥有的,自己其实什么都没有。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从出生到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这是属于秦砚的诅咒。 假如真如罗伯特所说,连这个世界都是虚幻的,那么为什么不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呢?秦砚跳下屋顶,打算去找罗伯特。而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几乎和那场梦的唯一交界点,就是那个旧工厂和那个日本人。 坐上了地铁,不一会儿就赶到了中关村。到了那个旧工厂,还是熟悉的院子。可是,前台的接待小姐却换了,变成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人,穿着白色的衬衣,扎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好,我是来找那个……那个……你们副总经理的,是个日本人。”秦砚完全想不起来如何称呼那个日本人。 “对不起,我们这里并没有日本人。”接待员彬彬有礼。 “恩,那可能是韩国人?就是那个看上去很猥琐的男人……”秦砚有些不确定。 “对不起,我们这里也没有韩国人。” “那副总经理总该有吧?看上去很猥琐的?” “对不起,我们副总经理一点都不猥琐。” “那我就找你们副总经理!” “对不起,他去外地出差了,得半个月才能回来。” “……那好吧,再见。”秦砚很沮丧,最后一条线也都断了。上帝总是为了你关上了一扇门,又顺手关上了一扇窗。 出了门,正是中午时分,中关村车来车往,秦砚站在那里,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离的好遥远。对面是一个网咖,这几乎是他唯一熟悉的地方了,他决定去玩一把游戏。 这次他用了自己的大号:“巫妖王之愤怒”,他需要存在感。在那个虚拟世界里神一样的存在,很快就引起了其它玩家的注意,自己阵营方士气高涨,开场不到十分钟,很快就攻克了对方两个塔,逼近水晶。而对方打的毫无章法,见了“巫妖王之愤怒”更是撒腿就跑。 正当游戏进入垃圾时间时,忽然间,对方却组织起了严密的防守。严守塔下,而打野迅速全场游走“抓人”,很快,战场形势急剧逆转。秦砚的战争之王弥补己方的短板,但竟然在一对一的对线中占不到一点便宜。 “这是似曾相识的场景吗?”秦砚想起了那次自己用牛头人遭遇的埋伏,而埋伏自己的人正是苏木夕。 “小魔女,是你吗?”秦砚在公共频道问。 “格格,叫姐姐,没礼貌。”对方的中路很快回答。 秦砚忽然就觉得像是一个溺水儿童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说:“你去哪了,我找你?” “看你身后。”字幕显示。 秦砚马上站起来,看向身后的那一排座位,那一个戴着棒球帽,嘴里吃着棒棒糖,穿着黑色t恤,黑色牛仔短裙的女孩却不是苏木夕是谁?秦砚真恨不得冲过去抱住她。 离开网咖,楼下是一个哈根达斯的冰激凌店,苏木夕马上做出小女生状:“请我!草莓味。”秦砚无奈,摸摸了自己口袋还剩下的50元人民币,极不心甘情愿地买了一杯冰激凌。 “现在,我们怎么办呀?”秦砚问。 “什么怎么办呀?”苏木夕问。 “我想见罗伯特,去那个世界。” “决定了?”苏木夕的眼睛里冒出了光。 “嗯,决定了。”秦砚倔强地说。 “看来校长猜的没错。”苏木夕说,“你骨子里终究还是一个不甘平凡的人。他已经把一切都为你准备好了。” 秦砚一愣,问:“什么准备好了呀?” “你自然会知道。”苏木夕说,“好了,姐姐也不让你请我吃饭了,你该回家了。” “奥,那我怎么找你?” “这么快就想我了呀?”苏木夕俏皮的做了一个鬼脸:“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秦砚一回家,就发现气氛很不寻常。本该是姑父上班的时间,竟然破天荒的回来了,还有从来不翘课的沈梦蝶,竟也在家里。自己的班主任王老师,也第一次来家里做家访。桌子上,摆满了秦砚平时最爱吃的的菜,什么魔芋烧鸭、叫化鸡、清蒸鲤鱼、蒜泥白肉、蘑菇海参……最奇葩的是,姑父竟然拿出了他那瓶珍藏了三年的茅台。 “你们……这是不过了吗?”秦砚揉了揉眼睛。 姑姑早就迎了上来,拉着他说:“你这孩子,病刚好跑哪去了,我们找你半天,王老师差点把全校师生都动员了。” 秦砚的第一反应是风紧扯呼,这不知道又惹了多大的乱子,害姑父把茅台都拿出来了。但转念一想,这就是自己家啊,再跑还能跑哪去。只得赶紧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垂着头过来鞠了个躬,说:“王老师好!” “你看你这个孩子,还这么客气干什么?我都恨不得给你鞠个躬!”王老师伸出手来,一把就拉住了秦砚。 秦砚眼皮狂跳,心想这下彻底坏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啥了。心中念头急转:难道上个月上课期间玩火,把班里女同学的裙子烧了个洞的事东窗事发了?还是偷偷把政治老师家的玻璃给咋了,终于锁定了自己? 心里想着,嘴上却嬉皮笑脸起来:“王老师,我正打算下午就去学校上课呢,马上高考了我也很着急。也不知道是什么风把您吹我家来了?” “恭喜你啊秦砚,考上了一所这么好的大学!我们都替你骄傲。”王老师很高兴地说。 秦砚有点发懵,这不还没高考呢吗?赶紧使眼神求助沈梦蝶。沈梦蝶一看就知道了这个哥哥又犯糊涂了,这才说:“哥,你还不知道吗?早上学校收到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是你的。” 秦砚这次是彻底吓懵了。心想你们该不会是高级黑吧?也太会编故事了,我这样的废柴麻省理工知道我是谁啊! 第十五章 匆匆那年 看着秦砚目瞪口呆的样子,姑姑以为这孩子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么大的惊喜,竟然掉下泪来。还是姑父有大将风范,咳嗽一声开了口:“秦家就这么一个孩子,从小父母就不知道去哪搞研究去了,是生是死也没个消息。这么多年,一直在我们沈家生活,粗茶淡饭的,也没照顾好孩子,可我们真把他当成自己亲生儿子一样。现在孩子争气,考了一个世界名牌的大学,也算是我们的福气……” 说着说着,姑父也哽咽了起来。沈梦蝶也早在一边红了眼眶,说:“哥,我一定向你学习,争取今年也考个好成绩!” 王老师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戴着一个黑色的眼镜。一看怎么都哭了,这可不行。就打个圆场说:“哎呀,小砚这次被麻省理工提前录取,是好事啊,怎么大家都这么伤感呢?快,快,我们来干一杯庆祝庆祝!” “小砚已经十八岁了,今天也破例喝一杯!”姑父打开茅台,酒香四溢。除了沈梦蝶外,为其余每个人都倒上了一杯。 “来,庆祝秦砚为家庭争光,为学校带来荣誉!这一杯我干了!”王老师豪气干云。 “也感谢王老师的栽培,小砚,你敬老师一杯!”姑父倡议。 就这样,秦砚轮流敬了大家。但是一肚子苦水无人分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该不该同名同姓搞错了吧,这就尴尬了…… 酒过三巡,王老师喝的有点大了。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来:“秦砚这个同学,我是看着他走过这三年的,表面上不肯用功学习,但是我知道他聪明着呢,俗话说死读书就是读死书,读不出个状元,学习注重领悟,这个秦砚就做的很好!” 秦砚这辈子哪被老师夸过半句啊,趁着酒劲,就问开了:“王老师,您说我跟做梦似的,现在心里还是不踏实,这个录取通知书该不会是假的吧?” “对,这个问题就体现了秦砚求学的严谨精神!”王老师吃了一块猪肝,说:“刚接收到通知书,别说我不信,教务主任也不信……啊,当然是为了严谨嘛,最后找到了校长,校长那可是很渊博的,一口英文说的比美国人还好。就打了个电话去了麻省理工学院,说是不是有这个事啊,结果你猜对方怎么回答的?老外很生气,秦砚这个孩子他们已经关注很久了,麻省理工学院的校长亲自面试的,那还有假?” “你什么时候被麻省理工那个校长面试的,怎么这么低调呢,也不给我们说说?”姑父很不满。 “嗯,这个,这个……”秦砚心想别说你们不知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孩子不也是怕万一考不上,让大人压力大嘛。”姑姑赶紧打圆场,说:“小砚啊,这个麻省理工学院招不招女孩啊?不然你也给介绍介绍,让你妹妹也去行不行啊?” 秦砚一口牛筋嚼在嘴里,嚼不烂也咽不下去,一听姑姑这话直接咕咚一声咽了,直憋的满脸通红。正想说话,只听得沈梦蝶说:“妈,说什么呢,这世界名牌大学还能这样拉关系吗?我自己好好学习,能考个差不多就可以了。” “对对,梦蝶也没任何问题的,我校前三名的孩子,随随便便不上个北大清华?”王老师竖起了大拇指,说:“这样你家马上就有两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了,昔有窦燕山教五子名俱扬,今有老沈家一男一女进世界名校,了不起啊了不起!” 秦砚终于缓过劲来,问王老师:“老师,我上次去没记住麻省理工学院那个校长的名字,老外的名字嘛记不住,您知道他叫什么吗?” “嗯,我听咱孙校长说了,好像叫罗伯特·福特。”王老师又一杯茅台下肚。 “啊?”秦砚惊的差点筷子都没掉下去。 几人又坐了会,聊了一些出国要办的手续之类的话题,王老师自然少不得一阵赞扬。酒饱饭足,王老师站起来说:“秦砚啊,那我就先走了,校领导还等着我回去汇报消息呢。校长让我转达你,马上就要高考了,咱们学校直接来了你这个开门红,所以下星期找个时间开个全员动员大会,让你给大家好好讲讲,鼓舞下士气!当然了,教育局的领导也会参加,也算是给母校长长脸!” “我行不行啊?”秦烟有些为难。 “有啥不行的?就这样说定了!这几天你看你心情,也不用天天来学校上学了。”王老师大手一挥,下了楼,打了个的就走了。 秦砚坐在自己房间的电脑桌前,看着“大表姐”的海报一阵发呆,以前总觉得美国很遥远,现在一下子就近在眼前。难道罗伯特先生真的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校长吗?可是,我不是要去另外一个世界吗,又怎么会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呢? 这几天,可是忙坏了姑父和姑姑,又是忙着给秦砚采购衣服和出国的必须品,又是跑公安局办护照,填写出国申请之类。由于姑姑在朝阳群众间的影响力,秦砚考上麻省理工学院的消息不胫而走,天天都有人为自己家孩子来拜访秦砚的,请教学习心得;更有家里是女孩的家庭,赶紧抢占优势资源,给秦砚相亲的也不再少数,姑姑每天都是乐的合不拢嘴。姑父更是被同事天天吵嚷着要请客,每天都要喝的醉醺醺的才能回家。 作为故事的主角,秦砚反而一天无所事事,除了家里来人陪着坐坐,一般是什么事都不让干的,以前还去菜市场买个菜,现在直接被重点保护,麻省理工学院的大学生怎么能这样抛头路面、干这些粗活呢? 时间如白驹过隙过得真快,转眼过了一个星期,沈梦蝶带回来了孙校长亲自给捎的口信:“让秦砚务必于明日早上9点前到学校,为大家做一场生动的讲座。” 没办法,秦研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可实在肚子里墨水有限,又埋头苦憋了一晚上,终于成了一篇5000多字的大稿,觉得自己低着头读完总是可以的。 第二天,秦砚的单车刚到校门口就愣住了,只见校门口挂满了条幅,上面写着:“热烈祝贺我校高三年级秦砚同学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热烈欢迎秦砚同学返校带来精彩讲座!”等等,门口还放着秦砚一张巨大的相片,穿着西服一脸睿智的模样。“这也ps的太假了吧……”秦砚很无语。 这次,秦砚也好好享受了一把“校花”的待遇。所有的豪车都为单车让了很大一条道,秦砚霎时间明白了什么叫走红毯,沿路一阵掌声。 走进学校,孙校长亲自迎了出来,首先是握了握秦砚的手,马上一个大大的拥抱,像是老友的久别重逢。校长的逻辑很简单:“这时候给秦砚长脸,就是给学校给自己长脸,所有迎接的格外热烈。”可秦砚一身不自在,上了三年学,校长还真没见过几次啊…… 仪式正式开始了,校长先是介绍了到场的教育局的领导,然后又发表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感慨,动员大家一定加足马力,冲刺高考。然后,隆重的介绍秦砚登场:“古有秦观,今有秦砚。下面,有请晨元中学的优秀毕业生、麻省理工学院的大学生秦砚为大家讲下考中麻省理工的心得!” 热烈的掌声中,秦砚走上台。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一片,秦砚觉得自己胃不停地在收缩,都快要晕倒了下去。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生育了我;再次,我要感谢我的姑姑和姑父,是他们养育了我;再次,要感谢母校晨元中学,以及各位辛勤付出的老师们,没有他们,我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 接着,秦砚从做一个好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世界观方面做了详尽的诠释。当然免不了抄几句网上的的经典台词:“毕业生,一个拥有多重含义的称谓。这个称谓,意味着一段努力学习过程的结束,也意味着一段更加努力学习过程的开始。也许,我们都曾经毕业过,但也许,我们至今都还没有毕业。毕业生,每当我们听到或者看到这个称谓的时候,就会不由得想起田汉先生那首脍炙人口的《毕业歌》:“同学们,同学们!快拿出力量,担负起天下的兴亡!” 读着读着,秦砚仿佛在人群中又看到了那个穿着白衣扎着马尾的女孩,如此的美丽动人。“爱和被爱,似乎都没有发生。自行车骑得太快了,蓦然发觉该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停在没有方向的十字路口。”这才是秦砚真正想说的话。 仪式完了,秦砚几乎是逃向校门口的,这对他来说太不真实了。门口,那辆蓝色的兰博基尼已经安静地停在那里,气场强大的苏木夕身着职业正装,穿着一双高跟鞋,做了个请他上车的手势。兰博基尼犹如一辆穿越时间隧道的车,呼啸着和秦砚的过去告别。 青春就这样散场了啊。 第十六章 命运之匙 秦砚是乘坐美国航空的客机,从北京出发,中转芝加哥,到达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波士顿麻省理工学院的。在出发前,又收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信,其中写着:在罗伯特校长的特别赞助下,麻省理工学院将免除秦砚的所有学杂费用,并诚挚欢迎入学。 这当然是意外惊喜。姑父算了下帐,这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并打算送走秦砚后,一定要换一个宝马3系开一开,车就是男人的尊严嘛。 苏木夕跟着秦砚一起到达的美国,而很显然,苏木夕对这里的一切也很熟悉,进学校大门时,她甚至拿出了自己的学生证,上面写着:“麻省理工学院电脑系二年级”。“天哪!”秦砚有点吃惊,小魔女竟也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名副其实的师姐。 难道麻省理工学院的师姐们,都是能打架、能飙车、一身名牌还会卖萌的女神吗? 入学手续并不复杂,只是填了几张表格。至于具体是什么,对英语几乎完全不懂的秦砚,当然是小魔女让填什么就填什么了。当然带给秦砚的困惑是免不了的,该自己签名的时候,到底是应该写中文还是写成拼音“yan qin”?还是应该起个老外的名字,叫“潘神”?不对,应该是“pantheon”。 接下来,苏木夕当然带他去拜访校长罗伯特了。罗伯特并不在学校里,苏木夕开车带着秦砚去了一个不远的地方,周边湖泊环绕,青草地散发着被夏日的阳光烤熟的味道,一栋高大的美式庭院。 走进楼里,推开了那扇门:一切都是秦砚熟悉的,旧式的家具,一个古老的柜式钟表的钟摆缓慢地摇摆着。而那个老人,就像初见时一样,背对着门,正在欣赏着窗外的风景。罗伯特转过身来,给了秦砚一个拥抱,说:“你想来一杯吗?” 秦砚想这绝对是时空穿越了。“这里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您呢,罗伯特先生?”秦砚问。 “一点小魔术。”罗伯特手持酒杯,做了个夸张的表情,说:“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某个黑洞造成的。” “时间黑洞?”秦砚惊呼。 “不错!上次你来的时候,乘坐的火车,准确的来说它并不是一辆火车,而是一种电脑程序对大脑的欺骗,让你以为你在乘坐火车,而你只是穿越了很小的一个黑洞就到了这里。”罗伯特说,“可是显而易见,这次你是搭乘美国航空的波音飞机前来的。” “你把我搞糊涂了先生,这个世界的科技已经进步到了这个地步了吗?”秦砚突然对科学敬畏起来。 “是的孩子,可能在很早很早以前,人类就已经掌握了这些科技。不要忘记我对你说的话,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可能……奥,不,是一定是虚幻的,它可能是一种人工智能,谁知道呢,我们的头顶可能现在就存在着一个造物主。” “您让我感到害怕了罗伯特先生,那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oh!孩子,最有意义的事难道不是活着吗?也许世界并不是我们认识的那样,可是每个人都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的身体和它所拥有的的触觉、嗅觉、味觉,它们都是真实的。最重要的是,我们拥有选择。”罗伯特已经倒好了酒,好像在说一件再也平常不过的事。 他端过一杯酒给了秦砚和苏木夕,中间还对苏木夕说了一句:“仅此一杯,漂亮的女人要适可而止。”苏木夕当然撅起了嘴。 罗伯特继续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真在存在造物主,那么这个世界为什么是不完美的?答案显而易见,人类都是有缺陷的,可这正是生命的魅力所在。而造物主最大的恩赐是,我们都拥有选择,每个人都可以让自己的选择与众不同,而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很多的选择。所以从襁褓的婴儿,到我们总有一天死去,没有人的命运是相同的。” “比如我有没有喝这杯酒吗?” “对,不论你是否喝了这杯红酒,都是你的独一无二的选择。所以,孩子你也是独一无二的。既然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世界是不是真实的还很重要吗?” 秦砚觉得这是长了十八岁听到的最大谬论,可是却无力反驳,因为,同时它也可能是最大的真理。 “罗伯特先生,我想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杀害了理查德先生,他们是什么人?”秦砚决定换个话题。 “这和你的父母留给你的礼物有关,确切地说,他们并不是要追杀你或者是尊敬的理查德先生,而是要拿到‘命运之匙’。” “什么是命运之匙呢?”秦砚问。 “我们可以理解成这个世界是由无数扇门构成的,每一扇门后都有不可预知的风景。而命运之匙,正是打开通往那个世界的大门钥匙。十八年前,你的父母亲将它留给了你。当然,我并不确定他们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并不多,可很显然,有人知道了秘密并想夺取命运之匙。”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把钥匙留给您呢,这不比留给我更要安全吗?” “这也正是我迷惑不解的。但当时留给我并不如给一个毫不知情的陌生人,例如理查德先生。而瑞士银行也正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罗伯特转动着酒杯,说:“或者这和我们之间的分歧有关。当年,你的父母看待那个世界,就像看待自己的孩子,他们更希望那个世界拥有自己的自然生存法则,而不被造物主干预。他们所担心的,恐怕是让我决定这个游戏的走向,你要明白,这个项目开始的初衷是要为人类寻找一个安全的归宿地,我们必须拯救人类。但是,我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的宿命,我们不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上。如果我们的造物主认为地球必须灭亡,那也是毫无办法的事。” “这只是一场游戏!”罗伯特补充说。 “您也赞同我爸妈的想法了吗?” “是的,孩子,这是你的父母亲用生命去捍卫的命运。正因为如此,这可能也是有人想要拿到命运之匙的原因。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袭击你们的人可能和美国总统有关,或者是朝鲜人?美国总统是个疯子,他的世界总是充满幻想;而朝鲜,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恐怖分子。” “特朗普吗?”秦砚看过新闻,知道他是现在的美国总统。 罗伯特调皮地眨了眨眼,说:“我可没有提他的名字。” “那么,接下来您要我做什么呢?”秦砚问。 “我说两位老学究,你们难道都是超人不用吃饭的吗,都已经晚上7点了,我都快饿死了,能不能吃饭啊先?”苏木夕终于说话了。秦砚偷偷看了她几眼,她已经把那本放在校长桌上的《费恩曼物理学讲义》翻了三次。 “当然,乐意为您效劳。”罗伯特说。 可是,晚餐并没有上次那么丰盛,只有一碗意大利面,和一份七分熟的牛排。正如罗伯特所说,他并不是一个什么时间都很浪费的人。秦砚当然狼吐虎咽,他以前从来不喜欢吃意大利面的,可今晚面的味道真是太好了。可喊饿的苏木夕,却只是吃了几口面和一小块牛排。 吃完晚餐,罗伯特让管家备好了咖啡和甜点。 “我们快没有时间了,秦砚。不介意的话,我们继续下午的话题吧。”罗伯特忽然变得很严肃。 秦砚当然没问题,这次苏木夕也乖乖的安静下了。 罗伯特说:“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我们需要你完成一系列训练我,为进入那个世界做准备。怎么说呢,那是个极度危险的世界,我担心你刚进去就会挂掉。” “草丛里忽然跳出个盖伦?”秦砚想,这究竟有多恐怖啊。他忽然想到一个很好的问题:“罗伯特先生,你们究竟是依靠什么创造出那个世界的?一个电影,一个剧本,还是一本小说啊?” 第十七章 武道宗师 罗伯特校长第一次有些不安。他说:“你了解这个叫苏木夕的女孩吗?” “完全不了解,她就像是个女巫。”秦砚诚实地回答,并及时的护住了头。当然,免不了还是挨了动如脱兔的苏大小姐一记温柔的盖帽杀。 “这是我们的失误。我们不该在拥有了一个200多个不同文化背景的科学家团队后,还邀请了十八位好莱坞编剧。”罗伯特说,“你将面对一个比这个女巫更加复杂的世界。” 秦砚喊一声“苦也”,这样混乱的世界,如此废柴去了还不够被“斧头帮”玩的。 “当然,一个好消息是,如果你玩过一款叫《魔兽世界》的游戏,你会发现那个世界并不比游戏的世界复杂很多。”罗伯特安慰他说。 秦砚默默拿起了水果刀,却把一整根没有削皮的香蕉塞进了嘴里,苏木夕发现他的牙齿依然不停地颤抖着。 接下来的几天,秦砚被安排上课,由世界上最顶尖的历史学家为他讲解世界文明的发展史,特别是战争史。在所有学科里,秦砚最感兴趣的就是历史,因此也学的津津有味;再下来,又安排了世界顶尖小说网站的编辑,为秦砚讲解虚构的世界以及其万变不离其宗的规律:挖坑,填坑,继续挖,如此循环往复…… 讲完了文化课,第二个星期开始,就进入了正式的训练环节。主要是世界顶尖的各种拳术“掌门人”,为秦砚讲解武术的基本要领,例如并步抱拳、冲拳、推掌、顶肘、蹬腿、弹腿、里合腿、侧踹腿、腾空旋风腿等…… 秦砚登时理解了一个成语:“花拳绣腿”。心想这些武功跑到另外的世界去,能不能打得过一个“瞎子”啊?你们能不能教点实用的,例如“天马流星拳”、“白眼”、“写轮眼”、“轮回眼”之类的啊,最不济也来个“乾坤大挪移”、“降龙十八掌”吧…… 还剩下最后一个星期了,秦砚越来越心里没底,可罗伯特虽然每天都过来查看他的进度,却不愿意直面回答他的任何质疑。 到了最后一个星期的第三天早上,罗伯特吩咐秦砚不用再去上课了,而是安排他到了一个满是电脑但又特别空阔的屋子里。屋子正中间放着一张椅子,就像一张普通的躺在上边的摇椅。 “不管发生什么,不要抗拒。”一位带着眼镜穿着白色袍子的工作人员吩咐他说。 秦砚躺在了上面,身上被贴满了电磁片。一瞬间,他觉得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中,却忽然到了一个竹林中,中国的各种武术似乎能信手拈来,他手持长剑尽情挥洒着,砍倒了一大片竹子;接下来又到了山林中,他赤手空拳与一只猛虎搏斗,腾挪跳跃避开了一次次猛烈的攻击,最终以降龙伏虎拳法打败了猛虎;又来到了大山顶,一招金鸡独立,少林绝学霎时间融会贯通;又似乎来到了海底,任它激流千层浪,我自一气平山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秦砚觉得累极了,竟然昏昏沉沉的睡去了。再醒来时,已经是一个清晨,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了进来,整个屋子显得明亮极了。他翻身起床,觉得身上每一块肌肉都酸痛不已,但饥饿感克服了疼痛。卧室的外间,早已摆满了各种点心,但却没有一个人,秦砚抓起一把吃了起来。 一个孤独的掌声响起,沉稳而有力。罗伯特走了出来,说:“孩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在这项实验中,你是我看过的第二个和系统如此匹配的人,第一个是你的父亲。恭喜你,你已经是一个武道宗师了!” 秦砚茫然不知所措,难道玩个游戏就成宗师了? “当然,可能和你理解的不同。我们只能通过系统匹配的方式,去强化你的肌肉记忆,让你可以快速地面对所有的威胁。但是,这只是目前为止我们能收集到的武学素材,它并不一定在那个世界管用,但自保是绰绰有余的。”罗伯特说,“记住,你的任务只是找到你的父母,并带他们回家。” 秦砚刚建立的自信心一下子就被打击的一点全无,心想:“你弄这么大阵势,我还以为能出门就来个陆小凤的凤舞九天呢,原来还是花拳绣腿……” “那么,罗伯特先生,你说的那个世界有没有魔法、法术之类的啊?”秦砚惴惴不安地问。心想大家要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打不过我总跑得过吧。 “应该是有的。”罗伯特说,“我记得加入了这样的设定,但只是特定的人群或者种族,如祭司、萨满之类。我并不确定,因为每个人进去那个世界之后,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能力被发掘出来,它或许能改变你的能力。” “哎,这完全就是一场自杀式冒险嘛。”秦砚说,“校长,你就不能给我来点实际的确定的事物吗?” “唯一确定的,可能就是在那个世界,也和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一样,存在一个‘命运之轮’。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命中注定的,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命运之轮推动着一切的进程,或许是历史的。对于你,也是一样。但是孩子你一定记住,选择很重要,这是你的全部机会。”罗伯特再一次严肃起来。 “那我什么时候进去呢?”秦砚问。 “我们还得做一些准备。王的游戏已经停止了十八年,我得召集世界上最顶尖的科学家,共同完成这次伟大的任务。你能帮我们的,就是好好休息。”罗伯特说,转身离开。 在罗伯特拉开门的那一瞬间,秦砚问:“校长,我要是回不来了,怎么向我的姑姑和姑父交代呢?” 罗伯特停止了动作,沉默了几秒钟,说:“我会安排另一个你,去完成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学业。至于你的姑父和姑姑,如果你真的回不来了,我会抹去你在这个世界的所有痕迹。” 秦砚呆立当地,他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这个世界道别。罗伯特轻轻地关上了门。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秦砚每天几乎无所事事,能做的就是看看美剧《越狱第五季》,或者看看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的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罗伯特再也没有出现过,连苏木夕也是。 正当秦砚觉得岁月静好,可以如此虚度光阴的时候,罗伯特来了,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孩子,我们准备好了。” 当秦砚来到实验室的时候,整个实验室已经站满了人,大概有200多个。实验室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水晶球,秦砚认识它,就是自己父母安静地躺在里面的那颗一模一样的球。 “我们还要再等一个人。”罗伯特把手放在秦砚的肩膀上,说:“水晶球每次传送至少两个人,它必须维持阴阳的平衡。有个女孩陪你一起去。” “是谁?”秦砚一愣,怎么从来没听罗伯特说过? 接着,他就看到了那个女孩。一袭金黄色裙子,穿着高跟水晶鞋的苏木夕。罗伯特摇摇头,说:“不像话,怎么能穿这身衣服过去呢?” “谁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穿啊?最后一次了。反正去了那个世界,也是另外一个人了。可你们在水晶里,还能永远看到我美美的。”苏木夕调皮地说。 罗伯特点点点头,过去拥抱了下苏木夕。 “记住,过去之后你们两个都有一个信物。秦砚的信物是命运之匙,”罗伯特拿出了那条绑着一个黑色钥匙的项链,挂在了秦砚的脖子上。继续说:“而苏木夕,你的信物是海洋之心,就是那颗沉没在泰坦尼克号里的钻石,它同时也是一个魔法石。” 罗伯特为苏木夕戴上了这块红色宝石,秦砚看过去,奢华的钻石陪着苏木夕绝世的容颜,美得令人窒息。 “我会在技术上强化你们互相对彼此信物的记忆,如果有一天可以遇到,希望你们会记得彼此。”罗伯特说,“现在,传送开始吧。” 在罗伯特的命令声中,秦砚和苏木夕躺在水晶里,水晶微微旋转,映出一个七彩的世界。苏木夕拉了拉秦砚的手,命令说:“过去那个世界,记得来找我,但是可不许动歪脑筋。”秦砚“嗯”了一声,说:“我一定去找你。” 水晶快速旋转起来,一道光似乎来自天堂,先是小小的一点光束,聚集在秦砚所佩戴的“命运之匙”上,慢慢变得粗壮起来。光幕中,秦砚似乎看到了一个身着白衣的科学家掏出了手枪,将它对准了罗伯特。 “不!”秦砚拼尽全身力气大喊着,但“嘣”的一声在耳边响起,紧接着水晶的上方一阵巨大的爆裂,似乎天堂就在眼前,秦砚在白色光芒的冲击下,失去了知觉。 第十八章 群狼追击 日昏黄,暮苍茫。又是一个日落时分,在中原大陆的极北之地,是王国治外的土地。彤云如絮,掠过黯淡的苍穹,一个古战场遗留下的墓群显得格外苍凉。群鸦无力地哀叹着,悲凉静肃地凝视着广袤的苍凉之地;一只淌血的孤雁,在北方的天空一盘旋,振翅向南飞去。 晚霞中,每一座坟墓都是都没有写上亡者的名字,逝者如斯。然而就在这一刻,一座低矮的小墓发生了异变,它从中间慢慢龟裂,坟顶的土块开始向下滚落。 一只苍白的手掌从坟中伸了出来,紧接着是另一只,两只手掌用力扒住坟沿,一个一脸茫然之色的少年男子自坟中慢慢爬了上来,蓬乱的长发沾满了泥土,破碎的羊皮制成的铠甲紧紧粘在身上,奇怪的是,它的胸口挂着一把黑色钥匙,手上拿着一把青铜剑,此刻,他正在拿着剑挖着泥土。少年除了脸色异常苍白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普通,是那种放在人群中绝对无法让人注意到的角色。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是谁?”少年爬出了墓穴,看着眼前成片的坟墓喃喃自语着,他神色迷茫。前方不远处出现三间茅屋,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立于门前,老人须发皆百,满脸镌刻着饱经风霜的皱纹。 “老伯你好,这是哪里?”少年走上前去,作了一揖询问道。 老人挥挥手,示意自己什么都听不到听不到,就走进屋子去了。少年无处可去,只得蜷缩在屋檐之下。夜晚时分,老人出门似乎是发现了少年还没走,示意他进屋。 “年轻人,吃完东西就好好歇息,明早就离开吧。”老者声音嘶哑,在桌子上已经缺了口的瓷碗中,盛了一勺水,放了一碗白粥。 “老伯,这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老者挥挥手,只是说道:“长城你是进不去的,往北走,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找到容身之处活下来。” 说完后老者不再理他,自己在屋子里的床上躺下了。少年一阵莫名的困意袭来,倒头就在茅草上睡了。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少年再次喝了一碗粥,向老人道别后,就踏上了未知的道路。 前方,北风呼啸,竟下起雪来。高山在大雪中显得影影绰绰,前路愈发迷茫了起来。 这一行就是五日,却也未发现镇甸和村庄,眼看着雪越下越大,竟是没有了容身之地。少年不知,他所处的地方,乃是长城以北的塞外之地,那里终年苦寒,向来被中原人群视为蛮荒之地,聚焦了数量众多蛮夷部落。 六头成年的冰原狼已经悄悄地跟上了男子,它们是北地最常见的生物,并且,它们不同于一般的狼,全身白毛,体型略大,而凶悍犹有过之。冰原狼并不习惯于狼群作战,而更喜欢单独去追杀猎物,它们孤独的像这天地间的贵族。 除非,是狼群被激怒的时候。 一路上,少年的一柄长剑已经斩杀了三头冰原狼,也许是因为血的吸引,或者是为了复仇,冰原狼开始了围猎,自己的猎物怎敢冒犯狼族的领地?少年的右臂显然已经负了伤,白色布条的包裹下仍然不断地渗出血来。 狼群发动了攻击,当少年警觉之时已经为时过晚,他已经被狼群包围了。少年用左手持着青铜长剑,与狼群对峙着,他的眼神甚至比狼更凶狠。 狼不动,剑亦不动,犹如高手之间的巅峰对决。一阵风吹来,刮起了地面上的一片雪花,狼毛如钢刺般竖立起来,一头冰原狼往前移动了半步。少年和剑马上动了起来,他看得出来,这头狼便是狼群的头领。他疾步冲向这头狼,剑如离弦之箭。而狼头领也并不退缩,迎面扑了上来。 狼,岂是会退缩的物种? 在狼腾空而起扑向少年的那一瞬间,剑轻撩而起,在狼头领的肋下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而狼借一扑之势扑倒了少年,其余的冰原狼再攻上,少年借着狼头领尸体的掩护,就地一滚,剑再挥起,又有两头狼倒地而死。 其余的三头狼,成犄角之势,将少年再次围在中间。少年虽然杀了三头狼,但此时以剑拄地,在连日的逃亡下,加上伤口的恶化,已经体力不支。他大口喘着气,看着冰原狼血红的狼眼,天地虽大,这里难道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忽然,一头狼仰天长嚎,声达数里。少年勃然变色,这是狼在呼叫狼群的信号。而显然一向骄傲的冰原狼,已经视他为劲敌。他已经没有时间犹豫! 少年再次跃起,如雄鹰般冲向那头嚎叫的狼,嚎叫声戛然而止,少年的左腿却一阵钻心的疼痛,他知道,那是一头狼已经咬住了他的小腿。此刻,另一头狼却顺势扑下,直咬向他的咽喉,少年扔掉长剑,从怀中拔出一截狼骨,迎面而来捅进了狼的心脏。又单掌发力,一拳打向了那只死死咬住他小腿的狼。 狼的血液在这白色如锦的大地上,像是一朵朵绽开的花。少年就那样躺着,随着血液的流失,他的生命也许将再次走向终结。也许,在墓中了就本不该醒,既然人都是要死的,又何必苦苦挣扎。 远处丛林中有鸟飞起,少年知道狼群已来,它们集体的奔跑犹如大海中的一波海浪。生死只在一念间!求生的欲望战胜了一切,他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走向远方。狼群的速度显然要比少年预计的快很多,马上就到了他的身后。秦砚不得不忍着剧痛奔跑起来,每走一步就像有一把剑刺在了自己的身上。 前方,是那条古老的不知名的河流,他已便站在了瀑布的正上方,下方是万丈悬崖,身后是几十只冰原狼组成的狼群,他该如何抉择? 眼看着狼群的汹涌而至,少年几乎没有选择,他脱掉盔甲,跳下了瀑布。瀑布深的不见底,冰冷的河水冲击着他的意识,那是如死亡一样的冰冷彻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掉进了河水里,伤口的巨大疼痛让他意识猛然清醒起来。借着水的浮力,少年奋力游向岸边,极目望去,崖顶是冰原狼愤怒的嚎叫。 夜幕快要降临,独自一人最害怕的往往是黑夜,它伴随着更深的寒冷和寂寞。他必须点亮火堆,不然今晚就会冻死在这里。少年找了一根大树挡着北风,尝试着用火石点燃了枯枝,良久之后,火光亮起来,让他感受到了一丝暖意。打开河边的冰窟窿,里面总是藏着味道鲜美的鱼。他熟练地将鱼架在了火上,半晌功夫,鱼肉的香气就四溢了出来。少年吞了一口口水,不等鱼肉全熟,他就大口吃了起来。他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丛林中,似有什么东西踏雪而来。少年顿时警觉起来,却发现可能是那风,又低头大口咀嚼起来。然而,一只白色的狗熊悠忽而至,将少年扑倒在地,少年双手支住了大熊的下颌,奋力挣扎着。大熊的熊掌不停地拍打着少年的肋骨,过不多久,少年“哇”地吐出一口血来。 “难道,我就要这样死了吗?”迷糊中,少年第一次生出了死亡的恐惧。 少年不甘心的与大熊搏斗着,他翻起身来将狗熊压在了身下,但很快又被狗熊打在了地下,雪地冰冷,狗熊的一掌马上就要抓入他的心脏。忽然,一支响亮的箭啸声破空而至,准确地刺入了大熊的肚子。大熊愤怒地咆哮着,看向箭来的方向,又是一支箭到,刺入了大熊的左眼,大熊站立起来,发出怒极了的叫声,它打算冲向偷袭者。然而,破空的羽箭一支接着一支,似有一队老成的猎户在捕猎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猎物,熊终于躺下不动了。 “咦!那边有个人,好像还没死。”一个少女的声音说道,这是少年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真的就昏死了过去。 第十九章 黑龙氏族 林中走出了十几个身穿黑色皮裘的人,他们的脸上画着部落独有的图腾,领头的是一个穿着白色皮衣的女子,她手持弓箭。发现秦砚没有反抗能力,她摘下了自己的帽子。这是一个和少年年龄相仿的女孩,褐色的头发,坚挺的鼻梁,以及充满野性的眼睛。 现在,这双眼睛正好奇地审视着少年,犹如看一头成年的熊。 “好像不是部落的人,应该是中原来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吧。”少女对身边的男子说。 “托娅,这人来历不明,我们这样把他带回部落,恐怕……恐怕酋长会怪罪的。”男子说。 “会有什么事?”少女坚持道,“他能一个人和熊搏斗,就和你一样是勇士,阿爹一定会喜欢。” 男子拗不过少女,把手一挥,几名壮年男子麻利地将少年和熊分别捆绑在了一根粗壮的树干上,架起他向丛林深处走去,这本是世代相传对付大型猎物的办法,男子们自然轻车熟路。 原来,少女名叫托娅,是部落黑龙氏族酋长的女儿,陪伴着她的男子是卓力,是氏族的第一勇士,吃过午饭后托娅无事可干,所以央求卓力带着人出来一起打猎,卓力也当然乐意前往。托娅边走边玩,十余里地却走了几个时辰,已近二更才愿意回去。这时少年却早已醒了,只是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来路,又为何绑着自己,他连日遭受大变,早已心思缜密,故意在担架上默不作声,静观其变。 一个村落映入眼帘。房屋大多是土木建筑,狂风最可怕的那部分破坏已经被村中的杆柱、兽皮和木屋所抵挡,他们的屋子十分坚固,有着弯曲的顶篷覆盖,挑战着这片大陆的严酷,一座木制的大门是唯一的出口。 马上就要进入村落,卓力极目望去,猛然发现有不少黑影在村落外走动——他们低着腰,好像在搬运着什么,却鬼鬼祟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卓力马上警觉起来,他把手一挥示意众人伏下,悄声道:“不要动,看上去是有人图谋不轨,我先过去看看。” 他抽出马刀,猫着腰接近村落之外,伏在屋角暗影之下。睁眼看去,却只见自己氏族的村落墙根都堆满了下干柴,这些人看来是要放火烧屋。卓立这一惊非同小可,马上从暗处跃了出来,手起刀落,瞬间杀死了两名敌人。 余下黑影发现了卓力,发一声喊,也都提着兵刃向卓力杀来。卓力奋勇应敌,以一敌多,竟毫无惧色,但已经连遇险情。身边几名护卫早就按捺不住,一声呼喊杀将了出去,但是对方人多,几名护卫很快都被杀死了。 托娅一看形势危急,也发箭向黑影射去,但夜晚本来就看不远,箭没有了准性,加上她臂力不足,也没有太大的杀伤力。只急的连连跺脚,却也无计可施。“给我解开绳子,我来帮你!”托娅回头一看,才想起来担架上还有一个人。 “你……你不会是他们一伙的吧?”托娅抽出剑对准了少年的咽喉。 “我不是,”少年沉着的回答道:“要是和他们一伙,怎么会在几十里外被狗熊袭击差点丢了性命?” 托娅一想也是,此时也来不及深究,长剑上挑隔断了少年身上的绳索。少年大喝一声,冲入了战场,他剑法精妙,左冲右突虚虚实实,瞬间就化解了卓力的危险,众人才得以勉力支撑。一众黑衣人见久战不下,也四处点起火来,冬夜风大,火势飞速蔓延起来,映红了大地一片。 这时,却只见远处一支火箭冲天而起,带着尖锐的啸声。卓力大喜,道:“那是酋长的令箭,他们马上就要来了。护卫们一听之下又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向黑衣人杀去。” 果然,过不多久,几支彪悍的马队手提雪亮的马刀,分三路杀到,将一众黑衣人围在了中间,黑衣人一看大势已去,大部分人都跪在地下大呼投降。 一个中年男子骑着黑色骏马到达了阵前,那少年定睛看去,只见中年男子留着虬髯大须,身形魁梧。托娅马上大声喊道:“阿爹,我在这里。”原来是黑龙氏族的酋长到了。只见那酋长微微向女儿点了点头,用马鞭指着一个站着的黑衣人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名黑衣人不答,大声喝道:“要杀就杀,何必废话!” 中年男子道:“好汉子,有骨气!”又用马鞭指着另一个跪在地上的黑衣人,道:“谁派你们来的?” 那人被兵士用刀剑指着头,早已吓的全身瘫软。这时只听得酋长问起,马上说道:“苏德酋长,你别杀我,我都告诉你。” 苏德道:“原来你认得我。快说吧!” “我们是黑旗氏族派来的,原本是想趁着你们不备,用火烧了村子,活捉……活捉……”那黑衣人竟是说不下去了。 “活捉我是也不是?”苏德冷哼一声,道:“黑旗氏族好卑鄙的手段!”他转头向刀斧手道:“站着的都留下,跪着的都杀了!” “我全都说了啊,酋长饶命啊!”那招供的黑衣人大声喊道,苏德却不加理睬。一时间哀嚎遍地,接着只见刀光亮起,一个个人头都落了地。 苏德却亲自下马对站着的几名黑衣人道:“你们想走的现在就走吧,不想走的可以留下,跟着我一起做好朋友!” 那几名黑衣人面面相觑,原本料想不投降的肯定死定了,却没想到竟然还能被放回去。此前那名回话的黑衣人道:“原本要来偷袭黑龙氏族,是我们不肯的,大丈夫战场上决胜负,岂能做这种鬼鬼祟祟的勾当!现在失手被擒住,酋长还愿意放了我们,我愿意投降!”此时,他才把刀扔在了地下,几名黑衣人也都扔下了刀。 “好汉子,你们愿意跟着我吗?”苏德问道。 “我叫博木格,是一名百夫长。”那黑衣人道,“苏德酋长是我们部落的英雄,我愿意跟着酋长! 一时众人折服,众将士齐声呼喊:“苏德!苏德!”犹如龙吟虎啸,声震数里。 经过这一夜的变故,天已将晓。苏德吩咐众将士回营安歇,又吩咐托娅和卓力等人道:“你们跟我来!” 众人进了一个村落中间的屋子,和其它屋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屋子中间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火炉,房间里温暖如春。苏德在案前坐定,突然指着那少年大喝道:“这是一名奸细,把他给我绑了!” 马上来了几名部落的士兵,上前去绑了那少年。少年略一挣扎也就不反抗了,只是冷冷地看着苏德。托娅急道:“阿爹,他不是奸细,是我外出打猎遇到的,一头熊险些要了他的命,是我救了他,不信你问卓力。” 卓力抱拳道:“酋长,确是如此,我们是在打猎的过程中遇到他的。” 苏德点点头,问道:“那你说,你是谁,为什么回来到黑龙氏族?” 少年人想了很久,道:“我……我不知道。” “哼!”苏德怒道:“还说不是奸细,语塞了吧!你穿着军靴,这种特制的皮靴只有长城那边的守军才会有,而你的手掌有一层茧子,意味着你经常用剑,我刚才观察了你很久,用的武功招式完全不是我们部落的招数。你最好老实道来,我或许可以饶你姓名!” 少年人道:“我是可以老实说,但是别人绑着我的时候,宁死我也不会说!” 苏德站起来围着他仔细地观察了一圈,道:“没想到你也是名好汉子!好吧,给他松绑。”其实他并未真的想为难这名少年,只是少年来历不明,作为一族的酋长,他不得不详加盘问,原来想的是威吓之下他必然全盘招来,没想到也是个勇敢之人。 士兵为少年松了绑,少年这才把自己从墓中苏醒记忆全失,又漫无目的一路行来,遇到冰原狼围攻的事全部说了,他逻辑清晰,这一说却也说了大半个时辰,遇到惊险之处,托娅也忍不住惊呼起来。 苏德静静听完,手抚胡须心中暗道:“刚才在高出观察,只见得这少年骁勇异常,实不亚于卓力,是一个可造的人才。看他经历,也应该了无牵挂了,不如把他留在黑龙氏族。”计议已定,就说道:“好吧,我且信你,你就留着黑龙氏族做一名十夫长吧,来日如有异心,我定当杀了你!”说到最后,声音已经变得严厉起来。 少年人茫然,托娅却连使眼色,小声说道:“还不谢谢酋长!” “谢谢酋长!”少年人抱拳行礼。 “谢谢阿爹!”托娅高兴地跳了起来。她看少年和自己年纪相仿,又是自己救下的,所以也显得格外亲近。 苏德赶忙扶起少年,大笑道:“从此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必客气!忙了一晚上,你们也都饿了吧,我们一起来吃个饭吧。” 第二十章 巴图 吃过早饭,托娅特意为少年安排了一个住处,和自己相邻不远。部落习俗本没有男女之别,因此住的相邻也无伤大雅。少年本就负了伤,又连日来不能好好休息,好不容易有了个安身之所,也就一头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昏昏沉沉睡了多久,再睁开眼时,只见托娅的脸紧挨着自己。少年一惊,赶忙扭开了头。“你这人真有意思,”少女笑着,道:“我叫托娅,都忘记了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托娅姑娘。我……我没有名字。”少年说道。 “嗯?怎么会有人没有名字?那别人都叫你熊、狼、树懒吗?” “可能是有的,只不过我忘记了。” “那我帮你取个名字吧?”少女说,“那从今以后,你就叫‘巴图’吧,就是像石头一样坚硬的意思。” “嗯……谢谢,那我以后就叫巴图把。”少年默默地念着自己的名字。 “巴图,我带你去见大祭司吧!”托娅说道,“她是部落的守护者,可拥有很强大的法力哦。黑旗氏族来偷袭我们的时候,大祭司早就预见了,她提早通知了我阿爹,所以阿爹才能将人马部署在外面,把坏人都抓住。” “是吗,这么神奇?”巴图有些惊奇。 “嗯,你去见了就知道。”托娅说,“每一个加入黑旗部落的人,都需要去拜见大祭司的。” 大祭司居住在村落边的山顶上,山下有一条河流,围绕着大山而过。大祭司的房子也是由土木结构建成,但是建筑要大的多,干裂的木板象征着年代的久远,房子门口的旗帜上,画着一条黑色的龙。 巴图见到大祭司时,她正在认真地看着羊皮卷做成的书。她已经活了非常之久了——几乎要将眼睛贴在书上才能看到上面的字,而她的脸上和手上已经干瘪的只剩下了骨头,那口牙的长度和泛黄度,以及她黄色皮肤上的那身皱纹确确实实地证明了这一点。 “唔,你受伤了,快过来,让我给你治疗。”这是大祭司对巴图说的第一句话。大祭司翻箱倒柜,熟练地拿出了一个黑瓶和红瓶,将药粉撒在了巴图的伤口。巴图感觉伤口马上变得清凉起来,却是一点也不疼了。 “谢谢大祭司,我真的好多了。”巴图由衷地感谢道。 大祭司慈祥地微笑着,用她那颤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很久很久以前,当我还和你一样年轻的时候,我不理解生命的意义,因为没有人可以告诉我答案。我的老师告诉我,生命是无比宝贵的,但是它也伴随着死亡的阴影。我虽然掌握着强大的魔法,但是我无法使得人死而复生。那么,你能告诉我,你是如何活过来的吗?” “我不知道。”巴图眼神迷茫。接着,巴图又讲述了这些日子他的遭遇,就像给苏德酋长讲述的一样,大祭司安静地听着,好像在听一个有趣的故事, “这么说来,以前的事你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等巴图讲完了故事,大祭司道。 “是的,我丧失了记忆。”巴图有些沮丧。 “不要沮丧,孩子。”大祭司为他递过来一碗水,“生命就是一个探寻的过程而已啊。那么,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我想,就随遇而安吧。” 托娅过去抱着大祭司,插嘴道:“他自然就留在氏族给我做伴了呀!” “好,好!”大祭司笑道,“那么,巴图,你脱下你的上衣,让我赋予你黑龙氏族的永恒保护吧!” 巴图愕然,托娅却大喜,道:“笨蛋,还不按大祭司说的做,这是大祭司愿意让你加入氏族了呀!” 巴图闻言褪下衣衫,只见大祭司拿出一根微小的针,轻轻地在自己的胸口刺着什么,约莫过了一个时辰才刺好,大祭司又拿了些黑色的粉末洒在了巴图的身上,才算完工了。大祭司拿过一面铜镜,让巴图自己看。巴图看去,胸口处俨然是一条黑龙。 “黑龙氏族的每一孩子从婴儿时起,就要在身上刺这样一条龙,为的是得到黑龙的庇护。”大祭司絮絮叨叨着:“哎,我这个眼睛是越来越不行了,以后恐怕是得让别人来了。” 巴图看向托娅的胸口,托娅却忽然害羞了起来,一跺脚道:“我……我没有在那个……那个位置刺龙啦,我的龙在这里。”她捋起手腕,在小臂上果然也有一条相似的龙。 “奥,”巴图淡定的嗯了一声。 ※※※ 第二天天刚亮,战鼓的擂动和马匹的嘶吼吵醒了巴图,他趴在门板的缝隙中向外看去,黑龙氏族的男人们都已经披上了盔甲,手持着弯弯的马刀,他们似乎正在准备出征。 苏德酋长骑着他的黑色骏马,用他那低沉的声音高声说道:“勇士们!黑旗氏族来偷袭我们,想趁着黑夜杀了我们,让我们的女人做他们的奴隶,你们答不答应?” “不答应!”众人高声喊道。 “好!那么,集合你们的队伍,骑上你们的战马,擦亮你们的刀,今天,我们将让黑旗氏族为他们的无礼付出代价!我们将杀死他们的男人,俘虏他们的酋长,它们的女人和牲口将归我们你们所有!” “吼!黑龙必胜!黑龙必胜!”男人们兴奋地高喊着,骏马迫不及待地嘶吼。 待得马队启程,一阵敲门声响起,巴图打开门却是大祭司走了进来。她专程来为巴图换上了草药。大祭司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的伤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下次出征,可能酋长也会带上你的。” “他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打仗。这些年来,部落四分五裂,各个部落之间互相争斗,已经死了不少人。女人们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孩子们没有了父亲,可是战斗还将继续下去。这是氏族之间的宿命,命运之轮转动,谁都无力改变。” “难道就没有办法不让他们继续争斗下去吗?” 大祭司摇摇头,道:“除非是有人统一了部落,而这也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黑旗氏族是什么人?” “也是另外一个部落,他们的历史几乎和黑龙氏族一样悠久。”大祭司道。 中午,巴图吃过午饭,打算出去走走,好好熟悉一下这个黑龙氏族。可能以后,自己都要待在这里了。出了门,雪已经晴了,但是寒风依然刺骨。远远望去,村落并不大,但村落外的正西方,却搭满了蒙古包。 “原来,这才是黑龙氏族的兵营所在啊,村落里,住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巴图思付着,慢慢向那边走去。走着走着,他看到了托娅,她正在给小孩子们教着射箭。 “乌吉,你要将把肩膀放平,右手用力,箭头瞄准靶心,眼睛要看着箭去的方向。”托娅耐心地指导着。 巴图走过来,远远的看着。托娅看到是他,道:“阿爹说你武艺很不错的,但是,你会射箭吗?” “我想我应该可以射箭的。” “那你伤好了吗,现在能射吗?” “好多了,我想应该可以。” 一张弓箭竹子制成的弓箭交到了巴图的手中,巴图拿起来试了试是不是趁手,就挽起弓,拉满了弦。“嗖,”一声过去,托娅一看竟然脱靶了。巴图有点不好意思,道:“托娅,还有没有更重的弓?” “我阿爹年轻时有一张弓,即使是卓力也很难拉的动,它是属于真正的勇士的,你能拉得动吗?”托娅怀疑的看着他。 “我想试试。”巴图道。 过了一会,果然一张更大的乌黑的弓被托娅拿了过来,巴图一看,那是用拓木制成,拿在手里也显然更加沉重一些。巴图又试了试,用力拉了一次弓弦,他再次搭上了箭,用眼神瞄准了靶心。 “咄!”一支箭插在了红心的正中央,箭尾的白色羽毛犹在轻微地颤抖着。 第二十一章 求婚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时分,苏德酋长带领着他的马队回到了村落,每个男人的马背上都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圆形布袋,巴图知道,里面装满了战俘的人头。唯一的战俘是一个长的很像苏德酋长的男人,他被战士拖行在马背后,身上的皮衣已经破烂不堪。 当晚,黑龙氏族举行了盛大的晚会,各家都拿出了自己家的马奶酒和各种美味,庆祝这次伟大的胜利。只听得众人议论道,原来苏德酋长率领他的三千名虎豹骑,一日间长途奔袭了二百余里,赶到了黑旗氏族。黑旗的酋长完全没有准备,还在被窝里和老婆亲热,就被三千名勇士杀了个人仰马翻,酋长也被俘虏了。 篝火晚会的火光耀亮了整个村落,男人们半赤裸着上身,和女人们尽情地围着篝火欢跳着。战俘被绑在一个高台上,巴图看过去,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愤怒,而只有深深地绝望。 酒至半酣,苏德端起一碗酒,走上高台,整个村落似乎马上安静下来。“喝吧!”苏德说。没有等到那人回答,他直接把酒塞进了战俘的嘴里,酒洒满了衣襟。 “你这个好战的蠢货,黑龙氏族迟早会付出代价!”那男人骂道。 “帖木儿,弱肉强食难道不是部落的生存法则?三年前,你率领黑旗氏族偷袭了我们的牧场,掠走了我们的女人,我放过了你。而你竟然不知收敛,不仅让人趁着熟睡偷袭我,还意图联合其它部落灭掉我们黑龙,难道以为我不懂得反抗吗?” 那男人面如死灰,重重的“哼”了一声,道:“杀了我吧,其它氏族会为我报仇的!” “你是该死!我会给你个痛快。”苏德说着,拿起了一把马刀。巴图只见一阵寒光如水银般亮起,一个头颅被抛到了天上,鲜血如泉水般喷了一地。 “黑龙必胜!”部落的人们欢呼着,狂欢再次开始。在这里,杀戮只是一剂兴奋剂。 人群中,巴图看到了托娅,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熊皮,戴着一顶镶满了珍珠的帽子。这给巴图的感觉完全不同:一直以来,托娅都是一身戎装,像一个男人一样。巴图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今天,她看上去明艳极了:在熊皮的衬托下,她的皮肤如羊脂般白嫩,胸膛高高的挺起,如挺拔的驼峰,她的后背如羊肚般柔软…… 巴图注意到了另一道目光,一直在盯着她,充满了爱意。他是这个部落除了酋长之外,最勇敢的人——他是卓力。巴图虽然来得晚,但是黑龙氏族谁都知道,托娅是部落的明珠,而卓力是北方的雄鹰,他们必将结为夫妻。 巴图喝了一碗马奶酒,这是一种很酸的酒,后味却很清冽甘甜。只听得苏德端起酒来,站起来大声说道:“今天我族把那黑旗氏族杀得大败,大家都辛苦了!请众勇士和我一起喝了这杯酒!”苏德酋长端起碗来,一口气喝干了酒。 众人大喊:“黑龙!黑龙!黑龙!” 又听苏德说道:“我见有一个人特别勇敢,冲进敌人寨子,杀进杀出一连三次。斩了数十名敌人,还打败了黑旗的酋长,那是谁呀?” “卓力!”众人又回答道。 “好,卓力是我们的骄傲,”苏德道,“卓力,到我这边来,你想要什么?我一定要重重赏赐你。” 卓力走到苏德面前,单膝跪地,道:“酋长,我别无所求,只想要得到黑龙的明珠,托娅!我要您把她赐予我。” 苏德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起来吧我的孩子,托娅已经成年,我本就打算将她许配给你!” 卓力大喜,跪拜道:“多谢酋长恩赐!” “慢着!”只听一声清亮的声音喊道,“阿爹,女儿的婚姻大事你怎么能不问过女儿,私自将我……将我许配于人呢?”托娅从人群中站起,满脸委屈。 苏德笑道:“托娅,快到阿爹这来,怎么你也害羞了起来?” 托娅道:“父亲要这样草率的将我许配给卓力哥哥,我宁死不从!” 苏德佯怒道:“放肆!我族历来族规,女儿的婚姻都由父母主持,我作为一族酋长,难道为你挑选的还不是最好的男人?” “阿爹,我……我一直当卓力是哥哥,从来……从来没想过嫁给他……” 卓力着急了起来,他站起身来抓住托娅的手说道:“托娅,我对你一片真心,难道……难道你竟然不知吗?相信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卓力,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可是我不喜欢你,不是那种喜欢……”托娅急的都快哭了起来,她抽掉了被卓力握住的手。 “我族的第一勇士你都不喜欢,那你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苏德这时有些真的生气,语气也变得严厉起来。 “我……我的男人,一定要是部落未来的大酋长。”托娅挺起胸膛,骄傲地说。 “胡说!难道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你也嫁吗?”苏德大怒,“今天,你要不说出一个人来,这件婚事就这么定了!” 这时,只听得一个颤颤巍巍的声音说道:“酋长,请听我一言,根据先祖之魂的引领,托娅的丈夫对于我族的未来大业事关重要,这件事可马虎不得。”原来是大祭司不知何时到了。 苏德躬身行礼,道:“大祭司,那你说这件事怎么办?” “我族灭掉了黑旗氏族,表面看上去风光无限,但实际上危机四伏。周边的各个氏族部落忌惮我们的强大,必然联袂来攻,这一仗胜负难料,现在留给黑龙氏族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提议办一场比武,看看谁到底是部落第一勇士,一来可以提振士气,二来,获胜者自然可以娶到托娅为妻。”大祭司言道。 “好吧,这也是最好的办法了。”苏德略微沉吟道,“那……如果要是已经有婚配的男子怎么办?” “万一要是那样,那也是托娅的命。况且,我们氏族本来就不强求一个男人只能取一个妻子。”大祭司斩钉截铁。 苏德面向女儿说道:“听到大祭司说的话了没有?这次如果卓力取得了第一名,你可不许再抵赖!”托娅心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点了点头,只是心中委屈的是,爹爹和大祭司未免太不向自己说话了。 苏德又问卓力:“卓力,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一切单凭酋长和大祭司做主!”卓力傲然回答道。其实,在苏德和他自己看来,这第一勇士的称号几乎是非他莫属,也不在乎这几日。卓力觉得,娶到托娅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好吧,那就这么决定了!”苏德道。 天色渐晚,众人也都回去睡了,狂欢后的男人和女人们,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托娅是大祭司的弟子,她扶着大祭司向山顶走去。走到门口,托娅终于忍不住问道:“大祭司,您为什么要出这个主意呢?谁都知道卓力是黑龙第一勇士,他……他最后还不是得以所偿。” “呵呵,”大祭司笑道:“世事无常,不到最后一刻谁又能看透,你且安心。” 第二十二章 比试 三日后,黑龙氏族的练武场上,争夺部落第一勇士的比赛开始了。当然,第一勇士还将抱得美人归。苏德换上了一套白色的皮裘,托娅知道,这是父亲只有在喜庆的时候才会穿的衣装;坐在他旁边的是大祭司,她也换了一身鲜艳的衣服。 待得众人到齐,苏德大声宣布了比试的规矩,共分三场,第一场比骑射,正中靶心者为胜者,可以进入第二场;第二场比试兵刃,两两对决,直到剩下最后两人,方可进入第三场;第三场是草原部族的经典项目,即摔跤,力大者胜。 巴图本不欲参加,但苏德传下命令来,所有未娶妻的成年男子必须参加,已经娶妻的当然可以随意。这条规则,当然也还是偏向了自己的女儿托娅的,未娶妻的拿了第一名,能娶了托娅最好;已经有了妻子的,不参加比赛也无可厚非,这样算下来,共有大概八十多人参加了比赛。 也是第一次,巴图看到了黑龙氏族的军容之盛,偌大的练武场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粗略估计也有八千人左右,且军容整肃,队形阵列井井有条,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难怪其它部落的人都会惧怕黑龙氏族。 比赛正式开始了,先是第一场比试骑射。一名千夫长把所有参与比赛的人四人一组,两人一队,待得令响,四人分别迎面跑向箭靶中间位置,可以互相干扰,能在四人中第一箭射中靶心者为本组胜者,可以进入第二轮比赛。 卓力是第一个下场比赛的,他一下场,氏族中间马上一阵欢呼,他目前是一名百夫长。比赛的令声响起,卓力骑着黑马,一骑当先奔向箭靶中心,刚到中心搭弓欲射,却只见一名选手用自己的弓打向了他的弓,这样一来,就算箭射出也会失了准头。卓力临危不惧,用双腿夹住了马肚子,人忽然倒下与马的身后背平行,“嗖”的一箭射出,从三人中的空隙穿过,果然正中靶心! 轰天的喝彩声再次响起,连苏德都轻捋着胡须,得意地大笑了起来。随后几组的比试,得胜者或者站到马背上,或是平躺在马背上射击,或者巧妙的甩了同伙悠然的射出一箭,总之各有优势,看得苏德兴奋不已。 巴图被安排在倒数第二场,他也没有多少想法,就想着第一场被淘汰了也好,自己本就无意去争夺第一勇士的名号。至于托娅,那应该一定是属于卓力的了吧。 比赛开始,巴图也像其他人一样拍马向中间位置跑去,果然,没有人重视他,都互相去厮杀了,反而空了他一个人在外围。巴图一时技痒,就拉弓欲射一箭,想着中个七八环也就不错了。可没料想到自己力大,一拉之下那弓竟然被扯断成了两截。苏德在台上看的真切,站起身来,拿起自己的宝弓扔给了巴图,道:“接着!” 酋长赐弓自是最大的荣耀,同组的三名选手再也顾不得互相厮杀,都奔着这宝弓而来。巴图拍马急向前,却不料马快了一步,只得接弓在背后。却只见他也并不转身,就在背后以一个不可思议的姿势挽雕工如满月,一箭去势如流星,竟然也正中靶心。 练武场上一阵寂静,隔了几秒钟,苏德首先反应过来,站起身鼓起掌来,一时众人的喝彩声、掌声连天价响起,连托娅看向巴图的眼神都带着异样。巴图讪讪地走下了场去,实际上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射出那样一箭。 第一场比武结束,稍事休息之后,马上开始了第二场的兵刃较量,这次就还只剩下二十人。骑射本来就是部落每个男子的基本功,所以它的淘汰几率也是最大的。 巴图这次第二个上场,他还是挑选了一柄长剑,对手使用的武器是斧钺,巴图认识这个人,正是那天晚上前来偷袭黑龙氏族,又不愿意下跪投降的那个黑衣人。他体魄健壮,比巴图足足高出了一个头。一开始,巴图实战经验不足,与对手硬碰硬的兵刃交接,没几下虎口竟然被震的微微发麻,长剑也被震出了几道口子。他知道对方天生神力,不欲再与对方短兵交接,就开始了全场游走,先使出了一剑,再一剑,再一剑……众人只见巴图拿着长剑在画圈,弄的人眼花缭乱,却不知道他到底要怎样才能打败对手。 对方见着巴图一味闪躲,也是生气,猛地瞅个空挡一声大喝,将斧钺朝着巴图头上看来,台下一阵轻呼。却只见巴图并不慌乱,身随剑走,又划了半圆,长剑自下上撩而起,那壮士一斧头卯足了劲,本来想着可以一斧将巴图劈成两半,却没有料到人竟然不见了,自己却收势不住,变得自己的脖子向着对方长剑直奔而去。眼看着马上就要贴到剑刃,巴图蓦然收回了长剑,只留下那人面如死灰。 台下当然又是喝彩声一片。“这是什么功夫?”苏德向大祭司询问道。“我也没见过,可能是中原的武功吧。”大祭司摇摇头,摸着自己的项链,细细地摩挲着。 根据比赛规则,巴图又上场了几次,每次总有不同的剑法使用出来,而部落的勇士注重的是战场拼杀的技能,所以,巴图总能驾轻就熟地打败对手。这样几场比试下来,竟然场上只剩下了巴图和卓力。 “难道,自己真的要和卓力去争夺托娅吗?”巴图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而那边,托娅紧紧咬着嘴唇,想着自己的心思:“这两个人就是我未来的夫君吗?卓力虽然对我百般呵护,从小就顺着我宠着我,可是,我一直只是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啊,要和他生活在一起,我……我真的没有想过。那巴图呢?他好像比卓力有趣一些,但是刚相识他不久,也不知道他却对我如何……” 想来想去,却是柔肠百转,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竟不知道如何适从了。 这边想着,那边的第三场比试却要马上开始了。卓力和巴图站在台上,气氛好像马上就要凝固了。卓力冷冷地看着巴图,谁要和他争夺第一勇士的称号和托娅,他就要不顾一切地打倒他。 巴图在气势上已经弱了,他几乎不敢正视卓力的眼睛。“人家比武招亲,郎才女貌的,你说我来凑什么热闹……”巴图心里苦笑着,心想这次只要不被打的太难看,就装装样子认输了吧。 突然,这时场上传来一阵号角声,一名斥候飞骑来报苏德:“酋长,黑月氏族的的大酋长派来了使者,要请你过去见面。” 苏德略一沉吟,大声说道:“既然有贵客来访,我们的比试就暂时押后一下,你们先随我去见完了贵客,再行比试吧。” 卓力和巴图下了擂台,跟着苏德去了。 人群中顿时嘈杂起来,大月氏族,那可是部落最强大的氏族啊,这数十年来,他们就是部落的王国一般的存在。 第二十三章 使者 苏德进了议事大帐,却只见那使者已经在他的主位上坐了,来人却是满头白发,脸庞的皱纹如刀劈斧砍一般,他正在低头假寐。苏德不以为意,抱拳道:“黑龙氏族酋长苏德,见过大酋长使者。” 那人似刚从梦中惊醒一般,看了一眼苏德,哈哈大笑道:“苏德,好久不见你了,你竟都不认识我了吗?”侍卫们心下甚恼,心想这人怎地如此无礼,见了酋长竟然直呼其名,默默地抓紧了自己腰间的刀。 待那人抬起头来,苏德却愣在了当地,只见他呆立几秒,才道:“不知道大酋长亲临黑龙氏族,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言语之间却甚为冰冷。众人这才知道,原来那白发老人,竟不是什么使者,而就是大月氏族的酋长铁木汗。 铁木汗哈哈大笑,走下座椅拉着苏德的胳膊,道:“草原的雄鹰,我的儿子,这些年来你可还好吗?” 一时间,苏德思虑万千。想起的是大约二十年前,当年还是战锤氏族最强大的时候,他的父亲——大月氏族的酋长铁木汗为了换取战锤酋长的信任,不惜将自己的妻子——苏德的母亲,送给了战锤氏族的酋长,随后又把他送给战锤氏族作为人质。 然而,在战锤氏族得意忘形的时候,他的父亲完全不顾他和母亲的安危,偷袭了战锤氏族,并向他们宣战。战斗中,一举消灭了战锤氏族的主力,从而夺取了大酋长的称号。最后他才知道,原来父亲本来就是想借战锤氏族的手杀了他,因而把酋长的位置传给弟弟乌木格。幸运的是,那一次,他趁着混乱偷了一匹马逃了出来,直到后来被黑龙氏族的酋长所救,并认为义子,这些年来他再也没有回过大月氏族。 这段经历,一来过去时间很久了,二来苏德并不愿意提起自己的伤心事,因此即使在黑旗氏族却鲜有人知。 苏德手一挥,对卓力、巴图等人道:“我和大酋长有些事情要谈,你们先退下吧。”等一众人等出去,苏德这才淡淡道:“谢谢大酋长关心。可是,从我的母亲到战锤氏族的那天起,早已经不是您的儿子了!希望您以后也不要这样称呼。” 铁木汗松开了苏德的胳膊,道:“你还在因为当年的事怪我吗?这些年,我无时无刻不活在悔恨当中,二十年了,我甚至不敢来面对你。当年我确实有错,但是,二十年前的战锤氏族犹如今天的大月氏族,是这个草原部落的霸主,我除了妥协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冒险发动袭击,并一举歼灭了战锤,难道这还不是为了夺回你,为了给你母亲报仇吗?” 铁木汗说着竟老泪纵横,他背过身去,偷偷抹着眼泪。 苏德不为所动,道:“大酋长,恭喜你成就草原霸业!但是你不必多说,我们父子之情早已恩断义绝。” “你……你难道就真的不肯再叫我一声阿爹吗?” 苏德怒道:“如果大酋长见我是为了这件事,那就请回吧,恕我不能奉陪了。”说着转身欲走。 铁木汗平静了下来,恳求道:“好吧,你将你的母亲葬在哪里了,好歹让我去见她一眼,让我在她的坟前忏悔。” 苏德暗付:“母亲死了这么多年,恐怕也是不能原谅这个人,死也不能瞑目。今天让他去母亲的墓葬拜祭,我正好在背后一刀杀了他,好让母亲能安息。”心中计较已定,就说道:“跟我来吧,但愿你真的能忏悔,让母亲地下有知,能宽宥你。” 两人出了大帐,要了马匹,向黑龙氏族的村落外走去,行不远处,是一个足足有两人高的傍山而立的山洞。苏德下马,道:“就是这里了。” 铁木汗吩咐随身侍卫呆在外面,就跟随着苏德进了山洞。在这风雪天气,山洞里竟然颇为干燥,也打扫得甚为干净,一看便知苏德经常前来独自探望。山洞并不深,走进深处是一个女子的雕像,沿着山壁而立。 铁木汗一见之下,再也抑制不住悲伤,喊了一声“小雅”,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竟然泣不成声。苏德一看这是绝好的机会,今日正可手刃了此人,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悄悄从怀中拿出匕首来,要杀了自己的父亲。 却只见铁木汗悲伤之中从怀中掏出一只手镯来,恭恭敬敬地放在了石像前面,大声哭道:“小雅,你可曾记得,这只手镯原有一对,我们各有一只,是我们成亲当日你送我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带在身边,就像有你在身边一样,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你啊……” 一时铁木汗伤心欲绝,泪如雨下,悲痛不能自已,不像是惺惺作态。 苏德一愣,也从自己怀里拿出一只手镯来,竟和铁木汗拿出的那只一模一样。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下手了。 正犹豫间,一名兵士急匆匆跑了进来,边跑边大喊道:“不好了,酋长,不好了……” 苏德收起匕首,问道:“出什么事了?” “打……打起来了!”兵士上气不接下气。 “没看大酋长在此吗?”苏德沉声道,“谁和谁打起来了?慢慢说!” “那……那群……,大酋长带的人和我们氏族的人在练武场上,打起来了!你快去吧!”兵士偷偷看了一眼铁木汗,一口脏话愣是憋回了肚子。 铁木汗惊道:“这怎么可能?”原来,铁木汗此行为防其它氏族的暗算,所以是带了三千人马过来,由苏德的弟弟乌木格统领。但临近黑龙氏族,铁木汗特意吩咐乌木格将军队驻扎在黑龙氏族的村落之外,并严令没有他的命令不许进入黑龙氏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但乌木格为人嚣张跋扈,见铁木汗进去了许久不见回转,就命令军队开进了黑龙氏族的演武场,要吓唬吓唬弱小的黑龙氏族。 说清了事情的原委后,苏德道:“大酋长,那我们一起过去瞧瞧吧。”两族士兵交战可是大事,一旦真正打起来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苏德也放弃了在此刺杀铁木汗。 铁木汗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雕像,将手镯装回了怀里,和苏德一起,骑马向练武场而去。 马上就到练武场,苏德只见练武场上兵马对立,弟弟乌木格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持着一条黑色马鞭,正在颐气指使地说着什么,马下站的人正是卓力。一言不合,乌木格一鞭打去,正打在卓力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卓力怒目盯着乌木格,右手早已我在自己的马刀上,但也克制着没有拔刀相向。黑龙氏族虽然弱小,但纪律却很严明,没有酋长的发话,私自争斗要判处很重的刑罚。 更何况,他刚在大帐中听到了铁木汗和苏德酋长的对话,料想两人关系非同一般,虽然不知道乌木格是谁,但一旦动起手来,恐怕事情难以收场,因此隐忍至今。 “都给我住手!”铁木汗远远喊道。他虽年逾六十,但身形魁梧,脸冒红光,在积威之下,倒是连乌木格也很害怕。 乌木格马上迎上,对铁木汗道:“阿爹,您怎么现在才过来?黑龙氏族太是无礼,竟然打了你的宝贝孙子!你看,这该如何是罪?” 人群分开,铁木汗睁眼望去,只见自己的孙子都史果然躺在地上,生死不知。铁木汗大惊,赶忙下马扶起都史,急切的问道:“都史,你怎么样?谁胆敢打了你?!” 原来祸端皆由都史而起,这个大酋长的孙子从小就被娇惯,看上的东西就一定要拿到。看爷爷去了黑龙氏族,自己闲来无事也随后跟了来,结果在外闲转却遇到了托娅,一时惊为天人,上前调戏不成,恼羞成怒竟要用强,被黑龙氏族其它人报给了卓力,卓力哪能咽下这口气,以为不过是普通的兵卒,竟下手将这不学无术的泼皮打了一顿,只打的这小子哭爹喊娘。 待到乌木格带大军来兴师问罪,卓力才知道惹了祸,但却也不惧,来到军前和都史对峙,结果没说几句,都史竟然耍起泼皮装起死来,这下正给了乌木格借口,要趁机侮辱一顿黑龙氏族,然后杀了卓力出气。 “爹,他……他欺负女儿!”托娅看到苏德,满脸委屈地跑来扑在了苏德的怀里,手指着地上的都史,呜呜哭了起来。 第二十四章 较量 苏德和铁木汗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托娅口齿伶俐,将事情说了个大概。苏德一看这人即是乌木格的儿子,今日之事恐难善了。当即脸色一沉,首先向乌木格发难:“乌木格,你的儿子来到我们黑龙氏族,竟敢欺负我的女儿,真欺负我黑龙氏族没人吗?” 他把手一挥,传令官立即传下令去,黑龙氏族的八千士卒们早已列队,齐声大喊道:“黑龙必胜!黑龙必胜!黑龙必胜!”苏德一向注重训练士卒团队作战,所以这三声大喝,竟然整齐划一,中间绝无半点嘈杂。 乌木格一看这威势,也自脸上变色。他这次来只带来了三千人,本想也威吓几声,但恐不如黑龙氏族那般整齐,反倒闹了笑话,因此嘿嘿一笑道:“会喊几句没用的口号,就打能打胜仗吗?况且,你女儿好好地站在这里,我的儿子却因为你部下的鲁莽,现在生死不知,我大月氏族难道还怕了你们小小的黑龙氏族?” 铁木汗默不作声,他一向疼爱这个孙子,被打成了这样,心里也暗自责怪黑龙氏族的人鲁莽。但这次来毕竟想认苏德这个儿子,要想发作,倒是两头为难。 苏德嘴上功夫不如这个弟弟,怒道:“那你想怎么样?” 乌木格审时度势,看自己的人在这里真要动武恐怕讨不了好去,铁木汗又万万不会在这里和苏德过意不去,他脑子转的极快,马上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只见乌木格抱拳对铁木汗说道:“大酋长,今日之事我不打算再追究了,都史被人打了只怪自己不小心遭了暗算。但是,都史今日遇见了托娅,看他们年龄相仿,我倒觉得可以成就一段姻缘,一来可以亲上加亲,二来也不至于今日之事,让两个氏族生了间隙。” 铁木汗一听这话说的在理,道:“这倒是个好主意,如能结成姻缘可是一桩美事,如此甚好!” 苏德刚才想杀了铁木汗为娘亲报仇,也不过是一时冲动,倘若真杀了铁木汗,大月氏族必然来攻,黑龙氏族可就有了灭族之灾。眼见铁木汗这次前来似有招纳自己之意,如能当上了大月氏族的酋长,那整个草原部落岂不是就在自己掌握之中? 虽然当年之事难以释怀,但毕竟已经过去了这些年,他野心极大,细细想来,却也觉得这未尝不是自己的一个机会。 “乌木格这个提议虽好,但是也有一个为难的地方。”苏德道,“实不相瞒,今日本来是我黑龙氏族比试武艺,争夺我族第一勇士称号的日子。比试前曾有约定,如谁拿到第一勇士的称谓,托娅当要嫁给他。可如将托娅许配给都史,那岂不显得我言而无信?” 乌木格瞧着苏德语气缓了下来,只道是他怕了自己,也说道:“谅你小小部落有何勇士?我如拿出一物,定叫你所有人不敢挑战。” 卓力在一旁早已按捺不住,一听乌木格这般鄙视黑龙氏族,大怒道:“酋长,不论他们让谁下场,我都来挑战!” 苏德点点头。问:“那到底是哪一位勇士,可以请出来让我们瞧瞧?” 众人在台上坐了,乌木格对亲兵低语几句,不一会儿,大月氏族那边抬出了两个铁笼子来,竟然是装了两头豹子。卓力和巴图两人站在一起,两人相顾失色,竟不知道这所谓的“物事”竟然是两头豹子。 苏德道:“豹子怎可和人比试?我们都又不是豺狼。” 乌木格道:“都史现在已经被打昏迷,难不成还要让他这样上台比试?这两头豹子可是都史的心爱之物,完全可以代表都史出战。我们草原部落都骑马应战,难道马匹就不是勇士的一部分了?” 他这番狡辩众人明知强词夺理,但一时间却也想不到语句去反驳。乌木格见黑龙氏族无人应战,想还需在火上浇一桶油才好。当下从自己的拇指上摘下一枚祖母绿的玉扳指来,放到桌上,道:“如果黑龙氏族有人能打赢豹子,这枚玉扳指就给他了!” 拿财物来诱惑,这在部落本身就是对男子的侮辱,卓力跳上前道:“酋长,不能让他们这么看不起我们,我来应战!” 苏德暗付道,虽然卓力英勇,但一个人毕竟对付不了两头豹子,这样一来如果卓力输了,黑龙氏族难免被人瞧不起。当下朗声说道:“既然是比试那就当公平,一个人怎能打赢两头豹子?我这边再出一人,两个人对两头豹子。” 乌木格冷笑道:“就算是十个人,我们也是两头豹子应战。但说好了,豹子并没带兵器,你们也不能带兵器。十个人赢了托娅就得嫁给十个人,我这边赢了却只需嫁给都史一人。” 黑龙氏族听他侮及托娅,都十分愤怒,各拿了兵器只等待苏德一声令下,就上去把乌木格砍成肉泥。 苏德却不理会他的激将,对巴图说道:“巴图,你和卓力既然都进入了第三场比试,那么就由你和卓力代表我黑龙氏族出战吧。你怕不怕?” 巴图抱拳道:“酋长放心,我定不辱使命,不会为黑龙氏族丢脸!” 苏德点点头道:“我黑龙氏族的勇士,不用兵刃,对付两头畜生又有何难?” 托娅却深深担忧,走过来对卓力和巴图两人说道:“你们……你们小心,万一敌不过,就投降……认输好了。” 巴图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你放心吧,死不了。” 卓力道:“托娅,你安心观战,看我如何打败野兽。” 比武场上,两头豹子被放了出来,目露凶光。这两头豹子均是成年的巅峰期豹子,头圆耳短,四肢强健有力。两豹全身颜色鲜亮,毛色棕黄,遍布黑色斑点和环纹,形成古钱状斑纹,体型和成年男子不差上下。以往,这头豹子就一直被用俘虏们的血肉喂养,见到面前的两个人,以为这就是自己的食物了。它们缓缓地走出笼子,和卓力和巴图对峙着,巴图知道,只要它们发动袭击,那必然是致命的一击。因为,从速度上,豹子才是真正的王者! 真正的较量开始了。 一头背部颜色较深的豹子如闪电般扑向卓力,而另一头豹子仍然站立不动,它盯着巴图,它不动,巴图一样不动。那边,卓力却是大喝一声,冲向了豹子。这位黑龙氏族的勇士即使面对野兽也毫不示弱。 但是豹子的冲击却非人力所能想象,在卓力和豹子交汇的那一瞬间,卓力猛地就被扑倒在地,豹子的钢爪猛地抓入了卓力的腰间。原来豹子攻击人是,嘴上的撕咬并不是最要命的,它伸缩自如的爪子才是力量的化身,一旦嵌入其他动物的身体,猎物就很难逃脱了。除非是毛皮坚硬的犀牛之类,但豹子往往攻击其腹部,在动物世界,这是几乎所有动物最柔弱的致命点。 众人大惊,铁木汗也站了起来,紧张地看着场中。却只见卓力单膝顶着豹子的腹部,双手狠狠地箍住了豹子的脖子,鲜血从卓力的身体内流了出来。巴图一看卓力仅一回合就受了重伤,也顾不得另一头豹子的虎视眈眈,忽地就地一滚,就到了卓力身边,只见巴图将豹子扑翻在地,拿拳头猛击豹子的头部。 可这时,另一头豹子也发动了自己的致命一击,它扑向巴图的后背,要一口咬断巴图的脖子。 第二十五章 百夫长 苏德大惊,暗怪自己轻视了敌人。他原想卓力从小打猎,对虎豹等野兽也有过多次对战经历,不至于上来就会吃亏,而又有巴图助阵,量来不会有多大危险。但这两头豹子显然经过特殊训练,和人对战了不知多少次,岂是一般的山中野兽可比? 想着巴图和卓力是自己氏族的两员虎将,怎可如此轻易丧于豹爪之下?忍不住拿起弓箭来,一看形势不利,就要弯弓射豹,最多是认输罢了。那边乌木格早看出了他的心意,也暗暗握剑在手,如果苏德只是观望也就罢了,真要干预场上争斗,那么他也说不得要和苏德刀剑相向了。 巴图其实一出手就一直留意着那边豹子的动静,此时临危不乱,竟运起神力,抓起了豹头,将自己身下的豹子抡了一个圈,砸向了那头扑向他的豹子。两头豹子相交,畜生本就智商低级,慌乱中各用利爪伤敌,竟在空中一个豹子的爪子抓伤了另一个,拼了个两败俱伤。 两头豹子落地,相互舔舐了身上的伤口,血液的味道更激发了它们的兽性,当下再不犹豫,又双双扑击而来。这时卓力也缓过来劲来,他本年轻力壮,又常年征战本来就体魄健壮,也不理会腰间伤口,做了个虎扑的姿势,重新应对袭击。这时两头豹子也都看了出来,已经受伤的卓力才是两人中的薄弱一环,它们久经训练,知道该先攻击谁,以求以及凑效,于是不约而同向卓力撕咬过去。 卓力刚才只不过是和豹子斗勇,轻敌之下吃了个大亏,这时再也不敢正面相抗,而是以躲闪为主,伺机攻击豹子软肋。他身法灵活,竟让两头豹子扑了个空。巴图也和卓力一样想法,在全场游走躲闪正面被攻击。 可那两头豹子身形灵活,一起一落之间竟然没有丝毫停滞,卓力也频遇险境。两豹久攻不下,也自不耐烦起来,前后站定,竟然不再理会巴图,包抄起卓力来。豹子喜欢跳跃,每次攻击必然带有猛扑之势,虽然同属猫科,但老虎以力取胜,豹子则灵敏犹有过之。此时两豹再次合击,卓力躲闪不及,一条手臂又被爪子抓伤。场中形势又有了变化,卓力流血不止体力已到极限,两豹又集中攻击他,眼看已经撑不过三合。 苏德看在眼里也是心急如焚,托娅更是使劲抓住了衣服。 危机时刻,只见巴图忽然摆出了一个极其古怪的姿势来,只见他提起右脚朝右侧前方跨落一步,左脚蹬力呈右弓步,变拳为爪,竟主动向两头豹子攻击而去。卓力之间巴图换掌如鹰,穿掌如鞭,回身如猿,掌似流星,变化穿梭,上下相随,抽身换影,直取快攻,抓打巧拿,虚实结合,身形飘忽,两头豹子竟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连巴图不知道,这竟是一套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五行拳”,克制野兽最为有效, 巴图或抓或拍,每一次攻击都能命中豹子的头部或者腹部,不多时两豹心生怯意,竟然不敢再主动攻击,场上形势逆转。乌木格大怒,拿起一个竹哨来催促两豹攻击,但两豹凶性已经被驯服,竟然乖乖地趴在了地上。 场上马上又想起了洪天的喝彩声! “啪!啪!啪!”铁木汗大喜,站起鼓起掌来,对苏德说道:“早就听闻这几年来黑龙氏族勇士骁勇,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你整肃队伍也很有办法,我看了很高兴。” 苏德见两豹既然已经驯服,心中一块大石落了地,这时又得到了大酋长的当众称赞,心中自然高兴,说道:“谢谢大酋长的称赞,自然还不及大月氏族的勇士!” 转身又把乌木格的祖母绿戒指拿在手上,递过去说:“乌木格,我们氏族的勇士我自会封赏,这个赌赛本就是玩乐,做不得真,戒指你收回去吧。” 乌木格冷哼一声,接过戒指,又带回了自己手上。这戒指是他母亲家的祖传戒指,可不能这么轻易给了别人。 苏德站在众人之前,大声问道:“巴图现在是什么职位?” 众人回答:“是十夫长。” 苏德道:“什么十夫长?他是百夫长!” 巴图倒也不傻,抱拳道:“谢谢酋长升我职位!”黑龙氏族这边又是一阵喝彩声。巴图来到黑龙氏族也不过几天功夫,竟然连立大功,成为了百夫长。 但苏德知道,这场比武前话说的太满,这时很显然,巴图应该是娶了托娅的那个男人。但自己女儿怎能随便交付一个并不了解他出身、背景的人,因此倍感筹措。一念及此,苏德又拿出一把金刀来,道:“这是我年轻时候用的一把宝刀,是我最心爱的物件,今日也一并交给巴图吧。” 巴图单膝跪地,接过宝刀,道:“再谢大酋长赏赐!可是巴图实在不敢领受。” 苏德走过去亲手把宝刀交到了巴图的手中:“宝刀配英雄,这是属于你的。你让我看到了我年轻时候的样子。”巴图这才勉强领受了。 这边卓力脸色苍白,心中明白自己是依靠了巴图才免于丧生豹爪之下,不禁有些灰心,这时再也支撑不住,要倒在地下。却从旁伸出一只有力的大手来,一把就从腋下扶起了卓力,卓力看时,却是苏德。 苏德又向众人道:“大家也都看见了,卓力面对两头豹子凛然不惧,在危险时刻一分也不曾丢了黑龙氏族的威风,和他在战场上一样。这样的人,难道称不得我们黑龙第一勇士吗?” 众人又齐声回答道:“称的,自然称的!” “好,那从今日起,卓力就是我们黑龙的第一勇士了!”苏德宣布道。 黑龙氏族人人喝彩。乌木格在旁看着,心中老大没趣,原想给黑龙氏族一个下马威,却不料想竟成了这个局面。 安排妥当,大月氏族远道而来,自然在营地上搭了临时帐篷安歇了。当时,各个氏族主要为游牧民族,在常住地或许建有村落,在一些大的聚集地,也有城市和镇甸,往往由市集演化而成,但出外行军或者放牧,通常都以住蒙古包和帐篷为主。 当晚,黑龙氏族杀了牛羊,款待大月氏族的到来,自然都玩的尽兴。巴图不喜欢热闹,但刚刚升职又被酋长赠了金刀,只得勉强出来陪大家一起喝酒。人群之中,托娅看着他的眼神竟起了微妙的变化,多了几分温暖之意。 酒宴完毕,铁木汗又秘密叫了苏德在帐篷中相见。只听得铁木汗说道:“苏德,我的儿子,虽然我知道你恨我,这恨也不是这二十年的岁月能抹平的。但是,我还是有个请求,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回大月氏族,将来这个大酋长的位置,自然也就交于你了。” 苏德道:“大酋长,二十年前的事你可以忘记,但是我永生不忘。当时,你可是为了把这个位置给乌木格,而不惜借战锤氏族的手杀了我的!” “当年确实是我一时糊涂,宠爱乌木格。但是随着我越来越老,也为当年的事情忏悔,近来我老是想到你的母亲。虽然不曾和你联络,但在大月氏族也经常听到你的消息,今天也看到了你很有带兵才能,一定可以将大月氏族发扬光大。至于乌木格,他根本不是当大酋长的料!”铁木汗道,“他根本不懂得如何管理氏族,更不要说去战场作战了,这样下去大月氏族迟早会毁在他的手里!” “兹事体大,”苏德踌躇道,“我还需要和大祭司商量后才能做出决定。” “也好,我等待你的回复。”铁木汗双手抓住了儿子的臂膀,发现了从未有过的宽厚。 他们没有发现,在帐篷外,乌木格正躲在阴影里,偷听着他们的谈话。 “苏德,大酋长?”乌木格咬着牙道,“既然你们不仁,也休怪我不义!” 第二十六章 刺客 第二天早晨,苏德首先去练武场上操练了兵马,就径直来到了大祭司的房间。 大祭司正在缝补着自己已经穿了很多年的袍子,苏德记得似乎从自己记事开始,大祭司就一直穿着这件袍子,几十年过去了,上面早已打满了补丁。 苏德皱了皱眉头,道:“大祭司,我安排人重新给你再做一件吧,这件实在太旧了。” 大祭司看了看他,手上活不停,道:“不用,人老了总是念旧,这件袍子是当年我的老师赠予我的,现在缝补下,还能再穿上几个冬天。” “那好吧。”苏德道,“我有一件为难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请大祭司给我决定。” 大祭司放下衣服,凝视着苏德:“请酋长明示吧。” “我的父亲,也就是大酋长铁木汗,邀请我去头曼城,将来继任部落的大酋长,您认为我该不该去?” 大祭司没有回答,而是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十三岁的时候,就杀了一头冰原狼,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战士。这些年来你四处征战,从来没有害怕过。可这次,你为什么如此犹豫不定,你在害怕些什么?” “我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铁木汗,是叫他一声父亲,还是应该杀了他。”苏德握紧了拳头。 “既然无所畏惧,那么就去吧,实际上你已经做好了决定。凡事必有因果,我在星相中已经洞悉了一切,这会是你实现统一部落夙愿的一个机会。” “那,黑龙氏族怎么办?”苏德犹豫着。 “每个氏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大祭司又拿起了针线,“黑龙氏族还留在这里吧,卓力或许是个不错的酋长人选。” “嗯,我知道了,谢谢大祭司。”苏德躬身说道,“我会在一个月时间内安排好这些事。” 就在苏德快要跨出房门时,大祭司的声音又想起:“你还记得那个少年巴图吗?去的时候带上他吧,他的武艺还不错。” “好。”苏德鞠了一躬,慢慢地走出了房子。村在外的训练场上,他看到了正在教孩子们射箭的巴图。 又过了一日,苏德被紧急召唤到了铁木汗的大帐,这次乌木格等人也都在那里。铁木汗开门见山道:“血石氏族派来了斥候向我求援,说道东胡蛮族大军进犯,作为部落的大酋长,这个事情我不能不管,你怎么看?” “东胡蛮族来势汹汹,绝对不只是针对血石氏族这么简单,几百年来,他们对整个部落也是虎视眈眈。我建议,大酋长应该积极应战,帮助血石氏族赶走东胡人。”苏德说道。 “恩,与我的看法一致。目前也不知道有多少东胡人入侵,我得赶回去住持大局了,你好自为之吧。” “如果有用到黑龙氏族的地方,我们一定随时听从大酋长召唤。” “好,必要的时候还需倚仗你。” 苏德抱了一拳,道:“是”。 ※※※ 又如此过了一个月,苏德每天忙于氏族事务,以及慢慢培养卓力接任黑龙氏族的酋长。卓力自幼在黑龙氏族长大,又履立战功,各项事务处理起来很快就井井有条。一开始卓力对酋长的位置拒不接受,但苏德言道,以后如果自己接任部落大酋长,黑龙氏族就是自己的后盾,需要得力人手的统治,卓力也就答应了下来。 一日,天刚拂晓,黑龙氏族的大门外便传来了斥候的通传声,苏德召见了信使,只听得那信使说道:“奉大酋长的命令,请苏德酋长明日到头曼城商量一件大事。”苏德问道:“是东胡蛮族入侵的事情吗?”信使道:“大酋长并未告知,酋长去了自然会知道。” “还有谁?” “部落的所有酋长都会到。” “好吧,”苏德道,“转告我的父亲,我一定会到。” 原来,在这片极北之地,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氏族。而在这些氏族中,最强大的是大月氏族,其次是战锤氏族、霜狼氏族、血石氏族和龙喉氏族,黑龙氏族崛起较晚,但这几年吞并了周边的一些小氏族,也逐渐强大了起来。 事不宜迟,第二天一早苏德就带着卓力和巴图,和十几名战士出发了。大月氏族的头曼城在很远的地方,骑着部落最快的骏马,也要大半天的时间,而在雪地上行走,就需要提前出发才能赶得上大酋长的会议了。 苏德准备了珍贵的毛皮和宝石作为礼物,他不想再其它氏族面前显得卑微,去见的人毕竟是他的父亲。 黑龙氏族的马队奔驰着,前方是一条河流,苏德听到了小溪飞溅的水声。“我们下来喝点水吧,”苏德命令道。 他们先让马喝饱了水,才自己用手捧起水来喝了起来。突然,苏德仿佛冻结了,除了水流声,他听见了另外的声音,那是细小的树枝在沉重的脚下发出的噼啪声…… 他咆哮着发出战斗的怒吼,伸手去拿他的武器——一把战斧。在他几乎就要握住斧柄之前,一个刺客就出现在了他头上。苏德隐约听见了卓力的怒吼,他用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卓力扑向一个入侵者,将他撞倒在地。 他们无声无息地到来,全然不顾部落的荣耀中最重要一点——战斗的尊严。这些是刺客,卑贱中之最卑贱者,脚下的蛆虫。这些蛆虫除了无处不在之外,手中的利刃还表明他们是有所图谋的,尽管他们的嘴在异常的寂静中始终紧闭。 一把马刀深深地咬进苏德的左大腿,他倒了下去。温热的血沿着他的腿喷涌而下,他蜷缩着伸出手,仍然试图掐死那个偷袭他的家伙。很快苏德开始绝望起来,他发现至少有三十多名刺客,而他的马队,除了卓力和巴图,其余的人都已经倒下。 苏德死死盯着他身上的那个刺客的脸,他甚至可以肯定他来自大月氏族,因为大月氏族的男人们很小的时候,都会带上月牙形的耳环。他咆哮着,尽管生命之血正从腿上大动脉向外流失。他奋勇地翻身而上,拼尽全力把对手压在他巨大的身躯下,那个刺客万分惊恐地蠕动着。苏德双手用力的挤压,听到了手掌下发出令人愉快的,颈骨折断的噼啪声。 可是,苏德及时地抬起头,看见一个高大的刺客挥舞着一把几乎比自己身体还大的利刃,划出一道流畅、精准的弧线,他要砍下苏德的头颅。 “铮!”这是兵刃相交的声音,发出一个令人战栗的金属声。巴图及时地把刀伸了过来,架住了刺客的刀,用力向上托起,趁着刺客力竭之时,他一刀划破了刺客的喉咙。 苏德终于拾起了自己的战斧,奋力拼杀向这些渺小的刺客。那边,卓力大力呼喝着,挥舞着手中的马刀,如一头发疯的狮子,面对着五个敌人,每一刀都砍向敌人的要害,但是,窥伺的敌人太多了,每个人都紧盯着他刀法中的破绽。他奋力杀掉了两个人,但一柄长刀也划破了他的肩膀。 巴图看着这些刺客,如同在看一群围攻着他的冰原狼。他带着复仇的快感,一次次冲向人群,他的剑从来不做多余的动作,每一刀都精准而有效。巴图站在苏德的身后,两人背靠背站着,但是苏德腿上的伤在使力下,已经越来越严重,他不得不单腿跪下赢敌。 “嗖”,一支冷箭插到了苏德的肩膀上,苏德已是强弩之末,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第二十七章 独孤九剑 巴图忽然奋力冲向了发射冷箭的地方,那是一棵大树背后。他去势如箭,扑向了那个穿着与众不同的人,巴图意识到,这人一定是刺客的头领。刀光如水幕般直泄而下,那人就地一滚方才堪堪躲过,可巴图一刀紧似一刀,头领不敌,竟抱着头跑掉了。 巴图却不去追他,而是翻身上了一匹黑色的骏马,一刀砍断了拴马的缰绳。鹰起兔落之间,巴图已经杀至了苏德身边,他一伸手抓住了苏德的胳膊,将他拽上马背,沿着河流向前冲去。 冲出里许,巴图脱下衣衫,将苏德绑到马背上,一拍马屁,那马吃疼狂奔着而去。巴图又提刀向后返回去,战场上卓力已经在做最后殊死的战斗,在十几个刺客的围攻下,他精干的胳膊上已经伤痕累累,眼神也涣散了起来。 这时,巴图知道如果自己回去,恐怕也是有死无生,但是,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勇气,他仍然大喝一声,冲进了人群,挡在了卓力的身前。 刺客们发一声喊,朝着巴图再次冲来,巴图知道,这次神仙也救不了自己了,他也已经用完了所有的力量。忽然,连自己都没有想到,巴图用自己的剑,以极快的速度刺向了每一个人的眼睛,竟是一招独孤九剑中的“破箭式”,如此怪异的剑法让刺客们根本来不及反应,他们的眼睛被刺瞎了。 刺客们捂着眼睛哀嚎着,鲜血从指缝中流出。他们慌不择路,向树林中跑去,几个人还碰到了树上,用力过大竟然晕了过去。 一时间,整个林中就只剩下巴图和卓力两个人。两人倒在雪地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卓力突然大笑了起来,巴图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是死里逃生的畅快。 “我又欠了你一条命!”卓力说道:“但我不会把你当朋友,因为我不信任你!” “不用,你也救过我。”巴图淡淡地道。 ※※※ 两人都牵挂苏德的安慰,待力气恢复了一些,各自翻身起来找马,沿着河边追去。苏德的马没有人控制缰绳,跑了几步也就停了下来,在河边吃草。 当晚三人生了火,就在河边休息。巴图为苏德和卓力包扎了伤口,又喂两人喝了水,吃了些干料,两人身体一向壮实,也都是些皮外伤,休息了一晚也就恢复了些力气。苏德目测此地已经离大月氏族不远,留在这里也不安全,遂出发向大月氏族的所在地——头曼城慢慢进发。苏德腿上伤势较重,只能骑在马上。 下午时分,夕阳还没有下山,他们三人就赶到了头曼城。 那是部落中最大的城堡,以土浇筑而成,在寒冷的冬天,墙面上发着幽幽的冰雪之光。集市早已散去,但这座城池的繁华还是让黑龙氏族的战士们惊叹不已。 “二十年了,我还是又回来了。”苏德叹息着。 卓力去报了铁木汗知晓,铁木汗亲自来探望了苏德,还请了他们氏族最好的祭司前来为苏德用药。铁木汗问及到底是哪个氏族的刺客,苏德摇头表示并不能确定。各个氏族间的争斗时有发生,铁木汗见问不出什么也就不以为意。 第二天,酋长们的会议在头曼城的议事厅举行。大风的呼啸让世界焦躁不安,可大厅里的空气却温暖而又寂静。墙上齐人高的壁炉塞满了厚重的木料,它们燃烧后发出的噼叭声成了这里唯一的声响。在装饰华丽,雕刻着多种珍奇生物图案的壁炉上方则固定着一对巨大的铲齿鹿角冠。 数根粗厚的柱子支撑着这个能容纳数十人的宴会厅,桔色调的火焰将屋中的阴影驱赶至角落。墙上的龙头雕刻充当着灯台,衔着明亮的火炬。大厅冰冷的石质地板上因为铺着厚厚的北极熊、铲齿鹿和其他生物的毛皮而变得柔软、温暖。 那是头曼城最高大的建筑,足以容纳上百人的场所,现在却只有十几个人。苏德进去的时候,酋长们都已经到了,巴图看到,他们的眼睛里充满着敌意。 整个部落中最恐怖、最令人敬畏、最可憎的人们围着圆桌坐着。有些看起来很丑恶,他们的脸上画着图腾,肮脏地衣服已经很久不洗了,散发出一阵臭味;也有一些酋长可以称得上优美,他们的身体完整而健壮,古铜色的皮肤在紧绷的肌肉上延伸着。所有的人都无情而狡诈,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更强大的野心。 但是没有人比大月氏族的酋长铁木汗更具威严,他端坐在主位上,不苟言笑。 “我们聚集在这里的,”铁木汗用他低沉的嗓音说道,“都是我们氏族中最强大的。我们知道力量,如何获得它,如何运用它,如何获得更多。今天我以大酋长的名义召集你们来,是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谈,它关系到部落的安危。血石氏族的酋长血手,下面你来说一下吧。” 血手只有一只眼睛,一条黑色的绷带缠在左眼上,更显得他那张丑陋的脸狰狞。他简单有力地说道:“在更北方的地方,有一个东胡蛮族,传说中他们拥有体型比我们大三倍的巨人,他们的勇士可以控制天上的雄鹰,地上的猛虎,现在,他们来了。” “血手酋长,你的意思是,东胡蛮族的传说都是真的?”苏德忍不住问道。 “就在十天前,我的勇士和他们战斗了起来,结果我的三百人全被他们杀了,最残忍的是,他们吃掉了他们的尸体。”血手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一张丑陋的脸抽搐着,“他们是食人族。” “会不会是遭遇了虎豹?”一位酋长问道。 “不会,我们在战场上找到了东胡的旗帜,那是一个被剥了皮的人。”血手回答,“并且,我们有一位幸存者,他被巨人的拳头打晕了过去,他亲眼看见,那些东胡人骑着虎豹来作战。” 酋长们沉默着。 铁木汗说道:“东胡比我们以往所见过的所有敌人都要强大,没有哪个氏族能单独对抗他们,也包括我的大月氏族。我们只有团结起来,共同结盟对抗,才能保住我们的性命,我们的牲畜,女人和孩子。你们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战锤氏族的酋长古木说道:“我同意结盟,但是必须是我们战锤氏族担任部落的头领。铁木汗,你已经老了!” “嘿嘿,”铁木汗道:“你们战锤还有那个实力吗?大月氏族的勇士是你们的两倍,如果我愿意,早就对战锤宣战了,是的,我确实是老了,但是你应该庆幸,我不那么好斗了。” 古木酋长青紫着脸,也不再说话了。 “我赞成大月氏族,也就是我们的大酋长,担任部落的头领,黑龙氏族将听从大酋长的命令。”苏德道,“没有人比我更恨我的父亲,但是,我希望部落能存在下去。” 铁木汗第一次看着儿子微笑着点了点头,道:“如果没有异议的话,我们就这样决定了。半个月后,所有酋长带着自己最骁勇的战士,我们将在阴山集合,不能让东胡各个击破,我们将在血石氏族的地盘上灭掉他们。” 苏德点点头,说道:“我还好好的活着。” 铁木汗不再说话,在护卫的护送下离开了。苏德看着父亲,眼中没有一丝的感情。他知道,有一天,即将到来的一天,所有人将会知道,谁才是部落的大酋长。 第二十八章 黑龙的远征 几日后,苏德伤势逐渐恢复,又念及远征在即,便坚辞了父亲铁木汗,回到了黑龙氏族。这一次,铁木汗派了一百名虎豹骑护送,路上倒是安然无事。 这一天,苏德酋长召集黑龙氏族的所有长老前来商量会盟事宜,意外地是,巴图和卓力都在被邀请之列。苏德简单地介绍了东胡蛮族入侵的情况,并告知所有人做好准备,他们即将开始氏族被创立以来最长的一次远征。 “酋长,这么多天了,到底是谁袭击了你?”等苏德说完了安排,一位长老终于询问开了这个话题。 “我想,可能是大月氏族。”苏德如实回答。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参加他们的同盟?这个卑鄙懦弱的的氏族,真是部落的耻辱!”另一位长老骂道。 苏德道:“一定是我那愚蠢而懦弱的弟弟,他一定担心我重回大月氏族!他怕我夺取他大酋长的位置。” 苏德重重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可是,我们依然要参与同盟,因为东胡人可是不管我们这些事情的,他们会吃掉整个部落。” 这时,他转向大祭司开口说道:“大祭司,请您为黑龙这次远征的吉凶!” 大祭司闭着双眼,似乎已经睡着了。慢慢地,她睁开眼睛说道:“做正确的事情很重要,我也将去阴山下。” 苏德先是一喜,后又担忧的询问道:“您这么大的年纪,还能不能长途征战?” “我这把身子骨还硬朗”,大祭司道,“谁让我是部落还活着的唯一一名大祭司呢!” 安排已定,各人回去准备行装。老人、女人和孩子留下,所有的男人都将赶去阴山,黑龙这个以战斗兴起的氏族,男人们都斗志昂扬,部落原本就是一个嗜血的种族。 这些天来,巴图依然想不起来所有的事情,但是他总是在夜晚做一个奇怪的梦:他看到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少女飞到了空中,一个少年跪在她身边,绝望的哭泣着……他又会看到那一个旋转的水晶,少年躺在里面,那个水晶里还有一个红色闪闪发光的宝石。可一瞬间,宝石又成为了王座上那个男人的眼睛,他的眼里,正流出血来…… 巴图总会从梦中惊醒,汗水浸湿他的衣襟。“我是谁?”这个问题困扰着巴图,但同时他记得,自己有一件事必须要去完成,那是他活着的目的。 在这些天和大祭司的接触中,巴图发现部落的人们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种毫无心智的杀戮机器,而是高贵的种族。他们是战场上的大师,虽然他们会在血雾和骨堆中狂欢做乐,但他们的文化是丰富而详尽的。大祭司说起了在很久以前,部落本来就是一个统一的族群,然后随着部落人数的扩大,每个氏族都又成为独立的,各自都有他们的标志,风俗,甚至语言。其中有意志力强大的领袖,称作祭司,可是,他们使用自然的魔法而不是那种邪恶的,恶魔般的魔法。 “我们的力量来自于大地。”大祭司说道,“但对比于力量,我们更需要智慧。” “我听说您是部落里最伟大的祭司?”巴图问。 “什么叫伟大呢?”大祭司问。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亮光:“黑龙氏族是一个古老的氏族,我只不过活得够久了吧。可是,在苏德酋长来到黑龙之前,这里并不是一个强大的部落氏族,我只是让弱小的黑龙没有被其它部落吞噬掉。” “是您让苏德当上的酋长?” “不,是他自己。我至今并不知道这是对是错。”大祭司竟有些悲哀,但比巴图想象要的平静。 这一天吃过早饭,托娅就来了到巴图的房间,这是回到黑龙之后,托娅第一次单独来找他。托娅仍然像往常一样,穿着一身皮质的戎装。巴图发现他更喜欢这时候的托娅,一身不羁的英气。 “有空吗?”托娅浅笑着,“今天天气真不错,我们一起去训练吧。” 训练场上站满了黑龙氏族的勇士,一队人在训练年轻的士卒,更多的成年男人在相互比武切磋,大战就要来了。 “谢谢你,”托娅说,“你救了我父亲的命。”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对我来说这很重要,我必须要感谢你。”托娅递上了一把拿在手里的一把弓,道:“这是父亲命令人用最好的檀木打造的,希望你能用的惯。” 巴图接过宝弓,手感沉重,拉开弦正好趁手。他仔细端详了这把弓,刀身上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黑龙。 “谢谢你,这是一件珍贵的礼物。”巴图说。 “父亲说,如果你接了这把刀,那就是他最信任的人了。从今以后,他将无条件信任你,像信任我一样。” “替我谢谢酋长,我会做的更好。” “你知道吗?”托娅竟然有些脸红,“你和别人不一样,就像大祭司一样,说起话来总是文绉绉的。” 巴图笑了笑。他看到托娅脸上的那一抹红晕,心不自觉地跳了跳。“我们去射箭吧,”巴图掩饰了自己的慌张。 远处,卓力在人群中看着他们俩,他忽然觉得很愤怒。他刚刚和三个人摔完跤,正精赤着上身。卓力走出人群,来到了巴图的面前,说道:“巴图,你的刀练的很好,可是,你敢和我比试摔跤吗?” “我一定不是你的对手,卓力。”巴图谦卑地说。 “男人要靠实力说话的,我们黑龙氏族,不懂得什么是谦让。比过了才知道。” 在黑龙氏族,比试摔跤原来就是件很传统的娱乐,因此,托娅也并没有反对。巴图一看推托不了,就脱下了外衣,把刀放在了地上。周围的人迅速围成了一个圈子,将巴图和卓力围在中间。 他们对视着,绕着圈子慢慢移动着。突然,卓力如狮子般扑了过来,巴图看到卓力来势汹汹,向旁边让开了,但是这正在卓力的意料之中,他双手撑地,一个漂亮的脚踢,踢在了巴图的肚子上,巴图闷哼一声,退开了几步,人群中一阵喝彩。 卓力得势不饶人,步步紧逼,他的动作敏捷而有力。巴图并不习惯摔跤,没几下又被卓力找到了破绽,他猛扑过去,抓到了巴图的双脚,将他摁倒在地。眼看着胜负已分,巴图一个翻滚又站了起来。 巴图不再逃避,和卓力近距离对战起来,在卓力弯抱保住他的腰时,巴图伸手抓住了卓力的裤腰带,他本来有机会将卓力甩出去的,但是他放弃了,卓力摔倒了他,巴图没有再次站起来。 族人们把卓力举起来,大喊着他的名字。可卓力并没有胜利的喜悦,他冷冷地“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 又过了两日,一名大月氏族的斥候来到了黑龙氏族,他是来确定黑龙氏族发兵的日期的。苏德告诉他,定在几天后准时到达阴山下,与其他部落汇合。这一来,远征就已经迫在眉睫了。 苏德命令战士们都磨好自己的刀剑,穿上最厚实的皮甲,喂饱自己的战马,他们在一天清晨,默默地出发了。老人和孩子们将战士们送到村口。 巴图看到,一个女人为自己的男人戴上了一条骨质的项链。“我希望你能带上这个,”女人说,她从自己消瘦的脖子上摘下了一串骨制项链。“这些是我的父亲给我的,是他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的战利品。我把黑龙氏族的标志刻在了上面,任何一个酋长都认识它。” 男人拥抱了女人,他们就离开了。托娅被特许去到战场,她总是不放心自己的父亲。本来女人是不能上战场的,可是苏德耐不住托娅的纠缠,再说她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 苏德望向远方的那处山脉,阴山就在那里。大祭司告诉过他,那里终年积雪,即使在盛夏时节,它们刺向蓝天的山峰也是白色的。而他们,即将进入山脉中心,东胡蛮族,就藏在大山之中。 队伍行走了一天,天气开始转变了。已经下了几次雪,虽然并不多。不久之后鹅毛大雪就会来临,覆盖整个北方的旷野。 黑龙氏族给了巴图很好的补给品,他们给了他很多干肉,他分不清是马肉还是狼肉,一个水袋他可以收集、熔化雪水,一件厚厚的羊皮外衣来抵御最猛烈寒风的侵袭。 巴图没有想到,自己将会扮演这样一个角色——作为部落的一员去遥远的地方参加一场战斗。他不得不相信,如果这的确不是梦的话,他将被引向命运,就像他被指引着走到今天一样。 大祭司本来打算自己行走,却还是被苏德酋长安排在了一个由四名战士抬着的担架上,她用力的裹紧了自己免受寒风的侵扰,但是她已经开始咳嗽了,托娅在身边一直陪着她。所有人都认为,托娅最终将继承她祭司的职位。 卓力把包裹甩到后背上,他不愿意骑马,因为这样可以一直跟着托娅。他没有回头看一眼,就向正在召唤他的群山走去,在那起伏的山峰和隐藏的峡谷某处,即将迎来他和所有男人的命运。 战争,从来都不是狂欢,也有头颅被砍下的哀伤啊。 第二十九章 梦境 凄厉的北风像痛苦的孩童般哭喊着。梅花鹿们聚成一团来取暖——它们粗厚的毛皮能抵御最严酷的风暴,最寒冷的现在,却正是它们发情和繁殖的季节。它们围成一圈,包住中间瑟缩鸣叫着的幼犊。长有巨型角冠的头部垂向覆满冰雪的地面,紧闭着眼皮抵御着呼嚎的风雪。尽管口鼻都已被自己呼出的气息所冰封,但它们依然坚持着矗立在原地。 狼和狗熊蜷缩在各自的洞穴里,等待着暴风雪的离去,前者和群族们安心呆在一块,后者则孤零零地听天由命。无论它们多么饥饿,除非哀恸的狂风停止了它的悲鸣,刺眼的风雪厌倦了它的咆哮,否则什么都无法让这些动物们出门觅食。 阴山下,从来都是日落大陆最寒冷的地方。虽然黑龙氏族从小就出生并生活在冰雪,但这种寒冷也已经突破了人类的极限。马已经走不动了,他们畏惧前路犹如畏惧死亡,战士们一样步履蹒跚。 “这鬼天气!”挂着黑龙氏族图腾的旗杆被风吹断了,一名战士嘟囔着,拾起了掉在远处的旗帜。在低下头的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而当他直起腰,一只白色的老虎扑了过来,咬断了他的喉咙。 白虎的吼叫声响彻天地,马匹不安地骚动着。 “我们被偷袭了。”一名斥候慌忙报告苏德。苏德从后背上取下战斧,大声说道:“大家不要乱,十人一组围成圈子,把马和粮食围在中间。”当然,这是他们早就训练好的,战士们很快就完成了部署,战士们手持马刀,弯着腰对着丛林。 丛林中陆续走出很多人来,他们手持着茅,长发披肩,脸上画着莫名的图符。在他们的脚下,是冰原狼、狗熊和虎豹。然而,东胡蛮族却并没有发动袭击,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黑龙氏族,然后,头领把手一挥,又在丛林深处隐去了。 苏德似乎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命令道:“加快行进步伐,我们一定要在天黑前到达部落的营地。”东湖部落的出现是令他震惊的,果然如传说中一样,他们可以控制虎豹,这意味着,部落面对的敌人或许是整个丛林。 所幸,在天黑之前,他们并没有再遭遇敌人。到达部落的营地时,铁木汗亲自带人出来迎接,他的身后,是苏德的弟弟扎木合。进入大帐,除了战锤氏族,其它的部落氏族都到了。铁木汗特意安排苏德坐在了离大酋长最近的位置。 “我的儿子,黑龙氏族的酋长苏德,你们一路走来辛苦了!”铁木汗说道。 “谢谢大酋长,我们只是在路上遭遇到了一点小麻烦。”苏德描述了遭遇袭击的过程,但是,他还是不愿意称他为父亲。 铁木汗安静地听完了整个过程。“看来东胡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啊,我们得加快行动了,毕竟,他们并不在人数上占优势。” “我们并不了解东胡,他们到底有多少人?”苏德皱着眉头。 “根据我派出的斥候打探,和综合了血石氏族的情报,他们并不强大,大概也只有三万多人。”铁木汗说,“而我们这次来的,却有至少十万人,这还不算我们的马。” “可是他们能驱动虎豹和豺狼,这是很恐怖的敌人。”血石氏族的酋长血石说。 “部落的勇士每一个人都不弱于一头猛虎,我们有长矛和盾牌,它们将帮助我们取得最后的胜利。”铁木汗信心满满,“等待战锤氏族到来,我们将给予东胡蛮族迎头痛击。” 酋长们交头接耳,显然对胜利没有足够的信心。 “黑龙氏族的勇士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将为部落的荣耀,去给予东胡蛮族重重的一击,请大酋长给我们这个荣誉。”苏德站起来,自告奋勇地说道,“黑龙都是不怕死的勇士。” 铁木汗赞许地看着苏德点了点头,大声宣布:“黑龙氏族是部落的骄傲,我也为苏德酋长而感到自豪!明天,不论战锤氏族有没有赶到,我们将首先开战!部落只有胜利的骄傲,没有懦弱的退缩!” 夜像魔王的诅咒悄然来临。帐篷早已搭建了起来,这是一个巨大而平坦的陆地,首先到达的大月氏族避开了东胡人最擅长战斗的丛林,他们也没有选择把营地扎在山脚,虽然那里更加避风一些,但是这将不利于更宽阔的视野。 雪花敲打在紧绷的皮篷上,像下雨一样,声音宛若急骤的鼓点。正如别的所有的帐篷一样,这间帐篷密不透风,搭建一个结实耐用的帐篷本来就是部落所有人的技能,但是,却也挡不住空气中刺骨的湿寒。冰冷的湿气渗透了大祭司的老骨头,即便在睡眠中,她也感到浑身僵硬。 可是让这位老祭司辗转反侧的却并不是寒冷,至少这次不是。她的身体是很疲乏,人一旦太老了总是这样,但精神却一直很旺盛。 困扰她的是梦境。 作为部落仅存的一位大祭司,她常常会梦到或是看到一些预兆性的景象。对于已经失去看不清东西的她来说,这是一份礼物,一种心灵视界。在这些日子以来,她一向祥和的梦境变得很糟糕,睡眠带来的并不是休息和恢复,而是恐怖的噩梦。这让她显得愈发衰老,从一个强大的长者变为一个虚弱唠叨的老人。 梦境是非常黑暗的,尽管她并不确定会发生些什么,但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参与这场战争的原因。在她的梦境里,部落的战士们像被牛羊一样屠宰,天空飞翔的是或许早已不存在这个世界的龙,它们的杀戮是血淋淋的,这将是部落的灭顶之灾。 大祭司再次被梦境惊醒,她决定出去走走。远方有火把点点,像夜晚的繁星,大祭司总是喜欢看着天空的星星,这是一名祭司应该做的。她用了一辈子去研究星空,但却什么都没有搞明白,或许在星空之外还有其它的世界? 那里,有没有另一个部落? 大祭司叹了口气,这本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她正准备返回帐篷,继续那虚无的梦,却看到了一个男人也正站在大雪中,一动也不动。那是巴图。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巴图的时候,大祭司总有一种异样的感受:她看不透这个男人。而巴图总是沉默寡言,大祭司明白,他仍然困惑在到底自己是谁,而这也正是所有人的疑问。 托娅也出来了,站在了巴图的身旁。大祭司笑了笑,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你怕不怕?”托娅说道,“我是说明天的战争。” “不怕。我只对一件事很恐惧,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不知道是活着还是已经死去。”巴图说。 “那你有没有想过呢,你到底会是谁呢?” “可能是一名普通的边关士兵吧,在一场战斗中死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又复活了。” “或者,你应该去长城那边寻找答案。”托娅说道,“我也好想去看看长城那边啊,我从出生就在这里,暖和的时候是一片茫茫的草原,冬天的时候有大雪覆盖。” “也许吧,我会去长城那边看看的。”巴图说,“我并不怕死,可是,现在还不能死。” “答应我,去长城那边的时候,带着我一起吧。” “嗯,如果我们打赢了这场战争。”巴图盯着托娅的眼睛,那微微蓝色的眼睛里,犹如繁星点点。“早点睡吧,明天你也要小心。” 托娅走回了自己的帐篷,巴图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像极了一个人。巴图的脑袋又开始疼了起来。 第三十章 交战 天亮了,战锤氏族总算及时赶到了。古木酋长咒骂连连,该死的天气让他们寸步难行,他们甚至损失了几十匹优良的战马。战锤氏族,他们带来了两万名氏族的精英。当然,战士最多的是大月氏族,他们差不多带来了有四万人马。 待得战锤氏族到来,部落的战鼓终于敲响。铁木汗亲自率领三万大军,向阴山下进发。据斥候的战报,东胡蛮族的人马就聚集在那里,他们显然要为这次侵略做一场殊死搏斗。 前行了大约二十里地,东胡蛮族的战士已经守在那里。他们的旗帜上,画着画着一只大大的血肉模糊的尸体。这是巴图第一次真正看到东胡蛮族,他们看起来和部落的人无异,浓密的大胡子,但是皮肤是白色的,但是他们不像部落的战士都骑着马,而是骑着虎豹。 铁木汗携带部落的酋长们站在军前,大声说道:“部落的勇士们,一百多年来,东胡蛮族一直想占有部落的家园,他们与野兽为伍,杀戮部落的勇士,强奸我们的女人,生食我们的孩子!今天,以先祖之名立誓,我们将彻底消灭这些野蛮的部落,让部落永享丰美的土地!” 壮烈的语言总是战场上最好的兴奋剂,部落的战士们大声咆哮着。东胡蛮族派出了一人骑着一头老虎,手持狼牙棒,前到阵前挑战。那是一头赤色老虎,步履稳健,显然久经训练,恶狠狠地看着部落众人。 “谁敢迎接挑战?”苏德问道,却把眼光看向卓力。作为部落之茅,黑龙氏族必须接受对方的挑战可是,人力终究有限,谁又敢挑战猛虎呢? 卓力犹豫着,但是黑龙氏族的荣誉却不容犹豫,他握紧了手上的刀,正打算大踏步走向前去。一双有力的手拉住了他,卓力回过头去一看是巴图,巴图说道:“我先来,不行了你再上!”卓力点点头。 巴图走出阵去,他甚至没带兵刃,因为他知道他的剑伤不了一头成年的老虎。老虎咆哮着,一个猛扑,它的速度太快了,从空中跃向巴图时,巴图整个人都在虎扑的笼罩之下,以至于差点打到了巴图的胸口。几个回合下来,巴图已经伤痕累累。 “小心!”人群中,托娅忍不住叫出声来。原来,一边是猛虎的袭击,那边的东胡士卒也加入了战斗,将狼牙棒舞的虎虎生风,配合着自己的老虎杀向巴图。 却只见巴图拳风一变,右脚略向右后撤半步,同时左拳变掌,边拧边翻至掌心向上向口收回,如搂物状;同时左脚收回并于右脚内侧,右掌心朝前,动作不停;寸左步紧跟右步,左掌变拳翻转,向左膝前沉打,左肘顶向前方,右掌变拳收于腰间,目视前方。 这绝不是部落的拳法,原来,它竟是一套“伏虎拳”。该拳法讲究地盘扎实,进攻时迅速准确,防守时密不透风,身法敏捷灵活,动作刚劲有力。一招一式,似粗实细,拳、掌、指、爪,劈、打、抓、戳,变化微妙。 巴图拳法一变,时而用拳猛击猛虎腹部,时而化拳为爪专攻老虎双眼,变化多端,看得部落众人喝彩连连。这一来,老虎也被打的趴与地下不动了,东胡士卒挥舞着狼牙棒自己打向巴图,不几招间,就被巴图一个连环腿踢在了胸口,那人吐了一口血,也趴在地上不动了。 趁着挑战胜利,苏德上马,手举战斧大声命令道:“黑龙氏族的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让我们作为部落的先锋,杀啊!” 黑龙氏族的三千余名战士齐声怒吼,骑着战马奔向东胡蛮族。前方,也传来东胡人的一声咆哮,虎啸和豹吟齐鸣,扑向黑龙氏族。虎啸的巨大威胁声中,饱受训练的战马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但鉴于东胡人的可怕传言,苏德酋长仍然大声命令:“前进者赏,后退一步者死!” 战争开始了。但是很显然,部落的勇士并不是虎豹和狼群的对手,他们虽然可以斩杀对方的人类,但是动物们的凶残却是始料未及的,它们总能准确而有效地咬死战马,豹子甚至会狡猾地趴在马肚子上,伺机偷袭战马的主人,将他从战马上拉下来,并快速地咬到人的喉咙。 但是,黑龙氏族的勇士也表现出了这个部落应有的荣耀。苏德怒睁着双眼,大力挥动着战斧,他总能一斧头将一头狼砍成两截;卓力的武器是一把刀,这个黑龙氏族的第一勇士,他的矫捷不亚于一头豹子,他在战场上游走着,对于那些沉浸在杀戮喜悦中的东胡战士致命的一击。 最棘手的是老虎和狗熊,他们强大的体魄并不惧怕普通的马刀,相反马刀对它们造成的损伤只会让它们更加愤怒,它们总能一巴掌在一名优秀的战士身上留下致命的伤口。而此时,托娅正在对战的正是一名狗熊。 托娅的武器是弓箭。她准确地将箭射入虎豹的双眼,或者是狼的肚子,但是,她很快被东胡一名敌人瞄上了,他派出了他的狗熊将托娅扑翻在地,托娅用弓抵抗着狗熊的利爪,但是她很快就要支撑不住了。就在狗熊将要吃掉这个到手的食物之时,巴图冲过来扑在了狗熊身上,将这个庞然大物摁倒在地,卓力的马刀砍进了狗熊的肚子。 巴图左手持盾,右手拿剑,他把武器的长处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冲向东胡人的首领。那位首领骑着白虎,就站在远处。但是冲击的过程中他们困难重重,东胡的战士似乎排成了一道密不可破的人墙。只见几名东湖战士的长矛向他刺来,他一低头,将盾牌架在了头顶,长矛刺在了盾牌上,他奋力向上跃起,在落地时就地一滚,一剑刺进了一名士兵的肚子。 大祭司在一旁低声吟唱着,她的权杖闪烁着银色的光辉。每一次吟唱,总有一些受伤的战士能再次跃起,继续投入战斗中去。 第二通战鼓响起,铁木汗大手一挥,大月氏族的精锐部队冲向战场,他看得出来,黑龙氏族马上就要抵抗不住了。正当局面慢慢扭转过来之时,部队的后方阵营却喧闹了起来,铁木汗回头一看,只见四名巨人飞扑而来,他们的手臂如最勇猛的飓风,每次扬起总能卷起一堆部落的战士,而他们的大脚,能将一匹马踩成肉泥。 “放箭!快放箭!”铁木汗第一次有了一丝恐惧,他大声呼喝着。 长矛和箭矢如流星般飞向巨人,过不了多会儿,巨人的身上就被射成了刺猬。两名巨人咆哮着倒下,其余的两名巨人掉头大步跑掉了。铁木汗大喊一声“勇士们,随我冲过去!”,率领着其余的部落大军冲向战场。 很快,东胡蛮族就被击溃了,动物中最勇猛的老虎和狮子被多人合力砍翻在地,它们的毛皮是最好的御寒之物。战斗似乎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很多,在溃败中,东胡的敌人像老鼠一样逃窜而去,留下了他们的伙伴和尊严。当然,每位酋长心里都很明白,这只是东胡蛮族的前戏,更大的战斗并未来临。 各个氏族的勇士们在挨个砍掉死人的人头,这是部落的传统,每一个被自己杀死的人头,就能证明自己的勇猛,也能得到更多的赏赐。他们在血中狂欢着,大声叱骂着,甚至为了人头刀剑相向。甚至有人割下了狼的头颅,它们也是最凶残的敌人啊。 只有巴图和托娅对死人的头颅无动于衷,他们对勇士的称号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好了,我们回营地。”铁木汗很高兴,对苏德说道:“苏德,我的儿子,你在战场上的骁勇真是出乎我想象,像极了我年轻时的样子。你的部落也想你一样,他们都很勇敢,我将重重赏赐他们!” “谢谢大酋长!”苏德并没有多少获胜的喜悦,这次战斗他损失了不少的勇士,他为他们感到骄傲。 正当部落要回到自己的营地时候,忽然天空都变了颜色,他们向头顶看去,那是一只巨大的黑龙,它的翅膀遮天蔽日,龙吟声响彻了整个山谷。 “啊!那是龙。”部落的勇士们第一次感到了对超自然生物的恐惧,这是已经灭绝的生物。传说中,巨龙生于火焰之中,它们可以口吞出最炙烈的火焰,能烧毁世间万物,并且不是水可以浇灭的。自从传说中最后一头龙的消亡,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部落几乎没有人听说过还有龙的存在。 大祭司神情呆滞,托娅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模样。只听她喃喃地说道:“一百多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了龙,先祖们终于引领我见到了它!”大祭司跪在了地上,在龙的面前匍匐在地。 苏德茫然着,也跪下了下来,一时间,黑龙氏族的所有人都跪在了地上,在龙的面前做最卑微的跪拜。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们部落的图腾啊! “哗啦”!那是兵刃落地的声音,更多的战士也跪下了,他们怀着虔诚。甚至连铁木汗都脱下了帽子,他恭恭敬敬地向龙磕了一个头,口中念念有词。一时间,只有巴图一个人站着,在众人皆匍匐的世界。 龙再次张开翅膀呼啸着,惊起了一阵飓风。天地间,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了这个唯一的王者。 第三十一章 传说 天幕再次打开,众人也不知道匍匐了多久,当众人再抬起头时,巨龙不知道什么时间已经飞走了。巴图凝望着那消失的黑点,心中忽然觉得无比的失落,或许,巨龙这样一个神祇般的存在,让他看到了某些奇迹,正如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样。 一整天,大祭司都在喃喃自语,但是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巨大的黑龙的存在,似乎让大祭司丧失了神智,她让苏德酋长很担心,托娅更是时刻守护在她的身边。 翌日,大祭司似乎清醒了过来,她将苏德、巴图和卓力等众人叫到身边,说起了黑龙的故事。苏德并非黑龙氏族的土著,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 “我们的氏族叫做黑龙氏族,但黑龙并不是黑龙氏族独有的象征,它是整个部落的守护神。”大祭司用她虚弱的声音说道,“根据部落宝典《夏方神录》记载,在整个世界上存在着五色巨龙,它们分布在不同的地域,东方尚金,是青铜巨龙,它是时间的守护者;南方尚树木,有翡翠巨龙,它是梦境的守护者;西方尚火,是火焰巨龙,它是生命的守护者;北方尚土,是黑色巨龙,它是大地的守护者;最后还有一个是蓝色巨龙,它是魔法的守护者。但是,很多个世纪以来,谁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巨龙,都以为它们只是一个传说。” “黑龙的传说在部落一直存在,它是人族所生。可能是在一万年前,黑龙氏族的先祖依雅,在外出时遇到了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少年,两人一见钟情,就在部落生活了下来,日子也算幸福美满。大约半年后,依雅就怀孕了,但是谁料到有一天,黑衣少年却突然不辞而别,就剩下了依雅一个人。依雅悲痛万分,但总想着要把孩子安然无恙地生下来,岂料到这一怀胎就是三年零八个月,终于临盆了,生下来的却不是一个人类的婴儿,它有着人的形体,却长着一对黑角和一条尾巴,脸也不像人脸。当时部落的酋长吓坏了,以为这是部落遭受到了恶魔的诅咒,就要杀死这个婴儿。但是终于在托娅的拼死维护下,孩子生存了下来。到了孩子三岁那一年,酋长趁着托娅不在家,拿了刀要去杀那个小孩。小孩正在河边玩水,被酋长抓住了,酋长本想一刀杀死小孩,没想到孩子身上湿滑被逃脱了,只砍掉了孩子的尾巴。正当酋长要再次去杀了小孩时,却只见他的躯体迅速变大,像一个山脉一样,它长出了如天空一样的黑色翅膀,双腿也变成了利爪,脸也更像是一匹马。当时,酋长当场就被吓死了,可是这个小孩,不,是这头黑龙,就永远的离开了。以后,传说中每年的冬天的深夜,总是能听到黑龙的叫声,它守护着部落这些年的风调雨顺。” “我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可大约在一百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黑龙,知道它的存在。”大祭司的声音带着记忆的缥缈,就像来自很遥远的地方,“那一年,我跟着我的老师阿棘勒去遍访部落氏族,也是在阴山下,听到了巨大的龙吟,当时天地震动,山上的石头也被震落下来,我们似乎看到了一头巨大的龙,它站在群山之巅,对着月亮怒吼着。可是,当时离的很远,又是晚上,我们并不能确定它就是黑龙。但是这件事,我们并没有告诉部落的其他人,因为,这可能会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大祭司,”苏德斟酌着语句,“黑龙降世对部落会有着什么预言?” “我和我的老师并不确定,尽管我的老师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巫师。”大祭司的眼睛里泛起深邃的蓝光,“黑龙是大地和深渊的守护者,传说中它有能力能使大地坍塌,火焰会从地底翻滚而出,将世界变成一片火海,巨浪会淹没我们生存的土地,让它变成一片汪洋大海。这将是所有人族的末日。” 帐篷里里的人沉默着,时间好像在空气中凝固了。 “那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苏德询问道。 “我们必须寻找到黑龙。”大祭司说,“即使世界会毁灭,草原不复存在,高山和海洋都被颠覆,但是,黑龙会为我们指引一个归宿,成为我们新的家园。况且,我们需要搞清楚它突然现身想昭示我们这些凡人些什么。当然,它作为部落的守护,世代护佑着我们,会帮助我们的。”大祭司说,“并且,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东胡蛮族会突然入侵部落,和黑龙的出现有没有关系?毕竟,蛮族已经销声匿迹一百多年了啊。” “嗯,大祭司言之有理,我也认为我们需要借机去聆听神的旨意。我马上禀告大酋长,这是整个部落的事,还需要商讨决定。大祭司你也无需担忧,好好休息才是。”苏德告辞,走出了帐篷。 铁木汗的大酋长金帐是所有帐篷里面最大的,位于阵营的最中间。苏德走进去时,帐篷里欢声笑语,一位舞女正在跳着舞,铁镬里羊肉的香味正浓,大月氏族的将军们在大口的吃肉喝酒。看着苏德入帐,铁木汗笑意更浓:“我的儿子,快进来坐,上酒肉!” 苏德的座位被安排在大酋长的右手第一个位置,坐在对面的正是苏德的弟弟乌木格。近来,铁木汗对苏德态度的转变,让乌木格很生气,他不知道这个老糊涂的父亲想要干什么。看到苏德被安排在了这么一个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位置,乌木格顿时按捺不住,“唰”地就站了起来,大声说道:“阿爹,这是我们大月氏族的聚会,外人怎能在此?” 铁木汗大怒:“苏德是黑龙氏族的酋长,我们尊贵的客人,并且你不要忘记,他是我的儿子、你的哥哥,怎么能算外人?” “你难道还当他是儿子?”乌木格针锋相对,“当年是谁送他到战锤氏族当人质的,难道就因为他命大没死,你就打算重新让他当大酋长?” “简直一派胡言!”铁木汗一拍桌子,桌上碗里的酒震荡着,“乌木格,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要不是看你也是我的儿子,我会将你赶出这里!” “哼!”乌木格不屑地看了父亲和苏德一眼,道:“没有人比我了解我的哥哥,大酋长,你迟早会为今天的愚蠢付出代价!” “你……你……”铁木汗拿起桌上的酒碗就砸了出去,乌木格不再说话,扭头就走。 苏德站起身来,对铁木汗一抱拳:“大酋长,是我打扰了你们的聚会,但是我确实有要事要和您商议。” 铁木汗道:“无妨,你的弟弟也确实该成长了。大月氏族就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见我。” “谢谢大酋长。” “嗯,你刚才说找我有要事商议,不知道是什么事?” “是关于黑龙的。”苏德略一沉吟,说道:“我刚才和大祭司进行了商议,黑龙的出现不知道对部落是福是祸,大祭司要求我们派人去寻找黑龙,了解黑龙真正的意图。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决定,还请大酋长做个定夺。” “黑龙的出现确实奇怪,可是,难道大祭司不认为这是对于部落的吉兆吗?” “大祭司对此并不确定,并且她认为可能和东胡蛮族的侵略有关,但是当务之急,仍然是需要找到黑龙,聆听神的指示。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机会。” “那么,该如何找到黑龙呢?” “大祭司在一百多年前也曾在阴山下见到过黑龙,而这次也是在这里。据我猜想,可能是我们与蛮族之间的战争打扰到了黑龙的宁静,所以它才会现身。所以,如果所料不差,黑龙应该就在大山深处。” 第三十二章 寻龙 “好吧,我赞成你的说法,”铁木汗说道,“此事就交给你全权处置了。此事很重大,我建议就从大月氏族和你们黑龙氏族派出一支精干的队伍就可以了,人数贵精不在多,也没有必要让其他氏族知道,免得有一些猜测就不好了。” “好,那我就先告辞了。”苏德一抱拳,大踏步走出了帐篷。铁木汗看着苏德的背影,轻捋胡须,眼神复杂。 回到自己的营帐,苏德实则早已决定了人选,卓力自然不必说,另外还有巴图,这个年轻人总是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另外,他打算让托娅也去磨炼一番,毕竟,托娅未来可能是部落大祭司的传人。 计议已定,在大祭司的祝福声中,一支十二人的部落勇士队伍就出发了,在冬天最冷的时节,即使帐篷外刮着令人寸步难行的暴风雪。 尽管迈下的每一个步子都让托娅的靴子里浸进更多的雪水,她还是非常高兴天气终于回暖了。相比之久违的森林苏醒的气息、驱散林中阴暗的阳光以及牧场和森林地上色彩斑斓的植被,靴子里的积水根本微不足道。 走不多久,就是一望无垠的森林了。他们时常在悬崖边盘旋,因为并没有路,崖底是深可见底的河流,那里厚重的冰块慢慢开始溶解,随着流水走向远方。就像命运一样,花自漂流水自流。 路途中,能逐渐看到一些动物了,托娅的箭总能带回一些美味,例如羚牛和鹿。卓力负责搬回来,巴图却意外的成了厨师。撒上盐吧,放在火上烤得焦黄,吃的一众人大喊过瘾。巴图不喜欢说话,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并不是恶意,大家也并不排斥他。 队伍中,大月氏族的勇士们总是抱有优越感,对黑龙氏族的人不太友善,最严重的是卓力,他总是不苟言笑,眼神犀利如一头孤独的冰原狼。唯一的例外是看着托娅,他看着托娅的时候,就像在看一块甜甜的奶酪,用眼神也可以将它融化。 托娅已经十六岁了,她发育的很好:双乳犹如陡峭的山峰,即使是最纤细的马鞭也可以围绕着她三圈,双腿笔直如春天的小树。即使在寒冷的冬天,她脖颈部分露出的如初雪般的皮肤,也都让男人们充满了想象力。 而此时托娅,正在看着巴图。她撕下一块羊腿,走到了巴图的身边:“吃吧,前面路还长着呢!” “谢谢你,”巴图接过羊腿,慢慢地啃上一口。 托娅坐在了巴图的身边,近来,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对巴图有着很大的好奇心。有时候躺在床上,她也会想到和巴图在一起的点滴,有时会不自觉地笑出声来。“可那明明是一个呆瓜啊!”托娅想着。 “喂,你难道不会笑吗?”托娅有点生气,她心里想着,竟然不自觉地说了出来,这让她吓了一跳。 巴图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她:“不好意思,我这人是比较无趣。” “我的娘亲说过,一个人不论在什么时候,总是要多笑笑的,爱笑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托娅微笑着,眼睛炽热的就像一头春天的小鹿。 巴图低下头去,不敢与托娅的眼神接触。他转移了话题:“如果可以选择,你想做一个什么人啊?” “嗯……我想我可能还是想做一名祭司,这样我就可以天天看见我的娘亲了。”托娅眼眶有些湿润,“大祭司总能看到已经死去的那些人,就像活着般鲜活。” “对不起,”巴图伸手在雪地上抓起一把雪,吃在了嘴里,“你的娘亲是怎么死的啊?”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阿爹也总不愿意告诉我死因。每次我问起,他都很伤心,也会很生气。长大了,慢慢的我也不敢再问了。” “你做梦会梦见她吗?”巴图看着远方。 “会的,我经常梦见她,她是个可漂亮的人了,每次都看着我笑,我每次都像很小的样子,拼命想去抓她的手,可怎么也抓不到。我哭着,她笑着,就这样我就醒了。越长大,我就苦练箭法,希望有一天可以保护我心爱的人。” “可是,我都梦不到我的爹娘,在我的记忆中,他们就像空白一样,从来不存在。”巴图低着头,捏着自己的手指。 “不说这些了。”托娅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悲伤的话题,而她,从来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表露出自己的脆弱。“那么,巴图,你想做什么呀?” “我想做一棵树。”巴图看着前面的一棵大树,“因为树长在一个地方,就永远的长在那个地方,不会像我一样,忘记了一切,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正说之间,大月氏族的头领哈尔巴拉站起身来说:“天色不早了,我们赶路吧,不像女人被别人骗走的男人,可是没什么力气的!”众人哈哈大笑。 话音刚落,卓力就站了起来,握住了自己的马刀。哈尔巴拉是大月氏族的头领,也是大月氏族的第一勇士。他身材魁梧,比卓力要高出一个头,浓密的大胡子遮挡了半边脸,肌肉凝结成块,日常用的武器是一根狼牙棒。他一直对于卓力也拥有第一勇士的称号很不满,处处挑衅,想在自己和卓力之间分个强弱。 但是卓力也只是握紧了刀,手上青筋毕现,却始终没有拔出刀来,他低头率先向前方走去。当然,免不了大月氏族的一顿冷嘲热讽。这些话,听在托娅心里却格外甜蜜,部落的女孩本来就大胆,她和巴图之间,终于有一条线把两人联系起来了。 临走之际,大祭司给了托娅一件罗盘,它用白骨磨就,上面有一个小针,据大祭司讲,里面有一丝黑龙出现时的气机,可以牵引着勇士们找到黑龙。要不偌大的世界,却去从哪里找到一只龙? 众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面豁然开朗,却是站在了大山之巅。前路广阔无垠,竟是一个平坦的土地。只是悬崖峭壁,要如何下去煞费脑筋。当下众人四处找出路,却发现是无功而返。 “看来,我们只能是在此歇息一宿,明天一早攀爬下去了。”哈尔巴拉审视四周,发现有一处山洞,可以容纳多人,正好可以避风。 当时天色已晚,众勇士当然没有异议。当晚在山洞里生火造饭,吃了些干粮,大家累了一天,也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巴图睡至半夜,忽然听到一阵巨大的轰鸣从地底传来,开始十分遥远,而后来越来越近,竟突然响至耳边,大地忽然震颤起来。巴图马上惊醒,持剑在手,再一看众人也陆续起来了。但一声巨响后,就再也没有了声息,众皆以为是虚惊一场。然而,又一声巨响忽地袭来,似乎有一只巨大的地底怪物,试图破土而出。 哈尔巴拉神色大变,大声喊道:“这是雪崩!我们快出山洞!” 所有人都向洞口跑去,可是出了洞口,外面悬崖峭壁,又有哪里可去? 巴图遥向远处看去,只见白色的巨浪滔天而起,从天际席卷而来,霎时间就淹没了林木,整个天地如天柱坍塌,从四面八方涌来无数雪墙,远看处似乎觉得十分遥远,而刹那间就到了眼前。 勇士们站立不稳,一不小心几人已经掉了下去,再也没有声音了。“我们手拉着手,贴着山壁!”卓力大声呼喊。 这时再也顾不得谁是第一勇士,哈尔巴拉第一个过去手挽着卓力的胳膊,卓力又拉住了托娅,托娅再拉着巴图,几人连成一条线,用尽了全身力气抵抗着暴风雪的袭击。 只见天地色变,斗转星移,大山似乎都在向前移动,大地的震颤又似乎天地倒悬一般,天地重归混沌,慢慢的所有人什么都看不清了。 天地一怒威力竟猛烈如斯! 第三十三章 大海 远处传来一阵低沉的隆隆声,片刻之后,山脚下的大地开始在怒气中翻腾,雪浪又高又急如饥似渴,仿佛有什么黑暗可怖的生物在汹涌的地面下奋力搅动,一度坚实的岩石正在战栗,巴图右手紧紧握住粗糙的坚硬的剑柄,直至手指弯得生疼,仿佛这样就能让他战胜恐惧,哪怕正面对着崩塌的高山。 而就在这时,变故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他们脚下的大地突然裂开一道崎岖的裂缝,仿佛一张血盆大口便要将众人吞噬。几个人形成的手拉手的联盟马上被打碎了,卓力大喝一声跳跃起来翻滚到另外一边,他的刀掉进了那道不断拓宽的巨喉。如鞭怒挞的狂风中,哈尔巴拉紧抱住一棱凸起的岩石,随着大地的震动战栗不已。 巴图紧紧抓住托娅的左手,沿着被大地分开成的一道滑溜结冰的小径,一路冲向大山脚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巨大的冲击力使巴图丧失了意识,他感觉到一阵疼痛,好像是被摔在了一块平坦的土地上,就昏了过去。 巴图再醒来时,感觉头上湿湿的,他猛一跃起,一阵锥心的疼痛,骨头就像散了架一般。“别动,”托娅说,“你……你一直护着我,伤的很重。” 原来,在从高山之巅被雪崩冲击下来的时候,巴图下意识地抱着托娅,避免了她在撞击中受伤害。 “这……这是哪里?”巴图问道。他试着望去,周围乌黑一片,但地面上却有什么不知名的物事发着光,仿佛星空被铺到了地面之下。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地底的一个洞穴。”托娅的声音中带着哭声,“你已经昏迷了至少一天一夜了,我……我都担心你死了,所以每天都拿水喂你,你也不喝,还好还有呼吸。” 巴图心里一暖,抓着托娅的手说道:“谢谢你了,我没事。” 托娅也不挣脱他的手,两人就这样握着,时间好像都停止了。过了好一会,巴图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我只记得我们是从高山上被雪崩冲到了这里,当时站立的岩石都裂开了,难道这里是地底?” “周围挺大的,我试着走了很久,也没找到出口,又担心你,所以也没敢走太远。”托娅道。 “那其他人呢?卓力呢?” “我不知道,雪崩来的时候我们就分开了,进来这里时候,也就……就和你在一起……”托娅的声音忽然有些扭捏起来。 巴图却不以为意,他奋力站了起来,看了看周围,只见地下发光的东西竟是一种植物,看上去就是仙人掌一般,但却能发出五彩的光。再远处却什么都看不到了,黑暗中也寂静的如坟墓一般,但却有微风拂面。 “我们再去走走,有风就说明是有出口的,我们得想办法出去。”巴图用剑拄着地,把它拿来当拐杖使用。 “好。一定可以出去!”托娅扶着巴图,两人一起向前方走去,边走边大声呼喊着卓力和其他人的名字。约莫走了有大半个时辰,却还是一般模样,周围连景色都曾变化一点。 巴图坐在了地上,道:“看来这个地方真的很大,我们先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往前吧。” “嗯,”托娅轻声应和着,解开了背上的行李。庆幸的是,虽然被大雪冲了下来,可是托娅的包袱还完好地保存着,里面有一袋水和几块肉干。两人吃了一点东西,虽然饥饿难忍,却也不敢多吃,因为并不知道这可怕的地底洞穴什么时候才能走的出去。 巴图坐在地上凝神思索着,心里暗付道:“被冲击下来时候,山上雪势很大,我们进来的那个入口肯定也被堵死了。唯一能逃出去的办法,可能也就是找到其它的出口,也只有沿着风的方向,或许才有一线生机。” 他凝神看着托娅,只见托娅的头发向自己右手方飘动着,那里正是两人来的方向。托娅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低了头,在微光中脸上也出现了一层淡淡的红晕:“你看我干嘛?” 巴图心中一动,却再次站起来指着前方道:“风从那边吹来,可能出口就在那里了,我们再往前走走,看能不能找到确切的位置。” 托娅也站起来,拍了拍手说道:“这里的沙子真多。” “沙子?”巴图有些惊诧。 “是啊,刚才都没有的。”托娅回答道。 巴图不再说话,两人继续往前面走去。果然,越往前风越大了起来,空气也逐渐湿润,一阵水声慢慢地清晰了起来,只是仍然没有见到出口。 在希望面前,两人加快了脚步。约莫又走了半个时辰,风几乎是扑面而来,水的“哗啦”声也清晰可闻,脚落地时也柔软了很多,他们几乎是奔跑着走向前方。忽然,巴图突然顿足,两人停了下来。 “怎么了?”托娅问道。 “你听,”巴图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在倾听着什么声音:“那好像是大海的声音。” “大海?”托娅有些茫然,她长这么大可没见过大海,一直以为世界上最美的海洋就是草原。 “是的,就是大海。”巴图慢慢走向前方,果然没有几步便触碰到了水,那水冰冷极了。托娅举目望去,果然在海风中,一波一波的海浪拍击着岸边,远处黑茫茫的一片,又似乎有鳞光闪动,一望无边无际。黑暗中,又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海兽藏着,让人生出莫名的恐惧。 “这就是大海吗?”大自然造物的神奇,让托娅顿生敬畏。 “也许是的,只是不确定它通向哪里,”巴图顿了顿,接着说道,“我开始时候还奇怪,为什么黑暗的地底会有发光的植物,后来走着走着,你也发现了,地上的沙子越来越多了,我还是不敢肯定,直走到现在真正看到了大海,才证实了推断。” “那就是说,这里不是出口了?” “嗯,我以前在书上看过,这是个地底海,由地底的断层水历经千年万年形成,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一般来说会比真正的大海小很多,但也不是我们能游过去的。”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也不知道,走到这里我忽然就知道了,可能,我以前在海边生活过吧。” “如果……如果我们以后能出去,你一定要带我去你的家乡看看,我想看真正的大海。”托娅一脸向往,“从小我就听大祭司说,在大地边缘的地方,有着一望无际的蓝色海洋,有白色的小鸟在上面自由自在的飞翔。海水比天空还要蔚蓝,里面还有很多的小鱼,它们最喜欢追逐着人类的小船。” “嗯,”巴图似乎也对大海向往了起来,两人沉默了一会,巴图说:“托娅,我们可能没有时间了。” “是什么意思呢?”托娅不解地问道。 “我刚还没有说完。”巴图看着远方的黑暗,“地上这么多的会发光的植物,它们是不可能在这里的,因为一般只有海底才会有。但是它们为什么会生长在旱地上呢?”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站立的地方都是海洋?”托娅脸色有些苍白。 “我不十分确定,但是,好像没有其它的可能了。再加上地面上的那些沙子,它们只可能是海水涨潮时被海浪流到陆地上的,那么,我们……可能都要被水淹死在这里了。” “那我们还有多久的时间?” “时间已经不多了。”巴图看了一眼刚才站立的位置,手指着前方说道:“你看,刚才那里是我们站立的地方,原来是没有水的,可是,现在它已经被海水淹没了。我们走吧,走向离大海越来越远的地方,看还有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我还不能死!” 第三十四章 雕塑 “会有机会的,我想,大祭司并没有预言到我们会死在这里。”托娅坚定地说。 “嗯,”巴图看了一眼托娅,向她点了点头,他们又向后方走去。但是,海水涨潮的速度比人类行走的脚步要快很多,很快,海水就淹没到了他们的双脚,行走也变得越来越艰难了,可是他们没有选择,哪怕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奔跑在海水的前面。 也不知在黑暗中前行了多久,巴图忽然撞在了一块石头上,他伸手摸去,似乎正是一块山壁。巴图大喜,道:“托娅,这里应该是块山壁,我们只要能爬上去,或许就可以躲过海水。” 托娅赶上来也摸到了前方的岩石,说道:“嗯,我会爬山,那我们赶快爬上去吧!” “你先来。”巴图把托娅高高举起,又让她踩在自己肩膀上,借力向上爬去。等待托娅怕了一阵,巴图才掏出一把匕首,将它插在石缝中,借力向上爬去。这时,冰凉的海水已经没到了巴图的腰间。 两人一前一后,在石岩上奋力攀登着,爬了一会,海水逐渐离的远了。但是也没有地方可以休息,只能再无休止的向上而去,也不知道将爬向何方。 忽然,托娅大呼起来:“巴图,快看,这里有个山洞!” 巴图向上看去,果然模糊中看到有个一人多高的洞口。两人已经精疲力尽,要是能有个地方可以休息,那就再好不过了。两人加快速度爬上洞口,山洞竟然颇深,里面也不知道走向何方。但是对于巴图和托娅来说,能有一个地方落脚就再好不过了。 两人坐在洞口休息了一下。托娅看着下面被海水淹没的地方,感叹地说道:“真正的海洋也就是这样了吧,你看,它们好漂亮!” 刚才一路攀爬,都没有时间往下看,这时巴图向下看去,果然清澈的海水淹没了地上不知名的植物,它们在水中依然发出耀眼的光芒,随着流水波动着,直如梦幻一般,最美丽的夜空也不过如此了吧。 托娅坐在巴图的身边,双手扶着他的胳膊,将头轻轻地枕在巴图的肩膀上。她本就是性格开朗的女孩,一旦遇到自己的喜欢的人,也不像汉人那般扭扭捏捏。只是,少女情怀总是诗,以前和巴图在一起,总是很懵懂的那种喜欢,直到这次一起共同经历险境,才发现真正喜欢的人原来是巴图。 巴图也就那样被她挽着胳膊,闻着少女的吐气如兰,心中也忘记了现在的处境。再危险的绝境,心里安宁了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其实,他发现自己也是喜欢托娅的,托娅在部落里,是那么的光彩照人,巴图年纪尚轻,虽然心中有事烦扰,可又怎能不喜欢?只是,在巴图的心里,一直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名过客,每次一有这样的念头,就及时打断了自己去想而已。 此时此刻,如此逆境之中,两人却各自细想着心思,心中却都充满了甜蜜和喜悦。 “我们……我们就这样一直在这里待着吗?”托娅问道。 “嗯。托娅,我们也可以选择进洞去看看,碰碰运气,或者向上继续爬,但是可能它们都是死路。”巴图握住了托娅的手,“也可以留在这里,我们就享受最后的美好时光吧。” 托娅半天没有说话,只是像一只温顺的小兔一样,把头埋在了巴图的胸膛上,良久良久,托娅才开口说道:“我很想就呆在这里,和你一起死在这里,这样我们就能一起一辈子了。可是,我知道你还有自己没有完成的事,我也牵挂着我的父亲,我的氏族,所以……我们不能死!” 巴图不禁佩服起这个女孩来,也为自己的懦弱自责起来,这样的关头,怎么能放弃希望呢?或许,再努力一下,就能让自己活下去吧。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不就是和心爱的人相伴相守,快乐的活着吗? “上面不知道还有多远,我们的体力不知道够不够,这样爬上去太冒险了。我们还是进山洞吧,这个山洞如此巨大,或许里面就是出口也说不定。”巴图说道。 托娅当然没有异议,既然做了决定,两个人就向着山洞里面摸索着走去。刚开始由于远离了发光的植物,越来越黑暗,但走着走着,忽然就莫名的有了光亮。 “这是磷石,它能在黑暗中发出光亮的,这种物质很难遇得见。”巴图抠下了一块石头,放在掌心让托娅看,果然它发出微微的光亮。但是很多磷石放在一起,那就如月光倾泻般明亮了。 行走之间,前方豁然开朗起来,一个巨大的山洞就在眼前,似乎是四面环山的一块盆地一般,空旷的根本不像是地底。里面也很干燥,温度逐渐升高了起来。山洞里面已经很明亮了,头顶的磷石闪着光芒,就像挂满了星辰。 前方,好像再也看不到深处,却是已经没有路了。 “没有路了,”巴图有些黯然。 “嗯,”托娅却一点不以为意,“在这里就挺好,至少我们已经努力过了。” 这时,他们都很明白,已经没有力气再走回去了。也许,生命就要在此结束了吧,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巴图秃然坐倒,他的伤势虽只是皮外伤,但剧烈的运动已经使得他流血不止。原来被托娅简单包扎的伤口又流出血来,托娅从自己衣服上撕了些布料,为他重新包扎好。两人又吃了点干粮,也所剩无几了,托娅看了看就算省着吃,也最多只够三天吃的了。 托娅又很细心地把周围看了一遍,却还是一无所获。洞中干燥,他们就以地为床躺下来休息起来。半晌过后,托娅却突然被一阵微小的“滴答”声吵醒,低头寻找时,却原来是临走前大祭司给的那块罗盘,此时,它正在轻微的震颤着,罗盘中的指针指向了一处墙壁。 “这是什么?”托娅惊呼道,“这里怎么可能会有黑龙的印记?” 巴图走向前去,仔细抚摸墙壁,那是一块看上去很坚硬的岩石。巴图用剑柄敲在上面,发出“咚、咚”的声响,似乎里面别有洞天。他掏出匕首,使劲向下挖去,岩石坚硬与匕首相撞发出火花来,不一会匕首就缺了几个口子,巴图又拿出长剑来用力挖掘,功夫不费有心人,半晌功夫却也挖出了一个洞来。 巴图大喜,再用力深挖,直到掌心都流出血来,才挖出了一个足一人进出的洞口。又过了半晌,待到洞口秽气放尽,巴图方敢和托娅一起爬了进去。进去之后却是一个弯曲向下的台阶,两人顺着山壁一直走了下去,发现前方有一件石室,格外明亮。 石室并不大,也没有陈设任何物品,倒是墙壁上刻满了各种图案,一时之间倒让巴图费解。石室的正中间,却是一个巨大的雕像建筑,似乎是人工所为。 托娅仰着头向上看去,只见一对雕像巨大的黑色的翅膀张开着,构成了石室的屋顶,巨大的身子和山体相连,壮丽而宏伟;而那身上的纹路,和那张像极了骏马的脸,都让托娅越来越心惊。 “巴图,你看,这是黑龙!”托娅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五章 龙魂 罗盘飞速地转动着,一缕气机与巨大的黑龙雕像相连,在这大山的深处,产生了跨域了时空的共鸣。 “黑龙的雕像为什么会在这里?”巴图问。他期待大祭司的学生,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很快就失望了,托娅也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在部落的历史中,关于黑龙的记载描述很少。 略作休息后,两个人对山洞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巴图把每一块山壁几乎都检查了三次以上,他们期待着或许在某一块石壁之后,藏着什么奇迹。但是,毫无惊喜的是,这根本就是一个绝路。 直到最后一刻,巴图仍不愿放弃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在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并不是每次都有奇迹。在洞中不知日月,他们很快就吃完了全部的干粮,只有睡着了,就没有那么饿了。 在昏沉之中,巴图似乎听到了一声叹息——它是那么的沉重,那么的沧桑,仿佛穿越了万年的岁月。“这就是死神的叹息吗?”巴图心里想着。 但很快,他就发现面前的黑龙雕像动了起来,慢慢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龙。而那只龙,正用它黄色的双眼看着他,那一眼,明明没有任何表情,但巴图却感受到了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 “是你?”黑龙似乎吃惊地向后退了一步,但终于慢慢平定下来,口吐人言。 巴图并不确定黑龙是否在跟自己说话,他左右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别人,托娅仍然在熟睡。“你在和我说话?”巴图直视着龙眼。 黑龙却并不回答他的话,它只是慢慢地趴在了地下,像一匹跑累了的马。“对了,你一定不是他了,毕竟,过去了一万年了啊。”黑龙自言自语道。 “我应该是谁呢?”巴图问。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黑龙无奈地摇摇头。 “我只记得我从一个墓里复活,结果就到了黑龙氏族,为了寻找你,才来到的这里。”巴图向黑龙说了自己的遭遇,他看了看托娅,“可这里是一个绝境,我们就快要死了,好的是终于找到了你。” “哈哈,哈哈,”黑龙突然大笑了起来,笑的充满了嘲弄和愤怒,“一个像你这样强大的存在,也会担心像凡人一样死去吗?”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巴图说道,“如果真要说伟大,那是你们龙族吧。如果你真是部落的守护神,那么,请带我们离开这里吧。” “你们龙族?”黑龙惊讶地问道,“你难道连自己的出身都忘记了?” “我只是个平凡的人。”巴图强调,“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你来这里一定有原因,可是是什么原因呢?”黑龙思索着,良久才说道:“难道,是因为时间轴和历史轴出了问题,这个世界即将迎来真正的末日吗……” “你能不能说的清楚点?”巴图一头雾水,“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些什么。” “该懂的时候你自然会懂,不然我说了又有何用?”黑龙直接趴在了地上,“你不会死在这里的,有人会救你出去,但是这个人却不是我。” “可是,这里除了你之外没有其它人啊?” 黑龙直接无视了这个问题,问道:“说下吧,现在的你来找我所为何事?” “我为黑龙氏族而来,也是为了部落而来。大祭司和酋长们不确定,你突然在阴山现身,所为何事?” 这次轮到黑龙惊诧了:“你们真的看到我了?” “是的。”巴图又大概讲述了那天的情况。 黑龙苦苦思索良久,它像人类一样,把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这不可能,”它说,“我怎么可能出现在那里,除非,除非……那是一场梦境。可是,她为什么要发动梦境,让你来找到我呢?” 巴图开始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人和一条龙之间的对话,而是一条黑龙的自言自语。他看到,黑龙放弃了懒散的睡姿,那并不让它感觉舒服,它再次站了起来,认真地审视着巴图。忽然,它的双眼发出了巴图从未见过的亮光,好像一潭死水突然就动了起来。 “原来这个世界果然快要毁灭了,大地和深渊都将化为虚无!”黑龙有些激动,“你不惜变成了这样,原来只是为了拿到命运之匙吗?哎,也只有你才有这样的能力,不过,你真是疯了……” “你是说这把钥匙吗?”巴图拿起了胸膛上的那把黑色的钥匙,他隐约记得,它叫这个名字。 “嗯,好好保存它!”黑龙凝望着巴图,“可是现在这么渺小和卑微的你,是否能改变些什么,我并不知道。但是,既然命运之轮已经启动了,我将遵从命运的召唤,用我之龙魂,为大地做最后的守护。” “……”巴图欲言又止,他实在不知道这条絮絮叨叨的龙在说些什么,更无从搭话了。庆幸的是,黑龙似乎终于从自己的意识中走了出来,它似乎才刚刚注意到托娅的存在,问道:“她就是黑龙氏族的大祭司?” “不,她是酋长的女儿,大祭司的唯一传人。” “黑龙氏族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黑龙叹息道,“我在她身上,只发现了微弱的元素存在,人类也就只能如此了吧。” “那你可以告诉我该做些什么吗?” “你拿出她的法器来吧,”黑龙指着托娅手中的那个罗盘,“我将把我的这一缕龙魂注入其中,你们还需要找到我的真身,并帮助我解除封印,只有这样,我才能把全部的法力交付于你。” 巴图拿过了那块罗盘,只见黑龙将它抓在爪中,一时间光芒如白昼,一道黑烟进入了罗盘。接下来,黑龙似乎也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它摇摇欲坠着。 “这只是我的一缕神识,我的真身在北方的深处,那里是东胡蛮族的领地。我不能告诉你太多,有些秘密需要你自己去发现,这才是命运之轮的真正魅力啊!”黑龙虚弱地说道。 “那么部落呢,你有什么话要我转达你的子民吗?”巴图问道。 “唔……告诉他们,凡持此罗盘者,就是部落之主,它将引领部落守护自己的家园。”说完这句话,黑龙摇摇欲坠的躯体就消失了。 巴图也从梦境里醒来,他浑身大汗淋漓,睁眼看时,眼前的黑龙雕像依然在那里,“这只不过是一场梦吗?” 托娅也醒了过来,看着巴图:“你又做噩梦了?” 巴图点点头,说道:“我刚才可能看到黑龙了。” “在哪里?”托娅有些意外。 “我不确定,也可能只是场梦。”巴图回忆着,可一时心乱如麻,要怎么才能说得明白呢?于是,他只是说:“它说我们不会死在这里的,会有人救我们出去。” “嗯,”托娅依偎在巴图的怀里,安慰地说道,“就算出不去了,有你陪着,这样的归宿也很好。” 巴图不语,只是抱紧了托娅。他并不清晰自己对这个女孩的感情,是爱情还是一时荷尔蒙的冲动。但在生命的绝境,拥着美人入怀,也是一种幸运吧。 忽然,托娅的罗盘剧烈的振动起来,如一只被赋予了生命的生物的跳动。一道光束从天而降,黑龙的雕像剧烈晃动着,在它的面前打开了一道门,门内布满了绿色的光芒,它是如此的生机盎然。 似听从召唤一般,罗盘带着托娅和巴图走向那扇门,门开了,人已离去。再从门内出来时,已经是在一片旷野之中,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老人——她豁然竟是大祭司。 第三十六章 东胡王 只见大祭司双手向天,双目紧闭,以一种宏大的语言低声吟唱着,却又声达百里。她的身边围着风雪,飓风般的围成了一个圈,将她包裹其中。接下来,以魔法形成的门内走出了卓力、哈尔巴拉以及其它的勇士,待得所有的人全部走出来,大祭司停止了吟唱,她缓缓睁开了双眼。 “是神龙的召唤,让我来到了这里,并开启了传送之门,拯救你们于此。”大祭司的声音充满着睿智,“黑龙赋予了我无比强大的力量。孩子们,你们终将得救。” 但大祭司是如何得知他们的困境,并只身前来营救的,大祭司却讳莫如深,只说是受到了龙神的警示,众人目瞪口呆,虽然部落里传颂着大祭司的种种传说,但谁都不相信这竟然是真的。这样一个干瘪的老人,身体内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但亲眼所见,也不得不信。从此以后,大祭司的神奇在部落广为流传。 众勇士各自说起了自己的遭遇。原来除了巴图和托娅,其余人都被雪崩冲散,都是一个人在外奔走,难免遇到了一些冰川之地的野兽,一人之力是绝难和大型野兽抗衡的,都也危险重重,几个人已经身负重伤,但在大祭司的治疗下,基本上都已无大碍。 命运捉弄,卓力和哈尔巴拉同时掉进了一个冰窟里,冰窟入口被冰雪覆盖,猿猴都难以攀登,两人在巨大的冰窟迷宫里走了几天几夜,却也无法爬上洞口,但所幸两人相互帮助,才得以生还。 干粮已经耗尽,卓力和哈尔巴拉自告奋勇去打猎,在这冰原之地他们都是狩猎的能手,不一会儿就扛回来了一头鹿和一些鱼,生火烤熟后大家分食吃了,才觉得精神和体力又恢复了起来。 接下来该何去何从,众人一起商议决定。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建议继续前去寻找黑龙,也有人认为巨大的雪崩是触怒了龙神,应该放弃寻找回归部落,也有人认为应当去东胡蛮族一探究竟。但最终托娅提议,还是要大祭司做最终的决定,众人一致赞同。 大祭司却并不直接说出决定,而是询问巴图道:“托娅说,你在梦中得到了黑龙的指引,它究竟说了些什么?” 其实巴图一直想找个机会去向大祭司说明此事,但人多口杂,并且他也确实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但是,至少黑龙在梦中对于他们逃生的预言是很准确的。而且他们也确实从未想到,竟然能以这样的方式逃离绝境。 “我确实梦到了黑龙。但是我并不能确定它的真实性,黑龙建议我们前往东胡蛮族,寻找到它的真身。”巴图说道。 大祭司点点头,很快做了一个决定:“梦境一直是部落祭司们寻找真相的指引,它代表了先祖和众神的意愿,我自当遵从它。”她宣布道:“我将和你们一起前往东胡蛮族的领地,寻找到黑龙的真身,这是我们的荣耀!” 众人再无异议。 这样行走了几日,巴图意外地发现,大祭司这位颤颤巍巍的老人,似乎体魄突然强健了起来,她拒绝了托娅的搀扶,而是一手拄着自己的法杖,行走如履平地,竟然能跟上年轻人的脚步。 又过了两日,他们走出了绵延不绝的阴山山脉,到了一个断壁残垣的城市,它虽然不能和大月氏族的头曼城相比,但已然足够巨大。众人谨慎地进入其中,却发现已经空无一人。显然,这里已经荒废了很久。 “我记得我年轻时曾游历此地,这就是东胡蛮族的聚集地乌桓。”大祭司慢慢走着,对着所有人说道,“但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可能发生了重大的变故。我们再分头找找,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一行十余人各自分开,在乌桓探索起来。但整个白天,都一无所获。夜晚,大祭司命令就在乌桓安歇,待得第二日再行决定行至。睡至半夜,一声呼啸声猛然响起,巴图马上从梦中惊醒,看向窗外,只见门外火把高举,人影重重。却不是东胡蛮族是谁? 众人也已被惊醒,卓力打开门,第一个冲杀出去,接着一众勇士都出外开始拼杀起来。但很快,一位蛮族首领看到了大祭司,指挥队伍向大祭司冲杀过来,虽然托娅拼命保护,但很快就发现反抗是徒劳的。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架到了大祭司的脖子上,众人一看实在敌我悬殊,也不得不放弃了抵抗。 “将他们绑了,送给我王发落!”蛮族首领说道,“明天审讯完之后,再将他们煮了下酒。”很快,一行人都被绑了起来,趁着夜色,大概走了十余里地,到达了蛮族人驻扎的帐篷。 第二日一大早,一行人都被推到了蛮王的大帐,大帐内猛虎咆哮,巨狼低声呻吟。巴图向上看去,只见得东胡王是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梳着鞭子,直垂到腰。在一众蛮族人中,他的胡须并不长,但杂乱无章地摆在了脸上。 “你们是从哪里来?”蛮王问道。 “哼!要杀便杀,何必废话!”哈尔巴拉倒也不惧。 蛮王走下座椅,来到哈尔巴拉的面前,“好,就给你个痛快,”他突然大声命令道:“拉下去,煮了喂狼!” 马上来了几个士兵,要将哈尔巴拉推出帐外,哈尔巴拉骂声不绝。这时只听得大祭司说道:“慢着!呼拉尔,你可记得我?” 蛮王一怔,问道:“你又是谁?” “四十多年前,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我记得应该是在祖尔拉布草原吧。”大祭司说道。 “你……你莫非是大祭司吗?”蛮王的声音有些颤抖。 “不错,我正是苏日娜。” 这是托娅第一次听到大祭司说起自己的名字,而在黑龙氏族,他们习惯了称呼他为大祭司。至于这位年长的老人叫什么,早已很少有人说起。 蛮王大喜,说道:“大祭司,我以为你早就不在人世了,没想到依然健朗如昔。”他转头向蛮兵大喝道:“混蛋!还不解开大祭司的绳子?” 大祭司的绳子解开了,蛮王还特意让卫兵搬来了一张椅子。大祭司却只是看了一眼椅子,冷哼了一声,并不愿意落座。 只见蛮王以右手按在胸前,诚恳地说道:“大祭司,当年我年少,得了黑死病绝症,是你将我从魔鬼的手中拯救了出来,此恩情我永不敢忘!” “那就这就是你感谢我的方式吗?”大祭司背转过身去,道:“你让人把我的族人都放了,在这里,难道还怕我们跑了不成?” 蛮王略一沉吟,向士兵挥了挥手,巴图等人的绳索也被解开了,一行人站在一边。 大祭司这才落座。问道:“呼拉尔,东胡蛮族一向和部落井水不犯河水,双方以阴山为界各自生活,从不争夺肥美的草原,你又为什么要率领大军攻击部落氏族呢?” 蛮王道:“大祭司,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相信你已经看到了乌桓现在的样子,我的族人受到侵略,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了。我只能选择前往部落,但是战锤氏族不仅不愿意收留我们,还杀了我派去的使者,我只能发动攻击了。” “东胡蛮族一向强大,被何人侵略,这又却是为何?” “大祭司,你有所不知。在一年多以前,东胡蛮族陷入了一场浩大的内战,我的弟弟联合了周边的部族,对我发动了战争。他们联合了一群狂热的祭司,信奉着一个名叫夺魂者·兰德的嗜血邪神。战争虽然我们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些这些祭司虽然已被击败并被处以永久的流放,他们来到了死亡之地——北方的悲伤沼泽。在这里,他们建造了一座大神庙——阿塔兰德神庙,他们相信在那里。他们的主人将重返物质世界……” “兰德?”大祭司猛然一震,眼睛里冒出精光,道:“你确定是他?” “是的,”蛮王站起身来,慢慢渡着步:“您知道,悲伤沼泽从来就是瘟疫之地,极其贫瘠,我万万想不到他们竟然能在那里存活下来,可是,这些邪恶的祭司不仅真的活了下来,还利用这个阴暗之地组建了一个亡魂大军,我们的勇士虽然可以打败所有敌人,但却根本不是亡魂的对手,这样乌桓很快就陷落了。” “你是说,召唤死人的灵魂为他们战斗吗?”大祭司很震惊。 “是的,大祭司,这是一种邪恶的魔法。”蛮王的眼中竟然有一丝恐惧,“他们不惧刀斧,火烧不化,我的猛虎都惧怕他们的杀戮,谁都无法打败他们。” 大祭司沉默着,抬起头来问道:“难道他们就没有弱点吗?” “只是有一点怕火,但是烈火也只能阻挡他们,并不能消灭他们。” “好吧,呼拉尔,我将前去看看,或许我能帮上忙。”大祭司站起身来,将她的权杖重重地顿在了地上。 第三十七章 大祭司 一百年前,黑龙氏族。 这是苏日娜最不喜欢的天气——狂风暴雨,又阴又冷。阴雨已经持续了几个月,天空的乌云被不悦的搅动着,丝毫没有放晴的征兆。虽然雨季的湿润总能带给草原葱郁的新生,和夏季的凉爽,但现在的部落并不欢迎它们。 外面,训练场上一片泥泞,氏族的男人们也不能出去打猎了,这是一个悲伤的季节;相当多的人因为突然来袭的湿冷空气而生病,阿棘勒要忙起来了。氏族的卫兵们毫无怨言的站立在暴雨中,无疑是最不幸的。她煮了一些草药拿去给了那些尽职尽责的坚强勇士,它们是部落的守护者。 雷声从天际滚滚而来,天空扯起闪电的大旗,如神祇的怒吼。苏日娜待在她那温暖舒适的房间里,身边都是她最喜欢的书籍和文稿,尽管如此,她还是打了个冷战,裹紧身上的罩袍,转向一个比她更觉不适的人。 大祭司阿棘勒,部落最强大的祭司,伟大的守护者。此刻,他正坐在自己的案前,认真地翻阅着书籍。他树枝般的手紧握着杯子取暖,长发白如新雪,松垂在肩上。苏日娜喜欢这样看着他,虽然她是一个很有自制力的人,但是她不得不承认,静静地看着自己的老师忙碌,有时候竟然会微笑起来。 阿棘勒发现了苏日娜的凝视,他抬起头看着苏日娜,走过去坐在对面的椅子上,蓝宝石般的深邃双眼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察。 “你怎么看这场阴雨?”大祭司阿棘勒问道。 “老师,您是说这是一场人为的灾难吗?”最近,苏日娜一直处于压抑当中,她想把这种感觉归咎于糟糕的天气和湿冷气候,但阿棘勒暗示情况不仅仅是这样。 缓缓的,阿棘勒点点头。 她知道大祭司是对的。大祭司,想到这个词的时候,她的嘴角掠过一丝轻笑,这样一个可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在自己的青春年华里,这段光阴里,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尽管,她知道这是不对的。 “我决定去一探究竟。”阿棘勒回避了苏日娜炙热的眼神。 “老师,我们应该去哪寻找根源呢?” “不,不是我们,只是我,”阿棘勒再次看向苏日娜,“据我测算,这场危机的根源可能在阴山北边的地方,那是蛮族的领地。” “可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去寻找答案呢?”苏日娜坚持用“我们”。 阿棘勒叹口气,说道:“部落所生活的这片土地,是先祖们祖祖辈辈留存下来的,它虽然不如中原大地的富饶,可是,这是我们的家园。你要记住,部落本应无氏族之分,而祭司的职责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免受邪恶力量的侵蚀。” “老师,那我就一定要去!我是你的弟子,怎么能不经历风雨?”苏日娜任性地坚持着。 “苏日娜,老师已经很老了……”阿棘勒欲言又止,走出了房间。苏日娜莫名的脸红了起来。 三天后的那个清晨,阿棘勒就独自出发了。阴雨仍然继续下着,走出黑龙氏族大门一路泥泞,阿棘勒披着蓑衣,慢慢地消失在了苏日娜的视线中。她整理好了衣衫,顺着阿棘勒的脚印,也跟随着一路走去了。 雨滴打在地面上,不一会就溅湿了苏日娜的皮靴,蓑衣根本挡不住风雨的侵袭,苏日娜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她埋怨着,一次次从泥浆中爬起来。阴山下,她掉进了一个泥坑崴着了脚,正在无助地哭泣,接着她就看到了阿棘勒走了过来,将自己的蓑衣挡在了她的头上。 那一天,是苏日娜心中一辈子永恒的晴天。 “傻孩子,你还是跟来了。”阿棘勒并不忍心责怪她。 于是,他们一起前往了东胡蛮族,去寻找那邪恶的根源。很快,他们在乌桓城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就是祭司们特别相信一个叫夺魂者·兰德的祭司,那是一个看上去很阴鸷的年轻人,年纪和苏日娜不相上下。 他主张祭司们和蛇对话,倾听亡灵的声音,并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去献祭魔鬼。 “这是邪恶的魔法,”阿棘勒断定,它就是导致世界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种邪恶破坏了元素的稳定。 阿棘勒向邪恶的祭司兰德发起了挑战,在一个没有日落的下午。在邪恶魔法的控制下,亡灵、蝙蝠和邪恶的僵尸们像虫群一样蜂拥而上,因为无脑的服从而使得整体的行动完美统一。大祭司放出了火球术,那是一种巨大的滚动着的火球,像一个太阳一样,把那群渣滓烧的体无完肤,虽然它们并不是干燥易燃的,而是腐烂潮湿的。 苏日娜不断的拔箭,射击,拔箭,射击。她的羽箭射出后自然带着火焰,那是净化灵魂的魔法之箭。这时,她眼角的余光瞥见一只怪异的有翼生物,灰色的皮肤看上去和石头一样坚硬,它俯冲下来,离她不到十码。怪物兴奋的嗷叫着伸出爪子,爪子深深挖进了大祭司阿棘勒的肩膀,鲜血四溅。她一箭射过去,只是刺疼了那个生物,并没有伤到它。它抛下大祭司,向她追击而来。 大祭司的权杖划出一道犀利的蓝光,将怪物击落在地,他释放了更强大的火墙术,将更多的渣滓阻挡在火墙之外。这时邪恶的祭司兰德出现了,他的黑魔法猛烈地打向大祭司,他苦苦支撑着,用权杖在自己的头顶撑起一个透明的光幕,抵挡着致命的攻击。 兰德用黑魔法幻化的一个巨大的龙,口吐黑色的火焰击打着光幕,在这种压力下光幕摇摇欲坠,大祭司单膝跪倒在地,才勉强稳住了防护罩。形势危急,苏日娜很着急,她不停地向黑祭司射击,然而却并没有什么效果。 终于,阿棘勒忍受不住重击,喷出一口血来,光幕也随之消散了。苏日娜看到,阿棘勒的神情恐怖极了,他的血滴到了权杖上,权杖发出红色的淡淡光芒,只听得他嘴里大声喊道:“以吾之血,夺汝魂魄,钻心剜骨,净化邪恶!” 阿棘勒的权杖顶端红光大盛,他释放出一个法术来,将兰德笼罩其间,土木水火金五大元素轮流转动着,发出耀眼的光芒。兰德的神情第一次觉得有些害怕起来,他拼命用自己的白骨法杖抵抗着,但无济于事。他的灵魂被一丝丝地从身体中抽出来,化为虚无。 黑祭司愤怒的咆哮着,他选择了自爆去提升法术的境界——他的身体上瞬间炸裂出几个洞来,生出了白色蛆,苏日娜厌恶地扭过了头。可是,在三声巨响之后,黑祭司用他的法杖穿透了阿棘勒的身体,而这个邪恶的存在,他的灵魂也化作一阵黑烟逃走了。 “不,”苏日娜大声叫道,她扑过去抱住了自己的老师和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可是这具躯体迅速地冰冷着。 阿棘勒用自己沾满了鲜血的手抚摸着苏日娜的头发和脸庞,说道:“真美啊……” “老师,你不要死!”苏日娜拼命地用着她所知道的所有恢复系的法术,但依然无法阻挡阿棘勒死亡。 “也许死了,才是我的解脱。”阿棘勒的眼神涣散着,“这些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快乐。”接着他笑了起来,但这笑容好像却在千里之外,然后他的头一歪,就这样死了。 天地间,只剩下苏日娜悲伤而绝望的哭喊。大雨瓢泼着,带走了这人间最温暖的温度。 第三十八章 亡灵 一百年之后,大祭司苏日娜正站在当年阿棘勒死亡的地点,在她的眼前,往事一幕幕仿佛如昨日,有些记忆,历时愈久越清晰啊。“整整一百年了啊!”大祭司喃喃地说道。 她的权杖是老师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老师当年亲手缝制的皮衣,虽然已经破烂不堪。这颗心,也是属于那个白发如雪的男人的吧。一百年了,以为已经忘记了,却无时无刻不记忆清晰。 “老师,你没事吧?”托娅看着大祭司呆站着,浑身颤抖着,上前问道。 “唔……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大祭司说道。 “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的吧?” “嗯,对我来说确实很重要。”大祭司抚摸着托娅的头发,说道:“你真正喜欢的人是巴图对不对?” 托娅撒娇道:“大祭司……” “喜欢他就和他在一起吧,年轻时候,不要给自己留遗憾。” “大祭司,你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人吗?” “在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喜欢过的,可是,我们终究错过了……” “那个男人知道你喜欢他吗?” “知道的吧,我……我没有问过他……”大祭司似乎又陷入了回忆。 托娅打算转移话题。“大祭司,你觉得巴图怎么样?” “嗯,还不错,”大祭司终于有了一抹笑容,“是一个很能给人安全感的男人。” “可是,他的身上似乎藏着什么秘密。”托娅试探性的问道。 “是的,我也不知道未来是福是祸。但是未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啊!”大祭司说道,“我们继续向前走吧。” 在得到大祭司的允诺后,蛮王呼拉尔坚定了自己对抗邪恶的信心,他原本派遣出了一支五百人的军队,跟随着大祭司的队伍。但大祭司认为人多反而无益,更容易暴露目标,还是部落一行人前去较为妥当。 冰雪已经开始融化了,慢慢地露出草地的泥泞。队伍行进了五日,走进了悲伤沼泽。这片沼泽已经没有原住民,它没有一条像样的大路,他们几乎没法考察这个地区——荒草遍地,布满了黑色泥坑,一些丑陋的小动物在这里行走。 “提高警惕,”大祭司大声说道,“我感觉到了邪恶的力量。” 一行人在沼泽中摸索着,很快,他们进入到了丛林的深处。那里巨木参天,越往里面越是大树古木,要七八个人围成一圈才能抱住。丛林总是潜藏着危险,大祭司命令东胡蛮族的跟随的几个士兵们在外等候,不必跟来。 而部落的一行十余名勇士进入了这里。他们跟随着大祭司的感觉行走着,越来逼近丛林深处,正走之间,却忽然一阵大风刮起,天上的乌云如墨,一时间白昼竟然变成了黑夜。阳光的普照,被阻断在厚重的积云之外,只留下无尽黑暗。 哈尔巴拉刚命令士卒点亮火把,毫无声息的,如巨龙的利爪将天空撕裂了一道口子,黄白色的炫目的闪光,迅速填满那道伤口,跟着从伤痕处探出身子,用雷神的巨锤划过大地。白夜中的唯一光亮,却来得如此强烈,直照得整片丛林惨白。 一些弱小的树木,在大风中摇曳着,如战栗的妖兽,好似也将拔根而起,逃难而去。跟着,才是那阵阵翻滚而来的声音,由远及近,惊涛拍岸,却远比惊涛更猛烈,那炸雷的声音,震得众人眩晕起来,大地也跟着颤抖起来。随着这一声惊天雷响,天为之变…… 当第一滴水珠落地,雨水就像草原上那奔跑的骏马队伍,在肆意的向前飞速奔跑着,雨滴从那被撕裂的天幕倾盆而下,犹如万千瀑布,一齐轰鸣。火把很快被浇灭了,所有人的衣衫已经湿透,刺骨的寒冷又来到了,水打湿了托娅的头发,又沿着发梢,面颊成股流下,很快连视线都模糊起来。 “他奶奶的,这到底是什么鬼天气!”哈尔巴拉高声地骂着。 大祭司倒很平静,她说道:“果然,这里就是邪恶的祭司们的所在地,他们的神庙应该就在附近了。” “大祭司,那……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避雨吧!”哈尔巴拉说道,“在这淋着也不是个办法啊!” “好,我们找个地方避雨。”大祭司率先向前走去。 可是,事情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天空的乌云似乎像是连接了起来,组成了一只巨大的野兽,它缓缓的在天空移动着,作势欲扑。成千上万的蓝色触手,一瞬间就从它的腹部刺出,鞭挞着它身下的一切事物;下一个瞬间,又突然全都消失了,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一根大树被蓝色的触手击中,从腰部平平的断成了两截,只留下烧焦了的味道。就在众人认为一切都已经过去的时候,那些紫色,蓝色的触手,又突然刺出,肆虐着这片土地。这是让生命战栗的雷暴天气,在这原始的丛林中,愤怒的咆哮着。 突然,天空中一个白色的光球向下飞速移动着,它巨大的像一块山峰。“快跑!”一向镇静的巴图忽然背起大祭司,拼命地向前跑去,不多时,就在众人站立的地方,被白色的光球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好大的雷啊!”哈尔巴拉脸色苍白,除了大祭司面无表情,其余人也都是一般模样。 “放我下来,这是有人在阻挡我们前进。”大祭司说。 巴图将她放在了地上,大祭司仰望天空,低声的吟唱响起,突然大祭司伸出法杖,指向天空,大喝一声:“开!”一道霹雳闪电直奔向乌云中的野兽,野兽似乎发出了一声非人类能发出的咆哮声,云层真的慢慢散开了。 一瞬间功夫,又是晴空万里。但是对于大祭司而言,似乎已经精疲力尽。 又过了半日功夫,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一个断壁残垣的地方,那里像极了一个神庙——高大而又圆形的拱门,上面刻满了祭司们的符咒。周围是高高的土墙,封闭着这个被世人遗忘的所在。 “这应该就是兰德的神庙了。”大祭司说道。 可是,神庙和一行人想象的并不同,周围没有一个人,更不要说是邪恶的祭司们了。众人进行了简单的商议,但还是决定进去看看。 “密不透风的地方,往往存在着很邪恶的东西,大家一定要小心。”大祭司嘱咐道。 大木门已经腐朽。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园子,里面荒草丛生,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让众人难以相信这就是被蛮族避之唯恐不及的兰德神庙。 哈尔巴拉怀疑地询问大祭司:“真的是这里吗?” 大祭司点点头,哈尔巴拉也就不再说话了。在古老的部落,经历过祭司考验的才能算是祭司,但要想成为大祭司,却必须掌握最高阶的魔法,并参与过真正的战斗。在整个部落,唯有黑龙氏族还存在大祭司,因此,尽管哈尔巴拉来自于大月氏族,却也很尊敬这位老人。 穿越过大厅,两边是一道长长的走廊,中间是一条人造的水域,中间摆放着巨型的假山。众人沿着走廊走过去,面前是一个高大的建筑,乌黑色的大门,周围的墙上却是血红色的,像是倒满了人血。前面的广场上,竖立着几个三人高的十字架,上面捆绑着骷髅。 门前放满了分不清是人类还是动物的白骨,它们的血肉已经腐烂了,堆积如山的毛发发出阵阵恶臭,虫子绣满了那里。托娅差点吐出来,不自觉地紧紧抓紧了巴图的手。 正当众人审视周围之时,大门忽然打开了,一阵大笑声从里面传来:“哈哈,送上门来的鲜活的人类血肉,你们将成为我的祭品!今天,我将得以重生。” 大殿内,忽然涌出了大量的亡灵、蝙蝠和脸色惨白如鬼的祭司。 “快走,我们先退到门口再说!”大祭司命令道。这是一幅她多么熟悉的画面啊!当年,也就是这群渣滓杀了她的老师。复仇的欲望高涨着,这就是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可是,她必须把部落的勇士们送到安全的地方,这是她身为一个大祭司的责任。 一行人无心恋战,但这群亡灵的移动速度很快,他们只得边打边退。所幸的是,刀剑也能砍掉这些怪物的头颅,让他们再死一次。最难对付的是那些祭司们,他们似乎在死后依然拥有魔法,并且能躲避刀剑的伤害。 “你们快走,只有我能对付它们。”大祭司说着,打出了一记火球术。 那颗滚烫的如太阳般的火球,带着藏了一百年的愤怒,冲向了被诅咒的亡灵们。 第三十九章 藏宝图 火焰带着纯净的力量要净化一切,火球术正是亡灵们的克星,它们闪躲着,却不得不在熊熊烈火下被燃烧殆尽。 大祭司的火球术似乎阻挡住了亡灵们的进攻,这让大祭司感到欣慰。她运用魔法力量升腾起了一条巨大的火蛇,穿越过亡灵的人群,聆听着它们痛苦的尖叫声。“出来吧,兰德!”大祭司的声音洪亮,“今天,我将再次毁灭你!” “来吧,女祭司!既然你一定要找死,我将在九层妖塔的最深处等着你。”大祭司记得,这就是黑祭司兰德的声音。伴随着这个声音的响起,亡灵们像是得到了什么呼唤,像潮水一般退去了。 黑色的大门打开了,里面光线阴暗,什么也看不清楚。 “大祭司,我们真的要进去吗?”哈尔巴拉有些惴惴不安。 “我必须进去,”大祭司回过头来看着所有人,“这是我的宿命。你们可以在门外守护,如果我没有出来,请转告东胡蛮王,我已经死在这里了。” “不,大祭司,我也跟你进去!”托娅坚定地说道。 “我也去,”巴图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黑龙氏族无所畏惧,大祭司走到哪里,我也将走到哪里!”卓力道。 哈尔巴拉看着黑龙氏族态度坚决,一拍胸膛道:“那我们就进去吧,遇到危险有我呢!” 大祭司点点头,转身向黑暗之门走去,很快就淹没在黑暗中。巴图和托娅并肩走着,也隐身于黑暗。众人对望一眼,也向门内走去。 穿越过门厅,前面却豁然开朗了起来。那里看上去是一个废弃的园林,林木郁郁葱葱,完全不同于悲伤沼泽的阴暗。天空中,阳光明媚,太阳那耀眼的光线穿透过林木,直照射在地上,天空中似有九天玄女摇曳而过——这并不像是冬季会有的景象。炎热让众人都大汗淋漓,他们脱掉了外衣。 可大祭司看上去更加小心了起来,她慢慢地在前面行走着,直到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穿着很普通,一看就是普通的草原牧民,他正在认真地看着一副地图。 “喂,老伯,你怎么会在这里?”托娅好奇地问道。 老人这才注意到他们的到来,道:“我历尽千辛万苦拿到了一张藏宝图,就在这里了。但我用了三十年时间,也没能猜透这张藏宝图的秘密。你们来了正好,就帮我看看吧。” 托娅接过那张用羊皮制成的藏宝图,看着上面画着一道道山川河流,似乎是一幅普通的山水图。然而,托娅看着看着,却忽然“咦”了一声,她将图拿给大祭司说道:“大祭司,这幅图画真是古怪,显然画的就是这里,可上面南方有林木,东方是大河、西方又是火焰纷飞、北方是黑土地,中间我们站立的地方却是金光灿烂的宝塔,但是又有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小路,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那老人道:“小姑娘不懂,这中间的金光灿烂的宝塔自然就是藏宝地点了。只是地方太大,不知道具体是在哪里。” 大祭司接过藏宝图,陷入了深思当中,她当然知道这老人在这里非同寻常,或许是一个巨大的陷阱,但既来之则安之,看那黑祭司又能玩出什么花样。她看了看藏宝图,缓缓道:“看上去图案中的道路复杂,似乎契合了阵法的原理。传言有一种阵法,以五行相生相克原理搭建而成,叫做‘八卦阵’,难道宝藏就在其中?” 那老人点头道:“确实如此。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猜测这就是个阵法,却原来就是‘八卦阵’,可是,对于图中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怎么也猜不透。” “可不可以让我看看?”巴图说道。他刚才偶然间一瞥,发现这幅藏宝图似乎另有玄机,所以想拿过来参详一番,看能不能帮得上忙。 大祭司看了一眼也没得出什么结论,又将藏宝图交给了巴图。巴图拿在手里细细端详,忽然低声诵道:“九宫之义,法以灵龟,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边说边画,在地上画了一个九宫之图。 “一代表坎卦,位居正北方;二代表坤卦,位居西南方;三代表震卦,位居东方;四代表巽卦,位居东南方;五代表中宫;六代表乾卦,位居西北方;七代表兑卦,位居西方;八代表艮卦,位居东北方;九代表离卦,位居南方。方位者,东南西北中,合五行,东属木,南属火,西属金,北属水,中属土。如依八卦方位而言,余下四个方位皆为五个主方位推衍而出,如西北(金水),西南(金火),东北(水木),东南(木火),谓之辅方位。这九宫每宫又可化为一个八卦,八九七十二数,以从一至七十二之数,环绕九宫成圈,每圈八字,交界之处又有四圈,一共一十三圈,每圈数字相加,均为二百九十二。这算术之图变化神妙如此,一般人也不会知晓。”举手之间,巴图又将七十二数的九宫八卦图在沙上画了出来。 “九宫八卦阵暗合天上的星象,但是这份地图明显的方位标注错了,给人了误导,以为中间方位的宝塔就是藏宝的地点,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寻找宝藏就像破阵一样,得找到方法。我们从正东方“生门”开始寻找,往西南“休门”走出,复从正北“开门”进入,那么这个阵也就可以破了,如果真有宝藏的话,那应该是在那里了。” 老人拍掌笑道:“果真应该是如此。” 哈尔巴拉早已经听得不耐烦,叫嚷道:“说的这是什么天书,宝藏和这些有什么关系,挖地三尺还怕找不到?” 大祭司道:“稍安勿躁,我们就按照巴图的方法去找一找。” 众人按着路径去一路寻找,果然和藏宝图上所画风景一致,走着走着,忽然前方豁然出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宝塔来。原来,这塔藏在五行阵法中,如果不按照方法寻找,却是怎么也找不到的。 “这里,便是九层妖塔了吗?”大祭司忽然问道。 “不错,这里就是九层妖塔。”老人看着眼前的宝塔,眼神中充满了喜悦之意,“我们这就进去吧?” 大祭司点点头,老人第一个走过去,打开了塔门。里面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厅,像宫殿一般。 老人跪在了地上,亲吻着地面,激动的热泪盈眶。可他的语气平静的可怕,“我当年犯了错,被主人禁锢了几十年,时间长的我已经都数不清了,却不料遇到了你们,今天,是主人复活的日子,我竟然到了这里。那么,现在让我杀了你们,为主人献上复活的鲜血吧!” “你……”托娅道,“你怎能恩将仇报?” “那也是你们的命!”老人道。忽然面前风云色变,明媚的阳光消失不见了,又恢复了凄凄惨惨的一幅景象,老人手一挥,一道晴天霹雳瞬间劈到了众人眼前。巴图大惊,一把将托娅拽开扑倒在地。 “阿思乐,你真以为能杀的了我们?”大祭司忽然高声说道,“我早已看出是你!”她高高拿起法杖,直通天际,挡住了巨大的闪电。然后将权杖一指,指向了老人,那老人大惊,却无力闪躲,被自己的闪电霹雳打中,老人马上倒了下去。 他嘴角含着血,奄奄一息地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苏日娜。”大祭司道。 “原来是你,我早该想到的……” “我听东胡蛮王说,你早就失踪了,原来是在这里。可是,你为什么要待在这里?” “对于我来说,我所要的宝藏就是至高无上的力量啊,而这,只有兰德可以给我。为了力量,我宁愿做他的仆人,为他看守神庙。” “你得到你想要的了吗?” “哈哈,我远比你想象中的强大,我是不死的。”那名叫阿思乐的老人说道,“我带你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替主人杀死你们,奉献你们的鲜血!” 他忽然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身体上的皮肤开始脱落,没有红色的血液,而是都变成了黑色,他的眼神空洞而邪恶。 阿思乐,这位曾经东胡蛮族最伟大的祭司,却成为了一名亡灵! 第四十章 你是谁 阿思乐尖锐地发出刺耳的笑声,它召唤出了一大批亡灵,它们有的是半人半兽,有的是纯粹的亡灵,一溜烟的黑色那是黑色的吸血蝙蝠,密密麻麻如蝼蚁一般。 “火墙术!”大祭司发出了指令,在众人的面前划下了一道火墙。亡灵们很快被点燃,哈尔巴拉大喝一声,挥舞着自己的狼牙棒。他自己的狼牙棒早在雪崩时候就已经丢失了,好在东胡蛮王出发前打开了自己的兵器库,让他们随意挑选,哈尔巴拉挑选的这根棒子还算趁手,一棒下去总能砸烂一个亡灵的头。 相比而下,巴图的长剑和卓力的马刀威力就不那么明显了,即使用长剑刺透亡灵,亡灵们依然具有攻击性。托娅的长箭准确无误地射进了亡灵的头颅,这对促使亡灵们再次回到地狱无疑是很有用的。 大祭司的火焰攻击对亡灵是最有效的,然而大祭司并不能一次又一次的快速放出火焰,中间的间隔对于队伍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数量众多的亡灵总能快速突破火墙,不一会儿,大月氏族的两名勇士就被亡灵咬断了脖子,鲜血像翻腾的河水喷洒了一地。 亡灵们围起来的圈子越来越小了,将他们困在中间,几名亡灵祭司手拿权杖,仗头发出黑色的烟,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大祭司。毫无疑问,大祭司是这些人里面最强大的存在。 大祭司吃力地维持着火墙,但已经难以为继,她矮小的身躯已被压弯,汗滴淋湿了她的脸庞。紧接着,阿思乐瞅到个空隙,一记黑烟入刀,直刺入火墙中来,大祭司猛地转动法杖,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圆圈,挡住了这一记偷袭,但防御结界稍弱,再也抵不住亡灵祭司们的疯狂攻击,大祭司“哇”地一声吐出一口血来。 阿思乐阴测测地笑道:“苏日娜,部落的大祭司,明年今天就是你的忌日,或者,加入我们吧!” 大祭司闻言重新站直身体,只见她乱了的头发无风自舞,彷如一尊不可亵渎的天神一般,她将法杖重重地顿在了地上,插入了地板石缝中,双手不停地变幻着动作,似在结着法印。不一会儿,只见权杖白光大盛,彷如烈日一般。亡灵们畏惧地后退着,阿思乐不停地吹促着它们进攻——他发出一种尖锐的啸声。 白光越来越亮,光晕越来越大,忽然爆裂开来,炙热的光芒变成了一个个白色的小火球,它们数量之多不亚于亡灵,火球快速游走着,结成了一个个蛛网,又如雷暴般炸裂开来,大厅光芒四射,亡灵们忽然就都消失不见了。肮脏的绿颜色液体喷满了一地,发出着腥臭的味道,托娅皱了皱眉头。 大祭司也似乎用力过度,一屁股蹲坐在地上,托娅赶忙扶起住了她。 “苏日娜,你真不愧是部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祭司!”阿思乐缓缓走下台阶,“让我来送你最后一程!你死之后,其他人都将成为吾主的献祭,哈哈……” 狂笑声中,黑色的权杖举起,小小的大厅里顿时乌云密布,一道黑色的闪电突破云层直击而下,大祭司慢慢闭上了眼睛。众人大惊,却不知道该如何挡住这诡异的闪电,托娅紧紧将大祭司抱在怀里…… 只听得“当”的一声,众人睁眼一看,原来是巴图跪在地上,用他的青铜剑挡住了闪电,那黑烟依旧在剑身上围绕着,巴图所在的地板已经碎了,他的嘴角慢慢留下血来。 “这是……?”阿思乐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人和这柄剑,“你是谁?” “杀你的人!”巴图抹掉了口中的血,缓缓站起身来。 他提着你一步步走向阿思乐,巴图和哈尔巴拉率领着两个氏族的勇士紧跟其后,阿思乐一惊,竟然往后退了一步。 “你们这些凡人,快快受死吧!”阿思乐对自己的后退感到耻辱,他恼羞成怒。 他用法杖挥出一抹黑色的烟雾,烟雾慢慢成型变成了黑色的蝙蝠,一时间无数只蝙蝠黑压压的一片遮天蔽日,张着血盆大口从空中袭来。 众人挥动着兵器遮住了头部,但是哈尔巴拉用的是根狼牙棒,重逾百斤,可不像其他人的刀剑那般挥舞的快,很快就被吸血蝙蝠咬了几口,只气的哇哇大叫。还好卓力正站在他身边,挥动马刀挡住了吸血蝙蝠。但是谁都知道,这样根本不是办法,这蝙蝠不计其数,又岂是他们能挡住的? 忽然,一阵细微的啸声慢慢响起,又逐渐变大。众人看处,却是巴图的长剑挥舞之际发出的吟啸声。那剑气象万千,剑锋高速振动使啸声大作,剑啸声和剑的招式并不完全吻合,似乎另有一把无形之剑互相呼应,剑招或只是一式,听剑音又似乎有万千把长剑挥舞,玄妙非常。剑招发出的吟啸,可以气象万千也能潇逸跳脱,具备音乐美感,令人可敬可畏。 这一剑,竟像极了“九韶定音剑”。 在剑啸声中,蝙蝠们似乎突然失去了攻击目标,来时来势汹汹,此时却像没头苍蝇一般,漫天飞舞。 原来蝙蝠没有眼睛,一举一动完全依靠耳朵,即使是最凶残的亡灵蝙蝠也不例外。巴图的长剑所使出的武功,以剑啸声干扰了声波的流动,正是蝙蝠的克星。这一来,众勇士挥动手中武器,反客为主大杀起来,蝙蝠们如纸片一样落下,直下了一阵血雨,眨眼工夫它们就逃的无影无踪。 巴图又再次向阿思乐逼近。 “哈哈,没看出来你这小子还真有些门道!”阿思乐道,“那就让我亲手送你一程。” 阿思乐将权杖指向巴图,口中念念有词,只见无数把黑色刀锋迅捷非常,杀向巴图而去。巴图长剑画圈,击碎了阿思乐的无形之刀。此时碎片又重新凝聚,变成了一把长约一丈的厚重大刀,斩向巴图,巴图运气全身力气举剑上迎,“铮”的一声,刀剑相撞发出一声响亮的碰撞声,巴图一声闷哼,吐出一口血来,可大刀也消失不见了。 巴图趁着阿思乐一愣的功夫,疾步上前,长剑光亮晃动,这是一把杀意盎然的剑! 阿思乐赶忙挥动权杖,黑烟大盛,直笼罩住了全身,竟似变成了一个有型的黑色护盾。巴图却不理会这些,直提剑冲上前去,以剑做刀,大喝一声:“开!”当头劈斩而下! 只见黑雾散去,阿思乐似乎又恢复了老人的模样,只是从额头到肚腹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血印。 “你……你到底……是谁?”阿思乐缓慢地倒下了,变成一摊血水。可惜,即使巴图回答了,他也永远听不到了。 巴图杀了阿思乐,自己也单手握剑,跪地喘息不已。卓力赶忙上前扶起了他,却只见巴图的脸色竟然已经变成了绿色。 “别碰他!”大祭司赶忙呼喊道,“他中毒了!” 大祭司走过来盘腿坐在巴图对面,将法杖放在了身侧,也示意巴图如她的姿势坐定。大祭司念着咒语,双手从头开始慢慢隔空抚摸着巴图,不一会儿,只见巴图头顶热气腾腾,脸色也逐渐恢复了血色。大祭司站起身来说:“好了,你起来运动下试试。” 巴图站起来活动了下手臂,觉得轻盈更胜从前,道:“我好了,多谢大祭司!” “这里很危险,我们继续向塔顶前进吧!”大祭司向众人说道。 众人心想此时已经没有了退路,前路虽然艰难,但留在这里也和等死无异,也都点头称好。 巴图是除大祭司外最后一个走上石梯的人,大祭司看着他的背影,喃喃着自语道:“巴图,你到底是谁?” 第四十一章 贪嗔痴 上至宝塔第二层,却没有了意料当中的情形:这里非但没有一只亡灵,还格外的静谧异常。最引人瞩目的是,地上撒满了黄金和珠宝,发出耀眼的金光。果然,邪恶祭司阿思乐的藏宝图并非杜撰,这里果然有着巨量的珠宝。 传说中,邪恶的巨龙最痴迷于珠宝,它们往往喜欢在宝藏之中沉睡。而此时此地,如此多的宝物铺陈在此,简直暴殄天物。部落本是游牧民族,时代贫瘠,几名部落的勇士看着这些珠宝,兴奋地大呼起来,跳进了金银财宝的海洋,其中还有人偷偷将一些值钱的宝石塞进了行囊。 “不许拿!”大祭司大喝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放这些黄金在这里必有古怪,你们真敢拿?不要命了吗?” 大喝声中,一众人才恍然清醒过来,恋恋不舍地将宝物放在了地上。托娅拉着巴图的手,指着一个漂亮的红色宝石道:“将来,等我们成亲的时候,我要戴上镶满红色宝石的皇冠,在我最美的时候嫁给你!” 她此时早已心有所属,看着漫天的珠宝,早已心飞神驰,想象着将来要和巴图在一起白头偕老的情景了。巴图亦被她的热情打动,温柔地说道:“你每天都是最美的,不过,我答应你。” 众人不再留恋,又继续登上上一层,这里却又不同——枯骨满地,死人的头颅堆积如山一样,显然是个人间地狱。 哈尔巴拉问道:“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下面是珠宝,上面怎么这么惨烈!” 大祭司叹道:“出发前我听蛮王呼拉尔提起,说近年来东胡蛮族少了好些人,都是被珠宝引诱前来寻找宝藏的,看这个情形,原来都是死在这里了,当成了黑祭司兰德的祭品。如果不是这些人前来献祭,料想在这穷山恶水之地,兰德一时半会儿也难得复活吧!” 正说之间,却只见一名部落勇士忽然用手抱着头,痛苦地跪在了地上。“怎么了?”哈尔巴拉急忙上前,却发现勇士似乎已经陷入了疯癫状态,他将自己的头发连根拔起,直带起了一层血肉,可他似乎并不知道疼痛,继续抓挠着自己。哈尔巴拉一着急,用蒲扇式的大手紧紧抓住了那人的胳膊,不让他继续抓挠自己。那人双手被困,却只见脸色迅速变成了煞白,张口竟向哈尔巴拉咬来。 哈尔巴拉大惊,想急速躲开,但是双手被那人抓住了,一时挣脱不了。正着急间,一柄马刀伸出砍在了那人的头上,他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你……你……你怎么杀了他?”哈尔巴拉大怒。 “不杀他,你就死了。”卓力淡淡地道。 这人是哈尔巴拉的族人,两人关系甚好。哈尔巴拉本是浑人,也不想这些前因后果,抡起狼牙棒就要和卓力拼个你死我活。 “住手!”大祭司命令道,她缓步走过,从那名死者身上摸索一番,竟然摸出了一包钻石来,原来这人看着无人注意,偷偷地将宝石藏在了自己怀里,想着将来出去就衣食无忧了。可不料想竟然被下了诅咒。 “这下你们明白了吧?”大祭司说道,“这宝藏看上去虽好,却是被下过诅咒的,谁起了贪婪之心,就将和这些许许多多的白骨一样,死在这里。” 众人皆骇然失色。哈尔巴拉这才明白过来,吓出了一身汗。不好意思地呵呵一笑,对卓力道:“原来误会你了!我这人有恩必报,你救了我的命,以后你就是第一勇士,有用的我地方你尽管说,最好也能救你一命,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希望吧,”卓力不再说话,又独自向楼上走去。 这一层,景色又自不同。地板上和墙壁上画满了画,讲述着一个个不同的故事。大祭司刚上来就被吸引住了,她看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人——他的老师阿棘勒。他一如当年的丰神俊朗,故事讲述的却是老师阿棘勒和一位女子恋爱的故事,他们情投意合,却因为老师害怕自己的年龄太大,配不上美貌的弟子,从而自愿选择与邪恶的黑祭司决斗,从而被杀死的故事。 “这是我啊!”大祭司看着看着,已经泪流满面,一阵愤怒的感觉布满了大祭司的内心,“苍天不公!为什么这是我们的结局?!” 而在托娅看来,却又是另一个故事了。故事讲述的是她和巴图恋爱,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却有一天巴图得罪了大酋长,大酋长将他监禁在牢狱中,并且最后砍了他的头。托娅明知道这不是真的,但仍然陷入了这个悲伤的故事,她感觉愤怒起来,想杀了那个大酋长,可是,那不是她的父亲吗? 哈尔巴拉看到的是比武场上,他和卓力在争夺第一勇士的故事。他明明已经打败了很多人,马上就要成为第一勇士,但是却被卓力打败了。愤怒的情绪马上升腾而起,但哈尔巴拉转念一想,卓力不是刚刚救了我的命吗?随即哈哈一笑,又去看别的画卷去了。 卓力愣在了当地,他第一个走上楼来,看到了属于自己的故事。那一年,他和托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一起打猎,一起吃饭,一起骑马……自己像个大哥哥一样保护着这个美丽的女孩,在他心中,托娅也早就是他的妻子。然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叫巴图的人闯进了他们的生活,这一刻起什么都改变了,托娅爱上了巴图,并且终于和她在一起,他们的婚礼浓重而热烈,而自己,只能躲在角落里流着泪、喝着酒…… “你这个懦夫啊!”巴图指着自己骂道。 卓力“嗖”地抽出自己的刀来,“杀了他!”心里一个声音说道,“她就是你的了。”卓力慢慢地向巴图靠近,一步、两步、三步……他的刀慢慢挥起,要一刀杀了巴图。 “哐啷!”卓力手臂一麻,马刀掉在了地上。他如梦初醒,恍然四顾,却发现大祭司正在怒气冲冲的看着他,毫无疑问,是大祭司击落了他的致命一刀。卓力羞愧地重新拾起刀,将右手放在心口鞠躬道:“对不起,大祭司,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这不怪你,但是,你必须克服自己的心魔,巴图不是你的敌人!”大祭司说道,卓力一直弯着腰,没有站起来。 这时,却只见卓力脸上阴晴不定,一时悲一时喜,也不知道他从画里看到了什么。 大祭司眼看众人都沉迷画中,将法杖横到胸前,一道蓝光发出,墙上和地上的画都被震裂了,巴图等一众人才大梦初醒。 托娅流着泪,紧紧地握住了巴图的手,此时此刻,她最想做的事,是永远依偎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啊。 “不要看这些画,这是幻境,它对应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魔!”大祭司高声说道,“克服心魔就得战胜自己,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一层吧。” 众人哪敢再看一眼这些邪恶的画,都迅速地向楼上跑去。这时,只有一位老人又不舍的看了一眼那些残缺了的画,那里面,有着她日思夜想的老师啊…… 呵,一百年了,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可是,我何曾忘记过你?我的老师。 第四十二章 第十一个影子 再上塔去,也不过是妖兽和亡灵拦路,一层比一层更加强大,只是有了大祭司的魔法,加上众勇士积累的经验,却也不再话下。像刚进塔时遇到的幻境等,却再也是没有了。 不多久众勇士就已经登上了塔顶,塔顶并不宽阔,但却也没见到黑祭司兰德的身影。这个已逾百年的亡魂,竟是悄无声息地丧失了踪影。 “兰德,躲藏在这些怪物背后你也难逃一死,,今天你必将迎来最后的审判!”大祭司站立在中央,大声说道。 “丑陋的怪物,出来和大月氏族第一勇士一战,看我如何把你的脑袋砸成肉泥!”哈尔巴拉骂道。 可这并没用,兰德看来已经是逃掉了。在众人的喝骂声中,这位强大的黑祭司竟然完全不顾尊严,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楼下的黑祭司阿思乐似乎说,今天就是兰德复活的日子?”托娅心思细腻,她提醒道。 大祭司点点头,道:“现在可能正是他复活的关键阶段,大家小心。” 众人寻找遍了每一个角落,但都没有丝毫的线索,这让人沮丧。正当他们商议着如何是好之时,巴图突然说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只有十个人,却有十一个影子?” 一番激战,天夜已晚。塔顶虽然金碧辉煌,但终究夜色深沉。不知道何时起,一名勇士将火把点燃,插在了墙壁的缝隙中。直到巴图提起,众人才恍然大悟,观察起了自己的影子。这时只听得一名勇士说道:“咦,我好像有两个影子?” 影子之间似乎是完全重叠的,但身体略微的晃动,就可以发现影子并非完全是一致的。总有一个影子躲藏在一个影子之后。 “嘿!”大祭司拿起法杖,猛地插入了一个影子之中,一声凄厉的啸声响起,影子快速的游走着,慢慢凝聚成了一个人形。 “啊!”人形的影子夸张地表演着,似乎很痛苦的样子。然后,它笑道:“苏日娜,你该不会以为这么轻易就杀死了我吧?” “黑祭司兰德!”大祭司盯着他,多年过去,依然感觉到愤怒在流淌。 “来吧,苏日娜,让我看看你有没有长进!”兰德说道,“一百年了,不知道能不能给我惊喜。” “你会看到的。”大祭司平静地说。她的法杖摇动,风骤然刮了起来,形成了一个龙卷风,奔向兰德而去。那一瞬间,兰德黑色的影子似乎摇晃了一下,但很快就站定了。 “雕虫小技,你就这点能耐吗?”兰德的影子手上骤然多出了一根黑色的法杖,他发出了一道强大的闪电,犹如乌云中忽然刺下的一道巨剑。 “哼!”大祭司打开了一张如水般的护盾,闪电在护盾面前轻微的颤抖了一下,被挡在了外面。 接着大祭司又发出了一个法术,大地震颤,平地忽然冒出一根土刺来,兰德警觉的避开。它的还击是一个巨大的雷,砸在了护盾上,护盾被砸出了裂纹。 滔天的巨浪忽然如水龙般朝着大祭司袭来,那是乌云背后的雨水。大祭司再次舞动法杖,将水龙控制在自己的仗端,如搅动着大海的波浪。“哗啦”一声,水都倾盆般倒在了地上,湿了一地。 大祭司法杖不停转动,无数个肉眼可见的龙卷风朝着兰德而去,它们终究汇集到了一个点——兰德的脚下,兰德的影子被吹动的飘了起来,又被重重地拍打到了墙上。兰德再次笑了,它的笑声有如恶鬼:“果然你还是有些本事的,看来,不用全力是杀不死你了。” 影子快速游走,直附身到了一名勇士的身上,那名勇士发出一声悲惨的嚎叫,但很快他的身体就变得扭曲起来,像一只瘸了脚的驴。他的脸色也变得狰狞而恐怖,皮肤从中裂出了一道道清晰的纹路,血管的殷红透明地展示在众人面前。 “嘿嘿!”那勇士笑道,“多好的血液啊!一百年了,我终于复活了。” 哈尔巴拉最早反应过来:“这莫不是鬼上身吗?”他抡起狼牙棒,就要一棒砸碎这位勇士的脑袋。他也知道,谁真被黑祭司上身了那也是不能活了。卓力和他一般心思,抽出马刀砍向那人的心脏。 “愚蠢!”那勇士说道:“你们区区蝼蚁,也敢挑战伟大的黑祭司兰德?”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就悠忽几米开外,直如鬼魅一般。 哈尔巴拉一击未中,又向着兰德猛扑过去,他肌肉结实,一扑之下也颇有几分威势。然而却只听哈尔巴拉怒吼一声,一支雷电之箭穿透他的手腕,狼牙棒掉在了地上,发出沉重的一声响,哈尔巴拉用左手握住右手腕,鲜血涓涓而出。可他也是硬气,受了如此重伤也强忍着默不作声。托娅见状,赶忙上去为他包扎敷药。 “你们不是他对手,让我来。”大祭司向前迈出一步,平静地说道。她再次发动火球术,灼热的太阳打向兰德,可这次兰德伸出左手,轻易就挡住了火球,并很快把它化成了一股黑烟。 “这才是魔法的力量。”兰德道,“苏日娜,你难道还没有发现,我已经复活了吗?” “那我就让你再次死去!”大祭司轻抚着法杖,这是她老师的遗物。每次抚摸它,她总能感觉道那个男人的温度。法杖在她的抚摸下微微颤抖着,突然光芒大盛,大祭司拿它指向兰德,一串火球喷射而出,它们并不巨大,可更有速度和力量。 兰德这次不敢用手去接,他用自己的黑色法杖顶在了前面,法杖上黑烟缭绕,兰德被火球术逼退了两步。 “真是个倔强的人啊!我开始有些生气了,好吧,我也该送你去见你的死鬼老师了。”兰德挥舞着法杖。 塔顶的宝石瞬间亮了起来,房间似乎被红色点亮,它们连成了一个菱形。黑祭司发出了一声吟唱:“黑色元素啊,响应我的召唤,赐予我巨大的力量!”血一样的红色光芒给人无可替代的威圧感,它们凝聚成网,又如雨伞折叠般,一支利箭射向大祭司。 “小心,大祭司!”巴图忍不住喊起来。他看得出来,这次黑祭司的力量提升到了空前的水准。 大祭司的法杖挡在她的面前,发出耀眼的白色光芒,与诡异的红色利箭对峙着,箭一步步逼近,大祭司退了一步、二步、三步……她已退无可退!众人都看出来大势不妙,但在这些魔法面前,他们似乎又无能为力。 巴图搜索着脑海,却不知道该如何去破解这种强大魔法的攻击。 利箭终于来到了大祭司的面前,大祭司法杖光芒再骤然亮起,做最后的抵抗。下一秒,大祭司被击倒在地,她吐出一口鲜血来。 “苏日娜,你毕竟太老了啊!”兰德走出阴影,“一切都结束了。” 第四十三章 年轻的模样 面对死亡,苏日娜并没有过多的恐惧。此时此刻,她想起的却是那一次老师阿棘勒与黑祭司的战斗,他拼尽了最后一口气,也像自己一样,口吐鲜血。他的头发凌乱了,一身纯静的白衣也变得污秽。可是,他不曾有过恐惧,看向她的眼神一如暖春般温柔。 一百年太久,一百年仿如昨日! 巴图手握长剑,跳出来挡在了黑祭司和众人的中间。虽然,他知道这只不过是徒劳的,他虽然屡屡创造奇迹,但却从未像现在一样没有把握。 但是,他不怕。怕了,就真的输了。 一道黑色的闪电再次亮起,巴图用青铜长剑挡下它,可很快,他就被击飞了。巴图擦干了血,再次站起。托娅拿着自己的弓,也挡在了大祭司的前面,卓力、哈尔巴拉……他们怎么可能容忍在自己面前,看着一名百岁老人被杀死?这个人还是部落唯一的大祭司。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不是英雄,而因为有些担当比自己生命更加重要。 “不,”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那是大祭司。她颤颤巍巍地站起,虽然这个动作对她来说很艰难。“兰德是我的对手,任何人不得插手!”大祭司说道。 “大祭司……”众人齐声叫道。 “退下!”大祭司站直了腰。托娅最后一个离开,但眼中已经有了泪花。 大祭司走上前来,再次面对兰德。“当年,是你杀了我的老师,一百年了,我无时无刻不恨你,等的就是这一天。”大祭司高声说道。 “唔……可是,你拿什么杀了我报仇?你还有力气吗?”兰德诙谐地看着大祭司,像在看一个笑话。 “你真以为我杀不了你?”大祭司说着。她忽然闭上了双眼,深深地呼吸着,她的心脏忽然强而有力的跳动了起来,甚至巴图都能感受到这个老人的变化。慢慢地……慢慢地……大祭司好像穿越了百年——每一口呼吸,她都变得越来越年轻了! 终于,她回归到了二十多岁的样子。她乌黑的头发坚韧而富有弹性,她的皮肤如牛奶般,腰也不再佝偻,胸前双峰挺立着……只有她的眼神,依然带着不可抹灭的苍老的气息。 “这一百年来,我修习秘术,几乎不曾靠鼻子呼吸,它控制了我心脏的跳动。一个人的心脏每一天可能要跳动六万次,而我一年才跳动六万次。100年,对于我而言,也不过是10天而已。直到最近,我才放开了呼吸的限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杀你!”大祭司道,“这些年我四处寻访,怕找不到你,不能永久的杀了你。可是,终究天理循环,你还是要死在我的手中。” 大祭司狂笑着,这让托娅害怕。在她的心目中,大祭司永远是那个睿智而又强大的老人,但谁曾料想,一个女人的恨,过了百年仍然如此强烈? 法杖再次被点亮了,年轻时候的大祭司拥有更灵活和更强大的力量,这从她挥舞法杖的动作就可以看的出来。她再次释放了火球术,但这次不同的是,它将火球包裹在了巨大的狂风中。 火起,风起,相得益彰。它们咆哮着冲向兰德,黑祭司兰德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惧。他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配合他那张狰狞的脸,更显得丑陋。 他召唤出了亡灵扑向火焰,如飞蛾扑火。但是,这还是有效阻挡了火球术对他的攻击。大祭司将法杖举过头顶,大声喊道:“火龙吞噬!”一个更加巨大的火龙再次袭向兰德,这次的火龙似乎几乎占据了整个塔顶,灼热的热浪扑疼了众人的脸。 兰德怪叫一声,用法杖召唤出一条水龙来,两条巨龙在天空搏斗着。水遇上灼热的火,化作一阵蒸汽。 “年轻时候的你,是强大了很多,但是,这还不足以杀了我。”兰德再次笑了,他刚抹完嘴上的血。托娅看过去,大祭司的嘴角也流出血来。 她单膝跪在了地上,低声道:“老师,对不起,但是我必须为你报仇,这是我活了百年唯一的目的。” “以吾之血,夺汝魂魄,钻心剜骨,净化邪恶!”大祭司吐出一口血来,喷在了法杖上。法杖忽然光芒大盛,带着一股邪恶的气息。这是部落的禁术,虽然能短时间内提高施法者的能力,它的力量无与伦比,但是这是以牺牲施法者的全身精血为代价的。 “你和你老师一样蠢,竟然不惜和同归于尽!”兰德这次真的恐惧了起来,他打算逃走,可白色光芒如一条铁链,追击着他。他不得不再次自爆身体来抵抗着这条锁链对他灵魂的提取,毕竟,他仍未完全适应这个临时的身体。 鲜血从兰德的身体中涓涓流出,他的眼神带着死亡的恐惧。死过一次的他,更加害怕黑暗了吧,那种存活于现实与虚拟之间的滋味。 大祭司的眼神坚定,带着复仇的快感,看着兰德的灵魂一缕一缕被抽出,她甚至有些得意的笑了。这一幕,和一百年前何其相似! “不……我不会死的,我拥有强大的力量!”兰德嘶哑着,绝望的倒在了血泊中,这一次,他的灵魂未能逃脱。 而大祭司也倒在了地上,地板冰冷,但她的心却是热的。“阿棘勒,我的老师和爱人,我已经为你报了仇,你看到了吗?” 大祭司的容颜又慢慢地变苍老,她的眼神已经涣散了起来。她抓住了托娅的手,道:“我回不去了,你转告酋长,让他把我的骨灰和我的老师埋在一起。” 托娅哭着抱紧了大祭司:“不,你一定要回去,你不能死,黑龙氏族需要你!” “傻孩子,你以后就是黑龙氏族的祭司了。我的一身所学,都在这本书里。”大祭司伸手入怀,拿出了一卷羊皮卷,“记住,永远不要像我一样,被仇恨控制一辈子。” 大祭司又招手道:巴图,你来。”巴图过来握着大祭司的手,那手已经逐渐冰凉,他叫道:“大祭司……” “你……你以后一定要善待部落,拯救它,答应我。” “大祭司,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以后你会明白,现在,你只需要答应我……” “恩,我一定为部落的生存赴汤蹈火,把它当成我的家。”巴图说道。 “好,好孩子……”大祭司急速地衰弱着,同时拉住了巴图和托娅的手,“你们……要不离不弃。” 说完这句话,大祭司就再也不说话了。她微微地闭上了眼睛,刹那间,往事如闪电一般,在她的脑海中盘旋不止。 那一年,她十八岁,草原上那个白发如雪的男人,拿着一幅书卷。马儿在他的身边欢快地奔跑着,远处青山如黛。春风一夜之间吹绿了塞北江南,可没有吹皱他眼神中的那一泓清泉。 泉水是深蓝色的。 好美啊。 第四十四章 来自星星的你 大祭司化作了一团火焰,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燃烧了自己。熊熊的烈火映入托娅的眼睑,她再一次忍不住悲伤,不忍心看大祭司就这样离开。 小时候,大祭司总是给她讲述一些见闻和故事,像山的那边有大海,草原上飞驰着一位骑着白马的王子。她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也因此,她的心里总是把大祭司当成母亲。这位充满智慧的女人,眼中仿佛住着星辰。 她总说,每个人都是夜空上的一颗星星,而我们总是要相信,自己就是最明亮的那一颗。可是现在,属于大祭司的那颗星星黯淡了。 随着兰德的灰飞烟灭,神庙的大地也震颤了起来。“不好,神庙要塌了!”哈尔巴拉终于反应了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快走吧!” 托娅用布包裹起了大祭司的骨灰,拿起了她的法杖,一行人向塔下跑去。石柱不停地落下,他们在缝隙中腾挪跳跃,经历过一段冲刺后,众人终于奔跑到了塔下,看着金碧辉煌的宝塔化为乌有。 回程的路总要比来的时候感觉快一些,路途中也没有了太多凶险,不几日,一行勇士便回到了东胡蛮族。蛮王呼拉尔听说了一行人的归来自然喜不自胜,亲自前往迎接。路上托娅简要向蛮王汇报了此行的情况,以及大祭司之死,蛮王听后唏嘘不已。原本有意将大祭司厚葬于乌桓,但托娅秉承大祭司临死前遗愿,要将骨灰带回黑龙氏族安葬,蛮王也只得作罢。 当天蛮王召集了各个首领通报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自是人人舒心。当晚东胡蛮族举行了盛大的晚会,庆祝黑祭司兰德的覆灭。好酒好肉自然是少不了的,席间,东胡蛮族的大小头目们轮流向一众勇士敬酒,哈尔巴拉及卓力等人自不必说,酒量和勇气自是成正比的。 巴图只觉得郁结难开,也多喝了几杯,托娅在一旁看着他,笑道:“你要再这样下去,也就成酒鬼了。” 酒宴虽然盛大,但两人都觉得喧闹,托亚拉着巴图的手提议道:“我们去外面走走吧。”巴图看了托娅一眼,见她含情脉脉,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温柔如巨槌撞在了心上,心中一动,跟随着托娅起身向外走去。 东胡蛮族的大帐也驻扎在宽阔平坦之地,营帐外的西侧有座小山,地势较高,此时月疏星稀,也万万不会有人去打扰。两人一路小跑,到达了小山之顶。在峭壁上极目望去,天空中繁星点点,下面是蛮族密密麻麻的蒙古包,几点火光点缀其间。蒙古包的中间,是他们刚刚来时举行晚会的地方,欢声笑语,也离的远了。 “巴图,你是天上的哪颗星星呢?”托娅问。 “我不知道,”巴图仰望着星空,指向最远方:“可能是最遥远的那一颗。” 托娅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只见天边那颗星孤独而微弱。“不,你还有我在身边。”托娅依偎在了巴图的怀里,说道:“你的星星在哪里,我也就在那里。” 巴图左手抱着托娅的肩膀,只觉得一阵幽蓝香味闻之欲醉,竟比那烈酒还要香醇了几分。当时已是初春季节,冰雪逐渐消融,积雪从树枝上掉落下来,冰块在春风中消散的声音细腻可闻。 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声。 “托娅,我……”半天的沉默,两人都不愿打破这份静谧。隔了良久良久,巴图一句话还没说出口,只觉得一个柔软的唇堵上了自己,他向那唇上咬去,只觉得入口香甜,别有一番滋味在其中。 巴图贪婪了起来,他吸允着那唇上的每一丝细纹,只觉得一个柔软的物事进入了自己的口中,那是托娅的舌尖。他的舌头和那段舌尖疯狂地纠缠着,一阵莫名的火从体内升起,他不自觉的吻向托娅的脸庞,咬向她的耳朵…… “不,不能这样,”托娅喘着粗气,无力的抓住他伸往自己胸前的手,她的全身颤抖着。他不理不顾,仍然继续抓住她的右边山峰,那里比最温顺的绵羊还要柔软。 少女男女,独自相处干柴烈火,自然把控不住。最后,托娅用尽全力甩开了他,理了理头发,娇羞无限,说道:“在这里,不合适……有人……” 果然,这边离营地太近,所以蛮族士兵依然会有人巡逻至此。巴图这才如梦方醒,想起这还是异族领地,又四处宽阔,万一被人瞧见了岂不是尴尬。当时就说道:“托娅,对不起,我冒犯了你。” “傻瓜,”托娅再次依偎在了他的怀里,柔声说道:“我迟早是你的,这又有什么打紧?等我们成亲了,你自然……想做什么都依你。” 巴图温柔地吻了吻她的头发,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巴图,你到底是谁,怎么会那么多厉害的武功?连大祭司都看不透。”托娅询问道。 “我也不知道,有些武功好像突然就会了,可能是以前学的吧,平日里却一招一式都想不起来。” “嗯……” “你说你会不会来自那颗星星?”托娅道,“大祭司说,每个星星上都住着人类。” “嗯……”巴图抬眼望去,一颗星星正在眨着眼睛,像一个调皮的孩子。 ※※※ 又过了几日,众人赶着回去回复任务,遂向蛮王道别。大帐内,呼拉尔正在看着地势图。 哈尔巴拉抱拳道:“蛮王,耽搁了几日,我们的气力也已经恢复了,这就回去给大酋长复命了,不知道蛮王还有没有消息让我们带给大酋长的?” 原来,前一晚众人商议,这一行虽说是寻找巨龙,但现如今大祭司已死,黑龙又没有半点消息,这幅员辽阔的大地,却又到哪里去寻找?因此打算即刻启程回到氏族。但这次有大祭司亲自出马,打败了威胁东胡蛮族的黑祭司,也算是很有收获,这样一来,东胡蛮族自然也就放弃了侵袭部落,众人也算是大功一件。部落虽然喜好杀戮,但也并非漫无目的的战场厮杀,有了肥美的草原,每个人都安居乐业那当然是最好的。 “嗯,”蛮王思索着,沉吟不语。 众人对望一眼,不知蛮王所想为何。隔了良久,哈尔巴拉再次抱拳道:“东胡王,如果再没有什么事,我们就走了。”他说走就走,可不管那么多俗套。 “壮士留步,”蛮王道,“有一桩难处却不能不和你们说。” 他继续说道:“东胡蛮族虽然是我统领,但是它实际上由东胡、鲜於、良冶三族共同组成,对外称东胡,我也被人成为东胡王。但是三族刚刚合并,内部人心不稳,此前和部落交战的便是鲜於氏族,他们不听我的指挥,盲目应战,所以才开始就遭遇大败。此番虽然你们消灭了黑祭司兰德,但是鲜於氏族却并不罢休,力主要和部落开战报仇雪恨,东胡氏族和良冶内部也有此种声音,当然,我也是力避此战,但我如一味退避,倒让族人觉得我懦弱,那又如何领导东胡?” 卓力道:“那东胡王的意思是,还要继续和部落开战了?” “恐怕事情就是要如此了,”蛮王点点头。 “他奶奶的,打就打,看谁敢来和我单挑?”哈尔巴拉手持狼牙棒,故意让肌肉隆起。 “我有二十万控弦之士。”蛮王淡淡地说道。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托娅急道,“每次战争有多少牧场就要血流成河,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牛羊都被咬宰杀,马匹要战死,战争就是那么有意义吗?” “托娅说得对,或许还有一种办法。”蛮王说道,“那就是,我可以和大酋长铁木汗谈谈。” 第四十五章 够辣,才爽! 两国开战不斩来使,更何况部落一行十人还是东胡蛮族的英雄,他们享受了高规格的欢送仪式,各个首领都向勇士们敬了酒,颇有“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古风。 众人怒砸了十斤酒碗,走上了回头路。再次路过阴山,众人还是沉浸在当时雪崩的恐惧之中,唯有巴图和托娅相顾莞尔,那是他们有共同回忆的地方——那片海,那个山洞。 行了大约七八日,就回到了部落的领地,但原来部落大军驻扎的地方已经撤离,找了当地的牧民打听,才知道原来十几万人马转需不便,此地又离血石氏族最近,因此大军全部撤到了血石氏族。因大祭司临走时有交代,让大军驻扎在此等待消息,少则半月多则一月必有回音,也因为这些日子东胡蛮族无人前来挑战,所以近日来平安无事。 众人各回氏族面见酋长,托娅见到苏德后自然又哭了一场,将大祭司之死简要做了说明。众人一路辛苦,苏德便安排了酒肉让各人吃了,好好休息一宿。 第二日清晨,铁木汗便号令各族酋长升帐议事,几位勇士又将一行的遭遇说了,虽然描述简单,但各酋长还是听的惊心动魄。特别是大祭司和黑暗祭祀兰德对战的画面,都如在眼前一般。 各人讲述已毕,铁木汗道:“虽然氏族各有领地,但是大祭司却是整个部落的荣耀,她是先祖之魂的继承者,护佑部落昌盛百余年,因此,待战事一了,对大祭司还是要风光厚葬,请她继续保佑部落的平安。” 各酋长均无异议,称理应如此。苏德站起来抱拳一一鞠躬道谢。 铁木汗又继续道:“我们各个氏族齐聚于此,本意为守护部落领地,然而东胡蛮族在借我部落勇士消灭了己方的威胁之后,背信弃义,侵占我部落领地之心不死,确是让人恼怒。可现如今,蛮王呼拉尔带来了口信,要与我谈判了结此事,但不知道诸位有何高见?” “谈个屁!以我看,我们直接杀过去,杀他个人仰马翻,让他娘的以后再也不敢轻易过阴山。”战锤氏族的酋长古木脾气火爆,首先大声嚷嚷了起来。 “我赞同古木酋长的说法!”血石氏族的酋长血手补充道,“东胡人贼心不死,这个隐患不除,晚上都他娘的不敢抱着女人睡觉啊!” 各酋长大笑。 铁木汗道:“苏德酋长,你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去谈一次,看来东胡蛮王并无恶意。”苏德斟酌着语句,“听我族勇士说起,东湖蛮族现在整合了三个氏族,除了东湖之外,还有鲜於氏族和良冶氏族,东胡王亲口说,他有控弦之士二十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几乎能和部落士兵数量相当,更何况,大家都别忘了,他们还能控制异兽。这样的话,真要硬打我们并无十分胜算。所以,对于东胡王的这个提议,各位酋长还是要慎重考虑啊。” 铁木汗点点头道:“正是如此,苏德酋长的意见和我一致。其它诸位,还有什么不同看法,我们可以议一议。” 众酋长看他们父子一心,一个先锋一个主帅,也都不再说什么。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东湖蛮族竟然有如此之多的兵力,也确实骇人听闻,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好吧,既然各位都无异议,那就这样决定吧。”铁木汗从自己的大酋长位置上站起来,道:“我将尽快送信给东胡王,约定时间见面,当然越快越好。” ※※※ 看到托娅归来,最开心的人是都史。这位大月氏族的大少爷,是草原上出了名的纨绔子弟。骏马他要最好的,女人当然也要最好的。 自上次在黑龙氏族调戏不成被卓力揍了一顿之后,大少爷似乎生了病——相思病,以往得到女人太容易了,这次竟然碰到个硬茬,这段时间里,都史对其它女人都没有了兴趣,满脑海里都是这个泼辣的堂妹托娅,剩下的只是怎样得到的问题了。 “大公子,您看我们能不能找个其它的女人玩?”都史的贴身仆人奇犽贱兮兮地说道:“何必……那个……嘿嘿……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你懂个屁!”都史一脚踢翻了洗脚盆,但脸上被揍之后的一阵剧痛马上让他龇牙咧嘴起来,“够辣,才爽! 比武求亲不cd史并不气馁,对于女人这件事,总是要付出些耐心的。都史特意准备了一箱金银首饰,屁颠屁颠地送到了托娅居住的帐篷,但是托娅并不在里面。 都史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训斥奇犽道:“糊涂东西!你怎么办事的?不是说人在呢吗?” 奇犽一脸委屈,摸着脸颊道:“我刚来看还在来着……” “还不赶快去找!”都史大怒道。 奇犽带着一队人去寻找了,好在各氏族在血石氏族领地搭建的营地并不大,不一会儿,就找到了托娅,奇犽赶紧一溜烟的跑回来禀告都史。只见,都史正陶醉地站在托娅的帐篷中,感叹道:“好香,好香!” “禀告大公子,找到那女人了!”都史先是一喜,接着又一个耳光抡了过去,道:“胡说,什么女人?粗俗!那是托娅公主!” “是,是,找到托娅公主了。”奇犽点头陪笑道。 “嗯,在哪?”都史手放背后好整以暇。 “在练武场上,正射箭呢。”奇犽犹豫道,“不过……” “不过什么?”都史道,“快说!” “不过和一个野男人在一起……” “混蛋!哪个野男人敢抢本公子的女人?有没有打他?” “小的本来想上来着,可是……那个人好像是巴图。” “巴图是谁,哪个氏族的酋长?” “嗯,公子你忘了,就是上次在黑龙氏族,和您豹子斗的那个。” 都史咬咬牙,道:“一介莽夫有何可怕的?走,随本公子去看看。对了,再多带几个人,最好是能打的……” 奇犽安排已毕,都史这才率领侍卫赶往练武场。部落好武,无论大小氏族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练武场,以供训练士卒。这几日,托娅除了闲暇时光研究大祭司的巫术之外,几乎都和巴图在一起,一有闲暇,他们总是练习剑术和射箭。 当然,这一切都被酋长苏德看在眼里。 都史临近练武场,打眼瞧去,却只见巴图正站在托娅的背后,左手拉着托娅的左手,右手扶着托娅的肩膀,两人正在练习箭法。咋一看道托娅,都史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道:“还是这么美丽可人。” 奇犽奉承道:“是,是,可是,那在别人怀里呢。” 都史大怒:“混账,本公子没长眼睛吗?”顿时色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给我上去分开!” “是,是!”奇犽对侍卫们骂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给我分开!” 众侍卫面面相觑,不知要如何才能分开。奇犽一脚踢在了一名侍卫的屁股上,道:“哪个不长眼的野男人,快给我打啊!” 侍卫们这才恍然大悟,大喊一声冲了上去。侍卫们刚走,一名黑衣少年突然出现在了都市面前,他用狼一般的眼睛盯着都史,都史只一眼,就吓的哆嗦了起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卓力。 只见卓力二话不说,一拳头打在了都史的鼻子上,顿时鲜血长流。都史惨叫一声,抱头大喊道:“快来人啊,杀人了!” 第四十六章 卓力 卓力是个孤儿。 一直以来,他都是很孤寂的样子,不喜欢说话,不吝啬动刀。他的武器是一柄马刀,很普通的一把刀,外表看起来乌黑幽暗,但拔刀出鞘,却有光芒一闪。 如他的人一样。苏德对他的评价是:“朴实,靠得住!”很简单的评价,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最好的评价也不过如此了吧。在苏德看来,不论什么人,卓力都可以替他挡一挡;无论什么事,卓力也可以替他挡一挡。 在卓力很小的时候,苏德一次出外狩猎,遇到了他。那时的卓力,在冰天雪地中几乎是完全赤裸着,他和狼群在一起。苏德从狼群里抱走了他,狼群跟着苏德一直追了三天三夜,最后,在黑龙氏族的大门前呆了整整三天才离去。 那一夜,狼群在外面的林中嚎叫着,天空中大雪纷飞;那一夜,卓力在房子里嚎叫不止,屋子里温暖如春。 用了很长时间,卓力才学会了不爬着走路,才学会不狼嚎,而是说人的语言。刚开始,苏德不得不把他绑在屋子里的柱子上,防止他去寻找狼群。可是,他用牙撕咬着绳子,最后不得不用铁链。他的手上脚上被磨出了长长的血痕,干了,再磨破。 氏族的女人们都不愿意去照顾这样一个狼孩,甚至觉得他是一个畜生,连狗都不如的畜生。这时候,只有一个小女孩不害怕他,每天给他送来好吃的肉干,和清冽的泉水。有时候,小女孩还会从大祭司那里偷来蓝色的药粉,为他抹在受伤的地方,那药清凉极了,就像在狼群时候,躺在雪地里晒太阳一样舒服。 他不再恐惧这个女孩,每次看到她总觉得有一种不再想孤独下去的温暖,他听她说话,不再那么暴躁,每一天,他都用一整天的时间等着她来。她来了,仿佛整个世界都来了。 有一次,托娅两天没来,她生了病,躺在床上不能动。那两天,卓力像是发了疯,他拼命地挣脱着锁链,所有人都以为他又要回到狼群,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要找到那个女孩——他担心她,他要守护她。 就像狼族守护自己的伙伴。 终于,托娅病好了,又一次带着好吃的来看他了,这一次,他愣愣地盯着眼前这个女孩,眼中再也没有了狼的杀气,接着他说出了两个字:“托娅”。 这是他第一次说人类的语言,这两个字,比他自己的名字更让她牢记! 从那以后,他正式成为了黑龙氏族的一员。他几乎经历过黑龙氏族大大小小的所有战争,每个人都是为了氏族而战,因为这个氏族就是他们的家。可是卓力,他从来都是为了一个人而战,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总是凶残地砍掉敌人的头颅,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一定要拼命,因为只有杀掉足够多的敌人,那个叫托娅的女孩才会安全。在这个乱世,保护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杀掉她的敌人。 他没想过要保护整个氏族,而只是那一个人而已。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那么强大,而能做的只是比别人更凶残!这是狼的哲学,这是属于卓力的安全感。 年纪越来越大了,托娅不论做什么,卓力都会在她的身边。他惜命,只是怕自己要是死了没有人来保护这个叫托娅的姑娘了;他也不惜命,为了托娅,他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山崩地裂,他都可以替这个女孩挡一挡的。一秒钟,也好。 许多年,氏族也越来越接纳卓力,忘记了他的出身。谁都知道,有托娅的地方一定有卓力,他们注定了会在一起的,这是一门被祝福的婚事。直到,这个世界上突然闯进了一个叫巴图的人,他抢走了他的她。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她开心,那比什么都好。但是,他要知道那个叫巴图的男人对她一定是真心的,一定要珍惜她,不让她有任何危险。 所以,卓力只是不放心。有托娅的地方,还是一定要有卓力。每一个幸运的女孩身边,难道不都应该有这样一个男人吗? 得不到她,也要一辈子守着她。 ※※※ 卓力没有用刀,他用拳头猛击都史的头部,几拳下去,都史就像上次一样,被打了个半死。奇犽连滚带爬去报信了,嚎叫声就像黄昏的乌鸦。 侍卫们在和巴图和托娅缠斗着,谁都不敢用小拇指哪怕是触碰一下托娅,他们的目标当然是巴图。巴图在众侍卫的围攻中已经挨了几拳,他甚至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一群人过来二话不说,上手就打。 卓力走过去,抽出马刀架在了一个侍卫的脖子上,一下所有人都住了手。“滚!”卓力命令道。侍卫们一看主子都史都被打成了浆糊,哪里还敢再纠缠不清,一个个赶紧跑掉了。 过不多时,乌木格带着一个马队赶到了,他看到了躺在地下的都史,一骨碌滚下马,抱着儿子大哭起来:“都史,你这是怎么了?被谁打成了这样,快告诉阿爹,阿爹非扒了他的皮!都史,我的儿子,你醒醒啊……” 只见都史睁着一眼,手指微微抬起,指向了那边的卓力。 乌木格大怒,问道:“是你吃了熊心豹子胆,把我儿子打成这样的?” “是我,”卓力道。 乌木格这才想起来,这人就是上次在黑龙氏族打了都史的人。“又是你!”乌木格怒道,“来人啊,把他给我剁成肉泥!” “谁敢!”托娅上前伸开双臂,将卓力挡在了背后,“我是黑龙氏族苏德的女儿,谁敢动我的族人!” 这时一名侍从悄悄告诉乌木格:“这人杀不得,他是苏德的女婿,将来,说还可能接管黑龙氏族……” 乌木格一听更怒,骂道:“黑龙氏族是个屁啊!”但嘴上如此说,心里却不能不顾忌,接着道:“把他给我捆起来,吊起来先抽他100鞭,看苏德怎么给我交代!” “你们谁敢动!”托娅怒叱道。 卓力伸手拉住了托娅的手臂,走在了她的前面。他把马刀扔在了地上,道:“是我打的他,你们来绑我吧!” 一帮侍卫正求之不得,三五两下把卓力五花大绑了起来。将他掉在了练武场的一根旗杆上。 “给我打!”乌木格怒吼,“往死里打!” 一名彪悍的刽子手赤裸了上身,将鞭子浸了盐水,在空中挥舞了量下,“啪”一声抽在了卓力的身上。 “卓力!”托娅哭着大喊道,“你顶着,我去叫阿爹。”托娅如风一般跑着走了。 卓力却在高处笑了笑,“终于,她肯为我流泪了啊。” 天空情况万里,一朵云淡淡的飘过,就像人的心思一般。卓力想起了托娅小时候每次当自己受伤了,她都会为自己撒药,一边吹着伤口。真是幸福的时光啊! 草原上,只剩下了皮鞭抽击皮肉时发出的“啪、啪”声。 他终于晕了过去。 第四十七章 新酋长 苏德的帐篷在大营的中间,靠近铁木汗的金帐。他的帐篷上绣着黑龙,每一次近距离看着黑龙,他都在想这个图腾的确切含义。实际上,对比于虚幻的龙族,他更喜欢实实在在的狼——孤独、嗜血。 多年以前,他在狼群中发现了那个后来叫卓力的孩子,这个狼孩打动他的是,那种如真正的狼一般的眼神——他觉得有点像自己。被父亲抛弃后,他就决定做一头狼,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并且无所畏惧。 托娅哭着跑进帐篷的时候,苏德正在看书,这是他每天都需要做的动作。苏德抬起头,他知道一定出事了。托娅没有娘,所以她很少会哭,但是只要哭起来一定是出了很大的事。 苏德站起来,没有说话,他只是抱着的自己的女儿。当女人哭起来的时候,最好的安慰并不是语言,而是拥抱。 “爹,你快去救卓力!”托娅简单说明了情况。 “来人,备我的侍卫队。”苏德命令道。他和其它酋长不一样,苏德没有家奴,他认为所有人都是战士,男人只有骁勇的上下,却没有贵贱之分。 几分钟后,苏德带领侍卫队到了练武场。马匹急奔时带起的尘土,让练武场上所有人都凝神观望起来。 “住手!”苏德远远大喝道。 等他到达卓力面前,却发现巴图也被捆绑了起来,正被人摁在地下,周围躺着的还有乌木格的几名侍从。原来,巴图看到卓力昏了过去,当下不及多想,上前打到了行刑人,拔剑守在卓力的前面。 “你们会杀了他!”巴图冷冷地说道。 “是你这个小子!”乌木格马上认出来了巴图,一马鞭甩了过去,巴图没有闪避,一条长长的血痕在脸上显现出来。乌木格更怒,大喝道:“把他也给我绑了,反了他们!” 几名侍从马上上去要捆绑巴图,可他们没有料到的是,巴图可不像卓力一样束手就擒,他只用一招就打倒了几人。乌木格又惊又怒,再次命令道:“你们还看什么?还不一起上!” 侍从们一声呼喝,众人齐上,拽胳膊的拽胳膊,拉腿的拉腿,不几下就将巴图摁在了地上,他犹在努力反抗。一个壮实的胖子大喝一声,直接跳压在了巴图的身上,后面几人也接着趴在了胖子身上,不一会便叠起了一个巨大的罗汉,这才将巴图艰难地捆绑起来。 这时,苏德及时赶到了。 “乌木格,你要干什么?”苏德责问道。 “哼!我要干什么?你们氏族的人无缘无故殴打都史,现在生死不知,还问我要干什么?”乌木格冷冷回答道,“苏德,你是要以大月氏族为敌吗?” 苏德心中一凛,暗想这次恐怕难以善罢甘休,“打了都史是卓力不对,但是你把他也已经打成了那样,算是两清了。” 乌木格大笑道:“两清了?你说的倒是容易!如果都史死了,你们整个黑龙氏族都要跟着陪葬!” 苏德却不理会他,吩咐侍卫道:“放卓力下来。” “你敢!”乌木格拔刀相向。 正僵持间,忽然人群中分开道来,铁木汗的龙牙王旗出现在了练武场上,原来是铁木汗亲自到了。铁木汗翻身下马,脸色铁青,大怒道:“你们是要干什么?两兄弟在练武场上拔刀相向,你们真是为氏族长脸!” “大酋长,他们将您的孙子打死了!”乌木格声泪俱下。 铁木汗将脸转向苏德,道:“你是怎么约束手下的?如果都史真有事,大月氏族绝不善罢甘休!”他虽然近来喜欢苏德,但毕竟苏德现在属于黑龙氏族,如果自己氏族的未来继承人被打死,那自然是氏族利益高于一切。 “大酋长,这件事是我不对,我一定为都史送去最好的草药,让他早日康复起来。”苏德抱拳低头道,“但是,也请大酋长放了卓力吧。” “哼!”铁木汗道,“都史可是我的孙子,大月氏族的未来继承人!有人伤了他,岂是说放就能放的?” “对,阿爹,一定要杀了他,不然以后谁都以为大月氏族是好欺负的。”乌木格在一旁煽风点火道。 苏德拔剑道:“如果是这样,那我今天抢也得把卓力抢下来!” “真想动手?”铁木汗冷冷地把手一挥,大月氏族的武士们迅速将他们围了起来。 苏德一看真动起手来胜算渺茫,道:“阿爹,卓力是我氏族的大将,我待他就像亲生儿子一般,求您开恩放过他这一次。” 铁木汗看着儿子,这是十几年来苏德第一次叫自己“阿爹”,他的心中如波涛汹涌般,但脸上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苏德,除非你给我一个不杀他的理由?”铁木汗的语言仍然冰冷。 苏德沉吟片刻,面向所有人说道:“各位今天请为我做个见证,苏德从今天开始,将不再是黑龙氏族的酋长。我正式将它传给我的义子卓力,他以后就是新的酋长了!” 众人一时面面相觑,竟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得苏德接着说道:“苏德从今天开始,将认祖归宗,重新回到大月氏族,如果大酋长再愿意接收我的话!” 他在铁木汗面前跪下,将自己的佩剑双手呈上。 铁木汗先是一愣,接着双手扶起苏德,哈哈大笑道:“快起来,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卓力酋长自然也是我们尊贵的客人。” “还不快放黑龙氏族的卓力酋长下来!”铁木汗对侍卫喝道。 ※※※ 回到金帐,铁木汗屏退左右,只剩下了苏德。铁木汗显然很高兴,在金帐里走来走去。 “苏德,我的孩子,你终于回到我的身边了。”铁木汗紧紧抓住苏德的胳膊,朗声笑道。 “阿爹,落叶总要归根,草原上再自由的马儿也只是要回家的。”苏德颇有些感慨。 “说的好!”铁木汗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大月氏族的人了,要我封赏你什么好呢?” “阿爹,我也不要什么封赏,只求能驰骋疆场,为我们大月氏族开疆扩土,早日打败东胡蛮族,也能真正统一部落。” “有志气!”铁木汗伸出大拇指赞道,“如此这样吧,我为你封赏一万名士兵,和一块肥沃的草原,就和你在黑龙氏族一样,你可以在草原上尽情的飞驰。” 苏德大喜,跪地拜谢道:“多谢大酋长赏赐!” 铁木汗再次大笑起来。 “但是,阿爹,有句话不知道我该说不该说?”苏德神色间有些少有的犹豫。 “诶,但说无妨啊!对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铁木汗轻捋胡须。 “是关于乌木格的。我这次回归大月氏族,乌木格恐怕不会高兴,明里暗里恐怕会有不满,这样恐怕影响到氏族的和睦,不知阿爹如何看待?” “无妨。乌木格那边交给我来和他说,你是兄长,这大酋长之位本来也就是应该交给你的。” “好吧,那还请阿爹从中多多周旋,不要因为这件事让乌木格和我兄弟反目。当然,我一定会让着他。” “好,这才是未来的大酋长应由的胸襟。”铁木汗拿起酒来喝了一口,那酒在今天异常的火辣,直如刀子一般穿过咽喉,到了他的肚子里。 第四十八章 托付 这一天清晨,太阳还没有从东方升起,连起的最早的牧民都还没有开始放牧,一匹快马就已经奔跑在泥泞的山道上,从东胡蛮族到部落的营帐,也只需要两天的时间。 晨曦初露,草原上升起灿烂的光芒。快马一路直奔到了铁木汗的金帐之外,一名部落的氏族翻身下马,跑进了铁木汗的金帐。铁木汗刚刚起床,奴仆正端着水盆,为他打水洗脸。 “报!”斥候单膝跪地,将一封羊皮卷双手呈上,“大酋长,我已经取得了东胡蛮王的回信。” 铁木汗坐定,道:“呈上来吧。” 打开羊皮卷,只见东胡蛮王这样写道: 铁木汗大酋长,三日之后,愿与你会猎于阴山下,共同商讨退兵事宜。 署名是“东胡王呼拉尔”。 “好!”铁木汗笑道,“看来此次和东胡有望和解。拿纸笔来!”笔墨准备后,铁木汗在在羊皮卷上写道:“一言为定。”取过一条金丝线,捆绑住羊皮卷,对士兵说道:“你一路辛苦了,下去饱餐一顿,还得麻烦你将此信送给东胡王。” 士兵领命下去了。 “召集各氏族酋长来金帐。”铁木汗命令道, 侍卫遵命前往各个营帐召集酋长,不一会儿,各族酋长都已经到齐。黑龙氏族卓力伤势仍未恢复,所以还是由苏德代理传话。 待众人坐定,铁木汗这才说道:“各氏族酋长,我刚刚收到了东胡蛮王的信,要在三日后与我在阴山下相见。所以急召各位议一议,虽然蛮王约我一人,但也是代表整个部落做决定。” “东胡蛮族入侵部落,我血石氏族离他们最近,总要赔偿了我的马匹和牛羊才能善罢甘休。”血石氏族酋长血手首先说道。 “如果他们让我们赔偿战死的猛虎和猎豹,那又如何?”铁木汗道,“此次合议,当以务实为本,不要斤斤计较牛羊的得失。” “哼!铁木汗,你不如把血石氏族的土地直接划给蛮族算了,那岂不是更容易和谈?”战锤氏族古木酋长道。 “对,我们总不能怕了他们!”霜狼氏族酋长附和道。一时间,部落各个氏族群情激昂,反而笑话起铁木汗的胆怯来。 这时,只听得一个声音说道:“一帮乌合之众,能干成什么大事!”众人看时,正是苏德。 古木将刀半出鞘,怒道:“苏德,你说话小心点!你已经不是一名酋长了。” “血手酋长,如果不是大酋长主动承担和谈的重任,东胡蛮族首先侵袭的就是血石氏族的土地;古木酋长,如果不是大酋长率领大月氏族的精锐到此抵抗蛮族,战锤氏族会不会挺身而出?”苏德娓娓道来地说道:“谁都知道部落人口有六十万,可就一个大月氏族的人口就在二十多万,占据部落一半。大酋长给你们参与商议的机会,那是看得起你们,谁再不知好歹,那就请自便吧!” “你!”古木终于抽出了刀,但却不敢动手,一时间气氛凝固起来。他只得冷哼一声,将刀重新入鞘,又缓缓坐下了。 “诸位,火气不要这么大。”铁木汗抬了抬手,“我们还并不知道东胡蛮族的条件是什么,但是就当前的局势而言,部落仍然占据着优势,我们既不可趁势压人,给东胡可乘之机,也不可妄自菲薄,让东胡人欺我部落无人。” 众人均觉得这几句话说的在理,不停地点头。 铁木汗接着说道:“最好的结果,就是东胡和部落各自退兵,二十年互不侵犯,各位以为如何?” “也只好这样了。”血手首先说道。 “但是,”铁木汗扫视众人,“可东胡蛮族凶残之辈,这次和谈却不可不防,如果我在和谈中被擒,部落受制于人,那又当如何?” “他们敢,那还不打他娘的!”古木道。 苏德道:“这倒是不可不防。”他向铁木汗拱手说道:“大酋长,我将带一万人马前去策应。” 铁木汗摆手道:“那也是不用,不然万一东胡王真心和解,那岂不是又弄巧成拙?” “那大酋长的意思是?”血手问道。 “部落每个氏族最好的勇士都可以以一当十,我提议每个氏族挑选出十名勇士,再加上我的侍卫一百人,组成一个两百人队伍,由苏德率领前往护送我安全,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这个容易,我战锤氏族有的是勇士!”古木酋长首先拍胸膛保证。 众人当然无异议,各自分配已定,苏德分头去联系各个酋长,为这两百人的士兵造册登记在案。 ※※※ 几日来,托娅都守在卓力的身边,而卓力的身体也逐渐康复。只是变得愈加沉默寡言起来,身体上的伤可以好,但是心里的伤呢? 巴图自是知道卓力的想法,也常来殷勤探望,对于托娅守在卓力的身边,也并没有生半点气。每次,托娅从营帐中送巴图出来,总会拉着巴图的手莞尔一笑,既然两心相知,又何必多说一句? 这一日,巴图正在林中独自练剑,苏德远远瞧见,便走了过来。这时,巴图正练到“洗剑怀中抱月、迎门腿反劈华山、提撩剑白鹤舒翅、冲天掌苏秦背剑”等几式,剑气固然霸道,姿势却也优美至极。 “啪、啪、啪!”苏德从背后走出,边走边鼓着掌。 “酋长,你怎么来了?”巴图收剑入鞘,抹了一把汗水。 “刚才路过,看到林中有人练剑,觉得十分精彩,所以过来看看,原来却是你。”苏德道。 “酋长谬赞了,我也只是随心练练!” “看你的招式,应该是中原的剑法,果然很奇妙。” “酋长对中原的武学也很了解吗?” “谈不上了解,只是年轻时候曾去中原游历,那里天府之国,武功和知识都不是我们部落所能比拟的。” 巴图顿时对所谓的“中原”心生向往。他询问道:“如果部落的勇士和中原的武士对阵,不知道孰强孰弱?” 苏德沉吟一下道:“我们部落的武功大多来源于战场,讲究简单实用,就像我用的战锤,敌人只要碰上就非伤即死;而中原的武功大多比较繁复,可能更适合个人对决,但就不太适合在战场上厮杀了。” “嗯,”巴图拱手道,“多谢酋长的指教。” “哈哈,指教谈不上,你已经很厉害,连卓力都不是你的对手。”苏德笑道,“既然来了,就有些话和你说一说。” 两人找了一处山石坐下。苏德这才道:“巴图,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巴图一怔,道:“并没有打算,还请酋长示下。” “我阅人很多,也颇有些心得。你的这一身武艺和学识,可不是部落所能容纳得下的,将来有一天,你或许会离开这里吧。” 巴图顿时汗如雨下,道:“酋长你这是赶我走?” “不,只是说我的心里话。但是我当然想挽留你。”苏德顿了顿道,“如果你能留下,和我并肩作战,将来,这整个部落就是我们的,你要什么,也自然都是你的。当然,也包括你心爱的女子。” 巴图马上明白过来,苏德原来是害怕他有朝一日会离开,所以并不放心把托娅托付给自己,当父亲的一片苦心着实让人感动;而苏德能向他说这些,并表露了将来的野心,也是完全没有把他当成外人了。 “酋长你放心,我无处可去,部落就是我的家。托娅,我……我会永远对她好的,她在哪,我就会在哪。”巴图诚恳地说道。 苏德没有说话,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了几步,回过头来说道:“准备一下,明天和我一起去见蛮王,保护大酋长。” “好的。” 第四十九章 和谈 第二日清晨,部落一支二百余人的队伍就朝着阴山进发了。初春,正是乍暖还寒时候,阳光却明媚的让每个人都愉悦起来。 苏德骑着他黑色的骏马,他和其他士兵一样,都穿着黑色的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全身泛出如剑一般的银色幽光。 巴图和托娅并行,他骑着一个普通的瘦马,和托娅的宝马并排走着。原本,苏德是不允许托娅前来冒险的,但一来卓力伤情已经大有好转,二来托娅也放心不下巴图,在托娅的央求下,苏德无奈只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跟来,但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万事小心。 铁木汗年老体衰,怕路上受风寒,被四名士卒抬着前往。行了半日,已经遥遥看见了东胡蛮族的王旗,沿途都有哨探回报,也并未发现有可疑的大军驻扎的迹象,铁木汗方才心安。 黄昏的阴山下,总是像它的名字,比其它地方更加阴冷些。夕阳在这里丧失了最后的温度,积雪仍未消散,阴风吹拂着一地的雪白。狗熊、牦牛和铲齿鹿都还呆在自己的洞穴里,没有人会喜欢阴冷的季节。 蛮王呼拉尔正站在路口,穿着一袭白色的狐裘,迎接着铁木汗和他的队伍到来。铁木汗走出自己裹满毛皮的座椅,他不愿意让蛮族看到他的衰弱,可是,寒风中他仍是打了个哆嗦。 “铁木汗大酋长,感谢您能来!”蛮王亲切地迎上。 “见到你很高兴,伟大的蛮王。”铁木汗殷勤地应答道。 “请!” “请!” 两人并肩走向蛮族事先已经搭建好的帐篷,帐篷很温暖,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今晚将要在这里过夜了。 “大酋长,你们一路辛苦,先请用些酒肉。”呼拉尔道。 “确实是一段很长的路啊,呼拉尔酋长,但愿这条路不要让我走两次。”铁木汗坐在了呼拉尔的对面。 铁镬端了上来,里面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蛮族只吃人肉。光凭汤的鲜度,铁木汗就知道这是纯美的鹿肉。冬天里的鹿,在他们发情的季节,肉汤要格外鲜美些。 “多谢!”铁木汗也不客气,用木筷捣出一块骨头来,大口咀嚼起来。 “大酋长……”苏德对食物有些不放心,轻声呼唤道。 “没关系,我想堂堂的呼拉尔蛮王,不会在食物中下毒这么卑劣吧。”铁木汗笑道。 蛮王并不说话,也笑着喝下了一口肉汤。 等铁木汗吃掉了肉,蛮王恰如其分地端起了酒杯,道:“祝大酋长长命百岁!” 铁木汗大笑道:“人可不能活的太久,会被后辈们嫌弃的。一把老骨头,也撑不了几天了。” 两人一饮而尽。铁木汗又举杯道:“与东胡蛮族一战,我们部落损失了不少的勇士,这一杯就算敬他们吧!” “蛮族也有将士因此而死,敬他们!” 两人站起,将一杯酒倒在了地上,划出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两位北方的领主重新坐定,互相凝视着对方。铁木汗首先开口道:“蛮王,我已经来了,不知道我们这场兵戈,到底要如何化解?” 呼拉尔道:“不知道大酋长意下如何?” “部落不相信承诺,而我们的传统是质子。”铁木汗道。 “真的一定要质子?” “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 “我确实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呼拉尔道,“大酋长,今天请您先好好休息,我们明天再谈。” ※※※ 夜幕降临了,呼拉尔独自走在丛林中。对比于草原,蛮族更喜欢丛林,那里,有着更多的神秘。夜晚时分在丛林中散步,也是呼拉尔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他就那样默默地走着,似乎很漫无目的,但是对于他,却总能聆听到这林中虫鸣鸟叫,和响尾蛇的匍匐觅食。 这丛林的王不是虎豹,而是他自己。 呼拉尔今年四十一岁,他的父亲也是蛮王。呼拉尔记得,在自己十八岁那年,突然感染了一场重病,他突然觉得寒冷极了,皮肤开始溃烂,他不停地咳嗽,痰液里面都带着血。 那时候,一场战役正在乌桓爆发。来自东胡蛮族极西之地的一个未知种族,他们金发碧眼,并且数量巨大,而他们的“武器”是尸体。他们用巨大的抛石机将无数染病身亡的士兵的尸体发射到乌桓城内。很快,乌桓城内到处堆满了死尸。 面对这些已被瘟疫感染、正在腐烂的尸体,东胡蛮族不知所措,他们不知如何处理,更不了解传说中的瘟疫到底有何威力。几天后,进一步腐烂的尸体污染了这里的空气,毒化了这里水源,而恐怖的瘟疫也随之爆发了。 乌桓城中很快出现了许多被瘟疫感染者,患者开始时出现寒战、头痛等症状,继而发热、谵妄、昏迷,皮肤广泛出血,身长恶疮,呼吸衰竭;快则两三天,多则四五天,就纷纷死亡。由于患者死后皮肤常呈黑紫色,因此人们将这种可怕的瘟疫称为“黑死病”。 对这种可怕的疾病,东胡蛮族一无所知,他们的祭司束手无策,几天时间,乌桓城内就有至少三分之一的人感染了疾病,牲畜和虎豹都也奄奄一息,东胡蛮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 这个时候,大祭司苏日娜来了,她一并带来的还有对这场瘟疫的解药。她施展法术,净化了空气和水源,她不惧怕病人,亲自喂他们喝下汤药。 而就在呼拉尔觉得自己快要死亡的时候,甚至他的父亲都拒绝医治他,大祭司前来救活了他的命。当乌桓度过了瘟疫的危机,异族终于撤退了。如他们来的时候一样,谁也不知道从哪来,也不知道从哪而去。 病好之后,呼拉尔感觉到了生命的珍贵,他不再浪费时间。几年后,他继承了父亲东胡蛮王的地位,而他用了将近二十年时间,统一了其它的在东胡境内的氏族。 谁也不会否认,呼拉尔是一位杰出的将领,他联合善于控制动物的氏族鲜於,共同去对付精通武器造甲术的良冶,最后又和鲜於反目成仇,并最终打败了他。他身先士卒,勇猛过人,曾亲率500名虎豹骑日夜兼程突袭了鲜於酋长的帐篷,那火烧了一夜。 至此,他终于将蛮族这三个最大的氏族统一在了一起。而他的目标,则远比这个远大的多——蛮族可能需要一个一统部落,建立一个不再受到外来侵袭的王国。 它足以对抗中原大陆。 “这是蛮王呼拉尔的故事,它定会载入史册。”呼拉尔走着,心情也放松了起来。 忽然,他看到了前方也有一个人在林中漫步,似乎是部落的人。走到眼前,他发现那个人正是苏德。 “苏德酋长,真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呼拉尔亲切地打招呼。 苏德正在沉思,他一愣,发现是蛮王,也笑道:“蛮王你好。” “看到酋长若有所思,你在想些什么?”呼拉尔随意地问道。 “实不相瞒,我在思考这棵大树生长在这里,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年,才能长的这版宏伟,让人肃然起敬。”苏德道。 “我或许有些心得。”呼拉尔走上前去抚摸着树干,“此乃栎木,刚生长时十分幼小,然后一年后,它的皮开始变得大而壁厚,颜色鲜嫩,这是它幼年时候。以后生长逐渐减慢,树壁更厚,体积缩小,颜色变深,这被称为后期木。在这以后,树又进入冬季休眠时期,周而复始,循环不已。像这棵栎木能长成这般景象,少说也过了一百年吧。” “感谢蛮王赐教。”苏德叹道:“树木可以百年,人生哪得几个人能活百年?” “人生如白驹过隙,匆匆数十载。大丈夫当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方不愧来这天地间一趟啊!” “没想到,蛮王却是我的知音。”苏德大笑道。 第五十章 和亲 第二日,会盟和谈正式举行。东胡蛮族的重要首领,以及部落的苏德、巴图等人都也参加了这场和议。 双方寒暄已毕,铁木汗率先道:“昨日蛮王对东胡蛮族与部落长久友好之议欲言又止,今天还请打开天窗说亮话,当着众位首领的面,我们能好好地议一议。” “这个当然。”蛮王说道,“铁木汗大酋长跋山涉水为了和平而来,东胡蛮族上下感激。今天我们在此所议之事,不仅是为了双方的和平,也是为了部落和蛮族的更加强大,还请大酋长及诸位听我细细道来。” “蛮王不必客气,请直言道来。”铁木汗道。 “众所周知,在部落的南方,是中原大陆的七国王朝。数千年来,七国王朝之强大鼎盛,是部落和蛮族都远远无法匹敌的,而上一任国主,为了抵御部落的威胁从而修建了万里长城,将部落与我东胡隔绝在了这蛮荒之地。虽说塞北之地水草丰美,但始终无法强大起来,为何?我们的人口和物产远远不及南方七国,虽然我们世代居住在此,但如果一旦七国入侵,那对部落和蛮族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铁木汗点头道:“确是如此。” 呼拉尔继续说道:“而在东湖蛮族的西方,却也聚集着不小的威胁,二十多年前,异族人的入侵,也让东胡各氏族意识到,在我们的版图之外,仍然有着巨大的版图,他们是何等氏族尚不得而知。不瞒诸位,近年来我确实夙夜难寐,一个强大的黑祭司都要有如此巨大的势力,和更何况未知的文明?” “蛮王,东胡蛮族可曾前去探寻到底是何异族?”苏德询问道。 “当然,我多次派出斥候要一探究竟,可终究没有一位斥候回来。我料想,他们可能都已经死在了那里。也正因为如此,让我族人很是焦虑不安。”呼拉尔激动地将拳头重重地砸了桌子上。 “如此说来,部落和蛮族都生存在夹缝中,强敌窥伺,实在是令人担忧啊!”铁木汗双眉挑动,语重心长地复议道。 “大酋长高见!”呼拉尔道,“当前局势,惟有部落和蛮族同仇敌忾,方能有一线生机。以部落和蛮族当前的实力,双方真打起来,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不知大酋长以为如何?” “哈哈,蛮王请直言,战不如和,这也正是我此来的用意。”铁木汗道。 “好,既然大酋长如此爽快,我也就直言了。”呼拉尔道:“部落和蛮族相互并存已经有数百年了吧,一时间,让两族合并成为一族虽也未尝不可,但终究过于急切了,各个氏族未必能有大酋长此心。恐怕,当务之急仍是要安抚各个氏族和议的决心,让两族之间不要心存芥蒂。” “蛮王莫非想让部落和蛮族合成一族不成?”铁木汗坐直了身子。 “却有此意。但并不足对外人说起,我东胡各个氏族上下一心,并不以氏族隔阂为意,但不知部落各个氏族又如何考虑?” “蛮王虽说的在理,部落虽然仍以我大月氏族为首,但终究不如东胡蛮族如此统一,恐怕此议长路漫漫。”铁木汗道。 “我熟知氏族之间的和议,向来以质子为最有效的手段,双方都有疑虑,可保十年内相安无事。但也有氏族质子,但最后仍然发起战争的,所以此事并不稳妥。”呼拉尔说着有意无意地看向苏德,他为了这次和议早就悉心研究了部落这些年的情况,因此质子一事说的也是苏德了。 铁木汗脸上一红,怫然不悦。道:“那不知道蛮王还有何高见?” “高见是谈不上的。可我近来细细思量,既然双方都有诚意要和议,那么何必用质子这种双方都感到不舒服的手段呢?不如,我们两族建立一段姻亲,既能让双方打消顾虑,又能促进两族亲近,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铁木汗略一思索,鼓掌笑道:“蛮王此议甚妙,真正能得我心。”他心里思付的是,如果能和东胡蛮族结为姻亲,虽是代表了整个部落,但亲疏有别,反而促成了大月氏族和东胡蛮族的结亲,如此以来,部落里大月氏族力量更加强大,以后还有哪些氏族胆敢不服从号令? 苏德在一旁却有喜有忧,喜的是,如此以来,将来统一部落可谓一强助;忧的是,可以看出东胡王的野心,并不止于和议如此简单。 只听得呼拉尔继续说道:“本来此议有个为难的地方,就是我并不知道大酋长有何子女?所以一直犯愁。但直到近日才确定了下来。” “我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苏德,一个是乌木格,都已老大不小了。不知道蛮王可有适龄的妹妹?” “我本有一个大哥,也是英年早逝,并无姊妹。” “那这可为难了,不知道蛮王看上了我族哪个子女?” “大酋长这可是糊涂了,苏德酋长不正是有一位待嫁的女儿吗?而我,也有一个不成才的儿子,两人年纪相仿,可谓天作之合啊!”呼拉尔欢畅地笑道,“来人,喊窝察尔进来。” 铁木汗这才知道呼拉尔的心思,也点头微笑不语。而巴图一听则大惊,他心思沉稳,暗想如果此时贸然反对,自己人微言轻,可能并不能改变什么,还需细细思量对策。而向苏德看去,苏德亦是沉默不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片刻之间,一位蛮族少年男子进账,铁木汗向那少年看去,只见身形魁梧,皮肤黝黑,一看即知就是一个勇猛的武士,而并非纨绔之徒。并且,他手缠白色豹尾,铁木汗知道,这是蛮王继承人的标志。不由得高兴起来,爽声大笑道:“此议甚好,此议甚好!” “阿爹,”苏德踌躇道,“此事是否还需要问过托娅的意思。” “诶,自古女儿亲事都有酋长决定,你我二人在此,还需要问过托娅吗?”铁木汗道,“我看就这么定了吧。” 苏德欲言又止,终于也不再说话了。巴图怅然若失,心里直空荡荡的,他不知道,要如何去面对托娅。而托娅的温存,又再一次浮现在了脑海中。 巴图蓦然站起,向议事的营帐外走去。苏德当然知道他的心思,也不加阻拦。 营帐外,托娅正在骑着白马奔跑着,像一头春天的小鹿,吸引着所有男人的眼光,荡漾着每一个人的心底。 天空中,一只白色的大雁孤单地飞过,投入了茂密的丛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