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摆渡人》 第一章 奇怪的梦 这段时间,滕小茗老是做同一个梦。 梦中的自己,总是出现在一个戈壁滩上,举目四望,一股苍凉和无助随着暗红色而又硕大无比的夕阳,在一望无际的黄沙中沉沦,然后秋风肃杀,卷起漫天黄沙,劈头盖脸地砸向了伏在几处沙米草后面的滕小茗,一股火辣辣的疼真实无比。 这时,被糊了眼睛的他,耳畔的呜呜风声中忽然传来了漫无天际的兵铁交鸣的厮杀声,兼带着马儿的哀鸣以及沉闷辽远的号角声此起彼伏。甚至滕小茗明显感觉到脸边朔朔飞来了几支箭矢,随后岑入沙土中…… “嗬嗬” 夜半脊背湿凉透了的滕小茗从噩梦中猛然惊醒,粗重地呼吸着,然后瞪大了眼睛,四处盼顾。 “呼,又是这该死的梦!”透过窗子的月光照映在房间里,滕小茗也看清了屋里的轮廓。 一张组合床旁边摆着床头柜,上面架着一瓶可乐和一包香烟,而他惊醒坐起来的对面墙壁上,挂着一幅液晶显示器,头顶上垂下来一盏吊灯。 这显然是自己安榻的宾馆房间。 舒了一口气后,滕小茗仍然有些惊魂未定,打开灯,坐了起来,他颤巍的拿起可乐瓶,咕了一口,然后点了根烟,慢慢地沉思了起来。 “这次鸣沙山之行,好像蒙上了一层未知的阴影,偶尔做一个噩梦没什么,关键是每天都做同一个梦,而且还那么真实,这就很古怪了!”滕小茗如此分析道。 “哦,对了”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想到了什么,就赶紧翻身起来,跑去洗手间了。 “果然如此”在洗手间的镜子里,滕小茗看着满头黏糊糊的沙土,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昨晚可是洗完澡之后睡的,不但昨晚,就是前天,大前天都是这样,每次梦醒时分,自己就好像真的去了那梦境里接受了漫天黄沙的洗礼,甚至昨天醒来后,脸上出现了几些干涸的血迹,扣下来一闻,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十足。 重新洗了个澡后,滕小茗躺了下来,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凌晨五点钟了,由于睡意全无,他索性就躺着玩手机游戏,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也就是这次国庆长假的倒数第二天了,金秋十月,本来商量好去九寨之类的人间仙境体验一下那种霜染层林雾漫漫的绝景,没想到,由于资费不够,滕小茗哥们儿几个只得遵从就近原则,从金城来到了这久负盛名的莫高窟一带。 这几天下来,该参观的也参观了,不该去的地方也去了,打道回府的心思也就自然而然的有了,只是对于滕小茗来说,身上发生了一些奇妙的事情,这得从刚来这里的第一天说起。 …… 那天滕小茗几个人驱车70公里来到了传说中的古阳关遗址,这里靠近鸣沙山南隅,在一处叫做“古董滩”的戈壁滩上,荒芜的烽燧边夹着几道残缺的古城墙,历经千年沧桑,早已是边疆塞外的代名词。 唐朝王维的:“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便是这样的惆怅声。 清晨的关外寒冷深入骨髓,横亘的几道城墙有了很多后世人所添加的痕迹,看起来分外的别扭。在同行的哥们儿王大伟的建议下,他们几个便进了关外的戈壁滩,去往西边的雅丹魔鬼城,在半路的一处坐南朝北的的荒山坳处,几人停了下来休息了半个小时。 那处山坳看起来格外的荒凉,仿佛从来没有人类所踏足的过,同行的两个女生嚷嚷着害怕,但在几个男生体贴入微的关怀下,也就准备将就半个小时了。 那天的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血红色,反正在滕小茗几个人注意到天色有点暗淡的时候,已经晚了。 血红色的太阳意味着有什么东西遮住了太阳那刺人眼的白光,这在古代可能就是人们所忌讳的凶兆了。一般那种逢大旱之年的蝗灾过境,遮天蔽日,仰头看上去,晴天的太阳会变得暗淡而血红。 而现在,在这边关无人之境,断然是没有发生蝗灾的可能性,而四处慢慢地寒风凛冽的时候,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沙尘暴” 沙尘暴,对于身处21世纪的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是生活在北方的人,或多或少,总见过那么一两次。其实不然,大多数能吹到城市里的那种能见度很低,且需要戴口罩的沙土,通俗来说就是沙尘暴,但严格意义上讲,它不算沙尘暴,也就是普通的扬尘天气。 而真正的沙尘暴,尤其是这沙漠边缘地带尤其常见,那可是真正的遮天蔽日,如同世界末日来临。 果然,不多久,西边顺着狂风而来了一道如同原子弹蘑菇云的沙云,如万马奔腾般涌了过来,不一会儿,已经近在咫尺了! “这是什么鬼?”同行的几个人不约而同的惶恐了起来,那震撼的场面带着浓浓的死亡气息而来,大家相互对视一眼,满是恐慌和绝望。 在一片疯狂的尖叫声中,滕小茗感觉一片黑暗降临,风沙刮在脸上,火辣辣的疼,但这不是最可怕的,那种呛人的窒息感才是死神的代言人。 在一片黑暗中挣扎的滕小茗,耳畔同伴的哀嚎声渐渐地被狂风淹没,出于求生的本能,他在黑暗中匍匐着,用双手摸索着看有木有能钻进去的岩隙。 然而,手能触及的只有坚硬的岩石和柔软的细沙。 “这是什么?”在昏迷过去的前一刹那,滕小茗从沙土中抓起了一个触感冰凉的事物…… 不知道什么时候,滕小茗苏醒了过来,此时已经日薄西山,睁开厚重的眼皮子,入目一片大漠夕阳垂山,天边火烧云异常鲜艳,微风瑟瑟,苍凉寂静。 “这?”挣扎了几下,滕小茗发觉得不能动弹,这才发现自己如同一颗萝卜一样,半截身子被埋在黄沙中,而且周围没有其他人的影子。 “难道他们被沙尘暴埋在了底下?”结合了自己被埋在沙子中的事实,稍加推断,滕小茗就得出了这个悲观的结论。 只是沙漠中水分的蒸腾已经折磨的滕小茗奄奄一息了,嘴唇干裂,想呼喊都发不出声,而且嘴里以及鼻腔异常堵塞,估计是沙子进去了很多。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滕小茗从沙堆中爬了出来,幸亏埋得不深,这才幸免于难,不然,等大漠的夜幕降临,不得渴死也得冻死在这里。 “唉!”谈了一口气后,滕小茗迈开了沉重的步伐,凭着记忆,向着与落日相反的方向蹒跚而去。 …… 第二章 匪夷所思 “小茗,你醒了?”不知道多久,滕小茗从一张白色床单被罩的床上睁开了眼睛,眼前围着几个人,其中开口说话的带着惊喜声的是一个女孩子,滕小茗知道,这就是他们这次同行的班里的女生,叫李旭娟。 “你们没事儿?我这是在哪里?”滕小茗核对了眼前的几人,发现前边一起经历沙尘暴洗礼的同学都活的好好的,在松了一口气之余,心中不免有些诧异。 按理说,他们都没事的话,为啥那天不见了踪影?而且当时的那种情况,不可能都毫发无损吧?自己能被埋在沙土里活了过来,已经是得了菩萨保佑,幸运之至,而他们呢? 在一片叽叽喳喳的嘈杂中,滕小茗终于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心中顿时充满了疑惑和骇然。 据他们说,那天去往雅丹魔鬼城,途经一座小荒山,一阵风沙吹过,大家都被眯了眼睛,等风停了之后,才发现滕小茗不见了踪影。 几经搜寻,也不确定滕小茗到底是被风吹向了哪边,再加上那里没有手机信号,所以大家就决定顺着风向,一直往西,最后到了雅丹魔鬼城,幸好,在一处风蚀岩的后面,大家很意外的发现他躺在那里。 “这哪跟哪?”滕小茗结合自己的记忆,发现此刻大家所讲的与自己经历的根本就牛头不对马嘴,于是辩解了几句。 “你是说,咱们几个遇到了强烈的沙尘暴?然后你醒来发现自己被埋在了沙子中,我们都不见了踪影?”王大伟听了滕小茗讲述的过程后,神色古怪,然后对着跟前的护士递了个眼色,紧接着,那护士拿出了体温计,不由分说的戳进了滕小茗的腋窝,然后几个人静悄悄的退出了病房,只留下滕小茗一人在床上凌乱。 …… 出了病房后,王大伟几个人聚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你说,滕小茗昏迷了一天一夜,现在却乱说话,是不是这儿出问题了?”王大伟表情担忧的说道,并且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旁边的李旭娟说:“有这个可能,他刚才说话的表情明显看上去是认真的,不像是开玩笑,再说了,昨晚上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和小悠俩守夜在病房里,半夜三更的时候,突然听见他说梦话,那梦呓声胡七八糟,我们俩是听不懂。但是,他的口音完全变了,据小悠分析,那是川蜀那边的方言,你们说,滕小茗完全是一个地道的西北人,怎么突然间会一口标准的川蜀方言?真是奇怪” 听了李旭娟说的后,大家同时陷入了沉默。片刻后,另一个叫做邱泽的本地男生说:“莫非是传说中的撞克?我们这一带,尤其是雅丹魔鬼城那边,可是出了名的神秘莫测。听人说,早些年,有人迷失在那里,后来政府配合搜寻了一个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然而,三个月后,他却自己找到了家里,并且说了一通牛头不对马嘴的胡话,说自己碰到了什么沙尘暴天气,醒来后步行了一天,找到了家门。这件事在我们这里闹出了很大的动静,现在也是真假难辨了,不过滕小茗的这件事,的确是真真的发生在我们眼前” 听了邱泽的分析后,大家听的是啧啧称奇,不过信与不信,确实另说了。 他们现在更倾向于医生所说的精神疲劳所引起的间歇性幻想症,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癔症” 王大伟很纠结,这次假期安排是他做主的,要是出了啥事,就像滕小茗这样,怎么向人家父母交代啊? 合计了半天,大家一致决定先让滕小茗住院观察两天,以观后效,要是好不了,那就只能转院到金城的大医院了。 …… 躺在病床上的滕小茗,一直觉得这次的事情很蹊跷,首先自己的遭遇和同学们所说的很偏颇;再者,看大家的样子,也不是像在开玩笑,只是自己真的昏迷在雅丹魔鬼城里?难道他真的是被沙尘暴卷到十几公里外的地方?要是那样的话,可以说自己的命真的是硬,没被摔死就已经大吉大利了,关键是,现在自己浑身上下明显没有一丝伤痕。 在病床上,滕小茗试着坐了起来,发现确实没有一点儿不适,除了脑袋有点晕乎,再也没有其它症状。 下了地之后,滕小茗喝了一口床头上的矿泉水,然后转悠了一圈,一阵尿急袭来,滕小茗遂出了房间,正好看见同学们都站在楼道里窃窃私语。 “我觉得我能出院了”正当王大伟几个讨论当前的情况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滕小茗突兀的声音。 “啊?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王大伟被吓了一跳,随后转过身,用惊讶的语气问道。 滕小茗说:“我上个厕所而已,我觉得我身体没有啥大碍了,咱们还是出院吧,住在这儿耗时费钱的,我又没啥伤病,再说了,假期没几天了” “那怎么能行呢?医生说,还得观察观察”王大伟不可置否道。其他同学也随声附和了一通。 由于同学们的执拗,所以滕小茗在医院里躺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在一干医务人员的确认下,最后出了院。 而在那天晚上,在滕小茗疑惑中,接过了一个看起来像是胡杨木材质的木珠。这个木珠据李旭娟说,是大家发现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手里紧紧攥着的。后来在医院里大家才取下来,替他保管,同学们也没太在意,以为这是他的小物件,所以现在物归原主了。 入手冰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令滕小茗皱紧了眉头。这东西的那种独特的触感,好像在哪儿见过,但滕小茗一直想不起来了,索性收了之后,准备慢慢研究。 当晚,噩梦袭来,大漠、落日、杀喊声震天,却偏偏睁不开眼睛…… 直到今天,也就是假期的倒数第二天了。 仓促的吃了早餐后,大家坐在一起,按照重新的日程安排,今天该去古楼兰遗址游玩了。 古楼兰遗址很多,其中大部分分布在罗布泊境内,离这一代很远,不过在古阳关附近,前些年出土了一个规模颇大的古楼兰墓葬群,后来经省文物局批准,成立了一个可供游客参观的古楼兰遗址,所以,今天滕小茗一群人就是准备去这里的。 楼兰王国从公元前176年以前建国,到公元630年消亡,共有800多年的历史。王国的范围东起古阳关附近,西至尼雅古城,南至阿尔金山,北到哈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王国逐渐在世界上消失了。究竟为什么会消亡,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谜。 坐上去往古阳关附近楼兰遗址的大巴车上,大家都欢声笑语,唯独滕小茗异常的沉默,他现在的脑海里满是这几天做的噩梦的场景以及其它一些怪异的想法。这事情搁谁身上都不好受,一连几天做的同一个场景的梦,而且那么真实,仔细想来,大有原因。 同行的女同学李旭娟看出他的沉默,便问道:“滕小茗,想什么呢你?” “哦?没啥,就是那些事呗”滕小茗恍惚间回过神来,然后见李旭娟不再注意他了,便继续想事情去了。 窗外的公路两边长着一些沙土植株,为单调的颜色增添了一些绿色,但作用不大,滕小茗依旧觉得这里荒凉枯燥。 大巴车行了一个多小时后,来到了一个建立在绿洲上的小镇子。 这座镇子叫做“土门”镇,据导游介绍,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可谓是历经千年沧桑,见证丝路的繁华兴衰。 其中有一些古建筑是这历史的证明,那些土胚和几座用石头砌成的佛塔虽说有点残缺不全了,但是经过后世人的修葺,倒也还原了几分本来的面目。 不过这土门镇不是滕小茗一群人的终点站,他们的大巴车只能到这里,剩下的去往古楼兰遗址的路要么步行要么骑骆驼。 不是这里的交通工具稀少,而是那地方确实不好驱车。反正导游是这么说的,具体情况到了地方就自然知道了。 由于滕小茗一群七八个人,所以租骆驼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且那地方不是很远,十公里不到,所以他们收拾好行装,一人背着一个背包,里面大多是零食和饮料,然后就徒步上路了。 在导游的引领下,滕小茗一群人向着西边行去,不一会儿,便出了绿洲进入茫茫无边的沙漠。 一个小时后,迈过一座沙丘后,远处天边出现了些许轮廓,看起来像是一座低矮的古城池,只是大半已经陷入了沙土的掩埋中。 行到这里,大家也自然而然的明白了为啥不能驱车了,这里光走路就是深一脚浅一脚的,要是大巴车,轮胎还不得陷进去? 大漠昼夜温差大,随着日上三竿,清晨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灼人的太阳光,于是随行的大部分游客都已经嘴里发烟了。 滕小茗几人停下来休息了片刻,补充了点水分,便继续朝着那边看起来近在咫尺的残壁断亘处走去。 足足一个小时后,大家终于到了目的地了,说起来也是坑人,明明远处看着不远的地方,走起来却非常的遥远,怪不得以前有人说沙漠里咫尺天涯,那些出现在视线内的地方,其实还在很远的地方,甚至有可能是蜃景。 …… 第三章 黑大王与白大王 这里被称作是古楼兰国的一片遗址,在滕小茗看来,却有点名不副实,首先,规模也就方圆几百米的地方,除了一些半埋在沙丘中的残缺的简陋建筑外,也就那几座石头砌成的佛塔有点儿独特,听导游介绍,这里应该是一座古楼兰国的佛家寺院。 而这些石塔,据史料考证,应该是那些得道高僧圆寂之所,每一座佛塔都代表着有一名僧人长眠于此。 只是历经千年风沙侵蚀,现在也就剩下了区区五座石塔,而且上面的铭文也被岁月斑驳的模糊不清了,据导游介绍,这是一种叫做“西铭文”的古楼兰文字。本来在汉朝有专门翻译的注释词典,但现在已经失落无考了,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现代科技的逻辑翻译,只是目前还不清楚这上面所刻铭文的真实意思。 围着石塔转了一圈,滕小茗也没有感到什么特别之处,而一起的同学也是疲惫不堪的租了一个带大凉伞的啤酒摊位,在那边休息了。 虽说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但塞外的沙漠里,正午的阳光还是那样烤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几乎所有的游客都躲避在这里专门提供给他们的阴凉处,除了滕小茗。 “滕小茗,你不怕被晒晕啊?”摸了防晒霜的李旭娟,坐在遮阳伞下,朝着远处的滕小茗喊道。 此刻的滕小茗却没听见她的叫喊声,而是神情恍惚地盯着那座正中间六米来高的佛塔下发愣。 这座佛塔可以说是保存最完好的一座了,而且明显是这佛塔群的主心骨,连砌成的石料都有区别于其它的佛塔。 其它的佛塔用的是那种土黄色的沙岗岩,而这座佛塔确实一种不知名的黑色细腻的石材雕刻而成的,圆底八棱角形状,除了一边的棱角有些残缺外,其它一切都完好无损。 除此之外,这座佛塔的底座明显有现代人工撬动的痕迹,不过看样子最后不了了之了。导游也没细说,但滕小茗猜测这应该是撬不动的原因吧。 的确,在大多数人眼里,这么一座极具历史价值的佛塔,要是能挖掘到博物馆里展览,总比荒废在这大漠深处有意义。 仔细观摩了半天,滕小茗发现这佛塔上除了一些极其写意的雕刻外,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而他发呆的原因正是这些图案。 图案共有四副,第一幅绘着两个大仙,一黑一白,都是肥硕的样子,俩人正在隔空对战,而地上密密麻麻的陈列着许多矮小且稍微瘦点的兵卒,都在酣战,不过这幅图在滕小茗看起来却觉得很别扭的样子,尤其是那两个大仙,总给人一种獐头鼠目的感觉,猥琐之极。 第二幅图,在一处云雾缭绕的巍然大山腰处,两个和尚在对弈,一人神态自若,一人眉头紧锁。 第三幅图,一山谷处,深潭飞瀑,两边奇松林立,有一个药农背着篓子,拄着拐棍,蹒跚而行。 至于最后一幅图,则比较神秘了,滕小茗半天也没有看出来个所以然,一个金身佛陀,立足沧海之上,头顶日月,而手里拿着一颗珠子,但给人的感觉是那佛陀很吃力的样子,仿佛手里面捏着一座沉重的大山一样…… 滕小茗越看越心惊,他总感觉那颗珠子在哪儿见过一样。 “对了,不会是这东西吧?”突然间,滕小茗从裤兜里掏出那颗像是胡杨木材质的木珠,拿出来跟第四幅图案比对了起来。 这不对不要紧,一对下一跳,他越来越觉得这两者好像是同一个东西。 “啊”突然,滕小茗看见图中的金身佛陀手里的珠子不见了踪影,而且脸上的神色明显变得如释重负,看起来轻松之极,完全没有了那份背负大山的沉重感。 “不好”滕小茗眼皮一跳,忽然觉得会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 …… 今天是国庆长假的倒数第二天了,周晨作为这里的一名导游已经从业将近十年了,也见证过很多次突发事件,但都无一例外的虚惊一场。 只是今天右眼皮跳个不停,他也趁着这会儿游客在休息的时候仔细琢磨,他混迹这一行,对于这些古代的遗址墓葬之类景点格外的慎重,从不敢带着不敬。不是他迷信,而是以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久而久之,这些地方渐渐的在业界成了不详的地方了。 大漠里的风险,无外乎几种,其一是恶略的天气,比如龙卷风,沙尘暴之类的,绝对是毁灭一切的存在,自然伟力的代言人。但是不常见,而且都可以从现代气象学得到事先的预警。 其二就是沙漠苍狼,这个在以前很常见,一般的狼群都超过百只,且狡猾凶狠,过境之处,人畜无生,不过现在基本上已经绝迹于这片沙漠了。 其三是人类了,那些亡命之徒经常混迹于沙漠地带,其行径这些年尤其突出,轻则拿人钱财,重则行凶害命,端是黑心无比。 最后,也就是最神秘莫测,且不可预知的就是这冥冥之中的特殊遗址,前有雅丹魔鬼城,后有鸣沙山鬼洞,这些都是当地人忌讳的地方,其中发生过很多匪夷所思的不祥的离奇事件。 正在周晨胡思乱想之际,晴朗的天空起风了,不一会儿,大漠深处呓呜声四起,太阳渐渐地变得血红了起来。 “这?”在佛塔下的滕小茗首先感觉到了天空的不正常,再加上前几天有着相似的经历,所以他很快反应过来了,这是沙尘暴来袭的前奏。 “大伟,你们赶紧起来,天气有点不正常,恐怕沙尘暴来袭”滕小茗跑了过来,对着正在遮阳伞下侃侃而谈的王大伟一群人嘶喊道。 大家也都意识到了天气的不正常变化,个个紧张了起来,这里有着一百个左右的游客,分三个导游负责,此刻停下了脚步,开始观察周边的环境了。 飞沙走石,大漠开始咆哮了,风越来越大,渐渐地,远处天边一道土黄色的恐怖沙幕成型,并且向着这边涌动了过来。 “啊,沙尘暴,快跑啊!”人们反应过来之后,顿时惊恐万状,不一会儿,化作鸟兽四散。 只是这沙幕迅猛无比,眨眼间就吞噬了这片地方。 在黑暗中,滕小茗听见大家惊恐的哀鸣和风沙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只是他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只能徒劳地挣扎着…… 这是一片戈壁滩,空旷而又肃杀,秋风猎猎,旌旗飘扬。 这里有两波大军对峙,北方阵营的白色大旗上写着“白大王”,军容严谨。而南方阵营大旗书“黑大王”,千军万马,凶神恶煞。 “黑大王,可敢与吾一战?” “有何不敢?放马过来,吾将尔等杀个片甲不留” …… 迷迷糊糊中,滕小茗听见有人在隔空叫阵,像极了古代的那种沙场战事,而且明显两边号角沉闷,将士呐喊。 “上,杀呀” 片刻间,杀伐声四起,惨叫声,哀嚎声乱成一片。 “又是这个该死的梦”伏在沙米草后的滕小茗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场景太熟悉了。 “我不是在古楼兰遗址那边遭遇沙尘暴么,怎么睡着了?”心里疑惑的滕小茗下意识的睁开了眼睛,举目四望。 “哇!” 他发现自己居然能睁开眼睛了,而且视野清晰。 “这?”待到滕小茗终于看清了交战的双方真面目的时候,眼前的一幕令他大跌眼镜。 一群老鼠,分黑白色,穿盔执矛,杀得难分难解。 滕小茗呆滞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几天梦境中的交战双方竟然是一群老鼠,简直是匪夷所思。 而且这一群老鼠明显训练有素,交战进退有序,智慧非凡。 怀着惊愕,滕小茗看了一会儿,发现南方黑大王阵营渐渐不支,大有败退不敌之色。 就在这时,阵营中军出来一位魁梧黑甲的硕鼠,手里拿着一把长刀,振臂高呼道:“小的们,不要慌,听本大王命令,放黄沙阵” 手下得令后,迅速抬出一口铁锅,里面满满的全是黄沙。这时候,三五个膀大腰圆的黑老鼠立于后面,随着黑大王一声令下,对着铁锅猛吹了起来。 “呜呜”大风四起,黄沙弥漫,席卷向北边的白大王阵营,一时间乱作一片。大有扭转战局的趋势。 “***的,老纸的眼睛”正在聚精会神地观看战局的滕小茗,突然被这风沙迷了眼睛,一阵火辣辣的疼使得他怒骂了一声,随即手里摸索到了一个老树根,对着黑大王的那口铁锅掷去。 “啊” 老树根精准地命准了那口铁锅,一时间锅飞鼠翻,惨叫连连。 “何方鼠辈,在暗中偷袭本大王?快快出来受死” 幸灾乐祸的滕小茗听见那个黑大王气急败坏的声音,顿时心里畅快了很多。 而且,随着那口锅翻了之后,风沙骤停,不一会儿天朗气清。 “我这是在哪儿?”恍惚间,滕小茗睁开了眼睛,他看见一群人个个灰头土脸的蜷缩在地上发愣,其中包括王大伟他们几个。 第四章 梦中奇遇 据这里的游客回忆,这次的沙尘暴来的凶猛,但去的也快,不到五分钟时间,就在大家快要呼吸休克的时候,风停了,而且天上漂浮的扬沙很快就不见了踪影,也是奇也怪也! 至于王大伟几个,现在土拨鼠的样子实在是引人发笑,顺带着几个女孩子,尤其是李旭娟,本来比较漂亮的她,对自己的容貌格外计较,这会儿一直拿着一包湿巾在擦拭。 反正此刻的滕小茗的心情是复杂的,刚才的那南柯一梦,如同真实世界一样,但是里面带有太多的奇幻色彩,真假难辨。 想到这里,滕小茗有点茫然了,但是看着大家劫后余生的庆幸的样子,他心里反而有种淡淡的成就感。 …… 由于这次意外的沙尘暴事件,再加上平静的大漠好像起风了的样子,所以大家也都归心似箭了。 滕小茗一群人也没有异议,只想尽快回去,在导游的安排下,大家分批次撤离了这古楼兰遗址。 正所谓“来去匆匆”,到达大本营煌市的宾馆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这一路上大家都很沉默,任谁经历这样一次死神的亲吻,都心里不好受,跟何况是处于太平盛世,甚至有些人连个尸体都没有亲眼见过。所以亲自体会了那种死亡即将来临的绝望感之后,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晚饭大家好像都没有胃口,即使饿了一整天了,但也就将就着吃了几口羊肉串,反而啤酒喝的挺多的,尤其是几个女生,平日里在撸串的时候,一般是可乐标配的她们,这会儿竟然敞开肚量,而且,在滕小茗招架不住的时候,她们好像跟个没事人似的,舌头一点儿都不打结,这使得滕小茗刮目相看了。 “没想到平日里胸襟宽阔且大的她们,肚量也是同样的大,厉害了”滕小茗如此想着。 期间接着酒精的加成,滕小茗说话的时候也大胆了许多,原本以帅哥自诩的他,深信自己肯定在这几个女孩纸心里稍微会有那么一丢丢好感的,而且李旭娟确实长得漂亮,算得上那种百里挑一的女生了。 所以这会儿他变得异常霸气,完全不像他平日里那样的腼腆了,但是接连问了几个尺度比较大的问题后,他悲哀的发现,除了几句不冷不热的客套话之外,并没有得到李旭娟的倾心。 “难道她喜欢霸气风格的男生吗?”滕小茗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小白脸,顿时变得沮丧了起来。 不光这样,同班的公认的土豪刘天明这会儿正满面红光的和几个女生聊的异常开心,那一副肥头大耳的模样,好像格外令几个女生开心,其中包括李旭娟。 看着刘天明时不时瞟来的得意眼神,滕小茗便觉得心里堵的慌,在和王大伟干了最后一杯扎啤之后,终于吐了。 “哇哇哇” 在洗手间里,伏在便池上,今天喝的全吐了,接过了几张手纸后,滕小茗擦了擦嘴,脑袋也清醒了许多。 “不行了,喝不动了,我得回去睡觉了”滕小茗决定要回去了。 被王大伟和一个同班的玩的好的哥们儿的搀扶下,滕小茗终于回到了宾馆里,倒头就睡。 或许是今天太累了,再加上喝酒了,所以滕小茗很快酣然入睡,进入了梦乡。 …… 在一片戈壁滩上,尸体横亘,刀剑断旗和残肢遍野,呜呜凤鸣。 滕小茗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这个地方。 “我靠,这些都是死老鼠啊,这么多?”无一例外,他发现这里的尸体都是老鼠,黑的白的都有,而且个个肥硕,看样子,这得盗窃了多少粮食才能吃成这样啊? 滕小茗心里暗自思忖,按理说,这个环境,应该颇有那种“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概,但是看着躺了一地的死老鼠,这种气氛顿时荡然无存。 走着走着,滕小茗来到了一处沙漠绿洲,发现这是一个小镇子,不过里面的人好像都是穿袍戴帽,男的留胡须,女的遮面纱,显得很神秘。 在一处牌坊下,滕小茗跟一个老乞丐打听到了一些事。 那老乞丐口音很怪,有点像陇东方言,但又不同,反正他能听懂大概意思。 老乞丐说:“最近镇子上很艰辛,据说黑大王打了败仗,格外恼怒,并且下了金旨,征税二十万石粟米,还有一件事,就是镇子里贴了通缉令,通缉一个暗中袭击黑大王大军的卑鄙小人,赏钱三十两黄金” 在老乞丐的指引下,滕小茗果然在城门口的墙上发现了一张字体扭扭捏捏的通缉令,下面围着许多人在窃窃私语。 滕小茗挤开了人群,发现通缉令上画着一个獐头鼠目的人,名字就叫“卑鄙小人” “哈哈哈,这也画的太难看了吧?”滕小茗看了之后放声大笑,只是这一笑不要紧,笑了之后周围的人立即色变,看往滕小茗的眼神全是怜悯和惶恐,然后如同躲瘟神一样迅速离开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发愣。 “何方小卒,竟敢惘议黑大王,赶快束手就擒”不一会儿,滕小茗听见了背后传来了一声嗤喝。 转过头后,他发现街口处来了一对巡逻的士兵,抵近了之后,发现全是老鼠,其中一个带头的颇为嚣张,趾高气扬叫滕小茗认罪伏法。 “你是说我?”滕小茗稍微一愣,然后说道。 “少废话,赶紧束手就擒,否则……” “否则尼玛”滕小茗第一次被一群老鼠威胁了,自然不能失了骨气,于是双手叉腰,对峙了起来。 “左右,将他拿下”那领头老鼠喝令道。 随后十几只老鼠张牙舞爪的冲将了过来,一副拼命的样子。 “呵呵,老纸会怕了你们这些老鼠?”滕小茗很不以为然的说道。 笑话,他会怕几只老鼠? 还不等这些老鼠近身,滕小茗冲过去叮咣四五一顿乱揍,一脚踹飞一个,不到两分钟,连带着领头的那只老鼠也躺在了地上求饶不止。 什么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啊,饶命啊,家有上有八旬老母,下有三岁小孩之类的,全向滕小茗倾诉了出来。 只是滕小茗不为所动,提起了身边的一个板砖,对着那个领头的黑老鼠糊了过去,一阵惨叫声后,那老鼠呜呼毙命了。 剩下的老鼠瞬间化作鸟兽四散,逃之夭夭。 滕小茗得意洋洋地从尾巴上提了那只老鼠,然后扬长而去。 期间,在一处街拐弯处,被先前的那个老乞丐突然间窜出来拉进了一个无人的寂静巷子。 “年轻人,你这是闯了大祸啊,你不知道这黑大王神通广大,是位列仙班的,你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了它的手下,而且它极为护短,你可能会小命不保啊!”老乞丐语重心长的看着滕小茗。 “不就是几只老鼠嘛,来了通通灭掉,再说了,不还有猫嘛?怕它作甚”滕小茗却全然不觉的说道。 “你大概有所不知吧?我们这一带,方圆千里,除了这个镇子,就是到了北边的仙山和南边的露海,哪怕一只猫也没有,不然岂能容几只老鼠飞扬跋扈?”老乞丐惆怅无比的说道。 滕小茗满是惊讶,然后就是鄙视,没有猫不会自己动手打啊?还有什么老鼠夹子,毒药,或者放狗也行,狗也可以捉老鼠的。 “就在那边,弟兄们,抓住他” 正当滕小茗话到嘴边的时候,远处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一群黑盔甲的老鼠,目测好几百只,个个如同42码鞋子大小,对着滕小茗这边冲了过来。 “快跑啊!”正当滕小茗准备再给这群老鼠一顿教训的时候,手上传来了一股大力,原来是老乞丐未战先怯,直接要拉着他逃跑。 滕小茗挣扎了一下,却发现这老乞丐力大无比,只得被他拽着跑…… “这么大力气,竟然这么胆小,连几只老鼠都害怕成这样?”滕小茗边跑边腹诽,不一会儿,便跑了很远。 追杀声渐渐听不见了,滕小茗想停下来喘口气,但是突然发现手上握着的老乞丐的手变得很有骨感,且冰凉一片,而且话唠的老乞丐也不说话,滕小茗这才回过神来。 “啊!”这一回神,吓得他是三魂幽幽,七魄杳杳。 自己不知何时跑到了一块墓地,周围全是棺材板,右手中老乞丐的手不知道何时变成了一个骷髅修长的手,上面的蜘蛛网上趴着几道油渍渍的虫子,格外恶心。 滕小茗一个激灵,直接把那骷髅手掰断了…… “啊!”迷糊中,滕小茗醒了过来,此时日上三竿,房子里的太阳快晒腚了,发现是虚惊一场后,他大大滴松了一口气,然后伸手去拿手机看看时间。 “啊!” 这一摸索,直接吓死了他,右手中明明握着一个骷髅手,油渍油渍的,上面还有三条虫子在蠕动。 滕小茗在惊叫声中直接甩了出去,然后左手准备拿手纸。 这一拿,却发现左手上拽着一根修长的尾巴,后面连着一只硕大的黑老鼠,并且七窍流血,肠子都流了出来了。 “啊” 滕小茗如同踩了雷一样,跑进了洗手间,然后开开水龙头,加了些洁厕剂冲洗了起来。 第五章 秘闻 足足冲洗了五遍后,看着手掌都快渗出血了,滕小茗这才罢休。 回到房间里,滕小茗捏着鼻子,用手纸包着那个骷髅手和死老鼠,然后扔进了垃圾桶,之后打开窗户,猛烈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这才神色缓和了下来。 拿起手机,一看都早上十点多了,由于昨晚上喝的全吐了,这会儿一股燥人的饥饿感袭来,但是他全然没有胃口。 在洗手间里洗漱后,滕小茗对着镜子发愣。 镜中的自己,明显脸色苍白,以前是小白脸,现在直接白的不行,而且眼睛血红,眼眶发黑,十足的一副僵尸脸。 出了门之后,滕小茗找到了隔壁王大伟寝室,推门进去后,发现他对着手机发愣。 “怎么呢?老王,看啥了?”滕小茗不知何时变得有些渗人的沙哑声打断了王大伟的沉思,然后他抬起头来。 “啊?鬼呀” 王大伟侧脸一看,眼前出现了一个红眼睛、黑眼眶,并且脸色惨白的很吓人的一个面孔,顿时菊花一紧,下意识的呼喊了起来。 “老王,是我,别害怕”滕小茗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有点吓人,于是不好意思的安慰道。 “呼,原来是你,你咋成这幅模样了?”王大伟送了一口气,然后又问道。 “这不,昨晚上吐了,然后没睡好呗”滕小茗解释道。 “对了,我看见你刚才发愣的厉害,到底出啥事了?” 听了滕小茗的问题,王大伟回过神来,然后不忍心地看了一眼他,语重心长的说:“小茗,这事啊,怎么说了,我怕你受打击” 狐疑地看了一眼王大伟,滕小茗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磨磨唧唧的” “好吧,那我可说了,你别怪兄弟不仁义啊” 王大伟正了正身子,然后扭扭捏捏的说:“据老邱线报,昨晚上,咱俩走了之后,几个女生也喝大了,而且刘天明趁机向李旭娟表白,拿出个大的戒子,据说有几万块的样子。而李旭娟当场羞涩的答应了,而且这不算啥,最重要的是他们昨晚就睡到了一个房间,老邱说,动静很大” 王大伟说完便沉默地看了一眼滕小茗,然后默默地拍了拍他的背部,出了房间了。只剩下滕小茗一个人在原地凌乱。 “不可能,老王你把话说清楚”滕小茗反应过来的时候,房里只剩下他一人了。 …… 回到自己的房间,由于床上有脏东西,所以滕小茗搬了张椅子,坐在窗前,点了根烟,一个人静静地发呆。 ……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吃过午饭,大家也该踏上归程了,只是今天午饭的时候没有见滕小茗的身影,大家也就是稍微有点疑惑而已。 听王大伟的解释,说滕小茗由于昨晚喝大了然后吐了,胃口不适,所以就没有过来一起吃饭。 吃过饭之后,大家收拾好了行李,坐上了去往火车站的大巴车,滕小茗也出现了,只是大家很诧异他的模样,期间李旭娟还开玩笑说像是“东京食尸鬼”里面的金木研,但换回来的是滕小茗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 金城,可谓是黄河上唯一的省会级城市,人口几百万,但是地处大陆腹地,经济不发达,自然跟沿海的大都市没有可比性,但也算是相当繁华了,起码在二三线城市里也算得上前几名了。 滕小茗几人到了金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由于饿了一路,滕小茗在宿舍关门之前,独自到外面的小吃街吃了碗面,然后回宿舍去了。 滕小茗宿舍总共四个人,在金城大学里,这是标配,除了王大伟,其他两个人都没有去这次边关行,而是另有安排,宿舍老三是本地人,所以回了家里,陪爸妈好几天,据说快憋疯了,滕小茗一进门就嚷嚷着陪他打lol。 而老四是齐鲁人,也是个游戏狂魔,这个黄金假期自然奉献给了召唤师峡谷,据说这召唤师峡谷七日游,竟然从黄金三打到了白金四,也是可喜可贺。 可是滕小茗现在实在是虚弱的厉害,虽然面色不那么吓人了,但是身体却极度疲惫,所以来到宿舍里,衣服都没脱,就倒头睡了。 “又是这该死的梦” 望着眼前的绿洲小镇,滕小茗忍不住怒骂了一声,然后进了城。 “小伙子,你还敢大摇大摆的出现啊?”在滕小茗刚进镇子,原先的那个老乞丐立马迎了上来。 “你别过来”看见老乞丐猥琐的面容,滕小茗吓得转身就要跑,他可是记得这老乞丐最后变成了一个老骷髅架子,当真是诡异的很。 “小兄弟,你别跑啊,我可是看好你的哦”然而,这老乞丐腿脚很利索,不一会儿就抓住了滕小茗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经过几番徒劳地挣扎后,滕小茗无奈的被老乞丐拖到了一间破旧的茅草房里。 接受了现实之后,滕小茗坐了下来,便和这老乞丐聊上了。 听老乞丐说,这里的人都是古楼兰的遗民,在公元630年,天降黑风,大漠顷刻间陷入地狱,人畜无生,后来幸存下来的楼兰子民,向东迁移,想在大唐盛世的边界繁衍生息,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然后他们来到了这里。 至于说匪夷所思的事件,老乞丐也是说了个大概。 据说大家在路经鸣沙山一带的时候,突见千佛涌动,经文梵唱,然后大家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地方。 经过世代繁衍,几经沧桑,现在这里已经壮大成一个很庞杂的社会群体了,三教九流,百家争鸣,是一个繁荣昌盛的时代,不过困扰这里唯一的问题就是鼠患成灾。 听到这里,滕小茗下意识地问道:”就是那个黑大王和百大王啊?” “对对对,就是他们,可谓是无恶不作,偷家劫道就罢了,而且现在公然成立两大国度,连年战争,而且向人们征收各种苛杂税务,稍有不满,则是各种报复,人们可是敢怒不敢言啊” 说到这里,老乞丐一副忧国忧民的神色。 “那你们太菜了,几只老鼠就把你你们整成这样?”滕小茗嗤笑道。 “菜?菜是什么意思?”老乞丐不明所以,然后接着说:”那两只老鼠可是成了精的,据说他们是在仙山的达摩佛陀座下偷食灯油成道的,神通广大,万万不是凡人能敌的过的” “啊?达摩?不就是那个少林的开派祖师麽?他不早就圆寂了么?”滕小茗疑惑的问道。 “可不敢胡说,达摩祖师那可是真正的仙人,可不是那两只老鼠能比的”老乞丐眼里发出了敬仰的目光,劝诫滕小茗要尊重他。 滕小茗却不以为然,然后接着问道:”那这仙山是什么个地方?” “仙山。那是仙人居住讲道的地方,其中居住着很多仙人,个个神通广大“说到这里,老乞丐唾沫横飞,一脸的向往之色,甚至连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滕小茗也被老乞丐说的有点神往,喝了一口老乞丐的茶后,口干燥热的滕小茗立马神清气爽,俩人再促膝长谈了很久。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阵闹钟的声响吵醒了梦中的滕小茗,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天亮了。 这个梦可谓是这几天来做的最好的梦了,老乞丐的茶非常好喝,口色生香。临走时,滕小茗还讨要了一方茶饼。 一阵惆怅后,滕小茗翻身起床。 “咚” 他刚一翻身,一个事物便掉落了下来,滕小茗捡起来一看。 “这不是老乞丐送给我的茶饼么?” 第六章 木珠之谜 这茶饼,听老乞丐吹嘘,是从有那么一年,他不远千里去仙山拜偈,路经一处山坳,见那里群蝶环绕,落英缤纷,所以在好奇驱使之下,绕过树丛后,发现一颗千年老茶树,然后采集而来的。 滕小茗也是将信将疑的接受了这个说辞,不过这茶叶确实好喝,不但色香润口,而且还能提神醒脑。在梦境中,滕小茗可是喝了个酣畅淋漓,即使他不懂茶道,但也不至于牛嚼牡丹,好东西的味觉是不会错的。 在宿舍里哥们儿几个的睡眼惺忪中,滕小茗翻身起床,十足的精神,这令哥们儿几个很诧异,昨晚上明显累成狗的他,经过一夜的睡眠滋润,第二天就这样生龙活虎呢? 尤其是王大伟,他可是清楚的知道这次旅行的疲惫的,但是他昨晚上的状态明显比滕小茗好很多,但今天早上还是觉得没睡醒,很乏态。 今天是周一,早上没有课程,对于一个大四的工科男来说,基本上是属于睡一早上的节奏,而且午饭都得央求别的宿舍的同学带一份。所以此时滕小茗即使没有睡意,却突然起床,明显不合舍规,按以往的规律,是要挨众人的鄙视的。 “靠,老二,你今天起这么早干哈?大清早的,李旭娟估计都在梦乡找娘娘了”宿舍老三拉着怪腔调侃道。 “睡你的觉吧,我起来调整一会儿”滕小茗捡起茶饼,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热水壶打水去了。 烧了一壶开水之后,滕小茗拿过那饼茶,掰了一点儿,然后放杯子里,倒了开水。 只见水进茶杯,一股淡淡的薄雾升起,茶沫子白而干净,不一会儿一杯沁人心脾的茶水便泡好了,一股淡雅的香气充满了整个宿舍。 “我靠,好香啊?这什么茶?”几个在被窝里不知道在搞什么的舍友立即清醒了过来,纷纷伸出头来。 滕小茗懒得回答,直接坐在椅子上,打开电脑,边喝茶边玩电脑。 只是,不到三分钟,舍友全起床了,纷纷讨要了一点茶叶,喝了之后个个赞不绝口,嚷嚷着要分享,不过都被滕小茗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 吃过早餐后,滕小茗要去金城的大姐家去的,而且这次鸣沙山之行,滕小茗买了很多当地的特产,自然也想带点儿给姐姐品尝。 坐了公交车,不到半个小时,滕小茗就来到姐姐家,一个国企单位的家属院里。 滕小蓉,也就是滕小茗的大姐,结婚五年了,而滕小茗姐夫在一家国企上班,条件倒也不错。 往常在周末,滕小茗都是要去一趟姐姐家的。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到了姐姐家后,免不了受到一番寒虚问暖,滕小茗也习惯了,只是还在混幼儿园的小外甥似乎对滕小茗颇有陈见,打进门就说“舅舅坏蛋” 滕小茗实在是忍无可忍,便趁老姐出门买菜的功夫,把小外甥抓住威胁恐吓了一番,而且还不准他翻舌头。 可是等到老姐回家之后,小外甥立马倒打一耙,全然把刚才的事情一字不落的告诉了他妈妈。 在小外甥得意而同情的目光中,滕小茗接受了一番尊老爱幼的思想道德批判,然后心里打定了“风水轮流转,咱们来日方长”的心思,然后便打开家里的电脑玩游戏去了。 …… 当天晚上,滕小茗一如既往地进入了那个梦境的小镇子,老乞丐好像知道他要来,早就等在一处墙角下。 只是这次运气不太好,刚刚走上街,就被一只花胡子的老鼠指认了出来,随后陷入了一群黑盔甲的老鼠的追捕。 于是这座镇子上出现了疯狂的一幕,一老一少俩人被一群老鼠追赶着日出乱跑…… 不记得跑了多久,反正滕小茗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和老乞丐冲出包围圈的。 “妈的,一群鼠辈,早知道带几只猫进来”蹲在地上喘气的滕小茗抱怨了一通。 “就是,有猫何至于让这些老鼠猖狂如斯?”老乞丐也颇为不忿。 …… 第二天,等滕小茗醒来的时候,已经早上八点钟了,而且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人,定神一看,原来是那调皮的小外甥。 “驾,驾,驾”小外甥一边拍打着滕小茗的头部,一边喊着。 滕小茗当即怒了,拉下来照着小外甥的屁股就是一巴掌,小外甥飞也似的逃之夭夭。 起床洗漱一气呵成后,滕小茗坐在卧室里和姐姐外甥一起吃早餐,期间他跟老姐讲了这次沙漠之行的所见所闻,尤其是这几天经历的匪夷所思的场景。 老姐听了以后当即说“你不写小说真是屈才了”然后又批评教育了一通,叫他脚踏实地做人,不要浮想联翩,藕断丝连什么的…… 滕小茗只能虚心接受了批评教育,倒是小外甥好奇的很,全都信以为真了,嚷嚷着要舅舅带他去那个地方,看看那什么黑大王之类的老鼠,而且说他家的小花和大花绝对比那白大王和黑大王厉害很多。 大花和小花是老姐家养的两只花猫,一公一母,极其威风霸道,那在家里可是能跟小外甥怼正面的存在,小外甥的手背经常让那两只猫抓烂。 不过对滕小茗却很亲密,每次他来的时候都会跑到滕小茗跟前撒娇。 经小外甥这么一提醒,滕小茗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要是把这两只猫弄进梦里的那个小镇子,岂不是不用怕了那群老鼠? “一左一右,两大护法,哈哈”滕小茗心中想着。 可是想归想,现实却很残酷,首先,自己的那个梦境,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到现在滕小茗自己还没弄清楚,只是晚上睡着了之后自然就找到了那个地方。 不过仔细想来,这一定有什么东西左右着这一切,想到这里,滕小茗从裤兜里掏出来那个毫不起眼的木珠子。 这个木珠子绝对有大玄机,滕小茗可以肯定这东西就是这段时间自己做梦进入那里的主导因素。 看着这个有玻璃球大小,表面光滑的木珠,滕小茗顿时陷入了遐想之中。 不是滕小茗不善于思考,而是这木珠实在是没有一点儿破绽可循。 盯着木珠看了一会儿后,滕小茗突然想起了那天在古楼兰遗址看到的那座奇怪的佛塔,以及上面的那四幅图案,其中最后的那一幅暗藏玄机。 佛陀?日月?沧海以及珠子。想了半天,他发现这是那幅图案上所有的元素。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不知何时,滕小茗想起了李商隐这首《锦瑟》里面的一句诗。 这首诗的意境扑朔迷离,令人费思臆解,千年来,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一首悼亡诗,诗人悼亡自己逝去的结发之妻,有人说这是诗人仕途不顺,哀叹命运多舛。总之,没有一个定论。 “难道要去蓝田?或者找一个蓝田玉?”滕小茗思忖着。然后在电脑上查了一些相关资料。 蓝田玉,是中国四大名玉,久负盛名,流传千古,因出产自关中lt县而得名,一般是亲血之情的代表,古有“玉血相生,水乳交融” “玉血相生?”滕小茗读到这里,眉头一皱,仿佛抓到了什么线索似得。 “血?难道要滴血认主?”突然,滕小茗记起了玄幻小说里的法宝,通常有这么一个属性。 第七章 带着猫进去 滴血认主,听起来很狗血,一般情况下滕小茗是不愿意尝试的,毕竟那得开刀,流血。 不过思前想后,也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了。 下定决心后,滕小茗心一狠,从厨房里找了把菜刀,却又觉得很不妥当,最后只能找了根针,躲在卧室里,关了门。 “啊” 这可很有些疼,望着食指尖渐渐渗出的一个小血珠,滕小茗便拿起了旁边的木珠,把食指按了上去。 “这怎么消失了哩?”看着手指头上的血珠消失在木珠上,滕小茗一阵啧啧称奇,然后越发的期待下文了。 可是过了几分钟,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滕小茗觉得自己手指头的伤口都愈合了,但木珠就是没什么变化。 从一开始的紧张到几分钟后的期待,最后啥事情也没有发生。滕小茗失望地躺在了床上,拿起木珠,呛着头,仔细看了起来。 “啊!有了” 突然,他发现木珠好像变大了,而且越来越大了,如同一个膨大的泡泡,最后直接把他吞噬了进去。 一阵刺目的白光后,天地寂静,万类无声,滕小茗发现自己身处在一片只有白光的世界。 怀着激动而又忐忑的心情,滕小茗渐渐的适应了强烈的白光。 接下来,他发现这白色光源全是来自于一个雕像。 眼前的这个雕像高两米,浑身洁白如玉,有一种很神圣的感觉,但是当滕小茗看清了这雕像的真面目后,这种神圣感顿时荡然无存了。 怎么说了,这雕像看上去挺别扭的,首先说头部,一个大大的秃顶,上面点着九颗紫黑色的戒疤,但四周的头发特别长,这就很奇怪了。 再看身体部分,一袭道袍,一拂尘,这完全是一副道人的打扮啊。 看着眼前这个不伦不类的雕像,滕小茗一时间也猜不透这人的来历,总之,肯定是牛掰人物。光从这充满邪性而又浑然天成的气质上看,这位大爷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但是左看右看,这个雕像也就是个雕像,没有期待中的异变,更不提能指望它能开口说话。所以滕小茗很急迫,自己出现在这里,总该有点收获吧?光看个雕像展览,还不如坐在电脑前玩一把lol来的舒心。 …… 半个小时后,滕小茗的耐心终于耗尽了,于是抬起右脚,照着雕像的下三路招呼了过去。 “咔嚓” 出于意料的是,雕像应声而碎,简直就和玻璃灯罩一样脆弱不堪,不过没等滕小茗反应过来,雕像的残渣底下升起一物,向他飘了过来。 “你别过来”滕小茗发现眼前这个手掌大小的灰蒙蒙的云团物似乎有灵性,从雕像残渣下面出来,好像直接锁定了他,于是他想到了那些影视剧中的牛掰大仙的元神好像就是这个样子,再加上经常看小说,里面经常有人“夺舍”,所以他就不淡定了。 然而,滕小茗挣扎不了,这“云团”好像吃定了他,直直地朝他飞了过来,他本能地想跑,但是双腿如灌了铅似得,根本抬不起来。 “不要啊,雅蠛蝶”在滕小茗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如同一个美女被几十个痴汉盯上了,最后被拉进了一个无人的地方,那些痴汉剥光了她的衣服,可是偏偏他挣扎不得…… “舅舅,你怎么呢?”不知何时,滕小茗听见卧室门外小外甥在敲门。 “呼”滕小茗翻身起来,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只是虚惊一场,于是松了口气。 开了门,小外甥果然站在门外,手里还拿着一把玩具枪,伤口正指着他。 滕小茗照例给了他屁股上一巴掌,然后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沉思了起来。 不一会儿,他发现了一个很可怕的事实,刚才那个云团絮状物正寄生在了他的脑海里,一闭上眼睛,那个东西在他眼前奔奔跳跳的,格外的活跃,但是睁开眼睛,却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鼓捣了半天,滕小茗也没有弄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气馁的作罢了。 …… 晚上,怀着不一样的心情,滕小茗酣然入梦了。 一个大床,左边是衣柜,右边一个电脑桌,滕小茗突然觉得有点眼熟。 “这不是我睡的那屋嘛?”他终于弄明白了这是哪里。 不过容不得他多想,脑海里那团絮状物云团漂浮了出来,最后膨大。然后滕小茗跳了上去,顺带把卧在客厅沙发上熟睡的两只猫抱了上去。 絮状物云团越来越大,最后周围都变成了雾蒙蒙的一片,遮挡了滕小茗的视线。 等到滕小茗觉得有风吹过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出现在了那个小镇子的老地方,老乞丐就在不远处的墙角下躺着晒太阳,看起来很轻松惬意。 而滕小茗的怀里还抱着两只熟睡猫,也就是大花和小花。 “老家伙,我来了”滕小茗走上前去。 “哦,年轻人,你来了?”老乞丐睁开了眼睛,下一刻,他看到了两只动物躺在滕小茗怀里,很可爱的样子。 “这是什么?”老乞丐好奇的问道。 “这,你不认识?”滕小茗很惊讶,老乞丐竟然不认识猫。 “我当然不认识啊,这东西怎么那么像老虎?难道是虎崽子?”老乞丐明显也来了兴趣,走上前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这两只猫。 “这不是虎崽子,这是猫,捉老鼠的猫”滕小茗翻了翻白眼,无语至极地说道。 “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猫?真的假的?”老乞丐大惊失色,都说这一界没有猫,所以鼠患无穷,民间流传,说外面的大唐有一种动物叫猫,专克老鼠,只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今天一见,自然是难以置信的。 “有了它们,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臭老鼠了,哈哈”滕小茗仰天大笑着。 “这傻逼笑啥呢?我们这是在哪儿?”就在滕小茗大笑的时候,突然觉得怀里一阵蠕动,紧接着听到了一个奶滋滋的声音。 “不会是这两只猫在说话吧?”左顾右盼后,滕小茗发现除了这两只猫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人能说话,就是老乞丐,断然发不出这样的奶声奶气。 滕小茗赶紧把两只猫放到地上,只见两只猫很不情愿地蹲在地上,眼睛里满是人性化的不满之色,其中小花抬了抬猫爪子,对滕小茗以示抗议。 滕小茗也不奇怪这两只猫开了灵性,在这个地方,那些老鼠都口吐人言,为啥猫就不可以? 老乞丐也是激动的无地自容了,对两只猫格外的恭敬,就剩跪下了头了。 滕小茗心想,有了这两只猫,以后招摇过市,那些老鼠也不敢追捕他了。 不过他还有一点担心的地方,就是这两只猫平时都是饭来张口,吃的比滕小茗都好,至于捉没捉过老鼠,滕小茗还不得而知,只是看体型,现在都已经发福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震慑的到那些老鼠?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是骡子是马,牵出去溜溜就知道了,所以滕小茗和老乞丐决定创一次“龙潭虎穴”,也就是黑大王在这个小镇子上建立的分舵。 在老乞丐的引领下,滕小茗第一次见到了这“龙潭虎穴”。 在镇子的中心,有一方紧实的土包,前面插着旗帜,上书“黑大王国分舵”几个扭扭捏捏的大字。而这土包上面星旗罗布着大大小小的老鼠洞,大的有直径二三十厘米,小的有胳膊粗细。 停了下来,滕小茗把两只猫推到了前面,然后凝神屏气,大喝道:“鼠辈,快快出来受死” 第八章 大获全胜 经过滕小茗这么一叫阵,顷刻间,大大小小的黑老鼠从洞中钻了出来,不一会儿,列阵把滕小茗他们围了起来,紧接着,一长相酷似黑大王的肥老鼠,在一群小喽啰的拥簇下,从那个正中的大洞里钻了出来,威风凛凛。 这只老鼠有鞋箱那么大,油头粉面,据老乞丐私下里介绍,说这是黑大王的嫡亲玄孙,而且会一点术法,不过也就那样。 “何方鼠辈,竟然敢在此猖狂叫阵?左右何在,给本大人拿下”此硕鼠捻须道。 “是,舵主”手下得令后,便跃跃欲试的叫嚣着,要把滕小茗他们拿下。 老乞丐有点慌神,但一看滕小茗很淡定,所以口气也硬了起来,说:“你们这些鼠辈,猖狂多年,独断专行是民怨四起,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我们前来,是要替天行道的” “哦?”硕鼠脸色拉拢了下来,随即怒吼道:“小的们,把这老帮菜的裤子扒下来” 手下得令后,便把目标对准了老乞丐,然后冲将上去,就要扒老乞丐的裤子。 老乞丐自然是不答应,便和滕小茗俩大展拳脚,顷刻间,这些老鼠东横西竖,被他俩叮咣四五一顿乱揍,阵脚大乱。 领头的硕鼠见此情况,顿时大急,随后叫来一只小老鼠,对着它吩咐了一通,小老鼠得令后便返回洞中,不一会儿,小老鼠拿着一黄纸符跑了出来,递给了硕鼠。 硕鼠拿到后,心神大定,而这时候,战斗停止,众多老鼠都四散而开,原地只剩下滕小茗和老乞丐这俩忘年老基友。 “鼠辈,受死吧”硕鼠拿出那个黄纸符,然后点燃了。 只见“嘭”的一声,黄纸化作一股浓烟,最后凝聚成了一个高约三米的甲兵,威风无比。 “得了”硕鼠吱了一声,然后兴奋地钻进了甲兵中,随后甲兵动了起来,大地震颤。 “这是什么东西?”滕小茗有些瞠目结舌,但容不得他多想,这甲兵举起手里的大斧,对着他劈了下来。 滕小茗赶紧一个驴打滚儿,侃侃地躲开了,额头上也渗出了冷汗,不敢想象,要是挨上这么一斧子,那是什么后果? “哈哈,再接一斧”甲兵里传来了硕鼠的狂笑声,那甲兵提臂、起势,一气呵成。 这下轮到滕小茗慌不择路了,老乞丐也不敢幸灾乐祸,因为一群小老鼠盯上了他,显然刚才硕鼠那个“扒了这老帮菜的裤子”的命令依然有效。 躲了十几下甲兵的大斧劈砍后,滕小茗狼狈不堪,体力也有些透支了,幸亏这甲兵速度不是很快,不然他这会儿都被砍成两段肉了。 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滕小茗便用眼睛的余光搜寻大花和小花两只猫,结果发现两只猫在不远处看戏,而且好像觉得很过瘾,动作大片也很好看。 “大花,小花,救命啊”滕小茗哀嚎着,然后又是一个驴打滚儿,接着一只大斧落在刚才的地方上,溅起尘土飞扬。 “帮我搞定这里面的那只大黑老鼠,以后我帮你们收拾韩雨轩”滕小茗见两只猫无动于衷,所以抛出了一个很大的筹码,也就是以后但凡小外甥欺负他俩,滕小茗得无条件帮忙。 “好,一言为定”大花和小花显然心动了,随后朝这边过来了,速度很迅捷。 “喵……”首先大花的一声猫叫,使得战场一静。 这声音如同有了魔力一般,在老鼠们听来,瞬间毛骨悚然,好像是死亡的召唤,一股来自灵魂深处的惧怕敢袭来,老鼠们顿时惊疑不定了。 “喵喵喵……”见老鼠们有些迟疑,大花和小花俩再次吼叫了几声。 “啊,跑啊”果然,几声猫叫后,效果显著,群鼠军心大乱,开始四散而逃了。老乞丐压力大减,然后躺在地上大喘气。 “帮我啊,你帮那老家伙作甚?”然而,滕小茗还是那副样子,虽然猫叫声惊走了鼠群,但对这甲兵好像作用不打,该劈下来的大斧还是一招不落。 “一只纸老鼠而已,待我破了它”大花见滕小茗很狼狈,也就出手相助了。 “笃笃” 一个敏捷的鱼跃,大花以闪电般的速度跃到了甲兵的头部,甲兵慌忙用空出来的左手去抓,结果什么也没抓到,里面的硕鼠有些慌神了,因为在甲兵的后脑勺部,有一个碗口粗细的洞口,连接甲兵的内部,硕鼠正是从这里进去的。 而现在,大花明显盯上它了。 “嗖”大花一跃,便来到了甲兵的后脑勺,然后堵在了那个洞口处。 “喵喵”两声在硕鼠听来很毛骨悚然的叫声从洞头处传来,然后它看见一只有着尖牙利齿的大口出现在那里,然后两只如同鹰隼般犀利的目光锁定了它。 “吾命休矣”硕鼠顿时心如死灰,浑身的骨头提不起一点儿力气…… 而正在四处躲避大斧的滕小茗突然发现这甲兵的动作没有了章法,大斧也是一顿乱砸,紧接着弃他而去,不一会儿,便倒在了不远处的空地上,没了生息。 “喵”这时候,甲兵上跳下来一只猫,正是大花,只见他嘴里衔着一只肥大的黑老鼠,不过已经死翘翘了。 这只老鼠正是这里的舵主,也就是黑大王的玄孙。 大战结束,大多数老鼠都跑了,被滕小茗老乞丐以及大花小花留下来的不多,这座土包也没了动静,而上书“黑大王国分舵”的旗子也被滕小茗一脚踹倒了。 “这土包砸了它吧?”滕小茗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把铁锹,便要把这个老鼠大本营拆掉。 “不可,慢着点”老乞丐急了。 “怎么,你还怕他们寻仇啊?”滕小茗不解。 “不怕,但是这里面可是有好宝贝的”老乞丐解释道。 “宝贝?”滕小茗一听有宝贝,顿时兴奋了起来,按理说,打赢仗,应该是有战利品的,可他这会儿脑子烧,尽然忘了这一茬儿。 “我来”老乞丐夺过滕小茗手里的铁锹,仔细地挖掘了起来。 不一会儿,土包被掀开了,里面别有洞天,大大小小的绫罗锦缎,粮食,还有很多器皿……总之,着实令滕小茗大开眼界。 老乞丐好像对这些东西不屑一顾,他现在正小心翼翼地抱起一个坛子,然后掀开盖子,一脸的肉痛。 “老家伙,这不就是半坛子酒嘛,有啥金贵的?”滕小茗不明所以的问道。 “小茗啊,你有所不知,对于这里的黎民百姓来说,最大的痛苦就是喝不到酒”老乞丐异常感慨道。 “为什么?”滕小茗问道。 老乞丐静下心来,便对滕小茗说:“这黑大王和白大王俩,最是嗜酒如命,连带着它们的那帮徒子徒孙都有这喝酒的嗜好,但他们自己不会酿酒,久而久之,从一开始的偷酒到最后明目张胆的从百姓跟前征酒,最后几乎所有的酒都被他们喝了” 听了老乞丐的一番话,滕小茗深表同情。 “你们没给自己留点儿啊?再说了,这世上的酒难道全被它们喝完了?”滕小茗问道。 “差不多吧,除了仙山上的那些琼浆玉液它们不敢染指外,其它的酒几乎全被它们弄去了,你看看,这么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就这样被糟蹋了!”老乞丐痛心疾首的指着酒坛子说道。 滕小茗把眼睛凑了过去,果然,一坛子酒剩下不到半坛,呛着阳光,清澈见底,而且最不能忍的是,酒坛子底下有着几粒醒目的老鼠屎,豌豆大小,一看就是大老鼠拉的,说不定就是这个什么舵主的硕鼠拉的。 “唉!暴殄天物啊”滕小茗不懂酒,不过他也听过传说中的女儿红,据说配方失传了,否则传到现在,哪还有茅台什么的以国酒自居的? 不过接下来,老乞丐又有收获,一共挖出来五坛子上好的女儿红,都没有开封,乐的老乞丐只流口水,正要准备喝,却被滕小茗制止了。 “老家伙,这这东西可是我的战利品,你刚才基本上算是躺赢,所以这五坛子酒是我的,其它的东西你看着拿吧,反正这酒不能给你”滕小茗不客气的说道。 的确,大名鼎鼎的女儿红,谁不心动?尤其是让一个老乞丐喝了,在滕小茗眼里,比让老鼠喝了好不到哪儿去。 “你?”老乞丐语塞,但是敢怒不敢言,滕小茗明显吃定这酒了。 不过除了这五坛子女儿红,现场还有其它酒,老乞丐才好不容易释然了,不过还是一副耿耿于怀的样子,半天闷闷不乐。 清理这老鼠大本营后,滕小茗几个人还发现了一些黄金和银两,以及一些珠宝,而且还有一道先前的黄纸符,全被贪财的滕小茗收了去。 …… 一个小时候后,市民闻风而来,看见滕小茗和老乞丐拿着铁锹在拆黑大王分舵的大本营,先是呐然,然后担忧,最后叫好声响成一片,尤其是见了两只传说中的猫后,心神大定。 一时间,大花和小花成了英雄,而滕小茗作为它俩的主人,也是沾了光,一时间意气风发,受市民尊敬抬举。 …… 傍晚,小镇子举行庆功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为了表示对滕小茗的敬意和感谢,很多居民都拿来了水果干果之类的特产。滕小茗本来想拒绝,但是这些人大有“你不要我就跟你急”的样子,最后滕小茗只能无奈的接受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都有点醉熏的时候,一团云彩飘来,滕小茗和他的东西都不见了踪影,大家纷纷称奇,有人说,这是仙山来人,一时间,大家都兴奋不已…… 第九章 女儿红 一夜很快,反正等滕小茗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大天亮了,出奇的是,小外甥没有来骚扰,估计是上幼儿园去了,老姐也不在,家里只剩下滕小茗一个人。 “这?我靠”一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天花板,不过等滕小茗转了头,翻起身子后,才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然后又无语地摇了摇头。 这间挺大的卧室里,却跟昨晚一次是天翻地覆了。 首先,那五个装女儿红的坛子有篮球那么大,现在正陈列在茶几上,其次,一些大大小小的果篮足足有十几个,里面都满盛着香艳诱人的水果以及干果,这些都是镇子上的居民送给他的。 “啊!”滕小茗有点发愣,突然感觉屁股底下硌的疼,这才掀起被子,发现有一小团黄金白银和珠宝,这是他的战利品。 虽然在梦中他觉得这东西也就那样,但是现在出现在真实世界里,还是未免几分震撼,尤其是有一个精美的黄金酒杯,在白天很耀眼,那种黄金本身透发出的魅力被这酒杯诠释的一干二净。 兴奋过后,滕小茗冷静了下来,首先这些东西该怎么处理,黄金白银还好,本身就不多,偷着收藏了也不碍事儿,但是这几坛子酒以及这些土特产该怎么办? 他好像有点舍不得与别人分享,因为梦中品尝过,可以说是人间难寻的美味,但他自己明显又吃不了这么多,所以得便宜老姐他们一家子人了。 只是这么多果篮,都是那里的居民用一种叫做荆棘柳的沙漠植物的藤条编制的,异常精美,在现代社会,基本上找不到这么好的手工制品。 所以滕小茗看着养眼,也没有丢掉,稍微收拾了一下,滕小茗这才想起把两只猫落在那个小镇子了,但愿老姐他们不找他麻烦。 …… 中午,滕小蓉到家里,放下手中的包包,进了一趟洗手间,然后来到了客厅,结果眼前的一幕令她大吃一惊。 客厅的茶几上陈列这几个精美的果篮,里面全是一些没有见过的水果,但看起来非常好吃的样子,地上也是。而自己的弟弟滕小茗正若无其事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副悠闲的样子。 “这是哪儿买的?都是些什么水果?”滕小蓉直接拿起一个看似像苹果,但明显比苹果小,差不多和西红柿一样的果子,啃了一口。 “哇,好吃”这果子脆而生嫩,一口下去,汁水四溢,一股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甘甜口感令人陶醉。 “这是网上买的,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滕小茗面色淡然的说道。然后自己也拿了一颗啃了起来。 这是一种叫做“沙红果”的特产,据镇子上居民介绍,这水果香甜可口,是仙山传下来的品种,能酿酒,据说喝了能益寿延年,滋补美容。 “这得不少钱吧?”滕小茗老姐边吃边看,发现东西很多,基本上都是她没见过的品种,于是诧异的问道。 “啊呀!没多少钱,就是我这次去煌市那边跟一个老农买的,然后太多了,我就用快递寄到这儿了,不然寄宿舍会被那一群饿狼抢光的”滕小茗一本正经的撒谎道。 “哦”老姐也半信半疑,再没计较,不过这些水果干果确实好吃的不行,每一样儿她都尝了一个,然后变成了一个守财奴的样子,把水果藏了起来。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老弟孝敬我的,我自然得给这个机会,不然会对不起老弟,只能藏起来慢慢品尝了”至于那几坛子酒,她倒是不很感兴趣。 …… 晚上,滕小茗姐夫下班回家,看见五坛子酒,颇为奇怪,按理说,现代社会的白酒,基本上都是瓶装的,这种用泥封的瓦坛子除了民间自酿的酒外,很少见了。 不过他在一家国企的行政部当一个公关人员,所以经常陪领导喝酒,自然对什么是好酒是非常了解的,而且,看坛子上泥封,泛着光灰色,就知道这酒年份不小了,最少也是二十年份的老酒了。 姐夫在问了滕小茗这是啥酒后,只得到了一个让他翻白眼的答案:“女儿红”,他自然是不信,现在民间,有些手艺酿酒的,就说自己知道传说中的女儿红配方,借此哄抬身价,但一喝就名不副实了。口感连市面上几百块钱一瓶的白酒都不如。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在征得滕小茗同意后,拍开了一坛子酒的泥封。 “嗯,这什么酒,好香啊?”泥封一掉,一股从未闻过的酒醇香瞬间充斥在空气中,而在客厅擦桌子的滕小茗第一时间闻到了这股酒香,便放下手中的抹布,跑进了卧室。 眼前的一幕令她有些无语,只见自己老公跟个信教徒一样,虔诚地蹲在一个坛子跟前,满眼迷醉。 确实,滕小茗姐夫是第一次问到这么让人迷醉的酒香的,光闻这味道,就比自己去年公司年会上陪上面下来视察的大人物喝的20年窖藏的茅台酒上品。 拿出了自己的从古玩市场淘来的价值不菲的玉酒杯后,滕小茗姐夫斟满了杯子,然后迫不及待的品尝了起来。 “入口柔,酒香正宗而独特,醇馥幽郁,淡雅而韵味十足,而且色泽纯净透彻,但酱粘稠,可以说是酒中上品中的真品啊,我从来没有品尝过这样的美酒”滕小茗姐夫品了一口,然后沉思了半天,这才感慨道。 “有这么夸张吗?”滕小茗尝了一口,发现也就是没有以前喝过的白酒那么辣人,而且还有一股甜滋滋的感觉晕绕在舌尖上,除此之外,再也没啥特别的。 “你不懂酒”滕小茗姐夫惋惜地看了一眼他,然后继续品尝了起来。 滕小茗确实不是很懂酒,毕竟现在的年轻人更痴迷于啤酒,白酒都招架不住的。 “小茗,这酒,能给我分两坛么?你多少钱买来的,我加倍给你”过了一会儿,滕小茗姐夫终于厚着脸皮,说出了这番话。 因为听滕小茗说,这酒是煌市那边的一个老农自己酿的,据说窖藏了几十年,然后见滕小茗比较顺眼,所以才送给他的,而且还是传说中的女儿红,十足珍贵。 这话现在他信了,所以才下定决心,一定要弄来两坛子,过几天公司总部的领导会来视察工作,到时候用这酒招待,啧啧! “行了,你的想法我也知道,这样吧,这两坛子,包括你开封的这一坛,就当是我送你的啦”滕小茗也不是小气之人,尤其是自己的姐夫,算是半个亲人了。 “真的?哇,谢谢你”一向文静的姐夫瞬间蹦了起来,高兴的不得了…… 第十章 曹公仙 在老姐家待了两天后,滕小茗便返回学校宿舍了。 经过这几天的琢磨,他也弄清楚了脑海里的那个絮状云团是干什么的了。 那絮状云团,简单来说是一个交通工具,可以载着他去往那个梦境世界里,而且他还可以通过这云团带进或带出来一些其它的东西。 意识到这个强大的功能后,滕小茗感觉自己赚钱的机会就要来了,虽然那个小镇子的居民并不富裕,但通过了解,还是有很多好东西的,不说那些土特产,就是镇子上一个百年老字号的酒馆,据说酿的女儿红是一绝,不过价格也贵,一坛子要好几十两银子。 现在有点麻烦的就是赚这个钱的话,两边的货币怎么兑换? 首先,你得在那边用金银收购货物,然后在这边卖出去,换成软妹币,而再次收购的话,就没有那么多金银了,这是个问题。 银行里私人是不能用纸币兑换金银的,总不能让滕小茗去珠宝店买金银首饰,然后再当成货币用? 这样一来,金银就大大超出了自己本身的价格,好比一个两克中的金戒指,如果光算它本身黄金的价格的话,也就是不到1000软妹币,而珠宝店里,这样的戒指都快两千软妹币了。 按照国际牌价,银价基本上在6美元一盎司周围波动。同金价的换算相仿,一两银子也就是一贯铜钱,相当于70元软妹币。至于黄金,按照古代的计量单位和现在的金价算下来,一两也相当于4650软妹币。 而滕小茗可以通过买酒卖酒,来赚这个差价,以现代社会的购买力来说,这样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标价几千块出去,估计会被抢购一空的,所以利润空间很大,暴富指日可待了。 滕小茗这几天去那个小镇子里,是人人尊抬,市民遇见了,都会点头哈腰,并附带一个“滕先生”的尊称。而滕小茗也慢慢地习惯了。 在和几个镇子里有见识的人聊天的时候,滕小茗旁敲侧击,总算是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个镇子叫做西河镇,当属楼兰帝国管辖的西边荒漠一带,人口也就是几千人的样子。而西河镇之外,向东八百里,就正式进入了楼兰帝国的繁华之地,那里土地肥沃,青山绿水是风调雨顺,也没有这边的鼠患肆虐,可谓是国泰民安啊。 楼兰帝国建国1500多年,期间几经王朝更迭,但国号依然没有变,这代国君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青岩君主。 青岩君主在位十余载,对内是减少苛杂税务,轻劳役,对外则是开疆扩土,雄霸一方。 滕小茗也是听的暗自点头,不过他最向往的还是那“仙山”之地,毕竟,仙代表着逍遥自在,长生不老以及超出凡人的伟力。 自古便有成仙得道一说,世人也最是向往那等仙山缥缈之地,滕小茗自然也不例外。 但仙山难登,镇子上的居民也没听说有什么人去过,那地方,据说在楼兰帝国往南几千里的地方,需要穿过瘴气沼泽,然后才可见仙山的一方虚无缥缈之角,可谓是九死一生。 滕小茗听了之后也是很诧异,然后想到了那个老乞丐。 老乞丐先前说过自己曾到过仙山,采集山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假的。滕小茗准备有时间了亲自询问一番。 …… 金秋十月,北方的天气渐冷,清晨寒霜降临,醉染枫叶。 而滕小茗这几天好像一只不在宿舍里,偶尔来一次,也只是取了自己的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这是明显要搬出去住的节奏啊。 宿舍里的几个人问了原因,滕小茗说自己的身体有一些特殊,需要在校外租个房子住,听了之后,大家都一副理解的表情,甚至王大伟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祝贺之类的话,还说注意身体,不要被掏空了。 而宿舍老三则直接问他女朋友是啥时候找的?有时间带回来看看嘛。 滕小茗也是很无辜的样子,急忙解释了一下,说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大家都是大四工科男,没必要藏着捏着,要是有女朋友,炫耀还来不及了,谁还会隐瞒? 一番话后,大家很认同,虽然很好奇他出去租房子住的原因,但是也没多过问。 丰裕嘉园,是一个中档住宅小区,滕小茗从老姐跟前借了点钱,在这里租了一套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住宅,然后搬了进去。 这住外面,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自己身上有一个大秘密,不便于让别人知道,再说了,以后从那地方拿出来东西,怎么给舍友解释也是个难题,所以他就搬了出来住,反正大四基本上没有课,即使有,也是无关轻重的课程,老师也理解,一般不点名的,所以他打算多翘几节课,说不定,一个月后,可以赚够一辆车的钱。 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六千块钱,滕小茗很是心疼,这笔钱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但聊以**的是,没有投入就没有回报,自己来这里绝不是享清福的,而是来奋斗的。 他租的房子在五楼,有一座朝南的阳台,上面摆着几盆米兰和栀子花,房东说让他好好养着,别弄死,另外,房子里的家具都算齐整,床单被褥都是现成的,所以他住进来只需要一个包,一个箱子。 住进来的第一晚,滕小茗如约去了西江镇,他要向老乞丐打听清楚仙山的路径,为以后做打算。 转了一圈,滕小茗在那个茅草屋前见到了惬意的老乞丐和两只威风凛凛的猫。 这几天老乞丐可是意气风发,由于那天参与围剿黑老鼠的战斗了,所以他也是镇上的有功之臣,也受大家的尊敬,可以说近日生活改善了很多。 这不,他躺在竹椅子上,正啃着一只烧鸡,而旁边的两只猫则是一副吃饱的样子,正窝在地上打盹了。 “老家伙,这两天咋样啊?日子可算舒坦?”滕小茗从远处走来,打断了老乞丐的惬意。 “你来了呀?”老乞丐抬起眼皮后,发现是滕小茗来了,但也没有什么惊奇之色。 “喵”两只猫也抬了头,淡然的瞟了一眼滕小茗,然后继续睡觉去了。 “对,老家伙,我向你打听打听一些事情”滕小茗坐在了旁边空闲的椅子上,然后问道。 老乞丐说:“什么事情?” 滕小茗挠了挠头,然后说:“你是不是如果仙山?” “对呀,怎么了?”老乞丐放下烧鸡,搓了搓油手。 “据我所知,仙山一路凶险无常,凡人不可轻易抵达,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到那地方的?”滕小茗问道。 “唉” 老乞丐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久久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目光中满是惆怅和回忆,缓缓说道:“不瞒你说,我根本就是个从仙山上下来的人” “啊?为什么?”这回轮到滕小茗惊讶了,没想到其貌不扬的落魄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下来的。 “唉,十八年前,我本是仙山曹公仙座下的一杂役弟子,因得罪师兄,被逐出仙山,然后心灰意冷,来此地隐居,打算了却残生”老乞丐神色怅然若失的说道。 滕小茗一时间陷入了沉默,他也看到了老乞丐眼中的情绪,不过,他确实没想到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的人,虽然是一个什么杂役弟子,但肯定对那里有一定的了解的,起码知道仙山在何方,怎么走。 “那仙山上都是些什么人?”停了半晌,滕小茗继续问道。 “仙山雄伟阔大,上面道观寺院洞府众多,至于到底有多大,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比楼兰帝国的疆域大,里面也是鱼龙混杂,有正有邪,而里面大多数也只是凡人,只有少数人得道成仙,掌握神通。至于曹公仙,则是两百多年前来到仙山上的,道行深厚,至于其它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老乞丐喝了一口放在桌子上的酒,然后说道。 “曹公仙?这名字我听着怎么有点别扭呢?”滕小茗自言自语地说道。 老乞丐也听到了他的嘀咕,便解释道:“曹公仙只是别人对他的尊称,他本命是姓曹,名我倒忘了,号倒是好记,叫雪芹” “曹雪芹?靠,怎么是他?他不是死了么?”滕小茗瞬间傻眼了。 “怎么?你还认识啊?”老乞丐眼睛里恢复了神采,有点意外滕小茗的反应。 “唔,不认识,听说过,这曹雪芹是不是原名沾,字梦阮,号雪芹?”滕小茗仔细回忆了一下曹雪芹的名号,便问道。 “好像是这样的”老乞丐点了点头。 第十一章 黑大王寻仇 滕小茗心中疑惑,此曹雪芹非彼曹雪芹? 光听名字的话,还不能准确地做出判断,反正人家是曹公仙,居住在仙山上,受世人敬仰,而滕小茗则是凡夫俗子一个,只能高山仰止了。 在老乞丐那里讨了杯茶喝了之后,滕小茗便问:“听说去往仙山的路途遥远,且瘴气沼泽横亘,不可轻易抵达?是这样的么?” 老乞丐听了之后,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说:“从楼兰帝国去往仙山的人很多,基本上都是想着拜入那些得道的仙人门下,寻求一丝缥缈的长生机缘,而那条路确实难走,也算是上天对他们意志力的考验了。而我当年从仙山上下来,则是通过另外一条道路来的,那条路终年被大雾阻隔,迷幻无比,只有我们仙山人氏才不能被其迷了心智,也算是坦途了” 滕小茗暗自点头,也明白了这仙山没有捷径可走,下来容易上去难,但他不甘心,这仙山之地,以后肯定是要去的。 和老乞丐畅谈了一个多时辰后,太阳高照,西江镇炎热无比。这里的太阳,跟滕小茗现实中的还是有一点区别的,首先它看起来比较大,但是颜色有点偏红,不知道是这西江镇地处大漠边缘的原因还是这里的太阳本身就是如此,滕小茗还不得而知。 正当滕小茗和老乞丐享受生活的时候,镇子外的沙漠里,一队黑老鼠大军向这边漫了过来,领头的中军赫然是黑大王的亲兵营,军旗上书:“黑大王”三个大字,浩浩荡荡。 驻扎在西江镇的是楼兰帝国西府都护军,其中在西河镇大概有一百人的小队,他们主要负责这一带的匪患,而今天,城楼上的哨兵突然发现西边沙漠中,黑压压了来了一片,抵近一看,原来是一群老鼠。 这可很不寻常,守城的老铁,当机立断关闭城门,因为这些老鼠是黑大王旗下的,至于来的目的,自然是寻仇啊,毕竟前几天滕半仙可是带着两只猫,抄了人家在镇子上的老窝,并且杀了人家的徒子徒孙,黑大王能咽得下这口气才是坏事了。 “我的老天鹅,看着阵仗,这是要不死不休啊?”一城楼上的络腮胡军官神色担忧的说道。 果然,黑老鼠大军密密麻麻的排列在西河镇外,然后在众多老鼠的拥簇下,一辆战车上站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黑老鼠,此老鼠肥硕黝黑,额头上刻着一个“王”字。 这赫然就是黑大王本尊。 黑大王神色冷漠而又傲然,颐指气使道:“你们这些刁民,竟然胆大妄为,杀害我徒子徒孙,此仇不共戴天,今天寡人要踏平你们这里,为我的徒孙报仇雪恨” 看到黑大王的阵仗,守军也是慌了神,在这边关之地,黑大王和白大王可是极其的难缠,虽说是一群老鼠,但是数量众多,而且这些老鼠组织有序,战斗力可不是区区几百个守军能挡得住的。 市井有言,黑大王师承仙山,是得道成精的老鼠,至今已有四百载寿了,而且这老鼠神通广大,会很多奇门术法,端是厉害无比。 再者,黑大王为患多年,楼兰帝国历代西域都护府将军都曾想彻底铲除这一隐患,但最后还是无奈收场,其中上任将军,曾传闻死于鼠疫,当时都护城人人自危,幸好黑大王也不太敢得罪楼兰帝国,只是针对了都护将军,最后鼠疫也没有传播开来,不然将是一场人间惨祸。 而现在,黑大王兵临城下,来势汹汹,看来是不能善了呢。 “黑大王雄姿举世无双,今天莅临小镇,可是令我们这西江镇蓬荜生辉啊……”络腮胡校尉也是机灵,知道黑大王最爱听别人的阿谀奉承。所以一边用马屁延缓黑大王,一边催人去找滕半仙商量对策,毕竟这事情因滕半仙而起,自然需要他出力。 …… 话说滕小茗这边,正在着一杯已经不见了颜色的茶水,而思绪早已向往那仙山之地了。 而老乞丐不知道是抠门儿还是对上次分战利品的事情耿耿于怀,反正滕小茗的茶喝到没色儿啦,也不见他换茶胚,滕小茗也不计较,相反老乞丐则是心中暗爽。“想喝我的好茶,没门儿,谁叫你不给我女儿红” “滕半仙,大事不好了,黑大王兵临城下,扬言要铲平咱们镇子,怎么办?”正当滕小茗闭目养神的时候,耳边传来了一个急切的声音。 滕小茗睁开眼睛,发现是一个守城的兵卒。 “滕半仙?”滕小茗首先很意外这个称呼,自己啥时候成了半仙了?其实这几天,镇上居民口耳相传,说滕小茗十有八九是仙山来人,不然怎么会带来传说中的猫,而且不怕黑大王,直接破了黑大王的甲兵符,这样的人,不是半仙是什么? “什么?你说黑大王大军包围镇子了?”滕小茗不说话,而老乞丐则是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了。 “千真万确,现在已经在城门楼列阵,准备攻城了”兵卒连忙说道。 “这下麻烦了”老乞丐眉头紧蹙道。 “怕它作甚?不就是一只老鼠嘛”滕小茗也是淡然的很。 “你不知道它有多厉害,这样吧,咋先不说了,过去看看情况再做定夺吧”老乞丐想提醒黑大王有多厉害,但是仔细一想有点儿不妥,毕竟这是灭自己的志气,涨别人的威风,更何况对面确实只是一只老鼠。 “前面带路”滕小茗也不含糊,便让兵卒前面走,它俩一起跟了上去,两只猫也在。 那边,黑大王已经听够了络腮胡校尉的马屁话,这会儿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要么打开城门,交出凶手,然后全镇居民听候发落;要么就强攻镇子,到时候人畜无生。 老校尉也拿不定主意,只能尽量拖着,心里却企盼滕半仙早点儿过来。 终于,过了大概半个小时,老校尉看到远处的滕小茗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于是赶紧迎了上去。 “滕半仙,现在怎么办?”老校尉擦了擦汗,看见滕小茗很淡定,于是心中稍微镇定了点。 “先去看看情况吧”滕小茗也没磨蹭,便登了城楼。 远处,秋风萧瑟,大漠风沙渐起,而滕小茗目光所触之地,黑压压的一片大老鼠,很壮观,也是引得他心里很是诧异。 “尔等鼠辈刁民,赶快打开城门,不然我们就要强攻了”黑大王看见城楼上出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人,心想这可能是这里的主心骨来了,便直接喊道。 “哼,几只老鼠,却喊别人是鼠辈,当真是鼠目寸光,猖狂之极”滕小茗大怒道。 “你是何人?”黑大王见滕小茗很镇定,而且还不给它面子,便有点迟疑,眼前的这个白面小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万一是个硬茬儿,那就不好了。 自己虽说在这里横行霸道,没有人管得了它,但是它心里清楚,自己只是达摩祖师寺院里偷食灯油的一只老鼠罢了,而大千世界,人类是唯一的主宰,尤其是仙山上,大能众多,随便来一个自己就受不了。所以它很会察言观色和审时度势。 “我是铲了你的分舵的人,怎么滴?臭老鼠”滕小茗很不给面子的藐视道。 “啊,气死我也”黑大王一听这话,顿时七窍生烟,随后张牙舞爪了起来。 “好,既然不给面子,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小的们,传令下去,准备攻城”黑大王一挥手里的令旗,顿时鼠群躁动了起来,滋滋乱叫着向前冲去。 一时间,如同黑水一般涌了过来。 守城的兵卒赶紧去城门边严阵以待。而老鼠们啃食城门的刺耳声从外面传来,让人感到一阵的心惊肉跳。 不一会儿,腐朽的城门便顶不住了,就要被老鼠们啃破。这时,滕小茗带着两只猫走了下来。 “打开城门,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些老鼠”滕小茗挥手说道。 “这?”守军有点迟疑,不过看滕小茗和两只猫很淡定,便依照吩咐打开了城门。 顷刻间,眼前出现了一片黑老鼠,就要向滕小茗身上扑过去。 “喵喵”大花和小花叫了一声。 “吱吱”老鼠们一顿,眼前的这两只奇怪的动物的叫声好像有一种魔力,使它们感到心惊肉跳,所以它们才停了步伐,不敢上前来。 “前面发生何事?”黑大王见城门破了,但是老鼠们不敢前进了,便质问道。 “回禀大王,前面城门口出现了两只动物,小的们害怕,您看?”一只老鼠从前方赶来,禀报道。 “哦?什么动物,随我前去看看”黑大王道。 第十二章 血蝠 这边城门口,滕小茗和两只猫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瞬间阻隔了老鼠大军,黑大王自然不能忍,所以亲自上前去查看状况,到底是什么事情令手下畏手畏脚,不敢上前? 黑大王来到城门口,推开众多老鼠,然后发现眼前站着一个人和两只白底花背的动物。 这人就是刚才在城楼上极其目中无人的细皮嫩肉小子,而这两只动物,隐隐约约的散发着莫名的威势,令黑大王心底产生了些许忌惮。 但它是黑大王,自然有着自己的傲气,于是指着滕小茗说:“你到底是何人?敢阻拦我大军?” “你这也叫大军?一只偷喝灯油的肥老鼠而已,至于我是谁,你问问你家达摩祖师就知道了”滕小茗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你认识我家达摩祖师?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下轮到黑大王发怵了,归根结底,自己只是一只老鼠,偷喝灯油大家都知道,但是知道达摩祖师的人,估计来头不小。 “偷喝灯油?敢污蔑大王,小的们,给我捉了他”这边黑大王不发话,但是不代表他的手下不生气,老鼠国度里口耳相传,说黑大王是仙山上的仙人,而达摩祖师则是大王的至交好友。 而现在听别人说自己至高无上的大王竟然是一只偷喝灯油的老鼠,他们自然不能忍。 所以一队老鼠就要上前捉拿滕小茗认罪伏法。 “喵”大花果断弓起身子,对着眼前的老鼠吼了一声。 这一吼果然立竿见影,老鼠们畏首畏尾的,不敢上前了。 黑大王没有怪罪手下胆小懦弱,反而瞳孔一缩,眼睛死死地盯住大花和小花。 眼前的这两只动物,似乎有一种天敌般的感觉,绕是它活了四百年,在仙山上也见过很多大人物,但是眼前的这两只动物它从来没有见过。 但是黑大王看了看自己成千上万的大军,心里也就不是那么害怕了,毕竟这种动物只有两只,而自己的大军数量远远多于它们,就是拿尸体添,也能累死它们。 “小的们,给我上”黑大王心一狠,便招呼自己的手下冲上去,而自己便想着要离开这里,返回大军中。 老鼠们得令之后,便开始蠢蠢欲动了起来。 “喵”而出乎意料的是,没有等老鼠主动攻击,大花和小花便开始冲进鼠群里,一场厮杀大战拉开了序幕。 大花和小花俩,如有神助,冲进鼠群里是凶猛异常,那些老鼠试着反击,但是速度和灵活性远远比不上两只猫,不一会儿便伤亡惨重,且它们连两只猫的毛都没伤到。 这些老鼠害怕了,并且开始溃逃城门口瞬间空旷了起来,只留下很多老鼠尸体。 “啊,气死我也,一群没用的东西,非得要本大王亲自出马嘛?”黑大王在远处观战,发现自己的手下只是仗着数量庞大僵持了一会儿,然后就溃逃了起来。这两只动物也是厉害,冲进鼠群里完全是一边倒的砍瓜切菜,根本不能敌。 “左右,抬我宝囊来”黑大王决定要亲自出马了,于是对着左右吩咐道。 “是,大王”两边的老鼠退后,一个有拳头大的绣球状宝囊被抬了出来。 这宝囊方圆有致,镶着金边儿,端是好看无比。 黑大王接过宝囊,爱不释手地触摸了片刻,然后对着宝囊念叨了一些听不懂的咒语,接着这宝囊毫光大盛,然后从里面飘出来一事物。 这是一个一个青面獠牙的蝙蝠,有一只猫的大小,眼睛血红,看上去充满着暴虐的气息。 这蝙蝠好像有点惧怕阳光,一出来便有点畏首畏尾,但是在黑大王的驱使下,很不情愿地向城门口飞去了。 城门口,滕小茗和老乞丐以及两只猫正在和一群老鼠对峙着,这时候,那只蝙蝠飞过来了, 这蝙蝠看上去很饥饿的样子,冲过来就吃了几只躺在地上的老鼠尸体,然后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是什么鬼?”滕小茗很诧异这突然出现的蝙蝠,然后再看它的反应,一阵的恶心感袭来。 这只蝙蝠吃了几只老鼠尸体后,便把血红色的目光对准了滕小茗几个人,看样子,是盯上他们了。 两只猫很敏锐的感觉到这蝙蝠的嗜血性和危险,都都尾巴竖了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这是仙山魔窟的血蝠,嗜血成性,不知道这里怎么出现了一只?”老乞丐见多识广,很快就认出来这蝙蝠的来历。 “哈哈,这是本大王为你们准备的,好好享受吧”远处传来了黑大王的狂笑声。 “这下有点麻烦了”滕小茗心里也淡定不起来了。 首先,光看这蝙蝠的外表,就知道不是个善良的主,四颗长而又尖的獠牙偷着寒光,再搭配一双血红色的眼睛,以及这超乎想象的体型,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不可力敌。 “怎么办?它有什么弱点?”滕小茗焦急的看向老乞丐,征询道。 “这血蝠的弱点倒是很明显,就是它极度畏惧阳光,但是眼前的这只好像不是很害怕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老乞丐也是神色紧张的说道。 “嗡”突然间,滕小茗脑子里一颤,一股强烈的眩晕感袭来,紧接着他看见两只猫率先跑了,而后老乞丐也二话不说直接往城里跑了。 滕小茗瞬间意识到自己也该跑路了,于是撒开脚丫子,准备跑。 “啊,等等我”可是,他的腿好像不听使唤似的,根本就迈不开步子,这时候,那只蝙蝠以极快地速度向他俯冲过来。 滕小茗顿时吓得魂飞魄散,然后眼前一阵模糊,他失去了意识。 …… “嗬嗬,救命啊”现实世界的房子里,滕小茗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然后冷汗直流的坐了起来。 “啊?我这是?”滕小茗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才发现自己从那个世界回来了,于是松了一口气。 “不行,我得回去,不然他们就危险了”冷静了下来,滕小茗还记得两只猫和老乞丐四散而逃的背影,再结合那蝙蝠飞行的速度,十有八九会有危险。 只是自己回去能帮到什么忙?那血蝠可不是盖的,刚才自己可是真真切切的体验过一次,现在进去岂不是送死? “不行,我得找个能克制它的东西”滕小茗起身,打开房间的灯,然后焦急的四处乱转。 “对了,老乞丐说它惧怕阳光,但是刚才可是在大太阳下,它却毫发无损,怎么办?”滕小茗一阵的翻箱倒柜,企图寻找出一件克敌制胜的神器。 “这是什么?”突然,滕小茗从抽屉里翻出来一个一尺长的棍子,橡胶把手,而且上面还有开关,有点像手电筒。 滕小茗下意识的按了一下一个红色的按钮。 “啪啦啦”一阵电火花从棍子的前面冒了出来,吓了他一跳。 “这是?电警棍?”滕小茗有点迟疑,然后再仔细的看了看,发现那个红色按钮旁边写着10kv,100kv几个字样儿。 “这?”滕小茗记得这里的房东好像是个退伍军人,然而家里藏着这个电警棍干嘛? “就它了,我不信,十万伏的电压,还治不了你?”滕小茗终于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于是兴冲冲的躺回了床上。 第十二章 黑大王之死 话说在西江镇里,由于城门失守,现在整个镇子沦落到了黑大王的统治下。 而镇子上的居民则是诚惶诚恐,一来,黑大王攻进了镇子,然后发布通缉令,缉拿一个老乞丐和两只猫。再者,听守城的兵卒说,滕半仙被黑大王的妖法所杀,也是悲壮。 不过众人都来不及扼腕叹息,就被黑大王的部下驱逐到镇子中心的原黑大王分舵处,参加黑大王对徒子徒孙的追悼会。 在原先的那方土包处,现在已经被铲平了,黑大王神色阴沉久久不语,大家能看出来它不是很高兴,没有破城拔寨的那种气势,这固然跟伤痛这里被滕小茗几个杀的老鼠有关系,但更多的是老乞丐他们还在逃中,所以黑大王很不高兴,刚才还冲手下是大发雷霆。 再说这追悼会,可是格外隆重,基本上所有的老鼠都参加了,黑压压的一片。 一张八仙桌被摆在原土包前面,上面摆放着猪羊的脑袋,中间立着一个香炉,燃着三支香火。 这时,一长胡子瘦老鼠从鼠群中走了出来,只见它手里拿着一张祭文,跪倒在桌前,开始念到:“吾为黑大王历480年,岁次甲申,于大破敌军于此,特哀悼汝等,涕淋不已……” 随着瘦老鼠的最后一句“尚飨”后,众老鼠都是哀嚎痛苦,就连坐在一旁的黑大王神色都有点悲痛。 礼毕后,镇上的居民被强迫跪下,然后十八只老鼠走了出来,九杆唢呐奏了一曲“雁落沙滩”,此时,追悼会的气氛才到高潮。 …… 滕小茗手里拿着电警棍,火急火燎的赶到了镇子外,却发现城门失守。 走进镇子上,令滕小茗感到奇怪的是,街上反而一个行人也没有,即使镇子沦陷,也不能如此寂静无声啊? 怀着狐疑,滕小茗往街道深处走去,他首先要确认老乞丐和两只猫是否还活着。 在一处街拐角后,忽然间,滕小茗听到一阵隐隐约约的唢呐声,于是决定前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过几个转弯之后,眼前出现的情况令滕小茗很惊讶。 只见镇上的居民全部在此地,且都跪着,而四处全是黑老鼠,有的面无表情,有的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最前面,黑大王坐在一张太师椅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而那唢呐声则是一群老鼠奏出来的,不过演奏水平确实不敢恭维。 暗中观察了一番后,滕小茗没有发现老乞丐和两只猫的足迹,再加上老乞丐那逃跑的速度,于是滕小茗料定他们应该跑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滕小茗思考着。 “你是何人?为何不跪?”正在滕小茗思量对策的时候,耳畔传来一个尖细的嗤喝声,抬头一看,一队站岗的老鼠正拿着长矛指着他。 现场寂静了下来,纷纷把目光集中到这里,滕小茗皱起了眉头。 他原本打算找到老乞丐再做定夺,可是现在暴露了。 “滕半仙?你还活着?太好了” 镇上的居民看见是滕小茗,纷纷喜出望外,但是一看四周黑压压一片的老鼠以及坐在太师椅上的黑大王,大家都忧心仲仲了起来。 “嗬,原来是你?本王正找你了”黑大王寻声望去,发现正是那个猖狂的白面小生。于是喜出望外了。 据血蝠反馈来的消息,这小生在它扑到跟前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失踪了,也是奇怪。 而黑大王则是猜测这白面小生会土遁,所以前头担心的很。只是现在,他自己送到跟前,那就省了自己很多麻烦了。 “左右,将他捉过来”黑大王站了起来,然后挥手让子孙们把滕小茗捉过来。 左右得令,然后熙熙攘攘的一群老鼠跑过来,便要捉滕小茗过去。 滕小茗自然是不愿意束手就擒的,于是拿起来一根棍子,一招横扫千军挥过去,瞬间倒了一大片。 “大胆,竟然敢反抗?”黑大王大怒,眼前的这人好像不怕它的名声,竟然不像这镇上的**,一听见自己亲征,就吓得不知所措了。 看了一会儿,发现老鼠们根本不是滕小茗的对手,黑大王也着急了起来。 “退下,看本大王如何亲自收拾他,左右,抬我百宝囊来”黑大王命令道。 于是那个宝囊被抬了出来,然后黑大王念了一句咒语,里面顿时飞出来个葫芦,黑大王打开了葫芦,紧接着原先的那只血蝠飞了出来。 “哇,这是个好东西,待会儿要抢过来”滕小茗看见黑大王的那个宝囊,竟然放的下比自身还要大的一只葫芦,顿时激动不已。 而那只血蝠看见滕小茗,眼睛瞬间变得血红无比,就是这小子,在它的锁定下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可是奇耻大辱啊,所以它打定主意,这次绝对不能失手,它要吸干这小子的血。 血蝠速度很快,眨眼间便飞到了滕小茗跟前,也是吓了他一大跳。 “嗡”脑袋里一阵轰鸣,滕小茗暗道不好,然后条件反射的拿出了电警棍,护在胸前,然后按了那个100kv的按钮。 “兹啦”眼前电火花四溅,滕小茗明显感觉到手里的电警棍接触到了一个东西,然后一阵青烟升起,一股难闻的羽毛被烧焦的味道扑鼻而来,定睛一看,电警棍的那头连着一只大大的蝙蝠。 但是这个蝙蝠身上冒着烟,在激烈地痉挛。 “呀”滕小茗吓了一跳,然后扔掉电警棍,那个蝙蝠也和电警棍一起掉落在地上。 此时的蝙蝠可谓是凄惨无比,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眼看着活不成了。 滕小茗定了定神,然后才反应过来这蝙蝠已经被治了,于是捡起电警棍,再给了两下。 不一会儿,血蝠的眼睛暗淡了下来,也不再抽搐了,滕小茗上前查看了一番,发现已经断气了。 “麻麻的,总算收拾了你”滕小茗一脚踢开这只蝙蝠,然后吐了口吐沫。 “啊!”远处观战的黑大王看见自己的得力干将血蝠竟然被这人拿着一个棍子收拾了,顿时变得龇牙欲裂了起来。 这只血蝠,是它得道之前,在魔窟的一处地方捡到的,当时是一个葫芦,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只血蝠。然后它专门在达摩祖师的藏金阁里找到了一片伏魔的经文,这才降服了血蝠。 可以说四百年以来,自己赖以成名的本事,大多数是这血蝠提供的。每当它遇到强大的敌人后,它就释放出这血蝠,然后敌人顷刻间就被吸血,然后死了。 可是今天,自己最大的依仗却被敌人破了,黑大王自然是暴怒的失去了理智,然后直接向滕小茗这边冲将过来。 “拿命来”黑大王速度也是很快,手里拿着一把铁剑,看样子是很锋利的那种,然后直接冲着滕小茗刺了过来。 这把铁剑,是仙山上的宝剑,也是黑大王偷来的,然后它把这把宝剑钦定为自己的佩剑,也是黑大王国的尚方宝剑,执此剑者,拥有生杀大权,可以先斩后奏。 当然此刻它是没考虑这些,它要滕小茗死,不然怎么能消它心头之恨? 滕小茗见黑大王失去了理智,不由分说地然后拿着把剑刺向他,他当然不能不还手,不然就是不尊重人,哦,不是人,是鼠。 电警棍前头半截子是金属材质的,滕小茗一格挡,正好和黑大王的宝剑碰触了。 “嘿嘿”滕小茗邪笑了一下,然后按下了那个100kv的红色按钮。 “噗呲”黑大王正想着下一招是“平沙落雁”还是“长虹贯日” 呢,突然就感觉到一股雷电从宝剑里传到身体里。 紧接着,黑大王一阵的痉挛,然后皮肉烧焦的味道散发了出来,一股黑烟过后,黑大王脑海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声音:“吾命休矣!这是神威莫测的雷电之法?”然后失去了意识。 第十四章 深藏功与名 黑大王纵横边关无数载,可谓是飞扬跋扈为谁雄?只可惜,它万万没想到自己却殒命于这座很不起眼的小镇子,真是时也命也! 看着黑大王死不瞑目地躺在滕小茗跟前,这里的所有人,包括老鼠们,先是发呆,然后感觉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然而,无论怎么揉眼睛或者掐大腿,眼前的一幕确实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啊,大王”等到它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这群老鼠瞬间奔溃了,在它们眼里无敌于世的黑大王,竟然死的如此突然,如此轻松,远没有它相应身份的悲壮感。 这里的老鼠们先是不敢相信,然后是悲痛,最后化悲痛为力量,想要为大王报仇雪恨。但是远处站立的那个身影却如同神祉一样,给它们莫大的压力。 “连大王都被他顷刻间杀死,咱们上去不是送死吗?”几乎所有的老鼠冷静了下来,然后意识到此仇已经报不了呢。 “黑大王为祸多年,鱼肉乡民是无恶不作,今天它是罪有应得,大家都起来,别跪着了,将这群剩下的老鼠赶尽杀绝吧”滕小茗看见这群老鼠有点儿贼心不死的样子,好像要找他报仇,于是他振臂一呼道。 “这?对呀,几只老鼠而已,还是滕半仙厉害,大家把这群老鼠赶出镇子吧”见滕半仙发话了,于是大家纷纷响应号召,但是一看自己很没骨气的跪着,便老脸一红。 “杀呀”居民们如同被笋尖戳了屁股似得,赶忙站了起来,然后几千人对着四周的老鼠发动了猛烈的进攻。 一时间,鼠飞乱窜。由于黑大王已死,所以这群老鼠群龙无首,早已无心恋战了,再加上几千个人动手,实在是不能招架,于是都四散而逃了。 毕竟老鼠再厉害,也就那么大个儿,跟一个成年人差距太大,一个人一个扫堂腿过去,都能扫掉一大片,所以老鼠们固然数量是人的好几十倍,但是即战力根本不能比,再加上军心涣散,所以只有跑路了。 一顿爆採之后,现场的老鼠都逃的无影无踪,而居民们则是大呼过瘾,可以说,这么多年来,被黑大王欺负的他们,今天是终于解脱了。 …… 大战过后,大多数老鼠都逃进了大漠里了,只有少数留下了尸体,都被居民们掩埋了,至于黑大王的尸体,则被滕小茗收了去,说是要研究研究,连同一起的还有黑大王的那个宝囊。 滕小茗主要是觉得这黑大王的尸体有点震撼,你想,一直老鼠,却有着跟獾那样大的体型,而且还智慧非凡。尤其是它养尊处优了这么多年,毛皮油光可鉴,虽然有被电警棍电疗的痕迹,但是做个标本啥的还是可以的。 当然,黑大王的尸体只是个添头,其实滕小茗最上心的自然就是黑大王的那个神奇的宝囊了。 这宝囊只有拳头大小,但是奇重无比,滕小茗掂量了一下,觉得有十来斤,也是神奇。 他可是见识了黑大王从这里面取出来一个一尺来长的大葫芦,然后释放出了那只血蝠。如此想来,这个包囊大概是一个芥子空间啥的东西。 以前只存在于仙侠小说里的东西,现在真真切切的出现在他的眼前,怎不让他感到惊喜? 这边处理了战场之后,镇上的居民在这里大摆庆功宴,来庆祝这一场伟大的胜利,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的滕小茗,自然成了当之无愧的主角,一时间成了万众敬仰和人人感激的存在。 世人都说滕半仙独自面对黑大王的大军,于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顷刻间瓦解敌军,可谓是举世无双啊。 为了表示对滕半仙的敬意和感谢,镇上居民决定为他树立雕像,尊称为”滕大仙”,也就是直接去掉的那个“半仙”。要知道,滕大仙会御使传说中的天雷,可敌世间一切邪恶黑暗的存在,拯救黎民于水火之中,可谓是永垂不朽。 在另一边,一个古墓里,老乞丐和良知猫躲在这里,不是他们胆小懦弱,而是那只血蝠太恐怖强大了,他们不得已才逃跑的,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但是现在不知道外界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滕小茗是死是活?都不得而知。 商量好后,老乞丐决定出去打探一下情况,然后再做定夺,而且,他总感觉滕小茗不是命软的人。在仙山上,他跟着曹公仙学过一些面相之术,在他看来,滕小茗天庭饱满,人中端正,眼神空灵,也是大富大贵的长寿相,所以他料定滕小茗大概还活着。 这个古墓位于镇子东边的一处山坳里,如果滕小茗在这里的话,就会发现老乞丐那天拉着他的手,最后一路上跑到了这里,而且最后出现了那惊悚的一幕。 来到镇子的后门处,老乞丐发现门敞开着,而且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震耳的欢呼声。 “难道胜利了?”老乞丐一阵错愕,然后竖起耳朵来,仔细分辨了这声音的源头。果然,这声音雄浑粗厚,根本就不是老鼠们发出来的。 “我们赢了,哈哈”老乞丐顿时狂喜,然后抱着两只猫疯狂地冲进了镇子,其速度比他从这里逃跑的时候还要快。 庆功宴的现场已经杯盘狼藉,大多数人都喝醉了。老乞丐也讨了杯酒喝了,然后了解到事情的经过,顿时兴奋的不得了。滕小茗独自一人力挽狂澜,战胜并杀死了黑大王,可谓是真正的英雄。 听着居民们崇拜的话辞和溢于言表的兴奋,老乞丐在欣慰之余,心里也未免有几分惭愧。老实说,他当年师从仙山,除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梦外,就是梦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受世人敬仰的英雄,可惜,一切的荣耀全被滕小茗抢去了。 而滕小茗此刻已经回到了现实世界中,深藏功与名。 又是一个周末天,临近十一月,北方的天气也正式步入了冬季,西伯利亚的寒流带来了这一年的第一次大范围的降温。早晨寒霜蒙住了玻璃,落叶散落在街道上,萧瑟无比。 起床后的滕小茗,对于此次梦境之行是感触颇多,那个世界里,一切是真实存在的,尤其是现在,他穿梭与两界之间,明显感到越发的轻松自如了。 …… 第十五章 好酒 滕小茗姐夫韩耀辉这几天任务繁忙,今天晚上,他要陪同人事部的领导接待几位从总公司下来视察的领导。地点选在了阳光大酒店。 阳光大酒店是一个专门接待外地重要人物的酒店。这酒店虽然没有星级评定,外表看起来很简单,但是进去以后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整个酒店布局工整,里面完全是按照古代风格装修的。 待到傍晚,在三楼的一间高端包厢里,一群穿西装的人在吃席,这正是滕小茗姐夫韩耀辉一行人。 这次来的领导是总公司调查岗位业绩的主管,可谓是位高权重,滕小茗姐夫的上级可是非常小心的接待了,就连这吃饭的地方都是精挑细选的,一顿满汉全席下来,花费不小。 至于酒水,则准备的是二十年份的飞天茅台,一瓶子一万多。 而陪领导吃饭,这喝酒才是重头戏,韩耀辉的任务自然是替领导代酒的,所以对酒量要求很严格的。 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国企里上班,一个好的酒量就是万金油技能,抵得过勤勤恳恳的业绩。 但是今天,韩耀辉可是有备而来的。领导们喝茅台,好像有点喝腻了的样子,不是很上心,嚷嚷着要喝这里地方的特产酒,于是韩耀辉拿出了一个手提包,打开之后取出了一个古朴的瓦坛子。 这瓦坛子自然就是滕小茗的女儿红了。 “小韩,你这是?”在座的领导们不解地看着韩耀辉的一举一动,直到他取出这个坛子来。 “这是?老酒?多少年份了啊?”其中一个官最大的领导,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一坛子上了年份的老酒,于是期待了起来。 这个领导对酒文化很有研究,而且品味很高,对于市面上的普通飞天茅台,他是看不上的,而那些真正的窖藏好酒,一般都是这种坛子泥封的。 因为瓶装的酒,大多都是开封以后才装进去的,早跑了味道。 这领导接过坛子,然后很专业的扯开了上面蒙着的一层红布,然后底下露出了青黄色的泥封。 “哇,这至少三十年份了”领导很识货,用手指敲了敲泥封,一种很结实的声音穿出来。 “这个,黄处长,您这都能看出来?”韩耀辉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让这领导很受用。 “当然,早些年,我去西山省出差,路过一家村子,据说那里的人会酿汾酒,就跟一老农买了一坛子,那味道,可以说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正宗,韵味十足”黄处长陷入了回忆中。 “好吧,黄处长,这是我老家自己酿制的,年份不好说,估计好几十年了,今儿个我带来,让大家品尝品尝,算是介绍我们家长的酒文化了”韩耀辉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然后拍开泥封。 “慢着点,我来吧”黄处长一看韩耀辉的手法有点粗糙,于是抢了过去,然后用一个餐桌上的叉子小心的刮开了。 泥封很厚,但是拍开就是一整块,然后里面是一个木塞子。 “哇,哇,好酒啊,好酒”取来木塞后,一股很特别的醇香散发了出来,令在座的人陶醉不已,然后纷纷叫好。 “酒色清冽,醇香独特正宗,这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大家都品尝品尝”黄处长深深地嗅了一下,然后深情陶醉。 …… 再说滕小茗这边,他现在发现,自己可以主导自己的梦境了。 这也是经过几次偶然的实验后才发现的,只要他把那个木珠子放在枕头下入眠,就不用每天晚上睡着后去那个世界了,也是奇怪。 一晚上的正常的睡梦过后,第二天滕小茗非常精神。 今天,滕小茗同班的李旭娟过生日,早上就通过微信邀请了他去皇家一号ktv嗨,滕小茗本来不想去,但是被王大伟电话里一通骂,说自己胆小懦弱,不能正视现实,然后滕小茗只能答应了一起去。 李旭娟和刘天明俩成了情侣,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谁叫人家刘天明横肉多,家里有钱,所以暗恋李旭娟的男生只能徒喝无奈了。 在滕小茗看来,人家女孩子选择一个好的生活条件也是无可厚非,他不是那种随便给人扣拜金女帽子的人。 人活一世,就图个开心快乐,你说你啥也没有,怎么能给她幸福?再说人家女孩子也不欠你,就因为你喜欢她,就要让她答应你做你女朋友?未免太自我了吧。 而且,一个男人,勤勤恳恳地奋斗,不就是想娶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嘛,如果所有的女孩纸都不考虑物质生活,认定一个人就一辈子,那么很多人都会慵懒而不思进取,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就变了,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也就没了。 所以说,爱情固然是真的,但是要认清现实,不要轻易责骂一个人。 …… 中午的时候,滕小茗接到了姐夫的电话,说那几坛子酒滕小茗愿不愿意出售,多少价钱都行。 滕小茗也不奇怪,他知道姐夫的工作就是陪那些大领导参加饭局,只不过听姐夫说,这酒可是非常了不得,这次莅临视察的黄处长喝了以后,竟然跟他称兄道弟了起来,原因无非是想多弄几坛子酒而已,所以姐夫就想到了搁置在家里的那三坛子酒。 只是这三坛子酒是滕小茗的,所以他打电话问问情况,看滕小茗愿不愿意出售这三坛子酒。 这酒是从黑大王分舵的地窖里挖出来的,也算不上很金贵,毕竟那天大摆庆功宴的时候,镇上的“醉仙酒楼的胡掌柜可是拿来了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孝敬他,那坛子酒明显就比这三坛酒上品,听说要五十两银子一坛。不过这坛就最后让大家分喝了。 滕小茗姐夫在电话那头说,黄处长和其他的几个领导都想购买一坛子,价钱给的很贵,十万软妹币一坛。他本来想送他们,但是黄处长根本不接受,非要给钱,所以他现在很纠结。 滕小茗眼皮一跳,心想赚钱的机会来了,毕竟十万块钱一坛,中间的差价就好几十倍,不赚是傻瓜。 然后他让姐夫把那三坛子酒卖给了他们的领导。 下午午觉刚醒,滕小茗就发现手机上来了一条银行的短信,上面提示自己被转入三十万软妹币。 这下可是把他高兴坏了,虽然事先有预警,但是现在真真的有三十万软妹币转入他的银行卡,他还是兴奋了半天。 毕竟一个穷学生,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一千多,现在天降横财,冲击力还是蛮大的。 在网银上确认了几遍后,滕小茗还专门跑去楼下的atm机上查询了一遍,这才心中窃喜的回到了住处。 第十六章 吃锅望盆 赚到第一桶金的滕小茗心情自然是激动,但是他明白自己身上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宝藏,所以还是低调行事,而且他最终的目标是前往仙山,去寻求那烟波浩渺的长生。 吃完午饭后,滕小茗回了一趟宿舍,本来因为李旭娟生日的事情,导致他的心情有点儿低落,可是回头却靠卖酒赚了三十万大洋,也是奇特。人生或许都是这样的大悲大喜间起伏。 宿舍里的舍友见了他好像有点陌生了,这几天一直不见踪影的他,突然来到114宿舍里,可以说着实令大家有点别扭,就连滕小茗也感觉大家的变化很大,王大伟染了一个黄色的卷发,而老三老四则是精神了许多。 滕小茗也觉得自己有点亏欠大家了,所以特地带来了一些零食补偿给他们,大家自然不存在客不客气之说,理所当然的收下了。 “老二,我觉得还是你前几天的那茶叶好喝,下次来给我们带点儿吧”宿舍老三喝着一瓶绿茶,突然想起了那天早上喝的茶叶。 “好的,没问题”滕小茗笑着答应了。 “话说,你这几天在干啥?我怎么感觉你精神多了?就连气质都变了,有种飘渺的感觉,也不那么小白脸了,你说,你是不是被哪个富婆包养了?”王大伟盯着滕小茗看了一番,然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这话有道理,我也觉得有这个可能,现在的社会上,那些富婆就喜欢老二这样的小白脸,你看看,这精神抖擞的样子,明显就是夜里滋润的结果”老三也在一旁点了点头。 “包麻瓜,亏你想的出来,我是那种卖身求荣的主儿?”滕小茗自然很不乐意,于是反驳了过去。 “那可不一定”老四也站出来。 “我……”滕小茗无语。 当然玩笑归玩笑,大家也适可而止了,今天从下午五点开始就要参加李旭娟的生日party,所以玩了几把英雄联盟后差不多到点了。 这次刘天明可是出了血本,租了一个皇家一号的大包,并且说酒水不限量供应,只求大家玩好。而到场的同学也很多,除了本班的,还有很多是滕小茗不认识的面孔,其中不乏一两个美女,估计也是李旭娟认识的朋友。 而今天的女主角李旭娟穿着打底裤,衬托出那双大长腿,上身一件阿玛尼的军绿色针织衫,配合她那漂亮的脸蛋,十足的班里颜值担当。 在滕小茗看来,李旭娟固然是美女一只,但是刘天明他确实不敢恭维,肥硕的面庞上面梳着油光可鉴的大背头,一件黑色风衣怎么穿都感觉很肥胖,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世界里已经死去的黑大王,他估摸着,这刘天明去那个地方绝对有给黑大王当小弟的潜质。 所以把李旭娟和刘天明联系在一起,他总感觉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再联想到李旭娟和刘天明俩晚上一起啪啪啪,滕小茗顿时心里堵得慌,别人都围在蛋糕前唱生日歌,他只好借尿遁出去到洗手间抽了根烟,顺便透透气。 “你怎么跑到这里呢?”正在滕小茗依靠在洗手间外的一处阳台前惆怅的时候,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非常甜的女声。 滕小茗遂转过了头,发现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在看着他。这女孩他记得好像是来参加这生日party的,由于长的很漂亮,所以滕小茗暗中偷着瞄了几眼。 “你是?”滕小茗有点尴尬,赶紧掐灭了烟头。 “咯咯,我是李旭娟的闺蜜,叫路甜甜,在经管院,今年也是大四,你呢?”那女孩显然性格很开朗,看着滕小茗有点紧张,便笑着问道。 确实这女孩很甜,不但长的甜,而且说话声音也很甜,不知道有没有男朋友?但她是李旭娟的闺蜜,不知道人怎么样。 滕小茗一瞬间想了很多,但是在路甜甜看来,滕小茗此刻有点木然的盯着她看,纵使她性格大度,但也是女孩子,所以本能的害羞了。 “喂,你别这样看着我吧”路甜甜有点嗔怪的提醒道。 “啊?对不起,我刚才想起了一件事,走神了,不好意思”滕小茗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失态了,于是赶紧低了头。 “我叫滕小茗,跟李旭娟是同班同学,很高兴认识你”调整了一会儿,滕小茗重新开口说道。 “滕小茗,这名字很有趣的,小明小明,啧啧”路甜甜嘴里念叨了一下。 “不是那个明天的明,是香茗的茗”滕小茗重新解释道。 “哦,好吧,那你为啥一个人跑到这儿抽烟?”路甜甜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道。 滕小茗擦了擦汗,说:”我感觉包厢里有点吵闹,所以出来透透气” “透透气?我不信,我看你好像有心事似得”路甜甜看着滕小茗,神色有点莫名的样子。 “这?没事的”滕小茗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估计你也是看不惯旭娟的那个男朋友吧?”路甜甜抿着嘴,仿佛看透了滕小茗的心事。 “那你呢?”滕小茗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我跟你一样,那个刘天明,我总是看不顺眼,只是旭娟选择了他,我也不好说什么”路甜甜淡淡的说道。 “唉!也是,人家喜欢,作为朋友只能尊重她的选择”滕小茗叹了口气。 “唉!我还能说什么?长的差没关系,主要是他那副嘴脸我看不惯,旭娟跟了他,以后有好结果才是怪事,我也不能看个明白揣个糊涂吧?纠结啊”路甜甜也是无奈的很。 “人家有钱呗”滕小茗也无奈的耸了耸肩。 “我看旭娟的男朋友要是你这样的就好了,哈哈”突然,路甜甜调侃了滕小茗一句。 “额,不好吧?” “走吧,我看你气也透的差不多了,咱们回包厢吧”路甜甜洗了洗手,然后一个人在前面走了。 “呼!”滕小茗松了一口气。说实话,作为一个老工科男,高中献给了学习,大学献给了游戏,所以基本上跟女孩子没怎么搭讪过,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所以不紧张才怪了。 跟着路甜甜的背影,滕小茗心里忽然有股莫名的悸动,从后面看,这女孩的身材比李旭娟还要好,脸蛋自然不用说,如果李旭娟是班花级别的,那么路甜甜绝对是校花级别的。 …… 回到包厢里,路甜甜和滕小茗的推门而入引来了很多目光,但基本上都是集中在她的身上,而滕小茗自然是被忽略了。 “甜甜,我们准备吃蛋糕了,你去哪儿呢?都等你了”李旭娟见路甜甜和滕小茗一起进来了,心里有点疑惑,但还是拉过了路甜甜。 “嗯嗯”路甜甜面无表情地点力点头。倒是把一旁的刘天明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哇!这女孩就是路甜甜啊?比李旭娟还要漂亮,要是……”刘天明心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然后他不动声色切了一块蛋糕,用纸盘端了过去,殷勤的献到路甜甜跟前,还自信的甩了甩他那油头。 “额,我没胃口,你们先吃吧”路甜甜看见刘天明的眼睛闪闪发亮,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顿时一阵的反胃。连忙摆了摆手。 滕小茗看的一阵好笑,“这刘天明不会是看上了路甜甜吧?” 然后他在暗中观察了一会儿刘天明,发现他的目光始终偷着看路甜甜,这更加应证了自己的猜测。 “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有一个女朋友就算了,现在竟然看上了自己女朋友的闺蜜?也是奇葩啊”滕小茗暗自摇头道。然后有点同情李旭娟了。 而李旭娟对此毫无所觉,正拉着几个女孩子在点歌。 第十七章 一见钟情? 刘天明家里的情况滕小茗是知道的,他爸来着一家超市,资产估计也有上千万了,他平时就喜欢高调,也爱显摆,就连这大学,据说是拖关系买进来的。 反正他跟滕小茗这些不是一路人,平时碍于同班同学的面子上,见面了也好歹打个招呼,不过私下里就完全是个陌生人。但是这次去鸣沙山,刘天明反而很主动,这明显是李旭娟的缘故。 这不,现在已经搞到手了。 “亲一个,亲一个,明哥”吃完蛋糕后,大家都喝嗨了,不知道谁起哄,嚷嚷着让刘天明和李旭娟当众亲一个。 “这不好吧?”李旭娟有点难为情,但是刘天明很开心,然后拉过她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吻了下去,现场顿时一片尖叫声。 “靠”滕小茗看不下去了,喝了口闷酒,然后趁人不注意从包厢里出去了。 又是卫生间,滕小茗点了根烟,现在角落里不出声,看来是真的受伤了。 “你也看不下去了?对了,这烟以后少抽点,对身体不好”耳畔突然传来了一个有点熟悉且忒好听的声音。转过头发现又是路甜甜。 “不是,我……”滕小茗还是一阵子的沉默。 “咦,我算是知道了,你喜欢旭娟是不?”路甜甜白了他一眼,然后强行把他手里的烟头夺过去,然后扔掉了。 “好吧,我承认我喜欢她”滕小茗也不介意,然后看着路甜甜说道。 “你知道不?刚才他俩亲吻的时候,我明显看出来旭娟很不情愿,大概真的不是喜欢那个刘天明了,只是为了钱?我想不通,她变了”路甜甜心情也很不好,甚至有点生气了。 “对了,你俩是啥时候认识的?”滕小茗突然问道。 “这个,我们高中就是好闺蜜,最后也考到了同一所大学里了,以前的她,是很单纯善良的,但现在有点变了,很物质了”路甜甜情绪有点失落的说道。 “她可以物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此,但是钱不等于全部,那个刘天明除了家里有钱之外,完全就是一个草包,我也看出来了,他对她也没有多少感情,纯粹是那方面使然,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路甜甜说道最后,眼睛里泛着光,语气都有些凝噎了。 “你别哭啊”滕小茗见路甜甜即将要梨花带雨了,于是瞬间慌神了,他也知道此时应该安慰她,但是他这一慌神,便有点语无伦次了。 滕小茗这方面的经验可是为零,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但也是老司机一名,没吃过猪肉并不意味着他没见过猪跑,相反经过多年的耳读目染,早已深谙各种三十六计。 但是今天,他才发现实践要远远高于理论,所以现在完全手足无措了。 一分钟后,路甜甜终于哭成了泪人,叮咛啜泣声清楚的传到了滕小茗的耳朵里。 他大脑里的脑细胞全部开动,但是又搅成一团。 “拿一张手纸?不行不行太随意简单了;要不恐吓她?就像恐吓小外甥一样,你别哭了,不然就打你屁股?这也太伤大雅了吧?” “噗”头里一片乱麻后,滕小茗突然扑过去一把把路甜甜搂入怀中。 “我靠?我干什么呢?这下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待滕小茗反应过来后,他发现目前的大错已经酿成了,但也晚了。 “你?”路甜甜也是惊愕了,瞬间也不哭了,但是她没有反抗,任由滕小茗这样抱着。 “该怎么办?我滕小茗半辈子光明磊落,从不干这等占女孩纸便宜的禽兽之举,今天犯戒了竟然,她会不会如电视剧里那样打我一耳光,然后痛骂我为色狼?”滕小茗大脑一片空白,随之而来的就是担心。 “我让一个男生抱着?合适吗?我该怎么做?”路甜甜也是心跳加速,不知怎么办了。 就这样,俩人紧紧的抱着,都羞红了脸。 “我靠,老二,你干啥啊?”觉得包厢里有点烦闷的王大伟也想出去透透气,于是来到了洗手间,但是他一抬头,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于是下意识的喊了出来。 老二,也就是滕小茗竟然和一个女孩子在角落里抱在一起,这特么是眼花了还是世道变了? “啊”滕小茗和路甜甜同时脱离了怀抱,然后又同时退了几步,都低着头。 “sorry,你们继续,我不打扰了,我什么也没看见”王大伟反应也很快,马上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然后捂着眼睛跑掉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滕小茗脸红的跟猴屁股似得,连忙道歉道。 “你?没关系啦”路甜甜也是脸红的像颗熟透的红苹果。 气氛又陷入了尴尬中。 足足五分钟后,路甜甜率先开口道:“那个,你这是第一次抱女孩纸吗?” “嗯嗯,是”滕小茗也抬起了头,然后四目相对,一股莫名的奇妙感觉在这一瞬间形成了。 …… 这个party,对于滕小茗和路甜甜来说,一直沉默的坐完了,最后曲终人散的时候,俩人有意无意地暗中瞅了几眼对方,然后默默地走了。 回到住处后,滕小茗跑进了卧室,傻呵呵的呆立了一会儿,然后打开冰箱,取出了一罐啤酒,一饮而尽。 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的,他头一次发现抱着一个女孩子在怀里是那样的美好,那种奇妙的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以前路过女生宿舍楼底下,经常见几对情侣在角落里互啃,或者说是激吻。滕小茗对此也不是视而不见,相反他会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从一旁走过去,并且用眼睛的余光偷瞄几下,以满足自己的眼福。 宿舍里的工科男明面上对此很不齿,但是心里是羡慕还是嫉妒,只有自己知道了。 世间有两种情愫,一种是日久生情,一种是一见钟情。今天,滕小茗发现自己是一见钟情了。虽说在这个浮夸的社会大背景下生存,有些东西早已变味了,但是这样的纯真感情永远不会变。 路甜甜那一头柔顺长发的香气永远停留在滕小茗的嗅觉记忆里了,再也抹不去了。 而滕小茗发现刘天明也不是那么可憎了,李旭娟还是以前的那个李旭娟,从此跟他没有关系了。这种见异思迁的想法也是奇怪,反正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这一晚上,滕小茗久久不能入眠,脑海里全是路甜甜的身影,以及她梨花带雨的样子,他也庆幸自己那时候大脑短路跑过去抱住了她,但又心里默默的担心了起来。 人生的相逢只是一瞬间,滕小茗自认读过几年圣贤书,但确实没有受儒家思想的侵蚀,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全是扯蛋,之所以没有谈过恋爱,究其原因的话,只能说是多方面的原因了。 首先,能考上金城大学这样的985院校,高中时代就只能埋头学习,什么“匆匆那年”,“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女孩”之类的影视剧的青葱岁月,他全都不曾经历过,有的只是暗恋,但是映像不是很深刻,现在都忘了对方长啥样了。 其次,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也没有张很多,只是觉得现在的专业“飞行器设计以及自动化”很牛逼,就心满意足的填了。没想到这里有着恐怖的男女比例,女生大多数是国宝级的,一个班就那么几个女生,其中大多数都不忍直视,唯有少数的像李旭娟一样的美女都名花有主了,或者是竞争力太大导致她们眼高于顶,像滕小茗这般帅气的小白脸也没啥优势。 最后,滕小茗始终不知道自己有一种自卑感,这或许是家境贫寒的原因,或许是高中那种逆来顺受的教育所造成的,滕小茗也不得而知。 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确实喜欢上了路甜甜,那种感觉没有错,而且他不自卑了,可以说这段时间奇妙的经历给他带来了很大的自信,他相信自己以后可以为自己爱的人带来幸福,无论是金钱还是社会地位,亦或者感情方面。 他思前想后,终于下定决心要追路甜甜,无论她有没有男朋友。 想着想着,一股困意袭来,眼前一变,滕小茗出现在了那个小镇里了 …… 第十八章 决定 西江镇这几天慢慢的恢复了平静,人们也渐渐的遗忘了曾经在这一带为患多年的黑大王,可是他们永远忘不了一个神秘的年轻人,滕大仙。 今天,就有人在街上见滕大仙独自漫步,精神很不错的样子,估计是有喜事相随。但是作为受人敬仰的滕大仙,本来就是有诗和远方的人。 在镇子北边的老乞丐的茅草屋里,滕小茗如约而至,而老乞丐则是一如既往地悠闲,两只猫的日子过得也很舒坦。 看见滕小茗进来,老乞丐显然是很高兴,确实,现在的滕小茗与以往可是不可同日而语了,老乞丐对他有一种来自肺腑的崇敬感,这个来历神秘的少年,用雷霆之法战胜了黑大王,却又低调谦逊,可谓是人之楷模。 “滕大仙来,可是令我这里蓬荜生辉啊”老乞丐站起来笑呵呵的迎接道。 “额,什么大仙?我又不是跳大神的”滕小茗还是感觉这个“大仙”的称呼很别扭。 “好吧,滕公子神勇,那天真是令我感到惭愧啊”老乞丐显然对那天的不战而逃深感自责。 “老家伙,今天找你有事商量”滕小茗说明了来的意图。 “什么事?”老乞丐问道。 “我想去仙山一趟,你能不能帮我?”滕小茗认真的说道。 老乞丐听了之后也不惊讶,毕竟滕小茗以前说过自己要去仙山,只是现在提出来的话,未免有点早? “你想好了?”老乞丐看着滕小茗的眼睛,再次确认到。 “对,我想好了”滕小茗神色中蕴含着坚定和向往。 “好吧,我也知道你不打算走那一条凡人路了,所以才找到我,但是,另外一条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比第一条路还要艰险。可以这样说,世人皆知的那一条路是需要体力和血泪,而这条路则是需要毅力的强大,以及不起波澜的内心,凡人不可走,是死路”老乞丐站立良久,仿佛陷入了回忆。 滕小茗听了之后陷入了沉默,确实,他只是凡人一个,虽然走了狗屎运,但是本质上还是凡人,没有超能力,甚至连黑大王那样的老鼠都打不过。但是仙山之行是一次人生大冒险,成功则逍遥世间,享受千秋万载,败了,则有最坏的结果,死亡。 他看出来了,老乞丐说的绝不是危言耸听,那条路上存在着莫大的凶险,足以致凡人于死命,但他心里也抱着几分侥幸,前几天被那血蝠攻击,在绝望和无助的最后一刻,他从梦中惊醒,然后脱离这个世界,逃过一劫。所以说,这是他最后的依仗了。 滕小茗不是亡命之徒,相反,在现实中他是一个胆小的男生,心地善良,但也对死亡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但他也想象过自己某一天死在了这个世界,那时候他的父母怎么办?自己是家里的独苗,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父母肯定会疯的。所以他还是很珍惜自己的这条命的。 仙山诱惑大,但也大不过自己的生命,所以这次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自己有那个神奇的木珠,那里面的那个云团絮状物每一次载着他来到这里,都会给自己莫大的安全感,即使那个云团絮状物保护不了他,他大不了最后惊醒于现实中,但这一切都建立在不出意外的份上。 “意外?唉,不管了,赌了”滕小茗捏了捏了拳头。 “老家伙,我去意已决,现在恳请你给我介绍一下那条路的情况,滕小茗定当感激不尽”半晌后,滕小茗诚恳的问老乞丐。 “唉,好吧”老乞丐转过头,然后叹了一口气,说:”滕公子,我不知道你的来历,但你明显不是普通人,所以你进入那条路或许会有福源保佑的,至于那条路,仙山有名’生死仙路’,从外界走进去则比从仙山走出来困难的多,我也不敢尝试。而‘生死仙路’,言简意赅,路途上伴随着生死无常,仙山有一种说法,这个世界是一个完整的生死轮回,阴阳二气则是生死的代表,仙山有阳,则神韵聚集,妙不可言,是生死仙路的阳端,代表生;而另一头则是阴气聚集,幽冥无常,代表死。这是一条从死亡走向诞生的路,其中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只有等你亲自经历了”。 “这样吧,明天我带你去那里,你还有一天的时间考虑,到时候走与不走,你可要想清楚了,一旦进去了,则没有回头路”老乞丐最后补充了一句。 …… 出了老乞丐的茅草屋后,心情有点沉重,滕小茗也觉得自己得做最坏的打算了。 来到了镇上的醉仙楼,滕小茗迈步走了进去,倚在柜台上的胡掌柜眼尖,立即迎了上去。 “滕大仙,您来了?有请”胡掌柜看见滕小茗进来了,感觉到一股无上的荣耀,遂受宠若惊道。 “嗯嗯”滕小茗也礼貌的颔首示意。 “小二,去后院开一坛百年极品女儿红,让滕大仙品尝”胡掌柜对着身边的伙计吩咐道。 “胡掌柜,别,我来这里不是喝酒的,是来买酒的”滕小茗说明了来意。 “啊?好商量,不知道滕大仙要什么酒?”胡掌柜有点错愕,但仔细想来,滕大仙也许是不喜欢来酒楼喝酒,所以才买几坛子回去慢慢喝。 “最好的女儿红,有多少来多少”滕小茗毫不犹豫的说道。 “啊?是,我这里有一百年份的女儿红五十坛子,这是最好的酒了”胡掌柜犹豫了一下。 “好,我全买了”滕小茗点了点头,然后拿出从黑大王分舵处缴获的金银。 “啊?使不得,使不得,滕大仙,这些金银有点多,五十坛子酒要不了这么多”胡掌柜一看滕小茗掏的金子有好几十两的样子,于是赶紧摇头说道。 “那需要多少两?” “三两金子足矣”胡掌柜只取了三两黄金,然后立即招呼伙计去后院的酒窖搬酒去了。 “这么便宜?”滕小茗看着胡掌柜亲自去后院了,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心里默默的算了一下。 一百年份的女儿红,就是按一坛子二十两银子的白菜价算,五十坛子下来也要一千两银子,那也要十两黄金,而现在却只收了三两金子,胡掌柜明显是给自己最大的优惠了。 不一会儿,五十个篮球大的青瓷坛整齐的摆放在滕小茗的眼前,胡掌柜恭敬的站在一旁。 “胡掌柜,你这太便宜了,这样吧,这里还有七两金子你收了,算下来一坛子刚好二十两白银,就这样我都赚大发了。 “不能收啊,滕大仙,我们承你的救命之恩,哪能赚你的钱?”胡掌柜急忙回绝了滕小茗递过来的七两黄金。 俩人再三谦让几番,最后迫于滕大仙的威严,胡掌柜才不得已收了其中的三两。 …… 第二天,当滕小茗梦醒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了。 望着码在客厅里的五十个酒坛子都安然无恙,滕小茗满意的点了点头。 “唉!”把所有的酒搬到另一间空的卧室里后,滕小茗叹了口气。可以说,这些酒是自己做最坏的打算的资本,要是自己真有啥意外,死在那生死仙路里,也好歹在现实世界留下了一大笔财产。 自己如果死了,不能尽孝,只能给父母留一笔巨大的金钱,让他们下半生有个物质依靠,算是补偿了点那养育之恩了。 锁了门之后,滕小茗写了一份遗书藏在书桌的一个抽屉里,里面也没说自己去哪里了,只是说自己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让父母不要伤心,这些酒是一百年份的女儿红,一坛子最少也要五十万软妹币,让父母联系姐夫卖掉。最后滕小茗写了“小茗永远爱你们”几个字,便合上了信笺。 惆怅过后,滕小茗抽了根烟,然后锁了门下楼而去。 他把这一天当成了最后一天,所以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见路甜甜一面,也不枉自己那一份懵懂的纯真。 第十九章 联系方式 滕小茗下了楼之后,特地去了一家高档理发店,吹了一个韩版的造型,然后回到房子里,穿了一件老姐给他买的军绿色秋衣,精心打扮了一番。 “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滕小茗觉得有必要送给路甜甜一件礼物,所以他拿出了一个小包裹。 这个小包裹里面都是一些缴获自黑大王处的金银珠宝,而且那个最重要的宝囊也在里面,只是滕小茗现在没有鼓捣出个所以然,只好等以后慢慢研究了。 翻来翻去,滕小茗也没找到一件合适的东西,虽然这里有几件名贵的珠宝,但是太华丽,不适合现代人的审美,所以给路甜甜送自然不合适。 “这个?”突然间,滕小茗在一团软锦帛中摸到了一件事物,然后剥开来一看。 “哇!好漂亮”只见一件有鸽子蛋大的玉坠出现在他眼前。 这玉碧绿如叶,有种滴出来的感觉,绝对是滕小茗见过的最好的翡翠了,那些传说中的帝王绿也不过如此。 但这玉坠最吸引他的地方是造型,鸽子蛋大小的玉,却被雕刻成了一座奇特挺拔的山峰。这山峰生动如实物,其雕工入微入细,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滕小茗估摸着,它的价值恐怕难以用金钱衡量了。 再看这玉坠的链子,是一种不知名的材质,软软的,摸上去很舒服,但是它有一种独特的金属色泽,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东西。 “就它了”滕小茗思量片刻,然后直接把这玉坠揣兜里了。 至于这东西路甜甜是否嫌太贵重而不肯收,滕小茗也考虑到了,他也想好了一套说辞,然后尽量的去贬低这件东西的金钱价值,再强调它的独特性,这样一来,她应该能接受的了。 收拾准备好了之后,滕小茗便打算出发了。 “靠,忘了要她的联系方式了,怎么办?”下课楼之后,滕小茗突然想起来自己没有路甜甜的电话扣微信。 昨晚上的气氛是尴尬的,一直到最后,他俩一句话再也没有说,自然就没有联系方式。 但是想起了昨晚的party,滕小茗瞬间有办法了,那就是找李旭娟要,毕竟她俩是好闺蜜。 打通了李旭娟的电话,滕小茗听见那边很安静,几秒后,一个有点疲惫的声音说道:“小茗,你怎么想起了给我打电话呢?”。 “没啥事,就是问候问候你一下,毕竟你二十二岁生日过后的第一天嘛”滕小茗轻松的说道。 “好吧,谢谢你”李旭娟轻轻地说道。 滕小茗也听出来她的声音有点不正常,明显带着憔悴,但是他也没多想,然后厚着脸皮说:“这个,旭娟,昨晚上我认识路甜甜了,然后没有扣扣,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下?”。 “啊?你认识甜甜?我不信,你是不是想打我们甜甜的注意?告诉你,没门儿,想都别想”李旭娟一听滕小茗说的,当即大怒。 在她看来,滕小茗这样的穷小子打路甜甜的注意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自然很不乐意,一个连她也看不上的男生,想找路甜甜,简直是痴心妄想,路甜甜要找也得找一个官二代或者富二代。 “好吧,那就不打扰了”滕小茗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强烈,所以悻悻然的挂了电话。 其实正常情况下,李旭娟不会发这么大火,而且今天她跟刘天明吵架了,火一直没消,这才迁怒于滕小茗。 而她和刘天明吵架的原因正是刘天明也在她跟前要路甜甜的联系方式。 她不笨,自然稍加推断就知道了刘天明打的什么鬼主意,她也知道刘天明是个花花公子,对自己也就那么回事儿,现在碰到比她还要漂亮的路甜甜,自然是饥渴难耐了,所以他俩吵了一架。但她也知道吵架的尺度,所以还不至于分手。 这边的滕小茗不明所以的吃了一顿怼,心里自然是有点生气,但他现在想的更多的是怎么才能得到路甜甜的联系方式。 …… 今天李旭娟独自待在宿舍里玩手机,再加上心情不好,所以连早餐都没有吃。不过经过刚才滕小茗的那个电话后,她突然想起了找路甜甜解闷。 “甜甜,你今天在干什么?有没有课?”李旭娟在微信上问道。 “旭娟啊,今天我们是没有课的,这会儿我在吃早餐,你呢?”不一会儿,路甜甜回复了。 “哦,好吧,你下午有没有空,咱俩出去逛逛街”李旭娟问道。 “这个,我看吧”路甜甜回复道。 “嗯嗯” “哦,对了,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叫滕小茗的男生?”突然,李旭娟看到微信上路甜甜问了这个问题。 “啊?有啊,你认识他了?还是他骚扰你了?”李旭娟眼皮一跳,顿时想起了刚才给自己打电话的滕小茗。 “认识啊,昨晚我俩就认识了,对了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微信扣电话都行”路甜甜回复道。 这下轮到李旭娟凌乱了,“他俩能认识?凭什么?”李旭娟心里有点乱。 但片刻后,她还是回复了一个扣扣号。 “好的,谢谢你,旭娟,哈哈”路甜甜发了一个俏皮的表情。 …… 再说这边,滕小茗思前想后,觉得这个机会一定得把握住,以前他经常自嘲自己连个初恋都没有,很悲哀啊之类的,然后收到的安慰就是“这东西啊,别着急,以后自然会遇见的”。可是过了这么多年,依然是那句“别着急,以后自然会遇见”。 从以前的信以为真到现在的怀疑,滕小茗终于明白了,这话固然有道理,但是遇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你不主动去追,而是想着“是自己就会来投怀送抱,不是自己的,得到了也没意义”。那么你这一辈子恐怕得改姓王了。 天上掉馅饼,那也得主动张开嘴才能吃到。 所以,滕小茗现在还没有气馁,而且拿着手机各种翻,逛李旭娟的空间朋友圈,看看能不能找到路甜甜的联系方式。 可是逛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儿头绪,好像路甜甜这女孩,对空间朋友圈之类不感兴趣似得。想到这里,滕小茗不免有几分泄气。 “咳咳”突然,滕小茗手机上传来了扣扣那独特的咳嗽声,然后他点开这条系统消息,结果上面的消息让他兴奋的跳了起来。 “化身孤岛的鲸”请求添加你为好友,后面则是一条辅助消息“我是路甜甜,你好,滕小茗童鞋”。 滕小茗此袋一阵轰鸣,然后心跳加速,此刻的他,觉得中了几百万彩票也就那样,跟这条系统消息一次简直一文不值。 怀着激动,滕小茗赶紧点了那个绿色的“同意”,然后立即回复了一句:“路甜甜?你好”。 “小明童鞋,现在干嘛呢?”路甜甜q道。 “没干嘛这会儿悠闲着来”滕小茗回复道。 “好吧” 路甜甜也不知道说什么话题了,一阵沉默后,手机两头的俩人都有点尴尬。 “中午有没有空?我想请你吃个饭”终于,滕小茗下定了决心,提出了这个要求。 “可以呀,我可是很能吃的,怕不怕?”路甜甜没有犹豫,然后答应了。 “噢耶”滕小茗对着天空来了一记冲拳。 …… 第二十章 墓穴 这个早晨是滕小茗经历过的最漫长的早晨。 从小区里的大院到经管院的女生宿舍楼,他起码来回几趟了,终于,手机上的钟点走到了十二点整。 滕小茗立即打开扣扣问道:“你在哪儿呢?我来接你可好?”。 足足过了一分钟后,路甜甜回复说:“我在我们宿舍楼下,也就是经管院8号楼,你呢?”。 “好巧啊,我也在8号楼这里”滕小茗回复道。 “啊?这么快?”路甜甜回了一句,然后抬起头四处张望。 果然,在花园的一处凉椅处,她看见一个男生在那里朝她挥手,于是她跑了过去。 眼前的男孩皮肤白皙,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淡淡的飘渺气质,再配合他那精致的五官和178的身材,可以说是一个很独特的帅小伙。 在路甜甜打量滕小茗的时候,滕小茗也同时在打量她,今天的路甜甜穿着一件浅色的羽绒服,再搭配一件牛仔裤,青春范儿十足,而且她画着淡淡的妆,使得那一副人见人爱的甜美面孔更具吸引力。 俩人定格了几秒后,滕小茗率先开口说:“走吧,咱们到北苑餐厅去吧”。 “嗯嗯”路甜甜点了点头。 于是俩人肩并肩,朝着北苑餐厅的方向漫步而去了。 …… 到北苑餐厅后,俩人找了张靠窗户的僻静桌子,然后滕小茗拿了一杯蓝莓汁递给了路甜甜,而自己拿了杯可乐。就这样,俩人也慢慢的自然了起来,开始有说有笑了。 几分钟后,俩人的照烧炸鸡饭被端了上来。 “我开吃了,哈哈”路甜甜直接拿起勺子,便开始吃了起来。 “你说,这有可能是咱俩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吗?”突然,吃的有点心不在焉的滕小茗问了这个奇怪的问题。 “啥?那看你以后的表现了”路甜甜也笑着说道。 “好,但愿吧,你说,假如有一天某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消失了,谁都找不到,你说谁最着急?”滕小茗喝了一口可乐,然后默默的说道。 “这个问题嘛,我想想,首先是他的父母,这个毫无疑问,其次就是他的兄弟姐妹,毕竟多年的手足之情,其他的估计也不是很在意吧”路甜甜想了片刻后,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唔,好吧”滕小茗有点失落的点了点头。 路甜甜心里有点奇怪滕小茗今天怎么问这样的问题,但也没多想,只是她不经意间注意到了刚才滕小茗在听了自己的答案后变得有点失落了。 “你说除了父母兄弟姐妹以外,别人也就那样?”滕小茗重新抬起头来,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目光看着路甜甜。 “啊?或许也有别人吧”路甜甜想了想,随后说道。 “嗯嗯,但愿吧,不说这些了,吃饭吧”滕小茗的情绪恢复了正常。 于是俩人边聊边吃饭,二十分钟后,俩人一起出了北苑餐厅。 在送路甜甜回宿舍的路上,滕小茗突然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红着脸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路甜甜疑惑的问道。 “一个小礼物吧,送给你的”滕小茗两只手背了过去,低头说道。 路甜甜看着他的表情,也不忍心拒绝,于是说:“好,我收下了,里面究竟是啥东西啊?我看看”。说着就要打开礼品盒。 “别,现在不能打开,必须等到明天,如果明天我没有出现给你发信息,那么你就可以打开了”滕小茗言辞中有一股淡淡的伤感,并用恳求的目光看着路甜甜。 “好吧”路甜甜只能答应了。 “希望是个别致的小礼物”路甜甜收下后补充了一句。 “对,很独特,希望你喜欢” …… 送走了路甜甜之后,滕小茗便回到了丰裕嘉园的房子里,闭上了门,他想他应该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这次去往仙山的生死仙路,是滕小茗一生中最大的一次冒险,他也尽量的解决了自己的后顾之忧。虽然他心里是乐观的,但某些因素还是要考虑周到,不然伤害的是自己的亲人。 夜幕很快降临,滕小茗收起了心中的杂念,然后拿出那根充满电的电警棍,背上了黑大王的那柄宝剑,最后断了房子里的电。 今晚,他就要去往生死仙路了,这一路上,他估摸着,要是在一天内不能正常返回现实世界的话,恐怕是凶多吉少,就是自己在那生死仙路能撑得住,但现实世界的身体也撑不住了。 …… 西江镇,茅草屋。 滕小茗背着包袱来到了这里,老乞丐早已等候他多时了。 “哎,看你去仙山的决心已经不可动摇了,那就走吧”老乞丐看着风轻云淡的滕小茗,点了点头,然后示意他跟上。 俩人出了镇子,不一会儿便到了北边的一座荒山旁,老乞丐停下了脚步,然后说:“你说什么样的地方是阴气聚集,幽冥无常?”。 滕小茗想了想,便回答道:“阴气聚集的地方,应该是有死人和鬼魂的,所以这地方必然是一处墓葬”。 老乞丐点了点头,说:“的确,世间一般都是墓穴汇聚阴气,但要说普通的墓穴是幽冥无常,还不尽然。生死仙路的阴端有几百处,而这些地方无一例外都是墓穴,而且不是普通的墓穴,这些墓穴必须是葬了百人以上,然后历经百年的聚纳,才得以成为生死仙路的阴端”。 “那这座山里面有一处这样的墓穴?”滕小茗抬头看着眼前的荒山,然后有点明白了。 “对,你可记得你刚来西江镇的时候,因惹怒黑大王的仆众而被追捕,最后我拉着你来到了一处墓穴”老乞丐神色莫名的一笑,然后指着眼前的荒山说道。 “昂,记得记得,你最后还变成了一具骷髅”滕小茗自然忘不了那一幕。 “哈哈,小小的障眼法而已,走吧,那处墓穴就是通往生死仙路的地方” 老乞丐说完就迈步走向了眼前的荒山里了,滕小茗在后面跟了上去。 不一会儿,穿过一道岩壁,眼前出现了一个方正的洞口,这洞口明显能看出人工开凿的痕迹,但是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张着恐怖巨嘴的怪兽,阴森恐怖。 在老乞丐的带领下,滕小茗走进了其中。 刚进去,光线还算充足,地面上依稀散落着一些腐朽的棺材板,几具骷髅躺在蛛网蒙尘间,也没有什么难闻的腐尸味。 “这是几百年前楼兰帝国镇西候的陵墓,这些散落的都是盗墓贼挖出来的陪葬的下人的腐尸,真正的墓主人可是在里面的深处,要不是十八年前我从生死仙路的顺向下来,也不会知道这里的布局”老乞丐边说边取出了一个火折子,然后准备点燃一根火炬棒。 “噗呲” 火炬见火就着,红腾腾的火焰映出了老乞丐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庞。 “跟我来”老乞丐举着火炬,示意滕小茗跟上他。 这个洞穴很幽深,跟一个迷宫一样,忽上忽下,滕小茗也被搞得有点糊涂了,但是老乞丐的脚步不曾停下,他也只能默默的跟在后面。 终于,在几经周折的爬洞之后,接着火把的余光,滕小茗发现眼前豁然开朗。这时候老乞丐也停下了脚步,神色变得凝重饿了起来。 耳畔寂静的异常可怕,俩人的呼吸声和火焰的扑腾声异常清晰。 这是一间宏伟巨大的墓室,青石板搭建的停棺台上按九宫方位辐射出八个土台,上面都立着一个青铜柱子,上面雕纹着怪兽图腾,或龇牙咆哮,或吞云吐雾,栩栩如生。 而最中心的那个青石板停棺台上赫然停放着一个巨大的青铜棺椁,料想这就是墓主人的安眠之地了。 滕小茗对这棺椁很好奇,他也知道真正的棺材是在这棺椁里面,然而老乞丐的眼神却死死地顶着棺椁后面的一处洞口。 这洞口在滕小茗看来是有点诡异的,它里面好像泛着蓝光的样子,而且在火把的光亮照射下,一片雾蒙蒙的气体在翻滚,让他联想到了《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大闹地府的那场景。 “这洞口是干什么的?”滕小茗好奇的问道。 “这是一处**,也就是你要踏进去的地方。它里面就是生死仙路”老乞丐凝重的说道。 “啊?”滕小茗当即心里发毛了,这几天,无论老乞丐说生死仙路有多恐怖,或者他自己想象中有多凶险,但是确切来说,没有一个具体的映像和感觉,所以也不觉得有多害怕。 但是眼前的这个阴森洞口显然镇住了他,令他害怕和迟疑了起来。 “你要是害怕,咱俩就地返回,没人会笑话你,如果你执意要进入其中,我也只能送你到这儿了”老乞丐见滕小茗有点儿迟疑,便有点儿奉劝的意思了。 沉思良久后,滕小茗闭上了眼睛,父母姐姐的音容笑貌浮现在他的脑海里,王大伟,宿舍老三老四,还有那甜美令人悸动的路甜甜的面孔都出现了。是踏进去还是放弃?只在一念之间。 “爸妈,甜甜,我一定会安然无恙的回来的,等我”最后,滕小茗终于下定了决心。紧紧握拳,喃喃地说道。 “哎,滕公子,老夫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见你这样勇敢的年轻人,你我相识一场,也是缘分,尽此一别,希望你平安”老乞丐看着滕小茗做出了决定,然后钦佩的抱拳说道。 “你也是,老家伙,我不会步你的后尘,被人从仙山上赶下来,哈哈”做出了决定后,滕小茗心里好像踏实了许多。 “生死仙路里,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相信自己的心,这是老夫最后奉劝你的话,保重”老乞丐一挥自己手里的火把,边说边要递给滕小茗。 “我不能用这个,不然你一个老人家,没火把也不好出去”滕小茗笑着拒绝了火把。 “那怎么行?里面漆黑无比,没火把,你断然是寸步难行”老乞丐很诧异。 “我有这个”滕小茗取下了身后的背包,然后取出了一个手电筒。 这个手电筒是他专门准备的,这是锂电子电池的强光手电筒,是专门用于矿难搜救,一次充电能用好几天,不过它也贵,需要五百块钱。 第二十一章 白骨血河 “这是什么东西?”老乞丐自然是没有见过手电筒,然后很好奇的问道。 “手电筒”滕小茗也不惊讶老乞丐的反应。 “手电筒?它能干什么?”老乞丐的好奇心还是蛮重的,这个金属长筒,前面连着一个明灿灿的罩子,到底能干什么?老乞丐还是想不通。 滕小茗也不管这些,然后打开了手电筒,只见一束强烈的光从手电筒里发出,周围顿时亮如白炽。 “啊?神迹啊?”老乞丐大骇,嘴张开的跟个喇叭似得,然后跪下来,对着手电筒就要磕头。 “别,你干什么?”滕小茗见老乞丐跪下就要磕头,赶忙上前劝阻。 “这就一手电筒,不值什么钱的,照明用的”滕小茗甩了甩手电筒,顿时周围光影漫漫。 老乞丐见此更加惊骇了,此等神迹,简直堪比仙山大能,难道这个叫“手电筒”的东西是一件厉害无比的法宝? 老乞丐心里不断的猜测着,滕小茗果然不愧是大仙,连这等法宝都有,怎能惧怕这生死仙路?看来我是多虑了。 半晌后,滕小茗给老乞丐示范了手电筒的功能,包括蓝光,荧光,sos求救信号灯那一闪一闪的光线。 老乞丐却越大的感到这手电筒的神奇,就是滕小茗让他亲自操作一番,他也不敢去摸,说是怕玷污仙宝,招致责罚。 滕小茗也是无语至极,这老乞丐真是顽固的厉害,怪不得被赶下仙山,就是在凡尘俗世里,也落魄成了一个乞丐,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于是他也不管老乞丐了,在说了一句“保重”,然后迈步走进了那个洞中。 本来一场好好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送别,活生生的让老乞丐的愚昧无知给破坏了,直到滕小茗步入洞中的那一刻,他还在心里耿耿于怀。 “啊!这么冷?”借着手电筒的强光,幽雾婆娑处,一股逼人的寒意袭来,滕小茗不经意间哆嗦了一下。 而他下意识的回首看来时的洞口,却了无踪迹了。眼前除了雾还是雾,再加上黑暗的侵蚀,像极了身处沙尘暴里的场景。 周围潮湿阴冷,远处时不时地传来突兀的呜呜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这不就是鬼叫声吗? 滕小茗突然很后悔踏足这里,但是现在看来,明显已经晚了,这是一条单行道,走上去了就甭想再回头。 于是滕小茗赶紧取下了背包里的电警棍,握在右手里,然后小心地向前方走去。 …… 不知过了多久,滕小茗感觉到身体极度疲惫的时候,一阵清风吹过,眼前迷雾散尽,一条看不到对岸的茫茫河水横亘在他眼前,河水黑幽,深不见底,但是没有丝毫波澜。 “这?”滕小茗傻眼了。 千辛万苦的走了那么久,最后一条河流如天錾一般阻隔了自己的前路,滕小茗未免有几分绝望。 于是他想到了老乞丐的那句话:“眼睛看到的并不是真的”。 他走到岸边,捧了一剖水,发现触感冰凉,这明显是真的水呀。 在确定了这是一湾真正的河水后,滕小茗只得想办法渡过去了,但是举目四望,不说哪儿出来一叶扁舟,就是一个可以漂浮的烂木头都没有。 “难不成要亲自游过去?”滕小茗发现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但是该死的是,自己是一只旱鸭子,别说游泳,就是狗刨他都没掌握其技巧,况且,即是他会游泳,这望不见对岸的黝黑河水,谁能保证有充足的体力游过去? “难不成这是一条绝路?”滕小茗不由自主的想到。 “不会的,生死仙路,既然是路,必然会有路径,不可能让人绝望如斯,但是现在该怎么办?”滕小茗大脑皮层开动了起来。 只是挠思苦想后,也没有个办法,滕小茗只得在岸边溯流直上,看能不能追溯其源头。 是河流,必定有源头,这是滕小茗深信不疑的,但是这源头在千里之外的话,自己还不得累死?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滕小茗只得寄希望于天保佑,沿着河滩往上游走。 这河水如九曲十八弯般蜿蜒,滕小茗不知道这是第几个s型了,反正过了很长的时间后,脚底下的河滩渐渐的从黑色沙粒变成了白色的骷髅,越来越多,最后身临其境,一股惊悚和阴寒袭入骨髓,双眼迷离的他顿时清醒了不少。 而河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红色的血河,血腥恐怖,滕小茗的眼中世界只剩下血红色和白色。 更可怕的是,滕小茗走着走着,耳边除了自己脚踩在腐朽的骷髅上清脆破裂声外,远处竟然传来了幽怨的鬼叫声。 滕小茗强忍着恐惧,然后心中默念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妖魔鬼怪快离开”,然后继续向前走。 终于,在滕小茗的坚持下,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小船,远远地停在岸边,似乎触手可及。 “啊,有船了”滕小茗激动了起来,然后撒开脚丫子,奔跑到那个小船前。 可是当他来到小船前,眼前一幕令他胆寒了起来。这座小船明明是无数的的死人骨头组成的,上面满载着骷髅头,简直是恐怖无比。 幸好,这一路走来,脚底下全是骷髅,滕小茗也不感觉有多么害怕了,于是他上了船。 船随心动,不需要桨,就直接驶向了血红色的河中央,周围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升起,差点让滕小茗恶心的吐了起来。 血水一望无际,白骨船如同幽灵般寂静,没有破开水的声音,船尾也没有荡漾起水花和波纹,滕小茗脑袋发愣,意识越来越模糊。 于是他想趴下休息一会儿。 这一趴不要紧,沉重的眼皮子下面,血水朦胧里,一个面色白皙,眼眶发黑的女尸从河底里漂浮了起来,继而张牙舞爪的向滕小茗扑来。 “啊” 滕小茗如触电般清醒了过来,然后猛的站立了起来。而这女尸发出尖厉而又破碎颤抖的噫呜声,破水而出,两只渗人的爪子朝着滕小茗抓了过来。 滕小茗冷汗直流,然后提起手中的电警棍,对着这女尸来了一发。 “噗呲,啊”先是一声电火花的声音,继而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滕小茗发现电警棍击中了女尸,女尸鬼哭狼嚎的嚎叫了起来,然后化成一股青烟,最后消散在河面上。 “呼”滕小茗躺下来大口喘着粗气,神色茫然。 幸好以前的他爱看恐怖片,所以心理很强大,这些场景也不足以吓死他,但绝对不好受。 白骨船渐行渐远,期间几波僵尸来袭,滕小茗都用电警棍把它们化成了袅袅青烟,随风而散。 不知道多久后,精神极度紧张的滕小茗耳边传来了一阵潺潺流水声,接着远处出现了灰色的彼岸,滕小茗也打起了精神。 “终于渡过这条该死的河了,呜呜”在那临岸一脚踏出去后,滕小茗激动的哭了起来,他一方面是自豪自己的勇敢和坚持,一方面则是庆祝过了这一关。 上岸后,眼前有山,其雄伟险峻,远远望去,如同巨兽的脊梁骨,蛰伏在天边,这又是一个艰辛的征程。 来到山脚下,大雾散开,滕小茗仰视之间,发现此山无树,但是青黑色的山石如刀锋般尖利,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一座刀山。 “过了这刀山,接下来就是火海?”滕小茗心里不免悲哀了起来。于是他转过头,看看来路的艰辛,好让自己有足够的信念去坚持。 “卧槽,这算什么?”一转身后,来时的血河,使得他很不忿。 只见原来广阔无边的血河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不远处有一方几亩大小的池塘,池水血红,上面迷雾缭绕,而一只白色的骨船停靠在岸边。 “这特么?我辛辛苦苦渡过的不是那一望无际的血河,而且一方池塘?”滕小茗此刻的心情很不好,就像一个人辛辛苦苦的挣了十年的血汗钱,然后苦尽甘来,准备用这些钱买一座房,而这时,他看见一个叫花子买了一支彩票,然后轻易中了五百万,然后这叫花子轻松地买了一套复式楼层,而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但是辛苦都已经经历了,也没必要纠结了,调整好心态,滕小茗的眼前只有这座山了。 “但愿翻过此山后便是坦途”滕小茗喃喃自语了一番,然后迈步踏向了眼前的山路。 …… 第二十二章 刀山 这座山有一条羊肠小道,如同登云梯一般耸立在滕小茗的眼前,山上寒风凛冽,吹起滕小茗的衣角和刘海,白皙的额头上清晰可见着细密的汗珠。 攀爬至山腰处,滕小茗已经有了虚脱的迹象,于是他卧靠在一石头后面,取出了食物和饮料,准备补充点能量。 一包辣条被拆开,微风拂过,气味飘向了远方,而滕小茗却不自知,他赶紧消灭掉了很多食物后,就准备启程,他能看出来,这座山不可久待。 山路崎岖,并且越来越险峻,两边的菱形黑石块如同野兽的槽牙一样镶嵌在路两旁,使得腾小茗不得不小心翼翼,如果他一个不注意栽倒在这里,估计磕碰一下就是重伤。 “沙沙沙” 突然,四周出现了一阵细微的声音,很像雨点打在屋顶的那种琐碎声,而且越来越大。 滕小茗立即竖起耳朵,这阵奇怪的声音使得他心底不安了起来,于是他拿起了手中的电警棍,严阵以待了起来。 在山的一些岩缝中,有一些黑色的东西在蠕动,就像蚂蚁群一样,但是这些黑色的东西看不出体型,不过绝对不是好东西。 滕小茗暗中观察了片刻,也没看见有什么东西出现,但他没有放松警惕,依旧拿起电警棍,边走边观察。 就在滕小茗翻过一座巨大的黑石后,他突然感觉身后好像有东西跟随,然后猛然转过头。 “啊” 这一回头使得他不由的惊叫了一声,之间身后二三十丈远的地方,一层黑色的物质如同黑水一样从这里蔓延了过来,所过之处,石头被包裹,然后沙沙声传来,不一会儿,那块石头瘪了下去,之间这原先比较方圆的石头大半的体积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很不规则的尖细如犬牙般的形状了. 这明显是某种生物啃食的结果,滕小茗心里大骇,然后死命的往山上跑去,他可不想赌这东西会不会吃人肉。 于是滕小茗在越来越崎岖的山路上死命攀爬,而后面的沙沙声越来越近,滕小茗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尽力了。 “啪”慌乱之中,滕小茗脚底下一拌蒜,不由的栽倒在一旁的乱石中,但是他已经顾不得膝盖处火辣辣的疼了,因为那些啃食石头的生物已经近在咫尺了。 滕小茗彻底绝望了,此刻他希望自己赶紧从这梦境中醒来,但是越着急却越不能如意。 “沙沙”滕小茗感觉到自己的裤腿处一凉,然后回头看去,那一层黑色物质已经覆盖在了自己的腿上,然后瞬间往上淹没了。 这种情况下,滕小茗连拿起手中的电警棍的力气都没了,出奇的是,他没有那种临死时候的惨叫声和挣扎,只是静静地躺在原地,两行清泪从眼角流了下来。 “爸妈,我对不起你们,呜呜” 滕小茗一想起自己莫名其妙的死在这里,而父母怎么办?所以失声痛哭了起来。 哭了片刻后,滕小茗发现有点儿不对劲,按理说这写噬食石头的生物应该此刻是在啃食自己的大腿,那就应该痛不欲生,但是仔细感觉了一下,反而觉得一股清凉的舒服感传遍全身,于是他睁开眼睛。 “啊?”入目之处,自己确实被包裹成了一个黑色的人形状,但这些由千千万微小的虫子组成的黑物质却没有啃食他,而是他的背包里的几包辣条和一些水果被瞬间吃的一干二净。 滕小茗顿时无语了,难不成这些虫子有这么仁慈?或者说它们根本不吃血肉? 滕小茗就这样躺着,不敢动弹,沙沙声不绝于耳,大约一分钟后,他感觉自己浑身一轻,然后睁眼发现这群虫子弃他而去,所过之处,那些石头都没有幸免于难。 “呼”滕小茗绝境逢生,然后畅快的呼吸了一口空气,顿时感觉人生是那么的美好,眼前的高山也不是那么高不可攀了。 重新收拾好行装后,滕小茗迈步向山上爬去…… 在一处云海缥缈的山巅,有一方石桌,上面摆着围棋,旁边有一个和尚一个道士在执子对弈。 这和尚癞头富态,但是袈裟破烂不堪,而那个道士则是长须白面,衣衫随风而动,不染纤尘。 俩人正对弈到关键处,突然和尚眉头一皱,手里的白子没有落下去,而是抬起头来,眼睛发出一道神光,看破天际。 “老和尚,怎么了?”道人不明所以。 “有人又走进了生死仙路了,而且此刻正在第二关''刀山火海''的刀山上。“老和尚眼神缥缈的说道。 “咱俩守护这生死仙路一千五百载,期间有多少人想通过这生死仙路的考验,但是最终都陨落在其中,现在出现一个,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道士神色淡然的说道,仿佛这个世界与他无关似得。 “但是他惊醒了可怕的嗜石虫”老和尚喃喃道。 “啊?可惜了,又一个陨落在刀山上的凡人出现了”道士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神色中没有丝毫怜悯。 “不是,我惊讶的是这人还没有死,嗜石虫放过了他,真是不可思议啊”老和尚眉头紧皱,百思不得其解。 “什么?这世间还有被嗜石虫盯上而没有被啃食的生灵?”道士的神色终于动容了。 老和尚沉思了一会儿,然后一掐手中的佛珠,然后说:“此人不简单啊,咱俩在这里守了一千多年,也没有发生过如此荒谬的事情”。 “说不定他真的能从生死仙路上逆转生死”道士一甩拂尘,然后闭目不语了。 …… 这边的滕小茗终于爬到了这座山的山巅了,但是不容他欣喜,眼前出现了一座天堑,对岸是一个白色的石山,而这天堑上只有一座一尺宽的石桥,崎岖不平。 更要命的是,这座桥的下面是一充满红色岩浆的深渊,滕小茗站在这边上,一股热浪袭来,十足的恐怖。 “难道要从这座石桥上走过去?”滕小茗神色凝重的自言自语。 的确,此山无路,只有这一座悬空的石桥可走,但是这也太凶险了,这座石桥坑坑哇哇的样子,看着都不结实,要是走上去,这石桥不堪重负而断裂,那可是真的十死无生了。 是走还是想其他办法?显然,滕小茗不可能原路返回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去了。 他伸出自己的右脚,先试探试探这石桥到底能不能承受他的重量?结果,一种很坚实的感觉从脚底传了上来,于是他心一狠,踏足上面了。 底下岩浆在咆哮,时不时的掀起热浪,蒸干了滕小茗额头上的汗珠。滕小茗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往下看,要目视前方,保持身体平衡。 这石桥长一百来米,但是滕小茗行走的异常缓慢,他现在懊恼自己怎么不准备一套登山攀爬的装备,要不然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只是现在显然不可能了。 终于,滕小茗走到了石桥的中间,但接下来的一幕使得他冷汗直流。 因为这石桥不知为啥颠簸了起来。这可是很要命的,滕小茗发现自己越紧张,这石桥颠簸的越厉害,但是没办法,他冷静不下来。 滕小茗只得闭上眼睛,然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尽量不想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而是想一些轻松美好的事情,比如自己被那个木珠拉到那个白色空间里,那个雕像很搞怪…… 果然,神色中轻松下来的滕小茗,慢慢的觉得自己的脚底下不是那么颠簸了,然后他力求自己心里古井无波。 片刻后,石桥恢复平静,滕小茗睁开了眼睛。 “啊?我怎么已经过桥了?” 此刻的他,根本没有站在石桥上,而是已经安然渡过了石桥。脚下的是一片光滑的白石板。 第二十三章 云霞明灭 踏足白石山,滕小茗反而心里没有那么的激动,也没有后怕,只是面无表情的站立良久。 此刻他的心里是古井无波的状态,因为他发现踏过一处山,曾经的险阻都如同过往的云烟,随风而散了。而眼前的征程还在,一种奇妙的灵犀感觉晕绕在心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这座白山上,没有了那座黑石山的阴寒,相反却是炽热,他也知道这生死仙路已经走了一半了。 白山上遍布着光滑的鹅卵石,上面树木丛生,飞瀑急湍,宛若人间仙境,可以说这里已经是仙山的地界了。 休息片刻,滕小茗便找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然后拿出那把宝剑,脚步坚实地迈了下去…… 下山的路有台阶,四周是松木林,里面偶有猛兽的吼叫声,滕小茗神色如常,只是手里攥着的宝剑更加紧实了几分。 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四周的杀机和活力,那都是生命的气息,只是这些生命很强大。 行过一山涧,一深潭赫然出现在眼前,这深潭碧波荡漾,周围青苔遍布,隐隐间透露出不凡的味道。 正说时,滕小茗神色一凛,然后寒潭上冒起了几个水泡,似乎有什么东西要破水而出。 滕小茗握紧宝剑,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不多久,一声雄浑的兽吼声从里边传了出来,紧接着潭面翻动,一只血盆大口激溅起浪花,向着滕小茗冲了过来。 滕小茗猛然退后几步,躲开了水柱,然后看见一只长三四米的大鳄出现在潭边。 这大鳄眼睛硕大,一只巨嘴微微张开,滕小茗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里面锋利森然的牙齿。 大鳄不犹豫,直接冲过来就要咬滕小茗,滕小茗一个驴打滚,然后在另一侧站了起来,大鳄见没有得手,便调整方向,继续扑了过来,滕小茗瞳孔微缩,然后双手持剑,以极快的速度砍在了大鳄的背部。 “叮当”这一剑下去,滕小茗感觉如同劈砍在山石上一般。而大鳄吃痛,眼睛慢慢的血红了起来。 “不好”滕小茗连忙退了十几步,神色冷峻,他感觉到了一股嗜血的暴虐。 “嘶嘶”大鳄四足伏地,嘴角上扬,然后如一弹簧般冲了过来。 滕小茗自然不会硬碰硬,于是他一个左转,险之又险地避过了这次冲击。 “吼”大鳄气急败坏,然后用那只两米长的尾巴扫向了滕小茗,其速度很迅捷。 滕小茗眼看躲避不得,只得原地跳了起来。 “嗬”这一跳足足有两三米高,轻而易举的躲开了这招,然而,滕小茗还来不及思考自己为啥能跳这么高,那只大鳄就张开了那只血盆大口,等着他自由落体到里面。 “杀”滕小茗前端朝下,宝剑正对着大口插了下去。 “噗呲”终于,一声利刃戳破血肉的声音响了起来,只见滕小茗落在旁边,而那把三尺宝剑正没入大鳄的口中。 “嘶嘶”大鳄痛的在原地打滚,一时间献血飞溅,周围的苔藓被染成了红色。 滕小茗往后撤退了几十步,然后冷眼旁观了起来, 不多时,大鳄停止了挣扎,肚皮朝天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了。 “呼”见大鳄死翘翘了,滕小茗紧绷的神经立即松弛了下来,于是他赶了过去。 这只大鳄已经死透了,那柄宝剑很准确地插进了它的咽喉,鲜血流了一地。滕小茗再三确认了之后便拔出了那柄宝剑。 杀了这大鳄后,滕小茗心里奇怪的很,自己刚才看见这大鳄,第一反应不是紧张,而是战胜它,而且自己俨然有了一副经验十足的搏击技巧,以及出色而又敏捷的反应速度。 要知道,以前的滕小茗虽然爱打篮球,但身体素质一般般,力量也很普通,但是此刻他却觉得自己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的能量。 这只大鳄,长约四米,可以说是巨鳄了,而且它的反应速度也很快,远不是非洲尼罗鳄能比的。无论体型,速度,凶残程度,它都远远的超出了现实世界的猛兽,但是滕小茗却能正面战而胜之。 这说明一路走来,滕小茗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滕小茗了,他的体质,意志力以及反应速度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经历生死之后,上天对他的馈赠。 只是滕小茗现在想不通的是,自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心里却觉得理所当然。 擦拭干净了宝剑上的血迹后,滕小茗便沿着山路下山而去了。 …… 一路上,滕小茗碰到了几个强大的凶兽,里面有狮虎之类的凶残野兽,但是滕小茗靠着这把宝剑屠杀掉了他们,而且越来越轻松。 “和尚,这人已经步入我管辖的生路上了,也是厉害,不过他即使得到了生死之气的馈赠,但是接下来的路并不好走啊”云海山颠,还是那盘棋,道士轻摇拂尘,眼光却穿过了云海,望向了那远处的虚无缥缈间。 这边滕小茗终于下了这座白石山,眼前出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雾海,只是这雾海完全不同于刚进生死仙路的那片阴气幽幽的迷雾。 这片雾海七彩绚烂,云霞明灭交织,期间有彩虹飞鸾闪过,当真是仙境传说,变化多姿。 “走吧”滕小茗负手而立,眼神里含着莫名的神采,最终走向了那片雾海中。 而滕小茗身后的两座大山,此刻却慢慢的缩小了起来,最后变成一方土丘,平淡无比。而他最终也没有回首,仿佛知道了这一切似得…… 世上有仙,自然就有鬼,而“天地人神鬼”则各占一隅之地,所以神仙居住的地方就是那虚无缥缈的仙境。 只是这一天,滕小茗自打凡尘俗世来,步入幽冥无常地,途径生死轮回地,迈向仙山琼阁间。 这片雾海,在滕小茗迈入其中的时候,眼前出现了很多迷人心智的幻境。 在一阵威风抚过后,滕小茗来到了一间屋子里,这屋子青瓦土培,异常简朴。 而令滕小茗奇怪的是,自己的父母竟然身穿古装从里面走了出来。他当下心里便想起了老乞丐的那句话:“你眼睛见到的并不一定是真的”。 此刻滕小茗的父亲板着脸,先是不由分说的训斥了他一顿,说滕小茗一心不读圣贤书,二十二的年龄,连媳妇都没有娶,可谓是大不孝,然后取出一只戒尺,让他跪下受罚。 而滕小茗的母亲也在一旁哭哭啼啼的,骂他没有良心,说为娘操劳多年,现在满头白发,要滕小茗以后待在这里,一心尽孝,娶妻生子。 滕小茗兀自好笑,但是他的心里也很温馨,心想:“要是有一天父母真的变成这样,我可能就得像哄小孩子那样让他们放心了,而且母亲一只反对他谈恋爱,说是怕耽误学习,现在竟然要给他张罗着娶媳妇?”。 只是不等滕小茗无语,父亲的戒尺已经落了下来,滕小茗本想真实的感悟一下被父亲打一顿的感觉,也当回忆曾经逝去的童年了。但是在他恍惚之际,父亲手里的戒尺不知何时变成了一把明晃晃且森然的大刀,然后照着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别呀”滕小茗大骇,然后一个鹞子翻身躲了过去…… 云霞明灭,周围场景变幻,所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唉!”滕小茗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即使他知道刚才的父母亲都是假的,但是那一股温馨的情愫永远在心头,挥之不去了。 第二十四章 终到仙山 收起怅然,滕小茗继续迈步走向了前方的雾海。行了几个小时后,滕小茗来到了一处金銮大殿前,只见文武百官俯首于殿前,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然后一白发太监向他呈来一金书,上面写着:“朕决意远嫁蘋妃于西域,与西域王结秦晋之谊,特此昭告诸君”。 滕小茗看了一眼也没在意,然后老太监便把这圣旨当众读了一遍,众文武百官听了之后齐呼:“圣上英明”。 紧接着一女子从大殿后走出,头戴红盖头,然后莲步轻移到滕小茗跟前,对着他躬身请安:“皇上,此去一别是千山万水,蘋儿始终会记得皇上的恩情,愿皇上龙体安康”。 这女子的声音异常甜美,滕小茗听着有点耳熟,只是不等他记起来,大殿前便来了一台大轿,几个皮肤黝黑,形容粗犷的节使对着他一礼,然后高呼:“请王妃上娇”,然后搀扶着这女子走向轿子头。 滕小茗有点儿好奇,于是转过身来,正好看见这女子轻抬盖头,里面露出了一绝世容颜,然后幽怨地看了他一眼。 “啊”本来很淡定的滕小茗在看到那张容颜后瞬间急了。 这张容颜不是别人,正是路甜甜。 滕小茗忽然心里疼的厉害,一股浓浓的后悔和亏欠感迸发而出,“自己竟然把甜甜嫁给别人?畜生啊”。 眼看着轿子帘遮住了伊人的身影,滕小茗眼前一黑,然后大喝:“不可!停下”。 众文武百官顿时错愕,然后不明所以的窃窃私语了起来。 “圣上这是怎么了?金口玉言,更何况这是答应给西域王的”一大臣的私语正好被滕小茗听见。 “啊,甜甜,我错了,你别走啊”滕小茗却顾不上这么多了,然后直奔轿子头而去。 “陛下,您这是怎么回事?您跟我们大王亲自联谊的,我们那边都等着迎亲了,你难道要反悔?”见滕小茗如此举动,一使节脸色难看的堵在了轿子口处,沉声质问道。 “我反悔了行吧?甜甜,我错了,我不知道是你”滕小茗瞪了一眼那使节,然后就要伸手拨开轿帘。 “陛下,万万不可,此等大事不能反悔,不然怎么让天下臣民信服?”文武百官跪下齐声喊道。 “闭嘴,老子不管”滕小茗大怒,然后拨开帘子,只见里面的佳人挂着泪珠,哽咽道:“陛下当以国事为重,蘋儿心意已决”,说完便盖上了盖头。 “啊”滕小茗崩溃了,然后轿子被人抬起,就往正门而去,滕小茗自然不能让它走,然后跑过去就要拉住抬轿子的人,但是几个太监从金銮殿上跑下来,然后拉住了他,苦苦哀求道:“圣上当以国事为重,此等背信弃义之事,万万不可啊”。 文武百官也是随声附和。 “不”滕小茗此刻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的无力,纵然他是一国之君,但是却连自己最爱的甜甜都保护不了。但这一切都是自己做出来的,怨不得他人,他只能悔恨无比。 “不,老子不管,今天谁也别带走她”滕小茗眼睛血红了起来。 但是行走的轿子口突然掀起了帘子,佳人幽怨的对他喊道:“我不再爱你了,你把我嫁给别人,我心已死”。 这一句重若千斤,一下子把滕小茗压倒了。他颓然的坐倒在大殿前,面若死灰。 “哈哈,就这怂样儿,还当皇上?趁早废了得了”众大臣放声嘲笑着。 “就是,昏君一个,还不如一条狗” 滕小茗发现刚才跪倒在地上的文武百官不那么诚惶诚恐了,一个个都站了起来,放声嘲笑着。 “啊”滕小茗眼前一黑,然后不省人事了。 …… 不知过了多久,滕小茗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处在一道闪着金光的门前,门上有一古篆书“仙门”。 “这是?”滕小茗望着这道仙门,神情复杂,可以肯定了,这不是刚才的那幻境,这是真的,那种浩淼神圣的仙味清楚的告诉他,跨过这道门,里面就是世人向往的仙山了。 只是此刻的滕小茗没有想象中的激动,现在心里只有苦涩和复杂。 刚才的那幻境里,自己终究是败了,而且是败给了自己。纵然自己君临天下,掌控绝强的武力,但有些事做了,也就只能剩下悔恨了。 他可以负天下人,可以不要名声信誉,但是那一句:“我不爱你了,你抛弃了我”,滕小茗只能剩下苦涩和无奈了。 …… 这仙门金光闪闪,神圣不可方物,滕小茗站起身来,整理好衣冠,便要推门而入了。 “咿呀”仙门触手轻轻一推,便传来了一阵极其好听的声音,如同晨钟暮鼓一般在滕小茗的脑海里回荡,久久不可散去,与此同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感悟在那一刻形成。 仙门开,一股强烈的霞光遮住了滕小茗的眼睛,他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然后缓缓走了进去。 光霞消散,待滕小茗重新睁开眼睛后,眼前出现了一个美轮美奂的仙境之地。 这里是一山之绝颠,直入云端,远处七彩云海翻腾,期间有白鹤飞过。而这山巅有一颗奇松,下面有一方石桌,上面是一副棋局,一僧一道正站在那里,含笑看着滕小茗。 “小友,欢迎来到这仙山福地”其中那个道人对着滕小茗打了个揖手。 “你们?”滕小茗有点茫然。 “我们是这里的闲云野鹤,贫道是渺渺真人,这位是茫茫大士”道人见滕小茗有点疑惑,便自我介绍道。 “渺渺真人,茫茫大士?我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听了这道人的话后,滕小茗似乎觉得这两个名字在哪儿听过,于是他皱眉沉思了起来。 渺渺真人和茫茫大士对视一眼,神情都有点古怪。眼前的这年轻人怎么一副怪怪的样子?不但神情怪异,就是穿着打扮都很怪异。 “渺渺真人,茫茫大士,这不就是红楼梦里面的那两个神仙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想着想着,滕小茗记起了87版《红楼梦》里面开头的那两个衣衫褴褛的神仙。 那两个人贯穿整个剧情,可以说是他们主导了贾府那一切的金玉良缘。 “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还有那个空空道人,还有那离恨天的警幻仙子,这些人都是真的?”想到这里,滕小茗不由自主的念叨了出来。 “什么?你说什么?”道人和和尚耳朵很尖,立即听到了滕小茗的念叨,不由的大惊失色。 第二十五章 青华郡 渺渺真人和茫茫大士俩世代守护在这里,仙山上知道他俩存在的人可谓是寥寥无几,而且他俩平时低调的可怕,所以仙山上也没有他们的传说传记。 但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好像听过他们的故事,更可怕的是他竟然知道离恨天、警幻仙子,还有那个老不死的空空道人。要知道这些人和地方都是一个巨大的隐秘,只有那个仙山上的曹公仙知道一点儿,但是他却从来不跟别人提起过,而这个年轻人是从哪儿得知的? “两位大仙,这是怎么呢?”滕小茗见着两个仙人反应有点大,便有点儿不明所以。 “小友,你刚才所说的是从哪里得知的?”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渺渺真人和茫茫大士俩老脸一红,但还是很好奇。 “这个世人皆知啊?《红楼梦》上都写着了,你们没看过?”滕小茗随口说道,但是接下来一想,这里好像与地球世界隔离,这里的人不知道有没有《红楼梦》这本书? “好吧,小友神异,不愧是能闯过生死仙路的人,是贫道唐突了”渺渺真人是个道教之人,知道有些事不能究其所以然,因此就不打算多问了。 “那么两位老神仙,这里就是仙山呢?”滕小茗见两人不说话了,便开口问道。 “是仙山,看到那条小路了没?顺着那小路下去,就到了仙山的青华郡了”渺渺真人遥指着一条青石小路,然后说道。 “好吧,多谢老神仙指点,晚辈告辞了”这两个人浑身有股莫名的气势,滕小茗站在这里很不舒服,便准备起身上路了。 “还不知小友名讳?” “晚辈滕小茗,滕是腾涌的滕,茗是香茗的茗”。 “哦”渺渺真人若有所思,而滕小茗则一躬身,然后转身下了山去了。 …… 仙山,是一个总称,泛指这方世界的三山六郡。 这三山,指昆仑、灵台、斜月三山,五郡则是青华郡、长天郡、泗水郡、屠华郡和浮生郡。 这三山五郡占地极广,其中居住着大量的凡人,这些凡人都是以前不远千辛万苦爬山涉水来到这里,然后世代繁衍而来的。 青华郡,背靠昆仑仙山,地大物博,可谓是洞天福地。 麒麟城,是离昆仑仙山最近的城池,这里聚集着大量的修士和凡人,灯火繁华。 这一天,一个衣着怪异的年轻人来到了麒麟城的街道上,引得众人纷纷侧目。这人就是初临仙山的滕小茗。 这一路可是历经艰险,几度徘徊于生死之间,现在终于到了。滕小茗觉得自己比唐僧西天取经还要艰辛,但是这一路走来也是收获巨大,他整个人从头到尾足足升华了一遍,虽说还没有掌握仙法超能力,但是心智、身体素质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这麒麟城市井繁华,两旁商铺酒楼林立,行人如织是是车水马龙。滕小茗身临其境是感慨无比,确实,跟西江镇一比,这里完全就是乡下与大城市的区别了。怪不得世人都向往仙山,光这繁华的俗世街道就能让人流连忘返,更不提那能寻长生的仙境之地了。 …… “不知道自己这一路上花费了多少时间?”行到一巷陌,滕小茗看到一家人互牵着手,走进了一间大宅子,于是想起了自己在金城的人生,顿时归心似箭了。 …… 路甜甜这两天很焦虑,因为三天前滕小茗请她吃了一顿饭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他平时的哥们儿都托人打听了,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而且那天滕小茗送给自己的礼物盒,在第二天她按照约定打开了,里面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吊坠,看起来很是价值不菲。但她接着在里面找到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当你打开这盒子的时候,我估计已经去了另外一个很远的地方了,恐怕再也回不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送礼物,也是最后一次了,路甜甜,我只想和你永远回到那天晚上,静静地抱着你-滕小茗”。 这明显是赤裸裸的表白,而且看这意思好像是走了,至于是走哪里去还是走了的另一层意思,路甜甜也不知道。 只是这两天滕小茗确实不见人影了,当时路甜甜读到那纸条的时候,在一股紧张和羞涩之余,她还觉得滕小茗这一举动有点可爱,或者说幼稚。 那个男生给人一种傻傻的,很特别的感觉,他不像她以前见过的那些男生那么做作,一举一动全是真切,包括害羞也好,耍帅也好,都看起来没有违和感,她可是记得他的那双眼睛,如同星空一样纯净,给了她很大的感触。 而这些,包括之前的情书,都透露出滕小茗是个幼稚的男孩,但是路甜甜一点儿都不生气,也没太在意。直到昨天下午,她和李旭娟俩逛街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感觉到了这件事的不寻常。 由于李旭娟这两天心情烦闷,所以路甜甜打算多陪陪她,聊聊天啊逛逛街啊之类的,也好放松放松。 女孩纸爱逛街,所以她俩来到了金城最大的商业步行街,在那里,李旭娟买了几件时尚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她俩逛到了一家百年老字号的珠宝店,而李旭娟对一些耳钉,吊坠之类的东西很感兴趣,于是路甜甜就想到了滕小茗送她的那件吊坠。 结果她取下来那件绿色的吊坠,跟一件柜台玻璃里面的相似的吊坠对比了起来,但是片刻后,店里的老板神色震惊,请求她把手里的那件吊坠给他一看。 于是路甜甜把吊坠给那老板递了过去,老板接到手里后面色激动,然后取了一个放大镜和激光笔,坐在椅子上仔细研究了起来。 路甜甜很疑惑,然后在旁边问那老板怎么样,结果那老板恍若周围没有人的样子,竟然听不到她的言语,路甜甜只得慢慢等。 过了十分钟后,老板放下了手中的放大镜和激光笔,然后怅然若失的说:“姑娘,你这件东西了不得啊了不得!”。 路甜甜有点疑惑,然后说:“了不得?你说说”。 老板语气严肃的说:“这件东西是无价之宝啊,它的材料显然是极品翡翠帝王绿,然而,光是这么大的帝王绿翡翠,也就值个二三百万”。 “二三百万?”没等老板说完,旁边的李旭娟首先失声惊叫了起来。 “嗯,光是材料的价值,也就是个二三百万,但是这雕工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啊”老板在旁边喃喃地说道。 第二十六章 归来 “也就两三百万?”李旭娟惊奇的嘴能塞下一个鸡蛋,别说两三百万,就是两三万,作为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她也拿不出来。就是她男朋友刘天明,身为富二代,家里有个千万资产,但是让他跟家里要钱,就是三十万,他老爸也舍不得给,毕竟千万资产都是做生意的不动产,手头儿上也没那么阔绰。 “老板,你确定没看错?”李旭娟很动容,不知怎么了,她心里非常希望这老板是眼花了。 “错不了,我在这个行业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翡翠没见过?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老板斩钉截铁的说道。 “啊?这么点东西,就值三百万?”李旭娟还是不死心。 “谁给你说它值三百万呢?” “呼,不值啊?我说呢”李旭娟松了一口气,顺带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它远远不止三百万,你看看这雕工,能在这么点东西上面雕刻一座山,且面面俱全,那么有神韵,这得有多细致入微的本事啊?《核舟记》你们应该学过吧,那些匠人能把一个核桃雕刻成一座小船,已经是巧夺天工了,但是跟这件东西一比就差远了,可以说,雕刻这玉坠的匠人已经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了,所以这件东西的市价最少也在千万以上,哎”老板依依不舍的把这玉坠递给了路甜甜,然后一脸感慨。 路甜甜现在心里可谓是茫然不解,难道滕小茗送给她的这件东西真的值那么多?即使这么贵重,那滕小茗明明知道这东西价值千万,然后送给自己,还是滕小茗不知道这么贵重,然后就当一个普通的小礼物送给自己? 想到这里,路甜甜心里忽然觉得滕小茗好像出事了,那天送给自己的那份情书里,说好像再也不回来了,难道不是开玩笑的?可是这盛世太平的,一个学生,能干啥去?自杀?好像也没有理由,被人追杀?能不能这么狗血啊? 路甜甜越想越乱,然后扯过那件玉坠,头也不回的走出珠宝店大门了,而李旭娟只得在后面追了上去…… 珠宝店老板在她俩走出去之后,神色阴晴不定,好像在想着什么,片刻后拿起手机,拨过去了一个电话…… 路甜甜一路上沉默着,即使李旭娟在一旁问了很多问题,比如问这东西是哪儿来的?哪个富二代送的之类的,路甜甜都没有回答,不知怎么滴,从李旭娟的那种羡慕嫉妒的神情里,她忽然感觉有些讨厌了,尤其想到滕小茗之前暗恋她。 …… 时间回到今天,路甜甜忧心忡忡的,到现在,滕小茗也没有信息,她不但在扣扣微信上问了,就是电话也拨出去好几个了,但是杳无音讯,她也开始乱想了起来,难道他真的死了? 那个腼腆帅气的男生,难道就这样死了?不是不可能,而是很有可能啊,于是她不由自主的哭了起来,然后打电话告诉李旭娟她的猜测,让她帮帮忙,要不就报警…… …… 丰裕嘉园,在一栋楼五层的一间居室里,躺在床上的滕小茗缓缓睁开了眼睛。 这不是一场梦,是真实存在的,他早习以为常了,那是一场艰辛的旅行。 滕小茗很平静,然后起床洗漱去了,很奇怪,原本他觉得自己在那里待上个一天,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身体会撑不住,但是这次显然没有影响,只是有点饥饿了。 洗漱完后,滕小茗拿起了关机的手机,然后打开了。 “2016.10.25号?这?已经过了三天了呀?” 滕小茗有点骇然,反正他觉得自己这次生死仙路之行最多也就一天时间,而且那里的时间应该和现实世界是对等的,不存在什么“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这样的说法,但是现在怎么解释?难道自己在那生死仙路里昏迷的时间要超过两天?还是那一路上行走的疲惫不堪,让自己的生物钟产生偏差? 脑袋一阵恍惚,滕小茗摇了摇头,也不打算深究这件事情了,他现在应该庆幸自己终于完成目标,最后抵达仙山了。 想到这里,他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悦,不过自己现在既然回来了,那么先前准备的那些后事自然得抹去痕迹,不然让老爸老妈发现了,还以为他心理有问题了。 所以滕小茗第一时间从抽屉里取出那封令人潸然泪下的“遗书”,然后找了个打火机,点着以后烧的干干净净。 遗书可以烧掉,但是这满屋子的极品百年窖藏女儿红可怎么办?这下轮到滕小茗发愁了,联系姐夫卖掉?不是不可以,只是滕小茗暂时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拥有了这么大的财富,凡是都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看来得找其它路子销售这五十坛子酒了”重新关上这间屋子的门后,滕小茗便打定了主意了。 烧掉遗书后,滕小茗忽然记起了他给路甜甜送给的那礼物盒子里也有着一份同样的类似情书的遗书。现在想来,她应该打开看了。 于是他赶紧拿起手机,打开扣扣,发现里面的信息已经爆炸了,从宿舍哥们儿到李旭娟,最后到路甜甜,都在问他人去哪儿呢?其中路甜甜的信息最多,他大概翻看了一下,前天问的是他那份情书到底什么意思,然后是昨天问的他到底去哪呢?还有那个吊坠是从哪儿来的。 而今天则只是发了一条信息:“滕小茗,你出来啊,别吓我了行不?我答应你还不行吗?”。 这最后的一句看的滕小茗是激动不已,然后他立即回复了一句:“我滕小茗活着回来了”。 …… 路甜甜今天一整天闷闷不乐,中午连饭都没有吃,一个人静静的趴在桌子上发呆,她的舍友很疑惑,问她是不是生病了,然而她只是一个劲的摇头,往常开朗的她,很少出现这种状况,也是令人费解。 这会儿,她正盯着一个吊坠愣愣出神。 “嘀嘀嘀”突然,路甜甜的手机响起了来扣扣消息的声音,把她从呆滞中拉了回来,于是她没精打采的打开了手机。 “啊?滕小茗,你终于回消息了?”路甜甜一看原来是滕小茗的消息,顿时立即坐了起来。 “你这两天去哪儿呢?怎么不回我消息,手机也关机” “这个我确实是有事情,以后会慢慢的告诉你的,我现在只想见你,可以吗?”滕小茗回复道。 “哼,我正好有些事情要当面问你,赶快过来,十分钟到老娘宿舍楼,哼哼”路甜甜嘟着嘴,气恼的回复道。 第二十七章 仙山概况 滕小茗得令之后不敢耽搁,收拾了一下就赶紧跑下楼了,十分钟的通牒时间还是有点紧张的,丰裕嘉园离学校也有个十分钟的路程,而且经管院的宿舍楼在北苑餐厅后面,离校门口还远着了,所以滕小茗只得跑步前进。 经过这次生死仙路的磨砺,滕小茗百米冲刺的速度可是提高了不少,这会儿没有放开全力的他,奔跑速度就已经很快了,直到目的地的时候,也不喘粗气,仿佛这点跑步很轻松的样子。 看了看手机,滕小茗发现才刚刚过去了三分钟,于是心里松了一口气。 四周盼顾了一圈,没有发现路甜甜的身影,滕小茗心想可能她还在楼上吧,于是自己一个人等待了起来。 七分钟后,路甜甜准时下了楼,而滕小茗早已经等候多时了。 “路甜甜,这儿”滕小茗冲着远处的漂亮女孩喊道。路甜甜听到后蓦然回了头,果然,一个帅气的男孩子在远处朝她挥手,于是她跑了过去。 这个男孩跟前几天有不同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自信的感觉,而且气质更沉稳内敛了,但是眉宇间还是遮藏不了那一种缥缈的神韵。 “呀,三天不见,变化有点大呀,我都快认不出来了”路甜甜仔细打量了一番滕小茗后,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也是,三天不见,憔悴了很多”滕小茗也是笑着回应了。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吧,你不饿,我反正饿了” 滕小茗不等路甜甜答应,说完直接拉过了她的小手,然后直奔北苑餐厅而去。 把路甜甜拖到北苑餐厅三楼的一家高档西餐厅里,滕小茗便很阔绰的点了两份牛排套餐,然后要了两杯奶茶。 他是第二次来这个地方,以前在大一刚上学的时候,姐姐和姐夫带着他来这里消费了一次,他也记得这里的牛排非常好吃,只是消费很高,一顿饭下来要几百块钱,所以自打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这里。 “滕小茗,你给我留的那纸条啥意思?你不是说你永远消失了吗?这怎么现在回来了?”路甜甜喝了一口咖啡后,直接开口质问道。 “我?我也以为我自己回不来了,所以让你在第二天没有收到我的信息后才打开看的”滕小茗苦笑着看着她,然后神色很感慨的样子。 “那这个怎么解释?对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还是拿回去吧”路甜甜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物盒,递给了滕小茗。 “这个是送给你的,不怎么贵重啊,就是有点独特罢了,不行,这吊坠你一定要收下”滕小茗有点疑惑的说道。 “不怎么贵重?这可是价值上千万的珠宝,你说它不贵重?”路甜甜这下有点明白了,敢情是滕小茗不知道这件东西的价值,然后才送给她的。 “千万?反正这是送给你的,支配权在你手里,要么你收下,要么你扔掉,反正我不要”滕小茗也不奇怪这件吊坠价值千万,但是心里还是有点震撼,不过这是他送给路甜甜的,自然不能收回去。 “你?” 路甜甜顿时气结。 “你是真不知道这东西珍贵还是假装不知道?昨天我和旭娟俩去了一趟珠宝店,那里的老板说这东西是帝王绿翡翠,然后在加上这雕工,可以说这东西是千万级别的珠宝,你觉得我能收吗?” 看着路甜甜情绪有点激动的样子,滕小茗只好说:“那老板估计也不认识,他看走眼了,这东西值不了那么多钱,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特殊的艺术品,专门送给你的礼物,你一定要收下”。 “滕小茗,是你糊涂还是我糊涂?你借口说自己去远方,再也不回来了,然后给我留下个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能收吗?这吊坠你还是拿回去,不然我以后不认识你”路甜甜越说越激动,有点要哭的样子了。 其实,滕小茗一开始确实抱着用壕气来征服一个女孩子的心,但现在,看来自己是真的错了,大部分女孩都有自己的坚持,但从生死仙路里走过,尤其是那个皇宫大殿里的幻境,可以说令他很动容,在他心里,路甜甜已经是自己心目中的挚爱了,所以他潜意识里认为她能接受自己所有的馈赠。 “为什么?我一没偷二没抢,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普通农民,我的财富都是自己赚回来的,你为啥不能接受?”滕小茗还是想不通,此刻都红了眼睛。 “你不走是吧?我走”路甜甜终于哭了起来,然后把盒子塞到滕小茗怀里,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出去了。 “这?”留下滕小茗一个人在原地苦笑。 …… 接下来的一天,滕小茗始终联系不上路甜甜,扣扣消息也被屏蔽了,他也慢慢静下心来思考这件事。 的确,一个只能是算朋友的男孩,给她送那么贵重的东西,都有了一种变味的感觉,有时候,尊严比爱情重要。对她来说,滕小茗还没有到那种关系的地步,甚至连男女朋友都不是。 …… 不过经过这件事之后,滕小茗意识到自己要在这世界打拼出一番事业,不然别说路甜甜,就是爸妈,突然间得知自己的儿子身怀巨款,却说不上这些钱是哪儿来的,所以也不敢放心。 …… 如此想来,滕小茗便觉得自己应该把那五十坛子极品女儿红尽快出手了,然后注册个公司,只是他还没想好这个公司是干什么的。 所以他想着先熟悉熟悉那青华郡麒麟城的环境,然后在做打算。 …… 麒麟城,传说中昆仑仙山曾有一麒麟尊者,因得罪西王母而被放逐到山脚下,负责镇守山路,久而久之,麒麟尊者坐化,其血肉便铸成了这麒麟城的城墙,直到今天,已经是灯火繁华的城市了。 不过麒麟城确实背靠昆仑仙山,而昆仑仙山上有太多的道观寺院,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门派。 不过滕小茗了解到,这里面的仙人,也不是那么无所不能,没有外界传的那么玄乎,什么移山填海,长生不老之类的,都不可靠。 在一个书店里,滕小茗花了十两银子买到了一本《仙山志》,然后仔细了解了一遍。 这本书上面介绍说,,,先有仙山后有天,上古时期,仙山确实众仙林立,那些人轻则开山碎石,抽流断瀑,更有甚者,能口吐云雾,移山填海,但后来不知怎么了,仙山上的仙人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甚至连他们的道统都了无踪迹了。 但是,自打那以后,每隔一百年,世间都会出现一个惊才艳艳的人,靠着自己对道的感悟,在仙山上开宗立派,也算是继承了空缺…… 至于仙山上的仙人,只是凡俗世界对他们的尊称,他们固然厉害,也会一些神通法术,但是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就像曹公仙这样的一派祖师,也只能做到御剑腾空,长寿五百载而已。 而且仙山人淡泊名利,基本上不问世事,他们修的就是心,用自己的心去感悟道,偶有打杀斗法,但无关痛痒。 …… 了解到这里,滕小茗有点淡淡的失落,原本他以为仙山上的人能飞天遁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样的话自己拜个师啥的,以后也会是那种仙剑奇侠之类的传说,但是现在看来,一切都被夸大了。 但这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使得滕小茗安分了许多,首先来到这麒麟城,自己怎么也得融入到这里的凡俗生活,而不能好高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