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7有个游乐园》 第1章 重生了 天空阴沉,雷声滚滚,有些要下雨的征兆。 陈冬站在阳台边上,满脸好奇地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目光颇为深邃。 这天空,有些不一样了。 好像很多东西都变了,街道变了,马路变了,就连空气也不一样了,这座城市叫做罗安市,是华夏国南端临海的一个普通小城市,人口六百万,颇为繁华。 揉了揉脸,望着远方,脑海中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一个很奇特的梦想,梦想着自己打造出一个世界上最伟大最豪华的游乐园,一个梦幻之地,一个天堂之地,这个游乐园能够让许许多多的人欢呼流泪。 所以大学毕业之后,他进了游乐园工作,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从飞入云巅的摩天轮,再到呼啸而过的过山车,再到惊恐刺激的鬼屋等等等等,还有各种各样的充满了奇幻色彩的主题公园,丰富多彩。 陈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作为一个伪科技宅,他总是喜欢琢磨着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幻想着有一天,自己可能发明出一种新的娱乐工具,让所有人都感觉到幸福,让所有人都感觉到快乐。 他乐于听到无数人,在过山车和摩天轮上呼喊尖叫,那样会无比痛快。 所以,再次跟前女友分手后,他特地登上了南湖游乐园中最大的摩天轮,攀升到了最顶端。 他想要观看世间最奇幻最壮观的景色。 非常美丽。 有人曾经说,摩天轮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幸福有多高,摩天轮就有多高,摩天轮每转过一圈,地球上就会有一对接吻的恋人,摩天轮的每个格子里都装满了幸福,摩天轮是为了和喜欢的人,一起跨越升空而存在的…… 这里是陈冬最喜欢的地方,他曾经无数次攀升上去。 那一天,他亲眼看到了摩天轮倒塌,从第一个螺丝钉的松动,再到耳边听到咔咔咔的恐怖声响,再到无数人惊恐而尖叫,留给陈冬最后一幕的是,竟然一片白茫茫的太阳光芒,宛如在天堂。 摩天轮,果然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充满了世间最绚丽的色彩。 陈冬留下了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感觉就好像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恍恍惚惚,浑浑噩噩,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脑袋有些发烫,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感觉应该是在医院。 “小冬哥,你醒啦?” 旁边响起一个女孩儿的呼唤声,颇为清脆,陈冬低头看去,看到了一张小小的鹅蛋脸儿。 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头上扎着两条小辫子,十五六岁蓓蕾初开的年纪,有着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正在望着他,神情中带着一丝惊喜。 极为熟悉。 陈冬错愕了一下,因为他看到了一张自己梦寐以求的稚嫩面孔。 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好像是在做梦一般,脑袋还不是很清醒。 他没有出声,盯着面前的女孩怔怔的看了一会儿,直到眼睛有些酸,才伸手揉了揉,挣扎了一下,想要坐起来。 那女孩按住他急忙道:“先等等先等等,小冬哥,我去叫护士来!” 陈冬又怔住了,转头盯着她:“你,你是秀秀?” 女孩噗嗤地一声笑了:“当然是我啊。怎么了?小冬哥你忘记我了?” 说着,轻轻地刮了他一眼,神情娇嗔,笑容极甜。 陈冬全身立即巨震,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豁然之间,一连串奇异的记忆宛如洪水一般,灌入了他的脑海当中,让他错愕。 他猛地张大嘴巴,满脸震惊地抬起手看了下,感觉又熟悉又陌生,看了下四周的环境,似乎是在以前小区的诊所。 他赶紧拿起旁边的镜子看了一眼,出现在镜子里面的人,面容稚嫩,还带着一些婴儿肥,正是他上高中似乎的容貌,那时候他已经知道注意形象,拍着很多的照片,所以最熟悉不过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花板,目光呆滞。 这个世界,好像有些古怪。 非常古怪! 他好像重生了,但是记忆传来,又感觉似是而非,他似乎不仅仅只是重生那么简单。 揉了揉眼睛,转头扫视了一下,那个叫做秀秀的女孩已经不再身边,估计是去叫护士去了,过了一会儿后,门口果然响起了一连串的急促的脚步声,只见那秀秀带着一个白衣护士了进来。 “好了,烧退了!”量了一下他的体温,白衣护士如此说道。 自己应该是发烧了,而且是非常严重的发烧,几乎不省人事,需要住院,他记得自己上一世上高中的时候,确实很容易生病,经常三天两头发烧,让家人很着急,那时候他父母忙着做生意,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只好拜托薄秀秀…… 护士很快走了,房间只剩下了那个叫薄秀秀的女孩。 陈冬死死地盯着她看,心中有些恐慌,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是真的还是假的?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上一世,这个女孩已经去世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长到让陈冬几乎忘记了她原来的模样。 那时候,这个女孩从小跟他一块长大,两人从小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陈冬也曾经无数次做梦梦到他。 她是不是真的?她会不会是假的? 这里是天堂还是在做梦? 薄秀秀见他猛盯着自己看,小小的俏脸冒出一丝红晕,急忙问道:“小冬哥你怎么啦?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陈冬一怔,立即反应了过来,转头看着窗外。 他没有回答,因为,越来越多的信息飘入脑海中,让他心中也越来越震惊。 这个世界确实很古怪,似乎是自己原来的世界,但是却有似是而非,很多东西都偏差了很多。 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准,大概就是上个世界华夏国九十年代的左右,跟自己记忆中相符,但是,这个世界大洋彼端的美利坚国并不是世界的霸主,在这个世界,一共有两极,一极是陈冬所属的华夏国,gdp占据世界的一半,拥有绝对的统治地位。 另外一极,才是美利坚。 脑海中出现的东西很杂很乱。 根据现在的历史记载,这个世界竟然没有清朝时期,明朝崩溃之后,竟然是李自成统一的华夏国,建立了大顺王朝,率先展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并且进行改革开放,走向世界。 在历史上记载的,类似蒸汽机、火车、飞机、坦克,竟然全部都是华夏人发明的。 整个欧洲,似乎被整体压制了,在近十几年来,美利坚才隐约能够抗衡华夏国。 现在的时间,也已经不是以前的二零一七年了,而是一九九七年九月七日,现在华夏国叫大顺王朝。 历史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分叉。 还没有智能手机,还没有各种各样的网络游戏、还没有阿里巴巴,就连一些明星的名字,也与以前不一样,最重要的是,陈冬忽然发现了一个极为奇妙的迹象。 这个世界虽然也有游乐园,但是都是一些弹簧床、碰碰车或者小火车之类,没有过山车、没有最爱的摩天轮、没有海盗船、没有跳楼机,更加没有迪士尼与冒险港等等主题公园。 这是一个缺乏娱乐的平行世界。 刚刚读取到这里,陈冬全身一震,豁然之间,一个疯狂的念头难以抑制的在他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没有过山车?没有摩天轮?没有海盗船?没有跳楼机? 怎么可能? 梦想中的游乐园,是一个充满快乐与幸福之地,一个天堂之地,这个世界,没有迪士尼没有冒险港没有这些娱乐设施,那岂不是……他的眼睛瞬间变得明亮,心中激动无比。 他做梦都想要建造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游乐园。 是的,他自己的游乐园。 陈冬眼眸闪烁了一下,激动的难以自己。 只是,建造游乐园,需要的大量的资金,一个小型的游乐场就要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大型的公园可能需要几千万或者几亿,若是主题公园,更加不用说了,没有几十亿,绝对拿不下。 所以,现在他最重要的任务是,如何赚钱?不需要一下子赚几千万,但是,最起码需要有几百万的启动资金。 陈冬坐着琢磨了一会儿,脑海中的想法越来越疯狂,越来越难以抑制,做梦做了那么久,他还是头一次,如此接近自己的梦想。 是的! 他要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游乐园,疯狂的想,难以抑制的想,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曾经跟面前的女孩约定过,一定要建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天堂,他不能等下去了,他不想再一次经历上一次的遗憾,这一世没有摩天轮,若是他自己不建造,恐怕他这一辈子再也无法见到那天堂之地。 只是,应该怎么赚钱?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陈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现在的年纪才刚刚十七岁,今年才上高三,由于生病,需要养身体,所以暂时没有去上课。 这三天,他已经见到自己父母,老爸叫做陈友德,现在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中等身材,喜欢穿白色上衣,老妈叫做何慧玲,面容慈祥,有点小胖,两人一起经营者一家小超市,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也算得上丰衣足食。 当然,几百万的资金,这样的家庭是绝对拿不出来的,更何况,现在还是九十年代。 其实,不需要几百万,按照九七年的物价,前期只需要三四十万就够了,陈冬一开始,也并不打算把整个游乐园一下子就全部建造起来,他可以一边盈利,一边建造。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如何赚钱。 现在他连一百块都没有。 “小冬哥,你还在发呆呢?”正在窗台前,苦思冥想,一个声音冒了出来,正是那个颇为古灵精怪的女孩。 似乎是见他没有反应,小女孩眨着明亮的眼眸,伸出白皙粉嫩的小手,在他眼前招了招,然后在他耳边叫了一声:“咯咯,小冬哥,该回魂啦!” 神情俏皮无比,声音宛如黄鹂出谷,锐耳动听,再加上那翩然入鼻的少女芳香,颇为让人无比逼真。 她是真的,不会跟以前梦中一样,忽然消失不见。 陈冬脸色一滞,急忙道:“我再坐一会儿!” 薄秀秀急忙鼓起嘴巴,摇头好似拨浪鼓笑道:“不行啊,你都发呆了好几天了呢。你再这么发呆下去,估计以后会变成傻的。走走走,我们出去晒晒太阳!” 说着,也不由分说,用那柔软嫩滑的小手紧紧地拉住他的大手,几乎是拖着他,朝着外面走去。 陈冬见此,不由哭笑不得,心中感觉到亲切无比。 这个女孩还是跟以前一样,性格有些刁蛮,但是温婉居多,偶尔古灵精怪。 第2章 赚钱的问题解决 街道上,其实没有什么好看。 97年的街道,还比较简陋,没有智能手机,人人都以拥有一台大哥大为荣,轿车也比较少,绝大部分人都是骑单车或者摩托。 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大顺王朝也确实经历过了衰败和内乱,但是自从1987年开始改革开放了之后,彻底迎来了中兴之治,目前全国上下一切欣欣向荣的模样,这一点,与上一世倒是非常相似。 在家下面,有一个小公园,来往的人比较少,设施也非常简陋,坐在公园的石头上,感觉太阳火辣辣的,耳边传来了一些曲子的声音,在恍惚之间,陈冬感觉自己好像再次重生了一般。 旁边的女孩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一些东西,似乎是想要逗他笑,特地讲了一些笑话,但是陈冬却笑不起来,脑海中,许许多多的东西在划过,让他感觉不是很真实。 “何阿姨说,你请的五天假期已经过了,明天早上,要跟我一起去六中上学课。小冬哥要快参加高考了,可不能偷懒了哟!若是考不上大学,那么以后可就麻烦了呢!” 在石头上坐了一会儿,薄秀秀笑着说道,声音拉的有些长,脸上划出了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陈冬见她这样子,不由摇头道:“我不想上课了!” 薄秀秀歪了下头:“那可不行啊,小冬哥还要高考呢。要是不参加高考,何阿姨肯定会骂死你的!” 陈冬轻笑了一声,便没有说话了,既然重生了,那么去上学参加高考倒也没有什么,对他而言,考上大学不是很难,毕竟他以前就是本科出身。 薄秀秀见他没有说话,脸色颇为诧异,问道:“小冬哥你怎么老是愁眉苦脸的?在想什么吗?” 陈冬收回目光,微微一笑:“嗯,我在想了一些东西呢!” 薄秀秀立即来兴趣了,笑嘻嘻地问:“什么东西啊?可以告诉我吗?是不是什么秘密啊?” 陈冬呵呵笑了一声,又没有说话了,心想,这女孩笑的真甜,那浅浅的小酒窝,非常可爱。 其实,若是想要赚钱,他能够做的事情有很多,作为一个伪科技宅,他了解了许许多多的科技,例如手机这一行,就大有作为。 类似于阿里巴巴或者网络游戏这些,就更加不用说了,估计再过几年,就会疯狂的流行起来,到时候,有大把大把的赚钱机会,只是,陈冬现在还是一个高中生,什么资本都没有,连一百块都拿不出来,做这些行业压根就不可能。 再说了,他自己也发明不了手机。 上一世,他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花费在了游乐园上了,对一些新兴科技,并不是很感兴趣,对于手机的构造,仅仅只是一知半解。 回头看到女孩依然用那黑黝黝的目光望着他,见他不说话,眼神中带着一丝哀怨与恳求。 陈冬怔了下,不由哑然失笑:“只不过想要赚些钱罢了!” “赚钱?”薄秀秀一怔。 陈冬点了点头道:“嗯,不过现在没有好的想法。我正在想着应该怎么做呢!” 薄秀秀抿嘴一笑:“原来小冬哥你是在想这个啊?说起来,我也想赚钱呢!我可喜欢裙子和吃的了,若是我赚了钱,我肯定买很多很多的裙子和很多很多的好吃的!我最喜欢这些了。” 充满稚气的语言,天真烂漫。 陈冬不由呵呵一笑,看着少女稚嫩的面孔,没有说话了,心中有些恍惚。 上一世,他欠这个女孩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如果不是他自己,这个女孩也不会忽然去世。 薄秀秀见他又沉默了,心中有些苦恼,砸了砸嘴巴,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了什么,急忙把背后的背包拿了下来,又笑嘻嘻地说道:“小冬哥,你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嗯?是什么?” 薄秀秀没有回答,颇为俏皮地眨了眨眼眸,从书包中拿出了一本书,对他招了招手。 陈冬怔了怔,原来是路遥的书,叫做《平凡的世界》,也是1997年最流行的几本书之一。 虽然绝大部分名人的姓名都不一样,但是还有少部分是相同的,这个年代,互联网才刚刚出现,网络文学还没有成规模,手机阅读更加不用说了,要十几年后才会出现,所以,目前整个世界都是纸质书。 由于这个世界法制比较完善,所以盗版书很少,薄秀秀手中拿的这本,是正版的,装潢非常漂亮。 “是路遥老师的书。呵呵,小冬哥,你不是挺喜欢这本书的吗?怎么现在不喜欢了?”薄秀秀笑道。 陈冬微微一笑,正想说话,然而这时候,一个想法忽然从他心中冒了出来,让他怔了怔,停了下来。 对了,可以写书赚钱啊! 他猛地睁大眼眸看着薄秀秀,这个想法刚刚冒出,立即无可抑制的疯狂成长起来,迅速生根发芽。 对对对! 写书赚钱。 他想到了这个可能,仿佛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般,眼睛瞬间变得无比明亮,心中激动无比,不仅仅是写书,或许还可写歌写曲写其他的。 经历了上一世的互联网轰炸和信息大爆发,陈冬的脑海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小说个流行歌曲。 作为一个伪科技宅,也并不是整天都研究科技而已。 他可以跟别人一样,抄抄书,写写歌,赚赚钱。 对,绝对可以这样。 他现在才刚刚十七岁,还没有法定年龄,做生意根本不行,所以累积资金,需要另谋他法,毫无疑问,写小说写歌曲,是世界中最快最直接最空头套白狼的赚钱方式。 干这个,他根本不需要多少资本,只要一支笔和几张纸就够了。 陈冬想到了这个可能,心中砰砰砰的直跳,看到梦想几乎触手可及。 只是,若是想要写书,那就需要考虑清楚了。 这个时代,网络文学还没有成规模,上一世的一些大型网络文学网站,还没有开始创办,即使是创办了,也需要十几年的经营才可以初具规模,所以,自己若是想要用网络文学来赚大钱,短期根本不可能,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出版。 不错,正是出版,这是来钱最快的方式之一。 经过了解,这个世界版权意识非常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也极为完善,没有上一世那么多的盗版,普普通通的一本书,都能销售上万册或者十几万册,若是火书,销售销售百万册比比皆是。 陈冬心中激动的难以自己,看着女孩依然捧着那本《平方的世界》,不由激动的问道:“秀秀,你听说过《诛仙》吗?听说过《缥缈之旅》吗?” 薄秀秀睁大美丽的眼眸:“啊?这是什么?” 陈冬立即笑了起来:“哈哈,秀秀你真漂亮!可爱极了。” “啊?” 砰地一下,书本掉落在地上,薄秀秀瞬间满脸红彤,就好像一颗熟透的草莓一般,娇嫩欲滴。 死死地低着头,看着脚趾头,不敢看他,似乎感觉到他在打量自己一般,一双灵动的大眼眸骨碌骨碌地转动着,飘啊飘啊,也不知道想要转到哪里去,手指紧紧地抓着裙子。 “小,小冬哥,你,你是说什么啊?” 那羞答答的神情,简直就像是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哈哈哈,你太可爱了!” 陈冬此时,只想仰头大笑,认真想了想,他可以做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仅仅只是小说,还是有歌曲或者是电影。 是的,为了自己心中的游乐园,他拼了,他要赚钱,要赚大把大把的钱,一刻都等不下去。 第3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不理会满脸红霞、又娇又羞的女孩,兴冲冲地冲回了自己家中。 这个世界,网络文学才刚刚兴起不久,大型文学网站根本没有,仅仅只有一些论坛和聊天室,还没有qq企鹅,电脑也很少,若是需要上网,只能去网吧,价格还比较贵,两块钱一个小时。 罗安市算是目前华夏国比较繁华的城市,所以陈冬知道哪里有网吧。 这个世界的互联网的发展,比上一世华夏国97年略微快了一些,他记得,上一世天涯社区是在99年才创立的,但是这一世却已经有了,而且天涯社区,已经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华人社区之一。 除了天涯社区之外,还有水木清华社区和榕树下两个社区,颇具影响力。 那么,应该写什么呢? 《诛仙》?《缥缈之旅》?《小兵传奇》? 不不不! 这些都不行。 为了尽快来钱,陈冬不打算写几百万的网络小说,因为那样太耗时间太耗精力了,他之所以选择写小说,仅仅只是为了赚钱累积启动资金而已,并非真要干这一行,再说了,他以前虽然爱看小说,但是也记不住那么多字。 所以,应该走实体。 只有走实体! 二三十万字一本封顶,写完一本,可以再写一本,多的话,就不写了,他没有那么多精力。 脑海中有许许多多关于上一世的畅销书,其中名气最大的自然就是鬼吹灯系列或者盗墓笔记系列了,这些都是销量过百万的书籍,经久不衰,用来赚钱最好不过了。 当然,除了盗墓系列,还有《狼图腾》、《搜神记》之类。 这些书,都是以前别人写的,陈冬现在想写,充其量就是抄人家的,并不算是原创,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反正他就是为了赚钱,又不是想要成为什么大作家。 这些书以前都是他最爱的书籍之一,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非常熟悉。 不过,现在问题来了,应该先写哪一本? 陈冬坐在椅子上琢磨了一下,这些小说他虽然都非常熟悉,几百万写出来的难度比较大,而且,若是自己仅仅以十七岁的年纪写出一部《狼图腾》,那就未免太让人怀疑了?根本就行不通。 不说狼图腾不行,即使是鬼吹灯系列也不行,写的难度太大了,也不符合现在他的身份。 嗯! 应该写点简单的,最快的,最容易火的,而且需要符合自己现在的身份,自己还能记住的,最熟悉的。 想来想去,心中还没有明确的目标,一些书虽然好,但是都不能符合自己十七岁高中生身份,他也记不住。 额—— 等等等等。 还有一些! 这时候,陈冬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眸中一亮,露出了一丝惊喜。 是了。 十七岁的年纪,是一个爱幻想的年纪,也是对爱情最为懵懂的年纪,所以,自己或许可以写以爱情为主导的纯爱小说。 不仅仅是小说,以后自己的游乐园,大多数也跟爱情有关,游乐园本来就是幸福与快乐之地。 类似于摩天轮,据传说一起坐摩天轮的恋人最终会以分手告终,但当摩天轮达到最高点时,如果与恋人亲吻,就会永远一直走下去,传说摩天轮的每个盒子里都装满了幸福。 所以,两者,可以相辅相成。 很快,一个书名便出现在了陈冬的脑海当中。 如今的世界,网络文学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真正成熟,情况跟上一世差不多,不同的是,上一世因为这本书的出现,而彻底地挂起了一场网络文学风,也真正标志着网络文学走向成熟。 不错,正是《第一次亲密接触》。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非常有标志性的小说,它是上一世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它的走红并不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多高,而是它的出现迎合了时代的需求。 内容简单明了,让人一目了然,语言风格幽默诙谐,嘻笑怒骂皆成文章,人物感性、灵动、鲜活。 最重要的是,这书仅仅只有五万多字,陈冬读了很多遍,完全记得住。 犹记得,当年《第一次亲密接触》出现在网络中的时候,立即引起了一阵狂潮,特别是它开篇的那一句,异常火爆,出现之后,让原作者痞子蔡瞬间名声大噪。 现在陈冬缺的就是名气了,只要名气起来的,根本不用担心别人不出版自己的书,也根本不用担心赚不了钱,只要有钱,那么自己的游乐场,便触手可及。 所以——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忍住心中的激动,迅速把这句话写在纸上,然后顺便写出第一章,原作者是痞子蔡是一个理科研究生,为了符合自己现在的身份,陈冬特地修改了一下,变成了理科生,一切便顺理成章了。 写完第一章后,陈冬还没有满足,又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出了第二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第二章,更加诙谐幽默了一些,人物也更加的鲜活,风格也更加的明显,所以陈冬打算一次性把两章上传到网上。 检查了一遍,没有出现问题。 陈冬把稿子收起来,打算去网吧一趟,此时他家里根本没有电脑,所以若是需要上网,只能去网吧了。 在陈冬家附近,的确有一个网吧,只有二三十台机子,比较简陋,但是,却基本能够满足上网需求。 《第一次亲密接触》是网络文学,所以,必须发表在网络上,一般的出版社现在还不敢吃这样的书,只要陈冬的名气起来了,那么后续出版就简单多了,这就是互联网的好处。 然而,刚刚一只脚迈出房门,陈冬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不由傻了眼,他根本没有钱去上网。 这就有些搞笑了。 陈冬哭笑不得,低头想了想,现在找父母要钱显然行不通,因为父母这几天都出门做生意去了,不到晚上根本不会回家,晚上倒是可以要,但是陈冬已经有些等不及。 他必须尽快尝试这条路是否可以行得通! 回房找了找,他记得自己的房间压根就没有钱,正一脸失望的想去父母房间找,这时候大门忽然被推开了,只见那薄秀秀又跳了进来,一脸惊喜地叫道:“小冬哥,我又来啦。” 小嘴儿,还是那么的清脆响亮,带着浓浓的笑意。 这几天,由于陈冬的父母拜托她过来照顾自己,所以,她一有空便过来这边,今日也恰巧是周日,非常有空。 陈冬想了想,问道:“秀秀,你那里有钱吗?十块就可以了!” 薄秀秀一怔:“十块钱?我当然有啊。小冬哥你要干嘛啊?” 在97年,物价还比较低,十块钱相当于上一世2017年的一百块左右,所以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生而言,其实是很大的一笔钱。 听她有,陈冬立即满意地笑了起来:“先借给我一下,我要去曙光网吧一趟。” 第4章 发表 陈冬虽然只是一个高中生,但是性格还不错,属于乖宝宝的一类,非常讨女孩子喜欢,再加上两人从小玩到大,所以薄秀秀非常信任他。 看着女孩小心翼翼地从口袋中掏出十块钱,毫不犹豫地伸手递给他,陈冬不由笑道:“以后等我赚了钱,双倍还给你!” 薄秀秀立即笑了一声:“嗯,那就说好了,以后要还我三十块哦!” 额! 陈冬被噎了一下,望着她:“双倍不是二十块吗?怎么变三十了?” 薄秀秀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充满了狡黠,笑嘻嘻地说:“当然是三十块啊,还有利息呢!只有二十块也太少了。小冬哥对我那么好,我当然要跟小冬哥要多点啊。” 陈冬顿时哭笑不得,其实薄秀秀这样说,只不过是跟他开玩笑罢了,这丫头,大方的时候还是很大方的,想了想,他只好笑道:“好吧,三十就三十吧,没有想到你小丫头片子,竟然这么奸诈,以后我不跟你借钱了!” “呵呵!那当然啊!” 薄秀秀立即得意地笑了一声,忽然又问道:“小冬哥,你要去网吧干嘛啊?玩游戏吗?” 在记忆中,陈冬可是从来都不去游戏厅这种地方,网吧也从来都没有去过,高中的生活比较枯燥,为了考大学,两人都很辛苦,97年的科技比较落后,能玩的地方并不多,许多人的运动,还是打兵乓球或者足球。 陈冬也不打算瞒她,摇了摇头道:“不是玩游戏,是去赚钱!” 薄秀秀一怔:“赚钱?” 陈冬点点头,对她微微一笑:“是啊,我已经想到了一个赚钱的点子,打算去网吧看看。刚刚我还琢磨着哪里可以找到钱上网呢?没有想到我们家的秀秀,就给我送过来了。呵呵,秀秀啊,你可能是我的幸运星。以后我若是赚了大钱了,肯定少不了你的!” 薄秀秀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心中好像吃了蜂蜜一般,又香又甜:“这么感激我啊?呵呵,那好,我也要跟小冬哥去看看怎么赚钱!” “这样啊?也成!”陈冬笑了笑,倒是不介意带她一起过去。 反正那个网吧离家里也不远,两人去六中上学的时候,偶尔还过那里,有时候心中也比较好奇。 毕竟互联网是新兴事物,年轻人,接受新东西一向比较快,他们早就想要进去看一看了。 没有多说,陈冬便带着她出门,朝着网吧走去。 这家网吧很小,仅仅有二三十台机子,这年头网络游戏还很少,再加上网费很贵,需要两块钱一个小时,所以上网泡吧的人比较少,一些人在里面玩,都是在打单机游戏,类似于《红色警戒》、《暴力摩托》、《轩辕剑2》之类,是比较流行。 陈冬看了一下,竟然连《暗黑破坏神》也有了,也不知道《传奇》什么时间会出现? 陈冬上一世,并不是一个软件工程师,要不然,可以做一做这个游戏,在记忆中《传奇》太过火爆了,让人印象深刻,著名的企业家陈天路,也因为这个游戏,一举变成了全国首富。 由于人很少,所以网吧里面比较安静,只有七八个人在上网,两人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打开电脑。 薄秀秀是第一次接触电脑,虽然以前已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关于计算机的介绍,但是现在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充满了好奇。 陈冬见她伸长脖子,眼眸眨都不眨的盯着屏幕,不由觉得好笑,也不管她,迅速在上面搜索了一下,很快找到了天涯社区。 这一世的天涯社区,与上一世差不多,风格、板块和标志都一样,唯一的差别就是创办的时间提前了很多。 目前已经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华人社区。 陈冬打算先在天涯连载,迅速打出自己的名气,名气起来了之后,自然而然就会有书商来联系他。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选择《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原因,这本小说,太有标志性了,一出现,便是引起了轰动效应。 熟练的在天涯上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又申请了一个email和msn,再天涯上的用户名改为…… 陈冬想了想,署名倒是一个问题,应该去什么好呢? 算了,不是很重要的问题,随便取一个好了,就叫第四维。 这个年代,输入法还比较少,不过已经有智能abc和五笔输入法,对于陈冬而言,输入文字并不困难,他码字的速度非常之快。 两章的文字,大概有五千字,顺利的话两个小时可以敲完,陈冬聚精会神地忙碌了起来。 看到陈冬拿出文章开始熟练的敲字,薄秀秀左看看又看看,睁大眼眸,充满了惊奇:“小冬哥,你在写小说?” 薄秀秀已经上高二,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刻,喜欢一些诗情画意,所以对于文字这一块,比较敏感,一下子便开出了陈冬想要做什么,满脸都是震惊。 估计是声音比较大,也让旁边的几个正在玩游戏的青年都转过来来看向这边,颇为好奇。 陈冬回头微微一笑:“是啊,写小说!” 薄秀秀错愕,急忙道:“先给我看看,先给我看看!”说着,不由分说,直接伸手把写好的稿子拿了过去。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轻舞飞扬!” 看完两章,薄秀秀立即抬起头,满脸惊讶地看着他。 “这是你写的?” “嗯!” 陈冬点点头,盯着她那张俏脸,眨了眨眼睛,戏虐笑道:“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能浇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爱你!” “啊?” 薄秀秀心神一跳,俏脸猛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正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就好像那青涩的苹果,最是可人。 “小,小冬哥,你你你……” 陈冬笑了一声:“呵呵,怎么样?这诗句好不好听?” 薄秀秀心中觉得窘迫,过了一会儿后,才掩嘴噗嗤地娇笑了一声:“原来是小说的诗歌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吓了我一跳!不错,很好听!” 说着,那水灵灵的眼眸望着他,巧目倩兮,俏丽而可爱。 “好听就好!” 陈冬轻笑了一声,这丫头也是一个尖子生,成绩远比陈冬好的多,特别是语文成绩,在学校数一数二,所以比较敏感。接过稿子迅速敲完,然后上传到了天涯社区的情感天地板块,顺便把自己的email和msn账号贴了上去。 做完这个,陈冬退了出来。 仅仅只有两章的文字,引起的效应不会很大,若是需要打出名气,需要先把整个文字贴上去才行。 陈冬也不着急,现在他有的是时间。 第5章 不能早恋 从网吧走出来,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少年少女好像是散步一般,慢慢地朝着家中走去。 薄秀秀俏脸还有些红,时不时地望了他几眼,眼珠子乱转,忽然又笑眯眯道:“没有想到小冬哥还会写小说。这要告诉陈叔叔和何阿姨,还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呢?” 陈冬想了想,笑道:“先帮我隐瞒了吧!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读书,若是说出去了,他们以后可能不允许我去网吧了!” “嗯!”薄秀秀立即点头,又扬起了一张俏脸,充满狡黠地望着他,笑道:“不过要我帮小冬哥隐瞒着,可没有那么简单哦。秀秀我可是要好处的呢,小冬哥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啊?” 陈冬不由伸手在她头上敲了一个爆栗,哭笑不得:“就你最精灵古怪!” “呵呵,那当然啊,就秀秀我最精灵古怪了。你想要我不说也行,不过——呵呵呵!”薄秀秀顿了顿,没有说完,恬不知耻地笑了起来。 陈冬非常喜欢她,自然没有生气,立即轻笑了一声:“等赚了钱,我给你买好吃的,很多很多好吃的!” 薄秀秀非常满意,立即笑嘻嘻地说:“那就说好了,小冬哥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哦,赚了钱就给我买好吃的。” 陈冬微微一笑:“嗯,你就等着吧!” 这丫头的笑容,又甜又可爱,就好像一个精灵古怪的精灵一般,极为容易感染人,看着她还颇为稚嫩的面孔,陈冬心中感慨,恍惚间,心中又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他还记得,上一世他们到了大三才定下关系的。 两人曾经漫步在许许多多的游乐园,曾经在最大的摩天轮中相拥亲吻,曾经一起对着流星许下心愿,要建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小小的家,建造一个属于他们的游乐园,一辈子都要快快乐乐,幸幸福福,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最后却只剩下了陈冬一个人。 回想起来,建造一个游乐园,不仅仅只是陈冬一个人的心愿,而是,两个人一起的梦想。 上一世,经历过的事情太多太多,很多都让他难以忘记,自从薄秀秀去世了之后,他整个人的灵魂,好像也跟随着她死去而死去了一般,没有了生机,没有了目的地,至今为止,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那种撕心裂肺的心痛,刻骨铭心。 以前他虽然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是绝大多数都无疾而终了,陈冬自始至终,都没有忘记这个可爱的女孩。 怎么可能忘记? 他们两人从小就认识,在同一个小区长大,在到初中,再到高中,再到大学,一直相依为命,一直相依相靠,她就是他的天使,陈冬曾经以为两人一辈子都会这个样子,哪会想到忽然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忽然结束? 回想起来,那一年,薄秀秀也是这样笑着、跳着、闹着、开心着,然后…… 忽然就结束了,没有一丝征兆。 她走时候很惨烈,很突然,陈冬亲眼看到一辆大货车冲过来,撞在了她身上,然后直直的碾压了过去,女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把他推开了……是的,如果不是薄秀秀,死的是他自己。 那种撕心裂肺的剧痛,陈冬至今为止,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曾经无数次做梦梦到那可怕的场景,每一次半夜惊醒了之后,都泪流满面,心中只剩下了懊恼与悔恨。悔恨为什么不是自己推开了她,而是她推开了自己? 他还记得,那一天,自己还跟她吵了一架。 或许是老天见他可怜,终于又把这个俏皮可爱的女孩,重新送回到他身边,重新来了一次。 薄秀秀见他一脸沧桑的模样,怔了怔,略微睁大眼睛,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心中只觉得古怪,她感觉小冬哥病了一场之后,好像变了很多,整个人都喜欢发呆了。 不过她还没有来得及多问,因为她忽然发现,小冬哥竟然拉起了她的小手,用力地握在了他手心中,很紧很紧。 也很温暖。 回到了家中,父母已经回来了,一个正在厨房做饭,一个在客厅看报纸,家里有一台已经黑白电视,不过很少打开。 薄秀秀也跟了进来。 陈友德和何慧玲也喜欢这个俏皮的小女孩,见她过来之后,便拉着她说话。 何慧玲特意还拿出了两个苹果,一脸笑容地塞到了她手中。 薄秀秀也没有推辞,拿起一颗笑嘻嘻地咬了一口,然后兴致勃勃地讲着一些事情,她似乎非常的开心,讲的都是与陈冬的事情,没有讲去网吧写小说,只是说了去附近的公园玩,看看书和讲讲笑话。 这丫头的口才不错,讲了一遍之后,便让陈友德与何慧玲笑了起来,频频对她笑道:“以后经常来玩,秀秀以后一定经常来玩啊!” “咯咯,那当然,我可喜欢这里了!”薄秀秀也开心地笑了一声,转头对着陈冬俏皮地眨了眨眼眸,才转身回家。 陈冬急忙起身送她回去,等他重新回家之后,陈友德才看着他叮嘱道:“既然身体已经恢复了,明天就回去上课去吧。现在还是高考要紧,不要在耽搁时间了!” “嗯!”陈冬对于上学,没有什么抵触,点了点头,便应了下去。 何慧玲倒是望着他,神情似笑非笑:“陈冬,你跟秀秀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们啊?” 陈冬一愣,略微抬头:“没有啊!” “真的没有?”何慧玲眯着眼睛。 陈冬怔了下,摇头淡淡道:“还真没有!” 老男人说起慌来,脸不红,心不跳。 何慧玲才略微放心:“没有就好,我见秀秀这么开心,还以为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你要记住了,你现在的任务除了读书读书,还是读书,千万不能分心。你和秀秀虽然从小一起长大,但是不该做的,千万不要去做。你们两个这么亲密,我最怕你们出现问题了。” 陈友德也赞同道:“嗯,确实不能早恋,要谈恋爱也成,但是要考上大学再说,只要考上了大学,我就不管你们了!” 陈冬笑道:“我马上就要上大学了,不过——呵呵!”他又笑了一声:“爸,妈,你们就放心好了,我绝对能考上大学的,还有一年的时间,我打算以后努力一点,看看能不能考上重点。至于秀秀,她开心就好!” “你想要考重点?”何慧玲惊喜。 陈冬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嗯,是时候努力了。”没有多说什么,父母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上一世他们也曾经很多次这样说过。 老爸老妈,都不算是很有本事的人,几乎一辈子都守着那家小超市,自从薄秀秀去世了之后,他们也受到了打击,为了避免陈冬触景生情,后面才搬离了罗安市。 认真回想起来,上自从薄秀秀去世了之后,自己也好像死去了一般,万念俱灰,彻底没有了魂魄,一辈子都浑浑噩噩的渡过,二老担心他轻生,亲自过去照顾他,头发很快就变得花白。 自己欠他们的,也有很多很多。 何慧玲与陈友德对视了一眼,惊喜道:“那就好那就好,好好读书,好好读书!” 陈冬点了点头。 吃完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在纸上画了一些图纸,做一个简单的规划。 这一世,他虽然还有很多很多时间可以利用,但是他却一刻都等不了,他要用最短的世界,建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幻之地。 图纸是关于游乐园的草稿,这个草稿很大很大,内容非常丰富,有着许许多多的主题公园和魔幻之地,陈冬以前就曾经设计过,所以画出了比较简单。 初步构思出草稿图,陈冬想了想,暂时把它放在一边,草稿图非常大,一时之间画不完,需要等待后续慢慢添加。 上一世,夏海迪士尼乐园,足足一万多亩。 陈冬又取出了笔记本,开始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第三章,前两章已经上传上去了,但是由于内容还少,能够引起的关注估计不是很多,为了吸引眼球,陈冬打算以每天一章的进度,把这本书写完。 至于这本书会不会跟上一世那样引起轰动,陈冬心中丝毫不担心,因为这本书有引起轰动的资本。 又花了两个小时,写完一章,陈冬这才拿起课本,开始做作业。 对于高中的知识,他并不陌生,毕竟以前他就是本科生,脑海中装着不少理科知识,所以学起来比较简单。 无论在什么地方,学历都是最重要的,为了让游乐园能够迅速建造,陈冬并不想放弃上学的机会,在这个社会上,有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学历或者是研究生学历,做起事情来,会容易很多。 特别是经营一个游乐园,里面有许许多多的门门道道,上一世,因为亏损而导致破产倒闭的游乐园,数不胜数。 所以,陈冬需要一个本科以上的学历作为支撑。 第6章 上学 陈冬的学校,是罗安市第六中学,大概有一千多个学生,现在他已经是高三第一学期。 由于明年六月就需要高考,所以学习任务非常繁重,陈冬走进自己的班级高三三班之后,几个颇为熟悉的男生立即跟他打招呼,他很快就记起了班上的成员。 同桌叫杜怀明,是一个平头小胖子,与陈冬的关系不错,前面坐着两个女生,一个叫杜晓丽,一个叫王凌薇,平常关系还不错。 上一世,似乎只有王凌薇考上了本科,而杜晓丽和杜怀明都落榜了。 虽然几个都是熟悉的同学,但是还有一些同学看起来非常陌生,以前陈冬从未见过,看来,历史改变了之后,以前班上的人也改变了不少。 陈冬在高三三班并不是很出彩,成绩只不过在班级的中层,第六中学在罗安市并不是重点中学,只不过是一所普通的高中而已,一年能够考上本科的人不足一百人。 高三三班也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班,以前类似他这样的班级,能够考上本科的人,大概就是四五个,上一世若不是他拼命的努力过,很有可能也落榜。 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上一世在教室上拼搏的场景,那时候自己为了能够上本科,熬了无数夜,花费了无数心血,几乎到了悬梁刺股的地步,那种拼搏的时光,让人感觉无比充足。 事实上,很多经历过高考时光的人,在后续的日子都很怀念那段时光,毕竟人的一生,可能只有一次。 不过,既然重来一次,陈冬想要的自然不是什么本科了,为了让自己的计划更加顺利一些,他要的是重点,越高越好。 “陈冬,听说你又感冒了?现在好点了吗?” 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坐在前面的王凌薇忽然回过头问道,一脸关心地看着他。 她一开口,那赵晓丽和杜怀明也转过头。 王凌薇留着短发,是一个假小子,有着一张颇为精致的瓜子脸,挽着衣袖,一副很干练的模样,在班里颇为受人瞩目。 她的性格却大大咧咧,非常豪爽,由于从高一开始,就跟陈冬是同班同学,所以关系非常不错,是陈冬最好的朋友之一。 上一世,自从薄秀秀去世了之后,陈冬浑浑噩噩的,整日以酒度日,王凌薇还特地照顾过他一段时间,两人是哥们儿、死党、蓝颜,好的不能再好了,所以陈冬对她也非常熟悉,只是后来—— 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王凌薇忽然离开了。 那时候浑浑噩噩的,陈冬忘记了很多事情。 想了想,他抬起头笑道:“现在已经好了,这次感冒几乎要了我半条命,还去了医院一趟!” 王凌薇感叹道:“那就好,不过你真幸运啊,请了五天假,躲过了好几劫。我们可就辛苦了,每天有做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 陈冬摇头笑了笑:“这算什么幸运。请假五天,我的课程估计被人拉下很远了。这几天还要花时间补回来。” 王凌薇一愣,望着他笑道:“哥们儿,这可不像你啊?怎么忽然变得这么爱学习啊?” 陈冬听到了一个熟悉的称呼,不由莞尔一笑:“因为我打算考大学,考重点!” “考重点?”王凌薇一怔。 “嗯!考重点!” 陈冬笑了笑,便没有多说了,心中琢磨着一些东西。 如果不出意外,互联网时代和智能科技时代,很快就会来临。 想要建造梦想的游乐园,仅仅靠出版几本书当然还不行,他还需要把握其他赚钱的机会。 在上一世,迪士尼乐园仅仅开一个sh乐园,投资的资金就高达五十五亿美元,若是换成华夏币,足足需要三四百亿,开分店之类更加不用说了,需要的资金估计是天文数字。 所以,陈冬需要尽早做准备。 当然不是说一下子,就让他建造出一个类似迪士尼乐园一样的巨大乐园,但是至少,想要建造自己梦想中的游乐园,几十亿资金,是绝对需要的。 首先要解决学历问题,然后需要解决是启动资金的问题,再然后就是背靠互联网大潮,迅速发展壮大。 陈冬从抽屉中取出了几张试卷,开始忙碌了起来。 试卷上的试题,与上一世大同小异,只有历史这一块,偏差的比较大,毕竟没有了清朝和民国时期,美利坚帝国也已经不是世界霸主,二战的历史也发生了变差,不过理科的知识几乎同样,对于陈冬而言,可以信手拈来。 上午上完课,陈冬回家吃了午饭,然后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重新去了网吧一趟。 打开了天涯社区,看了一遍自己的帖子,上面虽然已经有一些留言,但是都是打酱油的,仅仅只有两章,果然还吸引不了一些的目光,陈冬也不着急,迅速又把第三章输入上去,进行发表。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第三章,讲的是痞子与轻舞飞扬在网络上聊天后,所谈到的网络上三种人,知道自己所剩时日不多的轻舞飞扬渐渐的被痞子说吸引,然后相约在伊莎贝尔见面。 这一章内容涉及的比较多,其中包括到了网聊、三种人和好友所谈起的泡妞的奇招情圣守则,这些在这个年代,都极为风靡和流行,所以,第三章发上去之后,立马就有一些人开始留言了。 “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吗?” “后面呢?后面怎么了?作者快点写啊?” “轻舞飞扬是不是恐龙啊?要是恐龙就很搞笑了。” “网络三种人,你是哪一种?” 陈冬扫了一遍,不由莞尔一笑,恐龙这词儿,上一世已经很少有人用了,现在倒是非常流行。 《第一次亲密接触》采用的手法是第一人称自述模式,也就是后世常规的贴吧文写法,讲的都是亲身经历,所以代入感比较强,仅仅只有三张,就有人看了,或许,这也是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对于网聊极为感兴趣的原因。 也没有管这些评论,在上面留了两个待续两个字,便推了出来。 《第一次亲密接触》一共有十四章,五点九万字左右,如果不出意外,半个月就能连载完,连载前期估计引不起什么效果,只有到了后期,才会真正的引发连锁效应。 下午继续回去上课,高三时期考试确实很多,上课铃声刚刚响起,物理老师便抱着一堆试卷进来,宣布进行模拟测试。 陈冬把刚刚发下来、还带着一些油味的试卷看了一遍,心想,这次他要做第一了。 六中并不是重点高中,以前考上本科的人极少,能考上重点大学的人,不出二十个,几乎还全部都在重点班,所以他只能拿第一,若是拿不到第一,那么就说明他还不够,还达不到上重点的标准。 上一世,他仅仅只是本科普通学历,压根就没有上过211国家重点大学,所以为了达到目标,估计还需要努力一番。 班级第一,仅仅只是第一步计划。 第7章 想上重点 尽管已经十几年没有接触过试卷,但是陈冬对上面的东西依然非常熟悉,特别是对于物理学这一块,熟的不能在熟,因为设计娱乐设施,类似于摩天轮或者过山车这些,需要丰富的物理学知识。 拿起笔开始沙沙声的做试卷。 下午只有两节课,考完试后便开始放学,回到家中,陈冬动笔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第四章,打算明天再去上传,期间薄秀秀过来了一次,不过看他正在忙,很快就走了。 薄秀秀今年才上高二,比他低一年级,空闲的时间也不多。 自从上次在网吧对她念了一句诗歌之后,女孩的心情似乎有些复杂,想要接近他,但是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刻意疏远他了。 她父母也不允许她早恋。 他与薄秀秀能够走到一块,自然不是一帆风顺,两人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坎坷。 女孩的心思是复杂的,你永远都猜不到她在想些什么,身为高二的女生,早已经情窦初开,对爱情懵懵懂懂的,心中向往,所以,自然听得懂陈冬念那句话的意思。 如果不出意外,此时,薄秀秀也仅仅把他当成一个哥哥对待而已,并没有多想。因为陈冬知道,上一世薄秀秀喜欢的第一个人,并不是他,而是六中的另外一个男生,叫做刘建群。 那时候,为了避免被人误解,她还躲了他很长一段时间。 回想起那刘建群,也是跟他同年级的同学,不同的是对方在重点班,他在普通班。 这人长得高高帅帅,喜欢穿白衣,成绩顶尖,每个学期颁奖都有他的份,再加上会弹吉他,会唱歌,会打篮球,是很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 陈冬就知道,自己班中那杜晓丽就喜欢他。 回想起这个人,陈冬以前曾经听过一些风声,略微觉得搞笑,据说以这人的成绩,本来是能够考上重点大学的,但是到了高三第二学期后,忽然传出来这人搞大了一个女生的肚子,造成了流产,在学校里面传的沸沸扬扬,造成了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连本科都没有考上。 薄秀秀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极为震惊,差点就崩溃了。 因为那时候,这人见薄秀秀长得俊俏,也追过薄秀秀一段时间。 昨天陈冬在学校里面打听了一下,目前六中,确实存在这个人,而且情况跟上一世差不多,虽然不知道事情还会不会跟上一世一样发展,不过,陈冬知道,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第二天上课,物理试卷已经发了下来,不过不是第一,仅仅考了121分,排列第三,考第一的是王凌薇,足足135分,而考第二的是一个男生,叫做刘振凯,以前陈冬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完全不认识。 拿着发下来的试卷看了一遍,前面的王凌薇忽然回头对他微笑道:“你这次考得不错,竟然121分,比以前好多了!” 陈冬摇了摇头道:“还不够,分数太低了!” 王凌薇一怔,立即笑眯眯地说:“哦?难道你想要考第一?” 陈冬呵呵笑了一声:“第一也不够,这次仅仅只是一次模拟测试,不是高考,最起码要考到一百四十分以上才算及格。凌薇,若是物理考不上一百四,那么我们可能就上不了本科,上不了重点。” 王凌薇怔住了,一百四十分才算及格?这样说的让人哑口无言啊,她不由神情似笑非笑的望着他:“你真的想要上重点啊?” 陈冬点点头,他对重点文凭,志在必得,现在距离高考,还剩余三百多天,他还有的是时间去做准备。 这时候,同桌杜怀明忽然说道:“按照以往的纪录,六中普通班能够上重点的几乎没有。” “是啊,压根就没有!”杜晓丽也一脸戏谑地笑道:“陈冬你的成绩虽然不错,但是距离重点线还相差很远,我听说我们这一届的试题可能会难很多。” 陈冬笑了笑,说了一句:“事在人为,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额!” 三人同时被他噎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王凌薇想了想,才笑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陈冬,感觉你感冒回来了之后,变化了很多。” 陈冬抬起头,神情似笑非笑:“变得自大了?” “是自信了!”王凌薇拍了下语文课本笑道:“既然要上重点,那就好好努力吧,哥们儿你说的不错,事在人为。” 陈冬莞尔一笑,估计他们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大狂,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他也懒得多说什么,重生就是他最大的资本。 下午放学,他还是同样计划去了网吧一趟,《第一次亲密接触》已经写到了第三章,要加紧上传。 整理了一下试卷和课本,收回书包中,陈冬背着书包朝着校门口走去。 随着重生的时间越长,陈冬觉得自己可以做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可以赚钱的机会数不胜数。 一边走着,脑海中还琢磨着一些东西,路过学校操场时,却看到了几个穿着球服的男生正在篮球场打篮球,其中一个男生颇为熟悉。 陈冬怔了下,便眯着眼眸走了过去。 在篮球场的周围,有着许多树木和公共座位,适合休息,以前一些女生喜欢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背英语单词,此时这些座位上也坐着几个女生,她们背着书包、拿着课本,似乎是在看书,但是又似乎是在看人打篮球。 陈冬扫了一眼,转头看着那个打篮球的男生。 这个男生正是刘建群,一米八的身高,穿着球服,高高帅帅,非常惹人注目。 陈冬对这个人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谈不上坏感,只不过知道这人做事比较恶心了一些罢了。 在篮球场的旁边,还坐着两个男生,其中一个正在抱着一把吉他,轻轻地波动了一下,似乎想要唱歌。 这个年代,吉他比较流行,因为有不少流行歌曲和流行歌手都是弹吉他的,特别是beyond摇滚乐队和黑豹乐队,最为风靡,很多学生都纷纷模仿,只不过吉他比较贵,一般的家庭的学生,还购买不起。 陈冬盯了刘建群一眼,没有停留,正要离开篮球场,这时,旁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陈冬?” 陈冬回头一看,不是那王凌薇还有谁,只见她也背着书包,与杜晓丽一起,估计也是正要回家。 陈冬正想说话,这时候,那个抱着吉他的男生忽然站了起来,叫了一声:“姐!你来了?” 说着,也回头看了下陈冬一眼。 这个人是—— 陈冬怔了下,又看到了一张颇为熟悉的面孔。 这个男生上一世他也非常熟悉,王凌薇的弟弟王赫,也是上一世,他颇为熟悉的朋友之一。 第8章 一次就好 王凌薇对着弟弟点了点头,然后看着陈冬问道:“陈冬,你在这里干嘛啊?打篮球?” 陈冬摇头道:“正想回家呢,看着吉他,比较感兴趣罢了!” 王凌薇立即神情似笑非笑的望着他:“哦?你会弹吉他?” 那神情,就好像看着外星人一般。 陈冬也看着她道:“我说我是一个会弹吉他的妖怪重生的,你相信吗?” “不信!我还不了解你啊?”王凌薇立马摇头了。 陈冬被噎了一下,摇头一笑,也不在意,转身朝着校门口走去,然而刚刚走两步,王凌薇却拦着他笑眯眯地说:“既然哥们儿你会弹吉他,不露两手给我们看看就想走,那怎么行啊?要是说出去,明天我王凌薇恐怕就没法在六中混了。” 杜晓丽也笑道:“对啊,我也不信你会弹吉他。” 陈冬微微一笑:“我是怕吓到你们,不是我开玩笑,唱歌这一行,六中能胜过我的人还没几个!” “哦?这么自信啊?”王凌薇立即又笑了,伸手从弟弟手中抢过吉他递给他,一脸戏虐道:“这么说来我们不听是不行了,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吓到我们!” “我也想看看!”杜晓丽也笑道。 陈冬拿着吉他笑了笑,思忖了下,露两手倒是无所谓,在他脑海中,后世的流行歌曲数不胜数,原本他也打算写歌累积启动资金,所以这些天回忆起了不少歌。 轻轻地拨弄了一下,吉他的音质还可以,是一个高档货,略微抬起头,却看到王凌薇与杜晓丽两人正盯着他,神情似笑非笑。 那表情,根本就不相信他会弹吉他。 随着两个女生起哄了之后,路边也不少学生也刹住了脚步,停了下来,好奇地望向了这边。 “你会不会啊?不会别弄坏吉他了啊!”王凌薇的弟弟王赫见他拿着自己的吉他,一脸担心的问道。 如果陈冬没有记错的话,这人后世在他们这群人中,算是较为成功的一个人之一。 他从小酷爱音乐,高中毕业之后,便上了大名鼎鼎的星海音乐学院,才能够星海音乐学院毕业之后,后面任职于影视公司,成为了一个影视公司总监,为不少电视剧配过音。 以前,由于王凌薇的关系,王赫跟他的关系还不错。 “快弹啊,你该不会是真的不会吧?”王凌薇见他没有动作,于是戏虐的笑了一声:“要是不会的话,就把吉他给回我。省的被你弄坏了。” “有人唱歌吗?有人唱歌吗?”这时候,几个女生也起哄道,笑嘻嘻地的望着陈冬和王凌薇等人。 此时正在放学时间,一大堆同学正肩并着肩朝校门口走,还有一些选择在附近的球场上打羽毛球或者打篮球,所以一听到有人抱着吉他想唱歌后,不少人都朝着这边望过来,饶有兴趣。 那几个女生估计跟王凌薇认识,颇为大胆。 王凌薇见此,笑道:“有人唱,我们就等着听好了!”说着,抬头看着陈冬,神情有些戏虐了。 “这样啊!” “唱啊唱啊,快唱啊!” 几个女生又嬉皮笑脸的起哄。 杜晓丽见此,呵呵笑了一声:“陈冬,你要火了,赶快露两手给我们瞧瞧!” 若是一般的学生,估计不敢在这么多女生面前献丑,至少会觉得有些忐忑、脸红或者推迟,但是身为已经活过一世的老男人,陈冬脸不红,心不跳,把背包脱下了,放在旁边,笑呵呵地说道:“也罢,今天我就让你们开开眼界,看看我小冬哥是怎么弹吉他的。” “额,你真弹啊?”王凌薇愣住了,刚刚她只不过是开一个玩笑罢了,压根就不是想要他当众出丑。 陈冬笑道:“既然话都说出口了,那还有假啊?正巧我的确会。” 他抱着吉他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轻轻地拨弄了一下,一条颇有旋律的曲子便冒了出来,然后觉得不对,顿了顿,略微抬起头。 弹什么呢? 随便来一首就好了。 很快,陈冬便想到了一首歌,抱着吉他轻轻地拨动了一下。 这首歌的歌,陈冬曾经听过无数次,几乎每一次听,心中都是泪流满面,因为每一次听这个歌,他都想起了那可爱的女孩,想起了她在身边的日子,想起许许多多的东西。 上一世,他看过了许许多多的电影,但是没有一部电影能够像《夏洛特烦恼》那样,让他深深的触动,让他感觉到撕心裂肺的心痛,那种痛楚就好像硬生生地把他撕开了一般,难以忘怀。 以前,他曾经想过如果自己重生了会怎么样?应该怎么做?然而没有想到,此时此刻,他竟然真的重活一世,他真的又重新回到了原点,回想起以前那段黯淡无光的时光,心中的伤感,渐渐铺满心怀,最爱的人啊,真的想继续陪着你笑,陪着你闹。 旋律响了起来,声音略微有些沙哑。 “想看你笑; 想和你闹; 想拥你入我怀抱; 上一秒红着脸在争吵; 下一秒转身就能和好; 不怕你哭; 不怕你叫; 因为你是我的骄傲; 一双眼睛追着你乱跑; 一颗心早已经准备好;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随你跳。” 较为清淡的一首歌,唱出来比较轻柔,但是声音却好像在颤抖,随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吐出,陈冬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上一世,那个蹦蹦跳跳的女孩去世的场景,异常惨烈,不知不觉之间,眼睛红了,一滴眼泪从眼眶中不可抑制地逼了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缘未到伤心处。 上一世,没一首歌能够像这首歌一般,能够轻而易举地撼动他的灵魂,也没有一部电影,能够像《夏洛特烦恼》一般,让人回忆撕碎,这首歌,也是陈冬最想对薄秀秀唱的歌。 王凌薇和杜晓丽见他一边笑着、唱着,竟然流出了眼泪,不由睁大眼睛。 歌曲的旋律,极为完美,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让人难以忘怀。 唱完后,陈冬颇为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伸手揉了揉眼睛,笑道:“眼睛进了沙子,不好意思!” 然而就是他这个神情,让王凌薇心中感觉无比震撼,好像是头一次认识他一般。 第9章 再来一首?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王赫不愧是上一世最后音乐天赋的人,仅仅听了一遍,便记住了这首歌,竟然还用同样的语调唱了出来。 “这是什么歌啊?从来没有听过,是新歌吗?”王赫立即盯着他问道,有些回味的感觉。 王凌薇也奇异的望着陈冬,沉默了一下,眼眸有些异样:“确实是很好听的歌,以前不过从未听过!你写的?” “嗯,我写的,叫《一次就好》”陈冬厚颜无耻笑道,以后他估计写歌赚钱,自然不会模糊,反正现在说他写的也没有谁敢反驳他。 “我靠,真的你写的?你还会写歌?”王赫听着这话,立即吃了一惊,死死地盯着陈冬。 这人是一个音乐迷,从小就对音律极为敏感,据说他的梦想,成立一个类似小虎队一样的音乐团体,学了不少音乐之声,高二分科之后,读的也正是音乐,要不然也不会经常背着吉他,后续也不会考入星海音乐学院。 王凌薇与杜晓丽也吃惊,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见她们这幅表情,陈冬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道:“怎么样?没有吓到你们吧?” 王凌薇一怔,立即清醒了过来,看着他装模作样地拍可怕胸口,笑道:“倒是真的被吓了一跳!” “呵呵,那就好!”陈冬笑了笑。 “很好听啊,再来一首?”这时候,坐在旁边听的一个女生,又笑呵呵地叫道。 她一说完,几个女人又起哄的叫了起来。 “对!”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王凌薇和杜晓丽一看,立即似笑非笑的望着陈冬,戏谑道:“呵呵,陈冬,你要红了。再来一首?” 陈冬望了她们一眼,不由觉得好笑:“再唱下去,我可就要收费了哦!” 其实唱歌什么的,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技能,只要是学生估计都会随口哼哈两首,并不值得出奇,即使没有听过的歌,也仅仅只是觉得好听罢了,没有特别的意思,现在这些女生起哄,估计也只是觉得好玩罢了。 王凌薇听言,不由也笑道:“就你这样还想收费?真不要脸。不过,收费就收费,再唱一首给姐们听听!” 杜晓丽也笑道:“对啊对啊,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可不许推辞哦!!”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几个女生立即起哄的笑了起来,唯恐天下不乱。 陈冬哭笑不得,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想了想笑道:“也罢,既然喜欢听,那我再唱一首好听一点的!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这首歌,绝对好听!” “要原创的!”王赫忽然叫了一声笑道。 “对,要原创的!”王凌薇也笑了起来。 “还要好听的!”杜晓丽也笑嘻嘻地叫道。 “对,还要好听的!”王凌薇唯恐天下不乱。 “你们要求真多!” 陈冬顿了下,又笑道:“不过也成,说起唱歌,六中还没有几个人能够胜过我的。今天我歌神附体,就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着,拨动了一下吉他,另外一首非常轻快的吉他曲冒了出来。 这首歌非常有特点,上一世也曾经风靡过一段时间,它比较青涩,特别适合歌颂初恋与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没有其他的配乐,只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在华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不像纯西洋歌曲那样欧陆情怀,也不像有些华语流行曲那样的土气,上一世,它曾经受无数歌迷喜爱。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对比《一次就好》,这首歌的节奏和旋律更加的明显,更加的轻快,也更加适合高中生唱,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声——在最没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护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讪,但是又不敢的青涩时代。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多情?现在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都难免对某个异性充满了幻想与懵懂,也正是如此,这首歌一出现,瞬间很多懵懂的学生感同身受。 虽然陈冬唱的略微嘶哑,没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听,但是毫无疑问,这首歌唱完之后,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间安静了下来,四周鸦雀无声,就连王凌薇也睁大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陈冬,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个花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么原因, 我竟然又会遇见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意, 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哦。” 唱完之后,陈冬抬头一看,豁然发现自己周围已经围着一群人,这年头,敢在公共场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学校球场中唱,更加没有了,一般的学生想要唱歌,只不过是找个无人的地方哼哈两首,哪有像陈冬这样,抱着吉他坐在人来人往的球场边,大大咧咧的就开唱了? 最关键的是,唱的还非常好听,极为动人,让路过的学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脚步,朝着那边望了过去。 陈冬扫了众人一眼,没有丝毫尴尬,放下吉他站了起来,对着众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那神情,自然流畅,没有丝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一般。 “哗”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阵巴掌声。 “不错,好听!” “哈哈,太好听了!” “情非得已?这首歌叫情非得已?”几个男生也诧异。 “靠靠靠啊!” 王凌薇等人还没有说话,旁边的王赫开口了,盯着陈冬,目光变得灼热无比:“这首歌好听啊,远远比刚才那首好听多了。应该怎么唱?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是原创的?” 他几乎是念了出来。 陈冬呵呵一笑,把吉他递给他:“当然是原创,以后有机会,叫你怎么唱!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顿时惊喜望着他:“这可就说好了,有机会教我怎么唱这歌。” 第10章 梦幻与童趣【求推荐求收藏】 陈冬笑呵呵的点头,看了下王凌薇一眼又笑道:“歌神献丑完毕了,天色已晚,该回家了。大家拜拜!” “啊!别走啊,再来一首!”王凌薇又笑眯眯地笑了一声道:“没有想到你唱歌竟然这么好听,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先别走。” “对对对,再来一首!” “同学,再来一首呗!” “哈哈,再来一首,再说一首,那么早回家干嘛啊?” 听她这么说,周围的女生又起哄了起来,纷纷高兴地叫道,估计她们是听过瘾了。 “还来啊?” 陈冬苦笑,正想说话,这时候,另外一个声音冒了出来,带着一丝震惊:“小冬哥?” 陈冬回头看去,只见背着书包的薄秀秀从后面走了过来,盯着他看,目光错愕。 少女年纪还小,正在长个子,大概一米六的身高,身材偏瘦,一身蓝白色校服,皮肤白皙如雪,头上扎着马尾辫,清澈而俏丽,那洁白的鹅蛋俏脸儿因为惊讶,而透着淡淡的红晕。 这女孩长得漂亮,见她出现,不少男生不由偷偷地瞄了她几眼。 不过这年头,人们还比较含蓄,没有男生敢上去搭讪。 陈冬笑了起来,异常灿烂。 “噢,秀秀啊!” —— 回家的路上,行人有点少。已经到了傍晚时分,道路上还点着各种各样的灯火,美轮美奂,璀璨异常。 自从唱了那两首歌之后,王凌薇等人确实非常惊讶,在离开之前,还缠着他继续唱一首,但是陈冬拒绝了,两首歌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唱那么多。当然,只不过是两首歌而已,又不是什么,想要一鸣惊人不太可能,众人估计也仅仅只是觉得有趣好听罢了。 毕竟高中的生活毕竟压抑,很少看到这样的表演。 薄秀秀过来了之后,陈冬大大方方的跟众人告别,几个人便离开了学校,一起在校门口的小吃摊上吃了一点零食,然后才各自分开回家。 由于薄秀秀跟陈冬同路,所以便一起走,少女没有说话,陈冬也没有开口,脑海中琢磨着一些东西。 他不想当明星,但是却想要用这些歌赚钱,因此,必须行驶一些非常手段。 现在,他所有的计划,都是为了游乐园。 因为这个时代,没有游乐园,没有过山车,没有摩天轮,没有各种各样的主题公园,若是自己发明出来,世界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按道理来说,想要盈利应该会比上一世容易的多,毕竟世界上仅有一家游乐园,极为容易造成轰动效果。 他记得上一世游乐园之所以流行,起源是因为荷兰的一对马都拉家族夫妇,为纪念在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独生子,而兴建了一个微缩了荷兰120处风景名胜的公园。 此公园,开创了世界微缩景区的先河,1952年开业时随即轰动欧洲,成为主题公园的鼻祖。 而在1955年,著名的企业家华特迪士尼,嗅到了商机,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迪士尼乐园,他将电影场景、动画技巧结合机械设备,将主题贯穿各个游戏项目,充满了幻想与童趣。 由于能够让游客有前所未有的体验,所以,迪士尼乐园上市后,便迅速风靡了整个美国,然后再传到全世界各地。 认真想一想,这一世之所以没有主题游乐园,可能就是二战的历史发生了偏差,再加上目前华夏国才是世界霸主的原因。 目前整个西方世界,都对华夏国种种发明都极为向往。 所以,陈冬若是建造了一个类似迪士尼乐园的游乐园,极有可能造成轰动效应,根本不愁赚不到钱。 他曾经去过sh迪士尼乐园数次,游玩过里面许许多多的场景,类似于爱丽丝梦游记、加勒比海盗、奇幻童话城堡等等等等,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让人宛若身处童话世界,感受无比新奇。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游乐园,但是没有一个游乐园,能够像迪士尼乐园一般,让他印象深刻。 所以陈冬的计划,就是建造类似迪士尼乐园一般都游乐园。 当然,现在他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压根就没有资本建造,现在他连地皮都购买不起。 《第一次亲密接触》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火起来,然后才会有第二本书,然后才会有启动资金,只要解决启动资金的问题,后续应该就没有那么难了。 如果能够用这些歌赚点钱,那最好不过了。 一边琢磨着,一边漫步走着。 与一个宛若天仙般的女孩一起散步,心情无疑是轻松而愉快的,尽管没有说什么,但是陈冬心中能够感觉到那种淡淡的温馨感。 她在自己身边。 她是真实的。 她会哭,还会笑,时光真的太完美了。 陈冬很享受这种感觉,不愿意破坏。 刚要走到小区门口,薄秀秀才忽然开口了,有意无意地看了他一眼,轻笑了一声:“没有想到小冬哥竟然会弹吉他,还弹的那么好听,秀秀我从来没有听过呢!第一首应该怎么唱来的?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说起来,小冬哥应该是喜欢那个王凌薇吧?” 说着,抬起头神情似笑非笑的望着他,几乎把歌词念了出来。 陈冬摇头笑道:“不是,只不过觉得有趣罢了,正好我今天歌神附体,兴致大开,所以便唱出来了,按照现场情况来看,反应还不错,那些女生都快要尖叫了,呵呵,说不定我以后会有一个情歌王子的称号。” 薄秀秀不由噗嗤的笑了一声:“如果是那样,那就好玩了,等到那时候,肯定会有很多女生喜欢小冬哥!” “哈哈,我也觉得会!”陈冬笑了一声:“到时候,我就可以随便挑几个回来当老婆了,保证有很多女生愿意!” “你——” 薄秀秀见他一副乐呵呵的模样,不由再次噗嗤笑了起来:“你还想找几个回来做老婆啊?真不要脸!老婆只能娶一个的!” 陈冬立马一脸惋惜的模样:“啊?只能娶一个啊,那就可惜了。” 薄秀秀笑了一声,有些嗔怪的望着他:“小冬哥真不要脸。想找几个老婆。” 第11章 情歌王子陈冬【求推荐求收藏】 陈冬很无耻地哈哈一笑:“那是,话说,我刚刚唱的好听吧?” 薄秀秀点头微微一笑:“刚刚确实很好听。我问了一些人,可都没有听说过那两首歌呢!那王凌薇,长得很漂亮。” 陈冬不由微微一笑,少女在这个年纪还很单纯,陈冬也并不想破坏她心中的单纯。 “你不觉得,那首歌很像我们吗?” “我们?” 薄秀秀一愣。 “嗯!”陈冬点点头,又淡淡一笑:“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随便唱一唱罢了,正巧我歌神附体,所以便露两手!” 薄秀秀愣了一下:“我听得也不是很准确,前面的歌词都没有听到,只有高潮部分觉得好听!” 陈冬嘿嘿一笑:“以后有机会唱给你听,这首歌我最喜欢了。” 薄秀秀甜甜地笑了一声:“嗯,那就说好了,我也喜欢听歌。” “嗯,以后保证会让你满意!”陈冬点头微微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薄秀秀看着他的样子,心中却有些异样了。 她总觉得,陈冬最近变化很大,气质变得沉稳,也变得自信,身上多了一些不明不白的东西,谈吐之间,带着一丝淡然与儒雅,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难题可以难住他一般。 女孩的心思,终究是敏感的,所以一时之间,略微好奇。 回到家,父母也已经回来,吃完饭,陈冬赶紧回家做作业。 第二天去了学校之后,王凌薇和杜晓丽两人看着他,立马就笑了起来,估计是想起了昨天的事情。 王凌薇的神情有些戏虐,笑眯眯地说道:“现在应该怎么叫你呢?情歌王子陈冬同学?你若是继续在校园里多唱两首,保证会走红!” 陈冬轻笑了一声:“到那时候,可就有趣了。” “话说,你唱的那两首歌我们还真的没有听过。怎么样?今天继续来一次?”王凌薇估计也觉得有趣,笑嘻嘻地提议道:“隔壁班的几个女生你认识不?就是昨天起哄的那几个女生?现在她们对你可好奇了呢。” 陈冬笑道:“哦?她们对我好奇了?” 王凌薇一脸戏虐笑:“对啊。非常好奇,刚刚还拦着我问陈冬同学来了没有,陈冬同学来了没有,问了好几次呢。看得出来,她们看上你了!” 陈冬摇头轻笑了一声:“呵呵,如果那就太有趣了。那我应该怎么做?准备情书,还是准备情歌?还是现在过去勾搭她们表白?话说,以我情歌王子的身份,她们会不会欣喜若狂吧?哈哈。” 王凌薇不由掩嘴笑的花枝招展:“你还真信了啊?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了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陈冬笑道:“哈哈,当然信啊。我太当然信了。因为我昨天的表演太出色了。估计她们看到了我的优良品质,从此对我着迷了,我为什么不信?” 王凌薇笑的有些喘不过气来,只能又道:“你的脸皮还真厚。呵呵,咱们认识了两三年了,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的脸皮竟然这么厚。估计子弹都打不穿。” 杜晓丽也忍不住笑道:“简称铜墙铁壁厚脸皮!” “哈哈,那是!” 陈冬也不羞耻,哈哈一笑,便开玩笑似的聊了起来。 其实,他心中哪会信这些啊?一首歌而已,又不是什么,想要那些女生着迷压根就不会,现在只不过是跟她们开开玩笑罢了。 自从薄秀秀回到了身边之后,陈冬决定要摆脱自己以前低沉与抑郁的性格,恢复到自己原来的性格,阳光而开朗。 现在,他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值得开心了,没有必要,每天都阴阴郁郁,只有自己开心了,才可以让身边的人也开心起来。 接下来的三天,他除了每天固定去网吧一趟之外,就是拼命的复习,把所有课本都复习了一遍,物理经过第一次测试,才仅仅考了一百二十多分,让陈冬非常不满意,他必须考第一。 除了物理之外,这几天,语文、数学和其他学科都陆陆续续做了测试,陈冬估算了一下自己的总成绩,应该已经在班级前十左右,还远远没有达到第一,由于时间太久,很多知识他都忘记了,需要重新捡起来。 除了考试之外,这几天《第一次亲密接触》他也连续上传了三章,总章节的次数已经达到了七章,接近一半。 在帖子里面跟看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后续三天点开帖子后,每天出现了三四页的跟帖。 陈冬特地登陆查看了一下邮箱和msn账号,还没有人联系他,看来,这本书的火爆程度还不够。 上一世,这本书究竟是怎么火起来的,陈冬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心中估计,若是需要大火,可能需要完本之后了,因为这本书后续的剧情,是悲情,带着淡淡的伤感,最终女主角轻舞飞扬身患红斑狼疮病,死于医院。 估计是完本了之后,整本书的格调才会彻底提升一个档次,然后疯狂的流传起了,直到轰动整个网络。 所以,重生后的第十四天,陈冬开始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第十一节: “我在半夜两点多上线等着等着,收音机传来“thdyinred”的旋律,男歌者极负磁性的嗓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更具魅力,当他唱到那句“tookmybreathaway”时痞子上线了。 天ㄚ!是歌声的关系吗? 我真的感到一阵窒息,我问他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因为我想知道他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说网路的出现产生了三种人,然后滔滔不绝地阐述这三种人的特色和差异。 我静静地看着他传送过来的文字幻想着他口沫横飞的模样,嗯,我突然好想看到他:)” 这本书从第五节开始,文字就已经开始转向甜蜜,两人相约见面,然后一起聊天,一起看电影,一起讨论小说,文字比较轻快,整个文本也用网聊的方式写出来,在这个年代,极为新颖。 而轻舞飞扬,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姑娘,文笔也极好,对痞子也非常好奇,相约见面了之后,竟然还问痞子,他们是否会见光死?让人莞尔一笑。 然而,到了第十一章,剧情开始发生了变化,渐渐地转向伤感,最后轻舞飞扬发邮件向痞子道别。 第十二章,剧情进行转向,痞子不甘心她忽然道别,于是过去找她,最终,在病床上看到了那只熟睡的蝴蝶。 陈冬之所以能够记住这本书,是因为感同身受,对于悲情小说,他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 第12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完本【求推荐求收藏】 最后的章节,叫最后的信,是轻舞飞扬去世了之后,留给痞子的最后一封信,上面写的东西不多,内容也很简单: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整本书写完,陈冬感觉眼神有些酸,就宛如最后所写一般:“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 那只蝴蝶,终究还是飞走了,就宛如上一世,他最爱的女孩,也忽然飞走了一般,那痛彻心扉的感觉,就好像胸口被活生生的撕开。 在电脑前坐了好一阵子,才怔怔地回过神,深吸了口气,敲下了最后一个按键,把最后一章发表了上去。 或许,自己当初选择这本书,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赚钱的原因,上一世的薄秀秀与《第一次亲密接触》中轻舞飞扬,可以一个等号,让他有很多很多的感触。 估计很多人等着追看,当最后一张发表上去了之后,还没有到三分钟,刷刷刷地几下,一堆跟贴冒了出来。 “果然,最后轻舞飞扬还是死了,他妈的,红斑狼疮是什么病啊?” “呜呜~~,我去你大爷的作者,竟然把女主给写死了,呜呜呜~~”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呜呜~~我哭了!” “好书,感人肺腑。那只美丽的咖啡色蝴蝶啊~~让人惋惜!” “这绝对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写的太真实了,他妈的,我承认这书把老子弄哭了!” 这一世,在网络上写小说的人还很少,上网的人也比较单纯,没有上一世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评论,若是在上一世网络小说风行的情况下把女主写死了,估计会被人妈的狗血淋头,从此弃书。 看了下自己的邮箱和msn账号,依然没有联系他。 陈冬想一想,觉得也对,毕竟这书是利用一种新载体写出来的书,很多时候都与网络聊天差不多,甚至还直接用邮件,一般的出版社,估计不敢出版这种书,后世,这本书之所以能够出版,完全是在大火的情况下。 现在这本书已经完本一个小时,跟帖的人就达到了六十多楼,而且速度还在快速增加中,虽然还没有大火,但是至少让陈冬看到了一丝希望。 接下来的几天,陈冬都在观察这本书的情况。 完本后的第一天,还没有什么,跟帖留言的只有十几页左右,第二天也没有什么,也就多了十几页,然而让陈冬惊喜的是,当第三天他打开电脑登陆网页的时候,豁然发现,在帖子上评论的人暴增五十多页,第四天,更是直接新增加七十多页。 整个帖子的点击量,也猛地爆增到了三十多万。 看到这个,陈冬心中惊喜。 果然是如此啊! 连载期间,不觉得有什么,虽然有人看,但是并不多,然而当真正的完本后,随着最后一章贴出,这本书立即以燎原的方式在网络上火了起来,他迅速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立即发现了少量关于这本书传播,全部都是网友自发宣传。 或许是悲情故事,才是好最为吸引人,也最为容易让人感同身受。 看了下邮件和msn账号,上面已经有了不少新邮件和信息,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发邮件过来安慰他,要他不要太过伤心,让陈冬哭笑不得,还有一部分是说了这本书的读后感, 只有少部分是过来发泄不满。 不过—— 就如上一世一般,很少有人说这书不好,这书之所以能火,除了符合时代的特征代入感极强之外,另外一个,就是拥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邮件中虽然受到的信息不少,但是依然没有出版社的信息,陈冬看了一遍,心中有些失望。 不过他也不着急,毕竟时间还短。 —— 李秋璐是一个网络爱好者,同时也是南大的一个在校大学生,自从1987年世界上掀起了互联网风潮之后,如今在华夏国已经极为风靡,每年的inte用户数量都能增长一倍,到了今年上半年,甚至直接翻了两倍有余,全国上网总人口已经高达五千多万。 这个数据,对比上一世数亿的人口而言,相差甚远,但是在97年,也足以说明互联网的流行。 作为一个大三学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快,李秋璐和同宿舍的宿友门,都极为喜欢上网。 自从前几天看到有人在天涯社区连载写书之后,大为惊讶,于是仔细的看了一遍,第一眼还好,只感觉略微新奇,文风比较顺畅,然而当继续看下去的时候,他越来越感觉到了心情的波动。 当看到第十二章,痞子在病床中见到了那是飞舞的蝴蝶时,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心中不由紧张了起来,然而随着最后一张的贴出,最后那只美丽的咖啡色蝴蝶最后死于绝症时。 李秋璐哭了。 陈冬猜得没错,悲情最容易感染人,也最容易让女生感觉同感身受。 好不容易抹干了眼泪,李秋璐迅速在帖子的最下方回了一句:“很感人的故事,多么希望轻舞飞扬能够活着,多么希望所有人都健康,但是最后,那只蝴蝶还是走了,希望作者能够好起来。” “秋璐你怎么了?” “我在看帖子,结果看哭了!”李秋璐擦了下眼眸,红着眼眶望着宿友:“这是我看的最好的心情故事,小雨,你也来看看吧,很感人了!” “哦?”叫小雨的女生也走过去看了一遍,然而当他看到了最后一章时,眼眸也不由一酸。 刘秋璐红着眼眶道:“不错吧?可惜,最后轻舞飞扬还是死了,那种心碎的感觉,太可怕了!” “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小雨深吸了口气,眼睛也有些酸,点了头:“是的,的确很感人。可惜了。” 李秋璐笑了笑,擦了下眼角,忽然想起了什么,迅速登陆了下msn和邮箱,把帖子的链接贴了上去,然后分享了出去。 此时,她最先分享给自己的男朋友。 第13章 开始火爆【求推荐求收藏】 李秋璐并不是第一个被感动的女生,《第一次亲密接触》完本后的第五天,随着前几天的酝酿,这本书已经呈现出了后世爆火的迹象,开始迅速的流传了起来,天涯帖子的点击量数据,也迅速攀升,纪录被刷新。 随着,《第一次亲密接触》走红了之后,一些报刊、和新闻媒体和纷纷报道。 此时,华夏国,夏海市,春风文艺出版社。 作为春风文艺出版青春文学工作室的主编,周昌明最近很苦恼,在他办公桌的电脑屏幕中,打开着一个网页,上面有着一个鲜明的标题《天涯社区帖子火爆:第一次亲密接触走红》。 下面写着一行小字,《第一次亲密接触》是网友第四维写下的一个心情故事,他悼亡似地诉说了一个凄迷的爱情故事,美丽的女孩最后死于绝症,她的名字很浪漫,叫“轻舞飞扬”。 这个故事,感动了大量的社区网友,点击量已破三十万。 作为一个传统出版社的主编,每天都有大量的稿子需要审阅,周昌明很少上网,青春文学工作室的主要工作是,出版青春文学作品或者面向大中小学生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图书,面对的稿件一般比较新奇,也比较适合年轻化。 这篇稿子,还是工作室的一个女编辑推荐给他的,周昌明看了一遍之后,便立即眯起了眼睛。 文字纯粹轻快,非常顺畅,最后的结局也非常感人,但是文字太过口语话了,文本中用了许许多多的网络符号,甚至采用了邮件的方式进行诉说,极为新颖,但是这样的书,青春文学工作室以前没有出版过,所以一时之间,让周昌明有些犹豫。 “帖子的点击数量还在飙升,已经达到四十多万了!”前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编辑道:“自从互联网兴起之后,未来可能许许多多人会在网络上连载文字,周老师,我感觉这故事确实不错。” 周昌明叹道:“可惜字数太少,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这样载体的书,若是出版,其实冒着很大的风险,毕竟若是出版一本书卖不出去,出版社的损失可就大了,以前没有人尝试过出版这样的文字,不知道市场空间会如何,所以,周昌明在考虑要不要冒这个风险。 春风文艺出版社向来不缺书,缺的是畅销书。 点亮一根烟眯起眼睛,重新看了一遍,顺便还阅览了下回帖的书友,特别是完本后的读者反应。 周昌明的眼眸闪烁了一下,目光变得有些深邃了。 “小何,现在点击量有多少了?” “四十六万!” “短短二十分钟,增加了七万?”周昌明心中一跳。 “是的,现在上涨的速度很快,一些媒体也注意到了整个帖子,刚刚我搜索了一下,已经有几篇新闻稿!” 女下属的回答,让周昌明的眼眸立即坚定了起来,敲了敲手指道:“看来,我们要冒着险了,网络上既然火爆,没有理由出书了之后,不会火爆。小何,尽快联系他。我们拿下这个稿子!” 叫小何的编辑一怔:“我们要出版这篇稿子?” 周昌明淡淡笑道:“不错!稿子虽然新奇,但是我估计,市场空间会很大。小何,这书若是畅销,你的功劳最大。现在我把任务交给你了,尽快联系到这个作者,问他愿不愿意出版。” 小何心中惊喜:“是,老大,我马上去联系!” 周昌明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看着窗外。 互联网,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事物,这书之所以火爆,除了因为感动了许许多的人之外,还有就是跟一些年轻人接触的东西非常接近,用俗话说,就是贴近他们的生活。 这也是必火的一个原因。 周昌明对自己的感觉非常自信,当然最重要的是,故事确实感人,就连他这种老编辑看了之后,都不免有些心酸,就宛如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一般。 第五天下午,陈冬还没有来得及去网吧,这个年代没有手机上网,他无法随时知道网上的情况,按照计划,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过去一趟。 说实在话,陈冬现在心中压根就不着急了,经过几天的观察,《第一次亲密接触》火起来,是必然的事情。 只要不出意外,必定会有人联系他。 自从那天唱了两首歌之后,王凌薇兄妹都有很惊讶,王凌薇到也罢,上课偶尔会开一开玩笑,并没有太多的惊奇,然而王赫的表现就略微引人注目了,这几天,已经连续找了陈冬几次。 看得出来,这小子真的想要唱歌,似乎还想要组建自己的乐队。 上午刚刚上完一节课,王凌薇忽然对着他笑着说:“前几天我们查了一下,你那天唱的那两首歌,确实没有人唱过。所以,那小子有些激动了!” 陈冬神情似笑非笑:“他不会是想要找我组建乐队吧?” 王凌薇扬起了一张脸,斜着眼望着他,笑眯眯地说:“这也要看你有没有这个兴趣咯,这小子的确是有你的打算!” 陈冬立马摇头笑道:“我没有这个兴趣。他找我恐怕打错如玉算盘了!” 王凌薇笑着问道:“话说,那两首歌不会真的是你原创的吧?” 说着,双眼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要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个花样来,她始终不相信自己这位同学会写歌。 陈冬不由笑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不都已经看到了吗?” 王凌薇笑道:“若真的是的话,那可就古怪了。” 陈冬摇头轻笑了一声,本来不想多说,但是想了想,又慢悠悠地说道:“其实,还有几首,你弟若是想要唱歌的话,我可以代劳填词。但是前提是,需要付填词费!” “啊?你还写了其他的?”王凌薇一脸惊讶。 陈冬点头认真道:“嗯,还有一些!另外告诉你弟,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把这首《情非得已》给他,保证绝对原创,看在咱们同学一场的份上,我就收你弟三百块好了。” 王凌薇一听,顿时气的鼻子都歪了:“一首歌三百块?你怎么不去抢啊?” 陈冬淡然一笑:“因为这比抢还要快啊,前提是你弟需不需要咯,若是不需要的话,我就不说了。” 王凌薇哭笑不得:“原来你是打着这样的心思,竟然想要赚我家的钱?怪不得那天唱的那么卖力!” 第14章 爆红的第一步【求推荐求收藏】 陈冬摇头笑道:“我只不过是感觉你弟挺有天赋的,所以指点指点罢了。当然,你若是觉得那首歌不值三百块,就当我从来没有说过。” 王凌薇笑道:“你小子打的如意算盘可真响。不过——看我弟那货色,或许真的想要买歌。” 陈冬笑了笑,王凌薇的家境不错,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说,其实赚朋友的钱,有些不厚道,毕竟上一世王凌薇姐弟俩曾经帮过他很多很多,陈冬欠她一份恩情,不过,自己脑海里面的歌不止一首,恰巧王赫那小子确实有天赋,他不得不考虑用歌换来启动资金了。 毕竟现在,他每天都还要向父母要钱。 王凌薇对于音乐这一块非常敏感,她父母是市歌舞团的,会唱一些民谣和表演,在耳濡目染之下,音乐天赋也不错,记得以前她还想过读影视学院,但是后来没有考上,不了了之,最后只当了一个婚纱摄影师。 她弟弟王赫倒是很出色。 上一世,一些默默无名的歌手凭借一首歌一炮而红的不计其数,弄不好,王赫可以凭借这些歌一炮而红,收钱,自然理所当然。 当然,明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即使是陈冬自己,脑海中有许许多多的歌,依然没有动过当明星的念头。 他只不过是想要赚些钱罢了。 王凌薇没有多说什么了,过了一节课之后,他出去了一趟,等她回来后,立即又转头对他笑道:“成了,我刚刚跟我弟说了,他说不想请你当歌手了,但是如果可能的话——他确实想要买歌。但是前提是原创,而且好听!” 陈冬立即笑了起来:“呵呵,凌薇,这是你弟弟这辈子做的最最聪明的决定。别的我不敢说,但是唱歌这一块,只要你弟弟想学,我保证他可以红。” 王凌薇诧异道:“哦?你这么自信啊?” 说着,她又笑了一声,眨了眨眼睛,有些戏虐:“说起来,我也想学唱歌怎么样?你能捧红我吗?” 陈冬一愣,立即笑道:“你啊?只要你愿意,也有可能。” 王凌薇由非常满意,却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吹,你就使劲吹吧,反正没有人揭穿你,现在我该叫你自大狂,还是还在叫你自恋狂呢?你不会已经入戏了,真把自己当成偶像大师了吧?哈哈,陈冬,我没有想到,你这人竟然这么能忽悠。” 陈冬也不生气,呵呵笑道:“有没有本事,要试过了才知道。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说到唱歌这一块,我自信六中还没有人能够胜得过我。你弟弟找我算是他有眼光,不是我开玩笑,我写出来的歌,绝对厉害。至于你嘛——” 他看了王凌薇一眼,淡淡笑道:“你认为我是吹,那我便是吹好了,我懒得加解释。” 王凌薇听言,笑道:“呵呵,那你说说,那两首歌怎么来的?我不信是你创作的。要是被人创作或许我还可以相信,但是你嘛,我还真不相信。” 陈冬道:“我就不能创作了?我也喜欢唱歌啊。” 王凌薇撇撇嘴道:“喜欢唱歌是一回事,自己创作又是另外一回事。” 陈冬呵呵笑了一声,神情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凌薇,你唱那些歌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自己也写一首歌?” “额!” 王凌薇脸色顿时一滞。 现在已经有很多流行歌曲,只要是学生,都会哼两首,王凌薇更加不用说了,对音乐比较敏感,或多或少都动过这些念头,但是动过念头一回事,自己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想了想,她只好笑道:“不得不说,你这小子挺能忽悠的,再跟你说下去,估计我都被你忽悠了。我还是先瞧瞧我弟弟怎么样吧,先说好了,要是抄袭作品,我会拿你是问!” 陈冬不由呵呵一笑:“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把你弟交个我,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他还欠他们姐弟俩一份恩情,不介意把他们捧红,顺便报答上一世照顾之恩。 陈冬想要捧红一个歌手困难吗? 压根就不难,现在互联网已经开始兴起,天时地利人和皆有,只要有天赋,愿意学,陈冬一首歌就可能把他捧红了,上一世,一些默默无名的网络歌手,忽然一夜之间爆红的数不胜数,所以陈冬说这话,非常有底气。 中午放学之后,陈冬见了王赫一趟。 由于王赫读的是音乐,分在艺术班,这个班大概有六十多人,集合一些特长生和艺术生,除了读音乐的之外,还有一些读绘画的或者读体育的,在六中,有一间音乐室,专门给读音乐的学生用。 在王凌薇的带领下,陈冬来的了音乐室,王赫已经在等着他,除了他之外,教室里面还有两个男生和四个女生。 “陈冬哥,来来来,这边坐。”见他进来,王赫立即一脸高兴的招呼道。 陈冬看了一眼,在音乐室中放着一些音乐器材,包括录音机、钢琴、小提琴和吉他等等。 这些器材有些是私人的,有些是学校的,六中也算是成立了几十年的学校,设施比较完善。 “王赫,他是谁啊?”正想说话,一个颇为高大的男生走出来问道,皱起眉头。 音乐室比较特殊,若是不是音乐艺术生,很少有人能够进去这个教室,毕竟里面放置着不少音乐器材,容易招人破坏。 王赫介绍道:“这是我姐的同学,高三三班的陈冬哥。就是前几天在篮球场唱歌的那个,赵浩,陈冬哥唱歌很好听,所以我特地请他过来一趟。陈冬哥,这是我的同学赵浩、李东林,麻烦多多指教。” 陈冬点点头,扫了众人一眼:“你组建了乐队?” 王赫急忙摇头道:“没有没有,找不到人,这些只不过是我同学。陈冬哥,好不容易来一趟,唱一首呗?” 说着,看着陈冬神情中有些期待。 这小子性格不错,跟王凌薇差不多,比较豪爽,交朋友也比较大方,所以在学校里面认识的人比较多。 陈冬正想说话,那赵浩却撇了撇嘴,有些笑眯眯地盯着陈冬:“哦?就是唱《情非得已》那首原创歌的?” 王赫正色道:“不错,就是那首情非得已,可好听了。听说这首歌是陈冬哥自己创作的。” “哈哈,原来大名鼎鼎的六中歌神大驾光临,我还以为是谁呢?东林,夏瑜,快来见见这位师兄,这位师兄可有才了,百年不得一见啊!” 第15章 砸出丁香花【求推荐求收藏】 赵浩极为夸张地哈哈笑了一声,有些阴阳怪气,说完后,又笑眯眯地盯着陈冬道:“今天,师兄特地来我们这儿,不是过来砸我们场子的吧?哈哈,师兄你可别啊,我们这里庙小,容不下您这尊大神啊。” 陈冬看了他一眼,神情悠然,估计是王赫跟他们讲了什么,所以赵浩有些不爽,正话反说,有些讽刺。 这年头流行音乐比较多,四大天王的歌就些先不说了,人尽皆知,就说小虎队黑豹乐队,也极为流行,身份音乐艺术生的赵浩与李东林更加不用说了,真正爱好音乐才会报名,这时候听说一个普通班的高三生唱歌很牛逼,心中自然不服气了。 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唱歌这一行当,多少也是如此,听说那天那么多女生连着起哄,让这个人大出风头,一些正处于青春期的男生,心里怎么可能会舒服? 陈冬懒得跟他搭话,直接对王赫问道:“王赫,你想不想红?” “啊?”王赫一愣。 这么开门见山的问话,让人摸不着头脑,也让王赫一时之间,无法回答,谁不想当明星?谁不想红啊?但是也要有红的资本才行啊?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高中生而已,压根就不敢想那么多。 陈冬呵呵笑道:“想红的话,那就有很多的办法。你不是听过《情非得已》吗?这首歌我可以给你。” 王赫听言,顿时大喜:“陈冬哥,你,你说什么?这歌给我?” 陈冬点了点头:“这首歌你听过,觉得怎么样?” 王赫立即惊喜道:“好听。当然好听啊。” 陈冬又望着他:“那你想不想开演唱会,当一个真正的歌星?你看看,我会写歌,你是读音乐的,会唱歌。若是我们两个合作——”他顿了顿,没有往下说,微笑着看着王赫:“这首歌既然好听,若是你唱起来,让唱片公司签你,应该不是很难。” “我靠啊!” 听他这么一说,身边的王凌薇、王赫和赵浩等人,都忍不住结舌,目瞪口呆的望着陈冬,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自信? 他们只不过是高中生而已,虽然对音乐非常有兴趣,但是现在最重要的任务还是学习,哪里会想到签约唱片公司或者是开演唱会啊?见他讲的那么理所当然、云淡风轻,让几个人都不由鸦雀无声了。 他们读音乐的,多多少少梦想,多多少少都想过当歌星,但是想是一回事,真正唱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哼,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当明星?谁不想当明星啊?但是据我所知,陈冬,你只不过是一个高三学生,比我们仅仅高一年级吧?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自信?”赵浩神情不爽地冷笑了一声道。 “就是,牛皮吹破天了吧?”李东林也不爽道。 这人太自大了,让人看不过眼。 陈冬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呵呵一笑,对这种小伎俩,自然一律忽视,只是转头淡淡的看着王赫笑道:“刚刚过来的时候,我跟你姐谈过了。若是可能,我们从今天就开始。你放心,我收费不高,可以量力而为。” 他这话一出,让王凌薇忍不住插嘴了,笑道:“你这张嘴可真厉害,我弟估计被你忽悠蒙圈了。说实在话陈冬,我也不相信你能办到这些。你现在还要参加高考呢。” 陈冬看了她一眼,呵呵笑了一声:“算我是一个自大狂好吧?王赫,把吉他给我,我教你一首歌!” 王赫一愣,这才反应过来,感觉跑过去把吉他拿过来递给他。 陈冬接过吉他,淡淡笑了一声:“这首歌,比较特别,是因为一个女孩忽然遇到车祸去世而创作的,比较沧桑,也比较怀念。它叫《丁香花》。是为了纪念一个女孩。” “丁香花?”众人诧异,没有听过这首歌。 “嗯,丁香花!”陈冬微微一笑。 《丁香花》是一首网络上极为爆红的歌曲,它充满浓浓的校园民谣味道的歌曲,曾经感动了无数人,在这首歌里能感受到失去的残酷,追忆逝去年代的纯真。可以这么说《丁香花》是上一世所有风靡一时的网络歌曲中,最感人的一首歌之一。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多么忧郁的花,多愁善感的人啊 ,当花儿枯萎的时候,当画面定格的时候,多么娇嫩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院子里栽满丁香花,开满紫色美丽的鲜花,我在这里陪着她,一生一世守护她。” 慢慢地把整首歌唱了一遍,四周顿时变得一片安静。 王凌薇、王赫、赵浩和附近的几个女生,都不由睁大眼睛看着这个与他们年纪差不多的男生。 如果《一次就好》和《情非得已》的出现,仅仅只是让他们惊讶,那么这首歌,彻底让他们震惊了。 是的,极为震惊。 这首歌听第一遍的印象是好听,不仅仅旋律明显,而且极为感人,仅仅听一遍就能够让人记住。 毫无疑问,即使是不是学音乐的王凌薇,也觉得这歌动人。 上一世,陈冬根本不敢唱这首歌,因为每唱一次,都会感觉胸口被撕碎一次,非常伤感,然而这一世,他忽然没有这种感觉了,因为那个女孩,此时依然陪伴在他身边。 整首歌比较忧伤,旋律也比较慢,表达了对逝去人深深的怀念,却极为容易感染人,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首歌上传网络之后,便迅速火了起来,一举夺得了第12届东方风云榜“香特莉之夜“十大金曲奖。 原唱唐磊,也从此一举成名。 没错,这就是陈冬的底气。 以他拥有的资本,捧红一个歌手,实在太简单了。 “怎么样?这歌如何?” 唱完之后,陈冬轻笑了一声:“这歌的旋律比较特别一点,但是毫无疑问,它是我创作的最好听的一首歌之一。本来想留给我自己唱的,但是想一想还是算了,王赫,我跟你姐算是同学兼好友。这首歌,我也可以给你。” 这下子,不要说王赫,即使一向对陈冬非常熟悉的王凌薇都震惊了,长大了嘴巴,看着这个几乎每天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生,仿佛是第一次认识他一般。 这还是陈冬吗? 还是以前高三三班那个并不算优秀的普通男生吗?感觉自从请假了几天回到学校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一般。 变得自信、淡然、从容不迫了,最重要的是这首歌,那淡淡的伤感,甚至可以让人流泪…… 我的天呐! 第16章 山楂树之恋【求推荐求收藏】 王赫心中瞬间激动不已,急忙对陈冬笑道:“哥,陈冬哥,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亲哥了。我的天呐,这歌太好听了。” 王凌薇也笑道:“现在我相信你或许真可以红了。” 陈冬看着王凌薇笑道:“哈哈,我不是告诉你说,我歌神附体吗?别的我不敢说,只要我写出来的歌,就绝对好听!” 装逼! 明目张胆的装逼。 赵浩与李东林听着这话,忍不住翻起白眼,神情极为不爽,不过自从听了这首歌之后,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了,只是心里很不服气。 至少,他们没有能力自己创作一首歌,至少,这首歌他们没有听过,至少,这首歌确实好听。 这就是货真价实的本事。 接下来,王赫激动不已,陆续向陈冬讨教了好几个问题,陈冬本来就打算把他捧红,陆陆续续地回答了几句后,便说出了丁香花背后的故事,几个女人听了,都不由被感动的眼泪汪汪,对这首歌的感触更加深了。 “竟然有这么深厚的背景故事?怪不得这首歌这么忧伤!” “是啊,太感人了,听了一遍之后,不由觉得更加感人了。” “这位师兄创作的,真厉害啊。” 几个女生看着陈冬的神情顿时变了不少。 离开音乐室后,就连王凌薇也不由刹住了脚步,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陈冬几眼,细眯着眼眸,那神情,颇为可爱。 “怎么啦?”陈冬问道。 王凌薇神色古怪,轻笑了一声:“总感觉你大不一样了。看看刚才那样子,我忽然也想唱歌了怎么办?情歌王子陈冬同学,给小女子我创作一首歌呗?” 陈冬不由笑了起来:“小女子?你是小女子吗?叫你女汉子还差不多。” “啊?女汉子啊?这个称呼好啊!”王凌薇觉得有趣,笑了起来。 陈冬呵呵笑道:“不过写歌倒是可以,你弟现在已经欠了我六百块了,等把钱还给我,一切都好谈。” 王凌薇笑道:“切,不就是六百块嘛?小意思。我弟那家伙根本不缺钱用。” “不缺钱就好!” 陈冬哈哈一笑。 其实捧红王赫,他想过很多很多,最主要的目的,当然还是为了赚钱,陈冬上一世没有当过歌星,也没有当歌星的志向,所以暂时没有考虑,为了赚钱,只好找别人帮忙了。 王凌薇长得很标致,除了头发短了一点,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是个不错的对象,陈冬倒是不介意帮她。 上一世,确实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多到一些陈冬自己都不愿意去想,不愿意去碰。 王凌薇那时候,也确实对他付出了很多很多,多到陈冬一辈子都换不起的地步。 虽然是一个假小子,号称最好的蓝颜,但是说到底终究,也只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 离开学校后,陈冬又特地去了网吧一趟,他扫了一遍帖子,然后迅速打开了邮箱,看到了十几封新邮件。 陈冬一封封的看过去,看到了一个春风文艺出版社发来的约稿函后,顿时不由大喜。 终于来了。 相对比写歌,写小说目前才是陈冬的大头,写歌短时间内赚不来大钱,但是小说就容易多了,只要签约出版,分分钟几万进账。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虽然很少,但是一本大火的书,销售破百万册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出版社发过来的是电子邮件,主要是问是否有出版意向、版权是否完整之类,这些陈冬自然没有问题。 回了邮件,陈冬又去看了下帖子,《第一次亲密接触》火了,而且是以燎原的方式开始火起来了,一些新闻网站和论坛都纷纷开始了传播,比较搞笑的是,整本书写完之后,感动了不少人,每天都有人发邮件过来安慰他。 陈冬看了一遍,觉得颇为有趣,想了想,《第一次亲密接触》已经完本一段时间,是时候写第二本书了。 在他的计划中,第二本书才是大头,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太少,仅仅五万多字,即使出版了也赚不了多少钱,第二本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至于第二本书写什么—— 陈冬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第二本书,就写上一世大名鼎鼎的《山楂树之恋》。 为什么要选这本小说呢? 第一个是因为《山楂树之恋》极为风靡,也极为感人,它被评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写法,按照故事的时间发展顺序,以平和的笔调,质朴的语言将一个普通人物的爱情故事描绘的有声有色。 它出现之后,立即引发无数个人博客、论坛、贴吧的热议,一些读者还在网上建立了专题讨论区交流意见,形成“山楂树现象”。 那时候,山楂树之恋,就是超越时代的纯真初恋感情的代名词,看到结局之后,许多人都泪如雨下。 而第二个原因是,历史虽然改变了,但是大顺王朝也经历过了上一世的文革时期,所以这本小说,符合当时的时代特征,并不需要做大规模的修改和调整。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陈冬记得住这本小说,上一世,他曾经跟薄秀秀看过无数遍。 《山楂树之恋》的全文才二十万字,写起来比较容易,只需要写完之后,后期修改和校稿一阵子即可。 很快,他又在天涯网上开了一个帖子。 “是以静秋77年写的一个类似回忆录的东西为基础写成的,叙事是第四维的,对话大多是静秋原文中的。” “77年是中国在文革后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年,静秋那时已经顶职参加了工作,在l省k市八中附小教书,她也报了名,准备参加高考。” “她那时的生活已经比顶职前不知好了多少倍了,这次又有幸报名参加高考,使她想起老三曾经用来安慰她的那些话,说她会从农村招回来的,说“天生我才必有用”。 “可惜的是,当老三的预言一个接一个开始成为现实的时候,老三的人却成了一个美丽的梦想。睹景思人,静秋开始写那个回忆录,以纪念她跟老三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 …… 相对比《第一次亲密接触》,《山楂树之恋》陈冬更加的熟悉,编写起来,也更加的容易。 与《第一次亲密接触》差不多,《山楂树之恋》也使用质朴的语言、平和的语调,悼亡似地诉说了一个凄迷的爱情故事,不同的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去世的是女主轻舞飞扬,而这本去世的却是男主老三。 第17章 旋转木马 【把剩下的几章发完,这本书暂时停止更新了。】 同样是在网络上连载,陈冬花了两个小时,敲出了序章和第一节。 或许是已经出名,当他开了第二个帖子,贴上了序章和第一节后,仅仅十几分钟,点击量就破千,跟帖超过了二十多楼。 “楼主又开始写故事了?呜呜,看到这个序章,我为什么有种不祥的预感?” “77年文革时期吗?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女主叫静秋?还有诗意的名字!” “呜呜,去你大爷的第四维,老子被你弄哭了。” 嗯! 说哭的都是上本书跟过来的。 陈冬心中笑了笑,对那些发泄的邮件,也不是很在意,倒是这本书发了之后,打开邮件看了一遍,那个叫做何芸的编辑竟然回了邮件,要跟他面谈。 陈冬想都没有想,立即答应了。 回复了邮件后,心中多多少少都有些激动,只要出版了他就有钱了,只要有钱了,他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哈哈哈,美丽的游乐园啊。 陈冬心中兴奋,他为了自己的游乐园,已经想了很多很多,甚至每一个步骤都已经想好了,现在只欠东风。 从网吧出来,又到了傍晚时分,背着书包慢悠悠地朝着家里走,心情无比的美好。 今天没有遇到薄秀秀,这丫头已经上了高二,比较喜欢学习,再加上学习任务繁重,所以若是没事,一般两三天才会见一次,陈冬也没有去打扰她。 回家吃完晚饭,陈冬又趴在桌子上画一份设计图纸,游乐园的下一个计划很简单,那就是先发明一件东西。 先发明什么呢? 陈冬心中有很多的规划,例如过山车、摩天轮、跳楼机、海盗船都可以,这些东西目前还没有,或许是西方世界整体被压制原因,又或许是华夏国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儒家国度的原因,所以对于娱乐这一块比较匮乏,如果他发明出来,不仅仅可以赚大钱,而且还可以为未来的游乐园奠定基础。 不过,过山车摩天轮不行,这种东西的造价少说几百万,多则上亿,陈冬的第一步计划,明显没有那么多资金。另外,过山车和摩天轮,是极为吸引眼球的发明,危险而刺激,只要造出来,立马会形成轰动效果,陈冬不想小打小闹,所以只能压后,等以后自己有足够资本再说。 跳楼机和海盗船也不行,理由同上。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旋转木马。 不错,就是旋转木马。 陈冬已经查过了,这个虽然已经有游乐场和蒸汽机,但是压根就没有旋转木马。 不不不。 正确来说,应该是华夏国还没有旋转木马,欧洲那边可能已经有了,不同的是,欧洲那边旋转木马还非常落后,仅仅只是在一些小店门口使用,还没有进入一些大型游乐场。 另外,这些旋转木马,也仅仅只是把木马椅用木架托起来,围成圆圈,让它们转起来而已,根本没有上一世陈冬见到的那些旋转木马的那样美丽、梦幻、绚丽多姿。 陈冬在一些游乐园见过许许多多的旋转木马,几乎每一种都极为华丽梦幻。 没错。 陈冬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把设计图做出来,他脑海中有许许多多的想法,既然要做,那设计最为豪华的旋转木马,不仅仅要配上精美的装饰,还要加上动感的音乐,上一世他曾经见过最精美的选择木马,脑海中有完整的印象,所以设计出来非常容易。 不仅仅只是做大型游乐园的旋转木马,而且可以做一些周边产品,例如一些旋转木马装饰品等等。如果自己有资本,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娱乐设施工厂,专门用来生产这些设施。 脑海中的想法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抑制,陈冬不由被自己搞乐了,毕竟他现在还只不过是一个穷光蛋而已,连一台电脑都没有,还妄想赚大钱,开公司,确实有些搞笑。 第二天从床上爬起来,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餐上学,然而刚刚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忽然看到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正站在小区门口上,似乎在等什么,看到陈冬后,双眸才猛地一亮:“小冬哥,早啊!” 那甜美而清澈的笑容,能把人融化,不是薄秀秀还有谁? 陈冬立即走了过去问道:“你在干嘛?等我还是等谁?” 薄秀秀眨了眨眼眸笑道:“可不是等你嘛,给,吃的!”说着,把一个小袋子递给他,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 陈冬拿起来看了一下,不由笑了:“糯米丸子?豆浆?油条?我都吃过早餐才下楼了!” 薄秀秀嘿嘿笑道:“吃了可以再次吃一次。这些都是我妈早上做的,吃不完,所以便让我带下来了。我妈说小冬哥现在还是长个子的年纪,要吃的多,而且要吃得好,然后个子才能长的高高的,可不能饿着。” 陈冬乐了,望着她笑道:“你妈担心我呢?她怎么就不担心你啊?” 薄秀秀边走边撇撇嘴,笑道:“就是说啊,我也很不满的。过来的时候我还问过我妈怎么能这样啊?可是我妈说就应该这样,就应该心疼小冬哥,她就是不心疼我,我有什么办法?”说着,又看着陈冬咯咯笑了一声:“我妈说,小冬哥对我那么好,心疼他是应该的,可是我觉得我妈那个人太偏心了,重男轻女。” 陈冬听言,不由又笑了起来。 其实薄秀秀的妈妈是个不错的人,比较慈祥和大方,也比较喜欢开玩笑,有什么好吃的,偶尔还会朝着他家搬,他与薄秀秀的感情之所以会那么好,不是没有原因的。 想了想,他问道:“她觉得我对你很好?” 薄秀秀看着他,笑道:“她是这么觉得的,可是我不这么觉得。小冬哥有时候,对我可坏了。” 听她这么说,陈冬忍不住哈哈笑了一声:“秀秀,你以后肯定非常优秀。肯定会有很多很多的男生喜欢你。” “啊?为什么啊?”薄秀秀不解问道。。 “因为你太可爱了啊!”陈冬笑道,又盯着她:“老实交代,上高中后,你收到了多少封情书?” “啊!”薄秀秀听到这句话,不由俏脸一红,然后咯咯笑了起来,花枝招展:“小,小冬哥你怎么知道这些啊?” 第18章 情书 陈冬笑道:“还用问吗?我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即使你在千里之外,我都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切!” 薄秀秀红着脸咯咯笑了一声,又咬着嘴唇有些羞答答,又有些傲娇,笑道:“也……也不多,就是二十多封!” “二十多封还不多?我的天呐?究竟有多少男生喜欢你啊?”陈冬神情极为夸张的笑了起来,一脸戏虐的看着她:“秀秀啊秀秀,你这丫头让人家这么多男生朝思暮想,要是让人家考不上大学,你的罪可就大了。” 薄秀秀听言,笑的几乎直不起腰来,最后才红着脸道:“他们叫同学拿过来给我的,关我什么事啊?又不是我让他们写的。再说了,我可不看这些东西呢,那天我拿给我妈看的时候,我妈都要我拿去烧了。” “哈哈,阿姨可真绝情啊!”陈冬大笑了起来。 薄秀秀也觉得好笑,看了他一眼:“就是说啊!我妈都把我管的死死的,压根就不让我碰这些东西,也压根就不让我跟其他男生说话,只有小冬哥除外。说起来,我妈真的太偏心了。什么事都对小冬哥偏心。” “哈,那我骄傲啊!这说明阿姨有眼光,那火眼金睛,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本质,知道我是好人。所以我觉得阿姨对我偏心,是很有道理的。””陈冬忍不住笑道。 “嘚瑟!”薄秀秀咯咯笑了一声,忍不住白了他一眼:“算了,不跟你多说了,小冬哥你还是先把东西吃了吧,待会儿可能就凉了!” “嗯,谢谢秀秀女侠厚爱!”陈冬笑道。 说起来,他之所以能够跟薄秀秀好上,她妈妈李慧功不可没,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陈冬自己,乖宝宝当久了,再加上从小就嘴甜,能说会道,相貌老实,所以比较讨人喜欢。 “不客气!”薄秀秀立即甜甜地笑了一声,又眨了眨眼眸,神情戏虐:“只要小冬哥记得秀秀女侠对你的好就行了。不用报答我,不用以身相许。以后你可以叫我雷锋女侠!” “呵,小丫头啊!”陈冬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丫头偶尔会很俏皮,偶尔也会恶作剧,也喜欢开玩笑,相处起来,倒是非常轻松。 两人边走边聊,有说有笑,到了学校门口之后,才各自分开,朝着自己所属的班级走去。 至于情书什么的,陈冬压根就不在意,毕竟他上一世就知道,薄秀秀在初中时期、高中时期甚至大学时期,都收过不少情书。 那时候,这丫头还一脸嘚瑟的拿出这些情书专门数给他看,让他知道这柜子里面究竟有多少封,一副以前有很多人都喜欢我的傲娇模样,想想都觉得可爱。 到了班上,王凌薇已经到了,见他过来后,两人对视了一眼,笑了笑,对昨天发生的事情心照不宣。 然而刚刚坐下来,王凌薇拿出了几张钞票笑眯眯地递给他道:“这是我弟给你的,一共六百!” 陈冬一看,不由乐了:“这么说,你弟真的相信了?不怀疑我是骗子?” 王凌薇莞尔笑了一声:“我是怀疑的,我也劝过他小心被人骗了,但是我弟比较单纯,选择相信你。而且,那两首歌确实好听,这小子,以前也想过写歌,可惜压根就写不出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陈冬也不客气,伸手接过来数了数,笑道:“凌薇,这绝对是你弟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帮你把他捧红了,这六百块,绝对物有所值。” 王凌薇捋了下耳边的秀发,盯着他:“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自信,不过我觉得,还是相信你好了。” 陈冬笑了笑,没有多说,把钱收起来,其实王凌薇心中还是有些将信将疑的,她弟弟王赫还好说,确实比较单纯,容易哄骗,但是王凌薇这女生,比较睿智,压根就不容易被忽悠。 当然,陈冬也没有想过要忽悠他们,相对于上一世而言,现在他想要捧红一个歌手实在太简单了。 互联网已经开始兴起,而且传播的速度极快,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到时候,网络歌曲也会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即使没有互联网,陈冬脑海中的歌,也足够捧红王赫。 按照约定,陈冬需要把两首歌教给王赫。 由于两首歌都是原创歌曲,被人听了可能会被其他人学了去,所以三人凑在一块商量了下,找一个单独的空间进行练习。 这个王凌薇姐弟俩就可以解决,直接去他们家练就可以了。 王凌薇父母都是歌舞团的,经常跟团出去表演,每周一般只回来三四天,比较空闲,只要在王赫的房间里面练即可。 由于需要高考,高三的课程比较紧张,所以三人约定,陈冬每周周日回抽空过去一趟。 其实,教两首歌比较简单,只需要跟着唱几遍,估计就会唱了,王赫也算是非常有音乐天赋的人,只需要陈冬稍微点播,就能唱的非常完美。 当然,仅仅教会还是不行,最主要的,还是用这两首歌盈利,估计,还需要考虑如何销售出去,如何把他捧红? 对于这一块,陈冬比较陌生,毕竟他上一世并不是专门唱歌的,不了解里面的门门道道,所以做起来估计比较难。 然而王凌薇和王赫姐弟听说了之后,两人对视了一眼,不由一笑,王赫道:“签约唱片公司并不难,我爸和我舅都是干这行的,特别是我舅,是文和唱片公司的总监,只要唱的好,他肯定会签。” “额!” 陈冬听了,不由被噎了一下,不由笑了起来,以前他就知道,他们姐弟的家庭不简单,倒是没有想过他们家有那么多的门门道道。 想了想,他问道:“那你爸给你唱歌吗?” 王赫笑道:“这个你倒是问对了,我妈还好说,我爸是不同意的,他说最起码要考上大学才给我唱,不过现在嘛——” 顿了顿,转头看着他又笑道:“歌曲就靠陈冬哥你了。只要好听,我舅那边看得上,一切都没有问题。” 陈冬立即转头看着王凌薇笑道:“我说你们怎么会那么容易相信我呢?敢情这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门门道道。” 王凌薇笑道:“那当然啊,六百块可不是小钱,若是没有摸清楚,哪里会那容易啊?倒是你?陈冬,你就不想唱歌吗?” 说着,眨了下眼眸,神情似笑非笑的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