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然明年文集》 关于青春的诗歌(前言) 前 言 写文原本需要的就是一颗安静平淡的心灵,也许很多文字存在着与世俗格格不入的表达,但也许文字本身的生命力就在于此处。最爱花开的季节,蜂蝶飞舞,气候温润,风筝浮动,书页沁香,少年的脚步也随着这一系列的美好走远了,仅此文集留给所有走过青春走过岁月经历过时间与人世的人们,同时也留给追梦的少年,以及正在经历与喜欢花开的人们。 似乎执着总是赋予那些不弃的人们,似乎执着告诉我们的更多的是一个坚定的步伐,序幕里《执着》这首小诗希望能够带给那些始终追寻梦想的我们些许启迪,以最平淡最淡泊的心去面对几载的人生路。不知是什么原因呢,总是有些怀旧,总喜欢把一大堆过往的东西珍藏起来或者堆放在一角,舍不得丢弃,并不是矫情来着,大抵是希望有些回忆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彻底抹灭了,一首老歌的曲调有多长呢,若不是沁到心底尘埃里,倒真的不会太在意其长短,《一首老歌》送给你,送给过往和白雪的年龄。大山的孩子都像野风一样的性格,见惯了打谷场,见惯了羊群,见惯了山野的连绵,见惯了单车上纯白的少年,《秋天的你》氤氲在山林的雾气里,你是否记得曾有那样一个少年,一袭白衣,眉宇清晰,眼眸清澈,与你擦身而过。你与我说,莫哭,路还很长,你与我说,莫焦躁,你瞅瞅,焦躁的孩子怎么能成大事,你与我说,还是朴素踏实的走路最好,你看看那些花哨的孩子有几个有真正的真才实学的,九月我哭了,九月我说我不想再走了,九月我说对不起,九月我说我知道我将要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里,列车开动,我没有回头,因为你的苍老打乱了我的心绪,《九月》我的的诗歌你有没有被感动到。风景之美在于其不动神色领略万年时光之考验,黄昏成为其赞颂永不老去的经典之作,《黄昏》一作写于晚间心脑安静之时,回忆荡起,《风景与幸福》写于早起,有感而作,望读者能在其中感悟生活,涤荡心灵。羊角七八的年代,我们都做过什么呢,逃过课、抄过作业、戏弄过同学、搞很无厘头的恶作剧等等吧,或许也暗暗注意过某个优秀的好学生或许也曾孤单过,《羊角七八的年代》、《柏青路上的夏天》、《鸡肋、鸡肋》将所有少年人独有的心绪写于期间。孤单如我,坚守如我,执着如我,不问年龄,也不问性别,走着走着就长大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就剩下我们一个人了,原本笑闹着一群人上路,最后就剩下一个人的行走,不为世事阻扰,不为沿途风景所迷惑,我们的成长便是如此,《一个人的行走.》带你品位我们成长的辛酸。 陌上繁华似锦,猛虎细嗅蔷薇;山花烂漫,一壶清水上路,途中石子搭灶,泥土为炉,茶水滚烫,清风吹于言谈。《一段往事》将最纯净的爱情演绎,也许你早已不记得情窦初开时的青草香,但我仍记得那途中火炉里跳动的火焰,我们的爱情从未言语表,细水长流间,你的眉眼已在这茶水中化进心底的味蕾。何故定要为那俗事搅心,何故跟着风潮没命的跑,为何总停不下来呢,《何须自扰》为你阐述一个笔者心底的呐喊。最爱的还是乡间的鸡鸣狗叫,最爱的还是带着泥土气息的路,最爱的还是单车上无拘束的少年,没有修饰,没有做作,《乡间的路》上我们一起走的太多,可惜大多都忘了吧。如烟的往事,我们的童真,你还记得你最初的模样吗,黑黑的皮肤,亮亮的眼睛,跳动的羊角辫,《往事如烟》记录你我童年。 早起与我一同上路吧,迎着日出,去远行。最好什么都别带了,如果要带就带一颗漂泊的心吧。因为路太长,结伴的人太少,漂泊的日子居多,若没有漂泊的心,如何走的远呢? 执着 我从流水的梦中醒来 看到了一地的时光 我从盛夏的浓荫中走来 听到了那古老的钟声 我从土坯墙上的风中飘来 万千的思绪涤荡在漫漫征途 那摇荡的风铃依然作响 那清澈的瞳眸倒影了一切 打开门,万物皆苏醒 斜斜的光线打在花墙上 是谁,还在吟唱着 那个梦 是谁还在奔跑着 为了一场没有终点的赛事 那个逐日的人早已远去 那个敲钟的人也倦怠了 可,又是谁呢 午夜下的帘梦 只有他一人在低语 潘多拉的魔盒 又赋予了他什么? 传说中的执着 传说中的不懈 似乎只有有他吧? 看,那太阳花 也为他而骄傲 挺直腰杆 站在那八月的烈日下 听一首老歌 品一杯茶,安安静静地听一首老歌,思绪飞扬在午后跳跃的阳光中,暖暖的,想要入眠。 一切都很美好,一切都很安宁,房间里满是柔和,心灵上某个柔软处就那么慢慢的沉静下来。 很老的曲调,很久的回忆,一杯值得回味的清茶,一间充满阳光的小屋;那些塞着耳机,憧憬着未来的日子走了;那些曾在梦里一遍遍吟唱的诗歌,也就此成为脑海里的缩影;某些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画面也定格在某个时间点上,耳畔只剩下那些熟悉的曲调,熟悉的歌声。曾经为某个闪光灯下的人疯狂的日子走远了,房间里贴满各色海报的墙壁一下子随着岁月变得干净,整洁,素白;没完没了地盯着黑板,翻着多门功课书本的某个少年也渐渐地走出了视线;当回忆一下子翻涌在脑海里,心灵深处不断地泛着 某种所谓“成长的疼痛”时,老歌的曲调则在这时带来 了温暖,它让回忆变得安宁,快乐,好像仅是某个早晨 从身边偷偷溜过的一阵清风。 听一首老歌,让自己变得真实起来,听一首老歌, 让自己渐渐开始回归原始的自我;在时光的车轮上,我 们都在各色的人群中让自己走远,以至于忘却了最初的 约定,最初的梦想,只是任自己随波逐流,在别人的路 上走着;一首老歌,唤醒了回忆,唤醒了大脑里某些渐 渐麻木的神经,那些温暖而美好的画面开始回放在记忆 里,故事里的春天也一下子变得鲜活了。 午后的树影斑驳的透过窗棂映衬在墙壁上,耳机里 依然响着那首很老的曲调,心里一下子就被填充了满满 的快乐与安宁,仿佛自己还是当年那个表情安然的孩子 ,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慢慢的静下来,变得美好了。眼前只剩下一个满是柔和的房间,耳畔只有一首静静回放着的老歌。 山语 下午的阳光很细碎,光线穿过密密的树叶细细的打在我的身上,背着双肩塞着耳机,踩着帆布鞋,独自一人去爬山。公园里的人很多,但似乎周围的喧闹总是和我无关的,穿过人流,穿过喧嚣,走上山,人很多,大都是来观光或拍照的,我知道能够真正听得到大山心跳的声音的人士很少的,大多也就是来图个乐子。 我挑了块风很大的地界去眺望远方,我总觉着山风大抵是在与我说着什么的。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爬山,心情不好时,更喜欢坐在山头,静静的俯瞰整个世界,火柴盒似的小车和小人在路上来来回回的爬行和走着,远处的青山伴着墨绿色的松林尽收眼底,更远处的山峦颜色较为浅淡,淡淡的蓝伴着云雾缭绕,好似一幅绝美的水墨画,朵朵白云似在头顶浮着,天空瓦蓝,躺下去,鼻息里满是青草香,绿影在眼前晃动,将眼睛抬得更高些,天空立时开阔起来了,高远而明亮 秋天的你 打谷场上黄澄澄的, 听得清石滚的辗转, 拖拉机的发动, 却听不清你的呓语。 记得麦子的清香, 却忘却了你的眉眼。 萦绕了万年的声音, 河水叮咚中, 秋后染了一层薄凉, 你来了, 在感伤的秋。 天边雁群南飞, 绵延不绝的山脉。 日落山头, 牲畜归家。 你忧郁的走来, 白衣飘飘, 一瞬间, 刺痛了眼睛。 却不知怎的, 你那如此俊秀的眉眼, 如此温煦美好; 可我总记得, 那年秋天, 骑着单车, 一个落寞背影的你, 十指修长, 衣衫飞动。 秋天的诗歌 浅浅低吟唱 1、【告别昨天】 春天来了,万物苏醒,大地一片欢腾,阳光依然跃动,氤氲着淡淡的慵懒气息。树开始爆青了,天空中有一二风筝浮动,那是孩子的眼中飞翔的天使。冬衣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暖色调的单衣。 总以为还在冬日里,睡眼惺忪的看着窗外,灰蒙蒙的一片,总以为还是那张略带婴儿肥的脸,当青春呼之欲出的美丽在身体里震颤时,有些时光便走的远的不能再远了。恬静的不能像当年那样一抬头便嗅到淡雅的棉花香,微微笑着要吃糕点。闭上眼,便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在那样的年华里,拥有着不可一世的桀骜与嚣张。少年用最稚气的背影与歌声为我们描绘了土抷墙上最难言的心事,殊不知那些也仅仅是时光流转中生命为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门前的溪水依旧唱着歌儿,戴上蓝色发卡穿过林荫小道,走过曾经的操场,用最淡然、平和的笑容去对待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这个春天,不再寂寥,不再无味,不再去述说成长中的痛苦,有的只是流动在空气里的温暖气息。我们不再轻狂,不再桀骜,不再稚气。拿起画板,为自己涂上满是葱绿,满是融和的彩色画面,伸出右手,。抬头,看向远方,让阳光为你驱散那些浓雾,地平线的另一侧,有一轮红日,只为你一人冉冉升起。好吧!让我们告别昨天,镜中的自己,没了那年嚣张的笑容,没有眼间。眼角堆满了这个春天为我们堆积的笑意。好吧!让我们去户外吧,那里有最清新的空气,封锁了一冬的水流在唱歌,有老人、有孩子、有少年,有美好的一切。 这个春天,转过路口,唱完最后一滴可乐,转过身来笑着,对身后的自己说:“再见。”天空依然蔚蓝,日月星辰,依然在转动,万物又迎来了新的一季的开端,你对自己说:“再见了吗,朋友,在这个春天里。 2、【送给远走的自己】 不知是羞辱还是嘲笑,我没了薄唇反击,并不是懦弱,而是觉得没必要,我想应该是自己变了吧!总觉得时间越行越远,以前的自己总是想装成大人去做事,而今突然长大了,却又不知该做些什么。挥挥手,那个总是幻想着未来的女孩就此从梦中醒来;没了低头看路的习惯,也没了很老成的讲话的习惯,一下就真实了,生活变得简单而又充实。有人说:没有改变不了的人,只看你愿不愿意改变。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原来的自己毁掉,重新注入新的血液。有一种岁月流逝叫做疼痛,有一种路叫做不回头,有一种故事仅串连在某个缩影的回忆上。没有人永远活在忧郁里,但有人仅活在岁月的空档里,更有人仅为行尸走肉。有一首歌叫做离歌,我把它送给远走的自己,最初的自己,现在的自己。如果那天真的走不下去了,愿远走的自己抬起头来,冲蓝天微笑;如果那天把自己留在某种忧伤中,那么就走出房门,拥抱阳光吧!愿远走的自己快乐,安然的度过以后的日子 3、【风景与幸福】 花开一时,将一世的妖娆绽放;景致之美,似存在一时又似存活一世又似千载;花开时,灿然而美好,想起了于心,又似传于一整世,或无香气,但也是美的;路边实景,按四季来分,各具特色,微妙之处变幻无穷,独到之处便在于此,引文人墨客观之叹之,赞誉之其身所感之处。 福到了,就幸运。春花开时,季节变暖,花树随风摇曳于细雨中,花影随风移动在暖阳里,花瓣散落在某个夜晚里。蜜蜂追逐花开,蝴蝶在花的绽放中学会舞蹈,你永远也无法明了花开之时,为何如此明媚,花说其不为暖阳,不为细雨,不为众生,只为其自身的孕育,只为其一生的执念;花谢之时,花瓣细细的落,铺在树影里,只为留下最后一丝执念。 而景致就稍有不同,但也大体相似,景致里的色彩缓慢变化不致招人太过伤感,渐渐循序,倒也有所期待下一香之景。但无论是花开,还是景致随四季变化,万物都难逃脱在时间流河里的转换,所以幸福源于在哪?我想大抵便是看到花开之时,内心难抑的喜悦之情。欣赏景致时,安逸与平和存活于心境;或许便是那欣赏渐变的景致,时不致像那看到花落之时招人太过的伤感;也或许就是为自己做为芸芸众生之一员,能存活于这世间,看潮起潮落,品这世间独到的景而感到幸福吧! 早起,红日挂在树梢,听着市场上起早来卖吃食或蔬果的小贩们的卖声。公交上各色穿着校服的学生们讨论着昨日做过的习题....看着十字路口的交警们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车辆的行走,母亲送女儿上学的画面,父亲拎着早餐塞进儿子书包的场面,早起清完嗓子,锻炼完身体,遛弯的的老人,闻着行走于路上各色人群展现出来的不同味道,你会突然明白,噢,大家都有事儿做的,似乎上帝成就人类,就真的是让我们行走于这世间学会适应早起的忙碌,黄昏归家的急切,似乎是真的有意让人们在一天天称得上是“做工”的生活中,体味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待生活垂暮之年,再回头将脑海里路过的风景,一处处,一幕幕的去回放,去思索,然后在将在这一处处,一幕幕的风景中所体会到的幸福讲与下代,告诉他们,无论这世间所经历中的或逝去的风景中都有幸福与美好的所在,无论是那种风景,都要随着季节规律去看,不可强留,也不可忧伤,记住,存留过的幸福就好。 若说那幸福是幅画,那么风景是存于其中的景物;若说那景物是杯茶,那么幸福就是唇齿间划过的一丝甘甜,当然,还要看这位品茶人的心性如何。世间的景便是由一个个存在于世间的生命组成,而我们的幸福,就在这一个个生命的观摩中一遍遍的体味在心里。 、 4、【九月】 九月的风 温煦,美好 九月的阳光 温暖了游子的心 九月的流水 带着些许微凉 九月的你 站在老屋门前 目送我的远行 那棵老杨树下 渠水依然唱着呜咽的歌 九月的天空 澄明高远 山峦延伸在路旁 我一回头是你 便看见了你的身影 为我放飞了梦想 似乎还在招着手承载了所有的苦难 那一刻站在我路的始点 莫名的有泪滑下妈妈 九月的窗我想说 为一颗担忧的心而开你是我人生路上的阶梯 九月的你是我心灵上的使者 留在我儿时的回忆里 5、【黄昏】 残光遗留在山坡, 红彤彤的映满了天空, 西北的土地, 粗旷神秘安静,舞动的皮筋, 黄昏中的炊烟,跳动的马尾, 归家的羊群,年轻的身形, 咩咩声透过耳际,黄昏成为最好的背景色。 掀起一阵尘土, 牧童的口哨声,归来的归来, 划过山谷,归去的归去。 继而开始宁静.待, 山野、暮色、乌雀, 一切静了, 扑棱棱的翅膀声。夜幕拉开, 乡间道上,黄昏走过。 偶尔几声粗犷的喊声, 几句闲聊, 粗石凳上喝口闲茶。 树洞里,水渠旁, 藏着猫猫, 那些关于青春的诗歌,总是经久不衰。少年的心境在四季里缓缓的流淌。秋天的到来,多少感伤,微凉的风里,颤抖的手指,写下简单的文字 一点感悟的小小说 曾经的一家子 二妈在地上撒泼,满地的打滚,裤子退到了脚脖处,衬衣上的扣子掉了几颗,嘶喊声咒骂声全部都在地上撒泼时候一并叫嚣了出来,泥点子飞溅,刚刚下过雨,坑坑洼洼的地上还积着着些雨水。她这一撒泼,引来了村里人的围观,指指点点的说个没完,二妈一见人来多了,索性坐到地上哭骂,一身的泥水湿嗒嗒的随着她的动作起伏甩出泥点子,头发乱作一团,旁人有看不下去的,过来劝她将衣服穿好,袒胸露背的不好。 二妈擤了一把鼻涕,抹了一把眼泪,说:“老不死的坑人的,我进他家十来年了,好容易熬到今天,这刚盖的房子凭什么要给他四儿子,难道我们家老二就不是他养的,狗娘下的,老娘今天不走了,看这老不死的能拿我怎么办。” 三伯伯看不惯了,从活计里走出来,伸手俩巴掌扇了过去,二妈那里是肯吃亏的人,一口咬到了三伯的腿上,三伯又打了过去,一脚踹在她的身上,小姑妈在一旁气的白了脸,说到:“你叫什么叫,你在叫,这房子也不会是你的,在说你结婚时,房子也是给你盖了的。” 二妈尖叫着说:“骚丫头子,连你也骂我,一家的人都欺负我,啊,我不活了。” 二伯过来伸手要拉她回家,她一把就打开了他的手,“窝囊废,你看看我们那房子,要不是你,也不至于会变成这样。”大伯板着脸从盖房的墙上下来,说:“你骂谁呢,没事赶紧回去。” 二妈一看大伯过来了,躺在地上又撒起泼来,嘴里叫嚷道:“你们一家子人都欺负我,我要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还不如死了呢,连只狗都不如呀.。” 我与母亲拎着水壶见到这一幕时,母亲叫我将水拎过去,自己站在那里等我,大家一见我来了, 都默不作声,二妈冷笑着说:“我给你们家生了三个儿子,立的可是汗马功劳,他们家就一个丫头片子,绝下后的,凭什么要把房子给他们。”说完冷冷的瞪了我一眼,众人都看下去了,二伯上来踢了她几脚,装模作样的骂她,众人数落了会儿,母亲拉着我回去了。 不晓得什么原因,听说二妈隔天又跑到爷爷奶奶的墙头上坐着哭闹,整整骂了一天,奶奶索性也坐在地上哭诉,众人围着,二伯觉着面子上过不去,拉拉扯扯的才算将她拉回去了。那新盖得房子在鞭炮声中圆满建好,可是最后住进去的不是别人而是二妈一家人,传言说,二伯在某天晚上提着酒,好言好语的和爷爷奶奶说了一夜,二妈装腔作势的赔了礼道了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她生活的不易,同时,也扬言,要是不给她住,这日子是注定不会太平的。二姑妈拉着脸,大伯没言语,三伯索性不搭理他们,二伯笑嘻嘻的带着礼去每一家送东西,同时,也替二妈道个歉。 日子悄悄的划了过去,母亲很少说话,父亲沉默着天天去地里照顾庄稼,大家谁也不再提,谁也不再说什么,小姑妈还是会偶尔来家里玩,一见面就掐我的脸,塞一把糖给我,母亲还是笑吟吟的招呼她。可是我明显的感觉到母亲很少在去爷爷家了。 入秋了,母亲将隔年的入秋、入冬的衣服拿出来晾晒,二妈抱着她家的小儿子,得意洋洋的从我家门口路过,我在门口的小溪边玩水,二妈穿着一新,裤子熨烫的笔直,裤缝处修剪的极为妥当,穿着双新皮鞋,扭着屁股走进我家院门,她怀里的小儿子眨巴着眼睛冲我吐口水。 母亲拿着搓板在院子里洗衣服,二妈装模作样的说:“我说澄境怎么一个人在那玩呢,原来你在这看着呢。”见母亲没言语,又道:“呦,这衣服都晾着了,我们家那衣服都长霉了,回头我拿来你也给晾晾好了?”说完,我一回头,看到她将我的一件小棉衣从绳子上拽了下来,踩了一脚,然后惊呼道:“哎呀,衣服掉水坑里了。”母亲抬头,家常的说:“呦,她二妈啥时过来的我也不知道,来屋里坐,喝杯茶。”二妈没好气的迎合着说:“不了,不了,我看澄境在门口玩,就过来看看。” 我拿着块大石头在溪边等着她出来,母亲又留,二妈又说笑了几句走出门来,刚抬脚从我身旁过去,我拿起大石头就朝水里砸去,那时候小,不懂得什么,狠狠的看着她,二妈扭头说:“你瞅你这孩子,我又没惹你,你这是做什么。” 我不吭气,二妈凑过来说:“小丫头,你在瞪我,我把你扔出去。” 这一幕恰巧被小姑妈看到了,大喊道:“你做什么,连个小孩子都欺负。”一把将她搡了过去,她怀里的小儿子哭闹不止,二妈指着我说:“这小丫头,见我过来,拿石头砸我,溅了我一身水。” 小姑妈撇撇嘴儿,“这是你混得,活该。”二妈气的脸发白,“走,澄境,去玩去。”小姑妈拉着我要走,二妈冷不防的来了句:“迟早也是人家的人,牛什么牛。” 小姑妈一转身说:“你说谁呢你,你还是个外姓的,就你那泼样,也就是我哥,错二人,都会休了你。” 眼瞅着,又是一场“战争”,母亲急急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小姑妈立即大哭了起来,“嫂子,二嫂子欺负我,嗯哼哼。”二妈又想说什么,远远的看到大伯走了过来,小姑偷着眼看着路那旁的二伯,哭的更凶了,二妈也不吵了,抱着小儿子走了。小姑妈见她走了,赶忙给大伯哭诉了一番,大伯的脸有些青,小姑妈一进院子就看到那件扔在地上的小棉衣,就惊呼道:“嫂子,你这衣服是怎么回事?”我在一旁支吾了半天,总算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待我说完后,“你瞅瞅,多坏呀。”大伯说了句,就走了。 冬天来的时候,五婶婶病的很严重,她两个闺女年岁都还太小,奶奶有些不喜欢她,自然对于她的病也不是很上心,五婶婶进门时候身体就较旁人弱些,走起路来都有些吃力,五叔很不喜欢她,再加上她相貌不佳,平时很少说话,则更加厌烦她,屋子里浓重的都是药味儿,五叔很少进家,相传早年时候,五叔对她还是好的,后来好像是因为五婶婶因为一件什么事没做好,别人又撺掇了几句舌根子,爷爷奶奶很生气,五叔听了更生气,爷爷奶奶又经常不待见她,五叔听了爷爷奶奶的数落,就再也不搭理她了,她两个闺女年纪小,自然都是听大人们说她们妈妈的不好,自然对五婶婶也不好,甚至吵着给她妈吃点药让她死了算了。 说来,五婶婶对我还是好的,见到我就笑眯眯的给我糖吃,所以母亲从未说过五婶婶的半句不好。 那天,我刚进爷爷奶奶的房子,就看到大家都聚在那里谈着什么,奶奶首先发话道:“咳的那么厉害,别是什么传染病,不行了就给看看。” 爷爷瞪着眼睛说:“看什么看,一瞅就是传染病,准是治不好的。” 二姑妈说:“那野地里不是有间空房子么,不行了给移到那边去住,好吃好喝的给着,也行。” 二妈慢悠悠的开口说:“要我说呀,赶紧移过去,免得全家人跟着遭殃,也别什么好吃好喝的了,一天三顿饭送到就行了,老四家不是离得近吗,让澄境将饭天天给送到门口就行了,小孩子免疫力强,不碍事的。” “唉,谁的孩子谁疼呀,你怎么不让你家长起去给送,从性别说上说是个男孩子,从年岁上说,还大澄境很多。”大妈有些烦感的说,三伯说:“和小孩子也过不去……” 五叔一言不发的坐着,最后,大伯说:“先抬过去再说好了。”爷爷奶奶也表示赞同,母亲走进门来,看到我坐在一角,说道:“澄境,回家去,在这做什么。” 奶奶说:“你来了,吃过饭没?” 母亲做了答话,又说:“澄境刚才摔倒水里了,裤子都是湿湿的,我在后面跟着,这孩子不听话,说要找奶奶,这不,我急着回去锁门,就出来找她了。” 奶奶一听说:“澄境的裤子湿了,这天寒的,怎地不听话,过来我看看。”伸手摸了把我的裤子,眉头揪在了一起,赶忙说,“将我那袄包着她,抱回去赶紧换衣服去。”母亲答了话,将我抱起,走了出来,将我放在地上,对我说:“澄境,以后他们再聚在一起,你就回家或者离得远些,少接触这些,你明白吗?”然后又抱起我回家了。 大概是十一月了,天空开始飘雪,母亲在灶台上忙碌着,熬了锅鸡汤,灌进一个铁饭盒里,将我裹好,又给了我盏提着的灯,悄声对我说:“你将这汤送到野地里你五婶婶那个房子去,别人问起,你不要说话,就说是给同学送的,以后连你爷爷奶奶问起你都不要说,听懂了吗。”我皱着眉头,不愿意去,那野地的房子走廊很长,又很黑,去给五婶婶送,我更害怕,母亲见我怕,又说:“你五婶婶根本没得什么传染病,就是平常得了病没人给看,时间久了,就厉害了,这帮杀千刀的,尽然能让一个大活人在那饿死,眼睁睁的看着她死掉,简直不是人。妈妈不能过去,回头要是被你爷爷奶奶看到,就不好说了。”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还是不情愿的去了,走到野地庭院的时候,就听到五婶婶的呻吟声,头皮发了麻,不想进去,但一想到五婶婶平日对我的好,还有母亲的叮咛还是皱着眉头走进去了,刚进走廊,就被吓了一跳,险些将手里的汤给扔在地上,五婶婶大概是听到了什么响动,就开始骂了起来,“你还知道过来看看我呀,你们以为将我抬到这儿就算了事了,不给吃也不给喝,将我弄死了,你们一家讨清闲不是……” 走廊的悠长加上五婶婶的叫骂声,我走路的腿有些抖,但还是慢慢的走到了门口,刚要开门,就听到里面有什么东西扔出来的样子,好容易平静下来,打开门,月光明晃晃的打进了屋子,躺在屋子里的人不成人形,蓬头垢面的模样,半起着身子,声音尖利的嘶喊,老半天大概是看清了门口站着的我,说:“这家挨千刀的,居然让个孩子来给我送饭。”说完就哭了,我怯生生的叫了声,“五婶婶,是我。”五婶婶哭了老半天说:“你爷爷一家子不是人呀,澄境,把我扔在这儿,就没人来看过。”我提着灯走进她,那张脸吓了我一跳,整个人险些摔倒,五婶婶说:“澄境,你把东西放那就行了,五婶婶这样免的吓着你,你们家的恩德我做鬼也记得。”想到母亲临行前的嘱咐我还是走近了她,帮她把旁边的煤油灯点着,将汤放在她旁边,说:“这是我妈让我送过来的,说你喝了就会好的。”五婶婶说:“那里还会好,没事,你就走吧,天黑路滑的,你小心点。”自那天后,母亲日日要我送饭给五婶婶,这成为一个秘密,但同时,二妈也觉察到了什么,大妈只当不知道,小姑妈撇着嘴儿看着我直掉泪,爷爷不怎么搭理母亲。 大概是快开春的时候,我又去送饭,五婶婶那天的样子直挺挺的,我叫了半天也没吱声,我当是睡着了,将饭放好,就走了。第二天,二姑妈指着鼻子将母亲骂了一通,“就显着你好了不是,你当大家都是傻子,她们家的病秧子闺女嫁到我们家来算是有福了,她们家给了你多少钱,你天天熬着鸡汤给送过去,人好好的怎么就死了,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按没按好心啊,大活人让你给整死了,听说她们家的人给你钱了,给了多少,你快拿出来,要不然,我们这一家子人都不会放过你。” 二妈抿着嘴儿在一旁笑了,嘴里说道:“哎,话可不能这么说,谁不知道他四婶人好不是,整死人倒也不至于。” 大妈对二姑妈说:“事情还没搞清楚,我们慢慢问问再说。” “什么还没搞清楚,这不是明摆着呢吗,谁会让自己的亲生闺女去冒险,典型的吃了人家的好处,心真是狠呀。”二妈抿着嘴儿冷笑着看着母亲。 大伯过来将二姑妈拉走,二妈走的时候说:“这世道,好人没好命啊,呵呵。” 我站在一旁等着父亲回来,那天晚上父亲喝了许多酒,说是在爷爷奶奶那里喝的,醉醺醺的,一大家子人拦不住他,硬要他在那睡,谁知道父亲硬要回家,没办法,就由着他回来了。大概是半夜的时候,有人跳进院子敲我家的窗户,说是叫我爸出去,父亲睡的昏昏沉沉的,那可能会醒来,母亲看是自己家的人也就将门打开,一棍子打在了母亲的额头上,接着又是几个人窜了进来,将母亲围在中间,那时母亲年轻,跳起来与他们厮打了起来,父亲扬扬干干的在床上起不来,我着急了,将外屋的灯打开,一会儿功夫人都没了,但我还是看清楚了,里面居然还有五叔和伯伯们。 夜深了些后,母亲没有睡着,安顿好我以后,说是他们还会来,独自一个人站在大门外,果不其然,一行人从路的那头走了过来,二妈领着大家,连爷爷奶奶也来了,母亲拿着铁棍,用她的话说,“拼了,谁怕谁。”母亲在家做女儿时是个“腼腆小姐”,这会子是什么也顾不上了,当二妈开始拿砖头砸过来时,母亲说:“你有种,就将我砸死,我活着,走得正,行的端,我还不信了,邪的还能压住正的,你们尽管上,老娘今天我豁出去了。” 五叔不知道怎么从后门进来的,出手就要从后面打母亲,母亲一个反手将他踢到在地,“不中用的,连自己老婆都保护不好,竟敢到我这来撒野。” 爷爷奶奶不愿意了,说母亲泼辣,母亲说:“泼辣,泼辣的你早见过不知道多少个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上梁不正下梁歪。”奶奶被气的发抖,要大伯上去掌母亲的嘴儿,母亲说:“我倒要看看,你们家的人是个什么掌法。” 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那样去打一个女人,好似千般的力气都使上了,而且都是我的亲人,母亲不饶人,拿着铁棍就抡上了,大伯“哎呦”一声滚到了地上,一只手一把将母亲拽倒,所有人都围了起来,我一下子大哭了起来,所有人都看向我,我哭的更凶,朝屋子了跑,使劲的退父亲,父亲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走到跟前时,好在大家见父亲来了,也都停了手,就剩下大伯与母亲的厮打。母亲豁出去了,父亲显然是一副没搞清楚状况的模样,嘴巴打着半汤,那天夜里闹了许久,若不是母亲的铁棍戳到了二伯的眼睛里,估计也不会停手。 母亲收拾好庭院后,月光打在她的脸上,几乎是没有血色的,我听到流水声不停的在房间里回荡,我知道她在洗澡,也知道她哭了,父亲酒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微明,母亲躺在床上看着我说:“你要好好读书,远离这些俗人,她们那些泼辣模样你莫学,学了就会影响你读书,你的气质,他们那些不讲理的模样你也莫学,学了会影响你的一生,他们与你讲话,你也莫信,叫你你也莫去,好好读书,一定要离这种人远远的。”后来我想起来这段话的时候,会觉得母亲是那样的幼稚,这世间的人大都一个模样,只是分布在不同的层次里,所表现出来的固有模样不同罢了。 父亲次日回到家的时候,将母亲骂了一通,说母亲怎地如此泼辣,竟将二伯的眼睛给戳坏了,爷爷奶奶吵着要父亲付医药费给二伯治病,母亲说:“我若不泼辣,恐怕现在就是具尸体挺在这里了,他的病我不负责任,我是正当防卫。”父亲与母亲吵的很凶,我在那时有些恨他,也因此,开始不再搭理那些亲人了,所有的不信任就那样开始滋长起来,后来母亲执拗不过父亲,还是给二伯治了病,母亲哭了几通,也算了事,家里的吵架声日益不断,也隐隐听说,是二妈告的状,说母亲是收了五婶婶娘家的好处,才对五婶婶那样好的,五婶婶讨厌母亲,将送的饭倒掉,母亲生气,在饭里下了药,毒死了她。母亲听说后,硬要去对证,甚至拉来了五婶婶娘家的人一起去的爷爷奶奶家,将二妈也一并叫了去,事情总算搞清楚了,可是爷爷奶奶却觉着自己很没面子硬要母亲为那天晚上的做法道歉,可笑的是父亲与伯伯们商量好一起将母亲骗过去,要母亲赔不是,说是还要跪。 五叔后来又结了婚,新婶婶甚为高傲,不愿意下地做活,那年秋寒来的早,五叔出门去了,五婶婶挺着个大肚子要父亲帮忙收地里的庄稼,父亲二话没说拉着母亲就走,母亲不去,父亲又与母亲吵了架,最后父亲还是带着母亲,带上家什去帮他家收了庄稼。五婶婶生孩子,无人问津,父亲与母亲忙前忙后的帮忙送了医院,家里人听说是个小子,都乐的不行,丢了活计去看,母亲不言语的从人群中退了出来,拉着我的手,回家给我煲汤喝。又到秋收时,五叔又出门了,连带着二伯也出去了,一地的庄稼没人收,父亲看不过眼,要帮忙,母亲发着高烧,人已经接近昏迷状态,父亲硬拉着母亲去地里帮他们收庄稼,五婶婶抱着孩子,笑靥如花的看着母亲,叹了口气走了,父亲急的汗都出来了,说是冬寒要来了,看着母亲脑袋都是歪歪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的骂道:“一点小病,就撑不住,你以为你还是个娇小姐不成。” 母亲大概是撑不住了,直接趴到在地里,父亲气呼呼的大骂了开来,周围的人都笑了,就他一个人浑然不觉,倒底那时母亲还算年轻,撑到帮二伯做活的时候,人就晕过去了,父亲将她带回家里,骂道:“早不病晚不病,就现在病,烦死了。” 父亲扔下母亲走了,我连忙跑到厨房学着母亲做饭的模样给她烧了粥,母亲半闭着眼睛喝了几口粥,让我从抽屉里拿了几片药过来给她,她喝了药,躺了好几天,人瘦了一圈,那时候,我每日听得的便是父亲的咒骂声和唉声叹气。五叔和二伯回来的时候,没有说父亲半个好字,只是听说母亲的事后,我在门角看到,他们掩着嘴儿笑了。此后,他们与父亲之间便是另一种关系了,父亲在他们眼里是个傻子罢了,而我却在悄悄的长大着,也因此,母亲得了个坏名号,不团结手足,无情无义,还很厉害,原因就是先前父亲与母亲因为“帮忙”一事而吵的架。 后来,爷爷奶奶常会叫我过去玩儿,我总是推辞,后来有人说,爷爷闭眼前说,他的儿媳妇里母亲是最好的,可惜孩子太多,他照应不过来。后来,小姑妈也出了嫁,嫁人那天死活不让二妈进门来送她,说是晦气,母亲好说歹说,她才勉强让她进来帮个忙,二妈脸皮厚,见小姑妈嫁的好,说了一堆好听的,小姑妈只顾着冷着一张脸,不再搭理于她。 故事讲到这里,算是完结,也不算完结,因为故事里的人还是演绎的太文雅了点,现实是最好的戏剧。(此文与作者本人“生活”无关,也并无不良情绪掺杂) 一点故事性记忆是散文 送给远走的自己 不知是羞辱还是嘲笑,我没了薄唇反击,并不是懦弱,而是觉得没必要,我想应该是自己变了 吧!总觉得时间越行越远,以前的自己总是想装成大人去做事,而今突然长大了,却又不知该做些什么。 挥挥手,那个总是幻想着未来的女孩就此从梦中醒来;没了低头看路的习惯,也没了很老成的讲话的习惯,一下就真实了,生活变得简单而又充实。有人说:没有改变不了的人,只看你愿不愿意改变。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原来的自己毁掉,重新注入新的血液 。 有一种岁月流逝叫做疼痛,有一种路叫做不回头,有一种故事仅串连在某个缩影的回忆上。没有人永远活在忧郁里,但有人仅活在岁月的空档里,更有人仅为行尸走肉。有一首歌叫做离歌,我把它送给远走的自己,最初的自己,现在的自己。如果那天真的走不下去了,愿远走的自己抬起头来,冲蓝天微笑;如果那天把 自己留在某种忧伤中,那么就走出房门,拥抱阳光吧!愿远走的自己快乐,安然的度过以后的日子 风景与幸福 花开一时,将一世的妖娆绽放;景致之美,似存在一时又似存活一世又似千载;花开时,灿然而美好,想起了于心,又似传于一整世,或无香气,但也是美的;路边实景,按四季来分,各具特色,微妙之处变幻无穷,独到之处便在于此,引文人墨客观之叹之,赞誉之其身所感之处。 福到了,就幸运。春花开时,季节变暖,花树随风摇曳于细雨中,花影随风移动在暖阳里,花瓣散落在某个夜晚 里。蜜蜂追逐花 开,蝴蝶在花的 绽放中学会舞蹈,你永远也无法明了花开之时,为何 如此明媚,花说其不为暖阳,不为细雨,不为众生,只 为其自身的孕育,只为其一生的执念;花谢之时,花瓣细 细的落,铺在树影里, 只为留下最后一丝 执念。 而景致就稍有不同,但也大体相似,景致里的色彩缓慢变化不致招人太过伤感,渐渐循序,倒也有所期待下一香之景。但无论是花开,还是景致随四季变化,万物都难逃脱在时间流河里的转换,所以幸福源于在哪?我想大抵便是看到花开之时,内心难抑的喜悦之情。欣赏景致时,安逸与平和存活于心境;或许便是那欣赏渐变的景致,时不致像那看到花落之时招人太过的伤感;也或许就是为自己做为芸芸众生之一员,能存活于这世间,看潮起潮落,品这世间独到的景而感到幸福吧! 早起,红日挂在树梢,听着市场上起早来卖吃食或蔬果的小贩们的卖声。公交上各色穿着校服的学生们讨论着昨日做过的习题....看着十字路口的交警们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车辆的行走,母亲送女儿上学的画面,父亲拎着早餐塞进儿子书包的场面,早起清完嗓子,锻炼完身体,遛弯的的老人,闻着行走于路上各色人群展现出来的不同味道,你会突然明白,噢,大家都有事儿做的,似乎上帝成就人类,就真的是让我们行走于这世间学会适应早起的忙碌,黄昏归家的急切,似乎是真的有意让人们在一天天称得上是“做工”的生活中,体味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待生活垂暮之年,再回头将脑海里路过的风景,一处处,一幕幕的去回放,去思索,然后在将在这一处处,一幕幕的风景中所体会到的幸福讲与下代,告诉他们,无论这世间所经历中的或逝去的风景中都有幸福与美好的所在,无论是那种风景,都要随着季节规律去看,不可强留,也不可忧伤,记住,存留过的幸福就好。 若说那幸福是幅画,那么风景是存于其中的景物;若说那景物是杯茶,那么幸福就是唇齿间划过的一丝甘甜,当然,还要看这位品茶人的心性如何。世间的景便是由一个个存在于世间的生命组成,而我们的幸福,就在这一个个生命的观摩中一遍遍的体味在心里。 羊脚七八的年代 那天下午大家出奇的兴奋,我的第一位正式同桌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端端正正的样子,坐在我的身边,我瞄了眼这个正经的姑娘,心里乐了一会儿,同时进来的其他几位也是一副木讷相,我心里琢磨着,他们学校怎么尽出这等乖巧的学生,又无一例外的全部转入我们班,个头高的、矮的、男的、女的,长相还都不错的。 我最早的那些同桌无一例外的都是那种个头高的男生,或者就是某种整天都在睡觉的女生,可是他们一来,整个局势就变了,地理位置上,前方坐了位安静的男生,同桌是位乖巧学习好的女生,让同为女生的我汗颜啊,可是这一切假象似乎也只是初期。不过再怎么样,同桌的那股认真学习样还是没什么变化,我上课百般无聊之时,就望着同桌长长的眼睫发呆,同桌的眼睛是永远直视黑板的,可就这样一个女生最后还是和我做了要好的朋友,说来也怪,大家坐在一起聊天、讨论问题,学习的时间也就越发的多了起来,甚至英语考试时,一起抄过答案,说到底,我也不是什么坏学生,除了厌恶写字外,还真的没什么毛病,多数时候我是喜欢数字的。前面以为坐着的一直是个榆木疙瘩,谁知道,竟蜕变成为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一双乌溜溜的大黑圆眼睛,总是在不停的转呀转,胖乎乎的圆圆脸,肢体动作几乎一刻不停,我的同桌遇到他,可真的是遇到了冤家,没完没了的争吵大战也就开始了,好在那男孩长了一张嬉皮笑脸的摸样,更为可贵的就是,他有个俏皮的名字”叮咚“总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某篇课文,木瓜掉进水里叮咚一声吓走了小白兔;丁冬写的作文里也满满的都是趣事儿,例如某个夜晚,他出门时,一声猫头鹰的叫声吓得他大喊一声,吓坏了妹妹之类的文章是经常出现在课堂上的。蓝走进教室的时候,班里静的吓人,同桌捣了捣我的胳膊说;"美女也”。我拖着腮帮,悠悠的看了一眼说:“脸未免有点太长了吧,比例不协调,称不上美女,还梳了个上世纪80年代的发型。”同桌撇了撇嘴,说真的,到今天为止我也不认为她是个美女,尽管我们是好朋友,丁冬瞪着铜铃似的大眼睛,歪着脑袋古怪的看着她,蓝就在我们的注视下坐在了丁冬的旁边,那天清早的阳光的光线澄明清朗的让人觉着美好的不得了。 我们三个小姑娘很快的成为了朋友,做了最幼稚的拉钩钩,一辈子的好姐妹,多好玩呀,不过现在都去哪里了呢,就不得而知了。我的同桌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再加上她那认真的样,自然不讨人厌,蓝是个大气的女孩子,不过,好景不长,班里有个人高马大的痞子男,在某个清早背书时,与蓝发生了次纠结的矛盾,理由就是他认为蓝给老师告了黑状,于是乎,蓝同学的眼泪自然就不会少落下来了,我在一旁对蓝说到:“宁可和好人吵次架,也不愿和无赖说句话,狗咬了你,你还回去,一嘴毛,还得先去医院,和无赖最好不要计较。”同桌安安静静的锁着眉头,看着她哭泣,整个下午就在这种气氛下度过了,不过后来传说我们的蓝同学竟和那无赖成了朋友,我坐在某个同样的下午里。悠悠的想,这人与人之间哪,真是不好说的。 丁冬和我成为同桌的时候,大概也就我一个人听到了我的心凉下去的声音,剩余的时间果不其然的,我的桌子,凳子全都被他占取了一大块的地方,恶作剧的事情时有发生,我的早期同桌坐在他前面,同样遭了样,衣服经常被拉到后面。身体不住的后倾,老师叫起来挨骂的事情不再话下,作业本经常消失不见。日子就那样的滑了过去。在后来的同学录上,蓝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呢,同桌说,我不善言辞的,我想改变自己了,丁冬画了一堆涂鸦。 那些羊脚七八的年代走远了。 我们都消失在了人海茫茫中。 初恋那段往事 若说那是年少逢缘,其实这也是不为过的。 那年山花烂漫,坡上草儿青青,贝母花躲进荆棘丛中低着脑袋默默的开放着。17岁的吕丫头灰不溜秋的活像个小泥鳅似的来来回回的跑着,“四哥,四哥……”的满山遍野的喊着,那年的四哥沉闷的向那日头火毒的大太阳似的惹人厌,山里人都说那赵家老四活像个闷鳖似的,几脚跺不出个屁来。老四终日苦着脸上山挖药草,一则赵老四的娘终日生病,二来这山上的药草能卖几个钱,也好填补家用。17岁的吕丫头那懂这些,夏天天热,她可不管这些,拎着水壶跟着赵老四也就上了山,吕丫头好心给赵老四水喝,哪知老四根本不领情,说白了,是鳖似的老四对这个灰不溜秋的姑娘不感兴趣,吕丫头在这边山坳里找他,他在那边山坳里专心的挖药,吕丫头气喘吁吁的找到他,老四的眼睛从不看她一眼,转身又去了下一个山坳,吕丫头在后面跌跌撞撞的跟着,似乎那年的夏天在吕丫头的回忆中总是这样随着老四跑着,老四在前,她在后,老四是沉闷的,吕丫头总是像只小山雀叽叽喳喳的,老四家是贫穷的,吕丫头的家也只是比老四家稍强些,只是吕丫头是家里的唯一的孩子,自然不会让她吃太多苦,而老四家兄弟姐妹好几个,吕丫头在镇上读书,而老四则早早的在家务农,吕丫头17岁,老四比其大6岁。 吕丫头的娘带着闺女的衣物随着也来到了这山里,女儿的心娘是明白的,可是丫头还在上学,这就成了她娘的心病,不过话又说回来,农家姑娘认得几个字已经了不得了,读的再多不也是要嫁汉过日子的吗,吕丫头的娘思来想去决定过来瞧瞧老四家的情况,知道他家里穷,捎带着些鸡子过来养,吕丫头的娘到的第一天,老四的娘从床上起来,亲亲热热的拉着吕丫头的娘的手好生哭诉了番,客客气气的宰了只鸡端上了桌,正当一家人围坐在饭桌旁的时候,老四进了门,吕丫头的娘左瞅瞅,右瞅瞅,愣是没见她家闺女,不禁有些急了,老四只管扒饭,一屋子的人着急的都在瞅着他,等着他告诉大家吕丫头现在在哪儿,可等老四扒完了饭,就只闷闷的说了句“你们看着我做什么”,那吕丫头的娘岂是好惹的,大喇喇的摔了筷子道:“她就跟你出去了,我们不找你找谁,说,你把她给弄哪去了……”老四的娘一看这架势,二话没说推了老四一把道:“去,还不快把吕丫头给找回来。”哪知老四闷闷的说了句:“我哪知道她去哪了。”眼瞅着吕丫头的娘又要发火,老四他娘的额头上都渗出汗来,不觉大力踢了老四几脚,老四那牛脾气又上来了,“我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头一扭,进了里间。 吕丫头从山上跌跌撞撞的进了门,门一开,一屋子人的眼睛都直直的看着她,吕丫头娘一把把吕丫头拦在怀里,心肝宝贝的叫着,老四的娘在一旁劝慰着,其他老四家几个兄妹互相使了个眼色,也都默然的笑了,吕丫头生来就是个活泼模样,不一会儿屋子里的气氛就缓和了下来,一屋子的欢笑声直直的戳进了老四的耳朵,自此,老四心里便于吕丫头接了怨,他的理由无非就是我又没让你跟着我,自己走磨磨蹭蹭跟在后面,回到家,气儿都没喘匀呢,好不端得就惹了一肚子的火。可在吕丫头那里一切都是照旧的,四哥,四哥的喊个没完,吕丫头的娘起初也没太在意,后来就有些不高兴了,“丫头家,没羞没臊的整天。”嘴上是这么说着,心里却越发的觉着吕丫头跟着老四是不妥的,老四木讷呆板,老四的娘每天守着油锅,儿媳妇往锅里倒的油都是由她而定,一次,吕丫头的娘想给丫头单独炒个菜,老四的娘一看锅底,脸色顿时沉了下去,半推半就的竟将锅底的油倒去大半,吕丫头的娘也有些不好意思,想着她家里穷,孩子又多,这样也正常,可巧,那天的饭桌上,老四的娘,脸拉是老长,此后,吕丫头的娘才发现他家的儿媳不太好做,儿媳妇从早忙到晚,歇会儿,老四的娘就不高兴,嘴巴里有些不干不净的骂着,暗地里可没少责怪她。吕丫头的娘看在眼里,忧在心里,吕丫头又单纯又傻气的,他家兄弟又多,这往后妯娌又多,纷争也多,伺候完小的又得伺候老的。吕丫头的娘喂着鸡子想着这一切,不觉有些头疼,她就是想不通,吕丫头咋就看上赵老四了呢。 这天,吕丫头跟在老四后面,老四忙着挖药,没太在意,身子一转,竟把身后蹲着的吕丫头给蹭倒了,待老四反应过来,朝身后看时,竟发现吕丫头不见了,想起那天的事儿,老四一下子气儿不打一处来,骂骂咧咧的说了几句,丢了手中的活儿,山上山下的找了半天,竟然没找着,老四一下子也有些慌了神,谁知道,不远处传来了声救命,老四跑到跟前,一眼就看到吕丫头抱了个水壶躺在地上,吕丫头可不知道老四的想法,嘴上忙着叫“四哥,四哥,我起不来了。老四一看这景,顿时有些生气,心想:“这丫头装什么娇贵,好不端的就这样摔了下来了,灰不溜秋的,一看就野。”他哪知道吕丫头天生就那活泛性子,在家里可是娇贵的要紧,丫头这么大没下过地,没做过饭,天冷就按在炕上待着,天热就在地头凉影里坐着学习,丫头爹娘不时的过去瞅瞅,给点零嘴什么的,要是真能嫁给老四那是他的福分。老四还是有些笨拙的把吕丫头给扶起来,可是吕丫头从那样高的山上滚下来,那里还能支撑的住身体,自然站不完,赵老四是彻底没法子了,只好勉强着把吕丫头背了起来,吕丫头那天的叫声震天,话说,那也要怪赵老四,扛麻袋似的根本不顾吕丫头的状况,可是没有人发现赵老四的脸红了,吕丫头趴在他背上,吧嗒吧嗒的掉着眼泪,那眼泪顺着吕丫头的脸颊落落在老四的脖颈上,同时也打在赵老四木讷的心灵上。快到家门时,老四闷闷的来了句,“你到底那伤着了,哭得那么凶。”吕丫头闷闷的没敢出声,吕丫头的娘一看赵老四背着吕丫头回来了,忙上前去问长问短的,老四这会儿才知道吕丫头从山上给摔下来的事儿,大概是脚给扭了,连忙跟着吕丫头的娘去了老医生哪儿。 从那天开始,赵老四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着身后的这个小人,生怕再给摔下去了,所以自己也就很少再往远道儿跑,只盼望着吕丫头能尽早开学,这才是正事儿,送走了这个瘟神,自己才能好做事儿,好容易熬到快开学了,可曾想这天夜里,吕丫头又发起烧来,老四的娘装着腿疼,头儿都没露,说句实在话,赵老四的娘不是很看好吕丫头,娇生惯养的,模样又生的不很好,灰不溜秋的每个正经模样,没羞没臊的。吕丫头的娘着急的掉了几颗泪珠子,老四磨磨蹭蹭的从床上起来,在吕丫头娘的帮助下,吕丫头迷迷糊糊的总算爬上了赵老四的背,路过赵老四娘睡得那间房时,吕丫头的娘清晰的听到啐了一口痰的声音,吕丫头的娘心里一沉,不觉悲从中来,一下子放声大哭了起来,嘴里大骂着吕丫头的不争气,好好的书不读,跑这里来受罪,又骂吕丫头的爹不在这里,这姑娘生个病啥的也每个人照应,那天夜里赵老四的娘心里不舒服到一宿没睡,一向木讷的赵老四也一下子似懂非懂的像是明白的什么似的,吕丫头抓着赵老四,一个劲的叫着四哥、四哥的,乡间的那位老医生说,幸好送的及时,要么吕丫头的命有可能就没了,这镇上医院离这里可有40、50里地呢,等送到哪儿吕丫头的命可就真没了。赵老四在一旁吧嗒吧嗒的抽着支土烟,眼睛没什么焦距,吕丫头的娘眼里含着泪儿,坐在床头看着昏睡中的吕丫头,她想了又想,要尽快带着吕丫头回家。 赵老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吕丫头昏迷中对他说的话,那一声声四哥、四哥的,直叫道了他的心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吕丫头灰不溜秋的模样会在老会出现在他的眼前,思来想去大概是自己病了吧。吕丫头的烧一褪,吕丫头的娘就开始收拾准备走,吕丫头托着腮望着窗户发呆,这天夜里,吕丫头盯着的那扇窗户上出现了个人影,冲吕丫头笑笑,要她出来,吕丫头望着眼前的木讷主儿,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赵老四的心里跳得厉害,慢腾腾的从怀里摸出个信封来,里面一沓钱,塞进了吕丫头的怀里,闷闷的说了句:“要好好学习。转头就走了,吕丫头头一遭大脑不灵光,一下子有些蒙了,吕丫头的娘站在暗影里,看的清楚,头也没回的偷偷的钻进了房里,待吕丫头回去后,站在娘身旁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吕丫头的娘头一遭发了火,“支支吾吾的想说啥,多大的姑娘家话都说部好么整天没羞没臊的。拿那钱做什么,啊!”吕丫头的脸一红又哭了,吕丫头的娘喊了声:“站住”。吕丫头没敢回头,定定的站在哪儿,“把钱给我。”那天晚上吕丫头的娘在赵老四的房里将钱还给了他,也很清晰的告诉了赵老四她的观点,赵老四也在他20多年的生命里第一次明白了男女之间的另一种情愫。 吕丫头的娘带着吕丫头离开的那一天,赵老四的娘拎着个草篮子,篮子里卧着几个熟鸡蛋,那是吕丫头的娘带来的鸡子生的蛋,吕丫头的娘看到赵老四家的窘境,最终还是把那些鸡子留在了他家,赵老四的娘总觉着有些过意不去,最后还是打算来送送她们,赵老四那天的模样更加像个闷鳖了,提拎着她们的包裹,闷着头走路,吕丫头也没了平常的鬼精样,耷拉个脑袋不吭声,赵老四的娘倒是笑脸盈盈的话很多,吕丫头的娘也只是干干的应上几句,赵家其他兄妹倒也热心,又是打问路线,又是给吕丫头送小礼物的,赵老四的娘眼神示意了他们好多次,脸也又往下沉了沉,就这样,吕丫头在17的夏天里,与一个叫做赵老四的度过了她眼中的最独特的夏天。 吕丫头考上大学的那天,吕丫头的娘逢人便说:“哎呀,那年多亏没把丫头许配给赵老四,要不咋会有今天。”好多的人都来祝贺吕丫头,村里出个大学生多不容易啊,吕丫头暗地里哭了几次,这哭不是因为赵老四,而是因为一段因青春而逝去的回忆。 赵家兄妹在此后的岁月里,陆陆续续的也都成了家,而赵老四30岁那年,依然委屈,有人说是因为他的木讷,也有人说是因为他家的贫穷,赵老四他娘在这一年的某一天听说到关于吕丫头的消息,不禁喜自心来,要拉赵老四去向吕丫头家提亲,木讷的赵老四第一次同意了娘的说辞。此时的吕丫头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赵老四的娘一进门,就被眼前的一切给惊住了,赵老四更是头都不敢抬,吕丫头家的陈设变化很大,这完全超出了赵老四他娘的想象,眼前的人儿出水芙蓉的模样,乌黑的长发,皮肤白皙,穿着时下流行的大衣,裙装,长靴,赵老四的娘一见,自然喜上眉梢,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好几遍,突然间也改了口:“大嫂子,这是你闺女么,哟,都长这么大了,好福气哟,真比那年更漂亮。”说着,又下意识的拉了一把赵老四,老实木讷的赵老四这会子更加木讷了,吕丫头笑语盈盈,睁眼人一瞧,就是个文化人,赵老四自觉配不上人家,自然也不敢开口,倒是赵老四的娘更眼急手快些,强扯着赵老四站到吕丫头近旁,吕丫头的娘那哪是吃亏的主儿,与吕丫头说:你看,你婶子一来,你那活泛性儿,又来了,你不是还有许多工作没做,这会儿赶紧去屋里去忙吧,你婶子他们都是自家人,也不会有太多责怪的。”待吕丫头走后,吕丫头的娘沏了壶茶,将赵老四和他娘让进客厅,家长里短的说了一气,不觉赵老四的娘开口说道:“唉,我家老四 都30好几了,眼看着家里其他娃儿都陆陆续续结了婚,就这个木头,真让人头疼。”吕丫头的娘立马会了意,立时开口道:“我家那丫头打小呀,就娇生惯养的,没吃过啥苦,一直就呆在这学堂里,这不大学毕业后,给找了份工作,看着一切也都妥当了,给她寻个近邻的,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主张自由恋爱,前不久,给带回来了一个,我瞅着还行,就那,她还是挑三拣四的,唉,现在的孩子,提不成。”赵老四的娘一听这话,也就明白了几分,再说她家老四那个木讷像……唉。赵老四听完这些,心里也就有些沉,明知道自己本是配不上的,这次来本就造次,这种结果也是预料之中的,只是看到现在的吕丫头过的这般好,心下也就多年的石头落了地,也就在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是一直爱着吕丫头的,只希望她过的好就行,这些年里他脑海里时时出现的灰不溜秋的吕丫头,终于有一天活生生的站在了他的面前,见一面便好。 赵老四与他娘走出吕丫头家时,猛然听到有人叫“四哥”,赵老四最为耳熟的声音,赵老四回头的时候,正对着那张笑语盈盈的脸,“婶子,四哥,你们不在坐会了。”赵老四头一遭这样细致的看吕丫头,一双会笑的眸子,引的他的心都乱了半截,赵老四的娘连忙笑着说:不了,不了,呵呵…… 此后不久,不久传来赵老四结婚的消息,喜帖发到吕丫头家的时候,那天夜里,吕丫头发现自己的枕巾湿了一片,吕丫头看着照片中17岁那年灰不溜秋的自己和一旁木讷的赵老四,也就在那个时候,她就知道,四哥是不喜欢她的,她咋咋忽忽的性子,她山上山下来来回回跑的模样,都是四哥最讨厌的,她都知道,他挖药时躲着她,她递给他水他从来不喝,她从山上摔下去,他走过来,一脸厌恶的表情,他背她时,粗鲁的动作,临别时,送给她的也只是闷闷的一句“好好学习”然后就是一沓钱,就连这张照片也是她强迫他一起照的,眉宇间也是一脸的嫌恶,她知道他是不喜欢她的,就她那性子就是令人极其厌恶的,吕丫头翻来覆去的想着赵老四的种种,最后,也就迷迷糊糊的睡了。 赵老四结婚那天,不知怎地,吕丫头很想去看看他的新娘,她痴迷的想知道到底是多美的,多能干的女子呢。那天,吕丫头随着母亲一起去了,吕丫头站在人群中,看着他的婚车缓缓开进院落,四哥吃力的抱着一个身体肥胖,脸很长的新娘,尽管化了妆,也一样能看出那女子的丑陋,也就在这时,她第一次看到四哥的剑眉星眸里的黯淡但还是透着喜气的,忻长的背影透着沧桑,四哥抱着新娘走过,她的青色衣裙随着风儿舞动,她一回头,就看到四哥家低矮的土培房,和远处连绵不断是青山,她终于明白了他的选择,是的,她那咋胡的性子又怎么能够忍受的了四哥家里的一切,一滴泪顺着脸滑了下去,旁边有人说道:“这谁家的闺女,咋长的这般标致来着。“人群中的议论声渐渐小了下去。直到母亲拉了拉她,她才回过神来。 四哥端着酒杯在人群中看到她时,酒杯碎在地上的破裂声儿,新娘的赔笑声儿,一切都静止了。 一点秋天心情的诗歌 落秋 树叶落了,果子掉下地来,老旧的长木椅盘腿而坐,画板,还有那条斑点狗,涩风阵起,笔尖起起落落,轮廓里的熟悉脸孔,吹起的衣角。斑点狗汪汪的叫着跑远,希望遇见画纸上的脸,一抬头,是满眼的枯黄 因为倔强 不过一朵绚烂的花, 易碎; 绽放在炫目的年华, 花朵绽放在身体里, 妖娆而炫耀的美好; 骄傲源自年华, 期盼的是一世的浪漫; 宛如绵延的河流, 唱一生的歌谣。 谁说过, 妖娆的年华, 艳丽的花, 蜂舞的蝴蝶, 明晃晃的正午的光。 因为妖娆,可以炫耀; 因为蝴蝶,所以赞誉; 因为明晃,所以刺眼; 因为年华,所以交换。 可是, 因为妖娆,可以高傲; 因为倔强,可以拒绝; 因为蝴蝶,,生命短暂; 因为明晃,可以温暖; 因为易碎,所以坚守。 学会倔强,变作河流。 去走崎岖的路径, 穿过高山,看无边的景 闻野花儿香, 坐看夕阳流光。 谁说倔强不好, 骨子里的东西, 刚硬的走的更远; 执着 我从流水的梦中醒来 看到了一地的时光 我从盛夏的浓荫中走来 听到了那古老的钟声 我从土坯墙上的风中飘来 万千的思绪涤荡在漫漫征途 那摇荡的风铃依然作响 那清澈的瞳眸倒影了一切 打开门,万物皆苏醒 斜斜的光线打在花墙上 是谁,还在吟唱着 那个梦 是谁还在奔跑着 为了一场没有终点的赛事 那个逐日的人早已远去 那个敲钟的人也倦怠了 可,又是谁呢 午夜下的帘梦 只有他一人在低语 潘多拉的魔盒 又赋予了他什么? 传说中的执着 传说中的不懈 似乎只有有他吧? 看,那太阳花 也为他而骄傲 挺直腰杆 站在那八月的烈日下 因为倔强 不过一朵绚烂的花, 易碎; 绽放在炫目的年华, 花朵绽放在身体里, 妖娆而炫耀的美好; 骄傲源自年华, 期盼的是一世的浪漫; 宛如绵延的河流, 唱一生的歌谣。 谁说过, 妖娆的年华, 艳丽的花, 蜂舞的蝴蝶, 明晃晃的正午的光。 因为妖娆,可以炫耀; 因为蝴蝶,所以赞誉; 因为明晃,所以刺眼; 因为年华,所以交换。 可是, 因为妖娆,可以高傲; 因为倔强,可以拒绝; 因为蝴蝶,,生命短暂; 因为明晃,可以温暖; 因为易碎,所以坚守。 学会倔强,变作河流。 去走崎岖的路径, 穿过高山,看无边的景 闻野花儿香, 坐看夕阳流光。 谁说倔强不好, 骨子里的东西, 刚硬的走的更远; 谁说倔强不好, 因为倔强, 所以花开的更盛, 碟流连的人生更美好。 爱上倔强, 因为华年。 野菊花的车道 她不漂亮,甚至不起眼,但腰杆始终挺的笔直。穿着洗的发白的带着微微缝痕的牛仔裤,以及不怎么合身的外套。那年,她还很小,站在人群中看她站在台子上发表所谓的“讲词”,旁边的人指着台子上的她问她,“发表讲词的是你姐姐么?”她点点头。“啧啧,她好厉害的,嗯,嗯听说学习也了得呢。”她不言语 她最喜欢站在走廊里朝外透过栅栏朝外张望,时常会有人问她,“你就是某某的妹妹么,长的真漂亮啊。”她不言语,越过众人回到座位上。 姐姐穿着带着小补丁的裤子从人群中走过来,递给她书,说:“诺,你书忘记带了,给你。” 然后班里静的没有声响,同桌悄声说:“你姐姐穿的真个性,现在都很流行那种裤子呢。”她撇撇嘴巴低头看书。 参加某场竞选的时候,姐姐坐在前排,她拿着姐姐给写的讲词,因为一个词汇始终念不通,她从后排偷偷跑到前排来问姐姐改法,姐姐瞅了瞅,给她改了词汇。轮到她上台的时候,她看着台下有些紧张了,声音很小,她抬头的时候,发现姐姐一直在认真的看着她。 姐姐会因为没有获得去市里参加某场比赛资格偶尔也会有些失落,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开心的,姐姐没有像样的衣服,如果要去参加比赛,就意味着姐姐要穿着那些带着补丁的衣服出门,对于姐姐来说,心里多少都会有些不自在的。但必定姐姐不是很在乎这些,因为没有什么比她的学习更重要 姐姐起的早,总是做好早饭叫她起床,她的速度很慢,姐姐总会发些小脾气,必定她很忙。姐姐炒的菜总是黑糊糊的,但是于她而言总是香甜的。 经年,姐姐未能如她所愿,走出她不愿意待的地方,但依旧乐观,努力,长的发,磨平的性格,没了那年的跋扈与自信。她出落的越发水灵了,而姐姐的总体面貌没什么大的变化。 亭亭如她,经年后的她越发骄纵了,必定她是个受宠爱的孩子,较姐姐言之,自然是出类到数十倍了。 家乡的田地里总是长满了野菊花,黄昏里的书页里总是透着这种香,而她最喜欢走在这样的菊花小道上。姐姐是个带着矫情的人,偶尔会出现在菊花田,低着脑袋勾勒她的画作。她有些不屑,修长的手臂以及手腕轻盈,一切都证明她的画功定是有天赋的。 姐姐的流海偶尔会长到很长,眯着眼睛盯着书页,她从旁边走过,多少会有些嫌恶,拖沓的模样怎么也和自己小时见到的她不一样,她见不惯长大后的姐姐沉默的样子以及畏畏缩缩胆怯的模样。她总觉得小时见到的姐姐才是最真实的她,现在的她把自己包裹的了起来。 姐姐自长大后再未穿过那样简陋的衣服,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的模样。母亲总会偶尔叹息,但也不甚言语。她偶尔嘴快,说:“真想不通,那时,你穿那样的地摊都不如的衣服怎么会那样自信,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装的,现在怎么了呢?”姐姐偶尔会与她吵嘴或者沉默,但大多数时候只是嬉皮笑脸的过去了。 野菊花又开了,她成绩不好,但好歹也算离开了家独自出去上了学,临行前母亲的脸皱的和干的菊花一样,说:“不好好读书,能成什么样呢,你姐姐那样努力,都才那样,你又能怎样呢。”她看了一眼旁边的姐姐说:“我好歹也没像她那样,我活的潇洒。”母亲气的脸有些不好看,说:“就你嘴巴绞,不饶人。” 在外上学不免与他人摩擦,出事那天,第一赶到现场的是她姐姐,她第一次看到那年台子上站着讲词自信的姐姐清清楚楚的站在她身边,声音不大却把一切处理的妥当。但也就在转身的时候,她看到了姐姐身上的血迹,她问起原因,姐姐只答不碍事。 一次归家,收拾旧的书籍,无意间翻到姐姐的若干日记,当中有一块记载着她的成长,从她的眼睛里透着的纯真到对这世界的几分厌恶全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最后一页记录的是,今天我挨打了,呵呵,这群人胆子真不小,连我都敢打,下手真狠,回来一检查,肋骨都折了几根呢,都怪我没处理好事情呢,唉。 姐姐如她所梦走出去的那一年,留给她一本小集子,里面全是她画的菊花,也就是这时,她细细打量,才发现姐姐的画工了得,是自己太自负了。 姐姐还是出了事,生了严重的病,也就在最后她才知道那所谓的病还是和她有些牵连的,如若那天姐姐不去,少了那顿打,一切都不会演变成这样。她自嘲的想,“还是我看走眼了,她不过柔弱的性子,又也不过学习所谓好些罢了,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她的身体晃动在车厢里,窗外是开的满满的野菊花,她突然间意识到菊花的春天就仿若她们的童年,一切源于哪里,又终结于哪里,她的心结就在此。这条车道上,她记得最多的就是姐姐的自信,而忽略了成长路上被磨平性格的姐姐的另一面,内心深处的嫌恶便在于吧。 她不漂亮,甚至不起眼,但腰杆始终挺的笔直。穿着洗的发白的带着微微缝痕的牛仔裤,以及不怎么合身的外套。那年,她还很小,站在人群中看她站在台子上发表所谓的“讲词”,旁边的人指着台子上的她问她,“发表讲词的是你姐姐么?”她点点头。“啧啧,她好厉害的,嗯,嗯听说学习也了得呢。”她不言语 她最喜欢站在走廊里朝外透过栅栏朝外张望,时常会有人问她,“你就是某某的妹妹么,长的真漂亮啊。”她不言语,越过众人回到座位上。 姐姐穿着带着小补丁的裤子从人群中走过来,递给她书,说:“诺,你书忘记带了,给你。” 然后班里静的没有声响,同桌悄声说:“你姐姐穿的真个性,现在都很流行那种裤子呢。”她撇撇嘴巴低头看书。 参加某场竞选的时候,姐姐坐在前排,她拿着姐姐给写的讲词,因为一个词汇始终念不通,她从后排偷偷跑到前排来问姐姐改法,姐姐瞅了瞅,给她改了词汇。轮到她上台的时候,她看着台下有些紧张了,声音很小,她抬头的时候,发现姐姐一直在认真的看着她。 姐姐会因为没有获得去市里参加某场比赛资格偶尔也会有些失落,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开心的,姐姐没有像样的衣服,如果要去参加比赛,就意味着姐姐要穿着那些带着补丁的衣服出门,对于姐姐来说,心里多少都会有些不自在的。但必定姐姐不是很在乎这些,因为没有什么比她的学习更重要 姐姐起的早,总是做好早饭叫她起床,她的速度很慢,姐姐总会发些小脾气,必定她很忙。姐姐炒的菜总是黑糊糊的,但是于她而言总是香甜的。 经年,姐姐未能如她所愿,走出她不愿意待的地方,但依旧乐观,努力,长的发,磨平的性格,没了那年的跋扈与自信。她出落的越发水灵了,而姐姐的总体面貌没什么大的变化。 亭亭如她,经年后的她越发骄纵了,必定她是个受宠爱的孩子,较姐姐言之,自然是出类到数十倍了。 家乡的田地里总是长满了野菊花,黄昏里的书页里总是透着这种香,而她最喜欢走在这样的菊花小道上。姐姐是个带着矫情的人,偶尔会出现在菊花田,低着脑袋勾勒她的画作。她有些不屑,修长的手臂以及手腕轻盈,一切都证明她的画功定是有天赋的。 姐姐的流海偶尔会长到很长,眯着眼睛盯着书页,她从旁边走过,多少会有些嫌恶,拖沓的模样怎么也和自己小时见到的她不一样,她见不惯长大后的姐姐沉默的样子以及畏畏缩缩胆怯的模样。她总觉得小时见到的姐姐才是最真实的她,现在的她把自己包裹的了起来。 姐姐自长大后再未穿过那样简陋的衣服,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的模样。母亲总会偶尔叹息,但也不甚言语。她偶尔嘴快,说:“真想不通,那时,你穿那样的地摊都不如的衣服怎么会那样自信,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装的,现在怎么了呢?”姐姐偶尔会与她吵嘴或者沉默,但大多数时候只是嬉皮笑脸的过去了。 野菊花又开了,她成绩不好,但好歹也算离开了家独自出去上了学,临行前母亲的脸皱的和干的菊花一样,说:“不好好读书,能成什么样呢,你姐姐那样努力,都才那样,你又能怎样呢。”她看了一眼旁边的姐姐说:“我好歹也没像她那样,我活的潇洒。”母亲气的脸有些不好看,说:“就你嘴巴绞,不饶人。” 在外上学不免与他人摩擦,出事那天,第一赶到现场的是她姐姐,她第一次看到那年台子上站着讲词自信的姐姐清清楚楚的站在她身边,声音不大却把一切处理的妥当。但也就在转身的时候,她看到了姐姐身上的血迹,她问起原因,姐姐只答不碍事。 一次归家,收拾旧的书籍,无意间翻到姐姐的若干日记,当中有一块记载着她的成长,从她的眼睛里透着的纯真到对这世界的几分厌恶全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最后一页记录的是,今天我挨打了,呵呵,这群人胆子真不小,连我都敢打,下手真狠,回来一检查,肋骨都折了几根呢,都怪我没处理好事情呢,唉。 姐姐如她所梦走出去的那一年,留给她一本小集子,里面全是她画的菊花,也就是这时,她细细打量,才发现姐姐的画工了得,是自己太自负了。 姐姐还是出了事,生了严重的病,也就在最后她才知道那所谓的病还是和她有些牵连的,如若那天姐姐不去,少了那顿打,一切都不会演变成这样。她自嘲的想,“还是我看走眼了,她不过柔弱的性子,又也不过学习所谓好些罢了,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她的身体晃动在车厢里,窗外是开的满满的野菊花,她突然间意识到菊花的春天就仿若她们的童年,一切源于哪里,又终结于哪里,她的心结就在此。这条车道上,她记得最多的就是姐姐的自信,而忽略了成长路上被磨平性格的姐姐的另一面,内心深处的嫌恶便在于吧。 想起你,嘴角弯弯,嘴角垂垂 我们遇到谁,都会有一段故事,好的故事是可以让你以后的路上,想起来,依旧嘴角弯弯,晴天正好,那怕这个故事最后避免不了离别。坏的故事,是你以后想起来时,依旧会觉得自己的傻气,还有可能波澜不惊里依然带着一点落寞,阴天随之而来,那怕那个故事可能曾经有点完美。 ------------题记 《1》提起你,还是嘴角弯弯 朋友们都说,雅晴自从遇到了风过变化很大。譬如以前冷冰冰的脸,学会了笑容,偶尔也会自拍,拍照时难得的看到嘴角自然的弯弯。譬如雅晴以前从来不知道梳妆打扮,遇到风过后,变得漂亮了。再譬如,雅晴遇到风过后,以前的失眠症状有了很大的好转。 雅晴和风过很久以前是一对恋人。风过是个有点忧郁和细心稳重的大男孩,同样他也是孤单的。他的家里永远只有他一个人,父母很忙,尽管他有许多的朋友,可是家里依旧冷冷清清。风过遇到雅晴哪天,大概是一次误打误撞的摔倒,狗血的剧情,然后,风过要了雅晴的电话。再然后,风过和雅晴在一起了。雅晴以前是个有点拘谨的女孩子,和风过在一起是第一次谈恋爱。风过觉得惊讶,雅晴这样的女孩子在这样的社会里是个异类,所以,风过总是轻轻的抱下雅晴,怕弄疼她,雅晴说要他扮演小说里的男主角,风过觉得很有意思,于是两个人总是风花雪月。 风过也许是很孤单的人,他对雅晴说偌大的城市里,有时候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雅晴表示赞同,她也觉得孤单。风过发现雅晴不爱说话,生活循规蹈矩,见了生人就是完全的拘谨。于是,他总是带着雅晴去和朋友们一起说话,雅晴由最开始的拘束渐渐的变得开朗了。雅晴在图书馆学习时,压力很大,风过消失了一上午,雅晴咕哝了一上午说他对她不好,结果看到风过出现在了她旁边,怀里抱着一盒便当,雅晴板着手指头算,从风过的家到雅晴所在的图书馆大概得14站路,又是冬天,而饭还是温的。那一刻,雅晴觉得无比的安心和感动。 雅晴总是能发现风过的一些细微之处,她不知道风过知道不知道。风过的t恤总是穿的简单,有时候肩膀处都开了线头,雅晴会偷偷买给他一个t恤,然后说是惊喜。风过那时候是孤单的,雅晴就学会了叽叽喳喳的和风过说话,故意的电话吵他,其实只是让他觉得温暖罢了,雅晴并不爱打电话呀,可是风过却愿意听她一遍又一遍的絮絮叨叨那些无趣的事情。 风过喜欢雅晴,是真心实意的,大家都知道。那个情人节,是雪天,风过拎着大包小包的出现在了雅晴的单位门口。打电话给雅晴的时候,雅晴正在打盹,出去一看,风过身上还有许多的雪花呢,一身的寒气,那双纤长的大手早已冻得通红,雅晴第一次主动抱了风过,那时候,雅晴似乎看到了一扇窗户,那样朦胧又亮的窗户。 雅晴的生活总是毫无规律可言,总是熬半夜的看书或者就是不睡的看电影,这个时候风过会和她电话,催她睡觉,风过从不会猜错雅晴什么时候睡着了什么时候没有睡着。雅晴那时候,有点烦风过,譬如风过会给雅晴买来许多学素描的书,又或者催雅晴吃药或者其他,总是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再譬如就是每天雷打不动的风过闹钟,他每个早上都会打电话给她叮嘱她好好吃饭,这个时候的雅晴通常都是睁不开眼睛的时候,而风过知道叫不醒她,所以故意冷冰冰的声音叫她。雅晴出去玩,去很远的地方,不小心把钱包丢了,给风过电话,风过叹息一声,什么也没有说,就给雅晴打了钱。并且一直不停的电话,怕雅晴走丢了。 风过习惯像个大人一样的照顾雅晴,雅晴习惯风过总是不离左右的跟着她,她总会喊风过,风过。有时候也会气呼呼的威胁他,逼迫他干些有的没的事情,风过终究抵不过她,还是乖乖的投降就去了。 说起他们的分手,大概还是雅晴又耍性子了,风过也生气了,雅晴三个小时后,发现风过还没有电话。直接就把风过所有的联系方式删除了,然后风过开始不停的电话打给雅晴,雅晴忽然觉得好累,然后就说了分手。风过说不行雅晴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出来吃一顿饭,于是乎,雅晴看到风过的时候已经哭成了泪人,可是雅晴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分手。风过还是和以往一样跟在她后面,送她回家,雅晴转身的时候,发现风过的眼睛居然也是红红的,还是笑着说:“别哭了,天气冷,脸都哭皲了。” 雅晴与风过过了好久,想起对方时,雅晴惊讶的发现,风过还记得她手指上没有月牙的事情,还记得她爱赖床,还记得她的一些小毛病,风过还是会叮嘱她早些睡觉,再不要聊天了。雅晴一次和朋友们聚餐时,说到了风过,一说起风过来居然就是滔滔不绝,嘴角弯弯,当然雅晴自己没有发现,是朋友说,雅晴,回去还是风过好好的再一起吧。雅晴忽然有些悲伤,又觉得再也回不去了。 《2》那年遇到你是个劫难 蓝淑遇到白亭梦时,那一年他们刚好17岁。他们是同班同学,白亭梦据说是身体不好,不能剧烈运动,所以总是苍白着一张脸,好在相貌不错,凤眼、剑眉、笔挺的鼻子,还有薄唇,瓜子脸。同学们都取笑他,长的像个女孩子,而且身体不好,所以男同学们并不是很乐意和他一起玩。 蓝淑是公认的班花,漂亮,一双水汪汪地大眼睛,小巧地鼻子,小圆脸,个子很高,却不爱说话,但是有许多的青春萌动期的男孩子喜欢她。白亭梦是喜欢蓝淑之一的男孩子,可是,他的腼腆还是让他不敢靠近她。蓝淑有一段时间很瘦,每天都吃不好饭,甚至上课的时候会突然晕倒。白亭梦总是放了学不远不近的跟着她,怕她半路晕倒了,每天会在蓝淑的课桌里放一点糖和胃药。蓝淑的状态慢慢好了起来,可是她注意到白亭梦的手指,手指上包着创可贴。蓝淑记得,那天放学后,她走到半道的确是晕倒了,有个人过来背起了她,她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手指,包着创可贴,可是不确定是不是白亭梦。 蓝淑是内向的,但是人缘很好,蓝淑会谈钢琴,蓝淑会唱歌,蓝淑还会写漂亮的柳体字,当然蓝淑的学习成绩只是中等,不算优秀。白亭梦是整个年纪的第一名,高中第一名的理科班的尖子生,只是他经常请假。白亭梦最后想到接近蓝淑的最好方法是帮她补习功课,所以每当蓝淑要去学习室学习时,白亭梦也会跟着去,可是他还是不说话,只有等蓝淑问他的时候,他才会点点头,认真的讲给她。 蓝淑在习以为常的有白亭梦讲习题的时光里,渐渐的萌生了奇怪的感觉,而白亭梦适时的表白了,可是,作为尖子生的白亭梦如果被老师知道他早恋了,那将是一场灾难似的谈话。白亭梦的表白颇有些意思,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个一二三,最后就递给她一款限量版的迪士尼版的人鱼娃娃。蓝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可是看到娃娃就高兴了,女孩子永远是喜欢这些的,看着她开心,他也笑了,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白亭梦在他们在一起两个月的时候,心脏越来越不好。那天,同学们一起跑步,有个男孩子说喜欢蓝淑,白亭梦有点火大,一向文气的他上来就差点和人打了起来,那人倒是因为白亭梦的心脏问题有点不敢多与他打架,就说要不,你跑步吧,你要是能跑的过我,我再也不提蓝淑。白亭梦点点头,然后就跑了起来,果然是跑过了那个男孩子,结果是白亭梦吐出了一口血,当时的操场上一片寂静,下一秒,救护车就来了,蓝淑冲上去被同学们拦了下来,那天,她哭了也被吓到了。 白亭梦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再来学校的时候,就不愿意和蓝淑说话了,很长一段时间,远远地避开了她。蓝淑觉得委屈,也只能沉默的开始远远的看着他。高考前一段时间,白亭梦又消失了。那年暑假,蓝淑最好的朋友邀请蓝淑去敦煌玩,去的路上,还给蓝淑带了件大牌的t恤,当然还有厚实的外套,口罩等等。蓝淑惊讶与朋友想的周到,又觉得太尴尬,必定自己什么也没有准备。从敦煌玩了一圈回来,在路上,朋友突然变得沉默,对她说:“蓝淑,我真羡慕你,白亭梦对你真好,他不要我说,可是,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说完就哭了,蓝淑逼问了她,她告诉蓝淑其实这次来敦煌是白亭梦给她的钱要她带她来玩,因为自己已经没有这样的气力了,因为那时候蓝淑无意中说了句,敦煌那里一定很神圣,大漠风情,想着就美。 那件白色t恤是白亭梦去外地做手术的时候攒钱给她买的,因为他没有办法再她什么了,那次的跑步,很有可能加重了他的病情,医生说如果白亭梦不做剧烈运动的话兴许可以活过20岁。蓝淑听完就愣了确切的说是木了,她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这样的白亭梦,不觉得又问起了白亭梦的近况,朋友说白亭梦在高考前一天已经完全的离开了人世。 此后,许多年里,蓝淑总是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漂泊,后来,她尝试着和不同的人交往,可是,他们和白亭梦完全是两种人,要不是看上了蓝淑的容貌,要不是看上了她的家世,要不只是纯属娱乐。后来,同学聚会时,蓝淑突然在那个夜里跑回了学校,坐在那个白亭梦坐过的位置嚎啕大哭。白亭梦,遇到你,是我的劫难,我能承受的是你的冷漠,可是没有办法承受这种生命爱人的重量。 《3》认死理的我,多年后,想起你,嘴角垂垂 砂砾爱上了那个浪荡子,朋友们都说砂砾一定是脑子进了水,砂砾自己不这么认为,砂砾觉得自己漂亮年轻,最重要的是她爱他,这就足够了不是吗,年轻那样那样多的考虑。 砂砾和皮特在一起那天,天气昏昏沉沉的,砂砾丢了一串紫水晶的手链,皮特说他有事,就先走了,这是刚刚告白完的结束语。说完给了砂砾一记飞吻。砂砾相信皮特,皮特当然相信砂砾,因为没有第二个这样傻的丫头供他玩乐了,没有一个月,砂砾就和皮特同居了,当然皮特说要和砂砾有一张共同的银行卡,这样才算过日子,砂砾就真的同意了。 皮特有个良好的背景就是出自所谓的书香门第,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在所谓的国家企业上班,在他眼里,姑娘就应该是倒贴他的,之所以会选择砂砾,他觉得不用费太大的力气,不费心重要的是,他可以偶尔从砂砾这里要到钱。皮特的第二支柱是那些姑娘总是能被他哄的团团转,并且能够从他们身上骗到钱,花言巧语就是他的强项,各种煽情的句子噱头就是给她们准备的。 砂砾和皮特在一起后,加班就更多了,因为那时候的砂砾还是想趁着年轻多打拼下赚点钱的,可是每每回家的时候还要帮皮特做饭、洗衣、做家务,电话打给皮特的时候,皮特说他在加班,说她婆婆妈妈,说她浪费他的时间,然后就挂了电话。砂砾这时候已经很累,已经没有心情关心他在那里,因为电话那头喧嚣之之,她心头已经了然。 皮特的父母来过他们的小屋几次,但是字里行间都是对砂砾的不满,说的最多的是,“砂砾,我们家都是书香门第,你考上公务员,我就让你进我家的门。”那个时候的砂砾觉得有点委屈,就给皮特说,皮特也是这样想的,对她说考进本市的公务员他就同意结婚,然后砂砾问他,要是我总也考不上呢,皮特说:“没关心,那就一年一年的考,我等你。”不得不承认皮特是个很会说情话的人,砂砾就那样老老实实的信了他。砂砾并不是个学习上多么聪明的女孩子,所以就这样连续考了三年,三年的时光里,她不停的问皮特,如果考不上,皮特会不会和她结婚,皮特始终是沉默的。 皮特喜欢花红柳绿的东西,自然,在某天的酒吧里,他认识一个叫做切切的女孩子,画着浓重的墨色眼瘾,打着很厚的白色粉底,眼睛很漂亮,是传说中的桃花眼,微微眯起来的时候更是风情万种,身材火辣,举手投足都是魅惑。切切喜欢吸烟,吸烟的时候喜欢把长长的脖子扬起来,漂亮的胸部傲然的向前挺立,经常穿着一条亮闪闪的红裙,说不上的摇曳。皮特喜欢切切已经走火入魔,他拿走了和砂砾共同的银行卡,取走了大部分的钱,只给砂砾留下很少的几百块。皮特用这些钱给切切买了上等的女士香烟和宝石蓝的镶着钻石的项链。然后花前月下的忘记了砂砾的存在。 砂砾第三次考试又落榜了,家乡来了电话给她说,砂砾的妈妈得了早期的乳腺癌,如果及时手术还是可以来得及。砂砾是由妈妈一个人带大的,倘若没有了妈妈,那么这个世间就再也没有她的亲人了。这个时候,她想到了他们共同的银行卡,想到了消失了很久的皮特,她给他电话,失踪处在无人接听状。砂砾很着急,她的确需要一笔钱,可是,她除了找皮特,似乎也没有其他人可以求助了。砂砾给皮特的朋友们打电话,几经辗转,才算知道皮特现在大概在一家叫做音速的酒吧。砂砾走进酒吧的时候,看到的是皮特和切切的贴身热舞,以及舞过后,切切喝着酒哦皮特调情的样子,砂砾以为看错了,但是走近几步,发现皮特的眼神里是认真的看着切切的。砂砾还是镇定的走了过去,必定她需要一笔钱,必定那张银行卡里的多一半都是砂砾存进去的,而皮特每个人大多数都入不敷出。 皮特看到砂砾的时候,只说一句,“你怎么来了,这么久不联系你,就是我不喜欢你了,还找我做什么?”切切红艳的嘴唇抽着以一支烟,转过头来看到一脸愤怒的砂砾,说道:“土货。”皮特去给切切端了一杯热开水,因为切切喝过酒后胃不舒服。砂砾不知那里来的勇气,讲这杯开水抢过来倒在了皮特头上,又将切切面前的一杯红酒浇在了切切的头上,砂砾的脑袋乱哄哄的。皮特顺势打了一巴掌。切切将那支抽剩下的香烟灰弹在她的脸上,说:“别傻了,你真的是个二货,皮特怎么会喜欢你,你从那样遥远的小地方来,在皮特眼里,你只是个高攀的或者玩的玩具罢了,我就是这样的不靠谱,可是,我和皮特是一类人,门当户对,你懂吗,你真傻,怎么可以相信男人,你永远要知道男人都是靠不住的。”砂砾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护士说一个叫做切切的女孩已经给她付了医药费,并递给她一个信封,信封里除了大量的毛爷爷以为,还有一句:“我知道你认为我是个坏女人,勾引了皮特,可是我却比皮特更加有情,因为我们同为女人,你家里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这点钱拿回去治病吧,对了,告诉你,皮特在我眼里也只是个笑话,玩玩罢了,你看,我这就是规律,傻缺,切切小姐我第一次发善心,还给你上了一课,希望再见你时,你能够同等的回报我。”砂砾看完这些的时候,有一瞬间的不相信这是真的,她还在幻想着可能是皮特被切切利用了,因为她而被钱利用了呢。 那个时节,砂砾已经顾不了太多了,她收拾好一切告别了那个三年满满回忆的地方,匆匆回到家乡,给母亲做了手术,直到母亲康复。砂砾回来的时候,刚进屋,就看到皮特和另一个不是切切的女孩子住在了一起,皮特一见到她,就赶她出去了,说了许多难听的话,砂砾还是不相信。 后来,皮特结婚了,切切那天也去了,必定他们家和皮特家还是有些交情的。砂砾远远的站着,切切走过来,还是吸着她的烟,一头大波浪满是风情,拍拍切切的肩膀说:“不相干的人,管那样多做什么。”砂砾和切切出去也喝了酒,切切说:“砂砾呀,好好找个人嫁了吧,你不知道安稳是件多重要的事情啊,无论是人还是事。”然后切切就给砂砾讲了多年前她的风流往事,以及那段不愿提及的伤疤。砂砾大概喝多了,嘴角垂垂的说:“其实我只是不愿意相信罢了,家乡已经给我定了亲,男孩子很踏实的,只是我不相信还是回来了。”切切说:“砂砾呀,你知道我多么羡慕你,执着如此,无论如何,都会过的很好的。” 砂砾后来结婚、生子,日子过得平稳、安逸,切切居然变作了她孩子的干妈,只是不再提皮特。切切偶尔也会说皮特现在不是很好,他那样的性子怎么会好。砂砾嘴角垂垂的说:“切切,你知道吗,有那样一段时间,再我恢复理智的时候,我真的去寺庙里诅咒过他,我希望他死,他死了,我就心静了,以前觉得那是爱情,后来觉得那是我一生的教训和耻辱,我想只有他死了,这耻辱才洗干净。”切切说:“你的诅咒太毒了,不过也许有点用。” 那时候,嘴角垂垂的时候,我只希望你死了才算干净,可是,经年后,我却连你的脸都记不起,何谈那些嘴角垂垂的往事。后来有一天,我总算记起了一点零星的片段,可是,却记不清任何内容,只有隐隐绰绰的画面,听说你过的好与不好,好像都没有我身边的人的健康重要了。 提起你,嘴角弯弯,提起你,嘴角垂垂,那些弯弯的不自觉的笑出声来的,一定是你给我多年的美好回忆的祝福,那些嘴角垂垂的,原本诅咒了你多次的话语,最后却忘记你忘记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的找了个温暖的人完成了后来的人生,你离开的那天,我追到了你的墓前,很想对你说点什么,可是什么也说不出,天空下起了白雨,阳光却照在你的墓碑上。 角弯弯,嘴角垂垂 秋天来临时,经历了一次黄昏以后 黄昏以后,天亮以前 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下班、煮饭、做家务、然后孩子哭闹,或者其他,最后睡觉。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刚放学,急忙的溜出班级,顺顺溜溜的挤一个人不多的公交车回家就很乐呵,或者和小伙伴们去吃汉堡或者去打篮球、踢足球、打游戏,嗯,如果你是个乖孩子,也许是规规矩矩的坐在你小屋的书桌上安静的做作业、看书。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灯红酒绿,大声的嘶喊,说些愤世的话然后歇底斯里的玩乐到深夜,喝酒了,醉醺醺还是还算清醒依然觉得孤单。或许,这些你都没有,就是一个人,出去散散步,回家煮点东西,然后看会书或者电影,洗漱下,准备明天的工作或者其他的事情,当然不排除你加班到深夜,刚好走在夜晚有点清静的大街上。 人们说夜晚是情感最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选择一个人诉说一件事,一定是最宣泄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动情的时刻,所以我惧怕黄昏。 黄昏以前,朋友叶子是个正常人,可是她必须要在黄昏以前的某一天里去买药为了黄昏以后。叶子神经衰弱很严重,总是需要喝一些抗焦虑和镇定的药物,听上去有点可怕。黄昏以后,叶子是忙碌的,她需要大量的时间里喝着白开水,然后一点一点的敲字,可是又总是不满意。如果你认为敲字是引起她失眠的重大原因的话,那你错了。叶子很久以前是个睡觉高手,一会儿就睡的很好,很少失眠,有一段时间甚至压力过大,曾经抑郁过,医生预言是不会好了,可是没办法叶子睡眠好啊,主观意识强,后来自己好了,这件事惊吓到了看病的医生怎么也不相信。 可是,人总是要长大的,你没有听说过那个儿童失眠过,但是你一定听说过青年、中年、老年人失眠。叶子也中了这样的规律,她害怕夜晚的来临,哪怕她真的可以做许多的事儿,她不爱动,她怕自己一动,更加加剧了睡不着的可能性,索性假寐,真正睡不着的时候又不停的跑步,半夜起来跑步对于她来说比坐在床上要好很多。叶子是个有点才华的女孩子,可是又很平凡,例如她平凡一成不变的生活,循规蹈矩,很是乏味,很多人喜欢叶子这样的人,带给别人的永远都是温暖。叶子失恋了,那是许多天前的事情,大家以为没心没肺的叶子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反正叶子也不是那样喜欢他,就连叶子自己都觉得没什么,可是她低估了自己的神经。叶子失恋后,夜晚只能和酒为伴,喝醉了也就睡觉了,这是个很好的招数,就这样过了半年,叶子却再也喝不醉了。那天夜里,叶子打着赤脚走在地板上,屋子里很安静,叶子打开窗户,看着暗沉沉的天空,觉得自己没救了。于是乎,又去睡觉,可是还是不行,那一刻,叶子想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为什么会有那样多的人自杀,大概就是在这样的漫漫夜晚里睡不着出来的想法,叶子觉得自己也是有的恍惚的。 叶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去的,反正失眠自从失恋后就变的更加严重了。叶子每次去医院拿药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更换不同的医院,她觉得太丢脸。即便是安神的药物也没有办法维持太久,这是规律,任何事物都通用,叶子自己是更清楚了。叶子喜欢上敲字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慢慢的在夜晚里找到了归宿。叶子害怕上班的,成年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不容易,你不舒服还是得坚持不是吗?所以叶子的日子过的很残酷。 那是一个深秋的时候见到苍白着脸的叶子,我以为她会诉苦,忽然她对我说:“你知道吗,这样久的一个历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说:“你这样的人,懂一点道理是正常的。”她看着远处的天空说:“黄昏以后,天亮以前,我们都痛苦过,这是因为我们都没有经历过,以为会熬不过去,怎么可以熬的过去呢。可是,有一天,你坚持到了半夜忽然自己坐着睡着了,再醒来,阳光打在你的脸上,忽然你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回头再看的时候,觉得过往其实什么也不是,可是经历过总是好的,就好像一个人得了荨麻疹、水痘,整天的要躺在床上,可是一生只需要一次就好了,不是吗,过去了,就有了抵抗力,所以再经历过这样一段时间后,忽而,我的失眠症好了,每天都开始很困很困,代开始以为是我生病了,后来发现,是再补觉,什么事都变得快乐了起来。” 下班以后,我在黄昏里走路,然后一个人去散步,直到走在旁边的人变得隐隐绰绰,夜风习习。公园里的人很多,所有的人都有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或者理由,他们是一类人,喜欢安静的健康的生活的一类人,我时常揣测他们从这个公园里走出去会做什么,哦,那时候应该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那么他们应该都睡的很好吧,因为他们足够安静和健康啊,所有他们没有心魔。我羡慕一类人,每天儍吃儍喝的生活,不在乎生活的质量只要快乐就好,他们是纯净的,没有什么目标也没有太多的想法,简简单单,其实最好了。有心魔的人,大概心魔都是在黄昏以后,天亮以前出现吧。消除心魔又需要花太久的时间,当然不否认这些时间是一个成长的历程。 亲爱的路人 那天是雪天,再见时,却也是雪天。我们都白了头,却只是略微打了招呼,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啊。”然后笑笑,各自天涯。 -------题记 认识晴朗那天算是个意外,我坐在咖啡屋缓缓的读一本很厚的书,书写的不算有什么趣味,更何况是同行码字的我在看。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位同样读书的男孩子,和我拿一样的书,不过他看起来比我认真许多。 咖啡又续了一杯,午后的阳光很暖,光线淡淡的从玻璃窗照进来,刚好可以达到隐约朦胧的氛围。书读了一半,觉得甚为无趣儿,抬起头时,那个读书的男孩子已经走了。想想好像也无事可做,因为文思已经枯竭许久,找不到灵感,便大片的搁置了,索性又坐了一会儿。咖啡店里的门头上挂着一串铃铛,门一推,那铃铛就随着风叮铃铃的响动,喜欢这种声音,就好像一股奇特的轻灵从风里划过去。随着一阵铃铛响动,那个男孩子又折返了回来,以为大概是忘记什么东西了,结果他走向了我,对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是xx文坛吗?”我楞了半晌,想要否定,但是又承认了。他说:“挺喜欢你的文,可惜你总是很久才更一次的。”我表示抱歉说很久都很忙的。他自我介绍了许多,比如他是个记者,以及详细的各种自我情况,当然还有他的名字“晴朗”。我喜欢这样的名字,干净纯粹也舒服,比起那些花里胡哨的只图个好听的有意义许多。他留了我的联系方式,当然,我并没有想过他会打给我,也许,就算打给我,我也会觉得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挺忙,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程序,对于我的大脑来说,算是脑洞打开也赶不上大家的高智商与高强度的大脑,所以,在公司我是垫底的但是同样的我是要加班的。那是,一个加班到很晚的深夜,几乎不想去看时间了,因为通宵的时候看时间只会觉得时间更加难熬。冲了杯咖啡,又打开xx文坛,更新了一点东西,但是不凑巧的是,停电了。打开手机,用勉强的电筒的光照亮四周,才算收拾好打算回家。站在马路边,打算打一个车回去,就这时,从某一辆车里探出个脑袋来,朝我打招呼,自然是有些慌张的,深夜的街道多少让人有点恐慌。就在我焦急万分的恨不得拔腿就离开的时候,晴朗就出现在我面前,问我说:“给你打招呼,怎么不理我。”我总算看清了他,也算是放下心来,那天,他送我回家,然后说:“总是这样熬夜吗,今天的文还算不错。”大概是太累了,随便的应承下,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发现自己还坐在车里,旁边就是晴朗似笑非笑的脸。我问他怎么不叫醒我,他说叫了半天没有任何回应,索性听之任之。一看时间就觉得糟了,因为早就过了正常上班的时间,索性请了假,准备回家去。突然想起来问他为什么半夜不回家,又觉得尴尬,没想到,他说:“你看,你在我这车里睡了这么久,耽误了我多少挣钱的时间,是不是需要补偿下。”我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说:“改天吧,今天还是太累了。”晴朗点点头说好。 我有个远房的姑妈,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生活,性格开朗,又特别爱我们这些小孩,所以大家都爱去看看她,尽管她住的有些远,在郊区。星期六的时候,买了些水果打算去看看她,坐了许久的车,下车后,还要在走些路的。到她家的时候已是傍晚,一进门,就听我姑妈说:“晴朗,哎,真的是晴朗,老是听你爸提起你来,瞧瞧都长成个大小伙子了,该成家了。”姑妈看我进来说:“快进来,给你介绍下,这是你姑父的侄子,也是老远来看我一次,你们年轻人多认识认识。”晴朗尴尬的挠挠头,灯光照着他的脸,才发现他个子不算是很高,至少我1.65的身高不用仰头能看得见他的脸,但是好在还算清秀,不算多么好看。我笑笑也不知道说什么。晴朗说:“瞅瞅,真心是缘分,我可不是故意的跑到这里来找你的。” 也许是比晴朗大两岁的原因,也许是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经历的原因,在那一霎那突然觉得这个男孩子很单纯,有点笑话了不是。姑妈是个热心肠,坐下来就说个没完,好在很久才来一次,倒也不是完全的反感。晴朗倒是会说话的,经常说些好玩的给姑妈听。不知不觉夜就很深了,各自散去,无话到天明。 回来的路上,晴朗告诉我要去x地做采访,我说“真的啊,我也要去哪里出差的。”说完又后悔了,暗骂自己嘴巴真讨厌。晴朗笑嘻嘻的说:“无巧不成书,刚好应了那句话。”说完我也笑了。晴朗说他的工作不只是别人看着那样好的,其实很多时候就是个苦劳力,需要会采访还要会摄像,每次扛摄像机的时候,他就把这种工作当做梦想的开始。我问他听到梦想是什么,他说做个出色的记者。然后我就差点笑喷了,这年头还有这样的人。他问我我的梦想呢,我说人在成长无奈的时候,梦想早已变的轻盈了。他看看我,我在想他是不是没有听懂还是我说的太文艺。就这样,一路上聊些有的文艺的不怎么靠谱的话题算是到了站。 虽说后来都去了x地,但是他在山里做采访,不时的需要爬很高的地方找信号给我发些采访的图片。而我则是苦着脸每天随着一些人说些奉承话还有没完没了的开会、吃饭。临走的时候,公司放了一天假,突然就想也去他那里看看,结果他说不用了,已经到市中心了,然后叫我出去吃饭。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采访稿件,写的不错,不过人黑了一圈,我就着照相机看他拍的照片,一页页的看,看到最后,突然说,要不我和你做记者得了。他以为我在开玩笑,说:“别贫了,中国多少待业青年在家窝着,能找份吃饭的活儿你就知足吧,再说我这工作多不靠谱还不赚钱又浪费青春来着。”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中国的确有许多毕业生在家窝着,父母托关系走后门,才算给他们拨个差事。可是,我好像不一样吧,多少还是有点功底的。结果他又说:“进哪一行都得从第一步做起来,你进来还得是跟班,你自己看吧。”这些我是相当的无语。 转眼就是秋末了,忙忙碌碌的经常不知道今朝是何夕。晴朗还是东跑西跑的偶尔能见个面,但是每天都有各种图片发自我的扣扣,我不得不说他是个人才,他的梦想又变了,说是变成个摄影师也不错。中秋节那天,我没有回家,因为公司又要加班,凌晨的时候,晴朗突然出现在了办公室里,然后拿着一本杂志和一盒米饭菜,特别贫的说:“是要吃饭还是要看看大作。”我伸手拿过那本杂志,杂志的中间页的插画里有一张清晨蝴蝶与露珠的画面,下面署名作者是晴朗。不由得惊叹下然后赞美下,哪知道他挺诡异的说,“难道你就没有这本杂志上还有个大作吗?”又翻了几页,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和很早以前的一个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他说是他偷偷投给这家杂志社的,那想到这样巧,我的豆腐块也上了杂志了。 我和晴朗就在这种文艺气的友谊里算是做了朋友。但是晴朗比我更爱看书也比我做事更谨慎认真些,当然也更随性些,他的工作在我眼里也更自由些。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晴朗邀我去吃饭,心想着,他的大作估计又被录用而开始显摆了,于是乎,就高冷的说:“没时间哈,又得加班。”他说我在你家楼下,看到你的灯是亮着的,这下我就彻底无语了。下楼的时候,感觉他有点神秘,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送了我花,花还是向日葵,然后神叨叨的说,下雪了,给你买了条围巾,挺冷的没事戴着玩。然后他就沉默了,一直到一起吃完饭回家,他都没有其他的话语。 回家打开扣扣的时候,邮箱里有一份邮件,邮件打开的时候才知道是做的一个文艺的短片,短片的开头是:“初雪的时候,希望在一起,走到白头。”下面就是他走各路地方拍的照片,最后出现了我的照片,他端正的坐在一个椅子上,认真的说:“我想了很久,但是还是需要通知你下,我好像,嗯,好想和你走到白头啊,向日葵代表了克莱蒂的执着,而我同样有这样的执着。”我沉默了许久,其实,最想说但是,他不了解我,一点也不知道我的过去,回忆的闸门就此打开了。 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山村,父母供我读书已经是辛苦。18岁那年考上大学已经是意外之喜,能上大学绝对是老天所赐。那时,18岁的我内心深处里,只想多赚点生活费,能够挺得过去每个月。于是乎各种做兼职,然后做兼职的时候,认识了比我大八岁的沉秋,那时候正是沉秋最好的时光,他在一家大型公司做主管,每日的奔忙,当然,也在某个行业有了一席之地。沉秋认识我,也是偶然,我做兼职他在马路上看到我,然后行色匆匆的走过,又折了回来,以为是他妹妹,刚想开骂,一看认错了人,最后仔细一看觉得我的确像他妹妹 ,于是,他就要了我的电话,他最想不明白的是,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跑出来挣钱,我满头的黑线。 后来,我就和沉秋在一起了,他说等我毕业就结婚,想想觉得也好,就同意了,结婚那天,来了许多人,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沉秋这个人不讲究,许多事都不讲究,他只是沉迷于他的事业和他作为男人的能力,就好像他在别人眼里白痴似的娶了我。那时候的年纪不过是清水出芙蓉的傻气,许多事想不了太多。沉秋的父母一开始并不同意,后来看到我觉得还算老实,觉得儿子有实力,大不了将来再换个媳妇,也就无所谓的看着我们结婚了。可是,当他的父母看到我的父母时,眼神冰凉到了极致,再后来,看到我的眼神也变的极致。很偶尔的知道,沉秋的父母其实觉得是我配不上他的。金融风暴来的太过于及时,沉秋同样面临着这次风暴的风险,亦或者说那家公司已经有了他的股份,无论撤出还是继续,很有可能还是会面临个人的事业低谷。巧的是,他父母以最快的时间给他安排了一个富家的女孩,女孩子很漂亮,第一眼就看上了沉秋,然后默默的帮助了他,很狗血的是,我就是个小丑,什么也帮不了他不是,他父母来找我商量的时候,我就那样同意和他离婚了,他问了多次,我始终沉默,心想着只要他好就好了。 晴朗的出现打破了多年的寂静,可是,我想我并不能去接触他,许多事没有为什么。他是那样纯净的人,有着简单的梦想和生活,还有他还是个未婚的大男孩。所以一周后,我拒绝了他,理由是,我不爱他。 事情总是机缘巧合的,许多事又是太讲缘分的。来年的第一场雪,我又去了那家咖啡馆,坐到很晚的时候,一出门,就看到了满头白雪的晴朗,我以为他会笑嘻嘻的和我打招呼。可是,没有,只是淡淡的开口,“你也在这里。”然后擦肩而过。 我想,生活中,许多时候,都有路人吧,假意或者真心的,有意或者无意的,来了又走的人,总是出现在我们生命里的某个点上,有时候,我们放手,并不是说多么厌恶或者讨厌一个人,而是因为,亲爱的路人,我只是不想伤害你,因为你远远应该有你更好的生活,而我只要看着你好,便很好。 所谓“身教”与“言教” 图书馆里看到这样一幕,同样有两个小女孩过来看书,一个较为乖巧些,一个较为激灵些。乖巧些的是父母陪伴而来,爸爸在划拉手机,母亲在一旁也在看手机,时不时的抬头看女儿到处跑。后来,父亲终于忍不住叫住了女儿,对女儿说了狗熊掰苞米的故事,意思是做事情没有始终,看书也一样,怎么能够不看完一本书就乱跑呢,不停的拿其他书胡乱翻阅呢。小女孩较为乖巧的选了一本书坐在父母中间,女儿大概识字不多,父亲只好一个字个字的要女儿念然后教她读,母亲则继续划拉手机。小女孩又去拿书的空隙,父母大概是在说些家务事以及有点吹嘘自己的物质方面。 另一个小女孩是随同爸爸来的,她的父亲与乖巧些的小女孩的父亲不大一样,挺悠闲的拿本书翘着二郎腿悠哉的阅读起来,小女孩的桌子上放着好几本书,一会儿问下父亲这个念什么,那个念什么,父亲倒是也不烦躁,令我惊讶的是,同样大的两个孩子,后者明显要比前者认的字多,且读书坐的住。这不禁让人有点反思中国的教育问题。 中国人很有意思,尤其是我们这代父母辈的。他们大多读书不多,毕竟经过文革等等历史问题,所以祖上三代多半都是农民出身,刚好又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辈人。所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夙愿就更加明显了,可是自身文化水平又不是很高,教育下一辈明显吃力,多半是嘴巴上说,你看邻居家谁家的孩子怎么样,你应该怎么样,你不应该怎么样,你要怎么样,不要怎么样。但是,他们多半忽略了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不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喜欢读书,有大作为的,也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聪颖好学,乖巧懂事,情商智商双高,更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拥有着受过一整套高等教育的父母,且吃苦耐劳、品行高雅,举止从容有教养,待人接物不俗。这些不符合逻辑思维的,必定,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存在的,自然有不同的后代的产生。 我们这一代人的父母都是赶上了时代的大潮流,要么一瞬间发家致富,要么就是死脑筋的活了一辈子,说不上有钱也说不上没钱,有的也是极为贫穷,但是,我们又不能说,那种人更为有学识,我一直认为学识与金钱从来不画等号的。所以后来就有了所谓“穷养”与“富养的说辞”。穷养就穷养,又穷养的过了头,父母告诉孩子你生下来就是穷人,你的定位就是穷人,所以穷养就是没有更多的生活费给你,没有更多好的资源给你,你唯有读书才是最正统的道路,可是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读书的。那么,那些读不好书的17、18岁的少年在穷养的大背景下又该如何。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一种现象就是每个街道上总有些17、18岁的小少年充当什么老大,整天的瞎混,这个时候又滋生出一种说辞,就是他们注定不是好孩子,青少年犯罪的几率就是在他们当中增加的。 再说说富养,这个富养更有意思,你说你富养就富养,什么都给孩子最好的,好到什么程度,孩子生下来一个奶瓶都得是某个大牌的产品,大人紧巴巴的扣着一点钱,好的都给他(她)。长大了更是无法无天,父母告诉孩子你老子我有钱,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老子给你撑腰,孩子犯了错回来,父亲也会暴怒,通常会骂道:“老子怎么生出你这样的败家玩意儿。”母亲则在一旁护着。没多久,他儿子打了架,他爸会问,你先动手还是他先动手的,儿子说是对方的话,他爹又不愿意了,说儿子是孬种,要是说我动手的,他爹说我儿子就像我不孬。要是儿子读书不好,长的讨喜,又是一种说辞,他老子说,读书有什么用,瞧瞧你老子不是照样不识字也有今天,考不上,买上去,中国哪有钻不进去的缝隙,有钱能使鬼推磨。要是闺女,他老子更是疼爱,那就学钢琴吧,你看隔壁家的小花就学钢琴,有品位,要不学芭蕾。闺女撒个娇,老子着急了,买啥得给买,要是抹眼泪,就说谁给惹我闺女等等。还有的更甚,小小年纪排满了各色的艺术班,考试班,美其名的说为了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好像是大跃进时代似的,大家拼命的要充电,导致很多的知识分子累死在跃进的层面上。 我很喜欢程乃珊的《闺秀行》里的一段话,借此摘录,是这样讲的。 “称为闺秀,是绝对讲究出身的。闺秀不同于富家女,所以这个称呼是金钱买不到的。” “闺秀可以家境平平,但必精谙琴棋书画,即使家道中落,流落凡世村野,然那份与生俱来的高贵典雅,秀娴仪彩,仍会顽强的从细节中流露出来。” “闺秀大多不谙时尚,与今日的白领美眉不可同日而语,她们永远也成为不了时尚风标。但她们是一叶弥散着檀香的精到的书签,人如淡菊地安于自己选择的那种人生章节里,若柔若刚,还明似海,遵守着自己的原则。” 所谓闺秀讲究出身,在我理解为,这个出身在现今社会里可以理解为父母的身教,父母倘若都是爱读书的人,我想儿童的模仿天性里一定也会有这样的模仿力量。父母可以出身乡野,但是我想每个出身乡野且后来有一定的资历的人一定是具有这样的父母的。父母只有用了心去重视孩子的教育,那么小树苗才会成长,和小树苗一起成长,哪怕只是做样子在看书,孩子看在眼里也会因为好奇去偷窥下的。父母的行为很多情况下会导致孩子一生的行为都是跟随其左右的,所以好的父母一定是从自我做起的。 我很喜欢一个故事,是一个父亲如何教导女儿的所谓的“富养”,他并没有什么钱,那个时候女儿还小。他带着她去一些贵妇人常去的场所,挑一些举止文明且有教养的妇人让女儿去看,他们坐在一个角落里。女人觉得这很枯燥,而父亲说,作为女孩子你一定会长大的,你所接触的就是你所经历的见过的基本的东西,给不了你太多的时候,你要学会一些基本的礼仪。女儿又问:“爸爸,这些妇人在和一些男人调情,这个也是我要学习的吗?”父亲说:“作为女孩子,你要学会交际和不同的人,怎么去优雅的交往,这也是一项技能。”可能会有很多的人驳斥我,因为这个故事发生在外国,中国的父亲可不会这样做。这位父亲的富养教育我从某个面上是欣赏的,从小要小孩子去接触一些可能自己没法给孩子提供的眼界,这也算是一种精神层次的富养。古有孟母三迁之说,我想这也算是富养的,见了什么人,接触什么人,你便成为什么人,多少有些道理。 中国人说“娶不好妻子会影响三代人”,这里的影响,我想不言而喻便是一个女人的品德言行真的会影响到三代人的幸福。这很奇怪,但是也很现实,因为一个女性,在生活中扮演着,妻子、女儿、母亲、以后的祖母,一个善良的隐忍的女性可能会给丈夫一份知足,给孩子一个平和的心,给父母一个晚年的幸福,作为祖母,她的眼界又影响着下一代人。一个女人在一个家庭中占着主打的地位,似乎很操劳,可是很操劳的女人也未必就真的会有好的结局,那么这里还是有个眼界与学识的问题还有自身的品行,一个懒惰的女人没法教育她的后代可能会勤奋到什么程度,一个没有眼界与学识的女人也不可能影响到后代多么的有教养等。 我一直认为所谓的富养和金钱有时候并不挂钩,就好像我认为那些17、18岁的没有正当职业的少年一定也不是会没有出路,这很关键的是,他们没有走出去见过太多的东西,没有经历,就好像给你一个投资的机会,你不一定会觉得这是投资,也许会觉得是诈骗。 中国历史上有个很值得学习的家族,那就是曾国藩的家教且家族长盛不衰,身教重于言教。曾国藩每天日理万机自晨至晚勤奋工作从不懈怠给子女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主要公文均自批自拟很少假手他人。晚年右目失明仍然天天坚持不懈。他所写日记直到临死之前一日才停止。 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曾国藩的文章细读后颇有收获现保存留念。作为一个以“立德、立言、立功”传世的历史人物他的遗嘱尤其可看那里面有他一生大智慧的总结和传给后人的心得。看后不得不服人生三大忌骄、奢、逸人生六大宝勤、孝、俭、仁、恒、谦。曾国藩虽位极人臣但做事情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对人对事都极其认真。怪 不得周国平说“人类最高的智慧是敏感和警觉。” 曾国藩1811--187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他37 岁任礼部侍郎后任总督任大学士直到封侯拜相在政治、军事、文 化、经济等各个领域都有独到的见解尤其是曾国藩的家教家风更是令后 人传诵。俗话说“富贵不过三代”但据调查曾国藩及其四兄弟家族绵延至 今190余年间共出有名望的人才240余人没有出一个个纨绔子弟。如此 长盛兴旺之家在古今中外皆属罕见原因当归于曾国藩的教子有方。 我们说一个人见过多少事,走过多少路,也就说多少话,一个人少小跟着什么人,也就学成了什么样的人。我们经常听到一种人就是狼孩或者其他和动物一起生长的孩子,那么他们最后也就学成了动物模样。可是叹息的是,我们作为父母,很多的时候,只是嘴巴上说一说,甚至自身都没有一定的提高,孩子自然有样学样,不出事也就罢了,出了事却又说孩子的一堆不是,可是问题的根源是父母。我想作为父母首先应该严格的要求的自己,然后才可以引导下一辈的人生,否则是没有资格去教育他们的,果不其然还会引导他们走到错处去。 这样的社会里,很多人会拍着胸部说我不读书又怎么样,不是活的好好的,于是乎,教导孩子的时候也是,不读书又怎么样,可是,我不明白的一点是,不读书真的很光荣吗?你可以告诉我,你没有文化,但是我想倘若你是个规规矩矩讨生活的人,那么教育后辈的时候一定会用到了踏实二字,倘若你告诉我你很有钱,我想你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好的物质环境,可是精神上需要加大力度的共同的学习,见识更多的他(她)不知道的事,倘若你告诉我你一切平平,就想把孩子培育成才,已经给他(她)抱了很多的学习班级,我觉得这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这些学习班不能一直共同的存在,这不是好事,你需要在这些学习班里筛选,那一个类型的东西才是他(她)感兴趣的,你可以不懂这些,我想基本的坐在那里安稳的看一本书做一点事的状态还是有的,切勿把那些躁动的浮躁的社会气息传递给他(她)。 此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一点感触,望借鉴。 秋天来了,害怕再见蓬蓬草 秋天一来,我就是个伤感的诗人,叶子落了,会蹲下去,细细的观察其纹理。风吹起,觉得发丝都是凉意,连同走路都变作慢通通的。倘若,秋天是丰满地或者圆满的,那么所有的丰满必定的达到了顶级,下个季节就是凉意渗人了。 -------题记 (1)那个黄昏,变作了诗意的凉 记忆里,12岁那年的秋天,太阳落在山坡上,远远地散发着刺目的晚落的光,半边天都是红彤彤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站在那片荒原里,又好似太熟悉那地方,荒原的旁边,是一条山路,因为人走的多,已经称得上是路了,踩得白晃晃的。 蓬蓬草就在那片刺目的光里,又带着薄意的红彤彤地风里,骨碌碌地在地上滚着,风一吹,一大片的一大片的跑着。我顺着风走,蓬蓬草扎着脚踝,一起向前涌动着。那时候,忽然想,这些蓬蓬草里也许还有生命的痕迹,例如蚂蚱、放屁虫、蝴蝶、蛾子等等半死的尸体,也许有活着的生命,就蹲下去,指尖触碰到蓬蓬草,就哭了,觉得太轻了,扎手,觉得再一碰就碎了。那是12岁的年纪,远处是青山,近旁还有人语声,脚下是大片涌动的枯黄的蓬蓬草,它们绿色青春时,我见过,不起眼,没事的时候还会挤它的叶子玩儿,可是眼下,它们的根已经被秋天截断了,是的,这片枯黄已经没有根了。 此后,我就密切的关注着这片荒原,从春天到秋天,可是依旧害怕秋天的到来。每一日都会沿着那条路走过去,看着那片荒原,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在春天乍暖还寒见到它们。那时候,雪还没有化尽,太阳很暖,风拂面,心是希望的阳,一片裸露出来湿漉漉的土地上,忽然冒出几点绿意来,欣喜的要命,感觉它们又要回来了,但是又害怕起那个黄昏的到来,那片枯黄的涌动,变作诗意的凉。 (2)留着它,只是为了归属 有那样一段时间,父母决定卖掉老屋子,我的态度和情绪很激烈,严重的不同意。母亲给我讲了许多道理,我却说,卖了它,我们从此就没有根了,没有根就没有家了,是的,老屋子是我的家,我怕卖了它,落叶归根时,我们都没有了去处。哪怕,去往另外一个不是人间的地方,终究还是需要从一个根的地方出发,去哪里作为中转站,而不是匆匆的飘零四方。父母听完后,觉得有道理,从此再也不提,卖老屋了。其实,我怕卖了它,就变作了蓬蓬草,那怕钢筋水泥路,城市繁华喧嚣给我再多的富贵亦或者前途,可是,在拥有这一切的时候,始终是不够安然的,因为没有了根,昔日的绿意青春终究会再一代代的路上散去。 17岁那年,图书馆里,窗外的蓝天白云是那样的清澈与纯白,手里是一本董竹君的《我的一个世纪》,书里刚好写到那一段,她那个晚上从窗子上跳出去,跑进黑夜里,什么都丢弃了,连同那双青楼里的鞋子也丢弃了,所有和青楼有染的衣服、珠宝一样也没有带,就穿着月白的礼衣跑向了夏之时。14岁的她觉得这样才算是对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过去的一种完全洗脱以及纯白的跑向他,才算是佩得起他的。那时候的夏天,图书馆里还很热,坐在地上,从书里抬头时,已然是一种哭泣的表情了,书里写到她与丈夫离婚那段时,又是极为的隐晦,我想她倘若回一回头,也许所有的故事又会改写,始终,她也许还是爱他的,他也是爱她的,否则不可能在青楼里救她,又答应她那些要求,即使就是给他生了四个女儿。17岁的年纪,大概还是纯白的无一物,觉得做个董竹君那样的女人,优雅倔强的行进,尊贵的离席才是最好。可是,多年后,忽然,明白,之所以,她有那样不一样的故事的传奇,多半是因为她需要安全感,需要归属,需要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她的自尊不允许她那样一味的生活下去。她是洋车夫的女儿,后又不得已去了青楼,决定从此与他一生时,又提出那样四条要求,足以说明她是自尊自立的,她的人生,早已经注定,无论怎样走,都是为了归属,为了自我的归属。 我对王同学说,写文这东西长在我的骨头里了,或许我一出生,它就盯着我了,我离不开它,它也没法放弃我,我总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是的,人活着,多单调啊,出生、童年、少年、青年、结婚、生子、养子、养孙,庸庸碌碌,忙碌一生,走向那个终点时,你又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走一遭。 是的,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来走一遭。有时候,天蒙蒙亮,从床上坐起来,莫名的哭泣,甚是委屈,委屈到觉得再也不能行一步路,看一步景,面对任何一个人,一件事,可是,太阳升起来,又停止哭泣,继续走路。深夜的时候,喝着大量的白开水,敲字的时候,也会伤感,总觉得写的不好,就是不好,索性几万字的文也会放弃,然后一个人在半夜里游荡,来回的走。王同学说,毕业就放弃了,写什么文呢,没时间重要的是没钱,写了也没钱,总觉得无望,好像只有我在坚持。我没法给他解释什么,只是对他说,怕有一天,我死了,没有人记得我,亦或者我活着要做点什么,是为了我走了以后,有人能知道我活着的生活光景,或者就是留给后代,总之,应该留点什么,否则和多数人一样,庸庸碌碌一辈子,好像也没有什么意思,能做什么呢,吃喝玩乐,最坏也就是赌钱、吸毒再走些歪门邪道的路来,或者一无所有去要饭了,好些的也就是安稳的度世,最好的是一世的繁华、奢靡,可是,人走茶凉,又剩下什么? 留着吧,写文的习惯留着吧,老屋子,留着吧,心里那份纯白也留着吧,只是为了一份不确定又确定的归属。 (3)因为太熟悉,所以厌倦 有一天,很想离开这座生活了10多年的城市,离开这里,这个想法时时刻刻的充斥在大脑。离开父母、离开亲人、离开朋友、离开经常走的熟悉的每个路口,这样才好,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有时候,就想和陌生人聊天,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我们不见面,这样说一说心里话,说一说所有的难过或者心底的事。很长一段时间,我会和一些陌生地网友聊天,是的,只是聊天,没有其他,甚至不在乎对方的回应,当然,有回应更好。我需要一个树洞,告诉他我的事,那些不愿意说的事。有时,也会碰到那样几个热心的大叔大姐或者小年轻,他们乐意倾听,然后给我建议,并且也会告诉我他们的事,我们不见面,也不会搞些什么暧昧或者其他龌龊的事,只是说说话,因为都觉得,这个世界太虚假了,能不说人是非的人又太少了,能让你真诚的笑一次的人都太少。 有些话,终究是不能和太亲近的人说的,你怕说出了实话会伤到对方,也怕说的多了,万一对方口风不紧,闹得人尽皆知,多少会尴尬。有时候,亲近的人,知道你所有的生活喜好,包括你刷牙的毛病、吃饭的需求或者你精神层面的真正要求,可是,正因为如此,所以许多话反而不愿意告诉他或者她。你觉得倾诉这样的事,似乎真的不能找个太熟悉的人,太熟悉了,所以,你的真实样子或许就是那样真实的存在,无论你的角色认定成什么样,他认为的始终是他认识的你,但是,人生中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事,你自己又好像是个多棱镜,所以还是不愿意打破这样的他认识的你的界定。 为什么要离开呢,因为太熟悉,所以厌倦了。就好像你顿顿都吃着土豆烧牛肉也会觉得反感,忽然告诉你郊区的荠荠菜可以采摘了,你也会跑个老远去尝鲜。你有没有发现,因为太熟悉了,所以许多的熟悉联系到了一片,最后它们成为一个整体,一点风吹草动,这些熟悉都知道了,好的故事自然是好的,坏的事,还是会因为熟悉而自己承受着,所以,太亲近与熟悉都不是好事。 想要离开的时候,还要想着怎么回来,倘若衣锦还乡到也罢了,倘若凄凄惨惨,闯荡结束回来以后与众人一样的走路生活,会不会又会厌倦。说白了,心灵还是没有归属感。这座城市里,有许多的人晚上都在加班努力赚钱,也有许多人灯红酒绿,还有一些人按部就班,迷茫的就过了一辈子。 快餐的时代,似乎只有钱才是归属,问他为什么赚钱,他反问你,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好像只有钱了,只有钱是真的,它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更不会离开你。只要你足够用心,它可以管你吃喝拉撒睡,这是精神的救赎,好像和物质又没了关联,所以宁愿累死我也要赚钱。听完,觉得有几分道理,是的,我们都不想像蓬蓬草那样的结局,可是,想说的是,记得否,我说过它曾经绿意青春时是有根的,只是到了秋天才没有了根。 大人们说16岁以前都是神仙,16岁以后,都是由神仙变作了人,成年以后,你才知道什么的人,什么是做人与活人,于是就会说,活人真难。我后来总是问为什么难呢,又想,能不难吗?你不明白,上帝造物是为了什么,你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间,日日彷徨度日,倘若你生来只是那种关注一件事的人且有天赋也就罢了,就不会去关注这些无味的必须经历的事了,因为一件事足以吸引到你,就没理由再去关注其他。倘若你生来便是平平,那么长成什么样子似乎都不奇怪,因为心灵没有归属,确切地说,因为周围的事物多少有点浮躁,你没有安全感,且生活又充斥着无奈与不容易,所以你害怕了,就说真难。 秋天真的来了,坐在那把老旧的椅子上,晒太阳,裹紧了斗篷,凉意还是会渗进来。海棠的叶子落在箭头,不敢睁开眼睛,椅子已经很老了,动一下,就吱吱呀呀的响。喝了两杯淡酒,就昏睡了过去,梦里,又回去了那片荒原,12岁的自己,稚嫩的脸庞,满脸的泪珠子,远处的田野,近处的人声,房屋错落,太阳下山,漫天的朝霞,炊烟袅袅,不能自已的将脸埋在膝盖里,不忍心或者害怕再见蓬蓬草枯黄的尸体涌动到无知的远方。 住在十字架里的女人 一直不解,女人的信仰。她们去庙里焚香祈福,在菩萨面前祷告或者大声、小声的哭泣,磕头作揖,祈求上苍赐予平安、健康、幸福当然还有求财。我是个有点无神论的人,只是有点,但是对于虚无的祈祷也是敬仰的。西方的女人,信奉基督教,她们遇到生活难题时,会去教堂里向耶稣祷告,念赞美诗,用自己的信仰去说服自己的本心。后来,发现,全世界的女人好像都一样,她们是小气又大度的,是敏感又盲目的,是屈从又倔强的带着弹性的存在,她们似乎都生活的很难。 (1)不能理解的性别差 在中国传统的大家庭里的,一般都会出现重男轻女的情况。怀孕初期,搞不好还要找个算命的瞎子来算算,是个儿子还是闺女,要是个闺女,多少哀叹,俗话说,生个闺女,粪堆都气的撅几天嘴。生个儿子,门前的喜鹊都飞满了。再后来,有了b超,话说这种现代技术可以测出男女性别来,于是乎,又有许多人去给测孕检的医生不停的塞钱,目的就是问问是男还是女,要是走了后门,得知是个女孩子,家里又缺个男孩,那么就做了人流。 这是个计划生育的时代,从前只能生一个孩子时,这种状况更盛行,于是,有了后面的男女比例失调,现在可以生二胎,人们似乎又燃起了希望,生吧,倘若一胎是个儿子,那么就会说生个闺女好,闺女好在那里呢?是父母的小棉袄,可以体谅父母知冷知热,瞅瞅,女性这个代名词就是用知冷知热来比喻的。倘若一胎是个女儿,那么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两代人就有点警惕了,送钱这件事肯定还是存在的,一家人都有点惴惴不安。倘若就是生了个儿子,也算皆大欢喜了,要是生个女儿,嘴上会说,还是一样的疼爱,其实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但是不是受过点教育吗,你总还是得给自己披上的那件文化外衣做个形象代言。好,好,都好,就只能这样了,心里却想着,我这半辈子的心血还是流进了外人田,一声长叹还得是心里的。要是农民家庭,差劲点的婆婆会拉长个脸,又不好意思直接责备,只能摔摔打打了。 在早前的封建社会里,在所谓的阶级大家庭里,一定要男子先吃完饭,女子才可以吃,一定要男尊女卑,一定不能顶撞婆婆,维护或者谦卑的对待你的丈夫。听起来很可怕,上中学时,语文老师讲到鲁迅的祥林嫂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她为什么要捐门槛呢?是因为那个时代的女人,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所以有了众多的所谓贞节牌坊的美誉,其实就是一纸的道德与精神的绑架。人活着,要有个信仰,大概那个门槛就是她的信仰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个姓,百家姓是传统文化,可是,我一直认为女性是没有姓的,你姓什么,他姓什么,好像都和你没有关系。你家的族谱记载里可能出现过你这样一个人,可是祖坟里,在你走后,埋的不是你。你嫁了人,就是姓了夫家的姓,所以你走后长眠的地方一定是夫家的祖坟里,无论如何是活着还是死了你都要和你夫家搞好关系,阴间阳间你都有点担心,倘若与夫家的人关系不是很好,死的那天还在担心,阴间去能否相处的好?十月怀胎,孩子也姓了别家的姓,一个男人让孩子随了你的姓,那一定是需要度量和爱意的,可是却也是极少的。 (2)隐忍与弹性的勇敢 好像全世界的女人如果想和平共处在这个世间,都要学会隐忍。新时代的女性,其实更悲剧一点,工作得有点强人的样子,带孩子得有点母亲的样子,做家务得有点保姆的样子,侍奉老公得有点温柔的样子,与夫家的关系处理上你得有点贤惠的样子,忙里忙外,没个闲的时间,这样你才能得到那样一个好字。可是没有这样一个好字的时候,落下埋怨的时候,你不能哭,不能闹、不能说,云淡风轻是最好的状态。女人这时候是个超级玛丽苏,得是圣人了。 要是你想哭,找个僻静地地方,放声的痛苦一场,哭完了,回去继续柴米油盐酱醋茶工作,好似都没有发生过。要是你想闹,就去庙里,焚香磕头祈祷,在菩萨面前说一说你的苦难,算是你的信仰得到了安慰,心理痛快了,再回来。假若你是个强人,且觉得实在应付不过来,又嫁了个价值观完全不相同的男人,那么你只能走时代女性的离婚这一条路,这算是新时代给女性的福利,至少你还别有选择。 很庆幸,生在一个这样的时代,虽然达不到完全的男女平等,好在法律上女性算是平等者,可以正常的受教育、工作、也可以单身、甚至可以闯一番自己想要的事业。女性最难的不是你无所长,庸庸碌碌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泡着,而是你有所长,有点反动,又想做点事情,这就难了。你得问问自己是圣人吗?是有这样的执念和能力吗?倘若回答是肯定,那么你要走的路很难,你的定位是女人,你要兼顾好一切,包括你的事业、孕育、家庭等等。所以,反观所有成功的女性,多半是经历多万般的坎坷,很少有一帆风顺到事业与家庭美满全部收获的,所谓舍得舍得,就是这样。女人是定在十字架上的,世俗的偏见,自身的定位,以及很大的度量,这些都是像一个十字架一样的存在,束缚着你,还要捆绑着你,还要你很好的完成一切。 (3)那些老桥段 男人与女人相比,我认为,女性更勇敢些,更坚强些,更有弹性些,就好像干柴和杨柳枝。干柴看着挺硬棒,但是不经敲,一敲就容易断了,可是杨柳枝是有弹性的,随风飘扬,既有美感又有韧性。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要知道中国历史上通常都是提倡有勇有谋才好,你没见过一介武夫去称霸武林或者一个国家的,通常都是有有勇有谋才是最好。都说男生女相,女生男相,最是福气。为什么这么说呢,男人的刚硬里调进一点水分,多了女性一点细腻缜密的思维,自然是异于常人的。女人的阴柔里多了一点刚硬才能更好的独立在这世间。 男人与女人谈恋爱、过日子,好像都是些老掉牙的无聊桥段,无非是男人出轨,女人死缠烂打的道德绑架,女人出轨,男人骂娘,挽回。倘若都回不去,那么,悲剧了,要么是老死不相往来,好似仇人,要么是路人,比个陌生人还不是,总之是要有多厌烦就有多厌烦,要有多讨厌就有多讨厌,能离多远就多远。我见过往日惺惺相惜的两位,离婚时,因为经济问题、孩子问题打大出手的,这很难想象,你能相信他们有个美好的曾经的一段美好的日子吗?我还见过,男人背着女人在外面胡来,被老婆知道后,又哭爹喊娘的挽回,好像你也说不出来他们谁对谁错似的。最难得的是,在这期间会反躬自省的人,很多人丧失了理智,好,你不是要走吗,那你就去阴间吧,然后一个去了阴间,一个去了监狱,最悲苦的是留在这世间因为孽缘留下的结晶。 我们不能忍受的是,一个亲近的人的背叛和欺凌或者其他,但是可以忍受旁人的冷眼。我们可以做不及格的人,但是不能做完全没有良心的人,这好像就是一个反复的定律。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你坟头上的草还没有长,伴侣就会另寻新欢了。为什么喜欢这句话,因为女性通常在爱情中是丧失理智的。 女性最大的弱点估计也只是庸俗到极致的爱情了,倘若灭了这一条,恐怕女性的地位一定是凌驾于男性之上的。杜十娘因为李甲的拱手相让,没有丝毫的尊重之说,索性怒沉了百宝箱,自己也跳进了死亡里。每每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就说惋惜的,为什么要这样呢?其实这世间有了百宝箱没有谁都可以活的下去的,可是杜十娘要爱情要尊严要尊重,所以她死了。陆小曼好好的阔太太的日子不过,一定要迷恋个不靠谱的徐志摩,好歹也算是个新时代的知识女性,干的事也不靠谱,完全冲昏了头脑,徐志摩为了去听林徽因的演讲坐飞机失事的,可是千夫所指的确是陆小曼,一代佳人就这样有了一笔糊涂账。徐志摩的前妻林幼仪,是个好女子,带着隐忍与内涵的标准中国好女子,她怀孕8月,他赶她出门,留下她一个人,他母亲死了,家里里外都还是由她照顾,她帮他养育孩子,兼顾自己的事业,由一个原本胆小有规有矩的大家小姐,变作了中国的摩登女性,这不容易,所以有点反动的女人又想兼顾太多,这太难,你有多大的雅量,才能有多大的成绩。 我一直以为林徽因那样的女子,是世间少有的,她的丈夫一定是最幸运的人了,可是你看梁思成再娶,写给第二任妻子的情书,还能说什么呢?情书是这样的,“送你走后,怎么也睡不着,想着你怎样在这苍白月色中一人孤单地回去;辗转反侧良久,还是起来,不由自主地执笔写了这一大篇。我不知道会不会给你看。我只知道,我已经完全被你“俘虏”了!吓坏了吗?” 一代佳人阮林玉因为爱情香消玉损了,倘若那时她坚定些,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谁会想到自己的情人也会要挟自己。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故事广为人知,她也愿意做他的第几房太太,也经历了他的多个太太们的故事。你看看,这些女性,那个都是出挑的,那个都是我们这些凡俗的女孩子所不能比的,但是也有糊涂的时候,索性有的清醒了,有的丧失了性命,有的浑浑噩噩的度日。都是老掉牙的桥段,但是足以让人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在这些桥段里,我认为女性其实是勇敢的,因为勇敢才会深陷在这些庸俗无聊的桥段里,因为勇敢有弹性才能更好的生活。但是男性通常都是另觅新欢,来躲避这些勇敢,于是乎,就有了悲哀的上演。我希望以后遇到的女子通常都是淡然的,也希望学会躲避这些勇敢,让那坟头上该长草的都变作男子,与我们无关,这样,我们就不会被定在十字架上了。 女人最好的年华大概是童年、豆蔻地年华,满眼的碧绿,可以穿漂亮地花衣裳无忧无虑地生活。最可怕的是,中年时代,倘若不曾遇到变故,那一定是优雅的,就算不是优雅,至少也是健康快乐的,倘若遇到变故那一定是妒忌和绝望地眼神,满脸的凄厉,看着就渗人。 女人生来似乎是万物之母,但是同时又被各个宗教和信仰激励着向前走,又被世俗定在十字架上。女人住在十字架里,走到那里,人们都会说,你是女孩子,你是个女人,你要这样,你要那样,你的责任好像早就超脱了那些被说成要负责人的男人,瞧瞧,多悲哀。再悲哀,你也得优雅的走着,不能做个泼妇,再难过,你也要微笑着面对生活,再悲哀些,就去用你那些带着迷信或者宗教色彩的信仰去做心理治疗。你要是想反动些,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即使反动成功,其实也蛮苦的。 画外音 画外 夜灯初上,霓裳斑驳 。昏黄里影子拉长, 向前走又回头, 夜风微凉, 叶子散在地上。 滚落了的泪, 回去吧,回去吧! 再一回头, 暗影里影子拉长, 模糊的身形定定。 夜深了, 独叹息, 老旧的桌子, 茶杯里满着水。 无奈,无奈, 画外的爱情不属于贫穷。 那是九月的天 窗外明晃晃的景,那是九月的天。 那个小板凳,在晒太阳,小白尾巴狗打个激灵。 钐镰随着磨石刺啦啦,小渠水流远了。 庭院里吃饭的吆喝,呀,喝口水。 午后伴着燥热的田埂,哗啦哗啦的草茬子。 跑路的农机炸开了锅,又是一天。 山羊、绵羊归家了,老牛吭哧着也回来了。 绊马儿的牧人也回来了。 那是九月的天, 黄昏来的不算早, 孩子们的欢笑声刚开始, 天空高远,山歌调子嘹亮。 曾经那些你以为你很喜欢的…… 喜欢买衣服、鞋子到包到所有的小玩意儿,一个女孩子的诠释也不过如此,女孩子最容易喜欢一件东西,但是,请记住,只是在某一刻,某个季节,某个环境里。 很久以前,很喜欢一件衣服,跑了许多路,逛了整整一天,可是就看上它了。那是一件漂亮的披肩,红白格子的底色,下面缀着漂亮的流苏,前衣襟可以多样的穿,可以立领也可以垮垮的披着、裹着,最重要的是质感,亚麻布料。总之,怎么看怎么喜欢,那时,还是个学生,一件这样的披肩最起码得400多块,相当于半个月的生活费。望而兴叹很久,后来,终于攒足了这些钱,买了这件披肩,以为会很喜欢一直穿。这件衣服的确穿了两年,直到结束学生时代,从此在我的衣柜里下架。 依稀记得,当初因为喜欢,久久的看,爱不释手因为囊中羞涩而摇头没有买,后来,又省吃俭用两个月,才算买下来那件披肩。买回来,的确是爱惜的,手洗时,都是小心翼翼的洗,穿时,也分外的爱惜。可是,如今,就那么静静地躺在衣柜的底层处,不是不经意的翻出,大概已是忘记许久。 很久以前很喜欢一双鞋子,走路穿着它,跑步穿着它,时常洗的白白的,鞋带上没有任何污秽。以为会穿很久,喜欢很久,后来,却在橱窗里看到新的样式的鞋子,买来,替代了它,从此再也没有穿过它。鞋柜里、箱子里,有很多的鞋子,衣柜里,有很多的衣服,可是,每个季节换季时,好像是裸奔来的,每天早上都在嚷嚷着没有衣服、鞋子穿。不可否认的是,鞋柜里、衣柜里的这些鞋子、衣服都是经年仔细挑选的,样样都是自己曾经喜欢的,似乎一旦过了一个时间段,就不再喜欢了,或者是喜欢的感情淡淡的了。 一直以为会一直喜欢一个男孩子,那时,大概很喜欢,流川枫的发型,黄色的披风外套,高高的个头,白皙的皮肤,眼睛内双有点肿眼泡,鼻子很挺,嘴巴刀刻似的时常抿着,饱满的额头,当然还会画一手好画。那个年纪,这样的男孩子,大概只适合暗恋了,篮球场、图书室、以及走路回家的道上,还有许多无厘头的片段。甚至细细的在他偷懒时,发现他修长的手指也是完美到漫画里走出一般,呀,真的是从画里出来的。懵懂无知的年纪,拿着书本怏怏地装作不经意的路过,看到的似乎永远都是漂亮女孩子的美好,是呀,这样的少年大致都是应该与漂亮的女孩子相配。 以为会很喜欢,在那些日子过的很慢,阳光细碎,做不完功课的年纪,觉得喜欢就是永远,怎么会后来不喜欢了呢?是呀,那时,怎么猜得透,世事无常的艰辛,怎么猜得透,有时候,这也算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多年后,在某个瞬间或者在某个场合再遇到,多年前的少年,似乎容貌未变,却再也没有当时的喜欢了,说不好是那里出了错,总之就是不喜欢了。看着少年长大的样子,圆滑世故、邋遢、醉醺醺,当年修长的手指也不再完美,似乎握着的红酒杯都会觉得难过,说话的样子、无理的举止,一切都变了。我们不是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当时的感觉,或者只是一种自私的想象的美好。 我喜欢你,我喜欢那样东西,我喜欢,嗯,喜欢这个那个,但是,一定要相信我,在那一刻,那个档口,我是喜欢你的,喜欢那样的东西,喜欢这个那个。所以,多年后,不要问我为什么曾经喜欢的,现在不喜欢了,因为现在不在那样一个档口了,因为经历了一点事,因为长大了,因为,嗯,其实,我也说不清。 许多事,一直以为会过不去,远走的爱人,失去的某次人生转折的机会,丢失的一把钥匙,亲人的远走,友情的背叛。有那样一句话很无力、苍白,就是:“你给我回来。”你给我回来啊,可是那个你,在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回不来了。我们伤心的只是在那个档口,喜欢的也只是在那个档口,过了那个档口,在回头,曾经你以为你很喜欢的这个、那个,好像都是一场幼稚的博弈,幼稚的玩笑。时光是个好东西,感谢那些年很喜欢的心情,很难过的心情,嗯,很好的心情,就好像跑了很久,哗啦一下躺在草地上,呀,终于跑完了哈,歇歇,啊哈哈。 经得起诱惑是件了不得的事 去超市买东西,付完钱,推着小车往前走,突然,就被一个人拦了下,说我买的这些东西刚好到了一个价位,可以在超市抽奖或者发奖品类的。跟着就去了,一摸奖,呀,居然是张1000元的代金券,售货人员说,他们这里人最好的手气都没有我好,呃呃,平生第一次摸到这样好的奖。 于是乎,售货人员又对我说,这1000元的代金券可以在这里抵实物,低头一看售货台都是玻璃的,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摆放妥当的玉器和金首饰,仔细一看还是家差不多牌子的玉器店铺。怎么想,这也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人家不是还有重大奖的,这么一想,也就不觉得什么了。旁边的售货员又说了,这里的玉器、金首饰都可以随便挑,能用1000元的代金券抵消,只需要付个差价即可。 瞧瞧,自己都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可是转念一想,这万一是假的呢,看看店铺的名字觉得也不可能有假,于是乎,脑袋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最后觉得还是试试吧,万一是真的呢,于是乎花了800块买了个金镶玉,我是个外行不懂这些玉器真假,索性是碰碰运气。临走时,售货员不忘记夸我几句年轻、漂亮捎带着精美礼盒。 出来,找个熟人看了看,人家直摇头,说,这玩意儿最多是个400多的货,这是给人骗了。气不过,就拿去退货了,这时,就发现,售货员的脸色明显不大好,说除非开个是假的鉴定书,否则一概不退款,不过可以换。万般说辞下,只允许换一个差不多价位的,只如此,心里还是不舒服。 说起来,这件事起初是兴奋的,白捡的1000块,谁见了可能都会心动,也怨自己,可是,又白白给人下套了,心里也不爽。总之,辗转反侧,总是不安。说起来,平日里,倒不是个容易被骗或者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一直以为自己的意志力绝对强大,怎么会被骗呢?经历这次事情后,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不轻易被骗,而是对方开的价码不足以让你被骗,倘若价码开大了,估计被骗的概率也会增大。说白了,自己经不起诱惑,欲望无穷,又怎能怪骗子呢,骗子固然可恨,可是,反躬自省,自己估计是源头。 楼上的奶奶被人骗了20万,当时听完就觉得无语了,怎么可能有这样被骗的,是的,对方开的价码实在太诱人。说是只要给他们公司投资,保准每年的收益超过他们投资的,与其把钱放在银行里生蛋,不如拿出来钱翻钱,利谋利。奶奶算是个文化人,平常很有主意,觉得能给儿孙们,多图点钱是好的,于是乎,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下,每个人都投资了20万,可是,一个月后,再去看那公司,已经消失了。奶奶心脏病发作立刻就被送医院了,其他的几个朋友目前正在通过法律渠道准备追回钱款。想想,一个老知识分子,应该不会是轻易被骗的,可是,对方开的价码无线大,人的贪欲也是无穷的,那么脑袋一热,就这么被骗了,又得不偿失的给自己找事做。 有个远方表叔的儿子,在年前突然给老父亲打电话要车费,要知道这儿子可是消失了两年了。表叔很着急啊,就是觉得这儿子好像出了什么事,赶紧打钱,过年前一天,儿子是回来了,可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最后,好生的盘问,才说出了实情,原来,他这儿子本来在外地自己做点小生意还是可以赚几个钱的,结果碰上个哥们,有一晚上,喝酒来着,就说哪里哪里可挣钱了,他这儿子一听心动了,小生意也不做了,第二天一早就跟着这哥们去了陌生的地方。 一去,吓一跳,各种宣传课,各种洗脑模式开启,留下家庭地址、电话什么的,说的都是溢美的言辞,不过住的就差了,10来个人挤在一起。想走,不可能了,每天都有守夜的人看着,逃不掉,一旦想要逃走,那可能就是一场武力的对待。他这儿子没办法啊,人家说了给朋友什么的打电话推销东西,让他们打钱来,这样才肯放他们走。他这儿子也舍不得钱,可是,不给钱在里面根本混不下去,只能不停的交钱,就这样,在里面一晃一年多,最后自己交完了身上所有的钱,总算是混得了里面头头的一点信任,有一次,趁着大家一起出去购买东西的时候,偷偷溜走了。身无分文的他,只能给老父亲打电话求助了。 瞧瞧,是不是都是钱惹的祸事,可是说起来,根上还是自己,经不起诱惑,走了歪路,白白受了罪。诱惑,这个词好像就是暗夜里的漂亮妩媚的性感女郎在向你招手,等着掏干了你的心肝肺才算是对得起妖精眼底的那一抹狡猾。 我听说某个漂亮的女孩子被人哄骗到了一个山村里,也听说过一个中年人遭到被骗跳楼自杀,还听说过,有的人走进古墓看到那样多的金银财宝没完没了的占有,结果可想而知。人类最可怕的是欲望,似乎欲难平,像是个无底洞永无止境,倘若控制不好,就会摔进深渊。古往至今,有弑君夺位的,有弑父杀兄夺位的,有为了皇位杀了当年一起浴血奋战的同伴的,这些故事多的不能再多。欲壑难填,心不静,则难安,不安则恐惧,心静,则体凉,性平和。 我们是世俗之人,需要一日三餐,吃喝拉撒,为了生计忙碌,一旦诱惑来临时,便想要更多,如若对方给你一斗米,你便想要一缸米,有了一缸米,又想要一仓米甚至更多。你以为那些不为几斗米折腰的人有多傻,你试试,当诱惑来临时,淡定如初,不抬头,不闭眼,不看,不闻,不听,宁愿勤恳的生活,开玩笑,你能行吗?所以说经得起诱惑是件了不得的事情,一旦你真的经得住诱惑了,又怎么可能有被骗一事,万物心魔终究来自本身,好好的路自己掌控怎么走就怎么走。 抱着被子睡不醒的季节 已经是早上九点,依然做着梦,梦里在撒哈拉沙漠里躲藏着匪盗,又一会儿下起了雨,沙漠一片茫茫的苍黄。闹铃叫了好几遍,我还是醒不来,知道该去上班了,嗜睡的一年,思维越发的开始停滞。 一个人开始去担当,今年的开始是完全的蜕变。对着水杯子喝口水和一个陌生人闲侃半天,为了赚一点钱,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开始明白这些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要去生存。受过一点冷漠和冷眼,多数变得强硬和柔和,已经不再乱发脾气,想说话的时候,咬着舌头,不敢多说话。 徒步、羽毛球、跑步、聚餐,各种沙龙,一个女孩的蜕变大抵是这样。脱下高跟鞋也可以很自信,没有浓妆艳抹,仅仅靠一身的淡定与稳重,也能妥妥的过好每一天。 深夜、凌晨,依旧敲着键盘,电话响动个不停,厌烦与无奈的委婉,舟车劳顿去远方,感悟世事无常,睡倒在陌生人的车厢里,对于一个有轻微洁癖和经常焦虑的人来说,确实不易,才明白,过去的自己过的太过安逸。 该懂事了,不再只是风花雪月了,这个年纪的我们,不再瞎说胡侃,不靠谱了,不再纯净的如18岁的模样,不再不好意思的抹不开面子。 开始忙碌挣钱没有周六周天,困到坐着都能睡着,怕自己老去的太快,不敢太熬夜,又不得不熬夜。阅历还是太浅,许多事还没有经历过。常常对自己说:亲,你没有老过,所以不必为当下着急,老过以后再看这些都不是事了。 我喜欢抱着被子睡觉,可是,睡觉的时间太少了,所以睡不醒变成了奢侈,每天都在睡不醒的状态里,开始新的一天。很喜欢《飘》这个电影,电影最后一句说: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我有个梦想,就是有一天,活的恣意潇洒,50岁的脸上没有岁月的痕迹,身材依旧年轻。所以这样俗气的想法,让我付出了行动,跑步、健身,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我还有个梦想,就是一个人去旅行,不,不是旅行,是记录。突然无牵无挂的生活,让我觉得这个季节分外的好,怕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日子。 这个时节,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静静的敲完这样几行字,然后又开始忙碌,再明天早上又是一个叫不醒的我。 外面是刚刚下了一夜雨的天,妙的是花开了,空气变得甜腻,城市的天空落下大片的云彩,白的云蓝的天,暖的光线,安静的音乐,好久,没有这样惬意。 我希望自己,永远都睡不醒,爱睡觉,爱吃饭,爱哭,爱闹,爱玩,然后回头生个小朋友和我一样,带着他在这样的季节里,去写生,舟车劳顿里睡不醒,懒懒的,睡醒了就笑。 只有做一个无法复制的dna,向前走。 作者:若然明年 向前走,没有退路 只看我一步之前, 引导我,那仁慈的灯光, 是你让安宁常伴我的身边。 我并不想看遥远处的风景, 只看我一步之遥给我带来安宁的灯光。 --------题记 我们永远都站在人生的交汇点上-----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过去,还有永恒难测的未来。我们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过去和未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命,把眼前的事情做好。无论压力有多大,每个人都要坚持到夜幕降临。 朋友默默最近患上了焦虑症,见到她时,神情憔悴,表情有点僵硬,坐立不安,有点小埋怨,但是还是很好的控制着自己。 默默是个很努力的女孩子,她总是居安思危,走到这一步,想好了未来的每一步,这样,她才能觉得安宁。偏偏老天有时,并不能总是眷顾她,偏偏她也没有学会顺其自然的态度于生活,这样长期的焦虑,还有夜幕降临后,她深深地感受到死亡的威胁。 默默找个男朋友,从理论上来说,她应当是快乐的。可是,无人的私聊里,知道她担心着对方的前女友会再来纠缠他,因为他的前女友很优秀,这让默默在忧虑里过了好一阵,快到结婚了,默默又开始忧虑于未来,她总觉得未来有许多的责任要承担,似乎不能胜任。倘若这些思考都是从成年人成熟的角度上去考虑,也无可厚非,可是,她偏偏做不了决定。默默为此而焦虑了好一阵,从此,这一切都变成了她的其中病因之一。 如此优秀的你,焦虑为那般? 默默工作时,挺努力。有一次,默默忘记了统计一个数字,后来,又发现这个错误时,开始辗转反侧的睡不好,尽管事后做了补救,但是面对不依不挠的同事,还有领导的责问,觉得有点承受不了。我得知这件事后,对默默说:“多大的事,最大的责罚莫过于老天的责罚就是死亡,最小的惩罚就是你还活着,工作里,最大的惩罚莫过于离职,只有你好好的,才能有可能有更好的未来等着你。” 默默的生活里,似乎也在焦虑,她总是活在回忆里,觉得过去万分美好,又活在未来里,憧憬着童话般的状态和美梦。默默回归生活后,就有点自卑,生活于她,并不快乐,朝九晚五,虽说也三五朋友小聚,但是,成年后,大家多半都是再谈论工作、婚嫁,也大多数是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玩,突然觉得有些孤单。 认识默默时,在一个音乐沙龙里,默默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歌儿来,银铃般动听。她有一份令旁人羡慕的稳定工作,在一家银行上班,虽说挣不了什么大钱,但是还算稳定。她有好的学历,漂亮的脸蛋,修长的身段。 可不可以先放下,再走路,可不可以骄傲一点,活在当下。 在美好也是曾经,在憧憬也是未来 那天下午,默默突然和我说,她想要结束生命,我问她:为何?她说觉得很没有意思,人生来来回回的就是那些事,朝九晚五的不过是为了个钱字,庸庸碌碌的似乎不甘心,她想不好她的未来在哪里,也想不好生活为什么不能像过去那样好,也想不明白,今朝存在的意义。 那天下午进入默默家时,默默的窗帘是拉着的,整个屋子暗沉沉的。看着她的脸,我抱住了她,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劝慰之词,我知道,她这时的情绪什么也听不进去。将窗帘拉开,我对默默说:默默,我们最大的懦弱就是因为生活无力之时的死亡了,最好的结果就是过好今天,不要去想过去,也不想未来,哪怕自私一点,只要你活着,还能让爱你的人继续爱你就好。”默默挡着阳光,不敢抬头面对窗外的世界,我拍着她唱着小时候的儿歌,带着她去窗外看看走走,不提过去也不提未来。 默默后来有了自己的信仰和每天坚持的习惯,她的焦虑症好了,她说:“活好今天就好了,不想去想过去的事情了,再美好也是曾经,不想去憧憬未来,再好的憧憬也只是遥远”。 无论生活到底怎样,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做一个无法复制的dna,向前走,放空一切,会发现彼时的你,可以克服一切。 能使内心平静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那时,以为有些事会过不去,因为太年轻,经年后,再回头,那年的事早已模糊。顺其自然的现在,努力的向上的你,这样就够了,厚积薄发,终有一日,会忘记过去,不虚妄着未来,发现当下一切都太好。加油,支持我的你们,还有你们支持的我 HI ,谢谢你不爱我 春天的来到,泥土被一点点的晒干,干散的土里冒出星星点点的绿意。经过冬天就是春天了,烂漫的一切从这里开始。 花儿开了,衣衫单薄了,鸟儿叫的更悦耳了,阳光也温暖了许多。图书馆里的那些书在下午的阳光里透过历史走向了这个春天,所有人安静的泛读每一本书,说话静悄悄,微笑的恬静洋溢在每一张脸上。 日子飞快,换了新装,新的环境,加班加点,与不同的人接触,说话。经常累到抱着被子醒不来,听到可以挣钱就两眼放光。人生的口号变作:我的嗜好就是赚钱,无不良嗜好。 以为阴霾的冬天会挥之不去,可是,好像差不多都变作了灰色,甚至记不起来,人类的记忆就是这样奇怪。《如果。爱》里有一句话是回忆唯一的用处就是忘记,hi,我现在就是这样,留在脑海里就剩下碎片。 hi,谢谢你不爱我,自从你不爱我以后,我戒掉了失眠,不再喝酒吃安神药,每天都是笑脸,每天精力充沛。自从,你不爱我以后,我从土坑里爬出来,变的很努力的走路,生怕失去点什么,懂得了挣钱的好处。自从,你不爱我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联系着你会产生的一系列未来,这让生活轻松了许多。自从,你不爱我以后,可以大胆的和不同异性交往了,再也不用担心你会难过。自从,你不爱我以后,换上了平底鞋,不再取悦与谁,反而一切变得更好些。自从,你不爱我以后,会静下来写东西、工作了,空出的时间让我充实满了,所有人都夸我是个优秀的女孩,因为充实,接憧而来的各色施展自己的平台也多了。 hi,谢谢你不爱我,因为你爱我,会让我愧疚、犹豫、矛盾、纠结、头疼。而你不爱我,这一切都结束了,gameover,一切焦虑瞬间解除。 原本以为,一切会让我难过很久,后来,发现,也不过如此。 hi,谢谢,你不爱我,因为你不爱我,我明白人世间生死离别都是寻常事,更何况只是一个人的离开,我再其他感情里变得更成熟和淡薄了,不会刻意的等一个人的信息和电话也不会太去关注别人了,明白每个人的喜怒哀乐只是在自己的独立个体里产生,与让人无关,所以应该更好的管理自己的情绪。 hi,谢谢,你爱过我,让纯白如白纸的我,走进了人性的第一步,因为经历,因为时间,因为接触,弥补了人生的一块空白,学会了淡定、成熟、安稳、稳重,凡事不再焦躁。 hi,后来,我还是谢谢你不爱我和爱我,因为无论怎样,钉子订过的木头终究会留个洞,无法修复,也无法擦拭,所以就让这个洞在某个角落里渐渐的被遗忘。 hi,每天清晨都睡不醒的我忽然就觉得好感动,每天与不同的人交流,努力支持自己走出去去见陌生人的我,在那些发生过的每一次继续努力的路途上,都会好感动,因为你不爱我,所以感动。 hi,如果,你还爱我,我的空余时间里,都会被感情这回事折磨,因为太过在乎,我写不好一本书,做不好几件事,除了学会撒娇卖萌打扮与男人相处,似乎其他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hi,最后,还是要谢谢你爱过我,至少让我沿途的风景里,多了一些经历,让我知道除了自己以外,还有其他人的心声,学会了去换位思考。 致那些年爱过我和不再爱我的那些人,hi,感激你们爱过我和不爱我,因为灰色地带里所有的伤心难过,成为我人生里的一个财富,在沿途剩下的路上,可能还会栽进坑里,但是明显我不再觉得痛,抗压能力强了;因为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状态,让我以后的路上想起来,会让我偶尔会心一笑。 hi,谢谢你不爱我,至少没有一直拖着我的年华逝去,让我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也谢谢你让我知道离开你以后自己有多优秀。 2010年若然文集摘抄: 春华秋实,你已不在,经年已过,馥郁犹存,花遗落在河堤,满目皆迷,不知是因你的消逝,还是那多年前的遗梦。捧了一地的碎花, 怜了多时的那柳影下的鱼儿。躺在梦里,潘多拉向我邪笑,看,连那最卑微的鬼神也向我招手,像极了大洋彼岸妖娆的曼陀罗花。走在漫天的飞雨中,那条可恶的伤疤具然渗出血来。 告别昨天 春天来了,万物苏醒,大地一片欢腾,阳光依然跃动,氤氲着淡淡的慵懒气息。树开始爆青了,天空中有一二风筝浮动,那是孩子的眼中飞翔的天使。冬衣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暖色调的单衣。 总以为还在冬日里,睡眼惺忪的看着窗外,灰蒙蒙的一片,总以为还是那张略带婴儿肥的脸,当青春呼之欲出的美丽在身体里震颤时,有些时光便走的远的不能再远了。恬静的不能像当年那样一抬头便嗅到淡雅的棉花香,微微笑着要吃糕点。闭上眼,便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在那样的年华里,拥有着不可一世的桀骜与嚣张。少年用最稚气的背影与歌声为我们描绘了土抷墙上最难言的心事,殊不知那些也仅仅是时光流转中生命为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门前的溪水依旧唱着歌儿,戴上蓝色发卡穿过林荫小道,走过曾经的操场,用最淡然、平和的笑容去对待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这个春天,不再寂寥,不再无味,不再去述说成长中的痛苦,有的只是流动在空气里的温暖气息。我们不再轻狂,不再桀骜,不再稚气。拿起画板,为自己涂上满是葱绿,满是融和的彩色画面,伸出右手,。抬头,看向远方,让阳光为你驱散那些浓雾,地平线的另一侧,有一轮红日,只为你一人冉冉升起。好吧!让我们告别昨天,镜中的自己,没了那年嚣张的笑容,没有眼间。眼角堆满了这个春天为我们堆积的笑意。好吧!让我们去户外吧,那里有最清新的空气,封锁了一冬的水流在唱歌,有老人、有孩子、有少年,有美好的一切。 这个春天,转过路口,唱完最后一滴可乐,转过身来笑着,对身后的自己说:“再见。”天空依然蔚蓝,日月星辰,依然在转动,万物又迎来了新的一季的开端,你对自己说:“再见了吗,朋友,在这个春天里。 因为倔强 不过一朵绚烂的花, 易碎; 绽放在炫目的年华, 花朵绽放在身体里, 妖娆而炫耀的美好; 骄傲源自年华, 期盼的是一世的浪漫; 宛如绵延的河流, 唱一生的歌谣。 谁说过, 妖娆的年华, 艳丽的花, 蜂舞的蝴蝶, 明晃晃的正午的光。 因为妖娆,可以炫耀; 因为蝴蝶,所以赞誉; 因为明晃,所以刺眼; 因为年华,所以交换。 可是, 因为妖娆,可以高傲; 因为倔强,可以拒绝; 因为蝴蝶,,生命短暂; 因为明晃,可以温暖; 因为易碎,所以坚守。 学会倔强,变作河流。 去走崎岖的路径, 穿过高山,看无边的景 闻野花儿香, 坐看夕阳流光。 谁说倔强不好, 骨子里的东西, 刚硬的走的更远; 谁说倔强不好, 因为倔强, 所以花开的更盛, 碟流连的人生更美好。 爱上倔强, 因为华年。 怀旧的情怀源于现实的无奈、疲惫,对吗? 也许现在的一切都比过去好,可是,太过疲惫后,还是想那些年,我们纯白如纸,光阴似水的流年。-----题记 (1)姑娘,别哭 很久以前一个女性朋友,向我哭诉,说她男友再也回不了头了,说是因为新欢太妩媚。 我回了句:“新欢够优秀吗?” 姑娘说:“没有看出来。” 我说:“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分开吗,因为太年轻了,太年轻的时候,总觉得离别也罢,伤感快乐也罢,还有大把的时间挥霍,你们都没有经历过许多的酸甜苦辣,所以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则他在晕头转向的爱情里,迷了方向,舍弃了你。” 姑娘又问我说:“他会回来吗?” 我反问她说:“倘若他和新欢分手后,或者发现新欢不够好,或者在现实的残酷里,在激情过后的生活里,或许会回来,你还会接纳他吗?” 姑娘流着眼泪说:“不会,那时,估计我已经有了家室了。” 我说:“就算你没有家室,你也不可能接纳他。他爱上的是美貌,男人都是现实的生物,也许不单单是美貌,可是,过些年,你在人事上经历,他也在经历,我相信你会在未来更加的努力,那么到那时,如此优秀的你,看到一个颓废的,被现实折磨的秃头大叔,你估计会觉得亵渎了年轻时爱情的美好。他会变得势力、世俗化,无论如何,你们都不可以在一起,再者,开弓没有回头箭,想来,如果他混的凄惨,也不会好意思在回头,回头的也都是人渣。” 姑娘问我可以挽回吗? 我笑了,说:“你在晕头转向的时候,自然看到的都是对方的好,更何况你哭哭啼啼的,骂骂咧咧的目前状态,即使没有这些,因为你的年轻,因为真的深爱过,如何淡定的下来。假如对方是个情场老手,随便挑逗一下男性,随便装个大度,随便花枝招展下,你与她比,自认逊色不少,何必呢,开始新的生活吧,你是独特的个体,属于你自己的,假如你未来的发展一片大好,也许他会回头仰望你,可是那时,都已经晚了,年轻就这点不好,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总觉得新鲜,新鲜劲走了,一切也都了然了。” 姑娘说那么今生是无缘了,我点点头,说:“每个人出现只是为了上一世的缘分,你们今生的缘分就到此了,有时是命运的安排,也许你会有更好的在等你,老天故意让他花了眼,才好放你一条生路,从而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很早以前,我也同她一样,哭泣,可是,兜兜转转,我明白,命运这东西谁也扭转不了,老天要你这样,你就得这样,哭也没用,每一次安排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更何况都是成年人了。我以为渣男是不会有爱情的,至少没用感情。 后来,我认识一个人渣的男性朋友,渣男聊天有一日忽然伤感,说:“那时有个女孩子,早上为了给我买早餐,经常迟到,走路肉嘟嘟的,很可爱,我为了她和老师磨了好久,将座位调在了一起。”我说:然后呢? 渣男说:“然后就各奔东西了,我有了新的女朋友。”他又说:“我再也没有遇到比她对我更好的女孩子了,几块钱的早餐,几块钱的小玩意,几块钱就能让我们很幸福。” 我说:“现在去找她也可以。” 他说:“她早结婚了,孩子都打酱油了。” 我说:“后悔吗?”他沉默了,渣男后来的人生里,至少交过10来个女朋友,其中有谈婚论嫁的,因为他流产堕胎的,他每每说到那些女生时,完全是洋洋得意,可是只有对最初的那个女生表情柔和。 姑娘走时,我问她说:“你确定这次是倾心付出了吗?”她说她是初恋,我说:“这就够了,够他在以后的人生里回忆一辈子。” (2)疲惫与无奈 我的远房表哥年少时,是个帅小伙,学习好,智力佳,耍流氓也是一流。年轻时,他有个清纯的女友,结果他果断的放弃了她。 那时,少年心性,总觉得一切都是明媚的。少年总要经历才会成长,后来,毕业后,经过打磨,发现人与人之间越发的冷漠,除了利益的驱使,别无其他,也遇到过心仪的女孩子,可是,许久以后,总会觉得这些女孩子,多半是为了他的事业小成而来,本也无过错。可是,偏偏他总能想起她,那时,校园时光里,她总是劝说他要好好学习,她总是爱看他打篮球的场景。 那时,他已经要同现在的妻子订婚,可是他却迟迟不表态,终于在一个傍晚,他徘徊在她家的楼下,几经打听好容易知道地址,尽管旁人告诉她,她已经结婚,他还是执意去看看。 那个傍晚,她衣着朴素,微笑着拎着菜篮子回家,他吸了一根烟,见到她立马掐灭了烟头,装作路过,同她打了招呼。她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张含笑的脸,还是柔情似水的模样,说话轻声漫语,他们闲聊了一会。忽然从楼上跑下来两个孩子,最小的小女孩,眉眼像极了她,他问:“你结婚了吗?”她点点头招呼孩子过来叫叔叔。他的眼睛暗了下去,逃似的离开了,他喝醉后说:“假如那个傍晚,去找她,她没有结婚,我会娶她,会以最快的速度下聘礼,太晚了,我早点去找她就好了。” 我说:“倘若你没有在人世间经历许多,一定想不起她的好来。”他吐了口烟圈说:“哎,缘分吧。” 我说:“你妻子比她漂亮吧,为什么还会怀念。” 他说:“我娶她不过是刚好合适罢了,后面的锅碗瓢盆,她的性格也越来越真实了,我越发的觉得做错了一个决定。”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是,遇见你时,我们都年少,莽撞又极端,匆匆的离开,撂下几句狠话,学了书里的桥段,毅然决然的走了。 几经辗转后,经历人事起伏,忽然有一日,旁人提及你,内心颤抖了,因为现实太无奈与疲惫,我早已疲惫不堪,也只有那几年的流年,我们单纯似水的去挥霍,去爱。在往后的时光里,经历越多,越觉得当你的所谓的爱情有点扯淡,因为再也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的无私的奉献过我,痴迷的对待过我,哪怕任性也好,纠缠也罢,至少从未世俗将利益放在第一位。年轻,不是一样好东西,它容易让许多的懵懂少年去错过,回头时,那些人都已经走的远的不能再远。 北方的故往 北方、白桦树、姑娘, 深秋的爱慕; 白色树干, 岁月的划痕, 斑驳的冲向天空; 一地的叶儿, 飘洒的金黄色雨; 梢头顽强的鲜艳, 迎风哗啦啦的响。 北方的姑娘, 跳跃在这深秋的黄色里, 明媚的笑容, 素手扬起艳色丝巾, 驼色的大衣衬着如水的面容。 细碎的阳光穿过秋的肃杀, 额尔齐斯河分支的河水, 碧绿的石头,满山的落叶松。 那双划过深秋的眼眸,跳跃的靴子; 那深山里的笑容, 纯净的走远的北方的姑娘; 泼辣勇敢野性的红色, 冰纯广阔的大山一般的灵魂, 挥挥手,那片白桦林; 我为你歌唱,远走的我, 留下的爱人,还 有那段马背上扬鞭的故往。 烟雨小村 烟囱里冒出了烟, 炉子上架起了水壶, “哈呀呀,太冷了”跺跺脚, “哈呀呀,这奶茶真热乎”大口的喝, “哈呀呀,这打的馍馍真喧呼”慢慢的嚼; 下雪了哈,下雪了,第一场雪吼。 “哈呀呀,雨夹雪,打的菜园子的枝枝叶叶都蔫了。” 吃完了,喝完了,热火的收拾洋芋去, 声大的能把个村子划破咯, 静的很静的就剩下一点羊叫唤。 力大的很就扛袋子去, 忙的呢忙的很忙的开心, 洋芋犁了三茬子了, 菜窖里积着看着就高兴。 碳房里的碳足足堆了半屋, 过冬都是热茶热汤热屋子来。 “哈呀呀,再不说了,就你话多。” 羊圈边上堆了结实大草垛, 凉房里都是粮食, “哈呀呀,再不骚情的显摆了”。 晚上了,热热的睡下去, 半夜还要奶羊娃子去, 再不话多,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