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第1章 进入原始的荒野 悠悠渴望在流浪,最恨习惯锁链长。 冬日蛰眠惊风起,唤醒野性高呼狂。 巴克(狗的名字)没有读报,如果读了,他肯定会知道这悄悄降临的灾难。这对他,对整个从海岸地带到圣蒂戈那些强壮、身体上长满柔顺长毛的狗都是场劫难。因为人们在北极的黑暗中盲目摸索发现了黄金矿,加上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的大肆渲染,数以万计的人都纷纷涌向北方。他们都很迫切地需要狗,需要强壮的狗儿为他们辛苦劳作,尤其是那些能够抵御严寒的长毛狗。 巴克生活在阳光和煦的桑塔科拉山谷一个叫米勒的法官院子里,这座大宅院坐落在大路后面,周围绿树环抱,寂静的树丛里隐约地看到旁边宽阔的走廊。草地上,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纵横其中,旁边高大的白杨树枝郁郁葱葱地交织在一起。屋后则更是宽广,除了许多大的马厩外还有好几排仆人们住的小屋,上面爬满了青藤,十来个马夫和下人随时听候吩咐。一望无际的仓库一排排井然有序地立着,长长的葡萄棚、绿茵茵的牧场和果园,还有装着抽水机的自然井和用水泥灌注成的游泳池。米勒法官的那群孩子早晨在这里游泳,下午乘凉。 巴克管辖着这个庄园,土生土长的他在这里度过了生命中的四个年头。当然,这里还有其他的狗,但他们绝对没有巴克这样辽阔的领地,在他看来,那些家伙算不了什么。他们来来去去,或是住在拥挤不堪的狗舍中,或是学着日本哈巴狗图茨和墨西哥无毛狗伊莎贝尔那样,偷偷住在屋角下,懒得把鼻子伸出门外,更不迈出大门一步,他对此感到十分怪异。除此之外,这儿至少还有二十只猎狐狗。当图茨和伊莎贝尔被一群女仆用扫帚和拖把保护着从窗口探头向外看时,他们就恶狠狠地不停狂吠。 巴克既不是关在家里的狗,也不是狗舍中的狗,整个庄园都属于他。他有时跳进游泳池嬉戏,有时跟法官的儿子们一起出去打猎。早晨和晚上他陪伴法官的女儿莫丽和爱丽丝一同散步。严寒的夜晚,他舒适地躺在法官书房里熊熊的火炉旁,在法官脚下安祥地睡着。他让法官的孩子骑在他的背上,在地上打滚,时刻保护着他们。有时他冒险走到马房旁的喷泉前,甚至更远,直到牧场果园里。倘能遇到小猎狗,他更是昂首挺胸,一副十分傲慢的神情,根本不把图茨和伊莎贝尔放在眼里。因为他是一国之王,管辖着法官家里所有的飞禽走兽,包括人在内。 他的父亲是一只身体巨大的巴纳德狗,叫艾尔莫,曾经形影不离地陪伴着法官。巴克可能像父亲的模样,但他没有那么庞大,只有一百四十磅重,主要由于他的母亲谢普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虽然如此,一百四十磅加上良好的生活和周围人们的尊敬,使他很有不凡的帝王气派。从出生到现在的四年中他一直过着阔绰的贵族生活。他十分自豪,甚至有点自负,俨然乡村绅士那样洋洋自得。但是他总克制着自己不要光享受,经常到户外打猎和类似的户外娱乐使他脂肪大减,对他来说,就像洗冷水浴一样,游水使他有了一个健康的体魄。 这便是巴克在1897年秋天的生活情形。当时克伦达(北极最初发现金矿的地方)发现了金矿,人们不断从世界的各个角落奔向冰天雪地的北方。巴克没有看过报,也就不知道那个叫马纽尔的园丁帮手心怀不轨。马纽尔染有许多恶习,但最坏的得数赌中国牌。其中,注定他要倒霉的是他迷信一套固定的方法。玩这个需要钱,但他那少得可怜的园丁帮手的工钱,仅能勉强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 那个令人难忘的晚上,马纽尔拐骗了巴克。那时法官外出参加一个葡萄干制造商协会的活动,孩子们也都忙着组建一个运动俱乐部,没有人看到马纽尔和巴克走出果园,就连巴克也认为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散步而已。他们一直走到了一个叫大学停车站的小车站,此时看到的那个惟一的男人与马纽尔谈了些什么后,一场交易就无形地成功了。 “先把它绑起来。”那位陌生人冲着马纽尔叫道。于是巴克很快被马纽尔用一根粗绳牢牢地套住了脖子。 “行了,”马纽尔说道,“绳子松紧随你的便。”陌生人轻声哼了一下表示认可。 巴克眼睁睁地被绑住了,老实说,他到现在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前他总是坚信自己所认识的人的智慧比他更高一筹。他凶狠地冲着握住绳子的陌生人叫着,希望能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懑。可是陌生人并不理会他这好似命令的狂叫,反而把巴克脖子上的绳子勒得更紧,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快气疯了,竖立起浑身的毛发扑向陌生人,那人顺势迎将过来,死死地捏住他的咽喉,重重地将他摔到地上并且残忍地把绳子勒得更紧。巴克痛苦地挣扎着,舌头伸出口外大口地呼吸着,庞大的身体不断徒劳地左右摆动。他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更没有谁对他这么残忍过。渐渐地,他感到头昏眼花,但自己还能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被人抬着扔进了刚刚停住的火车行李车厢,再以后就什么也不清楚了。 他终于苏醒过来了,但总觉得舌头在隐隐发痛。忽然,尖利的汽笛声使他明白了自己身在何处。以前经常陪法官出去旅游,坐车的感觉当然不会陌生。他回想起以前的生活,终于难抑心中的怒火,迅猛地扑向身旁的陌生人,并紧紧地咬住了他那试图扼住自己咽喉的手,直到再次被绳子勒昏。 车厢里响起了一阵厮打声,待到列车员走过来查询时,那男人把被咬伤的手藏到身后说道:“噢,这狗犯了病,主人让我把它带到旧金山的一个名兽医那儿治病。” 车到旧金山,那个男人在临海一酒吧后面的小屋里很得意地谈着这场交易。 “我总共才得了三百五十块,”他又不禁后悔了,“下次没有一千块绝对不行。” 他那藉以裹手的毛巾还不断地滴着鲜血,右腿的裤子也从上到下地开了一条缝。 “卖主得了多少?”酒店老板质问道。 “一百。”他举起右手说,“一分也不少,我敢以耶稣的名义起誓。” “付你一百五十块。”酒店老板低着头一边数钱一边算计着说。“他顶多值这么多,要不我便成傻瓜了。” 那个绑架巴克的家伙解开染红的毛巾,失望地看了看血肉模糊的手,自我解嘲地低声道:“但愿不会得狂犬病。” “谁能保证,我看你也该这样。”酒店老板笑道,“过来帮一下忙吧。” 巴克感到浑身疼痛得厉害,脖子上套着的绳子还未解开,呼吸依然十分困难,好像只剩下半条命了。但他总是咽不下这口气,总想蓄势报复自己的仇人。可是他确实虚弱至极,又一次被重重地摔到地上,扼住喉咙,解下了脖子上的绳索,最后被扔进了一个木制的笼子里。 漫漫长夜,加之现在这悲惨的境况,还有什么可以安慰他这旧日国王的自尊心呢?他静静地躺着,带着愤怒沉思着刚刚发生过的一切,但是他终究不能搞清这帮家伙到底要把他怎么样。尽管如此,他还是隐约地感到一场灾难即将来临。深夜时分,他每每都被“吱嘎”的开门声惊起,要知道他是何等地想见到法官,哪怕是孩子们也能安慰一下他那受伤的心。可是每次他看到的都是那张不想多看一眼的酒店老板肿胖的脸。昏暗的灯光下,他倍感伤心,寂寞使他再也不能忍下去,每次发出的声音都变成了野性的咆哮。 没有人理会他。天刚亮就走进来四个长着丑恶嘴脸的男人,他们抬进一个笼子,衣服破烂不堪,头发乱得像一堆枯黄的野草。不用细想,这些人肯定不怀好意,想迫害他。巴克怒了,他隔着笼子往外面一阵大吼。这帮人相互会意地笑了笑,拿起棍子捅他,起初他死死地咬住棍子不放,直到那四个家伙戳得更厉害时他才明白了他们的诡计,于是他突然躺在了笼子里,任凭他们抬上车。再以后,巴克便多次被倒手,记不清笼子被搬动了几次,又有多少人看管过他,直到最后被运到汽船渡口,再到火车站被当作托运物装上快车开走了。 火车轰隆隆往前急驰,整整两天两夜,巴克滴水未进,也谈不上吃了什么,他心里闷得慌,总感到憋了一口气吐不出,连身体也不住地打颤。当邮差走过来时,他使劲扑向笼子上的木栏。他们嘲笑他,学着各种可恶的姿态戏弄他。他心里明白,这帮可恶的兔崽子正在用卑鄙的手段侮辱他,他的“国王”威严正受到伤害。他显得更加愤怒,高度紧张和激动使他的情绪变得极差,但现在他确实抗拒不了,严重缺水使他口干舌燥,整个身体都会在顷刻间爆炸。 然而脖子上的绳索终究被解开了,这使他从绝望中看到了希望的火花,要知道这东西使那些家伙占了多少便宜,而他却又显得无能为力。现在可不一样了,两天来受到的各种侮辱让他下定决心使第一个靠近他的人倒霉。他大口地喘着气,两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眼睛里布满了红得快要胀开的血丝,自己都快气疯了。变化真是太大了,大概法官见了也会吓一跳的。在西雅图,邮差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抬下火车,才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四个家伙格外小心地把装着巴克的笼子抬进了一所围着高墙的后院里。其中的一个男人走出去跟车夫算了帐。不用想,这家伙肯定又不会做出什么好事情。巴克愤怒地盯着他,盯着他那张长满横肉的脸和手中握着的那把明晃晃的斧头和一根棍子。 “干嘛?你疯了,想放它出来?”车夫疑惑地问道。 “当然。”那人头也不回,抬起手臂把斧头照着笼子砍了下去,其他三个抬他进来的人加上车夫都惊慌失措地跑开,远远地趴在墙上观望。 巴克奋起浑身的力气冲撞着木笼,急切地想得到自由。他不住地咆哮着,跟着斧头一举一落到处乱蹦。 “行了,行了。你这不知好歹的红眼魔鬼。”那男人劈开了一个缺口,刚刚跟巴克身体差不多宽的一个洞,并且赶忙用棍子换下了斧头,牢牢地握在右手。 巴克两眼充满了血丝,他抖了抖身子,耸起了浑身的毛发,那疯狂的目光好似快要吞下眼前这位不怀善意的家伙。站了约莫几秒钟,他一下子爆炸似地跳起来,带着整整两天两夜所受的委屈和心中积下的怒火,扑向了笼子外那个男人。但是很不幸运,还没等他碰到那人,他就被空中飞来的棍子打翻在地上,上下牙齿也猛地磕到了一起,整个身体都被这一击而疼得发麻。但他还来不及思考这些,甚至连打他的那个东西也不认识,便又狂吼着冲了上去。接下来又是被重重地打倒在地上,愤怒的他已顾不了这么多了,尽管他这时已知道那是一根棍子,还是使尽全身的力气冲向那男人…… 一次又一次,巴克被毫不留情地打翻在地。他口吐白沫,两腿直打颤,两天两夜没吃没喝的他再没有力气往前冲了。他摇摇晃晃地慢慢走动着,鼻子、嘴里和耳朵上到处沾满了鲜红的血渍,斑斑点点。突然,那个人走过来,把棍子一挥,又重重地打到了他的鼻子上,顿时他疼痛得直叫,带着一声长啸,再一次向那男人扑去。那人不慌不忙地把棍子换到左手,伸出右手残酷地抓住他的下巴,使劲掐着,然后在空中挥舞了整整一个圆圈,最后又重重地摔在地上。 他没有再多想,顽强地站起来算是孤注一掷地发起最后一次进攻。但一切又都在想象之中,巴克这次被男人打了致命的一棍,他身体失去平衡,很快便倒下去了,完全失去了知觉,两腿还不停地抽搐着。 “哎,你的身手挺不错啊!”墙头上远远观望的一个家伙冲着那个男人说道。 “你不知道吗?他天天都要驯服烈马,星期天经常驯两次呢。”车夫一边爬上车一边答道。 巴克终于又醒过来了,但他再也没有一点力气了,他躺着并没有动,只是愤愤地望着那个穿红色衣服打他的男人。 “它叫巴克。”那男人慢吞吞地念着酒店老板写给他的纸条,老板正想请人代售这条刚带来的狗。“巴克,我亲爱的小宝贝,”他故作温和地说道,“我们刚刚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的事情,先把它忘了吧,现在我们也该清楚如何做了。希望你好好听话,到那时一切都会很顺利。要不然,我会继续揍你,直到你服服帖贴,懂吗?” 他边说边伸出手假惺惺地抚摸着巴克刚刚遭受毒打的脑袋。巴克有点不自在,他毛发倒竖着,但没有继续反抗,于是很不情愿地接受了。见到那人端来水,他什么也没想便很快喝了下去,并且吃下了那人拿来的许多生肉。 巴克自己明白,他被打败了,他知道单凭他一个绝对赢不了一个拿棍子的人,记住这个教训并且永远忘不了。但他又没被打垮,这次教训虽然结局惨了一点,毕竟这是有生以来他接受的最有启发性的一次,更何况他清楚地看到了生活中现出的凶狠、丑恶的一面。时间过得很快,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奸诈的本性也渐渐地显现出来了。这些日子里,又有不少狗不断地被送到了这里。他们有的装在箱子里,有的拴在绳子上,有的十分温顺听话,也有的脾气暴躁,就像巴克自己刚到时一样,又跳又叫。但不管怎样,他们最后都还是被那个红衣男人驯服了,一个一个都很听话。每次看到那悲惨的驯狗过程,自己当初的场面便自然地在心中回荡。这种情形使他不得不接受一个歪曲的甚至是错误的“道理”:拿着棍子的人就是揽有大权的统治者。个个必须服从,尽管不一定要讨好他。现实使他变得十分乖巧,他再也不会为什么小事感到不安,因为这几天他亲眼看到有许多被打败的狗可怜地摇着尾巴讨好那人,甚至他还看到有一条狗因为不愿巴结、顺从,最后被那人活活打死在这里。 这儿经常有一些陌生人过来,他们都陪着笑脸,对那个红衣男人点头哈腰,几乎每个人都十分恭敬地递上一叠钱,再以后就是拉走一条或几条已经驯得很温和的狗。巴克也不知道他们的去处,他无法知道,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回来过。以后的一段日子,他总忍不住地为自己担忧,但幸运的他每次都不被选走。 好日子总是不会很长。终于有一天,一个操着英语的矮瘦男人来到这儿,嘀咕着跟红衣男子说了些什么,生硬的洋文中又夹杂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话,反正巴克自己觉得很难懂。 “嗯,不错,”那人手撑着腰侧着头盯着巴克说道,“一条好狗,实不多见,开个价吧。” “老交情了,三百块总够便宜了吧。波奥特,其实你又不是自己买,也就别讨价还价了。”穿红衣服的男人笑着说道。 波奥特咧着嘴笑了笑,私下里想了想,现在花三百块在狗价普遍上涨的时候买这么一条狗实在不容易。要知道这狗可真是千里挑一的优良品种的好狗。既然加拿大政府买狗,再多也就别管它了。 交易很快成功了,钱点好时,巴克和另外一个比较温顺的纽芬兰狗科雷被矮瘦男人拉走了。这可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红衣男人了。他站在纳威尔号船的甲板上,深情地看着逐渐远去的西雅图,心中很不好受,新的生活从现在开始了。他跟科雷被带到了甲板下,波奥特把他们交给了那个叫弗兰科斯的黑脸大汉。他们都是加拿大后裔,肤色黝黑,但为人都很正直,可以看出他们绝对不像那帮心怀不轨、耍惯伎俩的家伙,巴克十分坚信命运给予他这么多机遇碰到各式各样的人,当然不乏波奥特这些心地善良的。 到了大船的底舱,那儿早就有了两条狗。其中的一条起初跟着一位捕鲸船的船长,后来到过巴林群岛,他身体庞大,长了一身雪白的毛发。他奸诈地冲着他们笑了笑,脑子里说不定正想着什么坏主意。第一次吃饭时,那家伙就厚颜无耻地夺走了巴克的食物。巴克正准备过去惩罚他的时候,弗兰科斯的鞭子啪的一声划过半圈打在那条狗身上。巴克夺回了被偷的骨头,在他心里弗兰科斯是他这些天或者说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公平的人,他不禁对弗兰科斯产生了莫大的好感。 另一条狗则显得比较本份,他并没有表达过多的热情,也没有偷吃伙伴的食物。跟他的旧伙伴比起来,他很是忧郁。他曾跟科雷说,他只希望自己呆着,谁都不要轻易打扰他,否则可能会招来麻烦。人们管他叫“戴维”,他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对任何新事物都没有丝毫的兴趣。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当纳威尔号穿过卡罗德桑特海峡时,整个船身前后摆动不停,大家都紧张、害怕得快要发疯了,而他只是略微地抬了抬头,很不关心地瞥了一下周围,然后打了一个呵欠,又继续睡了。 整条船不停地颠簸着。生活极其单调,但是每一位都渐渐感到天气冷了起来,最后有一天,船上“轰轰”的马达声很快停止了,一切都突然安静下来,船上也一下子忙乱了起来。巴克和其他狗几乎同时感觉到情况发生了变化。弗兰科斯牵着他们走上了甲板,再踏上冰凉的土地,周围一片白茫茫的,地面上也铺了一层松软的东西。他伸出鼻子在地上嗅了嗅,还抓了一点那玩艺儿放在舌尖上,不知道什么味道,有点像水,一会儿又不见了。天空中,还不断地飞下碎纸片般的白色东西,落在身上,冰凉冰凉的。他正感到迷惑不解,周围的人们都“哄”地一下笑了起来,弄得他怪不好意思的,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到雪。 第2章 棍子与牙齿的法则 头一天,巴克总是觉得事情来得太突然了,每时每刻,心里忐忑不安,因为生活中到处都是惊骇的场景。一下子从美好的城市文明进入这原始低级的生活中,总会不大适应。这里再没有以前安然自得的生活,也缺少了和平,更没有了安全保障,到处都是战争,一切都十分混乱,必须时时地提防着外来的干扰甚至袭击。总之,一切都变得十分陌生,狗不再是城市中的狗,就连人好像都保留着十足的野性。他们能知道的,除了棍子与牙齿的法则外,其它什么再也没有了。 整个世界充满了恶狼般的厮打争斗,这都是巴克以前未曾见过的,第一次可算上是一个难忘的经验了。这一次,科雷成了冤死鬼,但必须感谢她,要不然他也就充当了牺牲品,得不到这间接经验。他们在堆满木材的仓库旁边住了下来。在那儿,科雷热情地走上去跟一条强壮的爱斯基摩狗打招呼。那狗没有科雷的一半大,却发育得挺好,他不曾说话,却突然凶狠地扑上来一口咬在了科雷的脸上,又很快地跳了回去。可怜的科雷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脸上的皮就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这一咬可不要紧,周围的三四只长相凶恶的爱斯基摩狗都悄无声息地过来把科雷围了个圈。巴克都不知道什么意思,只看到周围的狗个个垂涎三尺,那只狗又一次进攻了科雷并跳开了,等到科雷冲向他的时候,他就用庞大的身体挡住了她,并把她打翻了。还没等科雷站起来,旁边的狗一下子扑了上去,咆哮着,把科雷压在地上痛苦地嚎叫。 一切都很突然,巴克简直惊呆了。他看着司贝斯那奸诈的笑容和张开的血盆大口,有点厌烦。他也看到弗兰科斯挥着一把光亮的斧头冲进狗群,以及三个人手拿棍子帮他阻止了一场悲惨的血战。攻击科雷的狗一下子被轰跑了,科雷也差不多奄奄一息地倒在了雪地上的血泊里,整个身子都被撕碎了。旁边的弗兰科斯气得直发抖,嘴里不断恶狠狠地骂着肇事者。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着实难忘,通过它,巴克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竞争的不公平。他深深地懂得,一旦倒下就会彻底完蛋,这可谓一个血的教训。从此,他恨透了那帮残忍的家伙,特别是那个司贝斯,也对自己格外小心,生怕重演那恐怖的悲剧。 还没等他从惊险中转过神来,他又意外地被弗兰科斯用皮带和绳子套住了。这东西他以前见过,跟车夫套在马身上的挽具没有两样,他明白,现在他要下地干活了。巴克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伤害,他并没有再反抗,只是吃力地用雪橇拉着弗兰科斯去了山谷旁边的森林里,而后拖了一车柴木回来,他对干这活很新奇,但他还是十分卖力地认真做了。要知道他现在已经学得很聪明了。弗兰科斯很是严格,他拿着长鞭,命令所有的狗无条件地服从他。而且必须立刻服从。戴维是一条富有经验的拖橇辕狗,他不时地侧头咬巴克的后腿,只要巴克出错的话。司贝斯则不同,他是领头的狗,虽不能回头咬巴克,却不停地斥骂他,或是很巧妙地把巴克拉到正路上来。巴克很聪明,在两个同伴和弗兰科斯的训练下很快便学会且有了大进步。至少说这么点时间内,他已知道“嗬”表示停,“马西”表示前进,转弯时弯子要拐得大一点等等拉橇的技巧。 “十分不错!”弗兰科斯满意地笑着对波奥特说:“尤其是巴克,学得很快,干活也很卖力!” 下午,波奥特从各处送信回来的时候又带回了两条纯种的爱斯基摩狗。他们叫“乔”和“比利”,虽是一母所生,却有如天壤之别。比利过于善良,而乔则相反,他阴沉内向,性情怪戾,且不停地吼叫着,眼睛还不时凶狠地盯着人看。戴维没有理睬他们,而巴克同样热情地接纳了他们。司贝斯还是逐个地向他俩进攻。比利见此情景,忙摇着尾巴向他讨好,结果无济于事,待到他转身欲逃时,司贝斯一下咬住他的腰,痛得他直叫,依然向他讨好。乔则截然不同,他后腿支地,前倾着面对围着他转悠的司贝斯,毛发竖立,两耳也立刻翘了起来,他不停地大吼着,两眼恶狠狠地盯着司贝斯。乔确实太可怕了,好像一个不可战胜的神一样,司贝斯无奈地转了过去。为了让自己免受笑话,他回头攻击一旁哭泣着的可怜的比利,把他赶到了营地那边去了。 晚上,波奥特又很高兴地得到了一条年迈的爱斯基摩狗。他身材细长,骨瘦如柴,满脸都是伤痕,那双眼睛却不时地闪烁着英勇的目光。他叫索雷克斯,意思是“暴躁一号”,它性情跟戴维一样,不求得到也不求给予,自己独个慢慢地走进了狗群,甚至连司贝斯也没有注意他。他忌讳别人从他瞎眼的一边靠近他,巴克没有注意,其实他也没法知道。索雷克斯转过身向他扑来,扒在他肩上从上到下咬了一个三寸长的口子,直咬到他的骨头。从此以后,巴克知道了他的这个特点,就再也不到他眼瞎的那边,他们的合作也挺顺利的,再没发生过什么麻烦。索雷克斯的最大特点跟戴维一样,便是独自一个安静地呆着,其实他们心中都有自己远大的理想。 那以后巴克遇到的麻烦就是睡觉,因为这里没有给他们提供集体住宿,不远处的帐篷里点着一根蜡烛,温暖的烛光穿过白茫茫的原野,使他很自然地走了进去。波奥特和弗兰科斯一起喝斥他,咒骂他,并追赶着用厨具打他。愣了一下后,巴克似乎明白了,含着屈辱逃向了寒冷的原野,寒风“嗖嗖”吹过地面,他那受伤的肩膀像刀剐似地疼痛着。严寒使他浑身打颤,他太累了,想立刻躺下来睡一觉,可是地面上冒出一阵阵寒气使他不得不孤独、凄凉地往前走。更气愤的是,所有地方都不时有野狗冲向他,故意招惹麻烦,他竖起颈毛,咆哮着,他们也就悄悄地退回让他过去。 机警的巴克最后决定去看看同伴们是如何过夜的。找了好长时间,连个影子也没有。他知道他们肯定不会在帐篷里,要不,公平的波奥特和弗兰科斯肯定不会赶他出来。他耷拉着耳朵,拖着疲惫的步子,有点绝望地围着帐篷转了几圈。突然,脚下松动了,他警惕地跳起来,同时又吼叫,什么东西都看不清,他似乎有点儿害怕了。但是一声友好的低叫让他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他回过头来看了看,黑色天空的衬托下,白得雪亮的地里比利蜷成一团,舒适地躺在不很大的洞穴里。他轻轻地抽泣着,好像在向他诉苦,并且不停地扭动着身体招呼他,甚至有点唐突地向前舔了舔巴克的脸颊,对他表示友好。 巴克善意地笑了笑。他明白,比利又给他上了一节生动的课,他学会了达亚海岸的睡觉方式。于是,他很自信地找了个地方,很快为自己挖了个洞穴。躺下后,整个小洞迅速在身体散发出的热量下变得很温暖,整整一天的劳累让他香甜地进入了梦乡,尽管梦里他心惊胆颤地吼着、咆哮着。 一阵喧闹声早早把他惊醒,他睁开双眼。下了一整夜的雪。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整个庞大的身体被埋在了雪下面,心头不禁一阵紧张——一种对陷阱的恐怖。他清醒地知道自己正渐渐步入他祖先的生活。因为他是一只高度文明的狗。他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这儿不会有陷阱的,所以没有必要害怕,他浑身肌肉警惕地紧紧收缩着,毛发高高地耸起,大吼一声,他蹦向灰蒙蒙的晨光,眼前飞舞的雪花,像一闪一闪的云片。未曾落地,巴克便看见了前面的帐篷,他知道了自己所在的地方。以前的生活情景一下子浮现在眼前。 见他走了出来,弗兰科斯高兴地叫起来,他冲着波奥特大声喊道:“我说的不错吧?巴克学得比谁都快。” 波奥特同意地点了点头。身为加拿大的政府邮差,他有许多重要的邮件要送,迫切需要最好的狗给他帮忙。现在最令人开心的是巴克神奇地满足了他的需要。 不到一小时的功夫,营寨里又进来了三只爱斯基摩狗,现在加起来总共有了九只。过了不长时间,他们就套上挽具开始干活,向达亚峡谷出发了。工作仍然十分艰苦,但大家都还欣然前往,尤其让他费解的是戴维和索雷克斯一改往日的迟钝和麻木,他们机警并且十分灵敏,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气息。或许是绳索改变了他们,当工作受到延误或发生混乱时,他们会觉得局促不安,甚至有时大发雷霆。工作、工作再工作,这近乎成了他们乐此不疲地生存的最好方式,更是他们整天做的全部事情。 戴维是辕狗,前面排的是巴克,再往前就是索雷克斯,他们由司贝斯领头,其余的狗则在中间一字儿排开。 巴克被有意地安排在戴维和索雷克斯之间,为的是能更快地学到更多的知识。巴克是聪明的学生,他俩则是聪明的先生,从来不让他长时间犯错,一旦如此,他们会用锋利的牙齿及时地提醒他。戴维十分公平,他从不无故地咬巴克,但如果巴克犯了错误,他也从不放过,加上旁边手拿鞭子的弗兰科斯也会很公道地帮助戴维,巴克聪明地感觉到纠正错误比上前报复合算得多。有一次休息时,巴克不小心被挽绳缠住,因此耽搁了行程,戴维和索雷克斯同时扑过来狠狠地教训了他,结果绳子缠得更乱了,巴克很是不好意思。他从此十分留意,也就没再因为自己而耽误大家的工作。一天下来,他熟练地掌握了很多工作技巧,他的伙伴也再没有惩罚他,被长鞭抽打的次数少了,甚至波奥特还怜惜地仔细检查他的脚。 又是一天艰苦的长途跋涉,他们通过达亚峡谷,走过西普营地,经过了山岭和森林,穿过几百尺高的冰川、雪堆,翻过切尔库特山岭。它高高地耸立在咸水湖和淡水湖间,是进入北方荒地的必经之地。他们争分夺秒地走过一连串死火山形成的湖泊,一直挨到深夜才到达了一个大营地,这里便是波拿特湖畔。春汛快到了,很多淘金者都正忙着赶造货船。劳累了一天的巴克很快在地上挖了一个洞,早早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一大早,单调的生活又从头开始了,他们必须继续艰难地往前赶路。 路很好走,他们那一天共走了四十多里。但以后一段时间,他们就必须自己开路,因此前进得十分缓慢。还是老队形,波奥特开路,他对冰冻的知识了如指掌,穿着扁平的雪鞋为整个队伍踩雪开道,要明白,这些知识必不可少,因为秋天的冰很薄,有急流的地方根本就没结冰。弗兰科斯就在他后面把着橇舵,指挥雪橇前进,他们偶尔换换位置,但并不经常。 时间好像在故意捉弄人,日复一日,没有尽头。挽绳下的工作实在辛苦,他们总是早早地起程,待到天色有点发亮时,他们已经走了好几里路了。这样不停地走路一直到天黑才能宿营,吃上一点不能填饱肚子的鱼,就蜷在雪堆里睡觉。巴克这些天来一直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他身体庞大,跟其他狗不一样,他们生来过惯了这种生活,吃上一点食物也就可以了,而他每天总得忍受着饥饿的痛苦,刚刚吃过的一磅半鲑鱼干,根本充不了饥。 于是,他很快便改变以前过于讲究的习惯,因为他总发现先吃完的家伙总是来抢他来不及吃完的口粮,甚至自己都没法防范,赶走了两三个,食物同样会落到别的狗嘴里。为了不再被抢,他失去了以前吃饭的文雅,很快就草草地吞下自己的口粮,甚至为了躲避饥饿的折磨,他也会不客气地去抢别人的东西。他观察着周围的人和狗,待到波奥特转身的时候,他会很巧妙地拿走派克的一片鱼肉,那家伙是刚来的,又总是装病偷懒,偷了他的也不冤枉。第二天,他照样偷了一大块,这一次引起了一阵骚动,可是并没有谁怀疑是他,而经常被抓住受到惩罚的却总是戴博,一个笨拙的家伙。 这不光彩的偷窃,使巴克清楚地知道,在这充满敌意的北部大陆,他可以凑合着活下去,他适应能力很强。现在他必须根据变化的环境不断地调节自己,要不然就意味着可怕的死亡。第一次偷窃,他能看到他原本美好的道德观念在不断衰落,他知道,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道德根本就是徒劳的,要想坚强地生存下去就先得搞清“道德的地域性影响”这个简单的道理。比方说吧,南方受爱与平等的原则支配,人们尊重个人财产和情感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必须;但在北方,棍棒与牙齿的法则中,谁要是死板地恪守它,他就是傻瓜,就肯定会失败。 这一切都不是巴克想出来的,他只是在适应,不知不觉地适应现实中的生活环境。任何情况下,他都不能逃避争斗,因为穿红衣的男人用棍子把那更原始的法则深深地教给了他。要是周围的人都文明一点,他可以为正义而献身,比如为了维护米勒法官的尊严。但现在这情况下,他顾不了这么多了,为了填饱肚皮,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他不得不开始偷窃,悄悄地巧妙偷窃,为了躲避棍子和牙齿,他不敢公开抢劫。总之,他确实在做生存所必须的所有事情,做究竟比没做容易得多。 巴克的进步其实也是在进化,他的身体显得更强壮了,肌肉已经变得像铁一样坚硬。他的性情已经完全变了,对生活中的各种痛苦已经十分麻木。他吃所有能吃的东西,而不去管它们如何粗糙、低劣甚至难以消化。这样,他的胃液才能汲取到营养,身体也才能长出更结实的肌肉。他的视力和嗅觉非常敏锐,甚至他能在睡觉时听得出极其微弱的声音,并能判断出凶吉。他学会了用牙齿咬掉塞在脚趾间的雪块,在口渴的时候,他能熟练地用前腿打破冰面。尤其让人佩服的是他竟然能用鼻子嗅风,并能提前知道第二天有无大风。他的种种变化,也确实给他带来了方便,最简单的,他总能把睡觉的洞穴挖在背风处,因为那样才能睡得更好。 他不仅是通过经验获得了这些本领,在他身上,潜伏了很长时间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他逐渐抛去了祖先被驯化的影响,能够隐约想起原始时期的野狗群步入森林,杀死并吃掉他们捕获的动物的情形,对他来说,撕扯、乱咬,甚至能像狼一般飞快凶狠地急咬,都是很简单的,因为祖先们早就把这些古老的生活方式教给了他,并遗传给了他那些旧有的习性,它们现在很自然地回到他身上,并一直陪伴着他。寒冷的黑夜,他仰头长嗥,他死去的祖先们通过他在几个世纪后向星际发出了悲亢的声音。这又是他的祖先们的心声,他们要向人们诉说自己心中的悲哀、寂寞乃至不平。 在他看来,生命也不过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东西,古老的歌声长时间回荡在耳际,他领略到了人生的意义,又重新找到了自我。生活也的确这样,因为它能使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说吧,人们在北方发现了金矿,而马纽尔却不能靠他那少得可怜的园丁助手的薪水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 第3章 原始野兽的统治欲 自从被带到达亚海岸,巴克想成为优等原始野兽的欲望越发强烈,艰苦恶劣的拖撬生活使这种秘密成长的强烈欲望与日俱增。紧张无序的工作使他忙于调整自己适应新生活而无暇实现这个愿望。现在,狡猾的他做任何事都很有分寸,不仅不引起争端,还克制自己尽量避免麻烦。他老练、慎重、不冲动,虽然自己十分憎恨司贝斯。但他决不鲁莽,甚至时刻忍让着司贝斯的攻击行为。 似乎已经觉察到威胁的司贝斯正抓住每一个机会挑衅。他公开地侮辱巴克,故意挑引巴克与他争斗。要不是一场意外的事件,这场你死我活的搏斗或许应该早早地在旅行一开始就发生了。这天晚上,他们在勒巴湖畔搭起一个简陋的营地。雪花飞舞,寒风利刃般地割着皮肤,周围一片漆黑,他们不得不另找住处。营地背后是一座笔直的石崖,波奥特和弗兰科斯只好在冰面上生起了火,他们为了减轻行装,早已扔掉了帐篷。好不容易从河面上找来几根漂来的树枝点燃,可一会儿,冰面融化后,火也就熄灭了。没有办法,他们只得在黑暗中草草吃晚饭。 巴克很快在石崖的背风处为自己建了一个小巢,舒服、温暖,他巴不得马上就进入美梦。但是饥饿的他又不得不离开这地方去弗兰科斯那里领融解了的冻鱼。吃完饭回来时,他吃惊地看到刚刚建好的住处已被其他狗占据了。忽然,一声挑衅的吼叫声划过夜空,司贝斯“嗖”地冲了上来。他也太过分了,虽然巴克这几天一直忍让着他,兽性一下子涌上了巴克的心头,他凶猛地迎上去跟司贝斯扭作一团。这瞬间的举动把他们两个吓了一跳,尤其是司贝斯,在他看来,巴克这只温驯的狗只不过因为身体强壮高大才能勉强保全自己罢了。 他们厮打着从洞里滚出来。争斗的声音吓了弗兰科斯一跳,他想了想事情的原因,远远地冲着巴克喊:“揍他,狠狠地揍那狗贼。” 司贝斯可不理这么多,他前前后后跳来跳去,狡猾地寻找机会准备进攻。还不时地对着巴克一阵狂叫。巴克也是一样,他跃跃欲试,慢慢地等着机会的到来。但是很不巧,一场意外中断了这场本应很激烈的格斗,也就只好把它推迟到了跋涉途中。 波奥特那一边,咒骂声、棍子与骨头的撞击声、凄惨尖厉的叫嗥声交织在一起,俨然一场大乱爆发了。那里一群饿疯了的爱斯基摩狗冲了进来。他们足足有七八十只,嗅到营地的气息后,乘着巴克与司贝斯打架的当儿悄悄从印第安人的村庄里溜了进来,波奥特和弗兰科斯举着棍子冲进了狗群。他抡起捧子猛地打在那只把头伸进粮食箱里的狗身上,箱子被打翻了。一瞬间,几十条狗拥了上来,他们全然不顾雨点般的棍子,争着抢夺面包和熏肉。他们吼着、嗥着,疯狂地抢夺着,直到吃完最后一点食物还东张西望地找着。 与此同时,受了惊的拖橇狗也从窝里纷纷冲出来,一齐扑向凶狠的来犯者,却没想到被团团围住了。那些爱斯基摩狗一个个都瞪着闪光的眼睛,露出长牙,长长流着口水,极度的饥饿使他们全然不顾,无所畏惧地往前冲着,几乎没有谁能抵挡得住。攻击一开始,拖橇狗们就被赶到悬崖前,巴克也被三只爱斯基摩狗包围了,他的肩和头也都被咬破了,四下里顿时乱成一片,叫嗥声连续不断。比利又跟往日一样抽泣着,戴维和索雷克斯则拖着流血的身子在最前面并肩作战。乔像一只气愤了的魔鬼,死死地用牙咬着一条爱斯基摩狗的前腿,咬断了他的骨头。那一边,经常装病的派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踩到一条缺了一条腿的狗身上,凶狠地咬他的脖子。巴克则敏捷地迎上一只口吐白沫的狗,一下子咬断他的喉咙,血霎时间喷出来,嘴里也满是血腥味,他变得更加勇猛,又转身扑向了另一条狗,就在此时,他突然感到狡猾的司贝斯从侧面猛冲过来,并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喉咙。 波奥特和弗兰科斯轰散了营地上的野狗,心急如焚地跑来挽救自己的拖橇狗。饥饿的野狗“哄”地散开了,巴克也及时地从司贝斯的牙齿下挣脱出来。此时,两个男人手忙脚乱地跑过去抢救粮食,很快那群近似发了疯的狗又冲了上来。比利被吓呆了,他拼命地冲出包围圈,飞也似地逃到远处结了冰的河面上,派克、戴博以及其他狗都跟在后面一齐逃走了。巴克正想跟大家一起冲出去时,他又发现司贝斯从一边扑过来,想要攻击他。但这时爱斯基摩狗地挡住了歹毒的司贝斯,于是巴克迅速地跑到了湖面上的伙伴中间。 不一会儿,几只可怜的狗结伴在林子中找了个安身的地方。他们虽然逃出了追杀,但处境十分悲惨,个个身上都带了好多伤口,甚至有的好像都快不行了。戴博一条后腿被咬得鲜血直流,多雷——最后加入狗群的一条爱斯基摩狗的咽喉被重重地撕裂了。乔瞎了一只眼睛,比利也差不多丢了一只耳朵,他低声呜咽了一个晚上。天色刚有点发白,他们就悄悄地忍着痛回到营地,爱斯基摩狗群已经离开,他们的粮食也被吃掉了一大半,可恶的爱斯基摩狗吃掉了任何可吃的东西,甚至连雪橇的绳索和帆布盖也没有放过,他们吞下了波奥特的鹿皮鞋和一大截挽绳,还有弗兰科斯鞭子梢上两尺长的皮带。两个男人神情沮丧,他们愣了好长时间才从悲哀中惊醒过来,弗兰科斯仔细察看着自己那一群可怜的帮手。 “啊,我的小家伙,”他的声音有点沙哑,“伤得这么厉害,你们大概不会疯吧!嗯?……天啊,你说呢,波奥特。”邮差也痛苦地摇了摇埋在膝下的脑袋,他也说不准,但有一点他很清楚,离道森还有四百多里的路,他绝不能看着自己的狗发疯。两个小时后,受伤的队伍又上路了,他们各自忍着肉体上和心灵上的疼痛,缓缓地向道森驶去。 来到里尔河时,湍急的河水在严寒中翻腾着,旋涡和静水交界的地方,薄薄地结了一层冰。波奥特算了算,这支受伤的队伍要想走过这可怕的三十多里河道,最起码需要花费整整六天,而且必须不停地往前赶路。更可怕的是,他们每迈一步,都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波奥特依旧在前面探路,他掉下河的次数大概不下于十回了吧,但每次落下,都巧妙地用手中的那根长竹竿架在踏破的冰洞两侧,然后被救上岸。要在摄氏零下五十多度的严寒天气中不至于被冻死,每次落水后,他都不得不点燃一堆火,烘干衣服,温暖一下冰冷的身体。 在别人看来,波奥特什么都不怕,也没有什么能吓倒他,所以加拿大政府才选中他做一名邮差,他冒着险,勇敢地沿着崎岖的河岸边为他的拖橇队探路,每时每刻脚下的冰都有崩碎的可能。他们也不敢停下半步。有一次,巴克、戴维和雪橇一起掉进了冰凉刺骨的水里,等到被救上来,他们已经冻得半死。两个男人照例点燃了一堆树枝,赶着他们围着火堆跑个不停。这样,身上的冰很快融化了,连自己的毛发也发出了一丝烤糊的焦味。 有一次,司贝斯也掉进水里,巴克前的队伍都被拖了下去。巴克竭尽全力后退,他的前爪死死地抓住碎洞的冰缘,冰洞周围全都破碎了,戴维拽着巴克,弗兰科斯紧紧拉住雪橇车,拼命往上拖,直到手上的筋都快被扯断了。 又有一次,他们前后的冰都破碎了,整个队伍的生存希望就是惟一的那道悬崖。波奥特费尽了力气,终于奇迹般地爬了上去,弗兰科斯激动极了,他不住地祈祷着这个奇迹。他毫无顾忌地把所有皮带、皮鞭和绳子收集起来系成一根长绳子,把狗一个个吊上了悬崖顶端,再吃力地把橇车和货物都吊上来之后,才艰难地上来了。走过不远的一段后,又要寻找下去的地方,最后等到他们回到冰面上时,天已经黑了,尽管大家都累得快不行了,但这一天他们才走了计划中的四分之一路程。 到了胡太林华附近,路面渐渐平坦了,但现在所有的狗都已筋疲力尽,当然也包括巴克。波奥特为了赶时间,他再也顾不了这么多,驱赶着他们不停地向前奔跑。第一天,他们跑了三十五里到了大沙门河,第二天到了小沙门河,以后的一天就跑得更多——四十里,快要到五指河了。 巴克这些天来一直非常痛苦。他的脚,不如爱斯基摩狗的结实耐磨。因为自从他最后一位野生祖先被驯化后,再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他的脚已经软化了。白天,他得忍着巨大的疼痛不停地奔跑,一到晚上搭好营地他便累得像死狗一般,倒头便睡。即使饥饿难忍,他也不愿挪动脚步去领分给他的食物,害得弗兰科斯每次都要把他那一份送过来。深深疼爱他的主人晚饭后给他的脚按摩半个钟头,还不惜牺牲自己的鹿皮鞋,为巴克缝了四只小鹿皮鞋,这给可怜的巴克减轻了不少苦痛。比较有趣的是,有一个早晨,弗兰科斯忘了给巴克穿鹿皮鞋,巴克就顺势躺在地上四脚向上,还不住地乱踢一气以示没有鞋子就不起来。他的这个举止,使一向比较严肃的波奥特也露出了一丝笑意,其他狗也羡慕地大声笑着。不过几天,巴克的脚逐渐变得坚硬了,以前的伤痛也已消失,那磨破的鞋套也不需再穿了。 又是一个好天气,早晨他们在佩雷河上套完挽具准备出发,忽然间一向沉默的多雷发疯了。他顿时发出一阵阵凄惨的吼叫声,周围的人和狗都毛骨悚然。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多雷猛地冲向巴克,巴克吓了一跳,他从未见过发疯的狗,按理说根本没有任何恐惧的理由。很快他知道了这危险的处境,一阵烟似地逃走,拼命往前跑。多雷紧紧地跟在他后面,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角满是白沫,他拼命地追着,甚至只有一步之差,但就是没追上;巴克太害怕了,他死命地逃,可总是逃不掉,因为多雷也太疯狂了。他跑着跑着一头钻进了岛上的森林,又跃过岛上地势较低的另一端,穿过一条布满锋利冰石的峡道,跑到了另一个岛上,接着又逃往第三个岛。再后来他返身折向主干河道,他不敢回头望,只听见一阵紧似一阵的喘气声,多雷一步不落地紧跟其后。周围的狗都还呆在原处,弗兰科斯远远地在几百米外大声呼唤着他的名字,他猛地转身往回跑,依然抢了多雷一步,痛苦地喘着气,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弗兰科斯身上,弗兰科斯拿着斧头,当巴克箭一般地穿过他身边时,明晃晃的斧头落下,向发了疯的多雷的头部砍了过去。 巴克躲过了一难,他斜靠着雪橇,再也站不起来了。经过那惊心动魄的一场生与死的长跑较量,他筋疲力尽,上气不接下气。另一边,可恶的司贝斯瞅准时机,“嗖”地扑向巴克,两次恶狠狠地把长牙插进巴克那再没法抵抗的身体,一直咬到骨头。 这时,弗兰科斯的长鞭毫不留情地落在了司贝斯身上。这也许是司贝斯自入队后受到的最严厉的一顿鞭打,巴克感到很欣慰,在他心灵深处,主人永远是正义的。 “混帐,简直成了魔鬼,”波奥特气愤地咒骂道,“不咬死巴克,他好像绝不罢休。” “巴克是两个恶魔的化身,”弗兰科斯深情地反驳,“我一直在注意他,我敢保证,总有一天他会疯狂地把司贝斯这头魔鬼吞下,把他的骨头吐到雪地上,一定会的。” 此后,巴克和司贝斯就结下了冤仇。司贝斯作为一个领头狗和公认的统治者,慢慢地感到自己的特权受到了这只奇怪的南方狗的威胁。在他眼里,巴克确实不同于他所了解的其他的南方狗,他们性格都很软弱,没有一只在工作和跋涉时表现得出色。他们耐不住严寒、饥饿和艰苦的劳役,最后,只能是纷纷死去。巴克却很不一般,他忍受了,做到了其他狗所不能做的,而且十分成功,他的力气、野性以及狡猾,足以与最出色的爱斯基摩狗相匹敌,无可否认,巴克确实是一条优秀的狗。在他看来,巴克最具威胁的是他狡猾异常,能够耐心地等待时机,因为他权力欲望中的鲁莽和轻率已被那个穿红衣的男人打得一干二净。 他们之间争权力的斗争早晚会发生,不可避免。巴克的本性时刻不停地驱使他一定要抓住时机,打败司贝斯,因为他的内心早已被一种莫可名状的自豪紧紧地缠住。与往日的城市生活不一样,他喜欢拖着雪橇车,喜欢在缰绳下拼命地拉车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种感觉使他们十分愉快地工作着,他们似乎感到离开这雪橇车和缰绳下艰苦的生活,他们的心就会破碎。这种骄傲,是当辕狗的戴维的骄傲,也是索雷克斯全力拉车的骄傲,但又决不是某一只狗的骄傲。它在每天清晨即将出发时就紧紧地捉住他们,使他们变成很有热情、充满活力的动物;它还每天鼓舞着他们,直到晚上宿营时才悄悄地离去。正是这种骄傲不断地激励着司贝斯,让他去惩罚那些路上盲目行进的、偷懒的或者清晨套车时跑开的狗;也正是这种骄傲,让他害怕巴克夺走权力,成为领头的狗,这大概也是巴克的骄傲之处吧。 巴克开始公开地威胁司贝斯领头狗的地位。故意介入司贝斯和该受惩罚的犯规狗之间,干涉他的事情。有一天晚上,大雪纷飞,整整下了一夜,早晨套车时,装病的派克没有出现,他安心地躲在一尺深的盖着雪的巢穴里。弗兰科斯大声唤他,没有找到。司贝斯也快气疯了,他把整个营地找了个遍,到处嗅着,还用爪子刨过了每个可能藏身的地方。他咆哮着,对着不远处大声吼叫,派克听到后,在巢穴里直发抖,不敢出来。 待到最后被找出来时,气疯了的司贝斯飞也似地扑过去要惩罚他。这时,巴克横着一跃,夺过了司贝斯的道路。一切好像都这么突然,司贝斯毫无防备,被这意外的阻挡撞得连连后退,翻倒在地。正在一旁打着颤的派克见此情景,也不禁勇气大增,一时间两只狗同时扑向撞翻在地的司贝斯。对巴克说来,公平的竞争法则早已不存在,这样的机会实不多得。不远的地方,弗兰科斯对此事甚感好笑,但他没忘公平的裁判,他狠狠地拿鞭子抽打着巴克强壮的身体,连续地抽打着,巴克并未立即从无力抵抗的敌人身上下来,直到被鞭子打得头昏眼花,他才不得不向后退去。 接下来的日子,离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依旧插手司贝斯和犯错者之间的事情,不过他现在干得很巧妙,总是乘弗兰科斯不在旁边的时候。在巴克的煽动下,整个拖撬队伍中经常发生犯上的事情,并不断地呈上升势头。戴维和索雷克斯不受影响,但其他的狗就一天天地变得难以驯服,工作也变得一塌糊涂。狗群里常常吵闹、争斗个不停,这些事情都是巴克一个搞的。现在混乱不堪的秩序着实让弗兰科斯忙乱开了,他知道巴克和司贝斯之间你死我活的那场搏斗早晚会发生,好几次夜里,每当营地外有别的狗争斗时,他都生怕是巴克和司贝斯的恶斗,穿着睡衣跑出来察看。 时机总是不太成熟。一个沉闷的下午,他们进了道森。在这儿,巴克看到许多人和狗,他们都在干活。狗为人干活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白天,他们排着长队在大街上来来往往。晚上还可以听见他们发出的丁丁当当的铃声。他们把盖房用的木头和木柴拖着运进矿里,干着桑塔科拉山谷马儿所干的一切活。巴克常常遇到南方狗。这里大多数都是带有野狼血统的爱斯基摩狗。每天晚上,他们很有规律地在九点、十二点、三点齐唱一种夜曲,奇怪的、令人恐惧的歌声让巴克也欣喜加入。 深夜,北极光在头顶上闪耀着,星星在高空中一闪一闪,寂寞的原野上盖着一层冰雪。爱斯基摩狗的歌声随风飘荡,似乎是对生活的挑战,对命运的哭诉,对生存的渴求,对生活的哀愁。这歌声古老而悠远,包含着对千百代祖祖辈辈的哀愁。它激起了巴克的感情,他抽噎着,为之垂泪,生活的苦痛以及黑暗的恐惧把他从炉火与房屋的文明时代又一次带到了祖辈们生活过的原始时代。 到道森后七天了,他们沿着巴拉克斯峻峭的河岸往前走,过优肯河河道,并马不停蹄地向西尔瓦特湖进发。波奥特心急如焚,他忙着送信,而且旅行的自豪驱使着他要创下一个纪录。他的确有好几个有利条件。休息了一个礼拜,拖橇狗们都完全恢复了体力,他们来时所开的道路已被后来者踏得更硬了,而且警察局设了两三个食品站专门为人和狗提供吃的东西,现在他们确实轻松多了。 第一天,他们走了六十里到达西克米尔村。第二天,他们很快沿优肯河道跑到佩利。几天的急行军让弗兰科斯心烦意乱,倍感焦躁。巴克三番五次的煽动又破坏了拖橇狗队伍的团结,他们再不像以前那样卖力奔跑。在巴克的怂恿下,他们不住地犯着各种小差错,司贝斯也不再是那先前威望十足的头狗了,现在他们个个都敢向他的权威挑战。有一次,派克就偷了司贝斯的半条鱼由巴克保护着吃下去了。还有一天晚上,戴博和乔两个为了躲避司贝斯的惩罚,他们聚在一起跟他对打。连一向脾气温驯的比利也变得不那么听话了。巴克再也不甘那平淡的生活,他每次走近司贝斯的时候,便恶魔似地威胁着咆哮着,竖起毛发,并且昂首阔步,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 纪律不断松驰,狗群里的关系也不断恶化,他们彼此互相争吵,有时营地都快变成疯狗院了。只有戴维和索雷克斯依然如故,他们丝毫不关心别人没完没了的吵斗。尽管弗兰科斯不停地发着毒咒,徒劳地在地上顿足,甚至用力扯住自己的头发,并时不时地用鞭子猛抽着狗。但是,这一切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只要他一转脸,狗队就乱成一团。他用鞭子支持司贝斯,巴克却支持其他的狗。弗兰科斯知道他是一切骚动的发动者,巴克也知道主人晓得这一点,但聪明的他从未被主人当场抓到过。他工作认真,把它当成自己的乐事,然而又偷偷地怂恿着狗群做尽一切可能的恶事,扰乱拖橇队的秩序。 在塔基那河口,一天晚饭后,戴博他们在雪地里发现了一只雪鞋兔,他冒失地冲了过去,却没有抓住。周围的狗群一下子起了哄,他们也都一齐向前紧追。不远处那个警察局营地里的五十多条爱斯基摩狗也闻声加入了这有趣的追逐中,野兔飞快地跳下河岸,它转过一条小溪,在空旷的原野中飞奔。兔、狗间的距离一刻也没变化过,就那一步之差让巴克领着的六十只狗的队伍绕了一个又一个弯,可总是抓不住那只兔子。它贴着地面飞也似地向前奔跑,动作是何等的敏捷。苍白的月光下,这白色的小生命正编画着一幅美好的图画。 有时人们纷纷离开喧嚣的城市而赶到寂静的森林和平原,用武力杀死一些生物,是很有原因的,原始的本能和野性驱使他们这么做。巴克的欲望,对嗜血的欲望和对残杀的兴奋都甚至比人类还要强无数倍。他一直跑在队伍的最前列,他要一把抓住那只小生命,用自己的牙齿把它活活地咬死,让血腥气和温热的鲜血恣意地溅到自己身上的任何部位。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的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它使人抛弃一切本应很好的仁慈的一面,而不断地寻求刺激。现在,这种境界发生在巴克身上,他再也没有一丝宽恕的情感,率领着身后的狗群奋力地追赶着那活生生的小动物,他发出了古老而深沉的狼嗥,吼出了内心深处的本性,他很快被生命的浪潮和生存的波涛支配着回到了祖辈生活过的远古时代。他想在飞奔中表现自己,身上的每块肌肉、每个关节都在激动着,兴奋着。星空下,他的一声声狂呼打破了沉闷的一切。 跟巴克不一样的是,司贝斯确实有这样一种本事,他任何时候都头脑冷静、老谋深算,当然包括现在。他默默地离开队伍,绕捷径到了一条狭窄的咽喉地带。巴克不知道这些,他越过河湾时,仍紧紧地追在白兔后面。突然,一个更大的白影晃地出现了,他明白将要发生的一切,心不禁为之一振。他在兔子一愣的那阵子猛扑过去,在半空中把利牙插进了它的身体,兔子尖叫一声昏死过去,这凄惨的生命之声让巴克的追杀队伍狂歌不已。 巴克没有欢呼,也不曾停下脚步,他径直地扑向了司贝斯。对他来说,这机会确实不可多得,野性十足的他一下撞在了司贝斯的肩上,用力过猛而没咬到他的咽喉。他们在白雪里翻来翻去,忽然,司贝斯“唰”地站起来,狠狠地在巴克肩上咬了一口,马上就跳开了。再接着又扑过去咬了一口,他的锋利的白牙深深地插入巴克的身体,然后猛地跳回,站稳了脚,削瘦的嘴唇间长长地发出了一声高亢的嗥叫。 巴克恶狠狠地盯着司贝斯,寻思着如何进行这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他们咆哮着竖起了耳朵,互相迂回地绕着圈子并且警惕地盯着对方。巴克似乎想起了一切,星空、大地、森林、目光以及残酷的搏斗。原野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周围白茫茫中一切都似凝住了,连树叶也一动不动,只有狗呼出的白色气体在头顶上袅袅地飘荡。那些狗早已一哄而上把那只雪鞋兔吃了个精光,并贪婪地在一边期待着。他们的眼里不时地射出一道道凶狠的光芒,嘴里不停地呼出如雾的热气。这场景已经不再那么新奇,现在看来似乎还觉得天经地义,应该如此。 司贝斯很老练,他擅长作战,在艰苦的拖橇生活中,到过的任何地方,在各种狗面前他都保持着优势并一直统治着他们。他稳重,从不盲目冲动,尽管性情凶暴。他知己知彼,始终不忘对手的反应,他从不抢在对手前发起进攻,因为他知道这样无准备的冲击等于白白的送死。 巴克竭力想咬住这条大白狗的脖子,但都没能如愿。司贝斯应付自如地挡回了他的每一次进攻,使得他无法咬到那柔软的颈部。牙齿间的猛烈相撞,发出咯咯的响声,他的嘴唇被划破了,鲜血一直流到下巴上。但是他仍然没法突破敌人的防御。猛地,巴克跃起来旋风般地扑向了司贝斯,又一次试图咬住司贝斯的咽喉,但是每次都让他巧妙地躲开了。于是,他改变策略,假装去咬他的喉咙,可是就在快要冲到他面前的瞬间,突然转过身用肩撞击司贝斯,想靠这次冲击推翻对手,但司贝斯再次轻巧地躲开了,害得巴克踉踉跄跄地一头扎倒在地上。 司贝斯纹丝未动,而巴克自己却血迹斑斑,痛苦难忍。残酷的战斗更加危险,野狼般的狗正在一边等待着结果,他们等着那只最终倒下的狗。巴克开始浮躁了,每一次进攻都是徒劳,而司贝斯此时正凶猛地扑击过来。巴克似乎已经站不稳了,有一次他真地倒了下去,几十只饥饿的狗顿时围了上来。似乎感觉到危险的他一下子腾空而起,把众狗又驱散到了一旁。 巴克有着非人的想象力,这是他区别于其他狗的地方。他不仅本能地作战,还时时地思考着各种方法。他几次都制造假像要袭击司贝斯的肩头,却猛地从半空中俯冲过去咬住他的左前腿,毫不留情地用力扯。喀嚓一声,这条大白狗的骨头断了,现在他只有凭着剩下的三条腿痛苦地挣扎着抗争。巴克再一次冲过去用同样的方法咬断了他的右前腿。司贝斯再也不敢怠慢,但断了两条腿的他丝毫没有办法,他忍着疼痛,无助地挣扎着。他看着慢慢围笼过来的狗,一个个眼里闪着绿光,伸出血红的舌头,屏住呼吸,恰是以前被他击败的对手的情景。他绝望了,这一次,他失败了,而且是彻底地完蛋了。 巴克一点也不留情。他愤愤地准备着最后的攻击,他要把以前所有怨恨、憎恶一下子发泄出来,换句话讲,他恨不得马上吞下这可恶的家伙。周围的狗又一次扑了上来,他们把巴克和司贝斯围了个严严实实,他们蹲在司贝斯的两旁,两眼直直地盯着他。一时间,一切都凝住了,连树叶也一动不动,只有司贝斯颤栗着喘着粗气,他毛发倒竖,摇晃两条残存的双腿支撑着强壮的身体。他痛苦地发出一声凄惨的长嗥,似乎在给这临近的死亡增加一点生气。巴克仍然十分警觉地跳来跳去,他瞅准时机,“嗖”地一下扑出去用肩头重重地撞击司贝斯的肩头,毫无抵御力的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倾刻间,整个原野动了起来,等待了多时的狗群一齐拥了上去。黑色的圈子在洁白的雪地上变成了一个点,司贝斯永远消失了。巴克呆呆地看着这纷乱的画面,成功的喜悦再也无法掩饰。这个胜利者,终于完成了他的夙愿,击败了自己怨恨多时的对手。他终于成了优等的原始野兽,成了公认的荒原的最高统治者。 第4章 谁赢得了统治权 “嗯,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巴克简直就是两只魔鬼的化身。”第二天一早,弗兰科斯找不到司贝斯,又看见巴克浑身都是伤口,就会意似地对波奥特说。他把巴克拖到了火堆边,借着火,察看着他身上的伤痕。 “司贝斯这么凶狠啊。”波奥特看着巴克身上裂开的伤口同情地说道。 “巴克更厉害!”弗兰科斯转过头答道,“现在我们安心了,没有了司贝斯这家伙,麻烦也肯定少很多。” 波奥特捆好营地的帐篷、器具,装好雪橇,弗兰科斯正准备套车,巴克飞快地跑到司贝斯从前占据的头狗的位置。但是主人没有理他,把索雷克斯领到了那个让他垂涎的位置上。根据他的判断,索雷克斯现在是最好的狗。巴克气愤地扑了上去,把索雷克斯推在一边,自己站到了那个位置上。 “哇,”弗兰科斯笑着叫出了声,他双手兴奋地拍着大腿,“你瞧这家伙,刚刚杀死了司贝斯就要占据这个位置。” “滚开,畜生!”他骂道,但是巴克没动。 他丝毫不顾巴克威胁似地吼叫,依然拖着他的颈圈把他带到一边,重新换上了索雷克斯。索雷克斯并不想这么做,他们现在都十分惧怕巴克。主人却很执着,但他一转身,巴克又上去取代了一点也不愿当头狗的索雷克斯。 弗兰科斯这下可真地发怒了。“好啊,我可得好好收拾你。”他大声叫道,手拿着一根大棍子往这边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 巴克想到那个红衣男人,就慢慢退了回去。当索雷克斯再次被带到头狗的位置时,他再也不敢攻击。他两眼紧盯着棍子,在棍子够不着的地方大声吼着。在棍子面前,他已变得十分聪明。 弗兰科斯把巴克叫到了他的老地方,站在戴维前面。巴克只退了两三步,弗兰科斯跟了上去,巴克又接着退了几步,反复几次,弗兰科斯扔下了棍子,以为巴克害怕挨打。然而巴克又扑了上去公开反抗,他不想躲避挨打,很想去那个自己夺来的位置上。得不到它,他是绝不会罢休的。 波奥特也过来了,两个男人追在巴克后面向他抡着棍子,但他都巧妙地躲开了。主人们咒骂他、他的父母甚至子孙,咒骂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发和血管里的每一滴血。他咆哮着,躲避着,但他也不想跑开,只是绕着营地躲避。只要他的愿望满足了,他就会回来认真地干活。 弗兰科斯无可奈何,他蹲下来,双手抱着头。波奥特看看表,他们已经耽误了一个多小时了。弗兰科斯摇着头,冲他的伙伴傻笑着,邮差也耸耸肩,暗示他们失败了。于是索雷克斯被换了下来。主人招唤着巴克过去。巴克笑了,但他并没有过去,远远地站着不动。弗兰科斯把索雷克斯拉到他原来的地方。狗队装好了橇车,准备出发,他们把最前的那个位置留给了巴克。等到弗兰科斯再次招呼巴克过去时,他还是傻站在那里没动。 “扔了棍子。”波奥特喊道,弗兰科斯照办了。巴克飞快跑了回来,他欢乐地站在头狗的位置上,胜利地笑着,缰绳拽紧了,雪橇立刻沿着河岸很快地驶向远方。 弗兰科斯以前对巴克的评价很高,说他是双料魔鬼,但这一天尚未过去,他发现还是远远低估了他。巴克确实不枉做一个头狗,他无论在判断、反应还是行动方面都远远地超过了司贝斯,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他在行动。在制定纪律让同伴遵守纪律方面,他也远远地超过了司贝斯。戴维和索雷克斯不在乎头狗的更换,这也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他们的任务就是工作,拼命地工作,只要别人不打扰,他们什么事也不管。即使脾气温驯的比利当上头领,只要秩序良好,他们也不会在意。然而在司贝斯统治的最后时间里其余的狗养成了无序的习惯,他们都吃惊地发现,巴克开始整顿他们了。 紧随巴克后面的派克,还是那样懒惰,除非有谁逼迫,他从不愿主动出力工作。这样,巴克经常毫不留情地踢他几脚。一天下来,他使上了生平最大的力气。第一天晚上,性情乖戾的乔也受到了巴克严厉的惩罚。巴克做到了司贝斯很难做到的事情,他借着自己庞大的身体把乔压在地下喘不过气来,直到他痛苦地不住求饶才放开了。 整个拖橇队伍的秩序一下子好了起来,它又重新团结一致,像一只狗一样卖力地向前飞奔着。在林克河,巴克对两条新加入的爱斯基摩狗的训练速度之快着实使他的主人大为惊讶。 “我说老兄啊,你见过这样的好狗吗?”他近乎嚷嚷地说道,“波奥特,它肯定不止值一千美元,你相信吗?” 波奥特同意地点了点头。事实证明巴克确实是整个拖橇队中无可替代的头狗。他们已经打破了纪录,前进的速度也一直在提高。极好的队伍状态,加上这几天来天气一直很好,路上的积雪也都被踏得坚硬,两个男人驾驶的车队奔走如飞,一刻也不停歇。 赛特里尔河覆盖着厚厚一层冰,来时花了整整十天才走完的路程,现在只用一天就跑完了。他们一口气跑下了六十里,从李巴奇湖赶到白马滩。再穿过马什、塔基什和本奈特七十里的湖面,他们疾走如飞,速度快得让后面步行的人只好抓住橇车的缰绳跟着跑。 第二个星期六的晚上,他们就登上了怀特分水岭,随后又马不停蹄地借着周围斯卡格镇的灯光沿海岸的斜坡一直前进。 速度确实惊人。十四天,他们平均每天都跑八十里。在斯卡格镇的前三天,主人们走起路来都昂首阔步,宴席也是一个接一个,整个狗队则自然地成了不计其数的训狗者和驾橇人的崇拜中心。那时候,镇上来了三四个西部的匪徒抢劫,到最后他们身上被子弹打穿了好多洞。于是公众的目光转开了。直到波奥特接到政府的一道命令,弗兰科斯不得不把巴克叫到跟前,接着他失声痛哭,他们跟其他人一样,无法不接受现实的挑战,因为他们将永远走出自己心爱的头狗巴克的生活,再也不可能跟他一起同甘共苦地拼命工作了。 接下来是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收管了巴克和他的同伴。连同其他十多个拖橇队一起,他们重新拖着沉重的橇车踏上了回道森的艰苦旅途。现在再也没了快乐的奔驰,繁重的工作和没日没夜奔跑的单调生活让车队根本不能再创纪录。这支长长的装满货物的邮政橇车要把世界各地寄来的沉重的信件送到那些在无人烟的北极艰苦地寻找黄金的人们。 尽管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巴克还是强迫自己打着精神挺了下来。他跟戴维和索雷克斯一样,拼命地工作着,并以此为乐,同时他还要看着同伴,让他们也要认真地工作。单调的生活使他们机械地不停工作。每天鸡叫时分起来点火、吃饭,然后便收拾行装,给车队套上挽具,上路后差不多一小时,天边才露出一点鱼肚白。他们不停地赶路,直到夜幕快要降临前的一小时才又重新搭上帐篷,砍柴、运送冰块或提水做饭。吃完晚饭才算有一点休息的时间。百十条狗聚在一起挑起凶猛的战斗。就是这样,巴克经过了三次恶战才艰苦地夺得了统治权,只要他一发怒,或是露出那长长的牙齿,他们便远远地躲开。 巴克比较喜欢躺在火堆边,后腿微微弯曲在身下,前腿自然地伸开,昂着头迷迷糊糊地望着那温暖的火堆。他常常动情地回想起以前在阳光明媚的桑塔科拉山谷和米勒法官家的生活,想起那令人乐趣横生的游泳池,还有可爱的墨西哥无毛狗伊莎贝尔、日本狗图茨。再有就是那个红衣男人,多雷的死,同司贝斯的那次恶战,以及它吃过的或很想吃的美味佳肴。他对温暖的南方感觉十分模糊,并且从来都不想家。在他的记忆中,确切地说那些遗传下来的记忆里,经常出现一些他未曾见过的但很具亲切之感的事物,那也许就是后来时代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突然在他身上复活了。 有时他发呆似地趴在那儿盯着火红的火焰。一段时间后,他仿佛觉得这火光来自另一堆火,他则静静地趴到另一堆火旁,看见另一个陌生的混血儿厨师,一个长着长长胳膊,短短的腿,手上脸上青筋暴露、骨节突出的家伙,他的头发又长又乱,脑袋往后歪着,时不时地发出古怪声音,他似乎很怕黑暗,两只眼睛不停地盯着周围的东西,手里紧紧地抓一根顶端拴一块锋利石头的棍子,垂在两膝之间。这个人全身赤裸,腰中斜挂着一张烧得破烂不堪的兽皮,他全身是毛,长而乱的毛缠到一起,活像一块兽皮。他身体弯得厉害,整个腰部向上一直前倾,但又像猫一样有弹力。 他几乎站不直,但动作极其敏捷,整个人十分胆怯,怕见一切新生事物,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他有时独自蹲在火堆旁,把头藏在两腿里睡觉。他双手抱头,两只胳膊放在膝上,仿佛在用长毛的手臂避雨。巴克透过四周的黑暗看到两个一对两个一对的亮光,那可是巨大而凶狠的食肉野兽的眼睛。他默默的听着这些野兽穿过丛林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听到寂静的夜里那阵怕人的喧叫声。他独自迷迷糊糊地躺在优肯湖畔,懒洋洋地望着火苗一闪一闪地跳着。他惊恐万分,周围的一切声音都让他毛骨悚然,甚至会呜呜地哀鸣。这时,那个混血儿厨师会急促地大声叫道:“喂,巴克,你醒醒!”一下子,那个虚幻的世界突然消失,现实又回到眼前,他立刻翻身起来,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再慢慢地用后脚蹭蹭肚皮,好似刚刚做了一个美梦。 艰难的长途跋涉加上沉重的工作使他们一个个疲惫不堪。拖撬队到道森时,所有的狗都瘦得皮包骨头,身体状况极其糟糕,至少也应该休息十天或一周来调整。可是,刚刚两天,他们就被打发去拖向西面发出的邮件的雪橇。又是一个痛苦的征程,赶橇人还骂个不停,牢骚满肚。更令人头痛的是,天气状况一直不佳,雪花飘个不停,松软的道路更加滑了,加上沉重的邮橇,行路更加艰难不堪。但是驾撬的人倒挺公正,还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着他们。 每天,主人对狗的照料都十分周到。他们吃饭、睡觉都是抢在赶橇人之前。为了保证他们的工作不受耽误,赶橇人总得在睡觉前一一查看所有狗的脚掌。尽管如此,狗的身体还是一日不如一日。自从入冬以来,他们已经走了一千八百里路。这样大强度的辛苦工作,即便是让那些最强壮的狗来干,恐怕也会吃不消。但巴克坚强地挺下来了,他不枉是一只绝好的头狗,尽管自己非常疲惫,但他还不停地敦促自己的同伴保持纪律。一天下来,整个队伍都快累垮了,比利每天都在抽泣,乔的脾气也更加古怪,索雷克斯根本不让其他任何生命接近自己,不管是瞎眼一边还是不瞎的另一边。 戴维的情况更加糟糕,他不知怎么了,性情变得更加暴戾,动不动便大发脾气。一到营地,他立刻草草地做一个穴躺下来,连吃饭也要主人亲自拿去喂他。有几次在路上,当雪橇突然向前一拉或往后一拽时,他都痛苦地“嗷嗷”直叫。赶橇人发现了,去仔细查看的时候却什么也查不出来。所有的赶橇人都开始关心他的病情。他们每次休息时无不讨论这个话题,有天夜里,他们一起给戴维做了一次会诊,人们把他带到火堆旁,给他推拿、针炙,疼得他大声惨叫。但是他们根本找不出什么地方有问题,也就没法治疗这令人头痛的毛病。 到了达卡西亚的时候,戴维快不行了,拖橇途中多次跌倒。好心的主人命令橇队停下,把他从队伍中拉出来,领着他跟在雪橇后面走,让他休息一会儿。可是身体虚弱的他还没等主人把索雷克斯拴到他的位置上,便咆哮着,发出令人心碎的哭泣声。他十分担心失去心爱的工作,要知道拉撬是他引以为荣的事情,即使工作到死,他也不能容忍别的狗取代他的位置。 长长的队伍开始前行时,他挣扎着从雪地上站起来,奋起浑身的力气向索雷克斯撞去,用牙咬他,试图把他赶到另一边。他极力想钻进自己的挽绳里,站到原来属于他的位置上。他气愤了似地用力撞着,哭泣着,吼叫着。苏格兰混血儿想用鞭子把他赶到一边,但他依然不顾地吵着,使得混血儿再也不忍心抽打了。戴维拼命地在雪道旁挣扎着奔跑,他实在不愿舒服地跟在雪橇后面行走,尽管这样走起来更轻松。他的身体确实太虚弱了,但直到最后筋疲力尽地倒下时,他还依依不舍地盯着从他身边颠簸而过的雪橇队伍,悲惨地哀号着。 戴维痛苦地拼出了最后残存的一点力气摇晃地跟着车队,直到队伍又一次停下来休息时,他才越过了许多雪撬,爬到自己原来的位置旁,站在索雷克斯的身边。主人到后面借火抽烟去了,当他再次返回时,他发现体弱的戴维一边吃力地拨动着步子,一边不安地回过头来张望着。赶撬人刚定过神来,便吃了一惊。他大声呼着同伴过来看这眼前的情景,他确实不敢相信,戴维已经咬断了索雷克斯身上的两根挽绳,端端正正地站到了自己原来的位置上。 他可怜地乞求着主人让他站在那儿。赶撬人茫然不知所措。同伴们告诉他,狗宁愿累死,也不想离开缰绳,不管他们如何体弱或是年迈,工作是他们一生的乐事,离开了它,他们便会承受不了,最后心碎而死。于是,赶撬人又给戴维重新套上了挽具,他想满足戴维的最后一点心愿,让他心安理得地死在繁重的工作中。戴维跟往日一样开始自豪地拖车,尽管他一次次忍不住内伤的痛苦而不得已发出呻吟的叫声,好几次他跌倒了,被缰绳拽着往前走。有一次撬车从他身上碾过,压断了他的一条后腿。 但他一直坚持到了营地,赶撬人在火堆旁为他安排了一个地方。第二天早晨,他身体虚弱得根本走不动了。套挽具时,他费尽了全身的力气爬向撬车,摇摇晃晃地站到撬车前,最后又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他吃力地挪动着身子往前爬去,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往前伸出了腿。同伴们被拴上了挽绳,他们盯着躺在地上的戴维,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睛里还深情地看着已经装备好的撬车。当他们再次缓缓地开始行进时,戴维沉痛地哀鸣起来,悲惨的声音一直传到遥远的地方,直到他们再也看不见可怜的戴维。 雪撬队停下了。苏格兰混血儿默默地往他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营地走去。队伍里的所有成员都安静地愣在原地猜度着什么东西。忽然,一声枪响过后,那个混血儿又匆匆地赶了回来,扬起了鞭子,驾着长长的雪撬队向远方驶去。丁丁当当的车铃声中,人们都清楚地明白,当然也包括巴克在内,在那片河岸边的森林后面,刚才发生过什么。 第5章 苦劳役 离开道森三十天后,巴克和同伴们拖着到咸水湖去的邮政橇车,到了斯凯格村。他们的身体状况糟透了,巴克仅有一百一十五磅重,在路上足足掉了二十五磅肉,他的伙伴们尽管体重比他轻,但掉的肉更多。擅于装病的派克,常常假装脚跛,且装得很像。这回真的跛了,索雷克斯也瘸了,戴博的肩头则溃烂不堪。 他们的脚疼得厉害,跳不动,跑不了。他们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前跋涉着,身体一颤一颤。一天天加倍地品尝着每天旅程中的艰辛。他们终日拉着货物,所有的只有劳累,劳累。几个月的艰苦跋涉,极度的疲劳,耗尽了他们的气力,不是几个小时就可以恢复的。所有的潜能也耗完了,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筋,每一个细胞,都累极了。甚至,他们连恢复的力气都没有了。不到五个月,他们走了整整两千五百里。最后一千八百里的长途跋涉中,他们仅仅休息了五天,到达斯凯格村的时候,他们仅有的一点力气,只能让缰绳垂在身体的两侧,下坡时仅能避开雪橇,以免被压。 “走啊,快走,你们这些跛脚的可怜虫。”当他们摇摇晃晃极度虚弱地走进斯凯格的大街时,赶橇人催促着他们:“马上就到了。到了之后,我们就休一个长假,好好休息休息。” 赶橇人确实也期盼一次长假,他们走了一千二百里,也只是休息了两天。按理,他们应该休息一段时间。可是,许许多多的男人涌入北部的克朗代克,而他们的情人、妻子和亲友们都没有来,因此堆积的信件像阿尔卑斯山一样高,况且再加上官方的文件。一批生机勃勃的哈德森湾的狗代替了那些在路上累垮了的无价值的狗,这些不中用的狗肯定要被淘汰,因为狗与美元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三天过去了,巴克与他的同伴深深地体会到了他们是何等的虚弱,何等的劳累。第四天早上,两个美国人以不可想象的低价买下了他们连同他们身上的挽具,这两个人名叫“霍尔”和“查理”。查理是个中年男子,肤色略淡,一双沮丧的眼睛总是泪汪汪的,而他那软弱的耷拉着的嘴唇上却长满了卷曲而凶猛的胡须;霍尔年轻一点,十九岁至二十岁出头的样子,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很大的哥特式左轮手枪和一把猎刀,还密密麻麻地插满子弹,他的腰带最引人注目,也显示着他的浅薄,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们两个在这地方显得那么不合适宜。可为何他们也到北方来,冒着险,却是个难解之谜。 巴克听到他们在讨价还价,随后,两个美国人付钱给了政府官员,巴克知道,苏格兰混血儿自此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们将和新主人过另一种生活。巴克和他的同伴一起被带到新主人的营地时,巴克看到帐篷半歪着,脏碗散乱地摊着,一切都乱糟糟的。巴克还见到一女人,叫莫茜蒂,是查理的妻子,霍尔的姐姐——真是一个奇妙的家庭聚会。 巴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们拆掉帐篷,把行李装上雪橇车,堆在一起,比应有的体积大了三倍。那脏的碗碟不洗不涮就装了起来。莫茜蒂则在一旁指手画脚地出着主意。当他们把一个装着衣服的口袋放在雪橇的前面时,她说应放在后面。当他们俩把袋子挪到后面,又在上面放了两三捆别的东西后,她又发现必须要塞到袋子里的其它东西,于是他们又把东西一一卸下,重装。 邻近的帐篷走出三个男人,他们站在一旁观望。其中一人说:“不是我管闲事,你们的确装得太多了,像帐篷,假如是我,就不要了。” “别做梦了,”莫茜蒂叫道,把手一摊,“没有帐篷我们怎么生活?” “春天了,已经暖和了。”那人解释到。 她坚定地摇摇头,查理和霍尔已装完,看雪橇上面的行李堆得像小山一样。 “这样,走得动吗?”一个人问。 “当然走得动。”查理毫不迟疑地说。 “好,好,好,”那人说道,“我只是好奇,似乎这东西太重了。” 查理又用力扯紧绳子,但一点儿也没捆好。 “不用说,这些强壮的狗会拖着这个大行李跑上整整一天。”第二个男人说。 “当然,”霍尔冷冷地答,他一手掌橇舵,一手扬起鞭子,“马西。”他喊到。 狗拉紧胸前的挽绳,使劲向前挣扎了几分钟,然后站着不动了,雪橇太重了,他们无能为力。 “这帮懒东西,我不给他们几鞭子,他们不会走的。”他喊着,扬起了鞭子。 莫茜蒂拦住了他,“不要这样,不要用鞭子,霍尔,”她抓住鞭子夺了过去,“你得保证不粗暴地对待他们,否则,我一步也不走。” “你对狗挺仁慈啊!”他弟弟嘲笑着,“我希望你不要拦我,这帮东西,太懒了,不用鞭子他们不会走的,他们就喜欢这样,你问问别人。” 莫茜蒂哀求地望着那几个旁观者,漂亮的脸上露出怕见痛苦的表情。 “他们已经疲惫不堪了。”其中一人说,“已经非常衰弱了,他们应该得到休养。” “休养?休养个屁!”霍尔的嘴唇一动一动的,莫茜蒂听到弟弟的粗话,立刻“啊”了一声,充满了痛苦和悲伤。 但是,莫茜蒂毕竟是霍尔的姐姐,她马上转而拥护她的弟弟,“别理他,这是我们的狗,你想怎么便怎么,没人管得着。” 霍尔的鞭子又落到狗的身上,他们使劲地拉僵绳,把爪子深深地扎进雪里,低下头,俯下身子,使出浑身的力气。雪橇像个醉汉一样摇摇晃晃,晃了几下,又停住了,狗却大口大口地喘粗气。鞭子又雨点般落下,莫茜蒂又制止了。她蹲在巴克面前,眼里充满了泪水,两手搂住巴克的脖子。 “小可怜,我的小可怜,”她难过地落下眼泪,“你为什么不用力呢?这样你就不会挨打了。”巴克不喜欢她,但他的心情过于悲伤,现在没有心思去抵御她,况且他也把这视作这一天悲惨生活的一部分。 一个旁观者,几次要开口骂,但又忍住了,此刻再也忍不住了,他开口说道: “你们能不能动身,不关我的事。但是为了这些可怜的狗,我得告诉你们,你们本来就该下来帮着推雪橇,滑板已和雪冻结在一起了,使劲推推橇舵,就会松动的。” 听从了他的意见,狗开始了第三次尝试。霍尔推动了冻在冰雪里的滑板,于是这又笨又重超了载的雪橇启动了。巴克和同伴在雨点般的鞭子下,拼命地拖拽,走了一百码,就要拐弯进入主街了,这要求驾驭手有丰富的经验,可霍尔没有。拐弯时雪橇翻了,绳索绑得太松,行李撒了一地。狗却没停下来,他们深为不公的待遇和拙劣的装车技术而气愤,巴克更是愤怒不已。他突然跑了起来,狗队也跟着跑。变轻的雪橇翻倒着在后面被拖着跑,霍尔大叫“停下,停下!”但巴克他们并不理会。霍尔绊了一下,摔倒了,脚却挂在雪橇上,翻倒的雪橇在他身上碾过,狗群沿着大街跑过,行李撒了一街,把斯凯格大街搞得异常热闹。 好心的村民追回了狗,捡回了四零八落的物品,并提出良好的建议:减少一半的货物,增加一倍的狗,要想到达道森,就得这么做。霍尔和他的姐姐、姐夫很不情愿地听着,他们捡起帐篷,检点物品。当点到罐头时,大家都笑了,因为在漫长的雪路征途中,带着罐头在他们看来是件荒唐透顶的事。“这些毯子多得能开旅店,”一个男人笑着帮忙,“根本用不了这么多的毯子,留一少半已足够了,其余全部扔掉,还有帐篷。啊,还有那些盘子,谁来洗呀!老天,你们以为是在坐头等客车旅行吗?” 于是,多余的东西被一件件清除。莫茜蒂看到衣箱打开,不用的衣服被一件件地扔掉,伤心地大哭起来。她两手拍着大腿,身子前仰后合,哭个不停,她向每个人哭诉着每一件事情。她还说,就是为了十二个查理,她也不走一步。最后,她擦着眼泪不得不开始扔东西,甚至把一些必需品也扔掉了,扔完了她自己的东西,她又发泄似地把两个男人的东西也乱翻了一遍。 该扔的东西扔完后,行李虽减少了一半,可还是很多,查理和霍尔晚上又出去买回六只外国狗。加上原来的六只以及提克和库纳,那次破记录跋涉中在林克河买的两只爱斯基摩狗,这队狗总共有十四只了。那六条外国狗,三只是短毛狗,两只是杂种狗,还有一只是纽芬兰狗。他们上路后就受到了严格的训练,但还是不大中用。巴克和同伴们很厌恶他们,但是他还是很快就让他们知道了如何站队和应该注意的事情。他却教不会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不能好好地拉车。除了两条杂种狗外,其余的狗因为环境恶劣,又受到虐待,都迷迷糊糊,情绪低沉。两条杂种狗也精神萎靡,不打断他们的骨头,他们振作不起来。 带着不可救药的新手,走过二千五百里不间断的路途,巴克和其他的狗疲惫不堪,他们的前景非常黯淡。两个男子却很高兴,甚至还因拥有十四只狗的狗队而得意、风光。他们见到南来北往的雪橇,没有一只是用十四只狗拖的。而实际上,在北极旅行是不能用十四只狗来拖一辆雪橇的,因为根本带不了供十四只狗吃的粮食,可是查理、霍尔不懂。他们只会想象,只会用笔简单地算,一只狗拖多少,这么多狗,到达目的地要用多长时间。莫茜蒂从侧面探过头来看看,赞同地点点头,他们感到,一切都在把握之中,很简单。 第二天快近晌午时,巴克才领着长长的拖橇狗队上路了。整个队伍死气沉沉,没有欢笑。巴克在咸水湖与道森之间已走过四次了。他们拖着疲惫的身体,还要再走一次,旅程的艰辛,巴克体验过不只一次了。他心头不禁一阵心酸,已无心再干活了,同伴们也一样。外国狗丧气又惊慌不安,巴克和原来的狗对主人也没有信心。 巴克隐约感到这三个人不可依赖,他们什么都不懂,而且在这么多天中什么也没学会。他们简直不可救药,他们随便搭个帐篷都得耗费半夜的功夫,收拾行李装上雪橇又得半个上午的时间,还装得乱糟糟的,又捆不紧,路上还要停下好几次重装。所以有时他们连十里路都走不了,还有几天干脆就无法动身,没有一天是完成预定计划的。 他们将缺少粮食,这是肯定的事。然而他们却无知地超过了定量来喂狗,使断粮的日子越来越近。那些外国狗,还没挨过饿,因而胃口极好。加之霍尔看到那些爱斯基摩狗拖橇时无精打采,毫无气力,以为是他们每天吃得太少,便把配给加了一倍。更糟的是莫茜蒂没能用美丽的眼泪和动听的哭声来劝服霍尔再给狗加食物,于是她就偷偷地喂干鱼给他们,但他们这样做却是吃力不讨好,巴克和他的同伴要的不是食物,而是休息。他们的活太苦,虽然一天走不了多少路,但沉重的行李严重地消耗他们的体力,快让他们散架了。 挨饿的日子终于来了。霍尔一天醒来发现喂狗的食物仅剩一半了,而他们却只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程。更让人忧心的是,这儿无论怎么也买不到粮食,所以他一面减少狗的口粮,一面增加行程,这好像是惟一的办法,可是事实很快证明了他们的无能,他们根本做不到。行李太重了,要狗少吃食可以,但要他们跑得更快却难了。就连他们自己,也不能早点动身以增加赶路时间。他们不懂得如何让狗去干活,也不懂得自己该怎么干活。 戴博先死了,他虽是个卑微的小贼,常因偷吃被抓受罚,但他还是一个忠实的苦工。他的肩头伤痕累累,却得不到治疗和休息,伤势一天天恶化了,最后霍尔竟一枪打死了他。当地有句俗话:吃爱斯基摩狗的口粮,外来狗只有饿死。所以,那六条外国狗,只能吃到爱斯基摩狗口粮的一半,那就只有饿死了,别无他路。那只纽芬兰狗最先死了,然后是三条短毛狗。那两条杂种狗起初还能坚持,但命已如此,最终还是死了。 到了这种地步,三人之间的温柔和气已荡然无存。北极的跋涉,已不再浪漫,不再神秘;而现出它本来的面目——残酷的现实。莫茜蒂不再为狗哭泣,而是忙着为自己流眼泪,忙着和丈夫、弟弟吵架。他们互相埋怨,相互谩骂,从不停止,一天到晚都是如此。生活的艰难、旅程的疲惫使他们急躁、愤怒,并随之扩大。他们缺乏耐力,缺乏那种历经磨难还能和颜悦色的意志。他们觉得现在拥有的只有痛苦,筋肉的疼痛、心的疼痛,于是,他们用尖刻的话语相互辱骂,从早到晚,一刻不停。 莫茜蒂稍作喘息,查理和霍尔就急吵不已,他们都觉得自己干活多,并抓住一切机会表白。莫茜蒂一会儿帮丈夫,一会儿又护着弟弟。三人之间没完没了地争吵,从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拉扯到家里的其他人,结果连爸妈兄弟姐妹,活着的,死去的,都被扯了进去,而查理的政治偏见,查理的姐姐好搬弄事非与优肯河边的火堆被莫茜蒂联在一起,这些事到底有什么关系,只有莫茜蒂才明白,她抓住这些,加以发挥,加以渲染,还捎上几个查理家人的缺点。而这时,什么搭帐篷啊、喂狗啊,都忘了。 莫茜蒂诉说着她的委屈——女人的委屈,她漂亮宜人,应该在绅士般的丈夫照料下享受生活。可现在,她的丈夫和兄弟对她太粗鲁无礼了。她的娇生惯养、好发脾气,本是习性,他们却在抱怨。于是,她就开始给他俩捣乱,让他们整日不得安宁。她不再关心狗的死活,而她却痛苦又疲劳,索性一路坐在雪橇上。她的确漂亮,可一百二十磅的体重,却是又病又弱即将饿死的狗拖着的重负。直到有一天狗被压得倒下了,雪橇不得不停下来。霍尔请求她下来。劝告着、哀求着,可她就是不下来,连哭带骂,说他们粗鲁无礼、残酷无情。 有一次,他们硬把她拉了下来。可此后他们再也没这样做过。她像一个娇惯的独生子,装脚疼,走几步后就一屁股坐在路中央不动了。他们走了三里之后又不得不卸下行李来拉她。 更可怕的是,他们因自己的过度疲劳而对狗漠然处之。到了帕夫芬格河断粮了。霍尔用左轮手枪换了几磅冻硬的马皮,这些恶劣的马皮是半年前从牧场里饿死的马身上剥下的,简直像铁皮。狗嚼着这皮条般的东西,如同乱发一样难咽。 在这恶梦般的生活中,巴克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坚持着,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实在走不动了,便倒在地上,于是鞭子和棍子雨点般落在他身上,直到他爬起来。他的皮毛不再光滑、不再坚硬,他那丰满的肌肉不见了,露着青筋,皮肤也干瘪松驰,在道道皱褶的皮肤下清晰地显现了肋肌。这副样子多么让人心碎,但巴克的心没碎,那个红衣男人已经证明了。 巴克如此,其他狗也一样,他们成了一具具骨头架子。连巴克在内,总共还有七条狗。在频繁和强有力的鞭打和棍击下,他们已不知道什么叫痛了。挨打时,仿佛那棍子和鞭子是落在别人身上,自己只是一个看客。他们是一具具骨头架子,生命的火花已微弱无比。一停下休息,那点微弱的光便会黯淡,失去颜色,甚至消失。只有在棍子、鞭子的捶打下,那点火光才微微发亮,他们又开始摇摇晃晃、踉踉跄跄地前行。 终于有一天,温驯的比利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霍尔的左轮手枪已换了马皮,他抡起斧头砍在比利的脑袋上,然后从挽具上割下他的尸体,抡到路旁。巴克知道,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和比利一样。第二天早上,库纳又死了。只剩下五条狗了。乔太虚弱了,也不再有恶意了;派克累得神智不清,也不装病了;索雷克斯如此悲惨,没一丁点力气了;提克挨的打最多,他是个新手。巴克依然走在最前面,但也虚弱得不得了,时时头昏眼花,只凭脚下的感觉走路。 阳春三月,风光无限好。然而不管是狗,或是人,都无心观赏。死气沉沉的冬天过去了,消失了。生机勃勃的春天复苏了。看,枯树发新芽,草木吐新绿,鸟儿在枝头欢快地唱着,跳着。大雁排成人字长队,也飞了回来。蟋蟀在夜间长鸣。白天,各种爬行的东西都拥在阳光下,暖暖地晒太阳。 每一个小山坡上都流着股股清泉,泉水叮咚作响。万物都在融化,都在流动。优肯河上的冰雪也在融化,河水在冰面上消融,阳光在上面挤压,冰面破裂了,裂缝随即扩大,薄冰一块块漂浮在冰面上,逐渐融入水中,爆裂声、破碎声,洋溢着生命复苏的气息。在这明亮耀眼的太阳光下,在轻轻吹拂的微风中,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连同这些爱斯基摩狗,仿佛在奔向死亡之谷,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 狗不停地倒下,莫茜蒂哭哭啼啼,霍尔骂骂咧咧,查理的泪眼中露出忧愁的神色。他们像垂死的人一样跌入瓦特河源头约翰·桑顿的营地。他们一停,巴克与同伴们像死了一样趴在地上,霍尔上前与桑顿谈话。桑顿正在修整桦木削成的斧把,他一边干活一边听着,偶尔提一些忠告,但他了解这些人,即便给了他们忠告,他们也不会照做的。 “他们在前面也告诉过我们,说河底的冰层也在融化,最好别过去。”霍尔听到桑顿劝他不要过河时,答道,“他们还说我们到不了瓦特河,可我们到了。”话中不无胜利者的嘲讽。 “他们说的是,”桑顿答道,“冰一点儿都不结实,只有十足的傻瓜,才会过河。我是不会用自己的命去换阿拉斯加的金子的。” “我说,那是因为你不是傻瓜,”霍尔说,“无论怎样,我们得立即去道森。”他一扬鞭子,“巴克!起来!快起来!该出发了!” 桑顿继续干他的活,他知道没必要去阻止这些人,世界上少了几个傻瓜岂不更好。 但是狗队没听从命令,他们太虚弱了,鞭子对他们起不了多大作用了。霍尔左抽右打,桑顿双唇紧闭。索雷克斯第一个爬起来,提克与乔紧跟其后,派克叫了一声,晃晃悠悠爬起身,巴克却一动不动,他静静地趴在那儿,双目紧闭,凭鞭子雨点般落在他身上,他不躲避,也不吭声。桑顿欲言又止,霍尔骂着,抽得更起劲了,查理站起身,焦躁地来回走动。 巴克头一回不听命令,霍尔暴怒了。鞭子换成了棍子,但巴克还是一动不动。他下定决心,决不屈服,他有坚定的信念,当他被推进箱子时,这种信念就没消失过。他认为眼前的灾难就在积雪中,就在主人要去的前面。经历得已经太多、太苦,棍棒已不算什么了,他已麻木了,仿佛是在遥远的地方有谁在挨打,仿佛这个身体已不属于他了,离他是那么的遥远。突然,桑顿大吼一声扑向淫威大施的霍尔,霍尔连连后退,被桑顿吓坏了。莫茜蒂高声尖叫,查理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愣在圆木上站不起身来,约翰·桑顿站在巴克面前,极力控制着情绪,愤怒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再打他一下,我就杀了你!”他终于用发颤的声音说道。 “他是我的狗,”霍尔答道,鲜血从嘴角流出,“躲开,否则我就收拾你。我要去道森。” 桑顿没动,他站在巴克与霍尔之间。霍尔抽出他的长猎刀,莫茜蒂尖叫着,又哭又叫,桑顿拿着斧头回击,把刀打落在地。当霍尔试图捡起时,又被击落。桑顿捡起刀,两下砍断了巴克的缰绳。 霍尔没有再还击,而且他的双手被姐姐紧紧抓住。巴克已经奄奄一息,也拉不动雪橇了。几分钟后,他们沿河岸走了。巴克听到他们走了,抬起头来看看,派克打头,索雷克斯拉着大辕,乔和提克走在中间,他们还是跌跌撞撞地行进。莫茜蒂坐在车上,霍尔在橇舵旁边指挥,查理跟在车后。 巴克望着他们,桑顿跪在他身旁,用手轻轻抚摸他,寻找被打断的骨头。最后他发现巴克只是伤势很重,饿得厉害,骨头并没断。这时雪橇已走了至少半里路,连狗带人上了冰面。突然,他们看见雪橇的尾部像掉进什么槽里似地沉了下去,接着,橇舵以及靠在橇舵上的霍尔也从翘起的空中掉了下去。莫茜蒂的叫声撕心裂肺,他们看见查理转身回跑了几步,接着,整个河面裂开了,连狗带人全掉了下去,很快被融化的河水吞没了。 巴克和桑顿相对一望。 “可怜的孩子,”桑顿抚摸着巴克,说道。巴克舔舔他的手。 第6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 约翰·桑顿在去年十二月冻伤了脚,同伴们让他留在营地养伤,而他们则去河上游做一个到道森去的救生筏。遇到巴克时桑顿还有点儿跛,但随着温暖的天气,他已经好了。巴克成天悠闲地躺在河边,看哗哗流淌的河水,听小鸟欢快的歌唱,享受大自然的芬芳,他慢慢地恢复了往日的精力。 三十千里长途跋涉后的休息,实在太宝贵了。这很利于巴克伤口的愈合。他的肌肉又长出来,丰满了。他与桑顿、司科特和尼格都很悠闲,他们都在等待木筏的到来。司科特是一条小爱尔兰长毛猎狗,她在巴克昏迷的时候,像医生一样照料他。她有时又像猫妈妈舔小猫咪那样,用舌头洗净了巴克的伤口。每天早餐之后,她都准时到来,像履行神圣职责一样,自愿来做这件事。尼格同样对巴克很友好,虽然不如司科特那么热心,他是一条黑犬,是猎犬和猎鹿犬的混血儿,双眼含笑,流露出善良的本性。 让巴克惊讶的是这些狗一点儿也不嫉妒他,他们好像也分享到了约翰的宽宏与友好。巴克完全恢复之后,他们拉他参加各种有趣的游戏,就连约翰本人,也情不自禁地加入进来。巴克就这样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充满爱、充满激情的生活,这也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到爱。以前在温暖的桑塔科拉山谷米勒法官的家里与法官的儿子一起打猎、游戏,只不过是工作而已;同法官的孙子一起嬉笑玩耍,不过是在保护他们而已;同法官本人,也不过是一种友谊。然而爱是激情,如火一般炽热,是疯狂,是崇拜,这是遇到桑顿之后产生的。 桑顿救了他的命,但这只是缘由之一。更重要的是,桑顿是个理想的主人,他待狗不是出于责任和利益,而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他缘于爱而情不自禁地去照顾他们。而且他还从不忘记给他们一声亲切问候或甜甜的话语,他坐下来与他们长谈,把他们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他用一种特有的方式来与巴克交谈,他两手紧抱巴克的头,把自己的脑袋贴在上面,前后摇晃着,用昵爱的咒语唤着巴克的名字。巴克觉得这是最好的游戏,是最动听的语言,每一个晃动都会令巴克兴奋不已。游戏结束时,他会跳到一边,嘴微微张着,挂着笑容,眼中充满着不可压抑的热情,胸脯一起一伏,桑顿情不自禁地欢呼:“天哪,你除了不会说话,什么都知道。” 而巴克喜欢另一种爱的表达方式,似乎近于伤害。他常咬住桑顿的手,咬出几个牙印,许久才会消失。正像巴克明白主人爱的咒语,主人也能明白巴克的爱意。 更多的时候,巴克更喜欢用崇拜来表达他的爱。尽管桑顿每次触摸他,向他说话时,他都兴奋不已,但他并不故意去寻求这种爱抚。他不像司科特那样,把鼻子放在桑顿手上,嗅了又嗅,也不像尼格那样,把他的大脑袋放到桑顿的膝盖上。巴克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崇拜着。他常常躺在桑顿脚下,热切地、舒心地、长时间地凝视着桑顿的脸,凝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变化。有时,他远远地躺在那儿,从侧面,或者从后面,从各个角度,注视着桑顿的面部表情和身体的动作。偶尔,桑顿回过头,他们就这样相互注视着,久久地一句话也不说。巴克的心灵震颤着,激情在眼中闪耀;桑顿的心灵也在震颤,激情在眼中闪现。 自从巴克被桑顿救出来,在很长时间里,巴克一直紧紧跟着桑顿,不想让桑顿走出他的视线。到北方之后,主人的频繁更换,已使他产生一种恐惧的心理。他担心没有一个永久的主人。他更害怕失去桑顿,就像波奥特、弗兰科斯和苏格兰混血儿一样,离开他的生活。尤其在夜里,在梦中,他为此所困扰。有时,他梦中惊醒,就从寒风中爬出去,走到主人的帐篷边聆听主人的鼾声。 巴克如此爱恋桑顿,是受了温和的文明影响的反映。然而北方在他心中唤起的原始的野性,依然存在,活跃着。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坐在桑顿的火炉边,他更像一只野蛮的狼,来自野性的生活,而不是一只有着南方温和文明烙印的狗。出于对桑顿的爱意,巴克从不偷他的东西。但他偷别人的东西,偷别人帐篷里的东西,而且毫不犹豫。他的狡猾,使他每次都逃过人们的追查,安然无恙。 他的脸上和身上,满是被狗咬过的伤痕,他战斗起来依然像从前一样凶猛,并且更加灵敏。司科特与尼格脾气好,又是桑顿的狗,巴克从不与他们打架。无论是家养的,还是野外的,那些陌生的狗,都很快承认了巴克的至上的权威,否则,他们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可怕敌人的威胁之下。巴克是无情的,他知道怎么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他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他从司贝斯那儿得知,又从警犬和邮局的那群狗中得出结论,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也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就是法则,是永恒的法则,巴克牢牢掌握了这个法则。 他比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更古老,因为他连接着过去和现在,深藏在身心的永恒仿佛一股强烈的节奏,他合着节奏,像潮汐,像四季,他坐在桑顿的火堆旁,是一个胸脯宽大、长着白色牙齿的长毛的狗。但他身后晃动着的,却是各种狗,半狼和野狼的影子,他们急促而敏捷地吃他所吃的肉,喝他所喝的水,与他一同嗅着风的气味,和他一起聆听并告诉他森林中的故事,控制他的情感,指导他的行为。当他躺下的时候,也同他一起躺下,和他一起睡觉,一起做梦,做关于他的梦,并且超越他,进入他的梦中。 这些影子那么强有力地召唤他,让他一天天远离人类。在森林的深处,时时传来一种野性的呼唤,这呼唤充满了渴望与神秘,使他不由自主离开火堆,向森林深处走去。但他却不知到底要去何方,也不知为何要去,他只是被那种呼唤吸引着,诱惑着。但每当他踏入荒无人迹的松软的绿色林地的沼泽中,对桑顿的挚爱又让他回转身重新回到火堆旁。 只有桑顿可以留住他,其他人对他无关紧要。偶尔过往的旅行者或许会赞许他,抚摸他,但他对此漠然视之.倘若有人过于殷勤,他会转身走开。当桑顿的伙伴汉斯和皮特乘着他们盼望已久的长木筏到来的时候,巴克不屑于认识他们。直到他得知这是桑顿的好朋友之后,他才用消极的方式接受了他们,仿佛这是施惠于他们。他俩与桑顿一样,思想单纯,卓有远见。他们早就了解了巴克和他的性格,所以从不像对待司科特和尼格那样的亲昵方式对待他。 但是巴克对桑顿的爱却与日俱增。在所有的人中,只有桑顿可以在夏日旅行中把一包行李放在巴克的背上。在巴克看来,桑顿的命令就是生命的一切。有一天,他们用卖掉木筏的收入做路费,离开道森前往塔那纳河的上游。人和狗都坐在一道悬崖上,悬崖笔直耸立,足有三百多尺深。桑顿坐在悬崖边旁,巴克在他身旁。桑顿忽地冒出一念头。他让另外两人注意他的游戏。他指着深渊,对巴克命令道:“跳!”话音未落,巴克就纵身一跃,他赶忙伸手拦住,就在悬崖边上,他与巴克抱在一起。汉斯与皮特赶忙抓住他俩,将他们拖到安全地带。 “真不敢想象这是真的。”事过之后,皮特说。 桑顿摇摇头:“不,这很好,也很可怕。” “他在你跟前的时候,我都不敢把手放在你身上。”皮特又说道,冲着巴克点点头。 “是啊。”汉斯说,“我也不敢。” 年底在沙克乐城,皮特的话得到了证实。“黑”伯顿,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在酒吧与一个新来的淘金者吵了起来,桑顿好心地前去劝解。巴克和往常一样,躺在角落里,头枕着前爪,注视着主人的一举一动。伯顿十分讨厌桑顿的劝解,肩膀一耸,就顺手一拳打在桑顿的肩膀上。桑顿毫无准备,向前栽去,幸亏抓住柜台,才没趴下。 就在此时,围观者听到一声既不像狗叫,又不像怒吼,可以称为咆哮的声音,紧接着巴克腾空而起,直奔伯顿的咽喉,求生的本能使伯顿伸手去挡,总算及时救了自己的命,但已被扑倒在地。巴克压在他身上,狠咬他的手臂,紧接着又把利齿从他的手臂下伸向喉头。这次,伯顿只护住了一部分,他的喉头被撕开了,鲜血直涌。人们冲向巴克,赶走了他。一个急救医生给伯顿包扎流血的伤口,巴克还在附近咆哮着,走来走去,想冲进来。一阵仇恨的棍子将他打回去了。在场的人们组成仲裁委员会,判定巴克的行为,认为这只狗有充分的理由发怒,于是巴克被放走了。自此之后,巴克名声大振,阿拉斯加的每个营地,都知道巴克的名字。 后来,这年秋天,巴克又救了桑顿一命。当时,他们三个驾驶一艘狭长的小船,沿着福特密尔河的一段险恶河道下驶。汉斯和皮特沿岸走,用细细的马尼拉绳,牵着船从一棵树拴到另一棵树,以防船顺流滑下,桑顿则在船上指挥岸上的两个人。巴克也在岸上,双眼紧紧盯着主人,充满焦虑,和船平行地走着。 船驶入一个地势最为险峻的地方,一块礁石突出地在河流中央立着。汉斯解开缆绳,抓住绳子快速跑过去,等小船绕开礁石后,再拴在树上。船漂过礁石,飞快地顺流而下,就如水车的转轮一样。汉斯拉紧绳子,想拉住小船,让船停下来。但是拉得太急,用力过猛。船猛地一摆,底朝天撞在岸上。桑顿被甩出老远,落入最危险的激流之中,那里水深浪急,水性再好的人,也无能为力。 几乎同时,巴克飞身跳入水中。他游了三百来米,在一个急速的漩涡中追上了桑顿。桑顿就势抓住了他的尾巴。巴克使劲游向岸边。可水流太急了,根本无法靠近岸边,反而被向下的急流往下冲去。不远处,水势汹涌,发出骇人的响声,震耳欲聋。水中心耸出一个个巨齿般的礁石,河水撞在上面,飞溅起千百根水柱。桑顿知道,从这种地方游到岸边,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水流冲着桑顿猛地撞在一块礁石上,接着又被强大的水流重重地冲摔在另一块礁石上。桑顿的两眼直冒金星。此时,他两手抓住光滑的礁石,放开巴克,奋力高喊:“走吧,巴克,快走!”喊声高过了涛涛的水声。 巴克身不由己地被水流冲向下游。他拼命回游,却怎么也游不回来。听到桑顿的喊声,他探起身子,抬起头,仿佛要看主人最后一眼,随即顺从地游向岸边。他用力游,与水搏斗着,直到耗尽全身的力气,就要被水冲走的一刻,汉斯和皮特把他拉上了岸。 他们十分清楚,在如此的激流中,一个人抓住光滑的礁石,是坚持不了几分钟的,情况万分紧急。他们奋力向上游跑去,跑到桑顿所在的上游,把先前拉船的绳子绑在巴克的脖子和肩膀上,仔细检查绳子不要勒住了脖子或绊在脚下,不要妨碍巴克呼吸和游水,然后把他送入激流。巴克勇敢地向前游去,可是游得不直,无法到达河心。当他发现这个错误时,为时已晚。他游到与桑顿平行的位置,只差那么一点距离,可怎么也游不过去,只好让水流冲下去。 汉斯忙拽住绳子,就好像要拉住一条船,紧紧拉住了巴克。绳子紧紧缠在身上,巴克无法挣脱,呛了几口水,沉下水面。等被拖上岸后,已淹得半死。汉斯和皮特连忙扑到他身上,反复挤压,才将他腹中的水倒出来。巴克摇摇晃晃起身,随即又跌倒在地。隐约中传来桑顿的呼声,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汉斯和皮特一声不吭,他们知道桑顿此时的情况已万分危急。主人的声音仿佛电流一般,击在巴克身上,他跳起来,沿着堤岸往上跑,一直到刚才下水的那个地方。 他们又把绳子套在他身上,把他放下水。他向前游去,笔直地游向河心。错一次,绝不能再错过第二次了。汉斯均匀地不间断地放松绳子,皮特留心不让绳子缠在一起。巴克一直向前游去,直到与桑顿成一直线。然后转身急速游向桑顿,仿佛一辆急驶的列车。桑顿看到巴克越来越近,带着水流,飞鱼一般游过来。在相近的一刹那,桑顿伸出双手抱住巴克毛茸茸的脖子。汉斯立刻拼命地往树干上绕绳子,巴克和桑顿一起被拖下水面。绳子紧勒脖子,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们两个纠缠一在起,时而桑顿在上,时而巴克在上,被绳子拖着,坑坑洼洼的河底,一会儿碰到巨石,一会儿撞着水中的沉木,终于被拖到了岸上。 汉斯和皮特把桑顿放在一根圆木上,肚皮朝下,使劲地前后推压,桑顿半天后才苏醒过来。他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巴克。此时巴克躺在地上已奄奄一息。尼格守在他身旁,不停地叫唤,司科特舔着他湿漉漉的脸和紧闭的双眼。桑顿自己遍体鳞伤,但他还是一步一步地走到巴克身边,仔细检查巴克的身体,最后发现巴克断了三根肋骨。 “就这么定了,”他说,“先住在这儿。”于是他们在此住下了,一直等到巴克的肋骨长好,可以出行,才动身赶路。 那年冬天,巴克又在道森为桑顿立了一大功。也许这次没有上回那么有英雄气概,却又使他在阿拉斯加的名声,大大提高了好几倍。而这次使桑顿他们大为兴奋,因为他们由此得到了急需的资金。这笔钱使他们到达了向往以久的淘金者未曾涉足的东部地区。这件事是由艾多拉多酒店里的一次谈话引起的。当时人们都在吹嘘自己的爱犬。巴克因为不凡的过去,成为人们谈话时攻击的目标。桑顿坚决为巴克辩护。这样过了半个小时,有一个人说他的狗可以拉动五百磅的雪橇,又一个人说他的狗可以拉六百磅,很快又有人说他的狗可以拉七百磅。 “呸,”桑顿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你们的狗能吗。” “能拉动它,还是拖着走一百米远?”马泰森问,他就是那个能吹自己的狗能拉七百磅的波南泽的淘金大王。 “不只是拖动,他当然能拖着走一百米。”桑顿冷冷地说。 “好。”马泰森慢腾腾地说,并且要大家都听到,“我赌一千美元,说他不能。这就是钱。”说着,他把一袋红肠般粗的金砂,扔在柜台上。 没有人说一句话。桑顿的大话,吹嘘自己的狗的大话被将住了。他的脸一阵发热,他知道,自己要被大话捉弄了。他真的不知道巴克究竟能不能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还走上一百米。一千磅,一千磅可是半吨。如此巨大的重量,自己想想就害怕。但他对巴克的力量有足够的信心,可没想到的是,此时所有的人都盯着他,酒店里静寂无声,都在等他的答复,看看巴克是否真有那么大的力气。而更糟的是,他没有一千块钱,汉斯和皮特也没有。 “外面有我的一辆雪橇,上面有二十袋面粉,每袋五十磅,正好一千磅。你不必担心找不到如此重的雪橇。”马泰森盯着桑顿咄咄逼人地说着。 桑顿依然没说话。他不知说什么才好。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注视着一张张面孔,仿佛在寻找着可以恢复正常的东西。吉姆·奥伯瑞恩映入了他的眼帘,那是他的老朋友,马斯托顿的淘金大王。这似乎是个暗示,要他去做他梦中都不敢想的事情。 “你能借我一千美元吗?”他低声问吉姆。 “可以。”奥伯瑞恩答道,说着便把一个鼓鼓的钱袋扔在马泰森的袋子旁边,“不过,约翰,我不相信你的狗能拉得动一千磅。” 酒店里的人全都涌到街上来看这场赌赛。商人和猎场看守人也留下空荡荡的桌子,来到外面观看这场赌赛,并且纷纷参加进来。街上几百个人身穿皮衣,戴着手套,围在雪橇的周围。马泰森的雪橇已在雪地上停了足足两个小时,摄氏零下六十度的酷寒,早已把雪橇的滑板牢牢冻在雪地上。人们纷纷下两倍的赌注来赌巴克绝对拖不动那辆雪橇,可关于“拖动”的解释却各异。奥伯瑞恩认为桑顿可以把雪橇松动,之后让巴克去拉。可是马泰森坚持不干,他说巴克拖动车子,就是连把滑板从冻在地面上拖起来也包括在内。目睹赌赛过程的人,也大多赞同马泰森,于是赌注又从两倍变成了三倍,来赌巴克拉不动。 可是无人响应。没人相信巴克有如此大的力气。桑顿自己也疑虑重重。事已至此,也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进行。看着这雪橇,看着这一千磅的面粉,再看看蜷缩在雪橇前的十条狗,他的心更没底了,而马泰森更得意了。 “三赔一,”他高喊,“我愿再赌一千块,桑顿,你觉得怎么样?” 桑顿的脸上明显地顾虑重重。但他的斗志却被激发起来,这种心态已把输赢放在一边,不在乎是否能赢,此时除了争斗,已顾不上别的了。他把汉斯和皮特喊过来,问他们有多少钱。他们三人所有的钱加起来才两百美元,这就是他们的全部资产,但他毫不犹豫地拿来赌马泰森的六百美元。 马泰森的十条狗被解走了,巴克被套在了那辆面粉车上。他也被周围的气氛感染了,意识到要为桑顿干一件伟大的事。他的肥硕的身体,强劲的肌肉,博得了众人的赞叹,看,他一百五十磅的身体,无一块多余的肉,每一磅都充满了活力和精神。他的皮毛,光亮润滑,从两肩披下的鬃毛,半耸半立,似乎每一根毛发上,都有勃勃的生气。那宽阔的胸脯、粗重的前腿,与身体的其他部分极为协调。其皮下的肌肉紧紧绷绷,像铁一样坚硬。人们摸了摸巴克的肌健,如钢一般。于是自然地赌注又跌为二赔一。 “嗨,先生,先生,”一位最新的暴发户,斯哥特·姆奇的淘金大王说,“我出八百美元买你的狗,在赌赛之前,出八百美元买他。” 桑顿摇摇头,他走到巴克身旁。 “你不能在他身边。”马泰森大喊,“让他自己做,你离他远点。” 人们谁也不说话。只听见赌徒们喊着二赔一。人们心里承认,巴克的确不同寻常,可一千磅的东西太重了,要十条狗拉得动的东西,他们不相信一条狗能拖得动。他们不愿为巴克下注。 桑顿跪下了一条腿在巴克身旁,两手捧住巴克的头,把脸贴在上面。他不像往日与他逗乐那样,也没有骂他几句昵爱的咒语。只是轻轻地在他耳边说道:“因为你爱我,巴克,因为你爱我。”巴克抑制住自己的热情,呜呜地叫起来。 人们惊奇地看着,这些好像变戏法一样神秘莫测。桑顿起身的时候,巴克咬住桑顿的手,一直咬到牙齿陷进手套里去,才不情愿地放开。这就是他的答复,没有言语,只有爱。桑顿退到一边。 “开始,巴克。”桑顿命令道。 巴克先拽紧挽绳,又放松了,这是他学来的。 “向右!”桑顿的命令在人们的屏气静寂中格外清晰。 巴克身体向右一转,往前猛冲过去。放松的绳子被紧紧地拽住了。一百五十磅的身体猛烈拖拉满载的雪橇晃了晃,滑板下发出令人欢快的碎裂声。 “向左!”桑顿命令。 巴克身体向左一摆,又猛冲,滑板下面发出清脆的“劈劈啪啪”的响声,滑板松动了,向旁移动了几寸。人们屏息凝神,紧张到了极点。 “马西!” 桑顿的命令如枪声一样,巴克又是往前猛冲。挽绳被紧紧拉住,巴克全身的力气集中在一起,全身的肌肉蜷曲着,仿佛活物一般,在绸缎般的皮毛下蠕动。他宽阔的胸膛贴近地面,头低向前方,脚疯狂地刨着地面,脚趾在坚硬的雪地上抠成了两道平行的窝槽。雪橇晃晃悠悠,几乎动了。巴克脚下突地一滑,一看客大声呻吟了一下。接着雪橇向前挪动了,似乎在一停一动地走,其实走了之后没停,半寸,一寸,两寸,雪橇渐稳,巴克就势不让车子晃动,平平地向前驶去。 人们这才松了一口气,开始了呼吸,这才想起了他们刚才一直没呼吸。桑顿跟在车后跑,用简练而热情的话语,鼓励巴克。车子要走的距离,早已量好,用一堆木柴做记号。等巴克走近柴堆跑完百米时,人们欢呼起来。当他越过木堆听到命令停下来时,欢呼声变为狂吼。人们情不自禁地跳了起来,连马泰森也欢呼着、雀跃着。帽子和手套在空中飞扬,人们互相握手拥抱,无论对方是谁,人群变成一个沸腾的海洋。 桑顿跪在巴克前面,与他头抵头,前后摇晃着,围过来的人们听到他亲昵的咒骂声,他长久地、激动地、温柔地骂着巴克,咒骂中充满了爱。 “喂,喂,先生。”那个斯哥特·姆奇的淘金大王又结结巴巴地说:“一千美元,我出一千美元买他,先生。一千二百美元,先生,怎么样?” 桑顿站起来,他泪流满面,激动地说:“先生,不卖,你滚开,这是我最好的答复。”巴克把桑顿的手含在口中,桑顿来回地摇晃他,人们被这心灵相通的情景感染了,他们远远地走了。只留下桑顿和巴克,没有一个人,再贸然来打扰。 第7章 呼唤之声 巴克只用了五分钟的时间,就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使他的主人不仅还清了债务,而且还与同伴一道,深入东部,去寻求那传说中谜一样的金矿。传说中的金矿,它的历史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久远。许许多多的人曾经寻找过它,可却没一人能找到,且不少人一去就没再回来。这座金矿,充满了悲剧色彩,被一层神秘之纱罩着。究竟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它,没人知道,古老的传说中也无记载。人们只知道,最早那儿有一间古老破旧的小木屋——“谜屋”,垂死的人曾发誓确有其事,并发誓小木屋所在就是金矿所在,他们还拿出不同于北方任何地方已有的金块来证明所说非虚。 但是,没一个人能活着找到小屋,而死去的都不再活过来。于是桑顿、汉斯和皮特,带着巴克与另外几只狗,沿着东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去寻找那些优秀人物没能找到的金矿。他们沿着优肯河跑了七十六里,然后又左转进入斯蒂奥特河流域,又穿过梅约和麦克斯神河,一直到了斯蒂奥特河的源头,一条蜿蜒如蛇的小溪,横亘在标志着大陆屋脊的山峰之间。 桑顿从不依赖他人与自然。他面对茫茫荒原,毫无惧色,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就能够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住。他好像一个长居于此的印第安人,无忧无虑,一路以打猎为生。若一时猎不到食物,他也不急,依然悠闲自在地前行,他确信早晚都能猎到食物。因为,此次东行,他们惟一的食物,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弹药便是工具。他们就是这样信心无限地走向无限的未来。 过了一月又一月,他们在无人知晓的深山荒野中来回搜索。这里荒无人烟,然而此地若真有“谜屋”存在,此地就应有人的足迹。他们在夏日的暴风雪中,越过一座又一座的分水岭,又在午夜的太阳光下,站在丛林与积雪之间裸露的山顶上颤栗。他们走出夏天满是蚊蝇的山谷,在冰川脚下,摘采鲜花与果实,这花果与南方的花果同样鲜艳,同样诱人。这年秋天,他们来到一片阴森恐怖的湖泽,这儿十分寂静,似乎曾经有野鸟栖息过。然而此时,没有生命,甚至连生命的迹象也没有。阵阵寒风吹过,背阴处冰雪遍布,波涛呜咽着,拍击着荒漠的湖岸。 又一个冬天,他们漂流在以前曾有人来过的如今已被淹没了的小路上。一次,他们来到一条小路旁,小路沿途的树木上刻着标记。这是一条非常古老的路,好像“谜屋”就在小路前方。可小路既没头,又没尾,是那么得神秘。到底是谁开了这条小路,他们为何开辟它,也同小路的无头尾一样令人不解。还有一次,他们偶然发现一个古老的小猎屋,风吹日晒,日月研磨,小屋已破烂不堪了。桑顿在屋里一块朽烂的毛毯残片中,找到一支长筒火药枪。他知道这是在西部开发初期使用的霍德森湾公司生产的枪。当时这支枪的价值相当于和枪身一样高的平堆起来的水獭皮。除了这些发现,当初是谁来到这儿,在这儿造了这间小木屋,又是谁为什么把枪藏在毯子里,这一切都是不解之谜。 当又一个春天到来时,他们四处漂泊,没有找到“谜屋”,却意外发现了横在一条阔谷里的一处浅金矿。这里的黄金,仿佛是煎锅底上的一层黄油,暴露在外面。他们不再往前寻找了。只要他们每天工作,淘出的金砂和金块,价值就达几千美元,于是他们天天干活。淘出的金子缝在鹿皮袋里,每袋五十磅,码在桦树造的小屋外面,就像堆木柴那样,他们像神话中的巨人,天天辛勤劳作,随着一天天如梦中云烟似地逝去,黄金也梦似地越堆越高。 几条狗除了不时拖回桑顿的猎物外,无所事事。巴克于是在火堆旁久久沉思。由于这许多的空闲,那短腿的主人便又时常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巴克坐在火堆旁,眨着眼睛,他的心却同那个短腿主人一起到另一个世界遨游去了。 这另一个世界极其恐怖。巴克凝视着主人把头放在两膝之间,他的双手还紧紧地抱着头,巴克发现,主人睡觉时,不时在梦中惊醒,惊醒之后,总要恐惧地向黑暗中张望,并往火里添几块木柴。他看到主人去海岸,看到主人沿岸捡一些贝壳吃,可吃的时候,又不住地四处张望,像是有人马上要来袭击他似的。他随时做着准备,一有风吹草动撒腿就跑,像风那样快。他们在森林中悄无声息地走着,巴克紧跟在主人的身后,他俩都警觉地四处注视着,竖起两耳,鼻子一张一翕,他俩的听觉和嗅觉,同样灵敏。主人跳来跳去,有时跳到树上。主人在树上走,犹如在平坦的地面上行走一样,快捷而稳当。他手抓住这根树枝,用力一摆,身体就到了另一棵上,无论两树枝间有多远,有时甚至有十几尺,他也能轻松跃过而不掉下来。巴克记得,好几个晚上,主人手抓树枝呼呼大睡,他却在树下为他放哨到天亮。 与这个主人的幻觉关系最为密切的,仍然是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这召唤令巴克坐卧不安,使他产生一种奇怪的欲望,也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欢喜。他被那感觉激动着、鼓舞着,但不知为何会这样。有时他循着声音去追寻,又有时他会柔声呼唤,或挑衅般地大叫。有时,他把鼻子贴在冰凉的苔藓上,或长满青草的黑土上,欢喜地闻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有时,他连续好几个小时蹲在长满蘑菇的大树后面,睁着眼睛,竖着耳朵,密切关注周围的动静,他藏在那儿,守候着,期待着,似乎要突然抓住这呼声,给它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又不得不去做,无需去追究缘由。 这种难以抵御的冲动,紧紧地抓住他。有时,他正懒洋洋地晒太阳,和煦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忽然他抬起头,竖着耳朵,凝神定气,仔细地聆听着,随即跳起来冲向远方。他在森林里、旷野中,不停地奔跑,一跑就是几个小时。他还喜欢悄声潜入林间,窥视枝头小鸟的生活。他最喜欢的,还是在夏日的午夜,跑到森林里去聆听林间那雄浑的深沉的催人入眠的瑟瑟的风声。像读书那样,去读大自然的各种符号、各种声响,去寻找神秘的呼唤,那时时伴他左右、常在梦中呼唤的他的声音。 一天夜里,他突然从梦中惊醒,连忙跳起来,两眼放着光,鼻翼翕动,不停地嗅着,波浪般的毛发竖立着。森林深处,传来一声呼唤,这呼唤异常清晰,异常明确——这是一声长啸,这长啸既像又不像爱斯基摩狗的叫声。这声音和先前听到的一样。于是,他快速地冲出沉睡的营地,毫无动静地向森林深处、向有呼唤声的地方冲过去。当呼唤声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放慢了脚步,四下寻找,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走到林中的一片空地。在这儿,他看到一只又瘦又长的狼,蹲坐在那儿,身子直着,仰面对着前方的天空。 巴克轻轻走向前,一点动静也没有。可狼听不到却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于是巴克快步走进空地,半蹲下来,紧缩身体,尾巴又直又硬,脚步着地时,十分警惕。他的举止动作,既有友好又有敌意。这种带有威胁的休战状态,是野兽相遇的特点。可巴克的个头太大了,狼转身便夺路而逃。巴克在后紧追不舍。最后,巴克把狼逼到一条干涸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树枝拦住了狼的去路。此时,狼被逼急了,他后腿支着身子,长毛倒竖,咆哮着,注视着,恶狠狠地咬着牙,看着巴克。 巴克并不进攻,他只是绕着狼转来转去,并表示出很友好的样子。狼对巴克的表现充满了疑惑。同时也很害怕。因为巴克太强壮了,他的个头勉强能到巴克的肩,突然,他趁巴克一松神,转身忽地一窜,又逃走了。巴克毫不放弃,又追了上去。如此几次,可狼太虚弱了,巴克轻易就能追上他。巴克对狼紧追不放,他的头几乎碰到了狼的腰,狼转过身,准备反扑,一转眼却又逃走了。 巴克最终得到了狼的信任。他们的鼻子碰在一起,相互嗅嗅,他们和好了,以那种掩饰了凶猛外表的扭捏羞涩方式,互相嬉戏着。过了一会儿,狼向前走去,并向巴克示意让他和自己同去一个地方。巴克几乎不加思考地同意了。他们肩并肩,一同走向苍茫的夜幕,他们沿着河床一直走到小河的源头,并穿过山谷,越过苍凉的分水岭。 他们从分水岭另一侧的斜坡下去,进入一片平原。这儿有森林,有河流。他们从茂密的树林走过,又锳过一条条小河流。他们不断地走,一时又一时,太阳此时已很高了,天气也变暖了。巴克兴奋异常,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呼唤。往昔的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他牢牢地把握着,如同往日牢牢把握梦幻般的现实一样。在那个记忆里,他也曾像今天这样,在一望无际的原野里,日日在奔跑,脚下是未曾践踏的大地,头上是宽阔无垠的天空。 他们停下来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顿。他坐下来,狼起身奔向发出呼唤的地方。并转身与巴克碰碰头,鼓励他去那个地方。但是巴克转回身子,向来路跑去,那野性伙伴伴他跑了大半个钟头,并不停地叫着,那么温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来,仰面向天发出一声长嗥,很悲惨。巴克依然不回头,一直向前跑去,叫声渐渐低沉,最后在远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营地时,桑顿正吃晚饭。巴克激动地扑上去,把桑顿扑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脸,咬他的手。桑顿一面亲昵地咒骂着他,一面前后摇晃他。 整整两天两夜,巴克没离开营地一步,也不离桑顿身旁。但是,两天之后,那森林深处的呼唤又在脑海中响起来了,且比以前更难以抵抗。巴克又开始坐卧不安,他不时想着那个野性的伙伴,分水岭那边的草地以及与他肩并肩跑入森林的情景。于是他又开始外出在森林中漫游。可是那只狼没出现,那悲凉的长嗥也没再响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无所得。 由此,巴克开始整天整夜在外面游荡,寻找他那伙伴。他脚步轻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饥。他曾在河里捉鱼吃,也曾杀死一只大黑熊。黑熊捕鱼时被蚊子叮瞎了双眼,正狂躁不安地惊骇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扑了上去。熊虽眼睛坏了,可巴克还是与他恶战一场。而这场恶战,则唤起了巴克最后一丝潜伏的凶狠。两天后,他又回到熊的尸体旁,发现十几只野獾正在抢夺尸体上的腐肉,他冲上去,轻松地赶走了他们,还杀死了跑在最后面的两只。 巴克变了,他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他成了一个杀手,一个食肉的猛兽。他独自一个,凭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这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成功地活了下来,成了一个强者。他对自己昔日的经历充满了骄傲,并在他的一动一行中显现出来。而他那充满光辉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睑上浅浅的黄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简直就是一头硕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还大。他继承了圣巴纳德种父亲的身高和体重,而牧羊犬种的母亲又使他具有了与此相协调的体态。他延长着长型的狼嘴,他的头,稍宽了些,也像一颗硕大的狼头。他那超常的智慧,是圣巴纳德种和牧羊犬智慧的结晶。他那狡猾和奸诈,是野兽的狡猾和奸诈。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经历中得来的经验,他成了一头让人恐怖的动物,成了一个食肉动物,完全以肉为生。他身强体壮,精力充沛。每每桑顿抚摸他的后背,会引起丝丝的响声,每一根毛发在与手相触时,都要发出强大的力量,仿佛电流一般。他身体的各个部分,从头脑到身体,从神经到纤维,都达到完美的和谐与最佳的状况。他对任何需要作出反应的人物、声响和事件,都以闪电般的速度去回应。爱斯基摩狗防御与进攻的速度极快,他却比爱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见或听见什么动静时,很快就有反应。而别的狗,在他反应之后还没有看清,没有听清。他在一瞬间,就能感知、决定、反应。当然,三者是依次进行的,但他用的时间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时完成一样。他的筋肉充满活力,就像钢条一样,瞬间就可投入运动。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汹涌澎湃,不可阻挡,好像要在极度的兴奋中爆炸,流向整个世界。 “从未见过这样的狗!”一天,桑顿和伙伴们看到巴克阔步走出营地时,感慨道。 “上帝造他时,模型破了。”皮特说。 “对,是这样。”汉斯赞同道。 巴克昂首挺胸走出营地。当他进入森林时,他便成了凶猛的野兽,他猫一般地悄悄潜行,毫无声息,身形若隐若现,像一个飘动的影子。他知道各种动物的隐身术,并学会了。他利用这些技巧可以轻松地从窝里抓住一只松鸡,也能咬死睡着的野兔,还能在半空中逮住一只只迟了半步而没能跳到枝上的松鼠。他的动作是那样快,几乎没有动物能比得上。但他并不随意杀戮,只是在饿了的时候,他才去猎捕食物,他喜欢吃自己动手捕来的野兽。 秋天来了,森林里出现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迁徒到温和的低深山谷,准备过冬。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与更大更凶猛的动物搏杀。一天,他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上,看到一群麋鹿,总共二十来只,为首是一头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异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对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动着巨掌般的鹿角,狂声怒吼,小眼睛凶狠恶毒地盯着巴克。 根据原始野蛮狩猎时代传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与他的队伍隔开,可这谈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对长角和宽阔吓人、瞬间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刚好够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长角和蹄子,他只要轻轻碰一下,便会叫也来不及地死掉。他必须使雄鹿在他锐利牙齿的威胁下不敢转身,并惹得他狂怒起来,他才有机会进攻。雄鹿开始进攻,巴克假装敌不过又逃不掉的样子,往后退去,诱使雄鹿离开鹿群。可在这时,从鹿群中跑出两头年轻的小鹿,他们在背后袭击巴克,雄鹿趁机回了鹿群。 野生动物有一种忍耐、执著的精神,这精神像生命一样顽强,不知疲倦,不屈不挠;凭着这耐心,蛛网中的蜘蛛,盘在一起的蛇,还有静静潜伏的猎豹,它们在很长的时间内能静静守候,一动不动。而在捕获猎物时,这耐心更到了极点。此时巴克就是有这种耐性,他千方百计袭击鹿群的侧面,阻挡他们的去路,激怒年轻的雄鹿,搅得携带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宁,这使那领头的雄鹿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巴克充分发挥了他的耐心,他展开进攻,从各个方向,旋风般地向鹿群进攻。使他们时刻处于他的威胁中。他想通过这种办法,把雄鹿与鹿群分开,他在消磨他们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渐渐暗了下来。秋天的黑夜只有六个小时,那些年轻的雄鹿的耐心越来越弱,他们的脚步随之变得缓慢和不情愿。日渐临近的冬季在催促他们走向那温暖的平原,可他们怎么也摆不脱这个不知疲倦的不让他们前进的敌人。而敌人想要的,只不过仅是他们的首领而已,这与他们整个群体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于是他们放弃了他们的首领,以此换来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临,老雄鹿看着他的队伍,他熟悉的母鹿,养育的小鹿,率领的年轻的雄鹿,踉踉跄跄地渐渐远去。他低下了高大的头,是那个恶魔,那个有着白而锐利牙齿的恶魔,挡住他的路,不让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躯,经历了漫长而坚强的充满血战与争斗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个头还够不到他膝盖的动物利齿之下了结。 由此,巴克昼夜不停地围绕着他的猎物,不让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让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几次,那鹿拼命逃向远方,巴克并不拦截,只是狡猾地跟在后面,他深为对手的这种做法而暗自得意。当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向鹿猛烈攻击。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面,两耳无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处,一动也不动。此时,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东西,而他吃饭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充裕。此时,巴克喘着粗气,吐着红舌头,两眼紧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同时,他又觉得脚下的土地,有了一种新的骚动。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土地的时候,另外一种生命也跟了进来。森林、河流、空气都为之颤动,这种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听觉和嗅觉更敏锐的感觉,这种陌生的东西,让他有些不安,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之后去查个究竟。终于,他在第四天将要过去的时候,扑倒了这头硕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倒头大睡,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顿。如此一天一夜后,他恢复了体力,精神亦变得饱满。他向着营地,向着桑顿,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准确地辨认方向,其准确程度,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逊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强烈地感到了这地方发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完全不同于整个夏日存在于这里的生命,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儿了。这已无需那种敏锐的神秘感觉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头小鸟在议论着,林间的松鼠在交谈着,就连微风也在窃窃私语。他好几次停下来,深深呼吸新鲜的空气,空气中的气息催促着他,要他快快回去。他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气息笼罩在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灾难发生过了,或是正在发生。当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走下山谷,返回营地时,不由得小心起来。 在离营地三里的地方,出现了一条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顿时一惊,脖颈上的毛发纷纷竖起,这条路一直通向他们的营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动作轻快而隐秘,他浑身绷得紧紧的,警觉地注视着周围的迹象。周围的树木、空气都在向他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他嗅出来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着这条小路进来的。他发现森林意味深长地沉默了。鸟儿不见了,松鼠也藏起来了。他只看见一个银灰色的东西,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树枝,躺在那儿死去了,就好像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瘤子。 正当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样飘然而过的时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侧,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顺着这股气味走过去,发现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儿,侧着身,显然死前很痛苦地挣扎过,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体的两侧露着箭头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发现了桑顿那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断气了。巴克没停下,他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时高时低。他匍匐着爬到营地边,又看到汉斯死在那儿,全身布满了带羽毛的箭。同时,巴克向桦树小屋前面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声,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感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这是因为他对桑顿的爱,让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围着桦树小屋的残骸跳舞,突然听见一声极其可怕的怒吼,一匹从未见过的动物凶猛地向他们扑来,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带着毁灭的疯狂,冲了过来。他第一个冲向最前面的人(伊海特人的首领),把他的喉咙咬开了,血立刻像喷泉一样飞迸出来,巴克不去管他,转身又咬开了第二个人的喉管。他在人群中扑来跳去,撕扯着,咬着,速度之快让土人的箭都无法射中他。他们挤在一起,叫着,喊着,弓箭乱飞,可射中的不是巴克,而是他们自己。有一个年轻的猎手见巴克扑到空中,连忙掷出一根投枪,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那投枪没扎到他,却穿透了另一位猎手的身体,从后背露了出来。伊海特人大惊失色,他们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猛兽,他们撒腿逃向森林,边跑边喊魔鬼来了。 巴克此刻的确是魔鬼,他紧紧地追在他们身后,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撕开他们的喉咙,让他们的血慢慢流尽。这一天简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他们四散逃去,直到一星期后,残余的土人才聚集在一个低洼的山谷中,计算他们的损失。至于巴克,厌倦了追击,返身回了营地,营地凄惨阴森。他发现了皮特,皮特死在了毯子里,好像还没醒便被杀了。桑顿拼命与敌人抗争,地上的痕迹依稀可见。巴克嗅着痕迹,来到一个深水沟。水沟旁趴着司科特,她的头和前爪伸在水里,为她的主人而死。沟里的水充满了淘金的污物,浑浊不堪,无法看到水里的东西。巴克知道,桑顿就在下面,因为他的足迹到此就消失了,再无其他痕迹。 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或在营地四周走来走去。死亡,意味着终止,意味着从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知道这些,他明白桑顿死了,不会再出现了。巴克非常空虚,他空落落地,像是饿了,可食物却填不饱它。当他站在土人的尸体前面沉思时,这种空虚的苦痛被暂时忘却了,而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生平从未有过的骄傲。他杀了人,杀了一切动物中最崇高的动物,而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则下杀死的。他看着那尸体,充满了好奇,他们就这样被轻而易举地杀死了。他们比爱斯基摩狗容易猎杀得多。倘若没有弓箭,没有长矛,没有棍棒,他们简直不堪一击。由此,巴克再也不惧怕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武器。 黑夜来临,一轮满月从树顶高高升起,照在大地上,仿佛是昏暗的白天。守候在水边沉思与悲痛的巴克,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种新的不同于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骚动,他起身聆听,远处传来一丝细细尖锐的嗥叫,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听,那诱人的许多音调的呼唤,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也更紧迫了。巴克决定顺从。桑顿死了,他了无牵挂,人类和人类的要求已束缚不住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杀它们那样,一路以麋鹿为食,从森林与河流处,侵入巴克的领土。他们拥入空地。在空地的中央,巴克兀然独立,如巨石一般一动不动,等候他们的来临。他站在那里,那么巨大,那么沉寂。狼群惊呆了。他们呆在那里,一时整个空地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许久,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扑了过来,巴克稍微一移动,然后猛烈出击,立刻咬断了恶狼的脖子,然后又站定身子,一动不动,仿佛根本就没动过。那受伤的狼在地上翻滚着,呻吟着。接着又有三只狼先后冲了上来,可是即刻又一只接一只退了下来,身上、肩上和咽喉上,血不断地流着。 狼群不耐烦了,整个围了上来。他们急于扑倒对手,挤挤攘攘乱作一团。巴克以他那惊人的神速和机敏从容不迫地应付着。他后腿支着身体,转来转去又扑又咬,似乎四面出击。但为了防止背后袭击,不得不边战边退,离开水沟,退到河床,一直到一个高高的河岸前面的直角处,这是桑顿为淘金而挖下的。这个拐角三面临墙,巴克只需对付上面的攻击。 他防御自如,攻击猛烈而残酷。半小时后,狼群败退了。他们有的趴在地上,抬着头,竖着耳朵;有的站在远处,紧盯着他;还有的到水沟边去喝水。其中一只又长又瘦的灰狼,小心地走上前来,表示出友好的态度。巴克认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并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伙伴。他温和地叫着,巴克也报以温和的回声,他们互相触触鼻子,嗅嗅对方。 接着,一只带伤的老狼走上前来。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可还是坐下来与他嗅嗅鼻子,于是老狼坐下,仰面对满月发出一声悠长的长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长嗥。此时,呼唤准确无误地传入他的耳朵,传入他的心里,这正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来嗥叫。随后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拥在他身后,半友好半野蛮地向他嗅着。那领头的狼发出召集狼群的嗥叫声,向森林跑去,群狼附和着,齐声长嗥。巴克也长嗥,随后和他们肩并肩地跑向森林。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是过了几年,伊海特土人就发现这一带狼群的种族发生了变化。有些狼的头上和嘴角,长着黄色的茸毛,胸前还有一条白色的花纹。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说的妖狗,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面,异常凶猛、异常狡猾。他们非常惧怕这妖狗,因为他常常在严寒的冬天,偷袭他们的营地,抢他们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袭击他们的猎人。 到了后来,传说更离奇了,有的猎人离开营地后,再也回不来。即使尸体被找到,他的喉头也已被咬断,而在尸体周围的地上,留有比任何狼的脚印更大的脚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总要追捕麋鹿,但有一条山谷,他们从来不敢进,远远望见就止步。那是妖狗的领地。当深夜人们在火堆旁议论妖狗为何要选择那个山谷时,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泪下。 但是每逢夏天,都出现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访客,他是一只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可他又与别的狼不同。他独自穿过美丽的森林,来到林中的一片空地。这里,有一堆黄色东西,从腐烂的鹿皮口袋里露出来,又沉入土里。然后那上面长满了杂草,将那黄色的物体盖住。他就在这里沉思良久、良久。离开时,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号,深沉而悠远。 但他不总是一个。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着他们的猎物来到这片谷地时,人们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在苍白的月光下,在闪烁的北极光下,率领狼群急驰着。他高高地耸立在伙伴之前,跳跃着,粗壮的喉咙发出吼声,唱着一首世界年轻时代的歌——狼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