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红颜一世神》 第一章 珍珑会所 林启山重生后遇见第一个女神是在珍珑会所里。那天晚上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他难忘。她清冷的气质,高挑丰盈的身材,青春而弹性十足的肌肤,都成为他记忆里弥足珍贵的收藏品。 在此之前,他没有想到今生的第一次“艳遇”来得这么快。在那个灯红酒绿、龙蛇混杂的娱乐场所,竟然藏着一个如此赏心悦目的女子。 这一天他记得很真切,因为是秋林大学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周末。林启山像平时一样,吃完晚饭一个人来到珍珑会所。这些天他除了军训,一有空闲就会来这里。 这个会所档次很高,离学校也近,更重要的是这里有正规的搏彩项目。对于一个兜里没钱空有一身功夫的穷学生来说,这是他所能找到赚快钱的唯一方式。 他实在太需要钱了。新的人生刚刚起步,正是踌躇满志的时候,他迫切需要第一桶金,需要一个完美的开局,而这些完全指望不上别人,只能靠他自己。 来到会所已是晚上九点。他习惯性地在三楼雪茄吧坐了一会,向侍者要了一瓶威士忌,一杯蓝山,一支雪茄。林启山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喜欢酒精、咖啡因、尼古丁这些能融入到男人血液里的东西。重生后的这些天他心潮澎湃,时常觉得全身细胞都蠢蠢欲动。他急需要一些感官上的刺激来宣泄自己躁动的情绪。 见时间差不多了,林启山乘电梯直接来到地下一层的百色厅。 这里很安静,没有想象中的嘈杂和喧嚣,倒更像一个高档社交场合。大概十几张桌子,人们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偶尔有靓丽的侍女摇曳穿梭。 他环视一圈,对轮盘、老虎机、德州那些随机性太强的游戏视而不见,径直从大厅中央穿过,直奔骰子而去。他觉得这玩意门槛低,最适合自己这样的新手,不需要太多算计,只管押大押小,简单粗暴。 前世创业时,林启山跟朋友去过澳门,多少玩过几次,也只是浅尝辄止,没什么大的输赢。这个会所虽然颇有档次,但比起澳门的规模,自然是小巫见大巫了。主要是玩的太小,不过对于身上只带了500块钱的林启山来说,却再合适不过。 小试身手,凭这500块钱做本,足够了。 林启山在几个骰子桌前流连一会,恰好走到一位气质卓绝的女荷官面前。这女子十分高挑,身穿浅绿色青花旗袍,秀发高盘云髻,脸上略施淡彩,眉间隐约透着股英气。她时而专注的摇骰,时而顾盼众人引导大家下注,举止优雅,十分拉风。 盯着女子清冷的面容看了好一会,她却视而不见,只当他空气一般。这让林启山有点小郁闷,于是一把拉开椅子坐到她面前。 前几次来这里,他刻意保持低调,基本上赢七输三,主要是怕引起会所的注意,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而这次不同,他对这个气质迥异的女子十分好奇,也许是太久没碰过女人,或者是酒精和尼古丁带来的天然刺激,他决定改变策略,来一个敲山震虎,单刀直入,先探探这个女人的虚实。 他一边盯着女子摇骰,一边暗自运功将五感提升到极致。随着精纯的内息在身体里流转,整个大厅瞬间纤毫毕现,一切响动尽入耳中。 林启山修习的是一种古老而隐秘的功法,来源于蒙古草原上神秘的通古斯部族。这种功法在世间失传已久,最早记载于萨满古籍中的神音卷,它讲究以人的意念为根本,通过不断的修行,获得操纵自然力量的能力,同时强化并改造肉体,进而使自由意志突破生命和时空的束缚,从而获得最终的大自由。 仅仅是初级的修行,就会让人的力量、速度、五感、思维变的越来越强,远远超出常人。 他前世机缘巧合下获得神音卷,却不想修炼到后期时走火入魔,失控的自然之力引发时空破碎,肉体被撕成碎片,神魂离散。 幸运的是,他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守住了神魂,在无尽虚空中飘荡了很久,最终与另一个时空的身体奇迹般地重组。于是30岁的记忆,就那样神奇地回到了19岁的身体里。 他是命运的弃儿,也是宠儿。他被命运放逐,又被追逐。 此时19岁的林启山心无旁骛,就在这个小小的赌局里,开始了今生的第一次征程。 专注地试听了10次摇骰,对照开出来的点数,他心里便有了谱。 没有半分犹豫,直接开始下注。 第一局,500,小,赢。 第二局,1000,大,赢。 第三局,2000,大,赢。 第四局,4000,小,赢。 漂亮的女荷官像是发现了什么,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林启山却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全当没看见。 第五次摇骰,林启山想了想,收了筹码没有下注,只见女子纤手一扬,却是开了豹子,庄家通杀。 无视众人惊叹的目光,又接连赢了几局,女荷官终于有点绷不住,直接封了台,款款转身走了。 林启山点起一支烟,数了数手里的筹码,加一起竟有6万多。 不多时,后台走过来一个服务生,在林启山身边悄悄耳语了几句。 林启山等的就是这个。 暗自冷笑一声,他收起一大堆筹码,起身跟着服务生向里间走去。经过一条通廊,来到一个雅致的包间。 包间布置的古朴而典雅,一把太师椅上坐着个白发老者,身后站着两个穿黑西装的保镖,面前是一张金丝楠木方桌,上面摆着精美的骰具。老者气度不凡,穿一身暗红色唐装,右手中指上的玉箍非常醒目。 见正主进来,老者转头看了一眼俏生生的女荷官,女荷官微微点头示意。 林启山四下看了看,也不客气,直接坐到了老者的对面。 “小兄弟,看着面生啊,远道来的吧?”老者上下打量林启山高大紧实的身板,长得像北方人,年纪却不大,他略感诧异,笑眯眯问道。 林启山洒脱一笑:“远近都是客!” 老者点点头:“看小兄弟身手不错,陪老哥过过手如何?” 林启山看女荷官正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也没犹豫,客气地说:“今天只是手气好点,既然老前辈开口,我乐意奉陪。” 他知道今天要想拿走这些钱,这关是必须要过的。 女荷官拿起桌上的两套青花骰具,分给二人。 林启山没见过这个,问:“怎么个玩法?” 老者眼中泛起精光,微笑道:“三骰六混。” 见他没玩过,女荷官一旁解释,声音婉转清亮:“就是两人分别摇三只骰子,猜总点数,接近者胜。” 林启山一听就明白了,这比得是既要猜准对方的骰子,同时要控制自己的骰子不被对方猜到。 有点意思! 第二章 冬儿 林启山扫了一眼老者面前的筹码,问:“赌注多少?” “每局一万,玩十局。”老者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林启山故作吃惊:“只是切磋一下,用得着玩这么大?” “小兄弟500块钱起家,撒泡尿的的功夫就赢了10万,想必是有些手段,难不成是怕了?”老者语气里带着轻蔑。 林启山为难:“那倒不是,只是,您也看见了,我这手里就这么多……” 老者哈哈一笑:“不碍事,输光了可以欠着,日后再还也行,连城这地界还没人敢在这里赖账的。” 强大的气场和自信!林启山觉得这老头不是个等闲之辈。自己毕竟是新手,多少有点心虚,瞄了一眼旁边等着看笑话的漂亮女子,心想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女人眼前折了面子,于是再没半分犹疑,轻松道: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愿赌服输,输光了可别说我老儿以大欺小。”老者的语气像是吃定了他。 林启山心想这老家伙怎么这么多废话,表面不动声色:“钱财如流水,过手不过心,输光了就当是一场梦!” “果然好气度!请!” 赌局开始。 林启山上来就输了一局。原因是——他根本没听清对方的点数! 心里有点纳闷,他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对方摇骰子的情形,总感觉有一个区别于骰子的声音在干扰他。 眼睛一扫,突然发现了老头手上的玉扳指,一下想明白了。 老家伙摇骰时,故意用它碰骰盅,叮叮当当地,毫无规律! 果然老奸巨猾! 第二局,林启山屏息凝神,全部意识集中于听觉,将所有杂音干扰自动过滤。 连胜八局! 旁边的美女荷官看得目瞪口呆,大气都不敢出。心想自打这龙老爷子来到珍珑坐镇,就从未失手过,这关北赌王的名头那可不是白送的。 这小子年纪不大,长得倒是俊秀,怎么看也不像是道上混的,究竟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看他那笃定的神情,深邃的眼睛,心里的好奇越来越浓。 女荷官轻咬着粉唇,一双美目在林启山身上扫来扫去,恰巧迎上了那双炙热的眼睛,对视了一会,竟有些招架不住,下意识低头避开了。 只剩最后一局,老者坐不住了,竟然要求换赌具。 林启山没说话,看着女荷官利落地从柜子里取出一套赌具,放在桌子上。他拿起面前的骰盅,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拇指一扫,突然发现内壁坑坑洼洼,十分粗糙,很明显是刻意做上去的。 果然是城里套路深! “玩的太小没啥输赢,无聊至极!这最后一局,不如全部压上,来个痛快?”老者盯着林启山,眼睛里精光爆射,一把将手里的筹码推了过去。 狗急跳墙了这是! 林启山微微一笑,把筹码也推了过去:“我看行!” 二人摇完骰,老者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你先还是我先?” 林启山有点懵逼。 我靠这骰盅到底是什么材质?声音这么怪!再加上里面坑坑洼洼,骰子跳动毫无规律,根本没法听! 不但对方的点数听不到,自己的骰子居然也失控了!怎么办? 见林启山犹豫半天,老者冷笑一声:“看来小兄弟是有意相让,那我就不客气了。” “二十一点!”叫完点数,老者眯着眼睛,伸手示意该他了。 林启山盯着女荷官白玉一样的手臂,手拄着下巴想了想,没有叫点,却反问道:“老先生确定?” 说完用手指悠闲地点着桌子。 “买定离手,哪有反悔的道理,说二十一点就是……” 不等话说完,老者脸色突然大变,表情瞬间僵住了,沉默了好长时间。 良久,老者看着俏立一旁的女荷官,肃然说道:“冬儿,把桌上的筹码都换成现金,安排车送小兄弟回住所,好好招待,不可怠慢!” 林启山也不说话,站起身,对着老者一拱手:“多谢了!” 看了一眼冬儿,然后转身就走。 见林启山出了门,老者身后的保镖看不下去了,上前问:“龙爷还没开骰,为啥认输?” 老者没好气地骂了一句:“你懂个屁!” 说完把两个骰盅一掀,两个保镖和女荷官顿时傻了眼。 六个骰子统统不见,只剩两小撮亮晶晶的粉末。骰盅内壁全部脱落,露出夹层里的高分子隔音棉。 “前几局用扳指混淆视听,没拿住他。最后这次,从国外高价定制的专业骰具居然也被识破,还使暗劲震碎,好让我知难而退。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老者用手指轻轻捻着骰子粉末,沉思良久。 这手法!这内劲!也太妖孽了!屋里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冷汗都下来了。没人注意那个叫冬儿的女荷官眼睛里闪过一抹凌厉。 “龙爷,那……就让他这么走了?”保镖问。 老者沉默了一会,开口道:“不可轻举妄动!冬儿,你去摸摸他的来路,看看是敌是友?” 冬儿点点头,收起筹码去了前台。 林启山在门口点了一根烟,没抽几口,那个叫冬儿的女荷官眉眼含情地走了过来,递过一个袋子,里面装着20万现金,示意他稍等一会,便转身离去。 过了一会,冬儿换了身衣服,开着一辆crv回来。按下车窗,坐在驾驶室里巧笑倩兮的看着他,问: “现在送你回家,还是?” 林启山微笑着摇头。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吗?” 林启山一笑:“我孤身一人,无家可归。” “那……先上车?”冬儿露出一个玩味的眼神。 “好吧!”林启山说完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冬儿不紧不慢地开着车,窗外夜色朦胧。时间已近午夜,街上几乎没什么行人。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林启山坐在副驾驶,随手摁开了音响,电台里飘来悠扬的歌声: “荒野上飘扬的风…… 是瘦了累了在歇息…… 还是听到恋人的对话了…… 在屏气聆听…… 乌兰巴托的夜…… 那么静…… 那么静……” 第三章 被抓了 车窗开着,晚风吹拂冬儿的秀发,就像这首来自蒙古草原的情歌,婉转飞扬。也许是音乐染点了情绪,林启山看着冬儿专注开车的神态,突然觉得美极了。 冬儿换了一件淡绿色、七分袖的敞怀小衫,雪白的抹胸裹挟着山峦起伏,尺码不小,几乎贴到了方向盘上。一件白色小皮裙,里面影影绰绰,两条浑圆白皙的美腿随着音乐的节奏律动着。 他一直很奇怪,这个20多岁,明眸皓齿,常年混在赌场的漂亮女孩,为何身上没有一点红尘气息?倒像是都市角落里的一株野百合,出淤泥而不染,孤傲绽放,还带着一身让人不敢靠近的气场。 林启山静静地看着她,突然觉得自己年轻的心里,有某种东西在破土而出。于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悄然放在她白腻的大腿上,入手一片温软。 冬儿身体一紧,眯起双眼,然后随着音乐唱起歌来,像在极力掩饰什么。不得不承认,她唱得很好听,声线像是从极远处飘来,十分惊艳。 林启山一边感受着歌里的情绪,一边继续着自己的小探索,手指不经意地掀起一片小花边,悄然向深闺处探去。 等等! 冬儿的歌不知为什么,竟然开始出了颤音,有点像意大利美声唱法,直到声音逐渐变小,透着股诱人的酥软。 她觉得这车是彻底开不下去了! 冬儿就近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车停下,熄了火,一下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双手垫着脑门,趴在那一动不动,只是有点儿喘。 那只手却没停,自下而上,从衣衫下摆进入,指尖轻轻触到了她的下缘,柔软而紧实,盈盈一握。 林启山动作干净利索,伸出另一只手拖起冬儿的腿,把她柔软而修长的身体一下抱了起来,让她面对自己坐在大腿上。 冬儿一惊,粉唇微张,轻轻“啊”了一声。 看着她眼睛里的水墨烟雨,情不自禁地吻下,有点意乱情迷。 情到浓时,任你是再高的身手也会放松戒备。林启山也不例外,他敏锐的直觉没能预知接下来的危险。 双手解开她后背上内衣的扣子,同时她冰冷的枪口也抵在他太阳穴上,两个动作都浑然天成,悄无声息。 林启山抬头看她的眼睛,水墨烟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无情的凌厉。她俏脸上残留的那一丝淡淡红晕,直到多年以后,都清晰地留存在林启山脑海里,成为一段久远的回忆。 “啪!”冬儿一只手拿枪指着他的头,另一只手毫不犹豫地打了他一记耳光。 “别动!”她咬牙切齿地看着他,语气冰冷。 林启山也没生气,看着她,忽然笑了,伸手从自己口袋里缓缓掏出一件东西,在她眼前晃了晃。她一看竟是自己的手铐,回手摸了摸自己腰间,空无一物,不由大惊失色: “你早就知道了?” 林启山笑着点点头:“刚上车的时候就知道了。” 冬儿又羞又气:“那你还敢……还敢……那样?”,似乎觉得后面的话有点难以启齿。 “你不是一直在等‘那样’的机会出手么?”林启山一边自觉地把手铐戴在手上,一边饶有兴致地取笑她。 冬儿气急,作势要打。林启山轻巧躲过,用戴着手铐的双手一圈,套住她脖子,又重重的吻了一下她的嘴唇,不给她反抗的机会,抵在她挺翘的鼻尖,与她四目相对: “别磨磨蹭蹭的,你要是想抓我回去,那就快点,我赶时间!” “好!你等着!” 冬儿的心莫名一阵狂跳,赶紧挣脱他的手,收了枪,气鼓鼓地坐回驾驶位,接着把内衣带系好,整理下凌乱的秀发。 良好的职业素养,让她迅速冷静下来。 仔细一想,原来这家伙早就发现了自己的身份。既不说破,也不逃跑,那一身功夫也不是假的,自己根本不是对手,可他却不反抗,还故意制造机会让自己得手,怎么看也不像个杀人犯啊,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不过这小子看起来有模有样的,却没想到这么无耻,竟然还敢…… 自己可是连城警界最耀眼的一枝花,曾是多少犯罪分子心中的噩梦…… 一想到身上那只讨厌的大手,某些部位就有种异样的感觉,捎带着脸都跟着火辣辣的。 冬儿越想越觉得气,紧紧咬着嘴唇,一脚油门踩到底,轰鸣而去,愣是把一辆crv开出了悍马的气势。 林启山靠在座位上,闭目沉思良久,心想自己也没做什么坏事,这妞估计是抓错人了。不过自己还是大意了,在会所不经意间露了这一手功夫,竟然引起警方的注意。这事可大可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日后还要谨慎些才好。 二人各怀心思,谁都没有说话,直到车开进了市刑警队的大门。 冬儿粗鲁地把林启山拽下车,正要带他去审讯室,一个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男警急匆匆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冬儿的手,把她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关切地问她有没有受伤。 冬儿看见他,冰冷的神色缓和下来:“放心,我没事。”男警指着林启山又问:“他没把你怎么样吧?”说完还给了他一个充满杀气的眼神。 冬儿一听这话,下意识看了林启山一眼,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神色也变得不自然起来。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一个小毛贼而已,他能把我怎么样?”说着把林启山交给男警,跑去找队长汇报了。 男警见冬儿走了,看四下没人,飞起就是一脚。林启山闪身躲开。 男警大怒,正要再打,一个女警走了出来,远远地喊:“何军,队长让你到会议室开会。” 那个叫何军的男警停了手,恶狠狠地看着林启山:“小子,咱们慢慢玩!要是让我知道你碰了她一根手指头,我弄死你!” 林启山没说话,他向来讨厌这种色厉内荏的货色。只是暗自冷笑,心想自己该摸的都摸了,不该摸的也摸了,又何止是一手指头。他一边回味着车里那不为人知的暧昧,一边跟着女警来到审讯室。 第四章 飞龙探云手 冬儿换了警服去找队长汇报。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大队长刘向军和政委唐京等人脸上愁云密布。 几个月了,三条离奇命案毫无线索。眼看快到破案最后期限,从部里到厅里再到市局,层层压力让大家苦不堪言。直到冬儿简短地叙述完抓捕经过,队长眼睛亮了起来,指着投影屏幕上展示的现场照片,让大家看照片里被林启山震碎的骰子粉末,和那两个露出夹层的骰具。 “小冬,你能确定那是一种内家功夫?”刘队长问。 冬儿表情严肃:“按照关北赌王龙五的说法,那确是一种罕见的内家手劲,就目前国内武术界,有这种功夫的应该不超过十个人。” “龙五有没有说过都是些什么人?”唐政委问。 冬儿想了想,说:“东北张家,藏西宋家,岭南叶家,中原董家,还有蜀山剑阁!这些武术世家里都有这样的高手。” 在座的都是刑警,有不少上过武术学校的,也有人办案时曾接触过不少习武之人,对这样的话题自然是津津乐道。 大家正议论纷纷,一个女警送来林启山的档案,刘队长让她给大家念: “嫌疑人林启山,男,19岁,辽东省营州市人。秋林大学历史系一年级学生,父亲林向南,母亲陈久云……” 资料很详尽,连上学时每次考试的成绩都有,甚至还有某一日扶老太太过马路获得小红花,某一学期多次拾金不昧被评为三好学生,某一节课把手伸进女生裙子被妈妈打,某一次把蝌蚪放女老师内衣里被老师罚站…… 林林种种,事无巨细。 队长念完,大家都傻了。任谁也不可能把一个学习成绩好到妖孽,又调皮捣蛋到逆天的骚包学生,与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嫌犯联系在一起。 杀人动机完全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比比皆是。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案发的当天,林启山正在高考! 冬儿最纠结,自己辛辛苦苦当了十多天卧底,就抓了个与案子毫无关联的臭小子,还被他给摸了。 她有点不甘心。 那一手又帅又酷的功夫哪里学的?还有他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完全不符合身份年龄,亦正亦邪,有点帅又有点坏…… 审讯室里。 当冬儿把案发现场的照片摔到林启山面前时,他一下就明白了冬儿为什么要把自己“请”到局子里。 照片上的被害人是金龙山庄的老板黄大成,一家三口惨遭灭门。尸检报告显示三口人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全都是体内大出血而死。林启山一看就知道是被人用霸道的内劲震碎了內脏,和自己隔空碎骰是一个道理。只是这个人太过狠毒,连小孩都不放过。日后若是遇上,自己是否有把握将其一击必杀还未可知。 华夏国历来卧虎藏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未来还不知道有多少高手在等着自己。要想扶正除恶,自己必须要抓紧时间修炼才行。 林启山仔细回忆了一下,隐约想起前世确实有这档子事。那时听许伯父说起过,黄大成早年靠金龙山庄那一大片果园赚了不少钱,后来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债,后来被债主追杀而死。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乔家四爷的老婆看上了金龙山庄的那块地,黄大成以祖业为由坚决不卖,一直闹得很僵。后来被乔家手下的人暗杀,还连累了家人。这是背地里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却没有一个人敢提起。就是因为乔家的势力实在太大,算是华夏首屈一指的财阀,势力遍及全世界。 光是东北乔四这一个分支,在政商两界就已经横行无阻。再加上乔家暗地里笼络了一大批武林人士,那是真正的黑白通吃。这样一个称霸一方的家族,弄死个小老板,搞几块地,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而乔家的可怕就在于,有些事你明知道是他干的,你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而且乔家有一条严格的家训,任何不干不净的事,都必须是外姓人来做,本家人坚决不碰,必要时可以直接弃子。单凭这一点,乔家这许多年扛过了无数风暴,至今屹立不倒。 林启山一想到恶贯满盈的乔家,想到乔四的儿子乔鲲鹏,不可抑制地想起了叶采宁。那个前世与自己相濡以沫,琴瑟和鸣的妻子。当初两个人大学毕业白手起家,经过数年的打拼创立天启公司。郎才女貌,江山美人,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想到这里,他全身的血液都燃烧起来,眼中杀机涌现。 “乔家!乔鲲鹏!当年你觊觎采宁的美貌,用极其卑鄙的手段陷害我,毁了我的公司,毁了我和采宁的事业!” “为了躲债,采宁跟我到处流浪,吃了多少苦!是她不离不弃,疼惜我,照顾我!” “她对我说,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而我却连一个温暖的窝都给不了她!” “为了躲避你的追杀,我带着采宁跑到大草原里,九死一生!而你却春风得意,夜夜做新郎!” “拜你所赐,让我遇上了通古斯族的大祭司。是恩师扎兰收留了我和采宁,他指引我,教我修行!” “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干掉你,却因为对你太过执着的恨意,走火入魔,坠入天劫!” “也恰恰是这种恨意,让我最终顽强地守住了神魂,才能回到今天来找你!” “也许全世界都没人敢动你,但我可以!你说,我该用怎样的方式来玩死你?” 林启山情绪激动,心里默默喊着。 冬儿见他神色有异,眼里似冒出火来,重重的敲了下桌子: “哎哎!想什么呢?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经过前世的淬炼,他早已心智成熟,迅速回过神来。抬头看见一身笔挺警服英姿飒爽的冬儿,之前的妩媚全然不见,头上扎着利落的马尾,戴着一级警司肩章。 见屋里还有旁人,林启山看着她的名牌,一本正经地问:“夏警官想知道什么?” “功夫哪学的?”冬儿头也不抬,一边记录一遍问。 “祖传的。” “叫什么名字?” 林启山胡编乱造:“飞龙探云手!” “……” 问了半天,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冬儿收起笔录正准备走,突然看见林启山朝她眨了眨眼睛,于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去又折了回来。 见四下没人,冬儿来到他面前,俏脸绷着:“有话快说!” 第五章 君悦姐姐 林启山凑到她耳边,神神秘秘地:“你想不想知道凶手是谁?” 冬儿眼睛一亮:“快说!” “但是你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 “第一个是把我赢的钱还给我,然后放我出去。” 冬儿低头想了想:“你现在走不了。” 林启山不解:“为什么?我的嫌疑不是解除了?” “不是因为这个。你涉赌,而且金额不小,按规矩得有人保你,你才能走。”冬儿耐心地解释。 “那我的钱呢?” 冬儿有点急了:“你赶紧告诉我凶手是谁,钱我帮你想办法!” 林启山把黄大成与乔家的恩怨简单说了一遍。冬儿琢磨了半天,皱眉道:“你说得这些我暗地里都调查过,可是乔家……” 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可是上头的意思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要是姓乔的都不能动!” “嗯……说的没错,没有足够的把握不能轻举妄动,乔家不是那么好惹的。” 林启山拍拍她肩膀,有点欣赏还有点怜惜。 又想了想,接着说:“这样,给我十天时间,我帮你找到凶手!” “你说真的?”冬儿见识过他的本事,虽然理智上觉得不太可能,心里还是颇有些期待。 “君子一言!” 林启山看着她漂亮的侧脸,接着说:“不过呢,你得答应我第二个条件。” 冬儿也没犹豫:“你说,只要我能做到的。” “你的耳朵很漂亮,让我亲一下!” “你……” 说着,他突然在她柔软的耳垂上轻轻一吻,闻着她颈间淡淡的香气,竟有点醉了。 …… 在刑警队待了一夜。第二天,为了找人保释自己,林启山给许家打了个电话。 许家老爷子和他爷爷是战友。早些年两家交往甚密,他小时候经常跟许家三姐妹一起玩。直到后来许家起势,林家还在原地踏步,慢慢就不在一个层次上了。许爷爷的儿子许世成平步青云,一直做到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的位置,老婆李淑兰经营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两口子在连城市政商两界可谓是风生水起。许家人重名利,有野心,渐渐有点看不起小门小户的林家。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近些年两家来往自然是越来越少。 林启山小时候聪明机灵,有主意,什么事都敢说敢做,这一点很对许老爷子的脾气。加之许家第三代全是女孩,老爷子就把他当成半个孙子,每年寒暑假都让他到家里住上些时日。直到他长大,老爷子见他仪表堂堂是个可造之材,便萌生了招他入赘的想法。 三个孙女都如花似玉,老大许君悦26岁,有男朋友。老二许茵云23岁,在英国留学。三孙女许微然正好与林启山同岁,还是大学同学,怎么看怎么合适。 林启山没想过这些。前世在许家的时光并不美好,除了许爷爷和大姐许君悦当他是自家人,其他人都不怎么待见他。一是因为他家境不好,二是因为许微然和赵副市长家的公子情投意合。要是真能和市长攀上亲家,许家的事业必然会大有助力。所以除了爷爷和大姐,许家上下都反对让林启山进门,对他的态度可想而知。 正因为这个,林启山重生后才没有投奔许家。他实在看不惯许家人趋炎附势的嘴脸。至于微然那个小妞,前世自己确实喜欢过她,可那时的她心高气傲,还有赵子豪这么个官二代男友,又怎么会看上平凡的自己。而自己新的人生才刚刚起步,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自然不会再去热脸贴冷屁股。 不过眼前的麻烦却很棘手。无意中摊上了官司,需要人保释,可身边一个朋友也没有,这才迫不得已向许家求助。也正是在这一刻,他才明白一个人本领再大也有限,没有朋友没有人脉实在是寸步难行。 许老爷子一接到他的电话就拍了桌子,立刻让大孙女带着三孙女去了刑警队。 听完电话里爷爷交代的事情,许君悦立刻就想起林家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家伙。那个比自己小七岁的弟弟,小时候整天围在自己身边一口一个“悦姐姐”,叫的那么亲切。想到他孤身一人来到连城,无依无靠,还被抓进局子里,那得吃了多少苦? 她想象着他被铐起来的样子,急的眼圈都红了。 许君悦是带着气场空降到刑警队的。 事情比想象中顺利。抛开爷爷是退休的军区首长不谈,单凭父亲政法委主任这个位置,刑警队就不可能不给这个面子。再者林启山这个案子本身就不是什么大事情,更何况有冬儿在暗中帮忙。 迅速找到办案人员询问了案情,了解到是因为误会而抓错了人,许君悦非常不悦,这才高调出场,要求立刻接走林启山。 何谓高调?许家大小姐长发带卷,一身休闲写意,目光如炬,微微带笑,温婉中透着凛然不可侵犯。 她先和队长政委打了招呼,然后居高临下朝坐着的冬儿点头致意,顾盼中游刃有余。 林启山在女警递过来的文书上签了字,女警十分客气地将手机和装有二十万现金的袋子还给他。 然后他就被许君悦一路牵着,招摇过市一般径直出了刑警队的大门。 冬儿盯着二人离去的背影看了很久,鼓起腮帮子使劲吹了两下额前的刘海。 …… 上了车,林启山看见后座埋头玩手机的许微然,打了个招呼:“微然,好久不见!” 许微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继续运指如飞玩手机,看样子正和别人聊得火热。 君悦系好安全带,打着火,笑着对林启山说:“饿了吧?先别回学校了,回家给你接风,爷爷想见你。” 林启山点点头说好。他没跟她说谢谢之类的话,她也没怪他出了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自己。从小到大的亲近,让两个人有一种无形的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 真正的情感,何须倾诉?又岂是只言片语所能表达?倒不如留在心中,冷暖自知。 第六章 许家别墅 许君悦不仅是漂亮的邻家姐姐,还是林启山大学里的音乐老师。在他心里,她一直都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她的美与冬儿完全不同,如果说冬儿是飒爽的英气,那君悦就是一身婉约的艺术范儿。她温柔亲和,逢人未语三分笑,笑起来眉眼弯弯,还带着浅浅的酒窝。 久别重逢,林启山心情大好,看着她美丽的侧脸,忍不住赞道:“多年不见,悦姐风采依旧啊!” 君悦嘴角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眼里笑意盈盈:“你也是,小屁孩都长成大帅哥了!” 后座的许微然听不下去,有意无意的“嘁”了一声,似乎对姐姐的话十分不屑。在她心里,男人没有帅与丑,好与坏,只有强与弱。她欣赏那种前呼后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男人。而林启山这种朴素低调闷骚男,即使长得再人模狗样,也完全不是她的菜。 做普通朋友可以,做恋人免谈! 许微然不是小孩,岂能不知道爷爷和姐姐的心思。 把他和赵子豪放一块比,无论气势、能力、品味、家世和人脉,都不在一个层次上。如果说赵子豪是一棵临风玉树,那他就是块不可雕的朽木。 自己赌博不说,竟然还要靠女人把他从局子里捞出来……这样的怂人,又怎能配得上我许微然? 林启山回头看了她一眼,知道她那点小心思。虽然今生没把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可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不爽。 谁还没点自尊呢? “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日我让你高攀不起!”林启山心里莫名地蹦出了这句话。 路过一片商业区,林启山看见一家古玩店,便让君悦停车。他要给许爷爷备一份见面礼。 两世为人,尝尽世间冷暖,他的智商和情商都今非昔比。老爷子待自己不薄,如今登门拜见,又怎能失了礼数? 千挑万选,发现一副蓝田玉象棋,品相上乘,精美别致。他一看就知道这是老爷子的心头好,和店主一番讨价还价,五万成交。 买完东西,顺便把剩下的15万现金存进银行,上车继续赶路。 君悦聪慧,看见他拎着东西回来,知道那是给爷爷的,笑着调侃:“你也太偏心了,我们姐俩的礼物呢?” 林启山有点不好意思:“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只能日后再说……”,话一出口便觉得哪里不对。 只见二女同时给他一个“杀了你”的眼神。 …… 许家别墅。 林启山跟着姐妹二人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许家别墅位于海韵广场南部的海韵人家小区,独门独院,面朝大海。二层复式小洋楼,有400多平米。按照当时的房价,少说也值500万。 别墅的装修是君悦一手包办的,挑高的客厅里一派欧式风格,墙上挂着各式文艺复兴风格装饰画,气派的意大利真皮沙发,软绒绒的欧式地毯,整体风格大气,优雅,沉稳。 正好是周日,许家人都在。 进了客厅,林启山便看见一个气度沉稳、很有城府的中年男人,正坐在沙发上读一份半岛日报。 这个人就是许微然的父亲许世成,连城市政法委主任,正处级,官不算大,但是权利不小。 见林启山向他问好,许世成点点头没说话,继续专注地看报纸。 许爷爷从楼上下来,几年未见林家小子,自是要拉着他寒暄一番。接着就被精美的蓝田玉象棋吸引住了,简直爱不释手。 君悦让微然给林启山泡茶拿水果,自己跑厨房帮妈妈做饭去了。 微然是茶道高手,纤手飞舞,行云流水,只一小会,三杯幽香清亮的碧螺春就摆在茶几上。递给爸爸一杯,自己一杯,林启山一杯。 林启山饶有兴致地看她泡茶,顾盼之间竟有采宁的几分神韵。一看便是名师调教过,只可惜不是为自己而学。 微然不经意露了这一手,看林启山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嘴角一翘,心里不禁有点小得意: “看他一副故作清高的样子,到底还是逃不过自己的魅力啊。几年不见以为能有点长进,终究还是俗人一个。” 许世成见二人眉来眼去,重重地咳了一声,放下报纸看着林启山,问:“你父母还好吧?家里的饭店生意怎么样?” 微然好奇:“饭店?几星啊?” 林启山一笑:“什么几星,就是个小饭馆,主营东北老菜。生意一般,主要是营州那边消费水平比较低。” 许世成瞪了微然一眼,继续说:“那种四线城市,自然好不到哪去。家里没想过往连城这边动动?毕竟是沿海开放城市,机会相对多一些。” 林启山说:“我们家小门小户,也没什么路子,求个平稳度日,心安理得就行了。” 许世成脸上的表情冷了几分,又问:“你呢?将来有什么打算?” 林启山没想过把自己今生的宏伟蓝图告诉他,也不指望博得对方的好感,于是故作谦虚:“没想那么远,等毕业时父母年纪也大了,找不到好工作就回家接手饭店,让老两口享享清福。” 许世成心中颇感失望,他一直认为一个人出身差点没什么,要是没了向高处爬的志向和勇气,一辈子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那才是真正的无可救药,与一只坐井观天的蛤蟆又有何区别。 想自己从最底层的小公务员做起,一步步机关算尽,才坐上今天的位置。又怎会瞧得上林家的小富即安? 老爷子是不是老糊涂了?竟然要把微然许配给如此没出息的人?还有最聪明的大女儿,到底看上他哪一点?怎么处处维护他? 看看人赵市长家的小子,出身书香门第,说话办事那叫一个得体,无论学识教养,都比眼前这位不知强了多少倍,小小年纪便交游广阔,将来必成大器。 还是微然这丫头有眼光,要真能和赵市长结成亲家,我许家必定更上层楼! 想到这一层,许世成再没给过林启山好脸色。自顾自看报纸去了。 而林启山心中想的是,前世记忆中许世成后来站错了队。随着赵市长犯事倒台,许家也跟着一蹶不振,政治上失势,经济上也没好到哪去。 别的不说,单凭许爷爷和悦姐姐的恩情,自己终究是要全力护着许家的。至于其他人的态度,又怎会放在心上? 第七章 庞大军师 许家的这顿午饭吃的很沉闷,老爷子饭量小,早早吃完上楼去了,临走时不忘叮嘱林启山在学校好好照顾微然。 许世成和李淑兰都看不上他,自然没好脸色。只有君悦不停给林启山夹菜,问长问短,有说有笑。 吃完午饭,林启山告辞回学校。君悦坚持让微然开车送他,微然勉强答应了,一出门就推说自己下午有约,让林启山自己打车回去。 林启山正好想一个人到海边走走,便让微然回去。走着走着,君悦开车追了上来,摇下车窗,笑着说:“快上车,我送你。” “没事,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哎呀,快上来吧,我正好回学校一趟。” 见拗不过她,林启山上了车。君悦一脸歉意:“爸妈态度不好,你别往心里去。” 林启山说:“有你和爷爷在,我就当是自己家一样。” 君悦叹口气:“唉……那我就放心了。” 沉默了一会,君悦问:“你喜欢微然吗?” 林启山答:“我只当她是妹妹。” 君悦说:“爷爷可是早把你当孙女婿了哦。可惜……微然那丫头不知怎么就认准了姓赵的小子,我看那小子说话轻浮,只怕是个花心萝卜。” 林启山一本正经地说:“爷爷想我当孙女婿,又没说非得是微然啊。” 君悦嘴张的老大:“啊?难不成你还对茵云有想法?” 林启山想了想,问:“茵云?好久没见了,她现在怎么样?” 君悦说:“她在国外都玩疯了,放假了也不说回家看看,那丫头主意正,没人管得了她。” 林启山说:“小时候她就不爱跟我玩,估计以后更看不上我。” 君悦想了想:“那就只剩你姐姐我了。” 林启山灿烂地笑了:“要是娶个姐姐这样好的老婆,此生该有多幸福。” 君悦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挽了下耳边的秀发,轻柔一笑:“就你嘴甜。” …… 回到学校家属区自己租的房子里,林启山抓紧时间洗了个澡,睡上一觉。 他是个很珍惜时间的人。发现了乔家作案的线索,眼下却找不到突破口,又连续承受许家的白眼和看不起,还有微然那丫头的冷言冷语。换做是前世的自己,恐怕会急躁、愤怒、或是自暴自弃。但今生不同,他心中无比坚定自信,他没有时间被这些负面情绪所左右,他最需要的,就是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 有目标就不会孤独,不会彷徨,不需要呐喊。只争朝夕,一往无前。 他眼下第一个要做的是,抓住一切机会打击、瓦解乔家的势力。 还有一个就是,他要在明年采宁入学前,让自己能有一个合适的姿态来面对她,比如身份、地位、名望、或财富。 想起采宁,他的心中不由一痛。前一世她和他在2012年相识,之后才发现两个人竟然是校友。宿命真是奇妙的东西,她和他平行了几年的时光,无数次擦肩而过,最终才在命运的牵引下有了交点。 现在的她在干什么呢?高中的采宁是什么样子?和后来嫁给自己的采宁有什么不同吗?是否知道千里之外那个男人的刻骨相思? 她肯定还在为了高考而拼命冲刺。他打了无数次倒背如流的号码,空号!加了无数次她的qq,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没有回应! 按照前世的命运轨迹,她和他将在六年后相遇,七年后成为他的女人。 但是他无法等到2012年,他要提前五年就遇到她,然后在大学里给她一个完美的初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办一个全世界都瞩目的婚礼,让她做这个星球最幸福的女人! 林启山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采宁的音容笑貌,不知不觉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到了晚饭时间。 晚饭是在小吃街上一家“草原情”火锅店吃的。前世和采宁流落草原好几年,对那些来自塞北的风味总是有一种别样的情愫。 那些浓郁的牛羊肉香味,让他觉得分外亲切,于是每天一有空就来,这一来二去,就和老板混熟了。 这家火锅店的老板叫庞九,是个奇人。据说有一身风水相术、奇门遁甲的本事,人送绰号“小凤雏”。早些年带着侄子庞兵混迹江湖,凭着一身本事,再加上为人仗义,就拉起一伙人干起了倒斗、贩卖文物的活计,风光了好一阵。后来手下人不知轻重犯了事,又赶上严打,于是抓的抓,判的判。辛辛苦苦拉起的队伍,一朝做鸟兽散。庞九年纪也大了,干脆金盆洗手,叔侄二人相依为命,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庞九早年的时候曾给自己卜过一卦。卦象上说自己前半生奔波劳碌,当谨言慎行,直到天命年遇贵人。后半生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可达康庄坦途,享半世富贵。 直到第一次遇见林启山,庞九惊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知道卦象应验了。所谓天命年遇贵人,一语成谶。 剑眉星目,神仪明秀,相术上讲叫帝王之气,可命术上…… 他为林启山卜了一卦,冷汗都下来了。因为他什么也没算出来——此人有相无命! 所谓命相,相即是命,相辅相成,总归有迹可循。而有相无命,就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脱离了宿命的轮回,不被天道左右,完全由自己掌握! 庞九活了大半辈子,阅人无数,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连想都不敢想! 那天晚上几杯酒下肚,二人一见如故,庞九向林启山交了底,他看出林启山是个习武之人,决定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跟着他干。饮马江湖也好,快意恩仇也罢,总好过在这个小店里郁郁终老。 今天林启山照例拎了两瓶好酒,见叔侄二人刚刚支起摊子,便要上前帮着忙活。 庞九看见他,连忙说:“启山来了啊,咱今天不营业了,走,屋里说话!” 庞兵端了一大盘手抓羊肉和几样小菜,回身关上门。三个人两瓶酒,喝的那叫一个尽兴。庞久能侃,林启山这几次来吃饭时领教过。如今庞九掏心掏肺,把他当成自家兄弟,就更不会再藏着掖着了。 第八章 修行之路 三杯茅台下肚,这个走南闯北,一副老江湖派头的九爷,便开始天花乱坠。一提起江湖上奇闻趣事,老家伙就两眼放光。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就没有他不知道的。林启山两世为人,除了跟师父修行时,略微了解到一些华夏武学渊源,而对于江湖上的恩怨情仇,他几乎一无所知。 酒过三巡,林启山也算长了见识。听庞九偶然提起连城这一带的几伙势力,他一下想起了和冬儿的十日之约,这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给庞九点上烟,林启山问:“九叔可知道金龙山庄的黄大成?” 庞九使劲抽了两口,说:“你是说灭门那案子吧?乔家干的!” 林启山不解:“据我所知,金龙山庄这些年靠山吃山,一直做些水果药材的正当生意,怎么会惹上乔家呢?” 庞九一叹:“匹夫无罪,怀壁其罪。黄大成是个老实生意人不假,可谁让他守着金龙山庄这块宝地呢。我早些年去看过那块地,背山面水,那叫一个前有照,后有靠。所谓山水紧密,龙神斯聚,不过如此。相传太祖入关前曾到那里游猎,见此处山水奇绝,便找了些当世有名的术士来此布道,众人皆认为这里是大清国脉的龙眼所在。太祖大喜,修庙宇一十二座,日日香火不断。一直延续了几百年,直到晚清时不幸毁于战火,国运也就此衰落。” “这样的福地,单是普通人居住,就足以延年益寿,逆势转运。为什么那些世外高人都喜欢隐居山林?专挑些洞天福地,就是这个理儿。对于习武修道之人来说,能找到金龙山庄这样的修行之所,吸纳山水灵气,夺天地造化,必然事半功倍。” “盯上金龙山庄的,又岂止乔家?乔四那老东西心狠手黑,这次只不过是近水楼台,抢先下了手。听道上的朋友讲,除了乔四,东北张家那只老虎、关北红罂粟那个女魔头,还有藏西宋大佛爷,都对这块地方垂涎三尺。最近还听人说,连东瀛人也特么想插一手。连城啊,怕是要掀起一场风雨喽!” 林启山若有所思:“这么抢手的地盘,怕不只是风水好这么简单,难不成还有什么别的秘密?” 庞九深以为然,小眼睛精光一闪,摩拳擦掌道:“肯定有猫腻!抽时间我带小兵去踩踩盘子。好处不能让这些狼白占了去!” 林启山点点头,又问:“黄大成死的蹊跷,九叔知不知道是乔家什么人下的手?”接着又把自己在刑警队里的事简单说了。 庞九想了想,说:“乔四手下有四个保镖,身手十分了得。其中两个常年不离身,另外一个在他儿子乔鲲鹏身边。还有一个行事隐秘,没人见过真面目,应该就是专门做暗事儿的。” “乔家明面上的生意是房地产,暗地里是什么来钱快干什么,整个连城上点档次的娱乐场所,有一半都是他的场子。从这些地方下手,应该能找到些线索。” 林启山眉头紧锁,说:“只能这样了,但是我们几个人手太少,穿制服的又靠不住,弄不好打草惊蛇就麻烦了,九叔可还有信得过的、能帮上忙的朋友?” “我正琢磨这事儿呢……” 庞九想了半天,突然眼睛一亮:“倒是有个妙人!” “这样……启山你等我电话,人找到了我带你去见他。有他在,游戏就好玩了!” “那就拜托九叔了!” 三人酒足饭饱,林启山起身告辞,临走时扔下五万块钱,对庞九说这几天生意做不了,手头上别紧着。庞九是性情中人,也没客套。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也是林启山和他深交的原因之一。 回到家里,林启山酒醒了大半,给父母打了电话寒暄一番,又给冬儿发了短信,告诉她这些天千万别轻举妄动,等自己的消息。他觉得对付乔家,硬碰硬是绝对不行的,打蛇打七寸,必须要抓住其软肋,再借助官方的力量让他彻底翻不了身,同时还要避免让自己惹上一身麻烦。 见天色还早,打开窗户,月色朦胧。他盘膝而坐,脑海里浮现出神音卷的功法要义:“神识由心生,凝而不散。引月光入体,散布周身……” 不多时,他彻底放松下来,让身体与月光慢慢建立起联系,周身毛孔渐渐舒张开来。全身的细胞,随着天地万物的韵律而跃动。 身体里的气息,在月光的牵引下,有点像潮汐的节奏,一遍又一遍冲刷自己的身体。 持续了很久,一层黑雾从全身毛孔游散出来。 当黑雾渐渐变成白雾,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通透。 林启山前世拜入通古斯神殿,跟随师父扎兰修行功法,慢慢感受到了练功带来的妙处,由最开始的难以置信,逐渐变成了习以为常。 要知道,一个受过正规教育,在现代科学熏陶下长大的人,要去接受修行这种神鬼莫测的事物,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在通古斯神殿,他阅读了大量的古籍著作,其中的神音卷,集萨满数代祭司智慧之大成。 这些文字向他展示了科学的背面,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浩瀚的世界。 最核心的意思是: “我们生存的宇宙,到处充满了神秘的能量,它们被一些独立意志所掌控。这些意志脱离了时空和生命体的束缚,在宇宙中自由存在。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神”。宇宙中除了“神”这种自由意志之外,还有一种有限自由意志,即人类(包括外星人)。他们的意志依附于生命而存在,受时空限制,随时可能消亡。所以,人类的终极欲望是成为“神”,超越生命,获得永生,即无限自由意志。 远古时期,地球上有一些先知的人类,通过不断的尝试,研究出一种修行方法。他们利用自然界的某种力量,不断强化意志,改造身体,使人的意志逐渐脱离时空和生命的束缚,进而成为“神”。 而自然界的力量有强有弱,是有限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修行的道路,人们为了获得最强的力量而引发争斗,到后来战争越演越烈,最终导致了那一时期的灭世灾难。 而这种修行方法却流传下来。 从19世纪开始,人类在考古活动中,陆续发现了记载这种方法的远古文字。 世界各国,各种势力组织,都在秘密破解这些文字……” 第九章 校花风云榜 通古斯族是草原上最古老最神秘的文明,祭司们在对这些远古秘密的理解上,走在了人类的前沿。 他们从这些秘密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修炼方法。由于通古斯信奉月之女神,他们受潮汐现象启发,找到了月光之力与人类的联系,并成功借助这种力量指引人们的修行。月光之力并不强大,但它是无限的,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它,尽管这种修行进展缓慢,却极其便利。 神音卷记载的修行方法,共有洗髓、通灵、沐月、入圣、神隐五个境界,其中入门级的洗髓耗时最长,也最重要。 洗髓需要每日引月光之力入体,在体内凝结成足够数量的月华,然后去除体内污秽并强化身体,打通周身三十六处关窍,最终让月光之力直达灵关,那里蕴藏着人类生命巨大的潜力。 月有阴晴圆缺,盛极而衰,有高潮有低谷,所以单凭月光之力修行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利用大自然的精华和灵气。前世在通古斯神殿,那个草原深处的地方,他曾发现一种蕴含天地万物精华的灵石,对修行帮助很大。这种石头可遇不可求,经千万年积淀而成,是所有修行之人梦寐以求的珍品。 林启山前世修为进境神速,便是得灵石相助。今生若想快速突破瓶颈,必须要找到足够数量的灵石。否则以现在的自然环境,修行无异于愚公移山,铁杵磨针。 不过即便没有灵石,林启山的修行也不是毫无进展。相反,前世积累的经验,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凝聚了不少月华,功力远远超出常人,至于隔空碎骰之类的小把戏,自然是不在话下。不过相对于修炼多年的习武之人,战斗力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这一晚的思考加修炼,林启山收获不小,连日的疲惫一扫而空,整个人也跟着精神不少。 只是身体莫名有些异样,全身肌肉骨骼有一种鼓胀的感觉。他心里清楚,自己有点急功近利,身体强度的提升有点跟不上数量激增的月华。前世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最终导致体内月华增长过快超出了身体承受的极限,加上心中执念太盛,仇恨蒙蔽了心智,最终失控导致走火入魔。 看来还是要循序渐进,打稳根基才行。 第二天,林启山决定去上课。和秦冬的十日之约他不担心,以庞九的人脉和能力,找到灭门案凶手不是难事,自己等他消息就行了。 大学的课程对他来说多半没用,但是这段生活经历却是人生重要的一部分。少了任何一个阶段,人生都是不完整的。萨满古籍中的普世卷,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欲达神道,必修人道,不尽人事,何以为神?只有极力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才有可能最终攀上神的巅峰。所以,今生的修行必须先从人生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做起。 既然重上一次大学,就好好享受象牙塔里美好的时光吧! 林启山上午的时候抽时间上了会网,qq里采宁的头像依然灰着,没有一丝回应。 看了些时事新闻,毫无新意。对重生的他来说,那些早就不是什么新闻,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百无聊赖地翻了一下学校的bbs,竟然非常火爆。 原因是新学年的校园美女风云榜top10刚刚出炉。这个重磅的帖子一发出来就被迅速置顶加精,楼层已经盖了上万! 林启山饶有兴致的浏览着,从第十名开始,有些前世认识,有些则完全没有印象。 许微然排在了第五位。十分亮眼的照片下,配着一行文字:“19岁……大家闺秀,青春灵动,聪明傲娇的小公主。” 林启山一笑,接着看第四位:“秦姝寒,20岁,篮球女王,冰美人,只为一人盛开,生人勿近。” 第三位:“苏汐,24岁,金融系研究生……男人撸吧撸吧不是罪!” 第二位:“姜沐晨,20岁,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翻到最后一个时,林启山惊呆了! 只见一张巴洛克风情的超级美女大图!突然出现在眼前,像一把无锋重剑,击中了自己年轻的心。 第一位:许君悦! 林启山脑子有点短路,心想怎么老师都上榜了? 然后一琢磨,发现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谁规定校花不能是老师的?何况人家也是秋林大学毕业的! 除了姓名年龄什么的,评语只有短短五个字。 “女神,不解释!” 得票73965,比其他九个人票数的总和,还多十倍! 你问秋林大学有这么多人?当然没有!但是连城其他所有的高校都来围观了! 评论区还有不少燕京和沪市大学的ip!后台新注册用户还在不断增加! 女神芳龄二十六,魅力是无法阻挡的。分分钟秒杀那些含苞待放的青涩和稚嫩! “君悦,君悦,我们爱你!”“嫁给我吧,女神!”“女王,为你而战!”“我愿为你x尽人亡!” “求女神带走!””求女神笼罩!”“求女神包养!”…… 林启山看着整个评论区一片沸腾,哭笑不得,想想前世2014年流行的网红,也不过如此而已。 他默默的把悦姐的大幅照片下载到电脑里,然后设成了桌面,1920x1080分辨率。 之后又翻了下校草排行榜,热度少了很多。直接看了下前三名。 第三位何庆27岁,柔道部老师,黑带九段,型男。 林启山认识,君悦姐的准男友。前世差点和姐姐结婚,后来分手。 第二位赵子豪20岁,官二代公子哥,潇洒多金,豪气干云。 林启山对他印象不深,但知道他就是许微然的梦中情人。 第一位肖冰20岁,高冷男神,学霸,能文能武,篮球队长。 林启山前世的室友,校篮球队长,后来进入职业联赛,成为国字号球员。 校草榜的热度虽然不及校花榜,但也有不少狂热的女粉丝疯狂地high了一把,恨不能自荐枕席。 翻了一会帖子,觉得无聊,林启山见天气不错,决定到校园里走走。 第十章 校篮球队选拔 开学第八天,正是社团招新的日子。整个校园里一片繁荣的景象,各个社团都拼了命地宣传自己。各种标语、海报眼花缭乱,有的还打起了颜值牌,甚至现场搞起了模特秀和才艺展示。 林启山给寝室同学打了电话,五个人昨天晚上到网吧包宿玩魔兽,到现在还没起床呢。 林启山其实是非常怀念前世那段大学时光的。重上一次大学,他原本打算在寝室住,后来想起自己需要独立的空间修行,于是就自己租了房子。偶尔觉得寂寞,他也会回寝室住几天。 寝室五个人里,按年龄他排行老三。老大叫董昭,sd人,长得很黑,小眼睛炯炯有神,而且能说会道,还当上了班长。老二王新,盛京人,长得高大帅气,有才艺。老四王鹏,本地人,为人仗义。老五刘今,辽阳人,家境殷实。老六杨志,jx人,性格比较内向,寝室里的学霸。 林启山见快到中午了,顺路买了几份盒饭带回寝室。五个人刚刚起床正轮番洗漱,看见吃的,五双熊猫眼瞬间亮了,一边嚷着“林哥仗义”,一边把盒饭吃得粒米不剩。 吃过饭,六兄弟打扮得人模狗样,一起去报名。在选择社团这个问题上,六个人发生了不小的分歧,但是选择标准却出奇地一致,那就是——美女多优先。争论了一路,最终,对自己外表不太自信的老大选择了文学社,理由是搞文学的不只美女多,最重要的是才女更多。老四和老五选择了微电影,理由是光有美女不行,还得有互动。老六选择了美术社,对人体写真跃跃欲试。王新和林启山选择了篮球部,秋林大学篮球队是cuba联赛排名前四的队伍,走到哪里都是女生关注的焦点。 和前世的轨迹完全一致,林启山不禁感叹命运的神奇。 到篮球部报名处填了表,两个人到体育馆找领队报道。领队不是别人,正是大二学姐秦姝寒,校花榜排名第四的美女。 秦姝寒正在场边观看校队训练,视线一直停留在队长肖冰身上,片刻都没有离开。她穿了一身白色耐克运动装,头扎着马尾,面容精致。从小爱打篮球,造就了玲珑有致的身材,性感而活力四射。 见二人拿着报名表过来,她立刻换了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粗略扫了一眼二人的身高和长相,林启山183cm,王新180cm,对于篮球运动来说都不算高,两个人穿得普普通通,长得倒还过得去。她一向眼高于顶,眼里除了肖男神以外再无第二个人,这两个毛头小子对她来说充其量也就是路人级别。 没看出什么特别之处,再加上今天报名的人比较多,秦姝寒显得有点不耐烦,语气冰冷的说: “到更衣室里领队服,下午一点选拔考试!” 说完转头看她的肖男神去了,嘴里还小声嘀咕:“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什么阿猫阿狗都有!” 王新气乐了,看看林启山,小声道:“我靠,她拽什么拽啊?不就是个校花第四么?还不是个被人上的货。” “算了吧,别和女人计较。” 林启山劝了一句,拉着王新刚要走,却不想被秦姝寒听见了,她猛地转身,柳眉倒竖: “你他妈说谁呢?” 见王新要上前理论,林启山一把拦住他,笑着对秦姝寒说: “学姐消消气,我兄弟不懂事,您这大美女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吧?” 秦姝寒一听这话,很是受用,脸色稍微缓和了些,却不料训练场上有个男人看见苗头不对,跑过来问: “怎么了?姝寒!” “没事,算了!”秦姝寒不想把事情闹大。 男人转过头看着林启山二人,语气不善:“小瘪犊子,找死是不?” “学长消消气,一场误会而已!”林启山一边赔笑,一边用眼神示意王新赶紧走。 秦姝寒拦住那个男人,对林启山说:“有多远,滚多远!” 说完,转头看见肖冰他们训练结束,她立刻换了一幅笑容迎上前去,拧开一瓶水递给肖冰,一边拿着白毛巾温柔地给他擦汗,上上下下,仔细到不放过他身上每一颗汗珠。 林启山也不生气,暗自冷笑一声,转身而去。他认识那个男人叫蒋超,校队主力,心里想着前世蒋超和秦姝寒没少欺负自己,虽然今生没把这种角色放在眼里,但若是把自己惹急了,必定要连本带利还回去。 吃完午饭,两个人换上队服早早来到训练场,准备参加校队选拔考试。秋林大学篮球队正式名单一共有20人,今年大四毕业有9个主力离队,之后又从各系队里选了4个,还剩下的五个名额就从报名的新生中选出。 新生报名总共88人,首先要通过三项基本功测试,带球上篮,罚球和定点三分球,命中率要求在80%以上。尽管标准有点高,不过对于林启山和王新来说难度不大,轻松过关。 这一轮测试下来,只剩下20人,然后分成两组进行5v5对抗赛,选出数据最好的五个人进入校队。林启山刻意压制实力,没有运用内功,就轻松拿下26分12篮板,以第二名成绩入选。王新打的比较艰苦,最后凭借助攻次数多,力压对手以第五名惊险晋级。 王新觉得很奇怪,秦姝寒似乎忘记了上午的不愉快,竟然没有刻意为难他。 可林启山却明白的很,她怎么可能会把他们这种小人物放在眼里? 在她心里,他们连给肖冰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反正不管怎么说,第一关是过去了。林启山前世就喜欢篮球,今生更胜一筹,因为采宁对他说过喜欢他打篮球时的样子。 林启山心想,今生自己的时间非常宝贵,既然选择了篮球这个项目,那就努力做到极致,把它当做修行的一部分,不能再留下任何遗憾! “前世被秦姝寒那女人欺负成狗了,看今生谁还敢拦我?!” 第十一章 许君悦的电话 林启山很快进入了大学的生活节奏。每天6点准时起床,沿着操场跑道慢跑5公里,然后到篮球场进行基础练习,碰到别人来打篮球的,就凑在一起来个分组对抗。 大一的课程不是很多,他主要选择古文字研究方向。前世接触了大量萨满古籍,对于通古斯文明所描绘的那个浩瀚的世界,他心驰神往,却苦无门径。所以今生他要抓紧时间学习古代文字方面的知识,那里面有太多的秘密等着他去探索。 尤其是用通古斯古文字书写的三本书,普世卷、神音卷、永生卷。他师父扎兰穷极一生,所领悟也不过十之一二。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盘膝而坐,引月光洗髓。这些日子似乎遇到了瓶颈,进展十分缓慢,一直停留在洗髓中期。主要原因还是大都市里的环境越来越差,有时月光被雾霾笼罩,有时连日阴雨,空气憋闷。这些都不利于修行。修行讲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生病了,人自然也好不到哪去。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了几天,和冬儿的十日之约就快到了,庞九那边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林启山有日子没见悦姐和微然了,就想着给悦姐打电话约姐妹二人吃顿饭,问候一下。 也许是心有灵犀,正拿起电话,君悦就打了过来。 林启山赶紧接电话:“悦姐,好久不见!” “嗯,你晚上有时间么?” “有啊!,姐找我有事?” “不是我找你,是微然今天过生日,请你去参加她的party!” “这个……她的那些朋友我又不熟,玩不到一块去吧?” 君悦笑了:“怎么了?你怕啦?怕被那些公子哥比下去?这可不是我认识的林启山啊!” “那倒不是……”他本想说自己对微然不感兴趣,要是姐姐的party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会去的。转念一想,觉得不太合适,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那就去吧,微然的那些狐朋狗友我不太放心,你去帮我看着她,好不好?” 林启山犹豫了一会,不忍拒绝她,说:“那好,我去。” 君悦见他答应了,温柔一笑,接着说:“对了,还有一件事,下周我的音乐课要开课了,你一定要来上!” 林启山笑着说:“许校花的课,自然是要去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抢到位置?” …… 过儿一会,微然发来一条短信:“晚上六点,珍珑会所见!” 许微然发完短信正坐在寝室里发呆,她本不想邀请林启山,可是姐姐的话又不敢不听,再加上自己每次过生日的时候都那么风光,那些富家公子小家碧玉都围着她转,把她宠得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 花季少女,难免有一点爱慕虚荣的小心思,她也想让林启山见识她的风光,让他明白两个人的差距有多大,让他知道,她的世界,他给不起。 同时她也有些心软,这个邻家哥哥从小就对她很好,处处让着她。只是她的朋友圈都太优秀了,都是他需要仰视的存在,把他拉进这个圈子会不会打击他的自尊心?让他以后还怎么面对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许微然有点纠结。她怕他不自量力一直缠着自己,又有点怕他受到打击,从而失去这个其实并不讨厌的哥哥。 旁边的室友安露露见她发呆,一把抢过手机:“我看看我看看,我们家微然给谁发短信呢?” 许微然无奈地苦笑:“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我们两家是世交,我爷和我姐一心让我嫁给他,都快烦死了。” 安露露一下来了精神,八卦之火烧的熊熊:“哇塞,青梅竹马啊?长得咋样?有没有我们家蒋琦帅?” 正在敷面膜的张芸忍不住插嘴:“谁能和你家蒋公子比啊?家里干房地产的,少说也有几千万的身家。人长得帅不说,还会武术呢,追他女生能有一个系吧?也不知你安露露走了什么大运,居然搭上了这么个高富帅!”语气有点酸溜溜的。 “那是!没有点真材实料也敢来追老娘?”安露露傲娇地说。 接着又问:“微然,你快说说,那人到底咋样?家里是干什么的?姐妹们给你把把关。” “长得倒还行,家里开小饭馆的,一穷二白,也没什么背景,就是个小门小户而已。关键是我爷和我姐都看好他,说他人品好,有志气,所以小时候就给我俩定了婚约。” 安露露“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人品?志气?我靠这玩意能值几个钱?这都什么年代了,满大街都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各种二代,你还相信那种白手起家的神话故事啊?” 张芸也摇了摇头,慢条斯理地说:“婚姻还是要讲究门当户对的,这是个财富爆炸的时代,嫁得好,父母和子孙都会幸福;嫁得不好,一辈子的失误要用不知道几辈子的时间来更正。平平淡淡的幸福真的不适合你……” “微然,这事你得想清楚,早做决断。要是真喜欢上他就晚了,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硬要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 “再说了,那赵副市长儿子不是对你一直有意思吗,放着这么个金龟婿不钓,你家里人的想法也真是太奇葩了!”安露露附和道。 “我知道你俩是为我好,我也没说要和他在一起,只是爷爷和姐姐跟着瞎操心,我能有什么办法?”许微然没好气的说。 “那这样,晚上聚会的时候我们帮你收拾他,让他长长记性,彻底明白什么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安露露一边摩拳擦掌,一边邪恶的笑了。 晚上五点,林启山打车直奔珍珑会所,路上有点堵,只提前了十分钟。 进了大厅,看见许微然和几个姐妹正在贵宾区坐着等人,便走了过去,微笑着说:“微然,生日快乐,礼物晚点给你送家里去。” 许微然没说话,只是点头示意。旁边一身范思哲高档淑女装、拎着古奇限量款坤包的安露露站了起来,上下打量着林启山,见他穿得普通衬衫牛仔裤,浑身上下不超过500块,一脸不屑的说:“你就是林启山?” 第十二章 微然的生日Party 林启山礼貌点点头:“你好!” 安露露一手摸着下巴,一边盯着他转了一圈,嘲讽道:“土包子,你出门都不照镜子的么?就你这样也配参加微然的生日派对?还想追我们校花,谁给你的自信?” 旁边的张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又觉得露露说的话有点过分,于是轻轻“咳”了一声。 安露露不依不饶,接着说:“我呢,本来不该管这事儿的,谁让微然是我的好姐妹呢,我可不能看她往火坑里跳。小子,你最好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论长相论能力,你扪心自问,有哪点比的上那些追求微然的公子哥?我劝你识相点,免得到时候自取其辱,对你,对微然都不好……” 林启山有点懵逼,看了微然一眼,笑道:“美女!你想多了,我只是微然姐姐派来保护她的保镖,这个解释你满意了吧?” “保镖?不是贴身的那种吧?鬼知道你会不会把我们家微然保到床上去?”安露露一脸邪恶。 “露露!你瞎说什么呢?,他是我哥。”微然有点生气,拉着她坐下,眼角余光扫了一眼林启山,观察他的反应。 林启山没当回事,觉得和这帮小姑娘实在没什么共同语言,微微一笑:“你们先坐着,我四处看看。”说着转身走了。 张芸在一旁偷笑:“露露啊,人家好像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哦!” 露露气的直跺脚:“哼!装什么装?微然你也真是的,现在还护着他!我一看这人就不老实,小心他吃了你都不吐骨头!” 林启山转身上了二楼雪茄吧,他太熟悉这里了,十分想念这里雪茄的味道,便坐下来吞云吐雾。反正悦姐说让自己来保护微然,又没有说让自己陪他们吃饭,干脆就在这里坐会,自得其乐也好。 他自顾自地享受着雪茄和咖啡,却没有注意到有双漂亮的眼睛正盯着他,在暗中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不多时,微然发来短信让他上去吃饭。林启山犹豫了一下,不忍拂了她的面子,便起身上楼。 来到三楼宴会厅,没见到其他食客,他就知道这里被包场了。进了最豪华的雅间,一张大气的桌子已经座无虚席,俊男靓女一共十二人。 林启山见没有自己的位置,正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候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站起来,不怀好意地说: “哟!这还有个人呢?哎呀,抱歉抱歉,早知道订个大点的房间了。这里太小,实在是坐不下,要不这位兄弟先等会?等我们吃完您在……?”他话还没说完就坐下了,靠在椅背上看林启山,像看着一个傻子。 说话的人叫蒋琦,安露露的男友。趁林启山不在的时候,露露就把他和微然的事跟大家说了,大家都对这个不自量力的土包子很感兴趣,巴不得等着看他笑话呢。 蒋琦说完,大家都笑了,不约而同地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林启山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正尴尬时,房间里最漂亮的一个女人站起身来,往旁边挪了挪椅子,招呼林启山: “过来!这里有位置!”说完朝林启山莞尔一笑,整个房间都明亮起来。 林启山招呼侍者加了把椅子和一套餐具,大大方方地坐在她旁边。这个漂亮女人他认识,正是校花榜排名第二的美女姜沐晨。 如果不算当老师的君悦姐姐,姜沐晨才算秋林大学当之无愧的第一校花。她穿着一身简约白色晚礼服,秀发盘起,整个人端庄雅致,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既显得高贵又让人觉得亲切。 林启山回忆了一下前世的姜沐晨,不仅是女神,还是个学霸,是计算机专业的天才。她本有着大好的前途,只可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放弃了事业嫁给了一个富商,完完全全成了一个花瓶,在金钱和欲望中逐渐迷失了自己。 而现在的她是学校里的明星,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许微然是她手下的干事,所以她接受了微然的生日邀请。 林启山想着姜沐晨的事,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他男人那恨不得杀了他的眼神。这几个公子哥都大有来头,有微然的梦中情人赵子豪,安露露的男朋友蒋琦,还有姜沐晨的追求者之一李毕成,以及校草排行第五的帅哥孟浪。秋林大学四公子全数到齐,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家世显赫,非富即贵。 蒋琦问:“林启山是吧?听说你是咱们许美人的护花使者,来头大得很嘛,不知道家里做什么生意?” 他搞定了白富美安露露,捎带着对许微然也起了心思,自然是最希望看见林启山出丑的人,于是明知故问。 林启山懒得理他,装作没听见,拿起红酒杯敬了姜沐晨一杯酒,轻声感谢她让座。 蒋琦无奈的耸耸肩,说:“好,小子,反正以后机会多的是,咱们慢慢玩!”说完搂着安露露亲了一口,不再言语。 旁边的孟浪发话了,看着林启山故作神秘道:“这位兄弟打一进来我就觉得眼熟,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你们猜猜看?” 众人都摇头,好奇地问:“哪里?” “后街大排档有个烧烤摊子,好像叫什么“草原情”,我记得有次在那撸过串,就是这位兄弟亲手烤的,那叫一个外焦里嫩,人间美味啊!”孟浪说完还吧唧一下嘴,一副回味无穷的表情。 几个男人都做恍然大悟状,异口同声道:“哦,原来是厨子!” 安露露也兴奋地叫道:“别小瞧厨子,没了厨子这个伟大的职业,你们吃什么?喝什么?吃喝都没了,还臭美什么?” 大家都深以为然,点头称是,一直没说话的赵子豪笑着补刀:“可是像林老弟这种手艺精湛,敢追校花的牛逼厨子,你们谁见过?” 说完又举杯提议道:“我看大家都应该敬林兄弟一杯,做厨子做到这么牛逼的份上,我等是自叹不如啊!” 第十三章 姜沐晨的知音 林启山云淡风轻地一笑,视众人如无物,转头看着姜沐晨,小声说:“学姐今天真漂亮!” 姜沐晨对这个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男人十分好奇,小声问:“你认识我?” “前几天读过学姐发表的一篇论文《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之我见》,简直是振聋发聩,受益匪浅啊!” 姜沐晨眼前一亮,她知道自己这篇论文前瞻性太强,缺少理论支撑,以至于被好多教授嗤之以鼻,说她夸大其词,让她有一种怀才不遇明珠暗投的郁闷。 如今这个学历史的小子竟然看了自己这篇无人问津的论文,她十分惊奇,说:“真没想到你们学文科的还看这个,能说说你对未来互联网的看法么?” 林启山想了想,现在是2006年,这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电商也才刚刚起步,大数据云计算更是没影的事,于是开口道: “未来十年,中国互联网将迎来创业的窗口期,随着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的习惯将会从桌面级向移动端转移,也就是说,未来将会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将离不开手机……”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林启山隐隐生出一种使命感。他十分欣赏姜沐晨的为人,他觉得自己必须要为她做些什么,来纠正她未来跑偏的人生轨迹。他想让她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互联网也恰恰是他未来事业规划的一部分,他要为她量身打造一个事业蓝图。 不为别的,就为今日的让座之恩。 姜沐晨听完他的看法,沉默了好长时间。她心里有种莫名地激动,想大声地喊出来。 她酷爱自己的专业,并愿意为之付出所有。 可是她的父母,她的亲友,无不对她的选择感到失望。她本该在母亲劝说下考进师范,然后安安稳稳的做一名老师。 或者听从爸爸的安排,考一个公务员,将来走上仕途。 可她偏偏选择了不被人看好,充满风险和挑战的it行业,那个只适合男孩子驰骋厮杀的战场。她彷徨过,犹豫过,但是没有人能帮助她,哪怕是一个眼神,一句鼓励也好。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自己并不孤独。自己的论文和思想第一次被人赏识、理解。 直到今天,她才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男人那里找到了所谓的认同感。 多么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多么传奇的一件事! 传奇的是,对方竟然是个厨子,而且还是个敢追校花、视权贵如无物的厨子! 酒逢知己千杯少,林启山和姜沐晨两人细语交谈,推杯换盏。不知不觉都有点醉了。 沐晨白皙的脸上多了一抹红晕,眼神里更是风情万种。 她笑着问:“听说你和微然的姐姐很熟?” “青梅竹马,怎能不熟?” 沐晨深深地看着他,饶有兴致地问:“那你说,我和许君悦,谁更漂亮?” 林启山知道她指的是校花排名的事,专注地看了她好一会,伸手把她散落的一缕秀发拂到耳后,笑道: “花开千朵,各有不同。你有你的美,她有她的好。在我眼里,你们都是极美的女子,不需要分出个高低上下。” 沐晨没有躲他的手,盈盈一笑:“算你会说话。” 林启山这个十分亲昵的举动彻底引爆了众人的情绪。 “尼玛这个厨子是什么鬼,追许校花不说,还敢对姜校花下手?” “尼玛这是要雨露均沾?” “完了完了,狗比厨子要逆袭了!” 众高富帅一边惊叹,一边在心里把林启山的祖宗x了一万遍。赵子豪和蒋琦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许微然和姐妹们也没好到哪去,心想自己本意是让林启山长点记性知难而退,可转身就跟姜学姐打的火热,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这可是我许微然的生日宴会啊,我不应该是主角吗?! 女孩子总是有些争风吃醋的小心思,有些男人虽然自己看不上,也不等于就能容忍别的女人来染指。 一个人落寞地坐在那里,很明显,许微然吃醋了,吃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的醋。安露露和张芸也是一样,只不过她们是帮着许微然吃醋而已。 就在众男人控制不住想要出手教训“厨子”时,包房门被人一把推开,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黑西装黑墨镜,一看就不是善类,语气不善地问:“听说你们把这里包了?谁是主事的?我们老大要见你!” 众人正处在爆发的边缘,刚好没有发泄的机会,见闯进来个不要命的,蒋琦过去飞起就是一脚: “我去你吗的老大!” 蒋琦练过正宗咏春,这一脚功力十足,那男人没想到对方突然下手,躲闪不及,当场被踢趴在地。 那人在地上挣扎半天,捂着肚子勉强站了起来,痛的没法说话,用手指着屋里几个人,给了众人一个“你们等着!”的眼神,踉踉跄跄地走了。 安露露兴奋了,搂着威风八面的蒋琦亲了一口,骄傲道:“亲爱的,你太厉害了!”说完示威地看了林启山一眼。 张芸有点担心:“不会弄出事吧?那帮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姜沐晨拉了下林启山衣角,他明白她的意思,站起来对许薇然说:“微然,大家都喝的差不多了,不如早点回去,太晚了家里人会担心的。” 安露露一下站了起来:“林启山你什么意思?要走你自己走!微然过生日,大家出来玩得高兴,你凭什么要带她走?” “对对,你算老几?也不撒泡尿照照?”旁边孟浪跟着附和。 蒋琦斜眼看着林启山,说:“怎么了兄弟?害怕人家来报复?吓尿了吧?看你那怂样!”说完众人一阵大笑。 安露露笑的前仰后合,说:“小厨子,你要是真害怕你可以先走,至于我们微然,那要看她自己愿不愿意了。” 露露这一句话,让微然进退两难,逼得她必须要表态,在林启山和朋友之间二选一。 第十四章 乔家桂熊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微然心中恼火,当众拒绝林启山太伤他自尊,有些于心不忍,但也不能因为他把整个朋友圈都得罪了。纠结了一会,转过头避开林启山的目光,说: “既然大家还没尽兴,那继续啊!来!服务员,上酒!” 大家都鼓掌叫好。安露露最高兴,玩味地看着林启山,心想你的发小都抛弃了你,看你还有什么脸呆在这里。 屋里一群雄性动物,看林启山下不来台,再加上刚才那充满荷尔蒙的打斗场面,瞬间都high了,赵子豪一手夹着烟,一手揽着许微然的肩,阴恻恻道:“谁敢在微然生日上扫兴,我可不管他是谁!” 见林启山进退两难,姜沐晨正要替他解围,不料却被赵子豪插了一杠子,只见他拿着一杯酒凑了过来,笑着说:“姜学姐,闻名不如见面,在下仰慕美人已久,敬你一杯如何?” 姜沐晨漂亮的大眼睛眯成月牙,表面上看着亲切,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生气了! 姜部长在学生会干的风生水起,处理各种关系游刃有余,智商情商极高。 她嫣然一笑,身子往旁边挪了挪,拿起酒杯眉眼含情地看着林启山,解释道:“你不会生气吧?我真不认识这个人,要不你替我喝?”声音十分软糯,带着半分央求,半分娇嗔,俨然一副恩爱小夫妻神态。 赵子豪是高干子弟,又是数一数二的校草级人物,一向自视甚高,什么时候被女人无视过? 今天却当着众人的面被校花给撅了一下,他气得脸都绿了,眼神不善地盯着林启山,一副“你敢喝我就弄死你”的表情。 林启山是个知情识趣之人,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见众人眼里似冒出火来,他觉得再呆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决定先带姜沐晨走。刚要起身,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嘈杂人声。 “老板……不行啊……您不能进去,里面的人今天包场,他们说了,谁要是敢踏进一步,就打断他一条腿。”一个女服务员苦苦劝着。 林启山听完就是一皱眉,心想这个女服务员是故意挑事啊! “滚开!我倒要看看,谁他吗要打断我的腿?”说完一群人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为首的叫桂熊,身材高大魁梧,剃了个方寸,表情阴狠。 进了屋,手下拉过一张椅子,桂熊大马金刀的坐下,嘴里大雪茄冒着烟儿,对着众人一笑:“小崽子们活腻了是不是?敢在我桂熊的场子装逼?还打了我的人?” 包房里的几个女服务员吓得噤若寒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们都知道这位“熊哥”的可怕之处。他是东北乔四手下的一员虎将,掌控着连城市近一半的地下产业,有一身好武艺,打遍省内无敌手,真正的黑白通吃。 况且人家的后台乔家,那是什么样的家族,那是真正的世界性财团,势力遍及五大洲,跺跺脚都能影响当今政局,又岂是那些地方芝麻官能惹得起的。据说前些日子金龙山庄的老板得罪了乔家,一家三口说死就死了。还有个厅级干部,因为下令调查乔家,没过多久就被部里来的人带走了,到现在都没找到人。 这桂熊今日到珍珑会所例行巡视,带着弟兄连走了几个场子,大家都有点饿,正准备到三楼吃晚饭,刚出电梯就被告知今天有人包场,再加上手下的几个夜场频繁出事,自己被乔大管家骂的是狗血淋头,此时的桂熊就像一只装满了的汽油桶,沾火就着。 恰巧三楼新来的女服务员又给添了一把火,告诉他里面的公子哥来头不小,背景是多么多么牛逼,说熊哥你可千万别去招惹人家,被人打断腿是小事,弄不好会出人命滴。 桂熊是何等人物?无论各路豪门商贾、达官显贵见他都要礼让三分,叫一声“熊哥”。如今在自己地盘吃顿饭还要看别人脸色,就算自己这些年的暴脾气收敛了许多,可是手下的弟兄们怎么看?以后还怎么当这个老大? 心想自己本是个江湖人,看看自己这双手多少日子没见血了?整天被乔家当条狗一样呼来喝去,骨子里的血性早他吗按耐不住了。正好,不知哪路货色今天不开眼惹到他头上,桂熊多日积攒的憋闷今天算是被彻底点燃了。 屋里几个人被姜沐晨和林启山搞的火大,见又有人闯了进来,正要发作,听见来人自称是桂熊,都被吓了一跳,后背一阵发凉,冷汗都下来了。 但凡有点头脸的人物,有谁不知桂熊的名号?这几个小子就算没亲眼见过,也早就从酒桌饭局的谈资中了解过,都知道乔家那只熊有多黑,有多狠。 只怪自己出门没看黄历,一不小心就捅了马蜂窝。 桂熊看了一眼之前被打的小弟,那人用手一指蒋琦:“就是他!” 桂熊朝他勾勾手指:“你,过来!” 蒋琦心想自己老爸也是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桂熊应该不会把自己怎么样。他仗着一身功夫,又喝了不少酒,也没害怕,昂首走到近前。 刚要自报家门,桂熊出手了,根本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桂熊在椅子上坐着,右手如电,做刀斩向他下盘。手未及身,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伴随一声惨嚎,蒋琦一条腿断了,直接瘫在地上。 安露露哇地一声哭了,却不敢上前扶起男友,就那样眼睁睁看着。微然抱着她,二女都被吓得够呛,一直抖个不停。 林启山看见他一出手便隔空伤人,眼神一凛,心中暗道:“内劲外放!”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 “看这手法肯定和金龙山庄命案有关,和冬儿的十日之约马上就到了,今天总算有了线索!” 趁旁人不注意,飞快地给冬儿发了短信:“珍珑会所,目标出现,速来!” 林启山刚发完消息,却见赵子豪走上前去,对桂熊一抱拳:“熊哥,给个面子,今天是我们兄弟不对,你大人不计小人过,改日我登门拜谢!” 第十五章 为沐晨出手 你谁啊?”桂熊斜眼看着他。 “我叫赵子豪,我爸是赵刚!” 桂熊想了想,冷笑一声:“哦——副市长。行!看你爸的份上,我今天放过你!” “不过有个条件!” “您说,我一定照办!” 桂熊一指许微然和姜沐晨,邪恶一笑:“让那两个妞过来陪我喝杯酒!” 见赵子豪面露难色,犹豫了半天,桂熊不耐烦:“怎么?不愿意?舍不得了?” “不是……熊哥……”话未说完,他赶紧向许微然和姜沐晨使眼色。 许微然哪见过这场面,抱着安露露流眼泪,十分无助。 姜沐晨心想自己堂堂校花,天之骄女,何时受过这等屈辱。但她精于世故,勉强抑制住眼角打转的泪水,心里轻叹一声,从容地站起来向桂熊走去,挤出个笑容: “熊哥是吧!这酒我陪你喝,那妹妹年纪小不懂事,让他们都走吧?” 桂熊眼前一亮,看着她绝美的容颜,暧昧一笑:“既然妹妹赏脸,哥哥我必须答应你了!” 他正要起身去拉沐晨,突然一被只大手粗暴地怼回椅子上!把所有人都吓一居灵! 只见林启山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桂熊身前,恰好挡住了沐晨。 “你干什么?疯了吗?”沐晨在他耳边急道。自己下了好大决心才挺身而出,事情眼看就过去了,却不想这个不自量力家伙来了个火上浇油,真是急死人了! “不过他还是挺爷们的!起码比那个副市长儿子强多了!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的心跳竟然都漏了一拍!”沐晨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心里胡思乱想着。 桂熊半天才反应过来:“哎我去——你他吗谁啊?” “要你命的人!”林启山冷冷道。 话一出口,赵子豪等人心中犹如一万匹***奔腾而过。 “你自己作死,别连累我们好不好啊哥!” 大家都被吓坏了。之前还好说,蒋琦把人打了,也被人家废了一条腿,姜校花肯出面陪个酒也就完了。如今这货不知轻重当面打脸,对方可是头熊啊,要是真把人家激怒了,今天肯定谁也好不了! 许微然彻底慌了,她怕这个邻家哥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还是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到时候怎么向爷爷和姐姐交代? 一直躲在微然怀里哭的安露露不知哪来的勇气,大叫一声:“林启山,我x你吗!装什么大尾巴狼?” 桂熊确实是怒了! 在乔家受了一肚子气,吃饭碰钉子,手下还被人打。眼见那个绝色美人正要投怀送抱,却不想又被一个黄毛小子拦了一道,一肚子邪火正没处撒呢。 “你这是自寻死路!”话音未落,桂熊右手刀斩向林启山面门,带出一股强烈的气旋。 沐晨双眼一闭,眼角打转的两滴泪水,终是落了下来。 林启山气凝左臂,轻描淡写一挡,两臂相交“嘭”地一声,桂熊退了两步,立足未稳,一屁股把椅子坐得粉碎。 差距太大了!林启山洗髓中境,身体强度远胜常人,体内月华运转自如,有千钧之力,当真是发可伤人,收可护体。 桂熊那一点武功内劲,全靠一口真气,实在是难以持久,又怎能和正宗修行功法相提并论。 一个咸鱼翻身站起来,桂熊眼冒凶光,凝全身之力,一拳砸向对方小腹。同时身后十几个人一拥而上,都是习武之人,威势也非同小可。 林启山五指伸展,手掌一翻,向下一探,便挡住桂熊全力一击。同时左手月华之力涌出,在身前划出一道淡蓝色弧线,被扫中的人哪里承受的住,一个个被震飞好远,摔的七荤八素。 战斗态势完全一边倒,众人都没看清怎么回事,胜负已分。 桂熊彻底熊了,右手五根手指被捏的粉碎,颓然坐在地上,眼里只有深深的恐惧。 沐晨美丽的眼睛一闭一睁,就看见地上狼狈地躺着一群人,痛苦的哀嚎此起彼伏。赶紧拉着林启山左看右看,发现他竟然毫发无损,一脸惊喜。 安露露也不哭了,不骂了,瞪大眼睛看着林启山,像见鬼一样,口中喃喃道:“神经病!” 许微然看着这个被大家嘲笑、孤立、排挤的“小厨子”,想着他被室友无情的羞辱,自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他。 想起爷爷和姐姐那么爱护他,自己却把他当成一只不自量力的癞蛤蟆。 带他来参加聚会,就是想看他的笑话,不想她许微然却成了最大的笑话! 她想让他来仰望自己牛逼的朋友圈,可那些牛逼的人呢? 不需要牛b的时候他牛b,需要他牛b的时候他让自己的女人来陪酒? 而需要她许微然的时候,她却躲在了另一个女人背后。 现在她有点羡慕那个女人了,在他高调出场护着姜学姐的时候,她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正从她身边悄悄溜走。 比谁都牛b的四公子齐声喊了句牛b! 那个被喊牛b的人却没功夫想那么多,他一把抓住桂熊的衣领,沉声道:“金龙山庄的事是不是你干的?不想死就说!我赶时间!” 林启山手上加力,桂熊的脸由红变白又变紫。 嚣张了半辈子,第一次闻到了死亡的气息,牛b乔家的牛b打手失禁了,流了一地腥臭。 桂熊吞吞吐吐,把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金龙山庄的事是他师父干的,叫“行者”,人在哪他也不知道,但他师父在黑龙省松江市有个情妇叫王佳丽肯定知道。 林启山站起身,拿餐巾纸擦了擦手,故意清了清嗓子。 然后一身笔挺警服、英姿飒爽的冬儿就带队冲了进来。她看见林启山制服了桂熊,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觉得胸前和某个羞羞的部位突然传来一阵火辣,好像那只讨厌的大手从未离开过一样,捎带着脸都红了几分。 他朝冬儿一笑:“剩下的事交给你了!” “呸呸呸!我这是在想什么?” 冬儿一阵懊恼,强行按下那些羞于启齿的小心思,嘴角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一声响亮地:“好!”然后让手下把桂熊等人带回队里录口供。 25岁的冬儿,美貌不输给包间里的任何人,身上的成熟和英朗比起那些清纯学生妹其实更有味道。 漂亮的女人都敏感,即使美如沐晨,也不禁要对这个女警官暗挑大拇指。 众人突然看见这么一支警花华丽丽地出场,瞬间都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先是高富帅装b,接着江湖大哥打脸,然后小厨子逆袭,再来个美女警花收拾残局,简直就是一部电视剧! 导演兼男主林启山今天可是收获颇丰,不仅找到了线索,还收获了沐晨的友谊。 而那双漂亮的眼睛至始至终都没有放过每一个细节,终于浮现一丝笑意。 第十六章 老狐狸or木头? 一场风波终于结束了,赵子豪等人叫了救护车,把断腿的蒋琦送到医院。安露露受的刺激最大,张芸陪着她,失魂落魄地也跟着去了。 微然眼睛红红的,她有点不好意思面对林启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就那样呆呆地坐着。 林启山上前柔声安慰了几句,拉着她和姜沐晨上了冬儿的警车。 先把微然送回家,然后回到学校。冬儿把两个人送到学校门口,便开车回去了,临别时给了林启山一个“再联系”的手势。 初秋静谧的夜晚,月光洒满校园,沐晨和启山并肩而行。 林启山的身体本能地与月光建立联系。体内的月华受月光之力牵引,渐成潮汐之势。之前消耗了不少月华,也渐渐变得充盈起来。没有特定的法门,也不需要刻意引导,身体随着天地万物的韵律进行自我升华,这就是神音卷中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只要真正入了门,开了窍,通晓了大道至简的理,修行就变得无处不在,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沐晨偶尔偷看一眼林启山清秀的侧脸,惊奇地发现他身上笼罩着一层若有若无的光辉,整个人显得皎洁而神秘。 她靠近了一点,说:“没想到你是一个这么厉害的人!” 林启山谦虚:“小时候身体不好,跟爷爷学了些武术而已。” 这句倒是实话,小时候他爷爷刚从野战部队退下来,一有空就让小启山跟着他习武,像当年训练新兵蛋子一样,十分严厉。他爷爷一生戎马,年轻时也拜过不少名师。再加上林启山根骨极佳,天性尚武,小小年纪便学会了好几种国术。形意、咏春、太极,都打得有模有样。这也为后来的修行之路,打下了非常好的底子。 沐晨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这个!” 林启山奇道:“那是什么?” 沐晨想了想,说:“之前他们那样捉弄你,嘲笑你,你都能忍……简直就是‘稳如泰山,坚若磐石’啊!” “换做是我,我肯定做不到!” 林启山耸耸肩:“习惯了就成自然了。” 沐晨反驳:“那才不是!“ 歪头想了想,接着说:“我觉得吧……这样的人,要么是一只修炼多年、城府极深的老狐狸,能够喜怒不形于色。要么……压根就是一块木头,无悲无喜,对什么都没感觉!” 然后转头看着他,打趣道:“所以说……你是老狐狸呢?还是木头?” 老狐狸汗都下来了,想了半天,说:“没你想的那么复杂!我觉得吧……这人生苦短,求个问心无愧、顺其自然就好,哪有时间去在乎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就算是被狗咬了,难道还要咬回去吗?况且……今天他们说的也确实是事实啊。” “人生苦短……问心无愧……顺其自然……”沐晨像是被他的话触动了,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嘴里反复念叨着。 林启山见她半天不说话,心想虽然才刚刚认识,但总感觉她是一个思想和人格都很独立的姑娘,而且她在学生会磨炼这几年,处事干练,人际关系极佳,连看人看事的角度都和普通人不一样,实在是有点意思! 两个人各怀心思,慢悠悠的走着。沐晨没注意到脚下的石头,绊了一下。眼看就要摔倒,林启山下意识地滑步上前,抓住她的手往回一拉。 情急之下,力量有点大,沐晨柔软的身子被他一下拉进怀里。 二人四目相对,除了感受到彼此的体温,还有突然加速的心跳。 林启山本能地环住她的腰,沐晨本能地挣脱他的怀抱,一合一分,像一曲优雅的拉丁舞步。 沐晨突然觉得脸上有点烫,低头避开他的目光。 不愧是调节气氛的高手,她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有个会武术的男人在身边就是好,走路都不用担心摔跤!” 林启山看着她认真的表情,被逗得一乐,说:“确实是!” 两人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又走了一会,来到沐晨寝室楼前。彼此留了电话,林启山和她微笑道别,看着她转身上楼。 沐晨站在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望着林启山远去的背影,目光如炬,久久不语。 …… 第二天,林启山到图书馆借了一本《通古斯语论》,利用上课的时间“啃”了一上午。 之所以用“啃”,是因为这种语系与汉语完全不同,它几乎没有一套完整的文字。作为全球濒危语种,相关的资料和著作少的可怜。林启山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本书,却发现专业性太强。他没有相关的历史研究背景,读起来自然是晦涩难懂。 一上午劳心伤神,收效甚微。林启山早早就饿了,中午一下课就直奔“草原情”。 食堂饭菜的质量大家无力吐槽,小吃街的生意持续火爆。“草原情”春冬主营火锅,夏秋主打烧烤。 小厨子林启山前世在草原讨生活,和当地的游牧民族学了不少地道的手艺。前些天给庞九支了一个方子,叔侄二人如获至宝。 庞九托人从塞北草原订了一批新鲜的“雪苋草”,又从土产商那里搞了些原始森林纯天然百花蜜。林启山刚到,就看见二人依着他的方子在炮制食材。 先把雪苋草混合多种香料放在大锅里烧开,然后加入上好的牛腩炖上个把小时,出锅后切刀穿串,然后直接上炭火架。 林启山领衔主厨,叔侄二人打下手,三个人都好此道,忙的不亦乐乎。 庞九趁着干活的间隙,和林启山说起找“帮手”的事情。 早些年混迹江湖时,庞九身边有个兄弟叫陈孤伶,此人嗜酒如命,却身手不凡,重情重义。他还有个妹妹叫陈圆秀。兄妹二人无父无母,穷困潦倒,恰好被急公好义的庞九收留,就拉着兄妹俩入了伙。后来庞九事败,一众兄弟做鸟兽散,陈孤伶身上背着人命,又被道上的人追杀,他怕连累妹妹,就独自一人隐姓埋名,躲进了茫茫昆仑山。 一转眼就是八年。庞九有一天与朋友闲聊,说起华夏武术论坛的事情。听闻那一届论坛比武,冒出个叫陈寻秀的人,连败宋家、张家、叶家五位高手。凭一身昆仑派绝学大风暴手,一举夺了武道榜第二的位置,整个武术界为之震动。 后来庞九仔细一打听,发现那个叫陈寻秀的人就是当年的陈孤伶。那年兄弟们失散以后,陈孤伶心灰意冷,机缘巧合下拜入了隐世修行的昆仑派,习得一身绝学。后来因为思念妹妹,不得已再次出山,人送绰号“风暴烈酒”。他表面上的营生是替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的雇主收钱办事,暗地里却一直在寻找失散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