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不还》 第一章 穿越 夕阳将落,余晖把落雁峰染成一片桔红,风从山谷中窜过,金黄的蒲草如鱼戏波浪般滚动,像一个个不识愁的调皮孩子。 洛凝眯着眼睛感受着这初秋的凉风,思绪翻飞。 她面色苍白,长发飞舞,天青色绣淡粉碎芙蓉的素衣被风浮动着,更显得纤弱,远远看着,像要凌空飞走的仙子。 真是邪门! 洛凝想着。 她只是去闺密老家散个心,好奇走进一片著名的灵异之地,醒来后就变成了现在的十四岁少女洛凌。 洛家原是陇西的世家名门,开国后迁居江南临安,建立了庞大的家族,在江南颇有名望。 祖父洛温远是先帝元年第一批进士,也曾打马街头御前听过封的,没几年朝局动荡,在一次跌马后伤了腿后顺流而退,在苏州学院做了教书先生。 洛凌的父亲是本朝以来最年轻的少年榜眼,新婚三个月就被重病的先皇授命,前往西宁传旨安抚当时的清海王,却不想清海王造反,逼洛父骂皇帝,洛父宁死不屈自绝而死。 母亲突闻噩耗拼着一口气生下她便追随而去。 前年祖父祖母先后去世,临终前的愿望是想回祖地和儿子葬在一起。 洛凌在族兄们的陪同下带着二老的棺木回了陇西,孝期未满,qh那边就打仗了,无奈,便请了镖局相送,投奔西安的舅父。 好不容易到了西安,却找不到舅舅了,她大失所望,一场高烧,洛凝来了。 洛凝一边养病,一边感叹,却只能接受穿越的事实。 古代的生存环境比她想象的更加不易。在江南时,闺阁之女真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便是出门也必以幂篱或者帏帽遮面。 西北民风相对开放,街头随时可见天真活泼,浪漫热情的少女。原主第一次外出便引了登徒子觊觎,吓得大病了一场。 洛凝来后,住在客栈和租房独居都不安全,便捐了些香油钱在这千佛寺住了下来,才算得了份安宁。 这一住,就是两个多月,寄往江南的信迟迟没有回音。 每日听着寺里的梵音钟声,偶遇寺名僧和光大师,问前世今生异象入梦,大师答三千大世界,五百年一轮回,当随遇而安。 连佛祖都帮不了她,洛凝只能接受现实。 现在的朝代被称为大华朝,有些地名很奇怪,有如zj省,杭州城,bj城……后来才明白,这是哪个老乡也穿来了。 洛凌的祖父曾专门研究唐史,她从小耳濡目染,洛凝很快就想起来了。 历史的偏离出现在唐初,玄武门事件中李建成逆袭干掉李世民,建立了大唐盛世。 往北一路打到蒙古,并向北部的国家喊出“唐土虽广,一寸不余,犯我唐者,虽远必诛。” 往西到西域大食,丝绸之路被称为黄金路,唐人所到之地诸国皆往之! 往南定下海洋法,整个南海海域大唐有绝对的控制权。 往东,李建成登基后做的第一“小事”就让人摸不着头脑,派了水师把某岛国彻底抹杀,改名为东洲。 时间过去数百年,大唐之盛世现有的史书不能使其尽现矣。 李建成一生风流,野史记载,他是广大唐民心中共同的男神,嫔妃和“民间夏雨荷”的数量大得惊人,儿子军团也十分壮观,光是宫里入了牒的儿子就有三十多个。 唐皇广征天下贤士成立最顶尖的皇家书院,让皇子们接受最好的教育,成年后赐下广阔的封地。 等他离世,新帝压不住这些兄弟。 大唐出现分裂的征兆,几年过后西疆唐国最先独立,接着便是东边诸岛失控,皇帝去世,新皇又登基,以西陷入了大埃,陆续地西南,岭南也不受控制。 据史书记载,天下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小唐国。 两百多年的时光在大唐自己打自己中匆匆而过,西蛮人从西疆杀将而来时,整个天下都震惊了,西疆独立两百年,什么时候被外族灭了? 这时的天下虽然分裂还是姓李的,一起抵御蛮人还是有救的,但他们没有,反而抓住机会彻底独立。正统的唐皇抵挡不住西蛮人,被其坐稳西疆。 百年后,大唐王朝彻底消失在了中原,听说末代唐皇去了东洲诸岛。 华夏的乱世持续了百年后被草原人统治了,是一百多年,西蛮人再次侵略中原。 中原开始共同抵御异族,直到一百二十年前,华女皇横空出世,一统中原建立大华王朝,将西蛮人赶到了天山外。 大华经过数代明君百年的治理已有盛世雏形,这次兵乱是十几年前逃往西域的的逆王卷土重来勾结了羯人。 天空湛蓝白云悠悠,山中风景如画,像在虚幻的梦中,于是她重复两个月以来常做的动作,用指甲掐了掐手心。 疼痛令她清醒,一切都真实的,她真的回不去了。 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呜咽道:“对不起,爸爸妈妈,阿凝想尽办法了,就是回不去。” 洛凝哭得两眼发花,耳边传来风吹山谷的呜呜声,像是某种奇妙的回应,又像是有人在轻声呼唤,她凝神听,突然身后传来急切的脚步声,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后面用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抱住,她奋力挣扎,两人一起滚落在草丛里。 洛凝先是一惊,后是暴怒!当下狠狠地,重重地一口咬在抱住她胸部的手臂上,口中一下就充满了血腥气。 “登徒子”哼了哼松了手臂却没有松手,坚持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后拖,洛凝趁他松手的这一瞬间抓住机会,转了一圈脱了身,回身一个旋身抬腿踢去。 她大病才愈,力气小得可怜,却动作极快,不料“登徒子”的反应也极快,如旋风一样转了起来,长衣翻飞墨发飞舞,如神仙公子踏风而来,旋风一样轻巧地落地。 这是轻功? 洛凝在心中吐槽点背遇到练家子了,退后几步拉开距离,在看到“登徒子”的模样后不敢置信地睁大一双美丽的杏眼,惊呼道:“苏……苏秀才?” 眼前白衣翩翩,芝兰玉树的青年,正是和她一样寄住在这寺中的苏秀才,据说人品甚是端方,怎么会轻薄于人? 苏靖云星目闪烁,声音却平静地劝道:“洛姑娘不要想不开。” 洛凝:“……”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不开了? 女子形容憔悴目如警惕的小兽,男子衣衫狼狈却玉树临风,两人神色都十分不自然,风默默卷来两片山间的枯叶,掀起起两人的衣衫后,打着旋落在地上的枯草上,无言地诉说着一场乌龙事件。 ※未完待续…… ———— 作者有话说: 这是我很久以前的旧作,修改后发着玩的,不推广,过渡时期随便写写,不会扑街,但是绝对会超级慢。 第二章 初遇 洛凝一方面觉得被冒犯,又感觉自己被污辱了智商,不满道:“你以为我要跳崖自杀?” 苏靖云见她如此表情,又加上刚刚那般动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好解释:“刚刚在下看姑娘哭得伤心,唤了几声姑娘不答反而要倾身上前,一时情急,多有冒犯,还望姑娘恕罪!” 洛凝看看苏秀才染着血的胳膊,再低头,看到自己胸口衣襟上的血点子,脸刷得一下烧了起来,也知道他是一片好心,只道:“这里风大,你叫我没有听到。而且你也看仔细,这才三丈高摔不死只能摔残,不是个好跳的地方……” 这话说得……好像更让人误会了…… 洛凝拢了拢衣服,咳了咳,道:“真是不好意思啊,你的伤还好吧?” 苏靖云心想洛姑娘如此弱质纤纤,没想到牙口这么好,鲜红的血渍透过层层衣衫,有种肉都快要掉了的感觉,被风一吹更疼了,他捏住袖口双手背在身后,温声道:“无碍,太阳下山就冷了,姑娘还是早点回去吧。” 洛凝曲膝福了福踩着晚霞离去,看到苏秀才背着的手上,血一滴滴落在地上,染红了枯草,在上面形成一片红色的湿润,她咬着唇离去,到了拐弯处又停下来,回头看到苏秀才正撕了中衣的袍角包扎手臂,心里的内疚如荒草一样疯长起来。 她知道苏秀才。 苏家原本是丝绸路上的商贾,后来族中出了些读书人,自诩是书香门第了。他父亲走商遇匪骤然而逝,与母亲被家族赶了出来,三年前母亲去世,七月一除服就考了个秀才,现在寄居在寺庙里,以上所述都是含俏道听途说来的,不知道作数不作数。 从落雁峰下来走十分钟就到了她寄住的小院,院子里有三间厢房,原本有些破旧,但寺里的僧人知道她是官家小姐,又捐了不少香油钱,便重新修缉了一番,虽然小,但不算简陋。 洛凝又不是真正的古代千金小姐,觉得这个时期有个落脚的地方住就不错了,丫头含娇却常常心疼得抹眼泪,不忍她一个世家小姐住着这种“陋室”。 一进屋,小丫头含俏就打了热水拿了帕子候着,她才七岁,却手脚利索地帮她换了衣服净了面,收拾了一番,洛凝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有些担忧地道:“含娇怎么还没回来啊?” 含俏一边收拾衣服一边语气轻快地道:“该是快了,今天初一寺里香客多,上山也需要不少时辰。” 寺里安全该是没问题的,洛凌从小学女红,母亲还传下来一手双面绣的绝活,可她是官家小姐出身,不能把绣品当商品卖,便教两个丫头打中国结,两个月每逢初一十五就在寺门口卖。 洛凝在匣子一边翻找一边对含俏道:“我们有没有伤药?” 含俏小脸变色,急急地道:“小姐受伤了吗?我们有许些药膏。” “没有没有,刚刚在山上看到苏家公子撞在石头上流了血,你拿一瓶给他。” 含俏人小也没多想,取了药膏和几卷棉纱就出了门。 一刻钟后和含娇一起回来了,含娇进了院子取下帏帽,笑道:“全部卖完了。” 献宝一样拿出几个碎银和一袋铜钱,道:“生意非常好,我们暂时不用发愁了。” 含俏看着指头大的小银子也高兴,抢着说道:“还能攒些银子。” 洛凝点了点,大的中国结取名平安结,二十文一个,小的福气结就被当络子用,五文钱一个,最小的含俏每天都能打二十个,她只发挥了五成功力绣出两条帕子,就卖了一两银子,半个月挣了四两银子,这算不错的收入了,比坐吃山空强得多,最起码得顶到江南本家的人来接才行,可是如今这乱世,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等得到了。 晚饭很简单,馒头白粥豆腐汤,是千佛寺的出名的斋餐“小三白”,虽然简单些,但味道真是一绝,常常吃来也不腻。 洛凝来西北前把苏州能卖的产业都卖了,作为路资,又因出行不易,家里的下人能放的都放了,只留了从小伺候的含娇和年纪最小的含俏,三人一路相依为命,落身于寺院之中,也不讲主仆之别,一起坐在一张小桌子上吃饭。 两个月了,把含娇和含俏从开始的死都不从训练到现在泰然自若很是不容易,今天含娇一反平日食不言语的规矩,几次偷偷看向洛凝。 洛凝看见了,放下筷子,用丝帕轻轻拭了拭唇,忽地看着绣着蜻蜓落新荷的丝愣了一下,因为,她玉指纤纤,尾指微翘,精致又俊俏,做起这些古代人的作派竟毫无违和感,仿佛与生俱来的习惯一般。 不去细思,对含娇道:“有话就说。” 含娇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笑道:“是,小姐。我听人说长江中游发生了特大洪灾,光是荆州就死了几万人呢,连带着下游江南一带都受了涝,北上京城的官道都封路了,灾民只能往西,现在西安城外有不少流民呢。” 洛凝正色起来。 她落定西安后就往江南本家送了信,走的还是官驿,住持都说不定能按时送到,如今又发生天灾,看样子她得好一段时间得靠自己了。 她一个古代闺秀带着贵重的箱笼,没有当家做主的长辈,也没有孔武有力的家丁,长久寄身佛寺也不好。 “已经有流民过来了?” 含娇用力点头,肯定地道:“奴婢遇到一个,还买了两个馒头给他呢,小小年纪,才七八岁,和家人一起逃过来,就活了他一个。” 又是天灾又是战乱的,流民肯定会借住寺院,她也不是没有能力,不如把资源给更需要的人。 洛凝考虑了一下便道:“我们搬进城里去!” 含娇也觉得寺里条件粗糙,委屈了自家小姐,担心道:“奴婢听说有流民就不许外地人进城,西安城会不会把我们赶出来啊?” 洛凝也不知道。 她是官籍,有正规的路引文书,应该不会当流民处理,便安慰两个小丫头:“应该不会,你们不用担心。” 两个丫头又高兴起来。 ※未完待续…… 第三章 提亲 吃完饭,各自收拾妥当,点了两个灯盏,洛凝绣花,含娇做女红,含俏也拿了线篓子打平安结,突然道:“我刚刚去苏家秀才公子那里,看到他像是生了病。” “是发烧还是怎么了?”洛凝问道,心里不会是被她咬得发炎了吧。 含俏点头,道:“听江先生说受了风,现在寺里的路上都下了钥,怕是得明天才能请大夫。” 古代医疗条件差,烧一晚上说不定都烧傻了,洛凝心里不好受,看向含娇道:“上次我用的方子还在不在?药还有没有?” 含娇也知道生病不能拖,点头道:“有的,小姐,还有四副呢,备用的药材也不少。” 主仆三人取了药方和一包材药出了门。 比起洛凝的住处,这个建在山峰上的三间竹屋就显得有些像隐居的世外高人了,只住了苏秀才和江先生两个人,屋里点着一盏小小的油灯。 含俏站在院外叫门,出来的是江先生,听说他是西安的名士,三四十岁模样,留着两撇小胡子,素衣阔袖,清高儒雅。 含俏说明来意,“听说苏家公子生了病,这是我们小姐之前发烧用的方子和药材,先生看看合不合用。” 江先生看了一眼站在院子门口阴影处被含娇挡住的蒙着面纱的洛凝,虽然只有一个淡淡的侧影,却胜却人间无数了,心道到底是书香门第的小姐,哪怕落了难,也这般规矩守礼。 他看了药方和药材,还算对症,便收下了。 … 过了两日,流民越来越多,寺里也收容了一些,洛凝打算搬进城去。 主仆三人都不宜出门,只好请寺僧帮忙,僧人听说她要租房,直道不妥,建议她稍等一段时日,他们可找名声好的世家暂时收留她,或者住到江南来人。 她是官家女子,若是在外出了事,他们承担不起。 洛凝只能耐心等待,却等来了让她意外的人。 江先生着深青色圆领长衫和只有进士才能穿的绣着藻纹澜边的藏青色直裰,脚上穿着白底云纹半长朝靴,这是时下男子在正式场合才有的打扮。 “小女子见过先生。”洛凝在厢房内隔着用白树珠子串成的门帘对客厅里的江先生盈盈一拜。 江先生虚抬了一下手,笑容和煦地道:“姑娘有礼了。” 洛凝在帘内垫了绣垫的方凳上落座,含娇快速地上了茶。 因是秋季,上的是铁观音,江先生呷了一口,十分满意,招了招手,一个青衣小僮提了一对大白鹅进来。 含娇吸了一口气,捂了小嘴一脸惊异地看着江先生。 洛凝反应过来,古人提亲的时候才会用大雁或白鹅,江先生这是……向她求婚? 呃,虽然江先生长得不错,风度也好,但是最起码有三四十岁吧?想想又不对,古代人不可能亲自提亲啊? 含娇问出洛凝不便问的问题,“先生这是做什么?” “江某替苏秀才提亲,哦,你们这边的媒人也到了!” 洛凝看到来人险些把眼珠子瞪出来。反应过来连忙一礼:“见过大师!” “施主有礼!” 和光大师是西安的名僧,穿着一身黄色佛袍披着着金色格子的大红袈裟,也十分正式。 他生得圆头圆脸十分和蔼,是德高望重,佛口仁心的高僧,没想到还管做媒! “哈哈,江某与和光大师相交十余年,今日竟要一起成就一段人间佳话,妙哉妙哉!” 和光大师唱了声佛号,和蔼地笑道:“确是一段天赐良缘!” 洛凝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就天赐良缘谱写人间佳话了?可她是当事人不方便问,就给含娇使眼色。 和光大师看了坐立不稳的洛凝一眼,笑道:“施主莫要意外,老纳早年出身合乐寺,曾奉旨为和德大公主赐过姻缘。” 京城的合乐寺,洛凝在江南都是听过的,听说京中的贵女们求姻缘就专门到合乐寺。 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洛凝能说什么呢,只能微笑以对。 原主守孝前也才十岁多点,闺中少女哪懂得这种事情。 只知道在江南,媒人上门是非常讲究的事情,到底西北民风不同,竟当着她这个大姑娘的面就说了婚事。 江先生打量着简陋却温馨整洁的禅房,对洛凝更加满意,这绝对是宜室宜家的女子,真诚地道:“苏家是名门大户,家有恒产,苏公子文武双全,是难得的翩翩佳公子,也是难得的良配!” 洛凝不在乎这些也忍不住腹诽,有恒产的是苏家,苏秀才都被夺产了好吗?不过说苏靖云是个翩翩佳公子她倒没什么意见。放现代绝对是一枚高配小鲜肉。 和光大师便笑着道:“洛家书香世家,门风清正。洛姑娘不远千里送老人回乡,至纯至孝,乃大善!” 第一次看古代保媒,两个特殊的男媒人你一句我一句好热闹。 洛凝听在耳中,有些恍惚,苏靖云请自己的先生亲自提亲,诚意可表,又知她是孤身一人,请德高望重又是方外之人的和光大师最合适不过,细心妥贴,庄重守礼。 平日没少听含俏说起苏靖云,知道他文采不凡,交友广阔,是长安学院的高材生,西安有名的才子。她也相信和光大师的眼光,正经世家出身,教养应该不差。穷是穷了些,却不用纠结复杂的亲戚关系,两人安安静静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也是自在。 可问题是她和苏秀才不熟,又一想她十四岁了,在古代还没说亲,已经非常晚了。 生得这般好模样本又不知归乡之期,只露面一次就遇了麻烦,还是早嫁早安生,与其不由自主地选择盲婚哑嫁,不如真的考虑一下苏秀才? 想到这里,她又恍惚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有难以挥去的刻骨记忆,却也清楚地知道哪一个都回不去了。 默默握拳给自己鼓劲,为了祖父祖母,为了爸妈,她都应该好好生活,应该彻底摒弃这些不快的记忆,潇洒地抡圆胳膊把它们抛在河里冲走,再迎接新生活才对。 想到这里她的心蓦然地一松,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未完待续…… 第四章 奇葩 这时外面两个大媒人一拍即合,竟是开始合八字?等等,怎么会有她的八字? 就看到含娇笑盈盈地站在和光大师身边,“大师一定要好好算算,为我们小姐和苏公子批一段好姻缘!” 什么? 刚刚打眼色她没看到? 和光大师专业合八字数十年,低头掐指,露出光秃秃地头顶,连戒疤都显得高深神秘了,不一会儿就眼睛放光地道:“天作之合,真是天作之合啊!” 江先生是道家人,他也认真地算了又算,笑容比和光大师更盛,活像自己要娶儿媳妇一样。 结论就是不管是用道家的佛家的算法,都是“天作之合,锦绣良缘”的上上姻缘! 含娇双手合十跑进来对着放着灵位和箱笼前后左右地拜了一圈,激动得直掉眼泪,洛凝听到她小声地念:“天上的各路神仙,多谢你们赐下良缘,老太爷老夫人,你们可以安心了,奴婢一定会照顾好小姐的,未来的姑爷人长得好,会读书……” 巴拉巴拉完全把自家小姐的意愿抛到了脑后。 两个大媒都兴奋不已,觉得自己牵了一桩良缘是大功德,洛凝只能干听着,还要低头装娇羞。 等到两个大媒走了,好像事情就要定下来了。 洛凝说不上什么滋味,自己拉着头发窝在椅子里发呆。 原主心里有伤,宁愿流落长安,也没有勇气回乡。 洛凝虽然有了她的记忆,却总觉得自己偷了她的生命,自然也不想回去,免得被洛家人看出破绽。 可就算她是现代人,在“良家女子不能抛头露面”的大环境下,孤身一人又能做什么呢? 像穿越小说里那里去做生意? 士,农,工,商的等级像鸿沟一样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她一个官家小姐连绣品都不能拿去换钱,难道还能开个铺子不成? 相比洛凝坐立不安,含娇十分开心地擦着从江南到陇西再到西安的十个箱笼,这些是祖母为洛凝备的嫁妆。 洛凝考虑了一下午,还是觉得得去见见苏靖云。 苏靖云正在写大字,听到洛凝前来并不是太意外,一个能千里奔走的闺秀,不会没有自己的想法才是。 一见面,他就长身一礼,“洛小姐,是苏某唐突了!” 表情十分平静,像是理所当然,并没有像她见到议婚对象的紧张和忐忑,洛凝莫名地有些愠怒,直接问道:“苏公子为何会突然向我提亲呢?” 苏靖云隔着帏帽隐约能看到她微蹙的秀眉,清澈的眼眸中清楚地流露着她的情绪,一张俏脸却因为薄怒显得更加生动迷人,这几天一想到她,他就失了平常心,江先生一打听,知她心性坚韧,聪慧明理,便动了些心思。 心思压在心底,语气温和地道:“江先生是我的先生,和光大师名望甚高,苏小姐还有更好的媒人?” 这不是重点好不好? 洛凝道:“我是觉得我们才见过两次就议亲,实在太过草率,我暂时也不想成亲,还请苏公子见谅了!” 苏靖云心中一沉,平静的脸色变了变,却也尊重洛凝的想法,道:“苏某只有秀才功名,家中无亲无尊,的确配不上洛小姐,只是,昨日……苏某必是要给洛小姐一个交待的。” 昨日? 交待? 洛凝看到苏秀才的眼光扫过她的……胸部?俏脸火辣辣地烧了起来,是因为摸了她的胸所以要负责任? 果然是秀才,太迂腐了吧。 洛凝虽然有些害羞,但也不至于因为这个就把自己嫁了,淡淡地笑道:“昨天的事只是意外,苏公子不必如此……” 苏靖云却是一抬手阻止了洛凝,一脸的沉重,道:“苏某早已禀明了先生,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才会如此急切地上门提亲,没想到洛小姐竟无意苏某。” 苏秀才一脸的平静,嘴角却微微抿起,目光幽暗,似乎在下一个重大而痛苦的决定。 洛凝有些不安地拧了帕子,直拧得一双白玉似的小手染上丝丝红痕,诉说着主人纠缠纷扰的心绪。 苏靖云是练武之人,眼力不一般,见了心中一喜,当下也不急着催她。 两人静静地站着,洛凝纠结地对上苏靖云墨玉一样满是诚意的明亮双眼,与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了起来,心蓦然地一颤。 可是想到他只是因为不小心摸了她就要负责,觉得有些别扭,他只是因为礼数才想要娶她,就像这个时空大部分的婚姻一样,她顿时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小女感谢苏公子仗义相救,但是我不能因为你的事急从权就要求苏公子承担这样的责任。” 苏靖云明白了洛凝的意思,觉得他只是因为责任才娶她,怎么办? 如果说是自己对她一见倾心太过轻浮,说不是因为责任,那更轻浮,直接表明心迹?洛凝是大家闺秀,这样太不尊重,唐突佳人。 一时间,他一向的急智不翼而飞,恨不得在书架上找找同窗情圣何劲给他的《花前月下》看看,突然眼睛看到书架下放着昨天江先生切药材用过的东西。 脑中闪过一个主意,顿时脸色古怪起来,心里还在纠结,手却已经行动起来。 洛凝见他还算平静,放下心来,准备转身离去,却惊讶地看到苏秀才竟弯身拿出一把长窄的菜刀来! 没错,竟然是菜刀! 洛凝掀开帏帽紧张地看着苏靖云,眼中满是不敢置信,难道他要自杀? 却见苏靖云用菜刀在自己的手腕上比了比,平静地抬头对洛凝道:“虽然洛姑娘不需要在下负责,在下也不能勉强,但下在有罪,在下自己砍下左手,右手就麻烦洛小姐亲自动手了。” 洛凝差点把自己的拳头塞到嘴里,他这是要砍掉自己的手! 脑残吧? “慢着慢着,你别动手!” 洛凝急得要跳脚,连连摆手,“我不要你负责,也不要你的手,你别犯傻行不行?” 见苏秀才不舍地看着自己的手,一副‘你别拉着我,让我砍手吧’的模样,洛凝再顾不得闺仪,上前拉住他的袖子,跳起来抢菜刀,苏秀才比她高了一个头都不止,左闪右闪地举着胳膊轻易躲避洛凝,并不与她肌肤相近,酸气十足:“要是先生和大师知道在下是不守诚信之人,在下宁愿不要这一双欺侮了洛小姐的手也要守住自己的诺言!” ※未完待续…… 第五章 承诺 他力气不小长得又高,这逼仄的地方洛凝根本没有发挥的场地,只能看着他一副激动的模样,她再次伸手抢的时候,秀才手一动腕上就划出了一个血口子,鲜红的血滴滴答答地流了下来,染红了他的衣袖,看着触目惊心,洛凝吓得连连后退举起双手投降:“你把刀放下,我……同意,你别砍手了。” 苏靖云心中欢喜,脸上却是一副‘洛姑娘你不必如此牺牲’的表情,拿眼瞧洛凝确定她没有开玩笑,洛凝点点头,“我答应你就是。” 苏靖云平复了一下心情,很淡定地拿了药粉倒在手上,用白布把受伤的手腕布裹了起来,洛凝看着他掀起袖子露出昨天被她咬的绑着沁了血的纱布,心里更加内疚,把帏帽的纱巾放下,低下头。 苏靖云看着一脸颓败的洛凝,心里有些心疼,知道自己用了卑鄙的手段,心中却不后悔,以后尽他所能待她好便是。 此时已经得了她的应承,不再纠缠,免得她再改变主意,拱着手道:“苏某一定会尽快备上聘礼。” 洛凝点了点头,耷着脑袋失魂落魄地往回走,走了许久回头,看到他站在门口面带微笑地目送她,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反射出微微的光晕,温暖柔和,俊美如玉,她想,也许刚刚的决定不是那么糟糕。 含娇走路都哼着小曲。 苏靖云看到她们主仆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松了一口气。 真感谢那场美丽的意外,手上新伤旧伤一阵阵地疼,他却没感觉似的笑着,就知道她心肠软,小小的苦肉计以退为进,小女子就答应了。 他想着心事笑容渐大,被突然冲过来的身影吓了一跳。 洛凝探究地看着这个新鲜出炉的“未婚夫”。 她作为一个古代的女孩,选择真的不多,苏秀才长得不错,又酸了些,却也不笨,眼下看来是不错的对象,可是她总觉得很对劲,好像被骗了。 “苏秀才,我再问你一句,你此举只是为了道义么?” 苏秀才当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而且两人有口头之约,还请了媒,就算正经的未婚夫妻了。 当下就用真诚又带了些爱慕的眼神看着洛凝,道:“洛姑娘温婉善良,宜事宜家,在下心中有意,所以请媒保聘,听先生言与姑娘八字相合,天赐良缘,心中十分欢喜……” 洛凝没有意义地“呵呵”了两声,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心里总算舒服了些,如果未婚夫对婚姻都没有期待,对她无爱慕之心,那还有什么盼头啊。 “好啊,我只有一个条件,要是答应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你若不答应,就自己去砍手好了!” 苏秀才也很直接,道:“姑娘直说,只要不是不忠不义,不孝不悌的事,苏某莫敢不应。” 洛凝道:“没那么严重。你知道我洛家?” 苏秀才眼中露出些敬畏,道:“洛家是江南书香世家,曾为帝师,被称作天下之师,自是知道的。” 洛凝满意地道:“我洛家族规,男子四十无子方能纳妾,出嫁的女儿,三十无子夫家才能纳妾。而我的条件是,你一生只许娶我一个妻子,不准有妾,姨娘,还有通房这样的女子。” 苏靖云眼睛一缩,显得十分意外。时下男人有点本事的谁不纳个妾,只一个妻子会被说惧内的。 洛凝看到他的反应不满地撅了小嘴,继续道:“没有不忠不义,不孝不悌吧?” 优雅地摊了摊素白如脂的手,道:“如果腻了的话也可以和离,如果我生不出孩子,红杏出墙你也可以休弃我,我们可以立个协议。” 生不出孩子? 红杏出墙? 苏靖云忍住抚额的念头,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人,其实才是最难招架的,他还真是,没有遇到过这样单纯直白的女子。 洛凝觉得找回了一点场子,娇娇俏俏地一笑,抬了抬下巴,道:“你自己考虑清楚,要么同意,要么就剁手去吧。” 她已经确定这家伙是个肚里黑的,会剁手才怪。 说完潇洒地转身留下一个骄傲的背影就走了。 含娇悄悄吐了吐舌头,心里佩服,小姐果然非常人!不过再一想,她家小姐什么都好,嫁个穷秀才已经很委屈了,他还想纳妾收通房,美不死他! 回到自己的院子后,洛凝一时期待,一时后悔,像是精神分裂了,说不出的烦躁! 没房子,没家长,没有未成年保护法,没有妇女保护法,上个街都会被围观,寸步难行,要是离了这寺庙,说不定转脸就被拍花子人牙子卖到哪个旮旯里去了。 之前在客栈里也是差点被恶少抢回去才住进寺庙,以后说不定还有这样的事情,她真的没什么选择,对比之下,苏秀才确时是个好归宿,两个大媒人的话她真的听进去了。 怀着复杂的心情又过了两天,才收到了苏秀才的回音,就两个字:同意! 她心里就像春天里看到一根芽,却想到了鸟语花香,生出无限的希望来。 虽然有些不好意思,毕竟男人都花心,合法花心的权利就这样放弃,肯定会不爽,但用两只手换这样一个承诺,也很公平吧? 江先生办事十分周到齐全,没有欺她孤独无依,三书六礼走的规规矩矩地。 等到苏秀才拿了三十亩田地的地契和三十两银子并一堆聘礼和大红的婚书后,她也要备嫁妆了。 祖母从洛凝出生就开始为她备嫁妆,临去世之前还在张罗,嫁妆单子足有三尺长,这些嫁妆拿去夫家可以供她一生的花销,为送二老回乡,她把能卖的都卖了,只留几个箱笼压底,就这几个箱笼的里的东西,每一样拿出来都可以够她用很久。 含娇和含俏打开掉了漆的箱笼,洛凝眼眶一热,差点又要落泪。 祖母传给她的赤褐色檀香木首饰盒已经有些年头了,经常擦拭保养所以依旧颜色锃亮,刻着古朴的春色满园图。 组合起来有五层,有一米二高,匣子都单独的,匣子里又有小格子,共九九八十一格,首饰都用软布细心地卷裹着。 ※未完待续…… 第六章 买房 江南讲究些的人家,置嫁妆是一门学问,本朝流行的是“金银珠宝玉如意,翡翠玛瑙琉璃台”象征了富贵荣华,称心如意。不仅要样样都有,还要成双成对。 原主的祖母用心良苦,真真是一样不少。光镯子就有六对,白玉龙凤镯、赤金嵌珠手镯、翡翠玉琉璃镯、绿宝石方扁镯、玛瑙银圆镯、金镶珠翠软手镯。 玉佩共有八枚,琉璃合欢佩、龙凤呈祥佩、流云百福佩、福寿如意佩、三阳开泰玉佩、三星高照玉佩、花开富贵玉佩,还有步步高升的鲤鱼佩。 四套头面,一套和田白玉,一套七彩琉璃,一套南海珍珠,一套红宝石。每件都是十件,象征十全十美。还有一匣子宝石,指头大的猫眼石,鸽子蛋大的蓝宝石,拳头大未经雕琢的和田白玉原石,米粒大的金刚石……一件比一件珍贵,一样比一样罕见,说是价值连城都不夸张。都是祖母的祖母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经住了岁月的考验,也积蓄了长辈无限的祝福。 另外的箱笼里都是祖父收藏的珍籍书画收藏,真正的书香世家,值钱的就是古玩和藏书,否则就是拿再多的金银玉器,也只会让人嫌弃俗气。 洛凝看着这些随便拿出去都能值不少银子的嫁妆,心生感慨,若是在现代,她就是一白富美,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却被像被养在花盆里的花,需要找到可以攀爬的大树,才能真正扎根在大地之下。 她今年虚岁十四,只是定了亲,具体成婚的日子还得与家人商量,左不过是要等到及笈之后去。 定了亲,再住在佛寺就不妥当了,而且洛凝也觉得没有房子,心里不踏实。 两人是未婚夫妻,洛凝就不方便和苏靖云直面了,让含俏去递话,给她找个院子。 “不需要多大,清静就好。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在长安学院附近。” 时下读书人地位崇高,一座城最安全的地方,除了豪门大户和官衙,就是学院区了。 含俏年纪小,却机灵,准确地转达了自家小姐的话,还俏生生地说道:“我们太老爷曾经是苏州学院的副院士,小姐从小就住在学院里,去了别的地方唯恐住不习惯的。房子最好体面些,以后也好做嫁妆,小姐又说,流民渐多,不忍叨扰寺院,要快快搬出去才好。” 苏家是西安土著,苏靖云的办事能力也不差,当天下午就回来,站在窗下的回廊上隔着纱窗给洛凝答复:“时间太仓促,只找到两处,一处在富华坊,一月租金要十五两银子,小二进的院子,离富华街就两里路,出门很方便。” “还有一处在崇文坊,大二进,一年租金五十两,东家主要是想卖,要五百两。” 富华坊是富人区,城中心,暂时就不用考虑了,崇文坊西安城的外围,却是闻名大华的长安书院的院址,是清流名门的聚集地。 在目前一般家庭年收入不过二三十两的社会,五百两算得上一大笔钱。 洛凝手里攥着嫁妆银,咬咬牙,还是拿得下来的。 心想,苏家能把嫡长孙都赶出门,家风太坏了,成亲以后,也不欲打交道的。 苏靖云又经常要去学院。 买个就近的宅子,成亲以后,不方便的时候,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心中已经做好了决定,问崇文坊的房子:“房子环境怎么样?” 这点苏靖云倒是很满意,道:“就在书院正后街,前后胡同都是笔直的,出门挺便利,房子也很新,直接就能住。” 洛凝笑道:“那就崇文坊吧。” 让苏靖云看了房子,若是让他去买,说不得以后让人说嘴,她让寺僧去办的,没想到,还免了些杂税,花了五百三十多两房子就到手了。 洛凝是个实实在在的现代人,有了自己的房产,心才真正落下来。 果然像苏靖云说的,是极好的院子,房子才修了不过五年,却树木葱茏,青石铺径,透着一股清高的书香雅意。 虽然离市中心偏了点,离书院却不过一刻钟的路程,附近住的都是正经的读书人家,自家的院子也是标准的二进宅子,外院一排六间的倒座房,十分宽敞。 进了垂花门就是内院,标准的四合院,正房中间是花厅,后有内堂,左右都有一间大房,又各有一间耳房。 东厢西厢比正房略小,格局一模一样。庭前都铺着鹅卵石,还种了些花草,最难得的是,正房的书房窗外,种着六株上品的西府海棠,听房主说,长了有十余年了,虽说不是花季,但是极为茂盛的,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心。 后罩房也宽敞明亮,打扫出来能做库房,也能住人,如今兵荒马乱的,攒些粮食是完全有必要的。 房主是升官走的,家里许多家具没有带走,洛凝挑了些顺眼的,又补充了些日用家俱,择了良辰吉日就搬了新屋。 有了宅子,洛凝就闲不住,今天买个花瓶,明天做个抱枕,很快把家里布置得温馨又雅致。 一应家什布置完整后,她一对比账本,发现了一件严峻的事情。 物价上涨了。 hb是鱼米之乡,闹了洪灾,这粮价肯定会上涨。西安城外流民越来越多,城里的粮食也开始紧俏。 洛凝想了想,拟了清单,让含俏拿给苏靖云看。 他亲自来了。 洛凝渐渐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性格也受了些影响,虽是定了亲,还是觉得见面不妥当,见了他,目光闪烁,双颊飞霞。 苏靖云出身世家,又有才名在身,今天已有二十岁,从前也有过肆意不羁的时候。 西安的女孩热情开放,和江南女子的温柔婉约截然不同。 前者像热情的火,浓烈过后,归于冰冷。 后者却像柔软的水,缠缠绵绵,永无断绝。 洛凝被他盯得脸颊火热,终于瞪了他一眼,偏过身去,不看他,道:“第一次见你,你就是个登徒子,果是!” ※未完待续…… 第七章 音信 苏靖云能做了拿菜刀假装剁手逼婚的人,脸皮自不是一般的厚,道:“我们是未婚夫妻,翻年就要成亲了,看自己的妻子,算不得登徒子。” 洛凝也不是真正的古代闺秀,羞涩之后又坦然起来,商量他:“这城里的物价越来越高了,我想着我们是不是该存些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苏靖云被她一句“我们”说得心里一阵熨贴。 眼眶竟有些泛热,自从母亲去世,他总是孤身一人,如今却有一个女子,为他打算起柴米油盐了。 “我看了清单,只是这数目会不会大了些?” 一般人家里备粮,也就够个半年吃的,可洛凝备下的,足够三年五载了。 她掩口一笑,道:“怎会呢?流民那样多,待冬日来,便舍粥去,能帮一分是一分。而且含俏年纪小,含娇一个人太辛苦,我想再添个嬷嬷,门房上也得有人看着。可不都是花销。” 苏靖云虽是才子,但是对内务却是一知半解,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心中服气。 一想到她千金小姐出身,却流落在外,事事自己打算,却不急不躁,井井有条,又生敬意。 道:“我有秀才功名,每个月能领每月一两银子的廪膳费,或以比市价低二成换到粮食或者鱼肉油盐,许多穷秀才之家换了之后拿去外面卖换差价。我看不如多找几个同窗,去购置。” 洛凝拿了银钱给他。 他神情变了变,竟大胆地捏了捏洛凝的手,翕动着嘴唇想说什么。 洛凝挣了挣,没用,便随了他,道:“我们江南的女儿家,可不兴在成婚前用夫家的银钱,你可别轻薄了我!” 苏靖云爱她不及,又怎么会轻薄她。 只是怜她明知不合规矩,也要依靠他,心中说不出的心疼,发誓成婚后一定会全心全意对她好。 洛凝比较佩服他一点。 明明是大家公子出身,却囊中羞涩,也不以为耻,坦坦荡荡的。 莫欺少年穷,但看他如此胸襟心性,便知未来非是池中之物。 洛凝脸皮薄,终是忍不住羞涩,推开了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天空微黄,日已西落。 没想到两人说说话,时间就过得这般快了。 道:“天晚了,你回去怕是不安全的,快快走吧。” 苏靖云淡淡笑了笑,道:“天色已晚,小娘子不留夫君一个便饭?” 本是一句普通的笑语。 谁知道洛凝顿时脸色一变,连退几句,眼中露出薄愠,红唇轻颤,未语先流泪。 苏靖云顿时心慌。 恨自己之前走火入魔,特地找同窗何劲学了些“风月手段”,却忘了,洛凝可不是何劲的那些红颜知己。 急忙道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洛凝刚才也是急了。 融合记忆后,她受原主影响很大。 也是因为,苏秀才的话确是太过轻浮。 “只是什么?不知道在哪里学的混话,就往我跟前说!” 捏了手帕就要走。 苏靖云大急,想伸手拉她,却怕再次失礼,想拦住她吧,那不坐实了“登徒子”之实? 可要真让她走了,生他气事小,气坏了身体他可要心疼了。 急中生智,道:“娘子,你之前说要找舅舅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洛凝也不是那么矫情的。 两人定了亲,总不能因为两句就置了气,伤情份,见他找着了由头,便给他个台阶下吧。 她止住了脚步,小脸却仍旧绷得紧紧地,站在门口,防备地看着他。 苏靖云懊恼不已。 刚才温香在怀是何等销魂,此时美人气恼,他只能咽下自己酿的苦果了。 洛凝的舅舅原本是西安府的同知,可她一打听,竟在几个月前调任了,含娇含俏都小,也不能直接去官衙问。 地址上的宅子也易了主,几番打听无果,才歇了心思。 原主自知对洛家有愧,是不敢再回江南本家的。能为她做主的,就只剩下嫡亲的舅舅了,知道他的消息,当然喜不自胜。 “舅舅可是程大人?”苏靖云看到她眼中的期待,也没有卖关子。 洛凝点头,“我母族姓程,是金陵大姓,舅父上东下远。是十九年的两榜进士!” 苏靖云知道洛家名声,本就压力大,现在听得她母族也是大姓望族,更加觉得苏家门楣不显,相比洛家的清流名声,简直如那青松之下的野草。 他顿生卑怯,有种欺骗阁中女的愧疚感。 可他从小经历变故,心性并不迂腐。也有信心不比任何人差,若是娶了她,便一生一世视她如宝。 “那就没错,程大人是三个月前调任的,现任sd济南府知府,这是高升了。” 现下大华的官制有些仿明朝,同知仅是从五品,可济南知府却是正四品,连升两级。 莫非他在西安得到了莫大的政绩? 也不对啊。 西安知府可没有挪窝呢。 哪有把功劳给下属得了去的道理? 莫不是舅舅越级建功? 不管怎么样,舅舅的确是越级升了官,若是让知府知道她这个外甥女来寻亲,会不会找她麻烦? 她有些担心,面上就露了出来。 苏靖云一眼就知道了她的担心,心中喜悦,看来自己的未婚妻,并非对外事不通的闺秀。 他道:“娘子勿要多忧,舅舅的确是立了大功高升的,却与西安城无关,现在的苏同知是我的本家,他说舅舅到西安来是为办大案,如今破了案,自然就立功走了。” 洛凝一想,便知道事情不假。 她的舅舅程东远,是个包拯式的清官,又因与桃李满天下的洛家是姻亲,在官场可谓如鱼得水。想来以他的机智才华,也不会犯如此错误。 是她想太多了。 脸顿时烧得通红起来。 苏靖云爱极了她这容易羞涩的模样。 道:“娘子可还气我?” 洛凝哼了哼,道:“这是两码事情,你方才那般,本就是轻浮之语。”她撅了红唇,睨了他一眼,语气微酸,“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 苏靖云差点被她这含羞带嗔地一眼瞪得魂飞魄散,哪敢说实话,只道:“我不是想讨你欢欣吗?就看些词话本子,瞧见人家那些才子佳人就是这般的。” ※未完待续…… 第八章 洛家 天下之下,每十里而不同风俗,又隔百里而不同乡音。 江南与西安隔了何止数千里。 两人说的自是相当于后世“普通话”的官话了。 但到底地域不同,同样的语言,也有不同的说话方式。 洛凝是南方人,口音甜糯软侬,苏靖云是西安人,口音自然豪迈,这般说话,竟也转了弯。 洛凝知道他是迁就自己,心里一甜,便是揭去不提了。 道:“我信你便是了,不过以后,那种不切实际的词话本子可少看了,甭得教坏了人,学了那不上道的,才真真叫人笑话。” 西安的风气确是太开放了,与她从前学的规矩大不相同,据说男女同席谈天说地都不少见。 苏靖云哪不知道她是敲打自己,道:“是,娘子说话都是对的。” 整理了衣裳,便要出门,洛凝又叫住了他。 两人是未婚夫妻,单独见面已是不妥,便在外院的书房里见面。房门大开,含娇和含俏各守着影壁和大门,也不怕被人看见。 这几天,她已经把能摆的陈设都摆了出来,整洁大方,又不失书香门弟的高雅,光是墙上随意挂出的几副寒梅图,都是当世大儒所赠,便可见其底蕴。 她从书架上拿了个布包,递给苏靖云,道:“我的祖父从前在苏州学院教书,学生不少都是两榜进士呢,这些都是从前师兄们读过的,你也是有功名的人,希望有所帮助,若是看了觉着好,我这里还有。” 大华建国时,百废待兴,当时没有书院,只有一些大士族有族学,所以哪怕是在繁华的江南,读书也是件奢侈的事情。 洛家族学是江南第一间向外招生的书院,恩泽了许多寒门的读书人,高祖皇帝少年时到江南游历,化名在洛家族学读书,极受当时的洛院长喜爱并亲自教导,几年后少年高祖在科考中一举夺魁,这段师生情传为了一段佳话。 高祖登基后尊洛院长为太傅,赐洛家族学所在的小山名为状元山,并为洛家族学赐了一块“第一家书院”的御匾。 自此之后,洛家人不再入仕,只专心教授学问。 读书人皆以得到洛家著书为荣,以接到洛家书为重。 学子中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天下读书人,江南十之五。江南读书人,洛氏十之五。” 苏靖云也是个读书人,在知道洛凝是洛家人的时候,其实是存了份私心的。却没想到真正的大家闺秀竟是这样。 这样近乎完美的她,他怎能不爱。 洛凝被他火热的眼神看得脸都烧了起来,嗔道:“怎地,不要?” 苏靖云连忙把书接了来,笑道:“要,我恨不得全要了。” 洛凝觉得这话听着奇怪地很。 苏靖云看着她迷糊的样子,心中爱甚,动情道:“我恨不得你明日便及笈。我就能快快……” 想到刚才她的矜持,“抱得美人归”五个字及时地咽了回去,换成稍微含蓄的“一解相思苦”。 洛凝羞煞,不与他腻歪,让含俏送了他出去。 古人讲究后过午不食。 但真正不食的是从下午三点开始。 原主便是这句话的拥趸。 饿得瘦巴巴的,到了十四岁还没来初潮,又多思多虑,恨不得见风就倒,一场高烧便香消玉殒也就不奇怪了。 洛凝前世丰胸细腰大长腿,今生可不能变成豆芽菜。 更不愿委屈自己的胃。 她前世性格独立,又爱享受,练了一手好厨艺,只是原主并不会,含娇也不可能让她下厨,于是她翻出一本古老的食谱,让含娇照着做。 这一天天吃下来,主仆三人都胖了一圈。 可是钱包也迅速地瘪了下去。 从前在江南的时候,她们都视金钱如粪土,说银钱是“阿堵之物”,现在才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了。 含娇心焦不已。 洛凝却不急不徐地拿出笸箩做起针线来。 她的双面绣技艺是母亲的家传,可以说是艺术品,拿出去换银子有些糟蹋了。 便重新捡起曾经跟师傅学过的凸绣法,画上花样子用纤维填充,再用渐变的绣线绣出3d的效果,又是新绣法了。 这次绣的是一尺见方的刘海戏金蝉,她是现代人,脑思路更广阔,又有扎实的绘画功底,随便勾勾画画都能画出比时下更漂亮更新颖的花样。 其实早在几天前,这幅绣了一个月的刘海戏金蝉就已完工,用布包了热铁块熨平,针角细密布局完美,配色也别具一格,新颖鲜亮,自己十分满意,给含娇,道:“你瞧瞧可好看?” 含娇第一次看到这么奇特的绣样,大点其头。 “好看好看,小姐的绣技越发好了。这色彩搭配也是好看得紧,估计是天下独一份呢。” “不是估计,绝对是独一份,明天我们去绣楼,把它卖了,你就不必再操心银钱的事情了。” 洛凝说道。 洛家虽然是教书,可古代教书,学生成材后会终身孝敬老师,洛家的家底不可谓不丰,她身上还有一笔含娇都不知道的压箱底银钱。 只是一来财不可露白,二来,含娇终是丫头,有些事情也不能不保留。 所以,她只装作没有的。 “啊!”含娇一脸心痛。 不舍地看着洛凝的手,却不是看她手中的刘海戏金蝉,而是她的手指。 从前在江南,虽也做绣工,但是每日拿了牛奶泡手,十指纤纤如玉,如今,指尖已生了薄茧。 分明是大家千金,如今却了生计不得不做手艺。 含娇的眼泪像珍珠一样洒了下来。 洛凝生在现代社会,无法理解含娇对原主的感情。 现在看到她真心心疼自己的样子,心中多少起了涟漪,拍了拍她的手,道:“人生总有起伏,哪有一帆风顺的。比起城外那些人,我们已经够好的了。” 含娇并没有被安慰到。 那些人怎么能跟自家小姐比。 只怪自己没有用,没有照顾好小姐。 洛凝安慰不来,便由她伤心去。 这个丫头只有十三岁,照顾一个千金小姐,还要照顾含俏,估计也是压狠了,哭一哭释放一下压力也不错。 ※未完待续…… 第九章 回忆 天将将黑,洛凝觉得百无聊赖,坐在窗前指着院子里的空地:“等春天的时候就搭个藤架,弄个秋千。” 含娇收了眼泪,眼中满是怀念,苏州阁中无忧无虑的日子真是像前世一样,她吸了吸鼻子,倚着洛凝道:“好,做的和以前一样的。” 洛凝抬头望着低沉沉的天空,像是要落雪了,语气伤感地道:“苏州这会儿该是没有下雪,穿件毛领的衣服就差不多了,晚些时候能去香雪海看梅林。” 含娇可惜地道:“梅树下的雪梅酒快三年了。” 说完两人都沉默了。 洛凝脸色有些发白,记忆如潮水般要将她淹没,道:“明天我要去绣楼,再买把琴回来,好久没弹,怕是生疏了。” 含娇满脸惊喜,自从那件事以后,小姐再也不弹琴了,没想到今天竟然想捡起来。 洛凝自然知道她在想什么,捏了捏她的婴儿肥的脸,道:“那点事儿不值得放弃我练了这么多年的琴艺,祖父泉下有知会失望。” 祖父说的琴音有灵性,对她期望甚高。 含娇连连点头,眼泪一滴滴地落下,想起那件事,她都要替小姐委屈。 洛凝已经下定决心,坚决道:“我得和从前一样,不能像这边一样,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 华夏在西侵后分裂了很长时间,即使大华建国百年,南北两地的人生活习惯还是大不相同。 江南学子好学斯文儒雅,江南女子多才多艺,西北的人就粗犷多了,像西安这样的地方还算很好的了,更西更北的地方,闺秀大多数只识得几个字。 乱世朝堂重武,北方人就抬头挺胸,天下太平了,皇帝要治国,文人当道,南方人屡担重任。 后来便恢复了科举,可是一开榜,三分之二都是南方学子,另外三分之一还是给北方举子降低了标准,科举又不能作弊,北方人不服都不行。 皇帝为安抚北地学子,将科举分了南榜和北榜。这才稍微平衡了些。 但是无论国情如何改变,“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就像魔咒束缚着女子,尤其西北这种以男子为尊的地方,更是形成一种扭曲。 听到这话,含娇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忿忿吐槽:“就是就是,奴婢在街上看到西安的小姐们皮肤还没有奴婢好,生得大手大脚好生粗鲁,说话声音也大,像男人一样,走路也不好看。” 洛凝好笑地看着她抱怨,她跟着自己担惊受怕地过了这么久,强行让自己成熟起来,骨子里却还是个孩子,“含娇跟着我跟是太辛苦了。” 含娇连连摇头,眼中满是感激地看着洛凝,道:“奴婢跟着小姐,看了江南水乡,又看了大漠夕阳,草原风光,又来到唐皇的故乡西安城,躲过了江南的瘟毒,又躲过了外面的兵乱,奴婢觉得自己前世一定积了大德才有今世的福气。” 洛凝受不了她用看菩萨一样的眼神看自己,忙道:“越说越夸张,天黑了,早些安置了吧。” 这夜洛凝睡得很不安稳,睡梦里都是曾经的记忆,早上醒来,她像被水浸过了一般。 幸亏她这些日子精于保养,才没生病,泡了个热水澡,出了汗,又喝了拿温火炖了一夜的鸡汤才恢复了元气。 含娇还以为是自己昨天提起苏州,使她忧虑,自责得不得了。 洛凝也没解释,只是摇了摇头。 这个丫头责任心太重了,看样子,她得早些找个管事的嬷嬷了,否则三个女孩子,做什么都不方便。 十月底的西安冷得不像话,洛凝穿上了斗篷,戴上帷帽,租的马车已候在门外。 留下含俏看家,她与含娇坐了一个时辰的马车,主仆俩才到了富华街。 西安最大的绣楼名为锦绣楼,听说这里的绣品曾被选为贡品收藏在宫中,铺子装修得华丽而不失雅致,用尽心思,难怪名气如此之大。 三间的大铺,左间里放着好大一个展台,展示着许多精美的绣品。 洛凝主仆俩一出现在绣楼,立刻就有店员热情地迎了上来,不说洛凝穿的风兜是狐毛的,就是含娇穿的小袄也是锦缎做的,气派都和这西安人不一样,透得一股清雅的气息。 洛凝四处瞧了瞧,发现贵重的绣品都是蜀绣,问道:“怎么苏绣这么少?” 店员听到她的声音,就像冬天喝了一口温热的甜汤,又软又柔,说不出的舒服,道:“苏绣的确是少,每次一有都被买走了,没有机会展示出来,小姐要是喜欢,下回我们给您留着。” 洛凝笑道:“那倒不是。只是初到西安,想看看你们这边的绣艺。” 绣艺是古代永不退色的艺术,每年各地还举办各种“斗绣”比赛,比的不止是绣工,还有创意。若是能得一两种稀世针法,说不得就能技压群芳。 店员眼睛一亮,道:“小姐是做苏绣的?” 洛凝点头,“我是苏州人,从小就学的苏绣。” 店员急切道:“那小姐有没有绣品,让小的长长见识?” 洛凝看了含娇一眼,含娇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木盒,盒里正是刘海戏金蝉,掌柜的也过来看,两人看到栩栩如生的绣图,哪怕刚才只是因为生意才热情,这会儿也睁大了眼睛。 掌柜地先反应过来,戴着手套拿起看了一眼,道:“这是凸绣法?” 含娇抬着下巴道:“这是我们家小姐用了以凸绣法并十四种传统苏绣技法绣出来的三滴绣,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掌柜地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绣图,颇有些爱不释手的味道,道:“三滴绣法?” 洛凝以帕掩面笑道:“是凸绣的一种。” 想要做生意,就能显得太急切,洛凝没打算今日就拿了这幅心血之作换银子。 含娇对她言听计从,当下道:“我们家小姐想把绣品放在贵店展示,换新的绣法。” 掌柜连忙应着:“好的,小姐,我这就挂出来,不知道小姐手上还有没有这种新凸绣的绣品,可不可以割爱给本店,价钱都好商量。” 洛凝笑道:“我的绣品不卖的。” 掌柜只能先作罢。 却把绣品放在了显眼的位置展示。 ※ o(n_n)o,亲们,今天的更新! ※未完待续…… 第十章 清风 弦乐馆是西安最出名的琴行之一。 掌柜是个中年的文士,随意地穿着一身浅灰色的道袍,站在柜台边拨动着算盘,捏起的手指像是拨弄琴弦,一看就是琴道高手,洛凝只是转了一转就失望了,她以前有一把绿绮,拨动着便如叮咚的泉水般动听。 她只是看了看,便觉得心如刀绞,含娇连忙扶住她,不安道:“小姐,你没事吧?” 洛凝摇了摇头,静坐着平复心情,掌柜地熟练地泡着茶,递了一杯过来,“清茶淡水,小姐莫要嫌弃。” 含娇接了过来,洛凝隔着帏帽闻了闻,道:“是秋后的大红袍,有一股独特的清香。” 掌柜的泡茶时茶叶是置于茶壶中的,而且和南方人喝清茶的习惯不同,他还放了茶料,用纱布过滤后,只是一杯略黄的茶水。 洛凝掀起帏帽,品了品,面色古怪,道:“先生在龙井里加了梅花,还有糖?不对,是蜂蜜?还佐了味,的确很独特。” 掌柜哈哈笑了两声,道:“一点都没错,小姐是南方人吧,喝不惯我们这里的茶。” 洛凝没有作声,她以前好茶道,从西北到了西安,总觉得水里的味道不对,照含娇的说法,就是水太硬,便再少泡茶了。 “小姐喜欢绿绮?” 洛凝笑了笑,“以前用绿绮,现在买不起了。” 听到她的坦白,掌柜笑了笑,让店员拿了绿绮放到琴架上,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道:“小姐有心事,便寄情于琴,如何?” 洛凝本要拒绝,心里却有种矛盾的渴望,看到那把和自己以前的绿绮很像的琴,很自然地就走了过去,坐了下来,指尖触动琴弦,泪水差点涌了出来。 初学琴的时候指尖都弹出血了,那个人就买最甜的窝丝糖哄她,说长大就不会疼了,那个时候他就学箫,因为先生说琴和箫和奏最完美。 一滴眼泪落在了琴弦上,晶莹剔透,洛凝伸指点了点,便沾到了指尖上,触手冰凉,像一滴透明的心血,拨弄琴弦,是一首《梁祝》,拜伟大的唐皇李建成所赐,哪怕时空不对,梁祝的故事和这一首琴曲也广为流传,尤其受阁中女子钟爱。 洛凝情窦初开时,这首曲子日里夜里弹了又弹,却弹得欢欢喜喜,那人便会哭笑不得地趴在她的绣楼窗口上作聆听状,似乎她弹得极好听,有时会拿一壶酒,甚至是糖果勾着她,说什么时候她能把梁祝弹得荡气回肠,听者流泪就带她去香雪海看梅花,但她始终弹不出,没想后来一切成空,前世今生都走了一回,她竟弹出了这种心碎的感觉。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一曲毕,她抬头,勉强把眼泪眨回眼眶,赧然地对仍然沉醉在音律里的掌柜地福了福,便出了琴馆,她刚刚离去,就从楼梯上走出一个儒雅的中年男人,买走了她刚刚用过的那把绿绮。 她的心仍旧沉浸在过去,庄生晓梦迷蝴蝶,她现在是庄生还是蝴蝶呢? 伤春悲秋真不是洛凝的风格,可恨她重新投了胎被旧社会的深闺洗了脑,偏偏,她又走不出来,一条街都到了尽头,她已经没有心情再逛,想打道回府。 含娇知道她又触景伤情了,不愿她回去独自落泪,便小声建议道:“小姐,不如进清风楼坐着歇歇脚罢?” 洛凝抬头一看,前面正是清风楼,专门接待女客的酒楼,十分高档风雅。 菜单上的茶水贵得不像话,洛凝点了杯柠檬水,含娇点了杯奶茶,服务员走后她才感叹道:“以前在苏州也听过这清风楼,可惜小姐闹了几次,许少爷也不……” 她说到一半差点把舌头给吞了下去。 洛凝脸色僵了僵,又笑道:“原来外面这么好玩,可惜在苏州时,转来转去都在自家园子里,走不出那一方天地。那时要把我放到家门口的街上,恐怕也是要迷路的。” 含娇也笑道:“可不是,奴婢走出来可长了不少见识,听说西安这个名字都是唐皇取的呢。” “是啊,唐皇太了不起了。”洛凝附和。 心里却觉得好笑,没了李世民的大唐盛世,少了许多精彩的人物,没有武则天,没有杨贵妃,也没有诗仙李白,没有唐宋八大家,即便后来的宋朝元朝蛮人都一一出现在历史中,却又是完全不同,多新鲜的历史啊。 心里猜测,李建成应该是理科生,连剽窃都没本事,到现在一首《将进酒》都补不完整,《水调歌头》的顺序也不对,多事者还为他出了本张冠李戴的唐皇诗集及唐皇语录,不然国骂怎么会跑来这里呢? 他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来个穿越者会笑话他吗? 可他的功绩也无法抹灭,过了几百年,他的影响仍旧无处不在,尤其中间有数百年被蛮人统治的黑暗历史,汉人的骄傲似乎一直停留在盛唐,所以到现在都还保持着唐风。 他也是有本事的,干掉李世民生生弄了个大唐盛世。如果换她穿越成皇子,要么老老实实做酱油王爷,要么直接成炮灰。也庆幸她没穿越成步步惊心或甄嬛传,这样一想,她轻松了不少。 大概是为迎合西北人喜欢吃面食和烤肉的心理,清风楼里居然有牛排,洛凝入乡随俗,点了两份草原牛排和两杯西疆红酒,餐盘上来的时候,看到心形的牛排和刀叉时感慨不已。 她甚至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就像她是真的坐在现代的西餐厅里自在地用着西餐。洛凝看到含娇一脸惊异的模样,擦了擦嘴,道:“就像我这样,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很容易的。” 含娇试了试,下刀用力过猛,差点把牛排戳到洛凝盘子里,洛凝把两个盘子换了过来,为她把牛排切成小块,道:“看看,是不是很容易?” 含娇惊讶地看着她优雅娴熟的动作,道:“小姐以前用过吗?” 洛凝想了想,从小到大含娇是真的很少离开她的身边嘞,含糊道:“在苏州赴宴时用过的。” 女侍道:“我们教仪都没有小姐这般好看的动作,像是少了什么似的。” 洛凝想象着严肃的教仪穿着古装坐在西餐台边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吃牛排,“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一时间真是笑颜如花,花枝乱颤,止都止不住了。 也许是她笑得太灿烂,女侍红着脸在珠帘后做难为情状,心里又十分好奇。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唐皇 洛凝笑够了才道:“我从……史书中看到,唐皇时代,都是与喜爱的宫妃一起单独享用烛花晚餐。大唐时,年轻的男女,或者感情好的朋友,一起在西餐厅里吃得西餐,又轻松又自在,而且西餐礼仪很多,所以被称为贵族菜系。” 女侍眼睛越来越亮,抚掌大赞,“原来如此,难怪我们清风楼再怎么学,都有种古怪的感觉,原来是这样啊。” 目光灼灼地看着洛凝。 洛凝摆了摆手,道:“我喜欢看杂书,就知道这些了。” 女侍也没有失望,便出声道:“原来小姐对盛唐有所研究,那就应该去唐楼看一看,唐楼是盛唐时唐皇的产业,里面的对子都是一字千金的,说不定小姐能有所收获。” 所谓的收获不止是奖金,还有才名。 “哦?唐楼都有些什么?”洛凝兴趣盎然地问道。以前在苏州也是听过唐楼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的连锁。 女侍看她的气质模样,定是教养极严,说不定是个才女,便道:“补《将进酒》或《水调歌头》,或者对出十个对子,每对出一个就一千两银子。” 旁边包间里出来的一个妙龄的夫人坐在洛凝对面,她带着一堆仆妇,看起来贵气逼人,她对洛凝点了点头,道:“可是与京中的一样?” 女侍捧出一张字,上面写满了字,道:“西安有唐风的酒楼都有这十个对子。只要写出下联我这边立刻派人送去唐楼,一刻钟就能知道结果。” 洛凝沉默,一对千金,怕不是找对子这么简单吧。 关于李建成的传说里,最传奇的就是盛世宝藏,大唐衰落后,想寻宝藏的人都在找李氏的后人,甚至连对李建成有研究的学者也不放过。 谁知道那些盗墓贼有没有死心? 洛凝不想成为探路的寻宝鼠,当然要处处小心。 一说到对对子,大家都动起手来,连含俏手中都拿了纸笔,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洛凝转念一想,西北风气如此,若是拒绝,怕是失礼,再说一个连将进酒都背不出来的人,真的能把这种很冷门的对子的答案都补出来,然后挖个坑坑老乡? 她细看对子,差点喷出一口柠檬水。 果然是照搬啊!而且是网上的白水帖级别。 这种感觉好奇妙,李建成于她,就像一个陌生又熟悉的亲人,时刻告诉她,她不孤单,她不是一个人在这个异世的时空里。 女侍看到她的表情,道:“这位小姐可是见过这些对子?” 洛凝很老实地点头,道:“嗯,阁中时看过话本子。” 隔壁有个还有些稚嫩的少女笑着道:“是呢,我也看过啊,许多话本子里都有写这样的片段。” 洛凝又道:“且唐皇诗集上也有刊登,我似乎在某古籍上也看到过,第三对,这样对出来算不算呢?” 经理眼睛一亮:“算,当然算,唐楼说了,只待有缘人,小姐定是博览群书才能得看孤籍,” 西戎暴力入侵中原时做过好几次焚书坑儒的事情,导致许多常见的书成了孤本和珍本,祖父很巧的就有收藏,她拿了纸写出原对“琵琶琴瑟八大王王王在上”下联“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犯边”,并备注,此对出现在唐时《皓月传》中两军对阵时。 《皓月传》写的是唐皇化名李皓月微服民间的野史,类康熙微服私访记,里面很清晰地记载着这个对子。 清风楼里的人全都写了对子一并送去,一刻钟后就有唐楼的“使者”来了,使者先是行了个礼,跟经理聊了两句,拿着洛凝的信封上前,道:“请问可是洛小姐?” “正是。”洛凝站了起来,隔着珠帘与他见了礼。 使者一挥手,便有小厮送上整整一个摆着十锭百两银的托盘,站在珠帘外,道:“小姐收藏的《皓月传》与唐楼收藏的珍籍是一样的,这银两是唐楼请小姐喝茶的茶钱。” 洛凝笑了笑,在含娇耳边吩咐了几句,含娇便上前与“使者”见了礼,道:“我家小姐说今日只是碰巧玩了个游戏,听说唐楼正在城外布善施粥,这是大功德,就把这一千两银子捐给贵楼,为灾民尽一番心意!” “使者”在唐楼工作,见过各种怪人奇人,当下也不坚持,只说了句“小姐大善”便又拿着银子回去了。 清风楼属于高档消费场所,在座的无一不是有钱人,一千两虽然不少,但也不至于令人多吃惊。 只是惊讶于洛凝竟是连考虑的时间都无,也未留下名号,可见不是沽名钓誉之徒,是真心清高。 她斯文秀雅,便是进入女宾区也戴着帏帽,与众人见礼也隔着珠帘,可见教养极好,又见她一举一动,皆令人赏心悦目,一看就出身不凡。 西安虽是繁华城池,但多数只是富贾,最羡慕的就是这种“大家气派”,都热情地打听她的来历。 洛凝只含糊其辞,闺秀出门在外,矜持些也情有可原。 如此一来,大家倒对她更好奇了,不知道西安何时来了这么一位大家小姐。 洛凝让含娇去付账,清风楼也表示要为灾民尽心,给她免了单。 车夫一直是跟着她们的,两人上了马车,洛凝才松了一口气。 含娇一脸的兴奋,小脸涨得通红,“小姐,为什么要这么早走啊?你看刚刚多么轰动啊,那么多夫人小姐想要跟你认识。” 洛凝叹了口气,让车夫再兜两圈再回去,道:“傻丫头,那些夫人小姐非富即贵,我一个落难的姑娘要结识她们作什么?” 含娇顿时像被戳破了的皮球,漏了气,又心疼起那一千两银子,“哎,那把绿绮也刚好一千两银子。” 洛凝也叹气,如果是悄悄把银票给她,她还是会收下的,毕竟她很正缺钱,可偏偏是众目睽睽之下,这银子太烫手了,只道:“一千两银子能买座馒头山,能救济多少灾民?你昨天还说他们可怜想捐点银钱,怎么现在又小气了?” 含娇立刻双手合十念道:“阿弥陀佛,佛祖在上,信女无意冒犯,日后一定多多积善……” 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含俏正坐在门口翻花绳,见到她们立刻跳了起来,“小姐回来啦!” 又眼巴巴地看着含娇:“含娇姐姐。” 含娇掩了嘴笑,拎了几个纸袋,道:“喏,鸡腿,还有你喜欢的梅子,记得省着点吃,不然要牙疼。” 含俏抿住嘴点头,她现在正在换牙,昨天晚上大门牙光荣下岗了,说话就漏风。 小孩子嘛,生活稳定下来,没有了之前流浪似的惶然和迷茫,她又恢复了孩子本性,甚至比从前还要活泼几分。 脆生生地道:“我知道的。以后要长一口漂亮的牙齿,才能吃更好的东西。” 洛凝和含娇都笑了起来。 ※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初雪 到了下午,扬扬洒洒地下起大雪来,开始是细盐似的粒子,慢慢的变成了雪籽,不久就变成鹅毛大雪了。 洛凝在现代,去过不少地方,对这种雪天,自是见得多了。 初雪的日子,在现代,她是要和爸爸妈妈喝两杯小酒的,听说,这样能带走一切的霉运。 整整一夜的大雪,第二天早上连门都推不开了,竟是下了三尺来厚。 早上太阳照常升起,将一片银白的世界照得银装素裹,美不胜收。 到了中午,树上的雪开始融化,和着廊上的雪一起滴滴答答好不热闹,一般人家是要扫雪的,家里两个丫头还小,洛凝心疼她们,便说这是雅趣不扫了,倒让含娇感叹着,“要是在江南,定是要围炉赏雪论诗的……这西安天这么冷,早上连井都打不开。” 洛凝生得纤弱,又畏寒,房子里烧着地龙,可是一开房门,外面北风一吹她便窝在床上起都起不来,含娇也是怕冷,倒是含俏,到底年纪小,适应能力强些,每天穿得像个毛茸茸的兔子,东跑西窜活力无限,几天下来,和坊里不少小孩都能玩到一处。 没多久,她哭着跑进屋,看到洛凝和含娇就哭得不成人样。 洛凝平日把她当孩子似的宠爱着,见她哭成这样十分心疼。难道是和其他孩子打架了? “唉哟,这是怎么了?”含娇放下手中的活计,笑着要拉她。 含俏让开还是跪着,哭得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道:“姑娘,求你救救我的朋友,他快要死啦!” 洛凝看向含娇。 含娇摇了摇头。 含俏的朋友是附近人家的孩子,怎么会就要死了呢,小孩子就爱大惊小怪的,都被宠坏了。 “好好说话,你不说清楚我怎么救啊!” 洛凝示意含娇给含俏倒了杯温水。 含俏急急地喝了,才稍微平静了些道:“我的朋友叫阿金,是之前在千佛寺认识的荆州人。” 她这么一说,含娇就知道了,对洛凝道:“之前我打听到的消息就是阿金说的,姑娘还让我给他买了几个馒头。” 含俏连连点头,哽咽着:“他一直在寺外边儿讨钱,我们离开千佛寺的时候我还给了他十个铜子!”说完怯怯地看了洛凝一眼。 含娇每个月有三百文的月钱,因为年纪小,每月到手只有一百文,其余两百文要等她十五岁以后再一起给她,再另添一份嫁妆,才算圆了一份主仆情。 含俏太小,每个月只有一百文月钱,到手只有三十文,平日吃零嘴都不够,能一次给阿金十文钱,可见是把阿金当朋友的,洛凝示意她继续说。 “后来流民越来越多,到处都是讨钱的。他便进了城,下雪,封了城,出不去。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就冻病了,他没有办法就想着认识我和含娇姐姐,他很聪明,记得姑爷在这里上学,运气也好,找到了这里,可是他不敢叫门,今日我出门就看到他,快要死啦!” 含俏断断续续讲完,就一直磕头,“姑娘救他一命吧,他好可怜啊,几天没有吃饭还生了病!” 含娇斥道:“不准哭,听姑娘讲。” 洛凝听不得这样的惨事,问含娇,“阿金多大?” 含娇明白洛凝这是动了恻隐之心,她也十分同情阿金,便道:“大概六七岁的模样,长得清清秀秀的,以前家里是渔民,机灵着。” 洛凝便明白了含娇的意思,“你拿三两银子,带阿金去药铺看看大夫,要只是冻着饿着没有其他的病症,就把他带回来吧。” 含俏破涕为笑,道:“姑娘菩萨心肠!” 含娇笑骂:“你个小猴儿太没良心了,姑娘不救那小子就不是菩萨心肠了?” 洛凝也笑道:“快点去吧,免得他多吃苦,含俏把炉上的肉粥……哎,算了,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洛凝系上围巾罩上厚厚的兜衣披风,套上袖笼,确定全身不透风才放了心,含俏去把粥用食桶装了起来,含娇收拾了两件深色厚实的袄子,三人急急地出了门。 屋里温暖如春,外面寒风呼啸。 洛凝的硬底鹿皮靴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地叫,觉得寒气透过鞋底在往骨头里钻。 崇文坊的胡同四四方方,规划得十分整齐笔直,一眼就能看到巷子尽头,她远远就看到街上的流民穿着单薄的秋衣在雪地里冻得瑟瑟发抖。 她拢了拢衣服,快步跟上含俏,没走多久,就在学院的小侧门廊下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他的身子下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堆干草,勉强得把自己掩了,亏得是命大,让他熬过了这一夜。 “阿金。”含俏上前就扒拉着缩在门角的小男孩,他下身穿着一条破了洞的棉裤,露出一团团土色的棉絮,上身穿着一件大人穿的秋衣,面色蜡黄,像得了重病,被含俏一闹,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 “这是我们家小姐,含娇姐姐去请马车了,一会儿带你去看大夫,我带了粥来,你先把这衣服穿上。”含俏叽叽喳喳地。 阿金要对洛凝磕头,才站起来又栽了下去,洛凝连忙扶住他,隔着衣服都不够她的手握,只觉得这孩子估计瘦得只剩骨头了。 阿金一碰到她的手像是被烫了一般,急急道:“我弄脏小姐了,对不起对不起。” 洛凝并不在意,温柔地笑着道:“你快听含俏的话,先把衣服穿好,再喝了粥,一会儿去药堂看大夫,不然我们都要在这里挨冻了。” 阿金很听话地穿好了衣服,看到绣了花的棉鞋,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含俏见了,有些羞愧地道:“这是我的鞋子,做大了,你应该能穿,只是我忘了带袜子了。” 阿金哽咽得更厉害,他光着的脚丫子肿得像馒头还裂了口子,哪里穿得进棉鞋? 洛凝取下两个镶了白边儿绣着花的兔毛袖套给他,道:“你先套着脚,一会儿去了街上再给买两双大鞋子。” 阿金没见过这样精致的东西,连连摆手,道:“不要不要,我不怕冷,不怕的。” 洛凝笑道:“冻了脚最容易生病,马车还要一会儿才能来,你套上休息一会儿喝点粥,快点好起来,说不定去了药堂能给我省点银子。” 含俏看着小姐的袖套有些舍不得,但也明白生病更可怕,便对阿金道:“就是就是,你先喝粥,病好了,长大挣了银子还我家小姐更漂亮的袖套就是了。” 阿金看着洛凝坚持的样子,实在不能拒绝,连忙套上了袖套,含俏从荷包里取了两根络子绳帮他绑好,算做了双鞋子。 ※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关心 阿金一边流眼泪一边狼吞虎咽地喝了两碗粥,含俏还要再盛,洛凝阻止道:“行了,他饿得太久,吃太多反而不好,你去路口看看,不知道含娇找不找得到路。” 含俏“诶”了一声,往路口外面跑去。 洛凝收拾了碗筷,也躲到门廊下,没有手套,她只好把手放在兜衣的口袋里,见阿金盯着她的口袋瞧,道:“好看吧?” 阿金点头,他从来没有见过像洛凝这样美的女子,觉得就是仙女下了凡了,“好看,像仙女一样好看。” 洛凝扑哧一笑,道:“你多大了?” “九岁了!” 洛凝:“……” 她以为阿金只有五岁,好吧,她就不太擅长和小孩子打交道,总不能问你爹娘呢,你想不想他们啊?你老家怎么样啦?你怎么来的呀?这个问题太残酷。 洛凝听到含俏叽叽喳喳的声音,回头望去,看到迎面来了两辆马车,前头一辆车厢比一般的马车高级许多。停下车,两辆马车上的人同时下车来,前面跳下来的正是苏靖云。 她眼睛一亮,道:“下这么大的雪,你怎么来了?” 苏靖云见她痛得通红的手,用身子挡住她,捏了捏,道:“手这么冷,怎么没带手套,待会给冻着了。” 他是练武之人,手上有茧,力气也大,掌心和指上十分粗糙,摩挲着洛凝白皙如葱的手,像挠在她的心头似的,身子一阵阵发麻,整个人像要烧起来了一样。 她羞涩地低着头,只露出一抹雪白的额,银月一般,低声道:“才多大一会儿就冻着了?” 苏靖云看着她粉红色的耳尖和一段柔腻的雪颈,只觉得喉咙一阵阵发紧,一股热气自小腹升起,不自觉地握紧了她手了。 洛凝想要抽回,他反而用力一带,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虽然是隔着斗篷与冬衣,仍旧能感觉到只有盈盈一束。 她又羞又恼,却因他的朋友在不远处,不好扬声,只得瞪了他一眼,只是她颊上飞霞,这一眼不仅没有威慑性,还充满了风情。 苏靖云生得浓眉大眼,眉毛与眼睛离得极近,显得双眼深邃如星空般,这时燃起一团火焰。 洛凝贴着他的身体,前世又不是没有经过人事的,感受到他的欲望,暗骂一声色鬼,才急忙指了指阿金,道:“他叫阿金,是含俏的朋友,有些发烧得去看大夫。” 这边含娇含俏两个扶了阿金,阿金连忙对苏靖云行礼。苏靖云看到他脚下的袖套,脸黑了黑,对含娇道:“那就快去吧。” 三个小家伙上了后面的马车。 苏靖云的马车上又下来两个人。 洛凝虽然知道西安风俗不同,可十几年的闺阁之礼已刻在骨子里,她拉上了斗篷风帽,挡住了容颜,静静地站在了苏靖云的身后。 苏靖云看着她的动作,心中受用。 他也是不愿自己娇花似的未婚妻见了外男。 随意地给洛凝介绍了一下。 原来他们一个是苏靖云的同窗,名叫齐良生,也是西安世家齐家的少爷。 另一个很有气势,穿着也很讲究,十分英俊,名叫莫羽,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他的眼神充满了侵略性,细看又什么都没有,仿佛是她的错觉。 齐良生看到洛凝愣了一下,虽然看不清她容貌,却从身段仪态上可以看出是一位美人,低头见礼,道:“见过嫂夫人!” 她与苏靖云的三书六礼只差迎亲一事,名义上已算是夫妻了。 这样叫也没错,只是她总觉得这句是调侃。 洛凝盈盈一福还了礼,音若莺啭,道:“齐公子有礼了。” 莫羽只是对她点了点头。 洛凝也只浅浅一福。 她虽然穿得多,却架不住原主底子太弱,只站了这一小会儿,就冻得站不住了。 苏靖云道:“你身子弱,雪天就不出门了吧。我送你回去。” 洛凝抓紧被寒风吹乱的衣服道:“你赶时间就走吧,我自己回去了。” 她住在隔壁胡同,却是一个头一个尾,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怎么放心她一个人走在路上,苏靖云忙拉住她,对另两人道:“我送内子回去,一会儿就回来。” 齐良生却道:“不如我们在这里等,你用马车送嫂夫人回去?” 光看她纤弱的样子,怕是走几步就得被风吹跑了吧。 洛凝笑着拒绝道:“不必了,我走回去就是了,正好还能踏雪赏景呢。” 苏靖云便告了罪,拉着洛凝就走,刚刚到拐角处就半蹲了下来,道:“快上来,我背你回去。” 洛凝心里淌过一道暖流,苏靖云是个传统的男人,居然主动背她? 苏靖云脸上透出一抹红晕,低声催促道:“你快点,一会儿让人看见了。” 洛凝环顾四周,的确是没人,心中有些意动,却还是不敢上前。 苏靖云咳了咳,伸手把她打横抱住了,道:“还是这样比较稳当!” 洛凝羞得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只能紧紧地相互绞着,低着头不敢看苏靖云一眼。 苏靖云也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的侧脸,眼中像烧着火一般,呼出的热气喷薄在洛凝的耳际,滚滚发烫。洛凝的耳朵都烧起来了,轻轻偏开头,身子也挪了挪,他的呼吸却越来越重。 洛凝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身下碰到了某个昂立的东西,抬头瞪着他。 苏靖云哈哈大笑,紧了紧胳膊,低声道:“凝儿,再长胖一些吧,太瘦了。” 洛凝十四岁,有一米六的身高,在古代算得上高了,只是还未初潮,没有发育迹象,想到可能明年就成亲,她还有些紧张。 过早结婚生子,对女人的身体并不好。 可苏靖云都二十岁了,总不会教他等着。 只能想办法多进补了。 她柔顺地点头,道:“嗯。” 苏靖云长叹一口气,心里柔情百转。 他曾经并非没有动情的经历,以为那就是儿女情长,如今遇到洛凝,他才真正尝到了相思之苦。 送到了大门口,又怕她路上滑倒,再送到了垂花门,还要往里头走。 洛凝急道:“哎,停下停下,不准进内院去。” 苏靖云安抚地亲了亲她的鬓角,脚步不停,道:“我怕冻着你。我心中尊重你,便不在乎这些虚礼。凝儿,让我去吧。” 洛凝见阻他不住,伸手捏住了他腰上的软肉,终是没舍得用力掐,倒是说道:“衣裳太单薄了,我正给你做棉衣,还未上扣子,等到明日便能做好,你来取罢。” ※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胭脂 苏靖云的心都软成水了。 这个小女子,已然真心把他当成了丈夫,才会事事关心着他,知道他衣衫单薄。 “天这样冷,可有备下炭?我见你身边连个烧水做饭的人都没有,赶明个我去官奴坊买几个奴才,给你配个小厮和嬷嬷?你喜欢什么样的小厮,成熟点的,还是机灵点的?” 苏靖云虽然被夺了产,但是作为长房嫡孙倒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苏家发家前是商贾,十分富贵,在富华坊有个大三进,是苏老太爷交代,一定传给长房嫡支的,也是苏靖云名下唯一的财产。 他守孝三年,宅子无人收拾打扫,自是不能住人,眼看着离过年也不远了。 这一年,是他出孝,也是成年第一个年,来年就要成家立业,顶门立户了。 洛凝事事详问,想把他照料得好好的,以后成亲,也适应得快些。 入了内院,跨过小院就到了正房,也就是洛凝的闺房。 苏靖云虽然不拘小节,但是不愿坏了洛凝的闺誉。虽然不会有人知道,但是他怕她,觉得自己不尊重她,轻轻将她放在了正房廊下。 洛凝脸颊绯红,点漆似的眸水光盈盈,像森林中不识人间烟火的小鹿,微微一笑,又像三月枝头的桃花,含包待放,温柔婉丽。 见他只穿着件青竹直裰,英俊挺拔,姿容出色。 可是别人看的是他的风度,洛凝关心的却是他的温度,也不忍心他在外头候着了,道:“你进来吧。” 正房是大三间,东间是她的闺房,西间是书房。中间的厅堂隔了前后间,外间做了客堂,后面做了洛凝的茶房。 她进门脱了斗篷挂在衣架上,进了闺房。 留了苏靖云在外头。 明亮的喜上眉梢雪景屏风,碧青色的花瓠里插着两枝修剪别致,使房间充满了淡淡的梅香,一道红白错落的琉璃珠帘,将洛凝的闺房隔成了一个粉紫色的小世界,朦朦胧胧,惹人遐思。 苏靖云只扫了一眼,心就像被猫爪子挠到了似的,只觉得这屋子处处温馨雅致,充满了洛凝婉约动人的气蕴。 洛凝很快出来,手里捧着一双及膝的深棕色绣着飞雁翔云图案的鹿皮靴,上面围着一圈灰熊毛,一看便知结实而温暖。 洛凝道:“皮子是祖父从前从胡子手中买来的,看着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西安这边有没有更好的。可惜时间匆忙,我也不知道去哪里能买到好的,便先给你做了一双,免得脚底生凉,容易落病根。我叫含俏问的江先生,也不知道尺寸是不是得宜。” 这样的大雪天,苏靖云穿着一双单鞋,一路走来,沾了积雪,这会进了烧着炭盆的屋子,便融化了,半个脚面都是湿的。 洛凝早就注意到他衣裳款式简单,一看就是从成衣店里买来的,定亲后,紧赶慢赶,也只赶出这一双靴子和几双袜子。 苏靖云伸手接过靴子,一手将它提在手中,一手揽住了洛凝,为免她挣扎,将下巴搁在了她的头顶,声音有些低哑和干涩,道:“凝儿,很多年,都没有人为我做过鞋子了。也没有问我是否吃饱穿暖了。” 洛凝并没有躲避,而是轻轻伸手抓住了他的外袍,轻轻倚在了他的怀里,道:“以后,这些事情都是我的事情了。” 苏靖云紧紧抱着她,此时心中,并无绮念,只觉得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从此鸳鸯成双,不离不弃。 他动情地道:“凝儿,得妻如你,夫复何求?” 洛凝轻轻推开他,脸颊红润,倒映着炭盆的火光,明艳如春光般。 苏靖云一伸手,扣住了她的腰,在她惊讶启唇的时候低口噙住了她柔软的芳泽。 洛凝瞪大了眼眸,竟忘了反应。 苏靖云的舌头灵活拨弄着她的香舌,洛凝反应过来,顿时恼怒,秀眉一立,合牙便咬。他却在下一瞬抽身而出。 洛凝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香唇润泽红肿,惹人怜惜。 苏靖云眼中深藏着熔岩,声音发干,道:“娘子勿恼,夫只是情难自禁。” 他的眼神诚挚而温和,还带有一抹脆弱和无措,让洛凝想到自家以前养的一只叫“白雪”的萨摩耶,每次偷吃了她的点心,就用这种无辜的眼神看着她。 洛凝想到他之前的失落,责怪的话说不出口,扭头以帕子抹了抹嘴,见洁白的帕上一抹嫣红,又连忙回头去看苏靖云,果见他的唇上染上了薄薄的一层粉红的胭脂。 这胭脂是一种护唇膏。 时下华国人以浓妆为美,不仅女子,有些男子也涂抹脂粉。 想到他刚才的举止,洛凝虽然不至于生怒,可也不欲轻饶了他。 就不告诉他,让他在同窗面前丢脸去。 苏靖云知她恼了,却不后悔,刚才他的确是情难自已,偏偏这里是她的闺阁。 正想说两句缓和一下,洛凝道:“还不走,你的同窗莫不等急了。” 苏靖云见她还为自己着想,心里一甜,道:“好娘子,真希望舅舅快些回信,定下我们的婚期,届时我们朝朝暮暮,便不再受这相思之苦了……” 鬼的相思之苦。 洛凝美目一立,瞪着他,道:“登徒子,以后再也不对你心软了!” 这一点,苏靖云并不相信,她心地善良,人又单纯,腹黑如他,只一个脆弱的眼神,便让她丢盔弃甲。 可他害怕,她的善良和单纯若是被第二人所见,恐怕又要横生枝节,于是道:“娘子,天寒地冻,以后便少出门,有事让丫头去做,嗯?” 含娇也有十三岁了,有些事情不方便出面的。 这些天买些针头线脑的都是含俏去跑的,可她毕竟才虚虚七岁,这么冷的天,也不忍她挨冻,道:“我想买几个得用的下人,你看,是去找人牙子,还是去官奴坊好。” 人牙子就是合法的人贩子,从贫苦人家手里买了小孩,经过培训后,卖给大户人家。 官奴坊则是被剥夺良民身份的犯官家属,或者其奴仆。这些人终身不能赎身,生下的孩子也是代代为奴,一但主家获罪,他们也要诛连,所以十分忠诚。 条件是,必得是士族或者官属才能用官奴。 洛凝的父亲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母亲有四品恭人的追封,祖父又教书育人有功,她身上还有遗孤恩荫呢,每年可以从学院和官府领到共二十两的津贴,银钱虽然不多,却是一种荣耀。 对于曾经的洛凌来说,这是枷锁,对洛凝来说,曾经的过往都已是云烟,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对逝去的亲人最大的慰藉。 ※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流民 苏靖云来了有一会儿了,不好再跟她详谈,于是道:“这几天城外灾民渐多,官府安置不及,学院令我们协助。今晚就是去商议的,买下人的事情,可以再等等。” 洛凝不懂。 他笑了笑,替她扶了扶鬓角的海棠样式珍珠钗,道:“听我的,最近不要出门。像昨天在清风楼的事情,就更不能做了。” 洛凝顿时睁圆眼睛,惊讶道:“这样的小事你也知道了?” 苏靖云苦笑了一下。 这可不是小事。 唐楼多少年都在找那十个对子和唐时古籍,却得之寥寥,昨天他和同窗便在唐楼,听说是一位洛姑娘对出来的,后又将一千两银子原封不动捐了出来。 他就知道是她了。 幸亏她走得快,不然,可能会被慕名而至的人缠住了。 他是她的妻,是他想珍视在手心的娇花,又怎么忍心她被人窥视和臆想。 “西安和江南不一样,掷果盈车的事情也不是没有。我担心你应付不来。” 洛凝一脸惊愕,随即是后怕,显然也是不喜欢被追捧的。 苏靖云笑得一脸满足,就知道她不是爱慕虚荣的女子,名利金钱在她的眼中,远不及一份真情。 从前的洛凌除了闺中之事外,并别的事情并不关心,她也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见识和经验肯定不如苏靖云的,他说不买就不买吧。 洛凝目送他出了内院,才想起自己真的没有提醒他胭脂的事情。 不知道同窗会不会笑话他。 苏靖云到了外院,脱了原来的鞋袜,穿上洛凝亲自做的袜子和靴子,一股暖意在胸腔涌动,又传递到脚心,全身都暖烘烘起来。 这才知道,原来他的脚之前是一直是冰冷的,只是因为没有感受温暖,所以不自知罢了。 换上靴子,他的步履都轻快了许多,不多时便回了巷口。 齐良生和莫羽自是回了马车上。 马车是莫羽的。 他是从京城来到长安学院的,虽然不知是何出身,从他举止谈吐和阔绰的手笔也看得出来,肯定是哪个富贵门里的公子哥。 马车宽敞而温暖,不仅置了软塌,还有火盆暖炉,两人正在泡茶,是当秋的大红袍。 齐良生喝得双颊通红,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喝的是酒呢。 见了苏靖云,他高兴地道:“静之,快来尝尝,这西域的葡萄酒。” 静之是苏靖云的字。 上得马车便闻到茶香中带着一股酒香。 莫羽神情淡漠,手里拿着一个形状奇怪的圆柱收口玻璃瓶,里面装着暗色如血的葡萄酒,直接对着瓶口喝,看上去有些失意。 “一会儿大人要与我们说话,怎么喝上酒了。”苏靖云觉得莫羽太过深沉,并不欲与他深交,于是劝着齐良生。 齐家曾是西安名门,近些年也慢慢败落,只供出齐良生一个举子,只待开年春闱,若能中个进士,便能回到之前的地位,若是不能,恐怕就要被挤出上流社会的圈子了。 所以,他身上的担子很重。 齐良生喝了一点酒,这时正是兴头上,不怎么清醒,一眼看到苏靖云的新鞋子,羡慕地咂嘴,道:“去了也是喝酒。咦,你这靴子真好看。恭喜,嫂夫人真是才貌一绝,与你再相配没有的了。” 说着给苏靖云倒一杯茶。 苏靖云心中得意,面上不显,捧起白瓷杯轻轻啜了一口,拿开杯子,却见杯口一抹粉色。 他看着这一抹粉红,想起刚才品尝到的香甜,身上又是一阵躁热,突然想起之前洛凝偷笑的样子,知道她是想看自己笑话。 这个姑娘是喜爱极了他吧,才会一次次原谅他的失礼,一定定让他坏了她恪守的规矩。 忽地,他有些愧疚,竟会对这个一个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姑娘玩心机。 齐良生看到这抹胭脂,头脑不清,口齿也不清地道:“什么时候,你也抹上胭脂了。可别再上街,就让小姑娘们用荷包砸破头了。不行,我得告诉她们,你已经定亲了。” 苏靖云定亲的事情并未声张,一来是洛凝没有经过家中同意,说不得就有多嘴的人说她是私定终身。 二来,他私心地不想告诉别人洛凝的身世,否则洛家女的身份传扬出去,恐生波折。西安不讲规矩的人太多了,他倒是不怕,就怕有人向洛凝使手段,也怕有人诟病她和他同住在山上的事情。 这些事情,他想得面面俱到,绝对不会让人留下话柄。 于是道:“不要声张,和光大师特地吩咐过的,洛儿身体尚未大好,在此之前,婚讯不可公开,待到新年,我与你们下帖赏梅时,再公开便是。” “好好!”齐良生抚掌,“嫂夫人姿仪出众,定是一位有德有才之女,静之大喜!” 一直安静喝酒的莫羽忽地眼睛一亮,像一抹出鞘的剑,看着他白瓷杯上的红胭脂,道:“你的未婚妻叫洛儿?” 苏靖云不悦地道:“莫公子,女儿家的闺名何其隐私,还望非礼勿听。” 莫羽一怔,随即一笑,道:“莫某失礼,自罚一杯。”说着猛倒了一口酒,再不提这茬。 他动作豪迈,一看便知是一个不拘小节之人。 苏靖云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倒是见他爽快,生出了些好感。 莫羽却觉得苏靖云世故圆滑亦不失原则,才华和手段一样不少,这样的人的确适合官场。 时下的科举制度严格,秀才功名有进士的举荐,可以协助官府处理事务,不仅可以积累声望和经验,也为将来进入官场后的人脉作准备。 这种形式在各大学院都存在着,所以,许多学子挣破头,都想得到这样的举荐机会。 苏靖云出身世家,却遭家变,心智非一般学子能比,也是这次的重要考查对象。 他本人也知道抓住机会,在许多重要人物面前露了脸,加上又是本土学子,这次的举荐少不得他一份了。 莫羽道:“你们说,知府大人会怎么处理那些流民呢?” 齐良生红着脸道:“都是流离失所的良民,怎么能称是流民呢?” 良民是指受法律保护的百姓,而流民,是指没有合法路引的百姓,两者之间只一字之差,命运却有天壤之别。 洛凝是良民,有西安城的路引和官籍,所以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安置。 而流民,却连进城的资格都没有,这大雪天里,冻死的不少人,却隐瞒着不敢上报,直接就地挖坑埋了,官府都不会记档。 ※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含俏 “城外有数万人,肯定是要上报朝廷的。”苏靖云猜到莫羽身份不凡,自然不想齐良生无意得罪人,打断了他的话,道:“此事自有大人们去操心,我们办好自己的事便是。” 齐良生被他一喝,清醒了一些,连灌了两口冷茶,才恢复了些理智,对莫羽拱拱手,道:“失礼了,的确。数万百姓,也不会马虎处理的。” 莫羽却道:“可是大雪封路,江洲的灾情还未消弥,恐怕灾民们是不愿此时回乡的。” 交通不便,这天气又恶劣,说不得就死在半路了。 “所以,朝廷一定会让西安府安置灾民,我们这次考评的题目一定就是这个了。”莫羽肯定地说道。 西安学院排名全国第三,优秀的学子千千万,真正脱颖而出的,只有考中进士的人。 若有官府推荐,以后他们进京赶考认识主考官的机会也更大,退一步说,就是不中,也并非不能入官场,所以机会十分难得。 …… 苏靖云一走,家里就剩下洛凝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受原主的影响,这是她第一次独处,竟觉得有些害怕,担心有人翻墙而入,于是抱了手炉站在院子里赏雪。 过了许久,才听到含俏脆生生的声音在院墙外响起。 她迫不及待去前院打开大门,含娇正扶着有些虚弱,但精神很好的阿金,含俏则拎着大包小包,一脸高兴。 含娇将阿金安置在了门房上,拿了干净暖和的被褥,又烧上了炭盆,他的脸色便好了许多。 洛凝每天都喝着温补的药粥,这会儿也端了一碗给阿金。 阿金有些发烧,手脚又冻狠了,若是不好好养,可能会留下病根。想要跟洛凝道谢,她立手阻止,道:“既然你找上门来,便是与我家有缘,安心留下养病便是。” 阿金瘦小的脸庞上立刻滑下两道清泪,坚持在床上给洛凝磕了一个头,道:“小姐救命之恩,阿金终身不忘。” 洛凝助人,不会胁恩图报,但也希望别人感恩。 所以,她感受到阿金话里的诚意后,也有些动容,对含俏道:“既然是你的朋友,你自己好生照顾着,有什么需要的,让含娇找我便是,要是有什么不舒服,就请大夫,千万别忍着,落了病根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说到底,还是现代医疗技术太差,一个感冒都能要人性命,更别说发烧这样的病了,说不得熬着熬着,就傻了,或者没了。 不禁想到,是应该备些陈酒回来的。时下一些著名的酒坊传说是有蒸馏之术的,只是并不外传,也不知道技术怎么样。 要是方便的话,她也可以自己制一套这样的设备,制些降温消毒的高浓度酒来,说不得关键时刻就能救人性命呢。 解决了阿金的事情,洛凝心里算是出了一口气,她无法想象如果一个孩子只因一场感冒就丢了性命,那该是多么悲痛的事情。 这样一想,她就深深地为城外的百姓担心起来。 一连几天,大雪未停,天寒地冻,洛凝连房门都不敢出,只在屋里看书,或者做针黹。 落雪纷纷,天地一片纯洁,分明是美好的风景。 此时,已无多少人有心情欣赏了。 洛凝住的是主院,卧室外厢装的是玻璃窗,糊着粉红粉黄的窗纸,淡雅精致,窗下种着五六株红腊梅,此时开得正好,老桩红花,相得益彰。她低头做着一件藏蓝色的棉衣,内里均匀地铺了鹅羽绒,看上去并不臃肿,却十分保暖。 听说城外有四五万流民,皆是从长江一带来的百姓,他们无家可归,便在城外的山上聚集,朝廷一边使军队驻守,另一方面又使西安城赈灾。 人数太多,官府便使长安学院的学生协助,苏靖云成绩优秀,也在其中,这也算是一种实习了。洛凝前日就赶了新衣给他,可第二日见他,手都冻裂了,听说灾民一天只能吃上两顿白粥,而他们这些学子,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洛凝便每日做了可口的饭菜,用烧着炭火的保温食盒差了含俏给他送去。 这时,已是午后,她正半睡半醒间,听到房门轻“吱”了一声,卧室里烧着地龙,又铺了厚重的西域编织地衣,脚步声微不可闻。 接着便是含娇起身的“簌簌”声,在安静的卧室里显得格外清晰。 洛凝缓缓睁开眼,隔着纱帐往外看去。 隐约能看到含俏一脸泪痕,含娇正拿了沾了水的素帕给她擦眼泪。 怕打扰她睡觉,两人交流都没有发出声音来,却能听到含俏轻轻抽泣的声音。 祖父祖母去世前,洛凝有一个乳母,一个教养嬷嬷,四个丫头,后来要回陇西守孝,路途遥远,两位老人自是不便跟随,于是给了丰厚的养老钱让她们回家了。 大丫头含月聪明能干,比她大两岁,忠心耿耿,她作主给了一笔嫁妆将她许了管家之子,后来回了临安祖家。 二丫头含羞最漂亮,也太机灵,到了陇西没多久,便求着洛凌放了卖身契,说是年纪到了,家里要说亲。 其实不过是嫌守孝的日子太过清寡,洛凌又失了恃,说不得江南忘了她,一辈子就呆在陇西了,托自家在苏州的兄嫂找了好东家,原主宽厚,还送了好些盘缠,请了镖局送她回去。 她的身边便只剩下含娇和含俏了。 含娇是教养嬷嬷的义女,从小本份,两人情同姐妹自不必说。 可含俏的存在,就让洛凝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初到洛家时,将将满月,祖父曾嘱咐过,让她善待含俏,视她如亲妹。 所以,三年前,洛凝回陇西守孝,含俏方三岁,也跟着去了。 洛凝记得祖父的吩咐,对她格外宽容和疼爱,此时见她如此伤心,自是不能不见的。 轻唤道:“含俏!” 含娇边忙应道:“小姐醒了!”说着打了帘,轻迈着脚步进来了。 丈深的拔步床以浅紫色的纱帐虚遮,洛凝坐在床上,只穿着中衣,披了件藕色绣着鹅黄芙蓉的立领束带寝衣,长发随意落在身上,精致的脸上还残留着午睡后的潮红,白里透红,楚楚动人,恰似春睡而醒的娇艳海棠。 ※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初潮 含俏人小,手脚却麻利,打了水拧了帕子递给洛凝。 洛凝只在脸上沾了沾,热气喷在脸上,说不出的舒服,她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含娇取了雪肤膏,轻轻替抹开,见她气色极好,道:“小姐最近脸色好了许多。” 从前原主多思多虑,饮食讲究精细,江南又以体态纤纤为美,不止她,整个江南的闺秀都处于节食状态。 可洛凝不一样,一天三顿,滋补汤水一样不落,好吃好喝,仅几个月就养得丰润了许多。她骨架小,长了肉看上去也是纤柔娇美的,脸蛋更是白皙如玉,气色好得都要透出来了。 洛凝感觉身上十分燥热,掀了被子要下床。 忽听到含俏一声娇呼,竟是她素白的睡裙上沾上了点点红梅。 洛凝的脸“刷”地红了。 怪不得今日觉得身上惫懒得很,原来是来了初潮。 含俏以为她身体不适,吓得六神无主。 含娇年纪虽小,却极富责任心,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该怎么伺候人,女子初潮,自然也是懂的。 她轻声嗔拆含俏,道:“慌什么!小姐这是来了好事,你快去取了箱底的苏锦织红衣来!” 苏锦织红衣是指特制亵衣亵裤,是古代女孩在特殊的时候穿的。 洛凌的祖母在世时,亲手备下的,谁知道后来出了变故,直到今日才派上用场。 于是,又是一番兵慌马乱,换了干净的被褥衣服,又喝了姜糖红枣茶,洛凝还是感觉身体坠坠的,难受极了,像小猫似的蜷在床上。 含娇又是高兴,又是担心。 高兴自家小姐终于变成大姑娘了,可看到她痛成这次,又心疼得不行,担心自己照顾不周,给她落下了病根儿。 洛凝两世为人,对这种事情再熟悉不过,自然不会紧张,她裹在被子里,感受着一阵阵热流,直怨古代卫生条件差。 一般人家的女儿都拿布片铺了草木灰,再用布条一裹便是卫生棉了。 洛凝的更高级一些,用的是干净的棉花,还掺了一些对女性有用的药粉,虽不如姨妈巾方便,倒也十分安全放心了。 让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穿越小说,女主就是去古代做姨妈巾发家致富的,想着也许哪天自己也能试试呢。 “小姐,你感觉如何啊?”含娇见她双颊赤红,嘴唇却有些苍白,担心地问道。 “没事。”洛凝摇头,看到她脸上的忧色,心里一暖,道:“你不必慌,就像我在女书上看到的一般,并无异处,大概是因为初次才如此不适,再过两日便好了。” 她这才想起之前含俏哭泣的事情,可这时哪还有那猴子的身影,问道:“含俏方才是怎么了?” 含娇微叹一口气,道:“就是去给姑爷送饭,又看到难民了,觉得可怜呗。” “哎!”洛凝也叹气。 虽然不曾亲眼目睹,但是这么冷的天,她衣食无忧都不敢出房门,更别说那些连住宿都成问题的灾民了。 原本还有些大户人家舍粥济民的,可天气一冷,灾民中竟流行起了时疫,谁还敢去。 进城不止要路引,还要接受检查,看上去稍有病态的,根本不让进城。偏生,青省和甘省又有兵乱,朝廷的银子都换了军需。这些灾民就被晾了,等再冷些,说不得永远都回不去了。 “我们还有多少银子?”洛凝问道。 说起这个,含娇的眼中露出一抹歉意,道:“我这里只有不到十两了。” 家里柴米油盐都有储存,可这居家过日子的,哪会没有多余花销。 尤其,洛凝还喜欢吃新鲜的蔬菜,在这冬日里,除了萝卜白菜,其余的都死贵死贵的。 洛凝道:“我这里也只有十两了。” 她手上到是还有一笔银子,却是祖母千叮咛千嘱咐说是压箱底的,非紧急不能用。 “哎,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她让含娇拿了首饰来。 含娇含着泪,不舍地按着首饰盒,道:“小姐,这是老夫人留给您的呀。” 洛凝掩嘴一笑,从最底下一层抽屉里拿出一支有小孩子巴掌大,约有二两的凤凰尾金钗道:“傻,这些金器又不是传承之物,多是老样式,俗气又压头,留着做甚。” 含娇保管洛凝的首饰,却不会一一细看,见这一支整簪活脱脱一坨金子,的确俗气,惊讶道:“这不是老夫人留下的吧。” 洛凝点头:“这是二舅送的,他就爱送黄金。” 她的外家程家是金陵望族,舅舅一枝虽然分出去单过了,但是打断骨头连着筋。他又争气,不仅书读得极好,官也当得好,本家愿意提拔他,说起来也是十分体面的。 母亲是外祖父外祖母的老来女,比大舅小了二十岁,后来,她还未长成,父母过世,便是长兄如父了。 舅舅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便是将自己的妹妹嫁进了洛家,最痛苦的事情也是这一桩,妹妹死后,便把一腔爱意全部给了洛凝,不仅逢年过节都要送厚礼,吃穿用度无一不精巧,从前在江南的时候,每年还要接她去小住一阵。 直到他外任为止。 一晃又有许多年。 她说的二舅,也是一笔业障。 他的外祖父自负是读书人,心气颇高,人生唯一的污点就是少年之时,学着风流才子风花雪月的作派,偶见一卖花姑娘身世堪怜,于是给她赎身用作了贴身丫鬟,这在大户人家倒也没什么,谁知道她竟在外祖母有孕之时给外祖父灌酒爬了床。 差点害得外祖母小产。 外祖父大觉愧疚,将这野心勃勃的丫头赶出了程家送到了庄子上自生自灭,过了几年,那丫环去世了,有个婆子上门,送来一个男孩,便是她的二舅舅了。 二舅从小不受外祖父待见,外祖母虽然不喜,但是她出身大家,容不下庶子说出去也不好听。 请了先生教他读书识字,虽然不曾考取功名,性子却温厚,知恩图报,将家中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打理庶务就是做生意,以前洛凌心高气傲,看不上这个出身不正的二舅,连他送的礼物也不待见。后来二舅也知道自己怎么讨好也没用,干脆破罐子破摔,故意送些金银之物。 想到这里,洛凝就笑了。 听祖母说二舅是个性格温厚之人。估计是觉得送黄金和钱太直接,所以送些金器,一来可以打首饰,二来,换钱也容易。 ※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尊重 两人将金器一归拢,拿袖珍小秤一秤,竟有整整三十两。 这么好的成色,一两金约摸等于十二两银子,这就够她们花销一阵的了。 含娇这阵子因为缺银的事情愁得连觉都睡不好,真真明白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道理了。 想着这些银子怎么着,也能顶到本家来人或者程家来人了,当下就道:“小姐,既然有了银子,咱们要不把那幅‘刘海戏金蝉’拿回来吧?” 之前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现在有了出路,她便觉得自家小姐的绣工放到外头,实在不妥当,万一以后传出去,多不好听。 洛凝想的和她一样,却想得更深。 苏靖云现在一穷二白,她送了衣服又送吃食,这是知冷知热,温良贤惠。若让人知道她是拿了绣品去换的,说不得要笑他是她养着的。 “好吧。”洛凝说道。 腹中又是一阵绞痛,她的脸都青了。 含娇又塞了一个汤婆子进被子里,洛凝仍旧疼得话都说不出来。 “这怎么好,要不要请大夫啊?” 这种事情去请大夫,岂不是笑死人了。 洛凝没想到这副身子这么不顶事,一想到也许未来每个月都要这么疼一次,她欲哭无泪。 含俏端了一碗红枣银耳羹进来,正好看到她疼作一团的模样,知道她不肯看大夫,小嘴抿了抿,放下天青色瓷碗转身便出了内院。 阿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几日吃好好喝地养着,不仅病好了,还长了几分肉,正穿着灰蓝色的棉衣拿着扫把扫院子里的雪。 “阿金,阿金,快别扫了!”含俏穿着一身粉红色小袄,领口和前襟都镶着白兔毛,随着走动,一巅一巅,俏丽又活泼。 粉嘟嘟的小脸像大苹果似的,那模样一点不像丫环,比一般人家的姑娘还体面些。 阿金红着脸拄着扫把,扬声道:“含俏!你慢点跑!” 含俏几步跑到他面前,低声道:“你自己能找到姑爷办差的地方吗?” 她年纪小,每顿送饭都是租了马车去的,有两次见阿金闷得慌,便带了他一起。 阿金聪明,经了这些事情之后,又变得敏感,每日吃饭不做事,心里虚得很,立刻就点头,“我行。” “那好,你去悄悄找到姑爷,就说我家小姐肚子痛得厉害。” 阿金一听急了,道:“那不是该请大夫吗?” 含俏瞪他,道:“姑爷就会看病!再说了,咱们对这里不熟,哪家大夫好也不清楚,咱们家小姐是官家千金,随便什么大夫都能看吗?” 阿金是个乡下小子,知道洛家的规矩大,却还是没什么概念,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却又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不对,当下挠了挠后脑勺,道:“好吧,我这就去!” 含俏从荷包里取了一颗花生米大的碎银子给他,道:“租个马车,快去快回!” 阿金第一次被委派重任,还拿到了活动资金,有些激动。 连忙从怀里掏出个荷包,又从里掏出一条手帕,仔细将银子包了,裹着放进了荷包里,拉开吊绳挂在脖子上塞回怀里贴身放好。 才出了门子去找自家姑爷去了。 洛凝疼得厉害,没一会儿就昏昏沉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她脸上爬来爬去,拂了几次没的拂开,她懊恼地睁开了眼睛。 看到眼前略带忧虑的英俊脸孔,她还有发懵。 “凝儿。”苏靖云看到洛凝两眼发直,担心地唤道。 洛凝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做梦,蓦然惊醒,道:“你……你怎么在这里?”她环视了一下,这里是她的闺房没错,可苏靖云即便是她的未婚夫也不能进来啊。 “含娇呢?” “她出去买鸡,准备给你煲汤。含俏使阿金到安置营找我,说你生病,我才匆匆赶来的。”苏靖云脸上发红,尽量慢条斯理地说道。 幸亏因为洛凝睡觉,只点了两盏灯,光线并不明亮,否则他会更尴尬。 洛凝往被子里沉了沉,道:“含俏这丫头越来越不靠谱了,你这么忙,居然还去找你。我只是肚子疼,也不是生病……” 知道他会医术,她的脸腾地红透了。 苏靖云看到她羞涩的模样,胸中像揣了一百只兔子似的,怦怦乱跳。 “我知道,我寻了方子,照着每日喝着,便能祛除寒症!” “寒症?”洛凝不解。 随后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宫寒之症。 顾不得羞涩,她紧紧地抓住了苏靖云的手,嗫嚅道:“严重吗?” 普通的宫寒只会痛经。 可如果太严重,就会影响子嗣。 这对古代的女人来说,是要命的病。 苏靖云安慰地摸了摸她的手,道:“不严重,只要调理得当,以后便不会如此难过。” 洛凝松了一口气,这才害羞起来,抽回了手,把被子拉高,只露出半个脑袋,没好气地瞪着他道:“既然不严重,你还不走,这里可是我闺房,你真是个登徒子。” “我是大夫!”苏靖云一本正经地说道。 他一向自傲克制,从前也曾风花雪月过,但都是发乎情而止乎礼,从不越雷池半步,可自从遇到洛凝,他越来越没底线了。 知道含娇不在,闺房里只有洛凝,明知道不合礼仪,他还是进来了。 问了脉才知道洛凝是来了葵水,他也是十分尴尬的,更多的是高兴,她的女孩长大了,他恨不得立刻与她成亲,可把过脉之后才发现她有宫寒之症。 他与母亲离开苏家后,母亲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便自学了医术,自是比旁人懂得多些。 洛凝尚不足十五,即便是成了亲,也不宜圆房,至少得养个一两年,身体再长开些,否则一时贪欢,会影响她的寿数。 即使如此,他还是迫不及待地想把她抬进家门,否则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洛凝被他看得一阵阵发热,腹中又是一阵阵绞痛,小脸皱成了一团。 苏靖云心疼得不行,恨不得替她去承受,只能安慰地道:“凝儿,先忍忍,止痛的药马上就煎好了。” 其实痛经用按摩可以缓解,可看洛凝这样,是绝对不会让他碰的了。 “我知道了,你走吧,你在这里,我更不舒服了。”洛凝是现代人,不会觉得男女共处一事天就要塌了。可是时下的礼仪便是如此,苏靖云现在是喜欢自己,被冲昏了头脑,等清醒过来,会不会觉得她不自爱。 ※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娇气 她突然矫情起来。 觉得他不尊重自己,否则不会如此逾矩,心中委屈,眼睛就红了起来,翕了翕鼻翼扭开脸不去看他。 苏靖云这才知道自己真正碰到她的底线了,后悔不已。 连忙退到床外,隔着纱帐与她说话,自责道:“凝儿,我只是一时担心!” 洛凝还是不理他。 他急得团团转,作揖道:“娘子,我只是一时情急,乱了方寸。” 还知道退到外头去,就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洛凝觉得自己之前太纵容他,他才会得寸进尺。 正好含俏端了药碗来,看到自家姑爷站在帐外,没觉得不对。 苏靖云连忙替她挑开床帐,对上洛凝有些清冷的眼眸,顿时心虚。 洛凝喝了药,开始发汗,想要洗个澡,苏靖云还在外室等。 没多久含娇回来,客气地把他送了出去。 回了屋数落含俏:“缺心眼呢?让外人进了小姐的闺房!” 含俏狡辩:“姑爷不是外人,他还是大夫呢。” 含娇气得肝痛,拿手指在她额上点了点,终是不忍心再骂。 一来免得把她点醒更添尴尬,二来怕小姐更生气,影响了和姑父的情分。 含俏挺委屈,小姐病了,不是要请相熟的大夫吗? 难道姑爷是半吊子大夫? 洛凝浑身无力,不敢受凉,拿热毛巾把身体擦了一遍,才感觉自己好过了些。 天色已晚,屋里点起了灯,洛凝拿了词话本子来看。 含娇怕洛凝生气,不提姑爷的事情,见她神情轻松,才开口说道:“小姐,我今天出去,听说一个消息,说城外每天冻死不少灾民。” “哦?”洛凝蹙眉,道:“官府怎么说?” “还没说怎么安置,听说,有很多灾民走投无路,卖身为奴呢。”含娇唏嘘地说道。 洛凝一怔。 想起之前自己跟苏秀才说起买奴的事情,他让她再等等,莫非是这个意思? 良籍和奴籍,天差地别。 一日为奴,三代不赎。在这等级森严的时代,若不是走投无路,谁会做这种选择呢? 她虽然同情,却也无力改变。 放下了书本,道:“让阿金去打听打听,若是有能干的,手脚麻利的,带来我们看看。” “嗳!”含娇欢快地应了。 经了今天这事,她才明白,家里没有长辈是真的不行,遇到一点事情,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不禁为自家小姐难过起来,明明出身世家,从小娇生惯养着,却被人害得落到如此地步,在心里把罪魁祸首骂了几百遍。 一连两天,洛凝的身体都不爽利。 那天苏靖云被请了出去,洛凝便再不理他的。 为了避嫌,他不能时时登门造访,也不敢递私信,如此一来,竟像是断了联系般,他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此时方知,江南女子的教养是多么的严谨,规矩便如那禁地,半点不能越线的。 好在含俏仍餐餐给他送饭,还把洛凝新制的棉衣给他送来了。 便知她是恼了他,却还关心着他。 感动的同时,心里也更加敬重她。 这两天,阿金到处寻访,倒真让他找着了洛凝想要的人。 那个娘子姓叶,三十多岁,生得端正白净,做过酒楼生意的,人很是精明,儿子叫阿牛,现在十二岁,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天生的一身蛮力,只求能留下做个护院干点杂活管饭就行。 外面积雪未化,寒风如刀,洛凝不敢出房门,在宴息室里见了她。 含娇之前吩咐过阿金,不能对外说自家小姐的情况。 叶娘子只知道她是个还未及笈便失恃的官家小姐。 她知道官家人的讲究,进了室内微微低着头,只能看到上首的女孩脖子以下。 洛凝穿着件粉红色的菱花小袄,下身一条同色的百褶裙,膝前搭着条绣着白雪红梅的禁步,裙裾下露出一点粉红色的鞋尖,双脚自然并拢,姿态优美,楚楚生姿,一看便知道教养极好。 她用临时学来的姿式给洛凝曲膝请了个安,“奴家安叶氏,拜见小姐。” 洛凝声若莺啭,语气亲和地道:“叶娘子免礼。” 含娇引了她坐到一张离着洛凝一丈远,垫着大红色绣着金菊座垫的锦凳上落座,见她这样冷的天,竟只穿了件粗布夹袄,衣角和袖口都洗得脱色了,露出冻得通红的双手,有些不忍,道:“天气这样冷,叶娘子真是辛苦,快坐下喝杯热茶!” 含俏上了茶。 叶娘子见那杯子白瓷无瑕,釉色锃亮,绿色的茶叶在碗氏优美地打着圈,连手都不敢伸。 只道:“奴家跟阿金坐马车来的,不辛苦。” 时下养马精贵,多数人坐牛车驴车,可洛凝怕冻着了含俏,就长期包了一辆马车,虽然支出高了一些,但是十分便利。 洛凝见她身材高挑,肩膀宽阔,很是健壮,一看就爽利人,却生生把自己拧巴成了小媳妇,笑了笑,道:“叶娘不必如此拘谨,我家书香传家,从不苛待下人。我初到西安,身边只有两个小丫头,别的事情倒也不打紧,就是这厨房的事情有些吃力。你跟我说说自己的情况,如果彼此觉得合适,今天便签了契,也省得你来回地折腾。” 叶娘子听她和和气气,说话又直接,真不像是挑剔人,才稍微放松了些。 倒不是她胆子小。 家乡遭了灾,她九死一生才带着儿子来到西安,本来想着自己有门手艺,总饿不死。谁知道灾民不能进城,又恰逢疫病传播,她不敢耽搁,于是决定卖身为奴,求一时平安。 她和阿金是到千佛寺认识的,前几日见他生病,还担心他死在外头。 昨日回来竟是干干净净,活蹦乱跳,还有些不敢相信,原来是遇上了善心人,知道他在找厨娘,立刻动了心,才有了这一趟。 “奴家是荆州人士,当家的在世时经营过一家酒楼,南北菜式都能做。”她言词简练,飞快地看了洛凝一眼。 因为在内室,洛凝只简单梳了双环,戴着一个珍珠发箍,那珍珠粒粒圆润,约有拇指大,熠熠生辉。 一张雪玉的小脸精致如画,笑意盈盈,恰如三月春风里的新绽的桃花,风华初露。 这样的玉人,像那琉璃上的宝石,该被人捧在手心里。 她不敢细看,将头低得更低,“奴家还会做些调整妇人身体的膳食。” 那就可以了。 ※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七哥 一个家里,厨房是最重要的地方之一,如果人不本分,做出腌臜事情,就太恶心人了。 再者,她是平民,对官家有敬畏之心,就不会出去乱说。 洛凝可不想自己的隐私被人一打听就知道了。 朝廷还未出台安置灾民的政策,西安官府对愿意卖身为奴的灾民却是鼓励的态度。 这下可高兴坏了人牙子,打通了官府的关系就能定了契,培训一下转手卖到大户人家,一人最少能赚个三五两。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实在悲惨。 洛凝不愿趁火打劫,听说朝廷钦差已至,觉得事情可能会有转机,何必逼人入绝境呢。 在衙门交了二两银子取得了特批文书,相当于现代的暂住证,让他们暂时给她打工,待以后赚了钱还她即可恢复自由。 叶娘子感激涕零。 她的儿子阿牛已经十二岁,洛凝自是不能亲自见,听含娇说只得六七岁智商,虽然不聪明,却也晓事,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是知道的。叶娘子担心他未来无法立足,让他学了些拳脚,一身力气大得跟牛犊子似的,便由了他一起,跟阿金看家护院,倒也得当。 中午叶娘子就露了一手,的确厨艺非凡。 洛凝很是满意,感觉这才像个家了。 含娇一向是以她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笑着道:“要是想春妈妈找回来就好了。” 春妈妈是洛凝的乳母,说等她出嫁的时候,会接她回来的。 可洛凝哪里敢。 含娇含俏是年纪小,没有发觉她的异常,要换了个精明的妈妈,说不得就看穿了她。 但女孩家还是得要个管事嬷嬷的。 可这样的人不是说找就能找得到的。 “再说吧。” 洛凝午休时,含娇突然进来,轻声唤醒了她。 “小姐!七少爷来了。” 洛凝有些迷糊,没反应过来,道:“七少爷?” 把这三个字咀嚼了一遍,她猛地睁开了眼睛,有些尖锐地扬声叫了起来:“七哥?” 含娇以为她太高兴,也没有多想,高兴地道:“是啊。没想到七少爷会亲自来。” 洛凝彻底清醒了。 在这里越久,她就越适应,好像曾经的洛凌就是她自己,不是穿越,而是投胎转世,最近才觉醒一样。往事在心,如同亲身经历了一般。 洛家和其他的世家习惯群居不同,族训规定,除了长房,其余的房头四代以后必须自立门户。可洛家男子没有纳妾的规矩,都是嫡嫡亲的手足,便是分了宗,关系也十分亲厚,代代相传,都住在状元山,仍是称作一家的。 洛凝一支到她这里正好是第四代,却只剩下她一个人,所以没有分宗,她的名字还在洛家的族谱上。 洛家枝繁叶茂,子孙昌盛,这一代,男孩有二十多人,女孩也有十来个。 她行七,这次来的哥哥也行七。 这个巧合使两人从小关系就比跟别人更加亲厚。 但是洛七少爷三年前参加了科举,高中状元,被皇帝留在了翰林院修书,怎么会突然跑来了西安? “那七哥人呢?”洛凝急急地问道,就要起身。 “小姐莫急,都怪奴婢没有说清楚!”含娇自责地道:“是奴婢在买菜的时候,遇到了丙叔,他说七少爷秘密到的西安,约小姐傍晚到崇文坊四街的墨文斋见面!” 丙叔是七哥的贴身随从。 洛凝秀眉微蹙。 七哥来了西安,却不登门,反而要秘密在外会面。 这是要做什么。 不过崇文坊治安严谨,丙叔又是洛家的世仆,总不会是来坑她的。 莫非是看穿了她? 心里七上八下的,天很快便暗了下来。 此时的西安和后世的西安城可不一样。 有四城十三坊之说。 说的是东南西北四城有十三座坊区,将城中的居民富贵贫贱清晰地区分了开来,更现实,也更有特色。 崇文坊是学院区,是西安最有文化氛围的地方。 东区是闻名全国的长安学院。 南区是清流名士聚集的住宅区。 北边连接着旧城区,是热闹的市井之地。 西区与主城区相连,是繁华的商业区。 学院的商业区和普通的商业区不同,多是书肆,茶楼,还有笔墨店,古玩店这样的雅室。 墨文斋只是其中的一家,卖些文墨字画。 晚上的西安城是有宵禁的,不过崇文坊却有些特殊,学子晚上也要苦读,所以适当地延迟了。 她赶到四街时,街上的行人并不少见,许多店铺却已关了门。 墨文斋里一片漆黑。 洛凝披着件暗红色的斗篷,与夜幕渐渐融为一体。 看此情况,和含娇面面相觑。 “奴婢没有听错,就是四街的墨文斋。” 含娇正要敲门。 却见门房轻轻打开了一条缝,露出丙叔有些沧桑的脸孔,他压低了声音道:“七小姐,恕老奴无礼了,还请莫要声张,先进来罢。” 神秘兮兮的,洛凝朝内看了一眼,看到里面一个长身玉立的身影,不是七哥是谁? 拉住了还要询问的含娇,踏进了屋内。 墨文斋上下两层两间,布置得很是清雅,除了沿着墙面有几个大书柜外,中间有些书桌板凳,供学子们借阅书籍。 此时,除了丙叔和七哥,并没有别人。 “七哥!”三年未见,洛凝又疑似换了芯子,试探着叫了一声。 洛文清的手上托着一粒小儿拳头大的夜明珠,光辉氤氲,可以分辨他如画的眉眼和俊逸的气质。 他的声音温厚又清澈亮,上下打量,见她一切安好,才激动地道:“七妹妹!” 洛凝的眼泪不由控制地落了下来,上前两步拉住了他的衣袖,哀哀地哭泣了起来,“七哥,真的是你。我从陇西一路到这里,举目无亲,真是好害怕啊。” 说完呜呜地哭了起来。 她身量纤纤,姿容楚楚,此时哭得梨花带雨惹人心疼。 洛文清没有抽回自己的衣袖,用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七哥都知道。” 他无法想象,如此柔弱的妹妹是如何在兵慌马乱中保全自身的。 丙叔端了茶盘上来,和含娇退了下去,把空间留给这对三年未见的兄妹。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隐情 洛文清将她带到楼梯下一排书架后,转动了一座不起眼的褐色竹羊角灯台,便看到书架从墙面移开,露出一个狭长的楼梯来,下方有一间二十个平方的小秘室,里面不仅有各类稀世古籍,还有精美的古董文物。 洛凝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是洛家的秘密产业,心里怦怦地跳,觉得今日的会面不同平常。 洛文清并未急着解释,而是温声问道:“能告诉七哥,你是怎么从陇西到西安的吗?” 洛凝点头。 之前,她担心书信丢失,没有将事情尽表,只说自己会到西安找舅舅。 祖父祖母去世,她本可只守一年孝,可两位老人对她恩重如山,她决定守满三年,自己在山上结庐单居。 洛家虽然离开陇西百年,但老家还是有人的,每五日给她送些柴米。 直到有一天,没有人来,含娇下山去,才发现,全镇的人都死光了。 “是逆军!”洛凝从袖中取出一张白纸,上面画着杀死那些人的兵器式样和花纹。 看到这张工整的素描,她越发觉得,原主就是她自己,那时到处都是烧杀抢掠后的惨状,山下几条村子,无一活口,连老人小孩子都没放过,她在短暂惊惧过后,很快镇定了下来。 丝绸之路不仅是大华通商西域的黄金之路,也具有非凡的战略意义,仅自西安到西宁,设置了宝鸡,天水,兰州,西宁四个重要卫军及数个地方要塞,而陇西在兰州与天水之间,再安全不过,却被屠了村。 她觉得事情有异,便留了心,将遗落的兵器埋藏并描绘了下来。 洛文清看到画纸,倒吸一口气,震惊地看着洛凝,许久才道:“你的胆子不小。” 她从小胆子就大,分明和家中姐妹一样,由着嬷嬷教导,偏生有些想法就不一样,这让他们几个兄长颇为头痛。没想到,她遭遇战争现场,竟还有理智收集这样关键的证据。 逆军是清海王的叛军,仅一个月便占领了西宁,杀向了兰州,如今,正与天水卫所以陇西为战场。 逆王是先皇之子,夺嫡失败后被新帝封为清海王。 前一任清海王便是谋反而死。 为了限制他,封地只有清海湖以西的不毛之地,原以为在贫瘠之地他便会安心做个闲王,却不想,短短十数年时间,他竟通过丝绸之路收集了大量财富,雇佣羯人军队,造起反来。 不管真相如何,至少,官府是这么说。 洛凝却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当时被屠的村子都临近山道,鸡犬不留,显然对方并不是路过,很可能早就潜伏在了山上。 更可怕的是,这么大的事情,龙西县郡竟没有发现,或者被人捂了起来。 “妹妹,是如何逃离陇西的?”洛文清见她脸色数变,关心地问道。 当时洛凝下山时,四处已是血流成河,担心反贼就在前方,于是,借着对山上的熟悉,带着含娇含俏躲进了山里,直到逆王陈兵城下,城中有百姓逃往山上,她才乔装一番,与他们一道回城,并请了镖局的人一同来到了西安。 说到底,就是她什么也没做,也幸亏如此,说不得龙西县郡早与逆王沆瀣一气。 事后,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报告官府,一来,她不知道官员是否可靠,二来,反了一个逆王,又反了一个郡王,岂不是说皇帝失德? 她这个举报人说不得落个被杀人灭口的结局。 ※ o(n_n)o,亲们,今天的更新! ※未完待续…… 含娇和含俏两个都被吓坏了,没想那么多,原主也把事情放在心头,慢慢地吓出病来,倒下就没了。 “我当时吓坏了,担心城中已乱,便带着两个丫头回了山上,幸而,我们地处偏僻,竟是无人所察。” 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猜测正确,怕吓得自己的七哥,轻描淡写后又问道:“七哥为何要乔装而来?” 此时的洛文清一身青灰色直裰,头上戴着一顶土黄色瓜皮帽,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和平日衣冠楚楚佳公子大相径庭。。 洛文清面露难色,连连叹气,终是艰难地开口,道:“七妹,哥哥要说一件事,还请你,一定要支持住!” 这话说得洛凝心里一咯噔。 知道他过门而不入,就猜测会有坏消息,此时被证实,她心里其实没觉得害怕,只要不是被拆穿,她没什么好怕的。 “数年前,京中就有消息说清海王有异动,朝廷派了特使来查,就是你的舅舅程大人,数月前,他收罗证据,告发清海王在丝绸之路大肆敛财之举。皇上召清海王入京,他以病拖延,直至起事!” 原来舅舅是因为查到清海王造反才得已高升。 洛凝静静聆听。 “四个月前,程大人修书让洛家将你迎回。我带人前往陇西,却是迟了,逆军已至,我们被困天水,复城之后,却只看到满目疮痍……” 洛文清十分激动,不顾男女之防,紧紧地握住了洛凝的手。 可以想见,他们看到村子被屠时,是何等悲切。 “我发现房子干干净净,连嫁妆都被抬走了,抱着希望寻找你,不想,你的丫头含羞竟回临安报讯,说你自刎于乱军之前。” 洛凝倒吸一口气。 早知道含羞不安分,没想到她这么恶毒。 自刎于乱军之前,一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了。 一个姑娘家遭遇了乱匪,自刎死得清白,还能得个烈女的称号。 如果她活着,名声也坏了,只能当作是死了。 所以,她如今是回不去了吗? 她闭上了眼睛,双手紧紧地绞在了一起,竭力保持着仪态,好一会儿才镇定下来,道:“她是受何人指使呢?” 一般的女孩遇到这种事情,恐怕是感觉天也塌了。 她却能这么快整理好心情,并一针见血指出关键之处。 洛文清心疼地看着她,道:“魏氏!” 刚才还能维持闺仪的洛凝在听到这个如同魔咒的字眼时,像被砍了尾巴的猫,蹦了起来,尖声道:“是她!” 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扑簌而下,控诉地道:“她何苦这样饶不过我!” 洛文清紧紧地攥着拳头,恨声道:“当时,祖母也不相信,还让人将她们拿了下来。正巧,我在陇西遍寻你不见,便以飞鸽传书,再加派人手,两相一碰,便信以为真了。” 他痛苦地哀叹了起来,一副悔恨不已的样子。 洛凝知道七哥有多疼爱自己,定不会为了这个虚无的名声,弃她于西安数月而不顾。 以洛家人护短的脾性,说不得把魏氏狠骂一顿,丢出街去。 定是还有其他缘由。 “七哥,你说吧。我什么都受得住。” 洛文清看着她,像看着易碎的琉璃,心疼之意,言语难形容。 “七妹,魏氏,可与你有仇?”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竹马 洛凝脸色一白,连夜明珠柔和的光辉都掩饰不住她脸上的绝望和哀戚,如同秋风里摇摇欲坠的残荷。 她曲膝,重重地跪在了洛文清面前,放声大哭起来,“七哥,是凝儿无能,只知道逃避,才会让仇人一欺再欺。” 洛文清被她的模样吓坏了,伸手扶她,道:“七妹,你这是做何?起来说话!” 洛凝拂开他,长跪不起,道:“请你们做主,为祖父祖母报仇解恨!” “你先起来慢慢说。” 洛凝坚持跪着,忏悔着自己的过错。 此事说来话就长了。 她的祖父与当朝的许阁老是同科,两人关系极好。三十多年前的一天,许阁老托人送来了一个孩子,祖父就把他和父亲一起抚养长大,视如己出。 两个孩子情同手足。 十五年前洛凝的父亲高中榜眼,被先皇授命前往西宁传旨,许家公子却因是许阁老私生子的原因,被阁老夫人所阻,无缘科考,只做了他的幕僚,二人同行。 不想,先帝突然离世,新帝登基,当时的清海王造反,逼死了洛凝的父亲,还有许家公子。 那时,洛凝还在母腹中,许家只留下了两岁大的许庭生和他的母亲魏氏,祖父怜惜他们母子,就把许庭生留在身边亲自教导。 洛凝和许庭生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许庭生的出身虽然不光彩,但是他是祖父一手养大,性情温和,人品可贵。 二人也算般配,许阁老与祖父早有联姻默契。 三年多前,许阁老唯一的嫡孙跌马而死,决定让许庭生认祖归宗,但阁老夫人还在悲痛中,许庭生暂时以许家旁枝的身份去了京城国子监读书。 这些事情,洛文清都是知道的。 分明是旧事,此时洛凝娓娓而述,泪流不止,显然另有隐情。 “祖母突然过世,祖父心急中风。我六神无主,许夫人突然登门造访!” 说到这里,她十分激动。 古人生育得早,三年前,她的祖母才四十五岁,身体康健,怎么突然去世呢? 想到含羞可能早已背叛,她心如刀割,怪自己引狼入室。 “原本两家已经有了默契,只等我及笈许家便会上门提亲,谁知道遭此巨变,原以为许夫人是来助我的。没想到她当着祖父的面说我克父克母克全家,配不上阁老的孙子……” 她泣不成声,道:“如果她好生与我说,我也不是不能接受,我洛氏的女儿难道非要嫁给他的儿子吗?她却当着已经中风的祖父的面说,祖父一生清高,怎么受得了,当晚祖父的病情加重,临走时我发下重誓,此生绝不进许家门他才闭了眼。” “砰!”洛文清狠狠拍在桌上,怒声道:“岂有此理!” “本来我早想将此事秉了哥哥,可是一来许家与洛家世代交好,许夫人的身份又上不得台面。说出去,也是丢洛氏的人,还伤了两家情份。我做下这等蠢事,无颜再见你们,便是想着就此回了陇西,了此一生罢。” 洛文清没想到叔祖父的死还有这样的隐情,气得眉头都飞了起来,气洛凝忍气吞声,又怜她孤苦无助。 拳头捏得“吱吱”响,才扶起了洛凝,道:“七妹,魏氏害你啊!” 洛凝泪眼朦胧地看着他,拿起手帕拭了拭泪,道:“七哥,你说吧,我都承受得住!” 无非是解除她和许庭生的口头婚约,顺带假惺惺说些言不由衷的话罢。 洛文清摇了摇头,道:“还是不说了。你在西安可好?” 洛凝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说苏靖云的事情,把事情一讲,就等着洛文清骂她自作主张。 谁知道他却是一脸思索。 不禁奇怪,以洛家这样的门第,最不耻与商贾打交道,便是苏家已经洗白多年,在他们眼中,还是散发着铜臭气的。 不过一想也知道答案了。 她现在是个死人呢,为了洛家的声誉,她也回不去了。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出身不仅仅代表娘家的支持,还代表了一个人的教养。 如果没有清白的门户,便是天仙下凡,亦被人瞧不起,这样一比,倒显得苏家高不可攀起来。 洛文清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同情自己这个命运多舛的妹妹了。 他道:“若是苏靖云人品才学并重,苏家的事都是小事。七妹,洛家这次,要对不起你了。” 洛凝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倒也并没有多难过,只要他不是真的不顾全她,稍微撑一下腰,哪怕安排个普通的新身份,她也有信心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你死去的消息传来,祖父祖母伤心不已,要为你立衣冠塚,葬进洛家祖坟。” 他说的是指洛家在临安的祖坟。 洛凝眼睛一热,她若真死,便是夭折,且死于战场,属凶死。 洛家做到此地步,也是真心疼爱她的。 谁知道洛文清话锋一转,继续道:“许庭生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消息,披麻戴孝而来,在灵堂之上,向祖父求婚,迎你为妻!” 洛凝哭了许久,端茶水正在润喉,闻言手一松,“啪!”青花色杯盏落地,摔成了碎片,一如她的心。 她绝望地看着洛文清,眼神像濒临悬崖的小兽,只待猎人最后的杀手。 两人虽是新堂兄妹,却已成人,男女大防不可逾越。 可洛文清看到她这个样子,却是眼睛一酸。 她的妹妹,才貌双绝,该以世间最好男儿来配,何以老天对她如此残忍。 他轻轻将她揽入怀中,道:“七妹,莫怕,莫哭,哥哥永远在!” 洛凝惨白着脸,眼中已经流不出泪了,如两粒在破碎边缘的水银丸,仰着脸祈求着道:“太离谱了,祖父一定没答应对不对。” 洛文清无法面对她的目光,把她按进了怀中,微微哽咽道:“祖母说,怕你孤孤单单入黄泉……允了!” 洛凝如遭雷击。 没有家人,她不怕。 有家不能归,她也无惧。 她自信,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却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在不知道情的时候,被嫁给了仇人之子! 还能再荒唐一点吗? 她欲哭无泪,心中一片荒芜,如今,她不再奢求能与苏靖云走到一起,只期望,自己能否在这世间寻到一处安身之处! “七妹!你不要吓七哥啊!”洛文清见她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在皇帝面前都能泰然自若的他,第一次吓得无足无措。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宝藏 洛凝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却凄凉得像风霜里的一抹青芽,随时要凋零一般,“七哥,我不求能回洛家,但是绝对不能嫁给许庭生,否则百年之后,我有何颜面去见祖父和祖母!” 她咬牙切齿,恨意绵绵:“魏氏与含羞狼狈为奸,不仅气死祖父,祖母的死肯定也跟她们断不了干系,我便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不能与她们善罢干休!” 洛文清连连点头,道:“此事,你不必担心,我自有应对。” 洛凝冷笑,眼中浮起一抹森然的杀气,道:“不,你们都是坦荡荡的君子,无非就是禁她足,我却要她的命!” 洛文清骇然地看着她,心碎成碾沫,道:“七妹,你不必如此。我来的时候已经想好,定与你安排一个体面的新身份,不叫你委屈了。” 洛凝摇头,道:“七哥,此事不了,凝儿是无法安生了。只当我对不起苏公子了……” “凝儿!”洛文清打断了她的话,痛心地喝斥,“就为那种目光短浅的妇孺和一个背主的贱婢,你要赔上自己的一生吗?” 洛凝被他一骂,倒是清醒多了,知道自己陷入了“原主”的回忆里,险些钻了牛角尖。 不用说,都知道是划不算的。 她好不容易从前世的泥沼里爬出来,可不是来受苦的。 想了想,道:“魏氏出身卑贱,以她的身份肯定得不到许阁老夫人的认可吧。” 洛文清见她神情淡定,心弦稍松,道:“是,阁老夫人痛失嫡孙,不肯接受庶孙。许庭生他又为你……守孝,所以,还未过继,魏氏还在苏州。” 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魏氏害她,是以为她分宗后成为洛氏弃女,配不上阁老唯一的孙子。 没想到许庭生却娶了她的灵位进门,从此变成鳏夫,再娶妻得向她的灵位叩首,又能说到多好的亲事呢。 对于野心勃勃的她,绝对算得上痛苦的折磨了。 “含羞是为了什么?”这话才出口,她便轻轻笑了起来。 以前,她和许庭生虽然年幼,却知道会结为夫妻的,早早萌动了情意,两小无猜。 含羞与许庭生一般大,他又是齿白唇红,温柔多情的翩翩少年郎,怕是动了心思呢。 可洛家的规矩大,许庭生若与她成亲,是连通房都不能有的,等待含羞的,只会是配小厮的结局了。 果然就听到洛文清道:“现在跟着许庭生!” 洛凝轻笑了起来。 她要报复魏氏,只需轻轻撩拨便能使许庭生恨她入骨,母子成仇。 报复含羞就更简单了,只要自己活着,许庭生最恨的就是错传消息的她。 可那样做,就真的回不了头了。 想到自认识苏靖云以来,他的体贴和照顾,她又怎么忍心辜负。 所以,她选择暂时放下,开始新生活。 “七哥,能为我安排一个什么新身份呢?” 洛文清闻言,顿时整个人都是一轻,仿佛经过了一场大战终于取得胜利般,也越发佩服她,竟能坚强若斯。 “我是秘密来的,你的新身份是你的舅舅程大人安排的,明日午时前,你的舅母程夫人就会到达西安了。” 洛凝眼睛大亮,惊喜道:“舅母!” 见她终于露出笑脸,洛文清放下心来,温而一笑,道:“有程大人和程夫人对凝儿如此爱护,我就放心了。” 洛凝甜甜地撒着娇说道:“舅舅舅母对凝儿恩重如山,七哥的千里相寻,妹妹亦不敢或忘。” 可是细细品味了七哥这句话之后,她感觉到了一丝不妥。 以洛家的势力手段,要为她安排一个清白的身份轻而易举,何须程家出手? 她向洛文清看去。 他比自己长了四岁,如今虚岁十九,生得高大挺拔,卓而不凡,细看,却能看下颌残留着未剔净的青须,眼角微微泛红,连唇角也生了水泡。 她的七哥,是个喝水都要沸上三次的人,把吃喝玩乐享受至了精髓,何时如此马虎过? 心里一惊,道:“七哥,洛家是不是出事了。” 洛文清眼中划过一抹震惊,却极快地掩饰了,没好气地道:“胡说什么呢?我们洛家世代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学子更是遍布朝堂,却从不参与朝廷之事,有谁动得我们……” 洛凝脸色一点点凉了下去,静静地看着他,清澈地眼中倒影着他欲盖弥彰的喋喋不休。 洛文清唇角牵了牵,端起茶杯掩饰地喝了一口,再也无法掩饰眼中的苦涩,低叹了一口气。 洛凝刚刚愈合的心脏再次碾碎成末,她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摇晃着他的胳膊,道:“七哥,到底是什么事?你倒是说啊。” 洛文清被她晃得头晕,却不忍心拂了她。 看着这个从小恨不得捧在自己手心的妹妹,他第一次感觉到庆幸,虽然从此他们名义上再无瓜葛,却不必和洛家一直提心吊胆了。 “你可知,为何三年前你执意亲自扶棺,我们都没有阻拦吗?”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就没有打算让你再回洛家了。” 洛文清的自问自答,让洛凝的心一提再提。 “七妹。”看着洛凝沉静的双眼,洛文清下定了决心,道:“本来洛家有些事情,只有男儿才知道,可是哥哥知道你心智过人。便破例告诉你吧,其实这也是祖父的意思,想要为洛家留一点火种。” “我们的祖宗曾是唐皇的心腹重臣之一!” 他丢下了一个炸弹,炸得洛凝差点从凳子上弹了起来。 唐皇的心腹重臣! 唐皇留给世人的除了盛世传说和风流佳话外,还有一个集天之财的大宝藏。 洛凝看着洛文清,希望他摇摇头。 洛文清却点了点头,“是,唐皇将藏宝图分为七份由人分别保管,洛家便是其中之一。而后,洛家改门换庭,远离国都,辗转数百年,后来到达了陇西,才更姓为‘洛’。直到一百二十年前,大华朝建立,才迁至临安。洛家藏宝图的事情,除了继承人之外,再无人得知。直到十五年前,十四叔中了榜眼,皇帝坚持点了他为天使,去青海宣旨。” 他说的十四叔,就是洛凝的父亲。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帝心 “没有人知道圣旨的内容是什么,清海王逼死了你父亲,随后便造反了。”洛文清继续说道。 洛凝瘫坐在了椅子上,泪如雨下,这时她已分不清自己是洛凌还是洛凝,只觉得心如刀绞。 她自出生起,便无父无母,但是祖父和祖母将她父母的点点滴滴告诉她,父亲是多么的才华横溢,母亲是多么的温良贤淑。在她的心里,父母一直陪伴在身边,一直以为他们的死只是意外,现在知道是一场人为陷害,怎么能不恨。 她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胸膛里像被塞满了浸了冰水的棉花,又涨又痛,却又无法发泄,若是旁人,还能去寻个公道,可那是皇帝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凝儿……”洛文清犹豫着。 洛凝扶着椅子扶手,拿起茶壶倒了一碗水,不顾冰冷一口倒进口中,像是打自己打气般,用力抿了抿唇,道:“七哥,你继续说,我没什么受不住的。” 话说到这种份儿上,也由不得她退缩了。 洛文清闭了闭眼睛,纵有千言万语的疼惜,也只能深藏心底了。 “你的父亲去世后,朝廷发了嘉奖令,但是祖父知道这是皇帝的警告。他已经知道,洛家是唐皇心腹的事情了。”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就算洛家再怎么名动天下,比起皇权,也是鸡蛋与石头,就是搏了命去碰,也只是沾他一身脏,于根本无碍,再过上几十年,谁还记得个中缘由呢。却搭上了自家性命,洛家是百年大族,有数千族人,诛连之下必定血流成河啊。 洛凝的脸发白,唇角翕翕而动。 “七哥,凝儿只是普通闺秀,不懂什么君子一诺千金,只是唐亡千年,我们又何必守着一副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凑齐的死物,搭上家族性命呢?” 原以为洛文清会生气,谁知道他闻言只是苦笑,道:“谁说不是呢,上千年啊,若非世代相传的绝密,谁会做这吃力不讨好,随时掉脑袋的事情呢。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罢了。” 他也倒了一杯水,轻轻润了润嘴唇。 这间秘室很是干净,显见平日有人维护,桌下便放着一尊精致的小泥炭炉,洛凝将炉子点燃,兄妹俩促膝长谈。 炉火摇曳,却暖不了人心。光影明淡,诉说着久远的传说,显得密室里格外寂静诡谲。 “唐皇英雄一世,算无遗策,秘密的七个心腹,彼此也不知道另外六人是谁,后来的数十年里,唐皇以各种名义,分别将他们逐出京城,直到他离世后才有宝藏的传言流出,那时七个家族早已销声匿迹,洛家辗转多次才洗清了家底。唐朝灭亡后的数百年,宝藏的传说不仅没有淡化,还越演越烈,不仅唐遗,民间,还有异族都在打宝藏的主意。在此过程中,不少被怀疑的家族都遭受了灭顶之灾。直至大华朝建立,此寻宝风潮才渐渐平息,只在江湖中还有些传言。” “其实,高祖皇帝少年时至洛家求学,也是为了调查宝藏一事,却成就了与洛家的千古佳话。”洛文清说起“成就”二字,目光明亮如星,英俊的脸庞绽放荣光,做为洛家的子孙,他的骄傲是生在骨血里的。 洛凝想到洛家,想到那座皇帝亲赐的状元山,怀念的同时,也是倍感唏嘘,原以为高祖皇帝与曾祖父的师生情是一段佳话,却隐藏着这样险恶的动机,想想都让人害怕。 “曾祖父待少年高祖皇帝以诚,渐渐使他放下了戒心,才有洛氏如今的荣耀,可是十多年前,洛阳有一姓祝的人家,因子孙不肖,变卖祖产,流出一件唐时古器,其内有一神秘图腾,疑似唐皇亲自篆刻,此事在江湖上引起轩然大波,最后还是朝廷镇压,才能平息。祝家后人落于皇帝之手。皇帝得到了一张神秘海图,召诸多对唐史有所研究的学者前去共研。祖父应邀,他一眼便认出,此图与洛家传承千年的藏宝图同源。他隐匿不报,却不知何故引起了皇帝的怀疑。” 洛凝熟练地煮水烹茶,闻言说道:“只怕,祝家藏宝图有诈。” 洛文清没有回答,继续道:“祖父自知隐瞒不下,准备将一切托盘而出,谁知道这时他收到一封密信,信中言唐皇藏宝之事,绝对不能泄露,否则洛家必亡,原来唐皇不仅留下七个心腹重臣,还留下了一批死士,一旦他们生出异心,便给予清除。署名印鉴正是唐皇留下的集结印章!” 洛凝娥眉轻蹙,道:“能确定,这印鉴为真?” 洛文清摇了摇头,道:“家中有关唐皇的资料早已另外复刻,祖父对唐皇的了解也仅限于古籍和文献,没有真迹,无从辨别。他只能确定,皇帝那张海图,确实与洛家藏宝图是同一张。” “这是不是说明,其实皇帝已经掌握了七家唐皇遗臣中的某一家?”洛凝问道。 也只有这样才能说得通。 皇帝不知道谁是唐皇遗臣,于是将怀疑对象集于一堂,以海图相诱,祖父信以为真,却不知道真正的陷阱正是那封密信。 “祖父也是后来才想通的,为了补救,他在离京后又悄悄返回秘见皇帝,指洛家被人威胁。帝心难测,一旦有了疑心,是宁杀错,也不放过的。可洛家对大华朝的贡献是天下皆知的事情,他便是有心动手,也得顾忌高祖皇帝。当年你父亲的离世,便是对洛家的薄惩,祖父得此噩耗,于长街痛哭,江南数万学子为十四叔撰写悼文,皇帝更加投鼠忌器。三年前,你离开苏州时,我还打算送你去西域,却不想一番阴错阴差……” 洛凝没有想到,洛家与皇帝的关系,竟已恶化到了如此地步。 “七哥,唐皇交给洛家的只有一份藏宝图吗?现在唐朝都已亡千年了,难道我们洛家要世代守护一个永远不会开启的宝藏吗?” “唐皇还留下一句话,千年之后,他还会回来!” 洛文清吐出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