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风水师》 第一章 凤凰地 我姓童名狡,字狡童。请诸君切勿望文生义,其实我打小就是一个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勤奋好学的庄户孩子。 不过,我首先得承认自己算是一个好奇心比较重的家伙,对一切未知事物表现出的那种强烈的蚀心入骨般的探索欲望绝对超过任何一个同龄人。 直到现在,混迹于这样一个光怪陆离而又容易迷失自我的时代,我仍然不敢拍着胸脯叫嚣自己已经真正长大成人。但毫不夸张的说,在我身上发生过的和未来将要发生的一些离奇故事足够写几部像现代汉语词典那样厚的小说了。 我在一个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小山村——童家村里长大。 村前有一条大河蜿蜒流淌,河水四季长流,碧波荡漾,两岸水草丰美。河东岸,良田沃野,村舍井然。从山西洪洞大槐树下迁来的第一代先民在此扎根落户那一天起,这赖以生存的水源便有了一个风雅的名字“临仙河”。 临仙河的西面是一座峻秀雄奇、岚雾缥缈、绵延横亘上百公里的山脉,临仙镇的人都管她叫做“临仙山”。来龙(风水术语,古代堪舆家以龙喻山,将山峦迤逦起伏的姿态称为龙脉,来龙即指向穴山伸展的龙脉)行至童家村对面的“佛爷岭”上之后山势陡然变缓,开始向着山下的穴星坡地延伸,在过峡(输送龙脉灵气的通道)尽头处有块“凤凰地”,其外形酷似一只展翅飞翔的凤凰。 从古至今,好风水无外乎都背山面水,负阴抱阳,总的来讲应当具备四个基本条件: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古人常说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运用到精妙的风水布局上更是缺一不可。 天上有日月二曜、北斗九星、四兽二十八宿,地上便有与之对应的山川平洋、各种建筑物及道路,这叫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正所谓“上等地师观星斗,中等地师看水口,下等地师拿着罗经满山走”,只有学会观星望气才称得上是真正掌握了堪舆学的精髓。 北玄武即靠山,南朱雀指的是穴场(明堂)前方砂(阴阳宅四周的山丘、房屋、道路等景观)水组合的形态,于山则要端正秀拔而又活泼明朗,于水则要盘曲回旋,清澈甘醇,因地之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而气的踪影便是水的行迹。 如果把墓主人看作是一位已经薨逝的君王,那么玄武就如同卫士般俯首下顾,而东青龙西白虎则很像是两条胳膊交抱住陵墓,朱雀就像是百官朝拜君王一样,凤鸣歌舞。 且看这凤凰地,中央突起如泡,太极晕(又名圆晕,生气散发升腾,在墓穴上方氤氲成一圈淡淡的彩色光晕,以望气术见长的风水门派的世外高人称之为“地开花”。有道是三年寻龙,十年点穴,天星下照,地气结穴。若想习得观星奇术,必先开天眼,然后方能捕捉到那诡异莫测的气晕,进而择取上吉之壤)若隐若现,其下穴眼(金井)乃地脉生气汇聚之所。两边的龙虎砂拱卫缠护着穴场,左侧青龙峰蜿蜒舒展,连绵起伏,苍松葱翠,穴前明堂坦阔,曲水环流,水口关拦重叠;放眼眺望,山峰林立,近有案(案砂,形如古代衙门里官老爷坐堂断案的几案,主官贵)远有朝(朝山,像臣子一样朝拱作揖,亦主官贵)。特别是右侧的白虎峰卧俯柔顺,端圆秀丽,被一片茂密的黄栌(红叶)树林覆盖,林间群鸟啁啾,花香四溢。无论是观形势还是辨理气,这里都不失为一处砂环水抱、藏风纳气、百鸟朝凤之真龙佳穴。 据老辈人讲,几百年来,附近十里八村的几个大姓为了争夺那块风水宝地,明争暗斗,流血冲突不断,甚至不惜斗个你死我活。可是怪就怪在,除了明朝万历年间有户人家在争得那块风水宝地后,出过两位进士,做到了侍郎一级的高官,此后不管谁家接手,将祖先遗骨葬进去,这家人必定遭殃,轻则破财伤丁,重则家破人亡。别说金榜题名了,连孝廉(举人)都没出一个,最后他们又不得不忍痛把先人的棺木迁到别处安葬。 久而久之,凤凰地成了令人闻之色变的可怕去处。我小时候常和伙伴们去佛爷岭的红叶林中掏鸟窝,远远地看到长满野草的凤凰地里有几座空坟,煞是荒凉可怖!听说长虫(北方人管蛇叫长虫)最喜欢呆在吸收了尸气的空坟里。甚至有人干脆将凤凰地与传说中生者勿近的养尸地等同而论。 关于凤凰地为何会由吉壤变成凶穴,古镇一直流传着这样几种说法。有人说密林深处潜伏着一条大长虫,它日夜修炼,一点点吸干了龙脉输送给龙穴的灵气,导致气脉枯竭。虽说风水的精髓是得水为上,藏风次之,但其实最要紧的在于一个“气”字。地理五诀龙(觅龙)穴(点穴)砂(察砂)水(观水)向(取向),概而论之就是一个“气”字。这跟人活一口气同理,人只有死了才算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你气都没了,风水焉有不破之理? 我那善良慈祥的奶奶曾经这般给我描述那蛇精:它头大如瓮,水桶腰,身长百丈(也许更长),吐出的信子宽如炕席。它每隔三百年会下山喝一次水,它从林子里出来的时候,电闪雷鸣,飞沙走石,遮天蔽日……它把脑袋贴到临仙河的河面上,尾巴却还留在红叶林中。它张嘴一吸,半条河就没了。当然拿这样的故事来吓唬一下那些心智尚未发育健全且又淘气顽劣的小孩子是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对于咱这样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来说恐怕是要对牛弹琴了。 也有人说早年间一个背着破包袱,手拄木棍,衣衫褴褛的乞丐路过童家村时偶然发现了凤凰地,看出那是一处风水绝佳的龙穴(真穴),他便悄悄地挖出墓主人的遗骨,再把包袱里装着的他父母的尸骨葬进去。其用意不言而喻! 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叫花子,而是南方来的精通寻龙点穴之术的地师。自那以后的几年里,村民们惊奇地发现,每到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大年三十、亡者忌日等祭祀亲人的重要节日,保准有一张操着外地口音的陌生面孔鬼鬼祟祟地跑到临仙河边,对着佛爷岭的方向烧钱粮(方言,纸钱)。 其中几个胆大心细的村民觉得此事必有蹊跷,于是相约一起跟踪那个外乡人,并很快窥探到他的秘密。愤怒的村民立刻跑去报告老族长,老族长带领村里的几个青壮年将地师捉住,打了个半死,扔出村子,并警告他永远不要踏入童家村地界半步。 数月之后,地师养好了伤,趁着月黑风高,偷偷潜回童家村,他摸索着进入凤凰地,径直奔向位于坟墓东边的一块光滑弯曲的大青石。那块凤石看上去像是从地里长出来似的,做出一副引颈长鸣的姿态。 常人自然看不出这其中的门道,可地师心里清楚,石头根部连接着地表深处的龙脉。他拿出随身携带的锤子和凿子,解下棉布腰带包裹住锤头,然后在“凤凰”的脖子上凿出了一个三指来粗的洞。 神鸟的嗉囊被掏空,数年以后,龙气(龙脉之灵气,即龙穴之气)泄露殆尽,凤凰地的好风水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还有人说问题就出在佛爷岭上,这佛爷岭的外形酷似一尊坐佛。在当地百姓心中,此山乃是佛的化身,佛光普照,法力无边。你凤凰地龙穴中汇聚的生气再充盈,风水格局设计得再完美也不可能压佛祖一头。 墓主人就好比那压在五行山下的孙猴子,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怕是永世不得翻身了。即便是个风水学的门外汉也晓得,不要把祖先的尸骨埋在寺庙附近,逝去的亲人的阴魂跟神灵争香火,乃以卵击石之举,只会给子孙后代招来霉运。 还有人说是白虎峰上的红叶林在作怪。每到霜降节气,晨雾迷蒙,漫山遍野的黄栌红透半边天,宛如一片血色海洋。那枝叶上挂着薄霜,明晃晃亮晶晶,北风袭来,摇曳生姿,迷睛炫目。然而景色虽美,却笼罩着一股杀气,冲散了穴场的灵气。 还有人说……哼,这就不得不提及日本帝国主义臭名昭著的“四光政策”了。抢光、烧光、杀光,外加一条破光。 谁加的?我加的!何为破光?就是把占领区内历史上的文昌武盛之地,包括中国的正规军、杂牌军、游击队(国军和八路都有游击队)、武工队、锄奸队,甚至是民团、红枪会、土匪、游侠等各类抗日武装经常活动的区域内的一切好风水统统想方设法给你破掉。什么叫全面侵华,呜呼哀哉! 小鬼子先是从本土搜罗懂风水、军国主义思想狂热的衣冠禽兽组成“风水挺进队”。这帮牲口有组织有计划的对中国实施文化侵略,他们肆意盗掘古墓,疯狂劫掠、偷盗珍贵文物,坏事做绝,十恶不赦。后来战事吃紧,本国的风水先生不够用了,小鬼子就威逼利诱中国地师充当犬牙。 建国以前的临仙镇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它是y县(现q市)西南山区的一个小镇,北部靠近齐国故都临淄,西边与蒲松龄的家乡淄川接壤,南通临朐。其辖境内群山连绵,树木茂盛,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在明清两朝一直是q州府的西大门。 周围几个县的土匪在此聚义,他们占山为王,打家劫舍,对抗强权。因为占据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这里便成了草莽英雄的天堂。历代官府也都曾调集兵马进山剿匪,但多数情况下不是被整得灰头土脸,就是大败而归。 特别是民国初年,军阀混战,匪患猖獗,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再加上连年闹灾荒,当地百姓苦不堪言,几乎每个村子都成立了自救自保性质的民间道会门组织“红枪会”。村中青壮年忙时操持稼穑,闲时舞枪弄棒,在乱世之中靠着代代相传的血性和剽悍民风艰难生存。 在北伐军还没有打到山东,县公署出现权力真空,城防废弛之际,几股势力最强的土匪合兵一处,组成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杀向县城。他们几乎兵不血刃就攻占了县城,将繁华的北关商业古街抢掠一空,然后四处奸淫妇女,杀人放火,弄得民不聊生。 到了国民政府时期,y县迎来了一位姓杨的县长。杨县长是韩主席的心腹,此人铁石心肠,手腕强硬,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禁烟和剿匪。甭管你是开烟馆的还是抽大烟的,第一次抓住会用烧红的烙铁在胸口烙上字,第二次抓住往脸上烙,第三次再抓住直接拖出去枪毙。有一回,冯玉祥将军来县里发表抗日演讲,在视察完工作后委婉地劝诫杨县长应少杀慎杀,没想到杨县长却理直气壮地回答,锄地免不了铲棵好苗子! 禁毒工作步入正轨后,杨县长决定亲自率领保安团去临仙镇剿匪,红枪会也跟着打头阵,结果他们中了土匪的埋伏,死伤惨重,杨县长差点把小命扔在大山里。 七七事变爆发以后没几个月,日本人在青岛登陆。杨县长知道青岛一丢,鬼子沿着胶济铁路,用不了几天就会打到南阳城(y县城南城,县政府所在地)。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老百姓眼里的“青天大老爷”居然撇下阖县子民,弃城逃跑了。 据说后来杨县长在解放战争中被我军俘虏,病死在了天津的一所监狱里。临终前他烟瘾发作,抓心挠肝,身体蜷缩成弓形,好似一只干瘪的虾,死状甚是痛苦。 第二章 祖辈往事 鬼子来了以后,土匪照抢不误,给日寇的后勤运输造成很大困扰。一开始,国军想收编这支队伍,壮大自己的实力,但没有成功。反倒弄巧成拙,被土匪翻出旧账,双方摩擦不断。 等到八路军的一个营在这一带站稳脚跟,坚持打起了游击战,我军的宣传干事便向土匪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希望他们弃暗投明,共赴国难。虽然土匪仍旧拒绝合作,他们倒也能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两下里基本上相安无事。 我小时候爷爷常给我讲故事,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爷爷说国军和八路都在他家里住过,前者白天来的时候多些,后者则反之。村里人见到手里拿枪的都一律喊他们“长官”。 国军脾气臭、架子大,只要不是行军打仗,他们一般都穿的板板正正的,挺讲究吃喝,手里的家伙什儿也好使,只是枪没有八路打得准,但也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贪生怕死,不堪一击,真跟鬼子打起来也毫不含糊。 相比之下,八路的条件就差多了。那些整日风餐露宿,甚至脸上还带着稚嫩气息的小伙子通常都只穿一身打补丁的灰色军装,系着绑腿,脚蹬草鞋,唯一的一双布鞋像宝贝疙瘩似的藏在背囊里,平时不舍得穿,只有过年和急行军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穿一回。他们的武器装备许多是缴获来的,如果有幸得到一杆三八大盖或是一支王八盒子(南部式手枪),往往爱不释手。他们深更半夜敲开老乡家的门,第一句话就是大爷大娘,俺好几天没吃饭咧,给口干粮垫吧垫吧。 在老乡家里,他们从不挑食,什么馍馍(圆形馒头)、卷子(长方形馒头)、煎饼、窝头,只要是能填饱肚子,来者不拒。爷爷说,这些棒小伙子最爱吃煎饼卷大葱,里面抹上农家自己做的豆瓣酱,他们就着一碗热汤,一顿能啕(狼吞虎咽)五六个。 爷爷那时候还小,大概只有十岁出头的样子。有一次,爷爷心血来潮,趁着一个八路军战士睡着了,就偷偷解下他的子弹带。爷爷心想,那条子弹带看着鼓鼓囊囊的,应该装着不少子弹,偷几颗拿出去跟伙伴们一起玩,肯定不会被发现。于是他打开了子弹带,登时傻眼了,里面装着一截一截跟子弹差不多长度的高粱杆芯!爷爷后来偷听大人们谈话才知道,八路的子弹都装在贴胸的特别缝制的口袋里。其实也没有多少子弹,根本浪费不起,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绝对不是一句空话。 多年以后,爷爷在回忆往事时,还不无感慨地说,那些小伙子不容易啊!一般情况下,哪个八路军战士被安排在哪个老乡家里投宿都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如果其中一个小伙子连续两个月没来敲门,爷爷就知道他可能永远不会再来了。 另外,临仙镇又刚好处于鲁中山区抗日根据地和清河平原抗日根据地的交界地带,鬼子时不时的就要带上伪军进山扫荡,企图扼住这用无数革命先烈的英灵筑就的交通生命线的咽喉。 跟鬼子斗了那么多年,老百姓也号准了鬼子的脉。鬼子的小分队平时都呆在炮楼里,一般不会出来瞎转悠,他们也怕遭暗算。但凡看见天上有飞机从济南机场那边飞过来,就表示鬼子的大部队要开始大规模扫荡了。其中最臭名昭著的要数五十九师团,都是一群丧尽天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这个时候,村里人都要集体往山上转移,藏到事先挖好的山洞里。一路上拖家带口,老婆哭孩子嚎,让人看了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最受苦遭罪的莫过于那些小脚女人了,走一步歇三步,气喘如牛,双腿发软,若被鬼子撵上,她们就是活靶子。 我奶奶十二岁时就被她亲娘逼迫缠足,先用竹板夹住,再以布条层层缠绕紧密,裹成个“肉粽子”,钻心的疼痛。我曾经近距离参观过我奶奶的脚,并因此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我无法接受一个如此善良的女人竟会长着那样一双丑陋的小脚的残酷事实。我不知道旧社会的男人每天盯着老婆的小脚过日子,他们晚上会不会做恶梦。 那是一双怎样的脚?除了大脚趾,其余四个脚趾都折断贴在足底,就像四只在泥浆中垂死挣扎的蝌蚪。那根突兀的大脚趾好像吸收了其它坏死的脚趾的营养,脚趾甲呈圆柱状,又粗又硬,以至于在对付它时,指甲刀和剪子都一筹莫展,要用小钢锯解决。 而任由这一切发生,竟然只是因为一条无比荒唐的理由:不缠脚的大闺女嫁不出去。这世上还有比人类的想象力更可怕的东西吗? 从古至今,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把中国女人的小脚比作三寸金莲、雨后春笋。唉……这该让我说啥好呢……我不能违心说好话,更不能欺骗自己的良心。在我看来,中国女人的小脚更像是遭逢旱灾的棒槌(玉米),或者是霜打的茄子,亦或是被田鼠啃过的地瓜。它们毫无魅力可言,没有一丁点值得赞美之处。缠足是炎黄子孙最丑恶的“杰作”,是人性泯灭的活化石。 想想活在当下的女性同胞说走就走,还真是潇洒!能勇敢地走自己的路也许是好事,但首先应该以心为指南,才不会迷失自我。你们说呢? 凤凰地里的那块凤石也在一次扫荡中,不幸被鬼子飞机丢下的炸弹炸毁了。有一次,村里的妇女正在做军鞋纳鞋底子,飞机投下的炸弹正好落在院子里,人肉挂到树上。 我奶奶的娘家姓周,周庄坐落在佛爷岭西北方向的山麓,与童家村隔河相望。鬼子的炮楼就建在我奶奶家附近的土崖上面的一块开阔地上。 周庄的整个地势东高西低,躲在据点的瞭望塔里居高临下,四周景观一览无余,尽收眼底。 我奶奶她二叔说,鬼子的口味很特别,饭菜里不准加盐,要加糖。她二叔是镇上临仙酒楼的大厨,被鬼子抓去给他们做饭。一起被抓的还有她二叔带的一个小学徒。师徒俩每次往炮楼里挑水,都要爬坡走一段很长的路,累得汗流浃背,头顶冒烟。 到了门口,鬼子就用刺刀逼着他们先喝上一瓢。清冽甘甜的泉水下了肚,只觉得冰冰凉凉,神清气爽,浑身舒坦。小徒弟烧火的时候,乐呵呵地说,哎呀,太君也知道心疼人儿咧! 他师父瞪了他一眼说,那帮吊玩意儿贼精贼精咧,生怕咱们往水里撒耗子药(方言读月)药死狗日的。 有一天,小徒弟正在茅房里拉屎,被两个喝醉酒的鬼子强行拖到外面给打了一顿。 无缘无故挨了揍,小徒弟心里愤愤不平。等那两个鬼子走后,他从旮旯里捡了一块土坷垃擦腚(那时候在农村用纸擦屁股是一种腐败行为)。他拿着那块沾了屎的土坷垃偷偷溜进伙房,捏碎了掺进一大锅粥里,伺候太君用膳。 后来,小徒弟酒后失言,东窗事发,被汉奸告了密。鬼子把他关起来严刑拷问,什么灌肥皂水、坐老虎凳、皮鞭抽烙铁烫,花样繁多,把个小徒弟折磨得奄奄一息。 等他快咽气的时候,鬼子再把他埋到凤凰地里,只留一颗脑袋露在外面。鬼子命令周庄那个每天都早起走街串巷拾粪的老头将糖鸡屎均匀涂抹到小徒弟的脸上。 随后,鬼子牵来两条大狼狗。狼狗蹲在地上用长长的血红色舌头甜着小徒弟的脸。小徒弟感觉那两条狗舌犹如两把木匠干活使的带铁刺的锉刀,每甜一下就好像要刷去一层皮肉似的,疼得连知觉都没了。 刚开始,小徒弟还挣扎着哀嚎几句,渐渐地就只能有气无力地哼哼起来。他越哼哼,狼狗甜得越仔细越陶醉。鬼子站在不远处哈哈大笑,而后手舞足蹈,嘴里叽哩哇啦地唱着什么歌儿,神态极尽癫狂。 两条忠诚的狼狗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就那样一丝不苟地甜下去,也不知甜了多少天,小徒弟的脑袋变成了一个光滑锃亮的头骨。狼狗又把他从地里刨出来,撕咬尸骸,食肉吮血,再将整副骨架甜得干干净净…… 早在前清光绪年间,英国浸礼会便在q州府开办了山东省第一家西医培训机构,即附属于广德医院的基督教医学堂。日本人攻进县城以后,立刻包围广德医院,以鸠占鹊巢之礼将一干英国佬发配到潍县集中营。小徒弟的骨架被送去医学堂“展览”,他痴罗罗地站在一群白大褂面前,真真是一(两肉)丝都不挂! 周庄那些耄耋老人还没忘了他们的皇帝老儿。他们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边抽着旱烟边拉呱(聊天),聊的都是和死刑有关的事。中国人很忌讳一个“死”字,但是很喜欢看死人的热闹。例如砍头的时候,大家都挤破头跑去围观,可曾有谁怕过? 你听这个老头子说,大清国有秋朝二审,啊……那啥……斩监侯不还分情实、缓决、可矜和留养承嗣四等咧!仁君的朱笔不勾冤魂,官家定了咱的死罪不见得就非杀头不可,就是非死不可,哪有不让人收尸的道理呀?国朝光绪二十六年,啊……那啥……也就是庚子年,各位爷们都还记得那年县里发生过什么大事吧?童家村的男人,十个中倒有八条好汉!这日本子他放狗将那孩子活活甜死,浑身就剩一点骨头架子了,还要拉去医院“暴尸”,心真是黑到家咧。当年德国鬼子砍义和拳的脑袋也没这么干过不是?这日本子他不长腚眼子,长腚眼子的人谁能干出这事来! 你再听那个老汉子讲,大清国、民国,半斤对八两!嘿嘿……不过咧,挨枪子儿总比砍头要好,顶多就是身上多俩血窟窿,还能得个全尸咧。那孩子……啧啧,可怜哟! 鬼子原本打算连我奶奶她二叔也一块宰了,但一时又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厨师,只好作罢。打那以后,她二叔去伙房做饭的时候,鬼子就专门选出一个人来在火灶旁站岗。 她二叔一想到自己的小徒弟死得惨不忍睹,哪还有心情好好做饭,就用大铁勺刮得锅底刷啷刷啷响,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天爷爷控诉,日本子啊日本子,你管天管地,管不着中国人拉屎放屁……你们他妈的知道自个儿为啥不长个儿吗?都是让心眼子给坠的!吃吃吃,俺让你们吃,都麻溜地滚去茅房吃屎吧! 站岗的鬼子听不懂中国普通话,更听不懂q州方言,他凶狠地盯着眼前这位身材粗壮的厨子,像一根冷冰冰的木头杵在地上。他右手紧握一杆上了刺刀的三八式步枪,枪贴紧身体立着。 假如这是一个近距离电影镜头,此时应该慢慢上移了。当鬼子刚刚露出下巴的时候,镜头突然一阵剧烈摇晃……当镜头再次恢复正常时,我们看到画面中只有一把锋利的三零式刺刀。接着镜头缓慢下移(这很重要),然后不失时机地定格住,再给一个大特写:他还没有那杆枪高! 第三章 望气者 我爷爷奶奶给我讲过的和鬼子有关的故事还有很多。鬼子爱吃山区的柿饼、山楂、核桃、软枣、秋后蜜(一种小蜜桃)等土特产,却不愿吃煎饼。当地老百姓就猜测日本人和中国人的肠胃是否有什么不同,他们说鬼子的肠子像面条(也有说像筷子的)一样细,鬼子吃了煎饼容易消化不良,会把肠子堵住,肠子堵了就拉不下屎来,人就会被活活憋死。 村里的孩子都被迫学过一段时间的日本话。鬼子小队长姓犬养,身材短粗,长着一双罗圈腿,鼻孔下蓄着小方块胡(即卫生胡,把胡子刮得只剩这么一点既方便卫生又不失男性雄风,同时也是日本武士等级的标志,代表冷血、忠义。出身高贵的武士一般蓄八字仁丹胡,出身贫贱的武士则多数留方块胡),鼻梁上架一副圆形镜片的眼镜。村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犬养武大郎”。 犬养君每次去村民家里“串门”,口袋里都装着糖果。他哄孩子很有一套手段,他让那些小厮、闺女(q州方言里管男孩叫小厮,管女孩叫闺女)站成一排,用手抚摸着他们的头说,谁的日语讲得好,就给他(她)糖果吃。 可是日本话太啰嗦,爷爷说用日语从一数到十所花的时间都够用汉语说三十个数字了。小镇的奴化教育推行了一段时间后就搞不下去了。那个整天跟在日本人屁股后面转的狗奴才(鬼子翻译官)逢人就讲,太君说咧,中国文化大大的好! 说到鬼子的恶行,比杀人放火更令村民们感到害怕的是抓花姑娘。有一次,一个孕妇回周庄走娘家,她怕走大路会碰上鬼子,就咂摸着走山路进村。她刚走到凤凰地,不料却与两个正在巡山的鬼子狭路相逢。 两个鬼子从她挎着的蓝底白碎花包袱中搜出了一顶钉着青天白日帽徽的军帽。他们把她拖进草丛里,开始干一些不是人能干的事,他们的动作十分粗暴,这个柔蔺完了,那个接着早塌,绝望的哀嚎淹没在阵阵音萧声中……发泄完收鱼之后,这两个丧心病狂的畜生用刺刀豁开了孕妇的肚子,把婴儿挑出来抛入空坟。 村里尚未出阁的大闺女谁也不敢上街。一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插好门栓,拿一根又粗又长的圆木头把大门从里面顶死。奶奶说,鬼子总是用枪托砸门,大门结实的人家,鬼子砸不开就会自动离去;如果谁家的大门不结实被砸开了,那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鬼子晚上巡逻时踏着整齐的步伐穿过铺着青石板的街道,响亮的脚步声在宁静的村庄里回荡。起初因为没有见过鬼子长啥样,奶奶和村里的许多妇女一直以为鬼子穿的是“铁鞋”(其实是硬底军靴)。 村里养闺女的人家为了把人藏好,可谓各出奇招,煞费苦心。有的父母将女儿藏进柴禾垛里,有的父母将女儿藏进掏空了的炕洞中,而我奶奶的爷(父亲)娘则将她藏进了储存过冬蔬菜的地窨子里。 很长一段时间,我奶奶都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每天战战兢兢,如同惊弓之鸟。只有等到明月高悬的深夜降临,我奶奶才壮着胆子爬出地窨子,在宽敞的庭院里自由活动一会儿,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我想也只有在举头望明月时,她才能深刻领悟到自己作为灵长类动物存在的真正意义。 奸诈狡猾的鬼子有时候会搞突然袭击。奶奶记得有户人家情急之下让闺女躲到了炕头的大木柜里,上面又压了好几床被褥。那次鬼子折腾了很久才走,等打开柜子一看,那闺女已经严重缺氧,昏死过去了。 我曾外祖父母觉得长此以往下去不是办法,就张罗着早点把我奶奶嫁出去。周庄与童家村互相通婚几百年,邻里之间或多或少都沾亲带故。虽然这两个村子中间只隔着一条临仙河,但是两边的风气却大相径庭。周庄人崇文,童家村人尚武。周庄人的老祖宗凭借在科场中考取功名来光耀门楣,耕读传家;童家村人的老祖宗靠精湛手艺和忠勇义气扬名乡野,薪火相传。 我曾祖父是临仙镇鼎鼎有名的石匠,同时又会干一些木匠活,还会打铁。他老人家年轻时(一战期间)下欧洲当华工,签了三年卖身契,用九死一生换来的五百块大洋给家里盖起了几间青砖大瓦房,置了十几亩良田。再加上靠祖传的手艺给城里的大户人家修造墓室、雕刻墓碑及石像生、定做寿材等活计谋生,别看他外表粗鲁,豪放不羁,实则心思细腻,而且读书不辍(知识改变命运,我觉得这一点算是我们那个家族遗传下来的磨难基因中唯一没有缺陷的部分),尤其喜欢钻研一些佛典道藏和风水类的古籍,平时也给人算命看相、断个阴阳宅、测测吉凶祸福什么的,就这样渐渐积累了些家底。虽说谈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称得上衣食无忧了。 因为有这段出洋的经历,我曾祖父是乡里少有的见多识广之人。他生得高大魁梧,勇武过人,爱打抱不平,做起事来雷厉风行,而且不畏强暴,一身正气,在乡民心中享有很高威望。 后来,我曾祖父在老族长的力挺下先是当上了童家村的村长,没过几年又接任红枪会的“大师兄”(会长,领头人),再后来又被推选为镇公所的镇长,一时风头无两。 媒人手里拽着一根宿命的红线敲开了我曾祖父家的大门…… 民国三十一年,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爷爷迎娶了我奶奶。我奶奶嫁到童家来时年方十九(虚岁,农村习惯叫法),她比我爷爷大了整整六岁。婚后的生活……该怎么说呢! 尽管那时各种县立小学、省立中学和国立大学已经遍地开花,可是农村依然以私塾教育为主。童家村私塾就设在童氏宗祠的一间东厢房内。 在这里设帐教书的是周庄的一位前清时期的老秀才。周夫子白发皤然,银须飘飘,戴着一副老花镜。他整日里不苟言笑,端庄刻板,令人心生敬畏。有一回,我爷爷闹肚子,顺手从惜字纸匣(一种长方形木匣子)里拿了一张带字的纸擦屁股,被周夫子逮个正着,屁股上挨了好一顿戒尺,痛得他哇哇大哭。 古人认为每个汉字都是有灵魂的,平时捡到带字的废纸要放入惜字纸匣中,等积攒到一定数量,就拿到野外去烧了,然后挖个坑将纸灰埋起来。古人同样认为,用有字的纸擦腚乃是亵渎圣贤的恶行。圣人一旦生气了,后果很严重,我爷爷的屁股就是最好的例证。血淋淋的教训啊! 我爷爷不好好念书,老是逃课,我奶奶就每天早上煮俩鸡蛋哄着他去上学。唉,婚后的生活……该怎么说呢! 抗战胜利前夕,八路军在佛爷岭上打枪,枪声响了一夜,暴风雨肆虐了一夜。鬼子撤退时正赶上临仙河发大水,这些来自人间的恶魔被洪水猛兽瞬间吞噬,几乎全军覆没。 奶奶说,鬼子害怕过河,又不会游泳,一旦让洪水卷跑,鲜有活命者。我表示有点怀疑,日本是一个岛国,四面环海,捕捞业那么发达,在海边长大的人怎么可能不会游泳呢?可事实胜于雄辩,一个小队的鬼子基本上都溺水而亡了,侥幸活下来的几个鬼子也被中国军民俘虏,临时关押在镇公所的仓库里。 第四章 埋尸 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镇公所的大院子里挤满了前来看热闹的百姓。院子中央的木桌上放着一台“话匣子”,一个猥琐的老男人在千里之外的某间密室中酝酿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诡异,好像说话时被人掐住了脖子,又像是得了便秘,憋足了肺气,却还是拉不下屎来。有个国军军官说日本天皇正在宣读终战诏书。周夫子曰,怎么不发个罪己诏? 日寇投降,国土光复,普天同庆。八年来,全镇的老百姓一直过着被奴役、践踏、戗戮的地狱般的生活。现在,他们终于等到了可以报仇的这一天,一个个恨得咬牙切齿,群情激愤,恨不得将捉住的鬼子乱棒打死、剥皮抽筋、焚尸灭迹、挫骨扬灰。 然而仓库外面有荷枪实弹的国军士兵站岗,门口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闲杂人等莫入”。好嘛,受苦受难的民众倒成了闲杂人。 我曾祖父问那个国军军官,你知道俺有几个儿子吗? 国军军官回答说,我听说童镇长好像是有三个儿子吧。 我曾祖父说,是的,俺真有三个儿子。俺大儿是个榆木疙瘩,干啥啥不行,尽管俺给他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叫“战欧”,可是窝囊废终究是窝囊废,烂泥糊不上墙,这俺认命了。俺小儿童仁才结婚三年,虽说已经有了女人,但他还是个娃娃,挑不起大梁,这俺也认命了。你知道谁最像俺吗?是俺二儿!俺二儿童仰天十六岁参军打鬼子,十九岁被鬼子砍了脑袋。日本子把仰天的头装在一个笼子里,让汉奸送到俺家中。俺把仰天的头摆在炕桌上,俺爷俩面对面坐着,边喝边聊,俺对仰天说,儿啊!龙生龙,凤生凤,你是条汉子,你爷娘没白生养你,一路走好!你要是想家了,就托梦给你爷娘。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告诉你爷是谁砍下了你的头,你爷会砍下他的头来祭奠你! 我二爷爷牺牲的时候还未成家,按照农村的规矩光棍死后不能进祖坟。我曾祖父偏偏是一个不信邪的人,干脆把我二爷爷埋在了凤凰地里。建国后镇政府追认我二爷爷为抗日烈士,又把他的尸骨迁葬到烈士陵园。 那个国军军官对我曾祖父说,童仰天是犬养武大郎杀的,这没错!但你无权杀他,上峰有命令,要保证每一个战犯活着接受审判。如果我没记错,你儿是去投了八路对吧? 我曾祖父心中燃起一团怒火,他死死地盯着那个国军军官,两个眼球布满血丝,那双深邃的眼睛好像能摄人魂魄。 人群中有个农民声嘶力竭地喊道,还审个啥?!日本子就是祸害,不杀留着干啥?!枪毙犬养武大郎!枪毙日本子! 在场的老百姓都跟着一起喊,枪毙犬养武大郎!枪毙日本子! 犬养武大郎在两个士兵的押解下去上厕所,他刚走出仓库就被愤怒的民众围住了。周庄那个拾粪老头背来一筐粪,旁边闪出两个年轻力壮的小青年,一人扭住犬养武大郎的一条胳膊。拾粪老头把犬养武大郎的脑袋使劲往粪篓里按下去,不停地按下去,怒吼道,畜生,你也有今天,闻闻吧!好生闻闻!记住这味!尝尝吧!细细品尝,记住这味! 拾粪老头又抬起头对那个国军军官说,长官,临仙酒楼那个小学徒死得好惨啊!俺这些年心里一直过意不去……俺让这头害人猪闻屎吃粪,可还是难消心头之恨。 国军军官看了拴在院子西墙边一棵梧桐(泡桐)树下的两条大狼狗一眼,对拾粪老头说,你要是还不解气,就把那两条狼狗打死。 没等拾粪老头动手,我奶奶她二叔已经领着一群人包抄过去,将两条狗乱棍打死。 当天夜里,我曾祖父用一坛老酒灌醉了守卫。然后他手持一柄干石匠活用的大铁锤,破门而入,用锤子敲碎了犬养武大郎的脑壳。鲜血喷溅到几个日本娃娃兵的脸上,吓得他们直尿裤子。犬养的脑浆流了出来,像是在地上泼了一碗豆腐脑。 我曾祖父没有杀那几个娃娃兵,后来乡亲们问他为何不杀,他说冤有头债有主,他还说面对那几个孩子时他想到了我那还未成年的爷爷。论年龄,他们跟我爷爷仿佛大(差不多大),可他们真的只是一群孩子吗?我爷爷还没学会杀鸡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杀人了。 那个国军军官只是下令将我曾祖父关起来,倒没怎么为难我曾祖父。等把那几个娃娃兵转移到县城的监狱以后,就把我曾祖父释放了。他说狗死不能复生,请几个娃娃兵引以为戒。他还说我曾祖父干了一件在当时来说很多中国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 我爷爷听说鬼子投降后,城里有些曾被日寇奸杀了老婆的鳏夫把日本娘们抢回家当媳妇。那年月,这样的小道消息在乡下屡见不鲜,难辨真假。 赶跑了日本子,老百姓本以为从此可以过上太平日子了。但很快就爆发了内战,国军和八路同室操戈,互相拼个你死我活,爷爷说打鬼子的时候都没这么狠过,中国人杀起中国人来眼皮都不带眨一下。 死尸摞成山,血水流成河,y县城几度易主,临仙镇几度易主。多年以后,当地的几处“万人坑”因为阴气太重,没有哪个生产大队愿意把它辟成宅基地,人民公社只好拿来盖学校。 那一排排墙面上裸露着红砖的平房,那一间间宽敞明亮的教室,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升入小学时,它们依然还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风雨无阻。我就是坐在那样的教室里读书,站在那样的旗杆下仰望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并且在那样的操场上尽情奔跑,从而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 还乡团杀回来了,气焰十分嚣张,八路准备紧急撤退。因为缺军费缺粮食缺物资,几乎什么都缺,一位指导员就向我爷爷“借”了二十块大洋。 分家的时候,我爷爷分得了四十块大洋,他把钱埋在了凤凰地里他二哥坟前的石供桌下面。指导员给我爷爷写了一张欠条,并拍着胸脯保证,等全国解放了,你就拿着条子去县政府兑钱,人民政府是不会亏待你的。 济南战役打响后,我爷爷在“打进济南府,活捉王耀武”的震天口号的感染下,参加了担架队,去给解放军抬伤员。因为那次是我军首次发动大规模攻城战役,经验不足,所以伤亡比较大。 子弹像狂风暴雨一样袭来,冲锋号里发出死亡的召唤,正在冲锋的士兵们一排排倒下去,如同收割机在收割麦子。不知有多少手拿木棍、镰刀、扁担、钢叉、锄头、镢、锨等“秘密武器”的庄稼汉,亦不知有多少推着小推车、或者是挑着担子、或者是抬着担架、或者是赶着骡马的农夫,他们有的被打伤了胳膊和腿,有的被打烂了头,有的被击瞎了眼睛,有的被击穿了肚子、心肺以及肠子。 有一颗屁股后面拖着硝烟的子弹以极快的速度钻透了正在奔跑中的一名士兵的膝盖。他咧着嘴痛叫一声“亲娘哎”,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紧接着,第二颗子弹飞来,钻进他的嘴巴,再从后脑勺钻出来,枕骨部位炸开一个碗口大的血洞,好像一块石头砸烂了一个西瓜。与此同时,他身后不远的一个匍匐在地的浑身瑟瑟发抖的农民不顾一切挣扎着要爬起来,这第二颗子弹又在他的咽喉处钻出了一个血窟窿。子弹继续往前飞,又从我爷爷的裤裆下面钻了过去…… 第五章 乾坤印 那是我爷爷平生头一次进省城,他没有看到向往中的城市的繁华景象,所到之处残破凋零,哀鸿遍野。那些即将登上城头的士兵都杀红了眼,拼了命往上爬,中弹后纷纷从云梯上坠落下去,那场景简直就像是一头疯牛正在抖掉身上的虱子。 炮弹呼啸着划过天空,仿佛令空气都要燃烧了。落到阵地上,遍地开花,血肉横飞,大地颤动,震耳欲聋……我爷爷茫然地站在一堆肢体残缺的死尸中间,他完全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世界突然静得可怕。担架从他手中滑落,他不知道该救谁好。空气中混杂着各种气味,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血腥味,哪些是硝烟味,哪些又是人的大便散发的气味。 前线的医疗条件非常差,经常缺军需药品,医疗设备也不齐全。有的基层战斗连队要么卫生员还处在实习期,医术不高,又没啥经验,只好边战斗边学习,要么干脆就是乡野郎中出身,对外科手术一知半解,往往救护措施不是很到位。许多需要截肢的重伤员不能及时转移到后方的野战医院治疗,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我爷爷曾亲眼目睹一位丧失了大部分手术器械的战地医生在两名护士的襄助下,他们用一把从木匠那里借来的锯子,硬生生锯掉了一名刚入伍不久的年轻战士的小腿,并让其伤口浸入滚油中杀菌消毒,最后再撒上些金疮药,缠紧纱布便了事。因为术前没有采取任何麻醉手段,这名战士疼得哭爹喊娘,呻吟之声传到阵地对面国军的耳朵里,听得他们心惊肉跳,连枪都端不稳了。 城破之后,我爷爷曾悄悄问过一个国军俘虏,你们为啥守不住城?你们为啥打不过解放军?那名俘虏回答,城隍爷靠不住。 因为大部队要迅速南下集结为发起淮海战役提前做好准备,所以打扫战场的任务就交给那些思想觉悟高,积极支援前线的革命群众。我爷爷和另外十几个民夫分在一个小组,他们被连夜派往城外,负责掩埋尸体。 夜风呼啸,乌鸦哀鸣,月亮缩在黑色的流云后面窥视着满目疮痍的大地,随处可见陈尸狼藉的凄凉景象,周围笼罩着一股死亡的气息。因为尸体太多,有些还残缺不全,已经难以分辨哪些是士兵的残肢,哪些是难民的断臂,埋尸小组的组长觉得大家都挤在一块影响工作效率,就建议大家分头行动,天亮后仍在原地集合,再一起返回营地吃饭。大家都表示没有异议,其实有的人已经动起了歪脑筋,随时可能趁机开溜。 我爷爷一手擎着火把,一手扛着铁锹,踩着密密麻麻如同蜂窝一样的炮弹坑踉跄前行,坑中泥水混合着污血,在火光的照耀下散发出紫黑色的气晕。 野狗和苍狼神出鬼没,疯狂拖拽撕咬尸体,就连老鼠好像也饿疯了,壮着胆子溜过去要分一杯羹,它们龇着大门牙,表情贪婪,在品尝人肉的美妙滋味中消磨时光。此刻,我爷爷看上去很像是一位背影落寞的拾荒者,而那火把则像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指引着许多游荡的孤魂奔向冥府的大门…… 我爷爷刚把几具尸体埋好,还没走出去多远,只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他猛地回头,看见一个诡异的黑影正在从土里往外扒尸体,那黑影借着暗夜的掩护,等于披上了一件隐身外衣,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双透明发光,宛如两颗幽绿珠子的眼睛,令人不寒而栗。我爷爷小时候经常跟随我曾祖父去临仙山的深山老林里打猎,对于山间的各类飞禽走兽可谓再熟悉不过了。他不用举着火把凑近观察也猜得到,那肯定是一条嗜血的野狼。不过,我爷爷也深知一条落单的狼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假如现在他撞上的是一群狼,那他也只能哀叹一句:吾命休矣!即便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依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只手紧握住铁锹的同时,另一只手开始不停挥舞着火把,心中祈祷那条狼会不战而逃。 躲在深山里的野狼都不惜长途奔袭,跑到平原城郭附近兴风作浪来了,可见这世道已经乱到什么程度,可见那股浓浓的血腥气已经弥漫在天地间。 那条狼与我爷爷对峙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后,它突然仰天长嗥,凄怆幽怨的叫声划破宁静的夜空,飘向远方……我爷爷登时吓出一身冷汗,转身拔腿就跑,没跑几步脚下被一具尸体给绊了一下,一头摔进了前面的一个炮弹坑里。 他躺在一片死尸中间装起了死人,等了好一会儿感觉外面没啥动静了,才又鼓足勇气慢慢爬上坑壁的边沿,发现那条狼竟不知所踪,只剩下一具被狼肢解的残尸散落一地。正当他长舒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劫时,那条狼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突然扑到他面前,血淋淋的嘴巴还叼着一颗人头。 我爷爷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失足再次跌入坑中,经过一阵剧烈的翻滚后脑袋撞到一个硬物上,当场昏厥过去。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爷爷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子正靠在一辆侧翻着的黑色福特小汽车的车头部位。那条狼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爷爷揉了揉昏沉发痛的脑袋,从地上捡起磕碰掉的棉帽重新扣到头顶上,然后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血涌上头,眼前一黑,差点又晕倒。 那个时代的乡下人一年里也只有两个季节的衣服可供遮羞,要么披夏装,要么穿冬服,没有别的选择,再加上那时还没有温室效应这种变态物种,气温普遍比现在要低一些,因此通常还没到冬季,人们就已经都换上棉袄棉裤了。 我爷爷往上提提松松垮垮的大棉裤,再扎紧系在腰间的黑布绳子,立马觉得身上有了热乎气,气力也恢复了不少。他这才摸索着从地上拾起两张草纸,这两张草纸原本是垫在帽子里面,生怕弄脏了帽子。然后他又从怀里掏出洋火,先点燃草纸,再引燃早已熄灭的火把,借着火光他看到那辆福特小汽车车身扭曲凹陷,车窗上布满弹洞,可以想象得到这样一件价格不菲的舶来品被难民夹在拥堵的路上,而后穿越炮火时都经历了哪些可怕的事情。 我爷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慢慢走近小汽车,打着火把一照,眼前的景象顿时令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禁不住连退数步。 车里连同驾驶员在内的五个人都死了,而且死相极其悲惨。那名年轻的男司机半边脸烂成肉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另外四位乘客很可能是一家四口,男女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男主人西装革履,虽然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但是这具尸体仍不失儒雅的气质,他歪倒在副驾驶位上,一条胳膊被数颗子弹截断,上半截手臂耷拉在一边,下半截手臂连接着的那只手却还死死抓住一个抱在怀中的黑皮包。 那皮包鼓鼓囊囊的,好像里面装着很重要的东西,以至于在临死关头,它的主人仍然不愿放弃它,想要把它带到另一个世界。男主人的额头上还嵌入一块炮弹碎片。 女主人一身锦绣旗袍,看上去娴静淑雅,端庄秀丽,贵妇人的外表下还依稀透着大家闺秀的影子。她和一双儿女坐在后排,面对生死抉择,母爱的本能令她毫不犹豫地保持着像老母鸡张开翅膀一样翼护小鸡的姿势,那两个孩子安详地蜷缩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只是他们也都身中数弹,梦落黄泉。 从穿着打扮方面基本上可判断出这家人非富即贵,我爷爷只是好奇,在临仙镇即将解放的前一个月,就连我们镇上最大的地主周百万那样的土财主都想方设法逃到台湾去了。这家人怎么会挤在难民队伍里,稀里糊涂地就命丧荒郊了呢? 那天夜里,我爷爷实在是受惊过度,本想一走了之,但是他老人家平日里跟着我曾祖父吃斋念佛,对神灵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那潜藏在心底深处的善念怂恿他再次走到福特汽车前。 我爷爷没坐过四个轮子的小汽车,自然连车门也不知道怎么打开,他就用手中的铁锹强行破坏了车门,再把那五具尸体从车里一个个拖出来。当我爷爷去拖男主人的尸体时,男主人的双手始终抓着那个皮包,这引起了我爷爷的注意,都说人在咽气时如果有未了的心愿,那么死后尸体就会存在怪异的举止,好奇心驱使我爷爷打开了那个黑皮包…… 一道淡红色荧光倏然间喷薄而出,映红了我爷爷稚嫩中透着几分老成的脸庞,当我爷爷看清了那东西是什么,眼睛里精光流转,百感交集,竟然激动地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爷爷双膝一软跪下去,捧起那东西,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才沉吟道:“一千五百多年啊,你终于露面了。” 第六章 羊皮古卷 这是一块红黄相间,色泽盈润,密布鸡血色旋纹,细腻的纹理如同树木年轮一样的奇石。它大约一尺见方,透着历史的沧桑余味,被雕刻成印章模样,却又像极了一个方形匣子。与其说它是印,倒不如说它是玺更贴切,只不过材质并非美玉而已。 细审之下,我爷爷发现这块奇石当腰一周遗留下隐秘的接缝,不仔细看还真的很难捕捉到那点蛛丝马迹。这方印似乎是由两块石头拼接在一起的。但以我爷爷出身石匠世家,对石头有着与生俱来的精准直觉来判断,这方印应该是由一整块石头精雕细刻而成,而且我爷爷捧着这方印在手,感觉没有想象中那么重,想必是这块奇石曾被古代某位天马行空的能工巧匠先切割开来,将里面掏空后设置了极其巧妙的机关,同时放入需要保存的贵重物品,再把切开的两块石头仔细拼对起来,以达到完美无瑕的境界。 童氏家族与县城里某个古老而神秘的锁匠世家私交甚笃。每次我曾祖父进城办事,顺便去找那个家族的一位老锁匠师傅叙旧的时候,都会带上我爷爷去外面见识一下,也好让两家的后代子孙保持联系,增进情谊。我爷爷跟老锁匠的儿孙们相处融洽,在老锁匠家里看的听的多了,耳濡目染,也窥得一二分奥秘,可以说受益匪浅。 他们家不是普通的锁匠世家,混迹于市井之中替人造锁开锁只因迫于生计,权当一种谋生的手段。其实他们最擅长摆弄各种机巧的古物,像什么宝盒宝匣宝箱宝印之类的古董,到了他们手中,不管机关设置得有多巧妙,他们都能想尽办法替委托人开锁取宝,很少有难倒他们的时候。 我爷爷曾听那老锁匠说,早在远古时期,q州一带便生活着一支能征惯战的部族——东夷部落。东夷人最先发明了弓箭,以神鸟凤凰为图腾,兼有太阳崇拜,他们不但擅长捕鱼狩猎,而且箭术高超(夷者,一人负弓也。东夷即指东方的神箭手,没有任何种族歧视的意思),还善于制造各种精巧的机关、兵器、古玩和奇珍异宝。 东夷人将风姓伏羲氏太昊尊奉为始祖,中华人文始祖伏羲(配女娲)位列三皇之首,创先天八卦,从此宇宙间便诞生了一种可以穷极乾坤、包罗万象的智慧。东夷人凭借负海之饶以及沉迷于搞各种发明创造,部落的实力日趋强盛,其文明发达程度曾一度超越以华夏正统自居的炎黄集团。 姬姓轩辕氏黄帝经阪泉之战击败姜姓神农氏末代炎帝(炎帝并不单指一个人,它既是部落首领的名字,又是整个部落的代称,神农氏先后出了许多个炎帝,每一代首领都可称为炎帝。其他部落亦同),两大部落结成联盟,逐渐融合在一起,于是造就了以龙为图腾的华夏集团的兴盛。之后华夏集团不断东进南下,不可避免地与强大的东夷集团兵戎相见,征战不休,由此拉开了两大集团之间两千多年的嗜血战争的序幕……这同时也是一场龙凤之战…… 以新霸主黄帝为首的华夏集团和以九黎部族大酋长蚩尤(九黎又名九夷,源出东夷,分为九个部落,每个部落有九个氏族,蚩尤的八十一个兄弟分别掌管一个氏族,他们个个威武雄壮,勇猛无敌。传说蚩尤是世界上第一个用青铜制造出五种金属兵器的人,根据《史记?封禅书》记载,东夷人活动的核心地带——古齐国疆域内盛行祭祀“八主之神”,其中第三位便是兵主战神蚩尤,齐国人尚武,尤其崇拜战神蚩尤,就广建庙祠以示纪念)为首的东夷集团在涿鹿展开大战,一决雌雄,经过一番激烈厮杀,最后蚩尤战败,被杀于青丘。为了防止九黎部族东山再起,黄帝下令将蚩尤的尸身和首级分葬两处,又把蚩尤生前戴过的沾满鲜血的枷锁抛入荒山之中,那副枷锁就变成了一片血红的红叶林。 一部分九黎部族的子民被迫臣服于华夏集团,他们得到了一个蔑视性称号“黎民”,从此这个称号便用来专指生活在社会底层,时刻忍受奴役剥削的广大老百姓。这部分子民渐渐融入华夏,而剩下的那部分子民则联合东夷集团的其他部落继续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 涿鹿之战后,华夏集团吞并了东夷集团的大部分疆土和人民,黄帝乘势定鼎中原,居天下之中,睥睨四夷,因而被推举为整个大华夏部落联盟的首领。但是仍有许多部落朝秦暮楚,经常反叛,姬轩辕深知自己初登宝座,地位不稳,也许自己的威望还比不上已经死去的蚩尤。所以,当四方的诸侯方伯来朝进贡时,姬轩辕就命画师提前在军旗上画上战神蚩尤,并当众宣布要大力推行蚩尤的严刑峻法,各部落的首领见到画像中的蚩尤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面目狰狞而又威风凛凛,有些心怀二心的部落首领便吓破了胆,跪在地上叩头如捣蒜,表示会永远服从中央的调遣。坊间更是流传着另一种说法——姬轩辕从俘虏的东夷人里挑选了一批能工巧匠,为他精心铸造了一个与蚩尤的相貌简直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姬轩辕在接见各部落首领的时候,就戴上这个面具,一方面可以营造神秘气氛,以便更好地伪装自己,另一方面也是想好好震慑一下他们。 姬轩辕将长子少昊(玄嚣)分封到新征服的东夷部落的土地上当酋长。少昊及其后裔经过数代人的努力,逐渐取代东夷土著豪强,成为新的统治者。 到了尧帝时期,唐尧通过禅让的方式将首领的位子传给东夷人虞舜。虞舜忠勇孝悌,躬耕陇亩,勤政爱民,进一步推动了东夷族与华夏族的大融合。舜帝到了晚年,通过多方考察,最终决定将首领的位子传给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并铸九鼎,绘制禹贡九州图,暗合河图之象、八卦之理、九宫之数,建极中央,统御八方,大华夏集团开始由部落联盟向国家雏形过渡。按照一般的说法,好像冀州应为九州之首,实则谬矣! q州雄踞东方,居震宫,为少阳,五行属木,木色为青,青龙啸天,春雷滚滚。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春主万物生发,循环罔替,乃是一切苍生众灵的总源头。由此看来,q州实为九州之首,其威震中华的“天下第一州”的名号也算实至名归。 姒姓夏后氏大禹在年老退位之际,想传位于刑祖狱神皋陶(偃姓,东夷族首领少昊后裔),可是皋陶积劳成疾,没过几个月便驾鹤西去,大禹又准备传位于协助自己治水的大功臣益(皋陶之子,此益与东夷部族首领伯益是否为同一人,由于各种史籍的记载有出入,史学界一直存在争议),竟遭到大禹之子夏后启的嫉恨、迫害、攻伐,夏后启很快篡位,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家天下的奴隶制世袭王朝——夏朝(也有的历史学者认为夏朝仍然是一个部落联盟性质的政权,殷商才是中华民族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益在中原受挫困窘,无处容身,只得星夜逃回本部族的领地,躲进q州箕山(此古地名历来众说纷纭,实乃“史学界口水仗”的资深受害者,亦难考证详实,官方史书所言未必全真,民间传说也未必就是空穴来风,笔者谨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之教诲,此处斗胆采用《y县图志》的说法,箕山即原郑母镇(现有行政区域均已划入谭坊镇)的香山)隐居,潜心创作《山海经》。 第七章 五帝钱 东夷人感到愤愤不平,许多部落陆续从大华夏集团中分裂出去,东夷与夏王朝又陷入无休止的拉锯战之中,哀鸿遍野,生灵涂炭。 再后来,益及其传人便在q州的核心区域(现q市)营建了一座固若金汤、气势恢宏的城池——“益都之城”,并很快发展成山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东夷各个氏族虔心朝拜的神圣殿堂。由此这座神秘的都城就顺理成章的担纲起东夷对抗夏王朝的大本营的重任……直至两千六百多年后的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期,高齐皇帝为了纪念益,便以益的名字在东阳城(因位于南阳河(弥河支流,《水经注》载为“阳水”)以北,北阳河以东而得名)设立一个新县,即今y县。 靖康之变时(1127年),金兵大举南下,将东阳城焚掠一空,州治县治移往南阳城(因位于南阳河以南而得名,站在县城周围的高山上俯瞰城池,其形如一头卧牛,故又名卧牛城),并先后置于金、元的统治之下,期间屡遭战火荼毒,依然屹立不倒,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明洪武初年,省会正式由y县迁至济南,此后历经明、清、民国,一直到建国以后的1986年撤县设市,南阳古城作为县治首选的地位从未被撼动。 话休絮繁,东夷部落继益之后又一位大英雄横空出世,他就是有穷氏首领后羿(此君与神话传说中射下九个太阳的大羿并非同一个人)。有穷国的士兵个个箭术一流,勇猛善战,国君后羿更是一名神箭手,勇冠三军。而此时正值夏后启的儿子姒太康在位,他沉湎酒色,荒废政事,生活极度腐化奢靡,闹得民怨沸腾,国家到了岌岌可危的境地。后羿趁着太康外出打猎数月不归的机会,率领东夷雄师一举攻破了夏都斟鄩(在今河南偃师二里头村),太康被迫流亡到阳夏(在今河南太康县),不久便郁郁而终,史称“太康失国”。 太康卒后,其弟仲康继位,但他只是一个傀儡,大权都掌握在后羿手里。后羿总揽朝政,独断专行,飞扬跋扈,压得仲康喘不过气来,没过几年仲康也抑郁而亡。仲康一死,其子姒相继承傀儡君位,后羿自忖经过几年的经营,他已在华夏集团中站稳脚跟,又觉得夏后相这厮碍事,干脆把他赶出了国都,自己登极为王,史称“后羿代夏”。 夏后相先是投奔斟灌氏(姒姓,宗室,夏王朝的一个方国,在今山东寿光境内)和斟寻氏(姒姓,宗室,夏王朝的一个方国,在今山东潍坊境内)暂时找个栖身之所,然后准备借助同姓方国的力量,重整旗鼓,杀回旧都,光复河山。可惜此时英明神武的后羿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开始贪图享乐,笙歌燕舞,腐化堕落,就被他宠爱的奸相,同时也是他的义子寒浞(东夷寒国人,妘姓寒氏,出自火神祝融苗裔伯明氏,方国在今山东潍坊境内)给谋害了。 寒浞篡位后,当即下令将后羿的尸体剁成肉泥,掺入毒药做成肉饼分给有穷氏族人享用,吃了肉饼的都中毒而亡,不愿吃的也惨遭杀戮,有穷国的子民几乎被屠灭殆尽。后羿曾亲自为寒浞赐婚,寒浞娶了九黎蚩尤氏的后代姜蠡为妻,她身强体壮,武艺超群,也给丈夫生了两个神勇无敌的儿子,长子名浇,次子名戏。但寒浞是个大色鬼,他不仅弑主自立,还霸占了主人的宠妃纯狐(一说是纯狐与寒浞勾搭成奸,东窗事发,两人共同设计除掉了后羿。纯狐出身于东夷一个盛产美女,且以九尾狐为图腾的部落,这个部落有一个氏族叫涂山氏,涂山氏出了一位女汉子叫女娇,女娇便是人王大禹的妻子),不过寒浞本人并非如圣贤书上讲的那样残暴不仁,昏庸无道,相反他还算是一位比较有作为的君主。寒国在他的治理下开疆拓土,逐渐变得强盛起来,夏后相见一时复国无望,只好暂且迁都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阳西南),养精蓄锐,以图他日能东山再起…… 寒浞当然不能给姒相任何可以苟延残喘的机会,扫荡夏王室残渣余孽的号角已经吹响……寒国兵分三路出击,左军由寒浇统领攻打斟灌氏,尽管斟灌氏首领姒开甲率领军民拼死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国破身死,斟灌氏的疆土成了寒浇的封邑。右军由寒戏统领攻打斟寻氏,斟寻氏首领姒木丁也积极整军备战,双方在潍水(今潍河,山东省最长、流域面积最广的一条河流)展开激战,斟寻国的舰船被寒戏派出的“水鬼部队”凿沉,最后全军覆没,姒木丁壮烈殉国,斟寻氏的领地成了寒戏的封邑。自此寒国大军已成功剪除了夏王朝残存政权的左膀右臂,寒浞亲帅中军直捣帝丘,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攻破了夏王朝的陪都,擒杀姒相,大肆屠城,焚毁宗庙。夏王朝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草民黎庶不是被杀,就是被掳去做了奴隶,夏王朝国祚中断,暂时宣告灭亡。 姒相的妻子后缗(有仍氏首领之女,方国在今山东济宁东南)当时正身怀六甲,她忍辱偷生,趁乱从王宫的墙洞里钻了出去,逃回娘家有仍国,这才给夏王室保留下一点血脉。 十月怀胎期满,转眼间就到了即将要临盆的日子。对于一个称职的母亲来说,分娩无疑是痛苦的,却也是无比幸福的。命途多舛而又坚忍刚强的后缗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取名叫少康。 少康打小聪明伶俐,长大后更是出落得文武双全,领导才能出类拔萃,很快就得到了外祖父的赏识,遂任命他为有仍国的牧正(牧官之长,主管畜牧业)。可惜好景不长,寒浞知道少康躲在他外公家,就绞尽脑汁想着怎么除掉他,少康觉得呆在有仍国已经不安全了,索性不辞而别,连夜逃往有虞氏(姚姓,舜帝后裔)的部落。 有虞国(在今河南商丘虞城东)的首领虞思(舜帝之子商均的儿子)见少康一表人才,又知他是夏王的遗腹子,便愈加器重,不仅让他当了庖正(御厨之长,掌管饮食,在夏朝这是一个级别很高的官职,只有首领的心腹才能担任此职务。例如庖人伊尹表面上看只是个小厨子,但他后来辅佐商汤建立了商朝,终成千古贤相),将两个女儿许配与他,还赏赐给他一块十里方圆的肥沃土地——纶邑(在今河南商丘夏邑县),特恩允准其组建一支五百人的私家卫队。 凭借这点家底,少康韬光养晦,励精图治,一点点壮大了自己的实力。他四处颂扬先祖大禹的功德,感化了许多逃亡在外的夏后氏遗民,又争取到了以伯靡为首的一批夏朝旧臣的鼎力支持,回归者纷至沓来,国力大增。 少康见报仇复国的时机已到,便开始谋划进攻寒浞。他先派女艾(中国有史记载最早的女间谍、女将军,上古时期女人也是可以领兵打仗的,例如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就是一名运筹帷幄的大将军)潜入寒浞长子寒浇的封地,女艾将收集好的情报秘密送出城去,然后与城外的王师里应外合消灭了浇,夺了他的地盘。与此同时,少康又派长子季杼(史载最早发明用兽皮制作铠甲的人,同时也是夏朝鼎盛时期的一位君主)去攻打寒浞的另一个儿子寒戏,并且大获全胜,占领了其封地。 寒浞痛失爱子,等于没了左膀右臂,元气大伤,只得转攻为守。而少康则步步为营,慢慢蚕食寒国的领土,不出几年便兵临旧都斟鄩城下,夏军将城池围得铁桶一般,尽管东夷人血战守城,最后城池还是被攻破了。寒国灭亡,寒浞被处以极刑,至此少康终于不辱使命,恢复中断了四十多年的夏王朝的统治,史称“少康中兴”。 第八章 狡童进城 少康之后,季杼继承王位,继续对东夷用兵,征伐叛逆,基本上稳固了对东方各部族的统治。但是东夷中一个新的部族——商族部落逐渐兴起,这个部落以玄鸟为图腾(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拥有灿烂的青铜文化,崇敬鬼神,并且发明了中国最早的汉字之一甲骨文。商族人凭借高度发达的文明很快便在东夷各部族中脱颖而出,成为一股新兴的争霸势力,成为夏王朝潜在的威胁。 那时候黄河中下游泛滥成灾,商族人不得不经常迁徙,到第十八任君主南庚(子姓,商王沃甲之子,商王祖丁之弟,商王朝王位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带有明显的东夷特色)在位时将国都迁至奄。商奄之地起初在q州,到第十九任君主阳甲在位时迁往曲阜。直到第二十任君主盘庚继位后才把都城迁往殷(在今河南安阳小屯村)。这一时期,在古q州境内还有另一个强大的夏朝方国季荝氏(居昌乐营丘)。 夏朝末年,夏桀残暴不仁,宠幸东夷族有施氏(方国在今山东滕州境内)首领之女妹喜(喜姓),只顾享乐。商汤在伊尹辅佐下建都于亳(在今河南商丘),励精图治,以图夏政,经鸣条之战大胜灭夏。由此,商族人入主中原,为绚丽多彩的华夏文明锦上添花,逐步走向鼎盛…… 商朝时,古q州一带活跃着一支强大的部族逄伯陵氏(先封在潍坊临朐,后居昌乐营丘,一说逄者,姜也,炎帝后裔。一说逄伯陵即逢伯陵,为神箭手后羿徒弟逢蒙的后代),后来逄伯陵氏被蒲姑氏取代,再后来蒲姑氏又被纪国(在今寿光纪台镇)取代。 入主中原后的商族人变得奢侈腐化,毫无斗志,经过中原文明几百年的同化,他们与远在东方的夷族同胞之间渐渐产生了隔阂。到了商末,殷纣王帝辛骄奢淫逸,酒池肉林,又有红颜祸水妲己献媚主上,祸乱朝纲,致使摇摇欲坠的商王朝连年对东夷大动干戈,民不聊生。西方的周族人趁机崛起,周文王、周武王在姜子牙辅佐下励精图治,经牧野之战大胜灭商,从而奠定周朝八百年空前绝后之基业。 新王朝的主人论功行赏,封土裂疆,出生于东海之滨(在今山东日照境内,《尚书?禹贡》记载:“海岱惟q州”,西起泰山,东至大海都是东夷的领地)的姜尚厥功甚伟,被封在美丽富饶的齐地,是为第一代齐侯(齐太公)。姜尚率军先后征服忠于殷商的强大的东夷土著莱夷和纪国,并“因其俗,简其礼”,顺时而动,因地制宜,最终平定东夷的大部分土地,建立起伟大的齐国。 到了周成王时期,周朝大举东征,又平定了剩余的一部分东夷土地,东夷土著被迫离开家园,流离失所,有的说法是他们迁徙到了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成为鲜卑族和高丽民族的祖先之一(存疑,不过鲜卑族和东夷族的子民都善于骑射,而且他们的皮肤都很白,祭祀、丧葬、生活等方面的风俗习惯也大同小异。如今韩国人无耻地将孔子奉为祖宗,莫非……),有的说法是他们逃到了日本列岛和台湾岛,成为大和民族和部分台湾土著的祖先之一(存疑)。 又经过几百年的春秋争霸以及战国争雄之后,东夷族彻底融入华夏族,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他们并没有消失,我们仍能呼吸、感触到那个伟大部族的一丝血脉之气。他们的传奇历史令我们心驰神往、热血沸腾…… 在齐鲁大地上,像公输般一样继承了东夷人高超的手工技艺的能工巧匠可谓数不胜数。那些风餐露宿的先贤们在名山大川间跋涉,在街道巷陌中穿梭,为各种宗教、园林、陵墓、城防艺术默默贡献出智慧结晶,留下一件件旷世杰作,特别是北魏、北齐和隋唐时期的一批摩崖石窟造像堪称巧夺天工,万古长青。童氏家族曾是那些古老技艺最忠诚最坚定的守护者,而那不仅仅是故事,还包含着一段绵延不绝的不应被遗忘的历史与文明。 因为条件所限,我爷爷只能匆匆挖了一个大坑,将那一家四口连同那个青年司机的尸体一起拖入坑中排好,然后就地掩埋。他又从附近搬来几块石头压在没有任何标记的地面上,口中默诵几句《金刚经》里的禅语: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这就算是为亡者超度了。 我爷爷从死尸堆里捡了一床破棉被包裹住乾坤印,再用一条麻绳捆扎住,然后就背着那床棉被心怀忐忑地返回了营地。半个月后,打扫战场的工作干得差不多了,我爷爷领了路费,准备回家。 这一次是坐火车返乡,由于处在战争时期,胶济铁路被军方征用,车厢里挤满了伤员,顺便搭载了一些难民。我爷爷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凝望远处的山川美景,再看看近处满目疮痍的战火痕迹,他心里五味杂陈,暗叹一声:能活着回家真好! 我爷爷在y县火车站下了车,先去路边小摊吃了顿油条,喝了一碗豆腐脑,体内一股暖流涌动,在那个饥不择食的年代,这好比享用了一顿满汉全席,直觉浑身无比舒坦。他寻思着应该马上赶回临仙镇找我曾祖父商议一下乾坤印的事,毕竟姜还是老的辣。但他心里有太多解不开的谜团,或许那时的他还太过年轻,沉不住气,总感觉无形中有股力量把他往老锁匠家的方向推……他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先去拜访一下老朋友。 他径直去了东关,敲开了老锁匠家的大门,老锁匠一家久未与我爷爷谋面,他们都围在我爷爷身边嘘寒问暖,又备下酒席,热情招待。正好老锁匠家里还有一位尊贵的客人到访,那是一个道行高深的神秘老者,那老者与童氏家族和老锁匠的家族都渊源匪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等老锁匠的家眷都各自回房休息去了,我爷爷便把偶然捡到乾坤印的事和盘托出。神秘老者颇感讶异,很想开开眼界,于是我爷爷从行李中谨慎地取出乾坤印,神秘老者只看了一眼,就已经神魂颠倒了。 神秘老者说这乾坤印里面藏着一件绝世宝物,要求老锁匠务必将它打开。我爷爷半信半疑,又十分忌惮那行咒语,便向他俩道明利害,然后就要将宝印收起来。神秘老者继续给我爷爷灌迷魂汤,说得天花乱坠,又一个劲儿劝我爷爷喝酒。我爷爷觉得神秘老者跟平时判若两人,不禁感到疑惑,但他心想,神秘老者坚持要打开宝印,想必里面的宝物非同小可,也许能帮自己解开心中的谜团,甚至是解开童氏家族那个千年谜团也说不定。 老锁匠是少数民族,那个尚武的民族的宗教信仰是禁止饮酒的,但却有饮茶的传统。老锁匠便以茶代酒相陪客人,几杯酒又下肚,我爷爷已经禁不住诱惑了,最后同意让老锁匠打开宝印。起初老锁匠也不太愿意冒险,但是碍于情面自然不好推脱,就取来一个黑色布缎包,打开后里面插着十几根长短粗细不一的金属针,有铁针、钢针,还有银针。这些针乃祖传的“完能钥匙”,平时轻易不肯使用,它们是各种密封周全的宝箱锁具的克星。 第九章 三个美女 老锁匠捧着宝印走到墙边供桌那里,将宝印端放在供桌上,再把那个布缎包也一并供上。然后他在铜盆里净了手,手拈三炷香点燃插进香炉,恭敬地拜了几拜,我爷爷和神秘老者也对着宝印恭敬地拜拜。接着,老锁匠跪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叩拜时额头贴紧手背,身体俯伏在地,姿势十分古怪,几乎是五体投体。先是烧香磕头,而后又虔诚祈祷,老锁匠似乎是在做着某个古老的特殊仪式,可能是汉族和那个少数民族某些敬神礼仪的结合。几百年下来,那个少数民族长期与汉族杂居,风俗习惯必定也融入许多汉族的元素。 老锁匠起身捧过宝印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捻着胡须,沉吟少许,神秘兮兮地说宝印上浮雕着盘龙,两只眼睛和嘴巴里各有一个针眼大小的细孔,这三个细孔就是锁眼。 两只眼睛上的锁眼是天眼与地眼,嘴巴里的锁眼是人眼,合起来便是天地人合一。这乾坤印内部构造极其复杂,一般人想开锁取出宝物简直可以说是痴人说梦。老锁匠握住凤纽试着旋转,果然是活动的!他先将凤首对准乾卦,再转向坤卦,然后又将耳朵贴在宝印上聆听,里面有很奇怪的微弱声响,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划破了一张纸。 接着,老锁匠从布缎包里仔细挑选了三根针抽出来,双手各捏一根针,插入盘龙的两只眼睛轻轻捻动,再用牙咬住一根针插入盘龙嘴中,借住舌头的力道轻轻转动。我爷爷和神秘老者静静站在一旁观察,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打个喷嚏都可能坏了好事。老锁匠聚精会神,丝毫不敢分心,不一会儿额头上便泌出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咔哒一声,老锁匠所有的动作随之停止,他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他的手腕微微颤抖,尽管无比紧张,但他还是努力保持镇定,小心翼翼地取出了那三根针……突然,毫无征兆地从三个锁眼中喷出了三股青烟,顿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味,三个人只觉得意识开始模糊,天旋地转起来,我爷爷和神秘老者几乎同时昏倒了。 老锁匠苦笑一声,面容失色道:好厉害的毒烟,到底还是没能躲过去……说完,他也一头栽倒在地。 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爷爷和老锁匠先后苏醒过来,他们发现神秘老者早已不见踪影。桌上放着的乾坤印不知怎么被打开了,只见里面放着一本羊皮古卷,确切地说应该是半本。因为很明显有人撕去了后面的一部分,至于除了羊皮古卷,宝印中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宝物已经不得而知。这恐怕只有找到神秘老者才能问出答案。 老锁匠拿起古书,紧盯着封皮上的四个篆书大字“望气心经”,脸上阴晴不定,他用颤抖的手翻看着,发现这半本残卷几乎都是用篆书写的,只是最后一页的文字是一种难以辨识的古老文字,跟宝印上刻着的那行神秘文字应该是同一种文字。他心中翻江倒海一般,禁不住犯起了嘀咕:难道这本羊皮古书是用两种文字写成的,还是后面半本的神秘古文是前面篆体字的解释?神秘老者为何要单单留下这一页呢?难道它们会是那个彪炳史册的强悍的少数民族失传已久的文字吗? 想到这儿,老锁匠愈发激动,眉毛胡子颤动不已,他神色慌乱地翻过宝印,凝视着刻在宝印底部上的那五个篆体字,口中喃喃自语:擅启者绝嗣……吾命休矣! 内战打完了,我爷爷又回到了家乡,继续种地。我爷爷把在外面经历的事都一一向我曾祖父汇报了,讲到乾坤印的时候,他遮遮掩掩,吞吞吐吐,最后在我曾祖父追问下只得道出实情。 我曾祖父仔细翻看着那半本羊皮古书,眉宇间喜忧参半,但他深邃的眸子里分明透出某种深深的渴望,甚至还隐藏着一点小小的贪婪。我爷爷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恭敬地站在一边,低眉顺眼,时刻准备聆听教诲。我曾祖父说那残卷是一本绝世风水秘籍,我爷爷登时双眼放光,兴奋不已,但我曾祖父却又接着说可惜他们父子没有福分,那本风水秘籍万万不得研习,只待有缘人来洞悉其中的秘密,希望童氏家族后代中能出个可造之材。我爷爷仿佛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失望之余猛地想起那行咒语,竟不寒而栗,他问我曾祖父该如何是好,难不成童氏家族真的会断子绝孙么?我曾祖父把羊皮古书重新藏进乾坤印中,闭上眼睛随意转动了几下凤纽,这下宝印又锁死了。他沉默良久,而后睁开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悠悠地说,这都是天意!从今以后,童氏家族的人最好不要再跟老锁匠一家以及那个神秘老者联系了。 说完,我曾祖父朝我爷爷摆摆手,示意他赶快抱走乾坤印,将它藏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好像从那一刻起,宝印已经变成一个比瘟神还可怕的东西。 我爷爷将宝印藏好以后,日子又恢复了往昔的平静。按照我曾祖父的嘱咐,童氏家族的人与老锁匠一家渐渐断了联系,而那个神秘老者也再没有出现。后来,我爷爷从熟人口中得知,老锁匠的两个儿子都未添男丁,真真是绝了香火,从那以后,我爷爷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 大山里的土匪也被解放军清剿干净了,老百姓总算盼来了梦寐以求的太平日子。可是全国刚解放,百废待兴,政府和人民的日子都过得捉襟见肘,甚至可以说惨不忍睹。 那时候谁家有人老了(方言,死了),别说修墓室了,就连口薄皮棺材也买不起,尸体用草席卷巴卷巴,往死孩子坑里一扔就算完事。我爷爷空有一身好手艺,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家老小忍饥挨饿。 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第一个孩子——我大姑刚巧又赶在家里最困难的当口降生了。他们一共养育了十个孩子,越穷越生,这倒是个奇迹,所有的孩子竟然都养活了,这更是个奇迹。 咳,中国人即便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愿抛弃“多子多福”的观念。 我爷爷跟我二爷爷关系最好,我爷爷就想着多生几个儿子,将来也好过继一个给我二爷爷,不至于让我二爷爷绝了香火。可命运造化弄人,十个孩子中只有两个具备传宗接代的功能。而我大爷(大伯)先天智力出了点问题,算是半个残疾人,终身未娶。我又是我爸的独子,当然也就成了爷爷眼里的独苗了。 我从小就以自己有八个姑奶奶而倍感自豪。亲姑姑多了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收压岁钱的时候……每逢过年,我的姑姑们都来走娘家,亲人们齐聚一堂,美酒佳肴,欢声笑语,那才真叫过了一个有年味的年!爷爷奶奶作古以后,家里一年比一年冷清,昔日的快乐如今只能当成一种美好的回忆了。 因为坐月子期间营养不良,我奶奶的奶水还不够奶孩子的,襁褓里的婴儿饿得整夜啼哭,当娘的听着心都碎了。我奶奶就劝我爷爷拿上指导员写的那张条子去县政府先兑点钱应急。 我爷爷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进城一趟。他是这么打算的:国家现在正处于困难时期,咱得努力追求先进哟,做个思想觉悟高的新公民,绝不能落井下石。要不就先支取十块大洋?十块没有就五块。如果县政府实在没钱,给咱发点米面粮油什么的也中(方言,也行)。 打定了主意,我爷爷就从牲口棚里牵出一头瘦骨嶙峋的毛驴,让它驮上两筐山货,一起往城里赶去。 走到半道上,突然传来了要土改的消息。我爷爷从土改工作队干部口中得知,城郊一带的农村已经搞起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打土豪劣绅,批斗地主富农,要做到耕者有其田,人人平等,建设拱铲主义社会。 涂改工作队的干部还说,凡是家中积蓄超过二十块大洋的即便不被打成dz,也会被划入福农行列。有几个罪大恶极的dz、福农已经被人民zf枪毙。 我爷爷听到这儿,后脊梁骨直冒冷汗,他偷偷撕碎了那张欠条,掉转驴头跑回家去了。我爷爷向我曾祖父禀明实情,我曾祖父也预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但他毕竟在乱世中摸爬滚打了几十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他当即做出了一个英明的决定:要赶在涂改工作开展前,把家里多余的房子、良田、牲口等财产无偿分给那些无d少d的村民。 dz老财童拔毛(此人十分吝啬,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有些好事的村民盼望着他倒大霉,被人拔光身上的毛,所以就给他起了这个绰号)舍不得自己那份家业,结果就被涂改工作队的同志抓了起来,关牛朋、戴高冒、脖子上挂木派、五花大绑游接、开公婶大会、轮番批逗……受苦受难的节级弟兄上台诉枯,现身说法,涕泪纵横…… 童拔毛跪在地上浑身颤抖,他既像是在狡辩又像是在哀求似的哭道,长……长官(脸上挨了一鞋底后,腮帮子红肿)同……同志,俺跟你们一样,俺也是个种地的。俺家里只不过是比一般人家多几间房子,多几亩地而已,俺可没有欺负过穷人呐!俺不抽烟不喝酒不耍钱不找窑节,俺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满大街的拾粪(脸上又挨了一鞋底,嘴唇破了流血)……俺那些宅子那些地都是俺省吃俭用、从牙缝里一点点抠出来的。天天吃肉?(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打死俺俺也不敢想呀!俺也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沾点荤腥。俺亲儿子娶媳妇摆酒宴,俺都没舍得往菜里放肉,这一点全村的人都可以给俺作证(脸上又挨了一鞋底,鼻血留下来)……乡亲们呐(不停地磕头)……各位大爷大娘、叔叔婶子、舅舅妗子、弟弟弟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爷啊娘啊……请你们说句公道话吧……(众人沉默不语)。 涂改工作队的同志做了一番思想工作后,村民们围拢过去,他们开始对童拔毛采取行动。棍棒打、剪刀捅、锥子攮、菜刀砍……童拔毛倒在血泊中,他被开堂破肚,肠子流了一地,他的鼻翼翕动着,鼻孔微微张大,目光呆滞,眉毛随风浮动,眼角挂着一滴清泪……他死了。 我奶奶和村里的小脚女人们哪见过这种阵势,一个个胆战心惊。其中一个妇女吓得当场昏厥过去。茫然不知所措的中国母亲们面面相觑,可是不打又不行,不打就是甘当资产节级的奴隶,不打就是跟dz福农同流合污、沆瀣一气,不打就是无产节级的敌人。 她们摽着胳膊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不知道是谁先捡起了一根铺在地上的秫秸,在童拔毛的尸体上象征性的打了两下。其他妇女纷纷效仿。 第十章 老F(2583) 奶奶说有些故事她不愿再回忆起来,爷爷说有些故事他只想讲给我一个人听。奶奶讲故事的时候眼睛里总是闪烁着慈祥的泪光;爷爷讲故事的时候总是左顾右盼,好像隔墙有耳,光天化日之下家里进了贼似的。 讲完故事,爷爷总不忘叮嘱我要守口如瓶,千万不能在外面瞎说。奶奶也附和道,狡儿啊,听你爷爷的没差! 我说,你们讲的这些历史课本上都没写,你们可别诳(方言,骗)我。 爷爷说,这熊孩子……你是信历史还是信你爷爷。 我说,我信历史! 爷爷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爷爷可是过来人,历史的见证者。这熊孩子…… 我说,把那些故事讲给外人听听又能咋样,老师说我们国家提倡言论自由,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嘛! 爷爷沉默良久,摇头轻叹道,那是要枪毙的。 我哈哈大笑,不置可否,心想这老倔头,果然是个胆小鬼! 记得上小学时,学校每年都会组织学生观看革命英雄主义题材的影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我们把课桌搬出教室,只留下凳子,排列整齐。窗户上蒙以黑布,黑板上挂以幕布,然后老师指挥大家坐好,放映员开始放映那种老式的黑白胶片电影。 换胶片的空档,幕布上会投下各种俏皮姿势的手影。教室里弥漫着一股烟草、体汗和脚丫子的浑浊气味。那些黑白影片上的鲜活形象确实点燃了几代青年的革命激情。崇高的革命理想指引着他们从黑暗走向光明。 同学们憧憬着,期盼着,热烈交谈,陶醉不已,甚至是互相吹嘘,仿佛自己已经变成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王成、李向阳、邓世昌、小兵张嘎、刘胡兰、王二小……教室里变得异常喧嚷,这时老师吭吭几声,严厉训斥道,谁再吵吵,出去罚站!拥有革命浪漫主义情怀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们登时鸦雀无声。 长大了要当兵!这是那个年代无数男孩心中的第一个英雄梦。我自然也不例外,可爷爷死活不同意我去当兵。他是一个十分顽固的人,决定了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来。这与我奶奶温柔善良的品性形成鲜明对比,真不知道这对欢喜冤家是怎么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 爷爷经常在我面前唠叨,狡儿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打仗是闹着玩的吗?打仗是要死人的(方言念弟),会死好多好多人,你见过死尸吗?你见过死尸堆起来的尸山吗?唉……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每次都这样反驳他,爷爷,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人人都当缩头乌龟,谁来保家卫国! 爷爷说,你还太小,你不懂……俺要是有两个孙子,俺就豁出这张老脸去卖一个给国家,可俺只有你这一个孙子啊!只有一个!你老爷爷(曾祖父)起码还有三个儿子呢。俺向天爷爷起誓,俺这一辈子可是本本分分做人,一辈子吃斋敬神,没干过一件伤天害理的事。咱老童家传到你这一代咋就成了独苗?咱老童家祖祖辈辈也没出过独苗啊! 我看不惯爷爷像个怨妇似的发牢骚,就一个劲儿的跟他顶嘴。爷爷实在没辙了,最后抛出一句:你是木命,金克木,你没有摸枪的命。看到爷爷气得山羊胡直哆嗦,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但我心如明镜,奶奶曾私下里对我说,她不止一次听见我爷爷说梦话,爷爷说我是戊辰大林木命,八字土旺,按五行当以金泄土,金又生水,水聚财而养木,便可化煞招福,且我命中缺水,就更离不开一个“金”字了。 后来,我稀里糊涂的就将两扇心灵的窗户献给了伟大的应试教育,当兵的事自然也就泡汤了。爷爷看我戴上了眼镜,非但不向我表示亲切的慰问,反倒有点幸灾乐祸地说,两只眼“瞎”了,总比在战场上丢了小命强。嗬,这个老倔头! 渐渐长大以后,我似乎明白了一些道理,但似乎又越活越迷茫了。我想念我的老倔头了,常常暗自垂泪……永远不会再有那样一个人掏心掏肺、诚诚恳恳地在我耳边唠叨那些故事。 也许那些故事有那么一点真实的影子,也许那么一点真实的影子最终也会演变成故事。一切都注定要随风而逝,我这个不肖子孙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它们完完整整的记录下来——为了祭奠一段死去的历史。 我想念我的奶奶了。 感谢我曾祖父的“高瞻远瞩”,使我们家逃过一劫。土改时,我们家被划入“贫农”阶层。只是这一贫就贫了半个多世纪。 关于我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自己也没弄清楚,希望有一天谜底会揭开。我的身世大概与凤凰地有关,父亲说我沾了凤凰地的福气,那叫“龙凤呈祥”,所以他把全部赌注都押在我身上,能给的都给了,而我只能赢不能输,他是一个并不伟大但却值得尊敬的男人。 父亲常常唉声叹气地说,俺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了,只好尽心尽力培养儿子,争取让他早日出人头地。鬼知道哪一天我会不会也发出同样的感慨(当然前提是我得有一个儿子)!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是在临仙河里摸鱼、扎猛子长大的,我们是水做的精灵。童年最美好的记忆都化作了母亲河的血,迷茫的孩子何时才能返璞归真? 那是一个幸运的时代,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网络游戏,但我和绝大多数同龄的农村孩子一样,我们离大自然是那么近,大自然从来没想过要抛弃我们。 文阁结束十几年后的某一天中午,风和日丽,我爷爷把劫后余生的一大箱线装书拿出来晾晒。那些书纸张泛黄,上面留着虫蛀的眼洞,并散发着一股霉味。微风吹拂书页,沙沙作响。 我爷爷拿起一本《诗经》,随手翻到一页,恰巧是《狡童》那一篇。我父亲取来文房四宝,研好墨,将纸铺平。我爷爷提笔在宣纸上写了两个苍劲雄浑的颜体字“童狡”。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老倔头写完后,对着宣纸轻轻地吹了一口气,不苟言笑的他居然痴痴地笑了。他自言自语道,你不是要颠倒黑白吗?俺再给你颠倒过来,这就叫拨乱反正,改天换地。老倔头没有将那个小石佛传给我父亲,而是直接传给了我。他还拿出用一根红线串编起来的五枚古币系在我的手腕上,说这是五帝钱,可以驱邪避煞、招财进宝、福气满堂、保一生平安健康,尤其对化解五黄大煞,效果更是立竿见影。 这五帝钱有大五帝钱和小五帝钱之分,古代帝王被称为天子,君权神授,代天御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古代的流通货币主要是方孔铜钱,暗含“天圆地方”的哲学思想,再配上无比尊重的皇权,便形成天地人合一的格局,威力非凡,那是各路妖孽邪祟的克星。 大五帝钱指的是秦始皇半两钱、汉五铢、开元通宝、宋元通宝和永乐通宝。小五帝钱指的是顺治(北方水,色黑)、康熙(东方木,色苍)、雍正(中央土,色黄)、乾隆(西方金,色白)和嘉庆(南方火,色赤)五种通宝。五帝钱各对应五行中的一个属性,引入阴阳五德学说,五德相克,吉凶应验。五帝钱一般指的是开国五帝钱,大五帝钱收集齐全比较困难,因此十分珍贵,其威力也比小五帝钱大多了。在嘉庆以前,是没有小五帝钱一说的,嘉庆皇帝觉得经过了康雍乾盛世,清帝国国泰民安,财富惊人,并且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嘉庆皇帝感到无比自豪,自认为清帝国的繁荣强盛程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遂收缴天下古币重新熔铸,以小五帝钱取代大五帝钱。现在所说的五帝钱通常是指小五帝钱。五帝钱以地下出土的最为尊贵,威力非凡,仿造的就差多了。而我爷爷留给我的那串五帝钱正是难得的大五帝钱。 在我的成长岁月中,爷爷只在我八岁生日那年破例让我见识了一下乾坤印,他告诉我宝印中藏着一本绝世风水秘籍,谁能参透书中玄机,便可逆天而行,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并没有告诉我打开宝印的方法,只是告诫我凡事要看缘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能不能打开宝印,就看我的造化了。在我的一再追问下,爷爷拗不过我,就给我背了一段那本羊皮残卷上的口诀给我听,我默默记在心里:掌中藏八卦,九星任飞伏。堪舆断吉凶,只手可遮天。龙穴砂水向,阴阳五行求。四象定分野,心中有太极。形理皆出易,天地人合一。玄门通四海,大道如云烟。何以主沉浮,观星望气诀…… 爷爷明确告诉我,在他活着的时候,决不允许我打开宝印。虽然那时我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令爷爷如此器重,但我更希望爷爷能长命百岁。 爷爷自然也跟我说了那行咒语的厉害,但我却嗤之以鼻,虽说我大伯智力有点问题,未曾娶妻,那一支血脉算是断了。但我父亲不是还有我吗?童家并没有彻底绝了香火啊!我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爷爷,也算是对他的安慰吧,可是爷爷却只顾摇头叹气,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也就干脆不再问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长大…… 考大学,分配一个好工作,这在那些思想保守的农村家长眼里几乎是孩子改变命运的首选途径。我就好比是我爸存在银行的一笔本金,到了年末结算利息的时候也正是期末考试成绩单出来的时候。我必须登上讲台从老师手里接过一张薄薄的奖状,才算是完成了任务。 就是这一丁点寒酸的利息,也足以让一位苦难的泥瓦匠感动得热泪盈眶,因为这关乎到一个中年男人的脸面。父亲省吃俭用供我读书,供到高三家里已经入不敷出,那时奶奶又病得很厉害,可谓雪上加霜。父亲好像一夜间愁白了头,累弯了腰,我从来没见过他如此绝望。 常言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你要是穷了,大家都躲得远远的,谁也不愿意借给你钱。你看那些亲戚朋友的脸上不都写着呢吗?哎呀,我不是不想借,我也相信你不是那种赖账的人,只是我怕你还不起而已。 家族里的几个暗中关注我成长的女性长辈都跑来开导我。她们七嘴八舌地说,狡儿啊,你看你爸累死累活供你念书多不容易,咱们庄户人会写字记账就行了,念再多的书有啥用,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娶媳妇呀?!不如趁着年轻出去闯闯,挑起赚钱养家的担子,争取在城里买套房子,也好早点成家立业。 我那时年少轻狂、血气方刚,觉得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干嘛非得走读书这一条路。于是我下定决心要闯荡社会,等将来挣了大钱,就衣锦还乡,好好孝顺我爷爷、奶奶、爸爸和大爷(大伯)。 在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我背起行囊,拖着拉杆箱,踌躇满志地踏上了开往县城的公共汽车。 第十一章 探监 公共汽车将狡童扔在了市中心的一个站牌边,如同一个顽皮的孩子随手丢掉了一个纸团。 狡童沿着熙熙攘攘的街道漫无目的前行,他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下一站该去哪里。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下来,茫然四顾,突然意识到这座繁华而陌生的城市好像不怎么欢迎他这位乡下来客。他的激情立刻消退了一半,此时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失落感。他那颗孤寂的心仿佛也被匆匆人流踩扁,被滚滚车流碾碎。 汽车站附近有几家条件极其简陋的小旅馆,住宿一晚只需十五元。狡童下榻的房间里摆放着三张单人床,床上躺着三个互不相干的男人。其中一个是胖子,他长得肥头大耳,似乎已经进化成一个没有脖子的高危物种。他鼾声如雷,吵得狡童难以入眠。 另一个小伙子不修边幅,看上去很焦虑,他一根接一根抽烟,企图借助缭绕的烟雾来掩盖自己的失意。他一个劲儿的煲电话粥,貌似失恋了,他想说服电话另一头的女孩回心转意。尽管他言辞恳切,感人肺腑,但是女孩不为所动,坚决分手,这使得他的情绪瞬间崩溃,竟然像个娘们儿似的哭哭啼啼,以泪洗面。 狡童受不了刺激,他走出小旅馆,找到一家快餐店吃了一碗牛肉板面。然后他去了附近的网吧,开了通宵,整个晚上都在浏览网页上的招聘信息。他用笔在笔记本上记下那些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的联系方式。 到了白天的时候,狡童就按照笔记本上的联系方式,挨个给发布过招聘信息的公司打电话。一次次拨通电话,一次次失望地挂断。有些体面的工作需要本科以上学历,自然与狡童无缘,他只能干又脏又累的活。这时他方才明了,混一张学历有多么重要。他甚至一度动起了买张假学历的念头,但他囊中羞涩,连造假的资本也没有。 接连两天,狡童都猫在劳务市场里碰运气,结果仍旧一筹莫展。最后他浑浑噩噩地走到一个小区的宣传栏前,只见上面贴满了出租求租的广告。他突发奇想,马上赶回小旅馆,手写了十几份求职广告,张贴到市区人流量最大的几个公交站牌上及其周围比较显眼的位置。 当天,狡童接到了几个陌生电话,都是和招聘有关的。他挑选了其中两家公司去看了看,发现那些岗位跟劳务市场提供的信息如出一辙。想想也是,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为了胜出恨不能挤破头,甚至不惜托关系走后门。谁会轻易辞掉一份又体面又轻松收入又高的工作呢?只有那些没人愿意干的工作才是专门为他这样的吊丝所准备。 狡童心中刚刚燃起的一团理想之火旋即熄灭。他感觉心灰意冷,躺在小旅馆的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内心五味杂陈。 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又有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接通了电话。因为手机已经很久没接收到雌性电波,冷不丁接到女孩的来电,倒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不知何故,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柔柔的,腻腻的,嗲嗲的,听得人骨头都酥软了。从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骚体字的发音都充满诱惑,不知不觉中他下面竟有了生理反应。他在心里默念一句阿弥陀佛,暂时将这股邪念压下去。 当女孩介绍完自己公司的情况后,问狡童有无应聘的意向时,狡童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而他压根就没听清女孩说的是什么,他的注意力全被女孩的声音给吸引住了。 狡童按照女孩提供的地址找了过去,那是一家集维修、改装、洗车、汽车美容、收售二手车为一体的综合汽修厂。给狡童打电话的女孩正是这家汽修厂的客服。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涂着眼影,睫毛卷翘,奶字大,屁股圆,一双修长的美腿,十个手指精心做过美甲。她皮肤白皙,嘴唇性感,秀发飘飘,虽然只有十七八岁,但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狂野魅力。她叫妮妮,真是名如其人! 妮妮对着狡童嫣然一笑,狡童便魂不守舍了。狡童心里美滋滋的,心说,在这里工作管吃管住,又能学得一技之长,又是端的“金”属性的饭碗,正契合自身命理,更有幸天天与美女呆在一块,真可谓一举多得。 于是狡童留下来当了一名学徒工。他干起活来任劳任怨,几乎从不违背老板的意志行事,无论是酷暑夏日,还是凛冽寒冬,他总是第一个进车间,最后一个离开。 吃饭的时候,他就更显得小心谨慎了,刻意控制自己的饭量,不敢多吃。他生怕同事们笑话他是从农村来的,如若吃相不文明,会给人留下不懂规矩的坏印象。 入职后的头三年,狡童并没有学到什么实质性的修车技术,竟干杂活了。这是老板防止学徒工出徒后立马跳槽,另起炉灶的一种潜规则。尽管每天的生活差不多都是“复制——粘贴”模式,苦闷得很,但他每次装作与妮妮不经意间碰面,擦肩而过时,他竟然会莫名的紧张,内心却渴望跟美人走得更近一些。 正是这种若即若离的飘飘渺渺的感觉一直在引诱他选择坚持下去。他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也许只是想顺其自然的迎来下一个梦醒时分。 汽修厂的老板是个谢了顶的精明好色的老男人,头顶两侧仅剩的几缕稀疏的头发往头顶中央梳,企图遮住像电灯泡一样发亮的头皮。他的这副蠢模样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他和妮妮关系暧昧,这在他的员工眼里已经算是半公开的秘密了。 有一年的劳动节,老色鬼破天荒的给他的员工放了两天假。狡童因为不想独自享受旅途的孤寂,索性哪里也不去,就躺在职工宿舍的床上看《聊斋志异》。虽然他不怎么爱学习,但却嗜书如命,除了教科书外,几乎什么种类的书籍都喜欢涉猎一番。他读“闲书”不仅仅是为了增长知识,加强修养以及陶冶情操那么简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彻底战胜自卑。一个落魄的男人可以没有女人,但绝不能没有书读。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感觉肚子有点饿,就寻思着要上街去买点吃的。 他走到院子里,无意间瞥见一个位置隐蔽的大车库的库门虚掩着。那是整座汽修厂的“禁地”,老板很喜欢将狡童当作牛马一样使唤,平时却很少叫他去那座神秘的车库干活。 狡童知道那车库中停放着的都是需要改装的高档汽车,而那些车基本上都不是好道来的。说白了,秃老板跟三教九流都有来往,他的汽修厂就是一个隐秘的销赃窝点。 平时,那车库大门紧锁,现在却虚掩着,这勾起了狡童想过去看个究竟的欲望。他蹑手蹑脚地走到车库门口,四下里扫视一圈,发现并无半个人影,于是便偷偷溜了进去。 狡童是一个爱车之人,尽管他自己买不起豪车,但是有时候遇到有钱的客户前来修车,他便借修车试车的机会驾驶他们的豪车出去过把瘾,就算是那样,他也心满意足了。 进入车库后,他的注意力被一辆黑色宝马x5吸引住了。正当他准备钻进驾驶室体验一下的时候,大门外响起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情急之下,他钻到车底下藏了起来。 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走进来两个人。通过观察那两双脚,狡童立刻判断出他们其中一个是秃老板,另一个正是风情万种的妮妮。这对孤男寡女偷偷摸摸来到车库,是个傻子都能猜到他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了。 妮妮今天刻意精心打扮了一番,一身粉红色连衣裙紧紧裹住她那曲线玲珑般的曼妙身材。秃老板拉着妮妮的手径直走向宝马车,用他的臭不可闻的厚嘴纯猛烈亲问妮妮的香纯和白皙的脖子,用他的带刺的扣条贪婪吮息妮妮的嫩滑舌t。 狡童趴在地上,屏住呼吸,心怦怦直跳。他听到车头前传来一阵“吸溜吸溜”的声音,还以为那两个偷情者正在喝面条呢。妮妮按照秃老板的指示乖乖地趴在车前盖上,翘起丰满的豚部,老涩鬼迫不及待地掀起妮妮的裙摆……妮妮嘤咛一声,开始娇穿起来。 第十二章 出狱 公共汽车将狡童扔在了市中心的一个站牌边,如同一个顽皮的孩子随手丢掉了一个纸团。 狡童沿着熙熙攘攘的街道漫无目的前行,他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下一站该去哪里。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下来,茫然四顾,突然意识到这座繁华而陌生的城市好像不怎么欢迎他这位乡下来客。他的激情立刻消退了一半,此时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失落感。他那颗孤寂的心仿佛也被匆匆人流踩扁,被滚滚车流碾碎。 汽车站附近有几家条件极其简陋的小旅馆,住宿一晚只需十五元。狡童下榻的房间里摆放着三张单人床,床上躺着三个互不相干的男人。其中一个是胖子,他长得肥头大耳,似乎已经进化成一个没有脖子的高危物种。他鼾声如雷,吵得狡童难以入眠。 另一个小伙子不修边幅,看上去很焦虑,他一根接一根抽烟,企图借助缭绕的烟雾来掩盖自己的失意。他一个劲儿的煲电话粥,貌似失恋了,他想说服电话另一头的女孩回心转意。尽管他言辞恳切,感人肺腑,但是女孩不为所动,坚决分手,这使得他的情绪瞬间崩溃,竟然像个娘们儿似的哭哭啼啼,以泪洗面。 狡童受不了刺激,他走出小旅馆,找到一家快餐店吃了一碗牛肉板面。然后他去了附近的网吧,开了通宵,整个晚上都在浏览网页上的招聘信息。他用笔在笔记本上记下那些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的联系方式。 到了白天的时候,狡童就按照笔记本上的联系方式,挨个给发布过招聘信息的公司打电话。一次次拨通电话,一次次失望地挂断。有些体面的工作需要本科以上学历,自然与狡童无缘,他只能干又脏又累的活。这时他方才明了,混一张学历有多么重要。他甚至一度动起了买张假学历的念头,但他囊中羞涩,连造假的资本也没有。 接连两天,狡童都猫在劳务市场里碰运气,结果仍旧一筹莫展。最后他浑浑噩噩地走到一个小区的宣传栏前,只见上面贴满了出租求租的广告。他突发奇想,马上赶回小旅馆,手写了十几份求职广告,张贴到市区人流量最大的几个公交站牌上及其周围比较显眼的位置。 当天,狡童接到了几个陌生电话,都是和招聘有关的。他挑选了其中两家公司去看了看,发现那些岗位跟劳务市场提供的信息如出一辙。想想也是,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为了胜出恨不能挤破头,甚至不惜托关系走后门。谁会轻易辞掉一份又体面又轻松收入又高的工作呢?只有那些没人愿意干的工作才是专门为他这样的吊丝所准备。 狡童心中刚刚燃起的一团理想之火旋即熄灭。他感觉心灰意冷,躺在小旅馆的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内心五味杂陈。 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又有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接通了电话。因为手机已经很久没接收到雌性电波,冷不丁接到女孩的来电,倒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不知何故,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柔柔的,腻腻的,嗲嗲的,听得人骨头都酥软了。从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骚体字的发音都充满诱惑,不知不觉中他下面竟有了生理反应。他在心里默念一句阿弥陀佛,暂时将这股邪念压下去。 当女孩介绍完自己公司的情况后,问狡童有无应聘的意向时,狡童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而他压根就没听清女孩说的是什么,他的注意力全被女孩的声音给吸引住了。 狡童按照女孩提供的地址找了过去,那是一家集维修、改装、洗车、汽车美容、收售二手车为一体的综合汽修厂。给狡童打电话的女孩正是这家汽修厂的客服。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涂着眼影,睫毛卷翘,奶字大,屁股圆,一双修长的美腿,十个手指精心做过美甲。她皮肤白皙,嘴唇性感,秀发飘飘,虽然只有十七八岁,但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狂野魅力。她叫妮妮,真是名如其人! 妮妮对着狡童嫣然一笑,狡童便魂不守舍了。狡童心里美滋滋的,心说,在这里工作管吃管住,又能学得一技之长,又是端的“金”属性的饭碗,正契合自身命理,更有幸天天与美女呆在一块,真可谓一举多得。 于是狡童留下来当了一名学徒工。他干起活来任劳任怨,几乎从不违背老板的意志行事,无论是酷暑夏日,还是凛冽寒冬,他总是第一个进车间,最后一个离开。 吃饭的时候,他就更显得小心谨慎了,刻意控制自己的饭量,不敢多吃。他生怕同事们笑话他是从农村来的,如若吃相不文明,会给人留下不懂规矩的坏印象。 入职后的头三年,狡童并没有学到什么实质性的修车技术,竟干杂活了。这是老板防止学徒工出徒后立马跳槽,另起炉灶的一种潜规则。尽管每天的生活差不多都是“复制——粘贴”模式,苦闷得很,但他每次装作与妮妮不经意间碰面,擦肩而过时,他竟然会莫名的紧张,内心却渴望跟美人走得更近一些。 正是这种若即若离的飘飘渺渺的感觉一直在引诱他选择坚持下去。他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也许只是想顺其自然的迎来下一个梦醒时分。 汽修厂的老板是个谢了顶的精明好色的老男人,头顶两侧仅剩的几缕稀疏的头发往头顶中央梳,企图遮住像电灯泡一样发亮的头皮。他的这副蠢模样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他和妮妮关系暧昧,这在他的员工眼里已经算是半公开的秘密了。 有一年的劳动节,老色鬼破天荒的给他的员工放了两天假。狡童因为不想独自享受旅途的孤寂,索性哪里也不去,就躺在职工宿舍的床上看《聊斋志异》。虽然他不怎么爱学习,但却嗜书如命,除了教科书外,几乎什么种类的书籍都喜欢涉猎一番。他读“闲书”不仅仅是为了增长知识,加强修养以及陶冶情操那么简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彻底战胜自卑。一个落魄的男人可以没有女人,但绝不能没有书读。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感觉肚子有点饿,就寻思着要上街去买点吃的。 他走到院子里,无意间瞥见一个位置隐蔽的大车库的库门虚掩着。那是整座汽修厂的“禁地”,老板很喜欢将狡童当作牛马一样使唤,平时却很少叫他去那座神秘的车库干活。 狡童知道那车库中停放着的都是需要改装的高档汽车,而那些车基本上都不是好道来的。说白了,秃老板跟三教九流都有来往,他的汽修厂就是一个隐秘的销赃窝点。 平时,那车库大门紧锁,现在却虚掩着,这勾起了狡童想过去看个究竟的欲望。他蹑手蹑脚地走到车库门口,四下里扫视一圈,发现并无半个人影,于是便偷偷溜了进去。 狡童是一个爱车之人,尽管他自己买不起豪车,但是有时候遇到有钱的客户前来修车,他便借修车试车的机会驾驶他们的豪车出去过把瘾,就算是那样,他也心满意足了。 进入车库后,他的注意力被一辆黑色宝马x5吸引住了。正当他准备钻进驾驶室体验一下的时候,大门外响起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情急之下,他钻到车底下藏了起来。 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走进来两个人。通过观察那两双脚,狡童立刻判断出他们其中一个是秃老板,另一个正是风情万种的妮妮。这对孤男寡女偷偷摸摸来到车库,是个傻子都能猜到他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了。 第十三章 望气术 狡童的初恋女友名叫林大雅,她长发披肩,气质优雅,温婉静淑,文采斐然,是个天真的爱幻想的文艺女青年。 大雅喜欢写诗,可这是一个诗歌全面沦陷的时代,是一个靠写诗能饿死人的时代。狡童把大部分积蓄拿出来帮助女友自费出版诗集,他捧着那一本本心血之作,甭管是老相识还是新朋友,甚至是那些只有一面之缘的路人,他都诚恳地请他们收下一本。大雅成了一名诗人,可她的生活并无多大改变。以前她是一个穷人,现在则是一个穷诗人。 狡童对文学几乎一窍不通,他只是单纯的爱着大雅。这反倒成了大雅要跟他分道扬镳的理由。但他知道那不过是大雅有了新的选择而已,他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 从那一刻起,他突然明白过来,大雅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大雅了,她顿悟了,甚至可以说是像凤凰一样浴火重生了。梦想再美,终究要面对现实。诗这种玩意儿跟人一样好面子,它的左脸是梦想,右脸是现实。大雅以前说,狡童啊,我的狡童,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我深深地爱着你,将来不管是穷是富是生是死,我都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纯洁的爱情更伟大的东西了。你有车(梦想着有辆豪车),我有诗,这就够了。 大雅现在说,狡童啊,我的狡童,你车修得再好有什么用,你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了。你根本不懂诗,我也无需再写诗了。你没有车,我没有诗,咱俩还是各奔前程吧。 女诗人嫁给了一名老板,那个商人几乎什么都没有,可是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狡童常常扪心自问:是呀,只要有钱就够了,你咋就冥顽不灵?你到底还想得到些什么? 那天在车库见到的景象偶尔会在狡童的脑海中浮现…… 妮妮那天刻意精心打扮了一番,一身低凶漏鲁沟的粉红色连依裙紧紧裹住她那曲线玲珑般的曼妙身材。老瑟鬼拉着妮妮的手径直走向宝马车,用他的臭不刻闻的厚嘴纯猛烈亲刎妮妮的香纯和白皙的脖子,用他的带刺的口tiao贪婪吮戏妮妮的嫩华舍头。 狡童趴在地上,屏住呼吸,心怦怦直跳。他听到车头前传来一阵“吸溜吸溜”的声音,还以为那两个偷清者正在喝面条呢。妮妮按照老瑟鬼的指示乖乖地趴在车前盖上,翘起风满的皮鼓。老瑟鬼迫不及待地掀起妮妮的裙百,用一只粗糙的大手拍打揉弄她极具弹性的豚部,另一只手来回在她坚挺的双封上抚莫,妮妮娇穿吁吁,开始神音起来。 老瑟鬼拖掉上衣,解开皮呆,将酷子褪到西盖处。狡童马上闻到一股浓烈的狐抽味,差点恶心呕吐,他下意识地用手捏住了鼻子……过了不一会儿,宝马车微微晃动起来,狡童心想,这老瑟鬼还挺猛,可只晃了几下就停止了。前面传来老瑟鬼和妞妞的对话。 妞妞抱怨说,太软,太快,趁早把这不中用的东西割了吧。 老瑟鬼垂头丧气地说,有这么差劲嘛! 妞妞安慰道,你需要吃药了。 老瑟鬼银笑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虽然我不能满足你,但是你还有我儿子呀! 妞妞娇嗔道,老不正经的弄出一个小不正经的……我今天用验晕试纸测过晨尿了,上面显示怀晕,这都是你们爷俩干的好事!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可不想做人留,那个……早蹋身子!我听说堕过台的女孩,将来结婚后会得不晕不语症,就再也别想当妈妈了。(用手抚莫着肚皮)这可怜的小家伙也不知道是哪只不正经的小蝌斗的杰作。 老瑟鬼信誓旦旦地承诺,这孩子得生下来,反正都是我们家的种,肥水不流外人田。嘿嘿……我向你保证一定不会亏待你,我替我儿子向你保证,一定会给你一个名分。 妮妮咯咯地笑着说,你们家那只母老虎还不得吃了我呀! 老瑟鬼满不在乎地说,那个浪毕给我戴的绿帽子还少吗?!那个扫娘们儿……她就差没当着我的面让小白脸通她定眼子了。 狡童听了这些屋言汇语,惊得差点喷出鼻血来,他用手捂住嘴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笑出声来。 自那以后,狡童再见到妮妮时,脑海里总会出现一幅诡异的画面:妮妮的月同.体上贴满金片,金光闪耀,她全身上下凡是长着孔窍的部位都在往外钻小蝌斗。不消一刻,黑压压的一群蝌斗便包裹住妮妮的肉伸,覆盖了光芒。 狡童在汽修厂干了六年,从初级学徒工升格为高级学徒工,而妮妮则嫁给了秃老板的儿子,摇身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娘”。这让狡童深刻地领悟到男女之间是多么的不平等!纵然你脚踏实地,努力拼搏,到头来可能半生蹉跎,活得还不如一只小蝌斗。 婚后不久,妮妮生下了一个不知是秃老板的儿子还是孙子的大胖小子。那个婴儿的眼睛长得像秃老板儿子的眼睛,嘴巴却长得像秃老板的嘴巴。只不过有一点倒是跟爷俩都很像,那就是婴儿头顶没毛。 与大雅分手后,狡童又鬼使神差的跟大雅的妹妹小雅走在了一起。小雅身材丰满,前凸后翘,妩媚性感。她跟姐姐的性格完全不同,平日里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她任性、开朗,疯疯癫癫,而且有点爱慕虚荣。 狡童的处男之身是在一辆奥迪车里被小雅给破掉的。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小雅给狡童打电话,命令狡童开车火速赶往某家ktv去接她。她想出去吹吹风散散心。 趁着汽修厂的同事们都睡着了,他偷偷溜去那个专门改装高档车的车库,将一辆黑色奥迪a6开走了。他去约好的地点接上小雅,然后开着没有牌照的奥迪车在公路上疯狂行驶。 车子一路驶向临仙镇,最后停在了临仙河边。在临仙河流经镇上的一处隐秘的拐弯处,两边都是峭立的山崖,河边自然形成一处水湾。河水齐腰深,清凉澄澈,晚风醉人,皓月当空,夏虫聒噪。 水湾周围很安静,没有一个外人。狡童和小雅脱得一丝不挂,两人手牵着手走进湾中洗了个鸳鸯浴,之后又回到了车上。 小雅说,狡童,你还是处南呢。 狡童问,谁告诉你的? 小雅说,我姐。 狡童说,小雅,你有很多相好的。 小雅问,谁说的? 狡童说,你姐。 小雅说,我浑身发热,我们莋爱吧。 狡童说,我好像也热起来了,该咋办。 小雅说,我教你呀! 狡童说,好吧……等等,我怎么觉得有点吃亏呢。 小雅说,待会儿弄完了,你就不这么想了。 …… 狡童开车回去的时候,差点被交警查住。秃老板知道狡童把厂里准备用来销赃的轿车偷着开出去泡妞后,当即发了雷霆之怒,连个批评教育的机会都没给,就直接把他给炒鱿鱼了。 因为装了一次毕,就丢掉饭碗的,普天之下可谓凤毛麟角。由此观之,狡童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狡童与大雅之间的爱情几乎是柏拉图式的,相爱三年,每次约会,狡童只是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 唯一一次比较“深入”的接触是狡童趁大雅睡着的时候,偷偷刎过她散发幽香的双颊绯红的脸蛋。那一天,两个情窦初开的孩子都喝得迷迷糊糊,最后已经不记得是怎样去的宾馆。 大雅进屋后上床倒头就睡,狡童坐在床边,凝视着女友清秀的面容,苗条的身段,不禁想入非非。 窗外下着绵绵细雨,狡童的内心躁动不安,他觉得天赐良机不可浪费,自己很有必要干点什么。酒壮处南胆,他羞涩地低下头,扭向一边,双手开始在大雅身上摩挲起来,当隔着衣服和凶罩触碰到那两团苏软温暖的楼球时,他的手指禁不住微微颤抖。 那两团楼球仿佛与狡童心有灵犀似的,也跟着一起“颤栗”。大雅鼓胀的凶部起伏不定,狡童的心脏不停地撞击胸膛,正当他要用手去解大雅内依的扣子时,天空中顷刻间电闪雷鸣,大雨倾盆,雨点猛烈敲打着窗户,他的心里咯噔一下,手触电般缩了回去。 狡童静静地躺在大雅身边,看着她像个婴儿一样安然入睡。大雅鼻孔里喷出的略带酒味的丝丝热气扑面而来,狡童深深嗅着,一脸陶醉。他竖起耳朵聆听——窗外的雨下了一整夜,一夜无眠。 第十四章 云门老道 狡童回想过去的六年,每天除了修车还是修车,如今猛然间不修车了,他反倒无所适从,好像自己什么都不会干了。他又重新站在了六年前那个十字路口,感觉比六年前更加迷茫无助,更加忐忑不安,更加踌躇无奈了。 他开始跟随小雅出入各种灯红酒绿的场所,像夜游神一样在黑暗的城市中飘荡。他结识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很快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恶习。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全自由的人了,无所羁绊,尽情释放青春荷尔蒙。他慢慢适应并且陶醉于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生,犹如一匹桀骜不驯的脱缰的野马冲向悬崖,狂奔不止,直到坠入深渊…… 阿寿是狡童那些狐朋狗友中最贴心的一个,不过他们一开始却是不打不相识。当时,阿寿正在一位“神秘大哥”手下做事,那位“神秘大哥”在q市黑道上可谓如雷贯耳,不可一世。有一次,“神秘大哥”约了一位黑道上的生意伙伴去一家酒吧谈一个合作项目,顺便消遣娱乐一番,阿寿担当保镖,全程保护老板。 那一天,狡童正巧也在那家酒吧和几个朋友聚会,“神秘大哥”那位生意伙伴的一个手下多喝了几杯猫尿,色令智昏,想要非礼林小雅,结果被狡童和另外几个哥们围攻,阿寿过来解围,狡童不小心冲撞了阿寿,于是两人就动起手来。 一番激烈的殴斗之后,两人都鼻青脸肿,身上各自挂了彩。厮打中,阿寿扯掉了狡童挂在脖子上的那个传家之宝——双头四臂小石佛。这尊小石佛立刻引起了“神秘大哥”的注意,他怔怔地看向狡童,冷峻的目光中闪过一丝诧异,好像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似的,继而脸上又浮现冷笑,并且略有深意地点了点头。他走过去拍拍狡童的肩膀,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小伙子,今天你撞在我手里,算你走运,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 有一回,“神秘大哥”派狡童和阿寿去找一个老赖讨债。本来这种事狡童是没什么兴趣的,可当他听说那个老赖是个经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老板后,再联想自己的父亲也是一名农民工,心中陡然升起一股难以遏制的恨意,甚至觉得自己去要债有了那么点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侠骨风范。如果要到那笔钱,他们还可以从委托人那里分得四成的好处费。 那天,那个老赖死活不肯把钱吐出来,还出言不逊。狡童、阿寿恼羞成怒,对老赖动了手。虽说他俩一时没把握好分寸,下手稍微重了些,但也绝不至于构成刑事责任。他们之所以敢放开手脚蛮干,就是考虑到幕后老大黑白两道通吃,关系够硬,以往老大手下的兄弟砸个场子砍个人什么的根本不算个事,只要老大出面,没有摆不平的,顶多进局子里呆几天就会放出来。那时候,狡童年轻气盛,涉世未深,心里始终抱着这样的幻想,因此做起事来没头没脑,无法无天,但他不了解江湖的险恶,自己正一步步落入他人精心设计好的圈套中,还茫然不知,无尽的黑暗中探出一只魔爪几欲扼住他的咽喉…… 那个老赖特别滑头,借口上厕所,却偷偷报了警,还拨打了120。等警察和救护车一到,他就立马躺在地上装死。在警察赶来之前,阿寿因为临时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下楼去办一件很紧要的事,侥幸成为一条漏网之鱼。 在派出所里,面对负责审讯的民警,狡童一口咬定殴打老赖的就他自个儿,一人做事一人当,他说不知道“神秘大哥”是何许人也,在哪儿,更不知道“神秘大哥”都干了哪些违法犯罪的事,愣是摆出一副“罚款拘留轻如鸿毛,哥们儿义气重如泰山”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然而他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心想道上有道上的规矩,自己要把所有罪名扛下来,哪怕是坐几年牢也绝不会出卖兄弟。狡童哪里想得到,这次他可不是拘留几天那么简单,罪恶之手将会让他见识到一语成谶的魅力。 最终,狡童因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他觉得自己被判重了,入狱后一有机会就认真研读所能接触到的法律书籍、报刊。他这样做倒不是纯粹为了减刑,而是因为他在狱中有幸结识了一位对他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深刻影响的“贵人”——老f。 老f像个启蒙导师,孜孜不倦地向他这个初出茅庐就栽了大跟头的毛头小子灌输一些“歪门邪道”。老f曾私下里对狡童说以前有个跟他差不多同时入狱的富二代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却只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身体啥毛病没有居然保外就医了。另外,还有一个被判了刑的贪官,本身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却一直没有被收监。 在那座阴森恐怖的监狱里,老f绝对是一个神秘的存在。狱警每次点名时,对其他囚犯都要仔细核对姓名及编号,而对他则从来只是以编号称呼。狱友们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因何服刑,被判了几年,更无从知晓他姓甚名谁,真实年龄是多大,平时只好跟着狱警一起喊他的编号:2583。 尽管他自称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五十岁),但他看上去比他所报的年龄要苍老许多,好像已迈入耳顺之年(六十岁)或逾矩之秋(七十岁)的样子。“老f”这个称谓还是狡童入狱后跟2583分在了同一个监舍,2583一直对狡童特别照顾,使狡童多次免遭同舍犯人的欺凌,狡童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这样亲切地称呼他。时间长了,叫着叫着,大家就都传开了。 有传言说2583祖籍江西,早年为躲避仇家报复,被迫亡命天涯,后来流落到q市,隐姓埋名生活了十多年。也有传言说他是遭人陷害,成了两股黑恶势力火拼的牺牲品,但狡童从未见他写过申诉材料,他也从未向监狱的管理人员要求争取哪怕一个能减刑的机会。他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安于现状、与世无争的悠闲日子,事事摆出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姿态,十足的怪人一个。他向狡童讲述了许多自己当年行走江湖的离奇经历,令狡童大开眼界,受益匪浅,也让狡童猛然醒悟到什么才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在真正的江湖面前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狡童的内心暗潮汹涌,冥冥之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正鼓动他向稚嫩亮剑,向成熟靠拢…… 2583年轻时走南闯北,见识极广,而且博学多才,城府很深,不过他那长相倒也不怎么招人讨厌,甚至有点朴实无华,圆脸光头,慈眉善目,憨态可掬,随性亲和,整日里乐呵呵的,活似一尊超脱红尘、知足忘忧的弥勒佛。当他充分施展自己的高智商情商在一帮市侩中间游刃有余,且从容不迫地解决各种矛盾时,他的那份浸到骨子里的圆滑便发挥得淋漓尽致,那一刻在狡童看来,他又伪装成了一条狡猾的fox. 当然,狡童这样称呼2583最初确实没有半点贬义,可能在其他犯人眼里,他们更像是一对忘年之交。所以,每当2583问到为何要称呼他“老f”时,狡童就笑眯眯地回答,因为你是我的friend.2583也心照不宣地说,那我以后就喊你“小f”。 狡童以前是越活越不明白,而今被圈禁在高墙之内,日夜面壁思过,反倒令他顿悟了。他自知必须要为年轻气盛,不谙世事付出惨痛的代价,在像监狱这种完全封闭而又藏龙卧虎的地方,要想彻底改造一个人并非易事,他需要一个手段老辣的师傅来帮助他成长,尽快完成蜕变,而老f无疑是不二人选。 第十五章 吾兄元宝 狡童服刑一年多的时候,他那八位姑奶奶齐出动,“大张旗鼓”的来看望侄子,那探监的架势把看押狡童的狱警也吓了一跳。狡童那双充满渴望的明眸一一扫过众亲人熟悉的脸庞,她们除了岁月在其身上刻下一些谁也摆脱不掉的宿命符号,看上去比以前略显苍老外,其他方面倒变化不大。 只是狡童那双明眸深处还隐藏着一丝失望,他知道最该来的那个人却没有来,也许父亲选择了逃避,也许父亲真的被这个不争气的逆子给伤透了心。二十多年的谆谆教诲,苦心栽培换来的竟是……见了面岂不十分尴尬?狡童只得将那份愧疚深埋心底。 八个姑姑轮流嘘寒问暖,送来许多东西,自然免不了要教育一下这个误入歧途的侄儿。无非就是些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在狱里要听政府的话,认真接受改造,出来后仍旧可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之类的老生常谈的话。不过听在狡童心里倒是无比温暖,至少在这世上,他不是一无所有,他还有亲人,还有一份爱。有爱就有希望,就能看到光明,就不会走向极端。 尽管姑姑们极力用笑容掩饰伤感,狡童还是察觉到一丝不安,他知道姑姑们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还瞒着他。他把目光投向一向坦率直爽而又与他最能推心置腹交流的小姑童美丽,童美丽也扫视七个姐姐,从她们温和的略带凝重的眼神中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轻叹一口气,双手交叉着手指吞吞吐吐地说,狡儿,你……你奶奶她……在你入狱不到两个月的时候……老了(驾鹤西游)! 狡童面色苍白,默然不语,低下头,牙齿啮着干裂起皮的嘴唇,一丝丝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洁白的牙齿。他的泪水夺眶而出,胸口剧烈起伏,却只是无声地喘息着,他在极力克制自己即将崩溃的情绪,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啪嗒啪嗒坠落在大腿上,摔得粉身碎骨,他的心在那一刻也碎了。 童美丽见侄儿不说话,便仰起头让眼中噙满的泪花不至于掉出来,接着说,你奶奶走的时候,俺们十个兄弟姊妹,她一个都认不出来,俺们可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也不认得了,心里只是惦记着你一个。俺娘躺在病床上,拉着俺的手说,狡儿啊,奶奶要去天堂享福了,你可千万别伤心,别哭哈……奶奶只是放心不下你,说好的要亲眼看着你娶了媳妇再走,唉……奶奶会在天上看着你呢,就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会天天吃斋念佛,祈求菩萨保佑你的。奶奶就要走咧,只想再跟俺的好孙子说说话,再摸一摸俺孙子的头,俺现在还记得第一次抱起你的时候,你白白胖胖的,就像咱家菜园里种出来的一棵小白菜,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你都长这么大了。狡儿啊……你在听奶奶说话吗?你把头伸过来呀,让奶奶再好好摸摸,你是狡儿吗?你是俺的好孙子吗?奶奶就要走咧,你咋不回来看一眼奶奶,你咋这么久不回家呢,你到底跑哪儿去了,你咋这么狠心……奶奶就想和你说说话…… 狡童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依然沉默不语,仿佛化作了一尊雕像。 童美丽双手抓紧膝盖,略寻思了一会儿后,继续说,你爷爷他……一个月前也……走了。 狡童猛地抬起头来,眼睛里布满血丝,泪水不再那么清亮,倒显得有些浑浊,他的眼神十分可怕,透出一丝绝望。他的身子开始颤栗,进而抖得厉害,好像疟疾病人发作一样,令人不寒而栗。 童美丽欲言又止,泪水忍不住扑簌簌落下来,另外七个姑姑也都唏嘘不已,哽咽落泪。 狡童的眼球微微转动了一下,泛起光芒,他终于要开口说话了。他问小姑童美丽,爷爷临终前有什么遗言吗? 童美丽不假思索道,你爷爷说你跟凤凰地有缘,你这一生的宿命都与凤凰地息息相关,你是落在凤凰地里的一颗种子,你的根在那里……凤凰地兴,你则兴;凤凰地衰,你则衰。 狡童深深地看了众亲人一眼,又对旁边站着的狱警平淡地说,探视时间到了,我想回去好好改造。说完这句,他不再说话,起身颤巍巍地走出探监室,他知道此刻身后有八双期待的眼睛在目送他落寞的背影远去……他现在看上去像一具行尸走肉,丢了魂魄一般在走廊里踉跄前行,他猛然觉得血涌上大脑,眼前一黑,昏厥过去。 两个狱警分别架着他的一只胳膊,将他拖回了牢房。半夜里,狡童正面壁思过,铁窗外星空璀璨,明月高悬,照亮了这黑暗一隅。狡童想着想着,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情绪,嚎啕大哭起来,哭声撕心裂肺,传出去很远很远,这哭声竟让监狱的犯人感到心惊肉跳,彻夜难眠。 在狡童最低迷无助,落魄沉沦之际,老f这位长者一直陪侍左右,耐心开导他,至少在当时看来,狡童觉得他们之间是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老f比狡童早出狱半年,临出狱前,老f告诉狡童一个地址,并叮嘱狡童等将来出去后,如果找不到安身之所,就可以去投奔他。 因为他曾经无意间听到狡童诉苦说在农村流言蜚语猛于虎,坐过牢的男人多半要打光棍,所以临别时他便承诺会给狡童找个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好姑娘,不知他是认真的还是在说笑。他与狡童轻轻拥抱了一下,抚背道别,并立下誓言,苟富贵,勿相忘! 老f走后,狡童变得有些沉默寡言,今后他需要思考的事情可太多了。 在铁窗中度过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狡童无时无刻不盼望着早一点恢复自由。他甚至憧憬着,自己为“神秘大哥”做了那么多事,可谓劳苦功高,等到出狱那天,也许“神秘大哥”会带领所有兄弟来接他。从今以后,“神秘大哥”也会高看他一眼。 然而,刑满释放后,狡童却发现监狱的大铁门外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他手里提着一个灰蓝色旅行包,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品。他走出了高墙铁网,终于自由了。他告别了狱友,从此又孑然一身了。 童狡孤零零地走在路上,任凭夹杂着沙尘的风吹拂自己光溜溜的头皮。正当他六神无主之际,身后传来一阵刺耳的汽车的喇叭声。他回头一看是一辆黑色帕萨特。 车子靠边停车,从车上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光头男子,车的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一位“妙龄女郎”,长得跟太国人药一样漂亮。童狡看着那男子有点眼熟,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方才认出是阿寿。说得文雅一点,那位娘娘腔是阿寿的栾童,但说白了其实他俩就是那种关系。阿寿总说女人是天生爱制造麻烦的动物,他希望以一种无比悲壮的魄力来一劳永逸地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然而他似乎又陷入了另一种更高级的隐痛之中无法自拔。 两位故交寒暄了几句,然后他们三个偕行逛街,找了一家餐厅进去喝酒,边吃边聊,童狡从交谈中得知阿寿现在是“神秘大哥”手下的得力干将。以前在“神秘大哥”手下做事的那帮兄弟都知道阿寿的幸取向异于常人,所以时间长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即使这样,那位帅哥坐在了童狡对面,时不时跟阿寿勾肩搭背,动作暧昧,一言一行都释放着雌性荷尔蒙,这让童狡感觉特别不舒服,实在没什么胃口。 第十六章 枪伤 饭局草草结束,阿寿代表“神秘大哥”向昔日功臣表示亲切慰问,充分肯定了他为“组织”所做的突出贡献,但是童狡入狱的这三年,外面发生了巨变,而今组织内部已经没有适合童狡的位置了。 童狡凄然一笑,心领神会。阿寿将一个装着十几张薄薄的百元钞票的信封塞给童狡,就当算作是童狡的“退休金”了。阿寿倒也算是个心细的人,知道童狡刚出狱没什么可换洗的衣服,就在来的路上特意为童狡买了一身名牌户外运动装,考虑到童狡特殊的发型可能会影响市容,顺便又给添置了一顶棒球帽。吃完饭,阿寿开车匆匆离去。从此,童狡便要自谋生路了。 起初,他不敢回临仙镇,不敢回童家村,更不敢回自己的家。自从离开家乡,一晃都快十年过去了。十年前的童狡是个单纯善良、努力上进、有梦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十年后的童狡非但没能做到衣锦还乡,反而成了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流言可畏,他觉得无颜见江东父老,更没脸面对含辛茹苦把自己抚养成人的父亲。他能想象到父亲该是一副怎样的失望模样,或许父亲的梦碎了,心也死了吧? 在这三年里,童狡的奶奶和爷爷先后离世,他没能见到二老最后一面,他再也没有机会好好孝顺二老,这成了他此生最大的遗憾。他奶奶病入膏肓,临终前已经不认得自己的儿女,嘴里却一直呼喊着童狡的名字。 他记得小时候奶奶常常用手指一拃一拃测量他的身高和腰围,量完后就饱含深情地说,俺家狡儿啥时候长大呀?奶奶看着你娶了媳妇,死也能闭上眼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童狡偷偷潜回童家村。他先去了童氏家族的墓地,给爷爷奶奶焚香烧纸,祭奠一番。而后他背对着墓碑,双膝跪地,双手捂住脸,往事历历在目,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他竟然抑制不住地呜呜哭了起来,这哭声在空旷的山野间回荡,泪水穿过指缝顺着手背滑落下来。 他低声呢喃道,愿爷爷奶奶的灵魂驻足之地处处是天堂。他又猛然想到了爷爷生前常说的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痛过哭过以后,生活还得继续。想必二老会在地下保佑爱孙重新站起来,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将来爱孙能过得幸福快乐就是对二老灵魂的最大慰藉。 想到这儿,童狡对未来又充满了希望。他悄悄回了趟家,但没有进门,只是把阿寿交给他的那个装着钱的信封压在了大门边的一块砖头底下。 那块砖头下面压着一枚钥匙,童狡的父亲一直保留着这样的习惯,他知道儿子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在这世上,只有不认爸爸的儿子,没有不认儿子的爸爸。爸爸再平凡终究还是你的爸爸,儿子再混蛋终究还是你的儿子。 信封中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爸,我回家了。 童狡开始四处漂泊,因为有前科,他找工作总是碰壁。你坐过一次牢,你就完蛋了。你无法融入这个社会,你就得接着去偷去抢去拐去骗去杀,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无间地狱里享受永久折磨……没过多少天,童狡便囊资告罄,露宿街头了。 这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躺在一个公园的草坪上,仰望满天繁星。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某种渴望而惆怅的亮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心想以后就这样吧,反正也破罐子破摔了。这世界是如此冰冷,世界真大,却没有属于我的一席之地。 酒精温暖着童狡单薄的身子,他在醉意朦胧中晕晕乎乎睡着了。睡到半夜,他被一股热热的液体猛然淋醒了。他揉揉惺忪的睡眼,睁开眼一瞧,只见一条狗抬起一条后腿正对着他撒尿呢。这真是龙伏旱地被犬欺啊! 狗脖子上套着一个大酒葫芦,靠,这是什么造型!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骚臭味……他看清那是一条毛色纯白的格力犬后,登时火冒三丈,因为秃老板的汽修厂里也养着一条格力犬和一条藏獒。藏獒用来看家护院,而格力犬则要等到大雪封山的时节才能充分发挥它“天生猎手”的终极价值。格力犬是世界上速度最快、最灵活、最聪明、最凶猛的猎犬之一,它们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再狡猾的兔子也甭想在它们的尖嘴利齿下逃脱。 童狡借着酒劲发飙了,他噌地站起来,踢了格力犬的屁股两脚。格力犬冲着他呲牙咧嘴,狺狺狂吠,摆出一副随时进攻的架势。童狡不知死活,又抬脚踢了过去,格力犬一口咬住了他的鞋,撕咬起来,差点将他拖倒在地上。 童狡神色慌乱道,哥们儿,凡事好商量,你下口也忒重了点,都咬到我的肉了。疼!好疼啊……哎哎哎,你这死狗,我让你别咬了,你听不懂人话吗?!哎呦……我的脚趾头……你这死狗…… “它可是条神犬,能令一切凶煞恶鬼退避三舍。年轻人,你可不要是非不分呐!”附近突然传来一个严肃而苍老的声音。 童狡环顾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他立刻紧张起来,心里直犯嘀咕:真他娘的见鬼了,难道那声音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 “谁?!”童狡大喊一声,为自己壮胆。 周围一片死寂。 童狡觉得事情不妙,此地不宜久留,或许是逃生的欲望激发出身体的潜能,他竟一下子挣脱了格力犬的纠缠。他的鞋面上被咬出两个破洞,脚趾露在了外面。他已经顾不得许多,转过身来,一路跌跌撞撞往公园外跑去。 正当他刚要转过一座假山时,突然从假山后面闪出一个黑乎乎的庞然大物。童狡毫无防备,与其迎面相撞,他感觉那东西硬邦邦的像块石头,似乎还带着一股弹性,将他野蛮地弹了回去,并且摔了个跟头。 童狡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当他看清那东西的长相后,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愕然问道:“你……是人是鬼?” 一个身披鹤氅,束发插簪,手执拂尘,打着裹腿,脚穿厚底双脸布鞋和高筒白布袜子的老道士此刻正站在童狡——也就是我的面前。 我从地上怯怯地爬起来,拍去屁股上的尘土,尽管我很愤怒,但更多的是惴惴不安。请诸君随我一起围观这个老头,你们看他白发如雪,银髯飘飘,长着一张娃娃脸,细皮嫩肉,一派仙风道骨,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鹤发童颜吧?难道是我今夜走了狗屎运,巧遇仙人啦?可转念一想,自己都被现实社会中的人类玩得团团转,又如何斗得过仙?你们再看他精神矍铄,目光炯炯如电,体态魁伟,身长九尺开外(目测差不多和姚明一样高),即便这老头还未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想必道行也是极深的,真要打起来,我不一定能弄得过他。更何况旁边还有一条骨骼清奇的狗(养过格力犬的朋友都知道,这种大型犬类体型偏瘦,肌肉纤维密集,背部如同起伏的山丘,肋条根根分明)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的屁股呢! 正当我寻思着怎么开口跟他搭讪时,只见那老道做了一个甩拂尘的动作,而那条格力犬就像收到了某种指令一样,跑过去围着主人转圈撒欢,用舌头舔主人的指头,脑袋在主人的裤子上蹭来蹭去,然后原地蹦起老高去咬拂尘的白羽。 第十七章 芫荽十三妹 我在心中冷笑道,听说过道门中人修炼分清修双修两类,倒没听说过和狗一块修行的。这老道不守清规戒律,玩狗丧志,只怕是个江湖骗子。 老道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掐着手指装模作样算了一会儿后,微微皱起眉头道:“年轻人,你今年二十八岁,贫道观你面相印堂发黑,正所谓‘二十八遇印堂平’,你正逢命中大劫之年,恐怕要有血光之灾……贫道算出你与道有缘,还是及早随我出世修行为妙,何如?” 我直勾勾地盯着老道的脸看了五六秒钟,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里噙着泪说:“你这死老汉子,满嘴喷粪……你大爷我修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呢!我的修车技艺打败天下无敌手,可以说已经笑傲江湖了,就连蓝翔技校的高级师傅见了我都得磕头拜我为师,你……你知道吗你?!你看我像是智商有问题的低能儿吗?我就那么好骗吗?你这种给块糖就把人家的小孩拐走,挖心割肾卖器官的下三滥手段,老子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了。你……如何能瞒得过老子这双火眼金睛……你大爷我可是刚从里面放出来的,啥世面没见过……操,有什么招都亮出来吧!尽管放马过来……你这死老汉子……” 白毛格力犬一步步逼上来,它把脖子抻得和它的嘴巴一样长,露出尖利的牙齿,喉咙里呜呜响着,好像打闷雷似的。我冷哼一声,不屑地说:“你这条蠢狗终于变得凶神恶煞了。” 我壮着胆子对白毛格力犬来了个回旋踢,因为酒劲还没完全过去,头昏脑涨,导致脚下不稳,身体一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后差点摔倒。我能想象到当时自己的样子肯定比那条蠢狗还要滑稽一万倍。 白毛格力犬张口就咬,并发出一阵狂吠,逼得我连连后退。 “我……我让你放马,可没让你放狗呀!”我向老道投去求助的眼神,“哎,死狗,听话,滚一边去哈……你没听你爹说,我与道有缘,好狗不挡道。” 老道一甩拂尘,白毛格力犬立刻退了回去,乖乖地蹲在他身边,哈达哈达吐着舌头,那根弯曲的硬如铁棍的尾巴在地上不停扫来扫去。老道凝视着我,他那双深邃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他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最终将目光定在我的裤裆上。 我顿时感觉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下意识地夹紧双腿,将身体微微转向一边去。我在心里亲切地问候了他的祖宗十八代,不禁心生疑窦:你可真是为老不尊啊,作为一个修道之人,本应清心寡欲,却一直盯着人家的裤裆瞅来瞅去,这合适吗? 此时再看老道的眼睛,已然是似闭非闭,似睁非睁的状态了。他掐指默念着什么,突然睁大了眼睛,只见他的瞳孔中有一道亮光一闪即逝。 “年轻人,方才贫道用望气之术仔细观察,发现你周身弥漫着一股黑气。此黑气形如猛虎,而你的生肖又是属龙,龙虎争斗,大凶之兆啊……此黑气闻起来微微发臭,且透着一丝血腥味,啧啧……”老道闭目深深嗅着,表情陶醉,而后以拂尘指向童狡的裆部说,“邪气的源头常年汇聚于此,哼,怕是要滋生祸根呀!你可要好自为之。” “你这厮胡说些什么!”我怒斥道,“你……你刚才说啥……啥术?” “望气术。” “啥是望气术?” 老道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述他的“大道”。他说,万物皆有气,气又分阴阳,阴阳二气相交而化生宇宙万物。人有人的气(现代科学已证实人气即身体内外用以维持生命的一种能量场),鸟有鸟的气,鱼有鱼的气,山有山的气,水有水的气,花草树木有花草树木的气,哪怕小到只有一颗豆子一粒尘埃也都有它们的气。 这世间的万物生灵,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要遵循无气不生,气在不灭的自然规律。望气术是一种最顶级的风水术,至于寻龙点穴、看阳宅断面相等这些在望气术面前也不过就是些小儿科。 望气术看似简单,但要学有所成,窥得一二分天机,却也难比登天。非慧根出众者不能踏入妙门,非道心坚定者不能修成正果。望气术之小成者可为人分辨吉凶祸福,驱邪避煞;大成者可观国运知兴亡,参透命理,通天彻地。我们常说一个王朝强盛的时候叫气吞九州,行将衰亡时则言其气数已尽,便是这个道理。 风水学鼻祖,两晋时期鼎鼎大名的周易与道家术数大师郭景纯在其倾注毕生心血所著堪舆奇书《葬经》中云:葬者,藏也,乘生气也……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由此可见,气乃风水之魂。 古往今来,风水流派众多,良莠不齐,多少门人弟子因为资质平庸,即便一生勤修,却也只能小有建树。多少弟子门人因为朝秦暮楚而一事无成。更遑论那些走上歪门邪道的,最后也只能是自取灭亡了。 这样的高人在史书中有一个专门的称谓叫“望气者”。 望气者所望之气与大自然的云雾炊烟有着本质区别。虽然这种气乍看之下虚幻而缥缈,若隐若现,但是用心观察就会发现,它们的形状、颜色、气味各不相同,各自对应不同的吉凶祸福。 要望气需先开天眼,开天眼必损寿阳,耗元气,因此就算是有那样的高人存在,自然也不会轻易出手,更何况还因为某些难以言说的顾忌,被迫走上一条大隐隐于市的道路,过起闲云野鹤的生活。 我心想如今这世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道士都学习传销的创业模式,到处给人洗脑了。咱好歹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神圣的职责。咱岂能被你这反动道会门的残渣余孽蒙蔽双眼,牵着鼻子走!劝你早点收起这套玄学妖论,否则必将自食恶果!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我不动声色,我问他:“哎,你这厮没脸没皮,啰里啰嗦讲了半天,无非就是想在我面前显摆一下,你有多厉害。你张口闭口谈经论道,自命清高,那我倒要问问了。您老姓甚名谁,什么法号,师从何门何派,全真?正一?还是茅山?” “都不是,”老道说,“大道存于天地之间,贫道四海为家,无门无派。贫道最近栖居云门山修行,你就称呼我为‘云门老道’吧。” “云门老道,云门山上下来的老道……”我忍不住咯咯地笑着说,“你这厮可不要骗我,我经常去云门山旅游的,那里有许多北魏至唐朝时期开凿的摩崖石窟造像,乃佛门净地,驼山上的昊天宫才是道家的道场。” “驼山石窟造像更是一绝,佛道合流乃大势所趋,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破除五蕴,六根清净,斩断七情。修道亦参佛,道法自然,无为不争。”云门老道捋着长长的银色胡须正然道。 “老人家,咱见过装逼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能装逼的。看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就……”我揶揄他道,“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拜神,九交贵人十养生,这些咱都懂,你蒙不了咱!你别在咱面前兜售你的狗皮膏药,咱是不会上当的。咱很忙的,没空听你叨叨,咱劝你打哪儿来赶快回哪儿去,从现在开始多积点阴德,兴许头上三尺神灵还能给你的徒子徒孙们留条活路,不至于衣钵断绝。否则呀,哼哼,你自己掂量着点吧。” 第十八章 一男两女合租 “童狡,童狡……看来你爷爷给你起这个名字是一点没差。”云门老道竖起两道雪白的剑眉说,“年轻人,你可别这么毒舌,我好歹也是你长辈的长辈。我比你曾祖父还大四岁,九十年前我们一起喝过酒,而且你爷爷的名字也是我给起的。怎么?你爷爷从来没跟你提起过我吗?那个小兔崽子聪明伶俐,嫉恶如仇,率性执着,这点倒是跟你很像呢!他到死都不肯上云门山去见我一面,想必那件事让他怨恨极深……不过,你爷爷终究还是潜移默化的传授了一些风水知识给你,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欣慰。唉……凤凰地呀凤凰地,我云门真人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当年栽在你的手里,我输得心服口服。也许是我前世欠了你们老童家的人情债,这辈子才不顾一切前来报恩吧。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都是命!” 我听得一头雾水,当即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心说这老棺材瓤子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怎么越扯越远了,还竟打哑谜!我的大脑飞速运转,希冀能从云门老道的话语中理出一点蛛丝马迹。 云门老道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他好像对我的曾祖父、祖父以及我的家世都了如指掌。他还提到了凤凰地,如此一来,不难推理得出他极有可能知晓关于我身世的部分或全部秘密。 他说他比我曾祖父还大四岁,而我曾祖父是庚子年生人,照此推算,他岂不是年近一百二十岁了。这已经活了两个甲子的人不是人精又是什么!对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件事”又是暗指什么呢?看样子他跟我爷爷的关系非比寻常,想必他口中的“那件事”应当是造成他俩由一对杵臼之交沦落到割袍断义地步的始作俑者。怎么爷爷从未对我说起过呢? 虽然在某些事上爷爷固执己见的作风曾一度使我们祖孙俩之间产生了隔阂,但是我心如明镜,在这世上,没有比爷爷更在乎我的人了。他有什么心事一定会对我和盘托出,绝不会绕过自己唯一的孙子而将秘密带进棺材。 就在我大脑即将短路的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我猛地一拍额头,心里暗道:瞧我这脑子,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爷爷仙逝时我并不在他身边,那时候我还在蹲大狱呢!如果爷爷有什么临终遗言要交代给我,也只能是由亲人代为转述了。 我心里盘算着,下次回家时一定要好好问问父亲,把事情的真相弄个水落石出。这老道自称“云门真人”,看来道行不浅。他今天与我相遇绝非偶然,说不定他已经跟踪我很长时间了,是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接近于我。再联想到当下电信和传统的各种诈骗手段,哪个不是事先窃取了受害人的信息,做足了功课。想到这里,我心头一凛,登时提高了警惕。 云门老道似乎再次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讪讪地说道:“你曾祖父的英雄事迹,当年在临仙镇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你再看看你现在这副消沉的样子,烂泥糊不上墙!孔老夫子那句话是咋说来着……哦,对了,叫朽木不可雕也……” “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对不对?你这老棺材瓤子说话的口气倒是跟我爷爷教训起人来时颇为相像。”我冷笑一声,心想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膘子(方言,傻瓜)来教训大爷我啦!又想到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刚才他却骂我爷爷是“小兔崽子”,我更加火冒三丈了,接着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云门老道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童狡,你爷爷仙逝前可曾留下什么遗言,或者把什么重要的东西留给了你?” 我冷冷地盯着他,不动声色,在心中暗笑道: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云门老道被盯得心里发毛,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后,接着补充道:“你再好好想想,这关系到你今后的命运,一点马虎不得。” 我不耐烦地说:“你不是能掐会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吗?怎么,你连我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未能陪在床前尽孝这件憾事都不知道?!” 云门老道不着急回答我的问题,他从狗脖子上取下酒葫芦,拔掉瓶塞,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散发出来,在空气中游荡。我的鼻子马上被征服了,那股神秘的酒香闻之令人心醉神迷,感觉身体如同缥缈的云雾腾空而起,飞上九霄。 他轻轻地晃了几下酒葫芦,那股酒香好像也跟着舞动起来,忽左忽右,一会儿清爽,一会儿刺鼻,使人心旌摇曳。他把酒葫芦递向我这边,我没敢上前去接。 这股酒香只是闻一闻就差点让人醉倒了,不知里面添加了什么劳什子烈性迷魂药,倘若贸然饮用,着了膘子的道儿,膘子趁我昏迷不醒,把我给卖了,那我可就欲哭无泪,追悔莫及了。 云门老道见我犹豫不决,他当即心领神会,自己先仰脖痛饮一番,然后再把酒葫芦扔给我。我接过酒葫芦,用袖子擦了一下葫芦嘴,壮着胆子喝了一小口,感觉寡淡无味,像是啤酒里掺了水。我特别纳闷:酒香浓郁本应味美甘醇,没想到居然这么难喝! 他看我停了下来,就示意我继续喝,我只好硬着头皮猛灌了几大口酒,然后把酒葫芦扔回去。他将葫芦放在公园的长条椅子上,又示意我退后几步。 “盯住葫芦口,”云门老道向我发号施令,他见我照他说的那样做了,接着问,“你看到什么啦?” “啥也木(方言,没的意思)看见。”我回答说。 云门老道失望地摇了摇头说:“你爷爷八岁的时候就已经能望见那股气了,你都二十八了还看不到,你们祖孙俩的资质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我乜斜着眼睛问:“啥气?” “仙气。” “膘子,”我很不以为然,撇腔拿调地说,“又开始忽悠老实人了。” 云门老道重新走到椅子边,拿起酒葫芦盖好瓶塞后,再次套在狗脖子上。 “童狡,你出生的时候,有心术不正之徒在凤凰地里布下‘画地为牢’之局,致使你遭遇三年牢狱之灾。若不尽快解除你身上的魔印,驱邪化煞,恐怕……”云门老道略作停顿,接着说,“你命中注定与道有缘,切不可违背天意行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一生无儿无女,也没有收过一个正式的徒弟,你若一心向道,我愿打破师规,正式收你为入室弟子,将我平生所学悉数传授于你……即便耗元折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我心里暗暗吃了一惊:我的身世果然与凤凰地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何屌人要暗害老子,他给老子下的那个套儿哪是什么“画地为牢”,老子在高墙铁窗内熬过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啊!云门老道,你这清修老处男,谁稀罕做你的徒弟,我可是肩负着为老童家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我就是混得再惨,也不至于出家当道士呀! 虽然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但是嘴上却笑眯眯地说:“你说得我好感动,那你准备教我些什么安身立命的法术。” 云门老道的嘴角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淡淡地问:“你想学啥?” “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没有什么野心。”我说,“你就随便教我些点石成金,隔空取物,隐身术,地遁术之类的能迅速发家致富又能随时逃离危险的法术吧。” 云门老道捋了捋胡子,啷当着脸说:“哼,贪心不足蛇吞象,干脆贫道拜你为师好了。” 我咧嘴一笑,小声嘀咕道:“别介,哥的屁股后面要是整天拖着这么一大坨庞然大物,知道的会说你是清修老处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人猿泰山呢。我自个儿还养活不了我自个儿,哪有余粮饲育骨灰级濒危动物。” 第十九章 金刀 元宝郑重地把它交到我手上,好像完成了一次伟大的交接仪式。我问元宝这是什么玩意儿,元宝说来不及跟你废话了,你只需记住命在此物在!他让我赶紧走,并且嘱咐我,最近一段时间,如果他不给我打电话,我绝不能主动联系他。 我知道元宝这次是遇上大麻烦了,我俩都彼此心照不宣。但我不想输给这沉闷的气氛,我就调侃道,你这臭小子,刚才还被你感动得稀里哗啦,这不,屁股还没坐热呢,你就撵我走,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走在霓虹闪烁的城市夜景中,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仍是天地间的一份子。 路过公路边的一处绿化带时,我手握命根子撒了一泡热乎尿,并饶有兴致地甩动着给那些枯花败草施肥。也许那一刻,我曾希望它们能死而复生吧?我自哂道,你算哪门子邪气的源头?你若真会滋生祸根倒好了。 自从我锒铛入狱之后,林小雅便杳无音讯,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不知她现在飘落何处,过得开不开心。 一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脸络腮胡子的流浪汉正站在绿化带尽头的一个环卫垃圾箱旁边翻找东西吃。他佝偻着身子,歪着脑袋偷瞄我,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嘴唇外翻,露出几颗焦黄烂黑的牙齿。 他的发型很有个性,从脑瓜顶中间一分为二,看上去泾渭分明。左半边光秃秃一片,右半边的头发则像疯长的荒草一样。 好奇心驱使我走了过去。 流浪汉从容不迫地从地上捡起一个烟头,问我借火。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红将”递给他,并替他点烟。他盘腿坐在地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从怀里摸出一面长满铜锈的青铜古镜。 借着路灯投射下来的光,他开始用夹烟的手指梳理像鸡窝一样的乱发,他是那样仔细,以至于烟头烫焦了他的一卷头发,他都没有发现。 我正要提醒他,他却突然出口成章:对鉴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小康! 接着,他抬起头用迷离的眼神打量起我来,然后又用唱京剧的腔调唱道:哇呀呀呀……小青年,我已备好了菜,你可有酒? 我登时愣住了,流浪汉以为我没听清楚,他把刚从垃圾箱里翻找出来的一个鱼头小心翼翼地放在铺好的一张报纸上,然后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我的心好像被针刺了一下,像个做错事的迷路的小孩,脚底抹油,转身一口气跑出几条街去才敢停下来。我抬头仰望星空,气喘吁吁地说,哎……见鬼了。 一阵刺耳的鸣笛声穿越整座古城,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举目四望,怎么来到火车站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一家网吧。我挑了个靠近空调的位子坐下来,重温了一遍星爷的经典之作《喜剧之王》。 当剧中主人公尹天仇对着大海喊“努力!奋斗!”时,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差点跟着他一起呐喊。 身子逐渐暖和起来,微微泛起困意,遥想当年十七八岁的童狡,连续上几个通宵,一腔热血激情可曾消减半分?而今只过了十年,便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难道我真的老了,我还不到三十岁啊! 我走出网吧,看到网吧斜对面的一条深巷两边竟是按摩房和足疗店。几个穿着暴露的失足女郎站在门口卖弄风骚。一群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他们或衣冠楚楚,或獐头鼠目,或三三两两,或单独行动。有的跟风尘女子打情骂俏一番后被她们拉进店里;有的装作若无其事地从门前路过,不一会儿又偷偷折返回来,再被她们拉进店里。 风将一个易拉罐送到我脚边,我飞起一脚,不知踢到哪里去了。只听见“乓啷”一声响之后,正坐在车站广场中央广播塔四周台阶上拥吻的一对小情侣如惊弓之鸟般跳将起来。 那个头上涂着黄漆的小杂毛对我指指点点,骂骂咧咧。我很生气,我要过去削他一顿。我走到他面前时,他刚把手机从耳边移开,气焰十分嚣张。我正想说老子可是刚从里面放出来的,话到喉头却哽住了。我看到又有几个小杂毛从网吧里冲出来,他们把我围在中间,一个个摩拳擦掌,来者不善。 我看着那对情侣,赔笑道,不好意思,耽误你俩亲嘴了。我有罪,我会好好接受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俩继续吧。我拨开人群,灰溜溜地逃走了。身后传来一阵胜利的欢呼…… 我在火车站周围找了一家简陋的小旅馆落脚。因为所有客房都是一个破败模样,根本用不着费脑筋去挑选,但是我一直把“五”当作自己的幸运数字,所以我当晚就选择下榻在五号客房,隔壁四号客房住着一对性欲旺盛的男女。从他们嘿咻的频率来判断,有可能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妇,也有可能是一对野鸳鸯,但绝不可能是一对被平淡婚姻榨干了激情的老夫老妻。 正如元宝所说,这样无私奉献的表演一开始确实能缓解旅途疲劳,但是毫无节制的寻欢就成摧残神经了。 我用兜枕(方言,枕头)捂住脸,再蒙上被子,结果收效甚微。我拍拍墙壁,仿佛是故意向我示威,隔壁的声音竟有增无减。 就在这时,我听到住在我对面的一个男旅客开了门,他应该是径直走到我隔壁房间的门口了。他砰砰敲着门,粗门大嗓道,半夜发情学猫叫,还他妈让人睡觉不! 隔壁立刻变得鸦雀无声,总算消停下来了。 我睡意全无,就拿出元宝交给我的东西,我倒要看看是何宝物,竟让元宝看得比命还重。我拆开层层缠绕的布条,数道金光乍泄,顿时刺得我眯起了眼睛。这居然是一把精美绝伦的金刀!说它是刀,其实它看着更像是一把大约三十厘米长的刀刃略呈弧形的匕首。 只见刀鞘上用金银丝线精心编织出巫师围着篝火转圈狂舞、骑士纵马驰骋狩猎、貔貅健甲冲锋陷阵等栩栩如生的图案。画面中的人物几乎无一例外都身穿胡服,想必这把金刀原来的主人定是一位少数民族的英雄无疑。 再看刀柄上镶嵌着九颗闪闪发亮的宝石,两条金龙盘旋腾飞,与其中一颗最大的红宝石组成“二龙戏珠”图案。刀柄末端刻着莲花云纹,顶端刻着阴阳鱼太极图。雍容华贵,佛道兼容,奇哉怪哉! 刀出鞘,顿感寒气逼人,锋刃晃眼。刀面处铸上了一行诡异的难以识别的古文字,但很明显能看出这既不像甲骨文、金文,也不像篆隶楷草行,它应该也是某个少数民族独创的一种神秘文字,说不定早已失传已久。 我眼睛一亮,立马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打火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打火机,其内部暗藏玄机,为了能伪装得天衣无缝,我很是花费了一番心思对打火机的某些零件进行改造。 打火机的表面包了一层透明水晶,水晶之中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诡异图案,正反两面都清晰可见,仅从外表上看它跟一般的打火机并无二致。 水晶中的图案正是我们家当作传家宝的那尊小石佛。因为它只是用一块普通石头雕刻而成,并不是用什么名贵的玉石珠宝打造的首饰,冬天有棉衣遮挡还好,到了夏天挂在脖子上,一方面总感觉自己很另类,另一方面又招来路人怪异的目光,让我很不自在。于是我平时几乎都把它贴着胸藏在上衣最里面。爷爷说小石佛是我的护身符,不能离身半步,否则会招来灾祸,后来我干脆将它与打火机组装在了一起。 我仔细盯着这尊双头四臂小石佛,猛然发现其中右边的一只手握着的弯月宝刀跟这把金刀简直一模一样!就连刀身上刻着的神秘文字也一样。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我将三枚面值一元的钢镚儿摞放在床头柜上,用金刀砍下去,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砍成了两半,真是削铁如泥! 我小时候常听家族里的长辈私下议论,他们说慕容氏家族世代珍藏一把金刀,传女不传男,即由族中子弟之妻出类拔萃者,挑选三人按年轮流保管。刀在人在,奉若至尊。 至于此刀为何会落到元宝手里,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元宝倒是无意间向我透露了一点秘密:金刀是某位皇帝的心爱之物,曾经主宰一个帝国的命运。它改写了历史,留下一段让人不禁扼腕叹息的悲剧传奇。 我是一个好奇心极重的人,说白了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狂热的冒险基因。在我没见到实物以前,我就对那把金刀痴迷不已了。 虽然那仅是存在于幻想中的一个美梦,但却无时无刻不在引诱我去揭开它的身世。就像我必须揭开自己的身世一样,我的人生就是在一个套一个的迷宫中探索前行,摸不清起点,望不见终点,只有一路走下去,耗尽平生之力去解开那个你最想知道的谜底,你便活出了自己的价值,你便悟出生命的真谛。 第二十章 宾馆惊魂 爷爷说我是戊辰大林木命,八字土旺,按五行当以金泄土,金又生水,水聚财而养木,便可化煞招福,且我命中缺水,就更离不开一个“金”字了。 但他老人家生前却一直反对我去当兵,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不过闹归闹,我心里始终谨记爷爷的教诲,所以后来才跑去学汽修。其实我打小就对各种金属类的兵器特别感兴趣,碰到喜欢的就忍不住要把玩研究一番。 为了查清金刀的来历,我年轻时曾挑灯夜读,埋头故纸堆,终于在史籍中的一个早被史学家打入冷宫的阴暗角落挖开一扇重生之门。 假如此金刀便是彼金刀的话,那我现在正手握一件国家特级文物,无价之宝。想到这儿,我激动得全身发抖,甚至滋生了要携宝潜逃的念头。 欣赏完金刀,我又用布条重新缠好,藏到枕头底下。我正想美滋滋的继续睡上一觉,突然感觉腹痛如刀绞,阴囊隐隐作痛,并伴随着一股老想大小便的感觉。 我来回跑了十几趟厕所,都快尿出血拉出肠子来了,但还是想大小便,却再也撒不出一滴尿,拉不出……我用嘴咬住被子,浑身直冒虚汗,疼得在床上打滚。 我在心中咒骂道,果然被云门真人言中,那个死妖道肯定是给我下药或者施了什么符咒。我的一只手死死抓紧小腹的皮肉,感觉指甲都要抠进肉里去了。另一只手轻轻揉捏着下面,祷告说贤弟啊,你可不能垂头丧气,认输服软,不然老童家就完了。 灯光照耀着雪白的床单,我的身体蜷缩起来,如同一只弯曲的大虾。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感稍微减弱了一些,当然也可能是疼得麻木了。 恍惚中,我听到隔壁有异常响动,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摔碎了,还隐隐约约伴随着一声惨叫。 一股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 两室之间隔着一道很不牢固的夹板墙,叩击之下发出空洞的回音。我发现在离床面约两尺多高的墙上有个一指粗细的小洞,里面塞着一团卫生纸。 我先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听了一会儿,隔壁房间里静得可怕,仿佛连客人的呼吸都不存在了。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一点点抽出那团卫生纸,眯起一只眼睛朝洞中望去……俺的亲娘哎!那边也有一只眼睛正往我这边窥探呢。 那个眼珠纹丝不动,浑浊深邃,冰冷无光,死气沉沉,宛如一颗浸在血液中的石子。它开始与你对视,然后你会觉得它正慢慢吞噬你的灵魂。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条件反射似的躲开,迅速用卫生纸重新堵住洞口。 我心中怏怏不乐:靠,膘子,你瞅个毛啊!真是要被你吓死了。想想今天还真是倒霉透顶,怎么什么怪事都让小爷我给碰上了。我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倒头便睡…… 房间里没装空调和暖气,而我身上裹着的两床薄被又不是棉花做的,夜里冻得我瑟瑟发抖。好不容易捱到快天亮的时候,被窝里总算暖和起来了。我正想借着这股热乎气一觉睡到中午,没成想这时房门突然被人撞开。 两个身穿藏蓝色99式警服的壮汉破门而入,他们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将我双臂反剪戴上手铐后强行押走。我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弄懵了,这……这又是玩的哪一出啊?咱出来后就没再犯事,虽说处处不受待见,可是咱已经立志要当良民,怎么说逮就给逮了。 我感到无比憋屈,极力挣扎着以示抗议,我急得就差点大喊“青天大老爷,冤枉啊”! 他们押着我从隔壁房间门口经过时,我首先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味。门口拉起了黄黑相间的警戒线。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视房内,只见墙上、床上和地板上都布满了大量喷溅型血迹。一名全副武装的法医带着两名助手正在案发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并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 小旅馆的老板娘兀自站在走廊里,她体态臃肿,涂脂抹粉,却掩饰不住铁青面色,眉宇间也挂着一丝惊悸后的哀愁。 一位饱经风霜的中年女保洁员背靠走廊的墙壁,手拄一个拖把,才勉强支撑住摇摇欲坠的身子,不至于吓瘫在地。她看上去惊恐万分,瑟瑟发抖,不难想象应该就是她在收拾房间打扫卫生时首先进入了凶案现场。 一个全身赤罗,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年轻女子正跪在血泊中,她用额头抵住墙壁,身体早已变得僵冷,一只眼睛瞪得溜圆,直直地盯着小洞里面。不知她遇害前就保持着这种奇怪的姿势,还是死后被凶手刻意摆放成这样的。 床脚边有个被磕掉了一块边角的沾血的水晶烟灰缸。 亲眼目睹了骇人的凶案现场后,我心中惊恐不已。难道昨晚上我望见的那只眼睛就是……我看到她时她就已经……我不禁汗毛倒立,不敢再继续往下想。 我又仔细一看,天呐!她的身上在不同部位被捅了几十刀,而凶器就斜插在她的后颈上,直接刺穿了喉咙。 那件凶器正是元宝交给我保管的那把祖传金刀!它怎么会出现在隔壁房间里,难道是昨夜凶手趁我肚子痛频繁上厕所的时候偷走了它?这下可全完了,刀柄上有我的指纹,我这回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遭逢如此大劫,说什么也无法用巧合或意外来解释吧?这是哪个狗娘养的嫁祸我,分明是想置我于死地呀!敌明我暗,阴谋重重,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只放在显微镜下的蚂蚁,可谓险象环生,无处遁形。 “七天之内,你会碰上死人!”云门真人的话犹在耳边萦绕,果然一语成谶。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他可不是等闲之辈,不啻为得道高人,大隐于市的活神仙。我真后悔没有听从他老人家的谆谆告诫,现在才落得个被人栽赃陷害的悲惨下场。 我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要说改造最彻底的方面便是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我很清楚一旦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坐实,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审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命抵一命算是一个罪大恶极之徒最潇洒的救赎方式了。最糟糕的归宿乃是将牢底坐穿,失去了自由的灵魂,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还不如死了的好。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暗暗下定决心,决不能坐以待毙,甘心蒙受那不白之冤。倘若到时横竖都是个死,倒不如瞅准机会放手一搏! 临出宾馆时,两个警察把我的上衣掀起来,蒙住我的脑袋。他们押着我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路,然后我就听到车门被拉开的声音。 他们按着我的头,将我塞进车厢后排。 我登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幽香,这香气清新脱俗,嗅之令人心旷神怡,并且有别于化妆品一类的化学合成品的污浊气息。你若有一双极其灵敏的鼻子,此刻便该懂得学会静静捕捉,直至品味出这天然体香的妙处。 脑海里已然出现一位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靓影。 坐在我左右两边,给我“保驾护行”的这两位警察叔叔,他们身上正散发出一股恶臭。也许常人闻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特殊气味,但是凭我与生俱来的嗅觉天赋,即便他们天天洗澡,骨子里独有的气味基因也休想逃过我神奇的鼻子。 凡是离我十米之内的所有气味,只要我动了想收服它们的意念,它们将无路可逃,统统会被我的鼻孔吸收,然后变成我大脑深处那座永久的气味数据库的一部分。 我能轻易分辨出这世上所有复杂的气味。我的大脑就好比是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它将收集到的一切宝贵的气味信息分类、整合,再加以充分利用,让气味转化成一种恐怖的秘密武器。它们将与我的生命同在,我不死,它们便不会消失。 上天赐予我这样的嗅觉天赋,与其说是对我的青睐,倒不如说是对我坎坷命运的补偿。吾辈混迹于斯世,总要寻找一个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上天是公平的,它让你失去些什么的同时定会让你得到些什么。既没有永恒的善,也没有刹那的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道法自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灵敏的嗅觉也和心脏、骨骼、血肉、皮肤、毛发一样逐渐衰老。我分明记得九岁那年,我的嗅觉宇宙半径是几公里,到了十八岁就降到了几百米,如今二十八岁只能维持在十米左右。 超过这个半径以外的空间,我的嗅觉能力便与正常人没啥区别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探寻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我的这项绝技退化,但始终一无所获。 因此我要赶在绝技完全退化之前,充分挖掘剩余价值,尽最大努力去完善自己苦心构建起来的气味数据库。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这项绝技却时好时坏,就拿昨晚的事来说,它在关键时刻就撂挑子了,不然就凭我有一个神乎其神的鼻子,岂能闻不到隔壁的血腥味?也就不会睡得跟死猪似的,以至于被捕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周队,”坐在我左边的那个警察说,“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我俩抓他的时候,他居然跟个没事人似的正在呼呼睡大觉。” “警察叔……”我正说着,坐在我右边的那个警察突然把蒙在我头上的衣服揭开了,我看见副驾驶位上坐着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警官。 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凭我多年观察女人的经验,她是那种初次邂逅就会令异性怦然心动的女人。 第二十一章 线人 她正扭头打量着我,只可惜这双美丽动人的明眸透着一股深深的敌意。她向我出示了一下警官证,她从事的是一份与其外表很不相称的职业:刑警。 从她同事对她的称呼上可判断出,她是一名刑警队长。而从她素颜上反映出来的年龄推测,她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也许只有二十五六岁。如果今天我对陌生女子的直觉不会跟昨晚的嗅觉一样抽风的话,那么她很可能是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女刑警队长。 显然这已经难以用“不可思议”来解释,简直可以说是无比震惊。 我咽下一口唾沫,嗫嚅道:“警察姐姐,俺可是合法公民,你们抓错人了。” 周大美女嘴角泛起一抹冷艳的笑容,当她摘掉警帽往驾驶室的操控台上一摔,满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如同瀑布一般倾泻而下时,当她对我瞪眼挑眉时,她整个神态活脱脱是一全智贤版的野蛮女友。等到她开口对我说出第一句话,之前我幻想的淑女形象便荡然无存了。 “小青皮(方言,小流氓),你不想找死吧?”她问道。 我怔了一下,然后疑惑地摇了摇头。 “很好,”她说,“你要是还没活够的话,接下来我问你什么,你就老老实实回答。” 我又怔了一下,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 “阿寿,开车!”周大美女朝驾驶汽车的小伙子摆摆手,接着说,“打道回府。” 听到“阿寿”这个名字,我全身仿佛触电般一阵颤抖,我瞪大眼睛望向司机,尽管他头戴一顶黑色棒球帽,并把帽檐压得很低,但我一眼就锁定了那张早已深深植入脑海的轮廓分明的脸。没错!他就是我认识的那个阿寿,而不是另一个陌生人阿寿。 他现在居然……居然私底下替警方做事,他是卧底?线人? 阿寿发动汽车,驶离宾馆,往右拐上城区道路,朝着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 “你……”我抬起手指着他,愕然道,“你真的是阿寿!” “童狡兄弟,”阿寿扭过头来瞥了我一眼,他表情漠然,目光忧郁,语气低沉,“我们又见面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只是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境况下重逢。前几天你还是自由之身,现在却又披枷带锁,世事难料啊!” 我思忖片刻,猛然醒悟,讪讪地说道:“哼,我早该想到的。三年前,那个老赖偷偷报了警,在警察赶到之前,你接了一个电话,说是要去办一件很紧要的事,然后你就匆匆下了楼。结果只有我一人被捕入狱,当时我还以为是‘神秘大哥’对你另有差遣,为了哥们义气,我心甘情愿独自背黑锅。我还怕那个老赖会把你给供出来,始终替你捏着一把汗。后来我得知你安然无恙,才松了一口气。我当时真是为你侥幸躲过一劫而感到高兴,如今看来……” “其实那个电话是我打给阿寿的。”周大美女泰然自若道。 我吃惊不小,张嘴“咝咝”吸了一口气,眉头微皱,盯着阿寿道:“你是警方的卧底!” 阿寿点上一支烟,开始吞云吐雾,他将车窗打开一条宽缝,沉默了一会儿后,微微颔首。 我冷冷一笑,说:“如今看来自始至终只我一人被蒙在鼓里,被人当成棋子一样摆布。不知你们还有多少秘密瞒着我,不知这部重头戏的男主角到底是局中人呢还是局外人。” 阿寿说:“童狡,要怪就怪你自己太善良了。你天真的以为他在道上总以‘神秘大哥’自居,只是不想让手底下的兄弟和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其实在公安内部的户籍管理系统中根本查不到他的信息,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从哪里来,他是全中国隐藏最深的黑户,是一位深不可测的黑道枭雄。当然,那个老赖……眼见不一定为实,谁知道‘神秘大哥’当年派我们去他那里讨债是不是别有用心的安排,也许让你坐牢正是‘神秘大哥’精心设计的惊天密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开赌场、放高利贷、贩毒、涉黄,这些只不过是以‘神秘大哥’为首的犯罪集团业务的冰山一角。据我暗地里搜集到的情报来看,他与本地另一个专门盗掘文物的犯罪团伙过从甚密,最近可能会有大动作,他正一步步接近目标,如果再不及时铲除这两个社会毒瘤的话,那么无疑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那个惊天密谋亦不知会害死多少人。虽然我还没搞清楚他们的真实意图,但那一定是个极其恐怖的计划……好戏才刚刚开始,谁也不知道何时结束,而你我又将面临怎样的宿命……是迎来命运的转折还是走向毁灭?也许天堂距离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开你的车,谁让你多嘴的!”周大美女吭吭两声,一边用手扇着飘到眼前的袅袅青烟,一边说,“跟你讲过多少遍了,不准在我面前抽烟,我讨厌烟味!” 阿寿咧嘴一笑,马上将吸了一半的香烟弹出窗外,而后关紧车窗,认真开车,不再插话。 这世间的“恶”有很多种,大奸贼祸国殃民,小坏蛋鱼肉乡里,而太平年代能够称得上“恶”的无外乎是政商勾结、政黑勾结和商黑勾结。 经历过诸多磨难后,尽管我童狡依然嫉恶如仇,但已不是原来那个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单纯好骗的傻小子了。 那位“神秘大哥”毕竟和一般的小混混不同,他黑白两道通吃,人脉极广,手眼通天。地方政府怎么可能容许这样一个脱离了户籍管理的“危险影子”存在! 再者,“神秘大哥”要与盗墓团伙合作,顶多也就是靠倒卖文物非法敛财,能搞出什么惊天密谋?还有,刑警办案一向谨言慎行,他们竟然直言不讳地告诉我阿寿的真实身份,难道就不怕我泄密吗?对于这几个疑问,我有我自己的判断,并且今后再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了。 阿寿既是黑社会又是卧底,既是顽石又是软玉,但他首先是个人,再复杂的人也有深埋心底的炽烈情感。 我们曾一起浪迹江湖,也曾惺惺相惜。即使在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对我仍然没有恶意。不过我还是跟他保持一定距离的好,也许我们很难再成为朋友,可我也不想与他为敌。 虽然我很清楚自己正陷入一个险恶的圈套之中,但是此刻我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乱了分寸。 我坚信所有的谜团终究会有解开的那一天,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想办法洗清自己的嫌疑…… 我见周队长和她手下的两个侦查员竟然旁若无人地在车上讨论起案情来,我便毫不客气地担当起旁听观众的角色,权当给他们捧场了。我也就对这诡异的案子有个大致的了解了。 死者柳菁菁,二十三岁,生前曾就读于美国某名牌大学金融管理专业,毕业后便返回国内在父亲创办的家族企业内谋了一份“闲职”,只领薪水不上班。 她是本市少阳集团总裁柳青龙的掌上明珠。少阳集团旗下经营制药、珠宝、酒店、连锁超市、洗浴城等多个商业项目,财力雄厚,算得上富甲一方。 柳菁菁娇生惯养,刁蛮任性,挥金如土。她经常和一些臭味相投的纨绔子弟、富家千金一起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整日里花天酒地,放荡糜烂,曾因聚众赌博、淫乱、吸毒、斗殴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好几次,可谓劣迹斑斑。 只因她有个当政协代表的富豪爹,而她老爹一手打下的江山又是市政府重点扶植的龙头企业,纳税大户,自然关系很铁,后台够硬。只消上下打点一番,再砸钱请个唯利是图、铁嘴铜牙的状师助纣为虐,就这样,她每次都能逍遥法外。 柳青龙跟前妻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柳平卢,今年三十岁。 柳平卢打小在母亲身边长大,缺少父爱,长大后与父亲的关系一度闹得很僵。他由此变得性情乖戾,心狠手辣,阴险狡诈,有点人格分裂的倾向。 而且此君与其同父异母的妹妹一样,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身边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到处为非作歹,柳青龙没少给他擦屁股。 外界传言,柳青龙自打年轻时候起就风流倜傥,处处留情,听说他在外面包养了不少小三,有好几个私生子。而柳青龙对这个儿子越来越失望,并不打算把家业留给他,甚至想把他从遗产继承人的名单上抹去。 因此,柳平卢对父亲和妹妹的怨恨日益加深,他在酝酿着一场夺产大战,他发誓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最近几年,以柳平卢为首的盗墓团伙和以“神秘大哥”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私下合作,狼狈为奸,疯狂作案,他们正准备实施一个酝酿已久的大盗墓计划…… 早在五年前,警方就盯上了这两股黑恶势力,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将他们一网打尽。可是柳平卢和“神秘大哥”都很狡猾,他们通常狡兔三窟,谨慎从事,行踪隐秘,倒令警方一时难以抓住他们的小尾巴。 于是警方便派阿寿打入敌营当起了卧底,暗中搜集他们的犯罪证据…… 柳氏家族的背景十分复杂,情杀、仇杀和财杀都有可能是造成柳菁菁死于非命的原因。不过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居然选择在一家简陋的小旅馆与汉子偷欢,这实在是令人有些匪夷所思。到底是谁非要置她于死地呢? 第二十二章 辣手警花 还有,那个大盗墓计划跟柳平卢的夺产阴谋会有什么联系? 杀人凶手为什么将价值连城的宝刀留在现场,却单单拿走了刀鞘? 这其中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把刀是不是你的?”周大美人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什……什么刀?”我装起了糊涂。 坐在我左边的那个警察一扒拉我的脑袋,厉声道:“从隔壁房间门口经过的时候,你不是都看到了。还他妈装!” 坐在我右边的那个警察接过话茬,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是在里面待过的人,公安部门办案的程序和政策,我想你比谁都清楚,不用我再废话了吧?” 停顿片刻后,他又趴在我耳边“好心”提醒:“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免得吃苦头,用你的火眼金睛仔细欣赏一下我们周队这面相,美女通常都没什么耐性的。” “隔得太远,没看清楚。”我眨巴着眼皮,继续装傻充愣,“警察姐姐,我真的没杀人,长这么大,我连只鸡都不敢杀,哪敢杀人……你们抓到跟那‘绿茶婊’开房的男人了吗?他的嫌疑最大!再说了,昨晚上住在旅馆里的人都有嫌疑,你们凭什么只针对我!” 周大美人扫了坐在我左边的那个警察一眼,郑重向我介绍:“这位仁兄是我的左辅丁猛。他武艺超群,身经百战,一双铁砂掌练得如火纯青,面对再凶残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必定一掌拿下。江湖上人称‘霹雳侠’。” 刚介绍完,丁猛便用他的两只大手,一只抓住了我的手腕,另一只按住了我的膝盖,我顿时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大铁钳子给夹紧了,竟然动弹不得。 就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周大美人一拳打在我的鼻梁上,鲜血汩汩流出,顺带着将我的眼镜也打歪了。我的脑袋一阵嗡嗡响,眼前直冒金星,鼻梁骨好像被铁锤敲碎了,疼得没了知觉。 我使劲吸了几下鼻子,企图用这种笨拙的方式来止血,但却徒劳无用,鼻血还是漫过嘴唇,流进嘴巴里,一股腥甜的气息钻入喉咙。 我的喉结蠕动了一下,有股涩涩的感觉,然后迷茫地看向前方,发现内视镜上挂着一串用红绳编起来的铜钱,我在心中默数一遍,一共是五枚。 我吸鼻子的时候已经闻出铜钱上的气味,那上面没有深埋地下,年代久远的气息,我猜想那应该是一串小五帝钱。我不禁在心中冷笑一声,谁说当警察的就不迷信啦? 她又扫了坐在我右边的那个警察一眼,接着向我介绍:“这位仁兄是我的右弼朱锐。他擅长推理,智商极高,凭借一双火眼金睛能洞察人心,再凶残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在他面前也藏不住狐狸尾巴。江湖上人称‘读心客’。” 刚介绍完,她又一拳击中我的下巴,上下牙齿猛烈磕碰,并咬到了舌头,齿缝间渗出鲜血,一丝甜腥的味道涌入咽喉…… 我的鼻翼翕动着,讪笑道:“敢问这位姐姐在江湖上可有绰号?” “你觉得呢?”周大美人面无表情。 我乜斜着眼观察,越看越觉得她很像我小时候热烈追捧过的一部动画片里的性感尤物。作为最后一批八零后,我们成长的那个时代说不上是幸运还是悲悯。 我们活得既单纯青涩又多愁善感,既热血冲动又茫然孤独,既无法无天又胆小如鼠。我们尽情释放青春荷尔蒙,渴望唤醒体内的复仇火种,借助民族主义的烈焰将世代仇寇化为灰烬。 我们早已摆脱枷锁,赢得自由之身,但在精神文化领域却又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谁能告诉我,该如何破解这恶性循环的魔咒? 渐渐地,我们丧失了想象力和创造力,但那时的我也曾幻想过有一天我也能拥有一艘属于自己的时间飞船,那我就可以挽回许多人生遗憾。 我漫不经心地说:“你该不会是传说中的妖妮大姐吧……” “嗯?”周大美人略一迟疑,接着说,“你真的这样认为?希望你在交代问题时也如这般聪明便好了。” 紧接着又袭来一拳,嘴唇破裂,再袭来一拳,腮帮子变得青肿。 她从放在驾驶室操控台上的纸盒中抽了两张抽纸交给朱锐。朱锐用手捂着我的脸,将我的脑袋扳正,他凝视着我的眼睛,替我扶正眼镜,给我擦血。他啧啧地说:“我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了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是很重要的。你现在还怀疑‘美女没有耐性’这一定律吗?” 我舔舔嘴唇,微微摇了摇头。 “孺子可教。”朱锐笑眯眯地说。 周大美人问:“你和柳菁菁是什么关系?” 我答:“我根本不认识她。” “你昨晚跟踪她到旅馆,还特意住在她隔壁,然后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就溜进她的房间将她杀死。”周大美人说,“哦,对了。你之前也提到了,有位男子跟她一起开的房,那男子现在也失踪了。你……把他的尸体弄到哪里去了。” “我再说一遍,我没有杀人!昨晚除了上厕所,我没离开过自己的房间半步。”我愤怒地说,“我是不是撒谎,你们可以调看旅馆的监控视频不就一目了然了。那么大的一具尸体,我总不能把它从窗户扔出去吧?退一万步讲,如果是我杀了那男的,既然要处理尸体,那么就应该连那具女尸也一块处理掉,可事实并非如此。真正的刑警都是用脑子办案的。你们也不想想,人若是我杀的,我不选择马上逃跑,却躺在床上睡懒觉,等着你们来抓我,这不合常理吧?你们以为我是白痴吗?!” 周大美人再次举起拳头,我立刻将头扭向一边躲闪,她却不屑地一笑,收回拳头。她说:“如果所有的罪犯都按常理出牌,那么我们这些刑警就都该下岗了。” 她接着问:“慕容元宝……你总该认识吧?” “啊?”我登时怔住了,内心思忖道,警方动作真快,连我和元宝的关系都查清楚了。看来金刀的事瞒是瞒不住的,不如以进为退。 我叹了一口气,答道:“那把金刀是我的好兄弟元宝托给我保管的。” “你终于肯说实话了。”她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神色,接着说,“我再问你,慕容元宝跟柳菁菁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一脸狐疑地看着她,实在不明白她为何会有此一问。我淡淡地说:“我只知道元宝在少阳药业工作,一个打工仔跟董事长的千金能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他们还能搞到一起是咋的,现实生活可不是小说和影视剧。” 周大美人拿出一台笔记本电脑,播放了一段早已拷贝好的监控视频给我看。我发现这段视频正是来自那家小旅馆,画面右上角显示的时间竟是昨晚十点左右,一对青年男女走到柜台那里登记住宿信息。 那女子回头的瞬间,周大美人适时按下了暂停键。她从我困惑的眼神中读出我不敢肯定那名以太阳镜和口罩作伪装的女子是否就是柳菁菁的信息后,她对我点点头,继续播放视频。 而当我看清那个男子的外貌特征后,惊得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 虽然他戴着墨镜和口罩,但我通过观察他的着装风格和习惯性的动作举止,几乎可以下定论:他就是慕容元宝!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昨晚住在我隔壁房间,沉迷于鱼水之欢的那对野鸳鸯居然是元宝和柳菁菁。 尽管这确实符合元宝一贯的猎艳作风,如果他真的凭借无敌风骚的个人魅力穿上了老板家的小棉袄,哥们儿我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 但据我多年对元宝为人处世的了解,他绝不可能杀人,尤其不会杀女人,还是个特有钱的漂亮女人! 难道……柳菁菁就是那位一直隐藏在幕后的“芫荽十三妹”?可转念一想,哪有富二代千金缠着一个穷小子给她买苹果手机的道理!再说了,芫荽十三妹不是比元宝小七岁吗?年龄也对不上呀! 我静下心来,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大概是昨夜零点左右入住那家小旅馆的,也就是说他们比我早两个小时住进去,他们也不可能提前猜到我会在那边落脚。难道这只是一次巧合?可是元宝把比自己生命看得还重的金刀都交给我保管了,一定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 在这危急关头,他本该躲藏起来,暂避风头,却偏偏跟老板的女儿跑去旅馆开房,半夜又用那把金刀……不不不,这绝不是什么巧合,这里面一定有什么猫腻…… 想到这儿,我心中一凛,一股寒意瞬间涌遍全身,仿佛真有一把刀悬在头顶。我感觉事情越来越复杂了,也许自己正处在暴风漩涡之中。我该怎么办才好……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茫然地看向周大美人,身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瘫软在座位上。 周大美人说:“这正是我要问你的问题。” 第二十三章 审讯 我嘴唇哆嗦着问:“你该不会是怀疑我亲手杀了自己的好兄弟吧?我发誓,就算世界末日来到了,我也不会那么干的。” “是吗?”周大美人冷笑道,“现在混黑道的有几个是讲义气的,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何况除掉一个人。哼,像你这样的刑满释放人员,大多是心理极度扭曲变态的丧心病狂之徒,走在大街上简直就是一个个移动的定时炸弹。政府就不该放虎归山,就该让你们这些人渣将牢底坐穿!” 我看到她情绪有些失控,好像以前受过什么刺激,只因内心恶魔作祟,才使她做出违心之举。 诚然,一个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绝不会也不该当众说出这番有失身份的话来。 真不知脾气火爆、冲动易怒的她是怎么当上刑警队长的,就因为长得漂亮?人才啊! 我可不跟她一般见识,只是在心里小小的抱怨了一下:别以为你生得一副俊俏模样,就可以在小爷面前大放厥词。 刑满释放人员怎么了?刑满释放人员难道是爬行动物吗?我童狡乃堂堂七尺男儿,器宇轩昂,品行端正,才华横溢,踌躇满志,平生没干过贪污受贿、欺男霸女、草菅人命、祸国殃民的勾当,不知要比那些道貌岸然的国贼禄蠹一样的伪君子好上千倍万倍。 就算咱有过那么一段不光彩的过去,但那也是迫于无奈,孔圣人尚且发出“君子固穷”的千年慨叹,更何况咱这样的凡夫俗子,当然也会遇到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时候。 那些居庙堂之高或处江湖之远的声色犬马之徒,又有几个真正打开心扉感受过底层小人物的辛酸?高墙电网困得住咱的肉体,却困不住咱的信仰。 牢房可以让一个好人变成坏人,也可以让一个坏人变成好人,但是里面拒绝收留无能之辈。你在牢中学到的东西远比在社会上和学校里学到的要多得多。 英雄不问出处,越是有人瞧不起你,你越要活出个人样来给他看。咱坚信自己终有一天会出人头地…… 我刚想对周大美人说,你们当中阿寿最了解我的为人,他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但直觉告诉我,阿寿这卧底的身份本就令他十分尴尬了,想必此刻他也不愿引火烧身。 “好贼”不吃警察亏,我强压住内心的怒火,并没有着急反驳她,只是气冲冲地与她对视起来。 警车一路开进市公安局的大院,在一排豪华气派的警车中间挑了个车位停稳。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十几层高的宏伟壮观的大楼,给人以庄严肃穆之感。进去的人小心翼翼,出来的人行色匆匆。 周大美人先用手捏了捏我的脸蛋,再以不疼不痒的力度拍了几下,笑眯眯地说:“等进了审讯室,看你还会不会这般嘴硬。” “猛子,”她向丁猛使了个眼色,假装咳嗽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哪怕是进行地毯式搜索,掘地三尺,也要尽快把慕容元宝给找出来。” 我在心中冷笑道:这死条子果然在诈我,元宝没事! “放心吧,周队,那小子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丁猛把他的狗爪子从我身上挪开,并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后,拉开车门钻了出去。 周大美人又与朱锐对视一眼,吩咐道:“阿锐,你打电话通知卢法医,叫他搞定案发现场那边的工作后,尽快给我送一份详细的痕迹物证以及验尸报告过来。” 朱锐撅着嘴巴点点头,临下车前,他调侃道:“周队,其实我比你还大两岁……有句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要是整天锐哥长锐哥短的喊着,我就是立刻因公殉职也不枉此一生了。” 周大美人杏眼流波,桃腮生霞,她睨了一眼朱锐,娇嗔道:“就你嘴贫!” 朱锐邪魅一笑,拉开另一侧的车门,跳下车去,边跑边回头喊:“卢哥哥道行不浅呐!” “你……”周大美人气得要从座位上起来,吓得朱锐灰溜溜地逃走了。 我自然听出了他们谈话中的猫腻,心想冰美人也有害羞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挺好笑的,正所谓相由心生,我脸上登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哂笑。 但还是没能瞒过她的眼睛,她瞅了我一眼后,动作麻利地下了车。阿寿也钻出了驾驶室,他们把我从车里弄出来,押往那栋大楼。 审讯室内气氛压抑,我坐在一张冰冷的审讯铁椅里,双手被牢牢铐住。周大美人刻意安排阿寿来对我进行初步审讯。 在整整一天的对峙中,除了中间只说过两句话外,我们几乎就那么面对面坐着,谁都沉默不语。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彼此尴尬的身份和遭遇不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警方并不打算真的要从我身上审出点什么,他们肯定另有所图。 阿寿问我,故地重游,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我苦笑着答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实本就无可奉告,不过出于礼节,还是要打个招呼,我童狡又回来了,回家真好! 阿寿也笑了,他笑得比我还难看。 一个高大俊朗的身影从狭长走廊的一头款步踱来,正巧遇上从走廊另一头轻盈而至的周大美人。 他们在审讯室门外驻足,四目相对,只见他生得眉清目秀,肤色嫩白,笑容甜美,俨然一位美娇娘。 这种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韩剧里那些人造长腿欧巴,只是鼻梁上架的一副眼镜倒使他平添了几分儒雅气质。 “卢法医,”周大美人以其惯有的冷艳语气开场,她将目光转移到男子的手上,“我要的东西……” 卢法医把一个黄皮纸档案袋交给周大美人,他那修长白皙的手指的指尖仿佛正滑过琴键,流动着欢快的音符。 很难想象,这样一双温润如玉的手竟满足于天天触摸冰冷的尸体。他半是委屈半是讨好的说:“小熙,为了你,我可是奋战了一天一夜都没合眼哦。看在我为你鞍前马后,赴汤蹈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赏个脸……下班后,我请你吃饭吧,听说美食街那边新开了一家韩国料理店,烤肉做得非常地道。哇……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你记住,你呢,这么拼命工作,可不是为了泡妞,是为了完成祖国赋予你的神圣使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是为了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你现在分明就是一副假公济私的嘴脸嘛,居然还被你诠释得如此冠冕堂皇。”周大美女蛾眉微蹙,说,“你前几天不是刚光顾了一个碎尸案的现场,现在居然还有胃口吃烤肉,恶心不恶心。” 卢法医自讨没趣,显得有点局促不安,一时竟不知该说啥好。但他略一思忖,还是厚着脸皮抱拳央求道:“周纯熙同志,卢采臣同志现在正式以关心生死袍泽的身体健康为由请客,还望你这个建国以来最年轻有为最聪明勇敢最美丽善良的女刑警队长——周大女侠赏光则个。” 周纯熙被他油腔滑调却又不失诚恳的傻样子逗得掩口失笑,这反而让她不忍心再拒绝了。 她安慰道:“卢哥哥,看来我今天不答应你的请求,你回头还指不定怎样在伯母面前打我小报告。伯母待我恩重如山,她又是我艺术道路上的启蒙导师,关键是你们母子俩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冷落了你就等于伤了伯母的心……一想到下个月要举行我人生中首个画展就头疼得很,心里一直想打退堂鼓。这些日子我手头的案子一大堆,忙得脚打后脑勺,我还一点准备都没做呢……好吧,看在伯母的面子上,我就……哎,那个碎尸案现场的照片我可没少看,只要不是流氓宴,不是去吃什么烤肉等韩国料理,我就准备单刀赴会了。” “既然你跟我们家‘老佛爷’那么有缘,咱俩又是青梅竹马,不如干脆……”卢采臣嘿嘿笑着说。 周纯熙樱唇微扬,眼波睇转,佯怒道:“你是卢采臣,我可不是周小倩。” “老佛爷已经发下懿旨,说会邀请一帮艺术界的大腕来参加你的画展开幕式。”卢采臣耸耸肩膀,笑眯眯地说,“恭喜你哦,周大画家,有那么多大师给你捧场,想不出名都难!一颗横跨警界和艺术界的新星正冉冉升起……” “林教授最爱读的一部文学巨著是《聊斋志异》,她说她仿佛能隔着时空与蒲留仙谈心论道。她还说书中那些花妖鬼狐不知比人要率真可爱多少倍,她从他们身上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周纯熙手捏下巴,若有所思,语气停顿片刻,继续说,“依我看呀,伯母这辈子最失败的一次灵感发挥就是给你起错了名字。” 说完,周纯熙撇下一脸懵逼样的卢采臣,推开门就往审讯室里走。 卢采臣急忙追问:“小熙,你今晚几点下班?我等你!” 周纯熙头也不回地答道:“忙完了工作,自然就会下班,等我电话……” 第二十四章 神奇嗅觉 卢采臣一撇嘴,失望地摇了摇头说:“这个超级工作狂……今晚的浪漫约会指定又要泡汤了。” 目送梦中伊人走进审讯室后,卢采臣悻悻地沿原路返回,在走廊尽头又碰上一位大腹便便、头顶半秃、神态威严的警队领导。此人正是市公安局局长卢铮。 卢采臣似乎并不想把这位倒背着手,目光炯炯的领导放在眼里,他只是点点头便从卢铮身边匆匆走过去。 卢铮当即叫住了他,偷偷观察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后才瓮声瓮气地说:“你们刚才有说有笑的,我可都看到了。你母亲这几天催得紧,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将小熙拿下。” “局长大人又不肯行禅让美德,退居幕后当‘太上皇’,‘老佛爷’还想垂帘听政,家里哪有我这个可悲可叹可怜的小傀儡说话的份儿。”卢采臣抱怨道,“您不是常吹嘘周叔叔跟您是过命的好兄弟,当年你们在越南战场上生死与共,相濡以沫。周叔叔曾是你卢大营长麾下的一名连长,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那你直接下令让他闺女嫁给你儿子不就好了,还费那么多劲儿猛追苦等干啥!” “臭小子,战场上能来硬的,搞对象,强扭的瓜能甜吗?你周叔叔当年投笔从戎,是条汉子。”卢铮笑呵呵地说,“他现在可不得了了,是横跨历史、考古、文艺、地理、商业、周易等诸多领域的大学者,国学泰斗,社会名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我这个小小的县级市的公安局长怕是指挥不动他了。唉……不过可惜的是这样一位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大教授居然在五年前神秘失踪,到现在还杳无音讯,只是苦了小熙那孩子了。小熙本就是单亲家庭出身,如今又……” “周叔叔可不是等闲之辈,他的本事我是领教过的哦,相信他吉人自有天相,一定没事的。也许他又发现了什么感兴趣的国宝和珍贵文物,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自由惯了,以前也老玩失踪。虽然这次时间比较长,但我坚信他一定会平安回到小熙身边。”卢采臣安慰了父亲几句,接着话锋一转,“老爷子,为了完成咱家的百年大计,我可是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哎,您知道小熙是咋说的吗?她说卢伯伯那样一个铁腕人物,想不到也爱钻研聊斋,风花雪月,儿女情长,醉心志怪。再看看你,中国最顶级的军医大学毕业的高材生,随便投靠哪家三甲医院不能混个好前程,非得跑来当法医,你可真够‘二’的。你们可真是一对奇葩父子!卢哥哥呀,你长得可真有男人味……” 卢采臣先是模仿周纯熙说话的腔调娇笑几声,转而嗲里嗲气地说,“小娘子端好是画中人,遮莫老身是男子,也被摄魂去!真不明白,颜值高也有错,长得帅也是罪……” 卢铮听到这儿,差点失笑,但他顿时又沉着脸说:“没出息!要我说,小熙的点评十分到位嘛,人家并没有冤枉你。周教授也说当年你母亲分娩时所在的那家医院的产房风水不好,因你早生了一个时辰,性格才这般阴柔。你要是晚生一个时辰,我这身阳刚之气就全被你吸收了。唉……采臣啊,你爸我这双慧眼平生阅人无数,小熙和你妈妈年轻时一样,是个文艺青年,她们表面上冷艳高贵,不食人间烟火,其实骨子里单纯天真,喜欢浪漫,爱幻想。你要有足够的耐心,找到打开她心门的钥匙,一切自然会水到渠成。你以为我愿意研究那些生僻难懂的文言文吗?说实话真比研究案子难受多了,我那还不是为了研究你妈妈啊!要不然这三十多年,喜怒无常的‘老佛爷’凭什么会对你爸死心塌地?!你记住,在这世上,能真正改变男人的不是什么社会环境、生存法则,更不是什么权力、金钱、美色,而是一个值得让你与她白头偕老的女人。伟大的母性才是世间最奇妙的瑰宝。” “姜果然是老的辣!”卢采臣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走回来,趴在父亲耳边嘀咕,“我看您老更适合妇联主任的位子。” 说完,卢采臣嗤笑着跑开了。 卢铮望着儿子的背影,莞尔一笑,沉吟道:“熊孩子……” 审讯室内,周纯熙正在对我进行“人格摧残”。 今天,她看上去脾气异常暴躁,言语中总是充满挑衅,极尽羞辱之能事。作为弱势群体,我只能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待心平气和之后,我开始用意念启动神奇的嗅觉,静静地捕捉周围的气味。 一股浓而不浊的腥味倏地钻入鼻腔,令我微微皱起眉头,我的视线也被一股隐秘的力量牵引向她的双腿之间,大脑数据库立刻反馈回来一条信息:处于生理期的女人,恐怖级别,一级。 我仔细回忆那本警官证上的名字,是周纯……纯熙。都说名如其人,这还真不见得就是一条真理。 正当我愁苦不迭时,门突然被推开了,丁猛押进来一位健壮如牛,痞气十足的小青年。 我抬起头定睛一瞧,此刻已不再有任何惊愕之感,反倒差点流下眼泪,这……这不是慕容元宝吗?!我的好兄弟,你没死就好,洗刷冤屈指日可待矣。 丁猛将元宝拷在拘禁我的铁椅扶手上,元宝登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能半弯着腰像个伛偻老人似的颓然而立。 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对丁猛并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发牢骚时才会表露出来的那种不满情绪,这倒是很奇怪呢! 丁猛说:“周队,这小子太猖狂了,犯下人命官司居然还敢躲在酒吧里观看钢管舞表演,被我当场擒获。” 周纯熙与他交换了一个眼神,会意地点了点头。 慕容元宝用力拽了拽手铐,将铁链弄得哗哗响,爆起粗口:“谁他妈杀人了谁是婊子养的!” 周纯熙冷冷地瞅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又把目光投向我。她那双秋水明眸仿佛正在源源不断释放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 我们四目相对,彼此都在揣测对方的心事。 对于眼前这位身材高挑丰满,有别于南方小巧玲珑型美人的地地道道的东齐版“硕颀佳人”,我现在绝不敢被她的美貌所诱惑而掉以轻心。 因为我们之间隔着一层雾,而雾的后面还有一张网……我忍不住偷偷多瞟了一眼周纯熙,她俨然一朵纯洁的水莲花,香远益清,亭亭玉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与美女对视之余,我也不忘了专心猎取元宝和丁猛身上的气味。 我先是闻到元宝的右手上残留着高级香水的味道,这香味很纯正又很特别,再加上混合了主人的体味,竟透出那么一股子邪性。我没有在这股味道中嗅出更多其他的混杂气味,也没有在丁猛身上扫描出像酒吧等娱乐场所特有的那种污浊气息。 而我又闻到元宝后背上正散发出淡淡的麻醉剂和碘酒等治外伤的药的气味,并带着一股再熟悉不过的医院的气味。 我猜元宝很可能受了伤,来之前去过医院,而他与那位身上喷洒了高级香水的神秘客人握手后,他们至少单独呆在一起长达两个小时以上。 因此我断定丁猛在说谎,他根本不是在酒吧抓到的元宝! 周纯熙从档案袋中取出一份验尸报告和十几张案发现场的照片。她详细浏览一遍后,将其中一张沾血的金刀照片扔到我面前的审讯椅的挡板上。我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脸上立刻露出轻蔑的笑容。 “物证科的鉴定人员在凶器上提取到了你的指纹……你没啥要说的吗?”她趾高气昂地问道。 我向元宝努努嘴,又看了周纯熙一眼,示意她去问该问的人。 她泰然自若,将剩下的照片也一并拿给我看,然后她双臂交抱于胸前,不动声色地观察起我来。我想此刻哪怕我的一个极其微小的动作或表情也难逃她敏锐目光的监视。 我看见那些照片正是死者柳菁菁身体各主要部位的纹身特写。我在心中默数一遍,一共九个图案,分别纹在她的肾部、腹部、足底、大腿、后背躯干中央、脖子、嘴巴两侧、手背以及心窝部位。 每个部位的图案看上去都十分诡异,但却栩栩如生,不禁让人产生遐想:这会不会是某种宗教仪式的神秘符号? 莫非凶手是一位邪教成员?而且每个部位的图案主色调也都不尽相同。如果给这九个图案编上号码,其主色调分别是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 再看肾部纹的是皓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洒向人间,一只猪头鱼身的怪兽浮出水面,两根獠牙阴森可怖,鳞片上银光冷艳。 腹部纹的是乌云密布,一头牛身马蹄的怪兽做出狂奔的姿势,体态雄健,刚烈威猛。 足底纹的是天空电闪雷鸣,一条青龙在腾飞,奇怪的是龙嘴里竟然吐出一条长长的蛇信,龙爪也不似真正的龙爪,很像仙鹤之足。 第二十五章 刺青疑云 大腿部位纹的是一只三眼金蝉趴在一面迎风飞扬的绿旗上,不知是在鸣夏,还是要传达出某个神秘预言。 后背躯干中央纹的是在一座黄土高台上有个莲花座,一只无头仙鹤立在莲花正中,花瓣上生出无数血点,倒有几分玷污了莲花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质的意思了。 脖子部位纹的是大雪封山,一条肋生双翅的黑狗正在捕猎。 嘴巴两侧纹的是一颗流星划过长空,一只浑身赤色的猛虎怒啸天地,此百兽之王居然还长着一撮山羊胡。 手背纹的是大雾弥漫,一只硕鼠神出鬼没,浑身长满刺猬一样的钢毛针发,这副变异形象令人不寒而栗。 心窝处纹的是一只千年紫龟驮着太阳,缓缓地爬向未知幽域…… 这九个图案到底是在柳菁菁生前还是死后纹上去的尚不得而知,假设是在死后纹上去的,试想一下,就算是一位技艺精湛的纹身师傅只一晚的功夫,完成这么多图案也并非易事。 假设是在生前纹上去的,便存在多种可能,情况就更复杂了。 据我推测,她嘴巴两侧的那个图案应该是在临死之前或者死后不久纹上去的,而且一定是凶手在宾馆的房间内完成了他的“杰作”。 虽然我之前看到的那段监控视频里,柳菁菁一直戴着口罩,但是一个智力正常的漂亮女孩绝不会心甘情愿自毁妍貌,哪怕她是一个有刺青癖的人也绝不可能做出如此冲动之举。 除非……她受到了胁迫,曾经被人短时间监禁过,进而遭受到非人折磨。倘若果真如此,那么她逃离魔窟后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案才是,难道她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对方手中? 从监控上看,柳菁菁跟慕容元宝勾肩搭背,两人举止暧昧,俨然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她不像是受到了胁迫的样子。 难道……尽管我在个人情感上绝对偏袒我的好兄弟元宝,但在缜密的逻辑思维面前,我又几度产生动摇,真的很矛盾。 那个如同幽灵一般的影子杀手到底是谁?他选择以如此诡异的方式结束柳菁菁的生命,难道仅仅是为了要羞辱她的尸体吗?不不不,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 昨晚上隔壁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真该死!怎么那个时候我就偏偏睡着了呢? 早知如此,宁愿睁着眼睛熬到天亮。我心说,元宝啊元宝,你这回可真是害死我了。 你到底还有什么秘密瞒着我,最好找个机会对哥们儿我和盘托出,不然的话,咱俩就割袍断义,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云门老道啊云门老道,您老人家快快显灵吧,倘若您肯帮我洗刷冤屈,救我一命,别说让我拜您为师,就是给您当儿做孙,鞍前马后都成!仙尊此刻云游何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凶手很可能是个有刺青癖的人,而且他……”此刻,周纯熙的嗓音冰冷而生硬,我睇眄之,发现她正直勾勾地盯着我,浑身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接着说,“心理扭曲,变态佬……你知道他在柳菁菁的那里塞了什么东西进去……” 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故作镇定道:“该不会是香烟、桃子、铅笔、耳勺、奶油……影视剧里好像都是这么塑造变态杀人狂的。” 慕容元宝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得出尽管他在极力克制自己,但仍然还是笑抽了。 我暗骂道,你娘的,都火烧眉毛了,居然还笑得出来。周纯熙瞪了他一眼,他才止住了笑声。 周纯熙的神态已经有些不自然了,甚至脸颊也有点绯红,但她用一个抚弄秀发的动作来掩饰尴尬之情。她继续说道:“是一把刀鞘!那个混蛋将金刀的刀鞘全部塞……” 我和元宝惊得目瞪口呆,朱锐、丁猛以及阿寿,他们本身是警察,想必这种事情经历过不少,应该见怪不怪了吧。 可他们依然皱紧了眉头,面色凝重,隐隐透着一丝愤慨、一丝惆怅、一丝惋惜。 “凶手实在是太变态了,抓住那孙子后不用审判,直接枪毙得了。”慕容元宝倒是表现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干脆把自己的嫌疑撇得一干二净,好像柳菁菁的死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似的。 周纯熙用眼神示意他闭嘴,接着又把目光投向我。 “我已经调阅了你以前的所有卷宗……你记住,恶贼在法律面前就是一个透明人。劝你别抱什么侥幸心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周纯熙胸有成竹地说,“你身上有纹身对不对?你在服刑期间没有一次减刑记录,可是事实?一个处在生理欲望旺盛期的男人,整整三年没碰过女人,长夜漫漫,一定很难捱吧?心里就从来没产生过任何邪念吗?放狼出笼,焉知非福?” 我被彻底激怒了,挣扎着想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却被牢牢铐住,丁猛和朱锐一边一个,按住我的肩膀,令我动弹不得。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周纯熙……你这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刑满释放人员,你不配当刑警!刑满释放人员招你惹你了,还是睡了你老妈……你以为我不懂法?你们一没有铁证,二没有检察院批的逮捕证,你们只能拘留我二十四小时。”我愤怒地看了一眼墙上的电子钟,讪笑道,“已经超了十五分钟,你们现在放了我还不算太晚,不然……我一定会告你们的!” 周纯熙轻蔑一笑,转而向阿寿递去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阿寿深邃的眸子灵动地转向一侧,泛起微光,刻意避开她投来的目光。 他似乎已经领会到周大美人的意思,犹豫片刻后蓦然转身,走到角落里踩着椅子将摄像头扳向一边,对准一块监控盲区。 丁、朱二人打开挡板,他们把我从审讯椅子里拖出来,放倒在地。 丁猛用膝盖顶住我的腰,将我双手反剪拷上。 朱锐三下五除二扒下我的裤子,露出雪白的屁屁。只见左边的腚腄子上纹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形似朱雀的凤凰,右边的腚腄子上纹着一尊菩萨。 这是爷爷在我十二岁本命年生日那天,使用一种失传已久的古老纹身技法给我纹上去的。 我也确实得了爷爷的部分真传,潜心钻研过刺青这门学问,可谓小有所成。 只不过令我感到疑惑的是,我属龙,爷爷却偏偏给我纹了一只凤凰,除了我的身世与凤凰地有关外,难道暗示着我是凤的传人? 爷爷说普贤菩萨是我的生肖守护神,可保我一生吉祥平安。 我很纳闷,将道教灵兽和佛教尊神纹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不好,非得纹在屁股上,一来看着不雅观,二来是不是对神灵不敬呢?我现在只能顾脸不顾腚,没时间思考这个问题,他们粗鲁的审讯方式深深践踏了我的人格。 阿寿属虎,比我大两岁,我曾经给他纹过身。我当然不愿在他的屁股上施展才华,当时我本想在他后背上刺一只猛虎和一尊他的生肖守护神虚空藏菩萨。 他说自己命薄,背不动菩萨,所以我只给他刺了猛虎。万万没想到时隔几年后,这件事反倒成了加重自己嫌疑的不利证据。 “畜生,你们要干什么……”我极力挣扎,脑袋被丁猛死死按在地板上,五官瞬间扭曲变形,竟说不出话来了。 丁猛向周纯熙点点头,笑着说:“周队,一边一个,铁证如山,你要不要过来欣赏一下?” 周纯熙急忙转过身去,摆摆手说:“行啦!” 丁、朱二人又给我提上裤子,正当我准备继续发泄不满时,没想到一阵拳风裹挟着一阵幽香迎面扑来。 紧接着就是一阵疾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我毫无防备,被揍得鼻青脸肿,彻底给揍蒙了。 情急之下,我怒吼道:“元宝,你他妈是死人吗?!冤有头债有主,你再装疯卖傻,哥们儿我命就没了。” 慕容元宝喉头蠕动了一下,嬉皮笑脸地说:“警察妹妹?女侠?madam?周队长……咱犯不着跟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二愣子一般见识。中医也是很讲究食疗的,我以国家二级厨师的身份传授你一点本尊独创的养生大法。常言道,气大伤肝,而肝脏主疏泄藏血,可排解体内淤积的毒素,保证脾胃之消化功能运转正常,维持新陈代谢平衡。因肝肾同源之故,肝脏又主宰着全身气血的运行。女人经常伤肝(伤感),会导致食欲下降,疲倦困乏,肌肤暗淡,未老先衰,会让一个大美女短时间内变成黄脸婆……啧啧,所以说伤肝即毁容啊!” 此时,我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元宝,你个大傻逼,我都快被条子整死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兜售你那养生学的狗皮膏药。 话音刚落,他左脸便挨了周纯熙一拳,疼得他呲牙咧嘴。 “我好心提醒你,不用这么热情吧?”慕容元宝继续挑逗,“打是亲骂是爱,下手这么重,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嘿!慕容少侠纵横江湖多年,红颜知己遍九州,百花丛中且风流,不知今儿个辣手警花能否让咱坐怀不乱……” 话音未落,他右脸又挨了周纯熙一拳,疼得他咧嘴呲牙。 第二十六章 潜逃计划 我心说,元宝啊,你个大膘子!食色性也是不差,可你早晚要毁在一个“色”字上。 色字头上一把刀,那把刀可不是你们家祖传的绝世金刀,而是专门为内务府敬事房输送残疾人的“刀子匠”手中的去势刀。 慕容元宝面色微愠,干笑道:“最讨厌别人打脸,俺靠脸吃饭咧。” 周纯熙再度出击,这第三拳下手更重,打得慕容元宝直流鼻血,鼻头部位秒变红肿,宛如一根火辣辣的朝天椒。 慕容元宝一下子蔫了,把头扭向一边,低眉顺眼道:“行了,你忙你的去吧,不用顾及我的感受。” 他这副破了相后的鬼模样倒令我不忍直视,我不自觉地扭过头去…… 朱锐和丁猛把我架起来,重新控制在审讯椅上。朱锐轻轻揉捏着我的双肩警告道:“记住,就算天塌下来,你最好也别在我们周队面前提起她的母亲,那是万万不能触碰的心理禁区。” 我眯起一只受伤的眼睛,另一只眼睛也疼得眼皮直打哆嗦。我偷偷瞄了“妖妮大姐”一眼,她看上去仍然余怒未消,眉宇间挂着一丝淡淡的忧伤。 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曾经在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尽管挨了揍,但我此刻却恨不起来,竟然萌生了要冒险接近她,企图打开冰美人心扉的幼稚想法。 这无异于飞蛾扑火,美得壮烈! 有一种女人,即使在悲伤或愤怒时也别有一番风韵,只一次眼神的邂逅便诱惑你生出无限怜爱之情,欲罢不能。 你凭借一张嘴就发誓要与她势不两立,但你的心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她俘虏了。 周纯熙扬起手,我以为她又要开始对我施虐了,可我躲都没处躲,只好闭上眼睛,微微侧转身体,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等等,有话好好说,何必刑讯逼供呢。” 此话一出口,我也觉得自己脑子真是进水了,思维逻辑一片混乱,白痴得很。 人家摆明了要揍你,你能怎么样?你敢怎么样? “周大队长,”我做着最后的抗争,“你们能不能戴上手套,在我衣服里面塞上几本书或者干脆给我蒙上一床被子,这样就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痕。你们不能玩忽职守,连表面工作都给省了。” 周纯熙听到这儿,竟忍俊不禁,那只高扬的纤纤玉手也软绵绵地放下了。其他人也跟着一起笑抽了,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阿寿也禁不住抿嘴一笑。 他妈的,周大美人笑起来的样子还真是让人神魂颠倒! 我不禁想起了初恋女友林大雅曾经给我朗诵过的一首诗,便在心中默念: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他妈的,被人揍了,还要把她深情歌颂,我是不是疯啦? 这时,突然有人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玻璃,大家循声望去,只见市公安局局长卢铮正站在门口向周纯熙招手。 周纯熙带上丁猛、朱锐和阿寿一起离去。 出了审讯室,周纯熙让他们各自去忙,自己向局长汇报工作。 “审的怎么样了?”卢铮浓眉紧蹙地问道。 “放心吧,局长,一切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周纯熙回答干脆。 “小熙,我承认你这几年给咱市局刑警队赢得了不少荣誉,令他们一帮大老爷们都望尘莫及。”卢铮语重心长地说,“可你将来总归是要嫁人的,说到底还是应该有个女人样子。你看你现在一有了案子比谁都拼命,快变成一个野小子了。周教授一生光明磊落,刚直不阿,清高孤傲,从来没主动求过谁。嗬!虎父无犬女,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当年你爸将你托付给我的时候,那是他唯一一次求我办事,我当时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觉得终于可以压他一头了,才接收了你这个烫手山芋。现在看来……嗨,不说了。你爸信任我这个老战友,才把你托付给我,我曾许诺要好好照顾你,引导你走上一条康庄大道,图个好前程。你今回(方言,这回)可别再给我捅什么娄子了,否则我在几个市委领导面前也保不了你。这次‘猎狼’行动牵扯到各方利益纷争,非同小可,既然由我全权指挥,那么我自然要量力而行。如果出现不可把控的风险,我将随时下达终止行动的命令。上面的意思是稳扎稳打,切不可鲁莽冒进,你明白吗?” “卢伯伯,您是谁呀?闻名警界的铁腕人物!您向来做事雷厉风行,铁骨铮铮,一不摧眉折腰,二不同流合污,三不放任罪恶。这也是我从名牌警校毕业后,坚决请求组织上把我调来这座小县城的原因。”周纯熙伶牙俐齿,思维敏捷,“畏首畏尾可不像您的风格……如果‘猎狼’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就能一举铲除本市根深蒂固的黑恶势力,可谓利国利民。到时候老百姓还不把您当成卢青天呀?十里长街送锦旗,就怕您办公室太小,锦旗多到挂不下。从我们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我们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每一次跟犯罪分子狭路相逢,其实都是在拿命运做赌注,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非常时期更不能按常理出牌。这次,我们要捍卫警察的尊严,要与那条狡猾凶残的恶狼斗争到底,一决雌雄!” “精神可嘉,不过……”卢铮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话锋一转,“刚才我都看见了,你的审讯方式……媒体极爱捕风捉影,舆论滔滔,民意汹汹,注意遵守纪律!” “既然是演戏,当然得走心了,演得逼真一点才不容易露出破绽嘛。唉……为了破案,我算是把自己的淑女形象彻底给毁了。要是让我家老爷子看到他一直引以为豪的掌上明珠正逐渐进化成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女汉子,估计会被气出个好歹来,说不定还会跟我断绝父女关系呢。” “哼,知道就好!” 望着卢铮倒背着手踱步离去的身影,周纯熙一改冷傲的样子,竟然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她刻意提高嗓门说:“卢伯伯,您跟伯母将来最好不要找一个像我这样的儿媳妇!” 卢铮迟疑地停住脚步,怔愣片刻,摇头叹息,然后又继续往前走。周纯熙见自己将堂堂公安局长搞得挺无奈,非但不觉得尴尬,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听到从走廊传来周纯熙悦耳的笑声,非但没有半点舒畅的感觉,反倒心里一阵发毛。我恨恨地盯着元宝,把他也盯得心里发毛了。 我的思绪飞速运转:周纯熙之所以对我恶语中伤,拳脚相向,无非就是想要激怒我,使我丧失理智,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来。 她这样处心积虑到底是何用意?警方向来都是单独审讯犯罪嫌疑人,可她偏偏将我与元宝关在一起,难道就不怕我俩串供吗? “慕容元宝,我昨天从你手里接过金刀之前还是个人,一觉醒来竟被打入‘畜生’道。”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你现在把你肚子里那点小秘密给我一五一十地说清楚,若敢隐瞒半句,我就砸煞你!” 此刻,我真想抽他两个大耳刮子,可是我的双手被牢牢铐住,根本挣脱不开。 “兄弟,畜生也是人!”慕容元宝做了个躲闪的动作,狡黠一笑道,“最近霉运连连,一言难尽啊!老子也是中了某些畜生的圈套才……唉……以后有机会我再慢慢向你解释。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童狡也。你用屁股想想,也该猜到哥是绝对不会杀柳菁菁的。我就你这么一个过命的好兄弟,如果连你都不信任我了,我他妈还有什么脸在这世道混下去。” “哼,现在才说这些还有个屁用。” “我们得尽快想办法逃出囚笼,决不能坐以待毙!留得自由之身在,不怕洗刷不了冤屈。” 元宝俯下身对着我耳语,只需如此这般…… 我从他期待的眼神中读出一丝不同寻常的用意,沉默了一会儿后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一个道理,有困难找警察叔叔……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一定不会缺席。你的计划会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既然无罪,何须冒险?我坐过三年牢,大好的青春时光都白白浪费掉了,而我换来的只是一种叫孤独的东西。那玩意带给人一种透到骨子里的恐怖感,轻则将你折磨得发疯,重则足以要了你的小命。我可不想一辈子失去自由……我现在不求做个好人,只想在别人眼里看上去能正常一些。” “呵呵,都说从里面放出来的人不管怎么被洗脑,胆子总会变得越来越大,而你却变得胆小如鼠了。看来你那三年牢算是白坐了。”元宝不以为然地说,“你当真不了解你现在的处境吗?上一次是三年,下一次呢,十年还是二十年?正义降临时,好人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好人,坏人也不是原来那个坏人了。不管它迟到多久,上天早就给它准备好了千种万种理由。而那些最宝贵的东西要抛弃你却无需任何理由。时间会不会等人?青春会不会等人?自由会不会等人?” 元宝所言句句像针一样扎心,我喟然长叹,试探着问道:“等事情结束后,你会主动投案自首的对吧?” 他脸上浮现出的激动神色转瞬即逝,反问:“你呢?” 我们彼此默然不语,相视而笑…… 第二十七章 丁锁头 等周纯熙再提审我的时候,我跟她要了一支烟,边吸边思索,装出一副好像是经过了痛苦的内心挣扎之后才决定供述罪行的样子。 在得到可以戴罪立功,争取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的答复后,我撒谎说自己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但那个凶手常常狡兔三窟,反侦察意识极强,只有我和元宝同时现身,去跟他接头,才能把他引出来,从而将其捉拿归案。 我在编造这些谎言的时候,其实特心虚,我甚至压根就没指望警方能采纳我的供词。 可没想到的是,周纯熙竟未深思熟虑便同意带我和元宝一块去抓捕那个子虚乌有的“凶手”。 这反而让我不觉得如释重负,倒是平添了一股无形的压力,使我惴惴不安。 不知是周纯熙自信过了头,还是她真有什么锦囊妙计,如今是去执行一项极其危险的任务,她却只安排了阿寿和她最信任的左膀右臂随行,除了这四名警力外,再无任何外援。 他们一方面要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还要随时面对可能出现的人数不明的歹徒的袭击,可谓步步惊心,困难重重。 周纯熙作为一名智勇兼备的刑警队长,居然会制定出这样于己不利,令人匪夷所思的作战计划,不禁让我又平添了一份谨慎。 我和元宝戴着手铐,被押入警车,阿寿仍旧扮演司机的角色,周纯熙和丁猛则互换了位置。 她与朱锐紧靠着左右两边的车门而坐,将我和元宝“挟持”在中间,因为后排座位上临时加塞了一个人进来,所以显得有点拥挤。 人在封闭狭窄的空间里更容易紧张,况且我身边还坐着一位如花似玉的冰美人,再加上不知道元宝将于何时何地采取行动,我就愈发紧张起来了。 在此种境况下,我突然产生了要吟诗一首来缓解紧张情绪的可笑想法。 我故意拔高嗓门壮胆,声情并茂地朗诵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元宝像撞见了外星人似的打量着我,周纯熙也投来白眼,我以为她又要大发雷霆呢! 没想到她破天荒地嫣然一笑,吐气如兰,当即也吟诵一词: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红颜易得,知己难……” 我的“求”字还没吐出口,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灌入耳朵,我和元宝被惯性的魔力推向前面,周纯熙和朱锐及时抓住了车门上的扶手才免得让自己更加狼狈。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丁猛因为没系安全带,上半身遽然弹起后再俯趴下去,额头差点磕在驾驶室的操控台上。 “操!”前方有个霸道的家伙瞬间点燃了丁猛的怒火。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辆外形超酷的黑色蝙蝠系列的兰博基尼跑车强行超车加塞。 这正是我喜欢的车型,我曾经做梦都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跑车。我的眸子里泛起波澜,并闪过一丝惊喜,潜伏体内已沉睡三年的某种执着的欲念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仿佛在顷刻之间连同那死去的理想以及冰冷的血液一起复活,一起沸腾起来了。 我不动声色,随手捏捏耳垂的同时偷偷踩了一下元宝的脚,这是我要释放暗号的时候通常会做的习惯性动作。 元宝眨了一下眼睛,我便心里有底了,知道他已领会到我的意思。 这辆豪车勾起了我深埋心底的某些黑色记忆。 我在秃老板那间秘密车库里改装过的高档汽车数以百计,凭借自己发明制造的一套简单却实用的“万能钥匙”,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轻松打开任何一款防盗措施周密的汽车车门。 这倒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自打记事起,我就感觉自己的大脑与常人有所不同,脑子里总是充斥着各种奇思妙想,而且我又是一个喜欢将灵感不遗余力地付诸实践的“疯子”——我的某些怪异行为也确实招来了别人给予自己“异想天开”的误解。 假如我的脑海里突然产生了一个我认为切实可行的想法,那么我定会在第一时间尽情挥洒我在发明创造方面的天赋。 这是造物主的恩赐!因此我绝不会将灵感放逐到明天。 这种要么不做,做就做到最好的性格,配上非凡的动手能力,曾经让我在某些事情上一鸣惊人,但也曾使我到处碰壁。 说白了,人生不就是一场赌局吗?输赢各半,天意难违。 那段百无聊赖的时光里,我下班后喜欢独自一人去东关一带的那些古街巷逛逛。 东关是茴民聚居区(山东最大的茴族聚居地),这边的街巷狭窄幽深,纵横交错,很像一座迷宫,历史似乎也经常在此处迷路。 东关的地势总体来看东高西低,原本整齐地铺着一层青石板的街道现已变得凹凸不平。 车轮无情地碾过几个世纪的沧桑岁月,无情的岁月又在青石板上留下数条深深的古老车辙。 我通常先是沿着东关古街向东步行穿过官采巷,然后再爬坡而上,路尽头便是昭德古街。 这里有一个丁字路口(当地俗称“小口儿”)。往左拐顺着古街继续向北,行不多时就来到了东关的十字路口(当地俗称“大口儿”)。 此路口北通北阁街,南通昭德古街,西接辘轳把街(古街形似架在井上用来汲水的辘轳的摇把),东连粮市街。 我每次走到十字路口中央时都会不自觉地停下脚步,点上一支烟猛吸两口,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白烟,顿时眼前云遮雾罩,灵魂仿佛出窍升空。 从空中俯瞰,路口周围的大街小巷组成一个棋盘形状(统称“棋盘街”),那一刻我茫然四顾,感觉自己的人生就像一盘难解的棋局,身自漂泊,心无所归。 我吸完整支烟,随手弹飞烟蒂,掉头继续往南走。 沿途街巷两边几乎都是安装着活插木板门的带有清真字样的各种小吃店、铺子、古玩店、手工作坊、古朴清雅的民居院落以及官宦名流的私家宅邸。 原汁原味保存下来的这些古建筑透着一种别样风骨。 很多人家的大门门楣上都挂着木牌状的或是做成砖雕镶嵌在墙上的“都哇”(一种用阿拉伯文字书写的祷词)。祷词有的是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有的是“太斯米耶”:奉普慈特慈真主之尊名。 在周边一栋栋新式居民楼的铁壁合围下,古老的东关全面沦陷,显得过分冷清、僻静,仿佛早已被喧嚣的城市所遗忘。 偶尔走过去一个步履蹒跚、踽踽独行的老人,或是三三两两的游客驻足拍照,还在提醒童狡,这片神秘的区域并非了无生机。 这方净土孕育了多元文化的火种,时刻召唤着那些传奇工匠们的不朽灵魂。 街道深处有一家老字号锁匠铺,名曰丁锁头铺记。 锁匠师傅是个精神矍铄、技艺高超的茴族老者。 老主顾们也像称呼他家先人那样称呼他“丁锁头”。 这制锁开锁的手艺传到他这一辈已经是第二十五代了。 当我第一次站在锁匠铺前时,我想到了爷爷曾给我讲过的童氏家族与城关某个神秘的锁匠世家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问过爷爷,如何才能打开乾坤印,爷爷一直讳莫如深,只是露出略带深意的笑容说了一句谜语:一人打伞。 对于这个四字迷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那次我无意间路过丁锁头的铺子。我凝视店招上那个“丁”字良久,仿佛顿悟般豁然开朗,欣然而笑。 我经常光顾丁锁头的小店,就那么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他摆弄锁件,在一阵阵叮叮当当的小锤发出的敲打声中,我一站就是一两个钟头,每次都看得如痴如醉。 丁锁头是个虔诚的慕斯临,他每天都要去昭德古街南端路西的真教寺(清真寺的一种,始建于元大德六年,中国三大真教寺之一),在老阿訇的领拜下做足五拜功。 在他们那个社区的信徒中间,他是唯一一个秉承真主旨意做全了念礼斋课朝五项功修,从而终生免除火狱惩罚的人。 q州境内有将近四十多个少数民族,其中尤以茴族人数居首(约占全市总人口的近二十分之一),各种文化风俗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碰撞交融,激荡出一段风起云涌的历史传奇,谱写了一曲辉煌灿烂的文明之歌。 经过了六百多年的民族大融合,q州茴族同胞除了宗教信仰略有不同外,其生活方式与汉族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他们既过本民族的传统节日,也过汉族的传统节日,但更多时候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干脆放弃了慕斯临身份,或者只在三大节(宰牲节、开斋节和圣纪节)的时候去清真寺象征性地参加一下会礼,捐点乜贴(心愿、举意、决心的意思,相当于善款),做做功德,仅此而已。 真教寺坐西朝东,背向y教圣地麦加的“克尔白”(天房,慕斯临在做礼拜的时候都要面向克尔白的方向,因此全世界的清真寺坐向自然就要背对克尔白),它集中国古典建筑与阿拉伯建筑艺术特色之大成,见证了q州茴族六百多年生生不息的奋斗史。 其门楼高耸,是单檐歇山顶,镶嵌精美砖雕,用经文、花卉纹饰拼接出龙凤呈祥等图案(y教认为真主安拉乃宇宙间唯一神灵,故不准在清真寺建筑上直接雕饰任何带有偶像色彩的东西,其中也包括人和兽的形象)。龙的两只突出在外的眼睛竟然是两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古代的劳动人民可谓匠心独运! 仿木结构的朱漆大门立于拱卷式门洞之中,两侧八字墙如同苍鹰展翅,还有两座朱漆小门分列大门左右,整个门面通宽三四十米,大门对面是一座精美的照壁,整组建筑布局精巧,看上去十分气派。 大门门洞上方,“真教寺”三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空中鸟瞰,三进院落,古柏参天,银杏环绕,二门(仪门)是单檐硬山顶,二门以内礼拜大殿规模宏伟,庄重典雅,幽深静谧。 殿顶起伏,屋脊施吻兽,檐角垂挂风铃,铃铛无舌,风吹过静若无声。 前殿、中殿、望月楼(宣礼楼)排列在一条中轴线上,层层递进,逐级升高。主体建筑呈“主”字形,下面一横为前殿,中间一横为中殿,上面一横为望月楼,中间一竖为甬道,而那一点则是望月楼后部的“米哈拉布”(壁龛)。 大门与二门之间设有经学堂(小学班经学生上课的地方)、二门后树立着一座至圣百字赞碑亭(上刻洪武皇帝圣谕)、礼拜大殿前面两侧各有一座配殿(大学班经学生“海里凡”学习的地方)。 童狡每次从锁匠铺出来后还要往南逛一逛,他会打真教寺前经过,然后驻足凝视着门额石匾看上一会儿,突然起风了,继续踱步向南…… 丁锁头不排斥本民族以外的任何习俗,但是也牢牢守住了自己信仰的东西。有一次,我粗心大意将那个用水晶包裹着小石佛的防风打火机遗失在店内,被丁锁头给捡到了。 丁锁头第一眼看到小石佛时,不禁大惊失色,进而变得有些魂不守舍了。 不过当他把小石佛物归原主时,我看得出来,他眼睛里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y教和佛教是两种教义完全不同的宗教,我不知道这位温文尔雅的老人为何会对佛教事物与文化表现出如此浓厚的兴趣。 也许他在小石佛身上挖出的秘密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跟他混得越来越熟,我也越来越觉得他可能跟我的家族有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曾试探着问过他,但他总是答非所问,或者干脆避而不谈,他只说我们之间有缘。缘分到了,一切谜底自然会揭开的。 据丁锁头自己透露,他其实无儿无女,是个典型的孤寡老人。他眼见自家祖传手艺将面临失传的危险,自是心中颇为感慨与无奈。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我爷爷因自家石匠技艺断送在自己手里的那种难以名状的心酸。 他见我有心学艺,便教我开锁,他话不多,我也从不多问,我们彼此之间基本靠眼神交流,保持着某种默契。 我不只把他当师父,他也不只把我当徒弟,我们更像是一对忘年交。 他懂我,我懂他,如是而已。 我很快就学会了开锁,技艺与日纯熟,再加上我爱钻研,不断改进“万能钥匙”,慢慢地能打开的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后来几乎没有什么锁能难倒我了。 我每打开一把锁,就觉得像是解开了一个心结。这世上还有多少打不开的锁,还有多少难解的心结? 第二十八章 乾坤针 我精心制造的“万能钥匙”,其实是一根根长短、粗细不一,硬度和材质也稍有不同的金属针。 它们的基本功能是用于开锁,另外也可以拿来针灸治病,以及在身上刺青,甚至可以装在设置了机关的护腕上当暗器发射。 我正不断完善其型号与功用,希望有朝一日能研制出一套无比精致实用的绝密武器。 目前鉴于财力有限,我制作的大多还是钢针、铁针、铜针和银针。 根据针的大小和用途进行分类,我把它们分别藏到身上某个令对手意想不到的部位。有的可藏于头发中,有的可藏进耳朵里,有的可藏在鞋子的夹层中,还有的可藏在内裤上的小口袋里,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下一步计划是争取尽快在材质上有重大突破,寻找到一种能受人体磁场控制的金属材料,那样就可以把针吸在皮肤上,便于伪装的同时又能做到出其不意。我给我发明的这套金属针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叫“乾坤针”。 这叫一针在手,勘破乾坤。 当然,我绝不甘心做一个偷车贼,事实上我也没有偷过一辆车,只是改装了许多别人偷来的车。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以此来看,当年秃老板将我炒鱿鱼,倒不失为一种幸运。 眼看着交通指挥灯的绿灯已经进入最后六秒钟倒计时,而那辆插队抢行的兰博基尼却突然停下来不走了。 司机很年轻,雄性荷尔蒙旺盛,飞扬跋扈的,看样子八成是个坑爹的富二代。 副驾驶位上坐着一个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孩,涂着浓艳的口红,性感得要命。 这对玩嗨了的腐男朽女一边挑衅似的斜视监控探头,一边旁若无人地疯狂接吻。 男孩故意连续踩踏挂了空挡的油门,汽车怒吼着放了一串长屁。这时红灯亮了,阿寿嗔视前方,不断鸣笛。 慕容元宝从内视镜里看见便衣警车后面突然闪出好几辆本田摩托跑车。 几个杀马特骑着摩托在拥挤的车流空隙间互相追逐,超速行驶,做着各种危险动作。 呜呜的发动机响声肆意围攻我的耳朵,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打眼一瞧,那几个小祸害(方言,害人精)怎么看着如此眼熟呢?噢……我想起来了,我在火车站广场上已经领教过他们的野蛮无知。 恨意顿时涌上心头,如果不是落在了警察手里,我恨不得现在就怂恿慕容少侠跟我一起杀将过去,替天行道。 几辆摩托朝便衣警车和兰博基尼包抄过来,为首的那位杀马特吹了个响亮的呼哨后,率先拿出一小罐喷漆,对着这两辆汽车的车身及挡风玻璃一通乱喷,其他人也纷纷模仿其可恶的涂鸦行径。 做完坏事后,他们齐声欢呼,一起闯红灯,疾驰而去。警察被激怒了,坑爹的富二代也被激怒了。 等到绿灯重新亮起来,便衣警车和兰博基尼几乎同时呼啸着追了上去。 十几辆车追逐混战,场面惊险刺激,堪比电影里的飞车大战情节,它们从郊区一路狂飙到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 城区最重要的几条主干道两两交叉形成多个十字路口。这些道路主要是以市境内的名胜古迹来命名。谁能想到昔日的一国之都、文化圣城、天下第一州,如今竟沦落为一个小小的县级市了。 呜呼!盛极必衰,物极必反,兴衰之道可知矣。 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时,那几辆摩托车迅速变换队形分头行动,一拨往东驶去,另一拨往北驶去。兰博基尼径直往北追,而便衣警车则往东追击。 正当兰博基尼要闯过十字路口之际,红灯亮了,与此同时,一辆丰田越野由西向东疾驶而过,猛烈撞上兰博基尼的车尾。 兰博基尼车轮失控打滑,一甩受伤的屁股,将一辆由东面驶来正在右拐的东风日产轿车拱到了路边一家韩国化妆品专卖店门前。 日产轿车一侧的车门严重变形,玻璃也震碎了,两名刚从店里扫完货出来的年轻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惊险一幕吓得花容失色,不禁失声尖叫。 那辆丰田越野也在巨大撞击产生的反作用力下漂移出去,不仅车头撞弯了路灯杆,遭受二次损害,车尾又撞翻了正在路边卖烤地瓜的一个老太婆的烤炉。老太婆猛不丁从凳子上跌下来,哭天抢地喊道,撞死人了,撞死人了。 一名交警吹着铁哨子跑过来,富二代见势不妙,猛地一踩油门,轮胎发出吱吱的响声,接着调转车头又去追击那几个杀马特。交警赶紧取下挂在肩头的对讲机请求支援。 那几个杀马特将兰博基尼引到了一条步行街,继而上演了一场更加疯狂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车子在并不宽阔,且人流量极大的街道上横冲直撞,连续掀翻了好几个摊位,搞得一片狼藉。 几个摊主一面咒骂不迭,一面抄家伙对肇事车辆进行围追堵截,路人也连连惊呼,纷纷躲避,现场混乱不堪。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妙龄女郎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刺激场面,她又唱又叫,扭动着纤细的腰肢,摇头晃脑,手舞足动,像是磕了药一样。 女郎的手在富二代的大腿根部游走自如,把他撩拨得更加亢奋,他好像瞬间失去了理智,开足马力对那几个杀马特穷追猛打。 又绕过几条街后,兰博基尼最终将其中三个杀马特堵在了一条窄巷里。这是一条死胡同,跑车呜呜叫着,一步步逼近他们,富二代嘴角浮现邪魅而得意的窃笑…… 三个杀马特像玩杂耍一般,只一个漂亮的旋转动作便潇洒地调转了车头。他们将摩托车前轮高高提起,为了回敬富二代的挑衅,他们也让坐骑呜呜叫起来。 最前面的那个杀马特是个吊着大圆耳环,扎了鼻钉,染一头红棕色杂毛的假小子。 她惬意地嚼了几下口香糖,吐到地上,然后对后面那两个杀马特男孩一挥手说,哥几个,给这傻逼好好露一手看看。 言毕,她呦吼一声,胯下的坐骑像插上翅膀一样飞了出去,跳上兰博基尼的车前盖,车轮压着挡风玻璃驶过去,再越过车顶后稳稳落地。那两个杀马特男孩随后跟上去,如法炮制,也都平稳着陆。 富二代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成功逃脱,却奈何不得,气得他用拳头直砸方向盘。 正当他准备将车倒出去继续追击时,那几个摊主领着四个膀大腰圆的交警,气势汹汹地扑过来,反倒使他沦为瓮中之鳖。 他愁容顿显,颇感失望,用手指抓挠头发,叹息道,这下没得玩了。 妙龄女郎的手向他大腿根部更深处探索,猛地捏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关键时刻,男人要硬气。 富二代的身子禁不住打了个颤栗,嘴里发出“咝”的一声,立刻掏出手机翻查号码,傲娇地说,本少爷硬着呢,这就给老爷子下通知…… 再看另外一边的情况,几辆摩托车做出各种花哨的挑逗动作,时而围攻,时而奔散,带着便衣警车来回绕圈子。 经过一番激烈的较量,为首的那个杀马特男孩故意将车骑上一段十多级的台阶,冲到一家夜总会门前。 时值白昼,门庭冷落。他灵活地操控着方向,原地来了个漂亮的一百八十度旋转动作,然后停稳,摘掉头盔挂在车把上,傲慢地俯视正在急转弯的警车,一脸不屑地笑了。 第二十九章 夜总会 我透过车窗望去,当看清那块装饰华丽的招牌上嵌着“衡王琼苑”四个广告体大字时,我不禁心中一凛……这家夜总会我再熟悉不过了,它可是那位“神秘大哥”开的,曾经又是我和一帮狐朋狗友的地盘。 我暗自思忖:阿寿怎么把车开到这里来了,还和警察在一起,难道他不怕暴露自己的卧底身份吗? 我偷偷观察阿寿的反应,只见他面色冷峻,表情像极了衡王府石坊(午朝门)上雕刻的古怪麒麟,他似乎对即将发生的事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就在车急转弯的一刹那,元宝果断出手,噌的从座位上起来,扑向阿寿,一把死死抓住了方向盘…… 车子开始失控了,忽左忽右,呈s形路线行驶,就像风浪中颠簸的小船,惊得来往车辆极力躲避,但还是有几辆车撞在了一起,刺耳的喇叭声此起彼伏……朱锐赶忙去掰元宝的胳膊,丁猛则去掰元宝的手指,可是元宝的胳膊好似铁柱子一般坚硬,他的手指也如同铁钩子一样有力,任凭他们怎么折腾都搞不定。 我见机不可失,正想起身助元宝一臂之力,却遭到了周纯熙的阻挠。 因为车内空间狭小,她那一身好功夫施展不开,这反倒帮了我的大忙。 我使出了在街上和小流氓打群架的卑鄙手段,跟她耍无赖,并扭打在一起,一通死缠烂打。我的双臂加上手铐形成一个“绳套”,我往她脖子上一套,再薅住她的头发,按着她的头往我膝盖上猛磕。 她流了一点鼻血,头发也被弄乱了,形象大为受损。她大概也是狗急跳墙,一拳掏向我的裆部,我顿感五雷轰顶,整副皮囊腰部以下竟没了知觉。 我捂着肚子弯下腰去,扭成一股麻花,在心里咒骂:娘希匹,警察也玩阴的。 周纯熙一边提膝攻击我的面门,将我的眼镜都打碎了,一边肘击我的后背,将我的脊椎都要砸折了。 朱锐和丁猛也一人用胳膊掳紧元宝的脖子,一人连续击打元宝的胸脯,但是元宝的手仍死死抓着方向盘不放,看样子他准备抗争到底。 丁猛咬紧牙关,又一记重拳打在元宝的左腮上,元宝的整张脸以慢镜头的形式扭曲颤动,他终于松开了抓住方向盘的手,一股巨大的惯性迫使他的头往后仰去,与此同时,一颗尖利的牙齿斜飞出口腔,瞬间划破了对面丁猛的额角。 朱锐搂着元宝一起向后弹飞出去,重重地跌坐在车座上,元宝铁塔般的身躯借势压下去……他顿时觉得气血上涌,嗓子口腥甜,头昏脑涨,仿佛有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压在了胸口上。 元宝不给他任何清醒过来的机会,猛地一个后肘击动作打在了他左侧太阳穴部位,将其击昏。 元宝拉开车门就要跳车,这时只见一辆刚从另一个路口拐过来的超速行驶的白色厢式货车已经刹不住车了,径直朝便衣警车横撞过来。 “童狡,快跳车!”元宝大喊一声的同时,已经拉开一侧的车门跳出车外。 情急之下,我双手抓住了周纯熙富有弹性的大腿,用头顶着她温软平坦的小腹,把她限制在副驾驶座位靠背与车门之间的一处狭窄的角落。 她对我施加的暴力又升级了,我一狠心在她大腿上咬了一口。我想此刻她一定痛死了,因为我的牙齿正在接收从她腿上传来的稳定的颤抖波率。 但与肉体上的疼痛相比,她似乎更在意一个刑警队长的脸面,她的嘴里只发出了“咝”的一声,就算疼得实在受不了了,她也仅仅是像实验室里被冷血动物揪住了尾巴的小白鼠一样吱吱叫上两声以示抗议。 眼看着货车就要撞上警车,我只好丢开周纯熙的腿,瞅准时机迅速拉开了另一侧的车门,然后以全身之力粗鲁地撞向周纯熙…… 阿寿往左猛打方向盘,车子在急转弯之下完成了一次危险的漂移表演,差一点发生侧翻。我和周纯熙一起被甩飞出去…… 夜总会旁边是一家苹果手机专卖店,与手机店紧挨着的是一家花店。 花店前面竖起一个红色充气拱门,正中贴着“花博会特供”的字样。 拱门内侧摆放着两排花篮,地上散落着一层鞭炮纸屑,门庭若市的景象显示着此店刚开张不久,正在搞优惠活动。拱门外侧各蹲着一只可爱的金色气模狮子。 我飞出车外后很幸运地与其中一只气模狮子来了个“亲密拥抱”,因此我并没有受伤。 只是我以这种标新立异的方式闪亮登场,又戴着手铐,自然要引来众人的围观。 在车上被打掉了眼镜的我现在面对的是一张张模糊扭曲的脸……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制服我。 俺登时被同胞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态度深深感动,谢谢尔等的冷漠让俺得以顺利逃走,回头俺一定会沐浴焚香,在佛爷面前为你们这些大善人祈福増寿的。 相比之下,周纯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简直可以说是倒霉透顶。 她落地之前竟如倒栽葱一般一头扎进了路边的一个绿色环卫垃圾桶中。 垃圾桶倒地后又卷着她向前滚了一段距离。我看到她无力地蜷起修长的美腿,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心想坏了,妖妮大姐该不会昏死过去了吧? 一声剧烈的碰撞侵犯了我的耳膜,我不用看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便衣警车在即将发生侧翻的瞬间又被货车撞上,只见它翻滚着嘶鸣着滑向手机店,店门被撞毁,玻璃碎裂成无数块宝石抛向地面。 有的营业员躲到柜台后面的角落,像缩在洞中的老鼠一样瑟瑟发抖;有的像惊弓之鸟一样四散奔逃,呼叫求救;有的呆若木鸡,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眼下我都自身难保了,哪还顾得上别人,爱莫能助呀!我也只能在心里为阿寿和那两个条子默默祈祷…… 老天都在帮我,我的运气从来没这么好过,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可我心里像有什么牵挂的东西使我迈不开步子,然后我就拨开人群,着了魔似的朝周纯熙走去。 我把她从垃圾桶里拖出来,一股臭烘烘的味道迎面扑来,她的额头上覆盖着一块香蕉皮,遮住了她的明眸。 我不禁皱起了眉头,将香蕉皮拿下来扔掉,用手替她掸去脸上的灰尘,顺便帮她整理了一下乱发。 她的皮肤温暖润泽,仿佛能融化坚冰,她的头发乌黑柔顺,或许只有这绵绵青丝(情丝)能拴住浪子那颗孤寂的心。她双目似阖非阖,一副浑噩消沉的模样,但愿这颗聪明的大脑没有磕坏,否则她将变成一个美丽的傻子。 周大队长能否挺过这一关,就看她的造化了。 此地不宜久留,我上下其手,将她全身从头到脚快速摸了一遍,其实我并非要猥亵国家公务人员,我在找手铐的钥匙!除了这黄金剩女的圣洁酥体带来短暂的妙不可言的畅快手感外,我竟一无所获。 正当我愁眉不展,茫然困顿时,慕容元宝站在不远处朝我大喊:“乾坤针!” 这一声“惊雷”把神情萎靡的我给震得禁不住打了个冷颤,犹如元神归位,神智顿时清醒了不少。我心下好不懊恼,暗叹道,瞧我这记性,我怎么忘了自己还有秘密武器啊,看来坐怀不乱的君子也有色令智昏的时候,更何况咱还不是什么谦谦君子。 我半蹲下身,手伸向裆部笨拙地拉开裤子的拉链。我像个贼一样鬼鬼祟祟地四处睃巡,生怕别人在注意我的一举一动,不过我还真观察到有两个结伴而行的学生妹正向我投来憎恶的却又不失单纯的目光。 这对好闺蜜显然是误解了我的动作,她们惊慌失措地躲进一家连锁快餐店,边走边打手机,看样子应该是在报警。我紧张地盯着眼前这位生着一张天使面孔的“睡美人”,生怕她会突然醒来。 我又小心翼翼地拉开内裤口袋的拉链一角,用手指夹出一根绣花针长短的特制细钢针。 在拘留期间,刑警几乎搜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金属物件,还好我未雨绸缪,想来真是有备无患。 我将针插进锁眼里熟练地捅了几下,没费吹灰之力便打开了手铐。我活动了一下手腕,心里有个小人儿激动地振臂一呼:哈哈,老子重获自由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滚滚红尘,过眼云烟,我不得不承认怜香惜玉是我的致命弱点,也是我的超级强项。 我正犹豫要不要救醒周纯熙,元宝又向我招手,焦急地喊道:“乾坤针……” 我眯起眼睛望过去,只见他面部五官一团模糊,像个没脸人,而那两条晃动着的胳膊尽端好像长出了四只手。我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白云朵朵,顿觉天旋地转,温暖的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我的爷爷老倔头就躲在白云后面冲我笑,他在笑什么呢? 第三十章 神秘流浪汉 老倔头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平生最崇拜孔子和诸葛亮。 他给我讲过的每一个君子故事里必定有一位奸邪小人;而他给我讲过的每一个小人故事里也必定有一位翩翩君子。 我想他在心里是把自己当君子看的,至少他有一个君子梦。 他曾不止一次对着我唉声叹气,他说君子固穷,民国那股君子之风现已荡然无存矣!他尊贤崇古,博览群书,会算命,会看风水,又懂中医,常常亲自上山采药为穷苦百姓免费看病,许多人慕名赶来寻医问方。 他在家中常年供奉各路神灵,饭前必定焚香祷告,日夜不绝。他常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他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憧憬着圣人治世,人人看病都不用花一文钱,大家都一心向善,相敬如宾,做官的都像包青天一样清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风淳朴,四海升平,文以载道,天下大同……这可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尽管那个时代的人经历了太多苦难,但是他们心中依然有梦,依然相信这个黑暗的世道终有一天会扭转乾坤,重见光明。 他说如今这世道礼崩乐坏,人心不古,道德沦丧,各行各业唯金钱论,自私自利到只要能赚钱,就不惜做出一切泯灭良知的事情来。 究其缘由绝不只是人的贪欲越来越重那么简单,自古至今哪朝哪代的人没有贪念?主要是因为我们丢掉的毁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经历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残酷的各种运动,爷爷的才华始终得不到一个可以施展的机会,反而统统被打上了封建迷信的烙印。这世上没有迷信的东西,只有迷信的人。 爱钱算不算迷信?贪权算不算迷信?好色算不算迷信?当权者自己装神弄鬼却采取高压手段泯灭黎庶信仰的这种可耻的行为本身又算不算迷信?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谁能说得清呢……爷爷没有用武之地,就把一身的本领都倾囊传授予他的苗裔独孙。 虽说童狡资质愚钝,还十分排斥这些“封建糟粕”,但在爷爷的严厉督促下,童狡打小就开始吸收同龄孩子难以接触到的深奥知识和奇古思想。 十几年的耳濡目染使得童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尽管有的地方还达不到融会贯通的境界,可是也算小有所成了。如果能得到一位高人指点,日后勤修苦练,精心钻研,定将大有作为。 童狡也曾不止一次抱怨说,爷爷啊,您逼我背三字经,虽然我觉得没什么用,但是我不敢不背,反正课堂上也要背诵全文,我就权当锻炼记忆力了。您逼我读四书五经、四大名著、周易、诗经、山海经、史记、聊斋、道德经、金刚经等各种古典圭臬,虽然我觉得没什么用,但是我不敢不读,反正课堂上也要学习文言文,我就权当应付考试了。可您又教我什么命理之学、堪舆之道,这我可就有点看不懂您老的真实意图了。我知道老童家祖祖辈辈的铁饭碗在您手里断了根,这一直是您的一块心病。我也知道这是一个特殊时代大浪淘沙的悲剧,人毕竟斗不过天,您到了另一个世界千万别再自责了。 可是……咱家祖传的石匠手艺,您不传给我爸,哪怕传给我也成呀!我开个石雕厂,做毛主席塑像,再不济专刻墓碑卖也能捞不少钱,这年头死人的钱还是很好赚的。 我要是有了您的精湛手艺,说不定现在早就奔小康了。伟大领袖毛主席二十八岁参加中共一大,缔造了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在重如泰山的主席面前,虽然我轻如鸿毛,但是迎着八九点钟的朝阳怒放的老花朵依然在时刻追求进步。同样是二十八岁(农村认虚岁),我竟落魄至此,从今以后还要亡命天涯,时也命也! 老倔头对我说,狡儿啊,总有一天你会懂的,爷爷教给你的学问关键时刻一定能派上用场。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那是几千年多少能人志士智慧的结晶,毁不得啊,一样也不能丢,否则就是千古罪人…… “童狡,你愣在那儿干什么,还不快跑!”元宝再次喊道。 我收回思绪,深深地看了睡美人一眼,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将她抱到公交站台旁边的一处停放着一排环保公共自行车的地方。 我用手铐的一头拷住她的一只手腕,另一头拷在锁自行车的矮栏杆上。然后我把之前那根细钢针放回去,又捏出三根两寸长的更细的针,准备给睡美人针灸。 中度近视的我没了眼镜兄的帮持,就相当于半个瞎子。 我只好双膝跪地,俯下身去近距离寻找穴位。我扒下了她的鞋子,扯掉袜子,戏耍似的在其玉足足心部位(涌泉穴)挠痒痒,一股特殊的气味倏地钻入鼻孔,登时令我觉得索然无味了,想不到美女在脚气面前也缺乏免疫力。 我先是在周纯熙的涌泉穴刺了一根针,接着是合谷穴(拇指与食指根部中间肌肉隆起的部位,即通常所说的虎口),最后是人中穴(鼻唇沟中)。我在针刺她人中穴的时候,几乎跟她脸贴脸,她雪白娇嫩的肌肤好像能掐出水来。 我轻轻捻动着细针,凝视她根根分明的柔顺的睫毛,她的嘴巴、鼻孔和面部的每个毛孔都溢出馨香,喷散到我的脸上。我的一只手臂贴着她浑圆坚挺的饶有节奏起伏着的胸部,我的心跳不禁骤然加快…… 这时,周纯熙突然醒过来,她轻轻咳了两声,排出郁结于胸中的一口闷气。 她迷迷瞪瞪地正欲坐起身来,抬头的一瞬间不小心将那两片薄软温润的香唇送到我嘴边,跟我来了一次亲密接吻。 我俩同时睁大了眼睛,我的目光迷离而惊愕,她的目光嗔怒而羞怯。 她双颊绯红,生出朵朵霞晕,在彻底清醒过来之后,她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的莽撞行为将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然而已悔之晚矣! 她用手一拍天庭(额头),懊恼地使劲往后捋了捋青丝,长长地发出一声绝望的叹息。 此时的我心慌意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本能地往后挪了一小步,接着爬起来就想跑路,却被她死死抓住了裤腿…… “妖妮大姐,你刚才就剩半条命了,是俺救了你,你知不知道!全国的警察若是都像你一样尽忠职守,大侠们还怎么闯荡江湖……”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说,“女侠行行好,放……放手吧,你抓得再紧,天下无贼也只是一部电影。” “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周纯熙即使身处困境,落了下风,也绝不改高傲的品性。 我弯下腰,果断地拔下插在她合谷穴上的那根细针,又在她骨感十足、青细血管毕现的手背上一阵乱戳…… 她痛得柳眉颤动,杏眼喷火,咬着牙跟我耗了一会儿后,终究吃痛不过,末了还是心有不甘地把手缩了回去。她往手背上呼呼吹着气,又在衣服上蹭来蹭去,她想站起来发起反击,可是另一只手却被牢牢铐住,这限制了她的行动。 我登时有点幸灾乐祸了,刚朝她撅了撅嘴巴,只觉脚下“嗖”的掠过一道冷风,并闪过一条黑影,我还没来得及喊出那句“哎呦”,人就被莫名其妙地扫倒在地。 我在心里赞骂道:你娘的,好腿功,汝之阴柔,吾不及也。我瞟了一眼元宝,但见他一边无奈地摇头,一边不耐烦地朝我招手。我从地上麻利地爬起来,心中大喝一声:吃俺老童一脚!与此同时,我飞起一脚象征性地踢了她的翘臀一下。 虽然我确定自己掌控好了力度,但好像还是把她踢痛了。她像一头被激怒了的小狮子“嗷”的一声挣扎着爬了起来,因为她发现足心处也插着一根针,一时竟找不到落脚点,这使得她只好飘起一条腿,保持一种奇怪的半蹲姿势。 她又不肯白白受窝囊气,一个劲地拉拽手铐,这让她更不能保持平衡了,身体歪歪扭扭,动作很是滑稽可笑。 这不禁让我浮想联翩,此时的她不就是彼时被拘留的我吗?我突然觉得她好可怜哎……看来选择在此时逃跑才是最英明的决定,才是最佳时机呀!这样精彩的表演一辈子也难得撞见一回呢!我不再有丝毫的犹豫,转身就朝元宝所在的方向跑去。 我跑了几步后又回头觇望,只见周纯熙气馁地坐在了地上,正当我在心里暗笑她已无计可施时,她突然抓住了皮衣外套(这次出来执行任务的几个警察都穿着便衣)的拉锁拉扣,一把扯掉。 这颗拉扣被她拿在手里摆弄了几下后,竟然多出了一小截儿钥匙插头,这伪装果然精巧! 她迅速打开了手铐……我唏嘘不已,扭过头去,撒开两条腿拼命往前跑,心里有个声音在咆哮:如今的贼要比警察至少聪明十倍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干脆断了犯罪的念头吧。 重获自由的周大美人拔掉了插在涌泉穴上的那根针,愤愤地扔出去,针落在了一个正坐在不远处台阶上冷眼旁观的乞丐脚边。细审之,这个邋里邋遢的乞丐竟是那晚童狡半路遇上的那个落魄流浪汉。 他目光如炬,嘴角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他俯身捡起了乾坤针,又从怀里摸出那个像是铜镜的东西,将捏住针的两根手指松开后,只听“啪”的一声,乾坤针便被吸在了镜面上。他笑得更加明显,更加阴冷了…… 第三十一章 高丽公主 衡王琼苑娱乐休闲会所的顶层有一间豪华办公室。 两名男子站在窗边,透过窗帘的缝隙默默注视着楼下的动静。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穿一身料工考究的黑色中山装,看上去慈眉善目,气质优雅,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威重之感。此人便是这家夜总会的主人,即童狡入狱前跟随过的那位神秘大哥。 另一名年轻男子从头到脚穿戴的都是名牌,周身邪气环绕,他那双三角形的小狐狸眼中时刻流动着充满恶意的以及对世间众相全都不屑一顾的暗淡光芒,仿佛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没有任何人是值得信任的,唯我独尊。 这位邪秽入骨的阔少爷正是少阳集团总裁柳青龙和前妻所生的儿子柳平卢。他与柳菁菁乃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 神秘大哥的身后站着一位长相猥琐、油光满面、头发稀疏的笑面虎男和一位魁梧健硕,戴着墨镜,西装革履的保镖兼打手。 办公室的沙发上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翘着二郎腿的人造熟女,正用两根葱指夹着一支细细的韩国女士香烟吞云吐雾。 她不时朝柳平卢吐出几个烟圈,抛洒媚眼,表现得骚气十足,虽然笑容可掬,但是印堂(两眉之间)处却隐隐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淡淡的忧愁。 室内光线昏暗,气氛凝重…… “干爷(q州方言,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出生的孩子几乎都管自己的爸爸叫爷,神秘大哥是个十分念旧的人,甚至思想有点保守,因此他让柳平卢这个螟蛉义子喊他干爷,而不是喊干爸或干爹),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柳平卢睇睨着坐在沙发上的性感尤物,将一根手指捅进嘴里吸溜吸溜吮吸起来,然后邪魅地笑道,“钱和人手我可都备齐了,现在就差一位风水高人指点迷津……哦,对了,最重要的是尽快搞到童狡家的祖传宝物。我们要动的那座大墓可是帝王级别,一千六百多年来想打它歪主意的人不知有多少呢!可是竟没有一个‘摸金校尉’能得手,别说得手了,就连大墓的影子都没摸到半个。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今竟让咱们侥幸寻得了一些蛛丝马迹,这真是上天的恩赐呀!天予弗取,反受其咎,干完这一票,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到时候我的另一个计划也会成功的,我继承老家伙的遗产,做亿万富翁;您得到您梦寐以求的国宝,继续做您的地下皇帝,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嘿嘿,接下来就看您的了,您在黑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手眼通天,我相信您一定不会让我这个晚辈失望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警方已经盯上咱们很久了,事情变得越来越棘手,恐怕留给咱们的时间也不多了,必须及早采取行动,速战速决方为上策。” 神秘大哥抬起右手,勾勾食指和中指,那名保镖马上从上衣里面的口袋内摸出一个鎏金烟盒,取出一支古巴雪茄递过去,并为主人点上烟。 神秘大哥吸了一口烟,喷出一股烟雾,皮笑肉不笑地问笑面虎男:“吴经理,我让你请的高人来了吗?” “大哥,宫乌他们早就到了,都在隔壁会议室候着呢。”吴经理点头哈腰,笑容谄媚,像极了一条恭顺的哈巴狗。 神秘大哥转而盯向柳平卢,问:“干儿,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会会秃发派的传人?” “别介,您上次给我介绍的那几个风水师是什么门派的嫡传弟子来着,呃……我想起来了,好像叫什么乞活派。只听名字就知道他们是一群胆小怕事的家伙,搞得好像人人都想谋害他们似的。那几位瘟神无论从穿着打扮,还是行为举止上都怪怪的,估计这回的也够奇葩,依我看这两个见不得光的地下风水门派的传人不是疯子,就是神经病。您呀,放着那些名门正派的风水大师不请,专好剑走偏锋,网罗那些流落江湖的邪门术士。”柳平卢耸耸肩,“不过您办事,我放一百个心,您要摆平他们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我就不跟着瞎搀和了。衡王琼苑可是雄性动物的天堂,花魁裙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今儿个就是冲着我的‘高丽公主’来的。嘿嘿,我得去贵宾包房逍遥快活一番。” 说着,柳平卢走到沙发前,一把搂住‘高丽公主’,在她涂着鲜艳口红的香唇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其状甚是狭亵。 正当他要把美人带走时,神秘大哥眯缝着眼睛瞟向窗外,又开口说道:“看样子童狡和慕容元宝会从警方手里逃掉,我太了解你父亲了,掌上明珠被害,青龙老弟岂肯善罢甘休?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将真相查个水落石出。那几个便衣年轻气盛,嫉恶如仇,一心想着维护正义,惩恶扬善,可惜他们还不太懂江湖上的游戏规则和生存之道。哼,不过就是几个乳臭未干的嫩娃娃而已,将来你们有吃不完的苦头。你们自以为行事周密,殊不知任何一辆警车从公安局的大院里开出来,立刻就会有电话打到青龙的手机上。用不了多久,那俩小子就会成为黑白两道争相围猎的目标。唉……看来我也免不了要趟这道浑水喽!干儿,你觉得我那青龙老弟现在最想杀的人会是谁呢?” 柳平卢止住脚步,扭过头去,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神秘大哥,随之赖笑一声,说:“那俩小子……要不是还有利用价值,我早就让人做掉他们了。老家伙可以不认儿子,但我不能不认妹妹。谁不知道我柳平卢在道上是最重情重义的汉子。” 神秘大哥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说:“平卢,我跟你父亲可是多年的交情,又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懂我的意思吧?你跟我说实话,菁菁的死到底跟你有没有关系。” 此言一出,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刺向柳平卢,看得他感觉特别不舒服。他吭吭两声,忙辩解道:“干爷,您这玩笑可开大了,同父异母也是妹妹啊,您有所不知,我呀打第一眼看到菁菁起,我这当哥的就喜欢的不得了,做梦都惦记着她呢!我怎么会……咳!禽兽也不屑于干那种事。” “没有最好……”神秘大哥脸色骤然变冷,“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凡事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别把事情做绝了,否则到时我也帮不了你。” 柳平卢喉咙里像是拤了一根鱼刺,登时噎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神秘大哥的电话响了,一位穿着ol套裙装,黑丝袜裹腿的女秘书捧着一块砖头大小的特制大哥大手机从办公室的某个角落莲步走来,看她那样谨慎小心,好像手里抱着的是一个婴儿。 谁能想到一呼百应的黑道大哥居然还在使用一款九十年代的手提电话,这古董玩意儿居然还能正常工作,通讯公司那边应该花了不少心思吧?唉,帮主的世界咱不懂……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柳平卢的电话也响了,他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款奢华名贵的限量版镶钻黄金手机,按下接听键后放在耳边说话。 这两个野心勃勃的男人的声音穿插交汇在一起。 “青龙老弟,菁菁是我的干闺女,她死的不明不白,让我这个当干爷的寝食难安,悲痛万分……人死不能复生,还请节哀顺变……” “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您能不能别像看犯人一样限制我的自由……哎呀,我就出来找干爷喝杯茶叙叙旧,能闯什么祸……好好好,知道啦,明天您老过生日嘛,我一定回去陪您吃寿宴……” “你放心,这事我绝不会坐视不管的,我这就吩咐手下去抓人……” “啥!您不过生日啦?那狐狸精要给女儿筹办丧事……咳!从来都是死人不麻烦活人,逝者为生者行方便,四十九入兰台(左鼻翼)中,廷尉(右鼻翼)相逢正五十,您这五十大寿办不好,母子连心,会牵累到您宝贝儿子身上,轻则破财伤身,重则可能会摊上牢狱之灾……我没瞎说!我专门请的风水大师给算的,那位大师相面也是一绝,逢看必准……” “在我的地盘上,他们插翅难逃!到时我把人送过去,是交给司法机关审理,还是私设刑堂,都任凭你处置。” “哼,我们母子受苦受难的时候,那老家伙不知躲在哪里和那骚货厮混,可曾过问咱娘俩的生死?现在死了闺女倒想起我这个能给他们老柳家传宗接代的儿子来了。一切都晚了,一切都是报应,您就是太善良了,才被那骚货趁虚而入……好啦好啦,我是您肚子里滚出来的一团肉,您又不是不知道您儿子的脾性,我呀可以不把天王老子放在眼里,但是不敢不听妈妈的话。我答应您会准时出席妹妹的葬礼,我倒很想看看那骚货哭得肝肠寸断的样子呢。嘿嘿,那我就先挂了,提前祝老妈生日快乐!万寿无疆!洪福齐天……” 第三十二章 花魁 神秘大哥和柳平卢先后挂断了电话。 神秘大哥朝那名保镖摆摆手,吩咐道:“雷生,你带人把那俩小子弄回来,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总之不能再让他们落到警察手里就是。” 雷生恭敬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向外走,柳平卢见状急忙补充了一句:“抓活的!”雷生白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径直退出了房间。 柳平卢瞪了一眼雷生,气哼哼地说:“哎,这小子竟敢如此无礼,三脚踢不出个屁来,你哑巴了吗?!” 骂完后,他用一只胳膊勾紧高丽公主露锁骨的香肩,也调笑着跟了出去。 走廊里站着六个表情冷酷的小伙子,身穿统一制服,雷生刚从屋里出来,他们便围了上去,看样子雷生正是这群保镖兼打手的头儿。 他们跟着雷生急匆匆地下了楼,直奔地下停车场。 柳平卢带高丽公主去了二楼的一间贵宾包房。 房间里昏暗幽眇,天花板上投射下来各种彩色灯光,交相辉映,音乐劲爆。 柳平卢的水星(嘴巴)部位下唇要明显厚于上唇。相书上说人的上唇主情,下唇主欲。唇部薄厚适中者方为吉相,太薄则说明其人薄情寡义、尖酸刻薄;太厚则说明其人风流好色、幸欲旺盛。由此判断,柳平卢会是个花花公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童狡从小就跟随爷爷学习麻衣神相,虽然那时候只能做到好背书(被逼无奈),不求甚解,但是凭借出众的记忆力,他将书中那些言简意赅的十三部位总图歌、流年运气部位歌等许多歌诀背到吐血,直至烂熟于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以前书中那些精妙深奥的义理竟然不攻自破,令他常常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看来人在年轻的时候经历诸多磨难和挫折的确能锻炼出一个人的刚强意志,使他增进智慧,终将立于不败之地。年轻时跌倒能迅速爬起来,东山再起,若是年老的时候失意了,栽了个大跟头,恐怕就再也爬不起来了,迎接他的必然是无尽的凄凉、孤独与落寞。 从这点来看,童狡终其一生都该感谢他爷爷的一番良苦用心,如若没有他爷爷诲人不倦似的栽培,他可能现在还只是个虚度年华的无知小子。而今没有了爷爷的庇护,他将独自勇闯天涯,也许前路漫漫,生死难料,但他绝不会轻言放弃,发誓要乘长风破万里浪。 即便他很落魄很孤独很无奈,可他心中始终藏着一个美好的愿望;即便他有时候很淘气很乖张很邪魅,可他始终保留着一颗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女人——奶奶生前的言传身教以及仙游之后英灵守护下茁壮成长的纯洁心灵。他已无所畏惧,因为他真的长大了。 一进门,柳平卢便将高丽公主顶在了墙上,高丽公主的玲珑身躯被夹在两条结实的臂弯内,她装作像一头受惊的小鹿无处躲藏,只好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娇嗔地冒出几句生硬的中文:“欧巴……你这个花心大萝卜,今天怎么不去找你的俄罗斯大白妞啦?” “战斗民族,肉食者鄙,她们身上味道太重,熏得慌。”说完,两人紧紧抱在一起,笑得抖成一团。 高丽公主用指尖戳了一下柳平卢的准头(鼻尖),继续说:“我看是你吃不消吧?虽然你是个花心大萝卜,但是老毛子更喜欢茄子。” “我看是你打翻了醋坛子,心痒难耐了。别着急,等会儿就让你领教一下小爷的秘密绝招,看我吃不吃得了你,来吧,宝贝……” 这两个鱼火分身的家伙开始狂野般秦嘴,抱作一团贴着墙从这头滚到那头,又滚到地上,再翻到茶几上,最后翻进沙发里,碰倒了许多东西,外面的衣服也都扯掉了。 茶几上放着各种读品和一整套用来吸读的家伙什,其中有腰头丸、冰读和海落音,分口服、鼻西和注社三种类型。 “哈哈,在q市整个黑道的地下读品交易市场中,有谁不知道只有干爷的货最全,纯度最高。”柳平卢看到这些读品后显得异常兴奋,仿佛如获至宝,“干爷知道我好这口,还是他老人家知道孝敬人呀!” 柳平卢用小拇指的长长的指甲盖挖了一些白分放在桌面上,匀成两份,他和高丽公主都蹲下来,各自堵住一个鼻孔,用另一个鼻孔猛吸,白粉像一条寄生虫倏地钻了进去。 只见这两位瘾君子像癫痫发作似的翻了翻白眼,身子触电般抖了几下,表情还特么十分陶醉,看来这俩膘子幻想着要早登极乐了。 借着白分强烈刺激神经带来的无尽快感,他们欲巴不能,变得更加意乱情迷了。 高丽公主里面穿着黑色紧身情取皮庄,本就隆过凶,再被丝带勒紧后那对奈子显得更加鼓胀饱满了。她起身倒了一杯红酒,顺便从茶几下面抽出一根皮鞭交给柳平卢。她嘴对最喂柳平卢喝酒,一点点脱去柳平卢的内依,然后像一条母勾一样天遍柳平卢全身的每一个部位。柳平卢像一条公猪一样哼哼起来 一曲“哼哼歌”完毕后,他突然性情大变,一脚将高丽公主蹬倒在地,抓过放在茶几上的一瓶红酒,一口气喝光了。他举起鞭子抽打高丽公主风满的翘吞和光滑的脊背。 “啊!我的主人,用力点,再用力点,这是上帝降下的最仁慈的惩罚。” “老家伙,抛妻弃子,狐狸精的扫味怎么就让你那么着迷呢……扫货,浪毕,小三,统统都是尖种……我抽死你!我让你发扫!你再浪一个试试,你浪呀你……” “啊……求主人宽恕我的罪吧……” 发泄完自己的病态情绪后,柳平卢失魂落魄般一屁古坐在了沙发边缘,他呼呼喘着粗气,额头直冒虚汗,两眼充满血丝。 柳平卢一把薅住高丽公主的头发,将她的头使劲往自己的双腿间按下去,再按下去……他的头全力后仰,喉结显得特别突兀,表情陶醉至极,音笑道:“啊……稀巴烂,俺家高丽公主真是扫出了新境界……哎呀呀,不行了,这特么也太双了。小爷我忍不住要冲锋了,乌拉……” 等柳平卢和高丽公主完事后从包房里出来,门口有两名男子早已守候多时了。他俩看上去比那六个年轻保镖要年长将近一旬。 这二人不修边幅,懒散倦怠,一个是瘦高个,像根杆子似的杵在那里。 另一个又矮又胖,满脸络腮胡子,简直就是个倒扣在地上的破水瓮。他俩盯着高丽公主雪白的路沟,看得眼睛都拔不出来了,忍不住地吞口水。 赖皮是个网络黑客,像条泥鳅一样狡猾,鬼主意特别多,他在以柳平卢为首的那个盗墓团伙中,既担当狗头军师,又帮着联系境外买家、洗黑钱以及处理一些网络技术方面的难题。 南瓜在加入他们之前是个中学的化学老师,此人是个“科学狂人”,没事喜欢捣鼓各种危险的化学实验,总以“当代诺贝尔”自居,在同行和学生眼里跟个疯子没什么区别。 有一次,南瓜在学校实验室里偷着做爆破技术方面的实验,不幸发生意外,烧伤了脸部,落下一脸麻坑,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学生们看见他那副恐怖的模样,吓得都不敢去教室上课了。 学校只好辞退了南瓜,南瓜失业在家,断了经济来源,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巴。比起物质上的匮乏,更痛苦的是失去了一个可以让自己大展手脚的实验室,从此前途渺茫,活着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 在他最落魄颓废的时候,柳平卢收容了他,并赞助他一笔“研究经费”,还私自为他建了一座地下实验室。 从那以后,他就和赖皮搭档,强强联合,专门为柳平卢服务,专干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 南瓜制作的盗墓用的炸药威力大、噪音小、散烟快,并且携带方便、保险系数高、相当可靠,不知比黑市上那些劣质炸药要好多少倍。 这家伙虽然是个疯子,但是工作态度极其认真,可以这么说,以他的聪明智慧,再加上刻苦钻研的干劲,如果给他提供一个足够大的舞台,说这小子能造出导弹来也毫不夸张。 “赖皮,南瓜,”柳平卢使劲咳了一声,吓得两人立刻站好,他向他们递了个眼色,“你们也跟着下去看看,都给老子放机灵点,别整天像死尸一样。” 瘦赖皮和胖南瓜领命后屁颠屁颠跑下了楼。 第三十三章 闹市枪声 回头再说周纯熙,此刻她连鞋子都顾不上穿了,光着一只脚就去追赶童狡。 一直在冷眼旁观的那名为首的杀马特男孩再次展开突袭,他骑着摩托车从台基上飞跃而下,直奔周纯熙而来,试图阻止她的行动。 周纯熙动作敏捷,反应也够快,闪身避开的同时,摩托车的前车轮几乎要擦中她高挺秀丽的鼻子。 她一个贴地翻滚躲到一边,顺势从后腰的枪套里拔出一支短小精悍的黑色qsz92式半自动手枪。接着,她又翻身跃起,单膝跪地,举枪瞄准前方,表情冷酷,这套连贯的动作一气呵成,可谓英姿飒爽,柔弱胜刚强。 杀马特男孩见周纯熙都掏枪了,吓得慌忙调转车头逃命,转而追击童狡和慕容元宝去了。 他刚行至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一辆霸气的悍马突然倒驶着冲了出来,横在他的前面,挡住去路。 驾驶车辆的不是别人,正是神秘大哥的手下,那群保镖兼打手的头目雷生。此人面无表情,给人以异常冷血的感觉。 车的副驾驶座位和后排座位上坐着另外几名摩拳擦掌的保镖。杀马特男孩紧急刹车,意图避开这只拦路虎,但已为时晚矣,摩托车的车头“嘭”的一声撞在悍马一侧的车门上。 悍马岿然不动,而摩托车后轮翘起,接着在空中剧烈翻滚,杀马特男孩也跟着一起摇滚。 最后摩托车坠落于地,摔得严重变形,并冒出了浓烟。杀马特男孩在享受完一段自由落体运动带来的紧张刺激的快感后,仰面重重摔在车顶上。 这次他着实给摔了个七荤八素,眼前直冒金星,顿觉全身的骨头都好像要散架了。 他的几名死党见势不妙,赶紧骑车围了上来,他们七手八脚将他从车顶上抢救下来。然后他们将他扶上其中一辆摩托车的后车座,一行人仓皇逃离而去。 周纯熙先是用枪口瞄准童狡的后背,她的手心里沁出汗来,呼吸变得急促,胸口起伏不定……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又将枪口下移对准童狡的右腿,她勾住扳机的食指微微颤抖了一下,她轻呼一口气,视线也跟着下移了,目光聚焦于插在人中部位的那根“乾坤针”上。 她的视线开始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了,如果说刚才只是片刻的犹豫,那么她现在好像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说不上是惆怅、感怀还是悲悯。她的枪口再次转移阵地,瞄准了童狡的双腿中间,看得出她故意把枪口朝下压了压,而后便果断扣动了扳机…… 子弹呼啸着射向童狡,几乎是贴着他的裆部下方飞了过去,击中了那个金色气模狮子的基座部位。 只听到一阵“哧哧”的漏气声响过之后,那狮子便如风中的纸片一般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慕容元宝惊呼道:“童狡,裤裆里飞子弹还真是你们家的光荣传统!” 童狡白了他一眼,心说刚才差一点就断子绝孙,你个小王八羔子居然还有闲心拿老子开涮! 过往的行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四散奔逃,惊呼不已,现场一片混乱。周纯熙被周围那些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的行人挡住了视线,行动受阻,她便又举枪朝天鸣了两枪示警,并高喊道:“警察!我是警察!大家不要慌,赶快离开这里,躲到安全的区域。” 人群中很快躲开了一条路,有人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她,也有人选择偷偷报警。 童狡这辈子还没挨过枪子,猛不丁差点被击中,他当即就懵了。 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或许此时他已经吓得只剩下愤怒的情绪。他感觉自己的双腿有点不听使唤了,踉跄着往前跑了几步,脚下一软差点跌倒,慕容元宝抢先一步跑过来及时扶住了他,才没让他出更大的洋相。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元宝,然而元宝却是一脸不买账的表情。 “童狡,一颗子弹就把你的魂儿给吓没了?当年老子在执行特种作战任务时身中七枪,脊柱差一点被打碎……”元宝抬了抬被拷住的双手,焦急地说,“唉!罢了罢了,跟你白话这些你也不懂,你小子别愣着了,赶快帮哥哥打开手铐呀!” 刚才跑得太匆忙,居然连裤子拉锁都没来得及拉上,童狡正要从内裤的小口袋里再拿出一根粗一点的针来替慕容元宝开锁,这时一个铁塔般的黑影扑了过来,瞬间将兄弟二人压倒在地。 慕容元宝的身子压住了童狡的两条腿,那个黑影则用右手掐住了童狡的脖子,左手攥紧了童狡的一只手腕,而童狡的另一只胳膊被压在自己身下,慕容元宝的后腰也被那黑影的右膝死死顶住了。 那黑影几乎是在电光火石间,且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他们给牢牢控制住了。 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童狡心中暗骂一声糟糕,好你个元宝,你不是说以前自个儿在部队的时候神勇无敌,还得过大军区比武的全能冠军吗? 你不是多次执行过特种作战任务吗?现在都火烧眉毛了,你咋不露两手特种兵的本领给咱瞧瞧?你丫平日里把自己吹上了天,可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娘希匹! 童狡瞅了那黑影一眼,原来是不知什么时候“霹雳侠”丁猛竟然从那家苹果手机专卖店里逃了出来。 只见他头部受伤,鲜血顺着脸颊往下淌,下巴还在滴血,一直滴进脖子里。童狡又扭头望向手机店,他眯缝着眼睛仔细看了一会儿,这样可以让他的视线尽量变得清晰一些。 他看到那辆便衣警车“躺”在店内,车身严重变形,满地的碎玻璃。 车厢后部有人正在敲击车窗,玻璃很快破碎,一个熟悉的脑袋探了出来,他记得出事前“读心客”朱锐也坐在车厢后排,此时朱锐正试图通过车窗钻出来,但因为车窗扭曲变形,竟让朱锐一时半会儿无法如愿。 他突然担心起某个人的命运来,隐隐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将目光迅速移向驾驶室,只见车门打开了一条宽缝,一只血淋淋的胳膊伸了出来。 他心想坏了,阿寿肯定是被卡在驾驶座上不得脱身,恐怕凶多吉少。他再定睛一看,好像阿寿的手中还攥着什么东西,模模糊糊的有一条粗线连接着那东西。 大家都晓得近视眼看物体,会让人产生物体增大了的错觉,所以他判断那应该是一条系在玉坠等佩饰上的挂绳。 元宝的双手虽被铐住,但在小范围内仍能活动自如,不知他是灵机一动还是纯粹手指犯贱,在童狡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狠狠地掐了童狡的大腿一把,疼得童狡呲牙咧嘴,暗骂不迭。 不过童狡马上咂摸出这可能是元宝在向自己释放信号,只要帮元宝打开手铐,元宝就能放倒那个讨厌的条子。 童狡说:“肉墩儿(方言,指胖子),帮我把针掏出来!” 元宝自然知道童狡藏针是没有固定位置的,便疑惑道:“你身上有好几个地方都藏着针,我到底掏哪里合适。” 童狡说:“你的手不是被拷住了嘛,哪个部位方便,你就掏哪个部位。” 元宝的手摸向了童狡的裆部,手指从裤子拉链处伸了进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开内裤口袋的拉链,从口袋里面夹出一根中号钢针。 正当他暗自窃喜之际,丁猛见他不老实,松开了抓住童狡手腕的左手,然后一个左肘击砸在他后背上,痛得他条件反射似的抓了一把,结果不慎入侵了童狡的小地球。 童狡“嗷”的惨叫一声,骂道:“膘子,我让你掏针,没让你掏别的玩意儿。” 元宝说:“裤裆里藏针,亏你小子想得出来,也不怕……” 童狡抢白道:“怕个鸟!”他趁丁猛松开了他手腕的机会,立马反抗起来,用解脱了束缚的那只手死死抓住了丁猛掐住他脖子的那只手,但那只手如同铁钳一般,尽管使出了吃奶的气力,却怎么掰也掰不开。 情急之下,他像小孩子打架一样耍起了无赖,先是在丁猛的手背上狠狠挠了一把,顷刻间几道血痕浮现,丁猛的手劲儿略一松懈,他便趁机昂起头咬住了丁猛的虎口。 丁猛吃痛不过,左手变拳一拳打在童狡的额头上,顺势将右手缩了回去。童狡晃晃脑袋,挣扎着坐起身来,用力推了丁猛一把,转身就想爬起来,却又被丁猛的一只手臂给箍住了脖子。 元宝也积极响应革命战友的武装暴动,他开始极力反抗了,他刚把那根中号钢针递到童狡手里,自己的双手就被丁猛的另一只手给扭到身体一侧,并用膝盖再次顶住,压在他的半边屁股上。 “狡……童狡,你倒是快……快一点呀。”慕容元宝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抬起一只脚,想在丁猛身上踢几下解解气,却使不上劲儿,只是无力的乱踢乱蹬。 第三十四章 心形紫水晶吊坠 丁猛的手臂箍得越来越紧,童狡的太阳穴周围血管暴起,整张脸也呈现出殷红色。他本来就近视,血涌上头后他感觉眼前忽明忽暗,视线就变得更加模糊不清了。他抻直了胳膊,想把那根针插进手铐的锁孔中,却频频失了准头刺到慕容元宝的屁股。 慕容元宝嘴里发出“咝咝”的声音,好不懊恼地说:“你这厮端的好针法,只消将那锁孔当耍子便可,却来捅洒家的屁股作甚!” 童狡咧嘴一笑,尴尬道:“小弟这两扇心灵的窗户被妖妮大姐打碎了玻璃,实在看不逡(方言,看不清楚),还望肉墩儿宽恕则个。”他定了定神,集中视力看着锁孔,又试了几次,总算是将那根抖动不止的钢针插了进去。 他集中意念,凭借手感转了几下便打开了手铐。这套动作看似简单,实则需要长期的苦练,再加上一定的天赋和悟性才能练成一手绝活。 去掉了枷锁的元宝如同猛虎归山,蛟龙入海,马上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从被丁猛压在身下的窘境中解放出来,并与霹雳侠一决高下,两人争斗中拳风脚影,闪躲腾挪,顷刻间已交手几个回合,竟势均力敌,不分伯仲。 童狡边观战边啧啧称奇,心说俺倒是小看肉墩儿了,吾兄元宝果然身手不凡,就凭这两下子今后行走江湖,谁还敢说他浪得虚名! 打斗中丁猛突然使出一招横扫千军,慕容元宝并腿弹跳,轻轻跃起,接着一个漂亮的后空翻,落地时单手稳稳撑住。丁猛又连续横扫,慕容元宝也连续做了几个后空翻的动作,当他再次即将落地的一刹那,有一个防风打火机从他上衣的口袋里掉出来。 童狡定睛一看,这不是俺的护身符吗?俺以为在拘留期间被警察给搜了去,也就没太留意,它怎么会在元宝身上藏着呢……难道是之前我投奔元宝的那两天不小心落在了他的出租屋里,可是元宝后来也被抓了呀,那打火机怎么没让警察收走。这太奇怪了。 爷爷奶奶说的真是一点没差,这护身符不能离身半步,否则会倒大霉,想想俺这几天的遭遇,不啻为一场噩梦啊!那打火机到底是如何落到了元宝手中,莫非……童狡有点不敢想下去了,他冷冷地盯向此刻看上去表情有些不自然的元宝,他的眼神透出一股少有的怨毒之意。 丁猛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尊小石佛被一块透明水晶包裹住,好像一具鲜活的尸体躺在水晶棺中。丁猛登时露出惊愕之色,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了,手指在微微颤抖,看样子他已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就差没跑过去抢夺打火机了。 他的表情举止自然逃不过童狡的眼睛,童狡心下更加疑惑了,方才霹雳侠第一眼见到那打火机时所表现出的神色简直跟丁锁头捡到那打火机时所表现出的神色太像了。 正当童狡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丁猛已经再度出手,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一定要拿到打火机。为此他在抢到打火机的瞬间,甚至都没想过要躲避元宝的攻击,硬生生受了一记飞踹,结果他胸前的衣服上多了一个大而清晰的脚印,整个人倒飞出去,摔了个四仰八叉,他从警以来还从未如此狼狈。 元宝似乎也铁了心要夺回打火机,又与他打得难解难分,搏斗一时陷入胶着状态…… 童狡见拿回护身符希望渺茫,心知此地不宜久留,不如暂时以退为进为好。但他总隐隐觉得阿寿那只血淋淋的胳膊在召唤着他,于是他决定在逃离之前先去看看阿寿那只血手里攥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开阔步冲向手机店…… 他跑过去一看,阿寿果然被卡在方向盘与驾驶座靠背之间,已经受了很严重的伤,性命堪忧。阿寿动了动沉重的眼皮,与他四目相对,他从阿寿充满血丝的眼睛里领会到了某种期待,他蹲下身去,正要用手去拉那根被鲜血染黑的红色挂绳,阿寿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将手里的东西塞进他手中,阿寿的指甲紧紧扣住他的手背…… “童狡,”阿寿面带愧疚,幽幽地说,“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应该把那个秘密告诉你为好,我怕现在不说,可能以后再也没机会了。三年前那个老赖躲进厕所偷偷报警,在警察赶到之前,我因为临时接了一个电话而侥幸逃脱法网。我深知你是一个讲义气的,但那件事毕竟让你失去了三年的自由,换作任何人恐怕也会耿耿于怀吧?其实……那个给我打电话的人并不是咱们的神秘大哥……” 这个问题我在牢里冥思苦想了三年,当我得知阿寿就是警方的卧底的那一刻,我的心中就有了答案,只是我不愿接受那样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已。我也暗暗发力,攥紧他的手,淡淡地说:“那个狡黠的猎人就是周纯熙,她自己都承认了。” 阿寿默默地摇了摇头,叹息道:“是2583。” 我头顶上犹如炸响了一个闷雷,脑袋里嗡嗡鸣叫,简直不可思议地说:“是老f!这……这怎么可能!老f比我早几年入狱,他……他那时候不是应该在坐牢吗?” 我心里打起了锣鼓:如果阿寿所言属实,老f来头不小啊!他跟周纯熙是什么关系?难道他也是警方的卧底或者线人?他跟阿寿是怎么认识的?那……那他在监狱里对我那么好,肯定是带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接近我,他到底想干什么?周纯熙又到底想干什么?我真是个傻逼,被所有人玩得团团转…… “童狡,”阿寿憔悴的面容浮现出柔和的光彩,他释然一笑,仿佛这一刻他已经放下了所有的牵挂与恩仇,嘴里喷着血沫说,“看在我们曾经兄弟一场的份上,你答应我,咳咳……一定要找到文粹,告诉他‘酸枣熟了’,他会交给你一样很重要的东西。你见到那东西后就一切都明白了,所有的谜题终将一一揭晓。咳咳……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快……” 阿寿口中所说的文粹就是童狡出狱那天,陪他一起去和童狡吃饭的那个“伪娘”。这种在风月场上混惯了的小白脸跟那些娱乐明星一样,在他们那个隐秘的小圈子里自然也要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艺名,也许这样更能让他们找到归属感与获得身份认同吧。 因此,童狡并不知道文粹的真实姓名,他也不想知道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到底给阿寿灌了什么迷魂汤,竟使得阿寿甘心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进而将最重要的信物寄存在他的“闺房”中。 只是这一句“酸枣熟了”的暗语着实令童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现在细细想来,对于这个曾经与之朝夕相处,称兄道弟的阿寿,其实他又能了解多少呢? 他甚至认为就连“阿寿”这个简单的称呼,也只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产物,因为阿寿曾信誓旦旦地对他说自己没有名字,真是可笑!这世上的阿猫阿狗都晓得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道理,一向标榜“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高级灵长类动物怎么会甘心以“无名之辈”的姿态存活于世。 他不知道阿寿还有多少秘密瞒着他,大概他身边与他有点瓜葛的人都或多或少向他隐瞒了一些秘密,他感觉自己就像个聋子,像个瞎子,又像个傻子,被人当成木偶一样戏耍、利用,他仿佛跌入了一个巨大谜团的激流漩涡之中,进退维谷。 这是他烦恼的所在,也是他痛苦的根源。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非脱胎换骨不能自救的地步,只有来一次彻底的改变,才能扭转日趋被动的形势。他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静静等待一个可以主动出击的机会…… 阿寿的手从童狡的手中慢慢滑落…… 童狡摊开手掌,看到掌心里躺着一个心形紫水晶吊坠,这颗心的正中镶嵌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笑容嫣然的文粹。 挂绳中间打结的地方拴着一颗酸枣大小的珠子,仅从外形来看不好判断是什么材质,珠子正面刻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佛”字,看样子这应该是一枚佛珠。 不过这颗珠子看上去古色古香的,跟一般的佛珠相比,显得多少有点诡异,首先珠子的表面涂的不是黑漆,而是染了一层鲜红的颜色。 其次珠子的背面刻着一个恶鬼图案,因为无论佛道都注重清净朴素,所以佛珠上通常是不会随便雕刻花纹图饰,更不会塑造如此狰狞丑恶的形象,这有损于佛祖的庄重威严。 童狡早就知道阿寿暗地里是信佛的,他曾见阿寿不止一次去庙里烧香祈愿,相比于一个生活平淡的普通人,那些整日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的社会边缘人反而更容易相信世上存在某种神秘力量,他们也许并不算什么虔诚的宗教徒,只是不想屈服在命运脚下,以期求得内心的宁静。 此时童狡心中五味杂陈,他不知阿寿口中说的“酸枣熟了”,是不是跟这颗佛珠有什么关联,更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阿寿的话才好。 “童狡,对不起……”阿寿诚恳地说,“我知道现在才向你道歉的确是有些太迟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原谅我……” 言毕,阿寿渐渐阖上了双目,脑袋歪到一边,安详地“睡”了过去,他的嘴角挂着一抹知足的微笑。 “阿寿……”童狡以为他断气了,慌忙用手去摸他颈部动脉,感觉还有微弱的脉搏,这才暂时松了一口气。 第三十五章 美人的花招 这时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童狡的肩膀,着实把童狡吓了一跳。那人拍他肩膀的同时,也从他手中夺走了吊坠。他回头一看,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好哥们儿慕容元宝。 元宝不知何时已摆脱了丁猛的纠缠,但童狡注意到他并未夺回那个打火机。童狡往来时的方向张望,发现丁猛傻站在原地,手里好像拿着个什么东西正仔细端详。 童狡猜那东西八成就是那个打火机。他当即犯起了嘀咕:这个“拼命三郎”为什么对我的护身符那么感兴趣?看样子还痴迷得很呢!以至于连袭警的元宝都顾不上追了。 “哎,”元宝嬉皮笑脸地问童狡,“他就是你常跟我提起的那位平生只睡男人不睡女人,隔尻犹爱后庭花的叫阿寿的兄弟吗?呦,这照片上的小鲜肉长得比大闺女还俊嘛,比你小子可强多了。说实话,你和阿寿是不是也有一腿?” 童狡一听火冒三丈,一把抢过水晶吊坠挂到脖子上藏进衣领里面,与此同时抬脚就踢向元宝的裆部,这混球反应倒是挺灵敏,像只猴子一下子蹿到一边去了,避开了童狡的杀招。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 “你他娘的可真够阴的!” …… 正当两人斗嘴之际,朱锐已经将扭曲变形的车窗捣鼓得差不多了。他正想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出来的时候,却被慕容元宝发现,慕容元宝上去对准车门就是一顿猛踹,车门立刻变得面目全非,而车头和驾驶室之前也都严重变形,副驾驶座位一侧的车门勉强打开了一条仅容一人钻出去的通道,想必丁猛就是从这条通道逃出去的。 但是车座却死死顶住了凹陷下来的车顶,无法放倒,朱锐根本无法先钻到驾驶室里,再从车门出去,而阿寿又卡在驾驶座上,想从驾驶座位一侧的车门出去就更不可能了。 这下朱锐算是彻底被困笼中,就算拿出困兽犹斗的劲头儿恐怕也无济于事了,只好缩在车厢内打电话,静等支援。 “嘿嘿,警察叔叔,您老再不赶快播打120的话,你们苦心发展的线人可就真的要挂了。”元宝说话的语气既像是在调侃,又像是在挑衅。 朱锐恨得牙痒痒,气得脸都绿了,但却无可奈何。 童狡见朱锐已经在打急救电话,便默默祈祷起来,但愿阿寿吉人自有天相,这次鬼门关里走一遭,还能凯旋而归。他略舒了一口气,转身刚要喊元宝一起跑路,却发现元宝正蹲在地上拨拉碎玻璃,精心挑拣手机。 元宝选了一块高端大气上档次的iphone6s,乐得合不拢嘴,正要装进口袋,童狡抢步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劝他把手机放回去。 童狡说有点后悔听从他的建议行事,结果搞得无法收场,从此他们可能要亡命天涯。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亡命途中不到万不得已,尽量别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兴许还有亡羊补牢的机会。 童狡大概是觉得仅凭这样一个牵强的理由,难以具备足够的说服力,自然也就无法震慑贪财好色的元宝。 于是他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如今社会发展实在太快,通讯技术日新月异,他才吃了三年牢饭,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却深感与这个社会严重脱节,就算白送给他一块苹果手机,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到熟练操作。再说了,越高端的手机定位追踪功能就越齐全,如果他们把这样一款手机带在身上,无疑于向警方自投罗网。 尽管童狡苦口婆心说了这么多,讲明了利害关系,可是元宝却不以为然,只用一段“数罪并罚也不差一项‘借’手机的罪名,别人都是坐牢坐得越久胆子就越大,而你小子却越活越倒退了,越活思想觉悟越低了。我看你小子在牢里经世致用的本领没学到,倒是跟条子学了不少怎么给人洗脑的伎俩。本少侠平生最痛恨崇洋媚外的风气,俺这是劫富济贫懂不懂……嘿嘿,神机配美人,俺的芫荽十三妹,俺的心肝宝贝,这回看你还有啥话可说……”的话就将童狡驳得哑口无言。童狡心里登时升起一团无名火,暗骂道:你个死胖墩儿,这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妈想着泡妞的事! 慕容元宝赖笑一声,收好手机,拽着童狡的胳膊就往店外跑。刚出店门,童狡就看见周纯熙边追边拨开人流,她找到丁猛后却突然停了下来,因为视力不好的缘故,童狡也没看清楚她到底做了什么,但从她的动作隐约能看得出,她好像是从丁猛手里抢过去一件东西,童狡判断那件东西应该就是那个防风打火机。 当童狡望向丁、周二人的时候,他们也不约而同地转头看向童狡,可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急着追上来,而后便面面相觑,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怎么会是他!” 显然这两人的目光中都带着深深的疑问,一方面是对童狡怎么会有这尊小石佛的疑问,另一方面是对彼此都表露出诧异表情的疑问。 当他们四目相交的那一刹那,其实彼此心里都在揣度对方:怎么你以前也见过这石佛?你和童狡是不是早就认识啦? 丁猛咧嘴一笑,化解这尴尬的气氛,他用手指了指周纯熙的人中部位,那上面还插着一根针。周纯熙也笑了笑,拔下那根针,她凝视了那根针一会儿,眼神透着深深的迷茫,又有点陶醉,她的思绪好像一下子飞到了遥远的过去…… 周纯熙看了一眼丁猛正在流血的额头,担心地说:“快去医院包扎一下,这里就先交给我吧。” “周队,这点皮外伤算什么,我能挺住……” 童狡猜不透丁、周二人又在玩什么花招,此刻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尽快摆脱追捕,他可不想再被那疯女人射出的子弹来钻他的裤裆。 兵哥哥元宝以前给我普及过不少枪械知识。 说到警察配枪的历史,我倒也略知一二。公安部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并没有专门研制什么警用枪械,我国的人民警察使用的大多是军用枪支。 建国之初,一穷二白,公安人员的配枪更是五花八门,像什么托卡列夫、勃朗宁、ppk、毛瑟,甚至是王八盒子都用上了,堪称“万国造”。 后来随着枪械制造技术的明显提高以及逐渐成熟,可供警察使用的制式武器也日益丰富。其中主要有四款手枪见证了我国警察队伍的成长。它们分别是五四式手枪、六四式手枪、七七式手枪和九二式手枪。 其中名气最响的当然得属五四式手枪,是仿造前苏联的托卡列夫,俗称“大黑星”(小时候喜欢看港台警匪片的朋友对这款枪一定印象深刻)。五四式手枪弹匣容弹量八发,射击精度高,威力大,枪套颇具金属质感,警察带在身上对犯罪分子具有很强的威慑力。 不足的是枪体看上去有点笨重,因为只设计了一个击锤保险,所以容易擦枪走火。 六四式手枪算是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款制式手枪,但是在它身上依然能看到模仿ppk的影子。这款手枪保险齐全,枪身小巧精美,噪音相对比较小,还被戏称为“小砸炮”。 缺点是因为外表太过美观,缺乏足够的威慑力,而且容弹量只有七发,公安民警为了延长弹夹内压缩簧的使用寿命,通常只压入不超过五颗子弹。 如果遇到突发情况,对面是持枪负隅顽抗的歹徒,这几颗子弹根本镇不住场面,还很可能让警务人员陷入危险的境地之中。 而七七式手枪综合了前两款手枪的优缺点,算是一款实用的中性手枪。 以上三款手枪均发射7.62mm枪弹。 九二式手枪分为两种,一种是军用5.8mm口径,容弹量20发。另一种是警用9mm口径,容弹量却也高达15发。无论从枪型设计、保险、美观、停止作用,还是容弹量方面都比它的几位前辈要出色不少。 迈入新世纪,公安部也与时俱进,参照国外同行的装备,自行研制了几款专门的警用枪械。比如05式9mm转轮手枪,虽然威力无法跟军用手枪相提并论,但是很适合巡警随身佩戴,维持治安。 有的地方政府怕警察用枪不当会搞出警民纠纷,索性限制真枪弹的使用,大力提倡配发橡皮子弹。 和平时期,警用手枪的设计理念,开始由侧重实战效果,逐渐偏向提高威慑作用的方向发展。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居安思危总是没有坏处。 警察作为人民的卫士,平时也不要疏忽训练,真到了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面对面交火时,才能做到从容不迫,既能保护自己的同时,又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警队的配枪都有统一的编号,执行重要任务需领取配枪和子弹时也要严格登记,更要把握好开枪的时机,掌握好限度,像周纯熙这样在闹市中“随意”开枪,绝对是违反纪律的行为,是要受处分的。 她作为一名刑警队长,不可能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这正是我纳闷的地方,妖妮大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第三十六章 小护士 我现在来不及想这些,因为我突然发现我和元宝好像真的走上了绝路。 刚出狱那会儿,我首先想到要去投靠的人就是元宝,因为我们是一起玩大的好兄弟,不过那时我倒是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对,我在狱中结识的老f,就是那个编号为2583的怪家伙。 他出狱时告诉了我一个地址,说如果哪天我无处安身的时候就可以去找他。就以目前的窘迫情形来看,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朝红绿灯十字路口西北方向深深凝望,仿佛那边有一只操控命运的大手正向我抛出橄榄枝。正当我下定决心,想带着元宝去投靠老f时,元宝却一把拉住我的手,拽着我朝会所的大门跑去。 “元宝,我们刚逃出虎口,你这是又要钻狼穴啊,你疯了么!”我想甩开元宝的手,却根本停不下来。 “天不怕地不怕的狡童,那可是跟着q市的黑道一哥混过的,怎么连去见见老朋友的勇气都没有了呢。”元宝撇嘴一笑,那抹笑意值得玩味,似乎是话中有话,“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放心吧,我们落在‘神秘大哥’手里,总比落在警方手里好。” 我们搞不懂丁猛和周纯熙为什么突然不追了,如此一来倒是摆脱纠缠的最佳时机。 虽然刚才元宝与“霹雳侠”打了个平手,才避免让我们处于被动的局面,算是成功化解了一场危机,但是我对他仍然颇有微词。 他曾跟我说他在部队的时候多次执行特种作战任务,想必是特种部队出身,身手应该相当了得,对付一个条子还不是小菜一碟。 交手的结果竟然是不分胜负,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我甚至开始怀疑元宝的功夫是否如传说中那般厉害。 我边跑边说:“慕容少侠,你怎么连个条子都搞不定,这可有损于你的江湖威名啊!还是你整日里老想着泡妞,掏空了身子……” “你瞎想什么呢!”元宝反驳道,“你以为老丁是个软柿子,那么好对付呢!人家可是大有来头,说出来吓死你,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种你上啊!老丁分分钟ko你,信不信?” “哎哟喂,一口一个‘老丁’,叫得那个亲切,你俩到底什么关系?”我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总觉得元宝有什么秘密瞒着我。 以前我跟元宝之间可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自从再次重逢朝夕相处呆了这几天,他的言行举止让我觉得他离我越来越远,也变得越发陌生了。 “他是警察,我现在是……”元宝没有说出那个足以令他感到羞耻的字眼,他目光闪烁不定,语气略一迟滞,岔开话题,“哥们儿跟你说哈,‘霹雳侠’丁猛出身于咱q市有名的武术世家,人家祖上可是嘉庆皇帝钦点的武状元。你小子不是博览群书,尤其对故乡的历史十分感兴趣吗?那个威名赫赫的丁氏家族不用我再介绍了吧?我跟他打个平手怎么了,换成别人早就变成一条被打趴在地的死狗了。” 我盯紧元宝的眼睛,心里掂量着这小子的话有多大可信度,同时讶异道:“难道他会是明朝开国功臣丁德兴的后代……” 看到元宝默许地点了点头,我咽了一口唾沫,咕哝道:“原来是个茴子,茴子向来有习武的传统,怪不得这么能打……” “呵呵,还有你更加意想不到的呢!我问你,那位‘读心客’姓啥?” “姓朱啊!怎么了?”我稍微转动脑筋,猛地恍然大悟,“一丁一朱,搭台唱戏,莫非那朱锐是……” “你现在明白过来还不晚,我们的对手都不是等闲之辈,要想给自己洗刷冤屈就别老是哭丧个脸,好像别人欠你一个亿似的。赶快打起精神,胜负自有天意主宰,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元宝颇有深意地一笑,转而诘责道,“亏你还是跟着‘神秘大哥’混过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都不懂,以后多学着点。” 我鼻子里一哼,白了元宝一眼,心说我算看透这小子了,人是善变的动物,这小子当然也不例外。 这小子一时说漏了嘴,原来他跟那帮警察混得挺熟呀!他私下里指不定跟他们有啥交易呢! 但愿他还存有一点良知别把老子给卖了,不然就是二十多年的兄弟情义横在眼前,老子也照旧不买账! 我等于是被元宝强拉硬拽,无奈之下才躲进了那家会所。 其实,我内心始终惴惴不安,鬼知道下一秒钟还会碰到什么既倒霉又悲催的事。 既来之,则安之,目前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只是当我与“神秘大哥”再度碰面的时候,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我有充足的理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大半个青春,使我沦落为如今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蠢模样。 可笑的是,我曾经还把他当成人生的偶像,甚至多少次在梦中都想成为他那样威风八面的黑道大哥。 一想到这些,我就很难说恨他恨得彻底,我想等到了真正要见面的那一刻,气氛一定无比尴尬吧? 童狡和慕容元宝躲进衡王琼苑休闲娱乐会所后,没过多久,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几乎同时赶到了。 一名消防官兵手持电锯破坏了扭曲变形的车门,朱锐灰头土脸地从里面爬了出来。 看样子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并无大碍。一名瘦高个,脸上长着雀斑的护士帮他简单包扎处理了一下,他的头上缠上了一圈绷带,很像一名被俘的国军伤员。 另外两名消防队员帮着医生和护士把昏迷不醒的阿寿从车里弄出来,然后抬到救护车上,准备送去医院。 临行前,另一名小巧玲珑,体态略显丰腴的护士美眉提醒朱锐:“大叔,虽然你外伤看上去不重,但并不代表你没受内伤,我建议你最好去医院做个全身体检,以防万一嘛。” 朱锐瞄了护士美眉一眼,不咸不淡地说:“我很忙,没空!” 护士美眉噘着小嘴说:“大叔,我看你年长,好心提醒你,干嘛这么凶!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呀,再怎么忙也不能拿身体健康开玩笑啊!” 说完,护士美眉眨巴着一双灵动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扫描朱锐。她抿起樱唇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朱锐反倒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接着亮出警官证,但仍以略带冷意的口吻说:“我是警察,我朋友受了重伤,麻烦你们尽快将他送去医院抢救,拜托了。我还要去抓捕一对穷凶极恶的逃犯,失陪了。” 言毕,朱锐欠了一下身子后转身正欲离去,护士美眉急忙叫住他:“警察叔叔,我可以把你扫进我的微信吗?” 朱锐回头疑惑地看着她,傻愣了一会儿后,嘴巴一撇说:“我又不是垃圾。” 护士美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娇羞道:“天气越来越冷了,正愁没一条暖心的围脖,要不我艾特你吧!等你朋友醒了,我第一时间给你留言。” 朱锐眉头微蹙,右手捏着下巴说:“留电话行吗?” 护士美眉喜上眉梢,不住点头,于是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朱锐转身匆匆离去,一闪身躲进了附近的一条窄巷。 他扒着墙边朝来时的方向窥望,看到那两名护士有说有笑地钻进了车厢。救护车顶灯闪烁,怪吼着驶离会所,在市区的中央大道上横冲直撞…… 不知为何,此刻他的心竟莫名的怦怦直跳,他摸出手机,开启前置摄像头,对着那张脸瞅来瞅去,并喃喃自语:“一口一个大叔,我有那么老吗?林志颖都四十多岁了,还被当成小鲜肉,我不过才而立之年……”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朱哥哥(猪哥哥),你在看什么呢? 朱锐吓了一跳,急忙转身,一手抚弄着胸口说:“你们这几个小杂毛,来无影去无踪,跟幽灵一样,早晚被你们吓得新陈代谢紊乱。” 对面站着几个小痞子,正是那些留着杀马特发型的怪家伙。 他们的老大骑着摩托车撞上了悍马,摔了个七荤八素,现在还半死不活的趴在一个同伴背上学狗叫。 朱锐再看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蔫儿吧唧,像烂南瓜似的。有几个倒是被他刚才的话给逗乐了,忍不住笑抽了。 朱锐冷哼道:“我说过多少遍了,不准再喊我朱哥哥,你们他妈的是不是耳朵里长吊毛啦?!” 刚才说话的那个小杂毛接着说:“朱叔叔(感觉不对)……朱警官(感觉更不对了)……” “操!”朱锐涨红着脸,肺简直都要气炸了,嘟囔道,“叫一声‘同志’,你特么会死啊!” “朱同志?哦,不是,警察同志……”小杂毛嗫嚅道,“你让我们袭击警车,把警车逼到衡王琼苑,又在会所前大闹一场。你让我们做的,我们都按照你的吩咐一五一十地去做了。上次那件事是不是就算了?我们是杀马特,又不是杀人犯,那件事不过是个巧合,我们也是无心之举,我们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更不想坐牢。” 第三十八章 再遇仇敌 “那件事我就替你们先压下了,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不会留下案底。”朱锐说,“如果你们真干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被我查出来的话,我照样抓你们回去受审。你们以后都特么老实点,别给我捅娄子知道吗?你们爹妈好不容易把你们造出来,不是让你们当祸害的。对了,你们这几天继续监视衡王琼苑,有什么风吹草动要及时给我打电话。以后做事机灵点,别一个个蠢得像头驴。” “老在外围监视,也搜集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如果能到会所里面去见识一下,嘿嘿,听说里面的妞儿都很正点,不过消费太高了,哪是我们这种人能消费得起?”小杂毛转而看了他们老大一眼,“坤哥现在又搞成这个样子,我看至少得去医院躺个十天半个月的,哪里不需要钱呀……” 朱锐瞥了小杂毛一眼,不情愿地掏出钱夹,翻看之下,发现里面只有几张面额一元、十块和五十的零钱。 他把这些零钱都塞到小杂毛手里,小杂毛立刻换上一副苦瓜脸,手里抓着钱却不肯走,分明欲言又止。 只看他这副表情,朱锐也猜得到这是嫌钱少,朱锐狠下心一咬牙将一张银行卡交给了小杂毛。 “为了案子,为了早日将那个混球绳之以法,我今儿个就豁出全部家当。”朱锐抬起头愤怒地望向会所那装修华丽的招牌,心中已然翻江倒海一般,“如果我的老祖宗在天有灵,知道有人如此践踏他们的人格与声誉,不知会作何感想……” 朱锐不知道,当他抬头望着会所方向的时候,会所里面的“神秘大哥”也在注视外面的一举一动。 朱锐又把视线放回到小杂毛身上:“省着点花,如果让我知道你们敢拿着我的钱去做大保健,我就把你们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知道吗?!” 众人唯唯诺诺地答道:“知道了。” “都滚吧!” 众人退下,朱锐看着他们发动摩托车,呼啸着离去的背影,摇摇头说:“杀马特永远都是杀马特……” 回头再说那两名护士。 瘦高个护士问:“小蕊,警察都这么凶吗?” 体态丰腴的小护士说:“宁姐,我倒觉得他挺有男人味的,还有点幽默,找个这样的男朋友才有安全感。” 宁姐贼笑道:“他冷冰冰像块石头,没看出哪里幽默。噢……你个死丫头该不会是饥渴难耐,想男人了吧?” “去你的,谁跟你似的,背着老公去约……你就是个疯婆子……” 宁姐揪住了小蕊的一只耳朵,佯怒道:“我约谁了,你把话说清楚。” 小蕊咯咯笑着凑近宁姐耳边,悄悄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这爱嚼舌根的小蹄子,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两个人在车厢中毫无顾忌打闹起来,全然不顾躺在一边,已经恢复了一些意识,身体还极度虚弱的阿寿的感受。 那个坐在一边的一脸色相的胖子医生的目光在两位白衣天使身上来回扫描,他重重咳嗽了一声,两位护士美眉才停止打闹,但却偷偷拿眼瞟向医生,又互相对视一眼,掩嘴而笑,好像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 因为是白天,会所大厅里冷清得很,童狡和元宝进来后,立刻有保安和前台服务人员过来接待。 但这哥俩没时间理会他们,直接上楼,前台服务小姐见这俩伙计鬼鬼祟祟,便多了几分戒心,马上跑回岗位上拿起了话筒…… 慕容元宝刚想跑去乘坐电梯,童狡却一把拉住了他,用眼神示意还是走楼梯比较保险。 上到二楼,拐过楼梯口,正穿越一段幽暗狭长的走廊时,童狡突然在一间包房前停下了。 门牌号上那串数字吸引住了他,正是2583,当他再次看到这串数学的时候,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他一下子呆住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完全六神无主。 慕容元宝拉了童狡一下,疑惑地说:“你发什么愣啊!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童狡把右手食指放在唇边,嘘……他小心翼翼地将耳朵贴到门上聆听。 房间里传出一首经典老歌的带着淡淡伤感的旋律: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童狡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足勇气拧开了房门。 一颗耀眼的光头首先映入童狡的眼帘,那人体态臃肿,背对童狡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左手端着一杯红酒,右手夹着一支雪茄,嘴里哼着小曲,袅袅青烟从沙发前面升腾而起…… 童狡的脚步轻得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步步靠近那人。当童狡站到了那人的身后时,那人居然丝毫都没察觉到身后有人。 童狡抬起右手,手指微微颤抖,他轻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道一声“老朋友,好久不见”。 那人吓了一跳,几乎是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当那人转过身来,童狡彻底看清了他的面貌后,脸上兴奋的表情倏然消失,顿时变得冷若冰霜。 童狡登时怒不可遏,那两只眼睛红的可怕,似乎要吃人。他毫无征兆地飞踹过去,将那死胖子踹翻在地上。 接着,童狡扑过去,又是一阵拳打脚踢,打得那人连连求饶,直喊救命。 童狡丝毫不为所动,反而变本加厉,一边用脚猛踩那死胖子的脑袋,一边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你到底还是落在了我手里。我今天看你往哪儿跑,你这害人精,你这只死臭虫,看我不踩扁你……” 慕容元宝一下子懵了,不知道童狡这是唱得哪一出,怎么一进门不问青红皂白就扁人,这不像是自己好兄弟的性格能干出来的事。 他赶忙上去一把抱住童狡,劝解道:“狡童,你冷静点,你别忘了咱们还在跑路,能不惹事尽量别惹事。” 童狡猛地推开元宝,不但不收敛,反而踩得更嗨了,并且指着地上那人对元宝说:“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三年前诬陷我那个老赖。” 元宝一听,火冒三丈,蹭的跳上沙发,又蹦到那老赖身上,一顿乱踩,边踩边骂:“哎……稀巴烂!看老子不把你这只死臭虫踩个稀巴烂!看我不把你踩出屎来!” 老赖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哀嚎,有个年轻漂亮,身材性感,穿着ol制服的服务员端着一盘水果走进来,看到如此暴力的场景,惊叫一声,果盘掉在地上。 童狡和慕容元宝看到有人进来了,这才住了手。 当元宝与服务生四目相对时,两人都呆住了,脸上挂满错愕之情。 服务生先回过神来,只见她凤眉倒竖,噘着樱桃小嘴径直走到元宝面前,甩手就给了元宝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转身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房间。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连童狡都被整糊涂了。等他明白过味来,服务生已经走远了。 童狡抬起一只手,指了指服务生的背影,愕然道:“她……” 元宝喃喃自语:“打得好……” 那个老赖在地上求饶:“别踩我!我这把老骨头经不住踩啊!” 元宝朝老赖脸上啐了一口唾沫,更加用力地踩下去,咒骂不迭:“哎……稀巴烂……” 正当我和元宝轮流狂虐那个老赖,玩得正欢时,包房的门突然被人撞开,涌进来十几个西装革履的汉子,为首的正是“神秘大哥”最为器重的走狗雷生。 那个漂亮的女服务生也缩在人群后面,看来这些打手就是她叫来的。 我和元宝只好停手,我紧张地看向元宝,却发现元宝正含情脉脉地看着前面的某个人,不用说花痴病又犯了。 这货就不能让他撞见美女,否则关键时刻保准坏事。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人不管在什么境遇下都矢志不移地做着同一件事,确实也挺让人佩服的。 “生……”我本想像以前那样喊他一声‘生哥’,可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突然觉得这个人很恶心。或许在我心里,替神秘大哥做事的人都很恶心吧?当然也包括以前那个我,那个已经死去的我。 “雷生,”我鄙夷地看向他,冷笑一声,“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得很。” “怎么?坐了三年牢,本事见长啊!见了你生哥都不使用敬语了。”雷生面无表情地说,“童狡,怎么说你我在神秘大哥手下也一块共事过一段时间,大家都是兄弟。你出狱那天,神秘大哥本来是想安排我带上几位弟兄去接你,不过我因为临时有事去不了,所以就派了跟你关系很不错的阿寿……神秘大哥对你在狱中一直忠心耿耿维护组织利益的表现十分满意,还打算等你出来后就委以重任。也不知你心里是咋想的,阿寿回来说你厌倦了江湖打打杀杀的生活,你想做个普通人,过安稳日子。这有点……不像你的性格……真是太可惜了,放着大好前途不要,你该明白,黑道这东西一旦沾上,你一辈子想甩都甩不掉。哼,这么急着想洗白自己,你觉得神秘大哥会善罢甘休?” “狡童……”元宝故作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转而又审视着雷生说:“这……这个家伙……对不起,怎么称呼?” “雷生。”那个声音冷冰冰没有一丝生气,听了仿佛令人如坠冰窟。 第三十八章 胁迫 “狡童,雷大哥说的对,你可不要自毁前程,敬酒不吃吃罚酒。整个q市谁不知道神秘大哥的威名,你这辈子能跟着神秘大哥混,那算是祖坟冒青烟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美女香车别墅,你想要什么没有啊!你可别不知好歹……雷大哥,你回头跟神秘大哥说一声,我会劝狡童回心转意的,我们俩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过命的好兄弟,论辈分他还叫我一声哥呢!我说的话他不敢不听。对啦,你们组织还缺人不?要不连我也一块接收得了,你别看我胖,我可是很能打的。” 元宝叨逼叨的说了一大堆废话,末了又摆了个武术架势,我瞅了他一眼,只觉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这个逗比,都火烧眉毛了,还不忘扯淡耍滑。 我咳嗽一声,示意他闭嘴。我的大脑飞速运转,仔细回忆起出狱那天的每一个细节,阿寿跟我说的和雷生的说辞完全不同,按理说我会毫不犹豫选择相信阿寿,不过看样子雷生刚才所言也不像是在撒谎。 如果神秘大哥并没有让阿寿给我送什么“遣散费”,那么阿寿那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心乱如麻,一时也理不出个头绪,只能将心中的疑惑解释成阿寿还是为我好,不想让我待在狼窝里,才出此下策。 联想到阿寿的卧底身份,他肯定是对黑道无比痛恨吧?想到这儿,我更加担心阿寿现在的处境了,希望菩萨保佑他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雷生看了一眼被我踩在脚底下,鼻青脸肿的那个老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先把苟老板放了吧,我带你们去见神秘大哥,神秘大哥有要事相商。” “你这条狗叫什么名字?”我踩着他头的那只脚暗暗加重力道,他吃痛不过,痛哭流涕,却顾不上回答我的问题。 “快说!”我猛然用脚后跟碾压苟老板的手背,苟老板惨叫连连,抬起另一只手拍打着地板,求饶不迭:“两位大侠饶命!我……我叫苟……苟弼,我哥叫苟辅,我卑鄙无耻,我不是人,我罪该万死,请大侠饶我一条狗命……” “什么!苟弼?好有内涵的名字……”元宝笑得前仰后合,“你爸妈真是人才呀!” 那个美女服务员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虽然雷生的十几个手下都强忍着,但也差点笑出声来。 雷生用手摸了一下鼻子,故作镇定,其实嘴角荡起的一抹不易察觉的嘲笑已经出卖了他。 他扫视了身后站着的人一圈,众人迎上他杀气侧漏的眼神时,纷纷垂下头,敛起笑容,不敢吱声了。 倒是那个服务员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不但不收敛,而且笑得花枝乱颤,根本停不下来。 这让雷生觉得很尴尬,面上实在有些挂不住,他恶狠狠地盯着服务生看了一会儿,盯得美眉心里发毛,只好捂住嘴巴,尽量把笑声压下去。 此时再看苟老板苟延残喘,像猪一样趴在地上直哼哼。 我在苟老板的腚上狠狠踢了一脚,骂道:“苟弼,滚吧!” 苟弼慢慢向前爬着,美眉忍不住又“噗嗤”一声笑抽了。我见苟弼像条蛆虫似的扭动身子,一下就来气,又补上一脚:“快爬呀你,比蛆还慢!” 苟弼突然加快速度朝雷生那边爬去,而我此时又用力踢出一脚,苟弼恰好躲开了。 由于用力过猛,又踢空了,鞋子飞出去,直射向雷生,雷生闪身躲开,鞋子击中了他身后一名小弟的脸,顿时红得像猴屁股。 苟弼顺势从地上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对面去,躲在了雷生身后。 雷生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掩住鼻息。 我向那名小弟勾勾手,小弟很识趣地把鞋子送回来,并蹲在地上帮我把鞋子穿上,然后又退回原地站好。 “我要是不见呢?”我冷冷地看着雷生问道。 雷生一摆手,两名小弟将服务生叉出去,随后关紧房门,把守在门口。 服务生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似乎担心什么,这时她装在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她朝房门深深凝视一眼,接着转身恋恋不舍地下了楼。 屋内,雷生的那些手下呼啦啦围了上来,我和元宝亮开架势迎战。双方赤手空拳打成一团,场面混乱不堪。 元宝凭借一身好功夫,三下五除二就干翻好几个。我没有他那样矫捷的身手,勉强撑了一会儿后就被砸过来的雨点般的拳脚给放倒在地。元宝赶忙上来救我,又撂倒好几个。 这时,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顶住了元宝的脑袋,我俩只得束手就擒。 元宝仔细端详那把枪,眼前一亮,原来那是一把德国p229型手枪,是世界名枪,各个方面的性能在同类枪械中都算是出类拔萃的。 更难能可贵的是,其弹夹容弹量有12发,已远超内地黑市上仿造的五四和六四,这个黑帮组织能用得上这么高档的走私货,实力不容小觑。 “我随你们去见神秘大哥就是,你们别伤害我的好哥们。”我说完,向雷生投去恳求的目光,如今人家是刀俎,我和元宝是鱼肉。好汉不吃眼前亏,也只能暂时服软,以退为进了。 雷生冷哼一声,朝手下一摆头,他们推推搡搡地押着我和元宝出了包房。 一行人乘坐电梯上了五楼,穿过一段昏暗的走廊,来到一间宽敞的处处体现着精妙风水布局的会议室。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看到会议室内有一张巨大的圆桌,中间掏空摆放着几盆绿色植物。爷爷跟我说过绿色植物不仅能改善居住环境的空气,还能吸收化解煞气。 北面墙边放着一个方形的大鱼缸,几条金鱼在水中遨游,北方壬癸水,这显然是用来聚财的。西面墙上挂着一把巨大的古剑,西方庚辛金,主杀,金又生水,这是用来化煞催财的。不过我分明感受到这把古剑的力量太大,搞得满屋子杀气腾腾,我的一颗心当即悬了起来,不禁为自己和元宝的安危担忧。 圆桌主位上放着一座文昌塔以及一对玉麒麟,看来这所会所的主人还是位饱读诗书之辈。稍微发挥一下想象力,那位神秘大哥竟拥有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白天可能以风流儒雅的学士形象示人,而黑夜降临时,他摇身一变又成了凶神恶煞的黑道大哥。那该是一种怎样复杂的生物! 窗台的两头一边放着一尊铜制貔貅,貔貅的嘴巴朝向窗外,以吸纳四方财富。我注意到窗户的左上角还安装了一面八卦镜,我再定睛一瞧,八卦镜正对着会所对面一栋商厦的边缘棱角,有尖角煞相冲是很不吉利的,这八卦镜倒是能起到反射煞气的作用。 神秘大哥坐在会议桌主座上,客座上坐着一名发型很奇怪的老者,他戴着一张黑色的很有金属质感的面具,头发从当中分开,一半剃光,另一半留着。 那另一半的头发十分凌乱,老者身披黑袍,领口部位用金色的丝线绣着一个奇怪的图案。这图案描绘的是在一座黄土高台上有个莲花座,一只无头仙鹤立在莲花正中,花瓣上生出无数血点,倒有几分玷污了莲花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质的意思了。 这……这不就是柳菁菁尸体后背躯干正中央那个纹身图案吗?! 老者身后还站着一男一女,他们的衣服、发型等与老者一模一样。只是黑袍领口部位的那个图案是用银色丝线绣成。 我略一思索,怎么这个老者看上去那么耳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哦,我想起来了,他……他不就是那晚我从元宝的出租屋出来,路过一个垃圾桶旁边,看到的那个疯疯癫癫,还喜欢唱京剧的流浪汉吗?! 他怎么会成为神秘大哥的座上宾,这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看来那晚我和他的相遇绝非偶然,说不定那晚他就是特意守在那条路上等着我。我又看了一眼他手里拿着的铜镜,那哪是什么铜镜,而是一个风水罗经的雏形,这又让我联想到双头小石佛上刻着的那个很像司南一样的罗盘。 这两者会是同出一源吗?这位老者难道是个神秘风水门派的风水师? 神秘大哥本来与戴面具的老者交谈正欢,见雷生带我和元宝走进来,他们立马停止了谈话。 “狡童,三年不见,你还好吧?”神秘大哥表现的很热情,一边打招呼一边朝我们走来。 “托您的洪福,我在里面呆了三年,没人打扰我,我也不会打扰别人,过得挺清净的。不似外面的世界,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在里面就是有人想害我也不是那么容易,说实话我倒是学到了不少东西呢。”我不冷不热地回应道。 “你这是还怪当初大哥没保你?我知道你心里有怨言,大哥不会忘记你为众兄弟所做的一切,回来就好了,大哥一定会重用你,让我们一起开创一片新的天地。来,让我给你引荐一位高人。”说着,神秘大哥拉着我走向那名老者。 第三十九章 宫乌 此时,我注意到元宝正冷冷地盯着那名老者,眼神中仿佛透着一股杀气。我还从未见过元宝这么恨一个人。 “狡童,这位是宫乌先生。”神秘大哥此言一出,我心里咯噔一下,立马想到了什么,不自觉地再次看向元宝,只见他双眼生出许多血丝,好像要喷出两股烈火来,其脸上的杀气也更浓了。 宫乌宫乌!碎梦破珠!海角天涯!拔毛断颈!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当年元宝醉酒后所吐露的心声。 如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生死对决可能就发生在一念之间。 我不知道元宝与宫乌先生到底有何深仇大恨,这些年元宝倒是口风把得很紧,好像他手里掌握着什么国家机密,是万万不能向外透漏半点消息的。 这小子连我这个和他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死党都要瞒着,真不知道在他心里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成他的好兄弟。想到这儿,我不禁生出一点小小的怨恨。 神秘大哥接下来继续介绍:“宫乌先生是我请来的贵客,我们算是多年的老友了。这次我之所以冒险请我这位道行高深的老哥哥出山,那是因为我要干一票大的。想要找到那座通过秘葬方式潜瘗山谷的铁血帝王的陵墓的准确位置,非得用到风水奇术不可。宫乌先生可是一个神秘风水门派秃发派的嫡传弟子,有他帮助我们,岂不是如虎添翼?” 什么?秃发派!虽然我不了解宫乌的来历,但是爷爷生前跟我提到过秃发这个风水门派。这是一个专门搞风水邪术,旁门左道的地下门派。 追根溯源,这个门派与北方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秃发部落息息相关。秃发是拓跋鲜卑的别支,秃发即拓跋的谐音。 鲜卑族是一个神秘的民族,它是影响中国历史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甚至后世的契丹、蒙古都与它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对于鲜卑族的来历,史书上记载了多种说法。最主流的说法是鲜卑人出自东胡,还有一种说法是鲜卑人是上古东夷人的后代。 鲜卑族最辉煌的时刻当属东晋十六国以及南北朝时期。其中实力最强的六个部落都曾建立过强大的割据政权,像拓跋北魏成为继氐苻前秦之后第二个统一中国北方的草原民族。 这六个强大的鲜卑部族分别是慕容氏、段氏、宇文氏、拓跋氏、秃发氏和吐谷浑氏。这六个部族的直系后裔或旁支苗裔先后建立了十多个比较有影响力的政权,影响中国历史达千年之久。 秃发部落的祖先本来是拓跋部落的一位皇长子,因为在争夺首领位子的战争中失利,被迫带领一部分子民往西迁徙,最后在河西走廊,也就是今天甘肃、青海交界一带定居下来,史称河西鲜卑。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秃发部落的一位大英雄秃发乌孤建立了南凉政权。不过乌孤的继承者穷兵黩武,导致国力大衰,后来被西秦所灭,国祚短到不足二十年。 传说秃发部落的祖先是在被窝里诞生的,而在鲜卑语中“秃发”就是被窝的意思。在那个冷血蒙昧的时代,游牧部落的人以整个部落的名称为姓,以国为氏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整个秃发部落的人都姓秃发。 那个时代混战不休,今天你灭我,明天我灭你,尸骨盈野,十室九空。战争造成大量流民的出现,有些流民就依附于当地的世家大族,成为他们的佃户兼家丁,他们共同营建一座固若金汤的村寨用来自保,也就是坞堡。大的坞堡甚至可以跟政府军对抗。 而有些流民为了生存下去就结成同盟,于是诞生了所谓的乞活民,乞活就是乞求活命的意思。如果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形成了一支军队的规模,那就变成乞活军了。 乞活军就是最早的雇佣军,他们居无定所,谁给粮食和钱财,他们就给谁卖命。随着北方逐渐统一,秃发部落的子民散居到各地,而乞活军也解散。 他们中的一些佼佼者投到当时一位风水大师门下学习,据说这位大师最擅长观星望气,有通天彻地的本领,他将自己所掌握的风水秘术著成《望气心经》一书,这是一本天书,因为泄露天机的缘故,这位风水大师折了阳寿,不久后就得了重病。 临终前,他把弟子们叫到跟前,准备交代一下后事。因为乞活军的人大多是汉族,而秃发部落的人几乎全是鲜卑族。他手下的弟子就以民族成分站队,分成两拨互相争斗,谁都想得到那本绝世风水秘籍。 于是那位风水大师就烧了之前所写的书,又分别用鲜卑文和篆体字重新写了一本新的《望气心经》。那两拨弟子各得到半本,之后风水大师就带着无尽的遗憾去世了。 再后来,风水大师的弟子们自立门户,成立了两大风水门派秃发派与乞活派。这两个门派都以名门正宗自居,都说自己是祖师爷真正的嫡传弟子,互相斗个你死我活。 但其实他们所习风水奇术太过诡异,竟然都不被堪舆界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所承认,一千五百多年下来,他们始终不能大放异彩,光耀师门,但他们的秘术却是其他风水门派所忌惮的,甚至想窃为己有。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乞活派的弟子一直坚守祖师爷的遗训,他们基本上走的还是比较正派的路子,将风水奇术代代往下传。可是最近一百年不知为何,他们的秘术也开始一点点往邪魔歪道上靠拢。 而秃发派的弟子在得到祖师爷所传奇书的第一时间就发生了内讧。抢到奇书的人在习练了书中的秘术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邪性,甚至有的人走火入魔,死于非命。 于是秃发派的弟子怀疑祖师爷偏心,说传给他们的奇书是一本假书。真的秘籍其实在乞活派门人手中。于是这两派又血斗不止,结下了世世代代难以化解的血海深仇。 但也有的秃发派弟子认为当初祖师爷传给乞活派的那半本残书未必就是真货,可能也是半真半假。也许祖师爷当初并没有烧掉原稿,而是藏在了某个隐秘的地方。 乞活派的一些弟子也持这种观点,于是动了歪心思的就开始私下探查,要不惜一切手段找到原稿,妄图习得真正的风水秘术后,能一统江湖。 我想这位宫乌先生明面上说要帮神秘大哥去找帝王大墓是假,暗地里还指不定会使出哪些卑鄙手段呢!他真正的目标可能就是那本完本的《望气心经》。 关于这两个神秘的风水门派,爷爷向我透漏的并不多,也许他并不想让我惹上什么麻烦吧。 正在这时,一股拳风从我耳边掠过,我看到元宝杀气腾腾地直取宫乌的面门。宫乌站在原地,像一尊冰冷的雕塑纹丝不动。 他身后的那一男一女猛然出手挡在了宫乌前面,接住了元宝的拳头,两人左右夹击,拳影交错,腿风阵阵,交手十几个回合,他们竟然丝毫不落下风。 我在心里暗叹一声,连宫乌的手下功夫都如此厉害,那宫乌本人绝不是等闲之辈。 正当元宝与他们打得难解难分之际,雷生一个箭步冲上前来,踢出一脚,却是虚招,与此同时,一把冰冷的手枪已经亮了出来,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元宝的脑袋。 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被人用枪指着头,看来没有一件硬家伙在这混沌的江湖还真混不下去。 第四十章 小石佛 “这位兄弟,你是慕容元宝对吧?虽然我们是头一次见面,但你的光荣事迹,我早有耳闻。你当过特种兵,还是南燕国慕容皇族后裔,我们这次的行动就是要让你们祖先的荣光重现于世,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上来就动拳头,是不是不给我面子呀?我刚才说了,宫乌先生是我请来的贵客,你在我的地盘上最好不要冒犯他。我不管你们以前有什么恩怨,今天都给我先放一放,我是请你们来做事的,不是打架的。”神秘大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接着说,“元宝兄弟,我看在狡童的面子上,刚才的事,我就当没发生过,下不为例。” 慕容元宝冷哼一声,说:“就算你自诩是q市的地下皇帝,黑道一哥,你也休想在我身上讨得半点便宜。虽然我因伤退伍,但是老兵的兵魂不死,你以为我会跟一群邪魔术士、盗墓贼和走私文物的大盗同流合污吗?!” “给脸不要脸,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知道……”雷生刚要用手枪的握把去打元宝的头,神秘大哥用眼神示意他不可造次。 元宝冷冷地盯着一直在旁观,始终一言不发的宫乌,说:“宫乌,当年你用邪术设计陷害我,让我差点死在境外黑帮分子的枪口之下。虽然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帮助下,特战小组追回了那批被走私到国外的珍贵文物,但是一天不将你绳之于法,我就一天睡不着觉,吃不下饭……” “还有一天不沾女色对吗?”宫乌嘲讽道。 元宝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吼道:“宫乌,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宫乌的鼻子里哼了一声,桀桀地笑着说:“年轻人,你不要太张狂了,七年前那次猎狼行动是你抓我的最好时机,时机一旦错过,你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更何况你现在是个普通老百姓,你拿什么跟我抗衡,你有资格抓人吗?你有那愤世嫉俗的时间,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脱身,先洗清自己的冤屈吧!” 宫乌的话处处带着挑衅,但他说的并非一点道理没有。我和元宝现在都自顾不暇,哪还有半点余力伸张正义。我马上给元宝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冷静一点。 元宝苦笑一声,表情有点无奈,他顿时沉默了。 “宫先生……”我刚想跟宫乌好好谈谈,元宝却又打断了我。 “这老杂毛不姓宫,乌是一种神鸟,每个秃发派的弟子都要在身上刺一只乌,你看他披风领口部位不也用金色丝线绣着那个图案。秃发派组织严密,等级森严,他们以古代的乐谱音符宫商角徵羽做前缀,后面都要加一个乌字。宫乌只是一个代号,不是他的名字,每一个投入秃发派门下的弟子就只剩代号,不准再用以前的名字了。他不过是五乌中地位最低的一个,最高的是羽乌。每一等级的乌的图案,师父的用金线绣,徒弟的用银线绣。”元宝讪笑着看向神秘大哥,“恭喜你,请了一个能力最弱的风水师。” 宫乌放声大笑道:“你知道的还真不少,杀鸡焉用牛刀,收拾你们这两个小崽子,我宫乌一人就能摆平,何须师门尊长出山。” 我眯缝起眼睛看向宫乌领口那个图案,聚精会神看了一会儿,可还是看不太清楚,只能隐隐约约看出那站在黄土高台的莲花上的是一只无头仙鹤,但又不完全像仙鹤,难道元宝嘴里所说的“乌”就是指这种奇怪的鸟类? 神秘大哥似乎是早有准备,他见我丢了眼镜,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眼镜盒递给我。我打开后里面是一副崭新的眼镜,我戴上后看那图案看得很清楚,没什么哪里不舒服的。我近视眼的度数已经固定了,看来神秘大哥对我还是了如指掌的,他要对你好自然事无巨细,他要对你不好自然斩草除根。 “元宝,照你这么说,柳菁菁后背上纹了乌的图案,难道她也是秃发派的弟子?”我疑惑道。 “应该不是。”元宝摇了摇头,“但肯定与秃发派的人有关。” “你是说……秃发派的人杀了柳菁菁!” “狡童,你就不要乱猜了,菁菁是我干闺女,他的死因我一定会调查清楚,也好让她在九泉之下瞑目。我相信宫乌先生不会做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神秘大哥插话道。 “你想让我们怎么做?让我们帮你去盗墓?听了你刚才所说的那一番话,我猜也猜得到你想挖谁的墓,那可是元宝家老祖宗的墓。你觉得我会做出对不起兄弟的事?” “狡童,你果然聪明!这正是我欣赏你的原因。”神秘大哥说,“什么祖宗不祖宗的,都过去一千五百多年了。祖宗是皇帝,你却是草民,大墓的东西不拿白不拿,等过些年被别人捷足先登,你就啥也捞不着了。再说了你们如果真帮我找到了那座大墓,我说不定会报告给文物部门,那可就是轰动全世界的考古大发现。我没你们想象中那么贪财,我现在拥有的财富够我吃好几辈子的,我现在对钱没什么兴趣。我就是对那座大墓里面的那个世界感到好奇,我想亲自进去看一看,哪怕只看一眼,死也心满意足了。对你们来说,那里面的宝贝,随便拿上一件都够吃一辈子的,你们好好考虑一下,你们也不想穷一辈子吧?” “哼,见过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元宝怼了神秘大哥一句,转而又趴在我耳边说,“哎,狡童,这只老狐狸说的都是真的?那里面的宝贝真有那么值钱?我看我们去搞点跑路费,干脆移民国外算了。” “挖绝户坟踹寡妇门,挖的还是自己老祖宗的坟,你小子就这点出息?”我知道他是开玩笑,就逗他,“好呀,我没意见,挖出来的宝贝三七开,你三我七。” “凭什么!你长得没我帅,功夫又没我好,连个妞也泡不上。”元宝一下子急眼了。 “因为我比你有脑子。” “怎么样?你们跟我干一票大的吧?”神秘大哥殷切地看着我和元宝。 我略一沉吟,笑着说:“你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枪有枪,而且你现在又请了一位神仙级的风水大师帮你寻找龙穴,我们哥俩又没啥本事,能帮得上什么忙。” “我需要乾坤印,需要你家那块祖传的双头小石佛。”神秘大哥的狐狸尾巴终于露了出来。那双眼睛射出鹰隼般的冰冷锐利的目光。 说完,他解开中山装上面的两个扣子,从怀里摸出一个饰品,我定睛一瞧,居然是一尊跟我家那尊完全一模一样的小石佛。我和元宝都惊得目瞪口呆,良久,我才结巴道:“你……你怎么会有……” “不光我有,除了咱俩,这样的小石佛还有三块。” “什么!这不可能。” 话音刚落,我看到宫乌又从怀里摸出一块小石佛,我一下子哑口无言。 “我们秃发派也有一块,乞活派也有一块,还有一块目前下落不明。”宫乌说,“那座神秘的帝王陵墓据说是由一位精通观星望气之术的风水高人给寻龙点穴的。还设下了五行大阵封死墓门,想进到墓里必须先破解五行大阵,而破解五行大阵就要集齐五块小石佛。” 我死死盯着宫乌脸上戴着的面具后面的那双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后冷笑道:“那位风水高人就是你们秃发派和乞活派共同的祖师爷对吧?” “真是什么事情都瞒不了你啊!” “那要让你们失望了,乾坤印不在我手上,所以……爱莫能助。”我摊开手,俏皮地耸耸肩膀说。 “我知道乾坤印不在你那里。”神秘大哥诡秘一笑,接着说,“要是你爷爷还活着就好了。我就不用在你身上浪费时间。别人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乡巴佬,可是又有谁猜得到他其实道行高深,在风水上的造诣深不可测。” 我心中一凛,暗道神秘大哥认识我爷爷?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神秘大哥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邪邪地一笑,说:“我跟你爷爷从未见过面,他也不认识我。不过请你相信,我们两个家族可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你们家族?你贵姓啊?你该不会甘心一辈子做个隐形人吧?”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你只需把你的小石佛,还有乾坤印交出来就行了。” “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知道乾坤印的下落,我那块小石佛已经落到警方手里了。” “是哪个警察拿走了小石佛?” “丁猛,他很能打的。”我瞅了雷生一眼,故意激他,“你这样的两个也未必干得过他。” 雷生的眉毛微微颤抖,嘴角生出一丝邪魅的笑意,冷然道:“大哥,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把那块小石佛拿回来。丁猛是吗?必要时我会扭断他的脖子。” 神秘大哥笑着摆了摆手,说:“为了一块破石头就杀人?我再说最后一遍,你给我记住,我是合法的生意人,不是黑社会。” “大哥说的是,我失态了,雷生一定谨记教诲。”雷生收起枪,恭恭敬敬地退到神秘大哥身后。 神秘大哥那狡猾毒辣的目光在我身上游走,他试探道:“狡童,乾坤印那么重要的宝贝,你爷爷没有理由不告诉你放在哪里。你再好好想想,你爷爷生前有没有暗示过你什么。”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乾坤印与凤凰地的关系,于是搪塞道:“我曾祖父说过乾坤印是个不祥之物,我爷爷大概是不想传给我,我想他老人家应该是把它藏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了吧。我劝你们别白费心思了,我了解我爷爷,他藏的东西没人能找到。退一万步讲,即使你们拿到了乾坤印又能怎样?你们知道怎么打开它吗?我爷爷跟我说过,有位技艺高超的老锁匠曾经与老童家是世交,他就试着打开过乾坤印,结果中招了,他们家从此断子绝孙。你们不怕吗?我告诉你们乾坤印上刻着一句咒语,擅启者绝嗣!” 神秘大哥说:“阿寿跟我说过,你不是一直在研究什么乾坤针?你制作乾坤针,苦练开锁技艺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打开乾坤印?你扪心自问,你没入狱以前,我对你怎么样?就算你不是我兄弟,我做到那份上,现在求你帮一个小忙,你也不该坐视不理。” “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兄弟,以前不是,将来也不会……”我的态度十分决绝,又一指那个猥琐的老赖苟弼说,“这王八蛋怎么会在这里?!你当年派我和阿寿去找他,到底安的什么心?那三年每晚我都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坐牢?我失去了什么?青春?钱?还是兄弟义气?都不是呀!我失去了自由!我他妈就像一条狗被人关在笼子里三年,这王八蛋却在外面逍遥快活!我的大哥,义薄云天的大哥,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我还没讨老婆,我将来还得给老童家传宗接代,断子绝孙的事我不干,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神秘大哥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在他脸上第一次看到了杀气。 第四十一章 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正在剑拔弩张的关头,会议室的门被人推开了,只见柳平卢搂着高丽公主的脖子大喇喇走进来。 高丽公主一身媚骨,冲元宝露出一个性感妩媚的笑容,并抛了个媚眼,又踏着猫步走到元宝面前,吸了一口烟,朝元宝脸上喷去。元宝顿感精神恍惚,仿佛魂也随着飘散的青烟飞走了。 “元宝,你在我们家药厂干了好几年了吧?你小子可真有耐心,为了能钓到我妹子,你居然潜伏了好几年。你真是一条有耐心的狼。不过穷逼就是穷逼,你别以为我妹子会看上你,她只不过是跟你玩玩而已。我那妹子呀,你还没见过她疯起来的样子。”柳平卢的话里透着森森寒意。 慕容元宝冷哼一声,说:“柳平卢,你算什么玩意,柳青龙认你这个儿子了吗?你也敢在老子面前说什么你们家的药厂!你先拿到继承权再说吧,猫哭耗子假慈悲,人都死了,才来认妹妹,早干嘛去了。还有啊,我跟柳菁菁没什么关系,那个视频……哎,算了,跟你们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懒得费口舌,清者自清。小子哎,本少侠可不吃你那一套,柳青龙不认你,莫非你不是他的种?哈哈……” 柳平卢气得咬牙切齿,目眦尽裂,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支手枪对准元宝。元宝故作惊讶地后退一步,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说:“唉……这年头是头猪就会带枪了,真怀念当兵那些岁月。哼,还是支柯尔特m2000,这么好的枪可别被你糟蹋了。你会玩吗?不会玩我可以教教你。” “本少爷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出门前弹夹里总是压满子弹,这枪里有十五发子弹,要不要我全打出去,看你脑袋能挡住几颗?草泥马的,居然说我会不会玩……”柳平卢右手食指轻轻勾动扳机,元宝一下子紧张起来,他仿佛听到击锤击打撞针,撞针击中底火,弹头就要射出来。 元宝壮着胆子一把攥住了枪筒,嬉皮笑脸地说:“兄弟,大家都是九零后,随便开个玩笑,用不着这么认真吧?” 柳平卢蛮横地一下子拨拉开元宝的手,将手枪重新插回腰间,鄙夷道:“我早就摸透你的底细了,你比菁菁还大五岁,菁菁九三年的,你他妈算哪门子九零后。” “嘿嘿,你这么牛逼,都可以当特工了。”元宝转而看向高丽公主,胸前那鼓鼓囊囊的两团东西差点让他鼻腔里喷出一股老血,“不用说,那这位妹妹肯定是九零后喽。” 高丽公主用葱指一戳元宝的额头,媚笑道:“说什么呢,老娘还是处呢,标准的零零后,你不信?当心老娘吞了你。”说完,她以手掩口娇羞地笑起来。 我听了浑身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娘们可真够骚的。 元宝表情僵硬地看着高丽公主,而后勉强一笑,把头扭向一边,不再招惹她。 柳平卢走上前去,拍拍元宝的肩膀,换上一副慈善的面孔,说:“元宝老弟,你是知道我家老爷子的脾气,有人搞死了他的掌上明珠,他现在一定悲痛欲绝,心都碎了,恨不得将那个凶手碎尸万段。如果我现在把你们交到他手里,你们觉得你们会享受什么待遇呢?当然了,如果你们选择跟我和神秘大哥合作,大家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哎呀,大家都觉得我不务正业,其实我也是读过一点书的人,那句名言是怎么说来着,四海之内皆兄弟,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整个q市道上的兄弟,有谁不知道我柳平卢是最讲义气的。怎么样,青春不等人,大家一起干一番大事业,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元宝看着柳平卢的眼睛,突然放肆地笑起来,那笑容很假,透着一股假热情。柳平卢也跟着笑起来,他笑得更假,更冰冷,然后他突然收敛了笑容,说:“你们现在就带我去拿乾坤印,两天之内我要是拿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就……” 我向元宝递了个眼神,那意思是说只要乾坤印一天找不到,我俩就是安全的。柳平卢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接着说:“我现在当然不能把你们怎么样,我还得指望你们寻找乾坤印呢。不过,另外一位朋友的性命我就不敢保证了。” 说完,柳平卢打了个响指,赖皮和南瓜押着一位美女走进来。他们对那美女推推搡搡,差点将她推倒。 “知道你俩为什么把不到妹子吗?太粗鲁!就不能温柔点?”柳平卢假惺惺地教训完了手下,又看向我,“乾坤印到底交不交出来,你可想好了。多么水灵,多么如花似玉的一个大美人,这要是在脸上剌几道口子……哦,确实有点残忍哈?你又不是不知道,来会所玩的很多大老板都喜欢制服啦,学生妹那种,很刺激哦。”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啦!我又不认识她。”我一看这妹子就是之前那个女服务员,不过之前她的头发是扎着的,现在完全披散开了,确实很漂亮很性感。 说完这句,我有点后悔,就算是陌生人,这么一个大美女,怎么能忍心当面说出见死不救的话来。 我发现元宝正用“怨毒”的目光看着我,我有点不爽,难不成你想泡这妹子,你先顾着你自己吧! “这小丫头想下楼去通风报信,结果被门口的保安给拦下了,我就把她抓来了。”柳平卢十分得意地看向神秘大哥说。 就在这时,女服务员突然闹起来:“慕容元宝!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装聋作哑,我可是为了你们才打入会所内部收集情报。本公主现在生气了,很不爽,想想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却犯神经跟着你们瞎折腾个什么劲!几个月下来给人端茶倒酒,洗衣拖地,我细皮嫩肉的小手都长了一层老茧了,我连个清洁工都不如,我就是那旧社会专干粗活的使唤丫头!你不给我买苹果手机就算了,现在连我的死活都不管了,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哼,我不玩了啦!呜呜……” 她……她就是芫荽十三妹?为了你们?这肯定不包括我,这小丫头片子准是被人给忽悠了,才替人充当卧底,干这种危险的事。 我愕然地看着元宝,慢慢吐出几个字:“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狡童,你听我说……这个,那个……其实它是这样的。”元宝吞吞吐吐地说,“哎呀!我能不能以后再详细告诉你。” “不能!你小子不把我当兄弟!” “从小到大,我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嘛!被她这么一搅合,我现在是有十张嘴都说不清了。” 女服务员插话道:“元宝,你别把我逼急了,否则我就把你们的计划都说出来。柳平卢,我要是说了,你会放我走的对吧?” 柳平卢耸耸肩膀,一撇嘴说:“好呀,反正我没意见。” 元宝真急了,好言劝慰道:“萌萌你听我说……” 原来她叫萌萌。 萌萌吼道:“我不听!” “这厮比毒蛇还毒,比狼还凶狠,他说的话你能信?放心吧,有我和你表姐罩着你,谁也不敢动你一根汗毛。你现在撂挑子了,我倒是无所谓,可是你表姐所做的一切就前功尽弃了,那会让她死得很难看。” 表姐?那似乎是一个很牛逼的人物,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么少废话!”柳平卢一把薅住了萌萌的头发,凶相毕露,“老子可是一点耐心也没有了。就给你们两天时间,我拿不到乾坤印,就把她卖到国外做鸡。” 萌萌痛得哭起来,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她哭得肩膀微微颤抖,完全没了刚才那股大小姐嚣张跋扈的劲头,看来她是被吓怕了。 我有点自责地看向元宝,用眼神示意他,这姑娘咱得救! 第四十二章 重返凤凰地 我和元宝、萌萌被神秘大哥的几名手下塞进一辆银灰色商务车里,由雷生亲自押车,赖皮和南瓜也在我们这辆车上。 神秘大哥、宫乌和柳平卢在另一辆商务车里,由柳平卢亲自驾车。 两辆车朝着临仙镇的方向驶去,走了大约几公里后,柳平卢从后视镜里看到始终有一辆现代牌轿车跟着他们的车。 “干爷,后面有条尾巴!”柳平卢愤怒地一砸方向盘,一声刺耳的鸣笛声响起,后面那辆现代车正要超车,司机被鸣笛声吓了一跳,只好停止超车。 司机是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大汉,看样子是个脾气火爆的主儿,他摇开车窗对着柳平卢的车喊:“草泥马的,乱摁什么喇叭,赶着去投胎吗?!” 柳平卢也摇开车窗朝现代车的车窗上吐了一口唾沫,故意挑衅似的又猛按了几下喇叭。大汉被激怒了,想用自己的车将柳平卢的车逼停在路边,但是柳平卢凭借娴熟的驾驶技术成功躲开。 大汉做了一个下流的动作,骂道:“窝草!你再摁一下试试,我把你马子弄过来给我炊喇叭!” 大汉看到了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高丽公主,他两只眼睛看得都拔不出来了。 “你麻痹……本少爷干掉你这只老鸟!”说着,柳平卢拔出枪就要射现代车的轮胎。 神秘大哥和宫乌的那两名弟子坐在后排,他一直闭目养神,听到柳平卢说了狠话,便微微睁开眼睛,用不容反驳的口吻说:“平卢啊,我们这次出来是干大事的,犯不着和这种莽汉一般见识,切不可造次!只需记下他的车牌号即可。” 柳平卢放慢了车速,让那辆现代车超了过去。大汉十分得意,反而故意放慢车速挡在前面,高丽公主冷笑一声,拿起手机拍下了车牌号。 “这傻逼犯贱,同他举花!”柳平卢突然加速,一下子撞上了前面现代车的车尾,现代车滑出去,车头撞在路边的铁护栏上,车停了下来,车前盖的边沿发生卷翘,往外冒烟。 柳平卢做了一个胜利的“v”字手势,高丽公主看了用手捂住檀口娇笑起来。 甩掉了一个难缠的家伙,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眼看就要爬一段上坡路。高丽公主瞥了一眼内视镜,看到后面还有一辆长城牌轿车一直跟着他们。 “欧巴,尾巴没甩干净呢!”高丽公主用十分生硬的汉语说道。 “这些死条子,早晚把他们一锅端了。”柳平卢加速,长城车也加速,一时半会儿竟甩不掉。 驾驶长城车的正是周纯熙,她戴着太阳镜,嘴里嚼着口香糖,手握方向盘的样子简直酷呆了。副驾驶位上坐着头上缠着绷带的朱锐,丁猛坐在后排,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前面的商务车。 爬上坡顶后,是一段向下的盘山公路,路边有座石牛雕塑,碑上刻着“牛角岭”三字。 空中俯瞰,盘山公路好似一条苍龙飞掠大地,公路两边的山脉绵延数公里,如牛脊般起伏拱立。牛首处两座高岭成犄角对峙之势。一头体魄雄健的镇山石牛昂然挺立在公路边,它居高临下,严阵以待。 秋风瑟瑟,草木凋零,山路险阻。夕阳的余晖洒在一名正在拍照的游客的脸上以及石牛身上,亮堂堂的。那名游客站在石牛一侧,影子投射在牛足下,对面不远处的山腰上有棵孤零零的柿子树。一只老鸹站在枝头呱呱哀鸣。 柳平卢想超车,尽快甩掉长城车,可前面却有一辆拉满石子的大石轮车挡着。当行驶到一处弯道时,柳平卢强行超车,差点与对面驶来的一辆黑色奔驰撞上,吓得他惊出一身冷汗。 柳平卢看了一眼后视镜,长城车就像贴狗皮膏药,粘上还就甩不掉了。他气得一拳狠狠砸在方向盘上,咒骂道:“草!这几个瘟神……” 神秘大哥抿嘴一笑,反而劝他道:“平卢啊,你这么沉不住气,怎么干大事,你跟你父亲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呀!” “老而不死是为贼,那老家伙再有能耐,总归要死在我前头,年轻就是我最大的资本。哼,他那些家业还能全部带进棺材里去咋的,早晚还不都是我的。”也不知想起了什么美事,柳平卢竟放肆地笑起来。 神秘大哥故意咳嗽了一声,柳平卢这才意识到失态了,连忙闭上了嘴巴。 两辆商务车直奔童家村而去,离村子越来越近,公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少,长城车不敢靠得太近,就远远地跟在后面。 丁猛掏出配枪,将子弹上膛,望着前方说:“周队,这帮龟孙子好像早就发现咱们了,我看咱们也不必像老鼠一样躲来躲去的,实在没意思。” 丁猛从口袋里摸出烟,刚点上,他从内视镜里看到周纯熙一脸冰霜,知道这烟又抽不成了,憋着吧!他打开车窗将烟扔出去。 周纯熙说:“猛子,虽然我们暴露了,但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难不成咱们拿枪冲上去直接抓人吗?抓不住那老狐狸的尾巴,没有铁的证据,抓了人又能怎样,还不是关几天又给放出来。” 朱锐说:“周队,王静怡都潜伏三个多月了吧,就一点证据都没弄到手吗?我中午的时候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会不会出事啦?” “我给她打电话也没接,”周纯熙皱紧眉头,继续说,“我姨妈家这个表妹呀,从小娇生惯养,调皮任性,这次肯屈身去做服务员帮助我们破案,也算豁出去了,该给她记头等功。但愿萌萌不会有事,这真要出点事,我该怎么向我姨妈交代,我也对不起死去的妈妈……” “我看你俩就是瞎操心,萌萌那丫头片子鬼着呢,她不给别人下套就不错了,谁能从她身上讨得半点便宜。”丁猛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在做挠头的动作。 “噢……”朱锐斜视丁猛,脸上表情复杂,阴阳怪气到说,“我可早就听说了,猛子一直暗恋王静怡,我看他是巴不得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呢。” 丁猛举起拳头,佯装要打,瞪着一双牛眼说:“你再胡说八道,我真揍你了。” “周队,你看到没有,这就是心虚的表现。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周队,你以后可要看紧你家表妹啊,别让色狼钻了空子。”丁猛继续逗他,“可惜呀,你就是想有那个心思也晚了一步,人家萌萌有元宝了。要论把妹,你在元宝面前就是纯菜鸟一个。” 丁猛见说不过朱锐,转而将目光投向周纯熙,说:“周队,之前不都设计好了,就是让元宝来配合咱们演场戏,故意放跑童狡,把童狡逼得走投无路,他才会去投奔神秘大哥,咱们才有机会抓到那只老狐狸的把柄。可是你没觉得童狡已经不是三年前的童狡,他整个人好像变了,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和神秘大哥一刀两断,咱们会不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朱锐默许地点了点头,说:“我也有这种感觉,童狡是真变了。我们合起伙来将他赚入彀中,先不说这符不符合办案的程序,总觉得有点残忍了。弄不好,童狡得知咱们的计划后,一怒之下失去理智,彻底站到神秘大哥一边,别真的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来,到那时候可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到底谁是队长?到底听谁指挥?你俩想死吗?”周纯熙柳眉一挑,不怒自威。丁猛和朱锐知道自讨没趣,互相对视一眼,直吐舌头。 “好美的乡村啊!空气真好!”周纯熙打开车窗,任凭山风吹拂自己的秀发,她凝视着佛爷岭上的那片红叶林,陷入了一种迷醉状态,“宁静的乡村不比喧闹的城市,待会儿万一出现紧急情况,没我的命令,你俩谁也不许开枪。在这么美的地方,伤了一只鸡一条狗都是罪过。” “周队,那你怎么敢在闹市开枪,你就不怕卢局长将你一撸到底。”丁猛向周纯熙投去疑惑的目光。 “我那还不是想给童狡一点压力……” 话还没说完,周纯熙看到那两辆商务车径直向佛爷岭的山麓方向驶去。周纯熙马上开车跟过去。 最终,两辆商务车在山脚下停了下来,一干人等都下了车。我看到有两名中年妇女从山上走下来,其中一个正是童家村村主任的媳妇。 这两个老娘们见了我,像看到了瘟神一样迅速躲开,走出去一段距离后,我听到她们还在说:那不是童良的儿子童狡吗?听说坐牢坐了好几年,这辈子算是完了。坐了牢这辈子就讨不到媳妇,讨不到媳妇他们家就断子绝孙了。是啊……断子绝孙才好呢,正好埋进凤凰地里。这几年咱们村的男人竟遭殃了,不是出车祸,就是突然得病死了。你说怪不怪?主任前些日子不是请了个风水先生给看了,那个风水先生到凤凰地里转了一圈,啥话也没说,撅着屁股就逃跑了。哎,你口风紧点,请风水先生这事可不能传出去,俺家男人刚当上村主任不久,又是当元,不能宣传封建迷信。大姐,我办事你还不放心,这事我能乱说嘛……就你那张逼嘴,不给你用针线缝起来,早晚得捅出篓子……哈哈…… 宫乌观察了一下佛爷岭的整个山势,幽幽地说:“凤凰地原本是块风水宝地,可惜呀被人给糟蹋得差不多了。老夫断定这个村里的男丁多灾多难,而妇女却可以延年益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村里的男人将会变得越来越没有血性,越来越怕老婆,然后会迎来一个女人当家作主的时代。” “我的双脚终于踏上了童家村的地界!”神秘大哥显得有点兴奋,他深邃的眸子里划过一道精光,“宫乌先生刚才何出此言啊?” “你们看,”宫乌先生指着佛爷岭说,“青龙主男,白虎主女,左边青龙峰上的苍松翠柏几乎被砍伐殆尽,而右边的白虎峰却有一座茂密的红叶林。左边青龙峰有座石料厂,过度开采使得整座山头被削去了一截,这尊佛爷断了一臂啊!青龙峰遭到了严重破坏,既藏不住风也纳不了气,河里的水也早就干了。堪舆界有句至理名言,宁叫青龙高万丈,不让白虎压一尺。你们看看,这白虎峰保存完好,村里女人的腰杆子能不硬吗?!” 神秘大哥看向我,虽然面带微笑,但是眼角却浮现一丝掩饰不住的鄙夷之色。我避开他的目光,尴尬地低下了头,这等于默认了宫乌的说法。 第四十三章 掘地三尺 慕容元宝盯着眼前已经干涸的满目疮痍的临仙河,陷入沉思……河道里堆满了生活垃圾,裸露在地表的鹅卵石宛如一个个大鸭蛋,夕阳的余晖洒在上面,泛起金光。 河上面那座古朴的青石板桥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的钢筋混泥土大桥。 河两岸的古老堤坝也没有了,换成了新修的。虽然一切都是新的,却没有旧的好,人总是容易怀旧,与青春一起流逝的还有那份无比纯真美好的童年,还有少年时代那份激荡着热血激情的梦想。 河边的农田被强占建成了工厂,厂里的大烟囱往外喷出滚滚白烟,直冲云霄,一根生满铁锈的大管子不停地往河里排放污水。 这里的一切都变了,再也找不到童年时的影子,环境破坏得如此严重,最后一片青山绿水终将化成历史的尘埃。 元宝拉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看到他的目光中闪烁着某种渴望的亮光,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仿佛听到了受伤的母亲河在哭泣在控诉,又好像在召唤那两个迷路的小孩。 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年前…… 佛爷岭上的红叶林郁郁葱葱,夕阳夺目,晚霞绚烂。然而山坳里的石料场却是另一番景象:山体千疮百孔,机器轰鸣,工人们戴着厚厚的口罩在粉尘飞扬的环境下卖苦力。 如果这是一个电影的航拍镜头,那么此刻它应该慢慢掠过……古朴的青石板桥,拉沙子和石子的大石轮车经年累月,踩着青石板桥过河,在桥面上压出几道深深的车辙。 临仙河四季长流,河水碧波荡漾,波光粼粼,两岸水草丰美。玉米地里架着电线杆,几只麻雀追逐嬉戏,啁啾调情,从远处飞来,落在电线上。【零↑九△小↓說△網】 村前有条柏油马路,村口拉起横幅“热烈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村舍上空升起袅袅炊烟,并伴随着《歌唱祖国》的激昂旋律。 两个八九岁的小男孩,一胖一瘦,在河里打水仗。 神仙明鉴,童狡曾经以为自己是一条鱼。童年最美好的记忆都在这里……慕容元宝是个熊孩子,他喊我“狡童”,我叫他“元宝慕容”。名字可以倒着念,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瘦小孩敌不过胖小孩,扎猛子游到岸边,那里的河堤有一部分早就坍塌了,几块大石头滚落在水中。 他抄起一个用纱窗做的鱼网,围着石头转了两圈,密切注视鱼儿的动向,看准时机下网,在鱼网边踩上几脚,河水变浑浊后……鱼儿突然跃出水面,被他一把擒住。 童狡兴奋地喊道:“元宝,我抓到了一条红翅!” 慕容元宝游上岸,哈哈一笑,说:“晚晌有鱼汤喝了。” 童狡抬起鱼网搜寻一番,喜上眉梢:“噢,还有一条小鲶鱼!” 慕容元宝朝鱼网里看了一眼,撇嘴:“狡童,你这个傻瓜,这是小蝌蚪。” 水变清后,越来越多的蝌蚪从暗绿色的水藻间游出来。 童狡说:“小蝌蚪长得真像小鲶鱼,为什么它们的妈妈长得不一样?” 慕容元宝说:“世上所有的妈妈都不一样……吃完晚饭,我们去捉青蛙吧……吉祥饭店的老板说,一只青蛙可以换一支雪糕,两只能换一袋方便面呢。” 慕容元宝边咂嘴边往河里撒尿。童狡在草丛中发现了一个塑料瓶子,捡起来灌了一点水,把那只蝌蚪放进去。 然后,他跑到岸上,从书包里翻出文具盒。只见文具盒正面贴满了六小龄童扮演的美猴王贴画。他撕下一张来贴在瓶子上。 童狡自言自语:“小蝌蚪,一定要找到妈妈啊……齐天大圣会保护你的。” 童狡将瓶子放在河面上,瓶子顺流而下,漂向远方。 童狡继续说:“你说小蝌蚪能找到妈妈吗?” 慕容元宝说:“真是个傻瓜。” 慕容元宝黑黝黝的脊背像泥鳅一样光滑,他那被河水浸泡过的身体,经太阳晒干后只要用指甲盖在皮肤上轻轻一划,便会出现一条清晰的白线。童狡就用这种方式在慕容元宝背上写了两个字:呆子。 慕容元宝问道:“你写的啥?” 童狡笑而不语,一屁股坐到石头上,两个脚丫拍打水面,凝视那团暗绿色的水藻…… 这时,慕容元宝捣了童狡一拳,童狡猛地收回思绪。 慕容元宝问他:“想什么这么出神,做梦娶媳妇呢?” 童狡咧嘴一笑,说:“呆子!”说完,朝山上走去。 慕容元宝一边追一边说:“你丫骂谁呆子,你从小把自己当齐天大圣,我可不是猪八戒……” 沿着荆棘丛生的山路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凤凰地。周纯熙他们悄悄跟在后面,他们钻进离凤凰地不远的红叶林里躲起来,偷偷监视神秘大哥等人的一举一动。 丁猛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被两个穿西装的黑帮分子控制着的王静怡,他压低声音说:“周队,是萌萌!萌萌暴露了,这下该怎么办才好……” “慌什么!”周纯熙故作镇定,但看得出她也很紧张,她拔出枪,打开保险,“阿锐,猛子,你们从佛爷岭上绕过去,埋伏到对面的山上,听我鸣枪为号,到时一起行动,把萌萌他们救出来。” 丁猛和朱锐领命,一转身钻进红叶林深处,往佛爷岭山顶上爬去,大约过了大半个小时,他们才悄悄转到对面山上,躲到了一块大石头后面。 凤凰地里那几座空坟还在,荒草丛生,十分可怕。我走到那块曾经毁于战火的凤石所在之地,凤石的根部连接着地底的龙脉。 “我的双脚终于踏上了凤凰地!”神秘大哥看上去十分得意,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仿佛有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气势。 我让一名黑帮分子把我要求准备好的东西拿过来。他递了一个篮子给我,我从里面拿出供品摆上,再拿出酒斟满,最后拿出香和纸钱,点燃三根香插上。我跪在地上,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嘴里默念了一遍爷爷教给我的口诀:掌中藏八卦,九星任飞伏。堪舆断吉凶,只手可遮天。龙穴砂水向,阴阳五行求。四象定分野,心中有太极。形理皆出易,天地人合一。玄门通四海,大道如云烟。何以主沉浮,观星望气诀…… 香燃尽后,我向那名黑帮分子借了一个打火机,点着了纸钱,用火棒拨拉了几下,纸灰随风飞走,好像上面附着魂魄。我以酒酹地,然后跪下来磕头,众人也都跟随我一起磕头。 完事后,我又向柳平卢要了两根烟,扔给了元宝一支,我俩点上悠闲地抽起来。 我一边抽烟一边围着凤凰地转了一圈,我知道爷爷临终前交代姑姑,转达给我的那些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爷爷说我的宿命与凤凰地有关,我想那乾坤印必定就埋在这凤凰地里。 我看了一圈后,将目光定在其中一座空坟上。那座坟正是当年我曾祖父给我二爷爷修的。后来镇政府将我二爷爷的骨灰迁葬到烈士陵园,这座坟就荒废了。 我想我爷爷跟我二爷爷的关系最好,他会不会……但我不动声色,心中暗自窃笑,我扭头看向柳平卢,说:“让他们挖吧。” 有几个拿着铁锹的家伙傻站在那里,不知该从哪儿挖起。 “挖哪儿?”柳平卢疑惑地看着我,问道。 我装模作样地一会儿说挖这儿,一会儿又说挖那儿,把那些混蛋折腾得够戗!等他们精疲力竭的时候,我又跟柳平卢要了一支烟,点上美美地抽了起来。 “挖了这么久,连根毛都没挖到,你到底什么意思!”柳平卢狂躁不已。 “当然是掘地三尺喽!让他们从凤凰地最外边开始一点点往里面挖,来个地毯式搜寻,每一寸土都不要放过,肯定能挖到你想要的东西。”我信誓旦旦地说。 “你耍本少爷玩是吧?”柳平卢两指一夹从我嘴里抽走香烟,扔到地上踩扁,然后向控制着王静怡的那两名手下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人一把抓紧王静怡的头发,让她脖子后仰,另一人抽出刀架在她脖子上。 柳平卢接着恶狠狠地说:“看来本少爷得给这小妞放放血,你才能长点记性。” 第四十四章 老坟里冒黑烟 慕容元宝一看柳平卢要动真格的,一下子就急眼了,马上求我:“狡童,跟你交个实底吧,萌萌就是芫荽十三妹,你小嫂子!” 刀架在脖子上,王静怡还不忘了骂上几句:“你们知道我表姐是谁吗?敢动老娘一根毫毛,你就……” 柳平卢甩手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骂道:“臭婊砸,本少爷就动你啦?特么再废话,我就让赖皮和南瓜轮你。” 赖皮眼巴巴看着王静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南瓜一脸漠然,他平时根本不近女色,似乎只对化学研究感兴趣。 受到了恐吓的王静怡此刻是又怕又恨,竟委屈地哭闹起来:“慕容元宝,你个缩头乌龟,我要跟你分手!” 慕容元宝被她弄得心烦意乱,佯怒道:“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许后悔。” “分手之前,老娘先把你给阉了。” 慕容元宝下意识地夹紧了双腿。我知道这对欢喜冤家是故意演戏给我看,把我往绝路上逼,他们料定我不会见死不救。 我一指我二爷爷的空坟,对柳平卢说:“就这儿,挖!” 柳平卢一脸杀气道:“我要是挖下去一米还挖不到东西,我就先阉了你。” 我也下意识地夹紧了双腿,暗骂道,敢动小爷我的鸟一下,就跟你们这群鸟人拼了。 几名黑帮打手挥舞着铁锹一起上阵,很快就将坟头铲平,把墓室的盖板掀到一边去,墓室中空空如也,这是早就预料到的事。他们继续往墓室下面挖,一开始挖着很轻松,很快又挖下去半米多深,可是再往下挖就全是奇形怪状的石头了,忙活了一个多钟头,累得满头大汗却进展缓慢。 “柳少爷,”其中一名黑帮打手抱怨道,“下面全是石头,根本挖不动,谁会傻到把宝贝埋到这种地方。” 我瞄了柳平卢一眼,发现他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似乎随时可能做出对我不利的事来。 “你懂个屁!”我指着那名打手的鼻子说,“古时帝王贵族的大墓都深埋在地下十几米甚至几十米的地方,想发财就得先受苦遭罪,这只是挖了一个小坟,你们就受不了啦?那你们要去盗的那座帝王大幕可是在大山之中,凿山为陵,就你们这点毅力,挖到地球毁灭你们也挖不穿那座大墓的墓室。这才挖了不到一米,还早着呢,快给老子继续挖!别他妈磨磨蹭蹭的。” 那几名打手一脸懵逼地看向雷生,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挖下去,似乎是在等待一个指令。 柳平卢剜了我一眼,看得我心里发毛,然后他走过去踢了他们几脚,催促道:“按他说的办,快点挖,别他妈一个个的像没吃饭的狗一样。今天挖不到乾坤印,别怪本少爷不讲情面!” 几名打手敢怒不敢言,只得忍气吞声地干活。雷生啷当着一张脸,怒视柳平卢:“柳少爷,请你放尊重点,我们是替大哥做事的,不是你的奴才!” 柳平卢一把扳过高丽公主的头,在她腮帮子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挑衅地盯着雷生:“我跟干爷情同父子,这里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啦?你不过是我干爷身边的一条狗而已。” 雷生忍无可忍,怒斥道:“柳平卢,平日看在大哥的面子上,我不跟你一般计较,你不要欺人太甚!” 神秘大哥重重地咳嗽一声,环视四周的山峰,幽幽地说:“前有狼后有虎,敌人还没摆平,自家兄弟却关起门来先掐上了。我不希望看到我们的组织是一盘散沙,再让我听到你们……你们知道我的手段,不管他是谁,我不会给他留半点情面。” 神秘大哥收敛起儒雅的面色,浑身散发出一股凶狠的气息,柳平卢和雷生登时感到一股庞大的威压自头顶降下,两人都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我被他们吵得心烦,随口说道:“起码要挖个三五米,天快黑了,你们最好准备些照明的工具。我先去那边的草地上躺一会儿,等挖到东西了叫我一声。” 雷生瞅了我一眼,却并没阻拦我,只是警告道:“童狡,你最好别动逃跑的歪心思,否则我会毫不犹豫在你背后开枪。”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懒得搭理他,走到那边的草丛躺下便睡,地上的草被太阳晒了一整天,暖烘烘的,比被子还温暖。 慕容元宝也搂着芫荽十三妹的肩膀走了过来,芫荽十三妹有点抗拒,但我看得出她那是欲迎还羞。果然不出我所料,没过一会儿,两人就抱成一团睡在了离我两米远的草丛里。 此时,躲在青龙峰上的丁猛看到这一幕,气哼哼地骂了一句“下流”。朱锐看热闹不怕事大,逗他:“嘿,打翻醋坛子啦?” “去你的……”两个人在山上斗嘴,弄出了一些动静,丁猛的脚又不小心碰到一块石头,滚到山下去了。 这立刻引起了凤凰地那帮人的注意,雷生吩咐两名手下,爬到青龙峰上去探个究竟。那两名手下拿着手电筒去巡山,丁猛和朱锐紧张地趴到地上藏好,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暴露了自己。 夜里山风很大,气温骤降,冻得我瑟瑟发抖,即使缩成一团,把枯草往自己身上盖也无法御寒。我像一条蛇在草丛中爬来爬去,凑过去要和元宝、王静怡靠在一块睡,互相取暖。 元宝却一脚将我蹬开,说我想趁机占他马子便宜,王静怡乐得捂住嘴偷笑。 不知睡了多久,只听挖坟的人喊了一声“挖到东西了”,把我吓了一跳,登时惊醒。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元宝和静怡也爬了起来,我们跑过去一看,我的妈呀!他们还真卖力气,坑挖的可够深的,目测没有三米也有两米半,坑的四周遍布散碎石块。 再看那帮家伙,已经累得直不起腰来了,一个个跌坐在地上气喘如牛,挥汗如雨。 借着手电筒的光,我看见坑底有块青石板,上面好像刻着一行字。我跳进坑底,用手拂去上面的尘土,字迹完全显露出来:遇童而开,妄动者死! 我把上面的字念了一遍,众人面面相觑,周围鸦雀无声,静得仿佛能听到他们急促的心跳声。他们一个个屏气凝神,待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好像变成了雕塑。 我认得青石板上的字迹,那肯定是我爷爷刻上去的,难道他真的把乾坤印埋在了这里?我惊叹之余也暗自觉得好笑,爷爷自打小时候就喜欢听评书水浒传,这是活学活用,也模仿书里的情节装神弄鬼了,想必这些混蛋也吓得不轻,呵呵。 不过他老人家说的倒也没错,这乾坤印本来就是留给我的,当然得是遇童而开了。 我一把抓住坐在坑边的一名打手的手腕,就准备把他拖到坑里。我一边拉他一边戏弄他:“来来来,兄弟,你把青石板挪开,你们要的东西就在石板下面。” 没想到,这小伙子突然像见了鬼似的,猛地把手抽回去,惊骇道:“我不下去!打死我,我也不下去!上面不是刻着遇童而开,这分明是老天爷的旨意,要掀也是由你童狡来掀,你可别害我……” 我又去拉别人,结果大家呼啦一下全散开了,纷纷往后退去。如果不是强忍着,估计这会儿我得笑喷了。 “哎哎哎,你们是怎么搞的?切!就这点胆量还去盗帝王大墓呢,我看你们还是回家抱孩子去吧!” 雷生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他揪住一个正往后退的手下,劈头盖脸一顿臭骂:“瞧你这熊样,像死了老娘一样,怕个鸟啊!大白天的还能撞上鬼咋的!” 另一名手下嗫嚅道:“生哥,现在是晚上。” 雷生瞪了他一眼,吼道:“滚!” 说完,雷生跳进坑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手指扣进土里,把住青石板的边沿,慢慢将石板掀了起来。 只见石板下面是个两尺见方的黑洞,还没等他松一口气,只听“呜”的一声,从黑洞里冒出一股黑烟,平地卷起一阵大风,刮得昏天黑地。雷生被这股黑烟呛得睁不开眼睛,连连咳嗽,脸也像抹上了锅底灰,活脱脱一个索命的小鬼。 我吓得将手电筒一扔,朝众人大喊:“不好!有雾霾!快跑!” 众人一听撒腿就跑,好像跑晚了一步就会中毒身亡似的。坑壁上都是那种如同鹅卵石一般光滑的石头,下坑容易出去难,再加上我有点心慌意乱,就更上不去了。 我一看,这群不讲义气的撮鸟都跑光了,气得破口大骂:“尼玛,我还在坑里呢!元宝!救我……” 这时,我感觉背后有个活物抓住了我的肩膀,想踩着我的身子爬出坑外。我心里咯噔一下,脚底板发凉,额头直冒冷汗,我发了疯似的往上爬,可是越着急越爬不上去,爬一小步就往下滑一大步。 而那个活物好像吃定了我,一直纠缠我不放,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我是堂堂七尺男儿。我一下子火了,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和力量,猛地回身对准那东西就是一拳。 只听“哎呦”一声,那东西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怎么……怎么那东西发出了人的声音?我循声看去,那黑不溜秋的家伙正是雷生!靠,你丫的想吓死小爷我啊! 我跟雷生好歹也是一块在神秘大哥手下共过事的,以前觉得这小子还算敢作敢当,仗义执言,就是人有点冷,不怎么讨人喜欢。他为大哥做事,也是受制于人,其实我并不恨他,不过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求生的本能便令他内心真实的样子暴露无遗。 雷生猛然从地上跃起,一把掐住我的脖子,那只手犹如一把大铁钳子,差点弄断我的喉管。我一边挣扎一边劝说:“雷生……生哥……你冷静点,你把那块青石板盖上,我们都会没事的……快松手,我快喘……喘不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土坑上面传来一个声音:“草泥马,再不松手,我弄死你!” 这话听着好耳熟,极为受用!我奋力地昂起头看过去…… 第四十五章 血泉 原来是元宝杀回来救我了,我感动得差点哭出来,关键时刻还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靠得住。 雷生突然从腰间拔出那把德造p229,正要将枪口对准元宝,元宝纵身一跃跳下来,把雷生扑倒在地。雷生体格实在太魁梧,虽然元宝的体型已经算得上是重量级,但是依然压不住他。 眼看着他要咸鱼翻身,我也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压住他,我和元宝一人压住他的一只胳膊,我们都用尽了吃奶的力气,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雷生仰躺在地上,身下压着那个黑洞,暂时堵住了洞口,黑烟不冒了。正当我和元宝刚要松一口气的时候,雷生突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他的面部五官扭曲的厉害,脸色十分苍白,仿佛身体里的血被抽干了似的。 接着,他的身体不受控制般抖动起来,而且幅度越来越大,我和元宝就快压不住了。 “狡童,我数一二三,然后我们同时起身,能不能活命,就看你的潜能了。”元宝这番话说得我一头雾水,我不知道这小子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生死关头,我也别无选择,再说了元宝舍命下来救我,我连这点信任感都没有,还算什么兄弟!我冲他坚定地点了点头。 一!二!三!快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元宝像弹簧一样蹭的跃起,一个助跑动作,踩着坑壁噔噔几步,手把住坑沿,再一个漂亮的翻身便翻到土坑外面去了。 我却还傻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心想老天爷真是太不公平了,给了这厮肥猪一样的身材,又赐给他一身泡妞的本领,还让他练成一身绝技,动作比猿猴还灵敏快捷。 “傻瓜!你还愣在那里作甚!快过来呀!”元宝伸出一条手臂要将我拉上去,我赶快起身窜到坑边,刚抓住元宝的手,却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 我忍不住回头看了雷生一眼,地上的手电筒射出的光打在他脸上,他的脸色看上去更加狰狞。可是他依然躺在地上,并没有过来纠缠我,我确定此刻自己还是安全的。 再看他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好像魔鬼附身一样,莫不是中邪了?我再仔细观察,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头了。他不是不想起来,而是被黑洞里吹出的怪风给牢牢吸住了,尽管他极力挣扎,可根本就是白费力气。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一扭头看见元宝的脸色说不出的难看,我以为他责怪我都这个时候了还在磨蹭。可我突然感觉到元宝头顶上方还有一个生物在呼吸,还发出桀桀的笑声,我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的目光慢慢上移,看见一把冷冰冰的手枪顶住了元宝的后脑勺,正是那把柯尔特m2000,柳平卢正不怀好意地笑眯眯看着我。 “你想……”我那三个字“干什么”还没说出口,就见柳平卢一脚蹬在元宝后背上,元宝像一座倾倒的铁塔顺势压下来,将我扑倒在地,他整个身体的重量猛然全部压在我身上,砸得我气血翻涌,五脏搅在一起,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挂掉了。 比这更尴尬的是,我四仰八叉躺在地上,他则趴在我身上,那姿势实在不够文雅,如果让王静怡看到了,一定会生出邪恶的念头。 我一拳捶过去,打了他一个熊猫眼,他这才急得跳将起来。我这是趁机报我之前在草丛里那一脚之仇。 “你丫是不是疯了?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这变……” 话未出口,只听到土坑上面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咒骂:“你们这些死流氓,癞皮狗!快把你们的狗爪子从老娘身上拿开……” 接着就看到王静怡被两个黑帮分子抬着来到坑边,荡悠了两下后,像扔一头死猪一样往坑里一丢。 “来吧您,走一个!” 元宝赶快过去想接住她,结果雷生的脚也突然抖得厉害,他用脚轻轻一勾,无意间将元宝绊了个狗啃屎。 而体验了自由落体定律的王静怡也是狼狈不堪,落地后整个人趴在雷生身上,她那两座玉峰结结实实压在了雷生肌肉饱满的胸膛上。她登时羞臊得面红耳赤,爬起来骑在雷生的肚子上,左右开弓狠狠扇了雷生几个耳光,娇嗔道:“流氓……” 又是话音未落,只见雷生好像整个人完全绷不住了,撕心裂肺惨叫一声,身子下面“嘭”的一声炸响,他被一股强大的气浪瞬间弹出土坑,像一颗迫击炮弹似的稳稳落在远处的草丛里,登时昏厥过去。 在炸响的刹那,王静怡吓得尖叫一声,从雷生肚皮上滚落下来,紧接着一个环形冲击波向四周扩散开来,我、元宝和萌萌像树叶一样被卷到坑边,身子重重撞在坑壁上,摔得七荤八素,不辨南北了。 那气浪又从坑里喷出去,将围在坑上面的人吹得连退数步方才稳住身形。众人再看自己身上凡是皮肤裸露在外的部位均变得红肿,微微透着一丝青紫,像是在蒸笼里蒸过似的。 那气浪扑面而来时,先是感觉十分灼热,而后又感觉极度阴寒,可谓冰火两重天。 我调整了一下气息,颤巍巍地站起身来,立刻感到一阵晕眩,耳边突然传来“咕嘟咕嘟”的声音,好像哪里在往外冒水。我定睛一看,神色骇然,那个黑洞……它……它正在往外喷血!不消一刻,便形成一汪血泉。 “元宝,芫荽十三妹,你们快清醒一下……”我手忙脚乱地又推又踢,总算让他俩神智变得清醒一些了。 两人看清黑洞正在冒血,也都是一脸惊骇,王静怡嘤咛一声,钻进元宝怀里,两个肩膀微微耸动着。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觉得坑里没啥动静了,神秘大哥他们又聚拢到坑边观察,当他们看见黑洞正往外冒血,也都吓得不轻。 不过,有一个人倒是表现得很淡定,那就是宫乌。他朝那两名弟子吩咐道:“大阿干,取我的驱魔剑来!二阿干,取我的伏妖符来!” 那名男弟子双手捧着一把造型古朴、刻着许多神秘符号的桃木辟邪驱魔剑递到师父手里,道一声:“请莫贺师尊接剑!” 那名女弟子捧上两道画着朱砂字的纸符交到师父手里,也道一声:“请莫贺师尊接符!” 然后这两名弟子做一个左右护持的动作,同时念道:“宝剑驱魔!神符降妖!宫乌一出!谁与争锋!” 这“阿干”在鲜卑语里是儿子、兄长、弟子之意,而秃发派的弟子不论男女都要以兄弟相称,所以弟子的排名就是大阿干、二阿干、三阿干……以此类推。 显然这两名弟子是宫乌先生的大弟子跟二弟子。所有入门的弟子都要舍弃俗家姓名,除了本门的师尊,没有人知道他们加入秃发派之前的真实身份,因此他们正确的称呼应该是宫乌大阿干和宫乌二阿干,但这也仅仅是个代号而已。这是一群没有名字的冷血怪物。 而“莫贺”这两字在鲜卑话里是用来称呼父亲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因此,这个称呼也被秃发派借用来作为师尊的代号。故而宫乌先生的正确称呼应该是宫乌莫贺。 宫乌先生用驱魔剑插住纸符,捏起兰花指,念了几句咒语,踏着罡步挥舞几下宝剑,然后一指符箓,道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听我号令,火来!” 那道符箓“轰”的一声燃烧起来,宫乌先生举着宝剑就要跳入坑中“斩妖除魔”。 元宝像看外星人一样观赏宫乌先生的表演,他冲我挤眉弄眼:“狡童,这鸟人僵尸片看多了吧?他装什么神弄什么鬼呢?你那位神秘大哥品味也太差了,这就是他请来的风水大师?” 我压低声音说:“我说过了,他已经不是我大哥。” “噢……”元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神秘大哥好像并不在意宫乌先生刚才都干了些什么,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冒血的黑洞上。 当他发现黑洞里喷出的血越来越少,而且还隐隐有“回收”的迹象,他连忙制止宫乌先生:“慢着!” 第四十六章 吞人的火球 宫乌先生一下子怔住了,他扭头看看神秘大哥,已经朝土坑迈出的一条腿又收了回来。 神秘大哥舒展了一下筋骨,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纵身一跃跳入坑中,他落地时脚步轻如烟尘,足见其老当益壮,深藏不露。 神秘大哥蹲下身子,用手在血泉的上方往鼻子下面扇气,然后闭上眼睛深深嗅着,露出一副无比陶醉的样子,只见他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 众人都不知道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只是安静地站在一边旁观。正当他准备把手伸向血泉时,宫乌先生急忙制止道:“等等!这地下突然冒出血泉,定是有妖孽作祟,老夫刚才感知到那股气浪中蕴含极其诡异的阴寒尸气,恐怕下面有不干净的东西,这种血液中倘若有尸毒,定是尸毒中的极品,沾之必死!” 不管宫乌老贼是不是在故弄玄虚,不过听他这么一说,我也登时变得十分紧张。反倒是神秘大哥笑而不语,直接用手指沾了一点血液,捻了捻放到鼻孔下嗅嗅,再次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老贼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看来道行不浅呐!如果不是事先知晓他黑社会的身份,只看其儒雅的外表,给人以博学慈悲的印象,谁会想到他是心狠手辣的黑帮头子。 “没事了,上面的人扔下两把铁锹来!”神秘大哥转而看着我和元宝说,“麻烦你们继续往下挖吧,很快就可见分晓。” 我和元宝很不情愿地拿起了铁锹,但是都没急着动手去挖,鬼知道下面还有什么要命的怪物。我宁愿相信这些都是爷爷故布疑阵,为了吓退那些想打乾坤印主意的奸贼,可是就刚才那阵势也足以把我吓个半死了。 我心想,爷爷固然用心良苦,可为了保护乾坤印,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也算够狠的了。要知道他老人家活着的时候,心肠慈悲到一辈子吃素,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想到这儿,我发誓一定要保住乾坤印,不然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爷爷。 我很清楚,我和元宝现在是他们案板上的肉,而且现在又多了王静怡这个累赘,如果稍有不从,可能就会引来杀身之祸。我在心里不住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于是我拿着铁锹走到血泉边,继续开挖,元宝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跟了过来。 大约又往下挖了一尺来深,我的铁锹当啷一声碰到了一个硬物,我心中一凛,慢慢地往回抽,竟然抽不动,好像有个东西吸住了铲头,还发出咯吱咯吱类似磨牙的怪声。 我向神秘大哥使了个眼色,请他搭把手,他便过来帮我一起往外抽,他虽然年过花甲,手劲却异常的大,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把铁锹抽了回来。 只见铲头上挂着一个生满灰色硬毛的家伙,它体型像兔子那么大,两眼射出夺人魂魄的精光,呲着一颗大如橡皮的板牙,四只爪子张牙舞爪。那东西死死咬住铲头不放口,我们一看原来是只老鼠,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 这明显是变异了啊!这老鼠到底吃了什么东西!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一团如同鬼火的火球从黑洞里飘飘悠悠升上来,大约升到与我视线平行的高度时,它一下子朝我脸部扑来,土坑中本来就狭窄,一下子塞进来四个人就更显得拥挤了。我一看,逃也没处逃,躲也躲不开,干脆闭上眼睛,屏住呼吸,生死由天吧! 那火球中央闪耀着一团幽寒的紫光,外面是一层淡淡的金色光圈。它好像有了灵性一般,我刚止住了呼吸,它便停止了攻击,在我鼻子前面十几公分远的空中悬停着,我能感觉到一股灼热传递过来,眉毛都快烧着了。 那团火球围着我转了几圈后,又去捕捉新的目标,我憋得脸色发紫,等它一走开,我就大口大口喘粗气。它马上又掉头回来攻击我,我立刻又屏住呼吸,等我又快憋得昏过去时,它才甩开我,另寻目标。 如此反复多次,我憋着一肚子火正无处发泄,此刻再也忍无可忍,大吼一声:“你特么有病吧?老是针对我!去死吧!” 我挥起铁锹像打棒球一样朝火球扫过去,那只硕鼠的皮毛刚一触到火球,全身就“轰”的一下燃烧起来。 硕鼠痛得吱吱叫,一松口,它整个被甩飞出去,落到一个黑帮小弟的头顶上,那小弟的头发也迅速燃烧起来,接着蔓延到脸,不一会儿就烧得面目全非。 那小弟什么也看不见了,两只手在空中乱抓,那个火球倏地飞出土坑,扑向那个小弟,那小弟的一双手一接触到火球,两条胳膊立马引燃,眨眼间就烧焦了。 那小弟惨叫一声,仰面倒地,而那只硕鼠还在燃烧,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一下子撞到那小弟的那个地方,那地方立马燃烧起来,而硕鼠也开始疯狂撕咬那小弟的那个地方。那小弟痛不欲生,在地上打滚,哀嚎道:“救命啊!救救我……你们特么都是死人吗?” 可是众人都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吓懵了,一个个呆若木鸡,不知所措。他们眼睁睁看着那小弟烧成一具焦尸,那火球又朝宫乌先生扑过去。宫乌先生咬破手指,两指并在一起往剑身上一抹,剑身顿时散发出血色荧光,然后他举剑刺向火球,一剑穿透火球,火球“嘭”的一下炸开,形成一条火龙缠绕着剑身袭向宫乌先生。 宫乌先生冷笑一声,又往剑身上弹了一滴血,剑身上顿时生出无数朵带血点的桃花,那条火龙一碰到桃花,就被花瓣包裹起来,不消一刻便彻底灰飞烟灭。 那无数朵小桃花又聚成一朵大桃花,在剑身上只一闪便消失了。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这个风水邪派的老贼到底用的是什么妖术…… 柳平卢凑近那具焦尸想看看那人死了没有,那具焦尸突然站了起来,嘴唇的皮肉都绽开,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焦尸做出一个张嘴就咬的动作,把柳平卢吓得魂飞魄散,连退数步。 但那焦尸只是挺了一会儿又直挺挺倒下去了。 “哎……稀巴烂!”刚才柳平卢在那帮黑帮小弟面前可谓丑态百出,颜面扫地,他突然变得像疯狗一样狂躁,跳着脚骂道,“你都烧的一根毛都不剩了,特么还想咬我,你要死便死远点,尼玛还想拉我当垫背的,靠!你这死尸!呵呵……那火球是什么玩意,比球状闪电还邪乎!” 话音刚落,那具焦尸又发出老娘们哭丧一样的声音,接着嘴巴张大了,还一动一动的,好像一个歌唱家在练嗓子。 那具焦尸从嘴里喷出一股青烟,居然又开口说话了:“阿弥陀佛,我的丁丁哪里去了,你这快枪手快去帮我找找……快点!快呀……” 焦尸全力发出最后的呼喊,喉咙里便像卡了一根骨头似的,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他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凝固了,这次他真的是彻底咽气了。 一帮黑社会小喽啰吓得面无血色,高丽公主却不知为何竟忍不住捂着嘴笑抽了。 柳平卢十分尴尬,他猛地回身从宫乌先生手里夺过驱魔宝剑,指着那具焦尸,嘿嘿的笑着说:“找丁丁是吧?好呀……我特么戳死你!你这只死蚰蜒,说我是快枪手,草泥马,你这死尸!” 说着,柳平卢举剑在焦尸身上乱砍,最后在他裆部猛刺,那只硕鼠还死死咬住那个地方,连同那只硕鼠也一起戳了个稀巴烂。 高丽公主干脆也不用手捂嘴了,用略带鄙夷的眼神望着柳平卢,笑得花枝乱颤。 柳平卢瞪了她一眼,喃喃自语:“这个臭婊砸……” 宫乌大阿干走过来一把攥住柳平卢的手腕,冷冷地说:“柳少爷,人都已经死了,何必如此残忍。” 柳平卢感觉那只手像一把大铁钳子一样有力,他顿时如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将手一松,驱魔剑便回到了大阿干手中,大阿干又将宝剑交给宫乌莫贺。 就在这时,黑洞里传出一阵怪声,土坑坑底的地面一会儿隆起,一会儿陷下去,好像有东西在下面钻来钻去,并伴随着地面的颤动,而且颤动的频率越来越猛烈。 元宝紧张地看着我说:“狡童,该不会是要地震了吧?你今天看新闻了吗?有没有地震局的预警?” 我瞅了元宝一眼,心说都什么时候了,你丫还有心情扯皮。 突然,有个东西破土而出,我定睛一瞧,又是一只大硕鼠,我挥舞着铁锹,将它打飞,它撞到坑壁上,涂上了一层鲜血。 没想到更多的硕鼠纷纷破土而出,个个都有兔子那么大,起码得有几百只。我们脚下的地面轰然塌下去,如同坠入一个深深的陷阱之中,扬起漫天黄尘。 那些硕鼠爬到我们身上,撕咬我们的衣服,抓扯我们的头发,看来再想不出对策,我们就得变成老鼠肚子里的一摊屎了。 我们还在不停下陷,慌乱之中,我的双手胡乱抓扯,竟无意间抱住了一根碗口粗的大木头,我被吊在了半空。 我睁眼一瞧,土层中密密麻麻插满了类似木桩的圆木头?这些木头黑不溜秋的,好像在地底下埋了很多年了。我又看到在这些木头中间打出了许多的洞,刚好能容纳一只硕鼠进出,洞口的边沿还在不断往外滴血。 天呐,这是些会流血的木头! 我低头往下一看,下面很深很深,不过我还是能看到一点手电筒的亮光,隐隐约约有人的回声传上来,应该是元宝他们。谢天谢地,他们都还活着。 替元宝和萌萌高兴之余,我突然意识到我的窘境。刚才抓到圆木头自以为是不幸中的万幸,现在看来才是最悲催的,爬又爬不出去,往下跳恐怕要跌个粉身碎骨。 我还来不及思考更多的问题,四周的土层猛烈晃动,木头也一根根掉落,黄土铺天盖地洒落下来,难道这次真的是要地震啦? 只听“轰隆”一声,整片凤凰地顷刻间全部塌了下去。 第四十七章 地下巨佛 周围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我的大半个身子都被埋在黄土之中,上面还压着几根大木头,压得我胸闷气短。 四周静得可怕,仿佛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清楚听到回音。人在绝对黑暗绝对寂静的环境里产生出的那种恐惧感是难以用语音来形容的。 此刻,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脏猛烈撞击胸腔的声音,就好像体内有一把大铁锤在砸墙。在突遭如此变故之下,我想很少有人能安然无恙,全身而退,我不知道其他人还有没有活着的,本来这黑洞中就冷得像个冰窖,一想到我也极有可能交代在这里,便觉得更加寒冷了,全身发抖,如同筛糠。 我壮着胆子从黄土中爬出来,哆哆嗦嗦站起来,头顶上和衣服上的黄土不停地往下飘落。 “还……还有喘气的没?”我的声音发颤,见没有人回应,心里拔凉拔凉的,接着说,“元宝!芫荽十三妹!你们在哪儿呀……你们这俩混蛋可别吓我,我还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尼玛到底说句话呀……草,没一个讲义气的,都死吧,死干净了才好呢……慕容元宝,你给老子听着,你要是敢撇下兄弟不管,就是到了阎王爷那里,我也扒你一层皮……”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脚下一步一个踉跄,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中的光线,竟渐渐地看清了四周的景象。 这个黑洞的下面非常宽广,好像一个大溶洞,又好像一座废弃已久的矿坑。坑洞的四周又延伸出好几条类似地道的隧道,我粗略的数了数,大概有九条。每一条隧道都用那种流血的怪木头加固,很明显这是人工开凿的工程。 再联想到上面那些木头上打出的可容一只兔子进出的洞,我想应该就是那些变异老鼠所为。老鼠喝了木头里的血才发生变异,变成跟兔子一样大的硕鼠。 这成百上千只硕鼠经年累月在加固隧道的木头缝隙间打洞穿梭,造成地表松动,才使得整块凤凰地轰然塌陷。 这座庞大的犹如地下宫殿一般的建筑会是什么呢?难道是一座陵墓? 假如这是一座墓葬,那么入口就设在我二爷爷的空坟之中,这件事我曾祖父和我爷爷难道就一点都不知晓吗?如果他们早就知道,为什么从来没向我提起过? 如果我爷爷真的把乾坤印藏在这里,事情可就变得一团糟了。这座庞大的地下工程极为宏伟壮观,而且四通八达,像座迷宫一样,这得找到猴年马月啊! 我正往前走呢,突然感觉脚下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心里先是咯噔一下,略一沉吟又喜上眉梢,这……这该不会是踩到人了吧?也不管他是不是芫荽十三妹,总算找到一个同类了,我连忙把脚抽回来,蹲下身去用手摸了摸,当我的手触到那个东西后,仿佛触电般缩了回来。 有毛,像钢针一样的毛,像腊月里的冻凌一样冰冷!我终于明白自己摸到的是什么了。 我在心里暗叫一声苦:吾命休矣! 我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喘一下,像个小偷一样缓缓转过身去,蹑手蹑脚地走了几步后,拔腿就跑,也不管看不看得见路,只是拼了命往前跑,好像晚了一步就会一命呜呼。 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吱吱乱叫的声音,那声音越吵越响,犹如成千上万的大雁鸣叫着从我头顶上呼啸而过。紧接着,我只觉得背后“呜”的一声一个庞然大物夹带着一股劲风一下子将我撞翻在地,然后又从我身上碾压过去。 那东西力道极猛,差点将我的屎踩出来。都说生死关头再软弱的人也会爆发出无穷潜力,这话没错。我也不知哪来的一股力量,蹭的爬起来顺势往旁边一滚,我的手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是手电筒。 这是防水军用手电筒,蓄电量大照明远不说,外面包裹着一层坚硬的合成塑胶,还可以当作武器用来防身。 我打开开关,刺眼的光束射过去,我终于看清了那个庞然大物是什么,正是一群簇拥在一起的大硕鼠,层层相叠,状如一座小山丘。 我一下子傻眼了,再看看手电筒,这玩意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冲它们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边退边说:“各位兄台,我不知道你们是这里的原住民,也不知道你们在这里修炼了多少年,我今天不是来拆迁的,不小心触怒上仙,多有冒犯,还请各位兄台宽恕则个,回头一定沐浴焚香,斋戒请罪。” 对面那座小山丘上的成百上千双眼睛像钢针一样盯死了我,我往后退,小山丘跟着往前移动。 我一看求饶根本屁用不顶,跑吧!我飞起一脚将地上的一块土坷垃踢过去,大骂一声:“我跟你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非得赶尽杀绝吗?草泥马……” 我扭头就跑,调动全身的潜能拼了命的狂奔,不知是产生幻觉了还是怎么的,我感觉自己有如神助,脚下轻飘飘的,好像要飞起来,估计闪电博尔特来了,我也能带他一个跟头。 而那座鼠丘瞬间化整为零,像大潮一样涌来,我以为自己跑得够快,可在他们面前根本就是乌龟和兔子的差距。 眼看着我就被它们追上,这要追上,这么多变异的大老鼠一股脑扑上来,别说把我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就是一只踩上一脚,也把我给踩没影了。 情急之下,慌不择路,我朝那九条隧道最中间的一条跑了进去,一口气跑到了尽头,又是一座大殿似的建筑。 我看到有手电筒的亮光,心中大喜,朝那边晃了一下自己的手电筒,我看见大殿里立着一座巨大的佛像,足有四五十米高,来不及细看,不知是三世佛中的哪一尊。 佛像看上去十分古老,应该有些年头了,周围用无数大木头顶住加固,虽然看着不太雅观,想必是为了防止大佛倒塌吧。 佛像边站着三个人正在聚精会神观察佛像,为首的老者正是神秘大哥,他似乎被那大佛给迷住了,以至于我冲过来的时候,他竟全然不知。 元宝首先反应过来,他拿手电筒一照,看见我屁股后面拖着一股“大潮”,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救我,而是扭头对芫荽十三妹说:“快跑!” 我心说,跑你妹,重色轻友的家伙! 神秘大哥也被他这一声大吼给吓了一跳,猛然回过神来,当他看清那些杀气腾腾扑来的大硕鼠后,他能想到的第一个动作居然也是——跑! 三人围着大佛转着圈跑,我也跟着他们一起跑,那些硕鼠就在后面追我。 没跑几圈,元宝就累得气喘如牛,满头大汗,他那一身大肥膘恨不能都淌出肥油来了。元宝回头瞅了我一眼,埋怨道:“你丫的能不能别跟着我们,有点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行不行!你把那些讨厌的老鼠引开,我们从后面偷袭支援你。” 我懒得理他,心想你们不讲义气在先,可就别怪我无情无义。元宝见我无动于衷,自讨没趣地扭过头继续往前跑,芫荽十三妹却突然掉转头往回跑,还与他撞了个满怀。 “喂,萌萌,往回跑就是死路一条,虽然狡童是我兄弟,但是你也太冲动了。”元宝试图拉住王静怡,却被王静怡狠狠甩开,王静怡脸上挂着惊恐万状的表情,她不顾一切地往回跑。 这时,元宝才发现王静怡的脸色不对,一回头看见神秘大哥也跑了回来。再一看,额滴神啊!他也掉头往回跑。 我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一看这三个混球跑回来了,还以为是来接应我的,顿时感动得稀里哗啦。 我刚想喊几句表达革命友谊的口号,突然发现前面也有一股“大潮”涌过来。尼玛……刚想批评几句,这三个混球已经从我身边溜过去了。 与他们为伍,我感到十分可耻,可是我没选择,只好一咬牙一跺脚,也掉头往回跑。 刚跑出去没几步,只见那三个混球一脸沮丧地又跑了回来,像是死了老妈一样。我怔了一下,略一沉吟,对呀,刚才练吓带气把我搞糊涂了,后面也有“大潮”。 这前有狼后有虎,能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就靠放手一搏了。 我停下脚步,大喝一声:“你们这三条丧家犬还等什么,干吧!” 第四十八章 大战硕鼠 慕容元宝、王静怡和神秘大哥听我这么一说,也立马停下了脚步,我们四个背对背围成一圈,组成一个防御整体。 那些硕鼠对我们虎视眈眈,我们三个大男人尚且紧张得要死,更别说芫荽十三妹这样外表任性内心脆弱的小姑娘了。 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她哪见过这阵势,当即两腿发软,要不是我和元宝一人架住了她一条胳膊,她早就瘫倒在地。 “元宝哥,”王静怡哽咽道,“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儿啦?” 元宝打脸充胖子,强自镇定道:“萌萌,我慕容元宝对天发誓,只要我还活着,任凭谁也休想伤害你半根毫毛!” 王静怡喜极而泣,却又一脸委屈道:“可是……我还不是你的女人呢。” 元宝疑惑地看向王静怡,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王静怡接着说:“元宝哥,我知道你打认识我的第一天起,就想把我弄到宾馆去。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晚上吗?我和表姐,还有你一起吃饭,你一个劲儿的劝我喝酒,其实我酒量很差的,喝一杯就上头,有种要晕过去的感觉。你就是想趁我醉倒后,跟我去开房……” “哎哎哎,打住!打住!”元宝有点尴尬,脸上都开始插红旗了,没想到这龟孙子阅女无数,也有当众脸红的时候。他辩解道:“那晚你表姐那么大度数一个电灯泡在旁边,她眼里根本不揉沙子,我眼又不瞎,哪敢往枪口上撞。那晚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打你的主意。再说了,那晚是你把我放倒了对不对?我都出溜到桌子底下了,你才只有七八分醉,你还好意思说喝一杯就上头会晕过去……我就是想跟你那个,也得有机会不是……” “真的,不骗你!我真的是喝一杯就晕,可是你偏偏不停地劝我喝,喝了一杯又一杯,越喝越精神!”王静怡那楚楚可怜的眼神有种令男人欲罢不能的魔力,“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亡,其言也善。我今天跟你交个实底,其实……其实我早就想和你那个了,在我心里,我早就把自己当成慕容元宝的女人了。此生,王静怡非慕容元宝不嫁!” 这一番煽情的“临终表白”实在太有杀伤力了,慕容元宝感动得差点伏首顿泣。王静怡见成功撩拨起元宝的激情,便又下了一剂更猛的药:“元宝哥,你说我要不把这清白女儿家的身子给了你,我算是白来世上走一遭了。要不我们现在找个地方把事办了,我死也瞑目了。呜呜……” 元宝嗓子里吭吭两声,说:“矜持!矜持!”这龟孙子装的倒挺镇定,其实内心已经翻江倒海,激情澎湃,恨不能鼻子里喷出两股老血来,井尽仁亡。 元宝摸着后脑勺憨憨地说:“萌萌,你现在就是有那个心思,就目前的处境来看,我们也没地方没时间……” 王静怡用双手捧起元宝的脸,凝视着他的眼睛,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元宝以为王静怡要跟他接吻,就闭上眼睛,噘起嘴巴等待着奇迹发生的那一刻。我眼看着王静怡的香唇朝元宝的肥厚嘴唇贴过去,我有点不忍直视,叹息道:“有辱斯文呐……” 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王静怡的嘴唇马上就要碰到元宝的嘴唇时,她突然踮起脚,亲了元宝的额头一下。 元宝正要发泄不满,她用白皙的玉掌盖住他的嘴巴,嗲嗲地说:“元宝哥,我相信你会不顾一切保护我的,因为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果……如果这次能死里逃生,我会在酒店等你。王静怡要一生一世做慕容元宝的女人……” 元宝听到这儿,立刻像打了鸡血似的,热血沸腾,他一下子将王静怡拉到自己身后,接着又往前迈了一大步,豪情万丈地说:“你们都退到后面去,谁也别拦着我,让我打头阵,今儿个就让这些死老鼠见识一下本慕容先锋的厉害。” 说完,元宝瞥了我一眼,那眼神就是在向我暗示:吹牛我一个,打鼠亲兄弟。我乐得装疯卖傻,心说元宝啊,你可别怪我不够朋友哈,尼玛不作死就不会死,你装逼装过头了,这是自寻死路! 我就顺水推舟,冲元宝唱个喏,抱拳道:“在下早就听说慕容将军有万夫不当之勇,今天就全靠你了,千万别让同志们失望。我到后面给你压阵。” 说着,我就退到元宝身后去了。 元宝一愣神的功夫,被王静怡猛地往前一推,元宝毫无防备,被推了个趔趄,蹭蹭蹭往前走了好几步,离那些硕鼠只有不到五米远了。 王静怡又盯上了我,笑眯眯地说:“狡童,元宝关键时刻英雄救美,真是帅呆了。你是他的好兄弟,一定也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 我知道这女人不简单,也知道接下来她想说什么,马上打断道:“谢谢姑娘抬爱,童某人戒了。” 王静怡疑惑地看着我问:“什么戒了?” 我笑着说:“戒色啊!” 王静怡凤眼一吊,俏皮地冲我吐了吐舌头。 元宝猛地被人推出去,怏然道:“是哪个鳖孙推我,用不着这么抬举我吧?我……我没买人身意外保险啊!” 元宝一回头看见王静怡双臂交抱在胸前,她娇嗔道:“是我!怎么?怂了?” 元宝嘿嘿一笑,说:“刚才的约定还算数吗?” “你先搞定那些臭老鼠就算数,搞不定它们你自己看着办。” 元宝嘀咕道:“搞不定它们我还有的活嘛我……” 他刚一回头,一只大硕鼠迎面扑来,一口咬住了他的鼻子,吓得他连退几步,差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窝草……我一美食家就靠这只鼻子闻味……啊……我鼻子有这么好吃吗?!” 元宝一把将那硕鼠抓下来,按在地上,抡起手电筒就砸:“草泥马的,你这鼠辈,敢偷袭本少侠,看本少侠不砸……砸煞你!草!” 不一会儿,那只硕鼠就变得血肉模糊了。这时,又一只硕鼠扑来,窜到元宝头顶上,一爪子就薅掉元宝一缕头发,还塞进嘴里嚼起来,吃得还挺香。只是可怜元宝那一头像陈浩南一样飘逸帅气的长发了,形象算是尽毁了。 元宝一把掐住那只硕鼠的脖子,正要把它从头顶上揪下来,那只硕鼠却一撅屁股拉了一泡屎在他头顶上,每颗屎粒都有黑豆那么大,真是太恶心了。 元宝一下子怒火中烧,揪下来往地上狠狠一摔,只听那只硕鼠腹中发出呜呜的吼声,不似平常老鼠的叫声。元宝举起军用手电筒就砸下去,把硕鼠脑袋都砸扁了,边砸边骂:“我让你吃我头发,还在我头上拉屎,我特么锤死你!” 把那硕鼠的脑袋砸烂后,那缕头发还在它嘴角挂着,元宝一看,吓得连滚带爬往回跑,边跑边喊:“哎呀妈呀,老鼠都吃人头发了,尼玛这是成精了啊!救命啊……” 我和王静怡,还有神秘大哥也着实吓个不轻。元宝这一喊救命,仿佛是释放了一个群殴的信号,只见两边的硕鼠一起潮水般涌上来…… 那些硕鼠张口就咬,凡是我们身上能下得去口的地方几乎都被它们啃了个遍。也不知道它们体内有没有携带传染病毒鼠疫,这要是中招了非死不可。 我和元宝挥舞着手电筒乱砸,手脚并用又踢又捶,可是根本无济于事,它们一起扑上来,我们头顶、肩膀、后背、大腿、屁股和脚上到处都挂着老鼠。乍一看,我们活脱脱就是一个鼠人。 神秘大哥比我和元宝还惨点,他手里连个手电筒都没有,赤手空拳跟老鼠搏斗,起初还挺猛,打得老鼠不敢上前,但是很快更多的老鼠扑上去,不一会儿他就淹没在老鼠堆里了。 最惨的要数王静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被一群兔子大的老鼠群殴,除了拼命护住脸,她还能做什么呢? 元宝大概是被硕鼠咬得神志不清,开始出现幻觉了,他用双手死死护住下面,嘴里语无伦次:“鼠爷爷鼠奶奶,你们特么行行好吧,要咬就咬我的脚趾头,这个地方真的不能乱咬,咬坏了没地方配零件去。” 刚说完,有只大硕鼠还挺配合,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脚趾头,疼得他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尼玛……让你们咬哪儿就咬哪儿,你们咋不去咬狡童的腚腄子!” 我瞪了元宝一眼,骂道:“我草!我看就该先把你这张臭嘴咬掉!” 我看到元宝那张脸扭曲得厉害,他就地一滚,借住本身的体重碾压背上的那些老鼠,还真掉下来好几只。他又抓又挠,揪住老鼠就狠狠一掐扔出去,他的两只眼睛血红血红的,好像杀红了眼的怪兽,我还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可怕的样子。 一只硕鼠咬住了我的膀子肉,我抓住它用力一扯,撕下来一块衣服的同时连带着撕下一块皮肉,鲜血淋漓。我顿时头晕目眩,差点倒下,一股钻心的疼痛自肩膀传来,我顾不上止血,把那只硕鼠往地上一摔,用脚猛踩,踩了很多脚,直到没力气了才停下来,那只硕鼠像死猫一样躺在那儿,一动不动了,也不知道是真死了,还是诈死。 突然传来一阵嚎啕大哭,那是一种透着绝望的哭喊。我循声望去,只见王静怡一边哭一边做出怪异的举动。她开始脱鞋子,脱上衣,然后又准备把裤子也脱掉。我感到无比震惊,她是被老鼠逼疯了,还是天真的以为除去外面的衣服就等于摆脱了老鼠的纠缠。 那样一来,当她露出雪白的肌肤时,那些硕鼠会瞬间将她扯碎。我感觉事情已经到了万分危急的关头,可是我们却无能为力,除了恐惧,我们也没剩下什么了。 这时,硕鼠全部扑上来,我们彻底被“大潮”淹没…… 难道这次我们真的死定啦?我还没娶媳妇呢! 第四十九章 佛眼流血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从隧道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喊杀声,紧接着有十几个手拿火把的黑影冲进大殿,他们一边用火把驱赶硕鼠,一边用手中的刀剑砍杀,那些硕鼠好像很怕火光,顿时一哄而散,我们四个这才捡了一条性命。 尽管现场一片混乱,不过混战中我还是听到了刺耳的枪声。我循声望去,只见雷生和柳平卢正握着手枪击毙硕鼠,他们的手下也跟着一起杀了过来。只是不见了高丽公主。 雷生这小子还真是命大福大,被气浪卷到空中,落地时竟然只是摔昏了过去。他得多感谢那些长势茂盛的枯草了。此刻,我想他心里一定恨透了那个黑洞,恨透了这些硕鼠,所以杀起硕鼠来才不遗余力。 在我看来,使用热兵器屠杀这些变异的老鼠并非什么难事。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宫乌先生和他那两个徒弟的高超手段。 宫乌先生那一柄驱魔宝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硕鼠碰到剑刃,立马就会变成一具四分五裂的残尸。只见他动作飘逸洒脱,快如闪电,仿佛会移形换影,剑影朦胧,剑锋铮鸣,剑气如风,一个回合下来,便如砍瓜切菜一般杀倒一大片。 再看他的大弟子宫乌大阿干从腰间抽出一根皮带,腾身跃起踢飞几只硕鼠的同时,把那根皮带往空中一抡,立马像变戏法一样变成一根三丈多长的鞭子。 这鞭梢部位还安装着一个形如蛇头的青铜器,大阿干抡起鞭子打向那群硕鼠时,蛇头张嘴,露出锋利的牙齿,并且从嘴中吐出一条带钢钩的“信子”。 那钢构一下子勾住硕鼠,硕鼠便如同瘫痪一般,瞬间失去抵抗能力,想必这钩子上涂了剧毒。钢构把硕鼠勾进蛇嘴,只听嗤嗤几声,那几颗锋利的牙齿便咬断硕鼠的脖子,大阿干再一甩鞭子,一颗鼠头便飞了出去。 而宫乌先生的二弟子宫乌二阿干虽然是个女流之辈,但其狠辣程度丝毫不输师父和师兄。 她的十个手指上都安装着如同钢爪一样锋利的指套,每一个都有一尺来长,她面色冷酷,招式变幻莫测,长发随风乱舞,她亮出钢爪,爪尖寒光毕现,她的手腕像蛇一样灵活,那副杀气腾腾的架势像极了某部武侠小说里以九阴白骨爪名震武林的梅超风。 二阿干啸叫一声,十指左右开弓,快速抓向那些硕鼠,只轻轻一扯,便把它们撕得粉碎……我和元宝看得目瞪口呆,尼玛,这也太恐怖了。都说最毒妇人心,一点不差!女人发起疯来,谁也不敢招惹啊! 看到这师徒三人杀得正起兴,出尽了风头。柳平卢的手下,那个大腹便便的南瓜表示不服,他从旅行包里拿出两根很像香肠的东西,两根香肠捆绑在一起,上面安装着一个很精巧的定时器。这正是他发明的新型炸药。 他按下定时器的开关,顿时发出滴滴滴的急促响声,上面的红色数字也快速倒闪,这家伙太疯狂了,只设置了十秒钟的逃跑时间。 他把炸药往鼠堆里一扔,对柳平卢和赖皮大声喊道:“柳少爷!赖皮!快撤……” 说完,他撒腿就往来时的隧道里跑,别看他胖,逃起命来倒是比兔子还快。 柳平卢愣了一下,起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有一只硕鼠咬破了他的鞋子,他一枪击毙,还狠狠地踩了几脚。 赖皮眼尖,耳朵灵敏,当他看到那两根扔到鼠堆里的“香肠炸药”后,惊得魂飞魄散,一把拉住柳平卢就跑:“柳少爷!炸……炸药!” 柳平卢也吓得面无血色:“哎……西八!这个臭南瓜,果然是个疯子!” 其他人也都注意到问题不对,弃了那些硕鼠,往隧道里撤去。那个“香肠炸药”扔进的那个鼠堆正好将我们四个与柳平卢他们隔开,所以我们没有时间撤入隧道,只好躲到了大佛的后面。 当数字停止跳动的那一刻,只听“嘭”的一声,炸药爆炸,大殿里蓦地腾起一股小蘑菇云,一股威力无比的环形气浪刹那间扩散开来,裹挟着无数沙尘吹向大殿的各个角落。 我真切地感受到脚下的大地在微微颤动,大殿上方下起了沙尘雨,尽管我们躲在大佛后面,可是那股气浪还是差一点将我们掀个跟头。这哪是什么香肠炸药,分明就是放了一颗小型原子弹。 这个南瓜还真是个人才呢! 那些硕鼠被炸得七零八落,碎尸飞到空中又落下来,砸到我们身上。王静怡吓得一把搂住元宝的脖子,哭得梨花带雨。元宝安慰了她好一会儿,她总算才安静下来。 我发现她眼睛空洞呆滞,好像吓出神经质来了,也难怪这才一天的时间,都经历了这么多心惊肉跳的事,是个大男人也扛不住。 等了好一会儿,我们感觉外面没啥动静了,这才胆战心惊地从佛像后面走出来。 大殿里陈尸狼藉,到处都是硕鼠的碎肉,地上好像被鲜血洗过一般,竟连块下脚的地方也没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我们连忙捂住了鼻子。 还有十几只幸存下来,却也半死不活的硕鼠夹起尾巴从事先挖好的地洞逃走了。 柳平卢他们见大殿里也安静下来了,就都壮着胆子又从隧道里钻了出来。大家面面相觑,因为我们身上已经是衣衫褴褛,又蓬头垢面的,经过这一番折腾,不仅连乾坤印的半个影子都没见到,还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 此时,最尴尬的要数神秘大哥,只见他那身量身定做的名贵中山装已经被硕鼠撕咬的破烂不堪,好像一个乞丐。他还从来没在手下面前这样丢范儿。 神秘大哥的目光在众人之间睃巡,干咳道:“刚才是谁扔的手雷。” 南瓜梗着脖子说:“是我!” 柳平卢甩手给了南瓜一记耳光,说:“你小子真是走到哪里都不懂规矩,恃才傲物……以后跟我干爷说话客气点,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放炮,早晚被你害死。干爷,这是我前些日子新收的小弟,绰号南瓜,这家伙原来是个化学老师,捣鼓易燃易爆物品可谓神鬼莫测啊!您老大人有大量,别跟这疯子一般见识。” 南瓜揉揉被打的脸,委屈地退到一边,他一瞥间发现赖皮正在偷笑。他用唇语说,你想死吗?! 神秘大哥颇有深意地看了南瓜一眼,笑容可掬:“我记住你了,好好干,将来大有作为。” 南瓜这回学乖了,识趣地点了点头,说:“谢谢大哥栽培,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就在这时,大殿上方突然传来奇怪的声响,众人抬头望去,并没发现什么异常。 “干爷,”柳平卢担心地说,“刚才南瓜放了一炮,产生那么大的爆炸威力,这座大殿会不会是快要塌了。” 此言一出,立刻引来一阵骚动,大家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好像是为了迎合柳平卢的说法,那奇怪的声音又响起来了。众人又抬头望天,我心说这帮坐井观天的蠢蛤蟆,眼睛雪亮,耳朵却像塞了驴毛。虽然我眼睛视力不太好,耳朵和鼻子却天赋异禀。 我这回可听得真真的,猛然回头注视着那尊大佛的佛头。这尊佛跟一般的佛像不同,他慈祥的面孔后隐藏着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勾人魂魄。 我猜想这应该是一尊按照供养人的形象雕刻的大佛。但是一般的供养人绝对没有实力给自己塑一尊这么气派的金身。想必那名供养人身份极其尊贵,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历史人物。 就在我一晃神的功夫,我仿佛看见那大佛的脖子微微动了一下,我神色骇然道:“你们看!” 众人都将目光齐刷刷盯向大佛,元宝拍拍我的肩膀说:“怎么了?” “这尊大佛有问题,他的脑袋刚才动了一下。” 元宝不屑地一笑,说:“狡童,你是不是被炸懵了,这就是块冰冷的石头……” 话音未落,那奇怪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回大家都听见了是从大佛身上发出的。大佛的脑袋又动了一下,眼睛还流出血来,那血液的颜色跟木头里流出来的一模一样,这回大家都看清了。 众人无不惊骇。 第五十章 神秘罗经 佛头微微晃动了一下,接着又发出那种瘆人的怪声。 “不好!快跑……”我大喊一声,用力一拽元宝的胳膊,撒腿就往隧道的方向跑。 元宝好像预感到危险临近,他抓住王静怡的手拉着她跟上我。 其他人好像没什么反应,还在抬头观望。佛头毫无征兆地掉下来,翻滚着砸向大殿里的人。直到此时,那些家伙才回过神来,一个个抱头鼠窜,仓皇躲避。 佛头实在太大太重,看样子得有好几吨重,它刚一接触地面便砸出一个大坑,掀起漫天尘雾。众人一下子又变成了土蛋,有两个黑帮小弟躲闪不及,被佛头碾压过去,登时变成肉饼。 当所有人都在极力躲闪时,宫乌先生却岿然不动,直到佛头跳跃着砸向他,投下的阴影已经笼罩他的头顶。他噌的一下跳起来,两只脚踏着佛头,找到了借力点,他的动作更加敏捷,轻盈而上,最后落在佛头最顶部,而佛头也撞到另一个隧道口上,发出一声巨响,便停下了。 宫乌先生纵身一跃,跳下佛头,落地无声。 众人惊叹宫乌先生的武艺如此高超的同时,也注意到那大佛脖子断裂处正不停往外喷血,甚是恐怖! 有几个黑帮小弟已经吓得精神有点失常,嚷嚷着要赶快离开,神秘大哥脸上的肌肉在抽搐,他突然出手,抓住了一名手下的肩膀,那只手冰冷而有力,仿佛一只大钳子,他一下子就将那名手下提到自己跟前。 紧接着他又一把掐住了那名手下的脖子,轻轻一扭,只听咔嚓一声,那名手下的脖子便断了,嘴里都是血。 嚷着要走的人也都乖乖退回来,那名手下已经咽气好几分钟了,神秘大哥才松开手将他扔在地上。 我和元宝,还有王静怡本想趁乱从隧道里逃走,结果被他们发现,又用枪给逼着押了回来。 柳平卢先是扇了王静怡一个耳光,又薅住她头发将她拖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元宝被激怒了,刚要上去揍柳平卢,脑袋上就被顶上了好几把枪。 柳平卢又走过来扇了元宝两个耳光,元宝朝柳平卢脸上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恶狠狠地说:“你丫打女人算什么本事,有种冲我来……” 话未说完,柳平卢提膝顶了一下元宝那里,痛得他弯下了腰,脸色涨得发紫:“你他妈真够阴的,你果然不是个爷们,你也就配玩玩梆子锅产的贱种……老子发誓今天你给的,日后定会十倍百倍奉还!” 柳平卢冷笑一声,目光扫视一圈,装作现在才发现高丽公主不见了,说:“对呀,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我的美人哪儿去了,美人!谁看见我的美人啦?” 一名黑帮小弟嗫嚅道:“高丽公主她兴许已经被黄土活埋了吧?” 柳平卢甩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放你娘的狗臭屁!那个骚货比狐狸还精,哪那么容易就……你们都给我听着,再见到那骚货先给我暴打一顿,然后拖来见我!” 被打的小弟委屈地看向他的头儿雷生。雷生冷冷地看了柳平卢一眼,说:“柳少爷,你这么喜怒无常可不行,是不是该吃药了?” 柳平卢竟然嘿嘿地笑起来,说:“没错,我好像真的应该吃药了,所以你们最好谁都别惹我不开心,不然这对狗男女就是你们的榜样。” 雷生鼻子里哼了一声,翻了翻白眼说:“我看你现在连大哥都不放在眼里了。” 柳平卢收敛了一下,看向神秘大哥说:“有干爷在,谁敢不从。” 神秘大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 宫乌先生从怀里摸出那个如同古铜镜一般的罗经,托在手掌上。我见那罗经绝非凡品,说到罗经,各个风水流派因为所用到的理论知识不同,其实盘面上所刻的东西也略有不同。 说到风水流派,大体上可分为理气派和形势派。 中国最早的风水派系大多源出形势派,形势派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根据山川的走向以及与周围砂水组合的布局来寻龙点穴。形势派的风水师更注重实地勘察,跋山涉水,走遍祖国山河大川,阅历都极为丰富。 而理气派就比较复杂了,它将先天后天八卦、河图洛书、阴阳五行、二十八宿、北斗九星、天干地支、三元九运,甚至奇门遁甲等知识融为一炉,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备的风水理论体系。 前世的风水高人根据这套理论体系为达官贵人选择万年吉地,后世的风水师只需吃透其中的奥秘,即使不去实地探查,只靠沙盘演练,也能练就一身硬本领。 只是后世的理论越来越复杂,有些甚至故弄玄虚,搞得真假难辨。有人说形势派和理气派势不两立,其实这两派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再高明的理气派风水师也得讲究实际,如果少了三年寻龙,十年点穴的脚下功夫,理论学得再精也不过是纸上谈兵。形势派的风水师经验再丰富,去过的地方太多,如果没有一套逻辑缜密的理论做支撑,自己的一身本领很难完整的传承下去。 罗盘最常见的便是三合盘,即三合派的罗盘。这罗盘上有呈十字相交的两条线,称为天心十道,中央有个窝窝,是天池,天池中安装磁针。通常要分三盘,地盘正针、人盘中针和天盘缝针。 地盘正针用来格龙,即确定穴山的坐向,山有七十二龙。人盘中针用来消砂,就是看看穴场周围那些砂峰与龙穴是否配合紧密,尽量做到藏风纳气。天盘缝针用来纳水,水在整个风水布局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根据用途的不同,罗盘盘面上所刻的东西也有多有少,一般情况下都会刻上二十四山、九星、八卦、二十八宿和天干地支。 我观察了一下宫乌先生手中的罗盘,盘面光秃秃一片,几乎什么东西也没有。怪不得之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面铜镜,这也太奇怪了。 宫乌先生默念几句咒语,又咬破手指,将血滴在盘面上,顿时显现出许多诡异的图文符号,跟小石佛上刻着的那些神秘古文很相似。难道这个罗盘上刻着的都是鲜卑文字? 鲜卑文字是一种被史学界普遍认为已经灭绝的文字,没人知道它的真实面目。如果能破解这种文字,将会揭开许多旷世谜团。 随着盘面上的符号越发清晰,中央的天池也显现出来,里面的红色磁针摇摆不定,但很快就指向一个固定的方向。 宫乌先生一看对应的正是八卦中的“坤”卦,即西南方位。他走到大殿西南方的墙角处,先在地上搜寻了一番,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又在墙上用手指一寸一寸的敲打着,突然传来一个空洞的回音。 他登时喜不自禁,在那块传出空洞回音的地方用力一按,只听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响过,大佛的莲花基座居然打开了一扇石门。 我看到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从那扇石门里飘出一股青烟,散发着淡淡的香气。那股香气倏地钻入鼻孔,令人轻飘飘的,如坠云雾,我仿佛产生了幻觉似的,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众人也都先后倒地。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苏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大殿中了,而是被人转移到一间昏暗的密室。我发现自己的裤子被人扒了下来,有人用我的皮带把我捆了个结实。 其他人都不见了,我面前站着一个戴着青铜面具,身材妖娆性感的家伙。我断定那人不是宫乌先生,从其着装打扮来看我猜出她正是失踪了的高丽公主。我注意到我所在的这间密室很狭窄,好像是在大佛的身体内。 大佛的体内长着一棵凤凰树,整个用一棵形状怪异的树雕刻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这正是那种会流血的怪树! 凤凰的一只爪子抓着一个密布鸡血色旋纹的方形大印,凤凰嘴里有血滴到这块方印上,马上被方印吸收,并腾起袅袅青烟。 我瞪大眼睛一看,这不就是乾坤印吗?!我八岁那年,爷爷给我看过一次。 这高丽公主是何来头,居然赶在了我们前头找到这间密室,刚才那股迷烟是不是她放的呢?我想到了爷爷以前给我讲过的那个故事,那名老锁匠开锁时,从乾坤印的锁眼中喷出一股毒烟…… “狡童,你醒了。”那就是高丽公主的声音!不过她的中文突然变得十分流利,不似之前那般生硬,看来她以前都是装出来的。 “高丽公主……”我打量着她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把我朋友弄哪儿去了。虽然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阴谋,但是我决不允许你伤害我的朋友。” “放心吧,”高丽公主桀桀笑道,“只要你按我的吩咐去做,我不会伤害慕容元宝和王静怡一根汗毛,如果你乐意,我甚至可以把神秘大哥等人一并除掉。他们现在都是我掌中的棋子,我捏死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臭虫那么简单。哼,神秘大哥……不过就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他为了得到乾坤印,不惜把你弄进大牢,你一定恨死他了吧?” “那是我们的私人恩怨,我会自己解决,不牢你费心。”我冷冷地说,“我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用你的乾坤针打开乾坤印,就是这么简单。” “不可能!”我一口回绝。 高丽公主强压住心中的怒火,说:“难道你想慕容元宝和王静怡去死吗?” 我不动声色,淡淡地说:“你不敢杀他们,也不可能杀他们,因为你知道我的朋友如果有什么不测,你这辈子都别想打开乾坤印!” “你……”高丽公主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她脱掉了一件外衣,色诱我,“打开乾坤印,你想对我做什么都行。” 我鄙夷地一笑,讪讪地说:“我对你这种货色没一点兴趣。” “你……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你现在可不舍得杀我,”我顿了一下,接着说,“我又不是傻子,假如我真的替你打开乾坤印,那才是我真正的死期。” “说得好!你不愧是聪明绝顶!” 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我和高丽公主心里同时咯噔一下,他是谁?! 第五十一章 悲情帝王 高丽公主走到大佛基座的石门那里,此时石门紧闭,石门上有个猫眼。 透过猫眼,高丽公主看到大殿里站着六个人,正是神秘大哥、柳平卢、雷生、宫乌先生以及他的两个徒弟大阿干和二阿干。其余的人都昏倒在地,还未苏醒过来。 说话的人正是神秘大哥。 柳平卢笑得邪淫,对神秘大哥说:“干爷,您真是神机妙算啊!早就看出那个贱货居心不良,还好咱们早有防备,不然真被她迷倒过去,没准此时早就做了刀下鬼。” 神秘大哥说:“平卢啊,我早就跟你说过多少次,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你可以利用她,但要永远防着她。儿女情长就会英雄气短,到最后不但功亏一篑,还会死得很难看。” “高呀,实在是高!”柳平卢伸出大拇哥,“我爸爸……那个老东西就是被狐狸精迷得神魂颠倒,才会把我和我妈给扔了,我恨那些口是心非的女人,她们都是贱种!只配供我发泄手谕,我只不过是把她们当成木狗玩玩而已。自打老家伙离开了那个家,我柳平卢就发誓,此生绝不会真心对待任何一个女人,除了我妈!” 雷生的嘴角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鄙夷的笑意,插话道:“柳少爷恐怕才是真的口是心非吧?我记得你的信条可是红颜知己遍九州,百花丛中且风流……” “胡说八道!”柳平卢打断雷生,瞥了一眼像死猪一样昏厥在地的慕容元宝,“那是慕容元宝的信条,你少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 雷生打个哈哈,接着说:“我看你平时跟高丽公主玩得挺嗨呀!她可是衡王琼苑的花魁,她那方面的功夫可是闻名整个q市,十个男人中有九个半会死在她手里。你们俩整日如胶似漆的,想必她把你伺候得欲仙欲死,你怎么可能舍得恨她?不是口是心非又是什么。” 柳平卢用手指点化着雷生的牛鼻子,笑得很贼,说:“你也尝过那种滋味?是不是爽到天上去啦?那你知道她哪方面的功夫最厉害……嘿嘿,让我来告诉你吧,是嘴上的功夫,你那里一旦被……入口即化……功夫这么好的美女倒是跟你这个猛男挺般配,你不如直接娶回家好了。我肯定不会跟你抢!” 雷生一脸愠色,反击道:“嗯,她的吹功却是无人能敌,在她潜伏咱们会所的三年时间里,无数猛男一夜间变成快枪手,有位还侥幸被封为枪王之王。” 柳平卢的怒火噌的一下冒上来,掏出枪就对准雷生的脑袋,恶狠狠地说:“信不信本少爷一枪崩了你!” “我敬你是大哥的螟蛉义子,才处处忍让,你最好立刻把你的破枪拿开……”雷生与柳平卢四目相对,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畏惧,“我最讨厌别人拿枪顶着我的脑袋!” “你是在警告我吗?” 话音未落,两人啪啪各挨了一记耳光,打得五指血印毕现。他们几乎同时把目光投向神秘大哥,羞惧地低下了头。 “你们把我之前说过的话当放屁吗?!”神秘大哥凶相毕露,他从腰间拔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雷生,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你应该最清楚谁坏了我的规矩,该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大哥,雷生错了。”说着,雷生从神秘大哥手中接过匕首,切下了一根自己左手的小拇指,顿时鲜血淋漓。 雷生学夏侯惇吞睛之举,他把小拇指塞进嘴里嚼碎了吞下去,边嚼边瞪着柳平卢说:“父精母血,不可毁弃,还是吃了吧,味道不错。” 柳平卢看得心惊肉跳,皱紧了眉头。神秘大哥接着说:“平卢啊,怎么说你也是青龙老弟的儿子,即使你做错了什么,我也不好……你们以后每窝里斗一次,我就让雷生切下一根手指头向你赔罪,你看着办吧!” 柳平卢干咳道:“干爷,平卢不懂事,冒犯了您老的虎威,以后再也不敢了。平卢保证这是最后一次,雷生兄弟,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雷生知道柳平卢这是假惺惺作态,但是多少挽回了些颜面,也就借坡下驴,一拱手道:“客气。” 至于什么时候报这一指之仇,相信来日方长,总会有机会的。 神秘大哥说:“你们说的话,高丽公主可都听着呢。” 高丽公主在里面扣响了石门,阴阳怪气地说:“神秘大哥,你果然是只老狐狸,我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可还是被你看穿了。不过,你也别得意太早,乾坤印现在在我手上,能打开乾坤印的人也被我控制着,说到底你还是输了,不是吗?” 神秘大哥听到这儿,放声狂笑,不可一世。 柳平卢插话道:“我说啥来着,这骚娘们就是嘴皮子厉害!” “那也比不上一代快枪手威风。”高丽公主打人专打脸,揭人专揭短。 这时,就连那个冰美人宫乌先生的二徒弟宫乌二阿干都忍不住偷笑起来。 柳平卢一下子失去理智,露出了人格分裂的丑恶嘴脸,他暴跳如雷,冲到大佛基座跟前,用脚猛踹石门,骂道:“臭婊砸,你快给老子滚出来!” “我不会和你一样傻,有种你们就进来呀!” 柳平卢又跑到西南墙角那里,用手猛按墙上的开关,可是根本不管用,基座的石门关得死死的。 宫乌先生提醒道:“柳少爷,你别白费力气了,大佛里面肯定还有内置开关,高丽公主怕是……我们根本进不去的。” 柳平卢的双眼布满红血丝,冷酷而阴险,他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南瓜”!可是南瓜早已昏死过去,不可能回应他。他便走过去,踢了南瓜几脚,见他睡得像头死猪。他只好蹲下身去从南瓜的旅行包里又拿出两根绑在一起的香肠炸药。 他晃了晃手中的炸药,不无得意道:“既然开关不顶用,那咱们就炸开石门!骚娘们,待会儿让你尝尝南瓜造原子弹的威力,保证让你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嘿嘿……” 宫乌先生连忙劝阻:“柳少爷,不可造次!” 高丽公主不屑地说:“你少拿炸药威胁老娘,有种你就炸,除非神秘大哥不想要乾坤印了,也不想挖慕容德的墓了。” 我心中吃了一惊,原来这帮盗墓贼是想去盗南燕国开国皇帝世宗献武帝慕容德的陵墓。关于那段历史,我还是熟悉的。 慕容德是慕容皝的小儿子,史书上说他身长八尺二寸(按十六国时期的尺寸来算相当于现在的两米左右,标准的巨人),称帝后改名慕容备德。 他的母亲公孙夫人白天睡觉梦到太阳钻进肚子里,然后就生下了他。他的额头有日角偃月重文,就是说像包青天一样天庭部位生出月牙,只是多了一个小太阳。 他是鲜卑族的大英雄,自幼博览群书,文武双全,战功赫赫,足智多谋,彪炳史册,堪称鲜卑族最具有传奇色彩的帝王。 前燕文明帝慕容皝本身就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君主,正所谓虎父无犬子,他的儿子个个出类拔萃。比如说前燕景昭帝慕容俊、十六国第一战将慕容恪、后燕成武帝慕容霸(慕容垂)、南燕献武帝慕容德。 能生出这么多叱咤风云的子嗣,仅就这一点而言,历史上还没有哪个皇帝能跟慕容皝相提并论。 前燕鼎盛时期不但据有辽东和中原大片土地,而且还征服了高句丽,朝鲜半岛的大批子民沦为鲜卑人的奴隶。前燕还可与前秦分庭抗礼,如果不是出了一位像慕容暐那样的昏君和慕容评那样的奸佞,如果战无不胜的慕容恪不是英年早逝,第一个统一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很可能就是前燕。 慕容德同父异母的哥哥慕容垂遭到慕容评排挤陷害,被迫投奔前秦。 前秦灭亡前燕以后,基本上统一了中国北方,慕容德做了俘虏。慕容垂被前秦皇帝苻坚委以重任,担任将军,继续掌握兵权。慕容德则被任命为张掖太守,期间慕容德一母同胞的哥哥,昔日的北海王慕容纳病故,慕容纳的妻子段氏刚好怀有身孕,与婆婆公孙夫人一同投靠慕容德。 慕容德对母亲和嫂嫂照顾得很好,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此时志得意满的苻天王不顾朝臣反对,执意要饮马长江,攻打东晋。于是一场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大战——淝水之战爆发了。 慕容德和慕容垂跟随苻天王一起出征,慕容德的妻子儿女都要留在前秦当人质。慕容德与慕容纳兄弟情深,自然希望嫂嫂能生个男孩,临行前他交给母亲公孙夫人一把金刀作为信物,并承诺如果将来有一天光复故地,就请侄子带着这把刀去找他。 淝水之战,前秦大败,元气大伤。苻坚溃逃时顾不上自己的宠姬张夫人,慕容暐救了她,想把她护送到长安。 慕容德觉得天赐良机,劝慕容暐杀掉张夫人,挥师东进,光复前燕,还劝他说戎事不迩女器(在战场上不要亲近女色),天予弗取,反受其咎!可见慕容德是一位高瞻远瞩而又冷酷无情的政治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完成慕容家族的终极使命,其他的都可以牺牲。 可是慕容暐觉得苻天王待他这位亡国之君不薄,就生出妇人之仁,并没有采纳慕容德的建议。慕容德只好拥立哥哥慕容垂称帝,建立后燕。苻天王一怒之下杀了慕容德的妻子儿女,导致他绝了香火。 第五十二章 金刀的故事 慕容德的嫂嫂段氏和母亲公孙夫人被逮捕下狱,公孙夫人年老体迈,而段氏身怀六甲,根据当时前秦的法律规定,是不准判处这两类人死刑的。慕容德担任张掖太守时,曾赦免过一位叫呼延平的义士的死罪,而呼延平正好担任看押段氏和公孙夫人的狱卒,他感谢当年慕容德的救命之恩,就护送她们逃到羌地。 氐苻前秦灭,姚羌后秦立。后秦国主姚兴又把段氏和公孙夫人当成人质,要挟慕容德。后来,段氏生下一个儿子取名慕容超,这个儿子长大后是个大帅哥,史书上说他身长八尺,腰带九围,精彩秀发,容止可观,而且聪明伶俐。 公孙夫人临终前把慕容超叫到病榻跟前,含着泪将那把金刀交到孙子手上,嘱咐他一定要想办法返回东土,去找叔叔慕容德。 再后来,后燕皇帝慕容宝(慕容垂之子)昏庸无能,导致后燕国都中山被拓跋北魏攻破,慕容宝仓皇逃回东北老家龙城,大概是躲进深山挖人参去了吧。 当时慕容德正镇守邺城,北魏步步紧逼,慕容德只好弃邺城,奔滑台。途中遇大河阻拦,舟楫全无,眼看北魏追兵将至,形势万分危急。 天助慕容家族,当夜下了一场大雪,河水结冰,慕容德率领军民成功渡河东进。398年(东晋隆安二年),慕容德在滑台自立为燕王。 因为滑台处在“四战之地”,不足为帝王之都,慕容德手下的谋臣潘聪建言:青齐土地肥沃,号称“东秦”,土地方圆二千里,人口超过十万户,四面险要,背靠大海,又有鱼盐之利,三齐的豪杰翘首以盼,那片土地上自古习武之风颇盛,英雄辈出,他们渴望辅佐一位明君来建功立业。而广固城(在今q市境内)四周绝涧,岨水深隍,易守难攻,足以为帝王之都。 慕容德心里还是没底,他去拜访了当时一位天下闻名的风水大师沙门朗公。朗公最擅长观星望气,他夜观天象之后,发现古q州的核心地带有天子气,就劝慕容德采纳潘聪的建言,定都广固城。 不过,朗公却面露忧色,只是不住地摇头叹息,说时也命也!慕容德感到十分奇怪,再三追问之下,朗公方才和盘托出。他说,陛下是真龙天子,草民不敢欺君,广固城虽然名头响亮,也有天子之气,只可惜那里有一股强大的禁制力量封印住了这股气源,天子气虽有,却不旺盛。陛下虽贵为九五之尊,举贤任能,文治武功更是没的说,不过时运不济啊!陛下这王朝国祚恐怕不能长久。 慕容德是位仁君,见朗公开诚布公,也就坦诚相待,对他说出这番大逆不道之言,并没有追究其欺君之罪,反而问他自己建立的王朝能存在多少年。 朗公说,只一纪(十二年)! 慕容德沉默许久,而后站起身来恭敬地退了出去。之后,慕容德进军山东,一路打到广固城。公元400年(南燕建平元年),慕容德正式称帝,国号大燕,史称南燕。 慕容德励精图治,没过几年便建立起一支步兵三十七万,战车一万七千乘,骑兵五万三千的强大军队。史书上记载,慕容德去城外检阅军队时,漫山遍野旌旗摇动,万马奔腾,黄土遮天,战鼓雷鸣,喊杀震天,地动山摇。 如果上天再给慕容德一点时间的话,如果慕容德的儿子们没有被杀的话,如果……可是历史没有如果,慕容德这会儿已经快七十岁了,在那个年代,人生七十古来稀。 我每次读到这段历史,都不禁扼腕唏嘘,我想到了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那一刻的慕容德背影是那样孤独无助,大英雄竟然无后!大英雄一手创建的伟大帝国竟然连个可靠的接班人都找不到,那一刻的慕容德该是怎样的绝望!大英雄的晚年竟是如此凄凉!他只能眼看着自己一手创建的帝国一步步滑向深渊,却无能为力。 慕容德得知哥哥慕容纳的儿子慕容超还活在世上,当即喜极而泣,他好像又看到了一抹希望。慕容超长大后娶了恩人呼延平的女儿为妻,这就是南燕历史上的呼延皇后。 慕容德一方面派使节出使后秦,与后秦国主姚兴谈判,希望能把自己的老母亲和嫂嫂侄子接回山东。 另一方面又秘密派人与慕容超接头,实在不行就偷渡出关。慕容超聪明伶俐,靠装疯骗过姚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回南燕。 当慕容超把公孙夫人已经仙逝的消息带给叔叔时,慕容德竟然不顾帝王颜面,当着所有大臣的面嚎啕顿哭,眼睛都哭得流出了血。慕容德是个大孝子,母亲的离去给了他沉重一击,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一直觉得慕容德是个性格很复杂的历史人物,他政治上冷酷无情,对待亲人却照顾得无微不至。他老谋深算,身经百战,又能礼贤下士,不可谓不顾全大局,但是他又极其多愁善感,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情绪,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一点倒是也蛮可爱的。 慕容超把信物金刀交到叔叔手上,慕容德感慨万千。他不知道,南燕国的所有悲剧都将由这把金刀开启。慕容德尽心尽力培养慕容超,又日理万机,再加上母亲的离世对他的打击,很快就病倒了。 可是老天爷又残忍地给了他致命一击,这一年发生了大地震,慕容德受到了惊吓,以为是上天降下的谴责,他便大赦天下。 有一天晚上,慕容德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的父亲慕容皝在梦里对他说应该速速立慕容超为储君。醒来后,慕容德与妻子段皇后商议,段皇后也非常喜欢慕容超这孩子,支持立慕容超。 慕容德自知来日无多,便召集大臣到东阳殿议事,册立慕容超为太子。 当夜,慕容德薨。有人说慕容德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地震吓死的皇帝。其实,我倒认为慕容德的死因是心病太重。 慕容超有小聪明而没有大智慧,虽然他出身高贵,但却成长于市井之中,不免沾染了一些坏习气。就凭一把金刀,野鸡飞上枝头变凤凰,前一天还是个穷光蛋,一夜之间就坐上了皇帝的宝座。这种反差来得太突然,是个人都觉得不适应。 而他拥有这一切,不是靠自身努力奋斗而来,他自然不会珍惜。慕容超登基后,改年号为太上。那些元老重臣都不服他,他就重用公孙夫人家的一个发小公孙五楼,他每日沉湎酒色,尽情游玩打猎,朝政由公孙五楼把持,国家搞得乌烟瘴气。 当时流传一句民谣:想封侯,事五楼! 公孙五楼不断在国主慕容超面前进谗言,慕容超进一步打击那些忠臣良将,杀的杀,反的反,国之栋梁几乎被屠戮殆尽。慕容德苦心经营起来的强大帝国如同大厦般轰然倒塌…… 不过慕容超倒也是个孝子,他母亲段氏还在后秦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就百般讨好后秦国主姚兴,希望有一天能早日接母亲回家。有一次,姚兴提了一个很过分的要求,要慕容超向他进献一千名歌妓。 慕容超就把目标瞄准了江南美女,派兵从东晋劫掠了许多人口,满载而归。那时的东晋王朝已是日薄西山,由大将军刘裕独断朝纲。 刘裕誓师北伐,率军攻打南燕,就连公孙五楼这样的弄臣都苦苦劝谏,说应该趁晋军远程来袭,疲惫不堪,立足未稳,大燕的军队应该充分利用自己强大的骑兵的机动优势阻击敌人,坚决不让晋军渡过黄河。这是上策。 实在不行,放他们过河,沿途务必坚壁清野,死守城池。晋军粮食用尽,自然会退兵。这是中策。 放晋军过大岘关(穆陵关,在今山东临朐县境内),与其在平原地带决战,是下下策。 可是慕容超刚愎自用,说鲜卑骑兵勇猛无敌,所向披靡,用不着这样畏首畏尾的打,就把晋军放进关来,明刀明枪的干一架。他还说坚壁清野是傻逼才会那么干,敌人还没打呢,哪有先削弱自己的道理。 大岘关是大燕国的南大门,刘裕大军一路上没遇上任何阻击,大摇大摆地过了关口。而且晋军还把沿途刚成熟的庄稼全部给收割了,充实了自己的粮草。晋军来势凶猛,又遇到这么白痴的对手,结果可想而知,就算鲜卑骑兵再能打也没用。 之前的内斗已经严重削弱了大燕的实力,其实这会儿的大燕就是一只纸老虎。几仗下来,南燕就挺不住了。国都广固城被围,最后粮尽援绝,人相食。 最后,刘裕采用谋臣计策,塞五龙口,水淹广固城。广固城破,南燕末主慕容超突围时被俘,之后押往建康斩首,时年二十六岁。史书上说慕容超就义时昂首阔步走上刑场,始终面不改色,据说这在后世修史时给他加了不少分呢! 刘裕攻打广固城时遇到顽强抵抗,城破后报复性屠城,杀了三千多鲜卑王公贵族,最后只留下一点妇女儿童掳掠回去当奴隶。 据史书记载,鲜卑妇女身材高挑,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像极了欧罗巴人。很多汉族官兵争相抢掠鲜卑妇女当那个,在那样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问题不在于哪个民族更野蛮,哪个民族更文明,其实说白了就是强者为王,强者决定一切。 借着高丽公主和神秘大哥他们斗嘴皮子的功夫,我又在脑子里温习了一遍那段远去的历史,仿佛自己穿越到了一千五百多年前,那些历史画面很有镜头感,历历在目似的。 第五十三章 大星乌 虽然高句丽和高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历史概念,但是它们之间有一定的传承关系。 当年慕容鲜卑征服过高句丽,后来鲜卑这个民族融入到各个民族之中,据说有一部分就从辽东半岛迁徙到朝鲜半岛,成为今天某两个不识时务的小国的祖先之一。 高丽公主自称是h国人,难道她的骨子里也流淌着鲜卑人的血液?她千里迢迢来到中国,潜伏在衡王琼苑,不惜靠出卖色相伪装自己真实的身份,从而借机查出乾坤印的下落。 对!她之所以不惜一切也要得到乾坤印,肯定与鲜卑族的某个惊天秘密有关。那会是什么呢?看来只能等到慕容德大墓开启的那一天,方可揭开所有的谜团。 我的思绪被一声疯狗般的狂吠打断:“臭娘们!你再不出来,本少爷就放把火让你变成烤乳猪!” 高丽公主冷笑道:“柳平卢,你真是丧心病狂,你有严重的精神病,你人格分裂……而且你那方面不行,所以你每次干那事心理极度扭曲,做出一些变态行为……这是病,得治!不过我觉得你已经病入膏肓,没救了。你都不像个男人,你说你盗墓摸金攒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快回家吧……我劝你回去后收敛一下,莫再提继承遗产的事,你想也别想,谁会把财产分给一个残疾人……” 柳平卢呲牙咧嘴,疯狂地抓扯着头发,他跌跌撞撞跑过去踢了那几个被迷倒的黑帮小弟几脚,骂骂咧咧道:“起来!别他妈装死!去给本少爷弄点柴火来,本少爷要烧……烧死那臭娘们!” 可是那几个黑帮小弟睡得跟死猪一样,没人回应他的歇斯底里。他盛怒之下就要启动香肠炸药的定时器…… “平卢,你冷静点!”神秘大哥劝止道,“那婊砸就是想激怒你!” 柳平卢遭此当头棒喝,顿时蔫了,香肠炸药从手中滑落。 神秘大哥看向宫乌先生,问道:“现在先生有何打算?” 宫乌先生说:“乾坤印在高丽公主手上,唯一能打开乾坤印的人也被她给控制住了,我们只可智取,不可鲁莽蛮干。现在我们最应该做的是学会忍耐,小不忍则乱大谋!” 神秘大哥赞许地点点头,接着说:“童狡真的是唯一能打开乾坤印的人吗?据我所知,还有一个神秘的锁匠世家……” “你指的是丁锁头吧?”宫乌先生长叹一口气,继续说,“那个神秘的锁匠世家确实非同小可,他们家的每一代传人都被人称呼为‘丁锁头’,老夫的莫贺(鲜卑语,父亲,师父)当年跟老丁锁头,也就是现在那个丁锁头的爷爷有很深的私交。我与丁锁头倒也有几分交情,不过他可是个老顽固。哼,我前些日子已经去拜访过他了,他说自己早就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 “难道就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 “他态度很坚决,依老夫看,他是不会跟你我合作的。” 神秘大哥浓眉紧蹙道:“童狡天资聪颖,从小就爱琢磨开锁的技巧,自学了一套开锁神技。据我调查,他曾跟随丁锁头也学过一段时间,想必也得到丁锁头的真传了吧。童丁两家本来就是世交,可不知为何六十年前这两家人突然断了来往,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哦?”宫乌先生略有深意地看了神秘大哥一眼,说,“神秘大哥不愧就是神秘大哥,把自己隐藏得像一阵风,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连老夫这样跟你打过多年交道的人都还不知道你的真实姓名。你耳目众多,手眼通天,在整个q市果然没什么事能瞒得住你!童狡那孩子被你吃得透透的,看来乾坤印你是志在必得啊!哈哈……” 神秘大哥也爽朗一笑,说:“宫乌先生这是在夸我呢还是话中有话。” “岂敢岂敢!”宫乌先生话锋一转,“不过,老夫这次也是奉了敝派掌门大星乌的钧旨来与你共商大计。按照咱们之前的约定,等盗了慕容德的大墓,墓里面的宝贝归你,那本绝世风水秘籍则归秃发派所有。希望你不要违背誓言,大星乌法力无边,神通广大,他可不像老夫这么好说话。” “我可以理解成你在威胁我吗?”神秘大哥陡然变色,目光阴冷。 宫乌先生大笑不语,神秘大哥也大笑不语。虽然两人都不曾把话挑明了,但是那笑声中分明涌动着一股杀气。 爷爷跟我讲过秃发派的一些秘闻。这秃发派和乞活派出自同一个师门,后来分裂,成为世仇。他们共同的师祖是位以观星望气见长的风水大师。 分裂后,两派各自传承了那位风水大师的一门绝技。 秃发派擅长观星,也就是仰观天象预测吉凶;乞活派擅长望气,也就是俯察地理占断祸福。但这两派也不是绝对的固步自封,因为同出一门,他们之间的风水秘术还是互相融通的。观星离不开望气的配合,望气也离不开观星的配合。 因为这秃发派以一种类似凤凰的神鸟“乌”作为本门派的图腾,又擅长观星,所以他们的掌门被称为“大星乌”。掌门以下又按古代乐谱符号分成五部:宫乌、商乌、角乌、徵乌和羽乌。这五部中宫乌地位最低,依次递增,羽乌地位最高。 我每次想到在宾馆离奇殒命的柳菁菁后背上刺的那个“乌”的纹身图案,都不寒而栗。看来柳菁菁的死与秃发派有脱不了的干系,那柳菁菁可是神秘大哥的干闺女,是柳平卢同父异母的妹妹。而秃发派又与他们保持密切合作,这里面的事真是错综复杂,迷雾重重。 高丽公主将脑袋从大佛基座石门的猫眼上移开,她转身风情款款地走到我身边,突然跪下来。她盯着我的当部看了一会儿后,就要把手伸进我的内酷。她把面具一摘,扔到地上,还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做一个俯身低头的暧昧动作,我下意识夹紧双腿,颤声道:“你要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你说呢……他们说我最拿手的绝技是什么,你刚才不都听见了。你还没尝过像我这样极品佳人的滋味吧?今天免费让你开开眼。”高丽公主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是一双会勾魂的媚眼,尽管她笑得有点假,但是却极具杀伤力。我想那些整日流连风月场的花花公子也定被她吞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你……你别乱来……有话好商量!” “怎么,老娘不漂亮吗?” “长得还行吧,但不是我的菜,我喜欢清纯一点的,而且我一向支持国产货。” “草!国产大多假冒伪劣,都‘炮火连天’了,尼玛还做梦要清纯,神经病!” “也不能这么说啦,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我爱我的祖国,你特么少在这里妖言惑众。我当面锣对面鼓跟你说清楚,我是不会帮你打开乾坤印的,慕容德的陵墓不是你这种货色能盗得了的。地下的文物属于国家,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想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像丧家之犬一样四处躲避通缉,我就感觉自己刚才说出的那番话是多么苍白无力。 高丽公主冷笑一声,蓦地站起身来,一脚踩住我当部,我顿时痛苦不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哎哎哎,这位姐姐,我弟弟跟你无冤无仇,有事冲我来。” 高丽公主脚上又暗暗增加了一点力道,我只有喊阿弥陀佛的份了。她立刻露出一副凶狠的表情,威胁道:“既然没什么用,我就把他切了。说,到底开不开!” “什么叫没什么用,我这贤弟将来会大有作为!”我瞅了她一眼,看来自己好像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娘们是风骚丽人兼冷面夜叉,一旦发起狠来估计什么都敢干,“我们都冷静一下,好好坐下来谈谈,万事好商量。” 我可不想自己的一世英名毁在一个骚娘们手里。好汉都不吃眼前亏,更何况我这普通汉子,现在保住名节要紧。 高丽公主用手拍拍我的脸蛋,像女王一样发号施令:“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不会伤害你一根汗毛。你过来,帮我打开乾坤印。” 我面露难色:“你捆住我上半身,难不成你想让我用脚给你开锁。” 高丽公主略一沉思,走过来给我松绑,冷冷地说:“你最好老实点,不然老娘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姐姐哎,刚才是你不老实,吓到我了。”我从内酷口袋里拿出几根细针,然后提上裤子,扎好腰带,“高丽公主,你知道慕容德陵墓的准确位置吗?你就想盗他的墓。一千五百多年来,无数摸金校尉前赴后继都没得手,你就这么自信一定能成功。” 高丽公主说:“慕容德驾崩后,下葬那天夜里,四个城门都同时打开,有十多具棺椁抬出来,史书上说他陵墓的秘葬方式是潜瘗山谷,十六国时期因为天下大乱,很多君王杀人如麻,死后怕被仇家报复性发冢,所以一般都采取秘葬方式。慕容德设置疑棺,大概也是学习曹阿瞒吧。” 我心中一凛,暗道,高丽公主真是下足了功夫,俨然是个中国通啊!当我们国家的帅哥靓女还在跪舔那些欧巴欧尼时,人家却已经把我们研究得透透的。 我在心中暗暗发誓,绝不能让高丽公主得逞,否则再过几年没准连慕容德墓都得变成无耻之徒手中的申遗王牌。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那棵凤凰树前,仔细观察了一下凤凰爪子抓着的乾坤印。凤凰爪子抓得很紧,看来强行取下乾坤印是不行的。 “我准备开锁了,你过来帮我一个小忙。” 高丽公主慢慢朝我走来,我一看鞋带开了,就蹲下身去,假装系鞋带。当她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我右手紧紧攥着一根乾坤针,手心里都是汗。 等她走到我身后时,我猛然转身,用力将针刺入她的小腿…… 第五十四章 妖树 高丽公主痛叫一声,被刺中的小腿直打哆嗦,我猛然跃起将她扑倒在地,又一针刺入她锁骨的窝窝部位。 她一拳捶在我左侧的太阳穴上,我直觉天旋地转,耳朵里好像有几百只蜜蜂在奏交响乐。我还没回过神来,她一提膝顶中我的特殊部位,这时我痛得差点失去知觉,身子一歪倒在地上,缩成一团。 她一个鲤鱼打挺跃起,动作灵敏潇洒,显然是个练家子。尼玛,又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怎么是个人功夫就比我高。 这个贱货居然用这么阴险的招式对付我,真是最毒妇人心啊!此时,我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我强忍着疼痛爬起来,心想就是被她打死也不能向一个女人低头,不然以后就没法在江湖上混了。 我握紧双拳,做了个随时准备扑上去的架势,高丽公主冷笑一声,那神色分明是压根就没把我放在眼里。我大吼一声,往前一扑,但这只是一个假动作,我立马又跳了回来。 高丽公主抬腿使出一记回旋踢,却踢空了。我抓住这个短暂的机会,把手里的一把黄土朝她脸上一扬,这把土是我刚才倒地时偷偷抓在手里的。 她被黄土眯了眼睛,暂时睁不开,两只手在眼前胡乱挥动着,生怕我再对她玩什么阴招。我心说不把你玩死,我还是狡童吗? 我一个飞踹过去,踹在她小腹上,她闷哼一声,蹬蹬蹬退后好几步,居然没有跌倒,靠!抗击打能力还真强。她刚用手捂住肚子,我又一脚踢中她下巴,清晰地听到牙齿磕碰的声音,嘴唇也咬破了,流出血来。 我不给她喘息的机会,紧接着又一脚踢中她当部,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次,她再也装不下去了,惨叫一声,倒地后像大虾一样蜷起身子。我骑到她身上,左右开弓,噼里啪啦扇了她二十多个耳光,她的脸顿时变得又红又肿。我还不解气,又薅住她头发把她脑袋往地上撞,骂道:“小爷我让你装逼,你再装一个我看看……” 她的额头被磕出一个大包,鼻子被磕出血来,不知道花了大价钱垫高了的美丽鼻子会不会给磕坏了。我才不管这些呢,我看她像条死狗一样躺在地上喘粗气,我一手抓住她领子,一手抓住她皮带扣,她体重很轻,我一个抓举,再一个挺举,把她举过头顶,原地转了几圈,准备把她扔出去。 正在这时,一股痛感从手臂上传来,高丽公主一口咬住了我的手臂,我手一哆嗦,一松手,高丽公主咚的一声摔下来。 高丽公主挣扎着刚要爬起来,我在她翘豚上狠踢了两脚,踢得她嗷嗷直叫,我啐道:“妈的,属母狗的张嘴就咬!” 她像要做俯卧撑一样,双手撑地想爬起来,我赶紧又过去在她背上狠狠踩了好几脚,边踩边说:“我特么踩死你这只死臭虫……” 我也是太大意了,她不知何时把那根针从肩胛骨的窝窝部位拔了出来,又猛地刺中了我的小腿。草!你也学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我吃痛不过,腿一哆嗦,崴了一下脚,单膝跪地。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给了她喘息的时间,她从地上爬起来,一脚踹在我胸口上,把我踹飞出去。她的动作又快又连贯,马上过来对着我一顿拳打脚踢,把我打趴下后,又在我背上猛踩,尼玛刚刚赚的那点便宜,又让你给赚回去了。 柳平卢把耳朵贴在大佛基座的石门上仔细聆听了一会儿后,对神秘大哥说:“干爷,里面好像有打斗的声音,有人在惨叫呢,听着像是狡童的声音。这高丽公主该不会要弄死狡童吧?” 神秘大哥说:“狡童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一旦帮那骚货打开乾坤印,自己立刻就会没命。他才没那么傻呢,那骚货见狡童不肯合作,一生气自然要修理他一顿。放心吧,没事的,她才不舍得打死他呢。” 柳平卢不怀好意地笑笑,隔着石门对里面说:“骚货,你下手轻点,你可以用你的独门绝技对付狡童,就是把他给阉了本少爷也没意见,不过虐完了一定要留他条狗命,咱们还全指望他打开乾坤印呢。” 我在心里把柳平卢的祖宗十八代都亲切问候了一遍,这个快枪手真是该遭雷劈。等高丽公主又朝我胸膛踢来的时候,我一把抱住她的腿,张口就咬,而且发疯般撕咬,我也是被她给打急了,顾不得什么面子了,先保命要紧。 她一只手揪住我耳朵,使劲拧来拧去,另一只手扣我眼睛,但我就是死死咬住不松口,最后我俩抱着滚在一起,毫无章法乱打一气,直到谁也没了力气,这才分开,躺在地上气喘吁吁。 “童狡,你真不是个男人,哪有你这样打架的。”高丽公主此时已鼻青脸肿。 “高丽公主,你也不像个公主,你特么就知道耍阴招。”我也被她揍得鼻青脸肿。 “你还说……” 我俩又厮打起来,边打边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凤凰树前。不知是谁的身体先触碰了凤凰树,那些树枝好像一下子活了,突然一把抓住我们就往空中卷去。 这时,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手无寸铁,我越挣扎那些树枝缠得越紧,勒得我都快窒息了。再看高丽公主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把匕首,靠,这骚货运气真好,身上才藏着一把利器,刚才不肯拿出来说不定只是不想取我性命。 她用匕首去捅去割那些枝条,枝条的伤口就流出血来,可是根本割不断,而且越缠越紧,不一会儿她就被勒得脸色涨红发紫,跟我一个熊样了。 也许是被逼疯了,求生心切,我居然用自己手中的乾坤针去刺枝条,我也知道这是多么滑稽可笑的举动。可万万出乎我的意料,这些枝条好像很害怕我的乾坤针,我每刺一下身上缠的枝条就松开一些,我终于摸到了窍门,不停地刺下去。 这些枝条就放开我,我从空中坠落下来,背部着地,差点把脊柱摔折了。我如法炮制,跑过去用乾坤针刺抓住乾坤印的枝条,那些枝条也松开了,我这才拿到了乾坤印。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心想就让这骚货在上面吊着吧,她之前那样羞辱我,我才不管她的死活。我抱着乾坤印来到石门处,透过猫眼观察外面的情况。我看见柳平卢他们把门守得死死的,我现在要是出去,乾坤印定会落到这帮畜生手里。 正当我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颗子弹打在我脚边,尘土生花。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抬头望去,只见高丽公主手里握着一把精巧的小手枪。 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脑袋,上一枪估计是对我的一个警告,如果我再敢动一下,我想她会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你以为你会逃出我的手掌心吗?除了这棵妖树外,这大佛肚子里的所有机关只有我一人知道藏在何处,如何启动关闭。没有我的帮助,你就是困死在这里面,一辈子也休想出去。”高丽公主冷笑道。 我也毫不示弱,反击道:“没有我的乾坤针相助,你以为你能摆脱得了妖树的纠缠?你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吧!” “你……”高丽公主气得脸色发紫,“我们做笔交易如何?” 我知道这骚娘们又开始动歪心眼子了,这次说什么也不会再上她的当了。不过我不动声色,顺着她话的意思说:“你到底想怎样。” 高丽公主说:“童狡,你先把我放下来,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说的鬼话。”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听我说,我们现在互相残杀,只会让外面那帮畜生高兴。我们共同的敌人是他们,不如我们先把我们之间的恩怨放一放,共同对付他们如何?你也不想乾坤印落到这帮贪得无厌的盗墓贼手里吧。” “哼,他们是盗墓贼,你是什么?你还不是和他们一样龌龊!” 第五十五章 恐怖陷阱 高丽公主冷哼一声,说:“狡童,你是明白人,你硬要把我当成狼,那外面的那些人可就是老虎。你说是让狼看管乾坤印比较好还是让虎看管比较好呢?” 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看来我是没得选了,不过让我救你下来,你需先答应我两件事,如果不依我这两件事,我宁愿胡乱开锁毁了乾坤印里的宝贝。” 高丽公主略一沉吟,点点头说:“好吧,你说是哪两件事,我依你便是。” “第一,乾坤印没打开之前必须由我保管。第二,我怕你身上还藏着什么武器,你赤手空拳我倒是不怎么怕你。所以……请你把衣服都托光了。” 说到最后一句,我竟有点尴尬,难以启齿,但是为了自己和乾坤印的安全,我只得这样要求她了。 高丽公主用很怪异的目光打量着我,妩媚一笑道:“哼哼,别说托光衣服,只要你肯帮我打开乾坤印,你想干什么都行。” 我脸色微红道:“你别想歪了,我只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着想。你先把手枪扔下来。” 高丽公主略一犹豫,面露难色道:“我把枪给了你,你要是做出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来,我岂不是欲哭无泪?” 我吸了两下鼻子,冷笑道:“我虽然不是什么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但也不会乘人之危,干那落井下石的勾当。我负案在逃,也是迫不得已,等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我就会去投案自首,因为我是清白的。我要是把你杀了,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高丽公主微微颔首道:“你好像说的有道理,可是……我被这妖树捆住大半个身子,只有两条胳膊能自由活动,我没法托呀!” “你先把手枪扔下来,”我说,“我再替你解围。” 高丽公主果然按照我的吩咐将手枪扔了下来。我立马捡起来,将枪口对准她。她看上去并不感到紧张害怕,还一脸不屑地问道:“会使吗?” 我说:“男人不会使枪还算男人么!” 高丽公主略有深意地点点头,说:“这倒是个真理。现在可以把我放下来了吧?” 我用手试探性的触摸了一下那些枝条,它们好像被我的乾坤针给扎怕了,竟然不敢再攻击我。于是我便踩着枝干小心翼翼地爬上去,用乾坤针扎了几下缠住高丽公主的枝条,那些枝条也乖乖地松开,高丽公主就像个熟透的柿子落下去。 不过她落地时倒没像我一般狼狈,她在空中一个鹞子翻身,双脚稳稳落地,看得出她基本功相当扎实。我从树上下来,紧张得有点发抖,我拿枪指着她,命令道:“快托衣服,全部光,一件也不许留。” 高丽公主挑衅似地用舌头扫了一圈嘴唇,挑逗道:“你就这么看着我托……” “少特么废话,少磨蹭,快点!” “行了,看你这猴急的样子,我现在就托。待会儿你不怕亮瞎了你的眼睛就行。”说着,高丽公主一件件除去遮羞的衣服,很快就托得只剩贴身的一套粉红色内艺了。 高丽公主停了停,眨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说:“这你都受得了?你就一点想法都没有吗?你想学那坐怀不乱的君子吗?真是好定力,佩服!佩服!” 我不动声色,默默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其实我心里也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毕竟这样现场直播一样看人家托衣服这实在是有点变态。 高丽公主见我不搭腔,三下五除二把最后的防线也撤了。 魔鬼般的身材,吹弹可破的肌肤……该看的地方我看了,不该看的地方我也看了。这托光了反倒没有刚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那种感觉美妙。 我干咳两声,不自在地扭过头去,借此掩饰自己的紧张。这时,我用眼睛的余光瞥见她好像要往前走,我登时转过身来,拿枪指着她胸膛,喝道:“站住,别动!” 她刚迈出一条腿,被我一呵斥,便停在了那里,两腿分开这个动作有点不雅观。我示意她把腿收回去,立正站好。 高丽公主被我疑神疑鬼的蠢样给逗乐了,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瞧你紧张的,我又不会吃了你。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做了,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该谈一谈正事了。” 我说:“这开锁需要一个绝对安静,不受打扰的环境,我们最好先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高丽公主走到石门边,通过猫眼观察外面的动静,她看到被她麻翻躺在地上的那些人此时都逐渐苏醒过来了。 柳平卢用枪顶住王静怡的脑袋,不顾王静怡惊恐的尖叫,硬是把她拖到石门前,慕容元宝破口大骂,被两名黑帮小弟揍了几拳,嘴唇全是血。 “骚娘们,狡童,你俩给我听好了,限你们十分钟之内打开石门,不然可别怪本少爷要大开杀戒了。” 我也走到石门边,高丽公主让开半个身子,我把脑袋凑近猫眼,胳膊肘无意间擦碰到她那鼓胀饱满的两团……手臂有一股柔滑的麻酥酥的快感,鼻子嗅到一股淡淡的幽香。 正当我一愣神的功夫,高丽公主在石壁上一按,有一方形小石块凹了下去,外面大殿里立刻传来一阵隆隆声响。只见大殿中央地上铺着的几块地砖突然裂开,露出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有一名黑帮小弟猝不及防跌进去。 只听到一声惨叫从地底深处传上来,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众人都吓得连连后退,尽量离陷阱远一点。 高丽公主冷笑道:“这是给他们一点小教训,再来烦扰,老娘可要大开杀戒了。” 我感到不寒而栗,疑惑地盯着她问:“你怎么对这大佛内部的机关这么熟悉?” “想知道答案,那就得先搞清楚这尊大佛的来历。”高丽公主要转移话题。 我说:“这尊大佛应该是照着一位供养人的形象雕刻的,一般这种佛像基座上都刻有功德题记。可是我在大殿的时候仔细观察过基座,并没发现上面刻有题记。所以这位供养人的身份很可能是个谜。” 高丽公主语出惊人:“其实这尊大佛就是照着慕容德的样子雕刻而成。历史上以皇帝为模特的佛教造像并不少见,像云冈石窟、龙门石窟,甚至是敦煌壁画,比比皆是。” 她这一句话倒是点醒了我,我猛然想到了我那块护身符双头小石佛。那块小石佛右边的脑袋面容神色与这尊大佛真的很像。难道小石佛与慕容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为什么是双头呢?是指的两个人还是一个人的两种面目? 高丽公主接着说:“慕容德称帝前曾去拜访过一位风水大师。那位神秘的望气者就是沙门朗公。沙门即是佛门,但是早期的佛道分得并没有那么清楚,有的高僧也精通道家的风水秘术。而且,慕容鲜卑除了本民族的萨满信仰外,最是信仰佛教。慕容德以供养人的身份为自己刻一尊举世无双的佛像也就不足为奇了。我想慕容德陵墓的准确位置也一定与佛教有关。” 她知道的还真不少,倒令我刮目相看了。我问她:“难道你也是慕容鲜卑的后裔?” “这个嘛……”她卖了个关子,“你自己慢慢琢磨吧。” “你以前是不是来过凤凰地?或者你的祖先来过?我是土生土长的童家村人,这凤凰地我少说也来过不下一千遍,这么多年我却一点也不知道,这下面还有一座大殿,还有一尊大佛,还有九条秘道,还有一棵凤凰形状的妖树。” “呵呵,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你爷爷宁肯将一些秘密带进棺材也不告诉你,也许正是为了你好。有些事知道倒不如不知道的好。” 第五十六章 赴汤蹈火 回头说周纯熙他们,按照事先预定好的部署,周纯熙躲在白虎峰的红叶林中,而朱锐和丁猛则埋伏在青龙峰上。 朱、丁二人只待周纯熙鸣枪为号,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到凤凰地里抓人。 当时,朱锐和丁猛只顾拌口角耍闹,不小心让一块石头滚下山坡,弄出了很大的动静。 神秘大哥心思缜密,戒备心很强,他就派两名手下上山去巡视一圈。这两名手下走到离朱、丁二人不足十米远的地方时,佛爷岭上突然传来一声凄怆幽怨的狼嗥。 这佛爷岭下开着一座石料厂,三十多年来每天中午和傍晚都要放一次炮开山。隆隆的炮声吓得一大批猛兽搬家,别说狼了,连狐狸早就绝迹了。可是怎么会突然又有狼了呢? 那两名手下听到山顶有狼叫,当即吓得浑身颤抖,脚底发软,愣在原地迈不开步子了。犹豫了一会儿后,两个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掉头朝山下走去。 刚走到半山腰呢,就听见凤凰地里传来一声巨响,一股冲天气浪升腾而起,顿时刮起一阵大风,沙尘飞扬,两个人什么都看不见了。大地在震颤,佛爷岭也在震颤,山上的几个人都跟着一起震颤。 待尘雾渐渐散去,两个人才战战兢兢地继续往山下走,走到凤凰地那里,拿手电筒一照,妈呀!一个巨大的露天坑洞出现在他们眼前,凤凰地已经整个都塌陷下去了。 这二人惊恐不安,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黑帮小弟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他猛一回头,只见一条凶狠的野狼张着血盆大口一下子将他扑倒在地。 那条狼一口咬住黑帮小弟的脖子,牙齿像钢针一样刺穿了喉管,鲜血汩汩流出,黑帮小弟蹬了蹬腿,两只眼瞪得溜圆,还没来得及呼救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另一名黑帮小弟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两条腿不停打颤,在漆黑寂静的夜晚,能清楚地听到他牙齿打颤的声音。那条狼把尸体的脖子咬断,将人头叼住往露天坑洞里一丢,然后开始破腹挖心,食肉吮血,将肠子也拖出来一口一口嚼碎了咽下去。 坐在地上那名黑帮小弟呆滞地看着同伴被狼给残害了,却吓得说不出话来。两腿间顿时有一股温热的液体弄湿了裤裆,他竟呜呜地哭起来。那哭声很特别,好像换上了一副公鸭嗓子。 野狼被他吵得心烦,刚饱餐了一顿正用带刺的舌头清理牙齿上的碎肉和鲜血呢,它那两个如钢锥一般锐利的绿眼珠子死死盯着猎物……野狼大概是吃得太饱了,撑出了一个屁,就是这个不太响亮的臭屁让那名黑帮小弟彻底精神崩溃。 黑帮小弟从地上爬起来,像是精神错乱一般又蹦又跳,还唱起了自编的歌曲。野狼一口咬住了黑帮小弟的裤腿,用力撕扯,看样子是想把他拖回自己的狼穴留着下一顿再吃。 黑帮小弟用脚猛踹野狼的头,把野狼彻底激怒了,野狼一口咬在他当部,只听他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整张脸像一张纸一样惨白,额头上沁出豆大的汗珠。 野狼用力一扯,一块肉撕下来,鲜血呲呲往外喷,黑帮小弟赶快用手捂住伤口,可是这样根本就是做无用功,鲜血顺着指缝流出来。 黑帮小弟哆嗦道:“你……你这畜生刚……刚才咬了不该咬的东西。我……我也要咬……” 黑帮小弟正嚎啕大哭呢,突然又好像发神经质,嘿嘿地笑起来。他学着那条狼的样子,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冲野狼呲牙咧嘴。野狼根本不鸟他,先一爪子搧过去,登时从他脸上揭下一块皮肉来,露出白森森的颧骨。 接着,野狼又扑上去,一口咬住他鼻子,一扯,鼻子也没了。这下他彻底疯了,也扑向野狼,一通乱咬,最后死死咬住野狼的屁股,野狼疼得嗷嗷乱叫,连放了一长串臭屁。 大概是太臭了,黑帮小弟不得不弃了野狼的屁股,又死死抱住野狼的脑袋,去啃它的嘴,这人一旦发疯了比狼还凶狠,硬是啃得那狼死去活来,狼怎么挣扎也甩不掉他。 这时,有两个黑影从山上冲下来,正好目睹了这惨烈的一幕。 “这……这家伙疯了吧?!”丁猛诧异道。 朱锐提醒道:“当心别让他咬到你,不然你会得疯狼病,这可比狂犬病厉害多了。” 说完,朱锐掏出一把九二式手枪对准狼的脑袋啪的就是一枪,狼的脑袋像是炸开的西瓜,鲜血溅了那名黑帮小弟一脸,他突然跃起扑向朱锐…… 眼看着,黑帮小弟张开大嘴就朝战友的喉咙咬去,丁猛一个飞踹将他踹入无底坑洞之中,紧接着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回声。 又一个黑影跑了过来,那黑影气喘吁吁地说:“混蛋!谁让你们开枪的?我还没给你们发信号。” “周队,你快看!”丁猛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照着无底坑洞。 周纯熙也看清了地上的狼尸,又朝坑洞里张望,皱着眉头说:“怎么全塌下去了,这黑洞看着好深啊!” 朱锐啧啧有声,担忧道:“头儿,这一塌下去保准全部活埋呀!我看狡童他们……悬呐!” 丁猛不悦道:“你小子能不能闭上你那乌鸦嘴。” 朱锐反唇相讥:“我看是你舍不得萌萌吧。早就跟你说,名花有主了,还犯花痴病。” “行了,”周纯熙说,“你俩有那斗嘴的功夫,还不如去给我弄条绳子来,咱们下去一探究竟。” 朱锐抱怨道:“这黑灯瞎火的,我上哪儿给你弄绳子去!” 周纯熙白了他一眼,说:“你不是‘读心客’吗?赛过小诸葛,平时鬼点子那么多,现在倒是快给我想个办法呀!” “办法嘛,倒也不是没有……”朱锐卖了个关子说,“直接跳下去不就得了。” 丁猛瞪着一双牛眼说:“靠,你这叫说的人话么!” 周纯熙叹息道:“看样子也只好如此。阿锐,你先跳,给我和猛子做个示范。” 丁猛捂嘴偷笑,朱锐结巴道:“头儿,我……我就是随……随口一说,你……你倒好,还当真了。这么深跳下去我不得立马就因公殉职啊!” “谁跟你开玩笑!” 周纯熙和丁猛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一人拽住朱锐的一条胳膊就把他往坑洞边拉。朱锐见这回横竖是躲不过去了,干脆说道:“你们别拉我,我自己来!” 丁、周二人这才放开了他。 朱锐俯身往洞中一望,头就有点晕,一股冷风还嗖嗖直往上冒呢。 “下辈子再也不干什么人民卫士了,太揪心了,这次死就死吧,如果我这次跳下去万一……你俩可别忘了明年今天这时候给我烧纸。” 说完,朱锐纵身一跃跳入洞中…… 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下面有动静,周纯熙喊道:“喂……阿锐,下面是什么情况?你死了没有?!” 还是没回应。这下丁猛和周纯熙都急了。 “坏了,我们是不是玩得太过火啦?阿锐该不会真的……”丁猛没敢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周纯熙说:“我看你才是乌鸦嘴!阿锐不会有事的,你在上面守着,有什么情况就喊我,我现在下去看看。” 丁猛一下子拦住了她,自告奋勇道:“周大都头,咱们刑警队少了你这霸王花可不行,要去也得是我,哪轮得到你。” “放你娘的狗臭屁!你给我盯紧上面,别的少废话,这是命令!” 丁猛正待说话,周纯熙已经跳了下去。 “喂……周队,你没事吧?” 下面没动静。 “老朱……阿锐……周大都头……小熙……” 下面依旧没动静。 丁猛一下子变得十分焦躁,使劲往后拢拢头发,跺着脚说:“草!你们……你们到底说句话呀!你们……你们可别吓唬猛子……草!你们倒好,说跳就跳,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回去该怎么像卢局长交代……” 说到动情之处,丁猛这个钢铁一般的汉子喉头竟有点哽咽了。 这时,突然有道亮光从洞底射出来。丁猛激动万分:“哈哈,我就知道老天有眼,你们是不会有事的,喂……小心点呐!” 周纯熙跳下来的时候正好落在一堆枯草上,因此摔得并不重,而朱锐就比较倒霉,落地时没站稳,跌倒后屁股被一根木头咯了一下,疼得他差点失去知觉。 周纯熙见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有点不忍心,就扶着他走。 “妈的,真是倒霉,屁股差点报废了。” 朱、周二人很快就来到了那九条隧道前面,一圈转下来,发现这九条隧道完全一样,不知该走哪一条。 “头儿,都说人生碰到三岔口,活得不如一条狗。这倒好,老天爷给咱预备了九条,咱又不是猫,有那九条命可以拿来折腾,这该怎么办才好……”朱锐面露愁容。 周纯熙略一沉思,斩钉截铁地说:“分开走!我走中间这条!” “那我走哪条啊?” “我咋知道!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走中间这条,你看着哪条顺眼就走哪条呗!” “这……这不是瞎猫碰死耗子……” 周纯熙把食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说:“先别说话,你听……” 朱锐竖起耳边仔细聆听了一会儿后,喜上眉梢,压低声音说:“头儿,隧道那头有人在说话……狡童他们应该会化险为夷的。” 周纯熙把九条隧道挨个听了一遍,确定那声音是从中间那条隧道传过来的。她微微一笑,说:“阿锐,我说什么来着,我的直觉是不会错的。来!跟我走!” 两人都掏出枪,沿着隧道蹑手蹑脚地往前走,当前方隐约出现一个洞口,有亮光从那洞口射进来。周纯熙感觉浑身血脉喷张,心也跳得厉害。两人慢慢靠近洞口,贴着洞壁往里张望,看见慕容元宝和王静怡被打得鼻青脸肿,快不成人样。 看到表妹吃了这么大苦头,周纯熙这个当表姐的心里十分过意不去,或许她心里已经后悔了,当初就不该让王静怡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来蹚这道浑水。 此时,她恨不得冲上去将柳平卢那个人格分裂,心理变态的家伙一顿毒打,再把他铐起来带回警局,让这王八蛋在牢里蹲个十年八载的,方才解气。 朱锐暗暗地拉了一下周纯熙的衣角,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当即往后退了一段距离。 “周队,”朱锐吞了一下口水说,“他们人多势众,仅凭咱俩恐怕……要不要出去给猛子打个暗号,让他来帮忙。这小子一个能打十个呢。” “不行!”周纯熙压低声音说,“那些人手中都有枪,我们根本讨不到什么便宜,有猛子在上面守着,我们就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正在这时,隧道口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呼哨声,有人过来了。 第五十七章 超级黑客 从身材上判断,来人是个瘦高个,他进入隧道往前走了十多米,确定足够隐蔽了才解开皮带撒尿。 他一边撒尿一边吹呼哨,不知是因为伴着节奏才能撒出尿来,还是纯粹给自己壮胆,毕竟今天碰到了太多诡异之事,每一件都足以让他丢魂落魄。 尿到一半,有一个冰冷的铁家伙顶住了他那玩意,他心里咯噔一下,这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吓得正在放水的水龙头立马关闭。 他正要喊人过来,嘴巴却被捂住,给拖到了隧道的中间位置。周纯熙早就等在那里了。 见朱锐把柳平卢手下那个叫赖皮的电脑黑客给掳了来,她朝水龙头踢了一脚,赖皮吃痛不过,狠狠咬住了朱锐的手指,朱锐也痛得呲牙咧嘴,用另一个手掌在赖皮的后脑勺连扇了十几巴掌才算解恨。 赖皮顺势跪在地上,两只手捂住下面,痛苦不堪。 周纯熙压低声音,警告道:“我知道你叫赖皮,你好好回答问题,我就让我的兄弟放开你。如果你敢不老实,刚才那脚只是开胃菜。” 赖皮懂事地猛点头,周纯熙示意朱锐放开手,不过朱锐不敢大意,还是用枪顶住了赖皮的后脖颈。 “我当是谁,原来是周队长和朱警官。”赖皮揉着下面继续说,“周大都头的威名在q市可谓如雷贯耳,实乃女中豪杰。朱警官足智多谋,料事如神,能看穿人心,江湖上‘读心客’的名号也绝非浪得虚名。我还知道你们警局成立了一个什么‘猎狼三人组’,不是还有一个号称‘霹雳侠’的丁猛丁警官吗?他在哪儿?” “少拍马屁!”朱锐又在赖皮的头顶上扇了一巴掌,“我们头儿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赖皮的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一看就是只狡猾的狐狸。他赔笑道:“那是自然,周队长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敢有一句谎话……我就……在周大美女面前,我怎敢说谎。嘿嘿……” “敢有一句谎话,我就阉了你!”周纯熙冷笑道,“我来问你,就你这尖嘴猴腮的癞子,你果真是一名黑客?” “要不人家都喊我赖皮呢!”赖皮厚颜无耻道,“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上帝不舍得给你高颜值,一定会给你高智商,这叫‘生存守恒定律’。” 朱锐打断他,讪笑道:“守尼玛的定律!” “朱警官,你可别瞧不起人,我这黑客的身份如假包换。你们警局内部的网络系统防火墙太烂,我几分钟就能把它给弄瘫痪了。还有,要不要我把你们家里电脑的ip地址也说出来听听。朱警官,你跟那个叫梦瑶的东北姑娘每晚都聊到深夜两三点,你们下周五晚上八点约在夜来香酒吧见面对不对?” 周纯熙疑惑地看向朱锐,问道:“阿锐,梦瑶是谁?你们还要去夜来香那种地方快活?你可真会享受!我交给你的那张卡里的办案经费是不是……” “头儿,你别听这厮胡……胡扯!你给我的钱大部分都花在那些杀马特身上了。”朱锐一下子变得很紧张,说话都开始紧巴了,是个傻子都能猜到赖皮所说是否可信。 赖皮接着爆料:“要不要我把梦瑶姑娘的年龄、三围、家庭住址、平时都喜欢去哪里逛街购物,她上个月几号来的例假都给你报报菜名,呵呵,那妹纸还是e罩北呢,发的照片很正点哦!” 朱锐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他揪住赖皮的耳朵使劲一拧,赖皮疼得呲牙咧嘴,求饶不迭。 这下该轮到周纯熙紧张了,她干咳两声,试探性问道:“赖皮啊,你说实话,我保证不打你的脸。我再问你,你没从我电脑里偷走什么东西吧?” 赖皮得意道:“倒是没搞到什么猛料,就是有个叫卢采臣的法医,好像是你们卢局长的公子吧?他老是给你发一些暧昧短信,不过那种醒骚扰的小伎俩实在太low.其他的好像没有了吧……” “是吗?”周纯熙一巴掌扇得赖皮晕头转向,“现在想起来了吗?” 赖皮捂着半边肿起的脸说:“好像还有一张洗……洗澡的照片。”看到周纯熙的脸都绿了,他马上解释:“只有一张上半身的,还是背面的,什么都看不到的。我说的是实话,不然天打五雷轰!” 周纯熙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说:“最近偷窥狂太多,我怕浴室不安全,就装了个针孔摄像头,每次洗澡前先看看有没有异常情况,没想到把自己拍了下来。就那么一张半身的,这小子倒是没说谎。” 她感觉越描越黑,于是威胁道:“癞皮狗,今天的事你敢说出去,我就宰了你!” “我一个字都不会透露出去的。”赖皮眉飞色舞道,“别说你们这种小角色的隐私,就是q市柿长电脑里的秘密也瞒不过我这双锐利的眼睛。那里面的东西,邮件、聊天记录、照片和视频,那才带劲呢!” 朱锐在赖皮的屁股上踢了好几脚,臭骂道:“哎……这个死变态!真是辱没了黑客这两个字。” 周纯熙摆摆手示意朱锐住手,然后盯着赖皮的眼睛说:“你小子肯定替柳平卢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你小子就没私藏点证据什么的,将来给自己留条后路?” 赖皮被盯得心里发毛,他支支吾吾地想搪塞过去。 “有的话,我劝你快拿出来,那你还能戴罪立功,少吃几年牢饭。” “那种东西我怎么会随身携带呢。” “你们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是不是要去盗慕容德的陵墓?乾坤印你们已经找到了吗?跟你们合作的都是些什么人?你们是不是已经锁定了慕容德陵墓的准确位置?”时间紧迫,周纯熙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 赖皮的表情极不自然,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只是一个小角色而已,他们怎么可能把……把这么机密的事跟……跟我商量呢。” 大概是看到周纯熙不相信他所说的,又要揍他,他连忙把之前他们在大殿里经历的事快速复述了一遍。周、丁二人听得目瞪口呆,唏嘘不已。 正在这时,隧道口方向又传来嚓嚓的脚步声,周纯熙和朱锐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赖皮刚要挣扎着站起来,后勃颈上的那个枪口狠狠地捅了他一下,他顿时感觉脖子都好像要断了。 “这厮上个厕所,这么久没回去,柳平卢那小王八蛋肯定生疑,这才又派人过来查看。周队,你先把赖皮弄到后面去,我来对付这个喽啰。” 言毕,朱锐握紧手枪,蹑手蹑脚地朝脚步声传来的方向杀过去。 “赖皮,柳少爷找你呢,你死哪儿去了,撒个尿这么啰嗦,你的膀胱里有个水瓮吗?!” 周纯熙用枪口一戳赖皮的鼻子,声音压得很低,却透着一股狠劲:“把这小子给我骗过来。” 赖皮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表演到位:“你他妈是谁呀?” “草!连你南瓜爷爷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啦?你在那里磨蹭什么,半天还没尿完,是不是得了尿等待……”说完,南瓜嘻嘻哈哈笑起来。 赖皮脸上挂不住,回敬道:“你急个屁啊!口渴了想喝橙子汁吗?!” “你个小比崽子……” 南瓜甩开步子朝隧道深处跑去,突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摔了个狗吃屎,他正要骂街呢,还没爬起来,脑袋就被朱锐拿枪给顶上了。 别看南瓜平时摆弄各种炸药,其实他的胆子很小,此时被人用枪顶住脑袋,他当即吓得惊出了一身冷汗…… “乖乖地跟我到那边去,别出声,敢不老实,我一枪打爆你的死人头!” “我去!我去!壮士饶我性命……” 朱锐用枪押着南瓜走到周纯熙那里。 第五十八章 菠萝女神 南瓜背着一个黑色旅行包,里面装着他引以为豪的“独家发明”。 朱锐抢过旅行包,从里面翻出一个菠萝形状的东西,又摸出一个类似遥控器的东西,中间有一红一绿两个按钮。 南瓜见朱锐好奇,不停地摆弄他的宝贝,还差点就按下按钮。他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忍不住喊出来:“别乱摸!这宝贝危险!” 这一声喊叫足以惊动大殿里的人,就听大殿那边有人也叫嚷道:“你们这两个龟孙子怎么还不回来!” 朱锐气得踢了南瓜一脚,低声骂道:“你这南瓜头,想死吗?!” “别乱摸我的‘菠萝女神’,这是一颗威力巨大的遥控炸弹,比那个香肠炸药厉害多了。你手里拿的就是遥控按钮,你小心点,否则你会把大家都给害死的。” 听南瓜这么一说,朱锐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接着说:“你这小子,我早就摸透你的底细了,放着好好的化学老师不当,偏偏要助纣为虐,当一个疯子。菠萝女神……嗯,你他妈还挺有想象力,哈哈……” “行了,”周纯熙白了朱锐一眼,一脸愠色道,“都火烧眉毛了,还有闲心开玩笑!” 接着,周纯熙又看向朱锐,说:“这菠萝女神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哼哼,不是我南瓜吹牛,我造出来的炸弹,在q市,只要我说我是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南瓜十分得意,他大概好像已经忘了自己目前的处境。 “好不好,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周纯熙向朱锐递了个眼神,“让菠萝女神给你暖暖身子。” 朱锐把菠萝女神绑在南瓜的腰上,然后又解下两个人的腰带,除去他们的裤子,只准穿着大裤衩子。朱锐把两条皮带接起来,一头拴在南瓜的脖子上,另一头拴住赖皮的手腕。赖皮双手反剪在背后,在前面走,南瓜跟在后面,那情形很有画面感,也很滑稽。 朱锐看到南瓜穿的大裤衩子是红色的,上面还印着米老鼠,突然觉得好有喜感,差点没忍住笑喷了。 周纯熙也掩口偷笑,她把遥控器握在手里,让那两个蠢货大步往前走,周、朱二人始终与他们保持五六米的距离。 南瓜吓得两腿打颤,再加上天气很冷,他嘴唇哆嗦着说:“有位大师给我算过,说我三十六岁本命年流年不利,有劫数,这……这真是应……应验了啊!” 说完了,他还突然来了兴致,又唱上了:“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不回头……” 赖皮本来就上火,又被他这破嗓子一刺激,登时怒不可遏:“你这傻逼,我让你平时少研究那破玩意,你不听,现在倒好,终于给自己用上了吧?还他妈菠萝女神,我看也就是这两位警察心善,换成是我,我非让你把菠萝吞下去不可!妈的,我招谁惹谁了,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是童子之身,我真是亏大发了我。” 朱锐点头表示赞同:“嗯……这倒是个好主意,你俩再叽歪一声,我就真让你们把菠萝吞下去!快点往前走,别磨蹭!” 又往前走了十几米,赖皮停下再也不走了,南瓜只好也停下。 柳平卢站在隧道口注视着这两位,他们的奇葩动作让他有些懵逼。 “你们这是……怎么个意思?你俩是不是搞上了?玩那个吗?”柳平卢指的是什么,赖皮心里自然明白,可他没时间扯皮,他都快吓破胆了。赖皮和南瓜脸上的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 柳平卢冷笑一声,问道:“你很热吗?” 两个人先是轻轻点头,然后又拼命摇头,这时柳平卢才注意到南瓜腰间绑着炸弹。他触电般从腰间拔出那把柯尔特m2000,对准他们身后黑洞洞的隧道,厉声道:“谁?谁在那里!” 大殿里的人听到柳平卢吼叫,也都围了过来。 神秘大哥死死盯着前方,冷然道:“后面的朋友可否现身一见,缩头缩尾的,跟那些硕鼠又有什么区别。” “哼,你们这群盗墓贼,挖坟掘墓,倒卖文物,专干断子绝孙的勾当,你们有什么脸面跟硕鼠相提并论。” 话音未落,隧道投下的阴影里走出两个手里握着枪的人来,正是周纯熙和朱锐。柳平卢吃了一惊,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他颤声道:“警……警察!哎……西八!干爷,看来这次没退路了,宰……宰了这俩死条子!” 柳平卢情绪有点失控,他握着枪的手不停发抖,看样子随时会擦枪走火。 通过猫眼,我将外面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我竟有点小激动,虽然我对那两个警察没啥好感,但是落在他们手里总比落在柳平卢手里要好得多。 神秘大哥一把抓住柳平卢握枪的手,用眼神示意他把枪收起来。 “周队长年轻有为,智勇双全……”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周纯熙不想听他卖关子。 神秘大哥呵呵一笑,冷然道:“周纯熙,我看在你是卢局长家准儿媳的份上,我不想为难你。你却处处跟我作对,欲致我于死地。你到底什么意思!” 周纯熙嗤之以鼻道:“神秘大哥?哼!我可没那么大权利可以要了一个人的命,相反倒是你们这些狗贼平日里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不是我要抓你们,是法律要将你们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睁开你的眼好好看看!如今这世道有权有势有钱就是大爷,其余的都白扯!你想主持公道,维持正义,你以为你是谁!包青天还是梁山好汉?”神秘大哥说,“我是一个合法商人,从不偷税漏税,我还是市里的优秀企业家。我没触犯一条法律,你能奈我何!” “你这老不死的,说出这般话来不嫌害臊吗?!你怎么不说你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朱锐怒斥道。 神秘大哥突然放声大笑道:“在q市,我还真就是观世音,没准我的话比观世音还好使呢。既然大家都撕破脸皮了,也就没必要再顾忌什么情面。别说是你们这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就是卢铮亲自来了,他也得给我三分薄面!你们要是识趣的话,以后学乖一点,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别乱插手,以后你们有的是机会升官发财。如果不识抬举,敬酒不吃吃罚酒,丢了饭碗事小,当心我让你们看不见明天的太阳。哼,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周纯熙也爽朗一笑道:“说得好呀!在q市能像神秘大哥说话这样有气度的还真没几个。”说着,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晃了晃说:“不好意思,顺便录了一下音,回头往检察院那边一递,不知会怎样。” 柳平卢嘿嘿地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差点落下来,他不屑地说:“周大都头,亏你还是个刑警队长,一个人酒醉后说了几句大话而已,这也能当成犯罪的证据?” “哼,刚才那个只是道开胃菜,你要证据是吧?南瓜腰上绑着的菠萝女神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你们这群盗墓贼为了盗慕容德的陵墓,倒是准备得挺充分啊!什么超级黑客、爆破专家、退伍特种兵、会所花魁,还有开锁专家,全都集齐了。”周纯熙扫视一圈,目露疑惑,接着说,“哦,对了,童狡呢?这家伙袭警,负案在逃,我今天一定要把他抓回去。” “那可不行,”柳平卢冷冷地说,“刚才你也说了,我们需要一个开锁专家,我们怎么可能把狡童交给你。不过,有一个人你现在想要回去的话,我倒是可以卖你个面子。” 说着,柳平卢一把揪住王静怡的秀发,将她拖倒在地,那把枪已经顶在她太阳穴上。 “王静怡,乳名萌萌,周纯熙的亲表妹,潜伏在会所替警方收集犯罪证据。哼哼,就这点伎俩,本少爷早就摸得一清二楚。”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隔得有点远,但是他们的谈话,我却听得真切。当初设计建造这尊大佛的工匠真是十分了得,我不但能听清楚他们说话,而且这大殿里好像还安装了什么东西,我在大佛内部听起来就好像有个扩音器似的。 我到现在才知道,王静怡原来是周纯熙的表妹,她又是芫荽十三妹,跟慕容元宝是情侣关系。那……那元宝肯定也是警方的人,当初劝我逃跑,肯定也是警方计划的一部分。 可是他们为什么偏偏让我在衡王琼苑门口得手呢?元宝又执意劝我躲进会所,难道就是想把我再推到神秘大哥身边,达到某种目的?对,一定是这样的! 这个该死的元宝,他竟然和警方联合起来耍我!我想柳菁菁在宾馆遇害之前,柳菁菁和元宝一起入住宾馆的那段监控视频也一定被人做了手脚。虽然我还不知道幕后黑手想达成什么目的,但我总觉得那是一个大阴谋。 王静怡的一声尖叫把我从飘飞的思绪中拉了回来,我定睛一看,只见周纯熙高高举起右手,拇指按在绿色按钮上。 我猜测这枚按钮应该是用来引爆,而那红色按钮是干什么的,还不得而知。 柳平卢变得像疯狗一样,他打开保险,警告道:“周纯熙,你再往前走一步,我就一枪崩了你这如花似玉的表妹。弟兄们,大家都把家伙掏出来,听我命令一起开火,干掉这俩条子,如果让这俩条子逃出去,我们就都完了。” 周纯熙厉声道:“谁敢动一下试试!我立马按下遥控炸弹的按钮,大家同归于尽,谁也别想活!” 神秘大哥和宫乌先生也禁不住后退一步,他们都领教过南瓜所造炸弹的威力,确实非同小可。 南瓜吓得尿了裤子,哭哭啼啼道:“柳少爷,你别乱来,这菠萝女神不比香肠炸药,威力可是恐怖级别的,一旦引爆,我等都将化为飞灰。” 赖皮抽搐了一下,直接瘫倒在地,顺势把南瓜也拉倒了。 柳平卢气得脸都绿了,歇斯底里道:“你们这两个废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谁让你们乱跑的,撒个尿都让人家把炸弹给绑在了腰上,你们怎么不去死!周纯熙,你表妹还在我手里,我他妈就不信你真敢按下按钮,有种你就按!” 第五十九章 暗道 高丽公主通过猫眼观察了一会儿,说:“狡童,这些人八成是疯了,接下来还指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来。我可不想陪他们一块死。我们现在就撤!” 说完,她走到妖树下面,那里有一截树根裸露在地表,其实那并不是树根,而是一块长得很像树根的石头。她抓住石头用力一扭,只听一阵隆隆之声响过,地上顿时打开一道石门,石门下面是一条幽深漆黑的逃生暗道。 她向我招招手,说:“快!你先下去,我在后面掩护你。” 我心说,这臭娘们真是猫哭耗子假慈悲,说什么掩护我,还不是怕我带着乾坤印跑了。在这种危急关头,我怎么能撇下元宝一个人一走了之呢。虽然那小子做了一些对不住我的事,但我们之间二十多年的兄弟友谊还在。 丢下兄弟,苟且偷生,这与畜生何异! 我断然拒绝:“不行,要走我得和元宝一起走,不然我情愿死在这儿。” 高丽公主脸上露出一丝嘲讽之色,说:“狡童,我没时间跟你在这儿耗,你现在出去又有什么用呢?去跟他们拼命救出你的兄弟?那是白白送死!如果你真的把慕容元宝当成兄弟,你就好好活下去,把乾坤印打开,拿到里面的宝贝,然后找到慕容德陵墓的准确位置,去那个神秘的地下世界探险一番,替他揭开家族的秘密。” “我看是你已经等不及了吧,我明确告诉你,你不帮我救元宝,我不但不会帮你打开乾坤印,而且我现在就把它砸了。”我把乾坤印高高举起,做出一副要摔印的架势。 高丽公主登时吓得脸色发青,她急忙劝阻道:“哎……西八!算我怕了你了好吧,你先把宝贝放下来。” 见我按她说的去做了,她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如果我能救一定会去救的,可是你看目前的情形,我怎么救啊!我又不是神仙……” 我狠狠瞅了她一眼,说:“明的不行,你不会来暗的啊!我知道你掌握着大殿里的所有机关。” “他们都跑去隧道口那里了,那些机关用不上,你要是有办法能把他们引到大殿中央,我或许还可以放手一试。” 我手捏下巴略一思考,说:“要不你告诉我机关的旋钮在哪里,你出去把神秘大哥他们引过来,他们看你光着身子一定会……到时,我绝对会把握住时机旋转旋钮的。” “你脑袋让驴给踢了吧,我是跟很多男人睡过不假,但那也是为了得到乾坤印。你们真以为我是出来卖的,你们想怎么早塔我就怎么早塔我!”高丽公主气得浑身发抖,看得出这次她是真的生气了,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悲哀。 那眼神真的很可怜,我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这乾坤印有股魔力,不知诱惑得多少良人变成疯子,想必她曾经也是一个无比清纯的阳光女孩,如今竟堕入深渊,难道就真的万劫不复了吗?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可从来没说你是那个,就是觉得你有点可怜,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可怜之人!刚才我是跟你开玩笑的,还是我出去把他们引过来吧,请你帮我打开石门。” 高丽公主重新打量了我一遍,问道:“你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 见我诚恳地点头,她接着问:“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做?还不是怕我脏。” 他一咧嘴,说:“你就那么喜欢做吗?做那个就那么让你上瘾?你的星语可真够强的。” 她竟然咯咯地笑起来了,花枝乱颤道:“被我攥在手掌心而坐怀不乱的男人,你小子倒是第一个。哎,外面那个是快枪手,你该不会是星冷淡吧。” “我贤弟三年没出山,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说不定早就报废了。因为这个,周纯熙就怀疑我是那个杀了柳菁菁的星便台凶手。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身处这样压抑的环境中,我也只能靠调侃一下自己来放松一下心情。 高丽公主笑得前仰后合,身上有两个地方抖得特别有美感,倒让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你还是先穿上衣服吧。” 高丽公主说:“你现在不怕我私藏武器啦?” “怕!”我不假思索道,“可是做人要防着这个防着那个,那得多累!这些天我是真觉得累了,想想我在牢里的时候每天按时吃喝拉撒,作息时间规律着呢,那时每天盼望着重获自由的那一天,哼,可谁成想出来了倒成了通缉犯,还他妈是个杀人嫌疑犯!我现在是有国不能报,有家不能回,我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价值是什么。给,这个也拿去吧!” 说完,我将那把手枪也扔给了她。她愕然地看着我,说:“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抿嘴一笑,说:“说实话,这玩意我用不着,也不敢用,我还怕伤着自己呢。我刚才也就是装装样子,吓唬一下你,让你别乱来。你这是把精巧的微型转轮手枪,本来容弹量就少,我想你这么谨慎的人应该也不会将子弹压满,玩这种枪的人八成都是赌徒,我就是拿着枪射你,十有八九也打不响。” 高丽公主鼓了鼓掌,说:“狡童,你真是绝顶聪明,我相信你一定会打开乾坤印。” “你甭给我戴高帽子,”我说,“你还是先把衣服穿上吧,我现在一看你像个光腚猴子一样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就头晕。我刚才就是磕碜磕碜你,现在气也消了,你快点穿上吧。” “广丁猴子是什么意思?” 靠,我忘了她是h国来的。我有点不耐烦地说:“你到底穿不穿?” “不穿!”高丽公主娇嗔道,“你让我脱我就脱,你让我穿我就穿,我是你的奴隶吗?!” “你爱穿不穿!” “你分明就是借机看我的身子,还说的冠冕堂皇,不像个男人。” “我哪一点不像男人啦?” “你要是个男人,就把我上了。我可告诉你,我跟很多男人睡过是不假,但都是他们求着要跟我睡,我主动想睡的你还是第一个。” “这么说,我应该感到十分荣幸喽?” “你说呢?”高丽公主说,“衣服脱下来容易,想让我再穿上就难了,除非咱俩做一次。” 我说:“你干嘛非得跟我做呢,你这人太不可思议了。” 高丽公主说:“我要办的事一定得办成,否则死不瞑目。” 我略有深意地点了点头,说:“你身上没携带什么传染源吧。” “有,我有那个病,今天就是要传染给你。”高丽公主三步并两步走过来,一把揪住我耳朵拧了几下,“快把衣服脱了,你这只嫩鸟,今天老娘吃定了。” 我一把推开她,说:“别闹,刚才跟你聊了一会儿扫,你也该高朝了。我们接下来谈谈正事。” 高丽公主还是不依不饶,又跟我闹了一会儿才穿好衣服。她走到一处角落里,蹲下身子从地上抠出一块青砖,只见里面有个机关旋钮。 她向我招了招手,让我过去。我就过去了,我以为她要告诉我怎么启动机关。没想到她突然袭击了我,抡起那把微型转轮手枪砸在我后勃颈上,我登时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这可是你主动把枪还给我的,那就别怪我无情了。” 她把我拖进那个逃生的暗道,又在暗道的墙壁上摸到一个旋钮一转,暗道的入口就合上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我再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块像床一样大的石头上。天上月明星稀,寒风呼啸,松树树影婆娑,老鸹站在枝头呱呱哀鸣。 我揉揉眼睛,定睛一瞧,原来我又回到青龙峰上了。高丽公主不见了踪影,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才记起来自己是被她打晕的。 我想她肯定是将我打晕后,又通过那条暗道把我运了出来。不行,我得回去救元宝,可是我找遍了附近的每一寸草皮,也没发现暗道的出口在哪里。 看来回去是没指望了,我一看,还好乾坤印就放在那块大石头上。 高丽公主就这么把我扔下走了,可她却没带走乾坤印,这没道理呀! 这臭婊砸到底哪去了,又在玩什么花招? 第六十章 神犬归来 我抱着乾坤印沿崎岖的山路下山,一路来到凤凰地。此时的凤凰地早已见不到昔日的影子,全部塌陷下去。 借着月光,我往坑洞里俯视,黑黢黢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知道河滩边停着好几辆车,如果此时我想逃,谁也拦不住我。 可是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样做,我得去把元宝救出来才行。前一次我从这个无底坑洞掉下去可谓大难不死,如果我再跳一遍也许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因为老天爷不可能在同一件事上两次让你死里逃生。 实在不行我就回村里喊人,兴许还来得及。不过以神秘大哥的势力,黑白两道有很多有权有势的人都惹不起他,普通老百姓又能把他怎么样,即使一时制服了这群歹人,谁敢保证他们回头不报复村民呢? 到那时,我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连累了乡亲们。再说了,我现在是通缉犯,一回村报信,我就暴露了,肯定会被抓。这该怎么办才好呢?思来想去也只能靠自己了。 正在我愁闷无策之际,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哈达哈达的声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遇到什么猛兽了吧?我深呼吸一次,猛然回身,就看见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离我不远处的山坡上一闪而过,瞬间消失在灌木丛中,好像一道白光嗖的飞了过去。 我总觉得这个东西有点眼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是在那里见过。 当我一转身,一个冰冷的铁家伙顶住了我的脑门,不用想也知道那是一把枪。我的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铁塔般的黑影,妈的走夜路神出鬼没,知不知道很容易吓死人啊! 我正要发牢骚,那家伙却先开口了:“狡童,我说过总有一天会抓到你,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这声音听得耳熟,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嘴里咝的一声,这……这不是“霹雳侠”丁猛丁大个儿吗?怪不得在下面的时候只看见周纯熙和朱锐,原来他们还留了一手,安排一个人在外面守株待兔,这警察可真够狡猾的。 元宝跟我说过,丁猛是明朝开国功臣丁德兴的后人,是个茴子,乃习武世家出身,现在手里又拿着把枪。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我几乎没半点胜算!看来今天得栽在他手上了,我是那样不甘心。 “丁警官,我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我也没打算要逃……”我嗫嚅道。 “你知道就好,”丁猛蛮横地打断我,“你想逃也得有那个本事。哼,你手里拿的是乾坤印吧?乖乖地把它交给我。” “哦?你也知道乾坤印?”我愕然道,“那你一定也晓得小石佛的秘密喽!” 丁猛冷笑一声,说:“神秘大哥的案子我盯了好几年了,如果连这点秘密都摸不透,我还当什么警察!” 正说着,丁猛就伸手欲抢我手中的乾坤印,不知怎的,我竟觉得此时性命也无关紧要了,死死抱住不肯松手。我们家族几代人为了这个宝贝付出了太多太多代价,我说什么也不能把它再弄丢了,不然便是家族的罪人,就是将来下了黄泉也无脸见列祖列宗。 “怎么?你也想去盗慕容德的陵墓?”丁猛的口吻带着一丝嘲讽的笑意。 我坚决地摇摇头,说:“我不是盗墓贼,也不是杀人犯,你们他妈为什么老是针对我!整天花着纳锐人的钱,养了你们这群酒囊饭袋,真正的大坏蛋你们一个都抓不到,就知道捏软柿子。你们算什么……” “啪”的一记响亮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晕头转向。 “老子还轮不到你来教训!”丁猛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咻咻喘着粗气,“你以为就凭你自己就真的能打开乾坤印?你想的也太简单了。听说过丁锁头的名号吗?” “当然!”我也怒目以对,“丁锁头出身于一个神秘的锁匠世家,如果有他助我一臂之力,我会更有把握打开乾坤印。” “你跟丁锁头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帮你呢?你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而已。” “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曾经跟我说,缘分到了一切谜底自然会揭开。我当时还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不过自打我出狱后,连日来经历了这么多事,我终于想明白了。他就是我爷爷生前跟我提到过的那个神秘锁匠世家的后人。我们两家祖上是世交,后来因为一些不得已的苦衷而断绝了联系。” “说的跟真的似的,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那么好骗?” “哼,你信不信关我屁事!他是我的师父,我是他的关门弟子。你这厮也姓丁,真是辱没了这个姓氏!” 丁猛正要发威,斜刺里突然冲过来一个白色的走兽,跃起扑向丁猛,一口咬住了丁猛持枪的那条手臂,痛得他大叫一声,想甩却怎么也甩不掉。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白色怪物正是刚才那道闪过的白光,猛地定睛一瞧,原来是条白色的格力犬。它是那条叫“包子”的神犬!它的主人是……啊!云门老道也来了吗?我上次不听他劝,还讽刺那位世外高人,真是羞愧的很,如果他肯原谅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四处张望,可是连云门真人的半个影子都没看到,我焦急万分,而比我更急的人是丁大个儿,他那么一个彪形大汉,竟然差点就被包子给扑倒了。我看得出来,这次包子动作十分敏捷,撕咬得很厉害,绝对不是吓唬一下对手就拉倒,而是要搏斗到底。 大概是被咬急了,丁猛一脚踢在包子的侧肋上,把它踢得打了好几个滚,然后丁猛举枪瞄准,想要击毙包子。 包子为了救我不顾一切冲上来,实乃一条义犬,也算是一位侠肝义胆的英雄了。在这一刻,我已经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岂能让丁猛得逞。 我的终极偶像是龙哥,他那四部半电影我不知颠来倒去看了多少遍,虽然我没正式拜师学过功夫,只是照着影片上的招式瞎练,但练了这么多年也摸清了一些窍门。 千钧一发之刻,我的潜力被彻底激发出来,我踢不出连环“李三脚”,踢一脚还是可以的。我这一脚超常发挥,一下子将丁猛手中的枪给踢飞了。紧接着,我一记寸拳打在他肚子上,将他瞬间击倒在地。 妈的,有如神助啊!真是太痛快了,没想到我也有一天能把警察给痛扁一顿。打完我才意识到,这次又惹祸了,这小子要是告我个袭什么,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丁猛从地上爬起来,摩拳擦掌摆出一副进攻的架势。我和包子并肩作战,严阵以待,有了一个坚定的盟友给我撑腰,我一下子胆气壮了不少。 丁猛又要扑过来,我立马喊叫起来:“云门真人!我和包子在这儿!快来救我们……” 可是没人回应我,看来云门老道真的没来,那包子怎么会突然出现呢? “你他妈瞎嚷嚷什么!”丁猛朝坑洞里望了一眼,显得很慌张。 我知道他担心什么,无非就是怕惊动神秘大哥他们,可是这小子刚才还想开枪射杀包子,那会儿怎么没想过要保持安静,真是虚伪透顶。 “哎,别说我没提醒你,你赶快下去看看吧,去晚了周大都头和朱警官恐怕……”既然不能力敌,我决定耍点计谋。 “他俩怎么了?快说!”这一招果然奏效,丁猛有点自乱阵脚了。 我就把我在下面看到的一五一十全告诉了丁猛,丁猛听完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边走边念叨:“这可怎么办才好……” 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讲义气的,说实话,我对仗义之士根本恨不起来。我劝说道:“丁警官,你也不必太着急了,我兄弟慕容元宝也在下面,正好我也想去救他。虽然我还不知道你们警方的具体计划是什么,但我已经知道元宝在替警方做事。他这也是在为国家和人民出生入死,那他就是我的战友,也是你们的战友,他现在遇到危险了,我们决不能坐视不管。这样吧,从现在开始,你先别把我当成一个通缉犯,我也不把你当成警察,咱俩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联合抗敌如何?” “你可真会抬举自己。” 我一看丁猛这态度,就有点失望,对包子吹了个呼哨:“包子,既然警察靠不住,那我只好靠你这条狗了。走!我们一定有办法救出你的元宝哥哥。” “你……”丁猛强忍住内心的怒火,没有发作,他见我带着包子真要走,这才把架子放下来,“罢了罢了,现在我也需要个帮手,但愿你别像个狗熊似的拖我的后腿就成。” 我狠狠瞅了他一眼,说:“你有这磨嘴皮子的功夫,好好想想怎么救人吧。” “你说的那个叫什么菠萝女神的炸弹真有那么厉害吗?”丁猛问道,“柳平卢这小王八羔子还真是网罗了不少人才,怪不得敢去盗帝王大墓,原来是早有准备啊!” “那个南瓜造的香肠炸药,就这么短短两根,”我一边说一边比划,“差一点将整座大殿给掀上天,菠萝女神可比香肠炸药上档次,你说它厉不厉害!” “我们周队那脾气,你早就领教过了。”丁猛顿了顿,继续说,“我怕万一真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她会干出什么傻事。我们得尽快想个办法,实在不行我给卢局打电话,请求支援。” “这不是人多人少的问题,”我说,“在那种情形下,来再多人也使不上劲,我们只可智取。哦,对了,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从山上下来。” 丁猛疑惑地看着我,说:“你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有个同伙?” “不是,事情是这样的……”我把我和高丽公主的事又给丁猛说了一遍。 “这个高丽公主不简单呐!”丁猛沉吟道,“我没看见她从山上下来,她肯定就躲在附近某个地方窥视着咱俩。”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说法。 第六十一章 幽灵 正当我和丁猛商量如何解救元宝他们时,白毛格力犬包子突然冲着坑洞对面狂吠。我们立刻警惕起来,我看到对面有个模糊的黑影好像在移动。 一道红外线倏地射来,在丁猛的胸口上形成一个红点,我的心立刻悬了起来, 我意识到对面那人此刻正拿着一把特殊用途的枪对着我们,我正要喊丁猛卧倒,对面又射来一道刺眼的光束,正是手电筒的光。 我和丁猛下意识抬起一只胳膊挡住射来的白光,就在这时,只听“嗖”的一声,一个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飞来,击中了丁猛的胸部。我暗道不好,那个像幽灵一样的家伙开枪了。 丁猛闷哼一声,轰然倒地,他的身材确实魁梧,倒地的瞬间我仿佛能感到脚下的土地震动了一下。我赶忙卧倒,把两根手指放在丁猛的颈动脉上试了试,谢天谢地还有脉搏,看来他并无性命之虞,只是昏死过去了。 我又在他胸口上检查了一遍,发现有一根类似麻醉针的东西插在上面,看来那个隐形杀手无意取我俩的性命,只是想把我俩麻翻。 包子以闪电般的速度绕着坑洞边缘飞奔过去,那道红外线晃来晃去,似乎是在捕捉移动中的目标,但是却没那么容易锁定目标。 嗖嗖又是两声枪响,声音不大,在寂静的夜里却听得异常真切,枪声响过之后包子那边就没啥动静了,我的心好像一下子被什么东西给揪住了。 脚步声渐近,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我壮着胆子刚要爬起来,后腰部位被人用枪给顶住了。 按理说这个时候,我应该举手投降了,可是我抱着乾坤印呢,并且越是在这种危险时刻,我竟抱得越紧了。 那个幽灵干笑两声,身体突然从后面贴上来,嘴唇凑近我耳边,我感到有股馨香的丝丝热气直扑我的侧脸,耳垂那里麻酥酥的,很舒服。是个女人! “你抱得那么紧干嘛,我答应了你乾坤印没打开之前会由你全权保管,我就一定不会再抢的,我可是十分讲信用的。” 听这声音,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我转过头,一道刺眼的白光对准了我的眼睛。我连忙闭紧眼睛,与此同时用一只手拨拉开她拿手电筒的手,放眼一瞧,我这才看清她又换上了一身皮衣皮裤,背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棕色旅行包,鼓鼓囊囊的,好像装着什么特殊装备。 她戴着一副很酷的太阳镜,镜片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幽蓝色的荧光,我想这应该是一副有着特殊用途的眼镜,最起码能当夜视仪用吧?至于其他的功能还不得而知。 “高丽公主,你搞什么!”我说,“你还真是狡兔三窟啊,只一会儿的功夫人就没影了,再现身时又换了另一套拉风的行头。你有这七十二变的本事,怎么不去订做一件虎皮裙。” 高丽公主甩手给了我一巴掌,但是打得却不疼,力道掌控得恰到好处,有点挠痒痒的感觉。她一戳我的额头,挑逗道:“你甭给我贫嘴,早晚吃了你。” 我见她手里又多了一把比她那把微型转轮手枪略大一点的手枪,就好奇地问道:“你这把是不是麻醉枪?干嘛要把我朋友射倒。” “这可不是一把普通的麻醉枪,”高丽公主故作神秘道,“算了,这么高科技的玩意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嗯,我看出来了,你这位科技女博士喜欢短枪,你回头可以写份研究报告就叫三个快枪手。哈哈……”我跟她打趣道。 她猛然抬膝顶了一下她不该顶的地方,我顿时痛得弯下了腰,呲牙咧嘴道:“你……你又玩阴的。” “说我喜欢短枪,这么说你的是长炮?这位壮士,小女子改天一定好好跟你讨教几招,大战三百回合。”高丽公主冷然道,“你现在赶紧跟我去城里一趟,晚了就来不及了。” “我不去!”我断然拒绝道,“再不救人才来不及了呢。” “是啊,再不救人真的来不及了。”她好像话中有话,“顾头不顾腚,顾腚不顾头嘛!两边都是死棋,看你先救谁,不过这条子真是够讨厌的,你刚才还说他是你朋友,你之前不是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吗?算了,我建议你还是先去救元宝吧。” 我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丁猛,恍然大悟:“你……你这麻醉针……” 高丽公主阴笑道:“我就是在麻醉剂中添加了一点其他的化学成分,看他体格强健如牛,正好拿他做做实验喽!看样子效果还不错,不知道能不能撑到天亮。” 我怒气冲冲地说:“你真是太歹毒了!丁猛是元宝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我童狡的朋友,如果我这朋友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与你善罢甘休!” 高丽公主不屑道:“你现在把他送去城里的大医院救治,兴许还来得及。你再磨蹭的话,他就真的要去见阎王了。” 我急得团团转,思来想去觉得救急不救难,只能先对不住元宝他们了,希望他们能多坚持一会儿,等我把丁猛送去医院回来再作计较。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说:“我跟你回城!你他妈还愣在那里干啥,还不快帮我把丁警官弄到山下去。” 高丽公主有点不情愿地蹲下身子,和我一起把昏死过去的丁猛架起来,架着这位铁塔般的汉子踉踉跄跄下了山。我俩把他扶上那辆长城牌便衣警车的后排座位,高丽公主坐到副驾驶位上,我把乾坤印藏到后备箱里,然后去开车。 当高丽公主刚要关上副驾驶位的车门时,包子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闪电般跳进驾驶室,把高丽公主吓了一跳。 我的驾驶技术那真不是盖的,开得又快又稳,路上碰到那些拉水洗沙和石子的大卡车,我一脚油门踩下去,灵活地打着方向盘,轻轻松松就从两车之间的空隙间穿插过去,还时不时玩个漂移。其实我也有一个当赛车手的梦想,只不过那梦似乎越来越遥远了。 包子跟高丽公主挤在一起,时不时还往她怀里钻,用舌头舔她的脸,表现得非常亲昵。她则一脸厌恶,让它滚开。包子就把尖尖的嘴巴直接伸进高丽公主温暖的胸膛,嗅来嗅去,趁机揩油。 这下高丽公主彻底火了,揪住包子的一只耳朵,把它的头拉离自己的胸部,然后啪啪两个大嘴巴子,打得它委屈地叫了两声。 “你这色狼,敢吃老娘的豆腐!信不信我扇死你!”打完后,高丽公主用鼻子闻闻手掌,脸色骤变,“靠!太骚太臭了,这谁家的臭狗,多少年没洗澡了。你他妈还敢瞪我……去!给老娘滚到后排去,不然把你身上的毛拔光!” 包子乖乖地站起来,踩着高丽公主的肚子、前胸、肩膀,然后是脑袋,从车座上方的空间硬塞了过去。高丽公主的衣服被弄脏了,发型也给搞乱了,还沾染了一身的狗骚臭。 高丽公主急得抓耳挠腮,好像随时会发疯一样。 我看到她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差点笑喷了,佯怒道:“高丽公主,你怎么能欺负我的兄弟呢?你看它对你多亲,你在山上还那么狠心要拿枪射它,你太过分了。” 高丽公主朝我歇斯底里:“狡童!它是你兄弟,你晚上跟它睡!你的兄弟没一个好东西,都是好色之徒,慕容元宝是,你也不例外!你别给我装,我早就看透你了,其实你很想……” “哎哎哎,你打住!”我说,“算我怕了你了。”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四十多分钟,终于来到市中心。我正要把车开去医院呢,高丽公主却用枪逼着我,让我开车去东关。 东关?那边没大医院啊,丁猛就快不行了,时间就是生命,这臭婊砸是成心想害死我朋友吗?! 高丽公主笑眯眯地说:“狡童呀,你别急,你先跟我去见一个人,我拿性命担保,等你见到了那个人,丁警官自然会醒来。” 我一把打开她握枪的手,恶狠狠地说:“你要是把我朋友玩死了,你也一定活不了。” 第六十二章 高手在民间 车子在东关古街的丁锁头铺记门前停下了,我熄了火。 高丽公主拿枪逼我下车,我登时心里凉了半截,我很清楚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意味着什么。 那条格力犬也想下车,但是后排车座的车门关着,它出不来,急得呜呜叫唤。高丽公主凶相毕露,冲包子吼道:“你这死狗,再叫一声,老娘真毙了你!” 我举起双手,说:“高丽公主,我想我们之间有必要好好谈谈。” “对,你现在这样想还不算太晚!”高丽公主露出一个值得玩味的笑容,“丁老爷子家里可是有上等的盖碗茶哦,看来这次我有口福了,咱们边喝边聊,我很乐意坐下来陪你一起消磨时间。” “我师父年龄大了,受不了刺激,都这么晚了,你还要去打扰他老人家,我想连真主都不会答应的。”我咽了口唾沫说,“适可而止吧……”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你耗下去。” “非得把人家逼上绝路,你才甘心?” 高丽公主冷笑道:“该怎么做,我自有分寸,用不着你操心。我现在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去敲门,你知道如果逼得我亲自去敲门的话,那老头儿会收到什么见面礼,我可不敢保证他一定喜欢。” 事到如今,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和高丽公主一起把丁猛从车上架下来。然后我硬着头皮敲响了丁锁头家的大门,过了几分钟,屋里的灯亮了,有个老头儿咳嗽着出来开门。 门打开的瞬间,我看到那个人正是我的师父丁锁头。 “师父……”我愧疚地低下头去,感觉自己的声音低得像蚊子,我都怀疑自己刚才到底有没有说话。 “狡童?”丁锁头见深夜前来敲门的不速之客是我,一脸诧异。当他看清我和高丽公主架着的人是谁,又发现高丽公主手里拿着一把枪后,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说:“小猛,你这是怎么啦?你快醒醒……我孙子他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我和高丽公主把丁猛架到了丁锁头的卧室,放到床上。原来,丁猛竟是丁锁头的孙子,他隐藏得可够深的,为什么这几年来,我一点蛛丝马迹都没发现? “师父,”我嗫嚅道,“您老不是孤寡老人吗?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孙子,这乾坤印的诅咒,擅启者绝嗣……” 丁锁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温文尔雅道:“小猛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出车祸……为师就收养了他。狡童,你别怪为师一直守口如瓶,为师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小猛他是一名刑警,每天要跟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打交道,身边时刻潜伏着危险,我这每天都提心吊胆呐!他的身份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我不怪师父,师父也是用心良苦,非但不怪,而且当我得知丁猛是师父的孙子,我竟发自内心的欢喜,心说这人算是救对了。如果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继续与丁猛为敌的话,那么以后不知该有多后悔。 “师父言重了,丁猛是您的孙子,自然就是我的师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敢怪罪师父。” 师父略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神秘一笑,说:“小猛一定让你吃了不少苦头吧?呵呵,这孩子打小就这样,干啥都不服输,嫉恶如仇,又是个直肠子。他这性子啊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惹下多少仇家,我是日夜悬心,没吃过一顿舒心的饭。这位姑娘,老夫看你手持凶器,来者不善,小猛又昏迷不醒,想必是……” “丁师傅莫怪,我深夜造访并无恶意。”说着,高丽公主拿起放在八仙桌上的一杯盖碗茶泼在丁猛脸上,没过一会儿,丁猛竟苏醒过来了。 不过虽然醒了,但他身体极度虚弱,只能躺着。当他看清自己躺在爷爷的床上,爷爷家里又闯进来两位不速之客时,他想保护爷爷却无能为力。 “我说过等见到一位重要人物,你的朋友自然会安然无恙,我没骗你吧?”高丽公主看着我说,“放心吧,他体内麻醉剂的药效还没完全过去,休息一晚就没事了。”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深夜来我师父家到底所为何事!” 高丽公主说:“我想请丁师傅出山,帮我打开乾坤印,找到慕容德陵墓的确切位置。事成之后,墓里的宝贝大家都有份。不知丁师傅意下如何?” “呸!鸟国来的盗墓贼不知羞耻!”丁猛啐道。 丁锁头笑道:“这位姑娘,老夫劝你打消这个邪念,那座大墓是活人的禁地。一千五百多年来,多少人想打它的主意,最后还不都是有去无回啊!再说了,老夫已经金盆洗手多年,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恕老夫无能为力。” 高丽公主冷笑道:“丁师傅,当今这世上除了您还有谁能打开乾坤印呢?!您帮我一把就是给了我一条生路,您拒绝我就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啊!那就休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你这臭婊砸敢伤害我爷爷一根汗毛,我一定将你碎尸万段!”丁猛挣扎着要起来,却浑身无力,丁锁头又安抚他一会儿,让他躺好。 原来,高丽公主这厮真正的目的并非是想让我给她打开乾坤印,她对我的能力还是信心不足,她是想控制我,然后逼我师父就范。 我在心里暗骂自己真是蠢到家了,我早该想到高丽公主选择开锁的最佳人选是我师父而非我这菜鸟,是我考虑不周,置师父于危险的境地,真是惭愧万分呐! 师父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又笑着说:“姑娘不要再执迷不悟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奉普慈特慈真主之尊名,不要让一颗肮脏的心遮住了明亮的眼睛。乾坤印是绝世之宝,非有缘人不可开启,擅启者绝嗣。” “反正您也没什么后代,您就当义务做回好事,我一定不会亏待您的。”没想到,高丽公主嘴里能说出这番不知羞耻的话来。 我把乾坤印举过头顶,说:“高丽公主,你不要欺人太甚,你再逼我师父,我就砸了它,好让你永远绝了那个罪恶的念头。” 高丽公主冷冷一笑,说:“你不会那么做的,你也不敢那么做,你爷爷的英灵在天上看着你呢。想学蔺相如摔和氏璧,除非你疯了……” 话音未落,只听duang的一声,我把乾坤印狠狠地摔在地上,这宝印实在是太坚硬了,竟然毫发无损。不过有没有触动内部的机关,里面的宝贝有没有遭到毁坏,我就不得而知了。爷爷生前只告诉过我,贸然开锁会毁了宝贝。 高丽公主也没意料到我会如此决绝,惊得目瞪口呆,脸色瞬间变成酱紫色,她指着我鼻子,气得直打哆嗦,说:“你……你他妈是不是真的疯了!以后你再敢碰我的宝印一下,我就剁了你的狗爪子。” 她从地上捡起宝印,一只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紧握住枪,将枪口对准我的胸膛。 “姑娘冷静,切莫伤害我的徒弟。”丁锁头叹了一口气,思绪仿佛回到了遥远的过去,他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道精光,“且听我慢慢道来……当年我爷爷老丁锁头曾经打开过乾坤印一次,就是那次让我丁氏一门遭受灭顶之灾。擅启者绝嗣,绝对不是一句简单的咒语,这宝印里似乎禁锢着一股可怕的魔力。你有所不知,当年我爷爷打开宝印时,锁眼里喷出一股毒烟,当时只有三个人在场,除了我爷爷外,狡童的爷爷童仁也在场,不过那时童仁大哥太过年轻,还有一位神秘老者在场。我爷爷说那老者与丁、童两大家族都交情匪浅。那毒烟将三人迷晕了,等我爷爷和童仁大哥醒来时,那老者早不见了。乾坤印也被打开了,里面放着一本风水残卷,只剩下半本,而另外半本被那神秘老者拿走。所以……即使姑娘费尽心机得到乾坤印,打开宝印,到头来恐怕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除非你能找到那神秘老者……” 第六十三章 道士下山 高丽公主的眼睛像鹰一样锐利,她注视着丁锁头,冷冷问道:“那神秘老者到底是谁?” 丁锁头闭目不语,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高丽公主转而盯上我,她刚要开口问话,我马上插话道:“哎,你别问我,我还想知道是哪个龟孙子害得我爷爷半生不得安宁呢!” 高丽公主冷哼一声,她那双如水的眸子,清澈明亮,却突然闪过一丝杀意。她似笑非笑地说:“我们高氏家族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如今乾坤印就在眼前,破解慕容德陵墓的千年谜团也指日可待。如果今晚我得不到想要的答案,我发誓我决不再心慈手软。我再问最后一遍,那神秘老者是谁?我数到三,你若还不肯说的话,你的宝贝孙子和关门爱徒……你选吧,他们只能活一个……一……二……三……” 丁锁头微微睁开眼睛,在我和丁猛之间来回扫视,他的目光是那样慈祥,我知道此刻师父心里一定非常纠结。我鄙夷地看了高丽公主一眼,没好气地说:“原来你姓高,看来我猜得没错,你的祖先果然是高丽人,当年高丽人曾被鲜卑慕容部征服,我想你的家族……那段历史背后肯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些故事也一定相当精彩。” “现在可不是打听别人家隐私的时候,我警告你,待会儿我真的会开枪。”高丽公主恶狠狠地说,“丁老头,你非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还不肯说吗?” “师父,你别理她,在她眼里,我可是一颗非常有利用价值的棋子,她舍不得杀我……” 话音未落,高丽公主果断扣动微型转轮手枪的扳机,一枪打在我的左腿上,我惨叫一声,跌倒在地,鲜血流出来,裤子上殷红了一大片。 丁猛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挣扎着吼道:“高静恩!有种冲我来,不要伤及无辜!我不会放过你的……” “嗬!”高丽公主讶异道,“我还真是小瞧了你们中国警察的办案能力,居然连我的名字都查到了,不简单呐!哼,丁警官,你不用这么心急,很快就轮到你了。” 高静恩慢慢抬起枪口,对准我的脑门,说我此刻不害怕那是骗鬼,我的心怦怦直跳,粗重地喘息起来。丁锁头刚要阻止,她就又扣动了扳机,我登时惊出一身冷汗,同时耳朵接收到一个空洞的声音,打的是空枪!妈的,这婊砸在玩我! 我看到丁锁头和丁猛脸色煞白,他们见枪没打响,这才松了一口气。我知道此刻丁猛是真的很担心我的安危,也许他对我产生好感,多半是因为我是他爷爷的爱徒,这与之前他那副非要将我绳之以法的凶恶态度简直判若两人。 不管怎么说,虽然面临险境,但是却交了一个好朋友,我心里陡然生出一股莫名的勇气,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短暂的恐惧过后,我又变得无所畏惧了。 高静恩熟练地打开弹巢,瞄了一眼里面的子弹,转了一圈后又合上,并扳下击锤。她干笑两声,说:“不知道这一次你的运气还会不会那么好。” 我在心里咒骂道,你个臭逼,拿我玩俄罗斯转盘还玩上瘾了,我日你八辈祖宗! “且慢!”丁锁头眉头紧蹙,不怒自威,“高小姐,老夫与你素未谋面,无冤无仇,为何要步步紧逼?就算老夫告诉你那神秘老者是谁,到时候恐怕你会自取其辱。” “哦?听你这么一说,想必那神秘老者绝非等闲之辈,我更要会会他了。”高静恩说,“事到如今,我还有退路吗?你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丁锁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语重心长地说:“狡童,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一些秘密也该说与你听。你爷爷不想让你卷进来,所以直到去世还守口如瓶。我本打算也……看来今天只有对不住童仁大哥了,其实……其实你认识那神秘老者。” 我惶惑地看着师父,我怎么不记得有那样一位世外高人?又搜肠刮肚想了一会儿,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同时嘴里发出咝的一声,莫非那老者是…… 师父盯着我的眼睛,仿佛能洞悉我的内心,他冲我颔首微笑。 高静恩干脆用枪口顶住我的脑门,恶狠狠地问道:“说……那神秘老者到底是谁?!” “他就是……” 门外响起一阵狗吠,好像是神犬包子在叫,我把后面的话又吞到肚子里。高静恩疑惑地看向门口,嘀咕道:“那条死狗不是被关在车里了吗?怎么又跑到丁锁头家里来了。” “高施主,你真的想见我吗?”门外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我们谁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那个声音听上去十分苍老,但却气韵雄浑,沉稳洪亮,仿佛天神降临凡间。从那人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透着一股强大的威压。高静恩下意识地退了一步,面色慌乱,颤声道:“你……你是谁?!” 那人爽朗大笑道:“贫道云门真人!” 话音刚落,突然平地卷起一股怪风吹开房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位鹤发童颜,身躯高大的老道士。我定睛一看,果然是云门老道!我顿时激动不已,我想站却站不起来,只能爬向门口,可是刚爬了几步,那把讨厌的手枪又顶住了我的后脑勺。 “师父,请受徒儿一拜,师父救我……”我朝云门老道砰砰磕了两个响头。 云门老道一捋雪白的长髯,一甩拂尘,点点头说:“孺子可教。如果你早一点明悟,就不会吃这等苦头了。” 我歉然道:“徒儿有眼不识泰山,自那晚一别,徒儿去了宾馆,遭人陷害,成了通缉犯,方知师父料事如神,真乃神仙也。从今以后,徒儿愿追随师父,鞍前马后,万死不辞!” 丁锁头拱手作揖道:“道长神龙见首不见尾,真是一派仙风道骨啊!三十年没见了,道长还是如此神迈清爽,气度非凡呐!今日又得见尊容,幸会!幸会!” 云门真人又一甩拂尘,还礼道:“贫道稽首了。丁师傅收童狡为徒,秘传他开锁神技,说来也算是在为贫道还那欠下的人情债。贫道当年出于私心不辞而别,还拿走了半本风水残卷,丁、童两家因那句可怕的咒语而绝了香火,贫道实在是有愧于心。今天是该做个了结的时候了。” 原来如此,我爷爷就是因为咒语的事而一直对云门老道怀恨在心,所以到死都不愿见他。想必我那串戴在手腕上的五帝古钱,也是由这位世外高人给开光的。 既然你云门老道欠着我们老童家的人情债,那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我若是不借着这个大好的机会狠狠敲诈你一次,我就对不起童狡这个名字。日后你这一身的本领要一点不落的全部传授于我才行。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心里偷着乐。 高静恩的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云门真人,冷然道:“道长进来的时候,我们居然没听到半点脚步声,想必这世上真有像道长这般踏雪无痕,飞檐走壁的绝世高人。小女子实在佩服!不过小女子现在碍于手脚,不便还礼,还望道长不要见怪。” 云门真人看了一眼高静恩手中的枪,当然明白她所说的“碍于手脚”是什么意思。云门真人跨过门槛进了屋,温文尔雅道:“高施主,修道之人本不该过问凡尘俗事,可是这位小兄弟的曾祖和祖父对贫道有恩,高施主若滥杀无辜,贫道岂能袖手旁观。贫道劝高施主弃恶向善,切勿一意孤行,正所谓善莫大焉,心善便能成就无量天尊的功德。” 第六十四章 秉烛夜谈 高静恩不屑地一笑,说:“道长,我冒着要在中国坐牢的风险来做这些事情,不是就为了听你在这儿讲这些狗屁不通的大道理。我知道该怎样活出自己的价值,不用你来提醒我该怎么做。听着,老家伙,如果你不想看到我用枪打爆他的头,你最好马上去办好两件事。第一,快点打开乾坤印,第二,快把你当年偷走的那半本风水残卷交出来。” “好,高施主,贫道答应你。不过,贫道要单独跟童狡呆一会儿,这孩子跟他爷爷一样是个犟种,你想让他为你效力,还非得让我这个老家伙来开导他一番不可。” “这……” “屋里有这么多人质,你还怕我俩跑了不成?如果你信不过贫道,那就请自便。贫道还有事,恕不奉陪。”说着,云门老道转身就要走。 “好!我答应你的条件,如果你们敢耍花招的话,别怪我大开杀戒。” 云门老道把我扶进里屋,我看见里屋炕上放着一盏煤油灯。云门老道让我坐在床边,并挽起裤腿,他从袍袖中取出一把锋利的短刀,一看就知道是个古董。他抽出刀在火上烤烤,又解下酒葫芦喝了一口酒,喷在我伤口处。 我强忍剧痛,咬紧牙关,他用刀抠出弹头,撒上一些他带来的神秘药粉,结果很快就不疼了,还真挺管用。他替我包扎好后,就盘膝坐在炕上与我商量正事。 “师父,您干嘛要向那个臭婊砸服软,我还就不信她真的敢杀我!” “贫道还没答应收你为徒,你不要随便叫我师父!”云门老道说,“贫道今天来也是受人所托,事到如今,多少年积攒下来的恩恩怨怨也该找个机会了结了。狡童啊,能打开乾坤印的那个有缘人其实就是你,今天躲是躲不过去了。贫道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打开宝印。不过,在你开印之前,贫道要把一位故交想讲给你的那些故事转述给你,但愿你听了那些故事会茅塞顿开,开印时也好做到心中有数。” “你那位故交我认识吗?他干嘛要给我讲故事,既然想讲故事,为什么不当面讲给我听。” 云门老道呵呵笑着说:“天机不可泄露,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 “唉……真搞不懂你们这些老家伙,怎么个个都喜欢卖关子。” 云门老道娓娓道来,给我讲了一些远古时期的历史故事,其实那些故事我也大体了解,这次就当重温一遍吧。 早在远古时期,q州一带便生活着一支能征惯战的部族——东夷部落。东夷人最先发明了弓箭,以神鸟凤凰为图腾,兼有太阳崇拜,他们不但擅长捕鱼狩猎,而且箭术高超(夷者,一人负弓也。东夷即指东方的神箭手,没有任何种族歧视的意思),还善于制造各种精巧的机关、兵器、古玩和奇珍异宝。 东夷人将风姓(风者,凤也)伏羲氏太昊尊奉为始祖,中华人文始祖伏羲(配女娲)位列三皇之首,创先天八卦,从此宇宙间便诞生了一种可以穷极乾坤、包罗万象的智慧。东夷人凭借负海之饶以及沉迷于搞各种发明创造,部落的实力日趋强盛,其文明发达程度曾一度超越以华夏正统自居的炎黄集团。 姬姓轩辕氏黄帝经阪泉之战击败姜姓神农氏末代炎帝(炎帝并不单指一个人,它既是部落首领的名字,又是整个部落的代称,神农氏先后出了许多个炎帝,每一代首领都可称为炎帝。其他部落亦同),两大部落结成联盟,逐渐融合在一起,于是造就了以龙为图腾的华夏集团的兴盛。之后华夏集团不断东进南下,不可避免地与强大的东夷集团兵戎相见,征战不休,由此拉开了两大集团之间两千多年的嗜血战争的序幕……这同时也是一场龙凤之战…… 以新霸主黄帝为首的华夏集团和以九黎部族大酋长蚩尤(九黎又名九夷,源出东夷,分为九个部落,每个部落有九个氏族,蚩尤的八十一个兄弟分别掌管一个氏族,他们个个威武雄壮,勇猛无敌。传说蚩尤是世界上第一个用青铜制造出五种金属兵器的人,根据《史记?封禅书》记载,东夷人活动的核心地带——古齐国疆域内盛行祭祀“八主之神”,其中第三位便是兵主战神蚩尤,齐国人尚武,尤其崇拜战神蚩尤,就广建庙祠以示纪念)为首的东夷集团在涿鹿展开大战,一决雌雄,经过一番激烈厮杀,最后蚩尤战败,被杀于青丘。为了防止九黎部族东山再起,黄帝下令将蚩尤的尸身和首级分葬两处,又把蚩尤生前戴过的沾满鲜血的枷锁抛入荒山之中,那副枷锁就变成了一片血红的红叶林。 一部分九黎部族的子民被迫臣服于华夏集团,他们得到了一个蔑视性称号“黎民”,从此这个称号便用来专指生活在社会底层,时刻忍受奴役剥削的广大老百姓。这部分子民渐渐融入华夏,而剩下的那部分子民则联合东夷集团的其他部落继续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 涿鹿之战后,华夏集团吞并了东夷集团的大部分疆土和人民,黄帝乘势定鼎中原,居天下之中,睥睨四夷,因而被推举为整个大华夏部落联盟的首领。但是仍有许多部落朝秦暮楚,经常反叛,姬轩辕深知自己初登宝座,地位不稳,也许自己的威望还比不上已经死去的蚩尤。所以,当四方的诸侯方伯来朝进贡时,姬轩辕就命画师提前在军旗上画上战神蚩尤,并当众宣布要大力推行蚩尤的严刑峻法,各部落的首领见到画像中的蚩尤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面目狰狞而又威风凛凛,有些心怀二心的部落首领便吓破了胆,跪在地上叩头如捣蒜,表示会永远服从中央的调遣。坊间更是流传着另一种说法——姬轩辕从俘虏的东夷人里挑选了一批能工巧匠,为他精心铸造了一个与蚩尤的相貌简直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姬轩辕在接见各部落首领的时候,就戴上这个面具,一方面可以营造神秘气氛,以便更好地伪装自己,另一方面也是想好好震慑一下他们。 姬轩辕将长子少昊(玄嚣,西方白帝,金天氏)分封到新征服的东夷部落的土地上当酋长。爽鸠氏(爽鸠是一种类似老鹰的猛禽,爽鸠国也是以鸟为图腾)是少昊的股肱之臣,执掌刑狱(司寇),居住在古q州境内的营丘(在今山东昌乐东南,西周初年,姜太公吕望奉周王之命征讨东夷,略地千里,被封于齐,最初定都在昌乐营丘,传五世六侯,前后历时一百八十多年。至第五代齐侯哀公吕不辰时,纪国国君纪侯向周王进谗言,于是哀公被烹杀,遂又扶立哀公之弟吕静,是为胡公。胡公继位后,唯恐难以服众,便将都城迁至山东博兴县柳桥镇的薄姑,而后薄姑又被作为营丘。哀公少弟吕山怨恨胡公,纠集余党袭杀胡公,取而代之,这就是历史上的姜齐献公。献公将胡公的儿子们尽数驱逐出境,然后还都旧土,不久之后又迁都临淄,至此临淄才被正式冠以“营丘”之名,延续至今)。少昊及其后裔经过数代人的努力,逐渐取代东夷土著豪强,成为新的统治者。但是在民族融合的滚滚大潮里,黄帝家族的这一支血脉也被东夷族渐渐同化,炎帝姜姓部落的某些氏族也随之向东迁徙,在富饶舒适的自然环境中过上了安逸的定居生活。他们互相碰撞、互相通婚、互相交融,共同继承并传播辉煌灿烂的东夷文化,东夷中有华夏,华夏中有东夷,最后他们已经变得跟东夷人没什么区别了。以炎黄夷三族为主体的部落联盟在很多年以后有了一个更响亮的名字“中华民族”。由此,古q州(其核心地带即今q市)作为东夷文化的发源地,这片神秘的土地上正上演着更多更加离奇的故事。 到了尧帝时期,唐尧通过禅让的方式将首领的位子传给东夷人虞舜。虞舜忠勇孝悌,躬耕陇亩,勤政爱民,进一步推动了东夷族与华夏族的大融合。舜帝到了晚年,通过多方考察,最终决定将首领的位子传给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并铸九鼎,绘制禹贡九州图,暗合河图之象、八卦之理、九宫之数,建极中央,统御八方,大华夏集团开始由部落联盟向国家雏形过渡。按照一般的说法,好像冀州应为九州之首,实则谬矣! q州雄踞东方,居震宫,为少阳,五行属木,木色为青,青龙啸天,春雷滚滚。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春主万物生发,循环罔替,乃是一切苍生众灵的总源头。由此看来,q州实为九州之首,其威震中华的“天下第一州”的名号也算实至名归。 姒姓夏后氏大禹在年老退位之际,想传位于刑祖狱神皋陶(嬴姓,东夷族首领少昊后裔,秦、赵二国的祖先),可是皋陶积劳成疾,没过几个月便驾鹤西去,大禹又准备传位于协助自己治水的大功臣益(皋陶之子,此益与东夷部族首领伯益是否为同一人,由于各种史籍的记载有出入,史学界一直存在争议),竟遭到大禹之子夏后启的嫉恨、迫害、攻伐,夏后启很快篡位,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家天下的奴隶制世袭王朝——夏朝(也有的历史学者认为夏朝仍然是一个部落联盟性质的政权,殷商才是中华民族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益在中原受挫困窘,无处容身,只得星夜逃回本部族的领地,躲进q州箕山(此古地名历来众说纷纭,实乃“史学界口水仗”的资深受害者,亦难考证详实,官方史书所言未必全真,民间传说也未必就是空穴来风,笔者谨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之教诲,此处斗胆采用《y县图志》的说法,箕山即原郑母镇(现有行政区域均已划入谭坊镇)的香山)隐居,潜心创作《山海经》。 东夷人感到愤愤不平,许多部落陆续从大华夏集团中分裂出去,东夷与夏王朝又陷入无休止的拉锯战之中,哀鸿遍野,生灵涂炭。 再后来,益及其传人便在q州的核心区域(现q市)营建了一座固若金汤、气势恢宏的城池——“益都之城”,并很快发展成山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东夷各个氏族虔心朝拜的神圣殿堂。由此这座神秘的都城就顺理成章的担纲起东夷对抗夏王朝的大本营的重任……直至两千六百多年后的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期,高齐皇帝为了纪念益,便以益的名字在东阳城(因位于南阳河(弥河支流,《水经注》载为“阳水”)以北,北阳河以东而得名)设立一个新县,即今y县。 靖康之变时(1127年),金兵大举南下,将东阳城焚掠一空,州治县治移往南阳城(因位于南阳河以南而得名,站在县城周围的高山上俯瞰城池,其形如一头卧牛,故又名卧牛城),并先后置于金、元的统治之下,期间屡遭战火荼毒,依然屹立不倒,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明洪武初年,省会正式由y县迁至济南,此后历经明、清、民国,一直到建国以后的1986年撤县设市,南阳古城作为县治首选的地位从未被撼动。 话休絮繁,东夷部落继益之后又一位大英雄横空出世,他就是有穷氏首领后羿(此君与神话传说中射下九个太阳的大羿并非同一个人)。有穷国的士兵个个箭术一流,勇猛善战,国君后羿更是一名神箭手,勇冠三军。而此时正值夏后启的儿子姒太康在位,他沉湎酒色,荒废政事,生活极度腐化奢靡,闹得民怨沸腾,国家到了岌岌可危的境地。后羿趁着太康外出打猎数月不归的机会,率领东夷雄师一举攻破了夏都斟鄩(在今河南偃师二里头村),太康被迫流亡到阳夏(在今河南太康县),不久便郁郁而终,史称“太康失国”。 第六十五章 探秘 太康卒后,其弟仲康继位,但他只是一个傀儡,大权都掌握在后羿手里。后羿总揽朝政,独断专行,飞扬跋扈,压得仲康喘不过气来,没过几年仲康也抑郁而亡。仲康一死,其子姒相继承傀儡君位,后羿自忖经过几年的经营,他已在华夏集团中站稳脚跟,又觉得夏后相这厮碍事,干脆把他赶出了国都,自己登极为王,史称“后羿代夏”。 夏后相先是投奔斟灌氏(姒姓,宗室,夏王朝的一个方国,在今山东寿光境内)和斟寻氏(姒姓,宗室,夏王朝的一个方国,在今山东坊子境内)暂时找个栖身之所,然后准备借助同姓方国的力量,重整旗鼓,杀回旧都,光复河山。可惜此时英明神武的后羿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开始贪图享乐,笙歌燕舞,腐化堕落,就被他宠爱的奸相,同时也是他的义子寒浞(东夷寒国人,妘姓寒氏,出自火神祝融苗裔伯明氏,方国在今山东潍坊境内)给谋害了。 寒浞篡位后,当即下令将后羿的尸体剁成肉泥,掺入毒药做成肉饼分给有穷氏族人享用,吃了肉饼的都中毒而亡,不愿吃的也惨遭杀戮,有穷国的子民几乎被屠灭殆尽。后羿曾亲自为寒浞赐婚,寒浞娶了九黎蚩尤氏的后代姜蠡为妻,她身强体壮,武艺超群,也给丈夫生了两个神勇无敌的儿子,长子名浇,次子名戏。但寒浞是个大色鬼,他不仅弑主自立,还霸占了主人的宠妃纯狐(一说是纯狐与寒浞勾搭成奸,东窗事发,两人共同设计除掉了后羿。纯狐出身于东夷一个盛产美女,且以九尾狐为图腾的部落,这个部落有一个氏族叫涂山氏,涂山氏出了一位女汉子叫女娇,女娇便是人王大禹的妻子),不过寒浞本人并非如圣贤书上讲的那样残暴不仁,昏庸无道,相反他还算是一位比较有作为的君主。寒国在他的治理下开疆拓土,逐渐变得强盛起来,夏后相见一时复国无望,只好暂且迁都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阳西南),养精蓄锐,以图他日能东山再起…… 寒浞当然不能给姒相任何可以苟延残喘的机会,扫荡夏王室残渣余孽的号角已经吹响……寒国兵分三路出击,左军由寒浇统领攻打斟灌氏,尽管斟灌氏首领姒开甲率领军民拼死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国破身死,斟灌氏的疆土成了寒浇的封邑。右军由寒戏统领攻打斟寻氏,斟寻氏首领姒木丁也积极整军备战,双方在潍水(今潍河,山东省最长、流域面积最广的一条河流)展开激战,斟寻国的舰船被寒戏派出的“水鬼部队”凿沉,最后全军覆没,姒木丁壮烈殉国,斟寻氏的领地成了寒戏的封邑。自此寒国大军已成功剪除了夏王朝残存政权的左膀右臂,寒浞亲帅中军直捣帝丘,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攻破了夏王朝的陪都,擒杀姒相,大肆屠城,焚毁宗庙。夏王朝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草民黎庶不是被杀,就是被掳去做了奴隶,夏王朝国祚中断,暂时宣告灭亡。 姒相的妻子后缗(有仍氏首领之女,方国在今山东济宁东南)当时正身怀六甲,她忍辱偷生,趁乱从王宫的墙洞里钻了出去,逃回娘家有仍国,这才给夏王室保留下一点血脉。 十月怀胎期满,转眼间就到了即将要临盆的日子。对于一个称职的母亲来说,分娩无疑是痛苦的,却也是无比幸福的。命途多舛而又坚忍刚强的后缗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取名叫少康。 少康打小聪明伶俐,长大后更是出落得文武双全,领导才能出类拔萃,很快就得到了外祖父的赏识,遂任命他为有仍国的牧正(牧官之长,主管畜牧业)。可惜好景不长,寒浞知道少康躲在他外公家,就绞尽脑汁想着怎么除掉他,少康觉得呆在有仍国已经不安全了,索性不辞而别,连夜逃往有虞氏(姚姓,舜帝后裔)的部落。 有虞国(在今河南商丘虞城东)的首领虞思(舜帝之子商均的儿子)见少康一表人才,又知他是夏王的遗腹子,便愈加器重,不仅让他当了庖正(御厨之长,掌管饮食,在夏朝这是一个级别很高的官职,只有首领的心腹才能担任此职务。例如庖人伊尹表面上看只是个小厨子,但他后来辅佐商汤建立了商朝,终成千古贤相),将两个女儿许配与他,还赏赐给他一块十里方圆的肥沃土地——纶邑(在今河南商丘夏邑县),特恩允准其组建一支五百人的私家卫队。 凭借这点家底,少康韬光养晦,励精图治,一点点壮大了自己的实力。他四处颂扬先祖大禹的功德,感化了许多逃亡在外的夏后氏遗民,又争取到了以伯靡为首的一批夏朝旧臣的鼎力支持,回归者纷至沓来,国力大增。 少康见报仇复国的时机已到,便开始谋划进攻寒浞。他先派女艾(中国有史记载最早的女间谍、女将军,上古时期女人也是可以领兵打仗的,例如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就是一名运筹帷幄的大将军)潜入寒浞长子寒浇的封地,女艾将收集好的情报秘密送出城去,然后与城外的王师里应外合消灭了浇,夺了他的地盘。与此同时,少康又派长子季杼(史载最早发明用兽皮制作铠甲的人,同时也是夏朝鼎盛时期的一位君主)去攻打寒浞的另一个儿子寒戏,并且大获全胜,占领了其封地。 寒浞痛失爱子,等于没了左膀右臂,元气大伤,只得转攻为守。而少康则步步为营,慢慢蚕食寒国的领土,不出几年便兵临旧都斟鄩城下,夏军将城池围得铁桶一般,尽管东夷人血战守城,最后城池还是被攻破了。寒国灭亡,寒浞被处以极刑,至此少康终于不辱使命,恢复中断了四十多年的夏王朝的统治,史称“少康中兴”。 少康之后,季杼继承王位,继续对东夷用兵,征伐叛逆,基本上稳固了对东方各部族的统治。但是东夷中一个新的部族——商族部落逐渐兴起,这个部落以玄鸟为图腾(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拥有灿烂的青铜文化,崇敬鬼神,并且发明了中国最早的汉字之一甲骨文。商族人凭借高度发达的文明很快便在东夷各部族中脱颖而出,成为一股新兴的争霸势力,成为夏王朝潜在的威胁。 那时候黄河中下游泛滥成灾,商族人不得不经常迁徙,到第十八任君主南庚(子姓,商王沃甲之子,商王祖丁之弟,商王朝王位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带有明显的东夷特色)在位时将国都迁至奄。商奄之地起初在q州,到第十九任君主阳甲在位时迁往曲阜。直到第二十任君主盘庚继位后才把都城迁往殷(在今河南安阳小屯村)。这一时期,在古q州境内还有另一个强大的夏朝方国季荝氏(居昌乐营丘)。 夏朝末年,夏桀残暴不仁,宠幸东夷族有施氏(方国在今山东滕州境内)首领之女妹喜(喜姓),只顾享乐。商汤在伊尹辅佐下建都于亳(在今河南商丘),励精图治,以图夏政,经鸣条之战大胜灭夏。由此,商族人入主中原,为绚丽多彩的华夏文明锦上添花,逐步走向鼎盛…… 商朝时,古q州一带活跃着一支强大的部族逄伯陵氏(先封在潍坊临朐,后居昌乐营丘,一说逄者,姜也,炎帝后裔。一说逄伯陵即逢伯陵,为神箭手后羿徒弟逢蒙的后代),后来逄伯陵氏被蒲姑氏取代,再后来蒲姑氏又被纪国(在今寿光纪台镇)取代。 入主中原后的商族人变得奢侈腐化,毫无斗志,经过中原文明几百年的同化,他们与远在东方的夷族同胞之间渐渐产生了隔阂。到了商末,殷纣王帝辛骄奢淫逸,酒池肉林,又有红颜祸水妲己献媚主上,祸乱朝纲,致使摇摇欲坠的商王朝连年对东夷大动干戈,民不聊生。西方的周族人趁机崛起,周文王、周武王在姜子牙辅佐下励精图治,经牧野之战大胜灭商,从而奠定周朝八百年空前绝后之基业。 新王朝的主人论功行赏,封土裂疆,出生于东海之滨(在今山东日照境内,《尚书?禹贡》记载:“海岱惟q州”,西起泰山,东至大海都是东夷的领地)的姜尚厥功甚伟,被封在美丽富饶的齐地,是为第一代齐侯(齐太公)。姜尚率军先后征服忠于殷商的强大的东夷土著莱夷和纪国,并“因其俗,简其礼”,顺时而动,因地制宜,最终平定东夷的大部分土地,建立起伟大的齐国。 又经过几百年的春秋争霸以及战国争雄之后,东夷族彻底融入华夏族,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他们并没有消失,我们仍能呼吸、感触到那个伟大部族的一丝血脉之气。他们的传奇历史令我们心驰神往、热血沸腾…… 在齐鲁大地上,像公输般一样继承了东夷人高超的手工技艺的能工巧匠可谓数不胜数。那些风餐露宿的先贤们在名山大川间跋涉,在街道巷陌中穿梭,为各种宗教、园林、陵墓、城防艺术默默贡献出智慧结晶,留下一件件旷世杰作,特别是北魏、北齐和隋唐时期的一批摩崖石窟造像堪称巧夺天工,万古长青。童氏家族曾是那些古老技艺最忠诚最坚定的守护者,而那不仅仅是故事,还包含着一段绵延不绝的不应被遗忘的历史与文明。 第六十六章 大结局 师父给我讲完这些故事后,我当即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这是要正式收我为徒,同时我也猜到了师父就是沙门郞公真正的传人,全本《望气心经》很可能就掌握在他手里。 跟着这样的师父修行,将来肯定能成为一代宗师。 只是我还没高兴太久,高静恩就拿着枪走了进来,她逼我们带她去盗世宗献武皇帝的陵墓,连夜出发,一刻也不得耽误。 我们就这样临时组成了一支不伦不类的探险队伍,连夜赶往古城东南方向五六公里远的劈山。劈山又名劈头山,站在驼山顶上,往劈山方向瞭望,一连九个山头长达2.5公里,组成一个仰面的佛头,惟妙惟肖。 师父说大燕国慕容皇帝很可能就葬在劈山南麓,山坡上也胡乱堆砌着许多人工开凿的巨石,据说就是当年凿山为陵的时候留下的。慕容皇帝笃信佛教,希望死后有佛祖保佑,那么那九个山头连成的巨大佛头肯定也是别有用意。 综合这些,慕容皇帝很有可能就葬在劈山。 来到劈山,师父站在山巅,用望气术瞭望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山腰处某块巨石上空缭绕着紫色云气。这正是帝王之气啊!从那儿挖下去很可能就会找到皇陵的地宫。 高静恩兴奋无比,她用枪押着丁猛的爷爷丁锁头当人质,然后让我们拿着工具去挖掘,希望能尽快找到入口。我和丁猛没得选,只好硬着头皮去干。 我们围着巨石转了一圈,在师父的指点下找到一处最有可能是入口的地方,开始往下挖。大约挖了三米多深的时候,出现了一块石碑。 等拂去石碑上的泥土,赫然出现四个篆体大字:掘墓者死! 我们一行人见了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劝高静恩就此罢手,可她执迷不悟,非要继续挖下去。我和丁猛只得继续往下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石碑挪开,下面赫然出现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里面还传出恐怖的声音。 我用手电筒一照,这黑洞有台阶一直延伸至下面,于是我们一起顺着台阶往下走。忐忑不安地走了十几分钟后,前面终于出现了两扇紧闭的石门,门上刻着两个手持青铜大钺的武士,一看就是陵墓守护者的形象。 门上还雕刻着许多诡异的图文符号,一边一个石头门环。我用手电筒从门缝往里面照了照,没看到顶门用的自来石,那这开启关闭石门肯定是另有机关。 我仔细巡视石门,最后把注意力放在了两个门环上。我抓住门环顺时针同时旋转,只听一阵隆隆声响划过,不一会儿石门就自动打开了。 从门内猛然喷出一股浓烟,呛得我们连连咳嗽,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毒烟,会不会落下什么病根。紧接着,我们鱼贯而入,我和丁猛走在最前头,云门道人走在中间,高静恩非常狡猾,押着丁锁头走在最后面。 如果发生什么意外,那肯定是我们在前面当炮灰,而她有很大的机会在后面捡现成的宝贝。最毒妇人心,真是一点没错! 我和丁猛刚进去,只听一阵像鬼叫一样的声音从墓室上方传来,然后就有无数支冷箭从墓室墙壁上的凿孔里射出来。我和丁猛几乎是本能地来了个贴地翻滚,极力躲避冷箭,但身上还是挂彩了。 丁猛左腿和背上各中了一箭,我就更惨了,皮鼓上中了一箭。还好有武功高强的恩师在场,只见他飞身跃起,身姿缥缈,不停甩动拂尘,打掉了许多冷箭,这才使得我们安全通过墓室的甬道。 然后很快又来到一道石门前,按照之前的方法打开石门,只见两边的耳室内放着许多陪葬的明器。继续往前走,又遇到一道石门,如法炮制打开石门,这就是墓室的后室了,里面摆放着两具青铜巨棺,棺材表面铸有许多诡异的图案。 这应该就是慕容皇帝与段皇后的棺材。 看到棺材的那一瞬间,高静恩双眼放光,激动万分,她好像都忘了手里还有个人质,直接弃了丁锁头,鬼迷心窍似的走向铜棺。 “高施主,切莫随便开棺,当心有诈!”云门道人提醒道。 “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我们家族也苦熬了一千五百多年,今天我就是死在这儿,也要把棺材打开……”高静恩眼里涌动着泪花说道。 丁猛啐了一口,道:“臭娘们,盗墓盗到我们华夏国土地上来了,今儿个定叫你有来无回!” 我拦住丁猛,劝说道:“猛子,千万别轻举妄动,我们要见机行事!” 高静恩走到铜棺面前,刚要抬脚迈上棺床,只听棺材里传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右边那具棺材突然漂浮起来,倏地飞出去,将高静恩撞飞,高静恩猝不及防,被撞飞的瞬间喷出一口鲜血,鲜血喷在棺材上,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紧接着,那具铜棺就压上来,一下子将高静恩压死了,可怜这个可悲的女人死不瞑目,临死都没看到棺材里的宝物。 丁锁头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罪孽罪孽……” 高静恩的鲜血喷在棺材上以后,那些诡异的图案仿佛被唤醒了,棺材上突然亮起一尊金佛,光芒万丈,十分刺眼。紧接着,铜棺的盖子毫无征兆地打开了,似乎是棺材内部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一下子将棺材盖给击飞出去。 铜棺盖子在空中翻滚着,最后一下子插进墓室上方的穹顶之中。然后,我们就看到棺材里躺着一具身高两米多,栩栩如生,穿着一身华丽龙袍的尸体。这正是世宗献武皇帝的遗骸。 棺材里珠光宝气,尸体周围堆满了各种陪葬品,都是绝世奇珍。我大气不敢出一下,心噗通噗通跳得厉害,正想走近一点看个清楚,这时,慕容皇帝突然坐了起来,还冲我们露出一个神秘微笑,登时吓得我们魂飞魄散,扭头就跑。 慕容皇帝倏地站起来,跳出棺材,像一具游魂那样朝我们扑了过来…… 丁猛负责垫后,他就感觉后背袭来一股冷风,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一双长着长长黑指甲的手就从后面掐住了他的脖子,一下子将他抛飞出去,落地后摔了个七荤八素。 慕容皇帝慢慢走到丁猛身边,正要再次袭击时,我猛然一个助跑,飞踹过去,正踹在慕容皇帝的后背上。我寻思着这一脚力量不小,怎么着也能把他给踹倒吧,可没想到,我的脚接触他后背的那一刹那,我就感觉自己的脚好像踹在了一块冰冷坚硬的石头上,一下子就给弹了回来。 我感觉自己的腿一阵发麻,好像遭到了电击一般,很快就失去知觉了。慕容皇帝撇了丁猛,转身走过来攻击我。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云门道人一甩拂尘缠住了慕容皇帝的手腕,轻轻一甩就把他送回到棺材里了。 他正要蹦起来,我师父默念几句口诀,用指头一直嵌在墓室穹顶中的那块棺盖,棺盖猛烈抖动了一会儿,飞下来重新扣在棺材上,把慕容皇帝死死压住了。 “诈尸了,此地不宜久留!不义之财也不能盗取,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现在速速撤出去,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 云门道人和丁锁头在前面奔跑,丁猛架着我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跟着,我们把打开的石门一一关闭,最后沿着台阶又走出黑洞,重新回到地面上。 然后,我师父又把那块刻着咒语的石碑重新盖上,我们一起用工具将土填回去。我们焚香叩头,祭拜天地,为了洗涤自己贪婪的内心,也为了祈祷祖国文物再也不要遭逢这样的劫难。 做完这一切,我们坦坦荡荡下了山,夕阳拉长了我们的影子。 天地间一片安宁,只有风儿掠过寂静的山谷,那些贪婪的欲望,那些贪婪的人,还有那些贪婪的魂魄,或许他们会随着风儿飘走,或许哪一天他们又会卷土重来。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拥有一颗守护文物的心,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