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钟馗》 序章 我是谁 201x年端午,位于秦岭中段的太乙山下,游人如织。 由于今年的端午节和周末连在一起,因此这一年的华夏人多享受到了一个难得的小长假。 钟魁一身休闲装扮,随着人群往山门前蠕动。 之所以说是蠕动,当然是因为游人实在太多,钟魁挤的一身臭汗。身为一位在京城小有名气的创业者,端午又恰逢他生日,他给自己放个假,却未料到太乙山这个名气相对小点的名胜地,也是如此的拥挤。 “游客朋友们,进了这个山门便是太乙山,咱们太乙山是道教圣地,今天正好是端午节,据说每逢农历五月五,五毒孽生,危害百姓,而钟馗是端午捉五毒的天师,我们太乙山是钟天师的家乡,待会去了钟馗庙,大伙一定要虔诚地拜一拜,不妨请些有关钟天师的辟邪圣物,另外钟天师是少有的全能神,要福得福要财得财,有求必应……” 前边一个团队的导游不压其烦地沿途介绍风景和文物,特别提到钟馗,大概是因为今天是端午吧。 子不语乱力怪神。 现代人往往表面上说这是迷信,骨子里却是将信将疑,君不见钟馗庙前的所谓辟邪圣物卖的挺火。 钟魁属于那种一毛不拔的游客。 轰隆隆,夏天的雷雨说来就来,刚才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就下起了倾盆大雨,不给山中近万游客有丝毫心里准备的时间。 一时间,游客大乱,纷纷寻找避雨的地方,沿途一些商贩看上去早有准备,纷纷拿出那一次性雨衣售卖,五十元一件,不买滚蛋。 下豪雨的时候,钟魁正好走到一家山中小客栈旁,寻思着今天在山门前排队耽搁了太多时间,好多景点还没来得及游玩,反正下不了山,不如干脆住下,明天接着游览。 这个决定很明智,因为后来蜂拥而来的游客将这小小客栈包圆了,以至于更多的游客找不到落脚处。 当晚的电视新闻重点报道了太乙山的旅游接待情况,对景区管理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管理方赶紧整改,以免国庆长假出现更大的问题。 山中客栈实在无聊,晚上的时候,钟魁见雨停了,便关了电视走出了小客栈,沿着山道闲逛。 夜色深沉,除了听到潺潺溪水和小动物的吼叫声,远方的群山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空气倒是很清新很舒服。 蓦然,前方出现一座建筑群,黑漆漆的。大概是白天的豪雨摧毁了山里局部的供电系统,待走近了,钟魁发现自己又来到了钟馗庙前,几个工人正打着手电抢修。 白天就发现这座庙另外收门票,且票价不菲,钟魁不喜这种票中票的创收手段,白天就没进去。见抢修工人没注意,钟魁趁着夜色溜进了庙里。 主殿供奉着钟天师金身塑像,在暗夜里显的异常巍峨高大,也是钟魁胆子大,换个胆小的,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殿里,面对钟天师那铁面虬鬓的奇特相貌,恐怕会以为遇到了鬼,偏偏钟天师是捉鬼的专业户。 空旷的大殿,回响着钟魁自己的脚步声,钟魁恰似闲庭信步,毫无胆怯之意,甚至还在心中细细评价神像制作工艺的水平,不料脚尖踢在高高的门槛上,在他惊呼之中,以头撞地…… 一个月后,官方将钟魁列入失踪名单,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进入旅游景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 黑暗中,钟魁悠悠地醒来。 头很痛,身体很是疲惫,就像是饮酒过量之后的感觉。钟魁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做不到,只听到外面雷声轰鸣,狂风急雨,身下躺着的地方很是潮湿,身体很冷。 每一次雷鸣之时,钟魁感觉那雷声就像在耳边响起,震的他耳鸣不已,就像有人在他耳边放炮。 然后,钟魁闻到了强烈的硝烟味。 钟魁心中觉得很是奇怪,又是剧烈的一阵头痛让他脑袋像要爆炸了一般,许多陌生的画面如老电影般纷至沓来,让他应接不暇,心力憔悴。 又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忽然他感觉有人在用脚踢自己,一个凶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小子,别装死了,赶紧起来,否则我白刀子扎进去,红刀子出来!” 紧接着有人将冰凉的雨水浇在钟魁脸上,钟魁打了个冷颤,忽然睁开了眼睛。一个壮硕的面孔凶悍的男子站在自己面前,手中把玩着一把匕首。 “你是谁?”钟魁茫然地问道,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坑道里,新鲜的泥土气息表明这个坑道是新挖的,一盏户外蓄电灯发出微弱的光,坑道的顶上盖着帐篷之类的,外面响着噼哩吧啦的落雨声。 “小子,装什么装,赶紧起来!”恶汉又踢了钟魁腹中一脚,几乎将钟魁的胃酸踢出来。 “我是谁?”钟魁心中震撼,脑海里多了海量的内容,那是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再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自己明明是一个21世纪的所谓成功人士,怎么成了一个20世纪90年代的12岁的少年人。 而且这个少年人也叫钟魁。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这个名字都会给自己给别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第一章 钟魁 另一个位面的时空。 1992年端午节的上午,还在上课的钟魁向老师请假匆匆离开学校。 这所初级中学是丁官镇唯一的中学,只设初一至初三三个年级,每个年级有三个班,再加复读的三个班,全校在校学生大约八九百人。 因为学生大多数家里住的很远,丁官镇初级中学实行住宿制。正常情况下,每周六下午和周日学生才可以回家打打牙祭。 十二岁的钟魁是初二年级一班的学生,他相貌清秀,穿着一身洗的发白老式绿军夏装,脚上那双白色的回力牌帆布鞋在这个偏僻贫穷的小镇倒是略显高级,只是因为穿的狠了,右边大脚趾有脱颖而出的趋势。 和这个时代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钟魁同样缺乏足够的营养,因而显得身形像根竹竿。正是因为从小体弱多病,养父给他取名一个“魁”字,希望他能健健康康,身体魁梧。 不过这个名字在太乙县这个被认为是神话人物钟天师的故乡,不免为带来一些麻烦。 走出校门,穿过镇上破败的街道,钟魁闷着头往西直奔,满心焦急。 由不得他不焦急,他刚刚得知自己的养母从山上摔了下来,昏迷不醒。他家住在太乙村,位于华夏南北分界线秦岭中段的的太乙山下,东距丁官镇有三十里路,群山环绕,交通极为不便,当时并不通班车,出行全靠两条腿,通讯基本靠吼。 这一年的夏天闷热多雨,刚走出丁官镇,头顶上便响起了轰轰雷鸣声,紧接着便下起了滂沱大雨。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钟魁无奈,只好躲在山道边突起的一块巨崖下躲雨。 不管此时的他内心如何焦急,雨一直下着不停,仿佛有人故意从天上往下倒个不停。这一下,便下到了傍晚,山道仍不见一个行人。 钟魁被豪雨拦在了半道上,骑虎难下。 钟魁的生父生母都是下放的知青,那个年代的爱情,往往意味着悲剧。恢复高考的第二年,钟魁的生父考上了大学,据说是华夏最著名的大学,而他的母亲因为怀孕在身,只得暂时留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山村,不料意外早产,生下钟魁后便撒手人寰。 恰巧同村的钟守权李青夫妇结婚多年无子,便认养了钟魁,两口子待钟魁没得说,那真叫是疼爱。 钟魁心智早熟,自记事起他就从村人的闲言碎语中知道自己只是养子,但他仍然无比的尊敬自己的养父母,而对那位他至今素未谋面的生父,他心中只有怨恨。 一边等着雨停,一边想着心事,钟魁远远地瞧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艰难地开了过来。 雨小了些,这辆在整个丁官镇都少见的桑塔纳轿车在钟魁眼前停了下来,副驾驶的窗户被摇了下来,一个长相猥琐的中年人一边骂着一边冲着钟魁问道: “小兄弟,知道到太乙村怎么走?” “知道。”钟魁愣了下,“一直往前走,不过前面有好几个岔路口,千万别走错了。” “还有岔路口啊?这鬼地方鬼天气!”猥琐中年人一边骂着,一边回头看了一眼后排座上的人,“小兄弟,你给带个路吧?” 此话正中钟魁下怀,钟魁冒雨上了车。 后排座上只坐了一个人,那人年纪大约四十来岁,一身笔挺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倒是挺文雅的,不过钟魁坐在他身边,只感到一丝阴冷的感觉。 “小兄弟,你是这边的人?”眼镜问道。 “我就是太乙村的!”钟魁大声说道,他还从未坐过小轿车,神情有些不自然,处处好奇,又不敢稍稍动弹,生怕弄坏什么,“大叔,你们是我们村哪家亲戚?” “噢!”眼镜笑了笑,“你只要带我们到了跟前,指给我们看就行。” 山路崎岖难行,坑坑洼洼,有时还会遇上不知从哪里飞来的大石头拦住去路,更不说有的地方宽度仅容这量桑塔纳勉强通过,如果对面哪怕是来辆驴车,就不知道是谁让谁了。 就是这样的山道,当年农业学大寨就不知耗费多少人力开凿,司机全神贯注,一声不吭,紧握方向盘,生怕一个不慎开进了深沟里。 钟魁此时才注意到那司机看上去颇为凶恶,右脸颊有一道明显的刀痕,不像是好人,另外两个称呼他为“老虎”。 眼镜和猥琐中年人有意无意地和钟魁搭话,很快,钟魁这个纯朴的山里孩子将自己的一切都坦白告诉了这两个人,就差告诉人家自己内裤的颜色了。 “听说你们村有座庙?”猥琐中年人突然问道。 “是啊,我们村对面山腰是有座钟馗庙,我以前常常去那里玩耍,可惜很早的时候就倒塌了。”钟魁道。 “什么时候倒塌的?”猥琐中年人追问。 “不知道,反正很久很久以前。不过……” “不过什么?” “听村里的老人讲,那座庙以前香火很旺,也很灵验,很早很早以前,有人晚上看到那庙里有位白头发神仙。不过,我爹说那是迷信!” 眼镜和猥琐中年人对视了一眼,笑道: “对,是迷信,世上哪有什么神仙!” 那猥琐中年人表情也变的轻松起来:“是啊,迷信要不得,现在讲究科学嘛。小兄弟,你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将来做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猥琐中年人一本正经说的话,虽然跟老师说的一样,但钟魁总感觉哪里不对。 等桑塔纳艰难抵达太乙村的东头,那条简易的山路也到了尽头,那凶恶司机仿佛长舒了一口气。 此时已经快晚上九点钟,那雨却越下越大,电闪雷鸣,仿佛要将一年的雨全部下完。钟魁这时发现车灯早就熄灭了。 间歇的闪电照耀下,前方是一个被群山包围的山村,村子倒是不小,差不多百来户人家,一条因刚下过雨而暴涨的河,从大山深处流淌而出,从村西绕到了东头,然后消失在苍翠大山中。 河对岸的山腰上散布着残亘断壁,看模样当年这座建筑物规模不小,这便是钟魁口中的钟馗庙了。 猥琐中年人看了看车外的电闪雷鸣,雨这时又忽然大了,笑道: “金先生,真是天助我等!” 被称为金先生的眼镜道:“锦毛鼠,也许我们会白忙活一场。” 原来那猥琐中年人外号叫锦毛鼠,只见他头发枯黄,招风耳,尖下巴,果然是形象贴切。 连同那被金先生称作老虎的司机,三人在车里换上雨衣雨靴,金先生正要下车,锦毛鼠突然回头拽住了他的袖子。 金先生冷冷地看了锦毛鼠一眼:“我说话算数。我六你四!” “明人不说暗话,做我们这行的,都会留一手。”锦毛鼠嘴上说道,却松了手。 “好说!”金先生皱了皱眉头。 老虎突然指着还愣在车上的钟魁道:“这小子咋办?送他上路吧!” “不要节外生枝。”金先生道,“留着我还有用。” 老虎拔出了一把匕首指着钟魁,那匕首在闪电下发着寒光,威胁道: “小子,老实点,你要是喊出声来,就结果了你。” 就是最纯朴的山里孩子,此时也明白自己是遇上了坏人。钟魁胆怯地点了点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他吓坏了。 老虎把钟魁拖下车,往那破庙走去,锦毛鼠和金先生二人各从后备箱里取两只手提箱,跟在后头。 这样的雷鸣暴雨之夜,太乙村这个极为偏僻的山村,没有一个村民发现三个不速之客的到来。 第二章 摸金 破庙里,阴森恐怖。 破败的残砖断瓦,到处都是,杂树丛生,只能从那地基的分布大致可以判断出它当初的规模颇大。 这座破庙,钟魁以前很少来过,事实上村里所有的孩子也极少来此玩耍,因为祖辈代代相传,说这里住着位白头发神仙,亵渎不得,又说这里曾镇压着许多妖魔鬼怪,挨的近了会被夺了阳气。 此时此景,又被坏人挟持着,钟魁胆颤心惊。 金先生和锦毛鼠二人站在估摸是主殿正中央位置,四处打量着,任凭大雨从雨衣的缝隙钻进里面。 金先生辨认了一下方位,还拿出一个罗盘就着手电光比划了好一会儿,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锦毛鼠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声,找了个避雨的地方,默默地打开一个手提箱,然后迅速地撑起了一个可供三人横卧的旅行帐篷,再将帐篷移到方才金先生指定的位置。 帐篷里点亮一盏煤油灯,帐篷厚实的布料不仅挡雨,更是可以很好地遮住灯光外泄。 金先生也打开一个手提箱,从里面取出工兵铲和铁锨之类的工具,扔给锦毛鼠一把,二人默默地在帐篷里向下挖掘。 先用铁锨撬出几块地砖,上面是松软的泥土,约摸半小时,二人的身子就没入了地下。 这便是传说中的盗墓贼了,只是这里不是庙吗?少年钟魁心中疑惑。 又过了一会儿,锦毛鼠从坑里在钻了出来,面带喜色。看守着钟魁的老虎连忙问道: “咋样?” “我手艺没说的,底下果然有暗室,我很轻松地找到,不过石门打不开,得用炸药。” 这时金先生也钻了出来,冷声说道:“抓点紧,趁着外面打雷,用炸药炸开下面的砖石。” 然后,12岁的钟魁便不知道了,因为他被老虎打晕,失去了意识。当他再次醒来时,他的意识已经被另一个位面的钟魁占据。 魂穿的钟魁,还处在不可思议之中,浑浑噩噩地被老虎押着往坑道下面爬行,因为地势的原因,坑道里还算干燥,没有成为泥水沟,向下爬了约十几米,忽然拐了个弯,前面赫然出现一个石阶,大约有七八级石阶,出现在面前的是个古朴的石门。 石门两边各端坐着一头石雕异兽,钟魁怀疑那是貔貅。 石门已经被炸开,露出黑洞洞的洞口,应该是墓室。 老虎推着钟魁往前,逼着钟魁往黑洞里钻,而金先生和锦毛鼠二人则站在一边看着,很显然他们是怕里面有机关,让钟魁这个活物充当试验小白鼠。 金先生先是往里面扔个类似照明弹的东西,里面面积不小,照明弹持续亮了大约三十秒,能清楚地看到里面正中央位置矗立着一块巨碑,四周有若干祭祀用的小高台,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亮光灭了,钟魁被老虎一脚踢了进去,他吃痛惨叫了一场摔了进去。 这一摔着实不轻,因为所谓墓室的地面铺着一层青砖,钟魁感觉自己刚刚拥有的瘦弱躯体快要散架了。 “还在喘气吗?”锦毛鼠在外面问道。 钟魁没有答话,他在拖延时间,此时里面黑漆漆的,只要自己不发出声响,外面的三个人不敢轻易进来。 墓室内阴气逼人,钟魁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小子,等我们进来,我会把你吊起来,从你身上一刀一刀地割肉喂狗。不想死的,赶紧吱一声。”老虎在外面凶狠地喝道。 “小兄弟,还是应一声吧,难道你不想回家见你爹娘?”金先生打起了亲情牌。 钟魁仍然没有答话,他在地上慢慢地往前爬,绝对的黑暗中,他什么也看不到,他宁愿摸到死人骨头,或者抱着死人睡觉,也不敢被外面那三个摸金校尉抓住。 金先生等三人在洞口外犹豫了下,向洞内连续扔进了六枚照明弹,这六枚照明弹一下子将墓室内照的通亮,钟魁向前爬行的身影被他们看个正着。 “哈哈,里面没有机关。”锦毛鼠笑了起来。 这三人飞快地进了墓室,从手提箱中取出一盏便携式蓄电灯,迅速点亮,整个墓室尽收眼底。 老虎捉住钟魁,狠狠地踢了一脚。钟魁痛苦地捂着腹部,像虾米一样在地上翻滚着。 这个空间极大,差不多三百个平方大小,四壁徒空,除了面前的巨碑的,空空如也。 “找找看,一定还有另一个秘道。”锦毛鼠说道,很是失望。 “先别急,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再说。” 金先生不为所动,他的声音很是阴森。 空间太大,蓄电灯不足以将空间照的通亮,金先生将手电筒对准了那高台上的白色巨碑。 那巨碑高达三米左右,看材质是整块的汉白玉,虽经岁月悠久,上面用黑色颜料写的碑文仍清晰可见,上面却是一首诗: 余本贞观人,亦曾少年狂。 太乙山中月,修行太忘情。 一朝走天涯,持锋斩妖魔。 铁面虬髯笑,山精变颜色。 荒山野冢醉,草鸣昏月眠。 口啖魑魅尽,目怒魍魉寒。 天宝风华尽,群妖竞猖狂。 广明长安乱,天下多离愁。 我辈应有恨,可叹岁月老。 若得衣钵传,从此逍遥游。 碑文上的文字苍劲古朴,虽经千年,依然让人感觉到作者的少年时狂妄,中年时的刚正、豪迈,还有暮年时深深的遗憾。 “贞观?天宝?这个跨度有点大,广明又是哪一年?”锦毛鼠道。 “就是黄巢攻破长安那时唐朝的年号,大约公元880年。”金先生道,“也就是说,这个碑主人自称活了大半个唐朝。” “不可能,谁能活两三百岁?”锦毛鼠摇头笑道。 金先生指了指还蜷缩在地上呻吟的钟魁道:“这是钟馗庙。从碑文上看,这里或许就是钟馗最后葬身之地。” “钟馗?那是传说中的神话人物,你还当真了?”锦毛鼠质疑道。 金先生道:“神话人物虽说在故事里无所不能,但他们之所以成为神话人物,是在现实当中有人物原形的,或者寄托着百姓的精神幻想。传说钟馗除魔斩妖,神通广大,这当然是夸大,我猜这个人物应当是位炼气士,是个行走江湖,除良安暴的角色,因为他的事迹太多,久而久之,便被神话了。” “炼气士是什么鬼东西?”锦毛鼠道。 这锦毛鼠虽然是个职业盗墓贼,长着一对火眼金睛,对古董文物的鉴定也极有本事,凡经手的古董,很少有看走眼的,但文化程度不高,他最拿手的本事便是倒斗,自称没有他打不开的墓室。 身边的金先生则不同,他有正当的身份,而且据说是某大学历史系的客座教授,曾发表过数篇引起较大反响的论文,还是数家大型文物保护单位的特约顾问。背地里,金先生则是一位文物贩子,做的是动脑子的大事情,隐藏的极深。 所以,一个是有名的盗墓贼,一个是有名的文物贩子,一个上不了台面,一个处于行业的最顶端。这次因为机缘巧合,金先生自称发现了一处宝藏,便勾搭上锦毛鼠,借用他的“专业技能”寻宝。 金先生看瞥了一眼锦毛鼠,很是不屑道: “炼气士也就是方士,跟那些炼制金丹,寻求长生的方士不同,我所说的炼气士,特指那些自我修炼,寻求长生的修士,修炼的是内丹,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是也。简单来讲,他们就是武侠小说中的武林高手,修炼内功。古代奇人异事太多,有许多珍贵的东西没有流传下来,还有许多未解之秘,若是真有人能够活上两百多岁,也是有可能的,就是现代也有许多人活一百多岁,华夏也有许多长寿村。可笑的是,我们现代人太相信所谓科学,将一切我们无法解释的东西,斥之为迷信。” 金先生这样说,锦毛鼠配合地表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任谁都能看出他根本就不信。 躺在地上的钟魁却信了,自己的灵魂都能穿越时空了,有人能活两百多岁算个屁啊? 第三章 秘室 “金先生,这里与你先前说的不一样啊,哪里有什么黄巢的宝藏。”锦毛鼠道。 “你再看看这碑文。”金先生微微一笑道。 锦毛鼠看了看碑文,略一思索,蓦然说道: “对了,这句‘广明长安乱’,说的是黄巢攻破长安的事情,这里距离长安并不太远,又深处山区,人迹罕至,确实是藏宝的好地方。” 金先生道:“钟馗并不是个神仙,至少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不过,他作为一位炼气士,个人武力绝对强悍,又喜欢除良安暴,换句话说,喜欢多管闲事,他一定很不喜欢黄巢军攻略南北所带来的混乱和横征暴敛,当然当时的官府也一样,所谓官逼民反。 黄巢军南北征战和攻入长安,涂炭大半个华夏,搜罗了巨量的金银财宝,一入长安,黄巢便迫不及待地称帝。然而,唐帝国僵而不死,四处调兵遣将欲反攻长安,黄巢及心腹预感到形势不妙,便将搜刮来的宝藏藏到了这里,待以后回攻长安时再来取。然后被钟馗发现,要知道据传说钟馗也是太乙山人,从这碑文来看,他确实是本地人,后来黄巢及心腹不久身死他乡,兵荒马乱之中这个秘密没有被别人发现。尔后钟馗也死了。” 金先生想了想,又道: “或者,这些宝藏其实是被钟馗从黄巢军中盗取来的,这个可能性也很大。” “你说的太牵强,这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除了这石碑。假如这里还有秘室的话,即便有宝藏,也不一定是黄巢的。”锦毛鼠的。 “但我们现在毕竟进来了,而且是根据我的线索来的,这说明什么?”金先生推了推金丝边眼镜。 “说明这并非空穴来风。”锦毛鼠突然兴奋道,“这里一定另有玄机。” 墙面是用一块块青砖砌成,大小几乎相同,三个人敲击着墙面,不放过每一块砖,结果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锦毛鼠和金先生同时将目光投向地面。 灯光并不足以照亮脚下,三人用手电筒仔细地寻找着地下,锦毛鼠不愧于职业盗墓的,他突然指着自己脚下道: “金先生,这里有古怪!” 脚下同样是青砖铺就,只不过锦毛鼠指着的地方,那块砖尺寸与四周并没有不同,金先生看了一眼锦毛鼠,那块砖他方才亲自敲过,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 锦毛鼠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老板我来!”老虎瞪了锦毛鼠一眼,主动请缨,找来铁锨,沿着砖缝狠狠地砸了进去,然后使劲一撬,连续撬起几块砖,一个环状的突起物出现众人的面前。 “你是怎么发现的?”金先生有些好奇地问。 锦毛鼠得瑟地反问道:“这是我吃饭的本事,我会告诉你吗?” 金先生没有接话,老虎找来一根半米长的钢筋,插入环扣,使劲一撬,再往上一提,一个可容两人并排行走的石阶赫然出现在面前,下面冷气逼人,仿佛是个冷库,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 金先生指了指钟魁,对老虎道: “你带上他,先下去,让他走在前面,不要轻举妄动,小心点,以免不测。” 老虎对老板的命令毫不犹豫,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掐着钟魁脖子往下走去。 钟魁慢慢地沿着台阶往下走,心中一团糟。 下去大约二十级石阶,走到了平地,手电筒照耀下,前面是一个长长的甬道,宽度可容两辆小汽车并行。 甬道的两侧,每隔着几步远就站立着石雕武士,每个武士神情严肃,身上都披着战甲,双手扶着刀柄,以刀拄地。 刀是真家伙,正是唐时军队的仪刀——双手横刀,虽经岁月悠悠,已经锈蚀不堪,但仍然磨灭不了那浓烈的杀气。 锦毛鼠在后面突然说道:“前面要么是金山银海,要么是刀山火海。” 长长的甬道其实就只有大约三十米长,但在钟魁看来,仿佛就是通往地狱的凶险之路,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去。 华夏之大,哪里去不得,偏偏来这太乙山旅游干嘛?穿越就穿吧,怎么一来就落在盗墓团伙手里。真是人要倒霉,喝凉水也塞牙缝。 钟魁的镇定,倒让老虎有些意外: “小子,老实点在前面探路,不要耍滑头,否则我保证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是、是,我一定老实听话。”钟魁无奈装孬。 甬道的尽头又出现了石门,而且是两扇石门,相互挨着,无论是材质还是造型都是一模一样,上面不书一字,两扇石门都是虚掩着,仿佛一推便开,实在太古怪。 锦毛鼠和金先生二人都变了脸色,眼前的情形,就如小说里写的奇门八卦那样,一处生门,一处死门。 “小兄弟,选择权交给你,你来选。”金先生拍了拍钟魁的后背。 “金先生,你这样做,太儿戏了吧?”锦毛鼠不满道。 金先生回过头来:“要不,你来选?” 锦毛鼠低下头,没有吱声。 钟魁心里暗骂,硬着头皮指了指左边的那扇门。 “那好,你先进去吧。”金先生笑眯眯地说道,就像邻家亲切的大叔。 “快点!”老虎将一支手电塞到钟魁手中,又踢了他一脚,自己却和金先生、锦毛鼠躲到了两边。 这好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一步天堂,一步地狱。钟魁战战兢兢地推开虚掩的石门,小心地踏了进去,屏气凝神,担心什么长矛巨剑的射过来。 还好,脚下是实地,也没有什么防盗的暗器。 身后,金先生等三人先后进来,锦毛鼠还小心用一把铁锨顶在石门口,他是担心有什么机关,将石门关闭,将自己堵在里面。 “小心驶得万年船。”锦毛鼠解释道。 金先生赞扬了一句:“下次,我们再一起合作。” “好说!”锦毛鼠笑了笑,有些得意。 这个秘室里,终于有了收获。 正中央的位置摆放着十口铁箱,上面落满了灰尘,箱子本来上了锁,因为年代太久远已经快锈断了,用铁锨的尖角轻轻一撬,那锁便断了。 掀开铁箱,只见里面整齐地码放着一块块金砖,光一口大铁箱里的黄金价值差不多要有五百万。 锦毛鼠的呼吸变的急促起来。他虽说是职业摸金校尉,但这一行其实是食物链的最底层,而且是靠运气,好不容易从死人手里得来的古物,不太好销赃,需要他人经手,最后所得也不是太多,只能维持比普通人体面些的生活而已。 就是金先生目光也不由得有些呆滞,他在这一行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这二十年来经手的文物不少,费尽心思,个人身价也不超过两千万,而这里的黄金价值至少有五千万。 “发了,这次真的要发了!”锦毛鼠夸张地大叫起来,飞快地从铁箱中抓起金砖往自己怀中塞,很快便将随身带的尼龙包装满。 蓦的,“叮”的一声清脆金属声响起,正当众人以为什么机关暗器之类,一阵隆隆的声音从脚下传来,众人发现脚下的地面正往下沉,犹如做电梯一样。 下降的速度不算太快,但也比大城市高级酒店的垂直电梯要快的多,钟魁默默祈祷不要摔成碎片。 第四章 别有洞天 咚,地面停止了下降。 剧烈地震荡,令众人站立不稳,摔的横七竖八。锦毛鼠很不幸,一头撞在墙壁上,立刻血流满面。 “真他马的倒霉。”锦毛鼠一边捂着脑袋,一边骂道。 四周一片黑暗,没有任何光线。老虎打开手电筒,照亮了眼前,发现有一张脸几乎在跟他跳贴面舞。 那是一张苍白如雪的脸,似人非人、似狐非狐,腥红的眼晴,嘴巴微张,却露出两颗长长的獠牙,可怕的是,那双眼睛似乎诡异地冲老虎眨了眨。 老虎年少时就是争强好胜的狠角色,进过几次少管所,成年后手上有好几条人命,残酷、冷血,胆子不可谓不大,但今天却被吓住了,他怪叫一声,慌不择路转身便逃。 黑暗中老虎丢下钟魁,不知疲倦地奔跑着,直到他渐渐冷静下来,发现了不对劲,因为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跑,他永远也不会遇到障碍物。 这实在太诡异了。 “老虎,站住不要动!”金先生的声音从没有像今天这般让老虎感到镇定。 “老板,怎么回事,你们也跟在我身后跑吗?”老虎道。 “跑什么跑?我们压根就没动,只有你像遇到鬼打墙一样绕着我们转圈。”锦毛鼠道。 “你们刚才没看到什么?”老虎满脑子疑惑,“我刚才看到一张鬼脸!” “我没看到!”金先生道。 “我也没看到!”锦毛鼠道。 老虎又问没敢异动的钟魁:“小子,你刚才还站在我左前方,难道你也没看见?” “没,我就看到你大叫一声一跑了。”钟魁道。 事实上,钟魁也看到了,只是他几乎被吓尿了而没有任何动作,因为那张类似狐面的鬼脸所处的位置正好被钟魁和老虎二人挡住,金先生和锦毛鼠都没有看到。 “怎么可能?”老虎再次用手电照射着前面,果然什么也没看到,心中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紧张而产生错觉了。 “金先生,这里有些邪门。”锦毛鼠道。 “大家小心点。”金先生皱着眉道。 手电筒照向前方,前面又出现一座石门。 老虎仍押着钟魁往石门走去,钟魁明显感觉老虎那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在微微颤抖,看来刚才吓的不轻。 老虎站在钟魁身后,一脚踢开石门,面前又是石阶,两侧墙壁上每隔几步镶嵌着一枚鹅卵般大的夜明珠,照亮了石阶。 老虎定了定神,强忍住要把夜明珠塞进口袋的冲动,押着钟魁沿着石阶而下,石阶是旋转而下的,走到尽头,或许是有人来了,触动了机关,一盏又一盏灯被自动点亮,然后是一片灯火辉煌。 这是座大厅,看上去曾经是宴会之所,家具都是汉白玉制作而成,除了主位,两侧各摆了十张席案,而坐具则是唐时胡床的样式,席案上的酒器、茶具、盏碟等也是唐时的用具。 主位是空无一人,而客席上整整坐着二十人。 金先生握着枪,老虎攥着匕首,锦毛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掏出了一把手枪。 那二十人或端坐,或横卧,或低头,或伏案,有人举着杯盏正在痛饮,有人正在品尝佳肴,有人手指对面,横眉怒对,仿佛正在跟对面宾客对骂。 这倒不是令人惊异的地方,关键是这二十人相貌不一,有人是人类的模样,看上去弱不禁风却让人有高山仰止的感觉,有人身高体量远高于常人,盘腿坐在胡床上也比身高1米8的老虎要高,有人长了两颗脑袋,有人多长了一支胳膊。 除此之外,有的只能说是面孔类似人类的生物,似豹,似牛,似熊。无一不是栩栩如生,就像活着一样。 这些人类或者类人类都已经死亡,仿佛在一瞬间时间都停止了,都还保持着生前夜宴时的场景。 “是他,就是他!我刚才看到就是这张脸!”老虎激动地指着其中一位叫道。 那是一张狐面鬼脸,脑袋下面与常人并无二致,只是这张脸实在太过恐怖,偏偏还保持活着的样子。 或许所谓的鬼,便是人类基因突变,而生出的鬼模样,本质上还是人类。因为与常人外貌不同,为世人所憎恶,因而转而与世人作对,为害一方,成为鬼、怪、精、灵,终被钟馗这位有大能耐的高手所制伏。久而久之,世上便多了钟馗捉鬼的传说。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锦毛鼠喃喃道,还引用了时下很有收视率的一部电视综艺节目的解说词。 锦毛鼠用手中的铁棒,轻轻碰了一下那具狐面人的尸体,尸体直直的倒下,摔成了无数块,那尸体身上原本看上十分华贵的衣服瞬间化作了灰尘。原来是石膏做成的。 真正的巧夺天工。 “金先生,快看,这里都是正宗的越窑青瓷!”锦毛鼠贪婪地手捧着那席案上摆放的宴会用的各种瓷器,这些是真家伙,不禁说道,“如果这里真是钟馗的墓室,如果能找到唐三彩就太好了,三年前苏富比曾经拍出一件价值5000万英镑的唐三彩黑马。” “与其说这是墓室,还不如说是一座地下宫殿。这里应该是挖空了山体连同地下,就这里的空间来说,就是一个大手笔。”金先生道,他绕过座席,站在左边座席后面的墙壁下。 大厅左侧绘着画,用各种色泽鲜艳的颜料作着壁画。 第一幅壁画,只有一个人物,看模样应该是一童子,盘腿而坐,双手相叠,手心向上。画风简洁,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个童子山中学艺的情景。 第二幅画,是童子长大,成为一位魁伟少年时与山中虎豹相斗的情景。 第三幅是少年变成青年,携剑下山,除良安暴,体验人间疾苦。 从第四幅至第二十三幅,则是讲主人公一生中所遇到的二十位强敌之间的战斗,这二十位强敌,不是一方豪强,就是一方恶霸,正好与眼间这大宴会厅宾客的数量一致,并且人物形象一致。 这二十位强敌都分别匍匐于主人公的脚下,甘愿为奴,为主人公建造此地宫。 最后一幅也就是就二十四幅则是主人公晚年的情景,主人公寿元将近,对世事已经毫无兴趣,而那二十位强敌也都相继死去,自觉无愧于天地生民,意兴阑珊,只可惜一身本领不得人相授,故留下一些线索只等有缘人来取。 因为最后一幅壁画上附着一首小诗: 太乙村中有真道,破而重立有缘人。 第五章 捉鬼图 “有缘人、有缘人!” 金先生喃喃自语,身子颤抖不已。 在冷眼旁观的钟魁看来,金先生的表现有些古怪,哪怕是方才面对那十箱黄金,他也只是稍显激动,而现在当锦毛鼠正在四处寻找着唐代的精品瓷器时,他却站在壁画下有些茫然。 似乎在金先生的眼里,还有比宝藏更重要的东西。 金先生打开随身带的手提箱,从最底层取出一个卷轴,平铺在席案上。 “这是什么?《钟馗捉鬼图》?”锦毛鼠好奇地凑近问道,“赝品吧?纸张明显是新的,我敢保证它不超过六十年时间。” “我说过这是真迹了吗?我手上的这份只能说是摹本的摹本,是民国时代一位叫钟太乙的画家临摹的,太乙是号,这个人肯定是太乙山本地人,只是名气不大。”金先生脸色不太好看,顿了顿道,“这幅捉鬼图的真迹有个传说,说的是唐玄宗有天梦到钟馗捉鬼,他醒来时就命当时的大画家吴道子做了这幅图,玄宗对钟馗有特别的好感,还经常赐大臣钟馗像,以驱邪避灾。” 锦毛鼠指着画上的题跋道:“这上面明明注明的是摹本。” “画圣吴道子擅画人物,而且多是佛教人物画,他的画作又大多是直接画在寺庙的墙壁上,因而纸制的画作存世极少。这幅应诏所作的钟馗捉鬼图的真迹也没有流传下来,但至少在北宋,皇宫里还藏有这幅真迹。历史明确记载,宋神宗赵顼曾让画工摹拓吴道子钟馗画迹雕板付印,赐给中书省枢密院的大臣们各一幅。而到了宋徽宗时代,徽宗赵佶主持编纂的《宣和画谱》记载,到宋代宣和年间宫廷收藏的吴道子真迹画作仅为93件,却没有关于这幅真迹的记载。” 金先生又道:“真迹没有流传下来,但摹本却有不少,我至少搜集到十七种摹本,不乏名家之作,唯有其中一种与众不同。我敢说我手上这一摹本的原版在唐末就出现了,当然这所谓原版本身也是摹本。” “何以见得?”见金先生说的郑重,锦毛鼠不由得问道。 “一般字画,有题有跋,写在前面叫‘题’,而‘跋’写在后面。从其它摹本来看,这幅捉鬼图,原作应当只有题名曰‘钟馗捉鬼图’,后面仅有画圣吴道子奉旨作画的签名。其它摹本都是后来的画家在题跋上添加评品、追述故事,某某临摹以及临摹时间等等。但我手上这份却多了首小诗。” 锦毛鼠一瞅眼前画作顶端中央原本留白处,果然多了一行小诗: 太乙村中有真道,破而重立有缘人。 这与地宫中最后一幅壁画上留的字,一模一样。旁边还附加了临摹者加了一句旁白:太乙钟氏祖传之作。 锦毛鼠道:“这位钟太乙是不是本地人,而且就是太乙村人?” “应该是了。我查了本地方志,这太乙村千年以来,就不曾改过名,村中大多数人都姓钟,他们也自称是钟馗的后裔。”金先生道。 钟魁在一旁听了,心里惊讶,这副身体的前主人残留的意识告诉他,这位钟太乙正是太乙村居民每年都要祭拜的祖宗之一。 锦毛鼠两只眼睛骨碌一转,挑明道:“金先生志不在所谓宝藏吧,你恐怕另有所图吧。” “我说过,凡是所谓宝藏,我六你四,这个承诺不变。至于其它的,全都归我。”金先生道,“我只需要你帮我找找,这里一定不是全部,应该还有秘室。” “除了宝藏,还会有什么?说来听听。”锦毛鼠道。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金先生摇头道,“‘太乙村中有真道’,直觉告诉我,钟馗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有缘人’来发掘。” 锦毛鼠早就心中痒痒,这么大的地宫,如果只有那十箱黄金,也太蹊跷了。他绕着大殿四处溜达,时不时的敲敲四壁和脚下,最后停留在那最后一幅壁画前。 第二十四幅壁画,主人公盘膝而作,膝上横着一把宝剑,右手按着剑柄,左手捏着兰花指状,小拇指却斜向下。 所指的方向,正是大殿中主人应当坐着的位置。 “老虎,把这玩意搬开。”锦毛鼠冲着老虎嚷嚷道。 老虎瞪了他一眼,还是依言行事,那石质的胡床不下三百斤,老虎是练家子,很有一身蛮力,虽然搬不起来,也足以将胡床推到一边。 胡床下并无异样,锦毛鼠趴在地上,一边敲着地面青石,一边将耳朵贴着地面。 “应该就是这里。”锦毛鼠信誓旦旦地说道,说完立刻自己动手,用铁锨掘石,老虎也加入进来。 锦毛鼠不愧为专业人士,很快又一个秘室入口的台阶出现在众人面前。 应该离真相不远了,金先生眼中闪着光芒。 锦毛鼠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声响了起来。 锦毛鼠中枪扑倒在地,一手痛苦地捂着胸口,一手不敢相信地说道: “你竟敢黑吃黑!” 金先生握着手枪,阴森地笑道: “对不起,这是我的规矩。你说的对,小心驶得万年船。做我们这一行的,就是要小心,所以我一向是独行侠,只有我主动找别人合作,而不是让别人找上我,而所有和我合作的人,都是这个下场,因为只有死人才能严守秘密。而我却能活在阳光下,享受醇酒、美人、钞票还有公开、正当的身份。” “我跟你说过……”锦毛鼠痛苦地扭动着身子,好半天才道,“我跟你说过,我也有……后手……” “哦?后手是什么?我的身份?在来到这个偏僻山村之前,你并不知道是我联系你,你更不知道我要带你去哪里寻宝。你所谓的后手,不过是告诉自己的亲人,你要做个大买卖而已,你的亲人最多知道你来到太乙县这个大致范围。我本以为做你这一行,早就有被黑吃黑的觉悟。”金先生讥笑道。 金先生的笑声在空旷的大殿里显得尤其阴森,可惜锦毛鼠听不到了,他抽搐了几下,便躺着不动了,身下流了一地的血,一股腥味弥漫开来。 老虎面无表情地押着钟魁下台阶,金先生跟在后面。 只留下锦毛鼠的尸首,还有他怀中的一包黄金。 第六章 引路人 台阶下,又是一条甬道。 甬道的尽头,豁然开朗,是一个比上面地宫稍小的空间。正中央是一个高台,上面有口巨棺,而下面四周赫然摆放着二十口棺材。 四周墙壁上燃着油灯,灯火昏暗。 “老板,这里的灯难道燃烧了千年?”老虎打量了一眼眼前的情景,心里也有些发毛。 “哪有这样的灯?那还要发电厂干嘛?原本这墓室是封闭状态,而这灯芯浸有白磷,一旦将墓室打开,氧气会进入墓室,白磷遇氧自燃。”金先生道,“看来这里从没有人来过,我们运气不错。” “老板,这里太古怪了。我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盯着我们看。”老虎道。 金先生知道自己这位跟随自己十多年的心腹马仔可不是胆小,这是对未知危险的敏锐直觉。金先生道: “小心为妙!做了这一票,你我都可以金盆洗手了。” 眼前的群棺,都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制成,古朴厚实,都用桐油浸过,在这密闭的环境下,历经千年而不腐。 光是这棺木在如今时代就价值连城。 奇妙的是,每一口巨棺盖都没有用钉子钉上,看上去只是盖上而已,仿佛里面躺着的某人随时会醒来。 “小子,你去把棺盖打开。”金先生喝令道。 人在枪口下,不得不低头。 钟魁走到最近的一口巨棺前,心说自己要是死了有这口金丝楠木巨棺躺,那该是多奢侈啊。 “快点,少耍花样。”老虎在身后不远处喝道。 到目前为止,从地面到秘室,再到上面的地宫,最后下到了这里,可以说是有惊无险,但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了危险。 棺盖极厚重,钟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推开,没有想像中的复活或者毒气什么的,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双头怪人,大概是上面地宫宴会厅的一个石膏雕像的真身。 这双头怪人,还保持刚死去时的模样,身体皮肤仍保持着湿润状态,如果用手去触摸死者的皮肤,一定会有一定的弹性,一如马王堆汉墓那具著名的女尸。 因为棺盖被打开,尸身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虽然速度很慢。钟魁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变化。 老虎和金先生也走上前来观看,见棺内除了尸体,别无它物,都很失望。 钟魁一个接一个打开棺盖,无一不是上面宴会厅里那些宾客的真身,看来他们死后都葬在这里,只是当他打开最后一个棺盖时,里面却是空空如也。 “这……”老虎瞠目结舌,因为少的正是那位狐面人。 这时,上面地宫上响起了脚步声。 咚、咚,声音不大,但极有节奏,在这密布棺椁的地下,却如巨鼓在人的心底深处敲响,令人毛骨悚然。 咚、咚,脚步声仍在继续,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金先生握着枪紧张地对着来时的台阶,老虎也收回匕首,从腋下取出一把手枪。 脚步声在台阶上方嘎然而止,一声叹息仿佛从地狱里传出来。 紧张着,脚步声继续响起,先是看到一双穿着古代样式的乌皮长靴,然后是一袭青色长袍,腰系玉带,然后钟魁便看到对方的脸。 那是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正是那位狐面怪人。他长着两颗獠牙的嘴巴,带着略向上的弧度,因而看上去像是带着浅浅的笑意,十分诡异。 呯、呯! 老虎沉不住气,首先开枪。 令人震惊的是,狐面人轻松地避开迎面袭来的子弹,就如钟魁前世在科幻电影里所看的那样,却更加轻松自如,仿佛袭来的不是子弹,而像是挥挥手驱散蚊子。 金先生也开枪了,与老虎二人互为犄角,边射边退,直到双双各射空了两个弹夹,那狐面人的脚步仍未停止。 拼了,老虎嗷嗷叫着拔出匕首,冲着那狐面人扑了过去。 狐面人只是轻轻地一抬手,老虎只觉得眼前一花,身体已然腾空而起,在半空中飞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撞在墙壁上,再看时,他已经七窍流血,胸口整个塌陷了下去,抽搐了两下,便没了气息。 “你是谁?”金先生面色雪白,恐惧地问道。 “我是引路人!”狐面人答道。 “引路人?你到底是人还是鬼?”金先生努力压住内心的恐惧,眼前的超自然现象已经超出他的想像。 “鬼?你心中住有魔鬼,所以你才是鬼!”狐面人道,“而我从不害良善之人,以前也曾活人无数,谁有资格认为我是鬼?嗯,我忘了时光已经过了八百年,还是一千年,时间太久了。” 金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位千年老妖,狠狠地抽了自己三个耳光,急忙说道: “前辈,是我该死,是我有眼无珠。” “既然你承认自己有眼无珠,那还等着干什么?”狐面人看着金先生,似笑非笑,或许他的表情一贯如此。 “什么?”金先生一时有些迷糊。 “你不是说有眼无珠嘛,还不快快自取双眼奉上,嗯,我很久没有尝尝眼珠的味道了。”狐面人道,还伸着舌头舔了舔腥红的嘴唇。 “这……”金先生听明白了,脸色更加苍白,急中生智道,“前辈,我冒犯了您,请您高抬贵手。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可以交换,我相信你在这里呆了上千年,一定另有所图,或许我可以帮您达成所愿!” “哦?”狐面人有些意动。 “有缘人,我就是有缘人,否则这千年来,为什么只有我才找到这里?你我联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样的权势、金钱得不到?”金先生道。 “好像有些道理。”狐面人点点头,慢慢地向金先生走过去。 金先生尽管心里害怕,但仍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狐面人站住了脚步,偏着头看了一眼缩在一边的钟魁,今夜钟魁已经经历过太多打破了他三观的东西,心中已经没有了害怕,害怕也没用。 “这个小家伙已经知道这里的秘密。”狐面人对金先生道。 “对,前辈教训的是,您的意思我明白,我现在就动手,结果了他性命。”金先生闻言兴奋起来,说着从腰中一抽,手中多了一把软剑,原来这把软剑就巧妙地暗藏在他的腰带中。 看到金先生步步相逼,钟魁没有坐以待毙,方才金先生和老虎全力以赴朝着狐面人射击没有注意到他时,他就已经找到了把剑。 这把剑就放在那最高台的那座棺椁之上,只有上了高台上,才能看到它。这把剑造型古朴,只有剑身,却没有剑鞘,剑锋历经千年仍然光亮如新,比寻常宝剑宽了八分,但份量实在是太沉,以至于钟魁不得不双手持剑。 “怎么,小子,你想反抗吗?”金先生阴森森地笑道,只可惜枪里没有子弹,否则根本就不用他费什么劲。 “我虽然卑微,但我内心比你高尚,你才更应该死。你穿的很体面,或许在外面还有很体面的身份,但在我看来,你不过是衣冠禽兽而已!我知道我没你力气大,也许你还是练家子,更是熟悉杀人技巧,但我绝不会束手就擒,就是死也要让你流点血!” 钟魁倔强地仰着脖子道。 第七章 有缘人 钟魁虽然瘦弱,但他有一颗成年的心。 生死相搏,讲究的是策略,他绝不会束手就擒,举着巨剑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弥补身材和力量上的差距。 金先生一时奈何不了他,抬头仰攻,猛劈猛刺,双剑交击二十余次,只听“叮”的一声,金先生手中软剑居然断成了两截。 手中巨剑实在太沉重了,钟魁使出吃奶的力气,挥舞了二十多下就感觉双臂酸软,见砍断了对手的软剑,心中一喜。得势不饶人,钟魁猛的一挥,锋芒向着金先生脑袋飞去。 然而,那金先生急中生智,顺势突然扑倒在地,一双有力的手抓住钟魁的双脚,一下子就将钟魁掀下台来。 钟魁手中的巨剑也磕飞了,然后脖子被金先生死死地掐住,他大骇之下双手拼命反击,锤着、挠着、抓着金先生的胸口、手臂、后背甚至头发。 钟魁人小力弱,被掐住了脖子,呼吸困难,脸庞渐渐发紫,意识也在渐渐变的迷糊起来。 难道我又要死了吗? 钟魁十分不甘。混乱中他手忽然从地上抓到了什么,手中吃痛的感觉让他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居然抓住了方才金先生那把软剑的断刃。 想也没想,钟魁猛的往金先生的肋下一捅,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剑刃刺破皮肉,深入骨胳间的触感。 金先生惨叫了一声,放开了掐着钟魁脖子的手,而钟魁却下意识地将手中的剑刃狠狠地搅了一搅,剑刃从金先生的左肋刺到了最深处,甚至插到了心脏,这一搅更是致命的。 鲜血喷涌而出,钟魁任由金先生从自己身上滚下,心有余悸地看着对方在地上抽搐着、挣扎着,最后血尽而死。 钟魁将那把巨剑重新握在自己手中,盯着狐面人看。 狐面上一直站在一边,面上似笑非笑。 前生今世,钟魁从没想过要杀人,能干掉金先生既是本能的反抗,也是运气极好,但面前的这位狐面人绝对是超自然的存在,给自己一把冲锋枪,恐怕也无能为力。 “怎么,你想杀我?”狐面人忽然问道。 “不,蝼蚁尚且偷生,我当然杀不了你,但我总该有反抗的权利的吧?”钟魁反问道。 “你不怕我?”狐面人问。 怕管个鸟用,钟魁没有答话,只是倔强地盯着对方看。狐面人笑了笑,这次是真的笑,嘴角的弧度显的更加诡异。 狐面人向前走了一步,钟魁向后退了一步。 狐面人再向前走了两步,钟魁向后退一步,就不再退了。 “我们也做个交易?”钟魁忽然道。 “哦?” “方才这位金先生说跟你在此隐居千年,又留下画迹,一定另有所图,你说说看,说不定我能帮上你。”钟魁道,“你是不是在等‘有缘人’?” “没错。”狐面人点头承认道。 “那什么是‘有缘人’?”钟魁问。 “你便是有缘人。”狐面人道,他盯着钟魁手中的巨剑。 钟魁受伤的手仍在流血,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血顺着剑柄流向剑身,然后奇异的消失不见。 “我?”钟魁愣了一下,将手中巨剑举起,作防守状。 “知道你手中这柄剑的来历吗?”狐面人道,又像是自言自语,“这是钟师生前佩剑,这柄剑曾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杀人无数,活人更是无数。千年了,这把剑终于要重见天日了!” 狐面人一边说着,一边流下两行热泪。 钟魁不明所以,有心想跑,但又不敢稍动,只见那狐面人又道: “小家伙,从今天起,你便是钟师的弟子,你将得到他传承。” “你说的是钟馗吗,不过等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钟魁道。 “你的生日是端午?”狐面人问。 “咦,你怎么知道?”钟魁奇道,他前生是端午节的生日,穿越来的身份也同样是端午节生日,而且今天就是端午节,冥冥中似乎有种神奇的力量操控着一切。 “你手中之剑,名曰‘赤血’,乃是钟师师门所传宝剑,此剑有灵性,只有身怀九阳血脉之人才可用此宝剑。端午五毒滋生,极阴之物,而身怀九阳血脉之人通常是端午之日出生,生来相克,极是难得,钟师生前就注意寻找传承弟子,奈何仙去之年仍然寻找不到,以致抱憾而终。”狐面人道。 听这口气,好像自己不用送命,钟魁松了一口气,神情仍然很是疑惑。 狐面人道:“看看你手上的血,用你的血涂抹剑身。” 钟魁这才注意到自己手上的伤口,方才高度紧张让他忘了痛感,他将手心往黑亮的剑身上一抹,那血水像是蒸发了一样立刻消失不见,而剑身似乎显的更加黑亮了。 一个仿佛从亘古传来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似有似无,让他感到一种亲切感。 第八章 传承 “跟我来!” 狐面人转身走向高台,然后不见任何动作,便站在那个巨棺之中,紧接便消失不见。 钟魁犹豫了一会,没有选择转身逃跑,也上了高台,这才发现巨棺其实是空的,棺底连通着又一座向下的台阶。 下了台阶,又是长长的甬道,这里的甬道曲折,并没有任何修饰,钟魁跟在狐面人身后往前忐忑不安地走去,只是这里面太过阴冷,让钟魁不禁抱紧了双臂。 “你怎么不选择逃跑?” 至少走了两个小时,狐面人忽然转身问道。 “因为我逃不了。”钟魁老实地答道。 “刚才怀抱黄金中枪倒地的那个人,还没死。”狐面人又道。 “他装死?”钟魁知道他说的是那位锦毛鼠,“要是被他跑了,暴露这里的秘密,咋办?” “不要紧,因为从今天起,这里将会消失不见。”狐面人停下了脚步。 轰隆隆、轰隆隆。 钟魁感觉脚下在颤抖着,仿佛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地震,紧接着他看到来时的甬道涌出浓浓的烟尘,夹杂着呛人的硝烟味。 “我在上面入口、厅堂、墓室和甬道里都埋了大量炸药,一切都消失了。”狐面人道。 似乎是知道钟魁心里所想,狐面人道:“我虽然在这地下活了千年,每百年醒来一次,也偶尔出去看看,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也知道所谓科技的力量。” “前辈,你当真活了千年?”钟魁仍难以置信。 “钟师晚年收我为徒,那时候我不过是八岁稚童,钟师仙逝后,我发誓为他寻找传承弟子。因为我习有龟息秘法,可以假死,一睡百年,但这也是有代价的,这次醒来,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醒来,然后便是尘归尘土归土。”狐面人道。 钟魁随着狐面人继续前行,穿过一条地下河,这里有个天然的溶洞群,其中一个最大的溶洞,洞内燃着几盏油灯,颇为亮堂,另有一个出口通向洞外。 洞内有基本的生活器具,甚至还有几份近期的报刊杂志,这里便是狐面人隐居之所。 “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们现在就开始吧。”狐面人盘膝坐下。 “什么?”钟魁还有些迷糊,即便今晚他没有遇着三个盗墓贼,他也不敢相信穿越时空这种事情会真实地发生。 “当然是传承,钟师的传承!”狐面人道,“我的寿元不多了,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我只能在这三个月时间内把钟师的龙象伏魔功传给你,你能学多少,就看造化了。” “前辈,为什么会是我?”钟魁再一次问道。 “我方才已经解释过了。”狐面人面露不悦之色,钟魁吓的不敢再纠结这个问题。 “前辈贵姓?” “我姓令狐,单名一个‘易’字。” “令狐前辈,隋唐时令狐这个复姓好像还是个贵姓。” “这与我无关。”令狐易道,“我出生时,面相怪异,被家族遗弃山林。用你们现在的说法,是基因突变,幸蒙恩师收养。恩师见我面如狐兽,故尔赐我姓氏,又因为生还不易,故而赐名为‘易’。” 见钟魁还想问下去,令狐易板着脸道:“此许琐事,何须再问?今我代师传易,还不跪下!” 钟魁不敢再问,规规矩矩地面朝令狐易跪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只听令狐易道: “你今日非是拜我,而是拜钟师,我不过是代师传艺而已,以后你我师兄师弟相称。” “是,师兄!”钟魁遵命道。 令狐易又道: “钟师一生所学极博,我也不过学其十之五六而已,成年之时,唐之将亡,我已经是当时十大高手之一。而我之所以龟息假死,一是为了报答恩师抚养传艺之思,二是因为恩师毕生之最根本功法龙象伏魔功,寄托恩师一生心血,他仙逝时仍念念不忘,无人继其衣钵。” “难道师兄也不能吗?”钟魁忙问。 “龙象伏魔功,博大精深,威力无双,奥妙无穷,它唯一缺陷则是必须身怀九阳血脉之人才能习得。否则我何必假死千年?”令狐易道。 “师兄忠义,令人钦佩。钟师能得师兄为徒,他若九泉之下有知,怕是也无所憾了。”钟魁由衷称赞道。 “从今天起,你便随师兄我修行。”令狐易道。 钟魁面露难色:“师弟是极愿意随师兄修行,只是我现在还在丁官镇中学读书,我如果不留在学校里,无法向我爹娘交待。” “你每天晚上回来一趟,我指点你两个时辰后,休息一下,天亮前你再返校。” “每天晚上?”钟魁大吃一惊,“这里估计是在深山里,离我们太乙村恐怕很远,而太乙村离丁官镇又有三十里,又是山路,我如何能够赶到?” “这样吧,我每天晚上去你丁官镇接你,等你龙象伏魔功略有小成后,再教你一套轻身功法,名曰‘乾坤步’,如果你天资不错的话,七天便有小成,几十里山路,也不过半个时辰而已。况且修行哪有那么简单,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们现代人太娇气了。记住,我只接你一个月,一个月后你必须每天准时抵达这里,否则……”令狐易道。 令狐易的语气颇为不善,没有说下去,但钟魁不敢再申辩,怕给这位师兄留下自己身娇肉贵的不好印象。 前世钟魁看过不少武侠小说,那些高来高去的所谓功法,在他看来太过离奇,是东方的神话故事,没想到今天他真的遇上了。 那位金先生猜测的没错,钟馗果然是位练气士,这类人物的本领传承来自太过久远的年代,连令狐易也说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只知道修行源远流长,在先秦便有很多门派,虽然屡遭统治者打击,但仍然流传了下来。 只不过,有许多功法在岁月长河中消失了,而今科技的发展更是让人类忽视了自身的秘密。 龙象伏魔功太过深奥,对现代人来说更是难上加难,一些晦涩的术语很难让人理解。 好在钟魁是成年人的灵魂,天资聪慧,加上令狐易的细心解释,钟魁很快搞清了这套功法的基本含义,还能举一反三,这倒令令狐易感到惊奇。 第九章 太乙村 一夜无眠。 估摸着已经是第二天清晨,钟魁牵挂着这具身体的亲人,便提出回家。令狐易叹了口气,便带着钟魁往出口走去。 钟魁默默地跟在师兄身后,心里知道师兄有些不高兴,但他也只能如此,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不要让师兄失望。 出口是在一座人迹罕至的山峰绝壁上,离山谷不下三百米。洞口仅容一个成年人半蹲着出入,外面正好有一棵生长在石缝中的老松挡着,因此不管是从下面,还是从其它角度根本就看不到这里居然有个洞。 天已大亮,经过昨天的暴雨洗礼,山色清新,旭日初升,景色怡人。 令狐易提着钟魁的腰带,身轻如燕,钟魁感觉如腾云驾雾般“飘”落到了绝壁之下。 这真是太神奇了。钟魁想到自己将来要是也有这样的本事,那就太爽了。 “师兄请回吧!从这里我认识回家的路,今天我晚上会再来!”钟魁恭敬地行了一礼。 当钟魁抬起头来,面前已经消失了令狐易的身影,往绝壁上看去,只瞥见一道身影一闪而逝在那株老松后面。 钟魁呆了呆,转身寻找着回去的路。这里虽然身处大山之中,钟魁以前也跟养父来采过药,只是山路难行,他花了一个小时才远远地看到太乙村。 路过村东头那几间大瓦房时,一个声音突然叫住了闷着头走路的钟魁,这几间大瓦房是村办。 钟魁抬头望去,见村支书正蹲在屋檐下抽着烟。村支书钟正恩五十多岁,并不显老,一站起身来,便让人看到他仍然很壮硕的板。 “三爷,您忙着呢?”钟魁礼貌地问道。 太乙村大多数姓钟,只有少数是杂姓,钟正恩是“正”字辈人物,钟魁养父是“守”字辈,矮一辈,换句话说,钟正恩是钟魁爷辈,因在家排行第三,所以钟魁这一辈的小孩都称他三爷。 老辈人物都是严格按照家谱取名,马虎不得,到了钟魁这一代,因为某些原因反而乱了规矩。 “屁,没看我闲的慌吗?”钟正恩爽朗地笑道,是个大嗓门。如今早就不是以前大集体一呼百应的时代,用后世的话说,那是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你这时间,咋回来了?学校放假了?”钟正恩又问道。 “我听大壮哥带的口信,说我娘从山上摔了下来,人事不醒,我这不是担心嘛,就请了假回来。”钟魁道。 “啥,大壮这小子这样带的口信?”钟正恩怒了。 “三爷,我娘到底咋了?”钟魁问道。 “没啥要紧的,只是一时摔懵了,在家躺两天就行了,咱乡下人没那么娇贵。”钟正恩挥了挥手,“行了,赶紧回去吧。” 钟魁心中大定,道了声谢,连忙往家赶。钟魁的家特别好认,门口有两棵老枣树,每当秋天的时候,枣树挂了红枣,特别好看。 养父钟守权是村会计,养母李青是普通农民,虽然养父每年能从村里得到点补助,但全家三口主要还是地里刨食。 太乙山下,八山一水一分田,包产到户每家也分不了多少地,且亩产有限,每年能每人做一身衣裳那就算是五谷丰登百畜兴旺了。 大多数人家都是过的紧巴巴的,要是遇上大病小灾的,那就只有借钱过日子。 钟魁的家跟大多数村民家一样,住的都是砖石结构的老房子,屋顶用的是瓦片,是个三合院,这还算是好的,差一点的人家还住着茅草屋呢。大多数人间,家中唯一的家器就是电灯了,还经常停电,就这样,有的人家还舍不得用电。 全村最好的房子,除了村办,就是村支书钟正南家,五间的大瓦房,人家的大闺女在县供销社上班,二闺女在县一中教书,嫁的都是好人家,唯一的儿子还在县里给县长开车,总之都是吃公家饭的,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寻常人家可以比的。 推开虚掩的院门,正屋里正堂中摆了张饭桌,正中间山墙上挂了张八仙图,左右是两个卧室,东边的归钟魁,西边的是钟守权夫妇的卧室。 听到钟魁的动静,里屋传来养母李青的声音: “是谁啊?” “娘,是我啊。”钟魁应道。 “是小魁啊,你咋回来了?学校放假了吗?”李青问道。 钟魁推门进去,见李青躺在床上,面色有些不好。 “娘,我听大壮哥说你从山上摔了下来,请假回来看你。你咋样了?”钟魁关切地问道。 “娘不要紧,就是摔懵了,全身疼,提不起劲来。”李青道,见钟魁神色大变,连忙又道,“没事,请老李叔看过,没缺胳膊断腿的,就是摔狠了,歇两天就好。倒是你这孩子,咋这么沉不住气,学习要紧!” “娘,我学习好着呢,上次期中考试,我又得了全班第三!”钟魁骄傲地说道。 “第三?第一才叫好呢。”李青嗔怪道,眉眼中的笑意却掩饰不住。 “下次吧,下次一定第一。”钟魁保证道。 “你这话说了多少次?”李青笑道,“从小到现在,甭管在哪个年级,你每次都考第三,你哪天考个第四啊。” 钟魁皱着眉头:“这不怪我,也许我跟老三有缘哩。” “我爹呢?”钟魁又问道。 “你爹今早刚才见雨停了,去山里采菌子好卖钱,我儿个头长的快,衣服又旧又小,又需要营养,咱比不上城里人家,可不能比身边人家差了哦。”李青道。 钟魁心头一颤,他知道养母之所以从山上摔下来,也是为了采菌子,因为靠地里那些收成,勉强温饱而已,花钱除了靠养猪养鸡,就只能靠山吃山,这全是为了自己。 这年头菌子卖不上价钱,新鲜的运不出去,怕坏了只能晒干,一大筐菌子晒干了只有一小兜。但也算是山里人家不多的创收手段。 母子正说话间,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养父钟守权走了进来,身上衣裳早就湿透了,见钟魁在,神情一愣,板着脸道: “好好的,不在学校上课跑回来干啥?该不会在学校犯啥错误了?” 钟魁早摸透了养父的性情,养父虽然平时不苟言笑,但这个不到四十的山里汉子将自己浓浓的父爱掩饰的太差。 “我听了娘从山下摔下来,这不担心嘛,所以请假了。”钟魁道。 “嗯。”钟守权点点头道,“你娘身体不要紧,中午在家吃饭,下午就回学校去,学习耽误不得。” 钟魁只得答应。 “爹,咱们村对面山腰上的庙是什么来历?”中午吃饭时,钟魁突然想起来问道。 “庙?那里好像是座钟馗庙,咱们村大多姓钟,祖先就是钟馗。不过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塌了,或许已经塌了几百年,虽然老辈们一直想重修,可一直没修起来,以前是政府不提倡,后来是因为没钱。”作为村里少有的文化人,钟守权认真地说道。 “哦,原来如此啊。”钟魁恍然。 “怎么忽然提起这个?”钟守权诧异道,“我跟你说,小南,那座庙挺玄乎,别没事瞎闯。” 钟魁更奇了,他知道养父平时是挺正派的人,根红苗正,还是村支部委员,能让他说出这种话,看来那座钟馗庙确实挺玄乎。 “我今天回来的路上,遇到几个陌生人,他们向我打听这事。”钟魁顺口说道。 “打听这事?”钟守权有些意外,但也没往心里去,不忘告诫道,“你出门在外上学,遇事多长个心眼,尽量不要跟生人打交道,现在世道跟以前不一样了。” “知道了,爹!”钟魁应道。 中午吃饭时,只有两盘菜,一份炒山笋,一份辣子炒熏肉。养母卧床休养,今天养父亲自做饭,说实话,他的手艺还不如钟魁,当然是现在的钟魁。 说实话,这两份菜,以钟魁这位穿越人士的味觉,山笋比肉好吃,新鲜甜脆,十分美味。然而,此时此地的穷人家觉得这笋子实在太普通了,而肉食却是难得。 这份熏肉家里存了很久,钟守权夫妇平时都舍不得吃,钟魁每次从学校回了,就会割一块改善一下伙食。 另外今天还杀了一只老母鸡炖了,因为今天是钟魁十二周岁的生日,尽管这只老母鸡还在下蛋。 “多吃点!”钟守权将两只大鸡腿推到钟魁面前。 “爹,你也多吃点。”钟魁感受到养父浓浓的父爱,他默默地吃着饭,还好养父母都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同。 一吃过饭,钟魁主动要涮锅洗碗,钟守权却催他赶紧回学校。 钟魁无奈,只得向养父母告别,出了家门,还提着一罐中午吃剩的鸡汤。 他在村里的人缘还不错,七大姑八大姨地打着招呼,见面就问吃了吗。 村里的几个老汉蹲在村办门口的抽烟闲聊。 “三哥,昨天这雨下的可真大,嚯,河对面那钟旭庙被抹掉了。”有老汉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大概是雨太了,山石松动,山体滑波什么的,反正没伤着人,又没祸害庄稼。”村支书钟正恩摆摆手道。 “三哥,那可是咱老祖宗的神庙,就看它这么毁了?”有人问道。 钟正恩白了那人一眼:“你出钱啊!” 那人缩着脑袋,指着身上的补丁,讪笑道:“行,当我没说!” 钟魁路过时,听了之后,心中大定。那锦毛鼠倒是个隐患,停在村外的那辆桑塔纳估计也是他开走的,不过此人是小角色,估计三五年内恐怕不敢再回来。 钟魁离开村子很远,见四下无人,便绕道折向村后的深山。 出了一身臭汗,终于来到那座绝壁之下,钟魁一时不知道如何上去。原本他与师兄约定晚上再来的,但养父催他返校,导致他提前来到此地。 不管了,钟魁索性坐到了一颗大青石上打坐修行。 第十章 练功 从传说中轩辕皇帝问道于广成子以来,人类就追求长生。 相对于那种用鼎炉烧制金石,以为药饵,配制成所谓金丹的外丹修炼方法,另一派内丹修炼方法,则认为人类自身为鼎炉,以身中之精气为药物,在自己身中烧炼,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等等,使精、气、神不散而成内丹,最后达到飞升成仙的目的。 有没有人成仙,没有人知道。但在修行过程中,有人寻到了一些法门,从而修得一身绝世本领,倒是太多了。 钟天师幼时得遇名师,又天资聪慧,因而习得一身本领。他一生所学极杂,而龙象伏魔功是其最精深的一门绝技,据令狐师兄所言,除了龙象伏魔功乃不传之秘,且修行条件极苛刻,否则钟师也不会至死也找不到一个合格的传人,钟师的其它绝技均传给了二十门徒,至于这些门徒后代如何,有没有将这些绝技传承下去,令狐师兄表示怀疑。 因为在唐时,钟师、令狐这样的修行高士就已经很少了,修士因为太过强大,又大多不愿屈服于强权,本身就遭官府所忌惮,传承受限,加上战争和天灾人祸,传承下来的百不足一,并且似是而非。 而进入火器时代后,人类社会日新月异,科技的力量更是让人类忽视了发掘自身体内的奥秘。 就钟魁来说,前世就根本没有听说过什么修行,那只有小说中才会出现,人们所了解的也就是武技和格斗而已,也不是什么太过高大上和神秘的东西。 而这一世,钟魁却不敢肯定,至少根据这具年轻身体的主人有限的见识,这个时空在近代有些不同,一些伟大人物注定出现了,而另一些大人物则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所以,一些古老的修行秘法能够流传下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是钟魁第一次真正的修行,他按照令狐师兄的教导,端坐在青石上打坐,双手相叠,手心向上,平端于小腹前,闭目瞑想,意念飞动,让所谓的精气在体内奇经八脉之间,按照固定的路线运行。 少年人还未发育,更未经人事,身体至纯至朴,体内精气充足,更何况他是九阳血脉之身。按照令狐师兄的说法,身具九阳血脉之人,如果不能及时修行化解,精气任其自然累积,得不到宣泄和引导,寿元一般不超过四十岁。 这把钟魁吓坏了。虽然明知道令狐师兄有些威胁的意思在里头,钟魁也不敢马虎。 饶是钟魁有颗成年人的心,修行也是枯燥的,这就像一个人在一个狭窄的没有颜色和声音的世界里永不停息地遛弯儿,十分乏味。 不知不觉中,钟魁已经修行了十二周天,这时他忽然觉得自己丹田位置好似多了些东西,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这让他觉得既惊奇又忐忑,当运行到了第二十四周天时,他的脑海中就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了一个画面。 一个气团在丹田里越积越多,渐渐形成了一个气旋,而血脉之中,分出一丝丝若有若无的东西,向着丹田聚积。 这绝不是任何现代化的人体医学解剖可以证明的现象。 任凭这气旋在丹田内旋转,感受着精气在体内经脉间运行,一种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舒适感觉,让他欲罢不能。 这或许就是修行的魅力之一吧。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钟魁已经记不清精气在体内经脉中运行了多久,丹田内的气旋愈加厚重,体内经脉间产生的气丝似乎已经到了极限,疲惫的感觉却出现了。 过犹不及。 钟魁睁开眼睛,太阳还挂在头顶之上,时间似乎停止了。 “感觉如何?”一个声音蓦然从身后响起。 钟魁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却吓着了他自己,他感觉自己似乎可以去当跳高运动员,轻松一跳就跳了接近两米高。 原来是令狐师兄。 “师兄难道你没听说过,人吓人,会吓死人的。”钟魁抱怨道。 他伸伸手,握着拳头,道:“师兄,我感觉我好像全身充满力量。” 这山谷里偏僻难行,长满了许多带刺的灌木和藤类植物,地面上阳光难以直射进来,十分阴暗,不经意间,钟魁发现前面三十米处密林里,有一条蛇卧在树根下吐着蛇信,那条蛇的肤色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正常人就是站在近前恐怕也难以发现。 钟魁甚至能听到脚下一只甲虫身上的盔甲触碰到石头的声音。 “师兄,我是不是练成功了?”钟魁很有成就感,就如他曾看过的网络小说中的无敌主角一样。 “你还早着呢!”令狐易斥道。只是他这天生这副长相,骂人脸上也带着笑意,让人摸不着头脑。 咕咕,钟魁肚子不争气发出某种声音,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 “师兄,我饿了,我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哦,对了,我带来的鸡汤呢,应该还热着。” 那罐保温桶已经空空如也,钟魁回头怒视着道:“师兄,你不地道。这是我爹亲自熬的鸡汤,你怎么也不经主人同意偷吃呢!” 令狐易脸色一红,怒道:“你以为我想吃啊,我是怕浪费了,你知道你修行多久了,这都三天三夜了!” 钟魁抬头瞧了瞧天,透过密林,见太阳挂在正当空,这光景怕是正午十二点左右。他记得自己离家时已经接近下午一点了,这不应该啊。 钟魁面色大变:“师兄,你开玩笑吧?” “我老人家从不开玩笑!”令狐易道。 “坏了,我还在上学呢。”钟魁恼道,他难以相像自己居然在这里一坐就是三天三夜,前世自己要是有这个毅力,燕大、水木恐怕不在话下,也不必使出吃奶力气上了个二流大学,见令狐易脸色不好,连忙改开道,“当然,修行也是很重要的。” “少废话,你先去洗洗吧,怪臭的。”令狐易夸张地掩着鼻子。钟魁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奇臭无比,裸露的胳膊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的污垢,像是从粪池里捞出来一般。 怪不得令狐易始终与自己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 令狐易一把捏住钟魁一只胳膊,如腾云驾雾般,沿着山壁直上,恰似闲庭信步,钟魁羡慕坏了。 进了秘窟,令狐易一把将钟魁扔进了池子里,这是一个温泉,出水量颇为可观。 温暖的泉水浸泡在身上,钟魁忍不住发出一声极惬意的呻吟声。暗道这里要是开发成一个休闲度假胜地,顺便卖点矿泉水,绝对大卖,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要是被师兄知道自己的想法,恐怕又是一顿痛骂。 好好的清理下身上的污垢,钟魁感觉四体舒爽,腹饥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赤条条地上了岸,回到居所,见师兄正在为自己烘烤衣物,一口锅正在熬着鸡汤,发出诱人的香味。 第十一章 真土豪 钟魁在一分钟之内揭了五次锅盖,奈何还没煮好。 锅内煮着两只老母鸡,如果是一只兔子或者野鸡什么的,就是煮上一只什么大型猫科动物,钟魁也不会感到奇怪,凭令狐师兄的身手,什么野味捸不着? “我敢说,这两只老母鸡是师兄‘顺便’在山下拿的。”钟魁极婉转地评价道。 “你干脆说是我偷的就是了。”令狐易头都没抬道。 “这可不是我说的哦。”钟魁笑道。 “你不想吃就算了,我一个人吃。”令狐易道。 “师兄,这就是你不对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钟魁道,“我天生好助人为乐,老母鸡含太多脂肪,对老人家身体不好,我勉为其难,替你消灭它们吧。” 令狐易将烘干的衣服扔给钟魁道:“穿上衣服吧,光着屁股很好看吗?” “嗨,都是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钟魁毫不在意。 “你怎么知道我是男人呢?”令狐易突然道。 “嗯,什么?你……”钟魁大惊,飞快地穿上衣服。令狐易虽然言行举止像是个男人,但这副狐相还真难说,那聊斋里头狐狸精都是雌性的。 待钟魁穿上衣服,这才想起师兄就是师兄,怎会成师姐呢,哦,被师兄调戏了。 “师兄,小弟错了,您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钟魁连忙赔罪。 令狐易将柴火熄了,吩咐钟魁取来碗筷。 钟魁找来两只碗,见碗古色古香,胎底洁白细腻,瓷釉莹润如脂,碗壁画着公鸡、母鸡,笔画流利、造型轻灵秀美、淡雅柔和,甚是漂亮,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碗底,见碗底还留有识款: 大明成化七年制。 “真是大发了!”钟魁相信这绝对是真家伙,可是用这真家伙来吃饭,首富也办不到啊。 令狐易见钟魁端着碗一动不动,道: “快吃啊,你都修行了三天三夜,第一次修行就能入定这么长时间,消耗太多,急须进补。我当年修行时,第一次入定也不过一天一夜,恩师还说我是天才呐。” 钟魁小心翼翼地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鸡汤,鸡汤很美味,仿佛舍不得喝,其实他是害怕一不小心将这只宝贝给打碎了,那就只能自杀算了。 “师兄,你是真土豪!”钟魁认真地说道。他猜想在这千年间,令狐师兄醒来多次,这大明成华年间烧制的斗彩鸡缸杯,应该是他在明朝醒来时弄来的,只当个日常物件罢了。 “土豪?”令狐易神情疑惑,想了想点头说道,“我家当年算是一方豪强吧,我原本姓秦……嗯,过眼云烟罢了,不说了,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仿佛勾起了不开心的事,令狐易止住了话头,钟魁虽然很八卦,但也不敢追问下去。 “对了,师兄,修行入门很难吗。你刚才说你第一次入定坚持了一天一夜,那我怎么坚持了三天三夜,我并没有感觉很难捱。”钟魁道。 “修士力量固然强大,人人都想得到,但有所得必有所付出,有人偏偏面对宝山而不得门而入,穷其一生,所得寥寥而已。这是天赋,与后天努力无关。” “师兄,你是自夸呢,还是在夸我?” “共勉!”令狐易没好气地答道,又道,“修行知易行难,虽说天赋难得,但后天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今多少少年英杰,长大后成名者少矣。你身具九阳血脉,原本就是亿万人中挑一,而龙象伏魔功与你血脉极为契合,否则我何必为报师恩,隐姓埋名,在这深山里龟眠?” “师兄,我知错了。”钟魁顿时脸上羞红,联想到令狐师兄一次次长睡,一次次醒来,忍受寂寞,不就是为了自己吗? “你第一次修行,便能连续三天三夜,这倒是让师兄我感到意外,恩师绝世功法得见天日,也不枉我这千年苦守。”令狐易又道。 “师兄,你觉得我这第一次修行如何?”钟魁见他说的郑重,好奇地问道。 “修行按境界,由低至高,分为凝气、筑基、炼神,还有更高的大乘。我第一次修行,便已经入了门,凝气成功,从此便与凡人天地两隔了。”令狐易道,“修士与凡人的区别,便是修炼的本体不同。凡人追求强大,不过是体质上的强大和高明的武技,这在修士看来不过是顺带的,最基础的,修士也注重体质上的强悍,是由内到外的洗骨易髓,去芜存精。但修士也注重精神上的强悍,譬如凝气期的修士,耳聪目明不过是入门而已,你现在的力量已经远超过你同龄人,将来随着你修行日深,踏风而行,摧铁碎石也是极容易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的精神意志更为强大,甚至能脱离肉身,所谓成仙飞升,大概是如此了。” “师兄,咱们恩师真的是神仙吗?”钟魁问道。 “成仙?那不过是终极念想而已。恩师寿终正寝,我将他葬在深山里,你也不必去寻找,早日将龙象伏魔功练成,那便是对他老人家最好的报答。”令狐易道。 钟魁略感失望,这世上果实没有成仙这一说,点头道:“师兄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一边听着令狐易述说修行之道,一边啃着鸡肉喝着鸡汤,不知不觉中,钟魁将两只老母鸡和一锅鸡汤吃的干干净净。 钟魁从来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能吃,这大概是开始修行带来的后果吧。 第十二章 学校 吃饱喝足,钟魁决定返校。 再不返校,他担心老师要找家长了。幸亏学校远,老师不可能跑三十里山路家访,如果放在后世,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身为穿越人士,钟魁有这一世的责任与义务。在学校要做个好学生,这不是为了学校发的奖状,而是为了这一世的养父母。 钟魁刚踏入修行之门,感觉浑身充满力量,这一路走的飞快,又抄的是近路,下午三点半就赶到了学校,正好赶上第三节课。 这一节课是语文课,授课老师是兼班主任的赵洪,他从初一就是钟魁的班主任,如果没意外的话,会一直带钟魁这个班直到毕业。 “钟魁同学,家里事办完了?” 赵洪态度还不错,因为钟魁以前表现不错,成绩万年老三,又是朴实听话的好孩子,这就是传说中,家长眼里的别人家孩子。 “对不起,赵老师,我娘从山上摔下了,昏迷不醒,这不今天刚转好,我就赶紧返校,没能及时向你续假,耽搁了几天。”钟魁连忙撒了个谎道。 “哦,你要是想再请几天假,也是可以的。不过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学习也要紧。”赵洪不疑有它。 “谢谢赵老师,暂时不用请假了,学习要紧。”钟魁留了意,没将话说满。 “哦,那你回座位上去吧,马上上课了。”赵洪道。 初二一班的教室里,坐了不下六十人,不大的教室里挤的满满的,冬天倒是挺暖和,夏天就不好了,光是看黑压压的人头也要出一身汗,要是有人放个臭屁,那就更不好了。 学生中没有一个胖子,营养不良是这时代普遍现象。 男生穿的好点的是的确良衬衫,外面穿着洗的发白的藏青色或军绿色外套,讲究点的,是件极廉价的夹克,脚上如果穿着一双人造革的运动鞋,那他家里经济条件一定不错,穿解放鞋的倒是占了多数,有的人身上甚至还带着补丁。 女生一律是花格子外衣,黑色鞋面的布鞋,讲究点的则是头上带的的塑料发卡,用后世的话说,很乡土。至于裤子,这时代城市到乡村,女人很流行穿健美裤,黑色为主,有很大弹性,它的设计上宽下窄,裤脚下还连着一条设计成环形的带子,便于踩在脚下。 这种自八十年代就开始流行的健美裤固然能够显身材,显然在丁官镇这个贫穷的偏僻农村小镇,它还很主流。但如果你脚上踩着一双黑布鞋,而不是时髦的高根鞋,那仍旧是一个“土”字。 窗户上镶着那种带着梅花花纹的老式半透明玻璃,还有几块自上学期碎了就没被换上新的。 课桌很破旧了,依稀可以看到原本的暗青漆色,上面刻着各种字体和图案的涂鸦,最早在这课桌上留下印记的学生,恐怕家里的孩子已经可以打酱油了。 凳子甚至是学生自己从家带的,还经常被人偷。 这就是太乙县丁官镇这个贫困小镇唯一一所中学的现状。 全班男生女生泾渭分明,女生一律坐在前头,分三排,男生有五排,一律坐在后面,绝对没有男女同桌的情况存在。 同班男女同学之间,如果整个初中没有说过一句话,也不要大惊小怪。 钟魁的座位在倒数第三排靠南的过道上,他的同桌兼宿舍舍友李小东正襟危坐,一副好学生的模样。钟魁知道这李小东的学习成绩从来都是倒数,上课总是看课外书。 “同学们,请将书本打开,今天我们学习新课文,《记一辆纺车》!” 赵老师一开始讲课,李小东便低下头,一手执笔,一手按着书页,时不时低头看书,间或抬头,若有所思的乖学生模样,可不要被他骗了,他手中的书根本就不是语文课本,而是一本武侠小说。 钟魁用余光环顾左右,底下的学生各有各的模样,有的人专心听讲,有的将口袋大小的言情书夹在书本当中,细细品鉴,有的人则直愣愣地看着老师,心思恐怕早就飞到了九天之外。 在钟魁看来,赵老师的授课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一手粉笔字写的很漂亮。 不过,丁官镇中学整体教学水平,在全县教育系统就处于下游了,每年能考取县一中的学生,不足两只手的数。 县一中的教学水平则是还不错,它每年招收的都是全县初中的尖子生,师资力量很不错,有一批高学历教师是当年下放来的,每年高三考入大学的要占到总学生的三成之数,每年能考入燕大、水木的,也有几个,其它稍差点的大学更多了。当然这种水平也比不上省内其它重点高中,比如市一中。 对于大多数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学生来说,早点拿到毕业证,就算对家里有了交待,然后早早的务农、打工,不远的将来,结婚、生子,他们人生的轨迹便是如此。当然也有人会发迹,成为一方巨富,以此证明读书无用。 这个时代的农村学生,上高中并非第一选择,初三毕业考入中专学校,才是大多数尖子生的第一选择。 原因是上高中要白花三年的学费,结果还不一定坚持下来,上大学不过是镜花水月,最后还不是土里刨食? 上中专却不同,这意味着两年之后就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拿非农业户口,跳出了农门,改变了人生。 然而时代在剧变,仅仅几年之后,初中专便成了尴尬的存在。 然后,大学也扩招了,接着,大学生们也尴尬了,再最后,海龟成了海带。 第十三章 征文 钟魁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 原主人很爱惜书本,用一张土黄色的牛皮纸做的书壳,包裹的很好,内页很整洁,上面很认真地记着要点或者注释。 字很稚嫩,但很认真。 穿越时空,重新回到初二时光,令钟魁很是惘然。 昔日的种种已经永远离他而去,再也回不去了,而今世的种种纷至沓来,让他恍然如梦。 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 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体育课等于无,整个学校只配备一位体育老师,基本上是放鸭子状态,通常是让学生先绕操场跑上三圈,然后做一遍第七套广播体操就宣布解散,更多的情况是被其它科目老师占用。 初二一班的这一节体育课,果然是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赵洪征用了。 “同学们,我利用这节课,宣布一个事情。”赵洪推了推眼镜。 台下学生都是一本正经,后面的一些男生心思早就飞到了外面,如果这节课不是被占用,他们就可以去玩耍。 “今天刚接到县教委通知,为了提高广大初中生的作文能力,展现当代初中生的新风貌,县教委特举办一次全县初级中学范围内的征文活动,体裁为散文或记叙文,字数在一千字以内。” “考虑到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决定除初一年级外,初二、初三各三个班,加上复读班的学生,每人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下周五放学前交上来,学校内部组织评选,挑出十篇优秀作文参加县里的评比。” 赵洪见底下的学生兴趣缺缺,只有几个尖子生跃跃欲试,连忙补充道: “嗯,县里这次为了鼓励优秀作文,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元,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元,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100元,另外还设20名鼓励奖,每名获奖者现金50元,当然也有奖状拿。据悉,所有获奖作文将有机会送到地区评比,据说会精选出来印刷成作文集,就像你们在县新华书店里看到的那样。” “哇,县里这次真大方,以前只给个笔记本钢笔什么的,大出血啊!”底下哗然。 对于这个贫困地区的一所初级中学的学生们而言,即便是100块钱,也是极有诱惑的,更不必说能名列作文集中。 所以,那些尖子生和平时文笔比较好的学生,立刻两眼放光。 李小东在旁边喃喃道:“哎,我是没指望了。三百块啊!得吃多少碗牛肉面呐?” 镇上一碗牛肉面,上等的牛肉,可不是后世注水的牛肉,量足味美,不要九十九,只要一块五。 三百块钱能吃上两百碗红烧牛肉面,李小东算的很准确。 一提到吃,钟魁立刻条件反射般地感觉到腹中的饥饿感,中午才吃了整整两只老母鸡,还有一锅汤,这是修行带来的“恶果”,他忽然想到以后要仍是这么个吃法,家里可供不起。 前世的钟魁,身家颇丰,食不厌精,从来就不知道牛肉面对自己这么有诱惑力。 可要说参加征文活动,得个奖什么的,钟魁前世今世可没有什么信心,尽管这只是初中生级别的作文竞赛。 这不是考数学或者英语,后两门课,钟魁前世就是特别棒的课目,尤其是英语。作文则不同,虽说通过后天努力,可以提高文笔写作能力,但李白就是李白,杜甫就是杜甫,你至多能做个文抄公。 越是这么想,越是觉得肚子饿。 “走吧,我请你吃牛肉面。”下课后就放学了,钟魁对李小东道。 “嗯?”李小东不敢相信,他知道钟魁家里经济状况与真正贫困人家相比,还算不上穷困,父母是壮劳力,家里只有钟魁一个孩子,所以家里给的钱比一般学生要多些,不过钟魁平时都吃食堂,从来就不曾在校外吃饭。 因为食堂的饭菜太难吃,只有一个便宜量足的优点,许多住校生就在外面私人小饭店里解决吃饭问题,钟魁这样每学期省下来的钱就买了不少学习资料。 “你不去就算了!”钟魁转身就走。 “钟魁,等等我!”李小东在身后大喊。 出了校门,就是街上。 在老人们的眼里,丁官镇几十年来仍然保持着一陈不变的模样,一些老房子甚至可追溯到明朝中叶,如果以一个建筑学家或者民俗学家的眼光看,这些老房子古朴、厚重,又不失精巧,只是破败了。 但在一个去过大城市的人看来,她破旧、杂乱和沉闷、单调。 大的街道横平竖直,而小巷是曲曲折折,显得杂乱。一条名叫小秦河的河流,将整个镇子截成几乎相等的东西两半,人们通过几座桥梁来往两岸,颇有点江南水乡的特点。 曾经的丁官镇,也曾繁荣过,明朝中叶这里是一个药材集散地,来自秦岭大山的药材在这里汇集,通过眼前的这条小秦河运往长安,然后辐射全国。最鼎盛时,这里拥有一百二十家药材铺。 丁官镇初级中学在小秦河的西岸,正好在一座水泥拱桥的西头,桥的东头有一家新开的老秦面馆。 店主人固然姓秦,做的一手好面。 还在桥西头,钟魁和李小东就闻到了红烧牛肉的香味。店面不大,里面只能摆下五张桌子,也不亮堂,早就坐满了学生。二人没得挑,只能坐在外面撑起的雨篷下的饭桌。 “秦老板,来两碗红烧牛肉面,多放点辣!”李小东屁股一坐下,就开口嚷道。 “好咧!”里面有人应了声。 也有先来的学生嚷着:“秦老板,我要的面做好了没?” “等等,马上就好!” 见这光景,正是学生用餐的时间,老秦面馆的生意太好,要的牛肉面一时半会还上不来,李小东道: “钟魁,你饿不饿,我可饿坏了,请你吃锅盔,这个我出钱!” 作为西秦八大怪之一,锅盔大如锅盖,也是地方知名小吃,因为太大,通常要几人分食。又因为耐放,不易变质,所以有家里贫困的学生就从家里带几个锅盔,可以就着咸菜吃一个星期。 锅盔的种类很多,讲究一点的有葱香锅盔、五香锅盔、夹酥锅盔、芝麻锅盔等等,当然还有更讲究的,也不是都是大如锅盖的。 老秦面馆的锅盔没那么讲究,但吃起来也是香酥劲道,关键是很扛饿。 李小东的本意是,这么大的一个的锅盔,加上每人一大碗牛肉面,正常情况下,就是两个正在发育长身体的半大小子,也是绝对是吃不完的,剩下的锅盔还可以带回去,晚上要是饿了,可以拿出来安慰一下肚皮。 不过,钟魁是真饿了,加上他这穿越人士是真觉得这外表很普通的锅盔很好吃,“一时不慎”,除了李小东先前撕下的一小块,剩下的全都吃了。 当牛肉面端上来时,钟魁又是风卷残云,然后抹了把嘴上的油渍,颇有西秦汉子的豪气: “老板,再来两碗牛肉面!” “钟魁,你几天没吃饭了?”李小东目瞪口呆。 第十四章 日记 两人吃饱喝足,顺着小秦河散步。 发源于太乙山的河水清澈,两岸垂柳依依,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有妇人在岸边浣衣,对着大姑娘小媳妇开着少儿不宜的玩笑,嬉闹个不停。 岸边下班的人们,骑着二八式自行车,三五成群,一边骑车一边聊着往家赶。间或有淘气的孩童往马路上横冲直撞,引得一片铃铛声和喝斥声。 眼前如同老电影一样,在钟魁的眼前回放。 “小东,我跟你说个事。”钟魁道。 “啥事?”李小东觉得自己的同桌今天有些特别,具体有什么特别,他也说不清楚。 “从今天起,我就不住校了。”钟魁道。 “为啥?”李小东问道。 “嗯,我家有亲戚在镇上,他一定要我去他家住,所以我今天就去他家住了。以后就不住校了,只是不在他家搭伙。” “我以前咋没听说过你家在镇上还有亲戚?” “嗯,一个远房亲戚,来往不是太多的那种。我爹本不想麻烦人家,谁知道亲戚盛情难却,不好驳人家面子。只是我爹交待,住可以,一定不要在人家家里吃饭,人家也不宽裕,给他家钱,他家也不好意思收,所以干脆自己解决一日三餐。” 钟魁撒了个谎。 因为要跟师兄修行,晚上是没时间待在宿舍,而学校对住校生管的很严,一要晚上上自习,二要晚上查寝,都有住校的老师看着。非住校生,只有初三年级的才需要上晚自习。 “哦,那我一会帮你搬吧。”李小东热心道。 “铺盖什么的,暂时就不要动,亲戚家有现成的。不过,如果学校要安排别人进来,咱也不能占着窝不是?你就帮我把铺盖什么的,全弄到你床底下。” “小事一桩!” 说话间,两人回到宿舍。 宿舍是低矮的瓦房,墙面斑驳,很是破旧,窗户上玻璃碎的七七八八,全用化肥袋内胆那种透明塑料薄膜蒙着。 一通架子床,分上下两铺,靠着北边墙一溜十张架子床,住着二十人,寝室里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气味。记忆中的夜晚,总有人说梦话,有人磨牙,有人打鼾,让钟魁很烦恼。 此时室友们都出去了,偶尔回来的,也只是拿上本书回教室去了。 钟魁住在靠里的一张架子床的下铺,跟李小东的床铺紧挨着。李小东在自己床上躺了一会,跟钟魁说了一声,也拿着几本书走了,当然少不了一本武侠小说,其它书不过是幌子。 钟魁的床铺,还算整洁。 床铺下有个木箱,还上着锁,事实上每个学生都有一口这样的箱子。找到随身带的钥匙,他打开箱锁,里面不过是自己的一些干净的衣物,还有一本绿色塑料皮封面的日记本。 钟魁翻阅着这本日记本,日记是从初一入学时开始记的,有时写的很多,有时随手几笔匆匆结束,有时甚至连续好几天什么也没写。 大部分内容,钟魁并不感兴趣,那是一个少年人的懵懂和情怀,每个人都是相似而又不同。 “9月1日,晴。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成为一名初一学生了,爹和娘一起来送我到丁官初级中学。镇上好热闹啊,比我们村热闹多了,爹给我买了一双新鞋子,还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 “临走时,爹嘱咐我一定要好好学,将来要考上县一中,以后要考大学,到燕京去。娘却不高兴了,趁我上厕所,跟爹吵起来。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吵起来。” “11月13日,阴。听老师说燕京大学是华夏最好的大学,说以我的成绩,只要高中阶段能在县一中排在前几名,只要发挥的好,就有可能考上。这早着呢,可我不想考燕京大学,因为那个人,我恨那个人!” “2月2日,明天是除夕了,今天随爹去扫墓。爹说那里躺着的是我亲娘,娘说让我记住,将来要替自己的亲娘挣口气……” “4月18日,雨。村里有小孩骂我是野种。我不生气,因为我现在的爹娘,就是我心目中的亲爹娘,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爹娘,别人的都没有我的好。将来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好好报答他们……” “6月4日,晴。明天就是端午节了,不知怎的,一早醒来时,我就魂不守舍,集中不了注意力,仿佛会有什么大事情要发生似的!” 日记写到这,嘎然而止。 在日记本封底的夹层里,掉下一张一寸的黑白照片,照片的背面用钢笔写着:沪海七中1972。 照片的主人拥有一张秀丽的脸,一条乌黑的辫子绕过脖子放在胸前,脸上挂着纯真的笑。 钟魁合上日记本,将它锁在木箱之中,怅然若失。他不认识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但他知道她是谁,心中仿佛被什么揪住一样的痛。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晚归的鸟儿在树顶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钟魁撂下心头复杂的情绪,站起身来,走出寝室,迈步向校门行去。 第十五章 修行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钟魁向着太乙山方向急奔,他从没有如今这样感觉良好,仿佛体内埋藏着一颗火箭发动机,正源源不断地输送着澎湃的动力。 呼出的气息稍有些紊乱,他还不太熟练控制自己的力量。 按照师兄教的法门,他稍压制下奔跑的速度,努力引导着“气”从丹田中逆向输送向体内各处经脉,尤其是双腿。同时他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让呼吸的频率适应着真气的运行变化。 不知不觉中,他奔跑的速度又加快了,然后保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这时他抬脚的频率和高度,两步之间的距离都是一样的。 钟魁浑然忘物,一边奔跑,一边体会着一种难以言及的妙感。而在他身后,有两个正返家的附近村民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追了半天也追不上。 “哥,那小家伙,怎么这么能跑?比我们骑车要快。”一个年轻点的问道。 这话倒有些夸张,山路骑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这一路多为上坡路,而钟魁常常抄小路,只不过大体上没有离开简易公路太远罢了,一会消失在山谷中,一会重新出现在简易公路上。 越往山中行去,天色渐晚。 钟魁发现自己的视力提高了不少,即便是丛林中他也能通行无阻。 师兄令狐易一定就在身后,事实上一出了丁官镇,他就感觉得到。果然来到师兄隐居之所,令狐易就出现在自己身后,提着他往崖上飞去。 今晚的修行,比上次还要顺利,龙象伏魔功修炼了七十二周天,钟魁身上又出现了一层污垢,只是比上次要少了很多。 毫无例外地,又脱光了衣服,跳进温泉中,痛痛快快地泡澡,钟魁只觉得身体由内而外,通透着舒坦。 见钟魁一脸享受的样子,令狐易决定给加餐。令狐易师承钟天师,所学驳杂,涉及炼气、锻体、武技、暗器、轻功,还有奇门、八卦、命理,甚至棋琴书画,几乎无一不精。 已经教授了龙象伏魔功,虽然钟魁刚刚被领入门,但这门至高功法,与钟魁的体质完美契合,神功大成只是时间的问题。令狐易囿于自身的体质,并没有练成这门功法,他学的是另外一门功法,对伏魔功只能泛泛而谈一些要点,以免钟魁走弯路。 今晚要教授的一门绝技,名曰乾坤步,故名思议是一门精湛的轻功身法。如果能够练成的话,万丈悬崖也不过是闲庭信步而已。不过,要学会此功,首先却要学一些奇门八卦的知识。 这些知识对于钟魁来说却是一门崭新的知识,现代人只有那些研究易经的人才能懂个皮毛。 或许是因为穿越的影响,钟魁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惊人,尽管不太懂,也能囫囵吞枣地记个大概。 “师兄,我饿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吧。”钟魁道。他没有手表,不过估摸着怕是到了晚上十一点。 “那你先练着,我去去就来!”令狐易道。 约摸过了大半个小时,只见令狐易拎着一头野猪回来。看那个头怕是不下三百斤,拎在他手里轻若无物,这样体形巨大的野猪十分罕见。 钟魁一摸野猪肚子,发现还是热的,怕是师兄刚打的。扔在地上,只见这头巨大的野猪如同一滩烂泥,全身骨胳居然寸断。 令狐易是个好庖丁,一把匕首在他手中翻飞,飞快地将厚厚的猪破剥了个干净,令钟魁眼花缭乱。这又是一门刀法绝技,名叫离魂刀。 这头大野猪当然一次吃不完,好在溶洞群里有冷泉,将大部分猪肉藏好,够吃好些天了。 一会功夫,野猪肉在柴火的烘烤下发出滋滋的声响,再散点细盐和胡椒,一股诱人的香味令钟魁食指大动。 啃了一口肉,那叫个美啊。 “师兄,我跟你商量个事。”钟魁一边美美地吃着,一边说道。 “什么?”令狐易食欲不大,慢嚼细厌。 “咱们这个教法,效率不高,而且万一……”钟魁道。令狐易早就反复交待过,他只有三个月不到的寿元了,而这三个月是万万不能将毕生所学全部教会给钟魁。 “嗯,天命如此。不过,我早就将恩师所授各门绝技,撰成一书,以后你自己看吧。”令狐易对生死看的倒是很开。 “师兄,你听说过录音机,还有更高级的,摄像机吗?”钟魁问道。 “跟电视机类似的机器?”令狐易反问。 这是他最后一次苏醒,也是让他最为感慨的一次,外面的世界变化太大,让他莫名惊诧。钟魁也知道,自己的这位师兄对外界并非一无所知。 “对,师兄。录音机,可以将人的声音记载下来,随时可以找出来听听。而摄像机不仅可以记载声音,还可以将一个人的行止,那电视机里播放的就是摄像机所拍的。” “你的意思,是用摄像机将我的所学全部记载下来?” “师兄,你真是天才,这你都能想得到。我的意思就是这个!你想啊,你的本领那么多,我用三个月时间哪能全部学会?不如用摄像机记下来,将来师兄要是不在了,我可以自学。”钟魁说着,眼眶有些红了,“还可以给我留点念想,当我想念师兄的时候,我可以拿出来看看。” “你哭了?”令狐易抬头道。 “嗯,这里风大,眼睛进沙子了。”钟魁道。从本质上来说,他跟师兄是一类人,在这个世界其实是孤家寡人,虽然跟师兄相处时间还不长,但在钟魁的心目中,他已经将师兄看作是自己的亲人。 “我要是死了,你不要伤心。好好修行吧,恩师仙逝时,也曾这样对我说。” “是,师兄!” 钟魁点点头,他忽然发现师兄似乎比昨天苍老了些。… “我第一次龟眠前,我已经一百二十岁了。”令狐易突然道,他的目光看着流淌的地下河,目光深遂,“当你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长大、成人、娶亲,然后变老,最后死去,你的心早已经麻木。” “师兄,能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吗?”钟魁好奇道,“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 “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原本姓秦,出身晋阳大族,秦氏之祖曾对李唐有从龙之功。只是我生来狐面,为亲人所憎,以为不祥,被抛弃荒野。幸遇恩师,我才得以生还。”令狐易道,“烟花虽盛,盛极必衰,秦氏很快便没落了,我虽然并不关心我的族人荣华,但看着他们一个个地老去,我却无能为力。” “那你有什么牵挂的人吗?”钟魁道。 “我年轻时曾随恩师行走江湖,也曾略有薄名,当时江湖之中也有不少绝妙女子,然以我之丑陋可憎面目,故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直到我邂逅一名女子……” “那也是一位修士吗?” “不,她只是一位凡人。”令狐易摇摇头,“她出身于书香名第,知书达礼,姿容绝美,原本注定是嫁给朱门大户的,机缘凑巧我救了她,然后……” 然后便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钟魁秒懂。 令狐易接着道:“我们成婚不久,她为我生下一子。那一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可惜……” “可惜什么?” “有一天,她不告而别,留书一封。书上说,她不愿让我看到她年老时的模样,让我永远记着她年轻时的样子。其实那时是因为恩师仙逝不久,昔日的仇家纷纷找上门来,我自保尚且不及,她不愿让自己成为我的累赘。”令狐易道,“等到我杀尽仇家之时,我已经找不到她了,因为当时正处战乱,我想她一定是殁了吧。” “或许师兄的后人还在哩,这中间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事情,他们不知道你的存在。”钟魁安慰道。 “或许吧,我每次醒来,我都会寻找,但沧海桑田,世事变幻,我到哪里去找。况且,我每次醒来,时间有限,而且行事隐秘,后来我就不再找了。”令狐易道。 “师兄,你放心,将来我帮你找。我想如果你有后代传承下来,或许也是武林人士,这样想来,寻找范围就小了不少。”钟魁道,“另外,现在技术发达,只要一根头发就能比对血缘关系。” “但愿吧。”令狐易瞥了他一眼,“你有心便好,不要强求。我那儿子身上有一块玉玦,上面刻有……” 第十六章 谈话 天蒙蒙亮时,钟魁往学校的方向急奔。 临走时,他的怀里多了两块金锭,这是师兄给他用来换钱买摄像器材的。 现在已经有了家用摄像机,与专业的摄像机相比,已经很小巧了,但仍比不上后来出现的那种很普及的dv机。 在数码技术兴盛前,家用摄像机如今还是高级货,县城都没有卖的,更不必说丁官镇这个偏僻落后的小镇了,只能去省城买。况且如何将金锭换成钞票,也只能到省城。 今天恰好是周六,只有上午半天课。 第二节语文课结束后,钟魁被班主任赵洪叫到了办公室。 第三节因为是音乐课,所谓音乐课,也不过是代课老师将歌词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跟着他一句接一句地学唱。所以,赵洪理所当然地无视这一堂课。 什么五线谱?咱不懂那玩意。代课老师当然不会是专业老师,是一位教初三物理的老师,属于矮个里选出来的将军。 教唱的歌曲,都是诸如《红星照我去战斗》、《游击队之歌》之类的红歌,学生们也无所谓,反正不用正儿八经的上课,跟着唱就是了。对于一些精力旺盛的男生来说,吼一嗓子《水手》更让人开心。 来到办公室,赵洪开门见山地问道。 “钟魁同学,听说你不住校了?” “是的,赵老师。我家在镇上有个亲戚,也姓赵,就住镇供销社大院,最里面的那一幢,他家就一个儿子,在省城上大专,平时家里没别人,有空屋子。我本来不想去的,可我爸说,是咱亲戚好心好意,不能推掉。所以,我不住校了。”钟魁说的有模有样。 老实人想骗人,成功率一般不错。如果赵洪某天突然想起来要家访的话,那就麻烦了,不过只要钟魁的学习成绩没有下降,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 赵洪五零年生人,如今已经四十二岁,头上却已经开始谢顶,戴着一副宽大的黑框眼镜。他一边批着作业,一边说道: “搬出去住,也不是不可以。钟魁同学,我对你有很高的期望,现在是初二,今年下半年上初三,很快就要面临升学考试的问题,我希望你能考上县一中,争取将来考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千万不要耽误了学习。” “谢谢老师关心,您放心,这个学期我一定会拿个第一。”钟魁道。 “嗯?”赵洪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笑了,“说到做到哦!陈刚同学一直是第一哦。” 陈刚是班长,学习成绩一向是班里第一。 “赵老师,是这样的。陈刚同学虽然一直是第一,我分析了一下自己,我跟他的差距主要是英语,这一门他每次要高我十五分以上,接近满分。听说他姑姑是在县一中教英语,这是家学渊源,咱比不上。咱一张口,就是一口苞米渣味。”钟魁道。 “呵呵。这倒也是,你的英语成绩在咱们这里其实也不算差,只是跟陈刚同学无法比,没办法,咱这里属于贫困地区,与先进地区相比,英语教学这块先天不同,我们连一个英语大专毕业的老师也没有,只有中专矮生,矮个子里选将军。人家大专毕业的,最起码要到县城中学去任教。”赵洪被逗乐了,“我听你的意思,是这门课能赶上来?” 幸亏办公室里只有赵洪一个人,没有教英语的老师,否则赵洪这话要引起公愤的。不过,以赵洪的资历,他同时还是教导主任,地位排名仅在校长和副校长之下,他说这话,教英语的小年轻们只能敢怒不敢言。更不必说校长和副校长年纪都大了,一旦退休,赵洪很可能就会成为校长。 “要不,赵老师,咱们这个期末考试打个赌?”钟魁道。 “什么赌?”赵洪好奇道。 “赵老师,我不敢说期末考试,我总成绩一定是全班第一,但英语这门课我很有把握拿全班第一,甚至是全年级第一。”钟魁道。 “哟,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可不要骄傲哦。”赵洪反问。 在老师的眼里,“好学生”总是被高看一等,不过老师们往往在夸奖一个“好学生”之后,总会顺口说一句,别骄傲自满。 钟魁瞅了一眼放在旁边的一份前几天出版的《劳动日报》,上面的社论是《肩负起走向二十一世纪的重任》,大意是对当代青年寄予厚望,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钟魁拿起这份华夏地位排名第一的日报,道:“赵老师,这篇社论大约两千字不到的样子,我当着您的面,用英文把他翻译出来。您拿去给别人看看?” 赵洪心里大吃一惊,神情有些迟疑:“你既然这样有信心,那你就试试。” 当下钟魁问赵洪找了张几页空白纸,当面翻译起来。这篇社论对于大学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并不难,用词并不晦涩,但对于一个初二学生来说,尤其是出身农村,在上初一以前根本就没接触过英语的农村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钟魁前世读书时英文就极好,后来大学毕业,因为工作需要又接触不少外国人,英语是通用语言,平时又直接看美剧。准确的说,他的口语要比文字能力更好。 专业翻译则不一样,英文翻译成中文,讲究信、达、雅,同样的,把中文翻译成英文,也要讲究精准、流畅和优美。一般人,能做精准就很不错了。 做到精准钟魁还是能够达到的,至少让歪国人看的懂,没有大的毛病,更不会是让歪国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式英语。 尽管不懂英文,钟魁翻译的到底如何,赵洪不能确定,但他看到钟魁一副文不加点行文流水的模样,对钟魁所自称的英语能力,有了初步的判断。 这已经远超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英语能力,甚至连大学生也不一定能够在这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内完成。 “正好我女儿今天回来,她这个夏天就要大学毕业了,眼下在省日报社实习,大学时她英语就学的不错,正好让她看看。她母亲前些日子病了,她这次回来探亲。”赵洪接过钟魁递过来的“试卷”道。 “哦,这是未来的大记者啊,无冕之王!”钟魁恭维道。 “什么无冕之王,将来也不过是个小记者罢了。”赵洪谦虚道,看来被钟魁的马屁挠到了妙处,“这个赌,我赌定了,不要让我失望哦!” “老师,那您忙,我去上今天最后一堂课了。”钟魁听着外面的铃声再一次响起,又一节课结束了,这一周的最后一堂十分钟后将开始。 “去吧。”赵洪挥了挥手。 等到钟魁的背影消失,赵洪心底忽然生了一股奇怪的感觉,这孩子以前挺“闷”的,今天的表现倒是像是一个挺开朗胆大的大城市孩子。 再看了看面前的翻译文稿,赵洪感觉今天的师生谈话,好像一直是被钟魁占据了主导。 第十七章 小偷、雷锋 中午放学后,钟魁吃过午饭,就去了汽车站。 丁官镇的汽车站就在镇政府的隔壁,地方不大,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连个招牌都没有。 院里停着七八辆用农用运输车改装的三轮车,一开起来,轰隆隆直冒黑烟。 好一点的也是农用车,也就是多一个轮子,一般是飞虎牌的,俗称小飞虎,还有时风牌的,广告做的好,时风时风,路路畅通。 好处是,这两种车设有副驾驶坐位,可以坐人,这个位置通常是捷足者先登,就好比华夏人坐小轿车,喜欢坐副驾驶的位置一样,仿佛这样可以让自己跟后面的乘客区别开来,高人一等。 客运全是私人承包,司机兼作售票员,票价一块五,随叫随停,童叟无欺,爱上不上。 钟魁坐在后面,车上坐满了乘客,车厢两侧各一排,都是面对面坐着的。有到县城的农民带着鸡鸭,车上甚至还有两头小猪仔,正心有不甘地乱拱,气味相当令人难忘。 这对穿越而来钟魁来说,这也是一次难忘的体验。 太乙县城距丁官镇也是三十里,路虽然也是坑坑洼洼,但好歹是正儿八经的公路,只是时日久了,路面坏了没有及时修补,你只要觉得车盘底下不再颠簸,那说明县城到了。 虽然仍然很落后,但县城就是县城,街道更加宽阔,行人更多,两边的商铺林立。 对于从乡下来的人来说,县百货大楼可以用大厦这个词来形r县政府还是两层的呢。 百货大楼四层的建筑,只有底下两层是商场,三楼自家办公,最上面一层因为要创收早就租给别的单位,只是大家普遍囊中羞涩,只能进去瞎逛逛,过个眼瘾。 百货大楼前面是个小广场,也是县汽车站上下乘客的停车场。县汽车站运营的车辆,同样全是私人承包的,都是破旧的中巴车,每次都是挤的满满的,根本没有超载一说。 据说,这些车辆的主人都来自于县城前面某个村,本地大姓,宗族势力强大,他们掌握着这里的秩序,控制着这里的旅客运输生意,外人即使有钱买车搞客运,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也很难插足进来。 这些人绝不是车匪,但可以说是路霸。 这不过是九十年代初全华夏众多县城的一个缩影。 所有中巴车,依次排队,旅客只能先上第一辆车。最前面的那辆已经没有了空位,司机和售票员两人仍在卖力地喊着: “去省城的,就差一位了,上车就走,上车就走!” 有的乘客不为所动,想等下辆车,这样就有可能抢到一个座位,包括钟魁。别的司机就有些不满了,不免要和排在最前面中巴车司机售票员发生一些口角,大家都想多拉一些乘客,多跑几趟。 一辆载满乘客的中巴车到站了,乘客鱼贯而下,钟魁闲着无聊,有心数了一下,核定载客十五人的中巴车,居然挤了二十九人。 正当钟魁无聊至极时,第三十名乘客走了下来。 这是一位正值青春靓丽年纪的姑娘,刚刚二十初头的模样,脚踩着一双白色运动鞋,下身穿着时髦的修身牛仔裤,勾勒出美好的身材,上身穿着红色卫衣,因为背着双肩包,显的胸前颇为壮观。 不经意间的回瞬,那张素面朝天的精致的脸,让人难忘。 姑娘双手各提着大包小包,并没有注意到擦身而过的一个人,一只手已经伸向她背着的双肩包。 双肩包外面有个单独的口袋,拉链并没有拉上,露出里面的粉色钱包。 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没有注意到这里,大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就要走的车和正要接班的车,钱包到手,那只手的主人正在得意之间,却被一声断喝吓得一哆嗦。 “住手!”钟魁一声暴喝。 姑娘停下了脚步,回头疑惑地看着钟魁。 乘客们停下了脚步,往这边观望,不明所以。 而聚在一起聊天抽烟打屁的司机们,则齐齐面色古怪的看着钟魁和那位一时有些发愣的小偷。 很显然,司机们都认识这位小偷,不过他们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啊,我的钱包!”姑娘反应过来,放下自己手提的包,在那小偷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将自己的钱包抢过来。 那小偷年纪也不大,看上去瘦弱不堪,头发稀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大庭广众之下,黄毛小偷并不敢发作,只是转身匆匆走掉,还不时回头望了姑娘和钟魁几眼。 “小弟弟,谢谢你啊!”姑娘表情如劫后余生,她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敢动手抢回自己的钱包,要是那黄毛小偷动粗就不好了。 “姐姐,不用谢。你赶紧快走吧,我瞧那小偷心有不甘的样子,怕是要去找同伙!”钟魁道。 “好,我要去丁官镇。你也要小心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姑娘笑道。 看上去姑娘性情倒是挺为开朗,也不拖泥带水,见有辆农用车在路边缓行,司机一边开,一边将头伸出窗外,招揽着生意: “去丁官镇的,现在就走了,现在就走了!” 姑娘赶紧爬上车,正要问钟魁名字,钟魁挥了挥手笑道: “不要客气,请叫我雷锋!” 姑娘一愣。 司机见上了一个人,在其他乘客的抱怨下,连忙加大油门往丁官镇的方向进发。 姑娘安顿好自己随身带的大包小包,再向车外望去,寻找钟魁的身影,见钟魁正往另外一个方向急奔,后面有三个家伙提着铁家伙在追。 “小子,别跑,站住!” 第十八章 我是好人 钟魁埋着头往前跑,身后三个混混拼命地追。 钟魁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他人小灵活,更不必说他有神功加持,在人群之中如穿花般乱窜。 三个混混显然也很能跑,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大声喝骂威胁。一时间街面上,人仰马翻,引起一片惊呼声,有沿街做小买卖的连叹晦气,更多的人连忙躲到了一边,在心里面为钟魁默哀,甚至还有好事者远远地跟在后面,想瞧个热闹。 钟魁心里并不害怕,他有意吊着这三个混混,让他们可望而不可即。 渐渐的,三个混混呼吸越来越急促,速度降了下来,其中那个黄毛小偷身体素质最差,脸色已经发白。 黄毛见钟魁放慢了速度,正往一条巷子的方向跑去,心中大喜道: “二位兄弟,这小子跑进了孙家巷,前头就是个三岔口,这里咱熟。我追在他身后,你们从两边绕过去,在三岔口将他堵住。今天我要剥了这小子的皮!” 那一高一矮两个同伙,也不说话,挺默契地分开,一左一右包抄过去。 钟魁回头看了一眼,见对方分散开来,心中对对方的意图了然。这条巷子很长,两边是高墙,起码有两米高,看上去像是两家单位的家属院。 钟魁佯装摔了一跤,黄毛在后面看的真切,猛吸了一口气,狠命地往前奔。钟魁装出很痛苦很疲惫很焦急的模样,就在黄毛就要抓到他的时候,跳了起来,继续往巷子深处逃。 黄毛好悬没一口气憋过去,只得使出吃奶的力气继续追。 “小子,今天你是活腻了,看老子不把你活剥了,我就是你孙子!”黄毛咬牙切齿,恨恨地喊道。 就要跑到三岔口,钟魁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过来,面上挂着诡异的笑意,哪有什么害怕的神情。 黄毛此时汗流浃背,双腿酸软,喉肺如火烧火燎似的,而惯性让他好不容易停了下来,累的他腰弯成了虾米,一手扶着巷墙,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黄毛没有忘记自己是干嘛来的,抬起头来,见钟魁的拳头划过天空,由小变大,他瞪圆了眼,却连躲闪的姿态都做不到。 然后,黄毛只觉得眼冒金星,天也转,地也转,人也转,晕了过去。 钟魁迅速捡起黄毛扔在地的铁棍,躲在三岔口,侧耳倾听,果然一左一右不同的脚步声传来,右边的更近一些,应该会早十来秒抵达。 “哎呀,别打了,求求你!好痛啊!”钟魁装作挨打,大声呼痛。 果然,右边家伙听到了钟魁的求饶声,加快了奔跑速度,根本就没提防,直接越过三岔口,埋着头扎进了孙家巷子。 钟魁只是轻轻伸出一只腿,跑进来的那个矮个混混绊了个狗啃泥,还没来得及呼叫,钟魁举起手中铁棍,搂头就是一棒,饶是钟魁留了分寸,也是直接撂倒,人事不省。 这时剩下的那个高个子跑了进来,他见自己的两个同伙都倒在地上,生死不知,脸色剧变,也不浪费时间,转身就跑了。 “这孙子,倒是机灵!”钟魁也不追赶,他正要离开,只听“嘎”的刺耳刹车声,巷口外一辆212吉普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几个大盖帽: “不许动,警察!” “警察叔叔,我是好人!”钟魁扔下铁棍,作束手就擒状。 四个身穿制服警察,还有一个穿着夹克便装。四个警察中,三个很年轻,带着警棍和手铐,另一个是个四十岁不到,只有他腰上鼓鼓囊囊,像插着手枪。 那位穿夹克的,也很年轻,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看上去也是一脸正气,但看上去并不像警察,因为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明显与同行的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站在墙角好奇地打量着钟魁,并不说话。 “是不是好人,需要等我们调查后再说。”中年警察看都不看钟魁一眼。几个年轻警察利索地将两个流氓检查一番,其中一人向中年警察报告道: “张所,都还在喘气,晕过去了。” “吆喝,这不是黄毛和钱老六吗?这帮人真tm的欠揍,揍的好!”另有一人笑着道,语气很是不屑。 “你们三个赶紧把这俩家伙送到医务室瞧瞧,别弄出人命来。别忘了叫一辆车来接我们,嗯,算了,我们还是走回去吧。” 被称为张所的中年警察命令自己的手下,这里属于城关镇,这位张所应当是城关镇派出所的所长。 三个年轻警察,花了一会功夫将黄毛和他的同伙抬上了吉普车,走了。 只剩下张所长和另一位夹克男子。 “你叫什么名字?”张所长问道。 “请问这是正式录口供吗?”钟魁反问。 “有区别吗?”张所长迟疑了一下。 “当然,至少应该有两位警察在场,证件齐全,采取一问一答,书面记录的方式录口供,并且最后要经过我签字确认。否则我有权否认我接下来所说的一切话。”钟魁道,“第二,我今年刚过12周岁,应受到法律格外保护,尤其是需要我的监护人在场,才能应对警察机关的问询,否则我拒绝回答。第三,我是受害人,我是自卫。另外最重要一点,我今天是见义勇为,反遭歹徒报复,小心我告你们派出所不作为,任凭坏蛋逍遥,危害公共治安,破坏全县人民稳步脱贫致富,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大好局面。” 张所长闻言,不由得和夹克男子对视了一眼,那夹克男子笑道: “张所,这大帽子不好戴啊。” 张所涨红了脸,板着脸道:“小家伙,你还挺拽的嘛。那就当我先问问情况,正式口供,得回到所里再说吧,我想你也不想浪费时间吧?” “事情很简单,我叫钟魁,魁梧的魁,本县丁官镇太乙村人,在丁官中学读初二,我的班主任名叫赵洪,你们可以打电话到学校确认。今天我准备坐车去省城……” “等等,你一个小孩,独自一个人去省城干嘛?”夹克插话道。 “请问这位叔叔是警察吗?”钟魁反问道。 “好吧,当我没问!”夹克撇了撇嘴,表情悻悻,钟魁反问的意思他明白,显然他不是警察,甚至不是政法系统的,是没有权力直接过问的。 “我们丁官镇没有像样的书店,县城里新华书店我都逛过,没有我要的书,所以我想着去一趟省城看看。”钟魁对着张所长道。 虽然他先前拿着大框框吓唬人家,那是以进为退。万一人家要是被惹毛了,搜自己的书包就不好了,那里面可是放着两块金锭,无论如何他是解释不清金锭来源的。 “哦,你胆子倒是不小啊。”张所长说道。钟魁这个乡下小子想到省城去,倒也不难理解,人家都上初二了嘛,去省城买书也是很正经的事嘛。他也不担心钟魁说谎,一会回到所里,往丁官中学打一个电话就会知道。 “你接着说。”张所长道。 “我从丁官镇坐车到了县里,刚才在车站等车,我见到那个黄毛在偷人钱包,被偷的人是位大姐姐,我当场喝住了黄毛,那位大姐姐拿回了自己的钱包,然后她坐上了开往丁官镇的飞虎车。这事,百货大楼门前肯定有目击证人。” “然后嘛,那就是黄毛找来同伙对我打击报复,我就跑,这一路上肯定至少有一百人看见。再然后,你们就来了。”钟魁道。 “好家伙,你这话避重就轻,说说那俩个家伙怎么晕过去的,你下手可够重的,都晕过去了,脑袋的位置是随便敲的吗?”张所长弯腰从地上捡起丢弃在地上的铁棍,也不在意什么指纹不指纹的。 “我要是说他们自己运动过量,累虚脱了,你信吗?”钟魁道,见张所长脸色有变黑的趋势,连忙道,“其实,我老家就在太乙山下,咱山里人,从小就练就了铁脚板,而我又特别擅长长跑,跑个马拉稀,哦,不,马拉松也是可以的。我故意让他们觉得好像能追得上,结果是他们累虚脱了,才让我得手的。” “嗯。”张所长没有完全相信,也没有当场质疑。 张所长、夹克男子带着钟魁,出了孙家巷,往车站方向走。 一路上,张所长不停地和路边的行人或者商店主人打着招呼,也不停地被别人打招呼,等他们走到了百货大楼前,三言两语的,张所长就搞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过,他口袋里刚买的一包烟,散出去了一大半,只收回七八根,亏本。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甜美且带着惊喜与焦急的声音响起: “小弟弟,你刚才跑去哪了,你没事吧?担心死我了!” 正是那位被偷的姑娘,她明明是坐上了车,本可以置身事外,却去而复返,这倒让钟魁刮目相看。 “警察同志,我证明这位小弟弟是见义勇为,你们抓错人了。”姑娘还没搞清情况,连忙掏出自己的绿色证件,“我是省师大新闻系大四学生,名叫赵雪,现在在西秦日报社做实习记者,这是我的实习证。” “哦,未来的大记者啊!”夹克男子主动接过来,只瞄了一眼,就迅速还了回去,笑道。 自从这位赵雪的大学女生一出现,就吸引了围观的所有人的注意,年轻、漂亮和富有青春活力,更有一股知性美,在这里绝对是鹤立鸡群。 这位夹克男子虽然看上去很年轻,但“官位”恐怕比张所长要高,不过,他显然更加注意到赵雪的身份。记者嘛,无冕之王,也许成不了你的事,但很可能会坏了你的事。 夹克男子很隐晦地和张所长交流了一下眼色,张所长连忙道: “赵同学,不,赵记者同志,事情我们已经搞清楚了。这位钟魁同学见义勇为,是值得表扬的,我们已经抓住了两名犯罪份子,在逃的我们一定会继续追逃。” “嗯,对,张所长说的很对,这是见义勇为。当然了,我们县的治安也有问题,当前正是我县脱贫致富的攻坚阶段,县委在上个月开了动员大会,旗帜鲜明地号召,要以一个稳定祥和的环境迎接十二大的到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实效。” “为此,我们政法委刘书记亲自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公安局程局长、徐政委任副主任,我这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任监察小组组长。” “今天我在咱们城关派出所调研,正好所里接到群众举报,张所长等同志在接到报警,率领干警,在五分钟之内就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这个反应表现,值得表扬,这也说明我们的警察队伍还是忠于职守,经得起考验的嘛。” 夹克男子满口官话,将事情翻转的很快,因为本来就是如此嘛,谁是坏人,谁是受害人,又是谁见义勇为,警察也能出警迅速,这都一清二楚的,又接着道: “违反犯罪分子,尤其是构成团伙的,我们坚决要打掉,绝不手软。对此案涉及的犯罪分子,我们一定会严惩,接下来我们会限期将其他逃窜同伙抓捕到案,请赵记者同志和这位小英雄放心。另外一方面,我们会派人到丁官镇中学,公开表彰钟……对,钟魁同学的义举,号召广大中学生向钟魁同学学习。” 夹克男子,名叫余思远,相貌堂堂,身材魁伟。 他是县委办的副主任,以他的年纪能够坐上县委副主任,尽管是一个贫困县的副主任,也是相当的不简单,再加上他的一口明显北方的口音,让钟魁不免有些疑惑。 第十九章 老司机 在城关镇派出所内,做了一番笔录,钟魁和赵雪二人被礼送出来。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真没想到,我爹还是你的班主任呢。”赵雪盯着钟魁看,脸上似乎就写着你跑不掉的意思。 “赵姐,我可是好学生。”钟魁反看向她,并且故意将目光放在她雪白的脖颈和胸脯间流连。 赵雪还未正式迈出大学校门,仅是个实习生而已,没有经受过社会这个大染缸的长期考验,明知道钟魁是故意的,也被这肆无忌惮的目光弄的脸色绯红,嗔怒道: “小鬼,瞎瞅什么!”赵雪伸手便要揪耳朵,钟魁敏捷地跳开来。 “嗯,你懂的。”钟魁笑道。显然这又是一个梗。 “你这个小家伙,人小鬼大,说话怪里怪气的。”赵雪气的粉脸雪白,正色道,“我问你,现在时候不早了,你还去省城吗?你就是到了省城,天也黑了,晚上没班车回来。你不如跟我回丁官中学吧,明天我正好也要回省城,咱一起走。” “不了,我有顺风车。”钟魁指了指身后正从派出所里出来的余思远。 “他?”赵雪疑惑道。 “刚才我去厕所时,顺便问了看大门的大爷,他告诉我这位余副主任,是空降下来的干部,听说老子是省里的高干。我刚才路过张所长办公室,听到余副主任正在打电话,正跟县委郭书记和他的主任上司请假,说要晚上回省城,直到周二上午才能回来。”钟魁道。 钟魁见赵雪一副惊讶的表情,道:“赵同学,作为未来的记者,你还需要锻炼啊,别以为当记者只要一支好笔杆就行了,所谓调查研究,这就是调查研究。记者不是应声虫,不是传话筒,真正的记者要善于发掘真相,揭露事实。” “人小鬼大,说话口气就像我师傅说的一样,一套一套的,不就是所谓的暗访呗。”赵雪抿着嘴道,看上去倒是很认同。 “嘿,赵姐,您别不信。据我的分析,这位余副主任至少是官二代,或许还是官三代呢,不知你注意到没有他的口音?” “口音?倒像是燕京的口音。”赵雪疑惑道。 “省里有哪位领导是燕京人士?而且姓余。”钟魁问道。 “噢,省委组织部长姓余,我没打听过余部长是哪里人,不过上个月全省组织干部培训大会,我随我师傅去采访过,我记得余部长在主席台上作报告,听口音还真是燕京一代的口音。”赵雪道。 “对啊。你想咱太乙县有什么?除了穷,还是穷,一个京城人,凭啥愿意到咱这当官,当县长还差不多。另外,你看他年纪,比你大不了多少吧?副科级干部,空降官员,凭啥空降他啊,因为他有关系啊,人家是来历练的。你学着点吧。”钟魁道。 他的口吻让赵雪很是无语:“夸你两句,你还想上天呐。就算你分析的对,这跟你搭顺风车有关系吗?” “官二代嘛,出身不同,起点比别人高一点,这很正常。不过,有追求的人,恐怕平时就很小心,爱惜羽毛,因为你有功劳就会迅速被上面记住,而你只要一出错,就会被旁人成倍的放大。以我的观察,我如果提出搭个顺风车的小小要求,余副主任应该很愿意表现出他平易近人的优良作风的。”钟魁道,“换你,你答不答应?” “小官迷!”赵雪白了他一眼,心里却被说服了。 那一边,余副主和城关镇派出所的张所长及同僚们寒暄了好一会,这才走向那辆停在门口的212。 太乙县太穷,堂堂县府治所,城关镇派出所一辆四个轮子的都没有,只有两辆边三轮摩托。这辆破212还是余思远从县政府开来的,而县政府的小车班正是归余思远管,余思远这也算是公车私用,这一般也没人说什么,因为这车太破了,不止一次将人抛在半路上,谁坐谁知道! 如果私人能够掏点油钱,那就属于作风优良的好干部。 “赵记者,钟同学,你们还没走啊。”余思远一边掏钥匙开车门,一边热情地打招呼。 “还没呢,这天都黑了,路上不安全,我赵姐今天受到了惊吓,要是在路上再遇到什么坏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钟魁张口就来,腰间忽然一痛,赵雪怒道: “乌鸦嘴,什么三长两短的。” “赵姐,咱这不是替你着想吗?要是有个人送你回去那就好了。”钟魁打掉赵雪的手,却是冲着余思远说道。 余思远打开车门,正要抬脚上车,闻言转过身来,道: “得,我送赵记者同志回丁官镇吧。送佛送到西,顺道我也捎钟魁同学去省城,要不然我这罪过就大了。” “余主任,这多不好意思啊。”赵雪觉得脸上发烧,却是为钟魁烧的。 “没事,反正也不差去丁官镇这来回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余思远大度的说道,半开玩笑,“正好,我来咱太乙县也不久,正好可以跟你们两个本地群众聊聊,也算是深入群众嘛。” 赵雪和钟魁上了车,钟魁却是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他回头看了赵雪一眼,那意思很是明白: 瞧,我没说错吧。 吉普车发动,轰隆隆,全身每个零件都在发抖,很快便驶出了县城,往丁官镇方向开去。 “余主任,这车不行啊,咋没有安全带啊。”钟魁忽然说道。 “那玩意重要吗?”余思远反问,“这车估计比你年纪还大,能开就不错了。要不就是你担心我的驾驶技术?” “瞧您说的,我看你这姿势,恐怕方向盘摸了不下十年了吧。”钟魁说道。 “嗯,我十五岁就偷开车了,被我爸发现,好一顿胖揍。那时候我真是胆儿肥,也是运气,现在想来真是后怕,万一……”余思远大概是想起自己现在是国家干部的身份,及时住了口,“你也喜欢车?” “老司机啊。”钟魁脸上带着怪笑。赵雪从后面拍了他一巴掌,嗔道: “好好说话!” 真是神了,坐在背后也知道。钟魁回头道: “赵姐,你怎么又欺负我?我在跟余主任探讨一下车辆的性能。你知道男人这一生最爱哪两样吗?” “哪两样?”不仅赵雪,连余思远也很好奇。 “一是老婆,二是自己的坐驾!”钟魁认真地说道。 车内好一阵沉默,余思远用余光看了钟魁了一眼,笑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话很有道理!” “钟魁同学,你这意思是说每个男人都想拥有一辆车?可现在咱们华夏人拥有私家车毕竟是少数,自行车还差不多。”赵雪置疑道。 “赵姐,咱用发展的眼光看行不?五十年前,咱能吃饱饭吗,新华夏也用了三十年嘛。十年前,咱丁官镇的群众知道彩色电视机长啥模样吗?也就是咱这里穷,现在你去省城看看,现在哪家没有?”钟魁道,“也不必说燕京、沪海,更不必说鹏城,私家车如今确实是稀罕,但我相信未来小轿车必将走进千家万户。” “钟魁同学说的不错,我是燕京人,据我所知,现在燕京也有很多人买起了私家车,鹏城那边更不必说了,先富起来的嘛。”余思远道。 赵雪今天很受打击,余思远自不必说,年纪比自己大,地位、眼界和阅历更不是自己能比的,可钟魁这位小弟弟居然、好像、大概要比自己见多识广,就让她很受打击了。 “那为什么说男人最爱的两样,老婆不必说,车为什么也是最爱之一呢?比如我爹爱我娘啊,二十多年了,从来就没吵过嘴,他却不喜欢车。”赵雪问。 就赵洪那个有点拿不出手的模样,能生出你这么漂亮的女儿,一定是沾了他老婆的光,他能不爱吗? 钟魁腹诽,口中说道: “我承认我的论断有点武断,我这不过是说明,汽车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因为我们不曾拥有,所以我们不会留恋,而当我们一旦拥有或者有可能拥有,那么汽车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人爱它机械的力量之美,有人爱它的自由之力,有人却因为它给人以控制的欲望而爱上它,而有的人,却仅仅是因为它是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而爱上它,就像养个猫啊狗啊,日久情深嘛。”钟魁道。 “呵,真能说,我真想把你脑门掀开,看看里面都藏着什么花花肠子。”赵雪咯咯笑,挤兑道,“余主任,我听说你们燕京人都能侃大山,你说钟魁同学是不是投错胎了?” “赵记者高见,我早发现这一点了。”余思远点头表示同意,开着玩笑道,“我要是哪天回燕京探亲,我一定托人打听打听,谁家的孙子被人拐到了两千里之外的西秦省,要不然怎么这么能侃啊。” “哈哈。”赵雪的笑声传出了很远。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路上车辆极少,雪亮的车灯照亮了很远。 钟魁却想到,自己应该算是燕京人吧。老实说,他穿越时空,附身到这具身体上,对那位现代陈世美真没有太大的仇恨,只是鄙视而已。 第二十章 加个锅盔 余思远毕竟年纪不大,一旦熟悉起来,话也多了起来,不再端着架子。 不是他官威大,而是踏入仕途之后,他已经逐渐养成了某种属于官场人士的习性——永远不会跟人交心,十分的话只说五分,换名话说,不知不觉之中,会给自己戴上一副面具。 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是官三代,甚至说自己的爷爷已经退休,在中枢仍有不小的影响力。 他水木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西秦省,先是在省委机关做了几年科员,自认做的还不错,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仕途通达,这其中他在省里做高官的父亲施加了某些影响力,最后运作他来太乙县任职。 他还太年轻,做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有超常提拔的嫌疑,不过太乙县实在太穷,全省榜上有名,所以这个提拔在省里市里倒也不太引人注目。 “咱这里真穷啊。”余思远一边开车,一边感叹,“我以前觉得内参上说,有的贫困地区全家人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那一定是在夸大其词。自从我来到太乙县,我真的是见到了。建国四十多年了,改革开放也有十多年了。” 这样穷的地方,钟魁两世也没见过,丁官镇虽然穷,但还没到这个地步,因为它不是太乙县最穷的。 “这还得看你余主任这样的官员啊。”钟魁道。 “纠正一下,是副的!”余思远半开玩笑。 “这还不是早晚的事。”钟魁笑道,“因为这里穷,可以说一穷二白,正如一张白纸,随便你泼墨挥洒,空间极大。只要做出一些政绩,被上头提拔也是应有之事。” “老实说,我也想。不是我说漂亮话,是真的想。当前全国的工作都是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点,集思广义,力争上游,对于我们太乙县来说,现在最紧要的就是脱贫,然后再谈什么奔小康。”余思远又一次用余光看了钟魁一眼,心道这个小家伙真神了,说到自己心底里去了。 “我来咱太乙县,才三个月,对全县的情况可以说有个大概的了解,只是还没有什么头绪,我们底子薄,又没有什么自然资源,况且我……” “况且你不是一把手,副的,而且也不是主抓经济的部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嘛。”钟魁接口道。 嘎,一阵刺耳声传来,吉普车紧急刹住。 赵雪以为前面撞人了,吓的尖叫起来。钟魁也是不明所以,余思远假装抹了抹额头,掩饰道: “刚才有条野狗横穿马路,我条件反射紧急刹车,以为撞人了。” “吓死我了。”赵雪夸张地拍着胸脯。 吉普车继续前行。车内一时安静下来,余思远不停地用余光打量着钟魁,钟魁心中了然。 晚上路面上车辆行人稀少,很快便抵达了丁官镇中学,赵雪热情邀请余思远和钟魁去她家做客,二人均摇头,赵雪只好作罢。 再一次发动吉普车,余思远和钟魁二人踏上了经县城通往省城的路。 县城往北,通往省城的路,明显好多了,至少不用那么颠簸。 “钟魁同学,我忘了问你家庭情况,家里有几口人?”余思远打开了话匣子。 钟魁简单介绍了下,没什么好说的。余思远倒是有些纳闷,这样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见识实在不简单。 “你刚才说,什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话有点意思,谁教您的?”余思远道。 “李宗吾!”钟魁道。 “谁?” “《厚黑学》这书看过吗?他写的。” “你看这书?”余思远嘿嘿一笑,“你应该看看《少年文学》这类的,《红楼梦》也行啊,别看成了人精。” “没关系,咱看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地看。”钟魁面不敢色,“就好比你读中学时,偷看什么少女之心一样。” “行,算我没说。”余思远弄个大花脸,悻悻地点点头。 “余主任,跟你商量个事?”钟魁突然道。 “不敢当!你说吧,我听着呢。” “咱换个位置?我来开车。” “啥?不行!绝对不行!” …… 看到省城一片灯火辉煌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西秦省的省城镐城,地处关中平原,北濒秦hn依秦岭,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历史遗迹甚多。 它曾经辉煌过,祖上也曾阔过,如今即便在经济上落后于东部大城市,但它仍以自己的不朽之名,在华夏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此时的镐城,还很落后,至少在钟魁的眼里,夜色下的城市缺乏活力。 夜晚的车辆并不多,除了哼哧哼哧的公交车,就是单位车辆,私家车更是极少,路面显的很宽阔,最多的就是自行车。 余思远驾着吉普车在大街小巷中穿行,他驾驶技术不错,开的速度不慢,载着钟魁来到一处幽静的大院前。 这里是西秦省委大院,当余思远得知钟魁原本只是随便找个地方,比如火车站候车室随便凑和一夜时,大吃了一惊,极力邀请钟魁到他父母家住了夜,心说自己将来的孩子如果敢这样干,一定要打屁股。 钟魁原本并不想到陌生人家去过夜,尤其还是高官家,并不是说他高攀不起,而是天生的性情如此,后世人更是讲究生活的私密性和独立性。 院门口的警卫,仔细瞧了一眼驾驶室,抬杆,放行。 院内绿化极好,还有好几个小型人工湖泊。吉普车进了大院,又行驶了好一会儿才在一幢独立的二层洋房前停下。 西秦省委组织部长余家栋,正处于仕途最佳的年纪。 对于更高的领导层来说,甚至更高的中枢长老们来说,他年富力强,工作积极,有想法有冲劲,对于比他地位低的官员们来说,他经验丰富,手腕老道,极受爱戴。 但那是坐在会议室的余家栋,那是在地方视察的余家栋。此时居家的余家栋,穿着拖鞋,穿着睡衣,戴着眼镜,以极舒服的姿势斜躺在沙发上看着报纸,一个小老头而已。 他的夫人,余思远的母亲林兰,正一边削着苹果,一边看着客厅那台大彩电上播放的连续剧。 “儿子,回来了?”见余思远推门进来,林兰惊喜地将削了一半的苹果塞给自己丈夫,将儿子迎了进来,见儿子身后跟着一个少年人,面色一怔。 “爸,妈,我回来了!”余思远一见门,便打着招呼。 “嗯。”余家栋瞥了一眼,手中的报纸仍没放下,特别打量了钟魁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是谁啊?” “哦,爸妈,这是我们太乙县丁官镇中学学生,他正好要来镐城买书,晚上又没地方去,我便把他带到家里来。”余思远微微弯着腰,脸上的表情有些低声下气。 为什么用低声下气这个词呢?因为这是钟魁的感觉。 “余爷爷、林奶奶,我叫钟魁,魁悟的魁。今年十二周岁,现正就读初二,打扰了!”钟魁言简意赅地自我介绍。 没办法,前生今世每当跟陌生人自我介绍时,他都要补上一句魁梧的魁。 “这孩子,看上去挺机灵的,一点也不认生。”林兰笑了,又对自己儿子道,“你们这个点到,怕是没吃晚饭吧?” “妈,我饿了,可以吃得下这么多!”余思远夸张地用双臂比划了下。 “那行,张嫂回家了。我特意让她多留了些手擀面,给你们俩每人下两碗肉丝面吧。”林兰道。 “好咧。”余思远道。 钟魁却是面色一变,这就是他不太愿意来这里最重要的原因,因为他太能吃了,他可不想为保持风度而饿肚皮。 “怎么,肉丝面不合你胃口?”余思远道,“张嫂是我们家保姆,她擀的面条筋道,很好吃的。我妈虽然手艺差点,下个面条还是可以滴。” “臭小子,你吃我做的饭二十年,也没见你绝食过一次。”林兰笑骂道。她不到五十的年纪,因为保养的好,看上去却很年轻,年轻时一定很漂亮。 “林奶奶,主要是我饭量比较大,两碗可能不够吧。”钟魁道。 “那多下一碗。多大的事啊,你这个年纪正长身体呢,能吃是好事。我们家思远长身体的时候,更能吃,经常半夜跑到厨房偷吃,第二天我还纳闷,怎么家里进贼,专偷吃的呢。”林兰道。 “妈,这算个事嘛?”余思远不满地抱怨道,又对钟魁道,“三碗够了吧?” “至少三碗吧,能再加个锅盔吗?”钟魁觉得自己脸有点发烧。 果然,余思远和林兰都愣住了,连一直只是哼哼没有说话的余家栋也将目光看过来。 “行,那啥……你们坐着看会电视,我去厨房,一会就好。” 第二十一章 硬道理 在余家三口的注视下,钟魁飞快地吃下三碗肉丝面,外加一个大锅盔。 “这孩子可怜啊,这么瘦,平时一定吃不饱饭。”林兰爱心泛滥。 换谁谁会这么想,却不知道钟魁的情况根本就不是这样,虽然一年吃不上几次肉,但养父母身康体健,又勤快能干,比上不足,至少比下有余,虽然没什么挣钱的门路,平时吃的不好,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挨饿。 “我说,你这么个吃法,早晚会吃穷你爹娘的。”余思远开玩笑道,“你应该生在百万富翁家。”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亏你还是干部身份。”林兰出身普通人家,嫁到政治豪族,以前也没少在妯娌间被挤兑过,对身份地位这些东西天生有些敏感。 咳咳,余家栋发出咳嗽声。 当然不是他感冒了,而是一种信号。余思远乖乖地坐到沙发上,例行公事地问道: “爸,近来工作还忙吗,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我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大毛病。倒是你,最近去太乙县工作的怎么样,跟领导和同事们相处的如何?”余家栋放下手中报纸,他的声音低沉,隐藏某种威严。 “我去太乙县才三个月,都还在熟悉之中。不过,县委郭建国书记,刘长江县长,对我都很照顾。”余思远道。 “郭建国和刘长江二位同志,都是老同志了,在同级干部中资历很老,经历过严峻考验,党性原则强,也很有威望,你要向他们多多学习。”余家栋道。 “我听说,郭书记和刘县长,他们这是最后一班岗了?”余思远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不要瞎想,组织原则你是知道的,还没做最后决定,就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余家栋道,“不过,他们两位同志年纪有些大了,有些跟不上形势发展了。目前省委面临的压力也很大,东部省区都在各显神通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有的省市甚至公开喊出超越亚洲四小龙的口号,姑且不论这口号是否太过高调了,但人家这种敢拼敢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西秦省领导干部普通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得过且过,这样是不行的!” “是啊。我们太乙县也是这样,身处内陆,一无资源,二无资金,大家不知道怎么办,找不到好的出路。”余思远道。 “这种思想也是要不得的。” 作为高级干部,余家栋的手腕成熟,但他的思想却有些激进,这是西秦省官场上众所周知的事情,这跟他曾经出国考察学习的经历有关。 “什么叫不知道怎么办?只知道向上级要钱,永远也不会搞好经济。木头脑子!” 余思远硬生生地替木头脑子们挨了父亲的骂,大感冤枉。 林兰从厨房端出一盘水果,递给客厅前的三人每人一个,对钟魁热情地说道: “小魁,这是进口水果,叫奇异果,你肯定没吃过,很甜的!” “什么奇异果?不就是猕猴桃嘛。”余思远在旁嘟囔道。 “对啊,余叔叔说的对。”钟魁接过话,“我们华夏是猕猴桃原产地,准确的说,我们秦岭是世界猕猴桃的故乡,二千多年前史书上就有记载了。不过野生的个小,味涩,我们那山上到处都是。不过,一百多年前,新西兰人将种子带到新西兰后,加以培育,结果反销回来,就成了今天猕猴桃的模样了。” “这是真的吗?”余思远当然吃过猕猴桃,也知道猕猴桃跟奇异果其实是一回事,他只是单纯地反对崇洋媚外,但这些背后故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然是真的,你可以去请教农林专家。”钟魁像是想到什么道,“我要是太乙县县长,我就公开地对外宣传,太乙县是世界猕猴桃之乡和原产地!这也是宣传需要嘛,反正据我所知,咱们丁官镇就有不少种猕猴桃的,我家就有。听说都是十年前请的农林专家培育的,就是不太好卖。实事求是地讲,根据我品尝的结果,味道跟这进口的比,只是差一点而已。” “你这话不太合适吧,你刚才也说了,秦岭是猕猴桃的原产地,怎么就成了咱太乙县的专利了?这样宣传是要出问题的,至少会引起邻县甚至邻省的抗议。”余思远质疑道。 钟魁心道,你真是实心人,这不怪你。你要是知道后世人家怎么卖拉面的,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说了你能去法院告我吗?告我也不怕,你越告,我越知名,我还怕你不来告哩,这才叫广而告之!当这种宣传成了妇孺皆知的事实之后,那就是真理!如果再能配上政府引导农民种植,成立农业协会,积极对外宣传,寻找销售渠道,一定大卖。”钟魁道,“我要是卖猕猴桃的,一定要包装好,最好礼盒装的,就像是包装精美的月饼一样,送礼好看,还上档次!明年全运会不是要在咱镐城开吗?正好,我要是太乙县的领导,就向上级申请,咱们以全运会组委会指定用水果的名义,赞助一下,咱没钱,送两百箱猕猴桃还是能做到的,我想咱省委一定会乐观其成的!” 余思远愣了好一会,一拍大腿,大叫:“绝了!” 就连余家栋也满脸震惊之色。 “孩子,这都是谁教的?”余家栋问道。 “我自己想的啊。”钟魁道。 “你怎么会想这个问题?”余家栋觉得为什么会想很重要。 “因为我想挣钱啊。你看我一晚上吃了三碗面条和一个锅盔,也就吃了八分饱,因为你家的碗太小。”钟魁不好意思道,“没钱就要饿肚子,这是硬道理啊。” “确实是硬道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余家栋道,对自己的老婆道,“这孩子没吃饱,嫌咱家的碗小,这是在抗议啊,咱是不是要表示表示?哪有让客人饿肚子的道理嘛。” “那行,晚上还有剩的米饭,我炒两碗,不,三碗蛋妙饭!”林兰笑道。 “谢谢林奶奶!”钟魁连忙顺杆子爬,省委组织部长的夫人亲自下厨,你还要怎样? “怎么?你光谢谢林奶奶,也不谢谢我这个老头?”余家栋佯装不满道。 “谢谢余爷爷!” 第二十二章 调动 钟魁又吃了三碗蛋炒饭。 没办法,余家的碗太小了。 钟魁很理解,越是生活富足优裕,家里用的碗越小,跟太乙村里家家常用的大海碗相比,这碗就是个茶碗。正如生活品质高低与米面等主食用量有着紧密的关联。 余思远踌躇一番,道:“爸,儿子想跟你商量个事。” “说吧,我听着呢,但不要搞歪门邪道,没门。”余家栋先打了个埋伏。 余思远道:“这事我没有求你,更不会走后门,只是儿子有个想法想征求你的意见。我想到基层去。” “嗯?”余家栋再一次放下手中的报纸。 “丁官镇老书记兼着镇长职务,他到了退休年龄,早就打报告要提前退休。因为丁官镇是个烂摊子,连教师的工资都发不出去,听说一到逢年过节,就有教师结队到他家堵门,其他的破事一大堆,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想接他的班。我是副科级,他是正科级,我想先去做个常务副镇长,算是平级调动,阻力会小点,别人也说不了闲话。”余思远道。 “你早就想过了?”余家栋没有发表评价。 “以前我只是朦胧有些想法,但今天钟魁同学的一番话,倒是让我下定决心。”余思远看了正在假装看电视的钟魁一眼,钟魁倒是自来熟,没拿自己当外人,“我现在是县委办副主任,说的好听,其实都是务虚,我想下到基层,真正做事,做实事!” “就是因为猕猴桃?”余家栋笑道。 “不完全是,主要是我还年轻,要干事业,要趁早。有句话不是说嘛,宁为鸡首,不为凤尾。我想把丁官镇当作自己的责任田,一个镇都干不好,咱以后也别想进步了。” “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咱家是什么情况,你很清楚,你爷爷虽然在中枢影响还在,但最更多的也只能用在我身上,因为你还太年轻,参加工作才五六年,等到你成熟有了经验之后,你爷爷的影响力早就成过去式了。京城里跟你同龄的人不少,他们什么货色,你也看得到,一个家族能够长久兴盛不衰,关键还要看自己子弟是否足够优秀。” “这么说,爸爸你答应了?”余思远欣喜地说道。 “这个我很赞成,这是个好事,我为什么要反对?在这件事上,我也可以替你打个招呼,走走后门。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一切都要靠成绩说话,尤其是在基层。” 县官不如现管嘛,又有远水解不了近渴的话在,余家栋虽然是省里的高官,但也不可能事事插手一个基层小镇的工作。 林兰在一边倒是有些不满:“思远,你去当个县委办副主任,我没拦你。这还离省城近点,现在你又到更偏远的基层,文舒怎么办?不如趁早想法把她调到省城来?” 余思远的妻子文舒,是他的大学同学,读研后留校任教,现在还在燕京大学教书,从讲师做起,夫妻二人目前处于异地分居的状态。 “她马上就要评副教授了,正在关键时候,舍不得调动。那可是燕大的副教授,换我也舍不得,况且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余思远眉头皱了起来。 “妈也只是顺口提一句,总之妈是过来人,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因为时间和距离而变的淡了,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林兰道。 余家栋也道:“文舒是个好儿媳。咱家不缺当官的,也不缺经商的,就缺个文化人,这是你爷爷说的原话。希望你能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平衡好。” 钟魁见这一家三口因为这事沉默了下来,他们因为钟魁年纪小,也不避讳,故意说道: “余叔好好干,五年之内一定会调省城,十年之内肯定会上调进京!” “臭小子,你这是哄我开心吧,我怎么有那本事。”余思远乐了,口中谦虚,心里却是很美。 钟魁的话倒是让他下定了决心: “反正我明天会坐飞机回京探望爷爷,到时候会跟文舒好好谈谈,相信她一定会支持我的。” “那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早去早回,不要耽误了工作。”余家栋做了最后总结。 晚上洗洗后,钟魁被领到了客房住下。 钟魁锁上房门,没有睡觉,直接盘膝坐在床上,准备开始今晚的修行。 他忽然想起了令狐师兄,不知道师兄这个晚上在做些什么。 跟师兄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面,尽管只是暂时的分离,但不知不觉,师兄在他心目中已经成了牵挂。 而这次数并不多的见面,他敏锐地察觉到师兄越来越苍老,就像一株参天大树,表面上绿意盎然,其实内里生机已经开始衰败。 他更感觉得到师兄内心很是焦虑,担心师门和自己一身绝学得不到传承,当天意让钟魁出现在师兄的面前,师兄在欣喜之余,反而变的患得患失起来,恨不得一夜之间,将所有绝学教会钟魁。 正因为如此,师兄才给了自己两锭金子,尽管师兄也知道在这个世界,让一个十二岁少年独自一人带着财宝去跟人打交道,也是极冒险的。 真气在经脉中流畅地运转,当钟魁收功完毕之后,他内视发现自己丹田之内的气海更加浓厚,但距传说中的凝气为液,还早的很。 即便如此,钟魁也感到很欣喜。 虽说修行之时,身体是在敏感而又亢奋之中度过,内心是平静而又紧张,但过犹不及,钟魁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三十六周天是自己修行的最佳状态。 这样既可以保证修行的效率,又不至于亢奋过度而让经脉处于长期疲惫状态,时间久了反而会有所损伤,甚至曾经有很多修士因贪功而致走火入魔的。 这也是师兄教导自己的,属于功法之外的个人经验,否则单靠自己摸索,去总结经验教训,那就事倍功半了。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钟魁脱衣躺下,补充一下睡眠。 第二十三章 都是宝贝 8路公交车走一路,停一路。 红绿灯自不必说,该停就得停。正是一天出行的高峰期,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但坐车的人仍然很多。每到一处站牌,下车的和上车的挤做一团,推推搡搡,白白耽误时间。 公交车和自行车大军,乱穿马路的行人混在一起,车辆鸣笛声和交警的哨子声,还有不小心撞在一起的行人的叫骂声四起,乱糟糟的。 早晨,钟魁告别余家,上的正是8路公交车。他早从余思远那里打听好了,这路公交车横穿过省城的中心,途经主要商业区和几所大学,沿途有好几家新华书店,尽管他的目的并不是买书,但人家余思远亲自把他送到公交站,他只得在其目送下上了车。 因为是起点站,钟魁在后面占了个靠左面窗户下的座位。经常坐公交车的人都知道,越是坐在后面,越是能省去一些所谓的麻烦,比如给老、孕、幼、病、残让座。很显然,钟魁的思想境界还不够高。 前座靠中间过道位置的一个家伙正在吃肉包子,一股特别的味道弥漫开来。 还有一个姑娘站在过道上,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身上喷着浓烈的劣质香水。姑娘个矮,身后站着一个瘦高个家伙正在口若悬河地跟同伴聊天,唾沫飞溅到姑娘的头发上。 钟魁右边坐着的中年男子,穿着印着钢铁厂的卡其色工作服,大概是刚下夜班,正打着呼噜,还把头靠在钟魁肩上呼呼大睡,时不时地在他肩上拱拱,找个舒服的姿势。 只有身前坐着的一个老人,正戴着老花镜阅读今天的早报,一边看还一边唠叨着。 报纸第三版上有一个黑色的大标题:香江昨拍出唐代瓷器一套12件三千万港币,引起巨大轰动。 副标题是:神秘卖家引发猜测,疑来自内地,拍卖行拒绝透露详细信息。 这一则新闻主要版面被几幅图片占据,又详细介绍这次在香江拍卖的古董详情。 标的物是唐代豪门宴饮用瓷器,单独一件倒不是太稀罕,以前也曾出现过。 但从其题款看,这一套不仅出自同一口窑而且是同一批,其完整性和稀缺性,在古玩界拍卖史上实在罕见,且品相极佳,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故而拍出了天价。 也有人认为,这一成交价明显偏低,认为这可能跟拍卖方宣传不够有直接联系。著名拍卖公司佳士比的资深顾问认为,如果这套唐代瓷器,交给佳士比操作,至少能拍出五千万港币,他们希望这位神秘卖家如果手中还有古董,可以联系他们在香江的分公司,佳士比愿意免收拍卖费。 新闻的最后,又畅谈了一下内地收藏界的近状。随着改革开发,内地也逐渐兴起了收藏热,第一批收藏家独具超前眼光,早在十年前人民群众还普遍与温饱作斗争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地收藏古董,这些人的收藏颇为可观,且大多是精品中精品,而现在那些南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也开始加入进来,将收藏古董作为保值和增值的投资方式之一。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当前,一个庞大产业的雏形正在形成,有关人士呼吁内地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拍卖行业加以规范,促进古董文物的良性流转。 钟魁视力极佳,看了这则占据整版的新闻,心中一动,故意在老头的身后夸张地说道: “哇,真值钱!我家要是有这样的宝贝,那就发了!” 老头回过头来,见是一个少年人,仿佛找到了知音,呵呵笑道: “小伙子,这是唐代的宝贝,一千多年了,能不值钱吗?三千万,还是港币,咱上班才挣多少工资?” “怎么说也得不吃不喝一万年吧。”钟魁捧哏。 去年全国的平均年工资不到两千五百,钟魁这还是多算的,尽管近年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增长,但物价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明显的通货膨胀。这一时期也是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和城市职工辞职下海的高峰期。 “就是嘛,你评评理,贫富差距就这么来的,它凭啥值这么多钱,不能吃不能穿的。话说,我家倒有一块祖传的玉,我拿到古玩街那里去看,人家一看,说这是便宜货,不值钱,只开价一百,爱卖不卖。凭啥?这可是正宗的和田玉,关键是这块玉曾经是杨玉环贴身戴过的。杨玉环知道是谁吗?不知道她的,就不配当咱西秦人!”老头一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 西秦人性格鲜明,他们有黄土地一样质朴的性格,有好也有坏的方面,豪放大嗓门也是他们的特征之一。 “杨玉环啊?真的假的?”吃肉包子的家伙咽下最后一个肉包子,插了一句,一脸不信,嘴角满是汁水。 老头是个倔脾气:“瞧瞧,就是你们这些人败坏的社会风气,人与人之间怎么就不相互信任呢。” “大爷,你说你那祖传的玉是杨玉环贴身用的,总得拿出证据,让人家相信吧,我还说我家的夜壶是李世民用过的呢!”肉包子毫不退缩。 四周的乘客闻言,哈哈大笑起来。 “真逗!” “老爷子,你想钱想疯了吧。” “古玩街那帮家伙都是人精,他们怎么会做赔本生意,你去卖宝贝倒不是不可以,只要事先找熟人打听好市场价,守住自己的心理价,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但是你兜里有几个闲钱,千万不要去那买东西,这个行当水太深。” “你说的对,这就不是咱普通人玩的。梦想一夜暴富,那是不可能的,还不如拿着死工资保险。” 老头听了乘客们的议论,气的脸色涨红,不过旁人根本就不在意。 “大爷,您消消气。既然你有祖传的宝贝,不如就留在自己手里,只要是真宝贝,反正以后价值只会更高,您又没损失不是?将来万一有急用钱的时候,再拿出去卖了。”钟魁说道,他也听出来了,这老头也在吹牛。 “呵,还是你这个小家伙明事理。”老头听了,脸色稍霁。 “大爷,我打听个事,你们说这古玩街,我长这么大,怎么就没听说过呢?”钟魁套着近乎,冒充本地人,在口音上这完全没有问题,大家都是关中人。 “那你可问对人了,这古玩街以前只是个小巷子,就在市邮局东边的小巷子,原本有几家回民馆子,自从前年开了家卖字画的小店,陆续又来了几家买卖古董的,古钱币、瓷器、玉石什么的,时间久了,那条巷子就成了古玩街,现在热闹的很。这趟车坐到底站,看到邮电大楼就知道了。” 老头侃侃而谈。 “依我看,那条街应该改名叫骗子街或者小偷街。”有人插科打诨。 老头瞪了那人一眼,却是点了点头道:“这样说也没错,世道变了,如今骗子都是有钱人,穿着体面,出入高档宾馆,坐驾有高级小轿车。” “老爷子,赶紧下车吧,再不下去就坐过站了!”有认识老头的乘客说道。 “哎呀,师傅等等,我要下车!”老头大叫一声,极利索地挤过人群,下了车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第二十四章 钱老板 钟魁坐到了底站。 他很快便找到了邮政大楼旁的那条古玩街。 这条街果然很热闹,远远地望去,这里人头攒动,狭窄的街道上一大早就摆满了地摊,都是卖诸如古钱币、玉器、木雕、鼻烟壶还有邮票等等小玩意,甚至还有几个藏人在卖手工艺品。 钟魁混在人群中,东摸摸西看看,也看不出什么明堂。人家做生意的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因为钟魁一看就是个初中生而已,不是目标客户。 “老板,你这副铜项链多少钱?”钟魁走到一个地摊前,随手拿起一串项链。 “你哪只眼看到这是铜的,小子,这是金的,金项链,懂吗?”那龅牙老板翻着白眼。 “老板你别生气,我这不是不懂才问的嘛,听说古玩这个行当里,很有学问,我就是来见识见识的。”钟魁不以为意,装作吓了一跳,“这是金子做的啊,哎呀,怕是值不少钱哩。” “那当然,知道人行柜台黄金收购价是多少吗?娘的,上月又涨了一成!100块,有多少收多少!”龅牙说道。 “100块一斤啊,太贵了。”钟魁点头称是。 龅牙闻言气乐了:“小子,滚,你是成心来捣蛋的吧,要不,你就是闲着没事,拿我寻开心的。你家黄金是论斤卖的吗?是1克100块!” “啊?”钟魁的表情做的很到位,“那1斤黄金,就是500克,值5万块,天呐,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你这样的半大小子,谁会买呢。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啊,我家那小子就是恶鬼投胎的。哈哈。”龅牙笑道,那两颗突出的门牙显的更加雄伟,他指着自己的金项链,吹嘘道,“这不仅是金子做的,还是个老物件,乾隆年间老艺人的手艺,我好不容易收来的,所以这价钱另算,不能按黄金收购价算的。” 钟魁将金项链拿在手里,半天也没看出来这是乾隆年间的物件,笑道:“要是金锭呢,我在书店看到有图册上印的,那么大的一块应该值不少钱吧?” “金锭啊,这要看本身的成色,纯度越高自然越值钱,有铭文的,那就算是文物了,年代越久越值钱,价钱当然另算,文物嘛。”龅牙很有显摆的潜力,吐沫飞溅,“金锭一般有马蹄形的,长方形,立方体形的,还有葫芦形的。我听说燕京那有个同行,手中有个十两锭,上面有铭文,是清初官锭,按现在人行的黄金收购价,最少也值三万七,因为是文物,有人出十万他也不卖,换我,我也不卖。” “古代的“两”,跟今天的“两”,是不是不一样啊?”钟魁问道。 “古代一斤十六两,正所谓半斤八两嘛。古代的一斤,从唐代到清代一直是接近六百克,十两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三百七十多克。” “老板,您真有学问!”钟魁竖起大拇指。 “那是!”龅牙咧着嘴笑。 钟魁突然觉得自己书包里的金锭很烫手,他的金锭上面印着五十两,明代的五十两,就是按普通的金子卖,也值十五万,更不必说金锭上刻有铭文,属文物。 原本他觉得在这个大家都普遍清贫的年代,金价应该很便宜,但没想到仍然这么值钱,尤其是跟收入对比。 更何况,书包里有两块金锭,挺沉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钱大维是省城收藏界的一位知名人物,在古玩街拥有一个店面,名叫百博园。门脸并不大,但后面另有一幢小楼,兼作收藏室。 他原本是省博物馆的一名文物保管员,为人极为精明,十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别人手里得了几件古董,转手挣了他人生第一桶金。 从此,钱大维的人生变了,他不再满足于单位和家之间二点一线的单调人生,更不满足于清贫的生活,干脆辞职,做起了倒卖古董的买卖。 起初,他也交了不少学费的,被人坑被人骗是常有,也有自己看走了眼的时候,甚至一度因为欠了一屁股债想要自杀。 好在时来运转,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私家车早就买了,成了省城收藏界的一哥。 今天,他正好在店里。 店里窗明几净,当中放了个造型古朴的茶几,上面浮刻着八仙过海,几把价值不菲的红木交椅,茶罐、茶盏、茶匙,极为高雅。旁边有一座用太湖石堆成的小型假山,营造出山泉潺潺烟雾缭绕的胜景。 钱大维穿着吊带西裤,打着领带,领带上还别着别针,手中夹着一支古巴雪茄,一边看着当天的报纸,一边品着香茶,表情很是闲适。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用燕京人的话说,这叫“范儿”。 店里另一个年轻人,大概是店员,用一块干净的白布,正在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各种摆设。 俗话说,做这古玩生意,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钱大维并不介意从早上开门以来,没有一个人进来,哪怕是光看不买,他也落了个清静。 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钱大维抬起头来,见一个少年人正探头往里瞅。 “小家伙,到别的地方玩去!”钱大维皱了皱眉,挥着手道。 “老板,这不是做生意的地方吗?”来人正是钟魁,他刚才四处溜达,打听好了这家店生意做的最好。 “当然是,这里东西金贵,小心点,弄坏了宝贝,你赔的起吗?”钱大维没有说话,那位年轻店员喝斥道。 “我不是买东西,我是来卖东西的。”钟魁笑道。他自动忽略了店员的轻视,直接对着一副闲适之态的钱大维道。 “哦?你有什么要卖的吗?”钱大维闻言有些意外。 有年轻人瞒着家里人将家里的宝贝偷出来卖,他也不是没遇到过,只不过像今天这样年纪小的,还真没遇到过。 “敢问您是钱老板?”钟魁问道。 “正是!鄙人钱大维,这家小店的老板。”钱大维道。 “我有宝贝要卖,麻烦钱老板开个价。”钟魁走到跟前。 “拿出来看看!”钱大维也不废话,尽管他不相信钟魁能拿出什么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有许多来到店里的客人,神神秘秘的一副地下工作者的姿态,结果只是让他白白浪费时间而已。 钟魁坐了下来,从书包里掏出一根金锭,当那赤金色彩一出现,钱大维的目光就难以移开,当接过金锭,手中一沉,钱大维便知道今天遇到真宝贝了。 “小张,你看着店。我带这位客人去里间坐坐,不要让人打扰。”钱大维立刻吩咐自己的店员。 店内靠墙角,单独隔开一个小房间,操作台上还有一个台灯,灯亮着,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者正在专心地对付一个瓷罐。那瓷器估计是碎了,他想将它修复,这是个细致活儿。 “史老师,您先放下手中的活,帮我掌掌眼,这东西我有点吃不准。”一进了里间,钱大维急不可耐地说道。 那姓史的老者,慢腾腾地放下手中的工具。钱大维向钟魁介绍道: “这是省博物管的史老师,他是咱西秦省文物修复的第一人!史老师退休后,我把他请到小店来坐镇。” 那史老师接过金锭,也是大吃了一惊: “好家伙,这么大的锭,闻所未闻呐,搞不好,要出大新闻了。” 金锭上刻着“永乐十七年四月x日西洋等处买到九成色金壹锭伍拾两重”阴刻铭文。 “史老师,怎么样?”钱大维问道。 史老师似乎没有听到他的问询,戴着手套,用放大镜仔细端详着手中金锭,一会又迎着光逆着光仔细翻看,又放在天平上小心称量,1948克。 半个小时后,史老师仿佛活了过来,反问钱大维道: “钱老板,你怎么看?” “此锭有明确的纪年,纪时、纪地和纪重,极为罕见,文史价值极高。从重量上看,应该是目前发现古代金锭重量最重的,也填补了古代无大锭的历史空白。”钱大维道。 史老师点点头,道:“永乐十七年,应该是公元1419年,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况且当年郑爷爷下西洋是何等的威风,可咱也不是去欺负人去的,这黄金应该是从南洋买回来,返回来后铸成金锭的。此锭上铭文一个‘买’字,足以说明,郑和下西洋,是和平外交、平等贸易,这极具史料价值。价钱嘛……” “我明白了!”钱大维会意,心中忽然变的有些忐忑,患得患失起来。 钟魁将金锭拿了回来,放进自己的书包,书包里发出清脆的金属声。钱大维和史老师二人面色,同时大变: “你有几块?” “包里除了刚才你们看到的,还有一块,家里还有另外五块。”钟魁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之心不可无。商人重利不怕,就怕商人贪婪没有底线,如果钱大维是个没有底线的人,钟魁这么说是想将对方吊着。 “把另一块拿出来。”史老师急吼吼地说道。 钟魁笑了笑,将另一块金锭取了出来。这一块拥有同样的形制和铭文,只不过方才那一块是九成色,这一块是八成色,铭文上清楚地写着。 “好东西啊!”史老师抚摸着金锭,神色很是享受。 钟魁却重新将金锭拿了回来,装进书包。 第二十五章 武林高手 “小伙子,这宝贝你从何处得来?”钱大维问道。 “祖传的!”钟魁面不改色。 钱大维压根不信,这种金锭并非流通之物,应是皇帝赐给臣下的,根据已有的文物发掘表明,晋省在七十年代曾发掘出一枚三十两的,是明代一位亲王的陪葬物。 不过,钱大维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个。 “你把这宝贝带到我这里,开门做生意,我没有不做的道理。不过,我想知道你家里人同意吗?”钱大维问道。 “当然知道,我爹跟我一起来的。” “那你爹呢?” “他没进来,我们家是蓝县农民,他不识字,也没见过世面,一见生人就张不开嘴。”钟魁冒充另一县的人。 “这样呀,金锭价值不菲,你爹不进来,我不好谈价钱,这么大的生意,你能做得了主吗?”钱大维面露难色。 “没关系,我爹全权委托我,你随便给。”钟魁“豪爽”地说道。 “这怎么行呢?不如你把你爹叫进来喝一杯茶,咱们慢慢谈。” “我爹就在巷口马路对面派出所门口,我还有两个堂兄跟着,要是再过一会不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要进去找警察叔叔喝茶去。” “………”钱大维愣了好一会儿,乐了,“好嘛,你们早想好了这一出是吧。” 钱大维给自己的店员小张使了个眼色。小张走到后院,飞快地上了后院那幢自盖的两层小楼登高眺望,正好可以看到街对面派出所门口果然蹲着三个人。 小张又迅速回到店内,给自己老板使了个眼色。钱大维这才道: “按黄金收购价,每克100元,你两块金锭一共3798克,算你个整数,也不计较你纯度,总共3800克纯金好了,共38万。” “老板,你也说了,这只是黄金收购价。我卖的是宝贝,是文物,不是随便找来的金疙瘩。” “你别急嘛,我话还说完。”钱大维对这话早有所料,喝了一杯茶,润了润喉咙,不紧不慢地说道,“不二价,五十万元买你书包里的两块金锭,是两块!” “要是拿到香江拍卖的话,恐怕两百万也是有可能的吧?”钟魁笑道。 “呵,‘拍卖’这个词你也知道?我真怀疑你不是农村来的孩子。”钱大维道,伸出手指头,“一,你不可能把金锭带到香江,因为那是走私,而且你也没有门路。二,你既然拿到我这里来,我猜你们家人也想卖个大价钱,但又不想弄的世人皆知,因为只有我能出得起大价钱,而且我的信誉一向很好。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老板,要是过个十年,当更多的国人能买得起小汽车的时候,一块金锭我卖你一百万,你睡觉也要笑醒。”钟魁并不退让,“我就不信这条街上没有人识货。” “现在通货膨胀的厉害,要是一直涨上去,过个十年,涨个几倍,我并不感到奇怪,你不能拿十年后的一百万跟现在的一百万比。总之,那你开个价吧,咱再谈谈,总会商量个好价钱出来。”钱大维顿时感到有些棘手,他怕钟魁真的撂挑子,跑别家去谈。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钱大维的发家史,其实也包含着肮脏的东西,打过交道的人,三教九流,当中也有很多是做没本买卖的,盗墓贼、文物贩子甚至手上有人命的逃犯都有。 他不是没有想过使用非常手段,甚至他的脑子里一度闪现着只有电影里才有的一些黑暗的场景,但面前的这个还在上初中的小子,居然提早埋下了伏笔,让自己老爹和堂兄蹲在派出所门口,这让他立刻退缩了,在此时此地,他不敢冒险。 钱大维感到难办,偏偏又很急切,不过这个买卖只要谈成了,他预计自己绝对会赚翻了。 钟魁这时说道:“这样吧,总共八十万,我只要现金,全部要百元面额的!” “真的?我说的是两块永乐郑和金锭。” 钱大维大感意外,虽然比自己最初的开价五十万,高了六成,他心中也在狂呼,赚了、赚了。 “真的,不要拉倒。”钟魁斜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是玩味。 老实说,自从钟魁在师兄那见识过大明成化年间烧制的斗彩鸡缸杯,见过真土豪,他对这对金锭真是瞧不上,能换点急用的钞票才是真的。 “那一言为定。不过……”钱大维面露难色,“八十万现金不是小数目,银行提现也需要提前预约,我怕凑不齐,银行转账可以吗?银行见付支票?” 现在金融业并不发达,通存通兑还没实现呢,支付手段更是落后。钟魁更不想通过银行来交易。 “我只给你三个小时的时间筹集现金,不管你去多家银行分散取现,还是找人借,三个小时后我要见到现钱。否则的话,这笔交易就算了。”钟魁最后还不忘抛下个诱饵,“如果交易顺利的话,我家里还有五块金锭,下次也带来卖给你了。” 钱大维心中狂喜,虽然时间太紧,只得咬咬牙道:“行,我干了。” 钟魁望了一眼钱大维扔在茶几上的大哥大,道:“你把手机……不,大哥大的号码,告诉我,三个小时后我会打电话告诉你交易地点。” “什么?”钱大维愣了愣,立刻恍然,“你这小子,这一套是谁教你的。” 钟魁没有废话,拿到号码,立刻出了店,迅速奔到了派出所前,蹲在那里三个人瞧见钟魁出来,其中中年农民汉子扔下烟屁股,道: “小伙子,说好的你要雇我们,要我们做啥活?” 这三个农民模样的人,原本是来城里找活干的,钟魁只花了二十块钱雇来的。钟魁拦了一辆出租车,笑道: “跟我上车!” 出租车载着钟魁和三个农民,特意兜了个圈子,然后直奔汽车站,钟魁给每人发了一包烟,然后又每人给了十块钱,得,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了一大半,道: “对不住,大叔,二位大哥,赶紧上车。麻烦你们现在坐车回家过一夜,这活就算干完了。”钟魁还不忘补充一句谎言,“我老家也是蓝县的,就住在汽车站后面,改天请你们下馆子。” 三个农民摸不着头脑,不过看在钱和烟的份上,依言上了车,反正白赚了,心里还在偷笑城里人真会玩。 钟魁在汽车站候车室里找了个角落,席地坐下,盯着挂在对面墙上的巨大石英钟指针。 三个小时,一分一分过的很慢。 时间到了,钟魁在车站外的公共电话亭往钱大维大哥大打了电话,信号太差,居然打了七八次才打通: “钱老板,钱准备好了吗?” “小伙子,这可要了我大半条命了,我跑了五家银行,因为人家需要预约,每次只允许取五万块,我动用了老大的人情,总共取了五十万,加上我原本手头十万现金,总共六十万,然后又求爷爷告奶奶的,总算凑齐了八十万,你放心,全是百元大钞。” 电话的那头,钱大维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抱怨道。 “钱老板,辛苦点不算啥,你要想到,你这是在赚大钱,辛苦点算个球啊?”钟魁调侃道。 “小伙子,咱们在哪交易?”钱大维急切地问道。 “你现在坐上一辆出租车,到省政府广场,等我电话。”钟魁道。 他说完挂了电话,拦下一辆出租车,驶往另一个地点。 钱大维拎着装着八十万现金大旅行包,哼哧哼哧,坐出租车赶到省府广场,等到心都焦了,大哥大的铃声才响。 接通后,传来钟魁模糊不清的声音,事实上钟魁就在不远处看着他。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请再重复一遍,什么?坐101路公交车去交大东门?好,我马上去!” 大哥大进入华夏内地,时间还不太久,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你平时出行坐小汽车,人家可能认为你是在占公家的便宜,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但大哥大就不一样了,只有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才用的起。 如果你还操着一口粤腔普通话,因为信号太差,不得不在大街上随时移动,并对着话筒狂吼,那就更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羡慕嫉妒恨了。 钱大维抹了把额头的汗,八十万现金挺沉的,心说今天可真长见识了,被一个穷小子耍的团团转,这小子也真够小心的。 正想着,101路公交车在身前停下,钱大维跳上了车。 就在距约定的交大东门还有两站路的时候,大哥大又响了。全车的人都对钱大维行着注目礼。 钱大维知道全车人一定都在想:这个家伙真抠门,都用上大哥大了,还来挤公交,这是装穷还是显摆啊? “在东市口站下车。”电话里,钟魁传达着最新指令。 钟魁刚才坐着出租车,越过了钱大维搭乘的101路公交车,提前到达预计地点,然后计算了一下时间,又在一家小卖部里找了部公用电话。 钱大维依言下了车,东市口是个偏僻地方,行人稀少,钱大维有没有同伴和帮手,一目了然。电话仍畅通着,钟魁的声音传来: “往前走,前面二十米处有个巷口,进去。” 通话断了,当钱大维走进巷口,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这让钱大维一度以为自己是不是不该来交易,他总感觉自己在钟魁这个小狐狸面前,似乎成了个弱智。 当他站定并转过身来,他看到钟魁一个人走进了巷子。 “对不住,钱老板,你是地头蛇,我必须小心点。”钟魁赔着不是,不过他脸上看不出太多歉意。 钱大维也没心情跟他计较。 看清了钟魁身后并没有不相干的人,钱大维悬着心才放下一半,强笑道:“小伙子,你这一手是谁教你的?演电影啊!不,电影里也没你这精彩。” 钱大维这时已经对钟魁刮目相看了。 两人在巷子里凑到一起,看了看四周无人,钱大维打开自己随身带的大旅行包,打开拉链,露出一捆捆百元大钞,钟魁随意取了两捆,看了看,也没清点,点头道: “成交!” 钟魁将自己的书包交给钱大维,同时拿回已经属于自己的旅行包。 钱大维急不可耐地翻着书包,见两块金锭正如假包换地躺在里面,悬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等他满脸喜色地抬起头来,他发现钟魁的身影不见了,似乎那身影在墙头一闪而逝。 “武林高手啊!”钱大维忽然想道。 第二十六章 脱身 钟魁没有规规矩矩地从巷口离开,他从巷墙上凹出的地方借力,腾地跃了过去。 这围墙足有两米高,上面还插着碎玻璃,乾坤步虽然才入门,但足以让他轻松跃过围墙。 另一边是铁路职工医院的后院,钟魁不顾院子里的人惊诧的眼神,背着大旅行包,穿过后院,从侧门离开。再绕过一条巷子,七弯八拐,就是车来车往的闹市区。 这是他昨晚研究地图后得出的撤退路线,防人之心不可无。 钟魁眼观六路,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直接钻进了市百货公司,飞快地买了所需的家用摄像机及备用卡带、电池,又买了一身运动服,在更衣室换上后,从商场的另一个门出去,见有辆出租车正好送人到了这里。 钟魁上了出租车,司机却回头道:“小伙子,我要交班了,往雁塔那边跑,顺路不?” 钟魁直接扔给司机五张百元大钞: “去太乙县!” “好咧!”司机一怔,很快反应了过来,赶紧收好,挂挡,给油,载着钟魁飞快地离开。 钟魁瞄了一眼车上显示的时间,道:“师傅现在是傍晚五点半,如果你能在六点半钟赶到太乙县城,我再加你300块。” 虽然这个时代开租车的属于中高收入阶层,但有钱不赚王八蛋。如果有人每月工资能到手500块,那就绝对属于高薪了,已经有500块到手了,司机很想再挣那300块。 司机保证道:“你瞧好了,放心,我开车有二十五年了,以前在单位上班时,什么车没开过?我开出租车也有十年,没出过一起事故。要是在全市司机中选标兵,那得选我才对。” 嗯,又是老司机。 一路上,钟魁闭目养神。 今天这一出,也是极耗心力,比跟师兄练功还要累。那司机不时地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钟魁,心里很是好奇。十个司机,九个爱聊天,还有一个是闷骚。 “小伙子,出事了吗?这么急?”司机将车开的飞快,但也极稳当,技术不是吹的。 “嗯,我外公病危了。他年纪大了,怎么也不肯来城里住院,一是怕花钱,二是怕万一死在医院,被直接拉到火葬场,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钟魁道。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成了撒谎大王,借口张口就来。不过在这个世界,养母娘家那头还真有外公,身体还不错,对钟魁也是很好,只是住的远,两家见面机会不多。 “哦,怪不得。老人家都是旧时候过来的,观念太保守,人万一要是死了,火烧还是土葬,还不是一样?”司机见钟魁穿着一身崭新的阿迪,十分光鲜,还以为钟魁是城里人。 一打开聊天模式,司机的话便多了起来: “其实农村也不错,有地可以种,养头猪,再养十几只鸡鸭,每年粮食蔬菜不用买,手里头虽然紧巴巴的,但也饿不着。” “不像咱城里,有许多单位现在都发不出工资。嗯,现在物价涨的厉害,做火箭似的,嗖嗖的往上涨。老百姓难啊,工资虽然也涨了,但永远也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我老婆上菜市场买个菜,都要好好合计一番,都是钱给闹的。” “我家邻居原来是省委机关的小干部,官不大,可好歹也是个机关干部吧,以前挺显摆的,现在你猜怎么着?上个月居然辞职了!” “嗯,你说的是。”钟魁很想将司机的嘴巴缝上。 “小伙了,你家里做什么的。我猜一定是做大生意的。”司机说道,“要不然可拿出这么多钞票出来。” “嗯,我家有海外亲戚。”钟魁言简意赅。司机恍然: “这就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以前谁家有什么海外关系,都得捂着,生怕别人知道。现在嘛,生怕全国人民不知道哩,就差登报声明了。对了,你家亲戚是哪国的?” “香江的,暂时被别人占着。”钟魁道。 “香江的啊,香江好啊,听说那里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家家都有大哥大小汽车,钱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叫个事。你看电影里面演的,周闰发,多帅多潇洒,咱什么时候也能用上大哥大哩。” 普通人的梦想就是能有一天,也能用上大哥大。 大叔,那是大砖头好不好,华夏人民还没来得及买,大砖头就被淘汰了,以至于后世人们在老电影里看到主人公拿着大砖头显摆就想笑。 出租车抵达太乙县城时,正好是六点二十分,钟魁履行了诺言,又给了司机300块。 钟魁很小心,为了不被可能存在的跟踪,他是在县城的东头下车,然后步行,在县城七拐八拐到了汽车站,正好赶上最后一趟开往丁官镇的飞虎车。 到了丁官镇,钟魁继续赶路,此时只能靠双腿了。 除了早上吃了早餐,中午他没时间吃,后来一直在紧张中度过,这时他确认没人能查到自己之后,精神松懈下来,身上装满现金的旅行包,还有从省城百货商场买的摄像器材,让他感到又饿又累。 好不容易赶到师兄隐居之所,钟魁累的像条狗。 令狐易颇为周到地准备好了吃食,钟魁啃完了一条野猪腿后,这才恢复点精神,眉飞色舞地叙说此前经过。 令狐易耐心地听着,听到钟魁是如何将古玩店老板玩弄于股掌之中,又是如何脱身的,也不禁感叹自己这位小师弟天生应该就是一位老江湖。 天意,是天意让自己遇到一个自身血脉无比契合的少年,或许是恩师的在天之灵让自己在绝望之前遇到了这位师弟。 这位师弟带回了巨款,然而却看都不看一眼,可见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令狐易却不知道,钟魁前世虽远称不上富豪,但也身家颇丰,妥妥地中产以上,只是从没有一次性看到过这么多现金码放在一起罢了,只有暴发户才会有抱着现金睡觉的习惯。 继续慰劳一下肚皮,钟魁取来今天买回来的手持型家用摄像机,忽然想到他付款时那几位营业员惊讶的脸,他就想笑。 这是rbjvc公司推出的最新型号,相对于专业摄像机,它已经很小巧了,令人惊叹,代表着当代最新制造技术,当然其价格更加令人高山仰止。 这种手持式摄像机或者叫家用摄像机,使用的是8毫米卡带,连一张卡带的价钱也顶得上一个普通职工的月工资。钟魁直接要了一百盒,另外还要了一百节可充电电池,最后付款时,几个年轻漂亮的营业员围着钟魁双眼直放电,直嚷嚷要认钟魁做干弟弟。 吃饱喝足了,虽然身心还很疲惫,但修行是绝对不能停的。 龙象伏魔功运行三十六周天,钟魁感觉自己全身经脉处于一种很玄妙的感觉,这是功力飞速提升的表现之一。 当他的功力到了一定的阶段,这种提升的速度会慢下来。等他的实力越过了凝气阶段,即使师兄还活着,恐怕也不知道如何去教他,只能靠他自己去感悟。 一般运行三十六周天,钟魁要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在令狐易看来这已经是极快的修行速度。 过犹不及。 这也是中庸之道。钟魁是个意志极为坚定却又不是爱钻牛角尖的人,他是个讲究效率和方法的人,所以前世他一旦发现某个项目很有趣,他便去创业,以强大的执行力,全力以赴,成功之后又很快失了兴趣,转手给别人,激流勇退。 所以,钟魁这样的人,对自己有极大的自信,却又不会让自己在任何事情上迷失自己。 对于修行也是一样,修行的世界令钟魁大开眼界,颠覆了他的三观,但这也不会让他过上苦行僧的生活,从此走上寻求那虚无飘渺的长生之路。 欲速则不达。 在钟魁修行的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令狐易在摆弄着摄像机,现代科技只是让他惊讶一会而已,他不是个老古董,很自然地接受了它,并且很是遗憾,要是在唐朝时有这样的机器,那该多好啊,不至于很多宝贵的东西失传了。 令狐易自己试着录了一段录像,效果还不错。 第二十七章 凶宅 今天一到教室,钟魁就看到李小东趴在桌子上睡觉,口水都流了出来。 这是半个小时的早自习课,在第一节正课之前。 一般没有老师坐堂,但班主任们是不可能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赵洪时不时地会突然出现在窗户外面。甭管你大声背单词,朗读课文,还是抓紧时间抄同学作业,睡觉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李小东虽然成绩不行,还是武侠小说的忠实粉丝,但他从不迟到,不早退,晚上在宿舍也不做夜猫子,准时睡觉,睡眠一向充足,今天这个情况让钟魁感到有些意外。 钟魁推了推同桌,李小东抬起头来,睁着两只熊猫眼: “钟魁,别吵,让我再睡啊,困死我了。” “李小东同学,难道你昨晚做贼了吗?一大早还在这睡。”钟魁问道。 钟魁因为修行的缘故,每天也只能睡个四个小时,虽然中午午睡,但他正在长身体时候,一天两天这样可以,但长期这样就受不了。 师兄令狐易生怕一身所学得不到继承,恨不得一夜之间就将自己所有绝学灌到钟魁脑子里。这也是钟魁极力要买摄像机的原因之一。 李小东睡眼惺松,道: “你搬出去了,倒是赶巧了。我们男生昨晚都没睡好。” 钟魁这才注意到,班里的许多男生都趴在桌子上睡觉,而且这些男生都是住校生。 “发生什么事了?”钟魁好奇。 “别提了,昨晚女生宿舍那出了事,张楠知道吧,初三一班的,她半夜大喊大叫,说是有人摸她,嗯……摸那里。”李小东表情很是精彩,“她也没看到是谁,反正这事挺严重的,所以半夜所有男生都被弄醒,挨个被训问。” “这怎么查?”钟魁诧异。那名叫张楠的女生,钟魁也认识,是一位很漂亮的女生,因为发育的早,曲线很是引人注目,由不得钟魁不注意。 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是隔开的,各有一个大院,院有铁将军把守,女生宿舍里还特别安排一位大婶守夜。 坏蛋没有被认出来,更没有被抓现行,学校只好大海捞针,幻想着找出点蛛丝马迹出来。 首先被怀疑的当然是同住校的男生。 大家都是十多岁的少年人,正是嗜睡的年纪,这深更半夜的,都睡的死死的,被人绑了扔河里,恐怕都不知道,谁清楚同宿舍的同学有没有半夜悄悄地起床? 钟魁以前也遇到过,每到周末有返校的学生,因为其他原因半夜回宿舍,在外面叫破了嗓子也没法把里面的人叫醒开门。 昨晚这一折腾,所有住校的男生都没睡好,都顶着一对熊猫眼。校方一无所得,甚至怀疑那位女生是不是在做恶梦。 这与钟魁无关,他问李小东道: “小东,你知不知道镇上有没有哪家对外租房?” “做买卖还是住人?”李小东问。他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对外交际倒是不错,甭管上初三的还是初一,甚至复读班的,没有他不熟的。 “是我要租房,自住。”钟魁道。李小东讶道: “你不是搬到你亲戚家住吗?” 钟魁觉得自己的脸上发热,又一次当着自己好朋友面撒谎:“嗯,我觉得不太方便,一个人住自由自在。” 李小东挺大度地笑道:“这事包我身上,你要租什么样的房子?一个人住?” “一个人住,离学校近不近无所谓,也不要房子拾掇的有多好,只要能住人就行。但有两条,一是要安静,二是独门独户的院子。价钱嘛,也好商量。当然条件越高越好,咱不差钱。”钟魁翻了翻口袋,露出三张百元大钞的一角。 “哟,大款啊。” 李小东两眼放光。 住校生家庭经济情况好的,一个月也一百来块生活费而已,有的贫困生甚至自带干粮,就着咸菜啃锅盔,能省则省。 李小东家庭经济情况属于中等偏上,他老爹跑运输挣钱,经常在外面跑,怕自己孩子不学好,所以在经济上管的严,他老爹算的好好的,给的钱仅仅够花,想干点别的,那是想都别想。 “这事办好了,每天中午我请你吃一碗牛肉面,油泼面、哨子面也行,我包了,连续一个月。”钟魁用这种方式弥补下被自己欺骗的好朋友。 “请一个星期就行了。”李小东虽然面露喜色,嘴上却道,“咱是好朋友,这点事就包在我身上,太客气就见外了。” 过了一会,李小东突然道: “我倒是知道有个地方,你要租的话,人家绝对欢迎。只是……” “只是什么?”钟魁问道。 “那是座凶宅。”李小东道。 “凶宅?”钟魁诧异,他隐隐约约好像以前听说过。 “就沿着老秦面馆前面的河堤,一直往南走,学士巷最里面那一座老宅。这宅子最近十年屡出大事情,先是房主人突然发疯,用菜刀砍死自己老婆和孩子,然后被枪毙吃了花生米。后来又租给一对外乡夫妻,这夫妻是拾破烂的,本来好好的,有一天这对夫妻被人发现吊死在房梁上。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李小东道,“这事得问王倩,那老宅是她亲戚家的,因为没人继承,宅子就落到她爹头上。” “没关系,只要能住人,我租。”钟魁道。 “我只是说说而已,钟魁,你再等等,我给你打听好点的房子,那可是凶宅。”李小东是真心为钟魁着想。 他却不知钟魁是真的不怕。 因为钟魁准备邀请师兄一起来住,这样也节约时间,省得来回跑,这样的凶宅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凶名在外,可以保证私密性,另外有师兄这个高人在,这世上倘若真有鬼,他也不怕。 “没事,你去跟王倩说说。”钟魁道,用激将法,“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李小东认真看了钟魁一眼,无奈走向坐在第二排的王倩。 王倩是班里的学习委员,长相一般,但成绩一向很好,仅排在班长陈刚之后,总是考个第二。而钟魁总是考个第三,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无法超越前面的王倩。 李小东在前面跟王倩说着什么,王倩回头看了钟魁一眼,点了点头。 这个年代的学生都很朴实,男女生之间同学几年没有说一句话,也很正常,况且他们这个年纪正处于青春懵懂的初期,女孩子又普遍发育的早,有时候刻意地注意男女有别。 李小东屁颠地跑了回来,道:“王倩说她中午回家吃饭,帮你问问她爹,据她估计问题不大。如果她爹同意的话,她再定个时间,带你去看房。不过,她也说了,出了事她家不管。” “行,就这样。”钟魁道,“中午,老秦面馆?” “我要吃大户。”李小东笑道。 第二十八章 我很看好你 第一堂课是老班赵洪的课。 赵洪在上课前,特意看了钟魁一眼,很显然他的女儿赵雪前天晚上将遇小偷一事告诉了他。 上完课,赵洪将钟魁叫到了教室外,笑容可掬: “我女儿前天晚上回来的,那件事老师很感谢你。” “哦,小事一桩。”钟魁连忙道。 “这虽然属于见义勇为,县城关镇派出所也打来电话表扬,学校会有表彰,但作为你的班主任老师,我还要批评你,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要逞能,首先是要保护好自己,万一要是遇到了狠点的流氓,你出了事,怎么跟你爹娘交待?毕竟,你只是初二的学生。”赵洪面色一变,谆谆告诫。 钟魁知道赵班头是为自己好,好像与当下的教育界的宣传口径不一致,他诚恳地道: “赵老师,您说的是,是我冲动了,下不为例,对,下不为例。” 赵洪面色又恢复到笑容可掬的状况,整个变色龙,道: “你上次翻译的那篇社论,我女儿认为翻译的极好,这说明你的英语水平已经远超初中阶段的水平,希望你不要骄傲,别忘了你跟我打赌的事。对了,我上次布置的征文,写的咋样了,我很期待!” 没办法,做老师的总是这样“贪得无厌”。 “赵老师,我正在琢磨着哩,一定好好写,争取写的好点。”钟魁只得道。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参加什么征文,如果不是规定每个学生都得交,他才懒的写。 “不要着急,慢工出细活,反正最迟周五交上来就行,我很看好你!” 我没着急好吧!钟魁腹诽。 回到坐位,班长陈刚笑着问: “钟魁,赵老师找你干嘛呢?” 陈刚的位置跟钟魁隔着一个过道。钟魁瞧见李小东对他使眼色,笑着道: “没啥,我这不是不住校了嘛,赵老师刚训了我一顿。说我无组织无纪律哩。” 陈刚能当班长,这跟团队啊组织能力威信什么的,没有一毛钱关系,当下甚至是谁成绩好,谁就是班长和学习委员。 身为第三名的钟魁,也还当着劳动委员呢,但钟魁从来就没有好好履行过自己的职责,因为每天值日搞卫生,都按座位来,提前排好的,轮流着打扫卫生,每次轮到一排。 可总有学生不好好打扫教室,随便扫两帚就跑了。或许是因为钟魁成绩一向追的紧,又常得老班青眼,陈刚感到威胁,他身为班长,经常抓住这一点打钟魁的小报告,老班赵老师并没有因此撤了钟魁的职务,反而常常批评那些扫地不认真的学生,通常是多值日一天。 “哦,赵老师也是为你好,你要虚心接受批评,搬出去住,也不要放松学习,不要贪玩。”陈刚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让钟魁看的想笑。 “嗯,谢谢班长关心。”钟魁道。 “今天轮到刘老三值日了吧,傍晚放学可要清扫的干净。”陈刚的表情很是玩味。 “知道了。”钟魁翻出下堂课的教科书。陈刚见钟魁似乎与以前有些不一样,很久才明白,那是无视。 “这个家伙总是阴阳怪气,你别理他。”李小东咬着耳朵。 那刘老三是班里的刺头,从小到大就是个脚底板流脓头顶生疮的货色——坏透了。 他在家排行老三,上头是两个哥哥,底下还有两个弟弟,因为孩子多,刘老爹也懒得起个好名字,从小就老大老二老三这样叫着,后来登记户口时,人家一问这光屁股的叫什么名字啊,刘老三! 上次轮到刘老三那一排学生值日时,刘老三带头跑了,别人看他领头,也跟去玩了,被陈刚看到,然后捅到老班那里。 结果是刘老三当众检讨不说,并且连续值日一个星期,而钟魁这个劳动委员一点事都没有。 因为陈刚是镇上本地土著,刘老三客场作战,不敢正面碰他,反而将钟魁给恨上了。今天恰好又轮到刘老三值日了,他早就扬言要给钟魁好看。 刘老三上学的晚,又在小学连续留级,年纪比同班同学要大上好几岁。 这并不奇怪,这个时代如果有个初三男生某天突然来告诉你,他要退学回家结婚,或者某个女生说要回家嫁人,那绝对不是在骗你。 刘老三天生又是一副好身板,从外表看绝对是个大小伙了,他耍起横来,连初三复读生也不敢对着干。 果然到了下午最后一堂课的铃声响起,刘老三走到了钟魁跟前: “钟魁,我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你替我搞卫生。” 他摆明了吃定了钟魁,原本吵闹的班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哪里不舒服啊?”钟魁慢慢地收拾书包。 刘老三一屁股坐到了钟魁桌子上,用俯视的姿势盯着钟魁,他认为这样比较有气势: “我全身都不舒服,我要去看医生。” “看医生干啥,还要花钱,我替你看看吧?” 刘老三一愣:“你说什么?” 钟魁一把抓住刘老三的一只左手,稍稍一使劲,刘老三只觉得仿佛被一把铁钳给夹住,从桌子上滚了下来,歪着身子痛叫道: “哎呀,疼、疼,放手、放手。” “果然有病。”钟魁用脚轻轻踢了两下,刘老三便扑腾跪倒在地,“起来起来,又不是过年,下什么跪啊,没压岁钱可拿。咱同学一场,我给你免费看病,不收礼的。” 钟魁收回了手,那刘老三却觉得双腿发麻,使不出一点力气来,周围同学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心说刘老三干嘛下跪啊。 刘老三又气又急,眼见着钟魁的一只手拍向自己的左肩,他连躲都没法躲,然后他的左肩便如同衰败的花骨朵,耷拉了下来,连带着半边身子都麻了。 “你拦下我,想让我做什么?说吧,能办到的,我一定办到。” 钟魁俯下身子问。 刘老三觉得钟魁的脸十分凶恶: “没……没……没想让你干什么呀。” “噢,那你准备干什么啊?” “今天轮到我值日,我正准备搞卫生呢。”刘老三恍然大悟,哭丧着脸,“我一定将教室里收拾干净,我的胳膊咋了?是不是断了?妈呀!” 刘老三居然哭了,还好没有尿裤子。周围的同学想笑却不敢笑。 钟魁伸手将他左肩一抬,只听咔嚓一声,给安上了,再踢了两脚,刘老三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腿又听使唤了。 钟魁与刘老三擦肩而过,顺便又拍向刘老三另一肩,刘老三脸色煞白,动都不敢动: “刘老三,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人人现在都知道钟魁刚才收拾了刘老三,碎了一地眼镜片。 人群自动分开,带着畏惧的神色行着注目礼,班长陈刚脸色则有些发白。 钟魁走到王倩的面前: “王倩同学,拜托你的事情怎么样了?” “哦,好、好……”王倩这才回过神来,“明天中午放学后看房。” “那就拜托了,谢谢!”钟魁点了点头,抬脚往教室外走去。 “钟魁,等等我!”李小东追在身后。 “你这么多人,都放学了怎么还不回去?该回家的回家,该去食堂的去食堂。”老班赵洪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将钟魁拦了下来。 学生们纷纷回过神来,各自收拾着自己的书包。 “钟魁,你今晚到我家吃饭。”老班对钟魁道。学生们又静了下来,老班可从来没有请学生到他家去过,更不必说请吃饭了,今天早晨太阳难道是从西边出来的。 难道钟魁是老班家的亲戚?看来以后不要轻易惹钟魁。 “赵老师,您太客气了,没必要了吧?”钟魁道。 “别废话,你师母今天准备了一桌菜,就等你大驾光临了。”老班以势压人。 “那好吧。”钟魁只得答应。 李小东身为武侠迷,本想跟钟魁探讨一下武林绝学,这下只能看着钟魁跟着老班走了。 陈刚已经呆住了,被人从身后推了一把,见是刘老三: “干嘛?” “走开,没看到我要扫地吗?”刘老三没好气地说道。 第二十九章 强大的理由 老班家的饭菜很丰盛,当然是为了感谢钟魁前天的见义勇为。 不过,钟魁的好胃口更是让他们夫妻二人惊讶。 “这孩子,真受苦了。”老班的老婆徐师母想差了,以为钟魁一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杨白劳的日子,虽然钟魁的吃相并不难看,但吃的速度很快,还不耽误说话。 钟魁没有客气,该吃就吃,还夸徐师母手艺好,顺带着也夸赵雪聪明能干,将来一定是位大记者,夸的徐师母眉开眼笑。 老班在旁边坐着,有些纳闷,他印象中的钟魁是个闷葫芦啊,事实上现在大多数农村孩子在别人家做客都这样,何况在老师家。这孩子现在怎么这么开朗,嘴巴也甜。不过这样也好,总比被人叫书呆子强。 作为读书人知识分子,老班也很反感两种称呼,一是臭老九,二是书呆子。 “钟魁啊,我们家小雪那天回来,一直夸你呢,说你有勇有谋,以后一定是个男子汉。你以后常来家吃饭啊,也不多你一双筷子。”徐师母热情地说道。 徐师母为人和善,待人热忱,要是不知道钟魁的年纪,还以为她看上了钟魁,把他列为女婿后选人呢。 “徐师母,这可使不得。你看我这么个吃法,金山银山也得吃没喽,听说咱学校老师们的工资每个月只发一半?”钟魁开玩笑道。 公办教师的工资走地方财政,这年月哪里都穷,更不必说丁官镇这个穷镇子。 “一半?这发的还是去年底欠的工资!”徐师母说起这个,一顿子怨言,“就这还不算,我们俩个人的工资,都是三分之二是钞票,另三分之一是国库券,摊派的,要国库券有什么用,我全都折价卖了,亏就亏了。” 其实国库券的发行很有些年头了,因为不同试点发行国库券的地方有差价,越是穷的地方,国库券越是便宜,有的地方银行手头也缺少现金,买的多还给打折,这其实是违背国家发行国库券初衷的。奈何地方缺钱啊,摊派弄的怨声载道,现在人家都主动买了,还能不给打折? 有胆大的看到其中的利益,乘火车在不同试点城市之间跑,专门做异地买卖,买低卖高,最先吃螃蟹的都发了大财。 但对普通民众来说,金融意识淡泊,看不到这里面蕴藏着金矿,手头本来就很拮据,对摊派更是怨声载道。这或许就是当他们老了的时候,天还没亮就在银行门口排队买国债的原因之一吧。 “我们中学教师还算不错,那些下面的民办教师更惨,本来工资就少的可怜,还长年拖欠,让人家怎么过?口号倒喊的响亮,再穷不能穷教育,还有什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他妈放屁!”老班也暴了粗口,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学生就坐在面前,端起水杯不好意思地掩饰了一下。 “老师说的对,都是穷字闹的。不过,只要政府财政有钱,就不会拖欠教师工资了,咱老镇长不也是每月主动只领一半工资嘛,能以身作则,就算是好干部了。”钟魁道,他忽然想起了余思远,“听说上头要下来一位新副镇长,主抓经济,或许咱们丁官镇会跟以前大不一样哩。这也符合当前的形势,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 “你听谁说的?”老班问d县里的余副主任,赵姐跟你说过吧?我说的就是他。”钟魁见老班点了点头,接着道,“那天晚上,我住余副主任家,他爹是省里的大干部,我听来的。” “省委组织部长?”老班对这话只信了五分,“有上头的关系又怎样?关键是能不能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杨镇长还是老革命呢!” “这个老革命现在也只是镇长而已,这说明他的格局就这么大了。当前重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不换脑袋那就换位置,不如放手让年轻人往前冲,老革命在后面押阵,老中青结合,妥妥的稳当。”钟魁道。 “嗯?有道理。”老班点点头,又回过神来,“但这话可不能出去乱讲,老镇长在咱丁官镇人民群众极有威望。嗯,谁教你这个?” “老师,这是我胡思乱想的,你不要介意。你就是给老镇长打小报告,我也不会承认的。”钟魁笑道。 “你这小子,老师我是那爱打小报告的人?”老班笑骂道。 他忽然觉得心头有些异样,钟魁方才那一段话,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再看钟魁那年轻的脸庞,他觉得很荒谬。 在老班家吃了晚饭,钟魁借口要温习功课,离开了老班家。一个小时后,他已经到了师兄隐居之所。 令狐易将钟魁带到了悬崖之巅,钟魁感到情况有些不妙。 “跳下去!尽你一切所能,安全抵达谷底。”令狐易下了命令。 “师兄,我的轻功只是刚入门,我会摔死的。”钟魁站在悬崖边,今夜风大,站在边上感觉自己像是风筝,一不留神就被刮上天,令人心惊胆颤。 令狐易只是看着他。 “那好吧。”钟魁虽然害怕,但他对师兄比对自己有信心,他慢慢地向崖边摸着,令狐易却冷不丁地踢出一脚,将钟魁踢了下去。 “师兄,不带你这样的!”钟魁空中大叫。 身子急速地下沉,山风呼呼地刮着,钟魁在空中慌乱地手舞足蹈。饶是如此,钟魁借着悬崖上伸出的一根树枝,稍稍减缓下降的速度,默运神功,勉强施展着乾坤步。 月光下,他的目力极好,脚尖不停地在悬崖伸出的怪石上借力,卸去大半下降的力,虽然不免跌跌撞撞,但也好歹对自身有了一定的控制力。 即便师兄时不时地施以援手,第一次跳崖,钟魁也摔的鼻青脸肿。师兄说,摔的多了,就熟能生巧。 去他x的巧。 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令狐易这个人形电梯,再一次将他带上悬崖之巅,又把他扔了下去。到了第五次时,钟魁摆了摆手道: “师兄,咱自己跳还不行吗?你这样干,师父他老人家知道吗?” “师父也是这样教我的。”令狐易道。 “好吧,算我没说。”钟魁没好气道。 折腾了大半夜,钟魁总算是熬了过来。这时他才发觉自己浑身疲惫酸软,四肢仿佛已经不属于了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令狐易却是粗暴地将他扔到了一个巨大的药桶里。 药汤蒸腾着热气,钟魁怀疑自己会不会被泡熟了,成了水煮大活人,不,水煮童子鸡。 药力在热力的作用下,浸入钟魁的皮肤,起初只是热的有点麻木,然后是刺痛,如十万根针尖一样扎在自己的肌肤之中,让人欲死欲仙。 每当钟魁忍不住想站起来,缓解一下身体由外而内的不适感,令狐易冷冰冰地搂头就是一棒,将钟魁重新按在药汤里。 明知道师兄是绝对不会害自己,钟魁仍然觉得自己宁可去跳崖,也不泡这药澡。 “你以为修行,就是每天修炼一个时辰龙象伏魔功?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还差的远呢!”令狐易如是说。 “师兄,你这药汤,用的是什么啊,这么难闻,差点熏死我。”钟魁抱怨道。 “此方名曰‘百药汤’,实际上是应该由一百三十五种草药熬制而成,虽然一些药草稀有而没能收集全,我用的都是在这大山里找得到草药,总共一百零九种,勉强够用。”令狐易道,“修行的根本以己身为鼎炉,炼精化气,如果这个鼎炉不够坚固,它是承受不住强大的气海。此汤不仅对凡人可以修复身体肌肤损伤,美嫩肌肤,祛病消灾,对我们修士更可以做到洗筋易髓,去芜存精之功效。以后你可以自己照着方子去配制。” “师兄,咱恩师也是医家圣手?”钟魁好奇地问道。 “其实这‘百药汤’方子是药王孙思邈孙前辈所创,孙前辈与恩师交好,故而将此方赠予恩师。”令狐易道。 真是好东西啊,钟魁甚至想到将来开家养生馆,以此为卖点,什么名媛富婆,高官巨商,还不眼巴巴地送钱来?正走神着,令狐易搂头又是一棒,喝道: “别愣着,还不运功消化药力?” 钟魁只得收敛精神,默运龙象伏魔功。这药汤还真有神效,也许是心理暗示,钟魁感觉今夜的功课进展极佳。 等钟魁收功完毕,从药桶里的药汤还是热的。钟魁站了起来,神清气爽,只是觉得身上被泡的发红的肌肤有些紧巴巴的感觉。 令狐易又举起了大棒,往钟魁身上招呼。钟魁连忙躲闪,令狐易也不用全力,专攻其必守之处,用的力道并不大,但也不会让人好受,钟魁叫道: “师兄,这又是为啥?难道这也是师父教你的?” “你猜的没错,师父也是这样教我的。我这也是为你好,一是锻炼你的抗击打能力,不怕挨揍,方能揍别人。二是要锻炼你的轻功身法,想不挨打,那就集中注意力,乾坤步我是这样教你的?比乌龟爬行还要慢,再快点!三是帮你活血祛於,以免药力郁结,反而阻塞经脉。” 令狐易一边解释,一边挥舞着大棒。钟魁像只猴子,四处乱躲: “师兄,你的理由好强大!哎呀,我肋骨断了……” 第三十章 我不是钟馗 第二天上最后一节课的时候,钟魁看到同村的钟大壮站在窗户外愣头愣脑的。 钟魁冲着他连使眼色,钟大壮仍然傻愣愣地站在那冲着他笑,这吸引了许多学生的注意力。 这惹得正在上课的数学老师很不高兴: “这是找哪位同学的,赶快出去,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真不像话!” 钟魁只好闷着头出了教室。 钟大壮今年已经十八岁了,生的十分壮硕。他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那时候也不是在医院生他的,谈不上什么医疗条件,落下了病根,经常卧病在床,不巧的是,他的父亲钟守柱为了挣钱养家,也把身体累跨了。 所以他爹娘便给他起了个大壮这么个名字。没想到,钟大壮人如其名,从小就能吃,从小到大连感冒都很少,长的壮壮的。 钟大壮不仅能吃,而且很会吃,对厨艺很有天份,他最大的梦想便是做个厨师。 钟大壮在省城一家饭馆做学徒,经常在经过丁官镇时,会给钟魁捎带些东西,或者替钟魁爹娘捎个话什么的。 别看钟大壮只有小学文化,但他很小就为家里挣钱了,小小年纪在省城谋生兼学艺,也是见过世面的。 “大壮哥,我爹要你捎什么话?”钟魁道。 “不是你爹,是村支书三爷。”钟大壮道。 “三爷?他找我能有啥事,咱不是一个频道啊。”钟魁不明白。 “三爷这帮老头子,这不是太闲了吗,得找点事做,这不,终于让他们找着事了。”钟大壮道。 “啥事,跟我有关系吗?”钟魁问。 “有,而且是大事。村里准备办一场跳钟馗。”钟大壮道。 “什么?”钟魁满脑疑问。 “跳钟馗!”钟大壮重复了一遍。 “什么?”钟魁再问,他听差了,都是这个名字害的。 钟大壮咬着牙道:“就是跳大戏!” 钟魁还是没听明白,直到钟大壮说了大半天,钟魁才明白一些。 跳钟馗,这是一种傩戏。 傩戏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图腾崇拜和原始宗教的祭舞,是驱魔逐疫的祭祀仪式,只是发展到后来,在不同地区又夹杂着地方戏曲,演变成不同地方独有的风格形式。 “什么是跳钟馗,我也不知道。听三爷说,咱这里的钟馗戏已经有三十年没演过了,因为有人说这是迷信,现在村里会演的,也没几个老人了。跟别处不同,咱们村演的就是祖爷爷捉鬼。”钟大壮戏谑道,祖爷爷当然就是钟馗,太乙村自称是钟馗的后裔,“三爷说了,你学习成绩好,成绩好的人,当然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再说你叫钟魁,你不演钟馗,谁演呢?” 这么强大的理由,我竟无言以对。钟魁腹诽。 “那什么时候?我可不想请假。”钟魁认为自己是无法反抗一帮老头子的。 “本来端午是最好的时间,听老辈们说,以前咱们村每年都会在端午这天演大戏,方圆百里的都会来看,那是大场面,可热闹了。今年是不成了,端午都过了嘛,村里老人们商量着,下个月初八试着办一次,算是预演,明年端午再来一场大场面的。反正我们年纪小的都没见过,你爹我爹这些‘守’字辈的,也只隐约有些印象。三爷说,这是祖先传下来,不能丢掉,让老辈带着练练手,多培养几个人才。” “所以我就成了那个人才?”钟魁无语,“那我爹是什么意思?” “你爹?”钟大壮笑了,“三爷发话,他能不听吗?” “那好吧,我随时听从组织的召唤。” “我来就是跟你说一声,提前打个招呼。到时候,三爷亲自来给你请假。” 好嘛,连这个都想到了。 这时下课的铃声响了,中午放学的时间。钟大壮急着要走,钟魁却拦住了他: “大壮哥,你也别急着返回省城,我请你吃个饭。” 钟魁叫上李小东,三人直奔老秦面馆。 来这里吃的次数多了,钟魁跟秦老板混的很熟。不过钟魁很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每次吃的多,一个顶好几个,这样的“大客户”自然特别受秦老板的关照。 不用问钟魁吃什么,秦老板自动给安排好,昨天吃的是哨子面,今天安排了油泼面。 钟魁和李小东二人很快便吃完了一碗,钟魁又要了三碗,李小东想了想,又从其中一碗里盛了半碗。 钟大壮却咂吧咂吧嘴道: “这手艺很一般,还不如我做的呢。” 李小东也认识钟大壮,毫不客气地指着空中说道: “快看,牛在天上飞!” 秦老板听了,脸上有些不好看,道: “咱这是祖传手艺,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面都多,小子你别胡说八道。” 钟大壮却放下碗筷,道: “首先这面和好,要抹点菜油,醒上一个小时,你大概是急着做下道工序,放的时间不够,所以面不够韧道。” “菜油烧的不够热,要八成热,所以葱末、辣子没有泼出香味来。” “再有一点,这面不是现煮的,有些过了。上等的好面,讲究火候,这里面的分寸极难掌握。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耐心。你开馆子,一个人忙前忙后,没个帮手,长年累月的,再大的耐心也丢掉。” 秦老板脸上挂不住了,讪笑道: “哟,你是行家啊。” “那是!”钟大壮笑道,“我将来是要做大厨的人,能不是行家吗?” “不知道你这个大厨,在哪高就啊?”秦老板反问。 “嗯,我还是个学徒,不过我师傅说我明年就可以出师了。”钟大壮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仿佛在他心目中,厨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职业。 “学徒啊……”秦老板故意将音调拖的老长,“虽然你将来跟我是同行,这顿饭钱我还是要收的。” 钟大壮脸上一黑,钟魁拦住他,怕他年轻气盛,把人家老秦面馆给拆了: “大壮哥,等你出师,咱就开个大饭馆,我给你出钱。咱们不仅在省城开,还要开到京城去,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下第一面’。” 秦老板心里暗笑,不过他也没有进一步去打击未来同行,摇了摇头,去招呼别的客人。 三个人吃饱了,走在街上消食。钟大壮仍心有余悸地问道: “小魁,你是不是病了?” “你才有病呢。”钟魁怒道。 “那为啥你这么能吃,以前你不是这样啊。我每天见过成百上千食客,也没见过你这样的。”钟大壮道,他伸手在钟魁的身上乱摸。 “把你这猪手拿开。”钟魁笑骂道,“你没看我最近长个了吗?” 钟大壮道:“咦,这倒是,好像还长胖了些,以前你就是一小竹竿。” “现在呢?”李小东插了一嘴。 “大竹竿。” “滚。” 钟魁心里哭笑不得,他跟李小东或者钟大壮交往,其实是拿他们当小孩子看的,反而把余思远这代人当作平辈来看,却不料反被小孩子们调侃。 第三十一章 我要和你做朋友 送走了钟大壮,钟魁和李小东二人去了学士巷。 传说中的凶宅,位于学士巷最面的位置,这里因为在明代曾经出了一位大学士而得名。 钟魁怀疑是不是后人往自己脸上贴金,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明确地说出那位明代大学生姓甚名谁。 八百里秦川的汉中地区,它的建筑风格自然不像江南那么精巧柔美,自有它古朴恢宏的气度,恰如这里的黄天厚土。 丁官镇这个小镇,大体上仍然保留着两百年前的建筑格局,少数建筑甚至可以追溯到明初。它只是太破败了,而没有活力。 这里建筑不讲究颜色的多变和材料的贵重,多数民居屋面为小式瓦作,屋檐加飞橼,多用雕砖或镂空瓦片来装饰。 王倩站在巷口等着,她的身边站着一位中年男子,应该是她的父亲。 “这是王叔叔吧,我是王倩的同学,我叫钟魁,魁梧的魁。”钟魁很有礼貌地打着招呼。 “王叔叔好,我叫李小东,也是同班同学。”李小东挺乖巧地说道。 王父指着钟魁讶道:“钟馗?” 很显然他想差了,钟魁也没有进一步解释的欲望。 钟天师本来就是神仙人物,在关中更是如此,别的地方贴门神贴的是秦琼、尉迟,太乙县贴的都是钟馗。 王父心里却想,这宅子闹鬼,卖不出也租不出去,来了一个捉鬼的,或许不一样呢。 “钟同学,既然我家二丫说你要租这宅子,反正这宅子也是闲,你要是觉得满意就租给你。”王父边说边将钟魁、李小东往里领。 “二丫?”李小东偷笑,见王倩红着脸瞪了他一眼,连忙转过脸去。 这座宅子,有个厚重的桃木门,桃木上雕着钟馗的神像,铁面虬髯,两扇门左右各雕着一个,似有神气。门前原本是一对石狮,头颅早就不翼而飞,看上去很有些年头。 门上则有一个石雕的门楼,雕功复杂,颇为古朴精美。门楼和门中间则有一块木刻,上面写着“耕读第”三个字,表明这宅院最初主人的身份。 关中民居通常是四合院、三合院,大户人家往往是两进、三进规模。钟魁要看的这个院子,看上去原本应该是跟后面的房子同属一家的,是个三进院,看上去极为气派,只是两进院后面的部分,现在属于别人家。 据王父说,这宅子恐怕有一百年五十年以上的历史,他家祖上曾经阔过。 一进门,前院的对面是厅房,两旁是厢房,厅房与厢房之间有个小过道,后面才是正房。 关中夏天炎热,所以厢房往院中收缩,在院中形成较大的阴凉区,可以防暑。而四合院窗户没有对外开,一律对着院内开,铺着小瓦片的屋脊高耸,院子狭窄,很有私密性。 这里没有江南古民宅的精巧,但无论前院、厢房、厅房、后院、上房都有很多石雕,大多刻着脊兽,造型古朴粗犷。 这座宅子看上去有些阴森,一些木制檐梁结构落满了尘埃,清扫一下,还是能够住人的,只是有必要增加一些生活用具,比如床和炊具。 钟魁心想,不要说二十年后,就是十年后这样的房子也值不少钱,如果稍加修葺,那就是一座好宅院。 只可惜这样的老房子,在关中其它地方已经被拆的差不多了,丁官镇因为太偏僻和贫穷,反而保存了很多。 “王叔,这宅子我租了,你看行不?”钟魁看了一番,很是满意。 “你要租的话,我也不收你多少钱,每月三十就行,电费自理,水吗,院里有口井,干净卫生,可以吃的,你每月把钱给我家王倩就行。唯有一点,茅庐是旱厕,你要么是花钱找人清理,要么是自己动手。”王父道,“不过,咱丑话说前头,出了事我可不管。这座宅子以前出过事,我也不瞒你,也瞒不住。要不是卖不出去,我早卖了。” “没问题,这宅子我租了。”钟魁见他说的坦诚,也痛快地说道。 “那成!”王父满脸喜色。 谈妥了这事,钟魁和李小东还有王倩三人一起往学校走。李小东瞧了一眼跟在身后的王倩一眼,悄声说道: “钟魁,你不再考虑考虑?那座宅子我瞧着阴森森的,好吓人。我觉得王倩她爹没安好心,想让你当试验品。” “有狐狸精出没,专挑童男吸取阳气?”钟魁故意说道。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李小东道。 “呵呵,我不怕,你要是愿意,可以搬来跟我住,咱们可以自己做饭。”钟魁笑道。 李小东连忙摇头:“我可不敢!” 快走到老秦面馆时,李小东停了下来,指着前面的一位女生背影,对着钟魁挤眉弄眼。 那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梳着一条乌黑的大辫子,直接拖到了臀部,挺翘臀部随着那对惊人的大长腿,左右摆动,如春天的杨柳,婀娜多姿。 正是那位半夜尖叫,说有人潜入女生宿舍摸她,名叫张楠的初三女生。 “那个坏蛋抓住了吗?”钟魁问。 “抓个屁,她还好意思到处宣扬。”回答的却是赶上来的王倩,也许是女生天生好妒,尤其是对张楠这样的漂亮女孩。 “王倩同学,她没得罪过你吧?”钟魁回头问道,“有坏人在做坏事,没有当场抓住就算了,总不能让自己吃哑巴亏吧。” “就她那狐媚样,主动凑上来,我还不搭理她哩,她又不是我同学。”王倩扬着头,颇为不屑。 “这是嫉妒。”李小东小声点评。王倩耳尖,火冒三丈: “李小东,你在说什么呢!” “我是说我嫉妒那个坏蛋,行吧?”李小东很光棍地说道。 这话其实说出来了许多坏小子的心声。 “一丘之貉!”王倩瞪了他一眼,脸上绯红,加快脚步,走到了前头。 张楠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很漂亮,这让她从小到大,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 这个焦点曾经让年幼的她很是臭美,但随着年纪的增大,身体的发育越来越明显,比同龄人发育的早,发育的好,她很不适应这种来自异性的目光,她总认为别人的目光是邪恶的。 那天晚上,有人潜入宿舍摸她,这让她感到很恐惧。结果折腾了一夜,校方没有找到一点线索,反而让她成了全校的风云人物,到哪都受人指指点点。 有时候她想,那夜是不是真的是她出现了幻觉? 张楠正想着心事,忽然发现前面被人拦住了。刘老三正一副二师兄的模样,“深沉”地望着张楠。 “你干什么?”张楠有些惊慌,绕着刘老三走,刘老三却又故意挡着。 “张楠,咱交个朋友。”刘老三很直白地说道,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对方身上上下移动。 这是什么情况?不远处的钟魁和李小东,面面相觑。 张楠上初三,今年才十四岁,刘老三上初二,一向并没有交集,但作为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张楠想让别人不注意都不行。 刘老三年纪实际比上初三的张楠要大,都十六了,荷尔蒙的力量让他春心萌动,所以他看上了张楠。 “让开!”张楠气的脸色绯红,看上去却更加娇艳,这种情况她是第一次遇到,有些惊慌失措。 若是换个别的男生,要么是扔下一封情书就跑,要么恐怕知难而退,或者在美人面前,含蓄点,用借个书什么的接近她。 但刘老三可不管,他是个浑人,并且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两个人在街上,一个躲,一个拦,相持不下。张楠急的快要哭了,刘老三却很得意。 “刘老三,行了,回学校去。追女孩,不是你这样追的。”钟魁走到了两人跟前。 “钟魁,这不关你事。”刘老三见是钟魁,下意识地做出防御姿态。 钟魁只是平静地看着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刘老三和他对视了十秒,终究抵挡不住,夹着尾巴跑了。 “这家伙你要小心点,你上次让他出了丑,今天又坏了他的事,他一定会找回场子。”李小东道,“他在学校里其实还算老实,听说他在外面混的很开。” “小屁孩!”钟魁道。 “什么?”李小东没听清楚。 张楠在一边迅速打量了一眼钟魁,低着头擦肩而过,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谢谢!” 王倩看着张楠的背影,道:“果然是这样,招蜂惹蝶。” 这个词用的很好,体现了一位学习委员的水平。钟魁和李小东二人相视一眼,都明白对方此时的想法。 第三十二章 作文与理想 初二上学期主要有七门课。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和植物学。 课程还不是太紧张,在钟魁看来,实在太简单了,尤其是初中阶段的知识主要还是以记忆为主。 不像高中课程,知识点明显更多更广更深,且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相当的抽象性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虽说对于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初二生们来说,中考还早着呢,但校方早就有所准备,从初二下学期起,初二学生要提前增开比如物理、化学这些课程,而所有附课全部要在初二结束,以便正式上初三时更有充裕的时间复习,力争在中考时取得一个较好的成绩。 现在似乎没有什么砖家和叫兽们,谈什么应试教育素质教育问题。家长们送孩子来上学,对老师有着莫明的尊敬: “老师,我家孩子交给您了,他要是在学校不好好学习,您尽管打!” 初中生是打不得的,不像在小学,有严厉点的老师是真的要打手掌心,初中生被罚站则是经常的事,有的女生脸皮薄,被罚站掉眼泪实属正常。 钟魁的记忆力惊人,或许是托了穿越的福,虽然达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教科书从头至尾,翻了一遍,他就有了大致印象,看了五遍以上,他就可以复述个七七八八,当他看了十遍,他甚至可以记得某段内容在多少页。 但为了做个好学生,他不得不保证每堂课的出勤,必须保证在放学之后的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之内,将老师布置的作业迅速地完成。 同时,他还得在保证思想偶尔开小差的同时,一心二用,以免老师点名提问时,自己不会变成白痴。 钟魁忽然想起自己前世,上中学时总是羡慕那些“自由自在”的大学生们,上大学时,羡慕那些已经走向社会奔前程的的上班族们,等到了自己也工作了,又羡慕那些已经成家,正享受二人世界三人世界的职场前辈们。 可那些做丈夫做父亲的,却反过来又羡慕单身狗。单身狗们却想,如果我永远也长不大,不用考虑房子、票子和面子,还是“无忧无虑”的初中生该多好啊。 所以,人生就是永远在羡慕别人和被别人羡慕之中度过。 初中生钟魁,并没有任何被人羡慕的自觉,在数学课上,他一边装作听老师讲课,一边在构思自己的大作。 是的,这是老班布置的作文,每个人都要交,并且老班表示对自己的大作很是期待,希望有机会代表本校参加全县的评比。 钟魁本来是想随便写一篇应付就行了,既然老班都满怀期待了,钟魁自然不敢怠慢,他可不想被老班留堂。 题目自拟,记叙文或者散文,虽然很自由,钟魁还真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才能让老班的期待不落空。 陈刚写的作文,题目叫《我的班主任》,妥妥的拍马屁文章,他还在课间大声地宣读。结果好几个正为作文抓耳挠腮的同学眼前突然一亮,立刻想到了抄袭,不,借鉴,于是饭也香了,便也通了。 不过说实话,陈刚的作文写的不错,远超一个初二学生的拍马水平,拍的很有高度性和艺术性。他曾经公开宣布,他的理想是做个比镇长还要大的官,造福一方,引得一班同学为之倾倒。 记某某某二三事? 我的某某某; 我和某某某; 记某某某活动…… 这些都是初中生作文中最常见最泛滥的题目。当然也有《幸福的味道》、《心声》《春天的声音》等等一看就比较“高雅”的题目。 李小东写的就是《我的爸爸》,反正是为了交差,经过钟魁的指点和润色,写的倒挺有文采,他爹要是看了,一定会大受感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想,这还是你老爹我吗? 如何从一众作文中脱颖而出,如何写出新意,写出亮点,让人印象深刻,钟魁想了想,最后在稿纸上写下这几个字: 《一封来自未来的信》 拟定了题目,钟魁略作思考,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六百字的作文,略微修改了下,最后在下课铃声敲响前工工整整地抄写在作文本上。 “钟魁,你作文咋写的那么快,教教我,你有什么秘诀吗?”李小东问道。 钟魁推开李小东伸向自己作文本的手,笑道: “你把看武侠小说的时间放在看优秀作文选上,就行了。有句话不是说吗,熟读唐诗三百道,不会作诗也会吟。你多看些范文,也不用讲究什么方法,就死记硬背。另外呢,我觉得你可以多写写日记。” “写日记?”李小东不明白。 “对,就是写日记。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哪怕是流水账。实在觉得没意思,你就抄,比如杂志上、报纸上、作文选上,还有故事会上看到的某段文字,某个故事,某首诗,你觉得写的很不错,你就一字不动地抄写来。你那金大侠的小说中,妙文实在不少,也可以抄嘛。抄来抄去,一年后,你再回过头来品味一下,一定会发现自己的文笔突然比以前好了。”钟魁道。 这话不是钟魁自己杜撰的,他前世读中学时,作文也是个老大难问题,每次总是在课代表催交作文时,才像挤牙膏一样勉强完成任务。而且课代表不催,他就写不出,便秘似的。 后来他读高一时的语文老师,就跟他讲这个笨办法,坚持一年之后,果然文笔大有长进。 就像学英语时,有人讲究所谓语感一样,作文也一样,当你的脑子里积累了太多的优美文字和动听的故事后,自己作文时,便有了文如泉涌的感觉。譬如写景,你看太多了伤春悲秋的文字,轮到你写时,自然就有了所谓的情怀或者叫无病呻吟。 同时初中生还处在对世界懵懂阶段,很单纯,对这个世界认识不够。坚持写日记,也会一点一点地加强自己对身边事物的观察力,学会思考,学会发现一些闪光点。 李小东见钟魁说的郑重其事,半信半疑: “那多没意思,哪有武侠小说好看。” “那我问你,你的理想是什么?嗯,换个问法,你将来长大了想要做什么工作?别告诉我,你想跟你爹一样,开卡车!”钟魁问道。 “开卡车其实也不错啊,全国到处跑,我周岁都快十二了,连省城还没去过呢。”少年人总是对外面的世界很神往。 可那首歌不是唱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李小东跟钟魁同龄,实际比钟魁还要小1个月,他们俩人在同班同学当中算是年纪比较小的,小学上的早,同班同学比他们大个三四岁也很正常。 “你爹身体咋样?”钟魁问,“有没有肩周炎,胃炎,肾结石之类的毛病?” “你咋知道?”李小东很惊讶。 “这是职业病。”钟魁道,“我敢猜一定是左肩不利索,因为左手一直扶着方向盘,右手因为要挂挡什么的,可以活动活动。一天十多个小时在车上,饮食不规律,喝水少,却又长时间憋尿,所以有胃炎和结石方面的毛病,也不奇怪。” 见李小东如小鸡啄米一般,脸上忧郁密布,钟魁又道: “看吧,你爹挣钱养家不容易,他可不想让你接他的班。记得听你说过,你家买卡车的钱还没还清?” “是啊,还有好几万。”李小东道,“我爹说只要再过两年就能还清。” “那又怎样?万一要是身体垮了呢?”钟魁添了一把火,“你爹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你吗?所以,你更要努力学习,别整天看武侠小说,这本射雕你都看第五遍了吧?雕还没射死啊。” 钟魁又接着道:“那你爹有什么理想,什么爱好之类的?” “我爹喜欢钓鱼,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他还在镇供销社上班,那时候他一有空就带我出去钓鱼,有时候哪怕一条小杂鱼也没钓上来,也能笑呵呵一整天。现在……” “知道钟大壮吗,就是我们村的钟大壮。”钟魁道,“他的理想你还记得吗?” “想做大厨的那个?” “对。钟大壮的爹娘身体都不好,都算不上壮劳力,加上总往医院跑,所以家里经济条件一直不好,每年过年时,债主都堵上门,即便这样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使劲地给大壮吃。”钟魁道,“大壮也很懂事,虽然很早就辍学,但他许下宏愿,那就是做一个好厨师,做最好的饭菜报答自己的爹娘,所以小小年纪就去了省城谋生,学本事,挣十块钱,也只给自己留一块钱,其余全部交给爹娘。”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趁早退学,去跟我爹跑车?”李小东问。 钟魁有想把李小东当场掐死的冲动。 调整了一下情绪,钟魁道: “那你爹这样说过吗?” “我爹倒是希望我能考上县一中,然后考上大学,拿城市户口。”李小东颇不好意思地说道,“你知道,凭我这成绩,考上县一中,那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那你想不想?”钟魁道。 这个时候全国农民都想当城里人,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拿城市户口当作商品出售,就这你还不一定能得到机会。却不知道二十年后风水轮流转,你好不容易进了城,拼了命买了房,农村户口又变的重要起来,凭啥总是农民吃亏? “当然想了,可这不是我想,就能考上的。就咱中学的升学率,每年能考取县一中,也不过十来位而已。”李小东泄气道。 “你要是真想,我可以帮你补课,现在不过是初二,还有一年时间。”钟魁道,“但我需要确认,你想不想下功夫考一中考大学。如果你不想,那就当我没说,我闲着蛋疼啊?以后我上大学了,毕业找个好工作,说不定自己开公司做老板,偶尔开着高级小轿车回家乡,在路上遇到吃灰的你,别说我认识你哦,咱不丢那个人。” “凭啥你开高级小轿车,我只能吃灰?又凭啥就你能做老板?”李小东怒了。 要是两人真的从此分道扬镳,将来还真不一定谁看得起谁。 “因为这个学期,我能考全年级第一。而你嘛,倒数第一。”钟魁笑道。 “我万一要是倒数第二呢?”李小东被气坏了,说完自己也乐了,好半天才道,“听说这个学期,是全县统考,全县教师异地监考,统一阅卷。你要是能考个全县第一,不,那个目标太难,我也不为难你,你要是能进全县前十,我就听你的。” 李小东伸出小拇指,拉勾上吊一百年。虽然是同桌兼好朋友,但李小东不相信钟魁能在全县统考中拿到太好的名次。 “这是小孩子玩的,咱们应该击掌为实!”钟魁不屑道。 第三十三章 谭氏 租的学士巷房子,钟魁还没有搬进去。 他和李小东花了好几个中午,将房子里里外外清扫一下,开开窗户通通风,驱散潮气。前院就不管了,主要是二进院的正房,自己买来灰泥,修补下墙面,抹点腻子后再刷上白色涂料,看上去屋子里亮堂了不少。 要不是嫌麻烦,钟魁还会将房间内彻底修葺一下。涂料味重,暂时还不能住人,钟魁也不着急。唯一不满的是,用的是旱厕,每隔十天半月必须掏粪一次。 这一周照例白天上课,傍晚赶路、晚上修行,下半夜睡上四个小时,再在东方鱼白的时候返回学校。每天过的十分充实和紧张。 每天晚上的修行,钟魁都是死去活来好几回,第二天又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学校当个好学生。他正处嗜睡的年纪,睡眠严重不足,只能利用中午时间趴在课桌上补充睡眠。 因为有令狐易提供的灵丹妙药和高超手段,偏偏你从外表还看不出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受伤。 修行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深,钟魁的实力飞速提高。但与师兄过招时,钟魁仍然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因为师兄下手越来越重。 甚至有时候,师兄趁自己睡觉时偷袭自己。 挨打了之后,你还得说,多谢师兄指教。 这天是一个周六的凌晨,丁官镇中学女生宿舍区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打破了黎明前的静谧。 女生宿舍西边紧挨着围墙,大约有两米多高,上面插着碎玻璃,一般人是不能轻易地翻过来。 围墙的外面是一片菜地,大大小小的地块,加在一起面积不小,是镇上菜农种的各种蔬菜。有条踩出来的小路,绕着丁官中学围墙向前伸展,可以通到校门前的街道。 钟魁比往常稍早返回镇上,天刚泛着鱼白。他抄的是近路,正要穿过菜地,然后从那条小路绕行,远远地看到一个黑影从墙头跃下,动作极为敏捷。 钟魁躲在一处菜农废弃的窝棚后面,他的目力惊人,见那人穿着深色的外套,脸上戴着一副类似于京剧脸谱的面具,沿着小路急奔。看那身形,似乎是位少女。 这个人形迹实在太可疑了。钟魁运起轻功,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人奔到街上,在一个巷子里消失。 钟魁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巷子,脚下速度并不慢,似慢实快,他听到巷子里面第二家发出轻微的关门声。 钟魁在那家门口装作系鞋带,一边飞快地打量下四周环境,确定没人,如一片落叶般翻墙进入那家的院子,落地无声,然后飞快地奔到正屋墙下,屏气偷听里面的动静。 里面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 “燕子,如何?” 回答的是位少女悦耳的声音: “爷爷,那个女孩确实是元阴之身。” “好啊好,爷爷的玄阴功终于找到可以继承衣钵之人。”苍老声音道,“爷爷就是觉得可惜,燕子你的体质不适合这一功法,否则的话,何必找外人……” “爷爷你不要激动,好好躺着。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愿,孙女天生体质不适合这家传绝学,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少女道,“爷爷,你的身体状况,我昨天已经打电话告诉了爸爸。” “告诉他干嘛,我又不是就要死了。”老人声音有些不悦,半晌又道,“罢了,等两天,我们带着那女孩就离开这里。” 少女没有回答。老人问道:“怎么了?” 少女有些泄气道:“爷爷,那个女孩睡觉太不老实,稍有动静,她就会醒。我两次半夜潜入,都不巧弄醒了她,她反应极大” “嗯,这是天生的。她的体质如此,对可能的危险很敏感。相反的,如果你半夜在屋子外面放鞭炮,她反而可能会睡的死沉死沉。” “爷爷,我只是担心那个女孩抗拒你的安排,毕竟时代不同了,她有她的家庭,有她的人生理想,况且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 “是啊,古武已经没落了。我们谭家祖传的神功也是残破不全,只能寻找特异体质的人修习,在修行界只能靠着其他功法勉强维持着一点体面。可是爷爷不甘心,我死不瞑目。”老人叹道。 钟魁在外面听着,心里十分震动。他本以为师兄的存在恐怕是世上唯一,现在听屋内二人的对话,如今这现代社会,仍然存在着修行,当然不是武术套路,只是这修行不免跟故纸堆一样,逐渐被遗忘。 他正走神间,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只黑猫,悄无声息地蹲在一边瞅着他,然后发出一声喵喵叫声。 钟魁心里一惊,不免有些惊慌,脚下踢中了一个放在门口的破腌菜罐,发出巨大的声响。 “谁?”一声娇喝。 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屋内冲出,那原本就比较破旧的木门顿时四分五裂,钟魁连忙闪身,紧接着见少女凌空踢向他的胸口。 少女的攻势看上去惊人,力道也不错,在普通人看来,看似柔弱的拳头,却可以将木门击成碎片,那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画面。 但钟魁可是跟令狐易这样的绝世高手,天天过招的,在钟魁看来,绝世高手的范儿,就是一挥挥手,云淡风清,却于无声处听一片惊雷。 平时跟师兄对练时,师兄如果特意摆出什么攻势,钟魁反而不怕,他就怕师兄背着手站在那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心里发毛,未战先怯。 见少女凌空踢出一脚,钟魁双脚牢牢地钉在地上,上半身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后仰起,几乎与地面平行。 那少女发出轻咦,身处半空却是毫不慌乱,另一脚又是踢出,踢向钟魁正要仰起的上半身。 钟魁伸出胳膊挡住这一腿,他拿捏不好少女的真实力道,只是稍动用了真气,却让那少女感觉踢中一块铁柱,身子斜着飞到了一边。 少女见对面少年明显比自己年纪要小好几岁,甚至看上去还比较瘦弱,力量却是如此之大,暗道遇到了高手。 虽然心中惊讶,少女仍然忍着左小腿上巨痛,娇喝一声,只见那条修长的右腿,在半空中踢出了一道连续的幻影,踢向钟魁档下要害。 这是要害我断子绝孙啊。 钟魁只是轻轻地一伸手,就握住了那只右腿的脚踝。 少女穿着略微宽松顺滑的长裤,因为脚被高高的抬着,那裤脚顺着腿往下滑,露出白皙嫩滑的小腿肚。 这个姿势很是暧昧。少女脸上一红,左拳就是一冲,她甚至看到少年脸上挂着笑意,将她的拳头也握住,让她一时奈何不得。 “放开我!”少女大声喝斥。钟魁不得不放下她,因为屋内的老者已经攻向了他。 这一对祖孙俩,似乎都极擅长腿上功夫。如果那名叫燕子的少女踢出的是一道连续的幻影,那么这老者踢出的就是一道道骇浪,凶猛地袭向钟魁的全身上下。 钟魁的拳脚功法并没有花太大力气,因为他修行日短,龙象伏魔功是基石,乾坤步则是轻功,这已经让他面对一般修行者时,足以保命。这些日子跟随师兄这样的绝世高手过招,没有白过,任凭那老者的攻势如何的凶猛,无论如何也不沾不到钟魁身子。 而老者似乎有伤在身,每次踢出十腿,连续踢出五波攻势后,攻势威力急降,气息也紊乱。 钟魁瞅了个空,拦下攻到胸前的一腿,身子却是上前一步,借用太极拳中的靠肩法,用肩将老者撞到十米开外的院墙。那砖石结构的院墙颇为坚固,即使如此,外表抹的水泥也沙沙地往下掉。 这是钟魁的活学活用,可不是师兄教的,记得当时跟师兄对练时,偶然使出这一招时,让师兄惊讶万分,惊为天才。 至于钟魁为什么会,因为是电影上看的,就这么简单。 那老者本就有伤在身,又经一番动手过招,气血涌动,撞在院墙上,只觉得喉头一甜,怎么也压不住,噗地吐出一口鲜血。 “爷爷!”少女惊呼,扑了过去。 “燕子,别怕。”那老者惨笑一声,面色苍白,对着钟魁道,“这位小兄弟真是高人,恕老朽眼拙,可否告知尊姓大名?” “我姓钟。”钟魁淡淡地说道,他对这祖孙俩的身份的目的很是好奇。他确认他们跟丁官镇中学女生宿舍潜入事件有关,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恶意。 “老朽姓谭,名北川,太行谭家的家主。”老者自我介绍道,见钟魁面上表情似乎对谭家一无所知,心下诧异,又指了指少女,对钟魁道,“这是我孙女谭燕,老朽似乎与小兄弟并无旧怨,不知小兄弟为何与我们为难?” “确实没有。不过,谭小姐秘密潜入人家女生宿舍,似乎不妥。据我所知,那名女学生跟江湖恩怨没有什么关联吧?”钟魁道。 谭北川在古武界很有名气,虽然他是有伤在身,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三成,但他知道自己绝拿不下钟魁,更何况眼前少年小小年纪,身手就如此厉害,他背后难道还有什么隐逸的高人不成? 所以,谭北川态度很是恭敬: “我谭家在古武界略有薄名,世人都知道我们谭家虽然以腿法闻名,但只有很少人知道我们谭家祖上传下来一本修行秘笈,那是真正的修行之法,可惜只是残本,祖上也只有少数人练成,此功法只有女子且是元阴体质之人才能修行。” 仿佛是看到了钟魁脸上的怀疑,谭北川道: “祖上凡是出现这样体质的女子,我们一向是招婿上门,如果谭家内部没有出现这样的女子,我们便会从外面寻找这样的女子,然后传下子嗣,只是随谭姓而已。我们谭家并不计较血统是否纯正。千年以来,便是如此。” 钟魁暗道,这谭家为了一门功法,可够拼的,宁愿招外姓人。反过来,这也说明古代修行秘法被历史所遗弃,很多没有流传下来,也实属正常。 “可惜元阴体质的女子极少,我女儿不是,我这孙女也不是,所以在我孙女出生后,我身为家主,便开始寻找这样的女子,直到来到这个小镇。” 钟魁恍然,那位名叫张楠的漂亮女孩,是元阴之身,听师兄曾经简略介绍过,虽然这是一种刚刚踏入修行门槛的体质,但数量也很稀少。 而学校是女孩最集中的地方,所以谭燕才会潜入学校女生宿舍。 “谭丫头,偷偷地潜入学校女生宿舍,一个一个筛选,这个办法是不是太笨了?而且效率太差了些?”钟魁笑道。 谭燕毕竟还是少女,见少年一副长辈看晚辈口吻,刚刚又被钟魁轻松地打败,不服道: “那你找出一个,既快速又聪明的法子?” “我不知你们家有没钱,如果有钱的话,开设一个广告公司,最好是电影公司,选秀啊!”钟魁见谭家祖孙一脸蒙逼,暗道现在娱乐还刚不发达,解释道,“选秀,就是发出广告搞宣传,你们家要拍广告或者拍电影,寻找年纪合适的少女,入选者有重奖。奖励越多越好,场面越大越好,声势越浩大越好,这样来的人也多啊。总比你这样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地跑,强的多吧?” “这样啊。”谭燕娇艳的脸上欣喜之色一闪,脸却偏向一边,“这个主意还勉强不错。” 钟魁不管少女脾气,道:“谭前辈,你这是有伤在身吗?” 说清了事实,谭北川阅人无数,知道钟魁对他们祖孙俩并无恶意,这才道: “多年前与人动手时,遭人重创,一直没有痊愈,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的法子,我都试过了。现在年纪大了,身体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钟魁忽然心中一动: “如果前辈信任我的话,不妨在这稍待几天,我请我师兄来给你看看。如果他说你这伤有救,那就一定有救,如果他说你今晚子时要死,你绝活不过明天。” “你才要死呢!”谭燕粉脸怒道,倏地站起身来,这才想起自己小腿,还痛着呢。 “那就拜托小兄弟了。”谭北川道。 他对钟魁很是好奇,对钟魁背后的人更是好奇,如果这个偏僻的小镇,真隐藏着一位隐逸的高人,那这一趟真是太值了。 相较之下,他身上的伤反而不重要。 第三十四章 我是钟馗 告别了谭氏祖孙二人,钟魁往学校走。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他在校门口的早点摊填饱肚子,吃了两大笼肉包子,三个茶叶蛋,还喝了一碗小米粥,然后在摊主发愣的目光注视下,随着上学的学生人群走向校门。 一进校门口,钟魁就发现校园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以往这时候学生们都会直接进教室,准备早读,很少有人还在外面闲逛。 但今天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交头接耳,时不时地往操场方向观望。 钟魁看到李小东正在往那个方向探头探脑,连忙喊住了他。 “钟魁,出事了,出大事了。”李小东唯恐天下不乱。 “出啥事了?”钟魁想到了不久前发生的事。 “昨晚女生宿舍那边又出事了,天快亮时张楠在宿舍里突然大喊大叫,说是见着鬼了。你说好不好笑,马上都二十一世纪了,还这么迷信。”李小东道。 钟魁望操场边看去,见张楠正蹲在树下,抱着双腿,将头埋在膝盖中,一动不动,偶尔抬起头来,看上去也是精神恍惚状态。 她身边站着几个女生,还有两个本校的女教师,其中一个女教师蹲在她旁边,仿佛在安慰她。 有几个初三的也在看热闹,其中一个人对身边的人说: “我刚才听家是镇上的同学说,女生宿舍那个位置,以前就是一个乱坟岗。咱们丁官镇以前当然没有现在这么大,民居主要范围都在小秦河东边那块,河西边相当于郊区,旧社会街上要是遇到有饿死和得疫病死的流浪者,都用一张破草席一卷,全抬到这里埋了。所以我说,闹鬼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张楠遇到的可能是个色鬼!”有人猥琐地附和道。 一群坏小子们挤在一起幸灾乐祸地怪笑着。 这两次都是除了张楠本人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目击者,虽然“家丑”不可外扬,但校方这次也报了警。上次就不了了之,这次恐怕也是如此。 这让校方有些为难,领导们不敢说这是张楠精神上出了问题,更不想让全校住校女生人心惶惶。 有几个老师见围观的学生太不象话,跑了过来喝斥几声,这才将围观的学生全部赶回教室。 钟魁想了想,迈步向张楠那边走去。 这是钟魁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女孩,张楠真是个美人胚子,或许真应了那句话,穷山出美人,可不是后世那些人造美女。 只是这个小美人眼下正梨花带雨,目光呆滞,仿佛失了魂魄,双肩一耸一耸的。 那谭燕夜里潜入,为了掩饰真实面容,自作聪明地特意带着面具。她却未想到,在黎明之前的暗淡光线中,这面具跟鬼脸差不多,正常的人此时睡的正香,被人打扰后,在将醒未醒和恍惚之中忽然看到这鬼脸,都会被吓住。 “这位同学,你是哪个班的,还不去上早读课去?”年纪大的女教师道。她没教过钟魁,钟魁只知道她王,是张楠的班主任。 “王老师,我听说张楠同学出了事,我想来安慰安慰她?”钟魁道。 “安慰?”王老师脸上就差画个大写的问号,像护崽的母牛,充满戒备。 钟魁知道这位女老师一定想差了,是啊,他钟魁又不是人家张楠的同班同学,又不是小学同学或者同村什么的,凭什么你来安慰啊,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嗯,是这样的,王老师,以前张楠同学曾经帮助过我。有一次我没来得及换饭票,王老师你知道的,咱学校只在每周一换一次饭票,没饭票就买不着饭,而张楠同学主动借我饭票,我以前根本就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所以嘛,我很感激,现在她遇到了点麻烦,我应该主动来安慰她,帮她渡过难关,咱校长不也在开学大会上说吗,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嘛,老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钟魁找了个冠冕堂皇的正大理由,把校长都搬出来了。 王老师点了点头,脸上也很为难道: “张楠同学受了点刺激,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你试试吧。” 钟魁挨着张楠坐了下来,将双腿在草地上伸展开来,道: “张楠同学,你还记得我吗?” 张楠没有反应。 “哦,你大概忘了我。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钟魁,魁梧的魁,一般人以为我是钟馗,钟馗你知道吧?嗯,就是那个捉鬼专业户。”钟魁像是拉家常,无视站在旁边的王老师有要暴动的趋势,继续道,“钟馗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他其实是被鬼吓死的。” 张楠似乎停止了抽泣,钟魁继续说道:“你可能要问,钟馗他不是捉鬼的吗?怎么可能会被鬼吓死的?子不是曰嘛,子不语乱力怪神,你看人家孔圣人都不敢随便说,何况我们普通人。可钟馗知道啊,这世上只有装神弄鬼的假冒伪劣,没有货真价实的鬼,所以他才敢捉啊,要不然有多远他跑多远,你说是不是?” “话说有一天,有个媒婆千里迢迢地跑来找钟馗,说有位大家闺秀仰慕他,要嫁给他,除非海枯石烂。钟馗心想,我长这么丑,还有人肯嫁给我,还说海枯石烂,还大家闺秀,他当然很是激动。于是,钟馗准备了丰厚的彩礼,准备去迎娶那位姑娘。”钟魁说到这,故意顿了顿,不要说张楠,就连旁边的王老师也在等待着下文。 “古代嫁姑娘,当然要盖红盖头,洞房花烛夜,钟馗一掀红盖头,突然大叫一声,妈呀,这么丑,吓死我了!于是钟馗被丑鬼吓死了!” “噗哧!”张楠忽然被逗笑了,王老师更是笑的弯了腰。 “张楠同学,你看人吓人,才真叫吓人,这世上并不存在鬼。难道你认为自己很丑,今天凌晨时那鬼被你吓跑的?你不说话,那就代表我说对了。”钟魁道,他可不敢把今天自己杜撰的故事说给师兄听。 “你才是丑鬼呢!”张楠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瞪了他一眼,恢复了不少神采。 那王老师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这样也行?她在旁安慰了张楠几句,终于让张楠提起了不少精神,拖着她去了校长办公室。 “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我看见张楠居然笑了,我眼晴没看花吧?”李小东远远地瞧着,见张楠被老师带走,这才走上前来。 “没什么,我只是讲了个小故事。”钟魁颇有事了拂衣去的味道,暗道这事应该让谭家付出点代价。 早读课,班里的学生也没有心思看书,纷纷议论着张楠的事情。 钟魁甚至恶意地想,这帮少男少女们是不是因为这个突发事件而兴奋起来,把这个事件看做是这枯燥单调的初中学习生活中点缀? “钟魁你怎么看?”李小东问道。 “什么怎么看?”钟魁回了一句。 “你们村不是都姓钟吗?钟馗啊,捉鬼你们老钟家是专业户啊。”李小东调侃道。 “捉鬼嘛,我也不是不行。”钟魁笑道,“咱不就是钟馗嘛,你刚才不也是这样叫我吗?” “切!”李小东满脸鄙夷,“说你胖你就喘起来。” 坐在南边窗户旁的同学忽然大声地朗读起课文来,钟魁不用回头,也知道老班一定就站在窗户外向教室内窥探,也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起来。 果然,老班在窗外窥探了一会,就捧着一堆作文本走上了讲台。 “同学们,请安静,利用这节早读课,我简单说几句。”老班清了清嗓子。 老班说要简单说几句,那就意味着会没完没了,充分利用完这满满一节早读课。 就如体制内的领导在开会时做的总结发言一样,绝不会是简明扼要地说几句,永远是意犹未尽。 钟魁前世刚大学毕业时,还是个不多话的理工男,后来主持的团队会议多了,常常发言时,不由自主地从开拓国际市场讲到公司卫生间的卫生问题。 “上次说的关于全县初中作文竞赛一事,昨天大家都将作文交了上来,我用昨天一晚上的时间仔细批阅了一下。大家都很认真,从中我也看到了大家的进步,这是值得表扬的。”老班顿了顿,接着道,“这次竞赛的目的,我不用重复了,上到县教育局,下到我们学校,大家都很重视,机会也很难得,这也是检验我们的教学成果嘛。总之,机会已经给到大家,学校也只能从优中选优。就我们初二一班来说,我从中选出三篇优秀作文,代表我们初二一班参加本校内的评比。” “这三位同学是……”老班仿佛是故意吊人胃口,见底下学生都正襟危坐,很是满意,“王倩、宋跃华和………” 老班的目光往钟魁投来,果然老班道: “还有钟魁同学,这三名同学的作文我认为最为优秀。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这节早读课,让各位同学一同来品评一下,这次没选上的不用气馁,大家相互学习,以后还有机会。” 钟魁明显感觉到仅一个过道之隔的陈刚,长舒了一口气,身体松垮了下来,看来他是很失望。 不过也不奇怪,陈刚写的那篇《我的班主任》,虽然文采不错,将老班刻画的很细致入微,但这样的拍马文章,老班怎好意思把它拿出来给别的老师看。 王倩写的作文题目叫《幸福的生活》,另一位名叫宋跃华的同学,写的***天畅想》,题材都是散文,文字都很优美,显然平时文笔就很不错。 散文这种文体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文笔和文学素养。 殊路同归,这两位同学文章的最后着眼点,都是生活是美好的,我们要珍惜大好时光,好好学习,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 三观不错。 老班亲自将王倩和宋跃华的作文大声朗读出来,还一一加以品评,不时地摇头晃脑,很是入戏,当然他也毫不客气地陷指出其中的不足,发回修改一下,再交上来参加校内品比。 “下面,我们来一起欣赏钟魁同学的作文。”老班又看了钟魁一眼,“钟魁同学的作文,题目很新颖,题目叫《一封来自未来的信》,主题明确,文字优美流畅,不乏奇思妙想,让人叹为观止,并且最重要的是,这篇作文立意深刻隽永,令人耳目一新,读来回味无穷,又令人深思。我认为可以直接拿到县里参加评比。” 作文还没有读,老班就用一番高度评价令底下的学生一片喧哗声。 “钟魁同学,你自己来朗读。”老班站在台上发话。 凭什么轮到我了,就让我自己读。钟魁腹诽,还是乖乖地走上讲台。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递过作文本的一刹那,老班读懂了钟魁的心声,不着痕迹地瞪了钟魁一眼。 钟魁还没变声,声音清脆干净,用他那远比这里所有人都标准的普通话,朗读了自己的大作。 这篇作文其实就描述了未来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代表技术革命给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变,在这个时代,尤其是落后的农村,真是太高大上和神奇了。 在这个时代,计算机已经出现,大哥大也有了,钟魁描述的未来世界,并不会让人觉得是科幻。 但仅仅是描述互联网和掌上通讯的世界,并不会让文章显的格调太高。 钟魁还指出了工业和科技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未来网络和先进通讯的发展,让人与人之间虽然相隔万里,却近在咫尺。 他引申了印度老泰的诗《最远的距离》,科技进步代表不了亲情,心与心的距离也许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所以我们要常回家看看,珍惜现在,尤其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就要长大成人的时候。 同时,人们刻意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对自然的保护,滥砍滥伐,随意开采资源,令大地母亲千疮百孔,或许未来世界上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悔恨的眼泪。 所以,从现在做起,从小做起,我们要做大自然的守护者,让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地发展。 将作文本还给老班,钟魁特意看了老班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我可以下去了吧。 老班撇了撇嘴,心道这孩子越来越让人感到意外,挥了挥手将钟魁赶了下去。 第三十五章 坐井观天 因为是周六,今天只有上午半天课,这意味着大家可以有一天半的休息时间,各找各妈。 钟魁决定这个周末回家一趟。 上周他去了省城倒卖文物,以前他也不是每周都要回去,但从来没有连续两周都不回家。这周要是再不回家,恐怕爹娘就要找来了。 况且他已经不住校的事情,他担心爹娘早晚会知道,因为村里也有人在丁官中学读书,他需要尽快地圆满解决这件事。 走出校门时,他看到张楠低着头跟在一对夫妻模样的人身后,这大概是她的父母。 早上学生们还在说有戴面具的坏蛋闯进来,到了中午便都一口咬定女生宿舍闹鬼,说的活灵活现的,还有在争辩这是饿死鬼还是吊死鬼,其中又有部分学生说那是色鬼。 包括部分教师在内,有人简单粗暴地认为张楠可能是精神上有问题,出现幻觉,根本就没什么坏人夜里偷偷潜进来。 看她父母的衣着打扮,挺讲究的,不像是普通农民,可是看他们二人的表情,脸上写满愤怒。 换谁做父母的,自己女儿在学校遇到这样的事情,偏偏得不到一个比较满意的说法,也会很愤怒。 她的爹娘带着大包小包,连被褥都卷起带着,看上去张楠这是打算退学还是转学? 张楠偶然转头,看到钟魁冲她笑了笑,然后挥了挥手就大踏步的离开,夏天的阳光洒在钟魁的身上,背影看上去十分潇洒。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校门,头也不回地跟着自己父母离开。 只是此时此刻,在她的心头,钟魁的背影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大概这是她离校前最后看到的人,也是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引她发笑的人。 一到村头,钟魁就发现村里的气氛有些不对,村里人注视自己的目光有些复杂。 钟魁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着,他今天回家特意穿回了自己原来的旧衣服,好在现在天已经热起来,他把身上的半袖衬衫掖在腰带下面,表面上看不出来。 上次在省城买的衣服他可不敢穿回家,有时他会想,这算不算有钱的烦恼? 钟三爷站在自己门口抽着烟,看着钟魁回来了,老远就嚷着道: “小魁回来了啊,咱们老钟家的秀材回来了。” “三爷,您有事?”钟魁问道,“上次大壮哥说的事?” “嗯,跳钟馗啊,那事再说吧。”钟三爷勉强笑了笑,“不着急,不着急。” “哦,那您忙着,我先回家,我还没吃饭呢。”钟魁摸不着头脑。钟三爷却冲着钟魁背影问道: “小魁,别忘了你姓什么?” “当然姓钟!”钟魁头也不回地答道。 等到了家门口,钟魁远远地就看到一辆越野车停在自己家院门口,这可不是212,一看就是进口切诺基,还挂着西秦省军牌。 一个剃着板寸的司机模样的人站在旁边一边抽着烟,一边喝斥着熊孩子别乱摸。不知哪家的熊孩子,趁他不注意,在车轮上撒了泡尿,宣示下到此一游。 院门口挺热闹的,还有几个甚至端着饭碗站在那瞧着。 “小魁回来了!”人群中有眼尖的,看到钟魁的身影,便喊了起来。 什么情况,咱从来没有这么受人民群众欢迎过啊,钟魁腹诽。 人群自动分开,像是欢迎大人物的出场。 院门敞开着,钟魁穿过院子,直接来到正屋,立刻感受到几道目光射了过来。 家里没有什么太像样的家具,八仙桌旁的长凳上坐一位中年男子,国字脸,又目炯炯有神,相貌堂堂,坐在那里如大马金刀,他的下手坐着一个女子,三十多岁的年纪,轻描淡妆,气质却是不凡。 “爹、娘,家里来客人了?”钟魁清朗的声音让养父母回过神来。 “小魁,回来啊。”钟守权应了一声,脸色有些难看,而李青站在旁边,双手绞在一起,神情紧张。 “钟大哥,李大嫂,这就是小魁吧?长这么高个了?”那中年男子站起身来。 钟守权道:“小魁,这是李叔叔和孙婶婶。” “李叔叔好,孙婶婶好!”钟魁乖巧地说道。 “哦,你也好!”那姓孙的女子笑了笑,目光却带着审视的味道。 “行,小魁啊,你陪李叔叔和孙婶婶聊聊,我和你妈赶紧做饭,这个时间早过了午饭时间,太失礼了。” 李叔叔连忙起身,道:“大哥大嫂太客气了,随便弄点就行。” 钟守权将不情不愿的妻子拉到了厨房,堂屋里只剩下两位客人和钟魁。 气氛有些尴尬,这两位客人却没想钟魁首先开口: “听二位长辈口音,像是燕京人?” “是啊,你怎么知道?”李叔叔疑惑道。 “电视里那编辑部啥的,不是都这么说嘛,带着儿化音。”钟魁道,“首都是大城市,我们这是小地方。不过,这里虽然穷点,但这里自然生态好,青山绿水,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在钢铁森林住的久了,可以来我们这住上几天,散散心。” 李叔叔呵呵笑了笑,他的妻子却听出了话外音: “可现在农村人都想往城市里跑,拿城市户口,吃商品粮,成为首都人更是大家的心愿。你就没想过吗?” “孙婶婶说的也对。我也想去首都,那是以一个旅游者或者求学学生身份去的,首都对我来说,跟沪海、鹏城或者咱们镐城,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每座城市都有属于它自身的特色。”钟魁道。 两位客人闻言,面面相觑,钟魁话里有话,他们不会听不出来。李叔叔脸色不好看,孙婶婶却笑吟吟道: “听你爹说,你在学校成绩还不错?有没有想好将来要考哪所大学?” “当然要考燕大!”钟魁道。 “燕大在燕京之外招生,那分可不低啊。”孙婶婶道。 “所以那才叫燕大啊,又不是钟家沟大学。”钟魁道。 孙婶婶倒是一愣,笑道:“你这么有信心啊,那好,婶婶问你,你想学什么专业?” “这个还是不要问了吧?我暂且保密。”钟魁卖关子。 “为什么?”问的是李叔叔。 “因为我想学考古,挖人家祖坟的那种!”钟魁一本正经地说道。 李叔叔正用钟家的大搪瓷缸喝茶,闻言差点把自己呛死。你一个熊孩子,立志要学考古?还非要去燕大学考古! “李叔叔,小心点,别呛着。这可不能怪我,我本来是不准备说的,连我爹娘都没说,你是头一个。”钟魁满脸无辜状。 太荣幸了,李叔叔悻悻地想。 孙婶婶却笑不拢嘴:“你这孩子,实在太有意思了!那你能告诉婶婶,你为啥要学考古呢?” “我要说发掘祖国灿烂的优秀历史文化什么的,您一定不信。那么,我要说我是想去盗墓,梦想一夜暴富,您可能在略想一会,也是不信。但如果我说我只是感兴趣而已,没有什么太复杂的想法,您又可能认为我胸无大志,因为兴趣不能当饭吃,况且即便是燕大,考古学专业也是冷门专业,那的学生也大多是服从调剂过来的,人家是看的燕大牌子,否则人都招不齐。您说我该怎么说?” “是啊,该怎么说呢?”孙婶婶下意识地点点头,旋即反应过来,“你真的只是因为兴趣?” “就象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其实那个故事还没有完。”钟魁成功了吸引了两人的注意,“话说那口井,某天因为下暴雨或者别的原因井水大涨,青蛙稍稍一用力,就跳出了井口。外面的世界果然很大,很精彩,到处都是这只青蛙以前难以想像的事物,它很开心,很兴奋,所以大声呼喊着,哇、哇……”钟魁学着青蛙叫。 “然后呢?” “旁边水田里栖息着一只赖蛤蟆,这只蛤蟆轻蔑地瞥了一眼这只乡下来的青蛙,心里想,这只土包子一定是在羡慕我身上美丽的珍珠!其实是它想多了而已。” “你……”李叔叔腾地站起来,将茶缸重重地放在桌上,招呼也不打,直接走了。 “国梁!” 孙婶婶脸色也不好看,深深地看了钟魁一眼,也跟着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钟守权夫妇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连忙从厨房里出来。 “没什么,我就是讲了个小故事而已。城里人真会玩,说走就走,招呼也不打一个,没礼貌。”钟魁应道,撒娇似的抱着李青的胳膊,打岔,“娘,我饿了,饭做好了吧。我闻到了红烧仔鸡的香味!” “好、好,马上就可以吃了。”李青却是满脸喜色。 今天的事情,并没有影响钟魁的食欲,相反他的食欲大开,仿佛刚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 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真是看不见的刀子,看到姓李的那张铁青的脸,他就感到无比的畅快,当浮一大白。 “小魁,其实你也猜出来了,那人也姓李,是……”钟守权欲言又止。 “爹,娘,别管他姓李还是陈,我只姓钟。”钟魁斩钉截铁道。 李青幽幽道: “那真是你叔叔,你出生前我还见过一次。” “娘,那跟我有关系吗?咱也用不着巴结人家。娘,你的手艺真是没话说,高,实在是高!”钟魁啃着鸡腿,一边吃着,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着。 或许这个身份的原主人对此有一些需要,自己这个冒牌货还真的不需要。不过有一样不好,如果自己应该姓李,那岂不是成了李魁?李逵?李鬼? 娘啊,亲妈啊,你怎么就给我取这个名啊。 “那多吃点!”李青看到儿子胃口这么好,眼里如同抹了蜜似的,甜。 “有你这么个吃法?饿鬼投胎啊。”钟守权有些不悦。 “爹,半个月没见,你没看到我长高了,长胖了些?这都是您二老的功劳啊。所以我得吃啊。”钟魁笑道。 钟守权这是才注意打量,还让钟魁站起身来,伸手估摸着,笑道:“嚯,真是长高了不少,以前瘦的像竹竿,现在脸上也长肉了。” 钟魁心说,我天天这么能吃,虽然消耗的也多,但能不长嘛。 第三十六章 老腔 越野车在崎岖的山路上奔驰。 山路十八弯,十分危险。司机被赶到了后座上,李国梁亲自驾驶着越野车,他的妻子孙洁如则坐在副驾驶上,和后面的司机一起提心吊胆着。 李国梁气的不清,身为燕京李氏家族二代嫡系中排行最小的那个,个人能力在圈子内算是翘楚,很早就能独当一面,没想到今天在这个偏僻山村里,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给好好地上了一课。 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续集,绝对是那少年自己现的,却编的让人印象深刻。李国梁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地疼,就像在长安街上裸奔。 越野车在山道上停了下来,这里地势颇高,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群山郁郁葱葱,景色怡人。 李国梁下车,狠狠地摔了一下车门,站在山道边,叉着腰,眺望着远方。司机很自觉地躲到一边抽烟,看东看西。 “噗!”孙洁如忍不住又笑了,“那孩子真有意思,你还真别说,他编的故事,太好笑了。” “那是你笑点太低。洁如,难道你没有听出来他话里的讽刺意思吗?再怎么说,我也是他亲叔!”李国梁摆着臭脸。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人家亲叔!”孙洁如道,“你们李家对得起他吗?” “什么李家我家的,你不是李家媳妇?”李国梁反问。 “我没说我不是,李国梁,咱就事论事,你凭良心说话,李家对得起这孩子吗?”孙洁如不依不挠。 “哼!”李国梁转过身,看向另一边。 “没话说了吧?”孙洁如偷看了他一眼比锅底还要黑的脸色,“你觉得凭李家在京城的地位和影响力,发出邀请,一个乡下孩子,还不巴巴地凑上来,人家钟氏夫妇不过是乡下夫妇,也得自动巴结李家是不是?你却没想到,没想到一个乡下小孩说的话,却让自己这几十年像是白活了一样。你不觉得脸红,我倒是觉得脸臊的慌。” 良久,李国梁长舒了一口气,道: “哎,我现在是不想回头,我丢不起这个人。咱大嫂那样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我好不容易让老爷子点头,却没想到是这个情况。你以为我想操这个心呐!” “那你是怪我喽,怪我生不出儿子?我要是生出儿子,你就不要屈尊来这里一趟?”孙洁如斜睨他一眼。 李国梁面色一僵,忙道:“借你刚说过的话,洁如,咱凭良心说,结婚十年,在这一点上我可曾怪过你?” 见孙洁如低垂着头,看上去委曲地像要哭了,李国梁连忙赔着不是,低声下气地说道: “司机还在旁边抽烟,不要让人家看笑话。咱回去说,我任打任罚还不行吗?” 孙洁如见丈夫姿态比较低,这才道: “我也不是怪你。就是觉得心塞,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男尊女卑。不要说李家,就是我娘家,还不是一样?生了女儿,平时当宝贝的养着,最后就成了联姻的工具,甭管我们做女儿的怎么想。” “这话可不能说给咱爸听到,爸爸也不是真的重男轻女,他只是为了……” “为了家族兴盛为了子孙延续是吧?都是这么冠冕堂皇地说。”孙洁如打断丈夫的话。 李国梁沉默了。 对面的山腰上,一个老者赶着一群羊,沿着羊肠小道往上走着,像是给绿色的山峦点缀起一朵朵白色的花瓣。 那老者忽然停下了脚步,仰起头来,来了一曲老腔: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那牧羊的老者,或许不识一字,用老腔唱出的却赫然是出自著名唐诗的曲子。他沙哑的嗓音里,像是被掺进了黄土的尘粒,沧桑无比。 八百里秦川,向无孬种,老秦人或许贫穷、守旧、固执,但他们从来就是不屈的,他们的性格就如同这厚重的黄土地,任凭狂风刮走我的尘埃,我依然牢牢地守在这里。 李国梁和孙洁如被这根植于大地的苍凉之声所吸引,心生悲戚之感,正回味间,山谷里另一道老腔响起: 诸孔明扮渔翁船舱稳坐,驾小舟接主还江河逃脱,恨周瑜他定下机关不错,望主公江南地龙凤配合,吾主在江东大事定妥…… …… 不管摔门而出的李国梁,钟魁一家三口美美地吃完一顿大餐,要不是李国梁今天突然出现,钟家还不舍得杀掉一只小公鸡。 钟魁吃饱喝足,主动去洗碗,好说歹说才让李青让位。 因为今天这一出,虽然知道钟魁很有孝心,但养子毕竟是养子,养了十二年,突然人家生父家人来访,难免让钟守权李青夫妇有些忧郁,仿佛预感到将来会有那么一天让自己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夫妻二人,相顾无语,彼此却可以读懂对方眼睛所包含的意思。 “啊!爹、娘,快来看!”钟魁突然大叫一声。 钟守权和李青二人听到钟魁的呼声,连忙奔出堂屋,抢着跑向厨房。 钟魁家的厨房,设在西厢,旁边是个粮仓。他家的房子很有些年头了,还是钟守权之父在世时盖的,砖石结构,包括厨房。 这里的房子,不讲究鲜明的色彩和过于精巧的设计,简单、古朴和结实,只是在门头和屋脊上讲究些,在民俗专家眼里别有一番韵味。 但房子毕竟年代久了,厨房更是如此,用料和做工上就不像正屋那般讲究,其中有一块砖颜色深沉发黑,与四周砖石之间,有些缝隙。 钟魁只是稍一动真气,那块黑砖就被他取了下来,露出里面空洞,看来以前也曾经偷工减料,里面少了一块砖,正好形成一个空洞。 “小魁,怎么了?”李青跑了过来,焦急地问道。她以为是钟魁擅自用刀,不慎将自己割破了,因为钟魁小时候有过这样的黑历史。 “爹、娘,我见墙上有块砖松动了,就把砖取了下来,结果我在洞里面发现这个!” 钟魁捧着两块土黄色的东西,上面沾满灰尘: “爹,这是不是铜的?” 钟守权面色大变,拿在手里,不确定道:“份量不对,这应该是黄金,这么重的两块!” 李青也道:“当家的,你没看错吧,这是金子?咱家怎么会有这东西?” “小魁,你真是从墙洞里拿出来的?”钟守权脸上的惊喜只是一闪而过,面色凝重道。 “爹,你不相信儿子我吗?要不,你把这东西上交给政府?交给公安也行。”钟魁故意道。 “屁话,你爹我傻啊。”钟守权赏了他一个栗子,“咱又不是偷的抢的,也不是捡的。凭啥要上交啊?” “真是金子,这下好了,这能换不少钱吧?要是换了钱,先给小魁换几身高级点的衣服,鞋子先买两双现在能穿的,轮换着穿,再买几双大一点的,他这个子长的快,几个月就得换双。”李青也是大喜,已经开始计划着怎么花了。 这对夫妇对金钱的态度,让钟魁很是欣赏,他们有惊喜但并不狂热。 “墙里怎么会藏着黄金呢?咱爹也没提起过啊,他一生虽然靠手艺吃饭,能盖上这几间房子也费了老大的力气,可也攒不下这些金子啊,这怕是有一斤重吧。没道理啊!”钟守权疑惑道。 钟守权之父,钟老爷子,是远近闻名的手艺人,精于建筑,尤其是石雕与木雕,村里的房子凡是雕刻类的物件,大多是他的杰作。所以钟老爷子手头相对村人来说,还是比较宽裕的,可是能攒上黄金,很难让钟守权夫妇相信。 黄金自然是钟魁的手笔,他上次去省城倒卖的是文物,只有那两块金锭称得上是宝贝,其它的则是普通的黄金,没有任何标记,只是单个的份量比较重罢了。 再说这是普通的黄金,拿去公开市场换钞票,既合法,又不会太引人注意,人家最多会说,这家人走了狗屎运,或者说是这家人祖上遗泽。 “当家的,我记得咱爹当年高兴,正喝着酒忽然就不行了,走的突然,没有留一句话就走了。他以前盖房子时偷藏着金子,也不是不可能的。”李青在旁说道。 “爹,所谓财不露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咱爷爷是闷声发大财哩,高,实在是高啊。”钟魁调侃道。 “有你这样说爷爷的吗,荒腔走板!” 得了这份“意外”之财,钟守权也是红光满面,说不激动那绝对是假的,每年交了农业税,三提五统什么的,他跟老婆忙一年能存个几百? 就这,还算不错的,村人都夸这对夫妻会过日子。 钟守权跟老婆商量是不是现在就去县里换钱。 “爹,你应该去省城人行去换。”钟魁道。 “为什么?”钟守权问。 “你到县人行一露面,我敢说一天之内,整个太乙县的人都知道你有钱了,财不露白啊。熟人跟你借钱,你借不借?贼惦记着,你怕不怕?但你去省城不一样,谁认识你啊?”钟魁道。 钟守权一拍脑门,喜道:“还是小魁聪明!” “那是!”钟魁很得意,他是真的很得意,略施小计,就让老爹真的相信他是祖坟上冒烟,心安理得地收下这笔意外之财。 这是迈向富二代的第一步,先是让父母习惯起有钱的日子,嗯,总算是开始起步了。 只是黄金实在太烫手了,钟守权夫妇这个晚上都失眠了,第二天天刚亮爬起来,准备去省城。 钟魁怕他们二人太过紧张,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就建议他们二人用一个很脏的化肥袋,连同黄金和新挖的山笋装进袋子里,尽量很随意地拎着。 钟守权这才问道:“小魁,这么好的法子,是谁教你的?” 第三十七章 全权代表 钟守权夫妇满怀激动地走了,天才刚刚亮。 钟魁也不担心他们安全,这是正经买卖,银行明码标价收购的,不像他上次跟钱老板交易,那是不想被别人追查来源,且数额巨大,怕黑吃黑。 回到床上想补一觉,钟魁好不容易有了睡懒觉的机会,要是师兄知道一定会说业精于勤荒于嬉的大道理。 可是他却睡不着了,看来人啊,习惯总是养成的。在屋内修行了一会,又练了一个小时散手,吃了早饭,钟魁便在村里溜达。 钟魁的人缘不错,准确地说,是钟守权夫妇的人缘不错,村里人爱屋及乌,对他很是亲近,一路走来,人人问他吃过了吗? 民以食为天,歪国人是不明白华夏人为何见面总这样打招呼。 当然村人对他家昨天的客人更是好奇,绕着弯儿打听,钟魁都是打着太极,虽然村里人都知道大概是怎么一回事,都看到燕京来的客人挟怒而归,可当着钟魁面,又不好说的太直白,只能让好奇心一直延续下去。 村里有一百来户,房子有好有坏,也有人家相对更穷困些。但总体来说,还保持着几十年如一日的格局,在钟魁这个习惯于摩天大楼的人看来,这充满着地方民俗色彩。 后世人们出游,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过个周末什么的,吃点农家饭,亲手摘点农民自家种的水果,然后或多或少带点所谓的土特产回到城里,好跟人吹嘘不虚此行,实际上钱花的也不少,同样的东西比超市卖的还贵。 只是看着村长钟三爷家的新式房子,他总觉得太不协调,要是扒了就和谐了。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远远地,钟魁看到村办门口坐着七八个人。 钟魁见其中以长者居多,不想凑近,正要转身,只听村支书兼村长钟三爷吼道: “那个……那个谁,站住,就说你呢,小魁,赶紧过来。” 钟魁无奈走了过去,按着辈分和年纪,给在场众人问候请安。 众人分开坐在几张石桌上,那石桌上还刻着楚河汉界,这是钟三爷当年的政绩之一。 不过据钟魁观察,下棋这种高雅的事情还是不太适合太乙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大伙通常在这里拿这石桌当麻将桌使。 钟三爷端坐在中间石桌上,面前放着一个大号的茶杯,其他人个个抽着烟,聊着天,钟三爷指着面前的空位,吩咐钟魁: “坐!” “三爷,瞧您说的,在您面前哪有我坐的地方。我还是站着吧。”钟魁笑着道。 “让你坐,你就坐,少废话!”钟三爷一瞪眼,“今天召开党支部全体会议,你爹今天一早就跑了,也不打个招呼,太不像话了,没组织没纪律。今天,你就代表你爹。” “三爷,那我更不能坐了。我怎么能代表我爹,这么严肃庄重的会议,我也代表不了不是?”钟魁讶道。 他心说咱爹去省城发财去了,就是知道您老要开会,也会千方百计地找理由脱身。在这开会,天上能掉金子吗?又不是去燕京长安街开会! “坐、坐,这里咱三爷说的算,他说你能代表就能代表,谁敢说一个‘不’字?”说话的是旁边的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 这老头大名钟正财,跟钟三爷钟正恩是同一个爷爷传下来的,同辈排行老七,晚辈喊他七爷,钟魁的爷爷排行第五,与这两位没有出五服,不过走的早。村里其他人家虽然都是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但血缘关系上比这三家就远了些,年轻的钟氏子弟们,也只能翻钟氏宗谱,才能厘清相互之间复杂的关系。 钟七爷的外号则叫老羊倌,不过这个外号也只能是他同辈人能这么称呼的。 见钟魁坐了下来,钟正恩清了清嗓子,如同一个国王,用目光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太乙县丁官镇太乙村党支部全体会议,会议由钟正恩,嗯,就是我来主持,会议记录,由委员钟守权同志记录……” 说到这里,他看了钟魁一眼。钟魁挺狗腿地自动捡起钟三爷面前的一个笔记本,临时充当会议的记录员。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如何发展太乙村的经济工作,现在会议正式开始,我先通报下这次镇经济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这次镇经济大会由余副镇长主持并做了报告……” “三哥,咱镇里啥时候有了姓余的副镇长?”老羊倌插嘴道。 钟三爷对老羊倌的插嘴很是不满,道:“新来的,是常务副镇长,主管全镇经济建设工作,现在有句口号不是说嘛,什么来着……小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钟魁适时地提醒。 “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小魁懂的多,文化人就是不一样!不像你们这些大老粗,只知道抱着婆娘困觉。”钟三爷说着说着,便骂了起来。这话他都说了好几十年,当年被他骂的人,现在大多还坐在这里,牙都快掉光了,还怎么有精神去困觉法? “别说这些没用的,三哥,你想说啥就痛快点说呗。我家孙子还要我带他上山抓兔子呢!”另一个老头毫不客气挑战着村里最高领导的权威。 人心散了,队伍真是不好带了。 以前大集体时,钟三爷那才叫威风。 谁敢说三道四,扣工分。 谁敢阴阳怪气,扣工分。 钟三爷道: “就是一句话,怎么样才让咱们村富起来。大家有话直说。” “进城打工呗!”老羊倌抢先发言。 他这话众人当是放屁。 “那我们开工厂,我看开砖厂比较有赚头。”老羊倌毫不气馁,再接再厉。 “开砖厂?什么馊主意这是?咱们镇砖厂就有七八家,你家天天盖房子啊。我看还不如建养猪场,一年怎么说也能养个百八十头。”有人说道。 “咱自己家养猪,还来不及养呢。再说就是养起来,用咱们的老办法养,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还不如自己家养。”另有人表示反对。 “那咱们开个酒场,老李头,你家自酿的土酒不错,你来领头,咱办个大点的。” “屁,他家的土酒只能解解你这老酒鬼的馋瘾罢了,你见过他卖过一斤酒到镇上吗?” “我家土酒怎么了?下次你别来我家,你出一百块也不卖你一两。”老李不干了,他家是村里少数的杂姓之一。 “一百块一两,你以为是茅台啊,茅台也不卖这个价!” 众人七嘴八舌,提出各种天马行空的主意,又相互拆台,甚至有两个老头想演全武行,就没有一个靠谱点的。 钟三爷也是头疼,他装作咳嗽一声,制止吵闹的委员们,指着钟魁道: “小魁,你也说说!” “我?”钟魁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又不是委员。” “你不是全权代表你爹吗?让你说就说!”钟三爷很是不满。 “那我就说,不过我是代表我爹说的,说的不对,您找我爹去。”钟魁道。见众人都是暴怒的趋势,连忙道: “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嘛,其实咱们村有很多优势可以利用。这优势还不止一个。” “开砖厂什么的,那是别人玩剩下的,咱不干,况且开砖厂就要立烟囱,还要取土烧砖,咱这里本就缺少良田,可谓是先天不足,咱更不毁了这一片青山绿水是不是?” 说到这里,钟七爷面色一红,这一点他倒是没有想到。 “养猪厂,酒厂什么的,将来可以开,但不是现在。咱们现在还有什么优势?那就是这一片大好山林啊。正所谓靠山吃山,虽然人多地少,可咱不缺山林啊,咱应该发展种植业,我们可以种弥猴桃,种板栗,种大枣,种柿子,关键是这几样咱们是有基础的,哪家不是几亩山林,就是没有打理好而已。” “那玩意能挣钱?我家的二十亩弥猴桃,当年是响应号召种的,现在根本就卖不上价,都拿来喂猪。”钟三爷质疑道。 “三爷,你说说卖不上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钟魁反问。 “没人来买啊,偶尔有人进山来,拼命压价,等下了果子,全烂了。没挣几个钱,功夫倒是花了不少。”钟三爷道。 “三爷,我觉得我们缺少包装!” “包装?” “首先,咱们得有一个商标,就是牌子,跟你家那台彩电一样,你一说是牡丹牌,人家都知道这是个大牌子,质量有保障。牌子我都想好了,太乙牌,太乙山牌,太乙村牌,这三个牌子一定是我们的。” “卖果子,还要牌子?不都长一个样吗?”钟七爷问道。 “当然不一样。有了牌子,我们就可以广而告之,适当的宣传之后,人家一去市场买弥猴桃,一张口就要太乙牌的,别的不要。别的地方产的,就是没这个有名,没有这个好,你拿别的果子折价卖给他,他还不干!其实就像三爷家的牡丹彩电,难道金星牌的不行吗?人家就认准了,我们就赚了,想不发财都不行。” 钟魁描绘着远景,众人都被他三言两语忽悠住了。只听钟魁继续说道: “要我们独家拥有这个牌子,别的村不能用,那就得到工商局去登记注册,将来谁敢用,咱就去告他!不过,在注册商标之前,要明确这个商标归谁所有。” “当然归咱们村老少爷们共同所有。”钟三爷道。 “全村一百多户,六百多号人,得有一个共同的声音说话,不能我家卖的果子,个个又大又甜,你家的果子个个又小又酸,都用一个牌子,那不就乱了套了嘛,所以,同一个声音那就是咱村委会,换句话说,就是三爷您呐。您是村主任,也就是村长,还是支部书记,妥妥的一把手啊。” 钟魁这马屁拍的三爷很舒服,心说你小子很上道啊。 “在您老的领导下,咱们先成立个农业公司,您就是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以后您对外联系业务,得印名片,见人发一张,以后人家就要称呼您‘钟总’!全体村民按照自家的果林亩数多少入股。” “咱们统一聘任农业专家来指导,统一贴上咱自家的牌子,统一包装,统一跟县里、省城的批发市场谈判,咱甚至还可以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广告词我都想好了,吃弥猴桃,我只吃太乙山牌的。吃板栗,我只吃太乙牌的,又香又糯好板栗。吃好柿子,请到太乙村!” “然后就可卖到省城去,卖到京城去,说不定,还可以出口到国外,挣歪国人的钱。平时翻土啊、施肥啊、修剪啊什么的,全部按照人家城里工厂那样聘用,干多少活,可以拿多少工资,不干滚蛋,耍奸偷懒,扣工资!到时候村里挣钱了,咱按股分红!谁也挑不出理来!” 众人被钟魁这一通美好蓝图说的心花怒放,还挣歪国人的钱? 而钟三爷却是看到了自己重振雄风的时候到了,仿佛又回到大集体时代,一呼百应。 等众人回过神来,钟魁早就跑远了。 第三十八章 多事 夏天的深山里,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密林里,钟魁如一头豹子,快速地穿插腾挪着,敏捷地跃起,高高地跃过倒伏在地上的大树,落在林中溪流中露出的顽石上,然后如蜻蜓点水一般,脚踩着石尖,轻盈而又飞快地过了小溪。 堤岸很高,钟魁稍一提气,不见他有太多的动作,身子直直地沿着岸石往上,一只山猫正在那里静守着另一侧的猎物,它来不及躲藏,被钟魁故意踩着了尾巴,然后嘶呀着一溜烟向林中逃去。 正奔驰中,一条粗大的树藤拦在面前。 钟魁顺着奔势,双手抓住藤条,将那藤条当作单扛,做了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凌空跃到了一颗巨石之上,那石头表面上生长着光滑的绿色苔藓,他的双脚却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那里。 巨石下面有个洞窟,一只母狼正护着自己的崽子,锐目紧张地盯着钟魁这个不速之客,喉咙里发出呜呜地的威胁声,希望吓跑这个别样的人类。 钟魁瞥了一眼母狼,猛提一口真气,身子如一只升腾的猛禽,滑翔着越过下面高度落差起码有数十米的山崖,在半空中,他甚至还有睱理了理被山风吹乱的头发。 该剪头发了。 落地却是无声,仿佛一片羽毛。 这片人迹罕至的山谷间,上午的雾气刚开始散去,人立在当中,如身处瑶琳仙境。 已经升到半空中的骄阳,给那祼露在云海雾海之中的山林,镀上了一层金色。 山风呼呼地刮着,给这夏日里带来丝丝凉意。 钟魁正在欣赏着眼前美景,蓦地,云雾中一声轻微的声响快速地传过来。 那声响极细微,极好地隐藏在大自然的背景声中,风的呼呼声,水的潺潺声,鸟的欢鸣声,还有野兽的低吼声,全部混和在一起,细微难辨。 已经修行至凝气三重天境界的钟魁,耳聪目明,听觉远超常人,对危险更是有着惊人的敏锐直觉。 钟魁虽稍感惊讶,但动作不慢,迅速地判断出威胁的方向和大小,身体稍稍移动,就避开那来袭的黑点。 师兄不仅教给他强大的功法和高明的武技,还有丰富的经验,永远保持警惕和防备,永远力争用最小的付出得到最好的结果,所以他只是堪堪躲过那来袭的黑点,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未知的判断上。 袭来的是一块黑色的鹅卵石,质地坚硬的鹅卵石,或许它原本是落在激流中的一块巨石,岁月的冲刷让它留下最后也是最坚硬的一小块。 鹅卵石最终击中了一株松树的树干,甚至将那胳膊粗的松树树干直接击断,木屑飞溅,余威不减,然后深深地嵌入另一株大松树的树干里。 栖息在树梢的一只乌鸦,受惊地发出一阵呱呱的怪叫声,飞块地逃离这片蕴含着无穷危险之地。 好强的力量。 钟魁来不及感叹,因为一道白色的身影紧随着那颗鹅卵石杀到了跟前。 钟魁身子还没有转过来,时间也容不得他从容转身,他原地就跃了起来,不退反进,身子在半空中折起来,然后,双腿在半空中连续踢出,编织一道严密的腿影。 如果让那谭燕或者谭北川看到,一定会说这是山寨版的谭腿,但论起威力,却是比谭燕施展起来威力大十倍不止,比谭北川全盛之时施展的谭氏腿法,虽然力量或许有些许不足,但更加精妙,兼有一种浩荡之势。 取其形而聚其神,实质上却包含着钟魁对真气的理解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层次,只是借用谭氏的腿法罢了。 修行者虽也重视招式,但招式或者武技在修行者看来,不过是技巧而已,功法才是实质和根本。 就好比一辆超级赛车,低风阻高稳定性的外形气动设计固然重要,车手的车技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要有一颗强大的动力之心,否则就是小马拉大车,再高明的赛车手也无法开出风驰电掣的感觉。 “咦?” 来袭白衣人发出一丝惊讶之声,及时收回了攻出的拳头,改拳为掌,准确的是刀法,以掌为刀,看似轻轻地往钟魁踢来的左腿拍去。 来人正是令狐易。 钟魁心知这手刀的厉害,明知道师兄手刀的力量不会太大,以免令自己断腿当场,但也知道要是被这一手刀拍上,自己这腿要疼上好几天。 钟魁虽人在半空中,仍然快速地改变身形,连续地踢出腿影,围着令狐易转着圈子,瞅个空但攻向令狐易任何一个部位。 令狐易只守不攻,似乎想要看清这路腿法的来路,十余波攻势之后,他只是轻轻一挥手。 虽然他手根本就没有接触到钟魁身上任何一个部位,但钟魁却感到一股磅礴的,似是来自天地之间的自然之力,又或是来自古往今来的永恒之力,令他望洋兴叹,毫无招架之力。 他甚至为了卸去这股难以形容的力量,不得不迅速后撤,连续撞断了三棵松树,身形堪堪稳住,但气血仍在翻腾不止。 好强大的力量,好神奇的力量。 但钟魁相信这不过是师兄一成的力量而已,而且这远不是全盛时期的师兄的实力。 “这腿法不错,颇有新意,你自己想的?”令狐易问道。 钟魁经常有些奇思妙想,其实是中了功夫电影的毒,所以他才有这么一问。令狐易也不是那种拘泥于招式技巧的人,他更欣赏临阵对敌时的随机应变。 “不是的,师兄,我昨天天亮前,在镇上遇到一对姓谭的祖孙……”钟魁便如实地交待如何遇到谭氏祖孙的事。 “太行谭氏?”令狐易疑惑道,“我以前倒是遇到过不少以腿法著称的修者,这腿法倒是与昔年的‘铁腿郎君’的绝技有些相似。此人也姓谭,单名一个兴字,当年曾在黄巢帐下效力,颇有令名,听说是曾经做过先锋将军的人物。” “那‘玄阴功’是怎么回事?师兄听说过吗?”钟魁问道。 “‘玄阴功’只是一种很一般的功法而已,远远比不上你的龙象伏魔功,”令狐易语气相当不屑,“当时修行此功法的门派,叫做‘太玄’,此派弟子众多,其中有男有女,我从没听说过玄阴功一定要拥有元阴体质的女子修习。如果那‘铁腿郎君’谭兴真是这谭氏腿法开创者,那就更奇怪了,因为他是个男子!” “哦,对了,那谭百川说这功法残破,并不完整。”钟魁想了想道,“或许因为它不完整,所以才会对修习者的体质有严苛要求。” “或许是吧。”令狐易点点头,对这个并不感兴趣,又道,“如此看来,当今也存在修行,师弟你或许可以试着接触此人。只是你修行日浅,事事当三思而后行,神功未至大成,千万不可鲁莽。” “是,师兄。”钟魁应道,“那谭百川看上去还算赤诚,他沉疴在身,依我看他恐怕撑不了几年,我答应他,请师兄为他把把脉。” “多事!”令狐易瞪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反对。 钟魁又随师兄回到隐居洞窟,继续修行,直到日落时分,钟魁才带着满身疲惫,告辞而去。 因为早上钟魁一通忽悠,到了傍晚时,全村家家都在议论成立农业公司的事情。 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过要如何发家致富,但小农经济条件下,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和适当的计划、方法,只能是各过各的,各想各的招。 有的人去城里打工,挣点力气钱。有的人想多养一头猪,养了一年,也不过换几百钱而已。 不过钟魁现在管不上这些,只能出点主意。 天很快黑了下来,钟守权和李青夫妻俩终于回来了。 他们这辈子从一次奢侈了一把,直接从省城坐出租车到丁官镇,这还是因为兜里的巨款安全,才舍得这样。 然后,夫妻二人从丁官镇步行回家,还带着从省城大采购回来的大包小包。回到村里,正好天色完全黑了下来,没人注意到他们。 钟魁感觉他们像是在搞地下工作,偷偷摸摸的。看着爹娘兴奋的神色,钟魁问道: “爹,换了多少?” 钟守权伸出五个手指,当然是五万块。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李青却是将大包小包全部打开,将一件又一件新买的衣服往钟魁身上套。 钟魁任凭她摆弄,娘买的衣服都很普通,但这可是娘买的,不喜欢也得说喜欢,问道: “娘,别光顾着我,你们难得去一趟省城,有没有给自己买几身新衣服?” “噢,我给你爹买了一条腰带,牛皮的,花了十块钱呢!我给自己买了一条围巾,人家店铺租期就要到了,折价卖给我的,挺好看的,还是羊毛的,又软又暖和,才要十五块钱,太值了。”李青欢喜地答道。 娘啊,这都夏天了,围巾当然挥泪大甩卖了,你明年再去,那人还在卖,永远是店铺到期大甩卖。 好嘛,一个花了十块,系在腰里,一个花了十五块,还得等冬天到才能用得上,都够俭省的。 钟魁不用问,也能想像得到他们中午在省城,一定是随便在路边买几个烧饼当午饭。 不过,钟魁没有资格笑话他们,做父母的,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孩子,给他带的新衣服新鞋子,怕是花了不下三百块。 他们以往辛苦一年,省吃俭用,能攒多少?能不欠债,还有点结余,就很不错了。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放在师兄那里的八十万巨款,一定会吓个半死。 只是父母这么个花钱法,他要想愉快地做个富二代,任务还是很艰巨的。不过,道路是漫长的,但前途还是很光明的。 钟魁早就将晚饭做好,放在土灶里温着。 他这一世并没有做过饭,但前世他会,只是手艺一般而已,没有太多实践的机会。 其实单身狗都知道,自己做饭一个人吃,不完全是懒不懒的问题,实在是太费事。如果你想多做几样满足口欲,太费时间不说,还容易产生浪费。 如果不幸,你是个忙碌的单身狗,还三天两头被老板叫去加班,连把妹的时间都没有,有那个时间,只要不缺钱,还不如在外面想吃啥就吃啥自在。 钟魁今天只是简单炒了两个家常菜,自己先吃过了,味道还过得去,又多蒸了几个昨天剩的馍,还熬了点小米粥,很简单,但钟守权夫妇仍感到很意外。 或许是头一次吃上儿子新手做的饭菜,又或许是今天腰缠万贯精神爽的原因,夫妻二人的食欲不错。 正吃着,只听院外传来钟三爷的声音: “守权到家了吗?” 夫妻二人赶紧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大包小包收起来,将钟正恩迎了进来,钟守权道: “三叔,您老有事找我啊?有事您让您孙子过来喊一声就行,何必亲自跑一趟。” 钟三爷瞧了瞧放在八仙桌上的饭菜,呵呵笑道: “你们继续吃吧,边吃边说。” 钟三爷手上的大茶缸从不离身,钟魁接过来,给他续了点热水。钟三爷顺口道: “听说你们夫妻今天一早去省城?去干嘛这是?” “嗯,小魁不是正长个吗,一年到头也没添几件新衣裳,他个长的快,春天买的,夏天一准就短了,他还捡我的旧衣服穿。我就寻思着去省城买几件好点的,都上初二了,大孩子了。”钟守权道。 他是本份人,但也不是木头脑子,有些事不能说就不说。 相反,钟守权还有点小聪明,在同村中算是比较精明的人,也算是村中的文化人,否则他也做不上支部委员兼村办会计。 “哦,是应该买几件,穿着也体面。这可是咱们钟家的小秀才,将来是要考状元的,进京城的。”钟三爷夸道。 “他要是能考上县一中,我和他娘就心满意足了,至于状元嘛,是想都不敢想。”钟守权谦虚道。 “嗯,小魁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这个我很有信心。”钟三爷指着钟魁道,“今天小魁可是给大伙出了个好主意,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这个脑子就是灵光,很好使。” “他出什么主意了?”钟守权摸不着头脑。 钟三爷就把今天的事情大致讲了一遍,又道: “今天白天,我去各家摸了底,全村一百一十户人家,除了不同意的,还有少数几家当初就没有承包果林的,已经有八十家初步同意入股,我来是想问你家愿不愿意入股?” 他表面上是征求意见,却又接着说道: “守权啊,你身为支部委员又兼着村办会计,这事你得服从大局。” 好嘛,你这样说了,我还能说个“不”字。钟正权看了看钟魁,想了想道: “既然这样,那我们家也入股。不过这么大的事,得从长计议,万一……” “万一挣不到钱?我寻思着咱也亏不了什么钱,果林都是现成的,挣不了钱,大不了一拍两散,恢复原状,各家领回自家的果林承包地就是了。所以我觉得这事可以试试。”钟三爷道。 钟魁却怀疑钟三爷这是官瘾比较大,他作为支部书兼兼村长,可没当过什么总经理。没错,总经理这个名头,听上去挺美。 钟魁插话道: “三爷,这头一年还要投入一些现钱的,比如林地修整,果树移栽,还要找农业专家来指导,果子成熟时候,还要雇人采摘,虽然到时候肯定是用咱村里自己人,但也是要出一些工钱的。无利不起早嘛。” “小魁,你估计还要另外投入多少钱?”钟三爷问道。 “少说也得五万块吧?有十万现金最好。”钟魁道。 “十万这么多啊,这不行,五万吧。全村总共两千亩果林,平均下来,一亩地要出二十五块钱。有的人家也只有一亩林子,二十五块钱也出的起。但有的人家果林地多,好几百块呢,你家也要出五百块吧,不是小数目。还有人家,虽然划给他家的林子多,但没有种一棵果树,他想入股,这又怎么算?今年挂果子的和刚栽下的树苗又怎么算?”钟三爷感到有些头疼。 “如果有人家手头宽裕,愿意多出点钱呢?”钟魁道。 钟三爷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办法。我家倒是能出点钱。不过这得看大伙,得让大伙都觉得公平才行,谁也不能贪便宜,更不许多占。守权,你家愿不愿多出点钱?” 钟三爷很看好钟守权,因为钟守权虽然没什么来钱的路子,但这对夫妻可是村里模范夫妻,能干又能省,手头上多少会有点余钱。 况且以后这公司真开成了,财务大权还得钟守权来管才让人放心,总不能请个外人吧? 钟守权现在兜里有五万块呢,有底气。 不过钟守权不愿太早表态,况且这事他以前从没遇到过,开办农业公司是个新鲜事物,万一所谓的农业公司某天散伙了,他这多出的这笔现金又被公司花光了,到时候谁能给补偿? “我家里没多少钱,小魁上学又得花钱,我还得预备着他上高中呢。三爷,等我们商量好了,再回复你?”钟守权哭穷。 钟魁看着想笑。 “不爽快!”钟三爷虽然不满,但也没有逼着钟守权当场表态。 钟魁瞧钟三爷这架势,真想大干一场,遂道: “不如就按果树数目和年数算,一株三年树龄的果树多少钱,一株五年的多少钱,没挂果子的多少钱,这样虽然有的人家多少会吃亏一些,但也说的过去。如果还不愿意,那就不要拉他入伙了。光有山林但没种果树的人家,也暂时不要入股了,我觉得初期入股人户少点,还比较好管理,人心齐,万事易。就当作试点,即便亏了也亏不了多少。等咱这农业公司办成了,赚到钱了,三爷您回头再看,那些先前没有入股的,谁还敢不哭着抢着来你家送钱要求入股,到时候,您说多少就多少,爱入不入,您说是不是?”钟魁道。 钟三爷仿佛看到了远大前景,眉开眼笑,乐开了花: “就是这个理,爱入不入!” 送走了做着美梦的钟三爷,钟守权长舒了一口气,板着脸教训儿子道: “就你多事!” 第三十九章 恐怖的存在 第二天,天蒙蒙亮,钟魁就往学校方向赶。 走出了村庄,他就看到师兄站在路边的高岗上,他跟师兄约好了,今天搬到学士巷去,顺便去看看谭氏祖孙。 师兄特意换了身衣服,也不知道师兄从哪找来的夏装,背着一个大旅行背,让钟魁一时不能适应。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师兄还戴着一副大号口罩和鸭舌帽,如果从身后看,妥妥地与常人无异。 两人并不说话,一前一后,并不走大路,专抄小道,似慢实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学士巷。 “师兄,这宅子还不错吧,如果换上自来水和现代下水道系统,就更好了。我准备以后把它买下来。”钟魁显摆。 “嗯,还算不错,很僻静。这就是你说的凶宅?”令狐易打量着深宅高院。 四周的房子都是类似的规制,无论是临巷的厅房,对着院子的正屋,还是两边厢房,一律往院内侵占,和除非你站到了屋顶瓦片上,否则你看不到邻家院子,有很好的私密性。 “是啊,传闻是这么说的,有点碜人。不过我觉得没啥,人装鬼,才叫吓人呢。”钟魁嘴上这么说,根本就不在乎。 令狐易却在前院的一株桃树前站住,这株桃树绿叶繁盛,看上去有好些年头了,这个季节,枝条上面却一个青果子也没长,道: “这株树有问题。” “这是桃树啊,能有什么问题?听主人说,这是原主人从别处移栽来的,但从来都是只开花不结果。”钟魁道。 “这不是桃树。”令狐易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叫迷桃树,它看上去跟桃树一样,开的花也跟桃花几乎难以区别,实际上它的花粉具有迷魂之效,凡人闻之,容易迷失心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 钟魁大吃一惊:“师兄,你没弄错吧?” 令狐易偏着头看了钟魁一眼,没有解释。钟魁连忙道: “改天我把它砍了!” “把它的根须留下,我有用处。”令狐易道。 同一个丁官镇,某个巷子。 谭百川在剧烈的咳嗽声中醒来,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虽然这是老伤,每年都要复发一次,发作起来,心窝里的绞痛让他彻夜难眠。 今年尤其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他能清楚地感觉到生命力正在一点一点地消逝,今年或许还能熬过,明年恐怕就要安排后事了。 “爷爷,要不要喝点热茶?” 孙女谭燕听到动静,穿着睡裙从另一个房间过来。 “不用了,我喘口气就行,老毛病了。天还没大亮呢,你歇着吧!”谭百川摇了摇手,制止孙女的动作。 “爷爷,我陪着你。”谭燕坚持。爷爷的伤情让她很是神伤,她的家族并不缺少金钱,无论国内国外,遍访名医,就是无法治好谭北川的内伤。 谭百川忽然眉头一皱: “有人来了!” 话音未落,只听嘭的一声,昨天刚换的新木门四分五裂,正屋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如标枪的高壮男子。 那男子身高起码有一米八五,颇为魁伟,双目如电,那裸露的双臂坟起,表明他肌肉的暴发力相当强悍。 “老家伙,你躲到这里,也不提前给我打个招呼,太不够朋友了。”男子发出一股磅礴的战意。 “薛人杰,你我两家恩怨早在二十年前已经了结,今日为何不告而来寻衅滋事?”谭百川强忍着胸口的绞痛,站起身来。 “恩怨已了结?那时二十年前的事情,当时主持的人已经死了,你们谭家以为还有指望吗?痛快地拿出‘玄阴功’秘笈,咱们友好告别。”那名叫薛人杰的雄壮男子不怀好意地笑道。 “‘玄阴功’秘笈乃是我谭家不传之秘,外姓之人何需多言?况且,你们薛家本有自家传承,岂能不顾江湖规矩,横加抢夺,你们不怕正义之士群起而攻之?”谭百川怒道。 “哼,江湖规矩自然是有的。可我秘密追踪你们一个月,不就是等到了这个好机会嘛,在这个穷地方,我要是杀了你,谁会知道?至于正义之士嘛,你也知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薛人杰冷笑。 “‘玄阴’功你们薛家拿去有何用,它本身就是残本,我们谭家若是能参透,岂能容你们薛家放肆?” 薛人杰道:“你们谭家参透不了,不代表我们薛家不行。如今古武没落,珍贵秘笈尤其珍贵,你拿出来奉献给我们薛家,也是为继承和发扬古武绝学做贡献。” 薛人杰的话实在是强辞夺理,但实际上也点明了如今古武没落的原因之一,各家纠结于门户之别,敝帚自珍,安于现状,导致一些古代修行之法遗失。 见谭百川没有答话,薛人杰道: “谭百川,你是成名很早的人物,也曾闯下极大的名号,如果你双手奉上,我薛人杰也不会太为难你。千万别告诉我你没将秘笈带在身上,哼,否则,我亲自动手,那就不太好看了。” “薛人杰,你欺人太甚,还有王法吗?”谭燕怒道。 “王法?那是适用于普通人的王法。我们薛家还用怕那玩意?”薛人杰不屑道。 薛人杰的目光在少女身上肆无忌惮地游览着,谭燕因为匆匆晨起,还穿着睡裙,一张素面朝天的精致玉盘下露出的部分十分美好,那是属于青春少女的美好。 “老家伙,我劝你还是痛快地奉上秘笈,否则我万一凶性大发,对你这宝贝孙女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那就不能怪我喽。话说,我追踪你们一个月了,我还没碰过女人,饥渴已久了。”薛人杰脸上挂着淫邪的笑容。 谭燕气的脸色煞白。 她知道这薛人杰虽然只是薛家的庶子,但此人的实力十分强悍,也十分凶残,二十年之前便挤身前五十大高手之列,如今的实力恐怕更强。 如果自己爷爷在全盛时期,自然是不怕的,但现在嘛…… 薛人杰名声极差,实力强悍,所以他一向是说一不二的行事风格,我行我素,可恶的事情他是干的出来的。 谭燕不敢想像接下来的后果,她甚至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决断。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正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轻佻和调侃的意味,还有一丝懒洋洋的味道: “小燕子,你家来客人了吗?嗨,怎么这门又破了?你家修门不花钱呐。” 来人正是钟魁,谭燕闻言心里一惊,自动忽略了钟魁对自己的称呼,连忙对着院子呼道: “你快走,这里有坏蛋。” 钟魁却已经进了院子,隔着薛人杰,对谭燕说道: “电影里面不是都这么演吗,大反派就要做坏事,关键时刻,一般这个时候导演就会安排一个大英雄突然出现了,然后拯救美人,最后抱得美人归,所以我来了。” “小兄弟,你不是他对手,还是快走吧,这是我们谭家的事情,与你无关。”谭百川也大声呼道。 谭北川跟钟魁交过手,虽然感觉到钟魁所习的功法看上去极为高超,身手也不弱,似有高人指点,但总体实力应该还不是眼前这个强敌的对手。 这样的一个风华正茂且实力惊人的少年人,前途无量,搁在哪个家族,不是被当成重点培养对象?假以时日,这少年必是古武界的杰出高手。 他不忍眼睁睁地看着钟魁在自己面前夭折了。 “谭前辈不要担心,我虽然打不过这个大狗熊,但我是有帮手的。”钟魁嘿嘿一笑。 薛人杰早就转过身来,看到眼前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根本就没把这钟魁放在眼里,只是一时没搞清情况而稍微迟疑了一下。 听到钟魁称自己为大狗熊,薛人杰立刻火冒三丈,话说他成名前,确实有人这么称呼自己,因为他块头大,肤色又黑,还真对得起这个外号。 薛人杰有备而来,觉得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见钟魁跳出来,似有搅局之意,他也怕天大亮后,再出意外,决定先将钟魁擒下,然后再跟谭北川计较。 正当薛人杰看向钟魁的目光不善之时,他忽然发现一股恐怖的气息笼罩着自己。 薛人杰觉得自己仿佛立在一处绝对黑暗之所,四周都是尖刀利箭,他似乎能清楚地感受到兵器带来的刺骨寒意,只要他稍有异动,万千利刃就会立刻将他的身体刺成一个个筛眼,割成一块块碎片。 他的血液似乎停止流动,对面那强大的气息令他毛骨悚然,汗毛直立,肌肉紧绷,甚至压迫的他不敢大口呼吸,唯恐深呼一口气,会泄掉全身的所有力量。 这是怎样的存在啊? 明明是没看到对手在视界里出现,却能切肤感受到那强大的毁灭性力量。 冷汗从他的额头涌现,他却不敢动手擦去。 这种体验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也能没有从一个高手身上感受到这种巨大的碾压性的力量,或许只能从历代口口相传的古代大能身上发现一些共性。 不仅薛人杰不敢稍动,连屋内的谭百川也感受到这种强大的存在。 谭百川感到的力量则与薛人杰不同,他同样在第一时间觉察到这股力量的恐怖,但他同时也觉察到这股力量似乎在表示某种暗示,不要反抗,不要轻举妄动,一切都将安好。 这种怪异的感觉让谭百川感到特别惊讶,难道力量也是有拟人化的意识吗? 薛人杰是翻墙进来的,钟魁也是,都没有规规矩矩地走院门。 此时紧锁的院门忽然洞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薛人杰甚至没有看到院门是如何洞开的,那厚重的大铁门仿佛就像是纸糊的,而且就是那种小孩子用来练习写大字用的半透明的那种薄纸,只是被人张嘴轻轻一吹,就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的洞。 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人,背着手,轻轻地走了进来。就恰似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忽然看到街边的商铺里有一件很别致的商品,就信步走了进来。 令狐易的身材并不高大,但薛人杰仿佛看到一座大山向自己压了过来,他的面容因为极度恐惧而变的扭曲起来。 “啊……” 不愧为古武世家势力中著名的狠角色,薛人杰没有因为极度恐惧,而俯首称臣,他突然疯狂起来,孤注一掷地集聚全身的力量,向令狐易发出自己最重一击。 他害怕如果自己不抢先出手,也许永远也没有出手的机会了…… 第四十章 角斗士 薛人杰庞大的身躯,高高的跃起。 普通人难以想像这样的体重可以跃的那么高,身形又是如此的灵活。原来电视里放的体育节目太小儿科了。 他的拳头从半空中,一轰而下,带着强大的罡风,如果普通人站在旁边,定会被这恐怖的气息所震撼,速度极快,根本就超出正常人大脑和身体的反应速度。 令狐易没有动,他平静地看着那拳头从高处落下,仿佛与自己无关。那拳头没有沿着直线落下,而是遵循着某种路线,巧妙地将力量成倍地增加,眼看就要触到他的胸口。 薛人杰差点以为自己就要得手了,甚至一度暗喜,他对自己的拳头很自信,铁拳之下,即便是铁板也要被打穿,何况凡胎肉身。 为了练成铁拳,他自幼吃过很多苦,早已经将这外家功夫修练到了巅峰之境,没有谁能随随便便修成一身本事。 忽然感受到自己的拳头没法往前再进一丝一毫,令狐易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搭在他的拳头上,他是一只苍白瘦削的手。 然后,薛人杰便感觉到那种无助的感觉又回来了,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全部力气瞬间一泄千里。 再然后,薛人杰的身躯就飞了起来,正好飞到了钟魁的身边。 薛人杰在令狐易出现的一刹那,就想到了逃跑。在他这三十多年的修行生涯中,他也曾遇到过强大的对手,也曾落败过,也曾未战先怯,但未战欲逃却是平生第一次。 他没有逃,因为他不敢。这不是自尊不自尊的问题,而是面对绝对实力的绝望。 在拳头被对方握住的一刹那,薛人杰甚至想到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死法,一如那些曾经惨死在自己拳头下的武者。 但是他没有死,这个神秘的绝顶高手似乎并没有让他立刻血溅当场的打算。 薛人杰仿佛看到了生的希望,这个希望却是要争取的,光凭自己一个人,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逃走的。 目标便是钟魁,薛人杰迅速地爬起身来,伸手抓向钟魁。他想拿钟魁当作肉盾或者人质,这应该是自己唯一的指望。 而钟魁在师兄将薛人杰抛向自己这边的一刹那,就明白了师兄的意图。师兄这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古代角斗士,扔进一个关着猛虎的笼子里,让自己和一只猛虎厮杀。 这只猛虎已经濒临绝望,绝望的老虎更加凶残,远比平时更加拼命。 所以,钟魁没有任何迟疑,脚踩乾坤步,让薛人杰扑了个空。薛人杰庞大的身躯极其灵活,见钟魁反应如此快速,略微惊讶之余,手脚并不慢,猱身向前,铁拳轰向钟魁。 钟魁有意试试这拳头的份量,以掌迎击这一拳。 手掌传来强大的力量,尽管在接触的一刹那,力量已经被卸去了不少,仍令钟魁暗暗叫苦,他的身子往后直飞,直接撞在了院墙上。 倘若不是早有提防,钟魁的手臂会当场折断,即使如此,后背重重撞在院墙上,一块稍突起的混凝土也硌的他后背生疼。 薛人杰不敢转身,因为背对着令狐易,他生怕令狐易再出手,在钟魁还没有撞到院墙前,就急忙继续攻向钟魁。 一交手钟魁就处于下风,薛人杰得势不饶人,拳头雨点般轰下,钟魁只得靠着院墙躲闪,一拳又一拳击中了院墙,将砖石击的横飞。 那薛人杰就像人形推土机,摧毁着铁拳所能接触到的一切。 隔壁的人家,被这轰隆隆的声响惊动了,慌忙地起床,开门查看,见自己家与隔壁的院墙倒下了一大段,有两个人正在生死相搏,声势极为吓人。 女主人正要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她的丈夫反应倒是不满,连忙捂住她的嘴,硬是将她拖进屋内,然后将门死死地锁上。 钟魁一边躲闪,一边快速地思索着对策。 师兄早讲过,与高手过招,有人讲究一个“快”字,正如武侠小说中所述,唯快不破,这很容易理解。更快就意味着能及时抓住对方的漏洞,更快也意味着自己的破绽容易掩饰过去。 也有人反而讲究一个“慢”字,似慢实快,以柔克刚,借力使力,化解对方攻势,打乱对方的阵脚,从而击败对手,典型的便是太极拳。 也有人讲究“势”字,孙子兵法上也有相关的理论高屋建瓴同,用现代物理学上的动能与势能的转换可以解释,更通俗地讲,就好比一个站在高屋上举着一块大石头往下砸,大家都会感到害怕,而如果这颗大石头只在放在地上,谁会感到害怕呢? 薛人杰或许并不知道这个大道理,但长久的修行和丰富的对战经验,让他朴素地懂得所谓得势不饶人的道理。 这个策略一旦一方占据了主动,实力便可超水平发挥,以势压人,而另一方往往空有一身本事,实力发挥不出六成,往往被动挨打。 如何去化解呢? 被人压着打的感觉十分不好,钟魁神思飞动,硬撑着用胳膊接了几拳,双臂欲折,他猱身向前,仿佛钻到了人高马大的薛人杰怀中。 薛人杰的铁拳一时没有了目标,只得改向前击拳为向下敲。钟魁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冷不丁地给他小腹一拳。 这一拳动用了钟魁最强的一击,虽然修行日浅,但他修行的可是龙象伏魔功,乃是一门顶尖的功法,他曾经试过,他最强大的一击可以生生地击断一棵碗口粗的松树,而他仅仅修行一个月而已。 这一拳击到了实处,薛人杰身形为之一滞,任他铁骨铜胆,这一拳也极不好受。更何况这一拳早已经到了明劲巅峰的阶段,这是当今古武界追求的几大境界中的第一个。 明劲是指将身体肌肉和骨胳的力量发挥到极致的表现,薛人杰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每一拳都有千斤的力量,他甚至已经开始触到了暗劲的境界。 明劲并不有持久,而且会随着武者气血的衰退而衰退,而暗劲则是更高一屋,此一境界可以调动全身的力量,将全部精血化作能量,练到极致,与人生死相搏而元气一毫不泄。 如今古武界能练至暗劲的人,并不多,无一不是宗师级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来自古代炼气的传承,这也是薛人杰千方百计想夺取谭氏功法的原因之一。 至于更高明的化劲,目前的古武界并没有人炼成。 趁这功夫,钟魁终于逃脱薛人杰编织的拳网,运用乾坤步,又充分利用身材相对矮小的优势,居然窜到了薛人杰的身后。 薛人杰反应也不慢,在他身子将转未转之间,钟魁一脚踢向他的下盘,他发现薛人杰腿上的功夫并不好,相对于他的拳头,有些笨拙。 仗着高明的身法,钟魁围着薛人杰转着圈,不停地攻击他下盘,每一次击中他的膝盖和小腿,都会让他感受到一阵酸麻。 但钟魁有苦自己知,那薛人杰怕是铜铁做的,一身皮肉强悍无比,怕是练到了外家功夫的极致,每一次踢中对方,钟魁反而感受到自己脚上传来的痛感。 所谓明劲、暗劲,还有更高的化劲,是当今古武界的评价实力的标准,钟魁并没有听说过。 他跟随师兄学艺,遵循的是古代炼气士评价实力的标准,由低到高,分别经过凝气、筑基、炼神几个阶段,最终达到大乘。 以炼气为本质的修行,并不妨碍古代炼气士们对自身体质上的修炼,只不过他们一般分为易筋、易骨和易髓,追求的是体质的纯粹和超脱凡俗,而壮大肉身的力量不过是顺带的。 因为古代炼气士最早修行的目的,是为了追求长生,都要成仙了,身体怎么还能如此肮脏? 百药汤和配套的活血之法,让钟魁的体质过了易筋阶段,他每一寸肌肤都有相当的韧性和纯净,只是跟薛人杰这种外家横练的专来户比,在抗击打方面还很有差距。 薛人杰没有练过养气的功法,钟魁却是天天在练,换句话说,钟魁因为修行日浅,并不能把积蓄在体内丹田的真气能量充分地发挥出来。 两人在院中激烈地争斗,看的谭燕心神摇荡。 薛人杰虽然相对谭百川来说晚了整整一辈,但名气极大,二十年前还很年轻,那时候便成了五十大高手,可见其人修行的天份极高。 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却能与薛人杰你来我往酣斗不止,要是被圈内人知道,一定会跌碎一地眼镜片。 相对于轻身之法,谭燕觉得那少年拳脚上的功夫并不是太复杂,看上去同样是古代散手,不讲究套路,头、指、掌、拳、肘、肩、膝、腿、胯、臂,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作为攻击的武器,而攻击的目标也都是对方要害。 这些她自幼修行便已明白,只是达到眼前少年如此灵活运用的程度,还差的很远。 她却不知,令狐易根本就没有教过钟魁什么套路。 因为令狐易始终认为武技本身并不重要,而是运用之法,也就是钟魁平时在修炼龙象伏魔功和乾坤步之外,所练的散手。 等钟魁对身体运用技巧达到令他满意的程度,令狐易自然会倾其所学,传授他一些高明的武技。 谭燕一边观察,一边在思索着自己如果是钟魁,应该如何应敌,神思不免有些发散,忽听一声痛叫,将她惊醒过来。 院内斗场似乎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钟魁的身子如脱线的风筝一样,横飞了出去。 半空中,一片血雾从钟魁口中喷涌而出。 第四十一章 那一掌 谭燕向钟魁落地处奔了过去,将钟魁抱起。 只见钟魁面色惨白,嘴角还残留着一丝血线,唯有双眼还闪耀着一股飞扬的神采。 “钟小弟,你怎么样?”谭燕关切地问道。 “还好,受了点内伤,休息两天就好了,没大碍。”钟魁勉强说道。 他头枕在少女的臂弯处,嗅着少女身上的青春气息,感受着耳侧的柔软,忽然觉得身上有一种燥热。这种感觉让他有些惊讶。 说真的,这一世他的青春期发育还没有真正开始。今天他忽然有些冲动,这大概是跟自己的体质有关,师兄说过,自己的九阳血脉容易亢奋,少年时身体一旦觉醒,便会加快成长。如果没有功法与此相适应,很难活过四十岁。 令狐易走了过来,伸手贴在钟魁的胸口,一股柔和的真气轻缓地通过穴位导入钟魁的经脉,快速地修复着经脉深处的损伤。又亲自动手检查和处理钟魁的伤处。 钟魁的脸上恢复了点血色,血脉中的燥热也平息了下来,只是伤处还隐隐作痛,还有疲惫之感。 “多谢师兄!”钟魁道。 “感觉怎么样?这次伤的有点重,这两天就不要练功了,好好体会一下。”令狐易关切地问道,他的目光饱含着特别的意思,钟魁知道那不是担心自己的伤势,而是对自己的表现十分满意。 谭燕有些不明白,她既惊讶少年原来是这位神秘高人的师弟,而不是她原来以为的弟子晚辈,她更惊讶这对师兄弟并不关心还站在院中一动不动的薛人杰,把这个拥有强大实力的强人当作空气。 谭北川这时带着戒备之意,站到了薛人杰的面前,脸上写满震惊之色。他的眼力自然远比自己的孙女高明,因为他最后看到的是,薛人杰那势大力沉的一拳将钟魁击飞,而钟魁同时拍了薛人杰一掌,这一掌虽然看似轻描淡写,但谭北川总觉得这一掌给他带来一种神来之笔的感觉。 那薛人杰还保持着一拳将钟魁击飞时的姿态,双腿一前一后弓着腿,上半身前倾,左拳放在腰侧,右拳还保持着击出的姿态。从这一姿态看来,这一拳的力量是何等的强大。 只是此时薛人杰那张古铜色的脸上,怒目圆睁,写满了惊讶、疑惑、恐惧,还有难以置信的复杂神色。 再看薛人杰的胸口,那黑色的t恤布料深深地陷入体内,并且留下一张手掌模样的坑。 谭北川正疑惑间,只听薛人杰体内发出一阵如爆豆子般的劈啪声响,然后他看到薛人杰高大雄壮的身躯,忽然瘫下,双腿断成数截,他的躯干就像是一台机器,被人拆成了一个个零件,只是被皮肤和软组织牵扯着,还有衣服、腰带、鞋袜包裹着,没有四分五裂,但整个人烂泥一般,瘫软在地上。 血液这时才流了出来,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位枭雄就这样殒落了,死的透透的,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这个人的尸首还要麻烦谭前辈处理下,我想你应该不会让别人知道今天发生的事吧?”钟魁这时挣扎着站了起来,他又指了指隔壁的房子,“那家人更要安抚一下,不要动强。” 钟魁用的是“安抚”这个词,谭北川自然明白该如何办,无非是花上一大笔钱收买人家而已,这对谭家来说小事一桩。 何况如果不是钟魁,他和孙女今天的下场一定不好,而他无比珍视的祖传秘笈将会落入薛氏之手。谭北川连忙道: “请钟少侠放心,谭某一定会好好处理。” 钟魁抬头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大亮了,他甚至听到巷外的大街上行人的声音,点头说道: “今天就到这,我还要上学呢。明天晚上你来学士巷找我,最里面的宅子。我有一些事情要请教一下谭前辈。” 你还在上学?谭北川偷偷地看了令狐易一眼,十分恭顺地道: “晚辈一定登门请教,恭听前辈训示。” 今天峰回路转,谭北川也觉得后怕,如果不是自己旧伤复发,他岂会怕了薛人杰?但他从未想到,在这个偏僻贫穷的小镇,他居然遇到了眼前这对师兄弟,暗道这或许是谭家的一场大机缘。 那戴着口罩的神秘高人的风范,让谭北川几乎要跪了。这是何等的实力,古武世家或者江湖上闻名已久的隐逸散修,他所见过的,还有只听过却无缘认识的有名号的大人物,没有一个人能拥有眼前高人的一成本事,不,甚至连半成本事也没有。 就是连这个小小少年,也能将一代枭雄斩落当场,这份实力就让谭北川感到莫明惊叹。自古英雄出少年,看来古人诚不我欺也。 他只知道眼前两位自称是师兄弟,如果是他们的恩师呢,那又会是实力达到怎样的高度,谭北川不敢想像。 他一时间思绪万千,所有他能想到的隐逸高人,他都想了一遍,实在找不到一点头绪来。或许从此之后,华夏隐秘势力的实力就要被改写了。 钟魁和令狐易走了,留下薛人杰的烂泥般的一堆骨肉,至于谭北川是如何处理的,又是如何安抚那对看到不该看的邻人夫妻,他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听上去那薛家势大,远比太行谭家强大,谭北川自然不会到处宣扬薛人杰的失踪与自己有关,给自家找麻烦。 走出小巷,钟魁的心神还沉浸在刚才与薛人杰激斗到最后的那一刹那间的感觉。 他修行龙象伏魔功有一个月了,进展神速,连令狐易都感到震惊。 令狐易也曾修行过这一门高深功法,虽然囿于体质,他没有接着修行下去,但也知道这门功法前期进展极快,后期则会慢下去,但快到了钟魁的速度,闻所未闻。他只能归结于钟魁的天赋极好。 因为恩师昔年曾经告诉过自己,恩师当年开始修行此门功法时,用了一年时间方有小成,就已经觉得这速度很快了,这是专为九阳血脉之人而创造的功法。 而如今钟魁修行一个月,丹田内的真气已形成一个气海,这个气海极其庞大,呈螺旋状,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即便如此,这种力量虽让钟魁有着远超普通武者的看得见的力量、速度和耐力,但如何充分利用这种能量,钟魁此前还没有参悟。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师兄令狐易虽然给他点拨了不少,但万法殊途,关键在于自己是否能运用于心。今日与薛人杰这样的高手生死相搏,是一个难得的体验,这不像跟师兄过招,因为无论如何师兄总不会杀掉自己,甚至不会让自己伤得下不了床,这让钟魁心存侥幸,始终发挥不了自己的全部潜力。 薛人杰不会,当令狐易一出现,薛人杰就知道这个神秘人物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大能。他杀过很人,但同样也怕死,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想生不想死,所以他只能生死相搏,以求得一线生机,至少也是一命换一命。 所以薛人杰绝不会手下留情,他最后一拳也使出了全力,实实在在地击在钟魁的身上,虽然钟魁早有防备,卸掉了大半的力量,但也受到了很重的内伤,恐怕要好几天不能剧烈地活动,只能打坐修行龙象功。 钟魁没有说话,低着头走在前头。 令狐易跟在后面,没有打扰他。街上偶尔经过的路人,看到令狐易这身打扮,也只是好奇地看了看。 夏天的旭日跃出地平线,将金色的光芒散在钟魁略显佝偻的身子,拖着长长的影子。他经脉虽然已经被师兄修复,但损失还需要时日抚平,身上的几根肋骨断了也被接上,此时还隐隐作疼,他时不时下意识地抚着痛处。 事实上,钟魁还在回忆刚才自己拍向薛人杰的那一掌,那是怎样的一掌,能令对方筋骨寸断? 如果让时光倒流,钟魁不敢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使出那一掌。 这一掌大巧不工,没有什么花样,只是将自己修行真气所凝聚的力量激发出去而已。他也曾亲眼见过师兄将手掌轻轻按在一头野猪身上,然后那头野猪筋骨寸断,远比自己更加轻巧和写意。 这说来简单的很,但钟魁怎么也回忆不起他是如何办到的。 师兄曾说,我只能告诉你我的体验,却不能让你按照我的体验来做,因为每个修者都是不同的,你需要自己的感悟。或许在某次生死一线的关键时刻,你就顿悟了。 实际上刚才的搏杀,也不是真正的生死一线,至少钟魁是没有那么强烈地杀心,他只是被动的一方。 但无论如何,这一掌终究是自己打出的一掌,并且效果也令自己惊诧不已。 或许,按《道德经》中所云,大象无形才是发挥最高实力的真谛吧。 一切都是无意,而不是有意、刻意或有形,那种泱泱大度,不拘一格却又包罗万千的精神境界,才是那一掌能够挥出的原因所在。 小秦河静静地流淌着,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勤快的小媳妇们,正在河边的大青石上一边洗着衣服,一边拉着家常,欢愉的声音响彻两岸。 钟魁忽然想到了水。 水无常势又无常形,可为冰、为雪、为雾、为雨。 它柔软时润物无声,滋生万物。它坚硬时,可破雄堤,一旦从高山之巅直冲而下,便无坚不摧,势若惊雷。即便是屋檐上滴下的小小水滴,日常夜久,也有水滴石穿的力量。 想到此处,钟魁的脚步不禁轻快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表彰 将师兄送回学士巷,钟魁返回学校。 昨天晚上他打着为了更好地学习的旗号,并且许诺这学期一定考个全年级第一,好说歹说才让父亲同意自己搬出学校,在外租房住。 不过,钟魁怀疑这是父亲如今成了万元户,有底气使然。他可不敢告诉父亲他早就先斩后奏了,现在只是先上船后补票。 回到教室坐下,李小东见钟魁脸色苍白,吓了一大跳: “钟魁,你病了吗?看大夫了吧?” “昨天在家从山上摔了一跌,伤了肋骨,不过没有大事,现在就是不能做剧烈运动,过两天就好了。” “说真的,我最近发现你有些不同。”李小东一边说话,一边熟练地将钟魁的作业本掏出来,然后开始了抄袭大业。 “有什么不同?”钟魁问道,“嗨,星期天你在家又没做作业啊,这样可不好。下次再抄,我要收费!” “我抄你作业,那是看得起你,别人给我抄,我还不抄呢!你要收费,随便收,反正我没钱,先欠着!”李不东振振有词,“至于你有什么不同,以前吧,你不太爱说话,像个闷葫芦,说句不好听的话,半天也憋不出个屁来。也只跟熟悉的同学多说几句,而且……” 李小东抬头看了看教室屋顶,想了想道: “现在的你嘛,比以前更开朗,还开玩笑,好像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样子,又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样子,跟以前完全就是两个人,我真怀疑你身体里面是不是住着一只鬼。说实话,我有点嫉妒你。” “为什么嫉妒我,就是因为我成绩比你好?”钟魁笑问。 如果说这世上有谁对自己的变化最敏感,也最有发言权的,恐怕就是自己的这位同桌李小东同学。 “陈刚比你成绩还要好,每回都是第一,我可不嫉妒他。因为我丢不起那个人,他不是说嘛,他以后要当官,比镇长的官还要大,呸,没见过世面,镇长算什么芝麻大点的官?”李小东道,“钟魁,你没发现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钟魁还真没注意,飞速地打量了一下教室,果然见有不少同学包括一些女生,时不时地往自己这边瞅。 事实上,上次他当众教训了一下桀骜不驯的刘老三,给全班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就连一向目高于顶的陈刚,跟自己说话也不一样了。 我没做什么啊?钟魁心道。 “刚才老班来了,通知说下午最后一节课,在操场召开全校大会,主题是表彰某人见义勇为。”李小东道。 钟魁明白了,看来是上次在县汽车站发生的事情。 那官三代余思远上次说要表彰来着,现在他应该已经来丁官镇走马上任,正好履行承诺,钟魁以前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 不过,联想到近期学校女生宿舍“闹鬼”事件,校方觉得很有必要将钟魁的见义勇为宣扬一番。 在第一节早读结束前,李小东终于抄完了作业。 “说真的,钟魁,你是不是练过武术啊,教教我咋样?咱可是好朋友。”李小东又道。 “我记得我们曾经打过一次赌?”钟魁偏着头,他手里也拿了一本英语书,不过他也只是拿着装样子而已,初中英语实在太浅显,他早就背的滚瓜烂熟。前世从没做过什么状元,今世一定要做个状元试试。 “怎么说?”李小东还记得。 “如果你成绩能进入班里前十名,我就教你。”钟魁道。说着,他拿出一枚1钱的硬币,这是刚发行的辅币,合金质地坚硬,当着李小东的面,将这枚硬币折弯。 这么小的硬币,大力士也办不到,因为不用工具根本没法找到受力点。李小东倒吸一口冷气,惊道: “你不是玩魔术吧?一定是的!” 钟魁故意而为之,这位同桌现在成绩很差,但不代表他的智商比别人差。 相反的,李小东入学成绩可是全班第一。他只是太沉迷于武侠小说,又常年住校,母亲大字不识一个,连生了三个女儿,对他这唯一的儿子又溺爱的过分,父亲又常年在外跑车挣钱,失去了父母的督促,成绩自初一入学起就一落千丈,现在成了班里倒数。 既然李小东喜欢武侠小说,钟魁就投其所好,稍稍展示一下,就让李小东惊为天人,这远比说教的效果要好的多。 “还是那句话,你好好学习,不会的,我可以帮你补课。只要你学习成绩在下学期达到全班前十名,我就教你。”钟魁诱惑道,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他不指望李小东的成绩在这个学期会有大的起色。 他又把硬币放在课桌上,动用真气,直接将硬币嵌入木头里面,李小东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用刀子把硬币撬出来,这让他咋舌不已。 李不东面露难色: “前二十名行不?我也想考好,说真的,做梦都想,我想让别人羡慕我一回,可这前十名难度有点高。” 钟魁装作认真地想了想: “好吧,就前二十名。”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中午时,老班把钟魁叫到办公室,塞给他一份演讲稿。 当然是官样文章,突出校领导领导有方。自己的学生当众受奖,听说镇领导都要来参加,他这个做班主任的当然荣有幸焉,连演讲稿都给钟魁准备好了,钟魁只要照着念就行。 更何况,这跟自己的掌上明珠有关。老班很用心。 钟魁当然不会说,自己的脱稿演讲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可以从国际形势这样的大事讲到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当场表示一定好好配合学校,宣传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精神,感谢学校的正确教育云云。 果然下午第三节课一结束,校广播就响起了音乐。各个班级学生在在老师和班干部的指挥下,在大操场依次排好队伍。 几个年轻的老师在安排主席台,铺着天蓝色的布,看上去很整洁。连接好功放和话筒,那话筒蒙着一块红色的绸布,有人时不时地试音:喂、喂、喂喂…… 时间不大,余思远和另一位副镇长在校长、副校长们的簇拥下,来到主席台就座,同来的还有县城关镇派出所的张所长。 正常情况下,余思远并不用到场参加这样的大会,他主管是的经济建设,另一位副镇长才是主管教育和文化、卫生的副镇长。 但他身为常务副镇长,在老书记兼镇长差不多要退居二线的时候,他是镇领导中的第一人,另外,他也是钟魁见义勇为的见证人之一,来参加会议也说的过去。 会议由一位副校长主持。他先是热情洋溢地介绍着嘉宾领导,底下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然后,副校长同志又是隆重介绍了钟魁同学的先进事迹,塑造了一个光辉灿烂的大好形象,当然这最后归结于丁官镇中学一贯的良好学风,归结于学校领导的教育有方云云。 接着是校长大人的讲话,同样是高度评价钟魁同学的“伟大”精神,号召广大同学要向钟魁同学看齐,还点名钟魁同学的学习成绩同样好,前不久还作了一篇优秀作文,代表丁官镇中学参加县里的评比。 总之,钟魁同学是伟大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总之,钟魁感到脸上发烫,校长夸的好像是白求恩。 然后便是隆重颁发锦旗,上面写着“见义勇为好少年”七个字,落款是太乙县城关镇派出所和丁官镇中学。 不过,钟魁怀疑,这锦旗是丁官中学自己找人做的,跟人家张所长没关系。 校长和张所长乐呵呵地将锦旗颁给钟魁。 然后钟魁按照老班的要求,照本宣科,皆大欢喜。 最后少不了地要请领导致词。嗯,这样的大会,领导都是最后讲话,总是高度概括和思想深远的。 余思远和那位副镇长相互谦让了好一会儿,那位主管教育的副镇长大人才勉为其难地做总结性发言。 领导讲话,果然与众不同。从国际形势讲到当前国内路线,从严峻的经济形势,讲到维持治安稳定的伟大意义。 这位副镇长大人整整讲了一个小时,最后才说: “今天因为时间有限,就讲到这里,谢谢各位老师,谢谢各位同学!” 底下早就焉了的师生,仿佛打了针强心剂,拼命地鼓掌,在操场站了近两个小时,天都黑了,就等这句话了。 表彰大会胜利圆满结束,各找各妈去。 钟魁正想开溜,余思远却把钟魁叫住了。 “你这小子,这么急着干嘛去?”余思远笑骂,“走,到我那吃饭去。” 不管钟魁有什么意见,余思远硬拉着钟魁上了自己的坐驾,还是那辆破吉普。 校长大人和自己的副手们相互看了看,暗道,这个学生不简单啊。 “那个,赵老师,你们班这个学期三好学生的名单出来了吗?”校长问赵洪。 赵洪摸不着头脑,虽然这个学期差不多快期末了,但现在说这个是不是太早了点。 再看校长们热切的眼神,赵洪忽然明白了。 “还没有,不过,钟魁同学是我们初二一班的优秀学生,学习态度好,成绩从来没有低于前三名,团结友爱同班学生,又是班里的劳动委员,班里的卫生工作搞的也很好。所以,这学期本班的三好学生名单,很大可能有他的名字。” 赵洪连忙说道。 “嗯,你们班不错,培养了钟魁这样的优秀学生,连镇领导都知道,在教育界,在社会的影响都很大。这说明初二一班也是个优秀集体,这个年度优秀班级的集体奖,应该考虑下初二一班嘛。”校长对老班的回答很是满意。 “校长说的是!”副手们一致表示同意。 第四十三章 寂寞如雪 余思远的宿舍在镇政府后院。 后院不大,只住着余思远和少数几个家不在镇上的工作人员,一律单身宿舍,放下一张单人床,加上一张桌子,就占了大半空间,二十年前的设计。 在这个贫穷的小镇,条件当然不怎么样,好在有专门做饭烧水的勤杂人员,让余思远堂堂常务副镇长不至于亲自做饭。 小食堂里真没有什么好吃的。余思远带钟魁到外面的私人小饭店去吃,钟魁甚至怀疑这是余思远打着宴请自己的名义,给自己慰劳一番。 身为常务副镇长,经常一个人在外面下馆子,太脱离人民群众,影响也不好,对不? 知道钟魁能吃,余思远点了好几个“硬”菜,给自己整了两瓶啤酒,这才喝了半瓶,见钟魁只顾着闷着头吃,很快就风卷残云,将菜吃了一大半,让人不忍直视,这才道: “你这是饿鬼投胎啊,谁跟你抢啊?” “我不是跟你抢,你要是舍不得,这顿算我请。”钟魁一边将一只鸡腿塞进嘴里,一边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拍到桌子上。 没办法,今天早上消耗太多,中午钟魁也这样大吃了一顿,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收起来,你这是寒碜我啊?”余思远怒了。 钟魁当然愉快地将钞票收了回去,笑道: “我怎么敢寒碜你?吃饭都不让吃痛快了,还有什么意思?你说是吧,民以食为天,咱就是一小老百姓,不懂什么叫文雅。” “你说的倒是很有理?怎么说你也是初中生,放古代也是个秀才级别的人物,风度还是要讲究一点的。”余思远也笑了。 “呵呵。”钟魁装傻,“咱可不比您余大镇长。” “副的!”余思远一本正经地纠正。 “还不是早晚的事。”钟魁道,“新官上任,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新来乍到,想烧上几把火?这火不容易烧吧?” 余思远脸上神情变的有些复杂,既有兴奋也有一些不满和忐忑,道: “我来丁官镇,也不过是个把星期,还谈不上烧几把火。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有些思路,也得到老镇长和大部分同志的支持,只是万丈高楼平地起,一些底下的干部斗志不足,没有积极回应,还是按照老路子在走。另外,咱们镇底子薄,窟窿倒是不少,昨天还有一些老同志来找我,让我报销医药费,哎,我到哪去弄钱去,还不是寅吃卯粮?” 在钟魁面前,余思远也避讳,钟魁甚至怀疑他这是特意找人哭诉来着,倒出一肚子怨气,这事在别人面前,他还不好说出口。 “所以这根本的就是发展经济,只要有收入,不管是老百姓有钱,还是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只要有钱了就万事大吉。可没有钱,你有什么好点子好思路,又没有本钱,这是一个恶循h县里是指望不上了。”余思远又道。 “那你今天请我吃晚饭,不是让我给想办法吧?”钟魁问道。余思远却道: “我寻思着,与其全县铺开,还专门投钱,不如先搞一个试点,以点带面。譬如你们太乙村。” 钟魁闻言,心中一动:“你听到什么风声?” “今天上午你们村支部书记钟老书记来找我了。”余思远喝了杯啤酒,“你给他出了些主意?” “那是我瞎说的。”钟魁连忙道,他没想到钟三爷这么有行动力。 “成不成那是另一回事,但就你们村的这个思路,我倒是觉得有点意思,也算是因地置宜,投入也不算大。关键是这个闯劲,应当值得表扬。”余思远道。 “既然这么好,镇政府给赞助一点?或者贷点款什么的。”钟魁故意问道。 果然,余思远一听这个连忙摆手道: “要钱一分没有,这不是镇里愿不愿意的问题,是根本没钱。贷款更是想都不要想,如果能贷到钱,我宁愿把镇政府的房子抵押了,现在镇里还欠县信用社好几十万呐,咱们一年财政收入才多少?不过,我跟钟支书说过,政策上镇里全力支持,立项审批什么的,只要涉及到这方面的,一律特事特办,绝不会拖后腿,这是镇里两套班子的承诺。” 余思远看着钟魁道:“你这小子点子倒是挺多的,你给我想想,咱还有什么招不?” 钟魁拿了一个空杯子,给自己倒了啤酒,见余思远不善的目光,讪讪地只倒了半杯,一饮而尽,咂吧咂吧嘴,暗道这啤酒真难喝,一点麦香味也没有。 “点子倒是有,就是这事整的有点大,怕你办不到。”钟魁道。 “说说看。”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面,但余思远总觉得钟魁这家伙不能当少年看。 “比如咱们这个镇吧,算得上是古镇吧?”钟魁反问。 “当然是。我虽然是燕京人,来咱们县也不过半年,也听说过咱们丁官镇早在唐代就出现过,只是名字不是现在的名字而已。”余思远眼前一亮,“你是说搞旅游,也包装一下?” “你都知道了,还用问我?”钟魁笑道,他有点惊讶余思远的反应速度,一点就透。 余思远抬着头看到屋顶: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江浙一带倒是有不少这样的古镇,我虽然没去过,但在新闻报刊上见过,很有文化品味,像我这样的北方人,如果有钱又有时间,当然很想去看看。不过咱们丁官镇底蕴怕是比不上人家。” “比不上不要紧,包装一下就是,咱也有咱的特色,这个特色才是关键。可以邀请民俗专家来看看,举办个研讨会,品评一下这里典型的建筑风格,咱们的老腔也可以包装下,那是原汁原味的老秦文化,写论文都可以写上几十本书。还有民俗,如果嫌本地的太单薄,只要咱老秦别处有的,也可以拿过来嘛!另外还可以举办个绘画大赛或者摄影比赛什么的,当然只能画只有拍丁官镇,将咱们的名气打上去,用文化包装才是好包装!”钟魁道,“重要的是要先弄一笔钱,将镇上的老房子都翻新一下,恢复明朝时的胜景,那时候咱们这里可是中药集散地,客商云集。名气有了,文化有了,到时候,省城里的人还不来咱们镇度个周末什么的,抢着来送钱?” “你说的倒是好听,你先出一笔启动资金?”余思远没好气地说道。 钟魁心道,我要是能出我早出了,可咱还未成年嘛,有钱都不敢让爹妈知道。 “别人不行,你行啊。别告诉我你在京城的关系网里,都是穷光蛋?你家里没有经商的?”钟魁笑道。 这个时空跟他前世有些不太一样,至少官员亲属经商那是光明正大的。 余思远呵呵笑道:“你这个眼神很讨厌!有时我想,你这个脑子怎么长的?” “当然是肉长的。”钟魁回应道。 他倒是有心跟余思远处好关系,这个人至少不令他讨厌,相反他觉得余思远虽然是个官迷,但这人至少是一心想干实事的,不是来搞歪门邪道的,是官迷才有上进心。 身为修行者,钟魁现在比前世更加的洒脱,但如果能与官方的关系融洽,至少能让自己这一世的家乡早日走上富裕之路,他也好愉快地做个富二代。 吃饱喝足了,余思远带着钟魁去他宿舍参观。屋子里当然很冷清,钟魁看了半天道: “你这独守闺房,要耐得住寂寞啊,不要犯作风上的错误。人生寂寞如雪啊!” “滚!”余思远这次是真的怒了。 回到学士巷时,天色已经很黑了。 远远的,就看到谭北川被孙女搀扶着站在自家门口,看模样想敲门又不敢敲的模样。 “我不是说过,明天晚上来吗?”钟魁问道。 “对不起,钟少侠,是老朽这身上顽症发作的厉害,我孙女担心我,这才过来求贵师兄。”谭北川连忙道。 钟魁见谭北川说这么一句话也耗费上好半天,于心不忍,那谭燕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她神情也是一副哀求之色,遂道: “跟我进来吧。” 进了前院,通过夹道,走向后院。 这座宅子夜晚阴森森的,透露着一丝诡异,这大夏天的,谭燕忽然觉得有些冷。 走到后院,正屋没有开灯。钟魁喊了一声: “师兄!” 灯亮了,点的是煤油灯。刚才和余思远在外面吃饭还有电,这会停电了,下次见着余思远,一定说道说道,电力供应都跟不上,还谈什么大展宏图? 正屋里空无一物,只是在正中间摆了个蒲垫,令狐易正盘膝坐在上面打坐。 此时令狐易换回了自己的装束,也没有戴口罩。谭燕见着了他那张诡异的狐脸,脸色吓的雪白,就连谭北川也大吃了一惊,幸亏他久历江湖,好旋没有发出声来。 略平复下心情,谭北川这才注意到令狐易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浩然之气,又蕴含着一股隽逸之气,令人不敢造次。 “太行谭北川携孙女谭燕,拜见前辈!”谭北川推开孙女的手,整了整衣服,行跪拜之礼,谭燕见了,也学着样子拜下。 “起来吧!”令狐易睁开眼睛,看了看面前的几张空蒲垫。 “谢前辈!”谭北川不敢多话,连忙盘膝坐在蒲垫上。 “师兄,谭前辈旧伤复发,您给他看看?”钟魁在旁说道。暗道这个称呼实在太乱,谭北川在师兄面前自称晚辈,自己又称谭北川前辈。谭北川也道: “前辈这个称呼使不得,钟少侠称呼老朽名字便是。” “各叫各的吧。”钟魁没有在意。 谭北川还要推辞,只是猛的一阵剧烈的咳嗽让他不得不放弃,心窝内一阵刺痛让他不自觉地弯下腰。 正觉得不如就此死去算了,谭北川只感到一只温暖的手拍在自己的肩上。然后他感到一股热流通过肩井穴侵入体内,那种能量先是在体内奇经八脉巡视了一番,然后集中到自己左胸神封穴附近。 这就是传说中的真气了。 谭北川身为古武界的一份了,当然知道真气是什么。如今古武界能练出真气来的,凤毛麟角,并且他只知道真气可以伤人,但能这样收放如意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真是高人啊。 “你以前受过什么伤?”钟魁代替师兄问。 “惭愧,二十年前我那时正处壮年,也是心高气傲,被人拿话一激,便与人争勇好胜,结果技不如人,被人打伤。”谭北川道。 “薛家?”钟魁问道。 “正是!”谭北川点头道。 “说来听听,我对当今天古武界很感兴趣。”钟魁问道。 那谭北川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个时空的古代修行,同样没落,如今以古武之名,存在于地下势力之中。这种远超普通人的力量,历来为官方所忌惮,所以修行者或古武世家或者散修,不得不做出妥协,要么为官方所用,成为他们的工具,要么他们本身就是古武世家推出来的官方代表。 毕竟火器时代科技的力量发展迅速,而当今古武界的个体的实力是不足以抵抗子弹和枪炮的威胁。 但长期以来,古武界又形成一套规则,那就是不能对普通人随便动用武力,而相互之间的争斗,只要不牵涉到普通民众,官方则不管不问。 这种规则不是随便出现的,因为古武界也有自己的盟主,那位盟主是经过一致推选的,本身拥有最强悍的实力,一旦确定,就拥有对古武界成员监督管理的权力,维护古武界的秩序,特别是与官方的关系。 这个盟主名叫秦祖海,只可惜十年前因病去逝,这十年来古武无主,因此纷乱迭起,多了不少纠纷。那薛人杰敢来找谭北川的麻烦,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二十年前,谭北川的家传功法被薛家看上,薛家家主薛山亲讨未果,用言语激了谭北川,让谭北川答应比试,决定玄阴功的归属。 这种公开的比试,是古武界所允许的。薛家也没有违规,盟主秦祖海也不能说什么。 结果当然对谭北川不利,那薛山实力稍胜一筹,将谭北川击伤,但谭北川也没有输,终是保住了家传功法,只是吃了暗亏。 他中了薛山定一记摧心掌,这掌法实在太过歹毒,当时他正处壮年,血气旺盛,身体没有什么不妥,随着年岁渐高,那一掌的后遗症才暴发出来,让他苦不堪言。 有时候谭北川甚至想,不如死了算了,免得受此折磨。 人生寂寞如雪啊。 第四十四章 龙之吟 谭北川感觉胸口不那么痛了。 一股暖洋洋的气息在左胸神封穴四周停留,让他能感觉到经脉的创伤似乎在慢慢得到抚平,这让他心头狂喜。 约半个时辰之后,令狐易收回了自己的手掌。 “令狐前辈,我爷爷这伤怎么样?”谭燕出声问道。 “经脉旧疾已无大碍,因是旧伤,还需药补。我开个方子,你照着方子抓药,都是寻常的药物,十副药就行了,每天服一副,过犹不及。”令狐易淡淡地说道。 “多谢前辈!多谢前辈!”谭北川听了,喜形于色,“不知,谭某何以为报?” “把‘玄阴功’取出来,让我看看。”令狐易道。 谭北川脸色变了。谭燕在旁边却说道: “前辈是不出世的高人,我和爷爷的性命都是您所救,看一下玄阴功又何妨?只是我谭家祖传的功法,残缺不全,还望前辈指正。” 谭燕这话,恰似醍醐灌顶,让谭北川醒悟过来,暗道自己越活越回去了,还不如孙女豁达。 是啊,你的性命都是人家救的,看下功法又何妨,更何况刚才还为你治了二十年的旧伤,说不定还能再活二十年呢。过于小家子气,反而给眼前这位前辈高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钟魁也在旁冷眼旁观,他看这位谭家家主是否那么光明磊落,倘若还扭扭咧咧的,必然会在他心目中失分。他对谭燕的机敏倒是刮目相看。 谭北川连忙补救似的,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线装书籍,看上去很有年头了,恭敬地递到令狐易面前。 令狐易接过,随手翻阅,短短十来分钟,他就递还给谭北川,反倒令谭北川惊讶,暗道自己真是以小人之心君子之腹,遗笑大方之家。 “这功法谬误太多,不练也罢。”令狐易淡淡地说道。钟魁没有凑上去看,暗想这本书怕也是重写了很多回,说不定其中有后人狗尾续的貂也说不定。 看着谭北川尴尬的神色,钟魁心里笑开了花,师兄果然是高人范儿,令人好生尴尬。 谭北川解释道: “自先祖创立此功,历经不下千年,这中间历经风雨动荡,官府围剿,兼又天灾人祸,有错误也是难免的。令狐前辈,敢问这功法真的很差吗?” “我曾见过……”令狐易本想说他曾亲眼见过不少人修炼过此功,想了想,改口道,“我曾见过类似功法,并没有什么只能元阴体质女子才能修炼的限制。想来,应是你手上这部功法,缺少了总诀,或者入门要诀,是故寻常人凭此修炼,无法入门,而元阴体质的女子恰好可以跳过前面要诀,但又因现存部分又屡经后来者的篡改,现在便的面目全非。” “前辈此话当真?”谭北川几乎跳了起来,急切地说道,“请前辈不吝赐教,如若前辈能纠正其中谬误,我太行谭家愿为前辈付出一切代价!” 那谭燕也是热泪盈眶,同时心脏剧烈地跳动,就像是顶到了嗓子眼,生怕空欢喜一场。 令狐易看了钟魁一眼,对谭北川道: “三年,三年后你来寻我师弟,到时候他会转交你一份新的玄阴功。在这三年之内,不许你来打扰我们师兄弟,我也需要闭关修行。” 谭北川不解,钟魁却是明白令狐易的用意。师兄这是为自己留下一份香火情,三年后,自己的实力恐怕已超过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拥有相当强的自保之力。 一个好汉三个帮,钟魁将来总要行走世间的,难免需要别人提供一些帮助,太行谭家虽然算不上强势,但总归拥有一些助力。 师兄命不久矣,想到此处,钟魁的心头一片灰暗。什么神功盖世,也比不上师兄对自己一片爱护之情。 尽管没有立刻得到想要的,谭北川心头仍激动不已,他相信令狐易这样的高人不会故意骗自己,至少自己的旧伤是对方治好的,单就这一点,谭北川也愿意付出极大的代价。 “师弟,送客!” 那谭北川还想多待一会儿,没想到令狐易却下了逐客令,他只得再行跪拜之礼,取了令狐易写给他的方子,恭敬地退下。 直到离开学士巷很远了,谭燕才敢低声说道: “爷爷,那位前辈面相奇特,你以前听说过吗?” “爷爷要是听说过,恐怕早就来拜山头喽。燕子,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爷爷年轻时就吃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亏,要不是这次偶然来到这个小镇,岂能得此大机缘,我谭家将来恐怕要大兴了!” 见自己孙女有些怀疑,谭北川认真地说道: “自古奇人异事极多,又多隐逸江湖,不问世事,不要以貌取人。这位前辈的实力,简直闻所未闻,那薛人杰二十年前便已成名,即使秦盟主还在世,恐怕也不会在五十招内将其生擒。由此可见,令狐前辈的实力远超我等凡夫俗子,咱谭家先祖传下来的一些笔记中,也记载着一些古代大能的手段,或许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才能和这位令狐前辈一较高下吧。令狐前辈说他可以修复此功,他是高人,自然不会拿这事来诳我。退一步说,即便三年后是一场空,我们谭家也没有什么损失不是?” 谭燕道:“爷爷,他们为何这么帮我们?我不敢说他们师兄弟有什么不良企图,但人做事,终归都是有目的的。” 谭北川微皱眉头,他也不知道萍水相逢,钟魁为何要帮他,甚至还救了他们两条性命,但他知道现在他已经欠了人家很大的人情。 “惭愧啊,咱们还不知道那位钟少侠的全名呢。那天燕子你潜入丁官中学被他发觉并跟踪,看样子他或许也是那中学的学生?”谭北川忽然道,“对了,那位拥有元阴体质的女生,我们谭家得有所表示表示,钟少侠似乎对此有些不满。” 学士巷,钟魁与师兄对面而坐。 “师兄,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钟魁忧心忡忡。 “生死由命,我已经活的够久了,如今师门绝技有你继承,我已死而无憾,你何必伤心?”令狐易道。 “可是我……”钟魁还要继续说下去,令狐易却打断道: “不要做小儿女状,今日你受了内伤,虽然并无大碍,但损耗过甚,现在就去打坐一个时辰。早点休息!” “是!” 钟魁依言回到自己的卧室,他没有点灯,借着月光坐到了床上,开始每天的例行修行。 今晨的那场生死搏杀,终究是对钟魁有着平时与师兄对练难以代替的好处,修至七十二周天之时,他忽然觉得自己体内经脉的某处,恰似在一条河堤上出现一条裂缝,真气往那缝隙中钻,缝隙越来越大,终于崩溃。 丹田中的气海忽然奔涌而出,往那崩溃处席卷而去,这一切发生的都很突然,令钟魁措手不及,以为是自己练出了岔子。 但他无法做出任何事情,只能看着全身的真气往那崩溃处会聚,无能为力。钟魁只能抱元守一,竭力放空神思,试图重新控制自己的真气,让它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 就在钟魁越来越感到经脉里传来一阵刺痛时,他忽然发现那崩溃处的真气停止了单方面地输入,重新回到丹田聚集,那里好像出现了新的前所未有的状况。 一条师兄从未提及的新的经脉出现在内视之中,这或许就是龙象伏魔功中所提及的隐脉。 人的体质不同,除了共同的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之外,有的人身体里还藏有隐脉,这些隐脉绝大多数情况并不为人所知,又因人而异,位置不同。一般来说,越是能发现隐脉,他的经脉长度和宽度就越广,气血更加旺盛,修行的速度就越快,产生真气的能力就越强。 钟魁心中很是高兴,这条隐脉位于右手背合谷穴附进,他试着调动真气往那片区域移动,赫然发现整个右手掌充满了力量。 这或许就是今天天亮前击败薛人杰的直接原因吧。 兴奋之余,钟魁继续修行,接下来的修行,更是让他兴奋,又连续发现了另外三处隐脉,他可以明显地感知到今夜的修行速度几乎是平时的两倍。 皎洁的月光透过高高的窗户,轻柔地洒在少年的身上,仿佛给少年镀上了一层圣洁的色彩。 钟魁静静地坐在那里,如同一尊雕塑。 龙象伏魔功,原本并不是叫这个名字,它只是后来借用了梵语,比喻菩萨之威猛能力,又因在华夏文字中,象、龙为陆上水中最有力者,故取名龙象。 真气在经脉中快速地形成,并往丹田处汇集,那原本就厚积的气海,此时更加的雄浑,犹如实质。 钟魁感到全身充满着力量,他觉得自己的每一处毛孔都在欢快地呼吸,吸收着天地间的元气,转为己用。 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欢愉,让他忍不住发出声音。这在隔壁的令狐易听来,这似乎是龙吟之声。 “龙象之功,象之力,龙之吟,象未成而龙先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矣……”令狐易喃喃自语。 第四十五章 春梦 昨晚,钟魁折腾到后半夜才睡去。 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化作一条金色巨龙,遨游九天,飘飘然来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天上宫殿。 宫殿里繁花似锦,鼓乐声声,美人莺歌燕舞,罗衫半解,纷纷投怀送抱。 拥抱着那具柔软香喷喷的身体,听着那呢喃细语,朦胧中,再看美人那张脸,赫然是赵雪那张精致的脸,还有她成熟高耸的胸部。 正当钟魁诧异之时,怀里忽然又变成了张楠,她的臀部拥有惊人的弧线,后来张楠消失不见了,又奇怪地变成了谭燕。 最后变的模糊看不清,不知是哪位陌生的美人。 胡天黑地的。 最后钟魁醒了,因为裤衩里湿了一大片。 这种奇异的梦,让钟魁哭笑不得,赶紧地冲到院子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提了一桶井水从头上浇下,消灭犯罪证据。 盛夏已经到了,清凉的井水让他觉得浑身舒爽。 看着自己的身体比一个月前更加壮实,不再是以前那排骨般的身材,身上长了不少肉,显的很匀称,当然最满意的还有胯下的老二,它终于有自己的想法了。 钟魁颇自恋地一边洗刷着身体,一边哼着小曲: 咱老百姓呀……今儿个真呀……真高兴! 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钟魁精心做了一锅牛肉面,再煎几个鸡蛋,给自己好好补一补。 然后一边吃着,一边用小煤炉烧开水,等水烧开了,他直接将炉子提到院子的那棵大银杏树下面,封上炉子,只露一点缝隙,将水温着。 再搬来一张躺椅和一应茶具,准备好他上次去省城专门给师兄买来的最好的茶叶,将茶泡好。 这是为师兄准备的。 师兄每日进食极少,对饮茶倒是嗜好,不可一日无茶。唐人饮茶,茶叶是那种蒸青过的团茶,泡茶时掰下一块,还加上姜、葱和盐,那味道谁喝谁知道。来到这个时代,师兄也入乡随俗,与时俱进,对现代炒青茶叶以及简洁的泡茶法,也很感兴趣。 见令狐易走到院中坐下,钟魁这才拿起书包上学去,做个不迟到不早退的好学生。 到了教室坐下,正好早读课的铃声响起,不早一分,不迟一分,钟魁就在那里。 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学校不再上新课,用整整两周时间,全面转入紧张的复习阶段。 因为正式通知下来,这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是全县统考,监考老师也都是别的学校老师,相互打乱,杜绝抄袭现象,以检验各个学校的教学水平。 暑假要开教学总结会的,任何一位校长也不想在会上丢脸。 这样一来,各个学校的压力巨大,下面老师们的压力大了,而学生们更是叫苦不迭。 初三学生自不必说,他们面临的是中考,本就是统一考试的,而且提前考完。而初一初二学生,每天还得在校经历题海战术的考验,音乐课、体育课之类的,时间早就被各科老师抢着占用,连早读课都被取消了。 这个数学老师刚点评完一份试卷,另一个英语老师就站在门口等着,手捧着刚刚印好的油印试卷,给学生加餐。 不管如何,钟魁每次小测验都是第一个做完,第一个交卷,然后他的试卷被老师当成标准答案,供其他学生传阅。 毫无压力。 这下不得了了,老师们都在说,这个学期全县统考咱丁官镇初级中学是不是要放个大卫星了。 当然要将语文排除在外。老班每次都想着法子扣钟魁分,他怕钟魁骄傲,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也只有语文考试能理直气壮地扣到钟魁分,因为这一门课的主观性考题多,有些分可扣可不扣。 作文更不用说话了,错一个字扣你一分,标点符号不对,扣你一分,字写的稍微潦草点,扣你两分,你还没处说理去。 老班还语重心长地说: “钟魁啊,老师是为你好,你现在不认真,将来考试会吃大亏的!” 一周下来,钟魁也学乖了,每逢语文考试,他就像在练柳体字字帖那样,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反复检查,最后在老班的白眼中,压着铃声最后一个交卷。 钟魁敢发毒誓,他两辈子考试也没这么认真过。 即便如此,钟魁每次总成绩也让陈刚、王倩这两位“好”学生望洋兴叹,远远高出一大截。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五门课,钟魁都是满分。 那位年轻的英语老师是县师范刚毕业的,水平有限,尤其是口音,一张口就是满口谷子味。这不能怪他,人家小青年为了搞好教学,还是很拼的。 自从有次钟魁当场将新版新概念英语第一册上的范文,从头至尾背了一遍,从内容到发音,无一不是精确和适当的,小青年就特别服钟魁,不说别的,光这词汇量就远超中学阶段的学生英文水平,小青年有不懂的甚至当面请教钟魁,碎了一地眼镜片。 历史和政治,钟魁分别考了九十九分和九十八,扣的分纯属老师故意扣的。 至于语文,老班这次没找到太多理由扣,看着满卷如刀切般的方块字,只得给了钟魁九十六的第一高分。 综合一下,所有科目加在一起,钟魁只被扣了七分。如果一次这样,大家都会觉得钟魁是超水平发挥,但如果前几次也都这样,大家都服了。 甭管钟魁的成绩多么多么的好,他还得老老实实地来上学,老老实实地来考试。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简单重复着,让钟魁觉得自己被身边的事和人同化掉,变成了跟他们一样。 这期间,钟三爷来找过钟魁几次,反而让钟魁觉得这是枯燥中二生活中难得的调剂,要不然他觉得自己要闷死。 这位老爷子现在一身干劲,自从偶然听说余副镇长跟钟魁私交不错,就赖上了钟魁,要不是老班终于忍无可忍,他恐怕直接给钟魁请假了。 至于不久前他突发奇想,所谓的跳钟馗大戏,暂时被搁置了。他不提,钟魁也不问,保不准,他哪天又想起来了。 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终于成立了,连公司章程还是钟魁拟的,钟三爷拿着手写的章程去办手续的时候,人家工商所的还问这是哪请来的高人写的,亲任总经理的钟三爷很得意,连看门的都发一张名片。 有了公司这个大旗,第一件事,村里先抢先注册了几个重要的商标,还好,他们村是最先发现螃蟹的,这几个商标以前没有被注册过。 不过,这个农业公司目前还是空架子,争取今年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流转,以及明细股权分配,牵涉到入股的每户的投入与权益情况,这暂时跟钟魁无关,由着钟三爷去跟三姑九婆扯皮去。 钟守权也陪钟三爷来过一趟,还特意到学士巷看看,当然不会让他见到师兄。见钟魁将宅子打量的井井有条,一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有问题,放心不少,打消了让母亲来陪儿子住几天的念头。 钟守权任新公司的财务经理,他说除了把家里的二十亩果林拿出来入股,还准备另外拿出一万块钱现金入股,这让全村人都感到惊讶,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现金,并愿意投入到前途未卜的新公司中去,着实不多。村里除了答应入股的,其他的都在观望。 村里经济状况最好的钟三爷,几个儿女都有正经工作,吃商品粮,老伴去世的早,自己身体又很好,没什么大的花销,也只能拿出五千块钱入股。 这还是钟守权刻意保守的结果,怕招人眼红。不过他有这魄力,钟魁倒是很开心,离做个愉快的富二代的远期目标又近了一步。 略去这个农业开发公司不表,期末考试如期举行。 果然是全县统考,所有中学老师被打散组编,分到各个中学去,每个考场一律两名不同学校的老师监考。 考试前所有课桌被倒过来,抽屉朝外,凡是有字的书本和纸片都被上缴,有不服从考试纪律的,全被押出考场,就连走廊上也还安排几个火眼金睛的老师来回巡视。 如临大敌。 考试一连考了三天,恰逢这几天气温很高,又闷热的很,教室里如同火笼子一般,一场考试下来,汗流浃背。 当考完所有科目,老班宣布放假后,学生们都忍不住欢呼起来,然而老班下一句让所有人开心不起来: “由于就要上初三了,这是你们最关键的一年。经学校研究决定,这个暑假我们只放假十天,十天后全部到校补课,不准请假,直到九月一号。” “我要死了!”李小东哀嚎着。 那天钟魁是在老班吃的晚饭,因为赵雪回来了,她正式毕业并成为省报社的记者,成为光荣的宣传阵线的工作者。 一个多月没见,赵雪又漂亮了几分,似乎也成熟了不少,仍然是那么的清纯和光彩照人。 钟魁内心中尴尬极了,老实说他对赵雪真没有什么带色的想法,完全是纯洁的欣赏而已。 然而那天夜里他又湿了一回。 这可咋整? 第四十六章 钟馗捉鬼 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的那天很热闹。 大热天的,钟三爷穿上了一身藏青色的西服,打着领带,袖口的商标还没有撕下来呢。 村办前的场地上围满了人,坐着的,蹲着的,站着的,将场地围的水泄不通,还有熊孩子们钻来钻去,打闹不停。除了太乙村本村的人,还有附近村子的人也过来看热闹,像赶集似的,甚至还有做小买卖的来凑热闹。 钟三爷红光满面,不过钟魁怀疑他是热的,没看到他不停地用袖子抹脑门吗? 全村一百一十户,家家都有口粮田,还承包一些林地,入股农业公司就是把承包的林地这部分拿出来入股。 实际每家的情况不同,有的人家有承包的林地,伺弄的不错,有的人家将果林照顾的不好,甚至还有嫌赚不了多少钱,干脆撂荒的去城里打工的。 所以每家的林地和果树折算多少钱,这当中也历经波折,你给算少了,人家不干,你算多了,别的人又不满,不患寡而患不均。 钟三爷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钟魁的建议不错。他将各家的林地分成五个等级折算成现钱,然后问各家同不同意,同意就加入,不同意你家还是单干,强扭的瓜不甜。 结果有三十家第一时间同意加入,但人总是愿意随大流的,最后又有二十户人家决心加入到农业公司来,总共五百亩果林,平均下来,每家相当于出资一万元。 钟三爷和一帮委员们合计,越想越觉得这样挺好,虽然勉强只有一半村户被纳入到公司来,但这样一来,人心齐,队伍好带。 剩下的就是如何筹集流动资金了。这就本着自愿原则,出多少收多少,上不封顶,下不限底,多多益善。 钟魁家出资一万排第一,钟三爷出资五千居第二,钟七爷出资三千排第三,老李头也出资两千,剩下的少的也有一百块,多的有一千块,最后收到的流动资金整整五万块。 这钱不算多,也不算太少,公司开办起来勉强够了,没人指望第一年就挣大钱,不亏就行。 “现在,我宣布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了!”宣布公司成立的却是太乙县常务副镇长余思远,随着他敲响有着吉祥寓意的大鼓,人群发出一阵猛烈的掌声。 然后钟三爷率领农业公司的管理团队走到前面,接受全体村民的注目礼。 这个初创团队人不多,钟三爷亲自出任总经理,底下三脚猫几只,全是出钱比较多的,包括钟守权,这些人也是村民比较信得过的。这也是钟魁当初愿意出主意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此时的农村中,宗族的力量仍然很强大,尤其是太乙村这样的杂姓极少的村庄更是如此,村委两套班子是一组人马,不是辈分够高,就是很有威信,剩下的就是钟守权这样很有人缘的人。 为了庆祝这一“伟大事件”,钟三爷和几个老伙计决定举办跳钟馗大戏。 钟魁作为主演,当然名列其中。 跳钟馗,是太乙村当地的傩戏,具有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宋朝,然而真实的历史已不可考,只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继承下去。 如今太乙村已经有三十年没有演过大戏了,因为新华夏建国后,它在一些人眼中,这是迷信。随着老人们一个接着一个故去,这傩戏越来越有断代的危险。 如何演,钟魁当然不知道,不过村里有钟七爷,事先排练了多次。 钟七爷年轻时亲身经历过,也演过其中的角色。他小时虽是个羊倌,很不着调,曾一度跟走四方的戏台班子厮混过几年,但用现代的话来说,也颇有才艺。现在,他重操旧艺,导演、艺术总监、编剧、编舞和配乐一肩挑,还是不拿工资的那种。 锣鼓响了起来,钟魁穿着绿色长袍,戴着用桃木制成的夸张青黑色面具,铁面虬髯,挥舞着一把铁剑,走在队伍的正中央。 这面具又称脸子,上面绘着彩色的花纹,从文化上讲可以追溯到远古先民的纹面,狰狞变形的画风,蒙着一层神秘感,似乎在震慎各路厉鬼。 队伍由三十一人组成,人人都戴着面具,不同色彩和夸张变形的面具,代表不同的角色,但除了钟魁,剩下的三十人除了必要的伴乐,都是各路鬼怪。 大戏的主题就叫钟馗捉鬼。一个主角,一个第二主角,其他都是配角。 主角当然是钟魁,演的是捉鬼的钟馗,钟魁之所以答应演,因为这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第二主角则是钟七爷的小孙子钟林,还在读小学五年级,是个机灵的小子,他演的是小鬼。 基本内容是钟馗发现了一群鬼怪,然后大施法力,斩了大多数鬼怪,最后剩下一只最机灵的小鬼,作势欲斩,小鬼则不断作揖求饶,然而小鬼伺机用酒贿赂钟馗,弄醉钟馗,夺了钟馗手中宝剑。 钟馗失去了宝剑,就象征着失去了斩妖除魔的能力,反向小鬼打躬求饶,小鬼却昂然不顾,引人发笑。 最后,钟馗急中生智,夺回宝剑,在钟鼓喧嚣中,将小鬼斩却。 整个大戏持续一个小时,没有一句台词,全是以哑剧的形式表现,兼有类似京戏中的武打动作,不过极尽夸张之态,上窜下跳,手舞足蹈,活灵活现,引人入胜。 这大热天的,戏演完了,钟七爷的孙子也差点累虚脱了,他娘心疼不得了。 钟魁啥事也没有,被钟七爷夸奖有演大戏的天赋,没白瞎他累死累活的忙这一通。 余思远也带着一帮人饶有兴趣地观看,钟三爷等人也感挺有面子,如果将来要写地方志,这或许是跳钟馗这种傩戏第一次得到官方的认可。 余思远上次请钟魁吃饭,偶然听到钟魁嘴里冒出一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词,印象十分深刻,便记住了,觉得这话太有内涵了。 如果钟魁不是还是个初二学生,他甚至想把钟魁拉到自己身边,做个贴身秘书什么的,帮自己出谋划策。 他正走神间,钟魁脱下戏装,走上前来。镇文化站站长洪亮,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挺斯文,他饶有兴趣地夺过钟魁手中的铁剑,掂了掂,惊讶道: “好家伙,真够沉的,怕是有十几斤吧。” 这可是赤血剑,通体呈青黑色,泛着亮色,历经千年仍然锋芒毕露,这是钟魁唯一从那地下墓穴里带出来的。他本来想请人做了个剑鞘,不过这玩意本地没有专业人士,最后找了位木匠,用两块枣木粘合而成,然后上了清漆,用铜线箍套着,看上去还像那么一回事。 “嗯,这是我从一个收破烂的那里淘来的,据说是件古物。”钟魁说的半真半假地说道。 “小伙子不简单,臂力不错。”洪站长将剑挥舞了两下,将剑还给钟魁,没有在意这剑的来源,“收好,下次正式演出时,就带上它。” 上有所好,下有所投。人家余副镇长都说了要继承和发扬民俗文化,身为文化站站长,洪亮当然紧跟形势。况且,向来以文化人自居的他,也觉得这傩戏演的不错,最起码镇上以后要是举办什么文艺晚会,这个节目可以上,不用老是拿大合唱诗朗诵什么的来充数。 洪亮特意打量了钟魁一下: “听说你生父是李国辉?” 他这话一问出口,便招来十数道不善的目光,正和余思远说话的钟三爷等人冷冷地看着他,让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莽撞了。 这洪亮也是知青出身,却是来自邻县县城,后来知青大返城,他这样的县城知青出身的,回去更没什么好前途,又因为颇有才艺,便在镇上做个文化干事安了家,现在成了文化站站长。 他虽然下乡的晚,但跟钟魁生父也有几次交往,对于钟魁很好奇。钟魁记忆中也知道李国辉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现在他的来说,也只是个代号而已。 “嗯,今天天气不错啊!”余思远见场面有些不好,连忙打岔,“老钟书记,不如带我们去村里转转?” 要不是洪亮这一问,余思远还真不知道钟魁原来只是钟家的养子。他心中一动,觉得李国辉的名字有些耳熟,跟他所认识的一位京城老乡同名,不会是这么巧吧? 余思远内心充满了八卦,他打定主意,等回镇上后,一定要找洪亮打听打听。 钟三爷带着余思远等人在村子里转悠,钟三爷并不觉得村子里旧房子有什么好看的,他以为余思远这是要深入群众体验民间疾苦,嘘寒问暖什么的。 钟魁却是知道余思远想看什么,就接过这个茬,介绍起这里的民居特点: “我们这里民居的建筑布局是很符合中国传统的建筑布局特点的,具有平面布局紧凑、用地经济、选材与建造质量严格、室内外空间处理灵活、装饰艺术水平高等特点。布局上,房屋都呈对称布置,中轴明确,以厅堂串起来层层院落形成狭长的两进或者三进的院子。不过,三进的院子我们村只有两家,他们两家以前都是富户。” “关中地区夏季炎热,防晒就成了居住建筑的首要需求。有的民居两邻共用一个墙,各盖半边,厢房向院内收缩,而两厢檐端距离也非常小,夏季院内就会形成大片的阴影区,避暑效果好。此外,关中地区历来地少人多,所以这里的传统民居宅院布置密集,院落非常狭窄。” “你们一定发现所有的四合院外墙上都没有窗户,门窗朝向院内。这样院落变得更加内向且封闭,符合封建社会的礼教,也满足了人们享受家庭生活心理需求。这些老民居,虽然一眼看上去,并不起眼,但大部分都有精美的雕饰,在民俗专家或者建筑专家的眼里,艺术价值是很高的。” 钟魁口才极好,当然不免自吹自擂,就连钟三爷也不禁自豪起来,心说文化人就不一样,旋即想到自己家里盖了没两年的新房,怎么越看越是觉得别扭呢? 钟魁带着众人在村里转了一圈,不知不觉中到了村外,他指着钟馗庙遗址外的那棵远看绿荫如盖的大银杏树说: “看到那棵银杏树了吗?距今有一千三百多年,每到秋天的时候,一片金黄,十分漂亮,据说这棵银杏树是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不久亲手种下的,为了给他父亲祈福。大家都知道,他得位不正,所以他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向天下人显示他是多么的守孝道。” 风景好不好,不要紧,遗迹曾经辉煌不辉煌也不打紧,只要你会讲故事,或者说编故事。这个故事钟魁编的很好,果然引来一片惊叹声: “原来这么有来头啊!” “真的吗?”当然也有人表示怀疑的。 余思远下意识地看向钟三爷,他想起了钟魁曾经跟他提过的弥猴桃的故事,什么世界弥猴之乡?在这种事情上,钟魁是有前科的。 钟三爷愣了一会,见钟魁冲他使眼色,反应过来,忙道: “这是老辈们传说下来的,或许真是李世民栽的,玄宗皇帝也说不定呢,咱钟天师是玄宗时的人物。” “各位领导、大叔,大家不信可以找专家来测定一下。”钟魁振振有辞道。 钟魁是知道这棵银杏树的,因为导游曾经是这么介绍的,至于是不是真有那么大岁数,或者要问是不是李老二或李老三栽的,谁管呢? 众人大感兴趣,正要前往那颗银杏树下,只听村外的山路上传来一阵汽车的喇叭声。 一辆皇冠轿车,来到村外停下,崭新的漆色在阳光下闪瞎了人眼。一个年轻人朝余思远等人奔了过来,远远地高声喊道: “余副镇长、余副镇长!” “是镇办的小刘。”有人眼尖。 只见那辆崭新的皇冠轿车的司机下来,拉开了后座车门,恭敬地请下一位陌生人。 余思远不知怎么一回事,带着众人迎了上去,见那位陌生人穿的十分体面,白色凉皮鞋,笔挺的卡其色长裤,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戴着大号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手上还把玩着一只折扇,看上去很有派头。 “余副镇长,这是香江来的崔老板,他是来咱这投资来的。”小刘刚才坐在带有空调的皇冠车内,这下车一小会儿就是满头大汗,看上去很兴奋。 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从来就没有人来投资考察过,更不用说是香江来的外商。老镇长不巧,昨天害了暑气,卧病在床,不然怎么说也要亲自陪同的,所以这一光荣的任务就交给镇办的小刘同志。 “崔老板,您好,我是丁官镇的余思远,欢迎您来我们丁官镇投资考察。”余思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是见过世面的,不会喜形于色,该有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好说,好说,我也很荣幸来这里考察。”崔老板操着一口粤式普通话。 不过,当崔老板看到从一群成年人后面站出来的钟魁,脸色立刻变的有些苍白。 “真系大老板哇!”钟魁笑着说道。 第四十七章 锦毛鼠 崔老板,大号崔永成。 不过他前三十年可以说是一事无成,别看他五短身材,他可是正宗的鲁东人,跟香江人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年头华夏内地为吸引外商投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拼了命了,祭出各种手段。这导致冒充香江人空手套白狼的骗子有很多,不过再过几年,这一套也渐渐行不通了。 崔永成十五岁时就没了双亲,失了约束,他就开始在街上混,坑蒙拐骗的事没少做,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日子。 那时候社会管制比较严,连住旅店都要有介绍信,崔永成此时心还没那么野。年纪稍长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靠着父母的遗荫,在街道集体小工厂里混日子,勉强糊口,直到偷拿公家的东西到外面卖,然后被那个小厂开除。 这时候社会管制松了,南方的经济大潮开始涌动,各种挣钱的门路多了起来,平时连买包烟都要精打细算的他,心里就开始滋生野望,如春天的野草般无时无刻不困挠着他,一发而不可收拾。 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一伙盗墓贼,掘开了一座明代古墓,做为望风小喽啰,他尝到了挣快钱的滋味,然后就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倒斗的伟大事业。 三十岁后,靠着对这个行当天生的敏锐直觉,他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也在这个见不得光的行当里有了不小的名声,并获得了“锦毛鼠”的雅号。 既是因为他像老鼠一样善于打洞,又因为他天生黄头发,颇为形象贴切。 不过,靠捣腾死人的东西虽然也赚了不少钱,也只能说是比下有余,他花的也快,锦毛鼠崔永成梦想着某天能够一夜暴富,然后金盆洗手。只是这个目标的难度有点高。 结果他遇到了金先生,虽然曾面临生死一线,但也算是时来运转,终于辗转实现了他的伟大梦想。 那个端午之夜,在狂风暴雨的掩盖下,他和金先生及金先生的打手老虎潜入了钟馗庙,并且还真的发现了不少宝贝。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金先生居然敢黑吃黑,向他开黑枪。 锦毛鼠当时真的中了一枪,不过虽然血流的挺凶,并未被击中要害,他顺势倒下装死,这是逃命的唯一机会,有钱还得有命去花。 他虽然没能跟着下到更下面的地宫,但他躺在血泊之中,亲眼看到一个他永远也不想见到的奇人从他身边轻轻走过,然后他听到老虎和金先生在下面开了许多枪,再然后就听到老虎的惨叫声和金先生惊恐的求饶声。 锦毛鼠没有多想,他挣扎着带着自己的战利品溜之大吉,带着伤驾车冒雨离开太乙县,在山道上好几次差点摔下悬崖。先是找了个地方养好伤,锦毛鼠再用容易出手的黄金开道,设法到了香江,然后更换身份,匿名拍卖了自己偷运过去的宝贝,最后摇身一变,成了香江富豪,出入上流社会。 成为千万富豪,锦毛鼠仍然很小心,直到他偶然在香江报纸上看到的寻人启事,原来金先生是沪海市一所著名大学的历史系客座教授,而且出身于内地金氏大家族。 他料想金先生和老虎应该都死了,那位无辜的少年应该也已经死了,自己身份暴露的可能性很低。 这让他的心又一次想入非非。当时他是带着重伤逃离钟馗庙的,地宫里他所能看见的宝物,他也只能带走一小部分,更底下的地宫说不定珍藏着更加惊人的财富。 如果能再次进入地宫的话…… 贪婪的念头一旦在他的心底生根,就不可抑止地生长着。但锦毛鼠不可能不考虑地那个特别的存在,所以他打着香江商人的旗号,再次来到了钟馗庙前,想先观察一下再做进一步打算,他始终相信富贵险中求。 钟魁居然还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锦毛鼠觉得自己好似没穿衣服一样,被人一眼就看穿。 他怎么还能活着?那个特别的存在到底是怎么回事?锦毛鼠既害怕被钟魁当面揭穿,又害怕那个地下宝藏已经公开于世,更害怕那个特别的存在似乎一直在等着自己自投罗网。 他不知道钟魁比他还要惊讶,钟魁此时在想,这个家伙真是胆大包天,他居然还敢来!这家伙居然还染发了,这还能叫锦毛鼠吗? 余思远可不知道这两人此时的想法,好奇地问道: “崔先生,不知道您这次来内地,想投资哪方面的产业?” 锦毛鼠说道:“余副镇长,鄙人这次来祖国内地,主要想投资旅游观光事业。听说太乙山不仅青山绿水风景怡人,更有悠久的人文历史,所以鄙人就不请自来啰。” “原来如此,欢迎、欢迎啊。”余思远恍然,他身为父母官,当然既要夸奖一下客人,也要顺便自夸一下,“崔先生很有眼光,咱们太乙县的观光资源就属咱们丁官镇最为丰富,镇上自不必说,我们现在所站的位置,就是太乙村,村里以钟姓为主,相传是钟天师的后裔。” 又指着对面的钟馗庙,余思远将钟魁刚刚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现学现卖,压根就忘了自己刚刚还满心怀疑: “看到前面那棵大银杏树了吗,相传为唐太宗李世民亲手所植,距今有一千三百多年,堪称全华夏树龄最大的一棵,也算是华夏一绝。” “真是好古老的一棵树啊。”锦毛鼠瞥了一眼钟魁,指着树旁的废墟,“那是一座庙吧?” 钟三爷接过话题:“是啊,那是钟天师的神庙,荒废了很多年,听我爷辈的老人们讲,以前香火挺旺的,也挺灵验的,后来就渐渐荒废了,到我记事起,这庙就已经塌了很多年。今年端午节又下了一场大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全都毁了。” 身为钟氏子孙,而且是其中自认为最有威望的钟三爷,一直想重修钟馗庙,以前是因为政府不提倡,现在则是因为没钱修。他见锦毛鼠这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心思也活了,如果这位香江大老板真的来这里投资,重建天师庙应该不在话下。 “可惜啊,真可惜了。钟天师可是少有的全能神,怎么断了香火,实在太可惜了。”锦毛鼠听了钟三爷的话,心中一动,难道地下的秘密并不为旁人所知,除了眼前的少年? 虽然跟余思远等人寒暄,锦毛鼠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钟魁身上,观察钟魁的一举一动,见钟魁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这让他稍感轻松。 余思远觉得应该趁热打铁,邀请锦毛鼠上山去看看,领略一下太乙山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钟三爷身为地主,当然也要跟着,充当向导。 余思远甚至暗示钟三爷,今晚准备好一场丰盛的晚宴,款待香江投资商,尤其是要准备一些外人吃不到的山珍野味,这个时候你别跟他说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了留住潜在的大金主,余思远也是拼了。 钟魁这时突然说道:“余叔,三爷,山上蛇多,小心点啊。” 他扬了扬手中宝剑,递给锦毛鼠: “这把剑暂借给香江来的崔老板用,记得要还给我,说不定还是件古物呢。” “一边去,三爷爬过的山,比你走过的平板路都多,还用你小子说?”钟三爷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那锦毛鼠却觉得钟魁话中有话,颇有点一语双关的意思,见钟魁将宝剑递到眼前,下意识地接了过来。一入手便知这家伙不是凡物,他是识货的,待他以一个古董爱好者专业身份抽出剑锋时,稍一打量剑身,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凡品!”锦毛鼠暗道。 “拿好它!”钟魁故意拍了拍他的胳膊,暗自将一缕真气输入到锦毛鼠体内。 锦毛鼠立时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他感觉到一股神奇的能量在自己体内横冲直撞,五脏六腑仿佛都被这种力量扯着,疼的厉害,偏偏身子动不了,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余思远见锦毛鼠没有动,眼睛呆滞,失了魂似的,脸色也很差,哪有刚见面时的气定神闲姿态,颇关切地问道: “崔先生,您没事吧,是不是长途劳累,没有休息好?要不我们先回镇上,改日再来?” 钟魁这时又轻拍了锦毛鼠胳膊一下,锦毛鼠感到体内那股神奇的力量突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身子也能动了,可后背却汗透了,刚才那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锦毛鼠十五岁就开始混社会,打过交道的,以三教九流居多,他对那些神秘的本事也有所耳闻,以前只是道听途说,现在他却是信了。这是身边这位少年给自己的特别的暗示,表示他要取自己的性命易如反掌。 这少年究竟在那地宫里遇到了什么,变的如此厉害? 他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内心中掀起的惊涛骇浪也只是一瞬间,锦毛鼠便恢复了神色,继续自己的忽悠大业,连忙摆手道: “没事,鄙人只是略有些水土不服,不碍事的。既然已经到这里了,我也想亲身体验一下这里的自然风光,余副镇长,钟先生,就劳烦二位带路了!” “好说、好说!”余思远和钟三爷二人都应道。 看着锦毛鼠在余思远和钟三爷等人的簇拥下,往山上走去,钟魁摇了摇头,转身回家。 那锦毛鼠什么底细,钟魁一清二楚,对他来这里的目的,钟魁想都不用想也知道,真是狗改不吃屎。 那地宫下确实有不少宝贝,但都毁了,是师兄亲自用炸药炸毁的,即便再次开挖,除了能找到那些黄金,其它的只能得到碎片。 自从跟师兄学艺以来,见识了师兄那神奇的实力,早就颠覆了他的三观,钟魁的自信心也随之增长,那是超脱于凡人的自信。锦毛鼠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威胁性,相反,锦毛鼠的到来,让他灵光闪现,突然有了一些新的想法,自己早日过上富二代的生活,恐怕还得指望这位摸金校尉。 或许,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锦毛鼠等人在山上转了大半个白天,傍晚才回到村里。 晚宴就设在钟三爷家,他家最宽敞。 钟三爷在上山前就按排了村里的几个打猎老手上山准备去了,等这几位老手从山上回来,多了一只半大的野猪,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野味,但最让人流口水的,还是那几只并不起眼的竹鼠。 这种喜欢生在竹林中的鼠类,十分喜欢清洁,它以竹根为食,肉质细腻,美味异常,而且营养丰富。如果跟刚挖出来的新鲜竹笋一起红烧,那就再好不过了。 作为今天演傩戏的功臣,兼农业开发公司的编外顾问,钟魁也是座上宾。他一个人就吃了三只竹鼠,每只至少有两斤的份量,上辈子高档酒店也有卖竹鼠的,不过那是人工养殖的,可吃不到这种真正的野生竹鼠。 今天钟大壮也在家,他被钟三爷特意叫过来掌勺,大壮果然不负众望,让所有人都食欲大开,纷纷夸奖他手艺不错,学有所成。 为了吸引投资,请人家外商吃几只野生动物算个什么事?钟魁不管酒桌上余思远和锦毛鼠等人的觥筹交错,一心对付着美食,吃饱了便拍拍肚皮走人。 锦毛鼠一直留意着钟魁,见钟魁走了,连忙借口要去方便一下,追上了钟魁。 “真巧啊!”锦毛鼠扔掉了白天一口的粤式普通话,有些尴尬,扬了扬手中的赤血剑,终于找了个话题,“嗯,这剑不错,还给你。只是这剑鞘与剑身并不相配,改天我给你找件好的,保证绝配。我在这方面的本事,你是知道的。” “那多谢了。”夜色中,钟魁的表情很是玩味,“崔老板这次是真来投资的?” 锦毛鼠抹了把脸上的汗,掩饰脸上的尴尬之色,犹豫了一下道: “咱明人不说暗话,直说吧,你想要什么?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凌晨一点,你悄悄地来钟馗庙前等我,只能是你一个人,你敢吗?”钟魁说道。 锦毛鼠仿佛经过一番激烈地思想斗争,咬牙道: “敢!” 富贵险中求,这货又豁出去了,不长记性。 第四十八章 我叫小杨 晚上九点钟,在余思远的亲自陪同下,锦毛鼠住进了县委招待所。 县城里倒是有几家私人旅馆,不过条件都很差,县委招待所设施也很简陋,但绝对整洁干净,安全也有保障。 按照余思远等人原本的打算,香江来的贵客怎么能够怠慢,原本想安排锦毛鼠连夜去省城最好的酒店入住,即便他一个副镇长不这么想,他的上司县委书记、县长也不会答应。 不过,锦毛鼠坚决不去省城入住,如果他能够选择,他宁愿住在太乙村里。但既然现在拿着香江身份证,打着香港商人的旗号,锦毛鼠也只能入乡随俗,住到了县委招待所,算是妥协。 人刚到县委招待所门口,县委郭建国书记和刘长江县长,带着大大小小的头头,一齐迎接,让锦毛鼠受宠若惊,前半辈子他何曾有过这样的待遇,所以还是有钱好。 郭书记和刘县长等人得到消息有些晚了,因为锦毛鼠是直接杀到丁官镇的,根本就没跟他们接触,因为他本就不是真心来投资的。当听说有香港投资商前来考察,这两位本县排名前两位的领导当然坐不住了。 锦毛鼠可不是真正的投资商,加上心头藏着更重要的事情,根本就没心思跟这些人深谈,寒暄了几句,便将头头们打发走了。郭书记和刘县长两人作为官僚,当然也会察颜观色,对余思远使了个眼色,便告辞而去,他们把余思远直接拉到县委大院,连夜开会研究如何服务好投资商。 锦毛鼠可不管这些,他打发司机到另一个单间住,自己洗了个澡,躺在床上闭目休息了一会,再次睁眼,一看手表夜里十一点半。 锦毛鼠迅速地换了身运动装,取了车钥匙下楼,招待所值班的女服务员受过专门交待,一定要服务好香江来的大商人,见锦毛鼠这个时间下楼,连忙上前热情地询问需不要帮忙。 锦毛鼠说自己比较恋床,出门在外,换张床睡,头一晚总是睡不着,就在院子里走走,一会就回来。 服务员也没太在意,直到听到院里发动机的声音,她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职,不过她害怕挨批,不敢去找在隔壁房间睡觉的值班领导,暗暗祈祷这位香江商人完好无损地回来。 一出了县城,锦毛鼠驾着车狂奔,他有注意到有一辆摩托车始终跟着自己。 到了丁官镇,出了镇子,往西边开,路就不好了,锦毛鼠放慢了速度,透过后视镜,锦毛鼠看到那辆摩托车拐向了另一条山路,长舒了一口气,否则他会选择原路返回。 山路十分崎岖,这是他第四次从这条路经过。 第一次是随金先生潜入钟馗庙,那天天气状况十分恶劣,各种情况频出,果然预示着后来恐怖凶险的过程和结局。 第二次就是他那夜成功逃出钟馗庙,差点把车开到了悬崖下面。第三次就是今天白天,他是坐着高级小轿车来的,还有专门请的司机,这次最轻松。 现在,当然是第四次,山路还是那么崎岖和狭窄,夜间山路行车更需小心翼翼。 锦毛鼠现在有些后悔,他要是租辆越野车来就好了,至少底盘高点,遇到坑坑洼洼的路面,可以更好地对付。又暗想那余思远一心想拉投资,我要是真要投资,你们最先要做的,恐怕是将这条路修好,否则哪个白痴会来这旮旯投资? 抵达太乙村时,时间是夜里十二点半。 锦毛鼠熄了火,静静地坐在车间等着凌晨一点的到来,对面的村庄黑漆漆的看不见一盏灯亮,这个时间点村里人都进入了梦乡。 多么安静的村庄啊,多么平静的生活啊。锦毛鼠很久没有这么有感触过,头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做诗人的潜质。 爹娘睡的早,钟魁盘膝坐在自己床上修行,龙象伏魔功练完,正好是十一点半,他是从窗户爬出去的。爹娘是普通人,他不愿意将他们牵扯进来,除非万不得以,自己身上的秘密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为好。 当锦毛鼠抵达时,钟魁已经站在附近山腰的一棵大松树下的阴影里,注视很久了,与锦毛鼠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两百米。 再等等,钟魁在心里对自己说。 凌晨一点钟很快就要到了,他看到锦毛鼠推开车门,将车门锁好,然后往钟馗庙走去。 再等等,钟魁又一次在心里面对自己说。 果然,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沿着路边的沟渠,迅速地接近,没有发出任何声响。那黑影摸到了小汽车旁边,躲在车后,看着锦毛鼠离去的背景。 锦毛鼠也很警觉,他时走时停,不停地往身后看,出于本能,他有时故意蹲在黑暗中,防止不测的发生。 黑影等了一会儿,这才借着地形的掩护,远远地坠在后面。看这黑影的身手,一定是位跟踪的高手。 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锦毛鼠走到了钟馗庙内,皎洁的月光下,废墟蒙上一层惨白的色彩,一只栖息在旁边那棵大银杏树上的乌鸦,发出哇哇嘶哑的叫声,十分碜人。 饶是锦毛鼠这个职业摸金老手,习惯于跟古墓、死尸和棺木打交道,此时也不禁有些发怵。 他暗暗有些后悔,不该答应钟魁这个机灵小子的提议在此见面,甚至他有些后悔不该来到西秦,在香江或者沪海做个安安静静的寓公多好,再不济,也可衣锦还乡,回到家乡鲁东定居。 但锦毛鼠自己知道,这是贪心作祟。穷的叮当响时,想要钱,腰里稍有点鼓时,就千方百计地想要得到更多的钱,下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白天时,锦毛鼠光明正大地来此处看过,这里跟他上次来时的情景,已经大变样了,原本还能通过残砖断瓦依稀看到昔日建筑的大致规制,现在则是整个的坍塌下去,在中央的位置形成一个巨大的凹陷,长满了杂草和灌木。 钟三爷说是因为山体滑坡,锦毛鼠压根不信,只有地下是中空并且上层结构坍塌,才会形成这样的地表。 锦毛鼠躲在阴影里,一动不动,等待约定时间的到来,暗道如果现在让他重新开挖,难度实在太大,地下结构完全被破坏,而且都是坚硬的石头为主,光靠人力根本无法完成,得动用挖掘机才有可能。 而动用机器,那就不是盗墓了。 看了看带夜光功能的瑞士手表,时针指向凌晨1点。钟魁的身影还是没有出现,锦毛鼠变的有些焦躁不安,仿佛预示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他总是有这样的直觉,这种本能的直觉,曾经多次让他死里逃生。 哇、哇,大银杏树上的乌鸦,又叫了起来,凄惨诡异的声音在空旷的山林里回荡。锦毛鼠心里一惊,下意识朝着银杏树方向喊了起来: “谁,出来!” 他话音未落,银杏树下果然走出了一个黑衣人,从身材上看,肯定不是钟魁。锦毛鼠掏出了一把水果刀,这是他从县委招待所顺来的。 黑衣人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不紧不慢,看上去空着手,像是吃定了锦毛鼠。 “我叫小杨,知道我的都叫我快刀小杨。”黑衣人一边走上前来,一边说道,像是生意场上第一次见面,跟人这样自我介绍。 “快刀小杨?”锦毛鼠脸色变的煞白。 小杨点点头,声音有些嘶哑:“看来你是听说过我,不愧为锦毛鼠啊。” “杨先生,我知道您的大名,知道您是专为大人物们做些他们不愿意干的或者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可您既然也知道我的外号,就应该知道我不过是个摸金校尉,咱们不是一类人,井水不犯河水!”锦毛鼠的声调有些哀求的意思,始终带着敬称。 “别紧张,放松点,你的腿在发抖,哦,你还拿着刀子,你很害怕?小心点,千万不要弄伤了自己。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个人,仅此而已。”小杨已经走到了锦毛鼠面前。 “杨先生,不知您想打听谁?您放心,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锦毛鼠下意识地退后两步,将刀子握在身后,仿佛这样刀子就不存在了,因为他知道眼前的小杨号称快刀,可见此人是使刀的行家,纵使自己拿起关公的青龙偃月刀,也这个人物面前,也毫无招架之力。 他唯一仰仗的居然是钟魁,祈祷钟魁今夜不是跟自己开玩笑,故意放自己鸽子。 “金学文!”小杨嗓子里仿佛藏着把刀子。 锦毛鼠一听这个名字,后背立刻又汗湿了一大片,金学文正是那位神秘的金先生,一个锦毛鼠永远也忘不了的人物。 锦毛鼠强装镇定:“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很陌生,杨先生您怕是找错人了吧?” “是吗?”小杨对这个回答并不没有感到奇怪,发出低沉的不屑的笑声,“农历四月底,是不是有个姓金的找过你?” 锦毛鼠一拍脑门:“农历四月底确实有人找过我,那人也姓金,总是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不过这跟你所说的金学文,是一个人吗?哦对了,他身边跟着一个保镖,我只知道他叫老虎,不知道真名。” “你姑且就认为是此金先生跟彼金先生是同一人吧。”小杨脸上的喜色,一闪而过,“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就在西秦省,蓝县!”锦毛鼠道,“金先生找到我,说蓝县疑似有个汉代大墓,找我帮忙。你知道我是干这行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会袖手旁观呢。金先生弄错了,那个并不是汉墓,而是一座唐代大墓,我在香江拍卖的一套唐代瓷器,就是那座墓得来,算是金先生给我的酬劳。” 锦毛鼠万万不敢说金学文就躺在脚下深处,他编的一套,其实部分为真,那金学文找到锦毛鼠,也不放心他打洞的本事,故意找来一座古墓,考验一下锦毛鼠的本事。 “然后呢?”小杨继续问。 “然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锦毛鼠立刻道。 “你知道吗,回答这样的问题,语速不能太快,否则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你应该尽量用十分平静的语速来回答,这样我有八成的机率相信。”小杨淡淡地说道。 “杨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您别不相信我啊!”锦毛鼠哭丧着脸,仍是半真半假。 “好吧,换个话题,今晚你来这里做什么?别跟我说你是来看夜景的。白天你不是来过吗?”小杨又问道。 “我怀疑这座庙地下恐怕藏着古墓,白天不便细看,所以只好晚上偷偷地来看看。”锦毛鼠道。 锦毛鼠有些恍然,自己白天来过这里,这位快刀小杨也知道,看来他盯上自己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甚至怀疑今夜刚驶出县招待所,身后的那辆摩托车一定是快刀小杨骑的,后来突然消失后,又能找到这里来,因为他原本就能推测出自己的目的地。 “就带着一把水果刀?”小杨晒笑。他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锦毛鼠就退了一步。小杨边走边说: “知道我为什么被称作快刀小杨吗?其实我今年已经四十有二,不小了,这个名号是我十八岁时得的。想知道吗?” 锦毛鼠摇了摇头。 “我小时候就被我师父领养,他教我识字,教我习武,对我很好。他有一个女儿,是我师妹,长的很漂亮,说话的声音像夜莺一般好听,我很喜欢,梦想着一天把娶她为妻,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然后生一堆孩子。师父也曾答应等我长大后,就将师妹嫁给我。可某一天,师父突然对我说,我师妹要订婚了,要嫁的却不是我。”说到此处,小杨的语气突然变的阴森起来,“我把那个老家伙宰了,然后扔进锅里煮熟了,再捞出来,切成三千六百五十三块。呵呵,你吃过水晶肘子吧?但我不喜欢啃大块,不雅观,我喜欢像切酱牛肉一样,切成薄片,拌点香葱,沾点米醋……” “你……” 锦毛鼠手中的水果刀掉在了地上,他满怀恐惧地跌坐在地上,手指着小杨,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第四十九章 螳螂与黄雀 锦毛鼠真的被吓住了。 快刀小杨那张还算英俊的脸,在他看来,无异于是魔鬼的脸。锦毛鼠年轻时也是个狠角色,也曾仗着血气方刚,与人争勇斗狠过,但他从来没有想到,世间还有快刀小杨这样十恶不赦的魔鬼。 偏偏这个魔鬼谈论一件自己曾经做过的十分可怕的事情,恰如拉家常一般写意。 小杨走上前来,居高临下: “现在我再问一个问题,金学文找你真正的目的?” “他……他……找我……就是为了蓝县那座古墓!”锦毛鼠在关键时刻还没有丧失理智,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不把真相告诉对方,对方还有可能将自己与金学文的失踪撇清关系。 相反,如果自己把钟魁供出来,即便小杨放过自己,钟魁也不会放过自己,更何况还有那位最恐怖的存在。 “看来你不老实啊。”小杨发出了笑声,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一把柳叶小刀,往锦毛鼠身上随意的一挥。 锦毛鼠上半身的t恤被割成了一道道布条,却没有伤害他肌肤分毫,可见小杨的刀法着实了得。 这也吓的锦毛鼠半死。 “你不能这样啊,我说的都是实话啊,呜呜……”锦毛鼠居然哭了,一半是被吓的,另一半则是后悔,后悔不该离开香江。 小杨手掌一翻,一刀扎在锦毛鼠的大腿上,锦毛鼠的哭声立刻停止了,抱着腿在地上翻滚着,痛的只剩下呜咽。 “说实话,金学文在哪?”小杨接着问道。 “我不知道啊!”锦毛鼠仍然坚持着底线,他在赌,赌钟魁就在旁边,他不相信自己即便说了实话,小杨还会放过自己。 他的回答不能让小杨满意,也不可能把钟魁同时也得罪了,两害取其轻,他把宝押在钟魁那一边。 小杨的耐心受到了挑战,他感觉到了这是一种嘲弄,正要来个更狠点的,蓦然,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像是有人踩断了一根枯根。 小杨转过身来,微躬着身子,全神戒备。 他恶贯满盈,早就应该被枪毙,但有大人物设法保住了他的性命,给他金钱和美人,所以他心甘情愿为那位大人物卖命,专门替恩主做一些脏活,这一个行当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清道夫。 身为职业清道夫,双手沾满别人的鲜血,出生入死,对危险有着敏锐的直觉。 来人的身材偏瘦,并不高大,这倒出乎小杨意外,待看清来人的脸,小杨莫明觉得有些荒谬。 正是钟魁,一个少年人而已。 “你在找金先生?”钟魁扬声问道。 “对,你认识?”小杨紧盯着钟魁,并不因为面对一个少年而掉以轻心,因为此时此刻,一个少年人出现在此处,实在太不合情理。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任何粗心大意都可能是致命的。 “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钟魁反问。 小杨愣了愣:“钟馗庙?” “是啊,这里钟馗庙。你应当知道,钟天师是斩妖除魔的神仙,像你这样的人渣深更半夜来此,不就是自投罗网吗?”钟魁答道。 “小家伙,你是找死吗?”小杨看了看脚下的锦毛鼠,踢了他一脚问道,“锦毛鼠,你是在等他?” “呜呜……”锦毛鼠既怕又痛,只知道痛哭。钟魁说道: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是无辜者,你不必为难他。” “是啊,是啊,我是无辜的,杨先生,你们俩先谈谈,你要是赢了,我就告诉你真相。”锦毛鼠听了钟魁的话,连忙附和道。言下之义是,谁更厉害,我就听谁的。 小杨有些气急败坏,恶狠狠地说道:“滚一边去,待会再收拾你!” 锦毛鼠如蒙大赦,拖着伤腿站到了旁边,他甚至都不敢乘机逃走。 小杨和钟魁二人相对而立,中间隔着十来米的样子。小杨空着的两手,挺随意地放在胯部的两侧,全身肌肉则处于紧绷状态,只是不知道以他赖以成名的刀技,将如何出刀。 钟魁看似随意站在那里,但全身经脉的能量处于最活跃的状态,随时应变。他的听力远好于常人,方才锦毛鼠与小杨的对话,他听的一清二楚,知道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既然绰号叫快刀,那必然是以刀技出名,不是大刀,而是飞刀。 夜风忽然变大了,风入松林,发出阵阵呜咽的声响,那只烦人的乌鸦仿佛是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哇哇鸹叫着,振翅飞入了更深的林子里。 就在那只乌鸦发出叫声,振动翅膀将飞未飞时,小杨动了。 他的身形也看不见大的动作,只是右臂动了动,他的手十分灵活,自腰间一抹,一把柳叶形的飞刀就握在了右手中,再振手腕,那把飞刀就刺破空气,直奔钟魁的胸膛而去,如同子弹一般有力而迅速。 飞刀的速度极快,月光下几乎看不见,普通人的眼晴是无法捕捉到飞刀的飞行轨迹,即便能够看到,刀已经刺入身体。 钟魁的反应似乎稍慢了一些,他双脚牢牢地站在那里,只是上半身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向一边扭去,恰当好处地躲过这一刀。 飞刀擦身而过,余力不减,继续飞行了一段距离,落在地上的一颗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小杨略有些惊讶,也只是一瞬间,就在他发出第一把飞刀刚刚与钟魁擦身而过时,他原地旋转着身子,身子将转未转,当你以为他会用右手发出第二把刀时,他极隐晦地动了动左手,三把飞刀已经破空而出,呈“品”字形向钟魁飞去。 这三把飞刀,上面一把飞向钟魁面门,下面两把飞刀,一左一右攻向钟魁左右两肋,看似要将钟魁盯的死死的。 钟魁双脚仍然牢牢地钉在那里,他的身子几乎在小杨第二次发出飞刀时,就有了动作,膝盖以上部分,几乎与地面平行,同样轻松躲过这三把飞刀。就像是原野中的长的高高的野草,突然被狂风吹倒,伏在地上一般。因为根部深扎在大地之下,即便狂风不止,野草伏而不倒。 小杨的脸色变了,动作并没有因此而变慢或变形。 他原地腾空跃起起码有三米之高,身子在空中轻盈的如同一只陀螺快速旋转着,无论是面向还是背向钟魁,他双手不停地快速地向钟魁挥舞着。 噗、噗,就连锦毛鼠也发现了小杨过人的刀技,如果不是飞刀在月光下折射着点点寒光,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速度,射向钟魁,锦毛鼠的眼晴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锦毛鼠的眼睛更不可能察觉到,小杨发出的飞刀中,有的甚至可以改变飞行轨迹,以弧形的轨道,迂回至钟魁的侧方,发起致命的攻击。 正是快刀小杨的绝技,十八飞刀锁金龙。顾名思义,就是一头金龙,也会被这十八把飞刀牢牢地锁住。 一切看似都在绝对掌控之下,小杨对自己这手绝技十分自信,死在他这手十八飞刀锁金龙之下的成名高手很多。有些高手的绝对实力甚至远在他之上,但这飞刀算得上是个无解,就好比一个学生偏科的厉害,总分有可能很一般,但其中的一门总是满分,谁也无法超过他。 钟魁的双脚终于动了,他踩着一个奇异的步伐,在刀光幻影中穿梭,身形不断地变化。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身影偏偏让人觉得很慢,却又让人觉得他的动作极快,甚至以为看到的都是幻影,这道幻影又给人一种很是潇洒的感觉。 钟魁的心头也很惊讶,他第一时间就看到小杨发出了飞刀,十八把飞刀,分为三波袭来。 第一波罩住他全身上下,第二波封死了他的左侧,就三波则封死了右侧,看似无解。 即便已经熟练掌握了乾坤步,目力、听力和反应速度远超普通修行者,钟魁仍然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可以轻松地避开第一波飞刀,身子向左侧闪挪,而第二波又袭来,本以为又可以堪堪躲过第二波,第三波明明离的还远,偏偏其中的一把以诡异的弧形轨迹射向他的喉咙。 小杨的表情变的很快,他对自己的绝技很是自信,他可以预期到对面这个颇为扎手的少年倒下,将成为自己的刀下又一条亡魂。他不相信一个少年,即便是打从娘胎里出来就开始修行,还能躲过自己这招绝技。 但是他亲自看到钟魁躲过了他发射出去的十八把飞刀,尤其是那最诡异的射向钟魁喉间的那一把。 小杨深吸了一口气,趁着钟魁身形未稳,他将全身的精气神都放在了最后一击。 这最后一击,也是快刀小杨最强的一击。 几乎是眨眼间,暗藏身袖中、怀中、腰间甚至腿上的三十六把飞刀,如漫天飞雪般,笼罩在钟魁的前后上下左右,封住他所能想到的钟魁可能会有的腾挪空间。 月夜之下,三十六把飞刀发出刺目的光芒,那是死亡的气息,这个夏夜里,野地里似乎连温度都降到了冰点。 锦毛鼠目不转睛地看着,身体也随之颤抖着。他看到钟魁的身影也随之跳跃着,遇到避无可避的飞刀,硬是用手去接或者用脚去踢。 看到钟魁用手去接,小杨面色一喜。 蓦的,他的瞳孔猛地一缩,因为一道闪亮从对面迎面奔来,暗夜中恰如一道闪电,这种速度是他身为飞刀高手,一直梦寐以求的绝对速度。 小杨捂着喉咙,跪倒在地,脸上挂着恐惧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死在自己的刀下,一个飞刀高手从来没有想过的死法。他至死也没能搞明白,钟魁是如何躲过那致命的一刀,又是如何发出杀死自己的这一拥有可怕速度的一刀。 在死去的一刹那,小杨忽然有些明悟。所谓大工不巧,没有高明的或者多余的技巧,或许只要拥有绝对的速度,一滴水也可以杀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小杨看到头顶上的那棵大银杏树伸出来的树梢之上,赫然站着一个人。 那人背着双手,仿佛就生在树上,与那轻柔的树梢联结在一起,成为大树的一部分,甚至随着夜风左右摇摆。 这是传说中的轻功吧?我遇到的是何等绝世高手的子弟?或许我死的不冤吧? 钟魁走上前来,看着小杨倒在地上。钟馗的脖上也有一道微不可见的伤痕,那诡异的一刀就差那么一点,身上也有几处被飞刀割伤,现在才感到后怕,后背冒出一些冷汗。 锦毛鼠呆立在一旁,眼前的这一切其实发生的极快,却让他感觉到其中的惊心动魄。 “他……死了……吧?”锦毛鼠仍然不敢靠前。 钟魁没有回答他,自顾自的在小杨尸体上翻找着,一叠钞票,一把钥匙,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借着月光,上面写着“锁龙刀”三个字。 这算是补偿吧,钟魁心里这么想。 “要是换个人,你早死了至少十次!”头顶上的声音响起。正是令狐易。 钟魁点点头道:“是,师兄。此人拥有的刀法十分出色,但在他的手中,也只是属于武者的刀技,如果换成一个练气士使出来,我连躲闪的机会恐怕都不太会有。” 锦毛鼠原本见小杨死掉,悬着的心刚放下,蓦然听到钟魁师兄弟之间的对话,吓的跳了起来,寻着声音抬头,见令狐易就站在头顶之上,月光下一袭白衣,如同一张白纸随风飘动。 更令他感到惊惧的是令狐易的那张特别的脸。 “鬼……” 见令狐易将目光投过来,锦毛鼠硬生生地将自己想要喊出来的声音,连忙强行将惊叫声咽了回去,憋的很难受,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令狐易轻飘飘地落下,虚手一挥,仿佛有强大的吸力,将小杨的尸体抓起,回头道: “我去处理下,你们处理你们之间的事情。” 说完,令狐易的身子再一次腾空而起,也不见他的动作,在锦毛鼠看来,如同在空中漫步,眨眼间消失不见。 锦毛鼠咽了一大口口水,直愣愣看着令狐易消失的背影,几乎要跪了,喃喃道: “高……高……真是……大高手!” 第五十章 白手套 锦毛鼠回到县委招待所时,天刚蒙蒙亮。 那位值班的女服务员见他一身褴褛的模样,腿上还缠着布条,上面染红了,十分凄惨,吓的脸色发白。锦毛鼠却主动说道: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 女服务员愣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暗道这位香江大老板不仅有钱,还是个好人,就差以身相许了。 摆脱这位暗送秋波的年轻女服务员,回到房间,锦毛鼠先是点燃一根雪茄,镇定一下心神,又洗了个凉水澡,这才恢复点精神。 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真是凶险,但峰回路转,总算活着回来,看来自己运气不错,下次回香江,一定要去买六合彩。 不过想起钟魁后来对他说的一番话,锦毛鼠不禁有些愁眉苦脸。金学文当初联系到自己,约自己到西秦省,显然提前留下了一些线索,让他背后的金家找上了自己。 那金家是沪海大族,官商两界的执牛耳者。现在看来,那还只是表象,至少拥有一定的古武势力,金家想弄死自己,易如反掌。 只是金家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金学文为什么要联系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跟金学文的失踪牵扯有多深。 想到金家的庞大势力,随便派出的一位清道夫快刀小杨,是如此的十恶不赦和心狠手辣,锦毛鼠就不寒而栗,暗道自己的小命实在不值得金家如此大费周折。 他很怕死,混了半辈子不就是图个安逸吗,命都没了,还安逸个啥? 小杨死了,这就断了锦毛鼠跟金家媾和的可能,让金家将自己从一般嫌疑人升格为重点嫌疑人。 现在,他指望着钟魁能够保护他,甚至解决一切后患。 钟魁在家里又住了几天,白天陪爹娘做些农活,接受忆苦思甜的再教育,晚上则偷偷溜出去和师兄修行。 某天中午,钟魁不得不返回镇上学士巷,因为他还是一位即将升入初三的学生,还要参加暑假学校安排的补课——如今可没有哪个砖家叫兽呼吁要禁止学校补课。 等他到了租住的宅子门口,他发现门敞开着,赫然发现锦毛鼠正在前院里乘凉。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知了在院中大树上有气无力地嘶叫着,锦毛鼠躺在竹椅上睡着了,还流了一脸的哈喇子。 听到动静,锦毛鼠倏地惊醒,见是钟魁,抹了抹嘴角,连忙讨好似地说道: “啊呀,钟老弟回来了,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我好开车去接你啊。” “别说这些没用的,在太乙村我到哪去找电话?”钟魁没好气地说道,看了看前院,收拾的挺好,他搬进来时,只收拾了后院,前院并没有怎么动。 “我准备在这养老了,所以我把这座宅子买下了。”锦毛鼠道,见钟魁变脸,连忙讨好道,“当然是以我名义买下来的,不多,也就五万块。就当送给钟兄弟的见面礼了!” 这几天锦毛鼠哪都没去,就围着这座凶宅转。 县委和镇里的头头们,察颜观色,心说这样实在是太好了,人家香江崔老板想在这里定居,那这投资就有九成九的指望了。 不用锦毛鼠费心,头头们连忙给宅子主人,也就是钟魁同学王倩的老爹做工作,劝说老王将宅子卖给香江老板,却不知道人家老王表面上勉为其难,背后一边数着钱,一边偷着乐,就是新盖一座宅子,也用不了五万块,何况是一座凶宅,老王家早就想脱手了。 所以这座宅子就成了锦毛鼠的私有财产,他把司机打发走了,自己就搬了进来,当然也用不着他自己动手打扫,余思远安排几个镇政府的小年轻来充当清洁工,完了如果没有得到好评,这几个小年轻只能回家修地球了。 为了留住投资,官员们都拼了,连亲自给外商洗脚的事都有人干的出来。 “好吧,我跟你提前打个招呼,未经允许,后院你不要进来。否则发生点意 外,就不要怪我哦。”钟魁说道。 锦毛鼠当然不会反对,因为他能猜得到钟魁这么说的原因,估计那位师兄也 会住在这里。他巴不得这样,有这样的高手在,不用说金家,鑫家来也不怕。 不过锦毛鼠住进来的唯一坏处,这个原本冷冷清清的巷子,立刻便的喧嚣起来。半天之内,市、县、镇三级领导车水马龙般来拜访,就连邻县的官员,也如同闻到鱼腥味,纷纷跑来畅谈合作,顺便试探一下挖墙角的可能性。 锦毛鼠确实在香港注册过公司,不过那只是皮包公司,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官员们只要认真地去调查一下,不难得到答案。或许在这些官员看来,皮包公司也不要紧,只要肯将真金白银投进来就行。 锦毛鼠一开始还觉得自己颇受重视,见的人多了,脸也笑抽筋了,只得向余思远抱怨受不了精神轰炸。 余思远当然也会来事,不会来事的官员,就不是不求上进的官员。余思远打着香江大老板的名义,当晚就在巷口设了个治安岗亭,安排民警二十四小时警戒,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他也不想让其它地方的官员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投资商给勾引走了。 他晚上来到前院时候,锦毛鼠正跟钟魁二人比赛吃西瓜。余思远有些傻眼: “钟魁,你怎么在这?” “我怎么不能在这?我住这都快半个月了!”钟魁反问,递给余思远一块西瓜。 余思远看了看钟魁,又看了看锦毛鼠一眼:“你们这是……” 锦毛鼠道:“余先生,自从在太乙村见到了钟魁同学,我们一见如故……” 钟魁摆了摆手,打断道: “老崔,你就不要展现你那粤式普通话了。你就是个有钱的鲁东人,现在拿着香江身份证,仅此而已!” 锦毛鼠尴尬万分,将头埋进西瓜里。 余思远脸色变了又变,表情有些难看。 钟魁又说道: “余叔,你缺钱缺政绩,他老崔有钱,他真金白银投了进来,又不是自来水,你管他是哪人!” “是啊,余先生,我是真心来投资的,先投资五百万,把咱们丁官镇到太乙村的路修一修,就按照二级公路的标准来修建,五百万港币够了吧?”锦毛鼠许诺道。 余思远如同会唱戏中的变脸绝活一般,连忙眉开眼笑地说道: “够了、够了,我看就按三级公路的标准修就行,五百万可以从太乙村一直修到县城!” 余思远打的好算盘。 “要想富,先修路嘛。”锦毛鼠看了钟魁一眼,颇为心疼钱,不过想到钟魁的许诺,咬牙道,“这个路我可以委托你们省城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先付三分之一的启动资金,只要立项协议一签,我就付款。施工一半后,我再付三分之一,不过咱丑话说前头,验收单位是我自己找的单位,反正肯定不是西秦省的,至于哪家,暂且无可奉告,只要验收合格,我最后付剩下的三分之一。这样没问题吧?” “没问题!很合情合理的要求。”余思远当场表态,“不知崔先生还有什么要求。” “修路的同时,我准备开发太乙山的旅游资源,预计一期投资一千万港币……” 余思远心花怒放,此时已经将锦毛鼠拿什么身份证的问题扔爪哇岛去了,这是一期,也不必说还有二期,这就是等于放了个大卫星。 只要是能够立项,就足以让他余思远的名字在省里也挂上号。 这个且不说,单是将路修好了,那就是一个大政绩,现在不是有名流行一句顺口溜嘛,要想富,先修路,如果把这路修好了,再想点办法搞一批基础建设工程,一定会增加吸引外地客商来本镇投资的筹码,所谓筑巢引凤是也。 锦毛鼠又看了钟魁一眼: “余先生,我还有一个请求。” “崔先生,您请说!”余思远忙道。 “我跟钟魁兄弟一见如故,钟兄弟给我谈了许多有关咱们丁官镇的历史文化以及建筑风俗等等,我对这些很感兴趣,不知能不能将丁官镇纳入到大太乙开发中去。”锦毛鼠道,“这不只是对我个人有利,对你们政府,对当地民众也是很有利的,这个叫……什么……” “多赢!”钟魁的补充,言简意赅。 余思远赞赏地看了钟魁一眼,心说你还真是我的福将。他只是对这一大一小之间的关系有些闹不明白,两人不仅现在住在前后院,而且人家崔老板,不管拿什么身份证,是个富豪,你一个初中生凭什么跟人家称兄道弟的? 另外,崔老板的投资计划,听着怎么那么耳熟,就像按照你的指挥棒,准备将一切谋划变成现实? 甭管信不信,余思远对钟魁那句话很认同,只要崔老板肯真金白银投进来,一切都不是问题。 余思远得了准信,心头悬着的大石头落了地,兴冲冲地走了,忙活了这些天,总算修得正果了。锦毛鼠这才道: “钟兄弟,你觉得投资旅游业真能赚钱?” “能,当然能。你现在投进来,这大好资源就跟白捡拟的,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要是能公开投,我早投了。你们管这叫旅游经济,我却更愿意把这叫做休闲产业,这是一种生活方式。”钟魁道,“再说这是正经生意,你也不想吃老本干回老本行吧?” “呵呵,我就是穷怕了,万一……”锦毛鼠道。 “要不这样,你帮我注册个离岸公司,百慕大那样的,唯一股东就是我,这家离岸公司拥有你在香江的公司全部股份,你那皮包公司账面上的钱,你补足到两千万港币,我在内地拿古董跟你换。”钟魁道。 “什么古董?”锦毛鼠眼前一亮,旋即讪笑道,“我只是好奇。” “传国玉玺,你敢要吗?” “哈,你别拿我开心!” “我就是这么一说,总之我会拿一件价值相当于二千五百万港币的古董跟你交换现金,多出的那部分,就当是给你的酬劳,因为毕竟我还是个学生,不好出面,这么好的事,你干不干?要知道货币会贬值,而古董一般只会升值。” “钱不钱的,说了多伤感情。”锦毛鼠红光满面,忽然想到自己面前可不是一般人物,那快刀小杨这样的狠角色,也被人家干掉,自己是不是活腻了?于是收敛起精神,正色道,“你这个离岸公司,我能不能入个股?” “咦,你是认真的?”钟魁反倒奇怪了。 “别人说他收藏什么好古董,我不一定信,毕竟要眼见为实嘛。但你要说你手中有价值连城的好宝贝,这我信,比我娘老子还要信。所以嘛,你不可能为了我那点存款,瞎折腾。”锦毛鼠嘻皮笑脸道,“咱也算有缘份,你想做正经生意,让我也沾点光呗,万一要是有赚头,我棺材本不就有了吗?” 他这话其实正中钟魁下怀。 锦毛鼠此人在其它方面算是不学无术,但见多识广,很机灵,很会做人,也有点急智,在找到一个更适合的人之前,钟魁现在需要锦毛鼠在外面为他做事,当他的白手套。 而锦毛鼠厚颜无耻地搬进学士巷,既爽快答应在当地投资,又提出入股未来离岸公司的要求,千方百计地跟钟魁扯上关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觉得钟魁有可能是个很强大的靠山,并且看上去钟魁并不是很反感自己以前的职业。 看了一眼锦毛鼠充满希冀的眼神,钟魁笑道: “我在想,让你入股,我是不是有点吃亏?” 第五十一章 截胡 夜晚,钟魁正在后院跟随师兄修行。 他们没有点灯,暗夜里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视线。锦毛鼠偷偷地站在前后院子的过道上,好奇地往后院里窥视,也只能看到两个身影,不停地在飞舞着,有时能听到几句云里雾里的话。 钟魁师兄弟俩也不避开他,因为夏天的蚊子一会就将锦毛鼠赶走。 关于龙象伏魔功,令狐易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钟魁的,这一功法,他原本只担当着引路人的角色。 而令狐易本人所专研的功法,也是一门高深的功法,早被他变成文字和录影带保存了起来,交待钟魁以后要么自学,要么务必找到合适的人传习下去。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令狐易变的越来越沉静,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交待后事,唯恐漏掉什么,这让钟魁的情绪也跟着消沉。 钟魁很珍惜和师兄相处的最后时光,学校已经开始补课,他仍然没有去报到,甚至让锦毛鼠给自己请假。 锦毛鼠当然跟自己没有一毛钱亲戚关系,但人家是省、县、镇三级领导重点关照的投资商,他随便说一个理由,头头们亲自到学校打招呼,校长都不敢反对,老班也只能默认,只是不时的让李小东送几张试卷过来。 初二下学期期末全县统考,钟魁总分名列全县第一,放了一个大卫星。这打破了全县多少年以来形成的县一中在各个年级考试中,总是包揽前三名的惯例,为此县一中还特意派人到丁官镇中学来打听钟魁的情况,并许诺如果将来钟魁报考县一中高中部的话,可以免掉学费云云。 好的消息不仅是如此,上次的全县初中作文竞赛,钟魁的作文也获得了二等奖。据李小东转达的意思,老班认为作文评阅,主要由县里几所中学的教师组成,他们搞暗箱操作,钟魁原本应该获一等奖的。 老班的打抱不平,钟魁怀疑大部是因为嫉妒和各种不服,但优秀的学生总是会受到优待的,所以钟魁要请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其实为了升学率,初二已经将初中阶段绝大部分课程提前学完了,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初三只增加一门化学课,其他都是反复地复习,反复的题海战术。以钟魁目前的成绩,明年参加中考,一定会轻松考上县一中。 夏天越来越热,就连院子里的大树也晒的无精打采。 锦毛鼠装了好几台空调,当然他也不会忘了钟魁,给钟魁屋里也装上。空调目前还属于高级家电,镇上装空调的人家屈指可数。 不过很显然,锦毛鼠考虑不周,没有预先考虑到本地电力供应的情况,太乙县原本电力供应就不好,除了线路老化的原因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供给不足,经常毫无预告地停电,夏天用电高峰期更是如此,所以家家都备有蜡烛和煤油灯。 正因为如此,自从装了空调,锦毛鼠发现自己的火气直线上升,还不如买电风扇呢。 修路的意向书上个月末就签订了,余思远来的突然没以前那么勤快了。锦毛鼠看这情形,没有冒然打款,但余思远也不来催,这个情况就太令人感到奇怪了,虽然镇上的工作人员每天还来学士巷报个到,仍然十分殷勤。 “没明白?肯定有人来截胡了!” 钟魁吃了一口西瓜,那西瓜用个竹篮捆好,直接吊进前院老井里凉着,吃起来那叫一个爽不可言。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看上了咱们的生意?不可能吧,据我所知,在我来之前,从来没有投资商来过。谁会来这穷地方,连个电都供不上!”锦毛鼠道。 “你不是来了吗?”钟魁道。 锦毛鼠讪笑:“我算什么生意人?倒腾古董,我倒是在行,不说吹的,在我手里绝不会出现看走了眼的情况,我要去博物馆当个顾问什么的,绰绰有余!” 自从搭上了钟魁这条船,锦毛鼠对正事还是比较上心的,他的大哥大在这小地方成了摆设,当砖头使还差不多,每次跟香江联系,只能到镇邮局打电话,让他留在香江皮包公司的秘书,快速办好了设立离岸公司手续。 离岸公司注册地在百慕大,钟魁占了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十归崔永成,即锦毛鼠的大名。 该公司全资拥有香江永成发展有限公司,钟魁目前还没法派遣一个心腹去监督账目,他也暂时用不上,因为他一分钱都没出,账目上的三千万港币全是锦毛鼠出的,这已经是他的全部家当。 这倒让他对锦毛鼠有些刮目相看,这个嗜钱如命的人,也能有如此魄力。 “不要着急,这几天应该有些眉目了。咱也不用去打听,那样显得咱太心急。”钟魁道。 锦毛鼠也不说话,也抄起大块西瓜,专心地对付,真甜。正吃着,只听余思远在外面喊道: “崔先生在吗?” 余思远笑容可掬地进来,手里还提着几个香瓜和两个大西瓜,很是吃力。他发现钟魁和锦毛鼠两人都用一种很挑剔的目光看着他,没有人要接他手中水果的意思,余思远有些尴尬地说道: “不好意思,崔先生,这些天公务缠身,没能来拜访您,请您不要在意。” “咱也不是什么香江大老板,就是有几个臭钱而已,不敢劳您大驾。”锦毛鼠没好气地说道。 “崔先生谦虚了,对任何商人,我们丁官镇都是热烈欢迎的。这不,前些天又有投资商来我们这里考察,所以慢待了崔先生。这其实更说明了崔先生慧眼有加,眼光独到,第一个发现咱们丁官镇具有极大的投资潜力。”余思远这话说的很有水平,既点明了原因,又捧了锦毛鼠一把,还暗示货比三家,政府占着某种优势。 “说吧,是谁来截胡,如果真是位大老板,咱也不是不能让贤的。”锦毛鼠撇撇嘴道,颇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味道。 “金氏,沪海的金氏集团。”余思远道,见锦毛鼠一脸震惊的模样,颇有些得意,“此外,来自冀北的薛氏集团,也派人前来考察,所以我最近就忙这些,真不是我有心慢待崔先生啊。” 那金氏自不必说,金学文在此地失踪,清道夫小杨追查到这里,也在这里失踪,其实都死翘翘了,锦毛鼠知道那八成是冲着自己来的。 至于薛氏,则是冀北的一个古武世家,并不以财富和商业出名,锦毛鼠并没有听说过,只当也是一个大投资商。但钟魁知道,那是因为薛人杰也在太乙县失踪的。 水越来越浑了。 这并非钟魁希望看到的,天下之大,难道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做个富二代? “货比三家,也不是太令人奇怪。我很好奇,金氏和薛氏,他们出什么价?”钟魁问道。 “这还在谈,慢慢来嘛。”余思远打着哈哈。钟魁却从他的眼神中察觉到一些失望,心中一动。 “金氏是什么来头?”钟魁故意问。 “金氏的商业总部设在沪海市,据我了解的,金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历经千年而血脉不断,这是当今华夏尤其少见。新华夏建立之前,金氏为避战乱出走海外,八十年代又重回沪海,这些年在商业上颇有建树,涉及地产、船运和对外贸易。国内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沪海银行,就是由金家牵头成立的。” 这些钟魁已经从锦毛鼠口中知道了部分,因为锦毛鼠也不是专门从事商业,对这些了解的并不多。目前国内的私人公司,因为发展的时间还不太长,实力并不是那么强,稍强的也只是刚刚脱离原始积累。像金氏这样的集团,因为早年在海外发展,回到国内发展,反而显的经济实力强大。 “从你介绍的来看,他们金家也不是专门做旅游的,又为何对我们这里感兴趣?”钟魁又问道。 “据他们的代表说,为了拓展集团的业务,搞多元化发展。”余思远道,“来的都是客,咱总不能把人赶走吧?” 这果然在钟魁意料之中,当着锦毛鼠的面,余思远也不愿意承认金氏的投资意向看上去并没有那么坚定。 如果能够选择,余思远当然希望越多的投资商来这里越好,哪怕是每位投资商只投资一个小项目,这也比只有一个大投资商要好的多。 关键是,余思远害怕最后鸡没偷着,反蚀了把米,把锦毛鼠给得罪了,到时候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就不好了。 钟魁又问道: “那薛氏呢?” “薛氏在冀北,我以前并没有听说过。据冀北省传来的资料,薛氏在当地也颇有实力,不过他们的主业是中药材。” “他们是来投资种植中药材的?这跟老崔的项目不冲突啊。” “嗯,总之今天我来,一是来通报下崔先生关于金、薛两家来考察的事情,二是来邀请参加明天中午在县委招待所举办的午宴,希望崔先生能赏光。”余光远道。 “金家和薛家也去?”锦毛鼠问道。 “是的,大家都因为来咱们丁官镇投资的,相请不如偶遇,我们县领导决定举办这次宴请,到时省里的大领导也要来,这也体现了省委对广大投资商的重视。”余思远说到这里,春风满面,不管投资最后成不成,他的名字最近已经多次出现在省里头头们的案桌上,他以前在县里的同僚都很羡慕他。 锦毛鼠跟钟魁飞快地交换了一下眼神,点头道: “荣幸之至!明天中午我自己开车去!” 钟魁送余思远出去,见巷口除了锦毛鼠的那辆皇冠,还停着一辆桑塔纳,虽然只有七成新。 “哟,换新坐驾了?”钟魁调侃道。 “这是工作需要!”余思远解释d县里给我调配的,原来的破吉普上交了。县委郭书记说了,如果这次投资能够落实,砸锅卖铁,也要给我配辆新的。” “那我祝你早日实现目标!”钟魁道。余思远发动了车,伸头问道: “你要出门吗,我送你去?” “不用,我走着去,闲着也是闲着。”钟魁摆摆手。 看着桑塔纳远去,钟魁心说这位年轻的余副镇长还真有上进心,一身干劲,连司机都不用。 沿着古朴的街道,钟魁慢慢地往前走着,大热天里行人极少。 前面一道靓丽的倩影吸引了钟魁的注意,一个少女穿着牛仔五分裤,露出青葱般的长腿,戴着太阳帽,亭亭玉立,正站在一家民居前,不顾头顶上的烈日,用那一看就是专业的照相机,对着墙头的石雕猛拍。 她年纪不大,跟钟魁年纪相仿,长的很漂亮,发育的很好。尤其是她专注的样子,令人印象深刻。 仿佛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少女回头,有些娇横地瞪了钟魁一眼。钟魁故意,如歪国人那样,夸张地耸耸肩撇撇嘴,然后头一扬,便径直走开了。 少女立刻就读懂了钟魁的意思: 爷只是看到一个城里来的小丫头,感到好奇而多看了一眼而已。 第五十二章 波澜不惊 次日上午11点半,锦毛鼠驾着车带着钟魁赶到县委招待所。 皇冠车一到门口,众多官员们在县委书记郭建国、县长刘长江的带领下,列队欢迎锦毛鼠的到来,一番寒暄之后,被迎入了招待所餐厅的包厢。副省长也早早地到来,不过他只是站在餐厅的门口迎接,稍矜持几分。 众人只当钟魁是锦毛鼠的子侄辈,并没有太在意,锦毛鼠老崔也懒的画蛇添足,别人不问,他也不主动解释。 紧接着另外两拔人先后抵达,都是轻车简从,没有太多排场。当先的是冀北薛氏集团,主持的刘县长介绍说是薛氏药业集团的总经理薛人俊。钟魁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跟掌下之鬼薛人杰如果不是亲兄弟,也是堂兄弟,再看长相,这绝不是一个妈生的。 那薛人杰生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身材极其魁伟。而这薛人俊虽然个头也很高,但生的很是斯文白皙,笑容可掬,看上去很有亲和力。 金氏集团的代表,是该集团的董事会董事金学武。金学武中等身材,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路人甲的角色,但他不经意间投来的锐利眼神,让钟魁心中警觉,这是个危险人物,或是死鬼金学文的亲哥。 而跟在金学武身边的,则是一位看上去挺乖巧的少女,正是钟魁昨天在丁官镇街上见到的摄影少女。 少女见到钟魁也在此,目光只是稍留意了一番便移开了,对别人有些巴结地恭维她漂亮懂事,她只是稍露齿微笑回应,十足淑女范儿。 县里为了这次宴会,下足了本钱,食材大部分是本地最好最有特色的,考虑到客人的口味差异,提前从省城高级酒店调来从南方空运的海鲜,就连厨师也是从省城请来的。 宴会设了三桌,钟魁即便是老崔带来的唯一随行之人,因为还是个少年,主人安排他坐在相邻的一桌,或许是考虑到那位金氏少女与他年纪相仿,有共同话题,特意安排两人同桌。你还不能说人家安排的不对,人家为了讨客人欢心,也是花了很大心思的。 副省长和本县一二把手,都是经历官场的老手,极善华夏酒桌文化,善于调节气氛,酒桌他们也压根不提投资的事,只谈天下风云和奇闻异事,顺便吹吹牛,联络下感情。 感情好不好,全在一口干。官员们是酒到杯干,而对贵客也只是要求点到为止,唯恐让贵客不满。 锦毛鼠身为北方人,酒量还是不错的,即便是收着量,架不住对方人多,也喝的脸上通红。他心里有事,也不敢敞开喝。 那薛人俊却是海量,主动喝满杯,十几杯下去,面不改色,仿佛是在喝白开水,啥事也没有。金氏的金学武则是浅尝辄止,自称一向如此,连连表示歉意,给足了主人面子。 酒过三巡,气氛很不错,宾朋们也都表现出很是热烈的样子。不时的,有低级官员说几个浑段子,引的一阵哄堂大笑。 钟魁坐的位置,正好面对着金学武,他捕捉到金学武的目光投向了坐在钟魁身边的少女,似对有少女坐在邻座的情况下,说这些浑段子,有些不合适。 和钟魁坐在一起的,都是科长、副科长的小官员,他们开始时还热情地对两位少男少女嘘寒问暖,自己喝开了后,也顾不上了,在他们看来,让两个小孩随意,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或许更好。 钟魁可不管这些,他一坐上来,就埋头大吃,大厨的水平真不是吹的,简单的一盘炒青菜,也能做成一朵花来,让他食欲大开。 身边的少女,则是只对身前的菜动了动筷子,钟魁发现凡是别人筷子翻动过,她就不会再动,对酒桌上无人问津的小点心倒是吃了不少。 “呃……” 一不小心,钟魁吃的有点多了,打嗝了。少女偏着头,颇嫌弃地瞪了他一眼,那张会说话的明亮眼睛仿佛在说,你是饿鬼投胎的啊。 “你不要用这种表情看我,我就是个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其实我想打包来着……”钟魁低声说道,只能让她一个人听到。 “噗!”少女被这自嘲的话逗笑了,她的声音很好听,“你不是跟那位香江老板来的吗?听你口音像是本地人?” “对,我就是本地人,崔老板认为跟我很投缘,认我做干兄弟,我一想咱也不吃亏,攀上了高枝,就勉强同意了。”钟魁道。 “噢……”少女发出轻声,没有对钟魁自恋的话做出评价,直到宴会结束,也没有再跟钟魁说一句话。这给钟魁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身为穿越人士,在跟别人相处时,钟魁力求表现出跟年纪相仿的言行,但身边的这位少女,则给他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感觉。 宴会直到下午两点才结束。 锦毛鼠驾着车开到了县城外,酒力后劲发作,头有些晕。钟魁道: “咱换个座,我来开。” “你行吗?”锦毛鼠表示严重怀疑。 “这能比开拖拉机难吗?”钟魁很久没摸过方向盘了,一手手痒,不由分说,将锦毛鼠拖下车,锦毛鼠毫无招架之力,只好坐上了副驾驶位置。 这时后面驶过来一辆奔驰轿车,在身边停下,车窗摇了下来,露出金学武那张路人甲的脸: “崔先生,需要帮忙吗?” “不用,谢谢!”锦毛鼠摆了摆手。这时钟魁已经开动了车,驾驶的颇为平稳,锦毛鼠见他车开的很不错,这才放下心,只是对钟魁认为开轿车比开拖拉机还要容易的论断十分不满,想当年他为了学开车,可是花了不少功夫找了很多门路才学成的。 那金学武对钟魁的举动也是大感意外,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吩咐司机跟在后面。 钟魁将车开到了学士巷,车内空调开的舒服,锦毛鼠早已经在副驾驶位置上睡着了。弄醒了锦毛鼠,钟魁正要进巷子,金学武的奔驰车也停了下来,那个少女没有跟来,大概是直接去了省城。 金学武走下车,评价道: “这个镇子着实不错,很有地方特色,这跟我在江南看到的一些古镇差不多,虽然没有小桥流水,但自有一番古朴自然的韵味。崔先生,你的眼光很准。” “呵呵,一般般啦。”锦毛鼠打着哈哈,见金学武似乎是特意从县城一直跟过来,索性道,“我在这巷子里安了个窝,算是半个地主,金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不妨进来喝杯茶。” 不用钟魁提醒,锦毛鼠也知道,如果自己表现出太过戒备的情绪,反而让人家看出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以平常心对待金氏的到来,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就打扰了。”金学武连忙道,也不客气,看来是早有些打算。 进了前院,金学武便认真地打量着院子的建筑,又不失风度地道: “我们金氏主营业务之一是做地产的,近年来也开发了不少楼盘,现代楼盘能够体现传统建筑文化的很少,只能在园林上花点心思,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更喜欢这样的老宅。” “金先生说的是,我手里没多少钱,否则我倒是想京城买几套四合院。这些老宅子是越来越少了,物以稀为贵嘛,就好比古董。”锦毛鼠道。 “哦,崔先生对古董感兴趣?”金学武眼睛一亮。 “当然,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不瞒金先生,我就是靠古董发家的,西秦省也算是我的福地,正好看到这一片山水,又有相当悠久的历史文化,我觉得可以发展旅游业。你们金家家大业大,有赚头的买卖很多,以前也不曾涉足旅游业,何必来跟我抢食?” 锦毛鼠请金学武坐在院里的荫凉下,钟魁临时充当佣人,送上点西瓜水果,金学武根本就没有太在意钟魁这个少年。 锦毛鼠自暴底细,半真半假,恰当好处,钟魁都想给他点个赞。 这是跟钟魁商量好的,以金家的能量,想查查锦毛鼠这样的小人物的底细,简单的很,遮掩反而成了掩耳盗铃。 金学武是亲自来调查堂弟金学文失踪一事的,想到薛氏虽然也很有名气,但偏安一方,只在冀北一代有些能量,现在居然也出现这里,这实在是太巧合了。 金学武想多了。 金学武道:“话也不能这么说。我们金氏集团虽然近来发展迅速,这其实是拜国家政策所赐,主营业务大多符合国家向上的大势而已。身为董事,寻找集团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我的职责之一。另外,绝不将所有鸡蛋全放在同一只篮子里,这是我们金氏的信条。” “那不知金先生准备出什么样的条件?”锦毛鼠道。 “谈不上什么条件,丁官镇的改造和开发归我们金氏集团,而且搞建筑,我们金氏很在行。至于太乙山旅游开发,那个归你!各搞各的!”金学武道。 “我准备帮镇里修一条路,你们金氏难道要搭便车吗?”锦毛鼠道。 “丁官镇到县城这一段,我们金氏来修,剩下的你来修。”金学武道。 “一言为定!”锦毛鼠连忙答应。 又闲聊了一会,金学武突然问道:“不知崔先生以前有没有接触过我们金氏的人?” “这个嘛……”锦毛鼠顿了顿,面露踌躇之色,“其实我早想问了,不知金学文先生与您是何关系?我瞧你们长的很相像。” “那是我堂弟,崔先生见过?” “当然见过,令弟学识渊博,见多识广,令人钦佩。”锦毛鼠赞叹道,“拜他所赐,如今我也略有资产,可自从蓝县一别,我再也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不知他在哪发财?” “他失踪了!”金学武面露忧色,眼睛却紧盯着锦毛鼠。锦毛鼠却表现出兔死狐悲的神态: “啊?这个行当果然不太好,幸好我见好就收!” 金学武脸上的失望表情一闪而过,锦毛鼠给他的印象太普通了,发了一笔横财,只是运气特别好而已,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让自己那精明无比的堂弟金学文失踪呢,而且锦毛鼠也只是普通人,身边也没有什么强悍的武者,更是无法应付快刀小杨这样的清道夫。 或许他只是不相干的人?只是在堂弟金学文失踪前偶然与他见过一次,金学武不禁这么想。 金学武带着失望走的。另一边薛人俊也十分失望,他是来追查亲弟薛人杰下落的,薛人杰最后留下的线索是去了太乙县,但无论是他暗中调查,还是通过官方渠道,只能得出薛人杰是在这里失踪的结论。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谭北川倒是早就返回太行,据说他的旧伤已经治好了,这对薛家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薛、谭两家有仇,薛人俊也不可能找谭北川来对质。 所以,没过几天,薛人俊就离开了太乙,所谓投资也不了了之。金学武也返回了沪海,虽说他答应要投资,但代表不了董事会,还要再回去研究研究,金家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这样一来,余思远有些急了,锦毛鼠反而不急了,尤其是心头悬着的一桩要命的事情,暂时被放了下来。 波澜不惊。 …… 暗夜里,钟魁在半空中闪挪,身子如同一只轻盈的燕子,灵巧地躲避师兄弹来的十几片西瓜子,那原本极轻的西瓜子在强大劲力的催动下,一着不慎被弹个正着,也会痛上好半天。 钟魁并不完全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半空中他甚至颇为灵巧地接过射来的西瓜子,屈动手指,如同机关枪一样,连续反弹了回去,恰似形成一条弹幕。 令狐易的身形也随之扭动着,向钟魁展示着他是如何躲闪的。同样的步伐,同样的动作,师兄施展起来,总是那么的潇洒自如。 啪,一片西瓜子射中了令狐易的腰,声音极其轻微,仍然被钟魁捕捉到。钟魁欣喜万分,能够打中师兄,实在太不容易了,可眼见着令狐易踉跄着落地,钟魁不由得把心悬了起来。 “师兄,你要不要紧?”钟魁扑了过去,扶着令狐易进了屋。 “嗯,不要紧。”令狐易的脸色不太好,面无血色。 “师兄,你歇着吧。”钟魁一脸担忧,这个情况这些天出现的越来越多,他明显感觉到师兄的精力有些不济,那原本强大磅礴而持久的真力,有时会突然紊乱,甚至会突然消失。 令狐易盘膝坐在蒲垫上,略歇了一会道: “过几天,我们回太乙山吧,师兄有些事情要交待你!” 一瞬间,钟魁泪流满面。 第五十三章 消逝 太乙深山中,令狐易躺在榻上,脸色苍白。 已经回到隐居处好些天了,他的皮肤迅速地老化,不复光泽,身上如同被吸干了血肉,变的干瘪衰弱。 现在,师兄彻底地失去了功力,无力地躺在那里,等待死神的召唤,而钟魁却不能做什么,只能每隔半天为师兄输入一些真气,勉强维持着师兄的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师兄弟是这世上最孤独的两个人,一个为了承诺,从古代来到现在,忍受千年孤独,一个机缘凑巧,在某种神秘力量的控制下,从未来穿越时空来到现在。 令狐易自不必说,在钟魁内心深处,他看待身边的人和事,总免不了用很超脱的视角观看,冷眼旁观。也只有令狐易知道自己的秘密,他对师兄从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坦白的,而今这个秘密就只能珍藏在自己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再也无人可以分享。 而今这种跨越千年的相会,即将走到了终点。 感受到生命力的飞速流逝,令狐易的话也变的多了起来,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事情,有时说着说着便陷入了昏迷之中。 “北邙山那座坟里,有一件至关重要的宝物,我已经告诉你标记,如果你不想去那就算了,曾受人所托,未料却物是人非。想来那重宝在当今社会也没什么用处。” “我死后,你把我火化了,一部分就洒在深山里,一部分带去我的故乡并州,我一千年没有回去了,那里如今应该是桑海沧田,你恐怕找不到我家族后裔了,随便找个地方洒了就是。” “你身怀九阳血脉,如今修行略有小成,将来需慎防一个‘情’字,如果爱侣只是凡人,韶华易老,而你如无意外,将长久永葆青春,你要有看着她慢慢变老的思想准备。慎重、慎重!” “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要善于藏拙,不耻于学习他人长处!修行到了极至之处,一滴水可见大海,一叶而晓整个森林。” …… 钟魁一直守在旁边,衣不解带,细心地照料着师兄,直到某天夜里师兄永远地闭上了眼。 对这一天,钟魁早有预料,但真到这一天,他却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内心苦闷却无处诉说。 那天夜里,不止一位山民听到有人在深山里怒吼,龙吟之声传出十里之外,亦有在深山里过夜的猎人,亲眼看到有个黑影在群山间奔跑如履平地,以为神迹云云。 那一夜,钟魁发泄着自己所有负面的情绪,挥舞着赤血剑,折断了无数棵大树,杀死了无数遭了池鱼之灾的野兽。 但终究要回归现实,遵照师兄的遗愿,钟魁将师兄火化了,一部分骨灰洒在太乙山深处,另一部分则妥善保存起来,将来要亲自带回他的家乡安葬。 他又在秘窟里待了十天,这十天里他几乎很少进食,日以继日地修习,企图以此来忘掉师兄已经永远离开的事实。 当锦毛鼠再看到钟魁的时候,他吓了一大跳。钟魁身形消瘦,满脸憔悴,像是大病了一场。 钟魁又休息了几天,这才恢复点精神。 先是回太乙村看了看,以免爹娘牵挂。李青见他消瘦不少,心疼不已,钟魁自称是学习紧张,以后会注意饮食,这才让李青打消要去陪读的念头。 村里的农业公司已经开始了运作,但还看不出什么前途,听说要修路,倒是引起村民们的热议。 开山修路,虽然要用到炸药和机械,但最不可缺少的却是人。太乙村连同沿途的几个村庄,所有壮劳力都派上了用场,每天管饭,还且还有不菲的报酬拿,因为在这样的桑拿天干活着实有些吃不消。 再次回到学校,已经是八月末。钟魁的出现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因为上学期末,他考了全县第一名,放了一个不小的卫星,而整个暑假补课期间,钟魁却没有出现,这不得不引起别人的好奇,觉得钟魁是不是太放纵了自己,成绩好就可以不补课? 初三毕竟是初三,除了混日子等毕业的差生之外,其他学生都知道努力了。学校也是题海战术,除了少量新课,其他都是每周一小考,每月一大考。令人瞠目的是,钟魁也没见怎么学习,仍然每次都拿第一。 那些学习很拼命但成绩总是上不去的同学,只得暗暗认为这是智商问题。殊不知,初中的课程对于钟魁原本来说就很简单,不要说他现在有些变态的记忆力,如果换成高中课程,钟魁就没那么轻松了。 钟魁没有忘记与同桌李小东的约定,帮李小东提高学习成绩。为此,钟魁花的时间不算少,他自己平时根本就没怎么记笔记,尤其是数理化,他按照自己的理解,归纳了知识点和典型题型,让李小东看,被看成了秘笈,没用两天,班里人人都复制了一份。 授课老师拿到一看,哟,比我总结的还要好,结果整个年级都有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眼就到了秋天。 正是农家一年最好的时光。远远看上去,像是红灯笼似的是柿子,玛瑙般的是大枣,那长满刺的板栗球已经张开了口子,早熟的已经落到了地上。至于弥猴桃,从八月中旬起,就开始进入了成熟期。 农民心怀喜悦之情,但钟魁兴致不高,他是被钟三爷硬拉上山的。 “弥猴桃,我们专挑个大卖相好的,统一贴上标签,用县里纸箱厂特制的礼品盒装上,每二十颗果子装一盒,箱子顶上一面是透明的塑料,看着就让人喜欢。”钟三爷滔滔不绝地说道,“我们先送到省城,是余副镇长亲自带队去的,直接找的省农副产品批发总公司,人家一看包装,当场就拍板要订货两千盒,给的价也高。我寻思着咱们光这一项就能挣不少钱,起码把我们今年入股现金能挣回来。” “板栗呢?全部晒干?”钟魁问。 “板栗嘛,新鲜的板栗,正好可以做炒板栗。只是量不会太大。”钟三爷道,“我们公司今年起码要下两万斤板栗。” “三爷,不如就做大点,到省城各个菜市场、学校门口,开个店,专门做炒板栗,不仅卖板栗,还可以顺便卖点柿子、大枣和弥猴桃什么的。”钟魁道。 “那样投资是不是有点大?”钟三爷道,“咱没那么多本钱。” “那这样,在省城咱只开一家店,店面一定要阔气,就当是标杆,突出咱太乙山太乙村的品牌。人家吃了咱们的山货,觉得好,总会不自觉地询问这些山货是哪产的,这就是品牌效应,只要不亏本,咱们就赚了。明年你再回头看,人家客商会主动来找你洽谈业务。” “这个倒可以试试!”钟三爷拍板道,意气风发。 山外的盘山道上,雷声阵阵,炸药爆炸引发的轰隆声,不绝于耳。推土机来回穿梭着,筑路工人喊着号子忙碌着。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钟魁沉浸消沉的心也渐渐地变的开朗起来。 钟魁回头瞭望着师兄曾隐居的方向,一切都随风消逝而去。 第五十四章 长生 随着新修的盘山公路贯通,太乙村也变的热闹起来。 原本仅容一辆小汽车通行的崎岖小道,变成了双向两车道的宽阔柏油马路,村里有好几家经济条件好的,买了摩托车,在新公路上跑起来挺拉风的。 西秦太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也开始基建,正式进行旅游景区的建设。锦毛鼠老崔并不懂,但他手里有钟魁拟的项目计划书,这计划书写的极详细,从先期的基建,中期的设施完善、文化包装、宣传及后期的销售及客服,都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当然为了更好的推动事业,镇政府入股了百分之十,太乙村以村委会的名义也占股百分之十,后两者一分钱没出,白占了两成的股份。 这种好事,当然受到镇政府和太乙村的欢迎。其实他们也不是白占,比如说你想多盖点景区行政办公房子,特别是商铺经营用地,地得村里出,镇上也权压着,你想摆平其他村子利益或者某部门的红眼病,也得有组织可以依靠不是? 老崔找了个人当总经理,这个人名叫沈浩,四十出头,正年富力强,原是省国旅旅行社的一名中层干部,在旅游行业中工作二十年,无论政商内外,人脉极广,他在这一波方兴未艾的下海大潮中,被老崔用钱砸来的。 因为前期建设,沈浩就扎根在太乙村,租了村办的两间屋子当作指挥部兼卧室。老崔当了甩手掌柜,自己跑回香江快活去了。 钟魁直到国庆节放假回家,才在村里见着沈浩一回。 沈浩这人特别讲究仪表,即便在这个偏僻小村里,他也穿的一丝不苛,头发梳的站不住苍蝇。他在山下是一双皮鞋,擦的极亮,上山视察工地又会换上另一双鞋,绝不会混穿。 “你就是钟魁?”沈浩认真地打量了钟魁一眼,眼中的疑惑一闪而过。 他怎么也想不通,崔大老板真金白银投了这多钱,自己跑回香江去了,特意吩咐有事找钟魁,而且钟魁可以全权替他做任何决定。 原本,沈浩还以为钟魁是个贵公子呢,原来就是本村的一个寻常少年。 “我就是钟魁,沈总。”钟魁笑了笑,“崔老板临走前,没有跟你讲过我?” “不,不,崔先生交待过,凡是必须他签字的,你看过之后,都可以做主。我有他的授权书。”沈浩愣了愣道。 他如果知道自己手中拿着的项目计划书及各个子项目策划书都是钟魁亲拟的,那就会惊为天人。 “现在有什么困难?”钟魁问道。 “人,就是管理人员太少,比如我们的主办会计和现金出纳一人挑,这很不规范。主要咱这里刚开始建设,又很偏僻,合用的人才都在城里呢,没人肯来这里上班。”沈浩道。 钟魁知道这说的是实情,现在大家都一门心思往城里钻,受过专业训练及有经验的人才也都在城里,谁还愿意来这里? 年纪大点的,有家有业,要考虑家庭生活和孩子教育。年轻点没成家的,却想找个城里姑娘当老婆,谁会找个小芳?这跟二十年后甚至十年后的情景恰恰相反,因为那时交通、通讯、就业和生活更加便捷,城乡差别没那么大,某种程度上所谓农村反而更宜居。 “用钱砸,月薪直接开到一千五,关键岗位,开两千也行,交五险,每周双休,年末还有不少于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奖金。这样的薪资待遇绝对很有吸引力。”钟魁道,“我寻思着,一些非关键岗位,至少咱县城里、镇上还有不少人可以来我们这上班的,尤其是附近村子出去的人,不如买辆客车,每天接送上下班,反正现在路修好了,用在路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那好吧。”沈浩点点头。这事他都想过,只是不好开口,他见每天都在如流水一样花钱,不自觉地替崔老板心疼。 会替老板心疼钱的员工,是个好员工。 说完了事,钟魁扭头就要走,丢过了一句话:“没什么要紧的事,你拿主意算了,我只看结果,做得好了,算你百分之五的股份。” 前半句,让沈浩一脸郁闷,待听到后半句,立刻觉得浑身都在燃烧,一千万的投资,百分之五,也有五十万,等于是白送自己的。 钟魁想走却走不了,因为钟三爷把他堵在门口。 “三爷,您有事?”钟魁问道。 “小魁啊,听说旅游公司准备在未来的大门口,建设一些商店、住宿还有饭店什么的?”钟三爷直接问道。 “是啊,吃住玩和购物一体,总之是尽可能让游客把兜里的钱掏出来。”钟魁答道。 “崔老板说我们村占了一成的股份,我寻思着这一成的股份是不是该利用起来,比如这饭店是不是一成由我们村开。”钟三爷道,“别说你不知道这事!” 人心思变,钟三爷如今也变的精明起来,旅游公司一开办,各种建设就起来了,将来这里一定会很挣钱。钟魁嘿嘿一笑: “所有地面上的建筑,崔老板自己不经营,全部对外出租,只租不卖,收益是整个公司收益的一部分,当然要给咱村分。至于具体的经营,既然大门开在咱村旁,远乡不如近邻嘛,头一年全部只租给咱们村,共同富裕嘛,至于这价格你们跟崔老板谈。” “你说了算不算?”钟三爷抓住钟魁的胳膊,仿佛怕钟魁逃跑似的。 “你认为算那就算,崔老板又不听我的。”钟魁道。 “嘿嘿,我听说崔老板走时,撂下话儿,所有事情你都可以做主。”钟三爷道。 “你愿意信就信,不原意,拉倒!”钟魁含糊地说道。 “这个小家伙,现在翅膀硬了。”看着钟魁的背影,钟三爷对沈浩报怨着。 沈浩两手一摊,心道为了股份,我可不能背后说人坏话,不过,他也通过这一出,明白钟魁在旅游公司,在太乙村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钟魁以为这个假期还可以轻闲两天,不过余思远亲自打来的电话,把钟魁给惊住了。 村里借着旅游公司的风,安上了程控电话,就装在村办。电话里余思远说,一个自称是崔老板朋友的人,打来电话找钟魁,那人只是说有十分火急的事情,只能当面细谈,请钟魁立即到洛河市找他,并留了住址。 锦毛鼠不是去了香江逍遥了吗?怎么会提到洛河?看来他一定是遇到紧急的事情,而且不一定是钱的事情,否则不可能会找到自己头上。 去还是不去?钟魁觉得自己当初跟锦毛鼠勾搭上,完全是一个错误,他在外面惹的事,还得自己去替他解决。 钟魁当即请余思远出面,为自己请假,余思远也听出事情紧急,为了太乙山的开发继续下去,只得答应。尽管他心里十分好奇,人家崔老板财大气粗都解决不了的事情,你一个初三学生能解决什么。 火车哐铛作响地往前奔驰,两边的景物飞速地向后倒退。 每到一座车站,人上人下,大家都是过客。钟魁是在夜里上的火车,只买到站票,绿皮车挤的满满的,到了夜里下去了不少旅客,他才补到一张卧铺票。 最后一节卧铺车厢大灯灭着,只点了几个地灯,车厢内昏暗,有人在打着轰鸣的呼噜,还有的乘客在小声地聊天,间或有小孩夜哭,偶尔有几个睡不着坐在过道上望着窗外,神思飞远。 钟魁找到自己的床铺,是下铺。只是下铺上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那人见钟魁过来,连忙起身道: “小弟弟,这是你的铺位?” 那男子很年轻,像是刚大学毕业的样子,模样很是周正。 “这是一名武者!”钟魁心里已经对他有所判断。 作为一名修行者,对人的精气神这些只可以意会的东西很是敏感,面前的这位年轻人体内的血气十分旺盛,虽然不及薛人杰这样的鼎峰武者水平,但要比谭燕这样的少女强盛的多。 “大哥,是我的铺位,刚补的。”钟魁点点头。 “那行,让你,我还以为夜里没人上来了,我在你对面中铺。”年轻人解释道。 见钟魁没有要深谈的意思,那人讪讪地却走到过道上坐下,目光却连连看着睡在钟魁对面下铺的人。 对面铺上的人盖着被子,是位老者,老者怕是病了,时不时地发出剧烈的咳嗽。 是不是有传染病?钟魁听到上铺有人有声地嘀咕。钟魁对这老者很是好奇。 天刚亮时,老者醒了,看上去却是恢复了精神,不再咳嗽,至少跟昨晚重病的样子判若两人。年轻男子欣喜道: “爷爷,你感觉怎么样?” “还好,昨晚上咳的厉害,今天早上醒来,啥事也没有,老毛病了。”老者道。 “爷爷,您这病还是要根治,否则终是大患。谭前辈比您受的伤要早十年,去年还听说他命不久矣,可上个月我却听说有位高人治好了他的旧伤,一身功力恢复到鼎盛时期八成,他自称遇到了大机缘。咱们此番去太行谭家,不知谭家肯不肯透露疗伤的方法。”年轻男子小声地说道。 钟魁还在装睡,反着闲着也没事。听到此处,他心中一动,太行谭家,疗伤?不会这么巧吧,这老者跟谭北川都受过同样的伤? 只听年轻男子继续小声说道: “听说薛人杰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薛家悬赏寻找线索。有人猜是他原本是追踪谭前辈的,爷爷依您看,薛人杰失踪之事跟谭前辈有没有关联?” “希才啊,你只要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就够了。”老者道,“咱们武者,如果不能上保黎民社稷,下不能匡扶正义,习武有何用?” “爷爷,可时代……”那叫希才的年轻人道,却被老者打断: “我知道你想说啥,时代不同了,人应该往前看,老皇历应该丢掉。别的不说,打比方你在马路上遇到抢劫的,你自己没有实力,你如何去帮助别人?” “我看那些武者,追求的可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真要是这样倒算好了,天下和谐嘛。那薛家为何冲您下黑手,还不是为了收集天下秘笈,找出一条长生之道,这完全是背理常识,真是不可理喻。”年轻男子道。 “长生或许有吧?”老者听到此处,也不禁感叹。老寿星常见,但自古通过口口言传的那动辄活个几百年的,也只有在传说中才会有吧。 火车在中午时抵达洛河市,钟魁下了车,那老者跟他的孙子也下了车,这对祖孙要在此停留几天,然后转车往太行。 出站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人群拥挤着向前蠕动。那年轻武者扶着自己的爷爷走在前面,钟魁故意往前凑近,伸出左手扶在那老者后背上: “老先生,人多拥挤,您小心点。” 暗送一股真气透过背部穴位,直入老者的经脉之中。那老者身为武者,立刻感觉到一股柔和的气息笼罩着全身上下,然后盘踞在胸口的位置。 老者心里震动万分,他上半身不敢动,脚下却继续随着人流往前走,看上去像是被钟魁扶着往前走,那年轻人看了钟魁一眼,只当是钟魁学雷锋做好事,给了一个感谢的眼神。 走到了检票出站口,工作人员也没有一个个地检查,旅客只要手中拿着票,工作人员瞟了一眼,全部放行通过。 出了站,年轻人见爷爷站在广场上一动不动,惊问: “爷爷,怎么了?” 那老者望着钟魁消失的方向,喃喃道: “有真本事者,不在年高啊。” 第五十五章 北邙 洛河市第二纺织厂位于该市西北角。 钟魁花了两个小时才找到第二纺织厂的职工家属区,原本应该很整齐的几排筒子楼被乱盖乱搭的低矮瓦房所包围着,巷子里不是乱停着一辆自行车,就是哪家摆在外面的蜂窝煤,地面污水横流,行走其间,不得不小心提防,以免中招。 钟魁等到天色黑了,才敲响某间房子的门。 门开了个缝,一个中年男子低沉的声音问道: “你找谁?” “我叫钟魁,是崔永成叫我来找张胜利。”钟魁答道。 “我就是张胜利。” 那人面露惊讶之色,旋即冲着里屋喊道:“妈,我有事出去一会,晚点回来。” 里屋有人应了声。 那名叫张胜利的中年男子把门从外面锁了起来,示意钟魁跟着,自己则一声不吭地走在前面。 张胜利带着钟魁来到厂门口的夜市大排档,找了个地方坐下,问钟魁: “你想吃点什么?” “随便吧,我吃过来的。”钟魁实话实说。 “老板,来两碗肉丝面。”张胜利也不矫情,吩咐老板道。 钟魁这才认真打量了张胜利一眼,这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细瞅眉目,如果仔细打理一下,还是很耐看的。 “我没想到,老崔会把你叫来,看你这样子,还在读中学,初中吧?这不是开玩笑吗?”张胜利一边吃着面,一边埋怨道。 “是啊,他这个人有些不靠谱。”钟魁附和道,“我叫你张叔吧,你能告诉我他出什么事了?” 张胜利摆摆手道:“这事不能跟你说,吃完面,我送你到火车站,赶紧回去吧,不要掺合进来。” “张叔,我可是你打电话叫来的,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你一碗面就将我打发了?”钟魁道,“至少你也要告诉我来龙去脉吧?” “那你知道老崔以前是干嘛的吗?”张胜利反问。 “摸金呗!”钟魁道,“你也不用遮掩,他以前的事我都知道。” 张胜利尴尬一笑:“那这样就好了。你应当知道,做我们这行的,大多还都有表面上的正经职业,我爸死后,我就顶我爸的班,在纺织厂当个工人,但每月挣那点工资还不够烟钱,我妈身体又不好,各方面急需钱用。我十年前偶然认识了老崔,是他领我进入这一行的。” “看来他还是比较信任你的。”钟魁点头道。 “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一把,这份恩情我永远记着。”张胜利道。 “咱说正事吧。”钟魁说道。 “行。我们认识十年,联系的其实并不多,大约半个月前,老崔突然找到我,他要做一次大买卖,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做这种事了,以后就会金盆洗手,做正经事业。他要我替他准备一些物资,包括炸药。”张胜利道。 “有没有跟你说具体事情。”钟魁问道,暗道锦毛鼠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特性。 “他没有说,当时他身边跟着一个人,那个人我从没见过,从头到尾也没说过一句话,看上去很神秘,像是个活死人。等道别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口袋里多了个小纸条,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和电话,并写着如果他十天之内没有再来找我,就让我打那个电话找你救他。”张胜利道,他抹了把嘴,面带狐疑之色,不明白锦毛鼠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寄托在眼前这个少年身上。 钟魁皱着眉头:“那他有没有给出线索,比如他要去哪?” “没说!”张胜利摇头道,想了想又说,“我想应该是北邙山。因为他提到我们第一次认识时曾挖过的汉墓,还夸我那次表现不错,其实那次我们什么也没弄到,那座墓历史上被光顾太多次了,那时我是个新手,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表现好呢?” “你的意思是,他这是暗示他要去的地方,离那座汉墓不远?”钟魁问道。 张胜利用沉默表示同意,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地图,上面标识了大致地点。 见钟魁收下地图,张胜利说道: “小兄弟,依我看你不要去冒这个险。要早知道老崔要找的还是个初中生,我根本就不会给你打电话。” “没关系,你既然将地图都交给我了,自然是希望他能活着回来,是吧?” “是!”张胜利觉得脸上发烧,虽然也在盗墓这个地下圈子里混,但他胆子还是比较小,所以一直混个温饱而已。 生在苏杭,葬在北邙。 北邙在洛河市北,西接秦岭余脉,为崤山支脉,北际大河,因为地势高阜,土质细密,渗水率低,周围河流潺潺,是理想的营茔之所。 自古以来,这里便是帝王将相王公贵族争相归葬的理想之地,这里古墓之多,分布之密,堪称华夏之最。 白乐天有诗云: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 不过,这里也是盗墓者的圣地。汉末董卓是始作俑者,他趁丧乱之际,大规模的掘发新陵旧冢,获取大量珍宝,而曹操更是为了弥补军费的不同,设置机构与官员,专司刨坟挖金,正是“摸金校尉”的溯源,可谓空前绝后。 近代军阀混战,外国人也趁机加入进来盗掘,许多珍贵文物因此流失海外,令人扼腕叹息。由此,当地人对外地来的陌生人很是警觉,因为那些打着各种名义走村串户的文物贩子和盗墓贼实在太多了。 钟魁一身学生运动装,背着书包,行走在原野中,当地人见他年纪不大,完全是初中生的模样,人畜无害,任谁都不会去多想。 他的目标是三十里外的金水村,地图上标明的汉墓就在那个村子的东边。沿着乡间简易公路往前走差不多半个小时,吃了点干粮,喝了点水,打着找同学的名义,问明了方向继续往前走。 距离目的地大约一里地,今天天天晴朗,万里无云,远远地看到一个村庄卧在平原上,东边是一座巨大的土堆,与相邻的山脉几乎融为一体。 那座土堆便是张胜利口中的汉墓,它在千年的历史上被光顾过多次,80年代中期政府考古队作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把盗墓者遗弃的墓志铭之类看不上的东西送到了博物馆。 前面却是不能再走了,因为钟魁发现警察发动当地村民,将这一片所有通道都拦了起来,还有武警持枪警戒。 路口停了两辆警车,有附近村民和过路行人在旁看热闹。 “这个大墓不是早就被清空了,怎么还会招贼?” “不是因为这个,据说是里面出了脏东西。有盗墓贼从里面逃了出来,是吓死的。” “什么脏东西,听着怪碜人的。” 这时有地地干部模样的人,举着喇叭高喊: “乡亲们,请大家散开,该回家的回家,该走亲戚的走亲戚,不要听信谣言。警方正在围捕一伙穷凶极恶的盗墓团伙,该团伙持有枪支弹药,性质严重,为了避免误伤,请大家立即散开,立即散开……” 不久,更有大队武警开来,个个全副武装,面色肃穆,围观的人见天色渐晚,又有当地干部做工作,纷纷散去,各找各妈。 钟魁也跟着人群散去,却是在不远处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他暗道这阵势有些不寻常,若真是什么盗墓团伙,哪怕是持有枪支,更应该是白天围捕,这样视线极好,犯罪份子也不容易逃脱,看这架式,官方准备晚上才展开行动,这就耐人寻味了。 天色很快黑沉了下去,夜晚变了天,白天还是晴空万里,此时是黑云密布。 钟魁远远地观察着公安武警聚集的地方,见天黑时那个主要路口又聚焦了很多人,他打晕了一位身材和他差不多的小战士,和他换了身衣服,将那倒霉战士放在埋在地下的引水管道里藏好,然后大摇大摆地往人群多的地方行去。 十几个看上去像是指挥官的人,聚在一个放在警车发动机舱上的蓄电灯下临时开会,少数几个虽然穿着便衣,但穿着迷彩防弹衣。 钟魁持枪站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的车旁,那里堆着一些物资,他作站岗状。然后他趁人不注意,悄悄地钻到车底下,然后贴着地表接近,直到离那些人最近的一辆车底盘之下。 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鹰勾鼻,双目如隼,看上去极为阴沉锐利,很有威势,只听他沉声问道: “金水村的人,都撤出来了吗?” “报告首长,全部撤出来了。”一名中校回答。 “没有太多伤亡吧?”被称作首长的男子又问。 “事件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响应,目前该村已经有七名村民死亡,另有数人受到惊吓,我们已经安排在医院里休养,暂时隔离。幸运的事,不明生物没有离开金水村方圆一里的范围,否则我们也来不及采取措施。”中校答道。 “请问首长,那是什么怪物?”有军官壮着胆子问道。 “暂时无可奉告,不准问,不准相互打听,洛河武警的同志听明白没有?”首长瞪了那人一眼。 “是,明白!”除了便衣,其他所有军官人全部高声重申了一下纪律。 “我现在需要你们派出十个军事素质出色,身手敏捷,胆大心细的军官和士兵,还要带上40火箭筒和喷火器,跟我的人组成一支小组,进到金水村。别忘了带上夜视仪。”首长命令道,“如果没带,赶紧调来,给你们三十分钟时间。” “是!”中校立刻着手去召集人手。 没用二十分钟,十位官兵就集合在这里,全副武装。首长大手一挥,身边的三名便衣也站到了这十位官兵一起。 “我宣布,金水行动小组正式成立,我叫雷云,任这个小组的组长,和你们一起行动,你们都是组员,武警的同志负责警戒、掩护和火力攻击,我带来的同志负责主要行动。重申一下纪律,目标是不明生物,也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危险,可能很棘手,大家要有遭受伤亡的思想准备,一切行动听指挥,听明白没有?” “明白!”十三个组员同声答道。 钟魁在十米开外的距离,听的真真切切,心里狂震。那个十四人行动小组已经出发,往一里外的金水村进发。 钟魁穿着制服,握着枪,正大光明地沿着警戒线巡逻,趁着夜色,利用地形快速地追上那支小组,神不知鬼不觉。 走在行组小组的前面,雷云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他是隶属于总参的绝密单位,但总参却没有指挥权,对外只是公开称自己是公安部九处。 这是一个处理极为棘手任务的单位,而自己从事这个特别的职业已经有三十年了,不知道跟多少惊悚、恐怖和可怕的事情打过交道。但雷云却不后悔,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荣誉,因为没什么岁月静好,只因有我负重前行。 只是今天,出于本能和长久以来形成的直觉,他觉得自己仿佛始终被人注视着,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却没有发现什么。 接近了村庄,雷云举手示意小组停了下来,他戴上夜视仪观察了一下,然后让组员形成一个箭形队伍向村庄靠近。 村民撤走时很匆忙,门窗都还没关,有的人家院子里还晾着衣服,在夜风中摆动着,如招魂的幡。 突然,一声嘶嘶的声音从旁边屋子里发出,一个毛茸茸的生物从窗户窜出,然后消失不见,速度极快,在夜视仪下,如惊鸿一瞥之下,那对眼睛如灯笼般明亮,长着惊人的獠牙。 小组组员有些茫然,这生物似人似猴,但又分明是头猛兽。 雷云当即挥了挥手示意,小组将那生物曾出现的房屋给围住,从前院进入,院子里一头黄牛被活活咬死,吃的只剩下骨架,只有头部还是完好的。 雷云小心翼翼地打开屋门,里面一片狼籍,并没有什么发现。这时意外发生了,雷云发现自己的小组被包围了,至少三十几只不明生物趴在四周院墙上,发出示威的嘶嘶沙哑叫声。 这叫声并不大,但令每一个人都感到胆寒。那些武警官兵是久经训练的,也曾参加过几次重大的围捕逃犯行动,甚至有几个还经历过生死考验,但却未经历过如此诡异的事情,有人忍不住开了枪。 嘭,一只不明生物受了伤却不致命,它从墙头上跳了下来,直扑那位开枪的士兵,这一跳可以用弹射来形容,速度和距离超出人类的想像,那位士兵措手不及,被一下子扑倒在地。 啊,惨叫声发了出来。 第五十六章 盗墓者的下场 紧急时刻,旁边的战友抡起枪托,猛地砸了过去。 那生物被砸飞到一边,又迅速弹跳起来,仍扑向最近的一位战士,关键时刻,雷云身形一动,一拳砸了过去,正中那生物头部。 这一拳势大力沉,那生物头部四分五裂,各种液体四溅,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令人作呕。再看那位被咬着的战士,已经没了气息,他被咬中了喉咙。 没有时间容许雷云感叹,他连忙命道: “全体退入房子,火力掩护!” 不明生物见同伴死在当场,便都疯狂起来,嘶叫着冲了下来。官兵用自动步枪编织起一道严密的弹幕,勉强退入身后的房子里。 农户的窗户比较结实,不是后世那种比较流行的全玻璃的塑钢窗,而是此时比较常见的条形钢筋窗户。官兵将班用机枪架设起来,严阵以待,刚才那一番扫射,只打死了两只,看来这生物不仅极为灵活,仿佛智商有些高,也知道躲闪。 黑暗中有人问: “首长,要不要呼叫支援?” “再等等,如果让外围人冲进来,伤亡会比较大。”雷云说道,“这些生物危害性比较大,又很灵活机动,善于躲藏,大队人马冒然进来,黑暗中反而不便。” “雷队,这生物像是变异的猴子。”有便衣问道,“这跟我们前年在鹏城处理过的一次事件,有些相似,有人在做某种试验?” “或许是吧。”雷云道,“不管如何,我们必须消灭这些不明生物,现在看来近年来出现的不明生物事件,具有某种关联性,看似有人在掌控着一切,进行某种我们意想不到的阴谋。如果能够追查到幕后真相,一定要追根溯源,严惩凶手。” 村庄里,钟魁小心翼翼地走着,他全身肌肉紧绷,随时应会着可能发生的不测。他敢保证,既便是面对师兄的攻击,也不曾这样认真过。 他听到了惨叫声,也听到密集的枪声。不过,他没有立即赶到枪战发生的地点,而是在村子里走了一圈,发现了几具人类的尸体,都被吃的干净,饶是钟魁现在算是见多识广了,也不禁有些胆寒。 钟魁顺手拿起农户家的一根铁钎,握了握,感觉挺称手的,向着枪战发生的地方走了过去。 他的脚步轻盈,似慢实快。 不明生物的智商有些高,它们见从正面无法攻击,便跳到了屋顶,掀掉瓦片,里面的人不得不紧靠着墙角,用交叉火力往上反击。 一只怪物中了枪从屋顶上掉了下来,正当人们不注意以为它已经死亡时,它突然暴起,袭向身前的一位战士,那战士被咬住了握枪的右臂,硬撑着不吭一声,用左手拔出了一把匕首,猛地刺向那怪物脑袋。 怪物却是灵活地躲过刺来的匕首,又反身咬向这位战士的喉咙,这一咬如闪电般的速度,令战士躲无可躲,紧抱着怪物倒下。 身边赶来一位便衣。这便衣颇为年轻,但身手不凡,一脚踢向怪物腹部,直接将这怪物踢成了两截,但那战士却是抽搐着,血流不止,旁边的战友不用吩咐,连忙施救。 这一出令形势大变,屋顶上的怪物纷纷跳下,屋内的人有些措手不及,乱作一团,伤亡立刻直线上升。 忽然,屋子外面出现一声又一声嘶哑的叫声,这是怪物们发出的惨叫声。闯进屋内的怪物见势不妙,连忙全部逃了出去。 有些惊慌的雷云戴着夜视仪,透过窗户往外面望去,见院子里一个不算高大的身影正在与一群怪物搏斗,那个身影虽然穿着武警制服,但蒙着脸,身形在院子中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出手快、准、狠,每一次腾挪都会一只怪物身首异处。 这群怪物的数量在迅速地减少,余下的几只见势不妙,居然选择逃跑。那个身影紧追不舍,一个闪身便跃出了院子,速度竟然不比那怪物慢。 “留下两个人照顾伤员,其余人全速跟我追!”雷云顾不得感叹那个蒙面人的身手极高,当即下令,自己则抢先追去。 那道不算高大的身影正是钟魁。他本以为那些怪物十分强大,但一交手他就明白,这些怪物只是出于本能地撕咬,除了极其灵活外,并不具备强大高超的身手,这让他信心很足。 钟魁紧追不舍,眼看着几只怪物消失在村东头的那座巨大土堆下,就是那座被盗过许多次的汉墓。 因为这座后来被政府清理过,所以留下了一座洞口的门,这本就是汉墓本来就有的门。钟魁打着手电,正要进去,发现雷云追了过来,看他身手,也是一位武者,而且感觉实力比钟魁认识的谭北川还要高,尤其是他应该也会一种轻功,否则不会这么快追上来。 “你是谁?”雷云开口道。 “让你的人不要过来。”钟魁道。 “为什么?”雷云问道,“你跟这事有没有牵连。” 雷云很感激钟魁的突然到来,至少帮了他大忙,否则这次行动会死很多人,这表面对方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恶意,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不过,凭身手,雷云不认为自己能够比得过对方,另外对方也背着自动步枪,腿上还绑着一把手枪,不好用强,因为他不敢保证对方出枪的速度会弱于自己。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我保证我本人跟这事没有一分钱的关系。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下面一定有更可怕的事情。”钟魁道。 雷云想了想,道:“好吧,你最好证明你不是坏人,否则我一定会将你绳之以法。” “那好吧!”钟魁笑了笑,“首长,让你的人送来一副夜视仪。” 雷云瞪了钟魁一眼,用通讯器命令自己的手下:“所有人原地待命,另外送一副夜视仪过来。” 一名便衣很快过来,并送上了一副夜视仪,见上司身边站着一个人,并不惊讶,因为刚才已经见过了钟魁的出手。 戴上高科技的玩意,果然好多了,钟魁甚至还有暇请教雷云如何使用。 一边摆弄夜视仪,钟魁一边解释,甚至调侃自己: “我不是坏人,你听我声音也应该听出来,我正处于变声期,还未成年。” “犯罪也不在年高。”雷云冷冷地说道。 “呵呵,有你这样充满正义的官员守护着我们,我们这样普通的公民应该感到很安心。”钟魁笑道,“我其实是来找人的,如果找到了人,我把他带走,顺便帮你解决一些事情,然后咱们两清。你继续你的守护职责,我继续我的青春岁月,皆大欢喜。” “你是某个世家的?”雷云突然问。 “你不要多想,我爹娘都是普通农民。”钟魁道。 两人说着话,就像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但两双目光都在四处打量环境,巨大墓室分前后室,后室更大,地上有乱七八糟的杂物,甚至有进来的牲畜留下的粪便。 头顶上的盗洞很多,如果不是这样的一个阴沉的夜晚,甚至可以看到外面的星空,墓室的下部也有许多盗洞,雷云蹲下来仔细打量着每一个洞,指着某个洞口说道: “这里有擦痕,应该钻到了这里面。” 钟魁道:“你打头,我在后面。” “为什么要听你的。”雷云道。 “我没有害你之心,这是已经刚刚证明了的事情,刚才如果不是我出手,你的手下会多死几个,他们活着更有价值,至少比普通人要更有价值。而你未必没有向我展示下所谓的正义之心,我不放心我的后背。所以,请你理解!”钟魁道。 雷云沉默了一会,没有说话,当先钻了进去,洞口低矮,他左手握着手枪,将子弹上膛,另一只手则握着匕首,半蹲着往里面走。 前半段通道石壁看上去已经很有历史了,但越往后面越能发现一些新开凿的线索,雷云还发现了一只雪茄,那雪茄烟上面贴着的商标还没有撕开。 钟魁眼前一亮,这是锦毛鼠喜欢抽的一款,是锦毛鼠在香江买的,并不是很大牌,内地还没有卖的。 继续往前走,一段新开凿的通道出现在面前,地上的泥土还没有清理,摸上去感到湿润,仔细查看,可以看到有动物的足印出在上面,应该跟在村庄出现的那群似猴怪物留下的。 忽然峰回路转,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地势往下一降,钟魁和雷云发现面现一个新的大空间,似乎来到另外一座大墓,如果这是一座未被发现的大墓也说不定。 几具尸体倒在地上,都被吃的只剩下骷髅,身上残留着一些皮肉,已经腐烂,发出难闻的气味。看来死亡时间并不太久。 尸体身上的衣服被撕成碎条,唯有脚上穿的靴子还完好无缺。 仔细查看那靴子,都是著名的国外户外品牌,这些品牌目前在国内专卖店还比较少,价钱自然不菲,不像后来那样普及,现在只有那些专门从事户外工作的人才会去买。 “他们应该是盗墓贼。”钟魁道。 “你怎么就确认他们是盗墓贼?”雷云疑惑道,尽管他内心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除了盗墓的谁会进来?而且是掘出一个通道进来。 “因为我要找的人曾经也是干这一行的。”钟魁实话实说,“不过我认为如果他这次能活下来,一定会洗心革面,下决心做个好人。我努力让他做个好人!” “盗墓贼的下场,并不一定好,这几具尸骨就是明证。”雷云保持着一贯冷面的说话风格。 “这话很有道理,我同意。不过我还真见过有的盗墓贼活的挺风光。”钟魁想到了金学文,要不是金学文碰到了自己的师兄,恐怕如今还活的比绝大多数人还要风光。 钟魁又想到了曾经在省城古玩待遇到的古玩店老板,那位钱老板估计八成以上,也曾干过这一行。甚至许多经常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所谓收藏家,有的人以前也曾干过这一行,至少也没那么清白,跟盗墓贼们有过交易。 面前虽然只是骷髅,但从体形上看,钟魁目测,他们生前身高应该都在1米7以上,而锦毛鼠崔永成只有1米65的身高,枉为一个鲁东人。 “注意,我们背靠背!”钟魁突然警觉地说道。 一股危险的气息袭来,雷云的反应差点,但也很快感觉到了。 “我觉得枪不太好使,在这密闭空间,枪声会回响,影响我们的判断。你不如用拳头,你好像达到了暗劲的境界?”钟魁又道。 “勉强够看。”雷云与钟魁后背靠着后背,“你擅使什么?” “我什么都会点,不过我有铁钎在手。你放心,我虽然才刚入门,但至少能保证你后背的安全。”钟魁答道。 雷云心中一动,他莫明感到钟魁话中带着一种信任,沉声说道: “我也保证你的后背安全。” 第五十七章 反派版齐天大圣 雷云和钟魁背靠背站在大墓内部的中央,全神戒备。 这座巨大的墓室,拥有一个穹除似的墓顶,离地面最大高度约有八米多高,是用青砖利用巧妙的力学学理搭建而成。 如豫省汴城那座历史上曾出现过现在只能在画谱中看到的那座著名虹桥,它并没有使用其它的柱形支撑性材料,但历经数百年甚至千年之久,仍然坚固如期。 除了他们追踪怪猴而进来的那新开盗道,顶上和四周条石光滑完好,肉眼并没有发现明显什么盗洞之类的,看来此前并没有被盗墓贼光顾过。 除了那几具死去没几天的盗墓者的尸骨,这座大墓靠边的位置放着一只大棺和几只小棺,大棺已经被撬开,工具就放在旁边,都是现代才有的工具,应当是这些盗墓者带来的。 大棺里面散乱着一些小型陪藏物品,倒也丰富,却没有墓主人的尸骨。 这令人感到奇怪。 脚地下是一个并不坚实的沙地,脚底往下稍用力,会感到地下深处的松软。 “这个大棺是假的,真正的棺椁应该就在地底下,在沙子最底下或许才是真正的墓室。而且,这是个流沙墓。”钟魁道。 “什么是流沙墓?”雷云好奇地问。 这从事这个强力神秘公职已经二十多年,但进入古墓还是头一遭,追查文物盗窃是一般警察的事情,轮不到自己来操心。 “所谓流沙墓,这是古人的一种防盗手段。一般将真棺椁埋藏之后,在上面回填的并不是原本的泥土,而是经过挑选过的细沙,据说这些沙子经过烘炒或者暴晒,干燥绵密,流动性极强,还可以隔绝水份,对棺椁和尸体有一定的防腐作用。 当盗墓贼挖掘坑道时,你一边挖,沙子却跟你作对,因为它不是如泥壤那般直立粘连,因为会流动,并且往你挖的方向流动,快速填补你刚掘出的空间,甚至会将盗墓贼活埋了。如果再配合这假棺,还有建造者故意留下的一些宝贝,层层设防,防盗措施极佳。”钟魁道。 又接着说道: “你看盗墓团伙带来的竹片和化肥袋放在一边,他们应该是用来制作竹片巷道,用类似煤矿巷道支撑的技术,来防止流沙的流动,看来他们很专业。只是很可惜,他们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就遇到了我们刚刚遇到的古怪生物。” “原来如此!这四壁除了我们刚才进来的新挖盗洞,并没有其它盗洞,我估计,我们现在站立的位置,应该已经在地表以下五十米,这样的深度,盗墓者并不一定想得到。再配合假棺和流沙,防盗措施确实十分周全。这些防盗措施甚至还从未被真正使用过。”雷云听了钟魁解释,恍然大悟,点点头。 “如果搞不好,这将是本世纪最后这十年最受瞩目的考古发现,脚下一定有很多的宝贝。”钟魁接口道,“首长,不,雷队,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特殊部门的负责人,你要是因此立功受奖,记着你欠我一份人情。” 雷云对钟魁的发散性转折思维很是意外,不禁调侃道: “看来你小小年纪,对盗墓很有研究嘛,说,是家学渊源?还是自学成才?” “有个跟你一般年纪的家伙曾向我吹嘘过的,天底下没有他打不开的墓室,我只是好奇而已,你不要多想,我前生今世都是一个好公民。”钟魁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本人就在我们脚下的某处,很可能还活着,下面才是真正的墓室。” “你不怕他已经被吃了。”雷云道。 “他死了也就死了,我能来找他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我跟他有些缘份,如果……”钟魁甚至想,如果不是那个暴雨如注的端午,锦毛鼠主动朝躲雨的少年问路,钟魁或许不会来到这个世界。 这也是一种缘份。 雷云对钟魁的话感到十分意外,却突然问道: “那个东西在等什么?” 是的,钟魁早就有所预警,他感到危险的存在已经在自己的脚下不远的地方,但那个存在却停止了移动,似在潜伏。 突然,钟魁对面方向的石壁徐徐打开,原来那里有个机关,却不影响穹形墓壁的力学结构,这只能是人力所为。 在夜视仪下,几道绿色身影形成直线,鱼贯而入,如闪电一般地扑了过来,正是在金水村遇到的那种凶猛的怪猴。只是不知,是不是逃走的那批凶猴中的三只。 钟魁沉着冷静,举起铁钎,自右往左,照着当面的怪猴搂头就是一下,像是在打高尔夫,话说他怪想念这种贵族运动。 那只怪猴来势急快,躲闪不及,惨叫着被直接敲碎脑袋,脑浆四溅。 另一只扑势不慢,如影随形地扑面而来,而钟魁招式虽老,上半身呈往左的去势,但并没有急停,也没有努力将身子扳回来,而是借着向左的去势,已经腾空而起,半空中身子扭转了三百六十度,用脚将第二只怪猴踢飞。 这一脚也是势大力沉。 如今钟魁已经不是三个月前跟薛人杰动手时的钟魁,他已经能够随心所欲地调动起经脉内真气的力量,虽然还不令自己满意,但运用已经相当自如,对手如非拥有强悍的抗击打能力,将会是不堪一击,因此这第二只凶猴立刻身首异处。 那第三只也是如影随形,因为钟魁仍然身在半空,露出了脚下的空档,这一只径直奔向站在后面的雷云。 雷云也没有闲着,他避开这只怪猴的獠牙和长着尖锐如鹰爪的双掌,不退反进,一拳击向那只怪猴腹部,将那只怪猴击飞,一命呜呼。 然而雷云身后的青石壁也洞开,又一个暗门。两只怪猴攻向雷云的背后,百忙之中雷云身形一变,俯卧在地,旋即变卧为仰,将左手中匕首轻轻一伸,其中一只凶猴便从胸至腹,自动被开膛破肚,溅了他一身鲜血。 而那只侥幸的第五只凶猴却正赶上已经呈下落之势的钟魁,钟魁手中的钢钎垂直往下,直接将它洞穿,这只凶猴一时还未死去,蜷缩着身子抱着铁钎痛快地嘶叫着,然后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雷云身子还没有站起来,钟魁还没有完全站稳。此时下面的松软的沙地忽然动了。 地面本用来防盗的细沙剧烈地流动着,一个庞大的身影迅速地从地底下冒了出来。 它拥有一个巨大的头颅,脸大如盆,眼大如灯,拥有一对骇人的獠牙,浑身长着长长的毛发。 这是一个特大号的凶猴,体形比一般的凶猴大了两倍不止,足足有两米一的样子,重要的是它是直立行走,双手握拳挥舞着,与人类无异。 这是一“头”狂化的凶猴之王。 钟魁与雷云二人没有废话,前者用自动步枪,后者用手枪,冲着凶猴之王开枪。 雷云已经打完了一只弹夹,手枪弹的威力虽然并不强大,但这么近的距离,杀伤力仍然巨大。但打完了八发子弹,那头凶猴之王仍然站在那里,本能地护住头部,却没有倒下,它身体外表仿佛穿了铠甲,身子甚至都没有晃动。 钟魁此时还没有击发出一颗子弹,雷云早就用余光瞧见钟魁还在那摆弄着自动步枪,便知钟魁这少年根本就没玩过真枪,不禁气急败坏。 “小笨蛋,快把枪扔给我!” 雷云怒吼着,见钟魁将步枪扔过来,不由分说将自己飞快换好新弹夹的手枪反向扔给钟魁。 自动步枪到了雷云手中立刻发挥了它巨大威力,火舌凶猛地扑向凶猴之王,钟魁也握着雷云的手枪朝那怪物开枪,他明白雷云的意思,虽然两辈子没有玩过枪,但他还知道怎么扣动扳机。 其实上辈子上大学大家也是要军训的,因为某个前辈曾在军训时不慎枪支走火,酿成大错。校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后来的新生军训中取消了一律枪支训练,矫枉过正。 钟魁作为学弟,没有赶上好时候,所以一辈子也没摸过真枪。 然而这头凶兽仍然没有倒下,甚至看不出它受到太大的伤害,说它披着一身铠甲并不准确,它应该披着坦克装甲,刀枪不入。 雷云再次打光了弹夹,将自动步枪扔到了一边,钟魁打光了弹夹,也将手枪扔了。 两人与凶兽呈三角站立着,面色凝重。 凶兽被彻底地激怒了,那雨点般的子弹没有给它带来太大的创伤,但近距离射击带来的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它不太好受,尤其是其中一颗子弹捡漏般地射中了它的一只眼睛,这一颗子弹带来的伤害还是比较严重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给它脑部带来严重创伤,但破碎的眼部残余物质挂在脸部,显的它的面孔更加狰狞恐怖。 被彻底激怒了,这是怎样的一种可怕生物啊。 嗷、嗷…… 凶兽仰起脖子,发出类似熊类的怒吼,吼声在墓室里回荡着,让人头皮发麻,甚至有眩晕之感。 它的体形庞大,堪比北美成年棕熊,重要的是它完全是直立形走,更可怕的是它还保持着灵长类天生灵活敏捷的特性。 似乎是看到钟魁身材相对矮小干瘦,而雷云高大魁伟,后者被凶兽认为是最有威胁的对手,率先向雷云发起进攻。 蓦地,一股腥风暴起,雷云知道这个对手不简单,他如弹簧般,惊起急退,飞快地退到石壁边,直到退无可退。 那凶兽似人类拳击手一样,一拳击向他的胸部,雷云心知厉害,并不敢自大地硬接这一拳,连忙往旁边闪退。 这一拳带着劲风重重地砸在青石上,生生砸了进去,溅起一片如云碎石。 雷云闪身之际,仗着身形相对矮小,一拳正中那凶兽肋部,这一拳他自忖凝聚了几十年修行的最强一击,却只觉得这一拳恰似砸中了一座花岗岩石山。 他曾拜名师,一双拳头十年前便已进入暗劲鼎峰,因此他才能在这个神秘的强力部门成为中坚力量,职业生涯也曾与许多高手生死相搏。如果抛开他的公职身份,在古武界权力榜上也有资格排在前列。 即便如此,他这一拳也不能给凶兽带来真正的伤害,不过是给凶兽带来一点疼痛而已。 或许这头凶兽站着不动,也不还手,让他如打沙包一样连续击打,或许击打几百拳后,才能将凶兽打死。 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凶兽仿佛认准了似的,追着雷云攻击,它一跃便是十来米,只是松软的细沙地面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凶兽的移动能力,否则雷云不会屡屡堪堪躲过。 这攻击用语言来表,说来话多,然而发生的时间极为短暂,几个呼吸之间,凶兽已经攻击了不下二十次。 攻击如暴雨般继续袭来,雷云虽然离力竭还远着,但也颇感棘手吃力,心道如果这么下去,自己会被活活累死。 “雷队,你坚持下去,至少消耗掉这反派版齐天大圣的一点力气,剩下的交给我。”钟魁大声喊道。 他的身法远比雷云高明,在雷云承受这凶兽这数十次攻击这段时间内,他也不停地变换位置,躲避着凶兽快速移动的庞大身躯。 雷云是心中有苦说不出,不知怎么回事,这凶兽仿佛认准似的,追着自己疯狂追击,让自己疲于奔命。 狂化凶兽一拳又一拳攻向雷云,又一拳又一拳击在墓室墙壁上,墓墙受损,发出阵阵闷哼之声,整座墓室大有垮塌的迹象。 “老雷,拖住对手!” 钟魁终于出手了,他的身子轻盈地如同大鸟一般,踩着墓墙青石缝借力,腾空而起,半空中划过十来米的直线长度,身子却越升越高,直至墓顶。 雷云在激烈地挣扎中,眼睛余光如同在看电影。 他自己也是会轻功的,身为武者,可不是武术锦标赛那些花架子,但从未看到有人会拥有如此高明的轻功,轻松地跃上八米之高,而跨度更长,且是如此潇洒自如,仿佛长了一对翅膀。 心里如此惊讶,甚至忽略了少年对自己称呼的改变,雷云的手脚和身法并没有变慢。今晚与这蒙面少年第一次见面,他觉得自己与这神秘少年配合默契,仿佛心有灵犀,刹那间便知道钟魁是要从凶兽头顶发起攻击。 当下,雷云不再被动地躲闪,他硬是在凶兽伸过来铁拳击中自己之前,再一次堪堪躲过,拼尽全力往凶兽怀中使了一个靠山撞。 这一撞当然不能奈何凶兽,反震之力令雷云受了不轻的内伤,却撞出了凶兽更大的凶性。 嗷、嗷…… 凶兽挥舞着巨型铁柱般的双臂,往怀中一抱,试图将撞入自己怀中的雷云夹成肉饼。 左右两股劲风扑来,电光火石间,雷云本能地想用自己的双臂抵挡,暗道,这次真是螳臂当车,死在畜生手里,长老们会集体秘密来参加我的追悼会吧? 而公开的讣告上面会写着:雷云同志在与穷凶极恶的贩毒团伙的交火中,为掩护战友,挺身而出,英勇牺牲,享年四十八岁。 正在此时,头顶的钟魁已经将手按向了那反派版齐天大圣的颅顶。 第五十八章 脱身 雷云感觉自己就要死了。 那双毛茸茸的巨掌甚至已经触到了他的后脑勺,忽然,他感觉到凶兽身子一阵颤抖,旋即那双巨掌仿佛停了下来,雷云趁机摆脱这死亡之抱。 电光火石间,雷云抬头见到钟魁倒悬在半空中,一只手正按在凶兽颅顶之上。时间仿佛停止了,凶兽庞大的身躯颤抖着,在夜视仪下,七窍流出了液体。 钟魁见一招得手,凌空跃了下来。 嗷、嗷…… 那凶兽愤怒到了极点,钟魁这一招让它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它晃了晃脑袋, 发出令人欲晕的吼声,向钟魁冲了过去。 一拳击在墓墙上,击碎一片青石,整个墓墙也震动了起来。钟魁全力运起乾坤步,在墓室里,忽上忽下,速度却比雷云快了不止两倍,那凶兽一时奈何不了他。 钟魁一边躲避,一边冷不丁地反击,嗖,一支飞刀准确地击中凶兽剩下的那只眼睛。这一次,那凶兽彻底丧失了视觉能力。 可那凶兽越是受创,越是凶性大发,看不到目标,竟然发起狠来,猛烈地撞起墓墙,试图让墓室坍塌下来。钟魁趁机一掌拍在凶兽后心,那凶兽本能地挥舞着胳膊往后一抹,钟魁却是灵巧地躲过,又是实实地击了一掌击在它的肋下。 凶兽庞大的身子又是一震,反应速度也慢了下来,张口喷出一股血雾。趁你病,要你命,钟魁连续地拍向了凶兽胸腹,在观战的雷云看来,这每一掌他都能清楚地看到,似乎极慢,但他又清楚地感受到,这每一掌都蕴含着某种让他感到恐惧的力量,因为他看到凶兽每挨上这一掌,身子便矮了一截,直到最后跪倒在地。 庞大的身躯半埋在沙子之中,似乎忘了反击。钟魁凌空跃起,狠狠地向那低下的头颅拍下最后一掌。 凶兽的脑袋耷拉了下来,一动不动,然后如一片烂肉般摊在地上。雷云上前看了看,见这凶兽的身体内部似乎寸断,仅靠着外表结实的皮毛裹着。 “收工!”钟魁拍了拍身上的碎屑,重新捡起铁钎。 “高手!”雷云心中震惊万分,却怎么也想不出,如今古武界何人会教出这样的年轻弟子。 两座暗门仍然打开着,雷云捡起自动步枪,换上新弹夹,一马当先,走在前面。这个通道特别狭窄,看地势是往下开凿的,应该是迂回通往他们刚才所处墓室的正下方。 雷云不得不半蹲着往前,仅仅走了三十余步,就看到一座敞开的门出现在自己面前,这里面空间颇大,而且点着数十盏油灯,四周墙壁镶着金子和珠玉,一片辉煌灿烂。 雷云和钟魁二人取下夜视仪,看着满眼辉煌,惊呆了。 而地面上则是杂乱地摆放着各种古器,以青铜器居多,像是被人特意摆放到两边,从中间清理出一道人行道。 沿着这人行道走到尽头,前面有一个稍小房间,里面也点着油灯,但却没有任何一个宝贝,看上去却像一座简陋版的动物实验室。 十几只普通猴子被关押在几只笼子里,见有人进来,正吱吱地叫着。而另一边的一个笼子里蜷缩着一个人,那人听到了动静,见突然来了两个陌生人,而且一个还穿着武警制服,立刻兴奋了起来: “亲人呐,可盼到你们来了!” “老崔,你不是去香江逍遥去了吗,原来是到这里度假来着!你真会享受啊!”钟魁调侃道。 锦毛鼠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瘦了好几圈,闻言惊喜至极道: “你是钟……” “闭嘴!”钟魁喝道,“不要乱说话,没看到我蒙着脸吗?” “是、是,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的,我就知道……呜呜……呜呜……”锦毛鼠居然放声大哭,“我发誓,我以后一定做个好人,呜呜……” 钟魁笑了笑,就像撕开面条一样,直接用手将铁笼子上的钢条掰开,让锦毛鼠从里面爬了出来。 “还有没有人?”雷云问道。 锦毛鼠趴在地上,抱着钟魁的腿,一把鼻涕一把泪,一副劫后余生之态,道:“死了,都死了!” 钟魁与雷云二人面面相觑,不太明白: “他们都死了,那你怎么被关在这里?” “我本来是去香江的,但我在省城机场遇到了我以前的一个朋友,盛情难却,就一起喝酒,然后那帮狗娘养的把我绑来这里。”锦毛鼠道。 骂了一阵,又接着道:“据说他们发现了一座古墓,就是上面那座早就被清空的汉墓,重点不是这个。国外新发明一种新机器,可以用来探测地下的贵金属宝藏,他们得了一台,偶然在汉墓里探测了有宝藏的迹象,他们估计离那座空汉墓不远的地下,一定还有其他的墓相邻,然后他们就挖地道到了这上面,因为这是一座流沙墓,他们也感到棘手,正好遇到了我……” “然后你就来这了?”钟魁问道。 “其实我本来是不愿意的,我现在可是香江富商,身份不一般。”锦毛鼠摇了摇道,“不过我酒醒后,我已经被他们绑了,上了贼船,我本来是准备金盆洗手的。” 这话钟魁并不相信,狗改不了吃屎,不然也不会被人勾搭上。不过经此一劫,锦毛鼠怕是真要痛改前非了。 “你在洛河的朋友说你找到他时,身边还有一个神秘人跟着,那人是谁?”钟魁问道。 “那人是这伙盗墓贼的首领,其他人都是他找来的。我以前没见过,此人话不多,他自称只要挖到宝贝,愿意高价收购。我留了个心眼,借口要找朋友凑齐工具,乘机给我在洛河的朋友留了个字条,以防不测,幸亏我聪明!” “加上这个首领,不包括你,这个团伙总共多少人?”雷云插话道。 锦毛鼠见雷云一身正气,威势十足,不敢隐瞒: “总共五个人!” “刚才我们只发现了四具尸首,这说明这位首领成功逃走了?”雷云疑惑道。 “那人实在蹊跷,我们在上面发现那个假棺,他对那些小玩意并不感兴趣,反而一个劲地追问我,这是属于哪个朝代的。我十分肯定地告诉他,这应该是座汉墓,他看上去很是失望。” “此人很可疑。”雷云点点头。 钟魁打量了这个小空间,见这里摆放着一张大工作台,旁边摆放着瓶瓶罐罐,里面装着不明液体。 “那这个实验室的主人不在?”钟魁突然问。 锦毛鼠脸色十分难看:“那是个疯子,我亲眼看到他拿猴子作实验,给那些猴子喝了他配制的东西,每天定量喂食,有的一两天就死了,活下来的就狂化了,十分凶悍,而且还听他话,就像有毒瘾似的。” “那你怎么活下来?”雷云也打量了一眼工作台,又问道。 “我们本来是一起进来,先是查看了一下那假棺,然后准备对付流沙,那些狂化的猴子就出现了,他们全死了。我是被吓晕的,醒来就被发现关在这里。”锦毛鼠不好意思地说道,“那个疯子说,暂时留我一条命,是要拿我做实验,看看他的秘制神药到在人身上到底会有什么效果。” “他长什么样?”雷云问。 “不知道,他总是戴着口罩,听着声音,岁数也快五十了吧。”锦毛鼠道,“刚才你进来前,他突然就离开了。” “他从哪跑了?”钟魁瞪了锦毛鼠一眼,这样重要的情况现在才说。 锦毛鼠指了指工作台下。那里有一块长方形木板,掀起木板,里面是长长的甬道,呈直线向前延伸。 雷云走在前面,钟魁拖着锦毛鼠走在后面。 这条甬道很长,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他们走到了出口,这里距离金水村有三里之遥,是一口建在农田边上的机井,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警方警戒的范围。 雷云立刻用通讯器命令道: “我是雷云,以金水村为中心,扩大警戒圈,搜查方圆十公里内所有可疑人物,马上!” 那神秘的首领,还有那制造出怪兽的疯子,很显然不是一路人,他们各自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钟魁都不知道。 雷云眉头紧锁,这次事件很显然在他职权处理的范围,却又是毫无头绪。 “老雷,我们后会有期吧?”钟魁这时说道。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雷云问,“我们欠了你很大一份人情。” 尽管他内心十分想知道钟魁姓甚名谁,尤其是出身和来历,但他知道凭自己一个人,是留不下钟魁的,索性装大方。 “这个不行,我不想被人惦记。”钟魁笑道,“对了,那位被我弄晕的战士,我剥了他的军装,拿走他的武器,请你关照一下,不要处分他。” 钟魁把绑在腿上的手枪还给雷云。 “你留着吧,男人都喜欢枪。”雷云道。 “不必了,我是守法公民!”钟魁摇了摇头。 看着钟魁和锦毛鼠的背影,雷云感叹良久。 虽然这神秘少年拒绝透露自己的来历,还蒙着脸,但他已经从锦毛鼠的口中知道这少年姓钟。 而且雷云已经记下了锦毛鼠的长相,还知道锦毛鼠姓崔,曾是个盗墓老手,现在的身份则是香江富商,这些信息足够他查清锦毛鼠的身份,进而顺藤摸瓜,追查出这神秘少年的身份。 另一边,钟魁提着锦毛鼠的腰带,一路狂奔,然后钻进了深山中,绕路回到洛河市。 数日后,钟魁便在返回西秦省的火车上,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则简讯: 豫省考古队在洛河市北邙山下金水村,发现一座大型西汉诸侯王墓,出土文物数千件,价值连城,其数量之多,其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之高,为近二十年来罕见。 第五十九章 你懂的 丁官镇初级中学,教师办公室。 钟魁正埋头奋战。请了一个星期假,老班很不高兴,后果很严重。老班从钟魁请假期间缺席的各科题海战术中挑出一套试卷,每门课绝对是难度最高的那一份,让钟魁现场考试。 总共六份试卷,要在下午放学之前做完,包括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 人在屋檐之下,不得不低头,钟魁只好遵命。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和政治五门课,钟魁用的时间很少,平均每份试卷只花了一个小时,做完后不理老班不悦的眼神,直接交卷,连检查都没有。 这个速度极快,办公室里任课老师早就等着他交,现场批卷,他们把钟魁视为自己的得意门生,关心钟魁这个学期经常缺课,成绩是否也下降了。 这五门课考完已经是下午一点,李小东拎个特大号的保温桶来送饭,给了他一个同情的眼神。 掀开盖子,不错,是油泼面。钟魁旁若无人大快朵颐,引的众老师纷纷侧目。等他吃完,各任课老师们已经将他考完的试卷批阅完毕,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满分,政治试卷也得了九十八的高分。 众老师对钟魁不吝夸奖之辞。 钟魁特意看了看在旁监督的老班,和他对视了一眼,老班忽略钟魁挑衅和得意的眼神,撇了撇嘴道: “还行,还有语文你没考,这次的作文比较难。” 言下之义,老班一定会在作文上多扣几分。这绝对是打击报复,钟魁腹诽。 花了两个小时完成语文考试,老班当场批阅试卷,满分120,也给了他110分,实在没法多扣一点,最后钟魁在老班幽怨的眼神中逃之夭夭。 离放学还早,钟魁没有回教室,索性直接回了学士巷。他敢说他现在即使天天旷课,除了老班,其他任课老师绝不会有意见。 旅游开发公司的总经理沈浩正在向锦毛鼠汇报工作。锦毛鼠这个名义上的大老板实在不合格,建设现场他只在开工那天去过一次,现在都好几个月了。 沈浩虽然觉得自己干的不坏,也很享受大权在握的感觉,但老板当了甩手掌柜,他总觉得心里有些没底。知道锦毛鼠回来了,沈浩连忙从太乙村赶了过来。 “魁哥,你来的正好,沈总送来的工作报告,你受累点,给看看?”锦毛鼠正不耐烦,见钟魁回来了,仿佛见到了救星。 锦毛鼠现在对钟魁那是对爹一样敬服。 “魁哥?”沈浩脸上不动声色,锦毛鼠对钟魁这个称呼让他惊讶万分,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重新评估这这两个人在旅游公司中的份量。 “嗯,沈总经理,我重申一次,钟魁先生的话就等于崔永成董事长,也就是我说的话,他对于咱太乙旅游开发公司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和处置权,如果我们两个人说过的话不一样,以他的话为准!”锦毛鼠端着架子道。 “是,老板!”沈浩作洗耳恭听状。 “好了,老崔你一边去吧!”钟魁摆了摆手,将锦毛鼠赶到一边,坐到了锦毛鼠的躺椅子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翻看着工作报告。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第一份产业,钟魁看的很仔细。身为幕后老板,作出战略规划,又给出具体工作计划,他要做的就是监控和检查,而具体的执行则是沈浩这位总经理的职责。 这是管理的基本原则,授权与被授权,如果事事都需要他这个幕后老板亲自上阵,则不是他想要的事业。 在重金聘请的前提下,各部门的员工基本招聘到位,拿着比在省城还要多一半甚至两倍的薪水,工作积极性很高,景区建设工作因此全面进入了加速阶段。 景区内的基建,例如盘山公路、游步道、缆车、供水、供电、消防、绿化,还有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包括景区大门口游客中心的吃、住、行和娱乐、停车设施,预计明年夏初的时候就全部完工。 “我对你们的工作很满意,但我不提倡你们提前完成,你们只要按照我的时间表来做就行。关于基建,我们的理念是,基础设施生态化、服务设施人性化、功能设施景观化。我们要做,就要做到全行业最好的。 人员培训也可以同时进行了,尤其是游客至上的意识,这一点特别重要,必须确保明年七月初一正式开门迎客。我们从事的是第三产业,是服务业,服务是我们提供的首要产品,然后才是风景和文化。这一点每个人要明确,你要建立奖惩措施,谁做的不好,那请他另谋高就吧,我对我们的薪水待遇很有信心。 无论是讲解员、服务员、安全员、工程员还是保安员,甚至你这个总经理,要做到让游客游的欢心、吃的舒心、住的放心、行的安心、购的称心和娱的开心,这‘六心’是我们一定要做的……” 钟魁躺在那里,有些慵懒,侃侃而谈,单就他的这份见识水平就让沈浩只有唯唯的份,让他从此不敢小觑钟魁。 钟魁对他的小心思了如指掌,不过沈浩是明白人,只要稍稍敲打就行了,最后说道: “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这个承诺不变。” 又瞧了瞧坐在旁边的锦毛鼠,问道:“老崔,你有意见吗?” “没,我完全服从魁哥的意见!”锦毛鼠很有觉悟,又问沈浩,“一千万用完了吧?” “我正要跟老板和魁哥汇报,现在账上只剩下三百万现金,因为我们是高标准严要求,花钱比较厉害。”沈浩听了锦毛鼠关于股份的背书,心里狂喜,连忙说道,他也是瞧明白了,既然老板都称眼前的少年魁哥,他也顺杆子爬。 “那就再追加一千万!”钟魁拍了板,“三天内到账!对了,主办会计到岗了吗?” “早就上班两个月了,是赵记者介绍的。”沈浩道。 “哪个赵记者?”钟魁奇道。 “就是您班主任的女儿,省日报社的赵雪赵记者!她的初中同学,因为读的是中专财会专业,毕业早,已经在省城一家公司做了好几年会计,因为家庭的原因今年回到镇里上班,收入不高。她学历是差点,不过她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账做的好,我就做主聘用了她,每月两千,有班车通勤,她也很乐意来咱这上班,工作也很细心负责。” “哦,你是总经理,具体的人事和管理,你说了算,我不干涉,无论是老崔还是我,都要维护你这位总经理在公司的权威。我们只关心结果。不过,赵大记者啥时候跟你认识的?”钟魁点点头,很好奇。 “她是来采访的,我们明年七月不是要开业了吗,我觉得咱们得提前宣传,扩大影响力,不能临时抱佛脚。我就找了在省城的关系,求人家报社报道一下。赵记者一听是太乙村,就向我打听是不是有个叫钟魁的,然后立刻就答应了!”沈浩解释道,“赵记者实在是帮了大忙,自从她在报纸上给我们宣传了一下,我办公室的电话就整天响个不停,烦不胜烦,我只好专门安排一个文员接电话,咱省城许多市民问咱们什么时候正式开业呢!” 钟魁的脑海里立刻浮现一道靓丽的身影,笑道: “呵,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啊。” 不过,他知道沈浩一定没给人家红包,现在记者们还很规矩,最多收点土特产,他心里想着,等将来营业了,送给她一张不限次数门票年卡作为补偿。 “对了,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们明年春天可以试营业,预热一下,也是检验一下我们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试营业期间,凡是本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凭身份证可以免费旅游一次。以后六一啊七一啊还有八一,都可以采取一些优惠甚至免费的措施来吸引特定的游客。你想啊,六一儿童节给孩子们免费,他们的家长要不要跟着来?要不要来消费?”钟魁道,“另外可以提前发行年卡,带磁条的那一种,价格当然比买票便宜。免费给赵大记者送个几十张,她肯定得送给她的记者同事。这都是宣传需要嘛。” “魁哥,这些主意都很好,我马上去办。”沈浩很上道,作恭敬状,“魁哥,您还有什么指示?” “哟,你们在说我嘛?”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赵雪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小魁,听说你要贿赂我吗?” 钟魁早就发现了有人站在门口偷听,见是赵雪,故作惊讶: “啊,赵姐啊,您怎么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怪不得今天外面的喜鹊一直叫个不停啊。” 赵雪白了他一眼,随意打量着宅子,品评道: “这个宅子不错啊,虽然旧了点,但很宽敞,比我家大多了。” 她一向喜欢素面朝天,留着短发,露出白皙诱人的脖颈,穿着小西服,白衬衫,剪裁很得体的长裤衬得她的双腿修长,看上去十分干练。 上次去太乙村采访,她不仅采访了正在建设中的景区,听说了当地农民自筹资金开办了太乙农业公司的事,她还采访了钟三爷,又一次听到始作俑者钟魁的事迹,这让她对钟魁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 发现钟魁以欣赏的目光在打量自己的身材,赵雪脸色有发烫。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这只是初三少年而已,比自己足足小了八岁。或许是钟魁在她的眼里,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和睿智,往往不自觉地将他当作同龄人对待吧。 钟魁带着赵雪去了后院参观,赵雪虽然在这个镇子生活了二十年,但还从来没有认真注意到身边这些有些破旧的建筑的与众不同。 闻着赵雪身上的处子味道,钟魁的身体有些躁动。他正青春勃发,又是九阳血脉,师兄说自己要当心一个“情”字,是意有所指。 屋子里最近添了一些现代家具,比如一个长椅沙发。赵雪欢快地坐在沙发上,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最近很忙?”钟魁给她倒了一杯果汁,现榨的。 “哟,你挺讲究的,榨汁机都有。”赵雪夸张地说道。 “没办法,咱村不是办了个农业公司,最多的就是弥猴桃,经常有人路过镇子就给我送来一些,这是弥猴桃汁,你尝尝。” 赵雪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很好喝,真甜。”她揉了揉肩膀,抱怨道: “最近忙坏了,天天赶稿子,我胳膊都累的快不行了。” 钟魁笑道:“要不我替你按按肩膀,免费!” “切,你还会这个?” “试试?” “那好吧!”赵雪想了想答应道。 钟魁示意她坐好,走到沙发后面,将她的外套西服脱下,双手放在她的肩上。她的双肩很纤细,但不瘦削,手感极佳,让钟魁有些心猿意马。 钟魁的手法很不错,暗暗调用了一点真气,尽量让她肩膀上的经脉以至肌肉放松。 赵雪对钟魁的手艺很满意,感到很舒服,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睡在床上。 这是钟魁的床。 旁边点着台灯,是那种可以调节亮度的灯。灯光调的恰当好处,既不刺眼,又能看清屋内的环境,赵雪下意识地查看自己的衣服,是合衣盖着被子。 借着柔和的灯光,她打量着屋子。 屋子收拾的很整洁,一张写字台,上面整齐地码着几本教课书,而对面立着一张巨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天文地理,人文历史,样样都有,看样子并不是摆设,主人应该是经常翻阅的。 赵雪忽然想到钟魁是如何将自己抱到床上的,而自己却睡的死沉死沉的,一无所知,想到此处,她的脸又有些发烫。 钟魁和锦毛鼠在屋外客厅里说话声传来,只听锦毛鼠问道: “魁哥,那座庙你准备怎么办?今天沈浩问为什么要把那座庙放在最后重建,不然会耽误明年开业。” “老崔,你还念念不忘?”钟魁故意问。 “你懂的!”锦毛鼠道。 “好吧,这事你看着办吧,钟馗庙一定要建的气派,至于其它的,你懂的!” “呵呵,就等你这话!” 这对话听着好像没毛病,但赵雪总觉得这两人有些神神叨叨的。 看看皓腕上的手表,已经是晚是七点了,赵雪慵懒地躺在床上,不想起来,这一觉睡的很是舒服。 第六十章 程咬金 已是深秋季节,漫山遍野换上一套色彩斑斓的外衣。 最吸引人注意的是钟馗庙建设工地旁的那株老银杏树,这株据说拥有一千三百年树龄的银杏树,挂满了金灿灿的树叶,离着老远都能让人看到那一树辉煌,十分夺目。 沈浩找了位摄影师,给这株银杏树拍了一堆漂亮的照片,又找人写了一篇篇介绍文字,一同发表在省内外几大旅游杂志上,引起不小的反响,有人慕名大老远的跑来参观。 新钟馗庙的设计图早就完稿了,凝结了数十位古建筑专家和民俗专家的智慧劳动成果,当然它的预算造价也不低,高达一千万。 地表的残砖断瓦,被堆土机推到了一边,虽然也有专家想从这些瓦砾中寻找这座古庙昔日的线索,试图恢复它昔日的风貌,但钟魁并没有遵从。 因为他觉得这并不重要,他需要的是一座在建在人们心中的钟馗庙。 对罪恶的畏惧,对正义的崇拜,邪不压正。这就是钟魁心目中的钟馗庙存在的意义,而无所谓它的建筑结构和风格。 古之修行者,常常是道士出身,或者常常从道家经义中寻求真道。钟天师的事迹早就埋葬在故纸堆里,成了传说,现在已经没有太多人会提起,人们说的最多往往却是耶稣先知,因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但钟魁知道,自己将继续恩师的遗志,惩恶扬善,这便是他的道。这或许是自己在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 废墟之下还藏着不少珍宝,主要是黄金。让工人用推土机将地表的残砖断瓦清理掉,然后将工地圈了起来,禁止闲杂人进入,锦毛鼠老崔以建设资金暂时周转不开的理由,给工人们放了假,并提前付了一笔钱,建筑公司拿了钱就同意停工。 老崔亲自动手,重操旧业,花了好几个晚上才将地下的黄金给找到,价值三千万。当新的天师庙建成后,一切都将掩盖在深处,没有会想到地底深处曾经有过许多秘密。 听说钟馗庙建设停工,余思远以为老崔真的没钱了,巴巴地赶了过来。 那天,钟魁正好也在。 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太乙村已经开通通往镇上的班车,尽管现在还处于不满员状态,但已经有一些游客自发地来此游玩。 银杏树下,有一些外地来的人正在拍照,其中又有年轻人居多。余思远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游客盈门的情景。 “如果崔先生有需要的话,镇政府可以考虑提供贷款担保。”余思远如是说。 锦毛鼠道: “领导,我只是暂时周转不灵,过几天资金就可以到账。” “真的?”余思远不太相信。 “真的!”锦毛鼠打着哈哈,“感谢镇政府的关心,我们真的只是暂时周转不灵,但建设资金还是有保障的,绝对可以确保明年七月一日开业!” 得到锦毛鼠的保证,余思远的心情放松了下来,他关心的是gdp,事实上太乙旅游公司的成立,就已经让他今年的成绩很好看。 更不必说太乙农业开发公司虽然今年夏天才成立,但成绩也不错,已经在省城打响了品牌,经营太乙山农副产品的旗舰店就开在省政府的对面,并不指望这家店能挣钱,但赚的是影响力,省城满城飘起了太乙板栗香,十月份还没完,太乙村的两千亩板栗已经卖完。 钟三爷对此最有发言权,那些没有入股的村民已经开始悄悄地找到他,想入股农业开发公司,对此钟三爷仍然没有松口。 此一时,彼一时也。钟三爷很是傲娇。 不过,余思远发现,不管是崔大老板,还是本地的头面人物钟三爷,对他们二人拥有影响力的却是钟魁。 这个发现让余思远有些困惑,也有些释然。 “跟你们说个事,嗯,沪海的金氏集团又派人来了。”余思远突然说道。 “怎么?他们真的要来投资,这是好事啊。”钟魁笑道,“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话虽这么说,但崔先生是先来投资的,也曾经看中了老镇改造,并且还拿出了一套方案,我们政府是持开放态度的。”余思远道。 他这话有些言不由衷了,如果能够选择,政府当然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有竞争是个好事。他还准备发动自己在京城的关系网,邀请更多的投资者前来考察呢。 当初钟魁可是拿出一整套的开发方案,这个方案本来应该属于独家知识产权的,或者说是商业机密,但却被政府泄露了出来。这个方案金学武也知道,这或许是让金氏集团决心投资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这真没处说理去,就连余思远也只是模模糊糊地有点知识产权的概念,更不必说其他人了。 锦毛鼠唯钟魁马首是瞻,道: “钱是一个人挣不完的,来就来吧,说不定我们以后跟金氏集团还有合作呢。游客来咱镇上,或许想来咱山里看看,来山里旅游的,返回时也会顺便去镇上玩玩。” “呵呵,崔先生说的是,这叫旅游联动。我跟县里跟省里都有汇报,我们将以太乙山和丁官镇为两个核心,将咱们镇打造成一个以休闲产业开发为主的镇子。” 说曹操,曹操到。过了两天,钟魁一大早就在学士巷看到了金学武,那金学武很是热情,甚至还给钟魁带了一个最新出的日苯国掌上游戏机。 钟魁心里暗骂,面上还得表现出一副很是高兴的样子,转身就把那所谓游戏机给扔箱底了。 金氏的动静搞的很大,一分钱还没投呢,每天都招来一批记者采访,三天两头地召集专家来论证,声势挺大。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金氏虽然将丁官镇的开发当作囊中之物,半路上却杀出个程咬金来。 那天钟魁在学校看到,余思远领着一帮人前来参观,那为首的正是李国梁,钟魁的亲二叔。李国梁看到丁官初级中学的办学条件差,当场捐了五十万巨款,让校方领导们笑不拢嘴。 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这五十万足够把学校彻底翻新一遍,添一些家当,还有剩余的。 金氏感受到了威胁,金学武当天就给镇敬老院捐了六十万,比李国梁还多十万。谁叫他一时粗疏,只顾着造势,没有及时跟镇政府签订合作,让别人捡了个漏子。 金氏在商界能量不小,行事风格一向比较强势,从这个角度来说,丁官镇政府欢迎李氏这个搅局者。 然而金氏在政界并非新丁。当年金氏远走海外,对国内的政治风云人物也有投资,而现在虽然将沪海视作基本盘,但从沪海升上去的高级官员也不少,有人已经是开大会时坐在前排的大佬。 至于李氏,李国梁之父是国家元勋,当仁不让的政治家族。李国梁从军队退役后,就开始经商,你要说他没有利用父亲的政治资源,那是绝不可能的。 这也是当前的政治生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只是李氏家教极严,李国梁行事一贯比较低调,不像金氏那样咄咄逼人罢了。 那天在钟魁放学回到学士巷前,李国梁和金学武二人已经唇枪舌战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 锦毛鼠端着紫砂壶,作壁上观。他是完全没有压力,余思远夹在当中倒是一脸便秘的样子。 “小魁啊,放学了啊?”李国梁见钟魁的身影出现,脸上勉强挤出点笑意。 他插上这一脚倒并非是来找茬的,上次来过一回,他就对这里的风景和民俗印象深刻。 他跟余思远很早以前认识,只是没有深交而已,后来又因为进入军队,两个人从此就断了联系。余思远曾借故和他打听钟魁跟李氏的关系,并且说到丁官镇的旅游开发,李国梁一听,便大感兴趣,觉得大有可为,所以才插上这一脚。 但李氏属于商界的新丁,实力比金氏逊了不止一筹,加上金氏在政界的能量,李国梁也颇感棘手。但来已经来了,李国梁不想示弱,否则反而会给家族带来负面影响。 “放学了,李叔。”对李国梁,钟魁表现的不咸不淡。 李国梁有些尴尬,上次第一次见着了钟魁后回京,不可避免地在家里引起了一番轩然大波。 钟魁关于井底之蛙的言论,李国梁越想越觉得很有道理,是的,李家政治资源确实深厚,却被打上了保守的标签,属于保守派,而这个世界却是日新月异。 所以,李国梁这次将目光放到了这里,正是走出京城的一次尝试,对于他及家族来说,意义不小。 这也是他面对金学武,不想退缩的原因所在。 “两位,很感谢两位对咱丁官镇的看中,我们也欢迎一切投资者前来投资,并竭尽所能为投资者提供支持和便利。”余思远道,“二位不如各退一步,大家一起来投资不是很好嘛?” “谁为主,谁为次?”金学武抛出了个问题,他也不想退缩,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 “当然以我李氏实业为主,金氏集团为次。”李国梁道。 “凭什么?据我所知,贵实业在资金上并没有太多优势,当然银行贷款不算。我们金氏则不然,自有资金足够开发,况且我们有过房产开发方面的经验……”金学武反驳道,李国梁却打断: “确实,金氏在房地产业内很有影响力,不过这是古镇开发,不是推倒重建。你们拆了拆去,历史文化都被你们糟蹋掉了。” “不拆怎么拆出个新华夏,李兄这话说的。我们金氏也不是来建住宅小区的,我们是来搞旅游开发的,开发与保护并重,这是我们的承诺。”金学武拍了拍手中的文件。 这两人唇枪舌战,又是一番争斗,钟魁瞧着有趣,这对丁官镇来说是个好事。那一头,余思远的秘书匆匆跑了进来,对他耳语了一番。 余思远的表情很是生动,先是惊讶,后是狂喜,最后又是纠结,只听他对金学武和李国梁说道: “诸位,京城来了位赵大公子,我们一起去见见吧!” “那位赵大公子?”李、金二人都是一惊。 钟魁不知道这位赵大公子是何方神圣,不过很显然这又是一位程咬金。 小小的丁官镇,真是风云际会啊。 第六十一章 赵大公子 赵大公子,名叫赵晋。 二十多年前,他是在其祖父赵德胜任晋省一把手时降生的,作为家中唯一的第三代男孩,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 说他是纨绔,那还是比较委婉的说法。赵晋被称为京城第一公子,自然是因为其祖父赵德胜现在是国家副元首的缘故。 赵晋此时正在西秦省镐城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顶楼的酒吧里喝酒,百无聊赖。他拥有一副好皮囊,相貌英俊,略显阴柔,喜欢穿休闲西服,年少多金,又是贵公子,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女人。 不过,纨绔归纨绔,赵晋还从没主动要把某个女人弄到自己床上的想法,因为那些年轻女人从来都是飞蛾扑火般,主动投怀送抱的。 直到今天在跟随某位大佬参观镐城博物馆时,看到的西秦省日报社的一位女记者,强烈的占有欲望在他心中燃烧着。 洋酒一杯又一杯地往肚子里灌,脑子却越喝越清醒。身为国家副元首之子,并不是为所欲为的,他要办成什么事,达成目的的手段有很多,但一切都要悄悄地去做,否则会给自己的祖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的道理。 “薛师父,事情查的怎么样了?”赵晋回头问侍立在一旁的中年男子。 那薛姓中年男子,名叫薛人怀,中等身材,颇为壮硕,是赵晋父亲安排在自己身边的护卫。他正是薛人俊、薛人杰兄弟的长兄,一身横练的功法,堪称江湖第一。 “公子,那女记者今年刚大学毕业,在校期间还是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年初就进的西秦省日报社实习,因为表现非常优秀,一毕业就正式成为文字记者。她家就是太乙县丁官镇的,父亲是镇中学教师,母亲是税务所的一般干部,并没有什么背景……” “等等,太乙县丁官镇这个名字我听着怎么有点熟悉,最近……最近好像不止一个人跟我提起过!”赵晋摆摆手,打断了薛人怀的话。 薛人怀想了想道: “今年夏天的时候,咱京城曾有个活动,名字叫京城之夏音乐会,记得当时参加的都是贵公子贵千金,有人提到余家的孙子在这个丁官镇当个芝麻大的官,找人去那投资,大伙还讥笑他丢份。” “哦,我想起来了,是余思远。怪不得听这个地名我有点印象。”赵晋恍然,“对了,薛师父,这事你怎么记的这么清楚,你对这些事不是一向不敢兴趣吗?” 薛人怀面色一暗,道:“太乙县丁官镇这个地方有些邪门,江湖传闻我三弟曾经到过那里,然后便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你那三弟,我知道,以他的身手,还有谁能害得了他?”赵晋感到有些惊讶,“谭家?” “巧的是,谭家的谭北川也曾在那出现过,等他再次回到太行时,他的旧伤已经痊愈了,据猜测,他在丁官镇遇到了隐逸的高人。而且我还听说,快刀小杨不久后也曾在太乙县出现过,他有没有去丁官镇谁也不知道,但他从此就消失了,也是生死不知。”薛人怀道。 “哦,如此看来,丁官镇是个很特别的地方。薛师父的意思是我不能去?”赵晋问。 薛人怀摇头道:“君子不立危墙,薛某认为公子还是不要去那的好。” 赵晋却笑道:“薛师父过虑了,我又不是江湖之人。再说我又不是普通人。” 他当然不是普通人,国家元首之子。但他却忽略了,修行之士与国家政权保持着一种刻意的距离,是因为这股力量并不足以摧毁国家,但足以扰乱国家。 “据我得到的消息,丁官镇这次招商引资,沪海的金家,还有咱京城的李家,都很感兴趣,听说眼下正争的不可开交。” “还有这事,他们两家既然都看好,那这里一定有赚头。反正也是闲着,就去看看。” “那公子的意思是……” “我明天就去那个丁官镇,你替我给西秦省的朋友打个招呼,我这是去考察投资的,需要记者陪同。你懂的!”赵晋的口吻有些当仁不让。 “明白,我立刻就去办。”薛人怀转身便走,嘴角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赵雪当天晚上就接到了报社总编辑交待下来的任务,第二天不得不跟随赵大公子赶往丁官镇。 一路上,赵公子刻意地与她保持距离,但赵雪作为一个女人的敏感和直觉,总觉得那赵公子不经意投来的目光让她很不舒服。 不过,这是工作,赵雪不得不硬着头皮完成它。 赵公子的突然到来,打乱了太乙县的官场时间表,一时间所有官面上的人物争相来觐见。 之所以用觐见这个词,其潜台词大家都懂的。 赵晋掌管着一家投资公司,叫做致远投资,据说资本雄厚,这些年他利用自己家庭的政治资源,快速崛起,投资什么,什么都会大涨。 矿产、贵金属、原材料,是他投资的重点,这些也是极受国家政策影响的产业。赵晋号称地下财政部长,但如果你真要去深挖什么内幕,保管你会失望,因为他从不会留下明显的把柄。 余思远对他的到来,持中立态度,如果赵公子肯投钱,他当然也欢迎,只要提出的条件不要太让他难堪就行。这里又不是煤矿,能让你巧取豪夺。 李国梁则是有些腻味,因为从辈份上讲,赵晋是晚辈,被晚辈插上这一脚让他有些愤怒,赵家人吃相一向难看,而且还很高调。 赚钱的同时,能够造福一方,并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李家经商的底线。 金学武则是不动声色,没人能从那乐呵呵呵的面孔中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不过据李国梁估计,金学武一定也很不痛快。 不过李国梁和金学武二人却不知道,赵晋来到丁官镇,既是因为赵雪的缘故,更是因为他们二人的争执,让他突然产生了兴趣,因为李家与金家也并非普通人家。 赵晋在县城稍作停留,便直奔丁官镇。 余思远等人则是自县城迎接,不可谓不恭敬。晚宴在镇招待所举行,锦毛鼠带着钟魁也受邀赴宴。 那赵晋长袖善舞,又见多识广,很是善谈,酒过三巡,满厅宾朋都对他产生好感,虽然不免夹杂着别人巴结奉承的意思,但他很容易给人好感则是真的。 这样的人物,钟魁前世见过不少,有的人是真的很有个人能力,有的人则完全是酒桌上的能手。听其言重要,观其行则更有实际意义。 钟魁的目光则是更加注意始终站在赵晋身后的薛人怀,一见其长相,钟魁也能猜得出来他一定姓薛。如果说薛人杰给他的感觉是一头暴烈的猛虎,那么这位薛人怀则是一片深沉的大海,给人深不可测的感觉。 钟魁的眉头皱了起来,他不知道薛人怀此次来到丁官镇,是继续追查薛人杰失踪之事,还是纯属偶然。不过这个人不太好对付,是一定的。 以不变应万变。钟魁看了一眼,便埋头对付着一桌美食。 那薛人怀自从投靠豪门以来,还算兢兢业业,此刻他静静地站在赵晋身后靠墙角的位置,目光不时地逡巡着宴会厅的一切。 钟魁的目光让他很是警觉,让他有一种被猎人盯上的感觉,当他将目光投射回去时,只看到一个正大快朵颐,还有几个正在拼酒的小官员——他们平时也没什么机会品尝如此高档的美酒,当然还有坐在少年身旁,正努力应付着别人搭讪的赵雪。 或许是我太过紧张了。薛人怀暗道。 胞弟是来过丁官镇的,而且是追踪谭北川而来,但谭北川毫发无损地回到太行,自己的胞弟却失踪,这事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任何一个有可能击败自己胞弟的人,都有资格让他感到紧张。但他发誓,只要被他找到那位所谓隐逸的高人,拼了命也要让对方血债血偿。 薛氏从来都是有仇必报!任何手段! 赵雪出于礼貌,喝了三杯白酒,她不胜酒力,粉白的脖颈之上,双颊酡红,更显迷人,同桌的几个年轻点的小官,被她迷的魂都丢了。各显神通,奉承着赵雪。 记者在国外号称无冕之王,在国内虽然远达不到这个地位,但这个身份还是令一般人有所顾忌的,否则在酒精的刺激下,真有人会精虫上脑。 赵雪喜欢记者这个职业,当她还在上高三的时候,就喜欢上这个职业,所以考大学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省师大中文系的新闻专业。 实习了半年,现在又正式上班了四个月,赵雪仍然热爱这个职业,尽管自从上班后,她也遇到了以前所未曾想到的尴尬事,比如今天这个场合,那些异性投来的炙热目光。 “吃,你就知道吃!”赵雪见钟魁自从上了桌子,就一直在吃,气不打一处来。 “赵姐,人家说秀色可餐,我一直没闹明白,所以只好一直吃下去。”钟魁仍慢条斯理地吃着,又喝了一口鸡汤,嘴里嗞嗞有声,真鲜,绝对是地道的土老母鸡。 放下勺子,钟魁擦了把嘴,道:“有位名叫阿比盖尔的外国哲人说过,当人们不再高喊男女平等的时候,男女才能真正平等。这句话其实告诉我们,人们基于性别上的差异,具有天生的不平等性。” “难道女人就应该尊重这种不平等?”赵雪道。 “非也,伴随着女性的觉醒,女权主义也应运而生。一种认为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认为女人有权利参加政治事务,把不平等归结于人性;第二种则是经济上的不平等,认为女人只有经济独立,才能实现平等,但这种平等又将问题简单化,你看你经济独立了吧,可你仍然认为自己正处不平等的地位。” “所以呢?” “所以人们仍然在高喊妇女解放,并且仍将继续高喊,你就认命吧。或许将来男人不需要女人也能生孩子,那就男女平等了。” “哈哈!”同桌的客人都笑喷了。 赵雪也被逗乐了,更加娇艳如花。 这时,赵晋端着酒杯走了过来,笑吟吟地问道: “是什么话题,让赵大记者如此高兴啊?” 同桌有人重复了钟魁刚才的一番胡侃,赵晋不由地打量了一眼钟魁,他早就看到了钟魁,对他这个少年人出现在这里感到有些惊讶。 “这位钟小弟很有趣,不知跟赵大记者是什么关系?”赵晋问道。 “这是我干弟弟!”赵雪答道,同时瞪了钟魁一眼,她的意思很明白,要钟魁不要反对。 钟魁当然不会戳破这个谎话。 赵晋举着酒杯,和满桌人喝了一杯,又倒满一杯酒,笑着对赵雪道: “赵某此次来丁官镇,是来寻找投资项目的。也感谢赵记者的全程陪伴,致远投资需要你们这样的媒体朋友,赵某单独敬赵记者一杯,请赏个脸!” 赵雪有些为难,她以前从不沾酒,在家时也就是逢年过节时才喝点本地产的果酒,今天她已经喝了三杯白酒,头有点晕,不敢再喝了。 “赵先生,很抱歉,我实在不胜酒力,不如我以茶代酒,敬您一杯?”赵雪道。 赵晋的表情很是玩味,正当众人以为他要以势压人,他却是点头道: “人们常说要男女平等,在我看来,应该是女士优先嘛,那就请赵记者以茶代酒吧!” 赵晋当先仰着脖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满堂人都喝彩: “好,爷们!” 赵晋的风度极佳,他冲着所有人抱拳道: “谢谢各位,赵某受宠若惊!” 就连钟魁也觉得这位赵公子实在是个人物,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要不是薛氏这样的人跟在他身边,让钟魁始终保持着警惕,钟魁倒是愿意跟他勾搭一下。 晚宴闹腾到了很晚才散,丁官镇是落后的小镇,晚上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卡拉ok倒是有,不过这种在大街上的艺术形式很显然不适合赵大公子。 深秋的夜风吹拂着脸庞,有几分寒意,赵雪走出了招待所,酒力上涌,钟魁不得不扶着她。 此时客人们都走光了,薛人怀拦住了钟魁和赵雪二人: “赵先生有请赵记者到他房间坐一坐,有关投资考察事情需要跟赵记者当面交流一下。” 钟魁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被赵雪下意识地抓紧了。 第六十二章 你懂不懂规矩 薛人怀说的貌似很客气,实际上却是不容拒绝的语气。 “大叔,这都很晚了,我干爹干娘还在家等着呢,天塌下来改天再说吧。”钟魁装成愣头青,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扶着赵雪便往前走。 中二少年不是罪。 薛人怀身形一动,仿佛早就挡在前面一样,钟魁迎头撞上,噗通一声跌倒在地,立刻夸张地嚎叫起来: “哎呀,疼死我了,快来人呐,有大坏蛋,有大坏蛋!” 对面的民居有人打开窗户,朝着这里观望,不明所以。薛人怀一愣神,钟魁却贴了上来,喊道: “你别想跑,我受内伤了,你要陪我医药费。哎呀,疼死我了!你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 “小子,放手!”薛人怀大怒,见有夜归的行人站在街对面观望,不敢真下手,更不好意思下手,只得放低姿态: “小子,你真无赖,我什么时候打你了,是缺胳膊,还是少腿了,不要诬赖人好不好。快滚吧!” 等钟魁和赵雪二人走的无影无踪,薛人怀这才想起自己是干什么来的,暗道真是大意了,被那小子给带到阴沟里去,把正事给忘了。 那一边,赵雪仍觉心有余悸,酒劲也吓去了大半,美目嗔了钟魁一眼: “你这干弟弟我真没白疼,知道护着姐姐。” “谁是你干弟弟,你争取过我同意了吗?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况且英雄救美实乃吾辈男儿宗旨。” “怎么着,我认你做干弟弟,你还挑三捡四吗?”赵雪嗔怒道。 她涉世不深,但冰雪聪明,深知世道险恶。她身为女人的敏感,对那徐公子早有提防,闻听那徐公子请她这个时候去他房间,她本能地觉得绝对不能去。 今天钟魁帮了她大忙,虽说没有钟魁说的那么夸张,但那位看上去孔武有力的薛人怀如果用强,她恐怕难得善果。她做记者时间也不算短了,也听说过许多黑暗肮脏的事情,并非一无所知。 钟魁虽然赵姐赵姐地叫着,但钟魁两世为人,其实是把赵姐当作妹妹看,但这个想法却不能说。 见钟魁没有答话,赵雪喜道: “小魁,你不说话,是默认了?以后你就不能管我叫赵姐,那样太生分,你直接叫我姐姐。按说我这个年纪,一般家里都有兄弟姐妹好几个呢,我一直想有个弟弟!” “我能反对吗?”钟魁问。 “不能!”赵雪坚决反对,她抱着钟魁胳膊摇晃着,不经意间让钟魁触到了她胸前的美好,“好弟弟,叫声姐听听。” 赵雪有些撒娇的语气,让钟魁的心不由得一颤,这么青春靓丽的美女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钟魁勉为其难地叫了一声: “姐!” “好,啵!”赵雪竟主动亲了他一口。 好吧,这也值了,肯定是人家的初吻,咱不亏。钟魁偷着乐。 “姐,那徐公子不是个好人,你要当心点,千万不要单独跟他在一起。”钟魁有些担心。 “放心吧,我可不是傻姑娘。管他是豪门公子,我才不稀罕!”赵雪点头道。 “姐,我真想赞美你,积极向上,聪明美丽,而且独立自尊!真是新时代杰出的知识女性。”钟魁笑道。 “好弟弟,你嘴巴真甜,跟谁学的啊?你在学校,是不是也跟女孩子这么说啊。”赵雪戏谑道。 “姐,你这话就太冤枉啊,我是真心赞美你。”钟魁佯作生气。 “好了,弟弟,姐接受你的赞美!”赵雪道。 丁官镇实在不大,说话间二人已经到了镇中学大门口,钟魁停下脚步,挥手跟赵雪道别,看着赵雪迈着青春的脚步走进校内,这才转身离开。 夜风习习,有一丝凉意。 钟魁的内心并不平静,那徐公子的作派让他十分反感。 他弄不清这是因为自己天生富有正义感,还是因为赵雪真心拿自己当作好弟弟的缘故,或许是因为他内心中掩饰的很好的保护欲望。 总之,他绝不允许有人伤害到赵雪,他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防患于未然。 那一边,薛人怀回到招待所,向徐晋请罪。 徐晋嘿嘿一笑,反而安慰起薛人怀来: “薛师父,你跟我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必为这种小事感到内疚。我对那个妞确实很感性趣,但我也没那么急色吧?” “那公子邀请赵记者来,是……”薛人怀有些不明白了。 “我不过是试探下罢了,如果她轻易地就上了钩,反而不美。你要记住,得不到的,或者说不能轻易得到的,才更宝贵,也更有趣。在那妞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知性美,落落大方,且独立、有主见,不虚荣,这让我心里挺痒痒的。”徐晋道,他在屋里踱着步子,忽然又道,“况且李家金家都有人在这里,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尤其是李家,跟我爷爷不是一条线的,不要节外生枝,小心为妙。” “要不,我打电话从省城找几个美人过来?”薛人怀道。 这个招待所的条件可以说是简陋至极,这个房间虽然是套房,且是这个招待所唯一的套房,但也只是干净点而已,长夜漫漫,全丁官镇连个酒吧都没有,他知道徐公子虽然嘴上说的轻巧,以薛人怀对他的了解,他已经精虫上脑,极需要女人泄火。 徐晋闻言,果然向薛人怀投以赞赏的目光。 薛人怀很会来事,效率也很高,但他也只是借势而已,因为有太多人愿意巴结他的东家。 不到一个小时,一辆奥迪警车开着警笛,用最快的速度,从省城送来三个妖娆的女人来到丁官镇招待所,环肥燕瘦,各有千秋。 徐晋今天酒喝的有点多,此时酒力上涌,欲火难耐,急匆匆搂着女人们进了套房的内间。 薛人怀给自己泡了杯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努力屏蔽着从里间传来的浪荡的娇笑声。说实话,他内心中还真有些看不起徐晋,但身为护卫,薛人怀很是尽责。这些年他甘愿作赵家的马仔,自然是看中赵家的权势。 古人云,学得文武艺,卖于帝王家。他薛家借助徐家的力量,这些年的威势与日俱增,虽然与古武界很多人结怨,也到处树敌,但薛家仍然我行我素,并不在乎那些人。 这是互取所需的需要。所以,薛人怀并不觉得给徐晋拉皮条,是件很丢脸的事情。 丁官镇招待所就在镇政府隔壁,前面有院墙,围成一个小院子,简单地种些常绿树木。它的后边也有一道墙,紧邻着镇卫生院的院墙,两家单位的围墙中间是条自然形成的狭窄间隙,仅容小孩能钻进去。 夜色已经深了。 钟魁站在两堵墙的间隙里,悄悄地一点,便翻进了招待所内,听到这座仅有两层高度的建筑内传来的年轻女子的浪荡叫声,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招待所的服务员早都被薛人怀赶回了家,只有前院大门口的那个看门老头,坐在传达室里打瞌睡。 老头养着一头大狼狗,此时正被栓在院子中间的一株香樟树下,还在恪尽职守。 钟魁捡起几枚小石子,向那大狼狗袭去。他使的力道极好,准确地命中狼狗,让狼狗吃痛,却不会受伤。 狼狗突然受袭,本能地跳了起来狂叫,然而一道黑色的飞刀刺破黑暗,了结了它的性命。 薛人怀在狼狗狂叫之时便警觉起来,他迅速地跳到院子当中查看,见那狼狗还没死透,正躺在地上抽搐着。 他举目望去,见院门口值班的老头听到狗叫声,跑出了值班室,正在冲着大门外的街上观望。 “老头,你发现什么?”薛人怀急忙问道。 “刚才我好像看到一个黑影跑出去了。”值班老头不敢怠慢,连忙答道,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狗伙伴已经阵亡了。 薛人怀并没有追去,他江湖经验丰富,怕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急忙返回屋子。 猛地踢开套间里屋门,见一张大床上,徐晋浑身赤条条的,正在和三个同样赤条条的身子纠缠着。 屋内迷漫着酒精、烟草、脂粉和另一种特别的气味。 “啊!”女人被嘭的一声巨响,吓的尖叫起来。徐晋见是一脸紧张的薛人怀,面色有不豫: “老薛,你懂不懂规矩?” 第六十三章 狗仔 徐晋完好无缺,只是身上多了很多唇印,十分香艳。 薛人怀就尴尬了,看了不应该看的,特别是徐公子胯下的巨物。 他连忙点头哈腰地退了出去,顺便把门关好,一转身脸色阴沉下去。此时他听到院子里那看门的老头正在谩骂,因为他养的狼狗死了。 薛人怀再一次来到了院中,检查见那狼狗的尸首,见其喉间插着一把飞刀,那柄飞刀呈柳叶形,极为小巧,刀刃黑亮,极为锋利。 用两根手指将柳叶刀夹住,薛人怀眯缝着眼,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突然,身后的招待所房间里传来徐公子的惊怒和女人的尖叫声: “你是谁,是人还是鬼?” 薛人怀脸色大变,暗道糟糕,立刻展开身形,急速返回房间,再一次闯入里间,见三个女人正缩在徐晋的怀中,花容失色,惊恐万分。 徐晋也是瞪着窗户,瞠目结舌。 薛人怀奔到窗前,窗户洞开,见那里漆黑黑的什么也看不见,这个时间远处只有三两家亮着灯。他不敢抛下东主追下去,怕再一次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公子,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薛人怀紧张地问道。 他连问了三遍,徐晋才找回了神主,自嘲一笑: “薛师父,我没事,呵呵,刚才确实被吓到了。” “公子,你看到了什么?”薛人怀问。 “薛师父,刚才我看到了鬼。不,是有人装神弄鬼,骤见之下,我被吓到了。” 徐晋忽然觉得身上有异样,掀开被子,勃然大怒,原来一个美人刚才吓的小便失禁,弄湿了他半边身子。 “滚,都他妈的滚!晦气!”徐晋咆哮着,揪起其中那个倒霉的美人的头发,直接掀到了床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 那位美人头皮都被扯下一大片,一片殷红,疼痛难当,却又不敢叫出声来。 另两位风尘女子见状,连忙赤条条地下床,慌张地穿上衣服,将那位同伴扶起,匆忙地离开。 “公子,是属下失职,中了那人调虎离山之计。”薛人怀首先请罪。 徐晋平复下心情,道: “这个暂且不说。你有什么发现?” 薛人怀举起的右手,手掌心躺着一把柳叶刀,还沾着血。 “怎么回事?刚才你跟人交过手吗?”徐晋问道。 “不是,院子里有条狼狗,被人用这把飞刀结果了性命。我也是因为狗叫的动静,才中计被调开的。”薛人怀悻悻地说道。 “一定有人要害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徐晋问。他知道自己得罪过很多人,有许多仇家,那些人恨不得吃了自己肉喝自己的血。 “难道是杀狗以示威?”薛人怀也怀疑道,“不过,这把柳叶刀很有名。” “哦?这刀很有名堂?” “公子,据我所知,古武界中飞刀用的好的人也有不少,但这个大小和形状的,却只有一人用过,此人有个绰号,叫‘快刀小杨’。传说此人使刀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可同时发出六六三十六把飞刀,取人性命。就像武侠小说中说的那样,小杨飞刀,例无虚发。” “这人我好像听说过,他是个杀手吧?” “是的。此人凶名远播,出道前曾亲手杀掉自己的养父兼授业恩师,恩将仇报,甚至还将恩师的尸首放锅里炖熟了,切成几千块,最后都吃进自己肚里,极为残暴。” 徐晋听到此处,脸又一次煞白。 这真不能认为他胆小,任何人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深更半夜在屋里看到一个戴着恐怖面具的人从窗户将头伸进来,也会下意识的害怕,而快刀小杨的凶残故事,则更是让人闻之色变。 “这样的凶残之人,警方难道没有通缉他,任他逍遥法外吗?”徐晋头一次有了正义感。 “当然有,此人十多年前就上了通缉令。但快刀小杨因为实力高强,又极其狡猾,所以他一直逍遥法外。更重要的是,他有靠山。”薛人怀道。 “那他的靠山是谁?”徐晋追问。 “听说是沪海金家。”薛人怀道,“公子,这只是江湖传言,金家从来就没有承认过。” “你是说,今晚那装神弄鬼的就是快刀小杨?”徐晋问道。 “这只是我的猜测,江湖传言,有人在几个月前发现快刀小杨曾来过这里,但自此之后他就消失了。而今天这把柳叶刀,薛某敢拿身家性命担保,这绝对是他的飞刀,除此一家,别无分号。另外,公子不要忘了,今天你还跟金氏的人在一起喝酒呢,那金学武表面上看似笑容满面,但心里一定很不痛快。” “这不大可能吧?”徐晋表示怀疑。 这世上在智商上超过他的,还真没多少人。他天资聪慧,不屑上大学,却精通五门外语,十岁起就开始接触家族的商业管理,十八时就开始主掌家族生意,现在已经二十五岁的他,绝对是年轻一代中的人中之龙,所以他被很多人称为天才。 “在丁官镇的投资上,我横插上一脚,是有些突然。但我不是还没插嘛,我就是已经夺了金氏必夺之物,金氏也应该不会这么睚眦必报吧?因为他们这样做,就意味着对我徐家开战!” “公子的意思是,有人栽赃?”薛人怀反应过来。 徐晋点点头,他的脸上浮现着一种神秘的笑,在生意场上栽赃别人的事,他也没少干过。 比如他曾为了夺取一座煤矿,曾指使人制造塌方,造成数十人死亡,致使那座煤矿的老板蹲了监狱,不得不将煤矿低价转让出去。但这是商界私底下的传闻,没有人能抓住幕后主使的徐晋任何把柄。 每当徐大公子脸上出现这种笑容的时候,那一定是稳操胜券或阴谋得逞时的得意。 “我们徐家主营业务在于资源类的投资,跟金氏并没有交集,丁官镇这点小事,顶天了,一千万的投资,金家还不放在眼里。”徐晋接着道。 可徐大公子的脸色忽然又是一变,道: “刚才那扮鬼者在窗户外出现时,好像紧接着出现了一道闪光,好像……好像是照相机的闪光灯!” “偷拍?裸照?”薛人怀的脸上出现了一道黑线。 那个神秘的家伙,实在让人感到意外,不按常理出牌。布了这么一个局,只是为了拍一张徐大公子与三名风尘女子一起鬼混的“好照片”。 薛人怀知道,这特别的照片当然不足以击倒徐大公子,但能让徐大公子很难堪,相当的难堪。 徐晋的脸色变的相当难看,他气的咬牙切齿: “薛师父,一定要把那个人找出来,碎尸万段。不,就像快刀小杨那样,将他炖熟了,切成几千块肉片喂狗,否则难解我心头之恨!”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切都跟赵雪有关,因为赵雪的身份和背景都很简单很单纯。 制造这一切的钟魁,早就回到了学士巷。 取出胶卷,他来到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那里他有一套相片冲印工作间。他购入照相器材,原本是为了太乙村的旅游项目服务的,顺便培养一下自己的摄影技术。 这辈子他对金钱和所谓的成功已经没有太大的欲望,上辈子想做却没有时间或机会去做的事情,他很想尝试下。摄影爱好也是一样,没想到这次派上了大用场。 当照片洗出来,看那香艳的场景,钟魁不禁在心里面为那徐大公子默哀。看来自己有当娱乐狗仔的潜质,这照片拍的实在太好了,可惜没法拿出去公开显摆一下。 这么大尺度的照片,在目前的华夏,是没有任何报社会刊登出来的。这不是网络时代,一张没有任何说明的照片在极短的时间会传遍全世界。 钟魁只是用很简单的办法,那就是大量冲印,然后悄悄地乱扔。 镇政府反应很快,迫于徐公子的压力,第二天一早就开了一次特别会会议,然后发布了一项通知,那就是严厉打击传播非法***图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令知情的钟魁啼笑皆非。 不过钟魁印的实在太多,扔的又很分散,派出所收缴的没那么有力和及时,他们总不能挨家挨户搜查。 总会有人把捡到的照片私藏起来“鉴赏”,就连李小东在某一天悄悄地将钟魁拉到小树林里,神神秘秘地将他得到的一张**拿给钟魁鉴赏。 “好东西,一定要给好兄弟分享。”李小东嘿嘿一笑,十分得意。 “你在哪弄的?”钟魁很好奇。 “你别问这么多,这照片好看不?这么香艳的场景,那么大的***那么白的大腿,还一对三,我要是那个男的,能有这么一回,死了也值!”李小东道。 “你藏这样的照片,不太好吧?”钟魁道。 “呵,你真死脑筋。全校的男生都在看,法不责众,能有啥事?”李小东一点不在乎,“我只问你一句,好看不?” “好看!”钟魁评价道。 “那就成!” 余思远这些天就不太好过了,全镇民警加上治安队员全出动,到处收缴照片。照片虽然收缴了不少,但影响很坏,并且影响已经无法挽回,此时他已经没法去计较徐公子的愤怒。 镇子里仅有的三家照相馆都被搜查,老板们被带走审问,连一些家里有相机的本地居民都被请去讯问,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余思远没有搜查钟魁在学士巷的宅子,因为香江大老板老崔住在那里,老崔知道钟魁拥有私家洗印设备,但他根本不可能去告密。 余思远也根本就不会想到幕后黑手是钟魁,尽管钟魁也曾被例行公事地叫去讯问。 这件事最没有脸的是徐大公子,**出现的次日,他就飞快地从西秦省消失,甚至不敢让官方大张旗鼓地去查。 这个地方太可怕了,杀人不见血啊。 另一个受害者则是余思远,他被县市两级领导分别叫去训话,要不是他也有背景,而且前面的招商工作做的很好,声名在外,早就被撤职了。 对此,钟魁只能对自己说,抱歉了。 唯有赵雪猜到了是钟魁,她参观过钟魁的住处,知道他有一套洗印设备。但钟魁死不承认: “姐,什么照片?我不知道啊。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什么照片名片的,这跟我无关。” “真的?”赵雪不信。 “当然是真的,你看那照片是从招待所二楼靠北窗户外拍的,那里根本没处落脚,我怎么有这等本事。”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还说你没看?”赵雪反问。 “这个……”钟魁愣住了。 赵雪曾被警察叫去问过话,因为她也跟徐公子接触过,所以警察给她看过那张照片,而且她因为是记者,也带了相机。 赵雪又故意问道:“照片好看吗?” “当然!”钟魁脱口而出,立刻就后悔了。 第六十四章 再见雷云 “我是批判地看!” 钟魁振振有辞。 “看就看了呗,反正全丁官镇,没看过的男人也没多少,你还说的如此冠冕堂皇。不过姐警告你,你可不能学坏了。”赵雪白了他一眼。 “那是。姐,我是立场坚定的大好青年……” “什么大好青年,你毛……”赵雪本来想说钟魁毛还没长齐,可一想这样的话从淑女的口中说出来,实在有些不妥,转而又道,“你跟姐说实话,那照片真不是你拍的。” “不是,真不是我。”钟魁拍着胸脯保证,“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想来那徐公子坏事做的太多了,老天也看不下去,给他一点教训。而你,姐,聪明善良,而又美丽大方的新时代知识女性,当然应该得到天道的恩泽。你知道,我们老钟家可是钟天师的后裔,我们相信这世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明知道钟魁这在哄自己开心,赵雪听着也是很高兴。 赵雪因为急着要返回省城,被钟魁三言两语给哄走了。这件事充分说明,女人有时候很傻很天真,太容易相信身边亲近的人。 徐大公子走了,丁官镇古镇的开发投资却停摆了。 镇政府及余思远原本想的挺好,在香江老反老崔已经投资太乙山的前提下,引入别的投资者,也是明智之举,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嘛。 金氏来了,李氏也来了,这两家争夺开发权,镇政府坐山观虎斗,也是相当惬意。徐公子来了,虽然有点添乱的意思,但是也还可以接受。 可谁也没想到,偷拍丑闻事件爆发,徐公子阴沟里翻船,弄的灰头灰脸,逃之夭夭。这还没完,金学武也以金氏集团的名义,郑重向镇政府表示,金氏因为此次投资方向与集团的投资理念不符的原因,决定停止在丁官镇的投资案。 因为偷拍事件,金学武也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警方向他展示了一把柳叶飞刀,并且问他认不认识通缉犯快刀小杨。 金学武当然说不认识,金家也正全华夏寻找小杨呢!半年前,快刀小杨被金家派来西秦省寻找金学文的下落,结果连小杨也离奇失踪,没有任何音讯。 身为金家的智囊,金学武意识到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制造着一系列的事件,金学文的失踪,快刀小杨的失踪,还有最近发生的偷拍事件,这些事件之间有没有内在的联系,金学武不知道,但立刻撤销丁官镇开发投资案,却是必须的。 虽然只有一把柳叶飞刀,并不能据此认为丑闻牵扯到金家,金家也犯不着为了这个项目跟徐家交恶,立即撤销这项投资案,是金家对徐家的某种善意的回应。 至于徐家会不会领情,这是后话了。 既然金家也大张旗鼓地退出了,李国梁犯难了。 丁官镇的开发项目看上去落到了唯一的投资商李国梁身上,本着谁受益谁犯罪的常理,由不得别人瞎想,难道偷拍事件是李氏干的? 李国梁想也没想,也公开宣布退出投资,拍屁股走人。 余思远和丁官镇镇政府傻眼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要说他们,连幕后黑手钟魁都也没想到会有这个意外结果。 于是,余思远来学士巷突然变的勤快了。 这个开发项目本来就是崔老板或者说是钟魁提出的,古镇开发是配合太乙山的旅游开发,本就是大规划中的一部分。失去这部分,也不影响大局。 起初余思远也是支持老崔拿下全部开发权的,但余思远当时也是新来乍到,又比较年轻,资历浅,并非一言九鼎,因为有同僚提出质疑而退缩,别寻其他投资商。 现在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余思远在向同僚证明了自己当初的判断的正确之余,临危受命,不得不来“巴结”下崔老板,希望崔老板能够接手这个项目。 “余镇长,这个有点难办啊,我的公司目前在东南亚在北美有好几个大项目正在进行,恐怕是无能为力了。”老崔端着架子,一副财大气粗的口气,又摆出爱莫能助的模样。 他现在是紧跟着钟魁的意旨行事。那徐公子何等人物,包括金学武、李国梁,都算是一流人物,却被一个初三少年玩弄于股掌之中,还摸不着头脑,相互疑神疑鬼的。 “崔老板的生意真是兴隆啊。”余思远笑着恭维,“镇政府决定,如果崔老板愿意继续投资,我们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五年,也就是总共二十年的承包和收益。” “这个嘛,以后再谈吧。我现在流动资金紧张,恕我无能为力。”老崔仍打着太极,因为钟魁给他的指令是,先晾它几个月。 “崔老板,咱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你觉得我余思远咋样?”余思远见老崔仍然不肯松口,打起了感情牌。 “你余镇长是有能力有见识有干劲的好干部,我老崔佩服你,对我老崔也是没说的。”老崔道。 “崔老板,明年春天就要开两会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余思远问道。 “怎么了余镇长,这跟我有啥关系?”老崔不解。 “你叫我镇长,其实大家都知道我只是副书记兼常务副镇长而已。明年两会是我的关键时期,我能不能扶正,就看这几个月了。”余思远道。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项目关系到你能不能当上一把手?”老崔故意开玩笑道,“如果你当不上,那就要怪我老崔喽?” “不敢、不敢。”余思远连忙摆手道,“不过,只要崔老板拉我一把,我一定记着你的情,必有回报。” “那你帮我贷一个亿吧。”老崔道,见余思远脸色变了,嘿嘿一笑道,“呵呵,我是开个玩笑,你能解决一个亿,那你现在起码是省领导了。不过,说真的,我现在手头紧,明年春节后再说吧,预计到时候我的资金会收集起来,一千万应该没问题的。” “那还有两个多月呢。好吧。”余思远稍有些失望,不过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春节后就春节后吧,见好就收,他总不能逼着人家现在就拿钱出来。 “对了,钟魁呢?”搞定这个重要事情,余思远长舒了一口气,神情也松懈了下来。 “魁哥上学去了?”老崔道。 “魁哥?”余思远对这个称呼感到很惊讶。 “嗯。我老家这样称呼晚辈的。”老崔面不改色。余思远愣了愣,没有纠缠这个问题,又说道:“他最近不是常常旷课吗?” “呵呵,这不是摸拟考试吗,再不去他班主任就要叫家长了,你知道,魁哥是很孝顺的。”老崔道,“依我看,他上什么学啊,浪费时间。” “崔老板,你这个观念我不敢苟同。是,是有人没读过多少书,也能做出一番不小的事业,比如你崔老板,在咱们这个镇子,我得把你供着,得罪不起啊。但对大多数农村孩子来说,读书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知识改变命运嘛。”余思远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好吧,咱不说这个,我也承认上学很重要,关键是魁哥每次都考个第一,我要是他同班同学,那不得郁闷死啊。他要是不去考试,或者转学,也能给别人拿第一的机会不是?”老崔摸摸有些变圆发福的下巴。 “哈哈,这倒是!”余思远也笑起来。 老崔和余思远二人在谈论钟魁,钟魁此时正在考试。这是丁官镇中学初三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一人一桌,寒假前还会有第二次模拟考,都是按照中考的难易程度出卷。 这是最后一门英语科考试。 李小东就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虽然这一个学期在钟魁的帮助下,成绩进步明显,但终究是以前欠的债太多,对知识的掌握还不牢固,尤其是英语科。 此时,李小东只得眼巴巴地看着钟魁,希望钟魁能给他一点“启发”。 钟魁对他投来的暗示目光,视而不见,在他看来,考试时就是抄个满分也没啥意义,总不能中考时也指望着抄袭。 更何况,这一门监考的是老班,老班的眼里仿佛只看到一个钟魁,其他人都是背景。在老班犹如放大镜的眼神注视下,钟魁想给李小东作弊,也是办不到的。 考试开始还不到一个小时,钟魁就站起来交卷了。听到动静的同学,纷纷投来惊羡的目光,暗道学霸就是不一样。 “不再检查检查?”老班面无表情。 “已经检查过了,赵老师。”钟魁说的理直气壮。 “走吧!记着,平时课能上还是要上的,你也是班干部,注意影响嘛。”老班冲着钟魁的背影,丢过来一句话。 看来老班还是有进步的,已经不再计较钟魁每天是否迟到早退,连上不上课,都是可以商量的。 钟魁最近学校来的不那么勤快,至于初三学生必上的晚自习,钟魁更是极少来,老班已经习惯了,前提是钟魁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而且分数超过第二名好几十分。 钟魁哼着小曲,心情不错。 校门口,停着一辆小轿车。一个魁伟的中年人正靠着车门,一边抽着烟,一边盯着钟魁看,神情有些疑惑。 正是雷云,那位神秘强力部门的头头,钟魁曾在洛河古墓里和他并肩作战过,也算是有过“战斗情谊”。 钟魁尽管心中十分惊讶,也很想知道雷云是如何找上门来,他仍装作不认识,准备与他擦肩而过。 “这位同学,我向你打听个人。”雷云将钟魁拦下来。 “我很忙的,大叔是先付款,还是写个欠条?”钟魁脸色不好看。 “什么欠条?”雷云愣了。 “咨询费啊,现在是市场经济,干什么都得花钱。你向我打听人,我得收咨询费啊。否则,我拒绝回答。”钟魁道。 雷云脸上挂着一条黑线。 第六十五章 天师门 老秦面馆,钟魁与雷云二人相对而坐。 已经是十二月,傍晚太阳落山后气温骤降,今天又是阴雨天,格外的阴冷,只能摆下五六张饭桌的面馆里面却是热气腾腾。 看着滋溜吃着臊子面的钟魁,雷云一时无语。 “吃啊,不爱吃?这里的面食可是咱丁官镇的一绝。”钟魁问。 “你几天没吃饭了?”雷云问。 钟魁已经在开始吃第三碗了。 “我还未成年,正在发育长身体,大叔!”钟魁道,把“大叔”两个字咬的很重。 话说老秦面馆他有好些天没有来了,老秦的手艺还是那个地道的味道。因为老崔雇了个做饭的女人,解决一天三餐,钟魁当然白吃白占,这里就来的少了。 那女人是学士巷对面街上开着一家卖烟酒小店的张寡妇,这张寡妇颇有姿色,三十七八岁还挺水灵的,也做的一手好面,在钟魁看来,老崔是准备勾搭人家张寡妇。 不过,老崔目前还没有得手。至于老崔是不是认真的,那就不知道了。钟魁甚至想,那张寡妇是不是欲擒故纵,明知道老崔对自己有意思,每天还勤快地过来张罗着一日三餐,每天还变着花样,把老崔喂的胖了一圈,连打扫房屋和洗衣服也都包了。 雷云拿起筷子,开动起来吃着面,他吃面很有大将风度,大开大阖,仿佛在于敌人战斗。 “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雷云问。 “老崔?”钟魁问,反正被雷云这个家伙找到了,他也不藏着掖着,大方地承认。 “锦毛鼠这个人在业内很有名气,一查一个准,没想到他现在成了香江大老板,看来是挣到钱了。然后我顺藤摸瓜,就找到了你。”雷云顿了顿,“我很好奇,你们是如何认识的,而且看来你们关系很不一般。” “很偶然认识的,大叔,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再重复一遍,我是个守法公民。”钟魁道。 雷云摇了摇手中的筷子,笑道: “别误会,我不是想调查你,纯粹是很好奇。” “崔大老板来我们村投资,带领我的父老乡亲脱贫致富,所以我们就认识了,而且我们比较投缘,这就么一回事。”钟魁道。 “呵呵。”雷云一笑,笑的很贱,让钟魁有给他脸上一拳的冲动。 “爱信不信,随你。”钟魁耍无赖,“你找到这里,就为说这些?” “我来就是想当面确认一下,让你知道我知道你是谁。能告诉我你的师承来历吗?”雷云道。 “这也是你的工作范围?”钟魁反问。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当然是很棘手的那些,都由我们来处理。也包括维护与古武界的关系。”雷云言简意赅。 “我这一门现在只有我一人。”见雷云有些意外和不太相信的表情,钟魁又道,“我这一门并没有所谓的名号,斩妖除魔便是我师门的职责所在,你可以称我的师门叫做‘天师门’。” “钟天师的天师?”雷云问,他调查过太乙村村民大多姓钟,自称是钟馗的后裔。 钟魁点点头:“我刚刚取的名,我自封为掌门,呵呵。这个名号绝了!” 雷云刚吃了一口面,闻言差点让面条从鼻孔喷出来。 “这个问题先放一边。”雷云是亲眼见识过钟魁的身手,眼前这位嘻嘻哈哈的少年,绝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懒散,将来一定会成为古武界的大人物,“我刚才说过,维护与古武界的关系,也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 “嗯,修行之人犯了罪,你们也要将他绳之以法吗?”钟魁问。 雷云点点头,道:“理论是这样的,任何人犯了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古武界有些不同……” “是有些不同,只有自身实力强大,还有靠山,将人煮熟了切片吃掉,也是可以滴!” 雷云尴尬地说道:“你知道快刀小杨下落?” “他死在自己赖以成名的刀下,这不是很好吗?” 钟魁的回答,尽管没有明说,但雷云认为这是某种暗示。 雷云解释道:“这些年我们一直没有放弃通缉小杨,只是他一直躲着,没有公开露面,又极擅反追踪,虽然明知道沪海金氏在庇护着他,但我们也没有办法。” “古武界是怎么回事?他们什么时候也沦为了豪门的走狗?”钟魁问,“大叔,能否跟我讲一讲,我很好奇。” 雷云瞬间懂了,原来自己面对的是一只野生的修行者,怪不得自己怎么也查不出钟魁的师承来历。 “古代修行者,大多独来独往,其中也不乏为非作歹者,因为他们实力强大,在冷兵器时代,他们就好比是一辆重型坦克,无坚不摧,极大地威胁政权的安危,因此向来朝廷对这些人采取打压的态势。” “加上天灾人祸,修行者越来越少,火药和工业时代更是加快了古代修行传承的散失。” “古武界仍然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只是群体的力量已经不是那么不可控,他们不再公开对抗政府,跟政府形成一种微妙的共存关系。他们形成一个比较松散的联盟,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武林盟主,古武界也有盟主,上一位盟主名叫秦祖海。” “秦老爷子是位令人尊敬的前辈,他年轻时便投入到轰轰烈烈的抗敌入侵的事业当中,曾经出身入死,立下汗马功劳,一身实力深不可测,有人说刚建国时给他授个上将衔绰绰有余。新华夏的元老们很多都受其恩惠,跟他私交不错,甚至说视他为手足也不为过。” “新华夏建国时,秦老爷子当然无可争议地成为古武盟主,他建立古武界内部的规则,以铁腕打击穷凶极恶之徒,并且很好地维护着古武界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在秦老爷子的主张下,有许多修行之士,纷纷加入到军队和强力部门,对国家和人民忠贞不二,有些甚至为此流血牺牲,他们的英雄事迹永远铭记在像我这样的晚辈心中。只可惜,他们一生埋名,功绩不为世人所知,这才是我们华夏真正的脊梁。” “新华夏的古武界,主要分为三个档次,一流的当然是秦老爷子的秦家,也只有秦家。只是自从二十年前秦老爷子仙逝之后,秦家后继乏力,还在吃着老本,而当今中坚力量的有嵩山无极门,信阳灵玄观这些千年名门,除此之外冀北薛氏,松溪田氏,实力强悍,其中又以冀北薛氏最为野心勃勃。至于其它的门派或世家,亦有不少,有名号的也有百十来家。那沪海金家名面上是个商业世家,其实暗地里金氏也是一个古武世家,实力不容小觑。” “只要遵纪守法,任何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总有人想以身试法,这就是我们公安九处存在的意义。说实话,我们原本对古武界之间只存在着联络的作用,有秦盟主在,压根就不需要我们去关注古武界的事情,但自秦盟主仙逝后,古武界风起云涌,以前被秦家压制的力量开始蠢蠢欲动,我们九处不得不开始弹压,这二十年来我们牺牲了不少忠诚之士,令人扼腕……” 雷云说了很多,像是科普,但足以让钟魁大开眼界,这个世界果然大不同。 说到这里,钟魁也有些明白雷云的来意。 雷云以及他背后的大人物们,对这些地下力量感到忌惮,并且弹压起来越来越感到吃力,那快刀小杨这样的凶残人物,要不是遇到了钟魁恐怕还要再逍遥个二十年。 所以雷云找到自己,一是来确认钟魁的身份,二是因为他曾亲眼看到过钟魁的身手,联想到钟魁背后可能也存在着强大的隐逸师门,而且从钟魁的行事来看,这股力量似乎对政府存在善意,雷云亲自来这一趟,想知道钟魁背后的势力是否可以为国家所用。 只可惜,钟魁刚刚自封了掌门之位,孤家寡人一个。 钟魁耸耸肩,双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 “薛人怀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也会给人当跟班?”钟魁又问。 “因为薛氏得罪的人太多,当今各家能够生存下来,都有各自的传承,薛氏对别家的秘笈很有企图,巧取豪夺,犯下了许多事。听说薛氏是想博采众家之长,研究出修行真正的秘密,也有人说薛氏是为了寻求长生的终极奥义,总之,薛氏得罪的人太多,而徐氏拥有雄厚的财力,黑白通吃,可以在官面上摆平薛氏的麻烦,况且……” “况且什么?” “我们上次在洛河那座古墓,那个神秘的实验室,你还记得吧?我怀疑就是薛氏建造的。” 钟魁恍然,调侃道:“这么说,薛氏还培养出了一位科学怪人,外国漫话中的那样,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头发乱糟糟的,有些神经质的教授形象。你凭什么怀疑那个神秘科学怪人出自薛氏?” “因为二十年前有传言,有人说薛氏复活了一位古代修士,亦有传言说正是这位修士杀了秦盟主!” “秦盟主不是自然死亡?” 听到古修士复活的这个传闻,钟魁内心十分震骇,几乎将手中的大海碗失手摔下,因为有自己师兄令狐易存活千年的真实案例在,他对这个奇异传闻的真实性信了九成九。 “二十年前,也就是1973年夏天,秦盟主刚过七十大寿,以他当时的实力状态,血气还很旺盛,他如果活过百岁,也不会令人意外。他听说出现了一个神秘修士,四处害人,就带人去诛恶。经过一番缜密地调查,在冀北薛氏老宅外,与那神秘修士不期而遇,一番激斗,秦盟主当场阵亡。当时对手只有一名黑衣人,那人看上去神志不清,实力应该打了大折扣,却能与秦盟主同归于尽,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我在那具尸首身上发现了几枚五代时铸的钱币,经人鉴定,属于那几个短命王朝的都有,他们各自铸的钱币当时民间都可以流通,直到宋初政治大一统好几十年了才被新币取代。” “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吧?” “古币当然算不了什么,但在那之前已经有古修士复活的传言了,因为这位修士每次出手时,总是说奉旨讨逆!说来也奇怪,那神秘修士每次专找姓秦的修士麻烦,在出手杀人之前,总是问秦轩何在,要讨回皇家重宝!” 听到此处,钟魁的心里已经掀起惊天骇浪,因为自己师兄令狐易原名就叫秦轩。 师兄呐,你还有多少秘密没有告诉我? 或许师兄也没有想到还有仇家也活到了现在吧。 第六十六章 破军 从老秦面馆出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 “雷叔,洛河那伙盗墓贼的神秘雇主有线索吗?”钟魁问。 “没有。”雷云摇了摇头,“这个家伙太过神秘,我们毫无头绪。他似乎是专为薛氏的实验室去的。” “你是说,他是对提升个人实力的实验方法很感兴趣?”钟魁反应了过来。 雷云在心里面赞赏着,眼前的少年绝不是普通少年,除了拥有一身极为可观的实力,而且智商极高。他跟钟魁谈话,有种就像跟一位成年人在谈话的感觉。 或许这世上真有天才少年吧。 “应该是如此,薛氏那科学怪人应该是其家主薛云的胞弟薛玉,此人相貌如何,我们一无所知。早在新华夏成立之前,薛玉就出国留学,我们甚至查不出他曾留学哪国,在哪所外国大学就读,只能查出他曾在欧洲数国都出现过。薛玉应该是找到了某种方法,能够让动物在力量、速度和抗击打方面成倍提升实力。从那些狂化的猴子来看,他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雇佣那些盗墓贼的神秘雇主,恐怕就是为了这个方法去的。”雷云道。 “雷叔,你今晚提到的那位古代修士之所以复活过来,是否也跟这个方法有关?进而我们可以推论一下,那神秘雇主其实是想得到让一个死去多时遗体却被很好保存下来的人复活的方法。” 雷云闻言,不禁停下了脚步,赞赏地看了钟魁一眼:“小魁,你的猜测也很有道理,这倒是我没想到的。” 今天天气特别阴冷,街上行人稀少,两人站在小秦河的大堤上说着话。钟魁忽然问道: “雷叔,你今天为什么跟我说这么多?这些好像跟我没有一分钱关系。” “呵,因为你都称我雷叔了啊。”雷云笑了笑,“不知怎么回事,我一见你,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如果你跟我一般年纪,我跟你来个桃园结义算了。” “现在拜也行啊,我吃点亏,叫你一声大哥。”钟魁开玩笑道。 “滚!”雷云佯怒道。 “雷叔,你是不是想让我以后加入你们的组织啊?现在提前进行感情投资啊?”钟魁问。 “没有的事!”雷云被钟魁说中了心中所想,略显尴尬,嘴上却不承认,“我们是一个强有力的战斗团队,我们不需要未成年。” 钟魁就等着这句话,雷云话音刚落,他的身形已经出现在二十米开外。钟魁回头冲着雷云招手,笑道: “雷叔,谢谢你今天跟我科普了这么多。咱们还是后悔无期的好!你看我现在多逍遥自在,千金难买乐逍遥啊。” “臭小子!”雷云不禁有些失望,钟魁有些懒散的性格让他感觉很受伤。 不过他今天亲自确认了钟魁的身份,庙还在,就不怕和尚跑了,况且他能感觉到,钟魁对自己很有好感。想当初在洛河那古墓中,他和钟魁联手与怪物搏斗,相互间配合默契,如同曾相处了二十年一般。 另外,钟魁的暗示,让雷云知道快刀小杨死了,终于拔出了他和同僚心中的一根刺,也算是不虚此行。 钟魁回到了学士巷。 他的内心并不是他表面上那样轻松,今晚从雷云处得来的各种信息,令他心潮澎湃。 这个世界太复杂,师兄能一次次龟眠,并能一次次地苏醒过来,延续着千年的生命,别的修士如果也掌握类似的法门,也应该可以做到。 这或许是师兄常常告诫自己要韬光养晦,要记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原因之一,他害怕自己还未真正成长起来,就遇到可怕的对手而夭折。 那位复活却又与秦盟主同归于尽的古代修士即是明证。 尽管这位修士跟师兄的情况可能不同,从雷云提供的信息看,此人不知道因为何种原因,神智不清,并且实力大打折扣,但终究还是复活了。 薛氏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那神秘雇主的目的又是什么?尤其是那位复活修士,显然跟自己师兄是同时代的人,并且跟师兄曾经是仇敌。这不能不叫钟魁感到万分震惊。 钟魁无从得知这些情况,他有预感,自己将来的日子不会像现在这么太逍遥。 不管他主观上愿不愿意,也不管他相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来到这个陌生而又复杂的世界,远比他师兄延绵千年生命更加诡异。 接过了先师的赤血剑,接受了先师的传承,钟魁便在心中种下了一棵道心,那就是除妖伏魔匡扶正义之心。他或许可以游戏人间,可以玩世不恭,但这颗道心却是无法改变。 想到此处,他的内心有些激昂,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他两世为人,还有什么比穿越时空更加让他感到惊讶的?正是因为如此,今天的情绪令钟魁感到奇怪。 路过前院时,他停下了脚步,因为听到了老崔的屋里传来一阵又一阵压抑的喘息声。 声音很小,似怨似嗔,似乎做贼心虚,害怕被人听到,但瞒不过钟魁那高绝的听觉。 老崔终于达成所愿。 钟魁甚至能想像得到,这一对旷男怨女,犹如干柴烈火,此时正波翻浪滚的热烈情景。 自从师兄将他领入修行的圣殿之门,他体内的九阳血脉已经觉醒,又正处于青春年少的年纪,阳气极盛,听到那似怨似嗔的喘息声,加上今晚内心受到冲击的激昂,一切叠加在一起,令钟魁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情绪。 丹田内可观的气海在翻腾,经脉内的力量突然到处乱窜,大有失控的态势。 寒冷的冬夜,他赤着上身,一遍又一遍地打着拳。 这一门拳术是师兄自己独创的,并非钟师所授,名曰破军。 破军,在星相术中乃北斗第七星,乃紫薇帝座的殿前大将,在斗数中是耗星,有孤注一掷的勇气和魄力,不计后果。正如古代军中,大敌当前,那些披坚执锐,竞相奋勇向前,冲锋陷阵的敢死之士,方能被称为“破军”之士。 师兄所创的这一拳术,乃是他在唐末观看两军狭路相逢生死相搏时,偶然所悟。 此拳刚烈、嗜杀、狂暴,从不防守,有敌无我,将自身危亡置之度外,甚至大有与敌同归于尽的大无畏之念。 师兄虽然创立此拳,然而他对此拳并不喜欢,认为它戾气过重,施展此拳之人,如果不能控制住自我心境,会受到这戾气反噬,乱了道心,甚至会走火入魔,伤损经脉。 修行之士,个人实力境界固然可以分为凝气、筑基、炼神以至大乘,实力上去了,但还需精神境界与之相适应,可以称之为“心境”或“心性”。套用当今社会的专门用语,前者属物质文明,后者属精神文明,没有后者,前者则会失控而变的面目可憎。 后者却决非师长传授而得,乃是个人在修行中的切身感悟,纯属精神意识方面的锻炼,它并不随着修士实力的增长而增长。 有人天生迂腐闭塞,有人生来英豪无比,也有人蓦然回首,因而人生顿悟,这就是同样实力境界的人交手,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的原因之所在。 今晚,钟魁的情绪一直处于亢奋之中,他极需要宣泄。 自上次在洛河与那“齐天大圣”生死相搏之后,钟魁的修行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这让他很是苦恼。昔日那种一日千里的成就感,一去不复返。这种苦恼又反过来让他感到压抑,体内仿佛蕴藏着一座火山,得不到宣泄。 一拳又一拳,拳风之中隐隐有雷声响动,这响声极细微,却是真实存在的。今天白天就是个阴雨天,时下时断,此时雨忽然大了,伴随着猎猎寒风,令这个冬夜尤其寒冷。 钟魁浑身却冒着汗,他的皮肤白里透红,经脉中的真气剧烈地运动着,如火焰在燃烧,炙烤着他经脉,烧灼着他的心智,迷失着他那颗还很稚嫩的道心,促使着钟魁不断地挥拳、挥拳、再挥拳,忘我地发泄着力量。 雨点越来越大,而他的拳风越来越快越来越密,将雨水击成雨雾。雨雾包裹着钟魁,密不透风,然后如漩涡一般随着钟魁身形变幻,而快速地旋转着。 越旋越快,最后竟然发出一声巨大的雷暴之声,漩涡暴裂开来,化作无数个雨箭向四下里飞溅,在院墙上留下一道道伤痕。 随着这雷暴之声,钟魁口中喷出一口鲜血,他耗尽了所有的力量,丹田里空空如也,如若不是他道心中还保留着一丝空明和理智,此时他已经暴烈身亡。 钟魁瘫倒在地,脸色苍白,任凭冷雨打在他的身上,虚弱无比。歇了好一会儿,他才勉强站起来回到屋里。 果然是破军之拳,实在太霸道了。钟魁修行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他有些高估了自己,还不足以掌握这门拳法对道心的伤害。 洗了个热水澡,钟魁沉下心来打坐了两个小时,丹田内又重新聚积了一些真气,只是离他以前的状态还很有一段距离。 这次练功对自己的经脉以至道心产生了一些伤害,恐怕还需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此时,钟魁不免有些后怕,看来自己的道心还不够强大,离所谓圆满还遥遥无期,他目前还不足以驾御破军之拳带来的负面影响。幸亏自己方才还保留着一丝清明,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第六十七章 传家宝 已是隆冬季节。 今年的冬天特别寒冷,还未到公历的元旦,就接连下了两场小雪,连小秦河河面上都结了厚厚的冰,淘气的孩子们直接踩在冰面上玩耍。 钟魁身体状态还未恢复,那次强行练习破军之拳带给他的伤害远远超过他的想像。丹田内的真气时有时无,让他无可奈何,整个人仿佛大病了一场,成天无精打采。 元旦那天学校破天荒地放了七天假。 其实是因为这天气实在冷的紧,教室虽然已经用某位富商的慷慨捐款重修了一遍,原本破旧的门窗也得到修缮,不再四面露风,既便如此,教室里坐满了学生时,仍然冷的要命,钟魁班里的好几个同学冻的手耳生疮,甚至有家境贫寒的学生因为没有太保暖的冬衣而得了肺炎。 听广播天气预报说,自元旦起将有更大股寒流南下,学校干脆给学生放了七天假,让学生回家自习,一返校就开始期末考试。 钟魁提前进入小康社会,屋子里开着空调,他裹着棉大衣,仍然觉得冷。物极必反,他原本九阳血脉,充满能量,现在因为受内伤而成了一片死灰。 他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院子里那株孤伶伶的银杏树,什么都在想,也什么都不在想。 身体萎靡的状态让他感到忧虑,正如他那颗孤独的心。他本是个豁达乐观的人,想起来到这个世界所经历过的人和事,虽然也不过大半年的时间,但也称得上精彩。 师兄虽然不在了,他仍觉得师兄在天堂看着他,鼓励他修行,将师门的遗志发扬光大。或许因为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在他内心深处,他总不自觉地把自己与外界隔绝开来。 想到此处,钟魁忽然自嘲地笑了,什么时候自己也变的多愁善感起来,那可不是钟魁。 我不应该如此消沉下去,钟魁暗暗对自己说。 前院张寡妇的大嗓门喊起来,紧接着这个被老崔滋润的越加水灵的妇人,引着一个中年男子进了后院。 钟魁连忙起身,来到正房门口,迎了上去。 “爹,你怎么来了?”钟魁赶紧帮钟父取下身上的担子。 钟父肩头挑着一副担子,一头是一床新制的棉被,起码用了八斤的新棉花,盖上能把人压死,另一头挑着各种吃食,光是锅盔就有好几种,此外还有米、面、油、各种干果还有熏猪肉。 “这天太冷了,你娘担心你,让我给你送来。村里不是往山外运货吗?司机把我捎来的,现在路修的好,来镇里或去城里都方便。”钟父搓了搓被冻的通红的脸颊。 天阴沉沉的,北风呼呼地从昨夜就一直刮到了现在,看样子又要下雪了。 钟魁连忙将钟父带到自己的卧室兼书房。一进了房间,钟父颇感惊讶: “这么暖和,哟,有空调?” “是前面的崔老板给装的,不用我花钱。”钟魁连忙解释道。钟父却道: “人家给装的,电费咱应该出。” 说着,钟父便从口袋里掏了几张百元大钞,乐呵呵地道: “小魁,今年咱村里的农业公司挣大钱了。我和你娘平时在公司上班也各拿一份工资,你不要担心没钱花!” 人要是有钱了,说话也有底气,钟守权目前就是这个状态。 钟魁心说我还有八十万现金没处花,还在乎你挣的那点钱?心里这么想,钟魁却接过父亲的钞票收了起来,笑道: “谢谢爹,你放心,我绝不会乱花。你知道崔老板跟我是忘年交,你不用替他省钱。” 钟父闻言,板着脸道:“这是什么话?人家愿意替你花钱,那也是人家的钱,咱不占那个便宜。” “是、是,咱不占那个便宜。”在这一点上,钟魁只得遵命,连忙转换话题,“爹,咱村农业公司今年挣了多少?” 钟父伸出两根手指头,颇豪气地说道:“二十万块!这是截止去年最后一天的净收入!” “这么多啊!”钟魁很配合地说道,但说实话,这头一年能挣二十万块,也超出他的预计,因为当初入股时,有的果木才刚种下一两年,只有投入没有产出。 “去年的分红,咱家能分多少?”钟魁问。 “钟三爷说,去年是头一年,各项准备还不足,只称得上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考虑到明年大干一场,投入会比较大,大家伙就少分点。”钟父道,“只拿出十万块参与分红,总共一千股,咱家占了五十股,也就是说咱家可以分到五千块。” 虽说钟父当初入股时,除了自家的果林,还出了一万块现金,但当年就可以分到五千块,这绝不能说是亏了。 “开春后我们准备大干一场,咱村还没入股的都争着要入股,但现在入股就没那么容易的,谁让他们当时百般不愿的。”钟父很是得意,他高兴地拍着钟魁肩膀,“小魁,这都是你的功劳啊。村里准备重奖你!” “能送我一辆小汽车吗?”钟魁故意问。 “美的你!奖励你五百块钱,这是股东大会一致决定的。”钟父笑道。 “好吧,五百块也是钱。”钟魁道。 钟父只坐了一会,便要走,说是要赶着去省城,在春节前了结跟省果品批发公司的最后一笔应收款。 这是正事,钟父也干的起劲,谁叫人家也是堂堂农业开发公司的财务总管,钟魁不想拦着他,将他送到了汽车站。 老崔这两天受了风寒,正发着低烧,躺在床上起不来了,否则钟魁会让他开车送爹去省城。钟魁当然很想自己开车送,但也只能想想,省得挨爹骂。 如今丁官镇的汽车站也是鸟枪换炮了,新修的汽车站,虽不大但还算明亮整洁,班车都是带空调的中巴,每半小时一趟,直达省城,中途只在县汽车站停靠,只是这票钱也是水涨船高。 此时,天空中终于飘下了雪花,落在脖子上凉嗖嗖的,看着钟父充满喜庆的笑脸,钟魁的心也开始暖起来。 “快回去吧,不要冻病了。要是被你娘知道了,回头又要埋怨我。记得回去多穿着衣服,晚上盖上你娘给你做的新被子!” 钟父坐上了班车,挥了挥手,赶钟魁走。 钟魁想等发了车再走,见爹急的想下来陪自己,只得一个人走出车站。 雪下的更大了,牛毛细雪变成鹅毛大雪,行人都穿着厚厚的袄子,冒着大雪匆匆而过,奔向家的方向,那是温暖的港湾。 很快这个古老的小镇变成了童话中的雪白世界。 钟魁沿着街道,慢慢地向前走着,任凭雪花落满头上。父亲的匆匆到来,又匆匆而去,让他心头的孤寂之情消失大半。 今世这位父亲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那浓浓的父爱让他感动,令他难以忘怀。这是值得他守护的精神家园。 那片片雪花在他的眼里,便是大千世界。想到此处,他的心境便开阔起来,脚步也不由自主地变的轻快。 回到学士巷,前院正屋里张寡妇正对老崔嘘寒问暖。 老崔也是活宝,他大半生都在混日子,如今有个知冷暖地替他张罗着生活,不禁惬意地躺在床上哼唧哼唧,像是得了绝症一般。 钟魁摇了摇头,走向后院,见自己屋子的门开张,书桌前正坐着一个红色羽绒服的女郎,正是赵雪。 “姐,下这么大雪,你怎么来了。”钟魁连忙把空调打开。 “嗯,报社在咱们县有采访任务,我抽空回家看看。”赵雪笑吟吟地说道,忽然脸色一变,讶道,“小魁,你最近是不是病了,好像瘦了,脸色也不太好!” “没事,我现在好好的,最近就是学习太紧张了。”钟魁撒了个谎。 “哦,那你多注意身体,学习虽然很重要,但也不要弄垮了身体,得不偿失啊。”赵雪关切地说道。 “姐,我会注意的。”钟魁道,“马上就要放寒假了,这个假期在家我一定好好休息,你就放心吧。” 赵雪忽然夸张地拍了自己一下脑门,从带来的包裹中取出一件浅蓝色的羽绒服,喜道: “把外套脱下来,姐给你买了件羽绒服,你上上身,看合不合适。” 钟魁依言换上,温暖的感觉笼罩着他。赵雪扳着他的身子转了两圈,品评道: “不错,很合身!也很帅!” “那是,姐买的,那怎么能不合身呢?你的眼光还能差?”钟魁恭维道。 “哼,就你嘴甜!”赵雪嗔道,见钟魁想把衣服脱下来,连忙道,“不要脱了,就穿着吧。就算是姐送你的新年礼物。” 钟魁道:“谢谢姐,对了,我也应该送给你一个新年礼物。” 不容赵雪拒绝,钟魁走出了屋,很快便回来,手中多了一个古朴的木匣,他打开木盒,里面躺着一对翠绿玉镯,钟魁道: “姐,这对镯子,我送给你了。” 赵雪见那对玉镯翠绿剔透,仿佛内有绿意流动,十分漂亮,只要是女人都会天生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赵雪也不例外,她一下子就被镯子吸引住了,然而她却摇头道: “弟弟,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什么贵重?这是我在街上买的,只值一百块!”钟魁道,“要是再贵点,咱也买不起是不是?” 其实这是师兄留给自己的遗物之一,经老崔这个专业人士鉴定,玻璃种精品翡翠,一只这样的手镯市场价值至少二十万起。 “真的只值一百块?这么好看,谢谢弟弟。”赵雪有些惊讶,一百块的东西她还是很愉快地接受了,也很自然地套在了皓腕上。 她深红色的外衣,洁白细腻的皮肤,再配上这翠绿如春的手镯,真是绝美。 如果她知道这对手镯的真正价值,她恐怕就不会这么堂而皇之地套在腕上。按照她现在的工资水平,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 而这对玉镯,要是过上二十年,价值更是有价无市,因为那时候不仅玉器市场繁荣,人民经济水平大幅提高,经得起炒作,更是因为那时候已经很难再寻到这样的好料。 跟赵雪相处很奇怪,她是真正将钟魁当作弟弟看待,而钟魁却是将她当作妹妹看待,这个落差让钟魁和赵雪都很享受这种奇异的感觉。 赵雪将手镯取了下来,恋恋不舍地收到木匣里。这木匣是老崔给淘来的,紫檀的,本身价值也是不菲。 “姐,不喜欢吗?”钟魁问。 “弟弟买的,姐都喜欢。”赵雪笑道,有些懊恼,“哎,平时也只能下班戴戴,上班戴这个不方便。我们报社的领导都是老古董。” “那倒是。姐,那你把镯子收好,说不定这镯子成了你的传家宝。”钟魁打趣道,他的脸上挂着暖暖的笑意。 这笑意让赵雪一时失神,让她读到了许多东西,像家中父辈的关爱,学校师长的呵护,单位里资深同事的维护,唯独没有弟弟对姐姐的依恋。 赵雪觉得自己是想多了,但心里却觉得很甜蜜。 “切,什么传家宝,姐又不是七老八十的!”赵雪白了他一眼。 “对不起,姐,我错了。你青春永驻,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钟魁侃道。 “有你这么算的吗,那再过几年我就成了幼儿园小朋友了?”赵雪咯咯地笑了起来。 “没关系,我负责接送赵雪小朋友去上幼儿园!” “你讨打吧!” 院子里早已经成了白色世界,风在乱吹,半空中银蛇飞舞,洋洋洒洒,煞是好看。 穿着赵雪送的羽绒服,身上觉得的暖意融融,钟魁的目光越过院落,那高高的院墙,怎么也遮挡不了此时钟魁那颗温暖的心。 这个世界,他除了要伏魔斩妖,维护所谓的正义,磨炼自己的道心,仁者爱人,他还有许多真正关心爱护他的人,以及值得他用一生去关心守护的亲人或朋友。 一股热流涓涓流淌着,汇入了丹田,而他的识海之中一颗嫩蕊悄悄地萌发。那些曾消失地无影无踪的真气,以十分恐怖地速度向他的丹田汇聚,然后形成一个紧密的旋涡。 那旋涡越旋越快,最终消失不见,只有全身经脉中还充盈着真气,再看丹田之中,不知什么时候,那里的气海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泊。 钟魁浑身一震。 第六十八章 道心永恒 大雪连续下了两天一夜才消停了。 新闻上说,这是西秦省二十年来下的最大的一场雪,不仅造成老旧危房倒塌,交通受阻,供水供电中断,南部和西部山区通讯中断,目前已经造成了不少人员死伤,也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政府正在积极开展灾后抚恤和重建工作云云。 这跟钟魁都无关,元旦放假这几天,他都躲在屋里修行,丹田内的新变化让他惊喜万分,这表明他的实力境界已经达到了凝气境五重天的水平。 只是这修行的速度让他感到莫明惊诧。真气凝结成液,其代表的意义与以前相比,犹如云泥之别,那分明是无限接近筑基界的修士才能办到,而自己的实力绝对还处在凝气境阶段,怎么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丹田里的那由真气凝结而所的水泊,虽然还很小,却蕴含着更加磅礴的能量。 这几天钟魁废寝忘食地修行,他发现真气液化的现象并没有继续,真气总数量却以稳定地速度增长。 境界的提升,仍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说的感觉。 钟魁琢磨了好几天,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修行境界这次虽然有了明显提升,却与绝对实力或者全部潜力不相适应,甚至有些拖后腿,如果与敌生死对决,仍然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全部实力。 钟魁总算明白师兄所说的那些古代修士学艺到了一定阶段,要外出游历的原因。不经历风雨,不见彩虹。想当初他和薛人杰生死相搏,才激发了潜力,学会对自身力量的使用。 修行之路的终点是什么,就像是在爬山,山巅已经近在咫尺了,但就是无法抵达。 何谓彼岸,驾一叶扁舟,在茫茫大海中孤独前行,或许遇到一个巨大的漩涡,被它吞噬掉。幸运点的,却是随波逐流,飘向另一个彼岸。 自古修行者,那些年少绝才惊艳之辈,成功者鲜矣,常常止步于某一境界,如仲永般,最后了了。 借用佛家所云,明心见性,顿悟成佛。有人在修行之路上,艰难前行,突然在某一天,他顿悟了,直抵人心,抓住了修行的本质。 钟魁不知道自己会在修行之路上走多远,但他知道这将永无止境。 佛家的心性是什么?修士所求的道心又是什么,这两个本质是同一个问题。钟魁并没有弄明白,按照他的理解,那就是如那句西方格言,一千个人眼里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用东方贤者的话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这或许是因为每位修士道心的不同。它是每位修士对修行的理解,甚至是对人对世界的根本看法,是形而上者谓之道的东西,是永恒的东西。至于具体的功法,对经脉的利用,对实力的运用技巧,那是形而下者谓之器的东西,并非永恒。 钟魁自以为曾读过不少哲学方面的书,也喜欢思考,对古之贤人所言每日三省吾身,很是认同。 然而西方也有格言,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他却也知道自己的理解离真义大道还差的很远。 用师兄曾说过的话说,这是从初入门径,并向前跨进了几步,已经站在堂皇的圣殿门内,只是距离那宝座还远着呢。 但不管如何,钟魁已经不是修行世界的门外汉,他早已经登堂入室,发现了修行世界的宝藏,而且他对道心本原已经有了相当深入的思考。 七天假期结束,丁官镇中学立刻开始了期末考试。钟魁不得不按部就班,乖乖地当个好学生。 等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又过了几天领取了成绩单后,时间也快到了农历新年。 钟魁当然仍拿了个全年级第一,这让一班同学羡慕嫉妒恨。 因为在同学的眼里,钟魁不仅经常请假,而且平时连晚自习也不上,除了上课时听讲认真,根本就不是那种学习刻苦争分夺秒的毕业班学生。 返乡的路仍然覆盖着冰雪,这条路虽然已经修好了一段日子,但人气还没有起来,除了平时零星去太乙村拉货的卡车,还有属于太乙山风景区的车辆偶尔驶过。 为了因应明年的太乙山旅游景区开放,班车还要等到明年开春才正式开通,那时候才会热闹起来。 所以大雪过后半个月,这条山间公路仍然积着冰雪,越是往山里走,积雪越是深厚,虽然也有人畜和少量的车辆踩压过,但雪层越是被踩的密实,越是又硬又滑,如同镜子一般,人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摔个口啃泥。 钟魁背着一件挺时髦的黑色双肩包,只带了几件换洗的衣物,还带了各自给爹娘的新年礼物,轻松地踏上返乡之路。 今天天气晴朗,天空万里无云,湛蓝蓝的,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举目望去,远山丘壑,皑皑白雪折射着耀眼的白光。 虽然晴朗,但山风凛冽,气温仍然很低。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天气预报说今天虽然是大晴天,但最高温度其实只有两度。在太阳底下还不觉得,人只要到了背阴处,便觉得寒风刺骨。 钟魁穿着赵雪送的羽绒服,里面在衬衣外头只穿着一件薄毛衣。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别人的眼神,他宁愿只在衬衣外面简单穿间夹克。 偶尔有野兔在雪地里觅食,一路上看到了好几只,这次下的大雪让这些不冬眠的动物遭了大罪,饿的两眼发昏。 钟魁一时兴起,顺手捏了块雪球,故意砸了一下野兔,那只野兔受了惊,慌不择路地逃跑,一头扎进了雪堆里。 没想到那雪堆里面却是浓密的带刺矮树丛,兔子脑袋被夹在中间,进退不得。 钟魁今天心情不错,本想着放了这只兔子一条生路,走近一看,那只兔子却活活地把自己给勒死。这也算是守株待兔吧? 得,拿回去加餐吧。 提着兔子,钟魁继续沿着公路往前走,转过一个山口,见前面的公路上一字排开,站着许多人。 钟三爷正领着村民清理公路积雪,正干的热火朝天,而且除了在家奶孩子的小媳妇,和曾裹脚的老太太,能走路的,全都来了。大伙干的挺卖力,都把棉外套脱了。 这样集体劳动无一缺勤的事情,太乙村的村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上一次还是十多年前大集体时代,那个时候,钟三爷依靠着辈份、宗族和扣工分这种大杀器,一言九鼎。 后来,大家包产到户,都作鸟兽散,各忙着自家小日子,自扫门前雪,对这种集体的事是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管你什么大河有水小河满,你还能咬我啊?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钟三爷对此是深有体会,如果他听说过,人既是社会性动物,又是经济性动物,那就会很容易理解了。 如今情况又是大变,自从夏天村里集资办了个农业开发公司,当年就挣了二十万纯利润,虽然还没挣回股本,也让所有人都感到十分震惊,连钟魁这个最先看到钱途的,都感到惊讶,更不必说那些没有入股的,他们都后悔死了。听说明年农业公司要大干一场,所有人都准备入股,但准不准,算多少股,还难说。 而且明年景区正式营业,不要说要雇人做保安做保洁做后勤,景区内外的商铺,更是被许多人盯着,租给谁这是有讲究的。没听说过钟三爷的儿子女儿都准备回村发展吗? 所以,钟三爷再一次成为太乙村的权力核心,找到了曾经一言九鼎的感觉。但他知道,村里发生的巨大变化都跟钟魁离不开关系。 有时候他也在想,那个香江崔大老板到底跟钟魁有什么关系,为什么那位架子有些大的沈总经理对钟魁一个少年人如此言听计从。 人家沈总经理以前在省城公家单位,大小也是一个干部,比他钟三爷这个九品官大多了,至少也比余镇长级别高。 景区每天都在变化之中,虽然因为下了大雪,筹备工作暂时停止,但大的建设已经完成,只等着开春时做一些查漏补缺工作。 钟三爷下意识地觉得景区的商铺应该很有赚头,想以太乙村或者农业开发公司的名义,将所有商铺包了,只是沈总仍然不肯松口,但也没有明确反对,暗示他找钟魁,然后拍拍屁股,回省城过年去了。 这个结果,令钟三爷喜忧参半,一方面他觉得钟魁人小鬼大,有着与他年纪极不相符的聪明,也很尊敬自己,别的事也愿意替自己出谋划策,另一方面,他觉得有些抹不开脸。 “哈哈,咱村的状元郎回来了!”看到钟魁的身影出现,钟三爷的大嗓门吼了起来。 “是啊,状元郎回来了。”乡亲们也都跟着起哄。 因为夏天的时候,钟魁在初二期末全县统一考试中,得了个全县第一。那时候连钟父还不知道呢,钟三爷因为正巧到镇上办事,从余思远那得到第一手消息,然后回村后到处显摆,像是自己亲孙子得了第一,荣有兴焉。 “三爷,瞧你说的。我这个第一水分大,发挥的好。”钟魁谦虚地说道。 “什么水分?终归是第一嘛,看来咱村真要出状元,听你爹说,你将来要考燕京大学,这我知道,我儿子说,那是全国第一学府!”钟三爷回头冲着站在一边乐呵呵呵抽着烟的钟父道,“守权,我说的对不?” “这个可说不准,能不能考上,要看他自己努不努力。”钟父摆了摆手,脸上很谦虚,内心里却很受用。 “那得准备请客啊。”有人哄笑。 “那还早着呢,他现在才上初三哩!” 甭管这些,大伙也都累了,乘机站在雪地里抽烟打屁,香烟在空中飞来飞去。 “小魁,这兔子哪弄的?”钟三爷早就发现钟魁拎着一只兔子。 “路上逮的,三爷,不如今天请我娘收拾收拾,晚上你来我家跟我爹喝两杯?”钟魁笑道。 钟守权也不是傻子,在一边也邀请道:“今天中午来不及了,晚上三爷过来?反正您老一个人在家开火,还麻烦。这么冷的天,咱爷俩坐在热炕上喝两盅?” “美!”钟父的提议,让钟三爷很是高兴,“好啊,我很久没跟你喝两盅了,那就今天晚上,我也带两样小菜,咱们晚上聊。” 钟三爷跳上了高处,对着大伙道:“今天上午就到这,大伙先回家吃饭,下午一点听到村头广播声,接着出工。争取用两天时间,将积雪清除掉,这样大家去镇上去县城采办年货也放便不是?” “好!”人群齐声应道。 因为农业公司,还有景区建设关系,全村老少或多或少手头都比往年要宽裕的多,眼看着春节就要到了,都想今年过年奢侈一回。 望着人群集体往回走的背影,钟魁忽然觉得有种久违的幸福感。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大多数村民还不知道,这是钟魁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第六十九章 夜话 夏天的时候,钟魁家新盘了炕。 原本两间卧室有炕,因为年久失修,密封性出了问题,一烧起来,屋子里烟雾弥漫。现在经济宽裕了,钟守权将厨房加盖了一间,加了个新炕,当作独立的餐厅,顺便也把旧炕重新修缮了下。 冬夜里,屋外寒意逼人,屋内却是温暖如春。李青在厨房里忙着,钟守权和钟三爷正在喝酒,钟魁也陪着——他不陪着,也没处去。 喝的是老李头家自酿的土酒,主要原料是本地产的高梁,加些玉米作为辅料,这并不稀奇,但老李头自称还有其它秘密配方。 村里许多上了年纪的人,可以说是喝他家的土酒慢慢变老的。这酒度数不高,四十度多点,钟魁早就偷偷尝过,喝起来入口绵软,回味甘甜,但后劲十足,正因为如此,你如果贪杯,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喝多了。 本地人喝酒用的一种浅绿色小酒碗,倒满便是整整一两,谦虚点的是两口干,豪迈点那就是一口闷。 家酒过三巡,钟三爷已经五碗酒下肚,红光满面,他不顾钟父的强烈反对,执意给钟魁倒了一碗酒: “喝,一口干了!” 钟魁前世并非善饮之辈,但也是“酒”经考验的,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好!”钟魁竖起大拇指,“咱西秦的汉子,就是爽利!” 钟魁抹了把嘴角的酒渍,笑道:“三爷,我争取做条好汉。”他见爹在旁边干瞪眼,又道: “不过呢,我正长身体,饮酒不好,万一我要是烧坏了脑子,这状元可就跑了。” 钟三爷点头道:“这倒也是,好吧,我就等你考上状元,进燕大,到时候咱爷孙俩一醉方休。你万一要是喝坏了这金贵的脑子,老汉我这罪过可就大了。” 钟守权适时地端起酒碗:“三叔,咱俩再碰一次。” “好!”嗞的一声,钟三爷又干了一碗,饮酒微醺,道,“守权啊,我今晚来,是来找小魁的。” “您老找他能有啥事?”钟守权道。 钟三爷指着他的鼻子,责怪道:“听你这话,你就不了解你儿子。知道咱镇上的余镇长跟你家小魁什么关系?” “啥关系?他一个初中生,跟镇长能攀上交情?”钟守权仍然一无所知。 “余镇长跟小魁交情不错,他还在人家余镇长在省城父亲家住过一晚,知道余镇长的父亲是多大的官吗?省委组织部长!”钟三爷夸张地提高了嗓门。 “真的?”钟守权将目光投向钟魁。钟魁点点头道: “爹,我们只是投缘罢了,人家高官父亲只是比较好客,没有瞧不起咱乡下孩子而已。”钟魁道。 他有点纳闷,这些事钟三爷怎么知道的?钟三爷面有得色: “咱镇上的事情,我都能知道一些,这是余镇长上次来视察时,亲口跟我讲的。他本来想见见你爹,来咱村好几次,不巧每次你爹都不在,这也太巧了。不过,你娘倒是见过,不信你问你娘去。” “呵呵,这我信。不过他来咱家也太没诚意了,怎么说也带上几瓶酒两条烟什么的上门啊。”钟魁故意调侃道。 在学士巷,余思远常常来拜访老崔,谈投资谈工作,然后便顺理成章地留下来吃喝,因为有张寡妇张罗,酒食从不缺。钟魁甚至怀疑,余思远是来蹭饭的,因为镇里给他安排的宿舍,虽然也提供饭菜,钟魁也吃过几次,那质量实在是对不起人民公仆。 “怎么说话的?人家是领导,又不是亲戚登门,给你送礼啊?”钟守权摆起了父亲的权威。 “好吧,算我没说。”钟魁只得投降。 “小魁,你跟三爷说实话,那个香江大老板,跟你是啥关系?”钟三爷道。 钟守权也问: “是啊,我还纳闷呢,那么大的一座老宅子,你住后院,他住前院,我听你说过,那宅子崔老板已经买下了,为啥条件好的后宅给你住,他自己住前院?” “真没啥关系。三爷,爹,你们知道的,我这人就是多读了点书,有些点子,这不,那崔老板想来咱这投资,正好遇上了我,我就给他指引到咱们村,给他宣传宣传下咱们这青山绿水,他一看,这里果然很有发展前途,于是就跟我投了缘。”钟魁胡侃道。 钟守权听了,将信将疑,钟三爷道:“那么你跟崔老板是能说上话的喽。” “您老要我带什么话?”钟魁装糊涂。 “拉倒吧,我要你带什么话。我只问你,你能不能替他当家作主?”钟三爷道。 “呵呵,三爷,旅游公司又不是我的,我怎么能替他当家?不过,您老要是有什么指示,我负责带到,并且给你说点好话。”钟魁道。 “我怎么记得上次他去香江前,曾给沈总撂下话,说你能替他做主。”钟三爷质疑道。 “那也是上次,崔老板是香江人,就不算土生的香江人,他也是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什么信任的人,所以就拜托我了。就这么一回事。”钟魁双手一摊。 “这么说,你还是能说上话的。”钟三爷道,“我也不让你为难。我寻思着你得替咱村父老乡亲谋点福利,让大伙都奔小康。” “三爷,您真是咱村的好领导啊。”钟魁竖起大拇指,恭维着。 “好歹咱老钟也是领头羊嘛。”钟三爷很是受用,“你这脑子很好使,你说说咱应该怎么搭上崔老板的车,早日致富。” “三爷,我以前跟您说过,这头一年景区内外的商铺全部租给咱村,象征性收点租金,大伙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钟魁道。 “那第二年第三年呢,以后呢?”钟三爷追问。 “人家香江老板来投资,每天花的钱都像是水浇地一样,哗哗的。不过,人家毕竟是要挣钱的。如果只能让咱村里人经营,可咱以前没干过不是,万一要是不挣钱,崔老板找谁收租金?”钟魁分析道,“崔老板也说了,头一年让大家练练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游客满意了,大伙都挣钱了,崔老板将来提高点租金不为过吧?再说咱村还占公司一成的股份哩,公司有了收益,也给咱分点不是?” “理是这个理。”钟三爷被说动了,不再寻求独占,“小魁你再给分析分析,头一年全让咱村里经营,咱应该经营什么?” “我觉得吧,一是要有特色,二是要有差异化。这特色,就是咱关中特色本地特色,比如这老李爷家的土酒,就是特色嘛。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出了咱村,你也买不着!甭管谁来了,玩了一两天,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总得买点本地特产,这很有赚头,总不能大老远地跑到我们这买瓶西凤酒吗?” 钟魁对那些趋于同质化的旅游景区是深恶痛觉,全国的旅游景区都卖同样的东西,真心想买点的都没处下手。 “这个我懂,呀,这下老李头要发财了!”钟三爷惊喜道,又不耻下问地追问,“那啥叫差异化?” “差异化,就是不能老李爷家卖土酒,我家也卖,隔壁看见我们两家都赚钱了,他家眼红也来卖。这样可不行。你家可以开个面馆,大壮哥开个土菜馆,钟七爷家专卖柿饼……” “要是两家都想开个土菜馆呢?凭啥只能让大壮开?”钟三爷知道钟大壮早想在村里开个土菜馆,人家原本就在省城大饭店里学艺好几年,这回正赶上好时候,还真没法跟他争。 “公开评比,谁想开就公开比试,谁做的饭菜好吃,那就让谁开。您老是村里的当家人,这您老可要端平了水碗。”钟魁道。 “这样最好。呵呵,还是咱们钟家的状元郎脑子好使啊,我脑子里一片浆糊,听你这么一说,事情就好办了。”钟三爷笑道。 “他也就是鬼点子多。”钟守权在旁笑骂道,忘了自己刚才也听的连连点头。 “不,守权,你错了。余镇长不止一次地说过,状元郎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钟三爷对钟魁是不吝溢美之辞。 李青端来新出锅的锅盔,远远地香气四溢,令钟魁食欲大振,一口气吃了三个。 “娘,干脆你也开个店,专卖特色锅盔。”钟魁道。 “瞎说,我可做不了买卖。”李青连忙摆手。 钟三爷也吃了一个,点头道:“状元郎说的对,侄媳妇啊,你这锅盔做的好,外酥内软,堪称一绝啊。你也开个店吧?” “三叔,我真能开个店?”李青犹豫道,她向丈夫求助。钟守权道: “咱农业公司明年就要大干一场,你好歹在公司里也是个干部,还识字……” 钟魁乐了,那是啥级别的干部,十八品都算不上,不过只要娘高兴,爱干啥干啥。李青的回答却让钟魁意外: “当家的,我让小魁舅舅来咱这开个店,你看行不行?做锅盔,他的手艺比我强。” 钟守权有些为难,村里还在为让谁开店议论纷纷呢,都想占了地开个店,怎么能让外乡人来这里开店。 钟魁对自己的这个舅舅还有印象,那是一个很爱说笑很讨人喜欢的人,道:“我看等景区正式营业了,不光是景区大门口,就是咱村也会热闹起来。爹,娘,不如咱家再在前院盖房子,门口就是门面房,可以开门做生意。这样也不占村里的名额。” “我看行!”钟三爷一锤定音,忽然道,“小魁,你说咱们村的房子是不是都要推倒重盖啊?” 钟魁心说,只有你家新盖的那洋不洋中不中的大瓦房,鹤立鸡群,要推倒重盖。不过话不能这么说,钟三爷家的房子一度是他拿来显摆的,女儿儿子都吃公家饭嘛。 “绝对不能,一定要有特色,那些特别破的成了危房的房子重新盖,但也要从别的地方找旧材料盖,越旧越好,这才算真正的仿古,这叫历史的沧桑,游客就爱看这个。别的也要修缮一下,而且一定要与咱村整体风格保持一致,越是体现咱这民居特色越好。人家外乡人,特别是外省人想看的就是这跟他们那里不一样的。”钟魁道。 钟三爷脸上挂着黑线: “状元郎,听你这意思,是说我家的房子要推倒重盖喽?” “三爷,别误会,我可没说。” 钟魁拿起一个锅盔啃着,掩饰着脸上坏笑的表情。 夜色渐深,不知谁家在外头放了烟花,夜空中,一时间姹紫嫣红,分外好看。 第七十章 杀猪 爆竹声声之中,农历新年就要到了。 其实一过了腊八节,人们便开始筹备着新年的到来。不管家里有多穷,过年也要铺张奢侈一回,正是一年中最欢乐的时光,太乙村大多数人家1993年的春节过的要比以前要宽裕的多。 二十三,糖瓜粘,灶君老爷要上天。在腊月二十三这一天,家家户户要祭灶,用黏又甜的糖瓜献给灶王,粘住灶王爷的嘴,让它到天庭向玉帝禀报民情时,多多美言,以便让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一天也叫做小年,可以看作是春节这个大年的前奏。 二十四,扫尘。这一天,家家户户将居室和院子彻底地进行清扫,做到窗明几净。粉刷墙壁,擦洗玻璃,糊花窗,贴年画等等。这也是除旧布新的意思。 太乙县与别处不同,别处的年画画的大多是老寿星、寿桃、福娃和鲤鱼居多,这里最多的年画,画的正是钟馗钟天师,铁面虬髯,手持宝剑,故事多变。而太乙村更是如此,就连每家的门头上或木制,或石雕,雕刻的也都是钟天师的形象。 从腊月二十五开始,村里有人家开始杀猪。杀猪是件大事。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猪,就等着过年杀了它卖钱呢。 有要杀猪的人家早在腊月初,就满村挨家挨户打招呼,记下各家需要的份量和所需猪身上的某个部位,因为大部分是要卖钱的,自家可吃不了,也舍不得吃下太多的肉。这个时代,肥肉还是很受欢迎的,而且绝对是正宗的土猪肉,吃起来香极了。 钟魁却是暗想,如果将来旅游发展起来,这种自然经济一定会被改变,到那时,这种美味的猪肉恐怕就吃不上了。 别人家不说,钟魁家本来也养了一头大肥猪,为了省事上个月就卖给了猪贩子,而且听爹娘的意思,明年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养了,两人都在农业公司里上班,钟父不仅是农业开发公司的财务经理,在村委会里另有职务,作为“文化人”,有时候还要去城里出差,平时都很忙,连庄稼地恐怕都没时间伺弄了,大有脱产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趋势。 钟七爷是老羊倌,他家不仅养了七八只羊,老俩口还养了两头猪,腊月二十八那天他家要杀这两头猪。 杀猪的这一天,七爷召集自己的两个儿子,还有村里的几个壮小伙,磨刀霍霍,准备好盐水,准备给猪放血。 他家的院子占满了人,有的是来买肉的,当中还有外村赶来的,其余大多却是闲着没事来看热闹的,小屁孩们则占据着墙头的有利地形,一边看着热闹一边啃着种零食,每年也是这个时候孩子们才不缺吃食。 猪圈门打开,从里面先赶出其中一头大的。那只身上带着黑斑的大肥猪踱着步子,在院子里旁人无人,晃动着肥硕的屁股,一颤一颤的,它今天没有算上一卦,不知道自己今天会有血光之灾。 这四个小伙以前也没干过这种事,感到十分新鲜,叼着烟,笑呵呵着一哄而上,各抱着一只猪腿,直接将黑斑猪掀翻在地,然后麻利地将猪抬了长凳上。 侩子手是钟七爷阁下亲自出任,他跟家畜打了一辈子交道,无师自通,也是个杀猪宰羊的高手。村里有这种事,通常都是找他帮忙。 只见钟七爷持着两尺长的杀猪刀,“狞笑”着走向那黑斑猪。那大肥猪被按在长凳上,怒目圆睁,预感到情势不妙,冷不丁地回头咬了一口。 猪二爷不发威,你以为天蓬元帅是纸糊的? 按猪头的那小伙没有经验,没有料到黑斑猪的力气极大,这一口,不巧正咬到这小伙的胳膊上,虽然没伤着骨头,但那小伙挨了这一上,立刻吃痛大叫了起来,松开了手。 剩下的三个人一愣神,竟让那黑斑猪摆脱了控制,满院子里飞奔,撞翻了一切挡在前面的人和物,发出“嗷儿嗷儿”的惨叫声。 满院子里的人都慌了神,纷纷躲闪,更有女人发出尖叫声,而墙头的小屁孩们却兴奋地叫起来,唯恐天下不乱。 钟七爷和他两个儿子,还有在场的男子,纷纷追着黑斑猪,围追堵截。这黑斑猪战斗力颇高,发了狂,见人就咬,咬不到就撞,犹如一辆肉型坦克,接连撞翻了一大片。 令人意料不到的事,猪圈里还有一头大白猪,可能是刚才将猪赶出来时,钟七爷儿子们为了省事,将栅栏门随意掩上,不料这头大白猪听到院子里舍友的不屈战歌,竟也跑了出来。 两头猪准备一同亡命天涯。 这一下,院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晓得这两元帅厉害,人们纷纷躲闪,大白猪被堵在院子里,另一头黑斑猪竟一头往前房奔去,准备逃出去。 钟魁今天闲着没事,正满村溜达,他前世也没见过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谋杀案,听说钟七爷家今天杀猪,就信步走到钟七爷家,正好撞上那头黑斑猪。 “小魁,快躲开,这猪疯了!”钟七爷追在身后,提着杀猪刀,大声喊道。 说话间,那头黑斑猪已经奔到了近前,狭路相逢勇者胜,这黑斑猪大概自学成材,也知道兵法,一头往钟魁猛撞了过去。 钟魁敏捷地正面躲开,电光火石之间伸出一脚,将这头猪元帅绊倒在地。这一脚他暗暗使力,一绊之下,猪元帅的一只前蹄折了,栽了个跟头,滚出了很远,虽然勉强站了起来,但也跑不动了。 如果换成旁人,这么伸出一脚,没把肥猪给绊倒,很大的可能是把自己给弄骨折了。几个村民赶了过来,乘机一哄而上,将黑斑猪按倒在地,还找来绳子,把它嘴给四只蹄子给捆上。 这头黑斑猪终于被制服了,院子里的那头大白猪也被群殴,然后也被捆上。 “小魁,你脚有没有事?”钟七爷让人将黑斑猪抬到院子里,这才有空问钟魁。 “七爷,我没事,好着呢。跟您商量个事,这黑斑猪看着挺肥的,猪头还有四只蹄子有人要吗?”钟魁问。 钟七爷想了想道:“本来是自家留着,今天你也算帮了大忙,就让给你家吧。反正我家还有另一头哩。不过,猪舌条不能给你,我答应我亲家的,他就好这一口。另外,你爹说要十斤五花肉,五斤排骨,你家还要吗。” “排骨也来五斤吧,五花肉就割五斤吧,有了猪头,不是还是猪头肉嘛,我家三口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另外,您老再给我称两斤猪血,我回家养着。”钟魁应道。 “呵呵,看来你家这日子越过越好了,舍得花钱。”钟七爷笑道。 “大伙的日子不都是越过越好吗?明年景区一营业,外地的游客一来,大伙都有钱赚!”钟魁道。 “不愧为状元郎啊,瞧这话说的真对!喜庆!”众人纷纷附和,人人脸上都挂着笑意。 钟七爷说完,便操着刀子,找准了位置,白刀子进,红刀出,一股热血喷涌而出,落到了放在下面的盆子中。 这猪血也是好东西。不像后世,一不小心就买到假的。 黑斑猪发出震天的凄惨叫声,身子剧烈地扭动者,奈何那几个小伙吃一堑长一智,今天当着全村老少的面,丢了一回脸,这次纷纷使出吃奶的力气,将猪按住。 血液即将流尽,黑斑猪抽搐了几下,终于认命了。它死不瞑目。 另一头大白猪,也被如法炮制,光天化日之下被谋杀。 所有人兴高采烈,看杀猪太过瘾了。 这也是一年之中难得的清闲时刻,也是难得的社交场合,男人们蹲在一边抽着烟吹着牛,女人们则在一边拉着家常,而小孩子们则是满院子飞奔淘气。 临时在院子里搭了灶台,用一个废弃的汽油桶改造的,下面开了个口子,烧着柴禾,上面放上一口大铁锅,烧了满满一锅热水。 水烧开了,倒进一个大木盆里,将猪放在热水盆中烫过,这样容易去毛。去毛之后,接下来就是钟七爷展示庖丁解牛的本事。 一个小时后,钟魁便开心地提着一只大猪头和四只猪蹄回家,这个体验让他觉得自己的模样很滑稽。 在家门口,正好遇到钟父从村办回家。钟父脸色不好。 “爹,出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钟魁问道。 钟父瞧了瞧钟魁手中的猪头,接了过来,道: “回家再说!” 傍晚,村子里许多人家的厨房飘着肉香味,钟魁家也不例外。 钟母在厨房里忙着,她从昨天就开始制作各种面食,枣花馍、油塔馍,豆包、菜包,那枣花馍形状如花瓣,每个瓣上还红枣,十分好看。这些面食要一直吃到正月十五以后。 因为今天在村里买了肉,钟母今晚还要卤猪蹄和猪耳朵、猪头肉,很快肉香味便飘进了饭厅,只是离做好还早着呢。 直到了晚上八点,在钟魁望眼欲穿之中,所有的食物才端上了热炕头。 “当家的,今天出什么事,一晚上绷着脸。”钟母问道。 钟父望了钟魁一眼,犹豫了一会道:“今天,我在村办接了个电话。” “什么电话?”钟母问。 “是京城打来的。” 钟母闻言,面色也是一变,她明白这电话应该是李国梁打来的,也只可能是李国梁打来的。事实上自从李国梁第一次登门之后,他跟他老婆就经常打来电话嘘寒问暖。 无论是钟守权还是李青,自认为是小门小户,也没有什么值得人家京城人巴结的,他们知道李家人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说了什么?”钟魁放下啃完的一只猪蹄,意犹未尽,“难道想让我去京城过年?” 见钟父露出惊讶的表情,钟魁笑道:“看来是我猜对了。不过,爹,娘,那李家跟我有什么关系?不搭理他们就是!” “就是,小魁我们养了十多年,他们李家以前关心过没有?现在倒来拉关系,咱瞧不上。”钟母道。 “可毕竟这血脉是真的,再说小魁以后上大学,是要见大世面的,要出人头地,有了李家的助力……”钟父倒是想的挺远。 “爹,你儿子我瞧不上!”钟魁打断了他的话,“这世上,你跟娘就是我最亲的人,将来我上了大学,毕业还会回村的。” “什么?上大学还回来干嘛?”钟父一脸不悦。 “爹,你也是小瞧咱村了。只要景区一开业,还有你们的农业公司,将来是很有前途的,到时候,咱这里就算得上是世外桃源,给个城市户口也不换!去城里闯干嘛,出人头地又是为啥,不就是为了富足吗?”钟魁笑道。 “不会吧?”钟父仍然不信,不过对钟魁的表态还是很满意的,他冲着钟母道,“老婆,拿酒来!” “爹,我陪你喝一杯!” 第七十一章 吕道长 大年初二,拜年走亲戚。 钟家的亲戚不多,钟魁的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奶奶去世都二十年了,她娘家的亲戚本就不多,去世后跟钟魁家走动的少了,亲情就越来越淡了。但钟魁母亲李青娘家还有个外公和舅舅,这是必须要走动的。 钟魁一家三口,初二一大早就出发,外公李沛家并不通汽车,只有一条乡间土路,穿过山岭和平原,最后在一条发源于太乙北山的河流拐弯处,有一个村庄,那个村子就叫李家湾。 李家湾不大,只有三十来户人家。外公家是其中比较殷实的人家,因为外公是个老中医,年轻时曾拜一位走四方的郎中为师,跟随这位师父行走四方,加上自己爱钻研,后来也习得一身不错的医术。 后来,外公一度在沪海一家公立医院当过主治医生,如果不是因为他前三十年过着颠沛流离,无比眷念乡土,辞职返乡,他现在恐怕还在沪海颐养天年。 至今还有许多人对他当初的决定感到不值,但外公李沛总是笑呵呵地说,人各有志。 在钟魁的印象中,外公是知足常乐的人,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外公今年七十岁了,身子骨仍然很硬朗。 离李家湾还有一里地,唯一的舅舅李宏就在路口眼巴巴地等着。 “姐,姐夫!”李宏见着人,远远地喊了起来。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李宏也是个乐天派,他身材不高,但很结实,跟妻子季小琴在家务农,赡养老爹。 令人遗憾的是,李宏在行医上面没有天份。不过,外公因为医术精湛,在家行医,虽然收费极低,但家里经济状况在当地算得上是殷实之家。外公倒是经常想贴补一下女婿家,不过钟守权比较要面子,坚决不接受。 “舅舅,新年好!”钟魁挺乖巧地说道。 “小魁啊,一年没见,个头长这么高了,怕是有一米六五了吧,身上也长肉了。”李宏笑着道。 “爹身体怎么样?”李青将手上的礼物袋递给自己弟弟。 “好着呢!大年三十晚上,他和吕道长喝了一斤半白酒!”李宏道。 “吕道长?哪个吕道长?”李青一脸疑问。 李宏解释道:“咱爹年轻的那会,不是云游四方吗?他曾经救了这吕道长一条命,两人也谈的来,引为知己。年前吕道长来我们县,顺道来看咱爹,我爹就让他留下来在我们家过年。” 说话间,几个人已经走到了村口,一个七八岁的男孩飞快地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条黑色的小土狗。 这男孩是李宏的儿子,名叫李云,是个调皮捣蛋的主。 “姑姑、姑父!”李云嘴巴倒是很甜,因为他知道有红包拿。果然,钟守权高兴地拿出一个红包,塞到他怀里。 李云拿到红包,迫不及待地打开,里面包着两张百元大钞。李宏连忙道: “姐夫,这太多了,十块、二十块意思到了就行。” “兄弟,这是你姐和我一点心意,以前你跟爹也没少帮衬过我,你再推辞就见外了。” “是啊,舅舅,我们村现在的经济状况都普遍变好,以后会更好。您就收下吧。”钟魁也道。 李宏听了,对着儿子斥道:“还不谢谢姑姑姑父?” 李云却是做了个鬼脸,一溜烟跑了。 “这个孩子,太不懂事了。”李宏感到有些尴尬,又担心儿子把钱弄丢了。二百块在这个年代的农村,真是个极大的大红包了。 外公家的房子是典型的关中民居,他早年行医也挣了不少钱,盖的房子当年很气派,现在只是年代久了,显的旧了,但却增加了古朴厚重的味道。 一进院,舅母季小琴迎了上来,她是个勤快忠厚的农村妇女,跟大姑子李青也处的十分融洽。 “姐、姐夫,可把你们盼来了,咱爹这些天一直念叨着,说你们这一年忙着挣大钱,把他这个糟老头子给忘了。”季小琴半开着玩笑。 “弟妹,你大概也听说了,我们村现在搞开发,我和你姐都比以前更忙了。”钟守权解释道。 “姐夫,不用解释,快进屋,爹等着呢。”季小琴接过钟守权手上的礼物,见是两坛酒,“这是你们村的土酒吧,爹今天还念叨着呢!” 正屋摆着一张八仙桌,两个老者当庭安坐。其中一个七十来岁,鹤发童颜,面色白净,正是钟魁外公李沛。 而别外一位,大概就是舅舅口中的吕道长了。吕道长年纪稍轻,下穿云鞋白袜,上身青蓝道袍,头戴南华巾,他面色红润,坐在那里不动如山,不经意投来的目光,令钟魁感受到一种不怒自威的的感觉。 这是一位修士,而且实力很高。 外公是老辈人,虽然平时平易近人,但内心还是比较重视尊卑上下的,钟魁当下跪下磕头,道: “外公,外孙给您老磕头,祝您寿比南山不老松,福如东海长流水!” “好孙儿!”李沛咧嘴笑了起来,以前的钟魁给他的印象是沉默寡言,现在看来很会说话,或许是长大了缘故,又道,“这是吕道长,他和我平辈相交,你也给道长磕个头。” 钟魁瞥了那吕道长一眼,心说这吕道长跟外公平辈,也是一把年纪,跪了也不吃亏,只得重新跪下: “钟魁见过道长!” “平身!”那吕道长伸手虚扶。 钟魁却也伸手道:“大吉大利,红包拿来。” 这是主动要红包,吕道长一时有些发愣,他根本就没准备,尴尬之下终于掏出了一块青玉,道: “这块玉我随身多年,颇有逢凶化吉之用,算作见面礼吧。” 吕道长这才认真打量了一眼钟魁,见钟魁相貌清秀,庭丰颌满,尤其是那双眸子,清澈深邃,极有灵气。再看钟魁气度,这绝不是一个乡下少年应有的气度,大有返璞归真的味道。 这一打量,不免多看了几眼。钟守权见状,以为吕道长是心疼那块青玉,连忙斥责道: “小魁,快把玉还给道长,没规矩。” “贤侄不必如此。”吕道长却道,“你这儿子,面相极佳,贵不可言呐!一块玉而已,算是我与他结缘。” 外公李沛是了解吕道长的,他知道吕道长是世外高人,也从不说逛言乱语,欣喜道: “吕道长,此言当真?” “李兄,你知道的,贫道从不逛言乱语。”吕道长道。 钟魁却这位吕道长极感兴趣,试探地说道: “不知道长爷爷,在哪家道观修行啊?” “贫道出身中条山,乃是全真‘诚’字辈弟子,二十岁起曾云游天下四海为家,并无固定住所。”吕道长道。 “尊祖是纯阳真人,八仙之一吕洞宾?”钟魁讶道。 “正是!”吕道长答道。 吕洞宾乃是八仙之一,也是八仙在民间的传说中最多的一个,而且关于他的生平中都有过吕洞宾曾在太乙山学艺的记载。 实际上,关于吕洞宾的生平故事,大多杜撰,但他确实是一位修士,而且实力极高,因为他曾跟钟馗学过艺,只是他并非正式弟子,这一点后世之人却是不知道。 令狐易也曾提起过吕洞宾,所以钟魁印象深刻。 “道长爷爷,您知道我们太乙村正在重建天师庙,明年下半年就会建成,到时候庙有了,却没有主持的道长,不知吕道长是否愿迁就主持一职?”钟魁再进一步试探道。 吕道长闻言,面色一喜,犹豫了一下道:“家祖纯阳真人,曾与钟天师有旧,此事世人闻所未闻,我们吕家人却是知道的。如果天师庙尚缺主持一人,贫道愿意前往。只是这事并非我一厢情愿,还得人家建庙的同意,还有政府方面……” “这个好办。”钟魁当下把太乙旅游开发的事情一说,直言自己跟投资方的关系,还有跟政府的关系,都很好,完全可以促成此事。 这不仅令吕道长很惊讶,也让自己的外公李沛感到自豪。 “咱们家的小魁真是长大了。”李沛高兴地说道,他冲着吕道长道,“道长,你不如应下这事,以后咱俩想见个面也容易。” 身为全真派道士,吕道长不食荤,但他也不忌酒,且善饮,只是因戒律而不常饮。吃饭时,钟魁仍在暗地里打量吕道长的言行举止,见他道学知识渊博,且不排斥世俗人事,平易近人,让人心生好感。 钟魁却不知道,吕道长也在暗地里打量钟魁。 这吕道长家这渊源,虽号称出身全真道,但一身所学大多来自家传绝学。他自幼便修习内丹之术,讲究性命之学,先从命功入手,炼精化气,去病健身,然后心神安定,炼气化神,炼神还虚,提高精神境界。 跟其它古老的修行传承一样,吕家的传承也经历了磨难,相继散佚,吕道长很有修行天份,如今也刚刚进入凝气二重天,在境界上还远不及钟魁。 但修行者的直觉十分强大,他越是观察钟魁,越是觉得迷惑,眼前的少年让他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这个少年人很不一般。”吕道长心里暗道。 第七十二章 试探 道教作为华夏本土宗教,源远流长。 它发端于春秋战国时的方仙神话,又将道家哲学宗教化,至东汉时,形成大量的宗教组织,如太平道、五斗米道等等,张道陵创立天师道,表明道教作为一个宗教组织的正式形成。 但正一道宗派林立,虽然皆出于老庄,但后来渐失其本旨,各传各的,为方术,为符篆,为烧炼,为斋醮,其中不乏招摇撞骗妖言惑众的。 金、元之际,王重阳自称师从钟汉离、吕洞宾,隐居太乙山,出山后创立全真派道教,招收马钰、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等七大弟子,后经过丘处机等人的努力,以及元朝统治者的扶持,全真派盖过江南的正一派,包容太一道、真大道和金丹南宗,提倡“三教合一”,从而一家独大。 全真派全面而深刻的继承了传统道家思想以外,更将科仪、戒律、符箓、丹药等道家文化瑰宝重新整理,为后世的道教奠定了根基。这也是王重阳与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合称“五祖”,在道教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 全真派也讲究内丹修炼,主张性命双修,与金丹南宗区别在于,它是先修性,后修命。 性,是指人内在的道,心性、思想、秉性、性格、精神等。命是指人外在的道,身体、生命、能量、命运、物质等。性命双修也就是指“神形兼修”、心身全面修炼。认为修心养性是道士修炼唯一正道,除情去欲,明性见道,使心地清静,才能返朴归真,最终证道成仙。 全真派道教尊吕洞宾为“五祖”之一,吕洞宾也正是全真派道教的内丹修行之术的渊源之一。 如今全真派的香火仍然旺盛,甚至成了道教的代表,燕京紫阳观还是华夏道教协会的所在地,世界闻名。 吕道长,名诚志,中条山下,晋省芮城人。 吕诚志道长虽然有道籍在身,他一身所学却大多来自家传,又极为低调,闲云野鹤,只有全真祖庭还有少部分人知道吕道长的存在。 吕氏一门信奉道教,但是大多在家修行,并不出家。吕诚志年轻时立志修道,蓄发入道,有次遇到南方正一派的一位邪道,差点死于其手,逃亡之时碰巧被李沛所救,捡回一条命后,与李沛相见时欢,遂引为知己,成了好朋友。因为李沛因为学医钻研的原因,对道家方面的古籍看了不少,而古代道家先贤往往是医术名家。 吕道长年前来西秦省,是为了拜谒太乙县邻县的重阳宫,那里是创立全真道教的王重阳的故乡,然后顺便来看看老朋友李沛。 因为吕道长这几十年间,不是隐居名山大川,就是云游四方,他跟李沛数十年来只见过几次,但平时书信倒是一直不断,大多是他写李沛收,因为他经常换地方,每到一个新地方,他都会给李沛写封信。 这次被李沛强留下来过年,因为李沛对他说,时光如流水,一去不返,再相见怕是阴阳两隔,吕道长见他言真意切,也不忍拒绝,只得答应,没想到却遇到了钟魁。 吕道长的家学也因为各种原因,千年以来,散佚不少,饶是他天资聪慧,也只刚刚踏入凝气阶段。这一踏入,便将他与大多数修士区别开来,也让他能够感觉到钟魁气质上的不同凡响。 只是时间有限,钟魁一家三口吃过午饭之后,便要返回太乙村。 李沛带着儿子儿媳还有小孙子,一起将钟魁一家人送出去很远,钟魁故意走在最后面,他也看出吕道长似乎有话要对他说。 “世人皆云,问道长生,不过是镜花水月,人生苦短,不过百年,为何不及时行乐?魁哥儿,你怎么看我们道家求长生的问题?” 钟魁呵呵一笑: “道长爷爷,这我真不懂。《中庸》有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以我的理解则是,天命让我有这个‘真性’,我无法拒绝,他原本至真、至善、至美,如果直行而下,心性没被污染,那便是道。可实际上,人一生下来,就要受到家庭、社会和环境影响,会让人染上阴暗、自私、龌龊和极端等等负面的东西,所以要修正,这就是修道。” 吕诚志微微一笑,不置可否,虽然钟魁答非所问,但听他引用中庸,并给出自己的解释,倒让他刮目相看。 “你平时除了在学校的功课,也看古书?”吕诚志问。 “正要向道长请教,我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平时空闲比较多。我近来对道家经典十分感兴趣,只是典籍如瀚海,不知从何处读起,道长不如给我开个书单?”钟魁道。 “好吧,等我回去,寄给你爷爷,让你爷爷转交给你。”吕道长一口答应。 北风吹过,吕诚志宽大的道袍随风摆动,看上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道长爷爷,这世上真有长生不老的人吗?”钟魁问道。 “旧道之中,认为肉身不死,即为成仙。自重阳师祖后,道家认为,肉体虽灭,但精神永存,便是长生。”吕诚志答道,“虽说贫道尚未见过有人长生不老,但修习道家金丹大道,做到益寿延年,却是极多的。《黄帝内经》中说,上药三品,精、气、神,这精气神便是炼丹的大药,不外乎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而已,依靠精化气、气化神,神气相恋、神气合一而混化成丹。我们凡夫俗子,能做到炼精化气,就可以做到益寿延年了。” 类似的话,吕诚志显然对不同的人说过很多,他本以钟魁会如大多人那样嗤之以鼻。不料,钟魁却道: “道长爷爷,此性命之说,对于我们普通人,太过玄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咦,你也知道‘性命’之说?” 吕诚志闻言,心生感慨,想到自己学道数十年,如今也仅炼出先天真气,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不变的永远是求索。 今日依然是个大晴天,只有田埂背阴处还有残雪未消。午后的阳光晒的人暖洋洋的,让人产生春天真正到来的错觉。 大地仍然是一片萧索的昏黄,一只巨隼在高处中盘旋,忽然如箭一般地冲下远方的枯草,然后双爪抓起一只倒霉的野兔,再次腾飞而起。 古道边,一颗老榆树寂寞地立在那里,古树虬枝,看上去很是顽强。大概是因为平时被牛反复蹭过,那树干上脱去一大片树皮,露出里面坚硬的部分。 吕道长有心要再试探一番,却不知从何说起,他伸出手掌,当着钟魁的面在那树干上按了一下。 放下手掌时,那树干上赫然留下一道浅浅的掌印。钟魁相信吕道长并没有尽全力,他只是轻轻一按,便显示出他高深的实力。 “道长,原来你会魔术?”钟魁夸张地叫了起来,走在前头的外公等人回头看了过来。 吕道长很是郁闷,真是明珠暗投,或者说对牛弹琴,只是不知道应该怪牛呢,还是怪弹琴的人。 “小魁,快点跟上来,再不快点,天黑也到不了家。”钟父在前面喊了起来。 “道长,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再见吧。”钟魁很有礼貌地说道,“希望下半年天师庙建成后,道长能屈尊移驾,前来住持!” “好吧!”吕道长有些失望,他站住了身子,看着钟魁远去。 他答应到时候来天师庙住持,并不是看李沛的面子,也不是因为他对钟魁好奇,而是随缘。 想当年先祖求艺于太己山,曾得钟天师指点,学得一身道家本领,尤其是剑术,堪称仙剑之术。这段经历不见任何史书和道家典籍,只记载于吕氏珍藏的私家札记之中,并不为外人所知。 如今天师庙重建,吕诚志不知道还好,既然知道了,他就随缘,住持上几年又何妨? 这也算是替先祖纯阳真人报恩吧。 “道长,我们回吧。”李沛送走了钟魁一家人,带着儿子也返身往回走。 “好!”吕诚志应道。 再一次路过那株老榆树,不经意间吕诚志看到自己留下的那一个大掌印中,不知什么时候赫然套着一个小掌印,这小掌印深入树干内部,如斧凿一般,看那深度,几乎没过手背。 吕诚志一脸肃然,既惊又羞,心中掀起骇浪。 第七十三章 争这一口气 从外公家回来,钟魁又清闲了下来。 虽然整个山村还沉浸在春节的气氛中,白天村民出门走亲戚,或者迎来亲戚,甚至深更半夜还有淘气小孩燃放爆竹,喧嚣着。 但对钟魁来说,除了每天晚上例行的修行,他基本上无事可做,他发觉自己现在已经越来越适应这种悠闲的生活,人好像也变的越来越懒。 偶尔被钟三爷抓过去做顾问。村委会利用过春节的这段轻闲时间,讨论了多次关于农业开发公司增股的事情,这中间每天都有争吵,无非是资产的估价的问题。 不过这跟钟魁无关,村子里的事基本上按照他的预想在发展,也没有人搞不正之风,钟三爷和村委会两个班子的成员,都是大伙信任的人,他也犯不着去操心。 钟魁这天在村子里溜达,不知不觉中到了景区的大门口。 景区的入口在村办的东北五百米处,大门修的十分气派,前面是一个颇大的广场,预设了可同时停放一千辆汽车的停车场,并且离这稍远处,还预留了两处同样大小的停车场,另外在景区内还有两个山间停车场,游客可以乘旅游摆渡车直达核心景点。 总经理沈浩对这样超前的规划还不太理解,认为这实在是浪费空间和金钱。 钟魁没有解释,在他看来这几个停车场在未来的旅游高峰根本就不够。别人还意识不到,当小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时,那怎是一个“堵”字可以形容的。 景区外的停车场和商业用地,包括前期修路,占用村里的不少土地,作为补偿,镇政府在村子最西边两千米处预留了一片地给村里。 那片地有一千亩之多,在镇政府看来,那里其实就是一片乱石滩和杂树林,和一条小溪流,没有利用价值,惠而不贵。 可在钟魁看来,那一千亩地只要稍加整饬,就是建设高档别墅区的风水宝地,虽然与景区大门和接待中心直线距离不过两千六百米,但因为位置的关系,人迹罕至,可以说是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的好地方。 如果不是现在因为搞开发占了政府便宜,将来如果想要政府划出这一片地,光是环保你就没法通过,因为这里属于自然保护区,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现在还没那么强,否则会有人说,太乙山难道成了富人的后花园? 钟魁打定主意,过完春节,就通过老崔出面,把这片地买下来,先占着坑,过个十年,再建上个百八十幢别墅,那些土鳖还不争着来买? 钟魁对自己的这个主意十分满意,这个年代挣钱的机会还是太多了。不过他还是很有底线的,让村民们也跟着发点财,可不想将来村民们后悔了,背后骂他是奸商。 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沈浩还在家过年,他平时忙的脚不沾地,让他在家多待些日子。 留守的是位后勤主管,名叫袁宝利,是丁官镇上的人,他带着二十名保安看管着还处在最后建设中的景区,保安小部分是太乙村的小伙,其他也大多是本镇本县人。 远远地看到钟魁走了过来,袁宝利连忙过来打招呼,沈浩临走时特意打过招呼,钟魁跟老板关系不一般,可以替老板做决定。这个招呼,让平时处事圆滑机灵的袁宝利牢牢地记在心里,春节前他还从山里弄了几只野味送到钟魁家。 钟魁后来听说,是袁宝利托了几位村里的好猎手,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靠山吃山,原本村里有好几位猎手,因为猎枪早些年就被政府统一收缴了,如果想打猎,只能下套布置陷阱,花费太多时间不说,收获也不多,没几年,打猎的人就少了。 对于袁宝利的巴结行为,钟魁并没有太拒绝,这也是人之常情。袁宝利是退伍军人,在镇上的自来水厂也是做后勤工作,虽说吃公家饭,但也只是寻常待遇,工资就那么点,有时还发不下来,他家里的负担很大,上有老下有小,妻子身体又不好,经济压力很大,否则他也不会主动换饭碗对不? 这里的工资待遇远超他的期望值,是他以前工资的两倍有余,所以袁宝利的工作积极性极高,害怕丢了这个高薪工作。 “袁主管,春节没能回家过,老婆是不是有意见?”钟魁问。 “还行,我婆娘那人就是爱唠叨。咱这也是正经工作,公司给的待遇不错,春节拿三倍工资,她能有啥意见?”袁宝利道。 “你忙你的吧,我进去随便逛逛,不耽误你们的事吧?”钟魁摆了摆手。 “那你随意!”袁宝利笑道,“我们的保安都散在景区内巡逻,两人一组,都带着对讲机,有事你吱一声。” “好。”钟魁摆了摆手,口中应道。 太乙山千峰叠翠,景色幽美,素有“仙都”、“洞天之冠”和“天下第一福地”的美称。 主峰海拔两千六百多米,那副“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的著名对联,其中的南山指的就是此山。 钟魁一个人在景区里溜达,此生印象中的太乙山大变了模样,至少人工铺成的石阶,让这里不再荒芜。 太乙山其实是秦岭一段山脉的总称,建设中的景区只是囊括其中最精华的一部分。 这里是道教圣地,如今山上的道观大多荒弃,只留下古代文人墨客留下的墨宝石刻,经受千百年岁月风华的洗涤,让人萌生思古之幽情。 新建设的景区,自然会打起这些道观的主意,建起了一批新的道观,这不免沾上了铜臭的味道。 就连摩崖石刻,也新增了不少,一看就是新刻不久的,反正古代文人写的就是咱太乙山,名声在外,这就是咱的资本! 钟魁没有按交通指引告示上的游览路线行走。他步履轻快,在山道拐角处一个闪身,如惊鸿一般,很快消失在幽谷之中。 幽谷中冬雪未融,飘浮着轻雾,钟魁运起乾坤步,如履平地,两边群峰叠起,苍松挺拔,他心情畅快,忍不住往空中发出啸音,引得谷中的动物四处奔散。 作为一名修士,修行时他有明显的感觉,在丁官镇学士巷宅子里,修行的效果远比不上太乙村,而村里比这深山之中又差了很多。 天地间充斥着元气,而元气的分布则是不均匀的,一般来说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元气越是浓郁,修行的效果越好。 这大概是古之修士,常常隐居于名山大川的原因之所在吧。 钟魁盘膝坐在一处突起的大青石上,闭目打坐。这里早已远出景区的范围,人迹罕至,四周虽有温泉流水潺潺声,还有百鸟争鸣的喧嚣,反而显得深谷幽静安祥。 谷中气温很低,他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以他目前的境界,已经可以做到寒暑不侵的程度。 自元旦时的突破,稳固了境界之后,他的修行似乎又原地踏步起来。不过钟魁并不着急,上一次强行练习破军之拳,差一点令他道心崩溃,想起来都让他感到后怕。 追求修行上的极大进展当然是他想要的,但欲速则不达,或者说过犹不及,刻意地使力,反而不符道家清静无为的理念。 上次在外公家,与那吕道长虽然交谈的并不深入,但钟魁意识到自己还很多不足。 他是被师兄领进修行的大门,可以说是走了某种捷径,仅有的与敌几次交手虽然都战而胜之,让他的道心不免有些骄傲。 修道者,或修炼金丹或内丹者,都重视法、财、侣、地。 地是指修炼的场所,古之修道者,大多选择灵山宝地,洞天胜景,因为这些地方纤尘不入,元气充足,更重要的是有助于静心养性。但又不尽然,大隐隐于市,修道者如果能身居闹市而心自偏,闹中取静,更能磨炼心志,有助于修行,只是这样的人实在太少。 侣,并非仅指妻子伴侣,更是指同修者,《礼记》曰:独学而无友,必孤陋寡闻也。如果有志同道合者,相互参契印证和诘难,则有利于修行。所以古贤者曾说,阴阳双修须侣,清静单修亦须侣。防危杜险须侣,切磋琢磨亦须侣。闭关护法须侣,平时用功亦须侣。 财,则是指财物,如果饿着肚子,自然无法修行下去。更不必说那些外丹之道,丹房器皿,铅汞炉鼎,没有钱粮则是万万不能的。 然而法财侣地,首重为法。 法,一为丹经,一为口诀。丹经就是师门所传的功法,也可能是从别处所得的秘笈。口诀则是法不传六耳,一般是师徒秘传。前者秘笈中所得,往往并不能直指要点,每逢紧要关窍,往往语焉不详,让后学者百思不得其解。 《抱朴子》曰:“虽有其文,然皆秘其要。必须口诀,临文指解,然后可为耳。” 金丹南宗的创立者,“全真五祖”之一的白玉蟾曾说:“一言半句妙通玄,何用丹经千万篇?” 这些古代贤者的金玉良言,都说明了师门高人亲授的重要性。虽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但如果没有良师指点,一个人瞎炼,往往得不偿失,越炼越是迷茫。或许也正是因为是师徒秘传要诀,才让许多道法失了传承。 钟魁自然没那么迷茫,他有师兄亲授,但相对来说,师兄擅长的是“术”而非“理”,是个行动派,而非理论家,他又囿于资质,无法修炼龙象伏魔功,所以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能教给钟魁的也只能是大多数功法共性和基础性的东西,想要更深一步,只能靠钟魁自己去琢磨。 钟魁忽然又想到了吕诚志道长。 那吕道长分明已经摸到了真正修行的门槛,已经练出了真气,但钟魁估计,他应当也很迷茫,如果不是他所掌握功法本身残缺,就是参不透其中的关卡诀窍,否则以吕道长的年纪,应当不止是现在的境界。 修行之时,时间仿佛过的很快。此时太阳已经西沉,桔红色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仿佛给他披上了一件金色霞衣。他打坐时五心朝天,法相庄严,生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少了道家那种中平祥和之气,却与他修行的功法有关。 龙象伏魔,不怒自威! 三十六周天行功完毕,钟魁见天不早,活动了一下筋骨,转身返回。 回到景区大门口,见袁宝利带着一帮保安,正堵在大门口,各持警棍,严阵以待。 他们的面前是一位道士,这恐怕是天底下最邋遢的道士,背着一个大包裹,一身道袍破了好几个洞,脸上胡子拉碴,遮住了大半边脸,只是听着声音还很年轻: “你们凭啥不让我上山,我打小时候起,每隔几年都去太乙山里修道,想上就上,想下就下,想拦屎就拉屎,想撒尿就撒尿,你管我啊!今年你们怎么把山给围住了,山是你们家的私产啊?“ 这还是个挺有个性的道士哦,如果梳着飞机爆炸头,那就更有意思了。 “这里现在是风景区,属我们旅游公司管理。”袁宝利看来吃了亏,气势不免有些弱,“现在虽然还没正式营业,但未经允许,谁也不能进。” “最可恨就是你们这些奸商,这是道家圣地,凭什么让你们给圈起来?还让不让人愉快地修道了?”邋遢道士嗓门颇大。 钟魁在旁边看着,见这道士看上去有些胡搅蛮缠,但举手投足间,似乎契合某种韵律,一身邋遢的模样,偏偏让人生出一种出尘的味道。 袁宝利见钟魁从景区内出来,仿佛看到了救星,连忙凑近道: “魁哥,这个云游道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兄弟们只是拦下来询问一句,他火气倒是不小,仗着手上有功夫,兄弟们带着警棍都吃了亏。” 瞧那群保安,个个本都是挑选出来的壮小伙,其中还有好几个不是退伍兵就是自称练过武术的,人人脸上都鼻青脸肿。 “他是出家人,你们不用管他,就让他上山吧。反正我们这里空有道观,没有道人,也算是筑巢引凤吧。”钟魁道。 “那好吧。”袁宝利得了尚方宝剑,松了一口气,连忙让众保安让开。 “这位道长,请吧!”钟魁很是客气。那道士意味深长地看了钟魁一眼,道: “虽说我不是非得从这大门里进去,但是我就争这一口气!” 第七十四章 大金猫 夜晚,钟魁按惯例继续修行。 真气自丹田出,至会阴后,从一侧腿内侧下至涌泉,从脚趾经脚掌外侧上至尾闾,再从另一侧腿下,上来之后沿督脉上至大椎后,从一侧臂下,下来后再从另一侧臂下,回至大椎穴后继续沿督脉上头部,然后沿任脉下。 如此,称为一大周天,练气修脉,使内气充足,经脉通畅,精、气、神合一。 道家修行,无论入定打坐,行功吐纳,还是抱守元一,首要在于一个静字。夜晚当然是是一天之中最为宁静时刻,加上夜里子时,也就是夜里11点到1点,阳气降至低谷,阴极而阳生,至白天午时为最强,正是道家积蓄天地元气能量的好时机。 譬如男婴,还在摇篮睡梦之中,**忽然翘了起来,他本身是没有男女欲望的,这是他阳能发起的时候,也是道家所言之“活子时”。活子时要充分利用,可做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行功三十六周天,大约一点半钟,钟魁修行完毕,忽听窗外传来一声牲畜凄厉的叫声,村里的狗也跟着叫了起来,夹杂着狼嚎声。 紧接着,钟魁听到有人在大声呼喊,村子里骚动了起来。 钟守权披着棉衣起身,开门查看,见钟魁开了房门,道: “没你的事,你回去睡吧。” 钟魁装作一副睡眼惺松的模样,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道:“外面这么吵,怎么能睡着,不如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明天再补个回笼觉。” 钟父没有在意,走出家门,见钟七爷正拎着杀猪刀满村跑。 “七叔,发生什么事了?招贼了吗?” 在钟魁的印象中,说村里路不拾遗显然不可能,但也极少发生偷盗事件,这里的村民很淳朴。 钟七爷道: “我家那几只羊都被咬死了,怕是招了狼!” 跟着钟七爷去他家看看,他家养了不少牲畜,猪圈和牛圈是在院子里,唯独羊羔安置不下,只能在院墙外面搭了个羊圈。 羊圈门完好无损,七只羊却躺在血泊中死了,摸摸羊身,还是热的。大型食肉野兽直接跳进来,七只羊都被咬断了喉咙,却没有被叼走一只。 “是只狼。”有人通过凶手留下的足印判断,引来好几个人赞同。 太乙山属于秦岭山脉中部的一段,秦岭正好是华夏南北的地理分界线,不仅是大量野生动植物的乐园,其中一些属于珍稀品种,甚至有大型猫科动物,比如云豹,更多的食肉动物是狼。由于前几十年的滥捕,和人类日益增加的活动,狼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怕是冬天饿了,下山找吃的。”钟三爷判断道。 钟七爷心里早有判断,只是心有不甘:“算我倒霉!” 钟魁也觉得很意外,但没有往深处想,这应该是个偶然事件,只有钟七爷一家倒了霉。 白天一天无事,七只被咬死的羊被钟七爷半卖半送出去,连钟魁当天也吃了一顿烤羊肉,他甚至找来钟大壮来掌勺,味道不错。 可接下来的黑夜,村里又来了不速之客,不是昨夜那一只狼,而是一群狼,估计不下三十头。 这群狼作案神速,虽然被村里的狗提前发现了,但狼群快速出击,村里有十多户人家遭了灾,被咬死牲畜达三十八头。 这下全村震动,人心惶惶,财产损失倒是其次,万一要是咬着了人,那就追悔莫及,想想看,三十多头狼,多么恐怖的数字。 也幸亏是冬天,深更半夜冷的紧,村民们都在家睡觉,不像夏天,有人喜欢在外面纳凉到很晚。 钟三爷只得立即上报镇里,镇里也高度重视这事,当即向县里报告,第二天派来一队警察和武警组成的十人小分队,带着枪械上山打狼。 村里钟三爷和钟七爷二人充当向导,他们领着小分队在山里转悠了三天,连个狼毛也没抓到,狼群仿佛得了消息,突然蒸发了。 村民心存侥幸,认为出现狼群,仍然是偶然现象,早几十年这种情况是很多的,因为那时候山里大型野兽很多。 小分队无功而返,回去了。就在他们回去的第二天晚上,狼群又出现了,这次损失小些,但也咬死了几头牛羊,因为大多数人家已经不敢把牲畜圈在院墙外面。 这狼成精了,村民们众说纷纭,却拿这群野畜没办法。钟三爷不得不再一次向上级报告,然后打狼小分队又一次回来了。 与上次不同,这一次余思远也跟着小分队来了,他在燕京还没过完年,就匆匆赶了回来。 “这狼不打不行,将来景区开门营业,游客会渐渐多起来,这里闹狼灾,谁还敢来,万一要是伤着了游客,那就全完了。”余思远对钟魁说道,他想的倒是挺远。 “领导,旅游公司愿意出笔资金,凭狼的尸首来领奖,一头狼一千块!”钟魁当即许诺道。 那些狼又不是集体出现在钟魁面前,跟他对决,都用上了兵法,所以他空有强大实力,全无用处。 “哟呵,崔老板这是要大出血啊。”余思远调侃道。他以为钟魁这是传达老崔的意思,其实老崔早就回鲁东老家过年去了,当然是带着张寡妇回去的,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就是知道了,他也没辙。 “没法子,内出血也要出啊!”钟魁笑道。 余思远不知从哪弄来的一只猎枪,在太乙村吃了个午饭,就跟着小分队出发了。 钟魁心中一动,他忽然想到那天遇到的那位邋遢道士,总觉得那道士十分古怪。 跟着打狼分队进了山,不一会儿,余思远等人去了深山里,而钟魁却是拾阶而上,往最高峰走去。 新修的石阶又长又宽,两边也稍作打理,完全是一派准旅游区的模样。 钟魁寻遍了山上各处道观,终于在一处名叫“望月观”的道观发现了那位道士,因为他看到了那道士晾在外面的道袍。 望月观早就破败了,因为地处偏僻,离着观光道比较远,旅游开发公司并没有花钱重修,只拣些紧要的有名气的楼台观宇重修一番。 那道士正坐在一处大青石上打坐,他将自己收拾的挺干净,洗去纤尘,刮去了脸上的虬髯,露出一张年轻英俊的脸,皮肤呈健康的古铜色,年纪应当是二十四五岁的模样。 这跟钟魁上次见到的形象,完全是天壤之别。 道士盘坐的大青石突兀地伸出去,底下是万丈深渊,今天山风颇大,如果是普通人,恐怕要担心被山风吹下深渊。这道士五心朝上,微闭着眼,神情肃穆庄重。 钟魁没有打扰他,背着手,面朝深渊,看着山外无限风光。这时,他听到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心中顿时生出警兆,回首望去,赫然是一只体型巨大的云豹。 那只云豹走到离钟魁十米处停了下来,身上色彩斑斓,毛发皆张,凌厉的目光盯着钟魁,张着嘴,露出上下各两颗巨大的犬齿,它前面两只爪子紧贴着地,将重心放低,做出将欲扑出攻击的姿态。 “大金猫,来、来,闲着也是闲着,咱俩练一练!”钟魁笑了。 那只云豹仿佛被钟魁轻蔑的笑声激怒了,身子如上了弹簧一般,一跃而起,向钟魁扑去,掀起一阵腥风。 第七十五章 驭兽 云豹的攻势极猛,势如千钧。 钟魁微微一笑,只是稍稍一让,那云豹就扑了个空。云豹反身又是一扑,钟魁再让,如此反复,有时还乘机摸摸那云豹的尾巴,甚至还拔掉了它嘴角的几根长长的胡须,戏弄着大猫。 如果还有别人在旁,一定会觉得这云豹一定是钟魁养的大宠物,被他弄的没脾气,只得发出低沉的哀鸣声。 那道士早已停止了行功,见此场景不禁皱起眉头,从怀中取出一根袖珍竹笛,放在唇边,吹出一段极悠长的旋律。 这旋律声音并不大,但可以传出很远,听上去道士是用了某种秘法,让声波加成。 钟魁以前看电视动物世界节目,知道一些动物听觉范围比人类要宽的多,可以听到次声波和超声波,比如大象就可以通过次声波与很远的同类进行信息交流。 但不要以为人类的听力差,这是进化的结果,因为除了正常声波之外,那些次声波和超声波,对人类来说是无益的噪音,自动过滤了对人类无用的信息。 这道士用笛声控制兽类,是不是利用次声波的原理,钟魁不知道,这让他很好奇。 那头顽强但拿钟魁毫无办法的云豹,听到这笛声转折,精神为之一振,原本暗黄的双瞳呈赤红色,发出低沉的咆哮声,发狂地再一次向钟魁扑去,仍然扑了个空,正好落在脚下的花岗岩上,锋利的双爪在坚硬的石头表面各自留下一道深深的抓痕,可见这力道十分巨大。 道士发出的笛声又是一变,由悠长变成稍短促的音律之声,传出更远的地方。那头云豹仿佛吃了兴奋剂,不知疲倦地攻击着钟魁。 钟魁见玩的差不多了,猛地站住了身子,一股扑天盖地的威势向面前涌去,空气仿佛在剧烈振荡着,发出嗡嗡之声,似龙吟,又似象吼。 龙象伏魔,天生威猛之功。 如飞龙在天,群魔匍匐,莫敢不从。 又如兽王登基,众兽臣服,无敢不应。 那云豹似乎中了定身法,不敢异动,趴在地上,浑身发抖,像只小猫,发出呜呜的叫声。 钟魁从它的眼中读出了深深的恐惧。 正在这时,道士面色一变,他深知遇到了高手,唇边笛声变的急促起来,听那韵律,似乎是一首战歌,悠长而亢奋,号召四方勇士奔赴沙场。 云豹这时似乎又恢复了点生气,只是仍然逡巡不前,对钟魁怀有深深的戒惧之心。 紧接着,嗷、嗷,一声声狼嚎声在对面山腰响起。 钟魁看到许多丛林狼族的身影在密林间晃动着,一时间群狼响应,嚎叫声在山谷间此起彼伏,一只只丛林之狼从各个地方往望月观奔来,它们的体型远比通常见到的要强壮。 “果然是你!”钟魁冲着那道士质问道。 “这位小道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何要对付我?”年轻道士反问。 “山下太乙村的牲畜被狼咬死几十头,是不是你干的?”钟魁问,“这也叫井水不犯河水?” 道士面色一窘,道:“我只是警告一下他们,并没有伤人。” “警告?这么说,你是故意制造恐慌,不想让这景区开业?”钟魁问。 “是又如何?这太乙山是我道家圣地,是天下人的太乙山,不是商人们的私家花园,也不是山下村民发家致富的工具,他们凭什么把这里圈起来卖门票!”道士高声争辩。 他的神情未免有些色厉内荏,因为他刚才见到了钟魁将威势散发出来的惊人威力,让他有种臣服下拜的感觉。 听了他的辩解,钟魁竟然无言以对,遇到了一位公知了。 是啊,凭什么呢?钟魁的本意,当然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让父老乡亲发家致富。不过,事情总是相对的,对于外地民众来说,他们也有想来就来的自由,凭什么要他们买门票进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是钟魁的理由。他也想将燕京旧皇宫当成自己后院,可办不到啊。 “那咱们谈判如何?你想怎么解决?”钟魁问。 尽管他知道对方似乎是在拖延时间,等待狼群的到来,不过他艺高人胆大,一点也不担心狼群的围攻。 正如道士方才所言,他驱使着狼群咬死不少牲畜,但并没有伤及一位村民,还是有底限的,这是钟魁给他机会的原因之所在。 “你若是能打败狼群,咱们再谈判。”道士坚持道,说话间,狼群已经赶到,看上去个个体型巨大剽悍,他有了依仗,神色为之一松。 钟魁打量了一下,整整三十头狼将自己团团围住,跃跃欲试,只待那道士发出攻击的命令。 山风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骚气味。 一头狼并不可怕,相反,狼这种野兽对人类一向敬而远之,很少有主动攻击人类的行为。相反,大多数情况下,人类是狼的唯一天敌。 但是狼是群居性的动物,当三十头狼聚焦在一起,就是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作风顽强的军队,而且每头狼参与攻击时,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即便是百兽之王遇到了狼群,也要退避三舍。 这群狼中,有一头体型最为巨大的头狼,毛色最为光亮,它少了一只耳朵,大概是在某次争霸赛中被对手咬掉。 头狼离着包围圈稍远,蹲坐在道士身边一颗巨石上,看上去像是道士的亲密战友。 头狼不停地用低沉的叫声与自己的部下交流,指挥着群狼调整队形,俨然是位狼氏统帅。 那道士似乎会某种秘法,能通过笛声传达着指令,让头狼和群狼听命。 钟魁毫无惧色,他好整以暇,倒想看看狼群是如何战斗的。 狼群动了,有的正面向前进攻,有的迂回包抄,有的侧击骚扰,而有的则是虚张声势。 群狼乱吼,獠牙雪亮,声势颇为惊人,胆小的人遇到此等情况,恐怕早就未战先怯了。 钟魁毫无惧色,轻提一口真气,身子已经动了。 只见他不退反进,杀入了狼群之中,脚步轻盈,身子敏捷地上下翻飞,或有手,或用脚,所到之处,狼群哀号,几个呼吸间,现场已经倒下了二十头巨狼。 那头狼发出悲戚的吼声,居高临天,猛扑过来。 钟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听到身后恶风声起,稍一错身,一脚踢向那头狼。这头狼颇为灵巧,身在半空中,仍然扭头咬向钟魁的脚面。 然而这狼群首领却是不曾料到,钟魁这一脚力若千钧,势若雷霆,直接将它的利齿踢碎,余势不减,头狼叭的一声摔倒在地,抽搐而死,它整个脑袋都被踢碎了。 剩下的十头狼见势不妙,不顾那道士笛声的命令,逃之夭夭,包括那头早就没了脾气的云豹。 钟魁看也不看身后的狼尸,向那神奇道士走去。 道士目瞪口呆,甚至忘了反应。 “那么现在,我们可以谈判了吧?”钟魁笑着问。 第七十六章 雷法 钟魁步步逼近,那道士步步后退。 直到被身后一块巨石挡住,那道士一咬牙,道袍右袖忽然冒出一件黑色的东西,往钟魁脸面砸来。 钟魁不知道那是什么,不敢硬接,偏头躲过。 那团黑色的东西就落在钟魁身后不远地方,立刻爆裂。 紧接着,一股黑色的烟雾迅速弥漫开来,效果看上去比警察用的还要好,不仅发烟迅速,而且扩散的很快,散发着一股难闻令人作呕的气味,还刺痛着人的双眼。 这道士瞅准了上风口,风助烟势,迅速将这座不大的道观包裹起来,令人不能视物。 钟魁站在浓烟之中,微闭着双眼,屏气凝神。 修士在凝气阶段是吸收天地间的元气或者叫灵气,作为己用,存储于丹田和经脉之中,称为炼精化气,变成真气。 到了筑基阶段,便是炼气化神,也叫做中关,十月关等等,真正到达了“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的阶段。 过了炼气化神,便是炼神还虚,修士的元神被提炼,成就纯阳无阴的元神,名为“阳神。修行到此第次,阳神可由“天门”出入,摆脱肉体的禁锢,脱离肉身而常存,获得“身外之身”,超出生死之外。 阳神是修士的最高追求,它是有形的,所谓元神出窍,列子称为神游,庄子称之为逍遥游,与之相对的则是阴神,则是无形的。 它们都属于元神,元神是人自娘胎中出来便拥有的,可以看作一种意识,或是无形的对外界的知觉,它随着修士实力的增长而增长。 钟魁自从到了凝气五重天的境界,他的元神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对来自外界的威胁的感知,扩大了一倍不止。 他忽然伸出手,向左后方随意地一挥,烟雾中有声闷哼声传来,那道士偷袭不成,反中了他一掌。 这一掌钟魁并没有发挥太大实力,却让那道士受了伤。山风忽然大了,将烟雾吹散,那道士又从袖中扔出一颗黑色的东西,好似故伎重演,施放烟雾弹。 然而钟魁心生警兆,身形极速后退,瞬间已经退到了三十米开外。 只听“轰”的一声,那颗黑色的东西发生了爆炸,铁珠横飞,威力惊人。 恐怖分子啊,钟魁心头火起,如大鹏展翅,腾空而起。 那道士本以为至少会炸伤钟魁,却见钟魁没有少一根汗毛,心知这不是自己能对付的,心中顿生退意。 不料钟魁退的快,来的更快,瞬间已经杀至眼前,气机牢牢地锁定了他。 道士只觉得一股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袭来,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恐惧的绝望之心控制着他的四肢和身体,令他动弹不得。 钟魁将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上,就像拍拍一位老朋友,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道: “道长,炸弹是旁门左道,它很危险,炸坏了花花草草就不好了。我要向警察举报,你非法制造炸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不、不,前辈,这不是炸弹,这是正宗道家雷法!”那道士争辩道。 钟魁搭在他肩上的手,重若万钧,让他动弹不得,感觉连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那你身上还有没有了?”钟魁问。 “没有了!”道士道。 “姓名,来历,出身?” “我叫白晓天,还没有正式授箓,我师父就仙逝了,他老人家是神霄派第三十五代掌教逍遥子!” 神霄派为符箓三宗分衍的支派之一,产生于北宋末,流行于南宋至元明。其创始人之一的林灵素,曾受宋徽宗的宠幸,宋徽宗颇为推崇神霄派,并自号“教主道君皇帝”。 神霄派主要修习五雷符,号称此法可役鬼神,致雷雨,除害免灾。“神霄”之名,来源于《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该经根据古代天有“九霄”、“九重”之说,指认其中最高一重为“神霄”,因而得名神霄派,这个名字相当的高大上。 其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与内外合一说。谓天与我同体,人之精神与天时、阴阳五行一脉相通,此感必彼应;而其基础又在于行法者平时的内修,行法者内修功行深厚,风云雷雨可随召而至。 这一世,钟魁闲暇时,也曾阅读不少道家经典,至今仍然对这些神话般的事情心存敬畏之心,否则无法解释他穿越时空的事实。只是在内心之中,他仍存怀疑之心,要么是古人夸大其辞,要么就是有人装神弄鬼,有这本事,还有得着坦克大炮吗? 至少眼前的这位白晓天,虽穿着道袍,却连正式道士都不是,他方才所施展的雷法,不过是土制炸弹,真让人笑掉大牙! 那神霄派曾经盛极一时,如今看来恐怕连个传承都要断了,惨淡维持着。 “那么你这一派,还有别人吗?”钟魁问。 “应该没有了,反正我师父没有师兄弟,他只收我这一个徒弟。” 白晓天不不得硬着头皮说道,眼前的少年,给他的精神压力实在太大。 钟魁收回搭在他肩上的手,白晓天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后背已经湿透了,山风吹过,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望月观破败不堪,白晓天在观内一段残存的石墙边,搭了个窝棚,一灶一锅,一瓢一碗而已。 倒是十几本道家经典被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看样子,这些书籍被主人翻阅过无数次。 钟魁暗暗点头,他瞧白晓天此前言行并非没有见识之人,像他这样的大好青年,却甘于清贫,躲在深山中苦修,在如今这个年代,实属难得。 至少,扪心自问,钟魁是做不到的,即便必须要在深山老林里清修,他也一定会把自己弄的舒舒服服的。 不过,有道是,我心安处便是道场,只是有做到这样的人,极少。 “前辈……” 钟魁打断了他的话,自嘲道:“我算什么前辈,只不过比你有个高明点的师父而已。” 达者为先,钟魁的实力在白晓天看来,已经是超乎他想像的存在,无异于天人,反而让白晓天更加坚定起求道修行之心。 钟魁又道: “认识我的人,叫我魁哥。白道友,你我道友相称吧,我姓钟,也算是道家子弟。” 虽然心理年龄,也有三十好几了,但事实上钟魁被人称做魁哥,感觉像是黑社会,始作俑者是锦毛鼠老崔,他看香江电影里黑道大哥都这么叫,觉得这么叫很有派头,然后沈浩等人也跟着叫了。 “是,钟道友。”白晓天看着眼前少年,觉得叫前辈也有些别扭。 第七十七章 高人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钟魁拿起一本《道德经》,随手翻了一翻,看了一眼仍惴惴不安的白晓天: “白道友,你怎么看这一段?” “这是出自《道德经》第七章,意思是,天长之所以能长生而且永久,是因为天地顺应自然而生存,而不是单纯为自己而生,所以能长生。圣人谦虚退让于别人后面,反而能居前列;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正是由于他不自私,所以反而能保全自己。” 白晓天很显然对道家典籍下过苦功夫,张口就来。钟魁笑道: “那你自己可有所得?” “就是说人要谦虚礼让,非是无争,而是无争之争,非是无私,而是无私之私,非是无为,而是无为之为。谦虚、守中,顺应自然,保持虚静,正是吾辈修道之人应有之操守。”白晓天道。 钟魁撇了撇嘴,道:“白道友说的很好。我以为,这句话说的是一个‘善’字,佛家讲慈悲为怀,儒家也说人之初性本善,我们道家修行,也讲善行为先,要多行善事功德。不是两腿一盘,眼睛一闭,将自己封闭起来修行,什么事也不管了,其实那样最大的欲望便是长生,不管天下苍生,何其自私是也?” 白晓天知道他借题发挥,说的是自己纵容野兽袭击牲畜之事。虽然心里仍然并不认同,嘴上却说: “我保证不会再驭兽下山,咬死的牛羊,我赔还不行吗?” “可你有钱吗?”钟魁笑了。 “这……”白晓天大窘,要不是他是古铜色的肤色,保准红的像猴屁股。 “这样吧,我也不追究你责任,也不会赶你走,这里便是你的清修之所吧。山下旅游公司立下悬赏,凡打死一只狼,可获一千元钱奖金,这里有二十只狼尸,你拿去换两万块,然后捐出去一半给村里,剩下一半你就留着吧,你也别跟人说是你驱使野兽干的。” “无功不受禄!”钟魁没想到白晓天还是个不吃嗟来之食的。 “法财侣地,这四样,你有什么?”钟魁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他也是一片苦心,为这个肯吃苦又摸不着门道的道士着急。 “先师曾传下口诀,只是我不太聪明,否则……”白晓天争辩道。 钟魁激道: “好吧,就算你师门道法精深高明,可你毕竟还没修成,如果你继续在这清修,我瞧你从山下带上来的干粮,也撑不过半个月吧?除非你可以辟谷了,你能辟谷吗?所以,财力还是极重要的。” “那行,我将来还你钱!”白晓天道。 “没问题,将来这旅游搞起来,你也可在这摆个摊子,算算卦测个八字什么的,一年挣个一万块也是小意思。”钟魁循循善诱,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何对这个道士如此热心。 钟魁忽然发现这个白晓天还真是一根筋,一心问道,对阿堵物毫无兴趣,在白晓天眼里,金钱美女恐怕都是粪土。 不过在钟魁看来,这白晓天恐怕也是瞎炼,他那个三十六代掌教的师父恐怕也只是半桶水。看他驭兽的本领太过神奇,还不如改行当个走村串巷的耍猴艺人。 不过这话不能说出来,那太毒蛇了。 钟魁对白晓天很感兴趣,他正要打听他这些旁门左道的本事,是出自师门,还是自学成材的,望月观外响起了人声。 正是余思远等人,见钟魁跟一个道士站在破院里,余思远、钟三爷等人一愣,又见院子里到处都是狼的尸首,都是一脸震惊之色。 “这是怎么回事?伤人了吗?”余思远急忙问。 “领导,是这位白道长出的手。不知怎么回事,狼都跑到这来了,幸亏白道长是位高人,收拾狼群不在话下,这可是咱村的大恩人呐。”钟魁连忙解释道。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纷纷向白晓天投以崇拜的目光,甭管你信不信,这些狼尸是作不了假,摸摸还带着体温,显然刚死不久。 同来的人当中有几个是镇派出所的警察,甚至想拜白晓天为师,跟他学一招半式。 白晓天被捧上了神坛,又不敢当着钟魁面否认,只得说道: “贫道只是机缘凑巧,赶上了这群畜生作恶,略施小惩,愿天下苍生和平安康。” 得,恐怖份子摇身一变,成了和平大使。 钟三爷倒是斥起钟魁来:“你小子不在家呆着,到山里瞎逛什么,万一要是被狼群遇到了,那可咋办?” “三爷,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您老就放心吧。”钟魁笑着道,“哦对了,旅游公司不是悬赏了吗?人家白道长高风亮节,要给村里捐款一半哩,您老到时候给主持一下,给白道长送个锦旗什么的。” “赶紧的,给我回去,这事不用你操心。”钟三爷黑着脸,转身却对着白晓天笑容可掬,“道长,您有这心就够了,我看这道观很破了,住不得人。不如就用你捐的钱,给修一下,不够的钱,我做主了,咱村里出了。” “三爷您,敞亮!”钟魁嘻皮笑脸地恭维道。 白晓天心里暗道,这钟道友真是扮猪吃虎,狼群遇到他,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人常说大隐隐于市,钟道友就是个大隐,被普通人骂,也不生气,这个气度让人钦佩。也幸亏自己行事有底线,还没有纵兽伤人,否则也一定像这狼尸一样,挺尸了。 一下子干掉了二十头狼,众人也料定狼患应该成为历史了。 搬走了心头的一块大石头,余思远心情不错,指挥着众人将狼尸抬下山,不过,因为数量太多,众人也只抬了七八只,剩下的安排村里人明天过来搬运。 狼肉没人感兴趣,狼皮倒是好皮料,尤其是这二十头狼看上去像是被内家功法震死,皮毛丝毫无损。 这反倒又让白晓天坐实了“高人”的名头,名声不胫而走,此后慕名而来的武术爱好者,络绎不绝,倒让白晓天不胜其烦,享受到成为名人的烦恼。 身为神霄派的唯一传人,白晓天曾修习养气的功法,也会一些防身手段,对付普通人足够了。 不过有钟魁的例子在,白晓天从此不敢在人面前敢称高人,而越发谦虚。 众人笑着准备下山,钟魁尽管对白晓天及他的师门很感兴趣,很想跟白晓天探讨一番,也只得跟着下山。 第七十八章 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学校早就开学了,钟魁拖到正月十八才姗姗返校报到。 全班师生对此,也见怪不怪了,有的同学还盼着他不来最好,因为这样考试就有竞争第一名的机会,比如班长同学。 钟魁的生活似乎又恢复到了“正常”状态,白天上学,晚上修行,不紧不慢,有条不紊。 熟悉他的人,发现他越来越沉静,如果仔细观察,有时会让人觉得他与周遭格格不入。别的少年总是毛毛糙糙,经常大喜大悲或一惊一乍的,他总是一笑了之,或者漠然视之。 不了解他的人,会觉得他清高或高傲,不与同学打成一片。 可谁叫他成绩总是全年级第一呢? 这也罢了,让全班同学气馁的是,大家都是毕业班学生,一过完年就意味着中考越来越近了,都知道头悬梁锥刺骨,连刘老三都比以前用功的多——他怕拿不到毕业证,更不必说其他还有点追求的同学,也没见钟魁怎么刻苦用功,白天还经常想不来就不来上课,晚自习则根本就不来,老师们却连问都不问。 好吧,尖子生总是受优待的。人比人,气死人。 钟魁的生活看似闲适,不过刚刚过完正月,沈浩匆匆赶来学士巷汇报情况,老崔还在老家,沈浩只得找钟魁。 景区建设已经完成大半,除了耗资巨大的天师庙预计还要到下半年才能完成,现在主要是对其余十一座道观进行最后的装修。 沈浩不明白崔老板或者钟魁为什么把天师庙当成皇宫盖,现在已经花去了八百万,还许诺花钱上不封顶。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因为山上也有座三清庙,供奉的可是道教三大天尊,总投资也不过五十万——虽然现在的五十万很值钱。 道观主体工程建好,当然也要装修,哪怕是最小一座山间小庙也要请来神像,不管是三大天尊,玉皇王母,还是诸星三官,甚至关公土地爷,也不管是铜铸石刻,还是泥塑彩绘,都是不小的工程量,你还没法直接采购,得提前从全国各地聘请工匠安排工程。 另外添置宗教用具,还要增加必要的生活设施,这些本就是计划中的事情。 但光有庙有神像还不行,不能没有道士。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庙不在大,有道则灵。 沈浩去年就联系了西秦省道教协会,并且向全华夏多座著名的道观发出邀请,希望能招纳一些道士前来住持、挂单或者修行。 正如白晓天所说,太乙山是道家圣地。此地历史上香火曾盛极一时,只是因为战火和地理偏僻的原因,唐末甚至曾经为群盗长期占据,宋朝时好不容易恢复点生气,又在金元之际付之一炬,后来虽然又重新恢复了点,但仍严重缺乏必要的修行条件,现在只有少数几座破旧道观还住着少的可怜的道士。 新华夏以来,不是没有道士来此修行,比如白晓天和他的师父,也不是没有人不想恢复此地道家胜景,就因为两个字:没钱! 沈浩发出邀请,本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可事情的发展超出他的预料,因为他最近突然接到来自燕京紫阳观的通知,紫阳将派弟子前来接收新建所有道观,景区管理者不得私自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不经道教总会同意,接收挂单或云游道士。 紧接着,沈浩又接到自称是道协总会电话,说景区道观一切财产都归道协,且将来收入包括布施、供养、捐赠、劳资、营业收入都归道协,景区经营方未来不得干涉。 尽管寺庙收入是国家税收的一处死角,沈浩本就没打算将这方面的收益纳入未来旅游公司的财务报表,可他仔细一斟酌,觉得这样的一个通知和一个电话,就将所有的东西拿走,是不是有点霸道? 这让他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也觉得其中有猫腻。 “你是担心将来,那些道士们会见钱眼开?乱收费,甚至骗钱,败坏景区名声?”钟魁果然一点即透。 “现在这社会就是如此,大家都奔着钱去。我在旅游这个行业干了二十多年,什么样的庙观没有去过?那些清静之所,现在已经有许多变的不清静了,有的庙观越来越有钱,而有的庙观,仅仅能够勉强维持生存罢了。”沈浩道。 钟魁点点头,他对此并非一无所知,前世他旅游时也去过不少庙观,请一柱香要花九九八,最便宜的也要一九九,就看你的心诚不诚! 好吧,心越虔诚,你就得自动忽略荷包的厚度变化。 神祗当面,你还好意思小气? 如果想烧个头柱香,你怎么也得大出血一次,然后你才能独占鳌头! “这个道教总会是个什么样的机构?”钟魁问。 “就是华夏道教的管理总会,是官方承认的宗教团体,该会对全华夏的道观和道士以及所有与道教有关的事务有进行管理和协调的权限。”沈浩道,“如果该会禁止天下道士前来修行,它是真有这样的权限。” “可我听说这个总会一直是全真教把持着,道教之中也不是铁板一块吧?” “你是说……”沈浩有些不明白。 “道教总体上来说,分为全真教和正一教,前者人多势众,占据主导地位,后者相对弱势,虽然都是道家弟子,但他们还是有区别的。我又听说正一教教众和全真教尤其是紫阳观的道士们一直不睦。” “你是说,我们把目标转向正一教?”沈浩恍然,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不过全真教势力颇大,自元朝时便一家独大,而正一教早就势微几百年了,它底下的门派又太杂,且良莠不齐,我估摸着正一教的弟子恐怕也不敢正面冒犯他们。咱先等等看。” 钟魁忽然拍了一下自己脑袋: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过年时我有幸见过出身中条山的吕诚志道长,他是一位得道高人,也是我外公的好友,大概是因为这层关系,他已经答应前来住持天师庙,我想请他来当方丈,并且聘请他出任景区宗教事务的顾问,统领景区所有道观。过些天他应该会直接去太乙村,到时候你要好好接待下,一定要尊重,听听他的意思?” “吕道长?真是太好了!”沈浩听了,突然兴奋起来。 钟魁颇感意外:“你也认识吕道长?” “我不过凡夫俗子,哪有机会认识他老人家?魁哥你不知道的,吕道长之名我是如雷贯耳,他是一位真正的高人,我听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事迹传闻,有些传的简直是神迹。咱天师庙建的那么好,花了这么多钱,怎么能没有名师呢?吕道长道法高深,交游甚广,据说在道教之中威望极高,如果能请动他前来住持,咱这事就不那么头疼了。”沈浩道。 “神迹,什么神迹?”钟魁很好奇。 “有人说他今年已经有一百二十岁了。”沈浩说。 “胡说八道,他还没我外公年纪大。”钟魁哑然失笑,又道,“不过他应该会些养气功夫,身体状况极好。” “我听说十年前,在省城曾发生过一起犯人越狱事件,十个犯人趁转移监狱的机会,集体逃跑,后来被逼到了一个院子里,手上还有两个人质。当警察强行冲入时,发现这十个逃犯都晕倒在地上,身上连一处外伤都没有,而人质安然无恙。后来据人质回忆说,是个老道救了他们,他曾经在重阳宫听过这个老道讲经,正是吕诚志道长。”沈浩说。 沈浩看来对吕道长很崇拜: “这个还不算什么,吕道长似乎医术也很精湛,我曾在省内外不同的道观听说过吕道长只有一副药就治好疑难杂症的故事,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也不过二十来岁。只是吕道长从来不在一处道观挂单超过一年的时间,让许多达官贵人没办法找到他。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有人便说吕道长可能会道家长生之道。” “呵呵,沈总高见!”钟魁打着哈哈。 “魁哥,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不知道当问不当问?”沈浩见钟魁心情不错,现在早就不把钟魁当作普通少年人看待,问的很小心。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当问不当问?”钟魁笑骂道。 “咱天师庙花了这么多钱,我估摸着等下半年真正建成后恐怕要花一千多万,两千万也不令人意外,这可是大手笔啊,全国也没几家比得上的。可咱山上的讲经阁还有三清庙,一个四十万,一个五十万,这恐怕不妥吧。”沈浩问。 “喧宾夺主?上下颠倒?”钟魁反问道。 因为道教崇拜的神灵成千上万,如正一派崇奉四大天师,全真派崇奉五祖七真,另外还有各类山神、土地、城隍均位列其中,也包括关帝爷。然而最重要的是三清、四御和诸星辰之神。 那三清庙,供奉的是道教三大天尊(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是最高神祇,这可不是一个区区钟天师可比的。 级别决定待遇。你不能让国家元首跟乡长县长享受一样的礼遇。 可在钟魁的心目中,钟天师当然是第一位的,什么三清四御五祖七真啊,全部靠边站啦。 就好比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发了财,回乡显摆一下,祭祖修坟,结果百分之百,肯定是他自己直系的祖坟修的最气派最豪华。 钟魁觉得自己想的远了,可咱有钱就是这么任性,你来咬我啊? “沈总,我姓钟啊!”钟魁认真地说道。 “……”沈浩突然醒悟过来,想起大部分太乙村的人都姓钟,自称是钟天师的后裔,给自家祖先修的庙宇,修的气派点豪华点,能有错吗? 沈浩想的当然跟钟魁内心的真实想法不是一回事,不过钟魁也不想解释,这个理由也很不错。 第七十九章 警告 夜晚,钟魁在外面吃过晚饭,一个人沿着小秦河溜达。 已是仲春季节,西秦省的四季并不分明,春秋两季太过短暂,这个季节夜晚的风仍让人感受到其中的寒意。 但毕竟是仲春,不像隆冬时那样让人缩手缩脚。 丁官镇这个小镇,仍然延续着极慢的生活节奏,如同河岸边停泊的小船,正随着夜风在河面上来回摇摆,让人想到了江南。 钟魁穿着白球鞋和一条黑色的运动裤,上身的羽绒服敞着,露出里面的一件稍厚点的棉衬衣,不惧寒冷。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走走停停,十分闲适地看着小秦河两边的夜色。 一轮弯月悬在夜空中,星光点点。 河边古朴的建筑在夜色中静穆,高高的檐角上,眼神好的可以看清那石雕的凶兽形象,张牙舞爪,不怒自威。 三五盏桔红色的灯光从两岸窗户中透出,让夜色增添了点暖意,即便偶尔传来的某户人家的吵骂声也让钟魁觉得有趣。 今夜,他的心情真是不错。 他沿着小秦河一直向北,漫无目的地行走着。小秦河边偶尔才能看到夜归的行人,只有在镇里商业最繁荣的那几条街道上夜摊,才让人意识到经济大潮已经到来。 但钟魁知道,这种恬静的日子将来会随着经济大潮而消失,变的弥足珍贵。 人就是矛盾的动物,一方面追求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和物质享受,另一方面又拒绝由此带来的喧嚣和焦躁。 丁官镇不大,越往北走,河堤越窄,不一会儿便走出了镇子很远,两边人烟稀少。 钟魁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一个男子。这个男子一直跟在钟魁的身后,从镇中心一直跟到这里。 这个男子已是人到中年,四十岁不到的样子,他并不没有掩饰自己的形迹,见钟魁停下来看着他,便走上前来。 “你叫钟魁?”中年男子问。 虽然二世为人,心理年龄也绝非少年人,钟魁遇到中年男子,基于礼貌,一般也会不得不叫声叔叔。 “我是钟魁!你是谁?”钟魁并没有否认。面前这个中年男子的语气和眼神很有侵略性,这让钟魁很不爽。 此人不是路人甲,显然有备而来。 “太乙村的?”来人没有回答钟魁的问题,而是继续发问。 “华夏的。”对方的态度令钟魁很不爽。 钟魁的反应也让对方一愣,中年男子微微一笑,看钟魁就像在看一只蚂蚁: “呵呵,脾气不小啊。我叫丁义,我的堂妹是你父亲的夫人,你的生父!” 这位名叫丁义的中年男子将“生父”一词咬的很重。 钟魁恍然,晒笑道: “对不起,我的父亲姓钟,我想你恐怕找错人了!” “我不会弄错的,李国梁和他老婆找过你,因此我手上有你的照片。”丁义摇头笑道,“我们可以谈一谈。”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钟魁立刻拒绝。 丁义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仿佛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想你可能知道一些关于李家的事情,李家老爷子在政坛有相当的影响力,而我们丁家也不差,有人有非份之想,这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 “停、停!”钟魁连忙打断,“这位丁叔叔,不管李家还是丁家,你们豪门里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跟我无关,爱谁谁!” 丁义闻言一愣,恰似一拳打到了棉花堆里:“你知道我为何而来?” “无非是家族有形无形的资产,政治上、经济上、人脉上,谁来主导,谁将继承,谁将受益,为了家族延续又要重点栽培谁?除此之外,你找我还会有什么事?”钟魁道,“不会来找我借钱吧?我可以借你几个钢板。” “李国梁跟你说的?”丁义满脸诧异。 “他没跟我提过,但你这么一副很吊的样子,仿佛全世界都要巴结你,恭维你,我用脚趾头,也能猜得到。那香江和湾岛小说里面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丁义脸色变的很难看,不过他自认为大人不计小人过,压住心头的怒火,仍装出一副很有风度的样子,道: “你很聪明,那咱们就长话短说。” “我听着呢。”钟魁道。 “前两次李国梁邀请你赴京,你没有答应,这我很欣赏,人都要守好本份,因为人生来就不是平等的,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就不要有非份之想。”丁义道,“我希望你要记住你刚才说过的话,你姓钟。我们丁家在华夏还是有相当影响力的,否则的话……” “如何?” “悄悄地弄死个把人,我们丁家还是可以办到的。” “你这是威胁我?”钟魁的反应让丁义有些意外,因为太平静了。 “这只是我的忠告而已,你不要多想,只要记住你姓钟,我保证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你虽然年纪不大,但毕竟已经是初三学生,快十三周岁了吧,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有自己的判断力,千万不要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是知道你养父母姓甚名谁的,不要做出让黑发人送白发人的事情。” 钟魁心头燃起无名之火,愤怒无比,但他什么都没有做,不是他不敢,如果他愿意,面前的丁义早就死了一万遍。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正如钟魁曾经说过的那样,他不关心豪门之中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也不曾想过回归李氏,更没想过要从李氏家族里得到点什么,但是丁义却拿自己的养父母的性命来威胁,这无疑触犯了他的逆鳞。 悄悄杀掉一个丁义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快感,他要等等看,他需要的是毁灭,任何一个威胁到养父母的存在,都将一起被毁灭。 而丁义却浑然不知自己刚刚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丢下钟魁,得意地扬长而去。 丁义的到来和离去,破坏了钟魁今晚的好心情,他回到学士巷,一脚踢开前院的正屋。 前院属老崔的,他正跟张寡妇在屋子里,卿卿我我的,冷不丁地被吓了一大跳,那张寡妇脸红的像红抹布,惊跳了起来,不知所措。 老崔表情讪讪的,被钟魁撞破了好事,挺不好意思的。 钟魁板着脸,走到正厅茶几的沙发椅,一屁股坐下,拿起座机便拨了个号码。 “我找老钱!”钟魁听到对方接通。对方问: “你是谁?” “债主!”钟魁答着暗语。 “他不在家!” “没关系,我可以等!” “请稍等!” 时间不大,电话被转接到别处。雷云在那一头,颇为惊讶地问道: “小魁,真是稀奇啊,怎么给我打电话?我以为你会把我的号码扔垃圾堆里去。” “呵呵,雷队,我哪敢呢?” “不敢?那你春节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我要是不主动找你,你根本就不会想起来还有我这一号人吧?得,有事说事,说吧,你一定有事!”话筒里传来雷云爽朗的声音。 “呵,雷队,不,雷叔,我向您打听个事。”钟魁道。 “别,你不要用敬语,我听着怎么觉得可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雷云哈哈大笑。 “就是想打听个人,又没让你违法乱纪。别忘了,咱也帮过你,你欠我一份人情。”钟魁道。 雷云笑道:“你要知道,我的人情也是比较值钱的。” 雷云的军职虽然只是少将,但他是直接对华夏最高权力中心负责的,执行的是最机密的任务,权责极大,他要是欠了别人人情,对别人有了承诺,那绝对是重若万金。 钟魁却毫不犹豫地问道:“丁义这个人,你了解多少?” “丁义?他来找过你?”雷云曾经调过钟魁的来历,也知道钟魁的生父是谁,所以钟魁一开口,他就知道这个丁义是哪个丁义。 “是的。”钟魁道。 “丁家在华夏政坛,属于后起之秀,其家族在政法界拥有雄厚的人脉。丁义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据说要升到副国级,他二哥是现在是副部级,但其本人却是修士,怎么?他得罪你了?你们动手了吗?” “不,他两只眼睛长在头顶,哪里在乎我一个乡下小子。今天晚上他来找我,说我不应该有非份之心,并且拿我养父母来威胁我,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电话的那头,雷云眉头皱了起来,他暗骂那丁义真是找死。钟魁的语气很平静,但在雷云听来,不亚于晴天惊雷。 他跟钟魁虽然只接触过两次,但钟魁给他的印象一直是风清云淡的模样,对世俗的权力和欲望并不敢兴趣。 他是知道钟魁的实力,如果钟魁真要以古武界的规则来办,丁家就要承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经过长期的斗争与妥协,现代古武界虽然也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但这种约束仍然很是虚弱,尤其是当修士被主动挑战的时候。一个拥有强大实力的修士,如果处心积虑地要杀一个人,那个人一定逃不掉的。 雷云急忙对着话筒说道:“小魁,这事我知道了,我会警告丁家,给你一个交待。但你得答应我,不要有任何举动。” 雷云举着话筒,那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听到了挂断的声音。 夜里,省城某星级酒店,丁义正准备上床睡觉,床头的大哥大响了,他接通了电话: “大哥,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 “你现在是不是在西秦省?”大哥大里传来一声深沉的声音。 “大哥,你怎么知道?”丁义有些惊讶。 “李家的事,你不要再管了,赶紧回来。” “为什么呀?”丁义蒙了。 第八十章 讲经阁 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人们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单薄。 三月下旬,吹面已是不寒杨柳风。 太乙山下,景区还未正式开放,但已经出现了少量慕名而来的游客,前期的宣传已经显示了效果,他们现在可以半价进入景区。 通往丁官镇的班车已经开始运行,因为客运量还不大,白天上下午各发两班,看未来游客增长情况,酌情增加班次,尤其是周末的时候。就整个华夏来说,深处内陆地区的旅游经济才刚刚起步,潜力巨大。 景区门口的饭店、商铺陆续开始营业,村民们各显神通,丢下锄头,试着做起了生意。 头脑灵活的胆子大点的,比如钟大壮,他的土菜馆早在去年冬天就开始装修,本钱大部分是借的,共五十万。他哪里有这么多钱,是钟魁出面“担保”,找老崔借的,其实是钟魁自己的钱——他去年卖金锭的钱,几乎没动过。 要不是钟魁的鼓动,钟大壮可不敢借这么多钱,算是破釜沉舟的意思,他原本只是打算开家小馆子,自已既当老板又当厨师,让自己爹娘当服务员、采购员和打杂。钟魁帮助他,也是希望借此,在村里树立一个样板。 钟大壮这个样板是见过世面的,听了钟魁一番鼓动和策划,参考这些年他在省城餐饮界的所见所闻,他请来专业人士来设计,将馆子装潢很有农家特色。 说是土菜馆,其实分上下两层,光就餐面积加上几个大小不一的包厢,就有两百多个平方,雇了八个年轻男女服务员,另外高薪聘请来一个大堂经理,都是钟大壮以前在省城学厨时认识的,虽然人力成本比省城还要高,但可以节省不少培训和磨合时间,算得上比较专业。 经营的菜式是本地农家菜,当然也经过一些必要的改良,卖相不错,价钱也算公道。开业那天,钟大壮下了血本,排了三轮流水席,请全村人男女老少都去吃了一回,都夸滋味不错。 所以,钟大壮的土菜馆生意从一开始就极好,不多的游客几乎全在他家吃饭,每天爆满。因为游客即便想去别家,也找不着地方吃饭。 这让村里人看的眼红不已,各种各样的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种菜馆面馆开了好几家,其中又以老李家的土酒卖的最红火,来这的游客,大多都会带一两瓶回去,所以供不应求,他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全来帮忙。 这一天,中午吃饭的高峰期已过,钟大壮终于可以喘口气。他坐在一楼大厅的一角,琢磨着是否把自己在省城的几位学厨师傅给雇来,现在景区还没正式开业,他估摸着将来靠自己一个主厨是绝对忙不过来,挣钱要趁早,他还惦记着欠的那五十万巨款。 这时,门外开过来几辆小轿车,下来了几个道士和一个世俗打扮的人。 那为首的年轻道士,身穿金黄色法衣,长袖飘飘,用各色彩线绣着各种道教吉祥图案,如郁罗萧台、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只有高功道士才能穿此等道袍,他手持拂尘,头戴莲花冠,被几个道士簇拥着,看上去派头十足。 这一行七人,饥肠辘辘,见前面一座钟氏土菜馆,看上去整洁而又富有农家野趣,便径直进了钟氏土菜馆,直上二楼,吩咐快上斋菜。 为首的年轻道士,名赵信扬,年纪不到三十,气度倒是不小,操着一口京城口音,自称乃是燕京紫阳观“信”字辈大弟子。 陪同的除了同样来自紫阳观的道士,还有一个是西秦省宗教局的一位处长,名叫邱政,此邱处长并非道士,而是国家干部,负责本省内与道教有关的行政事务。 对于赵信扬一行人来些的目的,邱处长是心知肚明,他们是想来接管这里新建或重新修缮一新的道观。 原本按照相关规定,这些道观也应该是由政府会同道教协会安排。燕京紫阳观据说能量不小,身为天下第一道观,其掌教方丈兼任着道教总会会长,在道教内影响极大,而且信众之中也有不少大人物。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出现,这里面也牵扯到利益,尤其是现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到来的时候。邱处长也听说过不少关于紫阳观的负面传闻。 谁说出家人都是与世无争?别的不说,凭什么道教总会的会长一直由全真教出身的人把持? 据说吕诚志道长在年初召集了一些道士入住了景区新建道观,拒绝了紫阳观派人接收的命令,所以才有了赵信扬这一趟太乙之行。 吕诚志道长,邱处长也是闻名已久,在宗教界也是很有影响力的。所以邱处长对自己的角色看的很开,不闻不问,你们内部解决。 坐在二楼包厢的大圆桌,透过明亮的窗户,可以看到景区大门内正在建设的天师庙,还有苍翠的远山。 远远看去,那天师庙地势较高,前殿、中殿、后殿,以及附属殿阁,随着地势层层升高,规模十分惊人,现在已经初具雏形,如果等到全部建设好,那将会一派恢弘的气势。 赵信扬贪婪的目光,一闪而过。如果自己能够控制这座天师庙,光是法物流通,一年怕是也要捞到几十万,更不必说信徒功德捐款,只要手段高明,这里绝对会富得流油。 他心里早有计较,那吕诚志道长辈份比他高一辈,虽然他从未见过吕诚志本人,但他知道,这个道长跟自家也是一脉,且跟自己师父是同辈,绝非普通高功大德道士可比。 心中有所依仗,盘算着少不了要使一些必要手段,他虽然还算年轻,但身为紫阳观大弟子,这样的事情,他曾经做过不少次了。 赵信扬一行人一出现,沈浩就得到了消息,他没有出面,而是悄悄派人通知在景区最高峰讲经阁暂住的吕诚志道长。 讲经阁,位于太乙山主峰楼观台的南面高岗。传说昔年函谷关令尹喜在此结草为楼,以观天象。 某日,尹喜见紫气东来,预感将有真人从此经过。尹喜便守侯函谷关。后来果然老子西游入秦,尹喜便迎请老子于草楼观,老子在此著《道德经》五千言,并在楼南高岗筑台授经,故名讲经阁。 吕道长来到太乙山已经一个多月了。他接受钟魁的邀请,来此主持道教事业,起初是一半是看在钟魁外公的面子上,一半是因为传扬道法的需要,他也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太乙山作为道教圣地的再次兴盛。 但自从钟魁向他展现出修行实力之后,吕道长被深深地震撼。作为吕氏传人,他们祖上一直坚持修行,族中子弟出家的倒是不多,明朝中叶以后,吕氏就没有出现过有大修为者,直到几百年后吕诚志的降生。 家族世代相传的功法,早已经残缺,吕诚志硬是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勉强炼精化气,他已经摸到了炼出真气的门槛。虽然自信在古武界,自己的实力不弱,心中未免有些意冷,传说中的大境界离自己还很遥远,直到遇到了那位名叫钟魁的少年人。 有志不在年高,修行也是如此。所谓闻道有先后,吕诚志并不觉得向一位少年请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吕诚志怀疑钟魁的身后存在一个神秘的门派,这个门派的传承可以一直没有断绝,所以钟魁尽管只有十多岁却拥有强大的实力。 他向自己的老朋友旁敲侧击,结果却一无所得,所以一过完年,他就匆忙来到太乙山,急切地想跟钟魁见面。 他当然也没有忘掉对钟魁的承诺,广发英雄帖,通过自己的老朋友,邀请三山五岳的道家弟子前来太乙山修道问仙,因为有旅游公司提供的雄厚资金支持,目前已经到位了不少道门子弟。 新落成的讲经阁,是在原址上修复而来,这里除了少数石质遗迹得以保存,大多是刚刚根据历史记载而新建的,比如附近的老子墓、上善池、吕祖洞、炼丹炉,这是难免的事情。 清风徐徐,古木参天。吕道长盘膝坐在一块大青石上修行。 事实上,他多年以前曾经来过此处,结庐修行,那时候正是军阀混战外敌入侵正烈的时候,全天下要寻一处安静之处而不可得。 身为道门弟子,看到这道家圣地再一次恢复生机,古井不波的心里难免出现涟漪,他当然不希望因为几个蛀虫而令这里沾染上一丝污垢。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一声悠远的念经声,在山谷间长久地回荡着。 第八十一章 比试 望月观,白晓天正盘膝在附近的大青石上修行。 观内传来敲敲打打和空压气泵的声响,间或是柴油发电机的轰鸣声,那是工程队正在观内施工,这是钟魁的承诺,为他一个人专门修建一座道观,作为他的道场。 白晓天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受重视的待遇。 白晓天天性沉默寡言,喜静不喜动,对物欲没有太多的需求,一箪食,一瓢饮,足矣,因而能够做到心无旁骛,一心问道。 他那已经死去好几年的师父,水平不高,但师父谋生的手段倒是层出不穷,生前曾带着还年幼的白晓天走南闯北,替人看风水,驱鬼超度,烧符治病,赚钱糊口。 这些本事,白晓天学了个七七八八,但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师父教给白晓天的,除了必要的神霄经典,如《神霄金火天丁大-法》外,只传下来一段晦涩难懂的法诀,临死前特别交代,嘱咐白晓天一定要把这段法诀传承下去。 神霄派以雷法著称,但作为道教正一派的分支,以至道家众多衍生派别中的一份子,除了符箓之外,同样也修行内丹之术,但传到了白晓天,只有一段他至今仍半懂不懂的法诀。 这段法诀,全文两千来字,应当是一种内丹修行之术,没有名头。白晓天并没有参透,他按照师父教授的,加上自己的理解,至今仍然一知半解,但他长期坚持不懈地冥想打坐,也能做到身康体健,行走如风,常生浩然之慨,越发对师门的法诀生出执著之心。 行走江湖,虽然免不了要使出一些必要的手段,白晓天本性还是淳朴的,自正月初被钟魁教育了一番,内心对钟魁很是佩服,自从那次交手,他还未再见过钟魁第二次面。 他在犹豫,是否将师父传下的秘诀拿出来,让钟魁参详指点一下,说不定会有所发现。 师父曾郑重交待,本门秘典一定不要为外人所知,更不要断了传承,然后一命呜呼了。 所谓敝帚自珍和抱残守缺,讲的便是如此。千百年来,正是因为这种保守的观念,让许多功法失传,勉强传下来的,又因为种种原因残缺不堪,让后学者难以迈入门径。 白晓天的心,正处于迷茫之中,既是因为对师门秘典中所记述的奥义难以参透而迷茫,又是因为师门对秘诀严守而面临断绝的危险产生的迷茫。 白晓天真的害怕神霄派在自己手里绝嗣了。 他像是在迷雾中行船,看不到方向,看不到彼岸。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参透师门秘典,将本门的高深功法发扬光大,就像传说中的古代大贤高德那样,流芳百世。 正想着心事,白晓天看到不远处的山间石道上,一行道家打扮的人正向自己走来。那为首的人,衣着光鲜,举止有度,令人钦羡。 白晓天很穷,事实上正一派的道士与占据主导地位的全真派相比,大多比较穷困。名山大川,著名道观大多都由全真派道士把持着,正一派只是在南方一些地区影响比较大,全真派的影响力却是全国性的,甚至是世界性的。 两派长久以来,虽然表面上维持着和谐的局面,但背地里也不免争斗,外人鲜知而已。 除了传度的不同,让外人最容易看到的区别的是,全真派的清规戒律十分严格,道士一般是出家的,注重丹道,而正一派的戒律十分松散,不禁荤腥,也不一定要出家,注重符咒——因此往往让人联想到迷信活动,尤其是近代科学大发展的环境下,一些自称是正一派的火居道士坑蒙拐骗,极大地损害了道教及正一派的形象。 “无量福!”那一行人走到了跟前,见白晓天正盘膝坐在路边大青石上,停下了脚步,其中一个年轻道士开口道,“黑脸的道士,吕诚志在哪?” 白晓天的眉头一皱,那吕道长白晓天以前并不认识,但听自己师父提起过,是位得道高人。 前些日子,吕道长也曾主动来见过他,虽出身不同,吕道长对自己并无门户之见,对自己嘘寒问暖,十分关照,接触还不多,白晓天对吕诚志相当尊敬。 听这年轻道士开口问话,十分无礼,白晓天强忍着撇下心里的不高兴,当即答道: “道友沿着这山道石阶直上,尽头便是讲经阁,吕道长暂住在那里。” “哼,那吕老道真是摆谱,咱大师兄亲临太乙,他居然敢摆架子。要我说,大师兄安坐山下,命他下山见驾便是。”有道士抱怨道。 “是啊,吕老道如此无礼,定让他好看!”也有道士说道。 那赵信扬手摆拂尘,道:“诸位息怒,吕道长与我师父是同辈之人,道门之中身份不低,我身为晚辈,当面拜谒也是应当的。” 赵信扬嘴上说的谦虚,脸上并无谦虚之情,人人都听得出来,他说的是反话。 “喂,你是哪门哪派的,报个道号?”最先开口的年轻道士,冲着白晓天喝道。 “贫道神霄派门下,先师乃是神霄第三十五代天师,上讳梁下讳鸣,道号‘逍遥子’。”白晓天答道。 “天师?哈哈,正一派的无名小辈也敢称天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众道士们哈哈大笑起来。 正一诸派之中,如今只有龙虎、茅山、阁皂山三宗本宗的香火还算不错,被称为“符箓三宗”,其它的衍生分支,诸如清微、东华、天心各派,大多潦倒式微,曾经盛极一时的神霄派,更是只有白晓天这一个弟子。 白晓天的师父梁鸣当然是小人物,否则也不会潦倒一生,临死前连自己唯一的弟子白晓天都没来得正式传度,他的天师之名,当然也是自称的,并没有得到别人承认。 白晓天被人奚落,脸上发热,要不是他肤色饱经风吹日晒呈古铜色,恐怕红的像猴屁股。 “诸位道友,何必欺人太甚?全真、正一,都是三清弟子,我神霄门……” “不必和他废话,正事要紧。”赵信扬根本就无视白晓天的辩解,带着众人往讲经阁走去。 白晓天察颜观色,见这一行人来者不善,不禁为吕诚志道长担心起来,他对吕诚志很有好感,怕他吃亏,也跟着往讲经阁走去。 讲经阁内,已经住进了不少道士,他们都是吕诚志邀请来的道教弟子,大多比较年轻,也有的年纪已经不小了。 华夏的道观,大体上区分为宫、观、庙、院四种,其余不常见的称呼还有阁、祠、楼、洞、庵、寺等等,这些都是不同的称呼,没有什么实际的差别。 从历史上看,宫的地位最高,比如著名的重阳宫、永乐宫,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甚至因为有当时朝廷官方的认可而显的特别重要。 但只要是道观,就得有道士,就像一个社会组织内部,有领导者,有被领导者。传统的大型十方丛林之中,除了方丈、监院,还有三都、五主、十八头,各有分工,各司其责。在当代道观常见的有八大执事:住持、都管、知客、巡照、文书、库房、殿主、都厨。 吕道长年轻时出家,后又云游四方,遍访名山大川,曾经乐善好施,又急公好义,因此在道教内的道友不少,他凭借自己的人脉,遍发邀请,短时间内就召集了不少道家弟子前来太乙山常住修行。 这些道家弟子当中,并非全是全真派,有相当一部分则是正一派的。可见,吕道长并没有门户之见,在他看来,保要皈衣三清门下,皆是道友。 一切百废待兴,吕道长在百忙之中,也不忘修行,只是今天看来是修行不成了。 赵信扬一行人,怒气冲冲地走上前来。 “无量福,老道吕诚志,敢问道友何来?”吕诚志问道。 赵信扬见吕诚志盘膝在大青石上,腰杆挺直,面色红润,双目如电,好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略吃了一惊,道: “无量福,小道乃是燕京紫阳观赵信扬,家师‘观澜’。” “可是张诚铭道长的高足?”吕诚志问道。 “正是家师!” 吕道长也吃了一惊,那张诚铭道长虽然跟他是一个字辈的,但张诚铭身为紫阳观的当家人,在天下道家丛林之中,堪称第一人,一身修为深不可测。 据说张诚铭想做古武盟主。 紫阳观以前倒还严守本份,但自从古武界盟主秦祖海突然仙逝之后,失去了约束之力,紫阳观便不安份起来,种种龌龊之事时有发生。对此,吕诚志深恶痛绝,但他一向闲云野鹤,虽然吕氏祖上跟紫阳观也有香火之情,但现在根本就说不上话,更管不了这些事,只能躲的远远的,落得个耳根清净。 赵信扬看他神色,以为被震住了,不免有些得意: “家师也曾提起过吕前辈,说前辈亦是道门高士,我临行前家师叮嘱过我,见到前辈,一定要行弟子之礼。” 吕诚志见赵信扬一口一个师父,心中暗笑未免他有些狐假虎威,道: “敢问赵道友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我只是想亲来问问,我紫阳观的敕令,吕前辈是否收到?”赵信扬道。 “你的来意,贫道已经知晓。”吕诚志淡淡地说道,“请转告观澜先生,就说贫道已经安排妥当,不需要观澜先生费心。” 赵信扬原以为吕诚志会服软,却不料人家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所谓来自紫阳观的敕令,恐怕就在大街上收到的广告传单一样。 “老道,敬酒不吃,吃罚酒!”随从的道士骂了起来。 “有话好好说,不要激动!” 负责接待工作的西秦省宗教局的邱政处长,见事情有些不妙,连忙站出来打圆场,不料其中一位道士稍稍推了他一把,就将他摔出了老远,胳膊都蹭出了血。 邱处长暗道紫阳观的道士果然是霸道,心下也是极为不满。 见这里闹出了大动静,讲经阁中的道士们也跑了出来,站在吕诚志的身旁助威。奈何这些道士们,都是只知道吃斋念经之辈,并不懂得内家炼气修行。 赵信扬讥笑道: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又对吕诚志道:“吕道长,咱们都是真正修行之人,不如我们一对一较量一番,让其他人退下吧!我若输了,便从此不管太乙山的事情,你如果输了,那就滚下山去吧。” 吕诚志看了看左右,颇为不忿道: “悉听尊便!” 然而,吕诚志忽然感觉到面前的赵信扬似乎变了,一身宽大的金色法衣无风自鼓,犹如充满了劲气,向外四溢。 吕诚志脸色一懔。 第八十二章 廉颇老矣 赵信扬轻点双脚,立刻腾空而起,犹如一只金色的大鹏,升到了半空中。 他居高临下,半空中挥洒着手中拂尘,那拂尘仿佛掀起了一场台风,将地面的落叶的沙土吹起。 黄色的尘雾之中,一道劲气向着吕诚声面门袭来。 吕诚志暗道自己有些轻敌,这赵信扬年纪轻轻的,居然有如此高绝的实力,的确是他没有预料的,紫阳观近年来的不可一世和嚣张作为,看来不是没有仰仗的。 心中虽然惊讶,吕诚志的反应并不慢,在那道劲气袭来之前,他的身影一闪,堪堪躲过。 赵信扬并没有感到意外,他要的就是先声夺人,身了将落未落,手中拂尘又是一变,那道劲气却是拐了一道弯,再一次向吕诚志左肋袭去。 这劲气非是小说家言,也并非是传说中的真气外放,而是古武者内劲达到鼎峰状态时的外在表现。它并非有形,恰似有形,如果被这劲气扫到,伤筋动骨是免不了的。 但吕诚志毕竟是修为高深之人,虽然一开始在气势上落了下风,仍然硬扛了下来,并顺势反攻了一掌。 吕诚志这一掌平淡无奇,但在赵信扬看来也是不容小觑,连忙躲闪,这一掌扑了个空,正结结实实打在一颗巨石上。 那巨石上清晰地留下了掌印,上面一颗小点的大石头因此松动,并且滚了下来。 双方在几十见方的空地里,你来我往,斗的难解难分。邱处长大开眼界,那些在电视里看到的场景,他原本觉得那只是演戏,但今天他是确实感受到“真功夫”。 场中一个金黄的身影和一个淡蓝色的身影,忽前忽后,忽上忽下,令邱处长眼花缭乱,渐渐的,他只看到两个虚影,分不清到底谁强谁弱。 可在观战的白晓天看来,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比试,谁胜谁负还真不一定。他虽然修行实力不高,但毕竟修行了十多年,是识货的,无论是他尊敬的吕道长,还是胜气凌给他印象很差的赵信扬,都是令他仰视的高人。 倘若我也能有这样的实力,将来在九泉之下,也无愧于先师了吧。白晓天一时有些走神了。 忽然场中一声闷哼声,将白晓天惊醒,定眼一瞧,只见场中二人对拼了一掌,各自退了十步。 那赵信扬没有方才的张扬,脸色雪白如纸。再看吕诚志道长,嘴角沁出一丝血痕,恐怕是受了内伤。 “紫阳观的两仪掌法,确实是天下极高明的武技。”吕诚志惨然道。 “吕老道,你这掌法也不错,是什么来历?”赵信扬道,虽然酣斗了一番,他对吕诚志的实力有了很深的认识,但内心仍然极其骄傲,言辞上更加无礼了,尽管吕诚志跟自己的师父是同辈的人物。 “无名!”吕诚志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故弄玄虚,我看也不过如此。”赵信扬讥道。 他却是冤枉了对手,吕诚志这一套三十六路掌法出自祖传,原本只是一本画册,上面画着修士练习时动作分解,只在首页写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一句话,除此之外,别无一字,所以就叫它无名掌法。 吕诚志也是天资聪慧之人,他硬是凭借着这本画册,自己脑补出一套掌法来。吕诚志天性清心寡欲,但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很不弱。相较而言,这赵信扬资质也不差,而且他自小修行,就有名师指点,以他这个年纪拥有能跟吕诚志一较长短的实力,说他是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一位修士,绝不为过。 两人稍作喘息,血气都有所恢复,又战在了一起。 这一次二人不约而同地使了真正的实力。赵信扬一改刚才那种大开大阖的风格,转而施展起了细腻的小手段,脚走太极两仪,手上劲力不停地通过击、撞、抹、切、揉,如一浪又一浪地向着对手传递。 紫阳推手,吕诚志暗吃了一惊。这种武技,名字很普通,但威名却是熟的不能在熟,乃是紫阳观五大绝技之一,看来赵信扬分明是被那紫阳观观主观澜先生当作衣钵传人来培养的。 这紫阳推手,与那太极拳看上去很是相似,却远比太极拳要古老的多,相传乃是长春真人邱处机所创。 紫阳推手,极善于借力打力,一交上手,吕诚志便觉很是吃力,自己的力量如牛如泥海,被赵信扬消解的无影无踪。而赵信扬却是越打越轻松,也越有信心,他明显感觉到吕诚志对这门绝技很不适应,空耗气力。 时间一点点过去,就是观战的普通人邱政邱处长也觉得吕诚志完全落了下风。他不知道,吕诚志在修行上早就脱离了普通武者的境界,已经摸到了“气感”的门槛,他是吃亏在武技上面。 吕诚志能够感受到真气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能够完全压制高超的武者,而遇到赵信扬这样的在内功修行上并不弱于他的对手,如果在武技上再逊一筹,那就被动了。 即便如此,赵信扬一时也不能将吕诚志如何,只得先将吕诚志拖住,使用拖延战术,耗费他的气力。 古人云:君子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矣,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赵信扬的血气还未到最壮之时,却是最好斗的时候,瞅了个空,眼疾手快,一掌击向吕诚志。 吕诚志见势不妙,身形极速变幻,却被一掌扫中肋部,身子如脱线的风筝一般被击飞出三丈之外。 饶是他已经消去这一掌的大部力量,被余劲扫中,仍让他觉得喉间发甜,吐出一品血来,肋下巨痛,怕是断了两根骨头。 人群中发出两声惊呼声,一声是邱政邱处长,另一声则是白晓天。 “吕老道,赶紧起来,让咱大师兄再教你几招。”赵信扬的随从们高声叫着。 “老东西,别装死,快站起。要不然,只要从咱大师兄的跨下走上一遭也行。”这话说的更是肆无忌惮。 “哈哈……哈哈……真是条老赖皮狗,躲在地上装孬!”嘲笑起此起彼伏。 吕诚志躺在地上,听到这些污言秽语和谩骂声,一时气血攻心,几乎守不住道心。 下午的阳光刺目,让他睁不开眼睛,那一刹那他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与人动武,不是他太高明而不屑与人动手,而是因为他修行所追求的不仅是为了长生与拥有强大的实力,更是为了修心。 今日与人争一长短,虽然并无私心,是为了公义,但也打破了他长久以来所保持的那颗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宁静之心。 及其老矣,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古人诚不我欺。 吕诚志不得不承认,他确实老了,或许是因为他的修行已经到了瓶颈,无法再进一步,因而变的焦躁和不安,让他的内心产生一丝抗拒的情绪。这一种负面的情绪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这一刻无限地放大。 这是心魔啊,越是想得到,越是摸不着,越是追求,越是离彼岸更加遥远。吕诚志暗道,他甚至忘了他刚刚被一个后辈击倒在地。 阳光似乎被挡住了,吕诚志睁开眼睛,发现一双清澈的眼睛正关切地看着自己,这双眼睛属于一位少年,只听那少年笑着对自己说: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第八十三章 老夫聊发少年狂 钟魁将吕道长扶了起来。 他不过是个少年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五官端正,面容清秀,扔到人群之中,也只是比路人甲稍好点的角色。 稍稍注意到他外貌的人,也只是觉得钟魁比较耐看而已。只有特别注意观察他的人,才会觉得这少年有种特别的气质。 人们不知道钟魁是什么时候冒了出来,并且站在了吕诚志的身后。 就是注意到,也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被体制化的教育系统,教育着要做一个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好少年——在那些已经在社会上“混”过多年的人看来,官方教育都是蒙蔽人的,尤其是少年学生因为单纯,所以最好蒙蔽。却不知,这些“社会人”已经丧失了最初的纯真,成了名利的奴仆。 钟魁早就发现了白晓天,对他的表现有些不满,不过他并不指望白晓天能够主动站出来,并且力挽狂澜,将赵信扬一行人赶下山去。 当然,钟魁也只是有些不满而已,白晓天也只会些小手段而已,让他跟赵信扬斗,也只会是自取其辱。况且,以紫阳观在道教内部的地位和影响力,白晓天就是俯首听命也不会令人奇怪。 钟魁投过来的目光,让白晓天有些羞愧。 白晓天起初单纯地认为,吕道长会将不速之客劝下山去,因为吕道长毕竟辈份和道门地位极高,未料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那赵信扬一行人真是欺人太甚。 当吕道长处下风时,白晓天不止一次地想暗施偷袭,不过以他那些小手段,根本就上不了台面,正犹豫间,吕道长就被击飞,然后他就看到了钟魁,仿佛就看到了主心骨。 然而钟魁还想做个普通的少年,并不想出手。 “你们是什么人,这么多人怎么欺负一个老人家,还讲不讲理了?”钟魁完全是一个毛头小子的表现。 “哪里来的愣头青,滚开,一边玩去。”有人当场斥责。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报警了,我家就住山下,信不信我找我爹过来?”钟魁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截树枝当作武器。 众人见他一副色厉内荏的表现,都哄然大笑起来,没人将他当一回事。 钟魁一手握着树枝,一手托着吕诚志的后背。 吕诚志只觉得一股温暖的气流从自己背部侵入,然后聚积在自己肋下伤处,伤处的断骨暂时无法修复,但火辣辣疼感已经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片清凉。 那一股气流越来越壮大,返身冲向自己的四体五脏,以至全身上下每一处经脉,身体的经脉各处,本能地开始反抗,然后自己的经脉深处似乎多出一些别的东西。 吕诚志猛然醒悟,他的心头狂喜,气感,那绝对是他曾经梦寐以求的结果。恰似养珠人在一个河蚌中植入异物,河蚌机体受到刺激,本能分沁出物质将异物包裹,结果形成了珍珠。 他原本就摸到了气感的门槛,一直卡在那里动弹不得,就差那临门一脚,而钟魁就是那个递上临门一脚的人。 就在今天,一切似乎水道渠成。内心深处的心魔,忽然消失地干干净净,留下的便是一片晴空昭月。 “不要多想,按照你自家法门,意想存真,不要抗拒,顺其自然。”钟魁小声地说道。 吕道长连忙照办,他经脉中微弱的真气按照他平时修行的路行运行。 紧接着,钟魁输入的那一道真气竟然跟着一起运转,浑然一体,帮助他冲撞一切阻挡的难关险阻,令经脉畅通无阻,最后一大一弱两股真气不分彼此,融合在一起,甚至能为吕道长所用,同时钟魁也截断了自身跟吕道长体内真气的联系,让吕道长自己体会。 再接着,吕道长觉得自己身上的每个毛孔都舒张着,就像一个久困于地下密室之人,某天忽然得到大自由,入眼处天高云淡,天地间辽阔无垠,己身如处一个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的世界。 他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肌肤都在大口大口地,贪婪、自由地呼吸着大自然中的元气,如一个在沙漠中旅行就要渴死的人,忽然遇到一口清爽甘甜的泉眼。 元气快速地涌入体内,一部分滋润着他已经衰败的身体,令机体充满活力。如果有足够的时间,他的机体将如枯木逢春,比以往都要年轻富有活力。而涌入经脉中的大部份元气,很快被炼化成真气。 吕诚志初入此道,内心兴奋莫名,正当他几欲亢奋而起时,耳边传来钟魁的声音: “内观之道,静神定心。乱想不起,邪妄不侵。固身及物,闭目思寻。表里虚寂,神道微深。外藏万境,内察一心。了然明静,静乱俱息。念念相系,深根宁极。湛然常住,杳冥难测。忧患永消,是非莫识……” 熟诵道家经典的吕诚志知道,这是他常读过的《太上老君内观经》中的一段,再一次听到这段经文,一边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另一边又万分羞愧,这一次他竟喜形于色,乱了方寸,他连忙抱守元一,沉下心来,稳定一下境界。 赵信扬见吕诚志盘膝坐在地上,一言不发,以为他是耍赖,大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意思,不耐烦地说道: “吕老道,赵某并没有趁人之危,趁你受伤,痛下杀手。我只是点到为止,你也不必如此作态。同时道门之人,我紫阳观的敕令,你到底接是不接?” 赵信扬实力强大,他吃定了吕诚志,这一番话也不过是故作姿态而已,有官方代表邱处长在,还有几名闻讯赶来的景区保安,他也不好将事情做的太绝。 钟魁故意捣乱兼拖延时间,隔着老远大声说道: “这位大哥,你真是很不礼貌,吕道长一把年纪了,你爹没教过你如何尊老吗?” 赵信扬还没说话,他的手下都怒了,作势便要上前动手。钟魁却是从兜里掏出一把弹弓,迅速朝冲在前面那道士射了一把,正中那道士鼻梁,那道士吃痛,停下来下意识地用手往鼻子上一抹,再看手上全是血。 钟魁却没有停下来,接连往人群中射来,他的射速极快,射的精准,这些道士接连中招,纷纷大怒,追着钟魁满场跑。 钟魁身子极为灵活,实际上上用上了轻功,只是这些道士们并不识货,只当钟魁是孙悟空投胎的,气的道士们哇哇大叫,一时都忘了吕诚志。 这时吕诚志已经调息完毕,他站了起来,方才那疲惫苍老之态尽去,面色健康红润,目光湛然有神,整个人的气质似乎有了很大不同。 赵信扬愣了愣,却没有多想,只当吕诚志习有一种秘法,可以迅速恢复精力。 “无量福,比试还未结束,赵道友何必言胜?”吕诚志昂然笑道。 此刻的吕诚志,世界在他的眼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他从未如今天这样,感觉到体内蕴藏着的巨大的力量 赵信扬被彻底激怒了:“不见黄河不死心,吕老道,赵某这次就成全你!” 当下,赵信扬向前跨了一步,这一步看似轻轻一步,却是横跨极远,瞬间便到了吕诚志跟前,一拳带着啸音击向吕诚声,听这声势极为吓人。 “来的好!” 老夫聊发少年狂,吕诚志不退反进,迎着这一拳,以拳对拳,狠狠地砸了过去。 人群忽然一时失声。 第八十四章 浩然之气 两人的拳头硬碰硬地撞在一起,赵信扬拳头仿佛撞上了一座铁山。 一股磅礴的力量透过拳头向自己涌来,并且通过胳膊迅速向身体躯干蔓延,这股力量如搅拌机在他体内肆虐,令他一瞬间便受了内伤。 不仅如此,这巨大的力量直接将赵信扬击飞,噗地吐出一口鲜血来,满脸骇然之色。 “大师兄!”赵信扬的走狗们失声了好一会,才惊呼了起来。 虽然惊诧于吕诚志似乎吃了一颗大力丸,赵信扬并不服气,他大吼一声,将挡在身前的道士们推的七倒八歪,向吕道长又攻了过去。 吕道长面对赵信扬连绵不绝的攻击,不慌不忙,沉之以静,对方的拳头在自己的眼里,似乎柔软无力,又似慢镜头一般。 赵信扬越打越是惊心,连续变换几道掌法和拳法,仍然没能伤得了对方分毫,再看对手,吕道长气定神闲,甚至面含一丝微笑,在他看来那分明是讥笑和嘲弄。 渐渐的,赵信扬攻击的速度越来越慢,力量也越来越弱,连他的助威团都没了声响,众人心里都不约而同地在想一个问题:大师兄该如何收场呢? “罢了!”吕道长轻叹一声。他毕竟是高德出家人,瞅了对方一个破绽,将对方推出了一丈开外,并没有痛打落水狗的打算。 “无量福,赵道友还是请回吧,恕不远送!” “哼!”赵信扬知道吕道长手下留情了,顺着台阶往下走,临走时不忘丢下狠话,“紫阳观会记住今天这一天!” 吕道长只当他这是小人作风,虽然这事预料还没完,赵信扬的后台一定会报复,但他也懒得搭话。 那陪同而来的宗教局邱政邱处长,在旁看了半天,有些尴尬。他担心被吕道长认为是跟赵信扬一伙的。 邱处长以前认识吕道长,而且还相当熟,因为在西秦省内许多重大宗教活动,邱处长经常见到吕道长,知道吕道长在道门内相当受教众尊敬。 邱处长上前跟吕道长寒暄了一下,说了一番没营养的话,给以后留点转圜余地,找了个借口也下山去了。 见没有了旁人,吕道长走到钟魁面前,施了一个叩首大礼: “见过钟前辈!” 钟魁吓了一大跳,连忙避开: “道长,你看我这样没有正形的,算什么前辈?” “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师!”吕道长坚持道,“前辈传法之恩,对贫道如同再造……” 钟魁摆摆手道:“道长不用这么严肃,你我都是修行之人,何必重视这些虚礼。况且道长修行日深,早晚会突破瓶颈,我帮你一把,也不过是水到渠成罢了。再说你跟我外公是朋友,我如何敢在你面前自称前辈,三清之下,皆是道友,你叫我钟道友便罢。” 吕道长也并不是执拗之人,他怀疑钟魁是不想让外人太注意自己,便答应道:“恭敬不如从命。” “道长刚刚突破,进行凝气大境界,还需留心巩固,不如先入阁内修行,然后我们再来聊聊?” “那怠慢钟道友了,贫道还有太多疑问要请教道友。”吕道长点头称是,恭敬地请钟魁入了讲经阁。 白晓天全程旁观了一通,他亲眼见到吕道长先输后胜,并且受伤之后,突然大发神威,又听到吕、钟二人之间的对话,便知道方才钟魁暗中施了援手,听吕道长的意思,钟魁助他修行大进,怕是恩重如山,如同父母再造。 传说中,神仙钟离权下凡人间,点化并收吕洞宾为弟子,给民间留下钟离权十试吕洞宾的传奇故事,而记载他们二人对话的《钟吕传道集》,也是道家修行的经典巨著。巧合的是,传说当年吕祖也曾在太乙山结庐修道。 而今天,又是钟、吕二人之间的传道,只不过,此“钟”非彼“钟”而已。 鬼使神差地,白晓天有些呆头呆脑地跟在身后进了吕道长的卧室。 钟、吕二人皆知他本性淳朴,也没有阻拦他。 吕道长的卧室不大,一桌、一床、一蒲垫而已,极为整洁,除此之外,便是一个极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道家各种典籍。 吕道长从书架上取出一本厚厚的古籍,翻开几页后,里面竟被挖空,夹着一本小册子,他将这小册子取了出来,恭敬地递给钟魁道: “钟道友,这是我吕氏传下来的内丹修行之法,宋时便已经残缺了,千年以来,我吕氏先贤们想方设法补足其中谬误之处,这三十年来,贫道自己也增补或删改了一些,但贫道仍以为这其中错谬绝对还有不少,请钟道友不吝赐教!” 白晓天大吃了一惊,自古修习秘法,每家每派无不是当作不传之秘,其中法门诀窍,更是法不传六耳,往往是师徒单传,怎肯轻易地让外人得知? 吕道长却满脸希冀之色,恨不得将小册子硬塞到钟魁手里,待钟魁稍作犹豫后接了过去,他又变的十分激动,因为他知道钟魁的强大,强大到能够引导他终于踏入凝气之门。 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如果钟魁能够将祖传秘法修正,那将是对吕氏何等的功德,即便是现在死去,吕道长也心甘情愿。 比如那《钟吕传道集》,道家内丹术之经典著作,几乎每个道士都有阅读,其中涉及真仙、大道、天地、日月、四时、五行、水火、龙虎、丹药、铅汞、抽添、河车、还丹、练形、朝元、内观、磨难、征验等等内容,这只是明面上的内容,人人皆可阅读之。但真要修炼得道,还得有秘诀,这便是吕道长今天拿出来的小册子。 “道法万千,至今大多已经失传,我吕氏这本秘法,也是久经风雨。钟道友如果能够赐教,贫道及中条吕氏愿付出一切代价!” “道长不必如此,我也是新人,至今修行还不到一年而已。不过,我们可以相互探讨一下。”钟魁道。 吕道长闻言,惊讶万分,他修行了大半辈子,自认为天资不错,而且足够努力,至今也不过是刚刚踏入门槛,而钟魁却只是修行不到一年。虽然还未看过钟魁真正出手,但他知道钟魁的实力强大无比。 白晓天是跟钟魁交过手的,听钟魁自称只是修行不到一年的时间,他首先便想到钟魁身后应该有个大宗师级的师父。 “敢问钟道友师出何门?”白晓天问道。 “天师门!”钟魁笑道。 吕道长和白晓天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均是一头雾水,因为他们都没听说过。江湖中自称天师的不少,可没听说过天师门。 钟魁没有解释,仔细阅读吕氏的修炼秘法。 这薄薄的小册子上,明显有不同人的笔迹,看来正如吕道长所说的那样,经过许多人的删改增减。 看来吕道长能修炼到这一步,不仅是因为他是天才,恐怕更是因为他运气太好的缘故,否则一定会炼成三长两短来。 钟魁可不管什么门户有别,更没有什么觊觎之心,完全是猎奇之心,他将吕氏之法与自己学的或从师兄那听来的,相互印证,很快便有了几点所得。 这是一种内丹修炼之法,总的原则仍是炼精化气炼气化神那一套,只是具体食气、行气和炼气方面与别的功法不同而已,且有不少独道之处。 虽然远远比不上自家的龙象伏魔功,但亦有不少可取之处。 钟魁看一段,便闭目沉思一段时间,极是专心。 吕道长见钟魁已经沉浸在文字当中,不敢打扰,当下盘膝坐在蒲垫上,闭目修行,巩固今天所得。 白晓天站在门口,不敢发出一丝声响,也给自己找了个蒲垫坐下,默诵《道法会元》中有关神霄道法的经文。 《道法会元》乃是一部明人编纂的一套煌煌巨著,中间包括神霄派的道法近百卷,洋洋洒洒数十万文,白晓天竟然可以从头到晚背诵一遍,可见其平时用功之深。 非至诚至真之人,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 白晓天觉得自己今天状态极佳,他默背经文,时间过的很快,有小道士轻手轻脚地进来,为他们三人点着了几根蜡烛,白晓天这才发现倦鸟归林,天已经黑了。 再看吕道长,只见他五心朝天,腰直肩舒,面色红润,法相庄严,一股淡紫色光晕从头顶上缓缓升起,似云似雾又似气,久久不肯离去。 白晓天看的有些呆了。 钟魁还在沉思,他保持现在的姿势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一动不动,白晓天甚至觉得钟魁是不是睁着眼睛睡着了,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随师父学道,常常因为太困而读着读着便睡着,招来师父一阵痛骂。 师父已经死了好几年,再也没有人来骂自己。 白晓天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来太乙山已经好些日子了,遇到钟魁和吕诚志道长,他才知道自己不过学了个皮毛,自己的师父虽然顶着神霄派掌教的名位,实在是……一代不如一代,曾经盛极一时的神霄派,何至于沦落如斯! 正想着自家心事,他忽然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从钟魁身上涌出,并未见钟魁有何动作,这力量强大而不容抗拒,却又让他真实地感受到其中蕴含着一股绵柔之力,仿佛用一张柔软的大网,将他包裹着一点一点地推到一边,却不伤他一丝一毫。 吕道长也睁开眼睛,诧异地看着钟魁。只听钟魁爽朗地大笑道: “我明白了,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第八十五章 最后的传人 古之炼气士讲究“气”。 气不仅是天地间蕴藏的灵气或元气,也是通过修行,将之转化为自身经脉中的真气,它是物质的,形而下的,更是一种形而上和哲学上的概念。 人来源于天地,所谓万物之灵,秉天地之灵气而生,故而天地之精神必是人之精神的源泉与实质。人身之气,也能转化为认识与行为。 反过来,人的心性与行为又会影响人身之气的“存在方式”,因为天地之“气”与人体之“气”是能够相通的,而天地之气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是绝定性的。故而古人有“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之说。 人要想得到天之浩然之气,就必须要以自己的思想、精神、行为与天地之精神、行为相合,就是顺天。 故所谓浩然之气,天地间最正大,也惟正直才能刚大,而能贯洞识微,合于道德与正义的气,是修养、修为、修行,和不断修正自己的心性与行为。 吕氏这本侥幸传下来的秘笈,它总的精神原则便是如此。 只是因为传承遭受到各种天灾人祸的磨难,一些记述遗失、错漏,后人想方设法去恢复它本来的面目,结果成了狗尾续貂或者牵强附会,让后学者迷茫。 吕诚志天资聪慧,加上他本人的品性与这浩然之气的精神本质极为契合,因而他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这并非仅仅是侥幸。 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或曰:苟非其人,焉得其法? 钟魁一番解说,令吕诚志茅塞顿开,连连称赞钟魁天资过人。 钟魁却根据自己的理解,将这秘笈几处明显谬误之处纠正过来,如神来之笔。他本身专习龙象伏魔功,也是一种至正至刚之绝学,与这浩然之气的精神气质极为相似,邪不压正是也,因而他修缮起来这本吕氏秘笈,也算是恰得其所。 吕诚志一见大喜,饶有兴趣地与钟魁探讨起这本秘笈。他一把年纪,修行经验丰富,见多识广,博览各派经典,理论知识深厚,钟魁本身身负绝学,兼又从师兄那得到太多修行实际知识,涉猎极广,只是实践机会太少。 二人相互教益,相得益彰,从秉烛时分一直讨论到了东方鱼白,各有极大所得,直到听到白晓天肚子咕咕叫。 白晓天大窘,他从昨夜一直站在旁边听着,钟、吕二人并不避讳,因为他们二人都不是有门户之见的人,虽然听进他耳朵里的都是云里雾里的东西,但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价值连城,恨不得多生了几颗脑袋,拼命死记硬背,囫囵吞枣般地硬往脑子里灌,只是他越听越是迷糊。 神霄派属道教正一派的分支,虽然以符箓传承为主,主要修习五雷符,谓行此法可役鬼神,致雷雨,除害免灾。其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与内外合一说。谓天与我同体,人之精神与天时、阴阳五行一脉相通,此感必彼应;而其基础又在于行法者平时的内修,行法者内修功行深厚,风云雷雨可随召而至。 因此,神霄派道士也非常重视内丹修炼,以之作为行法的基础。 只是很可惜,白晓天的师门已经沦落几乎失传的地步,他的师父梁鸣不过是无名小卒,一生潦倒,靠着给人算卦和操办白事谋生,更遑论白晓天本人。 “嗯,我肚子也饿了。”钟魁摸着肚子,半开玩笑道,“吕道长,你这个主人不合格啊。” “钟道友说笑了,请随我去斋房。”吕诚志笑道,又对白晓天道,“白小友不如一起来。” “那叨扰了!”白晓天连忙屁颠屁颠地应道。 三人去了斋房,因为天刚亮,管饮食的都厨才刚刚生火,三人看着厨子们忙前忙后,越发觉得肚子空空,饥肠辘辘。 等早饭做好,三人就着咸菜和小米粥吃着白面馒头,这一顿吃的格外香甜,尤其是钟魁一个人就吃了七个大馒头,两大碗小米粥。 “我还未成年哩!”钟魁的理由很强大。 “钟道友乃非常人也!”吕诚志道,“不知贫道是否可以拜见尊师?” “家师仙逝已久。”钟魁道。 吕诚志心里有些意外,暗道这少年也不过十三岁,他的恩师既然仙逝很久,那么少年这一身本事是跟谁学的,难道是所谓天师门中另有高人? 吕诚志见钟魁不愿谈这个话题,便不再强求,只当这天师门是江湖中隐逸的门派,行事极为低调,否则以他的阅历不可能不知道一二。 吃完早饭,钟魁便告别下山去了。 旭日初升,朝霞满天,金色的阳光冲破东边的云彩,洒在钟魁年轻挺拔的身上,衬托出他充满朝气的背影多了一份飘逸的神采。 晨间山腰多雾,钟魁行走其间,从山上看下去,恰似脚踩祥云,很有一种出尘的味道。 吕诚志看着他离去的背景,注目良久,感叹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曾经自以为修行略有小成,却不料江湖隐逸之士才是真正的高人风范。 自此以后,这位少年对自己及对中条吕氏的恩情,自己恐怕永远也还不清了。 想到此处,吕诚志心里对修行油然而生出虔诚和敬畏之心,内心也变的更加谦逊,他对钟魁口中所提的那个天师门也更加好奇了,却不知道钟魁是孤家寡人一个,根本没有他想像中的高手如云的境况。 白晓天一直呆呆地陪伴着吕诚志左右,吕诚志知道他的心思,想了想道: “神霄派曾经盛极一时,宋朝时其开创祖师王、林之辈皆是高人,其所创修行之法自有其可观之处。我现在虽然恶了紫阳观,但仍份属全真派,对神霄派的修行涉猎不多,但如果是内丹炼气修行方面,贫道倒也可以为你解惑。” “多谢道长!”白晓天连忙施了一礼,面上颇有为难之色,“不瞒道长,家师临逝前,曾传我一段秘法,老实说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钻研,也一直妄想从诸多经典中寻找密钥,只可恨我还未找到门径。自昨夜以来,我就在想,这段秘法恐怕如同道长家传秘笈一样,颇多谬误之处,其中许多前后自相矛盾之处,令我困惑……” “你可是想让钟道友替你看看?如我这浩然之气一般?”吕诚志笑了。 “正是如此,只是我与钟道友并无交情,甚至我初来太乙时,还曾恶了他一回。”白晓天羞愧地说道,“更重要的是,我怕先师所传秘法本就是……本就是……” 白晓天的声音越来越低,吕诚志明白,他的真实意思是害怕这段秘法最后被证明一无是处,那就说明神霄派是真的断了传承,白晓天因而变的患得患失起来,他宁可给自己留点幻想。 身为神霄派最后的传人,白晓天身上的压力巨大。就像一个肥皂泡,他害怕被人戳破。 “世间修行之法,原本十万八千,至今已经大多已经失传,这固然多是因为天灾人祸,但更大的原因在于敝帚自珍和门户之见。有先贤曾言,世人盲修瞎炼,不达真谛,难明至理。丹经万卷,如入海数沙,永无实证。若宿有善缘,得遇真师,将天机妙用,逐一诀破,妙眼天开。如贫得宝,如病得药,如囚遇赦,如死再生,胜如万两黄金。黄金易尽,而妙法无穷。” 说的此处,吕诚志感叹道: “想我吕氏何尝不是如此,敝帚自珍,倘若我不是有缘认识了钟道友,恐怕至死还要在真正修行之门外徘徊。你若真有担当,想撑起一个门派,那就锐意进取,抛掉那些伪装,不要假装自己是神霄派传人,死要面子,更不要盲修瞎炼,否则你真要成为神霄派最后的传人。” “最后的传人?”白晓天念叨着,眉头皱了起来。 白晓天为人沉默寡言,心思有点重,爱钻牛角尖。 钟魁跟吕诚志一样,从白晓天昨夜满怀敬畏地伺立在旁,就看出来他的心思,并不点破他的意图,因为观看别派的秘笈,本就是件很受忌讳的事情。 倘若白晓天不主动提出,钟魁犯不着给自己找麻烦。 丢下还在犹豫的白晓天,吕诚志返身往讲经阁行去,半空中飘来他引自抱朴子葛洪的话: “先师不敢以轻行授人,须人求之至勤者,犹当拣选至精者乃教之,况乎不好不求,求之不笃者,安可衔其沽以告之……” 第八十六章 观澜 燕京紫阳观。 这座始建于唐代的道观,拥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它虽然也曾经历经战火和风雨,明末曾毁于火后,清初又在原基础上重建,整体布局和主要殿阁规制自那时就没有变过,所以它也是华夏现存最完整的一座古道观。 紫阳观坐北朝南,分为中、东、西三路以及后院计四个部分,占地面积超过1公顷。其主要殿宇位于中轴线上,包括山门、灵官殿、玉皇殿、老律堂、丘祖殿、三清阁等建筑,配殿、廊庑分列中轴两旁,其中不乏极有价值的历史文物。 自元时龙门之祖邱处机奉蒙古统治者之命,掌管天下道教,这里便成了天下道教尤其是北方道教的中心,至今仍没有变过。 恐怕也是从邱祖时起,紫阳观与政权尤其是最顶尖的部分,走的很近,它的门人弟子开枝散叶,遍布全国,大多也成了当地道教的骨干,所以它本身在道教内部也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也是因为如此,紫阳观的观主自动成为全华夏道教总会的会长,也成了约定俗成的规定。 当代观主,也就是住持方丈,名叫张诚铭,自号“观澜”,无论教内教外,都尊称他为观澜先生。 观澜先生已经二十年不问世事,退居后院,吃斋修行,轻易不出,他隐居的院子便叫观澜院,院内回廊百折,假山池亭,布局精巧,颇有江南园林之美。 从太乙山铩羽而归的赵信扬,面色苍白地穿过重重楼阁,不理闻讯而来的道人,径直去了观澜院。 身为观澜先生唯一的弟子,赵信扬有直接进院的特权,院内的道童见他面色不好,更不敢阻拦。 观澜先生张诚铭一袭浅蓝的道袍,正盘膝在一座小亭内打坐修行。他今年已经有八十高龄,但面色红润,透过混元巾,头发只是稍有灰白而已。 二十年前古武盟主秦祖海还在世时,他便是修行界秦祖海之下的第一人,现如今他的一身实力更是深不可测。如果要给天下修士按照实力排名,观澜先生公认地被认为是排名第一,因此他是古武盟主的强力竞争者。 只是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影响力还不足以镇服天下修士,还是因为他韬光养晦,在别人面前,观澜先生从未承认过自己对那个位置有过念想。 赵信扬不敢打扰,他坐到了师父的斜对面的蒲垫上,也开始修行。这一趟太乙之行,他心中犹自愤愤不平,乘兴而去,回来时却弄的灰头灰脸,面子里子都丢了。 在这一片闹中取静的天地,师父如泥塑般盘膝坐在那里,呼吸绵长,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与四周的环境几乎融为一体。 渐渐的,赵信扬躁动的心也沉静了下来,他似乎感受到师父脉搏跳动的有力而沉稳。 良久之后,张诚铭才结束今天的修行。 “弟子拜见师父!”赵信扬拜倒在地。 “起来吧。”张诚铭点点头,他瞥了弟子一眼,“怎么,这一次太乙之行,遇到了麻烦。” “是的,师父。”赵信扬便把太乙之行的经过如实秉报,当然他也不免地将自己放在受欺负的立场上,一字不提自己的骄纵跋扈。 张诚铭示意赵信扬靠近,替他搭脉,良久才到: “你这伤,伤及五腑,但并不严重,你好生休养一个月便是。看来吕诚志是手下留情了。” “师父,徒儿奇怪的是,我与那吕诚志刚交手时,我一直压着他打,感觉他的实力还差我一筹,我明明已经将他击飞,却不料他缓过一口气后,实力似乎突然大涨,仿佛换了个人。” “吕道长是你能直呼其名的吗?”张诚铭只是瞥了他一眼,赵信扬连忙叩首。 见赵信扬面上仍有不服之色,张诚铭也不追究下去,只因赵信扬自幼便养在他身边,视其如己出,当作衣钵传人,不免溺爱。 赵信扬也因此自少年时起,便十分骄纵,背着张诚铭在外面,仗势欺人,虽然还没有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但坏事干了不少。张诚铭也曾有所耳闻,每每也只是口头教训一番而已,十分护短和宠爱。 一来二去,那些打小报告的门人,渐渐地也都看明白了,再也没有人敢背后告状,以免事后被赵信扬报复。 “吕诚志出自中条吕氏,乃是吕祖一系后裔血脉,我重阳祖师亦是吕祖之徒,然后才有全真。至于吕诚志本人,他与为师也是同辈之人,尔等不可轻侮。” “是,师父。”赵信扬收起脸上的骄纵,道,“师父,弟子闹不明白,吕道长虽然与师父同辈,还有吕祖后裔这样的来历,为何名声一直不显?” “吕氏一门,原本是唐时大族,据说其先祖可追溯到秦时的吕不韦,现在看来不过是外人附会之说。其为吕祖血脉后裔,倒是真有其事,因为我全真七祖的私人笔札中,都曾有记述与其后人的交往。”张诚铭道,“吕氏之所以一直名声不显,不是他们爱低调,而是他们已经五百年没有杰出弟子出现,现在想来,可能是传承出了问题,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不会吧?”赵信扬天资聪慧,否则他也不会成为观澜先生的唯一弟子,闻言,他满脸不可置信之色,“师父,您老人家不会是认为,那吕道长是在跟我交手时,突然顿悟了,突破了?” 他当然不敢质疑自己的恩师,更不会认为当今修行第一人会跟自己开玩笑,他只是不敢接受这个事实,为他人作嫁衣,犹如吃下个苍蝇,浑身不得劲。 “从你描述跟他交手的情状看,便是如此。更何况你的内伤虽看似伤在五腑,但根源在经脉之中,为内家真气所伤。”张诚铭道,“四十年前,吕诚志曾来紫阳观见我,与我探讨修行,那时候他跟你现在是一般年纪,我比他年长的多,更有城府,三言两语我便知道,中条吕氏的传承出了问题,他练不出气来。” “师父,那您指点了他一二?”赵信扬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冤枉。 张诚铭知道自己的弟子想岔了,轻笑道:“我岂会如此便宜了他,当时我便提出,让他将吕氏的修行秘典拿出来一起参详,否则我怎能空说白话?” 赵信扬笑了:“那他一定不干。” “当然不会,换成我,我也不会。道法万千,皆是各家不传之秘,岂能为外人所得?”张诚铭点头道,“只是为师没想到,这一次他居然突破了,看来他不是自悟,便是另有门径。” 赵信扬脸上的笑意冻结,道:“师父,这听来太神奇,怎么交手也能突破?我好像干了一件蠢事。” “你也不必如此,你年纪还小,好好修行本门功法,自然会有更大造化。”张诚铭道,“顿悟之事本不稀奇,想来那吕诚志一直徘徊在凝气门槛之外数十年,根基深厚,只差了最后一个契机而已。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只要基础打牢了,一切都水道渠成,你如今已经修至化劲,假以时日,必然会跨入凝气之境。” 赵信扬心有戚戚,他如今的实力已经名列年轻一代的最杰出的名单,只是如果不能跨入凝气之境,那也不过是武者的层次。修行永无止境,恩师二十年就凝气成功,如今虽然进展极慢,但早就挤身大宗师之列,活个百二十年,不过是顺便的事情。 “遵命,师父,弟子一定好好修行,争取早日突破。”赵信扬道,忽然又问: “师父,那太乙山怎么办?徒儿这次亲眼看了,那里修的一片好道观,预计将来香火一定很盛。尤其是那天师庙,现在还没完工呢,据说投资将会达到两千万,真是大手笔啊。” 张诚铭这人对财富并不热衷,他热衷的只是权力和实力,虽深居内院,他对外界并非一无所知,他依靠他的一群师弟们,牢牢地掌控着道教。 他之所以授意门人对天下道观掌控,除了开枝散叶,也是为了筹集钱财,有钱才能办事,修行之人也并非不食人间之火。 “暂不要轻举妄动,这些年来我们紫阳观树敌不少,尤其是南方正一派的人,口服心不服,且让他逍遥几年。”张诚铭道。 “师父,您的意思是……”赵信扬秒懂,他知道师父的意思是,暂让太乙山的道教事业成长,等瓜熟蒂落之时,再去摘果子。 看着唯一弟子远去的背影,张诚铭沉静地坐在那里,忽然一阵清风吹来,亭边的池子里皱了起来。 观澜、观澜,这一池深院之中的清水,永远也成为不了大波浪。 他授意爱徒不要再管太乙山的事情,并非是他觉得要放长线钓大鱼,而是因为这一两年那里屡有大事发生。 薛人杰、快刀小杨接连在那一带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加上太行谭北川似乎在那里遇到了高人,这让张诚铭有些警觉。 这次吕诚志也在那里,修行忽然突破,听上去也有些神奇。 难道太乙山真隐藏着一个神秘的强大门派? 张诚铭凝视着身前那一汪清水,轻轻一挥手,那池水如遇狂风,忽然掀起巨澜。 第八十七章 交易一 赵信扬回到自己的院子,刚刚洗漱一番,准备上床休息一下,有道童来报,有贵客拜访。 来人是徐晋徐公子。 徐氏与紫阳观历代观主都有交往,可以说是世交,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明末,自从徐氏十多年前将大本营搬到燕京,徐大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赵信扬,两人交情极深。 赵信扬自幼长在道观中,即使是观澜先生的唯一弟子,也不免要受到清规戒律的约束,在道观内,他可不敢明目张胆地触犯戒律。徐大少则给他提供了机会,比如在郊外的私家别墅里,大门一关,在里面胡天黑地的,外人是看不见听不到。 对于赵信扬,私下里徐晋从来不称他为道长或者师父什么的,他们二人兄弟相称,赵信扬为兄,徐晋为弟。 “徐兄弟,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来到我这小庙?”赵信扬将徐晋迎入自己的书房。 徐晋吊儿郎当地坐下,笑道: “忙倒是忙,不过人总不能被事业拖着,连找乐子的时间都没有,就是挣个世界首富又有什么意思呢?咱兄弟有些日子没见了,我特意安排个人在紫阳观门口守着,你一回来,我就得信来了。” “你倒是洒脱!”赵信扬道。 不过,他倒不是羡慕徐晋。赵信扬绝不会做那种隐居深山,每日粗茶淡饭,皓首穷经的苦修士,偶尔享受一些也是可以的,但作为修士,对力量的渴望和对长生的追求,永远是第一位的,其它都是次要的。 “赵哥,今天到我那去,兄弟给你接风,洗洗晦气。” 赵信扬闻言,眉头一挑,暗道自己这一趟太乙之行,恐怕成了笑料,连徐晋都在第一时间知道了。不过伸手不打人笑脸,他换了身便装,上了徐晋的座驾。 奔驰车挂着警牌,响着警灯,一路横冲直撞,畅行无阻,一个小时不到便行至西郊的香山脚下。 这里属太行北端余脉,层岚叠嶂,风景优美,一座座私家别墅矗立在浓荫掩映之下。同时,这里也是燕京权贵也是全华夏权贵们私宅最集中的地区,如果不能在这香山脚下拥有一座私第,那绝对称不上是华夏顶级名流。 徐晋的别墅占地颇大,内部功能设施齐全,极尽奢华。除了女人,徐晋很少带外人来此,连徐氏家族内的人也不例外,但赵信扬是这里的常客。 徐晋尊重赵信扬,甚至有些巴结的样子,因为他尊重的是赵信扬作为修士的实力,更是因为他背后紫阳观观澜先生的实力。 徐晋的别墅里今天却早有一个人在那等着,那人年近七旬,身量很高,一袭华夏式的春装,精神矍铄,不怒自威。 “呵呵,赵哥,我介绍一下,这是冀北薛云薛老先生。”徐晋道。 赵信扬瞥了徐晋一眼,心里颇有不喜,又看了看一旁始终以徐晋保镖状态存在的薛人怀一眼,对薛云施了一礼道: “紫阳观赵信扬,见过薛前辈。” 薛云作为修行界早就成名的人物,赵信扬给予他应有的尊重,只是他不明白这薛云为何在这等着自己,还通过徐晋搭桥。话说他跟其长子薛人怀也是相当熟悉的。 “哈哈,早就听说过赵贤侄的大名,闻名不如见面,贤侄果然是年轻一代的鳌头!”薛云的嗓门极为洪亮,说的也挺让人受用。 “薛前辈过奖了,晚辈自记事起,就久闻前辈的英名,只是一直无缘相见,今日定当以茶代酒,多敬前辈几杯酒。”赵信扬寒暄道。 徐晋见赵信扬没有当场翻脸,心里悬着的石头算是落了地,他深深地知道赵信扬骨子里是个十分骄傲的人,只要认定你不是跟他同一个层面的人物,根本就不会理你。 薛云并没有立即表明来意,跟赵信扬聊着一些江湖趣闻,东拉西扯,加上徐晋在中间穿针引线,气氛倒是十分闲适轻松。 见用餐的时候差不多了,徐晋吩咐下人上菜,将薛云和赵信扬引到餐厅就座。赵信扬在饮食上十分自律,绝不沾荤腥和酒类,但食不厌精,怎么精细怎么来。 徐晋邀他来做客,当然会在菜蔬上十分用心,就是一道看上去极普通的酸白菜,也经过大厨的妙手,费尽心思,精心烹饪,滋味自然极佳。 赵信扬以茶代酒,连敬了薛云七杯。薛云每每一干而尽,极为豪爽,绝无拖泥带水,这让赵信扬在心里对他评价又高了几份。 待宾主吃喝差不多,徐晋又将他们引到客厅,命人奉上极品雀舌。 见薛云仍然迟迟不进入正题,赵信扬心里暗笑,也不着急,口中说道: “听说薛前辈第三子人杰师兄失踪近一年,最近可有线索消息?” 薛云闻言,脸色一暗,叹道:“还没有消息,我现在只知道他最后消失在西秦省太乙县,然后便如人间蒸发一样。” “会不会是前辈仇家?” “仇家,老夫倒也想过,但人杰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不敢说他是绝顶高手,至少比不上贤侄,但整个修行界能困住他甚至杀了他,并且让他来不及发出求救信息的人,恐怕极少。” “我们三兄弟当中,人杰的综合实力虽然是最弱的,但要说逃生的本事,我是拍马也赶不上的。”一直沉默不说的薛人怀插话道。 赵信扬忽然发现今天的聚会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无论是薛氏、徐氏还是他赵信扬,都曾在太乙县这个地方折戟沉沙,一想到自己兴冲冲地赶赴太乙山,然后灰溜溜地被赶回来,赵信扬心中的无名之火便燃烧起来。 “诸位,太乙山那个地方,有些邪门啊。”徐晋至今仍心有余悸,那个裸。照事件让他徐大公子丢尽了脸,在燕京的权贵圈子里成了笑柄,这比赌钱输了全部家当还要令他不痛快。 薛氏消息灵通的很,薛云自然知道徐晋在那吃了闷亏,也知道赵信扬不久前刚败于吕诚志之手,那吕诚志也成了位炼气士,真正踏入了宗师的境界,虽然很好奇,但聪明的没有追问,因为他今天来到这里陪着小辈们东拉西扯,不是来打听消息的。只听薛云说道: “赵贤侄,我今天借徐公子的宝地,是来找你谈一项买卖的。” “薛前辈,我是出家人,不懂得做生意。”赵信扬不动声色,看神情明显是等着下文。 薛云呵呵一笑道: “这个世界其实很公平,因为一切都可以用来做交易。赵贤侄不妨听老朽唠叨一番。” “那晚辈洗耳恭听。”赵信扬耐着性子,点点头。 “你听说过秦盟主之死的经过吗?” 薛云的话让赵信扬大吃了一惊,关于前任古武盟主秦祖海之死的事情,江湖传闻极多,流传最多的是,秦祖海与一位神秘高手同归于尽,据说这其中还有薛氏作为推手的流言。 薛云打量了赵信扬的神色,继续说道:“江湖传闻,是我薛氏害了秦盟主,这绝对是诬陷。但要说我薛氏与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你恐怕也不信,我确实与这事有点关系。” “愿闻其详!”赵信扬淡淡地说道,心里十分好奇。 “二十年前,我还不到五十岁,对于我们修行人来说,这个年纪还算是壮年,当时的我意气风发,自以为除了少数高手,我也算是一流高手了。就在我正要过五十岁生日的时候,有一天,我族人来禀报,说是挖地基盖房子时,发现了一座古墓。发现古墓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里面有七口石棺,族人好奇打开了其中的一口石棺,发现里面的人如同活人睡着了一般。” 赵信扬听了,笑道:“这也并不奇怪,那湘南世界闻名的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女尸,不也是鲜活一般,古人防腐手段高明而已。” “赵贤侄此话差矣,你所说的那女尸,棺椁被打开后,一经暴露空气中,尸体立即就会腐烂。而我所说的尸体,并不如此,而且他居然复活了!” 赵信扬和徐晋二人对视了一眼,看神色怕是都想到一块去了,以为薛云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 “二位贤侄都不信?”薛云并不感到奇怪。 “薛老先生是不是想说,这具复活的尸体,跳出棺材,然后跟秦盟主对上了?你以为我们是三岁小孩啊?哈哈,真好笑!”徐晋哈哈大笑。 薛云和薛人怀都没有笑。 徐晋毕竟是普通人,他被薛云那鹰隼一般的眼睛盯着,如被一座大山威压着,喘不过气来,赵信扬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劲气四溢,将这种威压无形地消散掉。徐晋这才缓过来一口气,不禁感到后悔。 果然就个体而言,普通人纵是有钱财亿万,也抵挡不住修士的轻轻一瞥。这一刻,徐晋十分后悔,后悔幼年时因为吃不了苦,没有耐心和毅力,对家族安排的修行没有坚持下去,否则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难堪。 “那神秘人自称是大晋皇帝的侍卫。”薛云接着说道,顿了顿又解释道,“此大晋非彼大晋,而是唐朝之后宋代之前那个五代时的‘后晋’,也就是著名的‘儿皇帝’石敬瑭所开创的短命朝代。” “我当然感到很惊讶,就跟徐贤侄刚才一样的想法,这怎么可能呢?” “那人神智有些不清,胡言乱语,但我总结他的只言片语,又翻了一堆历史书,仍然搞清了他的来历。” 赵信扬察言观色,见薛云表情极为严肃,不似作伪,抱着姑且信之的心理,继续听薛云说道: “石敬瑭背叛朝廷,引契丹人入华,背负千古骂名,可谓是得位不正。就在他黄袍加身,准备登基时,他突然发现少了一件东西,当众发誓愿意用一半江山来换取那件东西。” “什么东西?”徐晋问道。赵信扬却隐约猜到了。 “传国玉玺!” 薛云的话,令徐、赵二人全变了脸色。赵信扬道: “史书上记载,被篡了位的前一位皇帝是后唐的李从珂,据说李从珂是怀抱传国玉玺跳入火海而亡的,传国玉玺从此不知所终。” “薛老先生,你得到了传国玉玺?”徐晋瞠目结舌。 薛云脸抽了抽:“你想多了吧?” 徐晋恍然道:“哦,那神秘人既然自称是石敬瑭的侍卫,那当然没见到过玉玺,是我想多了。不过,这神秘人的目的是什么,他为什么又跟秦盟主对上了?” “李从珂虽然葬身火海,但石敬瑭并没有找到玉玺,因为玉玺即使被烧了,至少也能看到残留物吧?显然现场没有。石敬瑭得位不正,甘作契丹人的走狗,他虽然是皇帝,结果弄的是里外不是人,契丹人不满意他,连他的部下都口服心不服,这个皇帝当的十分没意思,所以他想尽快找到传国玉玺,名不正,则言不顺嘛!” “所以,石敬瑭便尽遣心腹去寻找玉玺,大多无功而返,皆被其诛杀,只有其中七人一度十分接近!” 薛云说到这里,早已经抓住徐晋和赵信扬二人的心神: “据说当时江湖有一个大修士,堪称当时修行第一人,此人当时已经二百多岁了……” “这恐怕至少是传说中筑基境的修士了吧?”赵信扬满脸震惊之色,喃喃说道,“或许更高!” “这七个侍卫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李从珂穷途末路之时,将玉玺交给了这位大修士,至于为什么交给他,没人知道。七侍卫终于追查到此人,只是技不如人,被此人轻松逃过。这七名侍卫害怕皇帝震怒,诛连九族,便服药假死,却没想到一睡千年,直到石棺被人打开。” “薛前辈,我听说那复活的神秘人,专找姓秦的修士,莫非后晋时得到玉玺的那位大能也姓秦?” “应该是如此!”薛云自嘲道,“咱们单说这位复活的侍卫,他神智不清,对我们这个时代当然一无所知,这让我取得了他的信任,否则你们今天只能去我坟前烧几张纸钱喽。” 赵信扬却暗道,二十年前死了不少秦姓修士,包换盟主秦祖海,看来这全拜薛云所赐,如果今天这个消息传了出去,恐怕那些人的族人或后裔一定会来找薛氏的麻烦。 他一时有些困惑,难道薛云就不怕被人报复吗? 仿佛是猜透了赵信扬的心思,薛云道:“我不怕姓秦的人来找我麻烦,秦盟主一脉也不行。” 是的,那秦祖海生前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不仅是修行第一人,在政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只是他这一门子嗣艰难,老来得子,其子秦士第资质平平,早早地放弃了在修行上的追求,现在已经投身商海,据说做的还不错。那秦士第,听说也是四十岁才生了一个女儿,如今也不过十多数的年纪,连个儿子都没有。 世态炎凉,当年受秦氏之恩的人,大多装作不知道秦家如今的没落。再过二十年,恐怕也没多少人还记得秦氏当年的风光。 反观薛氏一门,却是人才济济。薛云也是宗师级的人物,仅比少数最顶尖的人物稍逊而已,谁敢找他的麻烦? 第八十八章 交易二 谈到了现在,赵信扬还是猜不出薛云今天找上自己的目的,难道薛氏想得到那尊传国玉玺? 说实话,什么传国玉玺,对任何人来说,那都是超级重宝而已,譬如司母戊大方鼎。如果你相信君权天授或者天命所归,传国玉玺就是无价之宝,值得付出一切去得到它。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种极具象征意义的重宝也只能由国家拥有,它的归宿便是博物馆。不过在当今现代华夏,你得到了传国玉玺,你就能做皇帝?宋、元、明、清,没有传国玉玺,人家照样做皇帝。 至于其中的历史和文化方面的重大意义,身为修士,赵信扬是一点也不关心。 “薛前辈,你刚才说总共发现了七口石棺,除了复活的那位前辈,剩下的六位呢?”赵信扬问。 “那六个前辈并没有醒过来。”薛云道。 “还活着?”徐晋惊呼。 薛云摇摇头道:“很遗憾,当年我们打开另外六口石棺后,发现那六位前辈都遗体都已腐烂。” “怎么会这样?”赵信扬和徐晋都很惊讶。 薛云苦笑:“事实如此,恐怕是因为某种原因当年那六位前辈就已经死了,而被那位复活的前辈亲手安葬。现场至今仍保留着,我在上面盖了座薛氏宗祠,掩人耳目,如果二位有兴趣,欢迎随时前去参观。” 赵信扬不知他说的真假,良久才问道:“今天薛前辈跟晚辈讲了这么多,不知想跟我做什么生意?” “我想找到传国玉玺,此等华夏重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自它诞生之日起,便成为无数帝王将相为之折腰的圣物。而千年以降,又有无数人为它的失踪而扼腕叹息。薛氏不才,愿意穷毕生之力,找到传国玉玺,献于国家。”薛云道。 赵信扬心中冷笑,他很清楚薛云看上去豪迈果敢,但实际上也十分阴险狡诈,这二十年来死在他手中或者被他夺走传承的修士不少。即使是薛云找到了传国玉玺,并把它献给国家,恐怕也是隐藏了别的心思。 想到此处,赵信扬问:“不知我又能帮上什么忙?” “不是你,而是紫阳观!”薛云伸手一根食指,摇了摇,他不是看不起赵信扬,而是赵信扬作为一个个体,跟他并不是一个层面。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有利益的事情,谁愿意白费力气。赵信扬道: “我紫阳观又如何?” “要说当今修行界,自然是紫阳观为天下第一势力,贵师观澜先生功力通天,当为天下第一修士,薛某敬服!”薛云道,“但跟当年的秦盟主相比,似乎……” “似乎还差一点?”赵信扬眉毛一挑,动了几分火气。 自秦祖海死后,人们总会拿他的恩师张诚铭跟秦祖海相比,一方面承认张诚铭的强大,二十年后的张诚铭在个人修行方面或许超过了二十年前的秦祖海,另一方面,人们却总是认为张诚铭在影响力、号召力以及为人处事等等方面,比秦祖海差了不止一筹。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秦祖海在民族危亡之时,率众参战,指斥方遒,出生入死,是何等的英雄了得? 新华夏建国之后,他明明可以进入政界,甚至在开大会时有资格在主席台上坐到前两排的位置,但他拒绝了,由此可见,他是个淡泊名利之人。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观澜先生怎么能跟秦祖海相提并论? “贤侄息怒,呵呵……”薛云干笑了几声,他可不怕赵信扬这个小字辈发怒,道,“自秦盟主死后,天下再无盟主。不是说现代社会不需要盟主了,相反,更需要一位德高望重的盟主,在古代,朝廷可以以‘莫须有’的罪名处罚一个人,但现在却不行,咱也与时俱进,薛氏近些年也出了不少法官检察官律师什么的,呵呵,扯远了。我的意思是认为,国家高层也需要一个人来统领天下修士,因为这样他们就更好地对我们这样的人有更强的约束力。这样的人并不好找,因为这样的人不仅个人实力强大,还要让政府放心,所以放眼天下,此盟主之位,非观澜先生,何人敢居之?” “怕是阻力不小。”赵信扬由衷地说道,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入了薛云的套。 薛云的一番话,正中赵信扬的下怀。他的恩师观澜先生个人实力自不必说,朋友圈中有不少政界的大人物,其中有些人开大会坐前三排,更不必说紫阳观遍布天下同门师兄弟和徒子徒孙,自上至下,对各个层面的政界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一个庞大的势力。 “如果观澜先生得到了传国玉玺呢?” “你是说……”赵信扬闻言心中一动。 是的,如果紫阳观真的得到了传国玉玺,并把它献给国家,这样的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重宝,国家何以酬功?从国家的层面,给予紫阳观或者恩师观澜先生的鼎力支持和认可,将恩师送上盟主之位,是谁也不能反对的? “为何是我恩师?要是薛前辈想做那盟主之位,也并非不可能,我知道当今修行界中,前辈的实力深不可测,您有二十年没有亲自出手了吧?”赵信扬疑惑道。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老实说,我们修行之人,人人都想做那最顶尖的存在,实力强大是一方面,寻求长生是一方面,如果长生不得,那便做那实力最强大的存在。可毕竟第一人也只是第一人,不可能有第二个,薛某自认为实力还不错,可不敢跟观澜先生争锋,二十年前我便败在先生百招之内,现在更是不成。”薛云道,“我之所以找上紫阳观,或者说要借贤侄之口,请观澜先生出山,因为这事要涉及到秦家。” “传国玉玺跟秦家有关?” “当年秦盟主死时,我是在场的,他与那复活前辈生死搏杀场景,至今仍令我震憾,就像发生了一场小型的现代战争,我当时就想过,将来我要是有秦盟主那一半的本事,夕死可矣!”薛云的表情极为严肃,看来当年是真被吓到了,“秦盟主归天之前,还在弥留之际,他曾留下一句话……” “什么话?”听了半天如同听评书一样的徐晋问道。 “传国玉玺,祖先诚不我欺也!”薛云道。 “你的意思是说,传国玉玺跟秦氏有关?”赵信扬道。 “贤侄请想想,那位神秘高手复活时,一直寻找姓秦的修士,还宣称奉旨讨逆,寻回皇家重宝。我大胆猜想,当年李从珂将传国玉玺交给秦姓大修士,秦盟主便是这位大修士的后人。”薛云道,他见赵信扬面有怀疑之色,又道,“此事虽然隐秘,但并非查不到。因为当年秦盟主死时,除了我在当场,还有一个是秦盟主的随从,这位随从姓雷,便是后来成立的公安九处的第一位处长雷浩京。” “这人我听说过,是个神秘大人物。我连长老会大佬都经常见到,这个人却是无缘相识。”徐晋道,“有传言说,宁愿得罪长老会,也不要摸雷老虎的胡须。雷老虎说的就是这位雷处长吧?” “呵呵,徐公子毕竟不是修行之人,你没见过雷浩京,并不令人意外。”薛云笑道,“雷老虎虽然修行并不太高明,但他跟秦盟主是亦师亦友的关系,如果我们想去秦家追查传国玉玺线索,恐怕要过雷老虎这一关。雷老虎现在虽然退休了,但公安九处可不正是悬在我们修士头上的衙门吗?说实话,我不怕正面碰公安九处,但怕被他们盯上。这些家伙,有时候真是比我们修士还要为所欲为,人家有尚方宝剑啊。” 说到这里,赵信扬已经明白了薛云今天的目的,那秦家虽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毕竟是死的,薛氏并没有放在眼里,怕的是政府高层和公安九处的力量。 薛氏想要借助紫阳观的力量,两家联手,一方面向秦家施压,一方面抵消掉政府方面的阻力。 见赵信扬深思,薛云也不催他表态,又指了指侍立在侧的薛人怀,对赵信扬道: “此事不急,贤侄请先向贵师观澜先生说明,如果先生有意,请给我打个电话。通知我儿人怀也行,薛某随叫随道,愿登门拜谒观澜先生。” “此事干系甚大,请容我禀报恩师。”赵信扬道。 “呵呵,愿观澜先生心想事成!”薛云哈哈大笑,豪气干云,只是低下头的那一刹那间,眼神间流露出一道光芒。 直线距离徐氏别墅约一公里的山间公路上,一辆厢式货车停在路边,后面放着三角架,两个司机模样的人正在前面修车。 而在后车厢里,放的不是货物,而是各种电子器材,雷云放下耳机,神色复杂。 第八十九章 交易三 燕郊的西山是个燕京西部山地的总称,包括香山,这里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拥有众多的自然保护区、别墅和疗养院。 雷云驾着一辆挂着军队车牌的小汽车,驶入燕郊西山某处一家隶属于陆军的疗养院,住在这里的不是曾经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就是曾对国家有过卓越贡献的高级干部。 这个疗养院依山而建,庭院深深,古木参天,十分幽静,人行之中,心会很自然的会沉静下来。虽然熟识雷云的车和那张脸,警卫仍然一丝不苟地检查了雷云的证件,并且打内线电话确认后,才予以放行。 雷云直接将车开到了院子的最深处,在一座两层的小别墅前停下。别墅有个前院,主人种了不少花花草草,一株红梅正在盛开,暗香浮动。 穿过前院,雷云按响了门铃,有勤务兵将雷云迎了进去。 “爸爸!” 雷云的父亲正是雷浩京,此时正戴着老花镜,专心致致地看报纸,身边放着一台老式的收音机,正播放着京戏咿呀咿呀的唱腔。雷云跟他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雷浩京也是国字脸,虽然已经老迈,但仍相貌堂堂,身康体健,坐在沙发上,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雷浩京抬头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看报。雷云也习以为常,他拿起一颗苹果,麻利地削了皮,然后递给自己父亲,见父亲没有想搭理自己的意思,雷云将苹果赏给了自己。 “爸爸,还是你这舒服,想干嘛干嘛,怪不得你不想跟我一起过。”雷云笑道。 “我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了,还不允许我享点福?”雷浩京没好气道,“今天你怎么想起来看我这个糟老头子,说吧,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真是知子莫若父啊!”雷云道,“我今天来,主要是来看你,顺便我就是想向你打听点事。” “顺便?”雷浩京道,“‘顺便’才是重点吧?至于来看我,那是次要的。” “爸爸,瞧你说的?咱这工作你不是不知道,平时忙的脚不沾地,你身为老前辈老领导,还是家属,应当体谅一下我嘛。你在职的时候,最忙的时候,我一年也见不着你几次。” 要是钟魁在这里,一定会重新对雷云进行评价。 “得了,有事说事。”雷浩京没接这个茬,他并不是抱怨儿子很少来看自己,身为秘密组织的前任一把手,他很清楚自己儿子的工作性质。 “爸爸,我想打听一件事,一件十分重要的事。”雷云将保姆和勤务兵,甚至还有秘密警卫们支走。 “什么事?这么慎重?”雷浩京奇道。 当下,雷云将窃听来的一段秘闻叙述了一番。雷浩京沉默了良久道: “该来的还是要来啊!” “爸爸,那传国玉玺真的在秦家?不应该啊!”雷云惊道。 “屁话!传国玉玺真的在秦家,以秦师父的为人,早就捐献了出来,还等着你们这些居心叵测之辈来挖掘?”雷浩京怒道。 雷云承受着父亲的无名之火,脸色颇为哀怨,心说自己招谁惹谁,被父亲将自己跟薛氏放在一起骂。 “秦盟主临死前,曾说的那句‘传国玉玺祖先诚不我欺’之语,是否真有其事?爸爸,当时你是除薛云之处,唯一在场之人。”雷云道。 “确有其事!”雷浩京点点头,“这事我早就向上级报告过,也曾经调查过,但是……” “但是什么?”雷云追问。 雷浩京曾经追随秦祖海二十多年,既是直接下级,又情同师徒,虽然毕生所学跟秦氏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他从来都是喊秦祖海师父的,这并不是秘密。雷浩京道: “当时中枢首长们曾经为此开过许多次秘密会议,因为涉及到秦师父,秦师父是开国无勋,首长们要么曾是他战友,要么曾经受过他的恩惠,然而这是传国玉玺,兹事体大,查还是要查的。只是秦师父尸骨未寒,首长们考虑到我的身份,以及跟秦师父以及秦家的关系,首长们便授权我秘密追查到底,然而我并没有查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后来便不了了之。” “就这样?”雷云感到不可思议。 “能怎么样?”雷浩京道,“难道还能将秦士弟抓去刑讯逼供?” 雷云低头暗道,那秦士弟身为秦祖海之子,秦祖海刚死,便被抓去逼供,恐怕会引起公愤的,兔死狗烹啊。只是现在秦祖海都死了二十年了,秦家早就没落了,那些还念着旧情的人,大多都作了古,如果现在那薛云联合紫阳观聚集自己的资源,一起使劲,或许真的敢这样干。 雷浩京还沉浸在回忆之中:“秦士弟可惜了,他父亲当年是何等的技压群雄,他在修行上却很普通。如果他能继承秦师父的实力,哪怕是一半的实力,秦家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因为雷浩京的关系,雷云对秦祖海之子秦士弟并不陌生,两人少年时就开始交往,成年后反而形同陌路,恐怕是因为秦祖海死在了修士之手,那秦士弟对修士一向没有好脸色,唯有对雷浩京保留几分尊敬。 “爸爸,老实说,自从少年时认识了秦士弟之后,我就一直感到很奇怪,士弟看上去并非驽钝之人,他也不是懒惰之人,他怎么在修行上就不行呢?”雷云问。 “如果修行是那么容易的话,那这个世界真的大不同了。”雷浩京道,“总历史上看,修行一代不如一代,并没有什么稀奇,这才是正常现象,否则如今怎么不会出现传说中的神通大修士?反过来说,家族后裔忽然又出了个天才人物,也是可能发生的。” 雷云突然觉得自己父亲老了,变成了话唠。 “可士弟他这种情形,恐怕太让人意外了吧?”雷云问。 “事实上,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秦师父” “秦盟主怎么回答的?” “秦盟主说,他们秦家的功法流传了千年之久,但对修士的自身体质有极高的要求,因为根据他从长辈听来的说法,秦家子弟中出现修行水平低下的情况,才是正常现象。至于秦盟主本人,则是体质先天很好,所以在修行上才有所成就,但他认为,自己的体质还不是最好的,并不能修炼到祖先所述的水准。” “爸爸,你认为他说的可信吗?” 雷浩京瞪了他一眼,道:“我绝对相信秦师父说的话,至少这些论断是他认为这样的。至于正不正确,那就另当别论了。” “爸爸,照你这么一说,他们秦家的功法流传了千年,这不正好追溯到唐末五代时期么?薛云那老匹夫所提到的秦姓大修士,八成就是秦盟主的祖先。”雷云道,“秦盟主,还有士弟,就没有提到过传国玉玺?” “秦师父也只有临死时,才提到的,生前根本就没提过这个,大概这在秦家也是秘密吧。或许,秦师父所知也极为有限,也只是先祖传下来一鳞半爪。”雷浩京道,“至于士弟,他是一无所知。秦师父是老来得子,他又死的太突然,那时候士弟还很年轻。” 雷云很是失望:“爸爸,最后一个问题,薛云和紫阳观的交易,你怎么看?” “居心叵测!”雷浩京道,“传国玉玺虽然是超级重宝,但我怀疑薛云的目的并不在此。” 雷云若有所思:“难道他是想得到秦家的功法?薛家这些年到处搜刮修行功法,对秦家的功法一定是志在必得。” “可能性很大!”雷浩京的脸上有些疲倦,“小云,在这件事你要帮帮秦家。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秦家的功法一定要留在秦家人的手中,否则我百年之后,何以去见师父?” 雷云感到压力山大。 紫阳观的实力,再加上薛氏,以及拥有庞大财力兼在政界也拥有相当实力的徐氏,他很清楚这样一个组合的力量很强大。而他以及他背后的公安九处,现在正处在尴尬的时期——没有强大实力修士坐镇,而如今的后台长老会又不是铁板一块,对一些突发事件,他和他的同事们只能穷于应付。 薛云有一点说的对,真的需要一位盟主啊。但绝不是观澜先生,雷云暗道。 第九十章 我有神功 “爸,去年国庆的时候,我认识一位小家伙,一位很了不起的小家伙。关键时,他才十二岁,不,再过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就十三周岁了。” 雷云突然道。 “哦?年纪这么小,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这位小家伙实力不错,如果在当今修士中来个排名的话,他至少也能排在前三十,甚至更高。我怀疑他是凝气境修士。” “凝气境?”雷浩京闻言,惊讶地坐直了身子,“才十三岁?哪个门派?” 见父亲不信,雷云便把他是如何在洛河遇上了钟魁,并且一起并肩战斗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重要的是,我至今仍然查不到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家庭关系、社会交际很简单,三代清白,白的像一张纸,查无可查。对了,他其实是老李家的骨血!” “哪个老李家?” “爸,咱燕京还有哪个老李家?” 雷浩京神色很是古怪,笑道:“那老家伙知道吗?” “妙的是,他恐怕还不知道自己长子当年种下的果。李家的次子李国梁去年曾经找过那少年,似乎有让他认祖归宗的意思,不过,他碰了一鼻子灰。” 雷浩京道:“呵呵,对于修士而言,世俗中的身份和地位其实并不那么重要,或许在那少年眼里,凡人不过是尘埃和蝼蚁。就是不知道老李头若知道自己还有这么样的一个孙子,不知会作如何想?十三岁的凝气境修士,呵呵,闻所未闻!” “爸,你看我应不应该向老李头透露一下?”雷云想了想道。 雷浩京摇了摇头道:“你还是不要插手的好,这毕竟是李家的家事。更何况世间隐逸的门派并不少,他或许真是某个古老门派的传人也说不定,人家不想认,我们就不要画蛇添足,招人嫌。” 雷云点点头:“这个少年,少年老成,待人接物极为成熟有矩,我很想知道,这个少年将来到底能成长到什么地步,更想知道是什么样的高人才能教出他这样的天才!” “监视修士这种事,你看着办吧,反正你们自有一套规矩,不用我多嘴。我已经退休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雷浩京道,“只是如今修界山雨欲来,怕是要大乱了,让中枢诸公们去头疼吧。” “只怕有的首长,并不清楚其中的利害,让人有浑水摸鱼的机会。” 雷浩京皱了皱眉,有道是一代新人换旧人,在位诸公当中,尤其是新晋的,确实有人并不熟悉修者的事务,又有一些人过于自信,并不清楚一位大修士的能量,想了想道: “这几天,我去几家转转,找老家伙们谈谈心,尽点力吧。哎,退体也不安生!” 雷家父子谈论的钟魁,正在太乙山望月观中研究雷法。 那自称是神霄派唯一传人的白晓天,震惊于吕诚志道长的“神功速成”,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将钟魁请到自己的道观,将得自师门的三本古书献上。 这三本书都是线装的手抄本,第一本是《神霄金火天丁大法》,第二本是《五雷玉书》,还有一本则是缺张少页的发黄古书,有的章节明显曾被水淋火烧过。 《神霄金火天丁大法》流传甚至广,修行雷法的正一分支各派,都将其视为经典要义。这是一部总纲性的雷法概述,号称总万法归一身,运一心应万法,为一符一印,至为要道。 《五雷玉书》则是讲述雷法运用的法门,以天人感应与内外合一说为基础,谓天与我同体,人之精神与天时、阴阳五行一脉相通,此感必彼应。 然而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主传雷法的门派有很多,无不同时注重内丹的修炼,行法者内修功行深厚,风云雷雨可随召而至。如果没有自身内丹上的修炼,则好比无根之木,再巧妙再威猛的雷法也无法施展。 丹道和雷法本为不相干涉的两大道术。从历史上看,丹道与古代的神仙术、气法、导引、房中、外丹、服饵等仙家方术一脉相承,从来都是以独善其身、追求长生为其理想。而雷法却源出古代的巫术、民间的信仰,与符箓、咒术、祷禳、驱邪、降妖、治病、解厄、祈晴、祈雨等方术紧密相关,有关心民间疾苦、重视社会福祉的大悲心怀 客观地讲,就对社会的影响而言,符咒、雷法一类的道术显然比气法、丹道一类的道术更大,犹如道教符箓派的影响比丹鼎派的影响大一样。 但到了唐末宋初,道教的内丹学需要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发展,道教的符箓学则迫切要求得到理论上的完善,否则内丹与符箓都将陷入困境,难以生存与发展。正是出于这种文化背景,道教的丹道与雷法开始合流,丹道的主要派别南宗与符箓派的重要派别神霄派互相传袭,共承衣钵。 南宗五祖之中,自陈楠、白玉蟾开始,不仅精通丹法,而且兼传神霄派雷法。与其相应,隶属符箓派的神霄派大师王文卿、谭悟真、萨守坚、邹铁壁、莫月鼎等皆修持丹法,以南宗之丹法为神霄雷法的基础,正所谓收气存神,惜精爱己,内炼成丹,外用成法。 神霄门沦落至此,主要原因大概要归结于内丹之术的断绝。修道者连食气炼气都无法做到,壮大己身,更不必说内丹修炼有成,就失去了运用雷法的资格。 前两本书,钟魁一目十行,目光只是在《五雷玉书》上多停留了一会,最后将注意力放在第三本古书上。 这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已经破败不堪,连书名都没有,而且前面几页散佚。但钟魁敢肯定这是一本讲述内丹修炼的秘笈。 因为内丹修炼无不以天人合一思想为指导,以人体为鼎炉,精气神为药物,注重周天火候炼药,而在体内凝练结丹的修习。各家功法的大原则都是一致的,不同的则是具体法门的不同。 这本无名秘笈,钟魁姑且把它命名为《神霄功》,上面每个字他都认识,甚至每一句他都能琢磨出自己的理解,但连在一起就让他头大了,这跟他所习练的龙象伏魔功,在修炼的某些方面完全是相反。 钟魁以十三岁不到稚龄,晋身凝气五重天的境界,放在古代修行昌盛的年代,也足以被称为天才了。他能有这个实力,一半是因为身负稀有血脉兼习最合适的功法的缘故,另一半则要归功于师兄的严厉指导。 然而师兄囿于寿元的限制,少有直接教授他与龙象伏魔功无关的知识,虽说借用现代科技,也给他留下蔚为可观的影像和文字宝典,但钟魁哪里能够分出太多的精力去钻研这些。 所以现在钟魁也只是半吊子的水平,让白晓天很是失望。 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说的就是白晓天现在的状态。看着他纠结成川字的眉头,钟魁有些不忍。 钟魁想了想道:“我有神功一门,名叫‘混元太虚功’,可以传授给你。” 白晓天眼前一亮,脸上大喜:“还请钟道友赐教!” 若不是他一直以神霄派唯一传人自居,恐怕就要当场下跪拜师了,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功法,哪怕是最粗浅的功法,也是一家一派的专属之法,轻易不能外传的。他不知道别的门派怎么样,至少眼前的少年,是位货真价实的高人。 “我观雷法,与丹道一样,皆主张性命双修,但又有区别,你这本《五雷玉书》中则明显又吸收佛家密宗修持之法,不囿于门户之见,难能可贵,比如其中的‘意密’之法。举例来说,密宗中的修本尊法,在你们符箓诸派中,演变成‘变’神之法,即指在内炼或施法时候,修行之人必须进入一种特异的精神状态,即化去自我的存在,转变成为神真,人神合一,到此之时,万虑俱寂,元始即我,我即元始,金光灿烂,掣动天地十方。传统的修行之中有‘存神’或‘存思’、‘存想’之说,即存思冥想身神及天地之神,但并未合而为一,一个‘变’字,即透露出道家吸收密宗修法的秘密。” 白晓天有些恍然,他的先师更是水平低,类似这些听上去既深奥又让人听的明白的话,就不曾从先师的口中说出过。 他越发觉得钟魁是生而知之的天才人物,却不知钟魁只是为了推销自己的功法,临时想出来的借口,故作高深,好让他安心修炼,不要整天沉浸在恢复神霄昔日盛景的美梦之中,皓首穷经,把自己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后却一事无成。 至少,钟魁扪心自问,他是做不到如白晓天这样甘于清贫,却拥有一颗至诚的问道之心。这或许是钟魁现在修行到了重要关口却找不到突破口的原因吧。 “混元者,元气未分,混沌为一,元气之始也。混元太虚功,功法简约而不简单,尤其适合你这样的初学者,它可助你尽快凝气成功,又因为它有极强的适应性,元气之始嘛,应该可以配合你将来施展雷法……” 钟魁把混元太虚功口述了一遍,那白晓天忙不迭地执笔记述,字写的极为快速潦草,生怕露掉了一个字。 这混元太虚功倒不是钟魁杜撰的。他起初刚开始修习,进展神速,甚至一度曾出现锻体跟不上体内真气的增长的情况,师兄担心过犹不及,尤其龙象伏魔功至阳至刚至强,修行之人的心境又极易受到控制,以致走火入魔,便传了他这门极为粗浅的功法为辅,取其中正平和之利。 “你好好修行吧,三年必有小成。如果三年未成,那就说明……” “那说明什么?”白晓天追问。 “说明你太笨了!” 第九十一章 望月 白晓天果然是个一根筋的家伙。 自得了钟魁传授的功法,被他当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每天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就是练功,练功,再练功,浑然不知吕道长常常悄悄地过来看他,怕他这样练下去,早晚会走火入魔了。 在暗中观察了大半个月,吕道长发现白晓天虽然明显消瘦,但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倒没有什么其它异常,这才放下心来。 勤能补拙,或许白晓天将来会有所收获。吕道长只知道钟魁传授给白晓天一门功法,其中细节他不便探问,但料想不会太差,只是白晓天偶尔过来向他请教,他从其中也体会出一点味道来,管中窥豹,这显然是一门极佳的入门级修炼功法,简洁质朴,中正平和。 或许在钟魁看来,这门功法的价值不高,根本就会有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想法。但在吕道长看来,这样的功法才最难得,尤其是现在正处末法时代,不需要那么多高深莫测和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的东西,简单质朴的,才是最接近修行的本原。 钟魁没有吕道长想的那么多,将混元太虚功传授给白晓天,不过是结个善缘,事了拂衣去。 春去夏来,转眼间就到了五一节。这时候天已经比较热了,从姑娘们穿着日见单薄可以观察到。 五一的那一天,丁官镇以至太乙县如临大敌。因为这一天,太乙风景区试营业,旅游开发公司早前宣传得力,年初时就陆续有散客慕名而来,游客数量越来越大,那时候连门票样式都还没设计定稿。 五一节,是景区试营业,为了一炮打响,除了提前两个月的宣传,那就是免费赠票五万张,自五月一日始,七天之内免费进入景区,另外军人、警察和在校师生持证免费,1米2以下免票,持本省身份证也可以五折优惠,全价票在这个人均收入极低的年代并不便宜,三十元一张。部分优惠措施,其实在四月下旬就已经实施。 早在放假前一周,丁官镇政府就预感到会有大事发生,因为镇里突然多了不少外地人,镇里仅有的几家小宾馆,一下子就住满了,连县委招待所也临时腾出来住人。一打听,全是慕名而来,要去太乙山玩的。 余思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让所有政府工作人员戴上红袖章上街,警察和联防队员、民兵就不必说了,全派到了太乙村。 早在开春的时候,老书记退了,他就成了丁官镇真正的一把手,书记、镇长一肩挑,他的政绩有目共睹,工作能力突出,又颇有手腕,再加上后台比较硬,如今说话当然算话,一声令下,全都乖乖出去干活。 不过,稍有点眼光的人,也都看出来,丁官镇真要发达了,镇公安派出所下个月就会升为分局,否则不足以应对越来越庞大的流动人口,其它诸如税务所、工商所等等单位,都会升格,这不仅意味着级别的提升,还直接关系到涨工资。 当初余思远看到太乙旅游开发公司的试营业计划,还觉得沈浩胃口太大,放卫星。在他看来,头一个月每天能有一千人来游玩,就谢天谢地了。 现在看来,他太低估了国人出游的兴致,尤其是有大力度的优惠措施,有便宜可占,不用太浪费了。得到赠票的,不是自己来,就是转赠给别人,而且还带着家人朋友来,这些人却是要买票的,这样一来,游客数量呈几何数的暴涨。 到了五一的那一天早上,镇上的汽车站已经被挤的水泄不通。余思远不得不人向县里请求,调集三十台各种车辆转运,到了中午时,才缓解运力。 县里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听说了,也只能笑着批评了几句,然后坐上小车,在余思远的陪同下视察景区——因为有省里的大领导会来。 自然是不用钟魁陪着,那是老崔和沈浩的事情。 太乙村村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已经真切地感受到了许多变化,这个宁静的山村已经不再宁静。人们在享受到物质上的富足同时,必然会失去以前不曾注意的东西。 钟魁随着游客往山中行进,听着导游操着略带口音的普通话解说人文名胜,别是一番感慨。 钟魁一路走上讲经阁,正准备找吕道长聊聊,见余思远等人陪着省里高官进了阁内,便不想进去,其中赫然有余思远的父亲,另一个高官他也在电视新闻里经常见过。 钟三爷的亲孙子气喘吁吁地跑来:“魁哥、魁哥,你咋走的这么快,明明我们前后脚进山,我追了半天都追不上,累死我了!” 钟三爷的亲孙子,大名钟小山,比钟魁小一岁。 “小山子,你爷找我啥事啊?”钟魁奇道。 这个时候,要是只是镇上领导来,比如余思远,钟三爷一定是“主要陪同人员”,但今天省里领导来了,钟三爷显然很有自知之明,就不往前凑热闹了,现在大概正在村里主持“治安”工作。 “今天晚上七点,村里准备办场大戏。你是主演,我爷爷要你准备准备。”钟小山道。 傩戏《钟馗捉鬼》,当然是太乙村的骄傲。钟魁真心不想再当主演,骨子里他也是极惫懒的人物,所以钟小山就成了替补,教会了钟小山,他就可以光荣退休了。 钟三爷让他再演一场,当然是为领导们准备的,实际上这也是太乙山旅游的一部分,所谓文化和民俗,还包括极具本地特色的老腔——钟魁特别爱听。 作为始作俑者之一,自己约的炮,含泪也得打完,钟魁只得答应晚上七点准时参加。 演出就在景区门口的一个停车场,临时搭了个台子,亮起了十几盏大灯,那就是剧场。 观看的,除了本村和附近乡人,就是住在山下仅有的两个旅馆的旅客。看今天的势头,景区的旅馆还是太少了,这两家旅馆是属于旅游开发公司的,全部爆满,以致于许多外地旅客不得不返回镇里。钟三爷跟村里人商量着,准备集资加贷款,也建一家旅馆,有脑子活的,准备自筹资金开个家庭旅馆,绝对有的赚。 演出很成功,一半归功于这是最原汁原味的艺术表演,不靠颜值不靠舞美不靠化妆不靠包装,那唱老腔的几位,原本就是地道西秦老农,穿的就是一身居家行头,成功的另一半,则是对那些外地人来说,无论是《钟馗捉鬼》,还是苍凉质朴的老腔,是他们以前都不曾见过,甚至连听说都没听说过,让他们觉得耳目一新。 镇里的文化站长洪亮,自告奋勇,成了晚会的导演。身为文化站长,他以前倒也组织过不少文艺演出,也曾经多次到省城演出过,不过跟今天一比,除了没有正式的大礼堂,一切都是大场面,尤其是晚会结束后,余思远之父,省委组织部长余家栋和他握手,亲口夸奖晚会办的不错时,他一身骨头都酥了。 洪站长突然有个梦想,那就是带着这里的演出团队到燕京去办一场晚会,请国家领导人观看。不过,他也就是想一想而已,他现在最想的地是在镇里建一座剧院,镇政府现在当然没钱,因为自从余思远今年春天时当了一把手,大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四处花钱,绝对不会为满足他的梦想而投资。 曲终人散,广场上人群都散去,偶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在四周闲逛。这些游客显然也打破了太乙村人的作息时间表,因为他们正找吃的找喝的,打发时间,而村民们觉得有生意不做王八蛋。 钟魁坐在余家栋曾坐过的椅子上,将腿搁到另一张椅子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他还穿着戏服,面具倒是摘了下来,要不然带着这副钟馗面具,在黑灯瞎火的地方遇上个人,绝对会吓死半个。 夜色深了,喧闹了一天的太乙村终于沉静了下来。赤血剑横放在腿上,一边喝着茶,一边享受着这初夏夜晚的宁静。 “哟喂,你还真会享受。”身后一个银铃的声音响起。钟魁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是赵雪的声音。 “姐,你怎么没回镇里?”钟魁问。 “累了一天,不想走了。我在旅馆里订了一间房,今天虽然在山里转了一天,还没好好玩呢,准备明天好好玩玩,反正现在从这里返城坐车也方便。”赵雪将钟魁的腿踢掉,一屁股坐下。 “你这不是工作嘛,陪着大领导,多体面!”钟魁笑道。 “切!少来这套,太乙村我来了好几回,还真没有一次在村里遇到你。身为地主,你明天可得陪我逛逛,听说这里还有不少美食呢,行不行啊?”赵雪道。 “行,怎么能说不行?包你满意,谁叫你是我姐呢。”钟魁道,“姐,我不知道你没回去,要不这样,你住我家吧,我家新盖了房子,有客房,被褥全是新的。” 赵雪嘻嘻笑道:“还是不打扰了,旅馆也挺好。” 钟魁见状也不好强求,道:“姐,不如这样,我带你夜登太乙,看看咱这里的夜景,望月观中望明月,这是古代太乙十景之一,不过那里地处偏僻,正常的登山路线是不去那里的,而且现在望月观是铁将军把守,并不对外开放。” “黑灯瞎火的,有什么好看的。”赵雪抬头望了望天,今天农历初十,一轮渐盈凸月高挂半空,星星点点,穹顶之下,黑色的山峦起伏,清风徐来,令人心头一片宁静。 看到了此时的夜景,赵雪有点心动,蛾眉轻蹙,道:“晚上索道停了,爬上去那还不得天亮,看日出啊?再说你演出不累吗?” “你就告诉我你想不想吧?”钟魁道。 “还是算了吧。”赵雪道,却不料钟魁站起身,一把将她拉了起来,便往景区入口处奔去。 景区保安自然不会拦下钟魁找他要票,一路飞奔,赵雪喘不过气来,不禁骂道: “你这家伙,快停下来,让我喘……喘……喘口气。” “小魁,我们还是回去吧,太远了,明天再爬吧。”赵雪稍休息了一下,看了看远方的山峰,俏皮地伸着小舌头,打起退堂鼓。 钟魁走到她的面前,背对着她蹲了下来。 “干嘛?”赵雪不解。 “你背你啊!”钟魁回头道。 “我是你姐,你怎么背我。再说,你行不行啊?”赵雪感觉自己的脸有些红。 男人不能说不行,钟魁道:“这么说,你该减肥了。” 果然,赵雪闻言怒了:“闭嘴,你才该减肥了。不对,你这么瘦,能背得动你自己吗?” 钟魁个头长的快,但他营养充足,绝对算不上瘦,相反身材比较匀称。 “那就试试,不试试我怎么知道你胖不胖呢?”钟魁发现跟赵雪斗嘴,挺有意思。 “试就试!”赵雪扑了上去。 当钟魁将反背着双手扶上她那对极有弹性的大腿时,赵雪后悔了,不是怀疑钟魁想占她便宜,而是因为自己轻易地受了激将法。 嗯,手感不错,不知道以后会便宜了哪个王八蛋。钟魁心里暗笑,脚下突然开动,赵雪娇呼着,见钟魁背着自己,居然……居然跳下了悬崖。 要死了、要死了,我要死了。 赵雪脸色苍白,恐惧地闭上了眼睛…… 第九十二章 我就知道 时间仿佛静止了。 出乎意料,赵雪没有感受到任何伤痛,夜风习习,溪水潺潺,有小动物在山谷间的密林中低吼,偶尔有夜莺扑腾着从林子里飞起。 唯有心脏还在咚咚地剧烈跳动着,她显然被吓的半死。 赵雪这才稍稍回过神来,借着月色,只见自己伏在钟魁的背上,在山谷间穿行,两边壁立的山峰在迅速地后退。 钟魁的身形极为轻盈敏捷,山谷里乱石嶙峋,溪水千折百回,他背着一个大活人,如精灵一般,时而脚踩着露在水面的石尖,时而凭空站在轻柔的树梢上借力,跃到另一块长满苔藓的巨石上,稍做调整,然后在赵雪目瞪口呆之中,迎着一道规模不小瀑布,从旁边的悬崖峭壁上,如踏云梯一般,直上三十余丈。 上面是一个天然小平台,仅容一人站立,只有山鹰才能抵达那里坐巢。赵雪屏住呼吸,早就惊呆了,她抬头往上看,只见头顶上壁立千仞,瞧这架势,钟魁怕是要一口气“飞”上去。 赵雪下意识地紧贴着钟魁的后背,一双玉臂几乎要紧勒着钟魁的脖子,让他喘不过气来。 钟魁翻着白眼,嚷道: “姐,我脖子要被你勒断了。” 赵雪伏在他背上,放开双臂,转而一边揪着他的头发,一边笑骂道:“我叫你吓唬我,吓唬我……” 钟魁连忙作势将她甩下悬崖,吓的她尖声惊叫,如小猫一样伏在背上,再也不敢异动。钟魁得意地笑了。 “臭小子,笑什么笑?”赵雪不干了,她这才真正回过神来,问道,“臭小子,你是不是武林高手啊?会轻功?” “算是吧。”钟魁道。 “什么叫算是?你一定要教教我,我也要当大侠!” “大虾?” “你才是大虾!清蒸的!” “大虾清蒸的不好吃,应该红烧!” 两人在悬崖上斗着嘴,钟魁明显感受到后背传来的那一对惊人的弹性,和双手触摸到腿臀的柔软,这让他心猿意马,连忙默运混元太虚功诀,压制住体内的躁动。 “臭小子,这能上去吗?”赵雪这样喊上瘾了,看了看头顶上黑色的山峰,又看了看脚下的深渊,不禁有些担心。 “你放心吧,这条路线我一个人上来多次。你要是再胖个百八十斤,我还能背得动。”钟魁道。 “胡说!你才是猪。”赵雪嗔怒道。 “对,猪八戒背媳妇!”钟魁口中花花。 “又胡说!”赵雪闻言,报复性地揪着钟魁两只耳朵向两边拉伸,仿佛是想让钟魁长出一对猪耳朵,钟魁的话让她脸上绯红,又想到此时的姿势太过暧昧,从小到大,还从来没跟除父亲之外的异性如此亲密接触过,赵雪连忙抬起上半身,与钟魁的后背保持一定距离。 钟魁知道自己刚才的话,在这个仍比较保守的年代,尺度有些大了,连忙说道:“姐,你抓好了,我要带你上去了。” 猛提一口真气,钟魁背着赵雪沿着崖壁,轻盈而上。 “啊……”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赵雪仍然发出一阵尖叫声,差点让钟魁破功。直到脚踏到平整的地面,赵雪这才恢复正常,如一个小女孩般央着钟魁再来一次。 这里是望月观的前门侧面,一条小路曲曲折折可以通到另一侧上山主路。望月观刚刚重建过,并不对外开放。 观内只有西侧三间正房,供着三清道尊,又因为白晓天出自神霄派的缘故,神霄派的几位著名天师在旁陪祀,另有两间独立的厢房则是生活区。 此时望月观锁着大门,透过铁将军,可以看到月光下,白晓天盘坐在观内靠北边悬崖边一块突出的巨石上修行——那里是观月的极佳地点。 “这可是你说的。”钟魁笑道。 听到外面的说话声,白晓天睁开眼睛,见月光下,是钟魁和一个陌生女子。钟魁前来,他不敢不敬,正要站起来打招呼,见钟魁背着那女子纵身一跃,跳下深渊。 白晓天摇了摇头,并不担心钟魁会出意外,盘膝坐下继续修行,在他眼里,修行永远是第一位的。 熟悉了钟魁的惊骇之举,赵雪高兴地大叫起来,在山谷、巨石、高崖和参天大树间纵情跳跃,摆脱地心引力,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自由地驰骋,这种难得的体验是她从未想像过的。 这真是太神奇了,算是毁了她二十年来形成的世界观,让她看到一个神奇的世界。 这个臭小子,身上还隐藏着多少秘密?若不是自己跟他亲近,他恐怕也不会像今晚这样向自己展现这个秘密。赵雪想到。 秦岭十万大山,层峦叠嶂,太乙山群峰也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钟魁背着赵雪早已脱离了太乙山的范围,此时已经站到了某个不知名的山巅。 夜色渐浓,月色皎洁,繁星点点。 远山静穆,群峰在夜色中如千百只巨帆,在黑色的海洋中等待扬帆远行。是山在动,还是心在动,这是一个哲学的话题。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承自古代甚至远古的修行之法,以人体己身为鼎炉,炼精化气,能突破人体的极限,更高、更快、更强,拥有远超普通人的寿元,他们的终极目标当然是永生,羽化成仙,他们被称为修士。” “成仙吗?真的有‘仙’的存在吗?”赵雪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张着樱口,月光下她的脸美丽不可方物,让人心动。 “或许有吧?”钟魁的三观早就被重新塑造了,否则无法解释他所遇到的种种,却摇头道,“但没人真的见过,至少我们也只能在书上见过,姑且认为‘仙’是存在的,至少曾经存在于传说中。” “修行辛不辛苦?”赵雪问。 “有人穷经皓首,有人孜孜不倦,以求大道,往往追求一生,却得之甚少。而我并不认为修行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修士应当拥有一颗问道的心,一颗专注的心。所以,问道何必苦中求?大道万千,也不必非要一条道上走到黑,修行不仅要有灵性、韧性,更需要悟性,但总的说来,生命不止,求道不止,这是一定的。” 赵雪侧着头,看着钟魁。 她心思细腻,忽然知道了长久以来钟魁给她的印象中,为什么有一种特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张脸仍然很稚嫩,但她知道,自今夜之后,她再也不能以常人的眼光来看待了,再也不能把他当作需要自己照顾的小弟,她的心里忽然若有所失。 两人坐在山巅,看那东边的一道流星快速地划过天际,消失在茫茫苍穹之中,流星的生命只在那刹那间绽放,短暂而辉煌。 钟魁忽然想起了师兄和他的妻子,那位不愿让心爱的人看到自己韶华易老,悄然离去,只让自己最美丽的一面永远留在爱人心中的平凡女子。 “姐,你愿意修行吗?”钟魁突然问道。 “我可以吗?”赵雪问,“我都二十多了!” 二十多岁的女人,正是阳光灿烂的时候,但对修行来说,确实晚了。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修行,否则修士就烂大街了。 钟魁早就借着接触的机会,暗中测试了一下她的经脉,虽然并不是那种罕见或稀有的体质和经脉,她的资质先天原本不错,但幼年没有打熬过,更没有名师的指点,随着年纪渐长,灵性渐失,现在开始修行明显已经晚了,只能试一试。 “即便修行不成,但延年益寿还是能做到的。”钟魁笑道,“我教你一套打坐行气的功法,至少能保证你夜晚睡眠充分,白天精力充沛,身康体健,百病不生,连看病钱都替你省了,呵呵,再配合我给你配制的独门药浴和丹药,包你永葆青春美丽。” 听到“永葆青春美丽”几个字,赵雪眼前一亮,答的很干脆: “这个我一定要学!” 我就知道,钟魁暗笑。 第九十三章 秦塬、秦氏庙 阴暗的天空下,大地一片昏黄。 偶尔有几棵顽强的矮松扎根在壁立的山塬上,在这冬季满眼的土黄色之中点缀一些绿意。 这里是吕梁山外,晋省一个毫不起眼的偏僻山沟沟里的一个小村落。 村子很小,只有一条因乡间公路贯穿而自然形成的街道,全村不过二十来户。因为这条乡间公路,是方圆几十里范围内唯一的一条公路,而且这里设有一个汽车站点,以方便附近的村民去往更远的地方,这个村子也因此显得比别的村子富裕一些。 这一日北风呼呼的刮着,天昏地暗地刮了一个白天,带来了刺骨的寒意和沙尘。还没到下午四点的时候,苍穹就完全黑了下来,很快飘起了雪花。 一辆破旧中巴车,在村中央停了下来,几个等车的客人一边跺着脚一边说笑着往车上挤,司机回头看了一眼,关了车门便轰隆隆地跑了。这鬼天气,搁以前,司机一般会再等等二三十分钟,以便多拉几个客人。 一个年轻小伙,从南边匆匆地走来,他向中巴车车屁股招了招手,见司机没有停下,也只是摇了摇头,也并不着急,站在原地打量着这个山沟里的村落。 小伙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中上等个头,不胖不瘦,身材极匀称,他满面尘色,头发被北风吹的有些凌乱,如果你不仔细看,很难对他留下太深的印象。 他身上的棉袄有些旧了,甚至有一两处露出了里面的棉花,腰上随便用一条布绳扎着,脚上踩着的一双高帮解放鞋也很旧了,看不出它原本的颜色。在这穷乡僻壤里,这副打扮并不太令人奇怪。 小伙正是钟魁。 时光如流水,他已经虚岁17,自从几年前以全县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入县一中,他就申请保留学籍,然后便云游四方。 搞定太乙县一中的校长不难,难的是搞定自己的爹娘,钟魁颇费了些力气才让爹娘同意,他打的是去港岛接受更好教育的旗号,实际上他只是在港岛的某所中学注册时露了个面而已。 修行难,难于上青天。 境界停留在凝气境大圆满的状态已经好几年,很难如以前修行那样顺利,每进一步都很困难,但钟魁坚信他只需要一个契机而已。 于是,他开始四处流浪,行走在城市与乡村之中,倘佯在森林、高山、大漠和幽谷间,做过宾馆门童,当过餐饮服务员,给人看过菜园子,也给牧羊人照管过牛羊,他观察世事,品味人生百态,虽然境界仍然没有突破,但也让他的心境更加开阔,虽然在炼气方面停滞不前,至少在武技方面他早非昔日吴下阿蒙。 离家日子久了,钟魁计算着时日,准备返回太乙,重新开始他的另一种生活。 事实上这里也是他师兄的家乡,尽管过了千百年,这里的地形地貌仍没有太多变化,但师兄当年的故乡早就找不到了,钟魁只能根据当地县志,估摸着找了个地方,遵照师兄的遗愿,将师兄的部分骨灰洒在那里,郑重地磕了几个头。 虽然草草,但师兄若地下有知,恐怕也不会怪他。 村里车站前,有唯一的一家小卖部。钟魁操着颇为地道的乡音,跟店家套近乎,店家告诉他,这是最后一班车,瞧这雪下的越来越大,山谷间道路难行,极其危险,估计只能等雪化的差不多时,才会有班车去最近的县城。当然也可以步行前往,那样的话,就是不考虑入夜时降雪难行或者迷路的可能,恐怕也要走到后半夜。 不过,对面山塬上的庙可以借宿。店家好心地告诉钟魁。 钟魁并不在乎能不能走,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现在过的日子,就是那种想走就走,想睡就睡,随心所欲的日子。 他早已超脱金钱和物欲的桎梏,除非他追求穷奢极欲,否则他并不担心钱的问题。有人说,个人财务自由才是一切自由的基础,这个结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而体现在修行心境上,对实力的追求,甚至有关长生的奥秘,反过来又让钟魁对物质方面看的极淡。 抬头看了看天,雪下的更大了,满天的飞絮之中,钟魁看到对面山塬上有一片暗色的建筑物,那便是店家口中所称的秦氏庙,其实是一座道观。 晋省多黄土高坡,因千百年来雨水冲刷,形成千沟万壑,一座座土山陡峭难上,而土山之巅却常常较为平坦,形成一个台地,往往是极好的耕地,而且面积不小,但因为浇水困难,通常只能种植耐旱作物,这种地形便叫“塬”。 当地有许地方以“塬”为名。 对面的塬叫做秦塬,秦塬上有座秦氏庙。一塬一庙,皆以秦氏为名,听起来有些特别,原本它们并不叫这个名字的,但据说本地几十年前,曾经出过一个秦姓大人物,而且地位相当高,所以一来二去,这里便叫秦塬了,至于塬上的庙,那便叫做秦氏庙了。 秦氏庙不大,只有五间屋子,另外还有两路厢房,总的占地倒是不小,主体都是用青砖砌成,看上去颇有些年头了,但目测相当结实。 能在这个华夏最穷的地方之一,而且在陡峭的土塬之上建造这样的道观,当年的建造者至少在财力上很不一般。 秦氏庙并没有大门,更没有写着观名的匾额,前面只是用了个木栅栏随意围着。若非有人指点,恐怕不知道这个偏僻的乡间,居然有一座道观。 钟魁走了进去,正中间的大屋子内灯光微弱,烛光摇曳之中,三清大帝的塑像,庄严肃穆。一位苍老女冠,正跪在前面诵经。 钟魁算不上道家弟子,但修行总是与道家牵涉太深,不必说什么子不语乱力怪神,也不必解释自己穿越这个事实,钟魁怀着某种令他自己都难以明了的恭敬之心,向神明行礼,点上三柱香,又在功德箱投了两张十元钞票。 女冠仍在诵经,直到大半个小时后,她才仿佛注意到钟魁: “小哥儿,是来借宿的吗?” 这位老年女道士,年纪很大了,脸上布满褶子,那一双浑浊的眼睛,古井不波,十分冷漠,仿佛天底下没有什么能够让她有所动容。或者恶意地想,这位老年女道士,已经行将就木,连面部肌肉都僵化了。 但钟魁知道,这是一位高手,功力恐怕在他所认识的吕诚志道长之上,假如吕道长在这几年未见的时光里实力未增长的话。 钟魁作了一揖,道:“道长,我原本是在山下准备坐班车去县城,没想到没赶上班车,又碰上下大雪,夜里山路难行,只好来此打扰道长清修了。” “可!”女道士看了钟魁一眼,挥了挥手,这让钟魁感觉她就像是在赶一只苍蝇。 钟魁乖乖地去了后边厢房,找到房间,见里面虽然陈设简单,但极干净,只是没有烧炕,冷的紧。 不过,气候对他来说,毫无影响,有时候他觉得穿衣服对于修士来说,不过是为了照顾别人。他又找到厨房,见里面倒是有些吃剩的馍馍和咸菜,钟魁怀疑这是女道士自己的晚饭,他不好夺了她的晚餐,自己找到一些面粉,自己动手做了一碗面条,痛快地吃了一顿。 钟魁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也没看到那苍老女道士有什么徒弟、道仆之类的,可以说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便多做了一大碗面,可惜这大冬天的没有青菜。 晋省以面食为主,且品种众多,人们都翻着花样做面食,钟魁在晋省待久了,倒也学会了几手做面食的本事。厨房的烟道是通向厢房卧坑的,做饭的同时,也可以烧炕,尽管他认为这寒冷的天气对那苍老女道士影响并不大。 刚做好面条,那女道士走了进来,钟魁给她盛了面条,端到她的面前。 女道士看了他一眼,沉默地将面条吃完,也不说一个谢字。钟魁暗暗腹诽,但他向来最佩服这样的清修之人,耐得住寂寞和贫穷,印象中的白晓天也是如此。 钟魁扪心自问,至少自己是做不到的。别看他现在身上穿的破破烂烂,怀里还有不少百元大钞的,以备不时之需,只是从来没动用而已。四处流浪期间,他替人打工挣的钱,全都饱了口福之欲,除了有时候因为条件限制外,他根本就没有亏待过自己。 一夜无话,第二天钟魁起了个大早,见外面还时断时续地飘着雪花,院子里的积雪没过小腿肚,料想昨夜下了好一场大雪。 钟魁找来铁铲和扫帚,将院子里的积雪清扫出去。见院子一角堆放着粗大干柴,他找来斧头劈柴,然后把柴禾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边。 做完活,钟魁走到女道士的卧室前,轻轻敲了敲门,稍等一会便推门进去,见那苍老女道士正盘膝坐在炕上,闭目修行,神态祥和。 钟魁推测她步入凝气境恐怕不太久。 钟魁本来是来辞行的,当他的目光浏览到一张香案上供奉的古画时,他愣住了。 “何事?”苍老女道士开口道,语气颇为冷峻。 “道长,今天大雪封路,不通班车,我能否在宝地多住几天?等路好走了,我立刻离开,不敢打扰道长清修。”钟魁改口道。 或许是因为昨晚钟魁做的那一碗面条,又或许是刚才听到钟魁在院子里劈柴声,苍老女道士道: “可!” 真是惜字如金。 从苍老女道士卧房出来时,雪已经停了,天空中隐隐约约地透出几丝阳光。钟魁心里则是极为震惊: “秦塬,秦氏庙,不虚此行也!” 第九十四章 秦仙姑、薛云 天终于放晴。 虽说下雪不冷化雪冷,但今天天气极好,晴空万里。站在秦塬上,放眼北望,湛蓝深邃的天空下,千里大地被冰雪覆盖,四野里寂寥无声。偶尔有一两只苍鹰盘旋在高空中,忽然向雪原扎去,然后抓起一只野兔,振翅高飞。 北国的天空,总让人觉得高远空旷,北国的大地总有那么几分苍凉的味道。这些年走过不少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经历过各种意想不到的事,钟魁在心性上也多了几分沉淀,更加耐得住寂寞。 钟魁闲着无事,带着铁铲扫帚等工具,沿着下塬的道路清扫积雪。这路本就是陡峭的羊肠小道,千折百回,更不必说落满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一不小心就会滑下深渊。越是背阴的地方,原本松软的积雪一旦被踩实了,越踩越硬,越走越滑,会更加危险。 临近中午的时候,塬下道上,一个身影缓缓地沿着山道上来,那人走的看似很慢,但很快便到了钟魁跟前。 钟魁装作才发现外人的到来,只见这个人年纪不小了,但从外表看属于那种精力充沛的人,浑身散发着一股盛气凌人的味道,上身穿着一件中长款黑色皮衣,头上戴着一顶貂皮帽子,这身打扮绝不是这个穷乡僻壤轻易可以看到的。 直觉告诉钟魁,这个人很危险。但又觉得此人有些面善,钟魁自问绝对没有见过。 “小伙子,上面是秦氏庙吧?”老者操着一口冀北口音。 “是的,老先生。”钟魁点点头。 “那么,住持秦仙姑在吧?”老者面色似乎一喜,又问道。 “秦仙姑?”钟魁并不知道那苍老女道士俗家姓甚,“我不知道道长姓什么,因为大雪封路,我只是临时借住在秦氏庙里。” “噢!”老者并不以为意,甩头便往塬上进发,想来他一路找来,大概也对这里最糟糕的交通印象深刻。 钟魁略迟疑了一下,捡起工具,跟在那老者的身后,他注意到老者踏雪而上,虽做不到踏雪无痕,也只是在雪地里留下一道并不深的脚印。 只见老者走到庙前,站定了身子,冲着秦氏庙的无字门楣,恭敬地鞠躬致敬,然后再踏入庙中正屋,也就是正殿。 老者打量了一下殿内四遭,然后踱着方步走到那苍老女道士面前三米的距离站定,神色有些复杂,有些欣喜,有些悲伤,还有些怨恨。 所谓秦仙姑的,正在殿内诵静心咒。她的神情没有因为一个男性老者肆无忌惮的眼神而有任何波动。 但钟魁觉得殿内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 “道友是求医还是问卦?”秦仙姑念完了经,这才瞥了来访老者一眼。 “薛某是来贵地寻友的,我有一老友,俗家名叫秦怡,不过大家都叫她秦仙姑。”老者道。 钟魁听这老者自称姓薛,忽然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此人面善了,那死在他手底下的薛人杰,还有那薛人怀,长相跟这老者神似,这老者不是他们的老子,也是至亲的叔伯辈。 “此地不过几间小庙,还有一个老道而已,请道友去别处找吧。”秦仙姑道。 “仙姑真是贵人多忘事,上一次见面距今快二十年了吧,我们认识也有五十年了吧,难道老友千里迢迢而来,您还要装作不认识?这未免太过绝情了。”薛性老者朗声说道,“想当年仙姑随秦盟主初入江湖,艳绝华夏,只可惜我薛云那时只是初出茅庐的小子,仙姑恐怕从来就没正眼看过薛某一眼,此吾毕生遗憾呐。” 这便是薛云,当代薛氏的家主。 钟魁万万没想到眼前两位七旬老者,当年还有这一段韵事,更没想到这苍老女道士如今这幅衰老模样,年轻时居然号称艳绝天下,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啊。只不过这薛云薛家主当年应当也是众多追求者之一,而且还是那种排不上号的。 真八卦! “那秦仙姑已经死了,现在不过是一个又老又丑的道士而已。”秦仙姑这话没有否认的意思,但也透露着几分萧瑟之意。 “是啊,时光过的真快啊。”薛云接口道,“我很后悔来找你。” 秦仙姑没有答话。 薛云面色忽然变的有些狰狞,道: “你为什么如此残忍,不爱惜自己,变的如此又老又丑,你分明只比我小两岁而已。你破坏了你在我心目中美丽圣洁的形象,你是仙子,不是那此土里刨食的低贱村妇!不、不,这不怪你,要怪只怪……秦祖海那个老匹夫!他除了多修行了几年,实力比我们高明,他还有什么值得你为他守活寡!” “薛云,不许你说我哥坏话!”秦仙姑神色仍较为平静。 “呵呵,你心疼了?”薛云脸上又换成了讥讽的神色,“堂妹爱上堂哥,哈哈,可惜于礼不符,哈哈……” 薛云笑了好一会儿,见秦仙姑仍然端坐在那里,这才没趣地止住了狂笑: “仙姑,你怎么不生气啊,哦,你心里一定想杀了我对吧。可惜啊,秦祖海都死了二十年,再也没有人会你撑腰了。” “薛云,你这么远找来,就是为了说这几句废话?” “当然不是。哈哈。”薛云瞥了一眼在一角拿着鸡毛掸子搞卫生的钟魁一眼,“那小子是你收的徒弟?” “不过是借宿的普通人。”秦仙姑道,“有事直接说吧。” “你多少年没有回燕京了?”薛云道,然后自问自答,“根据我的消息,自从二十年前秦祖海死了出殡,你在这庙里待了二十年?” 见秦仙姑仍是那幅古井不波的模样,薛云道: “你不好奇我怎么能找到这里?世人都知道秦祖海是晋省汾城人,他在那里出生长大,所有有关他的档案和事迹上都这么写着,那里现在甚至有一个秦祖海的纪念馆,呵呵,我去参观过,参观的人挺多。我要是死了,如果能有资格设个纪念馆,要是还有这么多人来凭吊,死也瞑目了!果然,吾辈不该跟秦老匹夫活在一个时代。” 薛云自嘲着,秦仙姑则道:“他活着的时候,你勉强算个小老弟罢了!” 薛云仿佛没有听到秦仙姑的嘲讽,继续说道: “可没人知道秦家祖居地实际上离汾城有八百里之远,就在这个穷的掉渣的地方,更没人知道秦祖海因为对你有所愧疚,就在这塬上修了这么个庙,让你来住持。” “你在这里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恐怕不知道秦家已经真的没落了。三年前,我们将你那堂侄秦士弟‘请’到燕城监狱去作客……” 秦仙姑终于变了脸色,勃然大怒,因为那燕城监狱并不是普通监狱,那里关押的都是政治-犯,这对曾是建国元勋的秦家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屈辱: “鼠辈安敢如此无礼!” “二十年前秦祖海活着,我们当然不敢,就是十年前,我们也不敢,因为那一帮老家伙都还在位。不过现在嘛,就是另当别话了,因为总是一代新人换旧人,更何况我们还有底牌。” “士弟虽然从小被逼着修行,但他天资太差,也只比普通人强点,你们为何为难他一个普通人?就不怕我秦家故旧之怒吗?”秦仙姑道。 “呵呵,仙姑息怒,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请注意,我说的是奉命行事,没有最高层的首肯,说敢动你们秦家?只是很可惜,秦士弟知道的不多,恰好他告诉我们你在这里清修,所以薛某便来了。” “你们把士弟怎么样了?” “放了!” “放了?”秦仙姑颇感意外。 “这不奇怪,杀他干什么?以什么罪名?悄悄弄死?不,这些都是很下贱的手段,秦盟主的唯一儿子,我们可不会这么干。将他所知道的全部吐出来,也就足够了。” “所以你就找到这里了?不怕我杀了你?” “呵呵,那你试试看?” 殿内本无风,强大的劲气激荡起飞沙走石。钟魁装作不知地一惊一乍地,跑出殿外: “起风了,关窗喽!” 秦仙姑、薛云二人相对而立,劲气仍在四溢,虽然并未直接交手,但二人都对对方暗暗有了计较。 半个小时之后,只见秦仙姑苍老的面孔变的有些发白,额头冒着汗,而薛云仍背着手站在那里面对着她,气定神闲,仿佛吃定了对方。 “仙姑,以和为贵,薛某又不是来寻仇的,薛家跟秦家没有仇。我只是有几句话想问仙姑?况且你那侄儿现在好的很,又没伤一根汗毛,只是听说心里郁闷,对生意上的事情也失了兴趣。依薛某看,他还不如趁现在并不太老,赶紧多找几个女人,生个儿子出来,否则秦家真要绝后了。”薛云笑道,他嘴上说的漂亮,带着调侃和讥讽,就是笃定秦仙姑不敢硬抗。 “你问吧?”秦仙姑良久才道,虽然自忖拼命硬上,恐怕二百招内便要落败。 “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传国玉玺……别说你不知道。”薛云道。 “这个问题,你应该问过我那侄儿,我没有什么要告诉你的,因为我也只知道秦家自古传下来的一些只言片语,说祖先曾经保管过那玉玺,这种事我们只当是听笑话,保管玉玺的,那不就是太监吗?”秦仙姑道。 “太监也可以收养子的,然后传宗接代。”薛云皱着眉头,秦仙姑的说法,他显然从秦士弟那也听过。 “我只知道这么多,或许祖先曾经做过皇帝身边的侍卫也说不定。再或者,这更可能是祖先自己吹嘘。”秦仙姑道。 薛云虽然很不甘心,但当年秦祖海死时,他是在场的,从秦祖海临死前的遗言看,秦祖海也是没见过所谓传国玉玺,所以他相信秦家根本就没有私藏这样的镇国之宝。 看来对某些人的承诺要落空了,得想个办法搪塞过去。薛云暗道。 “那么第二个问题,你们秦家的九转天元功,我已经得到,但有几个问题难以理解,另外秦士弟即便资质差,也不至于现在如同废人的地步,这其中……” “薛贼,你无耻!” 秦仙姑一直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怒火,积蓄着力量,闻言终于摁捺不住,她宽大的道袍,无风而鼓,整个身子腾空而起,向一发人形炮弹,冲着薛云发出最重一击…… 第九十五章 伟大理想 在巨大的声响中,最近的几案四分五裂。 一座神像轰然坍塌,强大的劲气四溢,殿内尘土飞扬。 秦仙姑从尘雾中闪身而出,奔到了外面的雪地里。薛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气定神闲,像是吃定了她。 钟魁像是“吓”坏了,紧握着一把铁锹站在一边,一副想上前帮忙却又不敢的模样。薛云自动忽略了钟魁这个路人甲角色,冲着秦仙姑微微一笑: “薛某倒是想领教一下秦氏绝学。” 话说间,薛云已经欺到秦仙姑身前一米的距离,饶是秦仙姑全身心戒备,也是大吃了一惊,这身法实在太快了,当下猛提一口真气,迎着薛云那拍来的一掌,就是一击。 噗,尽管早有心理准备,秦仙姑只感觉手掌传来的一股强大的力量,即便将其力量卸去了七八成,她也不由自主地连退七步才止住后退的态势。 薛云对此稍有些惊讶,旋即得势不饶人,接连发起攻势,手中的力量如海浪一般汹涌而出,一波又一波,压的秦仙姑喘不过气来。 脚下的积雪被激起,如天女散花一般,四处飞射。 秦仙姑不甘束手,勉强应付着,她自忖这样硬拼,决不会有好结果,她又生性倔强,并且有些偏执,并不想逃跑,便放弃硬拼,施展起另一种身法与薛云周旋。 这一种身法,名唤流云步,此等轻功名副其实,行云流水,极其飘逸,即便是拥有绝妙轻功的钟魁,也暗暗称赞,只是他越看越觉得这套轻功十分眼熟,跟自己的乾坤步,有异曲同功之妙。 “想不到,二十年不见,仙姑的流云步,越发精妙了。”那薛云稳操胜券,还有暇评判下对手的轻功。 薛云的家传轻功,也相当不错,虽然不及流云步精妙,但他胜在功力深厚和经验丰富,论身法竟不比秦仙姑慢。 而薛云自身的功法,原本就不错,加上这二十年来他采取各种手段,夺取各家秘法,萃炼自家功法,实力境界号称江湖第二,名气仅排在紫阳观主之下。 高手过招,几个呼吸间往往便分出胜负,但这二人你来我往,竟斗的旗鼓相当,一时间分不出胜负。但在钟魁看来,秦仙姑从五十招外便渐渐落了下风,毕竟绝对实力摆在那里,只是那薛云似乎并不想太快结束战斗,而是往往突发奇招,攻其必救,逼的秦仙姑险相环生,身上已经被击中七八下。 薛云突然停了下来,沉声说道: “九转天元功,你没有修炼过?否则你不可能这么弱,哪怕你只有秦盟主生前巅峰时的八成功力,我想留下你也很难。” “我们秦家有祖训,九转天元功,传男不传女。”秦仙姑下意识地捂着胸口,她的嘴角已经沁出一股鲜血,显然已经受了不轻的内伤。 “哈哈。”薛云看上去很是失望,怒极反笑,“传男不传女?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一套。先贤的修炼之法,就是因为你们这些顽固之人,才湮没在浩瀚历史之中。把功法献出来,让更多的人修行,你们秦家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薛贼,你说的倒是轻巧,你为何不把你们薛家的功法公布于众?”秦仙姑反问。 薛云一愣,仰天长啸,那一瞬间钟魁似乎看到了一位不可一世的枭雄: “我薛氏所做的,岂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能诋毁的?精妙的功法放在你们这些因循守旧之人的手中,敝帚自珍,那无异于明珠暗投,锦衣夜行,等着让时间去灭亡它。我们薛氏则不同,我们要博采天下之众长,也不排斥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研究修行的秘密,为人类找出一条长生之路,到那时,天下何必分你我彼此,天下皆是修士,皆是兄弟手足,大家共赴长生,岂不是一件开天辟地的伟业?什么功名、钱财,什么名誉、地位,皆是粪土,我们薛氏才是真正做实事的!” 秦仙姑看着薛云那张有些狰狞的脸,感到不可思议: “所以你们巧取豪夺,无所不用,甚至灭人家族?就是为了所谓长生?” “为什么不可以?”薛云答道,“要想成功,总是要有牺牲,他们死的很有价值。” “疯子,你真是个疯子。这世上怎么会有长生?又怎么会出现你这样的疯子?”秦仙姑怒斥道。 “你我都是凝气境的修士,如果没有意外,活个百八十岁也是正常的。而传说中,古之先贤,那些突破凝气境的筑基界修士,甚至拥有更高实力的大能,活个两三百岁也正常吧?”薛云道,“但按部就班地修行,那样的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修行难,难于上青天。但如果我们利用现代的技术手段,并且幸运地破解掉其中的奥秘,又有何不可能?我不是疯子,我才是那最应该受天下景仰之人!什么盟主、掌门?我才是圣人!” 薛云振振有辞,逻辑上竟让人无法反驳。正如其所说,他正在做一件他认为最正确的事情。 这真是个疯子! 钟魁以为自己看到了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科学怪人,或者邪恶博士的现实版。不过,如果薛氏的“伟大理想”真的被他实现了,哪怕是实现了一半,让普通人也能够通过“科学方法”得以修行,并延长寿元,送给他一个“圣人”的名头那也是应该的。 长生是什么? 最简单的理解便是人类脱离肉体的束缚,得道成仙,但即便是古之最伟大的修士,也只把这当作是传说,并为此孜孜不倦地求索,然后自己也成了别人口中的传说。 如果成仙不得,退而求其次,如果能真正找到修行的秘密,让不能修行的人能够修行,让能修行的人更加容易修行,突破人类修行的极限,那也称得上是一件伟大功业。 只是薛氏的伟大理想,充满着鲜血和罪恶很难让人认同。 三年前的钟魁的洛河之行,让钟魁印象深刻,那次被怀疑是薛氏拿动物做某种实验,杀死倒霉的盗墓者,又让附近的村民受到了池鱼之灾,害了不少无辜性命,薛氏有没有犯下其它的并不为人所知的罪恶? 答案肯定是有的。 那一边,秦仙姑又与薛云战到了一起。 秦仙姑深知自己绝对实力并不如对方,她仗着身法的精妙,与薛云周旋着,消耗着他的实力。 薛云察觉到秦仙姑的用意,身形一变,身上的气势为之一变。此时冬日的阳光已升到了最高处,放眼望去,白雪反射的光线令人感到刺目,那薛云身上似乎泛着金光,如一只金鹏,凶猛地向着对手发动攻击。 “鲲鹏九变!”秦仙姑面色一变。 这鲲鹏九变正是薛氏的家传绝技。《庄子-逍遥游》云:“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鲲鹏是什么,如今人们只能发挥想像。而薛氏自称其先祖是见过这一神兽的,进而创造了鲲鹏九变这一绝技。 鲲鹏九变,这一武技,是身法与掌法完美融合的一门武技,刚猛、迅捷而不失灵巧。 倘若这一场友谊切磋的比试,钟魁一定会为薛云大声叫好。这门武技看起来十分强悍威猛,而且很是精妙,几个呼吸间,秦仙姑左右相绌,疲于应付,一招不慎,她胸口中了一掌,人如脱线风筝一般,飞到了数丈之外。 噗,一口鲜血吐在雪地里,触目惊心。 “哈哈,不自量力。”薛云理了理自己的外衣,走上前去,肆无忌惮地嘲笑着,“你求我啊,求我饶你啊。当年你就是这么骄傲,让那些男人为你神魂颠倒,哈哈……” 秦仙姑脸色煞白。 薛云狞笑着,脸上浮现着一股病态的快意,突然脸色却是一变,顿住了脚步。 他的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一位中年妇人,还有一个少女。 第九十六章 巍巍昆仑 那少女穿着颇为时髦。 她身量挺高,脚踩着一双漂亮的长筒驼色绒面平底长靴,款式国内少见,下身穿着件稍紧身的牛仔裤,突出了她的那一双笔直的大长腿,上身穿着一件短款黄色的羽绒服,却不显臃肿,亭亭玉立,像一朵郁金香。 少女头上戴着一顶针织的帽子,大概是因为天气冷的紧,虽然是大晴天,高塬上的西北风刮在脸上仍会让人感到生疼,在寒风里站久了对皮肤不好,所以她戴着一副大口罩。 露在外面的眉目如画,尤其是那双眼睛清亮,似会说话,让人生出几分遐思,恨不得想拉下她的口罩,一睹庐山真面目。 少女站的位置很远,跟“路人甲”钟魁站在一边,她看向秦仙姑的眼神让钟魁明白,她其实很担心秦仙姑的伤势,只是眼下的局面还很紧张,还轮不到她表达心中所想。 不用说,跟少女同来的中年妇人才是受薛云关注的重点人物。 这中年妇人,看上去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个头,穿着一身墨绿色呢大衣,姿色在中等之上,而气质更佳,竟给人一种雍容华贵之态。 “阁下是谁?”薛云神情很是疑惑,对方很陌生,但很显然来人非友似敌,直觉告诉自己,这个中年妇人并不简单。 “昆仑柳青!”中年妇人平静地答道。 薛云的神情明显一愣: “原来是昆仑派的柳师妹,不知你与无为子前辈如何称呼?” “那是家师!”柳青答道。 “呵呵,原来是无为子前辈的高徒啊。”薛云干笑了几声,“听说贵派自无为子前辈荣登掌门之位后,门下数十年来未曾踏入中原,更从未涉足中原各派各家纠葛,你今天要打破惯例吗?” 薛云所说的不错,昆仑山号称华夏第一神山,它曾无数次出现在浩如烟渺的史籍之中,而昆仑一派向来也是名门大派,但关于昆仑派的洞府到底在什么地方,如今并没有外人知晓,甚至在修士眼中的昆仑山,也不一定是当今图书馆地图册上的普通人眼中的昆仑山。 昆仑派近世更为神秘,世人唯有明确知晓的是,在秦祖海被公认为天下第一高手之前,昆仑派的掌门无为子就已经退隐了,而且秦祖海生前对这“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敬谢不敏,甚至自称是无为子门下走狗。 所以,有人猜测秦祖海年轻时曾见过无为子,并且败于其下,甚至有人还猜测秦祖海在修行上曾受过无为子的指教,恐怕有师徒之谊。 如今看到这位自称是昆仑派柳青的中年妇人站在自己面前,摆出一副要与秦仙姑联手的态势,薛云暗道所谓传言恐怕不是空穴来风。 虽不知昆仑派到底虚实,但昆仑的名头实在太大了,由不得薛云不重视,即便他真有能力击败这二人的联手,他也要想到得罪昆仑派的后果。人的名,树的影。 昆仑派难道真要重出江湖了吗? 趁这功夫,那随行的少女趁机扑到秦仙姑身前,将她扶起,十分关切地问道: “姑婆,你伤的重不重?” “若寒,姑婆只是受了点伤而已,我这把老骨头还没那么容易散掉,我还要看到你嫁人、生子!”秦仙姑勉强一笑,她伸手将少女若寒眼角的泪花抹去,“记住,你姓秦,你是秦若寒,是秦家的骨血,你那废物爸爸我是指望不了,将来你要撑起秦家的门面!” 钟魁在一边听着,暗道这位名叫秦若寒的姑娘,大概就是修行界前盟主秦祖海的唯一孙女。 “是的,姑婆。我这次回国就不准备走了,秦家失去的,我一定要夺回来!”秦若寒的的话很简短,虽是女儿身,但听她语气很果断很坚定。 “我家有女初长成,若寒,你且到一边观战,我和你师父联手,定叫这老匹夫吃不了兜着走。”秦仙姑道。 柳青、秦仙姑二人和薛云呈鼎足之势站在雪地里。 秦塬上,风仍在呼呼地刮着,虽已是正午时分,此时此刻后后气氛却很紧张。薛云内心中并不紧张,作为一位野心家,他很想知道昆仑派的高徒实力究竟如何,因为这个门派实在太神秘了,江湖中几乎没有修士跟昆仑派有交集,名气却大的很。 是名不副实呢,还是名副其实? 今日就要见个真章。 薛云表面上仍然风淡云轻,内心严阵以待,而柳青面沉似水,浑身散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威势。 然而,最先发动仍是秦仙姑,她年轻时就个头高于顶的女人,极为自负,堂兄秦祖海死后,她的性情变的更加偏执,更何况面对的是自己的仇人,有传言当年秦祖海之死,恐怕也与薛氏脱不了干系。 秦仙姑虽自称没有修炼过家传九转天元功,但习有家传另一套炼气之法,秦家家传功法有好几门,虽都比不上传男不传女的九转天元功,而且都是适用于女儿家修行,威力也大打折扣,但这几门炼气之法也颇为精妙。 只是秦仙姑性子好强,与炼气功法相配套的武技则是走刚猛的路子,所以她一上来便是全力一击。 一股强大的劲气直冲薛云胸膛,薛云面色一懔,并不敢全力抵挡,他虽然自信,但不知身后的柳青虚实,不敢将后背让给对方,只得使出七成的功力,借着这一击的余势,闪到另一边。 秦仙姑的功势连绵不绝,她气恼薛云的无礼和自负,展开一波又一波的功势。西北风呼啸着,劲气四溢的拳风,将高塬上的积雪击的四处飞溅,如漫天的雪雨。 只是她毕竟有伤在身,而且实力并不如对方,连击无法奏效后,气势便是一滞。那柳青冷眼观看,见势轻喝一声,杀入战团。 秦仙姑气喘吁吁,见柳青攻向薛云,借机得以喘息,一边控制一下早就紊乱的气血,一边寻找着机会。 不知柳青修炼的是何功法,也不知她这一掌到底如何,与秦仙姑相比,明明看到她的掌影在动,但这攻势竟然悄然无声。 薛云十分心思,早就将一大半放在柳青身上,余光瞅见柳青自左侧攻来,心头大骇,却也不甘示弱,迎着这一掌拍去。 两掌相击,薛云只感觉到对方一掌绵软无力,正自诧异,感到自己掌心又传来一股大力,然后又是一波更大的力气传导而来,就在两人手掌相击将分未分的刹那间,这股力量居然有七波,一波强似一波。 薛云感到喉间发甜,暗道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昆仑柳青这一掌,最后一波力量虽然极大,但并不会让他感到太大压力,只是他没想到柳青这掌法太过精妙,居然能这样施展力量,让力量分波次攻击,薛云防了第一波,没想到会有第二波,甚至有七波之多,大意之下,薛云吃了一个不小的暗亏。 正在暗自懊恼之时,那柳青的身子如影随形,她施展一门精妙的轻功,在普通人的肉眼看来,她的身子扯出一道残影,一时之间竟压制住薛云。 好一个薛云,集中注意力再一次又击退了柳青的攻击,等他渐渐熟悉了柳青的战斗方式,二人一时间僵持着,在场面上看,他甚至占了上风。 秦仙姑见势,也加入战团,与柳青合力攻击薛云。 薛云立刻感到吃力,毕竟以一敌二,无法持久,他不耐这个僵持的局面,仰天长啸,身上的金光大盛。 这鲲鹏九变,真是一门威力奇大的掌法,再加上薛氏的精妙轻功,秦仙姑与柳青二人都挨了几掌,只是她们二人都是功力深厚之人,竟是越战越勇。 柳青脚踢雪原,漫天的雪花被劲气裹携着向薛云脸上扑去,薛云本能地挥臂阻挡,却不料秦仙如从右侧偷袭,一掌击向薛云右肋,这一掌击实了,甚至都能听到肋骨断折的声响。 薛云大怒,强忍着巨痛,一掌将秦仙如击飞。 哇,秦仙姑身子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吐出一大口鲜血。那薛云虽然得手,怎奈柳青杀到了近前,一掌击向薛云的后背,这一掌势大力沉,薛云全无防备,薛云的身子直接飞到高塬之下。 观战的少女秦若寒扑上前去,娇呼:“姑婆,你怎么样?” 秦仙姑躺在秦若寒的怀里,惨然一笑:“若寒,我累了,想睡一会儿。” 昏死过去。 柳青这时奔到悬崖边上,举目向下眺望,见薛云并没有轻易的摔死,只听薛云那枭雄般的豪迈之声自底下传来: “哈哈,巍巍昆仑,也不过如此。今日之恨,薛某改日再报!” 第九十七章 疯僧癫道 冬天太阳落下的早,气温也随之下降的很快。 厨房灶膛里柴火发出噼吧声响,一口小铁锅正在熬着小米粥,发出很好闻的粥香,屋子里暖意洋洋。 柳青坐在小饭桌旁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钟魁。 钟魁正努力和一碗面疙瘩做斗争,对柳青审视的目光浑不在意。方才柳青进来时,故意发出点声响,佯作向钟魁背后攻了一掌,钟魁根本不为所动,装作不知,柳青这才认为钟魁是个普通人。 “小伙子,你是哪里人?”柳青问。 “柳阿姨,我家在中条山下,离这远着呢。”钟魁操着一口地道的晋省口音。 “确实挺远的,你这是出来走亲戚,还是来打工?”柳青问。 “当然是打工哩,我家人口多,兄弟姐妹好几个,连口粮都不够吃,所以我就出来打工,一来养活自己,二来挣点钱,让我弟弟妹妹们有钱上学读书。” “那为啥不去城里打工,在城里可以多挣点钱。”柳青问。 “柳阿姨,我不认识几个字,人又太笨,老是办错事,挣的钱还不如犯错赔的多。有一次我在汾城一家饭馆做小工,第一天上班,一不小心将客人的衣服弄脏,客人非要我赔,说他那一件西服值五千块,天呐,一件衣服就值那么多?这是讹我吧,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饭馆是干不成了,我就到一家澡堂做搓澡工,这是个力气活很适合我,钱挣的也多。不过我也没干两天就被老板赶走了,说我力气太大,把客人当搓衣板,搓伤了。 所以我不敢去城里,我赔不起啊。咱庄稼人,就只能在乡下混,春天给人放羊,夏天帮人盖房子盘大炕,秋天给人收粮食,冬天嘛,猫冬,就没啥活干,我好歹挣了点钱,就准备回老家准备过年,没想到走到这里,被这大雪给挡住了。” 钟魁人畜无害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嗞溜将一碗面疙瘩吃了个底朝天,钟魁冲着柳青笑着道: “柳阿姨,你快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呵呵,真是个纯朴的小伙子啊。”柳青被逗笑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钟魁忽悠住了。 钟魁起身揭开锅盖,道:“小米粥熬好了,我给道长端去。” “好,有劳小哥了。”柳青点点头道,气质很是优雅。 钟魁端着小米粥,往秦仙姑的寝室走去,门虚掩着,里面燃着炭火,并不觉得冷。 那位名叫秦若寒的姑娘不知道去哪了,不在跟前照顾。 “道长、道长,喝点小米粥吧?”钟魁轻声唤道。 秦仙姑躺在炕上,仍昏迷不醒,脸色苍白,气息虚弱。钟魁碰了碰她的胳膊,借机发出一股真气,直入其内里经脉,查看伤势。 她的经脉受到重创,应该受到了柳青这样的高手救治过,所以现在她虽然昏迷,醒来也是早晚的事,只要在炕上多躺个一两个月,便可康复,如果想恢复功力,恐怕还要更久。 “你在干什么?” 钟魁听到脚步声,自院子的另一边由远及近,脚步声的主人虽然刻意地敛息,仍然逃不过他敏锐的直觉,一个年轻好听的女声在质问着他,只是这声音有些清冷。 钟魁若无其事地回过头来,见秦若寒站在门口,仍然戴着她的那幅大口罩,正冷冷地看着他,室内的温度都仿佛下降了许多。 “刚熬了点小米粥,我给道长送点过来。”钟魁说道。 “出去!”秦若寒像是护崽的小母牛。 钟魁摸了摸鼻子,讪讪一笑,只得依言退了出去,倘若他是敌人,秦仙姑恐怕已经死了无数次,由不得秦若寒紧张。 钟魁离开了秦仙姑的寝室,很快秦仙姑房里传来秦若寒和柳青的对话的声音,柳青似乎在替钟魁说好话,时断时续,钟魁离得远,并不能听的太清楚,后来传来秦若寒大声的誓言: “我秦氏的誉名,必将再次兴起,十年不行,那就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我发誓!” 秦若寒坚定的誓言,好似金玉环佩,让钟魁印象深刻。 这是女王范儿! 一夜相安无事,钟魁觉得自己住在这里有些尴尬,第二天一大早便去辞行,见秦仙姑还在昏迷当中,只是脸上气色稍好。 “柳阿姨,我要回家了,如果秦道长醒来,麻烦您代我向她表示感谢,感谢她让我在这里躲过大雪。” 柳青对钟魁的观感极好,笑着道: “小伙子,早点回家吧,快过年了,好好孝顺你爹娘。儿行千里母担忧,不要让家人牵挂。” 告别了柳青,钟魁很快下了秦塬,只是心中仍记挂着秦塬上的人物。 大地仍覆盖着冰雪,今年的冬天特别寒冷,白天最高温度也刚刚超过零度,加上这里地处偏僻,行人稀少,雪化的更慢。 钟魁在山下小村子里问清了路,抬起脚来便往县城方向进发。转过两道深沟,远远地就见路边站着两个人,靠的近了,才见是一僧一道。 那僧人又矮又胖,胸前挂着一串佛珠,每颗几乎有乒乓球般大。大冷的天,胖和尚光着脑袋,竟然在啃着鸡腿,那鸡腿还冒着热气,天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难道这胖和尚习有一种秘法,可以将食物加热,可这样干,纯粹是闲着蛋疼。 而那道人身材和胖和尚正好相反,又高又瘦,仿佛一不留神便会被西北风吹到太平洋。他正捧着一颗葫芦喝酒,那酒葫芦像是个无底洞,总是喝不完,道人越喝脸色越白。 这一对出家人,真是太古怪了,光天化日之下,喝酒吃肉。钟魁却觉得十分诡异,因为这一僧一道相向而立,一边饮酒吃肉,一边怒视着对方,并不像是一路人。 见钟魁站着不动,脸上挂着戏谑的笑意,胖和尚忽然转过头道: “小子,看什么看?很好笑吗!” “当然好笑!今日一见,可以让我笑一整年。”钟魁道。 “你认识我们吗?”胖和尚问。 “疯和尚,癫道人,闻名已久!”钟魁道。 “呵呵,你也知道我们?”轮到那癫道人惊讶,颇为自恋道,“在这鬼地方,连个人影都见不着一个,居然还有个小子知道我的英名,看来我真是大人物,英名远播啊。” “你顶多算是个会点庄稼把式的痴道士罢了,算个什么人物?人家小伙子是因为见着了我老人家,才顺便想起你这个无名之辈的。”疯和尚道。 “给你几分颜色你就开染坊了,来、来,咱俩比划比划?”癫道人怒道,说着手中酒葫芦便射出一道酒箭,直奔疯和尚面门。 “来的好!”疯和尚不怒反喜,让过这道酒箭,肥胖的身材却极为灵活,让人看了觉得很是滑稽,容易想到武大郎。 这一僧一道便战到一起,两人看似对对方极为熟稔,一招一式虽然都直奔对方要害,下手毫不留情,但总是差了那么一点,各自奈何不了对方。 两人使的都是拳法,都颇为精妙,只不过疯和尚的拳法看似刚猛,实则饱含佛家禅意,那癫道人的拳法看似轻柔绵软,却又给人一种道家以柔克刚之感。 钟魁曾听师兄专门讲过对天下武技总的看法,大道万千,武技同样是百花齐放,各出机杼,但练到极致处,便是道。 道是本质,无论是功法还是武技,虽各有渊源,但最终都是异曲同工,归结于道。 不归于道,便处下乘。脱泥于下乘,便升华于道。 师兄的话,虽说有些令人难以理解,至少还不是钟魁目前所能够完全体会得到,按钟魁这个现代人的看法,“道”便是哲学上的根本提炼。 任何修行,终究要归于一处,这便是“道”。 眼前这一僧一道,实力高超,或许是因为他们相互之间实在太熟悉了,更使出看家本身,斗的难解难分,却又伤不了对方分毫,很快两人都是大汗淋漓,都直呼痛快。 “癫老弟,你这功夫没长进啊。听说你最近看上了一个寡妇,难怪啊,力气都花在床上了。” 疯和尚不知什么时候手中又多了块鸡腿,咬的满嘴油乎乎。 “疯兄,你也没长进啊,还是这三脚猫的功夫。对了,你最近每晚还在偷看人家小媳妇洗澡吗?不是我说你,咱是修士,时间要多花在正事上。”癫道人喝了一口酒,以牙还牙。 “牛鼻子,胡说八道,我和尚除了不忌荤腥,何曾做过这样的丑事,你找死啊!”疯和尚气的脸色发青。 “秃驴,谁叫你乱说话,道爷不过是爱喝几口酒,有你这么埋汰人的吗,反正我就是活腻了,想找死,你能咋滴?” “你骂谁是秃驴。” “谁答应,谁就是秃驴。” 钟魁看的目瞪口呆,差点笑死。 “哈哈哈……” 一僧一道止住了对骂,同时瞪着钟魁骂道: “小子,你找揍是不是?” “不、不,我就是过路的,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钟魁差点笑背过气来。 疯和尚怒急,向着钟魁拍了一掌,他毕竟是得道高人,这一掌拍了出去便立即后悔,因为普通人是万万躲不过这挟怒一掌,必是化为玉碎。他虽在外人看来真不像一个出家人,但不伤及无辜,是他修行起码应该有的底线。 “疯兄,使不得!”那癫道人站在一边,阻拦不及,不由得惊呼起来。 第九十八章 天师门高手 疯和尚硬生生止住了自己拍出的这挟怒一掌。 饶是如此,这一掌起码也有他全部实力的一半的力量。预想中的陌生小伙没有被他拍成肉酱。 癫道人眼睁睁地看着小伙“不自量力”地跟疯和尚对了一掌,然后他便看到小伙嘴角挂着奇怪的笑意,而疯和尚则惊呼着向山沟道边耸立的高塬峭壁撞了过去。 疯和尚实力雄厚,但他全无心理准备,就好比有人开了一辆跑车,以时速两百公里的速度飚车,眼看就要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躲闪不及撞了上去,原以为对方是弱鸡,却不料对方居然是一辆重型坦克。 这一碰撞,疯和尚全无准备,极为难受,差点憋成内伤,整个肥胖身子如皮球被弹飞,埋在厚厚的积雪之中。 癫道人目瞪口呆,旋即大怒: “小子,本道爷小瞧了你,看招!” 这癫道人与疯和尚出身当然不同,相识之前原本并无交集,但他二人自年轻时起就被称为后起之秀,一时瑜亮,修行界也总拿他二人相提并论,品头论足。那时候他们二人正是年轻气盛意气风发之时,便总是针锋相对起来,遇到一次便争斗一次,非要比个高下,但总是半斤八两,谁也奈何不了谁。 一来二去,这疯和尚和癫道人便是亦敌亦友惺惺相惜起来,他们平时并不在一起,一遇上相互之间仍然要争的不亦乐乎,却不代表他们容忍对方被外人羞辱。 见钟魁方才扮猪吃虎,白费了自己的一番好心,还把疯和尚一掌打飞,癫道人怒由心起,不由分说攻向钟魁。 钟魁很久没有跟人动过手,一时技痒,昨天在秦塬上,要不是柳青及时出现,他早就出手了,眼前的癫道人实力堪称一流,正是一个好对手。 这一交手,癫道人立刻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对手,只见钟魁施展一套很粗浅的伏虎拳,竟让他感觉如同遇到一只猛虎下山,逼的他喘不过气来。 伏虎拳,习武的人几乎都会。但钟魁施展出来的伏虎拳,拳拳带着无穷劲意,刚中带柔,柔中带刚,有返朴归真之感,劲风刮的癫道人脸生疼,这还是钟魁收着点的效果,没有使用太多的真气。 “疯和尚,快来搭把手,否则今天你我就要阴沟里翻船了。”癫道人头也不回地喊道。 那疯和尚从雪堆里钻了出来,抹了抹脸上的雪花,看清了形势,大惊失色,也不顾了脸面,杀入战团。 “来的好!”钟魁大笑。 拳势随之一变,平地里忽然像是刮起了一股飓风,地上的冰雪被飓风刮起,将酣斗的三人包裹在一起。 这冰天雪地里,疯和尚和癫道人似乎听到耳边传来闷雷声,其中又似乎夹杂着无数人的呐喊声,像是置身一处修罗战场。 二人虽是在夹攻钟魁,但他们自己清楚,分明是自己脱身不得,仿佛被千军万马包围着,想将他们撕成碎片,让他们疲于应付。 这种诡异的情景,让他们内心里莫明胆颤心惊,自成名时起,他们自信如今已经跻身一流高手之列,但却没想到二人联手,却落入如此被动窘境。 疯和尚一身横肉,全部紧绷着,大冷天里豆大的汗珠子沁出皮肤,一身如水洗一般,而那癫道人却是越打脸色越白,呼吸急促,气息紊乱。 这二人简直是度秒如年,纷纷使出全身解数,应付着钟魁如海一般的拳意。 咚咚如闷雷之声不绝于耳,强大的拳劲击的冰雪四溅,露出底下厚实的土地。 这是钟魁第二次使用破军之拳,竟是如此的顺利。三年前他第一次练习破军之拳,差点弄的自己走火入魔。这三年来的流浪和游历,让他的境界日益稳固,心境更是上了一层楼,再一次使用破军之拳,水到渠成,意到拳到。 疯和尚和癫道人的抵抗越来越虚弱,当他们觉得自己经脉的真气即将枯竭之时,压力忽然骤减。 瞅了这个喘口气的时机,疯和尚一把扯过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巨大佛珠,飞快地取下一颗佛珠,向钟魁射去。 不等结果,疯和尚身形闪动,脚踩一种奇特的步法,每一次转换方位连同变化的姿势,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将那串十八颗佛珠发射出去,在极短的时间内编织出一张天罗地网。 同样是暗器功夫,这比钟魁曾经遇到过的快刀小杨的飞刀,高明的太多。 十八颗念珠,谓之十八子,佛门有六根、六尘和六识之说,而是疯和尚这一绝技名叫金刚伏魔十八诛,乃是疯和尚最得意的杀招,平生极少动用,一旦动用,从没有让他失手过。 这十八颗念珠并不是用菩提子制成,也不是用核桃之类的果实,更不是用珠玉宝石,而是用精钢特制而成,十八颗念珠便是十八钢珠,疯和尚全力施展,若是不幸被近距离击中一颗,不死也要重伤。 钟魁有些懊恼,他本意只是想切磋一下而已,没想到成功地将自己树立成了死敌,生死存亡之际,怪不得疯和尚和他拼命。 不过,钟魁艺高人胆大,电光火石之间,他身在半空中腾挪翻转,快如闪电,竟将这十八颗念珠一一收下,只是那念珠个头实在太大,他两只手抓满了,只得将剩下的大部分踢飞。 那癫道人也不是在一旁看热闹,在钟魁身子悬在半空中之际,他那只酒葫芦凌空砸向钟魁的腰肋,这酒葫芦一头系着根绳索,绳索抓在癫道人手里,竟也是件独门兵器。 来的正好,钟魁人还在半空,旧力已老,新力未生,猛提一口真气,竟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姿态强行将身子扭转过来,一脚将一颗念珠喝向砸来的酒葫芦,然后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这酒葫芦竟然也是精钢制成。 只是癫道人再看时,强大的力量让那酒葫芦在半空中碎成无数片,其中几块碎片赫然飞向自己,癫道人措手不及,连忙躲闪,冰雪路滑,好不狼狈。 疯和尚在钟魁轻易地躲过自己的绝技时,就已经目瞪口呆: “你……你……竟是凝气境大成的高手,敢问你是何门何派?” “我嘛,天师门。”钟魁笑道。 “竟是天师门的年轻高手,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疯和尚口中喃喃念叨道,心里却在搜肠刮肚地想,天师门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忽然一道身影,越过二人头顶,如轻鸿飘过,极其潇洒,落到地面之时,已经是百米开外。 “二位前辈,小子今日得罪了,告辞!” 钟魁轻点脚下,几个呼吸之间,背影很快就消失在山沟的那一端,这等高绝的轻功,平生未见。 疯和尚和癫道人二人这才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相顾失色。等缓过气来,疯和尚这才道: “江湖何时出了这么一个高手?你听说过天师门吗?” “这世上自称是天师的骗子倒是不少,倒是没听说过什么天师门,或许跟天师道有关系。哎,今天真是丢大脸了,可怕的是,这个高手还是如此年轻,世上罕见。你我二人今日还在争那捞什子虚名,井底之蛙,可笑至极!”癫道人叹道。 “牛鼻子,咱商量个事?”疯和尚道。 “什么事?你再敢称呼我牛鼻子,我就天天叫你秃驴。”癫道人瞪着他道,没有了外敌,跟和尚文斗武斗成了他的本能反应。 “呵呵,癫师兄莫怪,和尚今天吃肉吃多了,脑子不太好使。待会见着了秦仙姑,你可别提这事,给咱留点脸面,否则我跟你翻脸。”疯和尚道。 “这还用你说,我也丢不起这个脸。”癫道人掏出酒葫芦,天知道他身上有几只酒葫芦,喝了一口酒,道,“这年轻人太厉害了,我看他好像还没全力对付我们,五十招之后,他明明就可以伤得了我们,百招之后,他完全占了上风,我们几乎毫无还手之力,他却没有下狠手。” “我也有这种感觉。别说这茬,咱认栽吧。”疯和尚很是气馁,向癫道人伸着一只手,道,“来,癫兄拉我一把,和尚我累坏了,该减肥了。” 二人相互搀扶着向着秦塬行去,行了十几步,忍不住同时回头看了一眼,仍然心有余悸。 十里之外的钟魁,放慢了脚步,冰天雪地的这里虽然偏僻,他也不想弄的惊世骇俗。 心里仍在体会着刚才对战的感觉,真是酣畅淋漓。那一对奇怪的出家人,钟魁以前虽不曾见过,但巧的是,他曾经听吕道长提起过,所以钟魁一见面就认出了他们,知道他们虽然有些离经叛道,但都是江湖中正直之士。 即便刚才斗的畅快,钟魁仍感觉到破军之拳没有发挥出全部实力,至少在自己目前的境界上,还有潜力可挖。 疯和尚和癫道人虽属一流高手,也各有绝活,但在钟魁看来,实力差了薛云不止一层。那薛云的鲲鹏九变真是一门极妙的武技,让钟魁艳羡。 “不管了,先回家过年吧。”钟魁摇摇头,暗道。 他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在别人心里种下了阴影。 第九十九章 我的男朋友 眼看就要过年了。 西秦日报社进入了年底最忙碌的时期,除了正常的报道之外,内部也要开各种总结会、联欢会和茶话会,再慰问下老同志,该评奖的评奖,该发奖金的发奖金,还要提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和报道工作。 工作虽然忙,但人人都洋溢着一种新年即将到来的笑容,就连总是一脸严肃的社长兼总编辑大人,也偶尔跟年轻的下属们开点无伤大雅的玩笑。 人称报社第一美女,或者被好事者称为西秦省新闻界第一美女的赵雪,从伏案工作中抬起来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 冬天天黑的早,从日报社新闻大楼十一层的落地窗看下去,才六点钟外面就已经是一片灯火辉煌。这几年经济的高速的发展,就连镐城这样的内陆城市也是日新月异,城市的夜晚也变的丰富多彩起来。 开放式的办公大厅里,只有几个文字校对员还在努力奋斗。厅里暖气开的很足,赵雪正在将手头上紧急的事情处理完,她的大衣挂在转椅上,穿着一件很贴身的咖啡色羊绒衫,显得上身玲珑有致,再加上她白皙的皮肤和极高的颜值,让人过目难忘。 赵雪早在大四那一年就入行,先是做见习记者,毕业后直接来到省日报社,工作一直十分出色,在报社里人缘又极好,加上颜值太高,很让男同事男上司们产生某种好感,很快转正。 漂亮的女人总是受到某种优待。 现在,她已经不再冲在一线,成了报社的编辑之一,也算是被重用。 西秦日报社由社长兼任总编辑,行政级别颇高,大部分新闻工作者恐怕毕生都达不到这样的高度。 总编辑底下,还有几个副总编辑,再往下还有主编,主编下面则是众多的责任编辑。 赵雪作为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是负责文艺板块的三位编辑之一——对于省日报社来说,他们不是小报,还有数种副刊及专门杂志,而属于文艺的内容也很广泛,尤其是最近几年通俗娱乐方面的受众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赵雪的受提拔。 赵雪原本一直是做财经方面的记者,自觉很努力,后来被调去专跑文艺方面的新闻,起初还有些不适应,一度认为自己是因为拒绝某位领导的侄子追求,而被变相发配了,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报社领导觉得报社需要专门设立一个通俗娱乐方面的编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赵雪。 赵雪对新工作还算满意,做娱乐编辑兼记者虽然偶尔也要出差,追追明星,但总的来说,坐办公室的时间要比以往总在外面跑的时间多得多,也不必频繁应对各种社交,尤其是做娱乐新闻,比关注什么gdp值和工业投资有趣和轻松多了。 唯一让她不满的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正处妙龄,如鲜花一般盛开,岁月仿佛在她身上冻结,还兼有一种知性美,如磁石一般吸引着别人爱慕的目光。 总有陌生的男子闯入她的办公室,送给她一大束玫瑰。这倒不难对付,直接叫保安来轰走便是,至于玫瑰,直接扔到垃圾桶里。 比较难办的是,同事和上司们总是热心地给她介绍对象,虽然她常常礼貌地拒绝,但毕竟是到谈婚论嫁的年纪,总是这样拒绝很不好,直到有一天,她公开宣布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才暂时求得清净。 同事们齐齐愕然,有不少年轻的男同事暗自神伤,诅咒那个艳福不浅的男人早点死,更多的人却是很想知道那个幸运的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何德何能,竟能折得西秦省新闻界第一花。 该下班了,赵雪收拾下桌面,穿上那件驼色的大衣下了楼,通常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觉得有些寂寞,她忽然想起几年间杳无音讯的钟魁。 大门口停着一辆豪华奔驰车,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推门下车,迎了上来。 这中年男子,虽然年纪不小,但保养的很好,脸上刮的很白净,看上去显得比较年轻,人如其名,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颇为斯文,一眼看上去并不让人讨厌,很有成功人士的派头。 这位中年男子,名叫梁文明,是西秦省最早涉足娱乐产业的私人大老板,早年以贩卖盗版流行音乐磁带起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时候远没有如今这般鲜亮光景。他后来因为发掘了一名本省乡土歌手,破釜沉舟,举债栽培这位歌手,该歌手以一曲西北黄土风而红遍全华夏,也顺便让梁文明大赚特赚了一把。 梁文明现在拥有一家唱片公司和一家影视制作公司,还有几家电影院,旗下签约了不少明星和准明星,虽然都算不上大牌,但在华夏娱乐界他也算一号人物。 赵雪因为做娱乐记者那会,跟梁文明认识,梁文明一见之下,惊为天人。身在娱乐界,梁文明是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当然从不缺女人,但这些送上门来的女人的气质跟赵雪差远了,或许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缘故,很多男人都这么认为。 梁文明把赵雪当作自己的真命女神。 他也只是一头热,赵雪对他不冷不热,多次拒绝了他的邀约。梁文明颇有契而不舍的精神,对赵雪穷追到底。 “真巧啊,赵小姐这是刚下班?”梁文明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你好,梁老板,你这是来办事?我们主编还没走。”赵雪虽然心里极讨厌,面上仍极礼貌。 “我的事已经办完了,谈了几支广告的事情,你们陈主编真是狮子大开口,一支广告就要我二十万,真够狠的。”梁文明笑骂着,其实是有些炫耀的意思。 “这不算贵吧,连续十五天的价格,算是便宜你这个大主顾了。”赵雪道。 “呵呵,你们店大欺客啊,梁某也只能下大血本了。”梁文明笑道,话锋一转,“哎呀,我前几次邀请赵小姐来参加几个重要的活动,赵小姐都拒绝了,赵小姐这是看不起梁某?” “哪里、哪里,我实在是太忙了,以后一定参加。”赵雪道。 “那你今晚一定有空吧?我看你是下班回家的样子,应该不会再找借口吧?”梁文明趁机说道,“择日不如撞日,刚好今晚我要宴请歌坛新秀李玉儿,不如请赵小姐赏脸?” 看上去梁文明是蓄谋已久的样子,赵雪正在想找个借口,突然看到马路对面一个人正站在路灯下朝着她笑。 腊月的夜晚冷的紧,赵雪忽然觉得很温暖,她兴奋地冲过大街,像个小女孩一般跳到了那人的怀里。 这是什么情况?梁文明一脸懵逼。 虽说赵雪自称有男朋友,但梁文明一直不信,因为许多年轻女孩都这样拒绝别人,其实是觉得对方太穷。但赵雪并不爱慕虚荣,他只好发挥自己脸皮比较厚的优势,狂追到底。 看到眼前的情景,梁文明觉得这是对自己的羞辱。 来人正是钟魁。看着喜极而泣的赵雪,钟魁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虽然几年未见,也用不着这么感情丰富吧? 赵雪也搞不懂自己为何这么激动,曾经很偶然的机会,让她认识了钟魁,起初她是真心将钟魁当作弟弟看待,可自从上一次分别,知道了钟魁的秘密,她的三观被钟魁彻底颠覆了。 钟魁教给她一套行气功夫,就是那套中正平和的混元太虚功。赵雪这些年天天勤练不辍,虽然还没有感受到所谓的“气”,但也让她摆脱繁忙工作带给她的种种不适,天天精力充沛,几年来连感冒都没有得过一次,甚至她最近感觉到自己特别有力气,连饭量也大增,却不必担心发胖。 而那养颜的丹药和药浴,让她自己都感到惊叹,连身上隐秘处小时候留下的疤痕都不见了,认识自己的女同事经常悄悄地问自己用了什么高级护肤品。 这几年来,赵雪时常会想起钟魁,她从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如此的复杂。她甚至都不知道以后将如何与钟魁相处。 “臭小子,这几年你死哪去了,连个电话都不打。”赵雪嗔怪道,想到自己还挂在钟魁的身上,连忙下来,脸上绯红,心里暗道这个家伙已经是大小伙了,个头早就超过了自己,幸亏相貌还没有大变。 “这几年我只是四处走走,如闲云野鹤,看云开雾散,日升日落,也仔细地去体会人间的喜怒哀乐,这也是修行的一部分。”钟魁道。 “你说的好美啊,也很有哲理。”赵雪被钟魁说的表情很是神往,“世界那么大,我也想去看看。说实在的,这几年我做记者去了很多地方,都是有采访任务,还没有一次是真正放下一切,随心所欲地玩呢。”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她不知道这句话让钟魁有些愕然,钟魁看了一眼站在街对面的梁文明,问道: “那家伙干什么的?你欠他钱?盯着你不放。” “谁欠他钱,那就是个苍蝇,赶都赶不走。”赵雪道。 钟魁很快便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打趣道:“你应该说他是一只小蜜蜂,哦,稍胖点的小蜜蜂,因为蜜蜂是围着鲜花转的。你说他是苍蝇,那不就是在说你是……” “瞎说!”赵雪撒娇似地锤打着钟魁,让观望的梁文明心都碎了。 见梁文明往这边走来,赵雪连忙低声说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不要露馅了。” 钟魁正要拒绝,赵雪瞪了他一眼,已经冲着梁文明介绍起来:“梁老板,这是我男朋友,钟魁!” 第一百章 李玉儿 “钟先生在哪高就啊?” 没办法,钟魁看上去太年轻了,虽然长相很耐看,甚至有一些清秀,但给人的感觉还是有些普通了,很难给人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跟赵雪站在一起,两人年纪上的差距还是能看得出来的,这让梁文明满脸狐疑之色。 “也没什么高就,随便投资几个项目。比如地产啊、古董啊,目前光有投入没有产出,房子用来自住,古董用来收藏。”钟魁一本正经地说道。 不仅梁文明,连赵雪都认为钟魁这牛吹大了,她并不知道钟魁在经济上的底细。 “呵呵。”梁文明很不厚道地笑了。 “呵呵,见笑。”钟魁面不改色。梁文明却认为自己看穿了钟魁的本质,对着赵雪道: “赵小姐,我正式邀请你今晚同我一同赴宴。要知道,我今晚宴请的是李玉儿,李玉儿虽然是今年刚出道的歌手,但一鸣惊人,她的首张专辑一经推出,在三个月内便登上白金唱片榜,登顶速度之快,真令人惊叹,更是在华夏娱乐界掀起了一股‘玉旋风’,而且她的美貌更是惊人,被称为‘国民玉女’。要知道到目前为止,她还未接受过记者的专访。如果赵小姐同我一同赴宴的话,说不定能够打动李玉儿小姐,成为采访李玉儿的第一位记者。这对于增加你们报社副刊《娱乐周刊》的影响力和销量,肯定有帮助!” “真的吗?”赵雪有些心动,下意识地看向钟魁。梁文明察言观色,对钟魁道: “钟先生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一同前往。” 钟魁知道赵雪很是心动,便点头道:“那就打扰了。” 梁文明显摆一下自己的奔驰钥匙,问道: “钟先生是开车来的吗?” “我是坐公交车来的。”钟魁实话实说。 “啊?”梁文明的表情有些夸张,故作热情地说道,“那请钟先生和赵小姐上车,我来开车。” 梁文明颇绅士地替赵雪打开后座车门,然后呯地关上,自己坐到了司机的位置。钟魁是没这种待遇的,只得自己绕到另一边,自己坐了上去。 呵,老板都是坐后排的。钟魁心里鄙视着。 奔驰车往城外开去,梁文明是个话唠,一路上嘴巴说个不停,无非是吹嘘自己如何如何,赵雪明明有很多话要跟钟魁说,偏偏没法开口。 目的地是郊外的一座私家园林。 要不是梁文明带路,赵雪还不知道骊山下还有这样一座私家园林,虽不像南方园林那样典型秀媚,这里多了几分庄重古朴,还从骊山上引来温泉水,营造出一种水石相映的趣味。 “这里是咱镐城有名的销金窟,来这里的客人,可以说往来无白丁,不是达官贵人,就是富豪名流,你想开个宴会,至少得提前三个月预定,还得事先接受人家的审查。”梁文明道。 “这里便是传说中的周宅?”赵雪忽然问道。 “还是赵小姐做记者的,消息灵通,见多识广,这里便是周宅。”梁文明道,“它的主人是谁,就不用我介绍了。” 钟魁虽然不知道这周宅的主人,是何方神圣,他并不关心,因为前世这样的地方也见识过,与其说这里是名流交际或交易的地方,不如也说这里是一个信息情报交易站。 如果主人有心,他会提前知道梁文明今天宴请了谁,甚至会知道宴会上都谈了些什么。 周宅前面的停车场上停满了豪车,只要你能认识的豪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保安拦下梁文明的奔驰,彬彬有礼地说道: “很抱歉先生,因为今天晚上有个拍卖会,所以客人比较多,停车场已经满了,麻烦您停在外面。” “什么拍卖会,我怎么没听说过?”梁文明感到惊讶,这种属于上流圈子的活动他一向是很热衷参加的,字画、古董什么的他不懂,但在这样的场合经常现身,时不时买上一两件小玩意,装点门面,惠而不贵,在他看来本身也代表着一种身份。 “是今天临时发起的,听说有不少大老板从燕京、沪海还有鹏城坐飞机赶过来,因为有一件稀世珍宝要拍卖,这些富豪都志在必得。”保安的语气很有礼貌,显然接受过礼仪方面的专业训练,不过从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的潜台词,你在这圈里地位还不太够看,否则会有专门人提前给你下请柬。 “什么点举办?谁都可以参加吗?”梁文明又问。 “十点整,冬雪厅。只要拥有本处会员卡的客人都可以参加,带着几个同伴也行,不过要先交一千万的保证金,您知道,这是私人拍卖会,一千万是门槛,因为来的客人都是贵人,为避免看热闹的人太多,所以才设这个门槛。当然,如果您没拍下,或者不感兴趣,拍卖结束后一个小时之内,保证金会自动还到您的账上。”保安道。 “一千万,呵呵,小意思!”梁文明颇能装逼,得意的眼神通过后视镜看向钟魁,可惜钟魁什么反应也没有。梁文明虽然是有钱人,但一千万闲置资金对他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不过用来装逼还是足够了。 梁文明只得在马路上找了个地方停车,然后和钟魁、赵雪二人步行返回周宅大门口,掏出一张白金卡验证之后得以放行。 周宅占地颇大,依山而建,池沼、假山、树林和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两个高尔夫球场,里面有数个大宴会厅,可以举办大型宴会,还有更多的独立别墅,适合私人小范围宴请,更注意私密性。 能拥有这样的一座私家园林,其主人实力雄厚。 周宅因为占地太大,所以内部设有摆渡车,侍者驾驶着将梁文明三人送到其中一栋别墅,早有一排穿着得体的男女服务员站成两排,夹道欢迎。 客厅里摆着香槟、红酒和水果、鲜花,给人以宾至如归的感觉。 “这才叫生活!”梁文明将自己陷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中,品尝着红酒,“钟先生,你以前没喝过这样的好酒吧,觉得这种红酒滋味如何?” 钟魁见他喝酒的姿势,如同一个北方大汉光着膀子学做西施,笑道:“我对红酒没有太多研究,只是略知一二。” 他将高脚酒杯以四十度角举到眼前,轻摇着酒杯,酒液在杯子内壁缓缓地流动着,发出柔和的色泽,再放到鼻前轻轻一嗅,然和轻啜了一口,微闭着眼,让味蕾充分地感受红酒的滋味。 梁文明见钟魁一看二嗅三尝,举止优雅,跟他身上那不超过二百块钱的行头形成鲜明对比,不过梁文明承认,钟魁这一套动作和姿态,让他很是羡慕。 “香味醇和、饱满,带有一种很特别的花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产地应该是靠近科嘉岛的地中海北岸,那里的气候和土壤很适合一种酿酒葡萄,据说当地的酒庄酿酒时,喜欢在酒中掺一些当地特有的花粉。如果从丹宁酸和橡木溶解的程度看,酒龄应该是二十年左右,误差不超过两年。”钟魁道。 侍立在旁的服务主管鼓掌赞道: “这位先生真是行家,这是意国最好的葡萄酒,产自科嘉岛对面的北岸,正是二十年酒龄,这种葡萄酒酒味最佳的时候,这是我们新到的一批,诸位今晚有口福了。” 梁文明面色一黯,而赵雪却是两眼放光,她也想不到钟魁还有这一手。 她和梁文明都不知,钟魁方才瞄了一眼酒瓶,那酒瓶上的瓶签上写着意国文字,恰好钟魁认识,装模作样一番,足以忽悠梁文明这个土包子。 “原来钟先生在品酒方面是个大行家,改天一定请教一番。”梁文明讪讪一笑,掩饰自己的尴尬。 正说话间,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中年妇人走了进来。那年轻女子带着一副大口罩,虽看不到长相如何,但身形苗条,亭亭玉立,如一缕和煦的春风拂过,立刻吸引众人的目光。 待那年轻女子摘下面罩,则娥眉如黛,明眸皓齿,芙蓉如面,娇艳惊人,倾国倾城,难得的是,在她身上,浑身散发着一种清纯圣洁的感觉,让人不敢生亵渎之心。 就连一向对自己容貌颇为自信的赵雪,也不禁看呆了。 “这世上竟有如此美貌的女人!”赵雪不无嫉妒地想。如果赵雪的容貌可以打九十五分,那么这个年轻女子的绝世容貌可以得接近一百分的高分。 年轻女子的目光微微一扫在场的三人,向着梁文明点头致意: “这位一定是梁先生喽?我是李玉儿,让您久等了。” 梁文明完全石化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努力平复自己有些紧张的情绪,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鄙人……正是梁氏文化的梁……梁文明,欢迎……欢迎……李小姐大驾光临,不胜荣幸!” “感谢梁先生的邀请,玉儿初出茅庐,还请梁先生多多指教。” “好说、好说……”梁文明结巴说道,其实他被李玉儿的美貌惊呆了,浑然不知自己在说什么。 在场的无论是梁文明、赵雪,还是侍立在旁的一众男女服务员,全都惊叹于李玉儿的美貌,唯有钟魁只是一时惊艳,神色很快恢复正常。 李玉儿不由得多打量了一下钟魁: “这位先生,还有这位美丽的姐姐,梁先生不给介绍一下吗?” “啊?噢,让李小姐见笑了,这位是咱西秦省日报社下属娱乐周刊的编辑赵雪小姐,至于这位钟先生嘛,是赵小姐的朋友。”梁文明自动把钟魁的身份降了一级。 “原来是赵编辑,玉儿作为娱乐界的新人,还请赵编辑多多关照。”李玉儿微微一笑,不经意间,便是风情万种。 “李小姐抬举了,我不过是个小编辑而已,我对李小姐是闻名已久,不,李小姐虽然也只是今年才出道,但整个娱乐界都是如雷贯耳。”赵雪道,“只是李小姐不太爱与我们媒体打交道,我也只是看过李小姐的仅有的几张照片。” “赵姐姐说的我怪不好意思,我只是娱乐新丁,请多多指教。”李玉儿很谦虚,称呼上也变了,让人觉得亲近,然后又对钟魁道: “不知怎么的,我一见钟先生,就觉得很亲近,我们以前见过?” 众人皆是一愣。 第一百零一章 战国行气铭 这绝不可能。 李玉儿人如其名,外表如此清纯如玉的美人,在任何一个场合都是所有人的焦点,如果见过,钟魁不可能没有一点印象。 他想起了在晋省秦塬上见过的秦若寒,虽还未曾真正一堵秦若寒的真面目,想必也会是个绝色美女,只是秦若寒独特的气质与李玉儿明显不同。 如果说李玉儿是朵盛开在雪崖之上圣洁的雪莲花,那么秦若寒便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浑身写着“生人勿近”的女王范儿。 “李小姐是大明星,我就是一个乡下土著,你怎么会见过我呢?”钟魁答道。他是实话实说,听梁文明此前介绍过,这李玉儿也是今年突然冒出来的一个歌手,虽然热度很高,但钟魁是真的不知道,这几年他几乎过着与现代社会隔绝的日子,即使路过城市,他也不关注这些方面。 李玉儿见他自嘲的有趣,再一次打量了一眼钟魁,见他衣着很普通,相貌清秀耐看,但真称不上是英俊潇洒,看上去也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甚至觉得钟魁配不上美女编辑赵雪。 李玉儿心里仍有些疑惑自己的直觉,抿嘴一笑,道: “钟先生说笑了,你要是西秦省的土著,那我便是天山下的土著,那里可是西域,比不上镐城古都。” “李小姐原来是天山省人,我一直想去天山省游历,看看天山壮观的雪川,可惜一直没有时间。”钟魁顺口说道。 “哦,那有机会我可以给钟先生当个向导,免费的哦。”李小玉娇笑道。 “我可不敢劳您大驾,你的粉丝岂不是要撕碎了我。”钟魁知道对方也只是客气而已,并没有当真。看她年纪跟自己仿佛,这交际的功夫倒是不错,真不像是位初涉社会的新人。 梁文明在一旁有些吃味,道:“时间不早了,李小姐,我们不如入席吧。” 李玉儿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跟着一位中年女人,自称名叫吴玉仙,是李玉儿的经纪人。吴玉仙话不多,很注意自己的身份,但开口说话也总能说到点子上,看上去很是精明。 吴玉仙陪同李玉儿来赴宴,是来跟梁文明谈合作的事情。 梁文明一个靠卖盗版磁带起家的土豪,也有其真本事的,那就是他发掘新人的眼光,只是他对旗下艺人压榨太甚,合同一到期,那些艺人个个都远走高飞。 眼下梁文明的公司正愁没有个顶梁柱来压阵,见这李玉儿眼下正大红大紫,听说她还没有跟哪家娱乐公司签约,梁文明便想着将李玉儿签下,为她制作和发行几张音乐个人专辑,尽管他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 李玉儿想的却跟他不同,唱而优则演,她现在虽然热度高,但也仅限于流行音乐内,正想借梁文明这个壳进入影视界,成为多栖明星,毕竟梁文明虽然老本行是做流行音乐起家,旗下还是有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 虽然双方目的并不相同,但也不是不可以谈的,因为梁文明在影视制作这块一直信心不足,他在这一块一直没赚到钱,勉强维持着,所以有些心虚,见李玉儿不松口,只得答应以后再详谈,具体的就是经纪人吴玉仙的事了,不管是拍电视还是拍电影,投资就不是发行一张个人音乐专辑可比的了。 餐桌上,钟魁完全当自己是个透明人。赵雪则是偶尔插上一两句,她跟李玉儿倒是相互看上了眼,李玉儿一口答应愿意让赵雪做个专访,并且当场约定了时间。 “钟先生在哪行发展?”李玉儿问的很委婉。能在这里坐着的,非贵即富,至少也是年轻俊才,可看钟魁一门心思对付着美酒佳肴,着实有些失礼。 钟魁还未答话,梁文明可逮住机会了,道:“钟老弟是做房地产和古董生意的,恰好今晚有个重要的古董拍卖会,一会李小姐一定要看看钟老弟的风采。” 李玉儿疑惑的目光投向钟魁,见钟魁仍然面不改色地回应道:“看看再说吧。” “呵呵。”梁文明不怀好意地笑笑。李玉儿则是又看了看赵雪,见赵雪面色不豫,心中若有所思道: “看看也好,我对今晚拍卖会很感兴趣。不过我听说竞拍古董往往是靠运气,有的东西价值连城,可惜却从未有人识货,愿钟先生今晚撞上大运气。” “承你吉言。”钟魁无所谓,他可不会跟梁文明这个土豪斗气,丢份! 众人吃了晚饭,又坐下了喝了点茶,有侍者进来说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众人连忙起身参会。 梁文明走在前面,挥舞着自己的白金会员卡,像只发情的公狗,跟李玉儿吹嘘着自己的财力和事业。李玉儿则重新戴上口罩,礼貌地表示佩服佩服。 赵雪则跟钟魁走在一起,夜色浓浓,夜晚的周宅景致不错,从骊山引下的温泉水发出叮咚叮咚的悦耳声响。 “小魁,那个暴发户说的话,你不要在意。”赵雪道,“钱多骚包!” “呵呵,姐,其实我也是暴发户,只是咱很低调。”钟魁笑道。 “切,你家里这几年虽然挣了不少钱,提前进入小康,可也只能算是普通人家,跟人家富豪没法比。再说,咱也不稀罕!”赵雪以为钟魁在开玩笑。 钟魁半搂着赵雪圆润的肩,赵雪下意识地对钟魁亲昵的举动很是敏感,当她发觉钟魁的动作很是自然,并无什么别样心思,自己的心头忽然有种幸福和失落夹杂在一起的复杂情感。 “那个吴玉仙是个修士,实力不俗。”钟魁贴着耳畔低声说道,弄的赵雪心头异样。 “真的?”赵雪大吃一惊。 “那个李玉儿我倒是看不出,要么她的实力远超过我,令我看不出的她的深浅,要不就是她练有一种秘法,可以将自己的实力掩饰的很好,跟她打交道你要小一点。”钟魁道,“奇怪的是,如果她也是修士,抛头露面当个艺人,娱乐大众,这个行为本身就很可疑。” 见赵雪江满脸疑惑,钟魁低声解释道: “修士其实骨子里都是很骄傲的,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凡人,天生就应该高人一等,寻求更高的境界和追求长生,才是他们毕生唯一所关心的事情。如果李玉儿是这样的修士,至少她是不愿将大量时间放在俗事之上。” 赵雪似懂非懂,暗道身边的这位弟弟,正行走在寻求长生的大道之上,如果没有意外,他将看到自己的青春终将凋零,并且看到自己老去,她一时间有些焦虑起来。 梁文明果然“财大气粗”,当场交了一千万的押金,钟魁、赵雪、李玉儿等人沾了他的光,得以入内。 其实一进了拍卖大厅,梁文明就知道自己实在太穷。 可容纳近千人的拍卖大厅里,灯火辉煌,来的宾客都是全华夏有名的富豪,经常出现在电视和杂志封面上。梁文明叫不出名字的则更多,许多陌生面孔其实也是代表一方权贵和富豪,这里成了名流们交际的最佳场所,三五一圈的,形成不同的圈子,包括钟魁和赵雪都认识的徐晋徐公子,徐晋身边围着的人最多。 意外地,钟魁看到了锦毛鼠老崔,还有吕诚志吕道长。 看到老崔出现在这里,钟魁一点都不意外,老鼠天生会打洞,老崔要是不来这里凑热闹,那就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但吕诚志出现在这里,则让他难以理解了。 老崔这几年在西秦省混的风生水起,而在收藏界则是天下皆知其名,因为这几年他陆续拿出多件稀世珍品在不同地方进行拍卖,狠赚了不少钱。 令他名声大噪的一件事,则是去年他在沪海拿出被认为是最后两件存世的元代青花瓷杰作,在拍卖会现场他公开打碎了其中的一件,然后拍卖剩下的唯一一件,结果当然是轰动全国,成交额创下了三亿元的最高纪录,令人嘡目。 珍宝当然来自于钟魁,没有钟魁的授意,老崔也不敢这么干。吕道长当然也很受关注,因为他这身道士的打扮,在这个场合实在太耀眼,不过他坐在角落里,闭着双眼打坐,对大厅里的一切不闻不问,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连认识他的人也不敢过来打扰他。 似乎是感应到钟魁注视的目光,吕道长睁开眼睛看了过来,见是钟魁,他略吃了一惊,连忙走了过来。 “见过钟道友!别来无恙乎?”吕道长拱手行礼。 “见过吕道长,一切安好!”钟魁还礼。 赵雪跟吕道长也见过好几次面,知道吕道长也是修士,在道教中地位不一般,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跟钟魁是忘掉交,所以她对吕道长十分敬重。 站在稍远处的吴玉仙神情一动,似乎在李玉儿耳边嘀咕了什么,李玉儿面色一变。 “道长今天怎么来到这里?”赵雪很是诧异。 “听崔老板说,今晚有好东西有拍卖,要我给他掌掌眼。”吕道长道。 钟魁很是惊奇:“道长也懂古董?” 吕道长掏出一本小册子,递给钟魁。那是一份宣传册,上面印的是今晚要拍卖的物品,除了一些普通意义上的珍宝之外,其中一件被命名为“战国行气玉铭”的文物引起他的注意,那是块柱形玉铭,上面刻有篆文,共有45个字,初步判断这是一件有关练气导引之法的文物,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有关行气导引的文物。 老崔虽然是古董行家,可是他不懂修行,并不知道这件文物有没有价值,所以他把吕道长请来参谋。 如果仅把这玉铭当作一件古董,它也是很有价值的,因为传世玉器中有铭文的本来就少,而有多达45个字,字迹清晰精美,且能组成完整一篇文章的,更是少之又少。 对于修士来说,玉铭既然公开拍卖,这45个字就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仍有特别的意义。 所以这件战国行气玉铭起码价为100万,不算低,但想拍成高价,估计不可能。 “崔老板对这件行气玉铭志在必得,他说是为你拍的。”吕道长道。 “哦?”钟魁有些意外,恐怕这也是吕道长答应陪老崔来此的唯一原因,否则就是省长来请,吕道长还不一定愿意下山。 被人包围的老崔看到了钟魁,他远远地点点头,并没有过来,因为这时拍卖会开始了,作为特邀客人,老崔坐在第一排。 前十几件拍卖的,不是字画就是金石、陶器和珠玉,波澜不惊,最便宜的一件也价值两百万以上。 “下面这一件宝贝很特别,起拍价也不高。相信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战国行气玉铭’,这件宝贝本身,玉质倒不稀奇,雕工也算精美,但其历史价值则较大,尤其是对那些修行人士来说,它不是秘笈,但却意义非凡,它象征着传承。起拍价100万,每次加价10万起!”拍卖师卖力地引导着全场气氛。 “200万!” 锦毛鼠老崔直接举牌喊价。 “崔老板没必要吧,它不值这个价。”有认识的人,在老崔身边嘀咕。 “是啊,老崔,你就等别人喊,我猜别人最多能出到150万,那时你再喊价,还能省点。” “人家崔老板财大气粗,不差钱!哈哈!” “要我看,老崔是志在必得,所以一次给到位!” 老崔微微一笑,他不在意别人怎么说,因为他需要拿这个去拍某人的马屁。 并没有人跟老崔竞争,原本有人对这块玉铭很感兴趣的人,此时也知难而退。正当拍卖师就要落槌时,有人出手了: “300万!” 哗,在场的人哪个没有几千万乃至数十亿的身家?他们是冲着另一件稀世珍宝来的,虽然也有人今晚顺便玩了一两票,但为了这么一个明显被高估的玉铭出价,还真没有人愿意去争。 “来自冀北的薛先生看来是识货的!崔先生遇到了一位强大的竞争对手啊!” 拍卖师在台上故作惊喜地呐喊,唯恐天下不乱。 正是薛人怀。 第一百零二章 奇石 在这看见薛人怀,并不令钟魁感到意外。 他不知道薛氏跟徐氏有什么勾结,能让一个修行世家的长子甘愿充当护卫,徐家一定拿出利益来交换。徐晋既然出现在这里,他的保镖薛人怀出现在这里也就理所当然了。 “老薛,一块玉而已,没必要花这个钱。”徐晋道,“回头我送你几块更好的。” “多谢公子,虽然它并没有什么价值,正如你如说,它就是一块玉而已,但我就看中了这块。就好比有人喜欢收藏各种香烟盒,并且乐此不疲,其实香烟盒有个屁价值?”薛人怀道。 徐晋见他这样说,也就不管了。 前面老崔再一次举牌,310万。 薛人怀不紧不慢,再次举牌,320万。 后面的梁文明这时问钟魁:“钟先生,你还不出手?哦,你一定看不上这个便宜货,难道你是看中了那一件稀世珍宝?” 钟魁不理梁文明挑衅的话,淡淡说道:“我没带钱,说说而已,别当真!” “你……” 梁文明被怼的差点背过气来,钟魁说的理直气壮。钟魁想了想,叫来一位侍者,借了纸笔,写了个字条,叫他送到前面去。 前面崔、薛二人的竞价交替上升,最后老崔见薛人怀叫到了400万,突然收到了钟魁的纸条,瞥了一眼,立即停止了竞价,冲着薛人怀拱了拱手,让人大跌眼镜。 呯,拍卖师大槌落地: “恭喜薛先生,获得这件‘战国行气玉铭’,400万。”。 “哈哈,恭喜薛先生了!”老崔完全没有竞拍失败的挫败感,挺有风度站起身来,远远地向对手恭喜,引起一片掌声。 薛人怀的脸色极为难看,一不小心成了配角。 拍卖会继续进行。 接下来的一件,则是立刻引起了轰动,正是一件明朝成化年间烧制的斗彩鸡缸杯,在明朝时炼制的就极少,更不说流传到现在,物以稀为贵,说它价值连城并不为过。不用猜这一定是老崔的手笔。 老崔再一次得意洋洋地站起身来,向所有宾朋鞠躬致意,所有富豪或代表们,早就翘首以待,只等着这个稀世珍宝拍卖的那刻。 可拍卖师仍然喋喋不休地介绍这件宝物的来历和历史掌故,以及它是如何如何的珍稀,还出示了十多位知名专家给出的权威鉴定书,吧啦吧啦。 当他还未宣布起拍价时,现场已经有近百人举起了牌子。 “起拍价五千万,每次加价五百万起!” “八千万!”坐在中间的一个胖子直接站起来叫价,这是一位来自鹏城的富豪,场中许多人默默地放下手中牌子,其实他们中大多数人尽管也很有钱,但也是凑热闹的。 “很好,125号的先生出价八千万,为今晚的重头戏开了个好头。”拍卖师眉开眼笑,话锋却是一转,“不好意思,您身后的那位先生,77号先生,加了一次价,8500万,还有没有人出更高价?” 胖子回头看去,见坐在他身后的一个家伙,此时正气定神闲地举着牌子,斜着眼看着他。 胖子并没有气馁,再一次举牌,这意味着加价到了9000万,因为他知道这次并不会很快分出胜负,现场比他有钱的富豪有很多,就看人家是否志在必得了。 9500万,77号对手又加了一次价。 1个亿,胖子再次领先。 1亿1千万,77号直接加了一千万。 1亿2千万,胖子这时体会到了肉疼。令他意外的是,77号这次没跟,直到拍卖师重复询问还有没有人跟,才有另外一个人举了一次牌。 “我敢说,这个77号有八成的概率是老崔找来的托。”钟魁悄悄地说。 “还能这么干?这不是坑人吗?”赵雪睁大了她那一双好看的丹凤眼。 “这是潜规则而已,这里人人都知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一个小碗而已,你认为它值,它就值,你认为它不就是家里盛米饭用的玩意吗,那它就不值。”钟魁解释道。 这时现场的竞拍进入了一段沉闷的时候,但很快就有别的人加入了竞拍,竞拍价每次都是以标准加价方式往上上升。 “2亿!”有人直接出手了。大厅里一片唏嘘声,刚才叫到了1亿5千万而已,这位却直接加了5千万。 “是京城来的徐公子!” “徐公子啊,不愧为顶级富豪,真是财大气粗!” 最新出价的正是徐晋徐公子,看上去他对这件稀世珍宝志在必得,许多人都认识他,知道此人不好惹,纷纷偃旗息鼓,不敢与他争锋,再说这个价格已经太高了,远超众人的心理价位,对这件珍宝感兴趣的人,普遍也就最高估值一亿六七千万左右。 然而,这时在另一个方向有人却喊道:“2亿1千万!” 哗,大厅里哄然喧嚣起来。 钟魁寻着那人的声音望去,也是老熟人,来自沪海的金氏,金学武。 徐晋的脸色瞬间也变的很难看。而好事者,则打起精神来,看这两家巨头当众竞富。 2亿2千万! 2亿3千万! 2亿4千万! …… 3亿! 容纳千人的拍卖大厅,鸦雀无声,人们只听到身边的人发出的粗喘声。2亿元就已经超出这里绝大多数人的心理价,而3亿元更是天价,看这势头还没有到底。 这便是挥金如土。在普通人看来,斗彩鸡缸杯,不就是一个小碗嘛,花这天价买个碗回去,那不就是败家子嘛。 “公子,适可而止吧。”薛人怀适时出声劝阻徐晋道。 徐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现在他争的早就不是一件古董,而是徐家的名声。如果他今天认输,肯定会被那些不怀好意的势力所看低,而他燕京第一公子的名头怕是不保。而其他有意竞拍的富豪,全都停止竞拍,只看徐家和金家斗富。 “3亿1千万!”徐晋再一次举牌。 “3亿5千万!”金学武面不改色。 “3亿6千万!”徐晋不甘示弱。 “3亿7千万!”金学武仍然继续加价。 “3亿8千万!”徐晋咬牙。 “4亿!”金学武的声音不大,但在场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这个4亿大关,让所有人都兴奋起来。 正当人们以为徐晋会再一次加价,令人惊讶的是,徐晋黑着脸站起身来,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离开会场。 “恭喜金先生!”拍卖师似乎解脱了,如果再竞价,他感觉自己要先崩溃了。 哗、哗,所有人都站起身来鼓掌。金学武也站起来,跟身边的人寒暄着。 “天呐,4个亿啊!”梁文明作痴呆状,而身边的李玉儿早已经不知去向。 那一头,老崔十分兴奋,他冲着钟魁使了个眼色,就被工作人员请走了。作为委托人,他要跟拍卖公司交接并支付佣金上交税款,按照他跟钟魁的约定,最后所得他可以拿三成,简直是白捡。要不是徐、金二人斗富,能卖个2亿就是大惊喜了。 拍卖会还在继续,因为还有很多宝贝需要拍卖,大概受到了刚才的刺激,竞价十分激烈。 钟魁没有参与的兴趣,拉着赵雪离开了会场。吕道长本来也想跟着一起出去,看着他们两人的背影,似乎想到了什么,便留了下来。 钟魁走出门口,忽然停了下来,心中若有所动,仿佛听到某种召唤。他见旁边还有一个小型展厅,便走了进去。 这个小展厅里摆放着不少展品,只有几个参观的人,李玉儿和她的经纪人吴玉仙赫然在其中。 “真巧啊,你们也在这啊。”赵雪打着招呼。 “是啊,赵姐,拍卖现场太闷,出来透透气,你们竞拍了吗?”李玉儿随口说道。 “我们可是穷人,怎么买的起!”赵雪大方地承认。 李玉儿正驻足在一块有成年人拳头般大小的黑色石头前,防弹玻璃下的石头,十分古怪,似金似玉,似石非石,旁边的介绍性文字说,来源不明、种类不明、价值不明,总之是三无产品。 “这是什么东西啊?像是火山石,这么奇怪。”赵雪感到十分惊讶。 “不知道,看上去怪好看的。我从小就喜欢收集千奇百怪的东西,所以我……”李玉儿道。 “我要买下它!”钟魁突然抢先说道。 “钟先生,先来先得吧?”李玉儿扭头嗔怪道。 “价高者得之!再说是我先说要买下它的。” “女士优先?” 钟魁仿佛跟她怼上了,摇摇头道:“可我不是绅士啊。” 李玉儿差点被呛死,她戴着大口罩,露出的眉目皱成川字,她忽然抱着赵雪的胳膊道:“赵姐,你说几句,我先看上的,你就让你们家这位让让我好吧?” 什么叫你们家这位?赵雪脸皮薄,又被她这么撒娇,只得向钟魁投去求助的眼神: “小魁,你就让让她吧。” 钟魁看得出李玉儿对这块奇石志在必得,可是冥冥中他也觉得这块奇石很不简单,姑且就叫它奇石吧。 “要不这样,我先把玩几天,到时候再还给李小姐?反正年后李小姐不是还要再次驾临镐城,要接受你们副刊的专访?”钟魁提议道。 “李小姐,你觉得如何?”赵雪问李玉儿。 李玉儿瞪了钟魁一眼,风情万种,让钟魁一时有些眩目,暗道这真是个尤物。 叫来一位经理,那经理却有些为难: “两位贵客,说实话,我们到现在还搞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用现代仪器测量,它也很寻常,有人说它就是一块火山石,但也有人说它是一块新类型的玉,只是透光度比较差。如果真要估价的话,怕也有点难?” “二十万,我们要了,不然我们扭头就走!”钟魁甩出一句话。 “请跟我来!”经理立刻变了脸色,笑容可掬地将众人引到后面去刷卡,暗道可抓住一个凯子了。 最后见钟魁将那块黑色奇石,随意地拎在手里,李玉儿咬牙切齿,只是她戴着大口罩,别人看不见。 更令她气恼的是,那奇石还是她付的款,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钟魁已经死了无数次。 交换了各自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钟魁、赵雪和李玉儿告别。 早有一辆明星专用的黑色保姆车停在路边,李玉儿和吴玉仙二人先后上了车。门呯地关上,发出巨大的声响,李玉儿摘下口罩,气呼呼地说道: “这个家伙表面上看还老实,我本以为他就是一个乡下出身的人,没想到其实坏透了,气死我了,无耻,真想一巴掌把他拍死!” “玉儿,那不过是一块石头而已,让他又何妨。”吴玉仙道。 “吴姨,我总觉得那石头不简单。”李玉儿道。 “何以见得?” 李玉儿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我一进去,就被它吸引,忍不住就要去摸它,那石头仿佛有灵性。” 吴玉仙爱怜地抚摸着她的秀发,笑道:“且让那小子得意几天,年后我们再来。” 汽车发动起来,吴玉儿偶尔回头看向窗外,忽然“咦”了一声,李玉儿循着目光看去。 周宅外,一溜停了好几辆奔驰,锦毛鼠老崔正恭敬地请钟魁和赵雪上车,然后再轮到吕道长,吕道长安之若素,并没有什么不满。 “吕真人近来名声显赫,连紫阳观的道令都不买账,却一向低调,真正高功大德,想不到跟那姓钟的关系如此不一般,甚至好像甘居其后。这就有意思了。” 李玉儿和吴玉仙同时想到。 第一百零三章 调虎离山 ,前后三辆奔驰车。 老崔现在的排场不小,保镖被他赶到了第一辆车挤挤,自己跟吕道长坐第二辆车,钟魁和赵雪坐第三辆奔驰,三辆奔驰,当然是第三辆的档次最高。 骊山的盘山公路虽然修的还不错,但略显狭窄,尤其是拐弯处,一定要小心,以免跟对面开来的车碰上。车队一路保持较慢的车速向前开进,开到同处骊山一处高档别墅小区。 钟魁站在别墅前,回头看了几眼。 “你在看什么?丢东西了吗?”赵雪问。 钟魁笑了笑,道:“没什么。” 这里应当是西秦省最富有的聚居区,锦毛鼠老崔拥有其中最豪华的一栋独立别墅,上下三层,有三十多个房间,除了前后各一个大花园,还拥有私家游泳池、网球场。 老崔热情地带着钟魁、吕道长和赵雪参观了一番,赵雪不禁感叹道: “这房子真气派!” “赵小姐若是喜欢,这栋别墅就送给你了。”老崔一听,那还不赶紧拍马屁。 赵雪大吃一惊,夸张地说道:“崔老板开玩笑了,我一个小小的编辑住这样大这样豪华的房子,碜的慌。” 今晚她参加了拍卖会,大开了眼界,也知道老崔今晚又大赚了一笔天文数字的钱,但还是对老崔的话感到吃惊,非亲非故的,为何要送给她别墅? 她本能地表示拒绝。 “无功不受禄,我可不敢要。”赵雪只当他开玩笑。 老崔挺有眼色地看了钟魁一眼,见钟魁在旁摇了摇头,连忙止住这个话头,笑道: “哈哈,赵小姐要是想办个什么生日晚会,同学聚会,或者单位里要是办个什么聚会,只要打个招呼,这里尽管借用。我这里一应俱全,佣人也随便用,我还可以帮你联系五星级大饭店的厨师上门服务。我老崔说的不是场面话,我的名片你是有的。” “那就太感谢了,你这一说,我还真有可能借用一下宝地,我们单位年终聚会若是在这办,有档次也很有品味,领导高兴了,说不定下个月就给我涨工资,嘻嘻。”赵雪笑道。她疑心这是老崔是看在钟魁面子上,却不知道老崔连命都是钟魁给的,更不必说亿万身家,一栋别墅算得了什么? 众人回到一楼宽敞明亮的大厅,巨大的水晶灯将大别墅内照耀地金壁辉煌。 老崔这几年过的很好,钟魁就是他的贵人,不仅事业有成,顺风顺水,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对政界也颇有影响力,在西秦省内混的风生水起,好不得意。 四人一边饮茶,一边闲聊。夜色渐深,赵雪和老崔二人都困了,分别去睡觉了,大厅里只留下钟魁和吕道长二人对坐。 几年未见,吕道长的功力越发精深,举手投足间,隐然有股仙风道骨的风范。但在他看来,钟魁更加深不可测,几乎到了返朴归真的境界,让他更加看不透,看来几年游历,对钟魁的修行有很大的淬炼作用,这让吕道长萌生也去游历天下的心思。 可惜现在,吕道长轻易不能离开太乙太远,太乙山十余道观都在他的掌管之下,俗务缠身。有得必有失啊! 钟魁说起在晋省遇到秦仙姑的事情。 “秦仙姑乃是秦盟主堂妹,天之骄女,年轻时曾号称天下第一美女,又得秦盟主宠爱,故而性格乖张,对旁人不假颜色。”吕道长道,“老道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年纪还没你现在这么大,只是重阳宫一个刚出家的小道士而已,跟她并没有交集。至于她喜欢上自己的堂兄,此事当年弄的沸沸扬扬,老一辈的人都清楚的很,真是可惜了。” “道长,你说薛云到底是什么目的,我听说他二十年来,屡屡挑起事端,甚至夺人修行功法,难道他真的是要找出长生之法吗?”钟魁问。 “钟道友,你说近世为何修士很少,其中有被称之为一代宗师的少之又少?紫阳观观澜先生或许算一个,如果昆仑派的无为子前辈真的还在世,肯定也算一个,至于其它人,恐怕还差一点。”吕道长反问,他现在还不知道钟魁师承到底来自哪里,如果钟魁有师父,实力恐怕远超他的想像。 “这是因为天灾人祸的原因吧,又因为门户之见,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故而导致许多功法没有流传下来。”钟魁道。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吕道长道。 “愿闻其详。”钟魁道。 “行气之法,自古有之。黄帝飞升自不必说,今晚拍卖会上那件‘战国行气玉铭’至少也说明早在战国就有修士。”吕道长道,“我遍读典籍,古之大能极多,有名有号,称为一代宗师者,数不胜数。然而自宋朝灭亡之后,一代不如一代,至今无数流派早就湮灭在历史之中,曾经盛极一时的神霄派,甚至能干预朝政,如今只有白晓天白道友还在挣扎,如果不是你,神霄一门已经灭亡了。所以,你看明朝及之后,还有什么大宗师?” “这是为何?”钟魁肃然。 “炼气士或修士,吸收天地之灵气,以自身为鼎炉,炼精化气,然而天地发生根本变化,灵气越来越少,无本之源,能修成正果者,少矣。” “这种解释倒也合理。”钟魁想起师兄也曾经偶尔提起过这事,“这么说,以后就不会出现如吕祖、重阳这样大宗师?” “不,天地循环,盈满则亏,否极泰来。自明朝立国以来,已有六百年,从其灭亡时算起,也有三百多年了,我预计修行盛世即将到来。”吕道长道。 “何以见得?”钟魁问。 “你不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吗?” 钟魁闻言有些不好意思,他是特例,既是因为血脉的特异,高深的功法,还有师兄这样的大能的指点,只要他自己不太笨不太懒,就能在修行之路上走的更远。 只听吕道长又道:“你还年轻,恐怕还没有这样的自觉。自我中年时代感知到灵气的存在,我一年比一年都感知道天地间灵气的浓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几年前蒙你指点,踏入凝气境,对此更有体会。” 钟魁不再纠缠这个问题,又问:“还有什么原因,让道长觉得修行盛世即将到来?” “另一个原因跟前一个原因也息息相关。古代修士修行,除了功法和自身勤奋之外,法侣财地,一个都不能少。‘法’自不必说,说的是功法,‘地’指的修行之所,古之所谓洞天福地是也,无外乎是一个能让人宁静致远并且灵气充足的地方,‘侣’指的志同道合之辈,可以是夫妻伴侣,也可以指的是师长兄弟,相互教益,还有一点,往往为今人所忽略。” “财?” “对,财力可以让修行安心修行,而不必担心挨冻受饿,身体不存,何以修行?但这只是字面上的理解。古人修行,需要必要的灵丹辅助修行,典籍中将灵丹描述的神乎其神,相对于内丹来说,灵丹属外丹,是用各种药材以六一炉,施以秘法,炼制而成。” “药材或灵丹,本身就是财富,无论是自己培植灵药,还是外购,没有强大的财力,是万万不能的。药材何处来,必是集聚天地之灵气,所以当灵气越来越稀薄,同样的药材,药效千差万别,所以今天已经看不到了所谓灵丹,如果有,那一定是骗钱的。” 吕道长侃侃而谈,钟魁听来,若有所思,这个论断让钟魁茅塞顿开。 “除了不断的修行,我看不出还有什么长生的捷径,薛氏真的能成功吗?”钟魁问。 “这很难说。那薛氏以前只是小角色,薛云的实力以前跟我只是伯仲之间,联想到你跟我讲过的关于薛氏的种种,他既然以一己之力对抗秦仙姑和柳青的联手,将秦仙姑击成重伤,还能全身而退,其实力超我甚多。如果仅仅说他是从这些年从各家夺来的秘笈中找到的提升实力的方法,这个理由实在牵强。” “你是说,他有可能依靠服用灵丹,来提升实力?”钟魁惊道。 “这是最可能实现的途径,不是吗?”吕道长反问。 两人泡了一壶清茶,盘膝在地毯上,坐而论道。从拍卖会上带回来的那块奇石,连同一个纸袋被钟魁随意地放在角落里,他一时还没空研究这块石头。 夜色渐深,已经是下半夜了,别墅区忽然停电了,漆黑一片。 外面有保安打着手电筒,牵着狼狗四处走动,一边注意安保,一边在寻找停电的原因。停电这种情况对于这片富豪权贵聚居区,极其罕见。 忽然一阵寒风,窗户徐徐打开,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一道黑色的身影飘然而进,诡异地落在客厅落地窗下,恰如一片落叶。 这道身影并没有刻意隐藏,吕道长大喝一声,宽大的道袍随手一挥,半空中与那道身影的主人对了一掌,劲气在空中激荡着,发出一股沉闷的声响。 吕道长这一掌使出八成的功力,那人似乎功力稍弱,或许没有全力抵抗,被余势击出了窗外,吕道长跟着便飞出了窗外。 眨眼间,两人都消失在黑暗之中。 钟魁坐在地上,仍然没有动,放出神识,身为凝气境大圆满的修士,他的元神壮大,神识也随之强大。 吕祖云,天地视人如蜉蝣,大道视天地亦泡影。惟元神真性,则超元全而上之。其精气则随天地而败坏矣。然有元神在,即无极也。生天生地皆由此矣。学人但能守护元神,则超生在阴阳之外,不在三界之中。 一阴一阳谓之道,元神乃先天之神,禀赋于父母精血,它无思无虑,自然虚灵。神识则被看作是元神的外在体现,是后天形成的意识之神,是一种自觉意识,是借助于元神之灵以为用,包括一切意识、意念、思想、记忆和知觉等等。 钟魁放出神识,神识可以看作是潜意识和知觉的放大版和拟人版,如一座雷达,将整座别墅,包括前后花园包裹在一起,搜索着可疑目标。 这已经达到钟魁神识能力的极限,也就是不超过百米的范围。 在钟魁的神识中,他并不能清楚地知道一切信息,至少他不知道外面潜伏之人的相貌和年龄、体型,他只隐隐约约地听到四个人的心跳声,然后本能地分析出这四个人是否有威胁,这属于一种很神奇的感觉。 前院有一个保镖,后院也有一个,另外还有一个坐在前门廊下,此刻都被弄晕了。还有一个人站在前院一棵香樟树下,一动不动,仿佛就生长在那里,这个人的呼吸绵长而悠远,几乎难以觉察到,钟魁的神识还是成功地锁定了这个人。 “调虎离山吗?吕老虎不在,但还有个猴子想做大圣。”钟魁暗道。 第一百零四章 幻境 一  钟魁坐在沙发上,并没有动。 他相信吕道长即便不是那个引开他的人的对手,也足以全身而退。前院那香樟树下的站立的黑衣人,显然实力要更高些,钟魁沉静以待,他甚至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时间掌握在钟魁的手里,黑衣人不可能一直在那干耗着。钟魁以不变应万变,他甚至给自己添了点茶水,等着对方发动的那一刻。 蓦地,黑衣人动了。 不见黑衣人有所动,一颗石头以奇妙的弧形角度射向一侧落地窗,哗啦一声巨响,巨大的落地窗钢化玻璃碎成无数片,其身子却从另一方向奔向正门。 声东击西! 防盗门如同纸糊一般,被那人轻轻一推便轰地倒在地上。此时,落地窗的玻璃破碎发出的清脆响声,并没有骗到钟魁,闯入之人也没在落地窗前发现钟魁的身影,而钟魁原先坐着的沙发上凭空消失。 黑衣人颇为惊讶钟魁的反应,全神戒备着,忽然抬头,只见天花板上巨大的水晶吊灯上,一个身影向黑衣人头顶击来,正是钟魁。 “啊!” 黑衣人躲闪不及,惊慌之下脚下又被茶几绊了一下,堪堪躲过钟魁这一击,十分狼狈。 是个女人? “喂,你谁啊?咱不欠你钱吧?”钟魁问。 “废话!”对方故意改变嗓音,但仍听得出来是个年轻女子。黑衣女子猱身向前,瞬间攻到了近前。 凭心而论,这女子的武技十分精妙,其路数大约属于贴身短打的功夫,利用拳、膝、肘、肩,瞬间发力,角度刁钻,相当凶悍。 但钟魁看来,这真是花拳绣腿,绵软无力,他有心看她如何表现,见招拆招,却让她连自己衣裳都挨不着。 那黑衣女子渐渐失去了耐心,在她看来,钟魁就如同一片大海,任她这小舢板折腾,掀不了什么浪花。 蓦地,钟魁看到的场景变了。 仿佛置身于一个冰雪覆盖的世界,触目所及的世界,白茫茫一片,天寒地冻,就连天空中的太阳也变成灰白的样子。茫茫雪原之中,却没有丝毫的声音,白色耀眼的光线刺痛人的双眼。 体内的血液似乎都要被冻住了,一股来自体内深处的极寒笼罩着全身,寒入骨髓,并由内而外,向体表扩展,钟魁甚至看到了自己的皮肤变的僵硬、龟裂,似乎强行一动,连整个身体都会四分五裂。 不,这是幻觉,是对手营造出的一个小世界。 钟魁伸手一挥,他的元神强大,只不过刹那间,神识便恢复清明。 仍在别墅之中,仍处在黑暗之中。 如果不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诡异的情景,毫无心理准备,这种无比逼真,甚至能控制别人的心神和意识的幻术,根本就不会影响到他。当他反应过来,这个冰冻世界是无法困住他的神识。 黑暗中黑衣女女还蒙着面,露出的那对眸子忽然异常明亮,似乎感到十分意外,她双掌极快地往钟魁胸口推去。 钟魁来不及思索,双掌迎了上去,下意识地觉得有异。 对方除了幻术,似乎还习有一种特别的功法,钟魁感觉自己如同撞在了一座冰山,打了个冷战,冰冷刺骨的寒意透过双掌,迅速通过双臂,直入自己的体内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侵入自己经脉。 钟魁并不惊慌,相反他感到一丝兴奋,因为他的血脉本就是九阳血脉,九为极数,九阳血脉意味着他不惧任何习有阴属性功法的对手,天生相克。他体内强大的血脉,立刻反制,不仅迅速地克制住侵袭而入的寒意,甚至顺着攻来的方向,迅速反攻过去。 磅礴的真气,轰然直入。 “啊!” 黑暗中,黑衣女子根本就没想到钟魁能很快从她营造的幻境中醒悟过来,更没想到钟魁强大的实力,她惊呼着被击飞出去。 这一瞬间,钟魁这才使出自己真正实力的八成功力,对方挺机敏的,心知不妙,在钟魁反击真正到来前就已经准备撤退,但被钟魁强大的真气扫中,哪怕没有挨实了,这次起码也要在床上躺上几个月。 钟魁闻到了鲜血的气味,她受伤了。 钟魁追了出去,对方借着夜色,逃之夭夭,客厅、窗户下和院子里留下几滩鲜血,怕是伤的不轻。 这时,终于电力终于恢复了。 锦毛鼠和赵雪早就被楼下的动静惊醒,等他们下了楼,事情已经解决,只留下客厅一片狼籍。 “出什么事了吗?”赵雪连忙拦着钟魁问。 赵雪因为在别人家做客,并没有带睡衣,穿着自己贴身保暖内衣,虽然并没有露出不该露的,但因为贴身穿的,曲线毕露,十分惹火。 钟魁觉得她要是穿这身拍个保暖内衣广告,一定很火。 “没事,来了俩毛贼,吕道长追出去了。”钟魁解释道。 这几年游历,钟魁的心境越来越宁静致远,可以做到古井不波,但唯有“情欲”二字,时不时地困扰着他,这也是他九阳血脉唯一的缺点。 见钟魁毛发未伤,赵雪这才放下心来,钟魁只得多费了不少口舌,将她劝回休息。老崔却跑到外面,弄醒自己的保镖,少不了一顿乱骂。 这时吕道长回来了。 “那人轻功厉害,我追丢了。”吕道长有些泄气。虽说他步入凝气境后,也可以做到奔走如飞,但毕竟没有专门练过这方面的武技,在技巧上有所欠缺。 “道长,那人是什么路数?”钟魁问。 “抱歉,那人无意跟我交手,只是仗着轻功一路奔逃。”吕道长摇摇头,看了一眼脚下一滩血,道,“跟你交手的那人呢?那人受伤了?” “此人似乎修行一种极阴的功法,但并不是那种阴毒的路数,反而相当厚重和堂皇。她只是功力不济,恐怕才刚刚步入凝气境,功力跟我差的太大,太过自信,反被我所伤。”钟魁道。 “极阴功法?这就比较难以推测了,历数天下,修行这种类别的门派很多,就连紫阳观也有一种,只是未听说过紫阳观有人专门练习这类功法。除紫阳观之外,最出名的当属天山派。”吕道长道。 “天山派?” “天山派可谓是根正苗红,此派祖师乃北宋名将杨继业之后杨继明,此人幼时于太行山从师于晋葛洪真人所创‘丹鼎派’的第九代传人五世光真君。后因避战乱,远遁西域隐居,习武练功,修心养性,参悟玄玄。杨继明之子杨延天和同隐天山之‘神霄派’王文卿真君之徒萨守坚同修参悟,一起创派并制规,因地而名为‘天山派’。据说萨天师一天坐观天山冰雪,忽有所悟,而创下‘天山圣雪功’。所以,天山派也算是神霄一派的分支,由她跟你交手的情况看,这一派似乎并没有雷法传下来,雷法威猛,否则你也不会如此轻松击伤她。” “这倒是有可能。不过对方似乎能创造一个诡异的世界,幸亏她实力不济,否则我都要困在当中了,我以前真的没听说过道法还能这么用?”钟魁道。 “小世界?”吕道长大吃一惊。 同时,这也突显了吕道长对钟魁有些疑惑的方面。一方面钟魁对修行有着深刻的理解,有时候偶尔一两句精辟论断,让他有醍醐灌顶之感,另一方面有时他觉得钟魁真是门外汉,对一些浅显的东西一无所知。 “这属于‘术’的范畴。”吕道长道。 “术?” “对,许慎《说文》:‘术,邑中道也’,引申为技艺、方法。道为术之本,术为道之末。术本身并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东西,你看民间那些有关妖魔鬼怪的故事,大多也都是江湖异人制造出来的幻境。能够营造出一个小世界,这就是术的范畴,按理说,你也应该可以。” “我应该有吗?我师门真的没有教我啊。”钟魁恼道,师兄给他留下不少影像资料,记载着师兄毕生所学,钟魁囿于精力有限,但每一份他都看过,是真的没有。 他蓦然想到,自己修行的是龙象伏魔功,号称斩妖除魔,那么一切魑魅魍魉都不在话下,只要修行到家,天生就不惧任何幻境,所以就不存在要学习这一门道术。 吕道长脑门上显出一道黑线,真心不能理解,只是猜想钟魁这一脉大概跟其它门派一样,也有不少失传的经典。 钟魁又忽然想到了李玉儿,他将那块黑色奇石取了出来。吕道长恍然道: “你怀疑是那位李玉儿和她的那个经纪人?如果她真是天山派的传人,那倒也是修行界的一件幸事,说明天山派还没有亡。” “八九不离十吧,正好李玉儿也自称是天山省人。道长,你见多识广,看看这石头到底有什么来头?惹得李玉儿一个娇滴滴的美少女要化妆来抢。” 吕道长笑道:“明明是人家花钱买的,你偏要夺人之美,也怪不了别人!” 钟魁佯怒道:“道长,咱是一伙的!” 两人盯着那黑色石头看,见它表面光滑如镜,看上去像是玉石之类的,用指叩之,又发出类似木头的声响,十分古怪。 这不应该啊,钟魁想到自己当初正是因为某种不可描述的吸引力,循着感觉,才见到这颗奇石的,这其中必然有某种他现在还未发现的因素。 突发奇想,他将手掌置于其上,分出小股真气,缓缓地注入奇石。 第一百零五章 有潭池水 这小股真气,极弱。 钟魁曾经因为好奇,拿各种材料试验过。 按照现代科技的理解,任何物体都是由分子、原子和离子及更小粒子组成,各种粒子之间是有极小极小空间的,真气无形也有形,可以视作一种能量。将真气缓缓贯注入物体之中,物体承受力有大有小,但都趋向于从内部膨胀。 钟魁将真气缓缓注入这块黑色奇石,虽然注入的极少,但他感觉得到这股真气如牛入泥海,再加大注入真气,仍然如此。 难道这石头里面是中空的?从现代物理学上讲,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这样,拍卖行以及拥有它的前主人早就发现了。它的硬度极硬,钟魁能够轻松拍碎一块花岗石的力量,也拿它没有办法。 钟魁下意识地将自己的神识投射到这块奇石之中,突然间,仿佛有股巨大的吸力将他的神识扯入进去。 钟魁心神巨震,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宁静的世界。 不同于他与那黑衣女子交手时所处的冰雪幻境,这是一个绿色的世界。放眼望去,四周一片绿色,青青草原刚刚没过脚踝,不深不浅,十分平整。 只是没有风,没有声音,连一个昆虫都没有的寂静世界。 这个世界很小又似乎很大,钟魁只能看到跟前百十米的范围,而更远处似乎弥漫着白雾,而当你往前进时,白雾会随着你的移动而后退,并将你的身后遮挡住。总之你只能看到百十米的范围,甚至看不见天空。 仍然是青青草原,仍然是寂寥一片。十分诡异。 只有钟魁落脚处,是一个小小的水潭,不过两三丈的宽度,水面平静如镜,清澈见底,甚至连一条小鱼也没有。 钟魁有些发蒙,这应该也是一个小世界,或者说是一个固化的小世界,只能是传说中的大能人为创造的。 虽然自修行以来,钟魁的三观早就颠覆了,仍然对眼前的一切感到惊奇,一块小小的石头,为何能够容纳下这个奇妙的世界。 这不科学啊。 但这里什么也没有,除了无尽的青青草原,创造这个出来有什么用? 难道用来打高尔夫?钟魁脑洞大开! 正在感叹道法的神奇,蓦地,眼前那一汪水潭水面上忽然一阵波动,一波又一波涟漪向四周扩散。 紧接着,水面开始抖动,然后剧烈沸腾起来。 一股白练从潭底升起,如娇龙飞升,在半空中忽然化作一只巨大的拳头,向着仰头观看的钟魁扑了过来。 钟魁毫不犹豫地挥拳迎了上去。 在这个小世界里的,虽然只是自己的神识,但钟魁有着真实的知觉,他相信假如自己不抵抗或着躲闪,留在外面的本体会受到同样的伤害。 拳头形成的罡风与那水珠凝成的拳头撞了上去。 噗、噗,钟魁向后退了七八步。 他心中震撼,差点吃了亏,那水凝成的拳头,犹如实质。俗话说水滴石穿,柔弱的水也拥有以柔克刚的力量,更不必说高速冲压的力量。 钟魁在第一时间用真气笼罩着全身,犹如形成一个透明的保护罩,漫天的水珠四溅,却没有在他身上溅上一丁点水渍。 钟魁还没稳住身形,也来不及感慨,水潭中又升起一股巨大的水柱,迅速凝成另一只拳头,再一次扑来。 这一次来势更急、更猛。 钟魁知道这一拳的厉害,运转乾坤步,堪堪躲过,那拳头轰在草地上,地面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出现了一个大坑。 这一拳轰在地面,并没有溃散,反而掉转方向,又轰向钟魁。 钟魁不退反进,体内的真气迅速地被调动起来,龙象伏魔功本能地运转,也不讲究什么招式,伴随着龙吟之声,全力以赴。 龙象之威,无可匹敌! 强大的反震力量,让钟魁觉得自己的挥拳的右臂,几乎要断折了,体内气血如翻江蹈海。 这是无限接近钟魁最强大的一击。 那水凝成的拳头在瞬间溃散。 钟魁正待沾沾自喜,心中忽生警讯,眼角余光看去,只见潭水更加剧烈地沸腾着,水位在急剧地下降。 一个庞大的身影出现在潭中央。 钟魁倒吸了一口凉气,目瞪口呆,那是一个完全由水凝成的巨人,五官、四肢和躯体俱全,高度有两层楼那么高,屹立在潭中央。 钟魁甚至觉得这水巨人在冲着自己冷笑。 水巨人抬脚便跨上了堤岸,瞬间便攻到了跟前。硕大的拳头挥舞着,形成了一道拳影,居高临下,几乎封死了钟魁所有的退路。 它唯一的弱点便是横向移动稍显笨拙,但它拥有巨长的胳膊和长腿,超长的攻击范围,挥拳的速度也极快,足以弥补身形上的不足。 钟魁仗着灵巧的身法,在拳影与腿影之间,腾挪躲闪。 他并不敢硬干,尽管这巨人只是潭水凝成的,但他相信只要挨上这一拳,不死也要重伤。 人们常说,女儿是水做的,说的是女儿家似水柔情,那是文人墨客的浪漫写法。 但此时此刻,这个水做的巨人,一点也不可爱,却是一心想要钟魁的小命。它并无智慧,修行大能创造出它,并赋予它一种本能的使命,恐怕就是摧毁任何闯入这个世界的生灵。 狭路相逢勇者胜。 钟魁此时此刻却疲于应付,那水巨人虽然一时奈何不了他,但也让他穷于应付。 水巨人轰地一拳击在草地上,虽是水凝结而成的拳头,却堪比钛合金,空间内的大地似乎都晃动了一下,这一拳余力未减,在草地上梨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钟魁暗道侥幸,这一拳要是被击中了,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趁着水巨人这一拳用老,尚未来得及转身,钟魁毫不犹豫地转身便逃。 然而他发现自己逃不了,他的神识被禁锢在这一方小世界,一种似有似无的屏障阻挡住,将神识与本体元神之间的联系切断,这让钟魁惶恐。 急切之下,钟魁只好围着水潭绕着圈子。那水巨人虽然移动稍慢,也只是相对来说,可怕的是,它似乎永不知疲倦,追在钟魁身后。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如此下去,钟魁终究会被累死,若是一不小心成了天底下第一个被活活累死的修士,那就成了天下奇闻了。 蓦地,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 正是吕诚志道长,他在客厅里见钟魁一动不动,神不守舍,叫也叫不醒,如同活死人,连忙也发动神识试着进入了这个神秘空间。 吕诚志显然也被眼前看的一切惊呆了。 水巨人见来了新人,本能地掉头攻向吕道长,他真是招了一场无妄之灾。 “道长,快跑!” 钟魁大喝。 巨拳已经轰向吕诚志,吕诚志的反应稍慢了些,即便他早有心理准备,他也会是逃无可逃,那一拳已经带着无可匹敌的气势,瞬间杀到眼前。 吕诚志幼时便开始学道,少年时代正式出家,虽然在修行上走了太多的冤枉路,但也算是厚积薄发,待他找到正确的路,这几年实力进步极快,因为基础太好。 但实力上的差距实在太大,终是天堑,水巨人这一拳让他感到本能地产生恐惧,抗无所抗。 关键时刻,钟魁拼尽全力杀到,人在半空中,挥起破军之拳,击向水巨人的后心。 破军之拳,刚烈、暴虐,有敌无我,一去不回! 伴随着这一拳,凭空出现一阵风雷之声,虽然一切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但吕诚志清晰无误地听到了七道闷雷之声,每一声都似乎在他的心底响起,让他浑身如坠深渊,又恰似身处修罗战场,耳畔充斥着万千厮杀的呐喊声,生不出一丝反抗之意,不能自己。 这应该是钟小友最强大最恐怖的一击吧? 吕诚志心中震撼,明明是敌非友,他分明感受到一切肃杀和暴虐的情绪也笼罩着他。这是什么拳术,竟能影响别人的情绪! 水巨人本能地产生危机感,硬生生地收回攻击吕诚志的那一拳,一边努力转身,一边毫不犹豫地将拳头往身后抡去。 破军之拳击在水巨人的身上,直接将水巨人击出十米远,威力如斯! 而同时水巨人的拳头余劲也扫中钟魁肋部,将他抽飞到三十米开外。 哇,钟魁吐了一口鲜血。 这大概是钟魁第一次在与外人动手时受到如此重伤,气血翻腾,肋部断了不止一根骨头,内腑受到了损害。 啊、啊…… 钟魁强忍着伤痛,鱼跃而起,那水巨人也从地上爬了起来,看来它也受到了伤害。 一大一小,相互对视着。 钟魁忽然做出了一个令吕诚志想不到的事情。 他踏罡步斗,作势攻拳,水巨人本能地挥拳迎击。就在双方拳风将要接触的一刹那,钟魁顺着向前突奔的余势,身形在半空中,扭转了三百六十度,巧妙地钻到了那水巨人的双膝之下。 水巨人实在太过魁伟,它无法灵活地对付近在膝下的钟魁,只得一边胡乱踢腿,一边弯腰寻找钟魁的身影。 而钟魁却是在他两腿之间,不停地变幻脚步,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将乾坤步发挥到了极致,冷不丁地抽空给对手一拳或一腿。 钟魁疯狂地攻击着对手,已经不知道出了多少拳,直到那水巨人左膝终于崩溃,半跪在地上。 失去了一条腿的水巨人,被限制住了活动自由,仍然顽抗着。钟魁飞身而起,无风而御,升至水巨人的头顶,使出全部的气力,一拳狠狠地击向它的头颅。 水巨人挨了这一拳,整个身躯晃了晃,然后茫然地看了钟魁一眼。钟魁甚至能读懂它的眼神,它臣服了! 水巨人迅速地崩解,重新化作一道道清流,流淌进已经见底的潭中。 水潭迅速恢复原状,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那四周的浓雾,似乎比方才离的更远些,钟魁的可视范围似乎更大了些。 不知什么时候,潭边赫然出现了一块碑石,上面写着四个字,古朴苍凉,就像是矗立在那里超过了千万年。 “上面写着什么?”钟魁发现自己是个文盲,他知道那是四个古字,可他一个都猜不出来。 “这是大篆,上面写着‘有潭池水’。”吕诚志道。 “道长,你不是拿我寻开心吧?” 第一百零六章 有座小庙 吕道长当然不是拿钟魁寻开心。 这块古碑上确实写着“有潭池水”四个苍劲大字,或许那位创造这个奇妙空间的古之大贤,是个逗逼。 弥漫四周的白雾似乎又扩散了不少,可视范围增加了至少十倍,在虚无缥缈之中,对面隐约露出一角飞檐。 钟魁忽然有种前世打通关游戏的感觉。 钟魁和吕诚志二人向那建筑物行去,走近了,只见这建筑由主体由青砖砌成,上面屋檐飞挑,盖着黑色的瓦当,瓦当上雕刻着朱雀、玄武等等神兽形象,看上去十分古朴。 这是一座庙观的形制,占地不大,比常见的土地庙大不了多少,只有一个入口,因年代久远而显得有些破败的大门门楣上直接雕刻两个大字。 不认识,钟魁看向吕诚志。 “小庙!”吕诚志的嘴角抽抽。 这座庙观的名字就叫“小庙”,这个名字起的好,或许它的主人不是因为逗逼,而是因为太懒。 吕诚志试着推了推紧闭的门户,当他的手刚接触到门板,一股强大的反弹之力,直接将吕诚志震飞,他甚至都没有反抗的机会。 “道长,你要不要紧?”钟魁连忙把他扶起。 吕诚志稳了稳心神,内视了一下经脉内腑,又检查自己的体表,奇道:“好强大的力量,好奇怪的力量,我却没有受伤。” 钟魁见此,屏气凝神,全力戒备,试着去触摸那扇门,令他意外的是,他的手刚接触到那扇门,门户自动洞开。 从外面往里看,里面却是黑洞洞的。 钟魁一脚踏入,回头对吕诚志道: “道长,咱们一起进去瞧瞧?” 吕诚志宣诵一声无量寿佛,却摇摇头道:“钟小友,这是你的机缘,老道无缘消受,请自便。” 他的意思很明显,这一方空间,本是钟魁机缘凑巧得到,那水巨人也是一项考验,是钟魁战而胜之,这座小庙才悄然出现的,这也是机缘。 如果挑战水巨人失败,他们一定会被这一方空间扔出去,根本就见不到这座小庙。 吕诚志道心通透坚定,或许他的实力并不算顶尖,但绝对属于真正大德之士,钟魁的机缘,羡慕归羡慕,吕诚志并无丝毫贪念。 而刚才被反震出去,这就已经表面了这方空间主人的态度,所以吕诚志不为所动。说着,吕诚志转身便回到现实世界,自动为钟魁护法。 钟魁双脚刚踏进门内,两扇门板在他身后自动关闭,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让钟魁不由得心惊肉跳。 蓦地,仿佛进入了一片虚空之中,四周尽是黑暗,连地面都似乎都消失了,明明进来时,身后不到二十公分的距离就是庙观之门,钟魁试着后退十几步,却碰不到任何东西,但仍然有脚踏实地的真实感觉。 钟魁掏出一枚硬币,向上抛起。钟魁可以看到那硬币,在虚空中翻滚,并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上升至最高点,然后落下。 他甚至准确地察觉到,硬币在落到与自己脚底平行的位置,发出叮的一声清脆的响声,然后被反弹起来,再落地,并滚动了一段距离,当它最后平躺不动的一刹那间,立刻消失了。 在这里,空间似乎无限大,而人的眼睛只能看到活物,或者活动的物体。 正当钟魁茫然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一个庞大的野兽在不远处正对着自己亮着雪白獠牙。 看上去像是一头体型巨大的猛玛象,华夏远古时代比较温暖,这种史前动物只有遥远的北方寒冷地带才有。 我得有把趁手的兵器。于是,钟魁手中便有一把赤血剑。 这里一切都无比真实,本质上是幻境,他心中想到了赤血剑,手中便有赤血剑。 就像是玩游戏打怪升级,只有战胜这里一关,他才能想着下一关,或者脱身离开这里。 猛玛象瞪着一双巨眼,向着钟魁冲刺,如同真实的一样,巨大的力量令地表都在震动,它带着一股腥臊气味,瞬间便冲到了眼前。 犹如一只大鸟,钟魁原地跃起,手中赤血剑发出一匹赤红剑芒划向巨象的厚背。 当初师兄代师传艺时,虽然传给他几套量身定制的剑法,也只是一带而过,不仅因为在师门看来,剑招是死的,也因为师兄传艺的时间不多。 师兄讲的最多的却是最基础技巧,譬如刺、点、搅、劈、格、带、提、截等等,还有自己对所谓剑意的理解——在当时的钟魁听来,所谓剑意的概念就如同天书一般难以理解。 但在这巨型猛玛象面前,一切剑法和技巧都是白搭。钟魁除了斩落了一撮兽毛之外,赤血剑只在巨象的后背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 要知道这赤血剑本身就锋利无比,更不要说它曾经伴随先师钟馗斩妖除魔,本身就带着大修士的意志,精气神所蕴养,非寻常宝剑可比。 扑了个空,巨象迅速地掉转头来,一对巨大的象牙向钟魁刺去。钟魁一侧身,让过巨象庞大的身躯,并反手一剑,击在象牙之上,饶是他早有心里准备,也被反震之力,震的几乎将剑脱手。 光算力气,钟魁很自信,身为几乎要踏进筑基界的修士,奥运举重冠军十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他一个人,但他绝不会选择跟这史前巨兽硬拼。 这巨象,力量极大,也极为敏捷,关键是它一身兽皮,似是铜浇铁筑,连赤血剑都奈何不了它。 弱点,一定会有弱点。 钟魁甚至数次仗着更灵活的身法,成功绕到了巨象的身后,试图一剑刺穿它的菊花,奈何巨象的尾巴挡着,不仅坚硬,而且灵活有力,让他无计可施。 时间不能久拖,这巨象仿佛不知疲倦,钟魁可不想累死,然后被巨象踩成肉泥。 虽然这里也不过是幻境,钟魁相信自己要是在这里死了,外面的真身恐怕也会少大半条命,弄的不好,后半生就在轮椅上过了。 或许当初那位大能创造这方空间存在的目的,便是让门人弟子进来试练,试练也是有代价的。 哞、哞…… 巨象见面前的人类实在太狡猾,兽性大发,仰起脖子,发出一阵吼声,震的钟魁双耳欲聋。 钟魁似乎被震晕了,那巨象向他再次冲来时,居然忘了躲闪,就在巨象巨大的獠牙几乎要刺到他的时候,钟魁动了。 钟魁突然蹲了下去,巨大的獠牙从他的头顶上方穿过,奔势极快,眼看它的前腿就要踢到了钟魁,如果被踢中,肯定是一个无经可怕的下场。 电光火石之间,钟魁左手撑着地面,他的身子俯躺几乎紧贴着地面,与巨象的奔势逆向。头部和腰部以上部分,以不可思议地角度躲过向撞过来的巨象右腿,旋即腰部以下则蛇行一般,又躲过巨旬的另一支腿。 同时,他姿态又变成了仰面朝上,右手的赤血剑,狠狠地往上一捅,没入直至剑锷,并且横向一带,他的身子就变成了吊在了巨象腹部的姿态,以避免被巨象的后两只巨腿踩成肉饼。 这是一次冒险,速度与技巧缺一不可,更重要的是勇气。腥臊的血液就如同拧开了水龙头,浇的钟魁满身都是。 但钟魁只成功了一半,巨象颇有灵性地往地上卧去,妄图将钟魁压成肉饼,钟魁飞快地闪躲着,连赤血剑都无法取回,仍插在巨象肚子上。 此时,巨象就要站起来,趁你病要你命,钟魁运足力气,瞬间便击出了五拳,却如同击在一座肉山之上。 巨象猛的一摆头颅,巨长的獠牙并没有让钟魁有所畏惧。 拼了。 灵巧地躲过巨象致使的一击,钟魁又是一拳击向了巨象的腹部外侧,这一拳似乎有些不同,巨象的身子竟然一震,重新趴下。 钟魁愕然,他不相信这是因为巨象受了剑伤而承受不住自己的拳头。时间容不得他思索,拳头雨点般地砸向巨象。 渐渐地,钟魁忽然若有所悟,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觉得自己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就连脚下的大地似乎都成了他力量的源泉。 巨象似乎站不起来了,甚至连摆摆头用獠牙反刺钟魁的力量都失去了,巨象全身骨架寸断,成了一座真正的肉山,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强烈的兽血气味。 钟魁握着双拳,闭目内观。 丹田里气海如同一口正在煮开水的铁锅,沸沸扬扬,溢出的庞大真气正冲向自己的十二正经、奇经八脉,洗刷着原本就比较宽广的经脉。 一阵阵痛入么骨髓的刺痛之后,钟魁感到自己全身每一寸肌肤和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舒坦。 他仍然不敢睁开眼睛,仿佛害怕一睁开双眼,这种难以用语言去描述的感觉会离他而去。 不知过了多久,当钟魁再次内观丹田,只见那气海已经止住沸腾,真气液化,成了一片真正的海,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终于突破了。 睁开双目,眼前的黑暗消失了,连同地上的猛玛象尸首,仍是那座小庙。 只见厅中央立着一张古朴的香案,上面摆放着一卷玉制书简。当钟魁的神识刚触到那书简,一股奇异的信息涌入他的识海,那是一段文字,似是一篇上古功法。 尽管他并不认识这些古字,甚至这些文字比大篆还要古老,但偏偏他能懂得上面的意思: 天地之力。 第一百零七章 天行健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这句被无数人引用或者当作座右铭的名言,讲的是天地亘古而存在,它的运行也自有其规律,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浅显地理解,天地之力,或者说是天地之威,自然之力,是一切生物所无法抗拒的。人作为最高级的生物,在天地面前仍然是无比渺小和卑微的。但君子虽位卑力弱,不应沉沦,反而更应当法天师地,奋起前进。 修士更当如此,一位修士能感悟到天地之力,能将本体力量与天地沟通,进而借用部分天地之力而不可能是全部,已经可以证明他对修行的深度有了更高层次的体验。 如果说钟魁自身拥有的龙象伏魔功,是一种“理论”上的学问,阐述的是修士感受天地灵气,兼述并利用人体内部奥秘,炼精化气的学问,是力量的基础,那这卷有关天地之力的功法,也只能归于“技术”的范畴,阐述的是手段,是如何去运用力量,是关于“技”的学问。 对修士来说这当然也是一门至宝,艺多不压身嘛,只是钟魁现在还来不及去深刻领会,但他相信如果自己能够修成天地之力,那头猛玛象自己应该可以正面硬撼。 除了自己来时的入口,庙内出现了一扇后门,透过后门,钟魁可以看到后面是个花园,但飘渺着轻烟,明明近在眼前,却似真似幻,看不真切,踏进一步便预示着另一场考验。 此时他才注意到,后门旁边的半边内墙上则刻满着笔锋各异的字迹。 这或许是所有曾来此试炼的人留下的,最早的留字,已经斑驳不清,看来这方空间也要受天地自然支配,走向腐朽。 接下来的十几道竖写字迹,应该是不同人写的,大概都是类似于某某到此一游,但钟魁一个都不认识,因为都是大篆甚至是更早的金文。 直到出现小篆,钟魁才勉强认出几个来,其中有自称江东项羽者。 力拔山兮气盖世,原来楚霸王也是位修士,而且也曾到此一游,并留下苍劲有力的字迹。 这也就解释了霸王的盖世武功和不可一世的作风,令人叹息。修行再高的修士,也需要优秀的朋友圈,否则也只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再接下来的便好认了,因为用的是汉隶,以至后面的楷书、行书,只是留名者大多默默无名,只有少数曾在史书上留名。 最后一个留名者,则是五代十国初期号称天下第一猛将的李存孝。只是李猛将的下场也够惨的。 时间仿佛在这里戛然而止,宋及以后再也没有人来过。而在这之前,每个朝代都有一位甚至几位修士曾在此留言。 这说明了什么?难道自李存孝以后,后来人就没突破过前两关,或者这块奇石自李存孝后就消失不见了? 虽然听吕诚志说,自宋及以后修士越来越稀少,在修行境界上再也没法跟先贤相比,但宋代王文卿、林灵素及萨守坚等人传说中能呼风唤雨引动天雷,虽说有些夸张,但确实也算得上大修士,但除了他们之外居然也没有别的人曾得到过这块奇石,这就太罕见了。 而到了明代,修士就更加稀少了,几乎是历朝最低点。即便按照是民间最夸张的传闻,明代那些所谓大修士的实力也比宋代修士差了一大截。 所以有人认为是天地法则在唐末宋初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天地间原本充斥的灵气变的十分稀少,导致有宋一代还有大修士,但到了明代就不见大修士。 这就产生了一个后果,修行弟子,修行越是艰难,越是修不成正果,越是对祖先传来的功法产生质疑,长此以往,再加上天灾人祸和战争,许多原本十分珍贵的功法被损坏甚至被遗失,就不太令人感到惊讶了。 也许有人曾经得过这块奇石,要么不识宝物,要么就是无法进入这空间。 这块奇石再次现世,或许冥冥之中自有真意,佛家讲因果循环,道家讲否极泰来,似乎也预示着天地灵气复苏。 想到此处,钟魁举起赤血剑,在李存孝所留字迹之下,写上自己的名号: 天师门钟魁向历代先贤致敬,丙子年腊月二十。 留下自己的名号,钟魁略有得色,只是这字跟先贤相比,实在是憋屈,转身便回到现实世界。 虽然这个神秘空间仍然有未探索的地方,一定还有其它宝贝,但打通关是需要时间的,而这种试炼其实也是十分危险的,别的不说,如果没有人守在自己真身旁护法,很容易为歹人所乘。 回到现实世界,钟魁看了一眼别墅客厅角落里的座钟,真实世界的时间过去才一个小时,而奇石空间里差不多有三个小时。 吕诚志盘膝坐在对面长沙发上假寐,听到钟魁发出的声响,连忙睁开眼睛,见钟魁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 再看钟魁,总觉得有些异样,似乎修行境界又高深了不少,他自觉修行境界相对太低,现在更加看不透钟魁的真实境界水平。 钟魁不知道的是,方才在他从空间返回之前,他的本体突然被万道霞光所包围,散发出一股滔天的威压,让吕诚志无辜遭了大罪。 尽管吕诚志内心里也很好奇钟魁在小庙里究竟有什么奇遇,但他并没有追问。正如他自己常常所说的那样,万事随缘。 “道长,你还好吧?”钟魁见吕诚志脸色不太好,以为他在空间里耗损太大,还没有恢复。 “我没事。”吕诚志嘴角抽抽,摇摇头道,又道,“这是件宝物,钟小友请妥善保管好它。” “这是自然。道长以前听说过类似的宝贝?”钟魁口中应道。 他心里却是在想,要是李玉儿公开来讨要这块奇石,自己究竟是还给她,还是不还,毕竟这是李玉儿花钱买来的,名不正,则言不顺。 自己发现了这个秘密,老实说真是占了大便宜,如果继续探索,说不定会有更大的收获,这可不是钱财能买到的。 “惭愧,贫道也只是从先人笔记中听说过一鳞半爪,本以为只是传说而已,却没想到这是真实存在的。古代先贤之手段,神鬼莫测啊!”吕诚志叹道,“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 “什么意思?”钟魁不解。 “这是佛门用语或者传说。‘须弥’是梵语,指的是古印度神话中的神山,也称‘曼陀罗’的便是,而‘芥子’,则指的是蔬菜的种子,形容极其微小。这句佛家传说,字面上的意思是说,须弥山上藏着芥子,而芥子可以容纳一座偌大的须弥山。这句颇有禅理,一大一小,暗喻佛法无边,无所不包,当然也可以从其它角度来阐释。” “道长,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这句佛家禅理,可以浅显地理解为,大世界中包含着小空间,小空间中容纳着大世界?我也曾读到有国外的学者,脑洞大开,说我们的宇宙,由时间和空间组成,这个世界其实存在许多平行宇宙。而我们道家亦云,古往今来曰宇,上下十方曰宙,也是时间与空间的概念。” “可以这么理解。不过,咱们有必要去探究这个吗?” 钟魁为之一愣,哈哈大笑起来,只是心中却更加好奇,前世带来的习惯,任何不懂的事都想弄个明白,尤其是这种毁三观的事。 不过,连吕诚志都不知道,钟魁更加不堪了。 “道长,夜已经深了,你我都早点休息吧。”钟魁无法理解神秘空间制造的原理,索性不去管了。 身为修士,已经不存在寻常意义上的睡觉,睡眠已经很少,并且质量很高,白天远比普通人更能保持旺盛的精力。 任何事都过犹不及,钟魁每天在子夜修行之后,还会睡上几个小时。 但今天夜里,钟魁还要认真地总结下今天在奇石空间里所得,毕竟几年来梦寐以求的突破终于实现了。 突破凝气境,进入筑基境,钟魁的修行速度就是放到上古时代,与那时的天才相比,也毫不逊色。如果修行环境如上古时代灵气充足,兼有良师益友相互促进,钟魁的成就远不是如此。 尤其是钟魁修行并不算太刻苦,他不像别人那样皓首穷经,晨钟暮鼓,作为时代大好青年,更讲究方法论,钟魁宁愿拿三年时间出去游历,反而更加契合道法自然的真谛。 也更符合天行健君子自强的真理。 当他在奇石空间里遇到挑战,一举突破旧有的瓶颈,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成为筑基境的修士,到底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人体内部为小周天系统,经络为小周天循环系统中真炁能量运行通道,是真炁能量的消耗以至肉身灭亡过程。凝气境是炼精化气,筑基境则是炼气化神,丹田内不断地增加真气的数量,同时更重要的是将真气炼化,滋养元神。 真气在丹田内的形成了一个小湖泊,犹如实质,远比以前蕴含着数以十倍计的力量,而经脉更加宽广和坚韧,既能承受更多真气的搬运,又能更加迅速地调动真气。 元神更加强大,神识更加敏锐,现在钟魁能感受到百丈之外的任何风吹草动,这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说的感觉。 后半夜都在修行之中度过。 再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了。钟魁来到别墅楼顶巨大的花园阳台,感受着冬天初升旭日的温暖。 赵雪正在跑步机上锻炼,紧身衣服勾勒出她美好的身段,阳光洒在她精致的脸上,衬托出她惊人的美丽。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第一百零八章 一辆崭新的进口吉普车在山路上疾驰。 车内音箱播放着cd音乐,那名不知名的民谣歌声唱着欢快的歌曲,表明车主人现在的心情不错。 钟魁将左手手放在窗外,极有节奏地轻拍着车门,单手扶着方向盘,嘴里哼着歌。 山路曲折,一侧是深渊,一侧是山体嶙峋怪石,他并不放慢车速,一心二用,更无视冬日里凛洌的山风。 归心似箭! 锦毛鼠老崔陪着吕道长,坐在自己的奔驰车里,在自己的保镖车辆的前后呼应下,追在钟魁后面。 奈何钟魁将车开的飞快,他只能放弃追赶,即便是老司机,在山间公路开车,还是要分外小心。 这条通往家乡太乙村的柏油马路修的极好,看得出来,为了发展旅游业,两边的景观也有专人打理,即便是冬天,也处处是景,远非钟魁记忆中省城镐城冬天苍白单调的街景可比。 或许是因为钟魁的心情不错,看什么都很顺眼。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将这片广袤的秦岭山脉真正当做家乡。 一草一木总是情。 更不必说,在修行上历练数年终于突破一大境界,他从此跨入大修士的行列。在这个时空宋之前,像他这样的修士并不算罕见,但在当今修行不昌的年代,筑基界这样的实力,绝对是凤毛麟角了,至少吕道长比以前对自己更加恭敬,甚至有些敬畏,几乎是执弟子礼,这反而让钟魁有些不喜。 由于临近春节,除了一些学生客流,去太乙山旅游的人并不算太多,山路上偶有返城的旅游公交班车和包车的旅游大巴迎面驶过。 毕竟是山间公路,宽度只比两辆大巴车并行稍宽一些,前面有几辆车开的比较慢,让钟魁不得不放慢车速。 他几次试图超车,却恰好都在山路拐弯处遇到了对向开来的大巴,吓得脾气有些不好的大巴车司机猛按喇吧,以发泄不满。 前面有四辆车,三辆越野吉普车和一辆小轿车。打头那辆越野吉普车紧靠右侧行驶,小轿车与它拉开三个身位,紧随其后,第三辆车处于小轿车侧后方,在稍靠中间位置行驶,几乎占了一个半道,只是来向有车辆时,才会稍稍往右靠行,而最后面的越野车则也紧靠右侧行驶。 三辆越野车匀速行驶,不快不慢,似乎有意将那辆小轿车保护起来,让后面来车只能勉强借用来向车道超车,前提是你必须确认来向无车,否则极易出事故。 笛、笛、笛…… 钟魁按了一阵喇吧,对方仍然我行我素,不为所动。 这三辆越野车,在华夏属军方专用吉普,并没有民用版本,但都刷着黑色车漆并挂着民用车牌,实属罕见。 而那辆并不起眼的小轿车,即便是钟魁对这个时空汽车品牌知道的比较少,也知道那可能是一辆低调的防弹车。 好吧,你们是大人物。 钟魁放慢车速,跟在后面,等超车的机会。 前面最后一辆越野车的副驾驶伸出一个平头,那人比划着手势,大意是让钟魁不要跟的太紧。 钟魁无视对方狠厉不善的眼神,见前面出现一个往右的急拐弯,左边是悬崖,而右边是山体,前车司机依着惯性稍往外侧移动,他猛踩地板油,大马力发动机立刻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车子紧靠右侧山体,硬是几乎擦着山体,插到了前面车辆的前方,差点和那辆被保护起来的小轿车屁股来个飞吻。 中间那辆越野车上的人有些急了,急忙靠了过来,与钟魁并行。不巧前面接二连三地驶过来几辆大巴,这辆越野车又不得不连续刹车减速并靠右行驶。 嗡、嗡…… 钟魁瞅见前面左侧逆向车道恢复畅通,再次猛踩油门,超过前面轿车,扬长而去,让被甩在身后车队吃灰。 太乙村大变样了。 虽然还是那山那水那村,但一眼望去尽是三三两两外乡来的游客,让这个原本很宁静的山村变的喧嚣起来。 村里的老房子都保留着,那些破旧不堪的,也都按原样修修补补。即便这几年加盖的房子,也都严格按规定的户型建造。 村支书钟三爷家的房子早就拆了,他家的宅基地占地比较大,就在原址上盖了座三层的仿古客栈,由他的儿子媳妇经营,听说生意不错。 村里原有的一条溪流被整治的很好,就连几条原本杂草丛生,并且被各种垃圾堵塞住的岔道也被重新疏通,还在上面盖了几座小石桥,再修几座颇有情趣的亭子,有几个老者在亭子里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拉着家常,让人觉得仿佛是到了江南。 但总的来说,跟钟魁几年前就预料到的一样,当商业接管这里的统治权后,一切都变了样。 这世上的事情总是这样,你不能一边过着田园牧歌世外桃园式的生活模式,又要享受着现代文明和福利。 有得必有失。 很显然,太乙村的村民对目前的生活都很满意,短短几年,大家都脱贫致富了,没有人愿意回到过去。所以,钟魁觉得自己想多了。 村子里禁止车辆进入,但本村村民车辆除外,外来车辆一律停在景区门口的公共停车场。 村东头入口处设置了电动栏杆,那年轻的保安是钟魁三年前远游后应聘来的,显然不认识钟魁,拒不放行。 钟魁正要掏身份证,钟三爷远远地吼着: “小李,这是咱村的秀才,也是咱村大发展的功臣,抬开、抬开。” 这一吼,那叫小李的保安下意识地一哆嗦,这钟老头可惹不起啊,一边抬起栏杆,一边有些谄媚地对钟魁解释道: “兄弟,你有些眼生啊,村里地方小,游客又多,所以公司规定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来,我不是有意为难你。” “没关系!我三年没回来了,所以你不认识我。”钟魁一笑了之,将车开进去一段,停到路边。 “三爷,您老这身体真棒啊,要不是你远远地喊我,遇上了我还不敢认哩,以为是哪家的大伯呢!”钟魁冲着走来的钟三爷道。 “臭小子,三年不见,你这嘴越来越会说,一不了神,就被你降了一辈。”钟三爷乐呵呵道,说话中气十足。 “那哪能哩,您是三爷,咱老钟家永远的三爷。”钟魁拍着马屁。 “怎么样,听说你去港岛留学三年,哪里地方有咱这好吗?”钟三爷问。 看的出来,钟三爷对现在村里的状况十分满意,拿这个小村跟人家大都市比。 “高楼大厦,哪有咱这里青山绿水好,尤其是咱村的吃食,一想起来,我就流口水。”钟魁投其所好。 “就是、就是,你这次回来,就不会去港岛了吗?” “不走了,过完年重回学校读书,明年夏天我还要考大学呢!” “要我说,你考上大学,学费咱村里包了,回来给你个总经理当当。”钟三爷道。 “三爷,咱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您老还是另请高明吧。”钟魁摇头,他才没那功夫。 “这可不行,你姓不姓钟?”钟三爷变了脸色。 “当然姓钟!” “姓钟就行,你看咱村有文化的,你是书读的最好的,同辈中你的学历将来肯定是最高的。咱村有今天,你也有不小的功劳,其他的人都比不上你。三爷很看好你。”钟三爷道,“别看咱村现在有钱了,可不能不顾将来,那个什么……” “可持续发展?远景规划?” “对!我就说嘛,文化人就跟咱不一样,这两个词好啊,我就想不到。上次去县里开大会,余县长就讲到了这两个词。” “余思远?他当县长呢?” “当然是他。今天他还打电话来问,问你回不回来过年,说要请你到他家吃饭。”钟三爷道。 小李在旁听的目瞪口呆,不由得想到眼前这个明显还在上高中的小伙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被钟阎王如此看重,连县长也要请他吃饭。 “那是个官迷,咱不稀罕。”钟魁笑道。 钟三爷也不以为意:“余县长还是很不错的,咱村有今天,多亏他的大力支持。” “这是他的政绩,他能不支持吗?”钟魁道,“三爷,咱回头再聊,我得回家看看。” 赶紧离这话唠远点。 “是得回家看看,赶紧的,你爹娘天天念叨着呢。”钟三爷这才放开他。 小李看着钟魁上车开车扬长而去的背影,颇有些羡慕,小心地问道: “钟总,这是谁啊?” 钟三爷当然喜欢人人都称他钟总,道: “钟守权家的小子,你小子眼睛睁大点,你们崔老板可是称他魁哥的!” “哦!明白!”小李连忙点头称是,这是连自己老板都要尊重的小伙。 钟魁将吉普车开到自家院墙边,下车打量这座已经大变样的宅院。 前院已经消失,变成了一座三层的高宅,跟别人家的一样,三楼起居,二楼会客,一楼则是门面房。 有三座门,中间那座门上书“积善之家”,再上面石砖上,毫无例外地雕刻着钟馗捉鬼的门符,大门直通后面老宅,东边门脸是舅舅舅妈开的锅盔店,右边则是外公李沛开的中医诊所——他并不想折腾,奈何儿子一家三口都来这里做生意了,他不得不也跟着到女儿家。 到了中午,钟守权和李青前后脚回来,再加上已经放寒假,不知道跑到哪去野,一到了饭点就自动回巢的表弟,这一次,真是全家团圆。 看着一家人的笑脸,和养母李青未干的泪眼,钟魁觉得这就是幸福。 因为钟守权不仅是村委会重要成员,也是村经济实体的大头目,连李青也是一摊事,全家将门一关,连生意都不做了,中午全都到钟大壮的饭店包了一桌,搁以往,谁也不会这么“奢侈”。 吃了午饭,钟魁一个人在村里溜达,先是去了已经落成并开放的天师庙。 这座天师庙,修建的十分气派,建筑物由山脚平地,依山势逐渐抬高,远远看去,蔚为大观。大把的银子没有白花。 钟魁径直位于最中央位置的天师殿,规规矩矩地给那尊高达五米的天师金身塑像,心中默念着师门戒律,叩拜上香。 那铁面虬髯的威猛面孔,在钟魁看来是那么的亲切可爱。 正处旅游淡季,天师庙内游人并不多,大多数人进了庙来,也不过是走马观花,感叹一下这座天师庙修的气派,还有人悲天悯人地发表感叹,这真是劳民伤财。 “这神仙长的真凶!”一位学生模样的姑娘发出感叹。 “不要瞎说!”她的男朋友见殿内十几道目光投射过来,连忙将自己的女朋友拉走。 “降妖除魔,钟天师的身上只不过寄托着百姓的梦想。”一个老者的声音在钟魁身边响起。 这位老者,中等个头,有些干瘦,但看上去精神还不错。事实上,钟魁早就注意到这位身上散发着久为上位者的气息,虽然他刻意地穿着很普通的棉衣,还戴着一副有些过时的鸭舌帽,并遮掩着自己身为修行人的气息。 而殿内至少有七个人的目光似有似无地注视着自己。 老人钟魁不认识,但钟魁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因为离着老者最近两个汉子,对自己有着莫名的敌意。 钟魁忽然想起,今天早上在山路上开车时与其中的两位有过照面。 “老人家说的是,芸芸众生,个体的力量是渺小的,但这世上总有不平事,力所不及之时,只能寄托于英雄人物,所以人们把钟天师神化了,建了他的神庙。”钟魁道。 “这庙是你建的吧,花了不少钱吧?”老者朗声说道。 钟魁心中一惊,这老者第一次见面,就直接指出这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着实让他惊讶。 “认识一下,我姓雷,雷浩京,雷云是我儿子。”老者伸出右手。 第一百零九章 老实说,钟魁不想跟官府有任何交集,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就像古代的游侠儿,天然就跟官府是对立的关系,虽然不至于总是死对头,但人性总是向往自由的,个人的能力越大,对来自官府的约束更加排斥,走到极端便是无法无天。 但现实中,人是吃五谷杂粮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总要食人间烟火,而官府不论是出于何种立场,不可能对一股不安定的因素视而不见,最好就是为我所用。 雷浩京的到来,令钟魁感到惊讶,因为他知道,雷浩京已经退休了,快过年了却不远千里过来找到自己,肯定没什么好事。 “老爷子,你我素不相识,还是不要这么套近乎的好。”钟魁回应的语气冷冰冰的,让雷浩京听出来自己是当了回恶客。 雷浩京的右手颇尴尬地悬在半空中。 “放肆!”他身边的两位平头怒了,一左一右往钟魁逼过来,他们也不是真想将钟魁咋样,只是表明下态度。 “小心!” 雷浩京心里咯噔一下,他这是第一次见到钟魁,但从自己儿子雷云处早就知道钟魁可不是普通人,连忙急呼,但为时已晚。 未见钟魁身形有何异动,两股莫明强大的力量直接将这两位保镖笼罩在它的压力之下,令他们当场跪了,如同背负着一座大山,随时会将他们压成肉泥。 分散在四周的保镖们,训练有素,听到动静,反应迅速,全都冲了进来。 钟魁轻轻皱了皱眉,右手轻轻一挥,一道无形罡气如匹练般推了过去,紧接着,冲进来的五个人毫无例外地都被如秋风扫落叶般,扫了出去。 几声闷哼,这五个人的嘴角都沁出了血。 其中一个人实力最强,他忍着内腑中的巨痛,拔出了手枪。 雷浩京来不及赞叹钟魁的强大,疾声大呼:“你不要命了,住手!” 他的话音未落,那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手枪已经落在了钟魁手中,紧接着就晕了过去。 手枪在钟魁的手中,迅速地变形,被他如面团一般揉成一团废铁。 其他几个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钟魁,如同看见了鬼魅。 雷浩京曾经掌管着公安九处,而这个神秘部门是专门应对修行势力的部门,所以他身边的这些人可不是寻常保镖,换句话说,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但像今天这样毫无反抗之力,却是头一次。 这当然也是他们掉以轻心的缘故,因为钟魁实在是太年轻了,又长的人畜无害的样子。 行家一伸手,就知没有。雷浩京心底里对钟魁的定位又高了一层,他深吸了一口气: “钟道友,请看在老夫的面子,不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吧。” 给了个下马威,钟魁见好就收,如同川戏变脸,笑道:“雷爷爷说的哪里话,这是切磋,嗯,这是切磋一下嘛。对了,雷叔叔怎么没来,我怪想他的!” 雷浩京心里鄙视着,但钟魁称他雷爷爷,倒让他很是受用,嘴上却说: “他工作忙,抽不开身。正好我退休后闲来无事,听说这里人杰地灵,旅游业好不兴旺,就来看看,你不会不欢迎吧?” 信了才怪。 钟魁笑道:“好吧,那小子就给老爷子当个导游吧,免费的!” 当先一步,钟魁引着雷浩京往天师庙深处走去,那两个被压跪在地上的平头,如蒙大赦,身上压力一卸,几乎脱力,靠着同伴搀扶,才勉强站起身来。 众保镖相互看了看,心中震撼无比。 天师庙整个走势,是依山势节节攀高,气势惊人,自然造价也是惊人的。 太乙村大多姓钟,也自称是钟馗后裔,外人并不太相信。钟氏历代祖谱虽然有部分散失了,但也一直保留到现在,现在全部搬到了天师庙里,在庙里专门修了一座钟氏祠堂——从此跟神仙真的拉上了关系。 钟魁一边走着,一边给雷浩京介绍着庙内各种建筑和神像云云,这座庙建设后期他根本就没关注过,但前期设计时他是全程参与的,后来又恶补了一些道家知识,总算介绍起来不干巴巴的。 天师庙所在的山并不太高,两百米不到的样子,如今最高处供奉着三清神像,香火不错。 山顶背后则是禁止香客和游人进入的区域,这里谷深幽静,满眼苍翠,一道长瀑从背后的高山直冲而下,在谷中形成一道千折百回的溪流,令人心旷神怡。 这里是吕诚志吕道长居住的地方,有一座精舍建在谷中向阳的地方,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此处隐居、修行、读书、饮茶,甚至一个人琢磨棋道,自得其乐。 钟魁怀疑,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有所请,吕道长恐怕不会每隔几天出来应付那些俗事——太乙山区域所有道观甚至和尚庙尼姑庵都归他管。 这座精舍落成已经有段日子了,钟魁刚游历回来还没来得及参观,除了洒扫的道士之外,正儿八经的客人只有山上的望月观主白晓天经常来问道请教。 山谷的入口处有道士把守着,那道士坐在凉亭里,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捧着本经书正看的津津有味。 这道士是吕诚志本家侄孙,名叫吕远山,据说资质不错。他很年轻,只比钟魁大上几岁,却耐得住寂寞,看他神情气度,颇有几分气象。 “敢问两位居士,从何处来,有何指教?”吕远山迎上前来,施礼道。 “我叫钟魁,想拜见中条先生。”钟魁道。 因吕诚志出身中条山吕家,德行高卓,所以同道中人多尊称他为中条先生,当然也有很多人称他为吕住持、吕方丈的,而不熟悉的人,则全都笼统地称呼一声道长就行了。 “哦,原来是钟前辈,请随我来。”吕远山早就得到祖叔的交待,听到钟魁自报家门,眼前一亮。 这一声前辈,让钟魁觉得自己瞬间老了五十岁。 “什么前辈不前辈的,称我名字就行。”钟魁认真的说道。吕远山连说不敢,相持不下,钟魁只得听之任之。 吕诚志早有所感,已经走出精舍,迎了过来,见钟魁身边的老者很是眼熟,一时却想不起来。 “见过中条先生,老夫雷浩京。”雷某人抢先说道。 “噢,原来是雷居士!”吕诚志心里略为一惊。 想到自己以前曾参加一些公开的大型或道教内部活动、仪式,应该不止一次见过雷浩京,有过模糊的印象,只是从没有接触过,想来那时雷浩京也很低调,并未表明身份,但吕诚志对他的大名却是耳熟能详。 而雷浩京却对吕诚志很熟悉,单就道家经义礼仪而言,知道这是位德高望重的老道士,但在修行上,却成就不大。 不料今日复见,却是大吃一惊,见吕诚志双目有神,神采奕奕,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看来早已经跨入了真正修士的行列,他心里不由得又是一番思量,也印证了近些年他的一些想法。 “雷某不请自来,还请道长原谅!”雷浩京道。 “无妨,请到寒舍来,饮一杯热茶。”吕诚志道。 吕诚志将钟魁和雷浩京二人引到精舍院中一张石桌坐下,取来山泉水,亲自煮茶。 雷浩京很是客气,连连表示自己享福了。他素来健谈,又是久历官场,自身也是修士,自来熟地跟吕诚志攀谈起来,看上去很是热情。 可钟魁这时却说道: “二位老人家如此投契,相见如故,我这个毛子小子跟你们没共同语言,那就不打扰,告辞了!” 钟魁竟趁机撇下雷浩京,扬长而去,仿佛雷浩京找的不是他,而是吕诚志。 雷浩京心里暗骂滑头,却不好当着吕诚志的面表示不满。 第一百一十章 修行的盛世 钟魁有意躲着雷浩京,雷浩京表面上看也不太着急。 他天天在村子里溜达,又极善交际,遇到男人发根烟,遇到小孩发颗糖,跟村里人认识了七七八八,一来二去,大伙都对这个笑眯眯的老头很有好感。 很快的,他就成了钟魁外公李沛的聊友。 李沛的医术颇高明,尤其是对一些老年病,以及慢性病如风湿关节炎等有独道的见解,加上他收费低廉,在这里开业不久,就赢得了好口碑。 李沛已经到了无欲无求的年纪,子孙孝顺,生活美满,他开这个小诊所,完全是为了打发时间,唯一遗憾的是,儿孙们没人愿意继承他的医术,包括钟魁。 没有客人的时候,李沛喜欢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前晒太阳,一边品茶一边听着收音机里播的老腔,自得其乐。 雷浩京刻意接近他,打着求医的名头跟他认识,很快便成了无话不谈的聊友,颇有相见恨晚的味道。 这一日清晨,钟魁正坐在外公店内一边啃着锅盔一边喝着豆腐脑,雷浩京又来了。 “老哥,早啊!”雷浩京上门。 “雷老弟,你也早啊,还没吃早饭吧,一起吃?”李沛笑呵呵地问道。 “那多不好意思啊。”雷浩京一屁股坐下,自来熟地拿起一块锅盔,就啃了起来,“好吃啊,你们家的锅盔外酥内软,再吃一碗豆腐脑,真是绝配。” “呵,我家那小子,别的本事没有,做的锅盔倒是一绝。”李沛道。 “不花钱的当然好吃了。”钟魁没好气地说道。 “小魁,你怎么说话的?”李沛瞪了他一眼,连忙对雷浩京道歉,“雷老弟,我这外孙子不会说话,你别在意。” “没事,嗯,我就是贪吃了一点。”雷浩京脸上一红,转而又岔开话题,“小魁长的一表人材,怕是要考大学了吧?” “是啊,他前几年去港岛交流,美其名曰,加强两地中学生了解,要我说,这是浪费时间,就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考上大学哩。” “外公,你这话这太打击人了,我还是不是你外孙了?当然,我是领养的呗。”钟魁故意道。 李沛听了这话,慌道:“小魁可不能这么想,在我眼里,你就是我亲孙子。” “这还差不多。” “呵呵,见见世面也不错啊。”雷浩京道,他查过,钟魁除了在那所港岛私立中学注册过,压根就没在那上过一天学,不过这不是重点。 “外公,我的目标是明年夏天考上燕大!你就等着瞧吧。”钟魁道。 “真的?”李沛明显有些不太相信。 “真的!”钟魁道。 其实他并没有十成的把握,前世他只考了个二流大学,这一世他又专注于修行,虽然这一世记忆力超强,思维能力也有所提高,学习效率也极高,但要重拾课本,并考上第一流的大学,短时间内也没那么有把握。 作为一名修士,上不上大学真的无所谓,但在家人看来,一个本来品学兼优的中学生,不想上大学,真的是不务正业。 “李老哥,我在燕京还是有些人脉的,令孙要是想上一所一流大学,我可以帮点小忙的。”雷浩京道。 雷浩京自称是燕京退休中学教师,李沛并不相信一个退休中学教师能有多大的能耐,况且他也不喜欢走后门,遂道: “多谢雷老弟,儿孙自有儿孙福,能不能考上,还要靠自身的努力。考不上,后年再考!” 雷浩京见他这么说,也就不再多言,但在心里却记下这件事,他不怕钟魁有所求,就怕他无所求。 早饭刚吃完,有几个客人进了诊所,李沛张罗着给人看病。 “领导,眼看除夕就要到了,你准备在这过年吗?”钟魁道。 “这里自然风景好,又热闹,民风淳朴,还有人陪聊天,我喜欢上这里了,在这过年不行吗?”雷浩京反问。 “当然可以。”钟魁笑道,“乐不思蜀,就怕耽误了你的大事。” 雷浩京脸色不太好看: “明说吧,你可以提报酬,只要我们能办到的,都可以答应你。” “我都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如何答应你?”钟魁道。 雷浩京一听有门,连忙道: “我们发现了一处疑似古代修士的道场遗迹,已经连续派了三批人,但都杳无音信。我们甚至不知道那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所以,让我去当小白鼠?” “小白鼠?”雷浩京一愣,道,“话不能这么说,我们确信这是古代修士的洞天福地,里面应该有许多宝藏,功法?丹药?或者神器,如果你能打开这处遗迹,我们可以允许你取得其中的一半。” “这只是你的猜想,里面除了未知的凶险,也许什么也没有,而为了这个许诺,我有可能命丧其中。”钟魁摇了摇头。 雷浩京急道:“你可以再提条件!说实话,我更关心我们派出的那些精英的下落。” 这事有些蹊跷,按理说雷浩京已经退休,这事本轮不到他来管。 “实话对你说吧,这些精英是因为决策上的失误,而身陷秘境之中,有人好大喜功,让这些年轻人冒失地闯入遗迹之中,不知生死。包括我儿子!” “原来如此!”钟魁瞬间明了,原来连雷云都深陷其中,怪不得他着急。 “位置在鄂渝交界的深山老林中,至今仍保持着跟几千年以前几乎同样的地貌,那里是国内保有的为数不多的原始森林之一。起初那里疑似是发生了一场六级地震,虽然那里人迹罕至,但政府仍然派出了救援人员,救援人员乘坐直升飞机抵达附件,报告说发现那里凭空多出了一座山峰,然后直升飞机就发生了故障,不得不迫降。” “然后呢?” “救援人员只得徒步前往,接着便失去了联系。起初被认为他们遇到了余震,不幸遇难,但再派救援人员,也跟着失去联系。这种情况搁十年前,原本并不会太令人惊讶,但这几年我们注意到国内发生了许多起类似事件,所以我们派出了特别力量。” 所谓特别力量,便是雷浩京以前所服务的组织。 “因为被认为是一处古代修士的洞天福地,有人好大喜功,轻易地派出精英,并且毫无准备地前往,致使总共十五名精英被困。” “为何你们就确定那是一处洞天福地?”钟魁问。 “有人冒险接近那里,发现了许多奇异的现象,包括许多动物向那里接近,这些动物明显有了智化的表现,比如面向那座山峰朝拜。” 钟魁被成功地吸引住了,洞天福地什么的,对修士来说太有吸引力了,正如他前些天从那神秘奇石中得到的试炼,远比自己关起门起苦修的效果的要好的多。 “我可以去看一看。”钟魁谨慎地答道。 安全第一,他只说去看一看,等到了地方再作决定。但雷浩京也知足了。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我刚刚回来,用什么借口又出远门呢?”钟魁笑道,“你知道的,就亲情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不自由的,但我很珍视这一点。” 雷浩京很理解这一点,点点头道:“我来想办法。” …… 遥远的鄂渝两省交界处的大山里,茂密的原始森林的外围,有一个叫做灵岩镇的小镇子。 这个原本只有不到五百人口的小镇,此时汇聚了形形色色的操着各种口音的外地人。 这里出现异象的消息很显然在某些圈子内迅速被扩散,唯一受蒙蔽的永远是普通大众。 钟魁跟在雷浩京后面,走进一家面馆。 雷浩京易过容,年纪显老十岁,戴着一副老式眼镜,看上去像是一位大学教授,而钟魁则扮作他的学生,他直接使用一种秘法,改变面部肌肉的状态,让他看上去完全是另外一个人,这让雷浩京惊奇不已。 面馆不大,只有十几张桌子,坐满了人。二人一进了门,二十几道审视的目光同时投了过来。 自从来到这个小镇,钟魁才意识到修行在这个号称末法时代,并不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就这个屋子里,至少有五个人已经摸到了真正修行的门槛。 而且他发现,这里的元气或者说灵气充足,他一路走来,越是靠近这个小镇越是有此感觉。 各要了一碗拉面,雷浩京和钟魁找了个角落里坐下。 见雷浩京和钟魁二人没有太过特别的地方,这些人恢复了高谈阔论的状态。事实上这些天有不少植物学家、动物学家或者地质学家前来这个小镇,因为官方声称这是地壳突变,并无任何反常现象,这反倒引起这些专家的兴趣。 他们分成了好几拔人,但相互之间似乎以前都认识。 “俞老,过了灵岩镇,前面道路都被军方封锁了,怎么办?”有个精瘦的汉子问道。 被问的是一个老者,双目炯炯有神,看上去气色极好。只听俞姓老者道: “三千平方公里,这么大的区域,军方也不可能十步一人,五步一哨,他们也只能封锁进山主要路径,另外在外围加强巡逻而已。依我看,咱们夜里行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过,万不得以,千万不要跟当兵的对抗,尤其不要死人,各留一条线。” “俞老说的是,要我说,政府这招就是脱裤子放屁!他们越是封锁,里面就是越有大问题,依我看,这一定是古代修士的道场。”精瘦汉子道,“俞老,不如我们搭个伙?” 那俞姓老者颇为矜持地点了点头。 这时有人说道:“诸位,昨日有人远远地看到一只金色巨隼在林子深处盘旋,据说那巨隼体型有直升飞机般大。” “这还不出奇,本地的老猎人甚至看到一头全身乌黑的牯牛冲着那个方向膜拜。还有人看到一只猴子骑在一只老虎的背上往那个方向进发。” “其实这些异象并不是今年才有,我记得二十多年前,那时秦老盟主还在世,天山天池曾出现一只巨禽,疑似传说中的凤凰,当时同道中人有人找到秦盟主,据说秦盟主自承他心怀敬畏之心,不敢说不是。类似的现象以前虽然少见,但诸位应当有感觉,近年来出现异象是越来越频繁了。” 众说纷纭之中,只听那俞姓老者这时道: “天道循环,看来天道确实发生了变化,这是吾辈修行者的大机缘啊,我敢说,我们将迎来一个修行的盛世!”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尸兵 灵岩镇聚集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这里原本就是一个物资的集散地,收山货的商人,跑运输的货车司机,还有闻讯赶来的本地无关人士,当然最神秘的要属那些修士。 警察和军人加强了戒备,中午突然开始查身份证,凡是外地人一律驱走,即便如此,在镇外的密林中仍然躲藏着不少修士,有的人大摇大摆地离开又悄悄地潜回,他们显然不愿公开跟政府对抗,只等着夜幕的降临。 雷浩京显然知道的要比旁人多。 “雷老,咱开诚布公,事态好像有些严重。”密林中,钟魁道。神秘事件本应该全方位封锁,但政府方面好像做的不够彻底。 “其实最早来这里的,是军方。”雷浩京道。 “军方?”钟魁道。 “是的,军方本来是例行公事,利用直升飞机进行测绘作业,突然在原始森林的深处遇到状况,两架隶属于军方的直升飞机在坠毁前,传回了一段画面。”雷浩京道,“军方起初企图掩盖真相,他们准备自己处理。” “看来你们也不是一条心啊。”钟魁调侃道。 “嗯,是我无能,辜负了秦盟主的希望,搁二十年前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那时候军方只有配合的份。”雷浩京叹道,“但军方付出了上百条精英战士的代价,这些官兵死的不太值,那里有强电磁干扰,或者别的我们无法预知的危险,飞机一接近那里就会坠毁,而徒步前往,又总是石沉大海,音讯皆无,军方一筹莫展,只得求救于我们九处。” “那这些修士是怎么回事?”钟魁道,“难道是故意泄漏消息,让他们去闯地雷阵?” 雷浩京点头默认,许久才道: “这个世界真是变了,那个姓俞的说的没错,将来会迎来一个修行的盛世。有人提出,政府应该改变国策,在发展现代科技的同时,重拾传统修行的力量。至少,长生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之一。” “所以,你们想诱使修士们前往,攻破那神秘所在,而你们准备做一回黄雀?” “修行资源掌握在国家的手中,总比服务于一小撮人要好的多。”雷浩京道。雷浩京私下里找到钟魁,显然也有自己的私心在,他似乎不太信任军方。 钟魁对此嗤之以鼻,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冬夜天黑的早,林区本来气温就比同纬度人口密集的平原要低,晚上八点钟的时候,气温骤降,差不多降到了零下十度。唯一庆幸的是,今年冬天一直比较干旱,没有降雪。 钟魁和雷浩京二人钻入密林中,向着既定方向进发。 一路上遇到不少军警巡逻,都被他们二人巧妙地避过,他们甚至遇到三三两两的修士,相互之间虽然不发一言,但大家都井水不犯河水,各自赶路。 子夜时分,离核心区域还远的很,但越靠近核心区域,所有人都感受到某种莫名的吸引力。 饶是实力雄厚,雷浩京也已经气喘吁吁了,反观钟魁完全是闲庭信步,轻松至极。 “歇一晚吧,明天天亮再赶路。”雷浩京道,他用手电看了一眼地图,“根据情报,再往前就很危险了,我们养精蓄锐,明天天亮再走。” 两人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生火休息,顺便吃点东西。 夜色深沉,寒风在密林中呼呼地刮着,间或传来野兽的嚎叫声,鬼哭一般。火光摇曳着,照亮了钟魁那张变幻过的普通的脸,同样年轻。 两人根本就没带帐篷,雷浩京坐在对面就着火堆闭目养神,钟魁则是在看书,十分投入。 “什么书?”雷浩京忽然问。 “高考全真模拟试题集!”钟魁头也不抬。 雷浩京一愣,没有说话,他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件十分可笑的事。 “你真打算靠真本事考大学?”雷浩京忍不住问,“我的承诺有效,国内任何一所大学,随你挑!” “好吧!”钟魁轻轻一笑,随手就将手中的书本扔到火堆里。 “我还以为你准备装模作样推让一番,这么干脆?”雷浩京愕然。 “其实我全都背下来了。”钟魁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没办法,我太聪明了,但我要低调点,要不然万一考了个状元什么的,引人瞩目,太麻烦。” 雷浩京索性闭上了眼,不再搭理他。 蓦地,咚、咚,一声声沉重的脚步声传来。 时间不大,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黑暗中走了过来,这个身影走路的姿态十分机械,犹如提线木偶一般,但每一步的步幅极大。 待走了近了,见这人面色惨白,双眼突出,应该是死去不久。 僵尸! “湘西洪家?”雷浩京惊道,“洪家余孽仍然还有人活着?” 黑暗中,有人轻咦了一声,进而发出惨兮兮的笑声,如一只公鸡被捏住了脖子般阴森: “哈哈,如今还有人记得我们洪家。我们远离江湖太久了,今夜我们洪家就要重出江湖了。” “湘西洪家,以驱赶鬼尸闻名,号称‘尸兵’,手段极其阴毒,专门选取体质适合之人,生前饲以七七四十九种秘药,养成金刚不坏之身,尸兵炼成之时,便是那人精神上死亡之时,只是生理上仍然保有一丝生机。秦盟主在世时,曾经亲手斩除洪家,没想到洪家还是有漏网之鱼。”雷浩京低声对钟魁解释道。 那阴森的声音再次响起:“老头,你是何人,居然知道这些秘闻,看来是留你不得了。” 说话间,那具高大的尸兵向雷浩京欺了过来,其进攻的速度极快,掀起一股腐臭的气息,令人作呕。 雷浩京闪身躲过,一掌击向尸兵身侧,却如击中一座铁山,那尸兵只是身形晃了晃,抡起拳头击向雷浩京,雷浩京身形闪动,这一拳正击向身后的松树上,直接将那碗口粗的松树击成两截,威力如斯! 雷云的身手,钟魁见过,称得上是当世高手,但跟他的父亲雷浩京比,还是差了一截。如果雷云的实力是六,那么雷浩京的实力就是八。 奈何,雷浩京腾挪闪避,依靠灵活的身法,连续击中尸兵十余掌,那尸兵毫发无损,永不疲倦,永不伤痛地追着他打。 见尸兵似乎掌握了节奏,黑暗中那阴森声音的主人走了过来,有恃无恐。 钟魁打量那人的长相,火光映照之下那人一身黑衣,脸色灰暗,一对三角眼,阴鸷狠毒,看着场中争斗的双方,闪着嗜血的光芒。 察觉到钟魁不善的眼神,黑衣人觉得自己被严重冒犯了: “小子,跪地求饶吧!” “为什么?我们好像河水不犯井水吧,阁下为何无故攻击我们?”钟魁问道。 “天显神物,凡是敢染指的,都得死!”黑衣人道。 “你就一个人,这尸兵也就一具,而这片原始森林中,有太多的同道之人,你能杀的完吗?” “呵呵!”黑衣人阴森一笑,漏出两排惨白的牙齿,“当然不止……” 黑衣人立刻止住了话头,道:“你在套我的话?” 钟魁点了点头,甚至对黑衣人轻轻一笑,就像在大街上对着路人甲轻轻一笑。 那一边,雷浩京大喝一声道: “钟小子,不要废话了,动手吧。” 黑衣人蓦然一惊,强行扭过头来,见钟魁的手掌已经拍了下来,明明很慢,他居然生不出逃避的意识,原来这个人畜无害的被他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的年轻人,才是最可怕的对手,然后他便双眼一黑晕了过去。 而另一边,雷浩京用眼角余光瞅见钟魁得手,也终于动了真格,一掌将那尸兵击成数段,这才是他真正的实力。 看了一眼已经报废的尸兵,雷浩京才抹了抹额头的微汗: “我才刚活动下筋骨。” 黑衣人悠悠地醒来,耳边传来钟魁的声音: “说吧,你们洪家一伙有多少人?目的是什么?” 钟魁瞧他脸色,伸手在他身上一戳,一股真气在他身上横冲直撞,不一会儿,黑衣人的额头便出现大颗的汗珠,显然十分痛苦,脸色变的雪白。 钟魁见他仍然坚忍着,再一次伸手,在他的肩头拍了一下。黑衣人痛苦地蜷缩着,身体内如千蚁万虫在噬咬着,双手都插进了坚硬的地面之下,嘴里发出混乱的惨叫声。 当年师兄虽然主要传授他的是龙象伏魔功、乾坤步以及个人修行体会,但仍然给他留下了一个修行宝库,包括这些惩罚穷凶极恶之辈的小手段。 黑衣人屈服了,在他看来钟魁人畜无害的笑脸,无异于恶魔: “我们洪家精英都出动了,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斩杀所有靠近核心区域的修士。据我所知,我们洪家只负责在最外层。” “另有人指使着你们洪家?是谁?”雷浩京抓住关键点,连忙追问。 “这我不知道,我们家是我大哥作主,只有他知道,对方答应事成之后,可以将尸兵秘籍归还我们洪家。”黑衣人道,“尸兵秘籍本是自上古传下来的,只是后来我们洪家失去了后面部分,所以几百年来功法不全。那人只是展示了一下部分后续内容,由不得我们洪家不给他卖命。” “原来如此!”雷浩京道。 “我劝你们趁早放了我,赶紧逃命去。要是遇到我家族的高手,你们休想这么容易获胜。我这尸兵不过是初具雏形而已!”黑衣人语带威胁,未免有些色厉内荏。 真是活腻了,钟魁再次出手,黑衣人瞬间变成了一滩烂泥。 “他说的没错,我们确实要小心了。据我所知,洪家的秘技,尸兵不过是最低等级的傀儡,更高一级的叫尸士,甚至尸将,尸将的实力差不多快要比得上凝气境高阶修士的。”雷浩京道,心中在思索那神秘的幕后之手到底是谁。 第一百一十二章 带头大哥 被那黑衣人和尸兵破坏了临时休息地,现场有股挥散不去的腐臭味。 雷浩京和钟魁二人只好换了个地方休息,在他们找到一个避风的地方之前,又接连遇上七具尸兵,故技重演,配合无间,斩杀了尸兵及幕后的洪氏子弟,但费了好一阵功夫。 只是这些被活捉的洪氏子弟,并非嫡系,甚至有人并不姓洪。据俘虏口供,当今湘西洪氏嫡系有十八兄弟,掌握着数量不详的尸士、尸将。 既然明知道前面有重重危险,还有很多碰运气的修士,二人也就不急于赶路,天已经大亮时才重新上路。 越是往核心地域进发,有人走过的痕迹越来越多,钟魁甚至还间或发现疑似修士的尸首,因为其中有几人钟魁在灵岩镇见过。 当太阳已经升到了一竿头的时候,二人来到一处山谷,这里聚集着一批修士,至少有五十余人。其中有些人已经挂彩。 众人似乎在争论什么,见陌生人过来,纷纷行着注目礼,似乎对钟魁二人的到来有些意外。 “二位道友,我等真是看走眼了,本以为你们就是普通人,原来还是同道啊。在下茅山周正江,二位如何称呼?”一名精瘦汉子自报家门道,正是昨天在面馆里见过的汉子。 茅山派历史悠久,虽然江湖地位远不及全真龙门,但也非寻常小门派,是江湖中数得上的大派。 雷浩云打着哈哈,道:“见过周道友,在下是雷教授,旁边的小家伙是我的学生小钟。” 周正江面色有些不豫,似乎对雷浩云这明显是假的自称很是不满,强笑道: “不知教授研究的是什么学问?” “当然是哲学,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自然,宇宙万物,人体奥秘之根本学问。” 周正江悻悻地笑了笑道: “呵呵,改日再向教授请教这门哲学。今天,众位三山五岳的道友齐聚在此,为了同一个目标,也是一个大机缘。” 顿了顿,他又对四周神色各异的修士们说道:“在下有个提议,不知当不当讲?” 这位周正江显然交游甚广,不少人都认识他,只听有人说道:“谁不知茅山周师兄的大名,急公好义,义薄云天,当得一个‘好汉’之名?” “既然如此,诸位请听我一言!”周正江站到了一块巨石之上,他用了某种秘法,让自己的声音在这谷中加倍放大,像是拿了台扩音器,每个人都能听到,“诸位都知道此行的目的,但经过昨夜的事情,湘西洪氏十八子齐出动,让我们损失了不少同道。大家也应该清楚,前面还有更多的未知危险,我们虽不惧尸兵,但后面一定还会有尸士、尸将,为了接近目的地,我等不如组织成一个团队,这样大家也有个相互照应,以免落单,为歹人所趁!” “周师兄,这个提议提的好!” “好,在下完全同意。” “好是好,俗话说有难同当,但有福未必能够同享。”也有人提出疑问。这话引起相当一部分人共鸣。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无帮无派,千奇百怪。 “袁师兄说的对,谁来领头,谁来殿后,如果遇到硬茬,谁来战斗?如果成功找到了地方,又如何分配成果?就怕有人浑水摸鱼!” 就是没人想到也许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君子不患寡而患不均!” 人群中议论纷纷。 周正江见众人莫衷一是,并不着急,等底下声音小了下去,故意咳嗽了一声,继续说道: “诸位的议论,在下听到了。不如这样,大家都可以推荐一个人作为我们的头目,以十人为限。这头目不是明面上的,而是我们这个团队的锋矢,只能是实力最强的那一小部分人,当然最后的成果,他们每人可以先挑两样宝物,而其他人则只能挑一样。如果宝物足够多,大伙再平均分配剩下的。当然,诸位当中有人认为自己实力够强,也可以毛遂自荐嘛。” “那不幸战死的呢?” “自然是优先获取战利品,我们大伙一起作证,谁敢贪没了,就是江湖公敌!”周正江显然也考虑了这一点,否则大家都只出工不出力,他相信只要这里人达成共识,这一条江湖规矩的底线,恐怕绝不会有人敢轻易违反,除非大家都死了。 “我赞成!” “我也赞成!” “我尊重大家的意见!” 周正江很满意地看到所有人达成了共识,清了清嗓子道: “下面,就选出十位带头大哥!” 他话音未落,就有一人跳了出来。这是位巨汉,身材高大,接近两米,大冬天只穿着薄薄的单衣,胸脯鼓起,肌肉发达,他每走一步,地面都似乎在颤抖。 巨汉笑道:“在下东海韩亢,无门无派,只会点小把式,祖上传下来的。有哪位朋友想来切磋切磋?” 他口中所谓的小把式,就是昨夜一人独自斩杀五名尸兵。众人当中有不少人亲眼见过他的出手,知道他的实力相当强大,也都默认了。 有这韩亢的抛砖引玉,当下又有几位跳了出来,很快便凑成了十位,包括周正江和一个姓俞的老者。 那姓俞的老者,自称是东华派掌门,名叫俞华。在场诸人听到他的名号,纷纷上来恭维,共同推举他为首领,可见此人实力高深莫测。 俞华口称不敢,面上却有得色。他正半推半就间,只听山谷外一声清啸,有人高声讥道: “山中无老虎,猴子也称王?” 众人往声音来处望去,只见来者二人,当先一位是位年轻人,天庭饱满,气宇轩昂,英俊潇洒,一副好皮囊,正是紫阳观赵信扬。 只是他今天没有穿那一身颇为招摇的道袍,让钟魁一时没有认出来。而他身后的一位中年男子,正是薛人怀。 “他不是出家人吗?”钟魁小声地问。 紫阳观是全真龙门派的祖庭,不比正一派,奉行全真严格的戒律,是要出家的。相较而言,正一派的弟子,并不一定要出家,也不戒酒荤,也可以婚娶。 “据说他是观澜先生的私生子,虽号称全真弟子,但在教内名册中,他只是俗家弟子,并不需要持戒。”雷浩京道,“人家还要传宗接代的!” 钟魁看了他一眼,眼神似乎在说你很八卦,如果是真的,堂堂全真掌教,天下道门总会长,居然有私生子,那真叫是五雷轰顶。 雷浩京撇了撇嘴: “江湖传言,对,这是江湖传言。信则有,不信则无。” 话虽如此,以雷浩京的身份,此传言恐怕并非仅是传言。 “何方鼠辈,报上名来。”那俞华成名已久,平时也被人恭维太多,见来人年轻,一时火起。 “紫阳观赵信扬。”赵信扬微微一笑。 四下哗然。俞华暗自一惊,但面上却过不去,强笑道: “久仰紫阳观威名,俞某不才,愿请教一二。” 说话间,俞华纵身一跃,竟越过众人头顶,跨度不下十丈,向慢慢走来的赵信扬攻去。只见薛人怀抢先迎了过来: “哈哈,何劳赵兄弟动手,我来也!” 薛人怀与俞华二人在空中激斗,二人以快打快,眼力差的甚至分不清彼此。二人各自一口真气,居然在半空中滞空长达五分钟之久。 单就二人这份功力,也要让众人钦佩至极。看来方才俞华被众人共推为首领,也非浪得虚名。 眨眼间,二人从激斗了二十余招,从半空中落到地面,又相互缠斗起来。罡气四溢,飞沙走石,离得近的修士不慎中招,各自逃的远远的。 众人目不转睛地围观,这是一场十分精彩的激斗。那俞华怪招迭出,招招精妙,将东华派内炼之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东华派是从灵宝、阁皂宗分衍出来的一个支派。灵宝派盛于南朝,唐以后衍变为阁皂宗,在两宋时虽与茅山、龙虎二宗并称“三山符箓”,但一直不如其他二宗之兴盛。故常有灵宝道士另辟蹊径,企图独树一帜以振宗风,东华派即是从中分衍的支派之一。 东华派属正一诸派中一个衍生子派,也重视内炼之术,但这一派的内炼之法却以符篆之术为助,杂糅符篆、身神存思与内丹周天的修行之法,虽取诸百家,但未免杂而不纯。 这俞华身为一派掌门,实力不弱,但相持百招之后,额头已经出汗,面色潮红,见对手薛人怀仍然一副风清云淡的模样,暗自生出一丝怯意。 薛人怀瞧在眼里,一招击退俞华,自己也退后几步,笑道: “俞掌门道法高超,在下自叹不如,不过我比你年轻,胜在气力强盛,我们不如算成平手如何?” 俞华虽然不满,但见对方给了个台阶,接口道:“好说好说,阁下眼生的很,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在下冀北薛人怀!” “原来是薛家人!”人群中有人惊呼道。 众人心想这薛氏如家实力雄厚,其家主薛云的威名几乎直追观澜先生,其子却甘愿作赵信扬的马前卒,可见紫阳观的实力。 薛人怀走到周正江的面前:“周老弟,赵公子与在下可否加入你这个团队?” 周正江眼见着自己的一番谋划成了他人嫁衣,也只能含泪接下,甚至还做个顺水人情: “哈哈,能得赵公子与薛兄之助,是我等的荣幸。不如就请赵公子担任我们的首领。” “诸位有何异议?”薛人怀的目光又扫向在场诸人。 “我等皆无异议!”众人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方才他们看的清楚,薛人怀与众人当中实力最强的俞华过招,并未发挥最大实力,真是深不可测。 赵信扬见薛人怀搞定了众人,让自己不费吹灰之力,成了带头大哥,他微微一笑,看向众人的目光,就像是在看蝼蚁。 众人不见他如何动作,身形一闪,便站到了那巨石之上,左腿微动,只听喀嚓一声,那颗巨大的石头碎成了无数块。 众人目瞪口呆,这不是街头胸口碎大石的把式,击碎寻常一块石头,在场众人大多能够办到,但如此轻松地击碎如此巨大的石头,风淡云清,胜似闲庭信步,可见赵信扬的实力远在众人之上。 再想起赵信扬和薛人怀二人背后的势力,这下众人真是心服口服。 “如有斩获,我与薛兄分其两成,余下皆由诸人再行分配,可有异议?” “我等皆无异议!”众人齐呼道。 修行的世界,实力为尊。在场众人当中,有些人本身实力不济,心里却暗自欢喜,因为有了赵信扬和薛人怀二人领头,成功的把握更大,另外又不太担心有人敢当着这二人的面,贪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雷浩京倒吸了一口凉气,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看来他早已经踏入了凝气界,至少二重天的境界吧,真年轻啊。” 不过他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钟魁,忽然觉得这很可笑。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失踪 所有人被分成六个小队,全部听从赵信扬和薛人怀的号令。 每队为十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大多数根据相互间的关系远近,有的是同乡,有的是朋友,有的却是同门甚至是血亲,自动组成了五支小队。 韩亢看了看这渭泾分明的五支队伍,这五支队伍看上去实力很平均,只好走向剩下几个独行客,包括雷浩京和钟魁。这一队加上韩亢也只有八人。 雷浩京的实力他看不透,年轻的钟魁却让的眉头皱了起来。 “小子,断奶了吗?”韩亢瓮声瓮气地说道,一边伸出巨掌向钟魁的头上拍去。 钟魁的身形未动,头都没回,后脑勺如同长了眼晴一般,轻松躲开,让他这一掌拍了个空。 韩亢颇为意外,另一只手掌又拍了下来。 钟魁只用食指和中指两指夹住了他的巨掌,冲着他微微一笑。 感觉自己被铁钳夹住了一般,既抽不出来,又是巨痛,几欲被夹断,韩亢使出吃奶的力气,涨红了脸,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极为震憾。 面前的陌生年轻人,看上去像是个高中生,单就这份力气,就让他曾引以为傲的力量相形见绌。 仅仅两根手指而已! 钟魁收回了自己的手指,韩亢紧绷的身体明显一松,将自己的手掌收到背后,偷偷地活动一下欲断的筋骨。 人群中有人看到了这一幕,尤其第六队中的几个人离的近,各自在心里暗暗吃惊。眼前的年轻人如此厉害,那么他身边的“雷教授”恐怕更是深藏不露。 有鉴于此,他们也暗自惊喜,因为有了雷教授、小钟,还有韩亢,这个小队实力并不比其他小队弱。 第五小队另外五人,形色各异。 一位身穿着破旧棉衣的汉子,腰上随意扎着一根腰带,一脸憨态,名叫袁自立,他自称是土里刨食的庄稼人。这话谁都不信,他也不辩解,蹲在地上,悠然自得地抽着旱烟。 年纪最长的名叫区新,是一名鹤发童颜的退休教师,本朝60年建国,他就已经退休了,由于可知他的年纪在九十岁以上。他手上总是离不开一支拐杖,那拐杖看上去油黑油黑的,竟是精钢制成的。 看上去比钟魁大不了几岁的,名叫刘少云,相貌倒颇为英俊,自称在俗世是一名武术教练,全当混口饭吃。他比较活泼好动,口中花花,一双桃花眼喜欢往四周仅有几位年轻女性修士的身上瞄,让他觉得他有些不靠谱。 八人当中肚子最大的,名叫汪龙,他是一位商人,穿的很气派。即便在原始森林中,他的皮靴也擦的很亮,天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梳着大背头,油光可鉴,不知道的,会以为他是来参加商业谈判的。 第六小队唯一的女性成员,是一位少妇,名叫赵倩,刚三十出头的样子,相貌颇为秀气,略显臃肿的冬衣也遮掩不了她火爆的身材,更有一股属于她这个年纪的风情。 赵倩话不多,看上去与陌生同道之人交往,很有保留。不过,在这个修行的末法年代,这恐怕不仅是她第一次见到如此之多的同道之人。 “雷教授,咱这个小队,也得有个队长。依在下看,不如由您来领头?”刘少云提议道。 有钟魁力压韩亢的表现在前,雷浩京又故作高深,众人都点头表示同意。 另一边,薛人怀见众人组好了队,便宣布了几项纪律,然后宣布出发。 就像古代打仗,第一小队为前锋,第二小队和第三小队为两翼,第四小队担当后卫,其于两支小队并赵信扬、薛人怀走在最中间。 越往丛林的深处进发,道路越是难行。 千百年来人迹罕至的地方,到处是参天大树,遮天避日,地上却是铺了一层厚厚的腐败的落叶,有时一不小心就踩了个空。 这倒不是最难走的,有时候会遇上灌木丛,这些长不高的杂树,就如同浑身长刺的围墙,让众人不得不用刀开辟道路。 薛人怀颇有干才,命各队相互呼应,自己居中指挥,因而整个白天行路一路顺利。这让众人一时间似乎忘了昨夜的危险。 行了一天路,众人之间倒是熟悉了起来。刘少云旁敲侧击地询问钟魁来历,钟魁总是一笑而过,让他讨了个没趣,他便殷勤地跟赵倩套近乎,一会送吃的,一会递上一壶水,还找人家要电话号码。那赵倩偶尔对他笑了一笑,他连骨头似乎都轻了三斤,引得众人暗暗发笑。 天渐渐地黑了,赵信扬决定安营扎寨。 找了个避风的地方,众人燃起了篝火,又安排人轮流放哨。虽然白天没有遇到危险,但人人都知道这个夜晚不会太平静。 钟魁坐在篝火前入定,身后传来轻微的声响,直到来人走得近了,才回头,见是薛人怀。 “在用功啊,小兄弟。”薛人怀试图让自己变的和蔼可亲。 钟魁连忙回应道:“见过薛前辈,我这人比较笨,勤能补拙,所以嘛,我就多用功一些。” “小钟兄弟谦虚了,我听说连韩亢兄弟都不是你的对手?”薛人怀不信。 “我们闹着玩的,让您见笑了。”钟魁道。韩亢坐在对面,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也附和地说道: “是啊,我们闹着玩的。” 薛人怀不以为意,见钟魁二人不肯承认,也不便相逼,若有所指地说道: “今夜要小心点,我们的对手很难缠。” “有赵公子和前辈在,我们不怕。”钟魁道。 “呵呵,话虽如此,敌在暗,我在明,还是要加倍小心。”薛人怀有些矜持地笑了笑。 “是!” 钟魁话音未落,只听远处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嚎声,紧接着数声狼嚎从不同方位传来,此起彼伏,相互呼应。 时间不大,密林中闪现着狼类动物瞳孔反射的幽幽光亮。 “有狼群!”外围负责放哨的修士这才想起来示警。 “屁话!”韩亢骂了句。 “所有人,戒备!”薛人怀大声地发布着命令。 一只狼并不可怕,何况这是群修士。但一群狼绝对是一个极难缠的对手,尤其是众人认为遇到狼群并不是偶然,因为狼群虽然可怕,针对的目标也只是落单的人。 狼群忽然安静了下来,潜伏在周围密林中,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 “各队清点人数!”薛人怀忽然大声说道。 “一队到齐!” “二队到齐!” “三队都在!” “五队一个不少!” “六队都在!”雷浩京也报告。 “四队呢?四队!”薛人怀厉声问道。 “我们……我们……少一个人!”四队队长是位中年男子,姓黄,钟魁白天曾听说他是清微派的修士。 “黄师弟,什么情况?”薛人怀问。 “是我的同门师妹,她说要出去方便一下,她是女人,这里人多……所以……”黄姓修士苦丧着脸道,“薛兄,我以为她早已经回来……” 黄姓修士说着,便要带人去找,他这一队另有三人是他的同门师兄弟。 “现在情况未明,我看还是等天亮再说,这或许是个陷阱。”赵信扬走了过来。 “不必劳烦赵师兄,我等去去便回。”那黄姓修士一口回绝。 赵信扬的怀脸色很难看,见有人挑战他的权威,心里冷笑,却不再坚持。 黄姓师兄弟们这一去便再也没回来,如石沉大海,甚至连个响声都没有,余下众人心里都是一沉,各怀心思地捱了一夜。 天亮后,队伍再一次出发。 第四小队跟第六小队剩下的五人合并在一起,成了一个十三人的大队,所以被安排担当前锋。 昨天大家赶路还有说有笑的,今天明显士气低落,就连爱说笑的刘少云也紧闭着嘴巴,一边前进,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 “那是什么?” 韩亢走在最前面,忽然停下了脚步。 一颗巨大的歪脖子树上,挂着五具尸首,正是清微派失踪的五人。 这五人心脏的位置洞开,从这头能看到那一头,像是被生生掏去心脏,死状极惨。 嗷、嗷…… 前方一处山脊上,一匹灰狼正在引吭高歌。 众人心里又是一沉。 第一百一十四章 心跳 短暂的肃静之后,狼群主动发动了攻击。 当离的近了,人们才发现,这些狼的体型至少要比他们以前所见过的要大一倍以上,个个看上去像是小牛犊。阳光之下,每匹狼的皮毛泛着油光,发达健美的肌肉剧烈地抖动着。 韩亢大喝一声,巨大的铁拳冲着迎面奔来的巨狼砸了过去,这一拳就是砸向一棵大树,自信也会将大树拦腰砸断。 然而,面前的巨狼身在半空中,却是灵巧的避过了这一拳,那一双泛着红光的狼眼,让人心悸。 韩亢神情略微惊讶,未等这匹巨狼落地,右脚已经飞起,直接将这匹巨狼踢到了半空中。这一脚不仅极为精妙,而且力量非凡,巨狼在半空中直接断了两截,内脏飞洒,狼血飞溅。 未等他清理身上的狼血,只听耳后恶风骤起,另两只巨狼一左一右向他包抄过来,张开血口,向他咬去。 韩亢庞大的身躯移动颇为灵活,一跃而起,躲开两狼刁钻的攻击。眨眼间他已经出了两拳,踢了四脚。 这两匹巨狼各被击中,其中一匹明明已经死了,还咬着他的一截衣袖不放,另一匹甚至都肠子都流了出来,仍然不要命地向韩亢发起攻击。 众人一时惊呆了。 他们都是修士,说实话,他们原本并不太将狼群当回事,但眼前的一切说明,这并不是普通的野狼,而是狂化的野狼。 时间并不允许众人发呆,因为漫山遍野,极目所到之处,都是奔涌而来的狼群,仿佛全世界的狼都集中到了这里来捕猎。 所有人使出了看家的本事,毫无保留地投入到了杀戮。就连赵信扬和薛人怀二人也放弃了试图组织阵形的打算,因为巨狼实在太多了,人与狼混战在一起,而且狼的数量要远多于人。 双方一接触,修士们就被冲散,并立刻处于下风。 修士们只是临时组成的队伍,毫无纪律性可言,更不必说团队作战,往往沦为单打独斗,缺乏有效的配合。第六小队新加入的那五个先后死于狼吻之下,钟魁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是什么来历。 钟魁和雷浩京二人背靠背,配合默契,他们两人都是高手,几个呼吸间四周已经倒下了十五头巨狼。 钟魁甚至还有心情观察四周。 区新这个年近百岁的老者,老当益壮,使的是一路棍法。那乌黑的拐杖在他里,守的密不透风,当者披靡。 而赵倩这个女子,使的却是暗器,那暗器是一枚枚绣花针,针尖上似乎抹了毒素,见血封喉,中了毒针的巨狼动作会迅速迟缓下来,然后被跟她配合的袁自立用烟锅敲碎头颅。 袁自立其貌不扬,一身打扮土的掉渣,身上的实力却是实打实的。一招一式,看上去平淡无奇,却绝无虚招。 大腹便便的汪龙,身手极为灵活,如同一个人形版的陀螺在地上旋转着,看上去颇为滑稽。真看不出来,他使的却是小巧的功夫,擅长近身短打,拳力惊人。 而刘少云最为狼狈,身上已经被巨狼咬了几口,虽然并不致命,但看上去颇为吓人。他的下盘很是稳固,但失之于灵活。 “第六小队,都快过来!不要各自为战!”雷浩京冲着众人喊道。 众人恍然,迅速地杀到近前,并结成一个圆阵。 结成圆阵,情形立刻改观,因为巨狼无论从哪个方向攻来,至少要面对三个人的围攻,几个呼吸之间,又有七匹巨狼倒下。 擒贼先擒王。 群狼之中,有匹体型最大的狼,它的头顶有一撮白色的毛发,十分显眼。这匹巨狼游离于杀场之外,不时地发出嗷叫声,指挥着群狼,又不时突然杀入杀场,发出致命一击,死在它的狼吻之下的修士最多。 这是匹狼王。 雷浩京早就盯住了这匹狼王,而这匹狼王也早发现死在雷浩京这个人类手下的部下最多。 雷浩京一边指挥着圆阵不停地移动着,一边不时地故意将自己的侧后方对着狼王。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后背,因为钟魁就在自己的身旁,二人配合默契。 果然,那匹狼王成精了,佯装向另一个方向发动了偷袭,忽然折向另一边,疾如闪电,以令人惊诧的速度,奔到跟前,忽然急停,身子借势腾空跃起,足有三米多高。 掀起了一股腥风,那狼王的獠牙特别巨大,钟魁甚至能看到它牙缝中的人类血肉。 “小心!”钟魁疾呼。身旁的赵倩也大声娇喝。 雷浩京早有准备,身子稍一矮,转身便是一拳出击。这一拳挟怒而出,夹杂着风雷之声。 狼王庞大的身子在空中一滞,拳头正好砸在它的腮帮之上,巨大的力量在它的体内扩散,瞬间它两排尖利的牙齿飞了出来,一只眼珠子震飞。 即便如此,这匹狼王还未立即死去,挣扎着站起来,却被圆阵中的众人迅速包围,立刻变成一堆烂肉。 圆阵在迅速移动着,相互间的配合越来越无间,所到之处,当者披靡。而随着他们的移动,更多的修士加入,让这个圆阵变的更加稳固和坚不可摧。 剩下的野狼失去了狼王的指挥,溃不成军。 另一边,赵信扬和薛人怀也组成了一个圆阵,两个圆阵相互靠拢,如同两只巨大的石碾,驱赶并挤压着狼群,将剩下的巨狼一一杀死。 令人惊悸的是,这些巨狼没有一匹临阵脱逃,仿佛忠贞的战士。 山谷里血流成河,到处都是巨狼的尸首和残肢,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而人类修士,只剩下四十人,那些不幸的人,都是在双方最初交锋那一段混乱时战死的。 如果配合充分,这些人也许不会死。 赵信扬走了过来。 “雷前辈,这次多亏了你的鼎力相助。”赵信扬许诺道,“你放心,事成之后,绝少不了你的奖励。” “哈哈,我们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这个嘛。”雷浩京打着哈哈。 “好说、好说!”赵信扬笑道,心里却是狐疑江湖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高手。 薛人怀瞅了瞅雷浩京又瞅了瞅钟魁,道: “二位身手不凡,只是在下见识浅薄,不知二位是何门何派?” “江湖闲云野鹤罢了,不敢当薛兄弟相问。”雷浩京道。 雷浩京易了容,并且有意改变了嗓音,刚才与群狼厮杀他也没有使出自己成名的拳法,故而并不担心暴露身份。只是他知道薛人怀多疑,暗暗提醒自己不要露出马脚。 至于钟魁,雷浩京则一点也不担心,他完全是一个素人。 掩埋了死者,众人重新上路。有的人或许还在悲伤,但自己约的炮,得自己打完。 刘少云将自己的伤口处理了下,颇为悲惨,看了看走在自己前面的赵倩,前凸后翘,身材妖娆,却再也不敢往她身边凑,更不敢说荤笑话,他可不想挨一下她的毒针。 汪龙自顾自地整理自己的行头,皮靴又被他擦的黑亮,见钟魁正在打量自己的脚,嘿嘿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根雪茄,旁若无人地点了起来。袁自立凑过了,将自己的烟锅递了过来,憨笑道: “汪老板,借个火呗!” 那烟锅上的狼血还没擦净。 经过这一段厮杀,众人倒是真正确立了雷浩京的在小团队中的领导地位。 又是一个夜晚。 众人的宿营地防守的极为严密,除了各个位置放了一明一暗两个放哨的,还设置了不少陷阱,天知道今晚会不会有事发生。 白天的狼群太过突兀,显然是有人类指挥。 “几年前,南方鹏城有个动物园曾出现过动物集体出逃事件。” “听说那次动物集团大暴动,死了不少普通市民,政府虽然控制着媒体,但瞒不过有心人。” “诸位有听说过三年前洛河事件吗?据我所知,那一次是有人控制着灵长类动物进行某种试验。” “江湖传言,有人在秘密研发某种药物,据说这能够激发人体潜能。如果成功,能够超脱天地自然造化。这似乎跟传说中古代修士修炼用的丹药有同样的妙用……” 钟魁听着众人议论,其中洛河那件事他是亲历者,至今对那头齐天大圣印象深刻,那齐天大圣的实力比今天白天的那匹狼王的实力高多了。 不过,雷云曾对他说过,他怀疑薛氏有参与这件事。但现在薛人怀就在这里,今天杀的狼不比别人少,这事又变的复杂起来。 夜深了,钟魁坐在一棵参天大树下,跟背景几乎融为一体。 他身旁两米处的巨石背后是赵倩,轮到他们二人放哨。 夜风呼啸,白天还是晴朗的天气,此时已经是乌云密布。风入密林,发出沙沙的响声。 钟魁闭目假寐,方圆百米之内任何一点响动都无比深刻地印在他的神识之中。 他忽然觉得身后赵倩的呼吸变的有些急促,甚至连她的心跳加速都能察觉到。 巨石的背后传来一阵令人心动的娇吟声。这声音越来越大。 “钟小弟,你能来帮帮我吗?”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尸将 帮还是不帮,这是一个选择题。 “不方便帮你。”钟魁头也不回。 “为什么不方便?” “职责所在!” “没事的,我们还有两个小时时间。难道两个小时还不够你的吗?人家可承受不起!”娇媚充满诱惑的声音传来。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柔糯的声音会让一个猛士患上软骨病。 钟魁没有答话。 赵倩见没有声音,主动走了出来,宽大的棉衣里面居然裸着,露出无限美好的身材,令任何一个男人血脉贲张。 钟魁没想到,她居然如此大胆。 眼前的景象忽然变了,赵倩似乎在翩翩起舞,身上的棉衣变成了白色的轻纱,虚无缥缈。 好一双大长腿,修长健美,她的腰肢也很美,暗夜里她的皮肤也似披柔纱,蒙上一层神秘而又让人心动的色彩。 她口中吟唱着古老的歌谣,似呢喃,似低语,似将听者带到了一个美幻绝伦的世外桃园。她原本就比较秀气的脸庞,变的更加秀色可餐,如梦如幻。 钟魁欣赏着眼前的秀色,面庞十分平静,甚至还轻抚双掌,打着节奏。 如果说他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他一定是禽兽不如,或者说是三等残废。只不过,他功力远超她的想像,这无疑是班门弄斧。 这是一套很奇妙的功法,平心而论,抛去那些极富**的动作,配合着吟唱,似乎暗合天地自然法则,构建一处梦幻秘境。 传说中穷书生遇到了美貌的狐狸精,并与她云雨一番,产生惊天动地的爱情,或者被吸成了人干,大概就是如此吧。 “嗯,虽然你也是修士,但也要防止感冒!”钟魁平静地说道。 赵倩闻言,僵直在那里,几乎闪了她的细腰,她额头冒着浅浅的一层的汗珠,刚才一番动作,显然也极耗功力。 震惊、愤怒和羞愧之情,在她脸上接连闪现着,她逃跑似地裹紧外套,躲到了她原本的位置。 江湖中的门道太多,吸取男子的元阳,也是其中的一种。至少在钟魁的秘籍库中,就有好几种,任何一套都比今夜赵倩施展的要高明的多,尤其是其中的双修之法,更是妙不可言。 赵倩的目的是什么?至多算是未遂,那一抹羞愧之情救了她的性命。钟魁并不想追究。 “你……还在吗?” 过了好久,赵倩怯怯地问道。今天真是丢死人了,原本以为对付一个毛头小子,一定是手到擒来,不料却被看了个底朝天。 好半天都没有听到钟魁的答话,正当她准备伸头时,钟魁的声音忽然想起: “有情况,你先不要动。” 这声音几乎就在耳边响起,她茫然四顾却看不到钟魁的身影。 三百丈之外,钟魁站在一棵参天大树之上。夜色更加深沉,他的身子跟背影融为一体。 树下,一个高大的黑影在快速移动者,那身影前跨一步至少有平常人的三倍有余,踩在地下的松针、落叶和枯枝之上,甚至都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诡异的是,这高大身影的肩上骑着一个人,看体型却是个侏儒。 身影前进的方向是众人宿营的方向。 钟魁悄悄地跟在身后,那侏儒似乎很警觉,每前进一段距离,就躲到一棵大树下,观察一下四周动静。 离营地还有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黑影停了下来,那侏儒从怀中取出一个圆筒状的东西,拧开盖子往空中挥洒着什么。钟魁注意到,正好顺风,而且黑影站立的地方,地势颇高。风把一些特别的东西吹向营地。 时间不大,地上厚厚的枯叶中传来轻轻的沙沙声音。 紧接着,一只又一只老鼠从洞穴中爬了出来,往营地的方向奔去。再接着,连冬眠的蛇类,也从沉睡中醒来,往营地爬去。 侏儒似乎很满意,驾驭着那高大的身影,悄悄地躲到大树下。 营地里传来一片人声。 “天呐,怎么这么多老鼠!” “蛇,大冬天的怎么会有蛇!” “小心,注意四周,不要自乱阵脚!” 侏儒耐心地等待着,却不知道钟魁正在他的头顶上,这让钟魁感到很好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钟魁忽然眉头一皱,见赵倩居然冒冒失失地走了过来,她虽然很小心,但是却忘了自己刚刚因大意而吃了亏。 蓦地,一个高大的黑影扑了过了。赵倩一惊,疾速避让,身形在半空中旋转着,左手却是悄悄地一扬。 三枚毒针飞速往那黑影奔去,在这暗夜里,极其难防。毒针射中那黑影胸膛,居然发出噗噗的细微声响,而那高大黑影似乎毫无影响,饶是赵倩身法极轻盈也被拳风扫中,娇呼着闪到了一边。 “尸士!”赵倩惊呼。怪不得自己的毒针对对手一点也没有伤害。 与此同时,营地方向忽然喊声大作,似乎正在交战,而且对手相当难缠,因而赵倩的惊呼声并没有起到报警的作用,也没有修士赶过来帮忙。 赵倩仗以行走江湖的毒针没有用处,光靠手脚功夫,很快便落了下风。 面前的怪物,看似比任何常人都要灵活,却毫无人类的情感。一身血肉如同铜浇铁铸,不知疼痛,这种以身换命的打法,让赵倩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赵倩渐渐地被逼到了一棵大树前面。 侏儒将自己掩盖在厚厚的落叶之下,像毒蛇一般猛然冲了出来。赵倩听到身后的劲风之声,心中大惊,却是迟了。 这侏儒击中她背上大穴,令她真气接济不上,趁此时又被他接连封住了另外几处大穴,没有半个小时,她是无法冲开穴位。 “啧啧,原来还是位大美女,这手感真好啊。”侏儒凑近她的脸,乘机上下其手,他浓烈的口臭味几乎令她当场晕倒。 “你不害怕?”侏儒忽然问。 赵倩忽然冲他妩媚一笑,侏儒面色大变。 侏儒抬头望去,一只手掌从天而降,那手掌并不宽大,甚至有些秀气。侏儒为自己还有心思观察这只手掌而感到震惊。 他很自信,相信自己的尸士能够解决头顶上的对手。 与此同时,那尸士动了。尸士本身实力就极强大,且与饲养他的主人心意相通,飞快地轰出一拳。 钟魁头下脚上,身在半空中,分出另一只手掌,迎向那一拳。这一拳一掌相击,甚至都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那尸士如同撞上了一辆大马力卡车,高大的躯体倒飞了回去。 钟魁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按在侏儒的肩上,侏儒感觉自己绝对可以活动,但他此时却是手脚冰凉,如坠冰窖,没有反抗的勇气。 那倒飞出去的尸士,飞快地爬了起来,如炮弹一般又攻了过来。 空气似乎被这一拳风排空,发出刺耳的啸音,赵倩惊呼了起来。 钟魁轻咦了一声,抬起另一掌,毫不在意地又与尸士又对了一招。这一次尸士没有倒飞,而是站定了,然后身形忽然一晃,先是一臂粉碎,紧接着胸腔四分五裂,然后双腿断折,最后成了一堆破烂。 尸士粉身碎骨,只见侏儒身子也是一震,嘴角也七窍流血,眼角却是诡异地一笑。 钟魁神色一变,千钧一发之际,他拉起赵倩,施展乾坤步,如离弦之箭,躲到了大树的后面。 侏儒的身体从内部爆炸,各种器官夹杂着血肉四溅,只见沾染到的地方,发出滋滋的声音,空气中发出刺鼻的气味。他的身体内应该全是剧毒。 “真是歹毒啊!临死也想拉个垫背的!”钟魁倒吸了一口凉气。 钟魁将张倩的穴位解开,往营地赶去。 张倩暗恼,虽然有心想结交这个自己看走了眼的高手,但见钟魁没有一点想搭理她的意思,只好闷着头跟在他身后。 营地里拼斗正酣。 赵信扬和薛人怀二人的脚下,已经倒下了七八具怪物。以他二人为箭头,众修士攻守有度,尽管他们也倒下几位同伴。 钟魁飞快地打量了一下现场,见场中仍有三十具怪物,跟众修士斗的旗鼓相当。 蓦地,一声凄洌的声音响起。 “还我儿来!” 一个黑影自天而降,那人身材也是侏儒的模样,面目可憎,却带有一股凌厉的气势。 “洪老怪?”薛人怀神色有些迟疑。 “是谁杀了我儿?”那老怪厉声呼喝着。众人一时发愣,只有钟魁和赵倩暗想到,刚才在营地外围干掉的侏儒恐怕就是他的儿子。 “有谁看见另一个矮子?”修士当中有人讥笑。 洪老怪身后忽然出现了一群黑衣人,却不是侏儒,个个身材中等,仿佛人为挑出来似的,数了数,连同洪老怪刚好十八人。 “洪氏十八子?”有人惊呼。这里人人都知道,洪氏有十八兄弟,唯有老大是个侏儒。 只见洪老怪右臂一挥,所有尸士再次发起攻击,而他的十七个弟弟,则不下场,站在身后,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口中吟唱着。那些尸士仿佛吃了大力丸,攻势更猛。 “杀!”赵信扬怒极。 紫阳推手发挥到了极致,这紫阳观观澜先生的成名绝技,在赵信扬手里似乎有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态势,看似动作极慢,却是以慢打快,并且威力惊人。 那些面对他的尸士,经不起他的防守反击,几个呼吸间,三具实力堪比凝气境修士的尸士被他一一击碎。 他不愧号称当今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修士,仅靠一己之力,让大家士气大振。 “杀矮子!”众人大呼。 洪老怪见势不妙,双手交叉,口中吟唱着,只见营地的正中间地面上一阵剧烈地晃动,从地下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掌,抓住一个不幸修士的脚。 那修士惊惧之下,用手中的刀猛烈地挥砍,却如同砸在铁锭上,发出金属相击的清脆声。 “尸将!”薛人怀大惊失色。 地底下的怪物,猛然站了起来,身形高达两米有三,头如巨鼓,身如石碾,双脚垛地,地面都要晃上一晃。 那不幸的修士被它抓住了两只脚,双手一扯,竟活生生地撕成两半,血肉横飞。 众人都惊呆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七星八卦阵 这尸将着实厉害。 其本身实力堪比凝气境高阶修士,又是刀枪不入,毫无人类情感,不知生死,也不知疼痛,其真实实力几乎可以真追一位筑基境的大修士,一旦让它近了身,众人几乎难以抵挡。 几个呼吸间,尸将已经手撕了五名修士,肢体横飞,现场一片惨叫。 在场诸人,除了保存实力的钟魁和雷浩京之外,以赵信扬和薛人杰二人的实力最强。不论在赵、薛二人的心目中,所有修士是伙伴也好,工具也好,他们二人此时只得返身,使出全身解数,与那强大的尸将纠缠,顾不得其它,如果今夜都无法撑过,何论其它? 见其他修士正与其它尸士攻杀,一时并不太落下风,只是场面很是吃力,又陆续有几个实力较弱的,倒在地上,薛人杰面色焦急,突然回头喊道: “雷前辈,擒贼先擒王,洪氏十八子才是遥控这些怪物的关键所在,请你率第六小队杀之!” 雷浩京正有此意,当下不再保持低调,振臂一挥,第六小队钟魁、区新、袁自立、韩亢、汪龙、赵倩和刘少云,跟着他便往洪氏十八子杀了过去。 那洪氏十八子,早有防备,瞬间便摆出了一个严密的阵型,将他们的洪老大护在当中。 这十八子虽然都是活生生的人类,但赵倩的毒针对他们也一无用处,看来他们制造的怪物都百毒不侵,自身恐怕也是如此。 他们摆出的阵法,十分古老,变幻复杂,令人眼花缭乱,但很实用,总是能够及时补救必救之处,并且还可以防守反击。 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刺猬,投鼠忌器,一个不慎却遭反噬。也幸亏钟魁的暗中策应,才令第六小队没有吃大亏。 钟魁等人能看得出来,被围在当中受保护的洪老大不必说,他的那十七位弟弟,单个人的实力其实很一般,可怕的是他们能做到十七人如一人,心意相通,臂如使指,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如今年代,连修行都成了稀罕的事情,更不说“阵法”这种古老的战斗形式。这也是钟魁等人第一次见到阵法这种玄奥的东西。 第六小队以雷浩京为首,眼下也只能做到给洪氏十八子以巨大压力,令他们无法全身心地遥控尸士。 另一边,赵信扬和薛人杰二人,一前一后,夹攻尸将。二人都毫无保留地各施绝学,虽然一时找不到尸将的弱点,但也有力地牵制着尸将,令它无法去祸害别人。 宿营地的杀场,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蓦地,一声似有似无的笛音响起,似远在天边,又近在身边。尸将的动作似乎迟缓了一下,赵信扬抓住时机,飞身一掌击在那尸将腹部。 这沉重一击,也只令尸将后退了两步,它的肉身如铜浇铁铸,强悍无比。 那笛音又近了几步,变得清晰起来,笛音空灵,不带人间一丝烟火,虚无飘渺,却陡然间又苍凉古朴,似带一种动人心魄的魔力,与灵魂直接交流,让闻者不禁被它吸引了一部分注意力。 随着笛音越来越大,尸将的动作越来越迟缓,似乎受到了笛音极大的影响。 赵信扬的右手,突然往腰中一摸,紧接着一道雪亮的光芒一闪而过,那尸将的一只手臂消失了,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腥臭的气味。 原来赵信扬的腰带上暗藏着一柄软剑,好剑看上去不是凡物,连尸将这样的肉身堪比金属的怪物都能砍下一段肢体来。 只有薛人怀知道,这是紫阳观内镇观之宝之一,“紫阳剑”,据说传是春秋时大剑师干将、莫邪所铸。 干将为夫,莫邪为妻,干将“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以铸铁剑,然而却三月不成。 莫邪“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 制成的两柄剑分别被称为“干将”、“莫邪”。 然而不同于史书所载,干将、莫邪其实还铸了一把软剑,这把剑后来为全真七子的师父,北五祖之一的王重阳真人所得,取名为“紫阳剑”。 薛人怀心底里,有些疑心赵信扬刚才出工不出力,要是早点请出紫阳剑,以这把宝器的威力加成作用,或许就不会这么被动。 他却不知,这紫阳剑历经千年,曾为不同主人所拥有,剑身上早有了不同程度的损点七八处,是用一次少一次,轻易不出。 紫阳观主观澜先生却怀疑,这把剑并非所谓的干将莫邪所造,历史可能更久远,依现代科学的发达,即便很清楚它的元素成份,仍然无法仿造,只能是古代修士所铸,否则无法解释它的威力。 见尸将受此巨创,洪老大突然口喷鲜血,尸将就好比他的分身,分身受创,本体也必然受到连累。 洪老大突然拔出一根银针,往自己天灵盖上百会穴上插去,立刻须发皆张,面若金紫,一股狂暴的气势四溢。 这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残酷战法,拼命压榨自身的潜力,对自身伤害极大,洪老大也是拼了。 不管能不能获胜,他都将受到反噬,三个月之内无法恢复,如果遇上仇家,连一个小孩也能要了他的性命。 那尸将与他本体相同,一改原本有些迟钝的动作,变的敏捷起来,气力和威势仿佛又比最盛时增长了三成。 赵信扬一时不慎,被尸将一拳扫到了肋侧,飞到了三丈开外,只觉喉口一甜,吐了一口血。 “孽畜,敢尔!” 薛人怀见状大怒,身形一变,幻化成一段残影,如鲲鹏展翅,一连九变,虚虚实实,既虚且实,不顾一切从尸将身后双拳击出。 那尸将却连头也不回,全凭本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用脚后跟反踢了一脚,将薛人怀直接撞飞。 “咦,鲲鹏九变?薛家人?”杀场之外有女子的声音响起,这声音不大,但足以令当场的众人听到,听上去这声音的主人很年轻。 笛声一断,尸将又变的更加生龙活虎。 赵信扬与薛人怀二人本来还可以跟这怪物相持,眼下就只能节节败退,十分狼狈。如果面对是一个正常的修士,他们即使实力不济,也不会如此被动,因为他们面对的是非人类,那种毫无感情的冰冷和嗜血,让他们不敢硬碰。 “道友,请助我等一臂之力!”薛人怀朝着黑暗处喊道。 说实话,无论是赵信扬,还是薛人怀,如果想一走了之,凭二人的实力,绝对可以办到。但这情势并没有到了他们必须选择这一步,尽管在场的修士当中,也有个别人选择了溜之大吉,早就上了赵信扬和薛人杰的黑名单。 略微停顿了一下,黑暗中的笛音再一次响起。 这一次笛音一改空灵高远的风格,变的高亢而激烈起来。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写意,那后者便更如战檄,它的韵律,似乎能够穿透人类的身体,进入到经脉之中,让血脉与真气一起兴奋起来,极大地鼓舞了修士们的战意。 它又拥有某种辟邪去魔的作用,严重影响到了洪氏十八子的吟唱,变的心慌意乱,而他们制造的怪物们的动作也明显迟滞起来。 形势为之一变。 赵信扬手持紫阳剑,使了一套三十六路紫阳剑法,剑光逼人,战意腾腾,在薛人怀的配合下,两人杀的尸将节节败退。 洪老大双目欲裂,满脸悲愤,咬牙又拔出一根银针,直插自己脑后风池二穴。受此刺激,那尸将才堪堪抵挡住赵、薛二人暴风雨般的攻击。 另一边,以雷浩京为首的第六小队,对洪氏十八子组成的阵法束手无策。 钟魁一边策应着己方团员,一边冷静观察,见对方这阵法似乎暗合七星八卦布置,每每对方轮换之际,虽有空隙,也只是一瞬间便消失。 只是他对此一窍不通,因他他修行日浅,还未涉及到这个方面,以前只是听师兄偶尔说起过,所以他看不出个理所然来,致使他空有一身本领,莫之奈何。 蓦地,一声清丽的声音响起,让钟魁听着耳熟: “此为七星八卦阵,乾、坤、坎、震、离、兑、巽,各有一人把守,独留同艮位让人进出。此阵要点为前七个位置,防守之人实力相当,声息相通,心心相印,纵横合击,彼此呼应,因此,力道的发挥超出了七个人连合总力之上。” 钟魁闻言再看对方阵法,果然那七个位置一目了然,只是对方个体实力较弱,且实力有高有低,所以为了平均,每个位置安排了两人甚至三人。 弱点到底在哪里? “此阵的弱点在于艮位,对方轮转之时,必然要通过艮位轮转,只要破坏其先后进入艮位的次序,此阵必破!”那清丽的声音再次响起。 再看洪氏十八字的阵法的轮转,见对方轮转颇为精熟,一般是三个呼吸间,轮转一次,其间的破绽稍转即逝。 钟魁眼前一亮,瞅准时机,猛吸一口真气,直奔那艮位而去,在对方轮换的间不容发之际,强行占住了那艮位。 洪氏众人一时进退失度,忙中出错,乱了大阵。 破军! 在一瞬间,钟魁动了。 深厚的拳力一发而不可收,有去无回,在乾坤精妙的轻身步法的配合下,破军之拳如入无人之境,蛮横无我,当者披靡。 雷浩京等人见状,纷纷冲入阵中,立刻将七星八卦阵搅的稀巴烂。混战之中,钟魁丢下洪氏众人,如大鹏一般,长身跃起,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掌向洪老大脑袋劈去。 洪老大正全身心遥控尸将,见众弟纷纷倒地,心也乱了,见钟魁一掌劈来,下意识地出掌反击。 双掌相击,飞沙走石。 洪老大虽然以一身邪术而闻名,但自身的修为也不错,对自己奋力这一掌也极为自信,却不料他大错特错,身心如坠冰窖。 七窍流血,体内的内脏都在钟魁这一掌之下,瞬间崩碎,以一对一,竟无还手之力。 “原来你……才是……最强的……”洪老大满嘴鲜血,嘟哝着倒下,旁人却听不清楚他最后在说什么。 其实也是钟魁对敌经验太少,如果他早发现此阵弱点,以他强横无匹的实力,以力破之,完全可以轻松制敌。 失去了洪老大和他弟弟们遥控,尸将和剩余的尸士怪物们实力暴跌,完全是凭本能在作战。那尸将在失去了另一只手臂之后,双腿也受了重视,移动不便,被赵信扬一剑砍倒在地,众人一哄而上,各施手段,将尸将碎成万段。 形势大定! 黑暗中,走出两位女子,一位是中年女子,另一位则戴着一幅大口罩,明显是一位青春少女。 正是昆仑柳青和秦若寒。 第一百一十七章 吾当妻之 “原来是昆仑派的高手!” 众修士恍然,只因这昆仑派的大名,及昆仑派高手无为子前辈的名号,众人都是如雷贯耳,令一般修行者有高山仰止的感觉。 加上该派又鲜有弟子在外行走,十分神秘,所以众人对柳青的出现,既是好奇,又是万分感激她今夜的出手。 众人注意到,站在柳青身旁的年轻姑娘,她穿着冲锋衣,脚踩登山靴,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完全是一身现代户外打扮。 尤其是篝火映衬之下,那副大口罩之上是一双眸子,如夏月,似秋水,隐隐让人生出不可亵渎之心,而更吸引人的则是她手中握着的一根笛子。 就是这根笛子,今夜让人大开眼界,也让众人齐齐受了恩惠。古之修士,摘花飞叶皆可为杀人利器,又云世间百态,天地仰俯,处处皆有道家真学,而修行又无时无刻无处不在,所以能够以笛音影响修士的道心,甚至杀人,那就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只可惜,有太多的古之绝学没有流传下来。想来那昆仑乃是名门大派,底蕴深厚,定不是那些寻常小门小派所能比拟的。 那笛子长度远比普通演奏用的要长的多,足有一米,暗夜及火光映衬下,通体呈青玉色,却又似玉非玉,发着淡淡柔和的夜光。 看到有许多人在注意自己手中的笛子,少女将笛子两头一拧,竟像钓鱼竿一样收成了比成年人手掌稍大的一截,很方便地塞到冲锋衣口袋中。 柳青没有向大家介绍秦若寒的意思,有想套近乎的人打听,她只是简单地说这是她外甥女,姓秦。 薛人怀自然是知道柳青和秦家跟自己薛家的恩怨,虽以自家薛氏在修行世界和世俗政权之中的威势,也不怕任何人,但昆仑派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不能轻易结下死仇,所以他自觉地不上前去触霉头。 至于赵信扬邀请柳、秦二人一起去探秘,他自然也不会反对,毕竟今晚她们已经展示了能力,谁敢保证前面不会碰上更厉害的对手?只是若此行真有所斩获,恐怕也要给昆仑派分一杯羹。 赵信扬,天之骄子,又出身号称天下第一大派的紫阳观,虽然为人有些倨傲,眼高于顶,但他倨傲的本钱相当雄厚。 不要说来自师门的功法、绝技、人脉和资源,他本人也是多才多艺的,棋琴书画,无所不擅,其尤精音律,现在紫阳观斋醮科仪、日常功课所用道乐韵腔,名叫《全真正韵考》,据说是赵信扬二十岁时候在前贤成果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洋洋洒洒十余万字,号称集古今之大成。 如果具体到某一种乐器,赵信扬最喜欢的是古筝,他可不是玩票,也不是附庸风雅,而是真的喜欢——这是位被修行耽误了的音乐家。 据说赵信扬幼时顽劣,不爱枯燥的修行,观澜先生极宠他,当然拿他没办法。有一次,观澜先生带他去访客,路过一处民宅,赵信扬听到人家正在弹奏音乐,一时入了迷,从此喜欢上了音律。 观澜先生便骗他说,紫阳观有一部绝世古乐,相传是重阳祖师所创,就藏在道家经典之中,至今无人能够找出来。 那时候赵信扬还是小正太,信以为真,从此以后就开始钻研道家经典,成为年轻一代杰出的修行者。 这个故事,恐怕有渲染和扬名的意思在里面,但也说明赵信扬打小就天资过人,在许多方面都很有天份,修行自然也包括在其中。 所以,赵信扬一见到秦若寒,便心生好感,因为大家都是玩音乐的,爱屋及乌,只不过他将音乐当作爱好,当作枯燥修行的调剂,而后者则是将音乐看作修行的一部份,这让他忽然觉得修行真是一辈子的事,学无止境啊。 与赵信扬悟出一条真理不同,钟魁却只是惊讶而已。 “你认识她们俩?”雷浩京悄悄地问。 “见过一面,只是她们把我当成路人甲而已。”钟魁道。 那日在秦氏塬,薛云以一对二不落下风,充分展现出一位枭雄的本色,给钟魁留下很深的印象。这件事,除了钟魁这个外人,别人都不知道,薛云、秦仙姑及柳青包括秦若寒几个也不会故意去宣传,所以雷浩京并不知道,他见钟魁没有继续细说的意思,直接问道: “是敌是友?或是中立?” “可以引以为援!”钟魁给了他一个肯定的回答,在他眼里,薛氏是大反派,站在反派对面的,那都属于可以团结的对象。 “昆仑派啊,连他们也重出江湖了。”说话的是老寿星区新,今夜的大战,区新虽然没有受伤,但累的够呛,他毕竟年事已高,血气已衰。 “区前辈对昆仑派很了解?”韩亢问,他已经连续吃下了两只烤鹅,天知道他是从哪掏出来的。 区新有些得意: “很了解谈不上,我只不过多活了一把岁数,这个门派太神秘太低调了,我们外人难以窥其虚实。” “区前辈,您是老修行了,吃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都多。您老说说看?让我等长长见识!”刘少云鼓动道。 “呵呵,我只说一件事,这事我可以跟人聊一辈子。”区新捋了捋颌下的长须,摆足了架子,“话说我像少云这个年纪的时候,那时候我刚摸到了修行的门道,就自以为天皇老子第一,我第二。那个时候离建国还早着呢,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我就仗剑行走江湖……” “您老使的不是棍法吗?”韩亢毫不客气地指正。 “呵呵!”袁自立和张倩同时笑出声来。 区新面色一红,尴尬道:“就是这么一个说法嘛,小韩不必跟我老人家较真。我仗剑行走,哦,不,我仗棍,也不是,总之我行走江湖,喜欢结交三教九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 “原来您老落草喽!”刘少云恍然道。 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区新索性承认道:“没错,我是曾经做过几天没本的买卖,可那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愁’的滋味,用现在话说,那是闲的蛋疼!但我敢对天发誓,我没有害过普通百姓,所以我才结交上秦盟主,否则秦盟主还会留我性命在?” “秦盟主,哪个秦盟主?”汪大老板也来了兴趣。 “当然是你想的那一个!”区新瞪了他一眼,似乎很不满汪龙打断自己侃大山的兴致,“秦盟主说,天下大乱,外寇侵华,民不聊生,正是我辈奋发向上,解民之倒悬之时,所以我就入伙了,哦,不,我就跟着秦盟主干了!” “后来呢?跟昆仑派有啥联系?”袁自立追问。 “我最早加入的是锄奸队,我要是一直干下去,建国时恐怕也得授一个金星什么的。不过我年轻时性子散漫,没干几年就回老家娶妻生子去了,对于我们修士来说,做官什么的,太没意思了。嗯,言归正传,有一次秦盟主亲自带着我和其他几位兄弟去追踪一位大汉奸!”区新回忆着,“那是位高手,说实话,我现在九十多了,以我现在的实力也比不上当初我们遇到的那位大汉奸。” “有秦盟主在,怕什么?”这里所有人都这么想,只因那秦盟主虽然已经死了二十年,但永远是所有修士眼中的大英雄真豪杰。 “那大汉奸身负绝技,我们付出几人重伤的代价,好不容易将他堵在一处绝境,让他插翅难逃,秦盟主亲自出手,将其击成重伤,准备将其带回去,明正典刑,以敬后效。正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一位高手。” 区新的脸色忽然变的严肃起来:“这位高手的出场之前,正是一段笛音!” “昆仑派?”众人全紧张起来。 只听区新继续说道:“除了秦盟主不算,我们还有七个人,可是未见其人,先闻其音,一瞬间都受了重伤,失去战力。我当时站的地方离的远,受创最轻,而秦盟主则是那笛音攻击的首要目标,他虽已经严重受创,如一棵参天大树,屹立不倒,诸位,那时候秦盟主他还没我这个部下年纪大,当时他的实力也算不上天下第一人!秦盟主是位真豪杰,如今什么观澜先生,什么不动如山真君子薛云,统统不配给秦盟主提鞋!” “难道那个大汉奸,是昆仑派的人?”钟魁这时问。 “那人名叫柳江,应该被枪毙十次不嫌少。”雷浩京道。 区新不由得看了雷浩京一眼,笑道:“雷教授也知道这段秘闻?” “略知一二。”雷浩京道,“据我所知,这柳江乃是昆仑无为子前辈的爱徒,只可惜此人为虎作伥,当了汉奸,坠入魔道。” “没错,一入魔道,犯下恶罪,终要以命相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区新继续道,“说真的,那一次真是凶险,那赶过来的高手正是无为子前辈。秦盟主天资过人,身负绝学,当时虽然修行远高于我等,但跟无为子前辈比还差得远,当然那时候秦盟主也还年轻,如果不是因为修行年岁的差距,或许可以一较高下。” “那他们动手了吗?”刘少云问。火星撞地球,他对这个最感兴趣,尽管他知道那时候秦盟主根本就不是无为子的对手。 “秦盟主说明事件经过,晓以利害,试图劝阻。”区新道,“可无为子前辈坚持说,昆仑自有门规,他一定会将柳江带回昆仑派,在列代师祖的灵位前,明正典刑。” “这是护短啊!”张倩道。 “秦盟主同意了吗?”汪龙问。 “秦盟主当然不会同意,否则你们哪里有机会听老夫在这侃?”区新微微一笑,他伸了伸手示意着,刘少云赶紧递上一杯热茶,区新浅啄了一口香茶,继续说道,“昆仑派那时候就已经隐世百年了,或许更久,谁知道呢?秦盟主并不了解昆仑派,自然信不过无为子前辈会信守诺言,杀掉自己的爱徒,以谢天下百姓。” “那时候天下军阀混战,而我华夏半壁江山已经落入外族之手,快刀斩乱麻,或许是最佳处理方式,不必谈什么江湖规矩。”雷浩京道。 区新笑道:“雷教授此言在理!可无为子前辈非要把人带走,秦盟主据理力争,二人当时动上了手,短短五个呼吸间,秦盟主受创七处,吐血九升!” “有那么夸张吗?”张倩捂着嘴娇笑着,十分妩媚,看得刘少云眼都直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当时要是再打下去的话,秦盟主恐怕就命丧当场了。”区新摇头晃脑,“无为子前辈或许是钦佩秦盟主的硬气,就提议说他新得到一种毒药,如果秦盟主敢服下并且撑过一个时辰不死,而且还不准呼痛,就同意他将柳江带走,昆仑派绝不会事后报复。” “秦盟主只说一个‘好’字,接过那毒药就吞了下去……” “死了吗?”刘少云问。韩亢赏他个爆栗,骂道:“笨死了你!” 袁自立连抽了几口烟锅,烟质低劣,熏的旁边人睁不开眼,问:“什么毒药?不是假的吧?” 汪龙也是一个老烟鬼,不过他抽的是雪茄这种高级货,他点头也道:“对,小说里总是这么个桥段,恶俗!” “这毒药名叫‘断魂散’!”区新道。 “断魂散?” “对,古书上记载这是一种产自苗疆的毒药,当然现代社会,无所谓什么苗疆不苗疆的,总之这是一种极歹毒的毒药,针对的就是我们这些修行之人。”区新解释道,“据说这种毒药,能令鬼神闻之色变,可见它的厉害。” “秦盟主吞下断魂散,先是一声不吭,但我知道他一定很痛苦很痛苦。”区新这时的脸色有些苍白,很是激动,“因为他将自己大腿上的肉,亲手割下,一刀又一刀,割的很慢,一边割还一边数数,还一边冲着我唱满江红,当时我们把岳武穆的满江红当作战歌的,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分心,不让因毒药引发的全身经脉和五脏六腑的巨痛控制他的心神而喊出声来。” 众人都安静了下来,汪龙的雪茄和袁自立的烟锅都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而雷浩京已经热泪盈眶,那是他的老长官,曾恩同父子,虽然也知道这件事大致经过,却从未听老长官或者别的人跟他说过此中细节。 “真豪杰!”韩亢恨恨地说道,一拳砸在面前的巨石上,那巨石瞬间四分五裂,“恨我出生太晚,不能追随秦盟主!” “是啊,我这一辈子最服秦盟主,什么帝王将相?屁!”区新叹道,“无为子前辈似乎被吓住了,有谁见过这样的豪杰?从来没有!他丢下柳江,并留下解药,掉头就走,还留下一句话。” “什么话?”众人出奇地齐整。 “汝乃天下第一豪杰,吾当避汝,不敢因私而害天下公器。汝若有子,吾当妻之!” 第一百一十八章 凤龠 天色已经大亮。 昨夜下半夜气温骤降,原始森林里千树万树都挂上一层冰霜。四野里,一片雪白,寂静无声。 一只长着一身金黄色漂亮皮毛的狐狸,从草窝里钻了出来,在厚厚的枯叶中寻找着食物,发出窸窸窣窣的细微声音。它时不时地抬起头来,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动静。 在它的不远处,秦若寒端坐在一个天然的大树洞下修行。她已经在那里坐了一夜,此时她已经取下自己的口罩,吹奏着美妙的旋律。 这旋律太过优美,舒缓而富有灵性,连那只狐狸似乎也被吸引,一动不动地趴在草丛中欣赏着。 众修士也被这笛声吸引,默默地站在不远处欣赏,他们不仅惊叹于笛声的醉人旋律,更是被秦若寒的美貌而惊叹。 眉如远黛,目如银月,瑶鼻脂唇,面若桃花,无一处不是美到了恰当好处。只不过她的神情太过清冷,也有股英气,如带刺的玫瑰,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处,令人不敢亲近。 她一头乌黑的秀发,此刻被她挽起,用一只很普通的发夹夹住,露出一段细腻白皙的脖颈。 “这笛声真好听……呃……呃……” 韩亢刚吃下一肚子食物,一边抚着肚皮,一边很惬意地连打了几个响嗝,破坏了所有人的好心情。 众人纷纷向他投以不善的目光。韩亢也知道自己犯了众怒,摸了摸后脑勺,十分尴尬。 钟魁笑道:“嗯,这凤龠不错!” 秦若寒的笛声嘎然而止,她重新戴上自己的口罩,将冲锋衣的拉链拉起,几乎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她将手中的乐器收回自己的口袋里,走到钟魁的身边,道: “你怎么知道这叫凤龠?” 她的声音很好听,含着一丝不容质疑或拒绝的意味,这跟钟魁印象中的温柔女人搭不上界。印象中赵雪和李玉儿都是绝色,前者温柔可亲,如邻家姐姐,后者清纯而不失妩媚,刻意撒娇的话,也是小鸟依人,但眼前的这个女人,或者说少女,却是女王。 在男人的心理想象中,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女神级别的,也应当是温柔可人的,因为这样才能诠释什么叫完美。 或许在这个跟钟魁年纪相若的女人心目中,男人也只是生物的一种。 “噢,听一个长辈说的。”钟魁摸了摸鼻子答道。他的目光直视对方那一对明眸,既不退怯,也不热切,好像在说,我知不知道,关你什么事? 秦若寒瞥了他一眼,如骄傲的女王的一般扭头便走,虽然心中有些疑惑,但她不认为自己有必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她的气场很大,在场驻足的修士纷纷下意识地让出一条道。 “你们在说什么?”韩亢很是好奇,“什么‘月’啊,‘凤’啊的?” 赵信扬饶有兴趣地看着秦若寒的背影,心底里仿佛有一根弦被拨动了,冲着韩亢讽道: “不学无术!” 韩亢也不以为意,笑道:“我不知道才问嘛!” 一道寒光闪过,将韩亢吓了一跳,他庞大的身躯躲闪的动作也极为敏捷,堪堪躲过。 只见赵信扬已经抽出紫阳剑,刷刷已经挥出了十七剑。 十七剑不过须臾之间,足见他剑法的高明。地上被剑气犁出一个巨大的“龠”字。 这是一个笔画很多的冷僻字,在场的九成以上的人都不认识。 “这个字读‘月’,是一种古乐器名。也就是今天所谓笛与箫之类乐器的鼻祖,可无论是笛还是箫,不是横吹,就是竖吹,诸位看这位秦师妹手中的龠,却是斜吹。”赵信扬道。 “这有什么门道吗?”有人问道。 “豫省博物馆,有一件镇馆之宝,就是骨龠,据说有八千年历史。据考证,这是用巨禽的翅骨制成的,应是鹤类的翅骨,上有三孔,有人现场用这鹤龠演奏古乐,可以演奏完整的七声音阶。而我观秦师妹的骨龠,上有九孔,估计音域更加完美。”赵信扬道。 “赵师兄真是博学啊。”拍马屁的人很多,不过一般人还真没有这一番见识。 “钟师弟,对这件乐器有所耳闻?”赵信扬面有得色,问钟魁,“你说那是‘凤龠’,难道说那是用凤的翅骨制作的不成?” “不可能吧,世上真有凤的存在?”有人惊呼道。 “呵呵,我只是听长辈提起过,是与不是,只能问秦家人喽。或许我们今天听到的传说故事,在上古时代其实是以某种形式存在的,时间久了,便成了传说吧。”钟魁打着哈哈,“譬如古代华夏北方,温暖湿润,猛玛象、犀牛之类的猛兽,到处都是。” 他看了一眼雷浩京,见雷浩京微微摇摇头,显然也是不知道秦家有这样一件宝物。 赵信扬没有追问下去,点点头,问薛人怀:“薛兄以为如何?” “凤,或者龙之类的神兽,上古时代或许有吧?”薛人怀也不敢确认,“有人认为在上古时代,地球上曾经有段文明,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断绝了。也有外国学者认为,他们是来自外星球,他们或许是类似人类的生灵,是地球的主宰,被我们人类所神话。之所有存在这些假说,或许就是因为这世上有太多未解之谜吧。正如我们现在就要去探索的遗迹,不正是说明了这一点?” 众人听了,纷纷点头,不明觉厉。 众人收拾了一番,再一次踏上了前进的方向。 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路上,赵信扬充分表现出他的君子风度,对秦若寒嘘寒问暖,可女王殿下却对他不冷不热,让他讨了个没趣。 一条巨大的沼泽拦在面前,因为地底有数股温泉冒出,这一片沼泽隆冬季节也没有冻住,水面上飘散着热气,乍一看,诗情画意。 众修士停下了脚步。 沼泽的边缘,有大量的子弹壳,沼泽里还浮显着属于士兵的头盔、背具、通讯器材等物,显然军队的精英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在此陨命。 除此之外,有一座用树木和枯枝搭建的简易浮桥,通向远方,那里大雾迷漫,什么也看不到。 军方的精英是第一时间抵达这里的,那时候发现异象的消息应该还没有被扩散,他们没有遇到来自诸如洪氏十八子的追杀,但在这里他们止步了。 雷浩京不为人所注意地查看了下雷云留下的暗号,冲钟魁点点头。 茅山周正江自告奋勇,踏上了浮桥,其他人则全神戒备,观察着桥下水面。 沼泽里深浅不一,蒸腾的雾气中,水草茂盛,其间也有星星点点如小岛的所在。浮桥正是利用这些小岛,通向远方。 周正江艺高人胆大,身为茅山传人,他的功力深厚,如果不是赵信扬和薛人杰掺了一脚,他就成了带头大哥。 他不知道那所谓的遗迹到底有什么,如果他是带头大哥,他当然可以独取最大的一份,但现在不成了,以紫阳观和薛氏的权势,他不敢去挑战,只好表现地好一些,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水面上有一截烂木头随波逐流,等到周正江蓦然警觉时,那截烂木头已经脱离了水面,变成一张长满獠牙的大嘴。 巨鳄! 周正江应变的极快,脚下轻轻一点,身形已经向前窜出一丈,让那巨鳄扑了个空,掀起一阵巨浪。他身形还未停稳,落脚处又一头巨鳄正张开血盆大口等在那里。 电光火时之间,周正江毫不慌张,一只脚居然点在那头巨鳄的丑陋的脑袋上,跃上了一座小岛。 有惊无险,岸上的修士们齐声喝彩。 这就是士兵们无法通过的原因了,这里的鳄鱼体形巨大,十分凶悍,巨鳄那铠甲似的外表,很难被子弹洞穿。恐怕没有任何一本生物教科书上,曾经记载这一个品种。 众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轻松地通过这片广阔的沼泽,离目标更近了,众人不由得放下紧绷的神经。 前方是一团迷雾,众人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中失去了相互联系。雷浩京忽然道: “有情况!” 钟魁瞧了瞧身边,身边只有属于自己这一小队的人,区新、袁自立、汪龙、韩亢、刘少云和赵倩,人员十分齐整。而四周大雾迷漫,众人走了很久都看不到任何其他人。 就连一向大大咧咧的韩亢,此时也一声不吭。 蓦地,一声惨叫声在左前方响起。众人齐齐赶了过去,见一名其他小队的修士倒在血泊中,身首异处,身边并没有其他人。 又是接连几声惨叫,雷浩京等人赶了过去,发现都是同来的修士惨死当场。他们看上去都是落单之后,被人一一击杀。 “不要落单了!”雷浩京道。众人一一点头。 正说话间,钟魁动了。众人抬头看去,见迷雾中突然伸出一只手掌,往赵倩的后背按去。 显然赵倩是这一队人中最弱的一位。 这一掌挥洒的极为写意,却蕴含着巨大的不容抵抗的力量,赵倩一瞬间便感受到了她与对方实力之间巨大的差距。 我命休矣! 然而,这一掌却没有落到她的后背上。钟魁接下了这一掌,迷雾中,那人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发出一声闷哼,借着反震之力,倒退而走。 过一招得手,钟魁不敢追去,怕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看清了那人吗?”雷浩京问。 “没有,不那人应该受了重伤。”钟魁指了指脚下,地上有一滩血,显然是方才那神秘偷袭者所留下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凤鸣 一段急促的龠声响起,雷浩京钟魁等人急忙循声赶了过去。 只见赵信扬、柳青、秦若寒、周正江、俞华等人正和一位老者对峙。 赵信扬的脸色极为难看,他面对的这一位老者,面容枯槁,仿佛癌症晚期患者,但众人却是严阵以待,十分谨慎,直觉告诉他,如果单打独斗,他可能不是这位老者的对手。 薛人怀站的位置很特别,站在对峙双方的侧面,脸色十分尴尬。 “薛兄,你能给我一个解释吗?”赵信扬瞥了一眼薛人怀。 “赵兄弟,这个……”薛人怀认真地组织着语言。那老者却是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呵呵,大侄子,有什么就说什么呗。” “这是我的亲叔叔。”薛人怀道。 众人都觉得很是诧异,薛人怀之父薛云,人的名树的影,大家都知道,但薛云之弟薛玉,从不在江湖中出现,江湖之人只知其名,未见其人。 甚至有人认为,这薛玉并非修行之人。 薛玉的出现,而且是以敌人的身份出现,令薛人怀很尴尬,事实上薛人怀只是在少年时曾见过这位亲叔叔一面,虽然这些年薛玉将自己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但一见面薛人怀就认出了他。 “薛前辈,你这是要与我等为敌吗?”周正江道,他见对方实力雄厚,下意识地将自己一伙人看作一个团队。 “呵呵,尔等就此止步,或可留得性命。这是我老人家的忠告。”薛玉道。 “薛兄,这话未免有些托大了吧?”东华掌门俞华讥道,虽然觉得薛玉很难对付,但自己这边也不差。 赵信扬的实力有目共睹,茅山周正江的实力不弱,那位昆仑柳青的实力恐怕还在赵信扬之上。再加上他还看不透真实实力的雷浩京,他认为就凭这些人已经可堪一战。 钟魁打量了下薛玉,心中奇怪,那位被自己击伤的家伙,虽然蒙着面,但他敢确定绝不是薛玉本人,难道是另有其人? 只听薛玉肆无忌惮地笑道:“那就试试看?” “二叔!”薛人怀上前叫道,却不料那薛玉随时一挥,薛人怀便如脱线风筝,撞在一颗山岩之上,当场口吐鲜血。 薛人怀自身的实力不差,明眼人都看的很清楚,他根本就没有反抗,主动令自己受伤,以免自己陷入两难境界。 “好小子,跟你爹一样,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阴险、毒辣,是薛家的种,看来你娘没有背着你爹偷人!”薛玉的脸色看不出是得意还是愤恨,恐怕后者的情绪更多一点。 众人听了,面色都很古怪,看来薛玉跟他大哥薛云的关系并不融洽,言语恶毒,而且听起来薛玉对薛云的评价不高。 薛人怀从地上爬起来,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惨然一笑:“二叔,何必在这个场合说这些,白白坠了我们薛家的声誉。” “哈哈,薛家?好大的名头!”薛玉昂然一笑,“为了长生,这些年我过着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哈哈,长生啊长生!” 还是那老话题,修行的目的是什么?根本的还是为了活得更久一点。至于飞升成仙,那只能化作一个念想。 柳青淡淡地说道:“薛兄未免太托大了,即便令兄在此,我等也可一战!” 她的话没错,除非对方有碾压群雄的实力,否则根本就讨不了便宜。 薛玉阴森笑了一笑,他的身后浓雾中忽然传出数十股恐怖的气息。紧接着,众人看到虎、豹、熊、狼四种凶兽出现在众人面前,足足有三十头之多,且各个体型剽悍,气势凶猛。 这些凶兽伏在薛玉的身后,都乖的像只小猫,更像是一个个忠诚勇猛的士兵,等待着命令,看上去智商并不低。 众人一片骚动和不安,这薛玉是如何办到的?人人都知道,面前这些凶兽远比先前他们遇到的狼群要难对付的多。 钟魁却是恍然大悟,当初在洛河遇到的怪猴以及那头齐天大圣,恐怕也是这薛玉的杰作。钟魁想到的远不止这些。 “这些年我远居荒山野岭,为的就是这些畜生,如何将一头只知道生存本能的野兽变成一名战士,就是我这多年的研究成果。哈哈,今天它们算是第一次公开亮相,你们有福了!”薛玉得意洋洋。 “可是畜生就是畜生,你明明想要的并不是这个!”钟魁站在人群中出声道。 “是谁?”薛玉的脸色剧变。只听钟魁继续说道: “你想要的是,得到某种药物,让修士可以服用,而且没有什么太大的隐患,以达到发挥人体潜能,促进日常修行,延年益寿的目的,甚至以人力巧夺自然造化,可以达到所谓的永生!” “你怎么知道?”薛玉的脸色又是一变。众人哗然。 “听说薛氏在二十年前曾发掘一座古墓,居然发现了不死人。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前辈才得到某些启发或者一些秘法之类的,可惜如今看来,你也只能让蠢笨的野兽,变的更强大而已!我猜的没错吧?”钟魁继续说道,他的话引起众人的注意。 “你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四十年的努力,到头来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呵呵,你已经失望透顶了吧?可怜,可怜,终日与野兽,或许还有死尸打交道,将自己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如何不可怜……” “够了!”薛玉的身子剧烈地颤抖着,脸上甚至浮现着慌乱的表情,他是一个疯狂的人,然而心中最痛苦的伤疤被人揭开,令他恼羞成怒,恨不得立刻将钟魁碎尸万断。 一股疯狂的气势笼罩着众人,瞬间让人感受到其中的压力。 然而,几声鼓掌,令这股压力瞬间一滞。一个灰衣人从浓雾中走了过来,他的个头偏矮,神奇地却是让人觉得很高大,给人一种临渊恃岳之慨。 “小兄弟,分析的不错,八、九不离十!”灰衣人向钟魁投以赞赏的眼神,然而钟魁并没有退缩,回敬以好奇的眼神,绝没有一丝一毫的胆怯之意,这让灰衣人颇为意外。 灰衣人的身后跟着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佝偻着背,抚着胸口,嘴角还残存着一丝鲜血的印迹,显然受了不轻的伤,钟魁和雷浩京两人飞快地对视了眼。 灰衣人跟这中年男子,明显是主仆的关系。灰衣人走到薛人怀的跟前,令薛人怀一时有些意外,只听灰衣人笑道: “知道你二叔为什么离家出走吗?” “我二叔是有志气之人,他做不了家主,便想自己闯出一片天地。”薛人怀道。 “错,你二叔偷他嫂子!”灰衣人摇头道。 “你……”薛玉的嫂子,不就是薛云之妻,也就是薛人怀的母亲吗?薛人怀满脸愤懑,既羞又怒,却知道灰衣人说的是事实。 只是这等家族隐秘之事,这灰衣人是如何得知的? “哈哈,姚升,你真是狗改不吃屎,还是那副喜欢侦刺别人隐私的德行!”薛玉怒极反笑。 原来这灰衣人名叫姚升,只是在场众人对这个名字都一无所知。但能跟薛家人掰手腕的,显然也不是寻常之人。 “你不过是我们薛家养的一条狗而已,终归是养不熟,现在也混的人模人样了。”薛玉反讽,“想当年,我爹看你可怜,收养你,还传你功法,他老人家没想到居然养了一条恶狗!这些年,你像一条疯狗一样,到处追着我转,我拉的屎你都觉得是很好吃。”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姚升冷哼道,“你呢?还不是有家难回?跟畜生为伍,你终究是比不上你家大哥的!呵呵,你承不承认这一点?” 两人加起来,一百多岁了,如同一对相爱相杀的冤家,居然互揭黑材料,令在场的“闲杂人等”目瞪口呆。 这或许是件好事,有这位姚升在,起码能抵消薛玉给众人的压力,而剩下的猛兽,虽然也很难对付,但压力就没那么大了。这位神秘的灰衣人姚升或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 话不投机两句多,薛玉和姚升二人立刻动上了手,一时间飞沙走石,斗的天昏地暗。这两人的实力相当,甚至连武技路数都相类似,果然是相爱相杀。在钟魁看来,这两人的实力都与薛氏家主薛云相差不大,称得上是江湖一流高手。 另一边,众修士已经与那些狂化的猛兽纠缠在了一起。而薛人怀则尴尬地站在一边,进退不得。 众修士当中,柳青实力最强,赵信扬次之,接下来则是东华派俞华、周正江和秦若寒。至于雷浩京和钟魁,依然是隐藏着真实实力,二人有意保护着身边几个较弱的同伴。 空气中弥漫着恶臭,那是猛兽的体臭,但很快修士当中出现了伤亡,空气中很快出现了血腥之气。 秦若寒吹奏起凤龠,悠扬的旋律很快地笼罩着战场,然而这仅仅稍稍迟缓下这些狂化凶兽的攻击,于事无补。她索性放下凤龠,手中飞快地一扭机关,凤龠的一端便出现了一截锋利的剑尖,这居然也是兵器。 钟魁的注意力至少有三分之一放在她的身上,见她上下翻飞,手中凤龠剑舞的密不透风,剑光凛洌,招招夺人心魄,狠、准、疾,又不失轻盈灵动。 这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不为人所注意,他轻轻摇了摇头,显然他对秦若寒这套剑法有些看法。 这些凶兽,比钟魁当初所遇到的那头齐天大圣要厉害的多。赵信扬的紫阳剑下,已经倒下几头巨虎,柳青等人也甘示弱,皆使出看家本领,与凶兽搏杀在一起。 即便如此,也有七八名修士惨死在凶兽利齿之下。 一头花斑豹倒在了秦若寒的剑下,沾了她一身兽血,然而未等她清理下脸上的血迹,身后恶风暴起,一头斑斓猛虎凌空扑下。 钟魁一直注意着这里,他的身影如闪电般地穿过人兽纠缠的战场,瞬间杀到,拦在秦若寒和猛虎之间,他的手掌如天外而来,实实地印在那只扑下猛虎的头颅之上。 自然之力,瞬间涌到掌中,传导而下。那只猛虎甚至都没发出声音,脑袋连同整只身子,疲软地倒下。 意料中的兽血四溅没有出现,秦若寒慌乱中只看到那只猛虎的七窍流血,死的不能再死了。 能如此干净利索干掉一只猛虎,秦若寒对钟魁的实力有些惊讶,但很快被其它猛兽吸引了注意。 钟魁站在她的身侧,跟她配合着搏杀凶兽。秦若寒发现他总能在自己照顾不到的地方出现,恰当好处地挡住凶兽可能对她的伤害,而且他仅凭双手和步法,不用任何兵器,也是举重若轻,如同闲庭信步,游刃有余。 “这是哪个门派的年轻高手?实力远在我之上,即便是公认年轻一代第一高手赵信扬,恐怕也不能与他相比,难得是他太过低调,此前不显山不水。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秦若寒不禁这些想。 另一边,姚升与薛玉已经斗到了最关键时候,二人实力旗鼓相当,都受了伤。只见二人这时又对了一掌,劲力四溢,连离得最近的修士也被溢出的劲力推到一边。 蓦地,一声清脆悦耳的鸣叫声忽然响起。 这声音并不大,却有股奇异的力量充斥着天地,令万物动容。 那些还活着的凶兽如同中了定身法,全都匍匐地上,身子颤抖如糠。 众人也都惊讶地停了下来,不知什么时候,雾气已经散了。一轮红日悬在东方天边,一只体型巨大的禽类在天空中遨游。 那只禽类,身着无彩霞衣,羽毛在朝阳中熠熠生辉,如同笼罩着彩虹,令人目眩神醉。 “那是传说中的凤凰吗?”有人喃喃念叨着。 第一百二十章 凤凰 凤凰者,传说中的百鸟之王。 《山海经》中有记载,“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彩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起初在传说中,雄为凤,雌为凰,到了后来,凤凰就变成了雌性的形象,在龙成为帝王的象征之后,凤凰也就成了后妃的象征,代表美丽、吉祥、善良、宁静、有德和自然。 在华夏人的眼中,凤凰即便是神兽,也仅仅只停留在传说之中,一般认为这是一种被神话的禽类形象,人们赋予它太多的美好想象,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一种巨禽。 然而在数十年前殷墟出土的一件甲骨文中,却明确记载某个商王曾命臣下捕鸟,而且一次就活捉了五只凤。 上古,凤同风,先人认为风是因为巨大的鸟类扇动翅膀而引起的,从而加以膜拜。所以凤凰又代表着风之神。 或许后人怀疑,商王得到的只是五只锦鸡而已,或者是一种大鸵鸟——现有的考古已经频繁证明上古时代温暖湿润的华夏生活着大量的大鸵鸟。 但今天众目睽睽之下,一只美丽骄傲的凤凰落在一颗巨大的青石之上,事实就在眼前,容不得众人不信。 它抬胸阔步,气宇轩昂,旁若无人地舒展着健美而修长的翅膀,晃动着凤冠,灵动的凤目,居高临下审视着眼前的人类。 一股来自亘古的气息,迎面扑了过来,雍容、华贵而又威严。 众人屏住呼吸,就连姚升和薛玉二人也肃立在前,大气也不敢出,如同被施了定身法,甚至有人因为太过激动而跪倒在地,三叩九拜,口中喃喃有辞。 钟魁听觉敏锐,他捕捉到了身边的雷浩京的衣兜里发出喀嚓的细微声响,那是一台特制的微型照相机快门声。 他甚至能看到雷浩京的脑门上冒着一层细汗,这个老家伙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里此时恐怕也是兴奋的要命。因为不管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今天或许预示着一个新纪元的开始。 凤凰忽然动了,它抬起矫健的大长腿,向人群中走去,步态倨傲,无视其它人或恭敬或惊喜或疑惑或惊惧或贪婪的复杂眼神,来到了秦若寒的面前。 秦若寒手中握着凤龠,不知所措。 柳青则紧绷着身体,紧张着守护在一旁。 凤凰伸着脑袋,往秦若寒手中凑去,那对拟人化的凤目眼神中,似乎充满着疑问。 钟魁曾一口叫破秦若寒手中这支乐器的名称,秦若寒也曾反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它叫凤龠,这实际上也证实了钟魁说的没错,这就是凤龠。 顾名思义,这就是一支用上古凤凰的翅骨制成的凤龠。这确实是一件至宝。 显然,这支凤龠历经数个千年甚至万年之后,仍然带着某种让这只凤凰感到熟悉的气息,从而引起了它的注意。 秦若寒感觉自己已经快要窒息了,宽大的冲锋衣也掩饰不了她胸口剧烈地起伏,张开樱口,贪婪地呼吸空气。 她想后退,但迈不开脚步。她想呐喊,喉咙里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空气似乎被抽空了,她的的确确感受到了这只凤凰给她的强大压力,让她连思考都差不多忘记了。 钟魁内心的震惊,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但他经历了穿越,见识师兄神鬼莫测的本领,师兄也曾跟他聊起上古、中古以至近古一些在他看来匪夷所思的逸闻,他本人不久前也曾在偶然得到的神秘空间里探索过上古先贤的遗迹,这些完全背离所谓科学的事情,早就一次次刷新了他的三观。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不会发生? 悄悄地握住秦若寒冰凉颤抖的手,一股强大的真元以最快捷最稳妥地方式输入她的体内,迅速抚平了她内心之中的慌乱和无措,给了她一点慰藉。 这位同龄人的经脉似乎也与常人不同,钟魁自己的至刚至强至阳的真气,在她的体内如鱼得水,和她原本的真气交融在一起,契合的十分完美。但钟魁没有心思去体会这一点。 凤凰歪着头打量着钟魁,凤目中的怀疑好奇之色更盛了。钟魁下意识地对视那对颇具威严又兼有无穷魅惑之力的凤目,立刻本能地抗拒着。 体内的九阳血脉随之翻腾着,他的脸色赤红,极力压抑着几乎瞬间就要崩溃的经脉。 龙象伏魔功自动运转着,抵挡着这股莫名的侵蚀和压迫。他已经步入筑基之境,天生九阳血脉,加上龙象伏魔功这大工若拙的功法,还有刚刚摸到门径的自然之力,勉强抵挡住了。 然而体内各脉和穴位,如同被人用钢刷惨无人道地刷过一遍,痛苦无比。又像被烈火炙烤过,体内经脉欲断。 凤既是风之神鸟,又是太阳神鸟,火之神。 凤者,鹑火之禽,阳之精也。 这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属于古代荆楚文化的范围。而楚人认为自己是祝融的后代,祝融被称作火神。冥冥之中,这里出现一只凤凰,看来自有天意和历史渊源。 钟魁的九阳血脉极其稀少,这种血脉并非父子一脉相传,可以看作是某种返祖现象,只是在少数家族中流传,而且十代人也不一定会出现一个。不同姓氏的人,拥有同样的血脉,可以被认为,他们的血缘可以追溯到同一位先祖。 此时,钟魁还未意识到正是因为自己的血脉,才承受到如此巨大的压力。九阳血脉,天生具有火的属性。 钟魁相信这只好奇害死人的凤凰根本就没有尽力。就在他痛苦万分之时,这股强大的压力忽然消失了。他甚至感觉,经脉中的真元更加精炼而纯粹。 凤凰点了点头,或许这只是钟魁的错觉,它冲着天空鸣叫几声,振动巨大的双翼,掀起一股强劲的气流,往东南方向飞去。 众人呆呆地望着凤凰消失的方向,良久,才有人恍然大悟般地喊道: “快追!” 瞬间,人人争先恐后地往东南方追去,哪怕脚下有座金山,也没有人会看一眼。 姚升瞪了薛玉一眼,恶狠狠地跺着脚,道: “薛老倌,咱们的账,以后再算。” 言毕,姚升也拔足而去。 薛玉无视姚升的警告,喃喃说道:“三清在上,历代祖师在上,苍天终不负吾等蝼蚁!” “能放开我吗?” 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钟魁这才意识到方才还握着秦若寒的手,连忙松开。 “不好意思!”钟魁摸了摸鼻子,尴尬道。 “多谢!”秦若寒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心中疑窦重重,跟着柳青追向远方。 现场只剩下雷浩京和钟魁二人,当然还有薛玉抛下的那几头凶兽。 这些凶兽刚刚才从凤凰的威压之中解脱出来,眼神中似乎恢复了一些神智,薛玉强给他们的桎梏被打开,懵懂地瞧了瞧四周,本能往东南方向望去。 远方,浓雾早已散去,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突兀地出现在眼前。望山跑死马,那座大山离这里至少也有三十里之遥。 这里灵气很足,起码是钟魁以前在太乙山感受到的浓郁度十倍以上。实际上所有人都感觉到,随之他们踏进这片原始森林,越是靠近这座大山,灵气浓郁度越是高。 古之所谓洞天福地,莫过如此吧? 这些被薛玉收报兽类,自然也是兽中的佼佼者,智商比同类要高的多,他们恢复了神智,本能地也冲着那座大山奔去。 “小姑娘的手摸着很软吧?”雷浩京打趣道。 钟魁白了他一眼,并没有因为他的打趣而有任何害羞的表情: “当然,手感很不错!” 第一百二十一章 凤凰山 这座突兀的大山,占地极广。 准确地说,它由十几座山峰所组成的环型山脉,山峦起伏,如众星拱月般,其主峰矗立其中,直插云霄,气势磅礴。 这座山脉,因为发现了一只传说中的凤凰的缘故,已经被抵达这里的修士们,约定俗成地命名为凤凰山脉。其主峰则被称为凤凰山。 华夏名叫凤凰山的地方有很多,但这里才是名副其实。 在四周较为平坦的森林衬托下,凤凰山突兀地呈现在那里,山峦间飘散着薄雾,如梦如幻。 这是现今任何一张地图上都没有标识过的山脉,即便是测绘卫星也不曾发现它,仿佛是一夜之间从地底“长”了出来。 钟魁怀疑,就像某些像脑洞大开的人所说的那样,宇宙由不同的位面组成,位面包括时间与空间,位面或许是交叉的,一个位面破裂,从而就会出现一些异状,从而看到以前所看不到的事物。 也许这里本是上古时代的一处洞天福地,被上古神通之士用某种方法掩盖起来。这无法用已有的科学来解释。 通往凤凰山的丛林中,有许多动物的死尸,起初都是小型动物为主,越是靠近凤凰山,越是能看到大型动物的尸体,都是内出血而死,某种能量让它们的内脏器官瞬间破裂,死于非命。 凤凰山拥有某种“能量保护罩”,凡是接近它的生物,都会被无情地绞杀。 但这种防御手段,似乎在快速地弱化和退却,因为钟魁已经看到许多小麻雀从他的头顶上毫发无伤地飞过,而它们的身后,有许多大型禽类如鹰隼,倒毙在朝拜的路上已经好几天了。 钟魁等人所临时组成的团队,并不是第一批抵达这里的人。这里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修士,还有一些军人,雷云赫然在列。 军人们握着自动步枪,紧张地盯着修士们,他们能够成功抵达这里,证明他们是华夏军队中最优秀那一部分人。 他们的精神状态并不好,个个灰头土脸,这一路行来,历经艰险,连指挥官都失去了,直到雷云到来,才勉强恢复点士气。 由于通讯的阻断,任何电子设备在这里都失效,军人们无法跟外界联系,军方的首脑们眼下还不知道这些军人还活着,所以才不得不求助到雷云的头上。 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这些绝密情报被迅速地扩散开来,所以导致越来越多的修士抵达这里。 驱狼逐虎之计,雷浩京这样说,他猜测眼下京城里各个势力恐怕已经吵成了一锅粥。或许直到他们真正了解这里发生什么,才会达成某种妥协。 雷云眼下的处境有些尴尬,他为眼前的遗迹或神迹而内心震撼,但他又是一个对国家无比忠诚的人,就像儿歌中唱的那样,马路上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 可眼前蜂涌而来的修士,让他措手不及,他无法依靠实力和数量都有限的部下来封锁这里,也不能跟修士们展开对决。 修士们也看雷云和他的部下不顺眼,这里有相当一些人认识雷云,还有一些虽没见过但也听说过雷云的名号,他们不敢有任何主动挑衅,雷云先辈们的积威仍在——谁敢保证国家机器不会秋后算账。 这里也云集着大量的动物,它们对这里浓郁的灵气有着本能地向往,不停地如飞蛾扑火般往凤凰山飞去,然后被这里的能量击毙——唯一的作用是给修士们提供新鲜的食物。 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动物,天赋异秉,并没有发出自杀式的进击,而是盘踞在附近,耐心地等待。这里成了动物的乐园,即便是天敌,相互之间也和谐相处。 修士们也在耐心地等待,等待着凤凰山撤去防御的那一时刻。 尽管雷浩京的易容本领不错,但雷云仍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的父亲,见父亲不动声色,也就装作不认识,只是父亲身边的年轻人让他感到陌生,好半天才恍然大悟。 这里每天都发生斗殴流血事件,没有任何人去阻止,雷云也无能无力。就连赵信扬这样背景雄厚的人物,也莫名其妙地被人挑战了好几场。 赵信扬当然毫不客气地展现自己的实力,很快他的身边又聚集了几十号人物,跟他共进退。人人都预料到,一旦凤凰山的屏障消失,一场更加惨烈的厮杀再所难免,唯有抱团取暖才会有收获。 柳青和秦若寒站在一边,看上去没有要加入任何一个团伙的意思。 雷浩京走上前去,道: “柳家侄女,你跟秦侄孙女不如跟我们同进退如何?” “侄孙女?”柳青和秦若寒对视了一眼,心中诧异。 “我姓雷,叫雷浩京。若寒侄女刚出生时,我还抱过呢,只可惜她刚出生不久就随她母亲出国,没想到一晃十多年,成了大姑娘了。”雷浩京道。 “哼,藏着露尾,非是英雄所为。”柳青讽道。 “呵呵,我是公门中人嘛,虽然已经退休了,希望柳师妹理解。”雷浩京尴尬一笑。 秦若寒对雷浩京的名号知之甚详,她曾听自己母亲多次提起过,也知道他曾是自家祖父一手带出来的,与自己家族关系很不一般,虽然母亲言语中对他本人也有些不满,仍然恭敬地施礼道: “见过雷爷爷。” “好、好,等回到燕京,一定去我那坐客。”雷浩京是真的很高兴,“秦家后继有人了!” 秦家的衰落,非人力所能及。那秦祖海一身高超的本领,其子秦士弟却无法修习,衰落是必然的,雷浩京也没办法。 钟魁见雷浩京招手,连忙走了过去。只听雷浩京对柳、秦二人介绍道: “这是我干孙子!姓钟!” 我什么时候成了你干孙子了,钟魁腹诽,却没有拆他台。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秦侄孙女是任申年五月初四出生的,我这干孙却是五月初五端午出生的,你正好比他大一天。”雷浩京扭头冲着钟魁道: “快叫秦师姐!” “见过秦师姐!”钟魁无奈说道。 “见过钟师弟。”秦若寒点点头,神情寡淡。 那柳青瞧瞧秦若寒,又瞅了一眼钟魁,颇为不满道: “雷前辈,我们还没答应跟你们共进退呢!” 然而,不远处的空中,几只巨鹰发出啸声,振翅都往凤凰山扎去,紧接着地面上的野兽也都齐齐往凤凰山奔去。 场面颇为壮观! “防御打开了!”修士们惊呼着,所有人争先恐后地往前奔去。 雷浩京、钟魁、柳青和秦若寒等人也跟着向山中奔去,区新、汪龙、韩亢等人也紧紧跟上。 如果说山外的灵气浓郁度为十,那么山脚下的灵气浓郁度为二十,越是往里进发,浓郁度更高。 山中林木茂密,生长着许多叫不出名字的草木,在这隆冬季节,郁郁葱葱,宛如盛夏。人行在山中,却觉温暖舒适,恰似处于一个独立的小世界,并不受外界的影响。 只是不知,这个小世界一旦被打破,会影响到外界,还是外界会影响到内部,暂时不知分晓。 山中有无数古朴的小径,人群进入凤凰山,如泥沙入恒河,很快消失不见,三三两两,各自沿着自认为正确的路,向前进发。 路边盛开着一丛红花,芬芳强烈,令人陶醉,刘少云好奇地采了一瓣花片放在嘴里咀嚼。 众人停下脚步,回头望去,见他突然定住了身子,脸上赤红,鼻孔流血,表情因痛苦而有些扭曲,都大吃了一惊。 “这红花怕是传说中的天材地宝,我们只是不识而已。”区新惊道,又冲刘少云道,“小子,赶紧就地坐下,平心静气,炼化这个宝贝。” 刘少云乖乖地坐下,手拈法诀,运气炼化。 众人见状都围着这片花丛,赞叹不已,那韩亢抢先吃下两片花片,区新呼喝不及,只见韩亢的鼻孔如喷泉般冒血,双眼上翻,眼看着就要被体内狂暴的能量所吞噬,将众人吓坏了。 钟魁赶紧地走上前去,手按着韩亢的颅顶,以自己强大的真元,强行将他体内狂暴不知归途的能量压服。 这股能量对于韩亢来说实在是太过浩瀚,他的实力比刘少云要强的多,自以为能够表现的比刘少云好,却不知单单两片花瓣所蕴含的能量,就远远超过他经脉和丹田所能承受的能量,让他走火入魔了。 “不要分心,按照你平时的修炼方法,自然炼气。” 钟魁先是将一部分能量引入自己体内,然后再帮韩亢压服剩下的能量,见韩亢的气息恢复了平稳,这才收回了自己的手。 赵倩就聪明的多,她见前面两位前车之鉴,仅仅取下半片花瓣服下,只觉口中生津,一股温暖的能量迅速地向体内扩散,她不敢浪费,连忙席地炼化。 按理说,他们如果一个人的话,这样做是十分危险的。这不是说天材地宝服用不当本身的危险,而是没有人护法。 果然,一伙五人忽然冒了出来,这几个人钟魁并没有见过,看他们身上都沾着一些血迹,各自背着一个包袱,看来收获不少,恐怕也刚做过一些黑吃黑的买卖。 这五人实力不弱,见钟魁等人,人数虽多,却是胜券在握的模样,领头的中年男子笑道: “识相的,赶紧滚,这里归我们兄弟!” 这男子话音未落,秦若寒已经杀入其中,手中凤龠扬起,几道白光闪过,另四人已经倒下,只留下这中年男子目瞪口呆站在那里。 秦若寒冷目盯着他,这男子如坠冰窖,转身便逃。她却没有追。 区新走了过去,翻捡着那四人留下的包袱,见里面都是五颜六色的果实和花卉,喜道: “这个买卖不错!” 他把这四个包袱,其中三个聚在一起,送到秦若寒面前:“秦姑娘,这些归你,剩下的充公可否?” 秦若寒看了柳青一眼,见柳青微微摇头,遂接口道:“我们既然是团队,就全都归拢到一起吧,最后按功劳分配吧。” “敞亮!”区新伸出一根大拇指。 众人围着身边这一丛红花,除了七只红花,剩下的却已经结成一个个指甲盖般大小的果实。 众人一起动手,先将果实小心翼翼地取下收好,虽然果实还没有完全成熟,然后将所有红花一个不剩全都割下。 如果不是因为条件有限,他们恐怕得想办法连花根也要移走。 袁自立说等以后回家在自家院子里,改种这种红花,汪大老板则开玩笑说,他要投资开个农场,专门面向修士批发天材地宝,保证三年就成世界首富。 另一边,赵倩、刘少云和韩亢相继结束炼化,各自欣喜不已,都说自己提升了不止一成的功力。那韩亢服食的最多,他本来实力已经在凝气境的门槛,这次直接晋入凝气境一重天的境界。 “天材地宝虽好,但也不要贪食哦!”柳青在旁浇了一头冷水。 “天材地宝,巧得天地自然造化,虽然有利于修行,但也只是辅助而已,修行最根本的还在于自身。如果依赖于外物,那就舍本逐末了。”雷浩京也道。 众人听在耳里,能记在心里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因二人实力最强,只得唯唯而已。雷浩京与柳青对视了一眼,也不愿多劝。 众人继续向前进发,又陆续发现了一些草木,这里天材地宝众多,以致于他们认为,凡是以前没见过的,就有可能是宝贝。 可以想像,一旦这里的天材地宝被带出去,又会造就多少修士? 最后他们都有些麻木了,不得不放弃一些,实在带不走太多。 第一百二十二章 观剑 这一路当然不会是如此坦途。 贪婪是一切罪恶的本源之一,鸟为食亡,人为财死,一路上钟魁等人见到形形色色的修士相互攻杀。对那些死于非命的人的来说,如果能够做到和气生财,这里原本是他们获得极大造化之所。 最高峰凤凰山下有一块谷地,对面崖壁上有一块巨大的类似汉白玉材质的照壁,远远看上去,像是经过人工加工磨砺一样。 一条小溪在汉白玉石之下潺潺流过,发过叮咚悦耳的声音。溪流中,生活着成群结队的叫不出名字的银白色小鱼,据最早抵达这里的修士介绍说,肉质极其鲜美,而且与那些天材地宝一样,对修行也有一定的益处。 这里真是洞天福地。不过人人都知道,这里很快将会被国家暴力机关收归国有,趁着现在,能带走多少就带走多少。 小溪的岸边,地表上明显地有许多突起,上面布满青苔。如果说那汉白玉石壁是一块巨大版的电影幕布,那么这些石墩看上去就像是看露天电影的马扎。 有好事者用工具将其中石墩上的青苔刮去,露出青黑色的斑驳石墩表面,上面赫然凹下去一块。 “这像是有人盘膝坐在石墩之上,留下的痕迹!”有人惊呼道。 其他人则好奇地,动手将其余石墩表面清理干净,果然每一座石墩都有或浅或深的痕迹。 难道这里是无数上古先贤问道之所?以至于千百年甚至万年之后,他们在坚硬的青石上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迹。 都云修行难,即便是上古时代优异的修行环境,先贤们也是脚踏实地地苦修。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就能成功。 众修士肃然。 秦若寒看着眼前的石墩,还有对面巨大的汉白玉崖壁,黛眉微颦。 钟魁道:“由坐姿看,所有石墩都是面向对面那块汉白玉崖壁,照理说修士修行,一般都是选择一个僻静之所,以便静心凝神。有些奇怪,这里就像一个露天电影院,你看过露天电影吗?” “什么?噢,我以前在国外长大,没看过露天电影,但我明白你的意思。”秦若寒微微一愣。 顿了顿,秦若寒突然道:“依我看,这里更像是一个露天大课堂!” 钟魁恍然道:“应是如此,秦师姐说的对。” 只见秦若寒走上前,找到最前面的一个位置,盘膝坐在上面。隔着小溪,不过二十余丈,他们二人目力惊人,只见那汉白玉崖壁上面,纵横交错着许多痕迹。 “或许先贤们曾在此煮酒论剑,坐而问道,兴致所至,剑意纵横,便在这块巨大的汉白玉照壁上刻画出许多剑痕。”钟魁道。 秦若寒美目瞥了他一眼,对他的推辞不置可否,只觉得他似乎在刻意接近自己。 “你觉得印象派怎么样?” “嗯?” “抽像派?或者华夏山水写意派?”钟魁自顾自地说话。 “你追女孩,都这样天马行空吗?”秦若寒冷脸道。 “你想多了,这应该叫脑洞大开!”钟魁笑了,他手指前面崖壁道,“你不觉得这块石头很漂亮吗?尤其是上面的剑痕!” 秦若寒不知道,钟魁这是在刻意引导她。事实上,钟魁一见到这块巨大的崖壁,就被立刻吸引了。 “那是所谓剑意!”一个有些颤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正是赵信扬。 赵信扬是使剑的高手,自身实力又比秦若寒高出一大截,他从别的路径赶到谷中时,见到秦若寒,便想凑上来“交流”一下感情,见她注意看着对面崖壁,又听到钟魁提醒,立刻看出了一点门道。 他忘乎所以,在秦若寒左手边抢了一个座位,盘膝观摩。他一边看,一边用手比划,一边口中念念有辞,天知道他在说什么,而他脸上的表情极为丰富,惊艳、困惑、震撼和颓废,兼而有之,变幻莫测。 秦若寒下意识地又看了钟魁一眼,见钟魁嘴角正噙着一种特别的笑意看着自己,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笨。 她天生聪慧异常,自视甚高,没想到此时此刻被人鄙视了。再看另一边,不知什么时候,姚升和薛玉、薛人怀等人也都各据一处石墩,盘膝坐下,以最虔诚之心,观摩石壁。 崖壁上剑痕斑驳,或深或浅,以至暗淡难显,或长或短,以至如羚羊挂角,踪迹难寻。秦若寒向来独立,她很快就抛下女儿家的小心思,沉下心来观摩。 噗,有人忽然喷出一口鲜血。紧接着,又有七八位修士吐血。 “不好,这剑意历经万年,仍然具有杀伤力。自身实力比较差的,还是不要观摩的好,量力而行啊。”有人喝道。 “非是这剑意能隔着万年伤人,而是他们自己执念太深,以致反噬伤了心神。但话说回来,如果看不懂这白壁上的剑意,还是趁早放弃修行,因为证明你没天份!”亦有人讥笑道。 “这位同道看来很有天份,敢问你看懂了几招,又明白了几式?”那伤者的同伴不忿,反问道。 “三招而已!” “呵呵,就三招,那咱们比划比划?” 薛玉正全神贯注观摩,听到身后呱噪,眉头一皱,回头便是几掌,那几个呱噪的修士立刻如脱线的风筝,被击飞到七丈之外,生死不知。 其他人见状,噤若寒蝉,不敢再说话,现场一片寂静,只剩下溪流叮咚。 时间悄悄地飞逝,大多数人修士陆续离开,因为那白壁上的所谓剑意对他们来说,如同天书,根本就看不懂,自我安慰说那是骗人的,纯属浪费时间。 当然有人能够看懂,赵信扬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已经沉迷之中,忘记了时间的飞逝,心中忽有所感,突然长啸一声,身形跃起,拔出紫阳剑,冲着不远处一颗状如卧虎的巨石挥去。 一道白光闪过,那颗巨石瞬间被剑气劈成两半,就像厨师用菜刀将一块豆腐一分为二一般简单。 姚升的观摩方式与众不同,他微睁着眼,似是半睡半醒,见到赵信扬这随兴一剑,眸子中闪过惊艳之色,果然号称年轻一代中的第一人,天份远超绝大多数人。 同时,他的眼中也闪过一股因嫉妒而产生的杀意,只是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杀不得,所以这股杀意一闪而过。 赵信扬似有所感,转身问道:“姚前辈,晚辈这一剑如何?” “极好!”姚升淡淡说道,“你这一剑甚是高明,于常人而言,亦可自傲。然而你这一剑看似威力巨大,亦不过是徒具其形罢了。你才刚上路而已。” “这白壁上剑意纵横,有的剑意因为年代太久而不可辨认,亦或是因为晚辈天资太差而看不清的缘故。不过,晚辈已经看清了其中七十道剑意,弄明白了其中的三十道,只能融会贯通,习得此一剑。” 赵信扬被他贬低,并未恼羞成怒,暗道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他仿佛看到那天下第一人的名号正在朝自己招手。 看清不代表能够看明白,更不代表深刻理解并融会贯通,把观摩的成果转化成自身的实力。 赵信扬并清楚别人的情况,所以才会有此有一问:“不知姚前辈可有所得?” 这话问得未免有些显摆的味道。 “老夫看清了其中八十道而已。”姚升道。 “呵呵。”另一边,薛玉笑的有些夸张。 “老匹夫,你笑什么?”姚升怒道。 “哼,我只看清其中八十一道而已。至于融会贯通吗,时间而已,不像赵小哥这样的年轻人,才思敏捷。”薛玉道。 八十一比八十多一,听上去成心跟姚升作对。姚升冷笑一声,并不理会其中真假,倒是弄的薛玉没趣。 秦若寒仍沉浸在剑意之海中。 那一道道剑意留下的剑痕,因为是不同时代不同的人留下,看似杂乱无章,如一张白纸上的涂鸦,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又如同一根根或长或短的丝线,被人胡乱地揉合在一起,千头万绪,欲理还乱。 一道、两道、三道,以至无数道。 那一道似乎更久远一点。 不,这一道更久远一点。 嗯,这一道跟方才那一道似乎是同一人同一角度挥出的剑意?亦或是后辈向前辈的致敬? “一百一十七?”秦若寒默默数着剑意,她天资更是惊人,看清了其中的一百一十七道剑意,正感欣慰,忽又听到坐在身边的钟魁口中似乎在呢喃着: “三百一十五?修行一道,果然如沧海一粟,前辈诸贤,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先辈们,他们每每会聚于此问道论剑,应该是何等地畅快?若能令时光倒流,到那现场一观,死亦瞑目!” 秦若寒震惊极了,一双美目盯着钟魁看。钟魁这时转过头来,笑道: “剑招是死的。我曾听一高人说过,任何一门武技练到极处,便无招胜有招,就剑法而言,那就练成了剑意。此高人学剑时,曾听说北方有位剑仙,他便历经千险,去寻剑仙拜师。” “他找到了吗?”秦若寒好奇地问。 “经过多次拜访,他终于找到了这位仙风道骨的长者。那长者并不承认自己是剑仙,只说欲学剑法,其实很简单,只要每天练习用剑劈刺一万次,十年后再在一间黑屋中,点一支香,用手执剑将香从上至下劈成两片,香头不熄……” “学海无涯苦作舟,每天劈剑一万次并不难,难的是恒心。”秦若寒道,“所以,世人多喜欢寻找捷径。” “师姐所言极是。”钟魁道,“所以这位高人听这位前辈剑仙所说,就面露难色,忙问有没有捷径。剑仙就反问他会不会看花?” “看花?” “对,看花。普通人看花,聚精会神,将自己的精气神都倾泻到花上去了,会看花的人,只是半虚着眼,似似乎乎,反将花的精气神,吸收到自己身中来。看花却不似花。练剑便如看花,不在表象,而在于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炼精化气是也,忘物忘身,视生死为一贯,齐物吾于无形!” 忘物忘身,视生死为一贯,齐物吾于无形。秦若寒听到此处,下意识地重新将目光投向前面的那块白壁,明眸中突然闪现出飞扬的神采。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凤来仪 钟魁说的话,看似玄妙,又极生动。 看花不似花,至于秦若寒能领悟多少,只能看她个人领悟力怎么样了,他不能代替别人思考。 这属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物,同样的一道剑意,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有截然相反的理解。 但不管如何,自出机杼总比东施效颦要高明得多,只有在剑意上深深地打下自己的烙印,才算是真正的理解。 钟魁也在观摩剑意,他至少已经看清了其中的三百一十五道剑意,这还不算那些疑似同一人留下的相同剑意,如果让别人知道,恐怕都得羞愧至死。他之所以能够看到的更多,完全是建立在他更高的起点之上。 钟魁自修行以来,主要精力还是用在修习龙象伏魔功,这是他的本法,他一切武技的根基所在。世人往往贪多而不精,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而钟魁的基础打的特别牢固。 师门传下的那把赤血剑,被他视为珍宝,不是因为它削铁如泥,也不是它具有一种斩天灭地的邪性,而因为这比龙象伏魔功更代表师门的传承,成了一种象征。 师门的剑法钟魁知道的不少,老实说他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师兄当年代师传艺时就不注重武技或招式,因为师兄总是将招式看成是死物,这成了师兄的口头禅,教导他时总是说着一些玄而又玄的话。 钟魁当时虽然听着似懂非懂,但他知道这是一位世外高人的毕生所得,堪为瑰宝,恨不得往钟魁的脑子灌,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甚至他都不用动笔,因为有摄像机可以保存记忆! 这些年随着他的龙象伏魔功的日益精深,个人境界也进入了筑基境,以前许多不懂的东西,豁然开朗,师兄当年说过的话如今在他心头忆起时,又是一番云淡风清的景象。 由此及人,钟魁非常想念师兄,面露悲戚之色。 此时,在离凤凰山不足五百公里的地方,一处军方基地。 这是一座并不太起眼的小型空军备用机场,依山而建,外面的跑道上停着几架老式的教练机,看上去有些没落的样子。 机场跑道的尽头直通到山体,当地的老百姓知道,那座并不高大的山内部被掏空,用来储藏诸如航空煤油等战备物资。 然而他们知道的只是表象,山体不仅被掏空,而且还向下面挖了近百米,这里其实是军方的一处极其重要的指挥基地,拥有最现代化的各种设施。 它存在的意义是,一旦首都指挥系统被敌方占领或者摧毁,这里就能立刻变成能够指挥全国军事力量的大脑之一。 此刻,这座地下指挥中心里,坐满了军官,就连在门口站岗的也至省是少尉级别的。 偌大的指挥中心,众人十分安静,这突显得排气扇发出的嗡嗡声有些刺耳。 一面巨大电子显示屏的对面,是一张宽大的会议室,最重要的位置坐着的是一个老人。 老人头发已经花白,年纪已经不小了,精神矍铄。他有一张标准的国字脸,不怒自威,身上穿着的老式军装,稍显旧了,但被熨烫的十分笔挺,上面没有任何显示他职级的标识,然而在场的高级军官们都紧张地气不敢出,唯恐惹怒了他。 这位老人名叫李望山,华夏军方大佬之一,尽管他已经从军队离开,并且担任文官已经好些年——因为他的身后代表着军队,戎马一生,所以他是华夏最有权力的人之一。 李望山当然很生气,因为他是后知后觉,等到了事件成为公开的秘密,他才知晓军队损失了不少人手。看来,有人认为自己老了,应该早点荣养去。 沉默多时,李望山忽远忽然开口了: “修行并不是秘密,能来到这个指挥中心的人,都清楚这一点,将来会更多的普通民众知道。说的冠冕堂皇一点,修行就是人类挑战身体极限的过程。或许有人问,为什么建国时,政府为什么不大力发展这种修行?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修士在我们看来,不过是跳的更高更远,力气更大一些,政府也曾想集中资源栽培一些人,但成果聊胜于无,譬如公安九处。” “一方面是因为修行因人而异,摸到门槛的人并非就比那些失败的人更聪明一些,秦盟主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天才,然而秦家有史可查的历史中,只有他练成了;另一方面据说是因为天地自然的缘故,所谓灵气不足,可谓是先天不足。也曾经有位故人教会我一些修行之法,但我能做到的也只是精力比常人更旺盛些而已,而且是坚持几十年的结果……” “以前我们认为,囿于功法传承的缺失和天地灵气的稀缺,还有江湖人士的门户之见,这世上修行之人并不算多,政府并不认为有必要重视这一点,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如果一颗子弹解决不了,那就一枚导弹。战争年代,我们干掉的那些江湖败类还少吗?” “然而侠以武犯禁,如果今后有更多的普通人能够自行修行,从而拥有强大的个人实力,甚至会出现大家都知道的秦盟主这样的高手,这将会是国家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即便允许,也是要在政府的注视之下……” 老人滔滔不绝,既是对昔日的追忆,也对可预见的未来做出自己的判断,代表着华夏最高权力中心的态度,然而当他看到一名上校兴奋地走了过来,就及时停止了长篇大论。 “报告首长,跟猎鹰联系上了!” 会议室里响起一片嗡嗡声,李望山沉声命道: “马上接进来!” “是!”上校朝着另一边的低级通讯军官做了个手势。 面前的红色保密电话响了,李望山按了免提: “是猎鹰吗?有没有伤亡?” “报告首长,我是雷云。”那头传来雷云的声音。 “报告你那里的情况,马上!”李望山闻言一愣,心头一沉。 猎鹰是军中一支精锐特种部队指挥官的代号,然而听到的是雷云的声音,李望山暗道猎鹰既便不是全军覆没,也是死伤惨重,否则没有经过猎鹰的请求,即便是雷云也没有资格通过这条专用路线跟他通上话。 “猎鹰只剩下十五人,我已经接管指挥,现在我们正位于北纬……东经……,这里出现了一座山脉,修士们把这里称做凤凰山,因为我们都亲眼见到了一只凤凰!活的!这里的通讯曾被截断长达七天,电子设备无故出现故障,现在似乎已经恢复,可以安全实施空降……”雷云的声音似乎很是兴奋,“请求上级立即派大军将这里包围,否则这里所有的宝贝都会被洗劫一空!” 会议室内,那面巨大的电子屏幕上已经出现了卫星图象,目标锁定住凤凰山。 这个年代的军事卫星虽然还不足以显示细节,但也直观地让会议室里所有人赞叹这个凭空出现的山脉是如此的庞大,冬季里,它郁郁葱葱的色彩跟四周的背景明显区分开来。 同时传回来的,还有几张关于同一只猛禽的照片。 这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也直接证实了此前的猜测。 “立即命令空降军紧急出动,两个小时之内做好空投准备!”李望山当即作出指令,“我预计四个小时后,空投部队会完成空投,并在凤凰山完全集结。我命令军队逮捕所有人,若有反抗,格杀勿论!同时,就近从鄂省、西秦省和豫省调集部队包括武装警察部队,以二十万人为额,在外围建立包围圈,不要放过任何一个人!” “首长,这恐怕有些过激了?况且调集这么多的部队,恐怕还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有人小声地提出异议。 “我不知道那里到底发现了什么宝贝,这都属于国家。宝贝放在国家手中,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李望山斩钉截铁说道,他特别深意地看了那人一眼,“先执行命令吧。我会给燕京打个电话,在你们准备好之前,会得到常委会的正式命令!” “是!” 李望山离开了近一个小时,才回到指挥中心。 他是如何给燕京的大人物打电话的,是如何据理力争或讨价还价的,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总之正式命令还是很快传达了下来,国家最强大的暴力机器立刻快速地运转起来。 有注意到李望山脸色的人,会发现他此时脸上浮现着憔悴的神情,大概是这一番扯皮耗费了他不少精力,如同打了一场艰苦的战役。 五百公里外的凤凰山,晚霞满天。 观剑的人越来越少,就连秦若寒也不得不放弃,钟魁瞧她神情,似乎很有心得。 更多的人全都上了主峰,这里既然曾是一块洞天福地,那就有上古先贤居住的寝室。 令人失望的是,山上的木质建筑大多已经朽败,成了兽类的天堂,这里的野兽都充满灵性,甚至还有一些人们叫不出名字的种类。 众人没能找到一片带字的物件。只有一些石质的建筑材料上,才会有一些古朴的花纹。 在峰顶,人们发现了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刻着的字已经模糊不堪——如果那也是一种史前文字的话,即便是清晰可见,天底下也没人能够认识。 正当修士们感到失望之时,一声悦耳的鸣叫声从西边传来,那只凤凰又回来了,伴着西方满天的晚霞,晚霞洒在它原本就无比灿烂绚丽的羽毛上,更是光彩夺目。 有凤来仪! 凤凰绕着峰顶巨碑,飞翔几匝,然后向远方飞去,最后消失在苍翠的大山深处。 修士们目不转睛地望着它离去的背影,还未回过神来,只见天空中飞来数十架飞机,然后无数朵乳白色的花朵在空中盛开。 “不好,军队来了!”有人惊呼着。 这一波空降士兵还未落地,另一波运输机又飞了过来,更多的士兵被空投下来。 修士们相互看了一眼,然后一哄而散,纷纷收拾起鼓鼓的行囊,各自奔逃。一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并不可怕,但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就令人生畏了。 也不是所有人都选择原路奔逃,有些人则是向着凤凰飞去的方向追去,比如秦若寒。 第一百二十四章 邪剑 全副武装的空降士兵迅速地集结。 由于地形的限制,军队不敢直接在凤凰山区域大规模空投,只能选择往相对平坦的外围森林中进行空投。 毕竟这里不是平原地带,轻型坦克和轻型装甲车都没有运来,那种个头较小的班用全地形车倒是有一些,但在茂密的森林中,到处是高大的乔木、溪流、沟壑,任何车辆都寸步难行。 不空投重装备,虽然可以加快空投速度,但落地的士兵在茂密的森林中,只好徒步,耗费了大量的时间集结,等空降军指挥官将第一支首先集结完成的特种营派出时,夜色早已经降临。 只有少数恋栈不去的修士迎面碰上这支特种营,因遭反抗,黑暗中士兵立即使用迫击炮等猛火力攻击,倒霉蛋们不是被击毙,就是受伤就擒,遭到逮捕,只有个别人成功逃离。 不是所有的修士都可以躲避密集子弹攒射的,也不是所有修士都可以预知危险并且拥有绝超的轻身技法的。 当第二天白天各种型号的直升机集结到这里的时候,军队的力量又成倍地增长。一些装备热成像仪的直升机,可以轻易地透过密林,发现隐藏在其中的目标。 然而,绝大多数逃入原始森林中的修士,返家的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既要提防空中的直升飞机,更要当心地面上无数的关卡。从这一夜起,直到春节后的正月十五,长达大半个月内,这片近四千多平方公里的林区上演了无数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原始森林的外围,数十万军队正在星夜驰来的路上,目前还只有原些驻守在此的少量军队,所以在政府下定决心之前,这个包围圈并不紧密。这个时间差,就导致了第三天夜里,相当多数量的修士成功逃脱。 而稍后一波修士则面临着二十万军队的重重阻隔,成功逃脱的,无一不是将这事当成以后吹牛的资本。 当军队和修士还未发生第一次正面冲突的时候,秦若寒已经走进了凤凰山脉的深处。 冥冥中,自有一种神秘的宿命感,促使着秦若寒往前行去。 她的动作很是轻盈,但论轻身功夫,在江湖中恐怕也能跻身前列,高山和幽谷也阻挡不了她的脚步。如果钟魁在此的话,恐怕会认为她的轻功不比自己的乾坤步差。 这是一种源自血脉中的力量,让她发挥出最大的潜力。自从白天第一眼看到那只凤凰,秦若寒就感觉到自己血脉一直在热烈地涌动着强劲的力量。 从小她就知道自己血脉的与众不同,那是幼年时练剑是不小心将自己的手腕割伤,虽然疼痛也流了不少血,但伤口愈合的极快,超出常理。 更加奇怪的是,那血液由鲜红迅速变成五彩之色,然后会恢复它原本的颜色,变成与常人无异。 所以从那时起,她在国外生活和求学,与母亲相依为命,就避免一切需要抽血的体检。她的母亲出身昆仑派,是柳青的亲姐姐,见识相当广泛,对此奇异现象也是相当不解,出于慎重的考虑,这个秘密就在她们母女间被好好地隐藏,就连秦若寒的生身父亲也不知道。 或许那个人也知道一些?秦若寒想到的是钟魁,她记得自己面对那只百鸟之王时,差一点就挡不住了神鸟的威势,关键时候是钟魁替她挡住了。 她现在才猛然想起,那位同龄人经脉中的真气无比磅礴,远超她的想像。 自记事起,她就很自信,因为她不仅天资聪慧,而且家学渊源,又不愁物质保障,因背负着家族的兴盛期望,她也一直很努力,但跟那人相比,自己似乎很差劲? 事实上令秦若寒震撼的不仅如此,观剑时,钟魁的点拨,如醍醐灌顶,让她迅速从迷雾中寻找到明灯,受益非浅,而他却风清云淡,颇有点感慨万千的样子。 瞧他的神情,又似乎隐约有些悲戚之意。这种复杂的情绪怎么会同时出现在一个年轻人的身上。 雷教授,不,雷爷爷,秦若寒知道这个人物,跟自己家族瓜葛甚多,虽然自己母亲对他的观感并不好,但雷爷爷这个身份是不可能作假的,而这位钟师弟又是哪个家族的年轻高手? 秦若寒走到一个岔路口,这里有一棵巨大的松树,古树虬枝,远远看上去像是一座墨绿色的宝塔。 巨松的下面是个三岔路口,一条是秦若寒来的方向,然后一左一右分成两条路。这里之所以被称为路,因为在茅草之下是两条用青石铺就的路,这让这里的地表跟四周明显不同,看来在上古时代这里是先贤们常走的路。 一不小心,秦若寒被路边伸出的木刺割伤了裸露在外的左手手背,她瞥了一眼伤口,见五彩血珠浮在皮肤表面,然后顺着光滑的皮肤滚落到树叶上。她一向很坚强,不惮于受伤,绝不会如普通少女那般娇气。 往哪走? 秦若寒瞧了瞧天色,太阳已经落下,只留西边的一点余余辉,她闭上眼睛,去感受那种来自生命的力量。 往左走,秦若寒迅速做出了判断,她甚至不知道这种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就在秦若寒离开不久,一个身影出现在她曾经停留的位置。 正是薛玉。 他奇异地发现,几只小松鼠正在品尝秦若寒曾经流下的血液,为此还生死相搏。薛玉单手一挥,发出一道劲气,那几只小松鼠仓皇逃窜。 仔细地观察着叶片上浅浅的血迹,认真地嗅了嗅,薛玉双目中露出火热之色: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这里是我薛玉的鸿运之地!” 夜色降临,秦若寒来到一汪湖水之旁。 没有星光,但湖边飞舞着一种类似萤火虫的昆虫。之所以说是类似,因为这种自带荧光的昆虫远比寻常萤火虫要大得的多,亮光也亮的多,而且有的还可以在水中自由自在的划水。 这满天满地的虫光,配合湖边树影摩挲,营造出一个梦幻般的夜景。 好美啊,秦若寒情不自禁地赞叹着,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露出属于年轻姑娘的属性。 秦若寒的赞叹只维持不到三秒,因为她看到湖边的巨树上栖息着一只巨禽——凤凰。 那凤凰正歪着头看着她,见她看来,向她点点头。秦若寒怀疑这是错觉。 凤凰忽然跃起,振翅湖水中央湖面滑翔而去,等接近湖面,它巨大的双翼猛烈地扇动着,掀起强劲的气流。 湖面剧烈地晃动着,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漩涡越转越快,将湖底的泥沙全都裹挟起来,赫然一把剑从湖底跃出,在夜色中发出耀眼的寒光,夺人心魄。 也许是在湖底沉睡了万年之久,这把宝剑如挣脱了牢笼,无风自吟,发出一阵悦耳的剑吟。伴随这一声吟唱,一股剑气迎面扑来。 秦若寒猱身极速躲避,那道剑气在湖边犁出一道深深的沟壑,威力如斯! 剑气过后,这把上古宝剑剑身光芒一闪而过,恢复了它的本色,如同用墨玉雕刻而成,正静静地立在湖边,等待它的主人召唤。 秦若寒惊呆了,稍愣一下,轻点脚下,娇躯一纵,飞身去拿这把剑。 蓦地,斜刺里一道黑影如闪电般地飞奔过来,此人实力高卓,一手取剑,另一手向秦若寒胸口拍了过来。 急变之下,秦若寒匆忙接了这一掌,在双掌接触的一刹那间,秦若寒连续变招,每一招都无比的精巧,又极具匠心,甚至还化用了观剑时的一点心得,然而她心中却是一沉。 那黑影轻咦了一声,似乎对秦若寒的临危机变很是意外。半空中,两人凌空过了七招,又迅速地分开。 啊,秦若寒的身子如脱线的风筝,倒飞过去,竟比来时还要快。一瞬间,秦若寒经脉受创,强忍着呕血的欲望,秦若寒站立如松,拔出凤龠,怒斥道: “姚前辈,暗算非君子所为!” 来人正是姚升,他嘿嘿笑道:“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我自认为是真小人,你能奈我何?哈哈。” 秦若寒愕然,就连那只凤凰也拟人化的目瞪口呆。 手中的剑,通体碧绿如玉,非金非石,剑身上雕刻着简单却又极其古朴的花纹。握在手中,姚升有股毫无理由的自信,觉得此时的自己无比强大。 他当然并不敢掉以轻心,尤其是在凤凰的眼鼻子底下,紧握手中剑,姚升严阵以待,下意识地挥动了几下,似是壮胆。 然而凤凰盯着他手中之剑,不禁向后退了几步,似是极为忌惮他手中宝剑。 “呵呵,我明白了,这把宝剑应是上古神器,连凤凰都感到害怕,或许它曾经的主人,曾用此剑宰杀过不少上古神兽。现在,它归我了!” “小姑娘,你是不是很愤怒啊?”姚升看向秦若寒。 自忖不是姚升的对手,秦若寒回答的很谨慎:“这是公平竞争而已,没有什么愤不愤怒的,若是换成是我,我也会出手的。” “好,很好,不卑不亢,是秦家的种!你既然都这样说了,我老人家也不为难你,看在秦盟主当年曾手下留情的情份上,你走吧!”姚升很是意外。 秦若寒紧咬贝齿,心有不甘。 “传说中,都说上古神兽实力不凡,就是不知道你的血肉滋味如何,那一定是大补之物!” 那姚升却手持宝剑,竟冲着那只一直逡巡不去的凤凰挥去。 这是一把绝世好剑,真气灌注在剑体之中,通体璀璨,一道似有似无的剑芒脱剑而出,袭向凤凰。 凤凰显然惧怕宝剑的神威,早在姚升发动攻击之前,就振翅飞走,却不肯离去,躲到湖的另一边。 “好剑,好剑,这绝对是一把上古神器。”姚升喃喃赞叹,“只可惜,我现在还不能完全掌握这把剑,它的战力我恐怕只能发挥一成,实在太可惜了。不过不要紧,我得找个僻静之所,好好地研究它。” 他忽然立定在那里,像是着了定身戏法,然后浑身夸张地抖动着,面部肌肉扭曲: “不,这不……不可能!” 身子抖动地更加剧烈,在秦若寒看来,姚升如同鬼上身,跳大戏,他试图扔开手中宝剑,那宝剑却紧紧地粘在他手中,让他有有奈何不得。 “贱人,还不过来帮忙!”危急关头,姚升大喝道。 秦若寒以为他在骂自己,然而一个黑影立刻飞奔了过来,正是姚升的忠仆。这忠仆秦若寒白天曾见过,是一个木讷但实力不俗的高手,曾在迷雾森林中袭杀了不少同道。 那忠仆二话不说,伸手便去拿剑,然后秦若寒眼睁睁地看到这两个老男人跳起了贴面舞的情景。 时间在飞逝,这一主一仆的怪异舞姿,动作幅度越来越慢,最后两人萎靡地倒下。 借着飞舞的虫光,秦若寒看到这两人死的很痛苦,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的气血,变成两具干尸。 而那把宝剑或者说邪剑,此时似乎更明亮了一些。 秦若寒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捡起这把剑。 第一百二十五章 凤血剑 哈哈! 一阵阴森的狂笑声从身后传来,薛玉终于忍不住走了出来。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终于笑到了最后,不仅有望夺得一把绝世好剑,还亲眼看到死敌惨死当场。 更重要的是,他打量秦若寒,更像是在看一块绝世珍宝。 “秦小姐,这剑你想要吗?”薛玉道。 “前辈在此,晚辈怎敢夺人所好呢?”秦若寒明白自己实力有限,又亲眼看到姚升的惨死,早就把眼前唾手可得的宝剑视作邪剑。 “呵呵!”薛玉背着手,慢慢地踱过去,然后站定,作势弯腰去拿,忽然抬头道,“小姑娘,你很聪明,想看我如姚老匹夫一般下场?” “前辈说笑了!” 秦若寒暗恼,虽然不明白姚升和他的仆人是怎么一回事,惨死当场,她是打算“借”剑杀人,却被薛玉轻易识破了。 然而,薛玉仍然将那把剑握在了手中,一脸严肃地打量着这把剑。 剑身狭长,重量偏轻,握上去像是极适合女子使用,通全墨绿,非金非石,稍显暗淡,剑身上雕刻着简单却又极其古朴的花纹,看上去像是一只抽像的禽鸟图案,飘飘欲飞。贪婪的神色在他的眼中一闪而过。 薛玉喃喃道:“凤血、凤血,名不虚传!古人诚不我欺也!” “前辈,什么意思,难道这把剑名叫凤血剑?”秦若寒问。 “不错,你可知何为凤血?”薛玉道。 “请前辈指教?”秦若寒道。 “呵呵?”薛玉笑道,“你家长辈没有跟你讲过,你身上的血与常人的不同?” “前辈怎么知道,是了,你跟踪我?”秦若寒想到自己在追踪凤凰的路上,不小心被木刺割破皮肤的情形,脸色变了。 “只是凑巧看到而已。”薛玉道,蓦然道,“难道你是真的不知道你体内血脉的秉赋?” 见秦若寒脸色有异,薛玉不由得叹道: “吾辈当今修士的实力跟那些先贤真是没法比了,就连见识也少的可怜,连你们秦家的子孙也成了井底之蛙。恰好,我偶然得到战国时一位不知名的炼气士的笔记,上面对修士的血脉有过详细的记载。” “请前辈指教!”秦若寒与其说是真的想知道,还不如说是拖延时间,让自己身上的伤调息的好一点。 “最普通最常见的,也就是仅仅是优于那些不能修行的凡夫俗子,可以修行的血脉,称之为‘原真’之体。而那些经脉比普通人更宽广更通达的,则被称为‘归真’之体。如果说原真之体,七窍通了一窍,那么归真之体则是七窍通了三窍,已经是很不错的一类血脉了。” “那何为‘纯真’之体呢?” “纯真,顾名思议,真诚至纯,纯阳或纯阴是也。七窍至少通了五窍,拥有这种血脉或体质之人,吸纳真气的速度是拥有原真之体的修士五倍以上,修行速度自然也快了五倍,如果选对与自身血脉相契合的功法,则更是如虎添翼,趋于至臻。 这样的人已经是很稀有了,堪称凤毛麟角,又可以称作是‘先天之体’。婴孩在娘胎里,被称作先天之体,待十月之期,降落人世,既食人间五谷,又染人间污垢,离那无尘无垢的世界越来越远,所以我们修士修行的过程,也可说是炼化自身,去污去垢,力争达到先天之境的过程。 拥有纯阳或纯阴之境血脉之人,一出生便是先天之境,羡煞吾辈!当今江湖之中,依我看,那紫阳观的赵信扬,应该是纯真之身,看他修行路子,应该是走阴柔的路子!” 薛玉说到这时,笑道: “那最高阶的,则是真龙真凤,在男为龙,在女则为凤,称为‘龙凤’之体。这样的人,在上古则被视为神兽龙凤的转世。这样的人除了自身经脉的强大的之外,吸纳真元速度则是普通修士的十倍以上,另外这样人的体内还能发现一些隐脉,事半而功则以十倍甚至二十倍计。这样的人,只要能够安安静静地修行,不至于被人提前干掉,则成为天下第一人也不是梦!” 听到这里,秦若寒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身具真凤血脉?前辈今晚为我科普这么多,到底意欲何为?” 薛玉扬了扬手中宝剑,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把剑名叫凤血之剑,只有拥有真凤血脉的人,譬如你,只要将你的血滴到这把剑上,就能拥有它。你看姚老匹夫死的这么惨,就是自不量力的结果,被其反噬,吸干了真元,还能不死?” 秦若寒心中一动,暗道这把凤血剑真是邪性,她不相信薛玉有这么好心,遂试探道: “前辈的意思,是把这把宝剑送给我喽?” 呵呵,薛玉干笑了两声,无比阴沉: “今晚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向你借一点血,此为大补之药!另外我会找个风水宝地,造个屋子,将你安置在那里,好吃好喝的,天材地宝,每天供着,每当我需要你的血时,希望姑娘不要拒绝。你,便是我的宝库!” 秦若寒闻言,只觉得毛骨悚然。 她挥舞着手中凤龠剑,寒光烁烁,斥道:“前辈凤血剑在手,就不怕此剑反噬吗?” “忘了跟你说,只要不以真元或真元操控此剑,此剑就是一把稍为锋利点的剑而已。”薛玉摇摇头,有恃无恐,“你手中凤龠剑虽然不是凡品,但你我实力摆在那里,我依旧可以碾压你。” 又道:“不如束手就擒吧,万一伤着了你,浪费了你的血,就不划算了。再说,万一我要是收不住手,要了你的性命,本老人家就太亏了!况且这数十年来,我用各种兽类和人类做实验,就是要找出一个可以突破人类体质极限的途径,而现在有了你,我就可以试试别的路子。” 被对方吃定了,秦若寒一时踌躇,紧咬贝齿,忽然挥剑,不退反进,瞬间数十道剑影在身前编织起一道凛冽的光幕,那光幕仍维持在两人之间并不溃散,所谓剑光留影,便是如此。 薛玉正暗赞此女真不愧拥有真凤血脉,只见眩目光影之中忽然一剑突进,暗藏着一记杀招,眨眼间便到了他的喉间。 十分突然和隐蔽。 不见薛玉如何动作,手中的凤血剑轻轻地一托,这道杀招便烟消云散,举重若轻,一招便知二人实力上的高下。 秦若寒并不气馁,手中凤龠反转,这一剑她是化自那凤凰山下玉壁上的一招剑意,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施展起来却又像是练了十数年。 剑气逼人,她的才气远比她的血脉更是让人惊叹。 叮的一声,凤血剑又一次轻易地化解她这必杀一剑,这凤血剑的材质本身便是宝物,极为坚韧,否则硬碰硬,根本就不堪两剑交击所产生的巨大力量的一击。 可以想像,如果以薛玉的实力,运用真元操控这把凤血剑,其威力将不可想像。 即便不可动用真元力量,薛玉仍稳操胜券。 秦若寒十分顽强,明知道逃不掉,性格中不服输的念头就一直支撑着她,就是死也要让对方付出一点代价。 凤龠剑在她的手中,发挥到了她所能表现的极致,剑光闪烁,庞大的剑气和掀起的力量,硬是让薛玉退了一步。若是薛玉太过掉以轻心,恐怕得大意失荆州,落得个非死即伤的下场。 “找死!”见秦若寒不肯服输,接连抢攻,薛玉冷哼一声。 凤血剑自上而下,剑身要比寻常宝剑要细长,在秦若寒看来,则如布下天罗地网,不仅封住了自己的所有气机,更是力若万钧,她咬牙硬接了这一剑。 气血翻腾,双腿因受重力而深陷在湖边松软的沙滩之中,她终于忍不住吐了一口鲜血。 夜色中,她的脸色煞白,气息已经紊乱不堪,险些控制不住经脉中翻滚的真气。 薛玉见她硬挨了这一件,明显也是大感意外,不由赞道: “啧啧,真是良材美质,假以时日,你必将成为江湖中的绝顶高手。可惜了,终究是你的运气太差,遇上了我老人家,还是乖乖地束手就擒吧,瞧你都吐了这么多真凤之血,真是浪费啊。” “秦家的子孙,从不服输!”秦若寒猛吸了一口气,凤龠剑再一次挥出。 剑影之中,繁花似锦,秦若寒再一次倒飞出去,腹中多了一道口子。她卧在地上,艰难地抬起头来,脸上却挂着笑意。 薛玉有些愣然,不由得将目光投向自己手中的凤血剑,立刻恍然道: “你是故意的,让这凤血剑饮下你的真凤之血!” 凤血剑剑尖刚从她的腹部划过,当然会沾上了她的血,那五彩凤血立刻消失不见,像是被剑身吞下一般。 蓦地,凤血剑发出一声清悦的啸声,似乎是在欢呼,然后剧烈地振动着,想要脱离薛玉的控制。 薛玉死死地握着凤血剑,不让它脱手而飞,一人一剑斗着法。只可惜,秦若寒身受重伤,她有心想乘机逃走,却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感觉到凤血剑的力量在增长,薛玉却不敢动用真元直接灌入剑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凤血剑逃出自己的控制,向夜空中飞去,然后像是乳燕归巢一般,飞到了秦若寒的眼前。 秦若寒却连动手的力气都无。 “哈哈,真是峰回路转啊。”薛玉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小姑娘,你就认命吧。” 秦若寒秀颦微皱,暗道自己这回真是时运不济,复兴秦氏的愿望总算恐怕再也无法实现了,不甘、忧愁、愤怒还有一股没来由的解脱之慨,萦绕在心头。 哎,黑暗中传来一声叹息,不啻于一声惊雷在薛玉的耳边响起。 “是谁?”薛玉连忙将秦若寒丢在一边的凤龠剑握在手中。 钟魁从黑暗中走了过来。 “是你小子?”薛玉稳了稳心神,他白天时是见过钟魁,并不把他当一回来,“是来送死吗?” 秦若寒的眼中的喜色一闪而过,虽知道钟魁的实力深藏不露,比自己实力高的多,但又担心他根本不是薛老怪的动手,一面之缘而已,本就有惠于己,这下又白白多送了一条性命。 “抱歉,秦师姐,我来晚了。”钟魁颇有些不好意思,“这山太大,我多绕了点路。” 钟魁是认真的,军队空降时,雷老头硬是拉着他跟他说道说道,好不容易摆脱了雷老头,秦若寒不见了。 秦若寒却觉得这位便宜师弟的脑回路格外清奇,都这个时候了,还道个屁歉。 只听钟魁道:“秦师姐,你且躺着休息一下,看我如何打发这个老怪物。” “不自量力!” 钟魁抬起一脚,脚尖挑起湖沙,一颗颗干净细沙如同万千颗子弹向薛玉飞去。 雕虫小技耳,薛玉不屑地想着,他挥起凤龠剑,剑光回旋,编织成一面圆形的屏障,护住全身上下。 然而他的脸色忽地变了,细沙仍然从屏障中钻了出来,毫不客气迎面飞来,大骇之下,他猛地极调真元,又抬起左臂,努力护住面部,却露了上半身。 无数的沙子钻入到他的皮肤,咬入他的肉中,也是他实力强悍,没有再让这些沙子深入内腑。饶是如此,这无数的伤口,让他浑身伤痛。 更让他感到骇然的是,他自信在江湖中就算不是绝顶高手,虽然这次很是大意,但也很难有人能够如此轻易地伤得了他。 江湖中什么时候出现这样的年轻高手? 钟魁的身影忽然从原地消失了,待他重新出现时,已经抵达薛玉的面前,一拳轰出,自然之力中夹杂着龙象之威。 势不可挡!犹如排山倒海般的力量,让人兴叹! 薛玉的身子被击飞而出,在半空中他连吐几口鲜血,却借着这股强大的力量,加速逃跑。 这个老家伙,倒是光棍! 看着薛玉落荒而逃的背影,钟魁摇了摇头,他担心秦若寒没人照顾,眼下山里还有很多修士四处乱窜,而军队搜索队伍也越来越近了,不敢去追,任凭薛玉逃走。 第一百二十六章 追凤(一) 秦若寒悠悠地醒来。 凤龠剑和凤血剑,静静地卧在身侧。旁边还放着自己的行囊,一个双肩户外大旅行包。 篝火余烬未灭,她发觉自己躺在铺着厚厚软软的干草垫上,身下垫着的是一件男人的外套,身上则披着自己的外套,十分暖和舒适。 她下意识地掀开衣服,看向自己的腹部,虽然因为体质的原因,伤口已经愈合,看上去曾被仔细地清理过,只留下一道有些难看的伤痕。 伤在脐下的敏感位置,在自己昏迷的时候,被一个男人看光光,着实让她有些羞恼。 身体还有些虚弱,丹田内空荡荡的,看上去恢复还需要一段时间。秦若寒打量四周,发现身处一个山洞里,她勉强起身,走出洞穴,见洞前是一座山谷。 谷中云雾缭绕,百鸟婉转,下有小溪潺潺。 钟魁站在溪流中的一颗大石头上,手中捏着几颗鹅卵石,溪流在他脚下形成一个小水湾。 凤凰山的小气候正在逐渐被外界所同化,这谷中倒还比较暖和。因此水湾中的鱼类甚多,十分活跃。 钟魁一扬手,两颗鹅卵石嗖地飞入水中,不久,两条大鱼浮出了水面,它们被击晕了过去。 钟魁掠了过去,身体几乎与水面平行,右手抓起一条鱼,并不见他如何借力,身子又折返到另一边,抄起另一条鱼,然后轻松地落到另一边,十分飘逸自然。 这样的轻功,令人惊叹。 “秦师姐,这鱼不错,昨天我尝过,很是鲜美,而且富含灵气。”钟魁早知来人,回头冲秦若寒笑道,“你身子还虚弱,不如一锅炖了。”。 “多谢钟师弟的救命之恩。”秦若寒强忍着向钟魁兴师问罪的念头,表情颇不自然地说道。 她并非扭捏之人,伤在那敏感的位置,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钟魁很快地生火,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野外炊具,很快一锅鱼汤就出现了,他还向里面扔了一种不知名的植物,秦若寒怀疑那也是这凤凰山中的奇草,这里真是宝地。 锅中发出一种特别诱人的味道,引得秦若寒食指大动。 咕咕,肚子发出一阵特别的声响。秦若寒脸红了。 钟魁装作没听见,颇绅士地先给秦若寒盛了一餐盒,道:“正好,一人一条,汤管够!” “不需要加盐吗?”秦若寒注意到这一点。 “你吃了就知道,根本就不需要盐。”钟魁道,他指了指汤面上飘浮的绿叶,“只有这里生长的灵草,才配得上它!我昨晚试了七八种,这种最佳!”。 果然极为鲜美。 秦若寒从小算是锦衣玉食,在国外也是慕名去过许多知名餐馆,品尝过各地美食,可从来没吃过这么鲜美的鱼汤。 而且这鱼汤全是纯天然,处理干净了,直接扔锅里,全程只加一种灵草,简单至极,根本就不需要那些所谓美食家所讲的复杂烹饪手段。 她不仅将那条大鱼吃的一干二净,还连喝了两大餐盒鱼汤,吃完后,只觉得浑身舒坦,好像连受伤的经脉也好了几分。 只是这个食量,连她自己也感到吃惊。 “咱多吃点,要不了几天,这里的鱼都会被空运到京城,成了达官贵人的桌上餐。”钟魁道。 “这里不安全吗?”秦若寒问。 “这里虽然颇为隐秘,但这山里至少有五万士兵在搜索,预计很快就会搜索到这里,他们连路过的一只虫子,也要分清雌雄,更不必说那只凤凰了。所以,我们今晚就得离开这里。”钟魁道。 “你跟雷浩京,是什么关系?他不是你的师父吗?或是下属?”秦若寒疑惑道,显示她对雷浩京并没有太多好感。 “我跟那个老头没半毛钱关系,军队空降时,要不是他拦着我,啰里吧嗦,说了一通大道理,我早就找到你了,你也不会受伤。再说要不是他硬拉着我来凤凰山,我这时正在家里过大年呢!”至于雷浩京许诺了一大堆的东西,自然是不宜告诉秦若寒。 秦若寒敏锐地抓住了一点:“你为什么这样帮我?” 钟魁一愣,道:“不是我,是老雷很关注你,毕竟他自称是你爷爷的忠诚下属。而我呢,只是找他收点好处罢了。” 秦若寒没有追问下去,转而又道:“那只凤凰呢?” “不知道,它带我们来到这里后就飞走了。那是只灵兽,估计也知道人类都在找它,所以躲起来了。” 一阵沉默,秦若寒道:“我欠你的,终究会还你。” “不需要了吧?” “不,一定要还的。”秦若寒坚持,仿佛不接受那就会成为她的仇人。 “那好吧!” “那么,你是否应该告诉我你的来历?真的姓钟?” “我前世今生,都姓钟。至于来历嘛,你就不必打破砂锅问到底了,走出这凤凰山后,你我大道各朝天,各走各的路。”钟魁道。 秦若寒不是很八卦的人,她骨子里是个骄傲的人,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尤其是对修行之人而言,更是如此。她尊重别人的隐私,就如同别人更应该尊重她的隐私一样。 二人只是刚认识,虽然也算得上是生死之交了,但这天总聊不起来,气氛怪异地沉闷下来。 秦若寒回到洞内,先是运功修行了十二周天,又服用了一片灵花,炼化生津,明显感觉自己的状态又好了些,果然是天材地宝,她至少恢复了三成,原本空荡荡的丹田里也充斥着真气,这才将凤血剑握在手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光线的问题,或者是错觉,此时的凤血剑通体更加碧绿,甚是漂亮,它少了几分凌厉,而多了两分温柔之气。 如果说剑有雌雄,那么凤血剑便是剑中女王,王者,霸也,而女王毕竟是女人,也有着属于女儿家的柔媚。 那种根植于血脉深处的感觉萦绕在她的心头,她似乎能感受到凤血剑心中的喜悦,如久别重逢的老友。 轻轻一挥,剑光一闪即逝,对面洞壁上崩塌了好一大块,切金断玉不足以说明它的凌厉与锋利,这还是她未运用任何真气的前提下。 她猜测如果她的身体状态得以恢复,有了凤血剑,她敢跟当今一流高手过上几招,就是面对薛玉这样的高手,也不会如昨夜那么狼狈了。 这是一把绝世好剑,足以让任何修士疯狂,然后洞外来历神秘的钟师弟却没有趁人之危,将它据为己有,这让她不得不对钟魁的人品表示钦佩。 如果钟魁真的将凤血剑据为己有,或者主动索要,秦若寒是真的没有意见,她会假装看不见。 这本就是无主之物,力强者得之,姚升如此,薛玉如此,更不必说,她还欠下他一条性命。虽然一眼看去,就喜欢上了手中这把凤血剑,她更看重自己的性命。 “这是一把好剑。”钟魁站在洞口道。 “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吧。”秦若寒的意思很明确。 “不,我也有一把好剑,并不比你的这把凤血剑差。这世上的宝贝很多,我不可能把所有的宝贝都带回家收藏起来,更何况这把剑跟你是绝配,君子不夺人所爱。”钟魁笑道,“只不过,你要是真正拥有这把剑,还需努力。它现在只是一把好剑而已,离真正神兵还很远。” 这话让秦若寒对他的来历更加好奇。 她的凤龠剑是秦氏祖传的至宝,可跟紫阳观的紫阳剑一较高下,更不必说现在这把凤血剑,这应是一把上古神器。 钟魁却自称也有一把同等级的宝剑,听上去不像是作伪,是真的有。 是什么门派能够拥有这样的神兵,而且关键是,还如此低调?自己母亲出身昆仑,千年的大派,底蕴深厚,但也没有跟凤血剑一个级别的神兵。 秦若寒道:“我又欠你一份大好人情。” 钟魁笑道:“你好像很怕欠别人的人情的样子?” “这倒不是,我的人生信条是,如果能不欠别人的,那就不要欠别人。”秦若寒认真地答道。 “一个朋友三个帮嘛,该欠时,还是要欠的。” “这个世界只有自己才最靠的住!” 对话又一次尴尬地冷场。 钟魁摸了摸鼻子,只能转身去抓鱼玩,这个姑娘很没意思,明明年纪不大,说话却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凤凰山外成了一座巨大的兵营,李望山的指挥部就设在这里。建国以来的最大的军事行动正在上演。 军方的行动不可谓不迅速,然而被抓住的只是一些贪婪之辈,大多数探险的修士成功地在军方合围完成之前,逃之夭夭了。 雷浩京看着李望山气急败坏的样子,有些想笑的冲动。 战争年代李望山战功赫赫,但与同时代的将帅们比,他的地位与他的功绩不相匹配,有人说是因为他年纪相对年轻的缘故,得为资历更深厚的人让路,但主要原因还是他年轻时的脾气很暴躁,屡屡犯错,常常丢官,所以职位提升的速度总是追不上别人。 当那些比他年长的将帅,老的老死的死,终于轮到他出头了。 人老了,曾经暴躁的脾气也大为改观,以至于那些不太熟悉他的人,以为他真的转性了,但今天的李望山很是愤怒。 他的愤怒,并不是因为跑了太多的修士,军队的快速集结已经超水平发挥,反映了三十多年来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斐然,他愤怒的是一度对军队内部的重大行动一无所知。 当然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但这不足以平息他的怒火,所以现在他把目标对准了那只凤凰。 “我当然知道凤凰在我们华夏文化中的象征意义,但它有什么‘神’气的?我偏要抓住它!”李望山如是说。 “李兄,大熊猫都要当成国宝保护,难道凤凰还比不上一只装可爱的熊猫?”雷浩京苦口婆心地劝道。 “用于科学研究不行吗?”李望山突然找了个强大的理由。 雷浩京被这强大理由说愣住了:“你想活抓它?” “对!” 雷浩京还想争辩,一名少校兴奋地跑了过来:“报告首长,发现目标!” “好!”李望山沉声说道,“盯牢了,别让它跑了!” 军队用的是方法很简单,每个山头都安排了一个连,每个连分成十个小组,每个小组都自带一部电台,白天用高倍望远镜,晚上用夜视仪,守株待兔,天上还有直升飞机来回巡视。 除非那只凤凰不出来觅食和活动,否则一出来,被发现的机率极高。 李望山的命令被传了下去,各部队立即开动起来。雷浩京此时的心情很是复杂,作为政府高级官员,他当然站在政府的立场上,但作为一名修士,他心底里怕也是希望那只凤凰永远不要被打扰。 军队的行动,真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那毕竟是一只神兽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追凤(二) 暗夜中,钟魁和秦若寒默默地赶路。 这姑娘性子冷清,还总是戴着一副口罩,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钟魁只抱着早点将她送出去的念头。跟她呆待久了,大概会减寿。 而秦若寒则是心中十分震惊,山路原本难行,他们选择的路线更是有意避开军队耳目的地方,钟魁总能提前发现潜伏的侦察兵,预判可能的危险。 秦若寒对自己的家传轻功很自信,这时也不免有些气喘,钟魁背着她的旅行包,一边要警惕可能的危险,一边还不时地给她搭一把手,那些看似不可能的天堑,在钟魁看来恰似闲庭信步。 这样行了一夜,也不知走过多少山川,他们来到一个山谷中的密竹林中。 秦若寒突然停下了脚步。钟魁以为她重伤未愈,气息跟不上,关切地问道: “要不要歇一会儿?” “不,我好像感觉到……感觉到……”秦若寒有些不确定。 “那只凤凰?”钟魁恍然。 秦若寒点点头,向着左前方抬头望去。 这时天已经亮了,一轮朝日喷薄欲出,山谷中升腾弥漫着薄雾,空气中飘散着一股似有似无的草木清香。 前方山崖上生长着一棵巨大的松树,这棵松树不知生长了多少年,它将树根牢牢地扎在山体的缝隙之中,顽强地向上生长,它伸出的一枝苍老的虬枝,如巨人的臂膀,似乎要将一片天空揽在怀抱中。 那站在虬枝上的,可不正是那只五彩凤凰吗? 它迎着朝阳,时不时地低头梳理着羽毛,又饮一口朝露,惬意地晃着脑袋,身躯连同巨爪下的松枝在晨风中摆动。 秦若寒想站起身来去亲近那只凤凰,钟魁却冲着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对面山峰。 对面山峰上,一支特战小分队正兴奋地注视着它。无论这些队员,以前接受过何种的教育,也无论在这次展开军事行动之前抱着何种荒谬的想法,都被眼见为实所击倒。 凤凰甚至侧着头看了一眼自以为潜伏得很好的人类,不为所动,或者说是蔑视。它总是那么骄傲。 当太阳从远方一跃而出时,它微闭着眼睛,迎着朝阳做吐纳状,看上去在修行。 发觉自己被一只大鸟蔑视了,士兵们并没有觉得受到侮辱,他们按下兴奋的心情,安静地用望远镜看着,等待着命令。 “这只大鸟在做什么?修行吗?” “真成精了,刚才它是对我们表示蔑视!” “什么成精,人家本来就不一般,好不?” “那个位置,很难活捉吧,咱狙击步枪要么打不中它,要么就弄死了它。” 也有士兵则表示担心:“如果凤凰真是神物的话,怕是不好与它为敌吧,我们会不会激怒了它?你们说它会不会喷火?我感觉我的三观已经不正常了!” “那是谁?” 不远处,将自己伪装的极好,一直默不作声的狙击手突然发声道。 不知什么时候,凤凰立着的虬枝之上的崖顶,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那人直接从崖上跳了下来,往那凤凰冲了过去。 极速下降了大约三四百米,那人像是来了个急刹车,身形在半空中几乎悬停了下来,如落叶般轻飘飘地落在凤凰的身旁。 真是艺高人胆大。钟魁的乾坤步练的极为娴熟,他也可以做到由崖顶极速俯冲而下,然后将速度降为零,悬停在半山腰,却远没有这人施展地那么轻松和写意。 凤凰对这不速之客的到来,极不客气,翅膀一扇,强大的气流让那来者不得不借着崖壁稳了稳身形。 凤凰的巨爪向着那人抓去,却扑了个空,尖锐强悍的巨爪将崖壁震碎了好大一块石头,并在崖壁上留下一个深坑,坑边出现了几道清晰可见的裂缝,那崩碎的石头落到幽谷中,发出巨大的回响。 这时候,那来人已经跃到了崖壁上的另一棵树上。 这是位脸上布满褶皱的男性老者,他须发皆白,亮白如雪,头顶上挽成了一个发髻,随意地插着一支玉簪,身著旧式的长袍,脚踩云鞋,他站在树梢上,虚若无力,随着晨风轻轻摇摆。 看他打扮,飘飘欲仙,颇有古风,那种古意不是一般人可以学来的,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气质。 老者身量不高,腰背却挺的笔直,他站在晨风中摇摆,让人油然而生出一种山高我为峰的感觉。 凤凰一击不中,振翅向那老者站立的方位扑了过去,同时双爪狠狠地抓了过去,想将对方抓成肉饼。 那老者急速后退,半空中身子翻转,堪堪避开,又以极不可思议地角度,不退反进,趁着凤凰扑来,竟跃到了凤凰头顶之上。 咔擦,凤凰双爪抓断了粗壮的树枝。 与此同时,那老者居高临下,突然伸手往凤凰的背脊拍去。 凤凰的脑袋却是极灵活地回转,强扭着身子,那巨大凤喙恰当好处地啄向老者地手掌。 这凤喙呈青黑色,怕是比精铁还要坚硬,比宝剑还要尖锐,若是被它击中,恐怕只有死亡的这一下场。 这老者艺高人胆大,却也知神鸟的厉害,顺势凌空旋转一百八十度,避开这致命一击的同时,右脚却点向凤凰的肋部。 脚上这一点,即是借力逃离凤凰的攻击范围,又是极隐蔽的一击。 凤凰的身形明显地一晃。那老者看似平淡的一击,隐含着巨大的力量,凤凰站立的虬枝承受不住巨力,硬生生地被压断了。 这一击十分惊险,且十分精妙,有守有攻,以守掩攻,看来这老者临敌的经验十分丰富,对时机的把握也恰当好处。 凤凰吃了这一亏,被彻底激怒了,它展开双翅,向老者发起一次胜过一次的攻击。 这显然也是一个不肯吃亏的主,其实它只要飞向高空,离开山崖,那老者也奈何不了它。 一人一凤,在悬崖峭壁上激战。 而对面山峦中的士兵们,看的如醉如痴,对那违反万有引力的老者钦佩不已。 那为首的队长忽然想到自己的职责是活捉凤凰,虽然他不抱有这个希望,至少也要保证不要让别人擅自闯入,看那老者世外高人的模样,好像真有可能会制服那只凤凰。 “队长,怎么办?”狙击手问。 “将那人击毙!”队长做出了判断。 狙击步枪早就瞄准了那老者,收到命令,狙击手立刻射击。久经训练的狙击手,对自己的射术很是自信,早就将距离、高度、风速和湿度等等因素计算精确。 火药的力量,令大威力的7.26毫米口径步枪弹,闪电般地奔向目标的脑袋,瞄准镜中的目标如后背长了一对眼睛似的,忽然一侧头,竟避开射来的子弹。 狙击手的眼中的诧异仅仅一闪而过,他一口气将弹匣中的子弹全部发射了出去,就连副狙击手也开了枪。 按照他们的计算,弹幕将目标所有可能移动的方位锁死了。 然而那位老者不见了。 “射中了吗?”队长焦急地问,他明明在望远镜里看到狙击目标向山谷逃去,然后借着谷底的雾气远遁,看上去并没有受伤。 “应该没有吧?”静默了差不多十秒,通讯器里才传来狙击手难以置信的声音。 事实上,这支精锐小部队在抵达凤凰山时,曾数次跟那些没来及逃走的修士交手,修士个人的实力,相对普通人来说虽然高超,但并不是刀枪不入的。 只有少数人在较远距离之外,提前判断,看上去可以躲开袭来的子弹。这让这支精锐分队认为,修士们还没脱离‘人’的范畴。 狙击步枪不同,这种枪械配备的子弹,威力大,初速高,目标一旦在近距离被瞄准了,很难避开。 再加上这里正副狙击手都是军中高手,能加入特战分队,表明他们经历过层层严酷的选拔。然而他们以极快的射击速度,编织一道火力网,并且也考虑到目标闪避的可能路线,居然也拿目标没有办法。 见那只凤凰还在原处,队长稍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首先发现凤凰就是一件不小的功劳。 蓦地,一声闷哼声从通讯器中传来,然后又一声惨叫声。 队长意识到不妙,连忙呼叫自己队员们的名字,可耳朵里闯入了一阵惨叫声和惊呼声,还有自动步枪连续开火的声响。 然后,队长看到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正是方才那位与凤凰激战的老者。 队长的反应并不太慢,他用自己的枪指着老者,面色惨白:“你是谁?你知不知道你在犯罪,站住!” 那老者嘿嘿一笑:“这就是当今官军的实力吗?哈哈,老夫这辈子随心所欲,尔等胆敢坏老夫的好事,杀了你们,你们又能奈我何?” 队长毫不犹豫地开枪,子弹倾泻而出,射在树上、草地上和石头上,掀起一股烟尘,老者的身影又鬼魅般地消失了。 队长如坠冰窖之中,因为一只手正悄无声息地按在他的后背上,这只手绵软无力,却让他如背负着一座大山。 他不敢动,明明感觉身体冰凉,额头上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甚至看到左前方,自己唯一剩下的部下,那位刚刚经历过层层选拔,面孔还很稚嫩的年轻士兵,正举着一台手持式摄像机,呆呆地看向这里,精神上恐怕已经崩溃了。 而那台摄像机,原本是用来拍摄凤凰的,以记录本次注定会写入秘密报告的军事行动。 时间似乎静止了,队长心底里已经接受了命运的降临,只听老者这时忽然厉声喝道: “何方鼠辈?滚出来!” 话音未落,只见一位年轻男子从山崖的转角处,轻轻地走了过来。 正是钟魁。 钟魁走的很慢,带着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却令老者如临大敌。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追凤(三) 被人接近到如此近的距离才突然察觉,老者鹰隼般的目光盯着钟魁,表情有些疑惑和凝重。 眼前的年轻人,衣着很普通,个头虽较高,但也不至于“鹤立鸡群”,不胖不瘦,身材很是匀称,相貌更是平凡,完全是路人甲的的货色。 钟魁这是易容了,他就算不易容,以本来面目出现,相貌也只算是有些清秀,不拉低国人的颜值而已。 这样的人,扔在人群里,不显山不显水,很难招人注目。但就是这样的“凡人”却给老者一种和光同尘与时舒卷的感觉。 这种气质他曾经在少数人的身上见过,但那些人都是德高望重的长者,无一不是一时领袖,执掌牛耳之辈,所以钟魁的年纪让他更加惊讶。 “小子,什么来路?” 钟魁故意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耸耸肩道: “当然是从山下上来的,路不太好走。” 老者好悬没被这装傻的话怼晕了: “小子,你这是着急投胎吗?老夫不介意送你一程。” “不,世界这么大,我想看一看。”钟魁笑道,“前辈,你看这片青山多么妩媚可爱,何必做这些有伤天和的事情,你就不怕政府追杀你吗?” “呵呵,政府?”老者不怒反笑,“我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杀几个小卒,如杀鸡耳!” 皇帝?钟魁对这老者的回答感到有些疑惑,道:“前辈乃是世外高人,杀几个小卒也不显得前辈本领,不如放了他们如何?万物皆有其灵性,何况人类,且上天有好生之德,前辈杀戮之心过盛,恐怕会有损修行之功!” “看来你是要插手了?”老者说着,却将掌下的军人轻轻一推,那特战队长身子立刻呈抛物线,向崖外飞了过去。 此人已经连杀了十来位毫无反抗之力的军人,显然对肆意践踏人命的行为毫无顾忌,对政府也无敬畏之心,跟他仙风道骨的世外高人的模样,截然相反。 修行以来,钟魁对身外之物越发淡薄,不喜不悲。然而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钟魁不是烂好人,他得授钟天师衣钵,斩妖除魔,除恶扬善之心,愈发明显,这是他的道心主旨。 人有多大的能力,便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这老者显然没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天知道这老家伙一生中曾杀过多少人?这才是钟魁主动出现的原因。 叔可忍,婶不可忍。 那名队长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以往接受过的任何训练都救不了自己,只能坦然面对。就在他等待死亡的一刹那,他感觉到一股强大而又柔和的力量突然而至,托着自己往另一方向飞去。 然后,他发现自己被丢到了自己唯一幸存的部下身边,再一次脚踏实地,犹如做了一场噩梦。 他看到钟魁正背对着自己,正与那位杀神般的老者对峙。 此时,老者面露诧异之色:“这步法……这轻功……我似……在哪……见过?” 钟魁一拳轰向老者,那老者似乎正在思索钟魁的步法,反应稍显迟钝,等反应过来,匆忙接了这一拳。 巨大的力量,直接将老者轰入身后的崖壁,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崖壁如豆腐做的一般,老者的身躯直接陷了进来,可见这一拳的力量之巨大。 那老者施施然走了出来,抖了抖身上的石屑,只是脸色有些发白,显然吃了一个小亏,但看上去并没有受损。他身体的强悍可见一斑。 这就让钟魁感到惊讶了。 他这一拳虽然并不是他的最大实力,但自信也有数千斤的力量,这老者只是闷哼一下而已,直接硬生生地承受了这股巨大力量。 “如果你只是力气比较大的话,那就要倒霉了。”老者阴沉着脸。 老者背负双手,长袍临风而动,气场极大,仍未将钟魁放在眼里。 “真是啰嗦,快点打完,我还要赶路!”钟魁撇了撇嘴。 老者为之气结,他自恃身份,却被小辈无情地忽略了,只听钟魁继续吐槽着: “您老这一把年纪,倒是爱俏!噢,你头上的玉簪不错,像是古物,估计能卖点钱。嗯,这袍子哪买的,好像是手工缝制的,不过,这款式就有些老了,跟您老不相配,而且,你个子太矮,袍子显的长了,有个词怎么谁来着?沐猴而冠……” 老者怒了,身子诡异地出现在钟魁的面前。 钟魁一面说着,刺激着对方的神经,暗地里一直高度戒备着,脚下并不慢,两人在悬崖峭壁与古树竹林之间,来去如电,显示出两人都拥有极高明的轻功。 只是不巧,钟魁不慎走到了一处绝壁死角。老者这才停了下来同,惊讶地说道: “这是乾坤步!” “你认识?”钟魁讶道。 “令狐易,是你祖师爷吗?想不到他的绝学还留传下来了,怕是有一千年了吧?”老者忽然面露喜色,“令狐那老家伙,虽然总是一副假道学的模样,喜欢多管闲事,但本领还是不错的。小子,若想活命,赶紧将你所知的绝学告诉老夫。” 被老者一口叫破来历,虽然并不完全对,钟魁内心十分震惊,他有想不敢去猜想这位老者的来历。 有师兄的事例在,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见钟魁不答话,老者笑道: “既然你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想当年,老夫……” 忽然想到什么,老者神色有些不自然: “哼,小辈,老夫再来领教下令狐氏的绝学!” 被钟魁讥讽身量不高的老者,气势徒然为之一变,不怒自威。 钟魁站在另一块石头上,专注地看着老者,这是一个实力恐怖的对手,而且极可能是位老怪物。 蓦地,老者动了,配合着诡异的步法,勾勒一道幻影,眨眼间便出现在钟魁眼前,老者伸出一掌拍向钟魁的胸膛。 这一掌,看似风清云淡,却给钟魁以强大的压力。 勇者无惧,钟魁不退反进,破军之拳迅速击出。 一拳一掌在空中相遇,空气为之一滞,发出巨大的呼啸声,那老者后退了一丈,直到撞在了崖壁上才停止,而钟魁则后退了三丈,折断了身后十余根粗壮的毛竹。 这是一次硬碰硬,钟魁的气息为之稍显紊乱,也是他的一次有目的的试探。 那老者的境界似乎仅仅比自己高那么一点,经验更是钟魁拍马难及,但奇怪地是,他的真元并不雄厚,老者用了某个独家绝技,巧妙地化解了自己的力量,因而看上去好像比钟魁还轻松一些。 再看老者方才站立的地方,见那地上原本坚硬的山石龟裂,并留下两只没过脚面的足印。 这老者竟能将对手的力量,牵引至足下,以大地来支撑自己的双腿,并将力量分散出去,这一绝技着实令人赞叹。 争胜之心,蓦然雄起。 有我无敌,破军之拳源源不动地挥出。那浩瀚如海啸般的力量,加上全攻无守的打法,令老者颇感压抑难受。 明明能够看到这无比刚猛的拳法破绽不少,他却无计可施,钟魁的攻击速度极快,那些破绽稍纵即逝,只能被动地防守,除非他愿意以命换命。 钟魁气壮如山,当然不惧一位老者的拼命,更何况这位老者显然很是惜命。实际上,破军之拳就是这种特性,勇者无惧反而势如破竹,在气势上足以压倒一切实力并不比钟魁高的太多的对手。 山石崩裂,巨木腰折,百兽惊走。 这两位高手这一番酣战,从山腰战至山脊,从山脊战到了山巅,又从山巅杀至深谷,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现场犹如遭受过一场炮击。这是真正修士的力量。 钟魁越打越是兴奋,体内的血脉力量似乎永无止境,自师兄过世之后,他心中就蕴含着一团无名之火,即便刻意远行游历几年,仍然无法完全化解,他还从未如此酣畅地发泄过。 而他的对手,虽然只是被动防守,但老者的轻功很是高明,腾挪闪避之间,避开了钟魁至少一半的攻击,其精妙程度甚至在乾坤步之上,这颇让钟魁第一次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老者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压抑之感,他的身形忽然跃起两丈之高,双臂各自向两侧伸展开来,身形在半空中不停地变幻着,以攻代守,以泰山压顶之势向钟魁压了过来。 “鲲鹏九变!”钟魁惊呼。 老者面色一变,攻势却是不慢,居高临下,向下面的钟魁头顶上狠狠一击。 来的好,钟魁猛吸一口真元,变拳为掌,往上一顶。 喀嚓,钟魁的双腿直接“陷”入了脚下的巨石之中,那巨石承受不住这重击,瞬间爆裂,飞沙走石,掀起一团由碎石和粉尘组成的尘雾。 闷哼一声,钟魁自感内腑震动欲碎,他半跪着一条腿,一咬牙,自然之力蓦然而出,硬是直接抓住老者的手腕,将他抡起狠狠地砸向山崖。 这股毫无道理的力量,让老者大骇,呯的一声,老者的身体猛烈地撞击着石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不待老者站起来,钟魁如炮弹一般从地上跃起,直扑过去。那老者诡异地消失在钟魁面前。 钟魁大惊,忽觉头顶上罡风呼啸,强行扭转着身躯,避开要害,但对方的手掌还是刮到了他的后背。 钟魁忍不住吐了一口鲜血。 那老者的嘴角也挂着一丝血迹,显然也受了伤,表情颇为惊异、懊恼、羞愧和愤怒: “未曾料到,一千年了,令狐氏的绝学仍能伤得了老夫,可恨我这一千年来,为延长寿元而折损功力,蛰伏不出,否则……长生啊长生……真让人又爱又恨!哼,小子,今日老夫拼死也要取你性命,否则他日你成长起来……” 钟魁闻言,心中极度震惊。 千年老妖! 第一百二十九章 追凤(四) 这真是一位老怪物。 至少此人是见过师兄令狐易的,而且很可能曾在师兄手底下受到过深刻教训,一千年了,都对此耿耿于怀。 只是从其话语间,这老怪物为了延长寿元,也曾如师兄那般使用某种秘法沉睡,但他这种秘法,折损了其大部分功力,颇有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悔恨。 联想这老怪物会鲲鹏九变这种绝技,恐怕是当今薛氏家族的祖宗级人物。这就解释了江湖中关于薛氏的一些传说,也解释了这二十年来薛氏为何会崛起的那么瞩目,而在二十年之前名声则不显的原因。 更让薛老怪难以接受的是,连令狐易的不知多少代的徒孙,都能跟他一争雌雄,这让他倍感羞辱。他不知道钟魁是令狐易亲手教的。 如果是他全盛之时,收拾一个江湖后进,哪里这么费功夫? 长生真是个好东西,它拥有一种迷人的魔力,让人沉迷其中,无数人为之倾倒而求索,到头来往往却得不偿失。古往今来,能有人有坦然面对死亡?越是那些风流人物,还有那些帝王将相们,更是向往长生不老。 令狐易这等英雄人物办不到,更不说眼前这位薛老怪。 这同时也解释了,薛氏为什么会对别人的传承那么感兴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薛氏希望从此中总结出一条捷径。薛玉为何会独辟蹊径,他拿兽类和人类做一些试验,希望找出一条现代“科学之路”。 目前看来,在长生之路上,薛氏仍很迷茫,尽管他们获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将野兽“培养”成战力堪比修士的士兵。 薛老怪的表情忽然有些萧索,他的寿元不多了,他多活了一千年,但绝大多数时间,也只是在某个又冷又静的可怕的地方沉睡而已,这种活死人的日子,还有什么乐趣可谈? 这也是他冒险亲自出面,来到这凤凰山的原因。他相信上古先贤,一定是化羽登仙而去了,也可能会留下什么长生的线索,然而他什么也没有看到,直到看到那只凤凰。 凤凰只存于上古时代,被称为神兽。他相信凤凰之血一定会挽救自己的性命,所有阻挡自己的人,都要去死! 想到此处,薛老怪的表情变的狰狞起来,他将钟魁看作了他一生中所有负面情绪和不幸遭遇的主人。 薛老怪立刻就像化作一头恶魔,向钟魁发起猛烈地攻击,要钟魁撕成碎片。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鲲鹏九变的绝技,一如其来历典故,汪洋肆意,浩瀚无穷,狂暴无匹。 钟魁曾见过薛云亲自出手,面对两大高手,以一敌二而不落下风,甚至游刃有余,当时钟魁虽未踏入筑基境,但自忖如果自己与薛云交手,至少不会落败。 现在钟魁已经踏入筑基境,实力自不可同日而语,跟发狂的薛老怪比起来,则如汪洋中的一叶扁舟,被压制的几无反击之力。 罡气四溢,无数的拳影掌影,叠加在一起,将山石崩碎,将巨木推倒,偌大的竹林里,伏下无数根毛竹。 钟魁仗着真元雄厚和年轻耐揍,硬挨了三掌,鲜血也吐了数口,那薛老怪也是气喘如牛,脸色苍白,头上的玉簪早就不知去向,披头散发,十分狼狈。 老怪虽然场面呈压倒性的优势,仍然无法令钟魁屈服,反而极伤根基。 钟魁踉跄地俯身,右手中多了五颗小石子,身子继续向前仆倒,百忙之中,却回头望月,右手一扬,五颗石子从不同方位,以不同路线,往薛老怪飞去。 有直线,有斜线,有抛物线,有弧线,甚至有一颗石子后发先至,突然诡异地绕到了薛老怪的后背。 这是钟魁刚修行时,从金氏派出的杀手手中获得的刀技,他活学活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以他如今筑基境的修为,施展这门绝技,更是令人防不胜防。 薛老怪方才一直与钟魁拳脚到肉地相互对攻,蓦地被钟魁这一手乱出牌弄的有些错愕,激战中,他追的太过靠近,慌忙中他躲开四颗石头的攻击,却躲不开那一颗绕到身后的石头。 小小石头,令薛老怪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直接嵌入了他后背。重入江湖,老怪的境界下降的厉害,身体的强度也直线下降,鲜血染红了他大半个后背,看上去十分凄惨。 趁你病,要你命。 钟魁此时已经握住了一截断竹,如握一柄宝剑。 剑花一挑,一剑犹如天外飞仙,明明只是一截断竹而已,剑芒犹如实质,毫无凝滞,直直地向薛老怪刺去。 薛老怪神情一呆,这一剑分明隐含了所谓剑意,已经登堂入室,足以自称一家,让他有惊艳之慨。 真正高明的剑客,无所谓名剑神器,摘花飞叶皆可杀人。钟魁显然离这种境界还差十万八千里,但这竹剑并不是他自己的赤血宝剑,使出的也不是自己曾娴熟的伏魔剑法中任何一招,而是他那天观剑时的偶尔所得。 如果有人真的要去考证,恐怕也从那玉壁上找不出来这一招。因为这是钟魁自己的创新,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独创。 薛老怪这一呆,为此付出代价,心中有所警觉,却避无可避,竹剑虽未刺中要害,但也狠狠地刺入他的腹中。 疼痛让他狂暴起来,不顾腹痛,甚至顶着竹剑,向前狠狠地一掌击向钟魁的胸口。 这一重击也令钟魁难以闪挪,他的身子被这一掌击飞了起来,口中挥洒热血,又撞断了崖边一株粗大的松树,余势不见丝毫减弱,直接飞下了悬崖,向万丈深渊坠去。 突然,一声高亢明亮的凤鸣传来。 幽谷的上方,一只五彩凤凰穿过升腾的薄雾间的空隙,滑翔而来,在上午的阳光照耀之下,灿烂绚丽,煞是好看。 那凤凰见钟魁的身影直坠而下,快速变向,用宽大平坦的龙文龟背,将钟魁稳稳地接住。 而坐在凤背上的,正是一脸紧张的秦若寒。 钟魁又吐了一大口鲜血,惨笑道:“嗯,这个座骑很拉风!” 秦若寒被逗笑了,紧张之情一扫而空,而身下的凤凰则不满地晃了晃,差点将钟魁掀了下去。 第一百三十章 追凤(五) 第一百三十一章 凤凰谷流血事件 凤凰这个畜生,可不是好对付的 它居然懂得隐藏自己的气息,并且能躲过钟魁强大的神识,这或许是它的特殊技能之一。 那些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都是天生的捕猎能手,本能地隐藏杀机,然后发出致命偷袭一击,更不必说这种神兽级别的。 如果这凤凰对自己不利,后果不堪设想,钟魁恼羞成怒,龙象之威蓦然暴起,一股强大的罡气压力四溢。 钟魁九阳之体,如果说秦若寒是真凤,那么他就是真龙,这同样是源于血脉的力量,他修行的功法又是至刚至强的路数,两者完美契合。 龙者,神兽之中的皇者,号令天下,统御八方,正是对凤凰这种地位稍低的神兽有着天然的威压之势。 凤凰感受到威胁,本能地摆出防御的姿态,一对凤眼盯着钟魁,拟人化的眼神中,似乎有些迷茫,因为钟魁散发的气息让它既感到某种亲切感,同时来自古老的记忆和血脉的联系,又让它感到敬畏和不安。 一人一凤对峙着。 钟魁并不害怕,虽然明白凤凰的强大,但有先前那位神秘老者的前车之鉴,他自信能够自保。他不知道这只强大的凤凰是原本就一直生活在这个秘境之中,还是因为天地发生变化,才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他相信是前者的可能性极小。 “小凤,退下!”一声清冷的娇喝传来。 凤凰闻言,犹豫了一下,放弃与钟魁的对峙,走到秦若寒的身边,趴在地上,亲昵地将头抵在她的怀中,乖的如同一条哈叭狗。 秦若寒将自己手中的烤鱼递到凤凰面前,凤凰一口就将烤鱼吞下。 “你叫它什么?”钟魁目瞪口呆。 “小凤?我刚给它取的名字!”秦若寒道。 这个名字起的很贴切,但不知道的,以为在叫小猫小狗。 “我的意思是,你们俩怎么混的这么熟了?”钟魁不怀好意地问,他捡起方才被凤凰抢走,但又因为对峙而丢到地上的烤鱼,见上面布满凤凰的口水,不动声色地扔还给凤凰。 “我也不知道,反正它就是听我的,我也似乎能懂它想表达什么,比如现在……”秦若寒摇摇头。 “不准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知道吗?”秦若寒神补了一句,就像一位年轻母亲在教育自己的孩子,这个世界很乱,用食物诱骗并拐带小孩的坏蛋有很多。 钟魁尴尬地笑了笑,摸了摸自己鼻子,不以为意。 不过,能够得到一只凤凰做为自己的“宠物”,真是令人羡慕啊。这种可以当成座骑的神兽,可比什么超豪华跑车私人飞机什么的,更拉风一万倍。 真凤血脉果然跟凤凰这种神兽有着天然的亲近感。 重伤初愈,身体急需进补,除了那只烤鱼,钟魁已经吃了不少东西,但感觉肚子还没吃饱。 他走出溶洞,来到天坑底部茂密的树林中,时间不大,很快就带回来一条刚死翘翘的巨大蟒蛇。 这种色彩斑斓的蟒蛇,钟魁敢说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本生物学的书籍上有过记载,因为它长了三颗脑袋,宛如三颗巨大的灯笼。 看到钟魁拖着一条长相怪异且外表凶恶无比大蟒蛇回来,秦若寒略显惊讶,她的眼神似在说,这蛇会不会有毒,可不能乱吃。 从体型看,这是条蟒蛇。绝大多数蟒蛇是没毒的,捕食时,它们通常依靠缠绕猎物发力,压迫猎物心脏,使其窒息而死。 但这里的物种,却是难说,牙齿没有毒,并不代表血肉里没有毒。 然而,那只凤凰却是急不可耐地凑了过来,钟魁甚至看到它流了一地的哈喇子,所以钟魁认真地表示,这蛇有可能大补。 “天上飞龙,地上小龙。借把剑使使?”钟魁问。 秦若寒将自己的折叠成一把匕首模样的凤龠剑扔了过来,出乎钟魁意料,这种剑握在手中,份量并不轻。钟魁很好奇那把新得到的上古凤血剑,秦若寒究竟把它藏在哪里。 这条巨蟒,有七米之巨,体重至少也有五百斤,可以直接绞杀绝大多数野兽,蛇皮上附着一层角质,坚韧无比,但它很不幸遇到了钟魁,钟魁是直接震碎它的心脏而得手的。 钟魁有过处理蛇类的经验,这巨蟒的蟒皮十分坚韧,以凤龠剑的锋利程度,居然费了很大功夫,才从颈部割开,然后从头至尾,一剥到底,以钟魁的实力,都感觉颇费气力。 显然这副蟒皮是个宝贝,至少可以防刺,钟魁又将蟒蛇的三颗头颅里的十几颗蛇牙敲下,每颗蛇牙都可以当成匕首使。 蛇筋是个好东西,虽然目前没什么鸟用,但在古代可是制作强弓的最佳材料,古代许多名弓都是用蛟蛇的筋作弦。 至于蛇血,钟魁想了想,还是没有喝,因为闻着太过恶心,倒是便宜了凤凰。其实他是抱着让凤凰来试毒的目的,这个心思可不敢说出来。 那凤凰食量极大,它喝了了个痛快,也只勉强填了个小半饱,然后死盯着蛇肉看。钟魁受不了它贪婪的眼神,只留下有半个足球般大的蛇胆和一些蛇肉,其它的全赏给了凤凰,然后认真观察凤凰的反应。 凤凰狼吞虎咽地吃着蛇肉,像是饿鬼投胎,瞧它腹下变的浑圆,让钟魁担心它会将自己撑死。 相传凤凰可以浴火重生,如果涅槃不成,也最多是升级失败,如果是吃撑吃死的,那就成了大笑话。 蛇胆是个宝贝,但处理不好,比如生吃,会令你毒发身亡,提前升入天堂。钟魁直接将蛇胆切成小块,用几根竹签串起,烤串! 当然他不忘先扔一串给凤凰。 那凤凰吃饱喝足,卧在溶洞一边,瞧它姿态,法相庄严,似在进行修行,忽然发出一声怪叫声,将钟、秦二人吓了一跳。 只见这凤凰羽毛立起,脑袋红涨,身体在剧烈地颤抖着,看上去像是到了关键时刻。 这蟒蛇果然大补。 秦若寒满脸担忧之色,却帮不了什么忙,扭头见钟魁正在美滋滋地烤着蛇胆和蛇肉,还哼着小曲,气不打一处来。 她已经反应过来,明知道钟魁的伎俩,但也没有立场冲钟魁发火,深呼吸了几口气,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负面情绪。 “你吃吗?很好吃哦!”钟魁这时才放心开动,口中塞满食物,不忘递给她另一串烤肉。 没想到这烤蛇肉吃起来,味道极佳,一点膻味都没有,香气四溢,钟魁仅仅是加了一点盐而已。 钟魁砸吧着嘴,他能够体察到腹中一股热流上涌,浑身舒坦,从来没有一种食物能够给他这种极好的感觉。 这不是饥饿时得到食物的满足感,而是一种自内而外全身心的舒坦。 凤凰山作为上古的遗迹,曾经是一片广阔的洞天福地,富含天地自然之灵气,也因此而孕育出无数天材地宝,而偿佯其间的野兽,吸灵气,食灵草,饮灵泉之水,其肉自然也富含灵气,鲜美异常。 要是有一座巨大的冰库就好了。钟魁得陇望蜀。 秦若寒本来就吃饱了,尤其是看到钟魁方才处理蟒蛇尸首时的恶心情景,让她觉得宁可饿死,也不会去尝试蛇肉。 可见到钟魁这副惬意无比,给座金山也不换的欠揍表情,她也心动了,尤其是烤肉的香味不断地刺激着她的嗅觉,使她的味蕾自然而然地分泌着唾液,这是人类的本能反应。 “好吃吧?”钟魁见秦若寒慢条斯理地吃了一口,问道。 “还好!”秦若寒起初还矜持地点点头,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进食的速度,或许察觉中有些不妥,叉开话题,“嗯,怎么还有辣味?” “我刚才在外面捕蛇时,看到有一只小鸟在吃一种红色的草籽,我尝了尝,就是这个辣味,正好派上用场。”钟魁一边吃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百忙之中,还伸出大拇指,道,“真好吃啊!” 秦若寒暗笑,不知道他是说这蛇肉好吃,还是在自夸自己的烧烤本领,恐怕是自夸的多一点。 不过,这蛇肉真的很好很好吃! 呃,秦若寒忽然打了个饱嗝,脸立刻红了。作为一位淑女,或者冷傲的女神,这是她自记事起,从未在外人面前发生过这种失礼尴尬的事情。 我怎么吃的这么多啊?秦若寒这才蓦然发现自己脚下已经扔了一堆竹签,全是自己的战果。 她用余光打量着钟魁,神色一变,突然惊道: “钟师弟,你怎么流鼻血了?” “什么?”钟魁浑然不知,仍吃的正欢,烤肉大半进了他的肚子,他还念念不忘,提醒着自己剩下的蛇肉千万不要浪费了,可以制成肉干,新年与家人团聚的机会错过了,迟到的年货总得带点吧? “你流鼻血了!”秦若寒再一次确认。 钟魁这才恍然察觉,自己胃中已经如火般炙热,一股股庞大的热力正在向自己全身经脉涌去。 不经意间,他瞅了一眼秦若寒,见她面若桃花,眸若星辰,清纯之中却拥有一股只属于年轻女人的风情,含苞欲放,这让他内心深处有股最原始的冲动,不停地摧残着他的欲念。 “啊,你往外喷血了!”秦若寒惊呼着。 鼻腔中血流如注,凤凰谷流血事件大爆发! 第一百三十二章 弱水三千 九为数之极,九阳血脉,阳之极也。 这一血脉无疑蕴含着人体最大的潜能,拥有最适合修行的体质,能很敏感地感受到天地自然法则,无论十二经脉和奇经八脉,都要比别人通阔,甚至还能开发更多的不为世人所知的隐脉,而后者更是许多人闻所未所的事情。 拥有这种血脉之人,只要修习的功法合适,会起到事半而功以十倍甚至更多的效果。 这就是钟魁修行短短五年以来,就可以跻身高手之列的原因所在。 然而这一血脉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过犹不及,比如它至刚至强,也需阴阳调和,否则过刚而易折。 一般拥有这一血脉的男子,在身体还未真正长成之时,切记不能近女色,否则便会身泄功散,损失根本。虽然不至于成为废人,但伤其根本,将来在修行上很难再进一步。 况且少年戒之于色,如果心境不够稳固,极易沉迷,道心动摇。 钟魁正处于天人交战的状态,他所吃的大量蛇肉、蛇胆,吃的很欢实,这果实是大补之物,令他鼻孔喷血,双眼通红,浑身燥热。 秦若寒惊愕地看着钟魁“面若桃花”的样子,忽然明悟,因为她也吃了不少蛇肉,一股燥热也向她内心身处袭来,渴望被爱抚。 虽然内心中仍有一片清明,秦若寒本能地抗拒着,柔软热烈的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往钟魁靠近,这让她感到恐惧。 将她拥在怀中,那一张冰清玉洁的脸庞,此时亦多了几分媚惑之色,让人爱怜,心底里有一个声音怂恿着钟魁,将她揉碎在自己的怀中。 触手可及之处,俱是一片销魂妙处,令钟魁几欲把持不住。他粗暴地扯动着秦若寒的衣服,往哪最妙峰处抚去。 突然,肩头一阵疼痛,原来秦若寒在迷失之前,狠狠地咬在自己的肩头上。 这将钟魁的意识从云中拉回到人间,他暗道惭愧,道心差点崩溃,否则悔之晚矣。 他猛地推开秦若寒,纵身跳进了地下河中。 河水冰冷刺骨,这让钟魁感到一丝清明透爽。地下河奔流不息,水流极大,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全身潜入地下河中,顺着河流往下游奔去。 在这片辽阔的喀斯特地质结构中,地下河冲刷成了一条极长的溶洞,并形成了无数深邃的支洞。 不知奔流了多久,按照流速,钟魁估计它至少已经流淌了一百公里以上,还远未到达终点,这个地下河长度恐怕要上世界记录名单了。 那地下河通行无阻,忽然遇到坚硬的巨大花岗岩山体,极速下切,形成一个巨大的漏斗漩涡,往地底深处涌去。 这个漩涡至少有五十米的深度,钟魁就站在漩涡的底部,在无尽的黑暗中,不仅要抵抗着水力自上而下的巨大冲击力,还要抵抗巨大的旋转撕扯的力量。 钟魁摧动体内庞大的真元力量,破军之拳,毫无保留地挥洒而出。 以攻对攻,两股强大的力量撞击着,无穷水花激荡而出,竟恍似打断了激流的旋转。 仿佛按下了暂停键,激烈然后以更猛列的姿态向钟魁冲了过来,钟魁瞬间击出四拳,却被激流狠狠地撞在石壁之上,浑身欲裂。 痛快! 钟魁呐喊着又冲向漩涡的中央,一次又一次地发起挑战,自然之力也发挥到了极致。 也不知他被击退了多少次,遍体鳞伤,身体疲惫,却是越战越勇,越战越是精神,体内原本的燥冲动与欲望早就消失一干二净。 因为他发现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水至柔,抽刀断水水更流,绵绵不绝,又无孔不入。击之无创,刺之不伤,斩之不断,焚之不燃。 水至刚,弱水三千威可割石,浩浩荡荡,聚可为一潭秋月,跌可为瀑啸而下,无坚不摧。 水有形又无形,可为雨、为霜、为雪、为冰,又可为气、为云、为雾,可藏于地下,滋润万物生灵,又可遨游九天,布露天下苍生。 它仁爱,滋润万物,布泽天下;它卑微,甘于下流,川流不息;它高尚,洗旧除垢,无怨无悔;它勇敢,礁石巨崖,一往无前;它坚韧,水滴石穿,以柔克刚。 钟魁顿悟。 水这种最常见的东西,几乎无处不在,然而它却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东西,就如同空气和食物,生命之源。 君子不器,达者不争,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 水,不争于人前,也不显达于其它万物,也不拘泥于形式和手段,然而它却堂堂正正,浩浩荡荡,连绵不绝。 破军之拳,阳刚至极,有我无敌,然而失于细腻,弱于变通。它是从战场诞生,强则强矣,优点很突出,缺点也很突出,无法对付最狡猾的对手,施展时也不能最大限度地合理使用力量,这种拳法最适合以强胜强地比拼,是一种拼命的拳法。 而水则给钟魁以启发,心中有所思,结合钟魁所掌握的对自然之力的理解,他还借鉴了当初看到赵信扬曾施展的紫阳绝技“紫阳推手”,甚至还参考薛氏“鲲鹏九变”中的某些对力量的使用技巧,创造出了一种门新绝技,被他命名为: 弱水三千。 弱水三千,而我只取一瓢饮。 这是一个很温柔很好听的名字。 然而这既是一种拳法,也可以是一种掌法,前者如激流瀑布,无坚不摧,后者则如一弯溪水,绵绵不绝,以柔克刚。 庞大的水流,从上而下冲下,强大的力量被钟魁巧妙地牵引到一边,然后被一股神奇的力量卷起,甚至改变地方向,从深陷的地底下,轰然向上,直冲溶洞项部。 钟魁连续不断地变换姿态,而那水流也持续不断地被他卷起,宛如一条水做的巨龙,犹如实质,在溶洞内遨游,每每撞到洞壁,发出轰然声响,甚至在石壁上留下深坑。 钟魁玩的兴起,直到精疲力竭,躺在岸边休息,这才想起他把秦若寒和那只凤凰弄“丢”了。 这段地下河,忽隐忽现,有时候会钻入地下,形成暗河,然后没过多久又出现在另一条悠长的地下溶洞中,又时不时地会分出分支,流入未知的远方。 如果逆流而上,钟魁不敢保证一定会回到他跟秦若寒及那只凤凰暂居的天坑。 想来秦若寒暂居的地方,极其隐秘,即便有人找到那里,她只要不犯浑,也可以如自己一样,躲到地下河深处,里面有无数的可供落脚的溶洞。 其实是钟魁不好意思回去面对秦若寒,差点变成狼人,兽性大发。 他瞧了瞧自己肩头上的伤口,暗道这个丫头真够狠的。不过,那手感真的很让人怀念。 想到此处,钟魁觉得自己好像又要兽性大发,索性再一次跳下地下河,让河流带着自己前行。 钟魁艺高人胆大,无论是下潜深度,还是在水下憋气时间,都不是常人所能想像的,身为高阶修士,他的全身毛孔,在水中似乎都能自由地呼吸水中的氧气。 唯一让影响他在水下活动的,则是热量的散失。即便如此,他的九阳血脉体质,也远比寻常修士,更能抵抗寒冷。 又顺水漂流了至少二十个小时,钟魁终于看到了前面的亮光。 这里已经远离凤凰山区域,到了原始森林的边缘地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钟魁不敢想像那地下河的长度竟是如此的长。 …… 天坑之中,秦若寒早已经恢复了清明。 她食用的蛇肉不多,并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困扰,原地修行了三个周天,她感觉自己此前所受的伤已经彻底好了,而且感觉自己丹田中的真气数量更加深厚,似乎离晋级一大境界并不远了。 只是想到曾被一个男人搂在怀中,而且还被触摸到害羞之处,哪怕这个人秦若寒对他很有好感,甚至蒙其大恩,秦若寒脸上也似火烧一般。 她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将自己虽然还不成熟,但已经很完美傲人的身子全部隐藏在冰冷的水中,洗刷着恼人的遗迹。 可又害怕钟魁突然去而复返,秦若寒草草地洗干净身子,然后将自己捂的严严实实。 左等又等,秦若寒并未等到钟魁的到来,心底里忽然有一些失望,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在她心底引起一点涟漪。 可惜只知道他姓钟。 好在那只凤凰终于从漫长的修行中恢复了过来,秦若寒能感知它欢呼雀跃的心情,这只凤凰的实力又高了不止一成。 那条巨蟒果实是个宝物,食之可以极大地提升实力。 凤凰自己就吃了大半,剩下的钟魁吃了不少,秦若寒也吃了一些,然后两人都受了影响,仍然剩下不止百来斤的蛇肉。 忽然想到钟魁曾说过,要把剩下的蛇肉制成肉干带回家,秦若寒亲自动手,将蛇肉制成肉干,看到这成堆的劳动成果,秦若寒觉得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可笑。 斯人已去,不知音信,这些肉干又送给谁呢? 那只凤凰则不管秦若寒的心思,吃了几块肉干后,用头拱着秦若寒,催促着秦若寒跳上自己背脊上。 秦若寒不明所以,仍然跳了上去,那凤凰却载着她一头扎进了地下河。 在地下河中潜行了不久,眼前突然一亮,秦若寒发现凤凰带着自己来了一处秘境。 第一百三十三章 凝气丹 已是阳春二月的末捎,太乙山上繁花似锦。 群山葱绿,野花仍然悄无声息地生长着,在灌木从中,在岩缝中,努力地伸展着花蕊,接受阳光雨露的洗礼。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片片山民种植的桃林,粉白、粉红、深红,东一簇,西一簇,正是盛开的时候,绚烂多姿,惹得游人纷纷驻足,流连忘返,感受着春天的美好。 这里原本是太乙山脚的一片盛产乱石的荒地,太乙村人近年来立足于太乙山旅游,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经济,这里桃、李、杏、梨应有尽有。更不必说早年栽培的猕猴桃和柿、枣。 眼前的这片桃林便是三年前种下的,约有千亩之多,属太乙村集体所有,预计今年将会有丰硕果实,真正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事实上,从去年春天起这些桃树开花,蔚为大观,吸引游客慕名而来观赏,已经有了观光效益。 吕诚志、白晓天和钟魁三人沿着桃林边的山间小道,从另一条远离游步道的地方,沿着一条羊肠小道,绕道直上望月观。 钟魁从凤凰山回到家乡已经一个多月了。这段时间,华夏大地发生了一些并不为普通人所注意到的新变化。 政府突然加强了对宗教及与其有关事务的管理,天下道人的身份管理突然趋紧,那些招摇撞骗者一经发现就被送进监狱,不少真正的游方道士也受了无妄之灾。 同时,那些无人问津的破旧道观,仿佛一夜之间被修葺一新,那些在籍的出家人,每月都能拿到一份政府津贴。有人想浑水摸鱼,“皈”衣道门,混点月钱,然而管理部门已经收紧,任何一个人出家为道,也要经过政府批准,而一些私人老板投资的道观纷纷被取缔或被收归国有。 与此同时,一些大学悄悄地增设了有关传统哲学的课程,传统医学专业则都受到了政府重视。 这暂时都与钟魁无关,他猜想这是因为春节前后凤凰山遗迹出现之后的后续影响,那些曾被斥之为神话传说、牵强附会甚至是迷信的东西,如今在那些大人物看来,宁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 钟魁不知道的是,有关于他跟薛家老祖激战的那段录像,正在大人物之间被传阅,有很多人都在寻找他。 首当其冲的,薛家这些日子来不太好过,虽然薛家否认那神秘老者跟自家有牵连,但圈里人仍然能够认出神秘老者跟薛家的渊源。 因为有强力人物的暗中保护,钟魁仍然过着平凡的日子,他还以为雷浩京很能守秘密。 哦,对了,现在他是太乙县一中的一名高三插班生,他的同班同学都对他很好奇,因为他总是请假,而且还是已经当上县长的余思远亲自来替他请假。 白晓天自觉地走在前头,他正值壮年,原本身体就不错,居太乙山五载,每天修行不缀,登高山如履平地,但回头看去,见吕诚志手执拂尘,道衣飘飘,步履轻盈,一边跟在身后,还一边回头跟钟魁指点山中景色,速度却不比自己慢。 白晓天甚至注意到,经过山间一段山涧小路时,吕诚志脚上的那一双十方鞋都没有沾上一点泥水,永远是纤尘不染。 至于钟魁,白晓天则直接忽略了,这就是个怪物。 白晓天修行十分勤奋,他的混元太虚功还是钟魁教给他的,如今也终有小成,也不枉他一腔虔诚问道之心。 恐怕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白晓天才真正体会到一位修士的自信,也真正信服这世上真有生而知之者比如钟魁这样的人的论断。 到了望月观,太阳正好升到最高处,白晓天一边请钟、吕二人在院中安坐,自己则现取山泉水,又搬来炉子烧水泡茶。 茶叶是吕诚志送的新茶,也是吕诚志本人亲自培植的,黄金易得,好茶难有,每年数量有限。 因为今年的茶稍多了点,得赠半斤,白晓天一直视若珍宝,今天才是第一次喝。 白晓天性子孤寂,在他的眼里,也只有面前的两位才算得上他的益师益友的客人,也才能让他亲手泡茶。 “且慢” 白晓天刚分好茶,恭敬地给钟、吕二人各奉上一盏,吕诚志突然说道。 只见吕诚志从带来的褡裢中掏出几个瓶瓶罐罐,从其中一个白色的小瓶子中取出一枚褐色的大豆般大小的丹丸,放入白晓天自己的茶盏中。 那药丸入水即化,眨眼间便跟清丽的茶汤混为一体,更加澄亮,新茶的茶香闻起来更加悠远深邃,令人神往。 “道长,这是什么?”白晓天讶道。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吕诚志卖着关子。钟魁笑道:“道长,那是别人家的话。”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吕诚志一本正经地回道,“佛道本是一家。” 那位叫老子的名人,传说曾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为了教化胡人,而化身为佛佗。这事不知真假,成了佛道两家打口水仗的渊源所在,这是道家因为眼红佛门香火旺盛而虚构的可能性极大。 传说老子在过函谷关时,遇上了自己的粉丝尹喜,老子不得不挥毫写下《道德经》,然后就逃到了太乙山,尹喜也追过来,在此结庐问道。 见白晓天一脸懵逼,钟魁道:“你只要把这盏茶喝下就行,所谓高人,就是故弄玄虚的本事比一般人高,咱们都是凡夫俗子,比不上人家。” “道长是什么时候开始炼丹的?”白晓天一听,反而感到有些害怕,没听说吕道长会炼丹啊? 这种传说中的玩意早已经被贴上了毒药的标签。声称自己会炼丹的,不是骗子就是恐怖分子。 难道吕道长见太乙山道观的香火越来越旺,也想炼丹骗钱?只是这两位高人的眼神咋那么怪哩?没听说他们对钱感兴趣啊! 扔掉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白晓天咬咬牙道:“既然承道长盛情,小道就当一回神农吧,只是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我死了,这望月观咋办?” 这真是个实心眼的人,钟魁忍不住笑骂道: “老白,你放心,保准把你葬在这里,还在这里立一神道碑,由吕高人亲自执笔,记述阁下的光辉事迹。” “呵呵,我何德何能,安敢如此?”白晓天道,也知道钟魁是拿自己开心,暗道这两位今天是一定要让自己当小白鼠了,躲也躲不过,怪不得派人捎口信,要联袂来望月观做客,他还屁颠屁颠地亲自下山去请,执以弟子礼。 白晓天闭着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一口吞下茶汤,钟魁都替他嫌烫。 嗯,味道不错,既是新茶的清香和回甘,还隐约一股并不属茶本身的特别好的滋味。 白晓天舔舔嘴舌,似有后悔之意,后悔喝的太急了,没有细品。 “感觉如何?有何不妥之处?”吕诚志问。 “没什么不妥之处啊!还挺好喝的。”白晓天道,顿了顿,放下茶盏,突然道,“不对,我感觉肚子里热热的,绝不是喝了热茶的缘故,啊,我身体出汗了,二月天怎么这么热啊?” 吕诚志闻言,似乎松了一口气,忙道:“赶紧抱元守一,屏息凝神,运功修行,可别浪费了老道的一番辛苦。” 白晓天听了,赶紧照办。虽说阳春之末正午气温已经很高了,白晓天的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像是在桑拿天,这绝不是正常生理现象,那清风吹来,他觉得自己似乎飘飘欲仙,每根毛孔都舒张着,呼吸着天地间的灵气,而丹田内热烈似火,源源不断地向全身经脉输送能量,连修行也变的十分轻松通畅。 这自然是吕诚志方才拿出的丹药的功效,而丹药材料则是来自钟魁。 当初在凤凰山,钟魁得到了大量的天材地宝,那时候,所有人都是抱着有错过没放过的念头,凡是不认识的花花草草,一律当成宝贝采集,其实是很大的浪费,因为有的药材根本就不是那样采集的,能入药的是根,你采花茎有个鸟用? 这当中也闹过很多笑话,有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把狗尾巴草也当成宝贝带回去的。 后来钟魁将自己的那一份,全部交给雷浩京代为保管,因为他的官方身份,可以轻松地将宝贝带离凤凰山,这算是跟雷浩京两讫。 自从凤凰山下一别,钟魁去追凤凰,雷浩京就没有联系他,仿佛忘掉了他。但钟魁还是收到了一个寄自燕京的大包裹,里面分门别类地装满了各种药材。 还颇为贴心地附上一个有关各种药材可能功效的简要说明——看来政府也是花很大心思去研究的,但时间有限,目前只是了解一些药材的基本功效,更多的实验和研究还在进行之中,远未达到可供大量开发利用的程度。 因为消息滞后,吕诚志错过了凤凰山寻宝,他对钟魁还是有些不满的,没有一位修士会对上古遗迹的诱惑无动于衷。 但钟魁带回来的各种从未见过的天材地宝,让他萌生了炼丹的念头。他是中条吕氏的传人,学富五车,见多识广,自幼就对传统医学很感兴趣,也正是如此,他跟钟魁的外公才成了朋友,这是一位被修行耽搁了的医者。 吕诚志出家后,遍阅道藏,对古之炼丹自然也有所研究,只是古人写书,往往对炼丹一言以蔽之,字里行间极为隐秘,到了今天,便成了不传之学,甚至被普通人称之为故弄玄虚。 但一些基本的炼丹之术则和传统医药的制作之法,颇有共通之处,可以相互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白晓天方才所服丹药,吕诚志自己也试用过,可能是因为修行境界实力远高于白晓天,药效显然没有白晓天服用这么明显。 “白小友前年时就已经进入凝气境,这两年来进展不大,根基倒是扎实。看来此丹对固本培元,激发人体潜能,加快吸收灵气速度有极好的效果。”吕诚志道。 “道长不如给这种丹药命名?”钟魁道。 吕诚志道:“就叫‘凝气丹’吧,老道认为这种丹药更适合那些已经摸到了凝气门槛之人服用。只可惜,我们没有所需药材的活株或者种子,否则……” 钟魁懂吕诚志的意思,是想有机会去一趟凤凰山,将药材移植到太乙山,或者得到种子,采取人工种植的方式,这样就可以大量炼丹,这绝对是修行者的福音。 不过那里现在应该彻底成了一处军事禁区了吧,或许那里更应该被称为国家绝密级超级实验室,受政府指派的大量的药学家、化学家和医学专家,还有地质学者、生物学者甚至考古专家,都云集在那里。 如果允许这些专家学者发表论文,恐怕要以汗牛充栋来形容。 当白晓天睁开眼睛时,夕阳已经西沉,时间过的真快。 钟魁和吕诚志二人已经离开很久了。望月观院子里的石桌上,一个白色的瓷瓶静静地放在上面,瓶底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凝气丹,每月初一服用一粒,亦不可贪多,此瓶共七粒,服完为止,不可再服。灵丹妙药,巧夺天地造化,可一不可二,物极必反,吾辈应顺其自然,体察天地之心,小友切记! 白晓天小心地将瓷瓶收好,他感觉自己的境界在长久的停滞后,突然跃进了一大步,这种体验让他兴奋不已,心中则暗道自己这次又欠了一份大人情,这辈子恐怕都还不完了。 下了山,钟魁径直往村里走去。 村里到处都是游客,昔日宁静的山村已经一去不复返。 不过这青山绿水之间,这座古村仍然保留着原生态,村里的老人仍然聚在一起话着家常,有的人则坐在夕阳下,悠闲地看着落日。在城里人眼里,这里是一块世外桃源。 远远地看到一个女人正孤零零地坐在自己外公李沛的医铺前,无视在她眼前走过的游客,正是赵雪。那些游客因为她的美貌和安静忘我的神情,走过去了,还不忘回头看上几眼。 见到钟魁出现,赵雪脸上一喜,连忙迎了过来。 赵雪今天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这是她上班的工作服,显的极为干练。再配上她绝好的身材和漂亮的富有知性美的脸蛋,绝对让人印象深刻。 在钟魁的印象中,赵雪除非是在工作之中,否则不会穿着工作服到处跑,她可能是在上班的时候,临时决定来太乙村的。 “你这臭小子,我等你半天了。”赵雪摇了摇手中的最新型手机,“你应该买一个这个。” “喂,大妈,咱们很熟吗?”钟魁夸张地说道。 “你说什么?”赵雪一听“大妈”这个称呼,立刻柳眉倒竖。 “只有我娘这个级别的,才能喊我‘臭小子’的!” 外公在屋里听见了,连忙训道:“小魁,怎么说话来着?快向赵记者赔个不是。” “李爷爷,您老别生气,我们闹着玩呢。”赵雪反而替钟魁围护起来,拉着钟魁便进了院子里,看神情倒像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谈。 外公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这真是奇了怪,我还多管闲事喽?” 屋里的病人,其实也是一位对他高超医术慕名而来的游客,笑道: “老人家,您老还不明白年轻人玩的那一套?小俩口之间,打是亲,骂是爱,打的痛不欲生,骂的死去活来,也不会允许别人插一嘴哦。” “什么?”外公大惊失色。 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明星 钟魁现在的家是典型的关中民居。 这当然是在“致富”之后改扩建的房子,前排楼下商铺楼上住人,是钟魁外公和舅家一家人生活和做生意的地方,后面则是钟魁本家三口的居处,也是楼上楼下,加上两侧厢房、厨房、餐厅,全都是在当地建筑特色上花了很大心思。 即便是新建的,也宁愿在外表做旧,从别处运来的旧砖,和仿古的砖雕、木雕,以显得“古老”。 至于内部,则现代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讲究的人家则全是旧式家具,营造出一种古色古香的气氛,所以城里人来参观之后,加上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家家生活富足,都觉得这才是宜居的地方。 钟魁的家就是这样的典范,都是老崔找专家设计的,他们家只管拎包入住。 赵雪拉着钟魁直奔二楼钟魁的卧室,迅速将门关紧,神情紧张。钟魁差点以为这个美女御姐想对自己图谋不轨。 事实证明他想歪了。 “我今天发现我身体出状况了!”赵雪紧张地说。 “什么状况?”钟魁下意识地打量她全身上下,至少他觉得她的气色好的不能再好,肚子平平的啊。 这世上美女很多,而赵雪不仅原本相貌就极为出众,还浑身洋溢着一种健康之美,仅仅素面朝天,也能察觉到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丽,不是那些使用高级化妆品和精雕细琢所带来的修饰美。 “你瞎看什么呀。”赵雪见钟魁的眼神往自己肚子看,嗔怪道。 “好吧,你说,我听着哩。”钟魁摸摸自己的鼻子。 “早上我吃过早餐,准备上班,在卫生间洗手,因为在想工作上的事情,结果一不注意,我把水龙头给拧断了。所以我来及换衣服,就连忙赶来了。”赵雪道。 她说的当然不是水龙头的手柄,手柄被拧坏并不稀奇,她说的是水龙头的主体,从墙体伸出来的那不锈钢主体部分,成年人很难直接用手给拧断。 “你家的水龙头质量太差。”钟魁开玩笑道。 “你正经点,我最近的食量特别大,和同事一起吃饭,我都不好意思添饭。”赵雪苦恼道。 很难想像,一个大美女,坐在饭店里,捧着一个大海碗狼吞虎咽的样子。 “伸出手!”钟魁大感惊讶,沉声说道。 钟魁将手指搭在她的皓腕上,分出一缕微弱的真气游走于赵雪的经脉之中,面露异色。 “我是不是……”赵雪面露希冀之色。 她跟钟魁认识好几年了,温柔善良,热情大方,一直待钟魁极好。钟魁也一直将她视作自己的朋友,所以曾教给她一套功法。 正是钟魁曾传给白晓天的混元太虚功,这是一门被吕诚志认为简单质朴,中正平和的功法,并无任何花俏和故弄玄虚的地方。 钟魁当初并不认为赵雪能够炼成,因为她资质有限,而且她也不可能像白晓天那样天天沉浸其中。 事实上,赵雪因为知晓钟魁的不平凡,对他又一向信任,所以也天天练习这套功法,她完全是当作养生健体来练的。 再配合钟魁所给的养生丹药和药浴,她自觉自己每天的精神状态十分好,连护肤品都不需要,每天容光焕发,连续加班再加出差也不怕,精神抖擞,很多女同事悄悄地问她有什么秘诀,她几年来甚至连感冒都没有。 因为有这些好处,所以赵雪更是不会停止练习混元太虚功。 无心插柳,赵雪居然摸到了凝气的门槛。 钟魁暗道,这或许是天地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之一吧,那些原本修行无望的人,也能打破天花板,踏上了修行之路。 按理说,以赵雪本身寻常血脉,修炼混元太虚功,至多也就让身体更健康一些。 或许,钟魁曾经给她配制的养生丹药,加上药浴,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那都是师兄传给他的方子,而且是特别精简过的方子,尽量选用当时的钟魁能便宜易得的药材。 俗话说,穷文富武。修行不仅仅是寻一风水宝地,面壁苦修十年,饿着肚子是无法修行的。 如今看来师兄留下来的那些方子的价值巨大,如果能配合凤凰山新发现的天材地宝,适当增减替换,达到君臣佐使,阴阳平衡,其功效恐将惊人。 “恭喜你!”想到此处,钟魁笑道。 “什么?你是说我也会成为一位高手,高高手?”赵雪闻言,高兴地跳了起来,骑坐在钟魁的双腿上,情不自禁地搂住钟魁的脸,猛地狂亲。 她的嘴唇湿润、柔软而富有魔力,还有那高耸而富有弹性的一对宝贝的亲密接触,让钟魁的欲火又一次升腾起来。 这真要人命了!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自从凤凰山之行后,钟魁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定力变差了。 赵雪的脸红扑扑的,她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因为太过于兴奋而造成的过火举动,触电似地从钟魁的腿上跳下来,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钻进去。 虽然她一向跟钟魁很亲近,但那时候钟魁不过是个初中生,现在从外表看已经是个男人了,不能这么太过亲密了。这让赵雪一时有些异样。 钟魁努力压平内心中的邪念,装作若无其事: “好了,雪姐,你跟我讲讲,你最近修行有什么不同的感觉吗?” 这话冲淡了赵雪的满脸羞色,她说道: “从过年放假结束,我就觉得身上不太对劲,我以为是过年在家闲的,有种说法,叫假期综合症。但饭量不仅突然增大,我连洗澡时……”赵雪停顿下,“每天洗澡时,身上都能搓下不少灰。” 钟魁忍不住笑了,他笑的是一个大美女光溜溜着站在花洒下面,努力搓灰的模样,那画面太美。 赵雪恼羞成怒,跺着脚:“姓钟的,不准想歪了。” 她这语调和神情动作都颇为奇怪,像是位古怪精灵的少女,这跟她现在“大龄女青年”的身份并不匹配,又像是在跟情郎耍小脾气。 赵雪突然对自己的这种心理状态感到莫名恐惧。 只听钟魁道:“我以前检查过你的经脉,跟这次相比,以前你的经脉与普通人一样,并不适合修行。但现在,你的十三经及奇经八脉已经接近先天,这就意味着你已经成为一名准修士,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办?”赵雪问。 “你跟我去找下吕道长,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间静室。”钟魁道。因为他听到外公和母亲正在院子里窃窃私语,却逃不过钟魁的耳朵。 见钟魁和赵雪一前一后出来,母亲和外公停止了交谈。赵雪有点心虚地向二人问好,便急急地跟钟魁离开。 看着二人消失的背影,母亲李青这才说道:“小雪这姑娘真不错,长的漂亮,心地又好,还是大学生哩,嗯,工作又不错,就是年纪大了点。” “你别多想,小魁才多大?”外公李沛斥道。 他因为忽然想到那吕道长曾经不止一次暗示自己,这个外孙是个异人,前途不可限量,又想到年前那位燕京来的雷姓游客,虽然装作普通游客,但以李沛的阅历,也能看出此人身份并不一般,此人似乎也对自己的外孙颇为礼遇。 李青被李沛这么一训,大感冤枉,刚才是谁神秘兮兮地提醒自己来着?可谁教那是自己亲爹呢! 将晒在院子里的衣服收了,忽听前门楼有个清丽的声音响起: “请问这里是钟先生家吗?” 李青暗道,这人好不晓事,太乙村的人,除了少数杂姓和嫁进来的媳妇,哪个不是姓钟? 迎到门外,见一个年轻女子正站在半开的门楼口,这女子戴着一顶军绿色的鸭舌帽,一副有些夸张的大墨镜,将自己的半张脸遮住。 见到李青,那女子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绝美的脸蛋: “阿姨,请问钟魁先生住在这里吗?” “哦?”这张绝美的脸蛋让李青一时失神,真是仙女儿,比那赵雪还要美上两分,“钟魁是我儿,请问你是哪位?” “您就是李阿姨啊,钟先生常跟我提前您,说您对他可好了!”年轻姑娘夸张地拍了下自己脑袋,“瞧我这记性,我叫李玉儿,是钟先生的朋友。这是我给阿姨的见面礼。” 正是李玉儿,手里提着几盒点心。 伸手不打人笑脸,尽管李青还没搞明白自己儿子什么时候认识这么漂亮的姑娘,她还是让李玉儿进来。 快速地打量了一眼院子,李玉儿有些失望地问道:“李阿姨,钟先生不在家吗?” “什么钟先生,他还是高中生哩!小魁刚出门,要不你先坐会,我给你拿点好吃的。” 李青匆匆地张罗着。 “高中生?”李玉儿心里很是惊讶,不过很快释然,其实自己如果也按部就班,也正是读高中的时候,了不起,也才刚上大学。 李玉儿左等右等,日落西山了,也不见钟魁出现,恨的牙疼,面对好客兼好奇的李青,也只好留下手机号码,说要去“钟家客栈”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再来拜访。 她刚走,钟魁的表弟李云,就神秘兮兮地对家里人宣布说: “刚才来找魁哥的姐姐,好像是一个大明星,号称‘国民玉女’的那位,连名子都一样,我绝没看错!” “什么玉不玉的,对了,你最近不好好学习,怎么尽琢磨什么明星歌星的,以后不准看电视了,现在去把上次考试卷拿出来,我记得今天发卷子的!” 李云话音刚落,脑袋上就挨了一板栗。 凭什么魁哥可以不去上学?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不安好心 天师庙夜晚是不开放的,但对钟魁是个例外。 钟魁把赵雪带到庙后吕道长那里,三言两语交待了情况,便很不负责任地撒手不管。 事实上,助人修行,没有比精通医理、药理又博学多才见多识广的吕诚志更能让人放心的,除非出现真气紊乱走火入魔的极端情况,但出现这种意外,以吕诚志的功力对付赵雪这样的新丁也是足够的。 费了好半天口舌,钟魁才说服赵雪服下一颗凝气丹,扬言在外面替她护法,实际上他在窗外驻足听了一会,觉得赵雪气息平稳,并无异状,便放心地离开。 天师庙落成很久了,钟魁还没有夜游过天师庙。曾经的夜游天师庙,结果穿越了时空,这对钟魁来说,有着特别的深意。 已经回不去了。 这是一组建筑群,从山脚依山势往上,楼台、庙阁、神祠、殿堂、客堂等等,主次分明,大小有别,上下有序,绘画、雕塑、诗文、书法、篆刻、联额、题词、碑刻、园林等诸多艺术形式融为一体。 山不太高,有仙则名。从下往上看,山如天梯,直通天庭,上有正神,钟天师是也。 夜色中,路灯间或亮起,从山下一直连绵至山巅,远远望去如天上街市,衬托出天师庙建筑群的高大肃穆,尤其是位于半山腰的巨大的天师铜身塑像。 铁面虬髯,相貌颇为凶恶。 这尊铜像所塑造的钟天师形象,跟历代钟馗画像中形象是一脉相承的,然而事实与此相反,据师兄所述,师父他老人家相貌堂堂,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一帅哥。 钟魁怀疑这是师兄为尊者讳,但这话他打死也不敢问。 道家被称为天师的人物有很多,但从来没有一个修行门派直接叫做天师门的,这是钟魁抢注的,但这一门的绝学和师承却是自上古传承至今而没有断绝,只是传承比较艰难,否则也轮不到钟魁继承钟天师的衣钵。 这一隐逸的门派,曾经出过无数大宗师级的人物,只是与同时代的英豪之士比,并不突出,甚至默默无闻。 至钟馗时,仿佛一夜间闻名天下,钟馗活着的时候恐怕也没想到自己会被神化了,先辈们的英雄之举全都记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死后俨然成了斩妖除魔的正义化身,并且是“有求必应”的“万能神”。 站在那株据称是李世民亲手栽植的银杏树下,钟魁仰望天师铜像,默然不语。 就在这株冠盖如伞的银杏树下,钟魁正面干掉了快刀小杨,那是他第一次主动杀人,当时师兄就站在自己头顶上的树梢暗中保护自己,表面上风淡云清,心里却比钟魁还要紧张。 现在想来,钟魁也不禁为当时的自己而捏了一把汗,那快刀小杨本身的实力并不高,但那一门名叫锁龙刀的飞刀绝技却极为高明。 也是在这株银杏树下,钟魁被人挟持,潜入了脚下墓室,遇到了师兄,这才走上了一条注定不平凡的路。 几年的修行,钟魁内心之中颇多感慨,这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一个很精彩的世界。 广袤的夜空中,一道流星快速地从天师像的头顶上的天空划过,它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夜空,然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只为那刹那间的热烈和精彩。 钟天师在世时,虽然在江湖中名声赫赫,但绝没有如后世那样被神话了,他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颗流星而已。 但钟天师的事迹却永远流传着,斯人已逝,意犹未尽。 钟魁忽然若有所悟,他突然想起曾在凤凰山观剑时,曾看到的一道剑意,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如空中之音,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 那是怎样的一道剑意,令他一度着迷,并且百思不得其解。 他站在银杏树下,仰望星空,浑然忘我,似已抓住了其中一鳞半爪。 得钟天师衣钵,钟魁虽龙象伏魔功已经登堂入室,进展极佳,更不必说乾坤步,唯伏魔剑法至今也只能算是“熟练”而已。 古人评价书法,苟非其人,不得其书,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书法水平跟他的人品有很大关系,将书法上升到人格、精神的层次。譬如后人看颜鲁公的《祭侄文稿》帖,观者无不以为穿越时空,仿佛看到书者就在身旁,悲愤激昂,泣血如潮。 剑法也是如此。 那伏魔剑法,钟魁虽然自认为自己也是学剑的材料,但对这套剑法一直有不得其中真昧的感觉,在凤凰山观看上古贤者的剑意之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时至今日,在天师铜像前肃穆静立,观夜空流星,刹那芳华间,他忽有所得。 钟魁以一截枯枝为剑,虚指半空,忽然斜向下一划,看似随意,漫不经心之间却引得风云变色,一股庞大的剑意,撞向地面的石板路上,梨出一道深深地沟壑。 然而四周却寂静无声,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 水中之月,镜中之像。它曾经出现过,也只是雁过留声而已。 钟魁摇了摇头,他对这一剑很满意,却与自己曾经修习的伏魔剑法本旨相差甚远。 在他以前的理解当中,伏魔剑法应该是堂堂正正,威武不屈的,浩大、坚韧,充满着明晃晃毫不掩饰的力量,邪不压正。 可方才自己使出的那一剑,却是看似写意甚至有一股懒散的意境,反而直指力量的核心,润物无声。 真不知道我是个天才还是个歪才?剑品如人品,或许这也是我人生态度的折射吧,钟魁暗道。 就是不知道师父和师兄,会不会因为自己将伏魔剑法改的面目全非,而从地底下跳将出来,大骂自己走入歧途。 回到天师庙后山,吕道长的居所。 赵雪还在静室中修行,钟魁悄悄地探看了一眼,见她盘膝坐在蒲垫上,微闭着双眼,面上努力保持平静的神情,嘴角处掩饰不住一丝似笑非笑之意,有点滑稽。 看来她的内心还是很激动的,修行的世界令她眼界大开。 感受到天地间灵气的流动,体内丹田、经脉、穴位,还有一缕缕真气的搬运,微观世界即是宏观世界,她仿佛一个小女孩,来到了一个梦幻般的大千世界。 吕诚志坐在院子里饮茶,见钟魁返回,微笑着邀他同饮。 “这等好茶,我饮来也是浪费。”钟魁笑道,虽然好茶次茶他也能喝出来,但茶到底有多好,他就品不出来了。 他发现跟吕道长在一起,很长见识。钟魁现在因为修行,已经算得上是博览古书,连周易这种晦涩难懂的书,他也硬着头皮看,但他这种功利性的速成班学员,跟吕道长这种专家学者型的根本没法比。 不过吕诚志则不这样看,他觉得钟魁是那种应运而生的真豪杰,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暗合天地道心的真旨,不做作,不虚妄,直指本心,往往一言之间,让他有醍醐灌顶之感。 人与人相比,有时候令人望洋兴叹。钟魁有时候表现出的状态,完全是修行白丁的状态,对修行上的浅显知识往往一无所知,可偏偏是这样的人,替吕道长捅破了修行的窗户纸,令他实力一日千里。 钟魁很尊重吕诚志,不仅尊重他的博学,更尊重的是他的德行,吕诚志自然也投之桃李,对钟魁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二人互为师友,算是忘年交,以至于钟魁的母亲怀疑吕诚志是不是要引诱儿子出家为道。 这是万万不可的,老钟家还得靠他传宗接代。 所以夜深了,见儿子还没回家,李青一猜一个准,直接将电话打到吕道长这里,顺便告诉儿子,有一个名叫李玉儿的姑娘下午曾找过他。 李青还警告钟魁,夜里回家,不准翻墙。看来钟魁是经常干这样的事。 李玉儿?钟魁都快忘了这么个人物。 当赵雪结束修行,真正成为一名修士的时候,已经深夜2点钟。 她还沉浸在进入凝气境的玄妙意境之中,神情亢奋。 钟魁站的远远的,她这才发现自己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偷偷看了一下自己贴身穿的白衬衫,发现内里竟然蒙上一层黑黑的污垢。 “你现在需要痛快地泡个热水澡。”钟魁道。 “这里就有温泉,常年保持40度,绝对纯天然,当初建庙时偶然发现的。”钟魁将赵雪带到一处白墙黑瓦绿竹婆娑的地方。 赵雪一个人进去,开了灯,迅速地插上门,见这间浴房依山而建,靠山体那一面墙有根管子正往下流淌着泉水,下面砌了个池子,泉水清澈,池底铺着一层光滑的白色鹅卵石,屋子里飘散着一层薄薄蒸气。 女人天生爱洁,赵雪迅速将自己脱的精光,跳进水池中,才蓦然发现自己这次来的匆忙,根本就没有带换洗的衣物。 “这下惨了!”赵雪对自己说,“都是这个家伙害的!” 女人也天生爱埋怨,有时候你还不能跟她讲道理。赵雪一边清洗着身子,一边骂着钟魁不安好心。 不安好心?电影里都这么演的,一定是这样的! 赵雪觉得自己发现了真相。 这温泉水果然泡的极为舒爽,赵雪感到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重新焕发光彩,抚摸着光洁的肌肤,还有那即便是女人也会赞叹造物主偏心的山峦起伏,又想起过去种种,一时情不自禁,心猿意马起来。 她将自己的脑袋埋在温热的水中,试图甩开这些杂念。这是屋外响起了钟魁的声音: “雪姐,我给你带了一套衣服,就放在门口,你自己开门拿。我在院子外面等你。” 第一百三十六章 致命诱惑 衣服都是崭新的。 钟魁上次给自己买的一套内衣,当然是男人穿的,连标签都没来得及拆。除了内衣,钟魁还带来一套比较中性的运动外套,穿在赵雪身上,因她个头高挑,身材丰满,这外套也只稍显大了点。 “饿了吧?”钟魁问。 赵雪说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 “牛没有,夜宵还是有的。”钟魁笑道。 夜色中,两人并肩前行,穿过巍峨厚重的天师庙,来到村前的街市里。夜色已经深了,村里面还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坐在私家小饭店里,边吃边吹牛。 钟大壮的饭店还没打烊,他开的店通常要营业到很晚,开店的不怕客人多,就怕客人一瓶酒一盘花生米能喝一整个通宵。 此刻,客人都吃差不多了,钟大壮正坐在柜台后面盘点着一天的收入,而饭店的的后面就是他开的客栈,他老婆在管。 前面吃饭,后面住店,这几年他也赚了不少钱。 “哟,稀客啊!”抬头瞧见钟魁和赵雪进来,钟大壮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腆着越来越肥硕的肚子。 “你该减肥了。”钟魁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肚子。 “这是富态,懂?”钟大壮笑道。 他的眼神在钟魁和赵雪两人之间来回移动,表情很是玩味,尤其是赵雪穿着这身外套,钟大壮不止一次见过钟魁穿过,因为上面写着“太乙一中”四个字,是校服。 钟魁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比钟大壮矮了不止一头,却让对方有种被居高临下的错觉: “赶紧上点宵夜,赵大编辑一天没吃饭了。” 哦?你们真够拼的!钟大壮不由得想歪了。 “二位稍坐,我去后厨看看,马上就好。”钟大壮连忙道。 明知道钟大壮想歪了,钟魁不想解释,否则真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赵雪此时倒是没有多想,找了个地方坐下。 钟大壮的饭店,就叫钟氏土菜馆,上下两层,当初装修的时候就很下本钱,不是豪华奢侈,而是土色土香的那种,一派农家田园的风格,这跟店名是极相称的。 大半来这里的客人,是冲着这店极好的用餐环境而进来,价格还算合理,当然这家店的菜品的味道也绝对对得起价格。 钟老板亲自监督,原本准备打烊回去睡觉的厨子们不敢怠慢,很快便上了五菜一汤。 钟魁指着面前一盘黑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野味?” “你应该多吃点,很补的!”钟大壮给了他一个很特别的眼神,“也只有兄弟你来了,才有的!” 钟魁秒懂,欲哭无泪,这真不是他想要的啊,他真想把钟大壮按在地上,用他肥壮的脑袋使劲地擦地板。 钟大壮的话并没有避讳赵雪,赵雪脸红红的,虽然因为饿坏了而大快朵颐,那一盘特别的菜,她动都没动。 “生意不错啊,都这么晚了,还有客人。”钟魁环顾四周,一楼大厅里还有几位散客,过道那头的一个包厢里也有客人在嚷着要回客栈睡觉的说话声。 “还行吧。”钟大壮笑道,“不过有利就有弊,现在虽赚钱了,但我感觉我这是给钱打工。你看现在都几点了,我还守在这里,你要是不来,我就安排好明天的事情,然后回去睡觉,一直睡到上午十点,又开始新的一天,你说我能不胖吗?” “这倒也是!”钟魁点头道。 “赵记者,赵大编辑,我跟你透露一个你一定很感兴趣的消息。”钟大壮忽然对赵雪道。 “什么消息?”赵雪跟他也不算陌生。 “李玉儿,知道吗?”钟大壮神秘地说道,“我老婆最喜欢听她唱的歌!” “她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赵雪问。 钟大壮指了指后面客栈的方向: “她就住在咱店里,一个人,我老婆看了她身份证,没错就是她!” “李玉儿也许只是艺名,真名并不一定叫这个。娱乐圈里,没听说有她要来这里的消息,商业活动?” “如假包换,我骗你有什么好处?”钟大壮反问道。 赵雪瞟了一眼钟魁,见钟魁面上毫无意外的神色,便知道李玉儿来这里恐怕是来找钟魁的。 “哦,李玉儿,年前在省城我倒是见过她,小魁当时也在场。”赵雪道。 “哦,小魁,你连大明星都认识。”钟大壮伸出大拇指,“三爷说的没错,咱村里,就你最有出息。” “什么大明星,不就是个三线小明星吗?”赵雪的话充满鄙夷,这让钟魁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眼,咱雪姐以前不这样啊? “呵呵,这是在说我吗?” 一个娇媚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钟魁看到李玉儿从外面进来。她穿着一件半长的风衣,露出下面穿着牛仔裤的大长腿,戴着一副口罩。 那李玉儿取下口罩,施施然坐到了赵雪旁边: “赵编辑,年前一聚,没想到在这里又见面了,咱们真是有缘。” “巧了,我昨天在单位开会,还想着要给李小姐做个专访呢,希望借助李小姐的超一流名气,给咱杂志社带来点人气。”赵雪也笑着说。 “好说好说,我们做艺人的,真是不敢得罪你们做媒体的,万一要是有什么负面消息甚至造谣,可能星途就毁了。”李玉儿道。 “这倒是有的,但我相信大部分艺人的职业素养都是值得赞赏,比如李小姐,虽然年纪不大,目前在娱乐界就很红,但听说你平时也很低调,不喜欢太高的曝光度,是娱乐界的一朵安静的白莲花。原本我是不信的,可今天在这里看到你,我是信了。”赵雪道。 “什么李小姐不李小姐的,太生份了。我比你年纪小,你就叫我玉儿,我就厚颜叫你一声赵姐。”李玉儿道。 “那敢情好,嗯,我也终于有一个做明星的妹妹!”赵雪喜道。 真是姐妹情深,钟大壮看的目瞪口呆,连忙让开位置,缩回自己的柜台,继续去盘点自己的账目去了。 “这件衣服不错。”李玉儿仿佛是故意看了一眼赵雪的外套,又看了一眼钟魁,“哪买的?” “你也觉得很不错?”赵雪脸色变了一变,有些羞恼,咬牙道,“这跟我很搭!” 李玉儿见赵雪动了气,不再拿这话刺她,冲着钟大壮道:“老板,上菜、上酒!” “好咧,马上!”钟大壮伸着脖子应了一声,却没有动弹。 “李小姐是歌星,喝酒对嗓子不好吧?”钟魁这时插话说道。 “我只是想敬钟魁同学一杯,感谢钟魁同学替我保管了一段时间我的私人物品。”李玉儿道。 “什么物品?”钟魁装糊涂。 “你不是故意的吧?那块黑色石头,我花了二十万!”李玉儿一想起这个,就忍不住火冒三丈。 当初那块黑色奇石,明明是她花了大钱买到手的,却被钟魁横刀夺爱。 “息怒、息怒。”钟魁笑道,一指自己的脑袋,“我这人记性不大好,你一说,我这不就想起来了嘛。我很好奇,我看那石头也不是什么宝石,你为什么花那么多钱买它?” 李玉儿心里恨的牙痒痒的,说实话,她也不敢确定那块石头是不是跟师门典籍中记载的一样,唯一她敢确定的,自己面前的这位相貌清秀的高中生,是一位高人。 曾经为了夺回那块石头,她化妆夜夺,本以为十拿九稳,不料马失前蹄,看走了眼,结果是自己养了将近两个月伤。 真是人不可貌相。 “既然如此,钟同学请把石头还给我吧。”李玉儿道,“我就是喜欢收集石头,有错吗?” “当然没错,就像有些人喜欢收集无用的香烟盒一样,个人所好罢了。”钟魁笑道,“只是我好像把它弄丢了。” “什么?”李玉儿腾地站了起来。 “不要激动,不要激动,肯定还在我家里,明天我找找看,一定原璧归赵!”钟魁道。 李玉儿气呼呼地坐下,腮帮子鼓鼓的,配合她清纯精致的面孔,颇为可爱,似乎天生就很难让人真正生气。 她知道自己如果主动道歉,承认当初不应该采取武力夺取,或许钟魁今天就不么拿捏自己,但她一看到钟魁,不知怎的就要火冒三丈,偏偏她还不敢太过火。 而钟魁也猜到那夜的黑衣人,有九成以上的可能就是眼前的李玉儿,但他并没有想揭穿这个真相的想法。 那块奇石确实是一件宝物,自己也从中得到了自然之力,受益极大,而且是无心插柳的那一种,只是还未来得及探索奇石内部其它空间。 想到这个,钟魁还得感谢人家。 君子不夺人所爱。 钟魁忽然想起,曾在空间里看到一位名叫萨守坚的也曾留过墨宝,这位萨守坚不是别人,正是天山派的祖师。 李玉儿也是来自天山省,很可能就是天山派传人。 看来这块奇石应该跟天山派有关,甚至极可能曾经一度为天山派所有,只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流失在外,所以李玉儿偶然遇到,则抱着有错过没放过的心态,志在必得。 “我吃饱了!”赵雪擦了擦嘴。 “好,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钟魁点点头,又冲着钟大壮道,“安排一个房间,别告诉我没有房间了?” “有,怎么会没有呢?只剩一间大床房,床够大!”钟大壮道,挤眉弄眼,很猥琐。 大床房?床大好啊,钟魁笑着拍了拍钟大壮的后背,钟大壮脸上的表情凝固了,身子剧烈地抖动着,像是在跳舞,口眼歪斜。 “老板,你怎么了?”伙计们慌了。 钟大壮的非正常状况也只持续了十几秒钟,就恢复正常,汗流浃背,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知道自己今天得罪了小人,嗯,真是好心没好报啊! 到了后面客栈,钟魁找到大壮老婆,登记入住,安排好赵雪住下再出来,见李玉儿还俏生生地站在楼梯口,像是在专门等自己。 此刻她已经脱下自己的风衣,精致清纯的面孔下,是天鹅般的优美的细脖子,上身仅穿着浅黄色带蕾丝边的打底衫,突显出她那鼓鼓的胸脯,细细的腰肢,再配合她那双修长纤细的大长腿,极富诱惑力。 真看不出来,她很有料。 钟魁道: “那块石头我明天还给你!” “什么石头不石头的,我能否请你来我房间坐坐?”李玉儿邀请道。 “这不大方便吧?” “呵呵,你怕我吃了你?还是怕你会吃了我?人家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李玉儿的言语充满**,这跟她在公众场合的玉女形象完全不相符。 钟魁将这理解为她为了那块石头,宁愿牺牲色相,致命诱惑, 只是她这番主动,太过做作,也不知道她本来就不擅此道,还是故意露怯。 没这个必要啊,钟魁都替她自己感到难堪,难道我钟魁承诺的事,就这么没公信力吗?值得你这个雏儿想出牺牲色相这招? “呵呵,再见!” 钟魁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下楼去了。 见钟魁的背影消失,李玉儿深呼了一口气,暗道,他要真留下来,本姑娘该怎么办呢?打不过他啊。 第一百三十七章 老女人与小女人 卧室中,钟魁仔细端详着面前的一块黑色奇石。 他的神识再一次进入其中。 那潭池水仍然清澈见底,水波不兴,犹如整块的水晶。一座小庙静静地立在池边,钟魁推门而进。 庙内仅有一张古朴的香案,上面摆放着一卷玉制书简,正是那卷被称之为天地之力或自然之力的功法。 钟魁直接迈入后院。 后院他曾来过,里面有个小花圃,或者说是药园子。 上次来时,药园子里的花已经盛开,有些已经开始结果,当时他没有妄动,因为他在药园旁边卧着的巨石上,他发现有人刻有一行小字: 余百二十年风雨求真路,几多感慨,虽雷法小成,然余寿元亦尽,服之无用,留待有缘人,汾阳萨客。 这汾阳萨客,便是天山派的祖师萨守坚。 钟魁在庙中所见先贤留字,本以为那李存孝是最后一人,后来才知萨守坚才是访问此地的最后一人。 从其留言可知,当时萨守坚已经寿元将近,自承雷法已经小成,而这药园子里出产的圣果,他也无法带出去,只能留下遗憾。 再看那药园子,现在已经结出果实,其中有一株上结成的一颗果子,红艳艳的,看上去已经成熟。 外形上看类似于红圣果(小西红柿),鲜嫩欲滴,散发着迷人的香甜味道。 钟魁伸手去摘,蓦地,一声龙吟之声在身后响起。 钟魁早有心理准备,这里一切福利都不是那么轻易得到的,只见身后的一口古井之中,一团白练升起,定眼一看,居然是一道剑气。 那剑气犹如实质宝剑,又仿佛从苍穹降下,以无可匹敌的气势,向钟魁刺了过来。 钟魁的手中陡然出现了赤血剑,毫无犹豫地迎了上去。 他已非昔日吴下了蒙,这一剑他曾经在薛氏老祖的身上使过,他至今仍然记得当时薛氏老祖脸上惊诧莫名的表情。 剑气相交,罡气四溢,那袭来的剑气一触即溃。这自创的第一剑,钟魁称之为天师剑法第一式,勇者之剑。 勇者无敌! 正当钟魁沾沾自喜之时,一道、两道、三道,以至十七道剑气从古井中升腾而出,将钟魁包围在药园之中。 以不变应万变,钟魁手持赤血剑,犹如闲庭信步,任你千道万道剑气袭来,我只一处去。 凤凰山之行,钟魁对剑法的感悟,深了何止一筹?别人观剑,或许也有心得,但那不过是碰巧拾得别人的恩赐而已,大多照猫画虎,力求有样学样,而非真正体察其中真昧。 钟魁则不同,自学艺修行第一天起,师兄就刻意地让他不要囿于招式的精妙,真正的剑法,一向是出乎于本心。 十七道剑气在半空中,短暂停留,蓄势待出。 天师剑法第二式,钟魁已经挥出,正是他矗立在恩师铜像前偶见流星从夜空划过,偶尔所得。 君子之剑!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钟魁主动出剑,君子之剑潇洒地一挥而就,任你有千万剑来,我一剑斩下。 十七道富有灵性的剑气在半空中悲鸣,挣扎着,气势极速衰微,钟魁再次祭起赤血剑。 剑是有灵性的,赤血剑这把神兵更是如此。 它虽本能地认钟魁为主,承认拥有九阳血脉之人有资格成为自己的主人,但钟魁感觉到它对自己仍有些抗拒,直到此时,钟魁才越来越感受到赤血剑与他心意相合,虽然还远未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 赤血剑感到钟魁此刻心中无以伦比的强大自信,它发出欢快的啸声,以最强大的姿态,毫无保留地向那十七道剑气斩去。 剑气纵横,恣意直下。唰、唰、唰,三剑之下,那十七道剑气被斩的七零八落,然后消失无踪。 药园中的轻雾散去,露出湛蓝的天空,一条小径出现花园的当中,伸向远方,遥远的天际线上赫然矗立着一座雪山,而雪山之下则是一望无垠的草原和星棋罗布的湖泊、沼泽。 钟魁摘下一枚带着晨露的红圣果,放入嘴中,轻轻地咬下、咀嚼。 一股无比甘甜、芬芳的滋味,包裹着他的味蕾。钟魁盘膝坐在园中,任那股美妙的姿味顺着食道而下。 丹田内像是爆燃一般,庞大的真元在快速地积累着,丹田里已是汪洋大海,而身体各处经脉被冲刷着,全身穴位感受到一股股灼热的轻微刺痛感。 钟魁赫然发现自己体内又多了一道隐脉。 龙象伏魔功运行了十二周天,钟魁终于睁开了眼睛,终于晋升至筑基二重天的境界,在修行之路上又迈了一大步。 信步踏上了那条伸向远方的小路,钟魁来到辽阔的草原。 清风指面,到处是青草的气息。 这里灵气充盈,也孕育着无数的食草类动物,还有面目凶恶的大型食肉动物。钟魁当然知道这都是假象。 狼、豹、虎、狮,以及其它钟魁从未在任何一本现代教科书上见过的食肉动物,纷纷出现在这片草原之中,就连老虎这种原本只现在森林之中的单兵作战的猫科动物,也在草原上玩起了团队作战。 杀戮是这里的唯一准则,才能通向遥远的雪山。 钟魁相信远方的雪山上,一定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在等等自己,但他在杀了近百头凶兽之后,只得退回药园,只有在这里他才可能返回人世间。 回到卧室,天已经大亮。 院子里响起了舅妈的呼喝声,表弟李云揉着睡眼惺松的双眼,很不情愿地起床。 他还要赶班车去镇上上学,不巧的是,他的班主任也是钟魁的曾经的班主任,赵雪的老爸,所以总是被班主任拿钟魁的“先进”事例来训话。 对此,李云是敢怒不敢言。 见钟魁走下楼,李云精神一下子上来了,连忙问:“哥,能帮我找李玉儿要个签名吗?” “你也追星?”钟魁道。 见钟魁没有否认认识李玉儿,李云道:“追星有错吗?哥,你怎么认识她哩?” “小孩子别管那么多,赶紧吃早饭,上学去。”钟魁给他一个爆栗。 “哥,你欺负我!”李云嚷嚷着。 “行了,赶紧吃早饭,完了我顺便送你上学。”钟魁道。钟魁有辆车,虽然自称是“借”崔老板的,但李云知道这辆车自从年前开回来,就一直放在停车场,崔老板似乎忘了。 “好咧!”李云一听能坐专车去,连忙去吃早饭。 钟父听见了,道:“你今天开车去县里上学?” 钟魁点点头,再不去上学,所有人都对自己有意见了。钟父道: “开车上学是不是太招摇了?” 钟父不久前刚打听清楚,那辆进口车不菲的价钱。 “爹,您老放心,我会把车停在县委大院,保证不会去学校显摆。” 大不由爹,虽然一直认为自己这位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对自己很孝顺,在品德上也很让人放心,钟父对他的“不务正业”颇有微辞,他蓦然发现,钟魁早就脱离自己的掌控。 “好吧,努力把功课补上来,希望九月的时候,我能在村里摆席面。” “哈哈,爹,那你得把钱准备好,万一要是吃穷了你,那就是我的罪过。”钟魁开玩笑道。 “臭小子,敢笑话我穷?百万我没有,十万现金我还是有的。”钟父自豪的说道,说实话,身为村里的干部,他对全村的经济状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家家户户如今早就是小康,有的人家人丁兴旺,有人手从事多种产业,早就发家致富了。 曾几何时,太乙村还是一个偏僻的贫穷小山村。 吃过早饭,钟魁载着表弟,来到钟氏土菜馆,赵雪和李玉儿二人站在门口。 她们俩一边交谈一边等着,看她们投入的模样,真以为她们是终于遇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妹,真是一对璧人。 “这车不错。”李玉儿当先一步跳上车,在赵雪上车之前,呯地一声关上了门,“我说的是关门声,光听这声,就是一辆好车,用料实在!” 赵雪拉开车门,一屁股坐下,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李大小姐,咱雪姐没欠你什么吧?”钟魁回头道,“那石头你还要不要了?” “要,当然要了,那本来就是我的!”李玉儿几乎要跳了起来。 “可我怎么感觉,你是债主呢!”钟魁道,“赶紧给雪姐道歉,要不然我就要请你下车了。” “别啊,我道歉还不行吧?”李玉儿又耍起了老一套,抱着赵雪的一只胳膊,“姐!” 这声音真够嗲的,连赵雪这个女人都听的骨头都酥了两分。 “姐!” “停、停,你别这样说话好不好,我已经不生气了。”赵雪无奈道。 这时,李云掏出自己的日记本和一支笔,伸了过来。 李玉儿刷刷签了自己的大名,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位李同学,姐郑重地跟你讲,以后千万不要随便借别人东西。” “为什么呀?”李云不明白。 “肉包子打狗啊!” 路过丁官镇中学门口,将李云放下,钟魁开着车往省城行去。 到了报社,赵雪下了车,不忘绕到驾驶窗口,故意大声说道: “小魁,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为什么?”钟魁问的是她是不是想太多了。 “因为有些病无药可救!当心啊!”赵雪留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这个老女人!”李玉儿气疯了,见钟魁偷笑,怒道,“喂,你是不是喜欢年纪比你大的女人?” 唔,好像有点道理。钟魁的心理年龄已经不小了,在他眼里,赵雪这个“老女人”正是妙龄,尤其是身材,吸引力可比李玉儿大多了。 “你不说话,那就说明我猜对了。”李玉儿道。作为一位对自身外貌条件相当自信的姑娘,说实话,她莫名有些嫉妒了。 钟魁将黑色奇石塞到她手中,笑道:“这关你屁事!现在我把你送到机场,然后滚蛋。现在物归原主,如果你再不闭嘴,现在请下车!” 李玉儿手捧奇石,如获至宝,笑靥如花,娇嫩无比,傻傻地笑着。 这个小女人,傻了。钟魁这么想。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凤凰山的后续影响 天越来越热,钟魁按部就班地做着好学生。 要读大学,当然要上第一流的,不知道雷浩京曾经的承诺还算不算数。不管怎样,钟魁还是比较用功的,至少成绩不能太差,凭真本事高考,钟魁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考上燕大。 就在钟魁考虑是不是应该适当提醒下雷浩京,让燕大的后门开点缝的时候,忽然听到消息说,燕大要在西秦省,面向应届高考生,定向招生文博类专业学生若干,包括考古、古代建筑学、博物馆学、考古科技、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等专业方向。 为什么要特别在西秦省招生,燕大给出的理由是,这里是周、秦、汉、唐几大王朝的大本营,厚重的黄土地或开创,或改革,或完善,形成了一系列关键文明、文化和制度,构成华夏文明绵延不断的文化基因。 在全国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的地区来源来讲,西秦省拥有的数量排第一,而八百里秦川,十万古墓,已经被发现的地下文物则也当仁不让地排前列,贡献了众多的重量级国宝,每年十大考古发现评比中,西秦省入选次数又最多。 燕大的牌子当然很响亮,国内最顶尖的大学。但具体到考古学,那就只能单独拎出来讲。 即便燕大在考古方面执国内牛耳,考古相关专业也是国内院校中最早开设,师资力量最雄厚,但它的考古专业一直屈尊于历史系羽翼之下。这个专业本来就是冷门,多年来招生状况也一直拖燕大的后腿,哪怕它是燕大。 直到今年,燕大忽然宣布,它要跟国家文物局合作办学,以考古学专业及相关教研室为依托,投入巨资,成立文博学院。 这就是扩招的节奏,招收人数比以往要多十倍以上。仿佛是约好的一样,国内其它院校也纷纷开展类似的招生活动,一夜之间,与考古有关的学科或专业成了热门,而且都是要求高考生提前报名,然后面试,最后再看高考成绩,而且只录取第一志愿。 高中教师们纷纷表示看不懂了。 什么时候,连考古都成了热门? 钟魁也报了名,很快他便获得了面试资格。等他到了面试的地方,钟魁才发现参加面试的人其实并不多。 不是燕大的条件太苛刻,而是因为那些自忖能考入燕大的人,成绩都是极好的,他们当然会选其它吃香的专业,有时会宁愿选择那些水平稍次学校的最热门专业。至于那些看中燕大这个名牌的,想随便找个专业混日子的人,学习成绩通常又不太行。 成绩又好,且愿意以第一志愿报考燕大文博学院的,都是真爱! 面试的地方在镐城的一所职业学校内,面试官有三位,其中坐在中间主位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戴着一黑色宽边眼镜。看上去是主面试官,旁边两位看上去像是助手。 “钟魁同学,你为什么要报考我们燕大文博学院?”老者开门见山地问。 “老师,如果您仔细察看我的学历,会发现我曾在香江做过三年的交换生。”钟魁道,“我曾参观过香江拍卖行的拍卖现场,也曾看到过很多我们华夏的文物,被贴上标签,以价论值,我猜这些文物,以前是被侵略者掠走的,有些则应该属于近些年盗掘然后走私去的。” 钟魁的话让这老者忽然来了精神,终于来了一个不一样的,其他面试者,大多都说是如何如何热爱历史文化,泛泛空论,千篇一律。 “唔,商人喜欢给任何物品标价,而对我们考古工作者来说,历史是无价的。”老者叹道,“有人把考古工作者跟盗墓者混为一谈,说什么,考古是有执照的盗墓!殊不知那些盗墓者的疯狂盗掘,掩盖了太多历史真相。譬如一堆古简,在盗墓者眼中毫无价值,会被当成垃圾随意扔掉,暴露于空气中,然后迅速氧化,也许那堆古简会改变我们的文化史,记载着不一样的东西,去伪存真,相互印证,尚书不就是如此吗?那么你想学考古,就是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还是想学鉴宝?” 面对老者的吐糟,钟魁表现的很恭敬,恰当地露出高中生人畜无害的羞意: “保护历史文化什么的,我还不够格,但是还可以帮老师们搭个下手什么的。” 老者还没说什么,身边两位助手则笑了起来,这位高三学生,说话像个老江湖,听着舒服。 “可我看了一下你以前的成绩,高一、高二都是空白,高三也就是上个月内部摸底考试,成绩好像并不太突出啊。”老者说道。 “不还有三个月冲刺吗?”钟魁道。 老者不置可否。事实上,身为一名教授,他也有不些不明白,以前燕大考古系也只是学术圈内有名,但是出了这个圈子,谁认识谁啊?现在突然升格为文博学院,又获得大笔资金,人人涨薪水,以前真没有过这样的好事。 譬如夏、商、周断代史这一超级工程被重新提上日程,政府破天荒地投入专项资金,直接用于研究,特别是共和元年以前历史的研究,有太多的项目需要立项。 到处都需要人,但学生不好招啊,燕大又不肯放下姿态,降低投档分数线。 “你就不怕将来找不到工作?”老者问。 “在我的家乡,太乙山,那里有许多道观,当然现在大多数是重修的仿古建筑,那里不在乎多一个古迹保护员。前些年建设时,还挖出一块唐代的石碑,证明现在天师庙里那株古银杏树,是李世民亲手栽植的。”钟魁笑道。 “呵呵,你倒是很特别,名字跟钟天师也像的。”老者笑了。 “老师猜对了,我们村大多姓钟,自称是钟天师的后裔。”钟魁道,“三位老师如果感兴趣,我可以一尽地主之谊。” 老者乐了,大笔一挥,道:“你倒是会说话。好了,回去准备高考吧,不妨告诉你,只要你的高考成绩不要太差,我就录了你!” “谢谢老师!”钟魁连忙起身致谢,他以为面试才刚开始呢。 这就是冷门专业在招生方面的不同,有太多人不屑一顾,而有表示意向的,大多也只是想混个文凭而已,钟魁则是真的感兴趣。 他来到这个世界,无论是天师庙,洛河古墓,还是凤凰山,一番奇遇,无不是跟盗墓、探险、遗迹有关。 出了面试考场,钟魁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着。 走着走着,他忽然发现自己来到了镐城有名的古玩街,当初钟魁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这里换得的。 那家名叫百博园的店还在,钟魁记得那老板名叫钱大维,时隔六七年,钱老板头上谢顶,已经完全认不出钟魁了,少年人变化太大。 当初钟魁卖给钱大维的两块明代金锭,让钱大维在收藏圈里小火了一把,现在那两块金锭成了他店内的镇店之宝,为店面吸引了不少人气。 跟锦毛鼠这个曾经的倒斗专家混久了,还有吕诚志这位知识渊博的道长,钟魁如今在鉴宝方面的知识已经算不错了,捡个漏,那是很少遇上的。 自从有了李玉儿那块黑色奇石的经验,钟魁现在养成了一个习惯,见到一件古器,尤其是玉石之类的,他都要试试。 显然天上掉馅饼的事,只存在于传说中。 几个店员,用防贼的眼神,看着钟魁东摸摸西摸摸,要不是钟魁能够准确地说出每一块玉石的种类和大概价值,品评一下雕工,甚至还指出一处店员标记错误的一件玉器,他们一定会把他轰出去。 “小兄弟也是做这行的?不会吧,看你年纪还在读书吧?”遇到了行家,钱大维不由得以礼相待,笑着道,“那一定是家学渊源喽,耳濡目染!” “嗯,家中是有人精通这方面的,多少学了点。”钟魁道,“我记得钱老板这店开了有七八年了吧?” “何止,到今年八月,正好十年,混口饭吃。”钱大维谦虚地说道。 这店里人来人往的,成交量还是不错的,只是大多是几百元到一千元左右的玉镯吊坠,也偶有几位有钱人买上一二件几千块的。这些玉首饰,都算不上古玩,而是现代制品。 “我看你这生意还不错,我进店一伙功夫,卖了七八件了吧。”钟魁道,“我可听说,钱老板的生意在省城里还是排上前列的。” “那也只是勉强赚点钱。”钱大维道,“现在这门生意不好做了,自开春以来,政府三天两头地突然来检查,每一件古玩都要有来历,否则一律没收。真是不胜其扰。” “那倒斗的,可就成了严打对象了。”钟魁道。钱大维特别看了钟魁一眼: “小兄弟,你不会是政府调查员吧?实话实说,那来历不明的古玩,我早就不收了,因为这两个月光是我认识的,被警察抓走了十多位了,有两个还是社会名流,照样抓!” 钟魁露出惊讶的表情:“看来风向变了,何至于此?” “可不是吗?”钱大维已经将钟魁的出身定位于盗墓世家一类,这样的人,他见过太多,“知道那块‘战国行气铭’吗?” “年前卖四百万的那块?”钟魁当然记得,当时老崔准备拍下来孝敬自己,没想到最后让薛家做了冤大头。 “对,听说政府出面回购,你猜花了多少钱?八百万!”钱大维的表情很是夸张,表示很不理解。 钱大维只是从一个文物商人的角度谈论此事,那块玉铭,最多值五十万。但钟魁已经察觉到整个国家也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凤凰山的后续影响,正在持续发酵。 那“战国行气铭”的玉质,说实话并不太好,说它值五十万,还是看在它历史足够悠久的份上,但那段字迹清晰的文字,讲述的是炼气士行气方法,这在政府看来,实在太有研究价值了。 出了钱大维的百博园,钟魁走在街市上,古玩街的尽头是一座城隍庙。 在钟魁的记忆中,这座城隍庙曾经破败不堪,如今却是很风光。 有身着法衣的道士正在庙前做法事,狂热的信众将现场围的水泄不通,甚至还有警察在维持秩序。 在一片喧嚣之中,诵经祈福之声充斥着天地之间,在这车水马龙的闹市之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而与城隍庙一墙之隔的一家佛寺,却显得特别孤寂和破败。 第一百三十九章 朕要杀了你 这座佛寺偏居一隅,很不起眼,临街的外墙上贴满了诸如老军医祖传秘方、专业换锁、疏通下水道、高价求子等等小广告。 钟魁绕到寺后的小巷里,翻墙进去。老实说,他也不知道冥冥之中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促使自己在白天里做出这样的举动。 地上满是厚厚的落叶,杂草丛生,飘散着腐败的味道,已经很久没有人烟了,几只流浪猫把家安在了这里。 唯有院子里的几株古树,郁郁葱葱,枝繁叶茂,一群乌鸦在这里落户,树冠几乎将不大的院子遮住了大半,大白天这里阴森森的。 因为修行传承的原因,钟魁是不惧一切魍魉魑魅,相反他要迎头而上。这是他的道心所在,正所谓,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 钟魁轻轻地踏在落叶上,心头涌起一阵苍凉之意,还有一些特别的难以道明的情绪。 道教乃是本土宗教,而佛教则是来自西方。 佛法一入东土,便扎根生长,曾经数次大兴过,除了因为统治者扶植的原因,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佛教相较道教是一种更体系化的宗教,同时更“亲民”,信我则得福报,而道教往往这样暗示你: 我正在修仙,信不信由你,没事不要来烦我。 佛法也“易学”,甚至只要在家里吃素诵经,心诚就可以立地成佛了,而三千道藏,对普通人来说,却晦涩难以理解,其中又多虚妄之说,所以相较之下,前者拥趸者更多。 于是,道教出现了“老子化胡”的说法。 老子化胡,说是老子骑青牛西游,在古印度化身佛陀,教化胡人的故事。这成了佛道两家的公案,后世多认为这是道教徒犯了红眼病,故意捏造的典故。 风水轮流转,一墙之隔,那边的道观中,人声鼎沸,而这里则无比破败。 钟魁并不认为世事就这就么定调了,以为天地发生了根本变化,灵气大涨,与道家有着直接联系的道教会大兴,佛门就此沉沦。 至少,钟魁曾经在晋省黄土塬下见过有个酒肉和尚的本领不低。历史上的佛门,曾涌现的大德高僧甚多,名声更显。 所以,钟魁相信佛门也一定自有传承,殊途同归。 佛门自西天而来,在东土扎根,吸收了本土的营养,早已经跟东方文化密不可分了。佛门八宗,那些不适应的,纷纷被淘汰,或被边缘化,或被内部其它宗派消化吸收,唯有禅宗成果斐然,俨然成了华夏文化的一部分。 除了这个小院子,这座佛寺只有一座殿堂,和两边已经倒塌的原本应该是僧舍的建筑。比钟魁曾见过的秦氏家庙还要小。 殿堂狭**仄,早就成了危房,屋顶上长满了茅草,里面供奉着却是一尊睡佛。昏暗的光线下,佛身到处都是尘土与鸟兽的粪便。很人想像,在这座日新月异的城市里,还有这样的一个存在。 那睡佛姿态,极为安详,嘴角甚至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像是在睡梦中进入极乐净土世界。 蓦地,钟吕齐鸣,有诵经声从遥远的方向传来,那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洪亮厚重,如春风拂面,令人陶醉,统摄住听者的全部心神。 场景变了,满天祥云之下,吉鸟绕飞,伎乐齐鸣,四周变成一个金碧辉煌的世界,无数精舍、楼观、宫殿林立,万千佛陀聚集在一起,如众星拱卫,当中一位宝相庄严的佛主,正结跏趺坐于大莲花座上讲法。 《佛说阿弥陀经》记载,佛说,从这里一直向西去,要经过十万亿那么多的佛世界后,那儿有一个佛世界,这个世界的名号称为极乐。极乐佛国的佛主名号,称为阿弥陀佛。 其国人等智慧高明,颜貌端严。但受诸乐,无有痛若,皆能趋向佛之正道。在这个极乐世界里的一切众生,没有种种痛苦与危难,只会在生活上、精神上享受其他一切世界所没有的种种快乐,所以称为“极乐世界”。 钟魁不懂佛法,也听不懂阿弥陀佛在说什么,只觉得那盛大梵音妙语之中,没有痛苦,没有悲怨,也没有任何欲求,平静、快乐、愉悦,超脱一切。 这只不过是幻像,曾经有过那么一刹那间,钟魁差点拜伏在地,愿为佛主贡献自己的一切。 当他抵挡住这种特别的诱惑,遍布佛陀的极乐世界立刻消失了,金碧辉煌的佛光和美妙的伎乐也消失了。 场景遽变,一阵阵阴风呜呜,旋即黑云压城,鬼哭狼嚎,到处是尸山血海,处处是白骨腐肉,长着血红眼睛的野兽正在抢夺撕咬着还未死透的生物,濒死的人类在哀嚎。 天地间,一片肃杀之意,令人心惊胆寒。 钟魁背着双手,踩着满地的尸首与血海,沿着一条苍凉的小径,向一座由惨白色头骨堆集而成的骨山行去。 无数的孤魂野鬼,扑了过来,还未近身,便一命呜呼。钟魁九阳血脉之身,在这阴气重地,无疑是那些由恶、怨、恨、悲、苦、妒、怒等等负面情绪所幻化的生物的致命克星。 偶尔冒出一两个人形怪物,这些怪物都是三头两臂,张牙舞爪向钟魁扑来。这些怪物颇具有攻击性,它们不仅攻击突然出现的钟魁,还无差别地相互攻击,永不疲倦地攻击。 这些怪物已接近实体,但仍然很是脆弱,只是越往前去,数量越来越多,让钟魁颇费功夫。 钟魁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么地方,难道这里是传说中的修罗场。 佛教中有六道轮回之说,其中有一道名曰阿修罗道。堕入阿修罗道的人,本是具有大福报的人,但因“嗔恨”之心作崇,而堕入此道。 阿修罗出自梵语,直译就是非天的意思,因其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似天而非天。在佛教中,既有把这一道视为善道,也有把它视为恶道,可上可下,全看修行之人本心,但堕入此道的人往往很难修成正果。 钟魁气沉丹田,喉咙中发出一阵高亢的龙吟之声,如洪钟大吕,盛大而威严,那些围过来的阿修罗纷纷披靡退让,让出一条平坦大道。 那骨山之巅上,站着一个人,正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慢慢走到近前钟魁。 这人身量中等,体态不胖不瘦,从相貌上看年纪并不大,他站在骨山之巅,隐然有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势,只是神情上有些郁郁寡欢,还夹杂着悲愤之色。 令钟魁感到奇怪的是,此人身穿古装,头顶上结着发髻,用网巾裹着,只是那衣衫已经很破旧了。 这应当不是个幻象,而是位活生生的古人。这个家伙恐怕被困在这个秘境里很多年,钟魁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在他现在的三观中,对任何古怪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更何况不仅是他师兄,还有薛家老祖,他都真真切切地见过。 两人对视,相互打量着对方。 “尔是何人,为何作如此装扮?”那人看上去还很年轻,因常年不见天日,脸色有些病态地发白。 被古人笑话了。我这是妥妥的小资青年装好不?简约而时尚! “我姓钟,华夏人民共和国公民,阁下是谁?”钟魁试探问道。 “番邦?怪不得头发如此之短!”那人摇了摇头,满脸鄙夷之色。 又被华丽地鄙视了。钟魁笑道:“我可是正宗华夏子民。唐宋元明清都亡了,阁下是?” “什么,你说什么,我大明如日月恒辉,纵有奸臣祸国,但根基甚厚,国势宇内第一,怎么会亡了?”对方勃然变色。 “哈哈,醒醒吧,世上怎么会有不亡的皇朝,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钟魁道,“大明朝亡于女真之手。” “女真野人?蕞尔蛮夷,焉能亡我万乘大明?大胆狂徒,竟敢胡言乱语!朕要杀了你!”那人忽然跃起,疯狂地向钟魁攻了过来。 等等,这人自称是皇帝,看来病的不轻。 钟魁不知此人实力如何,但他困在此地许多年而不见衰老,定然不容小觑。身形暴退,钟魁躲开了一掌。 那拳风到处,骨山震动,哗啦啦,无数的头骨滚乱下去。钟魁仗着远比对方高明的身法,一边只守不攻,任凭对方发泄着怒火,一边观察对方的路数。 这神秘之人,绝对实力并不低,任何一个人修行了几百年,铁杵也能磨成针,只是很明显与人对手的经验好像很少,武技很是粗浅,毫无章法,发挥不出自己的真实实力。 天知道他是如何修行的。 只是他举手投足之间,龙行虎步,隐约有着王者之气,他所到之处,那些游荡的怪物纷纷惊骇地四散,这恐怕是他能在这秘境活下来的原因之所在。 钟魁看清了他的实力底细,轻轻地一挥手,三千弱水横贯而出,一股温柔而又强横的力量,令对方动弹不得,几乎是一瞬间,对方的身体被推向骨山,狠狠地撞了上去,然后被无数的头骨掩埋。 神秘人费劲地爬了出来,经脉已经受创,嘴角赫然流出鲜血,面色苍白,他惊诧于钟魁的强大实力,心有不甘: “朱棣如何?他坐上了朕的皇位?” 钟魁吓了一跳:“阁下是?” “没错,我就是朱允炆!” 第一百四十章 阿修罗之境 朱允炆很悲摧。 以皇太孙的身份登基,成为大明朝的第二位皇帝,本来明正言顺,但君弱臣壮,朱允炆的皇位很不稳,叔叔们个个虎视眈眈,他削藩也有些操之过急,手下大臣们也不懂得韬光养晦之道,最终被朱棣成功夺位。 史书上称朱允炆在金陵城破之时,死于自焚,但另有说法是朱棣因得位不正,疑神疑鬼,并不相信自己的侄子死于大火,一定是借火远遁,从火烬中找到的尸骸就是朱棣为了堵世人之口的。 也有消息称朱允炆远走海外,所以才有朱棣屡派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实际上是秘密寻访朱允炆的下落。朱棣甚至任命一位心腹大臣,专事秘密寻访朱允炆的勾当。 朱允炆当然没死,否则钟魁也不会在几百年后见到他,但他的下场在钟魁看来,或许还不如一死了之。这修罗场般的秘境,能让绝大多数人崩溃。 为了躲避朱棣的追捕,朱允炆在少数心腹的保护下,东躲xc,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尝尽了人间冷暖,好几次不是自己饿死、病死,就是差点喂了野兽。 身边的心腹越来越少,最后只有一个在当时只以精通音律而闻名的道士冷谦陪伴在他的身旁。 这位叫冷谦的道士,虽曾被明太祖召为协律郎,却极为博学,棋琴书画都很精通,也精通易理。 但世人不知道的是,他在道家行气导引之术上颇有成就。他本跟朱允炆并无交集,在京城被燕军攻破之时,毅然加入了朱允炆的卫队之中,数次挽救朱允炆性命,时穷节乃现,所以深受朱允炆的敬重。 在最困难的时候,朱允炆了无生念,便问冷谦,他自幼长于深宫之中,深受大儒教育,知仁义礼仪,也从未害人,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 冷谦答曰,时也,运也,命也!陛下本是极有福报之人,奈何紫微星君位偏于燕地,天不佑陛下。 朱允炆听了黯然,便问可有逆命之法?冷谦说,若想逆转时命,需找到一件镇国重器,方能镇压燕地邪气,令紫微回归正位。 朱允炆说,朕乃是九五之尊,身负皇者之气,天下有何重器可与朕自身相比?冷谦只说了八个字: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朱允炆一听便明白,那就是要找到秦时李斯为始皇帝所制作的传国玉玺,可这块曾令无数人疯狂的镇国重器,早在大宋立国之前就失踪了,现在他只是个丧家之犬,自身难保,要到哪里去寻找呢? 朱允炆心灰意冷,有了自杀的念头,然而失位的怨念一直围绕着他,他一直心有不甘。后来,他和冷谦二人阴差阳错地进了长安城郊的一座佛寺,踏入了一处秘境。 这处秘境,积聚天下阴气,冷谦虽然是修道之人,抵挡不住这里的阴气,不久便一命呜呼,只有朱允炆身为皇帝,九五至尊,皇气浩荡,反而在这里活的好好的,那些孤魂野鬼近身不得,反而滋养着他的精气神。 冷谦临死前,将自己一生所学传给了朱允炆,嘱咐他好好修行,或许别有大机缘,千万不要自寻了断。 朱允炆感激冷谦的忠诚,心有不甘,极为怨愤,这两种情绪支撑着他的精神没有崩溃。他曾无数次绝望过,一死了之,但最终还是撑了下来。 秘境中没有时间概念,他也未想到自己居然捱过了这么多年,连相貌看上去仍是当年的模样。 虽得冷谦遗书一卷,可惜他天资一般,又一个人独自修行,无人指点印证,盲人摸象,虽然这秘境之中,阴气也同外界的天地灵气有异曲同工之效,但毕竟差远了,几百年来他也只勉强迈入筑基之境。 “你既然能够进来,一定有出去的办法?”朱允炆的眼神中迸发出渴望亮光。他堂堂皇帝,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压在地上,动弹不得,十分狼狈。 外界虽然早就不是大明朝,但他真受够了,钟魁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你当初是怎么进来的?”钟魁反问,他收回施加的压力,放开了朱允炆。 朱允炆站起身来,揉了揉自己的胸口道: “当时朱棣的手下追的紧,冷师护着我,身负数创,终究是逃过了秦岭。有一天他忽然说,他曾在一卷秘藏中看到有一段记载,说古长安旁有座古寺,似是汉时天竺来的高僧所创,寺中有处秘境,据说凡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人,在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就极有可能找到入口,进入其中。” “你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人?”钟魁问。 “不,冷师是四柱全阴之人,又精通易卦,朕是被他带进来的,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躲避追杀。那时候时势太过紧迫,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却未想到,冷师进得来,却出不去。饶是如此,冷师也是费尽了心力,否则他能活的更久。”朱允炆叹道。 真够倒霉的。 钟魁暗想,这处秘境太过封闭,自己能够进来,除了因为自身血脉与其相克之外,对这种极阴之地很敏感,怕是因为近来天地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处秘境也承受不住来自外界的影响,趋向崩溃,使自己能够敏锐地察觉到。 这处秘境与钟魁曾经进入的那颗黑色奇石空间不同,后者只能是神识进入,而这里却是真身进入。 到处是阴气森森,长久处于其中,就是大修士恐怕也会受其影响,元神溃散。也幸亏朱允炆是九五至尊,天家皇者,才能幸免,即便如此,他的身上也沾染了不少阴气。 秘境并不大,边缘处似有隐形的屏障笼罩。 在阴气最浓烈的骨山之上,生有一株奇异果树,在这不见天日的阴森之地,居然枝繁叶茂,朱允炆就是靠那果实维持着生命。 看来这种奇异果树是依靠吸收阴气而生。 树下立有一碑。 “上面写着什么?”钟魁问。 朱允炆看了他一眼:“这是梵文,阿修罗之地。背面上说,这里是极阴之地,世间怨念、仇恨、私欲等嗔念所化,本是为佛门弟子提供试炼之所。若要出去,则只要达到证果之境,获得天眼通,才能找到出路。” 明心见性、见性成佛。这最初是佛门禅宗的说法,是印度佛教与东土华夏文化的接轨。而更早之前,大乘佛法中,修行共有五个层次:人,天,声闻,独觉,菩萨。 所谓证果,便是经过长期修行,而悟入妙道,譬如修得阿罗汉等境界。传说阿罗汉有天眼通等六种神通。 道门修行也有类似的神通,不过以钟魁现在筑基界的实力,自认为这些所谓神通恐怕被神化了。 修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超脱肉身,为了长生,直白地说就是为了成仙。从这个意义上讲,佛道本是一家。 或许是钟魁的实力境界跟那些传说中的大贤相比,层次还是太低,还看不到那遥远的彼岸,也就无法体会到更多的属于传说中的修行认知。 钟魁的神识十分强大,而且因为血脉和师承的原因,他不仅能感知周遭可能的威胁,更能轻易识破那些魍魉魑魅的伎俩,这也可以说是某种神通。那秦若寒能跟凤凰神鸟心灵相通,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神通。 “这些年,你就没找过出路?”钟魁好奇地问,如果换成自己,自己早就会无聊透顶,以致自杀。 “朕找过很久,后来便放弃了。”朱允炆的自称让钟魁很是无语,见钟魁踏进秘境,东看看西瞅瞅,好似一点也不担心出不去的样子,他不禁有些着急,“你不想出去吗?” 俗话说皇帝不急太监急,眼下是皇帝急了,太监,哦不,钟魁不急。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能出去的话,你想做什么?”钟魁问。 朱允炆愣住了,他的表情很是扭曲: “朕当然想过,朕不止一次地发誓,修炼成功,一旦能出去,便去找到仇人,将仇人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 “你们朱家王朝早就结束了。”钟魁道,他很是同情朱允炆,因为朱棣都死了几百年,这个仇永远是报不了的。 “可朕还活着,朕是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朱允炆道。 “喂,醒醒吧。”钟魁在他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如果出去了,你难道还要让遇到的第一个人给你磕头,高呼万岁吗?” 朱允炆脸色很是难看,当然他在这里呆了几百年,脸色本来跟死人差不多。 钟魁丢下朱允炆,四处走动,一边寻找着出路,一边感叹创造这处秘境的佛门大贤的伟力。 修行除了长生这个根本目标之外,到底还有没有极限,钟魁真的不敢说,至少秘境是如何被创造出来,或者说秘境是运用什么样的方法隔绝于世,他还没有一点头绪。 存在就是真理,秘境就在自己眼前,作为现代人,钟魁会本能地想知道现代人能不能也创造出一处秘境? 时易事移,修行也要讲科学,这违反现代科学原理的事情太让钟魁着迷了,让他真正对修行产生了兴趣,远比什么长生、成仙这些伟大目标更让他觉得有了追求。 钟魁暗道,我一个大好青年,堂堂天师门掌门,尚未娶妻,要是也被困在此处,跟一个被篡了位的倒霉皇帝作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回到骨山之巅,钟魁放眼四周,这里的天空永远是乌云翻滚,苍穹下是阴暗的世界,孤魂野鬼四处游荡,相互攻杀,没完没了。传说中,阿修罗道中的众生,虽然前世具有福报,但因为本身有嗔恨之念,又爱争斗,所以修行很难圆满。 唯有身边的奇异果树,绿的纯粹,上面结成的红果,鲜艳欲滴。树下的碑石,远远看去,洁白无暇,仿佛是新立的,大概是因为年代太久了,走到近处,才会发现上面已经出现了许多细小的裂纹。 钟魁围着石碑,转了好几圈。他伸手抚摸碑石,惊讶手心传来的彻骨冰凉,仿佛是摸在冰块上。 有古怪。 似有无穷的吸引力,经脉中的真气迅速地被碑石吸走,钟魁立刻想到了秦若寒在凤凰山得到的那柄凤血剑,惊疑之下,他稳了稳心神。 丹田中的浩瀚真元之海也被调动起来,源源不动往碑石灌入,钟魁似乎感受到碑石在欢乐地吟唱。 朱允炆在不远处盘膝坐着,好奇地看着钟魁的举动,看来这种奇怪的状况,朱允炆不曾遇到过,只为钟魁独家定制。 渐渐地,随着丹田内的真元的输出,石碑不再那么冰冷,九阳血脉天生可以抵挡阴寒。 紧接着,他感受到碑石似在晃动。 一时间,四下里梵音雷动,似有万千佛陀在吟诵经文。 阿修罗秘境的天空中,乌云在下沉,直落地面,然后消失地无影无踪,原来它们也是阴气所化。当阳气上升,阴气被无情地绞杀溃散。 天地间的阴气,也在急剧减少,那些孤魂野鬼在哀嚎着,由低级到高级,渐次消亡。 骨山也在下降,轰隆隆地,那些惨白色的头骨如皮球一般纷纷滚落。当骨山与地面持平之时,钟魁终于感受到一丝温暖,他看到遥远的西方,太阳西沉。 一切恢复了平静,除了脚下的万千头骨,钟魁发现自己重新站在古寺的院子里,还有眼前的石碑。 阿修罗秘境消失了,或者是烟消云散了。 朱允炆的身体正在颤抖,久违的阳光让他的眼睛感觉极不舒服,他闭着双眼,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味道。 “虽然你曾经是皇帝,手握生杀予夺大权,但我们还是赶紧滚蛋!” 钟魁一边脱下外衣,将奇异果子全部装下,一边拍醒还在发呆的朱允炆。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好意思,我们是演员 坐在一家外资五星级酒店顶楼豪华西餐厅的落地窗前,钟魁举目远眺。 现在钟魁知道了,那座破败古寺的名字叫东竺寺,甚至东竺寺所在的街道都以这座古寺命名。这个名字会很容易让人想起古代西方的天竺。 警笛声此起彼伏,向东竺寺的方向进发,很远的地方都能听见。暮色中由无数警灯闪成一片,站在高楼上看去十分壮观。 通往东竺寺的街道被隔离开来,而居民都跑到了街道下,因为发生地震了。 当初凤凰山的出现,就引发一场中等强度的地震,好在凤凰山深处原始森林的中心地带,附近百公里范围基本上没有居民,在森林之外只引发一些民居的倒塌,普通百姓死伤极少。 而东竺寺秘境的出现或者说崩溃,也是如此,只是在量级上要小的多,但镐城还是有些震感,一些老旧危房伤损严重。 偶然的,住在东竺寺街的居民从倒塌的寺墙外看到里面堆积如山的人类头盖骨,立刻慌慌张张地报警了。 当最近的派出所警员抵达后不久,由镐城到西秦省,再到京城,越来越多的大人物知道了。 在强力机关的暗中调配下,镐城市政府机器的反应极快,先是发布消息称,本市刚发生一次震级较低的地震,因地震的震中位于东竺寺附近,所以本市震感稍强,目前并无人员伤亡报告。专家预测未来发生更大地震的可能性极低,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有大量军警出动,在东竺寺附近处于待命状态,以防万一,该寺附近处于军管状态,并劝告市民不要靠近。 这不过是掩人耳目。 效果极好,到了夜幕降临时,官方发布危机解除的消息,电视上播放市长大人亲自去超市购物并就餐的新闻。东竺寺附近仍然禁止通行。大多数居民已经回家,该干嘛干嘛。只有那些特别谨慎的人仍然逗留在街上。 朱允炆还在四处张望,他的目光先是看着窗外随着夜色降临,越来越辉煌的城市,还有偶然飞过的军方直升机飞过,然后收回目光,打量豪华餐厅里璀璨的装饰,还有面容姣好女服务员的前凸后翘,一律黑丝美腿的身姿。 所有看到的事物,都让他目瞪口呆,最后他的全部精神都关注着吊在天花板上的一台大彩电。 彩电里正在回放选美比赛,身着比基尼的各国佳丽正在镜头前搔首弄姿。 “世风日下!无耻至极!”朱允炆嘀咕着,眼睛却舍不得挪开。 然后,一脸乡巴佬像的朱允炆也是餐厅里客人注目的对象,尤其是他这一副不走寻常路的打扮。 “晚上好,两位先生,请问你们要吃点什么?” 漂亮的女服务员微微鞠躬,一边递上菜单,面含微笑,她的声音柔美很好听,语速适中,咬字清晰,一听就是经过选拔并经过专门训练的,绝对是笑露八齿的国际标准。 然而她的眼神却总是瞄向朱允炆。 “皇上,您要吃点什么?”钟魁问。 “爱卿拿主意吧。”朱允炆匆匆浏览下菜单,装潢精美的菜单上,他一个字都不认识,因为写的是法文。 这是一家西餐厅,据说是镐城最早也是最好的西餐厅,当然价钱也是最高的。仿佛多写一个汉字,就显得格调低了。 女服务员目瞪口呆。钟魁笑着道:“不好意思,我们是演员。导演说我们搭戏不默契,所以要找找感觉。” “哦!”女服务员作恍然大悟状。 “我们正是拍一部魔幻片,人鬼情未了,你看过吧?我们这部差不多吧!”见女服务员点头,钟魁胡扯道,“我们这故事讲的是一位古代人穿越时空,来到现代,你看他连戏服都穿着呢,入戏太深!” “呵呵,真有意思。”女服务员信以为真,被逗笑了。 钟魁点了两份最贵的牛排,两份鹅肝,又要了一瓶最贵的红酒,还顺便给了女服务员一张钞票当小费,女服务员终于相信这不是来吃骗吃骗喝的。 这里是高级餐厅,来这里的虽然不全都是非富即贵的,但这两位客人,一位一副古人戏服打扮,另一位年轻的穿着有点脏的白帆布鞋,跟这个地方的格调很不搭。 朱允炆五百年没正经吃过饭了,这一顿吃的风卷残云,恨不得连餐盘也吞下去。钟魁赶紧给他再要一份,再加份西式点心。 “西餐也一般嘛,哪比得上我华夏物华天宝!朕当年曾一餐吃过一百道菜!”朱允炆摸了摸肚子,指扣餐桌,示意钟魁给自己斟酒。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说的就是这号人。钟魁给他倒上大半杯: “皇上,咱现在干的是太监的活,您就不能随手赏个什么鼓励一下?” 朱允炆尴尬地涨红了脸,道:“这个嘛,以后再说,朕……” 见钟魁逼视的眼神,朱允炆憋出三个字:“我没钱!” 当年逃亡,吃尽了苦头,最难的时候连讨饭都干过,因为这个经历,朱允炆并非是不知人情和世情的人。 可这样说,就很光棍了,钱没有,命有一条,再欠一次也无所谓。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钟魁问。 朱允炆想了想,发现自己只会当皇帝。 “你刚才说什么演戏,我可以去演皇帝。”朱允炆认为自己的这个选择太恰当了。 钟魁哑然,道:“你有身份证吗?你有银行卡吗?别用这种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你慢慢学吧,时间有的是。嗯这样吧,你暂时委屈一下,先当个道士,连头发都不要剃!在我家乡太乙山,那里有位得道的高人吕道长,也是修行者,我很尊敬,吕道长跟我关系不错,你就先跟着他。这样你也不显眼,应该不会有人查,我想办法给你弄个身份证,现在正是道门的好时候。” “体之发肤,受之父母。能不剃头就行。”朱允炆只得答应。 这一顿饭,光那瓶进口红酒就花了两千块。 钟魁没带那么多现金,却掏出一张限量发行的信用卡,朱允炆看了看这张卡,又看了看那立刻毕恭毕敬的餐厅经理,若有所思。 “为什么这张卡就能付饭钱?”朱允炆还是忍不住问。 “因为它代表着金融信用,或者说我的银行存款。”钟魁道。 “什么是金融信用?”朱允炆问。 “金融信用就是……喂,咱以后再讨论这个?”钟魁及时中止了对方的好奇。 坐电梯直下地下停车库,把朱允炆塞进车里,钟魁发动汽车。 “这坐骑真好!”朱允炆由衷地赞叹,“朕曾有十匹宝马,连毛色都是一样的,是朕登基那一年大食人进贡的,大伴说那是汗血宝马,可惜朕一天也没骑过。” “知道了,你是皇帝,曾经阔过!”钟魁回了一句。 好半天,没听到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朱允炆吭声,钟魁道:“你生气了?” “你是不是瞧不起我?”朱允炆这一次没有自称朕。 “哪里?好吧,我承认是有一点。”钟魁道,“不过呢,你要明白,大明朝早就亡了,向前看,或许你将来过的日子要比当皇帝舒坦的多!” 朱允炆沉默,在东竺秘境中他捱过了五百年,五百年的时间足够他勘破了红尘,曾经的帝王之尊被打下了凡尘,生不如死。 街道上挤满了人,仍然有市民们因为担心余震,虽然政府发动所有喉舌说不必太紧张,并且将军队撤走,只留下警察上街巡逻,但市民们仍然拖家带口地涌到了街上。 其实在钟魁看来,这是市民们乘机占街开派对。 路灯下,下棋的、打牌的,唱歌跳舞听戏的,还有摆地摊卖烧烤的,这一幕在所有大街小巷上演,整个镐城就像在举办一场盛大的庙会,至于地震什么的,还有谁关心呢? 始作俑者,钟魁驾车载着朱允炆穿行在街道上,小心地避让时不时横穿马路的小孩,如蜗牛般前进。 钟魁特意从东竺寺附近经过,前面被警察隔离,远远地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注视了一眼那人,然后扬长而去。 三百米之外的十字路口,雷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后的街道,觉得好似被人咬了一口。他收到消息时,恰好正在离镐城不远的一个城市执行秘密行动,然后在第一时间乘上一架军方的直升飞机赶到了镐城。 “首长,辛苦、辛苦,要不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镐城各个有责任在场的头头们,恭敬地迎了过来。 “先别忙着休息,带我去现场看看。”雷云不仅官大,而且气场极大,接待的警察大气也不赶出。 “是!” 东竺寺里,竖起了好几盏大灯,将整个院子照射的如同白昼。 到处是惨白色的头骨,形成数座骨山,即便是见多识广的雷云,也不禁背脊生寒。骨山之间,竖立着一座石碑,特别显眼。 “我们在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我敢保证,除了我们现场这些人,只有发现人和闻讯赶来的一些市民知道。因为这条街本就是待拆迁,附近的居民都搬走了,发现人是个有点精神问题的拾荒者,其他的是过路的。” “一些是多少?我要精确数字!”雷云道。 “首长,是十一个人。”另一人立刻答道。 “这些人先隔离,理由你们找!如果有第十二个人知道,你们就回家啃自己的吧!”雷云斩钉截铁地命令道。 “是!”所有人心中一懔,但大多数人相当不以为然,因为眼前的这个场景太诡异了,这么多头骨显然不正常,至少不应该是现代出现的,或许是因为地震将古代的集体屠杀现场给掀开了,只有古人才有建立所谓“京观”的嗜好。 古代统治者为了炫耀武力,威慑对手,常常在战场上将敌人的头颇收集到一起,堆成头骨骨山。这就是“京观”,可不是现代人望文生义,是去旅游看风景。 既然是古战场的遗迹,哪还怕什么?咱西秦省哪年不发现几个古墓? 但雷云显然不这么看,他手一挥,一大批人默契地走上前去,全都穿着白大褂白手套。 有的在收集头骨,有的采集土壤,有的收集植物,有的在摆弄机器,到处测量着什么,还有的运用刑侦学的痕迹学,寻找着蛛丝马迹。 “报告,有两个人的脚印,很特别!”立刻就有人报告。 “什么情况?”雷云问。 “从现场看,围墙入口处的脚印杂乱,显然是围观群众留下的,这个可以以后一一印证。我们在一座骨山顶上发现了两双不同的脚印,这两双脚印一直延伸到另一边围墙下面,应该是翻墙出去的。我们揣测,发现者及围观者应该不会有胆子深入到院子里,然后翻墙离开,因为他们没必要这么做。所以我们断定,这两双脚印的主人,至少是第一发现人……” 雷云的眉头紧锁,而身旁的镐城本地头头们立刻有些慌乱,有人连忙补救般地命令: “赶紧查查,附近所有的摄像头,不管是交通、治安,还是银行、学校、国有单位、私有单位自家装的摄像头,全都找出来,一定要找到那两个人。” “马上走访附近2公里范围所有居民、商家,尤其是下午四点之后在附近马路上摆地摊、卖报纸的,还有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问问有没有发现两位同行的可疑人物,快、快!”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果然是权贵 天越来越热,转眼间就到了端午。 太乙村这个端午节很热闹,经过几年的旅游开发,这里已经打响了知名度,较为前瞻的旅游规划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相对划算的价格不仅让这里成了省城人喜欢光顾的地方,也让远道而来的外省人占了游客总数的一半以上。 今年端午以傩戏表演为龙头的系列民俗文化活动,包括钟魁很喜欢的有最古老的摇滚之称的老腔,成了本地以至全省的名片。 别处的端午一般都是赛龙舟吃棕子,太乙县则不同,这里要表演跳钟馗的傩戏或傩舞。大部分由本地村民组成的演出团队,甚至还经常外出演出。 这已经不是钟魁几年前担当主演跳的原生态版傩戏,早经过一帮文化人的重新编撰,加以扩充,成了一部文化大剧。 其实在钟魁看来,由老羊倌钟七爷自编自导的原版,才更加原汁原味。 除捉鬼的傩戏,除了或苍凉或悲壮或高亢或激昂的老腔,由省文联h县政府出面,广发邀请函,邀请一大批画家进行有关以钟馗为主题的绘画比赛,据说奖金颇丰。 太乙县历史上就有画钟馗的传统,家家户户的房头上雕刻着有关钟馗的木雕,房间里都挂着一两幅钟馗画,希望驱邪赐福。钟天师是少有的“全能之神”,不仅法力强大,既可以除妖降魔,驱邪避凶,还能求福得福,求财得财。家有红白喜事,或者建房子等大事要办,首先要做的就是请钟馗。 所以当钟魁走出家门,村里村外,许多游客都戴着一副面具,好似参加西方国家的化妆舞会,当然大多数人选择的是钟馗铁面虬髯的造型夸张的各式面具,图个新鲜,只有一些小孩故意选择那些小鬼的面具,在家长的怂恿下,模仿傩戏里小鬼活灵活现的表演,引得一片哄笑声。 除了游客和村里的老人,钟魁似乎成了村里最悠闲的人,因为别的村民不是在村办实体上班,就是在自家店里忙着赚钱。 “魁哥、魁哥,停车场有人想偷你车!” 老李头的孙子跑过来告密。 “不会吧,大白天的哪个不长眼?”钟魁很是好奇,走到村东口村民专用停车场,果然见到一个中年男子正围着自己的越野车转。 不远处,两个保安正盯着这里,准备抓个现行,然后邀功请赏,见钟魁来了,颇感遗憾。 “这车不错,至少三十万吧?现如今普通人一年平均总工资也不到八千块。”雷云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说道。 “崔老板是大老板,三百万也对不起人家的身价!但这车也就值三十万,车厂想卖三百万,也卖不上啊,所以没辙!你说气不气人?”钟魁笑道。 这车名义上还是锦毛鼠老崔的,至少行驶证上写的是他名下公司的名字。 “是啊,这是我这个靠工资吃饭的人买不起,不过有人一瓶红酒就喝了两千块,就太奢侈了。”雷云回头。 表面上不动声色,钟魁心中却是一惊,来者不善啊,索性装傻: “雷叔你不那么差钱吧?要是看上了这车,随便开走!呵呵!” 雷云瞪了他一眼,道:“这是我第一次来太乙山,你这个地主带我逛逛吧?” “荣幸之至!”钟魁夸张地做了个请的动作,然后跳上驾驶位,发动汽车。 太乙山里的旅游公路修建的极好,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在山谷和群山之间忽隐忽现,将各个人文与自然景点相互串联起来。 当初建设时,有人就说这样的投资太大,现在却看到了这样建设的好处:通过摆渡车可以直接从太乙村开到各个景点,让旅客免了爬山之苦,其实还可以变相增加收入。 当然你想省点钱,或者比如是位徒步登山爱好者,则另当别论。大太乙山内,人文和自然景点众多,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可以花上几天时间徒步远足,细细体验,里面有地方可以住店或者露营。 所以这里也成了刚刚兴起的户外活动组织的乐园。 越野车在盘山公路上疾驰,两侧或高山峻石,或飞涧幽谷,深山之中薄薄的白雾在山腰上升起,如身披轻纱的妙龄少女,半隐半现,显得婀娜多姿。 钟魁身为本地土著,当初在背地里力主开发,也是花了相当心思的,所以他做起导游起来,说的头头是道。 “右边的这个山谷,名叫‘仙人谷’。传说这个谷是曾出现一条巨蟒,修炼成精,经常出来残害百姓,钟离权因在此间隐居问道,仗义出手,杀了巨蟒,护得一方百姓周全。所以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建了一座仙人庙,以纪念这位仙人。” 越野车开的飞快,雷云不得不回头瞅了一眼身后的幽谷,也没见这仙人谷跟这一路上经过的无数山谷有何不同。 “就是因为他也姓钟?”雷云忍不住说道,“其实‘钟离’才是他的姓,人家可是全真五祖之一。” “呵呵,你知我知,游客不知道啊!”钟魁笑道,“普通人还以为是汉代的一个姓钟,名离权的人呢!” “所以你们就编故事,硬找点旅游素材?祖上很阔气嘛!” “雷叔,别这么说嘛,这可不是我们太乙村人现编的,咱就是编,也编的合理,很多古书上都这么写的哦。就问你,你敢说我说的不对?咱旅游小册上写的哪一条没有出处?”钟魁反问。 “好吧,你们祖上很阔气!”雷云也笑了,不知怎么的,就是看不惯钟魁这一副“操之在我”的嘴脸,“嗯,说真的,你们这真是修道的福地。老子自不必说,纯阳真人也曾在此结庐问道。” “那是自然!”钟魁道,“雷叔要是想提前退休,我可以免费提供一间山间别墅。” “你这是骂我老?” “我可没这么说!不过,我带你去见一位纯阳真人的后人。” “中条先生,吕诚志道长?我仰慕其名很久了。” 吕诚志可不显老,因为近来修行大进,他原本的一头鹤发,竟然变的乌光油黑,精气神旺盛,仿佛年轻了几十岁,这让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是神迹,纷纷赞扬吕道长修为高深。 实际也是如此。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吕诚志就是太乙山的招牌,他原本就有很多粉丝,这个春天一过就更多了,华夏大地悄悄地掀起了一场修道的风潮,先是所谓权贵,然后是消息灵通的富豪们。 听说了吕诚志修行高深,土豪们纷纷打着各种名义前来拜访,刚开始时,吕诚志还耐心地接待,指点一些养生之道,时间久了,他也不胜其扰,甚至担心这些俗事会影响自己的问道之心。 要不是钟魁,他很可能早就撂挑子不干了。可人在世间,怎能不问世事,事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与俗人俗事接触,也是一种修行。 为了躲了个清净,吕诚志只得离开山下天师庙后山那座他很喜欢的院子,跑到了望月观暂居,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行踪,主持全山道观寺庙事务,全靠电话和传真机——所以从这一点说,他比一些老板还老板。 吕诚志之侄孙吕远山站在望月观门口,远远地见钟魁陪着一个人走来,连忙迎了过来。 “令叔祖在吗?”钟魁问。 “在,正在和吴监事谈事。”吕远山答道,给了钟魁一个特别的眼色,然后将钟、雷二人迎了进去。 “这是中条先生的侄孙吕远山。”钟魁回头对雷云介绍道,又对吕远山道,“这位是燕京的客人,姓雷,叫雷叔就行。” “雷居士好!”吕远山笑了笑,却没叫雷叔,身为吕家年轻一代中的翘楚,这个年轻人还是有些傲气的。雷云不以为意,笑道: “中条吕氏,后继有人,好!” 望月观的观主白晓天不知道跑到哪个旮旯修行去了,这个家伙是个修炼狂,整天除了修行还是修行。 鸠占鹊巢的吕诚志听到前面钟魁的说话声,从卧室兼临时办公室出来,吩咐吕远山烹茶。 吕诚志身边站着一位中男子,四十来岁,他是代表政府来到太乙山担任总监事的——这是政府开春以来的新举措,美其名曰:加强管理,保障宗教事业发展。 钟魁早就知道这事,但一直没空搭理此人,此人来到太乙山一个多月了,表现还不错,至少没有瞎指挥,整天一副乐呵呵的模样,人畜无害。 钟魁一出现,吴明就将全部注意力放在钟魁身上,而把雷云给忽略了。 “道长,这位是燕京来的客人,姓雷。” “可是浩京贤弟的贤侄?”吕诚志问。 “家父名讳浩京,小侄雷云拜见中条先生!”雷云规规矩矩地鞠躬。 吕诚志叹道:“时光如梭,老道与令尊怕是有二十年未见了,令尊可好?” 这是明知故问了,雷家父子跟钟魁的关系,吕诚志一清二楚。他跟雷浩京接触其实并不多,但知道雷浩京的身份。 “不敢劳先生挂念,家父身体一向还好。小侄观中条先生,有返老还童之状,神采奕奕,功力日臻,令吾等晚辈惊羡。”雷云心里暗暗称奇,看来传闻是真的。 “呵呵,老道只是早行了几步而已。”吕诚志谦道,又一指身旁的吴明,对雷云道,“这是我们的监事吴明。” “吴先生好!”雷云主动伸手与吴明相握。 吴明起初并没有太在意雷云,这时才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雷先生好,敢问雷先生在燕京做什么工作?” 吴明有意试探,因为他在雷云身上看到了官威。 “跟吴先生一样,都是吃公家饭。”雷云笑道。 见雷云这态度,吴明仍然乐呵呵地说道:“那就多多指教了。” 仿佛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吴明问吕诚志:“道长,这位年轻人就是太乙村的钟魁同学吧,一看就是一表人材啊!” 吴明来到太乙山一个多月,也不是来白吃饭的,起初听到钟魁这个名字,也只以为是太乙村的一个优秀年轻人而已,还是个高中生。 可后来,听到太乙村是如何从一个贫穷山村发展起来的,崔老板跟他又是如何如何的铁,连现r县长,来自京城的官三代余思远都跟钟魁关系很不一般,他就有了不一般的看法。 然而最令他震惊的是,在与世外高人吕诚志言谈之间都很推崇钟魁,就让他坐不住了。 这分明是真正的地头蛇啊。而今天同样来自京城的雷云,一身不怒自威的官气,更加深了吴明的看法,往来无白丁啊。 钟魁笑道:“借用一下吕道长的话,他是早行了几步,我是晚走了几步,因为前人已经探明了道路,所以走的比较顺当。” 这话让吴明刮目相看,谦虚又不乏傲骨。 众人在院子里坐下,吕远山烹的一手好茶,自然也是好茶之人,但见雷云却将众人眼前的茶水全都倒了,心头怒起,这是难得一见的好茶,要不是看钟魁来了,谁给你用这等极品好茶叶! 只见雷云不慌不忙从随身带的公文包中取出一包植物,看上像是茶叶,只是叶片碧绿,恰似新采摘一般。 雷云给吕诚志、钟魁、吴明还有自己泡上一杯,也不忘给吕远山一份,对吴明笑道: “吴监事莫怪,这叫参茶,火力太旺,你只能喝半盏,否则引火烧身。” “不会吧?”吴明也在心疼方才被倒掉的茶水,那可是吕高人亲手栽培的极品好茶啊,浪费可耻啊。不过皇帝不急,他算太监吗? 钟魁盯着盏中的渐渐舒展的绿叶看,忽然道:“这是来自凤凰山的?” 雷云颇得意地点点头。 “果然是权贵!”钟魁讥讽着。雷云瞥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羡慕我吧? 吕诚志见状,眼前一亮,将茶盏端到眼前,细细打量,还不忘深深地嗅闻一下。 而吴明听了,他脑海中忽然想起自己在接到这个差事前的集中培训中,某个大人物曾经数次提到“凤凰山”之个词,语多隐晦之意。华夏有许多山都叫凤凰山,当时的自己并没有太注意,然而身边这几个显然不一般的人物这种重视态度,他意识到自己又错过了什么。 庭院中飘散着一股清香,这股清香让吕远山陶醉,身为修士,他敏锐地发现这股清香让自己的心神很是宁静,这是从来未有过的经历。 “请诸位品鉴!”时候不大,见茶温差不多了,茶香更加浓郁,雷云伸手邀道。 作为一名常年在宗教管理部门工作的干部,在清水衙门里工作,吴明以前的工作是十分清闲的,几张报纸,一壶茶就可以混一整天,可以一日无食,但不可一日无茶。 天下名茶,什么茶没见过?即便大多他根本就买不起,但也有机会蹭喝过。 但今天的这盏茶,茶汤清亮可爱,每一枚叶子鲜嫩如少女的舌尖,光是那种挥之不去的清香,就令他沉醉,简直是可以达到闻之可以忘忧的程度。 小口浅酌,茶入口腹,一股温润的感觉包围着他,俄尔腹中产生一股热流,这股热流呈放射性地向全身各处传导着,就连最近一直不舒服的腰部也感觉得到某种力量,隐隐有种灼热感,特别舒服。 吴明知道这是好东西,又连饮了三口,再饮时,雷云止住了他,笑道: “吴监事,你只能饮三口,否则就要坏事了。” 吴明心说,我这已经饮了第四口,你刚才不是说能喝半盏吗?不过,这茶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他心里这么想,并不太相信,以为是雷云在故弄玄虚。 此时,吴明腹中的那温热的感觉徒然变的热烈起来,然后,腹中又似正抱着一只炭炉,浑身毛孔站立,都在快速地排汗,一时间汗如雨下,身体在快速地失水,脸色通红,喘不过气来。 雷云举起放在石桌旁的一壶山泉水,直接往吴明口中灌,直灌得他昏天黑地。 “嗯,可要了我的命。” 吴明摸着仍似火荼毒的腹部,心里很不爽,认为雷云这是在拿自己开涮——京城来的官员总是瞧不起我们下面的小官,虽然还不知道雷云的官职究竟有多大,但肯定来头不小。 见吕诚志、钟魁和吕远山,正细细口味茶汤,个个一副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模样,吴明真的为自己感到可惜。 这所谓参茶一定是自己所不知道的好东西,偏偏自己只能饮三口。如果每天都能饮上这三口,相信一定会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那年轻的吕远山已经喝了大半,雷云正要劝阻时,他已经连汤带茶渣全都倒进了嘴里,然后将茶盏一扔,在院子里练起拳来。 “什么茶,好香啊!”白晓天正好从外面走了进来,见一只拳头迎面扑来,白晓天想都不想,一挥道袍,将吕远山推了出去。 喀嚓一声,吕远山撞断了院子中一株碗口粗松树,余势未减,直到撞在院墙上,轰然作响,又没事人一样从砖堆中爬起来,纵身一跃数丈,恶狠狠地扑向白晓天。 吴明看的目瞪口呆,暗道这是一群什么人啊? 第一百四十三章 鞭尸一万次 吕远山与白晓天的争斗,以前者的完败而告终,毕竟实力上差距太大。 一个虽然智商比较高,家学渊源,也才刚刚摸到点门道,另一个虽然笨点,但笨鸟先飞,已经正式成为修士,而且更勤奋。 等两人消停了,吴明察言观色,发现自己在这里是多余的人。他满怀谦卑地告辞下山去了,他明白自己终究是个新来的外人,心里则打定了主意,将来如果还待在这里,一定要守好自己本份。 这里的人物,他都惹不起啊,幸亏他以前没有太拿当自己当领导,随便指手画脚。当然如果能攀上高枝,顺势弄到点好处,那就最好不过了。 “这小子今天是吃错药了?”白晓天很是不解,又对吕诚志道,“道长,你看这院墙,还有这树被毁,都要算在你侄孙身上,跟我没关系。” 那吕远山从一片瓦砾堆中站起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看上去十分狼狈,但并无大碍,他神采飞扬地冲着雷云道: “雷居士,好厉害的参茶,我感觉我可以杀死一头巨龙!” 龙是没有的,有他也杀不死。凤倒是有一只。 先前他将一盏参茶一饮而尽,说到底还是他修为太浅,无法消受,不能迅速消化其中的元力,就像是兴奋剂,以致气血突涨,给自己以实力突然暴涨的错觉,想发泄一下暴涨的力量。 他真实的实力并没有暴涨,但这参茶无疑被证明是个好东西。普通人控制好份量,毫无疑问,常饮既可以治疗一些慢性病,又可以起到固本培元延年益寿之效,而对修士来说却是一种极佳的修行辅助药材。 这参茶还一样好处是,它既不像别的天材地宝,要么是必须趁新鲜成熟时采摘服用,讲究时效性,要么就是要经过特别的炼制,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 参茶则可以如普通茶叶那样采摘、晾晒、炒制和保存,而且同样可以天天饮用,实在是居家、旅行和修行最佳伴侣。 “这种产自凤凰山的参茶,家父只分到了半斤,我也只得到了二两,这还是我占了工作性质的便宜。”雷云承认道。 “我记得凤凰山这种参茶,好像有不少。只是那时候大家就像那下山的猴子,捡了西瓜,丢了芝麻,没有人太在意茶叶。”钟魁道,“雷爷爷好歹也是权贵啊,而雷叔您,也是实力派人物,怎么就分这么一点?”。 “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凤凰山被你们这些家伙乱采乱挖,好东西都被你们糟蹋了,还卖乖?不要忘了,当时我也在场,也只有茶叶这种不起眼东西留的最多,我猜大概是你们都不愿意花太多时间去采摘而已。”雷云道,“即便如此,政府更关注地是如何移植推广,而不像你们这样,只管破坏,不管建设。” “有进展吗?” 政府想到的是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涸泽而渔,这倒是个好迹象,至于雷云的抱怨钟魁则自动忽略了。 “据我所知,这不太容易,开春时农林专家们采用短穗扦插和茶籽直播两种方法,在选取的几个地方同时栽培,但都没有活下来。所以现在重要的是保护原产地,看看明年的药效如何,大家最关心的药效是否有衰减,然后再寻找人工移值的办法。”雷云道。 “拿到我们太乙山来种啊,这里是风水宝地,一定能活。”钟魁道。 当初师兄之所以选择在太乙深山中隐居,除了是因为这里是钟天师最后仙逝的地方,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这里灵气并未枯竭。在眼下天地灵气快速恢复的时候,太乙山灵气复苏的十分明显。 所以钟魁认为,太乙山可供灵药生长的条件不错,当然这也要看实验。 “你知道现在最好的资源是什么?”雷云问。 钟魁听这口气,心中一动,道:“权贵们不是都忙着圈地吧?” 雷云点点头。 钟魁和吕诚志二人交换下眼神,都意识到太乙山相对来说,毕竟地处偏僻,比不上燕京城内的消息灵通,他们对外界的一些信息不能做到及时掌握,而这一方净土早晚会有人找上门来。 凤凰山发现的那些珍贵的修行药材,对天地灵气的浓度极为敏感,目前人工栽培也无法离开这些天然的条件。所以,那些被认为有可能灵气充足的地方,都被各个势力盯上了。 一个人修行的资质是先天注定的,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但权贵们即便自己不能修行,也希望自己呼吸到的空气比别人好,吃的食物也是从富含灵气的土壤长成,越是不能修行,他们越是希望能活的更久一些。 一切修行的资源,包括能修行的人,天材地宝,提供修行灵药的土地,自古传承下来的修行之法等等,一夜之间,成了最重要的东西。 一个兴盛的家族能否长久不衰,今后或许要看能否培养出更多的修士。 “据我所知,咱太乙山方圆三百里之内都属于旅游公司的承包经营范围,期限是三十年。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吕远山插话道。 “不能这么想当然,那些人为了利益,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长生难道不比金银更重要吗?”白晓天摇头道。 钟魁看着雷云道:“事情总会有转圜的余地,不是吗?” 他早已将太乙山视作自己的自留地,尤其是灵气复苏的时代。雷云听得出钟魁话中所隐含的不容外人染指的意思,道: “正是因为大家都盯着,所以还没有人敢真正有出格行为。枪打出头鸟,正是这个意思。在国家最高层面还未拿出真正方案之前,各方都只能悄悄地进行前期的准备活动,比如有人会出一个令你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来获得太乙山所谓旅游开发的权力,一旦政府放开,他们就拥有了先天优势。” “我是缺钱的样子吗?”钟魁反问。 “你别冲着我表达不满啊,我只是举个例子。我相信如果你公开你的身份,没有人敢来这里找麻烦。”雷云耸耸肩。 吕诚志若有所悟。只听钟魁说道: “那是以后的事情,但如果真有人不长眼,我可不会忍让。” “好吧,这事以后再说。”雷云道,“我今天来这里,其实是想问你一件事。七天前,你是否去过镐城?” 钟魁脱口而出:“没!” “你的班主任说,你请假去镐城参加了一场燕京大学举办的考前面试?”雷云显然有备而来。 钟魁拍着脑门,装傻: “哦,对,瞧我这记性,七天前我是去过镐城。雷叔,你看我一个高三毕业班学生,马上要高考了,学习任务紧,脑子都不够使了,我得回家补补。” “七天前,镐城东竺寺发生了一次神秘事件,我们怀疑一处秘境崩溃。现场勘察表明,有两个不明人物是怀疑对象。” “那又怎样,我恰好那一天曾经路过那里,你不能因为我是修士,而且你所认识的修士,我可能离的最近,就认为跟我有关吧?”钟魁道。 “你别急着撇清啊,我们调动所有的信息,进行拉网式搜查,可惜一无所获,附近少量的治安监控,重要位置要么是没装,要么就是坏了没钱修,要么是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发现。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最后在附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内部监控中,发现两个比较显著的人物,他们用餐完毕,在酒店地下停车场上了一辆越野车,恰好车牌跟你的车长的一模一样。”雷云像是抓住了钟魁的小辫子,“那个人是谁?作为一位公民,配合国家机关进行调查,应该是义务吧?” 哎,还是太高调了,我为什么要去高档酒店?钟魁暗恼。 “如果我说,那人是我捡到的,你信不信?” 雷云不为所动,笑道: “你让我见一见,胜过千言万语。” “那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吧,只要我能办到。” “这事又没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又没伤害到任何一个人,东竺寺秘境已经报废了,没什么价值。所以,这事你给压着?”钟魁道,“要么我贿赂一下你?” “你贿赂别人,也这样理直气壮和光明正大?”雷云哭笑不得。吕诚志这时说道: “雷贤侄,此事我觉得你还是不要深究的好,那人我也见过,其遭遇令人同情。” 见吕诚志也这么说,雷云更加好奇,笑道:“还是让我先见一见吧。” 见钟魁点头,吕诚志示意吕远山带路。 望月观背后即是悬崖,白晓天以前经常盘坐在悬崖边上的一块巨大平坦的大青石上修行。 朱允炆已经在那里坐了很久,他望着山下云海,目光空洞。 “他在这坐很久了?”钟魁问。 “快三天三夜了。”吕远山答道,“开头几天,他躲在屋里看书,没日没夜的,尤其是关于明朝的,然后就是又看了几天电视,连电视都被他砸了。再然后,他就坐在这里了。我和白大哥怕他想不开,天天轮流守着呢,怎么劝都不行。” “朱……嗯,朱前辈……”吕诚志想了想道,“他原本久在那秘境之中,虽有皇者之气护身,毕竟阴怨之气浸染太久,一旦逃离牢圄,身体反而不能及时适应,再加上他了解了世间变幻,过去种种嗔、怨、愤、恨之执念,全无寄托着力之处,如过眼云烟,心理受创,郁郁难解,导致他有些走火入魔之状。” “他叫朱允炆,大明朝的第二任皇帝。”钟魁回头对雷云介绍道。 “不是开玩笑吧?”雷云讶道,不过有薛家老祖的先例存在,他倒不认为这是异想天开,看钟魁等人认真的神色,便知这真的不是开玩笑。 钟魁走上前,蹲在朱允炆的身边,故意道: “要不咱去燕京,悄悄地把朱棣的陵墓给挖了,然后鞭尸一万次,给您老出出气?” “胡说!”听了这话,朱允炆立刻还魂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公主驾到 还过魂来的朱允炆,似乎想通了。是不是真想通了或者说伪装真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朱允炆嚷着要沐浴更衣,要传膳吃饭,他还当自己是皇帝,生活自理能力极差,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只有吕远山和白晓天两个小卒,捏着鼻子,跑前跑后供他使唤。 钟魁领回来一位做大爷的,不仅要养,还得帮他这个黑户弄个合法户口本。 放下这边不表。 雷云略想了一下,答应东竺寺事件暂时压着不报,他留了个心眼,既不能对一位身上拥有太多谜团的皇帝视而不见,又不能得罪钟魁这位年轻的“大神”,没敢把这事说死。 钟魁早晚会走入“公众”视野的,到那时这事公开也就水到渠成,现在卖给他个人情,只赚不赔。至于户口本身份证,那是小事一桩。 在雷云看来,钟魁可以被视作自己人,他一直想把钟魁拉入自己所服务的机构。在当下的局面,公安九处的重要性忽然大涨,太缺人手,更缺高手,想当年秦盟主在世的时候,有谁敢妄动? 如果有钟魁这样的高手加盟,这对那些不服约束的江湖人将会有很大的威慑力。 每一次见到钟魁,他都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境界又提高了不少,在看到有关钟魁跟薛氏老祖在凤凰山的对决画面时,本以为那已经是修士的极限,但今天再一次面对面坐到钟魁面前,他觉得自己还是太低估了钟魁。 正是因为钟魁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和光同尘或者说泯然众人的气质,让雷云倍感叹服,真人不露相。 不过雷云也知道,想把钟魁拉入自己的盟友之事并不太容易达成,因为修士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自由职业者”,何苦去受拘束找罪受?更何况钟魁志不在此。也不必说,燕京的某位大人物已经知道了钟魁的存在。 心里放下了这事,雷云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不少,跟钟魁有说有笑起来。 “雷叔,雷伯答应我的事,还算数吗?”钟魁问。 “我爸答应你什么事了?”雷云茫然的表情不像是装的。 钟魁为之气结,暗示道:“去东竺寺那天,绝对只是意外路过。我原本是参加燕大文博学院面试的。” 哦,雷云愣了一下,恍然大悟,笑道:“不就是走后门嘛?有什么不好意说的?” “呵呵,其实我本来并不想上大学的,可在我爹我娘的眼里,不上大学那就是没出息,所以为了表示我有出息,咱只好去上大学。我又想了,咱上大学不能随便上个三流大学吧,燕大勉强算可以了。” 就像现在这样,钟魁常常在村里晃荡,钟父都已经懒得说他,放弃治疗。 “你就吹吧!”雷云道,“这得了便宜卖乖,说的就是你这号人。我好像以前听某人信誓旦旦地说过,要凭真本事考上燕大的?” 钟魁难得脸上一红,振振有词:“这不是受令尊之请,远赴凤凰山,耽误了学习嘛。我本来是有实力的,不信你查查,我也当过全县状元的!” 雷云白了他一眼,道:“初中级别的状元,而且只是一个小小的县级,全国有多少个县?每年不说有一万状元,也有三千!好吧,不能拿县级初中状元不当状元,野有遗材,这是国家和人民的重大损失,损失不起,否则国将不国,我拼命也得想办法啊。” “这就对了嘛,还是雷叔这话公道。”钟魁一副你很上道的表情,“麻烦雷叔回京后,跟雷伯提两句?就说我很想念他,他老人家太忙,我这小事他可能会忘了。” 雷云原本就答应了,反正这是小事一桩,他又忽然想到,如果钟魁在京城读书,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离自己的目标不是又近了一步?总之,结交钟魁这样的人物,并与之相善,终究是一件好事,这算是一件长期投资。 解决了东竺寺的事情,雷云就急着告辞离开。他天生劳碌命,如今更像是救火队员,真不知道他老婆有没有闹过离婚或分居什么的。 要是雷云知道钟魁的恶意猜想,一定会立刻翻脸,跟他拼命。 钟魁亲自驾车直接将他送到镐城机场,道别时,雷云挥了挥手道: “下一次见面,恐怕是京城见喽!” “京城见!”钟魁点点头,目送雷云走进侯机大厅。 突然见前面出口处,无数人一哄而出,机场警察手拉着手,将人群隔开,努力地维持着秩序。 在一片镁光灯闪烁和相机快门喀嚓声中,李玉儿戴着一副大墨镜,挎着小巧时尚的高级小包,走在人群之中,她的助理吴玉仙推着行李车跟在后面。 “李小姐,先恭喜您的最新专辑大卖,并且获得华夏原创流行音乐排行榜第一名!”有记者隔着警察肩膀,伸出话筒,大声说着。 “谢谢!”李玉儿派头十足,犹如公主驾到,但又不失礼貌亲和,并且习惯性地微张着樱口,俏皮一笑。 “玉儿小姐,作为国民玉女及音乐明星,听说您准备跨界拍电影?” “是有这想法,不过,我从没有此类经验,顺其自然。目前,我主要的工作还是唱大家喜欢听的歌!”李玉儿稍稍停下了脚步。 “请问玉儿小姐,您这次来镐城是工作吗?可否透露一下?” “抱歉,这是我私人行程,不是工作。”李玉儿道。 “玉儿小姐,您真的没有男朋友吗?” 然而,这个问题却被无数粉丛地呐喊声所埋没: “玉儿,我爱你!” 侯机大厅出口外,就是接送车辆上下客区,李玉儿跟吴玉仙二人就站在那边,看上去真像是私人行程,并没有专车来接。 钟魁并不想跟这个所谓国民玉女有交集。哪想到李玉儿眼尖,正看到钟魁坐在一辆越野车上准备离开,她摘掉墨镜,笑如夏花,拼命地冲着钟魁招手。 钟魁暗叫晦气,赶紧找了副黑镜戴上,乖乖地将车停到李玉儿面前,他可不想自己明天会上晚报娱乐版头条,连标题都会想到: 国民玉女李玉儿神秘男友接机! 粉丝痛哭,李玉儿男友出现! 李玉儿三蹦两跳,一屁股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 “你特意来接我的?” 别自恋好吧?钟魁开着车,仅用余光挡了她一眼,李玉儿好像毫无心机地地说道: “谢谢哦!” “你们要去哪?”钟魁问的却是吴玉仙。 吴玉仙很客气地说道: “不好意思,我跟玉儿一直都在京城工作,虽然也全国到处跑,但在镐城并没有什么人脉,况且这次来是私人行程,并不想惊动别人,没想到还是碰到了同机的记者。如果钟先生方便的话,可不可以把我们送到太乙山下?” “正好顺路。”钟魁头也没回。 感受到钟魁的冷淡,李玉儿隔着镜片的美目瞪了他一眼,然后将坐位放低,撅着小嘴,半躺着闭目养神。 夏天是美好的季节,美女们不惮将自己最美好的外表展现出来,身上的衣服越来越短。 李玉儿今天穿着一件带着蕾丝花边短裙,上身穿着一件较为贴身的短袖,像是邻家女孩。 因为努力让自己感觉舒服点,露出一双笔直白皙的玉腿,还有上半身美丽的弧度,而且那张亦娇亦嗔亦纯的脸蛋,让任何男人都会产生要呵护她的心思。 越野车开的飞快,车内一时有些沉闷。 吴玉仙明面上是李玉儿的经纪人兼助理,其实应该也是她同门的修士,或许辈份要高一辈。印象中,她的话不多,更多的像是个护崽的母鸡,天生敌视任何一个想靠近李玉儿的角色。 “钟先生!”吴玉仙的称呼既透露着尊敬,也兼含着疏远之意,她或许以前没有注意到钟魁,但现在应该注意到了,“听玉儿上次回来说,你们太乙山是个好地方,山好、水好,景色优美,是个修心养身的好地方。这次呢,玉儿近来工作忙,想休息休息,这不,就想到了太乙山,想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吴玉仙的解释,颇有些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哦,那欢迎二位为本地的gdp作贡献,呵呵。”钟魁笑着回应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能否帮我们找一处比较僻静的地方?”吴玉仙道,补充了一句,“钱不是问题!” “山上山下都有客栈,不过现在是旅游旺季,到处是人来人往的,不太合适,你们也不想跟别人挤在一起吧?”钟魁道,忽然想到了一处,“对了,我们村旁边有处别墅,也是新建不久,国内外顶尖建筑师团队设计,华式园林风格,内部精装修,可拎包入住,原本是打算租给来此地度假的权贵和富豪,并且只租不售。据我所知,现在还没开门做过一单生意。那老板跟我很熟,你们要是没意见,就住那吧,随便挑一栋,打八折。” “别墅后面,有专门的通道通往景区,早上可以去日出,晚上可以看日落,连门票钱都省了。” “有温泉水直通浴室,常年保持40度左右,富含矿物质,特别适合泡澡,简直是私家温泉。保洁什么的也不需要自己动手,有专门服务人员上门处理。” “吃饭嘛,可以打电话订餐,我推荐钟氏土菜馆,老板跟我熟,本地土菜,可以打八折。当然,你们想自己做饭,完全可以!一切厨房器具齐全。” “喂、喂!”李玉儿坐起身来,“钟同学,你改行做推销售员了?太屈材了吧?” “因为有报酬啊。” 李玉儿和吴玉仙根本就不信,不过倒是打破了一路上沉闷的气氛。 “你既然给人家老板接了这么一单,报酬应该不少吧?分点给我呗,算是回扣。”李玉儿娇笑道。 “你这样的大明星,还跟我小老百姓争利?” “我很缺钱好不?上次我看中一件项链,我可是把棺材本都拿出来,还不够。今天要不是遇到你,我可要等出租车出机场,你见过哪个明星这样掉价的?” “这说明你很懂得节约,不错,继续保持!”钟魁表示很赞赏。 “你这人懂不懂聊天?绅士精神,知道不?” “我只知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李玉儿一副被打败了的表情,不过她突然发现跟钟魁斗嘴,很有意思。 第一百四十五章 钓鱼 太乙村的别墅,名叫幽兰山庄。 仅仅离村西头数百米的距离,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村里因为旅游事业的发展,半夜都有游客在游荡,而幽兰山庄则是一片安静闲适和美丽的世界。 当初这片主要由乱石堆和灌木组成的山谷,是政府白送给崔老板的,以奖赏崔老板的投资。 没想到经过专业人士的设计和开发,利用天然的地形,巧夺天工,这片乱石谷被建设成一座绝好的由数十栋别墅组成的园林式山庄,当然投资也不少。 李玉儿第一眼就喜欢上这里,因为这时不仅环境优雅,而且灵气浓郁度不错。 而钟魁在安顿好李玉儿后,就径直离开,完全没有尽一点地主之谊的意思。他不知道李玉儿这次来是什么目的,难道真的只是想休息休息?他可不会主动凑上去问。 在家吃晚饭的时候,钟父时不时地盯着钟魁看。 饭桌上的菜肴很丰盛,因为今天不仅是端午节,还是钟魁的生日。外公和舅舅一家也同桌吃饭,平时大家各忙各的事情,很难如今天这样聚的齐全。 “爹,有什么事,您尽管说,要是批评我,我会虚心接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钟魁忍不住问。 “臭小子,你越来越没正形。”钟父瞪了他一眼。 钟母李青用筷子敲了敲碗,嗔道:“今天是小魁十八岁生日,别板着脸,给谁看哩?” “你总是护着他!马上就要高考了,到时候落榜,没考上大学,你别埋怨我。”钟父道。 “爹,您放心,我一定会考上大学。您要对儿子有信心。”钟魁拍着胸脯保证。 钟母闻言,毫无原则地眉开眼笑,钟魁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钟父脸上则写满了不信。 舅舅李宏则说道:“不是我们不信你,以前你是那么老实的一个孩子,学习上的事,根本就不用你爹操心,全村都知道,大伙都认为你将会是全村第一位大学生哩。你看你现在,天天晃荡,也没看你温书,这样也能考上大学?不对,舅这话说的太绝对了,你也温书,不过在学习上花的时间是不是比别人少了点?” 舅妈则觉得自己丈夫这话容易让钟母误解,她瞪了丈夫一眼道:“喝你的酒,少说两句!” 外公李沛则自斟自饮,笑道: “小魁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可以跟外公我学医嘛。小魁在传统医术方面还是有天赋的,上次不知从哪弄的几个方子极好,我用这方子治好了好些个病人,我店里的锦旗就是这么来的,不错!” 外公这话说的不假,钟魁因为修行的关系,对传统医学也很感兴趣,触类旁通,短短几年就将外公的医术学的七七八八,没事时喜欢替外公给病人诊治,然后让外公复诊。 其实钟魁的主要目的,还是将自己自师兄那里得来的医术,通过外公进行验证,尤其是一些已经失传的药方。 钟魁满脸郁闷:“外公啊,听这意思,您老也不信我能考上大学?” 唯有表弟李云端着一杯果汁,讨好道:“哥,我信你!” “不是我不信你,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是你爹你娘对你的期望,你舅你舅妈,还有外公我都希望你能考上。可离高考剩下不到一个月了,我看你一点也不紧张。虽说你打小就很聪明,是个学习的料,上初中时门门功课优秀,还拿过全县第一。可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就你这完全放松的状态,考大学,难!”李沛道,话锋一转,道,“不过呢,你外公我也没上过大学,咱全家都没上过大学,这日子不是过的越来越红火?” “爹,这话有些不妥吧?”舅舅李宏道,“咱那时候没现在条件好嘛,现在正是因为日子过的好了,下一代更要上大学。” 李宏顺便威胁下自己儿子李云:“你要是考不上县一中,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李云一脸郁闷。 “你小子别找借口,我那时候还在公家医院上班,怎么就没条件供你上学?”李沛毫不客气地揭短,“你上小学那会,三天两头的逃课,我也三天两头被老师找家长,脸都被你丢尽了。” 李宏脸红了,连忙给李沛倒酒,想堵住老爹的嘴。表弟李云则在一边偷笑,却被他娘赏了一爆栗。 这一顿话被吃成了批斗会,钟魁只好反复地开展自我批评,并保证明天就返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积极备考。 这个生日过的郁闷。其实钟魁现在的学习成绩不错,虽然花在学习上时间少,但两世为人,效率极高,但以这个成绩,要考上燕大,确实有些难。 不过,我有后门可钻。这话钟魁却不敢光明正大地说出来,更不敢说自己的目标是燕大。 钟魁只盼着高考早点到来,身为大修士,研究的本是人体奥秘宇宙运行,却为小小的高考操心,真够衰的。 第二天一大早,在钟父关注的眼神中,钟魁乖乖地返校了,继续做自己的好学生,然后跟所有的同龄人一样,迎接高考的到来。 好在时间过的飞快。 走出高考考点的大门,钟魁吓了一跳,除了外公他老人家留守外,钟父、钟母、舅舅、舅妈,连表弟李云一大家子都来了。当然也少不了锦毛鼠老崔。 迎着他们关切的目光,钟魁主动招认:“什么也别问,我考的不错,你们就等着接录取通知书吧!” “那可好了,回去赶紧跟三爷说说,他盼着哩,这可是咱村第一位大学生哩。”钟母一贯地对钟魁毫无保留地相信。 “等真接到了录取通知书再说,别闹笑话了。”钟父犹豫了下,脸上却掩饰不了非常愉快地心情。 钟魁很是郁闷,真不是亲爹啊。 “小魁,你准备报哪所大学?西秦省大学不错。”舅舅道。 “不,我要上燕大!”钟魁摇头道。 钟母脸色立刻变了,虽然她没读过几年书,但也知道燕大是什么样的一所大学,那是尖子生中的尖子才能考上。 “嗯,当家的,你说的对,这事还是等接到录取通知书再说,别闹笑话了。” 唯有一直插不上嘴的老崔,这时才有机会说了句公道话: “魁哥说能考上燕大,就真的能考上。” 这货是钟魁的死忠份子。钟魁拍了拍他肩膀,笑道:“承你吉言!好一阵子没见着你,没想到今天来接我,有心了!” 老崔拍着胸脯道:“咱谁跟谁啊?” 老崔屁颠屁颠地招呼众人上了自己带来的两辆车,自己则跳上钟魁的越野车副驾驶位。钟魁一边发动汽车,一边问: “怎么?有事跟我说?” “幽兰山庄住进了一个人。”老崔道。 “哦,那位国民玉女啊?”钟魁这些天真的在认真准备高考,都快忘了李玉儿这个人,“她还没走啊?” “我说的不是她。是另一个,前两天住进来的,是位来自京城的大人物。”老崔摇摇头,一五一十地汇报,“我几天前还在国外逍遥,省里的头头亲自出面让我赶紧回来,我以为出什么事呢,原来是有人要住进幽兰山庄。” “这其实是好事啊。”钟魁奇道,“山庄除了少数自住,大多数空房子终究要租出去的,省的落灰。现在有大人物住进来,可以免费给咱打个广告。这事也巴巴地跟我说?” 太乙山发展旅游及特色经济,搞的有声有色,作为典型,近年来常常有大人物来参观或视察,不足为奇。 “话是这么说,但这位大人物的来头有必要跟你说一说。”老崔在钟魁耳边说了个名字。 那是一个常常在电视的报纸上见到的名字,李望山。 钟魁默然。 “他来这做什么?”钟魁问。 “看上去真的像是度假,很低调。除了身边的卫士,据我所知,这两天他每天绕着山庄散步,没见过任何人。你说,他是不是冲着你来的?”老崔道。 “知道了。” 老崔偷偷打量钟魁的神色,见钟魁神色如常,也就不在多话。跟钟魁相处不少年头了,他早就将钟魁奉作神明,也知道钟魁虽然平时随遇而安的样子,其实是极有主见之人,所以他从不多事。 李望山是真的没有见别人,吕诚志道长除外,十分低调。 据吕道长说,李望山几次微服来见他,也只是饮茶并请教养生之道,并无其它。李望山似乎在通过这种方式,在暗示自己的到来。 李望山入住幽兰山庄,李玉儿不得不搬走。为了让李玉儿痛快地搬走,崔老板免了她租别墅钱,并且低三下四地承诺下次让她免费入住三个月。 见老崔这样上道,李玉儿“勉为其难”地答应,因为她早找到了一个更有趣的地方,正是天师庙后吕道长的居处。 从绝对实力上讲,她比吕诚志还要高一些,但吕诚志厚积薄发,知识渊博,对修行的见解远比她高明的多,重要的是他德行高洁,而且诲人不倦,并无门户之见。 因为受益非浅,李玉儿不知道给吕诚志灌了什么迷魂汤,让吕诚志同意自己搬到了精舍那里。颇有乐不思蜀的意思。 钟魁猜,李玉儿的师门肯定已经十分没落了,看上去在修行方面有太多疑问,她好像很难找到一位可以随时请教的人。 而李玉儿则觉得这一片土地,十分神奇,尤其是这里的人。 吕诚志道长自不必说,这位道长值得她尊敬。 聪明骄傲的吕远山,看样子将来是要接吕道长的班了。真可惜,这么帅的小伙,出家问道之心甚坚。 那只知道修行的白晓天,憨直可爱,又有一点愤世嫉俗,他每次见到李玉儿这样绝色美人,总是面红耳赤。 还有一位高人,李玉儿觉得这位真是位怪人。别人包括吕道长在内,对此人足够尊敬,口称前辈,但又好像对他有些敬而远之的意思。李玉儿一度以为,此人可能是钟魁的师长,在她的眼里,钟魁是她所认识的实力最强的人。 说此人怪,因为明明是修士,也不看他修行,却成天把时间放在看电视上,尤其是古装剧,一边看还一边嬉笑怒骂,品头论足,实在太投入了。 这太给咱修士丢份了。 幽兰山庄内,杨柳依依,景色怡人。 山庄深处本有处天然的湖泊,山泉水汇聚而成,清澈见底,人工再加以修饰,构成一处绝妙的景致。 夕阳西下,有位老者,坐在树荫下垂钓。 钟魁拿着一罐冰镇的啤酒,慢慢地向那老者走去。四下里,至少十余道气息锁定了钟魁。 斜刺里冒出个中年男子,拦住了钟魁的去路,目光很不友好。钟魁无所畏惧,迎着这中年男子走了过去。 “站住,你从哪进来的?”中年男子略有些紧张,以为安保出现了重大漏洞。 当然不是从正门进来的。 钟魁没有停止脚步,那中年男子身材高大,伸手便要抓钟魁的肩膀,没想到抓了个空,他发力过猛,跟钟魁错身而过。 心头大骇,中年男子毫不犹豫地一拳往钟魁的后背砸去,即便可能会是他防卫过当。 这一拳当然碰不到钟魁,他看似一脚向前迈出,却已经到了垂钓老者身后不足十米的距离。 空气中发出几道急速地震荡,远超人类正常的感知范围。那是不同位置的狙击手射出的子弹。同时,飞刀、飞剑、飞镖、梅花针等等暗器,也从不同角度袭来。 就在中年男子不可思议的眼神中,钟魁仍然以很平稳的步速走向目标,接连不断的狙击步枪子弹仿佛凭空消失一般,胜似闲庭信步,脚下唏哩哗啦地落了一地的暗器。 垂钓老者似乎发现了身后的异状,伸手制止了部下护卫们的举动。即便如此,二十余位精干的护卫已经冲到了湖泊的四周,严阵以待。 老者继续垂钓,钟魁就站在旁边看,看了半天,一条鱼也没钓上来。老者时不时提竿,每一次都发现鱼铒早就被吃光了。 噗滋,钟魁扣掉易拉罐拉环,仰着脖子喝了一口冰镇啤酒,真爽。 “老人家,您老是第一次钓鱼吧?”钟魁打破了沉默。 “何以见得?”这位老者,不是别人,正是李望山,军方的大人物。 “钓竿不错,碳纤维的高档货,但你这钓组设置的完全没有道理,连新手都不如,根本掌握不了水面之下的鱼情变化。所以我猜您老是第一次钓鱼。”钟魁道,“不过,您要是玩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一套,或者姜太公钓鱼之类的,就当我没说。前者钓的是情趣,后者钓的是志向,而不在于鱼获。” 李望山终于将脸转过来,认真地打量了钟魁一眼,勉强笑道: “嗯,这是老子第一次钓鱼,果然这不太适合老子。” “忘了告诉您老,这里的鱼学名叫大鲵,俗称娃娃鱼,是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属濒临极危灭绝品种,当初修建别墅时,偶然发现的。凡未经允许捕捉的,都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制裁不制裁的,李望山无所谓,但他感觉自己脸上似火在烧,因为对方根本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真是报应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 笑死了个人 李望山挥手让自己的手下散去,然后跟自己的钓竿较劲。 浮漂被他粗暴地一撸到底,扔到水里,立马被铅坠拖到水面以下,什么也看不到。再次提竿后,又将浮漂回撸一大截,那浮漂整个横躺在水面。 “你等先找底。”钟魁道。 “什么叫‘找底’?”李望山问。 “就是要先大概估摸出钓点的水深,然后才好调整钓组的位置。现在野钓,传统钓法不太合潮流,现在要么是钓底,要么是钓浮。鱼钩要是隐在泥沙烂叶中,鱼看不着,就吃不知,反过来鱼钩要是抬的老高,悬在中间,这里的鱼类可没抬头吃铒的习惯,” 钟魁像是在科普。 “哦!”老头似乎恍然大悟。钟魁眼看着他便要脱鞋卷裤脚,这是要下水亲试水深的意思。 真是涨见识了,没见过岸上钓鱼的变成下水捞鱼的。 “停、停,我来吧。”钟魁连忙制止,夺过钓竿,将浮漂一点一点地往回调,直到浮漂立漂上端刚好没过水面,达到一个稳定的平衡,“看到了没,这个时候铅坠应该正好触底,否则达不到这个平衡,按照浮力的原理,这时候水面以下鱼线的长度,加上立漂的长度便是水深。” 钟魁提竿,又将浮漂往下移了点,穿上鱼饵,然后扔到水里,那彩色立漂正好露出四目,然后将鱼竿还给李望山。 李望山的表情很是郁闷,原理很简单,手法也很简单不是? 正郁闷着,那浮漂立刻就有了动静,迅速利落地被鱼拖下水面,这是清晰明子的重大讯号。 李望山大喜,连忙提竿,提出来一条七八两重的细鳞鲑鱼,这也是本地特有的品种之一。 这里水质本就极好,由山体渗出的泉水汇聚而成,以前这里是乱石谷,更是人迹罕至,所以鱼类还是比较多的,传说中的娃娃鱼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 实际上娃娃鱼是一种两栖动物,生活在溪流湍急水质较好的溪溪涧中,平时多在石穴中栖息,很少出来活动。本地人一般是直接从岩缝中徒手抓娃娃鱼,用鱼竿钓,纯属脱裤子放屁,没那必要。 除了娃娃鱼,本地溪涧中更常见的却是一种鲑鱼,就是李望山钓上来的这一种,大概是因为这里本就钟灵毓秀,加上近来天地灵气复苏,这里的鱼类肉质更加鲜美。 李望山连续抬竿,一连钓上来四五条,最大的一条有两斤多,脸上洋溢着得意表情,颇有点老小孩的意思。 “你平时喜欢钓鱼?”李望山忽然问。 “很少钓过,以前因为陪朋友,顺便学了点。”钟魁说的是前世,说的是养鱼塘垂钓休闲的那一种,他话锋一转,变的很毒舌,“不过,这好歹也算是一种爱好,尤其是对已经退休和注定会退休的老人家来说,至少得学一样,不然会无聊透顶,死的更快。” “哦!” 这算是尴聊,甚至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 李望山从来就不知道离燕京两千多里的地方,还有一个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年轻人。震惊、愤怒、失望,还有自责与愧疚。 他想见钟魁,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而钟魁主动来见他,话虽没点明,但已经很明确告诉李望山,咱只是偶遇,可以随便聊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吹吹牛,然后各走各路,最好从此没有瓜葛为好。 太阳早已经下了山,远方的天空,还残留着落霞余韵。 一轮明月却已经升上了半空。 这里的气温比村里还要低上三四度,晚风习习,暗香浮动。四周的山谷,小鸟在轻声歌唱,虫子在草丛中低吟。 这里有夏的情趣,而无夏的燥热,幽兰山庄真是夏日度假的好去处。 然而,钟魁的眉头一皱。 几声低不可闻的闷哼声中,四周忽然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方才跟钟魁交过手的中年男子,是李望山的贴身护卫,他本能地有所反应,紧张地站在李望山身旁,用袖珍通讯器连续大声呼喊着部下名字,大概是在联络那些躲藏在各个位置的同事。 同一时间,包括中年男子在内,只有七名卫士及时出现在李望山的周围,有的人已经将手枪握在手中。 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护卫,已经处于全面警戒状态。 “怎么回事?”李望山面色一沉。 “一组和二组联系不上,呼叫没有应答,怕是出事了!”中年男子道。 “小心点,沉着应战。”李望山看上去一点也不紧张。 这样的紧急状况,李望山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了。上一次还是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曾经经历过敌特份子的数次秘密刺杀,其中一次他还身受重伤,险些丢掉性命。 但那毕竟是战争年代。兵者,诡道也,敌我双方都无所不用其极,并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难道现在的政客们都这么不讲究了?连这种政治底线都要抛弃了吗? 他看了钟魁一眼,忽然觉得自己似乎还是有些放不下的? 四周群山环绕,山庄内树影婆娑之下,黑瓦白墙,几座亭台水榭点缀其间,再加上夜空中的明月,构成了一幅十分优美的天然水墨画。 只是环境太过安静,静的让人感到诡异,就连小溪的流水声都似乎被隔绝了。 夜空中,一个黑色的影子徐徐飞来,如夜枭从对面山峰直接跳下,远远看去,就像在飞翔一般。 从高绝之处一跃而下,轻若鸿毛,并且毫发无损的江湖修士极多,但能随心所欲地控制住下降和滑翔速度,甚至能在凌空中随意改变路线的却很少,因为你即便能做到轻如鸿毛,但鸿毛容易被飞吹偏了。 区别在于身法和对真气的运用技巧。 最高明的,当然是传说中的御剑飞行。这夜枭般的黑衣人,轻身功法在当今江湖中的实力,已能跻身一流。 砰、砰。密集的枪声响起。 不用等命令,众护士纷纷开枪射击,那个黑影在半空中不停地变幻着身形位置,在弹幕中竟然毫发无伤。 眨眼间,黑衣人已经降落在众卫士当中,众卫士虽然暗自惊叹对手的高明身法,明知可能不敌,也毫不畏惧地扑了过去。 啊,鲜血飞溅,当先两名卫士竟都被活生生地劈成两半,那黑衣人手中的长刀闪着妖异的光芒。 另三个见状仍然从不同方位扑了过去,堪堪挡过此人的刀锋,显然这三名卫士实力不弱,而且很擅长合击之术,看上去也是修士出身。 除了一直紧紧护卫李望山的中年男子不动外,还剩下一位护卫则握着一把军刺,紧张地观察四周,以防还有更多的敌人出现。 蓦地,并不大的湖泊中,湖中心位置,原本平静的水面忽然轻微地震动着,就在泛起的第一道涟漪还未抵达岸边,另一个身材高大的黑影突然从湖底冒了出来,纵身一跃,从背后向李望山拍去。 谁也不知道此人是如何悄悄抵达并潜伏在水底的。 好一个声东击西之计。 中年男子护卫被对手激怒了,拼命向高大黑影挥了一掌,同时不忘轻轻地将李望山往身后一拔,将李望山稳妥地送到身后二十来步。 噔、噔,双掌相击,中年男子被一股巨力推着向后急退,胸腹间热血翻涌,差一点受伤,他脸色剧变。 “哈哈,想不到你这家伙还有两下子,也想不到我二十年未入江湖,这个江湖还是有些会三脚猫功夫的,再试我一掌!” 高大黑衣人测试出对手的斤两,以为不过如此,他狞笑着向着中年护卫逼近,却自动将钟魁给忽略了。 钟魁此时已经站在了李望山的前面,甚至有暇回头看了李望山一眼,眼神似乎在说,你的敌人不少。 李望山从他的眼神中,看到戏谑和嘲讽,当然也看到一层请他放心的意思。 说实话,那中年护卫的实力并不差,至少是雷云这个级别,足以应付绝大多数的麻烦。 但时代不同了。 去年年末凤凰山之行,钟魁见识了不少江湖人物,此人的境界实力应该在凝气境以上,但跟真正的修行隐逸世家宗门相比,还是差了点,尽管后者弟子当中晋身凝气境的并不多。 这也说明自天地发生根本变化,形形色色的隐逸修行势力都出动了,纷纷入世,抢占先机。 几个呼吸间,中年护卫与高大黑衣人已经拼了三十招,前者明显竭尽全力,甚至是以命换命的打法,他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无愧于忠诚,但终究因为绝对实力上的差距,被高大黑衣人逼的险象环生,仍然咬牙坚持不退。 “你且退下!” 钟魁感受得到身后李望山的愤怒,不得不主动开口,他说的是那位姓名未知的中年护卫。 这一声,音量不大,但听在那中年护卫耳里,像在脑海中炸响,仿佛来自九天之外的力量,令他全身颤栗,不可违抗,他不由自主地退回到李望山身边。 钟魁捡起脚下的鱼竿,慢条斯理地将它收成一米见方,然后以竿为剑,虚指右下方,妥妥的高人范。 那高大黑衣人被他这一通装逼,差一点给弄懵了,好半天才哑然失笑: “哈哈,毛头小子也来装逼,武侠片看多了吧?哈哈,真笑死了个人!” 这人笑点太低了。其实是太过自负。 鱼竿在空中,轻轻划过。 原本晴朗的夜空,明月高悬,此时却像是被数层轻纱遮挡中,失去了皎洁的银辉。 夜空中,又突然像是有颗流星闪过,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光芒转瞬即逝,刹那芳华,最归于沉寂,仿佛什么也没有曾发生过。 高大黑衣人的笑声嘎然而止,他捂着喉咙,双膝跪倒在地,仍直挺着上身,双目圆睁,脸上甚至还挂着残存着笑意。 “这真笑死了个人!”钟魁说。 在中年护卫的眼里,钟魁手中的鱼竿只是随性一挥而已,甚至离那高大黑衣人远着呢,可那蕴含的磅礴力量,和不可违抗的意志,几乎让他也要跪倒在地。 剑意,至高无上的一剑,浩荡正义的一剑,斩妖除魔的一剑。 另一边,那被三名卫士围堵的矮个夜枭黑衣人发现自己的同伴已经毙命,心头大骇。 知道事不可为,他毫不犹豫地扔下几只黑色的圆球状物事,噗嗤、噗嗤,平地里生出大量的浓烟,想借此远遁。 钟魁已经牢牢地将此人的气息锁定,他甚至没有回头,抬手将手中鱼竿扔了出去,如闪电一般直入浓烟深处。 啊,有人发出惨叫声,至少已经在百米开外。 待烟雾散去,众卫士定眼一看,那黑夜人从后胸,被鱼竿牢牢地钉在一座高大的假山上,内部器官就像一只气球,在强大力量的摧残下,从内部爆开,五脏内腑俱已粉碎,鲜血四溅。 那鱼竿只露出短短的一节手柄。 一个悄无生息地死去,一个死的惨不忍睹。 第一百四十七章 孙如海 “首长,这个案子现在归我们九处负责。” 站在李望山面前的,是位中等个头鹰钩鼻眼神锐利的男子,他自称名叫孙如海。 虽然事先接到过一个电话,李望山仍然将他的证件反复看了几遍: “雷浩京现在在做什么?” “首长您忘了吗?雷前辈已经退休了好几年,不过雷前辈对国家贡献颇多,值此江湖风云变幻之际,现特聘其为鄙处顾问。鄙人现暂时代理九处处长一职。” 孙如海虽然用了“您”字,但李望山听得出此人对自己并没有太多的敬意。 李望山一时想到了很多,因为面前的这个人的名字他比较陌生。九处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对外自称是公安部下属单位,对内则挂靠在军方名下,但军方对这个机构并没有管辖权,它实际上是直属于拥有最高权力的那几个人。 此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与自己相善的雷浩京也靠边站了吗?李望山感到有些不安。 仿佛是知道李望山心中所想,孙如海道: “鄙人很久以前便是九处的海外分部成员,回国后在本处后勤组做了十年,没有外勤任务,所以首长没听说过在下的名字,也很正常。” 李望山点点头,问道:“孙处长已经勘查过了现场?” “看过了。”孙如海道,“两名潜入的刺客,身份并不算隐秘,他们号称是‘青城双杰’。” “有什么证明?”李望山问。 “‘青城双杰’只是他们自己的自称,其实江湖人却是称他们为‘六指双煞’,因为这两人是一母双胞,而且两人都有一只左手是六指。我想这一个特别显著的特点,首长现在一定知道了。” 李望山默不作声,什么双杰双煞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也没必要在刺客身份上蒙蔽自己。 他的贴身护卫,总是跟在他身边的那位中年男子,名叫王泓范,也是西秦省人,出身华阳王氏。 王泓范道:“孙处长应该知道,我们首长跟江湖人士并无关葛,这双煞什么的,是因为什么动机而实施刺杀行动呢?” “这个嘛,还在查,请首长放心,这种案子我们九处一定会努力挖出真相。不过,要说关葛,以前或许没有,但现在有了,上次凤凰山……” 孙如海话锋中隐含着特别的意思。上次军方在去年年末展开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为的就是阻止江湖人士前往凤凰山,而李望山则是最高指挥官。 李望山听到此处,愤怒道:“孙处长这是在指责我吗?凤凰山一事,不仅是军委会的一致决定,更是国家元首的命令!” 他常年带兵,久居上位,一怒之下的威压让身为修士的孙如海也感受到沉重压力。 孙如海连忙微欠着上半身,勉强赔笑道: “首长息怒!江湖小民,往往只着眼于眼前的苟且,就像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只会怪抓他的警察,而不会去想国家法律的威严。” “不管如何,我给你们一个月时间,查请事实真相,找出幕后黑手。”李望山沉声说道。 “是!”孙如海点头称是,脸上并不好看,“有一点,我很好奇,这两位刺客是如何被一击毙命的?” “因为他们太过自负,所以失手被我干掉。”王泓范看了李望山一眼,主动认领。 “哦,他们真是倒霉,二十年后重出江湖,大意失荆州啊。”孙如海扬了扬下巴,似乎认可了这件事。 “慢走,不送!”李望山这时下了逐客令。 看着此人离去的背影,王泓范冷笑道:“此人在首长面前,居然敢喜形于色,靠山不小啊。” “你听说过此人?”李望山问。 “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旧闻,因为当时我国发生了一件轰动世界的事情,首长一定记得。”王泓范道。 “你是说天山乌城李家叛国一事?当时李家一家数十口在边境线上被屠杀干净,恰好尸首被边境线另一侧的外国边防军发现,从而造成国家在国内外的被动局面。” “是,李家叛国一事,虽然证据确凿,而且是秦盟主临终前最后处理一件大事,应该没有什么大的纰漏。” “我也相信这一点。”李望山点点头,“那时,你在天山军分区服役吧?” 王泓范继续道:“是的,我当时正好在天山军分区担任一支新组建的特种营的副营长,而且正好在附近训练。当时李氏企图越境潜逃,我部奉命阻截。但当我率部赶到时,李氏已经全部被屠杀了,而执行者正是这位孙处长,他一个人单枪匹马,我印象深刻。” “李氏叛国虽罪无可恕,但也只是李氏的当家人,族人中大多数人无罪,这是当时的公论。”李望山回忆道,“这孙如海真是心狠手辣。” “秦盟主当时已经没有精力处理这件事的后续,没过几天就去世了,而此人则迅速地被调到了海外,以平息事件的影响,后来我便没有了此人的消息。我如果不是曾经见过此人,而且印象太过深刻,否则也会认为此人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无名之辈,看来这二十年来他很是低调。” “低调嘛,要么是吸取了教训,夹着尾巴做人,要么就是居心叵测的野心之辈。”李望山直接给出了自己的判断,“他靠山是谁?” “他是金家的女婿。”王泓范隐晦地点明了真相。 “沪海金家吗?原来如此!” 李望山面上古井不波,心里一惊,脑海里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人和事。 孙如海在太乙村里闲逛,特别注视了一眼钟魁家的所在,然后跟在一个旅游团队后面,进了天师庙中。 他甚至还往功德箱中投下了一张崭新的大额钞票,然后随便找了一位道士,寻问住持道长吕诚志在哪里。 那道士挺有礼貌地行礼,却是摇了摇头,因为找吕诚志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实在太多,道士们也见怪不怪了,如果随便一个人来找,吕诚志都要出面接见,那吕诚志每天什么事也不用干了。 见孙如海的气势非凡,这位道士也会察颜观色,不便拒绝,便托辞道: “贵客不如去办公室问下我们的吴监事,他或许知道中条先生的去处。云深不知处,中条先生或许跟吴监事有过交待。” 问明办公室的位置,孙如海便来到一排厢房所在,那中门两侧立着好几面牌子,其中一面上面写着“太乙山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 吴明正在办公室里忙着,其实也没有太多的事情让他忙,通常一个上午就能把该办的事情办好,大多数是对香客捐献的香火钱的管理,对本地及外地挂单而来的宗教人士的管理,各种物资的采买、保管,宗教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防火防盗等等杂事。 中午他甚至可以奢侈地睡上一个半小时,没有人会来打扰他,更没有人来查岗,然后就是喝茶看报,下午四点就可以提前下班了。 虽然对仕途已经不抱希望,但看在薪水待遇不错的份上,吴明一直兢兢业业,跟太乙村、旅游公司还有吕道长等等各方相处的还算不错,这几方不是地主,就是投资方,吕道长更是高深莫测,往来无白丁,他一个都不能得罪。 就在今天早晨,吴明收到了一份来自转自省府的,标明国家机密级的书面通知,这份通知如果搁以前,他一定会觉得拟定通知的人一定是脑子进水了,但现在他觉得理所当然。 异术(异能)人士登记表? 这份通知特别进行了说明,凡是拥有国术、养生、医药、风水、算卜、幻术等等卓异本领者,在精神或身体上有特殊本领者,及其它登记人认为应该纳入政府特别甄别范围的人群,其名籍皆须录入此表。 通知还说,如果最后异术者或异能者被证实属实,每证实一个,登记者本人就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奖金,并且此表无限期有效。 吕道长肯定算一个,他的侄子吕远山,还有望月观的白晓天也应该是,前者自不必说,而后两位也是他亲眼证实过。 嗯,就是不知道奖金什么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会有多少? 吴明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在他的眼里,这三个人属异术人士,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奖金他也不指望太多,只要够在太乙村里买一个门面房就行。 相信只要自己有钱,太乙村人应该会给自己一点面子,打个折什么的,他一直很羡慕太乙村人挣钱的能力。仅仅是几年前,这里的村民还都是穷光蛋。 刷、刷,吴明飞快地将这吕诚志等三个名字列入表格中,仿佛看到了奖金在向他招手。 正好他身为本地宗教监事,有这三个人详细的道籍档案,吴明可以查到他们准确的籍贯、年龄甚至过往资料,保证真实有效。 “恭喜,吴监事将会得到一笔奖金,听说数目不小。” 一个脑袋突然在背后出现,将吴明吓了一大跳。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陌生人站在他的身后。 “你是谁,滚出去!” 吴明下意识地怒吼着,因为他手中的表格,属国家机密级文件,他有些慌乱地站起身来,迅速地将文件压在一堆报纸下面。 孙如海轻蔑地一笑,掏出自己的证件,证件中还夹着一份盖着省府办公厅公章的介绍信。 吴明惊魂稍定,脸色有些不好看:“原来是孙处长,失敬了。” “抱歉!”孙如海道,“这份机密机文件对我来说并不是秘密,所以吴监事不要担心。” “见笑了。”吴明勉强笑道,“不知道孙处长大驾光临,有何吩咐。” “我找中条先生,听说你知道?”孙如海问。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桌上的一块镇纸,在吴明的注视下,将那价值不菲寿山石材质镇纸捏成无数碎块。 这是何等的力量! 吴明看的心惊又心疼不已,这是旅游公司崔老板因为“私人情谊”送给自己的,吴明一直在犹豫是不是把这块镇纸卖了换钱,他私下里打听过懂行的人,因为听说收藏会增值而作罢。 奖金还没拿到手,就痛失一件不菲的古董,早知道就把它卖了,偏偏吴明又明智地地不敢反抗。 “因为常常有人前来拜访吕道长,道长喜静,不胜其扰,只好暂居山上的望月观躲个清静。”吴明乖乖地回答道。 “多谢!” 话音未落,孙如海的身影已经诡异地出了办公室门。 吴明想了想,拿起办公桌上电话,给吕诚志通风报信。 “嗯,我只是个普通人,惹不起啊。”吴明这样安慰自己。 第一百四十八章 黑锅 山道中,孙如海拾级而上。 山间似有似无的云雾缭绕,仿佛白色的轻纱,给苍翠的诸峰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人行其间,如临仙境。 这里灵气的浓郁度远超山外,是一处修行的好地方。 关于吕诚志的资料,孙如海知之甚详,他是个心思缜密之人,性格则更像一条毒蛇,一旦被他盯上,绝对会狠狠地咬上一口。 他已经蛰伏太久了,世间许多人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值此风云变幻之际,现在正是他走上前台呼风唤雨的好时机。他一向认为,没有野心的家伙,都是凡夫俗子和洒囊饭袋。 吕诚志出身中条吕氏,这是一个拥有传奇色彩的修行世家,传说是纯阳真人吕洞宾的后人。这是外界都知道的事情。 与几乎所有的修行门派或世家一样,吕氏近世也没落了,已经两百年没有出现过所谓名士,甚至连所谓的祖传功法都残缺不全,直到吕诚志的出现。 研究吕诚志个人的资料,孙如海敏锐地发现,自从吕诚志入驻太乙山后,几乎就成了另外一个人。 以前的吕诚志以德行高洁和学问渊博而著称,与其说他是一位修士,还不如说他是一位大学者,而现在吕诚志完全称得上是位真正的修士,标志性事件是几年前紫阳观的赵信扬上门挑衅。 在这之后,亦有几位成名的江湖修士上门挑衅,皆被吕诚志三招两式打发走,落荒而逃。似乎,吕诚志的实力增长的极快,有点厚积薄发的意思。 究竟是什么让吕诚志前后判若两人?但这个问题对孙如海来说不重要,虽然他对某些人的隐私很感兴趣,但不包括吕诚志。 那王泓范说六指双煞是他干掉的,孙如海压根就不信,他首先怀疑的就是吕诚志。 情报资料显示,王泓范至少陪同李望山三次拜访过吕诚志,李、吕两人相谈甚欢。所以孙如海认为双煞刺杀失败反被干掉,很大的可能是吕诚志出手——他知道钟魁这个年轻人的存在,但还未曾真正地了解过钟魁。 但随后的问题来了,吕诚志是六指双煞的对手吗?双煞是二十年前就成名的高手,而二十年前,吕诚志还只是个小人物。 孙如海怀疑李望山有故意破坏刺杀现场的嫌疑,但两名刺客的伤口是不会作假的,这两人死的很干脆利落,都是被一击毙命。 如果真是吕诚志出手,孙如海觉得自己应该在他个人档案上加上浓厚的一笔,因为不管为公为私,这样的高手都要引起孙如海的注意。 能轻易干掉六指双煞兄弟,绝对是一流高手。 望月观,入口处被一道铁将军把守着,上面挂着一面写着“游客止步”的牌子。 吕远山被一声洪亮的叫门声引来。 “鄙人孙如海,特来拜访中山先生!”孙如海自报家门,他虽然努力做出一副亲和的姿态,但那冷漠和专横的作派很难让人产生好感。 “这里是望月观,居士应该去山下天师庙找。”吕远山打量了对方一眼,拒绝开门。 “吕道长不在吗?我有个杀人案需要吕道长跟我走一趟,他现在是本案的嫌疑人。”孙如海淡淡地说道,他是故意如此说的。 “笑话,你说去就去啊,传唤证总该有吧?另外,你是警察吗,不要先出示证件吗?”隔着铁将军,吕远山表示自己不是法盲。 “别的警察需要那玩意,我不需要!”孙如海微微一笑,将右掌轻轻地按在铁门上,直接连锁带门,生生地推倒在地,然后堂而皇之地走进观内。 来者不善,吕远山硬着头皮拦在路中央,只觉得一阵幻影闪动,孙如海已经诡异地到了他的身后。 “站住!”吕远山羞恼地大喝一声,伸手往孙如海右肩抓去。孙如海头也不回,反手一掌,吕远山便觉巨浪翻滚,身子不由自主地飞撞向道观院墙。 巨力重击之下,气血翻腾。吕远山心头大骇,却知对方实力深不可测,这轻描淡写地一掌,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白师兄,有抢劫的,快来助我!” 白晓天听到外面铁将军轰然倒下的声响,匆匆地从厨房出来,腰上还围着一件花里胡哨的围裙,估计是山下太乙村某位老太太送的。 他刚才正在厨房做菜,正瞧见铁将军倒在地上,还不太明白情况: “什么情况?” “白师兄,这家伙说望月观以后归他管,要你滚蛋。我问凭什么,他就动手。”吕远山嘴上跑火车。 白晓天虽然有时候脑子一根筋,可不是笨蛋,他将油腻腻的双手,胡乱在围裙上擦了擦,看着陌生的孙如海问道: “是这样的吗?” 孙如海没有直接回答,他看了一眼院子一角的水池边,摆放着一个塑料盆,盆里有一大块洗净的牛腱子肉,还有一只显然是刚被剥皮洗净的土狗。 “你们出家人居然躲在这里吃肉,还吃牛肉、狗肉?”孙如海皱着眉,发现了新大陆。 以紫阳观为代表的全真道士有严格的清规戒律,比如不吃荤酒,不得婚嫁,必须出家等等,而正一诸派的道士在这饮食戒律方面则宽松的多,虽然大多数正一道士也可以吃肉,但不可食牛、狗、蛇、龟、鹤等肉。 不吃牛肉很好理解,因为祖师爷老子的座骑便是一头青牛。 所以,孙如海将白晓天归入道门败类的行列,进而也将吕诚志的评价下调了几个档次。 白晓天觉得很冤枉,因为他这望月观中住着另一尊大神,每天得好酒好肉伺候着,不然要挨骂。 “你不要乱讲,这是朱前辈要吃的。”白晓天辩解道。 “朱前辈?”孙如海不太明白,“请中条先生出来一见,我倒要问问他要如何管教弟子的!” “闭嘴!” 一声清叱,朱允炆黑着脸从自己的居室走了出来。孙如海心里莫名地一紧,他认真地打量着朱允炆,见他看上去也不过三十岁出头的样子,气色稍差,脸色有些苍白,这个模样何来“前辈”之说? 不过此人穿着一身寻常的道袍,竟让他穿出了一身贵气,真是奇怪。 朱允炆自动将他忽略了,转而问白晓天道:“还愣着干嘛,赶紧炒菜,酒买了吗?就山下村里卖的土酒就行,那滋味不错!下次给朕多弄点好酒!” “前辈,我跟您老商量点事?”白晓天小心地问。 “何事?” “我雇俩人专门伺候您老行不行?我每天是要修行的。”白晓天哭丧着脸,“您放心,保证酒肉管够,每天换着花样吃!” “这事以后再说吧,别人朕信不过。”朱允炆道,“难道让你服侍朕,你还不乐意?” 转头见站在一边站桩的孙如海,朱允炆道:“你这人面相不好,公门鹰犬?” “也算是吧?”孙如海不明所以,“不过,你又是谁?口气不小!” “那铁门是你推倒的?”朱允炆接着问,又仿佛自言自语道,“朕命你出钱修好它,修缮时,顺便把门头也换了,就改称‘望月宫’吧,这里虽是道观,但勉强也算是朕的行宫,就这样!” “哈哈哈,你这人脑子被门夹了,胡言乱语,白日里还在做着皇帝梦?真是笑死人了。” 孙如海一时懵了,反应过来后,进而大笑不已,难道自己遇到一位做着皇帝梦的神经病? 他却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则是一位眼高于天的皇帝,而且朱允炆可谓是命运多舛,曾经显赫天下,亦如丧家之犬,颠沛流离,惶惶不可终日,然后又寂寞了几百年,形影相吊,生不如死,现在重见天日,性格变的捉摸不定,有点神经质。 有时候他明明知道自己的言行早就不合时宜,朱允炆却偏要如此,颇有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的意思。 但按照朱允炆本人堂而皇之的解释,这叫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好在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只是个刚拿到身份证的前黑户,没有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钟魁给了一大笔生活费,好酒好肉供着,也不怕被吃穷。 见朱允炆的脸色越来越黑,白晓天和吕远山二人对了一下眼色,悄悄地站远了点。 山风忽然大了。 夏日里的望月观,温度似乎下降了不少。 孙如海蓦地警醒起来,二十多年前他刚加入九处时,曾经数次远远地见过秦盟主,那时他曾暗暗发誓:吾将来可取而代之。 从那时起,他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现在自己重新走到台前,担任九处的代理处长,这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了。 难道自己低调了二十年,专心于提升实力,极少与人交手,连警觉性都降低了吗? 朱允炆背着手,静静地站在院子当中,一股无形的压力向前奔涌而去。 孙如海暗暗惊讶,却是自信地向前跨了一步,随着他这一步跨出,那无形的压力便如牛入泥潭,消失不见。 高手过招,无影无形。 正当孙如海以为对方不过如此之时,他蓦然发现,一股彻骨的寒冷悄然自脚下袭来,迅速地蔓延至小腿肚的位置。 这不足以令孙如海的移动受阻,他运功飞快地消融了冰冻的感觉,但此前一刹那间的痛苦让他印象深刻,实在太诡异了。 他怀疑对手修炼的是一种阴寒路数的功法,这并不奇怪少见,他本人在这方面也有所涉猎,但如此地诡异和阴冷,让他感觉很不舒服,仿佛置身于修罗地狱之中,让他感到不安。 实在太小看了太乙山,这里真是藏龙卧虎。如果是此人出手,那六指双煞被一击毙命也不是不可能的。 孙如海自以为发现了真相,却是遗漏了钟魁这个最重要的人物。先是吕诚志先入为主地被背黑锅,现在背黑锅的成了朱允炆。 认真起来的孙如海,气势为之一变,那原本严肃和不动如山的神情模样,变成临渊峙岳的高人风范,让人不得不严阵以待。 针尖对麦芒,孙、朱二人对峙着,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前者是犯不着拼命,后者是颇不耐烦,直到吕诚志走出自己的寝室。 吕诚志早就知道山下幽兰山庄发生的刺杀事件,钟魁不想暴露身份,按约定这个黑锅是由他来背的,算是欠了他一个不小的人情。反正声名在外,吕诚志笑纳了这个人情。 现在朱允炆一不小心站了现来,吕诚志便顺水推舟,这个时候才露面。虽然还不知道孙如海的真实身份,但代表官方是一定的。这个时候,故弄玄虚或者深不可测才是最重要的。 吕诚志高呼一声道号,真气外放,院中剑拔弩张的局面为之一变,阳光和煦。 “老道吕诚志,见过孙居士!” 这是孙如海第一次见到吕诚志,他仔细打量了对方一眼,见其以高龄之身,须发皆黑,面色红润,笑容可亲偏又让人生出恭敬之心,有股仙风道骨的气派。 果然是一位外修内养的得道高人。孙如海暗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 孙如海表明了身份,吕诚志故作惊讶之余,也虚以委蛇,表示蓬荜生辉云云。 孙如海在言辞上很是客气,话里话外总是隐含着试探之意,吕诚志更是老江湖,应付的滴水不漏。 两人都觉得这番客套实在无趣,但这就是人生。 吕诚志道:“当年秦盟主柄政之时,江湖上何曾有不良修士胆敢刺杀国家领导人?此例万万不可开!” 事实上,孙如海早已经认定六指双煞之死看作是吕诚志或者是朱允炆的杰作,今天只是来确认一下。 双煞虽然成名已久,但在孙如海的眼里,还不太够看。 江湖中自有规矩,不能拿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条文说事,双煞刺杀不成反被杀,只能认命,哪怕是孤傲如孙如海,不能因此寻吕诚志等人的不是。这是自秦祖海坐上盟主的宝座之后,就形成的共识。 “先生是在骂孙某不称职吗?”明知道吕诚志不是这个意思,孙如海故意这样说,“说来惭愧,我虽在九处工作了二十多年,一直从事后勤工作,现在坐在这个位置上,如履薄冰啊。先生德高望重,是否有可以教我的?” 吕诚志摇摇头道:“孙居士言重了,老道愧不敢当!不过,老道倒是从别处听来一句格言,颇觉有理,特转送给孙居士。” “敢问是何格言?”孙如海端坐如松,却将姿态放的很低。 “修行使我们更加强大,而德行则让我们走向崇高甚至不朽。” “呵呵,有道理!”孙如海面上点头,内心里则是只关注着前半句,“是啊,说到修行,这真是一条不归路啊,永远没有表面上那风光,为了强大,我们孜孜不倦,埋首努力,有的人穷其一生,也不过是学些皮毛而已,而那些站在世界之巅的,万中无一啊,谢中条先生教诲!” 吕诚志微微皱眉,心中则暗道,此人面上恭敬有礼,实则是个冷傲、坚忍和崇尚实力之辈,这样的人不可太过亲近,也不可轻易为敌,当敬而远之。 不过,从公安九处这样的一特殊机构来讲,这样的人或许比他认识的雷云才是最适合担任主官。 但联想到当年的秦祖海秦盟主的实力、威望的崇高品格,德不配位,或许会很致命。 “自凤凰山现世之后,当今江湖面临一大变局,灵气复苏是已经被证明的事,这将是我们修士的盛世,进而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国家的方方面面。不知中条先生对如今的江湖有什么看法?”孙如海道。 “我一乡野道士,年轻时倒是个爱动的性子,如今这些年我也算是半隐居了,对江湖上的事和人已经十分淡漠了。恕我直言,那些人和事,与我何干?”吕诚志道。 “据我所知,紫阳观的道士并不是如先生这么淡泊明志和宁静致远。”孙如何意有所指,在吕诚志听来则十分刺耳。 “听说他们一边四处圈地种植神草,希望将来能炼制出一些灵丹妙药,既为修行,也为谋利,另一边又广收门徒,来者不拒,所谋甚大,更吸引人注意的是,有些人则在四处奔走,希望重建‘山海盟’,并推观澜先生为盟主。” 那紫阳观传承千年,如今势力更盛,早已被视作天下道门之首,其观主观澜先生张诚铭则被许多人视为自秦祖海之后,堪称天下修士第一人。而天下道门极多,紫阳观也不过是全真派第一门户,还有极多纷杂的正一派诸分支,他们囿于门户之见和其它私利甚至仇怨,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紫阳观站在一起。 而“山海盟”正是当年国内统一和反抗外敌入侵的战争中,秦祖海在政权的支持下,以个人实力和威望建立的修士联盟。 只可惜,此盟自秦祖海死后立刻烟消云散了,令许多有识之士扼腕叹息。 孙如海这么说,既有挑拨的意思在里头,也有因为身上职责所在而不得不试探的意思。 那紫阳观的所作所作,偏偏还找不到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和道义所在。我承包土地发展种植业,照章纳税促进就业,是在做功德。收徒弟有错吗?人家是热爱传统文化!至于推动重建山海盟一事,这难道不是有先例吗?这是帮政府分忧。 这就令政府和孙如海之辈很难受了。一方面重建山海盟是大势所趋,而且必须由政府完全控制,一如秦盟主在位之时那样,另一方面,政府则很难推出一个在各方面能够压倒观澜先生张诚铭的人,不能任其势力膨胀。 但政府必须有行动,所以这就有吴明这样的人收到了关于登记异术人士的指令。 “听说凤凰山,曾经出现过一老一少两位巅峰对决的修士?或许应该请这两位出山。”吕诚志敷衍道。 “想不到中条先生的消息也是灵通的。据雷前辈说,此人是他在去凤凰山时偶遇的,对他的真实来历一无所知。这话我本是不信的,但雷前辈毕竟是前辈,对国家是有大功劳的,资历更非在下能比。”孙如海瞥了一眼面上古井不波的吕诚志,掩饰了下自己有些出格的话,又道,“据我所知,雷前辈在去凤凰山之前,亦曾来过先生这里?” 钟魁要是在这里,一定会为雷浩京点赞。 “哦,老道与雷浩京是旧识,不久前其子雷云贤侄还送来一些参茶,我一闲云野鹤之人,何德何有敢劳他挂念?”吕诚志指了指面前的参茶。 孙如海品尝了一口:“好茶!我本来也分得了一些,奈何家中长辈实在太多,东分一点,西送一点,自己只留了一丁点,聊胜于无啊,呵呵,让先生见笑了。嗯,真可惜,那少年高手的来历,先生能指点一二。不过,既然薛家老祖这样的怪物都出现了,再冒出个我所不知道的隐逸世家的俊杰,也不太令人奇怪。” “所以,重建山海盟还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灵气复苏,所有修士都会抓住机会,否则真的要沉沦了。”吕诚志顺着孙如海的口气说道,暗自松了一口气,“但老道还是那句话,修行使我们强大,但只有德行才能使我们走向崇高和不朽。” 孙如海暗道,看来紫阳观看似很强盛,但并不能笼络所有人,尤其是吕诚志这样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人,只是面前的吕老道,也未免有些迂腐,躲在山中自成一统,将来很难有所作为。 耳边传来炒菜的噼哩吧啦声,望月观内飘散着油脂和葱花的香味,吕远山闻不得重油味,站在厨房外面喊: “白师兄,千万别放辣子,朱前辈不吃辣,不然他又要发脾气了。” “知道了!”白晓天的声音很是懊恼。 另一边,朱允炆房间里的电视,音量开的很大,一部言情肥皂剧里,男女主角缠绵的对白能让人酸掉大牙。 孙如海的表情很是古怪,就连吕诚志面上也显出尴尬之色,差点坏了道行。 “这位朱……嗯,朱前辈,敢问是何出身?嗜好很特别啊!”孙如海问。 “他自称是朱明皇家后裔。”吕诚志想了想,实话实说。 孙如海又会错了意。 在穿越者钟魁看来,这个位面历史的轨迹在一百多年前,突然让他感到很陌生。 当年洪秀全起事后,曾一度逼的清廷损兵折将,国将不国,那曾国藩力挽狂澜,功高盖主,反遭猜怠,在部下众将的拥戴下,半推半就地自立为王,不久称帝。 爱新觉罗氏被迫逃向关外,又卷土重来,曾两度杀回关内,而太平军内部分裂成两部,杨秀清篡位称帝,偏居东南,另一部随石达开远走蜀川,在蜀川积蓄实力后,又屡次出川,加入瓜分天下的行列。 而各种势力又纷纷打着反清复明或者统一中华的旗号,将堂堂华夏搅成了一锅乱炖。再加上外敌或入侵,或扶植国内代理人,这个位面的华夏远比钟魁的前世更加混乱和不堪,直到劳动党建立,国势才日渐趋于统一和稳定。 因为曾经在同一时代,有那么多的所谓皇帝并存,这就造成当今自称皇族后裔的人有很多,爱新觉罗氏、曾氏、杨氏、石氏,当然也少不了老朱家。 如果你在报上看到说某某公主下嫁巨富之子,某某王子参军报国,千万不要感到太过惊讶,公主王子什么的,只是用来吸引读者注意的。 这孙如海是沪海大族金氏的女婿,这金氏就是爱新觉罗氏当年被赶到关外时,留在关内的一支后裔,当时是为了不招人报复,而改成汉姓的。 孙如海如果自称是皇家女婿,好像也没错。 所以,孙如海听吕诚志说朱允炆是皇家后裔,并没当一回事。只是朱允炆这样的高手,好像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一般,值得他去详细调查一下。 他却不知,在他上任之前,曾一度被视为九处未来处长的雷云,早就将朱允炆的户籍档案,做的滴水不漏,因为那档案就是真的,同名同姓,只是换了张相片而已。 孙如海跟吕诚志闲扯了一通,眼见午饭时间到了,见对方没有留他吃饭的意思,只好起身告辞而去。 出了望月观,孙如海拾阶而下。 正是中午时分,上山时雾气早已经消失,晴空万里,群峰林立。孙如海看到几个年轻人正鬼鬼祟祟地离开观景道,往山腰上的鲜有人行的小径行去。 其中一人,正是钟魁。他正带着表弟李云还有他当年的两位初中同学捕竹鸡。 竹鸡是一种群居性的禽类,飞翔能力比较差,在山林间移动主要靠一双矫健的腿。兽有兽道,这竹鸡很有领地意识,而且雄性好斗,如果发现领地内有外来者侵入,它会毫不犹豫地反击。 正是利用竹鸡这种特性,钟魁寻到一处适合地点。这是一片竹林,竹林外有多处灌木丛。 竹林四季长青,挡住阳光下泄,竹林下很少有杂草丛生,这就是此处最好的地捕鸡地方。竹鸡竹鸡,并非是说竹鸡就是栖息在竹林下。 指点着半信半疑地同伴们,在竹鸡必经之路上下套,钟魁拿出一只袖珍随身听,放在草丛里,播放事先录好的公竹鸡叫声,然后招呼大家躲到不远处的杂树丛后面,喝着汽水。 “还真是个少不经事的乡下孩子,无知是福,少年不识愁滋味,外面的世界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美好,将来的家族纷争怕是你这个乡下出身的年轻人承受不起的!” 孙如海笑了笑,转身扬长而去。 钟魁回头望了一眼山道上孙如海离去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笑。 初中当了钟魁三年班长陈刚,还是那幅清高傲娇的模样,不过这位准大学生现在跟钟魁的关系,已经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了,尽管钟魁从未将这货当一回事。听说李小东要来太乙村玩,陈刚死乞白赖地跟来。 李小东则是钟魁当年初中三年的同桌,后来在钟魁的帮助下,勉强考上了县里一所比较的高中。他也不指望上大学,能顺利拿到高中毕业证,也算是给家里老爹一个交待了。 “魁哥,你行不行啊?”陈刚一如既往地质疑钟魁。 不过,魁哥这个叫法从他嘴中叫出,倒让钟魁想起来这位前任班长因为家庭出身的原因,打小时起就是个官迷,他应该是知d县里一把手跟自己的关系,所以在自己面前的姿态放的很低。 “书呆子,男人不能说不行!”李小东在旁骂道。 陈刚一时愣住了,等弄明白了李小东话中意思,才反驳道: “我跟魁哥说话,你别插话好不好?懂不懂人话?” 李云则道:“你们两家伙闭嘴好不好,马上就要上套了。” 话音刚落,只听竹林那边传来两声竹鸡叫声,然后三声、四声,竹鸡叫声此起彼伏。 一只雄壮的公竹鸡领着一群竹鸡,从竹林外的灌木丛中走了出来,先是小心地观察了一下四周,然后雄纠纠气昂昂地朝着竹林走去。 “你们说竹鸡是烤着吃好吃,还是红烧好吃?” “清炖,再放点山菌!” “红烧!” “清炖!” 在几位同伴的争吵声中,钟魁知道,自己“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就要结束了。 第一百五十章 我有一个秘密 透过车窗,李国辉看着眼前依稀有些记得的景色,神情有些复杂。 除了记忆中那永远不变的起伏山峦,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已经大变样了,用天翻地覆来形容很是恰当。 离开这里近二十年,但总会在某些寂聊的深夜里,一些人和一些事,突然会萦绕在他的心头。 今天他触景生情,突然产生某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只是眼前的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车窗外,李国辉一眼就认出了被人簇拥着的钟三爷,这老爷子的身体还是那么硬朗,声如洪钟,还是那么高调的官样作派,看模样好像是在搞卫生大检查,一帮人被他当众训的像孙子一般。 李国辉将车窗玻璃升上去,似乎在逃避着什么。 “这就是太乙村?好像没那么穷嘛!”坐在身边的一个女人说道。这位名叫丁小月,正是李国辉的妻子,保养的极好,风姿绰约,外表看上去要比实际年纪要小的多。 李国辉的二弟李国梁,坐在驾驶位上,亲自开着车,载着兄嫂,而他的妻子孙洁如坐在副驾驶位上假寐。 听到嫂子这话里透露着别样的意思,李国梁抬头瞅了一眼后视镜,笑道: “嫂子,这里原来很穷的,哪怕是三年前来这里,也仅仅脱贫而已。” “哟,二弟对这里还挺熟的啊。”丁小月夸张地说道,“看来常来这里啊。” 李国梁装作听不出她话中意思,认真说道: “我倒是想在这置办点产业,将来在这里养老也不错。大哥,我以前应该跟你提过的,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穷二白,正因为一穷二白,反过来说就是潜力巨大。要不是被人截了胡,这眼下的一切都是我的!” “你那点生意经,不要太折腾了,咱家也不是那种商业世家,还是谨慎点,挣那么多钱干嘛?”李国梁点头道,见妻子脸上挂着不屑之色,显然也很对自己的观点不赞同,又道,“国辉,听说你找银行借了不少钱?” “五个亿。”接话的却是自己妻子丁小月。 “你怎么知道?”李国梁问。 “因为他把自己手中几块地抵押了,评估的那家会计事务所,跟我娘家关系不错。”丁小月道,“他那几块地其实也值不了那么多。” “嗯,都是一家人,该帮还是要帮的。”李国梁点头道。 李国辉和孙洁如对视了一眼,飞快地交换了下眼色,脸上都露出不屑的神色。嫂子丁小月家里豪富,对这五个亿自然是看不上的,但要说她娘家对自己生意有多少助力,那得另说。 “大叔,幽兰山庄怎么走?”李国辉将车在路边停下,伸出头问路边一位看上去像是本地闲逛的老头。虽然他几年前来过,但这里变化实在太大了。 “就是前边村头拐个弯,西边山谷就是!” “谢了!” 幽兰山庄现在变的不太清静,李望山遭遇刺杀事件,在短时间内传遍了燕京高层,他原本是低调而来,现在就变的门庭若市,形形色色的人物在自己面前走马灯似地出现。 有人诚心诚意,有人虚情假意,也有人其实是幸灾乐祸。 自己的儿子李国梁和李国辉,因远在燕京,紧赶慢赶,反而落在了许多人的后面。 百善孝为先,虽然在第一时间跟李望山通过电话,明知道父亲没有伤到一根汗毛,身为人子,李国梁李国辉兄弟还是以最快地速度赶来。 李望山正在钓鱼,他这两天钓上瘾了,快把这里的鱼钓绝了,连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品种也不放过。 陪在他身边的是锦毛鼠老崔,小心伺候着,跟李望山这样的经常在电视新闻上出现的大人物一起钓鱼,老崔虽然觉得很压力巨大,但心里也很美,因为以后就有跟人吹牛的资本。 李望山是特意叫老崔来的,自称是因为微服前来度假,占了人家的房子,甚感叨扰云云,好歹要感谢一下主人。 “崔先生,你跟钟魁很熟?什么时候认识的?”李望山问。 老崔原本就不止一次听村里人谈起过钟魁的身世,但那时资讯并不发达,村里人并不太清楚那燕京李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只隐约知道李家官做的很大。 直到李国梁几年前来过后,村里人就越来越清楚了。 “五年前,那时候我在做……嗯……小本生意,魁哥的师兄……”老崔突然闭嘴了。 “师兄,他有师兄?”李望山抓住了关键。钟魁的实力已经让他叹为观止了,他的师兄又是何等的高人? “这个,您老还是不要问了,我知道的不多,总之那是位高人,不是神仙,恰似神仙。”老崔觉得自己实在是多嘴,他至今仍然记得令狐易那近乎神仙般的形象和手段。 见老崔不愿多讲,李望山有些郁闷,但也不好逼他,因为在他看来,老崔就是钟魁推在公众面前的“白手套”,是钟魁的心腹,不看僧面看佛面嘛,他也怕把钟魁惹毛了。 同时,这也解释了钟魁的这一身本事是从何处而来,他以为钟魁是某个隐世修行门派的传人,却不知道钟魁如今真是孤家寡人一个。 这种神秘感也是钟魁有意无意促成的。 “崔先生的生意看上去还不错,我又听说你在古董收藏方面很有建树?我燕京的宅子里也有几件古董,都是老伙伴送的,只是我一个当兵的,对这些不太懂,以后你要是去燕京,烦劳你帮我看看?”李望山道。 “您老客气了,我随叫随道。我能有今天,这全是托魁哥的福。在他面前,我算什么人物?”老崔半是自嘲半是拍马屁道,“生意什么的,其实他早给规划好的,我按照他的剧本办就是喽,魁哥虽然年纪小,但做生意的头脑不是一般人能比的,眼光极准,而且很是老道,不服不行,可惜他志不在此。我就是跑跑腿,应酬个场面而已,比如说他最近叫我在燕京买处四合院,离燕大越近越好……” “他能考上燕大?”李望山听到这里,插话质疑道。 “魁哥说能考上,就一定能考上。”老崔将钟魁奉作神明。 李望山只能无奈附和地对这脑残粉说道: “好吧,他一定能考上燕大这等第一流的学府。那四合院买到手了吗?我倒是可以介绍几个关系给你。” “多谢您老关心,我早买好好几处,只要魁哥到时候实地看一看,选好其中一处,我就安排人手将老宅院装修改造一番,毕竟是老宅院嘛,要住的舒服,现代化改造是必须的。其实钱能办到的事情,都不叫事儿。况且这是魁哥之前交待的事情……”老崔言下之意,暗示他未经钟魁的同意,是不敢随便接受李望山的好意的,转而又道: “不过说实话,我买到的几处宅院,那都是别人挑剩下的,好宅院的主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家不在乎咱这几个钱,人家在乎的是脸面,拥有一座上好的老宅院,尤其是以前王爷贝勒的府第,那代表的是地位。早几年前,魁哥就说过京城的破四合院会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以后会涨成天价,我他x的还不信喽,只可惜我被猪油蒙住了眼,现在只能花大钱买别人剩下的,这还是托了不少的关系,真他x的黑。” 李望山自动忽略了老崔的粗鲁言辞,带着某种希冀道: “那他想要什么呢?我看他好像没有什么企图心?” “呵呵,修行人大概都是这样吧?”老崔挠了挠头道,“还有什么比超脱凡人的本事更珍贵?吕道长今年都八十多了,忽然返老还童,看上去比我还年轻,真令人羡慕啊。” 李望山闻言,点了点头,不管承不承认,越是位高权重之人,越是对长生有莫大的企图心,更不必说那种高来高去摧山裂石的本事。他李望山虽然不怕死,但如果让他用手中的权势来交换,他也心甘情愿。 前些天那六指双煞的突然出现,要不是钟魁的出手,自己恐怕也凶多吉少,让歹人得手。真要是那个结果,什么地位啊权势啊,全都成了过眼云烟。 山庄之外,歌舞升平,游客如织,并没有人知道幽兰山庄不久前曾发生过一次有可能会轰动全国的事件,包括面前的这位幽兰山庄名义上的主人。 太乙村的村民甚至不知道有位大人物就住在自己旁边。 据他所知,自凤凰山事件之后,京城权贵圈中已经出现了许多人开始结交江湖人士的状况,部分人甚至开始修行。 尽管希望渺茫,但归究是有希望不是? 李望山甚至暗想,燕京的一些人还在旁观自己的笑话,却不知自己的这位“意外”得来的亲孙子,有可能是自己最大的王牌。 但一想到钟魁对自己相当冷淡的态度,李望山就觉得很是郁闷,那不是靠自己现在的权势就能够让其就范的年轻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修士天然拥有特权,独立于世俗的自由,世俗的力量只能尽量去约束他们而已。 更何况,在钟魁面前,李望山觉得自己满是愧疚。他突然意识到,李家的第三代只有这么一个男丁,而且不姓李,有一道天然的鸿沟摆在自己的面前。 这时,王弘范走了过来: “首长,大公子和二公子来了。” “让他们滚过来吧!”李望山的无名之火突然爆发。 老崔很有眼色,很清楚自己的身份,见李望山心情不佳,又不想在人家家庭团聚的时候,自己这个外人充当饮水机,连忙起身告辞。 李望山却叫住他,对王弘范道:“替我送送崔先生,顺便把我的电话号码给崔先生,如果遇到需要我帮忙的事情,尽管打电话找我。” 这话是给足了老崔面子,如果搁以前,老崔一定会感恩戴德,以为是祖坟冒烟,可以跟人吹上三年,现在他却知道人家完全是看在钟魁的面子上,跟他没一毛钱关系。 太乙村村办会议室,钟三爷挥了挥手,村委会及村办经济实体各大小头目如蒙大赦,纷纷拍拍屁股走人。 “守权,你留下!”钟三爷叫住了钟守权。 “三叔,您老还有什么最高指示?”钟守权将笔记本重新打开,装出一番洗耳恭听的姿态。 “下午我在村头检查卫生时,看见一辆车。”钟三爷抽出一根烟,给钟守权甩了一根。 钟守权连忙掏出打火机,欠着身子给钟三爷点上,自己却没点,将打火机捏在手里把玩: “怎么了?我们村头每天车来车往的,就是冬天旅游淡季,没有一千辆,也有八百辆,有什么奇怪的?” “那是一辆军用越野车,关键是那车牌很好认,五个六。”钟三爷见钟守权面色一变,又说道,“坐在前面的是李国辉夫妇,前几年他们俩来过咱这,所以我印象深刻。” 只听钟三爷语气颇为不善:“后排坐着一个人,那个人化成灰我也认识,我先给你提个醒。” 钟守权当然知道钟三爷说的是李国梁,面色立即变的十分难看,这一直是他极力不去想的一件事。当初他跟李青两人不能生育,因而收养了钟魁,视为己出,而钟魁一直很孝顺,但当钟魁的亲生父亲突然来了,他不免有些惊慌起来。 “小魁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咱村能有今天这个局面,他也是有大功劳的。这孩子别看年纪小,但很有主见,品性也没说的,他跟我说他永远都姓钟,我相信他这话。”钟三爷开导着。 钟守权魂不守舍地往家走去,在家门口,岳父李沛叫住了他: “在想什么呢,丢了魂似的?” “啊,爹,在想事情。家里今天没来外人吧?”钟守权回过神来。 “没有。”李沛示意女婿坐下,“伸出胳膊来,我搭下脉。” “我又没生病,搭什么脉啊?”钟守权嘴上这么说,还是伸出了胳膊。 钟守权夫妇已经“调养”了大半年,他们不知道李沛从哪找来的方子,每天要吃一碗汤药。 “唔,体脉稳健有力,气血旺盛,看来这方子真不错。”李沛啧啧赞叹。 “爹,你每天让我们喝的药,到底是什么?”钟守权问。 “有件事跟你说下,我觉得你们现在年纪还不算太大,要是调养好了,生个孩子也是有可能的。” “什么?”钟守权大吃一惊。 李沛颇不好意思地说道:“男子大丈夫,岂能无后?这事嘛,是小魁的主意,他找来的方子,我觉得有点意思,所以就让你们试试。你知道的,他前前后后给了我好些个方子,都很灵验!” “不……”钟守权觉得这思维跳转的太厉害,“我的意思是说,小魁这是什么意思?” “小魁是个好孩子,他也是好意,你不要多想。”李沛并不知道李国梁的到来,让钟守权现在很敏感,继续说道,“他都觉得你们夫妻俩应该生一个,你还不好意思?你的身体原本就没问题,现在虽四十多岁了,调养的不错,身体比三十来岁的还要好。问题出在小魁他娘的身上,她打小起就比较虚弱,调养大半年,身体状况十分不错,也不枉小魁一片孝心。噢,对了,吕道长今天遣人送来一些丹药,回头你要督促她每天坚持服用,一定会有奇效。吕道长可是神仙般的人物,你们不相信我的医术,也要相信他的本事。” 能亲生一个孩子,曾一直是钟守权夫妇心中的愿望,当养子钟魁一天天地长大时,这个愿望就变的淡漠了,因为他们将所有的爱都加在钟魁的身上。 钟守权现在很敏感,他觉得这是养子在找后路,难道他真要离开自己了吗? “我不要生!”钟守权突然大声地吼道,“小魁是我儿子,谁也抢不走!” 李沛目瞪口呆,好半天才问道:“今天遇到什么糟心事了?” “对不起,爹,我心情不好,不是冲着您来的!”钟守权意识到自己冲动了,连忙解释道。 钟守权一五一十地将今天钟三爷透露自己的消息说了出来。李沛沉思了好一会儿,道: “守权,小魁是你儿子,也是我李沛的外孙,这是谁也抢不走的。但你也要知道,你不可能永远把他禁锢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你不想他有更好的前途?他马上就要上大学,将来毕业了,除非回到这里接你的班,否则就会在外工作、生活,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我也不是挡他的路,毕竟李家不是普通人家,就是担心……” “担心他贪图荣华富贵不回来了?不认你这个爹了?”李沛的音量也不禁提高了些,“你越是这样,越是把小魁往外推,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物极必反!你现在能做的,就是跟以前一样,关心爱护他,而不是约束他。” “包括给他生个弟弟或妹妹?这是他一个孩子应该操心的事吗?”钟守权不太确定。 “爹,我看行!” 钟魁突然从外面闯了进来,其实他在外面听了好一会儿,凭良心讲,他不是存心偷听的。他原本就是穿越的冒牌货,这一世的养父母胜似一切,不可能去贪图什么荣华富贵,若不是李望山的到来,他差不多都忘了还有这一茬。 “你都听见了?”钟守权面色很不自然。 “爹,这事我早就知道了,包括那李老头一个星期前就住进了幽兰山庄。”钟魁道。 “哪个李老头?”钟守权下意识地问,又猛地醒悟过来,意识到钟魁说的是李望山,“你这样称呼人家,不太好吧?” “又没当面这样称呼他,怕什么?外公,爹,我今年都十八了,法律上讲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咱们应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而且我有一个秘密要和你们分享下,你们是我最亲近的人,现在是有权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了。我想经过这样谈一谈,你们就不会乱想一通了。” 钟魁不一般的严肃态度,随之而来的是一股与他年纪很不相称的威势。 李沛和钟守权两人不禁对视了一眼,因为这种威势,让他们内心中很自然地生出一种膜拜、臣服的情绪。 不可违抗。 连门外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似乎都消失了,这个独立的世界因钟魁的意志而存在。 第一百五十一章 我的剑 李望山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围坐在圆桌上吃饭。 别墅的餐厅不大不小,装修的素雅而不失精致,头顶上的一盏水晶灯正洒下柔和的光线。 主菜是李望山亲手钓上的娃娃鱼,蒸、烤、炖、红烧,肉质鲜美无比,还有山里采的新鲜菌子、野菜。 次子李国梁吃干抹净后,才明知故问: “爸,这好像是国家保护品种,娃娃鱼?” “好吃吗?”傍晚时,将自己的两个儿子骂了一顿,说他们巴巴地赶过来,不怀好意,是盼着来给自己送终之后,李望山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真好吃啊。说实话,养殖的我也吃过,比起这山里面野生的,味道差的真太远了。”李国梁意犹未尽,肚子里早就塞满了。 “我已经吃了一星期了,早就吃腻了。”李望山傲娇地说着,顿了顿又道,“所以明天一早我就准备回京。” “爸,这么快啊?”孙洁如讶道。她和丈夫李国梁来之前就说好了,想再找钟魁谈谈,虽然五年前只跟钟魁见过一面,但钟魁给她的印象极好,如果明天一早就走,让她措手不及。 “嗯,这里风景不错,你们要是想多留几天玩玩,自便!”李望山端起一杯热茶,起身往楼上卧室走去。 出乎李国辉的预料,李望山压根就没有提到钟魁这个人。 李望山恐怕是京城权贵当中最后一个知道的。当年李望山官复原职,李国辉由下放地太乙村返京时,李望山只知道自己的长子跟一个女人有了关葛,却不知道那位素不谋面的女人已经身怀有孕。 但回过头来,即便当时知道那个女人怀孕又如何?李望山扪心自问,自己恐怕仍会要自己长子跟那个女人斩断一切联系。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为了巩固权力,一切都可以拿来做交换。直到自己长子被提名为中央某实权部门正司长的候选者之一,竞争对手才曝出了这个黑材料,而李望山才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因为地位低的人,不敢当面跟他求证,而地位相当的人,却认为当面求证无异于公开嘲讽,又不能将李望山怎么样,谁家没有点烂事?所以大家只能背地里当作谈资,反正李望山的黑材料也不止这一条。 李望山闭口不提钟魁,连大儿媳妇丁小月都觉得很意外,这不是李阎王的行事风格。 丁小月当然不会主动提起这事,有件事她一直没敢向别人提及,包括自己的丈夫李国辉,只敢放在自己心里。当年在听说自己丈夫居然曾经有过一段感情,而且还有位私生子,这让天生骄女的丁小月觉得这是个莫大的耻辱,让自己成为京城贵妇圈内的笑料。 所以,丁小月希望毁灭那个私生子,以泄心头之耻,并且派出了一位杀手。然而那位杀手一去不返,消失地无影无踪,而那个私生子却安然无恙。 她不相信那位杀手携款潜逃,因为那是自己娘家族人,自己知根知底,她以为是李望山出手了,是在警告自己,因而她曾经提心吊胆过了一段时间,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但也暂时放下这个心思。 现在,有一股无名之火,在丁小月的心里重新燃烧起来,烧的她难以入眠。她躲在卫生间内悄悄打了个电话,她的枕边人李国辉则一无所知。 第二天一大早,李望山果然乘车离开,陪同他返京的是李国梁夫妇。 暗中对长兄的作派颇有微辞,认为他无情无义,像个逃兵,李国辉夫妇留了下来游玩几天。 钟守权今天在家休息,他热情地接待了这对夫妇,似乎毫不介意李家人的到来,人也显得很是大气。 昨天钟魁跟自己及岳父分享了一个秘密,一个令他们目瞪口呆的秘密。 这就解释了养子五年来巨大的变化,以及种种令他疑惑的情况: 为什么身家亿万的崔老板像是他的跟班,为什么他会突然在初中毕业之后离家两年,那德高望重的吕道长又为什么会爱屋及乌地与他们全家交好。 原来自己的养子不是凡人。至于师兄的存在,钟魁则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一些秘密他永远也不会讲。 钟守权感到很骄傲,而李沛则觉得自己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钟魁以前给自己的药方。 “钟哥,你们这变化太大了,差点认不出来了。说实话,我以前觉得这里除了风景秀丽空气清闲,其他的就是一穷二白,如今这里发展旅游,路也修的好,家家户户都发家致富了,真成了一方福地。嗯,就连吃的也比城里好!”李国梁一见面就说道。 “没那么夸张吧?我们乡下人,可不是都向往大城市,尤其是你们京城!”钟守权道。 孙洁如则笑道: “钟哥,五年没见,我觉得你一点都没以后,好像还变的荣光焕发的样子。国梁,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 李国梁闻言则认真地打量了一眼钟守权道:“好像真是哦,钟哥,我比你还小三岁,看上去你比我年轻。” “也许是我这几年过的还比较舒心吧。人要是总能保持精神愉快,注意劳逸结合,身体和气色自然会好。”钟守权笑着解释道,暗道这一定是自己这大半年服用汤药的缘故,当然这也是钟魁的功劳,是他说动自己岳父配合。 “真羡慕钟哥。不说生意上的破事,我家女儿今年上初中了,嗯,正是那什么叛逆期,事事都要我跟她妈操心。管的严吧,不利于她的性格培养,怕养傻了,不管吧,那就有可能会长歪了,以后会让我们永远操心,不敢马虎啊。你家小魁就不一样了,聪明乖巧的孩子,学习成绩又好,省心!”李国梁三言两语,终究还是绕到了钟魁身上。 钟守权略夸张地说道: “小魁嘛,以前倒确实是乖巧,我很少操心。现在嘛,我常常看不见他的影子,想问问他这次高考考的到底咋样,还得提前预约个时间,你说省不省心?” “是吗?” 孙洁如忽然想到第一次见到钟魁时,钟魁曾经讲过的那个坐井观天后续的故事,每次想到这个故事,孙洁如对钟魁的好奇度便往上涨一涨,因为太有哲理了: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他考的咋样?” “他自己说,这次应该有九成九的机会考上燕大,如果上不了,按第二志愿随便上个大学也无所谓。你说,大学能随便上吗?”钟守权道,“燕大的,是文博学院单独录取的名额。” “考古学?”李国梁问,他记得钟魁曾经用很戏谑又很老道的口吻说过,当时他没当一回事,以为是童言无忌。 见钟守权无奈地点点头,李国梁也表示很是失望,如果钟魁的成绩不太差,他倒是可以找找后门,选一个不错的专业,大不了给燕大赞助一笔。然而孙洁如则道: “我倒是听说今年一些文博类的专业是个大热门,另一大类专业是农学类,别忘了我大小也是一名教育局干部。” “真是邪门了,好专业不一直是金融、电子通信啊,新材料,尖端化学什么的,现在还得加上一些与计算机有关的专业。”李国梁叹道,心中忽然有所触动,这似乎也印证了近来小范围圈子内的一些传言,世道真是变了。 他不知道钟魁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还是因为拥有超前的眼光。其实正如钟魁杜撰的那则坐井观天后续的故事中所讲,他真想多了。 …… 钟魁运功修行完毕,下丹田中的真元之海越加宽广,而元神则更加强大和敏感,只是这种增加的程度很小,远远比不上以前还在凝气境时的进展速度。 这并不为奇,修行越往上,难度等级越是以十倍甚至百倍地增加,速度自然也越来越慢,否则江湖中到处都是大修士满地走的情况。 钟魁遇到了一个好时代,灵气复苏,否则会更加艰难,他现在重回当初师兄隐居的溶洞中,这里的灵气明显比当初更加浓郁。 在师兄永远离开的日子里,钟魁经常独自来到这里,每当想起与师兄相处时的点滴时光,他都会暗自神伤好一会儿。 身为天师门的唯一传人及自封的掌门人,钟魁是孤独的。如果将来会有他的妻,他会将她带到这里看一看,而天师门的荣耀必将永不落。 赤血剑静静地躺在钟魁的双膝上,剑身原本青黑的色泽,越加深沉。仿佛是感受到钟魁心中的豪情壮志,赤血剑发出一阵欢呼般的龙吟之声。 钟魁握着剑柄,轻轻一挥,无声无息。 十丈之外的洞壁上,却赫然出现了一道深深的剑痕。如果有人仔细勘察一番,会发现那面由坚硬岩石组成的洞壁上,已经留下了无数道剑痕。 凤凰山之行,钟魁的收获不是那些天材地宝,也不是见到了传说中的凤凰,而是在拳法和剑法上都取得了巨大的突破。 在师兄代师所传的破军之拳上,钟魁因观水而创造弱水三千,这既是拳法又是掌法,且刚且柔,刚柔并济,在师门所传的伏魔剑法之上,钟魁又自创了一门真正属于自己的剑法,虽然现在这套剑法仅仅有三式而已。 钟魁将这门剑法,命名为太乙剑法。 但今天,钟魁则是回过头来参详本门的伏魔剑法。 按照本剑法总纲中的论述,这应当是一门阳刚至极的剑法,钟魁身怀九阳血脉,又习有龙象伏魔功至臻大成,学习伏魔剑法应该很快能掌握其中真髓,然而现实是,钟魁只是手熟耳,自忖发挥不了此剑法三成的威力。 相反,钟魁却能够在凤凰山观剑而有所得,又不拘泥于先贤的剑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创造属于自己的剑法,后来又在天师庙钟天师的塑像前,仰观流星划过,赞叹生命的荣光与短暂,也能自创太乙剑法中的一式剑法,这说明钟魁在修习剑术上是极有天赋的。 难道是我心境上出问题?钟魁自忖道。这赤血剑在师兄看来是一把神兵,但在钟魁看来这是否有夸大溢美之嫌? 不,不是我心境上出问题,而是我没有根本没有一颗斩妖除魔的心。 虽然机缘凑巧,钟魁作为一名修士,同样追求强大和永生,但他两世为人,更多的却是随遇为安,自以为看穿了世事和人心,加上现代社会环境大不同,他并没有钟天师那种嫉恶如仇和快义江湖的心境,所以得不到伏魔剑法真谛也就不奇怪了。 随遇而安,不强求,不盲从,不沉迷,师法自然,这本是一种很适合修行的问道之心,所以钟魁在修行境界上一直很快,也因此自创了属于自己的武技,但离师门的训导,反而更加遥远了。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之奈何的事情。 可我为什么一定要谨守师门训导呢? 修行问道之途,本有万千大道,我自成一道,有何不可? 手中赤血剑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想脱离钟魁的掌控,奈何钟魁牢牢地握住剑柄,让它无法飞走。 赤血剑在这一刻,似乎真正“活”了过来。真元灌注于剑身之中,愈发黑亮,刹那芳华之中,钟魁的强大意志缓缓施加于剑身之中。 赤血剑以前与他意志虽不至于融洽到合为一体的地步,但也是心意相通,它仿佛恐惧于钟魁在意志上的转变,害怕自己也被这意志所同化,不甘臣服,拼命反抗着。 奈何,钟魁的问道之心在这些年中,已经他不知不觉和潜移默化之中,愈加坚定,他已经悄然走出了师门的“桎梏”,踏上自己的路。 “小样,我还治不了你?” 钟魁争雄之心升起,更加强大的真元灌入剑身,赤血剑仿佛是一个无底洞,猛然狂吸钟魁真元,让钟魁一度大惊失色。 想拼命吗?当初在凤凰山深处,姚升从秦若寒手中夺得凤血剑,遭到反噬,被凤血剑吸成了人干,死状极惨。 这赤血剑也有类似的性状,但钟魁的九阳真血曾经染红了它的剑刃,自那一刻起,钟魁就是它的主人,这是一种血脉相连的情感,钟魁不相信赤血剑能够强大到摆脱自己控制的地步,它只是不肯认命而已。 真元绵绵不断地灌入,更多的真元则从丹田之海中滚滚而来,那赤血剑剑身的颜色也因此而变的更加透亮。 就在钟魁担心它承受不住自己强大真元而濒临崩溃的时候,赤血剑的剑尖极有规律地颤抖着,似在发出一阵低沉的悲吟之声,或有不甘,又或倔强而勉强臣服。 “你还叫赤血剑,但这是我的剑!” 钟魁指弹剑身,轻轻一笑。 第一百五十二章 冒犯的代价 钟魁心有所感,那赤血剑并没有真正被他收服。 所谓神兵,大概都是有脾性的,因为钟魁走出了自己的“道”,“道”是什么,不同的修士有不同的看法,而钟魁此“道”显然与赤血剑并不太契合,则相互融合度就不会太高。 钟魁相信,这也只是时间问题。 钟魁忽然想起了秦若寒,她那把凤血剑与她契合度即便称不上完美,也一定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传说中的神兵,不仅与其主人心意相通,如臂指使,传说中还说神兵可幻化变形,融于主人体内,收放自如,随主人心意而动。 在凤凰山中,钟魁就曾怀疑凤血剑已经与它的主人秦若寒融为一体,否则无法解释她将凤血剑藏在哪了。 这令钟魁相当羡慕,现代社会里你要是随身带把冷兵器到处走,招摇过市,朝阳群众会让警察请你去喝茶。如果能够隐身,甚至连坐飞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带着凶器过安检,真乃居家旅行防身之利器。 钟魁在师兄隐居地一连住了七天,才回返太乙村。李国梁夫妇早在几天前就略带失望的心情返京了。 还在村口,所有遇到的村里人都向钟魁道喜,原来高考放榜了,钟魁已经被燕京大学提前录取了,只不过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钟魁不知道雷浩京是否在其中使了力气。 “同喜、同喜!”钟魁不得不一一笑着回应,看来他在全村男女老少中的人缘很不错。 丁义戴着一副墨镜,坐在树荫下抽烟,旁边放着一个双肩背包,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 他的打扮跟眼前来来往往的游客没什么两样,然而遮掩在墨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正盯着钟魁看。他已经来这里好几天,不巧钟魁不在村里,这考验着他的耐心,好在委托人的预付款付的很爽快,给的时间也很宽裕。 功夫不负有心人,身为杀手,丁义认为自己的耐心等待终于有了回报。 丁义远远地跟在钟魁的身后,尽管目标只是个高中毕业生而已,他仍然很小心。 钟魁则在家门口被邻居兼商贩们包围,连认识他的保安、保洁员都停下来凑热闹,大伙都嚷着他家得请客,办一场大席面,直到钟父钟母出现,钟魁才被解了围。 钟父钟母虽然早两天就知道了,激动兴奋的心情早过了,但仍难掩喜色,承诺一定会办一场大席面。 考上了大学,而且还是一流大学,钟魁还有几个电话要打。他刚在座机旁坐下,赵雪的电话就到了,听上去她比自己还要高兴。 “雪姐,你有没有搞错,这是我上大学,你兴奋个什么劲啊?”钟魁故意说道。 “你这个没良心的,枉我这么关心你。”电话另一头的娇呼声让钟魁的心头产生了一丝异样。 “多谢雪姐关心,小弟错了。” “这还差不多。”赵雪压低声说道,“你也算是我师父,我得送你一件礼物。” “什么礼物,我能提前知道吗?” “不行!” 跟赵雪闲扯了一通,在她的暗示下,钟魁又给赵雪的老爸打了个电话,这小老头对自己还是不错的,虽然早就从他手下毕业了,他对钟魁还挺关心。 跟钟魁预想的一样,赵老头先是一阵夸奖,然后又是一通谆谆告诫,不要骄傲自满,钟魁不得不硬着头皮接受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思想教育。 “幸好他不是我岳父,不然可就惨了……咦,我怎么会这么想?” 钟魁惊讶于自己莫名的突发奇想,又不自觉地将赵雪跟他所认识的秦若寒、李玉儿这样的绝色美女相比。 男人果然是得陇望蜀的。 丁义冷眼看着钟魁家的宅院,心中暗自筹谋一下计划,然后掉头往天师庙走去。 已是傍晚时分,在群山的映衬下,落日在钟天师的巨大塑像身上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金色,十分壮美。 丁义忽然觉得那钟天师的面孔十分可憎,他将这归结于自己的心里作用。钟天师是斩妖除魔的神仙,但也只是传说中而已。 在他手底下丢掉性命的人,丁义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当中每一个的死法,其中也不乏无辜之人。丁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杀了太多无辜之人,而触怒了传说中的神明,心头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但这种担忧一晃而过,因为丁义是位相当自负的人,二十年来从未失手过。 游览了天师庙,丁义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寻了家土菜馆,叫了几盘菜,就着啤酒,美美地享受一顿本地美食。 吃过晚饭,丁义随着游客在太乙村中闲逛,然后躲到山林中,等待深夜的到来。 等待是无聊的,丁义暗想自己当初是见过目标的,如果当时自己就痛下杀手,又将如何? 虽然堂妹曾经给自己的要求,是杀掉目标,但丁义则知道,当时这事不能这么干,所以当时丁义给目标只是一个警告。 后来因为其它的变故,连解释都没有给堂妹,让堂妹一度以为家族抛弃了她。至于现在则准备这么干,则是家族觉得李望山有些碍事了。 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已是下半夜。 黑暗中,一声叹息从身后传来。丁义如惊弓之鸟般跳了起来。 钟魁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丁义大惊失色,没有什么比这种意外状况让他更感到惊讶了。 “我们好像在几年前见过,你在等我吗?”钟魁歪着头问。 “没错,确实见过。”丁义收拾起慌乱的心思,强自镇定。 “哦?有何指教?”钟魁问。 丁义却答非所问:“你不是普通人?” “当然,我这个人有时候记性特别好,尤其是那些曾威胁过我的人。你知道的,这是一名修士的本能,所以当你白天盯着我的后背看时,我感受到了你的敌意。五年前你没有动手,现在你可以动手了。”钟魁道,“我很好奇,你们丁家为了达到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吗?” “呵呵。”丁义勉强一笑,他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在气势上落了下风,“既然你明白我是丁家派来的,那就做个明白鬼吧。” “好吧,咱们做个交易如何?”钟魁道。 “什么交易?”丁义不禁好奇地问。 “说出一切我想知道的,我饶你一命。”钟魁道。 “哈哈,笑话,我丁义自出生时,四十多年来从未……”丁义的笑声嘎然而止,仿佛被人捏住了嗓子。 钟魁已经从二十丈之外,站到了丁义面前,在丁义反应过来之前,他的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丁义的肩上。 丁义惊恐地发现,自己无法动弹,瞬间他觉得毛骨悚然。 高手,这种绝对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让他绝望。这一刻,他十分后悔,自己的家族究竟惹上了一个什么样的恐怖存在。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卖,只听钟魁继续说道: “你也别想着自杀,你死不足惜,但你们丁氏家族,我会找上门去,跟他们一个一个算算账。所以,现在,我问你答。” 钟魁的命令,无可违抗。 “这与我家族无关,是我堂妹的私下请求。”丁义辩解道。 钟魁将手收回,静静地站在丁义的面前,然而丁义却不敢异动,因为一股强大的压力让他身心疲惫,全身筋骨仿佛一松懈,就立刻会坍塌。钟魁在他脸前晃动着一根手指,道: “不要说这些没用的,相信我,我杀过的人虽然不多,但他们无一都曾冒犯过我。五年前你能逃过一劫,那还是看在某人的面子上,那人的面子在我心中其实并不太重要,所以你的回答最好让我满意。” “你问吧。”丁义稍松了一口气。 “为何一定要杀我?”钟魁问。 “李家第三代并无男丁,嗯,不包括你。以前我们丁家势弱,跟李家联姻,就是想借助李家在军方的力量和人脉,壮大我们丁家的实力和话语权。如今我们丁家的实力已经大过李家,希望能够在政坛上更加一步,更希望李家能够力量全部借给我们丁家。” “李望山突然来到这里,所以你们丁家就觉得失望了,想给他一个警告?这么说,六指双煞也是你们丁家派来的?”钟魁突然说道。 丁义连忙否认:“不,六指双煞跟我们丁家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怎可能要了李望山的命,他活着比死了更有用,因为他要真死了,李家在军方的影响力又不会天然转到我们丁家的身上,反而会极大地损害我们丁家的利益。” 听钟魁提到六指双煞,丁义心中猛然明悟,自己身为修士,虽然自负,但跟那双煞相比,远不够看。连江湖中有赫赫凶名的双煞都死了,而且应该死在眼前的年轻人手中,自己果然是太过自负了。 而眼前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大隐隐于世,扮猪吃虎,表面上看来,简直是人畜无害的普通人。实在太大意了,如果自己知道这年轻人也是名修士,那么自己绝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 钟魁撇撇嘴,道:“按照逻辑是如此。但你们这些权贵,平日里尽干些乌七八黑的事,为了肮脏的目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说不定也能干的出来。” 丁义觉察到钟魁的愤怒,他突然光棍地跪倒在地,哀求道: “不要杀我!” “上天有好生之德,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钟魁淡淡地说道。那丁义趴在地上,听到钟魁这么说,内心绝望之余,双眼突然露出凶光,一把匕首从下往上,往钟魁小腹狠狠地刺去。 他不能就这么悄无生息地死去,他还有很多梦想或者野心,所以这是他毕生修为最为超水平的发挥,被认为是最强大最不为人所防备的一击。 然而,钟魁却非普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他早有所心理准备,身形未动,一只手已经擒住丁义那握着匕首的右手。 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之下,任何手段不过是一场云烟。丁义的突然反抗,在钟魁看来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一股狂暴的真元,汹涌地通过右臂的经脉,往丁义身体各处涌去。丁义一瞬间动弹不得,惊恐地运功抵抗。 奈何那股狂暴的力量,不仅狂暴汹涌,而且绵绵不绝,将丁义经脉中的真气冲击的七零八落,全面压制住丁义的本能反抗,然后全部涌向他的下丹田,直接毁了他的下丹田,令他瞬间成为一名普通人。 这是对一位修士最残酷的惩罚。 辛苦修行了半辈子,追求强大,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然而惩罚还未结束,丁义蜷缩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体表汗如雨下,脸色却苍白如雪。 “啊、啊啊……” 丁义疯狂地痛嚎着,嚎声越来越大,这种痛入骸骨的疼痛,让他已经失去了理智,而元神上的折磨更让他在半个小时之后成为一位白痴。 这是他严重冒犯一位强大修士而付出的代价。 第一百五十三章 做人要厚道 燕郊的某处别墅中,丁义呆呆地坐在沙发上。 距离太乙之行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了,他被家人发现时,又黑又瘦,身上到处是伤疤,肮脏,臭气熏天,跟街上那些最肮脏的乞丐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不是被认真清理几遍,没有人敢跟他靠近。丁义成了白痴,不哭不闹,连婴儿都不如,至少婴儿饿了会大哭不舒服了也会大哭。 身为丁氏兄弟中的幼子,丁义走上了跟他的两位大了近二十岁的同父异母哥哥完全不同的路子,兄长们和侄子们从政,支撑着家族,而他自幼却对修行痴迷,少年时代便投入某位江湖隐士的名下,三十岁之后才回到有心人的视野。 即便如此,丁义也很低调,丁氏家族暗中的力量就是掌握在他的手中,做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勾当。虽是同父异母,兄弟三人感情十分好。 “左师,我三弟这是怎么了?” 说话的是丁义的长兄,丁有成,华夏政坛中的大人物,论地位却要在姻亲李望山之上,不过丁有成今年已经退休,影响力不可同日而语,而坐在他身边满脸愤怒之色的则是他的二弟丁有才,现在丁氏家族成员中官职最高的。 被称为左师的,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乃是丁义的授业恩师左天赐。他这一门乃是正一派的分支“北帝派”,盛于唐时,历史上曾与上清、神霄二派十分亲密。 这一派最崇拜北极紫微大帝,传说其始祖邓紫阳,在南岳入道后,又在各灵山仙境拜访了一番,之后就回家省亲,在回家的路上,得到一把神剑,又因为他每在山壑行程或在溪边休息时,总是念诵“天蓬咒”,感动了北帝,北帝便派神人下凡,传授给他剑法。 左天赐这一脉虽出自北帝派,但并非道士,而是专以修行北帝派功法的俗家门派,又因祖师曾在丹霞福地隐居,所以这一门自称为“丹霞门”。 左天赐在江湖中名声不显,知道他的人甚至知道丹霞门存在的人都极少,不象白晓天的神霄派,那时真的破落了,这丹霞门可以称为隐逸于江湖的门派。 现在,风云际会的修行时代已经拉开序幕,没有任何被称之为雄心或野心的门派,将会被淘汰。所以,丹霞门也来到了世人的面前,其掌门左天赐甚至成为丁家的座上客,聘为供奉。 左天赐将手从丁义的颅顶百会穴上拿开,微闭着双目,沉默良久,丁氏兄弟在一旁等的心急。 “义儿下丹田被人震碎,元气大伤,虽外表看上去并致命之处,但颅内几处经脉寸断,致使他心智蒙蔽,如同痴呆。”左天赐道。 “左师,可能医治好?”丁有成连忙问。 “丹田被毁,对于我们修士来说,如同废人,生不如死,此人何其歹毒也!”左天赐愤恨道,“至于心智上的损害,只能靠灵丹来慢慢调理,二位要有心理准备,我只敢说有三成的机会完全恢复神智。” “成功机会这么小?”丁有才性子急躁。 “亿万家财易得,而灵药难得,你们以为有钱就行?请二位不要误会,义儿是你们兄弟,也是老朽弟子,此乃不共戴天之仇,不报非君子!三成的机会说实话已经不小了,若是在以前,老朽则会束手无策,如今灵气复苏,有人已经开始试种灵药,并且按照古方炼制灵药,蒙祖师庇护,我丹霞门也传下来几种药方,以前因为条件不足,还没人试过,现在只能试着炼制,这其中花费自然不少……” “左师放心,只要有希望将我三弟治好,就是倾家荡产,我们兄弟也会资助左师炼丹。”身为当家人,丁有成立刻保证道。 “此敌手段高明,震碎修士丹田不伤其本身,致人愚痴而不使人狂燥,若是能抓住此人,其人或有不为旁人所知的独门治疗手段。以彼之道还失彼身,此仇不报,否则我丹霞门恐将为天下笑耳!” 左天赐发着誓,挟怒之下,须发皆张,连久居上位的丁家兄弟都不太敢直视。 说完,他便起身走到跟前,牵着丁义的手,拉着他离开。看着兄弟离去时的痴呆背影,丁氏兄弟心如刀绞。 丁有成将目光投向二弟丁有才。丁有才道: “三弟半个月前让我秘书买了张到西秦省镐城的机票,然后手下人查到他有在西秦省太乙山下一家客栈登记的记录。” “他去那里干什么?”丁有成问。 “我查到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那段时间他有跟十八个人通过电话,跟小月通话的次数比较多,其中最后一条也是跟她通话!”丁有才道。 丁有成皱着眉头,丁小月是他们的堂妹,但年纪跟他们同样差得很多,正好比三弟稍小,所以三弟跟丁小月小时候关系很好,只是后来丁义离家修行,两人联系才中断十多年,直到丁义回归家族。 “找个借口,把小月叫回来,我当面问问。”丁有成吩咐道,见丁有才无动于衷,喝道,“马上去办,你亲自打电话!” “大哥,你还记得李望山遇刺一事吗?”丁有才提醒道。 “李望山?”丁有成忽然想起来道,“对,李望山就是在太乙山脚下遇刺的,小月跟着李国辉去探望了一番……” “没错,大哥。小月回来不久,三弟就去了那,我推测三弟应该就是在那遇到了凶手,假如我猜测没错的话,小月至少应该知道些什么?否则怎么会这么巧,前后脚去太乙山。” 然而丁小月这半个月来,一直胆战心惊,因为半个月前她就跟丁义失去了联系,起初她并不在意,然后她又听说娘家正在四处秘密寻找丁义的下落。 闯大祸了。 丁小月不认为自己比丁氏主家的嫡系男丁重要,她只能期望这只是虚惊一场。 她嫁给李国辉,而比自己年纪大了二十多岁的大堂兄却跟自己公公李望山是同一个台面的人物,甚至年纪都差不多,这种关系和差别,在某些场合下让丁小月感到很尴尬。 身为丁氏的一员,丁小月深知丁义在家族中的地位,出于某些自私的心理,在确定丁义失踪后,她甚至都不敢表现出“关心”堂兄下落的情绪来。 接到了二堂兄丁有才亲自打来的电话,丁小月感觉自己的心脏如巨鼓震动,她花了好长一段时间,精心打扮一番,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憔悴。 客厅里,丁家兄弟正襟危坐,这气氛让丁小月腿肚打颤,她强自欢颜,向丁家兄弟问安。 丁有成没有让她就座,搁以往,年纪上的巨大差距几乎将她这位小堂妹当作女儿看待。 “小月,最近跟你三哥有联系吗?”丁有才首先问道。 “三哥,哦,没有,啊,不……好像有通过电话。”丁小月支吾着。 “到底有没有?”丁有才努力保持着耐心。 “有,半个月前通过电话。”丁小月见堂兄脸色难看,只得承认。 “这一个月内,总共通过几次电话?”丁有才问。 “我记不清了,二哥,出什么事了?我三哥呢?”丁小月忙问,“我听说三哥失踪了,是不是真的?” “你还知道关心三哥啊?他失踪半个月,也没见你打过电话来问,是不是心虚啊。”丁有才诈她。 “我心虚什么?”丁小月不由得提高了声量,这是她见佣人牵着一个男子走了进来,正是丁义。 眼前的丁义,跟她记忆中熟悉的那个三堂哥完全是两个人,面无表情,眼神空洞,站在那里不说话不吵闹,恰似一根木头,唯有口角不停地流着口水。 “三哥!”无论丁小月是多么自私和虚荣,但一见到丁义沦落到这个样子,震惊和不可置信之余,眼泪也止不住流了下来。 “哭什么哭!”一直没有说话的丁有成怒了,丁小月的眼泪也让他的态度软化了几分,“赶紧把你知道的告诉我们!” “啊!”丁小月天生骄女,从未遇到这种情况,崩溃地瘫倒在地,只得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私下请求丁义的事情说了出来。 丁有成听完了,和丁有才面面相觑,暗道自己的这个小堂妹真是狠毒啊,头脑一热就干,也不想想万一失败或露出马脚的后果。 做人要厚道,这是先父留下的遗言和告诫,丁有成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动辄雇凶杀人这种行为,只是最后的手段,万不得以时才会使用,而且计划务必要周密,否则必遭人同样的报复。 要害一个人,手段千万种,杀人这种没头脑没技术含量的事情,也只有那些头脑简单的人才会想得出来。 那位私生子要真是被干掉了,做的天衣无缝,倒也罢了。偏偏丁义变成了傻子,肯定是失败了。 命人将丁小月送走,丁氏兄弟仔细分析了其中利害关系,然后将左天赐请了过来,细说其中缘由。 “太乙山?”左天赐面色阴沉,“老朽倒是想去会一会这道家圣地,听说那里有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太乙山天师庙中讲经堂,吕诚志给一众信徒讲完了一段经,然后回到后山寝室,突然毫无来由地猛打一阵喷嚏。 吕诚志又背黑锅了。 “朱前辈最近在做什么?”吕诚志问侄孙吕远山。 “不知道,我好几天没上山了。”吕远山答道。其实他是恨不得永远不要去望月观,因为那里住着一个祖宗,很不好伺候。 吕诚志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略思索一下道,“你找几个人专门伺候他吧,白晓天终究是一位修士,不是太监。” 吕远山很不厚道地笑了:“我觉得白师兄当太监,是很有天赋的。” 吕诚志用拂尘轻轻点了点他的脑袋,道:“做人要厚道,不要背后说人。对了,找人伺候朱前辈这事,你就从咱老家找,知根知底,毕竟朱前辈身份特殊。你就说只要待上三年,我就收他为记名弟子。” “叔祖,您这意思,好像也不太厚道。才记名弟子?” 第一百五十四章 龙虎令 秦若寒从一家花店里走出,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 人却比鲜花更加靓丽。 她一身素净的打扮,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原本披肩的秀发被绞短到耳根,显得更加俏丽,上身穿着一件印着简单外国字母的短恤,下身穿着一件水洗的牛仔九分裤,笔直的长腿下露出一段嫩白的脚踝,唯有一副墨镜将自己与这个世界隔开。 她走在街上,回头率一向超高,对此她仿佛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地向前走着。 “秦小姐,请留步!” 一个中年男子站在街角。 “抱歉,我想我并不认识你。”秦若寒的声音一向颇为清冷,拒人于千里之外,走在街上她遇到太多的搭讪者。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工作证,请过目。”中年男子微微一愣,甚至有些多此一举地自我解释道,“秦家的人有资格那么骄傲,鄙人孙如海。” 这中年男子正是孙如海。 秦若寒扫了一眼他的工作证,神情微微一变,道:“我虽然是秦家之女,但好像并没有能够帮得了孙处长的地方吧?” “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们九处包括我本人,对秦家充满敬意!”孙如海道,“呵呵,我今天冒昧拉下你,你可以理解为这只是想私下里找你聊聊,希望秦小姐能够拨冗赏脸。” 孙如海的姿态很低,但秦若寒听得出来,面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其实很骄傲。隔着墨镜,秦若寒瞪了他一眼,带头走进街边的一家咖啡厅。 孙如海环顾打量了一下咖啡厅里的内部环境,点头赞许道: “这里环境很优雅,不错。秦小姐经常来这里?” “我其实更喜欢自己煮咖啡。”秦若寒道。 孙如海被这一怼弄的有些恼怒,晒笑道:“也对,秦小姐自幼在国外长大,生长环境不同。我以前也在国外喝过几年咖啡,还是我们华夏清茶好喝,不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换句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 “所以,孙处长今天来就是来跟我聊咖啡和茶哪种好喝?”秦若寒问道。 她终于取下自己的墨镜,那双如明月般的双眸,让人印象深刻,瞬间让她有些清冷的绝世面孔鲜活起来。 事实上,自从凤凰山回来,秦若寒这个年轻姑娘就成了许多人谈论的焦点。除了她秦家嫡女传人的身份之外,人们更关注的是那只认可了她的神兽凤凰。 凤凰眼见为实,不再是传说,这让所有知道的人很自然地生出许多联想。比如力量,强大,还有长生。 凤凰山早就成了政府的禁脔,许多人都奉命在寻找那只凤凰,然而那只凤凰就像是永远存在于传说中一样,谁也找不到。包括秦若寒被持续跟踪,然而都市里是藏不下一只凤凰的。 人人都知道秦若寒当然是关键,但在各方角力之下,秦家的影响力仿佛在一夜之间重新崛起,没有人敢像上次请秦若寒之父秦士第去喝茶那样践踏秦家的尊严。 凤凰自不必说,秦若寒的个人修行潜力更是令人羡慕,真凤之血,天生就拥有远高于旁人的修行起点,另外还有那位神秘的年轻男性高手,人们有理由怀疑秦家远不是表面上看上去那么没落。 这年轻高手的出身来历更是许多人乐于讨论的话题,能培养如此年轻高手的门派或者世家,其实力应该是极为可怕。 不要试图去得罪一个拥有强大实力的修行门派,否则你会寝食难安,如果再加上一个神秘的昆仑派,则其背后的力量更是让绝大多数人忌惮。 这也是秦若寒到现在为止生活还算平静的原因所在。 “当然不是。”孙如海摇摇头,“我想知道凤凰山,那位神秘的高手,不知道秦小姐是否知道他的出身和来历?” 秦若寒心思如电,反应极快,那位钟师弟的身份太过神秘,或者说故意藏头露尾的,反而对自己是一种保护,让旁人心存忌惮。故而秦若寒道: “这你应该问雷爷爷,他是你们九处的人,人也是他带进凤凰山的,而且看上去关系很不一般。” 孙如海有些无奈说道:“雷前辈已经退休了。” 雷浩京退休了,事实上是孙如海的上台令他心灰意冷,所以他破罐子破摔,自称他本就是化妆进入凤凰山,为了装的更像一些,所以当半路上遇到一个年轻小伙,看上去比较顺眼,就搭伙上路了。 现在我退休了,一辈子贡献给国家,现在就让我好好享受一下退休生活,公事已经与我无关,而且我也很想知道这个年轻高手的身份,麻烦你们调查清楚后立刻告诉我。 “那我就很抱歉了,我帮不了你。”秦若寒道。 “好吧。”孙如海挥挥手,表示把这个话题放到一边,“据我所知,在凤凰山中,哦,是一个湖边,那地方我后来去过,风景不错,尤其是夜晚。在那湖边,有人想杀你?” “一位自称名叫姚升的。”秦若寒点头道,“就是你想知道的那位神秘年轻高手仗义出手,救了我。” “那人为什么对你这么好?”孙如海突然问。 秦若寒眉黛一挑,道: “也许是人家比较有正义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出手的。我在国外读书时,曾经听外国人喜欢说过的一句很富有哲理的话,力量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孙处长,你说对吗?” “这话确实很有道理。那年轻人力量很大,他身后的门派力量或许更大,正如你所说,力量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如果他和他背后的力量愿意站出来,为国效力,那岂不是国家和人民都会从中受益?”孙如海的言辞也很犀利。 “我完全同意孙处长的观点,希望孙处长早点将那人找出来,到时候别忘了告诉我,家父希望能当面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秦若寒道。 “呵呵。”孙如海暗道这个年轻姑娘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更像是一位见多识广的老江湖,很难在她身上找到突破口,他有些羞恼,面前的咖啡一口也没喝,站起身来,道,“很感谢秦小姐的配合,后会有期,孙某告辞了!” “慢走不送!” 秦若寒根本没有起身的意思,她优雅地端起咖啡,细细品味着。这咖啡大概是为了适应国人的品味,加了太多的方糖,遮住它原本的甘苦味道。 秦若寒回忆起在凤凰山跟那位自称钟师弟的年轻高手,想起在一起时短暂而又难忘的点滴,一时间,她的神情有些恍惚。 虽然从小时起,父母就分居了,她随母亲迁居国外,在单亲的环境下,她并不缺少关爱,生活优渥,加上家常渊源,称之为天之骄女并不为过。 优秀卓越的人,眼界自然是极高的。在国外,秦若寒也不屑于同龄人的幼稚和好慕虚荣,然而在凤凰山她遇到了钟魁,钟魁身上的气质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回到家,秦若寒见好久不见的雷浩京赫然坐在自家客厅跟父亲秦士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这是秦若寒第二次见到雷浩京,按她的理解,雷浩京应该是自己家的常客,但这真的是她第二次见到雷浩京。 她疑心雷浩京跟自己父亲的关系并不好,从眼前的聊天气氛就可以看得出来。前者拼命找话题,而后者则是带着冷漠和应付公事的表情。 听母亲曾经说过,父亲自幼并不能修行,而且一直生活在祖父盛名的阴影之下,性格上有些自卑,尤其那时候雷浩京之子雷云则是年轻一代中佼佼者,是“别人家的孩子”,常常被祖父当众夸奖。 这是心结。所以秦士第年轻时很早就自暴自弃了,这让许多人都替其父秦祖海感到惋惜。 “爸!”秦若寒对自己的父亲还是比较尊敬的,尽管父亲年轻时的种种不妥行为,也曾让秦若寒感到愤怒,但这尊敬也仅仅限制在亲情范围之内。 秦士第的年纪也才四十出头,虽然头发有些早衰的迹象,身材也微微有些发福,但看得出来他年轻时一定是位人见人爱的大帅哥,否则也生不出来秦若寒这样的绝色美人。 “这是你雷爷爷,你爷爷的爱将!”秦士第介绍道,看到秦若寒进来的一瞬间,他原本冰冷的眼神,也一瞬间被融化。 听秦士第将“爱将”这两个字咬的特别清晰,雷浩京有些无奈,这位的心结还是那么深啊。 “呵呵,贤侄啊,令嫒我是见过的。”雷浩京笑道。秦士第稍稍一愣,这才明白雷浩京今天怎么会突然来,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原来不是来找自己的,自己一向不待见他的。 “若寒,你陪雷爷爷聊,我还有几个电话要打。失陪了。”秦士第丢下这话,看都没看雷浩京,就去了书房。 雷浩京颇为尴尬,故意拿话岔开:“怎么样,若寒,在国内住还习惯吗?” “吾心安处即吾家,没有什么不习惯的。”秦若寒道。 “好一句吾心安处即吾家。”雷浩京赞赏着,“修行到了现代社会,更加浮躁,吾辈修士,更需沉下心来。对了,你将来有什么打算?” “我已经被燕大经管系录取了,读在职mba。”秦若寒道,“平时帮我爸打理下家族产业。” “mba?哦,你在国外都拿到了学士学位?”雷浩京感到十分惊讶,“你才多大啊。” “我同时拿到计算机和艺术双学士。”秦若寒淡淡道,仿佛在说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某人还想着钻营,找后门上大学,你都凭本事,早早把双学士拿到手了,还要读更高的学位。”雷浩京感叹道。 “谁?”秦若寒疑惑道。 “没什么,就是有点感慨罢了。”雷浩京说的当然是钟魁,钟魁能够考上燕大,虽说他的成绩并不差,但雷浩京在他上大学事上也是出了力的,跟秦若寒这个学霸中的学霸没法比。 “雷爷爷,你今天来是有事吗?”秦若寒开门见山地问道,她不认为雷浩京的到来只是来拉家常的。 “若寒,你可曾听说过江湖‘龙虎令’?” “龙虎令?” “龙争虎斗之意,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利益、门户之争,当年令祖父为了平衡江湖纷争,凝聚力量,一致对外,共御外侮,就发明了‘龙虎令’这样的东西。江湖中人,凡有纷争,人人都可以发起‘龙虎令’,相互约定,由令祖父作见证,争端双方各凭实力解决纷争,且不可反悔,否则人人得而诛之。” 这还是秦若寒头一次听说这事。雷浩京继续说道: “你祖父在世时,何等的英雄盖世?龙虎令一经发出,无论得到什么结果,人人尊重结果,最后一次龙虎令发出,至今已经三十多年,想不到今天又重现了。” 秦若寒不禁感叹祖父的荣耀,问道:“雷爷爷,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大事发生,令这龙虎令重现江湖?” “你知道咱京城的丁家吗?据说他家主的幼弟丁义在太乙山被人害了,成了白痴,他们怀疑是太乙山天师庙的当家,也就是中条先生吕诚志干的,丁义的师门是丹霞门,其掌门左天赐向吕道长发出了龙虎令。” 知道秦若寒并不了解丹霞派,雷浩京解释道:“这个丹霞门是个隐逸修行门派,知道的人并不多,我恰恰知道一点,其先代掌门也是个枭雄,不过也是你祖父手下败将。” “这也是因为灵气再现,修行大世的到来,引起所有修士的关注。所以,据我所知,已经有很多人准备赴太乙山,看热闹的永远不嫌事大。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想这也是一次盛会,标志着修行盛世的到来。若寒,你若是有意,可随我一同去太乙山,毕竟我们修行也不能闭门造车,见识一下江湖同道的风采。” 雷浩京知道的和想到的,远比别人多,有些事他用脚跟想,都知道真正的来龙去脉,比如丁义为何会成为一个白痴。他能想像到,钟魁当时的愤怒。 他在想,钟魁还要在幕后躲多久? 第一百五十五章 龙虎令(二) 韩亢甩了把脸上的汗珠,径直走到太乙村一家小卖部,抓起一瓶冰汽水,直往肚里灌。 强烈的冰爽刺激,令他不禁长舒了一口气。这是一年当中最酷热的时候。 韩亢躲在一处阴凉地休息一会儿,一个丽影在眼前走过,那两条白嫩笔直的大长腿吸引了他的目光。 “大妹子,过来坐坐呗?这里凉快!”韩亢嘴上花花。 这人素质真差,身边躲日头的游客纷纷暗骂,然而看到韩亢那伟岸的身躯,没一个敢出头。 然而令游客们感到意外的是,那美女听到韩亢声音,真地停下了脚步,回头嫣然一笑: “好啊!大哥你找到地方住了吗,咱俩住一起呗?” 噗,有人猝不及防,差点摔倒身亡。难道猛男天生就招美女喜欢? 美女不是别人,正是赵倩。 大热天里,赵倩穿的很清凉,头顶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宽大洋帽,身上裸露的部分无不突显她玲珑有致的好身材。 她从不吝于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风情,吸引了许多路人的目光。 他乡遇故知,虽然跟赵倩真谈不上什么故知,但也曾经并肩战斗过,韩亢殷勤地让开树荫下的坐位,邀请赵倩坐下。 “大妹子,你的消息挺灵通的啊?”韩亢意有所指。 赵倩笑道:“你消息也挺灵通的啊,你不是说你家世代是农民吗?” 韩亢嘿嘿一笑道:“我有说过吗?那是袁自立!” 记混了,赵倩被弄的很尴尬,遂找了个话题: “韩大哥找到住的地方了吗?这里客栈好像都客满了。” “确实如此。我来的匆忙,早知道就带个帐篷也行啊。”韩亢抱怨道,“你注意到没有,除了游客,各路修士极多啊,有些人显然也去过凤凰山,看着眼熟。” 赵倩也点头道:“确实如此。自凤凰山后,修士的公开活动越来多了,奈何政府的态度暧昧,这所谓‘龙虎令’一出,好似大家都找到了参加奥运会的感觉。” “奥运会?还真有这个意思,就看中央政府是个什么章程,是任我们自生自长自灭,还是将大家约束起来。”韩亢道,“不过这太乙村好像有些古怪,这前前后后发生几起事件,串联起来,正说明这里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门派,就是有一位隐居的大修士。” “大修士,有咱们那位认识的钟小弟厉害吗?”赵倩忽然说道,她想起了自己曾经试图“勾引”钟魁,反倒被调侃,真是令人尴尬的场面啊。 “你知道吗,这个村子大多姓钟,而且自称是钟天师的后裔。”韩亢遥指不过处巍峨壮丽的天师庙。 那钟天师的巨大铜身塑像,正在烈日下闪耀着光芒。 赵倩忽然用右肘捅了一下韩亢,韩亢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见雷浩京正跟秦若寒两人正走进村里。 “你说咱要不要去打个招呼?”赵倩问。 “不必了吧,人家一个是官,一个是天之骄女,咱就是普通人。”韩亢颇有自知之明。 “你不是很想知道钟小弟的真实身份吗?我想那姓雷的知道的肯定比别人多。”赵倩道。 相对于雷浩京的官派身份,韩亢等人更想真正去结识钟魁,虽然都没有见识过钟魁跟薛氏老祖的对决场面,但江湖传闻太过离奇,让他们都相信钟魁绝对是位扮猪吃虎,实力可怕的高人。 只可惜钟魁当时是易容,更没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果说那些唱歌的演戏的大明星,在普通人中拥有大量的粉丝,那么那些大修士则在广大普通修士眼中,则是绝对的明星——他们更信奉的是实力为尊。 听到赵倩的提议,韩亢也有所意动,却没想到雷浩京主动走了过来。 “两位,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赵倩和韩亢二人笑着道:“见过雷前辈!秦小姐!” 秦若寒也淡淡回应,她的出现恰似让这炎热夏季清凉了几份,而她的美貌与绝佳的气质,则令身为漂亮女人的赵倩也不由得产生一丝艳羡。 天之骄女,用在秦若寒身上恰如其分。 “这里很热闹啊。”雷浩京笑道。 “人确实有些多了点。”韩亢点点头,在雷浩京面前,他不自觉地将姿态摆的很低。 “我跟若寒是来凑热闹的,二位也是如此吗?”雷浩京问。 韩亢和赵倩对视了一眼,齐齐点头。全在意料之中,雷浩京问道: “相请不如偶遇,咱们也算是旧相识,不如搭个伴吧?” “求之不得啊!”韩亢嘿嘿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雷浩京的话也在暗示他这是私人行程。 “那咱先找个地方住下?” 赵倩道:“雷前辈,这里仅有的几家客栈早就客满了。” 雷浩京却提议道:“那咱就找民宿,最不济找本地村民家借住,只是条件差点罢了。” “咱不讲究什么条件不条件的,只要晚上不养蚊子就行。”韩亢道。 “你这皮糙肉厚的,还怕蚊子?”赵倩开着玩笑。 “对,我这皮肉比你这皮肉,比较不太爱招蚊子。”韩亢故意将目光停留在赵倩细长白皙的脖颈上很长时间。 “流氓!” “这是我外号,你咋知道的哩?” 雷浩京见这二人“打情骂俏”,故意咳嗽了一声,带头向村里走去。 村里面似乎凉快了不少,参天古树,处处皆是,遮住了恶毒的阳光,山上流淌下来的溪水,在村中穿行着,山风吹来,带来一丝凉意。 雷浩京一行人在村中闲逛着,领头的雷浩京似乎并不着急,有时候他饶有兴趣地站在人家旅行团队的边上,蹭人家导游的解说,直到他来到一座不小的宅院面前。 这座宅院建筑的颇为用心,尽显典型的关中民居特色,正中间的大门两边有一对麒麟神兽,因为被许多经过此处的游客抚摸而变的又黑又亮。而那显眼的门楼下,雕刻着精美而又古朴的钟馗浮雕,描述钟天师与群魔大战的故事,一字排开,有二十幅之多。 正门左边是一家经营以锅盔为主兼卖各种面食的特色小吃店,虽然是大热天,但因为里面开着空调,所以也坐满了客人,生意不错。 而右边则是一家中医诊所,门头上写着四个苍劲大字:太乙诊所。 这并不出奇,但那落款却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正是吕诚志的手笔。 大门虚掩着,门口摆着一个招牌,上书:私人住所,游客止步。 雷浩京无视这个招牌,直接推门而入,一股凉意扑面而来。 一进入大门,迎面是一座照壁,上面同样雕刻着精美的石雕,两边是厢房,对面是两层的正屋,每座建筑都少不了精美的石雕、砖雕、神兽,飞橼、镂空瓦当,错落有致,中间则是一座占地不小的庭院,移栽着七八株参天大树,虽然只是一进的独院,但也营造出庭院深深的感觉。 钟魁坐在葡萄架下的躺椅上,正开心地吃着刚从老井里提出来的西瓜,他是直接用一个汤匙挖着吃。 秦若寒认真地打量了一眼钟魁,她也是刚刚知道龙虎令发出的缘由,她的目光似乎有些同情之色。雷浩京绝不会告诉她真正的内幕。 “喂,几位,没看到门口的牌子吗?”钟魁见雷浩京等人闯入,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雷浩京隐晦地瞪了他一眼,以表达不满,口中却道:“小伙子,不好意思。我们几个是从外地来的游客,正愁找不到住的地方,我见你家宅子颇大,能不能借住几宿?你放心,我们付钱的。” “钱不钱的,倒无所谓。可是村里派出所有规定啊,不能随便容留外人入住,万一要是有什么逃犯之类的,就不好了。”钟魁为难道。 “小子,怎么说话来着?”韩亢一听就火了。 “傻大个,凶什么凶?你一看就不像个好人,要是去拍电影演坏蛋,都不用化妆。”钟魁道,“信不信,我只要站门外一吼,你就出不了咱太乙村。” 遇到了传说中村匪恶霸了,雷浩京拍了拍韩亢,示意他稍安勿躁,笑道:“小伙子说笑了,我们都是好人。别说废话了,你让还是不让我们住?” 钟魁觉得自己被雷浩京讹上了,出乎韩亢的意料,他点头道: “住是可以住的,不过我家不负责提供旅馆服务,一日三餐自理。”钟魁将手伸到雷浩京面前,“拿来!” “什么?” “你住店不交押金啊?” 雷浩京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掏出两张百元大钞,见钟魁面色不善,又加了三张:“够了吧?” “您老别不高兴,这只是押金,万一要是弄坏了家具电器什么的,大家都不好看。每天住宿费三百块,不算多吧?同意就住。” “住!” 韩亢却嘀咕三百块一晚太贵了,以现在的工资水平这个价钱可以住星级酒店了,不过见雷浩京等人没反对,他也只能从众,只是眼前这位小伙子让他觉得很不顺眼,分明是见钱眼开。 “什么三百块?”外公李沛适时出现,“雷老弟不要跟我这外孙一般见识,我们家厢房都空着,以前就是按照民宿标准建的,你们住,免费。” “呵呵,小魁颇有经济头脑。”雷浩京“夸”了一把钟魁。 韩亢等人这才明白,原来人家是老相识。 “外公,你这样穷大方,我什么时候能娶上媳妇。”钟魁抱怨道。 赵倩笑道:“小兄弟,你才多大就想媳妇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钟魁道。 “呵呵。”赵倩咯咯笑出声来,就连秦若寒神情也便的轻松起来。 雷浩京等四人一人选了一间厢房,这厢房都不太大,但干净整洁,令人意外的是,每间厢房都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凡是宾馆里有的,这里都有。 众人把行李放下,洗漱一番,都来到院中。李沛张罗着众人坐下,吩咐钟魁切了一盘冰镇西瓜招待客人。 雷浩京美美地吃着西瓜,眼睛却瞟了钟魁一眼,仿佛在说,小样,还不是在一边伺候着? 钟魁可不管他的小心思,走到躺椅坐下,继续吃自己的那半个西瓜。 见李沛离开,钟魁这个“普通人”又不在跟前,赵倩小声说道: “雷前辈,这次‘龙虎令’重出江湖,您老怎么看?” “怎么看?这龙虎令原本是解决江湖纠纷的举措,当今这个江湖沉寂太久了,却忘了龙虎令不是用来打击异己的,而是代表着正义的力量,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样的人物,都能发出龙虎令的。” “抱歉,雷前辈,这跟我听说的不太一样,那龙虎令不是说任何一个江湖人都可以发出吗?”赵倩道。 “那也是得以允许才可以。谁能允许?当然是盟主喽。”雷浩京道。 韩亢看了秦若寒一眼道:“秦盟主仙逝很久了。” “所以,这算是浑水摸鱼吧。也有人趁机鼓动。”秦若寒道。 “鼓动什么?”韩亢问。 “当然是有人想做盟主,如果那丹霞门的左天赐这次大获全胜,从某种意义上证明,江湖再立盟主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秦若寒解释道。 韩亢想了想,似乎有点想通了。 “那中条先生呢,他就这么接受了挑战?”韩亢问,“以我的见识,我觉得他这次怕是背了黑锅。” 雷浩京忽然道:“你们可知左天赐为何会找上吕道长?” 除了秦若寒,赵倩和韩亢二人都一无所知。 “二位听说过京城丁家吧?丁家三兄弟中的老三,名叫丁义,也是修士,他是左天赐的关门弟子,然而……” 雷浩京将所谓秘辛坦承相告。韩亢和赵倩二人不由得将目光投向不远处正在向西瓜发起挑战的钟魁,这似乎也解释了雷浩京为何偏偏将他们带到这里来。 “我跟李望山的关系不错。”雷浩京画蛇添足地解释道。 钟魁回望了一眼故意八卦的雷浩京,施施然走出家门。 太阳已经西沉,村里的游客反而更多了,只不过这些游客大多是形形色色的江湖人士,当中也包括孙如海这样的官员。 第一百五十六章 龙虎令(三) 孙如海或许更加适合九处处长这一职位。 公安九处只是对外公开的称呼,它的内部级别也就是正厅级,高不成低不就,但职责重大,上可直达中枢首脑,下要联通国家和地方一切部门,主持这一个秘密单位工作的一把手,不仅要长袖善舞,更要有果断的行动力和强大的威慎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孙如海显然比雷云更适合这个职位。他在得到消息的当天就赶到了太乙村,组织自己的部下将太乙村严密监控起来。 包括雷浩京、秦若寒等人,一进入太乙村,就被孙如海在名单上记上一笔,顺便还拆穿了好几伙骗子,将胆大包天的骗子们送进拘留所。 强力镇压了几伙公开械斗的家伙,甚至还有人当场被孙如海亲手格杀,他用这种方式宣布公安九处的强势回归。 雷浩京在他的注视下住进一家民宅,孙如海装作看不见,他也知道雷浩京知道自己装作看不见。 相见两厌!还是不见的好,否则双方尴尬。 对于前者,孙如海保持尊敬,这是对前辈的起码敬意,但他的偶像却是秦祖海。 如果是跟他关系亲密的人,或许会从孙如海的名字上看出一些端倪,除了姓氏,他原来不叫这个名字的。 二十年蛰伏,没有人知道孙如海现在的真实实力到底有多高。而从他表现出来的不同寻常的自信来看,他的实力恐怕极高,这让他在面对一些知名的江湖人士时,仍然保持着一种藐视的姿态。 与钟魁擦肩而过时,孙如海只是瞥了他一眼,然后走到幽兰山庄,他行动迅速,及时包了一幢别墅,而后来的江湖人士,大多不得不找民宅借宿,或者干脆露营。 他不知道,他用来包别墅的大笔公费最终还是进了钟魁的账户。 一进了别墅,属下们全都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孙如海挥了挥手,示意属下们不用站起来。 “处长,请看最新成果。”一名部下报告。 西边的一整块粉白的墙壁,上面原有的山水画和装饰物被移走,代之而起的是一份由几张绘图用的大白纸拼凑起来的展板,上面罗列着来到太乙村的江湖人士以及他们的门派。 “有名有姓的一百零八派,其它江湖散修有一个算一个,连同他们的家人门人,数以千计,其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共计有七十八人。除此之外,一些著名门派或世家,诸如紫阳观、冀北薛氏、辽东徐氏等,估计明后天才会抵达。” “其中滥竽充数的恐怕不少吧?”孙如海道。 “当然,比如有位自称‘神霄门’的家伙,虽然手底上功夫不错,但连修行的门槛都无法逾越。据我们所知,白晓天才是神霄门的唯一的传人,实力不错,而且与吕诚志的关系十分亲密。” 另一名部下则道:“还有一位自称昆仑派嫡传弟子的,名头吓死人,其实实力也就是武术教练的水平,但这位还真拿出了昆仑派传人的身份证明,我们猜测或许他的祖上真的是昆仑传人,但传到了他的手上,连昆仑派的洞府真正在哪恐怕都不知晓。” “柳青才是昆仑派的传人,这是毋庸置疑的。”孙如海道,“我估计她是不会来的,因为秦若寒已经来了,她要是想来就会不会单独来。我曾让你们追查柳青的行踪,有结果了吗?” 部下当中的一个负责此事的人,辩解道:“柳青实力高超,我们的人曾追到川西,就被也甩掉了。但三天后,她又出现在东海之滨。” “她这是故弄玄虚,昆仑派向来就是神秘兮兮的,与俗世保持距离,让人看不出这一派的深浅,这或许是昆仑派一直流传至今的原因所在吧。” 部下道:“如果昆仑派之名出自《山海经》的话,那倒是难以从字面上破解昆仑之名。西部地区东西南北各几千公里,雪山、峻岭、草原、沙漠,何处才是真正的昆仑呢?从古至今,有太多人在研究,甚至还有人声称,昆仑应在国外。” “追踪昆仑派之事暂且放下吧,惹毛了昆仑派也不好看。诸位好好监控手上这件事。尽可能完善我们的数据库,如果遇到挑衅的,绝不手软,我们要让他永远记住教训,跟政府对抗就是死路一条。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次比凤凰山还要重要,也算是我们对江湖的一次真正摸底。”孙如海果断决定道。 “是!” 站在孙如海身边的是一位黑面大汉,这位名叫王金刚,因为脸黑,绰号黑金刚,原本是雷浩京在位时发掘并培养出来的骨干,专门负责干清除危险目标的脏活,显然现在他已经被孙如海收编了。只听王金刚说道: “头,那么龙虎令呢?难道我们就这样看着他们?把我们当成免费保安?” 孙如海用手轻拍着王金刚的那张黑脸,对方却不敢躲: “有牢骚可以理解,我也很想找人泄下火。你黑金刚实力不错,放在江湖上也能排在前列,因为你背靠政府,处里最新的福利政策你是知道的,资源虽然不一定是最顶级的,但量一定比别人足。假以时日,你的实力还可以提升一大截,放在江湖上也足以担当一派之主了。但也不要小觑任何江湖人,要知道我们的目标远比什么争强斗胜要远大的多。你也是处里的老人了,秦盟主生前的威势你忘了吗?” 孙如海的语气很平和,但王金刚闻言却感受到一股威压,他立刻做立正状,恭敬地说道:“是!多谢处长栽培。” “哼,我可不像雷某人那样太过保守,还把部下当牛使,将秦盟主留下来的遗产消耗的一干二净,以致今天的江湖人都忘了我们的存在。尔等好好办差,好处自然不会少,唯‘服从’二字!”孙如海给部下扔糖,还顺便贬了一下雷浩京。 “是!”众属下齐齐应道。 不要说野心勃勃的孙如海,他既代表着政府的力量和意志,其中也夹杂着个人的私心和野心,太乙村汇聚了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江湖人,每个人都抱着各种目的前来,而普通人村民并没有察觉到涌动的暗流。 钟魁内心并非如他表面上那样的平静,目前的局面他只能被动的承受,除非他公开自己修士的身份。 但一旦公开身份,负面影响将会很大,不但如丁氏会将自己视为仇敌,那薛氏更会将自己视作死仇,毕竟薛云的第三子薛人杰是死自己的手中,更不必说沪海的金氏也会联想到自己的家族成员金学文的失踪。 真要是那样,钟魁就难免要处处提防,毕竟天师门中他是孤家寡人一个,双拳难敌四手,哪有低调发展的好。 所以,黑锅还是要吕道长暂时背着。 人家吕道长虽然曾受过钟魁大恩惠,但也不是专业背锅者,这种情份只会越用越少,最后会成了恶客,反倒不美。 深山中的气温起码比村里要低上五度,吕诚志选了个凉爽的地方隐居,抓紧时间巩固和提高实力。 没办法,怀着各种名义拜访的人实在太多了,让他不胜其扰,干脆只身躲在深山中。 他爽快接下了龙虎令,不是因为他爱出风头,而是因为钟魁主动承诺,将来他会选一位吕氏子弟作为亲传弟子,并且答应帮忙整理完善吕氏自古传下来的功法和绝技。 君子重诺,他跟钟魁的交往便是君子之交,所以他对钟魁的承诺丝毫没有怀疑。严格地讲,钟魁反而有些吃亏。 自从成功踏入修行的门槛之后,吕诚志对修行的认知自然不是以前可以比拟的,他时刻不忘对家族流传下来的东西进行去伪存真,奈何传下来的东西太过残破,通过整理,即便将来他可以给家族留下一份可观的遗产,但离自己的期望值仍然遥远。 钟魁有句话说的对,修行也须与时俱进,古代知识先是属于贵族私学,然后因为广泛传播,消除门户之见,知识才能发扬光大,寒门才有机会出才子。如果自己的家族成员能够成为天师门的亲传弟子,或许也是一条不错的选择。 吕诚志的浩然之气,已经修至第二层大圆满,大概是因为他厚积薄发,基础打的十分扎实,所以跳入门槛后,进展神速。 钟魁静静地立在一旁看着他打坐修行,直到他运功完毕。 “道长的内修进展神速,离金丹大道更进一步了。”钟魁道。 距离上一次会面,吕诚长似乎换成了另外一个人,浑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只可意会的道蕴,愈发厚重。 “金丹大道?钟道友说笑了,那不过是一个念想而已。”吕诚志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并没有受龙虎令的太大影响。 “我听来的消息,那丹霞门左天赐实力接近凝气大圆满,道长可有信心和他一斗?” “勉强一战。”吕诚道实话实说。 钟魁听出他信心不足,便道:“那就拜托道长了,到时候我看情况,随机应变,万不得以,就请出我的师兄了,我这点本领就是我师兄代师传艺的。” “令师兄?”吕诚道闻言一惊,以前钟魁对自己的师门讳莫如深,而且他也知道钟魁的所谓恩师仙逝多年,那他这一身本事从何处得来,这一直是吕诚道很想知道的,那时他就猜测钟魁师门中还有高人。 钟魁神秘一笑:“恩,没法子,各路豪杰云集与此,只能请我师兄出马了。必须施以强硬手段,让他们长点教训,否则这事就没完没了。我这两天也在想,天师门的名号有必要让世人知道。” “敢问令师兄尊姓大名?”吕诚志问。 钟魁见吕诚志一脸郑重的模样,暗中羞愧,君子欺之以方,这话果然没错。若换成旁人,恐怕会质疑,既然有这样的高人存在,为什么还让他来背黑锅。 “复姓令狐,单名一个‘易’字。”钟魁道。 吕诚志一脸疑惑,觉得自己似乎在哪篇古老的典籍中听到过这个名字,一时想不起来,但不管怎样,定是位世外高人,否则怎么能教出钟魁这样拥有绝高实力的人。 “吕某很是期待令师兄的出现!” “不敢打扰道长的清修,告辞了。” 钟魁轻轻踏足一步,似乎从吕道长隐居的山洞中跌下万丈深渊,只见他的身影在空中平稳地向下降落,看似很慢,但又迅如鹰隼,眨眼间便消失在深渊中的密林中。 “令狐易?这个名字我似乎在哪见过?”吕诚志喃喃地念叨着。 第一百五十七章 龙虎令(四) 盛夏深山中的夜晚,清风徐来,带来了几分凉意。 夜空中明月皎洁如水,给山林披上一层浅白的轻纱,夜禽在夜色中发出咕咕的叫声,反而让山林显得十分静谧。 钟魁盘膝坐在河谷溪涧旁的一块青石上,任凭冲激的溪流沾湿了身体。 他跟四周的环境几乎溶在了一起,呼吸悠长而几乎停止,以至于两只狐狸敢在他身旁十分投入地交配。 修行完毕,深吸了一口谷底充沛的灵气,钟魁站起身来,稍稍辨认一下方向,脚踩着谷底横七竖八的乱石,往太乙村行去,身轻如燕,恍若闪电。 回到家中,钟魁去浴室洗了个冷水澡,然后下楼来到院子里,躺到躺椅上,准备数着夜空中的星辰入眠。 这样的生活美啊。 轻轻“嘎”的一声,一间厢房客房门被打开,赵倩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丝绸料子的睡裙,脖子底下露出一大块雪白,胸脯上突出的傲人两点令人惊心动魄,而睡裙的下摆有些偷工减料,若隐若现,徒增暇思。 “钟小弟,刚回来?”赵倩问。 “嗯。”钟魁点点头。 眼前的这个女人,脸蛋虽只是中上之姿,但有一股十分撩人的风姿,传说中的狐狸精大概就是这种类型,她有股妖媚的美,简直是少男杀手。 这种女人的行迹甚至有些拙劣,摆明了是在做某种暗示。要搁前世,钟魁绝对会笑纳了,但现在不行,因为那样钟魁觉得自己亏大了。 九阳之身,雨露如雷霆。显然这个女人不是天生水性扬花,而是习有某种采阳补阴的功法,而且专找年轻男子尤其是处男下手。 当初在凤凰山时,钟魁是见过赵倩素颜的样子,是那种看上去来自小地方的气质美女,中上之姿,并没有让人有惊艳之感。除了曾试图对钟魁“下手”,赵倩并没有去勾引别的男人,比如刘少云就很容易入套。 阴与阳本是一对矛盾,但又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正如天与地,水与火,阴阳交泰便是阴阳和谐刚柔互济。 不少门派在修行上关于阴阳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财侣法地,其中的“侣”不仅是指志同道合的道友,也包含着“终身伴侣”的意思,阴阳双修,乾坤互济,并非将所谓采阳补阴或采阴补阳的功法一律视作洪水猛兽。 钟魁只是很好奇,这个女人准备如何勾引自己。她要是勾引不成,准备用强,他就勉为其难地……不,坚决反抗! “钟小弟,姐能拜托你一件事吗?”跟印象中的赵倩声音相比,这个嗓音似乎多了一层诱惑力。 “您客气了,有事说事。”钟魁不动声色。 “呵,都用上‘您’了,这太见外了。姐就比你大几岁,叫声赵姐听听?” “这不好吧,咱好像没那么熟?” “有缘千里来相会,咱这不就认识了吗?姐今天路走多了,身子有些乏,你能不能帮我做按摩?”赵倩娇笑着走近躺椅,似乎不慎摔了下来,正好伏在钟魁身上,香软的身子尤其是那对峰峦紧紧地贴着他,那香唇正好吻在钟魁的脸庞。 哎哟,钟魁夸张地惨叫一声。 “你叫这么大声干嘛?”赵倩幽怨道。她当然是故意摔的,可钟魁的反应也太夸张了,自己主动投怀送抱,你闭着眼享受就是了,叫这么大声干嘛。 “嗯,我小时候比较淘气,有一次我娘去镇上买了一头小母猪回来,准备养大了下仔,我见那小母猪长的粉嘟嘟的很可爱,就要去抱,结果这猪挺沉的,被它给死死地压在地上,从此就留下心理阴影了!” 钟魁很认真地解释,声音不小。 赵倩闻言,倏地跳了起来,怒眼圆睁,气的花枝乱颤。 噗嗤,不远处有人压抑着笑声。听声音,显然是秦若寒在自己客房里发出来的。 离着最近的房间,有人咚地一声,似乎摔下床来。也只有韩亢这样的大块头才能弄出这样的动静。 赵倩羞愤难当,跺了跺脚,逃跑似地溜回自己房间。 第二天早晨,赵倩躲在自己房间里,其他三个客人看钟魁的表情都是怪怪的。 早餐就在院子里解决,锅盔、煮鸡蛋和小米粥是自己家的,包子、煎饺是外面买的,再加上几碟小菜,将桌子摆满。 “那个客人怎么还不出来吃早饭,病了吗?”钟魁指着赵倩的房门问。 “也许吧!”韩亢咧着嘴笑,那么大一个肉包子也塞不住他一张大嘴。 秦若寒则小口地喝着小米粥,她似乎对钟魁养母一大早熬的小米粥情有独钟。 “装模作样!”只有雷浩京在暗骂。 “你们不是一起的吗?怎么能不关心一下自己的同伴?出门在外,一个好汉还要有三个帮哩。”钟魁继续发问。 钟魁的指责,冠冕堂皇,完全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毫无破绽。韩亢悻悻地说道: “小兄弟,你知道吗,女人这种生物与我们男人是不一样的,譬如每月都有那么几天……” “肚子疼!”钟魁接口道,“我们班女生每月都有好几个要请假的,说是肚子疼,一请一个准。有一天我想逃课,就跟老师说,我肚子疼!结果老师却理都没理我!” 韩亢瞠目结舌,盯着钟魁看了好一阵:“小兄弟,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现在农村出生的准大学生都是你这样淳朴的?” “韩大哥,难道我说错了吗?”钟魁反问,“反正总是你们城里人比较会玩。” 韩亢想点头,可又觉得应该摇头。 雷浩京这时说道:“现在是早饭时间,讨论这个不太好吧?” “雷前辈,你见到祖国的花骨朵如此淳朴,难道不发表一下高见?”韩亢见雷浩京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觉得很奇怪。 雷浩京压根就没搭理他,淳朴才怪呢!韩亢恐怕觉得钟魁是个农村书呆子,十分可笑,却不知道自己被后者当成一个傻瓜戏耍。 秦若寒抬头瞥了一眼钟魁,又看了一眼雷浩京,总觉得有点古怪。只听雷浩京道: “今天我准备去山上转转,若寒你有什么打算?” “我就不去了。”秦若寒想了想道。 “呆在房里吗?不如让钟小弟带你去山里逛逛,太乙山不仅有深厚的人文底蕴,自然风景也十分出色。”雷浩京道。 “好吧,那就麻烦钟同学了。”秦若寒道,但一想到昨夜发生的事情,钟魁有关小猪的妙论,她就觉得心情仿佛也开心了不少。 雷浩京见秦若寒答应了,脸上笑的如同一朵花似的: “你不说,我还想不想来,你们都将是燕大的新生,只不过,你是读硕士,钟小弟是大一新生,还真是有缘。” “我也想去!”韩亢插话道。 “他们年轻人,有共同语言,你就不要同去,不如陪陪我老头子。”雷浩京道。 “老爷子,我今年二十八,尚未娶妻,还不算太老吧?”韩亢抗议道。 “你才二十八啊,我以为你都四十八了!”雷浩京道。 韩亢好悬没吐血而亡。 石阶一级又一级,徒步道上,钟魁和秦若寒缓缓而行。 拥有一副绝世美貌的秦若寒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哪怕是她刻意戴着太阳镜,遮住半边娇容。 如果那些男性游客们的目光可以杀死人,钟魁已经死无全尸。 钟魁并没有刻意地去讨好秦若寒,身为本地人,略尽地主之谊,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对沿途的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简单介绍并稍加点评,既不太过热情,也不显冷淡。 他的不卑不亢,让秦若寒生出一些好感,因为她见过太多无事献殷勤的年轻男子,见的越多,越是生厌。 想到此处,秦若寒不禁认真打量了钟魁一眼,这个同龄人真算不上帅,但也不是歪瓜烂枣,相反相貌上很耐看。 个头只比自己稍高,她想若自己穿上高跟鞋,恐怕要更显高些,他属于那种扔进人群毫不起眼也毫不违和的那一种人。 只是这个貌似淳朴的出身农村的同龄人,身上有股特别的气质,但今天在和他独处的时候,自己却觉得很舒服。 秦若寒认为这是自己的错觉,她摇摇头,努力让这种错觉离开自己。 她天生骄女,有着显赫的身世背景,还有傲人的天资,绝世的美貌,甚至还是位学霸,上天实在是太宠溺她了,这让她很自然地有资格目空一切同龄人。 “昨天晚上的事情,你是故意的吧?”秦若寒突然问。 “什么事情?”钟魁装傻。 “我听你谈吐,并非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书呆子。”秦若寒道。 也不等钟魁回答,秦若寒道:“离那个女人远点,对你是一种保护。这个世界无奇不有,远不是你在书本上所能了解到的,你只是个普通人。” 秦若寒的暗示,对钟魁来说,却是多此一举。不过,在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外表之下,她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好心提醒钟魁。 “秦学姐,你与人相处,总是这样的吗?” “什么?” “总是将自己与别人隔开,怀疑别人,对别人总是冷冰冰的。” “这有什么不好?我的事情我作主,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 妥妥的女王范! 第一百五十八章 龙虎令(五) 朱允炆背着手走在山道上,宽大的道袍衣袂随风飘逸。 他的身后跟着五名道士,年纪从八岁到十八岁不等,手捧着拂尘、香炉、各式茶具、瓜果、笔墨纸砚,甚至那位年纪最大的道士还扛着一张躺椅跟在后面。 这些道士都是吕氏的子弟,来自吕诚志庞大家族的各房,甭管他们愿不愿意做这种服侍人的事情,来之前都经过家族长辈的耳提面命,一定要服侍好眼前这个人,至少要表现的比同来的堂兄弟们要好。 如果只从人数上算,吕氏是个庞大的家族,这个家族曾经充满着衰落的气息,昔日的荣耀并没有给每个家族成员带来任何好处,直到吕诚志成年之后,才勉强维持着一点体面。 待吕诚志真正踏入修士的行列,吕氏家族才焕发出新的生机,这让家族成员们生出一点野望,这五位吕氏子弟正是从其中遴选出来的,以期得到吕诚志的青睐。 朱允炆久居望月观,近来静极思动,今日想出来走动走动,他出行的排场不小,众道仆们见惯不怪,却引得路上游人纷纷侧目。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一阵雨云飘来,几声雷鸣之后,便下起来滂沱大雨,惹得游人纷纷如豕突狼奔。 朱允炆带着从人,奔到一处观景台下避雨。在下了好一阵大雨之后,雨势变的淅淅沥沥起来,他登高举目望北,见山川隽秀,群峰笼罩在一片雾茫茫之中,如在仙境。 太乙九万仞,直下是长安。苍苔见虎迹,仙人亦留连。 古今三千年,江山几度残。归来再登临,超然悟至理。 指点江山,对景呤诗,衣袂飘飘。 除了拍电影,这个画面在如今这个时代太过稀罕。游人的指指点点,朱允炆完全没当一回事。 随行的道士连忙笔墨伺候,将朱某人的金句记下,其余人则口称好湿好湿。 明知道道仆们在是吹捧,朱允炆很是受用。至于是否真的大彻大悟了,看破江山社稷,只有他自己知道。 “好诗、好诗!” 路边石阶上走来两人,各戴着一个斗笠,来到观景台上,取下斗笠,正是一僧一道。 那僧人生的矮胖,裸露着胸膛,满身肥肉,脖子下挂着一串十八颗巨大的佛珠。而那道人腰挂紫金色的酒壶,却是又高又瘦,仿佛一阵风刮来就会有被吹走的危险。 正是钟魁曾经见过的疯僧癫道。 夸奖朱允炆诗文的正是那高瘦的道人,满身酒气。只听疯僧却摇头道: “癫师弟,你这个酒鬼也配谈诗?” “我爱喝酒怎么了?李白斗酒诗百篇,酒喝的越多,越有诗兴,读书人的事,你这个六根不净爱吃肉的和尚不懂!”癫道人骂道。 “你这个酒鬼,别冒充读书人!” “疯兄,你六根不净,干脆还俗得了!” “放心,我要是还俗,一定会通知你的。那你说说这诗好在哪里?” “嗯,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原来你是不懂装懂啊。” 这一僧一道却是相互调侃,看他们模样,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出家人的戒律。朱允炆回头看了看这两人,叱道: “粗鄙!哎,知音难觅!” 一甩宽大的袍袖,朱允炆便要离开。闻言,疯僧癫道停止争论,拦在了朱允炆面前: “阁下这是在骂我们没文化吗?” “是又如何?”朱允炆沉下脸来。身旁的众道仆们都是半大小子,都不嫌事大,纷纷同仇敌忾: “哪来的野僧癫道,敢来太乙山撒野?” “这酒肉僧道,真是污了咱太乙山的好景致。” 这疯僧癫道并非蛮横之人,只是行事乖张,嘻笑怒骂人生,离经叛道,常常有出格之举,但他们成名已久,被一群小子当众痛骂,脸上顿时挂不住了。 当钟魁和秦若寒从山下走过来时,朱允炆正以一敌二,将疯僧癫道二人压的死死的,道仆们在旁吆喝。 看情形,双方已经缠斗了好一会儿。 疯僧大汗淋漓,像是从水中捞出来一样,而癫道人却是面色苍白,二人也算是江湖中的高手,但与朱允炆这个“年轻的”老怪物相比,还差的很远。 朱允炆只是在境界上比他们要高,但应敌经验太少,也缺乏必要的招式,属于自学成材,空有宝山,并不能干净利落地结束战斗。 疯僧癫道与秦家关系非浅,秦若寒当然认识,见这二人被朱允炆死死地压住,立刻轻身一跃,挡下了朱允炆那至阴的一掌。 四周的气温似乎下降了二十度,从手掌传来的阴寒迅速地被秦若寒化解,她本身就是真凤之体,天生对阴寒的功法有绝强的抵抗之力。 身体纹丝不动,脚下稳如磐石,秦若寒的实力看来比当初凤凰山时精进了不止一层。而观其实力增长的速度,着实令钟魁惊讶。 “你这女娃,倒有几分本事。”朱允炆早就看见钟魁与秦若寒同来,眼下发泄了一下火气,看在钟魁的面上,便见好就收。 他这语气老气横秋,令秦若寒有些错愕,不过在修士当中,有些人特别驻颜有术,实际年纪比表面上看上去要大的多,也并不奇怪。 “前辈怎么称呼?”秦若寒道。 “朕……,嗯,我姓朱,自号‘太乙山人’!”朱允炆道。 “见过朱前辈!”秦若寒抱拳道,又指了指疯僧癫道,说道,“这两位前辈与晚辈有旧,行事素来不落窠臼,快义恩仇,如有冒犯前辈,还请前辈海涵。” “夏虫不可言冰!” 不料朱允炆却丢下这一句,转身扬长而去。疯僧与癫道二人对视了一眼,虽然对朱允炆的实力境界有些钦佩,自认不如,但朱允炆这番举动更让他们受伤,因为被华丽地无视了。 疯僧道:“太乙山真是藏龙卧虎啊,这位太乙山人的名号我从未听说过啊,癫师弟,你听说过吗?” “没错,这里真是藏龙卧虎啊。”那癫道却接口道,“此人看上去很年轻,听其口气年纪怕是不小了,观其仪态,颇有些堂皇威仪之势,气度不凡。” 疯僧瞪了他一眼道:“癫师弟,你是被他打傻了吧?他刚才在这里,你怎么不去拍他马屁混点酒钱?你看他好像很有钱的样子。” “哪有?”癫道人否认道,“这是望气相面之术,你这个吃肉的和尚,书读的太少。我告诉你,人之五官,鼻为五岳之中岳,属五星之土星,乃一面之主。我观其鼻柱隆起而长,有负一世之慨,鼻长、面长、齿长、眉长似龙形,若是在古代,当为天子之相!” “胡说八道!”疯僧人压根不信,揭短道,“你我结伴云游天下数十载,没钱喝酒吃肉时,我给人做法事,你给人看相说卦挣钱,说中的,完全就是瞎蒙的。” 癫道人白了他一眼,说道: “可惜,其人颧骨生峰,主孤无子,纵有亦是螟岭儿,此乃俱不得力之相。耳无弦根,主父母妻子生离死别,田园耗散,无祖业之相。眉如八字,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注定孤家寡人!这样相反的命格居然聚于一身,当真是奇怪。” 钟魁听的有趣,暗道这位道人还真有两把刷子,能通过面相将朱允炆的情况说的八九不离十。 “这位小兄弟是跟秦小道友什么关系?”疯僧人问道。 “大和尚,我是山下太乙村人,你就当我是个导游。”钟魁道。 见秦若寒没有否认,疯僧人点了点头,他也只是因为钟魁和秦若寒一起出现,才好奇地问起。 那位癫道人给人看相看上瘾了,拉着钟魁说道:“小兄弟,你这面相很特殊啊,来,来,老道给你好好看看。” “我的面相能有什么特殊?道长说笑了,我可不信这一套,咱不如聊聊本地的名酒。”钟魁口中这么说,心里却是有些害怕被这道人看出一点什么出来。 果然是酒鬼,癫道人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本地有什么名酒,说来听听?” 钟魁笑道: “以善饮者论,人有饮中狂徒、饮中君子与饮中神仙之分。而以酒之品相论,寻常之酒,莫如庸夫俗子,当众售卖,沾染太多市井俗气,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稍好者,或可邀三五宾朋巴山夜话之文人酒,更好者,醉卧沙场人生豪迈之将军酒,酒中精品,则为发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感叹之帝王酒。” “这话说的,吹牛不打草稿。那你口中所说的本地好酒,是何种好洒?”癫道人笑道。 “当然本地自酿之美酒。”钟魁道。 疯僧闻言哈哈大笑:“你这小兄弟真会绕圈子,不就是酸不拉叽的土酒呗!你就明白告诉我,这酒对外售卖多少钱一瓶。” “大和尚此言差矣,好酒岂能以价钱衡之?”钟魁笑道,“本地自酿之美酒,乃取本地五谷之精华,取山巅之清泉,加以花露、仙草,以古法九蒸九煮,八次萃取,八次加曲,后置一深山洞穴中,恒温窖存至少五年,而其中最精品,则至少要存二十年。只是因为产量极少,所以酒名并不为外人所知。” “此酒何名?”癫道人被勾起馋虫。 “‘天师酿’!”钟魁道,“相传我钟氏之祖,钟天师因贪杯误事,被小鬼偷了宝剑,大丢脸面。天师恨那小鬼害他误事,在将小鬼斩了之后,便得了那酿酒之法,正是这‘天师酿’,传于后人。” 疯僧与癫道二人对视了一眼,同时舔了下嘴唇,齐声说道: “酒好不好,等我们尝过才知道。” “那好办,山下老李家酒坊专卖,你们就说是我钟魁推荐的,让主人家将最好的搬出来,让他家给你们打八折,别让摆在外面的散装便宜货给骗了。他们家孙女长的漂亮,夸下海口,自称谁敢说酒不好,愿把孙女嫁给他!” 疯僧与癫道人笑骂道: “他家孙女一定无盐女吧,就是小仙女我们也消受不起啊。不过,你既然将牛吹上了天,我们就去尝尝他这‘天师酿’。小子,我们认识你了,你要是敢骗我们,有你好看。” 见这一僧一道屁颠颠地下山去,秦若寒这时才道: “这老李家给了你多少广告费?” “没关系,酒若不好,就说他家没得真传,谁让他姓李!”钟魁回头笑道,“其实我也是实话实说,村里五年前就创立了‘天师酿’这个品牌,酿的酒全都在山洞里窖藏着,刚好这个夏天开始试卖第一年酿的酒。这可不是什么勾兑酒,真材实料!” “你们村倒是很有经济头脑,用五年时间酿造和窖存,不骄不躁,既利用名人效应,又借用本地天地毓秀的天然条件,再加上旅游推广,如果品质能够持续保证,倒是有机会做大。想出这条路子的人,真的很有智慧。” 钟魁瞥了她一眼,颇为神秘地笑了笑,将这当作赞美自己的话笑纳了: “诚蒙夸奖!” “但如果从商业推广的角度,仅仅依靠小范围内的口碑,恐怕很难做大。如今年代,酒好也怕巷子深,空有小智慧,但无大谋略,未免小家子气。”秦若寒又道。 钟魁脸上的笑意瞬间冻结,忘了眼前这美女学的是mba。 第一百五十九章 龙虎令(六) 太乙山最深处,有一处名叫登仙台的地方。 这里深处秦岭山脉的深处,被群山包围,已经远离人类活动的区域,只有那些登山爱好者,才会偶尔来到这里露营。 可能是因为处于南北地质构造挤压的中心地带,此处海拔三千多米,形成一个较为平坦的高台,高台地面上多是草甸,除了一棵孤伶伶的古柏矗立正当中,相传这曾是一位得道飞仙的仙人所植,因为强夺一方天地造化,别的乔木无法生长起来。 只是这里大多数时候,因为云雾缭绕,忽隐忽现,似梦似幻,因而有人认为这是古代先贤登高成仙的地方。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登仙台在如今时代则有着特别的意义,尤其是对慕名而来的众修士来说。 早在一周前,通往登仙台的山路已经被封锁,对外声称是修路,实际上这里是召开龙虎会的场所。好在这里本就是游客罕至的地方,并没有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龙虎令并不是随便发出的,龙虎会也并非想办就办的,因为天下并无盟主。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声不显的丹霞门的突然之举,虽然引起一些人的异议,但仍然唤起所有消息灵通人士的关注,因为天下道门之首紫阳观观主,观澜先生张诚铭决意赴会,据说他在紫阳观中清修二十载未出观门,人人都想知道他这番出山意欲何为。 冀北薛氏、辽东徐氏,茅山派、东华门等等势力较大的世家或门派,也纷纷放话参加,让这次并不太名正言顺的草创大会,变的重要起来。 隐隐之中,各方势力似乎有会盟天下的意思,有人在相互串联,借此机会选出个盟主出来。而有的人自知自家实力离那些一流门派差的很远,只想着能分一杯羹。 吕诚志突然发现自己成了配角,当他来到登仙台时,甚至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登仙台唯有一处可登之处,孙如海早早地安排人守住,每一个在此出现的人都要登记在册,甚至拍照,只差录指纹了。 他这一副公事公办的姿态,惹得人人不满。 不过,目前还没有人敢公开挑战国家机器。 吕诚志只带了侄孙吕远山一人进了场,直径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那里放着自己的名牌,无数的目光一下子汇集了过来。 无数的目光之中,有一道目光让吕诚志觉得很是不舒服,毫无疑问,那一定是丹霞门的左天赐。 吕诚志瞥了对手一眼,然后坐在蒲垫上,闭目养神。山上云雾弥漫,他不动如山,法相庄严,并不为外界所动,这让他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只是大多数人都不看好他。 见吕诚志到了,有急性子的嚷了起来:“吕道长都到了,怎么还不开始?” “是啊,赶紧的,双方主角都到了,难道还要先来一番唇战不成?” 这些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 那左天赐手捋长须笑道:“诸位道友稍安勿躁,此番盛会,云集者众,二十年来未有之事。为此,鄙门特邀紫阳观观澜先生御驾至此,主持公道。” “原来要等观澜先生,左掌门的面子大啊。” “听说观澜先生隐居二十载,道法精深,怕是晋级筑基境界了吧?” “筑基境啊!我等还在凝气境的门槛前艰难摸索,那是何等的高深实力?令人五体投拜啊。他老人家恐怕是当今修行第一人了吧?” “是啊,若是能得观澜先生指点一二,不虚此行矣!” 众修士议论纷纷,人的名树的影,无人不露出震惊的神态。左天赐则能请动观澜先生的莅临,让众人不得不重新审视丹霞门的实力。 说话间,喧哗的现场忽然安静了下来,众人转头望去,见一位身形挺拔的老者上了修仙台。此人一袭华夏式夏服,神情严肃,不怒自威,气场强大,众人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 “原来是薛前辈!” 有人惊呼起来,来者是正是薛云,身后跟着则是其长子薛人怀,另一位则稍年轻一些,则是薛云那很少在江湖露面的次子薛人俊。只是有人暗笑,薛家的第三子薛人杰死的不明不白。 “拜见薛前辈!”众人恍然,纷纷上向参拜。 左天赐跟薛氏并无交集,见众人丢下自己,围着薛氏恭维,面色变了变。 这二十年来薛氏的名头渐起,隐隐有与紫阳观争锋的气势,尤其是自凤凰山事件之后,那位神秘老怪物,恐怕是薛氏的最重要的仰仗。这意味着薛氏的传承没有断绝,这一优势就将绝大多数门派比下去了。 登仙台上的修士,越来越多,其中有可能是一名外表憨厚的货车司机,有可能是一位衣着朴素的工人,也可能会是一个满身葱蒜味的厨子。 这当中不乏一些公众人物,或许是曾经名噪一时的诗人,因为搞大了女学生的肚子而全国皆知,或许是一位活跃在国外冲突地区的战地记者,或许是一位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学者,甚至还有全国知名演艺明星,比如李玉儿。 甚至有人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的生意客户,原来那个曾经被自己呼来喝去的家伙,也是一名深藏不露的修士,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 仿佛一夜之间,这个世界变的很陌生。 李玉儿径直走到吕诚志的面前,施了一礼:“慈悲,天山派李玉儿见过道长!” “慈悲,李道友近来安好?”吕诚志睁开眼睛。 “谢道长吉言,一切安好!”李玉儿从随身携带的包裹中,取出一个锦盒,打开盒盖,里面躺着一尊由一整块和田玉雕刻而成的玉如意,温润剔透,价值不菲。 李玉儿说道: “前时在太乙山,多有打扰道长清修,承蒙道长指点,玉儿受益非浅。家师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此番重返太乙山,她老人家命我献上玉如意一尊,略表家师谢意。” “尊师言重了。”吕诚志颌首,示意吕远山收下,稍顿了顿道,“恕老道见识浅陋,敢问尊师道号?” 李玉儿不自然地笑了笑: “家师说,她是将死之人,生前无名,死亦无名,一位天山老人而已。” 这并非她故弄玄虚,吕诚志怀疑这天山派恐怕亦如大多数修行门派,人丁单薄,传承维持下来就很不容易,其师恐怕真的命不久矣。 李玉儿往四周瞅了瞅,问伺立在侧的吕远山道:“小山子,那个家伙怎么没来?” “谁?”吕远山装糊涂,撇了撇嘴,“另外,阁下可以直接呼我姓名。” “呵呵。”李玉儿天生乐天派,“我问的是谁,你知道的。” “我真不知道!”吕远山摇头道。李玉儿察言观色,便问吕诚志道: “道长也不知道吗?” 李玉儿的意思是说,钟魁这么有实力的人,跟吕诚志关系很不错,怎么不来助拳。 “他或许有事耽误了吧?”吕诚志不太确定。 李玉儿有些惊讶,也不好直接问吕诚志有没有信心获胜。看这场面,吕诚志一方明显势单务孤。 她正想着,忽然听到一阵爽朗的大笑声,只见十几个大汉闯进了现场。这十几位大汉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各个身强力壮,统一带着墨镜,乍一看去像是黑涩会大哥出场。 那为首的大汉,其实年纪不小了,看上去将近五十,穿着无袖汗衫,肌肉发达如牛,下盘极稳,那一双眼睛眼神锐利如鹰,凡是被他目光扫视到修士,无不心头一寒。 “辽东徐氏徐灿东,见过诸位道友!” 原来这就是赫赫有名的辽东徐氏,徐氏很少涉足关内,但徐氏的威名却是众所皆知,传闻徐氏对待自己的对手手段极其狠辣,往往是不死不休的结果,极是难缠。 “徐老弟,别来无恙乎?”薛云笑道。 “原来是薛兄,幸会幸会!”徐灿东早就看到了如众星捧月般的薛云,这才装作看见,他以前是不太看得起薛氏,觉得薛氏行事不那么正大光明,但近来的传闻让他不得不重视起薛氏。 徐氏虽然家族人多势众,但势力一直在关外,家族的传承也并没有特别高人一等的地方,所以徐灿头对所谓天下盟主之位并没有企图心,但他认为天下形势巨变之际,徐氏必须要积极参加进来,这才有徐氏的太乙之行。 薛氏的企图,世人皆知。也只有薛氏才能跟紫阳观一争雌雄,只是目前紫阳观占优,因为天下道观之中十之五六都是紫阳观的门徒担任观主,更不必说紫阳观一直跟政府走的很近。 徐、薛二人正寒暄间,登仙台上已经聚集了不下两千人,只见人群忽然如潮水般向两边散开,让出一条通道来。 只见官方代表孙如海正陪着一位仙风道骨的老年道士走了过来。 “拜见观澜先生!” 开始只是近处的人,然后是其余两千人齐齐参拜,声震云天。 “众道友免礼!”观澜先生张诚铭挥挥手,那缭绕的云雾似乎被他挥散,露出蓝天白云,众人惊奇不已。 身为长者,他的声音不大,祥和顺意,令人如沐春风,但在场的人人都能很清晰地听清楚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又似乎蕴含着无尽的法力,令人心悦诚服,不敢违抗。 薛云之次子薛人俊则在他身边轻声说道:“他日,父亲可取而代之!” 第一百六十章 龙虎令(七) 当白晓天抵达登仙台时,现场已经安静下来。 背北朝南的位置上有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张诚铭、薛云、徐灿东,另外还有阁皂山灵宝派宋道明、茅山上清派大弟子周正江、龙虎山正一派钱实味、东华派掌门俞华,及崂山派掌门程胜、舟山孙晋、天台刘玉定等皆有资格入坐,另有有名的世家代表十八人也有资格坐在高台上。 而当事双方丹霞派与吕诚志一方,则在台下分列两侧,从场面上看,吕诚志一方绝对是势单力孤。 其余两千人看客,则大多属散修,黑压压地站在正南面及东西两侧,雷浩京、秦若寒、韩亢、赵倩等人也混在其中,而曾经在凤凰山之行中结识的区新、汪龙、袁自立、刘少云等人也出现在他们的身边,再次相聚,众人倒是别有一番感慨,最起码每人的修为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在以前是不敢想像的。 “白师兄,怎么来的这么晚?”吕远山回头望着白晓天,略有些不满。 “抱歉,今早修行入定后,忘了时辰。”白晓天面露歉意。 这个家伙是个修炼狂,吕远山倒是见怪不怪了,吕远山也是没话找话,他不时地抬头往对面丹霞派那里打量,见对方同门师兄弟众多,因而变的有些焦躁不安。 “远山,每临大事须有静气,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清心咒,十遍!”吕诚志突然沉声说道。 吕远山一愣,知道自己惹了叔祖不高兴,伏身拜道: “是!” 中条山吕家第二代子弟,吕远山的父辈,算是荒废了,他们都没赶上好时代,都已过了修炼的年纪,即便现在开始重新修炼,成效不大,所以吕氏将重心放在了第三代。 吕远山是吕家第三代中,被认为是最杰出的子弟,因为他几乎是吕诚志当年未出家时的翻版,自幼便种下了慧根,对修道极有天份,将来前途无量。 吕远山知错即改,盘膝坐下,默念清心咒,他能立刻沉下心神,外界的一举一动再也影响不到他。 孙如海听手下汇报,山下已经没有人等待入场,便要宣布大会开始。只见孙如海清了清嗓子,催发真气,犹如自带人形扩音器: “诸位道友,今日惠风和畅,天朗气清,我等云集于此,正是有鉴于不久前曾发生一起江湖纠纷。” “丹霞门左掌门控诉太乙山天师庙住持吕诚志道长谋害其关门弟子丁氏,吕道长当然矢口否认,从政府层面上看,没有证据就不得无故维护任何一方,由此双方出现纠纷。江湖自有江湖规矩,然而自古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江湖擅自私斗,后患无穷……” “正所谓冤家易结不易解,昔日秦盟主参考古之旧法,创下龙虎令,以平天下纠纷,至今仍深入人心。凡接下龙虎令者,一不可退缩,二不可记仇,全凭实力快义恩仇,如有反悔,天下共诛之。如今盟主之位虚空,故孙某请来紫阳观观澜先生及众位道友,共同见证,诸位可有异议?” 底下无人说话,然而一声洪亮的佛号响起: “阿弥陀佛,本佛爷有话说!” “疯和尚,有话好好说嘛,本道爷听着呢。”另一个尖利的声音响起。 “癫师弟,你看那台上一个个人五人六,道貌岸然的,好像缺少点什么。” “缺什么呢?” “缺和尚啊,你看都是道士,可不叫‘道’貌岸然?” “好像是哦,上面是缺几个秃驴。” “这样的话,那你这个酒鬼道士是不是该被叫‘牛鼻子’?” “你骂谁牛鼻子呢?” “谁是牛鼻子就骂谁。” “秃驴,找打是吧?” “牛鼻子打人啦?” 众人以为是两个逗逼说相声的,只见一僧一道扭打着脱离了人群,你追我赶,身边无数人不幸遭了殃,被撞翻在地,一片哀号,现场颇为混乱,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一僧一道跳上了临时高台,将孙如海命人准备的香茗、瓜果等等,全部撞倒在地。 这一僧一道,正是疯僧和癫道,有认识这二位的,知道这二人是好友,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根本就是借题发挥。 大多数人这才意识到,那高台上的头面人物中,佛门出身的一个也没有。天下佛寺不比道观少,难道就没有一位修士?修行法门万千,并非只有道门一途,不必说那些野士散修,那西来的佛教同样是人杰辈出。 没有佛门的代表出现在高台上,就没有令人信服的代表性。 佛道两家,相爱相杀两千年,前者如今衰落更厉害,许多佛寺虽然看上去富丽堂皇,但僧长只知吃斋念佛,不知修行为何物,或者此修行非彼修行,毕竟前者是外来法门,而后者是华夏土生土长,跟华夏文化更加密不可分,总会以更多的形式保存下来一些。 台上众人面色都不太好看,众人当中,张诚铭自然不必说,号称道门之首,其余三山诸派,要么本身就是道门一脉,要么就是与道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徐灿东打量了下众人神色,暗中冷笑,像他这样的修行世家,其实从人数上讲并不少,奈何大多数跟道门相比,还是势小力弱,更不必说台下两千多人,大多数都是散修,很难凝成一个整体,跟道门相抗衡。 如今形势巨变,从长远来讲政府恐怕也会鼓励修行,如果真有什么利益和资源瓜分,也只有紫阳观这样的庞然大物,才会分得其中最好最大的一块。而且看上去,紫阳观已经获得了政府的鼎力支持,如果能够,辽东徐氏也不想让这次盛会成了紫阳观的一言堂。 想到此处,徐灿东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薛云,薛云正好望过来,二人心照不宣地同时转移目光。 孙如海铁青着脸,还未出手,只见张诚铭身后飞身而出一位年轻道士,那道士一袭道袍,生的玉树临风,相貌堂堂。 只见这年轻道士横在疯僧癫道二人中间,剑未拔出,顺手挽了个剑花,却逼得二人不得不分立两边。 “二位前辈之举,在众目睽睽之下有失礼仪,紫阳观赵兴扬在此,既然二位前辈如此兴致勃勃,我愿与二位前辈切磋切磋,抛砖引玉。” 身为观澜先生张诚铭的高徒,赵兴扬的名号一直很是响亮,尤其是论及年轻一辈,他被称为年轻一代修士第一人,坊间又传闻他自凤凰山中观剑,悟得一剑,连其师观澜先生看后都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吾若晚生五十载,当避此子三舍。 方才那一道剑花,连剑都未拔出,却凛洌异常,又颇含道法,可见以赵兴扬的年纪而论,他的实力着实惊人。疯僧却对癫道人说道: “癫师弟,你们都是道士,我怕你会下不了手,不如让佛爷会一会他?” “如此甚好,这个小家伙不简单,听说是某位道貌岸然之徒的私生子,疯师兄务必小心,愚弟为你压阵。”癫道人嘴上跑火车。 赵兴扬闻言,目光如剑一般投向癫道人,如果目光能杀死人,癫道人已经万劫不复了。 即便如此,赵信扬强忍住火气,将目光移向疯僧人。 年轻人最是火气旺盛,容不得当面羞辱,见赵兴扬能够很快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疯僧人便知道此人绝对不好对付,当下他暗暗提醒自己,绝不可小看这位年轻后辈。 “那疯和尚恐怕会落败。”薛云的背后,伺立着他的次子薛人俊道。 “何以见得?”他的大哥薛人怀问。 “癫道人以羞辱之言刺激对手,自是心知对方极不好对付,以求激怒对付。刚才那一剑虽然只是虚招,但是却有股杀气,虚招随时可以变成实招,虚虚实实,既虚又实,恰当好处,看似没有破绽,令人难以分辨,看来这位紫阳观高徒已经初窥用剑的法门,这让他们感到十分忌惮。古人有云,两军相持,贵在胆气壮耳,未战而先怯,离败不远矣。”薛人俊道。 “呵呵,二弟真是我家的麒麟儿,依我看,所谓年轻一代第一人赵兴扬也比不上你。因为他永远也不知道低调两个字。”薛人怀夸奖道。外人不知道,明生不显的薛氏次子薛人俊,其一身实力早就超过了他大哥。 其实不久前,薛人怀还跟在赵兴扬的身后,让人一度觉得他是跟班,薛氏甘愿居于紫阳观之下。 然而自从薛家老祖现世后,薛氏立刻就不一样了,既不再依附于任何势力,又更加低调。这其中内情缘由,也只薛氏的核心人物才会知道。 “大哥谬赞了。” 这两兄弟说话声音极小,然而坐在不远处的张诚铭却轻挑眉头,冷哼一声,让他们二人感觉到一股看不见的威压扑面而来。 薛云呵呵一笑,轻拍坐椅扶手,发出轻微的声响,那传来的威压立刻消失不见了。 薛云向张诚铭隔空拱了拱手,表示他在为两个儿子道歉。 台下,吕远山念完了十遍清心咒,抬头看了一眼台上,笑道: “这是抢戏啊。” 对面的左天赐面色也不好看,本以为是自己面子大,能够请动观澜先生,原来人家本来就跟政府穿一条裤子,本来就打算来的,为此他丹霞门可是付出了不少代价。 这倒不算什么,这一僧一道算是什么?抢戏也不是这么抢的,我丹霞门才是主角,我是借着为徒报仇之名来扬名立万的。 赵兴扬缓缓地拔出了紫阳剑,以指轻拂剑身,道:“此剑名曰紫阳,乃是不可多得的神兵,奈何年岁太久,使用过多,难免耗损严重,所以对付你这酒肉和尚,显得太大材小用了。罢了……” 说着,他将剑扔向自己的道仆,手持剑鞘,笑道:“此鞘足矣!” 然而台上人影闪动,那紫阳剑还在半空中,被那人影半空截住。 张诚铭、薛云、徐灿东以及孙如海等,都齐齐变色,只因这人出现的实在突然,现场众目睽睽之下,竟无人知道这人是何时靠近的。 “好久不见!”那人审视着紫阳剑,面带忧伤,淡淡地说道。 “又是一个抢戏的。”吕远山和白晓天对视了一眼。 第一百六十一章 龙虎令(八) 不知什么时候,高台上多出了一个男子,正是朱允炆。 他面容萧索,像是在追忆,那些已经差不多快遗忘的事情,全都涌上心头,纷至沓来,让他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隐居太乙山,随遇而安,不问世事,斩断了过去,看似逍遥自在,但一见这紫阳剑,朱允炆内心中所有昔日的欢乐、荣耀、怀念与彷徨、悲愤、伤感之情如山洪般爆发了,势不可挡。 那紫阳剑真是一把神兵,握在朱允炆的手中,如乳燕回巢,突然爆发出耀眼的紫色光芒,竟让天上的烈日一时失色。 伴随着不绝于耳的清悦之声,似孩童般在欢呼雀跃。众人都目瞪口呆,以为神异。 “阁下是谁,为何夺我紫阳宝剑?”赵清扬见师门重宝被他人握在手里,众目睽睽之下也是对紫阳观的一种蔑视,他不禁大怒。 这紫阳剑大发光芒,更是让他惊异不已。他虽然很少使用此剑,因为这宝剑自身的损伤太过厉害,害怕彻底报废了,但每天也算是剑不离身,时常擦拭,不忘温养,可以说当成老子一样伺候,却没有想到这紫阳剑还有如此奇异之处。 “紫阳?”朱允炆忽然抬头说道,“此剑名曰‘赤霄’,何谓紫阳?你这娃儿不读书吗?” 台下众人哗然,传说中赤霄宝剑,乃是汉高祖刘邦所佩之剑,因而号称帝王之剑。其剑本身就不是凡品,有汉一代三四百年,都由每代皇帝佩带,因而此剑本身就蕴含着帝王的运势和龙威。 此剑剑身上本有大篆书“赤霄”二字,可能是因为年代久远,那赤霄二字如今已经不可辨识,而此剑又是紫阳观的重宝,轻易不可视人,所以现代人只知道这是紫阳剑,而不知赤霄剑了。 这也是紫阳观的秘闻,历代观主也没有去宣扬此事,否则必会引起外人贪念,或许这剑为何为落到紫阳观的手中的原由,也不是那么正大光明。 “阁下倒是好见识,可这与尔何干?”赵兴扬却是知道这剑本名就是叫赤霄剑的。 “此剑应运而生,汉高祖斩白蛇而起事,提三尺剑而成不世之功,故而此剑遂成帝王之剑,非帝王无法真正掌握此剑。汉末黄巾之乱后,此剑不知所终,到了元末时又忽然出现,我大明太祖皇帝佩此帝王剑,上马治军,下马治民,驱鞑击寇,逐亡追逃,安抚天下,遂得宇内一统。” 朱允炆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接着说道:“后来此剑传至皇太孙,为皇太孙十岁生辰时太祖所赐,及至那燕逆谋反,金陵丧乱,此剑怕是在丧乱之际被歹人所得。” “与我何干?大明皇朝远矣,然我朱氏子孙仍在!”朱允炆大声说道。 赵兴扬脸色数变,紫阳观中仍保存着许多先贤的私人笔札,他曾读过关于这件秘闻的记载,那时身处燕京北平的紫阳观也不得不陷入皇权的争斗漩涡之中,当然是站在当时的燕王朱棣一方,这赤霄剑属于战利品,但这种皇家重器,不应该被紫阳观私吞了。 显然当时的紫阳观观主既贪心又心虚,所以把剑身上的“赤霄”二字故意抹去,生怕被大明的皇帝知晓。 台下吃瓜群众听了其中缘由,十分至少信了八分,因为朱允炆不仅能一口说出其中的秘闻,此剑握在他的手中还能发出如此奇异光芒,显然连赵兴扬都不曾想到过。 “阁下如何称呼,明代皇族的后人?”赵兴扬试探地问道。 “我姓朱!”朱允炆道。 赵兴扬忽然笑道: “那又如何?阁下既便是朱重八重生,此剑也非今日之他所有。诚如阁下如言,此剑有史可查,而且还是野史,它的第一个主人是刘邦,假如今天有一个姓刘的站出来,我是否应该把此剑归还给他?况且千百年来,甚至数千年来,此剑经历过的主人不知有多少。” 台下许多人都觉得赵兴扬这话也有几分道理,每个大一统的皇帝都曾拥有天下,难道每个自称是皇族的后代,隔了几百年一千年都能堂而皇之地说当今全华夏的土地都属于自己的? 站在人群中刘少云抱着胳膊,也对左右笑着说:“这话有道理,比如我就姓刘,祖上二千年前也曾阔过,所以那赤霄剑我是不是也有份?” “刘老弟你上啊!”韩亢咧嘴笑道,“我看好你!” “呵呵,我就是这么一说,依我看,那位姓朱的,来历怕真的是朱明皇族的后代。” “那也不一定吧?”汪龙质疑道,“我还是觉得,他只是比紫阳观的人更清楚那把剑的妙处罢了。” “我也同意汪老板的说法。”袁自立咂巴咂巴嘴,也开口附和道,他又转头问区新,“区前辈,你觉得呢?” “我?”区新一大把年纪,精神反比当初在凤凰山时更加富有神采,越活越精神,“我没看法。” “怎么会没看法?”刘少云不满道。 区新瞥了他一眼:“年轻人,剑归谁,跟你我何干?专心看戏不好吗?” “你……”被呛了一下,刘少云却找不到反驳的言语。 唯有雷浩京知道台上朱允炆的来历。 作为个人,他倒是乐见朱允炆来搅局,越乱越好,无论是紫阳观还是别的什么人,都是野心家。 那孙如海的理念和不择手段的作风他并不认同,但站在所谓大局来看,孙如海将紫阳观推到前台,又拉拢各大势力,试图将一片散沙的修行势力统合起来,完全符合政府当下的意志。 想到此处,雷浩京就感到一股无力感,他名义上继承了前代盟主秦祖海的遗泽,二十年来成果却是寥寥,而在大人物的眼里,自己已经成了边缘人物。 高台上,朱允炆努力压抑的情感,不可阻挡地爆发了,此刻他满腔都是愤怒,似乎看到大臣的背叛,看到皇宫被燕军攻破时的可怕情景,看到自己如一只丧家之犬般仓皇逃亡,受尽屈辱。 他的面孔甚至因此而变的扭曲,赤霄剑被他高高地举起来,然后狠狠地砸向面前的赵兴扬。 剑气纵横,带着强横无匹的力量,一挥而就。 朱允炆从未真正地学过剑法,甚至修行的天份都很一般,但在秘境中的几百年间,绝望之下的修行,变成他的自觉行为,这让他体内丹田的真气雄厚无比,但他的武技几乎等零。 然而这饱含愤怒的一剑,却是不含任何其他杂质情绪的一剑,正所谓大工不巧,妙手偶得,强横无比。 赵兴扬由轻蔑到正视,再到惊骇,他的身形凌空倒退,在半空中甚至无须借力就可连续变向,很好地展现了紫阳观的轻功绝技。 剑气扑了个空,斩在高台上,无数的木屑横飞,生生地犁出一道深沟,将高台一分为二。站在一边的疯僧和癫道二人急忙躲闪。 那赵兴扬翻身落地,再看他的道袍,被剑气生生地割去一块衣角,连头上的发簪也掉了,披头散发,看上去很是狼狈。 朱允炆发疯般地挥舞着赤霄剑,赵兴扬则以鞘为剑,堪堪守住。那赤霄不愧为神兵,剑气纵横,将台上的一切横扫,唯有张诚铭、薛云等高手泰然自若。 渐渐地,赵兴扬发现自己的对手,剑法看似凌厉,却是只凭强横的真气胡乱挥舞,武技一般,身法更是稀松。就像一位壮士,空有一身蛮力,动作笨拙。 想到此处,赵兴扬心头一震,转而仗着师门高超的轻身之法,避其锋芒,围着朱允炆,腾挪闪躲,冷不丁地反击,逼得他不时地手忙脚乱。 场面急转而下,几个呼吸间,朱允炆已经挨了几下,饶是他真气深厚,嘴角也沁出一丝鲜血。 正当围观着以为赵兴扬为笑到最后,朱允炆却是放弃了防守,硬扛着被对方用剑鞘刺中的危险,以命换命,这种拼命的打法,顿时让赵兴扬不得不节节后退。 “师兄,剑来!” 有紫阳观的道士将自己的佩剑扔了过来,赵兴扬握剑在手,立刻豪情万丈,底气十足,这柄精钢剑虽然并不好,但足够了。 那自凤凰山中观摩而悟出的一剑,众人只觉得光天化日之下,一道闪电狂奔而出。 这一剑既是赵兴扬在凤凰山中的灵光一现所得,又是他学剑二十年来的总结。倘若不是天资过人,再加上学剑十分刻苦,他也很难悟出这一剑。 朱允炆往后直退二十余步方止,那一剑他能够看清楚它的轨迹,偏偏他无法完全躲开,剑锋从他的左肋划出,立刻染红了半边身子,甚至伤到了他的内腑。 再看他手中的赤霄剑,本就伤痕累累,这下不堪那沉重的一击,断成了两截。 人群中发出一阵嗡嗡地喧哗声,既是为赤霄剑的下场赶到惋惜,如英雄末路,又像是在赞叹赵兴扬的超强实力,真不愧为年轻一代中的第一人。 这一剑已经足以让他脱离大多数修行者,假以时日,他必成一代宗师级的人物。 剧烈的疼痛让朱允炆冷静下来,他呆呆地年幸存手中断剑,像是在哀伤。 哀莫大于心死,大明朝早就亡了,昔日的荣耀与悲愤都写进了历史书中,而如今的他只是一位行尸走肉。当翻阅历史书,他发现自己只是成为别人的注解而已。 握着断剑,朱允炆便向喉间抹去。 “哎……” 一声叹息,仿佛自天上而来,带着一股奇异的力量,让他硬生生地停止了动作。这一声叹息,声量听起来并不大,但登仙台上的两千余人都真切地听到,就像是耳畔想起。 人们四处张望,只见南面悬崖边,升起的云雾中,一位身着青衣长袍的人,正踏着“祥云”而来。 众人惊叹此人绝世的轻功,更是为他的相貌所惊倒。 只见此人身形挺拔,那笔直的腰背仿佛即便背上一座大山,也宁折不弯,更加奇异的是,此人面色苍白,天生狐面,脸上带着一副诡异的笑容,而他身上的清冷孤傲的气质则让人不敢与他对视。 而人群中的秦若寒,在看到这副面孔之后,她那同样清冷的面孔,忽然变的激动起来,一双明眸紧紧地盯着狐面人。 几乎是两个呼吸间,狐面上已经到了朱允炆的身边,他捡起那截断了的剑尖,说道: “把这宝剑收好,待以后寻到能工巧匠,想办法重铸此剑,以为记念,留个念想吧。古诗云,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江山还是那个江山,阁下的仇人早就成了枯骨,你才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大可不必妄自菲薄。” 说完,狐面人从怀中掏出一颗果子,朱允炆看到这果子,立刻明白了眼前这怪人的真实身份。 正是钟魁,他模仿师兄的模样,出现在了登仙台。他本来是以另一副面孔,混在人群,眼见着朱允炆想不开,只好出面。 “你且下去吧。”钟魁道。 朱允炆接过果子吃下,然后走到台下,站到了吕诚志一方。这正是当初他在秘境中赖以生存的奇异珍果,后来全被钟魁独吞了,一枚足以让自己疗伤。 “阁下又是谁?”赵兴扬这时说道,“此人夺我师门重宝,并且毁去,难道你要替他赔偿吗?” 钟魁摇摇头,背着手,踱着步子,一步步走向赵兴扬,他真元外放,在他的四周形成一道洪流。 “刚才那一剑不错,叫什么名字?”钟魁问。 “清扬剑法!”赵兴扬骄傲地说道。显然这剑法命名跟他自己的名字有关,足以自傲。 “只有这一式?” “不错,虽然只有这一式,阁下想试试吗?”赵兴扬无所畏惧。 “很好,我来一试!” 一直沉默不语的观澜先生张诚铭终于开口了,语气有此急促: “兴扬,立刻退下!” 刚刚击败了朱允炆,赵兴扬信心大振,在他恩师的惊呼中,清扬剑法唯一的一式已经挥出,这次他全神贯注,将自己所有的精、气、神都注入这一剑,甚至比刚才使出这一式时更加的完美,更加地让他感到很是自负。 然而这一剑却如牛入泥海,连预想到的剑气都没有出现,暗淡无光。 钟魁的身影也不见有多大动作,竟神奇地从剑光的空隙中走过,不多一分动作,也不多一分气力,拿捏的恰当好处,仿佛已经看穿了他这一剑的所有底细。 胜似闲庭信步。 赵兴扬大骇,当机立断,急欲暴退,然而钟魁的气机已经封死了他所有的退路。 强大真元所形成的罡气,紧紧地将赵兴扬包裹在其中,沉重的压力令他不敢稍动。手中的钢剑不知什么时候掉在台面上,他甚至无法呼吸,这一刻,赵兴扬感到了绝望。 “道友手下留情!”张诚铭的声音夹杂着一丝颤抖。 第一百六十二章 龙虎令(九) 钟魁的左掌已经轻轻地按在赵兴扬的右肩之上,却重若万钧。 赵兴扬的个头要比他高上半头,然而他就像一个长辈在教诲一个晚辈,在语重心长地交待着什么,赵兴扬低着头不敢稍有异动。 在这一刻,赵兴扬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他所能想到的反抗手段,都如一条撞向冰山的小舢板,只有粉身碎骨的结局。 实力,这是绝对的实力,蛮横无比的实力。 赵兴扬曾经骄傲的内心,被抹杀的一干二净,甚至连他的道心都有崩溃的迹象。 钟魁回头望去,那张诚铭站起身来,面色很是紧张。 有传言这赵兴扬是他的私生子,尽管二人年纪差距甚远,也许人家身体棒,人老心不老,但张诚铭将赵兴扬视为自己的禁脔,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这位来自紫阳观的张观主有何指教?”钟魁明知故问。 “不敢当。”张诚铭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他很久没有这么情绪激动过,他即便实力超绝,也投鼠忌器,“我这小徒不知天高天厚,冒犯了道友,看在老道的面子上,请阁下收手吧?” “那这赤霄宝剑不要赔了?”钟魁反问道。 “慈悲、慈悲,区区身外之物,不要也罢,既然那位朱道友说这是他朱氏之物,那就物归原主吧。” 张诚铭不得不释放出善意。 反正宝剑已毁,对于修行之人来说,这种神兵可遇而不可求,对方即便同意赔偿,纵有一座金山也换不回来另一把神兵,但他相信爱徒在对方手中,对方绝不会那么手软。 赵兴扬这时却顶不住肩头的万钧压力,终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钟魁的脸上浮现着诡异的笑意: “唔,你知错了,好、好,孺子可教也!” 钟魁将自己的左掌收回,那赵兴扬如释重负,这才畅快地呼吸空气,待他灰头灰脸地回到张诚铭的身后,这才发现自己全身已经汗透。 “师父,我……对不起!”赵兴扬低下头,脸有愧色。 身为天之骄子,这是他自幼时记事以来从未遇到过的状况。 钟魁这时冲着孙如海道: “孙处长是吧?方才我听说有人质疑这台上的嘉宾,或者说见证人并不具有代表性,阁下以为如何?” 孙如海沉静着脸,他没想到这场大会变成这个样子,见对方实力深不可测,连张诚铭都退避三舍,心中反而有某种喜色: “来人,加三张交椅。” 疯僧与癫道二人面面相觑,齐齐冲着钟魁拜谢道:“承这位道友的盛情!” 二人也不推辞,齐齐坐下。台上的众人各人默默地看着,各有心思。钟魁却没有坐下,他又冲着台下众人说道: “在下复姓令狐,乃是当今天师门掌门。何谓天师门?那替天行道斩妖除魔的钟天师便是我天师门的掌门祖师,世有不平事,锋刀把试君!那天师庙供奉的便是他老人家,本地太乙村居民都是我钟天师之后裔,所以那太乙村已经有千年的历史了。” 人群哗然。 天师门没人知道,但传说中捉鬼的钟馗却是妇孺皆知,已经归入神明的存在,却没想到钟天师原来是真实存在的人物。 这个世界有太多今人不知道的事情。 “我祖天师,生于太乙村,幼时便天资过人,早慧好学,五岁求道,十五岁已神功大成,十七岁仗剑走天涯,斩妖除魔,在江湖中创下赫赫威名,一百五十岁时归隐太乙。” “自此以后,我天门虽蛰伏在此,但这一方水土便是在我天师门庇护之下,那些歪门邪道之辈胆敢在此地撒野,便应受惩罚。” 钟魁这时面向孙如海道:“听说有人不服,要召开什么捞什子龙虎大会?这是要找我报仇吗?” 钟魁这话虽说的不太明白,却是暗示那丁义成为白痴是天师门干的,与吕诚志并不没有关系,全是无妄之灾。 丹霞门众人听了,全都面色发白,惊惧万分,唯有那掌门左天赐勉强维持着面上的沉着。 联想到那赵兴扬在钟魁的手下没有走过一招,这个局面就不令人奇怪了。 孙如海道: “江湖惯例而已。如果令孤前辈愿意替吕道长接下这龙虎令,只要没人反对,我可以代表政府支持。” 他毫不犹豫地作此表示,反正他跟丹霞门非亲非故,这也是他本来所持有的立场。而同时,政府这次颇为高调地出头,也只是借这个龙虎大会达到某种目的的由头而已。 “谁反对?”钟魁霸气十足的冲着在场两千多人问道,他故意运起了一门类似于佛门狮子吼的法门,名曰龙象之音,犹如来自九天之上,震得众修士心神震动,离的近的修为浅薄之人,几乎要神魂俱散。 黑压压的人群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去,空出了一大片,没人敢出声。 钟魁又回头望向坐在嘉宾席上的众位头面人物,张诚铭、薛云、徐灿东等大佬默不作声,算是默认了。 左天赐见状,不由得在心中哀叹了一声,时运不济,恐为天下笑柄。 “有请丹霞门代表上台!”孙如海见状立刻喝道。 不料,左天赐却站起身来,冲着台上拱手道:“不好意思,吾等仔细思量,关于我小徒丁义遇害一事,其中怕是有些误会。故而,我丹霞门决定收回龙虎令!” 人群立刻哗然和哄笑起来,众人都觉得太刷三观了,大家千里迢迢而来,本以为是一场难得的龙虎斗,没想到这丹霞门真是光棍,堂堂一个掌门,欺软怕硬,见凤使舵,令人耻笑。 面对众人的讥笑,来时盛气凌人的丹霞门众人,此刻都觉得脸上发烧,不敢抬头,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孙如海这时宣布道: “按照江湖规矩,丹霞门既然主动收回了龙虎令,那么从此以后,既使有新的确凿证据,也不可再找吕诚志道长或者天师门寻仇,愿赌服输!左掌门,你是否代表丹霞门上下承认这个结果?” 左天赐脸色很是难看,勉强点头道:“愿赌服输!” “好!”孙如海心中也为对方默哀,这次丢了大脸,以后恐怕很难洗清,他又冲着台上众大佬道,“诸位前辈和江湖道友可有异议?” 众大佬纷纷点头称是,至于周正江这样的虽然顶着名门大派的名号,但属于小字辈,本身实力还不如一招败北的赵兴扬,更是不敢有异议。 薛云这时笑道:“呵呵,薛某自然也没有异议。国有国法,家有家替,这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也有自己的规矩。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任谁都能随便发出龙虎令,将江湖同道召集而来,却又视龙虎令为儿戏,不承认这个结果,那可不就乱了套了吗?我薛氏完全赞同孙处长的处理结果,薛某身为江湖一员,如果将来丹霞门敢再次向天师门寻仇,我薛氏愿同天师门站在一起。” 面对薛云别有深意的示好,钟魁坐到自己的交椅上,抱拳笑道: “呵呵,承蒙薛道友的美意。” “好说、好说!”薛云隔着七八个人,哈哈笑道,心里却是对眼前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神秘高手极为重视,不管将来是敌是友,眼下却不能轻易将他置于自己的对立面。 见薛云开了个头,众人若有所悟,纷纷向钟魁所代表的天师门示好,因为钟魁所展现的实力,已经震慎住了绝大多数人,在众人的心里面,都已经开始暗自重新规划起江湖实力排行榜了。 也有人暗暗决定跟中条吕氏搞好关系,因为那吕诚志既然身为天师庙的住持和当家的,恐怕跟天师门的关系极密切。 吕远山这时完全没有刚来时的紧张情绪,对着白晓天笑道:“哈哈,真是想不到啊。” 白晓天望着不远处高台上的那道背影,满是仰慕的表情,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吾辈当艰砺前行,只争朝夕!” 这时吕远山问吕诚志道:“叔祖,这位令狐前辈我闻所未闻,跟那个家伙有什么关系?那个家伙不是自称过是掌门,这位掌门又是哪位?真是奇怪。” 吕诚志想了想道:“应该是他的师兄,真正的掌门吧。” 唯有李玉儿若有所思,暗道这个天师门太过神秘,这位令孤前辈真是实力高绝,不过正是因为如此,那钟魁年纪轻轻,才会拥有一身让她惊羡的本领吧? “哈哈!依我看,这位令狐掌门就来做我们的盟主吧!” 一个粗犷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正是辽东徐氏。 薛云皱了皱眉头,暗怪这姓徐的多事,旁边灵宝派宋道明却说道: “此议未免有些仓促了吧?既然这次江湖同道难得地聚集在此,堪称数十年来头一次,不如趁此机会议上一议?” 见宋道明如此说,薛云怀疑这人是不是早早地向政府交了心,要知道孙如海忙前忙后的,还不是想选出一个可以让政府放心的盟主? “天下巨变,灵气复苏,正是吾辈修行大世来临之兆,自先盟主仙逝之后,这个江湖一片散沙,确实有必要有个盟主。” “当今时代又不同于古代,毕竟是现代社会,时移事迁,所谓盟主也应该接受政府的领导。在我看来,这个盟主就跟那些全国性的产业协会的会长差不多吧?” “是啊,长生是吾辈的梦想,功法、炼丹之术、丹方,是长生的必要条件。有优异修行资质的人口,以至适宜种植灵药的福地,也是资源,甚至对这些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并进而普及众生,也应该是吾辈应该做的。” 众人议论纷纷。 赵兴扬充耳不闻,还沉浸刚才的挫败之中,如同丢了魂。 张诚铭暗道,自己这个得意弟子自幼修行以来,一番风顺,未曾遇到过如此巨大挫折,今日这大庭广众之下的折辱,这恐怕也会成了他的心魔,给未来的修行带来一座难以搬开的障碍,当下耐心开导道: “此乃非战之罪,兴杨不必内疚。当年为师亦曾屡败于人手,然问道向上之心不改,越挫越勇,艰砺前行,才是吾辈修士的本色。要知道,你今年不过二十多岁,而对方乃是江湖前辈,何愧之有?记住今日之耻,他日找回来便是!” “是,师父!”赵兴扬这才稍稍恢复点神采。 “好好看着,待为师去领教一二,我久未行走江湖,怕是有些人已经忘了我这个老道。” 说着,张诚铭离开自己的座席。人群中忽然发出一阵嗡嗡之声。 “观澜先生要出手了!”有人惊呼。 “真是令人期待啊,此行不虚,值一百回车票钱!”这是唯恐天下不乱的。 “据说观澜先生近来神功大成,怕是筑基稳固了吧?到了这个境界,勉强可以以气御剑了吧?”也有人很是看好张诚铭。 当然,不轻易下结论并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观摩机会的人,占了大多数: “张观主虽然名声极隆,那从未听说过的神秘狐面高手显然实力也是深不可测啊。鹿死谁手,犹未可知啊。若是从高手角逐之中,吾等能悟得一二求道心得,那便是真正不虚此行了。” 他们却不知道,张诚铭主动出击,并非全是为了找回自家面子,他对那天下盟主之位志在必得,久未露面江湖,必须让天下修士重新认识自己。 钟魁心里颇为惊讶,本来准备见好即收,见状他毫无畏惧地站了起来,他同样要让天下人认识天师门不可侮! 钟魁与张诚铭二人隔着五丈之远,面对面站着,双方都身如渊临淳岳。 台上众头面人物,纷纷主动退到台下,将地方让开,以免高手相斗,波及无辜。 而台下的两千多名修士则是鸦雀无声。 登仙台上,云雾散去又复来,清风拂面,二人衣袍飘逸,如天上的仙样人物,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云雾仿佛被一台巨大的旋转器带动着,忽然旋转起来,围着高台上的两位高手加速旋转,形成一个直径越来越大的漩涡。 而那两人并没有任何动作。 台下的刘少云、韩亢等人,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注视高台上的两位高手,觉得时间仿佛都停止前进,高手的气场实在是亚历山大。 第一百六十三章 龙虎令(十) 由云雾汇聚而成巨大的漩涡,忽然停止旋转,又瞬间破碎。 地面上肉眼可见的烟尘四处飞溅,那是由两人真气外放而成的巨大压力造成的,临时搭建的木质高台在同一时间四分五裂,木屑横飞。 一名武者,仅就力量的运用水平而言,由低到高,可分为明劲、暗劲和化劲。其最高阶段化劲,已经无限接近于跨入修士的门槛。那些高明的武者,在淬炼体质,增长力量和熟练运用力量的过程中,其中最有大气运的,可能会摸索到修行的门径,经脉中出现了对“气”的感知,所谓“以武入道”。 从本质上来说,所有修士在境界上的高低不同取决于真气或真元的雄厚程度及运用技巧。这并不是说武技并不重要,而是相对来说,真元才是基础。 修行先是感受到天地元气的存在,以及自身经脉内与之呼应,称为悟气,进而通过修行,将元气纳为本身真气,则代表他踏入修行的门槛,也就是成为凝气境的修士。 修行不断地修行,当体内积累了一定量的真气,这时修士可以将体内真气导至手上或者身体上的某一部位,这是还不能真正将真气外放,只是因此而获得更强大的力量而已,比如可以轻松地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 随着修行的加深和境界的提高,修士逐渐获得真气外放的能力,亦叫罡气外放,以达到伤人于无形的目的。借助于手中的兵刃,则更能发挥兵刃的战力,所谓剑芒,如果拥有一把神兵,则战力倍增不止数倍。 这时的修士还必须有意识地导引和凝聚,只有如张诚铭和钟魁这样的高手能做到风清云淡而泰山崩的境界,收发自如,齐万物于无形。 如张、钟这样的高手已经可以做到摘叶飞花信手拈来都可以伤人的地步。 那柔软的绿叶为何可以伤人,因为强大的真元外放,将其包裹,在短时间内凝而不散,犹如实质,使其拥有坚韧的外表且而已。同时,在真元的裹挟之下,高速飞行的任何物体,本身也拥有不错的动能,这也符合现代科学原理。 悟气、纳气、引气,以至更高的御气飞剑,则是关于气的运用不同阶段。具体各门各派,甚至不同的个体,修行的法门和手段各不相同,这就属于各家不传之秘了。 尘埃落定,张诚铭和钟魁二人仍然站在原地,似乎不曾有过任何动作。 方才二人只是相互试探一下,各自暗暗惊心,越发谨慎起来。 蓦地,两人同时跃起并出掌,眨眼间两人各出了十掌,罡气四溢,衣袂振荡,又在众人眼花缭乱之中,又各自跳开。虽只是在极短的时间内交手又各自分开,看似蜻蜓点水,但其中凶险也只有当事人及那些修为高深的围观修士知道。 “我这掌法名叫两仪掌法,化自九宫八卦阵法,敢问阁下这掌法可有什么名堂?似乎颇有深奥之义却又有几分质朴。”张诚铭忽然问道。 “观主客气了,我这掌法名叫弱水三千,既为掌法,又可化为拳法,请指教!”钟魁笑道。 “弱水三千,果然好名堂。至于指教嘛,你我切磋而已。”张诚铭云淡风轻地说道,“能与高手相争相益,固所愿也!请阁下莫要谦让,到了你我的层次,若是过分地谦让,一招不慎,怕是没有好结果。” “好说!”钟魁话音未落,身形忽然一动,化作一道幻影。 “咦!”张诚铭的面色一变,钟魁的轻功让他有惊艳之感,然而他面无惧色,沉着以待,待那道幻影杀到跟前,他的双退微微一屈,身形往后急退。 一攻一守,在急速后退的过程中,钟魁与张诚铭二人又交手了十余回合。两人各施本门绝顶轻功,眨眼间便战到了登仙台的中间位置。 前者身法飘逸,而富有灵性,恰似闲庭信步,又如咫尺天涯,极为赏心悦目,而后者的身法却更加质朴,也不见其如何动作,总能跟上前者钟魁的快速步伐。 登仙台正中间的位置,矗立着一株古柏,传说是仙人所植,古树虬枝,枝繁叶茂,树干足有数人之抱。 两人攻守转换之间,这株古柏连续挨了数击,终于咔嚓一声被拦腰折断,庞大的树冠倒在地上,发出轰的一声巨响。 众人咂舌,这是何等的力量? 正赞叹间,只见张、钟二人忽然战至围观众人之中,罡气四溢,免不了有人遭殃,人群惨叫着纷纷避让。 这两人都是真元深厚之辈,又各有绝学在身,全力施为之下,飞沙走石,惊天动地,观者惊叹。 钟魁变掌为拳,拳带呼啸之声,直捣张诚铭的面门。那张诚铭心知这一拳势大力沉,忽然掌风一变,借力使力,让钟魁这一拳扑了一个空,强大的拳力直击一块巨石,直接将这巨石轰碎成无数片。 紫阳推手! 这是紫阳观的绝学之一,钟魁曾见赵兴扬施展过,但这一绝学在隐隐有江湖第一高手的张诚铭手中使将出来,威力自然不可相提并论。这是一种颇为玄奥的武技,看似空门大开,却处处设防,以柔克刚,借力打力。 一时间,钟魁找不到对方的破绽之处,甚至摸不着对方衣角。 忽然一声高亢的龙象之声,蕴含着无尽威严之意。 张诚铭心中忽然感到一阵毫无来由的危险之意,而观者当中那些平日里心有贪、嗔、痴、恨、妄等等负面杂念之辈,此时都不禁感到心中一阵心悸动摇,被那龙象之威夺了心神。 破军之拳,一挥而出! 以力破力,蛮横无理! 张诚铭当然知道这一拳所蕴含着强悍的威力,紫阳推手仍然努力地试图消解这一拳的力量,然而这一拳却是毫无阻挡地勇往直前,一举突破了他一直甚为自得的紫阳推手的防守。 急切之下,张诚铭硬是接下这一拳,重击之下,身子被这巨力往前推去,竟然飞出了悬崖。 钟魁得势不饶人,飞身扑向前去,纵身一跃,击向悬崖外半空中的张诚铭。众人只见那张诚铭在半空中,仍然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完成快带地卸力、变向、转身、迎击,甚至还反击了一掌。 众人看的心惊肉跳,纷纷奔到崖边伸长脖子,张、钟二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谷中的迷雾之中,只见那谷中的无数飞禽走兽逃命似地奔逃出来。 现场两千多位修士,修为层次良莠不齐,相差甚远,至少一小半的人只能称为准修士,一半人才刚刚摸到修行门槛而已。 他们并不具备高明的轻功,当然不敢跳下去围观。云深不知处,众人只能望崖兴叹,梦想有着一日也如今天所看到的那样,成为真正的高手。他们以前修行,如闭门造车,父子单传,师徒相授,今天终于大开眼界,对修行反而更有信心,倒成了另外一个话题。 赵兴扬不放心,只身追了过去,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钟魁这样的高手,但也足够他踏着悬崖山体上突出的石头或顽强生长的树木,下到了谷底。 约摸过了一个小时,赵兴扬垂头丧气地回来,因为他的恩师和那位自称天师门的令狐掌门已经消失在茫茫大山之中。 “尊师实力高绝,至少自保无虞,你是关心则乱,赵老弟不必如此。”孙如海道,“我的人回报说,他们战到了秦岭深处,你我不如在此安心等待。” 赵兴扬微微点头。 薛云等人则也没有追去,众人心思都有些复杂。徐灿东道: “观澜先生与这位令狐掌门切磋,薛兄以为何人会获胜?” “难说。”薛云道,见众人都注意到自己的话,进一步解释道,“这二人如果并不是生死相争的话,胜负在五五之间而已。但如果他们以性命相搏的话,恐怕谁也没有好结果,即便获胜,修为甚至会因为身受重伤而大减,得不偿失。” 茅山派周正江道: “薛前辈说的对。我以为他们二人并没有到了生死相搏的地步,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但不管怎么说,胜也罢,负也罢,甚至大败也罢,这个江湖的名位恐怕应该有天师门的一席之地了。” “正是啊,这也算是天师门的第一公开亮相,不管怎么说,这个亮相很成功。”有人附和道。 秦岭的深处,一只熊猫吃饱了鲜嫩的夏笋,正在卖萌,它忽然感受到什么危险,晃动着肥厚的屁股,一溜烟地消失在竹林深处。 张诚铭与钟魁二人,隔着数丈,分别站在两株毛竹的竹梢之上,轻若无物,随着微风摇摆。 二人的气息明显都有些紊乱,这一番远离登仙台的恶斗,并不为第三人所知,张诚铭挨了三拳加一脚,而钟魁则足足挨了十掌,面色有些苍白,钟魁稍占下风。 要说两人都尽了全力,却不尽然,至少钟魁对自己的剑法有相当的自信,到目前为止,二人都没有动用兵刃,他也相信对方也一定有所仰仗。 紫阳观的绝学果然相当深厚,历经数百年仍然传下来这么多绝学,而且大有发扬光大的趋势,而后者钟魁可以说是作了弊,相较之下,前者更令人钦佩,人家完全是积累而成,不愧为天下第一人。 “我们不如就此罢手,顺便做个交易?”钟魁提议道。 …… 三个小时之后,夕阳落在西边的山头上,气温下降,湿气升腾,放眼望去,云海茫茫,山峰如大海上的群岛,若隐若显,在夕阳的映衬下,金灿灿的,十分壮美。 就是登仙台上众人翘首以待之时,张诚铭与钟魁二人一前一后返回登仙台。众人拼命地想从二人身上找出一点蛛丝马迹来,但见二人都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看不出谁最终获胜。 “观澜先生,道法高深,实力卓绝,不愧为天下第一人!”钟魁淡淡地说道,这似乎在暗示他自己输了。 那张诚铭抚须笑道:“与令狐道友切磋,老道也获益非浅,正所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江湖隐逸,贤人无数!” “哪里、哪里,我天师门不过是一小门小派,勉强传承下去,不敢与名门大派相提并论。不过,要说在这太乙山,我天师门自称第二,也没人敢妄称第一。”钟魁却是意有所指。 “令狐掌门谦虚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无欲则刚 钟魁收获了一片敬畏的眼神。 虽说从言谈中他有意暗示自己实力要比张诚铭略逊一筹,但放眼江湖,这也足以自傲了。如果有人知道钟魁的真实年纪,恐怕就不会如此想了。 钟魁冒充师兄的身份,既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出了天师门的威风,让宵小震撼,令强者忌惮,也不至于完全暴露天师门的实力——他就是孤家寡人一个。枪打出头鸟的道理,钟魁很早就懂得。 钟魁和张诚铭的商业互吹,让众人面色各异。 有人钦佩,有人释然,也有人感到失望。 显然从表面看上去,横空出世的天师门似乎成了紫阳观的盟友,似乎达成了某种交易。如果不出意外,张诚铭将会被众人推举为天下盟主。 这紫阳观身为天下道观之首,门人遍布神州,在商界不必说,在政界亦有极多的代言人,实力自然不是一般人所能挑战的。这就是客观事实。 所以,有一定野心的人,则把目标放在那副盟主的位置。 这就跟其他吃瓜群众无关了,见天色渐晚,众人纷纷散去,许多人还沉浸在钟魁与张诚铭对阵的震撼之中。更多的人则是对修行有了更高的期待。 也正是因为清楚天师门只有自己一个孤家寡人的事实,钟魁无意于参与这件所谓盛事或者峰会,只是撂下一句话: “天下修士之盟,若有共识,我天师门绝无反对之心。然而,若有人小看了我天师门,我天师门必登门请教一二了!” 钟魁主动表明自己的立场,那就是我不参与你们的分赃大会,但你们也不要侵犯我应该得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见包括政府代表孙如海在内,众人默认了自己的主张,钟魁便大笑一声,随着人群离开登仙台,往秦岭深处行去。 薛人俊看着钟魁远去的背影,低声说道:“此人真是枭雄本色,以前闻所未闻,这个江湖真是藏龙卧虎啊!” 薛人怀则道:“三弟不必羡慕别人,我薛氏何曾怕过谁呢?”又指了指不远处的赵兴扬,道:“可别学那赵兴扬,被捧的太高,摔的便越狠。” “大哥教训的是。”薛人俊连忙道,又对自己的父亲薛云说道,“爹,你说我二哥在太乙县失踪,是不是因为不慎冒犯了天师门,而遭到天师门的毒手?” 闻言,薛云面色一变,虽说他一向对自己那行事莽撞的次子薛人杰不太喜欢,相对来说,他喜欢长子的稳重和幼子的聪慧,但那次子终究是自己的骨血,失踪这么多年,恐怕凶多吉少,早就尸骨无存了,这让他引以为恨。 “你们看到谭北川了吗?”薛云问。 当年次子薛人杰就是追踪谭北川来到太乙县,然后就失踪了,这是薛家所能找到的最后线索。 “这真没注意到。”薛人怀答道,“按理说,这次盛会,他应该会亲自来。我立刻派人去查。” “那就派人去查,不过暂时不要采取什么强硬手段,现在正是节骨眼上,我们以前的一些手段不能随便使用,更何况,政府对我们薛家最近很是上心,他们等着我们犯错。” 薛人俊问道:“如果真查到黑手就是那天师门,爹又当如何?” “如果是弱小的对手,那就推倒他,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能翻身。如果是强大的对手,那就与他周旋,甚至跟他交朋友,然后寻找一个机会,须知理解你的敌人比理解你的朋友还要重要……” 被薛家父子念叨的谭北川,此时正行走在密林之中,天色早就暗了下来,一轮明月已经升到了半空。 不知不觉中,他发现自己迷失了方向,这里已经属于原始森林的范围,山高林密,没有了道路。 归巢的禽鸟,躲在黑色的寂静森林中,偶尔发出一两声凄惨的怪叫声。 蓦地,一个略带嘶哑的声音几乎就在耳边响起:“你在追踪我吗?” 谭北川出了一身冷汗,他迅速地转身,见一个黑影不知什么时候就悄悄地站到了自己背后,而自己毫无知觉。 正是钟魁,只不过眼下他还冒充师兄的身份,那怪异的面孔在夜色中更显诡异。谭北川稳住心神,面露喜色,屈膝拜道: “冀北谭北川拜见恩公!” “恩公?”钟魁这才认真打量,他突然想起来,若干年前自己见过谭北川,也曾对其施过援手。 那时候,师兄还活着,他是多么地想念师兄啊。可那与师兄朝夕相处的日子,是那么地短暂。 钟魁记得这谭家本是修行世家,自谭北川这一代起上溯十几代起,传承只剩下一篇半残的功法,号称玄阴功,只有少数体质特别契合的女子才能练成,唯有自家的外门腿法则是越练越精。 所以,与其说谭家是修行世家,还不如说是古武世家。但在几年前,当钟魁的师兄将谭家的残篇功法修缮之后,谭家的玄阴功则变成了谭氏人人皆可修行的功法,因此谭氏这才恢复昔日荣光,可以说钟魁师兄弟对谭氏有再造之恩。 此时的谭北川,并不知道眼前的令狐易乃是钟魁假扮的,尽管钟魁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相貌,可以将师兄的神态和性情模仿地惟妙惟肖,但故意嘶哑低沉的嗓音却是区别很大。 好在谭北川虽然见过师兄,但也只是匆匆一面而已,远谈不上熟悉。 “前辈不仅治好了我身上的顽疾,对我有活命之恩,更是对我谭氏有再造之恩。大恩大德,无以回报,晚辈又一直没能当面拜谢,心中万分歉疚。”谭北川道。 “举手之劳而已,你不必如此。”钟魁道, 谭北川诚恳再拜道:“前辈是世外高人,这对前辈来说或许是举手之劳,但对谭氏一门却是天大的恩情。恩公在上,请再受我一拜!” 这谭北川也是赤诚之人,双膝跪地,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钟魁并没有阻止,伸手虚扶,故作冷淡道:“好了,你这大礼我也受了。站起身来,请回吧,难道你还要我请你去天师门坐客吗?” 在谭北川的记忆中,他知道令狐易是位性子冷清孤傲之人,不喜欢太多的繁文缛节,生怕惹了恩公不高兴,连忙站起身来道: “恩公,晚辈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以后天师门若有差遣,谭氏满门上下必将尽心尽力。” 说完,谭北川便转身离去,只听身后传来一声道:“沿着前面的山脊走,不要走谷底,左拐翻过两座山,便能找到回去的路。” 钟魁看着谭北川离开,背着手站在初升的月亮下面,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长长的。 “出来吧?”钟魁朝着左前方喝道。 秦若寒从一处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秦若寒拜见前辈。” “说吧,你这一路跟过来,又是为了什么事?”钟魁问。 “晚辈只是求解惑。”秦若寒道。 “解惑?” “敢问前辈是否原本姓秦?”秦若寒问道。 “姓秦?哈哈,你这女娃真是奇怪,莫名其妙。”钟魁大笑,“这是跟我攀亲戚吗?不若你改姓令狐,我会考虑收个干女儿!” 秦若寒面上一窘:“前辈误会了,晚辈虽然才疏学浅,但亦有渊源师承,将来也会有所成就,所以不敢攀附前辈。” 钟魁道:“你这女娃倒是有几分自傲,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样不知道谦虚为何物吗?那紫阳观的赵兴扬,我看着就十分不爽,莫要学他。” “不是晚辈自负,我秦氏家族渊源极深,自第一代家主留下传承,至今有千年历史,相传先祖相貌奇特,与前辈相貌极为相似,故而晚辈冒昧有此一问。”秦若寒道。 “我这相貌是够奇特的,其实就是容易吓着人而已。”钟魁自嘲道,“可长的相像,又能如何?” 秦若寒闻言,心中有些失望,道: “我秦氏在外人看来已经势微了,家上人单薄,晚辈无意去改变外人的看法,也不必在乎外人的看法,然而当今正是大有可为之时,重振家声正是晚辈的责任。” “那你家中可有其他男子?”钟魁明知故问。 “只有我一个女子而已。”秦若寒道。 “哦,那就难说了。将来你总是要嫁人的,否则你们秦家一定会绝了后。或者招个倒插门的,将来有了孩子跟你姓,也算是绵延秦家骨血。”钟魁调侃道。 秦若寒忽然觉得眼前的高人,有些不靠谱,呛道: “那也未尝不可以,谁说女子不如男?女人有了孩子,难道孩子一定要随夫姓?” “呵呵。”钟魁觉得眼前的绝美姑娘,恐怕是个女权主义者,至少性格上独立、自强兼又坚韧不服输,颇有大男子气慨,谁要是瞎了眼娶了她,一定会被她压的死死的。 身影一动,钟魁已经消失在黑暗之中,秦若寒怅然若失,只听钟魁远远地丢过来一句话: “你心中疑惑,我大概已经知道,有缘自会相见。” 这位前辈的话是什么意思,秦若寒有些不解,待追将过去,哪里还能看到前辈的身影? 或许是跟那位前辈并没有什么利害关系,她方才所说的全是真心话,这也是她第一次跟别人提起。 家族荣耀什么的,她以前是不屑一顾的,除了自己那性情乖张的姑婆,也没有人要求她负担什么。 待从国外回到秦家,看到父亲越来越消沉的面孔,这才激起她骨子里不肯服输的倔强心理。 秦家人总是不服输的,姑婆秦仙姑是如此,她亦是如此,这是来自血脉的精神传承。 待秦若寒回到借居的钟家宅院,钟魁早就回来了,正光着脚丫,蹲在院子里吃着冰镇西瓜,姿态并不雅观,她并没有怀疑。 这时,雷浩京、韩亢、赵倩等人一起回来了,连区新、汪龙、袁自立还有刘少云等也跟着来到钟家宅院。 众人还沉浸在白天的震撼之中,都在谈论那天师门的神秘高手与张诚铭的对决,闲聊了几句,众人相约出去聚餐,秦若寒性情本来就不喜热闹,婉拒之后将自己关进房间里。 而雷浩京则是心事重重,也不愿去凑热闹。这其实也正合其它人心意,雷浩京虽然已经退休了,但虎威尚在,拘于他的身份,众人在他面前有些放不开。 雷浩京瞅了一眼钟魁,钟魁会一门随意改变面容的独门绝技,当初在凤凰山他就见识过。 但钟魁的师门到底有什么人,雷浩京却不太清楚,如果没有其他师长,怎么会教授出这样的年轻高手? 所以他也不太能够确认登仙台出现的高手就是钟魁本人。 不动声色地坐在旁边,雷浩京低声问道: “你将来有什么的打算?你本来是可以争上一争的。” “打算?当然去燕京上大学,顺便找点感兴趣的事做做。”钟魁答道。 “你就不关心登仙台上那些人讨论的结果?” “关心又如何?我天师门又没什么野心,见好便收。”钟魁笑道。 钟魁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让雷浩京有些愤怒了,然而他又无可奈何,他又不是钟魁什么要紧的人,没有资格教训他。 “张诚铭被公推为‘登仙盟’的盟主,对,就是为了纪念此次登仙台大会,因而得名。其余薛云、徐灿东等八人为副盟主。现在还未正式成立,待政府通过,名份便有了……别人都削尖了脑袋钻营,即便占不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也要为自己所代表的势力占点有利的资源,你却蹲在这里啃西瓜,真让人无语了……” 钟魁道: “君子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我也不是什么君子,更不是什么清高的卫道士,我只把自己当作一位有点能耐的普通人而已,假如我遇到了江湖什么不平事,可以力所能及地顺便管上一管,以求心安理得,如是没遇上,也不会主动找上门去。这便是我的态度,说实话,这有些玩世不恭,而且也有违师门的教诲。我总觉得行事全凭本心而已,不必强求。正如这修行,欲速则不达,无欲则刚。” 雷浩京闻言,则对钟魁刮目相看,虽然某些方面他并不认同,但人各有志,不必强求,也强求不来,若想到钟魁的年纪,能说出这番话,着实让他有些惊讶。 他却不知,钟魁两世为人,心态上可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颇有些看破俗世红尘的味道。 第一百六十五章 普通人 修士们离开了不少,但太乙村却更加热闹了。 一夜之间,太乙村内外被各种豪车包围,一直延伸到进村的盘山公路。得到消息的达官贵人们使出各种十八般手段,试图结识一二位修士。 消息最灵通的,知道一些登仙台发生的事情,天师庙背后的靠山是位“通仙”人物,他们无法见到这位神秘的大人物,退而求其次,找上了天师庙的当家人吕诚志。 因而天师庙的香火钱近来猛增,捐出一大笔钱款的富豪们只求能见上吕诚志一面,希望能获得有关养生方面的指点。 当修行越来越公开化,没有人能拒绝长生的诱惑,尤其是已经富贵的那一群人来说,更是如此。 更有甚者,有些人是怀着最大诚意,以期得到某位高人青睐,学得屠龙之术。他们以为修行就像小说里说的那样简单,得到一本秘笈,然后就能一夜之间自学成材。 修士这个群体本身也是良莠不齐,否则政府也不会试图控制这个群体,这就难免会发生一些坑蒙拐骗的事情,有些人则现场卖起了十全大补丸,号称包治百病,益寿延年,甚至肉白骨生死人,将太乙村弄的乌烟瘴气,直到孙如海不得不出手惩治了一些人。 这些大腹便便的富豪们,绝大多数早就过了修行的年纪,当然还是可以修行一些浅显的东西,在付出不菲的代价后,他们得到的无非是一些行气静心、调息理炁的粗浅功法,外加一些能够舒筋活络的类似五禽戏的外功。 当然,希望能够能够获得灵丹妙药的人也不会太失望,只要肯付出相当惊人的代价,因为凡是真正的灵丹妙药,肯定有价无市。 富豪们只买贵的,他们认定只有最贵的才是最好的,哪怕有人热心地指出,所谓灵丹妙药也不是可以乱吃的。 许多修士都曾去过凤凰山,身上都还有不少来自凤凰山的存货,因为药效功用的不同,大家相互交换,互通有无。自己用不上的,或者急需用钱的,就可以拿出来售卖了。 因此太乙村里忽然一夜之间,就流传起许多起死回生的故事,譬如某某身患绝症的富豪,掷金百万求药,一经服下,立刻就活蹦乱跳起来。 这倒让太乙村除了是钟天师的道场、出生地和祭祀祖庭及旅游景区之外,又多了一个灵药集散地称号,许多人因此慕名而来,这里后来甚至出现了好几个相关的行业协会,来协调和管理这个灵药市场,平衡各方利益。 另外因为来的修士多了,也太频繁,这里又顺便成了江湖情报的集散地,有人专门做起贩卖消息的生意。 这就是后话了。 秦若寒在钟家多住了一周之久,钟家人对这个性情冷清的绝美姑娘都很好奇,因为她总是早出晚归。 只有钟魁知道,她每天都要进入深山中,寻找天师门的真正所在,每每失望而归。 事实上,很多人都在寻找,包括孙如海,天师庙可藏不下一个门派,一定隐居在茫茫秦岭深山之中。但他们注定会失望。 这一日,秦若寒没有一早就出门,而是打点好行李,准备返回燕京。 正好,李玉儿拖着行李也来辞行,她因为上次在太乙村住了很久,没事就在村里闲逛,现在几乎成了太乙村的荣誉村民,就像是邻家妹妹,村中男女老少,人人都喜欢这个清纯漂亮又平易近人很有亲和力的明星,连村里的老太婆们都成了她的粉丝。 这一段时间,李玉儿有时来钟魁家串门,只是很不凑巧,每次来并没有遇着早出晚归的秦若寒。 这一次两人不期而遇。 李玉儿身为国民玉女,对自己的相貌一向很自信,如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清丽脱俗,浑身洋溢着青春少女的气息,让人生出永远也不要长大的心理。 但秦若寒的美貌更为出色,不施粉黛的五官,无一处不是生的恰当好处,却又隐然有一股通常只有男子才有英气勃发的气质,还有着在她这个年纪少有的令人赏心悦目的知性美,尤其是她那双明亮的眸子,犹如点晴之笔,让人不敢心生亵玩之心。 两人此前并没有交集。在登仙台上,秦若寒曾远远地见过李玉儿,当时只是觉得李玉儿很是眼熟,并没有在意,现在才意识到她原来是在电视上见过,还是一个比较知名的明星。 现代社会,修士并不只是躲在深山中苦修,他们往往栖身在各行各业,从事三教九流的职业。修士也要养活自己,也要赚钱养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 李玉儿也是一位修士,倒不太令秦若寒感到出乎意料,她只是疑惑钟家这个普通的山里人间,交际倒是甚广。联想到钟魁是燕京某位大人物的血脉,她自动脑补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 “这位姐姐面生的很,是你家亲戚?”大概都是相貌极为出色的美人,同性相斥,李玉儿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和秦若寒相比较。 “这是燕京来的客人,最近住在我家,民宿嘛。”钟魁解释道,“同时,这位秦小姐也是将来我在燕大的学姐。” “前一句就行了,干嘛还补充后一句。”李玉儿戏谑道,“放心,我不会跟雪姐告状的。” 你想多了吧! 钟魁暗诽,不过他懒得搭理自来熟的李玉儿,径直走向秦若寒,道:“秦学姐,雷爷爷临走前交待过,说要我开车将你送到机场,你要是自己搭车,要转好几趟,毕竟不太方便。” 秦若寒想了想道:“那多谢了!” 两人一前一后出门,向停车场走去,丢下李玉儿在身后直跺脚: “等等我,我也要去机场!” 越野车在盘山公路平稳地行驶,秦若寒坐在后排闭目养神,李玉儿坐在副驾驶上生着闷气。 车内的气氛有些沉闷和尴尬,钟魁于是打开收音机,听听音乐。收音机里正在播放一段好听的歌曲。 歌声悠扬,很是动听,那演唱者的嗓音十分甜美。 “这首歌怎么样?”李玉儿突然问。 “很好听!”钟魁道。 “何以见得?”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玉儿,侧过脸来,笑颜如花。 “因为听着好听啊,哪有那么多理由?”钟魁疑惑道。 “就这么简单?难道你身为太乙山人,听不出这首歌的曲风包括作词,明显借鉴了本地的民谣?甚至配乐也有本地民乐特色。”李玉儿道。 钟魁为之一愣,立刻反应过来,原来这首歌的演唱者本尊就是李玉儿。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听起来既好听又让我这个太乙山人觉得熟悉亲切,这歌写的好,唱的更好。”钟魁装作不知道,不动声色地恭维道。 “谢谢,不过看你这敷衍的样子,我勉强接受你的夸奖吧。”李玉儿道,“这首歌作曲作词都是本小姐,也是本人今年发行的唯一单曲。” “啊?原来是阁下的大作啊。你误会了,我是真心觉得这首歌好听!”钟魁夸张地说道,又请秦若寒作外援,“秦学姐,你说对吧?” “还行。不过这种曲风已经有些过时了,早有人尝试过,比如号称西部歌王的那位,据说他最近的一张专辑,上架三天就被渠道商退货了,理由是老掉牙了。所谓流行音乐,简单来讲就是商品音乐,你的绝大多数歌迷的喜好才是立足点,除非你只是写给自己,情怀这东西只属于自己。歌词倒有些新意,很有乡土民情气息,但同样受众范围有限。”秦若寒道。 钟魁觉得秦美人有些毒舌,担心李玉儿像小母鸡一样暴走,连忙说道:“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做音乐还是要立足本土嘛,要都是那个调调,也不太好吧。” 秦若寒闻言美目一亮,不由得看了一眼钟魁的后脑勺,道: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话倒有几分道理,但李小姐是来自边疆省,从出道起,唱民歌出身,歌路早早地被限制住了,如果不是外表不错,又代言了不少知名时尚品牌,曝光度高,否则也只是知名歌手而已,以后发展空间不大,还是趁早转型为好。” 钟魁听到秦若寒还算中肯的评价,忍不住想回头看她一眼,却听秦若寒说道: “不要分心,好好开你的车!” 钟魁暗自咂舌:“秦学姐,你很关注娱乐界?” “恰好家里有个娱乐小公司而已。”秦若寒淡淡地回应道。 而已?交谈到此嘎然而止,这就是差距啊! 李玉儿心中不忿,不过这也是她目前在演艺事业上的瓶颈期,她很小就喜欢唱歌,也极有天赋,加上出色的外表,一向在唱歌方面很是自负,只是被人当面一语揭破,心中很是不爽。 “李小姐,如果想换个东家的话,可以随时来燕京找我,秦氏娱乐公司!”秦若寒这时说道。 “你不是不看好我吗?”李玉儿道。 “你属于还可以挽救的那一类人,因为在资本家的眼里,你还是可以带来一此利润的,虽然不多。”秦若寒的毒舌,让钟魁叹为观止。 “切!本小姐不伺候!”李玉儿鼓着腮帮子。 两个小时后,一行人抵达省城机场,秦若寒取下自己的简单行李,回头说道:“钟学弟,谢谢你,再见。” “再见!” 钟魁看到秦若寒脸上的笑容一闪而过,又立刻恢复那一副清冷冰山的模样,虽然很短暂,但那笑容让她那绝世的面孔,变的生动起来,凭空又增加了几分美丽。 李玉儿也跳下车,戴上大口罩,趁着秦若寒不注意,向她的背影比划一个不太雅观的手势,然后冲钟魁摆了摆手,跟在秦若寒身后进了候机大厅。 钟魁无奈地坐在车内,看着秦若寒与李玉儿二人婀娜多姿的丽影远去,直到交警敲他车窗。 一个小时候,飞机从跑道上快速,然后拔地而起,冲向湛蓝的天空。 “小姐贵姓?”坐在旁边的,一位大腹便便商人模样的乘客,在无数次用余光打量秦若寒之后,终于鼓足勇气搭讪。 秦若寒瞥了他一眼。 商人以为自己刻意晃动的手指上,那巨大的金戒指和手腕上的镶着璀璨宝石的名牌手表引起了身边似仙女似的美女注意。 “有事吗?” 商人被秦若寒这不带一丝人间烟火气的一瞥,浑身骨头仿佛都酥了。然而他那毫不掩饰占有欲望的眼神,为他带来一次终身难忘的体验。 商人的身体突然变的僵直,口眼歪斜,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声,只是呼吸还算正常。 空姐急忙地手忙脚乱地,请几位男乘客将商人由这高级公务舱移到这趟班机还有空位的头等舱中,算是给商人免费“升级”。 广播里,同时也播放着寻求医生出身或有急症救治经验的乘客讯息,好几位热心地乘客听了广播,都跑了过来帮忙。 李玉儿也是搭乘本次班机,而且跟秦若寒同样的舱位,她溜到了商人离开后的空位上坐下,还颇为嫌弃地用一块手帕将座位擦了一遍。 “这等满身铜锈味的家伙,以为有钱什么都可以摆平,真得好好教训一下,一张嘴,满口大粪,离着一百米都能熏死人,真他马恶心。”李玉儿啐了一口道,“其实让他从此不举,或者干脆让他做个太监最好啦!” 秦若寒诧异于李玉儿的想法和口出污言,这还是号称“国民玉女”的那位吗? “这个法子不错,你去办吧。” “呵呵,我只说说而已,依我看那人这次得在医院里躺上三两月,才能恢复正常,秦姐手段高明啊。”李玉儿笑道。 “秦姐?”秦若寒面色微变,“看来李小姐想换个东家?上飞机前你不是说不感兴趣吗?” “没有啊,我一直很感兴趣!”李玉儿坚决否认,又怯怯地问道,“只是‘秦氏娱乐’我以前好像没听说过。” 秦若寒淡淡地说道:“你没听过,并不奇怪。因为这是秦氏旗下几家小型公司,加上一些并购几个小型私人工作室,于一个月前刚刚注册成立。” “才刚成立啊。”李玉儿睁大了眼睛,好像在说你在逗我玩啊。她本以为,秦若寒的祖父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前盟主,又是国家功勋,背景深厚不说,一定是财大气粗的。 “你作为一名修士,是想扎根在娱乐界?”秦若寒忽然问。 “为什么不可以,我还认识一个杀猪的修士呢。嗯,其实是我比较缺钱,因为我能想到的赚钱比较快,而且不让我讨厌的方式就是唱歌,还有拍时尚广告,如果将来能拍电影或电视剧,我也想试试。”李玉儿说。 秦若寒没有追问她为什么会缺钱,道: “你应该这么想,作为一家新娱乐公司签约的第一位艺人,而且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艺人,天然就被应视作公司元老,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将来公司发展壮大,成为业界属一属二的大公司,人们回顾其光辉历程之时,这其中也有你重要的贡献。” 李玉儿抬起俏丽的下巴,好半天才哼哼了两声: “所以,你才是老板,我是打工妞。老板都像你这样,天生会说这么多漂亮而且冠冕堂皇的废话吗?” “你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很有诚意。秦氏娱乐虽然是业界新丁,便我可以作主,为你提供你这个级别明星最优厚的待遇,而且我们会积极为你独身设计一套专属明星制造计划。以我在国外的观察及对国内娱乐市场的调研,国内的明星培养与宣传、包装手段,还很初级,但这个市场潜力却是极大。” 秦若寒一丝不苟地说着,主旨很明确。 “如果秦总不是因为钟魁而认识我,会对我发出这样的邀请吗?”李玉儿见对方很是严肃,也不由得坐直了身子,连称呼都变了。 “钟魁?哦,你说那位学弟啊,这跟他没关系,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恰好成为我的学弟而已。我是一家新娱乐公司的总经理和所有者,而你是一位艺人,另外我是修士,你也是修士。所以我们都同时属于两个圈子,有了以上两个共同点,又偶然认识,向你发出邀请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呵呵,你居然是这样认为的?”李玉儿咯咯笑着,似乎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重大秘密。 “事实上,我承认,就秦氏娱乐这样的新设公司来说,很难吸引到知名的艺人加盟。所以本公司愿意在你身上投上一大笔钱,希望能够一炮走红,这对本公司和你,是一件双赢的事。” 秦若寒并没有注意到李玉儿话中隐含的意思,继续开诚布公地说道。 “秦总,我很好奇你在国外学的是什么?心理学吗?总能把握住别人的心理,我都差点要被你说动了。要么就是成功学?那种专门忽悠人的学问。” “我在国外拿的是计算机和艺术双学位。至于成功学,那是自卑者和失意者才需要学的,就像补钙。” “呵呵,秦总,你说的好有道理噢,就像你那钟学弟,看上去很普通的老实乡下孩子,长的又不帅,很普通,其实也有一肚子道理。关于加盟秦氏娱乐的事,请容我考虑考虑一下。” 李玉儿觉得自己在秦若寒面前,似乎需要补钙。 不管怎么说,两位绝色美人坐在一起,是一件相当悦目和令人愉快的事情,让同机的乘客也觉得这一趟旅程不那么乏味。 第一百六十六章 良药 飞机平衡顺利地落地。 那位倒霉的商人,被抬上急救车,然后急驰而去。 “有车来接我,秦总需要搭个顺风车吗?”李玉儿主动问道。 “谢谢,也有车来接我。”秦若寒摇摇头,她递出一张名片,“一个月内能答复我吗?” 李玉儿接过名片,稍稍扫了一眼,见这名片设计的很是素雅,散发着一缕几不可闻的幽兰清香味,似是经过一种特殊的熏香处理,上头只是简单写了秦若寒的名字和一个座机号码,甚至连头衔都没有一个,笑道: “我怀疑你这草台班子,现在是否只是个空壳?” “麻雀虽小,但亦有青云之志。”秦若寒回应道,“燕京本就是首善之城,娱乐界的最重要的大本营,相关人才的集聚地,虽然令我满意的人不多,但只要诚心诚意,还是可以找到合适的人的。” “我看是这庙太小了,没人愿意来吧?”李玉儿质疑,她知道,燕京既然号称娱乐的大本营,那些小型的娱乐公司也是多如牛毛,稍有点名气的艺人,却都想往大公司里钻。 秦若寒没有否认,道: “据我所知,你自出道至今,还是自由之身,换句话说,就是个体户。因为你不商演、不应酬,任何抛头露面或者与宣传有关的,凡是你不愿意的事情,都不得强迫你参加。相应的,你就失去太多的机会,像你这样的艺人,能够在娱乐界生存下来,还小有名气,实属罕见。” “有人因此说我名气不大,摆大牌和不识实务哩。随他们说去吧,我自个高兴就成。话说秦总,你以前调查过我?”李玉儿很是惊讶,“我以为我不曾入秦总的法眼。” “你想多了,就在候机的时候,我在机场候机厅打了一个电话而已。”秦若寒道,“李小姐如果加入秦氏娱乐的话,秦氏娱乐完全可以满足你的一切要求,你只要签署一个排他性协议,毕竟我们要在你身上投入重金的。我们甚至可以采用项目制,可以一事一议,也就是说在所有有关你的事情上,你都处于主导地位。只是在最终收入分成方面,秦氏娱乐需要得到更多的补偿,这个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吧?” 秦若寒作为初创公司的老板,想把李玉儿拴住,因此提出优厚的条件,除非李玉儿加入公司后自暴自弃,否则秦若寒也没有太大的损失。 李玉儿听了,很是心动,秦若寒提出的条件,让她很难拒绝。她毕竟不是普通人,如果她不是一名修士,在娱乐界这个名利场上很难保持初心,也很难有人能够让她低头。如果能得到更多的机会的同时,还不用违背自己的初心,这是她希望过的生活。 这时一辆黑色的普通轿车,停在两人的面前,一个老者从驾驶位上走了下来,冲着秦若寒道: “小姐,不好意思,路上遇到了道路施工,耽误了时间,让你久等了。” “林伯,我也刚到,劳烦你亲自开车过来。”秦若寒道。这姓林的老者,是秦家的老人,类似于管家一样的存在,他看上去年纪不小了,满头银白,但动作却很敏捷麻利,一把抢过秦若寒的行李,又亲手拉开轿车后座门,满脸溺爱之情地笑道: “小姐太见外了,我老林就是一个跑腿的,哪有那么金贵?话说我以前就是你爷爷的司机,他去哪我都跟着,只是你父亲喜欢自己亲自开车……自从你回来,我好像找回了点感觉。哈哈。” 秦若寒坐上了车,摇下车窗,对李玉儿问道:“你确定有人来接吗?” “看,车来了!”李玉儿手指不远处开来的一辆明星们常用的所谓保姆车。 “那再见吧,我等你电话!” 秦若寒道,然后吩咐林伯开车走人。 “刚才那位漂亮姑娘是谁?我看你跟她聊了好一会。” 保姆车内,只有吴玉仙一个人,她充当司机。 “吴姨,你早看见了?害我在路边站了那么久,被人围观。”李玉儿埋怨道。 吴玉仙笑道:“我见你们聊的很投入,就没去打扰,不过,你们被围观是因为那位姑娘,毕竟你还戴着大口罩呢。这姑娘长的可真漂亮,气质极佳,让身为女人的我,都心生爱慕之心。” “你是说秦若寒比本小姐还要漂亮?吴姨,我可是你亲师侄,胳膊可不能往外拐!” 原来这吴玉仙是李玉儿师尊天人老人的小师妹,李玉儿应当尊称她为师叔的,只是天人老人岁数太大,李玉儿自幼几乎是被吴玉仙一手拉扯大的,因此李玉儿跟吴玉仙很是亲近,而直接称她为吴姨。 “那姑娘名叫秦若寒?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而且应该不止一次!” 吴玉仙疑惑道。 “秦祖海你应该知道吧?她是秦祖海的孙女,亲的!”李玉儿解释道。 “秦盟主?原来是她啊,名门之后啊!”吴玉仙一边开着车,一边感叹道,“怪不得我有些印象,因为最近有人在谈论这个名字,都说可惜是女儿身。” “吴姨,想不到你身为女人,却是站在臭男人那边!”李玉儿嗔怒道,她生气的样子让吴玉仙忍不住想揪她的脸蛋。 “臭男人?呵呵,你将来总归要嫁给你口中的臭男人的。要不是你,我还想回家陪我家那个臭男人呢,男人的妙处,你这黄花闺女是没有体会过的。”没有外人在,吴玉儿开着半荤的玩笑,“怎么样,这趟太乙之行,有没有遇上一两个还过得去的臭男人?好的臭男人,要趁早抓住。” “吴姨,你这是多想把我嫁出去啊?难道你对天山派掌门之位很感兴趣?说吧,你只要想要这掌门之位,你随时可以拿去。” 李玉儿被调侃,脸上微红,连忙正色道。 吴玉仙却忙不迭地摆手道:“你别害我!” 那天山掌门之位竟然让吴玉仙谈之色变。 谈笑了一会,李玉儿说起了太乙山的见闻,这些事吴玉仙虽在燕京,但也从各种渠道听到七七八八,甚至比李玉儿知道的还要多。 从李玉儿口中再次听到,吴玉仙不禁感叹: “那钟魁跟天师门到底是什么关系?跟那令狐掌门又是什么关系呢?” 李玉儿摇摇头道:“我估计他是天师门的弟子,或者是令狐掌门的师弟也说不定呢。这个门派以前闻所未闻,太过神秘了。” “所以说,这个江湖远比我们以前所看到和所听到的,更加复杂,也藏龙卧虎,鱼蛇混杂,要不是因为凤凰山事件及这次登仙台之盟,谁知道江湖中还有这么多修士仍然顽强地传承着。反观我们天山派,我们以往偏居边陲,关起山门,独自传承,以为天山派是这世上少数还在坚持修行的门派硕果之一,真是井底之蛙啊。” “吴姨,你要小心我向师尊告状,竟敢嘲笑她老人家是呱呱叫的青蛙!” “那你就是小青蛙,漂亮的小青蛙。”吴玉仙反击道。 “那你是大青蛙,想男人的大青蛙!”李玉儿不甘示弱。 “好吧!我是想男人的大青蛙。”吴玉仙腾出一只手抚着额头,道,“那么,漂亮可爱的小青蛙,你跟秦若寒是怎么回事?” 李玉儿道:“秦家有个新成立的小娱乐公司,她想邀我加盟。我还纠结着呢。” 待李玉儿解说了其中缘由,吴玉仙道: “这是好事,你既不想被合约约束,又想挣点不太辛苦的钱,还不太耽误修行,这是很好的个机会。秦家虽然现在没落了,但总归是瘦死的骆驼,跟秦家交好,这个买卖不会亏本。况且我听说一个传闻……” “什么传闻?”李玉儿好奇地追问。 “据说秦若寒身怀真凤之血,就修行资质来说,号称是极品之质,将来定会有一番大成就。要不是她姓秦,早就被人收入门下,甚至将其加害,传说真凤之血本身就是极好的大补之物。一些邪修者,对此垂涎三尺,只是碍于秦家曾经的威名,和当下登仙盟的成立的风口上,没人敢异动。” 李玉儿美目圆睁:“还有这事?” “玉儿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的资质也只是略逊一筹而已,以师妹的悟性,加上本派的独门功法,恰逢这个到来的修行盛世,我们天山派将来也会重振昔日荣耀。” 说到这里,李玉儿插话道: “毕竟离秦若寒的极品资质还是差了些,这真叫人无言,人生来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叫我怎么追。” “所以,你不妨答应秦若寒,反正交好秦家也不是什么坏事。这个姑娘只比你大一岁不到而已,年纪相仿,也谈的来,将来或许还能有个照应。天山派也不能不食人间烟火。” “吴姨,你这话就太功利了。” “好吧,我猜你是嫉妒了。” 李玉儿觉得自己的吴姨最近的识人本领大有长进,不禁笑道: “吴姨,我是真的有些嫉妒了,她家世比我好,我不奇怪,因为投胎投的好呗,修行资质比我好,我也不羡慕,因为我也不差。但她还比我长的漂亮,就太不讲理了,怎么什么好事都落到她的头上,这让我不得不嫉妒了!” “哈哈,那就跟她交个朋友,然后把她心仪的男人抢过来!”吴玉儿大笑道。 “唔,这个主意不错!” 不知怎的,李玉儿忽然想到了钟魁。 已经回到太乙山下的钟魁,刚停好车,猛地打了个喷嚏。 “小魁,这是从哪来啊,我早上好像看见两个大美女?” “好家伙,小小年纪就左拥右抱啊!” “小魁,什么时候上大学去啊?” “魁哥,燕京有多远啊?” 钟魁的人缘不错,所有认识的人都主动跟他打招呼,不乏开玩笑的。钟魁一边回应着,一边往家里行去。 朱允炆正坐在外公李沛店里,几个吕家子弟在旁伺候着。登仙台上公开亮相之后,朱允炆一直心情郁结,此前一切负面的情绪集中爆发,让他身心俱疲,居然病倒了。 吕诚志建议他来太乙诊所。 朱允炆自从被钟魁从秘境带到太乙山,他很少下山,但村里人都认识山上有朱允炆这么个“怪道士”,连德高望重的吕道长也对其十分恭敬和礼让。 不知谁瞎传的,以为朱允炆是某个拥有极大权势豪门的公子,因为某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来此隐居当道士的。 联想到朱允炆那迥异于寻常道士的生活作风和讲究排场的行事风格,能出现这种传闻,也就不太令人奇怪了。 李沛是知道眼前的这个看上去,年纪也不过三十刚出头的朱姓道士,自号太乙山人的很不简单。因为他自从知道自己的外孙很不简单之后,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尤其是对人体内宇宙的认识,也随之发生变化。 想通了一些事情,进而连他的医术在迟暮之年也突飞猛进起来,这是他也不曾预想到的了。 经来一番望闻问切,李沛道: “山人的经脉虽曾受损,但脉象平稳,中气仍足,并无大碍。”李沛道,“看你的气色,怕是心神受创,伤情郁结。对于前者,我可以给你施针,可以活血化瘀,助你疗伤。对于后者,我倒是有个极好的静心安神的好方子,药材我这里就有,你拿回去煎服,七日内必见效。” “多谢!”朱允炆淡淡地说道。 “心病还须心药医。”李沛又道,“山人心中若有不平郁结之事,不妨出远门,四处走走,散散心。或许你想念家和亲人了。” 李沛的好意,却勾起朱允炆的满肠抑郁之情: “这天下之大,曾处处是我家,而我现在却是有家难回……” 钟魁在门外听了一会,暗道这个倒霉的失业皇帝,还是放不下过去,于是走进诊所内,道说: “朱前辈何必如此?你若是有意,我陪你回家看看便是。或许这便是你更需要的良药。” “回家?”朱允炆喃喃说道。 第一百六十七章 寻根 金陵机场,朱允炆背着手走在前头。 他仍是道士的打扮,没戴道士帽,发髻上插着一根木簪,很朴素的一袭道袍穿在他的身上,竟然也风度翩翩,穿出了时尚感。虽面色谦和,却有一股令人不敢放肆的威仪气度。 没人注意到方才在飞机上,他是何等的紧张,生怕飞机会摔下来。 钟魁背着双肩包,手上还拖着个大行李箱,亦步亦趋,完全是个跟班的模样。 他们乘坐的是夜班飞机,下飞机时已经是子夜时分,地铁和机场大巴都已经停运了。还未走出出口,一伙出租车司机便围了上来。 “要车吗,打表!保证送到!” “到明皇大酒店!”钟魁随便指定了一位看上去面相还算老实的司机,上了车。 金陵的机场离城极远,那司机足足开了两个小时才到明皇大酒店,车钱足足花了两百来块。 “人家把我们送到酒店,赚的是辛苦钱,你方才付钱时,反而偷人家钱?君子不为!”下了车,朱允炆这才说道。 “朱前辈,那家伙故意开车绕圈子,欺负我们外地人不识路啊。”钟魁理直气壮地答道,这个世界的金陵城跟他印象中的金陵城差异很大,但基本的地标还是很好认的,他来之前也做了功课。 “原来是这样啊!”朱允炆恍然,又感叹起人心不古。他原本就不通世事,更不必说现代社会。 明皇大酒店就坐落在钟山脚下,离钟魁与朱允炆要去的地方很近,是一家很不错的五星级酒店。酒店大堂的服务员们虽然很好奇这一对奇怪的组合出现在面前,但仍然很有礼貌地接待他们,并安排他们入住。 出门在外,钟魁不习惯跟一个男人同居一室,仍要了一个有两张床的套间,没办法,朱某人并非笨蛋,明明可以自己动手的事情,却总是习惯有人伺候着。 房间在顶楼第二十层,视野极为开阔,站在落地窗前可以看到金陵城璀璨的夜景。 朱允炆指着另一片在夜色中黑黝黝山影重重的方向: “那边是钟山吗?” 钟魁看了看,道:“应该是吧。朱前辈别瞎想,先休息一下,明天一早我陪你去看看。” 因为背对着自己,钟魁看不到朱允炆的神色,见他良久也不作声,便知道朱允炆此时的心情极为复杂。 近乡情怯或许有吧,但他更多的是缅怀与悲伤。钟魁不知道如何去安慰他,索性不管他,任凭他痴痴地站在窗前眺望钟山,嘴里念念有词。 钟魁侧耳倾听,听出他是在低声诵背佛经,道士念佛经,咄咄怪事,钟魁却笑不出来。 这里早就开辟成钟山风景区,明孝陵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依山而建,位于南麓的一处高阜,山峦环抱,如“四灵”之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拱卫,而导引神道和陵寝建筑则按照北斗七星的布局,匠心独运,掩映在一片参天古木之中。 这里曾宫殿巍峨,楼阁壮丽,陵内植松10万株,养鹿千头,每头鹿颈间挂有“盗宰者抵死”的银牌。为了保卫孝陵,内设神宫监,外设孝陵卫,有5000~10000多军士日夜守卫。 正如那首著名诗篇中的乌衣巷,这昔日的皇家禁地,如今已成了市民休闲的好地方,操着各种方言的外地游客更是络绎不绝,甚至有人会留下到此一游的涂鸦。 那些或宏大或庄重或精巧或绚烂的木质建筑早就毁掉了,如今看到的木质建筑皆是现代产物,只有那些狮、象、马、骆驼、麒麟、獬豸以及文臣武将的石像,虽历经岁月的摧残,仍然矗立其间。 看着那一尊尊已经丢了脑袋的文武石像,朱允炆潸然泪下。这座孝陵是朱元璋生前就开始营造,直到朱元璋驾崩朱允炆登基时,孝陵还未完工,工程一直持续到永乐年间。 朱允炆身为继承者,对这座皇家陵墓曾经无比熟悉,只是眼前的景象让他触景生情,回想起当年祖父下葬时的情景,那时候君少臣壮,犹自信心满满。而他上一次来到这里拜谒时,北方的兵马已经兵临大江,他希望祖父的在天之灵能够给他一点启示。 然后就是众叛亲离,城破人亡,朱允炆不得不乔装打扮,踏上了逃亡之路。重临人世间,风云变幻数百年,他已经迷失了自我。 不顾游客好奇惊讶的目光与议论纷纷,朱允炆在宝城前三叩九拜。 这里是朱元璋和马皇后的合葬处,是一处直径有四百米的大型土丘,四周由条石砌成石壁,而下面的地宫则更是庞大。旅游手册上介绍说,经过现代仪器的磁测,这里并没有被盗掘过,因为当初建地宫时,是横向将石质山体掏空,这就让墓道成了唯一的通道,而磁测表明,墓室并未直接对着墓道,而是偏向一边的反常规设计。当然,朱元璋的墓室没有被盗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历史机缘。 这稍稍给了朱允炆一些心理慰藉。 钟魁这时才说道:“朱前辈,我刚才在神道旁,看到一个手写的指示牌,上面写着‘明东陵考古工作现场’。” “明东陵?”朱允炆愣了愣,道,“快带我去!” 所谓明东陵,正是朱元璋长子即朱允炆之父朱标的陵寝,因地处孝陵之东而得名。朱标也很不幸,很早就被立为太子,但活不过老子,在朱元璋之前先死,朱允炆即位后,曾尊其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 朱标因为未做过皇帝,其陵寝规制较小,朱允炆在位时曾考虑过为其父陵抬升规制,但时运不济,就做了丧家之犬。朱棣篡位后,则削其帝号、庙号,称“懿文太子”,朱标父子的名号都是禁忌的话题,后代皇帝和文武大臣对东陵更是漠不关心,所以到了明朝中期,东陵就已经残破不堪。 甚至在近代,连土生的金陵人也搞不清东陵的确切位置,可见东陵的残破和默默无名。直到几年前燕大的一位考古学教授才从故纸堆中找到一些明确线索。 因此,钟魁和朱允炆这才遇到了这次东陵的考古活动。 东陵的位置就在孝陵的东边不足百米的山阜上。 显然考古工作已经持续了不短的时日,地表上的杂树杂草以及土石被清理掉,露出残破的石阶的残砖断垣,诸如享殿的台基清晰可见。 燕大的肖鸣教授正带着队员清理现场,肖教授正和几位助手站在一边商讨着什么,而干活的大多数是年轻的学生模样。这工作需要耐心和小心,并且十分枯燥,然而对热爱这一行的人,却又乐在其中。 现场不限制游人围观,但也不能太过靠近核心工作现场,核心工作场所被塑料横条圈了起来,有专人维持秩序。 工作组中,一位年纪三十左右的女人,虽然是民工打扮,但也遮不住身上文雅的气质,看上去应该是位年轻学者。 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钟魁正在跟维持秩序的人争执什么,她突然大声喊起来: “小魁,你怎么来了?” 钟魁循声望去,眼前一亮。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余思远的老婆文舒,燕大的副教授。余思远异地为官,她去年春节去太乙县探亲时曾经见过钟魁一次,她给钟魁的印象深刻,因为她出身极好,却投身于古代建筑学这个较为冷僻的专业,而不是从政或从商。 “原来是文副教授认识的,你早说啊!”那保安模样的人,一边赔着笑,一边埋怨道。 钟魁犯不着跟他计较,带着朱允炆走向文舒。 “文姐,真是巧啊。”钟魁笑道,他本该称对方为阿姨的,不过显然他这个称呼让对方笑容更盛了。 “你这小子,马上就要开学了,还到处乱跑。”文舒知道钟魁考上了燕大,据余思远说她在钟魁升学的事情上也是主动出了点力的,出于某些原因,余思远隐隐有些卖好的意思,这是人之常情,钟魁并不点破。 “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嘛。我这访古寻幽,也是陶冶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操,为将来的学习增点见识。”钟魁道。 “真的?”文舒扬着下巴,又看到站在钟魁身边的朱允炆,见朱允炆气度不凡,又甚是年轻,故而面露讶色,“这位是?” “哦,这是我老家山上道观的道长,俗家姓朱,乃是明太祖,确切的说是懿文太子朱标的后人。”钟魁道,又对朱允炆介绍道,“这是燕京大学的文副教授,相当于国子监里的先生。” 文舒还未说话,站在一边肖鸣教授疑惑道:“朱标的后人?” 肖教授分明是不相信,换别人也是不会相信的,大半会把朱允炆当作骗子。钟魁悄悄地抚着朱允炆的后背,以免他情绪激动。 “肖教授,您怕是已经忘了我吧?”钟魁笑道。 “小伙子,我们以前见过?”肖教授仔细打量着钟魁,依稀有点印象。 钟魁道:“我叫钟魁!西秦省人,您面试过我的。” “呀,原来是你啊。你这名字很特别,我很有印象,家住太乙山下,钟馗故里。嗯,看来我真是上岁数了,只记得你这名字,你高考文化课的成怎样?考上了咱燕大的文博学院?” “承蒙您面试时给的高分,我已经被录取了。”钟魁答道。 “太好了!”肖教授还带着知识分子的单纯,将一把洛阳铲塞到钟魁手中。 好像自己被抓丁了,钟魁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教授,你们是准备将朱标的陵寝地宫挖开吗?”钟魁故意问道。 “挖开?”肖教授摇摇头,“不,我们又不是摸金校尉,我们只是想搞清楚东陵的基本规制和大致布局,为后续的保护提供依据,如果资金充沛的话,金陵市政府想原样复原。要知道这座东陵不应该被世人所遗忘。” 听了这话,钟魁暗自松了一口气,如果真是掘了人家祖坟,朱允炆可真要拼命了。就目前所知道的,明朝皇帝的陵寝,除了定陵是政府唯一主动发掘外,其它都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 正说话间,只听轰的一声沉闷声响,肖教授等人脸色巨变,急忙转身向声响来源处跑去。那里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塌方。 “快,相互看看,有没有人被埋在里面?”肖教授经验丰富,第一时间大声疾呼。 现场所有人都相互看了看,立刻有人回应道:“黎英同学好像不见了,我刚才看到他往这边来着!” “肯定是埋进去了,赶紧救人!” 众人慌了,全都涌了过去,徒手扒拉着石块和泥土,好在埋的并不上,很快便发现一条腿,大半身子还埋在里面。 也不顾会不会将人弄伤,众人直接像拔萝卜一样,将其拖了出来。这位倒霉蛋很年轻,二十刚出来的样子,灰头灰脸的,被喷了一脸水,才缓过气来。 “教授,我一铲子下去,底下是空的,然后我就栽了下去。”黎英喝了一口水才道 这完全是个意外,因为考古队的工作只是去除地表沉积物,以弄清这座东陵的基本规制而已。一铲子就直接打通了墓室,根本就不可能,根据经验判断,这里离宝山还远着呢,除非…… “除非这是一个盗洞。”肖教授的判断让众人的面色都不太好看。 吃瓜群众说考古工作者是拿着执照的盗墓者,考古专家却认为自己不过是在做抢救性发掘,比如一个农民偶然发现一座古墓,如果不加以发掘并将文物移至博物馆,难道就不管不问等着盗墓者们来光顾? 只有考古工作者,才会真正对那些盗墓贼们痛心疾首,因为盗墓财眼里只有金银和古董,如果是一堆古简落在盗墓者手里,只会有迅速碳化的下场。 朱标的东陵难道被盗掘过?现场一阵沉默。 “那里只是埋着一只犬!” 朱允炆突然开口说话了。 众人这才注意到朱允炆的存在。 “你为什么这么说?”有人觉得这话太奇怪了。 “先……懿文太子生前曾经养过一条别人敬献的獒犬,时常逗弄,甚是喜爱,他下葬时,那獒犬跟着来到这里,不吃不喝,绝食而死。时人感叹它的忠义,就把它葬在这里,陪伴它的主人。”朱允炆道。 众人见他说的认真,忍不住问道:“你这道士又怎么知道?” “这是懿文太子的后人!”钟魁不得不解释。这个解释更让人觉得稀奇,众所周知,朱棣上台后,朱标朱允炆一系根本就不可能留有活口。 好在塌方的地方并不算深,当众人将泥石清理干净并看到一副已经腐烂掉的小型木棺露出尸骸后,不禁全都将目光投向神不守舍的朱允炆。 仅靠目测,就可判断那是犬类的骨架无疑。 肖鸣教授突然对朱允炆极感兴趣,钟魁看朱允炆的精神快要崩溃了,连忙以他身体欠佳为由,硬拖着他离开现场。 第一百六十八章 仁者之剑 朱允炆病倒了,得的是心病。 本以为重回金陵故地,会让他解脱一些,没想到他看到东陵淹没在杂草之中,触景生情,反而适得其反。 病来如山倒,这并非寻常药石可以求助,你永远也救治不了一个生无指望的人。他躺在床上,处于半昏迷状态,即使间或醒来时,空洞的眼神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上的灯饰,口中喃喃。 钟魁这些年因为修行,研究人体内宇宙和经脉运行,又因为跟精通医理的外公相处久了,对望闻问切也算有所涉猎,但对朱允炆的状况一筹莫展。 他的身体忽冷忽热,体内的真气横冲直撞,有着走火入魔的征兆,钟魁只能靠着自己强横的实力,强行压制住那到处乱窜的真气。 心病还须心药医。只是这心药从何处来,钟魁并不知道。 守着朱允炆一天两夜,钟魁根本就没有休息,到了他这样的境界,即使偶尔连续几天不合眼,也不算什么,全当是另一种修行。倘若不是钟魁不吝耗费真元,朱允炆早就内爆而亡。 直到次日早上,朱允炆的状态才稳定下来,陷入沉睡当中,钟魁这才有空吃了早饭,又伺候着朱允炆吃了点丹药,有人按了门铃。 肖鸣教授和文舒副教授,正站在房门前。钟魁有些疑惑,他们怎么找上门来,他又没有给他们留下榻的酒店名。 “不好意思,钟魁同学,这一大早就来打扰你们。”肖鸣教授很是客气。 这两个人,一个是自己将来的老师,考古界的领军人物,另一个既是老师还是长辈,钟魁笑道: “肖教授言重了,请进来说话!” 将他们让了进来,坐到小客厅沙发上,钟魁给泡了两杯绿茶。文舒瞧了瞧躺在床上的朱允炆,讶道:“朱道长这是怎么了?” “他病了。”钟魁答道。 “怎么不去医院?”肖教授接口道,“我虽然在燕大做了几十年的教书匠,但是金陵出生的,虽然离开几十年了,在本地还算有点人脉,我给你们介绍一家不错的医院?如果担心费用……” 想到能住在这个高级酒店,也是不差钱的主,肖教授自知失言,脸上露出一丝孩子般的尴尬之情。 这让钟魁对他的好感度上升了不少,钟魁道: “谢谢肖教授,朱道长这毛病属于疑难杂症,医院的现代医疗手段是看不好的,但也伤不及性命,时好时坏。” “练气功练的?” 现在修行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公众话题,不明真相的把这简单地归于气功,胸口碎大石的那种,还有人则仅将这看作修身养性。以前许多人把气功斥为伪科学,而现在的风向变了,政府也逐渐改变了态度和某些做法,连电视上都开始有人公开讨论类似的事情。 肖鸣教授的脑补,让钟魁想笑: “确实如此!” “原来如此啊。我一看朱道长就觉得不是凡人,怎么说呢?气质儒雅,又不失威严,这两种气质居然在他一个年轻的出家人身上同时出现,并且还不算突兀,这是我平生仅见。” 肖鸣教授忽然又重新打量了一下钟魁,对文舒道:“钟魁同学看上去不像个准大学生,现在高中毕业生要么是愣头青,要么是呆头鹅。小文,我说的对不对?” 文舒笑道:“他比呆头鹅聪明一点,比愣头青要谦虚谨慎一点。总之是不好不坏,不藏不露,不高不低。” “对,就是这种感觉。”肖教授一拍大腿,他是很感性的人,这跟他的职业并不搭。 钟魁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夸自己,还是在骂自己是路人甲的角色,道:“两位教授今天一大早来,有何指教?” 肖教授面露遗憾道:“本来是有事的,现在就没事了。” “朱道长既然能准确说出东陵陪葬獒犬的事情,不管他是不是朱标的后人,总归对东陵的了解远超世人。原本肖教授是想着,能否聘请朱道长担任特别顾问,以加快我们的考古研究,现在朱道长病倒了,我们也不好意思再提这个。”文舒道。 “这得等朱道长病好了再说吧,我不能替他答应两位。”钟魁道,“顺便问一下,对于东陵,你们后续有什么保护方案?” “说实话,因为是金陵人,小时候我读史时,就对明初那段历史特别着迷,那时候我常来钟山玩,看到明太祖皇帝的陵寝虽然残破,但大体规制还在,自有帝王气度,可是懿文太子的墓却没有人提及,这很不公平。后来我长大成人,又是咱们国家建国后首批历史专业大学生,也是首批考古队员,就一直想完成这个夙愿。” 肖教授接着道:“现在各地都在发展旅游业,认为这是绿色工业,对相关消费的拉动力极大,咱们钟山也是如此,这我不反对。但这里因为是皇家陵园,如何在开发与保护方面保持平衡,也考验金陵市政府,所以这才有这次东陵的考古。我一直主张,没有后续保护的考古,都是耍流氓。但据我所知,市政府现在还没找到资金,我可不想别人乱来,只能是呼吁再呼吁,好歹取得了市政府的承诺,保护不好古迹,宁愿不开发。” “肖教授是蜚声海外的学者,尤其他曾主持曾侯乙墓及马王堆汉墓,引起世界性的轰动,在国内外都很有影响力。”文舒插话道。 “其实这都是虚的,金陵前后两任市长还有各部门的头头,都是我的同学、校友甚至亲戚,这才是真的。否则谁会给我一个老书生面子?”肖教授自嘲道,“我希望能原样复原,恢复它本来的面貌,但这需要大笔的资金,开发商们不愿出这笔钱,出价太低,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冤大头,游客是冲着孝陵来的,不是来看朱标的废墟。” 钟魁听到身后躺着的朱允炆的呼吸变的急促,气息有些激动,心中一动:“肖教授,我要是能找来一个愿意出这钱的商人如何?” “你?”肖教授狐疑。 “我家乡太乙山旅游开发搞的不错,人家老板实力雄厚,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我听出他想复制太乙山的项目,或许愿意来当这个冤大头也说不定呢?”钟魁笑道,“恰好,我跟那位老板还能搭上话。要不让我试试?” 文舒见钟魁主动揽事,她出于爱护之心,委婉地说道:“试试也好,也不要勉强!” 肖教授则大喜,取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道: “那我就等钟魁同学的好消息!” 送走肖、文二人,钟魁回到房间,见朱允炆已经起床了,他看上去除了精神略显不足,啥毛病没有。 “我饿了!” 钟魁只得带着他下到了三楼的高级餐厅,两人大吃大喝了一顿。 朱允炆吃饱喝足了,道:“多谢了!” 钟魁长舒了一口气,知道他说的是找资金来复原东陵的事情,叹道:“想通了?你就不怕令尊的陵寝被人随意参观?” 见朱允炆沉吟良久不说话,钟魁又道:“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话虽如此,但人们一看到长城,就会想到始皇帝的赫赫武功,看到始皇陵,依然能够想像到始皇帝昔日华夏混一的荣耀。 令尊的陵寝本是默默无闻,被世人所遗忘,如果继续下去,一百年后这里也许会在某次施工中不幸被挖开了地宫。但现在要恢复原有规制,不仅让世人看到曾经有一个叫朱标的人物存在,人们会想这个人物是怎样的人,曾经有过什么功过,也让他得到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的安息之地,尽管这个安息之地似乎吵了一些。” 朱允炆原本就已经用默认接受了现实,你曾经是皇帝又能如何,见钟魁如此说,只得叹道: “这怕是最好的结果吧。但你能保证能恢复原状吗?” “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事情!”钟魁立刻保证道。 用房间内的电话拔通了锦毛鼠的手机,交待了事情,就看锦毛鼠的手段了。 现在的锦毛鼠,已经是所谓的成功人士,早就不是孤家寡人,手下养着一帮商业谈判专家、金融投资分析师和御用律师组成的团队,除了早年是用钟魁提供的古董变卖得来的第一桶金,这些年又借用钟魁独道的投资眼光,涉足国内外不少产业,虽然也有不是项目是赔的,但赚多赔少,在今年刚出现的财富排行榜上也占有一席之地,排位靠后,并不太引人注目。 钟魁一般不会给他电话,甚至只偶尔看下财务报表,他对锦毛鼠私生活上挥金如土的行为也漠不关心,这反而让锦毛鼠对他越发恭敬,因为他名下的财产其实跟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更不必说钟魁神仙般的手段。 所以一接到钟魁的电话,锦毛鼠很清楚自己的角色,立刻下令手下人搜集资料,一边亲赴金陵城。 “我想再去看看,没人的时候。”朱允炆突然说道。 “那就晚上吧。”钟魁答应道。 半夜时分,夜风习习,一轮明月爬上了柳梢。 孝陵晚上六点就闭门谢客,这个时分的东陵更显的衰败和寂静。 除了考古队留守的两个年轻队员,和雇佣的几个保安在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四下里除了草丛中的昆虫鸣叫声,四野里无人。 钟魁和朱允炆并没有惊动任何人,站在一处山阜上注视着东陵。朱允炆情不自禁,泪流满面,面对东陵的方向三叩九拜。 当他抬起头来,他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短命皇帝,久远的过去已成往事。曾经肩负家国重任,曾经忍辱负重,又曾如丧家之犬,苟且偷生。 荣耀也好,耻辱也好,仇恨也罢,而今一切都如过眼云烟。 那一刻,朱允炆的心境似乎超脱一切,而变的纯粹和通透起来。他盘膝坐在地上,不喜不悲,旁若无人地口诵起道德经来,几乎与那夜色浑如一体。 几只萤火虫在夜空中自由地飞舞着,远处的城市灯火辉煌,而夜空中群星璀璨,竟相争辉。唯有天地间清风徐徐,吹散这盛夏的夜晚的炎热。 这一刻,连钟魁也不禁心生某种难以意会的心境。 那些帝王将相,生前纵横天下,臣服兆民,死后也不过是躺在一座座或雄壮或荒废的封土而已。后人所津津乐道的,只是他们生前的荣耀和伟业,而看不到他们的痛苦与悔恨。 死去元知万事空,化为一抔尘土,功过任由后人评说。 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人活于世,什么才是最永恒的?只有这天地才是永恒,而仁者就是天地之心。 钟魁捡起一根枯枝,随意一挥,竟似斩断人世间一切纷扰。 天师剑法第三剑,仁者之剑! 第一百六十九章 命案 朱允炆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 那用枯枝随意挥出的一剑,并无任何花俏之处,就像天地间亘古就存在一般。剑影似乎在夜空中停滞,然后化作繁星点点,与夜空中的星辰交相辉映,然后逐渐消失不见,朱允炆以为自己眼花了,但他笃定这是亲眼所见。 当剑光消失不见,归于沉寂,世界都停止运动了。过了好几个呼吸,山阜上吹来的一股清风拂面,三丈外的一株至少百年以上的松树,忽然颤抖了一下,然后瞬间突兀地消失不见了。 因为它在这一剑的剑气的笼罩之下,无论是粗壮的树干,还是高耸着努力向外延展的树梢,都变成了极细小又均匀的木屑,被这清风吹走。 这一剑威力如此,竟然如春雨潜入夜般,润物无声。 不仅如此,朱允炆感受到四周的灵气疯狂地向钟魁涌来,连自己都受到波及。朱允炆从未感受到如此地舒适,像是记忆深处母妃的怀抱,耳边又尽是天籁之音,这一剑竟然勾动了天地之母,引起共鸣,他一动不动,抱元守一,去体会那天地之心。 钟魁呆呆地站在那里,如一颗磐石,他还保持着挥剑的姿态,闭着双目。方才那一剑,完全是随心所欲的一剑,威力自不必说,而勾起那玄之又玄的状态,令他莫名惊诧和激动。 如果让他再挥出这一剑,却是力不能及,他能感觉到自己隔着一层纱就能摸到这一剑的真谛。 即便如此,钟魁也堪称天才,无论是自创的亦拳亦掌的弱水三千,还是天师剑法中尚未圆满的第一式和第二式,都堪称惊艳绝伦。钟魁并不认为自己是天才,只是智商和情商稍微高了那么一点,或许是他二世为人,那种重来一遍经历,对得失和荣辱的态度,超脱了所有人,让他在修行之路上无比契合修道之人所应该具备的无为心境。 他已经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纵是师兄复生,也要感叹这江湖代有才人出,会为此感到欣慰。 反观朱允炆,亦是如此,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大起大落,又长久困于秘境,极悲极怒极愁,当他看破尘世间的纷扰之后,负面的所有因素因此离他而去,心境亦是无比澄明和空灵。 无破无立,破而后立,今夜这个契机,也让朱允炆收获巨大。 钟魁与朱允炆二人一立一坐,默然不语,各自感悟着,仿佛时间都要停止。此时二人都处于心境无比空灵的状态,钟魁感受的是天地仁者之心,朱允炆则是倘佯于自由自在的空灵状态之中。 但是一声惊呼声打破了寂静的山林。 这一声惊呼其实离的远,传到钟、朱二人所在的地方已经低不可闻,普通人是无法察觉,但他二人并非普通人,加上正处于心境和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敏锐地锁定了惊呼声的来源处。 正是来自对面东陵的方向,紧接是一阵稍大的嘈杂声。二人心头都是一惊,钟魁示意朱允炆稍安勿燥,自己的身影却眨眼间消失不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修行也是同样的道理,那仁者之剑他也是在机缘凑巧之下,惊鸿乍现,再去寻找时,虽如隔纱,却咫尺天涯的感觉,看得见摸不着,只能靠时间和下一机缘来真正触碰和掌握它。 钟魁反倒是在境界上变的更加深厚起来,连这乾坤步也越发飘逸和迅速。 东陵虽然紧邻孝陵,因为没有开发,更谈不上保护,在人们的眼里,这里原本是荒山野岭,并没有游步道直通,加上孝陵夜晚不开放,公交车夜晚也停运,因此夜晚这里更是静寂。 但因为这次考古的原因,金陵人便知道了东陵的存在,为了以防万一,考古队在晚上仍安排了两名男性队员和几个雇来的保安守夜。 死者是一名保安,他用自己的腰带将自己吊死在一个歪脖子树下,看上去像是自杀,下半身却是裸露着,仿佛在特意在说明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自杀事件。 “大李,你咋想不开呢?不就是打牌输了十块钱嘛!”一名操着北方口音的保安惊惧地说道。 死者的遗容很是恐怖,上半身完好,下半身却光着。 几名穿着制服的保安,七手八脚地将死者放下,身体还是热的,显然刚死不久。两名守夜的年轻考古队员,有些惊慌失措,其中一名正是上次掉进懿文太子陪葬獒犬墓的家伙,名叫黎英,他跟另一位同伴都还是燕大的在校生。 钟魁第一时间赶到时,躲在黑暗处,在极短的时间,四处游走,神识外放,他并没有发现外人,只听黎英这时用有点颤抖的嗓音说道: “他死的蹊跷,出了人命这等大事情,先得派一个人去报警,把现场保护起来,不要乱动。” 又对另一位考古队员兼同学道:“你赶紧去告诉肖教授。” 黎英是肖鸣教授的高足,颇受肖鸣教授的器重,有些威信,那位考古队员和另一名保安立刻离去。现场只剩下黎英和另三位保安,其中一位说: “真是奇怪,大李一向是很大气的人,怎么可能为了打牌输的十块钱就想不开呢?” “就是!” “邪门!” 刚才大家聚在一起打牌,并没有将看守考古现场当一回事,因为盗墓的可能性极低。金陵的城市扩容,早就将钟山囊括在内,白天游客如织,只是夜晚安静些罢了,而要想在此盗墓打洞,绝非一日之功,只要动土,第二天就会被发现,无法做到隐秘。 黎英也在现场,亲眼目睹那位叫大李的保安刚输了十块钱,把手中牌一扔,说是要去林子里撒尿,透透气,结果一个多小时都没回来,众人这才觉得不对劲,连忙派人去找。 是黎英和另一位年长的保安去找的,因为当时只有他俩轮不上打牌,坐在旁边闲聊,正好得空,结果他们发现大李就在三十米外的树林里上吊死亡。 钟魁没有现身,他直接退到了林子里,鼻子深嗅了一下空气,除了松木、青草和泥土的味道,有一股淡淡的似有似无的香味。 警察很快就来了,紧接着肖鸣教授也匆匆抵达现场。钟魁和朱允炆则悄悄地离开。 黎英和几个保安都很紧张,因为理论上他们都有嫌疑,但警察在做了一番笔录之后,全都放过,只是叮嘱他们不得跟外人说起这事。 肖鸣教授皱着眉头,他相信自己的学生黎英的清白,完全没有动机啊,可是警方的轻描淡写让他十分诧异。他对站在身边的刑警队长道: “这什么情况?” 那刑警队长知道眼前的教授身份不一般,至少在金陵可以横着走,恭敬地说道:“这其实是今年第五起了,两年内的第七起。” “啊?”肖鸣惊呼起来。 “现在看来,这是连环杀人案,考虑到社会影响太大,并没有公之于众,目前只是在小范围内传播。不好意思,我只能说这么多!”那刑警队长给了他一个抱歉的眼神。 “好吧。”肖鸣已经完全明白对方的潜台词。 “那么这不会影响我的考古工作吧?” “抱歉,我得到的命令是,这只是一起普通的盗墓未遂案,警方将dl区域隔离,检视损失,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刑警队长道。 “操!”肖鸣忍不住爆了粗口。 天亮时,金陵市警察局的会议室里,局长召集自己的精兵强将们开会。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待刑警队长通报了案情,众人都沉默不语。 局长大人敲着桌子,怒极反笑: “别都不说话,这是我市第七起命案了,你们以为不说话,当缩头乌龟就可以了吗?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这位子恐怕保不住了,但在我被撤职之前,诸位也别想得到什么好处。” “局长,不是我们不想破案。说实话,我们做梦都想!被害人身份各异,职业和社会关系完全没有交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男性,死法都一样,死前有过性行为。”有人报怨道。 “是啊,这案子太棘手,找不到对方杀人的动机,又找不到施暴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任何关联的线索,这百分之百是随机杀人。您知道,这种案子跟流窜作案一样不好办。” “除非我们搞人海战术,对本市常住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搜查,这在外地同行办案中,是有过先例的,毕竟我们在这七个现场中的三个都找到了施暴人的毛发和指纹,那就是同一个人。但这样一来,动员的力量实在太大,咱金陵不是小地方,一定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而且容易打草惊蛇,即使能够进行拉网式搜查和比对指纹,成果难料……” “这绝对不行!”满脸憔悴的局长大人断然否绝,“打草惊蛇倒没有什么,凶手跑到外地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但这社会影响嘛,不光是我们,市府也背不起。” 这时会议室里的电话响了,有警员小跑着接了电话,然后捂着话筒,道: “局长,刘市长要您亲自接电话。” 局长深呼吸了一口气,走到电话机前,接过电话道:“刘市长,您有何指示?” 电话的另一头传达指令。 “是!”局长作立正状,同时神情明显放松。 放下电话,见众属下行着好奇的注目礼,局长道: “一个不算好的好消息,这件连环杀人案马上移交给京城公安九处侦办,他们已经派人来金陵,中午就到,我们市局全力配合。” “公安九处?”有知道这个神秘单位的人,惊呼起来,“难道这涉及到江湖人士?” “但这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啊。”众人也都轻松了起来,虽然责任终究还要背一些,如果最终证明这是江湖人士做的,他们也就找到了背锅侠,找回点体面,但如果连公安九处都侦破不了,显然这就不是金陵警方能力不够的问题,也多少能卸去一部分责任。 虽然要将案子交给公安九处,金陵方方面面都松了一口气,但该做的还是要做。街上多了巡逻的警察,公共场所,尤其是车站、旅店和娱乐场所成了检查的重点。 “姓名?” “钟魁!” “年龄?” “警察大哥,我身份证上不都写着吗?” 钟魁和朱允炆所住的酒店也成了检查的目标,而且是重点,因为离命案现场很近。 “少废话,我问你答。你跟这位道长是来旅游的?”警察很不耐烦,钟魁跟朱允炆这对奇怪组合不得不引起警察的注意。 “是的!”钟魁点头称是。 “你是学生吧,另外出家人也住这么高级的酒店?” 问话的是位年轻的片儿警,一起来的还有两位,一位是女警,负责笔录,另一位则比较年长,站在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钟魁和朱允炆二人。 “我们不差钱!” 钟魁笑了笑。 年轻警察满脸狐疑,将朱允炆的身份证和道士证反复看了几遍,将目光转向年长警察。 年长警察道:“听说你们去了东陵?” 钟魁早有所料,承认道:“是啊,那里正在考古。朱道长是大明太祖皇帝长子朱标的后人,所以我们前来祭拜一下。” “明朝皇帝的后人?”年长警察的神色变的很古怪,不用说把他们当作骗子了。 “那你们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上门来?”年长警察继续问,这话问的很套路。 “不知道啊。”钟魁装糊涂。年长警察见朱允炆一直不说话,神情寡淡,转而问朱允炆: “道长在哪座道观出家啊?” “太乙山。” “哦,西秦省啊,挺远的。太乙山风景不错,我去年休假时去玩过,听说这几年那里的旅游搞的很好,比咱钟山要好。听说那的道观香火挺盛的,天师庙刘当家的身体还好吗?家父也是居士,我陪他去拜见过刘当家,颇受教益。”年长警察面带微笑,像是在拉家常。 “什么刘当家?”朱允炆不知道这又是套路,钟魁接口道,“你可能遇到了假道士,因为天师庙住持姓吕。庙前有个村叫太乙村,全村绝大部分村民都姓钟,我身份证上写着呢。” 年长警察尴尬一笑,自知自己的套路被钟魁识破,但他总觉得眼前的两位太古怪,抱着有错过没有放过的心思,想了想道: “不好意思,我们有件案子,需要二位配合一下,能否跟我们走一趟?” “有传唤证吗?”钟魁反问。 “当然有!”年长警察神情稍有迟疑,可能是没想到眼前的年轻人,面对警察居然还能想到这一茬,他从随身的公文包中取出一叠空白传唤证,当面填上钟魁和朱允炆的大名,有恃无恐,也是早有准备。 钟魁无奈道:“我能先打个电话吗?” “请随意!”年长警察耸耸肩,一副我没有为难你的模样。 钟魁就在房间里,当警察面打了个电话,他颇贴心地按了免提。 “哈哈,小魁,让我先猜猜你难得主动打电话给我什么意思?一定是要我帮忙?否则你不会打电话给我!说吧,就是不小心杀个把人,我也一定帮忙。” 电话的那头传来雷云爽朗的笑声。钟魁怕他乱说话,连忙道: “雷叔啊,我在金陵,靠近钟山的明皇大酒店,现在有个麻烦需要你帮忙。” “哈哈,我就知道!”雷云笑道,语气转而一变,“不是因为连环杀人案吧?” “别废话,你赶紧给我找人,我可不想被警察带走,因为不是我们做的。”钟魁道。 在场三名警察听到此处面色一紧,两名男警察甚至将手放在腰间的枪套上,因为钟魁刚刚明显在装糊涂,东陵杀人案的消息并未泄露出去。 “你不是一个人?”雷云在电话里问。 “朱道长也在呢!还有警察,他们要传唤我们去警局。” “这样啊,我明白了。”雷云顿了顿,道,“我现在给金陵警察市局打电话,给我十分钟。” 说完雷云就挂了电话。 年长警察的表情很是慎重,眼前人的身份让他很是疑惑,他的手已经打开枪套,按住枪柄。 几个人都不说话,挺尴尬的十分钟还未过去,年长警察肩上的对讲机响了,语气很是不善: “老张,明皇大酒店2016房间的客人不要查了,京城来的领导出面担保他们跟案情无关,马上向客人道歉。” “是!”年长警察惊讶极了,能这么快就找来递话的人,来头极大啊。 “抱歉,打扰了。” “没关系!”钟魁也不为难对方,释出善意,“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你们警察的基本职责,你很称职。” 第一百七十章 刘园 秦淮河畔,人流如织。 如果说古代这里的空气飘散着脂粉的味道,纸醉金迷,那么如今这里可以说飘散着香水和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古怪气味。 朱允炆很是失望,他虽生在深宫之中,少年时却也逛过几趟,眼前的秦淮河跟他印象中的模样自然大相径庭。正是华灯初上之时,那倒映在河面上的灯火,似乎让他找回点依稀的记忆。 失望归失望,朱允炆早有心理准备。他见有游船停在河边,正在招揽生意,心中意动。 “白天30块每人!晚上50块,全程50分钟至60分钟左右。”夫子庙码头上明码标价。除了多人乘坐的大船外,码头上还有许多靠人力划的小船,当然还有为“高端客人”提供的船只,价格不菲。 “要是包船呢?一夜。”钟魁直接问船工。 船工愣了愣:“真很少有人这么做的,就你们俩?” “对!”钟魁点点头,“开个价吧。” 那船工笑了笑:“你们得找窗口交钱,我这商务船包一晚上大概1000块,说实话,我只能挣200块的提成,但你们包船我也省心省事。但咱把话说清楚,只能包到晚上10点,我必须向旅游公司交船,这是规定。” “如果超过晚上10点,每个小时我私下给你100块,不够一小时的,我算你一小时。” “爽快!”船工眼前一亮,在赚外块面前,什么规定都是死的。 钟魁去买了票,然后带着朱允炆跳上了船。这艘船是为那些商务人士提供的,有年轻的女服务员奉上有免费的茶水和几盘本地点心。 不过,钟魁和朱允炆二人不会碰那免费的绿茶。 钟魁从随身带的双肩包中,取出两只古朴的杯盏,温洗了一番之后,又从带来的茶盒中,取出四片绿叶,在船工和服务员惊讶的目光中,放在杯中,一杯两片,然后倒上稍放一会的开水。 讲究的客人,船工和服务员见的多了,自带茶具的客人也不是没有,可没见过一杯茶盏中只放两片绿叶的。 他们则不知道,光是那用来泡茶的茶盏,价值就上亿,那是传说中的大明成化年间宫廷御用瓷器,而那两片绿叶也是极其珍贵,来自凤凰山的参茶,没有喝过凤凰参茶的,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上流人士。 一股幽雅的清香,徐徐弥漫开来。朱允炆半眯着眼,晃着脑袋,嗅着参茶的清香,似乎陶醉其中。 钟魁听到朱允炆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轻叹声,笑道: “这明月高悬,秦淮河上浆声灯影,清风徐徐,良辰美景应如是,道长何故叹息啊。” “这世间俗不可耐,唯有这参茶才是人间极致。每日一两盏,活似真神仙!”朱允炆道。 这话要是出自别人嘴里,钟魁则要远远地避开,因为他自认为还是个俗人,虽然力争要做个不俗的人,但咱还是吃五谷杂粮,拉屎放屁的。 不过,朱允炆这么说,钟魁则无言以对,这家伙原本就是何不食肉糜那种人,现在看破红尘,又超脱过往,越发有些出尘的味道了,别人想学是学不来的。 “那道长不如养成几样爱好?比如种花、书法之类的?”钟魁道。 “种茶,我就种这参茶。”朱允炆有些兴奋道,“回到太乙山,你给我弄块地,再弄些这种参茶种来。” 他说话总是这种命令式的口吻,钟魁早就听习惯了。 “茶种好办,但这参茶离开了凤凰山,失了那里的地气,种出的茶,品质上要差上一大截,有人试过。”钟魁道。 “无妨。”朱允炆颇自信地挥了挥衣袖。这家伙有时就像个大龄儿童,能找件他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还不错。 十里秦淮,六朝风月,只有在故纸堆中才得寻见。 浮光掠影之中,不见当年的才子佳人和莺歌燕舞,只有喧嚣和繁华更盛。夜晚的秦淮河,在钟魁的眼里还是比较美的。由于是包船,钟魁二人不必赶时间,远比别的游客有了更多的从容和闲情逸致。 当夜游船纷纷到了歇业的时候,喧嚣也逐渐远去,城市褪去几分铅华,秦淮河似乎成了钟、朱二人的独享。 船工见这二人兴致颇佳,也不去提醒他们,乐的多赚钱。船缓缓行至一处支流拱桥之下,忽闻一段悠雅的古琴声传来,钟魁只觉得甚是好听,朱允炆则是讶道: “平沙落雁?” 见钟魁一副“不学无术”的模样,朱允炆道:“这曲子名曰《平沙落雁》,借物喻人,以大雁之远志,抒写逸士之心胸,乃是宋末元初时出现的古曲,几经编撰,至我大明时,已是当时名曲。未曾想到,在这世上还能听得到。” 在那船工失望的眼神中,钟魁丢下船钱,和朱允炆上了岸,循着琴声寻去。 曲径通幽,绕过几条深深的小巷,赫然一座占地不小的江南古典宅院的院墙挡在前面,琴声更加清晰,已换了另了一曲。朱允炆听了一段,则评价说: “这是《清夜闻钟》曲,取唐诗‘夜半钟声到客船’之意,当年宫中的乐师从民间录得此曲。抚琴之人,琴艺已臻大家之列,难得、难得,当年宫中乐师技艺也不过如此。” 两人绕着白墙黑瓦,来到正门,正门处是一处公园深处,可通小汽车,此时门前已经停满了私家车。那座宅院的正门上,挂着一副巨大的横匾,上书“刘园”二字。 闹市之中的私家林园。 “两位是来寻医问药?还是仅仅来听琴曲的?”门口的侍者微微一躬,保持着冰冷的礼貌。 “寻医问药怎样?听琴曲又怎样?”钟魁好奇地问。 “这里是私人会所。凡是来听琴曲,需要请柬,或者重要人士引荐,如果是寻医来的,则先预交十万元会员费,提前预约,否则恕不接待。”侍者答道。 钟魁想掉头就走,朱允炆则不管不顾地往里闯,那侍者挡在身前,忽觉一股巨大的力量将自己推的老远,狠狠地撞在墙上。 朱允炆不屑地往琴声深处走去,这里的安保显然不简单,一路上冒出五波人马拦截,奈何这些人只是普通人,还未靠近皆被朱允炆掀翻在地。 忽然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挡在一个圆拱门的前面,见朱允炆迎面走来,突然伸手一推,飞快地与朱允炆对了一掌。 男子后退了两步,朱允炆则顿住了身形,那男子面上的惊讶之色一闪而过。 “敢问道长是何处高人?”男子沉声说道。 “太乙山野人而已。”朱允炆那孤傲的气质独此一份,别人是学也学不来的。 男子面上的惊讶之色更盛了,讶道:“原来太乙山人!” 朱允炆微微颔首。 “太乙山人”是朱允炆的自号,自从登仙台上露面,在修行圈子内流传开来。 “既然是道长亲至,敝园蓬荜生辉,些许误会,请道长勿怪。”男子欠身说道。 “无妨。” 庭院深处,一处凉亭下,一位作古代宫装打扮的女子,正在抚琴,神情专注。凉亭外,数十位宾客正在如醉如痴地观看。 保安们知道遇到了高手,见朱允炆已经站在了客人的身后,并没有什么异动,也只好束手,站在旁边盯着。随同的男子悄悄做了个手势,保安们全都默默离开了。 一曲终了,那女子抬起头来,一张如画般的面孔,美的动人心魄,在钟魁的印象中,只有秦若寒才能与之相比。 这个女人很善于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突出出来,当她站起身来,一袭古装更是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傲人身材,夏日衣衫单薄,尤其是胸前的那一抹雪白,令人遐想万千。 掌声如潮。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是啊,如画小姐的琴技越发高明了。” “刘小姐,从现在起,我是你的粉丝,无脑的那种!”有人起着哄。 但无论如何,这里的宾客都是衣冠楚楚的成谓成功人士,那种见色起异强抢民女的桥段没有出现。 有位侍者走到这位人如其名的刘如画小姐身边,耳语了一番,刘如画微微瞥了一眼朱允炆站立的方向,对着宾客嫣然一笑道: “久不抚琴,今夜献丑了。夜色已深,敝园准备了些薄礼,诸位一会回府的时候捎上,略表敬意。” 这里显然是一个高级会所,往来无白丁,俨然是金陵上流社会最追捧的一个地方。来这里的,非富即贵,借这个场合进行社交活动,一些上得了台面和上不了台面的事情,都可以在此园完成。 而这刘如画看上去是一个弱女子,却能掌控这样的一个所在,显然不是普通人。 那与朱允炆对上一掌的男子,显然也是修行之人,随意一掌,非有备而至,并不落下风,可见其实力不弱。 众宾朋逐渐散去,在带走一份伴手礼之时,众人也都留下一张数目不小的支票。那伴手礼,是一份有着延年益寿之功效的丹药,不少宾朋就是冲着这丹药来的。 刘园恢复了宁静,这座典型的江南园林,匠心独运,从小处着眼,方寸之间也处处皆景,在特别设置的灯光映衬之下,雅致而又有余韵。 “贵客亲至,小女子有失远迎,还望道长恕罪。”刘如画去而复返,打量了一眼钟魁之后,自动将他忽略了,转而对朱允炆行了个万福礼。 “方才那‘平沙落雁’和‘清夜闻钟’都是你所弹奏?”朱允炆问。 刘如画脸上显出讶色,道:“真人也知道太和正音?难怪一口道破这两曲的来历。” “什么《太和正音》?一部曲谱吗?”朱允炆反问。 刘如画稍愣道: “道长不知道这部古谱也不奇怪,这《太和正音》是明朝太祖朱无璋第十七子,宁王朱权所著。据说当年朱权被朱棣胁迫反对建文帝,待朱棣做了皇帝后,他害怕被朱棣猜忌,只好寄情于音律之中,所以才有了这部曲谱。我先祖是明宫乐师,所以得以流传下来此谱,并不被外人所知。”。 她语气婉转,嗓音是典型地吴侬软语,极是悦耳动心。钟魁这才注意到她眉心的位置,用朱砂点了一朵火云的印记,有种妖艳的媚惑感觉。 她哪知提到明初旧事,倒是坏了朱允炆的好心情,只听朱允炆恨屋及乌地说道: “这园子不错,曲子原本也是不错的,可惜茶是酸的,茶盏也太粗砺,坏人心情。” 钟魁知道他这是在表达不满,眼前的茶盏也是上等的紫砂茶盏,茶叶也是极品碧螺春,虽没有凤凰参茶那种神奇的效用,也不是随便想要有就能有的。 在刘如画愣神之际,钟魁如法泡制,用价值上亿的瓷器泡上两片凤凰参茶。 钟魁忽然想到,世上最装逼的事情,莫过如此了! 刘如画心头巨震。参茶不必说,这样的瓷器只能放在博物馆的防弹玻璃罩中,并且是买过巨额保险的,哪能这样随身带着,只为了随时随地泡茶喝? 她不会认为朱允炆是暴发户,她阅人无数,从没有一个人能将儒雅与威严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眼前的人正是她生平仅见。 啪、啪,刘如画轻鼓双掌,十余位身著轻纱的女子走到院子里,这些女子无一不是面容姣好身材窈窕的女子,就连高矮肥瘦都差不多。最令人惊讶的是,她们都怀抱古乐器,笛、箫、筝、埙、笙、石磬、琵琶和胡琴等,就连缩小版的编钟也有,竟是一个完整的古乐乐队。 “道长今夜很有眼福和耳福,这是我专门训练而成的古乐队,别看这些女子年轻,她们可都是最棒的哦。”刘如画道。 “可有什么名目?”朱允炆问。 “凤求凰!”刘如画道。 “那我就洗耳恭听了。”朱允炆则是来了兴趣。 先是一声清脆的石磬声,紧接着声音更加洪亮的编钟响起,继而笛箫齐鸣,如百鸟齐鸣,将听者带到遥远而又美丽的古代世界。 钟魁听过秦若寒曾以凤龠吹奏过,不可谓不悦耳,以他的见识,秦若寒在古乐上的水平也足以自傲了,但跟今夜一整个乐队相比,则显单薄了。 尤其是这十多位女子,光是颜值也让人觉得不虚此行了。 正当钟魁想七想八的,蓦地,一声清脆而婉转的歌喉声响起,只见刘如画已经踏入乐队中间的空地上,翩翩起舞,并且一展歌喉: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刘如画的嗓音并不完美,甚至略有些低沉,却能演唱地让人完全忽略了其中的缺憾。她的舞姿尤其优美,纤细苗条的身姿,完全是应舞者而生,纤纤长袖,如西边的云彩。 朱允炆眼中放出神采来,就连钟魁也不得不暗自赞叹这传统舞蹈的美丽和融入骨血里的民族内涵,这样的人物如果要在娱乐圈发展,那得圈多少粉啊。 音乐忽然又一变,变的舒缓起来,缠绵悱恻,令人遐想。那演奏的年轻女子,忽然分成几位,如众星捧月般,给刘如画伴起舞来。 婀娜身姿,纤云弄巧,如落英缤纷,在月色融融之下,伴着深夜习习清风,与丝竹之声一起纺织了一座温柔乡来。 第一百七十一章 如画 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微不可闻的奇异香味,似有似无,却使人在不知不觉之中沉迷。 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一种审美情趣观,一种精神气质,古人就连会客、宴饮以至卧室,都有不同的焚香助香。而古之修士,为了更好调息入定,安神开窍,也会燃起一炉香。 今夜闻到的奇异香味,能够营造出一种虚无缥缈的氛围,让人心神安定,又神思悠远,忘了身处何地。 悠然凌空去,缥缈随风还。 音乐又忽然一变,变得缠绵起来,而刘如画的舞姿却变的撩人起来,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诱惑的意味。她就像一只漂亮的白狐,勾起观者强烈的占有欲望。 朱允炆随着音乐打着节拍,沉醉其中,眼神却是越加迷茫。 钟魁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哈欠,如焚琴煮鹤,与这情境格格不入,让刘如画和她的同伴险些闪了腰。 一曲乐罢,刘如画似乎长出了一口气,脸上潮红未褪,神色有些不自然。朱允炆也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击掌赞道: “好曲、好舞!不虚此行!” “敢问道长今夜是为何而来?”刘如画瞪了一眼并没有存在感的钟魁,问朱允炆道。 “我原本是夜游秦淮,被你这乐声所吸引而来。”朱允炆道。 “原来如此!”那刘如画表情稍缓。 “姑娘以为如何?”朱允炆问。 “原来不是我的仇家,吓的人家心肝乱颤。”刘如画夸张地拍了拍高耸的胸脯。 “姑娘的仇家很厉害吗?”朱允炆随口一问。 “道长是高人,不敢瞒道长,我也是修行之人。有人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我也免不了俗。”刘如画道。 “争不如不争,无欲则刚。”朱允炆道,他想自己的过往,想到现在的自己,一旦大彻大悟之后,真正得到了大自由,也从未如现在这样感到轻松和惬意。 刘如画娇道:“道长说的倒轻松,这世上能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又有几何?如果有,那是因为还不够沉重。” 交浅言深,见朱允炆若有所思,刘如画掩口失笑道:“是我唐突,让道长见笑了。” 她的目光从钟魁的身上一闪而过,眼中泛着异色。自信很少有人能在自己伴着古乐跳舞时候,还能够还沉迷其中的,眼前的年轻人则是第一个。只是这位年纪不大,像是朱道长跟班模样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她只当是这是特例而已,要么就是对方天生愚钝。 钟魁从外表上看,实在太普通了,尤其是跟朱允炆坐在一起的时候,完全被掩盖了。后者哪怕是道士打扮,也是抹不掉身上自带的光环,天生皇者贵气,雍容气派。 朱允炆道:“刘姑娘说的对,这世上的纷争太多,但争来争去,最后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堆封丘而已。” 刘如画恍然道:“传言道长乃是明皇后人,看来传言非虚啊。我听说城外的皇陵中正在对懿文太子的陵寝进行考古,难道道长是为此事而来。” “正是如此。”朱允炆并不否认,“只可惜,我昨天晚上去拜祭一番,没想到却在那里遇到了一桩凶杀案,祖宗陵寝竟遭此亵渎,我却无能为力。” 钟魁注意到刘如画眼中神色如常,只听她反而安慰朱允炆道: “道长也不必自责,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来那作恶的坏人,终究会被绳之以法的。” “呵呵,谢姑娘吉言。”朱允炆这次是真的大彻大悟了,还真没将这事看的太严重。 这两人竟当钟魁并不存在,聊着古乐方面的事情。 刘如画天资聪慧,博学多艺,并且看出来也有意交好朱允炆,而朱允炆则是自幼曾拜多位大儒为师,耳濡目染,除了儒家经典,对音律、绘画、书法也有所涉猎,常常引经据典,让刘如画也常常目瞪口呆,不知所云。 刘如画年纪不小了,至少要比钟魁大个五岁左右,还算年轻,但在当今时代能有这份见识和才学,已经让钟魁暗自佩服,拍马不及,只是这些谈资对钟魁来说,实在太无聊了,他只好提醒道: “道长,夜深了,咱是否应该回酒店了?” 见朱允炆还有些依依不舍,钟魁道:“听说睡眠不好是一个女人的天敌,不要耽误了这位刘姐姐的一夜好眠,咱们下次再来?” 刘如画也顺势说道:“鄙园随时欢迎道长大驾。” “那好吧。”朱允炆站起身来,冲着刘如画微微颔首,背着手便往园外走去。 刘如画亲自送到大门外,待朱允炆的背影消失了,她的身边又多了一个男子,正是先前将朱允炆放进刘园的男子。 “二师兄,这人的气场好大啊。”刘如画道。那被称为二师兄的男子转身往园内一边走,一边说道: “此人在登仙台上突然崛起,能够与紫阳观赵信扬同场竞技,显然不是寻常高手,自然气场很足。” 刘如画摇摇头道:“我不是说他的实力,而说的是他的气质,师妹我也算见过不少达官贵人,可没有一人的气场如同那样……那样……” 刘如画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 二人回到刘园深处,二师兄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道:“不管他是无意中来此,还是有目的而来,那件事最好不要牵涉到我们为好。” 刘如画则秀眉一扬:“就怕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些年我们东躲西藏,原本以为可以躲开她,未想她已经找上门来。” 蓦地,一阵阴风袭来,在这盛夏的夜晚里,这师兄妹二人竟然感到汗毛战栗,瑟瑟发抖。 二人面上一紧,神色有些愤怒和悲凉,下意识地背靠背站在一起。 哈哈哈,一阵银铃般地笑声从四周响起,假山、凉亭、竹林、院墙,很难让人分辨出声音出自哪个方向。 …… 钟魁和朱允炆回到酒店,隔着房门,神识让他察觉到自己房间里有人,这是一种本能的只可意会的反应,甚至可以察觉到对方有无恶意。 雷云正坐在沙发上看文件,旁边放着一盏茶。 “咦,雷叔你怎么在这?”钟魁问。 “见过朱前辈!”雷云先向朱允炆行礼,朱允炆微微点头,没有搭理他。知道朱允炆的性情如此,雷云毫不介意地笑了笑,冲着钟魁道:“臭小子,12小时前是谁打电话喊救命?” “所以我才感到奇怪,难道现在由你们九处负责这个案子?你不是被发配到冷宫了吗?”钟魁讶道。 雷云尴尬一笑:“也许大家觉得我能者多劳吧。” 原来是被拉壮丁兼预备黑锅。 “这案子很棘手?”钟魁问。 “对,这是连续作案,凶手跟被害人根本就没有关联,被害人之间也无关联,这种案子最为棘手。事实上这案子要追溯到八年前鄂南的一起命案,被害人同样是成年男性,死时现场情状跟后来的命案几乎相同,当时以为是普通的凶杀案,警方查不到线索就不了了之。从那以后,每年都要发生一两起,只是发生地点跨度极大,这两年更加频繁,加在一起已经有三十条人命了。然而引起我们九处注意的,是因为有两起命案中的受害者是修士,身手还不太低,岂是那些普通凶手可以比拟的?” “所以,凶手一定是修士?” “应是如此,凶手肆无忌惮,这是在打我们脸啊。”雷云点头道,“尤其是登仙台大会刚过,登仙盟刚刚成立的时候。” “听你这话,我以为是孙如海要亲自来。”钟魁开玩笑道。 雷云脸色不好看,自嘲道: “他公务繁忙,只能坐镇燕京以便统一调度,挑选精兵强将前来捉拿凶手嘛,嘿嘿,我就是那个他口中的‘精兵强将’。不过咱也不是吃素的,我偏要亲手抓住那个凶手。” “雷叔,我支持你去打他脸!”钟魁道,“可是你没有有力的线索,如何去抓?” 雷云神情一垮,言不由衷:“总会找到有力线索的。”忽然见钟魁脸上一副欠揍的表情,问道: “东陵命案时,你和朱前辈在哪里。” “大概离命案现场相距八百米吧,直线距离。”钟魁答道。 雷云眼前一亮,急问:“你有什么要告诉我的?看到那凶手了吗?交手了吗?”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毛都没看到,等我们赶到,凶手早就跑了。”钟魁道,又补充道,“我倒是发现了一点线索,可能有用。” 雷云正要失望,闻言不禁笑骂道:“你这臭小子,说话大喘气啊。快告诉我你都掌握什么线索?” “我现在感觉很累,咱明天再说好吧?”钟魁故意吊他胃口,见雷云那张脸有要暴怒的趋势,连忙道,“我在现场闻到一种香味。” “有什么特别的?”雷云问。 “不是香水,也不是女人用的化妆品香味。应该是一种修行妙香的香味,恰好我跟朱道长今夜在秦淮河畔再一次闻到,因为这香味很奇特,所以我印象深刻。” “你确定?”雷云问。 “雷叔,你这个表情,让我感觉很受伤。”钟魁笑道。 “好吧,叔错怪你了,真诚向你道歉。事关重大,叔就请你老人家起驾,带叔去看看?” “哈哈,咱这有位真大爷,得先伺候他老人家歇着。”钟魁手指盘膝坐在床上入定的朱允炆。 雷云瞪了他一眼,起身走到朱允炆跟前,低声下气地说道:“前辈,您要不要先歇着?” 朱允炆睁眼,瞥了他一眼,点头道:“有劳了!” 这位是真大爷。 第一百七十二章 鼎炉 刘如画和她的二师兄,正与一位神秘老妇人对峙。 这神秘老妇人端坐在院中池沼的假山上,光听她的嗓音,倒是极其悦耳,年纪好像并不大,然而她的面孔却是极其苍老和丑恶,脸颊上布满一颗颗难看的小肉瘤,会让人生出密集恐惧症。 “乖孩儿,你们让为师姐我找的很辛苦。怎么?看到我,你们不高兴?”妇人笑道,柔美的嗓音与她的丑恶相貌形成的巨大反差,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刘如画咬着嘴唇不说话,身旁的二师兄却强言欢笑道: “师姐说的哪里话,我们这不是感到太吃惊了嘛,您要是提前打个招呼,我一定会亲自去接您!” “呵呵。”妇人笑了笑,面部肌肉更显难看和凶恶,“宋建,你这张嘴还是那么会说话,今年都快40了吧?” 被称为宋建的二师兄道:“师姐,我都42了。” “哦!”妇人沉默了良久,“你这小猴儿都42岁了,那我该是多大年纪……” 宋建立刻接口道:“师姐也就比我大不了几岁,只要您神功大成,您一定会返老还童,还是天底下第一美人。” 如果有旁人在场,一定也会听出宋建这是在唯心地恭维妇人。 “你呢,如画小师妹,你觉得我年纪有多大?会不会变成天下第一美人?”妇人手指一旁默不作声的刘如画道,此刻像是想得到老师表扬的小学生。 宋建碰了碰刘如画的胳膊,示意她曲从其意。刘如画却道: “师姐,你杀了那多人,还没杀够吗?我印象中的师姐是位美丽、温柔和善良的好女子,而不是你这样的既老又丑的怪物。” “放肆!”妇人随手一扬,一股强劲的罡风往刘如画袭来,宋建挡在她面前,探出一掌,勉强接下。 “宋建,这些年你的功力还是有些长进的,只可惜,我曾经教给你们的功法,太过低劣,你永远也超不过我的。” “所以你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师姐,你这样值得吗?”刘如画道。 “小师妹,你再这样放肆,我会将你这张漂亮的脸蛋撕碎,然后废掉你的修行,打残你的四肢,将你扔给那些流浪汉,我想那些肮脏的流浪汉们一定不会在意你的脸蛋,毕竟你的身材不错。哈哈……”妇人肆无忌惮地嘲笑道。 妇人又道:“不过,我可舍不得这样浪费。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这副鼎炉养的如何了。” 刘如画闻言,面色煞白,往后急退。妇人却如掀起一阵阴风,瞬间移到刘如画的身前,刘如画大骇,转身往另一侧移去,却被宋建挡住了去路。 “宋建,做的好。”妇人哈哈一笑。 “二师兄,你这是什么意思?”刘如画愤怒地问道。宋建惨然一笑:“师妹,我们是斗不过她的。” “小师妹,你不要怪他,他只是识实务而已。”妇人道。 “我明白了,这些年无论我躲到什么地方,她都能找到我,一定是你通风报信的吧?”刘如画指责道。 宋建点头承认。刘如画神情绝望,咬牙道:“你们别逼我,否则我就自断经脉,让你们的筹谋打水漂。” 妇人停下脚步,嘴中啧啧有声:“小师妹,何必呢?咱们好好商量商量。” 她一边说着,一边接近刘如画,刘如画直往后退。 蓦地,宋建突然出手了,一把匕首被他狠狠地插入了妇人的后腰,匕首在院中灯光的映衬下,发着蓝幽幽的光芒,那妇人实力虽然深不可测,竟然在毫无防备之下,被他一击得手。 妇人挟怒一击,宋建即使已有防备,整个身子腾空而起,几乎就在他得手的瞬间被妇人击飞,撞倒了一座假山,口吐鲜血。 刘如画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此前她假装示弱,趁着妇人既惊又怒的时刻,无数细如牛毛般的银针将妇人的后背笼罩在其中,那些银针竟也闪耀着妖异的蓝色光芒。 距离太近,电光火石之间妇人避无可避,她笔直地伏倒而下,避过了大部分的银针,仍有七八枚银针射中她的后背。 刘如画飞身而去,将遭受重创的宋建扶了起来。这对师兄妹居然事先设下计谋,由宋建假意充当老妇人的内线,故意透露刘如画的藏身地,获得妇人的信任,然后趁其不备,给出致命一击。 “宋建,你这个小崽子,竟敢骗我……” 妇人脸上的肉瘤因为痛苦和愤怒而扭曲着,更加恐怖。 “哼,若不如此,如何能让你受创?”宋建抹了把嘴角的血迹,道,“老怪物,今天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如果你能杀了我们,我们也就认命了。现在你已经中了剧毒,功力至少折了一半,如果你想活着,就赶紧滚开,如果晚了,即便你功力深厚,也无法抵达这种剧毒的侵蚀。” “这是什么毒?”老妇人问,她早就封了身上伤处附近的经脉,让毒素暂时不得蔓延全身,仍然感受到了这毒药的厉害,一丝毒素居然已经侵入丹田之中,速度之快让她感到恐惧。 “不知道。”宋建回答的很干脆,“别人给我的。” “是谁?”老妇人问。 宋建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你在拖延时间,别以为这种毒可以轻易地化解掉。现在我和小师妹联手,至少可以跟你打个平手,而你却拖不起。” “是谁,给我滚出来!”老妇人突然冲着身后大喝一声。 一个身影施施然从竹影中走了出来。宋建见到那人的相貌,吃了一惊:“薛先生!” 来人正是薛玉,冀北薛家家主的二弟。 “原来是你这条毒蛇。”老妇人骂道,看起来她也认识薛玉,而且对其知之甚深。 “曹眺,一夜夫妻百日恩嘛,咱们好歹也在同一张床上睡过一段日子,不要一见面就这样称呼我。不过,瞧你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真是令人惋惜啊,你当年可是位大美人啊。”薛玉道。 “知道你的师姐,当年为什么会从孤儿院中收养你?”薛玉问刘如画。 “当然是因为把我当成鼎炉。”刘如画道,“好助她长生不老!” “没错,不知道她从哪里得到秘笈,大概是从她那死鬼师父手上传下来的,号称可以长生不老,生生不息。”薛玉点头道,“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假意接近她,想得到那本秘笈,终于有一天,我得偿所愿,而且还顺便睡了她,哈哈。” “住口!薛玉,你这条毒蛇,少说废话,偷人东西,还理直气壮,也不知你脸皮有多厚。”老妇人即曹眺骂道。 “起初我以为那是你夸大之辞,长生不老,这不过是个幻想。不过我仔细研究之下,这本秘笈颇有可道之处,只是太过歹毒,以人为鼎炉,待鼎炉长成之时,那便是命丧之时。而且这个鼎炉可不好找,必须是纯阴体质的童女,偏偏后来让你找到了,现在正是你收取鼎炉,梦想脱胎换骨之时了吧?” 曹眺没有否认,看向薛玉的目光全是愤恨和仇视。 “不要用这种目光看着我,你如今已经中毒,而解药只有我有,咱们可以商量一下,把你这鼎炉让给我,我给你解药并放你离开?”薛玉笑容可掬。 宋建与刘如画听到此处,不禁心中悲凉,暗道这薛玉果然是条毒蛇,躲在暗处不动声色,最后出来收取成果。 怪不得这位薛先生会这么好心,送给自己毒药,原来都是套路,早有预谋。 在宋建的记忆中,恩师的模样已经模糊,记事起就跟着自己的师姐曹眺生活,那时候曹眺除了性格上有些极端外,对他还算不错,算是半个母亲的角色。后来便不行了,曹眺突然性情大变,自那以后宋建饱受她的摧残,经常生不如死,这给他留下心理创伤。 现在想来师姐后来性情大变,估计也是因为那本秘笈的缘故,失了理智。在不堪回首的日子里,唯有小师妹的到来给了他不少心理安慰,当他知道师姐以师妹刘如画为鼎炉的秘密后,便和刘如画相约逃亡。 他和刘如画的一身本事都是曹眺代师传艺而来的,深知此番触怒了师姐,一定不死不休,必须要有一个了断,否则永远会生活在师姐的阴影之下。所以当薛玉找上门来,宋建与他一拍即合,共同对付曹眺。 宋建、刘如画跟薛玉约定,他们师兄妹得到自由,而后者得到曹眺的秘笈,然而他们低估了薛玉的企图心,薛玉早就得到了秘笈并进而想代替曹眺,直接收取果实。 “我杀了你!” 本以为至少让曹眺不敢轻举妄动,可曹眺却如发疯了似的,向薛玉袭来。 半空中两大高手一瞬间交手七次,薛玉一旦弱了气势,被曹眺压着攻击,不断后退,院子里一片狼籍。 “丑八怪!” 薛玉大吼一声,狂暴的力量倏地奔出,正是薛氏的独门秘技——鲲鹏九变。形势为之一变,曹眺的攻势立刻为之一缓,而在薛玉威力极大又不失灵巧的掌法之下,渐渐左右相绌。 她内心更是惊骇,当年她所认识的薛玉,实力还远在自己之下,如今即便自己没有受伤加之中毒,其实力恐怕也比自己只高不低。 “姓薛的,那对狗男女就要跑了。”曹眺道。薛玉这才发现宋建和刘如画已经趁着他们激斗之时,悄然逃跑。 薛玉闻言撇下曹眺,转身追去。曹眺则快速地封了自己的几处经脉,朝另一个方向离去。 “师妹,你放下我,你一个逃走,带着我,你是逃不掉的。只可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姓薛的,也不是个好东西,一定不要被他抓住。” 宋建气喘吁吁地说道,他此前遭受重创,一直勉强挺着,此时已经撑不住了。刘如画搀扶着,道: “师兄,这世上我只有你一个亲人,所以我不能抛下你,要死我们一起死。” “傻丫头,快走!”宋建急道。说话间,薛玉已经追到了近前,像是看着两只小兔子一般看着他们,宋建感到绝望。 “跑啊,怎么不跑了?”薛玉阴森地笑着。 刘如画豁出了:“你不要过来,否则我自断经脉。” 薛玉一怔,面前的这位女子恰如一件宝物,岂能容她在自己手中得而复失。 那曹眺所得的秘笈名曰《偷天换日功》,简而言之,就是以人为鼎炉,在其还是幼童之时,饲之以秘药,待其长大成人,药炉纯熟之时,夺天地之造化,便是采摘之时,施炼者不仅会真元更加雄厚,远非正常修炼可比,而且还可返老还童,达到永葆青春之效。 所以,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长生不老。只是那被选为鼎炉的男童或女童,最终会落得丹毁人死的下场,为修行正道所不耻。 说实话,薛玉虽然对套功法的功效存疑,但有这样的一个机会摆在自己的面前,他当然不会轻易放弃。只是刘如画抱着不惜一死的绝心,让他投鼠忌器。 “你的师兄,经脉重创,伤的不轻啊,如果耽搁了疗伤,后果难料啊。”薛玉道。 “哼,生死有命。”宋建道,“师妹,我来拖住他,你快逃。” 说着,宋建挣脱刘如画的手,往薛玉扑去。 “不自量力!”薛玉一掌就将宋建击飞。 可宋建的身子在半空中却倒飞了回来,看上去反借了那一掌的力量,这一个技巧是宋建在江湖中学来的,颇为精巧和实用,并非自家师门所传。 “螺旋劲?” 薛玉略感惊讶,但万般精巧,以力破之,绝对实力上的差距,仍让宋建心生绝望之念。 “师妹,快逃!”宋建吼着。 另一边,刘如画泪如雨下,跺了跺脚,只得听从师兄的吩咐,转身逃走。 宋建抱着必死之心,又接连受到重创,仍咬紧牙关拖着薛玉脚步。薛玉心头火起,正要一掌了结宋建的性命,忽见一个年轻的身影突兀地出现在自己的正前方。 再瞧那人相貌,薛玉面色突然大变,转身便逃。宋建闭着双目,气若游丝,只听一个年轻的声音在耳边说道: “公安九处办案,你无权保持沉默!” 第一百七十三章 福星 雷云从另一个方向走了过来。 他手里拿着烤串,吃的嘴角油光。 “刚才路边上摊买的,烤的不错,南方很少见到这样正宗的羊肉烤串。你要不要来几串?” 刚才他和钟魁赶到刘园,可惜他们来晚了一步,现场一片狼籍,便知发生了一些他们不知道的变故,同时这也让他们看到了某种可能,两人默契地分头追踪。 雷云的运气显然要差些,他追踪的方向不远处便是闹市,夏天的这个旅游热点地段每天24小时仍然是人来人往。 “你一点也不失望?”钟魁问。 雷云看了一眼昏迷在地的宋建,眼中喜色一闪,道: “只要有了线索,就好办了,刘园主人的身份证?名下的房产、汽车,银行账目往来,他们来往的人,交际圈,平时采买的货物,隐藏的再好,会总会露出点蛛丝马迹,我这趟没有白跑,更何况你不是抓住了一位吗?” “这么说,你原本的期望值不高是吗?”钟魁笑道。 “所以,你是我的福星。”雷云笑了。 东方欲曙,两人也不管宋建的死活,蹲在路边撸串,画面很是诡异,虽然这里是偏僻的小公园,仍然有早起的“热心群众”报了警。 一辆警车悄悄地靠近,下来五位警察,远远地散开,守住几处路口,将蹲在路边的两位包围。其中一位年长的警察正是钟魁白天见到的那位,现在想来这位警察并不是位片儿警,否则轮不到他来这里。 不过钟魁出来是易容,他面孔跟那次去凤凰山时别无二致,所以吓走了薛玉,这位警察却没有认出来自己二十个小时前曾经在一家酒店见过。 “蹲着别动!双手举起来!” 警察们占住有利位置,几支枪确保目标逃无可逃。 “不要误会,自己人。”雷云道,他将手插进腰包,却未料到五个警察中的一位大概是新入职的紧张地开了火。 年长警察脸色剧变,然而人影一闪,现场已经不见了目标,连躺在地上的都不见了。 真是活见鬼了! “现在的警察都这么紧张兮兮的吗?”雷云洪亮的声音响起,他从另一边走了过来,几位警察发现自己似乎动不了了,手中的枪支变的重若千钧。 一股无言的大山般的压力笼罩着他们。 就像是传说中的鬼上身。雷云嚣张地掏出了一把证件,就像是一副扑克牌,慢慢从其中挑出了一个绿色封皮的证件。 一级警监。 压力似乎少了,钟魁也走了出来。 年长警察的脑子里瞬间想到了许多,以及一些传说中的事情,他没有纠结对方的证件是否真实,他相信如果对方有恶意,自己五个人虽然带着枪,早就全体殉职了。 狠狠瞪了手下一眼,年长警察冲着雷云赔着笑脸解释道: “不好意思,最近金陵不太平,压力极大,所有能走路的都派上了阵,包括新入职的警察都配上枪支巡逻,所以弄的有点紧张。” “理解。”雷云没有纠缠这事,直接命令道,“打电话,派一辆车来,直接送我们去金陵军区司令部。” “领导,如果您急用车的话,用我们开来的车可以吗?”年长警察问。 雷云瞧了瞧停在百米开外的微面,点了点头。 在车上,雷云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有打给省厅一把手的,有打给金陵军区司令部的,还有燕京方面的某位领导。 年长警察亲自开车,一边用心听着雷云打电话,一边借着看右侧后视镜,不时地打量坐在副驾驶上闭目养神的钟魁: “小兄弟,那个嫌犯要不要送医院?” “不要紧,他只是暂时昏迷。”钟魁道。 “我多嘴问一句,这跟最近的杀人案有关?” 见钟魁点点头,年长警察长舒了一口气,自嘲道:“还是你们来自京城的高手有能耐,这么快就有眉目了。” “呵呵,我们运气好!”钟魁打着哈哈。 前面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街道,一辆洒水车挡在前面,缓慢向前行驶,后面有一辆小轿车一直跟着。 “冲过去!”雷云突然命道。 微面猛地打方向盘,从逆向车道飞快地拐了过去,超在洒水车的前面。后面的轿车也猛地加速冲了过来。 与此同时,从前面也冲过来一辆皮卡,两车一前一后,夹住微面,狭小的空间令它动弹不得。 轿车和皮卡车上下来三个人,面色不善,雷云皱了皱眉头,并不认识。 “雷叔,怎么办?”钟魁头也不回。 “打回去!” “收到!” 钟魁走下车,那站在最前面的大汉,身高起码有1米9,斜睨着钟魁走近。 “小子,刚才你们的车刮到我们车了!”大汉开口道。 就像站在河流上游的大灰狼对着下游的小羊羔说,你弄赃了我的水。寓言故事很可笑,但代表着强权可以为所欲为。 钟魁笑了笑,挥了挥手,那大汉只觉得全身承受一股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将他包裹起来,裹挟着他往后飞去。 毫无反抗之力! 庞大的身躯狠狠地撞在皮卡车上,皮卡车所有挡风玻璃四碎,甚至原地横移了移动了至少一米。他的身子直接从正驾驶门外,连同车门一同砸进了副驾驶位置,身体上的疼痛还未反应过来,另两个同伴也遵循同样的路线,向他砸了过来。 皮卡车前排狭小的空间里,三人叠成了肉罗汉,骨胳断折,鲜血迸发。 钟魁随意地踢了一脚,那早就变形的皮卡车,腾空而起,直接飞进路边一家商店二楼的玻璃橱窗内。 微面内,年长警察已经目瞪口呆,一切发生的太快。 “走了!”钟魁拍了一下方向盘,把他唤醒。 “是!”年长警察拼命地点头。 雷云坐在后面,咂吧咂嘴,道:“你的实力又精进了不少。” 微面直接开进省军区的大门内,哨兵拦都没拦,前面有军官开辆吉普在前引路,绕过前面的几栋大楼和营房,来到大院内一个较为隐秘的地方。 一位肩上扛着一颗金星的军官早就等在那里,身后站着一排武装齐全的士兵。 “请问是燕京的雷副处长吗?我是金陵军区参谋长陈孟。” “陈将军你好,我是雷云。”雷云又掏出了另一份证件,陈孟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更加严肃起来: “我们全力配合,请问您有什么特别需要?” “只要有一间防御完备的拘禁室就行了,另外全天24小时严密监控,嫌犯是修士身份,十分危险。” “没问题!” 陈孟亲自带路,进了身后那一排不起眼平房中的一间,里面设有电梯,直通地下数十米深。这是隶属于金陵军区的备用指挥部之一,可防核弹攻击,一应设施齐全,包括一间临时用来充作拘禁室的坚固房间。 “没必要找这么个地方吧?”钟魁好奇地打量着军方的地下指挥部,一边嘀咕道。 “小心无大错,刚才不就有人劫道吗?”雷云却摇摇头,低声说道。 将宋建安置好,钟魁检查了一下他的状态,经脉伤势已经稳住了,并无大碍。两人回到地面,天已经大亮。两人这时都觉得有点饿,陈孟热情地邀请两人去了军官餐厅用餐,然后以军务繁忙为由告辞。 这位好歹也是军方大员,原本他派位高级参谋过来就可以了,他亲自出面已经是够给面子了,雷云可不敢随便使唤这样的高级军官。 “九处虽然在金陵有个站点,而且还是我们一个相当重要的站点,在人员配备及可供调配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实际上仅次于燕京总部和沪海,但我不放心。”雷云道。 “你是怕被人截胡?自己人?”钟魁觉得不可思议。 雷云喝了一口豆浆,晒笑道:“很难想像吧?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个单位或组织也是一样,拉帮结伙,斗而不破才是常态。这次的调查任务,连环杀人案,只要在我们九处待过几年就知道这是一件积年陈案大案,任谁都知道,谁能找到有用线索,便是大功一件,因为这一直是九处所有人的心中刺,简直是侮辱我们九处的存在。” 钟魁看他有些得意的表情,暗道你这还是因为遇上了我,恰巧我适逢其会遇到了刘如画,并且稍有留心蹊跷之处,否则你哪有机会。 许是猜出了钟魁心思,雷云道: “叔又欠你一份人情,不过呢,你有必要跟我算得那么清?作为公民的义务就不说了,又都是江湖修士,见义勇为,仗义出手,也是吾辈……” “得、得,别说了,我没有让你补偿我的意思,再说我也不稀罕。我发现一遇到你们父子,我就要免费受累一次。您要是没事,我就先回酒店歇着了。”钟魁半真半假地抱怨道。 帮雷云一次,钟魁只是顺势而为而已,再者这涉及到积年连环杀人大案,二十多条人命,凶手绝对可以归为“凶魔”一类,而除妖伏魔,正是钟魁的道心所在。 “那你快去快回!” “听你这意思,你是要我帮到底?” “那你就说,愿不愿帮叔?” “那我真得好好想想!”钟魁丢下雷云,转身离开,并将雷云的名字记入自己的黑名单。 雷云不禁有些失望。他不是抱怨钟魁不帮他,而是他父子一直对钟魁这样的年轻高手寄于厚望,并且早就暗示过,希望钟魁能够成长为前盟主秦祖海这样执牛耳的大人物,但钟魁却完全没这个心思。 刚走出军官餐厅,嘎的一声,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钟魁的身边。陈孟参谋长坐在驾驶座上道: “小兄弟,你要去哪,我顺带送你?” “那多谢了陈将军了!”钟魁心中惊讶,但也没矫情,跳上了吉普车,“我去明皇大酒店。” “你们九处来借地方关押人犯,我们本不必理会的,因为我们军方没有义务配合,并且这本身又不是一件必须要我们配合的事情。” 陈孟似乎刚才回去换了身便衣,他一边开车出司令部机关大门,一边主动聊着。 “哦?”钟魁没有解释自己其实并不属于九处。 “雷副处长找上了李副主席,我们这才配合。”陈孟瞥了钟魁一眼,他刚刚又接了一个来自燕京的电话,“我刚当兵的时候,曾经做过李副主席的警卫员,老首长刚刚给我打了个电话。” 李副主席?钟魁突然明白这位少将为何对自己另眼相待了,甚至亲自开车送自己。 说实话,钟魁并不想跟军方大佬李望山搭上什么关系,但这并意味着钟魁主动刻意地跟他划清界线。 钟魁的内心也是一个骄傲的人,不屑于去刻意地体现出自己的清高,就像上次钟魁晾了他两天最终还是见了他一面,他相信自己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心迹。 他对世俗无欲无求,所以以李望山地位之尊,也奈何不了他。 从根本上讲,这是因为自己高阶修士的身份,已经没有必要刻意去攀附什么。 “敢问这位小兄弟,你是李副主席的晚辈亲戚?”陈孟此刻心中很是好奇。 “你误会了。”钟魁否认道,“大约是因为我曾救过他一次性命。” 钟魁的轻描淡写,让陈孟一惊,又想到公安九处是什么样的存在,陈孟故作恍然道:“那就不奇怪了,你们九处都是一群变态!” 这不是陈孟当面谩骂,而是一种认可,对个人实力上的认可。 陈孟显然很有交好钟魁的意思,身为金陵军区的少将参谋长,眼看着就要在肩膀上再加上一颗金星,他早有资格了解一些普通人所不知道的资料。 金陵军区曾紧急抽调一支机动部队远赴凤凰山,是他亲自率军前往的,当初钟魁在凤凰山与薛家老祖交手的画面,被现场的特种分队军官拍录下来,经手那盘录像带的极少数高阶军官当中,便有陈孟。 所以,陈孟对钟魁易容后的形象记忆深刻,早就在他心里打上个世外高人兼人形炮弹的标签,得罪不起。 他清楚地记得当时观看的高级军官们,全都惊呆了,结果是后来有人私下里找了许多道家经典来看,有人私访名山大川所谓修道者以求能指点迷津,其中也包括他自己,而上级对此并未过问。 世道变了。 如果能跟身边这位货真价实的高人结个善缘,好像机会很难得。陈孟并不点破钟魁曾经在凤凰山的壮举,而只是刻意地提到李副主席,仿佛他只是在拍李副主席的马屁。 吉普车很快到了酒店地下停车库,陈孟跳下车,将钥匙扔给钟魁,道: “这车就暂时借给你用了,挂着军牌,随便开!” 不由分说,陈孟甩头扬长而去,好像生怕钟魁不接受。 看着陈孟的背影,钟魁的表情颇为玩味。 第一百七十四章 审问 进了电梯前,钟魁已经恢复了本来相貌。 房间外面站着几个西装大汉,钟魁认识,都是锦毛鼠老崔的手下马仔。见到钟魁出现,几名大汉齐齐弯腰: “魁哥好!” 钟魁突然觉得自己成了黑帮大哥。 豪华套房内,老崔正陪着朱允炆说话,他并不知道朱允炆的来历,只知道这位看上去很年轻的道长是自己万万不能得罪的,他很自然地将朱允炆归为与钟魁一类的高人,因为后者对朱允炆也表现出足够的恭敬。 由于有钟魁特供的丹药和参茶,这两年老崔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都越来越好,看上去容光焕发,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加上这些年在商场上历练,往来无白丁,人情练达,举手投足间早就没了当年的猥琐和卑微之态。 “谈判到哪一步了?”钟魁问。 “老实说,还没有到那一步,我们的团队已经跟金陵市府相关部门都有接触,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我们的人做出评估之后,会跟市府进行谈判。我个人认为,拿下的概率比较大。”老崔说道,“目前我得到的信息是,金陵市府方面想得到更多,想从我这个天上吊下来的财主身上多咬一口肉。我想再跟魁哥确认一下,是不惜代价吗?” 钟魁还未答话,朱允炆道:“不惜代价!” 恭敬归恭敬,对于朱允炆的话,老崔没有立即表态,只是看着自己的幕后老板,钟魁道:“按照朱道长说的办,钱只是个数字而已。” 老崔笑道:“那我就心里有数了,反正咱们手头上可动用的资金充足,多出一个亿不再话下,况且要不了多少钱。在商言商,我只是从商业的角度问问,不是我老崔对魁哥的命令打折扣。” 老崔这是在表忠心,钟魁道: “行了,你办事我放心。这事尽快办成了,就是大功一件。” “行,您跟朱道长歇着。”老崔转身便走,忽然又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掏出一部手机来,“这您先用着,方便联系,号码贴在背面壳子上。” 这个年代的手机不仅属于奢侈品,而且是“真正”的移动手机,因为很多时候,你必须不停地移动才能保持通话,信号太差。 “有了这玩意,破事就会多了起来,躲都躲不掉。” 钟魁抱怨着,还是收下了这部在他眼里很是丑陋的手机。 …… 宋建从昏迷中醒来,胸腹间仍隐隐作痛,丹田中空荡荡的。他抬起头来,发现自己手脚都被坚固的合金镣铐给固定在墙上。 这是一座坚固的监房,不到八平米的空间内,一床一蹲坑一洗脸水龙头,头顶上有一盏白炽灯,一个小的排气扇正有气无力地转动着,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 既来之则安之,宋建小心地检查着经脉,令他惊恐的是,他发现自己似乎成了一名废人,经脉被某种力量给强行压制住了。 喀、喀,沉重的铁门被打开,雷云和钟魁走了进来。 “我叫雷云,听说过我吗?” 宋建面色微变:“知道。” “那么现在我问你答,不要耍花招。”雷云道,“否则我会让你尝尝我的手段。” “省省吧,我没什么好说的。”宋建摇摇头。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雷云接连发问,宋建抿着嘴,不说话。 雷云并不急躁,笑道:“这样的话,那就得罪了,何必呢?” 他不慌不忙地取出三支注射器和三小瓶不明液体,好整以暇地将液体吸入注射器中,依次摆好。 “这里有三支注射器,分别吸入三种药物,需要我给你介绍一下吗?” 见宋建仍然不说话,雷云道: “这第一种叫做‘纤指如云’,名字很好听,注入身体后,起初如二八佳人用纤纤玉手为你做按摩,很舒服的,你一定会终身难忘。不过,十分钟后,就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皮肤下面挠你,你会觉得身体内奇痒无比,然后你就会忍不住去抓,恨不得将自己全身皮肤抓破,如果再加大剂量,嫌犯最后会自己将自己活活剥皮了。” “第二种药物的名字就没那么好听了,叫做‘淋漓尽致’。意思是这种药物会令人体皮肤表层下面的毛细血管扩张并加速循环,血压加大并且令血管壁膨胀,当膨胀到一定程度,最脆弱的部分就会崩裂,然后全身上下每一块皮肤都伴随着如千刀万剐一般的巨痛,鲜血淋漓。” 见钟魁用很鄙视的眼神看着自己,雷云继续说道: “至于第三种,说实话我还未亲自使用过,因为前两种虽然也很可怕,但还有救,如果肯花大钱,用上最好的丹药,内服外敷,细心调养,还是能够恢复的。一般来说,能够在前两种药物的威力之下,还能咬紧牙关,这个家伙理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人嘛。 这样的话,就只能用上这第三种。这种药物,我们称它为‘史前文明’,我觉得这个名字起的极好。 它先是摧毁嫌犯的丹田,数十年的苦修一朝崩溃,令他毫无反抗之力,然后药物会进一步麻痹他的心神,让他以为自己是复读机,或者说就成了一条忠犬,别人问什么,他就答什么,到最后他还是会发狂,会一口吃自己身上能够咬到的地方,先是自己的手,胳膊,然后就是自己的脚、腿。吃掉了四肢,身体其他的地方他够不着,但他会在地上翻滚着,仍然努力地去咬,他感觉不到疼痛,也没有悲苦,就像史前的野兽。” 监牢里一阵沉默,宋建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然后剧烈跳动的眼皮暴露了他内心的波动。 这里可不是讲法律或者人权的地方,那是对普通人的优待。 “好吧,你们想知道些什么?”宋建终于开口了。 雷云满意地点点头。 原来这宋建出生于鄂西北山区,是一名山民的孩子。不过他自幼失去双亲,被一位名叫曹方的神秘老人所领养,成为他的次徒,在他的上面还有一位师姐。 踏入修行圈子,原本是宋建的造化。但好景不长,师父未亲自传授他多少本领,在他十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一命呜呜。 他的师姐名叫曹眺,乃是师父之女,比他年长十二岁,师父在世时,师姐视他若亲弟,待他极好。自其父死了,她性情大变,变的越来越难以捉摸和暴躁,常常对他动辄打骂,宋建的少年时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二十多年前的一天,曹眺忽然带回来一个女婴,这就是宋建的小师妹,刘如画。 “刘如画为何要杀死那么多无辜的人?”雷云突然故意问。 “是我师姐杀的,跟我和师妹无关。”宋建争辩道。 “我们在钟山案发现场发现了一种特殊香料的残留,跟刘园里使用的一样。”雷云道,“这你怎么解释?” 雷云闻言,神情有些意外: “这是我们师门修行的习惯而已,燃香助静,师门里还有本专门讲如何制香的秘笈,我师妹跟我师姐那个老怪物一样,在这方面都很有天赋,而我对这方面一向不敢兴趣。” “老怪物?” “对。师姐以前对我师妹很宠爱,以前我们在鄂西北那个闭塞的地方,虽然不富裕,但师妹总能得到最好的。师妹从小就长的漂亮,惹人喜爱,随着年岁渐长,越长越漂亮,而我们的师姐,却变的越来越丑恶,她原本相貌是极为出色的。” “还是说说,曹眺为何要连续杀死无辜男子,她是不是在修炼一种邪功?采阳补阴?”雷云问。 宋建勉强挤出一点笑意:“你说的没错。采阳补阴,壮大自身,却将自己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面目可憎。” “你既然知道她这十年来杀了那么多人,为何不举报她?要知道你身为最熟悉她的人,要是在第一时间报案的话,这世上就会少死很多无辜之人。”雷云又问。 “报案?别人的生死与我何干,况且那些死在曹眺手下的男子,都是经不起诱惑的人,至少他们在死前也风流了一把。”宋建摇头,“我知道这话不对,但这世上除了我师妹,任何人的生死我都不关心。你能告诉我,我师妹怎么样了?” “借用你刚刚说的话,别人的生死与我何干?”雷云怒道,“关于你师妹的情况,我偏不告诉你。” 宋建闻言,拼命地摇晃着手上的镣铐,像只发狂的雄狮。雷云耐心地等他平静下来,道: “看来你师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极重,甚至比你自己还重要。实话告诉你,她不在我们手上。她也许逃走了,也许运气不佳,被你师姐抓住给掳走了,被薛玉抓住也不一定啊。如果你想帮到你师妹,那你就应该先帮我们,合作才是你唯一可选的路。如果最后证明你们师兄妹跟连环命案无关,我可以保证不追究你们知情不报的罪过。我很想知道薛玉在这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他跟曹眺又有什么恩怨?” “师父刚去世的次年,师姐忽然带来一位男子,这个男子就是薛玉,薛玉出身世家,本领高强,又风度翩翩,显然师姐对他很是迷恋。”宋建道。 雷云不由得感叹道:“薛家人真是无处不在啊。”又问钟魁道:“昨天你重伤了他吗?” “没有,那人是属兔的,逃跑的功夫一流。”钟魁淡淡地说道。 宋建这才注意到钟魁的存在,暗中质疑这年轻人的实力能强过那薛玉薛前辈? “薛家人无利不起早,薛玉接近你师姐,是什么企图?”雷云接着问。 “不知道,那时候我年纪还小,更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本质上讲还是一个乡下孩子,没那么多心思。”宋建道,“薛玉跟我师姐在一起,差不多一年多的光景,那段时间师姐也没空管我,我倒时自由自在的像个野孩子。” “不告而别吗?这里面绝没有那么简单。” “薛玉不告而别后,师姐的性情大变。”宋建神情漠然,追忆着不堪回首的往事,“我那时候总想着逃走,可被狠狠地教训了几回后,我就明白了,要逃脱她的魔掌,只能是变强……” 雷云打断他的话:“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 “师父临终前,传下来一本秘笈,并特别交待师姐,功法未大成前,不得观阅。师姐点头答应。现在想来,她一定是提前修炼了。” “什么秘笈?采阳补阴?” “我不知道,现在想来应该就是了。而薛玉接近我师姐,也一定是为了那本秘笈。”宋建道。 钟魁这时问道:“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猜测,当年薛玉接近曹眺,就是为了那本秘笈?他不告而别,一定是得手了,然后你师姐因此受到情感上的打击,而性情大变。” 见宋建点头,钟魁又问:“但这不能解释,二十多年后,薛玉再一次出现。” 宋建看了钟魁一眼,道:“为了我师妹。她是鼎炉。” 雷云勃然变色:“原来如此,你师姐够歹毒的,那薛玉更可恶,想坐享其成,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走出地下审讯室,雷云道:“我准备将现有情况向燕京总部汇报。” 钟魁明白他的意思:“那样的话,这功劳就得分出一部分。” “哈哈。”雷云豪放地笑了一笑,“那曹眺居无定所,又不公开露面,远离人群,要想找到她,只能发动所有的力量。再说我这趟金陵之行,也算是不虚此行,无论谁来评定功劳,大头还是我的。” 三个小时后,燕京某个办公室。 孙如海坐在办公桌前,左手按着刚收到的公文,右手有节奏地扣着桌面。 他的头号部下,王金刚,因为面黑而绰号黑金刚的家伙,正如一只鹌鹑站在他的面前。 “这么说,你派人劫道,结果还失手了?”孙如海问。 “属下办事不力,请处长惩处!不过请处长放心,那些人连外围都算不上,牵扯不上我。”黑金刚低着头,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躯,正微微发抖。 “知道为什么我是处长,而你或者雷云当不上吗?”孙如海突然问。黑金刚有些发懵,不过作为一位不仅敢打敢拼也会察颜观色的下属,他很自然地捧哏道: “为什么?” “有人在背后说我心狠手辣,我承认这一点,我认为那是雷厉风行行事果断,雷家父子太保守了,雷老虎的所谓仁义让江湖已经忘了我们九处的存在。但……” 孙如海狠狠地盯着自己的属下看: “但我也有底线!譬如我不会为了当上处长,派人暗害雷家父子,也不会一点利益,内部侵轧,因为你不可能永远禁止别人报复你。个人的野望,可以理解,但要凭自己的努力,而这种小手段或招来记恨,尤其我们都还是九处一份子的时候。记住,九处的总利益要高于我们每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没有九处,你,王金刚不过是江湖中一个小人物!” 黑金刚大汗淋漓,孙如海给他的压力让他想当场跪下。 孙如海将桌上的公文扔到他怀里:“现在,发动所有力量,配合雷云,将那个名叫曹眺和刘如画的,找出来!” “那,薛玉呢?如今薛家的力量不可小觑啊。”黑金刚小心地问。 “薛家不用管,他们不是早就宣称薛家没有薛玉这个人吗?”孙如海道。在他的眼里,什么世家高人,所有的修行力量都应该在九处的强力管辖之下。 “属下马上就去办。”黑金刚做立正状,转身欲走。 “等等。”孙如海叫住了他,“雷云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你要注意下,找个认识的人看看,到底是不是凤凰山曾大出风头的那位?这事要悄悄地查,许多大人物都想认识他。” “明白!” 许多大人物都想认识那位曾在凤凰山出现的年轻人,确实没错,但这只是借口而已,更令孙如海忌惮的是,这位年轻高手跟雷家父子的关系实在太过亲密,这对自己完全掌控九处并非是一件好事。 第一百七十五章 身世 孙如海一声令下,九处系统的各个部门全都动起来。 雷云获得了一切必要的资源支持,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布下天罗地网,同时亦有大量的信息传到他的面前。 这也是自一个月前登仙台大会之后,公安九处公开侦办的一号案件,曹眺被当成了反面典型,九处希望借此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权威和威慑力。 但无论是曹眺还是刘如画,都如石沉大海般销声匿迹了。所有收到的信息基本无效。 宋建已经被从金陵军区司令部提走,以王金刚为首的燕京总部特工接手审讯工作。 会议室内,挤满了人。坐在雷云左手的是金陵分站的骨干,坐在他右手是王金刚以及他带来的精英,更多的人只能站着。 孙如海上台后,不仅从内部提拔了很多人,还从系统之外选拔了不少精英,这些人被视为孙如海的嫡系,所以许多人雷云甚至都不认识。 “我们已经控制金陵市内和郊县,大大小小的公交站、地铁站,包括飞机场、码头,暂时没有什么发现。”金陵分站的副站长发言道。 “那曹眺面目丑恶,不论身在何处都极为显眼,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我觉得她不太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而且她会尽量避免白天活动。所以我们将重点放在刘如画的身上,她在金陵认识不少官员和富商名流,我们已经监控每一个跟她接触过的人。”站长则补充道。 王金刚接口道:“曹眺也不大可能住店,这样人无论在哪里出现都是最显眼的目标。”又对雷云说道,“雷队,你认为嫌犯还没逃出金陵?已经二十一个小时了。” “应该还没有,我猜她甚至都还不知道我们在追捕她!”雷云道,见黑金刚神情便明白他似乎并不满意这个答案,又道,“我并没有跟她照过面,她先是中了宋建一刀,又被薛玉击伤后逃走,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官方盯住了。而且她的社会关系十分简单,所以应该没有人给她通风报信。在她的眼里,刘园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次典型的江湖之争,赢了就是赢了,输了就再找个机会赢回来。” “她的老家,那个鄂西北的山区,我们也安排了人手,都是好手。如果她敢回去,我们一定会抓住她。”王金刚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自从刘如画和宋建两人一起逃了后,她已经离开家乡至少十年,这十年里她从未回去过。”雷云瞪了他一眼。 “那你说怎么办?就差挨家挨户找人了!”王金刚被噎了一下,双手一摊,颇有些兴灾乐祸的意思。从燕京十万火急地赶到金陵,八个小时之内,一边调集人手,一边组织围捕,忙的屁颠,王金刚也算十分卖力,连脸皮都更黑了一成。 他从来就不是雷家发掘和提拔的人,相反,他以前办案犯错,被雷云之父雷老虎给训过几回,差点被开除过,被雷老虎发配到偏远分站蹉跎了好些年,直到攀上孙如海这棵大树。 雷云站起身来,在一块巨大的白板前来回走动,众人的目光都随着他移动。白板上贴着曹眺和刘如画在户籍本上的照片,曾经出现的城市和落脚点、活动轨迹,还有她们的社会关系及有可能接触的特别人士。 “如果我是曹眺?”雷云忽然站住,“我受了重伤,又不能迅速离开,该怎么办?” “治伤呗!”王金刚道,一副了然的神情,“医院她不可能去,去等于是自投罗网,但所有的药店我们也都安排人值守。她受伤虽重,也不是非得寻医找药,毕竟她不是普通人。” “不、不。”雷去摇晃着脑袋,“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宋建的供词?曹眺之所以诱杀男子,是因为她修习了一种阴性的邪功,这种邪功本身为对她自己的身体有损害,需要男子的阳气来中和。” “她既然修习的阴性的邪功,那么她会喜欢待在什么地方?”雷云又问。 站长立刻答道:“阴寒的地方,墓地?” 立刻有人补充道:“应该不是那种规划好的,很漂亮很规整的公共墓地,而是郊县农村的墓地,远离交通线和正常人活动的范围,甚至是多年无人祭拜的无主墓地,最好是那种在山中的人迹罕至的乱葬墓。” “金陵这样的地方多吗?”连王金刚也是精神一振。 “多,很多!”金陵分站的几位精英异口同时的答道。 金陵郊外多山,钟山上皇家陵园自不必说。这里是虎踞龙蟠之地,古墓很多,历代王朝争锋之所,古战场实在太多了,当然许多地方现在都成了游人常去的古迹,根本无法藏人,但总有一些并不为人所注意甚至史籍中并未明确记载的古墓,否则盗墓贼都绝种了。 而近代内战及统一战争留下的乱葬地,甚至万人坑都有好几处。 雷云击掌道:“金陵站的同事们辛苦下,我要你们在两个小时之内,不管是查阅文物资料也好,拜访地方志专家也好,还是查询这二十年以金陵地方盗墓案档案,总之要确定曹眺最有可能藏身的地方,列出个一二三来。其他的同事做好行动准备。我们必须在曹眺反应过来之前,找到她!一旦让她知道我们在找她,就很难抓到她。” “是!” …… 刘如画感到很恐惧。 四周很黑暗,只有一根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这是一处乱葬坟中的一座古墓,很久很久以前就被盗墓贼洗劫一空,留下差不多三十多个平方的砖砌墓室,还有墓主人七零八落的遗骸。 阴暗、潮湿,弥漫着腐朽的气味。 她的运气极差,在逃出刘园之后,千不该万不该碰上了负伤出逃的曹眺,然后就成了后者的俘虏。 这里显然是曹眺在金陵地界的临时落脚点。但从一些简单的必要生活器具看,曹眺在这里住过一段日子了。 曹眺闭着双眼,半靠在墓室砖壁上,似乎睡着了。她那张脸在这个昏暗的环境中显得更加丑恶和令人恐惧。 刘如画却不敢异动。在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曹眺待她极好,甚至曾把曹眺当作自己的母亲。 即便相较于那些城市里物质丰富的孩子,身处鄂西北的穷乡僻壤中,她也不觉得自己受过委屈。后来她明白了,原来她不过是曹眺精心饲养的“食物”而已。 这巨大的反差,让她难以相信这是事实,直到师兄将师门的秘笈偷出来给她看。 曹眺仍然闭着双眼,刘如画知道她在运功疗伤,如果不是薛玉的突然出现并出手,被师兄刺中的那一刀并不会给她太大的伤害。即便如此,曹眺想要杀死刘如画,仍然是易如反掌。 外面遥远的地方传来几声公鸡打鸣声,天应该快亮了。这本是夏天,刘如画却觉得自己如坠冰窟之中。 “不知道师兄有没有逃走?”刘如画心里想着。 “丫头,你在想什么?”曹眺突然问。 “没,没在想什么,就是……就是……觉得有点冷。”刘如画道,虽然这还是夏天最热的时候。 “哼!”曹眺冷哼一声,“你从小吃好的,穿好的,过着公主般的日子。这里当然不是你想要的。你可知道,在老家那个穷地方,我一不做工,二不种田,哪里来的钱伺候你?” “哪来的?”这是刘如画一直想知道的。 “哈哈,哪来的?当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曹眺笑出声来,却是阴森森的。 刘如画一愣,恍然道:“师姐,你是说盗墓?” “哼,你还算机灵,你从小就很聪明,又很漂亮,要是生在普通人家,或许一生都会顺风顺水,人生赢家。实话告诉你,我爹就是摸金校尉出身,只是他四十岁后就金盆洗手而已。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这钱来得快,反正死人还花什么钱,莫要浪费了。”曹眺道。 刘如画被曹眺收养时,曹父已经死了不少年,连师兄宋建对曹父的印象都很模糊。曹父是个颇通医理的人,一家人独居在鄂西北的深山中,离最近的村子还有十里路,偶尔给人治病,而且疗效极好,别人以为这一家人靠着给人治病过活。 曹眺在医术方面继承了多少,谁也不知道。在刘如画记忆中,她每隔半年时间就要出远门一趟,说是去卖草药,祖传秘方的那一种。 “我宁愿如寻常乡下孩子一样。”刘如画沉吟道,“师姐,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是吧?” 如果能够,她希望曹眺告诉她,原本不是那样的,只是后来才坏了心思。她以为这样,自己能够好受些。 曹眺的眼中闪现一丝迷茫,道: “那又如何?我将你养大成人,没让你受过一丁点委屈,而你也享受过了,现在是时候回报我了。” 曹眺突然站起身来。 “你想干什么,别过来!”刘如画花容失色。 曹眺狰狞的面孔更加扭曲: “你起初是一粒种子,我亲手把你种下,不时地浇灌、施肥、锄草,看着你花芽,长出枝枝蔓蔓,然后开花结果。每当我注视你的时候,总有一个恼人的声音在催促我,将你摘下吃掉,吃掉就可以得永生。” “然而我不能,我日日夜夜承受着煎熬,现在我可以不必再承受了。只要夺取你的元神,我就神功大成,永享福祉,顺便还可以恢复我的容貌。” 刘如画奋起反抗,齐聚全身的力量,向曹眺当胸击去。曹眺轻易地躲开这一击,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一股强大的阴寒力量迅速地袭卷她的全身,令她动弹不得,即便咬舌自尽也不可得。。 “不要反抗,你也反抗不了,因为你所有的本领都是我教的。你也别想着自杀,其实只要在24个小时之内,你死了都没有关系。” 曹眺轻笑着,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十分诡异。 曹眺用的是一种特别的手段,将刘如画的全身经脉压制住,令她无法提起一丝真气的力量,她甚至都无法站起身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曹眺那张丑陋的脸凑近。 刘如画绝望透顶,这世人没有几个人会天生就不想活着,只有吃尽苦头又看不到活下去的动力,真正绝望的人才会想一了百了。 刘如画更是如此,她还很年轻,又生的花容月貌,才貌双绝,就是不靠男人也能很好地活着,她天生就应该被青年才俊们围着哄着。 虽然这些年流亡世间,她常常在达官贵人间长袖善舞,但她也有自己的梦想,按照正常的轨迹,她会在其中选择一个她认为最靠谱的,嫁给他,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就像幼年读过的童话故事一样,此时此刻,她希望有一个白马王子或者勇敢骑士前来搭救自己。 白马王子没有,黑衣骑士也没有来,她心有不甘,突然叫道: “等等!” “丫头,不要耍什么鬼心思,你认命吧。” “师姐,我既然就要死了。那么你可不可以最后满足我一个愿望?”刘如画道。 曹眺稍犹豫下道:“快说吧,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跪地饶命也不行。” “我只想在临死前知道,我到底是不是你从福利院门抱走的?”刘如画仰着头问。 “那事情已经很久了,我记不得了。”曹眺不耐烦地回道。 刘如画道:“你是忘了,还是不敢说?或者不敢面对?” “我有什么不敢的,少废话。”曹眺怒道。 “我应该姓薛,对吧?”刘如画盯着曹眺的眼睛问。 曹眺的面孔忽然变的更加丑陋,脸上的每一颗难看的肉瘤都似乎在扭动着,颤声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十岁那一年我感受到真气的存在,但我练功出岔子,伤了根基,昏迷不醒。你将师兄揍了一顿还赶出去,差点将师兄饿死,你日夜守着我,看着我一边流泪,一边自言自语。”刘如画接着说道,“所以,我应该叫你师姐呢,还是应该叫你妈妈呢?” “不,不,我不是你妈妈,不要胡乱认人。我怎么可能是你妈妈呢?我是你师姐,你是我亲自从省城福利院门口抱回来。”曹眺的情绪十分激动,双手胡乱挥舞着。 “到这个时候,你就承认吧。是那个男人骗了你,让你怀了我,你恨他,但我何其无辜啊。是的,没错,你给了我一切,让我过着连同龄的城里人都不一定过上的好日子,但你扪心自问,你就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吗?” “闭嘴,我没错!” “好吧,你既生了我,现在又要亲手结束我的一切,我是你亲生的女儿啊。如果我能化为厉鬼,我一定要加倍奉还,虎毒尚不食子,这世上能有你这般如此狠心的女人?” “闭嘴、闭嘴!你这个恶鬼,不要害我!”曹眺突然捂着自己的双耳,剧烈地摇晃着脑袋。 她双目圆睁,似乎看到刘如画化作一只厉鬼无常,正向她索命。 第一百七十六章 追捕 砰的一声巨响。 墓室从外部承受一股突出其来的巨大力量,那原本历经千年不倒的墓室瞬间崩塌,尘土飞扬之中,刘如画看到山岭外一轮朝阳已经升起,突然的光亮让她下意识地闭上了双眼。 只是她的嘴角露出一线笑意。 一群男人一哄而上,一拨人扑向仍然动弹不得的的刘如画,而另外几个人同时扑向仍在发颠的曹眺。公安九处的精英们可不再乎什么单打独斗。 巨变之下,曹眺从自我的意识中清醒过来,在挨了几掌的同时,将来袭之人一一掀翻。 饶是如此,曹眺原本就没痊愈的伤口立刻崩裂。九处的精英们都不说话,刚才一交手,他们就知道这跟预计的一样,目标是个硬茬,于是他们将曹眺团团围住,不停地试探和消耗着。 这些精英来自不同的部门,因为要同时对付连夜遴选出来七个可能的藏身地点,人手则显的有些捉襟显肘,所以他们都是从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地区的分站、办事处、联络处抽调过来的。 第一次联手,他们却像是合作很久了,面对强大的目标,很有耐心,也很有团队精神。这就是有组织跟无组织的江湖修士之间的重要区别。 见刘如画被控制住,又见曹眺被团团围住,带队的王金刚很是得意,这次真是中大奖了。 掏出手机拔了个号码,然而这荒山野岭里,根本就没信号,王金刚暗骂这所谓的最新科技产品实在不好用,转头对部下命道: “用带来加密军用电台呼叫各组,所有人都以最快速度向我处靠拢。” “不先向雷队报告吗?”有人小心地问道。 王金刚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那人神情讪讪地转身去办。 然而,战局此时突然一变,围攻的精英们纷纷被击飞,有几个甚至倒地不起。 “王队,她发狂了!” 曹眺披头散发,笑意森然,再配合她丑陋的面孔,形状恐怖。九处的精英们虽然骁勇,但毕竟不愿意跟她拼命,让她抓住机会反击。 利用压力稍减的一瞬间,曹眺的身形往后急退。 “不好,她想跑。”王金刚大骇,抢先追去。 他仗着体力充沛,几分钟后竟然追上了身负重伤的曹眺,曹眺转身就是迅猛地一掌,杀了个回马枪。 王金刚急追之下,也不躲闪,硬拼着接了一掌,巨大的反作用力令他心血澎湃,很不好受。他能得孙如海看重,不单是对其忠心耿耿,在九处这样的地方,你得首先是一名修行有成的修士,至少个人实力不能太差,才有资格服众,才能进入孙如海的视线。 王金刚个人的实力放在江湖之中,也不算低,他偏重于势大力沉的招式,能在他全力重击之下仍然直挺挺站着的并没有多少人。 可曹眺仍然在逃窜,一路上留下不少血迹。王金刚在她身后全力奔跑,死死地咬住,他不禁有些庆幸天已经大亮,如果是在夜晚展开行动,恐怕还真难留下她。 九处的精英们,也不甘目标逃走,那实在太让人接受不了,除了负责看管刘如画的几个好手留下外,剩下的人纷纷包抄、追击,他们很好地发挥了狼群战术,用通讯手台联络,在荒山野岭中追逐目标。 他们甚至使用了大威力的狙击步枪,虽然很难击中目标,但可以有效地将曹眺驱赶到他们想要她去的地方,如果曹眺稍有放松警惕,一颗子弹也足以产生致命伤害。 不久,两架军用直升机相继出现在山岭之上,居高临下,牢牢锁定目标。而更远的地方,更多的人从不同方向乘车全速赶过来。 曹眺身负重伤,又连连恶斗,她无心恋战,只得拼命逃亡。血流的越来越多,体力已经严重透支,这意味着她经脉中真气越来越稀少,当真气枯竭,她只能束手就擒。 慌不择路,曹眺被逼到一处高峰,高峰的另一侧是陡峭的悬崖。 王金刚抽空观察了四周,发现自己带来的精英,全都飞快地包抄过来,他仿佛看到自己已经将大奖捞在手中,直到他听到直升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然后他看到一架直升飞机从悬崖下面升了起来。 雷云和钟魁从直升飞机上跳了下来。 真他妈晦气,王金刚在心里暗骂。 曹眺见无处可逃,口咬舌尖,狠提一口真气,从钟魁一侧往悬崖纵身一跳。她之所以这样选择,因为她想当然地认为钟魁个年轻人看上去实力最弱。 她已来不及计较在重伤之下真气枯竭跳下深渊,或许是无异于自杀的行为,但这毕竟是一个逃亡的机会。 身在悬崖之下的半空中,她感受到山谷中的气流涌动,曾经在某个瞬间,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超脱了这个世间。 是非成败都是空,如果就此死去,也不算太差吧。 只是不甘、愤怒,还有一丝悔恨,曹眺最后一刻居然心情复杂,然而令她惊骇地是,一个身影沿着峭壁迅速而下同,与她保持着平行,正是那个被她所轻视的年轻身影。 钟魁一边保持极快的下降速度,一边好整以暇地盯着作自由落体状的曹眺看,恰似闲庭信步。 曹眺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上山谷中那块突出的巨石,她愕然发现自己竟然提不起一丝真气,身体变的僵硬。 就在她将与巨石亲密接触的一刹那间,钟魁动了,他突然横移了一下,电光火石间移动十多米,恰到好处地抓住曹眺的胳膊,借力使力,将巨大的冲击力轻松地卸去。 曹眺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没死,本能地猛提真气,想乘机逃跑。然而她什么也做不了。 虽然身受重创,但也不至于此啊。急切之下,曹眺发现自己身上的每一处经脉都被一股外来的雄厚真气所镇压。 “你就是刘如画的师姐?”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曹眺恐惧地问道:“你是谁?什么时候政府鹰犬有你这样的年轻高手?只要你放过我,我会给你秘笈,长生的秘笈!” “然后变成你这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拜托,我还未娶妻呢!”钟魁笑道。 “那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只要你能放过我这一回。”曹眺见钟魁不为所动,急道,“这个秘密谁也不知道,是我曹家祖上传下来的。” 钟魁摇摇头道:“我对你祖传的秘密不感兴趣,你还是留着跟政府打交道吧,或许这个秘密价值足够到保你一条老命。” 谷口,雷云、王金刚等人赶了过来。给曹眺铐上特制的枷锁,王金刚这才第一次面对面打量这个传说中的年轻人。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嘛。王金刚一时找不到由头跟钟魁搭话,他也不是二愣子,主动去招惹对方。 钟魁无视王金刚审视的目光,对雷云道: “我自找的麻烦完成了,雷叔,你又欠了我一次。” “好说!”雷云大笑,“要不要我拿个小本记下?” “还是算了吧,走了。”钟魁拍拍屁股,转身便走。雷云在身后嚷道,“要不要我派直升机?离城里还远着呢。” “不用,我觉得我应该离你远一点。”钟魁头也没回。 刘如画也被押了过来,她跟钟魁擦身而过,钟魁偏头看了她一眼,目光直接掠了过去,转眼间便在崇山峻岭中消失不见了。 身法飘逸潇洒,但速度又极快,这轻功真是绝顶高超。刘如画暗暗想着,但总觉得自己似乎在哪见这位年轻高手,不是长相,而是某种只可意会的气质。 看到被制服的曹眺,刘如画心中复杂无比。既为自己感到庆幸,又为自己感到悲哀。 迎接曹眺的结局,只能是死亡,但刘如画真的没有感到一丝快乐。 几天后,钟魁陪同朱允炆再一次重临明东陵。来自燕京大学的肖教授和他的考古队,已经恢复了工作,因为老崔跟金陵市政府已经基本谈妥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项目。 肖教授郑重聘请朱允炆做顾问,他不知道朱允炆的底细,只知道朱允炆说的头头是道,按照朱允炆画的图纸,肖教授发现自己的工作很简单。 肖教授心情不错,顺带着对钟魁这个燕大准学生也高看不少,等钟魁不久入了学,一定要去他家做客云云,还许诺钟魁将来如果要读研,一定要收他这个弟子。 钟魁可没想那么多,不过能在肖教授心中留下好印象,也还不错。 朱允炆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陵园景观,还有作为背景的远山,长舒了一口气: “走吧!” “去哪?”钟魁问。 朱允炆奇怪地看了钟魁一眼:“你难道还想在这常住吗?当然是回太乙山。” 钟魁一时还接受不了他这转变,笑道: “要是东陵恢复了旧观,我会陪道长回来看看。” 朱允炆却摇摇头道:“不必了,相见不如不见,功与过,尘和土罢了。我从此便是太乙山人。” 他率先走在前头,一只木簪斜插发髻,道袍飘逸,颇有些仙气。这位失业皇帝真的成仙了。 在返回太乙山的路上,钟魁接到了雷云的电话: “怎么,案子办完了?” “曹眺现在还不能死。”雷云在电话另一头道。 “证据不足?要知道死她手里,可不是一条两条人命。”钟魁奇怪道。 “不是证据不足,根据历次作案现场留下的指纹、毛发,证据都是板上钉钉,足以杀她十回了。她为了保命,透露了一个秘密……” “停!”钟魁马上说道,“既然是秘密就不要告诉我了,咱俩划清界限。” 电话另一头,雷云听着听筒里传来嘟嘟声,不禁笑骂,这小子! 第一百七十七章 再见秦若寒 北国燕京的九月,已经告别了盛夏。 虽然中午的时候还是比较热,但毕竟是入了秋,空气变的干爽怡人。钟魁拖着行李箱站在燕大的门口,真正有了隔世的感觉。 看着朝气蓬勃的校园,钟魁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他很难把自己看成同龄人,至少在心态上不一样。 有时候钟魁扪心自问,自己再一次上大学,到底是为了让养父母开心,还是游戏人间的心态作崇,或者是仅仅为了让自己跟同龄人相比不那么标新立异。 行李箱是超大号,小部分是自己目前正在看的古籍和一些换洗的衣物,大部分则是养母准备的各种家乡特产,都是吃的东西,塞的满满当当。 在钟魁看来,养母之所以催着自己来上学,恐怕是因为她怀孕的缘故。 是的,四十岁的李青怀孕了,她跟钟父终于要有自己的亲生孩子,这其中钟魁通过外公贡献不少价值不菲的丹药。 这很尴尬,她惟恐钟魁有什么想法,很是忐忑不安一段日子。 她一向节俭,不知道自己吃掉喝掉了丹药,可以购买几十辆高级轿车。毕竟是高龄产妇,这足以保证她能顺顺当当地生下孩子。然而只有她自己不知道,钟父以及钟魁外公李沛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他们一直没有公开解释。 钟魁不是普通人,他会很孝顺,比别人家的孩子都孝顺的多,但他不可能如小儿女般永远承欢膝下。 而李沛和钟父也很清楚,钟家这座小庙太小,不能也不应该将钟魁限制住,他有自己的世界,诚如过去几年间钟魁常常出门在外,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钟父倒是想的开,他已经将自己那未出生的儿子或者女儿预定在钟魁的门下,将来要学那些高来高去的本领的。家庭和睦,生活美满,还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有强大本领的养子,还有什么他不满意的?他现在很注意保养,因为他希望能活的更久一点,看着自己的养子究竟会成长到什么样的高度。 钟魁提前报到,但别人来的比他还要早,大多数新生是第一次来燕京,远道而来,要提前跟送行的父母,一同领略下燕京的风光。 相比其它院系,文博学院显然规模要小的多,这还是今年扩招的结果,只有小猫三两只为新生提供服务。 “钟小弟,这里、这里。”黎英远远地挥舞着胳膊。 这位今秋将读大四性格开朗的学长,钟魁在金陵时见过几回,颇受肖鸣教授看重,自称已经预计了明年的硕士研究生的位置。 “黎哥,这么巧啊?”钟魁拖着箱子走了过去。 “闲着也是闲着。”黎英亲热地接过行李箱,凑近耳边压低嗓门道,“本来也轮不到我们大四来接新生,这是我争取的机会,你懂的?” 钟魁装不懂,黎英解释道:“咱文博学院成立以前,历史系和考古系是两个独立的系,这两个系和尚多啊,尤其是我们学考古的,专业又是冷门,所以哥哥我目前还单身,等待好心的美女前来搭救我。” 黎英其实长的一表人材,又博学多材,至少比钟魁要帅气的多。 钟魁笑道:“不至于吧?黎哥可是帅哥啊。” “说出去你别不信,我要是对别人说我是燕大的学生,人家说前途无量,高看我一眼,但我要说我是学考古的,人家的那神情就像是吃了个苍蝇。”黎英无奈道,“承蒙肖教授看得起我,从大三时起,我就跟教授东跑西跑,咱学考古的,大多数时间都在野外干活,有时候连个母的都见不着,一回校,发现大一大二的女生,连无盐女都有主了。所以哥劝你,看到中意的,要先下手为强,此乃金玉良言。” “我完全同意。”钟魁点头称是。 那黎英麻利地帮钟魁办好登记手续,对着几名大二、大三的学生介绍道: “这是来自西秦省的钟魁同学,时钟的钟,魁梧的魁,是我罩着的,都听清楚了。” 显然黎英在本院系的学生中很有威信,几个学生都异口同声道:“欢迎钟同学!” 还有学生笑道:“钟魁这个名字好记啊,钟馗!我记得前几年咱们系还办过一个民俗画展,其中一副钟馗捉鬼图当场拍出一个大价钱。” “好像有这回事。” 领了必要的生活用品,黎英一边带钟魁去宿舍区,一边介绍校内的建筑,正所谓考古历史不分家,他表达能力极好,每一座建筑或者人物雕像,他都能说出一大段典故来,钟魁听的也颇感兴趣。 宿舍是四人间,里面空荡荡的,因为钟魁是第一个来的。 “有件事,我想问问黎哥。”钟魁放下东西问道。 “什么事?”黎英问。 “如果我想住校外,可以吗?”钟魁问,“我这个人不喜欢跟别人挤在一起,我上初中就在外面租房了。” “在外面租房,花费不少啊。条件太差了,我想你也不想住吧,还浪费钱,其实咱宿舍不错。”黎英略有些惊讶,“大三、大四学生出去租房的也不少,多半是跟相好的一起,你懂的。难道?” “你别想歪了,我就是想到外面住,仅此而已!”钟魁连忙道。 “我建议你还是在宿舍住一段时间,跟同学熟悉下。其实在这方面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住校,只是不建议在外面租房。”黎英道,“有的家在燕京的,就不愿住校,还有些达官贵人家的子弟,觉得咱宿舍就是猪舍。” “明白了,我是农民的儿子。”钟魁点头道。 黎英故意认真地上下打量钟魁一回,笑道:“你知道,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 “什么?” “不告诉你!”黎英卖个关子。 先将床铺收拾好,钟魁又打开行李箱,分门别类地放好。黎英忙着吃钟魁带来的吃食,一边指着钟魁摆上来的书,笑道: “山海经?黄帝内经?庄子?钟学弟,你的品味不一般啊,跟我有的一比!” “随便看看。”钟魁淡然地说道。 “收拾好了?”黎英扔掉一个枣核,“今天我做东,请你吃来燕大的第一餐。” “还是我请吧。我刚才看到校园里有不少私人开的餐厅,看上去不错。”钟魁笑道。他怀疑黎英刚才吃了那么多东西,肚子早就塞满了。 “那就去‘仙来居’吧。”黎英道,见钟魁点头,立刻叫道,“钟学弟,你别答应那么爽快,这让我很不好意思,仙来居可不是我们穷学生应该去的地方,你真要请,咱换个地方?” 钟魁笑道:“咱不差钱!” 黎英倒被弄的很不好意思,搓着双手道: “我就是这么一说,你可能不知道,我爱开玩笑的,用肖教授的话说,我这性格压根就不该学什么考古。” “应该学什么?”钟魁好奇地问。 “相声!” 仙来居果然不是穷学生应该来的地方。 它在燕大校园独占一大块地皮,有自己的小花园,花园里还有一座喷泉,门前停满了各种豪车。 看来在任何地方都有三六九等,号称华夏第一象牙塔的燕大校园也是如此。 被衣装得体考究的服务员引导落座后,钟魁随意点了两个菜,将菜单递给黎英,黎英对来这里吃饭已经感到很意外了,他选了两个最便宜的,尽管说好是钟魁请客买单。 “要点红酒吗?我刚才点了牛排,没想到这里是中西合璧。”钟魁问。 看了伺立在侧的服务员一眼,黎英悄悄说道:“这里的红酒很贵的。” “那就白酒吧。”钟魁对服务员道,“来一瓶888的‘天师酿’。” 待服务员走了,黎英连忙道:“你疯了,吃饭就吃饭,要什么酒啊?说实话,你就是请我吃食堂,哥也不会嫌弃的。这些年我跟着肖教授,五星级的大饭店吃过,蹲在地头上吃泡面也能吃出满汉全席的感觉。” 话说到这份上,钟魁认识此人可交: “没关系,这酒是我们村酿的,喝自己家的酒,有什么不可?我只是没想到这‘天师酿’居然卖到了京城,还这么贵。” 黎英愣了半晌,怔怔道:“你真是农民的儿子?” “我们村刚脱贫没几年,赶上了好时候,现在家家都是土豪。”钟魁笑道。 黎英为人极为洒脱,自嘲道:“好吧,这样我吃这一顿大餐就没那么有负罪感了。不,我刚才应该点最贵的。”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吃着精美而且味道一流的食物,又喝着美酒,黎英决定要抱紧钟魁这个土豪,他感叹道: “这才是贵族生活,钟学弟,你知道燕大的学生有个共同的愿望是什么?” “难道是在毕业前光顾这里一次?”钟魁问。 他发现这里的食材都很不简单,普通人可能只是觉得很好吃,但他感觉到这里的食材富含灵气,虽然一般人很难察觉到,但修士对此很敏感。所以,这里价钱远比别的餐馆贵,真是有道理的。 “你猜对了。咱京城有十大餐馆,这里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你看到外面停满了豪车,都是外面进来的,因为这里只要你有钱就来者不拒,而不像别的地方,搞什么vip。”黎英道。 黎英忽然觉得气氛有些异样,尽管这里是高级餐厅,大厅里食客的交谈声还是比较大的,但忽然之间,交谈声安静了下去。 仙来居进来一位客人,如同店名仙来,那是天上贬下来的仙子。 正是秦若寒。 在钟魁的记忆中,秦若寒拥有一头秀丽的长发,然而今天她留着齐耳短发,有着别样风情。 她天生是衣服架子,上身穿着短袖淡蓝色衬衫,下身穿着直筒西裤,更显干练,唯一的点缀便是一对由碎钻构成的耳钉。 简约而不简单,也无法掩饰她天生丽质和绝世的美貌,还有难以用言语描绘的清冷气质。 秦若寒无视餐厅内数十道欣赏或惊艳的目光,径直找了个空位坐下。 “这是咱燕大第一美女,恐怕也是全燕京第一美女,名叫秦若寒,人如其名,冷艳无边。”黎英恍过神来。 “你认识?”钟魁问。 “我认识她,可人家不认识我啊。听说是管理学院的在职mba,牛吧?看年纪恐怕跟你一样大,你才大一啊。人家家世好,听说名下有不少产业,所以读的是在职mba。关键是,她家世好也就罢了,长的如此祸国殃民也罢了,还是学霸,以前读的是外国名校,这真叫没天理了。”黎英赞叹道。 “确实没天理。”钟魁摸了摸鼻子,附和道。 “钟学弟,我可以坐下来吗?”秦若寒的声音在身边响起。 “当然可以。”钟魁颇为绅士地为她搬了下椅子。 黎英目瞪口呆,他的目光在秦若守和钟魁之间来回移动,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秦若寒坐下来,吩咐服务员加一套餐具,道:“钟学弟好像不想见到我?” “绝无此事!”钟魁立刻否认。 “我一进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我的身上,我对此都习惯了。所以当那些想自动忽略我的目光,我很有感觉。” “哦?”钟魁道,“我今天第一天报到,感谢这位黎学长的照顾,想请他吃一顿饭,不想打扰你,怕有所唐突。” “是不想节外生枝吧?”秦若寒直指核心。 “随便你怎么想。”钟魁索性不在乎了,他招来服务员,问秦若寒道,“你想点什么?” “不必了,我刚点过,我看你们也吃差不多了。”秦若寒道。 黎英闷着头吃菜,只听秦若寒道:“我有件事想跟你私下谈谈。” 黎英感受到秦若寒强大的气场,连忙用餐巾擦擦嘴道:“你们谈,我已经吃饱了,我还有事就先撤了。” 看着黎英逃跑似的身影,秦若寒道:“很抱歉,让你新交的朋友没吃好。” “你有什么事就说吧。”钟魁撇了撇嘴。 钟魁的态度让秦若寒大感新奇,从小到大,钟魁是唯一让她有别样感觉的同龄人,不卑不亢,反而更惹她注意。 “赵雪你认识吧?”秦若寒问。 钟魁顿感诧异:“当然。” 记忆中,赵雪跟秦若寒并未碰过面。 “她现在是秦氏娱乐的副总经理。”秦若寒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昨天还跟她通过电话,她可没告诉我。”钟魁道。 “她或许要给你一个惊喜。”秦若寒道。 “真是惊喜加意外啊。”钟魁摸着鼻子,问道,“你就是想告诉我这个?” “不,秦氏娱乐目前正在快速发展中,我们立足于燕京这个娱乐大本营,主要业务是……” “停,说重点。”钟魁粗暴地打断。 秦若寒对钟魁表现出来的态度很是不满,如果眼神会说话,她的眼神能让所有男人心软,但不包换钟魁。 “我们正在物色有潜力的艺人,其中的重点目标是李玉儿,尤其是她至今还是单打独斗,没有牵挂。听赵雪说,你跟李玉儿的关系不错,我想请你帮帮忙。”秦若寒隐秘地瞪了他一眼道。 不知怎么回事,那李玉儿天生就跟秦若寒不对付,八字不合,虽然不至于成仇人,但仅有的见面,相互间冷言冷语是少不了的。而秦氏娱乐作为一家新成立不久的公司,急于打响知名度,听说李玉儿跟钟魁关系不错,所以秦若寒想请钟魁帮忙搭桥。 她也知道,钟魁跟自己非亲非故的,这忙可帮也可不帮,所以她才提到赵雪,却没想到钟魁一口答应: “我如果见到她,一定会帮忙,但我可不敢打保票。” “真的?”秦若寒欣喜道。 她绝世美貌,也因为这欣喜而一下子鲜活起来。 “我觉得你应该多笑一笑,多好看啊。”钟魁下意识地说道。 秦若寒闻言刻意地收敛了笑容。 第一百七十八章 凡夫俗子的凶宅 服务员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来到跟前。 九十九朵玫瑰,娇艳欲滴,迷人的芬芳令人陶醉。 “请问您是秦若寒小姐吧?这是敝店的股东之一,徐公子送给秦小姐的。”服务员道。 “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什么徐公子赵公子的,另外我也没有接受别人送花的习惯。”秦若寒冷着脸道。 “这……”服务员有些为难。 京城的贵公子很多,但叫徐公子的只有一位,连钟魁这个外地“乡下人”都知道那是谁。 那徐晋自从偶然见到秦若寒,惊为天人,便使出百般力气追求秦若寒。徐家势力庞大,政商两界都有叫的响的头面人物,然而秦若寒根本连搭理都懒得搭理。 徐家势力原本发源于晋省,后来才随着他的亲伯伯来京任职,才在京城发展,在京城中的贵公子们的眼里,徐家也只是后起之秀,妥妥的暴发户,虽然表面上尊重,骨子里都不太瞧得起徐家。 更何况如今灵气复苏的年代,最顶级的权贵们则看的很远。秦家虽然没落了,秦若寒之父秦士第甚至曾一度受过屈辱性的对待,而随着秦若寒从海外回归,尤其是她真凤修行体质的曝光,秦家的影响力反而突显了出来,尽管她只是女儿身,但只有少数人知道秦若寒的背后可不只是有一个秦家。 还有神秘的昆仑派。 所以,京地权贵圈中,凡是未婚男青年,或主动,或因为家族的压力,大家虽然都想着把秦若寒追到手,但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大家都躲在一边看徐晋这位暴发户的笑话。 当然,如果秦若寒真要是一朵鲜花插到徐晋这个牛粪上,那徐晋甚至徐家有可能死期到了。 绝世的美貌,天生的惊人修行资质,秦家在修行界的影响力,还有她背后的神秘昆仑派,这些都是值得秦若寒骄傲的资本。她有资格挑挑拣拣。 徐晋躲在后面,见服务员尴尬地站在大厅中,只得硬着头皮出来。不过,他一向骄纵惯了,反而认为这是自己风流倜傥的具体表现。 “秦小姐,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自从上次在国庆酒会上相识之后,你我还见过几次,这也怪我,是我唐突了。”徐晋努力表现出自己的风度道。 “那这花是什么意思?不好意思,我不喜欢别人送的花。”秦若寒道。 “哈哈,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花很漂亮,正好与秦小姐很配。”徐晋道他拍着自己的脑袋,笑道,“既然秦小姐不喜欢,那我就收回,正好我家里的花瓶不至于闲着。” 徐晋的目光却一直盯着钟魁看:“秦小姐,这位兄弟是?我怎么觉得有些眼熟?” “我……”钟魁正要解释,秦若寒则抢先道: “这是我男朋友,姓钟名魁。” 徐晋脸上的笑意立刻冰封,脸色很是难看。而钟魁则是有些发愣,这狗血情节怎么就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呢? “钟魁是吗?不好意思,我觉得你有些眼熟,瞧我这脑子,我一定在哪见过你,但一定不是在京里,京里的公子哥,没有我不认识的。”徐晋问。 他想当然地认为能被秦若寒当成男朋友,绝对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他没听说过哪位大佬姓钟,京外的也没有。 “小弟是西秦省人,家住太乙山下。”钟魁淡淡地说道。 “哦,西秦省啊。”徐晋点点头,猛地惊醒,“嗯?太乙山?” 一股羞恼之情涌上他的心头,曾经的太乙之行,令他一度名誉扫地,至今还被京城的公子们当成茶余饭后的笑料甜点。这成了徐晋内心深处的奇耻大辱。 “鄙人拥有这家仙人居六成的股份,钟老弟如果不嫌弃的话,一定常来捧场。我会交待下去,绝对会好生伺候。”徐晋完全没了套钟魁底细的欲望,丢下这句场面话匆匆离开。 秦若寒美目眨了几眨,道:“他好像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我能知道原因吗?” “没什么,就是某人光屁股搂着美女的照片,我们老家的人,人手一张。”钟魁道。 秦若寒有些羞恼道:“无耻!” “确实很无耻。”钟魁附和道,话锋一转:“不过,我觉得我很无辜。秦师姐,有人追求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凡夫俗子而已!有些人就如苍蝇一般,你能轻易地打死他,但却驱赶不了他围上来的意图。”秦若寒摇摇头道,又觉得自己的话钟魁可能听不懂,直言道,“你可以理解为,我看不上,或者说我矫情,孤芳自赏,随便别人怎么想,反正我无所谓。” “那我就放心了,我差点以为你当真了。还好,我也是凡夫俗子。”钟魁道。 “你……”秦若寒为之气结。 她听的出来,知道自己拿钟魁当挡箭牌让钟魁很不高兴。 不过,钟魁像是吃了苍蝇的态度,让秦若寒第一次对自己的吸引力产生怀疑,道: “这是我考虑不周,我诚恳向你道歉。但你以为你自己就是无名之辈?你姓钟,还是姓李呢?尤其是你来到京城,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你。” 这道歉未免有些盛气凌人,差评。 “我当然姓钟,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钟魁直视着秦若寒的眼睛,认真地答道,然而他在心中却在想,“因为这是我师门的姓氏,李家什么的,我也看不上。随便别人怎么想,反正我也无所谓。” 所以,钟魁也是十分骄傲的,不仅在于两世为人,更在于来自血脉的强大力量。在这一点上,他跟秦若寒一样,都是追求独立自由的人,不愿受世俗的约束。 秦若寒对钟魁的回答不置可否,因为这是钟魁自己的私事,她无权过问。但钟魁直视的目光让她下意识地转移自己的目光,不敢与他对峙,这让她感到有些奇怪。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秦若寒转移话题,她忽然觉得自己今天的话有些多。 “读书啊。”钟魁用很惊奇地眼神看着她,像在提醒她刚刚问了一个很傻很傻的问题。 秦若寒懊恼地撅着嘴,这才不经意间显出与她年纪相仿的神态,道:“好吧,算我没问,对于我今天的来意,请你未必帮忙。” “我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尽力。”钟魁点点头,全力对付着自己还吃完的牛排。 三下五除二,吃完了饭,钟魁买单走人,完全没有替女士买单的意思。 秦若寒用完饭后,走出仙人居,坐进自己开来的漂亮跑车。她读的是在职mba,并非全日制学生,在校内并没有宿舍,她今天来主要是来办理就读手续的。 开出了校门,秦若寒注意到前面那个在大街上慢慢溜达的身影正是钟魁。放慢速度,秦若寒按下车窗,冲着钟魁问道: “你要去哪,我捎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应该就在前面,西城大街81号,我家在京城买的房子,听说很便宜。”钟魁摇摇头。 “哪?” “西城大街81号。”钟魁再一次确认。 秦若寒的神情变的很古怪,愣了下,关上车窗,一溜烟跑了。钟魁自言自语道: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西城大街离燕大西校门隔着一条街,第81号是老崔提前为钟魁准备的一座独门独院的房子。 二十分钟后,钟魁就知道秦若寒在听到他要去西城大街81号的表情为什么那么古怪。 这是一座在京城挺有名的凶宅,十年前曾有一家电影公司以此为蓝本拍过一部恐怖片。 因为他看到几个遛弯老头老太正站在大门口,冲着房子指指点点。 “这房子怕是有一百五十年历史,最早是一位满清亲王所建的别墅,当初花了十万两银子呢。可惜刚入住一个月,亲王因为涉嫌谋反,被杀头抄家,妻儿被流放宁古塔。然后房子被皇帝赏给一个贝子,这位贝子入住三天,就生了一场怪病,在床上捱了十年就死了,死时还不到二十岁,连个后代都没有。” “从那之后,谁要是住进去,不是犯了事被抄斩、流放,就是生重病一命呜呼,还有无缘无故自杀的。” “清末时传到一个西洋传教士手中,那位传教士,因为外来的和尚不懂这些道道啊,人家就是想讹他钱。没想到这位传教士住了几个月后,你猜怎么着,居然上吊自杀了。” “凶宅之名,远近名扬。但就有不信邪的。有一位近代军阀,自认为自己杀人无数,洋洋得意,自称大魔王,恶鬼也难以近身,他见这房子虽然旧点,但建的结实,当初规制的又极好,就大兴土木,将房子重新修缮了下,高高兴兴地住了进来。” “起初几年军阀过的好好的,人们以为凶宅之名就此烟消云散。没想到又过几年之后,这位军阀的军队被人打败,自己也被捉住枪毙了。” “从此之后,这座房子就荒废了。没想到啊,现在又有人搬进去了,我们就等着看新闻吧。” 几个老头老太议论纷纷,眼瞅着钟魁阴沉着脸走了进去。 钟魁的心情极坏,怪不得当初老崔跟他汇报时,说这房子很便宜,跟白捡似的,原来是这个缘故。 说是白捡的,也花了一千万。 这大概是因为当初他在老家镇上也拥有一座传说中的凶宅,他跟老崔在前后院住了好一段时间,所以老崔全没把这种传闻当一事,或者老崔认为钟魁这样的高人天生可以辟邪。 其实根子还是出在钟魁自己身上。当初他说京城的四合院很有投资价值,老崔一向把他说的话当作金科玉律,可是老崔“发达”的太晚,燕京权贵云集,好房子哪里轮到他买? 老崔说是白捡的,其实也花了一千万,还不包括后期修缮的费用。但相对于那些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好宅院,还真是白捡的。 房子请了一对老夫妻来看管,老头姓郭,他老伴姓李,两人都是农民出生,还是钟魁老乡,所以老崔在雇佣他们时也算知根知底。 老夫妻家里孩子多,又有各种不幸,负担重,所以一直在京打工,才可能出来做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 “是钟少爷吧?”郭老头和他老伴有些诚惶诚恐,“崔老板给我看过您的照片。” “郭大爷、李大娘,你们好。我是钟魁,以后就麻烦你们了,咱是西秦老乡,还是一个县的,就别说什么少爷不少爷的。”钟魁笑着道,他能理解这对老夫妻此刻的心情。 “不、不,崔老板有过交待的。”郭老头连忙道,“其实我小的时候,给地主家做过短工,也曾经这么叫过富家子的。” “那好吧。”钟魁没有坚持。 燕京的典型住宅是四合院,即是一个院子四面都建有房屋,四合房屋,中心为院,这就是四合院。 这是典型的复式院子,有前院、后院、东院、西院、正院、偏院、跨院、书房院、围房院、马号、一进、二进、三进……原主人很阔气,这样阔气的院子也只是那位亲王的一座别墅而已。 院内均有抄手游廊连接各处,建筑主体是青砖黑瓦和刷着红漆的粗壮木料,最外围修着高大的院墙,照顾到主人家的私密性。 气派而又古朴,再经过现代化改造,充分享受现代水、电、气的便利性,而院落宽敞,院内植树栽花,叠石造景,一群金鱼在水池中戏水,相映成趣。 钟魁一眼就喜欢上了,决定京城第一夜就住这座传说中的凶宅。 老崔说是白捡的,其实也花了一千万,后期修缮的费用,起码又是一千万起,因为有的构件必须单独制作,力求恢复原貌。相对于那些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好宅院,还真是白捡的。 老崔不知道,这座宅院虽然曾破败了,且凶名在外,但一直属于燕京市文物局管理,记录在册的,他一个来自西秦省的暴发户在京城没有人脉,凭什么也能买到? 当晚钟魁知道了,因为他刚吃上李大娘亲手做的地道臊子面,郭老头说有客来访,并递上一个名片。 名片很简单,就是“王泓范”三个字和一个固定电话号码。 第一百七十九章 京城第一夜 秦若寒一语成谶,钟魁还未将自己的新宅逛了个遍,就有客来访。 他自认为是无名之辈,修士的身份知道的人一双手可以数出来,但他另一个身份则早就落入有心人的眼里。别的不说,白天在仙人居遇到的徐晋,回头一定会打听自己的底细,凭什么资格当秦美女的“男朋友”? “这房子大变样了。” 夜色刚刚降临,钟魁就在前院接待了王泓范。此时的钟魁,完全是居家的打扮,穿着背心大裤衩,踩着拖鞋。他并不在意对方如何想。 “一年前我来看过一回,当时还破破烂烂的,有几处都快要塌了,院子里没人收拾,野草丛生,没想这一收拾,就跟新起的宅子一样。” 王泓范见面的第一句话就点明这座宅院的由来。 老崔早就在京城买过几个宅院,一是为了投资,二是为了给将来钟魁来京有个落脚之处,但那些房子位置不是很偏就是规制太小。京城权贵满地走,好宅院早就被他们瓜分了,哪能轮到他? 这座大宅院则是年初才买到房子,老崔能弄到手,为了赶时间修缮,费了老大的力气。现在看来显然是因为王泓范在背后运作使力的缘故,否则老崔即使能弄到宅子,连熟悉四合院传统建筑专业人士在短时间内都找不齐。 一年前王泓范或者他背后的李望山,并不认识钟魁,大概是因为凤凰山事件之后,得知老崔没有在京城找到满意宅子,王泓范便顺水推舟在背后动作。 王泓范不是吃饱撑的来炫耀的,只是表明态度,表示某位大人物很关注钟魁,包括他身边的人。这种莫名拿人好处的感觉,还有这种一举一动被人盯视的感觉,让钟魁不太舒服。 仿佛是知道钟魁的想法,王泓范道:“请你不要误会,他老人家只是表示下感谢,毕竟救人一命,可比这座房子贵的多了。” 他始终没有敢直接提到李望山的名字,担心会引起钟魁的反感。 “但送人凶宅,总归不太好吧。”钟魁故意说道。 王泓范尴尬一笑,就座凶宅他还费了不少心思。他也想找处更好点的宅子,但不是名宅有主,就是怕引起不必要麻烦,他也没将“凶宅”之名放在心上。 “另外,我在其中只是跑跑腿,虽然是因为上有所命的缘故,另一半则是因为我们王家有恩必报。” “王家?”钟魁奇道。 王泓范一看钟魁表情,就知道钟魁是真的不知道:“我出身华阳王家,说起来咱还都是西秦老乡哩。” 王泓范刻意操着家乡话道: “我兄长叫王泓茂,因为中间是我的两位姐姐,他年长我十多岁。我兄长当年因故曾跟薛云切磋时不慎受伤,中了他一掌,伤了根本,许多名医说他活不过六十。后来听说太行谭北川受了同样的伤,居然被某位高人治好了,于是我兄长就在我侄儿希才的陪同下,坐火车北赴谭家拜访。” 钟魁这才想起,这已经好几年前的事了,钟魁都快忘了,他当时是出手帮了位老者,却未想到因果循环,好人有好报。 “家兄说是一位少年人出手,跟他坐同一趟从镐京开往洛河的火车,后来我认识了你,考虑到你当年的年纪,很吻合,立刻就猜到一定是你。我没弄错吧?” “呵呵,小事一桩。”钟魁点头承认。 说实话,钟魁跟他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都是王泓范在说,钟魁在听。好在王泓范及时结束了谈话,起身告辞。 送走了王泓范,站在门口回首看向深深的的庭院,钟魁突然觉得一个人住这样的大宅院有点冷清,要是胆子小的,真得害怕。 “郭大爷,我听说咱这院子的名声不好?”钟魁突然问道。 “嗯,是有点不好。”郭大爷点点头,他担心钟魁害怕,又补充道,“不过我跟老伴住了好几个月了,啥事也没有。你要是害怕,就搬到前院来住?” “没事,我年轻,火力猛,妖魔鬼怪近不得身。”钟魁笑道,又指着头顶上的门楼道,“我看这里应该找人重修一下,请钟天师来镇一镇。咱老钟家可是号称钟天师后裔哩。” “这是个好主意,我认识一个石匠,也是咱西秦省人,我老乡,手艺没得说,要不要请他来看看?”郭大爷点头称是。 “行,就这样办。”钟魁立刻拍板。 钟魁选择后面的三进院的主卧房作为自己的居所,这里除了被褥和一些必要的现代电器,家具和摆设的小物件都是淘来的,老崔为他这座大宅院费了不少心思,当然花费更多。 一张黄花梨的太师椅好弄,但要凑齐所有家当并且看上去风格一致,连新旧程度都一致,就很不简单了。 不过,老崔是这方面的大行家,任何一件古物,除了字画他涉猎较少外,无论是青铜、金玉、古钱币、器皿还是家具,他闭着眼都能准确地估算出它应有的价值,所以绝不会花冤枉钱买来一堆赝品。 老崔为了讨好他,将这屋子里的博古架上摆满了珍贵的瓷器和玉器,这让钟魁不禁在想,这样是不是会招贼惦记? 王泓范离开钟魁的宅子,驱车回到了李家。 这里是李望山的居所,这里原本就是旧时宫城的一部分,是京城也是整个国家最核心的位置,因为这里是当今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关所在地和国家领导人的居住地。 自老伴死后,除了侍卫长王泓范带着一帮保卫、司机和后勤人员,李望山一直独居。 私下里,李望山的性情有上古怪,越老越古怪。两个儿子李国梁和李国辉都被他赶到外面居住,因为他们也有自己的小家庭,也都有自己的事业和人际交往,他们也不能随便带人进来,所以李望山一个人独居,眼不见心不烦,这里就未免显得有些冷清了。 “回来了?” 李望山戴着老花镜,正坐在书房里看文件,但最熟悉他的王泓范一看他的神态,就明白他有些心不在焉。 “是的。”王泓范点点头。 “那宅子怎么样?”李望山问。 “宅子不错,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王泓范,“那宅子就是太大了,比咱这还要冷清。” “喜欢就好。”李望山点点头,“他好像跟别的年轻人不一样,修行人嘛,跟普通人不一样也是可以理解的。” 李望山的心态让王泓范想笑,想让钟魁认祖归宗,又怕钟魁明言拒绝,当场打他脸。尽管不久前钟魁已经委婉地表明过态度,他却不死心。 李望山有两个宝贝孙女,两个儿子各生了一个,他虽然很喜欢她们,但王泓范看得出来,李望山内心深处还是有些失望,并不如他明面上说的那样男女都一个样。 但现在出现了一个钟魁,这让李望山突然有了某种期望。 只是王泓范知道,如自己这样的修行人投身公门的,少之又少,而其中大多又不过是家族向政府靠拢的姿态而已。真正的大修士是自由的,憎恶约束和强加于身上的责任。 如今修行盛世即将来临,长生不敢奢望,但强大的力量是人人所渴望的,哪怕仅仅是为了增加点寿命,凡是有远见的家族都在准备着,从子弟中挑选适合修行的,竭尽所能地培养他或她。 不幸的是,李家仅有的两个孙辈,两个娇娇女,并不适合修行,终她们一生,能继续享受优裕的生活就不错了。假如李望山和她们的父辈不在了,没有人庇护,如果她们自己也不争气,恐怕连这种生活也成了奢望,沦为普通人。 钟魁的出现让李望山生出更多的念想,尤其是钟魁还是一位并不被世人所知的大修行者。如果钟魁愿意,即便他不愿改姓李,也足以让李望山两位亲孙女受到庇护。 王泓范曾奉命调查过钟魁,关于他的养父母家族,他的中学时代,他的一切社会交往,并未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钟魁的一身本领仿佛是天生的。 当然钟魁曾经神秘消失了三年,并没有如他公开宣称的那样是去留学去了,只要有心,这是很容易查到的。这曾引起王泓范的极大兴趣,以为能追踪到钟魁的师门,他因此查到了钟魁在这三年当中出现在大江南北神州华夏的许多地方,但没有任何用处。 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他甚至秘密深入过太乙山寻找过钟魁的师门,可惜一无所获。那位名叫令狐易的神秘前辈,似乎来无影去无踪,并不喜欢露面,反而更让人忌惮。 “首长,钟魁今天来京,见了他的一位同校的学长,就是在金陵明东陵认识的,这你是知道的。这位学生家世清白,为人还不错,可以交往,并没有什么好查的,但他又见了一人。”王泓范又道。 “谁?”李望山问。 “秦家的那位千金。”王泓范答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在凤凰山他们就认识,只不过他以另一种面目出现,修行者的本领真是稀奇古怪啊。我看国家要实行修士登记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我觉得钟魁好像对她有些特别。”王泓范想了想道。 李望山笑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泓范,我们都年轻过,那秦家的孩子,号称京城第一美女,又很有才,连我这个老头子都听说过。如果他能娶了秦家女,再好不过了。” 说到此处,李望山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大笑道:“泓范,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这倒也是。”王泓范点点头,但直觉告诉他并非如此,因为李望山的原因,没有人比他更关注钟魁的了,如果钟魁真的喜欢上秦家女,就不可能表现的那么相对冷淡,相反钟魁对待那位名叫赵雪的姑娘就很热情。 夜深了。 钟魁从入定中走出来,这是他每一天晚上的功课,早已经形成习惯。 丹田中的真元越来越雄厚,虽然以他如今的修行阶段,每增加点功力都很慢很慢,但毕竟是增加了,欲速则不达。内视之下,丹田中的真元之海液化,并形成一个个小的漩涡,蕴藏着强大的力量,而全身的经脉中又找到了一条隐秘的经脉。 方才在入定时,他处于虚无真静的状态,神识很自然地放出很远,也变的极为敏感。 他感觉到自己的神识似乎觉察到某种窥视。 第一百八十章 真人版僵尸 几乎在两个呼吸间,钟魁的身影便出现在屋檐之上。 他的神识,等同于他眼、耳、口、鼻、舌之外,多了一个无形的巨大的触角,向四周迅速扩展,搜索着可疑的目标。 二进院的正房五间,中间三间主屋为卧室加一个衣帽间和一个客厅,主屋西边一间叫西耳房,是钟魁的书房,东边一间叫东耳房,内部被改造成现代化仿古样式的卫生间,东西耳房都可与卧室相通。 东耳房的东侧,则有一个穿堂,连通着三进院。三进院的房子叫后罩房,按规制那是属于服侍主人的贴身女仆居住的场所,房子比较低矮,以突出前面主屋的地位。 这里只有三间正屋,贴身女仆是不用想了,现在主要用作餐厅和储藏间。省掉的地皮空间,除了专服务于主人的小厨房,则是两个分处东北和西北的角院。 没有再听到任何动静,钟魁却对自己方才神识的触感印象深刻,因为有先入为主的“凶宅”印象,钟魁并没有轻易放弃。 后院里摆放着各种盆栽,一小半是买的,大半都是郭老头闲暇时的作品,只是大多还是半成品的状态,他有一手好花匠的本事。 钟魁感受到一颗心脏在有节奏地跳动着,它的主人是一只野猫。野猫从后罩房的屋檐上露出半张脸,本能地感受到某种恐怖的存在,然后呜咽着逃之夭夭。 几只类似蟋蟀的昆虫在花花草草间跳动着,它们所发出的轻微声响也难逃钟魁全神贯注之下的掌控之中,即使宅子外面偶尔驶过的汽车各种噪音声也无法掩盖。 毫无特别的发现,这令钟魁感到惊讶。如果对方还在,能达到这种程度的遮闭自身气息的水平,其实力恐怕要在钟魁之上了——除非对方已经逃走。 但能这么快逃出钟魁的掌控范围,至少其轻身功法极高明。钟魁不相信对方能这么快。 钟魁越过西耳房的屋顶,落在西北角院。 这里有个小厨房,里面厨具都是崭新的,这是主人专用的,钟魁刚住进来,现在当然还未用过。 钟魁孤家寡人一个,跟郭老头夫妇早就说好,只要他在这里住,就跟他俩搭伙,他们老俩口在前院后座房的西南角院有个厨房,李大娘的手艺不错,做得一手好面食。 角院里的杂草早就被除去,重新铺上了石砖,唯有一株高大的桂花树,看上去应该是原本就长在那里,从粗壮的树干看,它很有些历史了。 它冠盖茂盛而优美,将整个角院的上空遮住,到了桂花开的时候,应该会是满院暗香。 桂花树下有眼古井,除此之外并无它物。 钟魁先是往井中扔了一块小石子,落地有声,看来是眼枯井。估摸着井底的深度,他又捡起一根枯枝,看上去只是顺手扔进去而已。 然而那根枯枝直直到下到井底,就在它差点接触井底之时,却又诡异地拐了个弯,就像插入豆腐块中一般,笔直地插入井壁的砖石之中,仅露出一小截。这等使出剑意手段,连钟魁自己都感到有些得意。 人剑合一,意到剑到,那不过是刚刚入门,领会了剑招层面上的真义。能够令剑气随心所欲,则是达到剑意的门槛,如果能够领悟别人的剑意,并且自出机杼,加上点属于自己的新意,那就了不得了。 钟魁领会剑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他自创出三式剑法,就可以自豪地说,他已经是剑术大家。 至于最高明的剑法,则是传说中的以气御剑。传说毕竟是传说,但钟魁现在并不认为那只是传说,至少师门传下来的天师剑让他产生了有触摸到更高存在的野望。 劲气未减,余波未了。 能以枯枝为剑的人,这个世界也有人能够办到,但能让脆弱的枯枝承受住强大的真元之力而不崩溃,这样的人则不多。这不仅涉及到对剑意的理解,更涉及到对真气或真元的娴熟使用的高明技巧。 残存的真元似有活力,在井底扩散,钟魁可以借此体察到井底的基本结构,钟魁露出了一丝微笑。 “出来吧,再不出来,我可要下去了。”钟魁高声说道。 还是没有声音回应,钟魁却感觉到一定有个家伙躲在井底,尽管这个家伙的心脏似乎已经停止跳动。 这令钟魁很是好奇。 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曾经遇到过的洪氏十八子所控制的僵尸才会如此,不过,僵尸毕竟是僵尸,是个死物,原本就没有跳动的心脏,更无自主的意识。 字面上的“僵尸”二字,其意仅指死人而已,人死了,身体当然是僵硬的。而人们对僵尸恐惧的渊源,有文字可查的,则要追溯到《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奇书,上面正儿八经地记载着许多奇异的事情。比如被冤杀的窫窳(yà yu),天帝觉得他死的太冤,就让其复活,然而其复活后性情大变,专门吃人,被后羿射杀。 又如战败被天帝割掉脑袋的邢天,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之舞,甚至比生前更加凶猛,也算是僵尸界的始祖之一。 人们传统概念上的僵尸,则是一种尸变的产物,四肢僵硬,头不斜,腿不分,尸不腐。 如果钟魁所料不错的话,躲在井底的家伙能主动躲闭钟魁的追踪,这就不是僵尸可比的。 还是没有回应。钟魁道: “不要心存侥幸,我知道井底砖壁被你掏空了,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放水了。” 钟魁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小厨房门口,那里有修缮宅子时特别加装的消防水龙头。他接上了水龙头,水枪口直接悬在枯井口,长度足够了,一拧开消防栓,水就哗哗地往井中喷涌而下。 黑暗的井底,原本干燥而凉爽。 如果有人打着手电下到井底,他会赫然发现距井底半米的距离,井壁被凿空而形成一个差不多相当于一间屋子大小的空间。 一个矮小的身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哗哗的流水溅了他一脸,他却不敢异动,方才他实在吓坏了,那强大的剑气虽然没有伤到他,也足以令他差点惊叫起来。 水仍在上涨。 他的呼吸跟常人不同,心脏不是不跳动,而是可以很久地保持静止状态,血液流动的极为缓慢,处于龟眠状态。他习有秘法,可以通过全身的皮肤进行呼吸。 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在水中生活,一旦水线升高到洞口,他也无法再继续待下去。他住在这里很久了,井中无甲子,都已经记不清多少年,而他的相貌和身材仍然保持着十来岁时的模样。 必须做出决断了。 蓦地,小怪物动了。 他迎着从天而降的流水,就在他即将从井口露头之时,手中的各种暗器一骨脑地发射而出。 卵石、铜钱、碎银、汤匙、筷子,全都成了他的武器。 钟魁不为所动,他远远地站着,看着怪物从井口里面跳了出来。借着院墙外不远处的市政路灯投过来的昏暗光线,他发现这个神秘的家伙身上穿著破破烂烂,体型矮小,头发如茅草一般,长及大腿。 如果不是他有一张苍白的人脸,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只无家可归的狮毛狗。他现在表现的就像是一只野狗,对着钟魁呲着牙。 这怪物看上去凶恶而诡异,光是外表在夜晚就能吓死胆子小的人。 这座宅院的凶名看来是拜其所赐,钟魁并不关心它以往的主人受了什么不白之冤,现在他是这里的主人,必须确保卧榻之侧的安全。 钟魁背着双手,隔着井沿与怪物对视,很是好奇。 那怪物嘴巴里发出低沉的吼声,却没有主动攻击,因为他感受到钟魁带给他的庞大压力,让他本能地摆出防御和示威的态势。 “我是这里的新主人,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钟魁问。见对方没有反应,钟魁疑惑道: “你不会说话?哑巴?” 如果不是确认对方是个人类,钟魁不会这么问。 对方似乎是在十岁左右练了某种邪功,导致他的身体停止生长。钟魁不知道是自从有了这座宅子,他就出现了,还是在某个后来的时间点他来到了这里。 总之他的年纪应该很大了,说他是老怪物也是恰当的。 老怪物突然扬起头来,腮帮子鼓起,冲着钟魁喷起一团白雾。 那白雾在夜色中更显的诡异,凝而不散,往钟魁面门射去。钟魁挥手一掌,那白雾一接触劲气,并没有被驱散,反而迅速如火焰一般爆开。 一股浓烈的腥臭气味,迅速弥漫开来。钟魁接触到了一些,心中有异。 眼前的老怪物,似乎化作了无数个幻影,从不同角度,向钟魁攻来。那腥臭的气味具有某种幻性,能让中者产生幻觉。 蓦地,钟魁突然踢出一脚。 无数幻影破碎,噗的一声,老怪物倒退着撞在院墙上。 “你中了……我的……独门尸毒……怎么……没事?”老怪物艰难地说道,不知道是因为受伤原因,或者是因为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而说话困难。 “尸毒?”钟魁笑了,“这种毒物很厉害吗?” 那白色的浓雾就是毒物,钟魁不知道别人要是中了这种毒会如何,至少自己并没有托大,表面上很放松,实际上加倍小心,他的神智仍然稍稍受到了影响,有那么一瞬间恍惚了下。 要知道钟魁实力高超,对毒物本就有远超常人的较强抵抗力,更不必说他拥有九阳血脉,天生就是毒物克星。这毒物不仅奇毒无比,居然可以通过皮肤表面渗入,而且发作的速度极快,令人防不胜防。 钟魁的轻松写意,令老怪物有些迷茫,他口中喃喃道: “这……怎么……可能?紫阳观的……老道……都不是……对手!” “等等,什么紫阳观的老道?”钟魁好奇问道。 听其意思,紫阳观曾经有一个老道中了此毒。钟魁听吕诚志说过江湖八卦,据说紫阳观的上任观主,也就是观澜先生张诚铭的师父,离奇死在紫阳观的大门口,看上去是中毒而亡。 这是一段江湖奇案。没有人想到凶手却藏在离紫阳观并不太远的地方。 不过这是陈年旧事,老怪物虽活在燕京这样的大城,鲜有与人交流,在语言上似乎有退化的迹象,他眼下想着的却是如何逃过眼前一劫。 无论他是攻击,还是试图利用自己诡异的身法逃窜,始终无法摆脱钟魁,他甚至都逃不出这个小小角院。 但钟魁也一时对他没有办法,他似乎将自己的肉身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以钟魁的功力,实打实地击中了他,也无法令其失去行动自由,并且毫无痛感。 这是一具真人版的僵尸。 这是钟魁从未遇到过的情形,他想像不出什么功法可以让人练就此等强悍的身体。作为修士,淬炼自身身体本就是修行的一部分,有些传承,尤其是那些侧重横练功夫的门派,则是极为注重淬炼自身。 蓦地,钟魁低吼一声,龙象声起,威压万物。 那老怪物闻听此至强至正至阳之音,忽然双膝跪倒在地,身如筛糖,颤抖不止。竟束手就擒。 龙象伏魔,果然是对一切妖魔鬼怪和阴暗诡谲的事物,具有压倒性的统治力,所谓邪不胜正。 这怪物虽不是真正的僵尸,他本是活生生的人,因习练某种邪法,将自己弄的跟僵尸一样,因为是至阴至邪之物,至阳至正的力量是他的克星。 “为什么……为什么……我动不了……” 他恐惧地抬头看着钟魁,眼神中流露出祈求和哀伤的情绪,似乎在追忆着昔日隐居在此的过着暗无天日的过往。他很不甘心。 除恶务尽,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也不知道死在他手中的人到底有多无辜,钟魁没有任何怜悯,一掌击在他的天灵盖上。 老怪物抽搐了几下,一股浩大而至阳的真元直入其全身经脉,遇到了其体内奇异真气的抵抗,由内而外,居然燃烧了起来。 这种奇异的景象,令钟魁一时不知所措,眼睁睁地看着怪物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成灰烬。 一了百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家的味道 钟魁下到了井底。 怪物的洞穴不大,但还算宽敞,那怪物修行阴邪的功法,性喜阴冷之地。 洞口设计的很巧妙,用布帘挡住,不虞有光线露出,而让外面的人发现。但这里根本就没有蜡烛、油灯之类的光源,显然那怪物很适应这黑暗的地下世界。 这里的陈设简单,令人惊讶的则是这里很整洁。 然而一株花卉吸引了钟魁的注意。 自然界的花卉,五颜六色,一个比一个艳丽,唯独黑色的花在自然界中极为罕见。即便有,也大多是人工选择性培育的成果。 眼前就有一株黑色的花卉,生于阴冷黑暗,不见日月,在钟魁带来的手电筒照射下,发出妖艳邪恶的光芒。整个植株只孤零零长有一朵黑花,竟然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恶臭味。 钟魁打量着四周,见角落里有一张矮几,上面端端正正摆放着一个木匣。 打开木匣,见里面放着厚厚的古籍,分上、中、下三本,捧在手里很有份量,上面写着“逍遥经”三个字。 钟魁翻开书页,此书以部为“纲”,以类为“目”,包含水、火、土、金石、草、谷、菜、果、木、服器、虫、鳞、介、禽、兽、人共十六部,每一部下面又分细类。里面记载了总数有五千两百七十种可供入药细类的来源、药性、功能和一些获得方法,又罗列了八千七百多种丹方,可谓是丹药大百科全书。 从题跋上看,这书原本应是古代先贤智慧之集大成者,后在两汉之际,被当时的方士发现并用后人可以看懂的文字重新编撰,连编者自己也坦承,史料之散佚,实物之罕见,仅供后来者鉴赏云云。 后面书页上的空白处,则多了许多批注性的文字,从风格迥异的字迹上看,显然又出自汉代之后不同人之手,有些人的名字如雷贯耳。许多批注者都无一例外地感叹: 其书至宝,可窥大道,然时移世易,诸多宝物两汉时或可偶见一二,今已不见存世,无法验证,明珠暗投,甚为可惜。 钟魁认为这部《逍遥经》是可信的,至少其中几个丹方可以跟自己师门传下来的丹方,极有渊源,可以得到一些佐证。 他暗道,之所以许多看过这部经书的人为之惋惜,是因为自秦汉之际天地灵气已经发生重大转变,许多珍贵的炼制外丹的原材料因为无法生存下来,或者因为灵气的日益稀薄,材料本身的性状也发生了变化,所以空有炼丹之法,没有材料,恰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望洋兴叹。 如今凤凰秘境重新现世,预示着天地重新发生根本改变。钟魁又在凤凰山亲眼看到了各种奇花异草,这些奇花异草在秘境这样的小世界中得以保存下来,这真是件幸事。 包括钟魁在内,许多人相信,凤凰秘境绝不是孤例,这就意味着上古时代珍贵的药材可以重新得到发现和普及。 只可惜当时在凤凰秘境的自己,跟许多人一样,根本就不认识,只知道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凡是不认识的植物和果实,尽量拿走,白白糟蹋了不少。 《逍遥经》的旁边,还放着一本小册子,那是老怪物的自述。这老怪物本是宫中小太监,本姓陈,七岁时奉命伺候这座宅子的主人——一位颇受皇室重视的贝勒。 那主人幼时便沉疴在身,一心想求生,从皇家典藏中找到了这部逍遥经,希望能找到一种起死回生的好丹药。陈小太监就是主人最信赖的执行人。然而就在他找到了希望的时候,主人就要死了。 在临死之际,主人点名要他喜爱的陈小太监陪葬。 陈小太监天资聪慧,本自宫中老太监处得到了修行的指点,略有心得,哪里想这样憋屈地死,他就带着《逍遥经》逃到了井底,从此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据陈小太监自述,他在经书中看到一种名叫“黑尸花”的名目,看介绍说这是一种后期培育而成的花卉,并非天生之种,就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能培育而成? 功夫不负有心人,黑尸花竟让他培育成了,只是培育的过程,充满血腥和罪恶,他是用自己身上的血和以刚下葬不久之人的尸体为花肥培育此花。 这就是这座宅院成为凶宅的原因之所在,陈小太监弄死了这座宅子的主人,然后又寻机偷出尸首,用秘法处后再埋入花株之下。与此同时,又给外界造成这是座凶宅的印象,达到以避免被人发现他躲在这枯井之中的效果。 也幸亏一具尸首可以用很久,否则会死很多人。黑尸花本身就是邪物,他长久跟此花共处一室,自身也受到浸染,身体本身越来越坚硬无比,如同僵尸一般毫无知觉,原本修行的道家功法也因此而变异,竟让他独辟蹊径,练成了独门邪功。 钟魁从《逍遥经》中找到黑尸花的条目,以曼陀罗为原株,红日之日种植,至黑沙之日取其果实,移栽至飞沙之地,培育而成,极阴之毒。 这个条目的介绍的极简略,而且是附在别的条目之下。 一年有四季,每季分孟、仲、季三月,孟月逢酉日,仲月逢巳日,季月逢丑日为红沙日,此日诸事不宜。 与红沙日相对的凶日,则为黑沙日。飞沙之地则是指土壤酸碱度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之地,尸体葬于此,不但不腐败,毛发、指甲还会继续生长。 这就是僵尸的诞生 想那陈太监自身学识也不多,又不敢抛头露面,与人交流,搞清楚这些恐怕也是用了很多年。 总之,他还是成功了,并且也成功让自己成了会思考的僵尸。 由此钟魁想到家乡西秦省东竺寺的阿修罗秘境,那里也有一株奇异果子,朱允炆就是靠着那奇异果子活了几百年,并且还修习了一身还不错的本事。 同样是极阴之地,阿修罗之地阴森恐怖,但那是佛门主动创造,为了给佛门弟子试炼的地方,本是佛法无边的体现,而此处却是邪气凛然,为了创造阴邪的环境而主动杀人。 所以阿修罗秘境的奇异果子,服用可以增长修行阴寒功法的功力,而此处黑尸花则是会将人弄成僵尸,并且会迷失本性。如果黑尸花流落到外面,不知道会害死多少人。 想到此处,钟魁伸出扬手伸出食指,用真元逼出指血,血箭射在那黑尸花花瓣上。 黑尸花阴邪之物,一接触他的至阳真血,迅速地枯萎死去,极为神奇。 做完了这一切,钟魁稍松了一口气,能得到一部《逍遥经》纯属意外之喜。在他看来,这部丹经价值难以估量。 回到地面,天已经大亮,钟魁冲了个凉,睡了个回笼觉。 刚睡下不到一个小时,电话铃起响起。 “小魁,我是赵雪。”电话的另一头响起。 “哦,雪姐?听说你攀上高枝了?”钟魁开玩笑道。 “别装糊涂,秦总已经告诉你了吧?”赵雪怯生生地问道。 她事先没告诉钟魁已经从西秦省那家杂志社辞职来到京城,恰好到秦氏娱乐应聘。本以为会给钟魁一个惊喜,她却未想到被秦若寒无意中给提前暴露,反让她觉得有些尴尬。 “呵呵,我听说了。”钟魁道,“我在京城买了一栋宅子,你要不要来看看?” “我听秦总说过,那栋凶宅你也敢买?”赵雪质疑道。 “没看出来她原来也这么八婆啊,我这宅子好着呢,她是嫉妒。”钟魁得意地笑道,忽然听到电话另一头有人冷哼,钟魁意识到有些不对,连忙补救性地说道: “别误会,我是说……” 钟魁一时找不着恰当的词汇,只听赵雪说道:“别胡说八道,今天中午我过来参观参观,欢不欢迎啊?” “荣幸之至!” “那我11点半到,我带点菜过来,你那有厨房可用吗?” “当然!” 虽然通过几次电话,钟魁有段日子没见到赵雪,听她说中午就过来,钟魁心里很高兴,不知不觉中,他心中的情感已经发生变化。 11点半,赵雪准时出现在西城大街81号的门口。 她像是从公司赶来,还未来得及换下自己的职业套装,上身是一件薄款短袖小西服,内穿一件带蕾丝边的白色打底衫,高耸的胸脯,令人遐想,下身是一件剪裁得体的中长款裙子,尤其突显了她愈加美好的身段。 钟魁怦然心动,他欣赏的目光令赵雪脸上发烧,同时也令她暗暗有些意外和得意。 “来得匆忙,在地铁站出口旁的超市,随便买了点,今天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赵雪举着自己的两大袋食材。 “这也叫随便买了点?幸亏我这里有冰箱。”钟魁笑着接过食材,领着赵雪进了宅子,又把她介绍给郭老头和他老伴认识。 “今天好像是周日啊,秦老板也太不人道了吧?周日也加班?”钟魁评价道。 “别瞎说,公司新创不久,大家都忙,公司很快就走上正轨了。再说秦总对我不错,至少这薪水可是我原来好几倍。”赵雪维护着秦老板的声誉。 “你好像对现在的工作很满意?”钟魁问。 “说实话我以前的工作也不错,至少很稳定,就是太稳定了,有时候我都觉得我在混日子。但京城毕竟是京城,来到这里,我才觉得眼界更加开阔,很有奔头,再说现在的工作跟我以前的工作关联不小,我并不觉得很难。”赵雪道。 “那我祝你前程似锦。”钟魁道,“我只是对你的老板有点怀疑?秦若寒那人冷冰冰的,跟她共事你不觉得很无趣吗?我觉得你们公司夏天是用不上空调的,因为你们拥有一座人型冰山。” “小魁,你是不是对秦总有成见啊?”赵雪奇道。 “成见?没有,我是实事求是!”钟魁摇头。 “反正我觉得秦总虽然年纪比我小,但她有头脑有野心有手段,对下属虽然要求严格,但从不亏待大家。” “好吧,咱还是说说这宅子,你觉得这宅子怎么样?” 赵雪跟着钟魁几个院子转了一圈,评价道:“这宅子真心不错,就是太大了,而显的冷清了。” 钟魁打着响指道:“这倒是了,雪姐,我猜你在京城应该是租房子住吧,不如就搬来,反正这里房间多,你随便挑,给这宅子增加点人气?” “这不好吧?”赵雪有些迟疑。 说实话,钟魁的邀请让她很是心动,可是出于女人的矜持,她还是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钟魁见她如此,暂时放下这事。 赵雪系上围裙在小厨房里忙碌着,钟魁斜靠在门口看着她姣好的背影,突然想起第一次遇到她时的情景。 他们相互认识,有些年头了,那时钟魁还是一个少年,现在已经成大小伙,当然他两世为人,心理年龄则是位中年大叔。而赵雪已经从一个青春少女,到了一个女人最美好成熟的年纪,含春欲放。 两人相处的一直极为融洽、自然,仿佛是前世的爱人。 “你在想什么?”赵雪若有所感,突然回头,见钟魁的脸上挂着很自然笑意,眼睛虽然看着自己,但思绪恐怕早就离开十万八千里。 “嗯,没什么。”钟魁摇摇头。 “古怪!”赵雪嗔笑着,“饿了吗?一会就好。” 赵雪的动作很是麻利,不到一个小时,就做好了四菜一汤,荤素搭配,光看卖相就令人食指大动。 美丽、开朗、大方、贤惠,还有一手很不错的厨艺,这是一个几和集合天下女人所有优点的完美女人。 吃着赵雪亲手做的饭菜,钟魁突然道:“真好吃!” “能有多好吃?家常菜而已,你想吃五星级大厨的水平,我也不会啊。”赵雪笑颜如花,虽然说的很谦虚,但钟魁的话让她很受用。 “因为这是家的味道啊。”钟魁很认真地说道。 赵雪到底还是没有答应搬过来,因为钟魁那句有关“家的味道”让她觉得很是羞涩,她面皮薄,以至于当天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钟魁是有感而发,倒真不是故意说的那么深沉。 第一百八十二章 果然很傲娇 京郊丁香庄园,位于西山脚下。 这是京城余氏的私家庄园,也是余家余老爷子荣养之所。余老爷子今天九十大寿,京城中的权贵云集为他祝寿。 余老爷子名叫余天,他是党内的创始元老,建国后虽居高位,但排名靠后,一直负责科教文卫体这些非强势部门的工作。退休二十多年后,当那些党内老同志老伙伴纷纷驾鹤西去,他在国内政坛的地位忽然突显了出来。 至于现在电视头条新闻上出现的大佬们,不是他的小老弟,就是他发现和提拔上来的。 余老爷子曾号称党内第一笔杆子,在当年同辈人中最有文化修养,兴趣广泛。他少年时曾有做音乐家的梦想,但那山河破碎的年代,烽烟四起,民不聊生,被动荡的时局推向另一个方向,却未想到因为有音乐的天份,军歌是他作的曲,国歌是写的词。 退休后除了有足够的时间发展高尔夫、游泳这些爱好之外,他的字画水平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 平时里余老爷子还喜欢收集奇石、古玩,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精力和眼力不够,他喜欢戴上老花镜玩篆刻,而且绝不是玩票性质的,政坛中许多人梦寐以求就是想得到余老亲手制作的私章。 九十鲐背之龄,又非无名之辈,怎么看都成了祥瑞,因为有太多的人要来拜访送礼,或者跟风送礼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或者证明自己的政治地位,本来一向比较低调的余家,就举办了这场私人性质的寿辰宴会答谢。 因为是私人性质,身份不够显贵和不够亲近的,就没有资格进来,否则只能去八万人体育馆举办好了。 即便如此,参加宴会的宾朋也有两百来人,好在余家的丁香庄园足够大。 钟魁抵达时,宴会已经到了高潮。 当红女星,号称国民玉女的李玉儿,正站在临时搭建的台上引吭高歌,这个场合她唱的当然不是爱情,而是欢快吉祥的民歌,尤其是她那身红色的裙子很有喜庆的味道。 她出现在这里,令钟魁感到意外,因为余老爷子喜欢她的歌,余家人投其所好,特意邀请李玉儿前来助兴。 这是全京城以至全华夏最顶级的宴会,不是说宴会很奢华,其实这就是个自助餐式的宴会,钟魁敢说花费能超二十万就顶天了,而是说有资格参加的人,是全华夏金子塔尖上那一部分人。 余老爷子,钟魁以前倒是没机会见过,余家长子余家栋钟魁见过一次,印象不错,而余老爷子的孙子余思远,钟魁则是熟的不能再熟,所以钟魁也收到了邀请,其中也有让他认认门的意思。 宴会在庄园中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举办。夜晚的灯光璀璨,秋风怡人。 钟魁端着盘子站在角落里,一边吃着自助点心,一边目光好奇地在宾朋中间移动,许多人的面孔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上。 钟魁是坐出租车来的,这里的安保措施极为严格,离着庄园三公里外就被拦下,不得不步行走过来,又经过反复检查之后,才被放进来。 余家人并没有这么强势,纯粹是因为今天的来宾太过重要的缘故,今晚的安保力量并不属于余家,安保工作也理所当然地被接管。 宾朋们没有注意到他,他们的目光要么是随着余家人转,要么就是紧盯着几位最重要的客人。余家人则忙的身心疲惫,还没功夫来招呼他。 但保镖们除外。 这个年轻人太特别了,尤其是他的衣着寻常,来的比别人晚,没有同伴,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眼神四处流转(其实是因为好奇),十分可疑。 保镖们很尽职尽责,他们没有“惊动”他,一边找余家人确认钟魁的信息,一边有意无意地将他与人群隔绝起来“看牢”,以免不测。 “很无聊是吧?”一个声音在钟魁耳边响起。那人年纪看上去比钟魁稍大,头发用了发胶,油光可鉴,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身上还洒着香水。 “还好,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是?”钟魁礼貌地回道,这人有点自来熟的样子。 “我知道你,钟魁是吧?”年轻人的表情很玩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思哲,余思远是我堂兄。我在堂兄家看过你们的合影。” “你好,这个……”钟魁忽然有些尴尬,那余思远比他大十多岁,钟魁得叫他叔,而眼前的余思哲则看上去是同龄人。 “叫我名字就行,哈哈。咱各叫各的。”余思哲龇牙咧嘴地笑着,“当然你要是叫我叔,我也不反对,不过没见面礼,哈哈!” 余思哲颇为自来熟地搂着钟魁肩膀,道:“走,我带你去参观下我的收藏,在这看一帮老头子和老太婆有什么意思?” 他说的倒是事实,这里虽是私宴,本应活泼轻松,但因为出席宾朋身份的关系,反而过于庄重和仪式化,所以除了余家亲属,宴会上并没有看到其他年轻人。 “其实我是在看美女!”钟魁道。 顺着钟魁的目光,余思哲见李玉儿唱完了歌,走下台来。她歌喉动人,长的又清纯甜美,很讨人喜欢,有的大人物还主动跟她合影。 李玉儿倒是不怯场,恰当好处地表现出激动和欣喜的状态来,既不显得做作,也不会显得刻意隔膜。 “英雄所见略同,不过你喜欢这种类型的?”余思哲问,“李玉儿确实漂亮,不过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是选女朋友,漂亮归漂亮,但性格一定要跟我合拍,我喜欢……” “我猜猜,应该是那种没事喜欢跟你撒撒娇,有时候又显得傻傻的,就像小狗一样,你能她眼里读出依赖和信任,有时候又很任性,刁蛮,让人心疼?”钟魁顺口说道。 余思哲拍着大腿,很有知音的感觉:“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略有研究!”钟魁语重心常地说道,“你喜欢的是祖宗型的,电视里面演的不是很多吗?什么野蛮大小姐刁蛮公主之类的。” “这样不是很可爱吗?女人就应该宠着,否则要我们男人做什么?”余思哲道,“那李玉儿是什么类型的?” 这货倒很有男子气度,或者说有做情圣的潜力。 “李玉儿是那种傲娇型的!”钟魁道。 “什么是傲娇?”余思哲对这个词有些茫然。 “就是那种喜欢把哼哼唧唧的尾音挂在嘴边,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喜欢冲你张牙舞爪。当你真的恼了,想不理她,她就粘上来纠缠你。嘴上说嫌弃,心里面其实有多牵挂你。” 余思哲怔怔地看着钟魁:“你是她的狂热粉丝吗?” “不,其实她是我的粉丝。”钟魁笑道。 “吹!”余思哲压根不信,以为他在开玩笑,呵呵笑着道,“你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在余思哲的想像之中,钟魁从西秦省乡下,独自来到京城,并且来到这个顶级的夜宴之所,虽然顶着某位大人物血脉的名头,但内心中仍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极为敏感,生怕别人瞧不起自己。 然而钟魁给他的感觉是,他根本就不在乎。 余思哲却拉着钟魁去了别墅那一边。 身为第三代中的幼子,他极得余天宠爱,因而得以跟余天生活在一起,就图个自由自在,在这里他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巨大车库。 里面停放着三十来辆小汽车,从古董汽车到最新款的跑车,应有尽有。余思哲很是得意,他从小对小汽车就很着迷,能对自己拥有的每一辆车的性能参数如数家珍,说起车辆改装头头是道浑身是劲。 当然他更喜欢的是飙车。 “流线型的造型在夜光下,流光溢彩,而发动机的轰鸣,令人心潮澎湃。那是现代机械之美,码表指针在红区舞动,心跳在加速,肾上腺素在升高,还有美女们在尖叫……” “你们还有比赛?” “当然!”余思哲道,“没人看,尤其是没有美女尖叫,谁飙什么车啊?今年中秋之夜,香山那边有场盛会,而我是种子级别选手。兄弟,我看你顺眼的很,到时带你去兜风,介绍几个美女给你认识。” “承蒙关照,不过我真的对赛车不敢兴趣。” 余思哲用一种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钟魁: “真不敢兴趣?” “那好吧,到时你通知我。”钟魁抵挡不过他那很受伤的眼神。 余思哲表现的很情绪化,或者说很有孩子气,他见钟魁点头,立刻开心地拍着钟魁的肩膀,道: “你不要多想,我哥给我下任务了,你来京城读书,由我罩着你,有这个盛会我怎么不会跟你一起分享?。另外忘了告诉你,咱俩还是校友,我比你大一届。” 钟魁刚才看到余思远,后者正陪着他父亲交际,远远地跟他有眼神交流,没空招呼自己,所以他很细心地交待堂弟余思哲过来招呼钟魁。 “能问下,师兄你是哪个系的?”钟魁问。 “你这是什么表情?我就不能上燕大?我可是正儿八经考进去的。”余思哲不满道,“我是哲学系的。” “为什么选择哲学系?”钟魁好奇地问。 “笨啊,我名叫思哲,学哲学当然是命中注定啊。”余思哲解释道。 好强大的理由。 “钟老弟,你是学什么专业的?”余思哲顺口问道。 “考古!” “什么?” “文博学院的考古专业。”钟魁不得不重复一遍。 “啊?太令人意外了。”余思哲一惊一乍的,就像钟魁惊奇他这个官三代兼汽车达人会选择哲学系,他对钟魁选择考古专业更加感到意外。 “我就是喜欢,仅此而已!”钟魁摸摸鼻子。 “哈哈,你真不错,对我脾气。自己喜欢就好,让别人都见鬼去吧。”余思哲对钟魁的好感度上升了一百八。 余思哲跳上一辆桔黄色的跑车,说道:“要不咱现在去飙一把?” “这不好吧,我还未拜见老寿星,太失礼了。”钟魁摇头道。余思哲想了想道: “虽然我不认为我爷爷会多想,但你说的是礼数,我只能尊重。” 正在这时,李玉儿踩着猫步过来: “嗨,小魁原来你躲在这啊,让本小姐好找!” 钟魁笑着道:“李玉儿小姐,小魁是你能叫的吗?叫魁哥还差不多。” “切,谁稀罕!”李玉儿嘴上说,脸上却笑颜如花,“听说你在京城有处不错的四合院?哪天带本小姐参观参观。” “咦,你怎么知道?”钟魁奇道。 “这事知道的人可不少。”余思哲刚才还想着把钟魁介绍给李玉儿认识,却未想到人家比自己还要熟,这时他插嘴说道: “兄弟,你那宅子可是座赫赫有名的凶宅,凶名远扬。你要知道,这年头手里有钱的人实在太多,谁不想在京城里拥有一座四合院?要不是那院子死了太多人,实在太邪乎,哪能轮到你?” 顿了顿,余思哲又道:“因为那院子,京城里的公子们都知道了你。再者是因为有人在圈子里打听你的事,老实交道,你跟秦若寒是什么关系?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什么艳福不浅?”李玉儿脸色一变。 “号称京城第一美女的秦若寒公开声称,我这位钟学弟是她男朋友。”余思哲对李玉儿解释道。 李玉儿撇了撇嘴道:“什么京城第一美女?我昨天在机场外见到一个扫大街的大妈,长的就比她漂亮。” 余思哲目瞪口呆,喃喃道:“你是在埋汰秦美女,要么就是埋汰环卫工人。” “我一向尊重环卫工人。余二少,你的思想有问题。”李玉儿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那你就是嫉妒了,哎,既生瑜何生亮啊。”余思哲道。 “我只是嫉妒那位环卫大妈比我富态。”李玉儿嘟着嘴道。 钟魁却是在想秦若寒拜托他办的事,想了想道: “其实吧,就如赏花,牡丹芍药,各有千秋。秦若寒美则美矣,不过太过高冷,像座冰山,只可远观,不可亲近。不如我们的李玉儿小姐……” 闻言,李玉儿满脸期待地看着钟魁。 钟魁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写的可不就是李玉儿小姐吗?” “牡丹、芍药,还有芙蓉,这就三种花了,不是两个人吗?”余思哲在旁伸出三根手指道。 李玉儿瞪了他一眼: “多嘴!” 又对钟魁眉开眼笑道:“我其实长的很一般。” 果然很傲娇啊。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夜宴 宾朋此时已经回到了别墅。 余家的别墅只有紧邻的两栋,家里人口少,平时来个客人举办个小型宴会也足够了,如果关系足够亲近,安排住下也绰绰有余。 但今天两百多客人前来,客人们只能在后面花园或者廊下,甚至在户外的草坪,或坐或站,端着茶或者红酒杯,三五一伙地聊天。 与其说大家来给余老爷子祝寿,还不如说这是个顶级的社交场所,许多重要的协议或者交易就是这样达成的。 李国辉是站在客厅中的,身为商务部副部长,在政治上他有了自己一席之地。许多人认为当他的父亲李望山退休之时,他就可以再进一步,甚至更高。换句话说,李望山的存在让他暂时失去了上升的空间,这是一条并不见于任何文件上的潜规则。 但他也只有站在自己父亲李望山身后的资格,因为这里有资格坐着的都是大佬,他能够站在客厅里,已经跟那些站在廊下或者院中的人明显区别出来,格外优待了。 余天余老爷子当然如众星捧月般被众人围绕着,恭维和祝福的话不要钱地批发出去。 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是余老爷子发幽古之思情的时候,忆往昔峥嵘岁月,就眼下的一些重大问题发表现自己的看法,并不忘给予后辈一些谆谆告诫和忠告。 而听其教导的,则是一边认真地点头附和,认为老前辈高瞻远瞩,思想深刻,一边谦虚地加以评点,并且举一反三。如果在这个场合公然唱反调,则这个人的“政治人品”恐怕要受到所有人怀疑了。 但今夜却不同。 作为主人和老寿星,余天坐在客厅中央的主沙发上,坐在余天右手的是黄德众,当下的国家元首。他中等身材,身板瘦削,戴着眼镜,面容谦和而儒雅,像个教书先生,而在战争年代他是被称为儒将的,快速崛起并且号称常胜将军,因而在统一战争的后期快速崛起。 余下八人按照身份地位和政坛排名,坐在他的左右手和对面,连这种私宴性质的场合,他们也不忘这样排序。李望山排名第六,坐在余天对面沙发上。 九个人加上主人余天,每个人面前放着一盏茶,杯中只飘悬着一片碧绿的参茶叶。参茶珍贵无比,余家也没多少存货,除了这十个人,其他人就不要想了。 余天满头银发,却打理的一丝不苛,背已经很驼了,精神和气色尚可,他微微前倾着身子,试图去端那茶盏,黄德众抢先将茶盏递到他眼前。 余天稍稍抿一口,道:“这茶我也喝不了多久了。” “老前辈说的是哪里话?我看您这精神头,您老至少还有几十年好活。”黄德众道。 余天笑了笑:“呵呵,我说的不是我能活多久,到了我这年纪,现在能多活一天也是赚了,哪里还不满足?德众啊,我是说这参茶越来越少了。” 黄德众会错意了,微微有些尴尬,当即说道:“我那还有一些,我明天派人送给你一些。” 其它在座的大佬们则纷纷附和,都许诺匀一些过来。 “你虽然身为国家元首,我相信你分到的比我多不了多少。参茶,或者说是仙茶,这真是个好东西啊,我感觉我至少能多活十年。你们别想着能喝到肚里的,还有手里藏的,要想如何能让这种资源能够服务人民大众,才是正道。”余天道。 黄德众道:“老前辈,说实话,我们也想啊,国家也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去移植这种参茶,但效果并不好,虽然也是好茶,但品质远比不上凤凰山秘境。而凤凰山秘境因为现世,不再与世隔绝,那是出产的参茶,今年的品质就明显比不上去年的。” “我想这主要因为天地灵气被稀释的缘故。”回答的是坐在余天左手的国会议长万四维,他地位排名第二,“听修士们说,现在灵气从整体上讲都在上升之中,我想过个百年之后,至少凤凰山的灵气将恢复到它当初刚被发现时的水平。” “凤凰山现在还是处于被军事封锁的状态?”余天问对面的李望山。 “是的,老首长。二十万军队,日夜守卫里那里,严防死守。”李望山道。 余天的目光在众人面上扫了一圈:“你们准备让这二十万军队啥事也不干,就在那守着?然后好慢慢瓜分那里的资源?” 黄德众连忙道: “这个我要向老前辈当面保证,绝无所谓的瓜分的想法。说实话,我们这些人至多能多喝点这些参茶,养气修身,壮大血气而已。我们不是修士,就是这参茶每天也只能泡一片,多喝咱身体也是承受不起的。但如果开放秘境,任凭平民进入,盲目地采摘甚至挖掘,那无疑是巨大的浪费,因为人性如此,这是必然的,不得不防。可惜的是,有许多我们明明知道可能是珍贵的药材,我们现在还无法利用,甚至都不认识它。” “对凤凰秘境,政府是持长期研究、稳妥开发原则的,政治局早有决议,那里所有的物种最终都会被扩散出去,而不是被某个人、某个组织所垄断,它必将是也应该是惠民的大众的,只是这个进度极慢。因为它太珍贵了,这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以至于我们怀着谦卑之心去对待它。” 排名在政坛,仅压李望山一头的徐同在一旁补充道。这徐同正是钟魁所认识的徐晋徐公子的大伯,其人在政坛上升速度极快,因为曾做过前任国家元首办公室主任的缘故,是政坛上的暴发户,颇精于算计和政治手腕。 “这个世界已经大变了。”听到此处,余天感叹道。 众人听了,一时沉默,将来的世界必将是修行大行其道,他们这些人很遗憾早生了几十年。优胜劣汰,不能修行的人将沦为平凡,世界将迎来新的竞争态势。 “秦盟主死的太早了些。”有人小声地嘀咕着。 那秦祖海年纪比余天小,本是修士,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比余天活的更久,但他早年投身革命,受过太多的伤,所以身体亏欠了太多。还有人怀疑秦家的功法本身有缺憾,秦祖海提前透支了寿元,这就是其子秦士弟没有修行的原因。 但话说回来,如果秦祖海还在世,一定是这个场合里最重要最尊贵的大人物,建国时他可是开大会坐在主席台第一排的存在。他的资历和本身修士的身份,也足以让所有人为其马首是瞻。 “呵呵,你们现在才想起秦盟主?雷浩京呢?你们恐怕都把他忘了吧?”余天道,他的目光却投向坐在李望山旁边的金世铭。 金世铭有副鹰钩鼻,这让他看上去比较阴鸷,强力部门如内务部和公安九处归他领导。金世铭解释道: “老雷因为年纪到了,所以退休,这本是计划内的事情。再说他退休的时候,凤凰秘境还未出现,并没有人意识到修行会变的如此重要。等凤凰秘境重现天日后,考虑到公安九处的特殊性及重要性,这个部门不应该成为雷家的后院。说句您老不爱听的话,秦盟主如果在世,公安九处恐怕就是他的一言堂了。” 金世铭的理由冠冕堂皇,所谓制衡才是稳定之道。 见余天的脸色不太好看,万四维打着圆场道: “秦盟主性格如此,做事雷厉风行,我们这些人恐怕都领教过。现在不是很好吗,孙如海担任一把手,雷云也是副手之一,听说不久前雷云还在孙如海的指挥下办了一件大案。不过,余老说的也不错,雷浩京毕竟比我们更了解修行和修士,在政治上又是可靠的自己人,我提议把他召回来,挂一个政务院顾问的名头,为我们的决策提供建议。” 万四维和金世铭二人一向走的比较近,这是京城权贵圈中的共识。 “说起雷浩京,我老人家过生日,他也不来看看我,虽说我以前没做过他上司,也跟他没打过什么交道,难道他对我有意见?”余天的脸色好看些,故意说道。 余天从不是一位强势的人物,更何况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余天只是借今天的场合稍微表达了一下对掌握着最高权力的核心层的不满。 “爸,他有礼物送到,是一包参茶。另外他亲自给我打过电话,说你这里客人多,他就不来添麻烦,改日必登门拜寿。”站在余天身后的余家栋俯身说道。 “别改日了,就明天上午来吧。另外让他把秦家,他那老长官家的孙女带来,听说那姑娘将会继承秦盟主的衣钵,秦家终于后继有人,令人羡慕啊。还有,思远的那个小朋友叫什么名字来着?”余天回头问自己的长子。 “姓钟,钟魁。”余家栋答道,他回头看向伺立在侧的儿子余思远,不确定地问道,“小魁邀请了吗?” 李望山神色一变,他瞧见余天投向自己的颇戏谑意味的目光,下意识地避开余天的目光。 站在李望山身后的李国辉则是心中一惊。余思远他知道,余家第三代中杰出子弟,只是因为年纪比他小一轮,并没有与他打过交道,但知道他在西秦省那个他曾经待过不少年的地方干的不错,政绩显著。 钟魁是谁?李国辉心底里并没有真正忘记。 这时听余思远答道:“小魁考上了燕大,应该刚来燕大报道,我一个月前就给他发请柬了。现在应该是思哲陪着他呢。” 余天听了,又看了一眼尴尬的李家父子,道:“就让他明天再来一趟,我想见见他。今晚就不见了,这里都是老头子,见着尴尬。” 黄德众这时好奇地问道: “那是哪家的孩子啊?这样受你们余家的欢迎?” “是家住西秦省太乙山下的年轻人,虽然年纪小,但很有头脑,我这大孙子思远在那里任职,颇得这位年轻人帮助,如果此子从政,将来会有一番大作为,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修行,我得找人看看。将来是年轻人的天下,不能修行也只能是普通人,总觉得是个缺憾。 我知道你们为了自己的孙子孙女们的未来,都在找修行的法门,紫阳观的道人们现在真是牛气冲天呐,听说跟观澜先生的大弟子吃一次饭,就十万元起,跟抢似的。你们当中还有人偷偷摸摸地找本道经来看,要我说你看个什么劲啊?早人老珠黄了。”余天笑骂道。 众人尴尬一笑,并不为意余天的调侃,但余天方才提到太乙山钟魁,则等于是在玩猜谜时给大家作弊,一时如拨云见雾,众人恍然的目光全都投向李望山父子。 李望山早年丧妻,几十年来一直就没要过其它女人,可谓是清心寡欲,这跟一些同辈们形成鲜明对比。结果他家的长子则被传有个私生子,这成了近几年最著名的八卦。 李家现在还未公开承认有钟魁这个血脉存在。 李国辉脸上发烧。李望山则脸皮厚实的多,道: “多身余老关心,小魁那个孩子已经拜在太乙山吕道长门下,虽然还没修出个名堂,但终究是在高人门下。” 出于某些考虑,李望山一直严守着钟魁是位大修士的秘密。他这样说,也算是跟钟魁的默契,也为将来的某些可能埋下伏笔。 “中条先生啊!”有人发出艳羡的惊叹声,“这绝对是货真价实的高人。” “抛开修为不说,中条先生是公认的道德大家,人品高洁,博闻强志,学问精深,这才是真正的高人风范。在这方面,我看紫阳观的观澜先生也比不上他。我还想着将孙子送到他门下呢,可惜人家根本就不理,你还不能把人家怎么着!老李,你是怎么办到的?”亦有人说道。 李望山听这议论声,心情无比复杂,强笑道:“太乙山下嘛,大概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 “这倒也是。依我看,我得将我孙子的户口迁到那里去。”有人开着玩笑。 第一百八十四章 灵动的白狐 在回去的路上,李家父子有场严肃而认真的谈话。 “爸爸,关于那个孩子……” 李望山阴沉着的脸让李国辉忐忑不安,今晚父亲可是大伤了脸面,他知道自己的父亲一向很爱惜羽毛,极要面子。今天被当众揶揄和调侃,这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想到此处,李国辉突然觉得钟魁的存在也是自己的噩梦,让一向公众形象极佳的自己,沦为同僚和下属私下里的笑柄。 这可不就是道貌岸然的真实写照吗? 对于钟魁,李国辉原本是有负疚之心的,他不认钟魁,甚至上次去太乙山都没有去见见钟魁,是出于止损的心理。既然自己早有了妻女,就不要让钟魁的存在进一步影响到自己的小家庭。 “小魁,不管是姓钟,还是姓李,我认这个孙子!”李望山粗暴地打断儿子的话。 “可是小月她……”李国辉道,他的意思是即便自己承认有钟魁这个私生子,并且给予照顾,但也要顾及自己妻子丁小月的感情。 “在这件事上,你们夫妻都没有发言权。尤其是丁小月,几年前她竟然敢派杀手去杀小魁,这是一个善良女人能干的事情吗?” “什么?”李国辉大惊失色,虽然妻子性格上比较强硬,但能做出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着实让他震惊和慌张。 “自古高门大户,这种肮脏的事情还少吗?只是很不幸,这事发生在我们李家的身上。”李望山道,“关于小魁,我也有责任。当年我落难时,是我要求你娶了丁小月,我也没细问你个人感情方面的问题,武断地决定你的婚姻。如果当时我知道你西秦省有了女人,而且还怀了李家的种,我是不会让你跟丁家联姻的。” 李国辉内心里对此表示怀疑,当年的情形险恶,容不得父亲做出这样的判断,但此刻他不敢说出心底质疑的话。 事已至此,他还能说什么?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正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他又联想到丁家近来接连出了大事,自己岳家丁氏一系的人马被政敌攻诋而纷纷落马,李望山却袖手旁观,现在他倒是怀疑这是自己父亲的手笔,如果没有推波助澜和乐观其成,至少也是无动于衷。 “钟魁这个孙子我是认的,不是为了找回我的面子,更不是为了你。”李望山道,“我有两个孙女,她们的未来都将寄托于她们素未谋面的哥哥身上。” 不管李国辉的震惊,李望山继续说道: “现在关键是小魁认不认我们李家。过去的遗憾是我们李家不对,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即便他不公开承认是我们李家的血脉,也一定不要让他对我们李家产生恶感,惹不起啊。” “他能不认吗?我多给他补偿就是了。”李国辉顺口说道。他忽然发现李望山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自己。 “我说过,你惹不起!”李望山盯着他一字一句说道,顿了顿又道,“或许,也幸亏你当年将他母亲遗弃在那个穷山村而不顾,否则哪能有他今日的造化?” “爸爸,我听不太懂。”李国辉有些懵了。 “你弟弟国梁有一点比你好,他虽然对做官不敢兴趣,但他至少眼光比你长远,知道李家留在外面的血脉不能就这么随便地丢弃,亲自跑过去。如果资质好,就努力培养他,如果资质一般,就保他衣食无缺。”李望山道,“但也仅此而已。” 李国辉表态道:“爸爸,您需要我做什么,儿子一定会去做。” “你暂时不要去管小魁的事情,心里有数,也别指望小魁会叫你一声爸爸。”李望山道,“小魁我见过,就是上次在太乙山度假,遇刺的那一天。” 李国辉也是那次匆匆跟弟弟弟媳赶去太乙山下的,现在想起仍然感到后怕。李望山继续说道: “那次见面相当失败,我被他无视了,或者说被鄙视了。确实,他有资格鄙视我,而我却欠他一条命。国辉,你那次巴巴地赶过去见我,如果不是小魁,你很可能是在跟我遗体道别啊。” “这怎么可能?不是王泓范出手干掉那两个江湖杀手吗?”李国辉惊道。 “呵呵,这可是我们李家的秘密。今天晚上的这个场合我差一点都说出来了,这个秘密可是我们李家最大的底牌。我为有这样的孙子而感到自豪,让我有种让旁人与我分享的冲动,你作为他的亲生父亲,我应该告诉你。” …… 李国辉被父亲“遗弃”在自己家门口,他满脑子都是父亲亲口告诉自己的秘密,迈着机械的步子,浑浑噩噩地走向家门。 “回来了?出什么事了,跟丢了魂似的?” 丁小月迎了过来。作为枕边人,丁小月敏锐地发觉得丈夫的状态很糟糕,丈夫今晚是蹭公公的专车,并没有带休助手秘书之类的,所以她也找不到人问。 “啊?没事!”李国辉回过神来,他先是对眼前的女人曾做过的事情而感到震惊和愤怒,好不容易才压下心头的无名之火。 眼前女人的确在美丽外表之下,有颗嫉妒罪恶之心,但源头却出在自己身上,如果恨自己妻子的狠毒,也要恨自己的绝情,这让他有种无力感。 “不是赴宴了吗?奇怪。”丁小月并没有放在心上,“我大堂兄说有段日子没见甜甜,明天我准备带她去,你有空去吗?” 李国辉与丁小月的女儿名叫李甜,正在读高一。而弟弟李国梁与弟媳孙洁如的女儿,名字则叫李蜜,眼下正在读初三。两家女儿总免不了放在一起比较,比个头,比相貌,比性格,比才艺,还有比学习成绩。 丁小月与李国辉夫妻之间的关系并不太融洽,避开李望山,她私下里常常为琐事而闹不愉快。李国辉对此颇有些头痛,有时候他在想这是不是自己在性格上的缺陷,明明知道自己妻子气量小,却不发一言。 妻子口中的大堂兄,正是丁有成,论年纪却是李望山一辈的人物,已经退休。这有点可笑,但却不罕见。 那丁家人丁兴旺,在党、政、军上的人脉极广,丁小月之父则是李望山在军中曾经的上级,这也是当初李家选择与丁家联姻最重要的原因。 李国辉怀疑自己妻子和女儿被叫过去,恐怕意在自己。随着这一波丁氏家族子弟在政界的落马和被清算,丁家如今看上去已经没落了,与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地位都比较低,年轻一代更是没见到一个杰出人才,没落是显而易见的。 想到此处,李国辉说道:“明天部里有个重要会议,我脱不开身,你带甜甜去吧,代我向大堂兄问好。” “我查过了,明天不是没有安排吗?”丁小月讶道。 “本来没有,现在有了。”李国辉的语气有些不善,换了睡衣,直接进了盥洗室,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 “莫名其妙!”丁小月并没有多想,是人都有三分火气,丈夫以前也不是没有这样的表现,凡是在工作上遇到点烦恼,也会动辄得咎,冲她发火。 …… 与此同时,钟魁驾着余思哲强行借给自己的跑车,载着李玉儿回到西城大街81号。 “这房子真心不错。”李玉儿赞叹道,“有钱真好!” “行了,房子你也看了,门你也认了。我送你回去吧?” 钟魁坐在车里,发动机都没熄火,没有要下车的意思。 “这么晚了,你让我去住酒店。你这里不是有许多空房间吗?”李玉儿嗔怪道。 “嗯?你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啊?”钟魁道,“我可不想明天我的照片出现在八卦小报头版上。” 李玉儿下意识地回头观望,吐着小舌头,娇笑道: “天这么黑,反正没人看见。做明星有时真烦恼。” 钟魁也很好奇李玉儿为何抛头露面做个明星,尽管他认识的修士在各行各业的都有。 见钟魁百般不愿意的意思,李玉儿佯怒道: “我都不怕,你个大男人怕个大头鬼啊!” “没错,我是怕鬼。这里可是座凶宅啊。”钟魁顺梯往上爬。 “本小姐不怕。” 钟魁越是拒绝,李玉儿越是想达到目的,觉得很有趣: “你不是替秦若寒捎了个话吗?你要是不让我今晚住进来,我就不跟她签约。” “你三十分钟前答应过的事情,怎么还能反悔?讲不讲信用啊。”钟魁道。 “女人都是善变的,这话你没听说过?”李玉儿得意地说道,抢先一步走进门楼。 钟魁只好跟在后面,算是默认了。李玉儿打量着院落,突然回头问道: “你是不是对秦若寒有意思啊?” “什么叫有意思?”钟魁问。 “明知故问。你是有女朋友的男人,赵雪不就是你女朋友吗?男人没几个好东西,得陇望蜀,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李玉儿甩着头,继续往前走。 钟魁急忙伸手去抓李玉儿的肩,他觉得很有必要解释清楚,关键是自己啥也没吃着,反惹一身腥,太亏了。 李玉儿香肩一晃,轻巧地躲过。她嫣然一笑,身形一动,不退反攻过来,动作轻盈而迅疾,刹那间臂影编织成一条无形的大网。 钟魁身形急速后退,千万条臂影之中,他只盯中其中的一条,然而手臂传来一股强大的力量,令他猝不及防,险些出丑。 自然之力。那神秘奇石本就是李玉儿抢先买到手的,待钟魁还给她至今已经很有一段时日,李玉儿能从中领悟自然之力也是应有之事。 不过那神秘空间里的存在,并不很好对付,钟魁是占着自己本身拥有的龙象功法的天然便宜,李玉儿得以通过一定是颇费了一番功夫,说不定还吃过一番苦头。 李玉儿得势不饶人,攻势如潮。她曾经在钟魁手中吃过大亏,甚至为此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偏偏钟魁一直没把她当回事,这令她耿耿于怀。 这也是钟魁第一次真正见识天山派的绝学。 天山派一脉是阴柔的路数,李玉儿却将自然之力巧妙地结合起来,她的身形就像是在跳舞,如雪山漫天的飞雪,极为赏心悦目,但不要被那优美的动作所迷惑。 柔中带刚,那一道道蕴含强大力量的罡气,细密而井井有条,不失灵巧,这令钟魁也不得不小心应对。 令李玉儿泄气的是,尽管她自认为这两年进步神速,足以自傲了,但在钟魁的面前,她仍然感到力不从心。 钟魁起初并不太适应自己的攻势,但总能在关键时刻挡住自己的攻势,师门看似无懈可击的天山落英掌,在钟魁面前发挥不了全部功力,大打折扣。 当钟魁适应了自己的攻势之后,他又能提前判断自己的招数,让自己很有挫败感。 难道他已经到了自己难以企及的境界吗?李玉儿不禁这样想。 “不打了!”李玉儿收功跳开。 “那你今晚答应过的事情,还算数吗?”钟魁歪着头问。 “什么事情?”李玉儿装糊涂。钟魁气急败坏: “你这小姑娘怎么这样啊?” “什么小姑娘,我全身上下哪里小了?”李玉儿挺着胸脯问,连她自己都觉得轻佻,连忙补救似地说道,“你这人说话有点老气横秋,大叔?” “我是说与秦氏娱乐签约的事情。”钟魁再一次确认。 “是这件事啊,我能问问你为什么对这事这么热心?因为赵雪的缘故?”李玉儿问。 “算是吧。”钟魁懒得否认,尽管秦若寒是赵雪的老板,但这不是他帮助秦若寒的原因。 李玉儿认真地摇了摇头道: “可我觉得没这么简单。” 钟魁气笑了,否认道: “就这么点破事,哪有什么名堂。你要是真不愿意,就算了!” “我不管,反正我就觉得你居心不良。”李玉儿也气呼呼地说道。 “痛快点,别婆婆妈妈的,你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本小姐需要用一个晚上思考一下人生,明天再说吧。”李玉儿道,“你觉得以我这位天山派未来继承人的身份,干嘛要当个明星?” “我能知道吗?”钟魁也感到好奇。李玉儿则卖了关子: “你想知道啊,我偏不告诉你。” 李玉儿甩着长发,颠着步子,像一只漂亮的白狐,动作轻盈而灵动,一头扎进屋子里。钟魁在后面喊道: “那是我的卧室!” 第一百八十五章 原味的 清晨,钟魁走到院里。 李玉儿正躺在院中的藤椅上,轻轻摇晃着。 她闭着双眼,呼吸悠长,胸前的山峦随之起伏。她似乎一夜没有回屋,就在那里躺了一夜,此刻发梢还沾着晨露。 她穿着一件男式睡衣,露出一双光洁紧致的羊脂般白皙大长腿,看上去睡衣里面处于真空状态,令人暇想无限,因为她自己的内衣正肆无忌惮地被挂在不远处的晾衣绳上,随着晨风摇摆。 唔,粉红色的小内内,还绣着卡通版的小猪猪。 晨光中的李玉儿是娴静柔美的,跟她以前给钟魁的活泼傲娇印象反差太大,让人不忍去打扰她这一刻的宁静。 这让钟魁突然生出困意,觉得自己应该回卧室睡个回笼觉。李玉儿长长的睫毛动了动,她美美地伸了个懒腰,飞快地将睡衣下摆扯了扯,瞥了一眼钟魁: “不该看的不要看,非礼勿视。” 钟魁本要回屋子,听了这话又退了回来: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真干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事?这是我家,你住我的,还穿我的睡衣,咱们是不是应该算下房钱?我要的也不多,就按五星级酒店八折算下。” “恼羞成怒。”李玉儿的嘴巴也够犀利的。 “我……”钟魁真的恼羞成怒了。李玉儿却晃着白皙美丽的大长腿道: “我的贴身内衣都被你欣赏了,还要什么房钱?我听说有些有特别嗜好的男人,喜欢收藏这些,你要不要我送你一件?” “你……”钟魁被惊到了。 “理屈词穷了吧?”李玉儿笑吟吟得意说道,脸上却是绯红。 被一个小姑娘调戏了,钟魁这时不怒反笑道:“有没有原味的?” “什么原味?”李玉儿一愣,又立刻反应过来,脸上顿时羞红。 不知怎的,她喜欢跟钟魁斗嘴,现在得寸进尺,居然调戏上了,然而钟魁可不是初哥,立刻让她招架不住了。 “变态!”李玉儿跳了起来,躲进西厢房中。 钟魁耸耸肩,施施然从晾衣绳旁走过,想看看郭老头两口子今天准备了什么早饭,他还是比较喜欢来一大碗油泼面。 见钟魁离开,李玉儿又跑了出来,她想收回自己挂在晾衣绳上的内衣,内衣昨夜洗了还没干透,一时有些踌躇。 直到早上快十点钟,李玉儿才重新穿回自己的衣物,钟魁早就出门去了,免了见面可能会有的尴尬。 “李小姐,魁少今天出门做客去了,说你早上可能会晚起,就没叫你吃早饭。早饭现在还热着,你要不要现在吃?”李大娘很客气,心里却是想这天仙般的姑娘跟自己的少爷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上次那位姑娘,也很漂亮。 “那多谢大娘了。”李玉儿甜甜一笑。她精致清纯的相貌和那纯真的笑脸,对男女老少一律通杀,让人生出亲近溺爱之情,李大娘忍不住拉着她坐下,道: “多漂亮的闺女啊,真糟罪啊。” 李玉儿懵了:“李大娘,我很好啊,怎么糟罪了啊?” “闺女,别硬撑着了。听魁少说,你一个人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京城打工,可怜为了省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可不是糟罪吗?你爹娘要是知道了,一定心疼的很。” “嗯,多谢大娘关心。”李玉儿连忙作感动状,心里把钟魁恨死了。 钟魁此时正在丁香家园做客,重回此处,没有了那些衣冠楚楚的大人物们和里三层外三层的保卫人员,钟魁驱车直接开了进来。 昨晚赴宴时,钟魁带了一套汝窑茶盏做为寿礼,这不是宋代正版的汝瓷,而明代官窑的仿品,虽是仿品,本身也很珍贵。 今天上午他则带了一包茶叶,也不是凤凰山的参茶,因为那样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凭白多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追问,因为以他自己目前旁人可以查到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得到凤凰山参茶的,况且他手中的存货也没有多到随便送人一包的程度。 这是吕道长自己在太乙山中亲手种植的品种,在炒青的过程中,根据钟魁提供的丹方,还有吕道长自己的研究和秘法,加入了一些特别的药材,使得这种本身品质就不错的绿茶,增加了一些类比凤凰参茶的功效。 只是这种太乙参茶的功效没有参茶那么明显和强大而已,但如果把这茶叶当作凤凰参茶卖,也绝对会有很多人愿意花大价钱买,同样有价无市。 用雨过天晴盏,泡上一杯太乙参茶。茶盏,青如天,色如玉,如雨过天晴,云过雾散,闻着回味悠长的茶香,余老爷子熏熏然陶醉了。 “好盏,好茶。有心了。”余天睁开眼睛,对钟魁的寿礼极为满意。 今天余家人终于可以轻松地坐在一起,除老寿星余天外,他的两个儿子余家栋余家树,及其他们的夫人,还有各自的儿子余思远和余思哲,以及余思远的妻子文舒。 余老爷子的赞赏,让余家人都跟着开心起来。 余老爷子的次子余家树则对那套杯盏很是眼热,他并未从政,跟京城许多家族一样,子弟都各有各的发展,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余家树也是位商人。 余家树对钟魁这位乡下小子本不以为然,因钟魁送出这两份不一般礼物而对他高看了不少,想当然地以为是李家在背后出手。 钟魁不是唯一客人,雷浩京带着秦若寒应约而来。余家人惊讶于秦若寒的美貌,她喜欢穿着素净的衣衫,一件米白色的七分袖衬衫,不特意去修饰,却让人难忘她惊人的美丽和冰清玉洁。 雷浩京带了一方晶莹细腻的琥珀色寿山石,秦若寒则是带了一幅不知名的山水画。 余老爷将寿山石把玩了一番,冲着雷浩京笑道:“浩京,破费了。” “说实话,这是我年轻时偶然得到的,当时并没有花多少钱。我也不太懂这些,就送给余老品鉴。”雷浩京谦虚地说道。 钟魁看着那方寿山石,总觉得眼熟,好像自己在老家的收藏室里也曾经有过这么一块,连上面雕刻的花鸟竹草都一样。他不由得将狐疑的目光投向面有得色的雷浩京,雷浩京却故意不去看他。 我好像遇到了一个老贼。 此时,余老爷子则将注意力放在秦若寒带来的那幅山水画。这幅山水画保管的很好,随着卷幅的打开,一股苍凉而又豪迈的气息扑面而来。 只见画中黑色巨崖峭壁上,叠翠耸立,老松虬枝,崖下涧流飞奔,谷间碧涛之中,有一叶扁舟独行。 扁舟之上有一人腰悬长剑,负手背对着观者,抬头凝视着群岭。那人脚下则有一只狐狸横卧。 留白处则有一竖写草书,上书:七十年纵横天下,试问谁堪敌手?不如归去矣。 草书龙飞凤舞,力透纸背,却没有落款。 那熟悉的画风,熟悉的笔力,还有那豪迈而又有几分萧索的情怀,再一次令钟魁差点当场失态。 雷浩京赞叹道:“虽然我不太懂字画,但这位作者不是普通的画家,他应该是位修士,我仿佛看到了一位强大的修士归隐江湖离去的背影。” 又问秦若寒道:“若寒,这难道画的是秦家的祖先,或者作者就是秦家的祖先?纵横天下谁堪敌手?也只有秦家的先祖敢如此宣言。恕我直言,世人对你们秦家的祖先了解太少。” “这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是祖先传下来的,我从中挑了一件,送给余太爷当作寿礼。”秦若寒淡淡地说道。 余老爷子是实货的,他自己也是位画家,他喃喃说道: “七十年纵横天下,试问谁堪敌手?单论这笔墨技法,无论是山水、人物还是书法本身,跟历代知名大家相比,也不遑多让,可怜我竟然不知道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大家。不过,秦家丫头,这幅画对于秦家意义非凡,老头子我不敢收。” “余太爷,这样的画我家还有不少,您尽管收下。”秦若寒则道,又道,“缅怀祖先,记在心里便是了。如果只是在口中念叨祖上曾经荣光过,那才是不孝子孙。” 秦若寒的口气听着平淡的很,但听者都出奇地没有丝毫怀疑她的决心。 “好志气!那我就收下了这幅墨宝,此画‘无名’,就叫作‘归去图’吧。”余老爷子听了很高兴,又对自己的小孙子余思哲道,“你小子就不要整天围着那些跑车转,没有你爹赚钱给你花,你连个轮胎都买不起。多学学秦家丫头,还有钟家的小子。” 余思哲不满道:“爷爷,我没那么不堪吧。我可是学哲学的,将来我们余家会出个思想家。” 余家树赏了他一个暴栗,道:“就你还思想家,败家还差不多。” “你还别不服气。秦丫头家学渊源,天生就不是我们凡人可比的,这一点我们要承认,小魁也拜入高人门下,将来也很前途的。”余老爷道。 雷浩京听了,好奇地问:“小魁拜入何人门下?” “中条先生啊,这你不知道?”余老爷问道。 雷浩京听了,噢了一声,看向钟魁的眼神则是只有钟魁才懂,对秦若寒道: “你们现在都算是修士了,年纪也只相差一天,以后要相互帮助。” 秦若寒点点头。 余家栋的夫人林兰这时插话道:“小魁跟若寒的生日只差一天吗,谁大谁小?这真是巧啊。” 钟魁道:“我晚一天出生。” “哦,看上去你更成熟一些。”林兰脱口而出道。 钟魁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道:“对,我长的比较着急。” 众人闻言,纷纷大笑起来。 余天精力不济,与众人聊了一会就去休息了,中午则有余家其他人陪着用饭。用过饭后又闲坐了一会儿,雷浩京、秦若寒和钟魁不约而同地告辞。 雷浩京开着车扬长而去,留下秦若寒和钟魁两人,他原本主动提出自己顺便送钟魁回去的,一出了丁香庄园的大门就变卦了。而钟魁来时开的车则已经还给了余思哲。 秦若寒主动说道:“我送你吧,正好有事跟你说。” “那好。”钟魁也不推辞。 “关于李玉儿的事,我要谢谢你,来这里之前,我接到了她打给我的电话。”秦若寒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她车的很快却又极稳。 “哦,她答应了吗?”钟魁问。 “还在接触中。她提的条件比较苛刻。”秦若寒道,“谈判嘛,有来有往才是正常的情况,对于与她签约,我们是有诚意的。而她现在的发展遇到了瓶颈,需要一个好的平台。” “我能问下她提了什么条件?”钟魁好奇地问道,他没好意思说秦氏娱乐也不过是家新组建的公司,实力并不雄厚。李玉儿想告别个体户状态,有大把的公司可以选择。 “第一,马上给她打造一张个人专辑,六个月内完成,发行量不低于五百万张,利润与她五五分成,若亏损她不负担任何损失。第二,在年内为她立项一个古装剧,她想演侠女,拍摄资金不低于两千万,她是唯一女主角,片酬另算,同样扣除各种成本,利润与她对半分。第三,她只一签一年。”秦若寒道。 听了秦若寒的解说,钟魁只得自言自语道:“这是狮子大开口吗?” 秦若寒则道:“她值这个价。” 钟魁认真地打量着她的侧脸,觉得她有些冒险。虽说娱乐业的利润空间,远高于实业,风险同样很大。 钟魁前世自己创过业,也用闲钱投资过不少朋友的公司,虽说成多败少,在业内很有些名气,但也不敢说投资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有时候,明明是天时地利人和皆备的项目,结果败的莫名其妙。 感受到钟魁的目光,秦若寒转头瞥了他一眼,瞬间就明白他表情的含义,道:“如果操作的好,签约她即使不赚钱,也能让秦氏娱乐站稳脚跟。做事业要看长远,你可以把李玉儿看作秦氏娱乐的踏脚石。” “唔。”钟魁这才感受到秦若寒强大的气场,她有些谦卑地追求李玉儿,愿意在十分苛刻的条款上跟李玉儿谈判,原来只是拿她当作踏脚石。 这源于对自身实力的自信,不仅在修行上,也是在事业上和人际关系上。 钟魁这个年纪的人,大多都在按部就班地读书,如余思哲这样的权贵子弟则忙着享受人生。秦若寒则已经独立自强了,成为一个家族的旗帜。 不过,关于李玉儿签约的事情,跟钟魁没什么关系,签成他乐见其成,签不成他则毫无心理负担。然而秦若寒又道: “李玉儿又提出了一个附加条款。” 钟魁忽然有不好的预感:“什么条款?” 秦若寒没有正面回答:“到了你那再说,她昨夜应该住在你那里吧?” “这你都知道?”钟魁像是在澄清自己,“昨晚上赴宴回来,太晚了,她临时住在我那里,你别误会。” 钟魁真想给自己一巴掌,解释这个干嘛? 第一百八十六章 新住客与霸王条款 李大娘看着秦若寒在钟魁指挥下,把车开进东南角院,然后又跟着钟魁往里院走,心里想: 坏了,宅子里还有个漂亮的闺女没走,外面又来一个更漂亮的,两个天仙般的人儿,待会儿会不会打起来? “老头子,你去后面看看,万一有事给劝劝呗。”李大娘冲着正坐在前院倒座房门口修剪花草的郭老头嚷嚷道。 郭老头白了自己老伴一眼,放下剪刀,拿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一口道: “就你这娘们多事,今儿天气不错,就是风稍大了一点,别见着风就是雨。你管得着吗?瞎操心!” 出乎钟魁意料,李玉儿不仅没走,还让自己的所谓经纪人吴玉仙将放在酒店里的行李全搬来了,好几大箱子。 “嗯,李玉儿,你有没有搞错?你这是打算长住吗?” 钟魁语气相当不善。 “你今天早上不是说,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八折吗?你摸摸自个良心说话,这是不是你说过的话?如果你良心还在的话。”李玉儿笑吟吟的回道。 “我……”钟魁竟无言以对。 旁边的吴玉仙则有些无奈,昨晚一直到早上八点李玉儿都没接她电话,几乎把她气疯了。这是从来未有的事情,在两个小时前终于接通了她的电话,吴玉仙被迫带着行李赶过来。 李玉儿道: “师姐,你看他承认了吧?打八折,我们能省不少钱啊,酒店哪有这里住着舒坦?妥妥的豪宅。我们要是自己买菜做饭,还可以省更多的钱。你不是一直教育我嘛,居家过日子,一针一线总是钱啊。” “不对啊,你昨晚住了一夜,我可没答应你可以续住啊。”钟魁道,“作为这座宅子的主人,我有权拒绝。” 李玉儿将目光投向秦若寒:“秦总,钟魁同学不同意啊,你就帮帮我呗?” 钟魁立刻反应过来,问秦若寒: “附加条款是这个?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秦若寒难得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非亲非故的,钟魁完全可以拒绝,她看得出钟魁对金钱并感兴趣,并且好像也不缺钱,从他送给余家的寿礼就可以看出来。 秦若寒试探地问道: “钟魁,实在不好意思,要不,在商言言,你提个交换条件?” 钟魁偶然捕捉到李玉儿狡黠的目光,从她的目光中钟魁读出了一些特别探究的意味,她这是笃定了自己有大概率会帮秦若寒。 “她想住进来,也不是不可以的。” 钟魁的话让在场的三人都松了一口气。李玉儿得意地笑着: “呵呵,你继续说条件呗,我想只要不过份,秦总应该会满足你的要求。” “秦师姐,今天你送给余老爷子的画,我很感兴趣。如果你家里还有类似的画,可不可以送一幅过来?”钟魁问,见秦若寒面露为难的表情,又补充道,“我只是想品鉴品鉴,李玉儿要是搬走了,或者跟你的合约结束了,我原物奉还。” “就这样?”秦若寒和李玉儿同时发问,意思却是不同。 “就这样。”钟魁再一次确认。 李玉儿张口欲言,钟魁立刻道:“你赶紧闭嘴,否则我收回我的承诺。” “我只是想问问房租是不是可以免了。”李玉儿嘟哝着。 “好人做到底,免了。”钟魁索性说道。 “多谢。”秦若寒向来处事大方,“送你一幅也可以,虽然我祖上传下来的画作并不多。不过,请你务必小心保管,如果你将来不想收藏了,请务必一定提前告诉我,我一定高价赎回。” “一言为定。”钟魁道,“接下来就是你们自己谈吧,恕不奉陪。” 钟魁很郁闷,这事做的,看来不能随便帮人,否则会有更多的事找上门。 回到屋中,钟魁来到书房。 先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练了十大张毛笔字,眼见着天色渐晚了,钟魁听到院子里秦若寒还在跟李玉儿谈判,双方你来我往,锱铢必较,火气十足,却又斗而不破,堪称奇迹。 连吴玉仙都成了局外人,插不上一句话。 这属于两个女人的战争,惹不起。 钟魁摇摇头,放下手中狼笔,直接穿过院子,准备离开。 “你要去哪?”李玉儿突然叫住了他。 “我要去哪,有必要跟你汇报一下吗?”钟魁没好气道,“你既然住进来了,咱们应该约法三章。 第一,未经我同意,不准进入我的屋子,我屋里宝贝太多,咱先小人后君子,当然我也不会进你们住的西厢房,咱们各自尊重彼此的隐私; 第二,未经我同意,不准带外人进来。说到这一条,我想起你是公众人物,如果我发现有记者堵在门口,请你马上走人; 第三……第三条我还没想好,我有权以后随时增加或者修改。没错,第三条 属于霸王条款,反对无效。” 钟魁说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不理撅着嘴生着闷气的李玉儿。 “哼,有一座好宅子了不起吗?我偏要住在这里。”李玉儿跺着脚道。这时,钟魁又从垂花门的门外伸着脑袋道: “另外忘了跟你说,一日三餐你们自己解决。郭老头两口子不是你们的佣人。” 钟魁出门溜达了两个小时才回来,期间还逛了附近的美食街,将自己喂的饱饱的。 进了前院,听到李玉儿正热烈地跟郭老头两口子讨论美食,他偷眼一瞧,见她和吴玉仙正坐在前院餐厅吃面。 “哟,回来了,吃了么,要不要来点。李大娘做的油泼面很不错的,我都吃了两大碗。”李玉儿得意地说道。 “李大娘,我不是说了吗,不用管她饭。她不是客人,只是租客而已。”钟魁问。 李玉儿不满道:“我花自己的钱雇李大娘做饭不行吗?又不是白吃,人家郭大爷李大娘一把年纪来京打工,不就是想多挣点钱吗?我花钱雇李大娘做饭,就是帮她挣钱!你还有没有良心?” 瞧李大娘有些尴尬和忐忑的表情,钟魁知道她一定是被李玉儿人见人爱的外貌所蒙蔽了,不忍拒绝她,他也不好让李大娘为难,遂道: “那你继续吃,小心吃胖了。” 李玉儿闻言叫道:“这么大的男人,真是小心眼!本小姐天生丽质,怎么吃都吃不胖。” 见钟魁去了正院,吴玉仙小声说道: “小玉,你就不能少说几句,千万别惹毛了他。咱们又不是住不起酒店,再说你要是真想在京城扎根,我们就买套房子,咱买套大房子的钱还是有的。” “师姐,你要是不想住,那我就一个人住这。”李玉儿道。 “说什么傻话,那我可不放心。”吴玉儿嗔怪道,“你要是再不听话,我就立刻禀告师父她老人家。” 李玉儿抱着吴玉仙的胳膊,撒娇道:“师姐,你就答应我这一件事。就这一件,好吗,师姐?” “小玉,你不是喜欢上钟魁吧?”吴玉仙故意道。李玉儿立刻像是被踩着尾巴的兔子,跳了起来: “师姐,你可别瞎猜。我就是觉得这宅子不错,怎么会喜欢上他?他长的又不帅。”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反应这么大?”吴玉仙的表情很是玩味。 “我反应大吗?”李玉儿扬着清纯的人畜无害的脸蛋,道,“师姐,你难道不觉得钟魁有些奇怪吗?” “奇怪什么?”吴玉仙浑然不知自己被李玉儿引到另一个话题。 “钟魁显然是不欢迎我们住进来的,这也不准,那也不准,牛皮哄哄的,对吧?秦若寒想签下我,我只不过临时起意增加了一条住进这里的条款,本没有当真的,可钟魁却轻易地答应了。” “你想说什么?”吴玉仙道,“难道是说钟魁在讨好或者追求秦若寒?一定是了,秦若寒的美貌和气质没有一个男人能抵挡住的。况且秦若寒的血脉极其高贵,真凤之体!” “可我并不觉得是因为她的真凤之体,甚至不是她的美貌。”李玉儿摇摇头,“这其中一定有我不了解的。” 吴玉仙不以为然:“你想多了,还是想着明天的谈判吧。你今天表现的太过苛刻了。” “哼,秦若寒不也是咄咄逼人吗?哪有一点求贤若渴的样子,想签本小姐的公司有一大把。” “说实话,作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她真的不错。”吴玉仙道,“至少她对你以往的表现有过详实的研究,把你的优点、弱点和不足总结的很到位,甚至比我更了解你,这一点不能不让人佩服。依我看,接下来的谈判,条件差不多,见好就收,毕竟我们也有求于人。” “好吧。”李玉儿点点头。 第二天清晨,钟魁吃过早饭,就将躺椅搬到院中的桂花树下,给自己泡上一杯茶,悠哉悠哉。 还好,因为吴玉仙也一同住进来,李玉儿不好意思再将自己的小内内公开展示。 李玉儿从西厢房走出来,睡眼惺松。 “喂!” 钟魁没有吱声。 “喂!”李玉儿抬高声量。钟魁装作才听到:“我姓钟。” “好吧,钟魁同学,你不上学吗?”李玉儿问。 “离正式开学还有几天。”钟魁头也不回,又道,“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本宅最新的附加条款,凡住客要注意衣冠得体,不要影响市容有碍观瞻。” 李玉儿低头看了自己的胸口,见自己的睡衣领口的扣子少扣了一个,露出一大片雪白,还有小半边的山峦。 呀,走光了,李玉儿脸上一红,捂着胸口,飞快地躲进屋子。 再出来时,李玉儿穿戴齐整,换了一身略显保守的裙子,她故意走到钟魁身边时,她狠狠地瞪了钟魁一眼。 钟魁歪着头看着她一眼,像是在看空气一般,自动将她忽略了。 这让李玉儿满腔的羞愤全无落脚处,泻了一地。 “哼,本小姐也是号称国民玉女的存在!”李玉儿像只小公鸡,挺着胸膛,昂着头,穿过垂花门,走向前院。 瞄了一眼李玉儿的傲娇背影,钟魁想着是不是等李玉儿跟秦氏娱乐签约后,想办法把李玉儿“逼”走。 这李玉儿虽然看着极是养眼,却是个骄傲的小公主,让钟魁看着心烦,又觉得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很不方便。不过,让李玉儿住进来,是他答应秦若寒的事情,只能以后再找对策。 “我是有女朋友的男人!”钟魁这样想。 被钟魁内定为女朋友的赵雪,早上八点半就来了,还带着一大箱行礼。钟魁连忙问道: “你这是做什么?” “你不是让我搬进来吗?不欢迎吗?”赵雪白了他一眼,“你要是不欢迎,我就再把行李搬回去。” “欢迎,当然欢迎!”钟魁大喜,连忙狗腿子一样地帮她搬着行李,心里则是怀疑她一定是听说李玉儿住了进来才决定搬来的。 这让钟魁觉得有些得意,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自己在赵雪的心目中还是有相当地位的。 只听赵雪在身后道: “小魁,我想住西厢房,我喜欢每天早晨一开门就见到太阳升起。” 钟魁为难道: “西厢房已经有人住了,要不,你住我屋,我住东厢房?” “算了吧,我就住东厢房,东厢房也不错,打开窗户也能看到太阳升起。”赵雪聪明地点到为止,她很满意钟魁的态度。 钟魁则暗自松了一口气,更是下定决心尽早把李玉儿这个大灯泡“逼走”,以免妨碍自己跟赵雪的二人世界。 被钟魁记在黑名单上的李玉儿,在前面吃过早饭,进了正院见赵雪正在收拾屋子,颇感意外。 “哟,雪姐搬进来了,有雪姐作伴,真好。”李玉儿热情地拉着赵雪道。赵雪也笑道: “是啊,能跟大明星住一个院,我也挺开心的。” “什么大明星小明星的,雪姐,就叫我玉儿,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姐,比亲姐还亲近。”李玉儿道。 “可不敢呢,你要是跟我们公司签约了,就是本公司的一姐,公司的摇钱树,我可不敢造次。”赵雪道。 “哪里哪里,你可是副总经理,再大的明星,也得听你安排。”李玉儿摇晃着脑袋道。 钟魁听这二人一通话,觉得形势好像有些复杂。 第一百八十七章 送病上门 李玉儿跟秦氏娱乐的谈判还在继续。 媒体已经得到风声,纷纷到秦氏娱乐所在的办公楼去打探,秦氏娱乐只是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即便如此,记者们也仅凭三言两语的回复脑补,一天写一篇报道,铺天盖地,都是清一色很正面的报道。 钟魁则是怀疑这是秦若寒故意透出的信息,甚至是花钱请的写手,借此提升秦氏娱乐这个娱乐界新丁的形象。 不过,谈判的主角变成了赵雪跟吴玉仙,这两人倒不像秦若寒跟李玉儿那样针锋相对,两人甚至在院子里一边洗衣服一边谈判,然后角院里就挂满了女人的贴身衣物,随风招展。 谈判的结果不可能按照李玉儿的要求全盘接受,秦氏娱乐表现出自己的诚意,李玉儿也有所求,所以最终也退了一小步。 谈了好几天,双方只差签字画押,这当然需要特意在媒体面前公开完成这最后一步,广而告之,以提高双方的关注度,这是应有之事。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赵雪心情却没有变的更好。 那李玉儿之所以要签约秦氏娱乐这个平台,条件之一便是跨界做个演员,唱而优则演,或者反之,有野心的艺人往往都会这样,但成功者鲜有,大多数只是炒作而已,对艺人最好的结果只是在不自伤形象的前提下赚点快钱。 “成功签约李玉儿,只是公司战略的第一步,她现在只是二线明星,潜力很大,能否继续上升,关系到秦氏娱乐能否站稳脚跟。”赵雪如是道。 “她不是想当演员吗?就投资给她拍就是了,那些长的漂亮,一演戏就面瘫的也不是没见过。” 钟魁品尝着赵雪亲手做的菜肴,美人当前,秀色可以佐餐。 “哪有你这么埋汰人的?公司手里倒是有不少本子,秦总认为不够优秀,所以现在四处找本子。”赵雪道。 “对,就如做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玉儿想演什么样的角色?”钟魁好奇地问。 “古代侠女。”赵雪道。 “唔。很好啊。”钟魁道,心想李玉儿如果穿上古装,扮像一定极为漂亮。 “很好?这样的影视剧太多了,都被人演滥了,我们可不想费了这么大力气糊弄观众。否则,观众以后会糊弄我们的。” “良心公司!”钟魁配合地竖着大拇指。 赵雪美目白了他一眼,道:“你是在说反话吧?” “雪姐,你别冤枉我,我很看好你!”钟魁连忙道。 “你有!”赵雪坚持,二人世界,她难得露出稍许的撒娇之态。 “没有!”钟魁摇头否认,但美人的眼神让他立马妥协,“好吧,我本以为你们先有米然后再做饭,现在却是等米下锅的情况,瞧这事做的。” “我们其实很早就开始本子,有一些是公司花大价钱买来的业内一流作家或编剧的作品,内部研判水准还不错,不过秦总都不太满意,她说过,除非不拍,拍一定要拍成经典之作。” 钟魁在这个世界很少看电视,相对于他的前世,这个世界的娱乐事业方兴未艾。就拿武侠作品来说,虽然该有的制作艺术手法该有的都有了,甚至不乏大投资,但内容却是千篇一律,行侠仗义、替天行道、快义恩仇和比武招亲,还未真正脱离唐传奇和明清说书人的窠臼,使人产生审美疲劳。 简单来说,就是剧本创新问题。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个世界,这方面永远都是问题的核心之一。 看得出来,赵雪对自己这份工作很珍重,工作也很卖力,只是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个,未免有些不美。 跟钟魁想像中卿卿我我的二人世界,差的还很远。 赵雪见钟魁目光在看着自己,嘴角还挂着笑,明显已经走神了: “你又在笑什么?” “雪姐,你白天上班,为秦老板尽责,回来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做家务,这么辛苦,我给你做做推拿,放松放松吧?”钟魁道。 赵雪闻言脸上一红,嗔道:“不行!” 因为做推拿是借口,借机揩油才是真的,赵雪已经上过几次“当”了。 钟魁早就知道她会拒绝,笑道: “我最近想写部武侠小说,你要不要看看?” “你?”赵雪对钟魁的跳跃思维感到惊讶,尽管钟魁每天在书房待的时间比较多。 “虽然还没动笔,但故事都在我这里,这个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宋末元初,一个姓丘的道士偶然经过牛家村……唔,雪姐,你这是什么眼神,你要相信我的文笔。话说我上初中时,作文还获过奖的,岳父大人可以证明,他不止一次地夸奖我有文采哦。”钟魁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反正闲来无事,我一边给你做推拿,一边给你说说这个故事,包管你满意。” “什么岳父大人,瞎说!”赵雪跺着脚跑开了。 赵雪害羞着跑回屋,钟魁只好自己一个人收拾碗筷。收拾了一半,赵雪又回来了,脸上绷着: “我来收吧。” 钟魁索性当起甩手掌柜,给自己泡上一杯茶,自言自语道: “还是雪姐对我好,真美!” 不知他是在说生活很美好,还是在说人更美,或者兼而有之。钟魁提前过上了幸福生活,人也变的更懒。换一句话说,钟魁没有所谓的“上进心”。 不过赵雪至今还守着底线,她在外面一副“白(领)骨(干)精(英)”的模样,私下里碰碰她手都会让她害羞大半天。 京城初秋的夜晚,还是有些燥热,就犹如钟魁发春的内心。 钟魁舒服地躺在藤椅上,心里百无聊赖。斜眼见赵雪从屋里出来,看模样像是刚洗过澡,秀发随意地散开,身上飘散着一股淡不可闻的药香味。 她用钟魁给的方子,口服丹丸,外用药浴,已经坚持不少年头了,虽然靠药物配合适当的功法,使得她跨入修行之列,但她本身的血脉资质一般,如果以后没有大的机缘,在修行一途很难有大的作为。 就她本人来说,对修行并没有什么企图心,虽然每天坚持着,并不奢望能达到钟魁的高度。 但也因为如此,她的精气神三宝,远较普通人壮大和旺盛,因而身体状况极佳,外在表现为精力旺盛,气色绝佳,更加光彩照人,而皮肤愈发白皙光洁,体态几乎完美。 她已经很久没有买过护肤品,甚至有好几次遇到广告公司的人问她愿不愿意给护肤品公司代言。李玉儿就曾几次问过她用什么高级护肤品,赵雪从来就没说过实话,她把这当作钟魁给自己的独家宠爱。 钟魁火热的眼神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游走,尤其在那不可描述之处停留良久,赵雪嗔道: “别乱瞅,再瞅把你眼珠子挖掉。” “那我真成了有眼无珠,我是正大光明地欣赏。”钟魁厚着脸皮道。 “你再胡说八道,我明天就搬走。”赵雪使出撒手锏。 钟魁连忙道:“雪姐,我错了,不乱瞅了行吧。” “那得看你以后表现。”赵雪道。 她可以很清晰地感觉得到钟魁对自己的浓浓情意,面上这么说,心里其实挺开心的。她心照不宣地将钟魁视作自己的男朋友,从没有当面承认,唯一的心理障碍是钟魁比她小了八岁,这让她有患得患失之感。 她害怕自己年老之时,钟魁因为修行高深,外表仍然年轻的很。 “呵呵。”李玉儿的脑袋从她屋里探了出来,不合时宜地发出怪笑声。 这就相当令人讨厌了。李玉儿知道自己不招钟魁待见,故意道: “见色忘义!” “见色倒是有的,但我忘什么义了?”钟魁不满道。 “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你们好像已经开学了哦,小心被燕大开除。”李玉儿道。 赵雪这时也恍然道:“好像是哦。” “今天是几号?”钟魁问。 “七号。” “不是六号吗?坏了,开学第一天就旷课啊。” 钟魁这才想起这几天因为赵雪住了进来,颇有乐不思蜀的味道。 赵雪道:“也怪我,我这几天工作忙了些,忘了提醒你这茬。” 第二天一大早,钟魁就赶回学校,他连教室门冲着哪开都不知道,只好先去宿舍。 三位舍友还在酣睡,听到开门的声音,全都迷瞪着眼,好半天才有人问:“你就是钟魁啊?终于见着真人喽。” 钟魁笑着问:“我这么出名啊?” “可不是吗,昨天全班第一次集合,其实也没啥事,就是班主任跟大家见个面,同学们自我介绍,相互认识一下,就差你一个人。班主任很不高兴,我们想不记住都难。” 床铺跟钟魁挨着的家伙幸灾乐祸道。 钟魁不以为意,道:“那今天是上课吗?教室在哪?” “上什么课?”三个舍友全都乐了,“军训啊!直接接到军营里,长达一个月。” 军训?钟魁才想起这茬,在三位舍友惊讶的眼神中,他掏出普通学生还买不起的手机,拔了个电话: “雷叔啊,我钟魁啊。瞧您说的,我早就想去拜访您,不巧一直很忙啊。没啥事,就是我病了,学校要搞军训,我参加不了了,我……对,瞧您说的,给弄张医学证明呗?随便写,生活不能自理的那种,好的好的,谢了!” 钟魁关上手机,打开自己的箱子,将自己从家中带来的土特产全部铺到桌上,对舍友们道: “不好意思,小弟重病在身,无法参加军训,请诸位替我向班主任请个长假。这些家乡的土特产就算是小弟的孝敬。至于医生证明,随后补到!” 想了想,钟魁又给黎英打了电话: “师兄啊,我钟魁啊。对,今天要去军训,不过我去不了,要请病假。不、不,我好着呢,你懂的?对,我们班主任对我有些误会,因为昨天全班同学第一次集合我没来,麻烦你给我美言几句?好、好,多谢师兄,回头必有重谢!” 前后不到十分钟,钟魁说完就扬长而去,留下三位舍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目瞪口呆。 回到西城大街81号,钟魁还能赶上吃早饭。 “你不是上学去了吗?”赵雪惊讶道。 “我请了一个月病假,反正是军训。”钟魁道。 “你病了?”赵雪下意识地摸了摸钟魁的额头,却被钟魁抓住了手。 “你看我像是有病的样子吗?” 钟魁捏着她柔软滑嫩的手,舍不得放下。赵雪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钟魁抓的死死的,只得任其抓着。 “依我看,你是懒病犯了。” “没错。” 赵雪上班去了,同行的还有李玉儿和吴玉仙,她们今天要公开举行签约仪式,都打扮的很光鲜。钟魁不想去凑热闹,继续在家当宅男。 上午十点的时候,雷云来到了西城大街81号,并带来了京城最好的医院最权威的医生开具的病历证明。 “人工流产需静养一个月?”钟魁脸色很不好看。 雷云一把夺回病例证明: “不好意思,拿错了。” 说着,雷云又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另一份。 “怀孕31周?”钟魁的脸色更难看了,“你怎么总跟妇产科过不去啊?故意埋汰我来了?” 雷云连忙又换了一份,钟魁没看病例证明,道:“你这病例是批发来的吗?” “呵呵,工作需要工作需要,如假包换。”雷云笑道。 “美尼尔氏综合症?眩晕、耳鸣、耳聋、头内胀痛,以及出现眼球震颤、平衡失调、恶心、呕吐、心律变慢、血压下降、面色苍白等植物神经症状。建议患者静养一个月,严禁剧烈活动和长时间站立。”钟魁点点头,“这个不错,虽然看起来挺严重的样子。” 雷云放下公文包,背着手打量屋内的摆设,嘴巴啧啧有声:“这房子真不错。” 钟魁将病例证明放好,道:“雷叔,说吧,您老亲自送病上门,有什么指示啊?” “指示?你又不是我下属,我指示个鬼啊。”雷云摇摇头。 “真的?”钟魁表示严重怀疑。 “真的。就是有一件小小的事情,正好你请了一个月假……” 第一百八十八章 一个大文豪的主权 秦氏娱乐与李玉儿的签约仪式搞的很是隆重,这可以看作是一场秀。 李玉儿的超高名气,吸引了数十家媒体记者受邀前来参加,一片快门的咔嚓声中,秦若寒这位美女老板和赵雪这位同样漂亮的高管,也谋杀了不少菲林。 当这三位美女站在一起合影的时候,现场甚至引起一阵骚动。 在积极正面报道李玉儿加盟秦氏娱乐的同时,秦若寒这位老板也同时被大量曝光,很快各主要平面媒体出现了秦若寒的玉照,被人们惊为天人,有好事者更是将秦若寒称作京城第一美人甚至天下第一美人。 秦氏娱乐因此而打出了名号,为外界所知。人们提到秦氏娱乐,就会想到它的老板是位女神,则是秦若寒本人此时所想不到的。 中午秦氏娱乐安排了自助午餐,来的记者们,按照所谓惯例,人人都得到了一份美其名曰“车马费”,文字记者和独立撰稿人还额外得到一份“润笔费”的红包。 下午则是安排了由五家专业娱乐媒体包括两个电视台,分别或联合对李玉儿、秦若寒及赵雪进行专访,全部结束时,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 晚上在稍事休息后,秦氏娱乐安排一场内部庆功宴,除了李玉儿和她的经纪人吴玉仙,参加的都是内部员工,算是对大家近期辛苦的犒劳。 钟魁也受邀参加。 他一个人毫无存在感地躲在角落里,对着自助美食发起进攻。 “小伙子,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满头银发的老者端着餐盘走了过来。 “老先生,请随意。”钟魁点点头,他神识强大,知道对方观察自己好一会儿了,就是没搞明白对方什么来路。 “燕大开学了吧?”老者貌似随意的问。 钟魁诧异问:“老先生知道我?恕我眼拙,我好像以前没见过老先生。” “叫我林伯就行,小姐就这么叫我的。”老者笑道。老者的目光落在不远处被员工包围着的秦若寒,他的目光充满着骄傲、希冀,甚至钟魁还从中读出了一点忧虑。 这位自称林伯的老者道:“我先祖就是秦家的仆人,可以追溯到三百年前,到了我这一代就是第十三代了。” “原来是林伯,失敬。”钟魁淡淡地回道,不管怎么说,世代为仆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出来的。 “我小时候,小姐的祖父有兄弟姐妹七人,我上头也有几个亲哥哥,那时候天下大乱,到处都是战争、疫病、强盗和饥饿,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她的祖父,也就是我的老主人,她的一个姑婆,当然还有我。”林伯在追忆着,“人丁稀少不可怕,老主人一个人就足够支撑起家族门楣。但很遗憾,秦家现在只有小姐一个血脉,重振家族的希望就落在她的身上。” 见钟魁貌似认真在听实际不以为然的样子,林伯道:“小姐将来要是结婚,孩子只能姓秦。当然,她要是有两个儿子,幼子是别的姓,也无不可,前提是嫡长子只能姓秦,他将承担延续秦家香火的重任。” “林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钟魁问。 “你不是她男朋友吗?”林伯面上很不好看。 “谁跟你说我是她男朋友?”钟魁反问。 林伯认真打量钟魁的表情,问道:“京城凡是有头有脸人家的贵公子们,都是这样传的。” “是谁在造谣害我?”钟魁一脸郁闷,他想到徐晋这个大少。 “真不是?”林伯又问了一次。 “不是!” 林伯脸上的表情瞬间很是精彩。 他还对钟魁进行过秘密调查,秦家有女初长成,他护主心切,对凡跟秦若寒有过接触的年轻男子都时刻关注着,品行不端的纨绔被自动滤过去,小门小户的,秦家看不上,而真正高门大户的,秦家又觉得应该敬而远之,还是不要高攀的好。 钟魁就这样进入林伯的视角,因为他是京城李家唯一的嫡子,门当户对,与李家联姻,可以借李家的势,但也因为钟魁是私生子的缘故,钟魁将来于秦家也不会太过强势。 他怎么看,都觉得钟魁很适合做秦家大小姐的男朋友,难得的是,秦若寒跟钟魁认识,拉郎配不至于让她产生逆反心理。 今天的晚宴钟魁被秦若寒邀请来就是明证。 现在证明,林伯对自家大小姐真是关心过头了。不过,钟魁一脸嫌弃的模样让他心头大怒。 我们秦家大小姐,家世一流、相貌一流、才气一流,年纪轻轻的,做事业都有一番蓬勃向上的气势,你一个毫无建树的私生子有什么资格嫌弃? 好吧,小姐年纪还不大,还有大把时间挥霍,包括有时间找到一位合适的终生伴侣,若是逼的她跟她母亲一样远走国外就不好了。 不急不急,大局为重。林伯这样安慰自己。 秦若寒的气场很强大,兼又是老板的原因,那些围在跟前的员工全都战战兢兢的模样,等到秦若寒宣布大家自便的时候,都长舒了一口气。 端着一杯香槟,身着一袭略显保守的晚礼服,秦若寒优雅地走到钟魁跟前。 她身上的曲线极其完美,再配上她那祸国殃民的脸蛋,她对所有年龄阶段的男人都很有杀伤力,只要看看今晚现场的男性偷偷打量的眼神就知道了。 这跟她的年纪并不相称,一般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太过青涩和拘谨,而在她身上,青春正浓,举手投足间又优雅得体,不输于在职场或生意场上奋斗很多年的人,这很难让人记起她实际的年龄不过十八岁。 秦若寒先跟林伯打了个招呼,对着钟魁道: “钟学弟,原来你躲在这里,我还以为你没来呢,感谢你能来参加敝公司的庆功宴。” 钟魁也端起酒杯,笑道:“祝秦老板生意兴隆。” “多谢吉言。”秦若寒浅尝了一口香槟,道,“听说你在写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你看我是像写小说的人吗?”钟魁反问,心道那是他跟赵雪两人私下里的调笑戏言,不能当真的,只能是赵雪这个小娘们把自己卖了。 “哦,如果你真写了,可以拿来给我看看,要是写的好,也不是没有机会拍成剧集。”秦若寒道。 钟魁只当她这是说的场面话,没当一回事,顺嘴敷衍说道:“一定一定。” 却没想到秦若寒道:“这个月底能交初稿吗?” “好,嗯?”钟魁哑然。 他没想到秦若寒一向雷厉风行,不按他想的应该有的常规套路出牌。本来大家都说些场面话,你好我好大家好,只要不白纸黑字,谁也没太当真,生意场上不都是这样? “那就一言为定了。”秦若寒当即做了决定。 “这个嘛,我明天可能要出趟远门。”钟魁摸了摸自己鼻尖,他在琢磨秦若寒是不是当真了。 “没关系,国外拍剧集的话,跟国内并不一样,编剧常常是边写边拍,甚至是推倒重来,越是受欢迎的剧集越是如此。只要月底你给我前边一部分故事就行,因为这个月底有个评稿会,下月初就大致决定启用什么剧本了。秦氏娱乐虽然跟李玉儿有约在先,拍剧集还是有充足时间筹备的。”秦若寒道。 秦若寒把话说到这个份了,钟魁只好点头,面对秦若寒,一般人还真不能说个“不”字。 林伯坐在一边,他的目光在秦若寒与钟魁二人之间来回移动,越看越是觉得钟魁真是个“好人选”,气势上完全被秦若寒压住了。 在回去路上,看着一脸郁闷表情的钟魁,赵雪满脸谦意地说道: “都怪我,本来是说因为李玉儿想拍武侠剧,这两天前来递剧本的人极多,连字都认不全的人也来凑热闹,就顺口说了句,还不如让小魁你来写,至少还是大学生呢,被秦总听到了。你不写就不写嘛,别这副表情好不好,你随便写点交差就是。” “不行,我是一个随便的男人吗?雪姐,你太低看了我,咱要写就奔着文豪去的。”钟魁摇头道。 赵雪闻言笑道:“那你就认真写嘛,我很看好你,未来的大文豪。” “没动力写不了啊,人家李太白还斗酒诗百篇呢。”钟魁故作叹气状。 “那我给你买一箱酒吧?” “不行。” “要不……”赵雪咬咬牙,“我让你按摩吧。” “嗯,这个可以有。我突然有了灵感,我感觉我即将进入一个文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助的状态,一个大文豪即将诞生了。” “吹牛!” “唔,我来看看,天上有什么牛在飞,不对那是牛郎星嘛。” 清晨,赵雪醒来。 一夜好睡,她做了个极其旖旎的梦。伸了个腰,发现自己还穿着昨晚的晚礼服,这才忆起昨晚钟魁给自己做按摩来着。 钟魁按摩的手法越来越精湛,舒服的她都不小心发出奇怪的声音,其中妙处不足为外人道也。 她甚至小心眼地怀疑钟魁是不是在别的女人身上练过,让她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她却不知道,这原本就是所谓“房中术”的一部分,许多门派都有,钟魁师门中也有这么一门功法,其中最绝妙之处,钟魁还未来得及了解。 这个家伙一定会趁着我睡着了,在我身上揩油。万一他要是真正“侵犯”了我,我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赵雪梳洗了一下,换了身居家衣服,来到钟魁屋前。正屋门开着,见钟魁正在收拾往双肩背里塞衣物。 “雪姐,早啊。”钟魁抬头打招呼道。 “嗯,早。你这是要出门去啊?去哪?要几天?”赵雪连珠炮似地发问。 “去鄂省,少则一周,多则半个月。”钟魁道,“哦,对了,我昨天晚上写了点,你先将就着看看。” “写的是什么?”赵雪问。 “你忘了啊,我胸无大志,属懒癌早期患者,昨天才决定要立志当文豪啊,你可不能打击我好不容易树立的决心。”钟魁奇道,“所以,咱昨晚说好的,你鼓励我当文豪的同时,还帮助我磨练按摩技术。” 赵雪脸上红了一下,嗔道:“谁答应过你,你就想着欺负我?” “我啥时候欺负过你,不过你放心,我是负责的男人嘛。”钟魁嘻皮笑脸地说道。 赵雪举手欲打,被钟魁捉住,她想要抽回,却不料钟魁一把将她搂在怀中,然后狠狠地在她的红唇上吻了一下。 刹那间,赵雪觉得自己都要休克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越来越放肆了,我的初吻就这样被他夺走了,可我为什么一点反抗的心思都没有? 赵雪心迷意乱。 “因为出远门,怕你忘了我,所以我先盖个章,宣示主权!”钟魁用很霸道的语气说道。 然后,钟魁抓起背包,往背上一甩,潇洒地走了,留下还没回过神来的赵雪。 男人应该霸道点。 钟魁刚走,李玉儿就冒了出来。 “我刚刚好像看到有少儿不宜的事情发生。”李玉儿脸上似笑非笑。 赵雪窘道: “少儿不宜你还看?” “呵呵,我只是提醒你,这个小男人你要抓紧了,以免被别人抢了。”李玉儿道。 按照世俗的看法,钟魁比赵雪足足小了八岁,可不是小男人吗?赵雪在心理上对这一点也有相当的挂怀,我生君未生。 “你要抢吗,我送给你好啦。”赵雪冷眼道。 李玉儿连忙摆摆手道: “我不稀罕。我只是听说京城权贵圈子里有流言说,秦若寒曾经公开说钟魁是她男朋友哩。别怪我不提醒你。” “你也说了是流言,我相信小魁。”赵雪道,“秦总只是拿他当作挡剑牌而已。”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都不是理智的。”李玉儿见赵雪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稿纸,“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不给。”李玉儿刚才的话成功地挑动起她敏感的情绪,赵雪断然拒绝,“这是小魁连夜写的小说,我身为他的女朋友,当然要第一个拜读。这是我的主权!” “现在流行到处宣示主权了吗?” 第一百八十九章 搭伙 汪龙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身材火爆的刘秘书正在外间自己的位置上,认真地给自己的手指甲涂指甲油,她见老板进来,立刻站起来发出很嗲的声音: “老板早。” “嗯。刘秘书越来越漂亮了。”汪龙笑呵呵地点点头,挺着发福的肚子走到自己那豪华超大的办公桌前坐下。 “老板,您这么夸我,人家会很不意思的。”刘秘书扭着腰肢,胸器故意夸张地抖动着。 汪龙视而不见,他从抽屉里取出一片参茶,放入空茶杯里,刘秘书立刻拿到饮水机冲开水泡茶。 “老板,这茶很贵吗?”刘秘书好奇地问。她这样问,是因为汪老板总是把这茶叶锁在抽屉里,自己一个人专享,而且每次只泡一片,这不能不叫她好奇。 “这一片茶叶,能换你一年的薪水。”汪老板得意地说道,旋即又叹道,“可惜,这参茶越喝越少啊。没有这茶,活着还有什么滋味。” 刘秘书惊讶万分,她半个身子几乎挂到汪老板身上:“这说明,老板你给我发的薪水太少了。” 汪老板在她的丰腚上狠狠地抓了一把,笑道:“下个月一定给你涨薪水。我汪龙从不亏待下属,对了你上次看中的手镯,你抽空就买了吧。”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刘秘书心花怒放,心里却没表面上那么高兴。 汪龙的老婆死了好几年,但一直没有续弦,身边当然也从不缺女人,包括眼前的刘秘书,这些女人都盯着法定妻子的位置。 但汪龙做那事的时候很小心,风流却从不留种。这让一直想借此占据大位的刘秘书很是无奈。 刘秘书扭着腰肢来到外间自己的位置,这时电话响了,刘秘书接了电话: “这里是汪氏进出口有限公司,请问您是哪位?” “我找汪老板,他在吗?”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较为年轻的声音。 十个电话九个是来推销的,一般是从电信黄页和工商查到电话和法人代表的姓名,然后按图索骥,一个接一个打,推销产品和服务。 这样的事,刘秘书以前也干过。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我可以替您传达一下。”刘秘书不可能把每一个电话都转给汪老板,她必须先过滤掉无用的电话。 对方沉默了一下:“我从凤凰山打来,姓钟,钟声的钟,你这样跟他说,他一定会接的。” 刘秘书捂着话筒,回头冲着里间的汪龙大声问道:“老板,有个电话自称是凤凰山来的,姓钟,你要不要接入这个电话?” “凤凰山?”汪龙正在看文件,闻言一惊,忙道,“马上接进来。” “我是汪龙,请问您是哪位?”汪龙一把抄起话筒。 “汪老板,我姓钟,凤凰山一别,别来无恙啊。” “原来是您啊。”汪龙听到那曾经熟悉的声音,用上了敬语,“敢问有何指教?” “我就在你公司对面的咖啡馆,能见个面吗?” “我马上来!” 汪龙放下电话,飞快地穿上西装,还没忘走到门口在那落地穿衣镜前理了理一身行头。 钟魁正坐咖啡馆里,奋笔疾书。因为还是早晨上班高峰期,咖啡馆刚开门营业,里面只有他一个顾客,服务员还在忙着搞卫生,馆里显得很冷清。 他已经恢复到在凤凰山时的相貌,仍是一副其貌不扬的打扮。出于种种考虑,他并不想以自己的本来面目示人,至少他现在不想让公安九处的密探们天天来自己家门口打卡。 看到汪龙那油光可鉴的头顶,还有落个苍蝇会打滑的皮鞋,钟魁忍不住笑了。 “要不要来一杯咖啡?”钟魁示意汪龙坐下。 “很久没喝过这玩意了。”汪龙抹了把额头的汗,“来一杯拿铁吧。” “你先坐会儿,我写完这一段再说话。” 钟魁面前摆放着几张稿纸,看那抬头印着的logo,还是临时从这家连锁咖啡馆要的。钟魁时而奋笔疾书,时而锁眉思索着。 汪龙安静地等着,并没有被冷落的感觉。他没有想偷眼看看钟魁在认真写什么的好奇心。 约半个钟头后,钟魁这才抬起头来,将稿纸收好,放进随身带的双肩包里,笑道: “不好意思,刚刚有了灵感,写了一段。” “你是在写小说吗?你是作家?”汪龙问。 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汪龙一直怀疑他是某个世家或隐世门派的子弟,很是神秘,只知道他姓钟,连详细名字都不知道,颇有点藏头露尾的意思。但汪龙认为对方有资格如此做,高手从来都是那么高冷的。 “对,我是位作家。”钟魁一愣。 “不知大作家来此,有何指教?”汪龙开着玩笑问。 “不知汪老板,对寻宝感不兴趣?”钟魁问。 “寻宝?”汪龙两眼发光,“跟凤凰山那次一样?” 钟魁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是什么级别的,也许跟凤凰山一样,到处都是宝贝。也许什么都没有,甚至还很凶险,所以我无法对你有所承诺。” “这样啊?”汪龙有些失望。 “你赌钱吗?”钟魁又问。汪龙诧异道:“我从来不赌,小赌也是有的,但那只生意场上的应酬而已。” “这就跟赌钱一样,也许倾家荡产,也许一本万利。”钟魁道,“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干?” “其他人也去吗?”汪龙问。钟魁知道他所说的“其他人”指的是谁。 “我从燕京来,你离着我最近,所以第一个先找上你,然后再找其他人,刘少云是第二个。”钟魁实话实说。 汪龙既是修士,又是生意人,他习惯于计较得失,遂道: “我可以跟你一起去找其他人,如果人聚的得多,我就加入,否则我还是安稳地开个公司好。” 这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家伙。上次凤凰山之行,虽然期间颇有波折,但人多力量大,汪龙也收获不少。 只可惜,他带回来的许多东西,明知道是宝贝,自己却不知如何处理,只能要么泡茶、要么煲汤喝,或者跟别人直接换钱,白白浪费了。即便如此,他的实力也因此提升至少两成,顺便让自己的资产增加了一倍。 钟魁没有向他展示所谓藏宝图,只是画了张大饼,汪龙也不问。 “你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我得回公司交待一下,下午就可以出发,那帮家伙,只要我不在公司,他们都消极怠工。”汪龙如是说。 “那你顺便帮我定张机票,咱们坐飞机去横海市。” 钟魁将自己的身份证扔给汪龙。汪龙接过身份证,见上面姓名一栏写着“钟无名”三个字。 果然无名。 “别瞅了,这是化名。但身份证是真的。”钟魁仿佛知道汪龙心里想的。 “呵呵。”汪龙尴尬地笑了笑。 横海市,某商业广场前的空地上。 一个身着背心,露出上半身精壮肌肉的帅气青年正在台上随着音乐跳动,台下数十名高矮胖瘦不一的男男女女,也随着他一起卖力地跳动着。 这是一家健身馆正在做的一场秀,以推销健身会员卡,普通会员价888,黄金会员1888,当然还有钻石会员2888。 那青年高大英俊,身材极为健美,他的某些特别的动作令人想入非非,引得围观的少女少妇们对他垂涎三尺。 刘少云卖力地跳了一套动作后,指挥着手下员工接受登记订购,然后便被一群女人围住了,甚至有人还偷偷地摸了他胸肌一把。 “大兄弟,你怎么这么壮啊?”一个少妇“羞羞”地问。 “因为每天坚持健身啊,像您这样的美女,缺的就是好身材。”刘少云拍着胸脯道,“美女,报个名吧?健身可以锻炼好身材,还可以由内而外,壮大精气神,让您拥有绝佳的气质。” “真的吗?你能亲自教我练吗?我怕学不会。”少妇问。 “当然,我可以一对一的教你,包学包会。”刘少云眼神风骚地眨了眨。 “那我报个黄金会员吧。”少妇道。 “多谢,要不我们今晚就探讨一下健身?”刘少云笑意更浓了。 “行,啊,不……下次吧,等我老公出差不在家……”少妇变的口吃起来。 少妇像是内急一般,带着通红的脸色,匆匆走了,刘少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道: “这黄脸婆自我感觉太好了些吧?我又不是做鸭的。” “做鸭的感觉,好像不错啊。”突然有人在耳边说道。 “我只喜欢烤鸭……”刘少云道,猛然回头,“谁啊这是?来捣乱的吧?哥教你如何做人!” 钟魁和汪龙一左一右,站在他身后。刘少云脸色变了变: “呵呵,小本生意,让两位见笑了。” “你不是开武馆的吗?”汪龙脸上挂着戏谑的笑意。 “开武馆不挣钱啊,现在的人,真他马的现实,你学个三个月武术,能成武林高手吗?又吃不了苦,下不了功夫,就说你是骗钱的。”刘少云双手一摊,“还是健身好,最起码效果还是有的。而且……” “而且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想变的精壮,女人想变的健美,这个生意不错。”汪龙接过话头道。 “知我者,汪老板也。”刘少云笑道,“承蒙本市市民厚爱,我刘少云也是三家连锁健美馆的老板了,我准备往燕京、沪海开个二三家店,一家变两家,两家变四家,预计五年后,就可以开遍全国……然后就上市发股票……再然后开遍全球……” “行了、行了,你这伟大事业还是自己琢磨吧。”汪龙打断他的伟大宣言,“我和钟兄弟前来,不是来听你演讲的。” 半个小时后,三人坐在一家土菜馆里。先各自闷了三大杯白酒,刘少云开口道: “钟兄弟和汪老板前来敝处,不是来照顾我生意的吧?” “是有桩好买卖,就看你愿不愿搭伙?”钟魁开口道。 “愿听其详!”刘少云道。 “我有张藏宝图,有可能是处秘境,根据已知的情况,这处秘境应该还有凶险,但我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有人成功地从里面逃了出来。” “是谁?”刘少云问。 “一个名叫曹方的家伙,此人死了很多年。” “死了啊。”刘少云道,“死人的事迹,你又如何知道?” 钟魁想了想道:“实话说了吧,我是受官方的人委托,私下里展开的探险活动。作为报酬,我们会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汪龙这时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道:“那位雷老虎这次也参加吗?还有你所说的‘应得的’应该是多少?” “雷前辈不参加此次探险活动,但他向我保证,这次不会有官方的人来打扰,前提是我们要找到进入的办法。至于报酬,只能带走我们自己能带走的,开辆卡车来装的当然不能算。就如同我们在凤凰山那样。” 说到此处,汪龙和刘少云相视一笑。钟魁又道: “这其中当然有风险,那个叫曹方的,也只是偶然进入那个秘境,据其后代交待,里面白骨累累,所以过去千年甚至几千年,踏入那个秘境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我把丑话说在前头,参不参加我这个探险队,在于你们自己。” 出乎钟魁意料,刘少云哈哈一笑: “参加,我当然参加!我还怕你们嫌我实力最低,不带我去呢。” 钟魁看向汪龙,汪龙抹了抹胖脸上的油光,道:“再说再说。” 刘少云鄙视道:“不爽快!” “我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汪龙浑不在意,“你的全球生意不做了?” “哪有这个生意好啊?而且有趣的多。”刘少云毕竟年轻,性格好动,喜欢冒险。 正说话间,刘少云的手机响了。 “哟呵,韩哥怎么想起来给小弟我打电话了?”刘云笑呵呵地说道。 钟魁听到手机中对方的大嗓门:“十万火急,刘老弟快来救我!” “怎么了这是?”刘云问。 “我在派出所,离你那最近,赶紧来把我捞出去。别忘了带五千快钱来。” “你做什么了?”刘云听着电话,面上的表情变的十分精彩,并且保证,“噢,噢,我马上就来,这种关键时候,就是我英雄出场的时刻。” 见他放下手机,汪龙问道:“听声音,好像是韩亢?” “对,他因为试图挽救失足妇女,被带到了派出所。” 第一百九十章 搭伙(二) 面馆里,韩亢连吃了两大碗牛肉面,又吃了三张煎饼,这才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 “自由的味道真好啊。” “这怎么回事啊,刚才在派出所里面没细问。”刘少云道,“另外那五千块钱可不是我友情赞助的,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韩亢鄙视了他一眼,道:“兄弟我这一次真是倒霉啊。” 他住的离刘少云很近,就是横海市底下的一个县。据他说,他这是闲着无聊来城里溜达,见到一个女同乡坐在街头的一个店内,对着街面上过往的男子招手: “老板,近来坐坐嘛。” 不知道韩亢是真不懂或是装不懂,他就走了进去。那女同乡没认出来他,他还没来得及打招呼,警察就冲了进来。 三个男人毫不掩饰的质疑眼神,让韩亢无地自容: “我是真的想挽救她!” “可以啊,韩哥乐于助人的精神,还是值得表扬的。”刘少云嘻笑着附和道,“这一点我就比不上,我一般只能被那些很有母爱精神的少妇们安慰。” “嗯,我勉为其难啊,我一向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刘兄弟,在这一点你要向我看齐啊。”韩亢点头道。 “行了,你们俩就别比拼业务能力了,现在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你们来做。”汪龙打断二人的相互调侃。 钟魁再一次介绍了自己的目标,韩亢听了认真地问道: “你有把握找到地方?” “说实话,只要到地方我才能得到答案。不过,跟我跑一趟,如果找不到入口,你也没有什么损失吧?”钟魁反问。 “行,我就入个伙。”韩亢点头说道。刘少云在旁边说道: “行了,这就四个人了,我们再去找区老爷子,袁自立,还有赵美女。” “他们三个,你们有联系吗?”钟魁问。 三人齐齐摇了摇头。钟魁笑道: “区老爷子刚刚添了个玄孙,明天正好是他那玄孙百日宴,我们都得准备一个红包。咱们坐今晚的飞机,明天上午应该能赶得上。”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区新是明州人,他的家乡是一处挨着东海边一个小镇,当地以渔业捕捞和海产养殖业十分发达而著名。 钟魁等人赶到那里,已经是子夜时分,码头上正是海产交易最热闹的时候。新鲜的鱼、虾、蟹以及各种钟魁叫不出名字的贝类,被商人们用放着冰块的泡沫箱装起来,然后通过陆路、铁路甚至飞机,用最快的速度运往全国各地,最后出现在千家万户和各种档次酒店的餐桌上。 这个小镇的名字十分普通,就叫区家镇。 在很久以前,区姓就是本地的大姓,其始祖原本是朝廷打击海盗官军中的一位将军,致仕后举家定居在此,并开枝散叶至今,但它原本并不是叫这个名字的,只因为出了区新这个人物。 今年九十五岁高龄的区新,也并非是什么风云人物,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出了明州的范围,没几个人知道区新是何许人物。 他活的够久,再加上早年的放浪不羁和后来的浪子回头,曾经亦有机会做官的,但他志不在此,早早地就脱离了体制。这让他这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他年轻时风流倜傥,在一夫多妻制的年代,他有一妻四妾,妻妾们都是普通人,都没他活的久,现在的妻子则是他六十岁时娶的,而且他宝刀未老,这个小他四十岁的续弦也为他生了二子一女。 区老爷子特别能生,他膝下共有十七子十二女,而这几十年间,这二十九位儿女则继续为区家开枝散叶,以至于本地小镇最后很自然的以“区家”命名。 因为你可能会在镇政府最重要的办公室里遇到的,和你在码头上看到的卖力气的水手,都可能姓区。 现在,区家添了一位玄孙,五世同堂,十分罕见。 所以区老爷子的“祥瑞”之名更加名副其实。 天一亮,整个区家镇都动了起来,几乎家家都会派一位代表前来贺喜,车水马龙,连镇里的警察都不得不主动前来维持秩序。 区老爷子今天一身大红的吉服,安坐在太师椅上,他的曾孙媳妇抱着玄孙站在一边,接受所有宾朋的请安恭维,几个曾孙忙着收贺礼,收礼收的手发软。 尽管家族看起来人丁兴旺,区老爷心里却知道,这些人数众多的后辈们当中,只有今天刚满百日的玄孙勉强能继承他修行的衣钵。 什么长寿秘诀,养生之道?修行才是王道。我连玄孙都有了,怎么就生不了一个麒麟儿呢?这诞生天才的概率也太低了些。都说龙生龙凤生凤,我区新好歹也是江湖中的高手之一。 区老爷子想着心事,在旁人看来颇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眼前跪着的这位也姓区,还是位在邻市做副市长的人物,但甭管你在外面的社会地位有多高,在区老爷子的面前,跪着请安就对了。 区老爷没发话,副市长只能继续跪着,并且不忘反思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妥的事情,惹老爷子生气了。 “唔,起来吧。你大老远的跑这一趟,也不容易,辛苦啦。”区老爷子回过神来。 副市长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赔笑道: “老爷子说的哪里话?咱区家有喜事,五世同堂呐,全国也少见,工作再忙,我也应该回来。您老身体看上去好像比我上次见着还要好,这有什么秘诀吗?” 只有区老爷子身边的人才会明显地觉察到,这两年区老爷的身体反而更加健康,气色红润,精气神俱佳。 “嗯,托你的福,我身体还不错。”区老爷点点头,瞧了瞧对方发福的肚子,道,“至于秘诀嘛,清心寡欲就好。” 副市长客人心说,您老这么能娶能生,六十岁了还能娶娇妻生儿子,怎么就清心寡欲了?不过他也只敢心中腹诽,他从小就听说过区老爷子无数的传奇,比如能一掌拍死一头公牛之类的故事。 曾经有无数人问区老爷子有什么养生之道和长寿秘诀,毫无例外的的,都只能得到“清心寡欲”这个答案。 或者在清心寡欲之外,有功夫在身也是一个大家比较能接受的答案,因为区家人无论男女都是练家子——他们修行不成,只能退而求其次,学点武术,强身健体,本镇也是国内有名的武术之乡之一。 所以,在区家镇这一亩三分地里,各行各业的头面人物都姓区,连打架斗殴,你也干不过区家人。 区家摆起了流水席,沿着区家祠堂门口的大街,一字排开,酒水菜肴不要钱似地摆上来。如区副市长这样的区家旁枝杰出人物,才有资格坐到跟区老爷子比较近的位置。 区老爷子身边空着几张椅子,人人都好奇谁才有资格坐在那里。这个场合,他的直系子孙倒不必围坐在旁,因为都忙的脚不沾地,招呼客人。 “爷爷,客人都到齐了,现在开席吗?”区家的主事人,他的长孙问道。 区老爷子的目光看着长街的尽头,正准备点头,见街头四个身影出现,微闭的目光忽然一亮: “哈哈,再等等,有贵客登门哦。” 区老爷子心情忽然大悦,或者说他本就是一个放浪不羁的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千篇一律的生活重新唤起他那颗已经沉寂下来的躁动的心。 钟魁等人的出现,让他大感意外,更是好奇。现代修士走动的原本极少,如果不是凤凰之行,连区新这样的消息并不闭塞的人物都不知道天下还有那么多的同道。这四人同时出现在自家门口,看上去并不是偶然而来。 “老爷子,不好意思啊,听说你新添了一位玄孙,五世同堂,真是令人羡慕,可喜可贺啊。我们几个一起上门来讨一杯喜酒,不知可否?” 汪龙出面交际,同时奉上一个厚厚的大红包。 “客气了。”亲友们注意到,一直安坐在太师椅上的区新主动迎了上来,看上去极为重视这四位年纪和打扮都不同的陌生人。 区新目光的重点放在钟魁的身上,他知道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可不是自己那一串年纪与他相仿的曾孙可比的,而是一位足以令自己高山仰止的大修士。他曾在秦盟主麾下效命过,壮年时代的秦盟主恐怕实力也不如眼前这位年轻人。 区新连忙命曾孙媳妇将自己的玄孙抱出来,汪龙等人围着婴儿说着得体的场面话,并另外送给婴儿一些小礼物。 他们来的匆忙,并没有提前准备,送些诸如金锁、银镯之类的,看上去比较俗气。 唯有钟魁早有准备,他取出一个乳白色的小巧瓷瓶,道: “老爷子,这里面有四颗养气丹,算是晚辈的贺礼。” “敢问这有何妙用?”区新问。 “固本培元,安宁五脏,调畅六腑,蕴养先天之气,其性温和,尤其适合初生之婴儿服用。”钟魁答道。 区新连忙道:“这太贵重了。” 他却是一把接过瓷瓶,舍不得放手。连汪龙等人也眼馋着看着那只小小的瓷瓶,虽然这丹药对他们一点用处都没有。 钟魁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灵药本极难得,丹方更加珍贵,区新、汪龙等人虽然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从凤凰山获得的珍贵药材,并不懂得如何利用,大多用来煲汤喝,明知道这是暴殄天物,也是没办法的事。 而钟魁在意外获得《逍遥经》之前,也只比他们好那么一点点,毕竟他的师门传承还在,天师门还保存下来一些经典的丹方,养气丹就是其中的一种。 喧闹的喜宴过后,区新将钟魁等人请入自己的起居室,钟魁将自己一行人的来意挑明。 “老爷子,我丑话说在前头,这是有风险的。”钟魁道。 区新笑道: “近来静急思动,倒是想出门游历一番。” “老爷子这是答应了?”刘少云问。 “嗯。”区新点点头,又道,“我一把年纪了,趁现在还能走得动,拼这一回。不为自己,而是为了我这刚出生的玄孙创造条件啊。你们几个是赶上了好时候,还有大把的时间挥霍。我们年轻的时候,甭管资质有多好,谁还不是按部就班地修行?凤凰山之行,我是弄明白了,除了埋头苦修,终究还是有机会找到捷径的,譬如这丹药。” 韩亢笑道: “那么现在还差袁自立和赵倩两人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搭伙(三) 长江以北,神州地理中心地带有座巨大的山脉,它位于数省交界之处,绵延数百里,号称北方最后的原始森林。 这里植被茂密,景色优美,也因为正处于神州南北的中间位置,既无南方的酷暑,又无北国的严寒,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 有座名为天堂山的脚下,操着南腔北调的游人汇聚于此。所谓靠山吃山,山脚下也自发地形成了一个草市,出售当地的特产,由于当地民风自古以来就很剽悍,政府屡次想整顿当地的秩序,但都没办成。 袁自立穿着一双廉价的塑料拖鞋,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株大柳树闭目养神。 他的面前铺着一张破草席,上面摆放着几个布口袋,里面分别装着灵芝、杜仲、天麻、百合和茯苓,还用一张不知从哪找来的废旧白纸板,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各种药材的价格,并且清清楚楚地做了如下说明: 深山采集,天然野生,货真价实。本人很懒,不负责解答各种疑问。一律成袋卖,谢绝砍价,买不起的请免张尊口,切勿围观,慢走不送! 这个招牌在一众卖山货的小贩当中独树一帜,反而吸引了游客的注意,还有人拿起相机猛拍。 袁自立卖的药材远比别人卖的贵,又因为只论袋卖,最便宜的一袋药材的价值至少在两千元以上,更何况是不是野生的,甚至是不是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游客们也无法辨别。 所以袁自立的地摊前,行注目礼的多,却无人问津,因为人家已经说了,免张尊口嘛。 但不要以为他就卖不出了,袁自立的地摊刚摆了半个小时,就有几个人围了上来,将他的货全都包了,扔下几叠钞票,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带着药材走人。 袁自立慢腾腾地将钞票放进随身带的布包里,将破草席一卷,夹在胳膊下,扬长而去。远远围观的游客都觉得很诧异: “老板,这人怎么回事?生意还能这么做?” 左右同样卖药材的摊主没有搭理好奇的游客,因为太伤自尊了。对面卖茶叶的摊主却解释道: “人家卖的药材都是野生的好东西,据说药效极佳,城里的有钱药商就认准了他的货。我听说还有人专门在这守着,就等着他从山里出来卖药材。他一个月只出来这一趟,每趟至少也挣两万多吧?招牌一放,闭目养神,还不用费力气吆喝,很快就能卖光,你说气不气人!” “嗯,真气人!” 离开了草市,袁自立沿着山路小径往深处行去。 前面的松树林中蹲着几个年轻人,见袁自立走的近了,纷纷围了上来,似是不怀好意。 其中为首的,袁自立也认识,是草市中一个混混,名叫刘,绰号“大头”,只因他的脑袋天生就比常人大好几圈,显得跟身子很不协调。另外几个倒是眼生的很。 袁自立停下脚步,叹了一口气。刘大头笑道:“别叹气啊,我有一桩好处要送给你。” “什么好处?”袁自立问。 “我最近打通了关系,咱景区内的摆渡车运输被我承包了,这个生意不错,稳赚不赔。”刘大道往嘴里塞了根烟。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有啊。承包摆渡车要有本钱,最近兄弟手头紧了点,就差一点点资金,听说你生意做的不错,你借我点,利息按照银行利息的两倍,这可不是一个大好处嘛?” “你还差多少?”袁自立不紧不慢地问。 “就十万块吧。”刘大头仿佛在看一只大肥羊。 “唔,也不算多嘛。”袁自立好像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你一条胳膊值多少?” “什么?”刘大头以为自己听岔了。 “我说借你一只胳膊,能抵多少钱?”袁自立道。刘大头听懂了,勃然变色,同来的三个壮汉围了过来。 袁自立歪着头看着刘大头,脸上挂着戏谑的笑意。 呵呵。 冷不丁,一声轻笑声传来。 刘大头回头一看,吓了一跳,不知什么时候,身后或站或蹲,出现了四个人,一个是巨人般的壮汉,一个是精壮的年轻人,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甚至还有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那老者干瘦仿佛一阵山风就能被刮走。 正是钟魁一行四人。 “你们是什么人,兄弟我正在办事,识相的,赶紧滚!”刘大头恶狠狠地说道。 “真白瞎了你这大脑袋,我劝你还是赶紧磕头赔礼,否则就晚了。”韩亢道。 韩亢是个大块头,身材极为壮硕,孔武有力,一般人碰上他都会选择避过。 但刘大头也是混江湖的,而且是有拳脚功夫的,争强斗狠的事情没少做,这种人哪怕明知不敌也不愿认怂,他自忖只要派出两个人纠缠中韩亢,自己和另一个同伙完全可以对付得了剩下的几个。 “看来你们是跟袁自立认识?听你们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刘大头道,“要知道强龙也不压地头蛇,听爷一声劝,从哪里来的,还是回到哪里去,这里是我的地盘。”。 “哎。”袁自立又叹息了一声。 “你又叹什么气?死老子了!”刘大头骂道。 袁自立看他的眼神就像看可怜虫:“刘大头,他说的没错,向我磕个头赔个不是,这事就算揭过了。你继续收你的恶霸,我继续卖我的药材,井水不犯河水,我也懒得跟你计较。” “找死!” 刘大头还没来得及动怒,他手下一个家伙已经抡起拳头往袁自立的后背砸去。 袁自立没有回头,左手已经往后抄去,恰当好处地捏住了那只袭来的拳头,那家伙脸色剧变,忽然直直地跪倒在地,脸上充满恐惧之色。 “张老三,你怎么了?站起来!”刘大头以为是手下一招不慎吃了暗亏,阴沟里翻船,太过丢人,连忙喝令他站起来。 那张老三却是想动也动不了,明明只是拳头被对方捏住,全身就如同被电击一般,每个部件都不听使唤。再看自己的拳头,此时已经烂成了一团肉泥。 “啊!” 张老三后知后觉地尖叫起来,剧烈的疼痛让他蜷成一团。 另两位手下一左一右扑向袁自立。袁自立的身形一动,看似极慢,却恰当好处地从夹缝中闪过,这两个家伙还未看清目标是如何出手的,觉得腿上巨痛难当,齐齐扑倒在地。 再看疼痛处,这两个家伙各自一条腿已经夸张地变形,如拧麻花一般折断了。 “啊,痛死我了。” 刘大头脸色巨变,身为混社会的混混,刘大头也知道自己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本地人他一般也不敢欺负狠了,平时也只能欺负一下外地人,坑蒙拐骗加上争强斗狠,赚点钱花。 他认识袁自立已经有好些年头了,虽然没有打过交道,也知道袁自立是本地山民,山民的形象在本地人的印象中一向以强悍很狠辣著称,只是见袁自立这钱挣的太容易,实在令他心动,忍耐了好几年,今天终于动了歪心思。 却没想到,看上去一副老实巴交形象的袁自立,居然是一位“练家子”,而且下手极狠,自己特意临时从外地招来以便行事的两个手下,估计从此残废了。 刘大头不认为自己是袁自立的对手,而身后观战的几个外地人显然跟袁自立认识。 敌众我寡,非战之力。 识实务为俊杰,刘大头毫不犹豫地转身变跑,他仗着身高体壮,一头向区新撞去,因为区新怎么看都是一位老人家,撞他,怎么着也会是坦克撞上自行车的结果。 刘大头想错了,他结结实实地撞在区新的怀里,就如同撞上一座大山,一座铁山。 眼冒金星,头晕目眩,只听区新抱怨道: “哎呀,还懂不懂尊老有幼啊,这么多人,我老人家就特别好欺负是不?” 刘少云在旁笑道:“老爷子,你就认命吧,换我也选你这个方向跑。” 那刘大头晕倒在地,刘少云走到他跟前,问袁自立道:“老袁,你是要他几条腿?” “他要我十万块钱呐!”袁自立答道。 “哦,那他两条腿也换不来十万。”刘少云噗噗踢了刘大腿两脚,那刘大头昏迷中疼醒了,两条腿上的膝盖被刘少云踢得粉碎,下半辈子也只能坐在轮椅上。 刘少云又道:“既然两条腿不够十万,只能加第三条腿了。” “第三条腿?”韩亢还未反应过来,只见刘少云一脚踩在刘大头的档部位置,刘大头立刻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彻底晕菜。 韩亢下意识地夹紧自己的双腿。 袁自立远远地站在一边,目光在钟魁等人之间移动着,脸上的神情似有些戒备: “几位远道而来,不知有何贵干?” “听说你们这山好水好,酒也好,所以想来讨一杯水酒喝。”韩亢道。 袁自立沉默了一下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当初凤凰之行,大家也只是萍水相逢,他并未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出身来历,别看他外表不过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山里人,内心深处却很谨慎和多疑,所以他才有此一问。 区新等人的目光齐齐投向钟魁。 钟魁坦白道:“有官面上的朋友告诉我你住在这里,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袁自立狐疑,道,“雷浩京?” 不等钟魁回答,袁自立自问自答:“那就是了。不过你们一起找来,怕不是一件好事?” “哈哈,袁兄弟,现在有一个大买卖想邀你入伙。”汪龙这时说道,“只要你入伙了,咱都是投资人,到时就有机会分红,当然嘛,这其中也是有风险的。” “什么买卖?我是山民,没见过什么世面,你们城里人一向比我们会玩,就怕被卖了还要帮你们数钱。”袁自立道。 “呵,真是人不可貌相,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嘴巴这么能说。”韩亢不满道。 “没办法,小心驶得万年船。”袁自立蹲在地上,毫不顾忌自己不太雅观的姿势。 钟魁道: “我得到一个线索,据信有一处秘境有人无意中闯入过,并且成功出来。这处秘境隐藏的极深,如果我们能找到它,相信都会得到极大的好处。正如汪老板所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凤凰山那样自动显世并几乎毫无凶险的秘境,恐怕也只有那一处,所以我就拉了诸位入伙,大家也算知根知底,意气相投,相互也有个照应。” “要知道,风险与机遇总是相称的,风险越大,机遇就遇大。我并不强求袁兄加入,我们会在草市那里等你两个小时,注意,我们只等你两个小时,如果两个小时后你还没有出现,我们就走了。” 钟魁说完,甩头就走,区新、汪龙、韩亢和刘少云四人也跟着离开。 草市里,钟魁几人在一家土菜馆里等着。时间不大,见刘大头跟他的三个马仔被人从山中抬了出来,几个人的腿都废了,尤其是刘大头更是凄惨,草市里的各色人等议论纷纷,大多幸灾乐祸的样子。 刘少云道:“咱们还在这干等?要我说少他一个,也不算什么。” “刘兄弟,咱俩个打个赌呗?”韩亢对刘少云说道。 “什么赌?”刘少云问。 “就赌老袁会不会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过来。我赌他一定会来。你赌不赌?”韩亢道。 “呵呵,那我就赌他不会来。”刘少云道,“赌注是什么?” “我不是欠你五千块钱吗?你要是输了,这笔账就一笔购销。”韩亢道。 这是韩亢试图挽救失足妇女,被警察抓个正着,刘少云为了把他捞出来而交的罚款。可气的是,刘少云总是不断地他耳边提起此事,对此,韩亢一直耿耿在怀。 “好,那就赌了。”刘少云晒笑着与他击掌为信。 韩亢又对汪龙道:“汪老板,你要不要也赌一把?” “你们两个闲汉打赌,我凑个什么劲啊?”汪龙道。 “就跟玩牌九一样,你可以押一边啊。”韩亢道。 “不感兴趣。”汪龙道,“也看不上!”。他指了指自己发福的肚子: “瞧见了没有,这条腰带就值一万块。” “切!”韩亢转而又问区新,“老爷子押不押,反正闲着也无事。” “我老人家三十岁后就戒赌了,因为一不小心跟人赌,从此二十年间九死一生,悔不当初啊。”区新语重心长地说道。 “哟,你老人家赌的够大啊,失敬失敬,跟谁赌啊?”刘少云调侃道。 “秦祖海啊。”区新瞪了他一眼。 钟魁好奇地问:“你跟秦盟主赌什么?” “那时候我还是山寨里的大当家,原本过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好不快活!”区新又开始说古了,“有一天秦祖海来了,要我下山跟他混,我当然不干。于是我们就打赌。” “你们赌什么?”众人齐声问。 “谁打赢了,就听谁的。我见他仪表堂堂,气质不凡,想让他做我寨子的二当家。”区新答道。 哈哈,众人都大笑起来。只听区新叹道: “我那时也是年轻气盛,自以为老天爷第一,我第二,结果输的特惨。” “你老人家现在后悔吗?”钟魁问。 “后悔?不,我三十岁之前浑浑噩噩,自从跟秦盟主混,虽然九死一生,但也活的够精彩。好歹现在每年国庆春节什么的,政府还要专门派人来探望我老人家,嘘寒问暖,关心一下老同志。”区新摇头道。 “你老人家这是显摆。”刘少云故意讽道,“我要是早生几十年,就紧跟着秦盟主,好歹也混个开国元勋当当。” 区新笑道:“呵呵,我是没那个心思,志不在此。吾辈修行人,切忌争强好胜,只是风云际会,生在国破家亡的烂时代,不得不投身战争。如我这样的人,当时还有很多,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永远地倒下了,你们可真是赶上好时候了。就是以秦盟主的绝高实力,也是屡受重伤,给身体留下隐患,否则他能活到现在。” “老爷子,我敬你一杯!”钟魁端起酒杯,汪龙、韩亢和刘少云也端起酒杯。 “干杯!” 放下酒杯,远远地看见袁自立从街另一边走了过来。他将自己收拾了一下,虽然看上去仍然很土,但好歹脱下了那双破拖鞋。 “我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没错过时间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 搭伙(五) 特快列车咣当咣当地缓缓地驶出鹏城火车站,然后开始加速。 窗外的景物飞速地后退着,千篇一律的景致让人索然无味。 软卧车厢里,每个独立单元四个床铺,钟魁一行共七人,占了两个单元。汪龙、袁自立、韩亢和刘少云一个单元,剩下的三个钟魁、区新和赵倩在一个单元。 空出的铺位则放着行李,赵倩一个人的行李就占了一大半,她连帽子都带了好几顶,不知道她是来探险的,还是来拍写真的。 隔壁单元热闹的很,汪龙等人一上车就开始喝酒,天南海北地吹牛瞎扯。 这边单元则安静的很,一上了车,赵倩就和衣躺下,塞着耳塞听着音乐。 区新是她的下铺,此刻正靠着床头闭目养神。而钟魁则是背靠着被子,将一叠稿纸摊在膝上,奋笔疾书。 从刚上车的中午十一点,到傍晚太阳落山,又从太阳落山到夜半时分,其间赵倩在上铺行气用功、下床、吃饭、倒开水、上厕所和溜达很多次,他仍在与稿纸战斗。 赵倩目光不止一次瞄过来,很想知道钟魁在写什么,却没好意思问。 凌晨1点钟,乘务员过来换票,钟魁这才将厚厚的稿纸塞入背包,胡乱吃了几口,然后趁着列车抵站前还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去厕所放放水。 见钟魁离开,赵倩从上铺下来,她迅速地打开钟魁的背包,将钟魁的稿纸迅速地浏览了一遍,表情很是精彩。 区新睁开了眼睛,瞥了她一眼。 “老爷子,你就不好奇他写的是什么?”赵倩将稿纸迅速地塞回去,回头问道。 “这样不好,此非君子所为。”区新摇头道。 “嗯,老爷子,我是可小女子啊。孔老夫子不是说过嘛,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赵倩嫣然一笑,“他原来是在写武侠小说,你说他是不是位作家?就是不知道他的笔名是什么,有机会一定要认真拜读下他的大作。” “哦?”区新略微惊讶,“这也不是很奇怪,现代社会修行归修行,人人都有自己的职业。汪龙经营一家贸易公司,颇有资产,袁自立采药谋生,还且挣的还不少,韩大个子专门替人打抱不平,有时候做些黑吃黑的买卖,刘少云则开了几家健身馆,至于你,就更不用我说了,恐怕比他们几个都要有钱。财侣法地,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何谈修行?” “老爷子,我只是很好奇他的来历而已,难道你就不好奇?他这个‘钟无名’的名字,一听就是假的。” “仅仅是好奇?你是不放心他吧?”区新的话一针见血,“我们几个虽然都有自己的秘密,但也算是有根有据有来历的,只有他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 赵倩咯咯一笑:“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你们还这么信任他?” “完全信任还谈不上,但也不至于认为他对我们自身有什么不良企图,知道他需要我们就足够了。在凤凰山时,我们曾经结伴而行,对他已经有了最起码的信任,真到了危险的时候,他这样的高手才是我们的依靠。”区新淡淡地说道,“与其说信任他,还不如说我对雷老虎有信心,他跟秦盟主的时候,我早就回老家吃老本了,没跟他打过交道,但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他认可的人,人品上一般不会太坏。” “我怀疑他出自那神秘的天师门,老爷子,你以前听说过天师门吗?”赵倩问。 “江湖中自称天师的倒有不少,大多属坑蒙拐骗之类的货色。至于天师门,我闻所未闻,不过或许是这个门派太过隐秘的缘故,大约是钟天师一脉。正如我以前也不知道你们几个一样。”区新道。 “呵呵,我算什么角色,值得你老人家放在心上?”赵倩道。 区新则道:“不,时移事易,如今是修行的好年代,这位钟小友不也是横空出世吗?除了他,如紫阳观的赵兴扬都是年轻一代杰出的修士,秦盟主的孙女秦若寒更不必说了,先天真凤的身脉,真令人羡慕啊,这都是大时代到来的端倪。我那一帮儿子、孙子和曾孙子们,要是有一个像样的,我何必跟你们年轻人走上这一遭? 这次咱们去探险,说不定也会有大机缘呢,凤凰山就是个明证。你们可以指望个人境界上有所裨益,而我只是为我们区家的后代赚点本钱而已。所以,劝君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赵倩听了这话,连忙正色道:“那就承区老爷子的吉言了,希望能有所收获。” 两人正说话间,钟魁从厕所回来,隔壁汪龙等人也准备好了,全都站在过道上,等着列车驶入城市。 这里是潭州,湘省的省会城市,这里也只是他们歇脚地,离钟魁等人要去的地方还远着呢。 出了火车站,众人打了两辆出租车找家星级酒店准备住一晚。正在酒店大厅登记的时候,刘少云在后面碰了碰钟魁胳膊。钟魁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姑娘走了进来。 那姑娘一身户外野营的装扮,戴着鸭舌帽和一副大口罩,背着大背包,看到钟魁投过来的目光,她明显一愣。 正是秦若寒,她用那幅大口罩和鸭舌帽遮掩着自己的面容,刘少云这家伙仍然能够认出来。 不要惊奇刘少云的眼神好,而是秦若寒绝世的气质很难遮掩住。 出于礼貌,秦若寒取下自己的口罩:“钟师兄,很巧啊。” 如果说同龄人当中,能给秦若寒留下极深印象的,恐怕就是眼前的“钟无名”了。她一向孤傲而清冷,不是她眼高于顶,而是来自于对自身实力的信心,同龄人中几乎没有人能够让她多看一眼。 钟无名则是例外,更何况对她有救命之恩,这让她一直耿耿于怀。当初在凤凰山若不是钟无名及时赶到,她的孤傲和远大抱负恐怕也成了过眼云烟。 正如站在山巅之上的勇者,是看不清山脚下的蝼蚁,也不关心蝼蚁们平凡的喜怒哀乐,他或她只能看到站在对面绝峰之上天涯孤客的伟岸。 “真的好巧啊。”钟魁心里真是被惊到了。 “听雷浩京前辈说,你们要去探险,问我感不感兴趣,所以我就来了。不知你们愿不愿接纳?”秦若寒道。 钟魁还未答话,韩亢跟刘少云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欢迎欢迎!” 赵倩翻了翻白眼,区新、汪龙跟袁自立倒是没有立刻表态。钟魁指了指酒店大堂的沙发道: “不好意思,我有个急事,需要打个电话,你先休息下。” 钟魁走到酒店外面,掏出手机拨了雷浩京的电话,拨了好几次却没人接。他只好又拨了雷云的电话: “雷叔,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雷云听上云一头雾水。 “我们现在在潭州,秦若寒怎么找上门来了?”钟魁质问道。 “哦?我不知道啊。”雷云讶道。 “你不知道?她自称是你家老爷子通知她来的。”钟魁道。 仿佛感受到钟魁平静语气中隐含的愤怒,雷云道: “哦,我想来了,是我们家老爷子安排的,你可不能怪我哦。再说给你们多一个高手,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 “可我怎么总觉得你们父子是商量好的?提前打个招呼很费事吗?湘西之行,还有谁知道?你承诺过的,还算数吗?” 钟魁不由得抬高了声量,连珠炮地发问。 “没有、没有,爹想做的事情,需要跟我这个儿子打招呼吗?至于承诺,当然算,我保证!另外这事是经过最高当局特别批准,别的知情人是不敢泄露的,孙如海也不行,这一点你要放心。” 雷云还在解释,钟魁却把电话挂了。 回到酒店大堂,众人把目光聚集在钟魁身上。秦若寒不是普通人,自身实力不说,秦家传人的名头就让众人肃然起敬,众人自然是希望秦若寒能够加入。 “欢迎秦小姐加入我们的团队。”钟魁语气很是平淡,表情看不出喜怒,但是人人都能听出来他有些不爽。秦若寒则道: “请钟师兄放心,我不会拖后腿的。” “承蒙你叫我一声师兄,咱丑话说在前头,一切听指挥。秦师妹!”钟魁将“秦师妹”三个字咬的很重。 秦若寒心中略感惊讶,以为钟魁对自己不请自来有什么成见,只是点点头表示认可。 众人在前台登记了下,各到各的房间休息。 第二天一早,众人在餐厅集合,吃过早餐,都被钟魁叫了他的房间。 钟魁的房间的床上、墙上,摆满了各种地图,学者、诗人、旅行家的笔记,连矿业公司早年找矿时手绘的草图都有,还有历代地方志的影印本,重要的地方被钟魁用红色圆珠笔单独标记出来。 显然他为了此次探险,早就做了不少功课。 “我们的目标是湘西的大山深处,具体地点未知。那里尽是山高林密,人迹罕至,已知的确切线索,是一座苗寨。 根据地方方志记载,那座苗寨的名字这百年来屡次更名,现在则叫朱家寨,当然这是汉语音译的名字,其苗家的名字一直没改过。 朱家寨是那一片深山中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寨子,也是乡间公路的终点。所以我们在抵达朱家寨后的行程主要靠双腿。” “那座朱家寨有什么特别吗?”汪龙问。 “在苗语中,‘朱家’有蚩尤后裔的意思。”钟魁答道。 众人讶然:“跟蚩尤有关联?” “根据历史文献和苗人自己的口传历史,苗人是蚩尤的后裔。”钟魁道,“苗人先民历史上经历过数次大迁徙,他们原本居住长江上游蜀中,若干万年前,因为受到远古羌人南下的挤压,而不得不东迁至长江中游,在那里,他们号称‘九黎’。九黎部落很是强大,他们甚至击败了南方的炎帝部,直至来自黄河上游的黄帝部东移南下,九黎在逐鹿战败于炎黄联盟。” “嚯嚯,苗人祖上还是很牛逼的,逐鹿之战原来说的就是他们啊。那么我姓刘,难道我祖上还是皇帝呢。”刘少云插话道。 “我读书少,中学时历史教科书上好像说过,匈奴的王也自称姓刘的。”韩亢抬扛。 “你这是跟我过不去,要不咱俩出去单练?”刘少云道。 “走就走,谁怕谁啊?”韩亢可不怕他单挑。 “呵呵,团结、团结,约法第三条。” 刘少云可不会真的去找揍。 赵倩这时说道:“这么久远的历史,臆测的成份多一些,不要说蚩尤,黄帝甚至都很可能是一些传说而已,不是指单某一个人,更可能是后人对先民群体的崇拜而已。” 钟魁见秦若寒若有所思,问道,“秦师妹有什么高见?” 他年纪本比秦若寒小一天,但现在他是钟无名,所以秦师妹倒是叫的挺顺口。 “赵师姐说的,从道理上说没错,上古时代的历史太过久远,连史学家们也是各说各的理,我甚至看到过有说蚩尤就是炎帝的说法。”秦若寒道,“我认为更加可能的是,无论是黄帝、炎帝,或者蚩尤,是上古时代的强大修士。正因为他们是超级英雄,所以才被后裔所铭记,渐渐地被神话加以崇拜,以至我们后人分不清这是神话还是真实的历史。” 钟魁点点头:“这也有道理。不过,这与我们此行的目的无关。这座朱家寨,大家要注意,我能找到的有关它的确切资料,可以追溯到初唐,说曾有士人游历到那里,受到当地土人的款待,在宴会上士人遇到了一位仙人,他喝的大醉,醒来时已经身处它地。一座至少拥有一千三百多年历史的苗寨,没有被战火、仇杀、瘟疫和自然灾害所摧毁,应该有其存在的特殊理由。” “我们用什么身份去那座苗寨?即便朱家寨的苗人是普通人,我们外人贸然过去,也会引其他们的警惕。”秦若寒问。 钟魁打了个响指:“这是个很好的问题。” 他从包中掏中一份盖着红章的介绍信,道: “这是燕京社会科学院开出的一份介绍信,我们是一支科考队,主要考察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区前辈是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担当顾问,其他都是副教授、助教组员,我是领队,同时也是区教授喜欢的学生。” 钟魁又道:“我给你们两个小时时间,去采购一些必要的装备,比如户外服装,登山靴、帐篷、睡袋、水壶、驱虫剂、野餐器具和干粮之类的,酒店对面正好有一家这样的店。我已经通过酒店租了一辆小巴车,上午十一点我们准时出发。” 第一百九十四章 朱家寨 远离城市,路况越来越差。 高速变省道,省道变乡道。进入山区地带,路况变的越来越差,在缺少标识的山间穿行,钟魁等人乘坐的小巴车甚至走了不少冤枉路。 钟魁无比怀念曾经有手机导航的前世。 傍晚时分,一场不期而遇的暴雨让行程嘎然而止。强降雨持续了三个小时,引发了一场不小的泥石流,将一条河流上的桥梁冲毁,现场满目疮痍。 在车上将就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钟魁将司机打发回去,众人准备徒步前往。 地图上距离朱家寨的直线距离是20公里,实际上靠两脚走恐怕要多走不止两倍的路程。 这场大暴雨和泥石流冲毁了不少道路和山林,甚至改变了局部地貌。 这里的秋天来的比燕京有些晚,清晨一场小雨后的山林郁郁葱葱,似有似无的薄雾如轻纱一般缥缈动人。 偶尔遇到当地的山民,走在队伍前头的钟魁停下来问路,只是鸡同鸭讲,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在讲什么。 钟魁只得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直觉带路,好在脚下的简易公路仍然有迹可寻。 区新走在最后面,身为这支“科考队”的顾问教授,又是一把年纪了,所以属于他的户外装备由韩亢和刘少云两人轮流分担,否则别人则要怀疑了。 阳光驱逐了雨雾,呈现在众人面前是无穷无尽的大山,从清晨走到现在,已经快到了十二点钟。众人的体力仍然充沛,对于他们来说这点消耗并没有什么,但他们刻意地压住前进的速度,让自己看起来像是普通人。 钟魁再一次回头看了一眼,他的目力远超一般修士,只见身后刚刚绕过的那座茂密山林中一个影子一闪而过。 钟魁不动声色,转头对众人说道: “大伙歇歇脚,补充点能量。” 韩亢将身上八十升的大背包往地上一扔,嚷道:“我饿坏了,早上就没吃饱,赶紧弄点吃的祭我的五脏庙。” “昨天塞进包里的面包,早上被你一个人吃了一大半,你还有脸说?”刘少云不放弃每一个打击他的机会。 “我就是能吃,不行吗?”韩亢并不觉得自己能吃有什么丢脸的。 “切!” 说归说,刘少云小跑着去小溪边取水,准备净化后烧开水。 溪水潺潺,一大群小鱼溯流而上,相互追逐着。刘少云蹲下身子,蓦然见水面下有一张惨白而浮肿的脸,他毫无心理准备,被吓地叫出声来。 众人闻声赶了过来。只见那具男性尸首被水草绊住,处在水面以下,因为角度和光线的原因,站在岸边却不容易被发现。 死者全身浮肿,失去一只眼晴,有鱼虾从那空洞出入其脑部,显然将死者的头颅当作安乐窝。 死者裸露着上半身,胸口上赫然有一只掌印,那掌印并没有因为在水中久泡而消失,整个胸部塌陷。 虽然不知道死者因为什么而死,但给这次探险带来一丝阴影。 “死者为大,把他葬了吧。”区新道。 韩亢和刘少云两人用工兵铲在溪边挖了个坑,将死者草草埋了。回到歇脚地,汪龙已经烧了一大锅热水,众人每人泡了一碗泡面。 刘少云捧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问韩亢道:“你洗手了吗?” “洗过!”韩亢看了看刚才埋尸首的地方。 “用肥皂了吗?” “用过,我他马的洗了三遍!”韩亢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真的?” “煮的!” “哦,别激动,我就是问一问!” “你……” 吃过泡面,众人继续进发。路越来越窄,简易公路变成了羊肠小道,两侧山峰耸立,分布着许多明显是古时军事堡垒的残亘断瓦。 再拐过了几座山,山间小道突然变成了人工修葺的石道,众人心情大振,继续向前一里,赫然看见一座天然形成的石桥横亘在两山悬崖之间,桥下云雾缭绕,不知深浅。 桥上怪风阵阵,好似要将外来者吹下悬崖。风过松林,发出诡异的呜咽声。 桥的另一头,是一个葫芦形的空谷,入了谷口,谷内豁然开朗。 正对着谷口的高绝山壁上绘有一幅巨大的岩画,以朱砂为颜料,勾勒出一幅体型魁伟的人物形象,人身、牛蹄、铜头、铁额、四目、六手。 画风粗犷而夸张,尤其是那四只眼晴尤其传神,神目如电,慑人心魄。 岩画下放着祭台,祭台下的青石上甚至留下了因千百年跪拜而形成的凹陷。 长长的牛角号声中,一群身着传统服饰的人正在舞蹈,领舞的是一位年老的巫师。而围观的苗人则不下两千人。 这是一个人口繁盛的苗寨,一个并不太为外人所知的苗寨。 只见他头戴一对牛角,脸戴如壁画人物形象一样的面具,踩着鼓点,口中吟唱着古老的歌谣。 钟魁注意到,那些跳舞的年轻男子虽大多是中等个头,但均是气血旺盛身体强壮之人,他们各持刀、斧、矛,分列为立,时而分散、时而聚合,犹如身处战阵之上。 另一群年轻女子则手捧酒盘,围着跳舞的人群一边绕圈,一边泼散着酒水。 祭祀活动持续了的尾声中,一头大牯牛被牵了过来,几个男子手持长矛围着大牯牛游走。 那头大牯牛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变的焦躁不安,那位巫师走上前来,伸出枯瘦的右手按在牛头上,口中继续吟唱着,那头大牯牛竟神奇地安静了下来。 几支长矛从不同角度刺入牯牛的脖子、胸腹和肋部,牯牛挣扎了几下,然后轰然倒下。 早就磨刀霍霍的几名持刀男子,走上去干净利索地将牛分解,那巨大的牛头则被抬上祭台,作为献给神灵的祭品。 围观的苗人,不论男女老幼,纷纷涌上去,人人哄笑着“争抢”牛肉。抢到的欢天喜地,没抢着的则呼天抢地,仿佛预示着他将得不到神灵或祖先的祝福,面临厄运。 钟魁等人远远地观看,颇觉新奇。 “客人是从哪里来?”一个中年苗人男子走上前来。 他相貌平凡,神情温和,身材却要较一般苗人要高大的多。他的问话仿佛是命令,嘈杂的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苗人用不善的眼神打量着外来的陌生人。 中年苗人打量着钟魁一行人,目光最后停留在区新身上。区新走上前来,道: “敢问是朱家苗寨寨主吗?我们是燕京来的学者,是来湘西做野外考察的,途经贵寨,多有打扰。” 那中年苗人微微一笑,他操着略带口音的官话道: “我正是朱家苗寨的寨主,你们汉人叫我朱寨主就行。远来是客,请到敝寨歇歇脚。” “那就打扰了!” 这位朱寨主颇为健谈:“燕京好啊,我还去过几回,每次都是在大会堂作为苗人代表开会。” “怪不得朱寨主的官话说的好,我们这一路过来,遇到了好几个苗人,想问下路,根本就是鸡同鸭讲,语言不同。”区新恭维着。 面前的朱寨主显然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从他的言谈中,可以看出他在苗人中很有影响力,放在古代,他就是苗王之一,是应当受到中央政权笼络的对象。 “这也不奇怪,要搁几十年前,咱们寨子几年也见不着一个外人。现在是新社会,最近几年来,外面也时不时有年轻人来到我们寨子,他们叫什么来着……” “驴友!”钟魁插话道。 “对,驴友,我就奇怪了,人跟驴子怎么能称兄道弟呢?”朱寨主开着玩笑。 穿过山谷,又过了一片竹林,前面豁然开朗,群山包围之中好大一片平地和丘陵,到处是果园、田地,炊烟升起之处,一座座木质结构的房屋从山脚往上,鳞次栉比分布着。 朱家寨脚下有条平均宽度超过二十米的深涧,涧下激流汹涌,仅有一座石桥通向高耸的寨门,寨门宽度则比较狭小,两侧则是类似城墙的所在。 从军事的角度上讲,在冷兵器时代,这座苗寨绝对是易守难攻的。 一群苗家女盛装堵在寨门口,她们身上和头顶上繁杂银饰在正午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夺目的光芒。 见钟魁等人过来,她们唱起了欢快的歌谣。钟魁等人听不懂这质朴的苗语歌谣,只听朱寨主笑着解释道: “这是我们苗家人欢迎客人的方式,叫做‘拦路酒’,只要诸位能对上一首歌,就可以进到寨子里。” “对歌?好啊好啊,我最喜欢唱歌了。”韩亢抢着道。 他一张口,便是鬼哭狼嚎,惊天地,泣鬼神。 众人都听傻了,简直是谋杀所有人的听觉。 “嗯?你们为什么都是这副奇怪的表情?”韩亢回头问。 “韩老师这首歌,真是天籁之音,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刘少云憋着笑道。 “那是,我还有压箱底的几首,要不要再欣赏欣赏?”韩亢得意地说道。 众人闻言色变。 那朱寨主连忙道: “好了好了,这一关算诸位通过,先请诸位饮酒一杯!” 漂亮的苗族少女用银盏捧出自酿的米酒,度数不高,钟魁等人一一饮了,这才入了寨门。 如果说寨子外围的地形如军事要塞,那么寨子内部则如一处绝佳的巷战防守之所。 寨子因山而建,随着山势往上抬升,屋与屋之间巷道狭窄,两边石墙高大,建有居高临下的射击孔,每隔一个节点设有关闸,来袭者一旦闯入寨子则不得不仰攻,有被关门打狗腹背受敌之险。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第一百九十五章 曹阿哥 总体来说,这个处在深山中的苗寨,交通闭塞,但并不穷困。这可以从寨民们健康的气色和高高的谷仓可以看出来,可见朱寨主的经营有方。 跟钟魁等人想像的不同,身为寨主,或者叫头人,朱寨主家的房子在一片吊脚楼当中并不起眼。 “我可是拿政府补贴的,算是半个公家人。身为头人,寨民们每年还要给我一些献礼,我老婆死的早,家中只有一个阿婆,还有一个女儿,要那么多钱,住大房子干嘛?”朱寨主颇为自豪地说道。 他的女儿只有十六岁,汉名叫朱灵儿,因为她长的不仅水灵,而且她的嗓子唱起歌来就如百灵鸟儿一样动听。 朱灵儿眼下正在县里读中学,她家火塘屋里贴满了她获得的各种奖状,这是一位优秀的中学生。 “唔,还不错,差点就超过了我!”钟魁小声地嘀咕着。 秦若寒站在他身边,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钟魁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自己三心二意的中学时代赚了那么多奖状,可是沾着二世为人的便宜,跟身边的秦若寒是无法相较高下的,那是一位真正的天才姑娘,而且自律的多了。 “你尴尬的时候,也喜欢摸鼻子吗?”秦若寒突然问。 “是吗?”钟魁闻言立刻放下自己的手。 “你说话的方式,神情动作,都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秦若寒若有所思地说道。 钟魁心中一惊,以为秦若寒识破自己的真面目,然而秦若寒又道: “可惜那个人比较懒,好像胸无大志的样子,却偏偏活的比任何人都自在。” 懒,或许是一个人比较突出的缺点。连钟魁自己也认为,这一世自己确实变的很懒。 钟魁道:“也许人家已经看破了世事种种,从心所欲呢!” “那他的心理年纪怕已经七十岁了。”秦若寒很有毒舌的潜力。 常言道,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从心所欲呢? 钟魁只得避开她的目光,翻了翻白眼。千万不要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尤其是一个太优秀太认真的女人。 另一边朱寨主说他不准备让自己女儿继续读下去,高中一毕业她就要跟寨子里的巫师学艺,将来要继承巫师的衣钵。 朱寨主将“学艺”二字咬的特别清晰,神情颇为严肃,还夹杂着神圣而自豪的感情。 “难道她将来不嫁人吗?朱寨主请不要误会,我只是身为女人,有些好奇。”赵倩问道。 “这不矛盾。巫师也是可以嫁人的,现任巫师是我叔叔,他也曾娶妻,只不过我婶婶已经去世好些年头了,并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你们不知道,我女儿可是大山里的金凤凰,寨子里想做我女婿的好小伙,数都数不过来。哈哈。”朱寨主大笑道。 “那就祝您女儿早日找到乘龙夫婿。”区新恭维道。 “谢谢区教授的吉言。”朱寨主道,“您老是文化人,可不要笑话我们山里人不开化。” 区新连忙摆手道:“岂敢、岂敢。我们搞研究的,虽然讲究科学,但也应该尊重传统。” 区新很自觉地冒充文化人,说话一套一套的: “贵寨真是养在深山人未识啊,如果寨主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介绍一些搞民族学的朋友来调查研究,我个人认为朱家寨是很有研究价值的,是苗家文化的一个缩影。只可惜,我们几个是研究生物与环境方面的学者。” 朱寨主笑了笑道:“那敢情好啊,我还想通过几位远方的朋友给我们朱家寨宣传一下,因为我们也想搞搞旅游,顺便发发财。呵呵!” 朱寨主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坦承、开朗、热情而不排外,又见过世面。 汪龙特意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这让他看上去倒是有几分文化人的气质: “要发展旅游,首先得修路。这边的路实在太差了。” “是啊,就是没钱。”朱寨主双手一摊,“几位都是大城市来的,要不给我们寨子介绍几个大老板?” 汪龙等人分不清这位朱寨主倒底有几分真心实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闲扯这个话题。 区新道:“我们今天晚上在贵寨叨扰一晚,明天一早我们就要进山了,希望没有给贵寨带来不便。” 朱寨主沉吟了一下:“没什么不方便的。只是山里面山高林密,毒蛇野兽比较多,要不要我给你们找个向导?” 钟魁等人当然不想给自己找个监视者,钟魁道: “感谢寨主,我们这样的团队跟别人不一样,并非有直接的目的地,因为要考察整个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尤其是大熊猫的分布,据说有人在这一带的大山里发现了这种国宝级的动物,这是以前所没有的。为了这次科考,我们携带有最先进的定位设备,并不怕迷路。” 朱寨主哦了一声,并没有坚持,道:“既然这样,我就不给你们安排向导了。但是……” 见朱寨主面露难色,钟魁问道:“朱寨主,请问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吗?” 朱寨主道:“我们寨民进山之前,都要去拜访我们的巫师,要经过我们的盘瓠大神的同意才能进山。” 众人面面相觑,区新道:“入乡随俗,请寨主带我们去拜见一下巫师。” 神当然是住在庙里,寨子的最顶端那座颇为高大的石制木梁建筑便是盘瓠庙的所在。 盘瓠是苗人崇拜的神明之一,是一条神犬,所以苗人忌食狗肉,亦可以视作苗人的始祖之一。至于盘瓠跟蚩尤是什么关系,那是相关学者们探究的事情。 这座盘瓠庙,坐北朝南,也只有两间而已,远远看去,东面与北面是鳌头式风火砖墙,因为依山而建的缘故,气势不凡。 东间为正堂,堂正面内墙壁建宝台,宝台正中竖有“本祭盘瓠大王”石碑,苗人并无文字,或许原本有,后来没有了,谁知道呢?所以石碑上的汉字钟魁等人都能认出来,这里供奉着是哪位神明。 石碑前供奉着一尊拥有手持金叉犬类形象的神明,正是苗人信奉的始祖盘瓠大王形象。 而西间则是巫师的起居室。 已是傍晚时分,夕阳透过狭小的窗户,正好将余晖洒在宝台前一位老者的身上,正是朱寨主的叔叔,本寨的巫师。 巫师盘膝在宝台前,微闭着双目,落日余晖给他身上染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朱寨主向客人们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钟魁等人静静地站着,等着这巫师“醒来”。 巫师似乎睡着了,他的呼吸绵长而悠远,如果稍加注意,你就能发现他平放在膝上的双手在颤抖着,有种很有节奏的韵律。 当落日的余晖完全从巫师身上移走时,钟魁注意到阳光正好投射到那宝台上盘瓠大神的眼睛上。钟魁这才发现那神像的眼晴是用珍贵的天然宝石镶嵌上去的,反射着神圣的光芒。 巫师醒来。 “阿满来了。”巫师开口说了,出乎意料,他说的也是官话,只是他的官话要比朱寨主差多了,但仍然能钟魁等人听得懂。或许是因为知道钟魁等人是外来者,才刻意说的官话。 朱寨主的汉名就叫朱阿满。 “叔叔,这几位是京城来的学者,他们想明天进山,我带他们来问问吉凶。”朱寨主恭敬地说道。 巫师十分苍老,面部皱纹密布,唯有那双眼睛明亮而慑人心魄。他的目光让所有人心头一跳,仿佛被一把利剑刺入心房。 那巫师的目光在秦若寒的身上停留了稍久了些,缓缓道:“我来请示一下盘王的意思。” 区新连忙拱手道:“有劳巫师!” 巫师取来一个竹筒,口中念念有辞,然后起身跳起一段奇异的舞蹈。舞蹈完毕,巫师将竹筒剧烈地摇晃了下,原来里面放着的是用来占卜的龟甲。 龟甲四散,发出清脆的声响,那巫师对龟甲片呈现出来的卦象显然很是惊讶。 “叔叔,盘王怎么说?”朱寨主看上去有些紧张。 巫师道:“盘王说,天高气爽,适合进山。” 朱寨主脸上疑惑之情一晃而过,笑着对区新道:“区教授,看来盘王也是欢迎你们的。” “多谢、多谢!”区新笑着回应,又问道,“我代表我们的团队,给盘瓠庙捐点香火钱,略表心意,您看可以吗?” 区新说着,便掏出几张百元大钞。 人家毕竟是地头蛇,而且钟魁也早就提醒过,这座苗寨不简单,更何况白天发现的那具尸首早就在他们心里打下了埋伏。 “那就多谢了。”朱寨主也没有推辞。 盘瓠庙的西边,沿着寨子后边的山径往前走,那里拥有几处台地,都修建的十分平整,脚下是深渊,沿着悬崖边上都建有石质的围栏,看模样应该是寨民晾晒谷物的地方。 几处谷场加起来占地不小,跟整个村寨的防御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甚至还有几尊生满铁锈的土炮。 正是扎帐篷夜宿的好地方。 谢绝了朱寨主安排他们分散住到寨民家里的好意,钟魁等人决定就在谷场扎营。朱寨主于是就赠了一些新鲜的肉食,包括两只野鸡和一只肥硕的野兔。 烤野味,袁自立是行家里手。 见汪龙从包里掏出一瓶半斤装的二锅头,给每人分了点,秦若寒和赵倩则笑着拒绝。 袁自立道:“汪老板,不爽快!这点酒给我漱口啊?” 刘少云和韩亢两人也起哄道:“汪老板,你包里还有几瓶吧,我们都看见你买了。” 汪龙则道:“你们是想一次喝完,还是细水长流?也别笑话我小气,请你们喝点酒,我还是请得起的。” “得了,人家汪老板有心大老远的背着酒过来,也不容易,有酒喝就不错了,省着点吧。”区新道。 “呵呵,谢汪老板!”几个男人呵呵一笑。 夜色早已降临,一轮弯月升了起来。弯月下,黑色的山峦起伏,如静默的巨人守护着这方水土。远处的密林中,偶有鸟类咕咕的鸣叫声。 几人围着篝火,吃着烤肉,喝着酒,闲聊着。 区新见赵倩主动走到谷场旁边的一处大青石,似乎是在看风景实际上是在警戒,便问钟魁道: “有头绪吗?” 钟魁摇摇头:“没有,但也在预料之中。不过,我觉得那位巫师有古怪,还有这位朱阿满的寨主。你们怎么看?” 韩亢道:“这是你们聪明人的事,我只管跟着你们聪明人行事。” 刘少云也道:“完全同意韩兄的看法。” “呵呵,你们倒是省心。”汪龙笑道。 钟魁将目光投向秦若寒。秦若寒道: “朱寨主实在太健谈了,他似乎有意无意地将我们跟寨民分隔开,一般来说,我们这样的外人来到这样一个闭塞的苗寨,至少也会引起围观才是。” “秦师妹观察仔细。”钟魁想了想,情形确实如此,他点点头道,“你觉得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秦若寒没有直接回答,转而说道:“那盘瓠庙里……” 然而,众人的目光全都移向秦若寒的身后,那悬崖边突然出现了一位苗人女子。 篝火的映照下,那人差不多跟赵倩一般的年纪,但美貌惊人,众人这几天已经习惯于秦若寒的美貌,乍见这位苗人女子,还是被惊艳了一把,尤其是身着苗人女子特有的艳丽服饰,更显得一股绰约风情。 那女子嫣然一笑,手捧着一个大木盘,上面放着一个银酒壶和七八个银盏。 “听说汉家的阿哥阿姐来了,我阿爸叫我来送一壶酒。” 这女子出现的太过诡异,赵倩特意守在谷场的入口,然而这女子却是从悬崖边上来的,避开了她,显然这女子不是普通苗人。 但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女子完全没有乱入的自觉,她脸上甚至还呈现出属于少女才有的羞涩和纯情,还有点认生。 秦若寒离她最近,只听这女子说道:“这位阿姐,你长的好漂亮啊。” “你也很漂亮。”秦若寒道,被明显年纪要比自己大上十来岁的苗女叫阿姐,她有些不适应。 “阿姐,请你尝尝自家酿的米酒,你放心,不太烈的,还有点甜。”女子用希冀的眼神看着秦若寒。 秦若寒取了一个银盏,轻轻啜了一口。那女子开心地问道:“好喝吧?” “好喝!”秦若寒的唇压根就没挨着盏口。 “那阿姐,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见过曹阿哥吗?”苗女问道。 “没见过,他是什么人?”秦若寒摇头。苗女失望地说道:“他也是汉人,我以为你们都是汉人,从山外来,应该认识的啊!” 秦若寒看了钟魁一眼,指着钟魁道:“他可能认识。” 苗女脸上立刻绽放出欢天喜地的笑容:“阿哥,你认识我的曹阿哥吗?” “我倒是认识不少姓曹的,不知道你的曹阿哥长的什么样?” “长的比你好看,比你壮,嗯,个头也比你高半个头。”苗女歪着头道,又害羞地捂着自己眼睛,仿佛向外人打听自己的情郎,让她觉得不好意思。 嗯,我就是路人甲? 见钟魁吃瘪,众人纷纷暗笑。那苗女接着说道: “我的曹阿哥还会唱歌,他虽然是汉人,来到我们寨子,只用了三个月就学会说苗语了,他唱歌时,连百灵鸟儿都会聚在他的身边。他很强壮,打猎时,连最壮的熊都会吓的躲开他。他还会一双灵巧的手,打银器的本领连寨子里的老银匠都钦佩不已,他还会做木活,说要亲手建一座最宽敞的木楼,用亲手打的九幅银器,来迎娶我。说好的,到树叶黄了的时候他就会来,可叶子都黄了六十回……” 听到这里,众人都意识到有些不对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朱阿婆、黑衣人 “你的曹阿哥或许遇到什么事了,被耽搁了,他一定会来的。” 钟魁违心地安慰道。 “真的吗?阿弟,你真是个好人!”钟魁被发了一张好人卡。 这位曹阿哥,应当就是钟魁在金陵遇到的那位名叫曹眺的父亲曹方了,汉族、姓曹,年纪也能对得上。 眼前的这位外表看上去还很年轻的苗女,当年恐怕是爱之甚深,以至于她受到了刺激而迷失了心智,所以心理年龄还停留在六十年前,也就是说她恐怕已经快八十岁了。 “阿姐啊,你阿爸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好吧?”钟魁试探地问道。 “我不能告诉你。”苗女警觉地说道,“我阿爸说不能跟外人说,连曹阿哥都不能说。” “阿姐你看,你刚才还说我是好人哩,你得告诉我你住在哪里,万一我要是遇到了曹阿哥,我好跟他说,让他来找你啊,难道你不想再见到她?”钟魁道。 赵倩和秦若寒等人齐齐撇了撇嘴,鄙视钟魁说谎脸不红心不跳。 “哦,哦。”苗女神情变的有些迷茫,“其实我阿爸住的地方我只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年纪还小,后来曹阿哥曾经想让我带他去找,可我找不到路。再后来,曹阿哥也走了,也不要我了,阿爸也不见了。我阿弟说曹阿哥是个骗子,他抢走了我们寨子的珍宝,也害了我的阿爸。不,他不是骗子,他说过要来娶我的,做苗家的女婿……” 众人听的一头雾水,但又似乎有那么一点头绪。这时朱寨主匆匆赶来: “不好意思,这是我阿婆,她精神上有问题,打扰了各位客人。” 区新出面说道:“没关系,你把她看好了。不过,从外表看她还很年轻,你确定叫她阿婆?” 朱寨主道:“是的没错,按照你们汉人的叫法,她是我亲姑姑,她那一辈姐弟三人,她是老大,盘瓠庙里的巫师是她大弟,我阿爸排行老三。可惜我姑她十七岁时,受了刺激,就变成这样子了。寨子里的人都叫她阿婆。” “那她为什么看上去还这么年轻?”赵倩好奇地问道。 朱寨主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她是受盘瓠大神庇护的人,神明安排好的事情,我们凡人怎能知道?” 瞧着朱寨主带着他姑婆离开的背影,众人心中倒是振奋起来。秦若寒道: “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这位阿婆刚出现时说是她阿爸让她来的,后来又说她阿爸不见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细节钟魁倒没有注意到,袁自立道:“她的精神状态恐怕还活在年轻时的情景,以前寨子里来了客人,她阿爸身为族长或者头人,应该是常常叫她给客人端茶奉酒。所以在她的思维里,就存在这样的一个习惯性动作。” 赵倩道:“我倒是关心她为什么还是如此年轻。我们修士气血远较常人旺盛,通常老的远较常人缓慢,再驻颜有术的人,也不能做到如此地步。她刚才是从悬崖下上来的,看来她也是一位修士,而且看上去还是在无意识中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并非有意卖弄。” “这里的苗人气血都很旺盛,就连老人看上去也很健康,没有那种老态龙钟的老人。他们要么都修习功法,要么就是服有神丹妙药。”区新道。 “总之,这个苗女阿婆很是神秘,连同这个苗寨上下都透着神秘的气息。”汪龙道,“这苗女的阿爸,也就是朱寨主的爷爷,听这意思是他并不住在寨子里?而且那个地方也不是普通苗人可以找得到的地方?” 韩亢恍然道:“也许那便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那位老寨主怕是已经死了,否则阿婆为何说自己再也见不到他,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几十年前就死在了秘境里,至少是被困在那里。”区新说道。 “有道理!”众人对他的推断纷纷点头。 钟魁联想到几十年前,曹方曾经闯入过秘境,而且成功地逃了出来,并且带出了一本秘笈,只是那秘笈看上去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大的好处,相反他的女儿曹眺,因为这本秘笈把自己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那曹方来到这个大山深处的苗寨,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处心积虑地获得苗家人的认可,甚至差一点成为苗家女婿,不能不说他应该是一个极其聪明又极有手腕和城府的人。要知道,苗人对于外人甚至对于别的苗寨的苗人,都有一种本能上的排斥。 只是这样的人,最后还是默默无闻地死去,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至少说明,曹方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好处。 当然这只是钟魁的猜测而已,他预感到这一次湘西之行,确实有一个难得的机遇在等着自己,就看自己能不能快点找到突破口。 月亮升的高了,钟魁看了下手表,刚到八点。 汪龙、袁自立、韩亢和刘少云四人又开始闲聊,区新则坐在一边闭目修行。 钟魁正就着篝火的微光写着什么。赵倩和秦若寒两人嘀咕了几声,各自带着一个小包悄然离开,看上去要去山涧边洗澡,赵倩还特意傲娇地回头看了众男人一眼。 众男人装作视而不见,等两位美女走远了,刘少云这才挤眉弄眼地说道: “嗯,风景那边独好,要不要去欣赏一下?” “确实很好。”韩亢点头笑着道,“你去欣赏美景之前,请把你银行卡和密码交给我,我免费替你保管。” “我说说不行吗?老韩你不厚道啊。”刘少云道。 “我不厚道,但我很公道啊。” 离宿营地不远处,穿过一片竹林,再转过一个山角,一道山泉从石缝中跃出,在月下闪耀着鳞鳞波光。 赵倩和秦若寒二人找了个比较封闭的位置,这里正好是峻峰突出的位置,三面是深渊,只有来到此处一条路,还被一道天然的石障给挡住。 “赵师姐,你先洗,我给你守着。”秦若寒开口道。 “你望什么风啊?”赵倩一边脱着衣服,一边娇笑道,“那几个男人,要么是区前辈这样早就心如止水之人,要么有心无胆的,你就放心地洗吧。不过……” “不过什么?”秦若寒问。 “若是那姓钟的起了歹意,我只好顺水推舟了,打不过他,呵呵……说不定,还是我占了便宜呢!你猜他是不是个处?” 秦若寒处事大气,在这种事上终究是脸皮嫩。 “没错,我修习的是一种狐媚功法,所以我对男人很感兴趣。”赵倩舒服地躺在光滑的溪石上,任凭夜晚有些冰凉的山泉水包裹着她的全身肌肤。 “我不觉得我很可耻,等价交换。”赵倩继续说道,“但这种采阳补阴的法门,也只是一种辅助修行而已,跟那种传说中的邪门采补之法根本不是一回事。这是一种双修之法的变种,许多门派也有双修之法,尤其是那种结成道侣的修士,阴阳和谐,相互教益,对修行极有好处。他们一边享受双修带来的好处,一边又排斥我这种修士,道貌岸然说的就是他们这种人。” 秦若寒道:“你想说什么?” “所以,你没必要跟我保持距离。”赵倩道。 秦若寒摇头道:“赵师姐,你可能误会了。我一向如此,哪怕是面对我的父亲。” 赵倩为之一呆,恍然道:“呵,是我想多了。听说你是真凤之体?” 见秦若寒没有否认,赵倩道:“那你得趁早留心一下终身大事,一个具有真凤之体的女人要是嫁给了普通修士,或者随便跟某个男人有了夫妻之实,哪怕你爱那个男人,也是白瞎了你这高贵的血脉。没错,对于我们修士来说,人生来就不平等。你的最佳伴侣是具有真龙血脉的男子,双修自不必说,以后你们要是有了孩子,就真是龙凤呈祥了,每一个孩子的血脉都会是最好的,家族想不兴旺都难。” 赵倩说的,秦若寒也都知道,自己真凤之体本就是千年难遇,遇上一个同样千年难遇的具有真龙极阳血脉的男子,更是罕见。 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事,遇到了又如何?秦若寒绝不会为此耗费哪怕一丝精神去琢磨。家族的荣耀固然重要,她也立志重振家声,但她不会为此而委屈自己。 譬如自己的父亲母亲,本被视为天作之合,然后婚姻只维持到自己出生不久。 泉水叮咚,凉风习习。 赵倩见秦若寒没有搭这个茬,便不再多说。她只是觉得秦若寒这样的年轻姑娘,样样都是顶好的,连她身为女人都不禁为之钦慕,就是性格上有些清冷,不知道以后会便宜哪个幸运的男人。 蓦地,秦若寒突然一声娇喝:“谁?” 赵倩猛地扭过头来,见悬崖边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人影,显然是从悬崖下边她们预想不到的地方上来。 她来不及穿上衣服,直接从水中抓起一块卵石往那人砸了出去。 那个黑影无视卵石带起的凌厉劲风,直接用手轻松接住,并且反手扔了过来。来势更猛,势大力沉,赵倩不敢托大,光着身子躲闪着,模样十分狼狈。。 可惜,那黑衣人不懂得欣赏,也不懂得怜香惜玉,甚至都不知道此人是男是女,只是那对冰冷的眸子让人头皮发麻。 秦若寒迎了过来,她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剑,凤龠剑! 这把剑本身就不是凡品,又可以折叠缩小,方便携带,还是一种古乐器,所以她平时随身携带,这一次也不例外。 “咦?”黑衣人惊讶于秦若寒的剑法高超,或许出乎他的意料,甫一交手,就因大意失了先机,竟落了下风。 “桀桀。”那黑衣人发出难听的笑声,“原来是汉家的女娃,好的很。” 原本身形瘦小的黑衣人,身形似乎暴涨,手中多了一把狼牙棒。这狼牙棒不知道是由什么材料制成,凤龠剑劈在上面也没能让它损伤分毫。 狼牙棒势大力沉,黑衣人的招式又极其刚猛,秦若寒只能仗着身法的轻灵和剑法的飘逸,且战且退,才堪堪抵挡一二。 这神秘的黑衣人不知什么来路,但足以堪称高手。要知道这世上实力比秦若寒高的修士并不少,但能在这么短的交手时间内在气势上压倒秦若寒的,绝对算得上一流高手。 赵倩迅速地穿上衣服,扬手就是一把绣花针,这是她的独门暗器,也是她行走江湖的最大仰仗。 一瞬间,二十枚绣花针笼罩着黑衣人,从不同方向攻击黑衣人。 “哼!” 那黑衣人冷哼一声,却是一棒击退了秦若寒,反手一挥,编织起一道严密的大网,强大的罡气阻挡着这些绣花针,令其改变方向,飞向它处。 甚至有三枚原路返回,竟反攻向赵倩。赵倩堪堪躲这三针,却不料那黑衣人因怒放弃了秦若寒,一棒往她头顶砸来。 赵倩急退,后背狠狠地撞在山石上,撞得她气血沸腾,也容不得她耽搁,狼牙棒又往她腹部砸来。 心头大骇,急切之下,她如一条游蛇一般,后背紧贴着山石往上游动。狼牙棒击在山石上,发出沉闷地撞击声,巨大的山石立时四分五裂,飞沙走石,四处飞溅。 黑衣人忽然停止了攻击,他疑惑地抬头望去。 钟魁已经赶了过来,站在峭壁上,迎风而立。 似乎感受到钟魁的强大,黑衣人稍稍迟疑,居然掉头跳下深渊。 钟魁也跟着跳了下去。 第一百九十七章 山鬼 气机紧紧地锁定那个黑影。 钟魁全力施展乾坤步,深渊底部乱石嶙峋,地形十分复杂。显然那神秘黑衣人的轻功不错,又仗着熟悉地形的优势,钟魁与他的距离反而拉大了。 除了龙象伏魔功,在武技方面钟魁最先学的便是乾坤步了,在这方面他花的时间很多,也极有心得,师兄曾开玩笑说他是因为怕死,所以得先学好逃命的本领。 天地良心,钟魁确实怕死,前世的种种奋斗在这一世看来都无足轻重,重活一世,又不缺钱花,他得好好享受享受,怎肯轻易死掉?再说遇到令狐易这样的动不动就把自己从悬崖往下扔的师兄,但了想不练好乾坤步都难。 所以,钟魁对自己的轻功极为自信。但今夜他遇到了对手,那人的身影极为诡异,飘忽不定,稍不留神便会被对方溜掉。 又追了一会,钟魁忽然停下了脚步,他站在一颗形状颇似犀牛的巨石上,沉默不语。因为他突然发现这颗巨石很眼熟,他至少经过这里三次了。这意味着对手故意带着他兜着圈子。 黑衣人在这里突然消失了,但钟魁却认为对方一定向躲藏在方圆二十米内的某个角落里。 神识笼罩着谷底,此时的钟魁的知觉是最敏感的,这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任何异动都逃不掉他的神识。除非对方的实力远高于他。 秋夜深山谷中的风,有几丝冷意,溪水在潺潺地流淌着。除此之外,两只夜禽扑扇着翅膀,飞向远处,还有几只狐鼠在谷边杂树丛中窸窸窣窣地搅动着。 那神秘黑衣人求生本领极为高强,至少要比钟魁在燕京那栋四合院里的怪物强的多。黑衣人躲藏的毫无破绽。 身后传来轻微的响动,是秦若寒追了过来。 “怎么?跟丢了?”秦若寒略有些气喘。 “是啊,让他给跑了,我们还是回去吧。”钟魁用很懊恼地语气答道,然后又飞快地给秦若寒使了个眼色。 因为就在钟魁答话的同时,钟魁敏锐地察觉到了破绽,那人听到钟魁放弃追踪似乎松了一口气。 秦若寒冰雪聪明,根本无需言语,立刻就明白钟魁的意思,她佯装回返,却突然持剑往钟魁所站的那颗犀牛石下方的溪流中刺去。 溪水突然四溅,一个黑影从水面以下窜了起来。秦若寒顺势变招,剑尖由下往上撩起,这一剑使的极有创意和灵气,如果钟魁没记错的话,这一招曾在凤凰山的剑壁上出现过。 钟魁曾在那里获益极大,没想到秦若寒也学到了其中一些真意。 黑衣人的一截左臂飞了。 黑衣人惨叫着倒退,钟魁却早早地挡住了他的退路。黑衣忍着巨痛,反手就是一拳轰向钟魁胸口。 来的好,钟魁也是闪电般地一拳击出。 毫无花俏,以拳对拳,这是硬实力的比拼。黑衣人的眼神满是不可置信,拳头如以卵击石,然后便是小臂、大臂,甚至连右肩也在一瞬间粉碎。 那黑衣人痛苦地跪倒在地,因为一瞬间他就失去了抵抗的意志,实力相差太大,然而令钟魁意外的是,失去双臂流血不止的黑衣人却果断地以头撞地,一头撞在一颗尖锐的溪石上,抽搐了几下便死了。 借着月光,钟魁打量黑衣人的面庞,看不出年岁,因为他的脸上满是纹身,还用颜料绘着神秘的符号,几乎占了整张脸。 “白天我们见过,跟他们祭祀神灵时所戴的面具上的符号很相似。”秦若寒道。 钟魁点点头:“先不管这些,我们赶紧回去,我怀疑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秦若寒面色一变,跟在钟魁身后往朱家寨方向急赶。 秦家家传的轻功叫作流云步,据说秦家先祖可以达到踏步青天追赶流云的境界,这或许有夸大或美化先祖之嫌。 但传到了秦若寒这一代,这一绝技已经似是而非了,至少她的父亲秦士第没法教授她,姑姑秦怡又厌世遁入道门,对她父亲不管不问。 流云步完全是她出身昆仑派的母亲代传于她,她母亲并没有真正练习过秦家的家传绝学,所以对这一绝技的理解主要还是靠她自己钻研而来。 秦若寒跟在钟魁身后,尽最大的努力,勉强跟在钟魁后面。她总觉得钟魁的轻功与自家的流云步在某些细节上有些相像,尤其是停顿和转折。 约摸大半个小时后,钟魁和秦若寒终于赶回到了位于朱家寨边上的宿营地。 篝火仍在燃烧着。远远地望见区新等人正围坐在火堆边,钟魁松了一口气,待走的近了,钟魁和秦若寒二人脸色剧变。 区新仍保持着打坐的姿态,微闭着眼晴,仿佛是睡着了。 汪龙左手夹着一根雪茄,另一只手握着打火机,正作点火状。 袁自立正在抠自己的脚丫,神情很是享受。 韩亢和刘少云二人都躺在防潮垫上,从两人的动作和表情看,他们刚才正在热烈地聊天。 但时间仿佛凝固了,此刻他们都保持着静止的姿态,只有胸口的起伏表明他们还在呼吸。 空气中有种淡淡的几乎不可闻的残香,钟魁眉头紧皱,这种幽香他曾经在金陵刘园闻到过,只不过这种香味中应该添加了别的什么,所以造成这种原本就令人放松心神的熏香变成迷香。 “他们好像中了迷香。区前辈是老江湖了,连他都着了道,显然这种迷香极为厉害。”钟魁试了试几人的呼吸,“他们只是睡着了,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无论什么迷香,只有在比较密封的环境中施毒才最有效,而这种迷香却能在宿营地这种十分开阔且有夜风的环境中让人中招,表明这种迷香极为厉害。 秦若寒则摇头道:“恐怕不是如此简单。” 钟魁脸色严峻:“何以见得?” 秦若寒指了指丢在地上的银盏,那朱阿婆出现的时候,就曾带了一壶土酒和几个银盏。 “你的意思是说这酒有问题,你不是第一个喝了吗?”钟魁疑惑道。 瞬间他恍然,秦若寒虽然是第一个喝了,但她是真凤血脉,这一珍贵血脉除了利于修行之外,天生对各种毒素有极强的抵抗力,甚至会连她自己都察觉不到自己已经饮下迷药。 这是天赋! 等朱阿婆被朱寨主匆匆领走后,那土酒就被闲着无事的众人瓜分了,就钟魁一个人正忙着写东西没来得及喝,等他和秦若寒去追黑衣人后,药力开始发作了。 “赵师姐呢?怎么就少她一个人?”钟魁问。 “刚才你追黑衣人人,我稍后也追了过去。”秦若寒道,“赵师姐说她轻功一般,就不去当累赘了。” “她好像也没喝吧?”钟魁问。 秦若寒点点头。 回头看了看寨子的方向,那里的上空似乎弥漫古怪的气息,钟魁感到问题变的十分棘手。 出师不利啊,本想多找几个帮手,结果失踪了一人,另几个暂时歇菜。钟魁认真检查了下几个人的身体,发现他们脉像平和,呼吸平稳,并没有什么大碍,稍稍放心。 “你在这守着,我去找朱寨主。”钟魁道。 “那你小心点。”秦若寒道,“这里所有人都可疑。” 钟魁点点头,沿着谷场边的山道小径往寨子走去。 寨子里灯火点点,间或传来歌唱声,或是哪家有喜事,他们有可能一直唱到天亮。至少在钟魁这个外人看来,这是一个自给自足、安康祥和的苗寨。 不知不觉中,钟魁来到了盘瓠庙前。盘瓠庙居高临下,在夜色中显得异常高大。 夜间山中气温陡降,一股似有似无的氤氲笼罩着庙宇。夜空中明月高悬,庙前桂影斑驳,暗香浮动。 巫师就坐在庙前的石桌前,他在阴影中保持一动不动的姿势,他的背已经很驼了,只是胸膛中那颗跳动缓慢但却有力的心跳声,提醒着钟魁,这位老巫师的气血极其旺盛。 “年轻人,请坐下来喝杯茶。”巫师背对着钟魁说道。 钟魁绕过巫师,坐到了他的对面。巫师的脸上也刺有纹身,在月衣里乍看上去也有些狰狞。 巫师亲手给钟魁倒了一杯,见钟魁一动不动,道:“放心,我以盘王的名义起誓,这茶中没有蛊毒。” “蛊毒?”钟魁大吃一惊,只听巫师继续说道:“我刚巧知道你杀了人,而你的同伴都中了蛊毒。” “你跟踪我?”钟魁脸上的惊讶更盛了,这位巫师如果不是跟踪自己,怎会知道刚刚干掉了神秘人,又怎么知道区新等人昏迷不醒,惊讶的是自己根本就发现有人跟踪自己,这不能不让钟魁警觉。 “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是用这里看见的。”巫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是盘王降下谕诣给我的。” 巫师号称是神灵在人间的代言人,他说的玄乎,钟魁将信将疑。不过被巫师一语道破,钟魁索性承认道: “确实如此。” “你的同伴们都是有本事的人,你们还没来到寨子,盘王大神就察觉到了。尤其是那个女娃,血脉异常珍贵,而你……我却看不穿。”巫师盯着钟魁摇摇头道,“所以,你的实力已经超出我的能力,我在寨子里待的太久了,难道现在山外的年轻人都如你这般厉害吗?” 不待钟魁答话,巫师又自言自语道:“是啊,这个世界发生了变化,连盘王都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呢。” “巫师前辈,那蛊毒……” “蛊毒我会帮你解,但我有一个条件。”巫师见钟魁满脸戒备之色,又道,“为表示我们苗家的诚意,我会先帮你的同帮解毒,这对我来说不难。” “那可是朱阿婆,也就是你的姐姐下的毒。难道我们作为受害者,还要承你的情?”钟魁道。 巫师摇摇头:“我阿姐你也见过,那你应该知道她不是正常人,她还保持着少女时代的纯真,永远地活在过去,这样的人会无缘无故地对客人下毒吗?” “那是谁下毒?”钟魁反问。 “山鬼!” “山鬼?”钟魁轻笑,“你知道的,我是不信这个的。” “年轻人,不要轻易下如此结论。”巫师道,“若搁几十年前,你这样的人会被我打出寨门的。而在一百年,你这样不尊重我们传统的人,我们会割掉你的脑袋拿去祭祀。” “好吧,我洗耳恭听。”钟魁道。 “你对我们的祖先了解多少?” “盘瓠大神?” “对。” “从书上了解一些。传说远古高辛帝时,‘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盘瓠’。因戎吴将军作乱,高辛答应谁能斩下吴将军之首级,就能封邑赏金,把公主嫁给他。盘瓠咬下吴将军首级而归。后‘帝不得已,乃以女配盘瓠’。” 简单来说,苗人是一头神犬的后代。所谓“吴将军”应当是远古时代一个部落的首领。 只听巫师说道:“吴将军虽然死了,但他的后代并没有灭亡,一直跟我们苗人相互争杀。幸运的是,我们苗人现在仍然幸存了下来,而吴将军的后代逐渐凋零,他们人数稀少,也不跟外人接触,无名无氏,成了深山中的孤魂野鬼,我们苗人称他们为‘山鬼’。” “山鬼虽然数量稀少,但个个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为了不让山鬼作乱,我们苗人每隔十年便要送一个苗人少女给他们。” “我的亲姐姐是最后一个充当祭品的人。” 钟魁听到此处,不由得质疑道:“她是你们族长之女,也就是苗王之女,怎么会成为祭品?” “六十年前寨子里来了一位汉人,就跟你年纪差不多。那个姓曹的汉人后生,聪明能干,看上去还挺老实,所以很快被我们苗人接纳了。他差点就成为我的姐夫的。”巫师突然语气有些激动。 “曹方?”钟魁问。 巫师道:“你认识这个人?是了,否则你也不会来此。” “我不认识这个人,但他死了很多年,我恰好认识他的后代。”钟魁坦承道,转而又极敏锐地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现在算起来,曹方约摸五十多岁的时候自然死亡,稍有点早,难道他逃离苗寨时已经负伤,在身上留下隐患?” “没错,他中了我们苗家秘制的蛊毒,能留下后代,说明还是便宜了他。”巫师恨恨地说道。 第一百九十八章 秘辛 上古时代实在太久远,就像一团迷雾,无论是身在其外,还是身在其中,都只能看到自己眼前的那一小块。 更不必说当代人。 盘瓠是谁?上古时代某个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英雄豪杰?还是某个强大群体的代名词?他已经被神话,至今仍被苗人侍奉和祭祀,不仅在庙里享受着香火,还活在苗人的心中。 至于他的对手,那位传说中的吴将军和他后裔同样如此。 一切归于神明。 “前辈所说的山鬼,他们为何从未想过要迁徙?”钟魁问,“要知道他们的生活条件恶劣,并不如苗人是农耕民族。难道他们仅仅为了与苗人对抗?” “不、不。”巫师摇头,“为了圣地!” “圣地?” “对。传说深山中有一处圣地,那里曾埋葬着一个神人,那里以白玉为屋,以黄金为床,以七彩玛瑙为星,有令人不老的圣水,有让死人复活的神丹,有可以杀死巨龙的宝器,只是无人知道在哪里。但山鬼可能知道。” 钟魁注意地他的用词:“可能?” “如果山鬼一族真正掌握了圣地,我们苗人怎能还生存至今,要么早被山鬼灭了,要么就成为山鬼的一部分。”巫师解释道,“所以我们认为因为某些原因山鬼的力量极其有限。几千年来,我们苗人死在山鬼手里无数,我们苗人也杀了不少山鬼,我们从来就没有活捉过一个山鬼,但山鬼对活擒苗人少女很感兴趣。” “这是为了繁衍后代?”钟魁试探地问,“所以为了减少损失,你们就每隔十年送一个苗女给山鬼?” 巫师点点头,他脸上的纹身看不出喜怒,想来无论如何也是有些屈辱的。因为每次都是历任巫师做法,假借侍奉盘瓠大神的名义,从族中选择一个少女,有去无回。在蒙昧时代,普通苗人却认为这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 “那是以前,现在我们早不这么做了。” 时代在变化,朱家寨以前与世隔绝,自给自足,山中之王,中原政权也只能羁縻之,现在则不得不与外界打交道。所以他们主动结束了人祭的传统,否则苗人自己会站起来反抗。钟魁则问道: “朱阿婆,也就是你的亲姐姐,为什么会被当作最后一次祭品?以她的地位不应该啊,而她又怎么能活下来?” “六十年前,我的阿爸召集了寨子中最强大的武士,那可能是三百年来我们苗人中最强大的一批武士,准备去彻底消灭山鬼一族。” 肯定是失败了。巫师继续说道: “曹方骗取了我们的信任,可他却包藏歹心,与山鬼私密勾结,泄漏了我们的计划,致使我们苗人武士几乎全军覆灭。为了稳住山鬼,我阿爸答应把自己的掌上明珠献给山鬼。” 巫师说起曹方,咬牙切齿:“这只是缓兵之计,我阿爸亲自率领寨子中剩余的武士,秘密跟踪山鬼使者,终于找到了山鬼的藏身之地。” 钟魁可以想像得到当年的凶险和相互攻杀的残酷,要不是山鬼的存在,还有那让苗人惦记千年的圣地的诱惑,这支苗人今天有可能更加强大和人口繁盛。那曹方在其中的角色耐人寻味,绝不是巫师口中说的那么简单。 果然只听巫师继续说道: “我阿爸等人攻了进去,却一去不复返。我阿姐趁族人没注意只身去找了,那处秘境她去了却活着回来,后来有人告诉我他亲眼看到曹方陪伴着她一同去寻找过秘境。阿姐从秘境逃回来时,身负重伤,她说是曹方打伤了她,自那以后她精神就不正常了。” “没有人知道我阿姐,还有曹方为何能活着出来,我们族人也是元气大伤,其后虽然屡次派人去寻找秘境,都是有去无回。你和你的同伴一同前来,不正是我们需要的帮手吗?这是盘王的旨意啊。” “那么这处秘境究竟在哪里?”钟魁不由得问道。 “中秋之夜,龙潭虎穴。”巫师说道。 “什么意思?”钟魁不解。 “五天之后便是中秋,到时你便知道了。”巫师答道。 “可我的一个同伴失踪了。”钟魁道。 巫师道:“爱莫能助,她应该被山鬼捉走了,只有等中秋之夜,你们和我一起攻进山鬼的巢穴,或许能救了她。” 钟魁锐利的眼神瞪着巫师,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他怀疑赵倩落在了苗人的手中,以其为人质,逼得钟魁与他们联手。否则这位巫师也用不着跟他谈这些秘辛。 面前的茶盏突然无故升起,庞大的压力让它化作无数片,飞向近在咫尺的巫师。 巫师面色微变,碎片在他的喉前突然像是撞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纷纷落下。 “我的同伴都昏迷了。”钟魁开口道。 “这壶茶便是解药,给他们分着喝了,一个时辰便起效。我以盘王的名义保证。”巫师指了指面前的茶壶。 钟魁举起茶壶,转身便走。 待钟魁走远了,巫师突然吐出一口鲜血,方才看似有惊无险的较量,却是极为凶险,比拼的是绝对实力,非外人道也。 盘瓠庙中抢出一人,正是寨主朱阿满。 “三叔,你怎么样?” “高手,真是高手。能凝聚真元于一体,他对真元操控的能力让人叹为观止,这种实力我平生仅见,可怕的是他是如此年轻。假以时日,他或许真的能达到传说中以气御剑的境界呢。时不我待啊。”巫师叹道。 “那么我们的计划是不是应该变化……”朱寨主道。 “不,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机会了。”巫师摇头苦笑道,“他们像苍蝇一样闻到了鲜血的味道,相信过不了多久,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里,我们苗人隐藏了千年的秘密,是保不住的。与其将来因为一无所得而后悔,不如我们冒险试上一试。放心,他们会上钩的,也别无选择。” 宿营地,钟魁给区新等人服了解药。 “你猜的没错,这恐怕是个圈套。”秦若寒听了钟魁一番叙述,点头说道,“但反过来说,我们也有他们想要利用的地方。” “比如说……” “六十年前朱家寨的元气大伤,导致至今他们也没有力量再一次行动,需要外面的力量,比如我们。那么为什么是我们呢?因为曹方之外,我猜并没有抱着同样企图的外人来过,他们以为曹方中了蛊毒逃出后很快就死了,这个秘密可以一直保持下去,直到我们的出现,让他们产生了危机感。” “因为这个秘密已经不是秘密!”钟魁顺着她的思路说下去。 “我甚至认为山鬼并不是他们的死敌,可能跟他们是一种亦敌亦友的关系。你学过生物学吗?”秦若寒道。 “怎么又说到生物学?”钟魁瞬间懵圈了。 秦若寒道:“生物学中有种现象,那就是不同生物甚至跨类别之间的‘共生’的关系。比如牛、羊等反刍动物,它们胃中寄生着许多微生物,可以帮助消化植物的纤维素,反过来反刍动物为微生物提供纤维素和无机盐等养料、水分、合适的温度和环境。” 的“哦,你要说的是鸠占雀巢,我倒是很容易理解。”钟魁笑道。 鸠指的是一种杜鹃鸟,这种杜鹃鸟自己不筑巢不育雏,它将自己的卵产在别的鸟类巢中,又打个时间差,孵化的比同巢别的鸟卵要早,雏鸟破壳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别的鸟卵推出鸟巢,独享恩宠。 可怜那被占了巢的鸟妈妈,为谁辛苦为谁忙。 秦若寒地隐蔽地白了他一眼,钟魁理解的很透彻。 “千百年来所谓山鬼和苗人共同守护着一个秘密,共同排斥外人,他们都将圣地当作自己的囊中之物。苗人虽然人多势众,但山鬼个体强大,神出鬼没,也不是白吃饭的。山鬼由于群体的稀少,力量有限,可能又有繁衍的需要,兼又防止近亲婚配,需要外部的血脉,苗人便向他们提供苗女,以换取他们不那么逼迫苗人。” 钟魁一点即透,总结着秦若寒的观点,越想越是觉得很有可能。 学霸的脑子就是不一样。 “蛊毒是向我们展示自己的能力,而赵师姐被掳走,则是示威和要挟了。”秦若寒道。 “只是这种明知道可能是个陷阱,还不得不往里跳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钟魁道。 钟魁吃了点压缩饼干,又去检查了一下区新等人的状况。趁他不注意,秦若寒悄悄地从外套口袋中掏出一沓稿纸,放回钟魁的包里。 “他们状态还行,这蛊毒到底是什么?传说中的蛊毒十分邪乎。”钟魁回头问道。 “本质上跟别的毒药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大多数毒药药么是植物提取的,要么就是用矿物炼制的。而苗人的蛊毒则是从动物和昆虫中提取的,比如蛇、蝎、蜈蚣等等,选择性培养。也许是最致命的,也许是毒发最快的,又也许是其它特性。”秦若寒道,“而区前辈等今晚中的蛊毒,则是一种奇特的毒药,不致命但足以令人失去反抗,我认为这比那些见血封喉的毒药更为难得,尤其是在施毒方面有很高的要求,要么药效不够,要么就会药杀了对方。” “这种冷门的知识也属秦家家学?”钟魁好奇地问。 “书上说的。”秦若寒道,“《本草纲目》之‘虫部’,每一所医学院门口的书店都有卖的。” 月光下,篝火旁,秦若寒的双眸灿若星辰。她信手拈来,仿佛在说一件很普通的常识。 “唔。”钟魁摸了摸鼻子,自己所掌握的丹药大百科全书《逍遥经》中就有相关记载,只是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 学无止境,不要说偶然得到的《逍遥经》,就连师兄留下的绝学,钟魁都只是选择性地精研了其中一小部分。 面对秦若寒,钟魁觉得自己实在太懒了。嗯,还是把自己的武侠小说写完再说。 “你在写什么?”秦若寒问。 “没什么,随便写写。”钟魁头也没抬。 “小说?可以让我拜读一下吗?” “我觉得吧,你比较适合读《本草纲目》这类的大部头。” 第一百九十九章 良民 子夜时分,区新等人相继醒来。 众人一阵唏嘘,颇为后怕,他们都算是老江湖了,轻易地着了别人的阴招,甭说有多郁闷。 而赵倩的失踪或被掳走,也给众人心头上加了一份沉甸甸的压力,只能告诫自己多加小心。 冷月低沉,晨风习习。 东方已显出鱼肚白,钟魁盘膝坐在崖边的一颗古松之下,心无旁鹜,如果内视他的丹田,他的真元越来越浑厚,在丹田之海中的气旋越来越庞大。 真元按照固有的路线运转,洗精易髓,冲刷着经脉,令经脉更加的强壮和富有活力。强壮和富有活力的经脉反过来又会加速对天地灵气的吸收和转化。 钟魁内外达到一个很微妙的平衡,对灵气的吸收效率极高,他并不比别人勤奋,虽然在修行方面也从不懈怠,但天赋使然,让他能做到事半功倍。 修行就是不断强化对天地灵气的吸收和转化的过程。 一阵晨风刮过,松林摇摆着发出沙沙的声响,无数松针随风飘散。 一根松针悄然落下,落在钟魁的膝上。 钟魁手捻着松针,轻轻地一挥,那松针仿佛随风而动,摇摇晃晃地往一棵古松树飘去。 如果有人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那棵松针居然整个儿没入古松的树干。 此时的钟魁,神识最为敏锐。 蓦地,身后传来一阵极有节奏的声音,这声音在嘈杂的白天或许会被忽略,但在这寂静的清晨,却极为清晰。 那是一种脚踏在石阶上的声音,声音的主人此时的脚步很是轻快。钟魁回头看到朱阿婆背着背篓在山林间行走着。 即便知道她已是年近八十岁的“老人”,钟魁也觉得眼前的面面极为赏心悦目。 朱阿婆的脚步轻盈,如山中的精灵,一边轻声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一边在山林中采撷还带着露水的菌类,她的发梢还插着不知从哪摘来的紫色野花。 “朱阿婆,你今天看上去很高兴啊。”钟魁迎了过去。 “当然了,因为今天我们家的百灵鸟要回来了。”朱阿婆笑着道。 “哦。朱灵儿中秋要放假了吧?”钟魁想起朱寨主曾提到过的他的还在县城读高中的掌上明珠。 “是啊,小灵儿最爱喝松茸鸡汤了。”朱阿婆侧着身子,将背上的竹篓展现给钟魁看,里面放着不少还沾着泥土的新鲜松茸。 这是一种珍贵的菌类食物,通常生长在松树林与阔叶林杂生的沙质土壤中,越是古老的松树林里,根系发达就越有可能找到这种菌类。 钟魁以为只有在神州西南海拔较高的山区才有,没想到这里也有,或许品种不同。 “阿婆,我帮你一起挖吧?”钟魁想起了松茸的美味。 “那多谢阿弟了。你还没吃早饭吧,我这里有块糯米糍粑,给你。”朱阿婆从背篓中拿出一块糍粑,递到钟魁面前。 钟魁管她叫阿婆,她却称钟魁阿弟,也无所谓对错了。 钟魁犹豫了一下,或许是朱阿婆那依然纯真的眼神,让他把食物接了过来。 “吃吧,很好吃的。”朱阿婆盯着钟魁看,仿佛祖母在看自己的孙辈,这让钟魁觉得很是怪异。 捡一根松枝,拔开地面厚厚的松针,泥土表层露出一个圆圆的脑袋,挖开松软的泥土,一整颗松茸便冒了出来。 这活计很简单,但要有耐心寻找。钟魁在家乡也时常到山里采集各种山菌,也算是经验丰富。 如果遇到的只是一颗小松茸,朱阿婆不忘叫钟魁把泥土和松针、落叶填回去,说过几天这里仍会长出一颗大松茸出来。 每找到一颗松茸,钟魁都献宝似地递到朱阿婆面前,尤其他还走狗屎运地找了一大片长满个体饱满的松茸,朱阿婆开心地欢呼起来,只有这时候才让钟魁想起她还停留在十八岁。 秦若寒远远地看着二人在松林里忙碌着欢呼着,心里还想着昨夜钟魁对自己的“不敬”。但看到钟魁像是在哄小孩一样哄着朱阿婆开心,秦若寒心中的幽怨似乎也少了几分。 她是一位聪明的姑娘,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应该迁就自己。再换位思考一下,自己遇到朱阿婆,至多只会礼貌地问一声好而已,然后各走各的道,不会如钟魁这样放下身段,她只会端着。 那一边,朱阿婆在钟魁的帮助下,采了满满一篓松茸,开心地邀请钟魁中午到她家作客。 钟魁一口答应,他很想“深入了解”一下朱寨主一家。 太阳出来的时候,盘瓠庙前一阵悠长的牛角号声传来,家家户户苗人都走出自家的房子,向庙前汇集。 男子们都穿着坎肩,半敞着胸膛,特意展现他们发达的肌肉。朱家寨的苗人都是气血旺盛之辈,无论男女老幼普遍要比山外的人身强力壮,钟魁亲眼见到还在襁褓中的婴儿,被他的母亲放在盛着古怪药汤的大瓮中洗浴。 类似的药浴方子,钟魁也有,而且效果极好,赵雪就是一个例子,只不过她还另外常年服用补血益气的丹药。钟魁猜测,这里的苗人也应该有类似的口服丹药。 虽然这些不能让这些苗人成为修士,但足以让他们个个身体强壮气力非凡。 巫师又跳起了傩舞,与上次不同,这次他的动作庄重而严肃,隐隐有股泰山压顶的气势。 又像是两军阵前,黑云压顶的盛大压迫感。随着他的跳动,这种感觉越来越是强盛。 他的每一个动作仿佛都有一股强大的感染力,扰动观者的情绪,加速心脏的跳动,莫名增加人们的勇气。 “听说山鬼又出现了,还把外来的客人掳走了一个。” “小时候便听说过山鬼的可恶,原来都是真的。我太爷爷的两个妹妹,据说都被山鬼掳走了。” “盘王早有谕旨,山鬼不灭,苗人不兴。” “是啊,山鬼是我们苗人的生死仇敌,这次一定不能放过他们。” 苗人在窃窃私语,一股名叫仇恨的气息在这些精壮和不乏血气之勇的苗人当中酝酿。 巫师在庙前跳着傩舞,此刻他就是神灵在人间的代理人。 千百年的口口相传和耳濡目染,让所有苗人都相信,盘王的意志不可违背,否则灾难、疾病和厄运将降临人间。同时也让他们相信,盘王将赋予他们无穷的力量,去战胜任何敌人。 这或许是朱家寨这一支苗人能保持自己族群繁衍至今都不被兼并和同化的根本原因。 宗教仪式结束,朱寨主振臂一挥,苗人男子争相上前。 家有幼子的不要,刚刚婚配的不要,家中独子的不要,即便如此,朱寨主也召集了足有二百名精壮男子。 这些苗人男子大多是家中次子,而且都没有娶妻,看上去无牵无关。那些没有被选上,则如丧考妣,垂头丧气。 钟魁等人在旁围观,也看得心中震憾。也幸亏这支苗人族群规模有限,其中也只有少数一些人达到低阶修士的实力,否则就要让天下修行门派汗颜了。 朱寨主又给这二百名勇士,每人发了五颗朱红色的丹药,吩咐每天吃下一颗,中秋那天吃两颗。 正当钟魁等人暗自寻思这是什么灵丹妙药时,朱寨主一声令下,众勇士一哄而散,连围观的苗人也走的一个不剩,没有人逗留和喧哗。 钟魁等人目瞪口呆,苗人的纪律性又让他们叹为观止。 “让几位客人见笑了。”朱寨主迎了过来,仍是那副笑容可掬的模样。 “寨主,你拥有一支军队啊。”区新调侃道。 “区先生千万不要这么说,我们是良民。”朱寨主正色道,“我还代表苗人去燕京开过大会呢。” 说虽这么说,只是区新的话让朱寨主心中有些感叹,这要搁过去,这里就是一个独立王国,他就是正儿八经的苗王。 现在他在外人眼里只是一个寨主,就相当于山外一个大号的村长而已,时代不同了,即便力量再大十倍,他也不敢跟政府公开对抗。 正如他的三叔所说,时不我待,如果将来外部的力量全部进来,他们这群苗人将永远也得不到他们一直守护的珍宝。 更何况,这珍宝也只存在于千百年来的口口相传之中。 第二百章 朱灵儿与道符 朱灵儿今年刚满十六岁。 亭亭玉立,如夏日含苞欲放的荷花。 寨子里所有未婚男子视其为梦中女神,年轻已婚男子将她看作被宠爱的妹妹,而年长的苗人则待她如若己出,就是同龄的苗家少女们也用崇拜的眼神看她。 有朱灵儿在的寨子明显不一样。她不在的时候,寨子虽不至于了无生气,也有祭祀和歌唱,但总觉得缺少了活泼的气氛。 当她在傍晚走进寨门的一刹那,整个寨子都生动了起来,家家户户打开房门,热情地跟她打招呼,邀请她来自己家作客。 大概是因为在县城读书的原因,朱灵儿穿着跟山外汉人少女没什么两样的打扮,只是斜背着一个用七彩丝线绣着花鸟的苗家传统布挎包,这样的搭配显得休闲和俏皮。 她手提着一个尼龙口袋,里面装的满满的,早有一个年轻小伙上前讨好着替她接过尼龙袋,那尼龙袋颇沉,这小伙没有心理准备,差点脱手出洋相。 “灵阿妹,这装的是什么啊,这么沉。”小伙嚷道。 “就是买了五十斤小米,咱寨子里不是只有大米和糯米吗。听说这小米熬粥养胃,给我太叔公买的。”朱灵儿笑着道。 五十斤小米,她不管是一只手拎着还是两只手轮换,或者肩杠,走了这么远的山路,这绝不是普通人干的事。 朱灵儿一边走着,一边向两旁的寨民挥手致意,又不时地从挎包中掏出零食给小孩子们。 见钟魁站在路边微笑地看着她,朱灵儿礼貌地问道:“阿哥,我刚才就听说了,是燕京来的客人吧?那可是首都啊。” “是啊,燕京来的。”钟魁点头。 “嗯,真想去燕京看看,那里一定有很多很高很高的大楼,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东西。”朱灵儿的表情和语气略有些夸张。 “是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不过,我倒是喜欢这里的清静。”钟魁道。 “大城市里也有很多坏人对吧?”朱灵儿突然说道。 钟魁不知道该如何接了,摸了摸自己鼻子: “坏人毕竟是少数。我就是一个好人。这里也有坏人,我的一个同伴下落不明。” 朱灵儿认真地打量钟魁,诧异地说道:“你这人真是奇怪,身体内好像住着一个鬼。喂,你是个好鬼吗?” 钟魁目瞪口呆,蓦然想起自己魂穿这个世界,真是一个鬼。就是不知道这朱灵儿是无心,还是真的看出了什么。 “我比较贪嘴,是个好吃鬼。”钟魁道。朱灵儿狐疑地点点头,她思维跳跃,放下这茬,迈着轻快地步子往自己家里走去,不忘回头笑道: “好吃鬼,你来我家吃好吃的吧?我阿婆给我做了松茸鸡汤,很好吃的。” “巧了,朱阿婆也邀请了我。”钟魁回道。 朱家寨至今还未通电,每家每户的用的都是当地一种松油灯。朱灵儿家的正中央燃起了两处火塘,既用来照明又顺便做饭,在这个季节的山区,气温比山外要低不少,把门窗敞开,倒也不太热。 其中一处铁制支架上正在熬汤,浓郁的香味令钟魁的嗅觉和味蕾极为敏感。 朱阿婆正在另一个火塘忙着准备一场宴会,另有几个妇人给她打下手。邀请而来的不仅有钟魁这个外人,还有寨子里的几个族老。 “灵丫头,我前些日子进山遇上了好大一条大蛇,晚上睡觉总觉得不舒服,老爱做梦,你给我瞧瞧是不是被蛇妖缠上了。”一个老者说道。 此时的朱灵儿已经换上了传统家居服饰,将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除了一对银耳环,身上别无饰物,只是衣衫上绣着的龙凤和日月星辰图案十分精美。 清水芙蓉,正是形容她这样的年轻姑娘。 “七叔公,我来瞧瞧。” 朱灵儿煞有介事地给老者搭搭脉,翻翻老者的眼皮,又让他伸出舌头,然后说道,“没什么事,你受了惊吓,我给你抓点药就成,保管你两天后就可以睡个安稳觉。我再给你画个神符,把它贴在床头上,妖魔鬼怪不敢靠近。” “嘿,那太好了。”老者咧着嘴笑,对朱灵儿的话完全信服。 钟魁听不懂他们在聊什么,大致也能猜出来是个什么情形,这位高中女生不仅精通苗医,还具有某些在普通苗人看来很特别的能力,因为她用朱砂画符时,一屋子的族老都屏气凝神,生怕惊扰了她画符。 所谓神符,亦即道符,古代道家贤者认为这是一种天文,认为道符就是来源于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和风云雷电等等自然现象,符正是“道法自然”的具体体现。 道教尤其是正一派的符箓或符咒,则是一种以鬼神为信仰的法术,具有重则召神劾鬼、镇魔降妖的功效,轻则祈愿祝福消灾治病的作用。 在画符的时候,多仿篆体及虫书鸟迹的古文,笔画故作曲折盘纡如云气缭绕之状。运笔之前要意念专注,保持存思,收视反听,储气充足,笔端饱醮精气;运气之时要一气呵成,信笔扫去,毫无滞碍。 说来惭愧,这还是钟魁第一次见人画符。 与他交往密切的吕诚志,虽然博学多才,但他属全真龙门派道士,主修内丹大道之法,并不擅长正一派符箓外丹之法。 那号称神霄唯一传人的白晓天,则是地道的符箓三宗分衍门派之一,此派曾以雷法称绝一时。能引动天雷,可谓是神通广大,符箓自然是少不了的,就是不知真假,反正传到白晓天这一代,只剩下传说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是钟魁的态度,否则他无法解释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 那朱灵儿落笔之时,钟魁仿佛看到道符灵光一现,敏锐地感觉到一股天地浩然之气停留在符纸上,只不过这种感觉也只是一闪即使。 这是一种难得的体验,他居然在这个相对落后被世人遗忘角落里的遇到了。 七叔公小心翼翼地将道符捧在手上,又虔诚地把道符放在怀中。画了一张道符,朱灵儿有些疲惫,似乎画符会耗费她不少的精气神,告罪一番,回到自己屋中休息了,连宴会也没参加。 原来道符也不是那么好画的。 钟魁突然明白朱灵儿为何那么受苗人欢迎,也明白她的父亲朱寨主为何会让她来继承巫师的衣钵,她真是位受神明眷顾的少女。 朱寨主颇有些不满,但脸上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或许是意识到钟魁混在一群苗人当中,因为语言不同的缘故而有些沉默,朱寨主笑着道: “我家灵儿,很小的时候就得遇神明赐福,说自己眉心多了一颗眼。她能看见常人不能看见的东西,十分灵验的。她也很聪明,先祖传下来的东西,许多她是看一眼就会了。” 子不语怪力乱神。乡村野社,都会流传着许多怪力乱神的故事,让这个世界变的光怪陆离。 多了一只眼,那便是开天眼了,佛道两派都有相关论述,苗家自有传承,或许同源,或许别有见地而有异曲同工之妙。 有些人天赋则是极佳,未经修行便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鬼神。尤其是有些刚出生的婴儿,由于还处先天混沌,未受后天的污染,有类似的本领。 钟魁自己就是九阳血脉,天生就对妖魔鬼怪具有压倒性的压制力量,他所学的功法又是专门克制阴邪功法的至阳至刚之法,那些邪门的手段很难能够迷惑到钟魁。 严格上讲,凡是修士都具有开天眼的本领,内视便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这朱灵儿则又是另一种情况,天生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敏感,而并不是说她的实力超过了一般修士。 朱灵儿的这种天赋,如果能够加以很好的修行和锻炼,前途不可限量。 显然,这一支苗人也有自己的传承,虽然跟本民族宗教纠缠在一起,仍然没有超出钟魁理解的范畴。 从钟魁的观察看,传承仅局限于族长嫡系血脉,普通苗人也只得到一些强身壮血的皮毛。 第二天清晨,钟魁从溪涧边洗漱回到宿营地,见朱灵儿正在跟韩亢等人热烈地交谈。 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一帮大男人们都喜欢。 “我阿爸让我来送一些吃的。”朱灵儿见钟魁走近,笑着解释道。 “哦,那多谢了。”钟魁道。 区新等人却纷纷说暂时不饿,一会再吃,其实是怕中招。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朱灵儿应该知道了前因后果,她也不点破,笑着道: “那行,我先回去了,中午再来取瓦罐。” 见朱灵儿走远了,钟魁将那瓦罐盖揭开,一股清香味飘散开来,原来是松茸小米粥,光看那黄灿灿的卖相就让人胃口大开。 “听说这两样是绝配,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山外是很难吃到的,你们要吃吗?”钟魁问众人,也不等回应,自顾自地盛了一些倒进自己的不锈钢餐盒。 嗯,真的很好吃。钟魁品砸了一番,然后一口气将餐盒里的粥喝完,又给自己添了一份。 韩亢的肚子很老实地发出了抗议。 “钟老弟,到底咋样?”袁自立蹲在瓦罐旁边,问道。 “我认为没毒。”钟魁回道,“你们要不要试试?” 那一边,秦若寒倒是不怕,也给自己盛了一份,吃完也给自己添加了点。众人眼巴巴地看着钟、秦二人美美地吃完早饭,仍是不敢动手去盛。 刘少云的肚子也发出了抗议:“再等等。” 等钟魁毒发身亡,或者一切正常。一个小时后,钟魁仍然没事。 众人将松茸小米粥喝了个精光,还意犹未尽。刘少云拾掇着大伙一起去树林里找松茸,却没人搭理他。 汪龙这时问钟魁道:“你昨天在寨子里转了一天,今天有什么安排?” “我也不是瞎转悠。”钟魁道,“苗人告诉我,这寨子所在的山,名叫龙首山,后山有一个湖泊,名字叫龙潭,那里是苗人的禁地。我不知道他们是说漏嘴了,还是故意告诉我的。我准备今天去看看。” “那个龙潭有什么特别吗?”区新问道。 “传说那里居住着一条恶龙,人一旦接近就会被恶龙吸进潭水中,寨苗平时被严禁靠近那里。而朱家寨的苗人一旦死亡,都会送到龙潭中,他们实行水葬。”钟魁道,“中秋之夜,这座龙潭却会神秘消失,露出潭底的一个洞窟,苗人相信山鬼也住在那里,他们是恶龙的奴仆。” “如果那里就是山鬼的巢穴,我定要去走上一遭。” 第二百零一章 龙潭 龙潭的所在恰如一个天然地瓮。 除了朱家寨所在的龙首山后山山势较缓以外,另外三面山势峻险直立,无路可通。这处湖泊大概除了朱家寨的苗民,千百年来外人从未涉足此处。 龙潭水面面积并不算太大,大约有两个足球场大小,形状并不规则,远远看上去潭水呈青黑色,深不可测。 潭边立着一块古碑,上面原本应该有图腾文字的,历经岁月风雨,如今已经不可辨识。 韩亢掬了一把潭水,惊道: “这潭水凉的可以啊!” 众人纷纷试了试水温,那潭水明显要比气温低的多,在这个中午还有些燥热的季节里甚至有些刺骨冰冷的感觉,十分古怪。 “你真的要下水?”刘少云问钟魁。 另一边,几个苗人站在山头上向这里观望,并不过来。钟魁回头冲着秦若寒道: “秦师妹,借你的凤龠剑一用。” 秦若寒闻言,将凤龠剑抛给钟魁。钟魁握剑在手,踏步向潭水走去。 距离对面山壁足有百米之遥,钟魁只是中间足尖稍触水面,看上去就像是在水面上滑行,身影极为潇洒和飘逸。 江湖中能越过如此宽度水面的高手并不少,但大多只能如水上漂一样,连续借力,才能办到。像钟魁这样能只需借力一次,并且能刻意保持慢速的则极为罕见。 人在水面上,他甚至还能分心,仔细观察水面之下的动静。 “厉害!” 韩亢和刘少云二人极为羡慕。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潭边围观的几人当中,秦若寒的轻功身法最高超,在她的眼里,钟魁看似平滑的动作,其实包含了太多的技巧,只是她的绝对实力要弱的多,借两三次力也能办到,但绝没有钟魁这样轻松写意。 钟魁借助对面山壁上一块突出的岩石,悬在山壁上观察水面。 毫无动静。 右手轻轻一挥,一道剑气从凤龠剑剑尖喷涌而出,强大的力量刺破水面,直入潭底。 寂静无声,这潭水极深。 剑气抵达了潭底,力量并由潭底扩散并回返,掀起一股巨浪,可见这一股力量的强大。 钟魁并未停止,连续挥舞着凤龠剑,一股又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潭底彻底搅动起来,浊浪夹杂着无数条大小死鱼翻滚着。 此时钟魁停止挥剑,屏气凝神,认真地观察着又趋于平静的潭水。 蓦地,潭水更加剧烈地翻滚着,一个庞大的黑影大水面下浮现出来。 那是一头巨大的怪兽,形似巨蟒,头有双角,眼如灯笼,利牙如剑,身如铁桶,全身披着呈金黄色的皮肤。 与真正的蟒蛇不同,这怪兽有腹鳍和背鳍,甚至在它抬起上半身时,钟魁还看到它长有类似于鳄鱼的双足。 这便是朱家寨苗人口中所宣称的龙了,也是传说中的蛟龙。 这龙的脾气不太好,应该叫暴龙才是。 因为自己的地盘被侵犯了,蛟龙从水中一跃而出,竟有三丈有余,张开巨口,往钟魁停留处狠狠地咬去,巨口还未抵近,便有一股浓烈的腥臭扑面而来,钟魁几欲呕吐。 见蛟龙来势汹汹,钟魁不敢托大,急忙变幻身形,平移十余米。那蛟龙一击不中,却击的壁石粉碎,力量惊人。 蛟龙一次次跃起,双一次次地落空,钟魁仗着轻盈飘逸身法,即使在悬崖绝壁上,仍然轻松以对。 然而就在钟魁以为蛟龙只有这一简单粗暴的时候,蛟龙一面狠狠地用獠牙扑向钟魁,同时又突然出其不意地甩出龙尾。 钟魁刚刚躲避獠牙,他悬在半空中,看准了下一处落脚处,却不想龙尾甩了过来。 匆忙中,天师剑法第一式勇者之剑祭出,此剑式大有有去无回之势,狠准地击中迎面而来的龙尾。 剑非凡品,而凝聚强大真元之力的剑气更是切金断玉的利器,钟魁自信当世高手之中,没有人能够硬接这一剑而能全身而退。 然而那龙身的肤质如坚韧的铠甲,丝毫不见变化,强大的力量仍然余势示减,将钟魁狠狠地撞向绝壁。 山石崩裂,气血翻腾,饶是钟魁真元深厚,并且已经一剑卸去蛟龙大部分的力量,也差点吃了大亏。 容不得钟魁犹豫和感叹这蛟龙的强大,蛟龙一击着手,身子还未跌落潭中,竟也能在半空中腾挪巨大的身躯,妄图连击钟魁。 钟魁一时火起,猛提一口真元,将自己的乾坤步发挥至极致,在方寸之间不变地变幻身形。 手中的凤龠剑不断挥出,一个呼吸间,他挥出七剑,剑剑击中龙身,那龙身坚固的鳞甲仍然不见丝毫损伤,只留下一道道白点,这反而激起了蛟龙的血性,更加疯狂地攻击钟魁。 在蛟龙的眼中,钟魁这个生物虽然渺小,但又极为强大和灵活,让它全身力气毫无用处。 双方一番火拼之后,钟魁站在绝壁上,蛟龙则在潭中直着上半身,抬头看着他,现场竟然一时冷寂了下来。 正在这时,龙潭对面的秦若寒突然喊了起来:“钟师兄,对付它的眼睛!” 被秦若寒提醒,钟魁醒悟过来。 蛟龙如果有弱点的话,它的双眼应该是它唯一的弱点。 峭壁上长着一颗矮松,钟魁突然抓起一把松针,往蛟龙的双目掷去,那根根松针恰如一根根钢针,带着慑人的威力。 蛟龙晃着脑袋,靠着头部坚硬的角质和强大的力量,硬生生地将大部分松针拍飞。 然而钟魁的暗器手法可不是这么容易躲的,偏偏有几颗松针划过一道弧线,从它的脑袋后面绕了过来。 这蛟龙已经生精了,它下意识地闭上了眼晴。 几乎在这一刹那间,钟魁抓住战机动了,从高高的峭壁上一跃而下,祭出了一剑。 仁者无敌! 这一剑是钟魁修行以来最匠心独运的一剑,仿佛沟通了天地自然,令这秋水与长天为之色变。 即便是隔着龙潭百米之外的秦若寒等人,也能感受到这一剑的磅礴威力和巨大的压迫感。 蛟龙猛然睁开了双目,它仿佛也被这一剑的气势所压迫,眼睁睁地看着凤龠剑自上而下,向自己迫来。 钟魁甚至能看到这条蛟龙心生怯意。 然而风云突变,平静的潭面下突然伸出一只粗壮的触角将钟魁的右脚捆住,并借此将自己往水下拖拽。 惊骇之下,钟魁不得不将这凝聚最强力量的一剑,斩向那只触角。 一斩而下,绿色的汁液四溅。钟魁看到一只庞大的如巨型章鱼的生物正快速地潜入水中。 而恍中神来的蛟龙也乘机迅速地潜入水中,居然逃走了。 钟魁回到潭边,众人这才惊魂稍定,方才那一番人龙大战,虽然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只有七八分钟的样子,但其中凶险和惊天动地让他们暗自心惊。 尤其是方才钟魁祭出的那一剑,如果不是另一头生物的突然出现,钟魁绝对可以得手了。 众人明知道钟魁的实力比自己强大,仍觉得还是低估了钟魁的实力,看向钟魁的眼神多了一份敬畏和臣服之心。 区新的拐仗就是他的武器,使的一手好棍法,拐伏中又暗藏钢剑,他也是使剑的高手,年轻时这把暗剑曾救过自己很多次。他笑着对韩亢等人道: “看来你们需要一把趁手的兵器,那两个畜生可不是赤手空拳能对付得了的。” 其他人当中,汪龙使的是一条平时充作腰带的钢鞭,袁自立则是一把不错的砍柴刀——他平时是真的用来砍柴。 至于韩亢和刘少云二人,兵器并不擅长。 “我看苗人的开山斧就不错,我得找一把。”韩亢道。 刘少云道:“我得找把苗剑。” 钟魁把凤龠剑递到秦若寒面前,秦若寒道:“钟师兄你先用着。” 钟魁摇摇头:“不必了,还得谢谢你提醒我那头蛟龙的弱点,不然我还得费不少力气。以凤龠剑之利,居然伤不了它的身体。下次如果遇上它,就不会便宜了它,还有只大章鱼。” “它们躲到水里,不冒头也拿它们没办法。”秦若寒道。 钟魁回头的看了看刚才苗人观望的地方,此时苗人已经离开,大概是去报信去了: “苗人好像并不觉得意外,或许他们说的没错,明天就是中秋节,中秋之夜这座龙潭就会消失,那便是我们直捣龙潭虎穴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