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吧祭司大人》 第一章 有情饮水饱? 天高云淡,南方城市的冬天,在没有风霜雨雪来袭的时候,显得那样温柔。 初冬的阳光,暖暖的照在s市一家街边小饭馆里,落在祝福的黑发上,透出一片淡淡的金色,祝福低头挑着红烧鱼里的刺,余光却偷偷瞟着对面坐着的男人。 李墨一左手拎着铜制水壶,壶嘴里的水缓缓注入祝福手旁的杯中。 握着壶把的手型颀长而有力,骨节分明,倒水的姿势舒缓而放松,仿佛他手中不过是一片轻飘飘的羽毛。 为祝福的水杯倒足七分满,李墨一手腕轻抬,水流顿止,他放下水壶的动作不疾不徐,金属的壶底与玻璃台板相触时,竟然几乎听不见声响。 只是那几个简单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的优雅,不像在现代的小餐馆,倒像古人在明月下曲水旁赋诗雅集。 祝福专心看着他倒水的动作,连筷子上夹着的鱼肉落在碗里都没有发觉。 李墨一微微上挑的眼睛带着三分笑意望着祝福,关切地问道:“怎么不吃了?” “啊,烫,凉一会儿再吃。”祝福尴尬的端起碗,往嘴里拨了两口饭,刚才那样直勾勾的看着他,实在是太失礼了。 因为,她与李墨一只不过刚刚认识了两小时不到而已。 *** 两个小时之前,祝福拎着装满简历和各种证书的包正艰难的在人才市场汹涌的人潮里挤进挤出。 就在上个月,她提出了辞呈。正常人不会在年底这个时间辞职,老板十分困惑,旁敲侧击是否有别的公司高薪挖角。 同事也劝她辛苦一年了,不如拿到年终奖再走。 可是她毅然决然的走了。 有情饮水饱,没有找到新工作,可是我有男朋友呀。想到男朋友秦伟,祝福的心底甜蜜地开出花来。 就在四十天前,秦伟深情款款地对她说:“今年跟我回家见见我爸妈吧!以我家的关系,给你找个工作不会有问题!” 说完,秦伟稍稍顿了顿,而后撩着她的头发宠溺地接着笑道:“当然了,不想工作也行,我们早点结婚!家里有车有房,根本不需要像现在一样,这么辛苦的打拼!” 三十九天前,祝福提出了辞职。 六天前,她忙着办理各种关系的停止和转移。 三天前,祝福发现,秦伟的电话打不通、微信qq已经全部把她拉黑。 两天前,她去了秦伟在本市的住处,敲了半个小时,她的耐心终于用尽。巨大的踹门声引来了邻居,不堪其扰的邻居说这户已经搬走好几天了。 秦伟公司里的同事说他早已辞职一个多星期。 网络时代找一个人很容易,只要一个线索,就能把一个人的历史翻个底朝天。 但是到今天,祝福才发现,一个人消失更容易。 自己竟然不知道男朋友老家的具体地址,也从未有过共同的朋友,没有联系方式、没有地址,一个大活人,就好像蒸发了一样。 网上只能找到历史,却找不到未来。 在一切都高速化的今天,就算是前几天还说过年要带自己回家的男朋友,今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也不是特别值得花太多的时间去悲伤的事。 主张学医不能救中国人的草爸爸,哦不,是鲁迅大大在遗书中说“别人应许你的事物,不可当真”,如今祝福只深恨自己怎么当初没有好好的研读鲁迅大大的精神,明明连她的名字都与鲁迅大大的代表作一模一样。 不为无可挽回的事情后悔,这是祝福的性格。 即使是突然打不通男朋友电话,被他各种拉黑,甚至发现他早已搬走这样的惊天大霹雳,也只不过让她抱着枕头哭了一小时又七分二十秒而已。 然后? 然后当然是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一番,打扮得美美,去人才市场寻找新的工作。 原来的公司其实没有马上找到替补她的人,但是想起当初走的那样头也不回,此时狼狈回头也只会成为同事茶余饭后的笑柄吧。 可是年前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工作,在职的人都在等年终奖,并不会有人想这会儿离职,嗯,除了自己这样被爱情蒙蔽双眼的神经病。 而招聘单位也只是随便收收简历,如果年后有人离职,才会填补空缺。 在人才市场耗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祝福也没有投出一份简历,她实在不愿意将就,平时的积蓄倒也足够她任性的挑挑拣拣。 算了,年后再看看吧,不要一时冲动而签了卖身契。 从空气混浊的大厅里挤出来,清新而微凉的空气扑面而来,令人精神为之一振,正午太阳高高悬在头顶,照在头顶暖意融融,祝福大大的伸了个懒腰。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记得附近有家不错的店,先在网上搜一下看看有没有团购。祝福正准备掏手机,却突然发现,手提包的拉链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拉开了,里面的证书简历都没动,但是放在最上面的手机不见了! 她记得很清楚,最后一次看手机是在伸懒腰之前,只有一个可能:被偷了。 周围的人都脚步匆匆,以小偷的速度,这会儿应该已经离开了吧。 祝福呆立当场,许久才叹了一口气,人一旦遇上一连串的倒霉事,往往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甚至连报警都没有想过,想起上周已经结束的水逆,祝福只得感慨一下自己果然很倒霉,连水逆这样好用的自我安慰借口都无法使用。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骚动。 有人大声嚷道:“打架啦!” 祝福连忙回头看,发现一个高挑的年轻人将另一个干瘦的男人逼在墙角,平静地说:“交出来。” 干瘦的男人却眼露凶光,恶狠狠地从牙缝里蹦出四个字:“少管闲事!” 此时,已有三个人围了上去,看样子都不是善碴,祝福听见旁边有人小声议论:“这些人都是这附近的小偷,身上都有刀的,这年轻人只怕要吃亏。” 人群中忽然发出了一阵惊呼,其中一人手中闪动着寒光,如风一般向年轻人直刺了过去。 有胆小的人已经扭过头不敢看。 祝福吃惊地瞪大眼睛,虽然她一直自称弱女子,但心中始终有一股侠气,岂能坐视?抬手就将手中饰满金属铆钉的手提包扔了过去。 就在匕首几乎要触碰到年轻人的瞬间,那只握着匕首的手腕陡然转向180度,小偷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叮”的一声,匕首落在地上,再看小偷,他弯下腰,拧眉咧嘴,脸皱得像苦瓜,神色痛苦非常。 匕首未伤到年轻人分毫,却没想到祝福这边飞出的手提包,这包本是冲着小偷的脑袋而来,那只满是尖刺的包被祝福用十分力气扔出去,眼看着正中那个年轻人的脸。 “哦卖糕的!”祝福刚发出了一声惊呼,只见那年轻人脚步向右微滑,脸微侧的同时,去势汹汹的手提包擦过他的鼻尖,嵌在他身后的树干上,过了几秒才掉落在地。 就在年轻人侧身让开包的瞬间,被他钳制住的小偷感觉手腕上劲力稍松,便马上甩脱那只手,向前跑了两步,目标是附近商户搁在一旁的拖把,看来还想再战。 年轻人不知何时已拾起了那把落在地上的匕首,接着右手一挥,寒光激射而出,方才还在他手中的匕首,堪堪擦过瑟瑟发抖的男人耳边,深深地钉在树杆里,雪亮的锋刃上缓缓流下一丝血红。 他的唇边勾起一抹微笑:“不要用自己不擅长的东西,小心伤到自己。” 第二章 帅哥没文凭? “还要继续吗?”年轻人站在那里,如夜色般漆黑的双眸扫过那几个小偷,不是挑衅也没有傲慢,他的眼神干净清澈,没有带任何情绪,好像只是客气的问一问。 方才那一手扔飞刀的动作帅气而利落,想要偷袭他的小偷此时捧着扭曲变形的手腕,痛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刚才的交锋,已经让他们明白眼前这个年轻人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好小子,你给我等着。”撂下一句狠话,四人脚底抹油,一溜烟得便不见了。 没热闹看,人群逐渐散开,只有住在附近的人还三三两两回味着刚才那一幕。 祝福捡起落在地上的包,正准备离开,乱哄哄的人声之中,她好像听见有个男人在背后叫了一声:“姑娘。” 祝福下意识的回头,身后的人白皙的脸上两道浓黑的剑眉,秀气而清亮的眼睛似笑非笑望着她,这不是刚才那个抓小偷的人吗? “你?”祝福疑惑的看着他,不知他拦住自己想要做什么。难道是因为刚才自己差点砸中他?她赶紧道歉:“刚才真对不起,我不是要砸你的。” 他微微一笑,整个人好似春风吹化了寒冰,气场与刚才好似不是同一人,他说:“知道,这是你的东西吧?” 摊开的手掌中是祝福再熟悉不过的东西。 粉色的手机壳,还摇摇晃晃挂着一只四叶草形的吊坠。 啊,那不是伴随自己一年多的亲爱的手机吗? 祝福激动的一把将手机抓了过来:“对的对的,这是我的。” 那个年轻人笑笑:“小心收好,别再被偷了。” 说完就转身离开。 难道他刚才以一对四,竟然是为了帮她拿回手机? 想起那个突然人间蒸发的男朋友秦伟,从前也只会在她抱怨肚子痛的时候说多喝热水,从来就没有更多的关心,而这个陌生人,竟然冒那么大的危险,还完全不求回报? 祝福愣在当场,不敢相信现代社会还有这样的好人。 几秒钟之内,她脑中转出好几个想法: 他会不会是小偷那一伙的,骗取我的信任之后,想要从我身上得到其他的东西? 他会不会国际间谍,这么做是为了接近我,以便得到我国重要情报? 他会不会…… 还没等她脑补出更多,那个年轻人已经快要消失在人海,完全没有放缓脚步欲擒故纵的意思。 哎?果然是自己脑补过头了吗?如果自己真是小说女主角,早在十三岁那年就该变身魔法少女,十四岁就该被飞船接回母星继位了,何至于在地球上耗到今天。 正常人得到帮助之后当然是要表示感谢的,何况这可不是举手之劳,现在还有谁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找这样大的麻烦。 认真想想,就算是当初的秦伟,也不会这样为了自己而如此吧? 两相一对比,高下立现。 祝福摸出钱包里的两张大钞,追了上去: “啊,对不起,能麻烦你等一下吗?” 李墨一闻声止步,转头见是她,眉梢眼角带着和煦的笑意,问道:“有什么事吗?” 这是祝福第一次正面看见他的脸,不知怎的,“给他一些钱表示感谢”的想法突然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悄悄将两百块塞进裤子口袋,一脸诚恳的说:“刚才实在太谢谢你了,我想请你吃个便饭,可以吗?”话说出口,她没来由的感到一阵紧张,奇怪,以前请客户吃饭也不是没被拒绝过,今天这是怎么了? 好在李墨一并没有让她感到太尴尬,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祝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听见李墨一说:“钱不要放在裤子口袋,很容易丢的。” “哎呀,被发现了?”祝福笑了起来。 *** “李墨一,很好听的名字。” 等菜的时候,两人聊了起来,祝福得知李墨一也是去人才市场找工作的,只是他似乎比祝福还要迷茫,甚至连要找什么工作都不知道。 祝福热心的问道:“你学什么专业的?” 李墨一还是摇头:“没有专业,我很小就工作了。” 难道是黑心矿主手下的童工? “那……你识字吗?”祝福小心翼翼地问道,她不太愿意想象这样一个俊秀斯文的年轻人,竟然会是文盲,如果不识字,那基本上就告别正经工作了。 李墨一似乎看出了她措辞的谨慎,笑着说:“本来我是识字的,在这里与我学过的不一样,我在认真重新开始学。” 这话听得祝福越发糊涂,难道他是伤了头,失忆了? 见她不明白,李墨一拿过桌上用来点单的纸笔,随意写下国泰民安四个大字,字迹工整而有力,如果让懂书法的人来看,定会赞一句“这字有型有骨架”。 “字写的很好啊,可是,为什么那个“国”字,是繁体的?”祝福抬头看着他,恍然大悟:“哦,你不是大陆人,是港澳台同胞?” 李墨一笑着摇摇头:“我没上过学,都是先生教的。” “哦……”祝福终于明白了,是私塾一类的班吧,所以,才没有文凭。 李墨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薄薄的卡片放在桌上,是他的身份证,他颇为无奈的说: “本来我以为只要有身份证就能找到工作了,但是,似乎并不是这样。” 只要有身份证就能找到工作?这人对现代社会仿佛缺乏最起码的常识啊,祝福从包里一本本的拿出自己的各种证书,学历、学位、各种从业资格、证书……加起来有十几本。 “我有这么多证,也找不到工作呢。”祝福笑笑。 李墨一掂了掂那些证书的份量:“难怪刚才这包扔出去威力这么大。” 祝福将证书一本本放回包里:“这些是我七年的青春,威力当然大。” “是啊,七年……”李墨一低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阴影,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怎么?你用七年换了什么?”祝福笑着问道。 听她这么问,李墨一不由一愣,祝福连忙解释道:“我不是想打探你的隐私啊,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你会不知道这些?” 李墨一微笑道:“没什么,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我以前生活的地方很封闭,除了习文练武,跟现代社会没有接触的。” 这形容的地方还是现代社会吗?就算是少林寺,也都有派武僧出国表演的。 虽然祝福还是不明白,但是她也没有继续再问,毕竟她和李墨一只是第一次见面,说太多也不合适,她又不是查户口的居委会大妈。 将思绪拉回来,再一抬眼,发现李墨一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祝姑娘有事?” 哎呀,被他注意到自己刚才发呆的样子了,祝福尴尬的干笑两声:“没事没事,我只是想到一些事情,刚才你说很小就工作了,那也是有工作经验了,不如说说以前你都是干什么的,说不定不用文凭也可以?” 李墨一有些发怔,似乎在组织语言,最后他说:“也没什么,就是些卖力气的活。” 说这些的时候,李墨一眼神有些闪烁,祝福却没在意,脑中浮现的是他挖煤、抬煤,心中感慨:“这样一张帅气的脸,干这些活真是太可惜了。” 第三章 天上掉馅饼? 太阳已经渐渐偏西,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三点多,原本一脸悠哉的祝福,突然轻拍一下脑门:“呀,糟糕,今天还没更新。” 做为一个水平一般般的网文写手,在质量暂时无法提高的时候,就一定要保证数量,每天都更新那是礼仪,否则读者们说走就走,连一句再见都不会说。 祝福急匆匆赶回家,打开电脑。 手指飞速敲击键盘,点击“发送”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 *** 市立第一医院。 “《追爱冷情杀手》新更的那章你看了吗?” “看了,我超喜欢林海,平时那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女皇的事他跑得比谁都快,哎哟,忠犬的不行。” “对啊,女皇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赶紧跟林海在一起吧,浅墨是大祭司的。” “就是就是……” 两个交了班的小护士热切在食堂热切的讨论起网络小说的情节。 一个咖啡色的身影停在她们面前,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响起:“你们刚才说的是什么故事?”关林森问道。 两个小护士一抬头,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关医生。” 这位关医生,大名关林森,是普通外科医生,精通处理各种外伤。长相俊美不说,人也好,逢人三分笑。 听说他当初定岗在急诊室,没想到有一个女人对他一见钟情,手段非常之疯狂,为了见到他,看准了他的上班时间自残,然后跑医院来指名要他处理,否则宁可血流成河也不治。 事情越闹越大,闹到领导那里去也没办法,后来听说关林森找到了美国留学时认识的一个心理学大神级人物,给她做了几次心理辅导,这件事才算完,关林森也因此被调去了普通外科,生怕再惹出什么桃花债。 自此之后,关林森虽然还是温和有礼,却对谁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完公事就走,绝不多说一句废话,现在他居然会来问小说内容,小护士简直激动的要出去跑两圈。 小护士对院草的问题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故事梗概绘声绘色的说了一遍,还特别热情的教关林森怎么在手机上看文,甚至还想把自己的账号借给他,被关林森婉拒了。 在手机上匆匆扫了几眼,关林森点击了“收藏”,他对小护士微微一笑:“很有意思的故事,谢谢你们的推荐。我是去接班了,再见。”说罢,起身向门口走去,身后小护士激动的说:“他笑了哎。”另一个拼命点头:“笑起来真好看。” 正是交接班时间,更衣室里人来人往,关林森站在自己的衣柜前,抓紧上班前最后十分钟一目十行的扫过《追爱冷情杀手》,一个杀手爱上了女祭司,又被女皇所爱的故事,女皇派出暗恋自己的暗卫去将杀手带回宫。 就是这么一个狗血腻歪的四角恋故事,如果是无意中看见这个故事,关林森连第一章都不会看完,就点叉了,但是这整个剧情,却令他不由生出了熟悉。 “给朕把他带回来,不得伤害他一分一毫。” “可是,他武功着实厉害,许多暗卫已经伤在他手下,如果完全不伤害他,实在很难……” 女皇转向静立在一旁没有出声的贴身暗卫:“你,想必不会令我失望。” 暗卫俯身跪倒:“陛下的愿望,臣必会完成。” “很好,回来之后,禁军统领之职就是你的了。” 关林森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之后的剧情,他了然于心,那么多年过去,看遍世间万事,本以为已经可以放下,却没想到当看见这篇小说的时候,还是有一股名为不甘心的情绪浮上心头。 这个笔名叫“露从今夜白”的作者,该不会是…… *** 发出去一章之后,祝福心不在焉的看着最近大热的ip剧,虽然整个内容很俗套,但是能火起来,一定有它的道理,值得学习。 看一会儿,再回头刷两下作家后台,查看实时阅读量变化。 订阅比昨天又多了一些,祝福不由一阵开心。 突然后台多了一条留言:我是颂祺影业旗下工作室,想询问您的《追爱冷情杀手》的版权是否在您手中? 影业?版权? 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就代表着有人对她的文感兴趣,说不定可以拍成剧!祝福早就暗暗的yy过让心水的两个一线男星来演男一和男二了。 按住满心的雀跃,祝福加了那个人的联系方式。 那个名字叫“水木年华”的人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接着便开门见山的问祝福是否有兴趣将小说改编成剧。 祝福当然是一万个愿意,水木年华传递来一个影视化版权评估表,让祝福填写完毕后再传回。 需要填写的部分是主角的设定和大纲设定,祝福犹豫了一下,想会不会是什么无耻的工作室来空手套大纲的呢? 转念一想,就自己这篇文的扑街程度,什么工作室也看不上吧,说不定真是影视公司想买一些名不见经传但潜力很大的网文来改编呢,嗯,一定不会给太多钱,不过聊胜于无呀。 祝福很快将表格填好,回传。 对面的人留下一句:“好的,我会提交给评估组的,有消息,我们再联系。” 之后,头像很快就灰了。 “有家影视公司找到我了,好开心,说不定很快你就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我的小说了呢。”祝福迫不及待的在微信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闺蜜乔瑜。 过了好一阵乔瑜才发来消息:“电视?会买你小说的最多是网剧吧,是哪家公司?” 听到公司名之后,乔瑜发来一个嘲笑的表情:“这种小破公司全国不知道有多少,他们买ip不是马上拍的,可能囤在库里三五年都不动。” 这种事情祝福也知道,在写手论坛上看过不少人吐槽,但是对她来说,网上有人留个“沙发”的评论,她都感到高兴,那是对她的一种认可,何况是有人主动上门来买版权。 乔瑜又提醒:“小心上当,现在不靠谱的公司很多,小心为妙。” 祝福发出一个笑脸:“懂,我只认人民币,看不见钱,什么都是假的。” 屏幕这边乔瑜脸上露出笑容,路过的同事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说不定我一个朋友写的小说就能上电视了,到时候看看咱们台能不能买。”乔瑜微笑。 第四章 健身还臭美? 早上六点四十五,祝福半梦半醒的从枕边摸过手机,等她看清楚上面的时间,惊得从床上跳了起来:“糟了,闹钟怎么没响?!” 裸露在外的皮肤被寒气激出一片鸡皮疙瘩,祝福的脑子也从混沌变得清醒。才想起来是自己把工作日闹钟给取消了。 不用上班,今天也没有面试,祝福长长舒了一口气,倒回床上,闭上眼睛刚想再睡个回笼觉,突然睁开眼睛,又弹起来,打开qq找到水木年华,头像还是灰的。 祝福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昨天晚上才聊完,现在也不是上班时间,哪家公司也没这么高的审批效率。 祝福拉开窗帘,东方的晨曦已经照亮了这座城市,反正也睡不着了,她索性换上运动服,二十多年来头一次主动想要出去晨练。 在湖边的健身道上,晨跑队伍之壮大超乎祝福的想像,不仅有老年人、小孩子,还有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看着那些身材惹火的姑娘们还在坚持运动,祝福暗自发誓以后每天都要来。 跑了没多远,祝福明显感受到长久不锻炼的后果,腿脚沉得抬不起来,连呼吸一下都觉得侧腹在痛。 她只得靠着路边慢慢走,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嘿,你怎么会在这里?”扭头一看,是高中同学乔瑜。 高中时她们关系很好,一起写作业,一起上补习班,好得好像一个人似的,后来两人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仍然保持着联系,从大一入学时军训教官的长相到手上好几个offer到底应该选哪家,都是她们聊天的内容。 后来乔瑜虽然也到了s市,但是她的工作是电视台的晚间财经新闻编辑,与祝福的作息时间完全颠倒,祝福在下午三点发的消息,可能在凌晨三点才能得到乔瑜的答复。 时差让两个人的联系渐渐变少,而真正令她们联系不再那么紧密的原因还有生活圈子的完全分离。 乔瑜的工作需要她大量的出席发布会和酒会,同行们多是女性,要是被同行们看出两次穿同一件衣服,那是很丢脸的事情。 就算是来晨跑,乔瑜也是一身色彩鲜亮的运动套装,脸上的妆容一丝不苟,适量的运动更让她的皮肤显得晶莹透亮。 再看着自己,上班有制服,下班也就穿穿h&m、zara之类的休闲风格,至于化妆么,秦伟说了,他喜欢的就是女人最自然不化妆的样子。 现在祝福穿着一身已经褪色的学生时代运动服,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感觉旁边跳广场舞的阿姨们都比自己更富有朝气和活力。 祝福不由地又叹了口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乔瑜奇怪的问道,以她对祝福的了解,不到最后一刻,她绝不会起床,在大学的时候晨跑几乎都是她替祝福打卡的。 祝福摇摇头:“辞职了。” “有大公司高薪挖你跳槽?”乔瑜想来想去,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原因了。 祝福勉强挤出个笑脸:“我哪有这么好的命,你认识的大老板多,不如介绍好工作给我?” 看她的表情不像开玩笑,乔瑜问道:“你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 想起消失不见的秦伟,这段孽缘还真是一段不可饶恕的错误,祝福自嘲道:“是啊,天大的错误。”她将发生的事情简短的说了一遍。 “天哪,竟然有这样的人,说消失就消失了!”听祝福说完,乔瑜一脸的震惊。 遇上这样的事情,什么样的安慰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乔瑜搂住祝福的肩膀:“现在你可是女主角了呢。” “什么女主角?”祝福奇怪的问。 “日剧《悠长假期》,还记得吗,第一集就是女主被逃婚,还丢了工作,最后和男朋友的室友在一起了。” 那部经典的片子,祝福当然记得,只是童话都是骗人的,世上就算有这么好的事情,也不会让自己遇上,不然那天敲秦伟房门的时候,就不会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而应该出来一个英俊小帅哥了。 “别郁闷了,走,我请你去丽晶酒店吃早午餐。”乔瑜拿出了当年哄祝福时万试万灵的方法。 果然祝福的脸色有所好转:“丽晶酒店,那很贵的吧。” “工作日打七折,今天我请你,等你功成名就,成为一代大文豪了,记得养我啊。”乔瑜向祝福抛了个飞吻,祝福做势接住,贴在脸上。 丽晶酒店是s市最早的五星级酒店,大堂的装饰处处透着品味和奢华,三角钢琴前坐着身穿纱裙的女子,十指轻灵地在黑白键上跃动。 菜单上的每张菜品照片都很美,祝福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想了许久,她将菜单放下:“我的选择恐惧症犯了,交给你吧。” 乔瑜笑笑:“知道你不挑食,那我就随便点了啊。” 大堂里飘荡着的钢琴曲换了个曲目,祝福忽然发出“咦”的一声,而与此同时,她身后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 “怎么了?”乔瑜从菜单中抬头问道。 “哦没什么,她有一个音弹错了。” “这你也听出来,这曲子我好像都没听过。” “这曲子叫《花纹》,西贝柳丝的钢琴曲。” 祝福心中猛然一沉,思绪不由自主的回到三年前。 也是这样一个冬天,在琴行的钢琴边,是秦伟弹了这首曲子,当时的秦伟,眉目焕然,专注弹琴的模样一下子吸引了祝福全部的注意力。 当时,她也是这样说的:“这曲子从来没听过呢。” 秦伟抬起头,微笑着说:“《花纹》,是西贝柳丝的钢琴曲,确实比较冷门。” 然后,一切就开始了,再然后……三年的感情,就这样成为了没有结局的结局。 确定秦伟消失的那一刻,祝福只感到震惊,却没有觉得难受,几天下来,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静了,却遇到任何曾经与秦伟有关的事情,都会忆及往昔。 祝福闭上眼睛,复又睁开,心底翻腾的情绪已经被重新压下去。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也许就是能把握住自己的情绪吧,只是这样的成熟太辛苦。 祝福忽然想起面对小偷团伙也波澜不惊的李墨一,不知道导演有没有看中他,毕竟是自己介绍过去的人,还是做个售后服务吧,她发了条微信给清姐,询问李墨一的情况。 清姐很快回复:“这人你哪儿找来的?” 第五章 美食不可负? 难道是李墨一惹什么事了? 祝福刚刚打了一个问号,还没来得及点击“发送”,清姐的语音信息就来了:导演一见到他,就对他的外形特别满意,试了几个镜头都是一条过,问他有没有经纪公司,他好像什么都不懂,正想问你,他签公司没有啊? 太棒了,祝福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本来还挺紧张李墨一的表现,毕竟是个只见了一面的陌生人,万一表现的不好,浪费人家拍摄时间,也挺不好意思的。 祝福简单的回了几个字:“可能没有吧,我也不清楚。” 等了一会儿,清姐那里没有再来信息,祝福将手机放好,想了想,又将包里一包纸巾压在上面。乔瑜笑笑:“这算是防盗?” “聊胜于无。” 服务生上前,将方才点的东西一样一样放在桌上。 “这家的班尼迪克蛋做得很不错,尝尝。”乔瑜优雅的拿起刀叉。 祝福低头看着眼前白瓷盘,烘烤成金黄色的吐司面包被切成了圆形,顶端是一颗饱满而诱人的圆形水波蛋,蛋黄色的粘稠荷兰酱缓缓从水波蛋的顶端正向下流淌,一直触碰到白色的瓷盘。 红绿相间的配菜在视觉上提升了整个浅色系主菜的层次感,在营养上也更显合理。 祝福用叉子轻轻戳了戳顶端的水波蛋,蛋身轻轻摇动了一下,可见里面的蛋黄是半生状态。 祝福对半熟会流淌的鸡蛋黄并不排斥,但是在家里可以毫无形象的大口塞进嘴里,如果在这里这么干的话,可能会被乔瑜拖出去扔到垃圾箱里吧? 看着乔瑜灵巧的用餐刀将蛋白戳破,蛋黄与荷兰酱融合在一处,流淌到面包之上,又挑起一旁深绿色的菠菜泥与蛋液和酱汁混在一起,再用勺挑起来送进嘴里,整个过程看起来很优雅,也很容易。 俗话说:“看人吃豆腐嘴快。” 祝福在第三步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上桌时还拥有极佳视觉享受的菜品,在她搅拌两下之后,已然惨不忍睹。 更要命的是在勺子放进嘴之后,不知为什么勺底竟然会有多余的蛋液和酱汁混合体,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还落在了衣服上。 在火急火燎摸餐巾擦的时候,原本压着餐巾一角的玻璃杯被带得飞了起来,眼看着就要砸在背后那桌客人的脚边,里面那半杯柠檬汁要是泼出来,他的半条裤腿少不得湿透…… 乔瑜无奈地扶着额头,不忍再看。 祝福站起身,已经准备好向那位客人道歉了,脑中还闪过了玻璃杯的价格,不知道要赔多少钱。 背后的客人忽然动了,祝福只来得及看见他的身子微侧倾,左手如电,准确的握住了那只玻璃杯,连杯里的柠檬水都没有溅出太多。 “哇哦。”祝福被这利落的出手震撼了,这是怎样的好运气,才能接连遇上世外高人一般的身手。 那位客人站起身,祝福这才看清他的模样,身材高挑而瘦削,胳膊上的肌肉线条在衬衫下若隐若现,完全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病弱样,他将玻璃杯还给祝福。 “真对不起。”祝福不好意思的接过玻璃杯,随便找了个话题化解尴尬。 那位客人点点头:“没事,不要在意。”接着他似乎愣了一下,然后什么都没说,将剩下的咖啡喝完之后,便买单走人了。 “哎,到底还是美女吸引力大啊,我差点泼他一身,按小说情节应该是他跟我愉快的玩耍起来了,怎么他刚才看你看得发呆?”祝福双手握着杯子,感慨这个看脸的世界。 “想留住人家?来,”乔瑜把咖啡推到她面前,“把咖啡泼过去,留下电话号码,替他洗衣服,再上门还衣服,他再请你喝杯酒。”坐在一旁围观了全程的乔瑜早看穿了祝福的心思,故意揶揄道。 方才的骚乱让祝福完全把端庄淑女什么的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她伸手叉起一块培根蛋卷放在嘴里嚼着:“然后就有个老和尚来找我,说他是个妖精……” 乔瑜摇摇头:“喜欢就上啊,光会捧着脸暗暗发花痴有什么用?”她放下杯子,杯沿连一点唇膏都没沾上,这让祝福自叹不如,乔瑜一直活得十分精致。 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她就讲究什么颜色的铅笔盒里应该放什么颜色的笔,如今什么眼影配什么唇膏,什么衣服配什么包,更是讲究的不行,祝福曾经问她每天早上起来要折腾多久才能出门,她说习惯了之后,也就半小时吧。 半小时,还得习惯了之后,像祝福这种出门最多涂个bb霜的人,要她提前半小时起来,那真是千难万难。 虽然被乔瑜教育了很多次“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但是祝福还是坚持不了几天,就将这一切抛到九霄云外。 “我长这么难看,朝他泼钞票他都不会理我的。”祝福对自我评价低到了极点。 看她一脸郁闷,乔瑜昂起头:“你哪里难看了!就是不肯好好收拾,一会你有事吗?” “没有。” 乔瑜看了看时间:“那就到我家去,我给你好好打扮打扮。” 正说着,乔瑜的手机发出震动,她看了一眼,对祝福说了声:“哎,老板的。”就按下了接听键,压低声音谈起了工作。 长的好看,工作能力又强,这才是上天眷顾的女人啊,光环加身,羡慕不来的。祝福看着面前被重新倒满的柠檬汁,又想起了刚才那个男人。 他很帅没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祝福看见他的时候,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总觉得见到他就会发生糟糕的事情,这种奇怪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许多年前就曾经见过这个人,并且发生了不幸似的。 徒劳的在记忆里搜索了半天,却没有任何结果。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不合吧,祝福决定把这个小小的插曲抛到脑后,美食当前,不可辜负。 第六章 片场小风波 大年三十的早上,路上行人大多双手拎满了年货,也有一些人行色匆匆地拎着行李箱,大步如飞地赶路,不管是哪种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神情。 几乎所有的店今天都会提早打烊,让辛苦了一年的员工也能提前回去与家人团聚。 城市的每个角落都充满欢度春节的气息。 走在商场大大的落地窗旁边,祝福无意间扫了一眼玻璃橱窗里的春季新款外套,那件面料挺括,线条锋利,那么随意的一披,让塑料模特都有意气风发的都市精英女性范儿。 咦,怎么还有一个神情委顿,没精打采的模特在一旁呢,是为了做对比吗? 祝福睁大眼睛,凑近去看,却发现那个模特也凑了过来,吓了她一跳。再仔细看,才发现,原来那个没精打采的形象,竟然是自己。 几天没有好好照镜子,怎么变成了这副要死不活的令人厌恶的样子。祝福皱着眉,站在橱窗边发了一会儿呆,好像下定决心一样,迈进明亮的商场大门里。 不多时再走出来的祝福,好像没什么变化,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了,就好像那一支口红一支眉笔唤醒了她沉睡的自信。 时间还早,天气又这么好,该赶的稿也完成了,也许应该走远些,放松一下心情。 脑中迅速扫过周边几个可去的地方,又一一pass,最后,她决定去影视城,去看看李墨一,说不定还能路遇几个大明星呢。 这个时间会往影视城跑的游客本就寥寥无几,恰巧最近也没有大明星在此拍戏,也不会有粉丝前来探班,偌大的影视城里空荡荡,只有某处街角传来声音。 祝福循声过去,果然是一个古装戏剧组在拍戏,在人群里看见清姐如风一样跑进跑出,忙得不可开交,当下也没叫她,打扰人家工作多不好。 在左面,有几个人围着一个广袖高髻的姑娘绑威亚,看来一会儿要拍打戏,不知道李墨一会不会出来呢?祝福站在一边默默看着工作人员忙得鸡飞狗跳。 随着导演一声:“开拍。”整条街上的所有人都走动起来。 街边的小贩殷情叫卖,茶楼里的客人聊着天,穿着古装的行人走来走去,空旷的影视城中,这处的古代集市显得热闹非凡。 白衣飘飘的侠女莲足轻点,从地面轻轻一跃,跳上茶馆的二楼,拔剑喝道:“狗贼,拿命来!” 忽然听见导演喊了一声:“卡!” 原来是这位侠女刚才腿的姿势过于僵硬,导演对镜头效果非常不满。 再来一次,还是有些问题。 导演跑过去对白衣侠女说了些什么,还亲自做了示范,接着又是一遍。 白衣侠女要追着“狗贼”,从茶馆跳上旁边低矮的民宅屋顶,看起来不是太难,威亚吊臂缓缓移动,忽然,有人发出惊呼。原本身形稳稳的白衣侠女在空中失去了平衡。 威亚断了! 从这高度摔下来,不死也要受伤! 周围所有的工作人员反应快一点的发出了惊呼,发应慢的甚至只来得及瞪大眼睛。 眼看着惨剧就要发生,从街角忽然蹿出如闪电般快速的黑色身影,猛地一跳,踩在砖墙上,身子借力又向上跃起好高,他的双手顺势攀上屋顶,接着又是飞身一跃。 刚刚好接住落下的白色身影,双脚落地之后,他抱着白衣侠女一个前滚翻,抵消了大量的下冲之力,稳稳的半跪在古色古香的青石板街道上。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快得根本来不及反应。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清姐,她急急跑了过去:“诗音,怎么样?伤到了吗?” 白衣侠女正是这部剧的女主角的扮演者容诗音,她之前虽然也拍过几部戏,但都是都市言情剧,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刺激的事情,她被黑衣人揽在怀里,半晌才回过神来。 清姐冲着导演挥挥手,示意容诗音没事。 导演这才放下心来,转头大骂威亚组办事不力,让他们赶紧重新全部检查一遍。又招了招手,让黑衣人过去。 祝福这才看清,那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介绍进组的李墨一。 刚才那动作简直帅呆了,好像电视上的特警似的。 导演看着李墨一,惊讶道:“哦哦,是你,我记得你,我们剧组的武替,那几场动作戏完成的都不错。啊对了,你叫……” “李墨一。”清姐在一旁介绍道。 “对了,上回让你问问他有没有经纪公司的呢?”导演对清姐说。 李墨一摇摇头:“没有签公司。” “哦,好,小伙子有前途啊。”导演很高兴。 正在说话间,威亚组那里表示已经就绪,反复吊了几回三百多斤的东西,都没有问题,导演又亲自检查了几遍,确定没有问题,就叫来容诗音问是否可以开拍了。 虽然嘴上说没事,但是容诗音惨白的脸,发颤的嘴唇,走两步都十分勉强的样子,把她内心的恐惧完全地写在了脸上。 这样子如果再吊威亚的话,就算不再出机械故障,也会无法很好地完成动作,拍摄也是纯浪费时间。 为了安抚她紧张的心情,导演甚至亲自吊了一回,在天上飞了几圈,稳稳落地:“别紧张,真没事,我比你重多了。” 容诗音紧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向前走了两步,两条腿都僵直得像木棍。 “哎,这样不行啊。”导演摇摇头,叫来场记:“先拍下一场。” 场记翻着手中的场记表:“导演,下面除了一场夜戏,就没有在这个地方拍的镜头了。下个场景约的时间还没到。” 现在才刚刚中午,离晚上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总不能这么多人都在这里停机等着。 容诗音定了定心神,她知道不能因为自己一人耽误大家的时间,但是发颤的双腿实在是不听使唤,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富有磁性的男声:“放心,有我。” 声音很陌生,但是身边的气息却很熟悉,容诗音转头,看见李墨一那双如点漆般的黑色眸子温和的看着她。 第七章 送钱生疑团 刚才那样万分危急的时候,李墨一都能及时的接住她,容诗音对他自然有绝对的信任,只是虽然心里明白这一点,身体却还是不受控制的僵硬。 “我,我先试一下。”虽然不是大红大紫的一线明星,但容诗音还是有演员的自觉,这么耗着时间也不是办法。 威亚吊臂启动的那一瞬间,就连祝福这样的门外汉都看出容诗音全身僵直,离地瞬间好像一棵被连根拔起的树,在一旁的导演摇摇头:“这样没法拍。” 忽然,李墨一动了。 他如黑豹一般的矫捷,徒手攀上了屋顶,飞奔数步与吊着威亚的容诗音并肩而行,在屋脊上轻巧地行动,脚下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 从高处跃往低处时,李墨一干脆利落的一个向前空翻,稳稳落下。 身旁有人相伴,容诗音的紧张感很快消失,动作也渐渐变得灵活。 在屋顶上,李墨一停下,转身忽然出手向容诗音进攻,那是之前演练了许多次的打斗场景,容诗音自然而然的见招拆招,整套动作完成的如行云流水,可以说是完成度最好的一次。 连导演都为他的表演而喝彩。 剧组的拍摄工作还在继续,祝福看见李墨一向自己走来:“你怎么来了?” 祝福笑道:“你可是我介绍过来的,怕你给我丢脸呢,专门来看看。” “哦?”李墨一剑眉微挑,“那么你得出了什么结论?” 祝福双眼望天:“嗯,这个我可不知道,刚刚才到。” 忽然李墨一做出双手捧脸,眼冒红心的样子,又放下来,祝福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干嘛?” 李墨一又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样子说:“刚才我在上头看见你是这样的。” 不是吧,刚才他明明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怎么还有空往下看? “这个女主角很漂亮啊。”祝福故意岔开话题。 李墨一点点头:“这个剧组请的化妆师很不错。” “我先回去了,”祝福看了看时间,向李墨一告别,李墨一忙说:“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祝福问他是什么事,他从衣服里面掏出三张红色的毛爷爷:“我这几天都有夜戏,不能回去,想麻烦你把这些钱帮我给奶奶,就说是小黑子给她的。” “小黑子,这名字真喜庆……你就不怕我卷款潜逃?”祝福故意做出逃跑的样子。 李墨一将写着地址的纸条递给她,微笑道:“你干不出这种事。” 本来还想戏耍他一下的祝福看着他一脸信任,一下子不知道接什么话好,收好钱,对他做了个鬼脸:“骗子就喜欢你这样的人。”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李墨一笑笑,自言自语道:“能骗我的人还没出生。” *** 从李墨一给的地址看,是一个居民区,而且也并不算偏僻,怎么这么难找呢。祝福拿着手机导航,在这个名为岗山三村的小区里转了两圈了,也没有找到纸条上写的那个地址。 这个老旧的小区连个像样的物业都没有,更不要提巡逻的保安了,祝福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路人,他看着那个地址也愣了一下,想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这是居委会后面,靠垃圾站那边。” 顺着他指点的方向,祝福终于找到了一个低矮的小房子,说它是房子都是抬举了,其实就是用铁皮和砖块搭出来的棚子,祝福轻轻敲了一下门,那摇摇欲坠的门自己就开了,根本都没上锁。 虽然是白天,但是屋里十分阴暗,阳光根本照不进来,祝福看见地上摆着许多空饮料瓶、扎成捆的废旧报纸。 角落里放着两张勉强看起来像床的东西,那是硬纸板垒起来的长方形,上面铺着看不出颜色的床单,还有凌乱堆着的被子。 正在她打量屋子的时候,忽然背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你找谁?” 祝福吓了一跳,转身一看,一个佝偻着背的白发老人看着她,手里拎着的蛇皮袋里鼓鼓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我,我是李墨一的朋友,您是李奶奶吧。”祝福问道。 老人疑惑的重复了一遍:“李墨一?”又想了想:“你说的是小黑子吧?” 对了,李墨一是提过这个名字,那就没错了。 说明来意之后,李奶奶忙放下手里的袋子:“嗨,对不起啊,家里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祝福忙摆摆手:“不用不用,我一会儿还有事。”她从包里拿出李墨一委托代为转交的钱:“一共是三百块,您数数。” 李奶奶接过钱,疑惑道:“这么多呀,才这么几天,他这是哪儿来的钱啊?不会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吧?” 看老人家一脸警惕的样子,好像下一步就要大义灭亲去报警了,祝福有些哭笑不得,本来她还担心钱实在太少,李奶奶会不会怀疑她私吞李墨一的钱,新闻上曾经看过这样的案子。 没想到李奶奶却觉得三百块太多了。为了三百块违法犯罪,也太亏了吧,她连忙解释道:“他在影视城当演员呢,导演对他特别满意,所以给得钱也多。” “哦哟,是去当大明星啦?”李奶奶这才放下心来,饱经风霜的脸上渐渐绽开一丝欣慰的笑容,她把钱揣进口袋,又吃力的提起搁在地上的蛇皮口袋,祝福忙上前帮忙拎进屋,放下之后,她笑着说:“真够重的,李墨一是不是从小就拎这么重的东西,所以身手才这么好的?” “这我就不知道喽。”李奶奶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一样一样往外拿东西,好多生锈的铁块,还有空玻璃瓶什么的,难怪这么重。 祝福一面替她把东西码整齐,一面问道:“他不是您带大的吗?” “不是,我是去年才捡到他的。”李奶奶回答道。 去年?祝福不可置信:“他不是您孙子吗?” “我无儿无女,哪来的孙子哟。”老人露出回忆的表情,“那会儿我还以为他是傻子,坐在垃圾堆边上,下大暴雨了也不知道躲,我过去想看看是怎么回事,发现他在发高烧。看他实在太可怜,就把他带回来了。” “您就不怕他是坏人?”祝福忍不住插嘴。 李奶奶摇摇头笑道:“我一个穷老婆子,什么都没有,他是坏人又能图我什么呢?再说,当时他病的那样重,要是我不管,一条人命可能就没了。” 告别了李奶奶,祝福回到家中,心不在焉的刷着网页:某明星高调示爱;某国布署导弹防御系统;天文学家发现一颗慧星向太阳系飞来,曾在一千年前与地球擦肩而过…… 这些字映在祝福的眼中,却没有留在她的心里,现在她心里反反复复只想着一件事: 李墨一,到底是什么人? 第八章 今夜上哪睡? 三天。 距离“水木年华”加祝福为好友已经过了三天。 qq好友列表上的眼镜男的头像始终是灰色,是隐身,还是真的没有上线? 像这种收购版权的公司,应该都很忙吧,每天说不定有好几万个小说等着老板一个人审核,说不定要审核一两年呢? 虽然这样自我安慰,但是这几天祝福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qq,看看是否有留言。 没有,什么都没有。 想想自己的小说,只有个位数的订阅,连朋友都不是那么看好,又凭什么痴心妄想能被拍出来呢? 祝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将手机扔到一边。 手机落在床上的那一瞬间,它响了,而且是消息提醒的声音。 祝福忙不迭的扑上去,当她看见屏幕上的字,泄气的趴在床上。那不过是某旅游网站推送的消息:年末大促,0元圆你说走就走的梦想。 出发时间是大年三十,这个时候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候,想出门的人早订好了,不想出门的也不会出去,难怪搞促销。 “连说相声的都封箱了,出去也没什么好玩的。”祝福对这种毫无诚意的促销嗤之以鼻。 翻翻日历,离大年三十还有两天,租住的小区旁边连卖早点的都回老家过年去了,一个人在这个城市呆着也实在无聊,不如回家去,和爸爸妈妈一起过年吧。 拨通家里的电话,却没有人接,不是吧……爸妈也玩消失? 祝福赶紧又拨通了妈妈的手机,过了好一阵,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喂?乖女儿,怎么啦?” 听见妈妈的声音,祝福觉得鼻子一酸,刚想说话,忽然听见听筒里传来海浪的声音。 海浪的声音?她家可不靠海啊? 祝福忙问道:“妈,你那什么声音?” “哦,你今年不是去小秦家,不回来了吗?住咱们隔壁的王叔叔一家也是儿女不在身边,就约我和你爸,还有一起和你爸打球的李伯伯两口子,一起去三亚过冬了,王叔叔在三亚有一套两层别墅,我们六个人住着正好。” 正说着,那头传来爸爸的声音:“吃饭了,你在跟谁说话?” “是臭娃娃。”妈妈说。 祝福的脸抽搐了一下。 电话那头传来了爸爸的声音:“你在小秦家记得勤快一点,不要像在家一样偷懒,给人家爸妈留个好印象。” “……”祝福心里堵得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接着爸爸又说:“先不多说了,别人都在等我和你妈吃饭呢,再见,有空多打电话。” 祝福淡淡地应了一声,默默将电话挂断了。 她揉了揉鼻子,发了五分钟的愣。 家里没人,回去也没意思,闲着也是闲着,她点开了那家0元促销的旅游网站,随手翻了翻,发现有一趟飞往西南y省的航班。 y省是大夏连接着骠国、安南国和澜沧国的边境之地,也是多个少数民族的聚集之处,祝福记得在查资料的时候曾经看见其中一个极具民族风情的自治乡在正月时会有大型的庆祝活动。 现代网络信息如此的发达,只要在搜索框里输入关键词,两小时之内就足够收集齐吃喝玩乐交通住宿花费等等所有相关信息,祝福迅速计算了一下大概所需花费,还在自己可以负担的范围之内,等玩回来再找工作吧。 反正,如果是一个春节期间都会叫人去面试的公司,也不会是什么正经公司的。 机票订起来方便省事,给50块的机场建设费,按几下确认就收到消息提示出票成功。 住宿就没这么容易了,本以为随便找找,再货比三家就可以决定,但是好像全国不需要走亲戚的人都去了y省的省会过春节,在网上查到的十几家性价比较高的住宿,回复的都是:对不起,已经订满了。 刷了一个多小时,也只看见三家五星级酒店还有空房间,最便宜的一晚要1200元,祝福深吸一口气。 大学时旅行住的都是青旅,最好也不过是商务连锁酒店,顶天了两百多块。 “同是七尺之地存身一夜,竟如此天差地别。”祝福咬着嘴唇忍不住找乔瑜吐槽了一下这世界难以理解的物价:“机票往返才一百块,睡一晚,还是自己一个人睡一晚,要一千二!” 乔瑜发来一个“嘿嘿嘿”的表情:“你想和几个人一起睡啊?” 祝福无奈道:“要是能免费,把我挂墙上睡都行。” “什么酒店?” “洲际。” 没想到乔瑜听见那酒店的名字,说:“咦,这家啊,等一下。” 过了一会儿,乔瑜就回复道:“你要住几晚。” “一晚,不过也够贵的。” 乔瑜追问道:“大年三十是吧。” “对啊。” 很快,乔瑜发来一张截图,是积分兑换房间成功的记录,入住日期是大年三十,入住人是祝福。 “咦,你这是?”祝福有些慒。 乔瑜发来一个得意的表情:“我是这家的会员,去年一年出差几乎都住他家,攒的积分够白住好几天的,刚才用积分兑换了一晚的住宿,送你的。” 这下祝福不好意思起来:“我把钱给你。” “呸,什么钱不钱的?要钱的话你还不如自己去订呢,要是我存心想跟你要钱,会提前跟你说好给多少的,哪有不说明白就突然订了的?!!我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人吗?!!” 很快又弹出来一排字: “这是姐姐我送给你的新年礼物!你好好度个假,散散心,回来工作的事我再帮你盯着点,春暖花开之日,你一定能去高大上的写字楼上班!!!” “别再想那个渣男了,有姐姐在,什么都别怕!” 满屏幕的感叹号,充分的表达了乔大小姐慷慨激奋的心情,祝福看着屏幕上乔瑜一排排的话,心里满溢着感动,不知道说什么好,从学生时代到现在,乔瑜一直比自己顺风顺水,去哪儿都是众星捧月,两个人几乎可以说是两个不同圈子的人。 可是乔瑜从来也没有疏远她,会与她一起aa吃小摊,一起说心事。 如果能永远这样下去,那该多好啊。 启程那天,祝福错误的估计了机场安检的严格程度,直到机场广播叫了三遍她的名字,她才匆匆赶到登机口。 她十分惭愧的冲上飞机,向空姐道歉,经过商务舱的时候,眼角似乎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仿佛在哪里见过,不过由于她的迟到,已经让飞机略微延迟了一会儿,她哪还敢多耽误,赶紧找到自己的座位坐好。 银色的飞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呼啸着冲上云霄,向着y省飞去。 第九章 电梯出故障? y省的省会,春城,天空一碧如洗,风吹在脸上都能感受到皮肤的水份在迅速蒸发,与整日湿度爆表的s市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刚出机场,祝福就感受到了一股热浪扑面而来,而她身上还穿着羽绒服,顿时觉得自己好像火堆上的青蛙,赶紧把羽绒服脱了下来,这才感到温度宜人。 从酒店到预订好的洲际酒店还有一段不短的路,要先坐机场大巴再转一趟公交车,在半路上,大巴被一辆小轿车超了过去,坐在窗边的祝福往小车里扫了一眼,发现坐在车里的人就是刚才坐在商务舱的那位,侧脸和衣服是一样的。 祝福有一个不肯承认,但是事实上存在的毛病——脸盲。 好在也不是完全的六亲不认,从小一起长大的不提,如果是欠了她钱的,或是她欠钱的,特别讨厌的或是特别喜欢的,她都可以记住,至于其他的人,她只记得衣服和发型,如果第二次见面时换了衣服和发型,大概就认不出来了。 即使是李墨一,在影视城的时候,祝福都不确定那个黑衣人是不是他。 在学生时代这倒也没什么,工作以后为了避免尴尬,祝福有两大法宝: 一是对任何陌生人都彬彬有礼,特别热情,实则是小心的在与对方聊天的时候套问出来自己到底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二是努力表现自己,这样如果有工作上需要接洽的事情,中间人介绍第一次之后,第二次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与对方见面,对方都会首先认出她来,虽然有些人也想不起来她的名字,但是能主动打招呼,那就有可以进行的下一步。 凭着这两点,祝福的脸盲症并没有让她受到什么重大损失,反倒让别人都觉得她是一个热情友善大方而且特别愿意帮助别人,特别愿意做事的好人。 深知自己脸盲的祝福,对于这个商务舱客人在意起来了,为什么会对这个连脸都没有看清的人这么在意,对他的侧影都记忆深刻? 不过光这么想,也没有什么用处,也无法求证答案的对与错。 也许那个人说不定真的是什么明星呢,毕竟前段时间著名的童星吴三石不就在昆明拍戏吗,说不定这是跟他搭戏的明星呢? 祝福放下心中的疑云,打开旅游app,开始搜寻当地的美食。 一路辗转到了洲际酒店,酒店门前的车道上,时不时停下一辆轿车,制服笔挺的门童拉开车门,搬运行李。 车里走出来的人,不说是衣着多么华贵,至少都很有品味,比如刚下来的那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姑娘,身上穿的那件带logo的t恤,记得乔瑜也有一件差不多的,这个牌子平均价格是在600元以上。 从后备箱里取出的行李箱,看起来则是像在官网卖将近一万块钱的rimowa经典款。 而祝福现在身上穿着的是99元的优衣库t恤,身上背着的是马云家买来的400元登山包,穿着球鞋,就这么自己走进了酒店大门。 在进门的时候,门童十分礼貌而客气的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搬运行李,她连忙婉拒了,首先是就这么一个背包,真的没有必要,其次,她不知道在这种地方是不是要收搬行李费,或者是行李员小费什么的,万一要给,给多少也是问题,给多了自己肉疼,给少了又怕被人耻笑。 当时祝福感觉自己全身都紧张的不行,就差上知乎发贴询问:第一次住五星级酒店,怎么样才能表现得像经常去? 好在其实酒店里所有的服务人员并没有像祝福想的那样先敬罗衣后敬人,从办理入住开始,到遇到的服务生,都十分客气,这让祝福的紧张心理减轻了不少。 办手续的时候,祝福才知道,乔瑜竟然帮她换得还是相当高规格的房间,不是普通标间,而是豪华套房,凭豪华套房的房卡可以进入顶层的行政酒廊免费用餐。 一直到进了房间门,祝福才相信真的不是预订系统出了错误,她赶紧问乔瑜是不是弄错了,虽然她不懂,但是普通房间和豪华套房的积分兑换数肯定不一样啊。 乔瑜很快回复信息:“当然没错,行政房是三个字,豪华套房是四个字,我又不瞎,怎么会看错。” 宽大而整洁的房间,隔扇后那巨大的圆形浴缸,各色饮品小食齐全的迷你吧,祝福感觉自己就好像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 “你这么大方,我都无言以对了,难道要我以身相许?”祝福开玩笑。 乔瑜的回复是:“你这土样,跟在姐身后丢姐的脸,我可告诉你,要是吃迷你吧里的东西,那钱你自己付啊,我不管的。” 祝福看着迷你吧的价格,一听可乐要十块钱,门口超市才卖两块钱,难道喝了十块钱的可乐能成仙?她赶紧离迷你吧远远的,生怕不小心弄坏了什么东西赔不起。 扔下包,洗了把脸,祝福决定抓紧出去逛逛,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她看见已经有个男人在那里了,按的是下行键。 那个背影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电梯门缓缓打开,祝福赶紧过去,轿厢里只有他们俩人。祝福假装不在意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发现,这张侧脸就是自己在商务舱里见过的那个人。 他的眉毛与李墨一差不多,浓黑而上挑,眼睛比李墨一的要大,嘴唇比李墨一的要薄,看起来像座冰山。 冰山? 祝福忽然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次在晶丽酒店吃早午餐的时候隔壁桌的客人吗,自己还差点把柠檬汁泼到他身上。 “你好呀,好巧,竟然会在春城见面。”祝福难得认出别人,并主动打招呼。 这位冰山帅哥点点头:“你好,真巧。”就没有下文了。 在尴尬的安静中,电梯终于到达一楼,祝福赶紧从轿厢里走出来,看着人来人往的大堂,才觉得松了一口气,再一扭头,冰山帅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大门口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正在等着他,车里好像还有别人,是个女人。 哦,好吧,虽然祝福并不是想与这位冰山帅哥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关系,不过既然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有多远,躲多远。 第十章 无事已生非 虽说y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是省会春城看起来与中国其他的发达城市并没有什么区别,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一样都不少。 那些不去可惜去了后悔的游客打卡点更是令人觉得无聊。 而更糟糕的是祝福去长途汽车站询问明天是否有去景颇的车票时,居然说没票了,真要命,就今天这一晚上还是乔瑜给订的,要是在这里再拖一天,难道要睡马路。 “你买票吗?不买能让我先买一下吗?”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祝福一转头,是个古铜肤色,戴着墨镜和棒球帽的男人,看起来也是个背包客。 祝福一时也不知道去哪儿,于是让开到一边,听见那个人说要一张去六库的车票。 对了,之前查攻略的时候,六库也是个好地方啊,登梗的澡塘节是傈僳族的传统节日,正经日子就是农历正月初一,就是明天。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六库! 次日一早出发的大巴上人还不少,都是游客打扮,还有几位摄影界的老法师,手上端着长焦,脖子上挂着宽角。 在车上坐了一会儿,身边的几位互不相识的老法师就以相机会友,聊起来了,什么“焦内如刀锋般锐利、焦外如奶油般柔滑”,什么光圈什么快门速度,祝福完全听不懂,跟听高数似的。 一位老法师展示他所携带的镜头时,听着身旁的人“哇”的惊呼一声,祝福也忍不住伸头去看,原来那个黑色的箱子,不是他带衣服的行李箱,而是专门用来放镜头的,里面得有七八个不同的镜头,码放得整整齐齐。 祝福忍不住问道:“这么多镜头,每个起码一千块吧?” “哈哈哈……”老法师们忍不住笑起来,其中一人指着一个看起来最不起眼的镜头:“这个,就得六万多。” “六万多!”祝福倒抽了一口凉气。 镜头的主人笑道:“小姑娘,你可别说这贵,摄影圈有句话,叫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 看着那镜头也不过平平无奇,祝福看了半天不明所以:“它能把丑八怪拍成天仙吗?” “小姑娘我给你拍一张就懂了。”说着,他拿起了镜头,给手上的相机换上,“你随便做动作。” 从小祝福就是拍照无能星人,她僵硬地扯出一个笑容,老法师指点着:“头往左转,低一点,再侧一点,手这样摆,对……” 接着“咔嚓”一声,老法师将相机递给她:“你自己看看。” 祝福只觉得这张照片是她为数不多的日常照中最好看的一张,明明背景是在破长途大巴上,却被照得很有“世界多精彩,我想去看看”的意境。 正当她想请相机的主人将这张照片传给自己的时候,突然身旁坐着的人冷冷地说了一句:“把它删掉!” 祝福转过头看他,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人,流里流气的像个小痞子,嘴角下垂,好像有人欠了他八百万似的,黑眼珠倒被上眼皮挡去了一半,看起来就凶神恶煞。 “拍的是我,凭什么删!”祝福不服气的顶了一句。 那人指了指照片:“拍到我了!” “什么?就这么一团黑影,你说这是你?真是笑话。”祝福把照片放大了许多,这人根本就在焦距之外,模糊的一塌糊涂,他的亲妈都未必认得出他来。 分明是存心找碴! 祝福还想再说什么,相机的主人却怕惹事,先开口了:“对不起啊,我这就删掉,小姑娘,你换个地方坐,我再给你拍一张就是了。” 那人亲眼见着照片被删掉,这才悻悻的闭上嘴,扭头看着窗外,不再发一言。 这一闹一删,虽然老法师拍照水平依旧高超,但是祝福的情绪却明显没刚才那么好了,看着照片上自己的模样,那笑容简直像是有人用手指吊着她的嘴角似的。 机智的老法师换了一种拍摄风格,如果说刚才是甜美可爱,那么现在就改走高贵冷艳范儿,冷漠的望着窗外,身在路上,心在远方。 女孩子果然都是爱美的,看到这张照片,刚才的不快很快就被忘到九霄云外,祝福兴奋的把照片发到朋友圈,很快就冒出来十几条评论和点赞,纷纷问她是不是找到一个会拍照的男朋友了。 哎,男朋友……看到这三个字,祝福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从春城到六库要将近十个小时的车程,中途大巴停在了一个镇子上放大家吃饭休息,刚才在车上的几个人约祝福一起aa拼餐,这样可以多点几个菜,祝福同意了。 在等菜的时候,她发现那个逼她删照片的男人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的,好像生怕别人跟着他似的,跑到一处房子的背后去了。 越是这样,越让人好奇,祝福跟其他人说去上厕所,悄悄地跟了过去。 还没到房子背后,就听见有人操着生硬的普通话说:“葛老板,你要的货没问题,钱在哪里?” “有货就有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车上那个人的声音。 听这两个人聊天的内容,怎么这么不像好人呢?祝福小心翼翼的不敢动,屏住呼吸,生怕惊动了那两人。 那个生硬的普通话又响起:“呵呵,葛老板,你虽然是炮姐介绍的,但是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合作过,我们大眼哥的规矩,如果是新客,要先付一半的钱才能见到货,不信你问问炮姐。” “她可从来没跟我提过这事。”讨厌的乘客说,“如果你们是想借机抬价,我不妨告诉你们,再过几天,黄胖子就该出来了,我也不急在这一时,黄胖子可不会店大欺客!” “你认识黄胖子?”生硬的普通话问道。 讨厌的乘客冷笑一声:“难道全天下只能买他李大眼的货不成?” “等等,我请示一下老板。” 片刻之后,那个人说:“大眼哥说在六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好,我等着。” 接着,一个人的脚步声越走越远,另一个脚步声则是离祝福越来越近。 祝福提着气,蹑手蹑脚的快走了几步,眼角瞟见了那个讨厌乘客的身影,忙拿出手机假装对着房子拍照,讨厌乘客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她还翻了一个白眼:“干嘛,这房子不会也是你家的吧?” 他没有说话,心不在焉的走到饭店门口坐下,也不进去吃饭,掏出一根烟默默的抽着。 说好与祝福一起拼桌吃饭的人看见祝福,忙招呼道:“你跑哪去了,菜都凉了,快来吃饭吧。” 祝福踏进饭店门的一刹那,分明感觉有人恶狠狠的瞪着她,她望向那个讨厌乘客,那人却还是低着头抽他的烟,大概是错觉。 “都吃好了没有啊,要开车啦!”司机大声扯着嗓门招呼乘客上车。 第十一章 黑衣引祸水 上车之后,祝福没有坐在原来的座位,而是坐在前面两排没有人坐的位子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祝福总觉得那个人在看着自己,感觉好像被毒蛇盯住了似的,十分不舒服,她几次回头看,没有发现任何异状。 想想不放心,祝福拿出手机调到自拍模式,假装对着屏幕臭美,果然,那个人又抬起头来,当他发现祝福举着手机的时候,又迅速低下了头,之后又等了许久,那人再没动静,好像睡着了似的。 有这样一个陌生男人盯着自己,又是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算是祝福这样素日胆气极壮的人,也不由觉得心里发毛。 她在微信上把这事告诉乔瑜,但是乔瑜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一直都没有回复。 原本轻松愉快的旅行才刚开始一天,就变成了惊悚片的第一集。 与那个人对吵的时候,偷偷跟踪他的时候,都没觉得害怕,现在越坐越觉得紧张,心脏越跳越快,好像刚刚跑完了八百米。 当大巴停在六库长途汽车站的时候,太阳已经挂在西边的山缘,被山中升腾起的浓云遮住,只留下一抹柔弱的嫣红。 再一转头,同车的人竟然都走得差不多了,还能看见他们提着行李拎着包远远离去的背影……动作也太神速了吧。 这会儿整个汽车站竟然空荡荡的,祝福环顾四周,只有一只默默走过的土狗,也许是感受到祝福在看它,它扭头看了祝福一眼,又默默的离开了。 现在,真的只剩下祝福这么一个大型哺乳动物站在这里,虽然天还是亮的,远处也还是有人的,但是总觉得那个可怕的男人会从她背后突然冒出来,用雪亮的刀子在她的脖子上这么轻轻一割。 “咝……”祝福被自己的想像吓得一激灵。 她赶紧向出口走去,走了没几步,忽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嗒嗒”的脚步声,瞬间,她的心跳加速,根本不敢回头看,脚下不由自主的从快走变成小跑,最后变成飞奔。 直到站在马路边,看着路上的车,路上推着自行车聊天的行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回头看,背后根本就没有人,风中却依然远远的送来了“嗒嗒”的声音,祝福顺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原来是破旧的遮阳棚上塌了一小块木板,在风中轻轻晃动着,有节奏的敲打着墙壁。 嗨,原来是自己吓自己,祝福这才大大的松了口气,愉悦的这么一转身,差点没被吓背过气去。那个一路跟自己不对付的可怕乘客就站在自己面前,仅隔着三十厘米的距离。 “你,你要干什么?”祝福以为自己声音挺大,其实声音抖得几乎听不清她在说什么,那个可怕的男人摘下墨镜,定定的看着祝福,压低了声音:“别怕,我姓楚,你可以叫我楚老板。” 还沉浸在恐惧中的祝福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没有对他的话做出任何反应,忽然楚老板上前一步,一把扯下祝福身上的登山包,背在自己身上,又紧紧揽着祝福的肩头。 “你!唔……”背包被扯下来的时候,祝福终于清醒过来了,刚尖厉的叫出来一个字,楚老板的头忽然凑近,对着她的嘴唇压了下来。 对,是压了下来,他没有用嘴唇,头稍微偏了偏,是用下巴压着的,成功的将祝福的尖叫压回了声带。 到底怎么回事?祝福紧张的全身都僵硬了,此时耳边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楚老板,这妞是不是在嘎科那里偷偷猫着的?” 嘎科,就是大巴车中午停车吃饭的地方,这个男人,难道就是跟这个楚老板接头的人? 他们不会是想杀人灭口吧,祝福现在整个人都僵住了。 楚老板终于松开了她,细如蚊蚋的声音从祝福的脸庞吹进她的耳朵:“把头埋到我怀里,不要怕。” 已经完全不知所措的祝福下意识的照他的话做了,眼睛余光瞟见站在面前的有四个人,站在当中的一个穿着灰黄色的休闲外套,他的脸看起来比另外三个要和善一些。 另外三个人穿着皮夹克,从袖口与领口稍稍露出了一些刺青,夹克就这么敞着,这三人都把双手插在兜里,腰间鼓鼓的,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 楚老板笑道:“新认识的,跟我好的蜜里调油,生怕一个不在意我就跟别的女人好了,哪哪都跟着我,就差跟着我进男厕了。” 那几个人发出一阵哄笑,还说了些不三不四的下流话,楚老板摸摸祝福的头,笑道:“她还小呢,害臊,你们别吓着她。” “哟,楚老板这是动了真心了啊。” “是不是这小姑娘哪里特别得楚老板的心啊?” “抬起头让我们看看嘛,楚老板,你不会这么小气吧。” 楚老板没有出声,但是那三个人竟然同时不敢再说话了,刚才没有说话的那个人开口了:“言归正传,楚老板,一会儿不会还要带着她吧?” 楚老板大笑:“哪能为个女人而坏了规矩呢?你们哥几个要么先过去,等我开好房,把她安顿好,就来。”说着揽着祝福就要离开。 穿着灰黄色外套的男人忽然做了个手势,那三个穿夹克的人不着痕迹的迈了几步,不着痕迹的将他的前路挡住。 “冯哥,这是什么意思?”楚老板的声音依旧冷静如常,但是紧贴着他的祝福明显感觉到,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全身的肌肉骤然收紧,心跳加速。 被称为冯哥的人十分热情的说:“这位妹妹白白净净的,一看就不是y省的姑娘,第一次来,也让我们好好尽尽地主之谊,黄毛,歪嘴,你们带这位妹妹到处走走玩玩,她要买什么,要吃什么,你们都照顾好,不准怠慢了贵客!” 两个穿夹克的人客客气气的对楚老板说:“我们会照顾好妹妹的,楚老板放心,等正事办完了,我们再把她好好的带到您面前。” 祝福感觉到,楚老板微微转了一下身子,将她与那两个人隔开,这是防御和保护的姿势。 “哎哟,这两位小哥比我年轻又英俊,万一我这妞看上你们俩把我给甩了怎么办。”楚老板打着哈哈。 而冯哥的语气,则明显变得不耐烦起来:“楚老板什么时候这么在乎一个女人了,把正事办完,大眼哥给你们准备了最大最好,还隔音的房间休息,到时候,想干什么不行?” 双方保持着克制,但气氛明显出现僵持,祝福从楚老板的怀里抬起头,刚想说些什么,突然看见黄毛背后有一个人影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你们这帮流氓!想对她做什么!” 李墨一?! 第十二章 出手迅如雷 黄毛首先快步迎上,挥动右拳向李墨一,满以为一击必中,不料李墨一的身体瞬间偏移了位置,黄毛还没反应过来,便感到腹部传来剧痛,瞬间他的全身就好像失去了力气,连呼痛的声音都发不出来,整个人好像一个破麻袋,软软的倒在地上。 “找死!”歪嘴与另一个夹克从背后抽出手臂长的砍刀,一左一右向李墨一夹击,雪亮的刀锋在最后一抹夕阳光芒下兀自闪着寒光,李墨一没有动,好像被吓傻了,歪嘴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眼看李墨一就要血溅当场,祝福虽然知道他实力绝不仅限于此,但是情急之下,忍不住仍是脱口而出:“李墨一!”同时紧紧抱住身边的楚老板,将头埋在他怀里,仿佛被吓坏了。 楚老板眼角微微一跳。 刀刃挥动时带起的强风吹动着李墨一额前的刘海,李墨一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一切定格在这一刻,一把砍刀停在李墨一的眉睫之间,另一把砍刀,停在他的胸前。 只差一点点,只要再向前五厘米,李墨一势必会变成两截的瞎子。 可是世上很多事情,是一点点都不能差的。 歪嘴徒劳的挣扎着,李墨一的右手捏着他持刀的手腕,而另一个持刀砍向李墨一胸前的手腕,被他的左手捏着,轻轻的捏着。 李墨一的动作十分优雅,并没有青筋暴起状的使出全身力量,甚至捏住两人手腕的仅仅是三根手指。他站在那里的样子,就好像看风景一般的轻松,甚至嘴角还露出了一丝微笑。 紧接着,他动了。 歪嘴的耳中,清晰传来了恐怖的咯吱声,那是他的腕骨被挤压后传来的声音,李墨一的三根手指如同捏豆腐一样,生生将他二人的腕骨给捏脱了臼,这是怎样恐怖的实力。 两把砍刀还没有落地,已经落在李墨一的手中,他的唇边浮出一抹温柔的微笑:“不要用自己不擅长的东西,小心伤到自己。” 这句话对祝福来说分外的熟悉,与他初遇时,他出手打跑了那几个小偷后,也说了这句话,想到当时的情景,祝福不由也露出了笑意,她感觉到楚老板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扫过,接着耳边传来一句冷冰冰的话:“怎么,你还是对他余情未了?” 祝福不由一愣,心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那边李墨一双手持刀,抵在两人的咽喉上,一步步的走过来,看了看冯哥,再将视线落在楚老板身上,脸上虽带着笑,眼中却满满寒意。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欺负她?”李墨一轻描淡写的问道。 冯哥不愧是老江湖,这个看起来温和无害的男人刚才出手的全部过程他都看在眼里,那不是在武术馆里练着玩的花哨功夫,每一次出手都没有多余的动作,干脆利落,r一击制胜。 同时他也看出李墨一与祝福关系匪浅,也不知道这个楚老板是多饥.渴,这么厉害的主儿手里的女人也敢抢,现在折了三个兄弟,现在冯哥决定袖手旁观。 他不是叫不来人,一个电话,十分钟之内就能召来两百个兄弟,但是,不值得。 为了一个刚接上头的买主打男男女女争风吃醋惹出来的架,传出去都丢人。 正好他也想看看,这个被炮姐介绍来的楚老板,到底有多大能耐。 于是冯哥笑道:“误会误会,我们以为这位小妹妹是楚老板的女朋友,好心想要带她浏览这里的风景名胜,现在看来似乎你们之间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说清楚。” 此刻最想跟这破事撇清关系的,莫过于那两个颈动脉与利刃亲密接触的两位了,听自家老大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不打算管这事,歪嘴第一个出声:“对对对,我们只是想好好招待……”话未说完,声音便嘎然而止。 一道赤红色缓缓出现在他的脖子上,慢慢的染上刀刃,显然李墨一不想听他说话。 “别冲动,别冲动。看小兄弟也是个讲道理的人,这事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冯哥指着楚老板,“我们也是今天第一次见,你们之间的事慢慢聊,我们就不打扰了。” 李墨一双手松开,砍刀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两人如蒙大赦,转身就要跑。 “站住。”背后传来李墨一冷冷的声音,歪嘴几乎吓得腿肚子都要抽筋了,他全身颤抖着转过身去,还勉强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您……您老有什么吩咐?” 李墨一看着地上的砍刀:“你家人没教过你,走的时候要把垃圾收拾干净吗?” “哎,是是是。”歪嘴赶紧把地上的砍刀捡起来,点头哈腰的准备离开,却又被李墨一叫住了,指着倒在一旁的黄毛:“没收拾干净。” 歪嘴和另一人赶紧上前将黄毛架走,冯哥虽表示不插手他们之间的事,却没有离开的意思,远远地站着。 李墨一冷冷道:“怎么,想放黑枪?” “不不不,别误会,好歹我们也是奉命出来接他的,无论是死是活,我们也得给上面一个交待。”冯哥十分客气却很坚定,“放心,我们绝不打扰您二位的交流。” 见他如此坚决,想必已是最后的让步,李墨一将注意力转移到楚老板和祝福的身上。 “你和他,怎么回事?”李墨一问道。 刚才还吓得扑在楚老板怀里的祝福这会儿来了精神:“我和他怎么回事,你怎么不问问你怎么回事,你自己说你怎么回事。” “我有什么事,不就是穷吗?你以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李墨一对答如流,只是仿佛什么地方有些不对。 背对着冯哥的祝福和楚老板的脸上都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祝福双手叉着腰:“你以为我是一个拜金的女人吗,告诉你,那天你但凡像个男人让我跟你回去,我还敬你是条汉子,结果呢,你就这么怂了,把我扔下就走了!” “那还不是因为我爱你!我不能给你最好的!而他!”李墨一指着楚老板:“给你买的那些东西,是我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这琼瑶戏般的对白,连那四个站得远远的人听了,都不忍卒听的扭过脸。 最后,李墨一咆哮教主附体般的喊出:“你到底爱我,还是爱他!” 祝福默默低下头,肩膀微微抽动着。 楚老板平静地说:“顺应自己的本心,我尊重你的选择。” 祝福声音颤抖:“对……不……起……” 楚老板轻叹了一声:“没关系,祝你们幸福。” “你是好人……”祝福的声音抖的更厉害了。 李墨一上前,强硬的将祝福揽在怀里,转身走了,走了几步祝福偷偷回头,楚老板站在那里,目送他俩离去。 直到两人背影消失在转角,楚老板才仰天长啸一声,平静之后,对冯哥说:“走吧。” *** “你怎么来了?”躲在墙角后的祝福问道,李墨一将食指轻轻竖在唇前,示意她先不要说话。他闭上眼睛,凝神倾听,过了一会才说:“他们走了。” “刚才你笑得抖成那样,我差点以为要穿帮了。”此时的李墨一又恢复了温和斯文的模样,与刚才判若两人。 第十三章 江畔夜话时 明天就是登梗澡塘会的正日子,想要亲眼目睹这一盛会的游客从四面八方而来,汇聚在这小小的六库镇内,开在怒江旁的小夜市热闹非凡。 全国夜市必然少不了的一个项目那就是烤串,真正是从南到北,从西到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五六个烤串摊子沿着怒江一字排开,每个摊子都坐满了人,几乎都是游客,不管认不认识,愿意背包出来玩的人,性格多半开朗外向,坐在一个摊子上,从“你是哪里来的”开始,就能开聊天下大势。 要是再吹上两瓶啤酒,聊high了,兴许接下去便相约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若是一男一女,哦不,这年头,性别不是问题,总之,看对眼了,再追加一段奋不顾身的爱情也未可知。 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却有两人远远的站在树下的阴影里,默默的看着烧烤摊老板忙碌不停。 “闻起来快要好了。”祝福深深吸了一口气。 李墨一看着她的样子,有些无奈:“你胆子真大,一个人跑到y省,遇上这么大的麻烦,还有心情来吃烤串。” 祝福还未及答话,那边烧烤摊老板拖着长腔喊着:“烤~好~了~” 只见她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很快拿了一把烤串回来,拿出几串递给李墨一:“遇到麻烦,也不能愁眉苦脸过日子呀,谁知道明天会遇到什么事,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祝福大口的吃着,李墨一手里拿着烤串,静静地看着她,眉梢眼角都是温柔。 觉得有些异样,祝福抬起头,奋力将一块肉咽了下去:“看我干嘛,怎么不吃呀?” “没什么,看你吃的这么香,想起了一位……朋友。”李墨一在说出最后两个字的时候顿了一顿。 “嘿嘿~”祝福脸上露出促狭的表情,“朋友?女~~的吧?” 李墨一点点头。 “居然坦荡荡的承认了。”祝福觉得有些无趣,她挺期待能看见李墨一八风不动的脸上会出现一种名为“不好意思”的表情。 “你们之间的感情一定很好。”说着祝福又咬住了一块千页豆腐干。 豆腐干外表被烤得微微有些脆黄,内里却依旧弹牙软糯,香料与黄豆的香气完美的结合,往日这样的豆腐干,她可以不抬头的吃掉两三串。 但是现在,她却一小点一小点的咬着,生怕下頜骨动静太大,影响了听力,听不见李墨一的答案,其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么紧张是为了什么,明明跟这个男人一共也没见过几次面。 “镇静,你要镇静,说不定这个李墨一跟秦伟一样是个混蛋呢!”祝福对自己说,“都被骗一次了还这么容易花痴,活该被骗。” 正胡思乱想着,她耳边传来了李墨一的回答:“对。” “哦……”祝福瞬间冷了心肠,什么都不想说了。 李墨一笑笑:“你们俩很像,她也认为今朝有酒今朝醉,快活一天是一天,也会在涉险归来之后,大吃大喝庆祝自己又捡回来一条命。” 接着他又是一叹:“只可惜她曾经被最亲近的朋友背叛过,一直心结未解,她虽从不提,看起来整天笑嘻嘻,其实心底里谁都不信任。” 听到这里,祝福心中一动,难道竟然真有一个境遇与自己如此相似的女孩子。 她忍不住开口道:“那她怎么相信你的?” “她?其实也没有相信过我吧,只不过她认为我说的有道理,赞同一下罢了。” 一块豆腐落在地上,祝福有些惊讶:“什么?都没相信过你,你们还能交往得下去?!” “交往?”李墨一笑起来:“难怪你刚才说什么女朋友,误会了,她是我的师妹,在我们那里,她这样的性格真的很少见,性格张扬又冲动,居然每次都还能活着回……” 李墨一忽然止住了,自嘲的笑笑,好像是对祝福,又好像是对自己说:“对不起,我说太多了。” “你这么晚不回去不要紧吗?”祝福岔开话题。 李墨一看着江边熙熙攘攘的人群,悠然道:“我只不过是个有几句台词的龙套,明天天亮之前回去就行。” 在影视城做武替的那段日子,由于他在镜头前的表现力和出色的身手,使导演对他非常满意,由于制作方临时要求改变剧本,增加了一个男三,导演决定直接让他扮演这个角色。有一段剧情需要在这里拍摄外景,李墨一便是跟着剧组一起来的。 遇见祝福的时候,他刚刚结束了自己所有戏份的拍摄,正在逛街,准备买些特产带回去。 *** 得知祝福并不认识楚老板的时候,李墨一有些错愕,接着又笑着摇头:“所以,你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甚至本来还有些讨厌他,差点把自己给搭上?” “……” 李墨一的话让祝福无法回答,细想之下,的确挺莫名其妙的,祝福微微垂下眼睑,从记忆里为自己寻找一个理由。 也许是那一声“别怕”,也许是那一个错位的亲吻,也许是那几个人想要将自己带走时,他全身绷紧戒备的样子。 “我觉得,他是个好人。”祝福的声音细如蚊蚋,好像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心虚。 不知什么时候,江边的烧烤摊已收了个干净,方才那样的喧闹已消散在浓重夜色之中,只有街旁的路灯,孤寂无言的在地面上投下昏黄的灯光。 “那些人,还有那个楚老板,不是一般的小混混,”李墨一低沉着声音说,“不是你可以惹得起的。” “我才没有去惹他们,不巧遇上了而已。”祝福满不在乎的说,“再说明天我就离开这里了,他们的目的又不是我……” “我和你一起。”李墨一打断了她的话,语气不容拒绝。 “为什么?”祝福疑惑的抬起头,他的眼神被额前刘海投下的一片阴影遮住,看不清。 想起李墨一刚才说的那个师妹,祝福干笑一声:“是因为我哪里又像你师妹了?” 这句话,对李墨一来说,多么的熟悉…… 江边的夜风带着水汽拂过祝福的长发,垂落在胸前的发丝轻轻飘扬,灯光将发丝上细微的水珠散射出晶莹的光芒,李墨一看见祝福的眼中倒映着闪亮的光芒,那一刻,祝福的脸与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 穿着大祭司衣饰的她,也是这样站在自己面前,抬着头笑道:“难道我哪里又像你师妹了?” 然后,她轻轻一笑,一步步走上祭星台…… 李墨一的心中猝然涌出一股剧痛,如同从灵魂深处传来的悲伤,他轻轻闭上眼睛,将所有情绪压了下去,再睁开眼,又是一派的云淡风清。 “不像,她武功比你高多了,今天要是她遇到那些人,那些人现在已经在排队等着喝孟婆汤了。”李墨一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 听着这话,祝福就不乐意了:“切,我也不弱的好嘛!” 说着将李墨一推开,大步向江边走去,忽然,她的脚步停下了,接着又迟疑的向前迈了两步,弯着腰,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滚滚怒江。 “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祝福眯着眼睛看了半天,实在光线太暗,什么都看不清。 李墨一闻言跑了过去,只一眼,他马上捂住祝福的眼睛,将她的身子硬生生地扳了180度:“是人,转过去,别看!” 接着祝福便听见一阵水花响动,转过身,李墨一甩下的长风衣刚刚无声无息的飘落在江堤之上。 第十四章 义救落水人 李墨一不知道在干什么,围着那个白乎乎的一团转了几圈,紧接着沉入水中,祝福的心猛然一跳,她听人说过,溺水的人总是会特别用力的抓住任何一个身边可以抓住的东西,很多救人的因此反而被溺水的一起拖下水枉死。 四周很静,祝福听见自己的心脏嘭嘭跳,震得她整个人腿都有些发软,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这么久,终于看见李墨一的脑袋浮出水面,他拉着那团白色游到岸边,带上江堤,平放在路灯下。 “吓死我了,你刚才怎么突然不见了?”祝福抽出纸巾,本想给李墨一擦擦脸上的水,刚伸出手,李墨一就顺理成章的把纸巾接了过去,蹲下为白衣人清理着鼻腔和口腔里的泥沙,过了一会儿,将用过的递给祝福:“再给一张。” 祝福忙将一包纸巾都递了过去,清理完毕之后,李墨一的手指在那人腹部轻点了几下,又轻轻向上一推,白衣人瞬间从嘴里喷出一大股水,水吐完了,仍没有苏醒迹象,李墨一伸手去探他的鼻息,眉头微皱,又摸向他的胸口与耳后:“还有心跳和脉搏,但是没有呼吸了。” “啊,我学过急救,这个要做心肺复苏。”祝福自告奋勇,不料手刚在那人的胸口按了一下,白色的衣服马上就出现了深色的水迹,淡淡的血腥气弥散在空气中,吓得祝福马上就放开了手。 李墨一将白衣人的上衣脱下,他的胸口赫然有一道极深的锐器伤。 如果照祝福的心肺复苏术操作,只怕还没等他恢复呼吸,就已经失血过多而亡了,祝福拿出手机拨打120,刚按了两个数,手机竟然发出一声哀鸣,然后就黑屏了。 “靠,不是吧,这时候没电?!”祝福差点急得把手机给砸了。 她抬起头的时候,发现李墨一的手掌按在白衣人的背后,那样子就像武侠片里大侠疗伤一样,更不可思议的是,白衣人伤口的血竟然止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白衣人突然咳了几声,醒了过来,他气若游丝的问了一句:“我在哪?” 李墨一将他平放在地上,仔细检视着他的伤口,头也没抬,把手伸向祝福:“衣服。” “我们有这么熟嘛……”祝福小声的嘟囔着,心里却隐隐有些欣喜,她没有将衣服递给李墨一,而是蹲下将风衣盖在那人的身上,李墨一这才抬起头,眼睛里是赞许的神色:“挺机灵。” “我一直很机灵。”祝福毫不客气。 虽然白衣人的血已经止住,但是这样深的伤口,又被水泡过,必须送去医院治疗。李墨一将他一把抱起来就跑,祝福紧跟在后面,跑了几百米,祝福感觉呼吸粗重,腿脚发酸,李墨一回头发现祝福跟不上了,扔下一句话:“医院就在江边,你慢慢走,我先过去。” 说完,他忽然比刚才跑的更快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只剩下一个小点。 “这是人啊?”祝福撑着侧腰,大口喘息着,她有点无法接受自己竟然跑的比手上横抱着一个人的李墨一还慢。 李墨一功夫是好,但这体力,已经超出人类极限了吧? 等她到的时候,李墨一正站在收费处,见祝福过来,忙对收费处窗口说说:“来了。” 什么来了?祝福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李墨一说:“人已经送进去了,我没带钱。” “多少钱?”祝福开始摸钱包。 “238元。”收费处的小姑娘说。 祝福交费之后,觉得这价格还能接受,就算这人不还,就当做善事好了。 结果没两分钟,急诊室的护士出来了,手里还有一张单子,500元。 祝福不由一愣,她一个月天天更六千字,稿费也才2000左右,眼下为一个陌生人要掏将近一半…… 看出了她的犹豫,李墨一低声说:“导演说等回去就把我的钱先给结了,最多一星期,我就把钱还你。” 祝福笑笑,将信用卡递进了收费处:“我要你的钱算怎么回事,你这是要把我衬托成坏人吗?告诉你,我可家财万贯,把你包养下来都不成问题!” “哈哈,你真可爱。”李墨一忍不住笑出声来。 交完钱,祝福才想起来:“哎呀,你全身都还是湿的呢,这可怎么办。” “没事,快干了。” “什么?”祝福怀疑地伸出手在李墨一的身上摸了两下。 居然真的只有一点湿乎乎的感觉了,那可是薄羊毛衫,从水里出来到现在,最多过了半小时,祝福随口开玩笑:“你这不会是用传说中的内力烘干的吧。” “对。” 祝福瞪大了眼睛:“怎么会有这么不科学的事?说,你是不是趁我没来的时候偷偷去用人家厕所的烘手机给烘干了?” 嘴里这么说着,她也知道不可能,烘手机的功率想要烘干一件速干t恤都要二十多分钟。 “你们那个封闭培训班,还真厉害,能收我为徒吗?”祝福真心实意的问道。 李墨一笑着摇摇头:“已经没有了。” 他的眼神有些飘乎,又接着说了句:“希望你这辈子不要与这种地方打交道。” “切,小气。”祝福扭过头。 又过了一会儿,护士告知可以进去了。 急诊室里只有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在低头写病历,他戴着口罩和帽子,只露了一双眼睛在外面,简单的说了一下伤口已经处理好,不过伤者体力还没有恢复,需要留院。 “不,我可以走。”白衣人说完这句话,胸口起伏的很厉害,他微微喘息着。 医生一边写着病历,一边硬梆梆的说:“都这样了,走哪去?” 白衣人深吸一口气,努力用胳膊撑着床沿,就要坐起来:“我可以……” 那医生站起来,皱着眉头大步走到病床前,一只手便将他按倒在床上:“你现在的体力,连这急诊室都出不去。” “哎,你不能温柔一点啊,他都这样了。”祝福觉得这医生实在太暴力了,她转头看看李墨一,想让他帮腔,却发现李墨一紧盯着那个医生,祝福被他的表情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是她第二次看见李墨一露出这样的表情,那是要将对方碎尸万段的表情。 第十五章 医生被暴锤 “大概什么时候能来拆线啊?”李墨一现在就是尽职的病患家属,十分认真的询问养伤期的注意事项,脸上的表情一如往常的温和。 刚才那是幻觉?祝福揉了揉眼睛,在她眼前的是病患家属与医生的和谐对话场面,可是刚才李墨一的样子,分明就如同亮出獠牙的野兽。 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一定是太困导致的眼花,祝福打了个呵欠,心中暗想:“一定是最近卡文,胡思乱想太多才会出现刚才的幻觉。” 嗯,卡文……文……忽然她全身一震:“啊,要命了,早上九点的更新还没写!!” 想她虽然是个扑街作者,但是开坑以来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春节国庆,从来都没有断更过一天,她不能容忍自己的良好记录被打破,手机上有写作助手可以填坑,但没电的手机就是块砖啊! 听见她的惨呼以后,医生从抽屉里拿出充电器:“借你,这里不能用,外面等候区可以充电。” “恩人,太谢谢你了。”祝福拿着充电器,一溜烟的跑出去了。 现在急诊室里只剩下病患、李墨一和医生三个人。 房间里只有仪器运转的声音和呼吸声。 “刚才他太激动,我给他打了一针镇静剂。”本已虚弱不堪的白衣人此时已在病床上人事不省。 医生抬腕看表:“最少要四小时,他才能醒过来。” “你做的很对,他的确需要好好睡一觉。”李墨一抬头看钟,“起码要四小时,她才能把更新写完。” 两道视线对接,空气仿佛开始燃烧。 “李墨一先生,后面有块空地风景不错,不如去那里看看?”医生摘下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俊秀而清冷的脸庞,眉间隐隐藏着一丝无奈。 “今日月黑风高,最宜与旧识秉烛夜游,走吧,关林森医生。”李墨一幽深森寒的双眸中闪烁着嗜血的欲望。 *** 病患呼吸沉沉,睡得安稳, 祝福码字忘我,手指如飞。 后院里,相对而立的两人如两杆笔直的标枪,微凉的晚风吹过李墨一的刘海,又钻进关林森的白大褂。 发丝飞舞,衣袂飘飘。 风停了,李墨一的头发陡然比方才愈加张扬,关林森只来得及向后撤一步,抬起右手接住那两根直取咽喉的冰冷手指,不料锁喉不过是虚招,手抬起之后露出的空门才是李墨一真正的目标。 幸得关林森反应极快,身形微侧,雷霆万钧的一拳只是擦过了他的软肋,这一记若是打个正着,少不得要断上两根肋骨,仅仅是擦过,已让他痛得半边身子发麻。 李墨一完全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再进招,处处不离关林森要害,关林森虽能暂时护得已身周全,却也渐渐便落了下风,勉强躲过横扫来的一脚,后背却已贴上了一堵冰冷的高墙,关林森心中一凉。 退无可退,李墨一的手掌正正印上他的心口,关林森只觉那只手中蕴含的无限气劲在自己体内爆发出来,满满腥甜涌上咽喉,他想要咽回去,却终是压不下,嘴一张,喷出一口鲜血。 李墨一松开手,任由关林森缓缓滑落,坐在地上。 关林森挤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想说些什么,嘴一张,喷出来的却是喉间再次涌上的鲜血。 李墨一没有说话,他刚才使出的是十成功力,最终却只在关林森的身上落下了五成。他从手臂上的曲池穴中缓缓抽出一根细针,那是急诊室里用来缝合伤口的针,上面甚至还挂着一根羊肠线。 如果不是这根针将李墨一的内力滞住,此时关林森早已胸骨断裂而亡。 关林森坐在地上,喘息着,每一次轻咳都如被烈焰灼烧一般的疼痛,李墨一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没有再出手。 经过几番调息,关林森终于压制住了心脉的内伤,开口道:“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恨我。” “不过是一年前的事情,哪里就能忘记。” 关林森露出困惑的表情:“一年前?” “难道你忘记了吗,如果不是你与我动手,瑶光怎么会在祭星台上出事!”提起那个在心中百转千回的名字,李墨一满口苦涩。 关林森叹道:“我……我也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李墨一深吸一口气:“她是你间接害死的。” 关林森望着地上突起的一小块石子:“你难道就是完全无辜的吗?” 李墨一哑然。 喧闹的白昼可以让人暂时忘却那些不愿意回忆的往事,但寂静无声的夜总是从记忆深处,将这些往事再从潜意识中狠狠的翻找出来,无论,心中有多么的不情愿。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不会再对你动手。”冰冷无机质的声音从李墨一棱角分明的唇中一字一句说出来。 晚风又起,关林森忍不住又咳了两声:“我也不想再跟你打了。”说着,扶墙勉强站起身。 看着他狼狈的模样,李墨一冷冷道:“你退步了。” 关林森无奈笑笑:“最近五十多年我都在学习、考证、加班,一个月都不一定有空练两下,功夫早就荒废了。” “五十多年?”现在轮到李墨一脸上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不知哪里传来了公鸡打鸣的声音,最后几颗星星也彻底藏进了黑色的天幕。 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 “啊,我终于写完了。”祝福睡眼朦胧的往急诊室走,却看见两个男人刚刚从后门进来。 刚进门的两人看见她,不由一愣。 “你们俩干嘛去了?”祝福问道。 关林森刚眨了一下眼睛,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李墨一已经接上:“太困,去抽根烟。” “噫,烟鬼。”祝福嫌弃的说了句,关林森忍不住轻咳了一声,祝福又嘟囔了一句:“都咳嗽了还抽,还是医生呢……咦?” 她忽然盯着关林森的嘴角:“怎么流血了?” 关林森抬手随意的将残留血迹擦去:“没事,咬到舌头了。” “啊?抽烟也能咬到舌头?” 李墨一点头:“对,会咬到的,不信你抽一根试试。” “我干嘛要为了咬舌头去抽烟啊。”祝福对李墨一的想法表示唾弃。 此时急诊室中的白衣人也已渐渐苏醒,关林森对他进行了一番问诊,又在病历上认真记录。祝福站在他身后看着,不由赞叹道:“都说医生写字是鬼画符,你的字可以拿去贴墙上了。” 她忽然想起李墨一的字,苍劲有力,气势逼人,一撇一捺都像出鞘利剑,而关林森的字却是在端端正正中透着柔和与圆融,潇洒风流。 都说字如其人,这位关医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呢? 祝福站在一旁,看着他的侧脸,忽然她疑惑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李墨一无语问苍天,这么俗套的搭讪套路,鬼才会搭理。 “对,全飞机都在等你一个人,洲际酒店的电梯里你还跟我说话的。”关林森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着祝福。 第十六章 故事编得累 “商务舱、洲际……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这么浮夸……”李墨一语气里没有什么酸味儿,而是对熟悉的人才有的调侃。 祝福看看李墨一,又看了看关林森,疑惑道:“你们认识?” 这小丫头的感觉怎么如此敏锐,两个男人对看一眼,此时想要下床走动的白衣人不小心牵动伤口,痛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做为救死扶伤的大夫,关林森当然义不容辞的上前查看。 李墨一狠狠甩来的一记眼刀,没有在他冷俊如白玉般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现在,解释权归李墨一。 “我们的确认识,以前我们都喜欢同一个姑娘,可是虽然他家比我家有钱,家里也有权有势,可是那个姑娘只喜欢我,他天天像花孔雀一样的在姑娘身边转来转去,可惜啊……” 认真为白衣人检查伤口的关林森心理素质十分过硬,面不改色心不跳:“你这段时间不要做用力的事情,上下楼梯也要慢一些……” 听完这个故事,祝福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眼睛看着天花板,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李墨一心里有不祥的预感,赶紧补了一句:“那时候大家都小,钱与权不是小姑娘关心的重点。” “大家都小……”祝福将这四个字又重重念了一遍,“你奶奶说,她是一年前才捡到你的,你说过你小时候是在一个封闭而与外界隔绝的地方长大,而他……”祝福指着关林森的背影:“医院里的医生不可能自学成材半路出家,一定是小学中学大学一路读下来的。你是怎么在小时候就见到他的?” “大意了……”这是李墨一心里唯一的想法,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冲动姑娘,脑子这么好使,他刚才说的故事的确有百分之九十是真事,又被祝福逼得太紧,一时没来得及考虑清楚就说了出去。 祝福的表情已经不似他熟悉的那样,她冰冷的表情好像在看什么十恶不赦的骗子,是的,骗子,既然已经有了一个秦伟,那为什么不能有第二个呢? 看着李墨一听见自己的话之后,脸上的微表情分明写着编不下去了。祝福心中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她勉强保持着镇定,嘴角扯出一个弧度:“不想说就不要说,何必辛苦编一个这么假的故事来侮辱我的智商。” 祝福只觉得心中一片冰冷,腿发软,站不住,她慢慢地坐下,双眼盯着地砖上的缝隙。 李墨一此时虽然又已经想好了逻辑完美的新说辞,但是,祝福现在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显然是不会听进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在两人僵持之时,关林森已经收好所有的器械,填完了所有登记表,悠哉游哉的踱过来:“他没有骗你。” “嗯?”祝福抬起了头。 关林森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面前:“你看过水果台的一个节目吗,就是穷孩子到有钱人家,有钱的孩子到穷人家住几天。” “看过。”那个节目当时特别火。 “其实,很多很多年以前,就有类似的事情了,当然,那个时候不是电视台的节目,而是一个大学里的少儿心理研究课题组做的实验。”关林森的目光变得悠远,好像回忆起了天真无邪的少年时光。 “志愿家庭里的孩子被安排到山区里体验生活,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当时我们这个年龄组只有我和另一个小姑娘,安排我们上山割猪草,小姑娘不小心弄破了手,不停的哭,那时候哪像现在电视台那么多人围着一个人伺候,真的就只有我在旁边。” 说着,他看了一眼李墨一:“后来我们在山上遇见他,他摘草药给小姑娘包扎上,血不流了,小姑娘的心也飞走了。” “这也算是我现在做医生的起因吧,学医不能救中国人,但是可以救姻缘。” 再后来的事,他不说,祝福也能猜到,一定是小姑娘对这位恩人感恩戴德,跟前赶后,但是测试结束之后,小姑娘还是要回到属于她的城市,从此劳燕纷飞,江湖再见。 “哇,看不出来,你还有一段好像《罗马假日》一样的经历呢。”祝福又变回了那个欢脱的样子,李墨一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不小心看见关林森的眼神,高冷的脸真不适合这种得意的眼神,人设太崩,越看越讨厌。 “谢谢各位救命之恩。”被忽视很久的白衣人说话了,“我想,我也该告辞了,不知是哪位替我付的钱,麻烦留一下银行账号,我回去就还。” “你一个人走?我帮你联系你家人或朋友吧。”祝福拿出手机,准备按号码。 白衣人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走。” 说着,便慢慢从留观床上下来,他想要穿上鞋子,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再次牵动了他的伤口,他的眉心紧皱,脸颊因为后槽牙紧咬而略显突出。 “我就说你不要逞强……”祝福的话还没说完,忽然从外面传来了吵闹的声音。 “哎哎,你们是什么人啊,怎么乱闯?”是护士的声音。 “我们昨天有个朋友受了重伤,听说被送到这里来了,我们来找他的。”一个粗暴的男声,从脚步的声音判断,至少有五六个人。 “昨天晚上急诊是收治了一个病人,还没走,你们先登记,再……哎,你们怎么回事,这不能硬闯的!” 白衣人脸色大变,随便抄起放在床边的凳子,刚举了起来,胳膊又软了下去,胸前层层裹着的白纱布上,隐隐透出血色,伤口又裂开了。 只见李墨一与关林森交换了一个眼神,李墨一将白衣人迅速塞进柜子最下层,又迅速码了一排盒子,将白衣人挡起来,再关上门。 与此同时,关林森飞速的脱衣服,三两下便将上半身脱了个一.丝.不.挂。 不得不说他的身材相当有料,虽然久坐办公室,没有八块腹肌,但也没有可厌的赘肉,依旧是个流线型的倒三角,祝福看见在他软肋和胸口部分,两大片黑紫色的淤青惊心动魄的印在白皙的皮肤上,特别是胸口那块淤青,竟然还是人的手掌型。 关林森左手将衬衫抛上挂衣钩,右手将白大褂甩给李墨一,自己飞身跃上病床,还不忘把鞋甩下。 那几个人冲进急诊室的时候,正看见穿着白大褂的李墨一,对红着眼圈的祝福说:“不用担心,只要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第十七章 风波连堆垒? 镇人民医院的急诊室不大,只有一道白色屏风将病床稍稍隔开,那几个人站在门口只能看见露在外面的一双男人的脚。 “在那!”其中一人粗鲁地向病床扑去。 他的手刚要碰到屏风,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戳中手臂上的一点,顿时整条手臂发麻,砸中他的东西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他定睛一看,是一只普通的笔帽。 笔帽飞来的方向正是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李墨一。 这人平时横惯了,哪受得了这个,当场提着拳头向李墨一扑过来。 李墨一不躲不让,右手将拳头接住,那人想要再把拳头撤回来,使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法做到。 “找死!”其他人见状正要冲上来。 却听见李墨一淡淡的问了一句:“你们带钱了吗?” “带你大爷!” *** 医院的保安匆匆赶到的时候,刚好听见“哐啷”一声巨响从急诊室传出来。 当他踏进急诊室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五六个发色各异,身上还有纹身的壮汉在地上痛呼翻滚,其中胳膊已呈扭曲状,嚎得最凶的那个人他认识,是经常兼职医.闹的流氓黄三。 曾经有个医生被他逼得当众下跪,还有一个怀孕的女医生被他一拳打在肚子上,肚子里的胎儿差点不保。 医院里上上下下见到他就跟见到煞星似的,都绕着他走。 听说这位急诊室里的医生是从大城市调来支援的,可能大城市这种事更多,医生经验丰富,竟然说打就打,一点都没有怕事的意思。 只是,这也太能打了吧。 “这五个人都是你一个……”保安犹豫的看着李墨一。 “不是,是我打的。”站在一边的祝福开口道。 保安又傻了,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打翻了五个大男人? 见他不信,祝福抬腿,重重劈下,面前的木凳瞬间支离破碎,散了一地。 “他们冲进来说要找我男朋友算账,不由分说,见东西就砸,医生拦他们,他们还打了医生,我实在忍不下去,就动手了。”祝福振振有词。 保安心里当然是向着她的,但是这么大的事,完全不通知警方那是不可能的,就在保安要报警的时候,地上那几个人从地上爬起来,推开挡在门口的保安,就这么冲出了医院。 “他们走了。”祝福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转头对保安说:“您看……” “我什么也没看见。”保安背着手,就这么溜溜哒哒的出去了。 李墨一又将门掩上,那边关林森已经从柜子里将白衣人拉出来:“伤口怎么样?” “没事,太谢谢你们了。” 祝福好奇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找你?” 白衣人摇摇头:“我叫齐楠,在路上他们砍伤了我,想要抢东西,我不得已跳进怒江,想要躲开他们,没想到,还是被他们追来了。” “看来那东西很值钱。”祝福笑道。 齐楠点点头:“嗯,是我家传的玉佩。”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萤光满绿的翡翠,雕的是竹抱平安,祝福在珠宝店里见过类似的,水色还不及这块,也得要三十多万。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祝福不由的想起了这句话,如果不是她和李墨一正好在江边,齐楠就得为这块翡翠而死了。 “值得吗?”祝福忍不住问道。 虽然三十多万是她之前一年半的收入,但是如果让她选择要钱要命,她还是会选择要命的。 “值得。”齐楠露出一丝微笑。 人各有志,既然人家这么说了,再反驳也没有必要,齐楠要走了祝福的银行账号,再三保证会还钱,就离开了。 急诊室再次恢复了平静,祝福问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们院往这捐了一台手术用的c型臂x光机,派我过来做指导,过几天就回去。” “了不起。”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干嘛用的,但是名字这么长,一定很厉害。 祝福忽然想起刚才在他身上看见的那几块触目惊心的淤青:“你身上是怎么回事?” “女朋友打的。”关林森淡淡的说,语气里听不出来一丝情绪,站在祝福身后的李墨一又狠狠地向他甩出一记眼刀,而祝福想到的则是在车内坐着的那位美女,感慨这位冷面帅哥真是遇人不淑。 “天亮了,咱们别耽误关医生下班,走吧。”李墨一示意祝福该回去了,要是在这里再多呆一会儿,还不知道这个关林森要胡说八道些什么。 清晨的阳光刚刚洒进怒江大峡谷,六库早已苏醒,大街上一片繁忙景象,前往登梗的路上被大大小小的车辆塞了个水泄不通。 原本计划一大早赶去看热闹的祝福却因为一夜没睡,呵欠连天,整个人都蔫了,哪里还有心情去看什么澡塘会,现在她唯一的心愿是给自己好好洗个澡,睡一觉。 李墨一把她带到剧组下榻的酒店里,在电梯里正好遇上晨跑回来的容诗音,她发现李墨一竟然带了一个陌生女人回来,有些惊讶,李墨一平时在剧组里,不是看书就是玩电脑,与其他人交流也是讨论剧,别说绯闻了,就连他跟谁关系更好都看不出来。 这刚来六库三天,竟然就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回来了? 看着容诗音的表情,李墨一知道她误会了,刚想解释,容诗音先开口:“导演昨天下午找过你。” “好的,我一会儿去找他。”李墨一应道。 电梯门开了,容诗音自顾自回房,李墨一将门卡递给祝福:“我先去找导演,你先休息。” *** “上回你试镜的那个戏,不行。”导演将手里的烟掐灭,“虽然你演的不错,不过原来说档期排不开的那位,他的经纪人昨天刚跟我通了电话,说又有时间了。你也知道,他的名字就自带收视率,所以……” 其实刚说到不行的时候,李墨一就猜到结果了,多年来的习惯让他对事情的所有可能都做了预估,并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导演说这些,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影响,他点点头:“知道了。” 从导演房间出来后,又遇到了容诗音,是她推荐李墨一演那个角色,当然她也知道这事没成,她对李墨一说:“别灰心,我还会继续帮你推荐的,有好机会一定让你上。” “那就谢谢你啦。”李墨一客气的点点头。 他站在自己房门前,敲了敲,门慢慢的打开了。 不对! 李墨一敏锐的感受到了危险的气息,他用力将门大大推开,站在门后的人发出一声痛呼,跪在地上。 等李墨一看清房内情况,他没有再动,静静的看着屋里的人:“放开她。” “现在,好像已经轮不到你发号施令了。”黄三阴阳怪气的说着,他手中的匕首如同毒蛇的信子,不怀好意的紧贴在祝福的颈动脉旁。 第十八章 英雄难救美? 这几天不断发生各种事情,极大的提高了祝福对突发事件的接受能力,现在有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也没有太过惊慌失措,只是静静的坐着。 “你这小妞倒真有几分姿色,难怪两个男人都为你要死要活的。”黄三儿阴阳怪气的说。 两个男人?祝福忽然脑中灵光一闪,一个是楚老板,一个是李墨一,那这个黄三儿,难道是昨天那个人的手下? 不及让她多想,一块带着怪异气味的手帕忽然从后面伸了过来,紧紧捂在她的口鼻上,猝不及防之下,她吸了一大口,接着,便觉得眉重眼酥,身子也坐不稳,一晃就要倒下去。 最后一眼,她看见的是李墨一也已倒在了地上,接着,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不在酒店,这是一个很大也很空旷的房间,双手被麻绳反绑着,她暗暗用力,想要将绳索弄得更松一点,粗糙的麻绳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道的血痕。 “楚老板,你看,你的女人这会儿还很不安份呢。”从头顶传来讨厌的声音,应该是那个冯哥的。 祝福抬头去看,两人站在高处的阴影之中,完全看不清楚他们的脸。 “爱她就是让她自由。”楚老板缓缓吐出一口烟。 冯哥大笑道:“看不出来啊,楚老板还是个情圣,只是我跟你说,女人啊,就是要男人征服的,只要你征服了她,她就死心塌地跟着你一辈子。” 他一步步从台阶上走下来,楚老板紧随其后站在祝福面前,看着她的脸:“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楚老板挺有品味啊。” “一般一般。”楚老板心不在焉的应声,他看着被绑着的祝福,眼神复杂,再没有多说一个字。 “楚老板,这是兄弟们表示合作的诚意,专门送来的礼物。”冯哥笑道,“现在女人和这个男人都送到你面前了,随你怎么处置。” 他顿了顿,又说:“要是这妞太烈性,我这里有新研制的一批药,已经试验过,只会助兴,不会有事,如果需要,我可以让人给她打上。” 楚老板无奈的摇头:“对待美女,怎么可以用这种方法,男女之事,讲究个你情我愿,我又不缺女人,何必非得盯着一个不放,我说把他们放了吧,看着也烦。” 忽然冯哥大笑了起来:“放了?楚老板真会说笑话,既然您已经不想再要这个女人,那这个男人也可以任君处置,出一口恶气。” 此时,有人将祝福的椅子转了个方向,她这才发现原来李墨一就在自己的身后,也是全身被捆着,这些人对他特别不放心,下的药剂量更大,到现在他都仿佛在努力保持着清醒,全身被绑了个结实。 祝福听见冯哥说:“就算你不杀他,我也要收拾他,敢伤我四名手下,不干掉他,我们以后如何在道上混。” “楚老板请。”一旁早已有人递上了各色花样的刑招,楚老板随手挑了一条鞭子,在空气中一挥,只听“啪”的一声抽在了李墨一身上。 第十九章 演戏须搭伴? 以祝福看了上百部电视剧电影的经验,现在只要李墨一轻轻一挣,麻绳就会断成一截一截的落在地上,然后,他将所有坏人打翻在地,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但是,事实并没有像祝福想的那样发展,李墨一抬起头,凄然一笑:“我知道,你们不会放过我,但是……”他转头望着祝福:“她是无辜的,希望你能好好……” 又是一记鞭子抽下来,将李墨一的未尽之言抽了回去。 楚老板冷笑道:“我对她做什么,不关你的事,你还是好好操心操心自己吧。这里二十七个兄弟,都会好好招呼你的,要是你还不满足,等外面几百个兄弟回来,到时候一起叫进来,让你爽一爽。” 鞭影纷飞,将李墨一的上衣抽成破布条,鲜血从伤口缓缓流出,他全身已被浸透,一滴一滴顺着铁制的椅子腿流在地板上,积聚成一滩血泊。 站在一旁看着的人又是一阵调笑: “看不出来啊,楚老板很擅长玩鞭子嘛。” “楚老板,房间里也准备了情.趣用的鞭子,一会儿您去试试称不称手。” 又抽了几鞭子,楚老板将鞭子扔下:“不好玩。”他转过头,慢慢走到祝福身边,露出邪恶一笑:“还是小美女好玩。” 说着,他把捆着祝福的绳子解开,祝福站起身就向着楚老板下.身飞起一脚,结果还没看清怎么回事,腿就被他捞在手中,牢牢钳制住,她挣扎了一下,没有挣开。 与此同时,一只拳头已如闪电一般击中她的腹部,祝福痛得弯下腰,就要倒下去,楚老板一把将她扛在肩上:“各位见笑了,哎给我安排的房间呢?” 站在李大眼身边的黄三十分殷勤:“您别急,我来带路。” “哈哈,能不急吗,再找不着地方冷静,我的枪可要在这里就发射了。”楚老板说着,得意的转身,冲着李墨一挥了一下手:“玩得愉快。” 三人向着仓库外走去。 仓库门再次关上,其他人狞笑着向李墨一围了过来,一阵拳打脚踢,还觉得不过瘾,又各自抄起家伙向李墨一身上招呼。 整个过程,李墨一都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好像已经被打傻了。 “让开,让开,我来把这个小白脸的鼻子给割下来,一会儿再把他头发剃了,看像不像伏地魔。”歪嘴兴冲冲的拨开众人,手中握着的长刀闪着寒光。 手起,刀未落。 他用力想把手从李墨一的手中挣脱出来,黄三完全想不通,这个明明被结结实实绑着的人,怎么突然就能动了。 别说他困惑不解,在场所有的人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 李墨一站起身:“差不多了。” 站在大眼身边的人反应最快,迅速从腰间掏出枪,食指扣在扳机上,用力一按……却按不下去。这种p226手枪的套筒被抓住后,击锤就无法被释放,手枪也就成了废物。 接下来,持枪的人惊恐的发现,自己的枪不知何时竟已在李墨一的手中,这是人吗,也太可怕了。 二十多人,在李墨一的面前,就好像幼儿园的孩子,根本不堪一击。 “一、二、三、四、五……”李墨一动作熟练的将夺来的手枪一把一把拆成了零件,撒在地上。 他浑身浴血的站在那里,环顾四周,除了他,这里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全部都倒在地上,或晕或哀嚎不止。 只是少了一个人,李大眼不见了。 走出仓库,刚好看见那辆小车绝尘而去。 李墨一想了想,转身回去,找出铁链和大锁,将仓库牢牢锁上,接着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地上的脚印,然后站起身,大步向林间走去,很快,被茂密树林挡住的小屋就在眼前了。 门口坐着黄三,他不知道听到了什么,脸上还露出了诡异的笑。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一身是血的李墨一如同鬼魅一般从林间出现,他刚要掏枪,忽然背后的门开了,他只觉得后脑传来剧痛,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楚老板穿得整整齐齐的站在门口,对李墨一做出“请”的手势:“进来坐。” 李墨一沉着声音:“大眼跑了。” 楚昊迅速拿出手机,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他才松了口气的样子:“跑不了。” 进屋之后,祝福飞奔过来,看着他的模样,不由红了眼眶:“这么重的伤,一定很痛吧。我刚在这里找到了一些伤药和纱布,快坐下,我帮你包扎一下。” 李墨一将手中扣着的五个手枪撞针扔桌上,脱下上衣,任由祝福忙碌着,他柔声说:“没事,真的不痛,练功的时候,师父打的比这重多了,看起来血流得多,其实这都是技巧。这位楚老板是用鞭的高手。” “你怎么会拆枪?”楚老板看着撞针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李墨一笑笑:“我是拍戏的,剧组里有几把仿真道具枪,我拆着玩过,虽然和真枪有区别,不过也差不多。” “哦哦,对了,认识一下,我叫楚昊,把两位卷进来真是对不起,我会想办法把你们送走的。” 他坐下来,看着李墨一:“你的功夫实在厉害,不知是在哪里学的?” “惭愧,师父说我太过不肖,出门不准提他的名字。”李墨一脸上满是诚恳的表情。 不想说的态度十分明显,楚昊打个哈哈:“刚才你反应真快,我本来还担心你不明白我的意思。” “把人数都说得这么清楚,我再不明白,岂不是太傻?”李墨一笑笑。 忙碌着的祝福不服了:“他是专业演员,这些套路他见得多了。我反应也很快呀,你打过来一拳,我是不是特别配合弯下腰,一点时间差都没有?” “对对对,你也很了不起。你是做什么的?” 祝福自豪的说:“写小说的。” “哦哦,厉害厉害,有空一定拜读大作。”楚昊笑笑,“我是……” “求别说,也不用费心思编。”祝福忽然打断了他:“规矩我懂,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知道了就没命了。” “你在说什么?”李墨一不解的问道。 楚昊笑笑:“电影《让子弹飞》里的台词,你记得真清楚。” “谢谢夸奖。” *** 将血迹擦去后,祝福发现那些看着吓人的伤口只是一些皮外伤而已,已经不流血了,只需要上些药就可以,没有包扎的必要。 看着李墨一身上纵横的伤口,楚昊十分内疚:“刚才实在对不起,我无法在五把枪下把你们俩安然无恙的救下来,为了不让他们起疑,只好伤了你。” 李墨一站起身,冲着他一笑:“我没事,不用在意,但是……”他的拳头骤然打在楚老板的肚子上,痛得他“哎哟”一声,弯下了腰,李墨一冷冷的说:“你对她说的那些污言秽语,我实在受不了。” 第二十章 何故而复返 仓库大门被打开。 “怎么回事?李大眼呢?”领头的疤脸看着一地哀嚎的伤者,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他们刚刚从工厂接货回来,发现仓库大门被锁时就感觉不对,没想到开门就看到这样的场景。 而听说对方只有一个人的时候,疤脸一脸的不信:“你们二十多个人,还有枪,怎么……”忽然手机亮了,显示出一条信息:“城里来人,半小时到。” 他神色骤变,迅速接通一个电话:“老板,出事了,怎么办?” “把货全部处理掉!”电话那头传来阴冷的声音。 大量的石灰水注入仓库后的土坑之内,“快快快,动作快点……”在催促声中,大袋大袋的白色粉末被倒入石灰水中,几个手持木棍,用力搅拌着,一时间烟尘翻腾,土坑被一层白色笼罩着。 *** 这一切,都被躲在树丛里的楚昊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如果这些证据被销毁殆尽,那么将对后面一系列的追查侦破工作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但是对方现在有百余人,几十条枪,即使他不惧生死冲出去,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 有人泄密,这是他现在唯一知道的事实,苦心布局那么久,那么多人不惜个人安危,才有机会打入内部,而现在却功败垂成,只能眼睁睁看着水坑将证据吞噬,他心中恨得滴血,却也无能为力。 忽然,他听见身后草丛被踩下的声音,刚想回头,却已经来不及了,一支冰冷的枪口顶在他的后脑上:“楚老板,怎么在这蹲着呢?举起手,慢慢站起来。” 被发现了。 楚昊慢慢举着手站起来,背后那支不耐烦的枪对着他的后脑狠狠一顶:“出去,跟兄弟们打个招呼吧。” 他从林间走了出来,那些正在往水坑里销毁痕迹的人抬头看见他,也看见了用枪抵着他脑袋的疤脸,瞬间,那些人怨毒的目光如同利剑一般向他刺来。 如果不是他,这趟交易完成,每人最少也能分到两万,而现在,却只能亲手将这批货毁掉,这里的每个人都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呵呵,楚老板,你知不知道,自古卧底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你肯说出,还有谁是你们的人?我就饶你一命。”他将楚昊往中间一推,同时枪口对准了他。 “我只跟长得好看的小姑娘说话,你?不配。”楚昊又露出刚才调.戏祝福时的痞相。 “啪。”疤脸手中的ak47喷射出火舌,7.62毫米口径的子弹钻进他的大腿肌肉中,那种钻心的痛楚非同小可,他忍不住痛呼一声,倒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子弹上膛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说,还有谁是你们的人?” 楚昊蜷缩着身体,枪伤的疼痛让他不得不用尽全力去忍耐,他不愿意当着这些人渣的面呻吟出声。 又是一声枪响,他的另一条腿瞬间也被鲜血染红。 “如果你不想说话,点点头就可以了。”疤脸冷冷的说,手腕一抖,第三颗子弹上了膛。 楚昊眼前一阵阵发黑,脖子上青筋暴起,额头已满是冷汗。 证据已经尽数被销毁,楚昊心知自己今日难逃一死,却只遗憾没有漂亮的完成任务,此次暴露之后,后面接手的同事会更加艰难,他心中对同样身在隐秘战线的同事们默默的说了声抱歉。 他被拖到石灰坑边,疤脸的枪口这次对准的是他的眉心:“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还有谁是你们的人?” 楚昊慢慢闭上眼睛。 忽然周围一片混乱,有人叫道:“有人偷袭。” 脚步声、枪声响成一片,疤脸大声指挥着:“不要慌,对方没有枪,都进林子把他们抓出来。” 只听见林子里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有灌木丛中不时传来惨叫,证明有人在收割他们的生命,声音一会儿在东边,一会儿在西边,根本无迹可循。 疤脸抬手看了看表,大声喝道:“撤。” 他对着楚昊扣下了扳机,楚昊根本无力躲闪。 事实上,也无须躲闪,那颗子弹,擦着他的头顶飞过,落进了石灰池里,空气中隐隐有一股头发被烧焦的味道。 疤脸震惊的瞪大了双眼,刚才,就在开枪的瞬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然将枪口抬起,这才使得他一枪落空,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枪管忽然剧烈旋转,手掌无法握住枪身,疤脸瞬间就被人缴了械。 下一刻,这把ak47就握在一双颀长而白皙的手里,手指长而有力,骨节突出。 李墨一的手。 他扣了一下扳机,子弹没有上膛,扣也无用。 原来这人不会用枪!疤脸回过神来,向他扑来。李墨一倒持枪管,枪托挟着呼啸的风声向疤脸扫过去,一把火力强大的ak47在他手中只能做长棍挥舞。 疤脸反应极快,向后疾退两步,蹲下的同时从腰间拔出早已上膛的手枪,对着李墨一胸口就是一枪。 李墨一在他掏枪瞬间,心知不好,身子后仰,腰部绷紧,一个漂亮的后空翻,避开了这颗子弹,在他尚未站稳之时,疤脸已再次按下扳机。 枪响了。 李墨一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空气仿佛凝固了。 “李墨一!”是祝福的声音,她的声音因为过于惊慌而变得尖利难辨。 她冲过来到他面前,惊惶的查看他是否受伤,却被李墨一揽在怀里,蒙住眼睛:“有死人。” “?”祝福一愣,而后反应过来:“你没事!你没事!太好了!” 疤脸的尸体躺在地上,瞪大了双眼,身下缓缓流出一滩血红。 此时,脚步声从林子的四面八方涌过来,威严的声音在林间回荡: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不许动!” “举起手来!” 金色的徽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制服汇成浅绿色的海洋。 “楚队,楚队受伤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跑过来,“咦?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齐楠?” 第二十一章 岁月正静好 春城人民医院。 “真巧,我昨天刚到,今天上午才培训完,你就来了。”关林森检查着李墨一身上的鞭伤,楚昊出手很有分寸,此时伤口基本结痂,只有几处被衣服粘住,影响了愈合的速度。 关林森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为李墨一处理伤口,说的话却与冰山脸成鲜明对比:“你跟谁玩s.m了?这么多鞭痕。”他转头看着祝福,一本正经的说:“我还是推荐你去情.趣商店买专用的鞭子,那种不会伤到人。” 祝福红着脸嘟囔:“不是我干的,是刚才送进来的那个楚昊干的。” “哦~~男~~人~~”关林森的语气十分诡异,脸上却没有更多的表情。 关林森的动作怎么看都很粗鲁,李墨一脸上却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口很快就被处理好,只是李墨一脱下来的衣服,不仅破碎成布条,而且还沾满了血迹,这大过年的半夜,有钱也没处买衣服。 一团白影对着李墨一的脑袋飞来,他伸手抓住,发现是件白衬衫,关林森慢慢盖上行李箱:“换上,别出去吓着别人。”拉好拉链,抬头发现祝福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不由问道:“怎么了?” 祝福笑笑:“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和之前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祝福想了想:“今天你很……有趣,”她硬生生将“奔放”两个字给咽了回去,“和你平时的气质不太一样呢。” “平时?哦,我只是怕麻烦而已。”他只是对那个女患者稍微温和了一点,稍微多了几句医嘱,结果鸡飞狗跳的闹了一通,实在是教训深刻。 李墨一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他底细的人,而且祝福对他没兴趣,憋了太久,终于忍不住露出了本性。 “后天我就回s市了,但愿不要在s市的医院里见到你们,”关林森把病历递给李墨一,“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看看你能不能活得比我久。” “那我赢定了。”李墨一笑笑,“我去看看楚昊。” 祝福忙跟上:“我也去。” *** 楚昊伤得相当重,需要住院一段时间,李墨一和祝福进门的时候,正看见楚昊身上包裹了层层白纱,齐楠坐在他床前,正说着什么。祝福眼尖,一眼就看见了曾经在齐楠那里见过的玉佩,这会儿明晃晃的挂在楚昊的胸口。 齐楠的比生命还重要的传家宝……在楚昊身上挂着…… 不由得她脑补了十万字:“你的玉佩怎么在他身上。” “这不是玉佩,是定位仪。”齐楠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模一样的玉佩递过来,一拿到手,祝福就知道这是个仿玉塑料,齐楠接着说:“靠它,我们才能这么快找来。” 楚昊看着两人,低低的说:“李大眼还没有抓到。” “哦。”李墨一对这消息没有太大的反应。 “正在组织抓捕,好在你们明天就要走了,应该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影响。”楚昊叹了口气:“真是乱来,明明叫你们走,你们为什么不走?要不是他们及时赶到,你小命就没了。” 祝福不服气的说:“要不是他回来,你就没命了。” “嗨,我是职责所在,你们这算什么?我的工作就是保护你们,如果他因我而死,叫我怎么心安?”楚昊想起李墨一差点就要死在疤脸的枪下,心里不由一阵后怕。 “还有,你会拆枪,端枪还挺像那么回事,还以为你服过役,结果,子弹都没上膛,你就扣扳机,这样还跑出来,不是添乱吗?” 止住了还想说话的祝福,李墨一笑笑:“我是拍戏的时候见过枪,但是这和剧组里的道具枪完全不一样,找不到上膛的地方。” “道具枪……玩过道具枪还敢出来!”楚昊简直气不打一出来。 李墨一指着祝福说:“是她让我来救你的。” “我什么时候让你去救他的?”祝福睁大了眼睛。 “你说你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祝福静静等着下一句,结果李墨一说:“所以我就回去了。” 看着祝福显然不满意的表情,他又继续解释:“因为以前有人跟我说过,她的预感从不出错,也真的从来没有错过,我就信你啊。” “她的预感不错,跟我有什么关系。”祝福不解。 李墨一解释道:“她的预感从不出错,她是女人,由此推论出女人的预感从不出错,既然你也是女人,那么你的预感也不会错。” 神逻辑! 祝福扭过头,懒得理他。 李墨一笑着对楚昊说:“现在不是挺好,等你伤好了,又能继续执行新任务。” 楚昊眼神明显一黯:“不能了。” 李墨一看着楚昊的神色问道:“因为你的脸被他们看见了?” “对,这次证据被毁,他们中很多人过一段时间就会被放出来,如果再遇见我……” 剩下的话,不必再说。 祝福有些替他难过,当初在车站,他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她就对他很有好感,隐约也猜到他的身份,因此才会配合演戏,现在他身份暴露,还有那么多歹徒见过他的脸,如果被认出来,他和他的家人朋友都有生命危险。 病房里一时安静下来。 “咳,那个……”李墨一打破了这令人不适的气氛,“我伤了他们,会怎样?” “怎么?你还想要战斗英雄的勋章?”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我不会坐牢吧。”李墨一的神色明显有些担忧。 楚昊与齐楠对看一眼,忍不住笑起来,齐楠笑道:“放心,这次的事,即使是我们内部,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可惜不能给你公开表彰。” “这样最好了。”李墨一松了口气,想了想,又不放心的追问:“你们保证,我不管把他们伤成什么样,都不追究。” “保证保证。”楚昊与齐楠觉得这人胆子也太小了,就他赤手空拳的能把人伤成什么样。 李墨一点点头:“那就好,只抓住李大眼,你就可以继续工作了。” “为什么?”楚昊问道。 李墨一有些紧张地搓着手:“我在那个房子里发现了一些粉末,顺手抓了几把,后来我回去找你,他们人那么多,我害怕,就对着他们眼睛洒……” 还没说完,有人推门而入:“报告楚队,那些人的眼睛全都被石灰灼瞎了。” 第二十二章 黑手现端倪? 在场三人齐齐看着李墨一,李墨一向后退了一步:“我当时也没有办法啊,你们刚才跟我保证,不管怎么样都不会追究我的。”他那样子好像随时要跳窗逃跑似的。 “干得漂亮。”齐楠忍不住开口,被楚昊瞪了一眼。楚昊用被子盖住头,从被窝深处发出一阵哀嚎:“这报告要怎么写……” *** 由于李大眼在逃,祝福留在这里会有危险,有关部门替她给航空公司打了招呼,为她改签了机票,她将与剧组同班机从春城回到s市,剧组的车上正好还有空位,导演同意让祝福搭车一起前往机场。 一大早大巴车准时到酒店门口,李墨一主动帮忙搬行李,忽然他有一种毒蛇盯上的感觉,四下张望,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他继续忙碌着,就在不远处,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着了他。 “对不起,我来晚了。”娇滴滴的声音,是容诗音。 李墨一接过她的行李箱的一刹那,枪响了,他第一反应是闪避,以他的身手,这一枪最多皮外伤。 但是……他不能避开,毫无防备的容诗音就站在他身后。 “唔。”李墨一捂着腹部,软软倒在地上,鲜血从弹孔中流出,白衬衫上一片触目惊心的血红。 高速飞旋的子弹穿过李墨一的身体,又擦过容诗音的手臂。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容诗音本能的抬起手臂,却发现刚才明明感到剧烈灼痛的手臂,居然完好无损,一点皮都没有擦破,只有一道仿佛是画上去的血迹。 刚刚买水回来的祝福刚好看见这一幕:“不!!!” 忽然,一阵狂风平地而起,呼啸着吹过,接着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倒在地上的李墨一微微蜷缩着身体,背后血迹殷然。 “快送医院。” *** “我觉得,你就是来给我添堵的。”关林森看着端端正正坐在自己面前的李墨一,衣服上那个弹孔是真的,血也是真的,但是……伤口呢! 刚才关林森在急诊室里做指导,看见李墨一血淋淋的被推进来,他赶紧上前检查,结果看见李墨一忽然睁开眼睛,然后神清气爽的坐了起来,特别冷静的跟他说“没事”。 众目睽睽之下被射了一个大口子,然后伤口莫名的没有了。难道要告诉等在外面的那么多人,这都是神医的光芒吗? “我感觉到,是瑶光。”李墨一忽然开口。 大祭司瑶光,善医善巫,能集天地灵力与星辰对抗,青史无名,倩影独留一人心中。 “那……你知道是谁了吗?”关林森皱着眉头,为了瑶光,也为了面前空白一片,不如如何下笔的病历。 只好装装样子了,关林森一边给他随便裹几圈纱布,一边对浪费医疗资源表示很不满。 李墨一闭上眼睛,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只记得那股力量是从自己背后而来,但是当时背后有两个人,一个是容诗音,一个是祝福。 “我不知道是谁,只知道是她们俩中的一个。”李墨一缓缓道。 关林森“唰唰”写着病历:“你看新闻吗?” “什么新闻?”李墨一自从进组以来,一直忙着研读剧本,已经好久没有看新闻了。 “天文学家发现一颗慧星,从轨道判断,它曾经在千年之前与我们这颗星球擦肩而过。”关林森放下笔,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而现在,它又来了,轨道再次重叠……所以……” 所以,也许瑶光再次来到这个世上,又是为了这颗慧星? 李墨一深吸一口气,看着关林森,眼神非常不善。 关林森忙摆手:“我只是个医生,这次我什么都不会做的。你能不能这么凶,我的新衬衫在你身上破了,我都没说什么。” “多少钱?我赔。” “五千!” “哦,楚昊赔。” “……” *** 豪华的办公室里,有一台巨大的液晶电视,里面正放着春城新闻:春城今日发生枪击案,通过天网系统,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李大眼被押进警车的身影在镜头前一晃而过。 “有人会把他处理掉。”冰冷无机质的声音从房间的暗处传来。 遥控器被点了一下,屏幕切换成了另一个画面,是酒店门口的监控镜头,清晰的拍下李墨一被子弹穿过,画面定格在血色洇出的瞬间,那个位置,是脾脏,寻常人就算不立死,也是重伤。 “轻微擦伤?”坐在大班桌前的人放下手中的病历报告副本,站起身,背手立于落地窗前,俯视着这座繁华都市的芸芸众生、车水马龙。 “去,查清楚。也许,是主家的人出现了。” 厚重的房门被打开,又被轻轻关上。 许久没有动的电脑忽然自动启动屏保图案:赤色慧星,拖着长长的慧尾,划过幽暗的宇宙。 第二十三章 峰回又路转? 春城国际机场候机大厅。 正抱着手机奋力码字的祝福突然感觉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她抬起头,一双狭长凤眼居高临下看着她:“你们也是这趟飞机?”是关林森,一身银灰色套装,藏青色的暗纹领带一丝不苟贴着浅色衬衫,祝福笑笑:“是呀,你这样子真不像医生,像霸道总裁。” “什么霸道总裁,你看那些达官贵人身边的保镖不都穿成这样?”后排传来不屑的声音,是李墨一,刚才祝福说要赶稿,李墨一为了不打扰她,坐到后面听其他剧组的人聊天,结果就看见衣冠楚楚的关林森出现:“你别打搅她填坑。” 关林森打量着他的表情,嘴角微微勾起,意味深长地说:“你进步的很快啊,学会了不少东西。” 祝福打完最后几个字,点了“发布”,这才松了口气,虽然迟了,但总比断更要好,关林森对她说:“你的小说叫什么名字,我认识一些人,说不定可以帮你出版。” “呃……”说到小说的名字,祝福觉得很不好意思,不过本着有机会绝不能放过的精神,她还是说了:“你别笑啊,《追爱冷情杀手》,古代言情的,还没写完。” 听见这六个字,关林森脸上的表情微微一僵,原来露从今夜白是她? “你还会写杀手?”一旁的李墨一只对最后两个字有感觉,然后,他就看见关林森的眼神示意,他对祝福说:“我跟关医生去抽根烟。”两人就这么一起走了。 祝福不以为意,低下头,查看新发出一章的评论和点击,完全没有在意两个人走到哪里去了。 “就是她,除了瑶光的预知力,谁能把你的那点破事都写得这么清楚。”听着关林森描述了小说内容和细节之后,李墨一的眼中闪烁着光彩,关林森看着这个曾经不知爱恨的杀戮机器竟因为瑶光的消息而如此激动,无奈的摇摇头:“她能写出这些故事未必是因为瑶光的残留意识,也许她从哪里看见或听见过这些事情,从而得到了小说的灵感。” 他沉思片刻:“你先不要急,我去问,还有,什么叫我的那点破事?” 李墨一挥挥手:“我刚才说的是‘趣事’,你听错了,快问问她。”听着他急切的口气,关林森揶揄道:“当年和你打过几次交道,在最危急的时候,你都不曾如此着急过,现在你就像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 “我刚十八,你就笑吧,如果是承澜帝出现在你面前,你倒是冷静一个给我看看。”李墨一不服。 听见这个名字,关林森扭过头,定定地望着墙角的一处:“我和你不一样,在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即使是她,就算是她……” 他深吸一口气,对李墨一,更像是对自己说:“习惯了,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 刚才李墨一会提及承澜帝,完全是一时口不择言,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他从来都是冷静而善知人意的,今天反常,完全是因为瑶光而乱了心神。 “对不……”道歉的话还没出口,就被关林森止住了:“行了,知道你是被严重冲击了大脑造成的语言失调,回去观察一下,如果情况还没有好转,我帮你找最好的脑神经专家看看。” 李墨一怔了怔,笑道:“你没变。” 关林森打开手机上的聊天软件,翻出一个名为“露从今夜白”的id,头像亮着,显示手机在线,他打下几个字:“你好,请问您的小说内容完全是原创吗?版权组反馈似乎在网上有相似的内容。” 很快就有回复:“内容是原创的,灵感是来自别人的微博。” “那么,请问是谁的微博呢,我们想要进行原文比对。” 一个微博昵称发了过来,关林森搜索了一下,发现这个博主似乎这几天也在这里,最新的内容是前天发的:“春城的米线太好吃了,有个人连吃了四碗。”还配了一张照片,上面一个男人埋头吃着米线,脸被碗遮住看不清,桌上还有三个巨大的空碗。 “这人,跟你好像。”关林森转头看着李墨一。 “就是我。” 这张照片是从斜对面拍的,李墨一回忆当时的座位次序,他眉毛微皱:“是容诗音?这微博是容诗音的小号?” 关林森翻到了祝福所说的那个灵感来源,写得十分简略,大意是昨晚做了一个梦,自己穿着华服站在高台上看两个男人打架,没打出个结果,就醒了,没想到在梦里还有两个男人为自己大打出手,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而《追爱冷情杀手》则将两人大打出手的原因改为林海奉女皇之命要将浅墨带走。 从结果上来看,小说的内容与当年完全一致,但是容诗音的梦,又是怎么回事?两个男人陷入沉思,完全无法做出判断。 关林森发出一条消息:“对不起,现在正在严抓知识产权,您的小说我们需要再考虑,谢谢。” 发出之后,他就退出了聊天软件,两人偷偷望过去,坐在那里的祝福明显整个表情都垮了下来。李墨一有些不忍:“你就不能温和一点吗?” “失望之后的惊喜才更美好。”关林森接通电话,对着电话那头说了几句,李墨一大概听见关林森让一个人把祝福的小说买下来,他出钱什么的,接着就挂了电话。 “你买?”李墨一怀疑的问;“多少钱。” 关林森思考了一下:“以她的名气和小说的知名度,最多十万,再多就假了。” “十万……你真有钱。”李墨一重复了一句,做为一个刚刚从100块钱一天的群众演员变成6000块一个月的龙套,他对这个数字颇有感触。 看出他在想什么,关林森笑笑:“别在意,我好歹也活了这么多年,存点钱下来也是应该的。” 回到祝福身边,她的脸上明显写着情绪低落,关林森假装看不见,对她说:“刚才正好一个导演朋友说要找项目,我就推荐了你的小说,他很感兴趣,表示希望可以尽快见面。” “真的?”刚刚还在怀疑人生的祝福忽然看见了希望,“我随时都可以啊。” 关林森笑道:“那你准备好大纲和人设,我约他明天见面。” “好好好好好。”祝福心花怒放。 第二十四章 祝福的祝福 s市的漫游时光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的位置很奇妙,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却不与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相邻,而是藏于一处老旧小区的旁边,与柴米油盐的市井人家仅一墙之隔,也许因此租金较便宜,空间宽敞,比起那些排四小时队才能站着喝一杯的网红茶饮店,这里安静又舒适。 关林森安排的人就在这里与祝福见面。 “祝小姐您好,我是瑞悦影视集团的周安。”坐在祝福对面的眼镜男很职业的递上一张名片。 关林森笑笑:“不用太拘谨,周安是我的老朋友了,你们有事就直接说吧。” 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周安询问了一些与小说相关的问题,祝福一一回答,在谈到小说设定的时候,祝福说除了祭台的事情是从微博上看来的,其他的都是她自己的想法。 祝福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写的时候,我觉得事情就应该是那样的,所以就顺着写下来了,也没考虑过什么转折,什么节奏的,就是因为这个才会显得太平淡,没什么人看的吧。”她有些紧张的握着拳头,被拒一次对满怀希冀的她简直是重大打击。 坐在一边始终没说话的李墨一见她不自信的模样,心里有些难受,又有些着急,自古以来哪有卖东西的时候自己说自己的东西不好的,不都是往天上吹的吗?他在桌下拍了拍她紧握着的拳头,示意她放松,祝福感激的看了他一眼。 周全笑笑:“我觉得故事很有意思,可改编性也很强,所以我才请李先生也一起过来,如果合适,男主角也可以定了。” 虽然关林森的确说过,李墨一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制作方真心想要做剧,如果看中了剧本,就顺便挑选一下演员,但是祝福还是很奇怪,现在电视剧制作已经这么快节奏了吗? 不过她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疑问,做为一个外行,毕竟现在网剧大爆发是大家都看见的事实,只要按时按数把钱付了,人家制作方是什么办事流程,想必自有一套规矩,用不着瞎操心。 周全又问起文中提到的一些重要的事情是否有史料文献支持,祝福还是摇头,周全笑笑:“那你还真是未卜先知,一年前就知道历史上曾经有一颗慧星擦过地球,比天文学家还早。”他的镜片微微一闪:“哈哈,你有这么灵的预感,有没有在别的事情上应验过,比如买房炒股什么的?” 祝福笑笑:“不瞒你说,还真有,但是我那会儿才上小学,谁家父母会听小学生的话,结果现在,我家就错过了好几个亿,不然我就自己开个公司拍我写的小说了。” 相对而坐的李墨一与关林森对视一眼,她不知道真相,说这话也完全是因为巧合……吧? 周全又问起了小说里的人物设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女皇的侍卫怎么会是一个搞笑的吐槽担当,祝福解释道:“当时我的脑中就是这样的一个设定,虽然几次想改成冷若冰霜的那种,但是努力了几次,都写不下去。” 她又补充道:“现在电视剧里其实这种反差萌也很多的呀,工于心计心在天下的女皇身边陪着这么一个外冷内热的人,会很受欢迎的。” 听完她的解释,周全合上了大纲,假装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关林森,对方微微点了点头,他便笑着对祝福说:“好的,我已经大致了解了,从大纲看来确实还不错,情节平淡,也可以再加入一些有趣的元素。”他又看了一眼李墨一:“导演看过他的视频片段,也比较认可,我回去再向老板汇报一下。” 虽然这次还是“汇报一下”,但是祝福心里莫名的有底气,是的,她毫无来由的预感这次一定会成功。 从咖啡馆出来后,关林森看见街角有一家卖即开型彩票的,他对祝福说:“你不是预感很灵的吗?不如试试彩票?” 祝福摇摇头:“以前买过几百块的,从来没中过,不买,浪费钱。” 关林森掏出一张红色大钞塞到祝福手里:“就当帮我买,我也从来没中过,换个人买说不定会说呢?” 见他如此坚持,祝福还是过去了,按摆放顺序刮了五十张,一直到刮完,连一个小奖都没有中。 原本非常期待的关林森不由大失所望,难道真的弄错了?她并不是拥有预知能力的大祭司,只是巧合而已?他转过头,正巧与李墨一的视线相接,两人都有同样的表情。 祝福却误以为他只是为什么奖都没中而失望,毕竟一般人买这么多,无论如何也能中个五块钱的小奖吧,她打着哈哈:“我从小就没有中奖的运气,总是完美的避开所有奖,你就不该让我刮的。” 三人正要离开,有人过来要买彩票,他看见有个盒子里还剩下三张,便顺手全买了,刮开的结果,连卖彩票的老板都惊呆了。 两个二等奖,一个一等奖!加在一起五万块。 这样的运气,上哪儿去找! “哇,你这儿是不是请什么大仙念过咒了?”那人欣喜若狂。 站在一边的祝福默默扭头:“别看了,不是说吃饭的吗,走吧。”这也太打击人了。 李墨一忽然开口:“是祝福。” “嗯?”祝福转过头,李墨一却不是在叫她:“刚才那个人说,被大仙念过咒……我忽然想起古代人在遇到不幸的时候,遇到灾难的时候,就会祈求上天相助,有一些地方,拥有法力的祭司代表上天,赐予福祉,这种行为被称为祝福。” 所以…… 李墨一露出了温和微笑的模样,过去搭讪:“你的运气真好啊。” 那人笑着叹了一口气:“哎,今天总算时来运转了。正愁我妈医药费还差五万,刚刚好全填进去,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吉人自有天相,她肯定会好起来的。” “谢谢谢谢。” 虽然自己没中奖,但是听见那个人中奖的钱正好可以交医药费,原本一脸哀怨的祝福也高兴起来,就好像自己得到了帮助那样开心,她兴高采烈的走在前面,两个男人并肩走在她背后,沉默不语。 第二十五章 新工作 春节假期就这么不经意的过去,有一天,祝福忽然接到妈妈的来电,问她和秦伟怎么样了,她才想起来,没跟家里人说过被分手的事。 “什么?分手了?!”妈妈显然很意外,问祝福怎么回事,可是祝福自己都不知道原因,又怎么能回答得出来。 好在祝福的母亲也知道被分手了肯定不是好事,没有过多的询问,当初祝福以为可以和秦伟双宿双飞因而辞职的事情,告诉过她,所以现在她更担心的是这个:“如果你想休息几天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你离开工作太久,就会失去竞争力的。” 这番话说的不无道理,祝福怕母亲担忧,笑道:“没关系,我这不是还在写小说吗?” 不提小说还好,提到小说,妈妈的声音提高了:“我正要跟你说这事呢,我听王叔叔说,现在写网文的基本拿不到什么钱,写的人太多了,出挑的就那么几个,你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这上面了,还是要好好找份正经的工作。” 祝福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妈妈又说:“我们已经回家了,后天是你外公七十大寿,如果你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也回来吧,好久没见到你了。” 挂了电话,祝福看着墙上的日历,长长的叹了一声。 她也挺想念爸爸妈妈的,但是她并不想去外公生日,家里那些远远近近的亲戚太多,每次见面都争奇斗艳的,互相之间明褒暗贬,根本就是一场宅斗大戏。 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她还是决定回去了,毕竟七十大寿意义不一样,如果不去的话,不太合适。 *** “新年好呀,阳阳又长高了。” “媛媛长成大姑娘啦,更漂亮了……” 祝福一家三口进门的时候,屋里正一片热闹,见他们进来,大舅妈先召呼道:“哎哟,祝福也来了,好久不见,一直在s市工作是个大忙人啊,工作现在怎么样,什么时候升职啊?” 祝福还没说话,心直口快的妈妈就先说了:“什么升职啊,她年前就辞职了。” “啊?辞职?辞职以后干什么啊?”大舅妈继续追问,妈妈回答道:“在家呆着呗,再看看机会。” 大舅妈的枪口转向祝福:“不工作可不行啊,这么大的人不能让爸妈养着。” 祝福笑道:“我也有在写网络小说,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干的。” “哦,网络小说呀,不得了,是大作家啦,那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祝福的妈妈赶紧谦虚的回答:“什么大作家,也就两千多块。” 这就是祝福最怕来亲戚家的原因,亲戚问题多就算了,自个儿的亲妈实在是太不给力了,好在爸爸看出祝福脸色有异,忙把妈妈拉到一边:“女儿的事让她自己说,你说这么多干什么。”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果然,大舅妈一脸的不屑:“媛媛刚工作半年,就已经一个月四千多了,这两千多块在s市可怎么过呀。” 她打量着祝福的衣服打扮:“钱不多,就要节约一些,不要学外面的那些女孩子化得跟妖怪似的。” 所谓的妖怪似的,也不过是画了个淡妆,穿着皮靴和最贵的一件大衣而已,反正如果穿得不好,大舅妈也有话说,说她父母舍不得给她钱好好打扮一下,不如谁家的小谁。 祝福不想理她,礼貌的微笑点头,大舅妈却越说越来劲,连带着旁边的亲戚都知道她结婚对象跑了,也没正经工作,在家呆着。 二姨是看着祝福长大的,也一直很喜欢她,真的担心她找不到工作,因此提议:“我们公司在s市的分公司有招人,你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我帮你内推一下吧。” 祝福想要拒绝,却被二姨误以为是不好意思,又是一番劝说,盛情难却,祝福只得答应。 忙忙乱乱的一天结束了,回到家,本以为二姨就这么随便一说,没想到,二姨打来电话,让她马上传一份简历过来,说正好有一个适合她的工作。 像大舅妈那种充满恶意的炫耀,祝福还可以假装听不见,但是二姨这样真诚对她好的长辈,她真没办法拒绝。 *** 回到s市第三天,祝福就接到了面试邀约电话。 这里是cbd最豪华的写字楼,就连前台小姐都一身标准职业装,妆容一丝不苟。 市场部负责人面试之后,对祝福表示满意,并说运营总监对这个职位十分重视,希望与候选人聊聊,请祝福再稍等。 在踏进这栋楼之前,祝福对这份工作并不是很有兴趣,但是看见公司的整体环境之后,她忽然觉得能在这里工作很好,这简直就是总裁文的绝佳诞生地啊,再不济也能写出个《杜拉拉升职记》。 没多久,一位气质儒雅的男人走进来,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华创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人秦峰。” 他看着祝福的简历:“祝小姐工作时间并不久,毕业后只有一年的工作经验,请问你对做好新媒体运营的工作有什么想法吗?” 在来之前,祝福已经做了功课,结合之前的工作和各种角度侃侃而谈,秦峰听得连连点头,最后他询问:“那么,你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呢?” 这就是拍板了啊,祝福回答:“随时可以。” 秦峰点点头:“会有hr与你联系的,感谢你今天的到来。” 说着十分绅士的伸出手,与祝福握手告别。 *** 第二天一早,hr打电话通知祝福签收offer,上面的薪水数字大大出乎祝福的意料,简直心花怒放,她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爸妈报喜,也打给了二姨表示感谢。 接着她就打电话给乔瑜:“出来出来出来,我请你吃饭。” “怎么了?” “我找到工作了,工资是原来的一倍还多!!!”祝福的欢喜几乎要从电话里溢出来。 乔瑜笑道:“好啊,我一定到!” 祝福又想起一起在y省共同历险的关林森和李墨一:“我还想请另外两个朋友来,你不介意吧。” “没关系,定了时间地点以后记得通知我。”乔瑜微笑。 第二十六章 再一次的意外 “喜欢吃什么,随便点,今天我请客。”祝福兴高采烈翻着菜单。 这是本地一家颇有名气的网红火锅店,价格不便宜,就餐时间也是排得人山人海,乔瑜点完之后笑道:“怎么,发大财了啊?” “我被华创录取了。”祝福开心的不行,华创集团那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在她的简历上绝对是闪闪发光的存在。 听到华创两个字,关林森与乔瑜都赞叹了一声,李墨一微笑道:“恭喜。” 乔瑜看着关林森和李墨一笑道:“我叫乔瑜,祝福的高中同学,现在在电视台工作。” “嗯,天天闲得要命,早上还有空跑步,吃早午饭,唔……”祝福的嘴被一只小豆沙包堵住,乔瑜还是那样优雅万方的模样,假装刚才那事不是她干的。 祝福正张牙舞爪作势要打乔瑜,一杯橙汁递在她的手上,她一扭头,是李墨一:“小心噎着。” “好体贴呀。”乔瑜在一旁,一脸看八卦的模样,忽然觉得被人盯着,却是关林森,她疑惑道:“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被发现盯着人家看,关林森有些不好意思,忙解释道:“对不起,我在想别的事情,不是有意盯着你看的。” 现在轮到祝福露出诡异的笑容:“有意盯着也没什么,美女就是养眼嘛。” 关林森坐在那里,脸上浅笑淡然,一点都没有被揶揄后的不好意思,冷静自持到让祝福觉得自己只是无聊的八卦小报记者而已。 火锅吃了一半,祝福忽然觉得很不舒服,心里莫名的有一种紧张感,本以为只是今天接到入职消息带来的紧张感延续,但是这种紧张的感觉越来越厉害,甚至让她胃部出现痉挛,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蜷缩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 发现祝福的不对劲,乔瑜低声问祝福是不是生理期,祝福摇摇头。眼见着她嘴唇都白了,关林森按住她的手腕,认真的诊脉。 “有一股奇怪的力量在她体内。”关林森转头看了一眼李墨一,要论医学知识,李墨一不如他,但是说到对内力与真气的了解,他不如李墨一。 李墨一的手指按在祝福的手腕上,仔细探查那股神秘的力量来源,却无迹可循,仿佛那股力量是从祝福体内自然生成的,但是,她明明从来没有学过武功,遑论内力? 难道她受过什么内伤?李墨一不由紧张起来:“送她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吧。”说着就将祝福抱了起来,乔瑜要结账,被关林森按住:“我来。” 乔瑜点点头,紧跟着李墨一出去了。 火锅店门口排队等位的人不少,看着一个人被打横抱出来,不由议论纷纷。 李墨一刚走到马路上,祝福觉得刚才紧张的感觉瞬间全没了,整个人就像没事人似的,担心了半天的乔瑜看着她又恢复了生龙活虎的模样,忍不住笑道:“要不是你刚才嘴唇苍白手冰凉,我几乎要以为你是为了逃单才装病的。” “呀,李墨一,你怎么也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容诗音和几个朋友一起走过来,看她手里大包小包,看来是出来逛街的。 还没来得及寒暄几句,忽然听见店里传出一声巨响,惊得所有人转头望过去。 就在祝福他们刚才坐的那个位子,服务员还没有来得及去收桌,天花板上安装的铁制换气窗格重重的砸了下来,将桌上所有的锅碗砸得粉碎,锅底汤汁洒了一地。好在这桌还没有坐人,只是碎了东西,没有人员伤亡。 乔瑜看着那景象,一时说不出话来。 “真……巧……”关林森也只能憋出两个字。 如果不是祝福不舒服,现在窗格砸的就是他们了,虽然李墨一自信可以接住,不过吃得好好的突然遇到这事,任是谁也不会觉得很愉快。 一场小小的风波,在乔瑜和祝福心里没留下什么痕迹,关林森与李墨一则陷入苦恼,这次的事,可以证明确有神预感,但是,祝福感觉不舒服,到底是她的力量,还是容诗音的力量。仍然无法弄清楚。 “我跟她不熟也就算了,你和瑶光朝夕相对一年多,也感觉不出来?”关林森摇头。 李墨一没有说话,他的确感觉不出来。 当初在人才市场,第一次遇到祝福的时候,她的气质,令他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那种感觉,是瑶光曾经给予过她的,所以,他才会出手,替她从小偷那里抢回手机。在这之前,李墨一在这个城市里韬光隐晦,每天就都在努力的捡废品和偷偷学习这个他不熟悉的世界里的一切。 做杀手多年,他经常隐藏身份混迹于不同的阶层,即使是身在同一个时代,平民与王族之间的世界也是相去甚远,而他总是能在短时间之内,在不同的阶层站稳脚跟,进一步实施自己的计划,完全得益于他的谨小慎微与观察细致。 为祝福出手,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的引人注目。 本以为祝福就是瑶光的转世,没想到,又遇到了容诗音,当穿着古装戏服的容诗音第一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呼吸几乎为之停滞,虽气质不同,但眉眼却是记忆中的模样。 因此,容诗音威亚断裂时,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二次的引人注目。 现在他完全混乱了,完全无法判断,到底谁才是瑶光的转世,到底谁才得到了瑶光的力量,亦或两个都不是…… 看着李墨一苦恼的模样,关林森没有说话,其实他的心中也有着自己的迷惑与苦恼,但是他比李墨一好些的是,他可以像当年那样,只需要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就可以,并不需要得到她的回应,他从不敢奢望,那样高高在上,明艳不可方物的女皇会对他有上位者对属下之外的感觉。 “不用太着急,说不定再等等,会有新的转机,也许她俩都不是呢?”关林森难得的安慰李墨一,拍了拍他的肩膀。 第二十七章 呵呵表妹 上班第一天部门例会,祝福有些意外的在会议室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黑色的披肩长发,粉色裸妆,一副我见犹怜的楚楚动人模样,是她的表妹方媛。 仔细想想,二姨既然能介绍祝福进来,那么介绍方媛进来也是很正常的。 虽说是表姐妹,但是祝福看见方媛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就”咯噔”了一下,这位表妹,打小就很会讨家里长辈喜欢,承欢膝下无可厚非,只是这位妹妹的手段,着实让人烦。 祝福决定离这位妹妹远些,一般公司里不是也挺避讳亲属关系的么,没想到方媛冲着她嫣然一笑:“表姐。”娇滴滴的一声让祝福心底猛然一颤,心里莫名的就冒出来四个字“非奸即盗”。 “原来你是方媛的表姐呀。”几个男同事明显对方媛很有好感,但是祝福却感受到了另外一边女同事们射来的冰冷目光。 同事们都来齐了,最后一个进门的是秦峰,他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同事祝福,接着布置工作任务。 祝福所在的团队需要与方媛团队对接工作,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围观群众投来的眼神都是满满的同情。 大会开完开小会,上司对祝福说:“既然你和方媛是表姐妹,沟通起来一定比我们容易一些,以后对接的事就由你来负责了。” 祝福觉得这不就是正常的公事公办吗,怎么上司好像如释重负,终于甩掉了一个烫手山芋的感觉? 很快,她就领教到方媛的厉害了,找她办事,一定都要发邮件确认,并且抄送双方领导,而如果是她需要找别人办事,就会说事情很紧急,不能耽误,先做,再发邮件,如果对方也有样学样,要她发邮件,她就会说这事是老总亲自关照过,必须马上做出来,如果误了事,谁也担待不起。 原本祝福做为一个新人,与方媛的沟通都是中规中矩按流程来,直到有一天上午,祝福刚要去吃饭,组里的实习生赵思雅一脸惊慌的跑来:“祝福,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不然就麻烦大了。” “别急,怎么了?” “发到印刷厂的单页文案内容错了。”赵思雅急得眼眶都红了。 最近唯一要印刷的单页广告只有一个,印刷五百万份并发至往全国各网点的大型宣传项目。 那要是弄错了,损失钱事小,耽误了项目推广进度事大。 “对,昨天下午就已经发到印刷厂付印了,刚刚我才发现,文案错了。” 与印刷厂联络的事情是由方媛负责。 祝福马上找到方媛说明事情缘由,希望方媛赶紧打电话给印刷厂联系中止印刷。 “啊,文案错了?”方媛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着祝福,“本来我们的排期就已经很紧了,如果现在停止印刷,耽误了工期,我要负责任的。” 她一双粉红的嘴唇紧抿着,秀眉微蹙,好像也十分着急:“这样吧,你写封邮件给我,把事情说明一下,抄张经理和我们王经理,领导批准了,我马上就通知印刷厂中止印刷。” 等这一圈流程走完,起码损失得上万。 但是祝福也无法指责她什么,方媛又说:“本来呢,打个电话也没什么,但是大家都知道你是我表姐,如果你都不按流程走,我以后在这公司还怎么呆下去。你一定也不会让我难做的吧?” 第二十八章 哭有什么用 从祝福这里得知方媛不肯帮忙的消息,赵思雅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趴在桌上开始低声哭泣,有别组的一个女同事听见哭声,过来询问发生什么事。 得知真相后,她不咸不淡的说了句:“方媛还真是六亲不认,连表姐都控不住她的场。”安慰了赵思雅几句之后,便离开做自己的事去了。 “完了,这下我一定会赔好多钱。”赵思雅看过签订的印刷价格,印错一张都是钱,何况这是两百万张,仔细算算,这个月的实习工资全赔进去都不够,还倒欠公司一笔。 趴在桌上哭够了,她抬起头,发现祝福不见了,赵思雅心里很难过,以为祝福也去忙自己的事了,毕竟弄错了工作是她的错误,没有任何人有义务要陪着她补救。 现在她心里一团乱,完全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听见祝福匆匆的脚步声:“停住了,你马上把正确的文案给我。” 事态变化峰回路转,赵思雅还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事,祝福一迭声的催她赶紧把文案找出来,她就像个木偶一样呆呆的照着祝福的指挥行动。确认内容并发出去之后,祝福笑着说:“好在他们也没开机印多久,只出来了几千张,印刷厂说就不计数了。” “为什么?”赵思雅茫然看着她,大脑还是一片混乱。 刚才就在她忙着趴在桌上哭泣的时候,祝福四处替她在公司里找人问印刷厂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后来遇上企划部的人,正好也曾经与这个印刷厂有过业务往来,所以替她打了个电话,本以为会费上许多口舌,没想到印刷厂那里听见他的名字以后,便一口答应下来,连印废的那几千张都不算钱了。 “哇,谁的名字这么好用?”得知自己的错误被弥补,赵思雅终于复活了,激动的问道,“我要请他吃饭。” “嗯,他叫齐清澜。” 赵思雅一溜烟的跑到企划部去报恩了,过了没一会儿又回来,祝福几乎可以看见她脸上浮出的桃花色:“他好帅啊。” “这么快就约好饭了?”祝福对她邀请吃饭的效率表示钦佩,刚才怎么没见有这行动力? 赵思雅遗憾的摇摇头:“这倒没有,他说,举手之劳,不用客气,晚上还有事,让我不用放在心上,好可惜。” 原来如此,祝福正准备回到自己座位,赵思雅说:“他刚才还奇怪,怎么是我过去,哈哈,他还以为是你办砸了事才那么着急。”想到刚才自己的确是火急火燎的样子,祝福不由也觉得挺好笑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见不得别人难过伤心,虽然这是赵思雅自己出的错,但是她也希望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也是这样,乔瑜曾经嘲笑过她是圣母心泛滥,小心有一天上演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故事。 上司得知赵思雅惹祸,而祝福把这事搞定之后,大大地表扬了祝福一番:“到底是工作过的人,思雅,你得学学,出事了光哭有什么用,赶紧想想怎么挽回损失、怎么补救才是最重要的。” “哎,我这不是没经验嘛,下次就不会这么慌了。”赵思雅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到底是个还没毕业的小孩子。 上司无奈地摇头:“什么?你还想下次?” “不会了,保证不会了。”赵思雅双手合什,她偷偷看了一眼祝福,眼里满是感激。 第二十九章 酒会(上) 部门例会上,上司表扬了祝福为公司挽回损失的举措,同时只是稍微的批评了一下赵思雅:“下次做事不要慌张,要仔细。这样吧,以后你在出稿前,交给祝福检查,祝福确认了才能发。”而方媛按章办事,上司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她,不奖也不罚。 刚散会,方媛笑道:“恭喜表姐,刚进公司就被委以重任,想来很快就能升职加薪了。”其他几个女同事虽然没说,眼神里也都是幸灾乐祸。 祝福根本就不是赵思雅的直属领导,只是并列关系,如果祝福负责审稿,写好了是赵思雅的功,出错了就是祝福的锅了。 实习生出错,公司不会让实习生承担责任,只会把损失计算在部门绩效头上。 而正式工出错,那就完全由员工个人承担,莫名的就背了这么一个锅,祝福感到自己特别的冤,一时好心怎么就成了甩不掉的烫手山芋了。 心情低落之余,她忍不住向乔瑜抱怨了一下,乔瑜的回复却是:“那个赵思雅可能是有什么人做后台,你注意观察着点,说不定将来对你的职业生涯有帮助。” 虽然同样只在职场泡了一年多,但是乔瑜明显比祝福长袖善舞多了,她观察入微又熟谙各种规则,而且就这件事上,乔瑜说的不无道理。 乔瑜又接着说:“那个帮过你的齐清澜,你得好好谢谢人家,多交流,万一下次还有求于人呢?” “哎呀,这点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不要把我当傻白甜好不好。” “你居然不是吗?快说,你是谁,为什么盗祝福的号?” 屏幕这头的祝福发出一个鬼脸的表情,看着时间已经是下午,手头的工作也做完了,于是到企划部晃了一圈,齐清澜却不在办公室里,问其他人才知道他出去谈一项版权合作了。 难得一个周五的晚上不用加班,不如去找乔瑜吃喝玩乐吧,没想到乔瑜却说晚上要参加一个制作方的晚宴:“是我们台办的,你要不要来,我给你弄一张邀请函,让你看看这个灯红酒绿的虚伪世界。” “好啊好啊。”祝福也写过娱乐圈的文,但是全部靠yy,她根本就不知道真实的这种晚会到底是什么样的,不对盘的女星会当场撕起来吗?会有什么香艳的故事发生吗? 晚宴是在本地一家酒店里举行,场地布置整体透露着大气奢华,祝福看在眼里,心里默默的记下这些装饰元素,说不定哪天可以用在自己的工作上。 现场的女人们长裙曳地,正红色的唇膏,一丝不苟的头发,闪耀的首饰,虽然祝福身上穿的已经是她最好最正式的衣服,但是与这些女人站在一起,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服务员,给我端杯水来。”有人在身后叫她。 祝福转过身,想解释自己不是服务员,却看见乔瑜揶揄的笑脸,她刚想反击一下,却看见李墨一刚刚走进来,她的眼睛瞬间亮了:“李墨一!” “真是,见色忘友。”乔瑜笑着摇摇头。 李墨一笑着走过来:“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来体验一下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到底是什么样的,省得只会埋头胡编。” 小说里这种晚宴上都是男女主撕逼的最佳场所,而实际上,大家都挺无聊的在谈各自手里的项目,哎,要是照这个写的话,的确也没有人看呢。 “就你一个人?”祝福问道。 李墨一指指在人群里左右逢源,笑面如花的容诗音:“容诗音也来了,她演戏演得不错,谈合作也很厉害,见过一次的人都能记得对方的名字和信息。” “哦哦,把你给比下去了。”乔瑜捅捅祝福,她知道祝福是个不记人脸的,上高中那会儿,高二的时候,有个坐在祝福背后,只是隔了三排的男生鼓足勇气在校外堵着她,向她表白,结果她一脸迷茫的看着他:“请问你是哪个班的?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你。” 这事被乔瑜来来回回地拉出来嘲笑她,现在来了个过目不忘的,乔瑜又想起了这事。 “那不是因为我觉得那人不重要嘛,比如你,开学第一天我就记住你了,还有李墨一,第二次再见的时候我也认出来了。”祝福迫不及待的举出反例。 乔瑜妩媚万千的撩了一下长发:“我这么艳光四射的,谁不记得我。哼哼,像你这么普通的,在这里也就我们俩认识你啦。” “咦,祝福?” 乔瑜抬头,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端着酒杯走过来,他看见乔瑜,礼貌的点点头,对祝福说:“没想到你也在这里。” 这……打脸来得太快,略猝不及防,乔瑜自嘲道:“这g立得真不是时候。”来人正是帮助过祝福的齐清澜,是做为华创公司的创意总监被邀请参加此次文化创意主题的晚宴。 祝福将乔瑜和李墨一介绍给齐清澜之后,他微笑道:“原来是乔小姐,下一期的访谈,就是乔小姐的项目吧。” 他们愉快的开始谈起了工作,祝福与李墨一这两个闲人让到一边,这里这么多好吃的,忙于工作的人们却只顾着谈话,扫荡食物的大任就交给闲人吧! 刚夹了两块蛋糕,忽然有人叫出祝福的名字,不是吧,难道又有熟人? 祝福循声望去,一个男人微笑着向她走来,呃…… 这是谁啊……要命了,一点都想不起来,祝福脸上端起职业化的笑容,决定慢慢套问他与自己的相识经历。 站在一旁的李墨一忽然轻声的说:“这是上次关林森的朋友,说要把你的小说拍成剧的制作公司的周安。” “哇,你也过目不忘?”祝福由衷的表示钦佩。 李墨一的声音又低低的送进了她的耳朵:“我们在一起吃了三小时的饭,而且也就是五天前的事。” “讨厌,你没听说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都五天了,谁还记得十五年前的事。”祝福不服气的小声反驳。 此时周全已经来到他们面前:“好巧,你们俩都在,有好消息告诉你们。” 第三十章 酒会(中) 经过一系列的磋商和研究,《追爱冷情杀手》初步计划拍成30集的网剧,周安希望祝福可以参与编剧,可惜祝福现在在华创集团上班,抽身乏术,周安退而求其次:“那前期的人设和大纲部分可以参与吗?除了版权费之外,这部分钱是另外支付的。” 在确认不会占用上班时间之后,祝福答应了。 同时周安也向李墨一表达了初步希望由他来出演男主角浅墨的愿望,祝福本以为李墨一会十分爽快的答应,没想到他却犹豫不决:“我只演过男三,现在演男主角,不是特别有把握。” 如果是别人,祝福会认为他这是以退为进的谦虚,事先让对方有个心理准备,万一做不好,也给自己留条退路,但是,以她对李墨一的了解,他不是那种因为担心自己弄砸了事情而故意把自己说成不行。 虽然与李墨一相识也不过一个多月,但是,李墨一在她心中,就是那个无论怎样的困难,都能稳稳地接住,并且漂亮完成的人,在六库那样的情况下,他以一人之力,不计后果的杀回去对敌那么多人,也只不过是因为他认为楚昊值得相助。 值得……祝福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她抿了抿嘴唇,问道:“是不是你觉得这小说写得太小白,演这个片子会影响你后面的戏路……” “不是,不是。”见祝福误会了,李墨一赶紧否认,他解释道:“是因为这小说太写实了,有些事情与我经历的有些像,近乡情怯,这才不敢演,怕不小心代入自己的情绪进去,毁了这部片子。” “既然与你经历的像,那就代入你自己的情绪呀,我还怕我写不出那种感觉来呢。”祝福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充满了期待,当初第一次见到李墨一的时候,她就觉得浅墨的气质,就应该是李墨一这样的。 好不容易制作方主动提出要他演浅墨,他竟然不愿意! 祝福觉得心里好失落,除了他,别人来演都只是将就,祝福心中生出了这样的念头,只有他,必须是他。 李墨一还在拒绝:“我真怕把你辛辛苦苦写的故事给演砸了。” “算了,如果,你不想演的话,也不要勉强。”祝福努力扯出一个笑容,这事也得你情我愿才行,哪有强逼的,“长得好看的人那么多,再换一个,也是一样。”她无法掩饰心中的失落,说了句失陪,就跑到人群中去了。 祝福的背影落在李墨一的眼中,与千年之前的那个身影又重叠起来,曾经,瑶光也是这样说:“如果你不愿意留在祀星族,也不要勉强。”可是她的眼神,明明白白的告诉他:“请你留下来,我要你留下来。”如果她当时这么说了,李墨一是无法拒绝的,可是,她就这样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去。 如果当时自己留下来,也许之后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关林森不会来,祭星台上的祀星仪式也会顺利完成。 “李先生,你……”周安需要最终确认李墨一的意向。 本以为他起码还要在犹豫一阵子,没想到,李墨一说:“我演,什么时候签合同?” 这也太快了,连片酬、合同都没谈,这就答应演了?刚才拒绝的莫名其妙,现在答应的也莫名其妙。 祝福并不知道李墨一已经答应了,正在人群里找乔瑜,想要找她吐槽一下李墨一居然不想演男主角,结果乔瑜没找到,倒是看见容诗音与齐清澜在一旁聊天,最近华创集团有个项目是希望可以包装一批知性美女,在电视上解读最新出版的一些较有思想深读的书籍。 齐清澜做为创意总监,对这个项目会进行一个总体把握,他看过许多经纪公司送来的女艺人的视频材料,总也不满意,倒是容诗音这个刚刚出道没多久的小花,让他感觉眼前一亮。 容诗音端庄而优雅,如同一朵静如空谷幽兰,外形不张扬,但在不知不觉中露出王者之香,很有古典才女的气质,乔瑜的热烈和张扬则是如一朵烈如灿烂的红玫瑰,不,是红牡丹。 一个嘉宾一个主持两人气质互补,这对组合极为养眼,想必会对收视率有极大的提升作用。 齐清澜脑中忽然又闪过了祝福的身影,虽然祝福与容诗音的外貌完全不同,但却让人感觉两人有相似之处,认真要说到底哪里像,又说不上来,大概只是那股腹中有书气自华的感觉。 他甚至想像了一下如果是祝福与乔瑜搭配这个节目,好像也没什么不好,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容诗音毕竟拍过一些片子,自带粉丝,比起什么都不是的小透明祝福,有更好的收视率保证。 齐清澜又想起那天祝福着急上火的到处找人问印刷厂联系方式的事,他真的以为那是祝福自己惹的祸,还想着这姑娘看起来一张聪明脸,怎么做事莽莽撞撞,到后来他才知道,祝福是替赵思雅想办法,而正主赵思雅却什么都不做,只是趴在座位上哭。 他对祝福的印象不错,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把她弄到企划部来,有这种行动力的人,一定会是好下属。 正想着,大厅的灯光被调暗,一位年长的儒雅老者站在舞台的中央,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这是电视台的台长孙书华,他做为今晚的东道主向各位来宾致辞:“感谢各位来宾光临s市电视台与华创集团联合举办的新兴文化创意晚会,下面请华创集团ceo,秦承远先生上台。” 虽然祝福进公司也有几天了,但是,她只在公司内部宣传册上见过ceo的模样,没想到真人与宣传册上的形象还挺吻合,并没有过度美化。 “长的跟秦峰这么像?”祝福踮起脚尖,努力伸着头向前看。 冷不丁旁边有人接了一句,把她吓了一跳:“父子俩哪有不像的。”是齐清澜,他身边站着容诗音。容诗音见到祝福,微笑着打了声招呼:“祝小姐你好。”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祝福很惊讶。 容诗音微笑道:“我们都见过好几次了,怎么会不记得?” 这话说的,祝福竟无言以对,只得扭过头。 第三十一章 酒会(下) 耀眼的聚光灯下,站着的不仅是秦承远,还有一位女星云枫,她因为演了一部谍战片的女配角,一炮而红,几乎将女主的风头给压了下去,之后又接了不少好剧本,最近很火的一部电视剧也是她演女一号。 祝福听公司其他同事说过,老板有意请云枫担任文创分公司的代言人,一会儿就应该是现场签约仪式。 “在刚刚颁布的国内电视剧最高奖项,兰花奖评选中,云枫小姐获得了最受欢迎女主角称号,的确是实质名归,而云枫小姐这么多年来热心公益事业,也使得许多身处困境的人得到了他们真正需要的帮助……”秦承远稍微停顿了一下。 不料云枫接话了:“非常感谢秦总的夸奖,实在愧不敢当。在拍戏的过程中,我见过许多贫困地区的孩子,希望为他们多做一些实事,因此,我接受了优佳慈善基金会的委托,担任慈善基金会形象大使,专心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提供帮助。” 她堪称完美的笑容,还有热心公益的形象,得到了部分不明真相者的掌声,更多的人则是早已知道她已被定为华创集团的代言人,只差当众宣布,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出。 在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优佳慈善基金会,是华创集团的竞争对手嘉品集团旗下的组织。 说好的事情最终没签,这种事情在商界并不少见,但是从来不会有谁会在已经谈好,即将签约的时候,突然在这种公众场合反悔,而且还当众宣布与对头公司签约,这样几乎等同于彻底翻脸,没有哪个艺人会将自己的路走得这么绝。 除非,有人要求她这么做,那么,会这么做的,也就只有嘉品的人了。 现在云枫的话说完了,秦承远站在台上虽然还保持着微笑,但脸部肌肉略显僵硬,马上就是现场签约仪式,而代言人竟然临时变卦,就连身经百战的秦承远也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代言人开天窗,真是难得的大新闻。 台下已经有记者等着拍秦承远尴尬的模样了。 秦承远缓缓接过麦克风,虽然那些套话他信口就来,但是被半路截胡开天窗,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无论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都绕不过这一关。 “请问秦先生,听说今晚华创集团将要与一位女艺人签定代言协议,请问是哪一位呢?”台下有人向秦承远发出疑问,同时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华创集团做为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集团,对代言人的挑选也十分严格,不仅要有足够的知名度,更要有优秀的品行,因此……” 秦承远忽然发现祝福站在幕布后面,向他比划,竟有上台的意思,他只在新员工入职记录里见过祝福的简历,自然不能轻易让她上台。此时他看见祝福身边的齐清澜,后者比划了一下,示意让祝福上台。 秦承远微笑着继续方才的话:“……因此,华创集团安排了专人负责对代言人的候选名单进行沟通与协调,现在有请我公司品牌宣传负责人祝福小姐上台。” 聚光灯转移到祝福身上,这么多年来,祝福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她忽然感到有些紧张,隐在幕布后的李墨一轻声说:“别担心,你一定可以说得很好。”祝福转头看着他,他的笑容让她感到无比安心。 祝福自信的迈步上台,容诗音紧随其后。 真正上台之后,祝福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就好像她经常这样站在高处俯视苍生一般,她从容优雅地拿起麦克风:“大家好,我是华创集团品牌宣传官祝福,现在,我很荣幸的为大家介绍,华创集团文娱产业形象代言人容诗音小姐。” 祝福微笑着转头看了一眼容诗音,又说:“容诗音小姐多年来对演艺事业的热情有目共睹……现在,请秦承远总裁与容诗音小姐签定代言人协议。” 后面的事情,就是容诗音和秦承远的事了。 祝福从台上下来,发现除了齐清澜,李墨一和乔瑜也站在那里,乔瑜十分意外的说:“认识你这么久,不知道你临时发挥的水平这么高。” “哪有,还是容诗音比较厉害,只简单的交待了一下,她自己把全套台词都编出来了,到底是演员,专业水准。”祝福一脸的钦佩。 台上,代言协议已经签署完成,掌声雷动,皆大欢喜。 *** 祝福正与众人谈笑风生的时候,秦承远与容诗音并肩走过来,祝福有些紧张,毕竟她这是未经允许,擅作主张。 “秦总,关于代言人的事……”祝福讷讷的解释。 秦承远赞许的看着她:“没关系,你做的没错,容小姐本来也与我们有合作,并不算完全没有得到公司的许可,你是清澜部门的人吗?” 祝福摇摇头:“我是活动策划部的。” “随机应变,又有决断力,在活动策划部屈材了,这样吧,明天你就去企划部报道,担任品牌宣传官。” 企划部啊,那是华创集团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几乎所有的品牌形象设计,还有对外宣传路数,都是由企划部敲定战略方向。 祝福现在的部门,只不过是这层层枝节之下的最末端环节,替代性级强。就这么一个意外参加的晚会,让祝福从一个最边缘的职位,被调去了核心部门部门。 容诗音也很高兴,原本只是做串几场嘉宾而已,现在居然拿到了华创集团代言人的合同!她的身价顿时提高了许多。 当时她得知李墨一要拍这个剧本的时候,赶着将原文全部看完,她觉得那个大祭司的角色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与周安联系上,今天见着了,一定得拿到这个角色。 “容小姐刚刚拿到华创的代言,对网剧也有兴趣?”周安自然是求之不得,但是也要把话先说清楚,免得到时出现临时变卦的事情。 许久没说话的秦承远开口了:“容小姐现在已经是我公司的代言人,不知华创是否可以有幸与周先生合作,加大投入,提高制作水平?” 简直太可以了,周安惊喜万分,原本买下剧本是关林森出钱,他想弥补之前冒充制作公司令祝福大失所望的过错。但是周安觉得这故事还不错,跟风拍个网剧应该也能赚一笔,顺便练练手。 没想到,竟然就这样搭上了华创这样的资本大鳄,如果手里能出一部像样的片,而制作人上是他周安的名字,知名度一打开,就不用再愁以后了。 今晚,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除了一个人。 第三十二章 桃色新闻 在第二天的早会上,上司宣布祝福将被调至企划部担任品牌官的时候,所有同事都很惊讶,公司原先并没有这个职位,同事们并不清楚这个职位是做什么的,但是从一个小小的市场活动策划,升去了企划部,这已是质的飞跃。 同事们纷纷向祝福道贺,方媛嫣然一笑:“表姐,你藏得真好,刚进公司还没过试用期呢,就从市场部调到企划部去了,好厉害呀。” 别人的道贺无论真心还是假意,都无所谓,方媛一向嘴里说的话都夹着两三层意思,祝福不得不小心起来,她随意应道:“没什么,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工作罢了。” “昨天签约仪式上,表姐和容诗音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呢。”方媛笑道。 果然好奇的同事们开始打听: “咦,你去了签约仪式?” “我看到有报道了,秦总当时就说你是品牌官,今天才有任命,这是怎么回事啊?” “昨天那个活动级别挺高的,我本来找了电视台的朋友想拿邀请函都没拿到,是秦总带你进去的吗?” 祝福只说是朋友给的邀请函,进去见见世面。 “那你这位朋友身份挺高啊。”有人意味深长的说,不少人看着祝福的眼光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 乔瑜给她邀请函的事情,她并不想说出去,以她的身份,本不该拿到邀请卡,万一有好事之徒去给乔瑜找麻烦,那不就是坑了乔瑜吗? 清者自清,解释再多,这些人眼里也不过是黑幕、肮脏的交易,何必浪费口水。反正她们不服气又能怎样,不过是在阴暗的角落里泼脏水而已。 工作交接完毕,祝福到企划部报道,文员小安将她带到她的座位,祝福发现为她安排的是一个独立办公室,紧靠窗口,三面是落地的磨砂玻璃,另一间独立办公室就是创意总监齐清澜的,祝福有些意外。 祝福放下办公用品,开玩笑说:“这么豪华,突然觉得压力好大。” 此时,齐清澜敲了两下门,推门进来:“全搬过来了?来,我介绍企划部的同事给你认识。” 企划部的人不多,四个负责数据,四个负责文案,还有两个平面设计,整个集团的对内对外宣传都由这里发声,地位非常重要,不容一丝差错。 这里的人或是从名企直接挖过来,或是出身名校,每个人的简历都非常漂亮,干起活来也是干脆利落,对自己的结果负责。 祝福更感到压力了,她即不是名企也不是名校,甚至在这公司也没有建功立业,就这么升了上来,如果做不出成绩来,岂不是丢人现眼。 每位同事都做了一下自我介绍,一共十二个人,祝福还是只记得齐清澜,以及方才带她进来的小安也略有印象,另外十个则连名字都只记住了大概,名字和脸更是对不上。 算了,不着急,天长时久总能记得住。 现在最要紧的,是弄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到底是什么,祝福去问自己的直属上级齐清澜,齐清澜丢给了她几大本文件和今年的工作计划,让她先自己看一遍,消化一下内容。 一上午就在看资料中度过了,时间到了中午,齐清澜约她一起午饭,顺便了解一下她的进度怎么样,在餐厅的另一边,有几双眼睛悄悄的盯着这里,还有一人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 凌晨两点,祝福睡得正香,忽然被手机吵醒,她迷迷糊糊的拿起手机,发现是陌生来电,她疑惑的按下接听键:“喂?” 那头传来充满怒气和鄙夷的女声:“叫睡在你身边的男人接电话!” 祝福看着自己床上的毛绒玩具,一脸慒逼:“我床上有维尼熊、跳跳虎、还有机器猫,你说的是哪个?” “我警告你,不要装傻,你这个贱人、勾引别人男朋友的臭.婊.子……” 铺天盖地的辱骂扑来,祝福不想听,也懒得再与她对话,按了挂机键,很快,电话又响了,挂掉,又不依不饶的打来,拉进黑名单后,又换了一个号码打过来,祝福将手机切成静音,翻个身,继续睡。 第二天早上,手机上有四百多个未接来电。 早上祝福还对乔瑜吐槽了一下不知道是哪位大房太太抓奸水平不到家,连小三的号码都弄错了。 到了办公室,祝福却觉得气氛有些异样,同事们原本围在一起窃窃私语,看到她进门,马上就散开,各自盯着自己的电脑,好歹也是上了几天班的人,看见这样的情况,也能感受到他们谈论的内容一定与自己有关。 祝福也假装什么都没有看见,她刚到企划部,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就算去问,也不会有人告诉她发生什么事的。 忽然赵思雅发来一张截图,祝福点开,发现是一个群聊天记录,有人说祝福是勾引了齐清澜才做了品牌官,下面又有人说祝福是齐清澜送给秦总的礼物,总结一句话,祝福能做品牌官,是睡出来的。 还有人发了一张照片,是祝福昨天中午和齐清澜一起吃饭的照片,照片上她专注的看着齐清澜,齐清澜认真的在说着什么,真的好像情侣之间的约会,天知道,当时齐清澜正在对她说本季度的工作计划。 祝福气愤难当,想找这些传谣的人理论,但是聊天记录上的人名都被遮挡住了,她问赵思雅这些人都是谁,赵思雅回应:“是谁说的不重要,你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件事针对你,防着点就是了。” 仔细想想也对,如果她照着人名挨个去找,岂不是把赵思雅给暴露了,祝福深吸一口气,往好处想,起码还有人把这事告诉她,先有个心理准备,以免到时候被动。 这种桃色新闻,无论怎么解释都不会有用的,只会为这些起哄的人增加更多谈资,她本打算冷处理,不回应不解释,如果再发生一个大新闻,很快这件事就么被人忘记。 但是,就在下班的时候,竟然有一个女人,在公司大门口等着她,等她一出来,便上前问道:“你是祝福吗?” 祝福刚应了一声:“是。” 那女人忽然一巴掌就打过来:“贱.人,你以为不接电话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猝不及防的祝福脸上重重的挨了一记耳光,整个人都慒了,那个女人又反手要给她一耳光,却被挡了下来,是齐清澜,他愠怒道:“你闹够了没有!” 第三十三章 谁是狐狸精(求推荐票)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大楼门口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其中也不乏华创的员工,他们围在那里指指点点,人越多那女人越精神,她对着齐清澜大吼大叫:“你就是为了这个女人抛弃了我吗?!” 齐清澜冷冷地看着她:“不,我就是因为你总是这样无理取闹,才决定与你分手的。” “无理取闹,谁无理取闹了!你就是被这个狐狸精勾引了是不是?看她一脸楚楚可怜的模样,分明就是个绿茶.婊!你就是个喜新厌旧的陈世美!”那个女人疯狂的大喊大叫。 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人群中传出“小三”“情妇”这样的字眼,祝福实在难堪,想要离开,却被那个女人从背后扑住,扯住她的头发:“你这个狐狸精,想这么走了!没门!” “放手。”祝福奋力想要甩开她,没有成功。 忽然那个女人尖叫了一声,松开了抓住祝福的手。 祝福转头,看见李墨一的三根手指捏着那个女人的手腕,迫使她放开了祝福的头发,那女人尖叫不停,似乎疼痛难当。 祝福见识过李墨一的厉害,生怕他失手伤了那个女人,惹来什么麻烦,忙叫他松手,李墨一将那女人的手放开,那女人却又不知好歹的扑了上来,李墨一出手如电,在她肩头点了一下,她当时便动也不能动,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祝福。 “你这个贱.人!”那女人嘴里犹自不干不净地骂着。 李墨一认真的看着她,平静的说:“如果你再敢对她不敬,别怪我不客气。” “怎么!你还想打女人?” 李墨一笑笑:“这个社会不是讲男女平等吗?” 那女人还想说什么,李墨一眼神变了,透出冰冷的杀意,硬是让那个女人把话咽了回去。 “走吧。”李墨一站在祝福身边,温柔地说。 齐清澜想要把那个女人拉走,但却怎么也拉不动,那个女人依旧全身僵硬的站在那里,就这么站在公司门口也太不像样了,齐清澜叫住了李墨一:“不好意思,她……” 李墨一头也不回:“过两个小时就好,不用担心。” 说完,他一马当先走在前面,替祝福从人群里开出一条道,站在路边一辆银灰色的豪车旁等着:“上车。” 人群中有识货的,立马认出了那是一辆保时捷911,从驾驶座上下来一个男人,是个气质高冷的俊朗男子,与李墨一温和斯文的模样完全不同,却各有各的帅气。 “哇,看不出来,表姐这是桃花朵朵开啊。”是方媛的声音,祝福心头不由一紧,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表妹,不知道在亲戚那里会怎么说呢。 不过此时她只想马上离开这里,倚着车门的关林森问道:“怎么这么久?” “没什么,走吧。”李墨一为祝福拉开后排的车门,祝福稀里糊涂的坐进去,接着李墨一坐在了副驾上,引擎轰鸣,豪华跑车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远去。 第三十四章 心疼莫名(二更求推荐票) 车内的隔音极好,马路上的喧闹在车内几乎完全听不见,两个男人也不说话,车内一片安静。坐了一会儿,祝福才从刚才的混乱中醒过神来,她觉得有必要向李墨一解释清楚,别人随便误会无所谓,但如果被李墨一误解,那她会非常难过的。 祝福开口:“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不知道她怎么就说我是小三。”说完这句话的祝福,自己都觉得这话不说也罢,实在是苍白无力的解释,但是也确实只有这句话可说。 李墨一毫不在意的说:“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刚才她抓疼你了没有?” 本来一直挺镇定的祝福,听见他的话,心里忽然泛起了无限委屈,同事聊天群里来的截图记录,还有刚才那个女人对她的疯狂攻击,都使祝福处于百口莫辩的处境。 她一直克制着,现在李墨一这句贴心的话,让她的情绪一下绷不住了,忍了一天的委屈,顿时宣泄出来,眼泪不停的流。 半天听不见她的声音,李墨一抬头望向后视镜,却发现祝福弯着腰,肩膀微微颤抖。 “快停车。”李墨一着急了,关林森找了个地方靠边停车,没等车等稳,李墨一就从副驾跳下来,拉开后座的门,扳起祝福的肩膀一叠声的询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祝福抬起头,满脸泪痕,想开口说话,却抽噎不止,根本说不出一个字,李墨一伸出手,想要抱抱她,手伸到一半,却停住了。 当初如果瑶光根本就不认识他,也就不会因为他而乱了心神,从而才会在祭星时失误,如果自己现在伸出手,祝福的未来,是否会因此而变得不幸? 祝福泪眼婆娑的看着他那只停在半空的手,困惑中又带着些期待,而素来杀伐决断的李墨一,此时竟然进退维谷。 正在此时一盒纸巾出现在他面前,李墨一顺势接过关林森递来的纸巾盒,抽出几张递给祝福:“别伤心了,那些说三道四的人并不在乎事情的真相,他们只想从传这些小道消息里得到快.感,不理他们,过几天有更劲爆的消息,他们自然会忘记你的事。” 祝福接过纸巾,抽抽搭搭:“可是……万一,好久都没有更大的新闻呢?”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每天送你上下班,你可以对外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李墨一平静的说,就好像说着今天晚上可以吃酸辣土豆丝一样的随意。天知道他的心里竟然莫名的生出了紧张和期待这两种陌生的情绪。 祝福喘均了气,总算平静下来,她想了想:“不行。” 被断然拒绝,李墨一的心中骤然冰凉,他想问“为什么?”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祝福知道他一无所有,家里只有一位拾荒的奶奶,还不是亲生的,而在衣食无忧环境里长大的祝福,不愿意与他产生这种引人误会的瓜葛,也可以理解。 李墨一嘴角扯起一个弧度:“假冒一下而已,这样可以少一些流言蜚语。” 祝福还是摇头。 第三十五章 Q咖啡馆(三更求推荐票) “我只是想也许可以为你省些口舌是非,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见祝福已经停止哭泣,李墨一又回到副驾驶座。 车内再一次陷入安静,祝福隐隐感到李墨一似乎有些难过,也许是因为刚才她拒绝的方式太过简单粗暴了,还是应该把话说清楚才好。 “我说不行,是因为你是个艺人,而且看你这外形,将来一定能走小生路线,成为万千少女的偶像,如果还没有发达呢,就先有个公开的女朋友了,对你的演艺事业会有很严重的影响。”这是祝福的真心话。 李墨一无奈的笑笑:“我连个主角都没演过,你已经想到我成为万千少女的偶像了……” 开着车半天没说话的关林森忍不住接碴:“她现在脑子里,你左手一个奥斯卡小金人,右手一个戛纳金熊奖,头上插着兰花奖和金凤奖,看她替你谋划的多周全。” 祝福脸上微微一红,嗔道:“好好开你的车。” “已经到了,你们下车慢慢聊。”关林森用眼角的余光瞟着李墨一,他那模样,分明就是心头一块大石放下后,又从心底里泛出的欣喜。 “啧啧,春心萌动。”他忍不住低声吐槽。 祝福没听清,问他说什么,李墨一的目光像刀子似的在关林森的咽喉、胸口等几处要害巡逡,这种毫无意义的威胁只让关林森觉得好笑。 要是当年那些人知道那个八面玲珑、心狠手辣的杀手李墨一竟然变得这么怂且幼稚,不知道会怎样的大跌眼镜。 哦,对了,当时没有眼镜,那就下巴掉了一地。 关林森笑得莫测高深,让祝福以为他是在嘲笑自己,哼了一声,扭过头。却看见乔瑜推门出来:“这么冷的天站在外面干什么,快进来。” “咦,你怎么也在这?”祝福问道。 “这店是我的。” 店门口的招牌上只有一个大大的q,明明是个圆滚滚的字母,在招牌上却显得霸气纵横,傲然张扬。 祝福笑道:“你这名字起得还真是不走心,q,乔的拼音首字母嘛。” “不仅仅是乔,还是queen,女王。” 难怪那个字母设计成那样,还真是符合乔瑜的性格。 店里客人还挺多,年轻而英俊的酒保在柜台后表演花式调酒,银色的调酒瓶在抛接之间划出一道道银色光轨,引得女客们的尖叫连连,乔瑜将三人引到楼上,楼上地方不大,只摆得下一桌,却与楼下的热闹如同两个世界。 不多时,酒保送了四杯花式鸡尾酒上来,祝福随意拿了一杯,刚喝了一口,就听见乔瑜说:“听说你做了别人的情妇。” “噗。”祝福一口酒全给喷了出来,“我这样子做情妇?送给你,你要吗?” “要!”乔瑜托着下巴,微笑着说,全然不顾一旁男士们僵硬的表情。 乔瑜看着三人的表情,端起一杯蓝色夏威夷,优雅的啜饮一口,拨弄着装饰在杯子上的纸伞:“这事连我这边都在传,说华创集团老总高调提拔小情人,专门为你设计了一个本来根本不存在的职位。” “岂止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职位,秦承远还为我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呢。”祝福眨巴着眼睛。 第三十六章 咖啡馆里的炒饭 说话间,楼梯一阵响动,刚才在楼下玩调酒的小哥端上来四碗炒饭。 “在咖啡馆里……卖炒饭?”祝福茫然的看着碗里红通通油亮亮的炒饭,虽然闻起来的确很香,但是怎么总觉得有在这样的场景下,透着那么一点怪异呢? 乔瑜笑道:“这也是他的个人爱好,再说人家ceo都为你专门单设一个职位了,这只不过是为你在咖啡馆里炒饭,这点微小的工作真是不值一提。” 这个梗,看来可以玩一年,祝福摇摇头,用勺子挖了一勺送进嘴里,有金枪鱼的香气和泡菜的香辣味,非常开胃。 祝福吃得非常香,连最后一粒米都舍不得浪费,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心情最低落的时候,手边有一碗简单的炒饭,身边有几个贴心的朋友,简直是最大的安慰。” 乔瑜摇着鸡尾酒:“这炒饭可不简单,算了,说了你也不知道,后面你打算怎么办?” 绯闻事件如果只是一个误会,过了也就过了,追究也没有意思,但是如果这是有心人为之,只怕下一波已经在酝酿中,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 在写字楼前被人扇耳光,脸上疼事小,这么多人围观,还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样,影响名声那就事大了。 “你觉得这会是一个误会吗?”乔瑜问道。 祝福歪着头看她,不满地嘟起嘴:“你觉得我像这么傻吗?” “现在特别像!” 果然不能跟乔瑜这样不给面子的人说话,祝福扶额:“好吧,言归正传,这不可能是误会,我没有给齐清澜打过电话,甚至都没有留过电话给他,那个女人怎么会知道我的号码,一定是有别人给她。” 她想了想,又说道:“那张吃饭的照片,我只有一个侧脸,那个女人在门口一直守着,甚至都没有问过别人,我一出来,她就直接向我走来,说明有人把我的正脸照片给她了。” 听她说完,乔瑜点点头:“不错,分析得很到位。” 现在的问题就是需要判断,到底是谁,把照片和祝福的电话号码给了这个女人。 做为一个写小说的,祝福对此很有心得,她拿过搁在一旁的纸,大大的写上: 最大嫌疑人:方媛、赵思雅 其他嫌疑人:市场部其他同事 李墨一看着这张纸:“你认为是这些人的理由是什么?” “方媛,”祝福的手指点在那个名字上,“我那唯恐天下不乱的表妹,一向都是恨人有,笑人无的,本来我的工作是与她对接,上回印刷厂的事找她帮忙,她还端架子,现在我由ceo钦点去了企划部,她不得把我恨出一个洞来?” “至于赵思雅,”祝福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什么,我就是看过这么一本小说,一个女配被女主帮助过以后,反而觉得是女主故意出她丑,故意瞧不起她,因此恩将仇报,我正好帮过她,而且动静还闹得挺大,满世界的帮她问印刷厂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她也有可能觉得我是故意显摆能耐。” 这脑洞也太大了,关林森盯着纸上的名字:“你们女人的世界真复杂。” 李墨一很给面子的凑过来:“我记得,前不久放的一个古装电视剧里有这个情节,门口小卖部的大姐可喜欢看了。” “你堕落了……”关林森又转头看着乔瑜,乔瑜点点头:“的确有这种可能,世上的人这么多,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天真无邪的。” 天真无邪的关林森默默的坐在一边品着鸡尾酒,看着祝福与乔瑜脑补出一场宏大的爱恨情仇,以及热心观众兼捧场王李墨一在那里认真的微笑点头,忽然他心底浮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努力想要回忆,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关林森心中自嘲:“活太久了……” 第三十七章 人心难测(二更) 看着纸上的名字,乔瑜拿起笔,把其他市场部的同事名字全部划掉:“不可能是他们。” 祝福不解:“为什么?他们也有可能因为妒忌我,而弄出事来。” 乔瑜贴着水钻的指甲在木桌上轻轻叩了几下:“你刚进公司没多久,又是内推进去的,你的这些同事不知道你的底细,不会轻举妄动,再说,谁会在干完坏事以后,还在本部门的群里讨论的?” “哎?你怎么知道是本部门的同事群?那些人的名字都被盖住了。”祝福觉得乔瑜完全是在瞎猜。 乔瑜忍不住抬头看着天花板,一脸“槽点太多,不知从何说起”的表情。祝福眼巴巴的看着她:“哎呀,你就告诉我嘛。”那小可怜的样子,仿佛能看见她身后摇动的尾巴。 “这截图是赵思雅给你的,做为一个实习生,谁会给她截图,当然是她自己截的,她要是手眼通天的能混到别的部门同事群里,还至于连个印刷厂联系人的电话都要你帮忙?” “那你还说她有后台,有后台哪能混成这样。”祝福觉得乔瑜说的话前后矛盾。 乔瑜叹了口气:“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事无大小都去找后台,或者是把自己有后台的事挂在嘴上,相信我,如果印错了东西这事要开除她,她一定会找人,但是,最坏结果不过是赔钱再挨顿骂,那又何必动用人情?” “所以……”乔瑜将赵思雅的名字也划掉,“也不可能是她,一个有后台的实习生,还不一定会不会留在你们公司,与你无法构成竞争关系,你有能耐,关她什么事。” 祝福似乎有所领悟,她又追问道:“方媛也许会告诉别人,其实我只是二姨推荐进来的呢?” “哎,你实在太老实了,我去洗手间补个妆再回来告诉你。”乔瑜说完,还真的起身下楼去了。 祝福捧着脸,还是想不明白,许久没说话的李墨一开口了:“方媛不会告诉别人,如果她真的像你描述的那样傲慢,说明同事并不知道她的底细。你俩是表姐妹,如果别人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岂不是把自己也给卖了?” “为什么你都知道这些?”祝福忽然觉得自己身为小说作者的尊严和智商受到了巨大的碾压,乔瑜一向精明能干,她能猜出来也没什么,可是李墨一,这个家里穷得跟什么似的人,为什么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李墨一微笑道:“我猜的。” “为什么你能猜到,我就想不到呢?”祝福心情低落,可是这猜的有理有据,实在难以反驳。 坐在一旁的关林森忍不住笑出声,祝福不满地看着他:“有什么好笑的?” “你也不用太在意,他能想到,无它,手熟尔。以前他在村子里玩弄人心一把好手,你是个好人,别跟他学。”关林森大大方方的迎着李墨一瞪过来的眼神。 一个杀手,冒充吏部侍郎的时候,还顺便把本职工作完成的比本尊还好,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病啊!要不是这样,女皇也不会觉得人才难求,下旨要把李墨一完好无损的带回宫,惹出后面的那堆事。 关林森的话,似乎让祝福误会了什么:“玩弄人心?是指姑娘吗?” 第三十八章 对策(三更) 李墨一刚喝了一口酒,差点被呛死,他瞪着关林森,关林森赶紧解释:“没没没,他那会儿忙于温饱,对姑娘不感兴趣。” “对姑娘不感兴趣?”乔瑜刚好进门听见了这句,将“姑娘”两字咬得特别重,她促狭地看着关林森,又看看李墨一,了然的“哦”了一声。 李墨一和关林森不约而同认真的打量着自己手里的酒杯,就好像这酒杯有宇宙最大的奥秘一样,反正这会儿说什么都是错的,说什么都会被借题发挥,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嘴。 祝福将刚才李墨一的解释说了一遍,乔瑜点点头,赞许地看了一眼李墨一:“可以啊,你和我想的一样。” 又唾弃地看了一眼祝福;“你还写小说呢,他能想到的,你都想不到,难怪你还没写成年入千万的白金作家。” 扑街小透明也没什么自尊可言,祝福完全不在意乔瑜的鄙视,她认真的想了一下:“好吧,既然你们把人都排除光了,那就只有我这个表妹了。” 她在方媛的名字下重重划了一道,明明小时候感情还不错的,还在一起上的小学,怎么现在变成这样,祝福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是哪里得罪她了。 乔瑜靠着椅背闭目沉思,又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划了线的名字:“你确定没有漏掉什么人吗?” 祝福摇摇头:“跟我有利害冲突的就这些人了,其他人想要折腾我也没有动机呀。” “嗯。”乔瑜应了一声,眉头却依旧微蹙着,她觉得事情似乎不应该是这样,但是把没有实据的事提出来,除了徒增烦恼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下面应该做什么,祝福没有任何想法,方媛敢来这么一手,一定会把所有的痕迹都抹掉,李墨一说可以找到那个女人去问问她怎么得到照片和电话号码的。 祝福反对:“别,你将来是要做一线明星的,不要为这点小事弄脏了手。” 这种形容……李墨一颇觉无奈:“我只是想去问问她,又不是要对她做什么。” 祝福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等”,如果方媛就此收手,之后再没有什么进一步的行动,那就罢了,毕竟是亲戚,凡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 如果又出什么新的妖蛾子,到时候见招拆招,反正做绯闻的套路就那么一些,祝福只是突然遇到这种事,大脑有些蒙,不如乔瑜旁观者清,她现在已经想明白了。 李墨一再次提出了被祝福否定的想法:“我还是接送你上下班吧,万一再有人对你不利,那我也可以及时保护你。” 祝福挨的那一耳光好像打在了李墨一的心里,一直痛到现在。 结果,祝福当然再一次拒绝了:“不要,本来也就是在写字楼门口闹一闹,你一出手,我保不齐能上娱乐新闻头条,标题是某男星一怒为红颜,当街殴打女性。” 话是这么说,但是连乔瑜都觉得,近期祝福确实需要有人保护一下,她对关林森说:“你冒充祝福的男朋友,接送她上下班吧。” “啊?”关林森愣住了,“为什么?” 乔瑜眨眨眼睛:“第一,你出手不会上娱乐新闻,连社会新闻都上不了;第二,你长得还可以,冒充我家祝福的男朋友也不算丢脸。” 关林森本来还想推脱,但是看着乔瑜的眼睛,他叹了一口气:“好吧。” 明明不是很乐意,却不知为什么无法拒绝乔瑜的要求,关林森苦恼的想着:“大概是春天要到了。” 第三十九章 合理的作弊 全场哗然,甚至有人说这是事先串通好的骗局,当然,另一部分赢钱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场面一度混乱不堪,乔瑜一步步走上刚才用来跳钢管舞的高台,双手下压,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她没有说一个字,却仿佛有股强大的气场,让那些喧闹的客人都闭上了嘴,静静的看着她。 “收我钱的先说话。”乔瑜示意酒保。 酒保站在吧台后,微笑道:“刚才,我发现,这位先生第一次品酒的时候,眼睛貌似在看老板,其实是在扫视着老板身后的酒架。” 他侧过身,指着放满了五颜六色酒水的酒架:“这里的酒标都是对外放着的,这位先生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酒名,而刚才所有的客人都在看着舞台,并没有人在这位先生出去的时候点酒。” 酒保笑笑:“所以,这位先生第一次能猜出喝的是什么酒的原因是,只有那两个酒瓶被动过了。” 乔瑜虽然只是随手将酒瓶放回去,但是,也基本上与原位一致,何况这酒架上也有四十多瓶酒,李墨一在短时间内就能记住所有酒瓶的精确摆放位置,回来之后,又在不到三十秒的时间看出其中有两瓶被动过,这也已是非人类的水准了。 那些输钱的客人,本也不是在乎这些钱,只是觉得输得太莫名其妙而心有不甘,听酒保解释之后,对李墨一反而更加钦佩,此时只有啧啧称奇之声,不再有人说这是骗局。 “我们都看见他把所有酒瓶都动了一遍,却不是都倒进杯子里,可是你不知道呀,你为什么不喝就认输了呢?”祝福问道。 李墨一微笑着指着一瓶红酒:“这瓶,是我们刚才喝过的05年的罗曼尼康帝,但是,在这杯酒里,我没有闻到这瓶酒的味道,显然,他发现了我猜酒的秘密,所以,只好认输了。” 此话一出,又让在场所有的人惊叹不已,就算是顶尖品酒大师也未必可以做到仅仅闻一闻,就分出不同红酒的品种来,何况这杯混合酒里兑有两种不同牌子的红酒,这个男人竟然可以说出这里面的酒不是刚才他喝过的那种。 乔瑜十分清楚,刚才那杯罗曼尼康帝,一定是李墨一这辈子第一次喝过的红酒。一般第一次喝红酒的人只能喝出酸涩来,他却可以感知不同的气味。 有意思。 她脑中冒出一个主意:像李墨一这样拥有奇特技能的人全国一定有不少,如果做一档节目,把这些人召集在一起比赛,那么收视率一定不低。 乔瑜脑中想着的是工作,其他人则是还在回味刚才酒保说的话,一时间,整个咖啡馆没有人说话。 打破安静的是祝福,她非常好奇:“我比较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是用这种方法猜酒的?” “这是你的愿望吗?”酒保微笑,“我可以给你算便宜点,八百块就可以了,现金、刷卡或手机支付都可以。” 祝福咬着嘴唇,八百块对她来说贵得要死,但是,她现在也好奇得要死……都是要死要死,好难抉择啊。 看出她的纠结,李墨一对她温柔的说:“我可以免费告诉你。” “哎?你知道?”祝福睁大眼睛。 李墨一点点头,他指着舞台:“刚才,我在猜酒的时候,他正好盘在柱子上,正好与我的位置形成夹角,我的眼睛看哪里,他是可以看见的。” 祝福“噔噔”跑上台,张望了一下,摇头:“根本看不见呀。” 李墨一微笑:“站在椅子上试试。”他站回原先的那个位置。 “啊,果然!”祝福站在椅子上,正好可以看见李墨一的大半个侧脸,她想想,又说:“可是他刚才在跳舞,怎么会注意到这边的情况呢?” 酒保看着李墨一,嘴角微微一勾:“为了奖励你能猜中,我就免费送出这个答案。因为,我可以一心两用。” “……” 刚才安静的客人们又开始骚动起来,一心两用这件事本身不稀奇,但是谁跳舞跳的好好的,突然关心起别人来了。 这酒保也是个厉害角色。 祝福忽然理解李墨一刚开始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就说:“他不一般。” 自己还傻乎乎的以为李墨一只是夸他技能点全面而已。 酒保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很荣幸认识你,我叫苏岩。” “李墨一。” 此时乔瑜已经回到吧台,她说:“这杯酒的成本三百块。” 苏岩大大方方的从刚才乔瑜递给她的一千块里,抽出三张还给她。 乔瑜问道:“既然你已经看穿他是怎么猜酒的,为什么不只倒一瓶里的,反正他根本也喝不出来。” “这是你的愿望吗?”苏岩微微一笑。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句话之后就是贵得吓死人的报价了,还没等乔瑜开口,站在一旁久久没有说话的关林森开口了: “因为他对李墨一行为的判断也只不过是猜测,为了保险起见,他不仅倒了七瓶酒,甚至其中还是两种口感与味道极为相近的红酒,最大程度的干扰李墨一的判断。” 他顿了顿,抬头看着苏岩:“在台上表演还不忘观察周围,真是够谨慎。” 苏岩赞许的看着他:“没想到今天还有第二个人能看出我的行动逻辑,这位是关先生吧?老板曾经提起过你。” “哦?”关林森心脏猛然一跳,望向乔瑜。 第四十章 李墨一的舞 站在舞台之上的乔瑜,灯光尽聚于她一人身上,光彩照人。 关林森遥望着,眼中满是温柔,耳边忽然听见苏岩说:“李先生,您不换身衣服?”再一转头,吧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件闪亮亮的舞蹈服,李墨一深吸一口气,看着苏岩,苏岩推了推眼镜:“大小不合适?没关系。” 接着是四件崭新的同款舞蹈服,在吧台上依次排开:“你手上的是大号,还有中号、小号、超大、超小,都有。” 看来今天是逃不过了,李墨一认命的拿着自己手中的衣服,苏岩非常体贴的指着隔间:“去那换。” 没过多久,隔间的门打开了,李墨一裸着上半身,镶嵌着亮片的黑色紧身裤更显得他身材修长,他没有像苏岩那样化个大浓妆,而是索性在脸上戴了威尼斯的面具,更显魅惑而神秘。 祝福知道他身材一定不错,没想到竟然如此美好,没有健美先生的那样夸张贲起,但每一处肌肉线条都恰到好处的诱人。 连乔瑜都不由得挑了挑眉:“身材不错。” 围观的关林森很煞风景的冒出来一句:“遮住脸这主意不错,如果一会儿从钢管上掉下来,也没人认得出你。” 祝福“哼”一声:“他才不会掉下来呢。” 音乐响起,李墨一在客人的惊叹声中走上舞台,开始随着节奏律动,下面有人说:“哎?这不是跟刚才一模一样的动作嘛,没意思。” 话音未落,李墨一以空翻的姿势,轻盈一跃,以双腿夹住钢管,整个人好像平躺在空中,刚才那一下的动作实在太帅,女客花痴的尖叫声响成一片。 钢管如同手杖似的被李墨一握在手中,仅仅凭这一握的支撑,他整个人仿佛在空中悠闲的散步,在他那骨肉匀停的胳膊之下,蕴含着何等强悍惊人的臂力,接着他的身体向后仰下去,整个人几乎形成一个完美的圆形,腰肢惊人的柔韧度让所有人又发出惊呼。 由于男子身体的先天条件与女子不同,因此无论是哪一种舞蹈,都是由女性舞者表达柔美,男性舞者展示力量,即使是刚才一脸浓妆的苏岩,舞蹈风格也是刚健有力的路数。 祝福都看呆了,她本以为李墨一被逼着赶鸭子上架,不过随便糊弄两下就会下来,没想到如此精彩。 “他竟然跳得这么好。”祝福喃喃道。 关林森微笑的看着台上正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的李墨一:“他无论做哪一行,都做得很好。” “你倒是了解他,还知道些什么?”祝福的八卦小雷达又亮了起来,听不到乔瑜的,听李墨一的也成。 关林森说:“他以前过得很苦,为了谋生,打过铁、卖过艺、做过厨子,还会出馊主意给人当狗头军师。” “可是看他年纪不大,怎么能经历过这么多?”祝福困惑。 关林森笑笑:“他每份工作都有自己的目的,达到目的了,他就辞职不干啦。” “哎?这不是很不负责任?”祝福想着上个公司,同部门六个女人,同时怀孕了五个,隔三岔五产检、保胎的不见人,做为一个深知工作交接之麻烦的人,祝福对李墨一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行为很是不满,这得坑了多少人啊。 关林森用力点头:“没错!他就是坑人无数,特别不负责任。” 正说着,忽然感到一阵杀意从舞台那里射过来,他转头,正对上李墨一的脸,从面具眼眶里射出的冰冷目光,让他识相的闭上了嘴:“但是,他对认定的人特别好,简直是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你是说他那个师妹吗,叫金璜的?”祝福语气怪怪的。 原本不紧不慢擦着酒杯的苏岩,不知何时已抬起头来:“祝小姐,我们这里是卖酒的,您要是打翻了醋坛子,还请稍微离远一点,不要伤了酒味。” 乔瑜听得抿嘴而笑,知道吃醋就好,看来,祝福总算是从秦伟带给她的伤害中走出来了。 *** 本来说要回家睡觉,结果看李墨一跳钢管舞起哄到了凌晨。 闹钟兢兢业业的准时响起,祝福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按了多少次“稍后再响”,一直到她终于有心情看一眼时间,才从床上惊跳起来,哎玛,要迟到了!!! 她闪电一般完成洗脸刷牙,五分钟之内就完成了从起床到穿好衣服飞出门的全套动作,飞奔下楼,跑出没多远,就看见了关林森倚着银灰色的豪车:“早。” “啊,早早早,我赶时间。”祝福一面说着一面继续向前跑。 跑了没几步,听见身后喇叭响,关林森的车停在她身侧,他做了个手势:“上来吧。” 满脑子浆糊的祝福等车发动以后,才想起来,好像昨天乔瑜是要求关林森来接送她上下班的,不过后面又有打赌的事打岔,早就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祝福打着呵欠:“我都忘了这事了,你居然还记得。” 关林森笑笑:“她要我做的事,我怎么会忘呢?” “啧,感天动地。”祝福脑中跳出无数个甜爱宠文,一个个往关林森和乔瑜两人身上套。 还没找到适合他俩的套路,华创集团所在的写字楼已经到了,祝福下车,向关林森挥手告别,关林森点点头,嘱咐她今天一切多加小心之后,便一脚油门离开了。 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时间,那扎眼的保时捷911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而从车上下来的女人,还是昨晚在大楼门口上演正房太太暴打小三剧情的女主角。 祝福已经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 “厉害厉害,昨天被打,今天就换人了。” “长得还挺清纯的,看不出来这么有手段。” “这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了吧?” 而当祝福从她们面前走过的时候,她们马上就闭上了嘴,祝福心中冷笑:“真怂,有种当面来怼啊。” 直到进公司大门,祝福都感觉到被许多视线关注着,没想到竟然因为这事出名了呢,她虽然自认身正不怕影子歪,不过还是有些烦恼。 好在踏进企划部后,一切如常,大家都低头忙着做自己手里的工作,并没有人抬头看她一眼,在她后面进来的同事也只是匆匆的对所有人说了声“早”,就坐下开电脑。 祝福刚准备回自己那个独立办公室,忽然发现有一位离开座位没锁屏的同事电脑上弹出了一张巨大的照片,从角度看,是偷拍,照片上三男一女赤.裸的拥抱在一起,男人的脸看不清,而那个女人的脸——赫然是祝福! 第四十一章 ps是个技术活 那张****如同病毒一般,瞬间传遍公司,几乎各种小群里都在转发,每个人都在以各种方式讨论着照片上的女主角祝福。 虽然祝福杀了始作俑者的心都有,但是她却只能缩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这么多人,难道一个个去解释吗?这会儿哪怕她剖腹自证清白,也不过落个畏罪自杀的名头罢了。 现在全公司的人都在看她的笑话,绝地反击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和线索,好在此时仍有赵思雅支持祝福,不仅将最早传这张照片的邮箱账号告诉祝福,还实时通报同事们在群里都八卦了些什么。 祝福感动之余,故意问:“你不怕这事是真的?万一,我真的这么不要脸呢?” 没想到赵思雅说:“管它真的假的,我一向帮亲不帮理。” “哎?”祝福无奈的苦笑一下,她本以为赵思雅会说“你不是这种人!”看来,是她想多了。 昨天讨论的时候,祝福还天真的想着如果对方收手的话,那就不再追究,没想到,十二小时还没到呢,直接从小三上升到****如果再不出手处理,只怕网上就能下载以她为主角的小视频了。 现在手上所有的线索,除了那张照片,就只有那个邮箱了。 祝福正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应对这件事的办法时,门口传来行政小安的声音:“秦总叫你过去一趟。” 此时叫她过去,铁定没好事,一定是秦承远也看到那张照片了。 总裁办公室里,秦承远坐在大班桌后,祝福进去的时候,看见他正盯着电脑,右手在桌上无意识的敲着,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从这小动作看来,他情绪不佳。 祝福站在桌前,低低地叫了一声:“秦总。” “你知道,我叫你来是什么事情吗?”秦承远抬起头,看着祝福。 祝福直截了当的说:“秦总是不是看到了一张照片?那是假的。” 秦承远不置可否,他将笔记本电脑合上,身子向后靠在宽大的椅背上,一双眼睛冷冰冰的看着祝福:“你也是做过市场和宣传的人,应该知道,真相往往不是舆论所关心的。” 祝福对这一点当然十分清楚,更知道秦承远此时需要她做什么。 “请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尽快将此事查清楚,并且消除影响。” 秦承远看着祝福,缓缓的说:“你现在手头上所有的事情都暂时停止,今天下班之前,必须把这件事查清,如果此事被宣扬出去,将对公司形象有极大的影响。” 现在离下班只有不到六个小时,而手头的线索却是少得可怜。 方才秦承远的最后一句话,是暗示她,如果此事不能在可控范围解决,就得让她滚蛋,以保全公司的名声。 至于真相?迟到的真相从来只是旁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本来祝福对这份工作并不是特别的在意,毕竟版权费到手,足够顶她在这一年的工资,但是她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陷害之后黯然退场,何况,这份工作是二姨介绍的,不能让二姨难做。 “下班前不能完成,我就辞职,不给公司添麻烦。”祝福看着秦承远,做出保证。 秦承远点点头:“希望你可以尽快处理好此事。” 祝福微微欠了欠身,转身离开办公室。 *** 刚才在秦承远办公室里立下了军令状,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祝福轻轻叹了一口气,还有五小时三十分钟。 她给自己设了一个时限,如果离下班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还没有查出真相,就停止调查,开始写辞职信,毕竟写辞职信也是需要时间的。 深吸一口气,祝福对自己说:“开始吧。” 虽然祝福知道这张照片一定是假的,但是,她却看不出来一丝被ps过的痕迹,现在的ps技术已经有这么厉害了?她查看照片的属性,想要看出一点端倪,没想到对方连这一点都做得滴水不漏,属性上有照相机的型号,还有拍摄时的各种信息都有。 应该是在p过图之后,又用相机翻拍了一遍。 图没有什么可以研究的了,那么从发送地址入手呢? 赵思雅将那封邮件的发送ip告诉了祝福,可惜查过之后,ip地址显示的却是厄瓜多尔,显然发这封邮件的人也想到了查询ip的可能,使用的是代理ip服务器登陆的邮箱。 一共就两个线索,全断了。 祝福深深的叹了口气,她想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小职员,怎么会有人如此处心积虑的对付她,思虑如此周全,这得是多恨她。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祝福却依旧看着电脑屏幕发呆,如果可以的话,祝福好想把方媛抓来问到底是不是她做的。 不过,也就只是随便想想,脑补一下罢了,如果祝福真这样做的话,不仅对解决事情毫无效果,还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正当她一筹莫展的时候,电脑上乔瑜的头像闪动起来,点开一看,是乔瑜问她正房有没有再找上门来。 祝福无奈的回了一句:“现在已经从小三传奇升级为***风云了。” 乔瑜发来一个震惊的表情:“有什么线索?” “线索是有,可惜都没有用。”祝福将照片和邮件地址发给乔瑜。 同时她也告诉乔瑜,邮件是用代理ip服务器发送,根本查不出来什么,就算暴力破解密码,只怕里面也是空空如也,该删的早就删光了。 乔瑜只丢了两个字:“等着。”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乔瑜都没有回复,显然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可是时间紧迫,总不能就此坐以待毙。 祝福又在细细的查看照片,头肯定是p上去的,不知身体是从哪里借来,如果能找到原始照片的来源,也许可以有所发现。 在网上用识图大法搜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底版,如果这是从什么视频里截下来的图,那就真找不到了。 第四十二章 查探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祝福的手机震动了起来,来电人是妈妈。 此时的祝福心烦意乱,根本不想接这个电话,她几乎可以猜到妈妈会说什么,方媛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肯定已经把这事添油加醋的让一堆亲戚都知道了。 手机屏幕不依不饶的亮着,接着,由于无人接听,电话自动挂断,她稍稍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妈妈又拨过来了…… 祝福将手机切成静音,扔到一边,此时电脑上又闪动着赵思雅的头像,发来的全是一张一张的同事聊天群的截图,对话内容越发的不堪,其中有一个对外接洽的同事说,已经有外部公司的人问他是怎么回事了。 必须在事情进一步发酵之前把事态压下去。 祝福看着那个邮箱,是一个普通的免费邮箱提供商,她登陆了这个网页,想要看看能有什么发现,她点击“注册”,随意填了一个邮件名,又胡乱填了一些个人信息。 到了最后一步,网页显示: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需要您绑定个人手机号码,以备验证。 下面就是一个框,填写手机号码后获取验证码。 一套完成后,网页跳出成功注册邮箱的提示。 咦!祝福心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她马上拿起手机,无视了三十多条未接来电,正翻找着乔瑜的电话号码,忽然电话又响了,她眉头微皱,接着又展开,是乔瑜,真是心有灵犀。 “喂,祝福?” “嗯。” “我替你报了警。” “啊?”祝福心里一凉,这得多长时间才能解决啊,自己只是一个小人物,谁会关心一个普通人的名誉被损事件,唉,本以为乔瑜会有什么通天的手段召唤一支黑客军团呢。 从她的反应里,乔瑜听出了不满,她解释道:“你这要查的可是一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事,我们偷偷摸摸的查,万一弄错了反而不好。”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这得查到什么时候,祝福焦急的情绪从听筒里溢出来喷了乔瑜一头:“要是下班前搞不定,就悲剧了。” “冷静!这不还有四小时四十六分钟吗?”乔瑜安慰她,正说着,乔瑜说:“我先接个电话。”接着就传来了呼叫保持的声音。 没多久,听筒里又传来了乔瑜的声音:“他们查到了,这张sim卡是在盛世花园小区门口的小卖部里登记售出的,昨天晚上才激活使用,除了收邮箱验证码短信之外,就没有任何的信息记录了。” 那是当然,买这卡不就是为了登记邮箱吗,还真得感谢年初的时候新出台的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网上各种注册都需要通过手机验证,而买手机卡必须有身份证。 不然真的是人海茫茫,上哪儿查去。 “他们怎么速度这么快?”祝福问道,她向来都认为只有出了人命,有关部门才能如此神速。 听筒里传来乔瑜的笑声,从声音里都能听出她是如何的神采飞扬,祝福也不由微笑起来,毕竟她是乔瑜呢,堂堂正正也能把事情搞定的乔瑜。 不过乔瑜接下来的话让她不由一愣:“我去帮你找队里的技术大牛,没想到人家一听到你的名字,说‘祝福?前几天是不是去过y省的那个,她的忙我一定要帮’!看不出来啊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厉害了?” “哎?”祝福一头雾水,她小市民一个,怎么可能认识有关部门的那些人? “别装了,啧,真看不出来,深藏不露,可以可以,哪天你要是说你是公主我都信!” “我真的……”祝福急于解释。 乔瑜笑出声:“哎呀,这么紧张干什么,开个玩笑嘛,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嗯。” 挂了电话,祝福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无意识的翻看未接来电,犹豫着要不要给妈妈回个电话,忽然她在电话号码里看见了李墨一的名字,她很开心。 原本李墨一根本就没电话,还是祝福将淘汰下来的旧手机送给他。 李墨一本来想要拒绝,还是祝福硬塞给他的: “这手机我早就不用了,搁抽屉里也是占地方,我又不想拿它去换不锈钢脸盆,你就当帮我一个忙好不好?”祝福诚恳的眼神让李墨一无法拒绝。 买卡登记设密码什么的都是祝福替他完成,最后祝福还把自己的手机号存进了手机。 没想到,今天他真的会打电话给自己。 祝福按住雀跃的心情,马上拨回去,李墨一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祝福?” “嗯,你刚才找我?” “听乔瑜说你遇到麻烦了?” “没什么,她已经帮我在处理了。” 电话那头的李墨一沉默了一下,他说:“进度到哪一步了,我也可以去帮忙的,说不定能快点。” 祝福笑道:“你去帮什么忙呀,人家可是专业人士,你去了添乱。你这几天没戏拍吗?” “嗯,最近都没事,那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告诉我。” “一定!” 结束了与李墨一的通话,祝福想着自己虽然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公司之内有赵思雅,公司之外有乔瑜,还有李墨一,自己已经算相当幸运了。 离下班时间还有四个小时,祝福又点开了那张不堪入目的照片,也许可以从这上面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黑暗的背景,四个激情燃烧的男女,拍照的人也很小心,没有把周围的东西都拍进来,相机也就是普通的卡片机,三四千块钱一台,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盯着屏幕久了,眼睛有点酸。祝福左右转动着眼珠子,忽然,她觉得照片上有什么东西。但是仔细盯着,又没有了。 她试着再将视线移开,果然,利用眼角的余光可以看出,那张照片上依稀有一个人影。 对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将相机对着电脑屏幕拍的,黑色的背景使他的影子被屏幕反射出来。 可惜无论祝福多么努力想要看清那张图,甚至通过ps技术想要将人像调得更清晰,都只是徒劳,实在是太淡了,最终也只能看出,那似乎是个男人的轮廓。 难道不是方媛? 第四十三章 告一段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祝福等的心焦。 妈妈坚定的又打了几十个电话过来,再不接可能她就会亲自跑到s市来,祝福不得不硬着头皮接起电话,果然,妈妈是来求证她的私生活是否如传言那般,祝福无奈:“你是我亲妈,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警察都已经在查是谁在传谣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松了口气:“我就说,你要是有这本事,早就结婚了。” “……”祝福一时竟无言以对。 “事情结束就打个电话回家,别让我和你爸担心你。” 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声,祝福又叹了口气,抬头,双眼无神的盯着前方。 虽然与外面办公室相隔一面磨砂玻璃墙,但是她仍感觉到外面办公室里的同事们,还有走进来的人、只是走廊上路过的人,都有意无意的将视线投向她这里,好奇的、讥笑的、鄙视的…… 又有人敲门,祝福不由一惊,才发现是办公室里的保洁阿姨,进来给花浇水,顺便收垃圾。这个保洁阿姨跟祝福关系还不错,之前祝福曾经帮过她一些小忙,至少她做为一个路人,应该不会对自己说三道四吧。 祝福松了一口气,暗笑自己现在已经神经紧张到这个程度了。 “市场部的那个方媛,不是你的表妹吗,怎么她传那些话传得最开心?”保洁阿姨突然问。 祝福一愣,很快就明白她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这消息传的……祝福长长叹了一口气:“家里人太多。” 保洁阿姨摇头:“哦哟,还搞豪门恩怨啊。” 不是豪门也有恩怨,祝福颇觉无奈,忽然保洁阿姨压低了声音对她说:“我刚才在总裁办,看见秦总把齐总监叫到办公室里,齐总监过了好久才出来,脸色不好。” 祝福又叹了口气,心想齐清澜也是哔了狗了,昨天还在跟自己传绯闻的人,今天就直接搞出了三王一后,秦承远一定是把他叫去警告他要注意影响什么的。 保洁阿姨手脚很快的把活干完就出去了,祝福继续托着腮,等待乔瑜的消息。 忽然一个几百年没联系过的好友栏里的人闪动着:“在吗?” 不是吧……祝福扶额,这种情况下冒出来,不是借钱,就是结婚发贴。 本来不想理,那人还给发了个窗口抖动。 烦! 祝福回了一个问号,等着他下一句会说什么,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没想到,对方没有再多说什么,直接发来一张照片。 那角度、那背景、那人物构成和位置关系…… 这不是祝福的yan照吗?只不过那上面的女主角,却是另一个女人,祝福不认识。 照片的右下角还附了一行字:“中也纱希,番号12345678” 咦? 做为一个为了搜寻小说素材而常年混迹各种论坛贴吧的人,祝福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做为一个天真无邪的妹子,她并不知道这种资源应该怎么去下。 不过,这事也轮不到她来操心,因为,赵思雅那边已经传来消息,许多同事也搜到了这部岛国片,虽然没人敢在办公室里下载,不过有好事之徒已经让身在别处的朋友帮忙,发现那张把祝福脸p上去的图,在这部两年前出品的小视频的第29分13秒。 办公室里的八卦就这么消停了吗? 当然不能,人们关心的焦点开始转向祝福到底是得罪了谁,会有人如此处心积虑的想要弄臭她的名声。 刚才在办公室里热切传播祝福在上学的时候多么多么招蜂引蝶,拆了多少多少对情侣的方媛,此时声音也小了许多。 别的同事都冷眼看着笑话,更有人悄悄说:“不会就是这个方媛吧,看着表姐一跃升级,心理不平衡,故意搞出这事来。” 这么一提醒,许多人深以为然:“对哦。” 本来许多女同事就看不上她那种绿茶风味十足的作派,这下好不容易抓着个机会,八卦的热情更是前所未有的高涨,甚至超过了刚才八祝福的热情,毕竟能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去讲八卦,这种机会不是随时随地都有的。 现在轮到方媛开始头痛了,她身边平时那几个献殷勤的男同事这会儿一点忙也帮不上,而且恨不得把他们与方媛之前画出一道深深的分界线。 yan照事件闹这么大,如果真是方媛干的,就算祝福不告她,公司也会处理,更何况现在整个公司都知道,在签代言人的那一晚,是ceo秦承远亲口对外宣布祝福是集团品牌官。 说不定,秦承远就是祝福的后台。 哎呀呀,方媛这下可是得罪了惹不起的人了呢。 在热情的围观群众已经在猜方媛是会主动辞职,还是被找理由开除的时候,他们忽然接到了各自老大的通知:“谁也不允许再讨论此事,认真工作,否则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 违反劳动纪律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不赔钱。 顿时公司内部就息了声,谁也没这心情跟自己的饭碗过不去,更何况,真想八卦,下班以后再八也一样,何必迎着枪口上呢。 在离下班还有一小时十五分的时候,yan照事件就这么戛然而止,秦承远又一次将她叫进总裁办公室:“现在已经真相大白,你也不要把这件事再放在心上,今天你就早点下班吧,回去好好休息。” 虽然只提前了那么一点点时间下班,不过祝福的心情还是特别欢快的,一定是乔瑜那边替她把事情搞定的,应该好好谢谢她,打了个电话过去,忙音。 乔大小姐一向日理万机,这会儿说不定正在跟什么大人物会面呢,不便打扰,祝福发了条信息,表达了一下欣喜若狂的心情。 然后,她下意识的拨通了李墨一的电话,刚才李墨一很担心的样子,要是知道事情解决了,他一定也会为自己高兴。 只是,电话响了好几遍,都没有人接听。 再打,就是对方已关机的提示。 第四十四章 谜局 乔瑜不接电话情有可原,李墨一为什么也不接电话呢? 手机丢在路上了?他那么谨慎的人怎么会弄丢东西。 被偷了?谁敢偷他! 到底为什么不接电话嘛!再打一次! 还是提示“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sorry,you,called,number,is,poweroff……” 哼,有本事你永远不要接!祝福恨恨的将手机塞进包里,收拾下班! 路过市场部的时候,看见方媛一个人缩在属于自己的格子里,她一向都表现的如同自己处在聚光灯下,一举一动都好像有万千人赞颂仰望的模样,可是现在看起来好像是长在阴暗角落里的小蘑菇。 还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她干的,祝福也并不想同情她,踩着高跟鞋,意气风发的路过了市场部。 高跟鞋与大理石地面发出的“卡卡”脆响,引起了那间办公室里许多人的注意,她们看着祝福拎着小挎包,昂首挺胸的出去,忍不住又窃窃私语起来,直到老大秦峰出来猛的咳了一声,她们才马上坐下,假装认真的盯着自己面前的电脑。 毒鸡汤文说,拉倒吧,谁不是独立的个体,乐子是自己找的,一味的建立在别人身上,活着毫无自我,又有什么意思。 乔瑜不接电话的时候,祝福心里冒出的就是这句话。 鸡汤文说,幸福的时刻要与所爱的人分享,最好的美景要有所爱的人在身边才是美景,否则纵然手握无边江山,也只有无边的孤单。 李墨一不接电话的时候,祝福心里是这么想的。 网上那些意见相反的文字,有人骂有人赞,无非就是说到了各自的心坎里去了。 走在春日下午四点的阳光里,温暖而不燥热,街道边行道路上嫩绿的色彩满满的生机盎然。 在这样美妙的环境中,任是谁都会心情平和而充满喜悦的……吧…… “李墨一!你刚才为什么关机!”祝福接起电话,第一句话就忍不住叫出来,此时祝福忽然理解了《一千零一夜》里那个瓶中魔鬼的心情,等了一百年,又等了一百年,终于有人将它放出来的时候,它不是想着报恩,而是暴走。 如果李墨一此时站在她面前,可能已经死于声波攻击。 “嗯……我按成静音了,先没听见,然后就没电了,临时买了充电器,一时也没找到可以充电的地方。”李墨一有些愧疚,又有些欣喜,原来她会因为找不到自己而着急啊。 “那你为什么……”祝福想说早干嘛去了,每天充电是礼仪好吗!然后她才想起来,自己给他手机的时候,似乎、仿佛、并没有给他充电器…… 呃,好吧,原来是自己的锅,祝福顿时怒气全消。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现在在哪里?”祝福特别开心。 两人见面后,李墨一看着她满面春风的模样,问道:“看你这么高兴,事情一定解决了?” 祝福得意的一偏头,说:“嗯,是啊,乔瑜超厉害的,竟然几小时就解决了,一开始就跟个无头公案似的,我以为我要像阮铃玉那样留张‘人言可畏’的遗书,自挂东南枝了。” 接着她兴高采烈的把发生的事情都说了一遍,着重夸奖了乔瑜在这件事上不可磨没灭的贡献,还有对方媛的鄙视。 李墨一却没有说话,眼皮微垂,长长的睫毛如扇,在眼睑下方投下一片阴影。他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综合已知的所有线索,发现这事却缺失了重要的环节。 “这事……” “你的睫毛好长,好好看。”祝福与他同时开口,然后她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抬头望着天花板:“啊,对不起,你说你说。” 李墨一略微偏过头,咳了一声,然后才开始一本正经的说起他的怀疑。 是谁找到了那个视频? 公司里其他那些收到视频番号的人,也是从各自的好友栏里得到的消息。 按理说,这事本来也就是公司内部的事,怎么可能瞬间每个人的多年不联系的好友都跑来关心这事? “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掌握了公司里所有人聊天工具里的联系人,然后还盗了那些很久不联系人的号,再发出视频番号。”李墨一说。 祝福点点头,这一点她也想到了,这年头,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木马灰鸽子之类的病毒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但是,难道就这么巧,同一个公司同事的好友都刚刚好被盗了? 而且,盗号的不借钱,不发小广告,只是关心这件事? 从动机上来说,盗号,就是为了替祝福洗清冤屈。 从行动上来说,能一下子掌握所有同事的好友栏,那也不是随便一个什么路人甲。 本来还在为重获清白而欣喜的祝福,现在忽然觉得后脑勺冷风嗖嗖,这是被什么神秘组织监控了吗? 重点是,神秘组织……还向着自己? 祝福又脑补了几万字,觉得可以写进下一部书的情节里。 李墨一见她一副神游的样子,摇摇头:“专心点。” “我很专心的在听你说。”祝福无耻的假装刚才只是在认真思考,“但是这件事缺乏线索,我也猜不出来啊。难道你知道什么?” 李墨一点点头。 他其实刚才去了盛世花园,通过监控看到了买卡那个人,然后,又找到了那个人,可是,他说只是别人出钱让他去买的,在小区里交接,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 而且那人对人物外貌的描述能力也十分之差,听来听去,能得到的信息就是托他买卡的男人长了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听到这里,祝福忍不住“哈哈哈”的笑起来了:“我就说么。” 忽然祝福觉得不对,盯着他的眼睛:“你?能查小区监控?” 李墨一茫然的点点头:“啊,对。” “人家凭什么让你查,你又不是警察。” 李墨一嘿嘿一笑:“还是有熟人好办事嘛。” “什么熟人?” “你还记得楚昊吗?” 谁能忘记啊,那是祝福长这么大,除了考试不及格被请家长之外,就是那次最刺激了。 李墨一笑笑:“他来了。” 第四十五章 楚昊的求助 听见楚昊的大名,祝福都愣了,那位爷是干什么的,跑到s市来,显然不能是度假旅游啊。 李墨一看着她表情变幻,笑道:“怎么了?” 祝福有意无意地搅着杯子里的咖啡:“他来准没好事。” “谁在背后说我坏话呢?”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吓了祝福一跳,抬起头,正对上楚昊笑眯眯的眼睛。 他穿着休闲,当初在y省见他时那一身的痞子气竟然一点也看不出来,完全是一个儒雅的中年人,身旁跟着的人也很眼熟,是齐楠,现在通身走路带风的商业精英气场,谁能想到他当初掉在怒江,挣扎在生死一线的模样。 虽然祝福知道奋斗在隐蔽战线的一线工作人员时不时得换换身份,不过面对才分开一个多月的人,还是有点不习惯。 她看了看齐楠,对李墨一说:“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差距啊!” “我不也挺好的。”李墨一对此很不服气。 祝福指着齐楠的衣服:“你看这衣服,多少钱?” “最多一千块吧。” 祝福不屑的扭过头:“天真,这是高级定制款的,之前我看我们公司有个总监穿过,一万五起步,还只是这一套西装,领带皮鞋袜子都另算的。” 这身西装的质地剪裁都是极其用心的,李墨一不是看不出来,只是他不能把品质与价格挂钩,他也知道祝福只是随便逗逗他,不过,心里怎么总是有那么一点吃味的。 他有些哀怨的飞快扫了一眼祝福,心想:“祝福什么时候能当着外人的面这么夸自己就好了。” “你可得离我远一点,万一我这咖啡溅了几滴在你身上,可赔不起呢。”祝福作势往李墨一身边躲,又扯起李墨一的袖子:“还是这个从头到脚没超过六百块的影帝可爱一点。” 李墨一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丝得意的微笑,然后就听见祝福继续说:“……把他扔到猪圈里打两个滚,都不怕赔不起。”李墨一顿时无语问苍天。 见他俩这般,连楚昊都忍不住笑起来:“他表情这么丰富,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线大明星,那还不是上亿的身价。” 祝福“哼”的一声扭过头:“他上亿身价跟我有什么关系。” 看着她这般别扭的模样,李墨一的思绪忽然又回到了很久以前,瑶光当着别人的面是大祭司高高在上的模样,私底下也会吐槽这个吐槽那个。 这种亲切的熟悉感,令他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想要摸摸她的头发,像以前那样,再哄两句,只是手一伸出来,祝福又把头扭了过来,他不由僵在那里,终于还是没落下来。 祝福眨巴着眼睛:“你干嘛?” “没什么,坐久了,肩膀有点疼,活动活动胳膊。”李墨一强行解释一波,让祝福很不满意,她已经给了他这么多次机会,他怎么就死命的硬憋着呢? 憋,有种憋死也别出声!祝福又扭过头:“哼!” 楚昊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的氛围,决定说正事:“我们这次来,是要与你们这里的华创集团谈一些合作。” “哦?哦!”祝福了然,“需要我帮忙?” 齐楠点头:“是的,听说祝小姐是华创集团的品牌官?还是ceo钦点的,想必可以帮助我们牵线搭桥。” 祝福疑惑的看着他们,难道他们俩调职去管经济犯罪了?不可能啊,这才一个多月的功夫,不至于吧? “在这种休闲的地方,不要谈工作好不好,难得我提早下班,”祝福假装不耐烦,“再说,我被人栽赃yan照的事才刚刚结束,哪个不要脸的做下的事还不知道,正烦着呢,走,咱们去ktv唱歌解闷去。” 四人移到ktv,这家ktv包厢的隔音条件极好,关上包厢门,齐楠迅速检查了房间里的所有设施,确定没有窃听器和摄像头。 齐楠坐下来之后,李墨一还在爬高下低的忙着,楚昊笑道:“李老弟别忙了,齐楠比你专业。” 李墨一微微一笑:“啊,是吗?不过,小心没有过度的,总是仔细点才好。” 说着从吸顶灯的灯罩里摸出一枚嫩黄色的小药片,上面印着一只乖巧可爱的卡通小猫头像。 祝福看着觉得奇怪:“咦,这是什么药啊?好可爱。” “如果你知道这是什么药片的话,就不会觉得它可爱了。”楚昊神色凝重,从李墨一手里接过这枚药片,闻了闻,又递给了齐楠,齐楠小心的刮下来一点点,在手指尖舔了一下:“没错,就是mka475。” 祝福眨巴着眼睛:“原来还有代号的啊,我只知道叶子啊冰啊粉啊什么的,你们这一念,跟什么地下工作者似的……” 相比祝福好奇满满的样子,李墨一却没这么轻松。 没有走进过修罗场的人只会觉得那些生命与鲜血的故事很燃很浪漫。 只有真正曾经踩在鬼门关徘徊的人,才会明白,那些意味着什么。 他不希望祝福被这种事卷进来,当初在y省,是祝福先不小心惹上了那些人,他才会出手善后,而这次楚昊和齐楠上门主动拜访,他跟这两位可没什么深情厚谊。 庞大的犯罪网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毁掉,在这之中,需要付出多少人的努力甚至是性命。 李墨一不怕死,但是他不愿意看见祝福有任何的事情。 因此,他不冷不热的说了句:“这事交给你们这些专业人士去做就好,我们相信你们!” 语气中明摆着是拒绝,他态度如此大的转变,祝福看了他一眼,李墨一又继续说:“我们不过是普通老百姓而已,只想过安生日子。”最后四个字,几乎是一字一字从牙里蹦出来。 还没等楚昊齐楠说话,祝福先开口了:“话不能这么说,如果毒瘤不除,老百姓怎么可能过安生日子?那些人败坏社会风气,毁了多少家庭,楚昊他们找来,一定是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我们能帮就帮咯。” “说得这么轻巧。”李墨一腹诽着,他见过为官兵带路剿匪,结果被漏网土匪屠村的惨案,也见过御史中丞本人就是巨贪,将发现线索的人悄悄灭口的悲剧…… 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但是人类的行事作风……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第四十六章 李墨一的醋意 看出了李墨一的抵触情绪,齐楠不明白为什么在y省的时候,李墨一会仗义相助,当时他出手那般狠辣,显然也不是个胆小怕事的人,怎这会儿却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y省事件告一段落后,他们有查过祝福和李墨一的资料,祝福的成长轨迹清晰,一个普通城市里的女孩子。但对李墨一的调查,却一无所获,如果是有机构刻意为其掩盖身份,也总归有蛛丝马迹可循,而他却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 齐楠疑惑的看着李墨一,问道:“你和以前不太一样。” 他口中的以前,是春节时的六库。 而李墨一的以前,则是在那个侠以武犯禁,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遥远岁月。 李墨一暗想:如果我真的和以前一样,你的人头只怕已经让我握在手里拎去交货了。 他叹了一口气:“我一直是个怕事的小老百姓,同时也害怕身边的人受到伤害。楚队长,我记得你也说过,不希望让我们这些普通人卷进这些事来,怎么这才一个月不到,就变了呢?” 房间里的空间突然安静,楚昊缓缓开口:“这次与华创接触,可能会与祝小姐见面,我们只是想提前给祝小姐提个醒,不要见到我们的时候过于吃惊而暴露,其他并没有什么需要祝小姐承担风险的地方。” “我不关心你们查的是什么,不过一定不是小案子,万一有人看见祝福和你们接触过呢?”李墨一抛出这个问题。 一直坐在旁边磕瓜子的祝福忽然出声了:“要是这样,我也进不了华创,秦承远更不会让我去做什么品牌官。” 祝福的分析不无道理,但是李墨一仍十分担心,也许让祝福进去,本身就是个阴谋,但是像她这样家庭背景的人,又能阴到她什么呢?从各种角度看,她都毫无利用价值。也许……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见李墨一不说话,祝福又说:“反正也不让我做什么事,不就是假装第一次见面嘛。再说,有什么危险,不还有你吗?你一定不会让我有危险的对不对?” “……”李墨一心里忽然绞痛起来。 看着祝福的眼睛,他几乎没经过大脑的回答:“对!” “那不就结了~”祝福转头望着楚昊和齐楠:“哎,你们俩现在是什么设定啊,说来听听呗。” 现在的楚昊和齐楠是国外注册的一家科技企业的总裁和财务总监,希望联系华创公司投资开发一项他们手中的科技创新类专利。 当楚昊说出那项专利名称的时候,祝福眼前一亮:“我知道我知道。” 那是一项医学方面的新突破,可以有效缓解心脑血管病人急性发作时的症状,之前祝福由于需要写小说,关注过一段时间医学界的事情,因此对这项专利略有了解。 祝福现在身为整个华创集团的品牌代言人,如果真的在谈这个项目,那她的确是会与楚昊他们对接一下,确定相关新闻稿和宣传方向。 “不过,那专利,你们怎么弄来的,难不成是弄个假的转让协议?只要打个电话就能核实到了哦?”祝福有些担心。 齐楠笑笑:“我们真的借到了那个专利。” “这还能借?”祝福脑中一片混乱,专利就是源源不断的钱啊,谁会把聚宝盆借给别人呢? “关医生帮我联系的。” 祝福看了一眼李墨一:“看看人家关医生的觉悟,再看看你的,哎,我怎么就认识了你呢?” 她原本只是随口说说,传到李墨一耳朵里却完全变成了另一个意思:“你觉得他好就去找他吧!” “哎?”祝福整个人都傻了,这是怎么了?李墨一对她从来都是温柔体贴的,怎么今天这话说的好像负气的孩子。 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话,祝福觉得的确是自己说话说难听了,就凭在y省李墨一的行事作风,他就不是怂人,之所以这么紧张的拒绝,也是怕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受到伤害吧。 刚才那么说他,的确过份了。 李墨一心情低落,双手握拳撑在膝上,忽然有一个温软的身体靠过来,两只胳膊环住他的脖子,他整个人一激灵,差点跳起来。 祝福在他耳边低语:“对不起,我刚才说错话了,不要生气嘛。” 李墨一抬起头,看见楚昊与齐楠两人正在仔细看着菜单,认真的讨论到底是要一份一百八十八元的果盘,还是要七十八元的水果沙拉,仿佛完全没有发觉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好,很识相。 他拍拍祝福的手:“我只是担心你。” “我知道。” “祝福……”李墨一的语调有些变化。 “嗯?” “你勒着我的气管了。” “啊。”祝福吓得赶紧松手,李墨一长长舒了一口气,又觉得有点遗憾,就这么松开太可惜,看来是时候去练一练龟息功了。 那头楚昊与齐楠还在热切讨论吃什么,祝福说:“这里能有什么好吃的,两位大老板,还是请我们出去吃吧,我带你们去本地最贵的酒楼。” “咳,别闹了,我们经费都在这身行头和租车上了,现在都快吃不起泡面了,今天还在市局里蹭人家的食堂。”齐楠无奈。 “对哦,今天乔瑜打电话的时候,是你们给帮的忙吧?你们两位大老板在局子里出没,不怕被人看见?” 齐楠笑笑:“我们是去报案的。” “嘛玩意儿?你们俩?去报案?哈哈哈哈哈……” 等祝福笑完了,楚昊认真的说:“我们住的酒店,被人翻过了。” “嗯?”祝福的笑声骤然刹住。 “不是小偷,对方十分小心,如果不是我们事先有准备,甚至都看不出来有人进来过。然后就听说,你也遇到麻烦了。” 齐楠摊手:“可惜我们没帮上忙,盛世小区那么大,一层层的排除,也查不到线索,最后与买卡人接头的那个保姆也不知所踪,还得慢慢查。” 什么?不是他们查的? 第四十七章 乔瑜的邀请 如果不是齐楠他们帮忙,那就是…… 祝福默默扭头看了一眼李墨一,对方低头认真研习今天最受欢迎的对象——菜单。 继楚昊和齐楠之后,它又得到了李墨一的宠.幸。 祝福忽然大力将菜单从他手里抽出去:“哼!” 如果不是李墨一心不在焉,谁又能把他手里的东西给抽出去,这更确定了祝福的想法,一定是他逼始作俑者发了那个视频番号,澄清事实。不知道他有没有对人家严刑逼供,严刑逼供就算了,别让人看见脸就行…… 此时祝福已经脑补了李墨一如何甩掉了楚昊和齐楠,如何潜入嫌疑人家里,如何拿刀子架在对方的脖子上,用邪魅狂狷的语气说:“敢污蔑我的女人!” 等等……我的女人是什么鬼,删掉删掉……唔,然后再这样那样…… 坐在她身旁的李墨一,默默看着她捂着脸,笑得贼兮兮的模样好像刚偷了只鸡的黄鼠狼,知道她又在脑补了,忍不住叹了口气,转脸看着楚昊和齐楠。 这两位再次沉浸对菜单的大讨论中,不可自拔。 “如果该说的事情已经说清楚了,那就走吧。这个小时要结束了,再不走,要加钱。”李墨一看着两个身着华服的穷鬼。 果然两人站起身:“那,就不多打扰了。” 在电梯里,李墨一说:“希望你们恪守承诺,不要打扰她,今日分开后,不希望在你们在公务之外的场合再跟她见面。” 话音刚落,电梯门开了,是乔瑜和关林森,关林森一愣:“你们……” 乔瑜眼尖,一下就看出楚昊和齐楠身上全身上下的行头价值不菲,她对于这种身份的人会跟祝福李墨一出现在ktv的电梯里十分好奇。 “这两位是?”乔瑜将询问的眼神投向祝福。 祝福知道乔瑜一定看出了这两人全身充满了¥¥¥的气息,她生怕关林森说漏嘴,忙解释:“啊,这位是我们合作方的总裁楚昊先生,这位是财务总监齐楠先生。” “跟你们公司合作?什么公司?”乔瑜挺好奇。 祝福顿时卡住了,刚才忘记问了。 “菲莎普尔科技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关林森说。 乔瑜挑眉:“你怎么知道?” 关林森笑笑:“他们是研发医疗科技的公司,与我工作相关,当然要研究一下。我们院曾经想过要引进他们的专利,可惜太贵,只能等待国产化。” 说着,他友好的伸出手:“期待你们与华创集团的合作顺利。” 乔瑜笑道:“既然都是朋友,不如去我的咖啡馆坐坐?尝尝我们新开发的新菜。” 穷困的齐楠显然是十分想去的,他看了楚昊一眼,希望他能答应,但是楚昊却微笑着拒绝了:“我们还有点事,要准备与华创集团的会谈材料,就不……” 迫不得已将祝福牵连进去,已经让他感到很不好意思了,他不想再将乔瑜扯进去,不相干的人越少与他们接触越好,这是对他们的保护。 但是乔瑜显然不是轻言放弃的人:“谈项目这么大的事,你们肯定在没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哪有临时抱佛脚的道理。再说,这个项目也需要通过媒体推广宣传得到利益最大化,我就在电视台工作,对于你们这个项目也有所耳闻,很有兴趣深入了解,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做一篇报导。” 有理有据,楚昊一时也想不到有什么好的方法来推托。 而且,看这位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一副不容拒绝的模样,就算找个借口,也一定会被她马上挡回去,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何况她说的也对,到时候还是需要有媒体报道,才能让事情更像真的。 楚昊点点头:“那就,却之不恭了。” *** q咖啡馆。 变幻莫测的苏岩,穿着一身白色厨师服,戴了一个无比之高、好像白无常的帽子,正在明厨前忙个不停。 翻炒的动作干脆利落,取调料、洒调料的姿势如行云流水般优美,关火装盘的时候,还旋转了两圈,极尽花哨浮夸之能事。 “哇,好厉害。”围着玻璃窗的女客人们激动不已。 祝福认真的盯着他看了半天没移开眼睛,然后拉住乔瑜:“他的帽子是怎么卡住的,为什么不掉下来?” “……”乔瑜心情有些复杂,“你的关注点为什么这么奇怪?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卡在了头上,也可能他还偷偷别了小卡子。管这么多干嘛,上楼,一会儿会给我们把菜送来的。” 认识老板就是好,下面的女客们排四个小时也不一定能排得到苏岩看心情做的东西,他们只要坐在楼上等着送来。 一行人在楼上坐定,关上门,乔瑜首先开口:“两位打算什么时候说实话?” 第四十八章 去邯郸学步 乔瑜如此单刀直入,让楚昊与齐楠有些措手不及,他俩互看一眼,不知乔瑜是什么意思,关林森也静静坐在一边,看着他俩。 “不知乔小姐为什么有此一问?”楚昊最先反应过来。 乔瑜打量着两人,齐楠感觉她的目光好像能看透人心,背后一阵发凉。 “你们俩的气质,哪里像有钱人?”乔瑜抱着双臂,靠在椅背上。 齐楠看着自己这一身昂贵的行头,不解的问:“什么气质?” 乔瑜笑笑:“每个人的气质与所处环境有关,您二位已经算装得比较像的了,可惜,到底没见过正版的商业巨子,所以,全身透着一股用力过猛的电视剧味儿。” 看着两人的表情,乔瑜又说:“没别的意思,相信能让关林森帮你们说话,还能和李墨一走在一起的,应该不会是什么可笑的骗子。” “等等,我呢?”祝福感到被忽视。 乔瑜挥挥手:“你这种给职业乞丐捐款无数的人,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喂,我那是有爱心……”祝福感到自己的智商被鄙视了,她一直以来都会有选择的给乞丐投币,她的理论是万一里面真的有一个值得帮助的,那也是好的。当然这个理论被乔瑜唾弃个半死。 乔瑜优雅的端起桌上的红酒,轻轻的摇晃:“隐藏身份的人一定有这么做的理由,我也不想问,只是想告诉你们,你们连我都骗不过,还想骗秦承远?” “哪里有破绽?”楚昊认真求教。 乔瑜示意李墨一站起来:“你重现一下他们刚才是怎么走路,怎么坐下的。” 李墨一有样学样。 “楚先生的样子比较像暴发户、流氓头子,而且还是从底层干起的流氓头子。而这位齐先生的样子,则是在军队或是警察的部队里呆过,一板一眼,虎虎生风。”乔瑜点评道。 听得两人说不出话来,乔瑜又说:“想看看商业巨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两人当然很有兴趣,齐楠拼命点头,乔瑜说:“一会儿我带你们去参加一个私人party,你们不动不说,多看。” “乔小姐,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们?”楚昊想不通她为什么要出手相助。 “因为,关林森帮助过你们,如果你们失败了,会显得他的帮助毫无意义,我怎么能容忍这种事发生。” “就这么简单?”楚昊不敢相信,这算什么理由? 齐楠干笑道:“曾经提供过帮助,有这个心,就很好啦,我们失败也不是他的错……” “那可不行,说起来‘这事关林森管过,结果以失败告终’,简直是丢人现眼!”乔瑜傲然昂首。 这也太好胜了吧,楚昊扶额,对这个女人的执着不是太懂。 而祝福的关注点又跑偏了:“哎?关林森丢人现眼,你这么着急干嘛?” “要是你丢人现眼,我也看不下去!”乔瑜冷冷的看了她一眼。 嘿嘿嘿……可是似乎从来没有着急成这样呢~祝福的心中又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魂。 乔瑜这个高傲的白富美,一向都是对祝福吐槽那些身边围着她转的男人多蠢多傻,祝福一度以为她要成为终身不婚的伊丽莎白女王了,没想到啊~ 缘,妙不可言。 楼梯一阵响动,苏岩送菜上来,他放下菜,环顾了一圈在座所有人,微微欠身,什么话都没说,转身离开的时候也没忘记关上门。 楚昊看着关上的门,问乔瑜:“这位伙计,不是一般人,他是哪来的?” “捡来的。楚先生是从哪里看出来他不是一般人的?” “眼神。” 乔瑜笑道:“看来楚先生观察力不错,今晚一定会大有收获。” “乔小姐对他的来历一无所知?” “我遇到他的时候,他被车撞了,在医院抢救回一条命,但是问他什么都不知道,身上也没有足以证明身份的文件。”乔瑜明显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你们抓紧多吃点,一会儿去party。” 齐楠不解:“唉?party上没有吃的吗?” 乔瑜轻轻叹息:“看看,问出这种问题,一下子就穿帮,那种场合,都是各自端杯酒,四处沟通感情拉关系,谁会大吃大嚼,嘴里塞满食物,还怎么跟人聊几个亿的项目?” 这也不能怪齐楠,一直以来,他最多担任的是情报员的角色,跑来跑去传递情报,最多装个小马仔,装逼端范儿冒充老板的事,从来都是楚昊负责,可是现在连楚昊都被乔瑜鄙视的这么惨,他就更只有被唾弃的份了。 “我一会儿送你回去。”李墨一看着祝福。 祝福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也想看看死有钱人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上回电视台的晚宴你不是去了吗?” “你都进去了,算什么有钱。” 李墨一恨不得祝福离楚昊和齐楠两个人越远越好,偏偏她好奇心炽烈如火,一百条命都不够花的。 唉,算了,当年瑶光也是这样,别人都以为大祭司从山沟里捡回来一个浑身是血的昏迷男人是因为悲天悯人的善良,其实只猜对了一半,她还特别想知道李墨一身上那道奇怪的伤痕到底是什么武器划的,甚至都不怕捡回来一个大祸害。 事实上,自己也真的是个祸害啊。如果不是与关林森在祭星台下大打出手,瑶光怎么会……唉…… 想起往事,李墨一又不忍违逆祝福的意愿:“那我和你一起去,再送你回家。” 祝福看看李墨一的衣服,忽然又低头看看自己的:“乔瑜……在历史上,你曾经带过两个穿得这么寒酸的人去参加party吗?” “没有,不过我有衣服可以借给你。” “那李墨一呢?” “想进门的话,去买呗,也不用太贵的,跟关林森穿的这件差不多就行。”乔瑜说的特别轻松而随意。 关林森迎着李墨一询问的目光,扬唇一笑:“一万二。” 接着他又体贴的问:“要不要我借你?不收你利息。” 第四十九章 关林森的战友 离开q咖啡馆的时候,苏岩还是那般高深莫测的站在吧台里,看着喧闹的人群,祝福看见了赵思雅,她身边还有几个朋友,祝福没有太在意这些,大家都有各自的玩法,现在赶着去乔瑜家借衣服,因此也没有上前去打招呼。 关林森带李墨一去买衣服,乔瑜带祝福回家换衣打扮。 不是没见过乔瑜那堆闪亮亮的东西,但是这次乔瑜从抽屉里出的四件套碎钻首饰,真是把祝福给惊到了,钻石在灯光的照耀下,由内而外的跳跃着淡淡红光包裹着的微蓝色光彩,所谓钻石的火彩,便是这般灼目。 “来,戴上。”乔瑜拿起项链,就要往祝福脖子上挂。 祝福忙摆手:“别,万一我现在是在莫泊桑那个《项链》的故事里呢,把我卖了也赔不起。” 她拿起了一串珍珠项链:“这个也挺好。” 乔瑜抱着手臂:“你眼光真不错,这是最顶级的黑珍珠项链,虽然是从原产地直接拿的,不过价格还是这串碎钻项链的两倍。” 吓得祝福赶紧把那串珍珠项链,恭恭敬敬的摆回项链盒里。 “你这就没点便宜的东西吗?”祝福不死心四下找。 乔瑜被她这磨磨叽叽的行径弄得极不耐烦,把项链往她脖子上一套,扣上:“别找了,最便宜的就这个,再便宜的就是拴我家多多的项圈了。” 金毛犬多多听见主人叫自己的名字,兴奋的从客厅跑过来,围着祝福转了几圈,殷勤的摇着尾巴,并抬起爪子要与祝福握手。 祝福仔细打量着它的项圈,挺好看的,还有一个心形的挂坠:“这项圈真不错,其实也看不出来是狗项圈嘛。”她笑眯眯的看着多多:“借我戴戴好不好呀?” “受不了你,你这戴这玩意儿是要去充金链大哥吗?”乔瑜一脸受不了的表情,丢了一个手包给她:“赶紧把你那堆零碎装进去,时间快到了。”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了那辆拉风的银灰色保时捷911,关林森正倚着车门,双手插兜欣赏一株正在盛放的碧桃花。忽然看见乔瑜和祝福出来了,眼睛里一抹异色,他僵硬的手指,敲了敲车门。 “怎么了?”李墨一从车里出来,不由愣住了。 一头波浪长卷的乔瑜身穿烈火般耀眼的红色长裙,金色的花纹更让她有如牡丹一般的富丽天香。 祝福则是一袭水蓝色长裙,肩上镂空部分勾勒出兰花的图案,镶以白纱,黑色的直长发柔顺的垂在脑后,气质端庄如空谷幽兰,却又并不高傲的拒人于千里,只要有人愿意踏进空谷,必会得到善意相待。 李墨一喃喃道:“瑶光,是你吗……” 关林森拍拍他肩膀:“别发呆了,我们还得去跟那两位会合呢。” 这边李墨一和关林森看傻了眼,那边祝福也看呆了,自从与李墨一相识以来,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帅气过,虽然知道他的脸好看,知道他的身材好,但是……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靠衣装马靠鞍! 祝福毫不吝啬她的溢美之词:“哇,这身衣服太衬你了,腰那么细,腿怎么看都有两米八!妈妈,我今天看到玉树临风四个字的真人诠释了~” 开着车的关林森赶紧邀功:“这身可是我替他挑的。” 乔瑜不为所动:“小心看路!” 关林森不满的扯扯嘴角,祝福偷笑,对乔瑜说:“哎,刚才你有没有看见他摇动的尾巴??” *** 在聚会地点前与楚昊和齐楠会合,齐楠倒抽一口凉气:“你们四个……是来拍电影的吧?”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抬头看了看李墨一和关林森,都是贵价衣服,怎么人家穿的就这么好看呢? 楚昊拍拍齐楠的肩膀:“别看了,你心灵美。乔小姐,里面是个什么样的聚会?” 乔瑜赞许的看着他,随时随地心怀工作,到底比齐楠那个毛头小伙子可靠。她大致介绍了一下里面的情况。 说是私人party,其实来的人都是些本市银行证券等金融业的大boss,各大公司的总裁,他们彼此之间都有各种各样的关系网联络着,或是亲戚或是上一代的密友。 齐楠感叹道:“这辈子都接触不到这样的层次啊。” “现在你不是认识我了吗?!”乔瑜踩着红色高跟鞋,风姿卓绝的走在前面,她对守门人说了几句话,跟在后面的一干人等就这么跟着一起顺利进去了。 这里是一幢独栋别墅,内里并不像祝福想的那样金碧辉煌闪瞎眼,透着一股古典的韵味,祝福凑过去悄悄问:“这的装修怎么一点都不奢华啊?” “金光闪闪就叫奢华?那叫娱乐城,看,那幅墙上的画,嘉庆年前的真迹,还有那个花瓶,雍正朝的真品,随便一样都有资格进省博物馆,还要怎么奢华?” 祝福赶紧跟在乔瑜身旁走,生怕不小心打碎了什么,那真是卖了自己都赔不起。 走在后面李墨一低声对关林森说:“哎,这边不会有几样是你用过的吧?” “没有,不过有几样倒是见过,比如那个瓶子,看起来像我在乾隆朝掌管内务府的时候,为了赶工交上去的那批糊弄货……” 李墨一鄙视的看着他,关林森假装四处看风景。 当乔瑜的高跟鞋踩上胡桃木地板的那一刻,厅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往这里望过来: “乔小姐来了。” “乔小姐好。” 乔瑜一面向周围的人点头致意打招呼,然后走到一位满头银发,颇有学者风范的老者面前:“冯爷爷好。” “哦,小瑜来啦。”看见乔瑜,老者很开心,他又看见了站在乔瑜身旁的祝福:“这位姑娘是……” “这是我同学,最好最好的朋友!”乔瑜微笑道,老者身边的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打量着祝福:“这么多年来,站在小瑜身边还没有被她比下去的,也就你一个了。” 祝福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谢谢阿姨。” “哎?后面几位男士怎么不介绍呀?” 楚昊与齐楠依次上前介绍,李墨一被封为德艺双馨一线大明星,反正他们不看青春偶像剧,随便也就糊弄过去了。 “关林森快过来呀,见见冯爷爷和周阿姨。”乔瑜很奇怪关林森怎么半天没过来。 关林森努力调整了一下表情,走上前:“冯爷爷好,周阿姨好。” 他这一说话不要紧,冯老爷子整个人都僵住了:“你……你是……” “我是关林森。” 冯老爷子颤抖着嘴唇:“你,你跟关叶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爷爷……” 冯老爷子浑浊的眼睛里流出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他的皱纹淌下来:“一模一样,真的是一模一样!” 他抓住关林森的手,拉他坐下:“我是你爷爷的战友,冯海啊!” 第五十章 祝福的高跟鞋 在这种地方,居然能遇到爷爷的战友?这剧情也真是够起伏的,祝福瞪大眼睛,深知事实真相的李墨一心中憋着笑。 乔瑜还要安排楚昊和齐楠两人,先行离开。冯老爷子抓着关林森,有说不完的话,他回忆起当年在炮火连天的岁月,军医关叶是如何尽可能多的将战友们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有一回啊,主力部队撤离,就留下了我们几个重伤员在村里养伤,结果有汉奸引着一支鬼子小队把卫生所给包围了,我们几个人手一个手榴弹,已经准备跟鬼子同归于尽了,你爷爷他让我们先别动,他自己蹦出去跟鬼子干起来,就听着外面乒乒乓乓一通枪响,我们都以为你爷爷牺牲了,没想到,过一会儿,他又没事人似的回来了!” 想起战争年代的惨烈,冯海长长叹了一口气。 “很厉害嘛。”李墨一看着关林森,想起在六库那一夜被他暴揍的关林森,嘴角浮起一丝玩味的笑容。 “是啊,可惜,你爷爷还是没有看到人民翻身做主。” 关林森问道:“我问过我爸,他也不知道爷爷到底是怎么牺牲的,冯爷爷你知道吗?” “解放隆平的那一场战役,敌人有一座碉堡,怎么也拿不下来,尖刀连的战士几乎都被打空啦,本来应该我顶上去的,没想到,你爷爷抢过我的炸药包,说‘小莲还等着你呢!’他,他就这么迎着子弹冲上去了,钻到碉堡后面……一声巨响之后……尸骨无存啊……” 说着,冯海又忍不住流下眼泪,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英雄!”祝福由衷赞叹道。 一旁的周阿姨忙拿出纸巾,替他擦拭眼泪:“现在日子这么好,就不要伤心啦,当年那些牺牲的烈士看到今天这样的幸福生活,也会觉得值。” 冯海叹了口气:“我们都喜欢小莲,可是小莲喜欢的是我,我一直以为他对我恨之入骨,没想到,他竟然……” 关林森偏过头,好像深深为祖父的故事唏嘘和感动,只有李墨一那个角度看见,被盖在眼皮下的眼球迅速的向上运动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是在翻白眼。 冯海的情绪有些激动,他还想说话,但是却胸口起伏不已,气息难平,周阿姨忙抚着他的胸口说:“别太激动了,要不,去房间躺会儿吧?”冯海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对乔瑜说:“你们自己玩,啊。这个小关,你要替我好好招待他。” “放心吧,我会的。”乔瑜乖巧的应承着。 等周阿姨扶着冯海的身影消失在二楼拐角的时候,关林森长舒一口气,刚想起来,一道红影忽然出现在眼前,乔瑜居高临下看着他:“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快老实交待。” 关林森诚恳的抬起头:“你不觉得一点点的发掘很有意思吗?” “我喜欢一切掌握,不喜欢惊喜也不喜欢惊吓,快说。”乔瑜抱着手臂站在他面前。 “冯爷爷让你好好招待我的……”关林森睁着无辜的眼睛。 乔瑜没有说话,脸上露出了妩媚之极的笑容,关林森却觉得心头发颤,那种熟悉的威压感,历经千年又回来了:“女皇陛下,别这样,我说我都说。” “哦?女皇陛下?这个称呼我喜欢。”乔瑜笑道。 关林森将求救的目光投向李墨一,却发现这个没义气的人早就拉着祝福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只好……认命了吧…… 他轻咳一声:“其实是小莲倒追爷爷,我爷爷只对我奶奶一心一意,矢志不渝……” “谁关心这个!” *** 楚昊和齐楠在这里果然收获颇丰,方才有乔瑜亲自替他们引荐介绍,一下子便将局面打开,本来只是想来这里学学精英阶层的细节,没想到,还了解到这里有不少人与华创集团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 就连那个冯海,家里也有人在华创集团工作。 都是利益共同体啊……看来想要动华创集团,只怕没有那么容易。楚昊一面仔细观察着那些人的行为举止说话方式,也一面打听着情报。 齐楠则被许多老阿姨包围,问他婚否父母家世还有自己的工作什么的,本来齐楠以为自己是哪里露出了破绽,后来才发现,老阿姨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有待字闺中的女儿。 于是,齐楠现在的设定多了一个白富美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总算消停了。 从party离开,夜已深,两位公差回酒店,继续加班分析今天得到的情报。 关林森送乔瑜回家,乔瑜本想让关林森先送李墨一和祝福,不过看着李墨一的眼神,她决定放他们单飞,只是邪恶的补充了一句:“注意安全措施啊。” 瞬间祝福脸腾得红到耳朵根。 分开后,李墨一对祝福说:“最近有一家夜宵摊子特别有名,凌晨三四点都有人排队,想不想去试试?” “去!”本来略有困意的祝福,听见有好吃的,整个人精神抖擞,两眼放光。 今天运气不错,没什么人,一下子就排到了,祝福吃了个肚圆:“不错不错,的确挺好吃的。” “我送你回去吧。” “先走走吧,我有点撑,这会儿回去就躺下,明天起床得长十斤肉。”祝福笑道。 “可是你穿着高跟鞋。”李墨一看着乔瑜那有8公分高的尖细高跟鞋跟,有些担心。 祝福笑笑:“没事,我穿惯了,不仅能走,还能跑,要是扛着几百万块钱,我还能飞。” 好像是要证明自己的话,祝福真的跑了起来,结果鞋跟卡在了行道砖的缝隙里,她一个站立不稳,在即将以五体投地的姿势与地面接触时,一只有力的胳膊及时搂住了她的腰:“慢点,扭到没?” “没事没事。”刚说嘴就打嘴,祝福有点不好意思,她无意中往旁边的小巷里一看,里面好像躺着一个人? 第五十一章 被闯入的豪宅 这是一条死胡同,没有安装路灯,大路上的灯光,也只能照进小巷口三米之内的地方,再远,也是影影绰绰一团黑,根本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依稀看见似乎有一个人形黑影,趴在地上。 “这是不是个人啊?”祝福好奇心爆棚,早忘了自己刚才差点摔跤的事。她竟然就这么往里走了两步,李墨一连忙拉住她:“我去,小心有危险。” “这不有你嘛,危险哪有你厉害。”虽然这么说,祝福还是停下了脚步,一股血腥味,刚才在巷口的时候,还只是若有若无的淡淡腥气,现在站在巷口里,被两道墙夹着,气味出不去,越发的浓烈。 李墨一拿起手机:“报警吧。” 祝福摇摇头:“弄清楚再报呗,万一只是死了个什么动物,我们还兴师动众的叫警察来,多丢脸。” 要弄清楚还不容易,李墨一将祝福挡在身后,自己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往里照,灯光非常迅速的晃了一下,李墨一就将手电给关了,转身挡住了无比好奇的祝福:“现在可以安心报警了。” 很快,警方就已经将这里完全封锁起来,法医现场鉴定,确认此人已经死亡,死者被抬出来的时候,李墨一看见了他的脸,神色微微一变。 祝福看出他的情绪变化,低声问道:“怎么了?” 一个几不可闻的微弱声音传进了祝福的耳朵:“这人,在乔瑜的那个咖啡馆出现过。” “哦。”这算什么发现,反正又不可能是乔瑜下的手,祝福对这个发现没有什么兴趣。 李墨一问道:“你今天在q咖啡馆是不是遇到认识的人了?” 没错,在离开的时候,遇到了赵思雅和她的朋友们,她没有打招呼,只是看了一眼,便跟着乔瑜走了。 “嗯,我同事,你还真是观察入微啊。”祝福对这种细心的人由衷佩服。 李墨一没有回应她的夸奖,祝福耳中又飘进了那种微弱而尖细的声音:“这个死人,就是在你同事身边的,他和你同事应该认识。” 不是吧!祝福差点惊呼出声。 虽然去过咖啡馆不能说明什么,是同事的朋友也不能说明什么。 但是她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死者与这两个人都有很大的关系。没有任何证据,只是直觉。 祝福想要打电话给赵思雅,临到拨号,又犹豫了,如果赵思雅是嫌疑人呢,她这样算不算给犯人通风报信? 她想了想,还是打给乔瑜,以乔瑜的家世,完全没有亲自动手杀人的必要,只是q咖啡馆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 呼叫键将按未按之际,手机却先震动起来,屏幕上跳出两个大字:乔瑜。 祝福心里莫名的紧张起来,她当然相信乔瑜不会与这种事情有什么瓜葛,但是此时此地的来电,又怎能不让她不往那个小巷深处的尸体那里联想。 接起电话,祝福的声音都有些抖:“喂?” “祝福,李墨一还在你旁边吗?”乔瑜的声音。 祝福抱着电话小小声的“嗯”了一声,电话那头乔瑜说:“你们俩一起过来吧。” 乔瑜的父母长期在国外,平时只有钟点工会过来打扫卫生,此时整个两百多平米的大跃层都开着灯,将里里外外照了个透亮。 此时,乔瑜家里已经坐着几个人了,沉默的关林森,还有两个穿警服的人。祝福十分惊讶,那边才刚报警没多久,哪里就这么快,已经顺藤摸瓜查到乔瑜这里来了? 乔瑜叫自己和李墨一过来是为了帮她做不在场证明? 祝福脑补了好多,却发现都猜错了。 就在他们分手之后,关林森送乔瑜回家时,发现门已经被人打开了,关林森冲进去的时候,有个人将玻璃撞碎,趁着夜色钻进绿化带,无影无踪。 入室盗窃?祝福有些困惑,乔瑜家这么大,看着就有钱,被贼惦记上了一点也不奇怪,这事找警察就好,为什么会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把自己和李墨一叫过来? “丢了什么东西?”祝福问道。 乔瑜摇摇头:“没丢什么值钱的东西,本来屋里我也没留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那些小首饰只是被翻乱了,也没有被拿走。但是……”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少了一卷带子。” “什么内容?”电视台的母带,普通小偷不会拿,家里没有可以用来播放的设备,而且也不好看啊,又不是什么奇特的小视频,用来垫枕头都嫌硬。 那么作案动机的指向性就只能是这卷带子里的内容了,祝福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乔瑜,她一向高昂的头还是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味道,却在眉间有了一道浅浅的皱纹。 乔瑜从来都是意气风发,只有她怼人,从来没有人怼赢她的,祝福与乔瑜相识多年,也从未见过乔瑜这般模样。 负责调取监控的警察回来了,从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没有太大的收获。 乔瑜家这样的高档独栋别墅区,监控摄像头什么的当然是标配,但是对方十分有反侦查经验,行动路线完全贴着监控死角,最多照个胳膊,照半个背,除此之外,别说脸了,连个完整的身材都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靠在沙发上沉默许久的关林森说话了,“让我看看。” *** 又看了一遍监控,的确很难判断出对方整个身材是什么样的。 “对方十分小心,戴了手套和鞋套,指纹和脚印都没有留下来。”民警有些沮丧。 关林森却并没有放弃的意思,他对乔瑜说:“有纸笔吗?” 他接过笔,却不是自己用,而是递给了李墨一:“记得你最擅丹青。” 什么?祝福又惊讶了,这个在初遇时,差点被她当成文盲的家伙,居然还会画画,关林森刚才还用了个格调很高的词:丹青。 李墨一毫无谦虚的意思:“那当然,不然也不能……”说到这里忽然卡住了,强行转移话题:“别废话了,赶紧说吧,困死了。” 在进门的时候,关林森有看见对方一闪而过的身影,再结合监控录像上那些部分的身体资料,让李墨一用笔将这些碎片化的信息整合在一起。 李墨一熟知人体结构和比例,关林森在多年的临床工作中见过更多不同的人体类型,因此李墨一几乎都是一笔定型,再由关林森进行微调。 不到一个小时,一个人的背影就出现在纸上。 除了警察和祝福,那三人异口同声:“苏岩?” 第五十二章 视频 坐在这里的所有人,只有乔瑜与苏岩接触最多,但是她也只知道苏岩在车祸后失去了记忆,无法联系任何亲人朋友来接他,他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乔瑜以“还医疗费”为由,将苏岩留在q咖啡馆里,事实上,她一直在查看最近的寻人启事,也将苏岩的资料在各个渠道发出,希望能有认识他的人看见。 两个多月过去了,完全没有人来找他,他也没有想起任何事情。只是日复一日的在q咖啡馆里打杂。 对此人背景一无所知,也会如此尽心尽力的帮助他,这事如果发生在祝福身上并不稀奇,但是在乔瑜这种理智大于情感,谨慎多过冲动的人,简直是百年一现。 如果是苏岩,那么他明天应该不会再出现在q咖啡馆了吧。 遇到被闯空门,而且还很有可能是自己熟悉的人,任是谁也无法情绪稳定,坐在一旁的祝福握着乔瑜的胳膊,想给她一些安慰,只是乔瑜的神色难以言喻,即不像恐惧,也不像愤怒。 警察又继续问道:“那卷母带上是什么信息?为什么不放在电视台?” “是隐蔽方式拍摄的纪实报道,内容是在酒吧和迪厅的未成年人问题。”乔瑜将一条微信翻出来,发信人是摄像师:“带子已经放在电视机旁边。” 时间是十点左右,当时那个私人party还没有散场。 “你的同事是怎么进来的?”警察一面问,一面认真的做着笔录。 “我把备用钥匙给了他。” “他的联系方式是否可以提供?” “可以。” 祝福忽然想到曾经看过的那些侦探小说,也许是那卷带子里拍到了正在干坏事的人,可惜,乔瑜还没看,就已经被偷走了。 “要是知道里面拍到了什么就好了。”祝福有些遗憾。 “嗯,我也这么想。”乔瑜拿起电话,直接拨通了摄影师的电话。 祝福默默看了一眼时间,凌晨四点十五分,她此时无比庆幸自己不在乔瑜手下干活。 很快,电话接通,乔瑜就问了一句:“带子拷贝了吗?” 对方说了句什么,乔瑜一笑:“马上送来。”便挂机。 “……”祝福都看傻了,“今天刚拍好的,你,怎么知道他拷贝了?” 乔瑜漫不经心的将头发缠绕在手指上:“上次的母带刚送到台里就出现意外,内容全读不出来,相信那次之后,他总归会长些记性,何况我家里就有拷贝的设备,他没理由不这么做。”她的红唇高高扬起。 虽然中间省略了很大一部分,但是想必这位不幸的摄影师,一定经历了地狱般的洗礼,最终在烈火中永生。 很快,那位坚强的摄影师就到了:“是带子又坏……”他猛然看见一屋子的人,还有两个警察,一愣:“这是……” 乔瑜说:“谢谢,没事了,你要一起看看带子,还是回去?” “一起看。” 这样敬业的人真是难得,祝福钦佩的看了他一眼,却明显感觉到他脸上写着:“万一有问题还来得及解释,不然明天死定了。” 此时祝福再次感叹,自己不在乔瑜手下干活。 开头并没有什么特别,随着场内音乐越发的劲爆,在场所有的人都兴奋了起来,其中有些人很怪,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摇着脑袋,甚至出现了残影。 祝福看着都觉得自己头晕想吐:“这……是磕药了吧?” 昏暗摇晃的灯光,震耳欲聋的音乐,状若疯魔的人群,视觉和听觉被这种模糊而强烈的刺激扰乱,很难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直到全片放完,也没有看到特别有价值的内容,唯一稍有异常的,就是那几个摇脑袋摇的特别兴奋的,难道是他们几个集资请的苏岩? “再放一遍,在第三十四分钟十九秒的地方。”李墨一说。 关林森点点头:“还有第六十七分钟五十二秒。” 视频开始回放,两人同时出声:“停!” 画面中的人群动作被定格,李墨一起身,指着一处不起眼的角落:“这里。” 镭射灯的光刚好即将扫到那个角落,从拍摄的角度看过去,刚好能看见两个人的剪影,似乎一个人在递给另一个什么东西,不大,是袋装的。 下一个有问题的节点,则是一个人在角落里,递了什么东西给另一个手里拿着钞票的人,那人得到东西后,马上放进嘴里,过了没多一会儿,便随着音乐疯狂地甩起头来。 第二个镜头里,卖家有意无意的往镜头这里看了一眼,他似乎发现了什么,马上匆匆离去。 这两个镜头,不过一两秒的长度,而且光线十分之昏暗,以至于刚才放了一遍,其他几个人都没有注意到。 摄影师惊呆了:“怎么做到的?” “这是为了让某个人满意,而不断训练的结果。”关林森看着乔瑜,眼里满是温柔,只是乔瑜刚好低着头,没有看见。 摄影师心中了然,原来自己不是最惨的,面前这位冷俊的小哥才是最早的受害……不,受益人,什么时候自己能有这样的水平就好了。 “这些可笑的人。”冷冰冰的话语传进众人耳中。 如果这句话是乔瑜说的,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声音分明是从祝福口中发出来的。 祝福一双眸子平静的看着屏幕,嘴角一抹若有若无的讥诮,李墨一看着她,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倩影——瑶光。 当年,每天都有许多人前来向大祭司许下自己的心愿,其中还包括着许多妄图不劳而获,净等好事自己上门的懒汉。 那些希望天上掉馅饼的人们,虔诚的跪在神座之下,弯腰弓背,眼睛只能看见神座前高高的台阶,只有站在她身旁的李墨一才能看见这样的神色,也只有李墨一明白她内心真正的想法。 现在这个熟悉的笑容,又出现了,眼前的人,到底是祝福,还是瑶光? 李墨一轻声问道:“你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了向父母骗钱的少年,哄骗女友的男人,还有被关了许多次,仍然死不悔改的累犯……”祝福平静的说着。 负责做笔录的年轻警察点头:“不错,这些人都是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爹妈的养老钱都能骗,简直是丧心病狂!” 李墨一却知道祝福的意思,并不是这样泛泛的表达。 大祭司的眼睛,可以看见许多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第五十三章 谁也不是谁的替身 “情况我们已经记下了,如果还有新的线索,或是这个叫苏岩的人出现了,也请及时告知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吧。”两位警察起身告辞。 “我也走啦。”摄影师向乔瑜打招呼,乔瑜点点头:“明天你可以晚点去。” “好咧。” 摄影师和警察一同离开,大门关上之后,李墨一紧张地盯着祝福:“你是谁?” 方才祝福的样子,连乔瑜都觉得很不对劲,那个人,那样的语气,不是她所认识的祝福。 “我?”祝福嘴角一抹浅笑,“你怎么了?我是祝福呀。” 乔瑜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些,是什么意思?” “……” 祝福忽然抬手揉了揉眼睛,手放下之后,方才那讥诮的微笑,还有冰冷的眼神一扫而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 “唉?你们看不见吗?这些人身上全都是别人的怨恨和悲伤,都是黑气,好吓人的。”祝福一脸的困惑。 现在神情的确是祝福没错,乔瑜试探的问道:“你真的是祝福?” “啊,亲爱的小瑜你是怎么了,失忆了吗?”祝福夸张的捧着脸,做惊呼状。 乔瑜这才松了一口气:“现在确定是你了,刚才你那副神叨叨的样子,还以为你被什么大仙附体了。你说你能看见这些人身上冒出来的黑气?” “对啊。”祝福拿起遥控器,对着巨大的液晶屏幕点了一下,视频上疯狂的人群又在劲歌中狂舞,可是,并没有什么黑气,只有炫目的灯光,闪得人想吐。 这下祝福也迷糊了:“不对啊,我刚才明明看到有黑气的,怎么现在就没有了呢?” 看着三人的表情,祝福也忽然怔住了:“我刚才真的看到黑气了,现在没有……是不是我眼睛有毛病了?” 她惊慌的睁大眼睛,还伸出双手在自己眼前晃动:“是不是我得了白内障?眼底阴影飞蚊症什么的。”她给自己找了好些理由,关林森确定她不是被瑶光附身以后,微微松了口气:“应该不是,也可能只是一晚上没睡,精神太紧张,幻觉而已。” 真的是幻觉吗?祝福十分担心自己的眼睛,万一瞎了,世上这么多好看的东西都看不见了,关林森安慰道:“不会有事的,要是你担心的话,明天到医院来检查一下。” “算了,请假还要扣钱。”祝福嘟囔了一句。 到这里乔瑜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没错,是祝福。” 时间已是凌晨四点半,祝福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看着精神依旧抖擞的三个人,她苦着一张脸:“为什么你们都不困的,一群非人类。” 乔瑜笑道:“我一向都是越夜越美丽,越晚越精神。” “对对对,我要睡了,能睡三小时也是好的。”祝福打着呵欠,熟门熟路的向乔瑜的卧室飘去了。 乔瑜指了一下:“客卧在那边,有个高低床,你们俩要是困的话,就去睡吧,被褥都在柜子里,自己拿出来垫。我还有点工作没做完。” “我不……”关林森很想陪在乔瑜身边,但是他看见李墨一的眼神,忙改口:“我不洗澡睡不着……” “客卫在那里。”乔瑜头也没抬,认真的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件。 *** 粉红色的高低床充满着浓浓的少女风情,一条大象鼻子形状的阶梯从上铺伸下来。这跟乔瑜平时的风格真是天差地别。 “你发现了什么?”关林森脸色不佳的看着李墨一,难得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乔瑜身边呆着,“最好是足够重大的发现。” “我刚才从那个视频里,看见了容诗音。”李墨一认真问道。 又是容诗音? 联想起之前,几乎所有的超自然事件都是容诗音和祝福在一起的时候发生的,不由得关林森的神情都严肃起来:“只是祝福,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容诗音,也没什么异常。这俩人凑一块儿,就像发生了化学反应似的。” 两个男人默默并肩坐在床上。 门被敲了几下,就推开了,乔瑜看着两人:“哦,我就是想来问问你们被子够不够盖,不够的话再拿。你们俩这是在为谁上谁下而烦恼吗?” “嗯……”李墨一脑子里还沉浸在瑶光、祝福和容诗音的迷局里不可自拔,根本不知道乔瑜在说什么。 看着乔瑜变得微妙的脸色,关林森赶紧解释:“他说的是上下铺。” “我说的也是上下铺,不然还能是什么?这床很结实的,放心。” “咯哒”一声,房间门再次被关上。 “她刚才说祝福?”李墨一抬起头,“这事跟祝福有什么关系?” 这下真是把关林森弄得没脾气了,长叹一声,躺在床上,抬手关了床头灯:“祝福祝福,你就知道祝福。你这个祥林嫂!” “会不会,祝福加容诗音,就是一个完整的瑶光?”李墨一想到这个可能性。 关林森的声音从上面传来:“所以呢,你想两个都收下?告诉你啊,现在可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同志,你的思想很危险啊。” “容诗音几乎与瑶光长的一模一样,而且她似乎拥有瑶光的记忆。可是,我却感觉,祝福才更像瑶光。”李墨一将手指插进黑发中,颇为苦恼。 “我活了这么久,就是因为我从来不纠结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无论是祝福还是容诗音,她们现在都已经是独立的个体,你不能再用瑶光去套她们任何一个人。关林森的语气忽然严肃起来:“就算冥冥之中,瑶光转世为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她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她们甚至都不知道祀星族是什么,如同她……也不知世上曾经还有一个恒国。” 那可是一个他曾经为之耗尽心血拼尽生命的国家啊…… 道理人人都懂,只是当自己真正遇到的时候,总是会有那么一些纠结和不舍,李墨一叹了口气,将房间里的灯都关上。 黑暗中,只有两人的呼吸声,过了许久,李墨一幽幽地说:“我,也不过想求一个心安罢了。” 关林森没有回应,只是翻了个身。 谁又不是呢? 第五十四章 早餐的味道 闹钟还没响,祝福就醒了。 从楼下传来的阵阵食物香气,硬是把刚睡了两小时五十七分二十四秒的祝福从睡魔的手中拉出来。 实在是太香了,昨天晚上吃饭太早,又睡得太迟,祝福早就饿得不行,睁开眼睛看了看时间,又闭上,想要强行再赖一会儿,最后,正义的食物香气将祝福的身体从睡魔的手中解救出来。 睡眼惺忪的祝福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糊糊的飘下楼,正好撞上见从客卧里出来的李墨一。 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祝福,原本灵动的一双大眼睛现在半睁半闭,一副还没睡醒的模样,乌黑的头发上还顶着一个大大的粉红色蝴蝶结。 偏偏身上还穿着乔瑜的睡裙,纤瘦的身材撑不起这种需要丰满的身材才能成功驾驭的款式,真丝面料在她的肩头挂不住,险险的半挂在胳膊上,似乎随时都有滑落的危险。 看见李墨一,祝福倒抽一口凉气,她完全忘记乔瑜这里还有别人,别的男人! 此时,关林森正要从屋里出来:“你干嘛站门……”话还没说完,只见李墨一转身挡住他:“进去!” “怎么了这是?”视线穿过李墨一的头,只看见祝福慌忙逃走的背影,接着就听见一阵楼梯响动,还有“咣”的一声关门声。 乔瑜在厨房里喊:“祝福!你见鬼啦?” 尴尬地缩在房间里的祝福看着镜子里,自己那样衣衫不整的模样,又想起刚才李墨一看见她这模样时,那惊愕的表情,的确是见鬼了! 赶紧洗漱一番,换好衣服,做了无数个心理建设,这才开门下楼。 开放的厨房里,是整套的浅色家具,看起来分外的明亮,令人心情愉悦,桌上已经放着四人份的西式早餐,两位男士已经坐在桌前。 被烤成浅黄色的香脆吐司被放在浅口碟中,餐桌中间有三只小罐子,分别盛着黄油、果酱和花生酱。祝福用餐刀挑起一点花生酱抹在吐司上,发出沙沙的裂声,听起来就非常好吃。 李墨一看着太阳蛋,有些犹豫,祝福想也许他从来没吃过这种单面煎蛋,不知怎么下口,于是想要做个示范。 只是这个示范实在是太不成功了,蛋黄再一次尴尬的破裂,滴滴溚溚的落在盘子里,李墨一默默的看着,内心的拒绝被投影在了额头上。 还是关林森做了一个成功的示范,而李墨一,一学就会…… 乔瑜端着咖啡壶过来:“看看人家李墨一,再看看你,教了你多少次都不会。” 祝福强行辩解:“这……还不因为那是你教的,如果是关林森教的,我就学会了。” “哦?哦……”乔瑜一双微微上扬的丹凤眼,从关林森脸上扫过去,后者认真的往吐司上抹黄油,抹完黄油抹果酱,抹完果酱抹花生酱,直到乔瑜将目光收回,往杯子里倒咖啡的时候,才将吐司片放进嘴里。 祝福天真无邪的说:“我觉得你家抹面包片的东西还不够,要是再多个三四种果酱,可能关医生会再多抹几种。” “乱吃一气,糟蹋东西,李墨一,别跟他学。”乔瑜做出这样的评价。 这分明是在迁怒,关林森心中暗暗叹气。 李墨一看着祝福往杯子里倒咖啡,也拿过咖啡壶往自己杯子里倒,祝福问道:“你喝过现磨咖啡吗?喝不惯的人会觉得很难喝的。” “我在片场喝过二合一咖啡。”李墨一看着杯中黑乎乎的液体,闻起来倒是挺香的,他端起来喝了一大口,闻起来香,喝起来苦,最后还有一股诡异的酸涩感挂在舌根那里。 祝福看着他好像喝中药一样的喝咖啡,忙将牛奶罐和糖递给他:“加点牛奶和糖会好些。” 李墨一依言照办,果然是不一样的味道。 “怎么样,是不是比刚才好喝多了?”祝福问道。 李墨一微笑着点点头:“确实好喝多了,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还以为现磨咖啡竟难喝至此。” 这么邪性的台词…… 祝福都听不下去了:“你现在是不是在学习古老的湾湾剧啊,真受不了你了,我跟你说,你要是用这种水平来演,我的片子强烈要求换角。” 餐桌那边的关林森忍不住笑出声:“你?还能喝出好坏来?哎……” 李墨一看了他一眼,他马上就转头看着乔瑜:“你家里人什么时候回来?” 乔瑜漫不经心的扎起一块蜜瓜:“也许三五个月,也许明年过完春节,谁知道呢,昨天刚看到他们发的照片,刚到玻利维亚。” 祝福轻呼一声:“那你怎么办,一个人住很危险啊。” “那你说怎么办?”乔瑜笑道,“日子总归要继续,总不能因为这事我现在就结婚吧,或是在台里打地铺?” “要是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来陪你呀。”祝福十分认真的说。 乔瑜笑笑:“你啊?你能干嘛?万一有人闯进来,你陪我一起尖叫吗?” “那,你看我行吗?”关林森试探着问道,毕竟这是人家女孩子的家里。 乔瑜看看他,又看看祝福,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转头问李墨一:“你要一起吗?” 李墨一擦了擦嘴:“嗯,我总比关医生有用些。” 这话若是搁别人说,关林森是绝对不服的,但是说话的人是李墨一,由不得他闭嘴。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给你们备用钥匙。” *** 再一次从关林森的豪车上下来,虽然门口的同事依然很多,但是,却再没有人侧目,再大的新闻,过了这么些天,也就这么回事了。 只是没想到,今天会出现另一个新闻。 方媛被开除了。 it部门从方媛的电脑里发现了那个邮箱的登陆记录,还有曾经下载过翻,墙.软.件的记录。 虽然方媛一再分辩,说她根本不知道那个邮箱,也不会p图,但是在证据面前,她完全没有办法自证清白。 人力资源部飞速的开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声称保留追诉其传播yin秽照片和侮辱员工名誉的权力,方媛还没有在解约通知书上签字,it部门就已经将她所有的账号和电脑使用权限都解除了。 从人力资源部回到市场部的短短一百多步路上,她受到了无数好奇、嘲讽、看笑话的目光。 现在,她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绝望。 第五十五章 方媛的眼泪 消息传到祝福耳中的时候,方媛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在保安的监视下准备离开。 虽然祝福一直很不喜欢这个表妹,但是这件事应该真的与方媛无关,那张照片上反射出来的是一个男人的轮廓。 方媛的座位虽然不是正对着门口,但也是靠着人来人往的通道旁边,如果有个男人坐在她座位上公然p这种照片,只怕整个公司早就轰动了。 等所有人下班以后再p照片,就更可笑了,公司晚上是有保安值夜的,偶尔某个角落里还会窝着一个加班的同事。 还有那张卡的来源,那个盛世花园,离公司不近,离方媛家也不近,她为什么好好的要跑到那里去买卡注册? 如果是在外面p好的,那么在外面发送就可以了,更没有必要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专程在公司里登陆那个邮箱。 方媛一步步走向电梯的时候,祝福跑过去,对方媛说:“等一等。”又转头对保安说:“事情可能不是这样,我去跟秦总说明一下。” 保安很为难,他接到的任务就是在十分钟之内,让方媛离开公司,但是眼前这个祝福,又是传闻中的秦总相好的,也得罪不了。 他说:“要不,就在电梯口这里等您十分钟?” 严格来说,电梯口已经离开了公司管辖范畴,他也不算没有执行到位,没有下楼,也不算得罪了祝福。 祝福点点头,便跑向秦承远的办公室。 方媛尴尬的站在电梯口,许多同事本来根本不需要路过公司大门的,也都会跑过来故意看一眼这个p了同事yan照,还发给全公司看的女人。 那些指指点点的人,让她的精神濒临崩溃。 还有那些窃窃私语的声音: “哎哟,就是她啊?” “听说还是祝福的表妹呢?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看起来还挺漂亮,怎么这么坏,哎,这是不是就是你们说的绿茶。婊啊?” 许许多多不堪入耳的话接连不断传来,方媛咬着嘴唇,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可是,那无数道视线,就好像直接刺进了她的感知神经里。 在这电梯口多站一秒钟,都是地狱般的煎熬。 *** “秦总,那个照片的事肯定不会是方媛干的。”祝福站在秦承远的办公桌前,有些紧张的看着他。 窗外阳光明媚而耀眼,秦承远的五官在逆光下如背阴之处的山石,看不清他的表情。 仿佛安静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秦承远才开口:“你是不是因为她是你的表妹,才想为她说话?” “不,我是有证据的。”祝福急切的说,“那个照片上,有一个男人的轮廓,不是她。” “她也可以让认识的男人做这件事。” “可是……” “好了,别说了。”秦承远手掌下按,做出一个终止的手势:“那张照片我看过,根本没有看见你所说的轮廓,即使有,也非常模糊,无法找到对应的人。而且,你希望那张照片再次被传得沸沸扬扬?”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上敲了两下:“这事已经被许多合作单位知道了,问我怎么找了这样的人做品牌官?现在铁证如山,还你清白,你还想要怎么样?” “好了,今天下午还有一个与制作公司的会议需要你参加,你好好准备一下吧。”秦承远转头认真的看着面前的电脑屏幕,不再看祝福一眼。 从秦承远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祝福的心就像沉入了谷底,每走一步,都好像穿着沉重的铁鞋,她不知道怎么跟方媛说,是自己让她留下,给了她期待,可是,现在却又没有带回好消息。 走到电梯口,祝福看见始终以清纯可人形象示人的方媛,竟蹲在墙角,将头埋在膝上,双手紧捂着耳朵。 祝福走过去,轻轻的叫了她一声。 方媛缓缓抬起头来,脸上满是泪痕,祝福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对不起,我已经跟秦总说了,可是他不听……” “呵呵呵呵呵……”方媛冷笑着,哭花了的妆容配上这样的冷笑,令祝福分外的感到毛骨悚然。 方媛平静的看着她:“你就是想把我晾在这里让所有人都来看笑话对不对?” “我……”祝福想辩解,但是看着玻璃门后越聚越多的同事,发现,似乎这的确是事实,自己一时没有考虑周全。 方媛脸上露出嘲笑的表情:“什么找秦总,你就是到里面等着看我的笑话,对不对!” “我没有!我刚才真的去找秦总了。” “呵呵?怎么?你是不是还想让我去找秦总对质?”方媛露出惨然一笑,“家里人应该也会很快从你这里得到消息了吧?你这个嘴。贱的女人。” 一旁的保安听不下去了,对祝福说:“好了,我该送她下去了。” 事已至此,祝福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方媛那双怨毒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祝福,直至被银白色的金属门完全隔开。 祝福叹了口气,虽然结局的确是她重获清白,但是,这样的过程,她并不欣赏。 她心中暗想:“这种强行结尾的手法,要是我敢在小说里这么写,都会被读者骂死的。” 想起方媛最后的眼神,她相信方媛的确是无辜的,只是现在,她毫无证据。 此事在明面上已经告一段落,真正的幕后黑手,也许会以为自己就这样算了,而放松警惕,也许会有更多的线索浮出水面。 不如问问李墨一,昨天晚上他露的那一手好画技,说不定他可以将画上那模糊的轮廓清晰的画出来。 对,就这么决定了。 …… 走出大楼的方媛,正站在路边张望,想要叫一辆出租车,却有一辆黑色的私家牌照的奔驰停在她面前,司机摇下窗:“是方媛小姐?” “你是谁?” “秦承远先生派我来接您。” “骗子。”方媛往后退了几步。 司机见状拿起手机按了几下:“已经见到方媛小姐了,对,是,好的。” 说着便将手机递给方媛:“是秦先生。” 方媛犹豫的接过电话,是视频通话,屏幕上的确是秦承远的模样,他说了几句话,方媛点点头,上了车。 黑色轿车绝尘而去。 第五十六章 暗潮汹涌(上) 在准备下午会议资料的时候,祝福看见容诗音也会做为代言人一同出席,可惜这次只是公司的事情,如果是那部片子的宣传就好了,这样就能看到李墨一了。 想起李墨一这三个字,祝福微微一怔,这才刚分开几小时,怎么会想起他来? 难道自己喜欢他? 想到“喜欢”两个字,她的心情忽然沉了下去,秦伟,那是一个留在她心头抹不掉的阴影,祝福转头看着玻璃上倒映着的自己,自言自语:“祝福你是疯了吧,还没接受教训吗,才认识三个月,就动心?你这是恨嫁花痴到什么地步了?” 她闭上眼睛,脑海中却浮现的是李墨一俊秀的脸宠,温柔的微笑,利落的身手,还有深邃的眼神,还有他以为自己出事的时候,一向从容的他竟然明显的慌乱了…… 不知不觉中,这个男人的容貌行止竟然已经深深的刻在她的脑海。 做出违背本心意愿的决定也挺困难,祝福又沉沉叹了一口气,苦恼的捧着手里的马克杯,不如,再观察观察? 如果李墨一的确是一个可以相处的人,那又何必强行将他挡在心门之外呢? 其实祝福感觉李墨一对自己也有意思,只是经过了秦伟的事情之后,她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已经跌到谷底。 “那么,就用一年的时间,来观察吧。”下定决心之后,祝福不再为此事纠结,又重新看了一遍与会单位名单,眼睛扫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嘉品集团。 如果没记错的话,女星云枫原本要签华创,却在签约仪式之前,宣布改投嘉品旗下的优佳慈善基金会,令秦承远陷入被动,她拉着容诗音上台,解了秦承远的燃眉之急,也是她成为集团品牌官的契机。 如果这次能不要与嘉品集团的人撞上就好了,不过想来也不可能吧。 祝福微皱着眉头,认真的想如果与嘉品集团的人遇上,应该说什么比较合适。如果是在有秦承远在场的时候遇上,倒也没什么,由着那两只老狐狸自已发挥。 中午过后,容诗音依约先到公司,引来许多同事的关注,自上次分别后,容诗音看起来更温婉有气质,莞尔一笑,如春日午后的暖阳,整个办公室都亮了。 她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丽,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嗨,祝福。”容诗音远远地就向祝福招手。 祝福迎上去:“真准时,你是从片场过来的?” “嗯,是啊,今天晚上还有夜戏,开完会还得回去。” 祝福心中一动:“那李墨一呢?” 容诗音露出狡黠的笑容:“你怎么这么关心他啊?” “嗯,是啊,要考虑一下晚上煮多少饭。” “什么?!”容诗音笑容一僵,很快又恢复正常,好像刚才那一瞬间不存在似的。 她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问道:“你们俩,住在一起?” “这倒不是,好几个人住在一起。”祝福心中暗想:看不出来,这个混演艺圈的容诗音思想还这么传统,现在男男女女未婚同居的也不算什么特别新鲜的事吧。 容诗音贝齿微露,唇边带笑:“那就好。” “呃?” “几个朋友一起住,互相照应,那很好呀。”容诗音解释道。 “嗯。” 过了一会儿,秦承远的身影从走廊的那一头出现,他迈着沉稳的步伐,微笑看着容诗音:“你们俩倒是投缘,在聊什么?” 容诗音微微偏过头,十分可爱地笑道:“是我们女孩子之间的事情,是秘密。” “呵呵,好好好,我不问,时间差不多了,走吧。”秦承远走向大门,祝福和容诗音紧随其后。 下午的这个会议,举办地点刚巧就在楚昊齐楠这两个假有钱人下榻的五星级酒店,主要目的是促进优秀的中小型制作公司与投资方的多方接触,以期使拥有实力和工作态度和中小型制作公司也可以获得投资和机会。 因此,正经的会议环节并不多,在各大公司派出代表对公司主要业务介绍之后,就是自主互动环节。 本市较有实力的投资方,无非嘉品与华创,稍微觉得自己有点能拿得出手水平的制作公司,都像闻见了血腥味的鲨鱼,紧盯着这两家不放。 今天终于有了这个机会,华创总裁秦承远和嘉品总裁萧钧天两人身边已是满满的人。 那些人脸上的表情,祝福曾在初一、十五的寺庙门前见过,不同是的,那些香客手中捧着的是高香,而这些制作公司负责人的手里捧着的是酒杯。 此时的这些人脸上洋溢着笑容,如同香客跪拜时脸上的虔诚。 他们的目的,与香客倒也别无二致:有所求。 容诗音身为代言人,也在被包围的范围之内,至于祝福这个品牌官,并没有人注意,那些经过她身边的人看也没看她一眼,就加入给秦承远和容诗音敬酒的队伍中去了。 站在一旁愉快而悠闲的祝福看着秦承远和容诗音同样面带笑容,与身边不断更新,数量却从不见少的那些人大方得体的应酬。 她忽然想到,如果站在秦承远的位置,看着自己身边都是带着这种假面具的人,会不会觉得腻烦。 还有围着他的那些人,每人敬一杯,他就算喝一口,也得喝不少下去,如果本身不是酒鬼的话,那还真是挺可怜的。 就在几个月前,祝福还对这种“纸醉金迷”的酒会心生向往,而现在,她只希望自己以后运气好一点,尽量少点这样的应酬。 有人从侧面过来:“你好,祝福小姐?” 不是吧,有人主动来找自己?要是认不出人来多尴尬。祝福连忙在脸上挂起自己刚才还在鄙视过的职业笑容:“你好。” 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身高与李墨一相仿,身材颀长却不瘦弱,五官深刻如雕刻,毫不掩饰的散发着年轻人特有的骄傲和锋芒。与秦承远那种看似温和儒雅的中年人,完全是天壤之别。 但是这个男人身边穿着高定礼服的女人,她却一点也不陌生,那眉眼间透出的清高自傲,不就是云枫吗。 “原来是萧总和云小姐,你们好。”祝福迅速的判断出那个陌生男人的身份。 第五十七章 暗潮汹涌(下) 嘉品集团的总裁萧钧天是个富n代,萧家在百年之前就是个大家族,虽这百年来,整个国家经历了兵燹之祸以及之后的种种变革,但是萧家人总是完美的在历史的转折点,选择了最正确的那条路。 战争的第一枪还没有打响,萧家便已将土地变卖,投资兴办了如今依旧全国知名的军校前身训武堂。 漫长的战争之初,观念和战备落后的旧式中央军在与先进世界碰撞之下,一触即溃,此时不同派系的军阀兴起,而无论是谁的队伍,骨干之中必有训武堂的毕业生。 党派站队,萧家站在了当时十分弱小,而现在正在执政的一边。 金融强国,萧家在那场令全世界胆寒的大萧条到来之前,抛售了所有股票,兑换为黄金。 实业兴邦,萧家在战况最胶着,而当时那个世界最强国家无意参战的时候,兴办了兵工厂,并且拒绝了出价最高的那个国家,那个国家,正是日后的战败国之一,向它出售过军.火的公司,无一例外的遭到了战后的清算。 而在大局已定之际,萧家人没有安稳的留在故土安享太平,正赶上远在地球另一头的那个国家发现了巨大的金矿,他们举家去了那个当时坐船要三个月的陌生国度,在那里一呆就是四十多年。 萧家回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当时萧钧天的父亲,得知国内有招商优惠项目,不顾家中其他人的反对,毅然回国,创办了嘉品集团的前身。 那时为了招商引资,嘉品集团几乎拿到了所有的优惠,不过几年功夫,便站稳了根基,成为s市不可撼动的商业巨头。 前些年,还是老萧总执掌嘉品的时候,各种中型公司还有口饭吃,到了年轻气盛的萧钧天继任之后,将业务线全面拓开,各种收购吞并手段齐出,可以说,在s市一切的商业领域,必然有嘉品的身影。 网上甚至有人说,萧家的先祖一定是穿越过来的,不然哪能每次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穿越之说,祝福当然是嗤之以鼻,鬼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人是穿越来的。 但是对于这种每次都能把握时代脉搏的幸运儿,祝福还是十分好奇的,也只在网上见过这位萧总的模样。 今日终于见到传奇故事的主人公本尊,祝福不由的多看了几眼。 萧钧天已经很习惯被各种不同的目光追随,因此对祝福这样的并不在意,倒是站在一旁的云枫露出了一个毫无笑意的微笑:“祝小姐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 “这里空气好些。”祝福看着她,脑补了各种她与萧钧天的关系,“萧总是怎么从万军之中突围出来的?” “哦,今天优佳慈善基金的云枫小姐才是主角,我不过是一个来凑个热闹。”萧钧天笑道。 凑热闹,这种分分钟身价以亿计的人会来凑热闹,还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呢。 祝福优雅的欠了欠身:“萧总应该不是来找我的吧,我去帮你请秦总过来。” 围着秦承远和容诗音的人还是那样多,祝福歉意的向他们说:“抱歉,秦总和容小姐有点事,如果各位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需要与华创联系,也可以找我,我是华创的品牌官祝福。” 此时,这些人才发现,原来自己视若无睹擦肩而过的女人,竟然是传说中与秦承远关系非常亲密的祝福。 看着祝福谦和的笑容,他们却觉得祝福这是在准备秋后算账,此时再表现的殷情反而难看,前倨后恭这种事,素来为人所不耻。 他们只得说几句场面话,便各自散了。 此时秦承远与萧钧天正说着话,见祝福走来,秦承远说:“没想到,萧总也很看好你的小说啊。” “唉?”祝福一愣,不知怎么会说到自己写的小说上来。 萧钧天看着祝福的表情,说:“就是秦总要投的那本小说,叫《追爱冷情杀手》是吧?” 当初为了在女频混,起的这个名字,现在从西装毕挺的萧钧天嘴里说出来怎么这么奇怪呢…… “啊,是啊。”祝福心想下次一定要起个正常点的名字,至少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没有这么尴尬癌晚期的感觉。 萧钧天又继续说:“那本小说我看过,是个挺有意思的故事,也难怪秦总这样颇具商业头脑的人那么快就决定投拍。” 祝福保持着笑容,看了看秦承远,她不知道萧钧天这话到底是真心夸奖还是故意讽刺。后者的脸上还是那副高深莫测的平静模样,根本看不出情绪的波动。 她也只得打着官腔:“哪里哪里,现在改拍网络剧正是顺应时代的潮流,华创也是想试水新领域,时代进步这么快,每一个风口都要踩准了才行。” 莫名的,祝福就想起了关于萧家的传说,她忍不住又补充道:“就像萧总的家族一样。” 萧钧天忽然笑起来:“你看过最离奇的,关于我家的故事是什么样的?” 祝福想了想:“说萧总家的先人是从现代或是更远的未来穿越回去的,这才保证了一路没有行差踏错。” 萧钧天微微弯下身子,认真地对祝福说:“这是真的。” “什么?”祝福不由一惊。 看着她神色的变化,萧钧天大笑起来,连着一旁的云枫也掩嘴而笑,萧钧天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开个玩笑,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穿越过来的人。” 被人愚弄的感觉让祝福感到很不爽,她笑笑:“我刚才也是配合萧总一下,不然岂不是很对不起萧总如此认真的玩笑?” 秦承远的眼中露出赞许之色,不过嘴上却说:“年轻人的笑话,我是不能领会了,以后,都是你们的世界了。” “秦总这是在夸您家的两位少帅吗?”萧钧天有意无意的摇晃着酒杯。 两位? 祝福疑惑,记得进公司的时候,有人提过,秦峰是秦承远的儿子,但是没有听别人提起过还有一位。 而秦承远显然不想提起第二位儿子,只是打着哈哈:“他们哪能跟萧总的能力比,年纪轻轻将嘉品集团做得是风生水起,比老萧总时代更扩大了数倍。” 萧钧天的眼睛微微低垂,看着杯中金黄色的起泡酒,似乎是不经意的说:“呵呵,能让沙家的长辈欣赏到想要马上把亲孙女嫁过去的能力,是一种更了不起的能力呢。” 第五十八章 下不了的班,忘不掉的人 “这也要看沙小姐的意思,儿女之事嘛,随缘,随缘。对了,听说萧总对我们投拍的这部剧也很有兴趣,有意无偿借出场地?”秦承远显然不想再讨论联姻的事情,不动声色的将话题又转到了剧上。 萧钧天点点头:“优佳慈善基金一直在致力于对贫困地区的扶助和支持,在实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单纯的捐款捐物,并不是一个可以持续的好主意,所以现在,我决定将输血模式改进为造血模式,让他们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说着,他叫来秘书,取来笔记本电脑,调出一些照片,照片上山清水秀,景色怡人,只是人物的衣衫破旧,家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 祝福懂了,问道:“所以,萧总是想让剧组去那里拍摄,片子播出之后,必然可以对拍摄地起到宣传推广的作用,在那里生活的人们,凭借旅游资源,可以改善生活。” “不错,就是这样,祝小姐不愧是华创的品牌官,只是看看照片,就领会了我的意思。”萧钧天称赞道。 秦承远看着照片,却没有做出决定:“这事,应该还要与拍摄团队商议,毕竟去这里拍摄,交通住宿等等额外的人员支出会增加。” “费用方面,不必担心,全部由优佳基金负担。”萧钧天回应道。 祝福有一种直觉,萧钧天似乎想赶紧确定这件事,只是她觉得有些奇怪,以萧钧天的身份,怎么会着急呢? 果然,秦承远也并未当场答应,而是再次表明需要与拍摄团队商议,如果此时萧钧天再催,便显得太过,因此他气定神闲的表示:“那就等待秦总的好消息了。” 他向秦承远点头致意,便带着云枫离开了,走了两步,又停下,转身笑道:“如果秦二公子与沙小姐好事将成,订婚宴请帖一定记得给我一份。” “一定,一定。”秦承远微笑。 云枫转身离去之际,眼睛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容诗音,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容小姐,做华创代言人一定很辛苦吧?” 容诗音知道她来者不善,淡然应对:“没有云小姐做慈善基金会代言人辛苦,也谢谢云小姐,不然我哪有这个机会体验一下华创的气度。” 这明摆着就是暗讽云枫当众毁约,而华创并没有追究。 云枫笑道:“是啊,的确很有气度,华创向来只请一线女星做宣传,难得这次大胆启用新人。” “要迟到了,走吧。”萧钧天站在五六米之外的地方,看着云枫与容诗音之间的风起云涌。 看着云枫离去的背影,容诗音似乎有点发愣,祝福刚想安慰她几句,容诗音嫣然一笑:“一线女星?不也都是从新人过来的吗?” 她又看着祝福:“我有一种预感,你的这个故事,一定能爆红!” 最后两个字说的格外用力,是对祝福说的,更像是对她自己说的。 秦承远看着相对而立的容诗音和祝福,脸上笑着,眼底却看不出一丝笑意。 准备离开的时候,酒店大堂里有许多客人,祝福与容诗音说话,就这么与两个熟悉的人擦肩而过。 “祝福?”有人叫住了她。 祝福站定,这才发现了一副成功商人打扮的楚昊,还有他身边的富二代模样的齐楠。 祝福这才想起,这两位的任务就是要与秦承远搭上线。 只是现在这个场合,真的合适? 此时秦承远也走了过来:“这两位是?” 没办法,不合适也得合适了,反正这两个是吃公粮的,出了什么事由他们兜着。 祝福笑道:“这位是楚昊先生是菲莎普尔公司的ceo,这位是齐楠先生,是公司的财务总监。” “菲莎普尔?那个心脑血管治疗技术的?” 楚昊点点头:“是。本来约的是明天去拜访秦先生,没想到今天就先见到了。” “是啊,很巧今天在这里开会。”秦承远与楚昊握手,笑道:“楚先生的力气不小,怎么手上还有不少茧?” 楚昊哈哈一笑:“总是坐在办公室里,身体都坐坏了,我家有一片花园,有空的时候,我就会去那里侍弄花草。” “很健康的爱好嘛,哈哈。”秦承远笑道,“两位吃了吗?没有的话,就让我略尽地主之谊,请两位吃顿便饭吧?” 楚昊笑道:“那就却之不恭了。” 本来以为可以直接下班的祝福,发现老板要请这两位吃饭,自己身为品牌官,显然不可能就此甩手离去,本来都想好晚上四个人一起吃饭的,连做什么菜都想好了,唉。 趁着往顶楼旋转餐厅走的时间,她发了条信息给“女王家的住客”群:“唉,我今天不回来吃晚饭了,被迫临时加班陪吃饭。” 李墨一:“陪谁?” 关林森:“在哪?” 乔瑜:“好巧,我也是,我在丽晶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陪人吃饭呢。” 当祝福看见乔瑜的回复时,她已经看见乔瑜的身影了。 与此同时,乔瑜也看见了祝福,她对着祝福微微点了点头。她身旁的客人循着她的目光望过去,认出了秦承远:“哎,这不是华创的秦总吗?” 他连忙站起来,迎着秦承远走过去:“真巧,秦总,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你是江南矿业的黄总吧,你好你好,好久不见了。”秦承远与他握手。 看见黄总的脸,齐楠的脸色微微一变,慢慢向后退了几步,想要隐在楚昊的背后,可惜迟了,黄总的视线越过秦承远,先是看见楚昊,并不认识,礼貌的微笑点头致意,但是,他看见了楚昊背后齐楠的侧影:“咦?你是……” 秦承远介绍道:“这两位是菲莎普尔公司的,你们之间,应该没什么交集吧?” “菲莎普尔公司?”黄总茫然,齐楠站在楚昊高大的身形之后,只露出半个身子,他的头低着,刘海盖住了大半份的脸,黄总犹豫着说:“你长得真像我之前遇到过的一个人。” “真是太像了。” “那个人让黄总记得这么牢,是老朋友?”秦承远笑道。 黄总摇摇头:“不是,是救命之恩。那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危险时候,他把我从枪林弹雨里救下来的。” “哦?”秦承远的眼眸微眯,透出危险的气息。 第五十九章 救人也要讲基本法 听说小猫的报恩方式是往床边叼死老鼠和死鸟,大多数人的态度都是十分感动然后把这些东西扔到垃圾桶里丢掉。 现在满怀感恩之心的黄总给齐楠叼来的不止是死老鼠和死鸟了,根本就是要把他往死路上逼。 楚昊也一脸惊讶的看着齐楠:“你什么时候还救过人?” 齐楠双眼空茫,心中正在激烈的沸腾,此时的他多么希望可以穿越时空,回去给当时的自己正正反反十几个耳光,为什么面罩掉了没戴好就冲出去了。 起码在脸上抹两把泥再走啊! 完全不知道恩人心中所想的黄总,继续满怀感激的追忆往昔:“那是五年前,我收购了一座边境上的铁矿山,兴奋的睡不着,晚上忍不住去矿山看看,没想到,就遇到了枪战。” 他抹了一把飞溅的口水:“哎呀,在和平时代居然遇上了子弹横飞的事,听着枪声,我整个人都僵住了,连躲都不知道躲,傻愣愣地站在空地上。忽然有人从旁边将我扑倒在地,还让我躲好。” “然后,一颗子弹就在我耳边炸响,要不是齐先生,我只怕早已死了。” 祝福眨巴着眼睛:“那么黑的地方,黄总也能看清是齐先生?” “当时天上有照明弹,把地上照得雪亮,看得很清楚。”黄总生怕别人说他连救命恩人都能认错,急急地解释。 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齐楠,齐楠眼神悠远,仿佛在认真回忆:“五年前?我应该还在上大学……黄先生,你一定是弄错了。” 黄总也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产生怀疑,但他还是一口咬定这侧脸这身材,应该就是齐楠。秦承远眼中的疑云越发浓厚,他缓缓开口:“不知道齐先生五年前上的是哪家名校?” 他的怀疑已经明明白白的表现出来,在哪里上大学,总有一套档案,只要去查,就能查到。 “英国克雷曼顿大学。”齐楠抛出早已准备好的学校名。 虽然现在对答如流,但是如果秦承远现在就心生怀疑,后面的工作就会十分艰难。 秦承远淡淡道:“别站在这了,来,入席入席。” 有两人迎着齐楠走过来,是李墨一和关林森。 “咦,这不是黄总吗?”李墨一热切的向黄总打招呼。 黄总一回头,愣住了:“咦?你?” 他又转头看看齐楠:“你们……怎么这么像?” “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你的戏份已经结束了吗?”祝福笑着迎上去,她看看李墨一,又转头看了看齐楠:“黄总不说,我还真没注意,他们俩长得真的好像啊,好像双胞胎似的。” “黄先生,铁矿山一别,有五年了吧?你还是精神这么好。”李墨一熟络地与他打着招呼,黄总尴尬的对齐楠说:“呃……对不起,我真弄错了。”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李墨一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乔瑜,乔瑜笑道:“黄总好像记错救命恩人了呢。” 黄总很是不好意思的笑着:“乔小姐也认识他?” 乔瑜点点头:“这可是我的好朋友,蓝颜知已。” “蓝颜知已啊,呵呵呵。”这年头,蓝颜知已往往指的是到达某种关系之前的那个阶段,很快也就会更进一步,因此黄总很高兴的说:“那这单子,我给乔小姐给定了,明天,我就去你们台里签合同。” 望着黄总离去的背影,乔瑜笑道:“这位黄总,小气又矫情,谈了好几轮,各种让步优惠,能给的都给了,还是不能让他满意,没想到,你一来,这事就搞定了。” 李墨一点头笑道:“我也没想到,五年前他说他姓黄,将来一定会好好报答我,然后就跑了,连我的电话都没留,真不知道他上哪儿报答。” 一场风波,有惊无险的结束,关林森和李墨一也不算陌生人,秦承远遂请两人一同晚餐,在桌上,秦承远饶有兴味地问道:“你们说的边境,是哪里?” “是西北边境的姑墨市赵家庄。”李墨一对答如流。 “那个铁矿山之所以能让他买着,是因为没人愿意买,大家都知道边境之地乱的很。除了求利的商人,还有傻大胆的背包客。当时那次是边境小摩擦,有些在附近扎营的背包客受伤,求助我们救援队,所以我才会正好路过那里。” 李墨一露出回忆的神情:“当时大家一片乱,就他一个人像木头似的站在空地上,就像个靶子。”说着,唇边微微向上一勾,仿佛昨日重现在他心中。 完美的表演!祝福在心中用力的为他鼓掌。 秦承远微笑道:“华创有意在这种公益救援方面提供支持,不知你当时所在的救援队叫什么名字。” “蓝天救援队。”李墨一向秦承远举杯:“救援队的经费的确有不足的情况,非常感谢秦总有心。” 晚宴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结束。 “回家吧?”关林森问道。 乔瑜先点点头,又摇头:“我还是想去咖啡馆看看。” 虽然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但是乔瑜还是不死心,她还是想要回去,看看苏岩会不会出现。 其实所有人,包括乔瑜自己,都觉得苏岩一定不会再出现了,只是,乔瑜心中总是不能接受苏岩竟然一直在骗自己。 去看一眼,只要确定之后,乔瑜就可以没有心无挂碍的将对苏岩的一点点好感,远远地扔到九霄云外去。 “我也想去看看。”祝福站在乔瑜这边。 推开q咖啡馆的门,里面喧闹的音乐与人声如浪潮一般涌到身边,正中间的钢管舞台上,扭着一个身材极佳的男人,不是苏岩又是谁。 乔瑜深吸一口气,震惊的表情很快又变得平静。 她大步走入柜台里,给自己随手倒了一杯红酒,优雅的端起,喝了一口。 关林森担忧的看着她:“冷静点,一会儿我问他就好。” “不用!我很冷静。”乔瑜将长发一掠,骄傲地扬起唇角。 关林森从她的手中将酒杯夺下,重新取了一只空酒杯,又拿起已满是红酒的醒酒器闻了闻,这才往杯中斟了五分之一,递给乔瑜:“你会喝刚刚开瓶的红酒,说明已经很不冷静了。” 被关林森看出心思的乔瑜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品着。 此时,她眼角的余光看见祝福捧着脸盯着关林森看,眼里满是笑意。 第六十章 被按倒的苏岩 祝福趴在吧台上看了半天,竟然一动不动的,还在傻笑,乔瑜凑近她:“喂。” 连叫了两声,祝福才有反应:“啊?怎么?” “你觉得关林森怎么样?”乔瑜低声问道。 祝福眨眨眼睛,不明白她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挺好的,怎么了?” “你喜欢他还是喜欢李墨一?” 乔瑜的话差点把祝福给噎死,这哪跟哪儿啊,祝福伸出手想要摸她的额头,被她躲开,祝福看着她的眼睛:“你发烧了,还是中邪了?” “跟你说正经的,如果喜欢谁,千万不要错过,幸福要自己去争取。” 这个观点正确无比,祝福当然非常同意,但是,为什么好好的会说到喜欢谁这个问题上来,瞎子都看得出关林森喜欢的是乔瑜啊,被乔瑜安排这个安排那个,有些事情很明显他并不想做,比如之前说接送祝福上下班,可是,他还是答应了。 一个男人,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为什么会强迫自己? 乔瑜明明不傻的啊,怎么会有此一问呢? “你傻啊,关林森喜欢的是你。” “是吗?”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太暗,祝福竟然发现一向自信而骄傲的乔瑜,脸上竟有不确定的神色。再仔细看看,乔瑜还是那样微微扬着下巴,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刚才果然是因为灯光的缘故吧,乔瑜怎么可能会有“不确定”的事情发生。 音乐结束,苏岩还是像往常一样,先去客人那里走一圈,收小费,完全没有异常。 祝福将手里握着的可乐一饮而尽,有些紧张,李墨一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她身边:“没事,有我。” 虽然祝福不相信苏岩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自己动手,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往李墨一身边挪了挪,这个男人身上清新的气味和体温,让她感到十分安心。 收完钱的苏岩径直往吧台走,看样子,是要回小隔间换衣服,看见吧台站着这些人,他一点惊讶或是恐惧或是准备动手的样子都没有,就像看见了朋友,打了声招呼,就钻进小隔间,捣鼓了一阵,换了身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出来。 “几位今天想不想试试我新调的酒?”他十分自然的询问。 乔瑜微笑:“昨天晚上打烊以后,你去哪里了?” “回家睡觉啊,怎么会问这个?”苏岩手上不停,开始调制鸡尾酒。 “你是不是去我家了?”乔瑜突然发问。 苏岩此时正拿着两瓶酒,往细细的试管里倒,听见乔瑜的话,他的双手依旧稳定,笑笑:“我家和你家完全相反,老板你怎么了,是家里发现多了什么,还是少了什么?” 说着,将手中的试管酒递给乔瑜:“要不要尝尝,我新尝试的配方,紫屋魔恋。” 乔瑜没有接,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的眼睛,苏岩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见乔瑜不接,他又递给祝福:“祝小姐愿不愿意喝喝看?不会很难喝的,我保证。” 李墨一突然伸出手,抓向苏岩的手腕,苏岩在他的手伸出来的一瞬间,便已经将胳膊收了回去:“这是为女士调的,不适合你喝。” 说着,他遗憾的将盛满了紫色酒液的试管型酒杯放回架子里:“一会儿应该会有人想要试试的。” “那你可千万不要在这之前,把杯子打碎了。”乔瑜语气不冷不热。 “不会……”苏岩话音刚落,整个身子便撞在了试管架上,试管应声摔落,虽然他反应极快,身子猛然侧转,一把抓住了试管,使其避免碎在地面上的结局,但是那紫色的鸡尾酒,却是尽数洒在地板上,杯中涓滴全无。 是李墨一和关林森两人,同时出手夹攻,让苏岩避无可避,这才毁了他的新品大作。 “你们……”两人接下来的出手越来越快,苏岩已经无力再开口,只能尽力应付。 很快,苏岩就被反拧着胳膊紧压在吧台上,身上传来的巨大压力,让他挣动一下的想法都没有,这么大的力气,挣扎一下,胳膊可能就要断了。 李墨一将他的袖子拉高,果然在大臂之上,有一处小小的紫红色的血印,那是李墨一与那个闯入乔瑜房子的人短暂交手后,给对方留下的,然后那人就撞破了玻璃跑了。 关林森好整以暇的抱着胳膊站在一边:“你可别说这血印是你自己掐的。” 苏岩的脸被紧紧按在吧台上,发出的声音有些变调:“我才没这么无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乔瑜冷冷的看着他,心里生出了一股被背叛的感觉,她自认这许多年来,看人极准,无论是老奸巨滑如为官经商者,或是天真烂漫如祝福这样的,不过几个回合,就能看出对方是什么心性。 难道竟然会在苏岩身上栽了跟头? 乔瑜现在很不高兴,不是因为苏岩闯进她家,而是因为她竟然识人不明,看走了眼。 苏岩的脸被关林森很用力的压着,颧骨生痛:“我可是为了你好。” “骗人,谁为了别人好是闯进别人家,偷东西,还撞碎玻璃,你知道那玻璃有多贵吗?”祝福跳起来指责他。 苏岩叹了口气:“你们把我放开,我们换个地方说话。” 压在身上的力道并没有放松,他又说:“以你们俩的身手,再抓我一次,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李墨一与关林森交换了一下眼神,这才将他放开。 四人上楼,关上门,楼下喧闹的音乐声也被关在门外,房间里安静的掉根针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李墨一和关林森一左一右的紧紧贴着苏岩,无论他起什么心思,连手都来不及抬起来,就会被制住。 好奇的祝福忍不住先开口打破了安静:“你为什么去偷东西?” 苏岩看着乔瑜,她架着修长美腿,抱着手臂,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 苏岩终于开口了:“那卷带子,拍到了不该拍到的人,如果我不拿走那卷带子,就算这两位高手能护得住你一时,又岂能护住你一世?” 第六十一章 要被卖掉的祝福 虽然被人否认自己的能力这一点让人很不爽,但是,就算是关林森,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在明处永远是吃亏的,他不可能随时随地贴身保护乔瑜。 苏岩手臂微微动了一下,马上被李墨一按住肩膀,他无奈的苦笑:“不要这么紧张,如果我有心对老板不利,那天就不会等到带子被复制完才动手。” 淡黄色的灯光洒满屋,苏岩那硬朗的面部轮廓在光影的效果下,显得有几分神秘,也有几分柔情。祝福没来由的有了与乔瑜一样的感觉:苏岩是可信的。 如果是以前,祝福一定会顺应自己的感觉,从小到大她识人的感觉都没有错过,哪怕是刚接触的人,她也能敏锐的感受到对方的善意或恶意,哪怕此人当时的行为举止,与她的判断截然相反。 而秦伟,却终结了她的自信。 乔瑜的脸上却看不出她的情绪,她淡淡的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跟着小于的?” 小于,就是那个摄影师。 “你们一走出那个酒吧大门,就有人叫我把那卷带子拿走。” 果然是早就被人盯上了,乔瑜神色平静:“你走吧。” “你就这么让他走了?”祝福觉得乔瑜真是太大方了,大半夜的闯进家里,还偷东西,就送不扭送执法部门,至少也该让他赔那扇玻璃的钱。 乔瑜似乎有些疲惫的摇摇头,不想再说话。 事已至此,乔瑜说什么就是什么吧,祝福忽然很想去洗手间,只有楼下才有。 苏岩不在,方才的热闹去了一大半,一楼又恢复了清吧的氛围,轻柔的音乐,客人们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刚才那么肆意。 祝福从洗手间出来,忽然有个醉醺醺的人走过来,挡在她的面前,祝福向左他向左,祝福向右他向右,祝福抬头怒视着他,却被他一把抓住肩膀:“嗨,小姑娘,过来陪哥几个玩玩。” 力量非常之大,祝福几下挣脱不开。 她高声尖叫着:“放开我!”引得周围的人都往这里看,但是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从领口露出了一支狰狞的爪子纹身,大声说:“看什么看什么。” 看着那些人,就不是好惹的,那些围观群众马上就把头扭向另一边,好像什么都没看见。 “杰哥,带来了。”那人将祝福往前一推。 祝福看着坐在正中的那个人,无论是身材还是面相,看起来都很普通,并不是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模样,如果走在街上看见,都不会转头多看他一眼的那种。 “你和这里的老板很熟?”杰哥微笑着问道。 他的态度十分和善,但是祝福却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比周围那些花臂金毛,还满脸横肉的人更可怕。 见祝福惊恐的看着他,他哈哈大笑:“小姑娘不要怕,来,坐。”说着,拍了拍自己身边的沙发。 还没等祝福反应过来,就觉得背后有一股强大的推力,她不由自主的向前踉跄几步,跌坐在沙发上,杰哥伸出手,惊得她身子向后倾过去。 “不要怕,不要怕,我从来不伤害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杰哥点起一根烟,青色的烟雾在他指尖缭绕,祝福忍不住开口:“你是谁?想干什么?” 声音里是她自己都能听出来的颤抖。 杰哥笑道:“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头?” “呃?”祝福不太明白。 “你是怎么栽赃给你表妹的?”杰哥笑眯眯的看着他。 原来是给方媛打报不平的?祝福不知道这位表妹什么时候还跟这种危险的人物搭上关系了,当然,其实她对这位表妹平时干过什么,与什么人往来本来就是一无所知。 祝福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不是我栽赃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杰哥点点头,轻轻弹了弹烟灰,冲着祝福的脸上吐了一口烟,祝福皱着眉,把头扭到一边,却被后面的人架了起来,杰哥还是那副微笑的模样:“你不喜欢烟味?那真是很遗憾,不过恐怕你以后都要经常闻了,还是早点适应比较好。因为……” 他凑在祝福耳边:“你要被卖去的地方,那些男人,都比较喜欢抽烟……” 看着祝福惊恐的眼神,他手一挥:“我们走,先去给新人拍上几张照片,然后开工。”他身边的那些喽罗发出一阵哄笑。 猜到将要发生什么的祝福奋力挣扎,然而并没有任何效果。 就在她被半拖半拉,将要出门的时候,刚好有人推门进来,竟是齐清澜,他看出了祝福的窘境,厉声喝道:“你们要做什么!” 杰哥身边站的花臂大汉歪着头走出来:“你谁啊?”说着重重推了他一把,齐清澜一个趔趄,花臂大汉趁机伸腿,将他绊倒在地。齐清澜还没来得及爬起来,花臂大汉就揪着他的衣领,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警告你,不要多管……啊!!” 不知什么时候,飞来一枚硬币,正中后脑勺,众人回头望去,李墨一不知何时已到他们身后,冷冷的说:“放开她。” 花臂大汉手一松,齐清澜落在地上,勉强站稳。 李墨一指着祝福:“我是说她。” “你小子还来劲了?!”站在祝福身边的一个男人挥拳向李墨一打过去。李墨一身子微微一侧,躲开这拳的同时,他的右手动了,不是对着他,而是对着另一个还将手搭在祝福肩膀上的男人。 那人本能的将手一松,向后退开一步,却仍是迟了。 李墨一的拳头结结实实的打在他的鼻子上,他“嗷”的一声,捂住鼻子蹲在地上,指缝里已沁出鲜血。 其他几个人一下子围了过来。 “喂喂?对,我要报案,城南新民大街88号的q咖啡馆这边有人打架。”齐清澜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 杰哥一挥胳膊:“走!” 那几个花臂经过李墨一身边的时候,指着他,恨恨道:“算你小子运气好。”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祝福做了个鬼脸:“你们才是运气好呢。” 李墨一看着自己的拳头,刚才好像听见了对方鼻梁骨碎裂的声音,明明想过一定要克制自己,但是一看到祝福有麻烦,就有点控制不住。 他对自己保证:下次一定改!……尽量 第六十二章 技能点多多的李墨一 祝福向齐清澜道谢:“幸好你及时报警,不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比如发生李墨一暴起伤人什么的……在乔瑜店门口打残一片,总归不好。 齐清澜握着手机的手有些颤抖,许久才平静下来,长长舒了一口气:“还好他们走了。”他苦笑着将手摊开,露出了玻璃屏碎成蜘蛛网形状的手机。 刚才那个花臂大汉将他绊倒在地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就已经摔坏了,根本开不了机,更别提打电话。 人生如戏,全靠演戏。 拿着坏了的手机,凭借几句话,就把那些人吓跑,由此可见,齐清澜的定力已经在大多数人之上了。 “咦?这不是齐先生吗?”乔瑜的声音在楼梯上响起,她看着祝福:“怎么去个洗手间去了这么久,你是通过马桶去了异世界做魔王吗?” 祝福嘟着嘴:“还说呢,你这破店治安太差,有小混混出没。” 乔瑜故作张望:“哪呢?” “被我同事吓跑了。”祝福指指齐清澜。 乔瑜微笑着点点头:“我们见过,上回的代言人签约仪式上。” “是,乔小姐好记性。” 乔瑜转身,对背后的人说了句:“今天这位齐清澜先生的消费都免单。” “好。”柜台里有人应了一声,祝福惊讶的发现,那人竟然是方才还被按倒在桌上的苏岩,这么快……就说清楚了? 乔瑜微笑着说:“周末愉快,拜拜。祝福,走。” 四人一同上了关林森的车,呼啸着离开了q咖啡馆。 直到汽车已经完全浸入夜色,齐清澜才将目光从远方收回,走进店门。 苏岩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还是戴着金丝眼镜,穿着白衬衫黑马甲,袖口的扣子都扣得严严实实的禁欲风,他看着齐清澜,礼貌的点点头:“齐先生想喝点什么?” “金汤力。” “齐先生想不想试试今日特调,紫屋魔恋?”刚才的那支被打翻了,苏岩耿耿于怀。 “那就试试吧。” *** 回到乔瑜家,乔瑜刚掏出门卡,关林森将手伸到她面前:“给我。” 卡放在关林森的手上,刷开门后,他与李墨一两人悄无声息的进入房间,也没开灯,先将各个房间检查了一遍,确定没人之后,李墨一出来,对站在门口的两人说:“进来吧。” 吊灯的开关被打开,瞬间整个房间被照得雪亮一片,关林森却不知去了哪里。 李墨一指指楼上:“在挨个检查房间里有没有被装摄像头和窃听器呢。” “真是服务周到。”祝福感慨。 没多久,关林森就从乔瑜的房间里出来了:“检查过了。” “谁允许你进我房间了?”乔瑜冷冰冰的抬头看着他。 关林森有些不知所措,愣在那里,乔瑜对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下来,自知理亏的关林森老老实实的下楼,站在乔瑜面前。 看着他的模样,祝福有些不忍心:“他也是好意。” “结果正确,不代表过程可以乱来。”乔瑜说,她看着关林森:“罚你明天早上做早饭。” 关林森应了一声,接着乔瑜说:“从现在开始,你可以随便检查这个房子里所有的地方了。” “哈哈,看不出来,你是这样的人。”祝福笑着说,“这么多年以来,我认识的乔瑜,可都是以达成目标为最高行动指导的。” 乔瑜忽然露出了迷茫的神色:“好像是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好像有点变了,不知道为什么,你有没有感觉到?” “啊?我?我好像也有点变了。”祝福想起自己刚才在q咖啡馆被推到杰哥面前的时候,她明显能感觉到,他们每个人的气场是什么样的,虚张声势的、色厉内荏的,还有那个看起来笑眯眯,但是惦记着把她卖掉的杰哥。 乔瑜无奈地摇摇头:“我是问你,有没有感觉到我变了,没说你。啊,你也感觉到你变了吗?” 祝福点点头:“对人的直觉好像更敏锐了。” 两人的对话传到李墨一的耳中,他神色未改,却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关林森,恰巧他也正往这里看。 交汇的眼神中,蕴含了太多太多的回忆。 姑娘们的话题转得很快,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的议程,比如今天李墨一和关林森怎么突然就出现在旋转餐厅里了。 祝福得意的摇晃着手机:“多简单的事,我偷偷拨通了李墨一的电话,他又不傻,听着电话里面的声音,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哦,他一直不傻,你什么时候变聪明了。”乔瑜揶揄道。 “哼。”祝福扭头不理她,想了想,她转过身子,看着李墨一:“对了,当初齐楠救黄总的那些细节,你是怎么知道的?” “齐楠告诉我的。”李墨一回答道。 可是,当时秦承远就在面前,齐楠根本就没有机会告诉他,难道…… 她歪着头想了想,惊呼:“难道你会读心术!” 关林森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如说他会跳大神。” “不然还能是什么?”祝福不服气。 李墨一平静的说:“我不会读心,但是我会读唇。” “唇读术!”虽然没有读心术这么厉害,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一项技能了。 在旋转餐厅的时候,几个人的站位刚巧形成夹角,李墨一可以看见齐楠的嘴唇在动,而秦承远则只能看见他的半个侧脸。 可是这不科学啊,齐楠怎么知道李墨一会唇读术呢,就连自己都是刚刚才知道的,难道是在六库的时候李墨一偷偷告诉他的?不可能……祝福又自己推翻了这个想法。 总不能是齐楠猜李墨一懂得这门绝技,于是强行直接试验? 或者是李墨一知道齐楠也会唇读术,于是用唇语告诉齐楠自己会?让齐楠把信息用唇语告诉他? 哎玛,怎么这么复杂? 想了半天,祝福实在无法在自己大脑的常识库里找出答案,决定直接问:“他怎么知道你会唇读术的?” “我告诉他的。”李墨一笑笑,他微微闭着嘴唇,只有中间一点小小的缝隙,但是祝福却听见了一个熟悉的音色传入自己耳中,细微,却足够听得见:“我就是这样告诉他的。” “啊,原来是这样。” “是哪样?”乔瑜看着她。 祝福看看李墨一,又看看乔瑜:“他刚才说的话,你没听见吗?” 乔瑜摇摇头:“我只听见了‘我告诉他的’,然后呢?” 祝福瞪大了眼睛,这个功夫,只在武侠小说上见过,一直以为是他们瞎编的,没想到,世上竟然真的有这种功夫? “是传音入密。”祝福与李墨一同时说了出来。 第六十三章 苏岩的秘密 这种只在武侠小说里才见过的功夫,身边的人竟然就有会的! 看着祝福的表情,李墨一有些后悔,是不是给她带来的冲击太大了,也许应该慢慢告诉她,这样接受度会高一些。 “你还会什么?不对,是你还有什么不会的?”祝福兴奋地睁大眼睛,“我从小就超~喜欢那些多才多艺的人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简直不能再帅。” 听到“厨房”两个字,李墨一的表情有些微妙:“嗯,我会的东西,的确还不止这些,不过,一下子要我说,不知从何说起。” 关林森笑起来,十指交叉:“不如就从厨房开始说。” “好的,我会打铁,还会磨刀,杀鸡杀鱼也不是问题。君子远庖厨,我们换个话题吧,太血腥残忍了。”李墨一强行转移话题。 什么血腥残忍,别人说就算了,从李墨一的嘴里说出来根本毫无说服力啊,祝福猜他大概不会做饭,不过,这也不算什么黑历史,现在不会做饭的男男女女多着呢,承诺自己不会做饭也没什么。 在封闭山村里面大概就是捡到什么吃什么,到了城里那个拾荒老人家里,记得在那个昏暗房间里的桌上好像放着一个锅,里面还有一些吃剩的糊状物,能勉强吃饱就不错了,哪里还追求什么烹饪,随便弄熟了就行。 想到这里,祝福无限同情的看着李墨一:“现在日子好起来了,你不用再吃那么难吃的东西了。” “呃?”李墨一微怔,然后他猜到祝福在想什么,露齿一笑:“你会做饭?” 现在轮到乔瑜大笑起来:“如果你指的是把东西做熟的话,那她的确会。上回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写了个美食类小说,订阅一共就两个人,一个是她自己,一个是我。哈哈哈,” “哼,这只能说明我的想象力不够,那个什么中华小当家,食戟之灵,哪是美食,一个个吃了那些东西以后,跟被下了药一样。”祝福表示不服气。 乔瑜风情万种的站起来:“好好好,你加油哦,我要去睡觉了。” “等一下,那个苏岩,是怎么回事?”祝福错过了最精彩的解谜部分,现在十分期待回放。 乔瑜挥挥手:“那边的两个,你们谁跟她说一下,我实在是太困了。” 关林森拍拍李墨一的肩膀:“交给你了,你一向比较擅长胡……表达。” 现在大厅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祝福十分认真的捧着脸,望着李墨一:“来来来,说说说。” 李墨一轻咳了一声:“其实,苏岩并没有失忆……” 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人,是收钱替别人做事,无论什么事,有些时候这种人叫杀手,有些时候叫赏金猎人,名称并不重要,性质并没有改变。 古龙曾说过,青楼与杀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两种职业。 延续至今,这种人虽然不多,但并非没有,而苏岩,就是其中一员。 在完成某一项任务后,雇主企图以车祸来杀人灭口,就在车子撞过来的那一瞬间,苏岩应变极快,及时避开了要害,但是他的衣服被车身勾住,又被巨大的冲击力甩了出去,撞在路旁的电线杆上,昏了过去,正巧乔瑜路过,将他送去了医院。 醒来之后,苏岩知道雇主应该还在找自己,于是想找个地方避避风头,于是假装失忆,以求乔瑜收留。 那天,乔瑜和摄影师拍摄到那个镜头的时候,其实已经被雇主发现,两人还刚走出酒吧的大门,苏岩就已经收到了中间人发来的消息,说有人悬赏去拿回那个母盘,必要时,可以杀人,雇主自然会善后。 苏岩知道此人的目的只是取回带子,如果及时拿给他,他不会起灭口之心,而如果他知道有人看过了,一定会起杀心。 由于报酬开得并不高,这单并没有很多人抢,苏岩跟着摄影师的一路上,暗中出手替他解决掉了不少尾随其后,想要趁机下手的小混混,为了不惊动摄影师,他选择摄影师离开乔瑜家后,才潜入,想悄悄拿了就算了。 只是没想到,他们一行人回来的那么快,而且还被李墨一和关林森给认出来了。 “然后呢?乔瑜就原谅他了?”祝福催着问下文。 李墨一笑笑:“算是吧,乔瑜决定扣他三个月工资。” “哎?”祝福瞪大眼睛:“这就算惩罚?” “嗯……刚才你也看见她对关林森的惩罚了。” 祝福伸了个懒腰:“哎,那个嘴硬心软的女人啊,睡觉睡觉,晚安。” *** 阳光照进乔瑜家。 “早安。”祝福打着呵欠飘下楼,正看见关林森站在厨房里。 他神情严肃的站在各种器具中间,那姿势那眼神,不像是做饭,如果他现在穿的是白大褂,根本就是在做科学实验。 平底煎锅里的太阳蛋、烤箱里的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蔬果拼盘。 黑色的咖啡,白色的牛奶。 本来,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早饭,但是被关林森一摆桌,简直就像是一幅名为《规矩》的油画,每个盘子的间距都一样,每个杯子的杯把的朝向都一样,甚至煎蛋的形状都一样,蛋白流淌时多出的那一点点,都被他用刀子修掉了。 祝福扶额:“你……是强迫症?” “你不觉得这样好看吗?”关林森正俯身,小心的调整一把勺子的角度,他一抬头,目瞪口呆的看着随手从桌上抄起咖啡,喝了一大口的李墨一:“你!” 李墨一促狭的笑道:“人活着,应该不滞于物,施主,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悟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着的方式。”祝福忍不住开口替关林森说,连她都觉得桌上缺了一只杯子,的确……有那么一些些的碍眼,她将李墨一手中的杯子夺下来,放回原位,再次注满…… “哎呀,我怎么往里倒白开水了。”祝福有些懊恼的发现自己弄错了,喝了一半的咖啡牛奶,兑了一半的白开水……她拿起杯子,准备去厨房把它倒掉。却被李墨一按住:“没事,我就当喝了一杯拿铁半杯白开水好了。” “啊?这也可以假装?多难喝啊。”祝福以为李墨一只是不想让她跑来跑去,客气一下而已,没想到,他真的就这么喝下去了。 四人坐在餐桌边,乔瑜不经意的问了一句:“你上回不是说你那个照片上有个人影吗?我看昨天他们俩挺厉害的,说不定给他们看看,能帮你认出来。” “什么!我才不要把那张奇怪的照片给他们看呢!”祝福脸颊飞红。 乔瑜鄙视的看她一眼:“你就不能只留人影,把其他部分给p掉?” 第六十四章 说是非要有证据 进了办公室以后,祝福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打开那张引得满城风雨的照片,想把图上那些不雅的地方都去掉,然后再传给李墨一和关林森。 可是那个模糊的人脸占照片挺大面积的,如果把身体上需要和谐的部分都给处理了,就算是那个影子本人来看,也认不出这是谁。 祝福有些苦恼的看着那张照片。 现在看下来,只能把头的部分给去掉,算了,反正本来这个脸也不是自己,至于身体的其他部分,爱看就看吧,那两个都是成年人了,特别是关林森,身为医生,一定都看麻木了。 祝福将那张去掉头部的照片发到“女王家的住客”群里,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哎玛,我这算不算是传播xx照片啊。” 很快,李墨一就回复了:“这个影子,我一定见过。” “啊?是谁?”祝福很高兴,李墨一果然是非常可靠的人。 消息很快发来:“齐清澜。” 看着屏幕上的这三个字,祝福心里不由一惊,下意识地看着隔壁办公室,齐清澜现在在座位上,透过磨砂玻璃,依稀可以看出他的侧影。 “你搞错了吧,怎么可能会是他?”祝福不相信。 在照片事件之前,他的女朋友还找到公司来大闹了一场,他还被秦总叫到办公室里训了一通。 “如果真的是他,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祝福还是不相信。 以她阅侦探小说无数的经历,齐清澜这么干根本就是毫无意义。 照片事件如果成功发酵,最坏的结果就是为了保全公司的名誉,祝福黯然辞职。 祝福辞职,他有什么好处?他本来就是祝福的上司啊,又不是像方媛一样,涉及到抢职位,难道是他想要安插什么人进来? 但是品牌官这个职位本来就是秦承远硬设的,就算把祝福弄走,这个职位也未必会继续存在,说不定就随着自己的消失也一起消失了呢?那他岂不是白忙? 而且,当初赵思雅弄错了印刷文案,还是他主动帮的忙,就算关系一般般,至少说明他对自己也是没恶意的。 照片事件之后,公司里也就没有任何针对祝福的事情了,昨天在q咖啡馆,他甚至还出手相助。 一定是李墨一弄错了! 就像昨天李墨一稍稍化了一下装,黄总就把他和齐楠弄混了,就凭这么个模糊的影子,就算李墨一厉害的不得了,也是有可能弄错的呀。 祝福替齐清澜找了好多个理由,她抬起头,看着磨砂玻璃对面的那个身影,内心也有些矛盾,自从直觉增强了以后,她感觉到齐清澜身上并没有恶质,却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从外表看,齐清澜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如同他的职位,创意总监。但是祝福却觉得,他不是外表看起来的这样,他有固执的一面,只是,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哪方面固执。 手下交上去的方案,如果他说要改,而手下说得出各种不改的理由,只要能说服得了他,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除了工作,祝福与他也并没有过多的接触,也许,他的固执是像关林森那样,执着于把盘子摆成一条线? 他和他的女朋友分手,是不是因为他的女朋友也像李墨一那样,把他精心摆好的餐具给弄乱了? 祝福不由想起早上李墨一小小的恶作剧,祝福的嘴角不由自主翘起来,双手捧着脸,想起李墨一把自己误倒了白开水的咖啡也喝了下去,他一定是不想让自己觉得尴尬吧。 正在祝福东想西想的时候,关林森回复:“看到这张照片,我忽然想起一个笑话:如果女人赤。身。裸。体的时候被人看见,应该挡哪里?正确答案是:挡脸。” 乔瑜不知什么时候也冒出来:“看不出,你还会讲黄/段子。” 关林森丢下一句话:“进手术室了。”就再也没说过话。 “乔瑜,你觉得齐清澜有什么理由会害我?” 过了半天,乔瑜也没有回复,大概又去开会了,祝福有些沮丧,她实在想不通。 李墨一回复:“前后相反,说明在他身上出现了变数,原来你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但后来变了,你的存在会让他受到损失,所以想要用这种方法把你弄走。” “他职位比我高,薪水比我高,又不可能跟我看上同一个男人,能让他受到什么损失?”除了金钱、权利、感情……祝福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能会让一个人去害另一个人,自古以来,也就是这三样了,哦,除非他就是变态,莫名的看人不顺眼。 这概率也太低了。 祝福想了想,还是打出一行字:“那天黄总能把你和齐楠弄混,你凭这个照片,就一定不会弄错人了吗?” “不会。”不容置疑的两个字跳了出来。 “有什么根据?” “有。” 就这么一个字,祝福还在等着下文,但是……就没有下文了。 她大怒,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了一行字:“不是吧你,让你发个理由,你还在准备长篇大论不成?” “我先找个数据线。” 祝福绝倒,好个李墨一啊,什么时候还逛起论坛来了,还染了一身八卦论坛里楼主的臭毛病,居然会用这种方法脱身了,哼,好啊,等着,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正想着晚上应该怎么收拾他,一张照片传过来,赫然是齐清澜坐在电脑前的样子,看地点不是办公室,应该是他家。 电脑屏幕正巧也是黑色的,齐清澜的身影投映在电脑屏幕上,可还是一团模糊的影子。 李墨一发来贴心提示:“不要看人,看人的左边。” 被提醒之下,祝福发现,左边有一排亮点,虽然微弱,但能看出来,那是有颜色的灯光。 “这是他家对面大楼的霓虹广告牌。”位置、色彩排列与那张yan照上的一模一样。 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你怎么拍到这张照片的?” “他家窗户外面。” “看这样子,不像是一楼。” “嗯,二十七楼。” “……” 第六十五章 落跑新娘 月黑风高的夜晚,李墨一悄悄的趴在二十七楼的窗户外面…… 想想这个画面实在太美,这个人怎么就不走寻常路呢,万一被别人发现了,就算不被当成小偷抓起来,不小心失足变成高空坠物,也很不值啊。 “你……这又犯法了,怎么想到去查他的?” “他住在盛世花园。” 对了,那个用来注册邮箱的手机卡,就是在盛世花园附近的小卖部里卖出去的,记得当时警察也查到那里,然后线索中断,再后来,突然之间剧情大反转,祝福没事了,方媛成了罪魁祸首。 方媛是替齐清澜顶罪?刚才清洁阿姨说的那个包养什么的,难道是齐清澜与方媛之间…… 祝福否定了自己这个想法,本来就没证据证明是齐清澜,好好的顶什么罪。 “就这样吧,反正再反过来告他侵犯名誉权也没什么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事情已经过去,祝福也不想再追究。 李墨一发来一句话:“我想学法律。” 哎?史上最大的法盲居然说想学法律,这算是与时俱进? “哦,那我帮你在网上买几本书好了。” “不,我是想正经拿个文凭或是考个证什么的。” 啊?祝福对这位演艺界人士表示无比的钦佩,自从离了学校,那种正经的教材,她就再也没看过,这个当初连文凭都没有,只有一张身份证就想找工作的人,居然说要考个文凭! “那……你是想参加高考?” “不,我打算去报个自学考试,正好这几天有补报名,下个月来得及考四门。”李墨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规则摸了个门清,祝福知道这种学习方式,当初有个很厉害的女人就是通过自学考试拿到的文凭改变了似乎只能在小医院里当护士的命运,成为一时的风云人物。 祝福心里挺为他高兴,现在她越发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力还是有的,李墨一除了有脸有身材之外,智商情商都在线,还这么有上进心。 想想也对,万一将来他真成了影帝,翻开度娘百科,发现这人居然连个正经文凭都没有,多掉价。 “晚上要吃什么?我今天应该不加班,可以早点回来做饭。”祝福心情大好,想要大显身手,顺便反击早上乔瑜说她只会把饭菜做熟的嘲笑。 然而……并没有人响应…… 关林森没有回复,大概还在手术台上忙碌着。 李墨一说晚上有夜戏,回不来了,申请吃明天的早餐。 只剩下乔瑜了,祝福期待着她的回复,可惜,等来的也是一句话:“圈子里有个朋友要订婚,晚上摆订婚宴,下了贴给我,不能不去。” “谁啊?”祝福的八卦探测器亮了起来,“圈子里?是死有钱人的圈子吗?有名吗?我认识吗?” “你?你连福布斯榜上的前五十名都记不全吧,除了微软通用,你还记得谁?” 乔瑜一语中的,又接着说:“国内的不少真富豪,都是特别低调的,一般人根本都不知道他们这么有钱。所以,就别问是谁是谁了,反正你也不知道。” 也是,不管是姓马的还是姓王的,对祝福来说,跟天边的云一样。 八卦时间结束,该去会议室了,昨天楚昊和齐楠已经约好要到公司来谈事情。 *** 宾主之间寒暄一番坐下,很快进入正题,合作开发那个关于心脑血管疾病的专利,对于盈利分成什么的,前期已经磋商过,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 祝福从品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两个冒牌货先装模作样的讨价还价了一下,然后毫无悬念的答应了。 很快就进入到验资环节,由于涉及到排他条款,需要确定华创集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否则万一拒绝了其他家,而签了华创,结果华创半路资金链断裂,半路停止注资,那么对开发工作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 华创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和一些账目,身为“财务总监”的齐楠,理所当然的就要与华创的财务人员对接。 推门而入的除了华创的财务总监和一位资深会计之外,还有一个祝福十分熟悉的脸:赵思雅。她手里拿着许多资料进门,本以为她只是帮忙拿东西的,没想到,她就这么坐下了。 祝福知道上个星期的时候,赵思雅已经结束了在市场部的学习,轮岗至财务部,本来这也不算什么特别的事,实习生每个岗位都要轮一遍是正常的流程,但是,只会安排他们打杂,并不会让他们真正去做业务。 更何况,是这样重要的工作,怎么可能让一个实习生接触? 祝福不解地看着她,赵思雅调皮地冲她眨眨眼睛。 忽然祝福想起乔瑜说过的话:“赵思雅是有后台的人,而且后台不算小。” 现在看来,真被乔瑜说中了。 财务方面的事情与祝福无关,她先行离开。 一开会,时间就过得飞快,已经是下班时间了。祝福看见坐在隔壁办公室里的齐清澜关电脑、站起身,走出玻璃间。 祝福这才发现,他换了一身衣服,与白天的时候穿得不一样了,隆重了许多。有同事问道:“哇,齐总,穿这么帅,结婚去啊?” 齐清澜笑笑:“是别人订婚,拜拜,周末愉快。” 咦,又是订婚,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么多人订婚? “别人去吃订婚宴,单身狗吃点什么好呢?”祝福打开手机,开始寻找附近的餐厅。 正在纠结于史上最大难题的祝福,忽然收到一条信息,是乔瑜发来的:“你吃了吗?” “还没。” “我们一起吃吧。” “订婚宴呢?” “新娘跑了。” 哇塞!真实版的落跑新娘哎,这种只在电影电视上见过的事居然发生了,真刺激!而且还是有钱人!大小姐在订婚之前跑了,一定是为了某个穷小子吧! 乔瑜发了个日料店的定位过来,祝福心领神会,恨不得马上插翅飞过去。 嘿嘿,有八卦听了。 第六十六章 大快人心 自古以来,人类对于小道消息、八卦新闻的热情就从来没有熄灭过。 透过《诗经国风》那艰涩拗口的文言文,就可以感受到先秦的祖先们眼睛里跳跃着的八卦之火。 如同现在的祝福。 虽然这是很贵的日料餐厅,她念叨过想来吃,但是又舍不得的。 虽然乔瑜说今天这顿她请,让祝福随便点。 虽然……但是…… 谁关心晚上吃什么啊! 富二代、订婚宴、新娘跑啦! 这三个关键词比怀石料理、米其林三星还带劲! 服务员递给她的菜单,她随便翻了两页就放下了。 “来来来,说说说,发生了什么?”祝福身子紧贴着桌沿,双手捧着脸,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乔瑜。 乔瑜慢悠悠的把菜单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扫视一遍,最后叫来服务员点单,还特别有心情的询问了各种优惠券、优惠卡、优惠支付…… 直把祝福急得眼睛里喷火。 服务员走后,乔瑜才笑道:“冷静,你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怎么这点小事就这么激动?” 祝福抓着她的手摇晃:“快说快说。” “好好好,我说我说,看你现在这样子,再不说你就要八卦之火焚身而亡了。” “对!” 乔瑜卖够了关子,吊足了胃口,摆了一个最优雅的姿势,娓娓道来:“其实,我跟新郎新娘都不熟,主要是家里的关系,所以才不得不去的。今天去了才知道,原来女方是沙家的大小姐,男方……” 说到这里,乔瑜顿了一下,眼神里充满了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不是吧,胃口还没吊够啊?”祝福一脸不满的嘟着嘴。 “男方嗯,反正就是一个倒霉蛋啦,叫什么也不重要,今天所有人都到了,结果突然有人出来说抱歉,因为有些小小的意外,所以订婚宴取消了。” 祝福继续等她的下文,结果乔瑜耸耸肩:“然后我就来找你吃饭了。” “啊,什么嘛。”祝福很不高兴,刚才吊了半天胃口,结果就这么短,“我跟你说啊,你这样子写小说会被人打的。” 乔瑜笑笑:“所以我不写小说。” 祝福无聊的晃着水杯,低头看着里面的柠檬片被摇来摇去,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话,把素来镇定自若的乔瑜惊得表情僵在脸上。 她说:“男方,是我认识的人吧。” 祝福缓缓抬起头来,吐出两个字:“秦伟?” “你怎么会这么想?”乔瑜挑眉问道。 祝福笑笑:“因为你没有说出他的名字。” “那说明什么?” “说明你怕说出他的名字来,会让我不开心。上学的时候有人说你过于自我,从不管别人的感受。那是他们不了解你,我认识的人里,最能照顾别人情绪的,只有你了。” “啊,真是谢谢你对我的评价。”乔瑜十分坦然的接下了祝福的夸奖,刚才的那阵紧张,让她有些口渴,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 祝福又为她倒上:“其实你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的。” 忽然她挤眉弄眼的怪笑:“看着渣男被打脸,难道不是人生一大快事吗?可惜我不在场,不然我应该画着正红色的口红,涂着深色的眼影出场,狠狠地嘲笑他一番。” 见祝福的样子的确是挺开心,乔瑜这颗心才放下,说:“哎,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这么放得下了,几个月前你还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年轻人谁还没有爱过几个人渣,对了,你刚才说的这么简约,不会就是因为隔着秦伟吧,行了,我没事,有什么八卦继续说,看见他过得不好,我就安心了。”祝福十分期待的看着乔瑜。 乔瑜继续说:“新娘,哦,她叫沙蓓蓓,一开头就跑了,我们谁都没见着,估计是化完妆,趁人不备开溜了,秦伟出来了说了几句客套话,看他的样子,不伤心也不生气,挺淡定,好像还有点小开心。” “切,强忍的吧,富二代未婚妻跑了,他这会儿在家还不得咬着枕头流一夜眼泪,哈。”祝福挺开心,秦伟当初不告而别,只怕就是为了和沙蓓蓓订婚吧,什么老家,什么见父母,屁。 一个富二代强行装普通老百姓,跟普通平民女孩子玩一把真爱的游戏,然后就顺应家族的要求回去跟白富美结婚,结果白富美跑了,哈哈哈,桥段老套,可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啊。 乔瑜笑笑:“散了以后,我听旁边有人说,秦伟跟几个哥们儿说,跑了正好,他根本就不想跟沙蓓蓓结婚。” “哈,他说这话不觉得寒碜吗,我也可以说,我根本就不想要亿万财产,也不喜欢金银珠宝,我只想要过平凡而普通的生活。这么强行找脸有意思吗?”祝福不屑的嘲笑。 看来,祝福真的是已经完全放下了,乔瑜微笑的看着她,这才是她认识的祝福,不纠结,干脆利落,比如那些“他平时对我很好,我想再给他一次机会”的女人,祝福实在是可爱太多了。 “然后呢然后呢?秦伟就哭着回家了吗?也没留你们吃饭?”祝福继续追问。 乔瑜摇摇头:“然后就没见到他,是齐清澜一直在忙里忙外。” “哎?”祝福很诧异,齐清澜又是什么情况? “齐清澜是秦承远的干儿子啊,出来帮忙也是应该的。”乔瑜不以为意。 祝福听着有点发蒙了:“等等,秦承远?不会……秦伟是秦承远的什么人……吧?” 乔瑜这才想起来,似乎的确一直没说过秦伟是什么身份,她清了清嗓子:“嗯,秦伟是秦承远的二儿子。” “我勒个去……这陈世美还是个世子啊。”祝福的眼珠转了几圈。 忽然,她的脑海中跳出一件事,齐清澜为什么要用yan照害她。 本来一直没有找到动机,现在,也许就是真相了。 进入公司以后,或者说,她进了企划部以后,齐清澜也许是从什么地方发现了她是秦伟的前女友,生怕她在公司宣扬对秦伟不利的什么事情,于是就用这种手段想把她给弄走。 但是秦承远并不愿意他这么做,所以那天,他会被叫到办公室里,脸色很差的出来,一定是被骂了。 再然后……他们就栽赃了与自己一向关系不好的方媛…… 祝福拿出手机,看着通讯录上的“方媛”两个字,又犹豫了。 第六十七章 想听八卦的人,总有八卦听 菜上来了,乔瑜不紧不慢的挟了一片三文鱼:“要打就打,不打就放下吃饭,纠结什么啊?” 祝福紧抿着嘴,心里激烈的斗争着:真正的始作俑者是齐清澜,说不定还是秦承远指使的,但是,证据是李墨一通过非法手段弄来的,所以并不能拿出来给她看。 空口无凭,说出去也没什么意义,何况方媛本来也就讨厌她,为什么要为一个讨厌自己的人争一个清白呢? 乔瑜摇摇头:“真是不能表扬你,本来还说你是个不纠结的人呢。再不吃,生鱼片都热了啊。” 最终祝福还是拨通了那个电话,先是被人挂了,她想着一定是方媛很讨厌自己,因此看见来电显示就给按了,她不死心,又打了一次,过了许久,方媛接了:“什么事啊?” 祝福只来得及说一句:“我知道那个照片不是你做的……”就被方媛打断了:“哦,知道了,没别的事了吧?” 后面的话被噎在喉咙里,祝福只能“嗯”了一声,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嘟嘟”的挂机声。 看着祝福目瞪口呆的样子,乔瑜忍不住笑出声:“怎样,好心被当作驴肝肺了吧?别管她了,我请你吃饭,你居然还想着别的女人。” “别吃醋啊,我心里只有你一个。”祝福抛了一个媚眼过去,乔瑜作势接住,放进包里:“等见着李墨一,我把这个媚眼卖给他。” “你够……”祝福差点把嘴里的汤给喷了出来。 *** 清晨的曙光照进窗户的时候,门口一阵响动,李墨一回来了,他看见祝福穿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金色的阳光将她美好的侧影勾勒出来,笼着金色光影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肩上,挺直的鼻梁,纤长的脖子…… “你回来啦?进来啊,干嘛站在门口发愣?”祝福看见李墨一,高兴地招呼道。 李墨一揉了揉鼻子,转头看看时间,才六点二十分;“我只是惊讶于,你怎么起这么早。” “你不是说今天要回来吃早饭的吗?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就只好稍微起早一点了。”祝福看着他,“拍戏很辛苦吧,你先去洗个澡,一会儿稍微吃点就睡吧。” 门口又是一阵响动,飘浮状的关林森回来了,眼眶下明显有厚厚的黑眼圈。 祝福挥手:“你也回来啦。” 关林森打了个呵欠:“在手术台旁边站了十几个小时,总算把人给救回来了。哎,你们在烧什么呢。” 祝福轻呼一声,赶紧转身,悲哀的发现刚才光顾着跟李墨一说话,导致锅里的蛋饼过于寂寞悲伤,与主动而热情的炉火发生了激烈的反应……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咳,糊了。 本来乔瑜只是嘲笑她,只会把东西弄熟。 如果被她知道自己不仅把东西弄熟,还熟得有点厉害,嘲笑的版本一定会更新的。 祝福有些苦恼:“啊,只好扔掉了。” “扔掉干什么,这不是挺好的?”李墨一将那块微微发黑的蛋饼夹起来,塞进嘴里,三两下就吃掉了。 祝福扶额:“呃,你真的不用这样勉强自己。” 关林森笑道:“你放心,他还真不是勉强自己,他……” “刚刚为了别人在手术台旁边站了十几小时,要不要体验一下别人为了你在手术台旁边站十几小时?”李墨一温和而无害的笑着对关林森说。 “那什么,我先去洗澡了。”关林森挥挥手,回到房间里去拿衣服。 祝福看着李墨一:“那个,不要总想着用暴力去解决问题。” 虽然她自己也经常和别人开玩笑说打死你之类的,但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真去打死谁的,可是李墨一就不同了,犹记初遇时他一脚踢断那个小偷胫骨的往事,实在是给她留下过于深刻的印象了。 “嗯,听你的。”李墨一温柔的对她说,祝福一恍神,感觉李墨一是透过自己在看另一个人。 哎,一定是起太早了造成的错觉。 关林森有看早新闻的习惯,虽然一夜没睡,不过他还是打开了电视,里面传出女主播的声音:“太空总署表示,将继续追踪这颗慧星的踪迹,下面请看经济新闻……” “慧星怎么了?是哈雷慧星吗?”祝福问道,她也只知道这个七十年路过一次地球的慧星。 关林森摇摇头:“不是,另一颗。” “哦。”祝福对慧星什么的并不在意,小时候看过一次哈雷慧星,隔着望远镜也只有小小的那么一丢丢,什么都看不清楚。 如果她此时回头,就会看见李墨一双眉紧锁、表情凝重。 如果她此时站在关林森的面前,就会看见关林森的神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有了刚才煎糊蛋饼的前车之鉴,所以,此时的祝福什么都没有看见,只看见眼前锅里的蛋饼正变得金黄,并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起锅、关火,装盘,完美。 *** 祝福刚进公司就收到昨天与楚昊他们的会议纪要,上面列出她需要跟进的事情,并不多。 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李墨一不让她多管闲事,可是…… 祝福觉得这事应该不算是闲事,楚昊他们一定干的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那么帮他们一把也是应该的。 如果要帮他们,那么首要任务,当然就是知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了,应该怎么问他们比较好呢? 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赵思雅发来一条消息:“一起去吃饭啊,我请。” “咦,发生什么事了?”祝福对于连着两顿都有人请这件事不是太适应。 “好事。” 点完单之后,赵思雅眼巴巴的看着祝福:“昨天来的那两个人,听说你们以前就见过?” 赵思雅现在的这个姿势,一下子让祝福想起昨天在日料店的自己,她决定向乔瑜学习,故意拿腔拿调的问:“是呀,怎么啦?” “那个齐楠,你们很熟吗?” “噫哟~~~”祝福放弃向乔瑜学习的念头,因为她的八卦之魂又燃烧起来了,“我闻到了春天的味道啊,有人春心萌动了。” “哎呀,讨厌,我就想问问,他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 “有呀。” 赵思雅的脸色“唰”的变了。 第六十八章 赵思雅的愿望 赵思雅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还没有女朋友。” 见她如此大的反应,祝福也不忍心继续蒙她了:“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目前看,他的心里只有工作。” 虽然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不过至少还有一点希望不是吗,赵思雅似乎松了口气,又想着像齐楠这样的人,说不定是隐婚呢?就像小说里写的什么总裁的隐婚娇妻,首席的隐婚爱人之类的…… 短短几分钟,赵思雅的表情可谓是瞬息万变,从紧张到松了一口气,又变得纠结起来。 祝福心里偷笑,真是少女情怀总是诗啊。 “我该怎么问他才好呢?”赵思雅惆怅的要命,直接问人家是否有爱人,这也太不要脸了,但是总这么憋着也不是事啊。 祝福看着她的样子,笑道:“哎,你才见他一次,就心动了,你确定不是错觉?” “本来我也是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但是见到他之后,真的好喜欢他啊,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被击中的感觉。” 一见钟情的感觉祝福是没有怎么体会到,只看见了赵思雅的眼中冒出的红心心,她提醒道:“你不会就是看他长得好看吧,醒醒,万一他的人品不好呢?万一他抛妻弃子是个坏人呢,万一……” “哎呀,哪里来的这么多万一,再说,这也是交往以后,再慢慢打听出来的嘛,我只是想知道他有没有另一半,不做小三是一切开始的前提。”赵思雅继续发愁。 看来她是认真的,只不过,慢慢打听出来什么的,哎,如果他有意隐瞒,只怕没这么容易打听出来,比如祝福自己,恋爱三年,竟然不知道对方是个富二代,哈。 不过既然赵思雅的思路很清晰,那么帮她一把也无妨。 祝福想了想:“他可是大公司的财务总监,还是个留学归国人士,家里肯定也很有背景,你行不行啊?虽然说感情是基础,但是如果不门当户对的话,将来会出问题的。” 赵思雅得意的一扬下巴:“哼,我家也不差的。” “有多不差?买个煎饼可以要两个鸡蛋的那种?”祝福故意逗她,正好借此机会探探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赵思雅压低了声音:“你可别往外说啊,我舅舅是华创的cfo。” “哦。”祝福点点头,原来是首席财务官刘源的外甥女,刘源为人谨慎细致,安排个人进来都这么低调。 赵思雅想想又有些后悔,紧跟着嘱咐了一句:“公司里只有秦总和人力资源部的头头知道这事,你可千万别乱说啊,我舅舅一直不准我说的。” 祝福笑道:“看你紧张的,我能不懂吗?上回你搞错印刷单的时候,哭成那样,都没想过要找你舅舅帮忙。” 想起上次那件事,赵思雅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那是因为太丢脸了,如果让我舅舅知道我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一定会骂我的。从小我爸妈就管我管得特别严,别人有错也先打我,要是真要给公司赔钱,我只能自己想办法,绝对不敢找他们帮忙的。” 这二代混的也实在够惨,祝福知道有些人家为了表示自家的儿女绝不是靠着祖辈荫庇混日子,仗势欺人,对子女的要求会比寻常人家更严苛,没想到眼前就有这么一个。 祝福同情的看着她:“放心,我会保守秘密的,顺便一定帮你从齐楠嘴里挖出实话来。” 难得小姑娘情窦初开,成人之美胜造七级浮屠,咦,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啊,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总之,热心的祝福把这件事答应下来了。 不仅仅是为了赵思雅,同时,也是为了她想要了解的事情。 *** 对于祝福主动来找他们,楚昊感到很诧异,他并不希望祝福过多的参与到这件事中来,祝福说明来意:“不参与也参与了,现在最好赶紧把事情解决,省得一天天拖着也不是办法。所以,我得知道你们到底需要什么,我才好协助啊。” 楚昊与齐楠对视一眼,对于祝福,他们还是信得过的,何况,她的确已经被卷进来了,楚昊这才说了实话:“我们怀疑华创集团参与了跨国犯罪,通过公司账户,将这些来路不明的赃款洗成正常的营业收入。” 原来是这样,这的确不是祝福可以插手帮忙的地方了,财务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核心,真正能掌握其中秘密的,只怕也就只有ceo秦承远和cfo刘源两个人了。 “那你们那天验资,有没有发现什么?”其实祝福也就是随口一问,敢直接拿出来的账本和资产负债表什么的,显然不可能有一点点纰漏。 果然他们一无所获,现在正在发愁,毕竟他们现在只是合作关系,如果想要再进一步的查看华创集团的内部账目,是不可能的,提出这种要求,只会引来秦承远的怀疑和警惕。 “哦,那,公事部分结束。”祝福平静的改变话题,“下面是私事。” 原本以为能有一些突破的楚昊和齐楠两人脸上都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不过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听祝福说的私事是什么。 “我们公司有个小实习生,看上齐楠了。”祝福笑笑。 楚昊转头看着齐楠,似乎在努力憋着笑:“这是第几个了?” “怎么?齐楠你已经有老婆孩子了?”祝福决定,如果他给出的是肯定的回答,那她就让赵思雅死了这条心。 虽然如果齐楠能通过赵思雅得到一些内部消息,对破案会有非常大的帮助,但是,她不能忍受用这种欺骗小姑娘感情的手段来获得情报。 色。情间谍什么的,虽然古今中外都有,但是如果需要下手的对方是十恶不赦之徒,或是涉及到国家民族大义,祝福大概还能说服自己,但赵思雅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 想起自己被秦伟欺骗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不是乔瑜,说不定她还不知道要一路颓废到什么时候。 所以,祝福在等待齐楠的回答…… 如果齐楠名草有主,就让一切随风去。 如果没有,就让赵思雅……随缘吧。 第六十九章 感情不能交易(昨天谁给我打赏了500?) 齐楠苦笑一声:“你看我天天忙得狗似的,哪来的时间找老婆生孩子。” “楚老板,他说你游手好闲。”祝福看热闹不闲事大,楚昊有家有口这件事她是知道的。 楚昊笑笑:“齐楠的情况和我不一样。” “对,就是。”齐楠得到老大的撑腰,整个人精神为之一振。 楚昊接着说:“我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和我爱人认识了。齐楠么,有姑娘约他,他说要打篮球,有姑娘请他帮忙修电脑,他修完,拒绝了姑娘请吃饭,回去了,有姑娘约他晨跑,他一路狂奔把姑娘给跑扣圈了,还特别得意的到处说。” 听完了这位齐楠小哥的英雄事迹,连祝福都忍不住扶额:“你把一姑娘给跑赢了,有什么可炫耀的,有什么可骄傲的……” “我那不是……年少无知吗?”齐楠早就想穿越回去,给自己正正反反十几个耳光了。 祝福一面打着哈哈,一面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样说赵思雅的事,才不会坑了她。 如果是乔瑜在这里,她肯定会直接告诉齐楠,有个cfo的外甥女看上了他,顺便再威胁他一下不要伤那个姑娘的心。 如果是李墨一和关林森会怎么做呢,唉,那两个男人怎么可能会管这种三姑六婆的闲事嘛。 还没等祝福纠结完,齐楠自己开口:“你就告诉她,我有女朋友。我可不想害人。” “哦,很好,就等你这句话呢。”祝福心中的一块大石放了下来。 出于对这两个毫无头绪的人的同情,祝福问道:“你们不是已经在查他们的资金流水和各种往来账了吗?税务局那里没线索?” 楚昊叹了口气,摇摇头:“现在几个部门都在协同调查,只是华创家大业大,除了全国的业务,还有国际往来,一时之间,实在很难查清楚。” “你们要查多少年的往来账?大概涉及多少钱?” 楚昊想了想:“应该是从一年前开始。也不是特别多,一两个亿吧。” “嗯……”祝福深深的希望自己也拥有这笔也不是特别多的钱。 *** “果然,像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嘛。”赵思雅有些失落,“哎,算了。” 祝福松了口气,这也算是两边都给抹平了,不然将来如果赵思雅要是知道齐楠接近她是为了打听账务的事情,一定要恨死了。 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可是之后你们还是有公事上的往来……” “这有什么,这年头,就算是当面被拒绝,转头照样是条好汉,公是公,私是私。”赵思雅头一扬,明确的表示自己绝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赵思雅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忍不住吐槽起工作上面的事情来:“舅舅不让我提他,结果现在财务部的人什么破事都推给我干,什么整理几百年前的旧票据了,什么对负债表损益账了,哎哟,累死我了,前天加班到凌晨两点,就因为账上少了一分钱,真是要了亲的命了,一分钱,我好想跟他们说,这一分钱我出了还不行吗!” 看着她气呼呼的样子,祝福觉得有些好笑:“别生气了,多看多学,总归是好事呀。” “什么好事,以前的资料都学不到什么东西,最近一两年,集团业务扩张,才有新鲜的东西看呢,她们都不让我碰新账,真不知道有什么好藏私的,哼!等我跟完几个大项目,实习期结束进四大!”赵思雅握拳。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那可是加班累死人的地方,你可想好了。”祝福看着她。 赵思雅又忽然像泄了气的皮球,趴在桌上:“哎,我倒是想被累死呢,人家也得要我啊,唉,不行只好去求舅舅给我安插一个好位置了。” “你没跟你舅舅说说,天天看旧账学不到东西?他不能直接给你个什么职位,至少暗示别人给你安排工作的时候注意点,总归是可以做到的吧。实习生要多学新东西,这个道理到哪里也能说通。” 赵思雅眼睛一亮:“对哦,我怎么没想到的。今天回去就跟舅舅说。” “你要是能看到近期的账目,记得帮我看看我写的那个故事,就是公司投拍的那个《追爱冷情杀手》,公司到底投资了多少,”祝福捧着脸,一脸向往的表情,“要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就是上亿投入的大制作,那真是太有面子了。” 赵思雅眨眨眼睛:“哦哦?那个小说原来是你写的呀,我看过,挺喜欢,所以前段时间去看了一下这个制作的投入,虽然没到几个亿,不过也有四千万了。” “呃?”祝福有些诧异,容诗音不过是个三线小艺人,李墨一根本就是个龙套,这两个人做男女主角的片酬绝对不会高,李墨一说过,一集六千块,他感到特别满意。 至于场地,基本都是在影视城拍,难得有个外景,优佳基金还说免费全包。 别的所有费用加在一起,最多九百万。 四千万……越南盾吗? 祝福不动声色的说:“四千万?记得那个著名时尚ppt四部曲,两部也就四千五百万的制作成本吧。我何德何能,竟然超过他了?” 赵思雅摇摇头:“我也只看了一个大概,没有看明细,只看到好多折旧啊,人工啊、行政支出啊什么的……” “哦,这样,别管他了,好好工作吧,说不定哪天秦总说,再开个分公司,让你去做财务总监去了。”祝福鼓励她。 看着赵思雅兴高采烈跑远的背影,祝福的眉头皱了起来,难道,秦承远这是要利用拍片来洗钱?难怪一下子投了那么多部片子,而且剧本良莠不齐。 做为品牌官,祝福仔细看了全年的投资计划,并把里面所有涉及到的小说都大概看了一遍。 计划投拍的三十部里面,除了自己的那部,可以算是秦承远友情赠送之外,其他只有九部是网上稍微有点名气的,还有二十部根本就是烂尾文或是小学生文笔,公司怎么会选这些来拍? 祝福脑中灵光一闪,出现了三个字:洗钱剧。 第七十章 审计风云 想到自己辛苦写出来的故事,可能就被一键抠图和绿幕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祝福非常生气,但是这也可能成为楚昊和齐楠他们俩的破案线索,因此,她决定先看看剧本。 刚开始合作的时候,周全说让她跟剧本,但是因为她当时进了华创,工作越发的繁忙,就连说好的前期的大纲设计和人物都力有未逮,所以也没有再关注剧本的进展。 现在看来不跟不行了。 她问周全现在进入到哪一步了,周全说现在导演在全程跟进,他也不是太清楚。 “导演?请的哪位导演?”祝福问道,想想演员是如此的不知名,导演大概也是随便找了个影视学校里的大四学生,随便拍拍,算是他的毕业设计吧。 “吴卫国。” “哦,吴卫国……”果然没什么名气呢,祝福心里叹了口气,“他拍过什么片啊?” 周全的声音突然提高了:“你不知道吴卫国?” 听这意思,吴卫国莫不是拿过金人金熊金鸡?有什么好惊讶的。 周全一字一句:“《决战黎明》知道吗?” “知道,没看过。” “《女帝传》呢?” “这个知道。” “《开元盛世》呢?” “我去!是他啊?” 周全说:“只要他出的剧,都是精品,放心!我这还有点事,要是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参加一次编剧会,我要开会去了,拜拜。” 直到电话挂断,祝福还在目瞪口呆的状态中,没缓过神来。 什么情况? 不就是一个洗钱剧吗,玩这么大? 那四千万里不会有三千万是给导演的吧? 祝福决定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华创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挂名的法人代表是齐清澜,也许可以从他这里着手。祝福一抬头,齐清澜正在办公室里坐着。 “齐总,年度影视宣传计划看过了吗?”祝福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 “看过了,正好要找你讨论一下,坐。” 祝福正要把办公室的门关上,齐清澜抬头:“别关了,开着吧。” 避嫌啊?祝福笑笑,坐下了。 祝福指着《追爱冷情杀手》笑道:“虽然这书是我写的,但是我想知道,说投资千万打造,会不会吹得太过了。” “吴卫国,他的名字就不止四千万,还不包括分成。”齐清澜轻描淡写的好像在陈述地球是圆的这么一个客观事实。 “为什么会请这么知名的导演?”祝福不解。 齐清澜笑笑:“他自己看中了你的故事,想要拍,我们当然是乐见其成的。” 其他的片子并没有强调制作费用,因此祝福也不能拿着赵思雅那里得到的情报去问齐清澜,以免打早惊蛇,只是随便问问选择这些故事的原因,理由是以便后期选择宣传包装推广的方式。 齐清澜似乎早有准备,准备得还十分充分。 面对祝福的疑问,他回答得非常有条理,就连烂得不行的片子,他也能给找出后现代主义解构之类的神理由给解释了。 但是,这也反证了一个问题,他心里有鬼,准备这么充分就是等着祝福来问的。 不然一个创意总监,怎么可能关心这么具体细节的事情,那么多部片子,他居然全都将选择的理由给背熟了。 要知道,选择片子的事情可不是他负责,是由手下负责,交给他拍板的,何况这三十部剧不过是新成立的文化影视公司的试水之作而已,他手上的重点项目并不是这家分公司的业务,而是集团公司原有的企划项目,难道,他也是过目不忘? 有李墨一珠宝在前,祝福决定假设他有这个技能,然后要做的就是……试探。 “对了,齐总,安琦设计公司前几天交的稿子,他们说你已经定稿了,那我就让他们做了?”祝福问道。 “看过了,做吧。”齐清澜一脸的诚恳。 呵呵…… 祝福告辞,回到自己办公室,什么安琦设计公司前几天交的稿子,上次交稿得是两个月以前了吧。 祝福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数据表,冷笑道:“一下子背这么多,还真是难为你了啊,总监大人。” 转念一想,也不对,齐清澜没必要为了她这么一个小喽罗背数据,他是为别人准备的,那么,是为了谁准备呢? 楚昊那边说税务局暂时还没有头绪,应该不是他们。 祝福仰靠在转椅靠背上,看了看日历,心下了然,深吸一口气:“啊,空气中仿佛传来了审计的香气。” *** 是的,一年一度的外部审计开始了。 不过也只是财务部的小伙子小姑娘们要陪着鸡飞狗跳一场,祝福对审计的所有概念都停留在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审计风云》。记得里面的工作人员个个跟杀手似的,黑西装,走路带风,踩着整齐的步伐跟要去广场升旗似的,然后企业里的会计个个都跟小鸡仔似的怂着。 然而,事实上,大家都很欢乐的在互怼。 审计组进门前,赵思雅偷偷跟祝福说:“我们在加班开会,那些老大姐们都说‘我靠,那帮傻x又来了’。她们让行政给了好几箱打印纸!箱哎,姐!审计是来吃纸的吗?” 第二天,审计组真来了,整个财务部里都是呼啸的风声,人飞奔而过,打印机哗哗的吐纸。 偶尔看见赵思雅路过,她整个人都是飞舞状态,披着的头发配着她的造型,令祝福不由想起网上那只著名的漂浮猫。 赵思雅的同事们对审计人员烦得要死,但是赵思雅却觉得这些人的工作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在忙得要升仙的时候,她还抓紧时间问祝福自己是不是应该跟这些人套套近乎,了解一下工作流程什么的,将来在这里实习结束,说不定就能进四大之一了呢。 看着她一脸的虔诚,祝福在专业方面也实在没有什么可教她的,只告诉她:“虽然你们现在的工作方向不一样,但是做事逻辑一定是相通的,你仔细注意她们办事的流程和逻辑,外企和民营的做事风格不一样,将来你如果有机会进去,第一个壁垒应该就是做事风格,好好体会一下。” 赵思雅高高兴兴的捧着金科玉律回去继续加班了,看着她开心的样子,祝福觉得自己之前没有做错,如果靠毁了她这样的人得到破案线索,齐楠也做不出来吧。 明天上架 祝福:“明天上架了一定要加油哦。” ============ 李墨一:“就算是没有人看,也要好好的把故事写完。我们杀手都是做无名暗活的,没说因为没人看见,就杀得偷工减料。” 祝福:“怎么杀得偷工减料?本来应该扎胸口,因为没人看见就变成扎手指头吗?” 李墨一:“听说过打个半死吗?” ============== 关林森:“活得这么久,做人就不要太辛苦,该断更就断更,该太监就太监。” 【乔瑜望过来,红唇露出意义不明的笑容。】 关林森:“但是!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爱过!” 李墨一:“我告诉你啊,虽然是上架感言,但是你抄袭这么多字,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一样可以告你的。” 关林森:“不可能,我没有商用。” 李墨一皱着眉头,开始翻阅《著作权法》 祝福扶额:“书到用时方恨少。” ============== 乔瑜:“我家祝福的《追爱冷情杀手》大概均订2000吧,不如来下注,这均订能到多少,20能有吗?” ============== 目测2个肯定还是有的,一个是我自己的app,一个是我自己的web,远目。 反正,就是这样了,明天上架了,不过四月没全勤,就随便瞎更更,到五一再按全勤的要求更吧,大概就是这样。 感谢来来回回看了三遍,一条一条帮我提意见的四四,感谢在我最没信心的时候居然表扬了一发的加湿器炸弹手春艳,感谢一直毫无节操支持我的外快月和鬼月。感谢明明对这个题材不感兴趣,也强行看了给我提意见的老皇帝。感谢加班加的鸡飞狗跳也帮我看了三章的魂。 打赏不加更!有盟主不加更!有月票不加更! 嗯,这么一说,就有一种错觉,好像没打赏没盟主没月票的原因是我放了这话的缘故,免得太过尴尬。 提前做好自我安慰的准备,也是从人生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之一啊。 万一真有盟主打赏月票呢? 那等万一变成了一万再说吧。 没有发生的事都是假的。 第七十一章 如果能被挡住的,都不叫缘份 复印打印那些小事,当然是财务部里的那些大姐们不屑于去干的,少不得全推给了赵思雅。 大概是这几天复印机也是片刻不停的忙着往外吐纸,累着了,现在直接进什么纸,卡什么纸,“小赵,怎么回事,还没好吗?”财务室里传来抓狂的声音。 赵思雅一头汗的正往外扯纸,终于扯完了,按“启动”。 刚进了一张纸……“嘀嘀嘀”复印机上的卡纸灯又闪了起来。 一向很有素质的赵思雅都忍不住骂了一句,有个身影出现在她面前:“我帮你看看。”她抬起头,竟然是齐楠??? 看见他,赵思雅心里有些开心,但是想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于是强行将脑中的念头挥去,只是装作不经意的问道:“你放着吧,我去叫维修的来。” “维修?你等得了?” 似乎是要印证齐楠的话,财务室里又传出一声:“小赵,什么时候能好?” 赵思雅一时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齐楠蹲下身子检查打印机,脸上的神情专注而认真,无边眼镜更衬得他文质彬彬,他眉头微蹙,偏着头往里面看,一件件将零碎拆下来,最后在送纸口深处,发现一张已经被挤得歪歪扭扭的纸屑。 “应该就是这个造成的,再试试。”齐楠将硒鼓墨粉盒全部装好,再按“启动”,果然很顺畅的将之前所有未完成的打印任务都吐了出来。 赵思雅看着他手上沾了不少墨粉,忙掏出纸巾要帮他擦,齐楠向后退了一步:“你在这看着吧,我去洗洗就好。” 说罢,快步离开。 赵思雅的手停在半空中,最后缓缓的放了下来,他果然是个正人君子,看来刚才,真的只是单纯的举手之劳,这样也好。 *** 下午的时候,祝福接到通知,晚上与优佳基金的人吃饭。 宴无好宴啊,这种商务宴请都是去谈事情的,根本不是去吃饭的。 祝福重重的叹口气,看着现在似乎没什么事,她打算溜到外面的便利店,寻思着先买找点吃的垫垫肚子。 一出写字楼的大门,就刚巧看见秦承远上了一辆车,里面还坐着一个女人,看侧影很熟悉,只是车里很暗,一下子想不起来这个熟悉的人是谁。 不管她,说不定又是什么女明星吧,太棒了,老板出去了,看来晚上不会加班啦。 祝福内心欢呼雀跃着在便利店里狠狠的消费了一个大肉包,忽然想着赵思雅她们那边忙成那样,中午也没见她,说不定都没来得及吃饭,祝福转身又买了两个三角饭团,带上去。 站在财务室门口,只见大门紧闭,里面传来乱七八糟的人声,祝福不由想起初中学过的《捕蛇者说》里的那句: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犬不得宁焉。 祝福笑笑:“今天的风儿也很喧嚣呢。”只好一会儿再给她了。 手机响起,是优佳基金那里的对接人小袁,她说在晚宴之前,还有一些事需要再与祝福确定一下,询问她是否有空到优佳这边来一趟。 现在是优佳在拟定合同条款,祝福这边没有资料,也只得往那里去了。 “看来这两个饭团只好我自己吃了。”祝福晃着手里的塑料袋,往门口走去。路过小会议室的时候,发现齐楠正坐在里面,她笑道:“怎么就你一个来了?” “有点事找你们财务,不过看起来不巧,你们这这几天审计是吧?” 祝福点点头:“他们再过半小时可能就要拉审计的人出去吃饭了,那会儿你能抓着谁就是谁了,祝君好运,他们不会请你吃饭的,喏,这两个饭团送你了,抓紧吃。我有事先出去了,拜拜。” 到了六点,公司里其他人纷纷下班,被关在财务室里的人也都出来了,财务总监和主管带着几个穿黑西装的审计所人员下楼吃饭,只有几个小喽罗留在房间里面打扫战场。 报表收拾的差不多了,普通级别的员工也先行撤离:“小赵,还剩下这些,你整理一下放柜子里就行了。我们先下班了。” 此时的财务室,只剩下了赵思雅一个人,她背对着财务室门,将整理好的资料放回柜子,忽然听见身后有人说:“啊?都走完啦?我还想找你们有事呢。” “哎?”赵思雅转身,是齐楠。 齐楠打量着空空荡荡的财务室:“算了,我还是明天再来吧。” “有什么事吗?如果我能做,就做,省得还让你明天白跑一趟。”赵思雅谨记着进公司前,父母的叮嘱:“不要偷懒,要主动,不要让人觉得你是因为有舅舅做后台就像个大菩萨一样的等着被供起来。” 齐楠“哦”了一声:“没什么,就是之前看过的那个表,上面有一些疑问我想了解一下……” 赵思雅的肚子适时的发出了一声“咕噜”声,她有些不好意思:“今天太忙了,中午都没吃饭。” “那这个饭团给你吃吧。”齐楠刚才百无聊赖的时候吃掉了一个,将剩下的那个饭团递给了赵思雅。 赵思雅摇头:“没事没事,先看报表吧。” 齐楠将饭团放在她手上:“边吃边看吧,也不耽误事。” “好吧。”赵思雅笑笑,齐楠将之前的资产负债表拿出来,指出一些细节部分询问,赵思雅尽她所能的一一解释。 齐楠是有备而来,他问的问题十分详细而刁钻,赵思雅觉得他甚至比那些审计的人还要细致,也更加专业,不像今天看见的审计实习生,因为一个提留细节的问题跟财务主管吵起来,最后十分可笑的扔下来一句:“我好歹也是过了cpa的人。” 哎,像他这样的人,女朋友会是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他没女朋友多好。 *** 原本《追爱冷情杀手》的投资方只是华创一家,但是现在优佳要以支持拍摄地的方式加入,涉及到新的分成方式和新的宣传方向。 现在纯商业拍摄变成了含有公益的元素,那么先期宣传角度就需要做调整,最要紧的是优佳基金的代言人云枫,与华创影视的代言人兼女主角容诗音,到底应该如何进行不同层面的宣传。 谁安排少了都不合适,这已经不是公司层面的问题了,可能会引来核爆。 现在,两位代言人正微笑的看着彼此,而她们的眼神,却表达着与嘴角相反的情绪。 祝福默默看着她们,心中飘过一行字:“我公司代言人和合作方代言人要撕起来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第七十二章 差异化竞争才有前途 云枫一直是一线女星,演的都是大女主,从来没有把容诗音这种小花放在眼里。那天她当众毁约,存心要折秦承远的面子,没想到,容诗音竟然莫名出现,并且救场,最终当了华创影视的代言人。 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云枫十分不满,由于祝福顺畅的串场词,还有容诗音落落大方的表现,以及从来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秦承远,让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是华创看不上云枫,把她给甩了。 甚至还有黑粉写了大量的水军文,说云枫耍大牌,出席活动各种迟到,与华创谈好的代言费用,说涨就涨,这才逼得华创没办法,才临时把她给替换掉的。 并且还拉一个踩一个,把容诗音夸上了天,说她人美性善演技好,甚至还放出一套对比照片,标题是“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虽然容诗音长得不难看,可是,那套照片真的p得太用力了,连容诗音自己都差点没认出来照片上的人是自己。 本来这事跟容诗音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容诗音不仅得到了华创的代言机会,连云枫现在的公司嘉品集团都要合作拍摄以她为女主角的片子,这叫云枫怎能不怀疑网上那些黑她的人是容诗音安排的。 做为华创影视法人代表的齐清澜也在现场,他自然看见了容诗音和云枫之间的情况,也看出祝福想做点什么的愿望。 “只要不妨碍正常工作,她们之间的事,你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反而弄巧成拙。”齐清澜低声在她耳旁说。 自从祝福知道他就是p照片的人之后,对他不仅仅是恨,而是极度的恶心,现在被他这么凑近了低语,不由得向后退了一大步,撞上了一个人。 “啊,对不起。”祝福转头,正对上一双深邃的黑眸,不是李墨一又是谁。 齐清澜对于祝福这样大的反应感到很奇怪:“怎么了?” 祝福一时想不出来说什么,李墨一替她说:“齐先生平时说话都习惯靠这么近吗?” 眼中满满的警告意味。 齐清澜笑笑:“抱歉,刚才没注意。李先生,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这场晚宴的主要目的是两个公司的合作,李墨一虽然是男主角,但是本质上跟她没有什么关系。 “哪里,不过是充当护花使者。”李墨一笑笑。 看着时间差不多要开始了,祝福决定再去化妆室找容诗音把开场流程再过一次。 看着容诗音满身珠宝闪闪的样子,祝福皱眉:“这些,还有这些,都拿掉,今天只带了这身衣服过来吗?有没有更朴素一点的。” 容诗音不满:“你看云枫,比我花哨多了,本来我要盖过她就很辛苦了,你还让我把首饰都摘了,这不是更显得她是公主,我是丫环了吗?” 祝福也不跟她争辩,只是笑着问道:“你还记得今天的主题是什么吗?” “慈善啊,不是要帮助什么贫困地区的人吗?”容诗音回答道。 祝福看着流程:“对啊,慈善,你身上穿得这么闪,还有真皮披肩,是打算当场脱下来捐赠,还是想怎样?” 容诗音明白了,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把这些首饰摘下来:“那云枫怎么可以……” “你跟云枫比,她的片酬是多少,你的片酬是多少,云枫去年一年捐修了两所希望小学,以她的收入,也可以保持着一流的生活水准,但是你就不同了,你捐过多少钱给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或是帮助过多少贫困地区的人改善生活?” 容诗音语塞,她刚入行没多久,靠着出色的相貌接了一些小剧本而已,赚来的钱基本都花在打理自己和交际上,远远没有到达做慈善捐款的高度上,最多就是随大流,捐过几百块钱给灾区什么的。 外面有人敲门:“容小姐,快要开始了。” 祝福站起身:“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先出去了。” 晚会正式开始,萧钧天与齐清澜发表过开场词之后,便是两位代言人上场。 首先是云枫,她艳光四射的走上舞台,声情并茂的诉说她曾经在贫困地区见过的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之后,是如何如何的为他们提供帮助,捐建希望小学,给孩子们提供改变命运的机会。 接着,追光灯打在拾阶而上的容诗音身上,她一身素色长裙,仅仅一对珍珠耳钉和一根细细的锁骨链做为装饰。 与云枫那般高调不同,容诗音则是从自己祖辈生活的乡村说起,由于机缘,他们走出了乡村,变成了城里人,但是,她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根本,没有忘记自己的乡亲们。尽管自己现在能力有限,但是始终想要为他们做些事情。 容诗音原本走的就是清纯小花路线,现在她不与云枫比捐款数额,而是从自身说起,更加突现她对这个项目的深入理解和支持,赢得了许多人的好感。 李墨一是知道容诗音来的时候穿成什么样的,他低声问站在身边的祝福:“你给出的主意?” “嗯。”祝福点点头。 李墨一低低笑道:“就知道是你,她想不到这些的。” 祝福偏过头,看着他:“你的意思是,她老实善良,我老奸巨滑?” 看着她的眼神,李墨一打个哈哈:“哪里哪里,你离老奸巨滑还远着呢,也就是聪慧过人罢了。” “算你会说话。”祝福这才满意的转过头,看着台上进行下一个环节。 当晚宴结束,容诗音找到祝福,感激的说:“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头一次有这么媒体主动采访我,以前他们都只围着云枫的。” “应该的,你是我们公司的代言人,又是我小说改编剧的女主角,你光彩,就是我光彩。”祝福微笑的看着她。 站在一旁的李墨一默默看着两个女人聊天,忽然他有一种感觉,虽然容诗音的外貌与瑶光一模一样,但是祝福身上,才有着瑶光当初吸引他的特质:聪慧、善良、识时务。 所以……是你吗? 第七十三章 都是月亮惹的祸 酒店门口,李墨一问祝福要不要叫辆车回去,祝福摇摇头:“刚才一直在盯流程,实在是太紧张,现在觉得头疼,想走走,缓一缓。” “那我陪你。”李墨一忽然从背后的包里拿出来一双运动鞋,“再怎么习惯高跟鞋,脚还是会疼的,换上吧。” 祝福一怔,继而笑笑:“说的好像你穿过高跟鞋似的。” “站稳。”李墨一单膝跪下,抬起祝福的脚,替她将高跟鞋脱下来,又套上运动鞋,为她系好鞋带。 一向大大咧咧的祝福,此时心中一阵乱跳。 从小到大,大概只有三岁之前的父母才这么细心的给她穿过鞋子,自从上了幼儿园小班,穿衣穿鞋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她自己处理,扣子错位,衣服穿反什么的惨案屡有发生。 她父母的理论就是:不做永远都不会做,只要不是智障,都会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如果觉得小孩自己做的不好,一次两次永远代劳下去,就会把小孩养成一个废物。 此时祝福一阵脸红心跳,忽然想起一首歌:“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一定是自己见识太少才会这么轻易感动,祝福想起关于女儿要富养的理论,如果打小,父母一直就把她像小公主一样的什么事都不让她做,什么事都照应的好好的,她现在还会为了一个男人为自己穿鞋而感到脸红心跳吗? 可能就会觉得习以为常,顺便还鄙视一下鞋带的蝴蝶结打的不好吧。 “说好要观察一年的,怎么又冲动了。”祝福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方才翻腾的心情,很快就被压下去了。 原本的她并不擅于压制情绪,但是,经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背叛之后,还不长点记性,那岂不是智力有缺陷。 李墨一似乎没有看出她的异常,只是对她说:“我虽然没有穿过,但是从这鞋的构造可以判断出,它并不符合正常人体的舒适范围。” “这运动鞋是谁的?”看着挺新,不会是刚买的吧。 李墨一有点不好意思:“关林森说要送给乔瑜一双鞋,配她的新运动服,他非拉着我说第二双半价,让我跟他一起买,所以,我就买了。” “所以,这双鞋多少钱?”这是个名牌,正常价格是一千出头的样子,李墨一的片酬基本上都送回去给奶奶了,哪里还有闲钱。 “原价是一千二,第二双半价,就是六百块。奶奶说我之前给她的钱花不完,又说我在外面花钱多,所以这几次给的片酬都让我自己拿着了。” 祝福眯着眼睛想了半天:“第二双半价,你和关林森合买,然后,你真的只付了半价?” “嗯。他说他是第一双,我是第二双,半价,非常的合情合理。” 祝福看着脚上这双新鞋,感慨:“他真是个好人啊。”本以为李墨一会吃味,毕竟这鞋也是他花钱买的。 没想到,李墨一点点头:“嗯,他的确和过去不一样了。” “他过去什么样?”祝福眨巴着眼睛,八卦小雷达又竖了起来。 李墨一想了想:“话不多,做什么事情都以达到目的为第一考量,很坚韧,像块牛皮糖,被粘上了就甩不掉。” “哈哈哈,你不会是被他粘过吧。”祝福笑了起来。 “嗯。”李墨一应了一声,他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深入探讨,于是转移话题:“刚才我一直都很担心。” “担心什么?”难道担心云枫和容诗音在台上打起来? 李墨一看着祝福的侧脸:“你不觉得,每次你和容诗音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发生一些事吗?” “什么事啊?”祝福一脸的茫然,心太大的后果就是忘性太大,早就记不清了。 李墨一提起当初在春城被子弹射中的事情,又说起了火锅店的事情,还有看见视频上那些人身上冒出的黑气。 “巧合罢了,我还有个朋友,去哪个国家,都能赶上海啸、地震、还有整个国家都没了的事情呢。你不能说她就是暗黑破坏神啊。”祝福对于李墨一举的例子完全不予相信。 “大概是吧。”李墨一抬头看了看天空。 今晚是满月,据天文学家说,这是多少年一见的超级月亮,耀眼的路灯也盖不过那轮白色圆月的光辉。 祝福也顺着他的目光抬起头,不由念了两句:“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古人今人……共看明月……”李墨一缓缓重复着这两句,神情仿佛痴了一般。当初曾与瑶光一同赏月,原本以为就可以这样平平静静在祀星族相伴着瑶光一世终老,不料,后面却事与愿违。 那个月夜的庆典活动上,其实就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征兆,不是吗,可是自己却不愿意相信,还可笑的自我安慰人定胜天,那个不祥的征兆一定只是巧合而已。 如果当时自己相信了那个征兆,就此放手离去。 如果当时瑶光愿意相信占星族传递来的信息,将自己轰走…… 哪怕,如果关林森武功再高一些,将自己强行绑回女皇面前…… 那么这一切不幸都不会发生…… 祝福往前走了几步,发现李墨一还那样痴痴的看着月亮,眼中似乎闪动着水光,她吓了一跳:“怎么了?” 李墨一低下头,望着她,微笑:“没什么。” 祝福看着他的双眼,的确比方才湿润了许多。 虽然好奇的要死,但是祝福仍将“你怎么哭了?”这个可笑的问题咽回肚子,这种问题问出来,他肯定是胡说一个理由。 李墨一身上有太多的谜,只有关林森才知道他的过往,可是关林森那个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人,在这件事上也是意外的嘴严。 算了,以后再慢慢打听吧。 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到乔瑜家门前,月华洒满大地,白亮亮的一片,祝福走在前面先进了门,李墨一慢慢走上台阶,回眸看了一眼那轮明月。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第七十四章 酒吧风波 审计工作终于要结束了,双方脸上都洋溢着谜之愉悦的笑容,最后一天,财务主管提议聚餐,老大姐们心牵家室,纷纷表示要回家做饭带孩子,于是只剩下平均年龄不超过25岁的五个年轻人。 年轻人凑一堆,当然就是要high! 正巧齐楠也在,赵思雅顺便把他和祝福都叫上了:“人多热闹。” s市的酒吧街位于一条拥有古老历史的街区,那里不管是夏日炎炎,还是寒风萧萧,从来都是人头满满。 “去哪家?”赵思雅问道,似乎每家看起来都差不多。 钱娜娜随手一指:“哎,那个招牌看起来挺酷的,不如就去那里?”在不远的前方,有一家招牌上画着一头雪狼的酒吧,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北极海狼。 旁边有人哄笑着推了她一把:“你很有心得嘛,哈哈哈,那里面只接待女客呢。” “啊?”钱娜娜一脸茫然,“我不知道啊,里面为什么只接待女客?” 这下其他人都哄笑起来,连齐楠都忍不住抿着嘴,摇摇头。 钱娜娜眨巴着眼睛,看她们那种“唉嘿嘿嘿”的表情,仿佛明白了什么:“哎,要不是齐总在这里,我倒是想进去见识见识的。” 齐楠摆摆手:“不用在意,你们进去玩,我可以去别处的。” “那多不好。”赵思雅东张西望,指着北极海狼隔壁的waitting:“那家看起来还不错,人也挺多的。” 与北极海狼比起来,waitting吧清净多了,站在墙边都能感受到从北极海狼吧里传出来的可怕低音轰鸣,祝福捂着心脏:“幸好没进去,我感觉我的心脏都在跟着这个低音炮在抖。” 原本在财务室里各站不同立场的两方年轻人,在工作结束后,愉快的打成一片,吐槽起了彼此的老板,还顺便互相嘲笑了一下对方不专业的地方,气氛越发热烈。 此时祝福的手机里跳出一条信息,是李墨一在群里说晚上要晚些回去,今天他做男配的那部戏杀青,和剧组的朋友们在泡吧。 乔瑜:“玩得开心,我出差了,明天回来。” 关林森:“难得我今天值了一个无所事事的急诊夜班,还没来得及炫耀,你们居然在玩乐!” 祝福:“酒吧街?我在waitting.” 李墨一回复:“挺近的,我在卡萨布兰卡。” 真是挺近的,祝福所在的waitting吧在北极海狼的左边,李墨一剧组所在的卡萨布兰卡酒吧在北极海狼的右边。 “来门口。”祝福发出一条信息。 两人相会在北极海狼门口,李墨一今天穿得分外休闲,他看着祝福一身职业套装的样子,笑道:“穿成这样跑出来泡吧?真的不会被人叫住买单吗?” 祝福将手里抓着的一把花生塞在他手中:“买单正好,我拿着钱,就翻山越岭逃向外国。喏,waitting吧的烤花生,特别大,特别脆。” 看着手中的花生,李墨一有些哭笑不得:“你叫我出来就是为了给我花生?” “不然呢。”祝福一脸的理所当然,“这是我这几年来吃的最香的花生了。” “真是,太感动了。”李墨一剥开花生粒,丢进嘴里。 卡萨布兰卡那里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原来跑出来是为了偷吃啊。”李墨一回头,是容诗音,她是这部剧的女主角。 容诗音走到李墨一身边,对祝福笑笑:“好巧……” 还没来得及说完下面,只听见北极海狼吧里传出一阵女人们尖利的叫声“有死人啊!”,接着黑色的大门里如潮水般涌出许多女人。 她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惊恐,大惊失色。 李墨一看着祝福,祝福想起他当初说的“神秘巧合”,又望着容诗音。 容诗音则是一脸茫然看着他俩:“怎么了?” 还有人不断从北极海狼里跑出来,其中一人脚下一绊,高跟鞋的鞋断开,她重重摔在地上,被身后的涌过来的人踩了好几脚,她想爬起来,却又被踩趴在地上。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被踩死的时候,忽然感觉后背一紧,有人从背后扯着她的衣服,硬生生地将她从地上拎了起来,放在安全的地方。 “谢谢谢谢。”她不断道谢,却发现方才的救命恩人李墨一正背对着她,她低头一看,自己的衣服原本就是又薄又透,领口极低的那种,给他刚才一扯,此时胸前正春光乍泄。 她尴尬的不知怎么办才好,忽然肩膀上一沉,扭头望去,是祝福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她的双手紧紧抓着外套,好像溺水的人抓着救命稻草,她全身颤抖,几乎站都站不稳,祝福扶着她到一边的花坛边坐下。 祝福小声安慰着她,容诗音也在一旁,两人一左一右的陪在她旁边,过了一阵,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好像是缓过来了,祝福问道:“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吗?” “嗯,谢谢你们,刚才实在是吓死我了。”提起刚才的事,她心有余悸。 祝福笑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可以买张彩票,说不定能中五百万呢。对了,刚才里面怎么了?乱哄哄的。” 那女人颤抖的手点起了一枝烟,抽了一口之后,才回忆起刚才的情形:“我也不太清楚,只看到有人本来跳舞跳的好好的,突然就倒下来了,然后就听见有人喊出人命了,有死人,大家就都往门外挤,我不由自主的被推了出来” “哎?是客人吗?”祝福问道。 “不是,是里面的男模。” 出了人命大事,很快警笛声就由远及近,停在酒吧街门前,北极海狼很快就被清空,所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那个女人已经完全镇定下来,对祝福说:“谢谢你的衣服,我叫安雅倩,这衣服多少钱,我转账给你。” “哎?不用不用,你回家以后寄回给我就行了,不是我小气啊,这是公司制服,要是没有还挺麻烦。”祝福有点不好意思。 安雅倩点点头:“那我们加一下联系方式吧,我洗干净衣服就还给你。” 她站起身,忽然发出一声呻吟,整个人几乎站立不稳,直向祝福身上倒去。祝福急忙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刚才受伤了?” “腰……”安雅倩的声音都变了。 祝福掀开外套,发现她的腰上有一片紫黑。 “我送你去医院。“祝福扶着安雅倩。 “我也去,说不定可以帮得上忙。”容诗音让安雅倩搭自己自己的肩膀。 人民医院是距离酒吧街最近的医院,方才北极海狼的踩/踏有不少人受伤,被送来了这里。 刚刚还在朋友圈里留下“啊,多么宁静的值班之夜!”的关林森,此时正如一朵被狂风吹拂的白云,在急诊室里疯狂奔忙。 第七十五章 不能动手的关林森 此时虽然全院的外科医生都在坚守岗位,但是伤者太多,不仅仅是北极海狼里的人,还有被瞬间喷涌出的人潮冲撞的路人。 走廊上处处都是痛苦的呻吟声,伤者,还有闻声而来的伤者家属,将原本还算宽敞的大厅变得拥挤。 伤势较重的人被送进去救治,伤势较轻的还在外面等。 终于轮到安雅倩了,祝福扶着她往急诊室里走,忽然有人挡在她前面,将门拦了个严实:“大哥,这边这边。” 接着几个有纹身的男人簇拥着一个男人往诊室里走。 “医生,我大哥怎么样?” “请排队。”里面传出关林森礼貌而冰冷的声音。 忽然有人提高了声音:“你没看见我大哥伤得很重吗?我警告你,赶紧给他治,否则,你信不信我打死你?” 容诗音哪见过这状况,不由向后退了两步。 祝福的嘴角却忍不住勾了起来,以关林森的实力,到底是谁打死谁还不一定呢。 “啪。”里面传来巴掌打在脸上的声音。 一定是关林森出手了,祝福忍不住伸头去看,这一看却让她呆住了,关林森的脸被打偏了过去,他没有还手,甚至连招架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诊室里,还有一个小护士,她瑟缩着身子,睁大眼睛看着那几个纹身大汉。 原来如此,关林森担心那几个纹身大汉迁怒于她,因此将那几个人的注意力全拉在自己身上,真是笨蛋。 祝福扭头看了一眼李墨一,李墨一心照不宣的就要上前,却被容诗音拉住:“很快就要开新闻发布会了,如果这时候动手被狗仔拍下来,对你将来十分不利。” “见义勇为,有什么不好?”李墨一冷冷的看着那几个将关林森团团围住的不良青年。 容诗音摇头:“如果照片被拍下来,到时候被人怎么解读都可以,如果有人拿这些照片说你寻衅滋事,会对你的形象有极大的影响,事后辟谣根本没有人看的!我们还是报警吧。”说着已经掏出手机。 李墨一皱眉:“来不及了。”说着就将容诗音拉着他的手甩开,就要走进诊室。 容诗音将恳求的眼神投向祝福,希望祝福可以阻止李墨一,祝福却只是从包里掏出一块丝巾递给李墨一:“把脸挡上再动手。” 李墨一微笑着就要将丝巾蒙在脸上,忽然安雅倩说:“这丝巾与你的衣服颜色不配。” “?”李墨一和祝福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齐齐看着她。 安雅倩让祝福扶着自己走进急诊室,并示意李墨一将门关上。 那几个不良青年抬头看着她:“滚出去,没看见正给我们大哥治着吗?” “大哥?小天,你混得不错啊。”安雅倩冰冷的眼神正对着坐在那里等待治疗的“大哥”。 被称为小天的人一转头,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安……安姐……你怎么在这?” 安雅倩扬起一个毫无笑意的笑容:“在酒吧受了点小伤,刚才……”她看着那个挡着门,不让她们进去的那个黄毛:“是你挡在我前面的吧。” 一脸茫然的黄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天一脚踹在他的膝弯,他不由自主跪下了:“天哥……我……” 小天厉声喝道:“你敢挡在安姐前面,活得不耐烦了!” “对不起天哥,我不知道……安姐对不起,我不知道是您……”黄毛似乎十分惧怕这个天哥,不停向安雅倩磕头,额头撞击在地砖上的声音十分响亮,没几下,他的额头就已血迹斑斑。 “你把地弄脏了。”安雅倩平静的看着同样被血染上的白色地砖。 小天大声喝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擦干净。” 刚才还耀武扬威的人慌慌张张的脱下衣服,拼命的擦,那样子好像要把地砖给擦出个洞来。 安雅倩看了一眼脸上红肿的关林森,又看了一眼小天:“你们刚才谁打他的?” 此时又有一个人“扑通”跪了下来,全身抖成筛糠一般。 安雅倩轻轻叹道:“这可怎么办呢?”声音不大,还因为腰上有伤,气息都不稳。 那人却好像听见了最严厉的宣判,脸上满是惊恐:“安姐,对不起。” 接着抬起手来,来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听那声音,比他打关林森的时候下手狠多了,很快他的嘴角就流出血丝,却仍不敢停手。 安雅倩终于开口:“行了,你们都出去吧,我还要看伤呢。” 大厅里的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刚才嚣张飞扬的一伙人,在诊室房间门打开之后,一个个好像从鬼门关逃离的鬼魂一般飞速狂奔出了急诊部大门。 好奇的人们指指点点,猜测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诊室的门又关上了。 “医生,你没事吧?”安雅倩问道。 关林森摇摇头,带着职业化的礼貌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一套检查下来,确定安雅倩的骨头和内脏没有受伤,只是软组织挫伤,关林森开了对症的药物,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准备叫下一个。 安雅倩问道:“为什么你可以这么冷静?” “嗯?”关林森顶了一下眼镜片,“因为外面伤患很多,没有时间慌张。” 安雅倩忽然笑了起来,她说:“你很特别。” “谢谢,如果没有好转,可以去外科复诊。”关林森已经按下了叫号。 出来以后,安雅倩已经叫人来接自己,祝福忍不住问道:“刚才那些人那么怕你啊?” 安雅倩笑笑:“在社会上打拼久了,总归会有那么一点点小名气的。”她又看着李墨一:“听刚才那位小姐的意思,你还是个名人?” 李墨一摇摇头:“我只是一个跑龙套的。” “但是很快就要演男主角了。”祝福迫不及待的补上,她巴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李墨一的好。 此时有人从大门进来,向安雅倩这里走来,那人看着安雅倩的模样,有些担心:“小姐,要不要叫张医生?我去找个轮椅” “不用,小伤而已。”安雅倩向众人告别,她笑着对祝福说:“放心,明天就把衣服还给你。” 祝福有些不好意思:“也不是那么急啦,只是大型活动的时候要穿,平时也用不上的。” “今天谢谢各位了,晚安。” 安雅倩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 祝福喃喃自语道:“这么厉害,她不会是什么黑道女皇吧?” 第七十六章 丝巾(求打赏月票) 乔瑜出差,关林森值班,偌大的屋子里只有祝福和李墨一两个人。 “你猜她是做什么的?”祝福抱着松软的抱枕,窝在沙发上,回想着安雅倩的模样,祝福都有些羡慕,她肯定不年轻,但是保养的很好,脖颈和手部的肌肤都没有忽视,眼角有一些细纹,却无损她的美丽,更显出了岁月沉淀之后的韵味。 李墨一的声音从厨房传来:“说不定是黑/道大姐。” 想着那些小混混看见她的样子,祝福深以为然,但是看她的样子,又实在不像是手持两把菜刀,从东街砍到西街的那种小太妹。 她在网上查了一下北极海狼,果然如同事所说,是专供女土豪消费的会所,在外头大厅里还好,在包厢里就玩得很奔放了。 网络时代的信息传得飞快,就这么短短的几小时,网上已经铺天盖地的照片还有深扒,说那个人是死在包厢里,疑似吸一些不该吸的东西过量,导致中毒而死,而他之前并没有长期吸食的痕迹。 这个人的过往也被扒了出来,他是从外地来的,刚刚经人介绍到北极海狼打工,有人将他在网上的社交账号给翻了出来,最后一条内容是昨天发的:“哇勒个擦,被录取了,发财啦。”还配了一张他的自拍。 生命如此碎弱,还真是令人唏嘘。 忽然祝福闻到了一股咖啡香味,她抬头一看,李墨一正端着一杯咖啡走过来:“你要喝吗?” 祝福扭头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半夜喝咖啡,你睡得着吗?” “不喝会睡不着。早上忘记喝了,一天都惦记着这事。”李墨一仰头喝了一大口。 祝福扶额:“你和关林森两个都有强迫症吧,强迫的姿势还不一样。” 李墨一忽然凑近:“怎么强迫?” 近距离看着李墨一的脸,让祝福的心跳都停了半拍:“要死啦,凑这么近干嘛!” 李墨一抬手从她的肩膀上取下了一根头发,不长,酒红色,他笑笑:“你出轨了。” “什么?”祝福茫然的看着他,然后想起来,他说的是电视剧里常见的桥段。 祝福推了他一下:“你真有够敬业的,下届影帝不是你就是黑幕。” 却看见李墨一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祝福从沙发上跳起来:“你怎么了?” “没事,被撞了一下。” 祝福毫不客气的将他的衬衣脱下来,他的腹部有块棱角分明的青紫,刚才祝福不小心推到了这里。回想起刚才,他从混乱的人群里将安雅倩拎起来的时候,是被不少人撞了,但是以他的身体,怎么会受伤? “撞我的人,腰上揣着枪,好久不练功了,我竟然没避开。”李墨一自嘲地笑笑。 祝福从药箱里翻出红花油:“刚才干嘛不在医院看看。” “我可不输给关林森那个业余水平……唔……” 李墨一闷哼一声,祝福一巴掌按了下去:“你就是不想让他知道你会被人撞伤,嫌丢脸吧?你们男人真是的,脸要紧,还是身体要紧。” 嘴上不饶人,祝福可心疼了,卖力的揉着瘀青处,李墨一笑道:“没给撞死,要被你给按死了。” “闭嘴。”祝福又是用力一按,李墨一本能的绷紧了腹部的肌肉,完美的六块腹肌在祝福的手下出现,触碰的手感,如同包着上好丝绵的铁块。 祝福心中一动,本来只是单纯的给他治伤,现在近距离接触之后,她竟然产生了一丝绮念,脸上有些发热,糟糕,李墨一肯定看出她的脸红了,好尴尬。 再低头一看,李墨一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盖了个大抱枕,把抱枕掀开,他闭着眼睛,祝福的手停下之后,才睁开眼睛:“累了吧,赶紧睡觉去,明天还要上班。” 然后,他跑得比祝福还快。 如果刚才没看错的话,他的脸好像也红了? 会不会是因为自己按得太用力,疼的? *** 早上祝福一进公司,就看见前台小妹妹对她说:“有人找你。” 一大早谁啊?不会是楚昊吧? 会客室里,坐着一位陌生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西装革履。桌上还放着一个大盒子,见祝福进来,他站起身:“是祝福小姐吗?” 祝福点点头:“你是?” 他向祝福四十五度鞠躬:“是安雅倩小姐让我把这个盒子给您,非常感谢您昨天对安小姐的帮助。” “哦?谢谢你。”祝福的目光转向那个盒子,可能是安雅倩把衣服还给她了,还真是行动派。 “那么,东西送到,我就不再多打扰了,告辞。”那个男人又是一鞠躬,离开了。 规矩太重了…… 祝福只在日剧里看过这种架势,有点不适应。 打开盒子,里面除了她的衣服之外,还有好几条丝巾,以及一张卡片,上面用笔写着:“这些丝巾更衬你。安雅倩。”字体瘦长,笔锋锐利,有着与她外表不相衬的张扬。 丝巾的图案看起来倒是挺有意思,好像波期那里中世纪的叙事壁画,还有抽象画,祝福把所有丝巾都打开看了一遍,完全看不出这些丝巾是什么牌子的,丝巾角上的洗标上也只有fabrique、enfrance、100%soie,made,infrance100%silk,drycleanonly. 除了法国制造和百分百真丝,她一个字也不认识。 可能是国外买的小众品牌吧。 祝福也不以为意,随手拿了一块系上,在走廊上,与几个女同事擦肩而过,祝福听见她们在议论她的丝巾:“是那个限量款哎,我本来想买的,都没舍得买。” 祝福停下脚步,转身问道:“你认识这个牌子?” 那个女同事用夸张的表情说:“这可是爱马仕啊,谁不知道。这是今年春季限量款,还没上柜,就基本上被vip客户预订完了,普通人在柜台都见不着实物,只能看见画册。” 竟然是这么贵的东西吗?不会是假的吧。 “我,我能摸一下吗?”那个女同事小心翼翼的提出,祝福同意了:“朋友送的,可能是假的。” 那个女同事轻轻摸了一下:“不像,这应该是正品,这是男朋友送的吧,对你这么好。” 祝福笑笑,没有回答。 她在网上查到,这些丝巾的价格,大概都在五千元左右,一共是十条。 五万块……送给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乔瑜都干不出这事来。 安雅倩,她到底是多有钱? 第七十七章 直觉 无功不受禄,虽然祝福的确帮过安雅倩,但是十条爱马仕丝巾的礼,也实在是太重了。 祝福拨通安雅倩留的电话,很快,就有人接了,却不是安雅倩,而是一个男人富有磁性而礼貌的声音:“你好。” 祝福一愣:“请问,这是安雅倩小姐的手机吗?” “是,请问您是?” “我是昨天跟她见过的祝福。” 电话那头的男声回应:“祝小姐您好,我是安小姐的私人助理葛浩,安小姐现在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她嘱咐过如果是您来电提出任何要求,都由我为您处理。请问是送去的衣服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是跟着衣服一起来的丝巾,太贵重了,我想还给她。” 男声说道:“不用客气,这是安小姐的一点心意,安小姐说,您的善意千金难换,这是您应得的。” “哦,这样啊,那替我谢谢她。” “好的。” 电话,就这样挂断了。 拿着电话的男人恭敬的说:“小姐,她挂断了。” “哦?”宽大的老板椅后传来安雅倩略带意外的声音,“知道了,下去吧。” 葛浩躬身行了一礼,退出房间。 安雅倩看着放在桌上的手机,自言自语:“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花招。” *** 小雷达赵思雅的消息又来了:“祝福,听说你男朋友给你送了爱马仕丝巾?” “哈,你消息真快。” “那是,财务部那些大姐都知道了,她们说是上次那个开保时捷送你上班的男人送的,还说对方是世家子弟,你看中了他的钱所以跟他在一起,但是他跟你只是玩玩。” “厉害厉害,不小心八十集电视连续剧的剧本就写好了。”祝福对这些大姐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能力实在是叹为观止,连当事人的心路历程都能说得这么详细,简直就像武则天秘室杀女,还能被《新唐书》言之凿凿的给当真记下来一样。 祝福正在感慨人言可畏,赵思雅又发来一条消息:“中午一起吃饭?” 这小妞大概还有别的事找她,祝福欣然答应。 中午的套餐不错,赵思雅却有些心不在焉,夹了块排骨半天也没有往嘴里送,祝福打趣道:“怎么了,魂不守舍的,在想怎么才能让世界和平吗?” 赵思雅好像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我觉得,齐楠有问题。” “啊?”祝福以为她发现齐楠的身份了,吓了一跳。 “他说他有女朋友,但是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不像是有女朋友的人。他从来不说女朋友的事情,也没有在休息时间给女朋友打过电话。” 祝福这才放下心来,笑道:“说明他成熟稳重啊,成熟的人都不会把女朋友挂在嘴上,也不会没完没了的打电话。再说了,人家晚上打,你又不知道。” 祝福的话不无道理,但是赵思雅噘着嘴,思来想去:“可是,我就是觉得,他应该没有女朋友。” 祝福笑笑,拍拍她的肩膀:“做小三是不道德的,你别给自己找理由。” “嗯……”赵思雅随口应了一声,但是从她的表情来看,她肯定是没放弃。 不行,要提醒齐楠注意一点,不娶就别撩。 *** q咖啡馆,隔音的二楼房间。 “我哪有撩她!”齐楠大喊冤枉,“我找她都是公事,你们公司那会儿搞审计,别人都不理我,也就她肯帮忙,那会儿接触的稍微多了一点。” “无形撩妹最致命啊。”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当心里有一个人的时候,别说齐楠这样温和而体贴的行为,就算对方只是对自己笑一笑,都会觉得整个世界的花都开了。 齐楠无奈:“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 “你到底喜不喜欢她?”祝福直接抛出这个问题,齐楠很苦恼:“她很热情,那么多明细,她都一条一条的仔细跟我对,好感是有的,但是,这件事结束之后,我还不知道要去哪里,她是一个需要安定的女孩子,我不想害了她。” 理性与感性的交织之下,齐楠选择理性。 祝福轻轻叹了口气,好在自己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如此两难的选择。 话题又转到了案子上:“上次给你们的线索有用吗?” 齐楠摇摇头:“我那个本家,实在太聪明了,虽然那些数字怎么看都有问题,但是却一点点证据都没有,每一条都有完美的解释,他充分利用了那些无法精确给予估值的资产。” 他说的本家,就是挂名华创影视的齐清澜。 “哈,本家,你查过族谱了啊?” 齐楠说:“只知道他是秦承远朋友的儿子,朋友夫妻俩喜欢潜水,二十多年前就是潜水达人了,可惜,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在一次潜水旅行之后,夫妻俩就再也没回来,他被秦承远接回家抚养。要是我亲戚倒好了,齐氏夫妻超级有钱的。秦承远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让齐家剩下的人都没有来争这个孩子的抚养权,他收养了齐清澜,也收下了齐家的百万财产。” “这不林黛玉进贾府么?”祝福捧着脸。 “谁知道呢,反正当时秦承远本来遇到了点经济上的麻烦,但是有了齐家的钱以后,就度过了难关,生意还越做越大。” 听完这整个过程,祝福脑中忽然跳出一个念头:“齐氏夫妻不会是秦承远杀的吧?”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但是齐氏夫妻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且出事地点又在国外,上哪儿查去,哎,世上又多了一桩无头公案。” 祝福忽然想起北极海狼的事:“对了,昨天北极海狼的事跟你要查的案子有关系吗?那个死人的死因,听说是吸了不该吸的东西过量?” “不知道,还在查,你有内幕吗?” 祝福想了想:“那个人是死在包厢里是吧?” “嗯。” “我昨天遇到一个女人,她说她看见那个人倒下,那她应该当时就在包厢里。” 齐楠眼睛一亮:“哦?那你能找到她吗?” 想到安雅倩是个连电话都有私人助理接的人,祝福有些苦恼:“我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找她,你有吗?” 齐楠沉思片刻:“大概有。” *** “小姐,祝福小姐又打电话来了。” “接。” “是。” 第七十八章 甩锅 电话那头传来安雅倩的声音,祝福有点紧张,镇定了一下,抛出准备好的说辞。 “安小姐,警察来找我了,说你那天在包厢里,还问我和你是什么关系。我应该怎么说好啊?” 安雅倩的嘴角浮起一丝冷笑,这种套近乎的手法也太拙劣了,语气却一如既往的平静:“照实说好了,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 “我跟他们说了,但是他们不相信,说哪有陌生人会送给另一个陌生人十条爱马仕的,他们都找到公司来了,同事都在议论我。”祝福的声音显得很慌张,很无助。 脸上露出不屑表情的安雅倩,语气却显得十分沉稳:“那需要我做什么?” “他们想向你了解情况,协助调查。”祝福看了一眼齐楠,齐楠点点头。 安雅倩眉头微微皱起:“就这样?” “我想,应该说清楚就好了吧。” “那你告诉他们,明天上午到金安大厦20楼来找我。” 电话又挂断了。 祝福看着齐楠:“谁去?” “只能是我啊,还能谁。” “可是你的样子能被随便看到?” “我可以易容,对了,我觉得李墨一易容的水平特别好,我想请他教教我。” 如果是楚昊的话,他肯定能少拖一个就少拖一个,齐楠以任务为先,只要对破案有帮助的,就一定不会放过,祝福现在很庆幸,没有告诉他赵思雅的身份。 在祝福的召唤下,李墨一来了,同时来的还有关林森,乔瑜不在家,他一个人也是无聊,听说李墨一要给齐楠化妆,于是兴致勃勃的跟来了,在一旁冷眼看了半天,推荐齐楠哪天要是化妆都盖不住了,可以去做整容。 “绝对给客户保密,fbi、军情六处、克格勃都有人是他们的客户,报我名字打八折。” 关林森不遗余力的推销,齐楠却只关心脸上变成什么样了,李墨一说“好了”,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过镜子,镜中的那个人是谁,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 看起来就是一个严肃认真,一板一眼的无趣男人。 “很好,很符合传统意义上的警察形象。楚队一直嫌弃我浮躁,总叫我稳重,可惜总是不能如愿,我得拍一张,发给他看看,也算是如了他的意了。”齐楠兴高采烈的发了一张自拍给楚昊。 李墨一默默看了他一眼:“坐着别动。” “哎?哦。”齐楠不知他要做什么,于是老实坐着。 李墨一抄起一瓶卸妆油就往他脸上泼,齐楠惊呼:“干嘛!”他本能的闭上眼睛,李墨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海绵在他脸上大刀阔斧的像擦黑板一样的来回擦拭,毫不客气。 祝福倒吸一口凉气:“啊!我的卸妆液!” “叫他买。”李墨一对于泼了半瓶卸妆油这事一点罪恶感都没有。 齐楠脸上所有伪装都被去掉,现在他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看起来比原来要干净一些,脸上带着茫然:“这是干什么?” 李墨一最后甩了一块毛巾在他脸上:“自己再重画一遍。” “啊?”齐楠有些为难,“我只看了一次。” 心疼于自己的那些化妆品,祝福凶巴巴的瞪着齐楠:“你还想看几次!告诉你,我这些可都是名牌!这支!380!” 齐楠抓抓头:“女人的东西真贵。” “是啊,那你就勇敢的做个男人,这辈子也只跟男人在一起吧。”祝福的这套化妆品其实都是乔瑜送给她做为找到第一份工作的庆祝礼,虽然她根本都不用,还差一个月就过期了。 不过想着就这么给一个糙爷们儿糟蹋,她深深的为这套彩妆不值。 迫于祝福的雌威,齐楠只得别扭地拿起刷子,开始往自己脸上涂抹。 一通折腾之后,祝福捂住眼睛,不忍直视,没错,现在的确还是认不出来他是齐楠,就算他妈在眼前,也一定认不出他,就算认出也不想认。 李墨一面无表情的把镜子递给齐楠,齐楠低声惊呼一声:“啊,鬼!” 现在齐楠的模样,眉毛一边高一边低,一边气势如虹斜飞入鬓,一边下垂哀哀如盛唐妇人的啼妆,脸上粉底厚薄不均,黑一块白一块,腮上两坨高原红,唇膏随手拿了个正红色。 关林森哈哈大笑:“东方不败。” 祝福默默扭头:“你把这张拍给楚昊看,他肯定现在就打报告,要求把你开除。” “靠……”齐楠抓起卸妆油,却被祝福一把夺下:“不准再用我的!我去给你另找一瓶。” 李墨一看着祝福心疼的样子,有些内疚:“我是看着保质期快过了才带出来的……” “这是乔瑜送给我的,”祝福嘟着嘴,她拿起手里的卸妆油犹豫半天,“算了,给你用吧,白放过期了也可惜。” 在李墨一的监督下,齐楠反反复复又练习了许多次,脸都被擦红了。期间卸妆油被用光,祝福到楼下,把苏岩的卸妆液借来。 最终,虽然比起李墨一的技术来说还差了一大截,丑是丑了点,但至少已经可以出去见人了。 齐楠松了一口气:“我这算不算也掌握了一门手艺?”有些小得意的又拍了张照片给楚昊发过去,楚昊回复:“这么丑的人是谁?” “擦了吧,出门影响我光辉形象。”齐楠要去拿卸妆液,却发现,在他刚才的操作中,把苏岩的卸妆液也给玩完了,而祝福的那些彩妆还都是防水的,如果用水硬卸,只怕会更惨不忍睹。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也没办法,齐楠顶着一张丑脸,打算趁着夜色逃回去。 看着见底的卸妆液,祝福想起刚才跟苏岩说的是“借”,可是照这情况,显然就是刘备借荆州,一借不还的意思。 祝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苏岩默默看着她,又看着站在她身边的齐楠:“你用的?” “他也有帮忙。”齐楠指着李墨一。 李墨一抱着胳膊笑笑:“祝福的那瓶是我用的,这瓶,完全是你用的。” 第七十九章 乔瑜的资料库 顶着一脸大浓妆的苏岩看着相貌被处理成中等偏下的齐楠,对李墨一说:“挺好,一般人看不出来。” 齐楠紧张的问道:“他看出来了?” “他不是说了么,一般人看不出来,他不是一般人,”祝福又非常骄傲的说:“当然看不出来,他可是李墨一。” 苏岩又低下头,继续擦他的杯子:“门口有24小时的便利店。” 齐楠不明就里的看着他,祝福一路把他推到门口:“叫你去买卸妆液!” “哦哦。” 齐楠出去之后,苏岩抬起头,看着李墨一:“你为什么要帮警察?” 李墨一扭头看祝福:“她让我帮的。” 苏岩习惯性的想推一下眼镜,却发现眼镜并不在鼻梁上,他放下手:“看来你们的关系已经很近了。” “啊?什么很近了?”从门口回来的祝福,只听到最后三个字。 李墨一将苏岩递过来的黄绿蓝相间的液体一饮而尽:“离他成为调酒大师的日子……” 祝福对所有新奇的东西都十分有兴趣,强烈要求苏岩也给她来一杯,大口喝了下去,接着又全吐出来:“什么东西啊,好酸,好苦,好难喝。” “嗯……好像浓缩柠檬汁倒多了。”苏岩在小本本上记下来配方需要调整的部分,祝福苦着张脸,看着面不改色将一整杯喝完的李墨一:“你居然喝完了。” “嗯。” “你不觉得难喝?” “嗯。” “你是不是没有味觉?” “这倒不是。”李墨一将手中的空杯放下,“我能感受到酸甜苦辣咸,但是无法判断哪种味道叫好,哪种味道叫不好。” 难怪……关林森曾经嘲笑过他也能品出好坏来? 祝福有些失落,前天自己多方揣测他的饮食习惯,那么早起来,费尽心思做的早餐,对于李墨一来说,其实并没有任何区别? 耳边却听见李墨一对她说:“虽然我吃不出来味道,但是我能感受到做菜的人投入了多少心思。”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这里,有感觉。” “哦,脸红了。”擦着杯子的苏岩,一本正经、面无表情的看着抿着嘴扭过头的祝福。 被看穿的祝福恼羞成怒抄起手里的杯子砸向苏岩,他身子轻转,抄起空杯:“这个杯子是水晶玻璃做的,祝小姐还请小心。” “哼,我就算把这里的杯子都砸了,乔瑜也不会找我赔的!”祝福昂着头,却听见乔瑜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谁说的!” 祝福被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乔瑜,埋怨李墨一:“你干嘛不提醒我。” 乔瑜看着顶着一脸大浓妆擦杯子的苏岩,皱着眉:“你……” “来了来了。”齐楠飞奔而至,将卸妆液拍在桌上,苏岩拿着卸妆液进了隔间,齐楠忙不迭的挤了进去。 “这是怎么回事?”乔瑜看着李墨一手里拎着的化妆包,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她在三年前送给祝福的。 祝福简单的将事情说了一遍,乔瑜将安雅倩这个名字反复念了几遍:“看来是个低调的富豪,我对这个名字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其实乔瑜还算说得隐晦,以她的工作来说,只要是稍微有点名气的,都不会漏掉,而以她的人脉关系而言,只要资产在千万以上的名字,都会在她脑海里留下印象。 祝福提出:“万一,她的家产是几百万,没进你的名单呢?” “如果照你的描述,她绝对不是家产只有几百万的。”乔瑜斩钉截铁的回答。 对于祝福来说,几百万和几千万,也没什么区别,“身价百亿美元的富豪不也爱吃韭菜盒子吗?” “被你知道的富豪,也就那样吧。”乔瑜还在脑海里搜索可能对应的人,随口丢出一句。 贫困的祝福默默的咬着小手绢。 乔瑜皱了半天眉头,显然在她浩瀚的大脑资料库中,仍是“查无此人。” 关林森看了一眼李墨一,对乔瑜说:“你认识的都是做正经生意的,她会不会是做不正经生意的?” 从祝福邪恶的笑容来看,显然她脑补的“不正经生意”范围比较狭窄。 李墨一也无意让她对这个世界的黑暗面了解太多。 没等几个人讨论出个结果,齐楠洗完脸先出来了:“谢谢你们,我先回去准备了。” “老板好久没来了。”苏岩又恢复了一脸冰冷的禁欲系模样,推了一杯黄绿蓝相间的饮料过来,“尝尝新品——春日奏鸣曲。” “本来不想来的,回家发现一个人都没有,就来这看看你有没有偷懒。”乔瑜将那杯可疑的液体喝了一口:“柠檬汁多了些,朗姆酒试试换成黑标的那个,不要放香橙君度。” 苏岩点点头,专注的继续配他的酒。 自从祝福得知苏岩的身份以后,对于他专心饮食的行径实在是不太适应:“你不会觉得无聊吗?” “不会,在吧台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猜测他们的人生,也挺有意思。” 祝福捧着脸撑在吧台上:“光猜有什么意思,又不知道答案。” 乔瑜看了苏岩一眼,微微一笑,苏岩冷静的拿着细长的酒瓶,专注的往杯子里倒,假装什么都没有听见。 看着乔瑜的模样,祝福“哦~~”了一声:“看来苏岩同学下班时间,也不闲着啊。” 李墨一笑笑:“二十七楼风大吗?” “哎?那个照片,是他拍的?”祝福想起那张从齐清澜家窗户外面拍到的照片,“不是你吗?” 李墨一一脸的正直:“你不是不让我不要做犯法的事吗?但是事情又得解决。” “所以,你就让别人做犯法的事。”祝福扶额,“你知道错了吗?” “知道。” “错在哪?” “教唆罪,如果教唆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精神病人,则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李墨一最近的伴眠读物是《刑法》 祝福默默扭头:“要知行合一。” “好的。”李墨一答应的十分爽快,听起来毫无诚意。 第八十章 贝多芬的曲子,李墨一的馄饨 半夜,窗外淅淅沥沥的下起雨,到了早上,雨势变得更大。 关林森今天轮休,李墨一的新戏要到下周才开始启动,而乔瑜则是一向都是下午才到台里去。所以这么大个房子,住了这么多人,却只有祝福需要早起去上班。 她怀着满腔的悲愤从房间出来,发现厨房那里已经站着一个人了,乔瑜还在睡,那个人是关林森?等她靠近了才发现,原来是李墨一。 “你怎么起这么早?”祝福抬手把灯打开,“干什么呢,怎么不开灯?” 李墨一手里不知在搅拌着什么:“今天该我做早饭了。” 一个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好吃,什么叫不好吃的人,做饭?祝福的表情配合着天上刚刚响起的春雷,很应景。 “你还会做饭?”祝福怀疑的看着他,他会不会做饭是第一个疑问,刚才厨房里黑乎乎的一片,他没有开灯,盐和糖他真的不会放错吗? “吃吃看。”李墨一示意祝福坐下。 看起来挺不错,这是中式早餐。主食是小馄饨上飘着紫菜虾皮和蛋丝,轻轻咬开一颗,肉馅也是调得恰到好处,肉质紧实不散,舀一勺汤喝下,也是鲜香满口,祝福认真的想这是味精还是鸡精,亦或是浓汤宝? 这碗馄饨,很像小时候爸爸做的馄饨,可惜也只吃过一次。 祝福的爸爸是一个坚持“凡事可以不做,但是一定要会。”所以,他对尝试新事物有着无比的劲头,但是学会之后,就扔到一边,高兴了才会想起来做一次。 “你这是买的哪家的速冻馄饨?真香。”祝福抬头问李墨一,却发现他的鼻尖有一个白色的印迹,她抬手想擦,李墨一本能的想躲,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稳住没动,任由祝福给她把鼻尖上的白点给擦掉了。 “咦?面粉?”祝福搓了搓手指。 她惊讶的看着李墨一:“这馄饨不会是你包的吧?” “是我包的,馅也是我打的。”李墨一平静的叙述了这个事实,“汤是昨天晚上你叫我出来之前就用慢炖锅炖上了,到刚才,大概炖了十二个小时。” “你都吃不出东西的好坏来,怎么会做饭?”祝福惊讶的好像看见外星人从天而降。 李墨一则十分镇定:“贝多芬也听不见声音。” “你居然知道贝多芬!”祝福对他的认知还停留在那个贫困的,只有身份证的时候。 李墨一完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微笑着说:“快吃吧,泡久了就不好吃了。” 祝福又舀了一颗馄饨,肉馅的口感的确不凡。 “馅是打的?”祝福注意到他刚才的用词。 李墨一点点头:“我曾经在福建沿海那里看见他们用棒子打牛肉、打鱼肉,口感和刀切的不一样,所以今天试了一下。” 那不就是《食神》里的那个撒尿牛丸做法?很耗功夫的一种做法。 祝福满怀敬意的又吃了一个,口感的确和那种从绞肉机里出来的不一样:“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我一直都会,不少人还说我做的很好吃。”李墨一毫不谦虚。 祝福满足的喝下最后一口:“喂喂,吹牛别吹太大了,你能给几个人做过,他们又能有什么品味。” 李墨一认真的想想:“可是皇帝和妃子们,还有不少王公贵族都说我做的不错。” “噗哈哈哈哈。”祝福笑得趴在桌上:“怎么,你还在欧洲呆过?皇帝妃子?王公贵族?你给他们做的什么?小馄饨吗?” “这倒不是,我只是参与了一次烧尾宴,还有几次琼林宴。” 这些名字,身为写小说的祝福一点都不陌生:“哟,还是复古风?你不会告诉我,你是穿越过来的吧?” “对。”李墨一回答得十分干脆,如同昨天他答应不再犯法一样。 祝福差点被豆浆呛死:“咳咳咳……你最近拍的是古装剧吧?我跟你说啊,做演员,入戏是好事,太入戏了,就疯魔了,知道不?” “哎呀,都快八点了,我先走了。”祝福拿起包,飞速奔向大门,转身对着他一笑:“谢谢你的早饭,超级好吃!” “下这么大的雨,你不让关林森送你吗?” 祝福摆摆手:“太麻烦人家了,多不好意思,我自己乘地铁就好。” 李墨一见她匆匆拿着伞跑出去,门口传来一声惊呼:“啊,下这么大。”接着是她的身影掠过窗口,向小区门口的车站跑过去。 他正在收拾桌上的碗筷,关林森从房间里飘出来:“哦,好香啊,老板,来一碗小馄饨。” “还有生的,自己下。” 本来也没指望他对自己会有什么体贴态度的关林森认命的开火,烧水。 “我也该学开车了。”李墨一忽然开口。 关林森看着冒着热气的锅,心不在焉:“你什么时候养得起车了?” 李墨一将最后一个碗洗干净,放在碗架上,笑笑:“很快。” 第八十一章 安雅倩的办公室 到了办公室的时候,祝福的鞋子和裤脚都已经湿透了,幸好她接受了乔瑜的建议,在办公室里多放一套衣服和鞋,刚换好,就听见助理说秦总有事找她。 祝福心中暗自庆幸,不然湿搭搭的去见总裁,实在是太丢脸了。 等进了总裁办公室,她就更庆幸这一点了。 办公室里不仅有秦承远,还有齐清澜、萧钧天和云枫。今天萧钧天冒雨前来,是要签订优佳基金与华创影视相关的合同。 在合同上签字画押的是齐清澜和云枫,不过由于这是华创集团与嘉品集团首次在影视项目上合作,所以,两位总裁也亲自出场,确定最后的细节。 今天下午就将正式公布这个消息,并且,签约仪式上已安排了数家媒体报道此事。 “相信云枫小姐,这次不会有变数了。”秦承远笑眯眯的看着云枫。 祝福本以为他这样说,云枫一定会觉得很羞愧,她本想出声替云枫打个圆场,没想到云枫只是淡淡一笑:“萧总考虑事情很周全,不会有变数的。” 萧钧天只是坐在那里微笑:“相信两方本着合作的意愿,就算有变数,也没有克服不了的事情。” 做为一个一点亏都没吃着的人,说这话还真是让人想打他。祝福来这里只是对合同中的一些细节进行确认,这两位总裁之间的恩怨情仇,也轮不到她这样的小人物来操心。 合同很厚,祝福一张一张仔细的查看,此时手机一阵震动,打开,是李墨一发来的信息:“齐清澜有问题,要小心他。” 看到这条信息,祝福只觉得莫名其妙,齐清澜当然有问题了,p她的照片,还让她没有正当的证据可以去告他,当初看这个人还挺顺眼的,现在恨不得反手拍他一个煤气罐。 祝福想了想,还是回了一个问号,李墨一不是说废话的人,他这么说,也许是有了什么新发现? 很快,李墨一就回复:“我和齐楠在一起。” 祝福一下子明白了,一定是在安雅倩那里发现了什么,不过现在还在讨论合同,自己拿出个手机按来按去的实在很不合适,她只好悄悄的用衣服挡住手机,迅速按了几个字:“一会说。” 其实合同的细节,早已经基本敲定,今天只是最后过一遍,进行正式确认。 所以进度很快,祝福得空回了一个电话,询问李墨一具体的情况,李墨一却没有接电话。 他不接电话? 祝福心中一紧,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联想起他刚才说和齐楠一起在安雅倩那里,不会是安雅倩把他们给怎么了吧? 脑海中以又浮现出那天晚上在医院,安雅倩连句重话都没说,就吓得那群流氓好像见了鬼似的夺路而逃。 好在中午的商务便餐,只是两位总裁和两位真正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的人参加,祝福叫了辆出租,疾驰去了金安大厦。 祝福心中急得上火。 李墨一,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啊。 等她赶到金安大厦20楼,一出电梯门,迎面就是一个硕大的logo,旁边写着豪斯家族信托办公室。 虽然祝福不知道家族信托办公室是干什么,不过根据她的知识储备,凡是沾了“家族”边的,都是特别特别厉害的事情,比如民国四大家族,南宫世家之类的。 本来以为这二十楼会是左挂着青龙,右悬着百虎,中间吊着个麒麟的黑社会总舵之类的地方,没想到,看起来就是一个公司,很有钱的公司。 前台空间巨大,五个长得好像女明星似的前台小姐恭恭敬敬的以标准迎宾站姿一溜排的站在那里,她们穿着黑色西装套裙,将身材包裹的严严实实却又曲线毕露。 此时的前台不止祝福一个人,似乎还有两个外国人在和前台说着什么,前台姑娘口语非常流利,做为曾经痴迷过意大利球星的祝福,从几个单词中听出他们是在说意大利语。 哎玛,意大利语哎…… 本来以为这五个姑娘就是人肉花瓶,没想到,语言能力也是如此了得,祝福忽然想到,如果自己失业了,想到这里来面试前台,只怕第一关都过不了。 祝福说要找安雅倩,前台姑娘用十分悦耳的声音问:“请问您与安总有预约吗?”“啊?安总?”祝福对安雅倩的职业一无所知。 前台姑娘笑笑:“是,她是我们的总裁。” “我只是想问问,今天是不是还有两个男人来找过她。”既然是总裁,那应该是很难见的吧,起码秦承远都不是她想见就能见到的。 因此,她退而求其次,只要知道李墨一和齐楠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前台姑娘十分恪尽职守的微笑:“对不起,这不方便透露。” 咳,她做的一点也没错。 祝福感到很苦恼,她又打了安雅倩的电话,电话铃在不远处响起,电话中响起了葛浩的声音,祝福询问他是否可以让自己与安雅倩见面,现在她已经在公司前台了。 葛浩请她稍等,请示过安雅倩之后,祝福终于见到了电话里声音挺好听的葛浩,这个人看起来完全的冰冷无机质,如同初见时的关林森。但是即使是当初的关林森,气质也并非这样如机器人一般的冰冷,他的骨子里还是有一股热忱在的。 祝福跟着葛浩后面走进安雅倩的办公室,葛浩向安雅倩行礼:“祝小姐到了。” 安雅倩点点头,葛浩便悄无声息的退下,门也无声无息的关上了。 房间里只有安雅倩一个人,安雅倩看着祝福,微笑道:“你今天怎么没戴我送给你的丝巾呢?这身衣服,如果选那条蓝黑相间的搭配,一定很好看。” 祝福坐在她面前,紧张地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却强自镇静的笑着:“今天下雨,那丝巾上可是写着干洗,万一被雨淋湿了,多可惜。” “不过是条丝巾,给人戴的,如果因为爱惜它,而藏起来,那它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安雅倩十指交叉,“你是想问李墨一和那个跟他一起来的警察的事?” 第八十二章 信托 安雅倩说的这么直白,祝福倒有点不好意思了,安雅倩看着她的模样笑道:“他们问了我几个问题,就走了。” “哦,那就是他们很早就走了?”祝福问道。 “这倒不是,李墨一似乎对我公司的业务比较有兴趣,多问了一些。所以,大概十一点半的时候,他们才走的。” 那就是祝福刚刚从华创出发的时候,他们才走。祝福暗想,李墨一还问了公司业务的事情,那应该是没翻脸吧,再说,以李墨一的实力,如果跟安雅倩翻脸,真的动起手来,公司里的陈设应该也没这么快收拾完。 “对了,我也挺好奇的,家族信托办公室是什么呀?”祝福觉得这说不定跟什么峋山隐修会,或是兄弟会之类的有点关系。 安雅倩递给她一份资料,祝福飞速读完,对安雅倩的公司业务有了些了解,所谓家族信托办公室,也就是那些特别特别有钱的人,为了防止子女不肖把家产败光,或是分遗产不均造成兄弟阋墙之类,总之就是为了防止豪门恩怨,而设立一种信托基金。 这种所谓的信托基金,跟祝福认识的股票基金或是债券基金都不一样,这种信托更像是一种严格执行的托付,管理人只会严格根据信托设定人的要求对基金进行分配,是高于法定继承权之上,即使是夫妻离婚,另一半也不会分走对方的一半家产。 一般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人,都是亿万富豪。 李墨一这个一集片酬只有六千块的人,关心它干嘛? 祝福百思不得其解,安雅倩看着她沉思的样子,笑道:“如果你对家族信托有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个我们这里最顶级的顾问来给你讲解一下。” 祝福看着午休时间已经快要过去,推辞道:“不啦,既然李墨一已经问过了,那我就问他好了。” 在车里,祝福的电话响了,正是李墨一:“喂,刚才我在楚昊那里,电话调成静音了,没听见,对不起啊。” 大概是开什么重要的秘密会议吧,他和齐楠说不定打听到什么特别重要的情报,祝福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女人,她现在更关心的是,李墨一之前发的说要小心齐清澜,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墨一说:“齐清澜的父母给他设了一亿元的信托基金,但是那个信托基金的受益人却是齐清澜的孩子,而不是齐清澜。” “这是什么见鬼的要求,如果齐清澜是个gay,或者天生有生殖功能障碍,那岂不是这辈子都拿不到这笔钱了。”祝福忽然同情他了,看着一亿元不能动,想起来也是心塞塞的。 李墨一又继续说:“这还不是更奇怪的,更奇怪的是这笔钱,还不是一笔可以取出,而是等齐清澜有了孩子之后,每年平均可以取出来一部分,然后到了上学、结婚等等一些特定时间,可以多取出来一些。不可以一次取出来。” “整存零取。”祝福能理解这么做的理由,如果齐清澜是个败家子,一口气把钱全部取出来花掉,下面就只好喝西北风,但是如果这样每个月才能取出来一点点,一亿,想要一下子糟蹋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祝福感慨道:“他爸妈给这个还不知道有没有的孙子考虑的相当周到。” “这个信托基金签定没多久,他爸妈就在潜水事故中失踪了。那一年,齐清澜刚十岁。”李墨一最后又补充了一个令祝福汗毛直竖的消息。 第八十三章 这又不是在演水浒 听到这个,祝福不由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豪门恩怨小说。 说不定齐清澜的父亲不止一个老婆,正房二房,嫡子庶子,为了抢遗产,二房庶子害死了正房嫡妻,但是没想到,在这之前,家里的钱已经被信托基金收管了。 转念一想,不对,秦承远收养了齐清澜的时候,没说他有什么兄弟,而且,秦承远还顺手接收了齐氏夫妇留下来的不少钱财好物,那些齐家的叔伯一个字都没多话。 更没有什么二房庶子跳出来闹的。 嗯,像这种会p下流照片的人,说不定是他想要做个败家子,却被父母发现了,因此他恼羞成怒,把父母给害死了? 也不太可能,他那会儿才十岁,虽然说十岁的孩子已经懂了不少,也未必天真无邪,不过能到计划缜密的对父母痛下杀手,祝福还是不相信的。 还有什么可能呢…… 得知李墨一没事后,祝福心情大好,脑洞大开,坐在车上想了一路,直到进了公司还在想第十几种可能,已经进入齐清澜是某国王子的剧情了。 在办公室里,齐清澜一脸严肃的看着电脑,还打着电话,谈下午签约会的事情。 将祝福的思绪一下子从玄幻世界拉回到了现实,还有一小时,签约会就要开始。 由于这次是优佳基金投资《追爱冷情杀手》,并且有媒体记者会发出报道,因此,李墨一和容诗音这两位男女主角自然也是要在场的。 这次安排活动布置的主要负责人是优佳基金的工作人员,容诗音一到现场,就觉得怪怪的。 齐清澜代表着华创影视,云枫代表着优佳基金坐在中间,秦承远和萧钧天做为幕后大boss,坐在台下的第一排贵宾席。 祝福做为品牌官,也在第一排。 第一排的末尾是李墨一,而容诗音就被排到第二排去了。 只有第一排安放有嘉宾姓名的桌卡,第二排则什么都没有,那是给记者坐的地方。 祝福皱眉,叫来工作人员:“这是怎么回事。” 负责人匆匆跑过来,他认识祝福,客客气气的回答:“祝小姐,您也看到了,第一排只能放五把椅子,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想要再硬塞一把进去,真的做不到啊,如果放个小凳子倒是可以。” “酒店里连个大点的条桌都拿不出来了吗?”没记错的话,这家酒店的会务服务一向还不错,各种款式的长条桌都齐全的。 负责人回答道:“我们订的有些迟了,今天下午开会的不止我们,已经被其他公司订走了。” “哦。”祝福笑笑:“这是云枫安排的?” “云小姐不管这些小事的。” 祝福指着李墨一的那把椅子:“搬到后面去。” “啊?” “让李墨一和容诗音一起坐到第二排。” “可是,第一排空着多难看啊。” 祝福不想再跟他废话,把原本的五把椅子拖出去了一把,又将其他四把拖分散了些,桌卡也对应着分散开。 看起来很和谐。 只是站在台上彩排的云枫,她的目光扫到这边来的时候,似乎神情不是那么的愉快。 第八十四章 意外 一轮彩排结束后,云枫施施然走过来:“祝小姐还真是亲力亲为。” 祝福笑笑:“嗯,不然的话,万一容小姐一个人坐在第二排不舒服,跑了,那岂不是我的错?” 字字句句直指当初云枫当众撕毁协议的往事,云枫尖削的下巴有些紧绷,是她在用力咬着后槽牙,低低的声音一字一句从她唇中蹦出来:“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呵呵,怎么,现在想要把自己洗白吗?祝福不屑的冷笑,敢做就要敢当啊,当初敢当众不给秦承远脸,怎么现在搞的跟个忍辱负重的地下党员似的。 说不定是萧钧天当初答应她的条件没做到,她搭上了信誉却没得到想要的东西,因此现在后悔? 祝福对于这样无信之人,一向都没有什么好感,她故作关怀的问道:“那云小姐有什么苦衷,不妨说给我听听啊,说不定我可以帮着出出主意呢?” 祝福天生一张天真纯良的脸,再加上故意的表情,看起来似乎真的特别有诚意,就连有多年演戏经验的云枫,那一瞬间都觉得她似乎是真的有心帮助,只是,她很快就回过神,知道祝福只不过是暗暗嘲讽她而已。 云枫沉沉的叹了口气,又转身上台。 那一声叹息把祝福给弄慒了,怎么,她还真有什么不能说的苦衷?还是单纯只是觉得羞辱容诗音的计划没有成功,而深以为憾? 祝福怎么也想不通,以云枫的身份,总跟容诗音过不去是闹哪样,就是因为容诗音影响了云枫当众不给秦承远面子的完成度? 那也不至于吧,萧钧天现在都跟秦承远合作了,你们俩到底操哪门子的心啊? 开始了,祝福首先做为品牌官发言。 那些官样文章,都是早就准备好的,祝福落落大方的向在场所有人展示华创影视的计划,以及与优佳基金合作的起因经过。 刚刚进入高度赞扬优佳基金关注贫困地区的段落时,忽然装着射灯的灯架框倒了下来,眼看着就要砸中祝福。 祝福想跑,刚抬起腿,高跟鞋的鞋跟就勾住了礼服裙那长长的裙摆,她差点站立不稳。 就在她的身体失去平衡的同时,只见有个人影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第二排座位瞬间跃上舞台,一手搂住祝福的腰身,让她重新找回平衡。一手稳稳托起砸下来的灯架,胳膊用力向上一顶,灯架受力,向原本的方向倒回去。 方才吓傻了的工作人员这会儿总算机灵了起来,他们站在舞台两旁,及时接住了被李墨一顶回来的灯架,重新检查并加固。 下面记者手中相机的闪光灯亮成一片,祝福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闪瞎了,却还要保持着微笑。 有个不知道哪里来的记者询问祝福:“请问祝小姐,刚才的意外是否预示着这次的合作会困难重重呢?” 这是什么鬼问题?建国后都不许成精了,还有这么迷信的人? 祝福微笑道:“首先,我是个无神论者。其次,那并不是一场意外。” 台下记者一片哗然,祝福接着说:“各位可能还不认识他,现在,现在我就是要向大家隆重介绍这部剧的男主角——李墨一,他在剧中饰演杀手浅墨,他是个新人,据我所知,外面有许多关于他的传闻,认为他只是一个毫无演技的流量小鲜肉。刚才大家也看见了,我们选择李墨一做男主角,完全是因为他有实力。” 第八十五章 剧本?(上) 原来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表演啊。 在场的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一个女记者说:“难怪祝小姐这么冷静,要摔倒了,脸上的表情还没有什么变化。” 祝福心中飘出一条弹幕:“那是被吓傻了,呵呵。” “你的目光真锐利,一下子就看出来了。”祝福随口夸了她一句,“要说演技,我的确不如我们的女主角容诗音小姐,下面就有请容诗音上台。” 祝福顺利的将话筒交到容诗音手上,直到坐定,才松了一口气,真不敢想像,如果刚才真的被灯架砸中,会是怎样的后果。 “幸好你刚才反应快,有没有受伤?”云枫压低了声音对她说,彩排了三次,云枫对流程烂熟于胸,怎么会不知道根本就没有灯架砸下来的项目。 祝福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声:“没有,场地和设备可都是优佳的员工确认过的。” “这件事,我会查清楚,给你一个交待的。”云枫歉意的看着她。 祝福本想过也许这次的意外是云枫故意设计,也许她根本不想和华创合作,只是萧钧天的想法而已。 但是从云枫刚才的样子看,她也很意外,祝福感觉到她刚才询问自己是否有事的时候,是真诚的。 所以,真的只是个意外吧。 签约之后,编剧组也已经将完成的剧本交给祝福,由她这个原作者最后确认。 一百五十多万字的小说改编成三十集的电视剧,会有许多情节的变化和人物的删减,祝福也能理解这样的变化,只要人物性格不走样,剧情不完全原创,就可以了。 晚上,祝福靠在沙发上看着剧本,李墨一也拿着自己的那本,认真研读。 乔瑜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发现两人并肩坐成一排,手里各捧着剧本,比划了一个镜头框,笑着说:“哟,好像宝黛共读西厢啊。” 她坐在祝福身边,凑过去:“我也看看,要是剧本不错,肯定能火,到时候卖给我们台的时候便宜点哦。” 乔瑜看文字的速度飞快,很快就将前文看完,与祝福看到同一个地方,她指着一处说:“这里明显不合逻辑嘛。” “哎?哪里?”祝福翻过去仔细看。 发现那段说的是女皇与祭司之间的一场冲突。 恒国开国皇帝曾得祀星族先祖相助,最终得了天下,因此颁下律令,规定:祀星族人,可以免除徭役赋税,并且可以从国库中获得钱粮供养。 后来祀星族除了自身人口繁衍之外,还大量吸收外界的俗人进入,做为护卫和侍从之用,久而久之,祀星族本家的人不过数千,加上旁支,也不足五千。但护卫和侍从已近六万。 而整个恒国的人口,也才六十多万,不仅如此,祀星族每年还在招募护卫和侍从,一时间,祀星族在京畿的护卫人数,已超过了禁军和巡城司的人数之和,这令女皇十分不安。 因此,她下旨祀星族不得再招募外人入族,并且现有的外人也必须遣散四万,也就是,只给他们剩下一万左右。 此举无异是在削弱祀星族的力量,原本可以与皇权匹敌的神权,就此衰落。 祀星族长老认为这是女皇的挑衅,要求祭司站出来与女皇谈判。 第八十六章 只是剧本!(中) 祭司与女皇的会谈,毫无意外的失败了。 “果然那个女人是想削弱我族的力量。”长老大怒,要祭司下令召集起所有的护卫包围皇宫,用武力迫使女皇收回成命。 *** 乔瑜念道:“如果再不削弱祀星族的力量,只怕他们就会与皇权分庭抗礼,成为国中之国,我岂能坐视大权旁落?!” 她指着这段对祝福说:“这个承澜女皇的独白,就很不合理,前文里,这个承澜女皇的形象是聪慧睿智,而且她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国家,而不是个人利益,也不是要抢权利,她甚至可以原谅前来刺杀自己的浅墨,还让人把他完好的带回宫,就因为得他是个人材。” 她顿了顿,又接着说:“怎么会因为担心大权旁落,而做出这种明显会招惹麻烦的决策?” 祝福抱着剧本看着她:“那你觉得,应该是怎样的呢?” 乔瑜闭上眼睛,沉思片刻:“如果如这个故事中的设定一样,加入祀星族就可以免除一些徭役赋税,还可以白吃白喝,那对国家的财政来说,就是负担,人口才六十多万,有十分之一的人只出不进,这还得了?” “你再看这里,说恒国还要打仗,打仗打的就是人和钱粮,这个祀星族不仅只进不出,而且还把精锐年轻人都给吸引进去当他们的私人护卫和侍从,那谁来保卫国家的安全呢?”乔瑜对祀星族的行为非常反对。 “所以,这句女皇在深宫中的内心独白,就是不合理的。”乔瑜做出总结发言。 李墨一抬头看了看不知何时出现的关林森,意义不明的冲他笑了笑。关林森那张一向带着礼貌微笑而冷淡疏离表情的脸,此时浮现出复杂的情绪,是哀伤,是无奈,是不敢相信…… “咦,你怎么也没睡呢?”祝福顺着李墨一的目光,也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关林森。 关林森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没什么,听你们说的这么热闹,我也想来看看剧本了。” “刚才叫你看你不看,现在怎么想起来看的。”祝福将自己手里的剧本丢给他。 整个故事,关林森早已看过,但是变成剧本后,还是第一次见。 原本他并不想再看一遍这个令他回忆起许许多多往事的剧本,不过现在看来,他的意见也挺大:“林海的设定跟你小说里的完全不一样啊,怎么这么脑残,女皇让他把杀手完好无损的带回宫,他生怕女皇爱上杀手,而使得自己失宠,于是对杀手下毒,想要置他于死地,再把尸体带回去交差?这是在逗我吗?” “那应该是怎样?”祝福拿起笔,记下他的意见。 关林森正义凛然:“女皇的命令是什么?完好无损的带回去!把人毒死了,带个尸体回去,就是工作没有完成,女皇的命令都敢不执行,还有脸说自己是最忠于女皇,只要是女皇的心愿一定会誓死完成呢。这前后矛盾的设定是什么!” “呃,你为什么好像很激动的样子?”祝福茫然的看着他,他应该不是自己小说的脑残粉,因为小说被改编而生气。 关林森丢下剧本:“那当然,我哪有这么不负责任。” “你?”祝福敏锐的捕捉到他话中蹊跷之处。 第八十七章 真是剧本……(下) 关林森明显愣了一下:“我刚才说什么了?” 祝福看着他的眼睛,缓缓的说:“你说‘我哪有这么不负责任’,我可没拿你做人物原型啊。” “啊?不是吗?”关林森努力的笑了一下,“他叫林海,这个林,不是从我的名字里来的吗?你的小说里,林海的做事风格跟我很像,我还以为你是按我的样子来设计的。” “臭美!”祝福从他手中抽出剧本,“你不会忘了,我这本小说在认识你之前就写了吧。” “这个,万一你以前就认识我呢?毕竟那会儿我们急诊室闹出来那事,也是连着上了几天新闻的,那会儿好多小姑娘跑来就为了看我一眼。”关林森解释道。 只是这个解释,越发的欲盖弥彰。 祝福看着他:“我怎么觉得你今天的话特别多?” 乔瑜则是听出了别的内容:“好多小姑娘跑来就为了看你一眼,你好骄傲的哦。” “啊,没有没有,简直都要烦死了,有什么好骄傲的。”关林森没想到这解释听到乔瑜耳里,还能听出别的意思来,赶紧补充说明。 刚才乔瑜对于剧中女皇削弱神权理由的解释,是那样的熟悉,让关林森心中对她那种异常的感觉更加的剧烈了。 祝福没太在意,又转头问身为男主角的李墨一:“你看出什么来了?” “浅墨跟大祭司就一见钟情,这也太不合理了,浅墨是个杀手没错,但他也是见惯了尔虞我诈的那种伪装型杀手,他怎么知道大祭司救他不是因为有所图谋而故意示好,就这么爱上了,还爱得死心塌地的。我觉得缺了过渡。” 祝福抓着自己的头发:“啊……这个是我的锅,原文里就是这么写的,我觉得应该是一下子就爱上了吧,一直没有感受过人间温暖的杀手因为大祭司不求回报的付出而感动,再生出了爱情。” “嗯,这是言情剧的套路。”阅片无数的乔瑜点头,“看言情剧的确不要想太多的事情。” 李墨一用笔支着额头:“但是这与人设就不符了。浅墨是个多疑的人,对于初次相见的人,绝对不会就插手祀星族家族内部的事情,朝夕相处之后,他才慢慢放下心防的。” “我觉得你们似乎都是戏精附身了。”祝福一面记录着刚才的那些意见,一面笑道,“还好青瑶这个角色和我设定的差不多,外表看起来温和谦逊,其实内心各种弹幕,跟女皇相爱相杀。” 写完之后,祝福合上剧本,笑道:“编剧们肯定会吐槽‘改改改,又要改,真烦’,哈哈。” “不合理的地方,本来就应该改掉。”乔瑜说,“我们这可是用精品上星剧的态度来对这片子提要求,这本红了,下本才能卖出更高的价格来,对不对啊,原作者?” 对于乔瑜的商业头脑,祝福一向都没有什么意见:“好的女王大人,没问题女王大人。” 关林森忍不住笑出声。 第八十八章 午餐 周五没什么事情,祝福又亲自去了一次主创团队,简单的叙述了一下修改意见之后,祝福完全不敢看编剧们的表情,飞也似的逃走了,跑到楼下才想起,有什么好跑的,自己是原作者,现在又是投资方,难道不应该是像霸道总裁那样一拍桌子,喝令他们:“改,现在,马上,立刻,否则扣钱!” 怎么就这么弱弱的跑掉了,错失了人生中难得一次可以装大爷的时机,祝福有些遗憾,此时听见背后有人说:“小心,别跑这么快。” 祝福转头,发现是安雅倩,她站在黑色的轿车旁:“你要回公司吗?我送你一程?” 祝福笑道:“咦,你怎么会在这里?” “哦,今天有个很难约的客户正好在这里有点空。”安雅倩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不如一起吃个午饭?” 在这样繁华的都市里,竟然隐藏着一个仿佛与喧闹完全隔离开的酒庄,餐室有两处,室外的在草地中央的小亭中,室内的则是极尽奢华,如同中世纪英国皇家城堡的装修风格。 “想在哪吃?”安雅倩问她。 祝福看看头顶的天空:“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蓝天白云,还是在外面吃吧。”其实她是觉得,在那个像皇家城堡似的地方吃饭,实在是太压抑了,那不是去吃饭的,是去端大小姐范儿的,坐在那里,感觉吃颗黄豆都得切成三段慢慢抿。 安雅倩看着她拿着菜单犹豫不决,笑道:“这家的小牛肉不错,可以试试。” 祝福从善如流,挑了红酒烩安第斯小牛排,侍者又送上酒单,祝福挑了其中一种,安雅倩赞道:“祝小姐很有眼光啊,挑了这家酒店最受欢迎的一种。” “有朋友跟我说过这个牌子的酒不错,一直没机会尝到,今天有幸可以试试。”祝福将酒单还给侍者,就听见安雅倩说:“这位朋友……是秦总吗?” 想起外界对于她和秦承远关系的猜测,祝福赶紧摆手:“不是啦,我跟秦总真的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平时都没有什么往来的,不要听外面乱讲。” “哦,那秦总以前有没有提起过我呢?” 祝福茫然的眨了眨眼睛,心想这个问题问的好奇怪,好好的提你干嘛,你又不是股东,又不是董事,又不是欠公司钱不还的人,也没听说豪斯与华创有什么合作或是敌对…… “这个,可能是我刚进公司不久,没有听说过,安小姐和秦总很熟?”祝福一面笑,一面在脑海里将放在公司荣誉室里的那些照片全部过了一遍,合影上的人很多,不,就算不多,祝福也根本想不起来谁是谁,她对照片的记忆只有:照片上全是男的、照片上全是女的、照片上有男有女。 安雅倩看她的模样不似作伪,又问道:“那贵公司的创意总监齐清澜,有提起过我吗?” 那个人渣……祝福皱着眉头,不由自主的露出厌恶的表情:““没有,虽然我是品牌官,他是创意总监,但是我们的工作基本没有交叉,没什么往来。” “你很讨厌他?”安雅倩端详着她的表情。 第八十九章 圈子真小(求月票) “不,没有。”岂止是讨厌,根本就是想杀了他,但是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在基本算是陌生人的安雅倩面前说。 祝福扯着嘴角露出勉强的笑容:“同事么,又工作内容相似,总归有资源分配的问题,没什么。”就这么轻描淡写的把矛盾引到普通的办公室纠纷上去了。 “你和我们秦总认识?”祝福好奇问道,这个安雅倩,知道秦承远,又知道齐清澜,不知道跟这两人什么关系。 安雅倩笑笑:“知道而已,华创集团这几年大肆扩张,如果不是有个嘉品的萧钧天,只怕整个s市都被你们秦总拿下了,他的发迹史,简直都可以写一部小说了。” 听到写小说,祝福的眼睛又亮了起来,《追爱冷情杀手》完结以后,她想写一个正常的都市大总裁言情剧,又不想过于小白,做为一个基本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普通人,祝福对于总裁发家史特别有兴趣。 “我只听说齐清澜是秦总收养的,收养之后,秦总就变得很有钱,哦,还有齐清澜的父母投了一笔信托基金在你们公司,别的就不知道了。”就这点市井消息,还是上回李墨一告诉她的。 安雅倩笑笑:“信托基金的事你都知道?” “听朋友提起过。”祝福有点后悔说起这事,万一这其实是个秘密,那不就暴露了吗。 果然安雅倩问:“看来祝小姐的朋友圈子,也挺厉害,消息这么灵通。” 没办法,只好抛出一个看起来比较重量级的人物来吓吓她了,祝福故作轻松的笑道:“嗯,上回聚会的时候,听冯老爷子提起过。” “冯老爷子?”安雅倩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一双眼睛直直向祝福望去,充满了探究。 “嗯,冯海。”谢天谢地,虽然祝福一向不记得人脸,但是可以记得住人名。 这下倒是安雅倩颇有些意外:“原来你认识冯老爷子?” “不是我认识他,是一个朋友带我去的,他的祖父是冯老爷子的战友,两家关系挺不错的样子,冯老爷子可能误了我和他的关系,所以说的有点多。”祝福假装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其实是再编,可能她就要编不出来了。 安雅倩扬眉一笑:“那次我也在,想起来了,你是不是穿着蓝色的裙子,和乔瑜站在一起?” “咦?你认识乔瑜?”祝福睁大了眼睛。 “我和乔家有些生意上的往来,认识乔瑜,那天看见你和她站在一起,还以为你们是进来以后才认识的。”看安雅倩的模样,倒像是松了一口气,此时侍者送上餐前酒,她举起杯,对祝福说:“来,庆祝我们的相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安雅倩得知她与乔瑜相交多年之后,整个人的态度与之前有了挺大的变化,那种礼貌的职业化微笑变成了真诚的表情。 现在祝福又对自己的感知能力产生了不信任。 和乔家有生意往来? 乔瑜可是说过,她根本不认识安雅倩这么号人物的。 第九十章 花园 难得周末在家的乔瑜,盘着腿斜倚在阳光房的软垫上,听祝福说着安雅倩的事情,她本来对这个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 “她说她认识你哎,”祝福兴致勃勃的想要深扒一下这个说认识乔瑜,但是乔瑜却不认识的女人。 乔瑜捧着精致的瓷杯,看着白白的水蒸汽如轻雾一般,从花草茶中升起来,散在空气中,如果祝福的好奇心也像这水蒸汽一样的散掉,那该多好。 这样的话,她现在就不用如此费心的跟她解释,每年都有很多人自称与自己或是自己的父母认识,而他们的目的,不外乎是想得到一些好处罢了。 “你也说了,她是搞什么家族信托的。你知道全球有多少个家族信托办公室,但是需要用得上家族信托的又有几个?哦,如果你不了解家族信托的话,那你总该知道安利吧,知道保险吗?知道什么什么英语吗?那些销售天天死缠烂打,用尽各种手段跟你套近乎,烦都烦死了。” 乔瑜显然是被这些人烦过不止一次,祝福想起做头发的时候,那些发型屋的tony,kevin,andy总是拼命的推荐各种卡、各种套餐,顿时心有戚戚,“啊,我终于明白了你们有钱人的痛苦。”祝福同情的看着她。 “这个安雅倩说跟我们家有什么生意往来,大概就是指向我爸妈推销过几次家族信托,但是没成功的那种吧。这么说的话,近郊那几个农庄也跟我家有生意往来,每天都会往我家送菜。”乔瑜放下杯子。 关林森倚在门口:“今天天气这么好,要不要去农庄逛逛?” “农庄有什么可逛的,浇过肥料的地臭哄哄的。”祝福对农家的印象显然不怎么好。 “我的农庄,会差吗?”关林森笑笑。 “你的?那一定得去看看处女座的农庄是什么样的。”祝福从沙发上跳下来,乔瑜看着关林森:“你什么时候有的农庄?” “一直都有,走吧,我开车。”关林森回房间换衣服,顺便一把拉走了窝在客厅的沙发里看剧本的李墨一,“到农庄去看,效果会更好。今天还可以在那里住一晚上,要吗?” “你保证没有虫子!”祝福喜欢花花草草,可是不喜欢花花草草的那些伴生物。 关林森笑道:“没有,我保证。”祝福这才飞一般的蹿上楼,乔瑜伸了个懒腰,慢慢走上楼:“不过是个农庄,你要不要这么兴奋啊?” 等众人到达之后,祝福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与她想象的农村完全不一样,这里根本就像是《乱世佳人》开头,斯嘉丽住的十二橡树园啊。 不,比十二橡树园要大多了,这不是个园子,而是个山谷。 山谷中,满是红色的玫瑰,微风轻拂,鼻尖萦绕着甜蜜的芳香。 “哇,全是红玫瑰啊,好浓烈的香气。”祝福深呼吸,她在写小说的时候曾经查过玫瑰与月季的区别,玫瑰其貌不扬,不及月季花朵大而艳丽,茎上的刺更是细细密密,根本就无从下手,她蹲在其中一朵花前,仔细研究了半天,确定这真的是rose,而不是它的亲戚chineserose. 有人过来替关林森将车开走,祝福问道:“你这是还养了一批佣人?” “不是,他们就是在这里租地种的,,平时卖卖花,卖卖菜,我过来了,他们就来收拾一下。”关林森轻描淡写,祝福怀疑的看着他,毕竟谁也不会把保时捷911给一个种地的开。 在玫瑰园之中,有一栋别墅,只有一层,面积非常巨大,想想也是,在这种偏僻的地方,房价一定很便宜,说不定其实是人家农民的宅基地凑起来的,不往大了建,多浪费。 “你多久过来住一次?”祝福印象里,关林森基本就没离开过城市,不是加班就是出差。 关林森仔细想了想:“上次啊,应该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我们还不认识。” 一年就来一次!这也是个土豪啊! 祝福羡慕的看着房间里的一切,许久没有人住,但是房间里一点灰味儿也没有,显然时时都有人来打扫。 看着她的模样,李墨一问道:“你喜欢?” “哎,喜欢有什么用。”现在郊区的房价也各种飞涨,祝福根本就买不起。 李墨一笑笑:“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也买一套。” “你一个片酬六千块的人,几辈子才能买一套……不对,我喜欢,你买一套干什么?把房本放在那里给我看,气我吗?” 乔瑜听着这重点跑偏的对话,忍不住扶额,关林森则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李墨一:“我说过,总是这么耗着不是办法。” “什么耗着?”祝福好奇的问。 李墨一冷冷的目光扫在关林森脸上:“还是解决好你自己的问题吧,情感专家。” 时间已近中午,祝福特别好奇在这种地方能吃到什么:“不会让我们吃花吧?” 关林森笑道:“吃花也不是不行,不过,还是下午茶时候吃比较好。” 有人站在门口,恭恭敬敬的说:“关先生,午餐已经准备好了。” 直到关林森带着他们往外走,祝福才反应过来,原来不是在屋里吃午饭。昨天在酒庄的草地上吃的饭,形式大于内容,环境的确很好,但是祝福对西餐却没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今天这顿,是在牡丹花环绕的花园中,各种中式的菜肴,无论是从摆盘的形状,还是从菜肴品类,都让祝福想起了四个字——满汉全席。 “你这不会是从什么宫廷里请来的御厨吧?”祝福挟了一筷子鱼,咽下去,刺都被挑干净了,鲜软滑嫩,好吃的几乎要连舌头也吞下去。 祝福忽然想起李墨一也说过自己做的菜连皇族也喜欢,她笑道:“这桌菜,跟你的水准比起来怎么样?” 李墨一笑道:“我做菜那会儿,没有辣椒,连炒这种技术都还没有,自然是不能比的。” “哈,装的真像,真把自己当成是穿越的啦?”祝福毫不在意的调笑着。 第九十一章 登高 李墨一吃饭的时候,似乎有些心事重重,祝福只当他是心中还在惦记着剧本,劝了他几句,剧本还没定,不要现在就这么放在心上之类的话。也就随他去了。 又将关注重点放在关林森身上:“你这又是玫瑰又是牡丹,花王和花相都被你收下了,你是想干嘛?” 关林森笑道:“因为有个朋友喜欢牡丹的模样,也喜欢玫瑰的香气,可惜她住的地方气候不适宜,这两种花都种不活,深引以为憾,于是,我一直想试试,到底能不能克服环境的障碍,让这两种花繁盛,所以挑了这个最不适合的谷地,经过了几……年的培育,障碍,也是可以克服的。” 他说着,眼睛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乔瑜,乔瑜似乎毫无察觉,她微微低着头,品味着那块胭脂酥鹅的味道,关林森有些无趣。 李墨一抬头看见这一幕,伸筷子挟了一根雕成翠竹的苦瓜,放在关林森的碗里:“苦瓜,清火明目。” 关林森眼睛往桌上一扫,舀了一颗虎皮变心蛋放在他碗中:“变心蛋,你不知道在熟悉的皮囊之下,还是不是那颗心。” 两个各有烦恼的男人相视无奈一笑。 “变心蛋?”祝福也挟起一颗,小心咬开,蛋白里面包裹着的不是蛋黄,而是调过的肉馅,她笑笑:“所谓变心,其实还是熟悉的东西嘛,就是换了一种形式,也挺好吃的,不要在意是不是原来那个。” 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让李墨一的神情有些变化,他看着碗中的那颗变心蛋,不知道在想什么。 祝福碗里的那颗已经吃完了,他还在那里看着,祝福疑惑的看着他:“干嘛,你这是给它念往生咒啊?” 李墨一笑笑,一口咬下:“你说的没错,只要还是吸引我的那个味道,就可以,是不是原来的那一个,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神叨叨的,你这是想开始写鸡汤文抢我的生意吗?”美食当前,祝福也没多想,继续专心于吃吃吃。 她不知道,刚才她的那句话,让李墨一放下了郁结在心中已久的块垒,他的心情好多了,笑着给关林森夹了一筷子苦瓜:“你多吃点。” “狼心狗肺……”关林森的那点声音,被他自己咽回喉咙里。 饭后,祝福发现这座小山包的顶上有一座亭子,问关林森是否可以上去,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她决定走上去看看风景。 四人一同站在亭子中,祝福的身上已有了些微薄汗,轻凉的山风吹过,还有一丝寒意,李墨一递了一方手帕给她:“擦擦汗,小心着凉。” 关林森想要递出自己手帕的时候,乔瑜已经自己拿出纸巾擦起来了,关林森只得硬生生把手收回,放在自己的额上,如何才能讨一个强势而独立的女人欢心呢,真是一个世纪难题啊。 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里的山不高,也没有仙,却有这漫山的鲜花,看起来也是赏心悦目。不远处,与别墅相反的位置,还有一大片波光粼粼的水面,祝福指着:“那是什么地方?” “燕雀湖。”关林森回答道。 “你起的?” “是……不可能的,这个湖名是几百年前的了,取意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意思。” 祝福想了半天:“所以,起这名字的人,到底是想当燕雀啊,还是想当鸿鹄啊?” 关林森叹了一口气:“应该是当够了鸿鹄,觉得飞得太累,觉得当燕雀虽可耻,但是有用。现在不是有句话么:别人都在看你飞得高不高,只有你知道自己飞得累不累。” “这又是一个每天从五万平方米的大床上醒来,家里亿万家财用不掉,只想找真爱的无聊公子的故事吧,等他不飞了,真燕雀了,就知道还是有钱有权来得愉快。”四个人中的真!贫困户祝福咬牙切齿的说。 第九十二章 入室 晚上,祝福还想再多看几眼玫瑰,李墨一陪她再去山谷里走走。 此时已是月上中天,身旁的玫瑰花虽然不像白天那样盛放,但依旧花气袭人。祝福抬头看着那一轮明月,冷冷的白光,洒在石板地上,周围的一切都变得虚幻而不真实,夜风徐来,吹得花枝摇摆,祝福笑道:“哎,你说这算不算是花前月下。” “嘘。”李墨一忽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这个人真是没情调,祝福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想法:他不会是对自己没意思吧,自己一直的感觉都是错的? 祝福虽然对李墨一设定了一年的考察期,但是,也不代表着这一年就这么自由奔放的狂野发展,爱发展不发展,不发展拉倒。 花要长的好,是要人工干预的,感情也是需要经营的,祝福只是想试探一下,李墨一到底是不是对自己有意,连赵思雅那个小妮子都知道要先打探清楚,对方是不是已经家里有人,心中有爱了,何况自己这么一个年纪不小的空巢老人。 结果,刚一开口想给点根本已经是明示的暗示,李墨一直接让她闭嘴。 这种挫败感,简直让祝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 算了算了,自作多情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祝福正心塞塞的胡思乱想,却忽然被一个宽大温厚的双臂抱住,李墨一在她耳边低语:“有人。” 可……可恶,知道有人还抱这么紧是想干嘛。 祝福正想斥责他,却被一股大力拉住,她不由自主跟着蹲下身子,在白惨惨的月光下,可以看见有一个男人的身影从谷中走出,祝福睁大了眼睛,会不会是关林森? 不对,关林森身材比他高,比他瘦。 只见他鬼鬼祟祟的向前走了几步,还向不同的方向丢石子,又等了一会儿,就看见他转身,向背后挥挥手,黑暗处,又走出不少人,看起有七八个。 不会是来偷花的吧,祝福皱着眉头,那几个人首尾相连,看起来十分的小心谨慎,每个人都好像在关注着周围的动静。 如果只是借道过路的人,怎么会这样? 如果是偷花的,他们身上好像也没带什么工具。 祝福和李墨一躲藏的地点,离他们大概有二十多米远,虽然月光很亮,但是只要不乱动,他们也轻易发现不了。 祝福听见他们在讲话,带着很重的口音,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却想不起这是哪里的,他们在说:“上面那个大房子里亮灯了,今天有人住在里面。” 一个年轻的说:“我们顺便干它一票吧。” 有人制止他:“不要惹事,送货要紧,否则老板扒了你的皮!” 提到老板,那个年轻人有些紧张,但是他又看了一眼别墅:“住在里面的人肯定很有钱。” “今天跑完这趟,你就走吧,这活,不适合你。” “哎,杰哥,别这样啊,我,我就是说说而已。” 那个年轻人恋恋不舍的又看了一眼,这才低头赶路。 等他们全都过去了,祝福低声问:“他们是干什么的?” “半夜三更,非奸即盗,今晚我和关林森守夜,你们俩睡觉。”李墨一站起身,拉着祝福往回走。 回去之后,关林森还在厅里看书,看见李墨一和祝福两人回来,笑道:“约会回来啦。” 却发现李墨一脸色严肃,而祝福有些慌乱,他不禁坐直了身子:“怎么了,你们俩在外面遇到鬼了?” “差不多吧。”李墨一将刚才看见的事情告诉关林森,关林森想了一下:“以前的确有人不想交过桥过路费,而从这里的山路绕行,但是,还从来没有人半夜来过。” “我看你这农庄的安全,堪忧啊。”李墨一打量着这栋豪华的房子。 关林森摊手:“人活百年,安全不安全,也不过是一息之间的事情,谁知道意外和明天,什么时候来呢?” 深夜,有人给了他回答,当然是意外。 那个闯入者踏入房间的第一步,闭目养神的李墨一骤然睁开双眼,他的眼睛在黑暗中视物,与白昼无异,不受任何影响。 闯入者显然没这么好的眼神,他带了一个手电筒,白晃晃的光柱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暴露了他自己的位置。 李墨一提起了十二万分的防备,对方虽然进屋的时候被他听见,但其实他的脚步声非常之轻,如果不是练过的,根本就听不见。 也许,是个高手。 李墨一双眼微眯,调整呼吸至最微弱状态,虽不及龟息功那般几乎闭住,却也是寻常人根本无法感知的程度。 只见那道光柱,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扫来扫去,一会儿又不见了,应该是他在柜子里翻找什么。 现在,他应该是在流理台那里,李墨一的耳边听见了铁器的轻响,是那个人从厨具那里拿出了刀。 接着,他又向前走,越过李墨一,准备上楼梯,楼上,正睡着祝福和乔瑜。 李墨一岂能让他如愿,闯入者只感到身后有一阵轻风吹过,接着,他的后颈就被人捏住,一个森冷的声音说:“别动。” 守在一旁的关林森将灯打开,李墨一看出这是方才在月下看见,对这个大宅里的有钱人很有兴趣的年轻人,虽然被人劝阻,但他还是来了。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祝福也根本没睡,衣着整齐的从楼上下来,虽然她不记得刚才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不过肯定是那个贼心不死的家伙。 “你是什么人,其他人呢?”李墨一冷冷的问道。 “你,去死吧。”那人忽然挥动尖刀,反手想要扎李墨一的肚子,却被李墨一的另一只手紧紧的按住肩膀,根本动弹不得。 有李墨一和关林森两位保镖在旁,祝福一点都不害怕,反倒挺兴奋的,她还没有真正的接触过犯罪份子,她很了解一下,他们的心路历程,将来写小说的时候,可以做素材用。 “你为什么会走上犯罪之路的呢?”祝福眨巴着眼睛。 “我家里很穷,上有八十老母,下有手中搀扶的孩子,如果不抢你,她们就要饿死,你这么有钱,给我抢一抢又有什么关系。”关林森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声情并茂。 年轻人恶狠狠的瞪着他。 第九十三章 逼问 祝福围着他转了一圈,指着他的脚底:“啊,包着两条毛巾,真是太有心机了,啊,这不就是古代行军打仗时候的那个什么什么……” 她一下子想不起来应该用什么词,急得转了两圈。 “人衔枚,马裹蹄。”李墨一替她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祝福拍拍脑袋:“啊,对对对,是这意思,那个,马先生啊……您说您好好的怎么跑到我们这里来了?” 听着那句“马先生”,刚刚从楼上下来的乔瑜,也忍不住笑起来。 “我去把他处理了,他可不是一个人来的。”李墨一面无表情,握着那人脖颈的手一用力,将他甩在地上,手中不知何时已将刚才握在闯入者手中的尖刀给夺了下来。 李墨一看着他,似乎在研究,从哪里下手比较方便。 “你……你敢杀我?我,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闯入者的话又把祝福给逗笑了,祝福坐在沙发上晃着脚,“你大哥好像只会觉得你没有听他的话,死有余辜吧?” 那人双眼圆睁:“你刚才看见我们了?” “你猜?” “我,我大哥很快就会回来,你,你们死……死定了。”闯入者紧张的话都说不利索。 李墨一长得并不凶恶,但是,闯入者看着他的双眼,却觉得心中一阵没来由的恐惧,那种深深的,被死亡所威胁的恐惧。 “你是谁?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墨一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出问题。 闯入者瑟缩着:“我……我告诉你,你大哥,哦不,是我大哥,他他他……马上……嗷……” 这不是李墨一动的手,是祝福,她实在受不了这个半天说话也没说到重点的人,抬手把沙发上的靠垫砸在他的头上,又弹到李墨一的脸上。 趁着李墨一视线被遮挡的机会,闯入者一跃而起,从腰间掏出自备的匕首,指着李墨一,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我告诉你,这可是荒郊野岭,我把你们都杀了,警察都追不到我。” 他一面举着匕首,眼睛瞄着李墨一和关林森,一面向门口退。 一只杯子,忽然就飞了出去,直奔闯入者的鼻子,只听乔瑜说了句:“这是限量版。” 祝福惊呼一声:“啊!” 闯入者只见眼前人影一晃,李墨一如鬼魅一般,在厅中留下重重残影,停在他面前时,一伸手,刚巧将杯子接住,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李墨一抓住他的衣襟,将他随手向后一甩。 闯入者就觉得自己高高地飞了起来,又重重的落回刚才躺着的地方。 李墨一将杯子放回桌上,走过去,蹲在他面前,双眼直直的盯着他,缓缓地说:“她可没我这么好的耐性,再不说,等她下一次抬起手的时候,你就死了。” 呃,祝福眨巴着眼睛,感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算了,这不重要,看戏,看戏。 现在的场面是闯入者倒卧在地上,手肘撑着身子,努力与李墨一保持着距离,祝福、乔瑜、关林森坐在厅里的沙发上围观。 “早知道,我就让他们准备些瓜子了。”关林森很遗憾。 祝福坐在一旁脑补了那些虐文里“重刑伺候”之后的场面,一会儿把这个人脑补成了反派炮灰,一会儿又脑补成了为爱而奋不顾身的男配。 在这样的威压下,闯入者几乎带着哭腔:“你们要我说什么啊,我这是第一次,什么都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为什么会到这里?”乔瑜站起来,一步步向他逼近,刚才李墨一说让她们把衣服穿齐整点,似乎让乔瑜有些误会,她不仅穿得很齐整,甚至现在脚上踩的还是高跟鞋。 鞋跟与大理石地砖接触时发出的脆响,一声一声,好像敲在他的心上,她走到闯入者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害我半夜不能睡觉的罪,是很重的。 第九十四章 封印解除 闯入者名叫高小毛,男,十七岁。被本家的叔叔从村里带出来,叔叔说这么多子侄辈,看他身手灵活,脑子灵光,才会带出来。 今天是第一天带出来跑趟子,高小毛为了表示自己思维缜密,还在叔叔他们行动前开会的时候,提意见,问这一路上会经过的村庄或是房舍,判断遇到人的概率。 从他们行动的路线上看,只会遇到这一个大宅子,再往前,就已经是城郊结合部,路多人多,随便往人堆里一混,就找不着了。 而这大宅子平时只有白天有人来打扫打扫,晚上从来都是黑灯瞎火没人来,据说这里住着一个巨富,每年牡丹花开玫瑰花开的时候才会过来住几天。 然而,今天就这么巧,看见房间里亮了灯,打小苦怕了的高小毛一心想一口气捞够钱,好回家盖房子娶媳妇,他知道叔叔这趟不是正道,反正犯一件事也是犯,犯两件事也是犯。 他听说,巨富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乡间,就是为了得到心灵的平静,应该不会带大量的保镖。 他也想过,巨富身边肯定有女人,说不定还不止一个。要是被发现了,就抓几个女人做人质,无论如何也能成功脱身。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里的两个女人看起来都好可怕,看起来比村口老村长家养的那两只大白鹅还要可怕。 “你们半夜三更从山里走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乔瑜继续追问。 高小毛看着乔瑜,又看了看沙发上笑成一朵花似的祝福,这个女人看起来更可怕,眼睛都笑弯了,不知道在想什么变态的事情,就她刚才那个说砸就砸的疯劲,可能她一会儿抄起刀来说杀就杀。 “我也不太清楚,叔叔说是帮人送货,我也不知道送什么,都是一个包一个包的,送到一个车站,有人接头,把东西都给他以后,就没我们的事了,我,我是趁叔叔睡着了以后,跑出来的……”高小毛现在后悔的要死。 “就知道你小子嘴不严,哼,吓一吓,什么都抖出来了。”一个男声在门口响起。 高小毛回头一看,不由惊呼:“叔叔。” “你别叫我,刚才跟你说,不要惹事,你偏不听,一翻身就发现你不见了,就知道你贼瘾上来了,现在可好,给人抓住了吧!”来人气得牙痒痒。 “既然来了,就别走了,长夜漫漫,你们叔侄俩一起留下来聊聊。”祝福相信以李墨一的实力,别说来一个叔叔,他那群伙计都来,也没什么好怕的。 来人冷笑一声:“今天,我不想杀人,只是想来带我侄子走,但是,如果你们执意为难我们叔侄俩,就休怪我不客气。”他抬起手,黑洞洞的枪管,在灯下闪着寒光。 李墨一知道子弹的威力,即使是他,也没有把握在子弹射中之前躲避开。 “高叔,你真是老了,什么时候,还会手下留情这种无用的爱好?”又一个人的声音,竟然是从二楼的楼梯口传来的,就在刚才大家在一楼对峙的时候,他爬上了二楼,撬开窗户进入屋子。 他的手中,也有一把手枪。 高叔抬头看着他:“我一向只求财,不取人性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人冷笑一声:“可是,如果他们报警,把你和你的侄子联网通缉,照片贴的全国都是,到时候,您二位,也只有死路一条了吧?” 他说的很有道理,高叔犹豫不定。 高叔的手按在扳机上,枪口对准李墨一,缓缓按了下去,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李墨一捂着胸口倒了下去,祝福突然感觉心疼非常,几个月前在六库发生的那一幕仿佛又重现眼前。 祝福的双眼失去了焦距,紧接着,整个眼神都变了,她抬起双手,两道强劲的无形力量分别向两个持枪之人袭去,将毫无防备的两人击翻在地,两人都好像被重锤击在胸口,半天爬不起来。 乔瑜惊讶的看着祝福,只见她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右臂再次扬起,一道劲风如刀,向楼梯上兀自挣扎扭动的闯入者袭去,他的身子好像被无形的杠杆挑起,又重重落下,这下,真的一动也不动了。 祝福又转身,一步步向高叔,经过高小毛身边时,他一把抱住祝福的腿:“求你不要伤害我叔,不要,求你了。”年轻略带稚嫩的声音凄惨的哭叫,听起来分外令人同情,以祝福以往的性格,一定就会心软了。 但是现在,她却只是低下头,冷冷一笑:“自作孽。”她的手指在空中轻轻划出一道线,高小毛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扯开,根本抓不住祝福的腿,远远的摔到一边。 祝福继续向前走,冷冷的看着高叔:“你无权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她的手再一次抬起,这一次,肉眼可见的一股气旋在她的手中凝聚成型,如尖刀一样的形状,向高叔的胸口伸去。 风刃已经划破了高叔胸口的衣服,高小毛惨呼一声:“不要……” “不要弄脏你的手。”李墨一温柔的声音,在祝福耳边响起,祝福手中的气旋停下延伸的动作。 李墨一从背后拥住祝福,在她耳边低语:“你看,我没事,我没事。你可是治病救人的大祭司啊,瑶光,难道你想要跟我抢杀人取命的工作吗?这样可不好。” “会有人惩罚他们的,这种小事,怎么需要大祭司亲自出手呢?我给你准备了紫玉香茶,这是我早上为你专门采来的,你喜欢吗?”李墨一带着祝福,将她轻轻按坐在沙发上。 关林森看着祝福的模样,心中一也是一阵激荡:“这眼神,没错,这是瑶光发怒时的眼神。”他下意识的挡在乔瑜前面,乔瑜却大步的走上前,坐在祝福身边:“祝福你怎么了,你说话呀。” 祝福默默转头打量着她:“我好像见过你。” “你当然见过我!” “你是……”祝福又陷入了沉思,最急切知道答案的人,却是关林森,他的眼里满是期盼。 第九十五章 想太多 正在关林森焦急万分等待她的答案时,祝福忽然毫无征兆的失去了意识,李墨一将她抱住,放在沙发上,关林森检查了一番:“没事,呼吸正常,脉搏平稳,就是累的睡着了。” ……睡着了……还真是一点点的防备都没有。 现在屋子里,有一个昏睡的祝福,一个吓得站不起来的高小毛,还有两个被祝福的神通摔休克的男人。 还真是一团乱。 现在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是普通人问的,在场三位神智清醒的控场人士,个个都是业内精英,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乔瑜报警,关林森将床单撕成布条,把昏迷的两个人绑起来,塞进柜子里,然后两个人一起看着高小毛。 “你喜欢哪种捆绑方式?”关林森手里拿着剩下的布条,站在高小毛面前。 刚才高小毛进屋的时候,只感觉到李墨一强烈的杀意,乔瑜的冷傲和祝福的兴高采烈,这个关林森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 现在关林森跟他说话的样子,没有憎恨,没有厌恶,就好像他在医院里单纯的问病人,有什么地方感觉不舒服,已经吃过什么药一样。 这样才让高小毛感觉更害怕,这种根本看不出来喜怒的人才可怕,会不会是传说中的变态? 还问喜欢哪种捆绑,在一路上,高小毛听同行的人说了不少岛国片,里面有捆绑蜡烛什么的,都是变态……看着晃来晃去的布条,他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 关林森的背后响起乔瑜的声音:“我跟他说。” 啊,是刚才那个穿高跟鞋的女人,对了,听说变态里面也有女的,高跟鞋、皮衣、皮鞭什么的……太可怕了……高小毛的脑中开始了走马灯,回忆起他青涩的童年,无忧无虑的山村生活,为什么他要听叔叔的话,跑什么货运。 现在好了,落到雌雄变态手上了。 乔瑜的高跟鞋声一步步逼近,他害怕的闭上眼睛。 *** 李墨一抱起祝福回房间,自己坐在一边看护着她。 无论是相遇,还是在边境遇到大麻烦,一直以来都是祝福活力四射的在他身边,这是他第一次看见祝福闭上眼睛安静的样子。 很多年前与瑶光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曾经守护过瑶光入睡,但那时,祀星族内有族人作乱,外有女皇收权,还有慧星之祸,虽然瑶光平时在人前都是一切尽在掌握的冷静模样,但是她始终睡不安稳,在梦中依旧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无穷的郁结难消。 当年他看着瑶光的睡颜,多么希望能伸手抚平她的眉头,可是他不敢,大祭司,蕴天地之力,与鬼神对话,与他这样一个生活在暗处的杀手,不啻天壤之别,他又凭什么奢望可以与她相守一世? 而现在大祭司已经成为了她,名唤祝福的普通少女,与他没有身份上的阻隔,可是她如此的阳光单纯,自己却又成了一个穿越千年时光而来的身份不明人士。 她能不能接受自己这样的怪物,即使她接受了,她还有朋友、父母,她身边所有人,是不是能接受,或者自己不与她的任何交际圈产生接触。 继续生活在暗处?听说,很多明星都是隐婚的,或许这样也不错? 李墨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沉思着,直到祝福发出一声梦呓,他才惊觉,原来自己刚才已经想的太多太多。 第九十六章 回忆 天亮之后,警察前来将三个闯入者押走,那两个完全没醒的不提,高小毛迫不及待往警车上跳,还努力往车里缩的样子让他们有些不适应,这不像是犯罪份子,倒像是寻求庇护的小可怜。 做完笔录,直到警车走了,祝福还沉沉睡着,李墨一有些担心,关林森又仔细检查一番:“呼呼平稳,心跳正常,没事。” “没事?可是她为什么还不醒?”李墨一怀疑的看着关林森,目光如果能附带弹幕,那么“庸医”两个字一定糊了关林森一脸。 “别看我,我现在比你都希望她赶紧醒。”关林森无奈的说,如果祝福是瑶光,那她一定认识凤歌,那位帝号承澜的女皇陛下,他的女皇陛下。 可是祝福,为什么就躺在那里,睡得无知无觉呢? 乔瑜的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她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进房间,看着两个焦虑的男人:“她还没起来?” 李墨一点点头。 乔瑜倚在门边,抬手按了一下开关。 沉重的窗帘缓缓的自动升起,白色的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房间,将整张床都笼在明媚耀眼之下,祝福轻轻动了一下,接着猛然坐起来:“啊,几点了?!” 乔瑜看着一脸复杂情绪的李墨一和关林森:“你们没见过赖床的?” “……庸医……” “……我这不是给你们创造更多的独处时间吗……” “借口。” *** 醒来后的祝福,已经完全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如何的大显神通,她只记得高小毛闯进来,然后被李墨一制服,再后面的事,一点点印象都没有了。 “什么?你说有两个人拿枪,然后我把那两个人给放倒了?”祝福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在听神话,“然后我晕倒了?你们是不是想说有大仙附在我身上?” 熟读万卷灵异神怪故事的祝福对这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你们有没有拍视频。” 乔瑜无语:“那会儿乱成那样,谁有空拍视频。” “房间里也没有监控吗?” 关林森摇摇头:“只有外面有。” “哦……”祝福的叹息中满是遗憾。 关林森不死心,问祝福:“昨天你虽然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你说还记得她。”他指向乔瑜,“你有没有印象?” “我本来就记得她,还能有什么印象。”祝福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关林森轻轻一叹,看来,她真的是忘光了,如果祝福能说出乔瑜就是女皇,那他的一颗心,就可以彻底放下。 祝福围着李墨一正着转了一圈,又反着转了一圈,又在他上半身反反复复地摸来摸去:“不是说你挨了一枪吗?怎么一点伤都没有?” “可能和你的记忆一起消失了,也许昨晚的事情只是一个梦。”李墨一毫不走心的说了个理由,假装地上那片狼藉根本不存在。 祝福看着他,一字一句:“我只是有点傻,但是我不瞎。”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祝福有些不耐烦:“赶紧说,我好歹在网文小说里泡了这么多年,你就算是从石头里蹦出来准备娶林妹妹为妻,却不小心蹦错地方掉到我这个世界里来的石矶娘娘,我都能接受,说吧,你是什么设定?” 李墨一深吸一口气:“那你可坐稳了,别吓的掉下来。” 等李墨一把他在古代是做什么的,又是怎么穿到现代的故事说了一遍,祝福已经是一脸的忍俊不禁,接着他把关林森的事情讲述一番,祝福露出无奈的表情:“我说李墨一,我知道你是个敬业的演员,但是,似乎你已经有点走火入魔了,你这根本就是把我的那本小说人设给抄了一遍。” 她又转头看着关林森,慢悠悠开口:“我知道你们俩是好基友,不过能不能在我的小说之上再增添一些新的元素,这样我也好写个番外什么的,这完全抄袭,让我很为难啊。看在你们这么努力的份上,我也配合一下好了。” 祝福捧着脸,做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天哪,这么神奇的事情!”然后,她把手放下来,面无表情的说:“你们看,这样行吗?” “太过浮夸,ng。”乔瑜拍拍祝福的肩膀,“我觉得他们说的是真的。” 唉?连乔瑜都这么说,祝福相信这两个男人应该没有什么能力打动乔瑜,让她替他们说谎。 乔瑜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我亲眼看见了你昨天的异状,而且你觉得,以李墨一的年龄,在现代社会真的能练出这样的身手吗?还有关林森,他的见识和整个人的气度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如果是大家族里刻意培养的倒还有可能,但是他却不是任何一个家族里的成员。” 乔瑜的评价,让关林森的脸上浮出笑意:“谢谢夸奖。” 被乔瑜这么一分析,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他们俩的确就好像是两个具有bug的存在,这些可能祝福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那种疯魔的会将小说电视投入现实的人,她一般会给予无情的嘲笑:“神经病。” 没想到,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奇妙。 一旦端正了认知态度,祝福倒也接受的挺快,这也要拜这许多年看小说所赐,她饶有兴致的问了一些细节之后,她这才相信:“反正只要不是汇钱打款,你们是穿越的也好,是外星人也好,就这样吧。” “反正你们现在都有了正经身份和工作,就这么愉快的在现代呆着吧,关林森,你是不是特别有钱?”祝福忽然想起了一部韩剧。 “你这是想让我给你汇钱打款?”关林森想起祝福刚才的话。 祝福嘿嘿一笑:“不用不用,采访一下嘛。” “那你也认识很多人喽?”祝福又想起上次聚会时认识的冯老爷子。 “应该算是吧。” “那你当医生就是当着玩?”祝福认真的问,“活了这么久,你不是应该已经看淡生死了吗?” 关林森低垂着眼帘:“尽人事,听天命罢了,我并不强求逆转天命,但求能让那些活着的人,在生命存续期,能过得开心一些。” 第九十七章 真话也可以不用全说 难怪李墨一能得到导演的赏识,当年做杀手的时候,今天混在乞丐堆里捉跳蚤,明天就能在王公贵族的宴席上与人饮酒作诗,角色无缝切换。 祝福忽然想起在网上有人说古代工匠如何如何的尽心尽力,现代人如何如何的浮躁,将手蕊全丢了,下面就有人评价,如果让现代工匠去做一个东西,告诉他,如果雕断一根龙须,就将他满门抄斩,再浮躁的人也会尽心尽力起来。 演员演不好角色也就是被人嘲一嘲,网上热闹几天也就没事了。 杀手演不好角色,那就没法看见明天的太阳。 “那你到现在所有表现出来的性格和情绪,都是装出来的?”祝福漫不经心的问道,心里其实紧张的要命,如果李墨一回答是肯定的,那该怎么继续问? 本来祝福已经以为李墨一也是喜欢自己的,但如果那只是李墨一为了伪装而刻意装出来的,她又该怎么办,在经过一次打击之后,第二次的打击可不可以慢点来? 李墨一背对着明亮的窗户坐着,在强烈的阳光之下,他的脸藏在逆光的阴影之下,祝福想要通过他的表情预判他即将说出口的话,却无法做到,她紧抿着嘴唇,心脏好像要从胸口跳出去了似的。 “嗯,是。”李墨一的话,让祝福心底一片冰冷。 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大部分时候是,我来到这个年代的时间还不长,还有许多需要观察和学习的地方,所以,尽量在不同的场景下表现出不同的角色。不过……” 他抬头满是笑意:“在你们面前,我完全不需要伪装,轻松许多。” 祝福转头看着关林森,希望从他口中得到确认,这里只有关林森才知道在属于自己时代的李墨一是什么样子的,也只有他知道李墨一是不是说的真话。 看出了祝福的疑问,关林森推了推眼镜:“你还记得,我们在医院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吧?” 那个时候,李墨一刚刚从怒江里把身受刀伤的齐楠捞起来,送到急诊室,然后,自己就去赶更新去了,再然后,追杀齐楠的人就来了。 “当然记得,说明什么?”祝福想不出来这事跟李墨一真实的性情有什么关系。 “我身上有两大块青紫。”关林森瞪了李墨一一眼,“他打的。” “哦哦哦……”祝福的嘴变成了o型:“我还问是不是你女朋友打的,你没反对呀。哦,还有在春城的时候,看见你的车里坐着一个女人,那个,不是你女朋友吗?” “不,只是托她查一些事情而已。” 祝福想了想,又问李墨一:“如果不是遇见关林森,你是不是都不会跟人吵架的?” “吵架是一种毫无意义且浪费时间的行为。很少有人能吵出个结果。” “嗯,我的意思是,你真正的性子这么一板一眼,温吞吞的,一点都不像个杀手。” 李墨一笑道:“你觉得杀手应该是什么样的?” “嗯,首先,要冷酷,每个毛孔里都冒出杀气。”祝福晃着腿,眼睛望着天花板,脑中浮现了无数电影电视里的杀手形象,“说话做事都凶巴巴、恶狠狠,谁得罪了你,就杀他全家。” 李墨一扶着额头,不想说话,关林森哈哈大笑起来:“你说的那叫变态杀人狂。每个毛孔里都冒出杀气……哈哈哈,衙门要抓人可太方便了。” 等关林森笑够了,他指着自己:“来说说,在你心中,我应该是什么样的?” “暗卫啊,现在流行的是暗卫与杀手是一对。” “什么?”关林森的笑意僵在脸上,扭头看了一眼李墨一,李墨一继续保持着扶额的姿势,并不想与他进行眼神的交流。 祝福又说:“那是耽美啦,如果是言情的话,暗卫应该是深爱着自己的主人的。” “……”关林森忽然觉得一口气闷在胸口,他开始后悔提到这个话题。 “暗卫对主人,都是爱在心头口难开,默默守护在旁边什么的,最后替主人而死,一段虐恋佳话。”祝福做了个总结。 “咦,你怎么不说话?”半天没听见关林森的反馈,祝福以为他在想别的事情,伸出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关林森深吸一口气:“啊,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根本就跟事实完全不符嘛,哈哈……哈……”他感受到李墨一从指缝中射来的目光,最后一个“哈”差点呛着他。 “完全不对,差太多了。”关林森微笑着说。 祝福的好奇心陡然升起:“那应该是怎么样的?” “你不觉得只有自己慢慢发掘,才有意思?” 祝福摇摇头:“不啊,我可是热爱被人剧透的呢,言情剧我一开始就先看最后一集,免得站错了cp抑郁,看推理剧也要先看结局,免得在看片的时候漏掉了什么细节,到时候还得再倒回头看,所以,你告诉我嘛。” 她期盼的看着关林森,后者却站起身来,随便敷衍了两句:“暗卫不就是一个工作嘛,送外卖的也不会为了保护一份盒饭而死吧?你真是想太多了,又不是死士。死士还有反水的。不信你问他。”抬手指了指李墨一。 “啊,对了,死士,你当过死士吗?怎么才能保证死士队伍的思想高度统一的?都是从婴儿开始培养吗?”这一招“祸水东引”果然管用,祝福对于神秘的“死士”工种,兴趣更大,转头又去问李墨一,放过了关林森。 半天没开口的乔瑜微闭双眸,又缓缓睁开,望着关林森:“你只是把暗卫当工作?” “咦,小花来了,应该是叫我们去吃饭的。”关林森从沙发上站起来,大步走向大门,打开,门口鬼都没有。他站在那里,双眼望着远方,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凝结,没有人说话,六道目光齐刷刷的看着关林森的后背,仿佛那是六枝箭矢,将他牢牢钉死在门框上,他硬是没回过头看一眼。 过了十分钟,小花才从远处走过来:“关先生,午饭已经准备好了。” 刚才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好像断电的机器人似的关林森,这才转头对房间里的三人说:“午饭好了,我们走吧。”那自然的模样,就好像刚才那尴尬的十分钟并不存在。 祝福很开心的首先跑了出去,李墨一紧随其后,最后是乔瑜,她经过关林森身边时,转头看了他一眼,唇边扬起一抹笑容,什么也没说,继续向前走。 关林森望着她的背影,按了按隐隐作痛的胸口,大步赶上前去。 第九十八章 药 原本以为会是一次悠闲的农家乐,没想到硬是变成了探险加神秘传说之旅,回程的路上,祝福回想着自己小说中的内容,不时的向关林森和李墨一提问,确认自己写的对不对。 “那容诗音有没有可能就是大祭司瑶光的转世?”祝福问。 李墨一沉默不语,他说了容诗音与瑶光长得十分相似,并且从她的博文中可以看出,她对过往的事情应该是有一些记忆,可是,李墨一没有说的是,在他心中,祝福与大祭司才更相近。 一个拥有瑶光的能力,一个拥有瑶光的记忆和相貌。 就连关林森这个从那个年代一直保持呼吸没有断气的人都不得不感叹:“活久见……” 从容诗音又谈到云枫,祝福很好奇像她这样的一线女星,往往都是爱惜羽毛,绝不会轻易与人结怨,为什么云枫上一次会当众给华创集团难看。 就连乔瑜这样七窍玲珑心的人都一时想不通,只是猜测,也许是萧钧天当时给了云枫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逼她毁约。 回到城里已经是晚上,车子还没停稳,祝福就接到赵思雅的电话:“我能去你家借宿一晚吗?” 这让祝福有些为难,搬到乔瑜家之后,祝福原来租的房子已经转租出去了,她刚想拒绝赵思雅,还没来得及开口,电话那头就传来赵思雅的哭声:“我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 “怎么了?”祝福赶紧问。 赵思雅抽抽噎噎的说:“晓雨被抓了。” 祝福并不认识这个晓雨,她疑惑的问:“晓雨被抓了,你哭什么?” “我们都被关起来了,刚刚才放出来。”赵思雅泣不成声,听得祝福更是一头雾水。 坐在一旁的乔瑜听到了一星半点,她觉得也许这会是一个新闻事件,点头示意祝福可以同意赵思雅过来住。 还没从出租车上下来,赵思雅隔窗看见祝福站在路边等她,她打开车门,都没站稳,就跌跌撞撞的扑向祝福,满脸泪痕,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祝福只能抱着她,不断的安抚:“没事没事,别哭了。” 一旁的乔瑜过去付了车钱,拍拍赵思雅:“进去再说。”两人扶着赵思雅进屋。 坐在沙发上的赵思雅还在哭,祝福很头疼,她非常不擅长安慰人,在她心中,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她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呜呜呜……” “说出来我们好帮你。” “呜呜呜……我……呜……” 祝福很想抓着她的肩膀摇晃:“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快说!” 可是看着赵思雅哭得一枝梨花春带雨,强行打断好像也不合适。她看看乔瑜,乔瑜扭过头。 她一个平时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是说一不二,雷厉风行的女人,工作中遇上下属做不好事情,要么痛骂一顿收拾残局,要么仔细分析重新修改。生活中交的朋友又是祝福这种心大独立款的,也没有什么安慰人的经验。 赵思雅那边似乎没有停止的迹象,不知应该做些什么的祝福只好在一边帮她把沙发床收拾起来,让她晚上好睡。 一张纸巾递在赵思雅面前,她抬起头,是李墨一温和的笑容:“要我们帮你通知你的家人吗?” “不要不要。”赵思雅好像受到了惊吓,整个人一激灵。 哭泣的情绪被打断,她终于可以将发生的事情完整的描述一遍。 傍晚的时候,赵思雅和几个朋友去ktv唱歌,来的人都是大学同学,一直关系不错,本来只是普通的同学聚会,一起说说离校后的情况,说说实习期间的遭遇,后来张晓雨就神神秘秘的拿出一袋小药片给大家看,说这个药能促进新陈代谢,可以减肥的。 这年头,有几个女孩子不把瘦身减肥挂在嘴上的,她成功的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可是她们刚把药片拿在手上没多久,突然就有警察闯了进来,说她们服用违禁药物,将她们全部带走讯问。 那些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哪见过这场面,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 等她们走出去后,发现整个ktv乱成一团,每个房间都有警察在里面检查,大厅里已经蹲着好些人。 赵思雅她们也被喝令蹲下,这事以前只在电视新闻上看过,扫/黄/打/非,那些被抓住出卖身体的人和那些买家就是这样抱着头蹲在一旁。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蹲在这里。 蹲下之后,就听见张晓雨低声对其他人说:“就说那药是捡的啊,不然我哥弄死你们。”她还想再说什么,被在一旁看守的警察制止了。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就知道张晓雨有个哥哥,早早的就不念书了,在外面混社会,好像还因为打架斗殴给关过,张晓雨一般也不提起他。 而张晓雨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个普通女孩子的样子,和她们一起笑闹,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狰狞的模样。 万一说出真相,张晓雨有个好歹,她哥一定不会放过她们的。女孩子们心里想。 反正这药也不是自己的,说个小谎也没什么吧。 本来她们已经想好了,一口咬定药是捡来的。 但是当自己真正坐在那把椅子上的时候,赵思雅整个人都乱了,甚至都不需要讯问技巧,随便多说了两句,她就吓得什么都说出来了。 “现在张晓雨被抓起来了,她哥一定知道是我说的,他会杀了我的。”赵思雅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李墨一安慰她:“那么多人呢,她怎么知道是你说的,而不是别人说的?” “我是第一个被问的,然后我就被放走了,被放走的时候,她们都看见了……还能是什么,肯定是我说的呀。”赵思雅的双手插在头发里,紧紧的抓着,她实在是太紧张了。 乔瑜忽然问道:“那个药片,什么样?” 赵思雅回忆了一下,说:“当时灯光很暗,看不清颜色,只看见上面有一只kitty猫的样子。” “那你们是在哪家ktv?” 赵思雅又说了一个店名。 李墨一与祝福对视一眼,就是上次他在灯罩里发现药片的那家。 第九十九章 柯南体质 赵思雅抽抽噎噎的又说了许多,她十分担心这次的经历会被记在档案里跟着自己一辈子,“不会的。”李墨一安慰她,赵思雅还是不信:“这次我在里面被问了那么久,还按了指印,肯定会被记在档案里,以后说不定连公务员都不能考了,呜呜呜。” “真的不会,只是叫你去问问,又没有判刑,起码也得是治安拘留级别往上的,才会对你有点影响。”见赵思雅不信,李墨一将他正在准备考试的教材拿了出来,翻出那一页指给她看。 赵思雅睁着一双泪眼朦胧的眼睛,亲自看了一遍,这才相信,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又紧张起来:“哎呀,还有张晓雨的哥哥,愁死我了。” “没事,要不,明天你跟公司请个假,先打听打听你的这些同学们都是什么情况,然后再想办法。万一别人也跟你一样,问完就被放出去了,那也不能确定是你说的呀。”祝福递了杯水给她。 赵思雅点点头:“嗯。” 接着她又叹了口气:“唉,我怎么这么倒霉,唱着k都能遇上这种事。” 看着她愁云惨淡的模样,祝福兴高采烈的坐到她旁边:“那我来跟你讲一个农家乐还遇到入室抢劫的故事吧。” 功成身退的李墨一抱着他的教材回房苦读去了,还有六天就考试,他只看了两遍书。 祝福把他们周六晚上遇到的事情做了一些删减,说给赵思雅听,已经让她瞪大了双眼,一脸的不可思议:“天哪,你是柯南体质吗?” 祝福扶额:“什么柯南,又没有死人。” “你的气氛营造能力很强嘛。”乔瑜看着祝福,笑着说:“一点点小事,在社会新闻上最多不超过400字,你居然说了这么多,要是哪天你失业了,也不想写小说了,还能去改行说书。” 祝福捧着脸,笑眯眯:“谢谢你的夸奖,我会努力的。” 乔瑜叫赵思雅过去看看她的房间,以及给她一些洗漱用品。 关林森又去检视房间的安全。 厅里,现在只剩下祝福一个人了,她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脑子里却怎么也静不下来,遇到的这几件事,在她脑中飘来飘去,她有一种感觉,楚昊和齐楠要查的事情,与赵思雅这次遇到的事情相关。 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祝福犹豫了一下,还是拨通了楚昊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通,是齐楠的声音:“喂?” 祝福压低了声音:“我是祝福,想问问,今天那个ktv里一群小姑娘那里发现摇、头、丸的事情,最后有人被抓吗?” “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的一个同事跟你们的人说是她的同学张晓雨给的药片,她现在很担心被那个同学报复。” “哦,那她可以放心,每个人都说是张晓雨给的,楚队现在还在忙这件案子,才没空接电话的。” 接着齐楠顿了一顿,又说:“我觉得你可能有柯南体质。” “什么鬼!”刚刚被赵思雅说,现在齐楠也这么说,“干你这行的才是柯南好吧,杀人放火哪哪都有你,我才不会半夜三更被人砍了在江里当浮尸呢!” “你们昨天晚上不是被人入室抢劫了吗?” “是啊,那能说明什么,说明世道变了,人心坏了,都是你们警察剿匪不力!” “你们不是说,在高小毛闯进来之前,看见一队人从山谷里过吗?” “对啊。” “说不定你同事拿过的药片,就是他们给送进城的,他们负责送货进城,然后再有人接头,把东西分散到各处。” “……“祝福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电话里齐楠“喂喂喂?” 祝福这才醒过神:“怎么哪哪儿都有这事,一定是你的错。” “啊?”齐楠莫名的就这么背上了锅,有点不太适应。 “没什么,这和上回北极海狼酒吧里的不会是同一种药吧?” “bingo,你答对了,就是同一种,这是一种新型的配方,对神经系统有极大的……” “行行行,别说了,我也不打算买,那个安雅倩不会也跟这事有关系吧?” “保密,你什么时候要是跟我成同事了,我保证全告诉你。” 结束与齐楠的通话后,祝福陷入沉思,打小她的运气就很奇特,如果她参与过一件事的开头,哪怕那件事根本就跟她毫无关系,她也会不小心一路遇到与这件事相关的各种人和事,直到这件事彻底结束,莫名的被迫有始有终。 她忽然又想到了李墨一说的慧星与大祭司的事情,千年前没把慧星的事搞定,现在慧星又回来了,所以,大祭司也轮回转世,继续完成上辈子没做完的工作? 难道大祭司真的是自己而不是容诗音? 打住打住,怎么又在想这种不靠谱的事了,就算自己是大祭司又怎么样,又不多领一份工资,还是关注眼下吧。 乔瑜走过来,坐在祝福身旁:“想什么呢?” “我在想,这是一件大案子。” 看着祝福一脸正经的表情,乔瑜忍不住笑起来:“所以,你要兼职当侦探去吗?” 祝福看着乔瑜:“你还记得,我们高中的时候,遇到的变态吗?” “嗯,记得。” 那是她们刚升上高二没多久,学校要求从高二开始上晚自习,到晚上十点半才能回家,晚上有女生在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变态躲在女厕所里偷窥。 学校老师组成巡逻队,查了几次,什么也没查到,再后来,又有人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了从小巷子里蹿出来的变态。 当时祝福就有一种感觉,这是同一个人,因为学校查得紧了,才不得不转移。 再后来,学校旁边有一个小店,里面有一个男店员总是会莫名的与祝福在不同的场合遇上,虽然没有任何理由,但是祝福就是很讨厌他,就连找钱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的手,祝福觉得一阵的恶心。 之后变态又出现了几次,骚扰到了乔瑜,被乔瑜的倾慕者们抓住暴打一番,就是那个男店员。 第一百章 往事 从事件一开始,祝福就只对乔瑜说过自己的感觉,但是根本没有真凭实据,好好的讨厌一个人,也不能说人家就是变态吧,乔瑜开始也说是她想多了,直到真相大白。 当时乔瑜还开玩笑说祝福是变态侦测器。 “其实类似的事情也有不少,只是事情比较小,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祝福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这次就不一样了,总觉得从y省开始,我就跟这事没甩脱关系,本以为回来了以后就算结束了,结果……”她耸耸肩。 乔瑜拍拍她的肩膀:“这一切都是命。天意要你做个好市民。” 祝福叹了口气:“我又不拿警察的工资,为什么要这么辛苦。” “嗯,可能是因为你是写小说的?这么多亲身经历的素材,不比那些埋头瞎编霸道总裁爱上我的人要出息很多?” 乔瑜笑笑:“不是有句话吗,当你想要做什么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在帮你。” 祝福苦着脸看着她:“能换个帮忙的方式吗?我还小,我还不想搞这么刺激。” “嗯,那你可以跟整个世界谈谈?”乔瑜倒了杯红酒给她,“别想这么多,睡前一杯红酒美容养颜,还能压压惊。” 第二天,赵思雅听说祝福告诉她的消息,她这才放下心:“哈,原来每个人都说了啊,那就没我事了?” 祝福点点头:“嗯,所以,安心去上班吧。” “嗯!”本来赵思雅觉得上班挺烦挺累的,现在觉得能太太平平的过日子,踏踏实实去上班,简直是太幸福了。 刚刚踏进公司大门,祝福就接到通知,让她去会议室。 上班什么的,一点都不幸福,祝福抓上笔记本就往会议室走。 站在会议室门口,她伸手想要推门,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大概今天的会议讨论的事情大概会很麻烦吧。 祝福按按额角,麻烦的事情也得做啊。 当她看见会议室里坐着的人,整个人都僵硬了,手指一松,笔记本重重的砸在地上。那一瞬间,她甚至连呼吸都忘记了。 秦伟站起身,快步上前,弯下腰,替她捡起笔记本,笑笑:“幸好不是笔记本电脑。” 听见他说话,祝福才醒过神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谢谢。” 在场的人还有秦承远、齐清澜,和其他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祝福定了定神,从容入座,被人当众悔婚打脸的又不是她,她有什么好在意的。 这次的会议讨论的是几项投资项目的运营操作,秦伟做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负责人前来参会,祝福根本不看他,但是她能感受到秦伟火辣辣的眼神总往自己这边看,她假装低头看着笔记本上记录的一些数据,眼睛的余光扫向秦伟那里,他果然在偷看自己。 呵呵,被沙家大小姐甩了以后,这是急着找备胎?以为自己会大方的原谅他?也太自信了吧。 祝福在心中冷笑一声。 会议一直持续到中午,祝福准备去找赵思雅吃午饭,顺便问问她这边的情况。 没想到秦承远却叫住她:“中午我们一起吃饭。” “好的。”老板开口请吃饭,没什么合理的理由实在无法拒绝,祝福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说好的“我们”,原来其实只有秦承远、祝福和秦伟。 一共就三个人,还要了个包间,祝福不着痕迹地微皱眉头,她几乎已经可以猜到秦承远想说什么了。 秦承远站起身,举起酒杯,首先对祝福略一欠身,声音低沉:“对不起,你和秦伟的事情,是我的错。” “我知道秦伟有个女朋友,但是当我得知,你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之后,认为你只是看上秦家的钱,并不是真心喜欢他。我派人强行将秦伟带走,这些都不是秦伟的意愿。” 秦承远叹了口气:“天下父母心,总希望给孩子最好的,也安排了他与别的女孩子相亲,可是他却始终郁郁寡欢,心中只有你。” 可以可以,从语气到表情,完美! 祝福在心中为他鼓掌,这演技非常不错,如果不是她早就知道在订婚仪式上,是沙家大小姐先跑了,她说不定就相信了这套说辞。 秦承远又接着说:“相信你也从乔小姐那里知道沙蓓蓓没有出席订婚仪式的事情,秦伟很高兴,他说这是天意,他命中的人就应该是你,而不是别人,他还说……”讲到这里,他看了一眼秦伟。 秦伟炽热的目光看着祝福:“第一次我服从了父亲的愿望,伤了你的心,但是事实证明,就算是沙蓓蓓这样一个女孩子都知道要走自己选择的路,我岂能连个女孩子都不如?” 哦哦哦,这是父子四手联弹吗?祝福礼貌的笑笑,并没有说话。 “你进公司之前我并不知道你就是他的女朋友,之后知道了,仔细观察发现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为人热情善良,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相处也非常融洽,选择了你,秦伟很有眼光,从前的事,都是我的错,希望你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祝福低垂着眼,不置可否,连他伸过来要碰杯的手都无视。 真是太能演了,明年奥斯卡非你莫属。 祝福对他说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一定是联姻失败,为了赶紧找个备胎结婚,免得丢人,而自己就是那个完美的备胎。 秦伟没有说话,只是深深的看着祝福,那样的目光,是祝福所熟悉的,从前在花前月下,两人独处时,都是祝福在叽叽喳喳的说话,秦伟就这样在一旁看着她,眼里满是深情与宠溺。 在那个时候,祝福享受着被爱的感觉,毫无防备,这才会在秦伟离开之后,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现在……还想让我轻信你吗? 也许是感觉到祝福的轻蔑,秦承远叹了口气:“你们年轻人的事,还是得你们自己解决。” 正好这个时候菜上来了,包间里没有人说话,午饭在诡异的气氛中结束。 第一百零一章 懒得回首 下午,祝福低头忙着与优佳基金签订合同的事情,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等一切收拾完,抬起头的时候,外面的同事早就走光了,除了企划部的灯还亮着,四处黑洞洞的,只有安全出口的灯绿莹莹的亮着,颇有《office有鬼》的感觉。 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多,祝福忽然很有兴致的想来一趟鬼故事之旅,比如厕所啊、打印室啊、茶水间啊……什么的 可惜女厕所里没有人哭,最里面一间除了纸用完了,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茶水间里的垃圾也被清干净了,祝福默默打开冰箱,里面还有同事放的酸奶和小蛋糕以及忘记吃的午饭。 “要是把这些东西吃光了,明天就应该会有闹鬼传说了吧。”祝福自言自语。 打印室也没什么好看的,每次厉行节约的行政都迫不及待把打印机给关了,算啦,不折腾了,回家去吧。 忽然,祝福好像听见了什么声音,吓得她呼吸一滞,接着心脏狂跳。 她仔细分辨,声音是从打印室传出来的,那是打印机一张一张往外吐纸的声音。 “哦呀,不会吧,说曹操曹操到啊?”祝福随手抱起同事桌上的加湿器,小心翼翼的靠近打印室,没错,声音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还在进行。 祝福抱着手中的加湿器就像抱着橄榄球向前冲的四分卫,她一脚踹开打印室的门,好像这样能给她增加更多的勇气。 打印室的灯开着,里面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订书机,正在对付一大撂新鲜打印出来的材料。“咦?你怎么也没走?”秦伟转头看见她,有些惊讶,“你拿着加湿器干什么?” 祝福默默把加湿器放下:“没什么,有点事没做完。” 她转身就要走,被秦伟叫住:“要是做完的话,就一起走吧。” “不用。”祝福没有停留,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办公室。 站在大楼门口,她才发现,外面正在下大雨,而她没有带伞,祝福打开三个叫车软件,加价1 . 5倍都叫不到一辆车。 正在她犹豫要不要顶着大雨冲出去坐夜班车的时候,一辆黑色不知名的车停在她的面前,车窗缓缓降下,是秦伟,他挥挥手:“上来,我送你。” 祝福就好像没看见他一样,一脚踏进雨里,就要往车站走。 忽然,又一辆车开了过来,灰色的保时捷911靠边停下,李墨一从车上下来,祝福好像看见救星似的飞奔过去,秦伟见状,也从车上下来,怔怔的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扑进李墨一怀里:“走,我们回家。” 李墨一顺手抱住祝福,低头在她耳边问:“他是谁?你为什么要气他?” “被你发现了。”祝福轻笑,她就喜欢跟聪明人在一起,省心省力。她搂着李墨一的脖子:“他就是把我甩掉跑了的那个前男友,是我现在大老板的儿子。” “这么痴心的二世祖,你不打算挽回?” “再废话我就堵上你的嘴!”祝福凶巴巴地说。 秦伟落寞的看着两人抱在一起:“他是……” 祝福笑道:“我男朋友,他比你好多了,你只会坐在车上命令我上车,他就会下车来给我开门。” “……”秦伟摇摇头,不知如何回答。 祝福与他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听他的,他说今天去图书馆,她就绝对不会要求去电影院,虽然她有很想看的片子,但是她会什么都不说,之后与乔瑜一同去看。他说今天吃川菜,她就绝对不会要求吃日料,虽然她很想尝尝新开那家日料馆的牡丹虾。 当初秦伟决心不靠家里,自己挣钱自己花,日子过得苦哈哈,可是祝福却从来没有嫌弃过他,就连乔瑜说秦伟连房都买不起的时候,祝福都在维护他,说愿意与他租房结婚,“他对我很好呀。”祝福说着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都满溢着幸福。 而现在,祝福也会挑剔男人对她是不是围着捧着了…… “走吧,不早了。”李墨一拥着祝福坐在后座,引擎轰鸣,保时捷呼啸而去,将积水飞溅出一片水花。 秦伟怔怔的看着车子消失在雨幕之中,他忽然握紧拳头:“我一定要把你夺回来!” 车上,祝福看着正在开车的关林森:“你们怎么来了?” “我陪这个刚学车的新司机在练车呢,乔瑜说你今天加班还没回来,这人非得想要自己开车去接你,要不是我说无证驾驶要枪毙,说不定他真就开来了。”关林森认真的将车速控制在标准之下。 祝福歪着头问道:“咦,你要学开车?” “嗯,挺简单的,我已经全都会了,就是在排队等考试,”李墨一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刚才那个男人,对你余情未了。” “哼,当初甩我跟扔垃圾似的,现在他被大小姐甩了,跑我这里来找感情平衡来了,显得他还是有人肯接收的,笑死,我可不是那种‘只要他肯改,我家大门随时向他敞开’的那种脑子有水的女人。”祝福冷笑。 进了乔瑜家,还在说这事,祝福与秦伟之间的事从开始一直到结束,乔瑜全程都知道,关林森好奇地问道:“还以为你会和他打起来,或者原谅他重新开始,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没想到,你就这么平心静气的跟他继续当同事。” 乔瑜笑笑:“那些编剧图省事,都在套路,如果真的心死了,就会完全无视。” “嗯……”祝福点点头,“我以前也曾经想过,如果再见到秦伟会怎么样,但是真正见到他之后,除了刚开始有些惊讶之外,真的一点感觉没有,与他之间的交流就好像人机对话,我输入一串指令,他回复一串指令,我再输入,他再回复,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感情的投入。” 说完这句话,祝福就跑去洗澡了。 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发现李墨一还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杯热水,她问道:“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外面太湿寒了,我给你倒了杯姜茶,喝完再睡。”李墨一指着那杯冒着白色水汽的姜茶,“不烫,趁热喝吧,我去睡了。” 刚向房间走了几步,祝福叫住他:“李墨一。” 他停下脚步,回头微笑问道:“做什么?” 第一百零二章 失眠 刚才鼓起的勇气,忽然就跑光了,祝福摆摆手:“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说声晚安。” “嗯,晚安。”李墨一笑笑,回到自己房间。 祝福默默上楼,发现乔瑜抱着手臂,倚门边,看见她,唾弃的扭头回房间:“真怂。” 祝福想说点什么以表示自己是经过了认真严谨的考虑,而不是一时的胆怯,但是如同刚才一样,想要说出口的话,还是被咽了回去,只是闷闷的回房间,躺在床上,用被子盖住头。 过了一会儿,有人过来把她的被子掀开,祝福睁开眼,还是乔瑜,她冲着祝福一笑:“想不想听听建议?” 自与乔瑜结识以来,祝福对乔瑜的建议是相当看重的,她一下子坐起来:“要听。” “现在去表白。”五个字,言简意赅。 祝福重重的又倒回床上,把被子再次盖在头上:“睡觉。” 一只枕头砸在她身上,关门的声音伴随着乔瑜的第二次唾弃:“真怂!” 黑夜,寂静无声,祝福闭着眼睛,想要让自己尽快入睡,脑中却翻来覆去的闪现过去种种。 其实说她已经对秦伟视为陌路,这一点她暂时还做不到,毕竟曾经认认真真,已经计划到见父母结婚的程度,而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从来没有过争执,她与秦伟有任何分歧,都是她顺着秦伟的意思,反正……结果也不是太坏…… 她尽心尽力维护的一段感情,最终却是这样的结果,而在她已经完全放弃,根本没指望这个人会再次出现的时候,秦伟又出现了,不仅出现了,还说自己的离开只是父亲的命令,而并不是出于真心。 从小时候开始,祝福的预感就没有出过错,她能感觉到一个人的善意与恶意,也能感觉到一个人说的话有多少是真的。 她与秦伟在一起的时候,秦伟说的话和做的事,都不是作伪,他有些大男子主义,但是当时的祝福觉得只要他开心,自己也很开心,因此,也不能算勉为其难的被动接受。 也许,真的像秦承远说的那样,真的只是他让人把秦伟直接带走,让秦伟没有与自己告别的机会,并且强行安排了与沙蓓蓓的相亲和订婚。 祝福想起乔瑜的确也说过,订婚仪式上听说沙蓓蓓跑了以后,秦伟挺高兴。 “我这才不是想着他会回头,我只是想测试一下我对人的预感能力是不是还在。”祝福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 她翻了个身,又开始犯愁:“如果他对自己真的旧情难忘,那该怎么办?要接受吗?” “不能接受,好马不吃回头草,不能让秦承远太得意了。对,就是这样!” 过了一会儿,她又翻了个身:“可是秦伟是无辜的,都是秦承远的主意,如果他真的是直接被绑走的,那也太惨了……” 就在翻来覆去的纠结之中,窗外的天空已隐隐透出亮色,祝福刚有些朦胧睡意,闹铃就惊天动地的响了起来。 “oh……no……我讨厌这个世界,我讨厌上班……”祝福又把头蒙在被子里。 “再睡五分钟……” 不知过了多久,乔瑜进来了:“再不起来就迟到了。” “嗷,我隆重宣布,今天我生病了!” 乔瑜轻笑出声:“什么病?” “不想上班的病,病情易反复,每周一最严重。” “叮”祝福的手机上跳出来一条通知短信。 乔瑜把手机塞进被子里,祝福默默打开一看:“尊敬的祝福女士,本月您的信用卡账单已出,金额是……” 祝福精神百倍的跳了起来:“我爱工作,我爱上班!杀人放火挖坑搬砖,只要您给钱。” “收拾完了下楼吃饭。”乔瑜面无表情的丢下一句话,自顾自换上运动服,出去跑步了。 李墨一和关林森已经出去了,桌上留了一份她的早饭,祝福匆匆往嘴里塞,所有的“只睡五分钟”,在没有定好闹钟的情况下都是耍流氓,要不是乔瑜发现她半天都没下来,她今天铁定迟到,最起码两小时。 “要死要死要死。”祝福冲出去准备叫车,结果这会儿是早高峰,祝福的目的地又是堵中之堵的市中心写字楼,等了两分钟都没有一个司机接单。 她只得狂奔向公交车站,这里的公交车站离小区挺远,高档小区就是这么麻烦,业主基本都有车,对公交车的需求很低,小区又大,光是跑向车站,就得要二十多分钟。 忽然祝福听到身后有车按了两下喇叭,她以为是自己挡了车道,赶紧向旁边让一让,那辆车却在她身边停下了,是秦伟,他下车,走到祝福面前:“今天,我能有幸送你去上班吗?” 祝福一愣:“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如果一个人真心的喜欢另一个人,当然会时时处处在意她的行踪。”秦伟打开车门:“没记错的话,你今天早上还有一个与优佳基金的会议,迟到可不太好。” 看看时间,的确不早了,掐指一算,无论如何也会迟到。 这一切都是为了工作,祝福咬咬牙,坐进秦伟的车里,秦伟步履轻快的坐回驾驶位,车子一路向公司驰去。 在这繁华的大都市,有车的人并不能保证不迟到,秦伟的车被堵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华丽丽的迟到了,不过,迟到的人并不止祝福,祝福与秦伟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刚巧遇上萧钧天与云枫,萧钧天笑道:“在路上我还想着怎样为迟到而道歉,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云枫却注意到另一件事:“祝小姐和秦先生住的很近?” “就算不近,她也有办法变近的。”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从萧钧天的车上又下来一个人,竟然是消失已久的方媛。 从外貌上看,方媛还在走清纯小白莲路线,但是这嘴,却是一点点掩饰都没有了,看着萧钧天身边的两个女人,祝福忽然觉得有些好笑,一个是当众与华创翻脸,一个是被赶出华创,而现在,他带着这两个女人,还要继续跟华创合作。 这叫什么事? 第一百零三章 爱就像卡布基诺 别人的私生活怎么样,那是别人的事,祝福也只好假装看不见。但是当她得知方媛居然是被叫来饰演《追爱冷情杀手》中的承澜女皇时,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气质不是太符合吧。”祝福找了一个看起来最合适的理由。 萧钧天笑笑:“个人的气质,并不代表着这个人只能演这样的片子,这样戏路也太窄了,那些演武则天的女星,哪个不是从14岁入宫的纯情少女开始演,一直演到三十多岁当皇后,六十多岁登基,各个不同阶段,都刻画得十分精彩。” 那些都是千年老戏骨,方媛一个新人,能跟她们比?祝福将这句话咽下去,萧钧天肯定得说新人也总是要培养的,不能让观众永远只看那几个老面孔。 祝福无法接这句话,她总不能说根据她对方媛的了解,方媛根本没这本事。 秦承远也出席了会议,祝福希望秦承远能站出来,以主要投资方的身份把方媛给否了。 可是,秦承远却好像从来不知道方媛是被赶出华创似的,与她客客气气的说话,然后大家的主题就向这部剧的投资问题发展,包括宣传点如何落实,还有最重要的,亏了自然是大家认栽,盈利了怎么分钱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自古以来,不患寡,患不均。 优佳基金出的主要是场地、物品等实物,这部分如何折价,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折多了,秦承远不干,折少了,萧钧天不干。 财务这里也有提出建议,祝福看见赵思雅跟在财务主管后面,手里抱着笔记本电脑,她低着头,眼睛微肿,下眼睑上挂着青黑色,似乎十分憔悴,她似乎感受到祝福的目光,将头发挪到胸前,乌黑的长发如同帘子,把祝福的目光和她的脸隔开。 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祝福有些担心。 不过现在讨论的问题已经涉及到她的业务模块,关于共同宣传部分,各家所占比重问题,祝福做为品牌官,自然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争取。 会议进程推进的比较顺利,除了折算与分钱问题,其他部分都已经在会议上基本敲定,就等出正式的协议。 财务部的各位继续留下讨论,祝福回到办公室忙自己手头的事情。 有人敲了敲她办公室的玻璃,祝福从文件堆中抬起头,发现是秦伟,他冲着祝福笑笑:“有空吗,中午一起吃饭?” “没空,不吃。”祝福冲着他扬了扬手中的文件,“都是今天要完事的,你自便吧。” 秦伟有些失落:“可是,没有你,我就吃不下饭。” “这半年多,也没见你饿死。”祝福语气不善。 秦伟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企划部里的同事们见二公子被祝福一阵怒怼,一句重话也没有,就这么离开了,不由得私下开始讨论她与二公子是什么关系。 原来公司里的人都以为祝福是秦承远的秘密情人,这才得到了品牌官的职位,现在事情峰回路转,原来不是ceo秦承远,而是秦承远的儿子? “嗯,这也是说得通的,把未来的儿媳妇弄进来,试试她的能力够不够得上自己家,这也是有钱人家经常干的事嘛,你看那谁谁谁嫁了首富以后,整天搞公关和慈善。可能这是阔太太的必修课。” “有道理有道理,所以才给她安排的职位是品牌官。” “我听说朋友说啊,他们其实已经订婚了,今年年底就结婚。” “可是,我朋友说,秦伟本来是跟沙家那个沙蓓蓓订婚的,后来沙蓓蓓跑了,才没订成。” “那个沙蓓蓓本来就心野得很,说不定是什么祖父辈订下来的婚约,其实大家都不想,所以她跑了就跑了,乐见其成。” “……” 办公室里永远都不缺八卦,祝福听见了,只是一笑置之,每次都吹得很离谱,也不知道那些言之凿凿的“我朋友”“我同学”是不是在这地球上存在过。 以往办公室里传这些八卦的时候,总会有一个人热情的把这些消息传给她,可是,今天怎么没有动静? 祝福看了一眼赵思雅的头像,还是忙碌状态,难道她还在会议室里? 她借出去上厕所的功夫,伸头往财务室里看了一眼,财务主管不在,其他人都回来了。赵思雅闷闷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手上好像在处理什么,却一副心不在焉,要死不活的样子。 一定有事,不会是失恋了吧,不对啊,都没听说她有开始,怎么就结束了? “思雅,走,一起去吃饭,过一会儿该人多了。” 赵思雅缓缓抬起头,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你去吧,我不吃了。” “不吃就喝点东西,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跟我说说,说不定我能帮上你的忙。” 赵思雅还想拒绝,一旁的同事开腔了:“你还是去歇一歇吧,今天你都弄错三次凭证了,再这么错下去,我们五个人都不够替你一个人擦屁股的。” 祝福上前拉起赵思雅:“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对大脑清醒有好处。” 露天咖啡屋。 祝福为赵思雅叫了一杯平时她习惯喝的卡布基诺,咖啡端上来了,赵思雅还是低着头,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祝福惊讶的发现,赵思雅的泪珠,大颗大颗从脸上滑落,一滴一滴的落进咖啡杯里,消失在密实的奶泡中。 “到底怎么了?憋在心里要憋出病的。”祝福递过纸巾,她也不接,祝福只得替她擦掉脸上的泪痕。 午休时间,周围的人越来越多,祝福有些担心赵思雅哭泣的样子会被人注意到,指指点点,但事实上,大家都是漠然走过,在大都市里,谁心里还没点委屈,只要不是哭得惊天动地撒泼打滚,根本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这是大城市的冷漠,也是大城市的慈悲。 在午后暖暖的阳光下,赵思雅好像终于活过来了,她拿起纸巾,用力的擦了两下,最后,她深吸一口气:“齐楠根本就没有女朋友。” “呃?” “我向他表白了。” “哦……” “他拒绝了我。” “嗯……” “他说他喜欢男人。” “啥!!!!!” 第一百零四章 有话直接问 “等等,”祝福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不太真实,进展的速度也太快了吧,怎么就确定没有女朋友,怎么就告白,怎么就从言情变耽美了? 祝福将自己张了半天的嘴合上,问道:“他好好的为什么要告诉你,他其实没有女朋友?” “不是他告诉的,是我听见的。有一天,我逛街的时候,无意中遇到他在跟一个促销员说话,促销员说这个买给女朋友,她一定会喜欢,齐楠说,等有了女朋友再买吧。” “……”祝福的心情有点复杂,“这么回答不是挺正常的吗?遇到做玫琳凯的,我还会说我是卖安利的,不行我还可以说我是卖保险的。” 赵思雅咬着下唇,缓缓地摇了摇头:“可是,我跟他表白的时候,他拒绝我了。” “他有女朋友,当然拒绝你了。” “如果是有女朋友,我也就认了,可是,他说的是‘我跟男朋友在拉斯维加斯结婚了’,这……” 祝福茫然的问:“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这件事,还有,你是怎么表白的?” 赵思雅低着头,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我跟他说,我觉得他是个好人……” “……你这是表白?”这可能是地球上最可笑的表白,这难道不是用来拒绝别人的好人卡吗。 赵思雅急急地解释:“我还没说完呀,我是想说,他是个好人,我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 “那你干嘛不说完?!” “后来有一个卖花的小孩子过来,他就说,他已经和一个男人结婚了。这不就是说明他是同性恋吗?” 祝福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网上见过的一句话:“槽点太多,千言万语,不知从何吐起。” 阳光明媚,就算午休时间已经快要过去,周围的人还是很多,他们贪恋着午间草坪上的新鲜气息,还有身在格子间之外的广阔的自由感觉。 可是祝福现在却只想回到办公室,起码手里的那些文件资料都是有逻辑性的。 “我下午要交一份企划案,现在还没写呢,先走啦,拜拜。还有,我建议你直接跟齐楠说:你有没有女朋友?如果他说有,那你就退,如果他说没有,你就上。就这么简单,别胡乱猜测,没意思的。” 然后,她就匆匆逃走,留下赵思雅一人坐在咖啡座那里再一次陷入害羞、纠结、演练如何向齐楠表白…… 回到办公室,她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齐楠:“你现在的人设还是假装自己有女朋友的哦?” “啊,是啊,怎么了?” “记住就好,不要乱讲话。” 祝福把电话挂了,齐楠困惑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通话结束”,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好好的打这个电话来干什么?” 忽然,电话又响了起来,是赵思雅的电话,奇怪,她打电话来做什么,齐楠接起:“你好。” 赵思雅一开口,差点把他吓死:“你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有。” “……”赵思雅努力酝酿了半个小时的勇气,在听见这一个字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他果然有女朋友了。 赵思雅不死心,又追问:“可是上次你不是跟说你没有女朋友,只有男朋友吗?” 齐楠尴尬的轻咳了一声:“我那不是不想跟推销的多费口舌吗?” “可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提过你的女朋友!” “好好的为什么要提她?” “你几次来我们公司,加班到半夜三更也没有打电话给她。” “都已经惨到加班了,当然是工作做不完,干嘛还要打电话,为什么不是赶紧把事情做完?” 赵思雅再也找不出说服自己他并没有女朋友的理由,想起自己在大学里眼高于顶,从来没有把身边围绕着的男生放在眼里,没想到,第一次真正的动心,就落得如此的结局。 “那个,还有什么事吗?” “没了。”赵思雅自嘲地笑笑,挂断电话,还是祝福说的对,猜来猜去,不如直接去问,像祝福这样的人,一定过得恣意而随性吧,从来不委屈自己,真羡慕她这样的性格啊。 *** 浑然不知自己成为被羡慕对象的祝福,正烦恼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秦伟:“你说工作没做完,不吃午饭了,却和别人整整喝了两小时的咖啡?” “秦公子好闲啊,不仅跟踪我,还在一旁陪了我两小时?”祝福反唇相讥。 习惯在祝福面前说一不二的秦伟,现在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当初那个对他百依百顺,做什么都高高兴兴的祝福,已经不存在了。 父亲秦承远当初让他离开的时候,不舍是有的,但是也没有到被绑上车的地步,他只是想着,先不要激怒父亲,回来之后,再慢慢做打算,让家里人接受祝福,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带去相亲了,而且双方长辈都在场,根本没办法拒绝,他与沙蓓蓓只是互相说了声你好。 长辈们就开始讨论他们是如何的郎才女貌,如何的天造地设,在他都没看清楚沙蓓蓓到底是长头发还是短头发的时候,居然就已经敲定了订婚日期了。 他想反抗,却没办法,秦承远对他离家那段时间的一切了如指掌:“你想靠自己?你那几年的工资加在一起,能买得了几个平方?现在有几个姑娘真的可以陪你白手起家?等你刚打完地基,她早就跟有钱人跑了,还等你?” 秦伟反驳过,说祝福不是这样的人,可是秦承远说了,那是因为现在她根本没有看见诱惑,如果将来有别的有钱人向她勾勾手指,她就会因为想要逃避生活的重担而离开秦伟:“结婚,最要紧的是门当户对,否则婚后三观不合,很快也就离了。” 秦伟那段时间想了很多很多,他认为祝福一定会等着他回去,不管多久。 在得知她已经在公司任职的时候,秦伟别提多开心了,他甚至无数次的想过,当自己出现在公司的时候,祝福将会怎样的一脸开心,然后扑进自己的怀里。 现在看来,事情的发展,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了。 站在秦承远的办公室里,秦伟心情不佳:“如果当初你不插手,我早就跟她结婚了。” 坐在真皮靠背转椅上的秦承远,声音依旧波澜不惊:“现在把她得到手,也不迟。” “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感情还很好,很难插手。” 秦承远的模样还是很平静:“那个李墨一?不过一个三流龙套演员,如果你连他都争不过,就不要说是我儿子。” 第一百零五章 冷血 秦伟其实对父亲这个概念十分的模糊。 从小,父亲基本上就没有在家里出现过,每次他睡着的时候,秦承远才回家,而当他起床的时候,秦承远已经出门去了。一直到上小学,爸爸或是父亲,在他心中,都是照片上的形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男性,只有比自己大五岁的大哥秦峰。 直到小学的某一天,老师让同学们写命题作文《我的爸爸》,秦伟才发现自己根本对自己的父亲一无所知,他坚持到很晚都没有睡觉,就为了跟秦承远好好聊聊,却失望的得知父亲当天出差,要将近一个月才回来。 父子俩真正安静的坐在一起,却是母亲过世的那一天。 秦伟敏锐的感觉到,父亲并不伤心,对于母亲的葬礼安排,他做的十分到位,该有的死后哀荣,葬仪、排场、最贵的墓地、最好的骨灰盒……应有尽有……只是……一个死去的人,再如何的尊贵,又怎么会知道呢? 不过是做给活着的人看罢了。 再然后,父亲又出差了,华创的事业越做越大,他忙于工作,也没有再娶,对秦峰秦伟两人规定了无数的学习项目,曾经家里看着他长大的赵叔对秦承远说:“你也该多关心关心孩子,小伟经常看着他妈妈的照片流泪。” 本以为这样就能换回秦承远的关注,没想到,秦承远却冷冷的说:“还有时间伤心难过?是功课安排的还不够多吗?” 接着,秦伟又迎来了更多的学习项目。 一直到高中毕业,秦承远告诉秦伟,已经为他报好了国外的大学,要他出国读书:“你大哥已经废了,你要出去读书,扩展人脉,再回来继承家业。” 秦伟太清楚大哥是怎么废了的,秦峰一心想要读机械工业,可是秦承远不允许,他要秦峰学习商业、学习金融:“实业已经过时了,华创需要懂商业的人来掌舵。” 秦峰不肯,却被强行送出国,每一天他都在混日子,秦承远一怒断了他的生活费,他就浪迹在下等街区,靠与人打台球赌博为生,直到卷进了一场官司,被驱逐出境。 如果不是秦家长子流落街头这个消息太难看,秦承远真的会由着他去死。公司里设立了两个职能几乎相同的市场部与企划部,就是为了安置长子。 所以,轮到秦伟,他死活不肯去国外读书,而是自己报名参加高考,选择了学校和专业,秦承远倒也没有十分逼他,毕竟现在只有两个儿子,就算再找一个女人现生一个,也起码得等十八年,时间太久了,他决定原谅小儿子的一时任性。 却没想到秦伟竟然在学校里认识了祝福,秦承远开始并没有在意,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儿子会是什么痴情种子,无非是在学校里无聊,找个女人玩玩而已。 没想到,毕业后,秦伟还是不肯回家。 说要给他一年时间,他要在外面找工作,证明自己。 一年过去了,虽然秦伟在同学中已经算不错,但是,离秦承远的要求还很远很远,他等不了,更要命的是,秦伟竟然告诉他:“我要带女朋友回来。” 对于“女朋友”,秦承远只问了一句:“她的家世如何?” 得知她只是个普通人之后,秦承远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就命令秦伟马上与她断绝关系,回家相亲。 因此,他根本不知道祝福就是与自己儿子相恋三年的那个女孩子。 现在,秦承远要秦伟再去把祝福追回来,深知自己父亲禀性的秦伟当然知道,这绝对不可能是因为父亲发现祝福聪慧过人、温柔可爱,一定是他发现祝福有什么足够大的可以利用的地方。 只是,为什么连自己都不可以说? 想到这里,秦伟不由悲从中来:“从小到大你都没有管过我,我和祝福好好的,你要拆散我们,现在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你却要我把她再追回来,你到底把我的感情当成什么?!” 秦承远的声音冰冷:“你不是很喜欢她吗?得到你喜欢的女孩子的同时,还能有额外的利益,何乐而不为?” “你当初和妈妈也是这样吗?”秦伟双手按在桌上,身子前倾,愤怒的冲着秦承远喊。 秦承远猛然站起身,狠狠地抽了秦伟一耳光:“这一巴掌是教你,对长辈应有的礼仪。” 被这一巴掌打慒了的秦伟愣在当场,半晌才回过神来,他闭了闭眼睛,已恢复冷静,仿佛刚才那个失控大叫的人不是他。 他看着秦承远,没有说话,转身走出办公室。 办公室的门被重重甩上,整个总裁室都被重重地震了一下。 在隔壁的助理们被这声巨响惊动,她们抬起头,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发现是秦伟,于是她们又低下头,继续自己手上的工作,在秦承远身边干活,最重要的就是要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 秦伟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好像在看手中的文件,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脑中只有父亲严厉的模样,还有祝福灿烂如花的笑脸,与祝福在一起的那三年,是他最开心的日子,他几乎以为父亲已经像放弃大哥那样放弃他了。 却没想到,那是父亲对他最后的纵容。 秦伟重重的将手中文件夹合起“啪”的一声扔在桌上,他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当初能反抗一次,让自己自由的选择了大学和专业,不如,就再反抗父亲一次,一回生二回熟,父亲应该已经……习惯了吧? 当秦伟下定决心之后两小时又二十七分五十秒,他接到从总裁室来的内线电话:“祝福被绑架了,绑匪指定要你去。” 什么? 他大踏步的冲进总裁室:“这算什么?” 秦承远平静地说:“算一个父亲在帮一个懦弱的儿子寻回自己的真爱。” “你真的找人绑架了她?” 秦承远似乎笑了一下,又似乎没有,他的声音没有变化:“我曾经教过你,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目的,你问这个问题,是希望我会怎么回答?” 第一百零六章 绑架 秦伟咬紧后槽牙,一言不发,秦承远根本不看他一眼,见他总也不走,平静的说:“如果你不及时去,不知道那些人会对祝福做出什么事来,你的不做为,可能会导致我明天需要重新招聘一个品牌官了。” 此时再多的咒骂也没有用了,秦伟的表情也变得冰冷而无情:“好,我去,她在哪?” 秦承远微笑着说了一个地方,又补充道:“如果你想告诉她真相,就说吧。” “说了也毫无意义。”秦伟冷冷的丢下一句话,摔门而出。 总裁办公室又被重重的震动了一下。 秦承远的心情却变得非常好。 可以在短时间之内计算出得失,做出最正确的选择。他最看重的儿子秦伟,终于向着他预想的方向发展了。 *** 今天是李墨一考驾照的最后一项大路考,以他的实力,随便通过毫无压力,他说要请祝福、关林森和乔瑜一起吃饭庆祝一下,结果三个人在餐厅等了很久,祝福都没有出现。 忽然乔瑜接到一通匿名电话,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她的双眼陡然睁大:“什么!”对方又说了几句,乔瑜挂了电话,她站起身的同时,扫了两个男人一眼,以这两个男人的耳力,应该不需要她再复述一遍了。 关林森手中的车钥匙被李墨一一把夺过,坐上驾驶位:“危险,你们别去。” “那是我的车。”关林森飞快的蹿上了副驾。 “少废话,开车。”踩着高跟鞋的乔瑜速度惊人,关林森坐稳的同时,她也坐进了后排。 李墨一知道关林森有足够自保和保护乔瑜的能力,当下也不多话,一脚油门,引擎轰鸣,过了晚高峰的城市路面,已经足够让保时捷拉起车速。 不过十几分钟,保时捷就已经到了目的地——废弃待拆的老工厂。 与此同时,另一辆黑色宝马750直冲过来,眼看着就要撞上保时捷,只听轮胎发出了刺耳的刹车声,硬生生地停住了。 车上的人下来,是秦伟,看着刚从保时捷上下来的李墨一、关林森和乔瑜三人,他有些意外,却什么也没有说,只点了点头,四人向着废墟中唯一亮着灯的地方走去。 秦伟偷偷看了一眼手机,无服务,没有一丝信号,报警都报不了。 没走几步,有人出来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你们谁是秦伟?” 秦伟向前一步:“是我。” 他指着秦伟说:“明明让你一个人来,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你,一个人过来,其他人都不准动,否则,就杀了那个女人。” 秦伟咬咬牙,跟着他往前走。 他仿佛听见乔瑜说了一句:“不要让我等太久,那家店十点就关门了。” 秦伟偷偷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已经是九点了,乔瑜怎么这么自信和笃定,她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很快就解决这件事? 忽然,穿梭在废墟中的晚风大了起来,吹乱了秦伟的头发,他大步跟着那个壮汉往里走,他相信祝福不会有事,父亲只是让他来演一场英雄演美而已。 套路很老,但是老套路却总是万试万灵的。 他进了屋,看见房间里还有两个人,祝福被绑在椅子上,昏迷不醒。 “行了,你们赶紧把她放了。”秦伟没好气的说,他只想赶紧结束这场闹剧。 “哗。”有人对着祝福兜头泼了一头凉水,祝福悠悠醒转,茫然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被绑着,秦伟站在自己面前,她眨巴着眼睛,似乎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带秦伟进来的壮汉说:“要我们放她,可以,要看你能为她做什么了。” “你们要多少钱?我给!”秦伟顺着绑架的套路说着台词,不就这些么,赶紧收钱结束,这算哪一出? 没想到,那个壮汉不按套路出牌,他轻蔑一笑:“谁稀罕你的臭钱,你们华创就是仗着几个臭钱,才会害得我们哥几个走投无路。” 他又指着祝福:“你不就是因为家里坏事做绝,怕连累她,才跟她分手的吗?没想到吧,她还是被我们找出来了。你今天要是不来,我们也不会为难她,她也不过是一个受害者,既然你现在来了,就说明她跟你关系非浅,我们可就不会轻易放过她!” 秦伟微微皱眉,这台词谁设计的,逻辑倒还挺通顺,就是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他摊开双手:“不要钱,你们还要什么?” “你们秦家人一向眼高于顶,今天,我们当然会好好招呼你。”壮汉冷笑,“跪下!” 秦伟微微一愣:“别闹了,快把她放开。” 站在一旁的男人,手中捏着一杯绿色的液体,手指轻轻转动着杯子,碧莹莹的光在灯下显得更加的诡异而充满危险:“你不跪,这杯毒酒,就只好请这位小姐尝尝了。” 秦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请来的人,会想要侮辱自己,他这么多年来,除了曾经跪在母亲的墓前,便再也没有跪过任何人,任何地方。 尤其是在他相信这几个人是父亲请来的人,不会伤害祝福之后,更加不会想跪。 他只是不耐烦地催促:“我警告你们,适可而止,拿钱赶紧滚蛋。” 端着绿色液体的男人忽然捏住祝福的下巴,将杯中的液体往祝福嘴里倒,祝福瞬间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眉头紧皱,拼命想要把被灌进嘴的液体吐出来,嘴巴却被紧紧捂住,一点也吐不出来。 “这种毒药,是新研制的,她不会马上死,而是一点一点的器官衰竭,死的时候整个人就像干尸一样。”壮汉慢条斯理的说。 秦伟对于刚才给祝福灌药的行为惊呆了,难道是他弄错了什么,这几个人真的是秦家的死对头,而不是父亲请来演戏的? 他恨不得自己手中有一把冲锋枪,将这些人全部毙了,可是,他没有枪,他的体格甚至连他们其中最瘦弱的那个都不如。 被强灌毒药之后的祝福眼中满是泪水,一滴滴的顺着脸颊流下来,秦伟缓缓的跪了下来:“不要伤害她。” 第一百零七章 英雄救美 祝福看着他跪倒的身子,双眼大大的睁着,奋力的摇头,想要甩开那只着她嘴巴的手,却只是徒劳,被捂紧的嘴只能发出意义不明的“呜呜”声。 “求你们不要伤害她。”秦伟声音低哑,似乎在极大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祝福所认识的那个秦伟,从来都是意气飞扬,他上大学的时候,从来没有对谁说过自己是秦承远的儿子,他所凭仗的,是拿回的一个一个奖项,还有优异的成绩,还有为学生会拉来的赞助,就算他有时候嚣张,也没有人说什么,他有这个本钱。 可是,他现在跪下来的身影,却是那样的单薄与无助。 祝福心中隐隐作痛,她想过这应该是一个计谋,老套又俗气的英雄救美,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以秦伟那样高傲的性子,会为了她跪在这些人面前。 那几个汉子呈半圆形围着秦伟,要他学狗叫,要他自抽耳光。 祝福闭上眼睛,这只能隔绝视线,却无法阻断听力,那些污言秽语和秦伟的隐忍顺从,一起钻进祝福的耳朵。 忽然她觉得捂着自己嘴的那只手松开了,同时被绑住的手腕也得到了解放,有人在背后割断了绑住她双手的绳子,祝福扭过头,发现刚才捂嘴的那个人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意识,他的身旁站着祝福熟悉的身影——李墨一。 那几个壮汉发现李墨一的出现,当时便丢下了秦伟,一句话也没说,手里抄起铁棍钢管兜头向李墨一砸下来,李墨一抬手接住武器,腰间发力,身子一扭,那几个人手里的家伙哪里还能握得住,一阵“叮当”乱响,东西都重重的落在地上。 他们吃惊地捂着自己的手腕,瞪着李墨一,好像他是一个妖怪。 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人可以从他们的手里这样轻松地夺去武器,看李墨一颀长高瘦的身材,谁料想竟能有这样大的力量。 李墨一低声问祝福:“能走吗?” “被绑太久,腿麻了。”祝福皱着眉,努力想要站起来,但是脚尖触在地上,一点感觉也没有,两只腿脚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她咬着牙,双手撑着椅背,活动着腿,想要尽快恢复过来,用力踩着地面,很快,麻劲过去,那股酸痒难耐的滋味,从小腿肚开始,一直漫延到脚趾,一时半会儿实在恢复不过来。 见她走路如此艰难,李墨一一把揽住她的腰身,将她打横抱起,也不管那些人的眼神,自顾自向大门走去。 “你小子不要太得意!”其中一人从床下抽出了砍刀,向李墨一毫无防备的后背砍去。 李墨一双手抱着祝福,又背对着他,速度如此之急,秦伟心中发急,原本跪在地上的他向前一扑,抱住那人的脚腕,大声喊道:“快走。” 持刀的人低头发现是秦伟拉住了自己,他那只没有被抓住的脚,重重的踩在秦伟的背上,秦伟只感觉到背后一阵剧痛,胸前的肋内好像要被压碎了似的,而这还不是最糟的,眼看着那人手中砍刀举起,眼看着就要向秦伟砍去,秦伟躲闪不及,闭上眼睛等死。 却没有等来想像中的疼痛,倒是手中握着的脚踝忽然扭曲,然后,脱手。 秦伟睁开眼,发现李墨一不知何时已转过身,飞起侧踢的右腿还没有放下,看那落点与高度,他应该是发现有人偷袭后,旋身踢向那人的太阳穴,重重的将那人踢飞出去,太阳穴那里神经众多,被击中的人当场昏迷。 秦伟勉强站起来,背后和胸口刺痛难消,他看着祝福,希望得到安慰,却发现,她的眼神一直挂在李墨一的脸上,那是仰慕、崇敬。 虽然他已经知道祝福对李墨一有好感,但是没想到,她对李墨一已是这般,什么夺回她的心,不啻痴人说梦。 他感到心口一阵剧痛,当初是他的离开,伤害了祝福,这才让她投入了李墨一的怀抱,这不能怪她,可是,做为一个男人,又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转而喜欢别人。 可是对手真的太强大了,李墨一,这个明明只是演过几个配角的人,却时时显得比自己还要高傲,他的高傲,也许是来自于他不凡的身手,而自己呢。 没有钱没有权,手中唯一的那点东西,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是“秦承远的儿子”,而不是因为“秦伟”这两个字值钱。 秦伟现在忽然明白为什么父亲秦承远要自己一直学这学那,为什么要逼着自己去海外念书,开拓人脉。 哪怕,如果当初有好好学搏击,现在也不会只能任人欺侮,最后还让别人抢了先去。 想到这里,秦伟几乎连呼吸都不稳定了。 李墨一抱着祝福要走,祝福却低声说了一声:“秦伟,你能走吗?” “能!”好像要证明自己的话似的,秦伟向前迈了一步,然后捂住胸口,大声喘息,刚才那一脚,似乎真的踩伤了他的肋骨,让他每呼吸一口都觉得困难。 祝福轻叹:“一起走吧,我至今也没毒发,现在还没有起药效。”李墨一飞快的启动了车,就等着祝福上来。 离开了废弃工厂两公里多以后才有了信号,秦伟赶紧打电话报警。 秦伟的车是李墨一在开,他坐在驾驶位上听见秦伟打电话,不由觉得好笑:“现在打?早就跑得没影子了。” 李墨一的话不无道理,秦伟沉默的挂断了电话。 身旁的祝福对这两个男人间讨论一点兴趣也没有,她只是默默地看着窗外,看着城市的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这次的事情,她觉得这应该不是偶然,而是针对自己的一次绑架行为,可是自己家根本就没有钱,也没有权,做事一定会有动机,但是,动机是什么呢? 祝福想了许久,也没有想明白。 将秦伟送到家,李墨一和祝福回到关林森的车上。 “你们聊什么了?”乔瑜很好奇,现男友和前男友见面,不是应该分外眼红吗?怎么感觉就这么风平浪静的,更加可怕呢? 李墨一笑笑:“也没什么。”他想了想,又问道:“乔瑜,通风报信的电话是绑匪打给你的?” 第一百零八章 新车 乔瑜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刚才特别冷静。” “有这么能打的你在,我怕什么,当然冷静。” “祝福中毒你不着急。” “有关林森在,我急什么,当然冷静。” “电话里的声音是苏岩。” “哈哈……”虽然还可以再强行辩解一下说只是声音相似而已,不过这么做没有太大的意思,乔瑜笑笑,承认的确是苏岩打来的电话,通知她祝福被抓。 知道苏岩不会把祝福怎么样,因此乔瑜完全是抱着围观看戏的心态跟过来的。 祝福的脸皱成了苦瓜:“谁说他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他做了一堆奇怪的东西让我尝尝,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真是个怪胎,做的东西只有超级好吃和超级难吃两种,一点中间过渡都没有,这样子下去,q咖啡馆真的不会倒闭吗?”祝福深深为乔瑜的生意担心。 乔瑜笑笑:“他那张脸就是最好的调味剂,那些来咖啡馆的人,都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自不迷人人自迷,有苏岩在,给她们喝黄莲水都行。” 从工厂区回去有一段不短的距离,祝福的模样看起来昏昏欲睡,不由自主的靠在李墨一的肩头,她感觉到心跳很快,全身发热,眼皮越来越重,很快,就睡着了。 李墨一感受到她脸上的温度,皱着眉探了探她的颈后动脉,乔瑜问道:“怎么了?” “那杯酒虽然无毒,但是酒精浓度太高,她醉了。”李墨一小心的将她平放下,让她枕在自己的腿上,这样可以舒服一些。祝福的酒量不行,酒品不错,醉酒之后的睡相也很老实,平静地枕在李墨一的腿上,一动不动。 第二天早上,由于祝福刚刚从绑匪的魔掌中被救出,因此公司给了一天带薪假期,让她好好平复一下心情。 秦伟也没有去公司。 很快,公司里就有传言说是秦伟将祝福从魔掌中救出,救出之后,祝福哭得梨花带雨,扑进秦伟怀里,说愿意以身相许,以报救命之恩。 这个故事极大的满足了女同事们心中各种玛丽苏女主角的情绪,以无比羡慕的口吻讨论着,到最后,传言中,祝福和秦伟的婚期就在年底。 做为当事人之一的祝福则是在屋里刚刚醒来,就看见李墨一在一旁守着,如同上一次在关林森的玫瑰谷一样,祝福心里有些异样的情绪:“你又是一夜没睡?我只是醉了,真的没有关系的。” “没什么,习惯了。万一半夜你醒了有什么需要,我也可以帮一把。”李墨一看起来果然一点憔悴的样子也没有,这让稍微熬夜到凌晨两三点就困得要死要活的祝福感到十分羡慕。 门口有人敲门,李墨一站起身:“应该是来送车的。” “什么车?”祝福十分困惑。 李墨一的声音已经到了门口:“以后我接送你上下班,直到事情解决。” “啊?”祝福掀开被子起来,跟着跑下楼,发现门前停着一辆崭新的保时捷卡宴,这车的价格不菲,李墨一现在明明一集只有六千块钱的片酬,上哪儿来的这么多钱,难道是…… 祝福知道他曾经的职业是什么,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已经成为了本市地下组织的帝王、黑道的大boss,或者是黑手党在这片东方大地网的代言人。 看她的表情,李墨一猜到她此时一定有极其丰富的内心戏,笑着说:“放心,我是向关林森借的。” “哦哦……”祝福忽然发现自己有点傻,关林森跟他这么熟,又这么有钱,为什么自己就没想过李墨一会找关林森借钱,第一反应就是李墨一通过各种作奸犯科得到的。 看来她对李墨一的刻板印象很深啊……祝福自嘲地拍拍脑袋。 *** 绑架的事虽然过去了,但是背后主使的人无法确定。 祝福本来想着从苏岩嘴里挖出一些情报,李墨一却说像他这样的人,一定不会说出雇主的信息。 “他已经违背雇主的愿望了,再反水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祝福无聊地在纸上画来画去。 李墨一摇头:“他的职责不是实现雇主的愿望,而是按协议条款来执行,从我干这行开始,就有不少从业者钻文字漏洞,这行业既然到现在都没有消失,发展了数千年,相信这些后辈们钻空子的水平一定比当初更上一层楼。” 绑架者,都会提出一个诉求,或是为了钱,或是为了发泄,或是为了得到更多的东西。 但是这次的绑架者,却只是在努力的羞辱秦伟,但是秦伟与祝福的关系,就算是在公司里,也只不过是市井流言而已,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承认过。 为什么绑架者就这么笃定秦伟会为了祝福而枉顾自己的安危,当真按照要求,半夜三更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废弃工厂? 从祝福在被绑架之后的情形看,也没有受什么罪,可见对方真的只是想要羞辱秦伟,并不想伤害祝福。 否则,如果当时随便什么人拿把刀紧紧压在祝福的颈部大动脉上,就算是李墨一,救人的时候也不得不多想几步,以防悔之莫及。 如果是秦伟的仇家,为什么不直接找秦伟?秦伟并不是出入仆从如云,前呼后拥,根本无法接近的那种,想要动他,还是很容易的。 “古老的英雄救美桥段,秦伟自己雇人绑架祝福,又挺身而出,想让祝福对他另眼相看,重修旧好。”乔瑜下了定论。 祝福摇摇头:“可是我觉得,这事不是秦伟做的,他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如果是他安排的话,他可能会让绑匪把自己揍一顿,但不会选择下跪学狗叫之类的事情。” “说不定是苏岩的自我发挥?”乔瑜认为这个热爱发明黑暗料理的人,一定憋了一肚子的各种创意等着随时迸发。 说得也有道理。 但是祝福回想起当时秦伟的表情,进门的时候他很不耐烦,即不像是一切尽在掌握的高傲,也不是遭遇突发事件的惊讶,不耐烦,就好像在做一件他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一样。 第一百零九章 开机仪式 那么,祝福被绑架的事情,秦伟知道,却不是他安排的? 祝福想起那次午餐的时候,秦承远对她说,甩掉她不是秦伟的主意而是自己的主意,这么多半还是秦承远的主意,想要推儿子一把,让自己对秦伟重新生出好感。 只是老谋深算的没想到,半路被李墨一给截胡了。 乔瑜笑道:“写了这么多年的小说,终于有一天享受到女主角的待遇了,采访一下,你现在的心情如何?” “谢谢西西踢威,谢谢挨姆踢威,谢谢我的爸爸妈妈,谢谢我的朋友们……” “这致辞一点诚意都没有。” “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没看见我正在和牛油果搏斗嘛。”祝福正在努力的想要把切好的牛油果片戳烂变成牛油果酱。 乔瑜摇头:“这只牛油果上辈子一定欠你太多。” “嗯,说不定它上辈子就是一个把我甩了,又想用各种下作手段让我回头的渣男。”祝福咬牙切齿,刚想继续用叉子和餐刀进行分尸大业。 低头却发现碗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均匀的果酱,那碗惨不忍睹的混合物则在李墨一手上,她感激地一笑,李墨一只是低着头,没有看她。 虽然今天不用上班,但是,手中的工作还是无法停下来,邮箱不停有新邮件进来,在线聊天工具也闪个不停。 “根本就是在家办公嘛。”祝福不满的嘟囔着。 此时邮箱里又多了一封新邮件,是优佳基金发来的,标题是:《追爱冷情杀手》宣传物料,打开,是几个演员的定妆照,还有预定要去的那片山区的风景宣传手册。 男一号杀手浅墨是李墨一,女一号大祭司天枢,男二是一个导演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新人,据说以前曾经当过兵,是导演家某位亲戚的关系户,看面相倒是很符合祝福对女皇暗卫林海的描述:扑克脸,不喜不悲不笑不怒,一切行动的基准都是女皇的命令。 看着女二号承澜女皇的定妆照,祝福不由叹了口气,方媛虽然画了个大红唇,眉角飞扬挑起,直插入鬓,穿着华丽的宫装,故作高傲的坐在金色宝座上。 可是她的气质,却一点都没有女皇那种胸怀天下的大气,小家碧玉与大家闺秀之间,还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 想当初,她脑补的承澜女皇的形象,是乔瑜,那种浑然天成,不由自主流露出的气质,是从小的家教和后天不同的际遇打造而成的。 祝福努力替她找借口,毕竟方媛家一直都是普通人家,她身边也没有什么特别有钱有势的朋友可以供她观摩,也许只看过一些yy贵族小姐是怎么扛着大锄头去葬花的可笑电视剧,却始终不知道真正富过三代以上的人家,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也许应该说服乔瑜让她学习一下?就像乔瑜带着楚昊和齐楠两个人去见世面一样。 这个主意一出来,她就打消了。 楚昊和齐楠两个人眼睛里脑子里只有任务,看见聚会上的那些人,满心想的都是如何去学习他们的行为举止,如果是方媛去的话…… 想起几年前,自己对家里的亲戚说有男朋友了,舅妈一脸不屑的说:“我们家方媛心气高得很,普通男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现在可努力的在学插花啊茶道啊礼仪啊,一起学的人可都是名媛淑女,她们说要介绍什么开公司的人给方媛,方媛都看不上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祝福看着方媛当初在公司里可一点都不像高傲的天鹅,凡是略微长得平头正脸一些的未婚男,如果有传闻家里条件不错,或是已经买房,她对那个人的态度就明显与众不同,即使对方已经有女友,她都不放过。 祝福叹了口气,万一乔瑜把她带去了富豪的私人聚会,她像个花痴一样的到处缠着人家,丢了乔瑜的脸,何况乔瑜也知道自己与方媛的关系不好,如果去帮她,可能会被乔瑜骂是圣母烂好人,然后被无情的拒绝。 乔瑜可不是好说话的,就算祝福说这是为了拍戏效果,乔瑜也会说“既然不会演,那就换人啊,非得体验吗?那演聊斋和鬼片的怎么办?” 祝福抓抓头发,稍微想想都知道乔瑜会怎么说,还是不要去碰这个钉子了。 今天是开拍仪式,李墨一身为主角必须到场,他很担心祝福一个人在家会遇到危险,虽然祝福解释了很多次,那一定是秦家的人想要挽回她,而故意设的局。 最后,她拗不过李墨一,还是一起去了片场。 代表着优佳的云枫和代表着华创影视的齐清澜都在场,云枫对女一号容诗音的态度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的,对女二号方媛倒是亲热的很。 有娱记发现了这一点,尖锐的向容诗音提问,她是否与云枫有什么私人恩怨。 容诗音温柔一笑:“我与云枫小姐一直都是很好的合作关系,至于她与方媛小姐更亲密,我想,应该她们本来就认识的缘故。” 记者还想再提问,祝福上前打圆场:“不好意思,我找容小姐还有点事。” 这才将容诗音从记者的包围中拉了出来,到无人的休息室里,容诗音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简直像一群苍蝇,烦死了。” 祝福笑道:“人红是非多呀,你红了。” “谢谢啊……”容诗音垮着一张脸,这种红法,谁也不想啊。 祝福认真的说:“你也该找个助理了,像这种挡驾啊,还有对外发言对外公关啊,都要有人帮你一把,不然你一时考虑不周,什么话脱口而出,被人抓住把柄,那可就要命了。” 听着祝福给的建议,容诗音点头:“导演也是这么说的,但是,我现在连养自己都困难,哪来的钱给助理开工资啊。” “拍合照了。”外面有人喊,祝福与容诗音一同出去,在门口,却正巧撞上齐清澜与方媛也往拍合照的地方去,齐清澜非常自然的打了个招呼,方媛则勉强的挤出了一个笑脸。 第一百一十章 望女成凤 就算关系真的不好,至少也要在开机仪式上表面的和平,否则,很容易被娱记抓住把柄,说三道四,到时候在宣传的时候,谁先谁后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扭曲成不怀好意。 华创与嘉品这两家投资方,当然也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 只是方媛连装都懒得装,整个人都是横着的模样,祝福甚至有听见旁边有娱记偷偷说:“这个方媛是萧钧天的女人吧,走路都是横着的。” 现在祝福只好寄望于云枫是个明理懂事的,希望她能劝劝方媛收敛些。 当她找到云枫,提出这个想法之后,云枫却只是淡淡一笑:“如果女一与女二有不合传言,也可以当炒作热点呀,容诗音虽然不算是新人,但到底也没什么名气,方媛就更是新人中的新人了,如果不找点事炒一炒,谁知道她们谁是谁?” 见祝福一脸不不赞同的表情,云枫又慢条斯理的补充道:“祝小姐可能刚做推广和宣传不是太懂,对于没有任何知名度的人来说,首先要让别人记住这个名字,然后才是名声好或是不好,现在想要出头,就要搏出位。” 她这套理论,是许多人不择手段出位理由,几年前什么玫瑰姐姐孔雀姐姐,各种通过卖丑搏出位,提到这两人,所有人都说是神经病、丑人多作怪…… 但是后来,玫瑰姐姐减肥了,加上她的一些讨喜的言论,忽然她的画风就从变成了知性美人,而孔雀姐姐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拿到了大洋彼岸一个国家的永久居住,又成了天使投资者,更是被竖立为励志的典型。 至于曾经的种种黑历史,也变成了自强不息的体现,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打着“出名要趁早”的名义,无所不用其极,只是,当这种搏出位的方式也被人用滥了之后,想要出头,也已经十分困难,必须另辟蹊径。 何况,当这种手段用多以后,公众也开始厌烦了这种故意卖丑的行径,大众审美到底还是以真善美为主。 祝福想要再与云枫沟通,可是云枫却已经离开,与记者和工作人员谈笑风生,祝福也不便再去说什么。 如果云枫是这样的态度,那么大概萧钧天也是这样的态度吧。 看来这两个公司选择投这部片子的目的都不单纯,并不是当真想要打入娱乐圈,而他们会选择自己的故事,是因为故事并不出名,所有的演员也都是没什么名气的,每天上线的烂片那么多,多一部少一部,并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祝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李墨一虽然正在接受采访,但是,他的眼神似乎有意无意向自己这边瞟过来,祝福不想让他分神,于是满脸阳光灿烂的对他一笑,此时又有记者挤到李墨一面前,李墨一将视线从祝福身上收回,微笑的看着记者,开始认真的回答问题。 俊朗的外形、情商智商都在线,祝福相信,李墨一将来一定会大红大紫,那个时候就会有很多女人前赴后继的往他身上扑了吧。 幻想着那个场景,祝福心中生出了一种名为妒忌的情绪,不过一升出来,又被自己掐灭了:“这是在干嘛,为自己幻想出来的事情而生气,真是,还没上幼儿园就在盘算着将来到底是读北大清华还是哈佛耶鲁了。” 现在,整部剧,无论是制片方还是演职人员,祝福唯一放心的也就是李墨一了,哦,还有那位国际知名导演,毕竟国际知名导演,就算内里矛盾重重,想必也会爱惜羽毛,不会胡乱拍个烂片出来吧。 “唉。”祝福不由深深的叹了口气,她决定,如果这片子能播出,也要等播上一个月以后,看看观众的评论再去看,不然,她的心脏实在是受不了那刺激。 被娱记包围着的人里,还有女二号方媛,娱记们围着她,不是因为她演了这部剧的女二号,而是在猜测她与萧钧天的关系。 萧钧天的身边从来都不缺美女,而且都是性格张扬的美女,有娱记问道: “方小姐看起来很和善温婉,将会如何把握好女皇这个霸气外露的角色呢?” 方媛温柔一笑:“反复揣摩剧本,把握角色,是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请大家拭目以待。” “听说方小姐是萧总的朋友,才得到萧总推荐的,是这样吗?” 方媛的眼睛扫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祝福,笑道:“这个故事的原作者是我表姐,我很早就在追这本书,那个时候就特别喜欢承澜女皇,表姐也认可我出演女皇,将我推荐给了萧总。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是萧总直接推荐的哟。” “哦,原来祝小姐是方小姐的表姐啊。”娱记点点头,记了下来。 祝福虽然没听见她在说什么,但是看见大家都转头看着自己,就知道,这个表妹不知道是不是又在给她挖坑了。 方媛实在是太想出人头地了。 小时候,两人关系还没有太差,方媛曾经偷偷对祝福说过,开学的一次小测验拿了个一百分,能被一直当作谈资说到期末考试,从幼儿园开始,就被报了各种班,小升初的时候,明明是就近划片上学,但是却被强行塞进了一家名校的实验班。 班上同学都是聪明过人的那种,读书毫不费力,还能进行各种课外活动,而方媛却要咬着牙,用别人一两倍的时间,才能跟得上节奏,为了与同学们保持步调一致,她也不能眼睛只盯着功课,白天还必须在学校里和同学们一起参加活动,回家开夜车赶上功课进度。 方媛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的资质,却被望女成凤的母亲一直用高高的期望架着,她要保持自己优秀的形象以便让母亲开心,可是她的能力真的一般,想要保持这种状态实在太累太累,她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嫁到一个好人家,给母亲一个交待,同时也可以远离那个家庭。 她需要一个机会!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绝不会放过!谁挡在她的面前,也必然被她掀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偶像包袱 开机仪式在热闹祥和的气氛中结束了,祝福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却意外的在人群里发现了赵思雅,她这会儿不是应该刚刚下班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祝福刚想上前跟她打招呼,却发现她向另一个方向小跑过去,祝福顺着她的行进路线望去,终点站着一个人——齐清澜。 他微笑着站在那里,等着赵思雅。 两人有说有笑,赵思雅的唇角与眼角都洋溢着幸福,祝福有些惊讶,距离赵思雅向齐楠表白,也没几天啊,怎么这么快,这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难道赵思雅对于姓齐的天生没有抵抗力? 除此之外,祝福实在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这一点,她忧心忡忡的看着那两个相依相偎的人,越走越远。 “你在看什么?”结束了所有访谈的李墨一走向祝福,发现她正在眺望远方,顺着她的视线望去,旋即他的眉毛也皱了起来:“齐清澜?” 祝福点点头:“赵思雅太单纯,我担心她被骗。” “那你想怎么做?” “做为朋友,我得提醒她一下,齐清澜不是好人。”祝福咬着牙,想起当初那张照片,是如何的引起了轩然大波,要不是李墨一,她根本不会想到,齐清澜这文质彬彬的外表之下,竟是这样龌蹉的灵魂。 祝福有理由相信,一定是齐清澜用花言巧语骗了赵思雅,让她误将衣冠禽兽当好人。 “你有证据吗?”李墨一低声问道。 提到证据,刚才还昂首挺胸要仗义直言的祝福就蔫了下去,是啊……证据。 她没有证据,当初那个证据,来路也不正,完全拿不出手。 现在,祝福深深的理解了,为什么上回乔瑜曾经对关林森说:“结果正义重要,程序正义更加重要。” 只有自己行得正,坐得直,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而现在……只能想别的办法了,祝福苦恼的皱着眉头想了半天,一直到齐清澜与赵思雅的身影已经消失,她还是没有想出来任何办法。 “回去吧。”李墨一的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祝福摇摇头:“我还是自己回去吧,被人看见你和我一起回去不好。” 李墨一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忍不住微笑:“为什么你的偶像包袱比我还重?我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如果不是因为投资的公司是华创和嘉品,只怕今天的开机仪式都没有几个人来。” 为了证实他的话,李墨一遥遥一指,果然容诗音一个人正准备离开,虽然有一些记者还没有走,但他们的目光碰着女一号容诗音,就好像看见一个路人甲似的移开,搜寻着他们真正想要找的目标。 “这些没眼光的人,将来你可是要当上影帝的人,还不现在赶紧拍一些你的黑历史照片,将来放出来做一手独家资料。”祝福抿着嘴偷笑。 李墨一无奈地看着她:“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看心情,走啦,回去吧。”祝福向停车场走去。 现在许多人已经离开,停车场的人也不多,祝福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是齐清澜和赵思雅,两人正在说话,祝福一点都不想在这个时候看见齐清澜,但是两个人恰巧站的位置,就是李墨一的车旁上。 祝福停下脚步,想等两人走了以后再过去。 李墨一也静静地站在她身边,轻声的说:“这个小姑娘,叫赵思雅是吧?是家里长辈介绍给齐清澜的,她对齐清澜应该也很有好感,现在齐清澜希望能与她尽快确立关系,但是,她觉得进展得太快了。” “会读唇语真方便,”祝福很羡慕有多种技能的人,特别是这种一般人学不会的。 不过她倒是松了一口气,看来不是赵思雅主动求交往的,或者是齐清澜主动出击,长辈介绍嘛,总归是隔了一层。 如果齐清澜p那种照片纯属个人变态爱好,那么他很快就会暴露,然后被赵思雅发现。至于赵思雅会不会当机立断的与齐清澜断了关系,这个还真不好说。 有长辈的关系在里面,想必她就算想要断,也得顾及一下长辈的面子吧。 在被齐楠拒绝了之后,赵思雅的情绪有所波动,如果在她最伤心和无助的时候,齐清澜用温柔去抚慰了她,说不定她真就沦陷了。 不行,得赶紧通知她才行。 祝福细微的表情变化,没有逃过李墨一的眼睛,他低声在她耳边说:“别人相亲相爱的,你这个时候说齐清澜是混蛋,只怕,她只会觉得你这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 “那我不能坐视不理啊。”祝福看着两人坐上车,呼啸而去,这才站直了身体,说话声音也大了些。 李墨一微笑:“要我帮你吗?” 本以为祝福会特别有气节的说不用,没想到,她很开心的答应了:“好啊好啊,你出手,事情肯定能很快解决。” “好。”李墨一点点头。 祝福看着他的侧影,赶紧补充一句:“不要干作奸犯科的事,不要违法犯罪,不要伤害别人身体……” 这是把自己当成洪水猛兽了吗? 不过想起自己过去曾经做过的事情,她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李墨一没有辩解,只是点点头:“嗯,我们也走吧。”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彻底黑透,这里本来就是新兴的影视城,从这里回到城里,途中甚至有一段路,根本连路灯都没有。 开出很远,向后看不见影视城的影子,向前也只能看见车前的两道灯光照着的地方。 道路两边的林子黑黢黢,什么也看不见,如同可以吸尽光明的黑洞,伸向天空的树枝扭曲而怪异,祝福看着它们,脑中闪过无数鬼怪灵异片。 李墨一很稳的开着,忽然祝福感觉车速慢了下来,看了一眼仪表盘,果然时速降下来许多,李墨一更是将车灯都关了。 一条无人无车无路灯的马路上,只有一辆车孤零零的停在中间,祝福有些紧张,李墨一想干什么?难道他想…… 正想着,李墨一转过头,定定的看着她。 第一百一十二章 密林深处 祝福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她努力按住紧张的想要尖叫的情绪,等着李墨一下一步的行动,李墨看着她的模样:“你也听见了?” “呃?”祝福一愣,这辆车隔音效果极佳,车窗一关,强劲的晚风呼啸着刮过树林的声音都看不太清楚,哪里还能听见别的什么声音? 她将车窗稍稍降下一些,仔细去听,果然,风声中卷着一些女人的尖叫声,还有男人的呼喝声,从侧边黑暗的林子里传出来。是谁? “听声音是齐清澜和赵思雅遇到麻烦了。”李墨一说这件事的时候,就好像在说远在天边的某个国家在进行总统大选,只是在平静的叙述一个事实,跟自己毫无关系。 “就他们两个?”祝福努力去听,只听见模糊不清的声音,无法确定这是孤男寡女在一起,在无人的野外想要干柴烈火一把,还是他们遇到了危险。 “除了他们两个,还有七八个人,听起来不太友好,应该不是想与他们进行野餐。” 祝福一听,着急了:“那还等什么,快去救他们啊。在这种地方,肯定是来打劫的土匪!” “把赵思雅救出来,把齐清澜留给他们解闷好不好?” “不好!”祝福虽然十分讨厌齐清澜,但是,她实在无法像李墨一那样做到把人命可以做为随意处理的一种东西。 李墨一点点头:“你留在车上,我去处理。” “留活口。”祝福知道,如果她不强调一下,李墨一说不定会干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倒不是她圣母到连坏人都体恤,而是如果被赵思雅和齐清澜知道李墨一收割起人命来就像杀鸡宰鱼一样随便,对李墨一十分不利。 李墨一又嘱咐了祝福几句,祝福担心赵思雅受到伤害,催着李墨一赶紧下去:“放心,我保证,不开门不开窗,不吃陌生人给的苹果,我又不是白雪公主,你快去!” 车门关上的同时,李墨一的身影就已经不见了,与黑暗融为一体,祝福焦急的看着那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她想要打开车窗,听听林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答应过李墨一,绝不开窗,反正……她就算听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没有意义的事情,不要干。万一有坏人冲出来将她劫持去威胁李墨一,那不是让他陷入被动? 祝福忽然想起,李墨一如果对别的事情别的人都是不冷不热的态度,那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会为她出手伤人,当时,她还以为李墨一是个热心的人。 也许,李墨一是把自己当成瑶光,所以,才会对自己这么好的吧? 黑暗的林间,仿佛有影子摇动,不知是人影还是树影,怎么这么久还没有好? 祝福心情更加着急,李墨一在搞什么? 脑中跳出这个念头之后,祝福自己也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起,她心中的李墨一已经是无所不能的了,不仅要做到,而且还要做好,做得够快。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从李墨一下车,到他重新站在车前,其实也只是过了十分钟,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这么久。 李墨一敲敲车门,祝福打开门之后,发现赵思雅和齐清澜站在他身后,模样有些狼狈。赵思雅的衣服被人扯破了,她弯腰驼背,勉强用衣服将自己包裹住。祝福很揪心,但她也没有多余的衣服可以给她遮盖,只得让她赶紧上车。 “啊,那些坏人呢?”祝福问道。 “跑了。”李墨一平静的说。 祝福虽然要求李墨一不要下重手杀人,但是,她也万万没想到,李墨一居然会让那几个人跑了。 看着她的表情,李墨一猜到她在想什么,他笑笑:“这车不够大。” 唔,的确很有道理的样子。 赵思雅被吓坏了,她到现在还说不出话来,嘴唇微微颤抖着,祝福甚至可以听到她的牙齿轻轻磕碰的声音。 “别怕,没事了。”祝福柔声安慰着她。 齐清澜轻轻将赵思雅揽在怀中,祝福问道:“怎么回事?” 已经镇定下来的齐清澜叙述刚才的事情。 他们开车到了这里,忽然车胎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扎破,他不得已将车停下来,想要换上备胎,路两旁的林子里忽然蹿出那些人,将他制住,又将赵思雅从车里拖下来,他们还将车子从路上挪开 如果不是李墨一耳力过人,大概都不会有人发现有人在路旁的林子里。 “你怎么得罪了那些人?”祝福相信赵思雅绝对不会得罪人到让人半夜三更埋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等着她。一定是齐清澜的错! 说不定,是齐清澜想要推进自己和赵思雅的关系,故意雇人,让自己演一出英雄救美。 又是英雄救美,秦伟这么干,齐清澜还这么干,秦承远这个爹真是手段乏善可陈,祝福很想劝他多看几本言情小说,学点新招式。 祝福抬头从后视镜中看见,车内昏黄的灯下,齐清澜的脸明显肿了起来,嘴角有血和瘀青,真棒,这么走心的苦肉计,下一次的电视节颁奖典礼一定是他开场了。 进城之后,祝福问赵思雅住哪里,好送她回家,赵思雅这才醒过神来:“我,我不能回家,要是让我爸妈看见我这样子,肯定会担心的,我,我找个酒店住吧。” 说要住酒店,赵思雅这才想起来,没带身份证,住不了店,祝福叹了口气:“你的衣服这样子,别住酒店了,还是跟我走吧,我还有衣服可以借给你穿。” 赵思雅点点头。 李墨一问齐清澜:“你呢?” “把我放在路边就可以了。” 回去之后,乔瑜看见赵思雅,有些意外,眉毛微挑,祝福说明她遭遇的情况,乔瑜笑道:“正好你上回睡的房间,床还没收。” 赵思雅实在太紧张了,根本就睡不着,祝福坐在她身边:“不如你把今天遇到的详细情况说一遍,说出来,也许就不害怕了。” “事情跟齐清澜说的差不多,但是,我觉得他们是冲着我来的,齐清澜只是被我连累了。”赵思雅回忆起当时的情况。 “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感情纠葛 见祝福一脸的不相信,赵思雅点点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但是,那些人把车逼停之后,直接到副驾驶座把我拖出来,而齐清澜,是想要保护我,才会被他们打的,开始的时候,那些人根本就没有在意他。” 这就很奇怪了,祝福想不通赵思雅怎么会得罪这么多人,如果是要埋伏在那种地方等着,这得是多周密的计划,就连祝福都不知道赵思雅会到开机仪式现场来。 “我想,会不会是张晓雨……”赵思雅想起之前那个给她们药,然后现在还在拘留所里呆着的女生,也想起了她说过,她有哥哥是在道上混的,谁要是敢得罪了她,她就不会放过谁。 祝福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其实每个人都说是张晓雨给的药,为什么会只盯着赵思雅一个人,而且,赵思雅平时落单的时候这么多,不在城里下手,千辛万苦的挑了一个她身边还有别人的时候,何必呢。 祝福却忍住没有说出自己的怀疑,她只是故作轻松的问道:“也说不定是喜欢齐清澜的女人看见你和他在一起,心生妒忌,才会对你出手的?” 赵思雅茫然的摇摇头,又点点头:“对啊,我想起来了,你那时候还被他的女朋友打了。” 呃…… 想起那个时候,祝福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她又不能告诉赵思雅,这就是齐清澜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凡事要讲证据,偏偏她的证据拿不出手,这种无力感让她更对齐清澜感到反感非常,这次一定又是齐清澜搞的鬼! 只是,赵思雅刚刚被齐楠伤了心,现在齐清澜正好趁危而入,像她这样感情细腻的姑娘,只要稍微认真一些,对她好一些,相信一个月沦陷,三个月订婚都不是问题。又何必要用这样激进的手法呢? “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不要担心了,去睡觉吧。”祝福安慰她。 赵思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跟你说了这一通,真的感觉好多了,谢谢你啊,这么晚还一直陪着我。” 夜色深沉,祝福却睡不着了,她想不通齐清澜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当初自己对他的印象也是不错,明明根本就没有得罪他,怎么忽然就出手对付自己了呢?而且还是那种最下作最无耻的手段。 祝福重重的叹了口气,人生还真是艰辛。 “好好的叹什么气啊?”黑暗中,悠悠的传出一个人声,把祝福吓了一跳:“你怎么在这?” “喝杯咖啡醒醒神,还有工作没做完。”乔瑜的声音里透着疲惫。 从来没见乔瑜这样,在她心中,乔瑜一直都是特别厉害,一切尽在掌握的女超人。 借着窗外的路灯,乔瑜的剪影斜倚着流理台,祝福闻见她手中的杯子飘出浓浓的咖啡香气,不禁有些担心她:“这么晚了喝浓咖啡,对身体不好。” “事情做不完才对身体不好,你怎么还不睡觉?养生小天后。” 祝福将赵思雅的事情说了一遍,乔瑜摇摇头:“小丫头,心思单纯。” “我也是小姑娘。”祝福不服。 乔瑜声音中带着笑:“你的心思可不单纯。” “我哪里不单纯了。” “你可是将来要成小说大师的人,心思单纯?写的小说还能看吗?” 乔瑜一句话结束祝福的不满,明明是反驳,却让她心里乐滋滋的,真不愧是乔瑜。 “像你这么厉害的人,半夜三更还不睡觉,一定是地球要毁灭了吧?”祝福开玩笑。 “还不是上次那个未成年人进酒吧的那个选题,被毙了,说这个不是一期节目可以说清楚的,要做,就要做成十二期的连续报道,所以,只能先上替代方案,实在是无趣,唉,不过无趣也得做,不然得开天窗了。” 祝福想起为了那卷带子,还勾出了苏岩的事,她想想:“放未成年人进酒吧,还不如从禁/毒入手,这样带来的社会冲击力更大。” “哈哈,你跟我想的一样,我已经在着手准备了。” 祝福转念又一想:“可是这条线,要做的话,牵涉的部门机构还有各种人实在太多,买的人、卖的人、吸的人……他们应该都不想接受采访吧?” “这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乔瑜将杯子放下,杯底触碰大理石台面发出清脆的一声,乔瑜的声音如大理石一般的坚定:“这种小事,还难不住我。” 祝福笑道:“好啦,你还是早点睡觉的好,小心猝死。” “死神都怕我,别罗嗦了,你赶紧去睡吧。”乔瑜挥挥手。 第二天一早,祝福起床之后,发现乔瑜竟然还坐在书房里,双眼看着电脑屏幕,似乎在想着什么,祝福惊呼:“你不会一夜没睡吧?” “不,睡了两个小时,又起来了。” 祝福摇头:“你这个没事就看早上四点钟s市的富二代,你都这么努力,我更觉得人生没有希望了。” “怎么没希望,你不是认识我吗?”乔瑜嘴角勾起一抹笑容。 祝福看了一眼时间,匆匆拿起包:“不跟你说了,赶紧睡觉,我可不想下班回来要给你收尸。” 李墨一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一出来,就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真是体贴,一早就起来,专心做个好车夫。”关林森不紧不慢的给自己倒了杯牛奶。 乔瑜笑道:“怎么,吃醋了?追女孩子的时候,每一点小事都必须用心呀。你看你,起来迟了,机会就跑了吧?” 关林森一怔:“什么机会跑了?” “祝福呀,你看她现在跟李墨一越走越近,你要是再不努把力,就只能参加他们的婚礼了。” 此时,关林森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看着乔瑜,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回应……不管乔瑜与凤歌之间是否有渊源,就她俩对感情完全不敏感的态度,根本就是一样。 一样的让有情人感到绝望。 关林森暗暗叹了一口气:“我和你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可好?” 第一百一十四章 跟踪 乔瑜只当关林森是随便说说,并没有放在心上,又继续专心看她的那些资料,她的思路完全沉浸在节目的设置和安排中,没有注意到关林森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总在看她。 重看一次酒吧里的视频,乔瑜忽然发现,那个被无意中拍到人影,虽然模糊,但却总有那么一些眼熟,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 办公室里的祝福看着不远处的齐清澜,他好像没事人似的,照常冷静的处理着手中的工作,想起心神不宁的赵思雅,他能这么冷静,肯定是因为这件事根本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不然哪能这么镇定呢? 其他人都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祝福决定假装去慰问一下,顺便探探口风,说不定他会说点什么。 还没有进门,祝福就听见齐清澜在打电话,她只听见了“昨天晚上”“七八个”“不认识”之类的话,难道齐清澜也不认识那几个人? 原本祝福认为自己的剧情设置特别稳,没想到现在这峰回路转的,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难道真的是冲着赵思雅来的? 祝福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齐清澜抬起头看见是她,对电话那头说:“确定了就告诉我。”接着就挂了电话,带着职业的笑容对祝福说:“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赵思雅昨天很害怕,今天都请假了,没想到你今天这么镇定。” 齐清澜举着面前厚厚一摞文件,笑笑:“这些事情今天做不完,我会更害怕。” “哦,什么事这么急?” “本来有一个ip我已经准备收了,但是,竟然被嘉品抢了先,那个ip在网上知名度很高,如果改编成剧,一定未拍先火,事半功倍。可惜啊……现在得想别的办法了。”齐清澜笑笑。 说到这里,齐清澜的助理敲门过来:“齐总,您的信。” 她将信件送到齐清澜桌上的时候,祝福一眼瞥见,信封上是大大的豪斯信托logo,安雅倩的公司? 感觉事情越来越复杂,祝福笑笑:“没事就好,那我不打扰了。”她施施然出了办公室,隔着磨砂玻璃,她看见齐清澜拆开了那封信,然后发出了“嗯?”的一声,从声音里听出他很意外,难道是什么有钱人给他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就像《简爱》里的女主一样,莫名的天上掉了个大馅饼。 不过他再有钱,祝福也烦他。 祝福回到办公室刚坐下,另一个让她烦的人也进来了,秦伟灿烂的笑容可比外面耀眼的阳光相比:“今天中午一起吃饭吧?” “今天减肥不想吃饭。”祝福生硬地拒绝了他。 正说着,她接到了电话,是齐楠:“有事找你,中午一起吃饭?” “好吧,为了你,我也不减肥了。”祝福知道齐楠找她肯定有事,于是当下便干脆利落的答应了。 看着秦伟似乎有些受伤的表情,祝福心情大好,感受到了报复带来的小小快意。 忽然她听见关门的声音,她抬起头,秦伟将她办公室的房门关上了,祝福定定地看着他,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就算他是总裁的儿子,谅他也没胆干出什么事来。 “要我怎么说你才会相信,当时我的离开,并不是我的意愿。”秦伟咬牙切齿,他很清楚祝福为什么会对他这个态度。 祝福眼睛看着文件,淡淡的应了一声:“哦。” “那你这样对我,你觉得公平吗?” 这台词,听着很熟悉啊,言情小说里常见的。祝福抬起头,不屑的说:“你说走就走,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已经当你死了,你就好好的重新做人,重新找个好女人吧,何必盯着我?” “我只喜欢你。” “谢谢啊。” 祝福的回应让秦伟说不出话来,他深吸一口气:“你是不是喜欢李墨一?他那么一个三流小演员有什么好的,他根本就不能给你幸福。” “像你这样会消失的,特别能给我幸福。” “你!” “像我这样喜欢抬杠的女人,你还是别找了吧,省得到时候一口气咽不下,给噎死了。” 祝福无视脸色气得发青的秦伟:“秦二公子还有别的事吗,没事的话我就继续工作了。” “你会回来找我的!”秦伟扔下一句话,摔门而出。 祝福的声音追着他一直走出企划室的大门:“死心吧!世上就剩你一个男人了,我也不会找你的!” 过了没五分钟,赵思雅的头像就闪动起来:“听说你又把总裁公子给怼了啊?” “你不是身心俱损在家休养吗?” “有了八卦,我已经满血复活。” 祝福扶额,年轻就是好。 中午,祝福前往齐楠定好的餐厅,这里消费很高,环境优雅,每个桌之间都隔得很远,且有精巧的屏风阻隔。 “今天大出血来找我,非奸即盗。”祝福看着菜单上的价格,点了一个最便宜的。 齐楠无奈道:“我也没办法,这事太玄乎了,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只好找你这个当事人问问了。那天,你们在玫瑰谷里,你对那三个闯入者,做了什么?” “做了什么?我吓晕了,什么都不知道。” 齐楠抓抓头发:“高小毛的供词说,你召唤来了旋风,把他叔叔和另一个同伙给劈晕了,他们甚至连枪都没掏得出来。” “你信?” “不信。” 祝福耸耸肩:“那不就行了,一个中二病患者的癔想,也值得问。” “可是我们检查了房间里被破坏的痕迹,地板的受破坏程度,的确是被龙卷风一类的力量吸拔起来的。” 祝福捧着脸:“哦,好吧,说不定我是大法师呢,那你来问这个做什么?房子的主人也没让我赔钱。” 正说着,祝福忽然觉得似乎被什么人盯着,背上有一种毛毛的感觉,她直起身子,目光向旁边扫,齐楠往杯中倒水,用气声说:“别看了,在你背后,是秦伟。” “呵呵。”祝福在心中暗暗翻了个白眼,来这做什么,抓奸么? 第一百一十五章 破阵 虽然秦伟离着很远,但是祝福却担心秦伟也会读唇语,或是在这里还有别的什么耳目,听到齐楠和她的对话,那可就麻烦了。 “晚上我到你酒店去说吧。”祝福笑着站起身,与齐楠告别。 祝福假装没有看秦伟,却悄悄从路旁玻璃橱窗上看着身后那个鬼鬼祟祟的人影,不由觉得好笑,堂堂华创集团的公子,多少女人争先恐后的往上扑,就算是王子装乞丐那会儿,也有自己死心塌地,何曾受过这份罪。 一直到了写字楼的电梯里,秦伟才假装从后面追上来:“咦,好巧。” “嗯,巧。”祝福实在是懒得跟他装意外巧遇,再憋出一套类似howareyou?fine,thankyou,and you?ifoo!thankyou……她低头刷着手机上微信公众号信息。 发现本地吃喝玩乐上有一条本地酒吧排行榜的推送消息,其中就有北极海狼,提到了里面品种不同的俊朗小哥,也提到了“可惜由于涉及某些敏感事件,所以,现在暂时关闭,整改之后,再定重开之日。” 刚回到办公室,赵思雅的消息就来了,她很高兴的说齐清澜专门打电话来问她怎么样,如果有什么地方觉得不舒服的,要及时去医院,“他还说晚上约我出去吃饭呢。”看着字里行间的话,祝福都觉得她此时一定捏着裙角在屋里转起圈来了。 “你小心一点,别这么快就动心。”祝福对她提出忠告,万一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那苦的就是赵思雅自己了。 赵思雅很快回复:“哎呀,你不要因为以前秦二少爷得罪了你,就觉得天下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再说了,秦二少爷不是都已经回头了吗?哎,你就给他一个机会嘛,世上谁不会犯错呢,何况听说那也不是秦伟自己的意愿,是他爹一手包办造成的。” 一看就知道这是沉浸在爱情之中的女人才会说出的话,祝福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个时候她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晚上回去之后,难得一屋四个人能坐下一起吃顿晚饭,祝福提起这件事,乔瑜的关注点并不在满脑子冒着粉红泡泡的赵思雅身上,而在于齐清澜:“你不觉得,他对赵思雅越来越殷勤了吗?” “也许这就是爱~”祝福看着面前的糖醋里脊,甜酸适度,号称初恋的味道,她不由的夸了一句:“真好吃,你做的?” “我哪有空,佣人做的。”乔瑜从来不收拾房子,房间里却总是井井有条,这就是一支隐形家政队的功劳。 “那早上还亲手做?不是应该躺在床上就有人送来早茶吗?”就像那些讲述贵族的英国电视剧一样。 “做早饭是我的个人爱好,好了,言归正传,你是不是也怀疑齐清澜是为了某种目的接近赵思雅的?” “是的,但是我不知道会是什么目的,赵思雅也不过就是cfo的外甥女,跟ceo的义子比起来,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含金量,说到底,cfo也不过是个打工的。”祝福实在想不通,难道真的是爱? “啊对了,今天齐清澜收到一封来自豪斯信托的信,就是安雅倩的公司,他这么年轻,又没结婚,应该不是他去立信托,我猜会不会是什么人有一大笔信托基金留给他?”祝福还说了她在办公室外听见齐清澜说的话,就好像他的确是无辜的一样。 “如果是豪斯的话,就会很麻烦了。”乔瑜看着祝福。 “哎?还有你搞不定的事情?” “豪斯是只有一个老板,而下面的所有人口风都极严,对客户资料保密的程度,大概瑞士银行那样。” 祝福惊讶问:“你上回不是还说不认识安雅倩吗?” “上回不认识,问问别人就认识了啊,豪斯信托以严守秘密而闻名,”乔瑜放下筷子,“我认识的人里只有这家的客户,每个客户和继承人也只能知道自己对应的合同,无法知道别人的。” 接着,她忽然转头看着关林森:“你是不是能查到?” “哎?”关林森一愣,“怎么这么问?我只是个普通的医生。” 乔瑜双臂搁在桌上,微微前倾,笑着说:“你只是一个普通的活了很久的医生,你一定能找到路子,对不对?” “为什么对我这么有信心?”对乔瑜这目的明显的信任,关林森有些哭笑不得,“我不……” 他想要拒绝,豪斯信托实在是一个麻烦,他不想沾手,但是看着乔瑜的目光,明明已经想好的拒绝之词,已是话到嘴边,却变成“我尽量。” 乔瑜嫣然一笑:“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哎,最难消受美人恩,最难拒绝美人笑,关林森无意间抬头与李墨一的眼神接触,后者的眼神里满是戏谑,关林森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愤愤的看着眼前的汤碗,哼,要是祝福这样,你还不是一样秒怂。 大概看出他心中所想,李墨一轻笑,没有多说什么,祝福还是在为赵思雅深深的担心,跟齐清澜搞在一起,是祸不是福,怎么样才能说服她,让她清醒一点呢? “苏岩说不定知道那几个袭击赵思雅的人是谁,我要去问问他。”祝福忽然站起身,拉起李墨一,“我要去q咖啡馆。” 李墨一就这么被拉走了,临走的时候,收到了关林森还击的眼神:“你还不是对妹子没办法。” 车刚开出没多久,李墨一平静的说:“我们被人盯上了,秦伟的车。” “这人真是不死心啊。”祝福心烦意乱,如果两情相悦,那紧紧跟着是一段比翼双飞的佳话,而现在的情形,只会让她觉得很烦,好像被一块狗皮膏药粘在身上甩不掉。 到q咖啡馆门口,祝福下车进去了,李墨一下车,守在门外,秦伟的车就这么远远的停着,熄了引擎,静静的在黑暗中等待着。 不多时,祝福出来了,上车之后,李墨一问道:“打听出什么来了?” “这次是层层转包,连他都不知道最后的雇主是谁。只知道应该是个很有钱的人下的单。”祝福有些沮丧,她叹了口气:“送我去晶丽酒店吧,还有事找齐楠。” 李墨一依言将她送到,临下车之前,祝福忽然笑起来:“你先开车送我去咖啡馆跟一个男人聊天,又送我去酒店找另一个男人,秦伟会不会觉得你爱上了一匹野马,头上都是草原?” “早去早回,明天还要上班。”面对祝福的调侃,李墨一根本不接碴。 第一百一十六章 谈判 送祝福进了电梯之后,李墨一悠闲地点了杯咖啡,观察着人来人往的大堂,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 身为月黑堂中最精英的天殿杀手,李墨一从来不接过于低级的生意,比如拦路一刀,毙命走人。 他会最好的易容术,也有最强的角色适应能力,白天还混在丐帮做最底层的小叫花,晚上就可以冒充新科探花去赴琼林宴,御前对奏,即兴赋诗,从不露怯。 现在做了演员,恰巧还都是古装剧,好久没有练习揣测不同职业不同人的习惯,若是搁久了,只怕会生疏。 想到这里,李墨一不由一怔,就算生疏,也没什么大不了,为什么自己会在意这个问题?难道是冥冥之中,有什么不幸已经注定? 此时,有人站在他面前,是暗中观察了他很久的秦伟,李墨一头也没抬,自顾自端起咖啡,浅饮一口,又慢慢放下:“找我?找她?” “找你,我可以坐下吗?”秦伟看似礼貌的话语掩盖不住他眼中喷出的火焰。 李墨一点点头,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豪华的酒店大堂里回响着轻柔小提琴曲,如果是一对有情人,在这样的环境中窃窃私语,那该是多么的柔情蜜意。 晚上在大堂吧里的人不多,除了几个等人的,就是前来办理入住的旅客,他们拖着箱子等待办理手续,也看见大堂吧里唯一可以正对着电梯口的那个卡式咖啡座上坐着两个相貌不凡的男子,一个脸形硬朗深刻,虽然没有说话,却有咄咄逼人的感觉,而另一个则是温和儒雅,看起来就像个学者。 现在那位咄咄逼人的秦伟正在想着应该如何开口,才能让李墨一放弃祝福。而温和儒雅的李墨一则是心不在焉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当然,他的关注点还是在电梯口,他来的目的就是接送祝福,任务之外的事情,都与他无关。 他知道秦伟想说什么,如果是任务需要,他可以虚以委蛇,也可以强硬拒绝,或是冷嘲热讽,只是李墨一现在心里也不确定,自己对祝福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思,也不能确定,自己这个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比祝福老了一千多岁的妖怪,是不是能得到天地眷顾与她共守一生,也许,很快自己就会像莫名其妙的到来一样,又莫名其妙的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时代。 多情自古伤离别,有情的人总是受伤得最深,他自认可以很快适应,回归本源,但是祝福呢,李墨一不是傻子,过去的任务里骗过多少男人女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很快便能看出来。 不能把无辜的人牵涉进来,这是李墨一做为杀手执行任务时的原则。 “我不是喜欢她,只是因为她是个无辜的人,将她卷进来就是违背了原则。”李墨一给了自己一个解释,然而,心底里还隐隐有另一个声音在叫嚣着:“自欺欺人。” 发觉自己在吐槽自己,李墨一又在心中暗自叹了口气,一定是之前看了太多的弹幕网站视频造成的,下次为了学习别人演技的话,还是关掉弹幕好了,再这么下去,做不成演员,倒要变成评论员了。 李墨一脑中情形瞬息万变,但是坐在他对面的秦伟却什么都没看出来,无喜无悲的脸上连一条表情纹都找不出来,黑白分明的眼眸平静无波,在秦伟看来,这是一种防御,等待着自己进攻的防御,李墨一肯定是等自己开出条件。 像他这样的男人,自尊心极高,如果只是用钱,只怕不能如愿,但是他一定追求着事业上的成就。 想到这里,秦伟终于先开口了:“李先生之前没有演过主角,这次不知道准备好了没有。” “好了。” “呵呵,李先生真是自信啊,要知道,现在演艺圈里实力派和偶像派都不少,有颜值有智慧有情商的更多,不知道李先生觉得自己有什么长处,可以与他们相比?” “世上先有全聚德,后有便宜坊,现在还有大董,北方有烤鸭,南方也有烤鸭,金陵人氏不仅有杨四烤鸭还有张政烤鸭。全聚德日进斗金,也没耽误张政烤鸭天天排队。”李墨一笑笑。 “看来李先生对烤鸭很有心得。”秦伟叫服务员也上了一杯咖啡。 “但是,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这样类比的,如同好咖啡豆多产于南美,而当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称霸海上时,荷兰这位曾经的海上马车夫就偃旗息鼓,而英国海军碾碎西班牙的海军之后,世界的版图,就被重新划定。” 秦伟双目直视李墨一的眼睛:“所谓小而美,不过是没有实力的人自我安慰而已,李先生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是这种人。” “我是什么人?”李墨一觉得有些好笑,自古以来,没几个人敢说看透他的,秦伟这个连爹都斗不过的二世祖真敢说。 秦伟说:“李先生是个执着的人,为了达成目的,而可以放弃很多。” 李墨一低垂着眼睫,银色的小勺在半杯已经冷掉的咖啡杯里搅动,形成小小的漩涡:“还有呢?” “李先生对目标的设定也十分明确,对于模糊的目标没有兴趣,并且……越快越好。” 李墨一轻轻放下勺子:“没想到秦先生对我知之甚深,那么,秦先生此来,只是来做人性调查?” “不,我是个商人,商人讲究的是盈利。华创在李先生这部片子上投了不少钱,我希望可以保证盈利。” “哦,原来是这样。”李墨一露出了对雇主的标准化职业笑容,“我会尽到一个演员的本份,请秦先生放心,也请秦总和齐总放心。” 说到那两位“总”的时候,李墨一的声音刻意压重了一点,提醒这位二公子,华创集团不是他的,华创影视也不是他的,想要谈,需要证明你有这个资质。 帮伟也不是傻瓜,岂有听不出来的,他笑笑:“华创现在的项目中,也有艺人包装,而我,正好负责这个方面,相信李先生应该明白,投一万元和投一百万元,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吧?” 第一百一十七章 软硬兼施 酒好也怕巷子深,这是现代所有人的理念,不好的东西要包装要推广,好东西更要包装和推广,所谓慢热,所谓日久见人心,试问现在又有多少人可以为了一本六十多万字的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更不会有人为了拍一部三十六集的电视剧,真正海选没有经验的演员,认真培训三年。 导演愿意,演员还不愿意呢。 而大力的推广,就代表着资源的全面铺开,也就代表着往外撒大把的钞票。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李墨一看着秦伟,“谁知道现在停盘的股票,有朝一日开盘,不会翻上几个涨停板呢?” 此时的秦伟已经冷静下来了,他发现刚才自己似乎被妒火烧昏了头,反观李墨一的冷静,自己倒是落了下乘,他调整了一下情绪,决定换一种方法来对付李墨一。 “除了要有人捧,还怕被黑粉捣乱吧,尽心尽力拍出一部戏来,却被人黑,想想也很令人烦恼,李先生你说是吗?” 利诱不成,直接上威逼?秦伟的手段也实在是乏善可陈,看来秦承远的家庭教育还有待提高啊,李墨一不动声色的看着面前的咖啡,实在不想与他多说什么。和这样幼稚的人说话,掉价。 秦伟又补充道:“祝福当初为了写这部小说,查了许多资料,无论多忙,多累,她都坚持天天更新,为了写一些小小微不足道的地方,她也到处问专家,以确保写的万无一失,你不知道,那个时候,她经常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才回家,没有存稿,硬是不睡觉赶出来,早上九点照常更新。” 回忆起当初与祝福在一起的时光,秦伟的唇边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丝微笑:“那时候我总劝她不要写了,都没什么人看,如果是做个爱好,没必要这么拼,断更个两三天不会有问题的,可是她却不依,她执着而坚持的模样,真是非常可爱。” 他看着李墨一的表情,说了这么许多,李墨一依旧是八风不动,表情没有一丝变化,秦伟倒是对他生出了几分敬意,一个男人,面对自己女友的前男友在自己面前大谈与女友的温情往事,无论如何的喜怒不形于色,微表情或多或少会泄露出一点点他的真实情绪。 曾经选修过心理学的秦伟,却在李墨一的微表情中找不到一丝破绽。 有一种可能,是他根本就不喜欢祝福,因此不会因为祝福的过往而动容。 还有一种可能,李墨一真的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演员,已经强大到可以控制自己下意识的微表情。 秦伟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各种可能性,自已否定了第一种,如果不是喜欢一个人,怎么会为她做这么多事,当然,他相信,李墨一再怎么喜欢祝福,也不会有自己喜欢祝福那么深,他可是为了祝福而差点跟父亲翻脸。 后来的离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祝福是要嫁进秦家的,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这是缓兵之计,等父亲回心转意,他就会让祝福高高兴兴的进门,绝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只是没想到,中间杀出了一个李墨一,打破了他全盘的计划。 李墨一淡淡的说:“你想要把这片子给黑了?我很期待。特别期待优佳基金那边为秦先生的抹黑大业添砖加瓦,火上浇油。” “李先生对资本运作,真是一无所知。”秦伟傲然一笑。 “我不过是个演员,尽好我的本份,拿到我的片酬,仅此而已,秦先生对我说什么资本运作,会不会太大了?”李墨一慵懒的往沙发背上靠过去,双手搭在两侧扶手上,仿佛睥睨天下的王者,他的动作已经充分的表明了他的态度。 不吃软不吃硬,就连用祝福来威胁他,他根本不为所动。 秦伟审视着眼前这个男人,他调查过李墨一的家世背景,在贫民窟生活,被拾荒老人抚养,这样的人,秦伟以前在学校里见过,他们拼尽全力,以求出人投地,最为自傲,也最为自卑,一点点小事,也会成为点燃他们怒气的导火索。 可是李墨一,却完全不像这样的人,他就好像是一个大家族出身的贵公子,眼界与心胸都在寻常人之上,就算是秦伟,自认也做不到那么豁达,他觉得李墨一在某种方面,已经与自己的父亲秦承远不相上下。 “现在竞争这么大,无非各领风骚两三年,李先生如果不趁着年华正好的时候赚足眼球,只怕很快就会泯然众人。”秦伟做出最后的努力,却发现李墨一似乎心不在焉,双眼在看着电梯门的方向,秦伟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叮”,电梯门缓缓开启,走出来的是祝福,她看见李墨一与秦伟面对面的坐着,有些惊讶,她快步向两人走来:“你们俩聊什么呢?” “没什么,秦先生来找我谈谈对这部剧的想法,以及,秦先生表示他现在负责艺人的推广与包装,愿意提供大量的资源给我。”李墨一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祝福觉得秦伟不是这么大度的人,非奸即盗。 她微笑道:“哦,那有什么附加条件呢?不然现在小鲜肉老戏骨这么多,干嘛不投别人只投你?” “附加条件啊……”李墨一看了秦伟一眼,“当然是好好演戏就行。” “哦。”祝福懒得追究这种一听就是胡说的真实性,她对秦伟点点头:“那我们先回去了,晚安。”说着便拉着李墨一走向门口。 看着祝福与李墨一并肩站在一起背影,秦伟深吸一口气,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刚站起身来要走,站在一旁的服务员轻柔地说:“先生您好,一共是七十元。” 不小心替情敌付了账,真是有趣,秦伟自嘲地笑笑,他掏出一张一百元:“不用找了。”便大踏步的离开。 明天,是新的一天,胜负在谁手,还不一定。 第一百一十八章 无辜? 一进门,祝福就急匆匆的冲进房间:“乔瑜乔瑜,齐楠他们也想看看你们拍的视频,说你们可能拍到了对交易至关重要的人,对方才会这么紧张。” “走吧。”乔瑜站起身,披上薄风衣,捏上小巧的手包。 面对如此迅速的响应,倒是祝福有点不太适应:“呃,也不用这么急的,齐楠说的是明天。” 乔瑜拍拍祝福的肩膀:“知道什么叫g吗?如果说明天再做的事情,往往都不会实现。时不我待。” 坐在沙发上的关林森,听见最后四个字的时候,整个人一惊,那是承澜女皇顶着所有朝臣的反对,下令进军三十六国,打通西域通路时,也曾经说过的。 那时朝中人为了反对她,甚至不惜重金请最顶级的杀手乔装新科探花,意图在琼林赐宴时暗杀她。 想起当初的情景,关林森十分担心乔瑜的安全,他拿起车钥匙:“我送你去。” “嗯。” 车子还没发动,李墨一和祝福一左一右开了后排车门,默默坐了进来。 “你们……”关林森回头。 乔瑜面无表情:“走吧。” 关林森把还没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一路默不作声,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他也曾身居高位,手握万千人命,但是,仍有一个人,可以令他不由自主的无条件服从。 酒店客房部的电梯无论是上还是下,都需要有住客的门卡才能启动,祝福联系之后,齐楠说马上下来接,看着六个一模一样的电梯门,祝福很有兴致的说:“来来来,下注,齐楠会从哪个门里面出来。” “赌什么?” “赌……”祝福还没想好要下什么注,她面前的电梯已经显示到了一楼,“哈,都来了啊?”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她的笑容僵在脸上。 这也太尴尬了。 萧钧天和方媛两人站在电梯里。 孤男……寡女……酒店……房间…… 看见祝福,方媛的表情变得很古怪,好像是干了什么坏事被人当场捉住,萧钧天倒是坦荡荡的很,大大方方打招呼:“呵,好巧,怎么你们一起来了?” 方媛明显放松下来,她妩媚一笑:“萧总,谢谢送我下来,您好好休息。” 又对祝福说:“你们玩得开心,拜拜。” 本来只是来找齐楠的,祝福完全没有往什么地方想,但是被他这么一说,又看自己这边是两男两女……这……似乎比萧钧天和方媛在一起更有话题性。 方媛向门口走去,萧钧天看着站在外面的四个人,笑道:“你们不进来?” “呃,不了,你先上去吧。”祝福挤出一个笑脸。 萧钧天笑笑,电梯门关上了,带着他升向皇冠套房所在层。 他这边的门刚关,旁边的门就打开了,齐楠走出来:“久等了。” “没事没事,来得刚刚好。”祝福松了口气,刚才她一直担心齐楠和萧钧天撞上,萧钧天这种人也是一点商机都不肯放过的,如果他知道有新的特效药开发出来,说不定也会想着要那个鬼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公司做生意,假的身份都经不得查,能过了秦承远那一关已是侥幸,再被萧钧天查一道,保不齐查出什么问题来。 进了房间,楚昊看着齐楠带着浩浩荡荡的四个人一起进来:“嚯,你们这是打狼来了?这么多人。” “你不知道,拍完这视频的当天晚上,乔瑜家就被人闯了,谁知道会不会在送视频来的路上遇到什么事。”祝福添油加醋的将那天的事情描述了一遍。 放视频的时候,李墨一一直站在祝福身后,祝福扯扯他的衣服:“别站着呀,坐下来。” 李墨一却没有动,祝福说了两次之后,也由着他了。 很快,视频放到了容诗音出现的片段,祝福却没有像上次那样好像被什么附身似的,她也再没有说看见了黑气。 “这,倒回去。”楚昊指的地方,正是第六十七分钟五十二秒,卖家无意望了一眼镜头的地方。 楚昊对齐楠说:“把金眼狐的资料调出来。” “好拉风的绰号。”祝福努力伸长脖子,想看看这个江湖人称金眼狐的是怎样的人物。 结果…… “不是吧,你们能看出来这是金眼狐?我怎么觉得这叫黑夜里的黑狐狸呢?” 照片十分模糊,可以看出来是在匆忙的情况下,随便按了一下快门,甚至连焦都没对准,镜头还晃得厉害。 “金眼狐一向狡猾,只知道是个身材瘦削的人,连这个人是男是女都不清楚,这是小齐当初冒着极大风险偷拍下来的,就是你们遇到他的那一次。” 祝福倒抽一口凉气:“就是你被砍了一刀还被扔进了怒江的那次?” “不是被扔进了怒江,是我为了求生主动跳下去的。”齐楠纠正。 “别闹了,仔细看,收货的那个人,是不是北极海狼的那个死了的男公关?”楚昊指着屏幕。 祝福凑上去,却被乔瑜拉开:“你这个脸盲还是别添乱了。” 经过顶级杀手、皇家暗卫的辨认,确定就是北极海狼的那个死者。 “原来,他本来就不是个好东西。”祝福当初还为他做了个悲惨的设定,被逼无奈,在金钱的威压之下,被富婆强灌了毒药……现在证实,只是她想的太多了。 楚昊看着那个人的资料:“他也是小地方被老乡带着一起出来的打工的,原来穷怕了,才会选择了北极海狼那样的地方。” “可是,如果穷怕了,难道不应该是先去北极海狼上班,起码得月入十万以后两三个月,才会沾上毒/品吗?才上班第一天,就能嗑药过量死了,这钱是哪来的?”祝福指出其中的不合理性。 “他接了袋子,却没有给钱。”李墨一提出另一个疑点。 祝福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侦探小说:“哎,你们说,有没有可能,这些药是有人免费给他,让他带进北极海狼的?” “那种地方,哪里轮得着一个新人去卖这些东西。”楚昊摇头。 第一百一十九章 隐形人 在北极海狼事件发生后,在死者小辉的身上搜到新型违禁药品五颗,他当天的身份是男公关,而不是去寻欢作乐的人,以这样的数量,必然不是自己服用,如果不是随机售卖,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些东西有指定的对象接收。 “当时包厢里,只有安雅倩和她几个朋友,都是有钱的全职太太,无吸/毒史,也没有不良纪录。”齐楠想起当时调查的结果。 “也许,就是因为吃喝不愁,所以她们就想找点新鲜刺激?”祝福想起曾经看过的那些新闻和八卦,许多有钱人就是这么走上了不归路。 齐楠摇头:“如果是她们要找刺激,为什么死的又是小辉?” “呃……”祝福语塞,“也可能她们的乐趣是看别人磕药?或者是想试,但是又怕药有风险,所以让小辉自己先吃一粒??对了,你上次不是去找安雅倩了吗,问出什么来了?” “如果问出什么来的话,至于还在这里发愁吗?跟小辉接头的人能看得出是谁吗?”乔瑜第二句话问的是李墨一与关林森,两人都说没有见过。 祝福盯着那个人影看了半天:“长的好像我们市场部总监秦峰。” 这是一个从来没有被列在调查名单中的名字,即使是在公司,秦承远的这位长子,也始终处于默默无闻状态,远不如义子齐清澜春风得意。 没有存在感的人,无论他做什么,都会十分方便。 “从哪里看出来是他?”乔瑜深知祝福是个脸盲,因此对她的话半信半疑。 祝福指着屏幕上那个黑影的耳朵:“他的耳朵轮廓很特别,有点招风,上端还有些尖,当初他面试我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人的耳朵好像精灵的耳朵啊,看了好半天,印象很深。” “秦峰……”楚昊皱着眉头,“要好好调查一下,你对他了解多少?” 对这个面试过自己,又做了自己两个多月上司的人,祝福其实只知道他是秦承远的长子,秦伟的大哥,工作上也没什么成就,也看不出有什么能力和魄力,其他的一无所知。 谁能想到这样平庸的薪水小偷二世祖,竟然在暗中竟然干这么大的事。 儿子做出这样的事,身为父亲的秦承远是否真的一无所知? 祝福又猜测:“我猜这是秦承远指使的。” “咳……祝小姐的猜测有依据吗?”楚昊问道。 祝福有点不好意思:“呃,我只是觉得,哪有爹不知道自己儿子干什么的?” 话一出口,她忽然想起,自己与秦伟交往了三年,秦承远连她叫什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因为秦承远觉得她只是秦伟随便玩玩的对象,没有被关注的价值。 秦峰,在公司里的地位那样透明,长得不算差,却一直未婚也没有像秦伟那样被拉出去联姻,这是为什么? 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秦峰因为一直不被父亲秦承远所关注,因此想要自己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来? 祝福的脑中已经脑补出了一出豪门恩怨,嫡庶长幼之间的狗血大戏。 “你能打听到秦峰在家里的地位如何吗,是不是也像在公司里那样?”齐楠问道。 楚昊转头看了他一眼:“小齐,他们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线索,不要让他们过多的牵扯进来。” “啊,对不住,我跟他们实在太熟了,不小心就没拿他们当外人。”齐楠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发。 如果硬要打听,找秦伟直接问就行,他现在正等着自己赏他一个好脸色,但是,想到秦伟最近死缠烂打的作风,祝福担心一旦给他三分颜色,他就要敲锣打鼓打个染坊,到时候事情问完了甩不脱手,楚昊和齐楠可都不会帮忙的。 想到这里,平时热爱多管闲事的祝福也憋着没吭气,并没有提及秦伟。 “这次又麻烦你们把视频送来,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楚昊站起身,向四人致谢。 乔瑜笑着向楚昊伸出手:“谢就不必了,如果这件案子完结,能不能请楚队长配合我们台做个法制栏目采访呢?放心,人物形象不出镜,声音也会做变声处理。” “如果到时候我还在s市,一定配合。”楚昊握住乔瑜的手,“如果我被派到别处了,还有齐楠。” 忽然听到自己名字的齐楠:“楚队,你又把我卖了。” “你就是一个备用,多半跟你没关系,急什么。”祝福做了个鬼脸。 乔瑜点点头:“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就不打扰了。” 走出酒店,门前宽阔的马路上空无一人,路边静静的停着一辆辆的车,连绵至街转角,昏黄的路灯将周围的所有景物也染成淡淡的暖色,天气非常好,幽蓝色的天空如同最华贵的天鹅绒,群星如钻石般璀璨,发出耀眼的光芒,一勾新月已西斜至地平线,好像从道路最末端长出的一只纤细的钩子。 “很久没有在城市里见过这样的场景了。”祝福抬着头,痴痴的看了许久,“上次看见这样的星空,是在薄荷岛……”她忽然不说了,那次,是与秦伟相识一周年,秦伟与她一同去的。 当时,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伤心。祝福深深的叹了口气,忽然肩膀被人环抱住,李墨一温柔的气息在她头顶:“既然不高兴,就不要想了。” 李墨一也抬着头,望着天空:“你认得哪些星星?” “那三颗连在一起的,是猎户座,猎户座下面的就是天蝎座,北斗星现在还在地平线之下,看不见,其他的……就不认识了。”祝福羞愧的说。 她还曾经yy过自己是大祭司呢,一个连星星都不认识的人,怎么可能召唤星辰的力量,要是一个眼神不好,把人造卫星给召唤了,岂不是很尴尬? 所以……果然李墨一的过往,与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吧,祝福有些懊恼。 李墨一轻声在她耳旁说:“我也只认识二十八星宿,曾经有一次,我独自穿越大沙漠,七天七夜,只有满天的星斗陪伴……” 话没说完,灰色的保时捷911缓缓驶到他们面前,关林森看着他们:“上来吧。” 祝福现在很希望关林森能踩一脚油门消失。 第一百二十章 角色 一直到乔瑜家,祝福也没有听到李墨一那个未完的故事,似乎他刚才只是被当时的情景所感染,才失口说出,后来不管祝福怎么变着法的想要让他继续说,都没有成功。 也许以后,时机到了,他会再次主动说起吧,他过去所有的事情。祝福这么想着,也没有继续追问。 李墨一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摇曳的树影,一丝睡意都没有,回来的路上,他注意到关林森也是心事重重的模样,他敲了敲墙,果不其然,墙面也传来了沉闷的一声回应。 夜色温柔,总会让人想起一些遗憾的失去,那些原本曾经拥有,却最终失去的幸福。 *** 《追爱冷情杀手》最后确定的电视剧片名是《一世风华》,祝福打开发来的电视剧简介,发现,女主竟然换人了:“承澜女皇以柔弱的女子之身,撑着大恒皇朝一片天空,忠心耿耿的暗卫林海以生命守护,逍遥天地的杀手浅墨为她停留……” 关掉文档,祝福皱起眉头,传说中“原作者都无法剧透”的故事,竟然真让她给遇上了。 她决定去问问这是怎么回事,上一回看见的设定还不是这样,当她与编剧组通话之后才知道,优佳希望这部剧可以主推优佳基金的新代言人方媛,因此做了这样的修改。 “为什么没告诉我?”这样大的修改,祝福觉得就算原作者对改编无权置喙,现在她身为另一个投资方华创的品牌官,女主角从自家的代言人变成了别人家的,她总该有权力知道。 “这件事是你们的齐总和优佳的云总敲定的,当时我也在场,咦,他没告诉您吗?”电话那头传来了诧异的声音。 “啊,是这样吗?可能是我的邮件太多看漏了,谢谢告知,再见。” 祝福挂了电话,眉头并未舒展,刚才那么说,只不过是不想让外人知道公司里的事情,负责总体规划与宣传的品牌官都不知道女主角不是本公司的代言人了,说明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或是这个品牌官并没有什么存在意义。 这篇小说的确读者不多,就算女配变女主,女主变女配,也不会有人去声讨这件事。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意义和宣传口径就不一样了。 祝福站在齐清澜面前,问他为什么没有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时候。 齐清澜笑笑:“嗯,抱歉,因为其他事情多,不小心忘记告诉你了,不过也没有影响什么,剧本都没写好,现在也还没有到预热期。” “公司的代言人从女主角变成了配角,这对公司形象影响很大,虽然还没有到剧的预热期,但是在宣传代言人的时候,已经把这个概念抛出去了,现在要如何解释。”祝福努力压着自己的火,脸上还努力挂着笑容。 齐清澜笑道:“公司的方向经常会随着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优佳基金的公益理念现在正符合大环境下的宣传与推广,可以得到媒体的额外主动推广流量。其实,也不是女主角与女配角的区别,我对编剧组提出要求,增强女配戏份,向双女主方向靠拢。” “女配角的对象都跟着爱女主角去了,哪里的双女主?”祝福想着浅墨居然也跟着女皇跑了,这事实在是不能忍。 齐清澜笑起来:“现在看这种影视剧的人,不都是喜欢看一个女人有一群男人喜欢,一个男人有一群女人喜欢吗?再说,最后还是会给女配的,放心,不会让她孤独终老。” “喜欢女主喜欢好好的,怎么会忽然喜欢女配?”祝福忍不住与齐清澜开始谈起情感合理性了。 “你看过梁羽生的小说没有?里面男配到最后不都是忽然就跟女配在一起了吗?也没有人说这不合理。” 说完这句话,齐清澜拿起桌上的文件,向她扬一扬:“好了,该解释的我都解释清楚了,我是华创影视的负责人,我会对所有做的决定负责,你去忙吧,我这里还有别的事要处理。” 接着,他的双眼就盯着文件,不再与祝福有任何的交流。 既然他这个对决策负全责的人都说话了,祝福这个只不过是负责推广宣传的人也没有什么话好说,也只好结束这个话题。 现在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需要通知许多供应商,海报、文案……全部都要改掉。 也许是齐清澜与云枫讨论之后,得到了某些好处? 思来想去,祝福还是觉得不甘心,从来只有给自己公司加好处,哪里有把主角名头拱手让出去的,她也不相信云枫或是萧钧天,会为这样一部戏,给齐清澜许下天大的好处来。 “为什么不会?现在这部戏的看点是导演吴卫国,不是你这个对自己作品完全没有信心的后妈原作者。”听着祝福吐槽的乔瑜如此回应。 “那就更奇怪了,嘉品与华创旗鼓相当,如果谁捧的人能做女主角已经如此重要,值得投入更多去抢这个角色,那为什么华创会让步?”祝福想不通。 乔瑜沉吟片刻:“那就是有一些内幕交易了,比如单独给齐清澜什么好处,或者说,在别的渠道给予便利……对了,我记得楚昊他们来,是为了查华创的什么账?会不会跟这个有关系?” “咦?嗯,我怎么没想到。” “因为我每天都在运作这些,而你不用。”乔瑜的语气,又是那样的熟悉,隔着电话,祝福都能想到她那棱角分明的红唇怎样的得意扬起。 如果不是乔瑜,祝福已经完全把查账这件事忘记了,现在,她决定去查一下财务那边的投资数额。 从对外公布的数额上看,华创的投资占比为整部剧的70%,高达三千五百万人民币,而优佳基金,即使是将拍摄场地的出借、道具出借等等全部算上,也只有20%,还有10%是最早投资的周全,还有5%是其他一些小公司跟投。 现在赵思雅已经毕业了,上个月正式进入财务部工作,想必能知道一些内幕,祝福决定找她问问,真实的投资数额到底是多少。 第一百二十一章 铃兰 自从上次的yan照事件之后,祝福知道公司的网络服务器可以记录所有使用者传输的信息,因此,她只是在聊天工具上问赵思雅中午是否有空一起吃饭。 很快,赵思雅发来一个吐舌头的表情:“对不起哦,中午我有约啦,晚上好不好?” “哇,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浪费时间,好吧,晚上我请你吃饭。”祝福很快回复。 此时前台通知祝福,送来了一个快递,是贵重物品,配送员要求一定要本人签字,所以需要祝福亲自过去签收。 祝福仔细看了一下发货人,竟然没有填,这年头快递不是应该实名制的吗,万一寄来的是个炸弹怎么办,想到这里,祝福转头想看一眼配送员是哪个不靠谱公司的,却发现那个人已经下楼了。 包装不大,但是包裹的很紧,祝福在拆的时候还失手将包裹掉在地上,她索性蹲在地上,继续努力,正在此时,有人路过,走出公司大门,祝福随意抬头看了一眼,这两个人的背影她都认识,一个是赵思雅,她的脚步轻快,显得心情大好。而紧跟着她身边的人,不是齐清澜又是谁! 赵思雅现在已经彻底的深陷爱河,不可自拔,刚毕业的女孩子啊……祝福想起了自己,当初也是在刚出校门的时候遇到了秦伟,她叹了口气,想起自己那个时候连乔瑜的劝告都听不进去,秦伟不管做什么,她都觉得他好帅。 如果那个时候知道秦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只怕她也愿意跟着他亡命天涯,做一对雌雄双煞。 硬劝是不行的,婉转提醒也不会有任何用处,必须等她从爱情的火焰里清醒之后,才能冷静的看待一切。 何况,祝福与她的关系说这些,也称得上“交浅言深”,只会更加招人反感,赵思雅说不定还会将祝福的话全部转达给齐清澜,让齐清澜更加想要对付自己。 这种教训不是没有过,只希望齐清澜能好好对她,别是玩弄感情就好。 祝福摇摇头,继续埋头与快递箱上包缠的紧紧的塑料泡泡纸和胶带做斗争。 拆开重重包装,最后一个长条的深棕色木盒,盒盖上刻着卷曲的藤蔓,宽大的叶片张扬而放肆的展开,祝福自言自语:“如果世上真有这种植物,肯定是吸血食人的。” 再掀开盒子,黑色的锦缎上,放着一串花…… 不是玫瑰,不是百合,而是兰花,也不是什么高贵的兰花,是一串铃兰……一串花朵与枝叶以白银打造,枝头上还镶水晶为晨露的铃兰。 “这……某宝买的吧?”祝福觉得这绝对是39元包邮的那种,白铁的枝叶,有机玻璃的露珠。 前台姑娘看着祝福拿出的花,笑道:“哇,男朋友送的呀?好有心呢。” “没有男朋友啦,也不知道是谁送的,整个花色调白惨惨的,要是做成百合可能还好看一些。”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串花死气沉沉的,看起来有一种阴郁的感觉,谁会送这种丧气的东西呢,只能是葬礼上用,但是如果是葬礼用花,那也是太不实惠了。 祝福伸手想要将花取下来,这一扯却没有扯动,原来花枝被黑色的丝线固定在锦缎上,只缠了两道,祝福懒得再用剪刀了,手指用力将花枝拔起来,丝线断开的同时,黑色的锦缎下,微微露出浅绯红色纸张的一角,薄如蝉翼的纸上洒有点点金色,闪闪发光。 祝福眨眨眼睛:“洒金笺?” 纸背上还隐隐有墨痕,这么有格调的古风?难道是李墨一? 想到他,祝福忍不住扬起嘴角,送这么贵重的东西,难道是表白? 前台姑娘看出了她欢喜的模样:“还说不是男朋友,笑得这么奇怪,好像偷了只鸡的黄鼠狼。” “都说了没有男朋友啦。”祝福再一次强调。 “好好好,没有没有,我去吃饭啦,拜拜。” 祝福缓缓打开那张纸,只见墨迹淋漓的六个大字“丧铃响,命终时”。 “……” 看见这六个字之后,祝福感到很茫然,每个字她都认识,组合起来的意思,仿佛可能好像是指收到这个铃兰的人,会死。 提前通知之类的事情,当属《楚留香》中那篇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而活在二次元的人们最熟悉的就是《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了。 从这六个字来说,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古龙大大相提并论,所以……会不会是什么重度中二病患者在模仿怪盗基德? 祝福举起手中的铃兰花枝,轻轻晃了晃,从七朵白色花冠中,传出清脆的铃声,想着自己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中二病性格的人,怎么会收到这种,再仔细看收件人,的确写着自己的名字。 而这个快递公司,也不是熟知的某通,logo画着是三只绿色的鸟,红色的脑袋黑色的眼睛,还有一句诗“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 底下还有一排绿色的大字:青鸟随心送,想往哪送往哪送。 旁边放着的二维码:扫扫更健康。 顿时把上半部分的如诗意境破坏了个彻底,下半截更像是美工跑了,老板自己在word上随便打了几个字。 “一下子凑齐两个神经病也是不容易。”祝福笑笑,将花放回木盒中,准备带回去让李墨一看看他们当年有没有这种玩法。 由于晚上要和赵思雅吃饭,祝福整个下午都忙于工作,确保不需要加班。快下班的时候,她兴高采烈的对乔瑜提起了这件事,还把照片也发了过去,比起心大的祝福,乔瑜联想起之前那次莫名的绑架事件,觉得祝福说不定是被什么人盯上了。 她将那张白银铃兰的照片转发给苏岩,问他知不知道这花有没有什么说法。 很快,苏岩一个电话就打了过来:“你什么时候收到花的?” 乔瑜回答:“不是我,是祝福。” “她有危险,我同行里最近出现了一个新人,不知男女相貌,只知道下手狠辣,还特别喜欢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接到这朵白银铃兰的人,都活不过二十四……” 没等听完,乔瑜就挂断了电话,转而拨打祝福手机,电话那头却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第一百二十二章 真账 大厅中央放着一架三角钢琴,琴腿与琴盖上均雕刻着罕见的法式风格,透着浓浓欧洲中世纪宫廷的奢华。 坐在钢琴前的演奏者被半掩在钢琴之后,隐约可以看出是个穿长裙的女性。舒缓的旋律随着她的手指轻灵跳动,在整个q咖啡馆回旋。 刚进门,赵思雅就看见了这架钢琴,忍不住往前走了几步,当她看清之后,不由轻呼出声:“哇,这家咖啡馆的老板好有钱啊,竟然买下这台钢琴就在这里弹?!” “不然放哪儿弹?”祝福不太明白。 “这可是施坦威的手工定制款,一般的钢琴也就是把外观漆成胡桃木的颜色,这可是真的胡桃木。”赵思雅一脸的向往,“我以前特别想要一台,我爸一问,五百多万。五百多万呐,国家大剧院都不一定有这么高级的东西,没想到会在咖啡馆里看见,不会是仿货吧……” 她仔细听了听:“音色挺好的,如果是仿货,那也是精仿了。” 祝福对钢琴完全不通,她只是有些意外,来过几次q咖啡馆都是晚上,根本就是酒吧的风格,在现在钢琴的位置,应该是一根钢管,半裸的苏岩挂在上面扭来扭去。 而现在这个妖娆的男人正穿着白衬衫黑马甲,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严肃认真的站在吧台里面,调制祝福刚点的法式皇家咖啡。 “最近你那边忙吗?”祝福问道。 赵思雅摇摇头:“还行,刚月中,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忙了,上次你跟我说的没错,实习的时候就是应该多做一些,现在我什么活都能上手,她们让我做的活,我都能按时完成。” “那就好,想当初,你还是个趴在桌子上哭的小实习生呢。”祝福打趣道。 “嘻嘻。”赵思雅想起那个时候的事情,也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带着甜蜜的微笑:“嗯,虽然我和齐清澜是家里长辈介绍的,但是,他也说,那个时候就注意到我了,他知道我是刘源的外甥女,所以特别讨厌我,觉得我是靠后台过日子的白痴。” 听见她提起齐清澜,祝福努力压下心中的厌恶感,保持着脸上的笑容:“那他是怎么从讨厌你,变成喜欢你了呢?” “也许是因为交流之后发现我比较可爱?嘻嘻。”赵思雅比了个剪刀手。 “哎对了,我管的那个项目,好像齐清澜也在管?从剧本上看,咱们代言人的戏份没有人家那边的代言人多了呢,怎么回事呀,是不是优佳那里追加投资,咱们的份额少了?” “没有呀。”赵思雅还沉浸在与齐清澜之间甜蜜的回忆中,随口应了一声。 “咱们可是占比70%的,有六千多万呢,怎么现在感觉只有40%了,大头在优佳那里,所以才是人家嘴大说了算,哎呀,这下我的宣传稿都要重写了,哎,部门成本飞升,年底考核我得不及格了。”祝福趴在吧台上,双眼盯着咖啡勺上的方糖。 浸满白兰地的微黄色糖块正飘着淡蓝色的火焰,随着咖啡馆中流动的空气左右飘摇。 赵思雅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哪有六千多万,拨出去的账只有六百多万呀。” “哪能这么少,这价格,光导演的工资都不够开吧?那可是国际级的。”祝福听着十倍的差价,心中“咯噔”一下,却仍不动声色地追问。 赵思雅摇摇头:“他说这是新的尝试,愿意降低价格,试水,这次才要了三百万。也可能是希望能与华创和优佳继续保持良好关系吧,毕竟现在网剧对上星剧冲击也挺大的。” “那咱们占比还是那么多吗,为什么优佳说动剧本就动剧本,真是的。”祝福故意说。 “我们的占比一直都只有20%呀,优佳才是占的大头。”赵思雅说完,忽然猛省,“哎呀,这不能说的,你可千万别说出去呀,这是特别大的事” 祝福快速心算了一下,如果六百多万是百分之二十,那么总投资额差不多就是三千万。这三千万对祝福来说是很多,可是,现在拍个十几集的网剧都要五六千万往上了,《一世风华》的计划是四十集呀,而且还是计划上星在电视台播,三千万能做什么? 自从接触这行之后,祝福知道有一个网剧投入是七百多万,但是那片子,所有的演员都穿的是自己的衣服,拍摄场景多半用的是导演家,主角开的车是导演的车,甚至导演、执行导演、连化妆师都上阵出演配角。 那还是现代都市剧,还可以这么省,但这可是古装剧啊,影视城的钱、服化道的钱、后期特效的钱,哪一个能省得下来,三千万,绝对不可能拿得下来。 等等,重点不在于三千万能不能拿下这部片,而是,对外宣传的一亿投资是怎么回事,活生生的少了三分之二有余。 这笔钱,去了哪里? 想起楚昊与齐楠两人,祝福觉得事情越发的复杂,她揉按着太阳穴,心里沉甸甸的,她隐隐猜到事情真相,但是却不愿意相信。 一旦这部剧到最后被查出是洗钱剧,那么,不仅对吴卫国导演的名声是个极大的打击,也是对她有重大的影响,以后别人都会说“露从今夜白的书根本就不值那么多钱,上一个花钱买她版权的制片方,只是想洗钱而已。” 同样无辜牵涉其中的,还有周全和其他的几个不知情的小投资方。祝福最不想伤害的是周全,那是关林森的朋友,是在她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不通的时候,及时伸出手的恩人。 无论如何,坑了谁也不能坑了他。 宣传时稍微夸张一些,并不会被人唾骂,但是像这种乘以三的行为,已经属于欺诈了,由此而来的广告商,都是受骗者。 咖啡勺上的火苗已变得极其微弱,好像一层薄薄的无形蓝膜包裹着半溶方糖上,祝福端起勺柄,浸在深褐色的咖啡中,轻轻晃动,方才还在燃烧着的火焰与方糖,均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钢琴声,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铃兰 苏岩已经离开吧台进了小隔间,大概是为了一会儿钢管舞做准备。祝福颇有兴致的向赵思雅介绍:“刚才那个冷峻型的酒保,你看见了吧?一会儿他要跳艳/舞。” “咦咦咦?”赵思雅的表情忽然就变了,眼睛弯弯像个月牙,嘴角也上扬出一个夸张的角度,一脸的兴奋与期待,她方才虽然觉得苏岩很帅,却是那种拒人于千里的帅,她只敢偷看他两眼,连他抬头与她眼神对视,她都惊慌的低头。 这种男人,就应该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那一款的,现在居然要跳艳/舞?实在是太令人三观崩塌了。 正等着苏岩出来,祝福忽然觉得背后一阵发毛,她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刚好看见一个长发披肩的清秀少女站在她的背后,一袭淡黄色纱质长裙及地,在裙摆的遮掩下,微微露出一点黄色的鞋尖,左手拎着一只中号锁链包,右手正放在里面。 这是刚才那个弹琴的姑娘吧,祝福觉得她应该是来找苏岩的,刚才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一定是错觉,又放心的转过身去了。 转过头还没一秒,祝福觉得心跳很快,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一样的紧张,还是觉得背后有一股森冷的感觉,好像被正待寻找攻击时机的毒蛇猛兽盯住似的,这种感觉让她十分不舒服。 自从使用过几次能力之后,祝福感觉自己对周围环境的敏感度提升了很多,曾经去参观过一处皇陵,走过阴阳道分界线的那一刻,她明显感到一股阴寒,她还自我解释了一下,那会儿正好天上有云遮住了太阳。虽然那种阴寒的感觉,绝不是一层薄云可以做到的。 祝福猛然回头,目光却正好对上一把通体银光闪亮的匕首,锋刃正对着的……是自己的后心?!黄裙姑娘也没有想到祝福会在瞬息之间又转头,她不由一怔,就在这一怔时,小隔间的门开了,一只粉盒从里面飞出来,砸在黄裙姑娘的手上。 虽然她反应也够快,及时侧身让了一步,却还是被珍珠白色的散粉泼了一身,看起来,颇为狼狈。 已装扮完成的苏岩从隔间里走出来,他的表情被遮在面具下,冰冷的声音从他涂成艳红的嘴唇中吐出:“滚。” 黄裙姑娘右手执匕飞身扑向祝福,意图最后一击。祝福本能的举包一挡,匕首扎中了包上的饰品,滑开,锋利的刀刃在祝福的手背上开了一条血口。 在一旁惊呆了的赵思雅,此时才醒过神来,惊呼出声,刚发出一个音,就被苏岩塞了一只小餐包:“不要打扰其他客人。”话音未落,苏岩便已经单手撑着吧台跃到祝福与黄裙姑娘的中间。 虽然祝福被划伤的位置是手背,虽然不是什么要害,伤口却很深,止不住的血不停的滴落在地面,惊动与激动的情绪交织下,祝福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不由自主的张口念出一段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国语言的话。 随着那句话的念出,黄裙姑娘好像被看不见的绳索紧紧捆住手脚,全身僵直,动弹不得,她奋力挣扎着,却是徒劳。 已经有客人注意到这里的异象,刚想过来看看,咖啡馆的大门却被人打开,为首的是乔瑜,她的身旁还有李墨一。 乔瑜的长发陡然被吹起,那是李墨一快速移向祝福时带起的风,他看见祝福受伤了,并且,她现在的表情,现在的气势,是瑶光啊…… 好奇的客人还没有来得及往那里去,乔瑜便已经大步走上台,宣布今晚将会上演双人钢管舞秀,准备的时候太激烈了点,因此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骚动,请各位不要惊慌。 “哇~~”台下的观众本来就是冲着钢管舞来的,相信以老板娘的眼光,第二位舞者,一定也十分的厉害。 有眼尖的老客已经看见了曾经在这里表演过一次的李墨一,十分激动的向周围的人宣传起来:“这个人跳得相当不错的,一点也不比苏岩差。” “对,我也记得他,可惜就来过一次。” 客人那边已经不能叫窃窃私语了,传进李墨一的耳朵,他置若罔闻,小心为祝福包扎着伤口,那个黄裙姑娘已经被苏岩藏到吧台后面去了,她已经不是威胁,现在最大的麻烦,是说不定会放出旋风的祝福。 “你是……瑶光?”李墨一小心翼翼地问道。 祝福坐在吧台旁的高凳上,扬唇一笑,温柔平和:“墨一,好久不见。” 是她!李墨一的表情似乎定格了,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声音,终于,再一次传入他的耳中,这么多个夜晚,他希望瑶光可以与自己在梦中相会,可是,却始终无缘入梦。 这是唯一一个可以令他冰封已久的自我情绪会躁动的女人, 这是唯一一个让他觉得,活着有意义的女人, 李墨一忍不住轻轻拥住她,就好像拥住世界上最珍贵而易碎的珍宝。 “我看他们有很多话要说。”苏岩的声音平静的叙述着这个事实。 乔瑜点点头。 “刚才说双人钢管舞什么的,怎么办?你穿s号还是m号?”苏岩打量着乔瑜。 乔瑜看着地上的黄裙姑娘,问苏岩:“这个女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 “哦。” 乔瑜蹲下来:“你也是拿钱办事的?” 虽然手脚被看不见的绳索缚住,但还是可以张嘴说话的,她恨恨道:“没错,今天失手落在你们手里,我认栽。” “你到底是谁?” “哼,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杀手铃兰!” 苏岩“哦~”了一声:“原来就是你啊,钢琴弹的不错,学了很久吧。” 乔瑜为自己倒了杯酒:“最近你们行业也在搞国学教育?怎么说起话来文绉绉的?” 为了表示自己跟这种中二病不是一路的,苏岩赶紧解释:“现在不知道哪儿冒出来一拨人,非得说恢复传统,找目标之前一定要先递个帖子通知,要有自己特色的信物,必须用标志性的凶器,说话也有一定的套路。” 最后,他做出总结:“就是中二病。” “俗物!这叫仪式感!”铃兰叫出声。 第一百二十四章 瑶光 情绪有些紧张的赵思雅已经被带到二楼,她需要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还有十分钟,q咖啡馆就要变身成为q酒吧,乔瑜刚才当众宣布会有双人钢管舞表演,完全是为了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舞台中央,给苏岩留出足够的时间,把铃兰给拖走,免得引起骚动。 现在能做双人钢管舞表演的李墨一,正忙着回顾前尘往事,肯定没心思管这事,何况,乔瑜也更希望他能稳住祝福的情绪,万一在这里她控制不住力量,只怕会引起轩然大波。 但是,她乔瑜可不是言而无信之人,无论如何也要找一个替死鬼,哦不,是备胎,嗯,是备nb……好吧,不管什么都好,总之,就是要拉着一个能上场的就行。 现在从身体素质看,眼前这位铃兰姑娘,无疑是最符合的人选了。 “跳一场钢管舞,五千块,这活干吗?”乔瑜开价。 她这样的态度,反而让铃兰愣住了:“我可是杀手。 “所以,不是应该要接活吗?” “你不报警?” “不用你教我怎么做一个好市民,我就问你,你接不接活?” “五千太少了,加点吧。” “你要多少?” 铃兰犹豫了半天,报出来一个数:“五千五!不二价!” “成交。” 一旁看着的苏岩默默扭过头,这一幕简直是杀手史上的耻辱:“业内这段时间盛传,铃兰是个超级冷血无情的杀手,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你手上到底有多少案子?” “嗯……也就一个吧,我绑架了冯家的狗。”绑架狗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铃兰说的毫无羞愧之心。 这件事乔瑜听过,冯家就是关林森的那个战友冯海,他孙子冯潜养了几年的纯种猎犬出来遛的时候没牵绳,扑出去把正在逛街的一个老太太给咬了。 但是冯家说是那个老太太惹了狗才会被咬,还说他家的狗很健康,不会有狂犬病,连打疫苗的钱都不给,最后在地上扔了一百块走了。 又过了几天,冯潜的狗丢了,勒索二十万。 冯家几乎把s市给掀翻了,也没找到狗,冯潜对这条狗的感情十分深厚,最终还是把这口血咽了下去,给了二十万,狗放回来的时候,身上不少咬痕,不知道被多少狗咬过,已经奄奄一息了。 “所以,业内说的心狠手辣,就是这个?”苏岩不敢相信现在对“心狠手辣”的定义已经变成这样了。 被捆的很结实的铃兰不服气的一挣,竟然坐了起来:“我一个刚入行的,谁会真给我人命单子!这只狗,还是我自己看新闻才知道有这事,所以才找过去的!” 与狗相比,乔瑜倒更在意的是另一件事:“那祝福是怎么回事?” “哦,在网上看见的,不知真假,反正就试试呗,又不收我的钱,没想到,与那个陌生的号码联系上之后,那个人真的传给我一张照片,一个地址,还往我的帐户里打了一半委托费。” “乖,把那个号码给姐姐。”乔瑜温柔地微笑着,语气却是不容拒绝。 铃兰的摇头,被乔瑜视为拒绝,她的手机被乔瑜从包里搜出来,又被乔瑜强行用指纹解了锁,一条条的翻找记录,并发现了唯一一个通话记录,可惜那是一个网上虚拟号码,前几年网约车很火的时候,用来免除不必要骚扰用的。 “雇主有没有说,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你得手了,然后支付给你剩下的尾款。” “有的,让我传一张尸体的照片发到这个号码就行。” 就这么简单?那ps一下不就行了?真是好随便。 也许,此人的目的,本来也就不是要祝福的性命,不然何必找一个菜鸟杀手来,那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双人钢管舞的开场时间近了,答应出场的铃兰却还动弹不得,乔瑜对祝福笑道:“hi,你现在还记得我吗?” “很熟悉,但是……对不起,我有一部分记忆已经找不回来了。”瑶光的灵魂略带歉意。 “没关系,你能把她先解开一下吗,在场所有的客人在等着她,或者……李墨一上?” 许久不见李墨一,当然不能让他这么快就离开自己,随意的一个手势,铃兰便觉得刚才的无形束缚顿时消失,她站起身,苏岩已经拿来了舞衣和面具:“还有三分钟。” 激烈的前奏响起,整个大厅里的灯光灭了,只有一束雪亮的聚光灯打在正中那架华贵的钢琴上,接着,钢琴缓缓沉下地板,接着,是一男一女两个戴着面具的舞者,手握钢管,缓缓从地板下升上来。 男舞者是熟悉的苏岩,而女舞者,则从未在这里出现过,之前那个猜测李墨一会再次上场的客人,也十分惊讶,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舞台中央,没有人再往吧台看一眼。 李墨一对于瑶光灵魂的归来十分高兴,但他同时也担心着祝福的意识:“现在这个身体的灵魂在哪里?” “睡着,她是我的转世,原本她的灵魂可以完全承载我的记忆和能力,可是似乎有些意外发生,记忆有一部分在别人那里,只有当所有的记忆恢复完全的时候,她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力量。” 她顿了顿:“你们需要找到我的法器澄心镜,还有那个拥有部分记忆的人,两人同时照着镜子的两面,就可以将所有的记忆集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看着李墨一忧心忡忡的模样,她又笑道:“如果能完整的合并,那么,我就是她,她就是我,不会使某一个人的意识消失。不过……那颗慧星又回来了,我一点灵识未灭,也是因为它。” “是的。”李墨一低声说,他知道瑶光会回来,一定是有原因的。只是上一次带来的后果,实在是一个可怕的回忆。 瑶光轻轻握着他的手:“这是我没有完成的事情,一定要做完。” “我陪你。”李墨一语气坚定,看着她,瑶光笑着点点头。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中二病的救赎 此时,舞台上的双人舞已经到了最后的高/潮部分,女舞者轻盈如飞燕,左足尖踮着,立在男舞者的掌中,实则全身的重量基本落在右手握着的钢管上,右腿向后抬起,与左足形成一个完美的一字,这样纤细的身体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台下的观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老板娘这是在哪里找来的姑娘,太厉害了,以前都没见过。” “有钱什么人请不来?你不知道吧,这边的老板娘,不仅有钱,还有权,天下没有她搞不定的事。” 客人们交谈的话传入乔瑜耳中,红唇微微扬起。 “你知道是谁要杀祝福吗?”比起慧星,祝福更关心眼下这个问题。 瑶光摇摇头:“没有人要杀她,只是想确认她是不是……” 话没说完,她忽然止住了,呼吸陡然变得急促,微微张着嘴,双眼失去了焦距,接着便双眼一闭,向后倒了下去,李墨一刚刚来得及接住她。 在李墨一怀里的祝福呼吸渐渐平稳,乔瑜刚刚在手机上按下12这两个数字,她就已经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李墨一怀里,一下子红了脸:“怎么回事?我怎么了?” “这是几?”乔瑜伸出两根手指在祝福的面前晃。 “喂……”祝福伸手打开她的手,“我又没瞎。” 见她精神挺好,乔瑜松了口气:“刚才的事你还记得吗?” “我被划了一刀。” “然后呢?” “就晕过去了。” “……” 乔瑜与李墨一对看一眼,瑶光离开了,而他们即不知道瑶光的灵魂来去的关键,也不知道到底谁是幕后黑手,刚才瑶光说了一半的话“确认她是不是”,是不是什么? 从两人的表情里,祝福看出刚才在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应该又发生了什么,从李墨一那里听完之后,她耸耸肩:“不是秦伟就是秦承远,说不定秦伟这会儿就埋伏在什么角落里,等着英雄救美,就这样吧,这不重要。” 相比这个莫名其妙的前男友,祝福更关心的是瑶光提到的澄心镜:“那个东西听起来很有意思,在哪?” “不知道。”时隔千年,李墨一也确实不知道应该上哪儿找这个东西。 “那就麻烦了。”祝福习惯性的将胳膊支在吧台上,双手捧着脸,手背上的伤被牵动,一阵剧痛,“嘶”祝福倒吸一口凉气。 正捧着自己的手,发现苏岩和另一个戴着面具的女人走过来:“咦,美女,你是谁呀?” 铃兰缓缓摘下面具,祝福点点头:“果然长得挺漂亮。” “你已经忘记我是谁了?”铃兰不敢相信。 祝福眨巴着眼睛,想了想:“我们见过?” *** “我爸妈离婚了,他们谁都不管我,有个亲戚收养了我,后来送我去了舞蹈学校,学校旁边是武术学校,我喜欢里面的一个年轻教练,跟他学了不少。他说他会等我毕业,没想到,上个月,他就结婚了。”铃兰叹了口气。 那段失恋的时间,她天天什么事都不想干,只想泄愤,在网上无意间发现了一个贴子“恢复传统礼仪”,她一时好奇点进去看,发现是号召杀手要恢复传统,铃兰对杀手的印象全部来自于小说,觉得又酷又好玩,根本没想过取人性命是怎样的重罪。 本来,她是想在那个底下跟贴问如何成为一个杀手,却发现没有可以注册的地方,再过了几秒,网页居然自动刷新了,显示那个地址404错误。 于是,她就照着那个贴子所说的传统,在网上订购了属于自己的符号,白银铃兰花,除了绑架那只狗的时候放过一回,祝福这边是第二回。 “我知道,这是杀人未遂,你要告我,就告吧,我也没什么可说的。”铃兰似乎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可留恋的。 苏岩双手抱臂,靠在一旁:“你年纪轻轻,就这么生无可恋?” “我有什么可恋的?没有人需要我,我也没有什么惦记的事情。”铃兰笑笑,满满的无奈。 苏岩对乔瑜说:“我觉得她钢琴弹得不错,而且晚上总是我一个人表演也挺无聊,据分析,观众已经比之前减少了0.5%之多,所以,我们需要推陈出新,今天的双人舞反响不错,不如留下她?” “留不留下她,也得是受害人说了算。”乔瑜看着祝福,“其实受害人说了都不算,按法律来说,应该是……” “会留疤吗?”祝福只关心这件事。 “这程度,只要小心些,就不会。”李墨一的回答让她感到安心。 祝福点点头:“那就算了,故意伤害未遂也得判个三年以下,本来她现在也就是个中二病,等出来以后,还不知道变成什么样。” “不要把网上小说那些当成是真的。”祝福认为铃兰应该是进了什么小说写手讨论的网站,楼主只是在讨论情节设定而已。 见祝福没有意见,乔瑜点点头:“那你愿意留下吗?” 铃兰点点头,在祝福受伤之后,看见涌出的鲜血,她特别害怕,也特别后悔,上次是把绑架来的狗扔到野狗堆里,她以为自己真的已经成为了一个冷血杀手,但现在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而且……她看着苏岩,刚才与苏岩一起跳双人舞的时候,两人虽然从来没有合作过一次,但却意外的契合,这让她对苏岩也有了不同的感觉。 祝福有些担心铃兰的雇主:“你没有完成任务,会不会怎么样?” “我想,已经完成了。”乔瑜看着祝福,“我猜,他们是想试试,你是不是会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变身成魔法少女。” “啊?”祝福现在觉得乔瑜是不是已经被这个中二病少女传染了。 没想到李墨一居然也在点头:“他们已经得到了想要结果。” “那……尾款呢?”做为受害人,祝福关注的点实在是让铃兰都觉得心情复杂。 “那当然没有啦!你到底在想什么?”乔瑜扶额。 第一百二十六章 钱不是问题 铃兰先行离开。 过了一会儿,定下神来的赵思雅跑下楼,发现祝福一点事也没有,问起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祝福说:“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忽然发病了,刚刚她家里人把她接走了,没事的。” “啊,是武疯子啊,太吓人了,怎么会这样呢?”想起刚才那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女人,忽然就拿起刀对着祝福冲过来,赵思雅还心有余悸。 “她家里人说,是因为她考研失败,男朋友又跟别人跑了,所以一下子受不了打击,就变成这样了。”小说写多了,祝福的故事张口就来。 说得赵思雅唏嘘不已:“难怪,看起来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怎么会突然这样。”接着她疑惑的看了祝福一眼:“不会是你抢了她的男朋友吧。” 祝福扶额:“喂……你的脑洞怎么比我还要大。” “不然我们坐这么近,她怎么找你不找我?”赵思雅还挺有理,这让祝福想起了上学时候老师说那些被校园霸凌的同学:“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然他们为什么欺负你不欺负别人?” 祝福随口说了一句:“因为我穿的是蓝裙子,蓝色代表着忧郁,会刺激精神病患者,就像农历三十和初一这两天没有月亮的时候,不能穿红衣服,穿了红衣服的一定要在半夜十二点之前回家,不然会被厉鬼盯上呢。” 赵思雅默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着的浅红色连衣裙,又抬头:“这算红吗?” “不知道呀,这要看鬼界那边对色卡的定义了。” 赵思雅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日历显示今天是农历四月初一,时间显示现在是23:40。 她没来由的感觉背后起了一层白毛汗,此时已临近打烊时间,大堂里只有两桌客人,显得分外的冷清。 黑漆漆的窗外,摇晃的树影好像那天从影视城回来时,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又让她回忆起当时被人拦住车的恐惧。 “啊!!!”赵思雅尖叫一声,抓起包颤抖着声音:“我,我要回去了。” “要不要帮你叫辆车?” “不用不用,有人来接我。”赵思雅惊慌的向门外跑开了,乔瑜打开放在吧台里的监控屏幕,叫祝福:“来,看看是谁接她。” 在屏幕上清晰的可以看见,赵思雅慌张的站在门口,左顾右盼,接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身边,她看见车里的人,好像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手抚着胸口,拉开副驾驶位的车门,坐上去。 乔瑜切换了正面的监控摄像头,屏幕上清楚的映出了驾驶位上男人的脸——齐清澜。 “不会吧,又是他,我跟他什么愁什么怨,我吃他家粮了还是杀他全家了。”祝福很生气,但是也想不通,凡事总有个动机,齐清澜这么折腾,到底是图个啥? 李墨一给她倒了杯水:“如果不是触及到他的利益,没有人会这么做。” “最近我在查华创与优佳在我那个电视剧里投资的问题,我找过他,他用他是负责人的理由直接把我给挡了,难道是因为这个?我还没干什么呢。”祝福恨恨的说,“虽然我也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0:00 q咖啡馆打烊的时间到了,苏岩负责打烊收尾工作,李墨一开车载着乔瑜和祝福回去。 关林森坐在厅里看一部最近很红的,以医生为主角的电视剧,手里还抱着一台笔记本,手指如飞的打着字。 “哎?你这是在写影评?”祝福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网站是一个有名的写剧评和影评的网站,许多人会在上面对剧发表意见和打分,在这个网站分数的高低,甚至会影响到这个剧后续的一些评价,因此,也有许多水军在这里为剧摇旗呐喊。 关林森推了推眼镜:“不,只是吐槽,这部剧里太多东西是错误的,如果有人以为里面的急救方法是真的,可能会弄出人命,所以,我要说明一下。” 看见关林森,祝福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我记得我的那个小说,最早是你朋友的公司完全把改编权和影视权给买下了是吧?” “对,卖的特别便宜,就顺手买了全版权,包括出版和音频什么的,怎么?” 祝福很高兴:“那现在,华创和优佳现在想要乱改,但是我不希望他们改,这样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可能会得罪他们,他们可能会撤资。” 祝福可怜巴巴的看着乔瑜:“我这剧,特别好,特别厉害,特别能吸引观众,只要一炒,绝对引爆收视率。” “我现在能动的只有六百多万,不够投的,”乔瑜从来不与祝福说那些虚的,六百多万对于小制作来说无所谓,可是,对于已经铺开的班子来说,确是很吃力。 李墨一看着关林森:“你有多少?” 关林森仔细想了一下:“现金不多,三百多万,其他的都是古董字画不动产,要变现也没这么快。” 李墨一点点头:“九百多万差不多吧,我的片酬不要了。再把集数压缩一下。” “……”祝福忽然感动的说不出话来,“别这样,我还是再努力试试看,尽量不要闹到这一步吧,毕竟将来也要合作,把最大的两家投资方给得罪了,长久来看也绝不是好事。” 乔瑜倚在沙发里,慵懒的看着电视屏幕上的男男女女,一面说:“我倒是觉得,你那本书谁是主角并不很重要,本来你的设定跟双女主也差不多,但是,投资额有如此大的水份,实在是很蹊跷。” “我也想到了,只怕这事跟楚昊来的原因有关系。”祝福说,“我看这事可以跟他们通个气。” 过了没几天,网上忽然爆出消息,说有内部人士冒死调查:华创财务部相关人员表示《一世风华》投资只有公开数额的三分之一,疑似洗钱剧。底下还贴出了所有人的片酬、费用表等等实据。 其实网上并没有太多人关心这部剧,演员不是大明星,书也没有太多粉丝,而这个贴子的切入点却十分有意思,涉及了萧家与秦家两大家族的恩怨情仇,遣词用句大胆直接,营造的宅斗气氛,连一般的网文写手都自叹弗如。 祝福正揉着额角,想这会是谁干的,一抬头,就发现赵思雅气势汹汹的冲进了她的办公室。 第一百二十七章 决裂 “枉我这么相信你,你竟然把我说的都发到网上去了!”赵思雅气得花容失色,眼圈都红了,“你为什么这么做!” 祝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明白她怎么会这么说:“你冷静一下,不是我说的。” “我算是明白了,那天你说请我吃饭,就是为了套这些话出来,齐清澜说过,你觉得你是原作者,觉得剧怎么拍都应该由你说了算,现在没让你如意,你就想用这种方法来捣乱吗?” 祝福看着她:“捣乱?我会对自己的心血捣乱?好,我捣乱,这部剧没人投资,口碑差评,然后呢?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谁知道你怎么想的!”赵思雅此时已经口不择言,一心只认为是祝福出卖了她,“it组那里都已经查过了,就是你的电脑ip发的。” 祝福继续努力解释:“上回那照片的事,我还能不知道公司的服务器会记录?我怎么会在公司电脑上发?” “哼。”赵思雅嗤之以鼻。 在隔壁听见动静的齐清澜忙赶过来,温柔安慰:“别生气,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 “她是个小人!”赵思雅刚想说祝福出卖了她,陡然想起那话也是从自己嘴里先说出去的,只得恨恨的甩下这五个字,扭头便“噔噔噔”跑开,齐清澜追了出去。 祝福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不能慌,一定要马上找到解决办法,否则,,就会像方媛那样不名誉的离开。 首先找到了it组,从系统日志上看,的确是祝福的电脑上发出的,并且那个时间,祝福的确在办公室里,她认真的回忆了这个时间点的情况,从那个时间与朋友聊天内容来看,她应该是忙着做第二天会议用的ppt,什么网都没有登。 当时她还抱怨了一句一整个下午都粘在椅子上了,应该也没有长时间的离开办公室去做别的事情,何况,她有良好的办公习惯,离开座位之前,都会将电脑锁屏。 祝福抓起手机,在联系人里翻找到一个许久没有联系过的人,那是一个从了良的电脑黑客,现在在一家计算机软件公司当安全顾问。 当初祝福想写红客与黑客cp的故事,在论坛上发出时,被这个人唾弃的体无完肤,鄙视祝福对电脑一无所知,也敢写专业性这么强的故事。 不打不相识,后来祝福加了他好友,线下见过一面,只是许多年没有联系过。 “麦克,在不,我被人黑了,it那里说我发了一个从来没发过的贴子,那个时候我还同时在用电脑,这是怎么回事?” 几乎是秒回:“点过什么带图片的邮件吗?” “我的邮件几乎都是带压缩文件包的,文件包里都是图片,这种算吗?” “不算。” “那就没有。” “上过不该上的下流小网站?” “没有。” 过了几分钟,那里打来一句话:“哦,那恭喜你,可能是管理员伪造的数据包,那就是雁渡寒潭无影去,你只有死路一条,哪里都查不到。” “得罪谁也不要得罪程序员。”还非常可恶的配了一个得意的笑脸。 祝福扶额,这个男人太记仇了,不就是那会儿见面的时候对他的格子衬衫“哈哈”了两声嘛:“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从技术层面,没有。”简单的一句话,让祝福的心里猛然一沉。 “从非技术层面,你可以让他自己跪下说真话呀。” 祝福向麦克道谢之后,从员工名单里找到了管理员的名字,是一个工作了三年的年轻人,对这个人,祝福听说过,一直认为自己技术厉害的不行,觉得在这里做技术只是一个临时的落脚,而他的舞台应该是世界知名的it公司。 “一个有野心的年轻人啊。”祝福微微闭上眼睛,当她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想到一个主意,祝福又找到麦克:“贵公司招人不?” “招啊。” “有兴趣面一下我公司的管理员不?” “呵呵,你是想让我说出他是怎么下套的?” “聪明。” “我有什么好处?” “送你二十件格子衬衫。” “滚。” “茵茵的私房签名照。”祝福抛出大杀器,她知道麦克最喜欢的电竞女主播是茵茵,工资几乎都用在了给茵茵打赏上。 “呵呵,你能有她的照片?p的吧。” “上个月她在电视台参加节目的时候给我签的,我哪敢用p的照片来骗你这样的大拿。”祝福不失时机的捧了一下麦克。 麦克果然受用,以及他也挺好奇此人到底是用了哪种手法,于是便答应下来,麦克用公司的座机打过去,自报家门,谨慎的管理员查了一下这个号码,发现的确是这个公司的号码,麦克说的职位,也的确是管理员曾经关注过的,投过一次简历,却如泥牛入海,沓无音信。 现在终于等来了电话,他几乎心花怒放,强自保持着镇静:“啊,我是很久以前投的简历了,还在招?” “我们公司对候选人审核都十分严格,需要经过重重选拔……”麦克说的也没错,只是稍微夸大了一下,再怎么重重选拔,也不至于四个月前投的,现在才接到第一个电话。 简单的问了一下个人情况之后,麦克就进入技术知识问答环节。 祝福原本很担心麦克这样的it男,太过直白会让管理员心生防备,事实证明,it男与it男之间不需要什么花花肠子,麦克几句一问,管理员小哥感到自己的专业技术受到了质疑,抖尽全身技能点,只为求麦克给一个面试机会。 不过三五个套路,麦克就知道管理员小哥对祝福的电脑使用了怎样的手法,并且,找到了可以证明祝福清白的方法。 就在公司安全部门叫祝福去一趟的前一刻,祝福拿到了重要的反击资料。 再次走出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可以对她再说三道四。 祝福想要找赵思雅,把事情结果告诉她,可是,系统却跳出来一行字“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动机 系统跳出这样的提示,代表着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一行淡淡的浅灰色字迹,冰冷而无情,祝福看着这串字迹,心中如冬日雪地,一片雪白一片荒凉。 现在公司安全部门的调查结果已经证明了她的清白,但是,赵思雅那里只怕不是一时半刻可以扭转过来的,齐清澜一定有告诉她,曾经自己对剧本角色设置的意见。 而赵思雅一定能想到,那天晚上,自己问她关于投资占比和投资额的事情,与此事有关,像她这样背景的女孩子,往往会比别人更敏感一些,即使这次的事情证明不是自己把她的事情转了出去,只怕她以后也不会再与自己有所来往了吧。 虽然很不舍,但是,如果注定要走到这一步,那就让事情在变得更糟之前结束吧,毕竟曾经也要好过,只是希望齐清澜对她是真心的。 在“女皇陛下的房客”群里,祝福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只唯独隐去了赵思雅那一段。李墨一大概很忙,一直没有回复。 关林森表示有些惊讶:“看不出你这么厉害。” 乔瑜则是回道:“这才是祝福正常的水平。” 接着,祝福又说:“现在好几件事我都不明白,这么做的人动机到底是什么,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真是太不幸了。” “现在的事情看起来都没什么关联,再观察观察吧。”乔瑜回应道,“做事小心一点,下一次他们的手段应该升级了。” 看着好友的话,祝福觉得心里才松快了一些,齐清澜还没有回来,她起身借故路过了一下财务部,赵思雅的座位上空荡荡的,不知道去哪里了,大概两个人现在还在一起。 还来不及为这段逝去的友情伤感,新的工作又来了。 网上那篇文章,虽然公关部已经很快把原文给处理掉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瞬间被转到许多地方,一时间根本无法删除干净。 影视界完全没有激起一点水华的《一世风华》,在股票界却掀起了一阵狂风大浪,华创的股价开盘即跌停,第二天继续跌停,第三天然后跌停。 连续三个跌停板,被异动停牌。 一时间投资者信心大跌,市场传言华创快要不行了,使得华创不得不继续追加投资,使投资额达到对外公布的标准,然后再请进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以此正名。 复盘后,仍以下跌为主,华创内部进行了一系列的审查,最后主要对财务部进行了审查,对外宣称开除了两个员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两个员工,还真的就是临时工,平时都不在公司编制里。 由于华创公司效益平时不错,对员工也大方,员工没人希望华创翻船,因此内部员工对此事也闭口不谈,外界记者打探,也只能得到公关部下发的统一口径。 现在华创的投资比例已经反超优佳许多,祝福也收到了新的剧本,女一号依旧是容诗音饰演的大祭司,人设与情节与原小说相一致。 这一点当然是祝福喜闻乐见的,虽然那发贴人在实际上是帮了她,但是她十分在意,到底是谁发的那个贴子。 所有不可控的事情,都不应该在职场中出现,无论是惊喜还是惊吓。 晚上与优佳基金开会重新梳理宣传方向的时候,祝福明显感觉到,方媛向她射来的怨毒的眼神,中间休息的时候,祝福一个人在茶水间冲咖啡,觉得背后阴森森的,扭头一看,是方媛正倚在门口看着她。 “这个地方,多么熟悉。”方媛看着祝福。 祝福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得应了一声:“是啊。当时你……” “当时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我就想知道一件事,表姐,你就这么见不得我好?”方媛清秀的脸上,一双韩式平眉已经立了起来。就连说的话,都像是满怀着恨意,从牙缝里挤出来一般。 祝福心里忽然一寒,方媛如此恨她,今天赵思雅又与她决裂……也许那个神秘势力的目的就是要让她众叛亲离。 而她却不知道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别人在暗自己在明的感觉实在是令人感到精神紧张。 祝福看着恨意滔天的方媛:“我并没有见不得你好,也知道当初那照片不是你发的,我也尽力为你解释,可是没有人相信我。” “哦,那可太谢谢你了,我是不是应该跪下来三呼万岁,感恩戴德,再给你立个长生祠?”方媛的语气里充满讥诮。 不大的茶水间里,充满了方媛的敌意,祝福却无意再对她说什么,无论是解释,还是吵架,都没有任何意义,祝福只感到很无力:“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觉得我处处为难你,日久见人心,回去开会吧。” 祝福向门口走去,与方媛擦肩而过,方媛冰冷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会付出代价的。” “代价?我可什么都没有得到啊。”祝福笑笑,向会议室走去。 会议上最终确定了宣传节点进度,开机前,是对主要演员的个人包装和打造,这也意味着,祝福下面主要打交道的对象,是秦伟。 全是新人,捧起来不容易,好处是没有黑点,在正式宣传之前,祝福让李墨一再把自己的履历给过了一遍,以确保不会被好事者翻出什么来。 即使周末在家里,祝福也没有闲着,她抱着笔记本,整个人窝在乳白色的沙发里,神情严肃认真的看着屏幕,审视着列出的李墨一的人设。 家境贫寒、积极上进、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几乎只要有一点点贴近的,祝福都把它算在李墨一的宣传点上。 “你看,我那会儿不让你出面,不让你打架,都是有好处的吧,不然,小心你分分钟被人翻出来是个野蛮人。”祝福得意于自己的远见。 键盘上,她手指如飞,李墨一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她,紧抿着的粉色嘴唇,挺直的鼻梁,还有坚定的眼神,五月的阳光透过大大的落地玻璃窗,洒在她身上,脸部线条逆着光,如大地女神一般的柔和,李墨一看着她,眼神温柔似水。 第一百二十九章 后台 导演吴卫国,他的名字也许并不响亮,但是他拍过的片子,随便说出来一部,都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以及经典代名词。 所有拍同类题材的后来人,无论拍的好坏,都会被拿出来与他拍的片子相提并论,吴卫国那个时代,由于技术与资源的限制,在布景与特效方面确实不及现在,有些装饰也过于花哨。 也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吴卫国对演员的个人素质和敬业程度,有异乎寻常的执着,曾经有一场戏,他怎么都过不了,拍废的胶片之多,让在场的投资方代表看的肝颤不已,说其实差不多这样吧,已经挺好了,却被他怼回去:“导演那一栏要不挂你的名字?” 投资方要求做出的修改,他也会因为“不合逻辑”而拒绝修改,开头几乎没有人认可他这样的作风,吴卫国的日子过的十分艰难,全靠妻子工作和娘家的支持,才顺利拍出了几套片子。 直到萧钧天的父亲慧眼识珠,说有能力的人有耍脾气的资格,倾力予以支持,打造出几部二十多年后仍被人津津乐道的精品之后,吴卫国这三个字,顿时就成为了票房保证,哪怕连剧名都不知道,只要知道导演是吴卫国,就有的是投资人捧着大把的真金白银上门。 如今,他虽然是想从老派的传统风格中转型,将目标观众群定义为更为年轻的一代,但是,他也绝不会放松对质量的要求,那些在圈内出了名的流量小鲜肉他完全没有考虑。 吴卫国会选择祝福这个故事做为试水之作,是因为萧钧天的推荐,毕竟老萧总当年在他最艰难的时候伸了一把手,即使小说本身不是很火,他也可以把这个故事就当原创讲。 因此,对于女一号与女二号转换的事情上,他并不是很在意,大祭司天枢与女皇承澜无论谁做女一号,都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写法,不会影响故事的精彩性。 他讲究的是演员。 女一女二,男一男二,都是华创和优佳两家投资方指定的人选,他仔细看过之后发现。 容诗音曾经拍过小制作的都市和古装剧,虽然演技平平,但她的扮相比较符合要求,个人也努力,尚属孺子可教,也许点拨点拨,也能出息。 李墨一是个新人,之前只演过龙套和一次男三号,不过看过他的视频资料之后,吴卫国对李墨一的印象非常好:“这小伙子,很有灵性。” 视频是祝福精心挑出的,在没有做过任何剪辑和特效的镜头里,李墨一身着一袭黑色紧身短打,静静盘于房檐之下,一动也不动,直到目标背过身,他如一道黑色的疾风从房檐下蹿出,直向目标背心刺去,一击得手,在赶来的侍卫箭雨中,他中箭,躲入小姐闺房中,惊醒了梦中丽人。 抬头与小姐的双眸对视时,李墨一的眼神被给予了特写,透满了冷酷的杀气,满是鲜血的手慢慢握紧沾血的匕首,全身的紧绷感非常到位。最后胁持重病的小姐逃亡后,他为小姐采药煎药,为她盖被时小心翼翼,给她喂药时说话很凶,眼神却充满了温柔。 虽然这个男三号话不多,全剧台词加在一起没有超过两百个字,戏份加在一起没有超过五十分钟,但是在片子播出后,却让许多小姑娘为之疯狂,为他做了许多剪辑mv,写了许多番外剧情故事,甚至有呼声要求拍第二部,专门说他的故事。 李墨一不仅有演技,而且还是武替出身,他已经对吴卫国表示过,所有戏份可以由自己上,不需要任何替身演员。 在现在这个连拍文戏拍背影都有替身的时代,一个演员能有这样的觉悟,已经相当的难得了,吴卫国对他也是十分满意。 男二号陈唯是吴卫国朋友推荐来的,是从仪仗队退下来的军人,本人的气质与行动举止与殿前侍卫林海应有的素质一致。 让他有些头痛的就是优佳基金那边推荐的方媛了,她如果演一个都市言情剧的女主角还行,或者演一个小家碧玉也可以,让她演一个雍容大气的女皇,实在是太难为她了,化妆师与造型师已经尽全力把她往高傲冷艳方向打扮。 怎奈她一说话一动作,就好像是宫斗剧里刚刚爬到一定高度就不知天高地厚的角色,往往是女主角用于中期升级的炮灰。 在定妆照拍完的那一天,吴卫国介绍了几部片子让她回去好好研究揣摩一番,希望她能领会片中那些老一辈艺术家们的表现力,就算照葫芦画瓢,也能稍微像点样。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再次试镜的时候,吴卫国失望的发现,她完全没有改善,与之相比,陈唯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从一个始终面瘫的冰山脸,变得能够根据剧情进行眼神与微表情变化。 容诗音更是下了苦功,她知道自己之前吊威亚的时候僵硬,不够自然流畅,为此专门去了舞蹈班学习。 难道方媛真的就这么不灵光?吴卫国问她那几部片子看完之后有什么样的感想,方媛毫不在意的笑道:“我天天可忙了,吴导,你不知道,优佳基金有多忙,我每天不是要去这里慰问,就是要去那里签合同,好不容易刚回来歇下来,又要开会,实在是没有空看啊。” “一个月,连看完一部的时间都没有吗?”吴卫国有些生气了。 方媛竟然点头,吴卫国刚想开口,还没来得及说话,方媛的手机就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摊手:“您看,我真的很忙啊。” 说着她就接起了这个电话:“哎呀,金总啊,您还记得我呀,那个广告我还以为您已经找别人拍了呢……” 她就这么打着电话,转身离开。 吴卫国皱着眉头:“这态度,还怎么拍?” 他也拿起电话:“小萧总,你介绍的这个方媛,不行啊,能不能换一个?不如让云枫来拍,我可以把她的档期优先拍完。” 电话那头传来了萧钧天带着笑意的声音:“方媛还小,不懂事,我说说她,我说吴导,您也要给年轻人一些机会,总用一线女星,也显不出您的实力来对不对?” 第一百三十章 换人 如果不是因为老萧总的知遇之恩,吴卫国几乎就要甩袖而去了,他耐着性子向萧钧天解释:“她实在演不了这个角色,剧里也有别的角色适合她,换个角色对她个人的发展和这部剧总体效果都好。” 萧钧天的语气也变得强硬起来:“本来她是女一号,现在已经变成女二了,不能再降,就这样,这部剧也是她的试水,好不好,也要看到了市场上的效果,现在很多女演员毫无演技,不也照样受欢迎,我建议您可以先试试,不要急于下结论。” 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这头的吴卫国差点气的砸了手机。 办公室里,萧钧天将手机扔在桌上,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站起身,缓缓走向办公桌右侧,那里的墙上是一幅巨大的世界地图。 这张地图上有明有暗,经济发达的大国亮成一片,有些地方则是星星点点,零落散布。 萧钧天的眼睛注视着地图中最显眼的一片暗色地区,那里是萧家也不曾进入的地方,萧家那位颇有远见卓识的先祖,也始终绕着它,并留下遗嘱,萧家后人不得向那里去。 至今,那里依旧被贫困与战乱包围着。 那里的地下藏着丰富的矿藏与珍宝,还有浩瀚历史长河里留下的无价文物,包括一段在华夏国已经消失在风沙中近两千年的传说。 “他秦承远去得,凭什么我去不得?”萧钧天的手指轻轻在其中几处城市上敲击数次,城市亮了,暗了,又亮了……最终他的手指离开了地图,自语道:“替你养了这么久的金丝雀,也该收点回报了。” *** 剧本在吴卫国和祝福的亲自监督之下终于出炉,虽然方媛的定位是女二,却仍然给她加了许多戏份,明显有意要与女一号容诗音一争高下。 由于方媛早早放出话来说自己是祝福的表妹,因此她的戏份比原小说里要多了许多,也被认为是祝福的示意。 但是,前去探班的娱乐记者,却发现,她的演技实在是不足以撑起那么大的戏份。想要表示出自己霸气的一面,就是昂首叉腰瞪眼睛,而表示开心就好像被人用手拉着嘴角往上扯。 一条她自己的内心独白戏,拍了五遍还没过,导演吴卫国还没炸,她就先皱着眉头:“好累,不行,没情绪,歇一会儿再拍。”吴卫国不得不喊了“cut”,方媛招呼都不打,就一头钻进保姆车休息去了。 祝福前去探班,发现了这个问题,她向吴卫国了解后得知,原来方媛的态度一直都是这样,用吴卫国的话来说就是“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因为她,已经耽误了不少拍摄进度。 每耽误一天,都是肉眼可见的钱在往外花…… 好在其他的主演都是新人,除了这部戏之外没有后继的档期安排,否则影响将会更严重,甚至不得不抠图用替身。 李墨一刺杀女皇的一场戏,更是从白天拍到晚上,李墨一全部由自己上,武打动作也一丝不苟的完成,但是镜头一转到方媛这里,她就掉链子,不是惊慌过度毫无威仪,就是面瘫如石,好像在神游太虚。 云枫冷眼旁观着这一切,终于连她都看不下去了,虽然现在她主要负责的是优佳基金的行政事务,但毕竟也是个一线女星。 回去向萧钧天汇报的时候,她提了一句方媛的态度:“现在她是顶着优佳的名头出演的,如果由着她这么来,真正是败坏名声。” “哦?那你有什么好的人选可以推荐吗?不能让华创占了盈利,又占了人。”萧钧天以一种轻松的姿态坐着,与微皱着眉头的云枫形成鲜明对比。 云枫忽然悟到了什么,她嫣然一笑:“萧总,你不会一开头就打的这个主意吧?” “我打的什么主意?”萧钧天微笑。 “你知道我不会接这种小本子,就用这种方法来让我同意吗?” 萧钧天笑意更盛:“我什么都没说。” “比说了还厉害呢,”云枫将垂在胸前的长发挑到耳后,“知道我不能坐视不理,就用这种方法逼我就范。” “那么,就范了吗?” “基金这边还有其他的工作。” “让小于给你代管一下,现在排的女二号档期是40天,你去,绰绰有余。回来还能赶上安排六月的半年答谢会。” 果然萧钧天是预谋已久,连半年答谢会都想好了,云枫无奈地摇摇头:“真是一点都不放松。” *** 《一世风华》剧组爆出个大新闻,女二中途换角了! 记者招待会上,云枫与方媛坐在主席台上,云枫一如既往的云淡风清,方媛却已经连个假笑都懒得给。 记者纷纷抛出问题,云枫应付自如,方媛全程则是“呵呵”“哦,是吗。”“不太清楚”“这是公司的决定。” 还有记者问:“听说方媛小姐不仅演技不佳,而且做为一个新人还耍大牌,对吴卫国导演十分不礼貌,是否有这回事?” “谣传。”方媛冷淡的吐出来两个字,就不再回应。 从她这态度来看,简直就是坐实了“谣传”的真实性。 云枫彬彬有礼的接过话:“方媛小姐的确是因为身体不好所以才退出拍摄的,做为新人,她十分努力,但是大家也知道吴卫国导演的要求,方媛也积极配合拍摄进度,并没有耍大牌。” 这种场面话,见惯了各种虚情假意的娱乐记者心里当然是心知肚明,方媛不过一个新人,并没有继续追问的价值,相比之下,云枫这个拿过一期视后的一线女星,更有新闻价值一些。 虽然坐在同一张长桌后,所有的聚光灯、所有的镜头、所有的话筒,都对着云枫,坐在一旁的方媛如同被忽视的角落,她看着被众星拱月一般的云枫谈笑自若。 那才是她要的生活,可是为什么,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又再一次失去。 方媛的脑海中闪过在片场祝福与云枫站在远处说话的场景,对,是她,一定又是祝福,她觉得自己不配做女一号,她觉得自己不配演她写的小说,是她,都是她在背后捣鬼! 第一百三十一章 和好 奢华的酒店中,记者招待会还在继续。 闪光灯的光芒此起彼伏,黑金色调的背景板甚至都没有真正暗下来过,云枫坐在那里,得体的微笑着,光彩照人,刚刚结束一段拍摄的容诗音也赶来,一直被传不和的两人更是娱乐记者的宠儿。 除了几个小报记者抓拍了她回头看了一眼的表情之外,甚至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她的离开。 祝福也出席了这次招待会,有记者问:“方媛是您的表妹,对于她的退出,您有什么看法?” “我尊重她的选择。”祝福微笑。 “听说原剧本将女皇变成女一号,后来又改回女二号,请问方媛小姐的退出是否与此事有关呢?” “我不太清楚您所说的原剧本是什么,我看见的是最终定稿,吴导是一个要求非常严格的导演,对剧本也十分挑剔,我不太清楚编剧改了多少稿,但是肯定不止一稿,在在这里,以原作者的身份,非常感谢编剧们的辛苦付出,谢谢。” 祝福将话题引到编剧和导演身上之后,记者们的注意力也随之转移到了导演吴卫国身上,围着他七嘴八舌的问。 无数个问题抛来,相比之下,方媛则成了被冷落一旁的丑小鸭,主持人刚一宣布招待会结束,她马上起身离开。 回到休息室,容诗音的表情才轻松了下来,整个人也鲜活很多:“这是我演艺生涯第一次被这么多问题包围着。” “以后会习惯的。”祝福笑笑。 容诗音心情大好:“谢谢谢谢,被聚光灯烤了半天,快要渴死了。” 她拧开瓶子狠狠喝了一大口,还没来得及咽下去,云枫敲门进来,她不想被云枫看见自己鼓着腮的难看样子,赶紧把这口水咽下去,结果过于慌张,被呛得不停咳嗽。 “急什么,又没人跟你抢。”云枫打开一瓶水,慢慢喝了一口。 容诗音警惕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来是想要做什么,两个人虽然同在演艺圈,但是身份相差很大,当年云枫一炮而红的时候,容诗音连个女二都没混上。 第一次相遇,是在片场,容诗音是个龙套,她看云枫就像看着天边的女神,满心的崇敬和景仰,她匆匆在报摊上买了一本印着云枫照片的杂志,想请云枫签名的时候,却只得到云枫一个冷冷的眼神,转身上车,绝尘而去。 害得她被在场所有人嘲笑,说同场的人求签名从来没有失败过的,她是第一个。 她站在那里,心中一片刺痛,眼泪不住的往下流,她咬着嘴唇,狠狠将那本杂志撕成碎片,落在地上时,还被清洁工指责,又被许多人围观,她蹲下去,将那些纸片,一片一片捡起来,当她站起来的时候,眼泪已经不再流淌,恨意如同碎裂的纸片一样在她的心中飞扬。 从此以后,“那个傲慢的女人”就成了容诗音对云枫的代称。 祝福当然知道容诗音与云枫不和,但是其实她也挺好奇的,一个一线视后,一个三线小花,怎么就能怼起来。 从别的渠道也听到一些传闻,说在片场容诗音在演女配的时候,总是想要压云枫一头,起初会因为表演的用力过度被ng,后来也有记者在采访容诗音询问对云枫看法时,她说过“一线女星总是有个性一些。” 这句话被记者无限发挥、深度猜测,最后变成了《合作女星怒斥云枫耍大牌》的新闻,再后来容诗音开始接主角的戏份之后,就再也没有与云枫出现在同一个剧组过。 好不容易让萧钧天松口弄走了方媛,祝福可不希望这部戏因为女一和女二再起纠纷而惹出什么是非来,没有什么好剧是靠负面新闻火起来的。 祝福希望能在明天正式开拍之前,能让两人起码冷静的保持表面和平,见面的时候说话也不要夹枪带棒:“现在这里也没记者,您二位到底有什么解不开的恩怨情仇就直接说了吧。” “跟这个傲慢的女人有什么可说的。”容诗音将矿泉水瓶放下,想起当初她被人嘲笑的场景,心底那股恨意又翻腾上来。 云枫冷哼一声:“看来那个说我耍大牌的话,真是你说的,枉我还以为是那个狗仔瞎编的。” “找你签名,你甩头就走,还不够耍大牌?!”容诗音声音不禁大了起来。 云枫半张着嘴,一脸不可置信:“你还敢提!” “我为什么不敢提!” “那个杂志上写的是什么你看了没有!” “没有!有你的照片,我就买了。” 义正辞严,坦荡荡。 云枫气结,她深吸一口气,勉强用冷静的语气说:“那本杂志是说我被有妇之夫包养。你要是被人这么写,还有人拿给你签名,你签?” “……” “……” 原来,一切的开始竟然是这样,容诗音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嘴唇:“你,你那个时候怎么不说?” “当时故意来羞辱我的人太多了,谁知道你是不是他们的人。” 容诗音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说什么好。祝福轻咳了一声,举起矿泉水瓶:“你们之间,也没别的什么了吧,这陈年老误会今天说清楚,那就祝明天开拍顺利。” 矿泉水瓶碰在一起,三个女孩子的脸上都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休息室外的走廊上有娱记还在蹲守,可能是刚才容诗音嗓门提高的时候他们闻讯而至,等着来蹲守一些劲爆的场景。 没想到,休息室的门打开,推门而出的是祝福,她身后是云枫与容诗音并肩走出来,任是谁都能看出此时她俩脸上的笑意满满的真诚。 这峰回路转的令人措手不及,所有在场的娱记一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离开,一边想措词,如何才能从她们的嘴里挖出来真相,或至少挖出几个字来。 可是无论他们怎么问,都只有“我们关系没有不好呀。”“其实都是外界的误会。”这种场面话。 最后祝福微笑道:“她们的关系,欢迎各位媒体老师明天亲临片场,她们将会用最好的演技和表现,呈现给大家,谢谢。” 第一百三十二章 探班 早上七点,初夏的天空便已经亮透,剧组里的人早早就已经开始了忙碌,下了夜戏的b组忙着卸装准备回去休息,准备开工的a组化妆师手里已经出了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 李墨一昨天拍了一夜的戏,刚刚才结束,与其他疲惫的演员相比,他看起来精神还好,腰背还是挺的那么直,他刚坐下来,忽然从镜中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祝福?”他惊喜地回头,“你怎么来了?” “昨天两位大小姐和好了,我来看看她俩是不是真没事了,要是她们合作出点什么问题,还是一件麻烦。”她朝着外面努努嘴,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保姆车,云枫昨天主动提出接容诗音一起过来,两人准备拍女一号大祭司与女二号承澜女皇的第一场对手戏。 “听说之前你拍刺杀女皇那场戏,最后拍了四十多场,你这蹦来跳去的没喊累,那个坐着不动的先说受不了了?”祝福有些同情的看着他,“现在角色换成云枫了,一定能拍好的,你放心。” 李墨一看着她,微笑:“原来你是来看她们俩的,顺便看我一下?” “不,是隆重的看你一下。” 祝福举起手里的保温饭盒,将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取出来:“我知道剧组里就是万年盒饭,特来给你投食。” 炖至粘稠的乳白色大米粥缓缓的向上冒着淡淡的白色水蒸气,一股大米特有的清香在不大的棚子里散开,引得旁边正在卸妆的人抽动着鼻子:“哪来的饭香啊。” 四个小盒子里,分别装着咸鸭蛋、红油笋丝、脆萝卜干、还有拌了醋与香油的大头菜。 “我不知道你更喜欢吃什么,所以,还带了一份北方版的早饭。”祝福说着,又打开了另一只保温桶,里面盛着内容丰富的胡辣汤,如胶一般的汤汁里满满的牛肉丸、土豆块、海带丝与豆角丁。 李墨一拿起勺,在汤中搅动了一下,不由笑起来:“你这是河南版加西安版?” “哼,什么河南版西安版,这是祝福版。这里还有葱油饼,还是热的。对了,还有这个” 祝福说着,从包里又摸出来一个法式煎土司,还有一只小小的粉色保温杯,旋开杯盖的同时,溢出的是黑咖啡的清香:“我记得你也不讨厌吃西餐,所以,也带来了。” 大半张桌子就这么被各种食物占满,李墨一有些震惊:“这么早,你上哪儿买的这么多吃的。” “什么买的,这些都是我做的,昨天晚上说好让云枫一起把我给捎上来,我晚上就开始做了,外面的东西哪有我做的干净。”祝福得意的扬头。 李墨一的笑容还没有来得及展开,就听见祝福说:“要是你吃了剧组盒饭不能开工,导演也不能怪谁,万一我带进来的东西让你拉肚子,耽误了工期,导演肯定得掐死我。” “……”李墨一的笑容变成无奈的笑容,“你还真是……” “什么?” “有想法……” 祝福“嘿嘿”一笑:“那当然,我是什么人!虽然你说你根本吃不出好坏来,不过我相信,吃了这么多天剧组饭盒之后,再吃这些,你总能吃出一小丢丢区别来的吧。” 说着,她扭头往外看,容诗音已经装扮完毕,高雅素洁的水蓝色长裙边垂坠着禁步明珠,轻薄如黛烟的柳叶眉仿佛凝着对天下苍生的无限悲悯。 祝福看看她,又看看镜中映出的自己,再看着李墨一:“你看看,我和她,谁更像你心里的大祭司。” 李墨一正抱着保温桶,大口的喝着胡辣汤,脸完全被保温桶挡住了,除了咀嚼的声音,他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 祝福等了半天,李墨一也没有把保温桶放下来的意思,她嘟囔了一声:“小心别烫着。” 此时,外面传来了惊呼声,祝福忙伸头去看,原来是云枫装扮完毕,在助理的帮助下,缓缓从保姆车上走下来。 有了之前方媛做为对比,云枫的扮相实在是惊艳了剧组的所有人。 这才是女皇! 目光平和端正,举止有度,云鬓上只有几方华胜,却显出为帝者本身的高贵气质,身前一套羊脂白玉佩,压在云纹蔽膝上,腕间一对翠玉镯隐隐泛着半透明的光泽,更衬得她一双皓腕如凝霜赛雪。 “太漂亮了!”祝福惊叹道,她指着云枫问李墨一:“她跟那个真的女皇比,怎么样?” 李墨一看了看:“还可以,只是有一点点差距,我说不好,大概得关林森来说,是他天天盯着看,又不是我……” “你先慢慢吃,我出去看看。”祝福激动地丢下一句话,就跑了出去。 不愧是云枫啊,容诗音站在一旁看着她,当初还未入行时,对云枫的一片景仰,再一次从心底升了起来,她一点也没有妒忌的感觉,只有羡慕与向往。她希望自己也能达到这样的高度,至少在这部戏里,成为与剧本里一样的,可以与她并肩而立,共谋天下大事的大祭司。 忽然,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是祝福:“她的戏份已经加了很多,你要加油哦,你可是女主角呢。” “我……尽力……”容诗音的眼睛还盯着云枫,如此霸气张扬的女皇,她忽然对自己的演技毫无信心。 祝福笑笑:“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 “咦?”容诗音转头看着祝福,眼里有些疑惑,她认识的祝福一向都是心大、随性、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怎么现在却执念起来了。 祝福笑笑:“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是原作者,当然希望我的女主角才是最光彩夺目的那个,我还是投资方代表,我们公司的代言人,怎么可以输?” “你觉得我能跟她比吗?”容诗音底气不足。 “为什么要跟她比,你们又不是同一个戏路,好好看清你的人设,走稳你自己的路。”祝福又看了一眼云枫,转身回到李墨一的化妆棚里。 桌上的杯盆盅碗,已经干干净净,一扫而空了,连咸菜都吃得干干净净,一点没剩。 祝福张着嘴,目瞪口呆:“李墨一,你不怕变成蝙蝠吗?!” “吱吱。”从换衣的角落里,慢悠悠传来一个声音。【注1】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一波刚平 剧组的换角风波终于尘埃落定,祝福没想到容诗音与云枫还有这样一段过往,现在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相信这部剧可以太太平平的杀青,想到这里,她忍不住露出微笑。 难得有点空闲,她登上了许久没有刷的作者论坛,不看则已,一看首页,她不由地睁大了双眼。 从来都是小透明的她,竟然在首页上,连着好几贴都是: 《听说露从今夜白那篇是抄的?》 《借梗的卖影视了,我也要抄,求问怎么抄,从哪抄》 《有图有真相,追爱冷情杀手的调色板我做好了》 《露从今夜白滚出网文界》 …… 再往后翻,还有几篇。 祝福定了定神,点开所有相关的贴子,仔细看下去,基本上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胡言乱语,也有人找到了容诗音小号发的那个梦境,但那也只是个梦境而已,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东西。 真正重量级的料,是那篇《有图有真相,追爱冷情杀手的调色板我做好了》。 那张贴子里,截的图,是一个影视剧同人网站,现在已经无法打开,但是这个网站,在十多年前的圈子里,提起来无人不知不人不晓。 在文学区,有一个看起来很中二的id发的文《全职杀手的兼职生活》,与《追爱冷情杀手》的一些片段一模一样。 当然一模一样,那就是祝福的id! 那就是她写的!她一直都喜欢用这几个名字,而她笔下的所有故事,也都是在同一个世界观同一个背景下展开,就好像在写这些人的日常一样。 看到这里,祝福忍不住嘲笑这种手段太低级,把网页再往下拉,发现已经有网友想到这个问题了:“万一这个id就是她呢?” 没想到,下面还有一条截图,是一个早已被人抛弃的博客,用的名字就是网站id,博客第一条是:“防止服务器崩,备存。” 第二条就开始发小说正文,发了二十多章,倒数第二次更新,是五年前,最后一次更新,是两个小时以前:“谢谢大家关心,我不是露从今夜白。” 博客上的小说内容只有十万字不到,却与《追爱冷情杀手》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而这个博主……不是祝福。 如果这是个阴谋,那埋得也太深了,祝福混这个网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学生妹。 现在已经有人在《追爱冷情杀手》的文章下刷负分评论:抄袭狗死全家! 到了下午,这件事已经发酵,#抵制抄袭大剧《一世风华》#已经成了热搜头条,许多公众号营销号都在传播这件事,并将《追爱冷情杀手》与已经坐实抄袭的几篇文相提并论,深入剖析:在这个浮躁的年代,人人都求挣钱趁早,而伦理道理、做人的底限都都可以统统抛开…… 祝福拧着眉头,心想这到底会是谁做的。 那个时候,虽然网站也组织过几次线下网友见面会,但是新闻里经常说网友见面出危险、网友见光死什么的,因此她只是默默的在网站上写文,只参加过一次版聚,在大合照的时候还站在最角落的地方。 现在想要自证清白,真难呐…… “你还记得,以前我跟你聊剧情的事了吗?”祝福把网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乔瑜,这是唯一一个在现实中知道她写文,并且还聊过剧情的人了。 乔瑜回复:“记得,但是,那都是十年前了,电脑起码换过五个,那个时候的聊天记录哪儿找去。” 祝福叹了口气,要是那个时候跟网友熟络些,现在应该就可以找到当时的网友为她做证了。 眼看着事情越闹越大,祝福想起自己当初曾经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在笔记本上写过,写了满满一整本。 “妈,我上学时候的那些书和本子呢?”祝福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家里,妈妈挺喜欢收东西的,这是祝福现在最大的希望。 结果,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让她感到很沮丧:“两年前搬家的时候都卖了啊,你那会儿不是还挺高兴的,说什么跟黑历史说再见。” 黑历史是再见了,证据也没了。 祝福觉得脑袋里乱糟糟的,在没有证据自证的情况下,就得想想,这会是什么人做的了。 如果是因为有人看着她眼红,那也不可能找到早已关闭的论坛截图,也不可能提前这么久就在网上开了那个博客。 那个时候,在网上认识的人并不多,祝福忽然想到了,方媛…… 当时,她与这个表妹关系还不错,暑假的时候,方媛到她家来,她告诉方媛了这个论坛,替她注册了id,还喜滋滋的告诉她,自己正在论坛上写小说。 方媛当时看得很高兴,还认真的和她讨论过几次剧情,包括后面的剧情走向大纲。 也许方媛认为是祝福导致自己被换掉,因此做下这件事。 如果这么直接问她,她绝对不会承认,必须要有证据……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水逆吧。”祝福揉着眉心,苦笑,她一直很唾弃“水逆”的说法,斥之为“少壮不努力,长大怪水逆。” 没想到,今天她也迷信了一把,遗憾的是,虽然今年水逆次数多,但……这几天却恰好在两次水逆的中间,这下想赖都赖不掉了。 “还说我像大祭司,哪有大祭司混成这样的。”祝福越发觉得李墨一的感知能力是在穿越的时候坏掉了。 正在焦头烂额的时候,秦伟进来:“祝福,我想和你谈谈。” “谈什么?”在会议室里坐定,祝福直奔主题,她现在一点都不想和秦伟再纠缠新欢旧爱的破事。 秦伟也很直接,打开笔记本,上面是未关闭的网页,就是祝福为之烦恼了许久的抄袭事件。 “虽然有些公司认为抄袭也是自带炒作因素,但是,这不是好事,有损华创形象,希望你尽快找到证据,如果在明天早上之前可以反转,确实是可以成为一个有力的炒作点。否则,公众的刻板印象很难消除。” 秦伟将笔记本电脑合上:“如果你不能洗清嫌疑,那剧本就需要大改,再发表声明,这部戏与你的文,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一波又起 秦伟公事公办的样子没坚持一分钟,又变成了一副模样,他定定地看着祝福:“放心,有我帮你,很快就能找到真相。” 啧,这个男人还真是自信心爆表,以为没他不行? 祝福微笑着说:“无所谓,不过一个无事生非的造谣而已,我一定会查得水落石出,比起当初秦总一声不吭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件事……呵呵……” 刚才还一脸冷硬的秦伟终于没绷住,表情软了下来:“我已经解释了很多次,那真不是我想的。” “是哦,事情变成这样呢,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嘛,开心就好,”祝福学着tvb里的腔调,“你饿不饿?饿了自己叫外卖。” 祝福站起身:“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 “我可以替你证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真的天天在更新,从来不间断。”秦伟有些着急,现在的祝福与之前那个事事依赖他,事事顺从他的小女人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本以为追回祝福是迟早的事情,没想到,似乎一切已经向着他无法掌握的方向发展了。 连祝福的背影,都与过去不同,曾经的祝福,走在路上飞扬着裙角,从背后看她,如丝缎一般的黑亮长发柔柔的披在纤瘦的肩头,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中好好保护疼爱,有时她走快了,秦伟会在叫她的名字,她就会停下,转身,微微偏着头,用甜甜的声音问:“快点呀。” 想起曾经种种的甜蜜,秦伟忍不住喊了一声:“祝福。” 应声回头的祝福,身体依旧如松竹一般的笔直,收束在脑后的马尾随着她转头的动作划过利落的弧度,脸上并没有露出他所熟悉的那个甜美笑容,她看着秦伟,见他没有继续说的意思,继续向门口走。现在,这个站在会议桌旁的祝福,让他感到十分陌生。 “你变了。”秦伟脱口而出。 祝福带着讥诮的笑容:“你从来没有变,总认为别人会迁就你,对不起,是我把你给宠坏了。希望你的下一个女朋友能忍忍。” “如果忍不了,你会负责重新培训吗?”秦伟用上了从前所习惯的亲昵调侃法。 祝福冷哼一声,离开会议室,身后扔下一句话:“没用的垃圾,扔了就好。” *** 凡事,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第一次遇到突发事件,会害怕,会茫然不知所措,第二次遇到,会紧张,会担心应对是否得当,第三次……第四次……如果一点长进没有,真是枉为万物之灵了。 现在祝福不知道设这个局的人到底是谁,谋划了多久,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虽然祝福是个脸盲,无法将人名与人脸对应起来,但是,她能记得人名与这个名字相关的所有事。 记得这个论坛的管理员说过,她是个很懒的人,平时在网上,也是看的多,说的少,行得正坐得端,不怕有人去人肉搜索她,所以,在大多数网站,都使用的是同一个id。 如果能找到她,那么事情会好办许多。 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是祝福依旧记得那个熟悉的id“不说八卦的文盲鸟”,这样独特的id,如果没有变动,那一定有极强的定位性。 果然,在微博上,她找到了相似的名字,现在叫“就爱八卦的文盲鸟”,细细翻了二十多页之后,发现了一条转发文章,原po提起了曾经那个红极一时的电视剧,文盲鸟的转发语是:“曾经深深的喜欢过,可惜总没有新作,圈子也冷了,大家都散了。” 祝福发送私信,询问她是否就是当年那个论坛的管理员,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她当初就很喜欢祝福写的同人故事,对于祝福的麻烦,义不容辞的拔刀相助。 做为一个重度网络使用者,文盲鸟对上了热搜的内容当然是知道的:“啊,原来露从今夜白就是你啊!” “嘿,你成名人了。” 祝福发出一个苦笑的表情:“这名,我还是不出的好。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处理吗?” “哼哼,我在停租服务器之前,备份了整个论坛所有的数据,会截图有什么了不起,等着,我给你发一张出来。” 很快,“就爱八卦的文盲鸟”发出一条带图微博:“披着别人的id作妖,还没人治得了你了?” 那张图,是许多年前,祝福唯一一次参加的版聚,她站在角落里,看起来怯生生的,十分紧张的盯着镜头,嘴角带着开心又腼腆的笑容。 虽然时隔多年,但是,得益于存放照片像素够大够清晰,只要见过祝福的人,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认出来。 那张照片上,每个人的头顶都写着着自己的id,那个被祝福视为黑历史的中二id,也被一个箭头指在了她的头顶上。 事不宜迟,华创公共部所有的员工都行动起来,关系一直不错的各路大v也通知到位。很快,这条辟谣的微博瞬间在网上传播开,所有说抄袭的贴子下,也都附上了那条微博的截图,那个博客下面又挤满了质问的人群,只是那个博主再也没有回复过。 从事件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七个小时,秦伟的要求是在第二天上班之前,而现在,离下班还有几分钟,网上的舆论在有意识的引导之下,向着对祝福非常有利的方向高歌猛进。 祝福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很傻很天真,遇事只等别人出主意来拯救自己的小公主了。 秦伟看着网上反转的精彩剧情,他心情十分复杂,不知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与祝福相处三年,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在祝福面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从小在父亲无止境的挑剔中长大的秦伟,在祝福崇拜的眼神里,自尊心与自信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他享受她的依赖,享受自己给予她体贴照顾时得到的柔情回报。 “一个在我最穷的时候还对我这么好的女孩子,再也找不回来了。”秦伟的声音透着疲惫。 宽大的老板桌之后,秦承远没有感情的声音传过来:“对你好的茑萝花有什么用,只会把你缠死。秦家不要废物。” “……” 秦伟没有问父亲对感情是怎么看的,因为他知道父亲的回答。 接下来,秦承远说:“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得到她。 第一百三十五章 收网 一个消息,在公司里传开:创意总监齐清澜与财务部的赵思雅订婚了。 有不知内情的新人羡慕着俊男美女的组合,深知两人背景的同事则是感慨这是强强联手,刘源在华创担任财务总监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以说,他对华创的了解,仅次于秦承远。可惜他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 传说中六月结婚的新娘,拥有着最最幸福的婚姻,因为她们得到了罗马神话中婚姻与女性守护神juno祝福,赵思雅的婚礼,就定在六月六日,而订婚宴则是在五月二十日。 两个时间挨得也太近了。 得知消息的祝福不由为赵思雅担心起来,算上这两人第一次见面,也不过半年不到的时间,就算是双方长辈互相知根知底,这速度也实在是太逆天了。 何况,齐清澜这个人的人品,还有秦承远那个老谋深算的狐狸,祝福实在是不看好这门婚事。 但是……她一个外人能说什么呢,至少现在两家是门当户对的,强强联手,就算齐清澜娶她是别有目的,至少在表面上,能让她过得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的:“骗我,就请骗我一生。” 赵思雅太天真也太单纯,就算齐清澜有什么背着她偷偷摸摸的事,她也未必知道,这也未尝也不是一件好事,难得糊涂啊。 在赵思雅拉黑之后,祝福深深的领悟到:千万不要对一个沉醉爱情的女人说那个男人的坏话,否则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根本听不进去。 赵思雅有几天申请早退了,她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要做:订婚宴的准备、挑选婚纱、拍摄婚纱照,乃至两家长辈商量婚期,虽然这些事情可以有别人打理,但是哪个女人不希望一生一次的婚礼上的一切,都是自己最满意的呢。 同事说赵思雅的朋友圈都在秀恩爱,每天深夜都能看见她在发最新状态,第二天一早还能看见她精神奕奕的来上班,有同事问她婚后会不会辞职,专心在家相父教子。赵思雅甜蜜的笑道:“我是还想继续上班的啦,不过我老公说,舍不得我这么忙,随我喜欢就好。” 与赵思雅不同的是,自确定订婚之后,齐清澜还是照常工作,不仅没有请假,甚至还加过几次班,只有一天下午消失了一会儿,只跟他的助理打了声招呼:“我去领个结婚证,一会儿就回来,有事打我电话。” 随便的就像说“我去门口拿个外卖”一样,助理差点没反应过来。 直到订婚宴的倒数第二天,他没有来,办公室里的同事并没有在意,订婚是大事,他一直都没请过假,的确也该好好准备一下了。 可是,齐清澜每次离开,都会把工作交待一下,这次不仅别的同事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要多久,连他的助理都不知道。 离上班时间过了一个小时,一向守时的赵思雅没有来,也没有对同事交待工作。 同事们戏言:“这两人不会是嫌结婚不够刺激,干脆私奔了吧?”不过大家还是没往坏处想,有钱人家里规矩多,也许实在是太忙了。 最热爱八卦的祝福此时却完全没有心思参与讨论,手里还有一个项目等着策划、两个项目等着收尾,有几个内容需要确认,嘉品那里又发来了新的合作意向…… 一阵手机的震动,将她的目光从电脑屏幕引到手机屏幕上。 来电号码显示的是一串陌生号码,固定电话。 祝福本不想接,没想到那个号码不依不饶的响个不停,“又是推销”祝福嘟囔一声,按下接听键:“我不买房,也不卖房,不要贷款,也不炒股,不做贵金属,也不做期货!!!” 正准备挂掉,却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低低的哀泣:“祝福,是我。” 熟悉的声音……赵思雅? 这个马上就要结婚的幸福女人,打电话给自己哭泣,祝福不由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怎么了?” 赵思雅抽抽噎噎的述说昨天开始发生的事情: 昨天下午,她和齐清澜说好一起去看房子,但是到了说好的时间,齐清澜却没有来,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当时赵思雅想到的最坏结果是齐清澜的手机被偷了。 她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等到齐清澜,她只得怏怏回去,打开门的那一刻,她惊呆了: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坐在厅里,齐齐地看着她。 “警察说,他与贩/毒集团有关系。怎么可能嘛,他那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做这么可怕的事情。”赵思雅的声音在颤抖。 虽然她嘴上说着不愿意相信,但是齐清澜真的消失了,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他跑什么,连个招呼也不打,把赵思雅这个已经在法律上是他妻子的人给抛下了。 祝福在心里悠悠叹息,秦家人,不管是嫡子,还是养子,都有落跑的基因吗??? “订婚宴的请贴都发出去了,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赵思雅的声音透着无助的绝望,“爸爸妈妈为这件事都焦头烂额,我也不敢去跟他们说,你曾经提醒过我,要小心齐清澜,你是不是那个时候就知道什么了?” 祝福叹了口气:“你还记得,我的yan照事件吗?我一直怀疑是他做的。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没办法跟你说太多。” “唉,如果那个时候听你的就好了。”赵思雅此时后悔的想要死掉。 祝福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经历过男朋友神秘消失,她深有体会,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走出困局。 当初,她也是自己先能做到暂时把这件事放在一边,乔瑜才能帮助她,否则,其他的人无论做什么,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赵思雅比起自己,情感更加纤细而敏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走出来。 不过她既然会主动找来,那么,也尽己所能去帮助她吧。 祝福说:“你在哪?我去找你?” “好。”赵思雅说出一个地址。 第一百三十六章 往事 那是一个无人的小公园,平时只有一早一晚有人气,,祝福找到赵思雅的时候,她正坐在紫藤花架下最偏僻的角落里,肩膀微微缩着,倚在油漆斑驳的红色木柱上,连抽泣的力气都没有了。 “思雅……”祝福轻轻叫了她一声。 她抬起头来,眼睛红肿的像个桃子,脸上满是泪痕,搂住祝福的腰:“祝福……我错了,我不该不听你的话……” 到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说多余,祝福拍着她的背:“没事没事,都会过去的。” 过了好一会儿,赵思雅才平静下来,她现在真正是六神无主,未婚夫跑了、警察来了,家里乱成一团,其他朋友都还不知道这件事,她现在只有向祝福诉说。 “他之前有什么异样吗?”祝福问道。 赵思雅摇头:“本来,什么都是好好的,我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出事了。”她咬着嘴唇,又愣了半天,然后想起祝福曾经对她说过的话,问道:“你是怎么发现他有问题的?” “呃……”祝福脑子迅速的转动,“是有懂技术的朋友,从照片和邮件的数据里面分析出来的,我也不太懂,有一部分是猜测,不能做证据,就只好算了。” 赵思雅双手覆在脸上:“现在我一定成全公司的笑柄了。” “不会,其他人也就是随便说说,过几天,哪个明星又有新闻了,他们也就很快会把这件事忘记啦,放心。”祝福安慰道。 附近没有人,只有紫藤花的清香在两人身边萦绕不去,蝴蝶在花间飞舞,远处传来清脆的鸟鸣,阳光透过藤间绿叶洒下来,幽静的环境与祝福的安慰,让赵思雅的心情平复了许多,忽然她的手机响起来电铃声。 陌生的号码,她咬着嘴唇,按了拒接。 过了一会儿,那个号码又打了过来,祝福轻声说:“接吧,说不定是有什么事找你呢。” 赵思雅深吸一口气,只听电话那头说:“你好,请问是赵思雅小姐吗?” “我是豪斯信托公司的,现在有一份信托资产合同……” 赵思雅听的一头雾水:“什么豪斯?我从来没有买过信托。” 对方邀请她前往信托办公室一趟,赵思雅看着祝福:“你陪我去好不好?”祝福同意了。 在办公室里,祝福又一次看到了安雅倩,她有些意外:“安总还要亲自处理一线的事务吗?” “这是朋友订的合同。”安雅倩的语气十分冷淡,对赵思雅的态度更加冰冷,完全不像是对客户的态度。 合同显示,信托发起人是齐氏夫妇,订立时间是二十年前,他们将自己的所有财产的百分之十,送给儿子的第一任妻子,做为婚嫁的礼金。 二十年前……齐清澜才八岁,他的父母还真是谋划得够远。祝福不由想着,有钱人家要操得心还真多,真是人无百年寿,常怀千岁忧。 “订这份合同的人,是齐清澜的父母。”安雅倩说,“由于赵思雅小姐已经与齐清澜先生领证,已经是法律认同的夫妻关系,所以,请她来签署一些文件,领取这百分之十的婚姻礼金。” 她又打量着赵思雅:“签完文件以后,这笔钱就是你的了,想给谁都行。对了,你是不是已经怀孕了?” “啊?”赵思雅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 安雅倩嘴角勉强抬了抬,似乎是在冷笑:“没什么,以后你就知道了。” 怎么这事还跟秦承远有关系?祝福看了一眼赵思雅,后者回应了一个茫然的眼神,赵思雅困惑的问:“这事,跟秦总有什么关系?” “好了,我今天说的够多了,过几天,钱就会打到你的账上,不送。”安雅倩收拾起文件,转身走人,只有一位公司的顾问陪着笑脸:“不好意思,安总这几天比较忙,我送两位出去吧。” 离开豪斯之后,两人正在困惑,赵思雅又接到电话,是秦承远,他要见赵思雅。 晚上回去,祝福提起了今天遇到的这桩奇事:“原来齐清澜的父母这么有钱,居然会让秦承远给收养了,他家里难道没有别的亲戚吗,像这种能把一千万白送给不知道多少年后才会出现的儿媳妇的人,肯定还给儿子留下来不少,谁收养他,就是收了座金山啊。” 乔瑜对于当年这桩事,从老一辈的嘴里听过,她慢条斯理的说起这桩陈年往事:“齐家的亲戚的确是想收养他,但是,后来莫名的就全部放手了,让秦承远得到了收养权。也是那之后,秦承远的生意一下子有了质的突破。” “原来华创的基业是建立在齐清澜的抚养费上的。”祝福惊呼,“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乔瑜笑笑:“多大一笔,也不好说,只是那个年代,正好都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秦承远得了那笔钱,投了几处风险高收益高的地方,他运气也好,一下子就翻了数十倍。” 豪门恩怨从来都是市井小民津津乐道的重点,热爱八卦的祝福又问起齐氏夫妇的死因:“是车祸吗?还是什么飞机事故?” “潜水,夫妻俩双双在国外潜水,听说出了事故,捞了几次都没有找到尸体。” “会不会是穿越了?”祝福的脑中闪出了几本小说的设定。 “不会,因为还有一个遇难者的尸体找到了。”说话的是关林森,他端着一只大号玻璃碗,里面装满了切好的水果,上面还细心的插着果签:“两位小姐,餐后水果,美容养颜。” 祝福举起一块蜜瓜,兴冲冲地看着他:“来来来,坐下慢慢说。” “那个遇难的人,就是安雅倩的未婚夫。”关林森的一句话,差点让祝福没嚼就把那块蜜瓜给咽下去了。 “齐家在百年前就是个大家族,家里很有远见的在国外银行里存了一大笔黄金,从而避开近代连续数十年的战乱,一直到三十多年前,国内局势稳定,他们才将那笔黄金取出,发展事业,就是那个时候,他们认识了秦承远和安雅倩的未婚夫,关系都不错。 安雅倩家里的身份,从上回她在医院时候威风八面的样子,你们也能猜到吧,当然现在算是洗白了,是正经商人。不过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他们俩在一起,除了齐家夫妇,觉得只要安雅倩是好姑娘就行。 就在敲定婚期后,她的未婚夫说要跟朋友们一起出去潜水,用最后的疯狂庆祝单身生涯的结束,结果……就一去不复返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可是潜水出事的不都是单人吗?怎么一下子三个人都出事?遇到鲨鱼了?”为了写小说,祝福曾经查过相关的潜水资料,一般人玩潜水,只要按规矩操作,就不会出事。 “是洞潜。”关林森叹息,“潜得次数多了,都喜欢玩刺激,普通的开阔洋面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 没有洞潜过的人,不会明白,那种在洋面一百多米深的水下,人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有水滴缓缓的滴落声,还有自己的呼吸声。目力可及之处,只有强力潜水灯的光束带来的光明,可以笔直射到四五十米外的幽深。 除此之外,是绝对的黑暗,无论那里藏着什么,都无法看见。 光是听他的描述,祝福就感到一阵恶寒:“这么危险干嘛还要去?” “可是他们就是喜欢啊,”关林森的语气中透着满满的无奈,“也许人类就是有一种本能的,对未知的好奇吧,天生带有冒险的基因。” 最后,秦承远说太累,要在船上歇一会儿,齐氏夫妇和安雅倩的未婚夫三个人下去,这一下去,就再也没有上来。 说完这些,关林森看起来心情沉重,祝福奇怪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这么详细?好像亲眼看见似的。” “那个时候,我在国内认识的人太多,想出国躲几年,等隔了辈再回来,万一遇上了也好解释,所以就到了那个海岛上,做了潜水俱乐部的急救员。” 提起从前的事,关林森又陷入回忆。 那天,他正好不当班,在海边钓鱼,就看见一艘船向岸边飞驰而来,船上有人在大喊救人。 船直接冲上了沙滩,关林森扔下钓杆急匆匆跑了过去,发现船上还躺着一个人,不断的抽搐、呕吐。 “怎么回事?”他用英语问秦承远,这片海岛一直以来,只有日/本游客前来,关林森以为他们是日/本人。 秦承远的英语也实在够呛,连比划连单词,关林森总算明白,这个人正在遭遇减压症,从深海回到水面的人,必须缓缓向上,在不同深度停留,让那些已经溶于血液而膨胀的氮气,从体内慢慢排出来。 但是这个人不知道怎么了,只用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就从水下一百多米,飞速升上了水面,氮气在他的体内急速膨胀,充满了他全身的关节、耳腔、鼻腔等身体所有空腔位置。 关林森马上将船推回水中,拉动引擎,再次将船带向深海,并迅速为他和自己穿上所有潜水用具。 想要救他的性命,只有重回到深处,进行减压停留,而看着秦承远慌乱的样子,他下去,只怕会再搭上一条人命。 虽然关林森已经十分努力,但是,依旧回天乏术。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从来不因为人类付出了多少努力,或是谁的身后有多少深情的牵挂,就会网开一面的。 当安雅倩赶来的时候,只看见几天前还欢喜的憧憬着婚后生活的未婚夫,紧闭着眼睛,静静地躺在停尸间里。 当地的警察来了,领事馆的人也来了,许多潜水员下去想要找到齐氏夫妇的行踪,却始终一无所获,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齐氏夫妇留在水下的备用氧气瓶没有动,里面的气是满的。 在水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 说完前尘往事,祝福终于明白为什么安雅倩对自己、对赵思雅有这么深的敌意,安雅倩的眼睛透过她们看见的是秦承远,与她的未婚夫一同出去,却最终只回来他一个人。 祝福忽然想到:“那你觉得会是秦承远下的手吗?” 关林森摇摇头:“我不知道,洞潜原本就是一项很高危的活动,就算是潜水多年的人,也不敢说自己能保证每一趟安全无忧。” 闭上眼睛,他回忆起当初秦承远着急的表情,与他后来在医院手术室外焦急的病人家属们的表情重叠在一起,似乎,是相似的。 “真相已经永远的被藏在海面之下,那里每年都有台风,就算没有被鱼吃掉,只怕也早已尸骨无存了。” 那个时候的秦承远,刚三十出头,如果那个时候,他就为了谋取齐家的钱财而做出这样复杂的规划,其人心思之深,手段之狠毒,那可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但是祝福就是有一种感觉,他真的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来。 “由于得到了先祖的黄金相助,齐氏夫妇才做出这么大的家业来,因此他们很久以前,就为儿子做了家族信托,秦承远收养齐清澜的时候应该不知道有这笔钱,因为第一笔可解冻的钱,是齐清澜十八岁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在那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这笔钱。” 祝福脑中如电光火石一般的闪过,安雅倩在得知自己在华创工作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骤然改变的态度,她问道:“是不是只有到了时间点,合同才会公开?” “是的,所以,赵思雅得到这笔新婚礼金之前,大家都不知道。”关林森说。 现在几个线索终于都串起来了。 祝福拍了一下脑袋,站起身走来走去:“我想通了,齐清澜得到第一笔钱的时候,一定是傻乎乎的直接把它交给了抚养他长大的义父秦承远,从而秦承远得知了这一笔信托基金的存在,他一定很想马上把它们都拿到,却不知道开启条件。哼,肯定没少骚扰安雅倩,却连带我被讨厌。” 想想安雅倩,多好一个人啊,明明可以横着走的,在医院里该排队还是排队,送她丝巾还请她吃饭,被这样一个性情中人讨厌,真是令人郁闷的事情。 而现在赵思雅也被她讨厌了,安雅倩肯定知道她与齐清澜一共也没接触过多少次,任是谁都会觉得她只不过是秦承远用来“提款”的一张卡而已。 虽然秦承远不知道齐氏夫妇到底设置了哪些可以提款的节点,但是他可以猜测出,应该是在齐清澜人生中有重大意义的每一个时刻:成年、结婚……也许后面还有生子与退休? 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儿子还那么小的时候,就已经为他规划好了一切,保他一生衣食无忧。 第一百三十八章 跟踪 网络上永远都不缺少惊爆新闻,抄袭事件刚刚被按下,《一世风华》重要投资方华创影视有限公司又被揭出,这个公司有给犯罪集团洗/钱的嫌疑。 如果说之前的抄袭只不过是在小众的网文圈子里被人热议,这次的事件,顿时就好像炸了锅似的,华创集团在商场这么多年,商业上的盟友都是利益交换关系,真心朋友没几个,恨不得踩死它的真仇人倒有不少。 现在能坐壁上观不掺合,已经算关系处的好了,落井下石、挟带私货暴黑料的不在少数,还有人翻出当初齐氏夫妇之死。 网友的脑洞比黑洞还要大,有人说齐氏夫妇就是秦承远给害死的,就为了谋夺他家的财产。 还有人说,齐清澜其实早就知道自己父母是秦承远给害死的,一直不动声色潜伏在公司里,就想把华创集团弄臭弄倒,为父母报仇。 至于“齐氏夫妇托孤说”“秦承远齐清澜是一对同**人说”“齐清澜才是秦承远亲儿子说”……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传得太邪乎了,在主流八卦里的声音不够响。 当然还有一个声音:换角、抄袭,这回投资方又出事了,这个片子是被诅咒了吗?拍出来卖到电视台,电视台会不会失火?这个“露从今夜白”是不是也可以被封为祥瑞公主了? 祝福揉着眉心,心里烦的不行,只希望李墨一好好拍片,不要受到这些影响,说她祥瑞就算了,大不了换个笔名,千万不要有人把火给引到演员那边去,这对他们实在是很大的影响。 路过安全出口的时候,祝福听见有人在楼道里打电话,声音很轻,是赵思雅的声音。 祝福听见了只言片语:“他们都在找你。”“你在哪?”“天哪,怎么会?” 难道是齐清澜打电话给她? 祝福想要听得更清楚一点,赵思雅却已经挂了电话走出来,祝福只来得及让开几步,假装刚刚路过这里似的:“呀?你已经来上班了?” 赵思雅无奈的笑笑:“在家里更是呆不下去,每天都有好多亲戚朋友来慰问,还不如在公司里清静些。” 才几天的功夫,赵思雅整个人都憔悴了许多,曾经圆润的下巴变得瘦削,眼眶下一层青色,整个肤色都泛黄而没有光泽,整个人就像蔫了的花。 “下班一起去做个美容吧,看你这样子,都让人心疼。”祝福叹了口气。 赵思雅摇摇头:“我只是这几天都没睡好,今天下班还有事,下回吧。” 此时也不便强人所难,祝福又安慰她几句,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但她有一种预感,赵思雅下班还有的“事”,一定与齐清澜有关系。 现在齐清澜可是被警察追的人,赵思雅要是跟他搅和在一起,不小心就是个窝藏罪,那个混蛋自己已经落到这地步了,可不能再把无辜的赵思雅给害了。 祝福对乔瑜说了这件事,并说自己一会儿要跟着过去看看情况,乔瑜认为她应该报警,哪怕通知楚昊和齐楠也是好的:“你去能干嘛?送人头吗?” “可是我也不确定是不是啊,报个假警这算怎么回事,还是确定了再说吧。” 乔瑜知道无法打消她的念头,也不强求:“去的时候你得开个共享位置,让我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万一出事,马上告诉我。” “没问题。” 刚到下班时间,赵思雅就拿包往外走,祝福马上跟上,两人在电梯里没有说话,一个默默看着电梯门,一个拿着手机,打开了共享位置。 赵思雅拦了一辆出租车,祝福也叫了辆出租车,让司机跟着前面那辆车,但是不要被发现了,司机很兴奋:“你是警察啊?嘿!” 祝福没有搭理他。 不甘寂寞的司机又冒出一个新的想法:“前面是不是你老公养的二奶啊?我看她要去的地方是市郊的别墅区哎。” 位于s市市郊的这片别墅区,位于一个半天然半人工的大湖旁,每栋房子之间都隔了一段距离,中有小树林相隔,站在别墅区门口,只见满眼绿色,五彩缤纷的花草点缀其间,根本看不见房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到了森林公园。 不仅地理条件极佳,物业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嘴也很严,不会将业主的事情拿出去说,内部监控资料除了公检法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外人可以看。 正因为隐秘性极佳,许多不想被打扰的人在这里买了房,包括明星、富豪,以及某些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这样的地方,出租车是进不去的。 赵思雅从车上下来,大门缓缓打开,里面已经有一辆车在等着她,她下车,进门,又换了一辆车,上去了。 她在里面有人接,祝福可没有,百般无奈之下,只得向乔瑜求助:“你家在这里有别墅吗?” “我家怎么会看得上这样低级的地方,没有。”乔瑜的话让祝福好想打人,不过她很快就回复:“听说关林森有。” 关林森果然有,幸好这是智能小区,凭pin码也可以进去,祝福还来得及跟着汽车引擎的声音,追踪过去。 一栋别墅前,停着接赵思雅进门的车,车里现在空无一人,应该是已经进去了。 祝福下车给车费的时候,出租车司机说了句:“您一会儿直接打上门去啊?可能会被物业很快拖走的哦,听说这里的保安厉害的不得了,您小心。” 出租车一溜烟的走了,祝福站在原地,这里的监控肯定不少,要是真在别墅附近鬼鬼祟祟的转悠,肯定被当成贼。 硬闯? 祝福想起好莱坞大片里,门一推开,屋里站着拿着冲锋枪的人,呈半圆形的围着她,然后同时开枪…… 算了,还是不要搞这么拉风吧。 正在发愁,忽然看见又有一辆车径直往这里过来,引擎声越来越近,难道是齐清澜的同伙来了?祝福只觉得全身冰凉,四下张望,路边虽有树林,却被一道铁丝网拦住,根本翻不过去,根本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 她脑中闪过无数理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现在祝福最后悔的就是为什么没有像乔瑜建议的那样报警,哪怕告诉李墨一也是好的。 车停下了,有人下车向她走来,看清那人的样貌,祝福愣住了:齐楠? 第一百三十九章 项链 齐楠,以什么身份来的? 祝福有些发慒,齐楠看见她,就像没事人似的打了个招呼:“你还是别进去了吧?” “赵思雅在里面,我还是进去的好。” 齐楠点点头,举步上前,按响门铃,开门的正是齐清澜,他看见齐楠和祝福两人,脸上很平静,丝毫没有意外的表情:“进来吧。” 房子很大,也许比看起来的还要大,因为里面除了一些箱子,什么家具也没有,空荡荡,地上甚至还有一层薄灰。 赵思雅坐在其中一个箱子上,看着祝福,又看着齐楠,眼里满是困惑,却没有开口。 齐清澜先将一个u盘交给了齐楠:“你想要的,都在里面。” 接着,他定定的看着赵思雅,缓缓开口:“思雅,对不起。我欠你一个交待。” “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根本不想和我结婚,只是想拿到那笔婚礼的礼金吧?”赵思雅的双眼看着地板上的缝隙,她的声音低哑,听不出愤怒,只有无限的悲凉。 齐清澜叹了口气:“伤害你,非我所愿,只是,真的实在没有办法,如果不答应,秦承远就会看出破绽。” 他这才不得不说出实情: 自他十八岁那一年得到信托基金的划款之后,秦承远就动了心思。 在赵思雅之前,秦承远已经介绍过很多姑娘和齐清澜相亲了,齐清澜敏锐的感觉到,秦承远这么做是另有目的,因此尽可能的让她们对自己感到失望和讨厌。 他本想如法炮制,让赵思雅也讨厌他,但是自从两人被推到一起之后,赵思雅身上就不断发生意外,秦承远明里暗里提到:女孩子身边就是需要有一个适合的人来照顾她,保护她,否则,哪天出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如果我对你毫无兴趣,这样的威胁,我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是我偏偏……”齐清澜苦笑着摇摇头。 第一次赵思雅跑去找齐清澜,想要感谢他帮自己搞定印刷厂的时候,齐清澜就知道她是刘源的外甥女,也是秦承远选定的对象之一,为了避开这样的麻烦,他一口回绝,甚至还故意跟祝福接近。 只是,如果能避开的,还叫什么缘份呢。在不知不觉的相处中,他对赵思雅这样明明有背景,却依旧十分努力上进的姑娘产生了好感。 他一直逃避,那时,正好齐楠以合作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身份出现,赵思雅很有兴趣的样子,本以为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没想到…… “你竟然说你有女朋友了,真是失算。”齐清澜无奈的看着齐楠,对方回应给他一个同样无奈的眼神。 祝福咳了一声:“听起来真感人,能说说,那张照片的事吗?你们还栽赃给方媛?她至今可都是恨着我呢。” “秦承远不知道你是秦伟的前女友,可是我知道。我就是那个去叫秦伟回家的人,他的桌上放着你和他的合照。我这个弟弟,倒真的是被我拉回家的。我知道秦伟就要回公司了,如果你们在公司里遇上,他一定会想要把你追回去。” “我只是想让你离开公司,不然秦伟与沙家的联姻肯定告吹,就是这样。不过事情被你发现了,秦承远让我马上找个替罪羊,那当然,平时看你最不顺眼的那个,就是上佳人选,她无论怎么解释,都不会有人听。” 齐清澜看着祝福冷笑不语的模样,不以为意:“事实也是如此,就像秦伟无论怎么解释,你也不会听一样。” 祝福觉得他这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十分讨厌,有心戳他几句:“你这么聪明,怎么被发现的?” “与其说是我被发现的,不如说是这位齐警官被发现了,是太着急了吧,问了太多远超出合作范围的事情,如果说你是对思雅有意思,故意寻找话题,也能说得通,但是齐警官却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早就希望义父收手,不要再做这些事情了,华创集团已经是家大业大,完全不需要用这些手段来盈利,但是义父却不听,因此,是我主动找到了齐警官,不然,以思雅这样的职位,只怕齐警官得在这里呆上三五年才能破案咯。” 说这些的时候,齐清澜十分轻松,就像朋友之间的闲聊天一样,祝福却觉得隐藏在这样轻松语气之后的,是一种豁出去,什么都不在乎的状态,就好像交待完遗言的敢死队员一样。 齐清澜继续说道:“原本还能多收集一些资料,但是秦峰那里却有几笔要从我这里过的账,就是这几笔账,被审计出有问题,义父已经知道我在做什么,这是在警告。我也只好先下手为强。” 好一场豪门恩怨大戏,义父义子谁都不是好东西,祝福唇边露出一抹讥笑:“都是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也别装的多无辜了,你跟秦承远翻脸,只怕原因没这么简单。” 齐清澜垂下眼皮:“女孩子还是单纯一点,天真一点的可爱。” 说着,他从一只箱子里取出几张照片。 那是在幽深的水下洞穴中,借着一道强力光束拍摄下来的照片,两具森森白骨被麻绳紧紧捆在一起,麻绳的另一头,牢牢的绑在一块大石上,以确保这两具白骨不会随着水流冲出洞穴,重见天日。 强烈的灯光下,这两具白骨的指骨紧紧相扣,仿佛他们用生前最后一口气,紧紧握住彼此的双手。 “咦,那个反射光线的是什么?” “是吊坠。”齐清澜摊开手掌,一条细长的链子上悬着一枚椭圆形的吊坠,按下吊坠上的小开关,坠子从中间打开,露出金属质的嵌板,虽然被海水浸泡了二十年,但仍然可以看见嵌板上刻着:“妈妈生日快乐” “这是我七岁那年,用压岁钱给她买的生日礼物,不值钱,她却很喜欢,一直戴着。”看着手中的吊坠,齐清澜的声音变得无比温柔,他的手微微颤抖,“两个月前,有人在他们出事的地方再次进行洞潜,发现了……”他深吸一口气,说不下去了。 第一百四十章 曾经 虽然祝福从来都看不上齐清澜的人品,但是,此时,她却一句嘲讽的话都说不出来。 此时齐清澜的模样,让她想起了几年前的自己,一手将她从小带大的外婆病了很久,是癌症,已经使用了各种方法治疗,病却越来越重,当时祝福正面临高考,全家上下只瞒着她,说外婆在放疗,病情稳定。 但其实,在她第一天上午考完的时候,外婆就已经病危了。 为了不影响她的考试,爸爸妈妈硬是强压住心中的悲痛,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家里甚至还放着相声,直到祝福考完最后一门,回到家里跟妈妈说一会儿去医院看外婆,妈妈才痛哭失声,告诉她,外婆的遗体告别,就在明天。 其实祝福不傻,她早感觉有异,心里只有工作的妈妈为什么会在出差的中途回来,妈妈从来都不是那种因为女儿要高考,所以回来给女儿做顿好吃的人。 不是没有猜到外婆的病情加重,但她也以为,那只是病情加重,至少……至少可以撑过这个夏天,让她在高中最后的假期,好好的在病榻前照顾照顾。 现在齐清澜就这么低着头,双眼定定的看着手中的那条项链,如同她当初捧着外婆的遗照时那样,心中满是遗憾、悲伤,还有无能为力。 太迟了啊,子欲养而亲不待。 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搭在齐清澜的手腕上,赵思雅倚在齐清澜身边。 从来都是冷静自若,从容不迫的齐清澜,露出了这样脆弱的一面,让赵思雅的心不由软了下来,再加上刚才齐清澜说对她是真心喜欢,不想伤害她,更让她的恨意全消,只想好好安慰眼前这个悲伤的男人。 “你还记得你的父母吗?”她柔声问道。 齐清澜点点头,又摇摇头:“记不太清了,只有一些模糊的印象。” 他疲惫的闭上眼睛,脑海中清晰的浮现出父母最后一次对他说话的场景: “清澜,我们要去海岛,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不,我跟秦伟说好了,要组一个球队。” “哦,正好,秦叔叔也要跟我们一起去,他说让你去他家住几天,你们三个正好一起玩。” “好啊好啊。” “记得不要打架,要听大人的话,把作业写完,我们回来就接你回家。” 可是那一个下午,秦承远回来了,他身后,却没有父母的身影,他天真的以为父母只是因为行李太多,所以先回家了,他迫不及待的要回家,看看爸爸妈妈有没有带礼物。 “清澜啊,你以后,就在我们家住着吧。”当时刚过而立之年的秦承远,声音沙哑苍老的把齐清澜也吓了一跳:“不,我有自己家,我要回家。” “你的爸爸妈妈,他们……不回去了。” 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已经明白了什么是生死,却不能马上反应,齐清澜当时只是愣愣的点点头,并没有过于强烈的情绪。 深夜,他脑中反复回响着一句话:“爸爸妈妈已经死了,你已经是孤儿了,是孤儿了……”终于,他所有的情绪爆发出来,将秦家所有人都从睡梦中惊醒。 第一个赶来的是秦承远,将他抱在怀中安慰,秦承远说了些什么,他也不记得了,只知道现在这个坐在总裁室里,面无表情的男人,当时是怎样的温柔与耐心。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会之后死心塌地的帮他做事,虽然秦承远其实一直在防着他,那些真正核心的事都是秦峰在做,但是,如果不是齐清澜的从旁辅助,许多事,也不会做的那么得心应手。 原本他会这样一条路走到黑,直到收到了这几张照片,原来父母的死不是事故,而是谋杀。 “这里,有没有华创集团洗钱的证据?”齐楠扬了扬手中的u盘。 华创影视有限公司只是华创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人代表还是齐清澜,这个注册名下的所有法律责任,都由齐清澜负责,与秦承远一点关系也没有。 到时候秦承远只要说这都是齐清澜自己暗中操作,集团对此一无所知,就可以把整件事都推得干干净净。 “没有,我说过,秦承远其实始终都提防着我,那些暗地里的全部账,只有他、秦峰知道,”齐清澜又看了一眼赵思雅,“刘源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好了,该说的我也说完了,”齐清澜起身,双手并在一起,伸向齐楠:“走吧。” 赵思雅半张着嘴:“你……”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齐清澜对她笑笑,又对祝福说:“真是对不起,你这小说给我弄的还真是命运多舛,不过,好事多磨,一定会收视长红的。” 祝福扯扯嘴角,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手铐就不用了吧,我今天没开警车来。”齐楠站在门口,眼睛看着齐清澜,一面伸手去开门。 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几个冒烟的铁罐被扔了进来,在地上弹跳几下,瞬间浓烟充满了整个屋子,祝福不慎吸入一些,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似的,双腿的力量完全不能支持她站立,困意上涌,很快,她便眉酥眼重,人事不知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意识,才回到身体里,慢慢睁开眼睛,对上了头顶的白色天花板。她想坐起身,吸入迷./烟后的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她差点从床上摔下去。 勉强支起身子打量着周围,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还有一扇门,不用想,那门一定是锁着的,她又躺回床上,静静等待迷药的药效从身体里消失。 门开了,有人走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醒了?老板要见你。” 也不等她答应,就将她从床上拉起来,带去另一个房间,房间里已经坐着的,还有赵雅倩和齐清澜。 站在窗口的熟悉背影是……安雅倩? 她逆着光,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听见她平静的说:“有一些陈年旧事,我更想自己亲自处理。还要麻烦三位帮忙。” 第一百四十一章 复仇 “你把齐楠怎么了?”祝福脱口而出。 “没什么,他还在好好的睡着,等事情完了,我会把他,还有各位都好好的送回去,不用担心。”安雅倩以眼神示意,房间里其他人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只剩下四人。 沉重的黑布自动从窗户两旁边合拢,将窗外明艳的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一丝也透不进,房间内一片黑暗。 接着一束光,从屋顶上吊着的方盒中射出,对面白墙上顿时出现了热带风光,还有在沙滩旁嬉闹的几个年轻人。 其中有一个人,给祝福非常熟悉的感觉,眉眼与五官与秦伟有五六分相似,整体气质却是南辕北辙。如果说秦伟是个自信满满,事事必要争先斗胜的人,那么投影上的这个人,则是心事重重,脸上虽然有笑容,眉梢眼角却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开心。 他一定是秦承远。 影片中时而是四个人,时而是五个人,安雅倩的身影也在其中,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娇嫩的小姑娘,就算是坐在沙滩椅上看海的时候,她的一双眼睛也总是偷偷的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嘴角边露出了微微的笑容,那是由内心散发出的甜蜜,与秦承远形成了鲜明对比。 影片很快就结束了,投影内容变成了照片,他们乘坐的小船、新闻报道,还有抢救现场的照片。 一个跪在安雅倩未婚夫身旁忙着施救的侧影,看着也十分眼熟——皮肤黝黑的肌肉壮汉关林森, 祝福现在明白为什么秦承远看见关林森的时候,完全没有认出他来。 投影全部结束,房间再一次回归黑暗,黑色遮光窗帘缓缓打开,阳光再一次将房间照亮。 “三位看了,有什么感想?”安雅倩平静地问道。 祝福茫然的想:“这我能有什么感想,不是我未婚夫,也不是我爸妈……” 齐清澜先开口了:“除了说明你们关系好,还能看出什么。如果你认为是秦承远害死了你未婚夫,你就应该去找他,而不是来找我们。” “不,这事,跟你,还有你的妻子有关。当然要请你们来。” 祝福眨眨眼睛:“那我呢?” “你是秦承远心目中的最佳儿媳妇,想来,你也替他做了不少事,也许他告诉了你许多秘密。”安雅倩看着她,就像看一只肮脏的过街老鼠,显然是把她视为秦承远一伙。 祝福觉得挺委屈,也觉得安雅倩没错,之前机缘巧合让自己和安雅倩认识,正常人都会觉得这是故意接近的阴谋,然后还因为不想收那么贵的礼物,又上门去了一次,更有套近乎的嫌疑,再加上秦伟总缠着她,被误会了也是没办法的事。 思来想去,自己还是默默的坐在一边听着比较好,省得说多错多。 “跟我的关系,是因为信托基金?”齐清澜靠在沙发上,他身上的迷烟药效也还没有褪去,手脚无力,这也是安雅倩敢一个人留在屋里的原因。 “不错,秦承远只知道你父母为你设立了信托基金,他只知道大概的提取条件,却不知道具体的,他一直在努力打探,也许他当初接近我的未婚夫,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齐清澜轻叹:“所以呢?你找我们来,到底是想做什么?” “虽然我是基金托管人,但是,我也不希望这笔钱,流到那个杀人凶手的手中,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基金提取条款,永远也不存在。”安雅倩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好像只是在述说一件普通的事情似的。 她的声音,轻柔的像春风拂过嫩绿柳条那样,但是说的内容,却令人不寒而栗:“你成年,提取的是20%,第一次结婚的礼金是10%,还有70%的给付,是在你的孩子出生之后。” “如果你永远也没有孩子,那么,这70%就将在你死后,捐给慈善机构。” 安雅倩看着齐清澜:“放心,我不会杀你的,只要一个小小的手术,你就永远也不会有孩子了。”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有几个人进入房间,就把齐清澜架起来,他虽然没有挣扎,但是眼中已充满了恐惧。 赵思雅无力的叫道:“不要,你不要这样对他……” 眼看着齐清澜要被拖出去,祝福忍不住用尽全身力量大叫一声:“等等,你一杀人凶手的未婚妻,还审判起受害者的儿子来了,居然还挺义正辞严?” 安雅倩冷笑一声:“想拖延时间?没有用的。” “你的未婚夫杀了他父母,有铁证。”几句话说完,祝福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迷烟使她的体力大量流失,只给她留了点坐着喘气的力气。 安雅倩好整以暇,做了个手势,那些人又将齐清澜放下,安雅倩看着祝福:“给你30秒,你最好能证实你刚才说的话,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反正,我也不用对秦承远的儿媳妇手下留情。” “喂,不要随便拉郎配,我跟他儿子一点都不熟!”祝福急急的叫道。 “还有20秒。” “啊,开始计时了啊?你去看看他上衣口袋里的照片。” 安雅倩示意手下去拿,但是摸遍了齐清澜的全身,也没有摸到那几张水下洞穴和白骨的照片。 “小姑娘,在我这里玩花招,是没有用的……”安雅倩嘲弄的看着祝福。 祝福呆住了:“不可能,我明明看着你把照片放在上衣口袋里的,你什么时候给拿出去了!” 齐清澜无奈的苦笑:“他们冲进来的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昏迷,动了几下手,应该是掉在别墅里了。” “掉在别墅里?”安雅倩仿佛早已看穿了他们拖延时间的计谋,“好了,三十秒已经过了,把他带出去。” 祝福只觉得莫名的血气上涌:“你这是心虚了吧,害怕知道真相,万一真的是你未婚夫杀人,你这么多年来的仇恨根本就是没有任何依据,干坏事就干坏事嘛,坦荡荡的做个坏人有什么不好,还非得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有意思吗?” 第一百四十二章 亦幻 “争口舌之利,又有什么意思呢?”现在所有的优势都在安雅倩这里,她一点也不生气,脸上还带着笑,就好像是抓到了老鼠的猫,不急不忙的看着爪下的老鼠拼命挣扎。 此时的祝福,感受到一股从心底升出的火焰,飞速的在她周身漫延,有什么东西从灵魂深处钻出,冲破重重束缚。与此同时,房间里的空气也发生异变,安雅倩发现视野里的所有东西都在扭曲、晃动。 “地震?”她迅速向窗外看了一眼,窗外一切如常,甚至连一丝风都没有,树上的叶子静静的垂着。 安雅倩深吸一口气,也许是这几天太累了,又心情烦躁,所以,才会出现刚才的幻觉。 “好了,你们把他带出去吧。”安雅倩示意手下将齐清澜带走,可是,平时这几个训练有素,对她的所有指令都无条件服从的男人,竟然置若罔闻,他们还保持着刚才那个动作,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齐清澜身边。 齐清澜和赵思雅也没有动,眼睛都不眨,如果不是他们的胸口还微微的起伏着,几乎以为他们已经死了。 发生什么事了? 安雅倩心里有些惊讶,脸上却没有露出来,因为她看见祝福在微笑,容貌没变,但是在她眼睛一合一睁之间,与刚才那个气冲冲的祝福,不,应该说,与她之前认识的那个祝福都不一样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 在社会上这么多年,黑的白的都沾过手,安雅倩对于“扮猪吃虎”,还有多重身份这些事情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只是她没想到,祝福这样一个背景干干净净的女孩子,竟然也会有另一重身份。 还是……她的消息来源不准,或是有更高阶层的大人物替她隐瞒真实身份? 安雅倩没有说话,只是在心中闪过无数念头,就听见祝福一声轻笑:“关于我的猜测很多嘛,如果你不做董事长了,也可以写小说啊,一定很精彩。” 祝福的表情轻松愉快,靠在沙发上的样子惬意极了,好像药效已经从她身上褪去。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你的未婚夫,呵呵,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可以了。”祝福眨眨眼睛,“真相,被留恋着这个世界的亡灵记录下来,等待着有一天,可以被世人所知晓。” 安雅倩从来就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说法,她鄙夷的看着祝福:“我不知道你现在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如果天下真有亡灵,我的未婚夫早就该来找我了。” “嗯,你不喜欢亡灵这个词?好的,那就叫生物磁场好了。你不相信鬼魂,那么,你相信脑电波吗?”祝福一点都不在意安雅倩的质疑。 “脑电波有强有弱,当一个人的大脑活动非常频繁的时候,脑电波也会越发的强烈。只要有合适的介质,就可以把它记下来,然后,在合适的时候,让当时的情景,一遍又一遍的重演。” 祝福淡淡的说着,安雅倩的理智告诉自己,这些都是无稽之谈,都是骗术,但是祝福的话好像有魔力似的,令她不由自主的信了三分。 “虽然他没有把照片带上,但是,他脖子上挂的这条项链,却比照片还有用。” 房间中忽然出现了一片海,海中有船,小船悠悠停泊着,随着海浪起伏,安雅倩伸手想要去触碰,却什么也摸不到,祝福轻柔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都说了,这是亡灵的回忆,你是碰不到的,坐下来,就当是看一场立体电影吧。” 等安雅倩醒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真的依从祝福的话,坐了下来,她掩饰着内心的不安,将视线再一次投向小船。 三个人已经穿好了潜水服,其中一个人说话了:“缺乏锻炼啊,年纪轻轻的就体力不行了。” 只穿着泳裤的男人躺在甲板上,无力的挥挥手:“你们去吧。” “齐永年,绳子别忘了。”一个女性的声音。 “嫂子放心吧,主绳和引导绳都在我这。”这个声音,安雅倩最熟悉不过,那是她二十年来,日日夜夜都在心中萦绕的声音, 背好氧气瓶的三人坐在船舷上,身子同时向后翻,钻入那一片蔚蓝的大海,这片海水非常清澈,能清晰的看见海底礁石,两人轻轻摆动着腿,脚蹼的推力,让他们离小船越来越远。 躺在甲板上的人,忽然坐起身,望着水下,在透明的水中,第三个潜水者,向他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才紧跟着那两人身后过去。 随着越潜越深,太阳的光芒也越发的微弱,这里是水下157米。 三人停在水下一处石壁前,石壁上有一处不规则的天然洞穴,洞里一片黑暗,潜水灯照进去,只见怪石嶙峋,许多奇形怪状的小鱼在水中甩着尾巴,被灯光惊扰也不乱蹿,洞穴里的鱼,多半是瞎子。 所以,它们无法见证,这三个原本一同嬉笑玩耍的好友,其中一个,是怎样掏出潜水刀,将女人面罩与氧气瓶连接的管子割裂,又狠狠的将刀刃插进了赶来救助的男人腹部。 三道潜水灯的光束在水中激烈的乱晃,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水中一丝一丝泛起的暗色越来越浓,那是从齐清澜父亲的伤口中,不断流出的鲜血。 原本用于指引方向的引导绳,现在成了将齐氏夫妇捆绑在一起的工具。 水压使齐永年伤口的血越发迅速的涌出,他看着因缺氧过久而已经闭上眼睛的妻子,却无能为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的握住妻子的手,陷入永恒的黑暗中。 在刚才的厮打中,安雅倩的未婚夫因为极度的紧张和剧烈的运动而导致氧气消耗过大,在压力成倍增加的水下,氮气对他的神经系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出现了恍惚和醉酒的症状。 正是因为这样的恍惚,让他错过了存放备用氧气瓶的地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不顾潜水的禁忌,急速升出水面,造成最终夺了他性命的减压症。 第一百四十三章 斗米恩 再后面的事情,已经不需要再看下去,在二十年前,安雅倩已经亲身经历过了一回。 她的镇定与从容,终于被击碎了一角,她喃喃自语:“这不是真的,这只是骗术,这是全息电影吧?呵呵,做的真好啊……” 话虽这么说,但是她心中却是十分清楚,且不说祝福根本无法在这个房间里装全息电影,她根本也不可能知道当时那些人穿的潜水服是什么样,甚至连未婚夫手指上的订婚戒指细节都没有错。 平静的面具破碎了,安雅倩闭着眼睛,努力保持着冷静,她微微颤抖的下颌,眉间拧起的川字纹,已经将她的情绪完全展示于外。 祝福静静的等着她的内心给予的最后答案。 “我不相信。”安雅倩猛地睁开眼睛,“无论刚才的景象到底是怎么出现的,真的也好,假的也罢,这都不是证据,不是!” 声音并不是很高,只是从她紊乱的气息中,已经可以感受到,她的心,已经完全乱了。 祝福轻轻的笑着说:“你看,你也在犹豫,你也相信了,对不对?” “说起来,如今的秦承远心狠手辣的程度,远不及你未婚夫当初,当然,现在秦承远已经是青出于蓝了。”祝福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怡然自得,而并非戒备森严的囚禁之所。完全看不出她受制于迷烟的药效。 安雅倩的精神已经开始恍惚:“他是一个好人,从来都对我一心一意,就算知道我家里的情况,也说不在乎我的身世背景……” 说着说着,她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与未婚夫初遇的那一天。 那是大三的暑假,与父亲一同在东南亚边境做生意。 不巧遇到了该国的反政/府武装军,枪声四起,负责保护自己的保镖被流弹击中,倒在自己眼前,自己刚想取下保镖手里的枪还击,却被一个陌生的大男孩护住,他的声音是那样好听: “别害怕,跟在我后面。” 在一片混乱中,他拉着安雅倩往安全的地方跑,明明他自己也怕的要死,全身颤抖,却仍将她紧紧护住,不让她看见一地鲜血的惨状。 整整一夜,枪声未歇,两人躲在一处偏僻的破屋里,听着子弹带着尖嚣刺耳的声音从头顶擦过去,屋上的木梁被子弹穿透,木屑簌簌的往下掉,落了安雅倩一头,他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遮在安雅倩的头上。 安雅倩身边从来都不缺献殷勤的男孩子,名贵的礼物更是司空见惯,她却从来没有对这些追求者们给过任何一个好脸色。 因为她知道,他们并不是喜欢自己这个人,而是喜欢父亲手中的权势与那些垄断的暴利行业,他们甚至连送自己东西,都要变着法儿的让父亲知道。 “你去我爸那排队吧,说不定他哪天就想收个男宠。”安雅倩在出国前的那一晚,还遇到一个死缠烂打的求爱者,她将那个人硬塞进门的戒指扔回他的脸上。 关上门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也许会从此一世孤单,没想到,却很快遇到了他。 在他自己安全都得不到保证的时候,还会保护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别说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庭背景,那个时候自己灰头土脸,连美丽都没有了,他还能出手相助,这样的人,上哪里去找。 少女的心,很快就沦陷了,他一路将安雅倩送回家,她故意让他把自己送到家里工人的家门口,一个破旧的老式居民楼,他一点也没有嫌弃。 与他分开之后,安雅倩派人去打听他的背景,知道他家世清白、书香世家,父母都是早年留学国外的高级知识分子,去边境是因为大学研究课题需要观察那里一种特有的动物。 在她的世界里,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男人了。 她相信,第一次相遇是上天给予的缘份,后面绝不能坐等着上天再掉机会,一定要主动出击。 在这之前,她一直是读书无用论的忠实拥护者,根本就不想再读了,而遇到他之后,安雅倩洗心革面,通过各种努力,考上了他所在那个系的研究生。 三年间,两人出双入对,无时无刻不在甜蜜,从来没有过争吵与分歧,她说上半句,他就能接下半句,谈恋爱也没有耽误功课,约会都是腻在一起做项目,导师都拿他们来给本科生做案例:“看人家谈恋爱也能发核心论文,你们呢!你们的恋爱成果就是用挂科来表示吗?!” 所有人都认为毕业后,他们就应该结婚了。 事实上,他们也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但是快毕业的时候,安雅倩的父亲忽然反对他们毕业就结婚,理由也很充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拿什么来娶你。” 安雅倩不吵不闹,等着父亲开条件,不就是出人头地吗,太简单了。 即使不靠父亲的资源,凭着安家大小姐的名头,想要帮心爱的男人拉个人脉,又有什么难的呢? 就这样,在一次聚会上,齐氏夫妇与他们相遇,正好齐氏夫妇对于海洋生物有深深的痴迷,虽然一个研究陆地动物,一个研究海洋动物,但兴趣的出发原点却是相通的。齐氏夫妇捐赠给他所在的项目一笔研究经费,整个学院当时就轰动了,当年,他就被提拔成了副教授。 很快,他们就打成了一片,接着,又认识了秦承远,那时的秦承远刚刚丧妻,家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令他时常不知该如何管教,齐夫人可怜这两个孩子,时常会去秦家陪他们玩。 五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除了有共同的项目之外,也时常一同相约出游。 安雅倩本以为随着未婚夫的事业走上正规,父亲就会同意他们的婚事,没想到,父亲却说:他这样在大学里当个老师,几辈子才能出头,我不同意。 未婚夫决定辞职出来创业,时值全民创业潮,他跟风做了好几种不同的生意,由于经验不足,又急于求成,均以惨败告终,不仅一分没赚着,还将家底赔了个精光。 连他的父母都表示反对他与安雅倩来往:“他们那样的有钱人家我们高攀不上。” 第一百四十四章 升米仇 虽然安雅倩坚定的保卫着自己的爱情,她不给任何父母安排的相亲对象好脸色,也不主动给任何男人一点点发展的可能,她在等。 她相信自己看中的男人,一定有着无比光明的前途。 在安雅倩不知道的地方,她的父亲已经找过她心爱的男人,没有恐吓,没有威胁,只是平静的列举了自己女儿一年所需的生活花费,他才知道,原来安雅倩身上看起来一条普通的丝巾,就有上千,在他看来涂了和没涂一样的口红,竟然要他工资的一半。 “我从小把她当做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为人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她可以平安喜乐一生,而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嫁给了低于她生活水准的男人,也许新鲜个三五年,还没什么,等你们有了孩子,花销越来越大的时候,她就会后悔。”安雅倩的父亲看着他。 这个年轻的男人无话可说,他聪明的头脑已经迅速的算出,安雅倩一年的花费,折合他五年的工资还不止。 他的双手紧握着拳头,用力之大,使得关节都泛出白色。 “请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一定可以成为配得上她的男人。” 安雅倩的父亲同意了,他的脸上却露出轻蔑,都是在商场中打拼过来的人,两年?像他这样没人脉没本金的,又是刚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天真小子,就算安雅倩尽其所能去帮他,两年之内,他也绝对不可能到达这样高的位置。 同意两年之约,不过是让女儿看见,自己并不是蛮不讲理之人罢了。 *** 能借的钱都借了,能托的关系都托了,可是却始终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进益,虽然比他当初在大学教书要强许多,但是,对于安雅倩父亲的要求来说,实在还差得太远。 这个时候,秦承远来找他,说可以一起去开矿,开矿山前期投入极大,秦承远说他可以搞定前期关系,但是,本金却不够,找到他,是想问问他能不能从安雅倩那里借到一些钱。 如果他开口,安雅倩绝对会借给他,但是,他又想起了安雅倩父亲轻蔑的眼神,如果找她借钱,被那个男人知道的话,一定会说他也不过是个吃软饭的,更不会同意他们的婚事了吧。 因此,他没有告诉安雅倩,而是转而向齐氏夫妇请求。 可是齐氏夫妇当时的大部分资金已经放在安氏信托,留给他们的独子齐清澜,其他的流动资金也投给了另一个山村扶贫的基金。齐氏夫妇能借出的钱,离他的要求,实在是差得太多了。 心灰意冷之下,他心中生出了铤而走险的念头,齐氏夫妇在拒绝借钱的时候,将没有钱的理由完完全全的告诉了他。 对家族信托一窍不通的他以为这笔钱就是遗产,只要齐氏夫妇一死,齐清澜就会继承这笔遗产,那个时候,这笔钱还不是由监护人说了算。 至于监护人的权利么,抢一抢,用用手段,总归还是有的。 在与秦承远接触中,他也看出秦承远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因此,他略一试探,秦承远也露出了邪恶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到了最后,秦承远踩了一脚刹车,竟然反悔了,说自己太累,不肯下水。 原本想着自己身强力壮,再加上出其不意,一个人在水下对付两个人肯定没问题,只是没想到,由于水压的关系,他出现了气体迷醉。 *** 所有的真相,都如潮水一般的涌入安雅倩的脑子,她捂着头,想要将这些记忆甩出去,可是,齐氏夫妇死前紧握的双手,还有未婚夫死不瞑目的样子,深深的扎根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指着祝福:“你这是用了催眠术吗?还是心理暗示?还是你买通了我的手下,给我下了幻觉药剂?我怎么看见那些东西?!” 房间里的温度明明温暖宜人,安雅倩却觉得心中一片冰冷,不可抑止的颤抖着。 祝福从容的站起身,轻轻的活动了一下手脚:“你信了,但是,还需要更强力的证据支持你的判断对不对?好的,如你所愿。” “他曾经深入研究过,如何与孤儿的亲戚争夺抚养权,还咨询过当时他们那所学校的法学教授,这位教授当时很震惊,不明白像他这样年轻有为的男人为什么要养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孤儿。” “他与秦承远计划买下的矿山就在西北,当初约定的付款时间就是原订出海归来的半年以后,他觉得,半年后怎么也能把遗产的问题解决掉了,只不过,呵呵……秦承远因为没有按时付款,差点没拿下那片矿山,后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筹到钱,卖矿山的人抱怨了好久,他还住在西北的镇上,你也可以去问问他。” “最重要的一点,他的尸检报告你没仔细看吧,他的身上也有伤痕呢,那个小岛医疗落后,以为他是被水下岩石划伤,其实,是在厮打中被弄伤的,虽然没有文字描述,不过,有人拍了照片,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 祝福话未说完,安雅倩失控的大叫一声:“够了!够了……”她抱着头,缓缓蹲在地上。二十年的执念,一瞬间土崩瓦解,她实在无法接受这一切。 “唉,我就帮帮你吧。”祝福的手,在空气中轻轻划出一个繁复的图形,从齐清澜胸前的链坠里,飘出一星绿色的光点,缓缓的停在安雅倩的面前,慢慢展开,变成了一个年轻男人的模样:“安安……” 他轻柔的唤着只有安雅倩才知道的昵称,安雅倩抬起手,想要触碰他。她的手却穿透了虚影,抓了个空。 “安安,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他的声音透着后悔与悲伤,“你为了我,中止了家族里的黑/道生意,我却害了两条人命,伯父说的没错,我配不上你,我这样的人,就算你嫁给了我,也会过得不幸。” “如果以后,你遇到了一个对你很好很好的人,就嫁了吧,不要再因为我而蹉跎一生。” 光点形成的男子形象越来越弱,最终消失在阳光之下。 安雅倩愣愣的看着光点消失的地方,许久,她才重重吐出一口气,转身看着祝福:“你到底是什么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 放下 刚刚才受到了那样的精神冲击,这么快就恢复过来了,祝福不由露出赞许之色:“了不起。” 安雅倩坐在祝福面前,看着她的眼睛:“我打拼了这么久,自诩识人有术,从无例外,没想到,却被你这个小丫头骗了。” 两个女人都是笑着,气氛却好像布满了火药,随时都有可能被一点小小的火星引爆。 安雅倩有一种奇异的感觉,虽然祝福的年龄只有自己的二分之一,但仿佛已经经历了万水千山,看尽人间世事无常. 那种繁华落尽之后的从容与淡然,安雅倩只在那些历经了世纪末的战火,世纪初的动荡,最终得以安享晚年的老人家身上见过。 以祝福这样的年龄和阅历,不应该啊…… 难道是借尸还魂?安雅倩忽然想起了古代志怪小说里常见的桥段,在生意场上多年,以前的家族生意又总是与黑暗血腥脱不开关系,总有往来的合作者会说起他们在路上遇到的故事,虽然自己从未见过,但她对这些事情的接受度还是很高的。 因此,她直接问:“你不是祝福吧,你是谁?” 祝福轻轻一笑:“我?来这里有点事情,办完了就走。” “什么事?” 安雅倩的话刚问完,祝福忽然闭上眼睛,身子猛地一沉,完全陷在沙发里,失去了知觉。 “你怎么了?”安雅倩一惊,,上前试探她的鼻息,呼吸正常。她又并起两指,伸向祝福的脖颈,温软的皮肤在她的指尖平稳的律动。 睡着了? 安雅倩抱着双臂,看着歪在沙发上沉沉入睡的祝福,想起自己刚才看见的那一切是那样的真实,难道是自己中了什么幻术? “你对她做了什么?”赵思雅的声音将她从沉思中拉回。 祝福睡着的时候,赵思雅和齐清澜的神志也恢复了清醒,中间发生的那些事情,都没有在他们的记忆里留下印象,只记得自己被安雅倩弄到了这房间里,之后发生的事情,他们毫无印象。 现在眼前看见的情景就是:祝福昏睡在沙发上,安雅倩抱着双手,弯着腰,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看。 “没做什么,她睡着了。”安雅倩接受了方才看见的那一切之后,对赵思雅的恶意也烟消云散,说话的口气也温和了许多。 齐清澜没有说话,他感觉到在安雅倩身上有一些变化,但具体是什么变化,又说不上来,安雅倩望着他的目光,包含着复杂的情绪,进入这个房间之后,她对自己满满的厌恶几乎是写在脸上,但是现在,却是……内疚和歉意? 发生这样的变化,一定与祝福的昏睡有关系。 正在此时,祝福悠悠醒转,迷迷糊糊的揉着太阳穴,嘟囔着:“哎好累啊……”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安雅倩,她猛的一惊,这才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到这里的。 祝福跳起来:“你……” 接着,她看见了站在齐清澜身边的两个彪形大汉,又坐下:“……到底想干嘛?” 冲动又迅速认怂的样子,这才是安雅倩所熟悉的祝福,与方才那个仿佛习惯站在高位,一切尽在掌握的气质,完全不同。 果然是借尸还魂吗? 安雅倩看着一脸戒备的祝福:“你刚才什么都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 “没什么。”身体被另一个灵魂附上,这件事说出去过于惊世骇俗,不会有人信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再提这事。 “言归正传,这次我请你们来,是想确认一件事情……”安雅倩慢慢的说着二十年前的旧事,包括秦承远、齐氏夫妇,还有她和未婚夫之间的那件旧事。 这么多年来她的心都像是封闭的蚌壳,紧紧的合着,所有想触碰的人都被无情的夹碎,祝福带来的幻象,只是一个契机,让她想起了那些被悲伤掩盖下的那些可疑细节。 安雅倩从来都不是自欺欺人的掩耳盗铃之徒,她以女性的身份拼搏商海,除了有家中长辈打下的基础,还有她自身的冷静与对于事件的接受及反应速度。 出于一点私心,她隐去了一部分细节,只说秦承远出于想要霸占信托基金的目的而收养了齐清澜,她也向祝福说明,当初在北极海狼得知她在华创工作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认为秦承远派她来打探基金划款的条件。因此始终都是冷冰冰的态度。 “现在想想,也真是对不起你。”安雅倩想起热心帮助自己的祝福却始终被自己视为别有用心,话里也满是歉意。 祝福指着自己:“那就是跟我完全没有关系对吧?” “是的。” 现在房间里的气氛很是祥和,那两个可怕的保镖不知何时也已经退了出去,不知什么时候,沙发旁还多了一个小推车,上面放着红茶、咖啡,还有许多浇着蜂蜜的小松饼、嵌着蔓越梅的天使蛋糕。 祝福心情愉悦的用最舒适的姿势窝在沙发里,随手抓起一杯咖啡:“既然话都说清楚了,手上也没什么深仇大恨,那这事就算完了嘛,还可以继续做朋友。” 只是另外两人,却没她这么轻松,赵思雅看着齐清澜:“我……”只说了一个字,她又紧紧地抿着嘴唇,垂下的眼帘盖住了她不安的内心。 齐清澜不明所以的看着她:“怎么?” “你对我,有没有过真心?”她不敢看齐清澜,声如蚊蚋。 齐清澜握住她的手:“也许我们之间发生的事都是有心人的安排,但是,我对你的感情,从来都是认真的。” 不想作电灯泡的祝福左手端咖啡,右手捏蛋糕,与安雅倩并肩站在一起,轻声说:“你闹这一出也挺好,省得他们俩猜来猜去,好好的一对被搅合黄了。” “你也出力不小啊。”安雅倩转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满是笑意,“这次真是太委屈你了,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我都会尽力满足。” “那个酒庄的牛排真不错,什么时候再带我去吃?”想起那鲜嫩多汁的牛肉,祝福双眼闪闪发光。 安雅倩没想到她提出的竟是这样的要求,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笑起来:“好,一言为定。” 忽然屋里的通讯器响了,里面传来急促的声音:“老板,是警察,直升飞机已经准备好,快走吧。” 安雅倩应了一声:“等等。” 屋里又恢复平静,安雅倩看着三个人:“如果你们想要我负法律责任,我也无话可说。” 齐清澜笑笑:“只怕他们看见我,更想跟我聊法律责任吧。”他的语调满是轻松,赵思雅眼神一暗,不由得又向他贴近了几分,他的手搭在她的肩头,轻拍两下。 *** 齐楠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是楚昊和祝福,仔细打量四周,发现还是在酒店套房里。 “我怎么在这?”他困惑的问道,“齐清澜呢?” 祝福欢快的跳过去:“你的同事们在审着呢,赵思雅已经回家去了。不是我说,你这个塑料做的定位仪也太差劲了,你的同事说一直没有你的信号,所以才来迟了。” “来迟了?那你们有没有受伤?”齐楠一下子紧张起来,楚昊一直告诫他,自己的案子自己办,不要把平民老百姓给扯起来,经过这次之后,他感到了深深的后怕,下次断断不敢了。 楚昊说:“本来你的定位信号都在正常发送,突然就乱了,一会儿显示你在南极,一会儿显示你在北极,还显示你在喜马拉雅山里,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恢复正常,我们顺着信号找到你的时候,你还在昏迷,齐清澜被安雅倩和她的保镖绑着,祝福……” “行,好,打住,你看,我现在就在这里,特别精神,特别健康,对不对!我能跑能跳,我没事!”祝福语速飞快的打断楚昊的话。 虽然她吃的一脸奶油的窘样已经被很多人看见了,但是,她绝不希望楚昊当着自己的面再对齐楠描述一遍当时的场景,绝不。 第一百四十六章 变天了 所有的罪责都由华创影视有限公司背了下来,无论是秦峰还是齐清澜,都没有明显可以拿出手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有参与其中,只得以经济犯罪的相关罪名提起诉讼,令人意外的是,竟然是秦峰认下了大部分的责任,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齐清澜只是被拘役六个月。 赵思雅泪流满面,表示一定会等齐清澜出来。 楚昊与齐楠以此为由,撤销了与华创的共同开发协议,谁也没有通知,两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s市,奔赴新的战场。 事实上,由于这个案例的影响,与华创撤销合作的公司有很多,祝福虽然乐见其成,甩手不干,但是她希望把《一世风华》好好的拍完,如果她就这么甩手离开,只怕这部本来就出身不良的剧,会更糟糕。 秦承远现在焦头烂额的烦着这些事情,原本集团内部有两个责任相仿的企划部与市场部,结果两个老大都进去了,挂在企划部名下的公关部也没了主心骨。 员工大量离职,每天人力资源部都在处理如山一般高的辞职信,一个月之后,连人力资源部都走的还剩三个人。 *** 连续晴了许多天的s市,终于被乌云笼罩,下起大雨。 早上九点不到,祝福照常进公司上班。 前几日离职高峰期已经过了,曾经坐得满满的大办公区,有几块地方连灯都没开,祝福穿过这片区域时,莫名的想起“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秦承远苦心谋划这么多年,一朝行差踏错,落得这样的下场。 偌大的企划部里,除了她之外,还剩下一个人,一个刚入职五个月的应届生,这是他签的第一个公司,便遭此横祸,想要找下家,当然没有那些有几年工作经验的同事容易。 祝福进门的时候,他正手忙脚乱的关掉招聘网站的页面,祝福了然一笑:“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怕什么。” 小男生不好意思的冲她笑笑。 此时,秦承远竟然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用他一贯沉稳的语气对祝福说:“你来一下。” 祝福跟在秦承远身后向总裁室走去。 办公区仅有的几个人都坐在自己位子上,没有人起来走动,秦承远的脚步很轻,只有祝福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隐隐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回荡。 秦承远慢慢走着,一路将办公区里所有没有打开的灯,一个个打开,随着开关轻微的脆响,办公室里又是灯火通明,只是没有了曾经的人气。 进入总裁办公室,秦承远示意祝福坐下,他自己站在窗前,看着这场冲刷着整个城市的大雨:“你为什么还没有走?因为《一世风华》?” 秦承远果然是个聪明人,祝福坦然地承认:“是,剧是我写的小说改编的,演员是我的朋友,我会尽我所能,让它不受这件事的影响。” “朋友?”秦承远不知想起了什么,从他嘴里说出的这个词,有一种嘲讽的意味,“如果有一天,你倾心相待的人完全变了,甚至把你出卖,你会如何?” 本以为是被叫来谈工作,怎么突然变成了人性大拷问?祝福有点发慒,她想了想:“我的话,一定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吧,如果是关系特别特别好的人,把我给坑了,那一定是有什么原因让他这么做,或是我让他失望,而是诱惑实在太大。我的锅我背,诱惑么,看情况吧,有些是无奈有些是贪婪,我能原谅无奈,不能原谅贪婪。不知秦总说的是哪一种。” 秦承远没有说话,他似乎在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想,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的滂沱大雨,就在祝福觉得他是不是已经灵魂出窍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那么,你为什么不能原谅秦伟呢?” 这画风突变的令祝福有些措手不及,还以为他打算继续人性大拷问,继而讨论一下工作安排,怎么忽然又变成替他儿子当说客了? 祝福觉得应该直接跟他把话给说死了,等这片子拍完,起码还得有半年,如果这半年华创还没玩完,她应该还不会走,那就得彻底断了他和秦伟的念头,省得一天到晚冷不丁的冒出来烦人。 “过去的就过去了,爱情不像灯,说关就关,说重开就能重开,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秦伟已经是一个过客。公司里就谈工作,还请秦总不要对我个人的私事有任何的干涉。” 祝福板着脸把这番话说完,秦承远不置可否,只是说了句:“你去忙吧。”就结束了谈话。 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祝福怎么都觉得这事挺奇怪,按道理说,像这种家产颇丰的有钱人家,不说更重视长子吧,至少也该是两个儿子同样重要,怎么秦峰就是个透明人,还替义子担了更多的罪责,而秦伟却是双手干干净净,一点也没有沾上这些事情。 难道……秦峰是隔壁老王的老子?或者是什么前妻生的,或是私生子? 祝福脑中再一次如闪电般的滑过《霸道总裁的下堂妻》《冷酷首席的地下情人》《带球跑小娇妻哪里逃》……直到来电铃声将她拉回现实世界,是嘉品的来电,对方是萧钧天的助理,询问祝福什么时候有空,想要约她见个面。 这个时候约见,肯定没好事,大概是嘉品想要撤资了吧? 这时候撤资也正常,谁想跟吃了这种官司的公司合作呢,在这风口浪尖上的,拍出来的剧,只怕卖都卖不掉,出生就带了原罪。 祝福将叹息压在心底,与对方约定见面时间。 她将这件事向秦承远汇报,询问如果优佳基金那边撤资,华创的应对措施是跟着撤资还是一力承担下所有的费用。 秦承远没有犹豫:“追加投资。” 这个决定有些出乎祝福的意料,虽然做为原作者,她当然希望这部剧不要黄,但是从职业的角度出发,以华创现在风雨飘摇的状况,难道不应该是退步抽身更好? 不会是为了哄她开心吧?一感动就同意嫁给秦伟了?狗血小说里倒真是有这么演的,祝福从来不认为这可以发生在现实中。 秦承远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这部剧班底很好,或许是翻身的机会,尽力而为。” 祝福明白了他的意思,走在一片明亮的办公区,她想起刚才秦承远一个一个按下开关的样子,他还没有死心,只要给他一点机会,他都会东山再起。 这样的人,真是可怕,到底是什么,给了他这样的力量呢? 祝福这么想着,窗外骤然闪电穿破云层,将窗外照得一片雪亮,紧接着一道炸雷响彻天地,雨幕更为稠密,连对面的高楼也看不清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风雨如晦 一直到事件结束,祝福也没有告诉李墨一发生了什么,她觉得既然事情已经太太平平的解决了,没有必要专门拿出来说,反而让李墨一分心。 天上大雨如瀑,下班后最好的选择就是回去屋里蹲。 一开门,就看见厅里那个熟悉,但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李墨一。 “你不是在拍戏吗?怎么回来了?”祝福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 李墨一的语气还是一如往常那样的温和:“前几天,你是不是出事了?” “哦?哦~哦!出什么事啊?哎,对了,你顶这么大的雨回来,衣服都没湿啊,还是换过了?”祝福东张西望,环顾左右而言其他,心里盘算着一会儿应该怎么说才好。 对于她这种低劣的逃避手段,李墨一不拆穿,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祝福自己也觉得这有点尴尬,只得老老实实说:“啊,那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出事了吧。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在好好拍戏吗,拍戏的时候要专注,要认真,要……” 李墨一拿出一张报纸,硕大的头条标题《震惊:国际大集团华创竟然牵涉洗/钱案》,里面的内容还挺详细,不过也只仅限于警方掌握了证据,一举冲进了齐清澜藏身之处,抓住了他,别的也没提。 看完了,祝福才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李墨一大概也就只知道是公司出了事,他还不知道安雅倩把他们几个给绑架的事吧,要是知道了,不定干出什么事来。 “哈,原来是这个,这叫什么事,我不过是一个打工的,想干就干,不想干就换家公司,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秦承远那边才叫出事,嘿嘿……”祝福一边尴尬的笑着,一边打量着李墨一的表情。 李墨一看着她:“容诗音忽然晕过去了。” “啊,是吗,送到医院去看了吗?要不要紧。”祝福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提到容诗音,只觉得心里莫名的跳了一下,好像他说破了什么真相。 李墨一看着她尽力装傻的脸,有些无奈:“她醒来以后,说看见你昏倒在沙发上。旁边还有一男一女,好像被下药了一样。” 不是吧,这也能看见?祝福压住心里的紧张,一本正经的分析:“一个晕过去的人说看见了我晕过去……然后你还信了?现在我要怀疑你的智商了。” 祝福拍拍李墨一的肩膀:“年轻人,要相信科学,相信唯物主义。” 李墨一忽然抓住她的手,把祝福吓了一跳,望着他:“干嘛?” “答应我,有事一定要告诉我,不要一个人去冒险,不要一个人逞强,不要让我再从别人的嘴里,别的地方,得到你的消息!”李墨一的语速比他平时要快,祝福感觉到他紧握着自己的力量。 “哦,行,好,你,你先冷静一下,你这是怎么了?突然这么激动,我这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祝福拍拍李墨一的肩,让他坐下来,她站起身,想给李墨一倒杯茶,李墨一却又一把拉住她:“我不是开玩笑。” “哦哦,我懂,我懂。” 等祝福把杯子递给李墨一的时候,他的精神才放松下来,祝福问:“你怎么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是以前发生过什么事,还是你想到了什么?” 李墨一双手紧握着玻璃杯,双眼望着微微冒着热气的茶:“你刚才对我说什么事都没有的时候,那双眼睛,那个表情,就像在祭星大典之前的瑶光,一模一样,我问她,这个祭星大典对她会有怎样的影响,她就像你一样,轻松的说,什么事都没有。” 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声从他的唇中逸出:“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需要赌上性命的仪式,即使成功了,她也会因为逆转天意而受到极大的影响,我就会把自己的心意完全告诉她,绝不留遗憾。” “心意?什么心意?你喜欢她?”女人的关注点总是会在一些奇怪的地方,李墨一坦荡荡的点点头。 原来,他说的那个瑶光,还是个白月光啊。祝福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活的永远也比不上死的,有个白月光,后面的就全是将就,这是看了多少论坛、微博上那些要死要活的情感故事得出的结论。 莫名的就觉得有些心灰意冷,李墨一,其实心心念念的还是瑶光吧。对了,他还说过,容诗音长得跟瑶光一模一样。 与其试探来试探去,不如单刀直入,确认清楚。 “哎,那你是喜欢容诗音吗?” “喜欢?” “嗯,你不是说,她长得像瑶光吗,我看她对你也挺有好感的,你们一起封闭拍戏这么久,也该日久生情了吧。” 李墨一再迟钝,也感觉得祝福的话里有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他摇摇头: “不一样。” “咦,你不是说一模一样的吗,还有哪不一样?” 李墨一认真的想了想:“性格完全不一样,瑶光绝对不会因为明哲保身,而坐视无道之事发生,也不会那样的长袖善舞,小心翼翼的圆滑,讨好别人,她与别人的相处是平等而友善的。” “那不就是因为瑶光那会儿是个大祭司,一呼百应吗,谁敢对她一个不字,容诗音是个混娱乐圈的,面对那些充大爷的人,她不小心翼翼的捧着,大爷们不高兴,她可就没资源了。出身决定眼界,这是没办法的事。”祝福觉得李墨一的评价有失偏颇。 李墨一看着她,微笑着摇摇头:“女孩子的心理还真奇怪,我说容诗音像瑶光,你就生气,现在我说她性格不像,你也生气,然则何时而乐耶?” 最后一句居然还带上了一句《岳阳楼记》,看来他现在的情绪已经完全放松下来了,东拉西扯战术获得巨大成功。 祝福抿嘴笑:“我才不是生气,我只是在摆事实讲道理,不服啊,你来反驳我啊?” “不了,论口舌之争,我赢不了你,就不以己之短攻彼之长了。”李墨一笑着认输。 接着,他便起身,去取外套,祝福奇怪地问道:“你去哪?” “拍戏呀,还有两小时,得抓紧。” “今天要拍夜戏还跑回来?累不累呀你。”祝福有些心疼他。 站在门口的李墨一,刚好伸手打开门,看着外面风雨交加,他的声音带着笑意:“即见淑女,云胡不喜?”说着,便走入雨幕之中。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上门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然华创集团受到了这样大的冲击,一时间仍有许多正在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待完成,也足以让秦承远撑一段时间。 商场上的事,无非人之熙熙,利之所往,人之攘攘,利之所向。过了这阵子风口浪尖,只要华创的优势未丢,东山再起,也不是不可能,这种事情在商业圈子里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小的上游合作单位和下游合作单位,已经在盘算着,不如在华创最困难的时候,给他来个雪中送炭,如果能谈拢,想必也是小公司能得到的最大利益的时刻了。 就算一时谈不拢,也能争个印象分,将来华创若是能从阴影中走出来,不,如果是秦承远能重新站在商业顶尖的位置上,这一聊,也不算白费功夫。 只不过,从来商场都是没有硝烟的战场,s市原本就是华创与嘉品势均力敌,现在华创遭遇惊变,嘉品一点都没惦念着曾经合作的“友情”,迅速鲸吞了华创在s市的大部分门店和原计划洽谈的项目。 嘉品不仅收下了华创的业务,由于急速扩张,还收下了不少原来华创的员工,让他们做自己原本就负责的项目,熟门熟路,大家方便。 在嘉品几乎以摧枯拉朽之势推进的时候,华创依旧是静悄悄的,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还没有离开的员工有一搭没一搭的做着未完成的工作,或者间或忙里偷闲,投个简历,约个猎头,反正人都走成这样了,考勤什么的,也都是浮云。 不过自从上次秦承远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之后,尽职尽责的保洁阿姨倒是每天都记住了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虽然办公室里没有什么人气了,也不至于因为安全通道的绿字而显得鬼气森森。 一个下午,寂静很久的华创集团办公室门口的电梯“叮”的响了一声,在不是上班时间,也不是下班时间的时候,竟然有人会走进来。 不过这不重要,前台小姑娘已经辞职了,离大门口最近的人也看不见来人了,事实上,如果来人了,他们也不在意是谁,反正这会儿有业务的都直接找秦承远了,要调查什么的,也都是找他,跟其他员工一点关系都没有。 “啧啧。”这位客人进门之后,就是大摇其头:“哎呀,好好一个华创,怎么沦落至此。” 那样的痛心疾首,仿佛他是秦承远的老朋友老客户,为华创今日光景深感叹息。 祝福正巧在外面跟人说话,听见动静,走出去一看,高挑身材,浓黑的眉毛下压着一双飞扬的桃花眼,薄薄的嘴唇说着伤感的话,嘴角却掩饰不住的得意。 “萧总今天怎么有空来这?”祝福笑着问道。 听见“萧总”二字,格子间里还存活着的员工们,偷偷摸摸的站起来往这个方向看,老同事里有不少已经去了嘉品的了,剩下的这些人,也不乏心思活络的,要是能直接搭上嘉品的老板萧钧天,还要投什么简历面什么试,直接就去上班啦,说不定开的价比华创还高呢。 于是,原本毫无动静的办公区,竟然生生的被十几个人造出了百人的热闹来,现在上演的这一幕《上班好认真》滑稽戏,只怕也只有当初华创最鼎盛的时候,秦承远出场才能有此待遇。 萧钧天看着这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心中忍不住冷笑,却故意对祝福说:“你们这的生意挺不错啊,看来在这些员工的努力工作之下,华创可以很快走出低谷,重新起飞了。” “呵呵。”祝福对这些给自己加戏过头的同事也实在没有好感,打个哈哈:“看着萧总前来指导工作,他们心情激动,你是来找秦总的吧,他在办公室,我带你去。” 萧钧天就这么跟着祝福后面走了,那些本想给自己再多加一些戏的员工很是失落,原本他们都已经准备实力上演各种吸引萧钧天注意的小情景剧,可是唯一的观众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 秦承远的办公室里。 看见萧钧天进来,秦承远一点也不吃惊,对待萧钧天的态度,依旧如当初两家公司合作的时候那样,彬彬有礼的保持着风度和礼节。 祝福准备离开,让两位ceo王对王,她甚至已经暗暗脑补,等自己一出去,里面两个男人就挥动拳头,肉体相搏,在拳拳到肉的厮杀中释放着野性与激情……嗯,也不一定是走争霸路线,万一走的是耽美路线…… 还没等她脑补出第三种路线,萧钧天却叫住了她:“祝小姐请等一下,今天这事,也与你有关,我们就当面直说好了,也省得再传来传去。” “唉?还跟我有关?“祝福看着秦承远,毕竟现在她还是华创的员工,而不是嘉品的员工,职场礼仪规矩还是要守的,秦承远点点头,她找了个地方坐下,顺便脑补了一个一百四十字的两男夺一女玛丽苏剧。 萧钧天双手十指交叉,神色轻松的对秦承远说:“现在华创的日子已经大不如从前了,有些不必要的项目,该去掉就去掉,保留星星之火,将来才能燎原。” “萧总不是已经替我去掉了不少‘不必要’的项目了吗?现在才来跟我商量?”秦承远微笑。 闻到了空气里隐隐飘浮的火药味,祝福悄悄的又往外挪了一点点,一会儿要是打起来别溅她一身血。 萧钧天一点都不在意秦承远话里的讽刺意味,现在兵败如山倒的是秦承远而不是他萧钧天,他笑着摇头:“不,还有一个,就是祝小姐原著,现在正在拍摄的《一世风华》。” “那部戏,未必会火,萧总怎么看上它了?”秦承远双眼微眯,这是他当初对祝福说,就算优佳基金撤了,华创也要顶上去的。显然萧钧天也是冲着导演吴卫国的金字招牌来的。 “这个,就不让了,就算将来什么都没有了,还能留个念想不是么?”秦承远笑呵呵的看着萧钧天,显然这就是没得商量了。 萧钧天的笑意更盛:“哦,不过,据我所知,华创之前虽说过要补入投资,但是,在会计报表对外公布之后,就把补入的投资又都撤走了,所以,现在,优佳基金还是占了百分之七十的投资比例。” 秦承远的笑容僵住了,秦峰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件事,他本以为,补上了就补上了,也再没有关注过之后的事情,毕竟集团这么大,要操心的事情,需要他拍板的事情很多。 没想到,就因为一时失察,也许,他会失掉这个可以翻身的机会。 第一百四十九章 跳槽 事到如今,秦承远已没有一点可以与萧钧天一争高下的资本,就目前来看,如果想要把这部剧打造成精品,现有的投入还远远不够,想要上星,想要拿奖,除了拍摄、制作等等电视剧本身的成本之外,还有宣传费用,以及更多的与相关部门打交道的费用和资本交换。 萧钧天等着秦承远的决定,他十分有把握秦承远这样的人,一定会在权衡利弊之后,知道该什么时候放弃,而不是毫无意义的死扛。 坐在一旁的祝福忽然觉得,现在自己的命运似乎是在被别人主宰着,如果秦承远真的让步,自己也无法再对这部剧的后续做出任何的动作。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握紧,长这么大,祝福第一次觉得“无能为力”,只能等着别人做决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就算与秦伟在一起的时候,是被他单方面抛开的,她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充满无力感,因为她并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行的人。 但是这部剧,是她倾注了全部心血的产物,整整两年,每天坚持更新,连续三十多万字都没有人看,点击寥寥,到后来终于有人开始看,有人与自己讨论剧情。 更重要的是,现在演男主角的人是李墨一啊,曾经与她一起冒险,一起出生入死,一起江边撸串的男人,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第一个作品,就因为这些无聊的资本动作之争,而变成笑柄。 他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影帝的! 秦承远微微垂下眼皮,看得出,他正在思考,最终,他睁开眼睛,看着萧钧天:“华创保持原有投资数额不变,至于后期投入,如果萧总认为优佳基金可以的话,那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这么说,就代表着已经连名义上的控制权都不要了。 祝福心里沉甸甸的,她想起优佳基金那边……似乎还有一个被临时换角的方媛,她被换下来的时候,愤恨满满的样子,连瞎子都能看的出来。 “祝小姐一直都在跟这个项目是不是?”萧钧天转头,看着默默坐在沙发上的祝福,微笑着问。 祝福点点头。 萧钧天接着说:“现在全天下对这个项目最熟的,莫过于祝小姐了,与其让不熟悉的人从头开始,不如由祝小姐继续。” “嗯?”祝福看着他。 萧钧天笑笑:“我没有挖墙脚的意思,祝小姐可以继续留在华创集团,但是有许多费用审批是要走内部流程,如果祝小姐是从公司内部渠道走流程,总比做为合作方走流程要方便许多。”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现在这么说,总觉得是被威胁了。 祝福本来对秦承远也没什么好意,不过这么当面就说出要跳槽的话,她也说不出口,为难的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动。 秦承远说:“现在除了这个影视项目,的确也没有别的项目需要宣传推广了,你就过去吧,好好做,除了你,也没有别人会对这个项目更上心了。” 本来祝福因为秦伟的事情,很讨厌他,但是现在听见他这番话,莫名的心里浮出一丝不忍与难过,她咬咬牙,将这股情绪压下去:“既然秦总都这么说了,好吧。” 下午在华创办完离职,就约定第二天早上在嘉品办入职。 萧钧天给祝福的职位是嘉品的市场活动总监,目前所有的工作职责就只有一条:负责《一世风华》所有相关事项。 *** “这事有点奇怪。”乔瑜端着红茶,优雅的靠在沙发上,听祝福说完她的跳槽过程。 祝福揉揉鼻子:“我也这么觉得,按说除了导演是大牌之外,这部剧真的只是一个小制作,没什么好抢的。华创当初死扣着这部戏,是因为这是一条洗/钱的路子,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了,放手也是正常。但是萧钧天又是为什么呢?” 浴室里吹风机的声音停了,关林森慢悠悠地走出来:“功夫在诗外,如果一块贫瘠的土地被人争来争去,肯定有原因,比如想让第三者认为这片地很贵,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得到它。” “哎,不至于吧,这剧未拍完先招骂,哪里还有什么想不开的第三者。”祝福想了一圈,也想不出来。 关林森笑笑:“那就是,还有一种可能……他们并不是想在这块土地上种庄稼,而是土地下面有金矿。” “已经用来洗过钱了,还能有什么金矿?”祝福觉得这个想法不合逻辑。 “还有一种可能,”关林森竖起一根手指,“萧钧天想要用这部剧来证明自己。” 祝福摆摆手:“证明什么?证明他有钱?不需要啊,不证明我们已经知道萧家很有钱了。” 她转头看着乔瑜:“你说对吧。” 却发现乔瑜好像陷入了沉思,祝福奇怪的看着她:“想什么呢?” 乔瑜慢慢的放下杯子:“我听说过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说萧家最早,其实是算命的。” “啊?”祝福脑中闪出萧钧天穿着长袍,双手揣在袖子里,伏在集市里的小摊上,小摊旁竖着个小旗,左边写着“铁口直断”,右边写着“一日三课,不灵不要钱”。 这个画面感也太违和了,她张口结舌:“是拆字算命的骗子那种?” 乔瑜摇摇头:“不,听说是皇家钦天监的,占星师那种。” 哦哟,这格调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等等,所以,萧钧天有可能在家里偷偷摸摸的看了个天象,算出来拍这个剧可以让他得到大大的好处,所以他才会亲自跑到华创来找秦承远谈判?这也太扯了……”祝福现在脑中的画面是萧钧天一头长发飞舞,站在高处,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老夫夜观星象……” 想想都很可怕,祝福摇摇头,把这个画面从脑子里赶出去。 “他现在是你老板了,你不妨直接问他?”关林森微笑。 祝福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从前女皇给你下命令的时候,你也特好学的不懂就问?” 第一百五十章 出差 入职手续办完之后,祝福发现真的是什么工作安排都没有,完全等着她自己给自己准备方案和计划,祝福决定将《一世风华》的主要投资商由华创变成优佳这件事先让外界知道,免得到时候又是一番口舌是非。 外界本来对这部片不是很感兴趣,他们更关心的是秦承远将来会做什么,萧钧天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才会将这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影视项目接下来。 这一次甚至连个记者会都没有安排,只是发了几篇通稿,祝福桌上的电话快被各家媒体的记者给打爆了。 “相信秦总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考量,对不起,我现在不是华创的员工了,不方便对秦总的决定做出猜测。” “因为这部剧的导演吴卫国是一位国际知名的导演,以及演员们也十分辛苦,如果因为投资方的事情而否定他们的努力,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这部剧。” …… 一上午,都在回答各种问题,手机都发烫了。 到中午的时候,才歇下来,祝福松了口气,心想不如去探个班好了,看看他们现在的进度是否有可以宣传一番的地方。 结果与剧组联系的时候,联络人说他们第二天就要去优佳基金定点扶助的那个山村拍摄。现在那里正好漫山鲜花,风景很美,很适合拍摄,再过一段时间,花就谢了。 祝福想了想,现在自己已经是嘉品的员工,去公司扶助的地方看看,也是应该,等这部戏拍完了,公益项目也应该是自己的工作重点之一。 递了出差申请,萧钧天几乎是秒回“同意”。 回去之后,祝福忙着收拾行李,正好遇到也在收拾行李的李墨一:“你明天和我们一起去?” “是呀,我要好好监督你们,不要把我的剧给拍砸了。”祝福故作傲慢的一扬头,李墨一看着她的模样,不由莞尔:“放心,有我在。” “哈啊?”祝福忍俊不禁的看着他:“哎,你什么时候脸皮也变得这么厚?” “子曾经曰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祝福者脸皮赛过城墙围。”李墨一一本正经的摇晃着脑袋。 祝福一脸无奈:“你是不是开始看《武林外传》了?” 李墨一微笑着点头:“用现代的手法演绎古代的故事,在笑料里隐藏着人生哲理。这部剧很不错的。” “嗯,我也这么觉得……不对,这跟你的人设不符啊,你应该是个高傲冷漠,眼高于顶,杀气满满,视人命如草芥的杀手啊。”祝福觉得李墨一如果这么逗逼下去,可能会导致男主人设崩坏。 “在不同角色间自由切换,才是一个杀手应该有的工作能力。”李墨一认真的收拾着衣服和用品,他收拾的速度极快,没多久,就全部打包完毕。 祝福看着已经合不上盖子的28寸行李箱,还有放在一旁,想要放进去的必需品,陷入深深的苦恼:“你们男人出门就是省事呀,哎,东西那么少,三两下就收藏好了。” “这跟男女有什么关系?”李墨一站起身,过来打算帮她的忙,看着她面前箱子的惨状,无奈地摇摇头:“你坐着歇会儿吧,我帮你收拾。” 祝福不相信自己一个现代人,竟然会不如这个从古代跑来的男人:“哼,我倒要看看,你能给我整出什么花来。” 李墨一干脆利落的将行李箱拎起来,倒扣在沙发上,瞬间沙发上就出现了一座衣服杂物组成的小山。他指着这座山头:“是要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放进箱子吗?” 祝福眨巴着眼睛,迅速点头,她实在是太迫不及待想要看看李墨一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把这么多东西全部塞进这么一个小小的箱子里。 “带的东西数量倒还合理。”李墨一看着换洗衣服的数量,点头赞许,比起很多恨不得想要把家都搬过去的小姑娘,祝福已经算正常很多了。 李墨一将较厚重的外套先铺在行李箱底部,其余轻薄衣服,一律卷了起来,一条一条整整齐齐码在行李箱底部,虽然只是改变了一下折叠的方法,却是行李箱的空间却意外的空出了许多,接着是往里放小件的东西,看起来已经满了的半边箱子,竟然又塞进去整整一袋子面霜、乳液、精华素、面膜…… 祝福看的叹为观止,最后沙发上的东西都塞进去了,还有四分之一个箱子是空的,刚才那个箱子根本都合不上的样子,好像是假的。 “我建议你再带一双鞋,如果淋湿了,还来得及换,至于吹风机,可以不用带了,那里是发电机发电,每天只供电两个小时,你可能会用不上,那里气候干燥,头发洗完很快就自然干了。” 李墨一十分认真的给予建议,祝福问道:“你怎么知道?去过?” “在网上看的,有去过的人写的攻略。” 依着李墨一的建议,祝福顺利将行李箱合上,心满意足地拍拍:“搞定。哇,你真厉害,你们以前不是用包袱皮的吗,你怎么会收拾行李箱?” “在一个收纳达人的微博上看到的,试了一试果然好用。”李墨一丝毫没有居功自傲的样子。 祝福“哦”了一声:“你什么时候也成网瘾少年了?” “互联网不过是一个工具,只不过是用得比较方便,所以用的次数多一些。所谓的‘瘾’,应该是玩物丧志,耽误正事,或是坏了身体,那才叫瘾。” 唉,果然还是李墨一啊,祝福拍拍他的胳膊:“别这么正经嘛,少年,你这是要写论文的节奏吗?今天关林森夜班,乔瑜估计又不回来,就我们俩吃,我打包了一些吃的回来,我们俩随便对付一顿吧。” 祝福把熟食都打开之后,发现桌上放着一只精美的果盘,以及一些看起来色香味俱全的菜品,桌旁还坐着一个……苏岩? “你怎么有空来的,不用看店吗?” “有铃兰之后,我也有轮休日了。不多说,这个果盘是李墨一切的,我不抢功,这些菜可是我做的,来,试试我的新菜。”苏岩期待的看着祝福。 第一百五十一章 对戏 苏岩的新菜,从来都是两极分化的严重,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天赋还是没天赋,祝福笑眯眯的赞赏着苏岩的摆盘:“啊,这个很好看。”“那个萝卜雕的真好,跟故宫的玉套球一样。” 但是……她的筷子始终只落在从卤菜店买来的熟食上。 不过苏岩毫不气馁,因为还有一个人,认真的进行着试吃与评价,李墨一认真的评点了一遍所有的菜,并一一给予评价,苏岩认真的记录。 祝福先回房间整理明天要出差带的证件之类的东西,不过短短片刻功夫,她再出来,发现苏岩已经不见了,她问正在认真学习的李墨一:“苏岩呢?” “哦,他已经回去了,说要把第二版呈现给q的顾客们品尝。” 祝福觉得房间里有些不一样:“乔瑜家的保洁来过了?” “不是,苏岩收拾的。” “这也太快了吧。”祝福觉得苏岩如果不在q咖啡馆里做,就算做个家政钟点工,也能成为金牌钟点工,提前三个月预约都排不到的那种,不过他很有可能被阔太太们的先生赶出去,或者被富小姐们缠上。 李墨一从果盘上拈起一根插着西瓜的牙签递给祝福:“我也可以。” “苏岩这速度相当的厉害啦,你也可以吗?”祝福接过西瓜,对他一笑,“谢谢。” 李墨一这个果盘切的很有水准,把一整个长圆型西瓜给雕成了一条昂首向天的龙,嘴里的龙珠是颗红提。 “这个你又是怎么练的?”祝福指着那条龙。 “工作需要,为了混进一个盐商家里,专门练的,自古商人就被轻贱,受很多限制,因此就在吃吃喝喝上争胜,比御膳房都讲究。”回忆往昔,李墨一笑笑,“我做的菜比苏岩强多了,像他这样的人,就算顶着别人的脸进了御膳房,伺候过一顿饭,就要被拖出去砍了。” “喂,你什么时候也会说别人坏话了?”花园里忽然传出苏岩的声音,一颗葡萄从李墨一的指尖激射而出,准确的穿过没有关严的玻璃门,祝福跑过去,正好看见苏岩狼狈的倒退两步,靠在围墙上才没摔倒。 “小朋友,这是来自前辈的爱的鞭策哟~”祝福一脸的幸灾乐祸。 “是吃醋了吧。”最后一个音已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苏岩已经神速的消失在李墨一的攻击范围里。 “年轻人有前途,跑得真快。”李墨一笑着将手中的叉子换了个方向,插向果盘里的哈密瓜。 祝福干笑两声:“这叉子是这一套餐具里的,是我送的……不要随便扔出去,不然乔瑜会生气,我会更生气。” 李墨一认真的看着那把叉子:“这花纹,古朴典雅,手感也好,符合你的品味。” “……” 祝福弯腰拿起李墨一吃饭前放在茶几上的kindle,打开屏幕后,跃入眼帘的几个大字让她嘴角抽动了两下——《宠妻无度:杀手的甜爱生活》。 “我觉得……你在油嘴滑舌方面,已经是顶级水平,应该是你写教材给别人看,不用看别人写的了。”祝福看着李墨一的眼神里充满了担忧,“你看这些书,可能会被人怀疑性向的。” 李墨一点点头:“你的意思是,让我弄点绯闻出来?” “嗯,也不是不行……”发现祝福竟然在认真的考虑他应该和谁组cp,炒作的风向应该怎么把握,李墨一赶紧补充:“我随便说说,你千万不要当真。” 祝福拿着手机看热搜榜:“嗯,倒也是,你现在还没有作品,硬炒也不太合适,还是等你这部正式上线了再看看风头,看是炒你和容诗音,还是你和云枫。” 李墨一知道现在一时拉不住她如脱缰野马的思绪,收拾完行李,又拿起了剧本,祝福凑过来:“你现在是在看哪一段?” 剧本上写的是“初遇天枢”,说的是李墨一受伤,被大祭司在山道上发现,带回去的故事,这一段开始,是男主与女主故事的开端。由于拍摄场景以荒郊野外为主,所以本是第一集的故事,被挪到了后期,与祭星典礼一起在山里拍完。 祝福从来没有看过详细的剧本,她很好奇这一段会被改成什么样,于是她也坐下来,与李墨一并肩,共读一本。 李墨一阅读速度有些慢,平时看简体字不多,还是不太适应。 祝福不仅识字,对剧情也是烂熟于心,一页a4纸飞快的就看完了,她偷偷看着李墨一的侧脸,难怪别人说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原本李墨一的脸就俊逸非凡,现在他微低着头,认真看着剧本,睫毛又密又长,在眼睑下投下淡淡的影子,鼻梁直直的,嘴唇微微的在动,念着那些台词。 他怎么就这么好看呢,苏岩的酷,关林森的静,都不是她喜欢的,秦伟……现在回想起来,秦伟的认真也只有进了华创之后才见过,那个时候的秦伟,总是一副皱着眉头,好像在盘算着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一样,嗯,跟他爸秦承远倒真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也没什么意思。 还是李墨一看起来更可爱一些。 “不如,你陪我搭个戏?”李墨一被祝福的目光盯得实在有些受不了,他提出一个让祝福别这么闲的建议。 “好啊好啊,从这里开始吧。”祝福指着剧本上的: 天枢发现草丛里有人,吃惊:谁在那里? 李墨一点点头。 祝福很开心的指着地毯:“来,趴好了。” 李墨一依言过去趴着,身体微微蜷曲,好像真的受伤了似的,祝福“哟”了一声:“练习都这么认真,很好。” 祝福慢慢走到他身旁:“谁在那里?” 李墨一缓缓抬起头,眼神已经与刚才完全不同,如同受伤的野兽,露着凶光,右手慢慢从腰间做出一个抽匕首的动作,接着脸色猛然一变,右手松开,整个身子伏下去。 “别动,你伤的很重。”祝福连忙扶住他,“谁这么狠,下手这么重。” 李墨一抬头看着她的脸时,眼中的杀气全无,变得怯懦而慌张:“我遇到了山贼……” 第一百五十二章 体贴 在小说中的描写,这一段是李墨一完全趴在草丛里,大祭司并不会看见他的眼神变化和右手的小动作,因此,这是在剧中,李墨一呈现给观众看的表情变化过程。 祝福不由的赞叹一声:“这变的速度,赶上变色龙了,厉害厉害。” 这不伦不类的比喻,完全没有让李墨一的表情和动作变化分毫,他依旧是那个重伤之余仍满心戒备的杀手浅墨,假装自己是被山贼劫杀的文弱书生。 他慢慢述说着自己的遭遇,时不时的倒抽一口凉气,微皱的眉,颤抖的身体,强撑着不晕过去的倔强,这是书中,令大祭司颇有好感的开始,李墨一将尺度拿捏的恰到好处,即不用力过度像个革命烈士,也不哼哼唧唧像个娘炮。 祝福如小说中那样扶起了他,让他靠在自己的肩头,虽然从玻璃门的反射影像来看,的确是李墨一整个人都倚在她身上,但其实祝福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好像只是背了个通勤包而已。 这是李墨一绷紧了全身的肌肉,做出好像完全倚在大祭司的肩膀,但其实只稍稍搭了一点,他空着的一只手摆放的位置,是他在腿上收藏着另一把暗器的地方。 初遇时对大祭司的不信任,在这些细微之处,完全表现出来了。 “好,这场结束。”祝福宣布。 李墨一马上直起身,与刚才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祝福指着剧本:“小说和剧本里都没说你连靠都不靠在大祭司身上呀,你这样的话,反而会让大祭司起疑心的。” 李墨一点点头:“不过,看不出来吧。” “看是看不出来。” 李墨一微笑:“那就好,这种看起来像,又不真的压上去,我也练习了好久。” 祝福不解:“为什么?难道……”她想说,难道你是想要跟容诗音保持距离,让我开心? 想了想,又把这句怎么听都很自恋的话给咽回去了,还是等李墨一自己说比较好。 “我有一百五十多斤重,要是完全挂在容诗音的肩膀上,对她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表情和仪态都会扭曲,所以,与其到时候让导演喊ng,不如我先准备好。” 祝福再次感叹:“跟你搭戏真是太幸福了。” “嗯,你要不要进演艺圈?我可以帮你跟导演说一声。”李墨一好似随口一问。 小时候的祝福还是很向往那些闪闪发光的女明星的,工作以后,知道娱乐圈里的日子也着实不好过,连连摆摆手:“不了,我连我的书评下面有几个骂我的都受不了,要是在微博上论坛上被人骂上了热搜,我可能精神会崩溃。” 接着她忍不住笑着说:“你这个一部戏还没拍完的小角色,竟然充起大佬来了,搞清楚,我可是投资方的人。” 李墨一被剧本挡住的嘴角慢慢弯起来:“好的,咱们练练下一幕吧。” 两个人越练越有精神,丝毫不知疲倦。 大门开了,乔瑜那熟悉的高跟鞋声踏进门,犹自沉浸在对戏中的祝福随口说了句:“今天回来挺早啊?” “早?”乔瑜看了一眼手表:“凌晨两点四十八分了。” “哎哎哎?”祝福跳起来,看了一眼客厅里的钟,她将手里的剧本往茶几上一丢,冲着李墨一喊:“睡觉啦睡觉啦,八点四十的飞机。” “……”看着她急急忙忙的样子,乔瑜摇摇头:“你也就最多睡四个小时。” 祝福的声音从她的房间里传出来:“能睡一会儿是一会儿,不要跟我说话啦,我要抓紧睡觉。” 接着,就没有声音了。 乔瑜打开电脑,把工作邮件全部看一遍,将重要的打上星标以后,也准备洗漱睡觉了,发现李墨一还在。 “你和她同一趟飞机吧,怎么不去睡?”乔瑜奇怪。 李墨一正在把一个小包套在行李箱拉杆上:“没事,我一向睡的比较少。” *** 在闹铃兢兢业业的工作下,祝福总算是按时醒来了,原本这个时间是她睡的最香的时候,却被强行惊醒,现在她整个人都是飘浮状的,脑中如盘古开天辟地之前的状态,完全凭着本能洗漱换衣服。 “走吧。”李墨一将一片面包递到她眼前。 “哦,走。”祝福完全无视了面包片,她站在那里,半眯着眼睛寻找自己的行李箱,李墨一将面包片再向前递进一点,触碰到她的嘴唇时,祝福将面包片咬住,整个人还是昏昏噩噩的状态,根本不知道自己咬住的是什么。 李墨一一手勾住两个行李箱,一手扶着祝福,小心翼翼将她放在后座上,到了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祝福才清醒过来,惊慌的在身上一通乱摸:“糟糟糟,身份证没带。” “在这。”李墨一将她的身份证递过去。 “哦……咦?怎么在你这?”祝福只记得自己把身份证拿出来,准备今天用,但是之后的记忆似乎被清空了,“幸好有你在。”她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谢。 同剧组的人都到了,容诗音与云枫的脸上丝毫不见疲态,祝福还发现,一旁有人似乎发现了云枫的身份,手里捧着照相机,不停的追拍着云枫。 “哇,是云枫。”更多的人认出了她。 云枫微笑着点头致意,全身360度无死角的美**人,还有人围上来问云枫是去哪里拍什么戏,不等云枫回答,旁边就有忠实影迷替她说:“肯定是去拍《一世风华》的,哎呀,真漂亮,像云枫这样的,应该演女主角的。” 看着云枫被这样追捧,祝福怕容诗音不高兴,更怕万一容诗音脸上的不高兴被娱乐记者拍到,到时候又是一番事端,她小心的看着容诗音,还好,她笑盈盈的看着那些记者围着云枫,完全看不出有一丝的不快。 登机的时间很快就到,上了飞机,祝福和李墨一坐在同一排,飞机进入平飞之后,偏暖的舱内温度让祝福的眼皮越来越重,只是脖子怎么靠都不舒服,李墨一拿出颈枕和眼罩,递给祝福:“睡会儿吧。” “准备这么充分,绝对的暖男人设。”祝福迷迷糊糊的夸了两句,李墨一再看她的时候,她已经沉沉睡着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到达 一路上祝福睡得十分香甜,连空姐送水送餐都不知道,等她从一阵颠簸中醒来时,发现已经飞机已经落地,正在滑行。 “哦,到啦。”祝福揉揉酸涩的眼睛,李墨一伸出手,祝福眨眨眼睛,会意的将颈枕和眼罩从自己身上取下来,递给李墨一。 在到达区,接机的人不多,很容易就看见有人举着一个大牌子“欢迎【一世风华】剧组贵宾”,一个看起来约摸有六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站在举牌人的旁边,向内张望着。 “欢迎你们到我们这里来。”他做了一下自我介绍:“我姓刘,叫刘新国,是镇里扶贫办主任,这次大家对安排有什么问题,有什么不满,尽管找我。” 接着他又大概介绍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这里自古以来就是边境战略要地,山峦起伏,地形多变,在山间有一些古老的庙宇,但是里面的神像早已在战火中被毁之殆尽,曾经供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了,你们说想问有没有地势平整的高处,这里真的有一个,但是在深山里,离最近的村子,还要再往里开两个多小时,路很窄,只有拖拉机能进,这样的大客车,是完全进不去的。” 车窗外,属于城市的水泥森林慢慢消失,一幢一幢标准住宅楼被建筑风格明显自由奔放许多的自建小楼替代。 标准高速公路,先变成了普通的柏油路,慢慢变成东一个坑西一个洞的柏油路,最后变成了被风一吹,便尘土飞扬的黄土路。 祝福对这些地方一向充满着好奇,这种很久以前就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少不了各种八卦还有一些本地的神怪志异故事。 于是她问道:“刘主任,你们这里有什么有趣的传说吗?” “呵呵,有趣的传说嘛,是没有的,不过我们这里有传说,在端午前后啊,太阳下山之后,女人就不能进山,否则,山神会不高兴。” 这些神叨叨的故事里的神啊仙啊怪啊,怎么总是跟女人过不去呢。 祝福问道:“为什么呀?” “端午是一年中阳气最重的日子,山神不能在白天出来,只有晚上才能在山林间游走,如果这时候遇到女人,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山神就会不高兴。” 这个理论倒是稀奇,祝福又追问:“山神看见漂亮女人不是应该想要娶回家吗,为什么不高兴?” “因为山神也是女的。” “啊?” 传统的故事中,从来都是女子柔情似水,水神往往是女人,男子伟岸如山,山神往往是男人。这里倒是稀奇。 “嘻,山神怎么是女的?”容诗音也好奇的问道。 刘新国指着窗外:“看。” 此时大客车在草木葱茏的山间行进,车的左侧是开满不知名野花的陡峭草坡,右边则是一条蜿蜒流淌的清澈小河。 “这条河,是黄河。”刘新国语出惊人。 车上的声音汇集成一个字“啊?”,黄河,就算没有亲自去看过,至少在电视上也是见过的,黄浊的河水在宽阔的河道自西向东,一路咆哮着奔流不歇,最后在汇入渤海。 摄像师小王喃喃自语:“这……颜色不对啊。” 灯光师小巩茫然的说:“气势也不像。” 刘新国“呵呵”一笑:“这条河是黄河的支流。” “哦……”众人恍然大悟,道理也是有的,谁说只有巴颜喀拉山上下来的才是黄河呢?就算是黄河源头星宿海,也是由三条水系共同汇聚而成:扎曲、约古宗列渠、卡日曲。 刘新国似乎也觉得对这些见多识广的城里人说这么一条小河是黄河,有点站不住场,他又补充一句:“毛细血管也是血管,对吧?哈哈。” 车里的人们都被他这几句话逗笑了:“刘主任真会说话。” 刘新国笑着说:“哪里哪里,既然管这里河水的是神是男的,那山当然就是女神了,那话怎么说的,男女搭配,干活才能不累嘛。” 剧组里负责服装道具的小姑娘不太明白为什么黄河的河神是男的,一旁的灯光师小巩兴致勃勃的对她说起了还有黄河河神冯夷与洛水女神宓妃的神话,摄影师小王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出风头,也说了一个《西门豹治邺》的故事。 小姑娘明显不欣赏小王这个故事:“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课就学过啦,但是河伯娶媳妇明明是巫师编出来坑人的,要说那些什么大巫啊,大祭司啊最坏了,尽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骗人。” “噗哈哈哈哈。”周围的人忍不住笑出声,小姑娘这才想起来,自己这个剧组的女主角,不就是大祭司吗,她赶紧向容诗音道歉:“咳,不好意思啊,我们的大祭司最善良最好了。” 连容诗音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放心,我绝对不会安排你嫁给河神的。” 漫长的路途在欢声笑语中,倒也不觉得长。 大巴缓缓停下,刘新国先跳下车:“到了。” 车上的人们陆续下车,发现望眼四处皆是茫茫大山,,镇政府办公室所在位置大概是山间最平的一块平地,而他们明天要去的拍摄场地,是距离这里更远的一个村子。 刘新国笑着说:“这要是在宋朝啊,你们就已经是在国外咧。” 虽然已经快到端午,但是在山凹中的地上站一会儿,依旧能感受到四周山风凛冽,嫩绿色的小草刚刚抽出芽。 导演不由的有些担心:“这么冷,金莲花开了没有啊?” “放心,那个村子是在山阳面的,比这暖和太多了,早就开成一片一片的啦,金灿灿的,满地都是,别提多漂亮了。”刘新国搓着手,“都一点多了,大家都饿了吧,来来来,饭菜已经准备好了,都来吃吧。” 这是一个小食堂,里面只能摆四张大圆桌,每张桌上都放着八碟凉菜,有常见的南瓜红枣,也有当地特产,大家最好奇的是桌上一盆切开的咸蛋,咸蛋比寻常的鸭蛋要大上许多,更奇的是,个个都是双黄。 “哇,你们这得切多少个,才能凑齐这么多双黄?”祝福脑中跳出了“生子良方”“双胞胎秘药”之类的巫医传说。 刘新国一笑:“嘿嘿,这是鹅蛋,至于双黄么,当然是有诀窍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农家菜 听说有诀窍,大家都来了精神,纷纷打听:“是在饲料里下药了吗?” “不会是转基因吧?” “是不是把下双黄蛋多的鹅拿出来配对,几代单传,最后就像纯种马纯种狗一样的,变成了只下双黄蛋的纯种鹅?” 见这些见多识广的城里人也围着自己好奇的问长问短,刘新国有些小得意,他召呼大家:“大家都先坐下来,尝尝我们的农家菜味道好不好!等大家吃饱了,我再慢慢说。” “哈,还卖关子呢?”小巩笑道,不过由于赶早班飞机,剧组里的确许多人没有吃早饭就出来了,飞机餐又实在难吃,很多人都像祝福那样睡过去了,接着又是一路旅途劳累到这里,早就饿的不行。 农家菜的卖相与城里大饭店里的菜相比,当然是差了很多,碗也是简单的大白瓷碗和素色瓷碟,但是这里的菜都是现从地里摘下来的,新鲜就不说了,味道也香的不行。 一旁的剧务小姑娘对身旁的容诗音说:“看那个小葱涨蛋的颜色那么金黄,肯定是草鸡蛋,闻着就好香,我帮你挟一块?” 容诗音有些为难的说:“草鸡蛋是很好的啦,但是我不吃葱的。” “唉?是因为葱会卡在牙里吗?” 容诗音摇摇头:“不是,是葱有一股腥味。“ “葱是素的,怎么会有腥味?” “嗯,就是有一种奇怪的腥味啦,我还是想尝尝蛋的,就夹一点点,那个边角上好像没有葱,麻烦啦。” 剧务夹了一小块鸡蛋过来,容诗音将鸡蛋夹起来一点,赫然发现鸡蛋的表层之下全是碧绿的小葱,这下她更为难了,都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平时在城里吃饭,剩一半,倒一半什么的也不是没干过,但是在农家地头,还是贫困县…… 容诗音感到了巨大的良心谴责,在她另一边坐的是祝福,她发现容诗音正在艰辛的,企图在葱堆里扒出一点点蛋沫来,祝福将那块鸡蛋挟到自己碗里:“吃点爱吃的吧。”说完,她毫无芥蒂的将那块鸡蛋塞进嘴里。 “谢谢。”容诗音十分感激。 最后一道主食,是油炸的饼,饼皮是杂面做成的,被菜籽油炸的又香又脆,咬开薄薄的外皮,里面是甜香浓郁的花瓣,咬上一口,口感柔韧,香气在口腔中回味无穷。 小巩问道:“这是玫瑰花饼吗?” 刘新国慢慢品了口酒,沟壑纵横的脸上笑开了一朵花:“不是不是,我知道,你们说的是云南的玫瑰花饼,这花可比玫瑰花高级多啦,是我们这里的特产,山牡丹。牡丹,你们知道吧?那是花王。这牡丹花都是新摘下来的,像云南那些店里的玫瑰花,都是去年的啦。” “哦哦,难怪这么香。”小巩大口吃完了一个,又拿起一个。 姑娘们早早的就放下了筷子,一旁又有人端上了绿色透明的酒,有几个女孩子摆手说不喝酒,刘新国说:“这是我们山里的果子自酿的,度数低,甜甜的,特别好喝。” 别人还在犹豫的时候,好奇的祝福就先端起杯来,闻了闻,一股说不出是什么水果的清香钻入鼻尖,又微微抿了一口,的确没有高度白酒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入口柔醇。 一旁剧务问:“好喝吗,什么味啊?” 祝福想了想:“应该是新鲜水果加糖以后,短时间发酵出的酒,大概出酒时间是一个月左右,所以基本上算是果汁,没有什么酒的感觉,大概就是我们那边叫做酒酿的口感。” 听说没有酒味,桌上的姑娘们也纷纷举杯喝了一口,味道的确不错,不知不觉,一大瓶就喝完了。 祝福一杯喝完,还想喝第二杯,却被一旁的李墨一按住了:“这种农家自酿酒最是厉害,喝的时候没有感觉,后劲很足,你平时就不喝酒,昨天又没有休息好,还是不要喝的比较好。” 祝福觉得他是小题大作:“这甜甜的跟糖水似的,哪里会喝出什么问题来,我再喝一杯,就一杯。” 桌上其他人都看过来了,李墨一也没办法,只得由着她再喝一杯。 待酒足饭饱之后,还有人惦记着这个双黄蛋的故事,又问起刘新国,这里的鹅有什么保生双胞胎的秘方。 刘新国眯了一口酒,放下,慢慢说道:“我跟你们说啊,这里的鹅啊,都是被山神娘娘保佑的。每年八月八,我们都会进行祭山神大典,叫跳月大会,是庆祝丰收,也是祈祷来年风调雨顺。” 小巩忍不住插嘴:“祈祷就有双黄蛋了啊?” 刘新国笑道:“别急嘛,你听我说,我们这边,从一千多年前延续下来了,但是,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但是听说有一年,也不知道到底是何年何月了,忽然啊,一场大旱,原本的泉眼全都干了,山上的树都快死光了,土地上全是裂的大口子,那年种下去的庄稼,全部变成一把枯草,眼看着秋天到了那就是颗粒无收啊。”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似乎深有所感的轻叹一声,别人还没有什么感觉。 只有为了写小说而通读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祝福也感同身受,农民,自古以来都是靠天吃饭,自始至终面朝黄土背朝天,多收了三五斗尚且食不果腹,遇到灾年,往往就只能成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她忽然有一种心里升起熟悉的感觉,似乎她以前也曾经为了同样的事情而悲悯过,并且她可以做到一些事情,让陷入不幸的人们得到帮助。 可是仔细想想,她除了在几次大灾的时候随大流的捐了些钱,也没干过别的什么事了。 这种感觉到底是哪里来的……祝福不明所以。 刘新国又继续说:“然后,有一个衣着很华贵的女子过来,说她可以与天地相通,向星辰上苍祈求帮助,以助我们度过难关。她独自一个人进山,等她出来的时候,她说这场天灾不是因为谁得罪了上苍,只不过是天道轮回而已,她把自己的项链送给了山神,山神会以灵力护住山间的一块土地,至少让那里确保可以长出粮食来。“ 李墨一微微眯起眼睛,似乎想起了什么,祝福看着他,两人双目一对,祝福便猜到那位衣着华贵的女子定是瑶光。 第一百五十五章 传说 关于瑶光的故事,祝福与李墨一两人心照不宣,别人则完全是当《聊斋志异》来听,只是一个劲的问:“然后呢?跟双黄蛋有什么关系?” 刘新国不紧不慢的端起面前的小酒盅,慢悠悠的眯了一口,祝福偷笑,对一旁的容诗音说:“看,跟古代说书先生似的,还卖关子,吊胃口,我要是卡断章这么卡的话,评论区早就一片哀嚎啦。” 容诗音也跟着笑起来。 等胃口吊的差不多了,他才继续说:“山神说护住一块土地对不对?村里的人去了一看,都傻了啊,就那么大一块地……”刘新国站起身,指着门外那条村口进来的路,比划了一下:“就从到那,这边到那边这么大。” 照他比划的大小,大概只有一百平方米这么大一块地。 别人还不是很清楚一百平方米与粮食产量之间的的概念,祝福则是皱着眉头:“这不就只有六分之一亩吗?那会儿村里人口再少,也得有二十多户吧?就算一夫一妻一娃,三个人,那也是六十个人,一年下来,那块宝地就算亩产万斤也不行呀。” 这一通帐算下来,刘新国笑起来:“哈哈,看不出来,你这个女娃娃,年纪小小的,刚毕业吧?知道的倒挺多。” 听见“年纪小小”,祝福的表情就变得高兴还有些不好意思,听见夸奖的话,总是令人开心的。 容诗音在一旁说:“哎呀,神话传说嘛,总是夸大的,只要编神话的人愿意,一根稻穗够全世界人民吃上一百年也是可以的。” 刘新国点点头:“哎,就是这么说的,那位仙女啊,不仅给村里人指点了山里那块宝地的位置,还留下了一些种子,对我们说,现在种下去,还能来得及赶上秋收。” “当时已经种废了一茬,就是在等死,谁都不信,有人还说,不如把这些种子吃了算了,省得浪费,好在有老人说吃完了也是死,还不如现在还有一点存粮的时候,试一试。果然,那种子种下去以后,长的特别快,虽然天还是大旱,但也有收成,更神奇的是,每棵上面,都有不止一个头结穗。” 这种类似的传说,在所有农耕文明的国度都有流传,大家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随便听听。但是对于祝福来说,这就不仅仅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了。 祝福又问道:“这位仙女帮了你们这么大的忙,没留个名?不能是叫红领巾或者是叫雷锋吧?” 说的大家都笑了起来,刘新国笑着说:“名字有的,叫瑶光。” 瑶光,瑶光,祝福的心忽然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紧了,虽然李墨一已经将自己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给她听,也告诉她关于瑶光的事情,但是,由于实在是太过不可思议,在她内心深处,是把它当做故事来听的。 今天,从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口中再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还有她曾经在这里做过的事情,祝福忽然觉得李墨一离自己好远,他所在的那个年代,已经相隔千年,仅存于史册,不,连史册上都不会有这一段传说,只是做为野史,与民间传说混杂交织在一起。 “那块地现在还这么厉害吗?”有人问。 刘新国呵呵笑起来:“哪能呢?要这么厉害,我们这里不说旅游业了,国家都得派专家来研究了吧,咋还能穷成这样?早就不行啦,不知道从哪年开始,再也出不了那么多粮了,不过天灾总算过去,地里的肥力慢慢跟上来,正常的种粮食养牲畜,日子也过得挺好。” “那跟这个双黄蛋有什么关系?”小巩问道。 刘新国拿起半个双黄蛋,指着说:“下这些双黄蛋的鹅啊,都是在那块地上踩过的。” “哦哦……”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祝福又忍不住问:“那些种子现在也没有留下来吗?按说如果一直种着,长势又这么喜人,应该会一直种下去的吧。” 刘新国还没有开口,李墨一替他回答了:“留下来了,桌上就有。” “是什么?”本来以为这只是个传说的众人听说竟然故事里的仙种居然还有后裔,忍不住伸过头过来看。 李墨一指着一碗颜色黑黑的馒头:“荞麦馒头。” “这就是仙种啊?”大家对仙种竟然是如此常见的东西,有点无法接受,他们看着刘新国。 刘新国点点头:“就是荞麦,荞麦的抗旱能力十分强,水稻如果在抽穗的时候遇到大旱,那真的是一点都收不上来,荞麦还能收上来一些,虽然比不得风调雨顺的时候,但也能勉强吃一吃,再能找点野菜,上山打猎,总算也能活过灾年。” 祝福笑道:“怎么就不是仙种了?现在荞麦面可比麦子磨的白面贵多了呢。” 大家又笑起来,刘新国挨桌召呼:“我们这,没别的什么好东西,就是菜啊粮啊,味道好,营养价值高,比你们城里那些菜新鲜,就是路不好,不容易走出去。” 不愧是扶贫办主任,吃饭也不忘工作,祝福对他的工作态度十分欣赏,说:“这些年在基金的帮助下,有没有什么进步呢?” “有是有的,每年买种子、买地膜、买化肥,都可以走优佳基金的小额贷款。但是修路这笔钱就太大了,这不是个人可以贷得出来的,主要还是等国家扶持。” 云枫微笑道:“穷不怕,怕的是失去希望,破罐子破摔,我看这里的农户都很积极主动的想要改善自己的生活,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有云总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以后也需要云总多多帮助,农户都说啦,哎,优佳好是好,就是可贷金额太少,要不,云总再考虑考虑,多给我们放一些?我们这里可是联保制,一家不还,五户都要承担责任,不要怕有人欠钱不还嘛。” 云枫笑着点点头:“嗯,这个我会综合一下情况进行考虑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 共乘 吃完饭,村里能找到的所有拖拉机已经在大客车旁了,剧组里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忙碌起来,将所有拍摄需要用到的东西都往拖拉机的车斗上挪,还有一箱一箱的道具、服装,很快,几个拖拉机就装满了。 剧务小邢看着地上还没装上车的几个箱子有些发愁,按计划,其他的演职人员也是跟着拖拉机一起过去,如果要把这些箱子放上去,就得下去一个人。 下去谁好呢? 祝福发现小邢在发愁,问清情况之后,她马上说:“没关系,我下去好了。反正少我一个也不耽误什么。” 小邢有些不好意思,让总监级的人让位,这事他还是第一次做。 “那你怎么过去呀?”他问道。 祝福想了想:“骑马?我看见这里有马。” “你会骑?” “不会。”祝福回答的非常干脆,看着小邢一脸无语的表情,祝福眨眨眼睛:“老马识途嘛,随便骑上去,只要它不把我甩下来,就随便它自己走嘛。” “……” 小邢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尴尬的微笑。 “老马识途是指它会自己回家,可是这里就是它家,你要让它带着你去哪儿呢?” 李墨一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祝福笑道:“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办法总是比问题多嘛,你们不用担心我。” 她从拖拉机上跳下来,紧接着,她感到一阵轻风在身后落下:“我带你。” “啊?”祝福还没反应过来,李墨一已经到刘新国面前,询问借马的事情,刘新国打量着他:“小伙子,你会骑吗?这马性子有点野,刚刚驯服的。要是骑不好,摔着了,我可担待不起呀。” 李墨一微笑:“放心,我会,不会伤着马的。” 虽然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但刘新国还是有些担心,除了担心李墨一,还担心这匹马,这是花了大价钱从草原上买回来的马,用来改善村里那几匹用来拉大车的驽马血统。 不知什么时候,云枫也下来了,她笑着对李墨一说:“你可得小心着点,这可是刘主任这三年的工作任务。” 祝福不明所以:“工作任务是保护这匹马?” 原来刘新国打听到现在城里流行起了马术运动,许多有钱人愿意在假期花钱到真山真水里放马飞奔一回,他想到这里风景这么好,也有大草甸子,如果养一些好马,再把交通住宿等基础设施准备到位,那么很快就可以甩掉贫困县的帽子了。 李墨一微笑,眼神里充满自信:“放心,就算是大宛的汗血宝马,我也骑得。要是伤了这匹马,我赔你十匹!” 刘新国半信半疑,但还是取来了马鞍辔头,刚要装上,李墨一摆摆手:“不用马鞍了,太小,坐不下两个人。” “不用?”刘新国震惊了,“没有马鞍马镫你怎么骑啊?连上马都上不了啊。” 李墨一身子灵巧的侧翻上马,双腿稳稳夹住马腹,这匹黑马有些烦躁,打着响鼻转了两圈,祝福笑道:“它不想上班呢。” “这就由不得它了。”李墨一夹着马腹的腿用上巧劲,带着马跑了几圈,黑马的工作态度很快就端正了,乖巧的站在祝福身边,祝福看了看高大的黑马,它侧过头,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祝福,祝福被它看的有些紧张。 李墨一坐在马背上,向她伸出手,祝福犹疑的握住,然后她整个人就好像腾云驾雾一般,直到骑在马背上,她还没反应过来。 骑光背马是骑术相当高超的人才能做到的,祝福相信李墨一自己绝对可以骑,但是……“我,我事先说明啊,我只会骑自行车,完全不会骑马,你行不行啊?” 双腿明显的感受到马匹背部肌肉的活动,祝福低声问:“它会不会不想驮两个人,半路发脾气啊。” 其实祝福很想说,本来拖拉机上就差一个人的位置,既然你会骑马,那我就回去坐拖拉机嘛。 但是,她又觉得这么弃李墨一而去实在是太可耻了,现在李墨一紧紧的拥着她,好像安全座椅那样,从他身上传来的体温,令祝福紧张的心情舒缓了不少。 也许,骑马会是一个挺不错的体验。 为防止马匹受惊,拖拉机先行。等声音隔着有一段距离了,李墨一双腿轻夹马腹,黑马会意,向前慢悠悠迈步,祝福很快适应了在马背上的感觉,她说:“快点吧,别跟丢了。” 李墨一应了一声,但也没有让马跑起来,而是慢慢提速,拖拉机的声音已经在很远的地方了,李墨一还是没有让马跑起来。 祝福发觉这一点,笑道:“你不会是想在这荒郊野外谋财害命吧。” “谋财?怎么谋?拿出你的手机来扫二维码吗?”李墨一笑道。 祝福作势真的拿出手机,却发现这里已经没有信号了:“不是吧,我还以为通讯公司已经覆盖全球了,怎么刚出村没几步就没信号了呀。” 缰绳松松的握在李墨一的手上,马蹄声在山谷里回荡,拖拉机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祝福本想问跟丢了怎么办,忽然想起,李墨一在千年之前,说不定和瑶光在这里已经住了很久,地势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他根本就是这里的本地人。 路的两旁是高耸的大山,山间云雾缭绕,祝福忍不住轻声唱道:“仙山隔云海,霞岭玉带连,据说世外有天仙……” “天仙没有,山鬼有一个。”李墨一打断了她兴致勃勃的女声独唱。 祝福疑惑的问:“不是山神吗,怎么是山鬼?啊对了,瑶光是来做什么的?应该不单只是为了给村民送致富经的吧?” “当然不是,天上有星星坠在这里,哦,就是现在说的陨石,她是过来查看情况的。原本旱情不算很严重,但是陨石穿过大气层的时候带着极高的温度,几乎将这里的森林烧了个精光,水土流失严重。” “一个好好的神话传说,往科学的路子上一走,就变得无聊起来了。”祝福笑道,“那山鬼也其实是有科学依据的吗?某个土著?” “我没有见到她,不好说。”李墨一似乎在想些什么,有些心不在焉。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夕阳 冷静下来之后,祝福还是想仔细看看他身上的服饰,李墨一担忧的看着她,祝福笑笑:“看尸体真的没什么的,木乃伊也好,马王堆的辛追也好,生化危机第一部里那个女人睁眼我都没怕过。” 她又凑过去看,那种悲伤、不甘心的强烈情绪,再一次涌上她的心头。 祝福自言自语道:“我也没这么悲天悯人,怎么看个尸体有这么多的想法?”她强压下这种奇怪的感觉,仔细看着这个冰中少年的服饰,记下来做为将来写作的素材。 “咦,你看他手里是不是捏着个什么东西?”祝福指着他握紧的拳头。 李墨一将祝福拉起来:“我们该走了,不然,他们到了村子发现我们没跟上,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 祝福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这处被冰封的山洞,出去之后才发现,太阳已经遥遥悬在西边的山头,倦鸟排列成行,掠过天空,归向远处的山林。 纵马穿过峡谷,又是一片高山草甸,景象更是美得令人心醉,草原如同被熔化的金水沾染,变成一片暖暖的金黄,与盛放的金莲花相辉映,连绵不绝直延伸至天际。 天地间一片寂静,连风声也不闻。 西方犹自金黄一片,而最早出现的金星早早的与新月同时悬在已变成暗蓝色的东方夜空之上。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祝福忽然想起了这首,“虽然颓丧,但我还真的一下子想不到有什么更合适的。” 她轻笑道:“不过,我还是比那些只会说卧槽真美的人,要强一点点的吧?” 李墨一刚想说话,又听祝福接着说:“瑶光曾经以一已之力,让慧星偏离了轨道,这种上古神迹,现在还有可能有吗?虽然你们都说我什么抬手是风挥手是雨,但是,我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如果慧星真的要撞地球了,瑶光会突然占据我的意识吗,那我还记得自己这么多年的事情吗?” 李墨一声音低沉:“这些都是未知,过好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祝福伸了个懒腰:“哪能过一天算一天呢,工作都得写全年工作计划的,刚毕业应聘的时候,还要被问什么五年十年的工作规划呢。我也得计划计划才是。” 她扭头看着李墨一:“万一哪天,我的意识突然没了,我存的那么多钱,交的那么多年的社保,还有公积金,还有购物车里那些……多亏呀,要是能给我一个清晰的时间表就好了,告诉我哪天忽然就‘咔嚓’一下,没了,我在那之前,把该吃的吃了,该玩的玩了,该花的花干净了,也就没什么好遗憾的。” “还有,就是时间表千万别出错,不然,等我把钱全给花干净了,突然告诉我,过一年才死,那……可真是生不如死了。”祝福笑成一团。 黑马感受到背上的人在剧烈的颤动,它不满的打了个响鼻,脚下又快了几分,祝福赶紧抓紧了李墨一的胳膊,她低头念叨:“我们聊我们的,你激动什么,你是单身马,又不是单身狗。” 李墨一指着前方:“它很快就不是单身马了。” 一条蜿蜒的小河挡在前方,河水倒映着金色的天空,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旁边有几匹悠闲的马,甩着尾巴,低头啃着河边的草叶。 “你怎么知道它很快就不是单身马了,万一是同性呢?”最后一个字的音被风倒灌回祝福的嗓子眼里。 黑马突然跑得特别带劲,从草地一下子跃进河里,目标明确,李墨一笑笑:“相信它是不会弄错性别的。” 现在黑马十分兴奋,围着一匹漂亮的小白马转了好几圈,祝福大概明白它的意思了,她说:“那个,要么我们下来吧,别一会儿它骑在小白马身上,我们还骑在它身上,它多没面子啊?” 李墨一点点头,抱着她从黑马身上跳下来。 两个人类站在齐腰高的草丛里,默默的看着这匹黑马努力的向小白马献殷勤,并很快就达到了目的。 “这速度……啧啧……”祝福看的目不转睛,难得一见这样的场面,正好可以做为写作的素材,当然要好好记下来。 等黑马与白马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之后,祝福才发现,身边的李墨一不见了。 祝福东张西望,这才发现李墨一在一旁,手里还有一个未编织好的花环。 “哈,采花大盗?”祝福凑过去,“看不出你的手还挺巧,我小时候用柳条编过,怎么看都是八路军准备去打鬼子的模样,你这个,可以让美女戴着去电影节电视节走红毯了。” “走不了红毯,走金毯也是一样。”说话间,李墨一已经将花环编好,扣在祝福的头上,望着她微笑。 忽然远远的听见又有马匹飞奔靠近的声音,两人望着马蹄奔来的方向,一个当地人骑在马上,呼喝着,在河边吃草的那些马,都慢慢的往他身边聚拢。 “这些马都是你养的吗?”祝福好奇的问道。 那人看了一眼祝福:“天要黑啦,女娃娃不要在山里呆着啦,快走。” 说着,又是一声唿哨,策马狂奔而去,五六匹马紧跟其后,黑马恋恋不舍的望着小白马离去的方向。 “真可怜,就这么被拆散了。”祝福同情的看着它。 李墨一飞身上马,又将祝福拉上:“今晚它就能梅开二度,那个人去的方向,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他一夹马腹:“走!” 黑马“唰”的就蹿出去了,根本不需要什么鞭子马刺,祝福“啧啧”两声:“在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无悔的青春。” ………… 眼前出现了零零散散的房屋,有些看起来还行,有些看起来已经是摇摇摆摆,似乎只要一阵风就能把它给刮飞了。 “到了。”李墨一跳下马,将祝福抱下。 祝福东张西望:“你确定没走错?没看到拖拉机啊?他们在哪呢?” “不会错的。”李墨一牵着黑马,“我们是抄了近路,应该跟他们差不多时候到。也许他们的车坏了?” 正说着,两人听见从村口传来一阵喧闹,赶过去一看,正是剧组的拖拉机大队。 第一百五十七章 冰洞 大概是又想起了与瑶光在一起的时候,祝福莫名的心里有些酸酸的,能让李墨一这样的人念念不忘,瑶光到底是有怎样的魅力?长的特别漂亮?还是气质特别高雅? 终是没有问出口,这么一问就好像自己落了下风,不如人似的,虽然是真的不如人,但是不问还可以假装自己是有优势的。 祝福正在心神不宁的胡思乱想,听见李墨一在耳边说:“坐稳。” 也没见李墨一对黑马说什么,黑马就偏离了人工开出的道路,顺着一旁的斜坡,向山上走去,祝福笑道:“你不会是要上山去找山鬼吧?” “到了你就知道了。”在李墨一的催动下,黑马加快了脚步,由于上山的坡度,祝福不由自主向后倒过去,完全靠在李墨一怀里,她有点不好意思,想直起腰,稍稍拉开一点距离,她身子刚微微一晃,马上被李墨一的双臂紧紧固定住:“小心。” 祝福不好意思再乱动了,老老实实靠着。 荒山上的草自由恣意的在阳光下舒展着长长的叶片,黑马就好像在草海中游动,前方仿佛已经到了山顶,看不见连绵而上的缓坡。 当黑马一跃登顶的时候,祝福几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蔚蓝的天空下,好像被人为修整的大草甸一马平川,如碧色的长毛地毯,满眼金色的旱莲点缀其上,山风轻拂,草海被吹出波纹,随风越推越远,旱莲在风中摇曳生姿。 极目远眺,这般壮观的景象是祝福平生未曾见过的,她从来没想过,这四种颜色搭配在一起可以这样的和谐,这样的令人心醉。 祝福可以感受得到黑马也挺高兴,在村子里虽然也有平地可以让它跑,但怎能与这样一片广阔的高山草甸相比。 黑马的速度明显比刚才快了,祝福不由自主的抓住李墨一的胳膊,李墨一轻笑:“没事,放心。” 这样的美景之下,只有他们两人,祝福的心跳明显加快,不会是……想在这里告白吧? 如果一会儿他真的告白了,应该怎么说好呢,是马上说我愿意,还是要再矜持一下? 如果答应的太快,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太上赶着了?如果答应的慢了,这个来自古代的人会不会以为自己真的是在拒绝,然后就缩回去再也不敢提这事? 哎呀,这可把祝福给为难死了。 可是李墨一并没有让马停下来的意思,他反倒又催了几下黑马,往前奔去,前方的草色渐退,周围怪石嶙峋,竟是进了一处峡谷。 又往里走了一些,李墨一勒住缰绳,黑马停下脚步。 李墨一翻身下马,又伸手将祝福从马背上抱下来,祝福心中觉得奇怪,刚才那样的美景之下不告白,跑到这地方,还真是品味独特,难道是传说中的直男审美? 等待的告白没有出现,李墨一拉着她往前走,绕过一块大石,石壁上竟然有一个巨大的洞穴,洞很深,站在洞口往里看,只觉得一片黑漆漆,什么也看不清楚。 “这里面是什么?古墓、宝藏、怪兽,还是外星飞碟?”祝福脑中闪过许多分类为恐怖灵异悬疑的小说。 李墨一笑而不语,祝福进一步猜测:“你不会是跟山神山鬼谈了什么条件,把我给献祭了吧?” 再往前走,前方的道路忽然有一个巨大的转弯,难怪刚才站在洞口什么都看不见。 这里的温度比洞口下降了不止五度,甚至可以用“刺骨”来形容,祝福刚觉得有些冷,李墨一将她揽在怀里,他身上依旧温暖,这个时候也顾不上什么不好意思了,祝福只想整个人贴在这个人形暖宝宝上。 洞里光线微弱,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光,山体的小裂缝将日光透进来,让祝福还能看清眼前的路。 又是一个大转折,寒气更盛,她还想往前走,李墨一忽然说:“把眼睛闭上,再用手遮着。”祝福虽不知所以然,仍照做了,她闭上眼睛,手被李墨一牵着,她慢慢挪动脚步,似乎又转了个弯,一道灼眼的光芒,穿过她的手,又穿过闭上的眼皮,祝福只觉得眼前一道红光,那是强光透过血管投射在角膜上的影像。 如果不是李墨一事先提醒,只怕眼睛会受不了。 过了一会儿,李墨一才让她把手放下来,祝福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 偌大的山洞中,处处都是透明的冰块,光华四射,闪耀夺目。“这里哪来的光?”祝福好奇的抬起头,只见头顶一线蓝天,阳光正是从这里射进来,被无数个多边形冰块折射,使得这里的每一块冰都如同耀眼的钻石。 “都五月底了,还有这么多冰,这不会是古人用来藏冰的地方吧?”祝福轻轻摸着一块,指尖传来的寒冷湿润触感,无比的清晰。 “这里的冰,自我第一次发现,就一直在这里。即使是盛夏,也不会全部消融。”李墨一说。 祝福惊讶道:“你发现的?那这冰,岂不是千载寒冰?哇,不知道里面会不会封着一个人呢……” 李墨一知道她说的是一个著名游戏,不由笑了起来:“那你可千万不要把他给放出来。” “嘿,放出来也没什么,也就是有一座山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祝福好奇的在冰块间穿行,忽然她蹲下身子:“咦,真有东西。” 冰中隐隐绰绰的似乎有个影子。 她不断的向前靠近,在冰中,有一双眼睛看着她,一眨不眨。 祝福惊呼一声,身子不由向后倒去,被李墨一接住,李墨一捂住她的眼睛:“别看。” 她深吸一口气,镇定下来,移开李墨一的手,依旧往冰里望去,那是一个穿着古代服饰的少年,他睁着眼睛,却已没有了生命的气息。 祝福觉得那声尖叫有些跌份,想赶紧找补两句:“我好歹阅片无数的人,无论是血腥的美式恐怖还是自己吓自己的日式恐怖,都见过,如果不是忽然看见,我刚才那一声都不会出。” “我最后一次来的时候,这里还没他。”李墨一也蹲下,仔细看着他。 祝福问道:“是你那个时代的人吗?” “不太像。你不怕尸体?”李墨一看着祝福的模样,实在是跟“怕”这个字沾不了边。 祝福摇摇头。 “你的胆子真大。”李墨一感慨道。 祝福忽然捂住自己的心口,李墨一紧张起来:“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忽然觉得很难受,很悲伤的感觉,奇怪,我又不认识他,悲伤什么。”祝福感到十分不解,毫无缘由的悲伤和不甘心席卷了她的情绪。 李墨一拉她站起来,让她的脸对着自己:“别看他。” 说来也奇怪,视线转移到李墨一身上,刚才那股不知何起的情绪就消失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山村 剧组没有进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被人拦住了。 一个老太太挡在第一辆拖拉机前面,用当地方言大声喊着什么,祝福听不懂,李墨一告诉她,这个老太太说拖拉机把地上的石头给压出来了,那个石头有可能会滚到一边碰坏她的房子,所以,她要求赔钱。 就算在城市里,碰瓷敲竹杠的事也不能幸免,祝福有些担心剧组与这里的村民发生冲突,会影响之后的拍摄,于是赶紧过去。 开拖拉机的人是镇上的人,与这个村子也没什么往来,双方口水直喷,老太太那边又站出来七八个成年男子,似乎是她的子侄辈,在远离镇中心的山村,民风着实剽悍。 云枫本想过去,却被人拦住,助理劝她,这事她过去也说不清楚,万一一会儿动起手来,很有可能伤到她。 剧组里的人都很紧张,忽然他们就看见原本应该在后面的祝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对峙着的两方中间。 老太太的儿子操着一口方言味十足的普通话,表达了他们的诉求:赔钱。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除此之外,说什么都不听,解释什么都没用。 开拖拉机过来的人也暴躁起来,原本跑完这趟能赶得上回家吃饭,在这耗不知道要耗到几时,两方的言辞越发激烈,最后不知道是谁先开骂,那几个男人从一旁的墙边抄起铁锹,铁镐就冲了过来,要砸拖拉机上放着的设备。 祝福一着急,拉住其中一个男人的后领,那男人骂着脏话,反手就是一铁锹向祝福的头削过去。 这一下若是削实了,祝福不死,也得是重伤。 剧组的人都发出一声惊呼,有胆小的女孩子吓得闭上眼睛不敢看。 意料中的血花飞溅场面没有出现,李墨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祝福身旁,他的手紧紧的捏着锋利的铁锹头。 “住手。”李墨一看着那人,平静地说。 那人想要用力将铁锹从李墨一的手中抽出,但是,几经尝试,仍没有成功。 站在他旁边的另一个男人想要上前帮忙,忽然被一个威严的声音喝住:“弄啥咧!” 在场的人都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望过去,只见一个皮肤黝黑,脸上皱纹纵横的老头子大踏步的走过来。 他叉着腰,指着老太太还有她旁边那几个男人,语气严厉的对他们说了很多,甚至可以用凶恶来形容,原本气焰嚣张的那几个人,一下子就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低着头,将手中的农具扔到墙角。 老头子又喝令了一句什么,那几个人一起向祝福点头哈腰的鞠躬,嘴里还说着什么,可能是道歉的意思。 李墨一这才松开手,那人蔫蔫的拿着铁锹蹲到一边。 老头子走到祝福面前,看着他刚才的样子,祝福有些紧张,不知他想干什么。 忽然就看见老头子的脸上露出了努力的笑容,是那种尴尬加想要讨好的笑容。他的普通话,祝福勉强还能听懂一点点,他说:“哎呀,您就是优佳基金的云总吧。” “不是。”祝福指了指已经下车的云枫,“她是。” “哦哦哦……”老头子马上丢下祝福,向云枫快步走去,与云枫握手:“云总啊,对不起,我来晚了。” 云枫看着他:“你是……?” “我是这个村的村支书,对不住对不住,来晚了,这个老太婆啊,她脑子不太好,有点神经病,不要跟她一般见识,来来来,先到村子里去,刘主任都跟我说啦,您要在我们这拍几天电视剧,替我们做宣传。村里全都安排好啦……” 看着他殷勤的样子,云枫点点头:“那我们就先进去吧,别在村口站着了。” 拖拉机车队继续往村里开,村支书狠狠地瞪了那几个人一眼,手指对着他们点了点,这才跟着一起去了安排好的住宿地去。 “咦,这里还有这么新的房子?”负责道具的小姑娘问道,这一路过来,看到的都是破旧的房子,而眼前这么崭新的砖瓦房,显得十分突兀。 村支书打开门,里面空间挺大,用土堆简单的隔出了两间,用帘子拉着。 “对不住,这已经是村里最好的房子了,这还是前几年优佳基金捐赠的希望小学。” 云枫问道:“那我们这几天住在这里,孩子们都不上课吗?” “最近放夏忙假,不上课,放心,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村支书像背书似的说了一套话。 将行李拿进房间之后,导演说想要看看明天的拍摄地,村支书说一会儿就可以带他去。 几个工作人员也要去现场跟着查看地形,为明天的拍摄工作做好准备,村支书看着剧务和道具两个姑娘,摇摇头:“男的可以去,女的,不行。” “怎么,还搞歧视啊?”剧务姑娘心直口快。 村支书赶紧摆摆手:“不是不是,是因为端午要到啦,女的,特别是像你这样的年轻小姑娘,千万不要进山,阴气太重,对身体不好。” “对身体不好?今天要是看不到现场,明天不能及时开工,那才对身体不好。”剧务满脸不高兴。 导演则摆摆手:“算了,小巩你们几个男的过来。” 剧务还想说什么,被容诗音拉住了:“你没发现,刚才那么厉害的人都怕他?如果你把他也得罪了,咱们这戏还要不要拍?” 想想刚才那场几乎就要打起来的场景,剧务姑娘也只得悻悻的闭了嘴,村支书也不想得罪一直以来不停给他们送钱的财神爷,赶紧打圆场:“哎呀,你们小姑娘,坐了一天车,都累了吧,我叫人给你们打水,你们早点休息,明天好工作。” 祝福笑道:“不用麻烦了,您告诉我们在哪里打水,我们自己去就好了。” 村支书摇摇头:“我们这村子都是在山边上的小溪里打水,远,天黑路滑,你们小姑娘去打水太危险,我叫人给你们打,你们不要乱跑啊,山里说不定有野兽的。” 第一百六十章 峡谷 鬼神之说,还能不信,但是这样一片茫茫大山,要说有野兽,那是没法不信的,所以原本还强硬的剧务姑娘,也不坚持自己的想法了。 晚饭过后,导演带着包括李墨一在内的几个男性工作人员上山去了,说是晚饭,其实也就只有七点多,这里的村民都保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村里已经是黑灯瞎火,连狗叫都听不着几声,本来还想着不能进山,至少可以在村里看看当地人的生活,这下也没得逛了。 正巧村支书过来,询问大家有没有吃好喝好,重点是云枫有没有吃好喝好,每年村子与村子之间争夺扶贫款的竞争都很激烈,得罪了扶贫办主任刘新国,等于得罪了财神爷,而刘新国则是千叮嘱万嘱咐,叫他好好招待剧组,特别是云枫,优佳基金每年给的钱,比财政拨款还多。 这可是大号的财神爷! 得知姑娘们现在根本睡不着,但是整个村子也就用柴油发电机供电两小时,让村民抓紧时间吃饭、收拾、睡觉,连个电视都没有,他也在发愁。 心中依旧记挂着那个峡谷的冰洞里男尸的祝福,决定问问村支书,关于这个村子的故事,说不定能听到与瑶光相关的故事。 她想要了解李墨一的过去,包括这个让李墨一心心念念,总是忘不掉的瑶光。 祝福问道:“从县里到村子,有一个大峡谷,为什么你们不从那里开条道出来,而是舍近求远,兜一圈呢?” 村支书的脸色竟忽然变了:“你怎么知道有个大峡谷?” 祝福这才想起,李墨一的身世奇特,不能说,她赶紧解释:“哦,这不是说要到这里来拍片吗?所以,我事先用卫星地图查了一下,发现从县城到这边,如果走大峡谷的话,会近很多,本来以为今天会走大峡谷的,没想到,兜了好大一个圈。” 村支书当然不知道她是和李墨一一起骑马从另一条道兜过来的。 他咳了一声:“我们这个村子啊,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位于两国交界之地,平时没人管,打起来的时候,两国士兵都在这里动手,唉,民不聊生啊。” “嗯嗯。”祝福眼睛亮亮的看着他。 “那条大峡谷呢,也是自古就有的,只不过,一般来说,行军都不会选择从那里走。” 祝福当然明白为什么不从那里走,峡谷纵深太长,要是被人事先在顶上设了埋伏,只要等大军往峡谷里一走,从上面往下扔滚木擂石,就能让一支大军损失惨重。 不过,现在也不打仗了,怎么那峡谷还是没人走呢? 村支书的手指在桌上随意的画了两下:“以前这里是关城,然后那边,就是从京城过来的路,现在你们坐拖拉机都要这么久,以前连那条黄土路都没有,要走五天!从峡谷走呢,只要三天。” 接下去,他说的就是一个无奈的悲剧了。 在某一个朝代,也许是汉,也可能是唐,又大概是五代,总之,关城被围,当时的皇帝派出大军驰援,关城太小,在北方军队战力逆天的猛攻之下,已经快要守不住了。 那位驰援的将军,心急如焚,虽然出发前制定的行军路线,是走稳妥的绕行路线,但是,在道路的分岔口,他最终还是忍不住选择了抄近路,从大峡谷走。 原本这样的计划十分机密,毕竟连他自己都是临时起意,因此他也是赌一把,赌他的敌人没有想到,但是,就在大军完全进入峡谷之后,高耸的峭壁两侧,响起了代表着死亡的号角声。 源源不断的巨木与大石从上面砸下来,峡谷中的军队被砸的人仰马翻。 后队的人本想要逃出去,转身却发现,身后已燃起了熊熊大火,再也过不去了。崖顶上也不断的落下燃烧着的木头…… 最后,几千人马,全部惨死在峡谷之中。 村支书叹了口气:“打仗哪里不死人呢,但是,会在峡谷被人埋伏,一定是队伍里出了奸细,给敌人通风报信,才会这么快就走漏消息,那些枉死的士兵们不甘心呐!” 此时,他压低了声音:“他们的怨气迟迟不曾散去,就在峡谷里藏着,每个月,三十,初一,就是看不见月亮的时候,峡谷里,就会出现阴兵借道!” 现在许多小说和影视作品里都有提到过阴兵借道,在场所有的人都是从事影视行业的,对这个说法一点都不陌生,甚至化妆师小海曾经跟过的剧组,就拍过这一段。 小海毫不在意的说:“所谓阴兵借道,都有科学解释了,不就是磁场么。在合适的天气,大自然把那段声音给录了下来,然后遇到相同的天气,那段声音又会被自动播放。没什么特别的。” 她说的声音特别大,似乎是想以此表明自己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的决心。 别的姑娘们纷纷点头,只有祝福没有附和,她知道,如果是磁场效应的话,应该是在雷电的天气,才能产生电磁场,如果照村支书所说,不管什么天气,只要是看不见月亮的日子就会出现,那就不对了。 但是她没有说出来,反正都没有理论依据,何必造成大家的恐慌呢? 祝福又问道:“你们这是不是有个传说,遇到大旱的时候,忽然出现一个神女送了种子,还有山神保佑一块风水宝地,大大的提高了粮食产量,解决了饥荒问题?” “哈哈,这是刘主任跟你说的吧,有啊,不过也是年代不可考了,就是个传说吧,要是这么厉害的话,哪还有袁隆平什么事呢?” 所有人笑了起来,有人笑道:“您还知道袁隆平呀?” “我们庄稼人哪能不知道他呢?我们也要看新闻联播的。”村支书很骄傲的指着大电视,“村里要是再有点钱,大家努努力,你们下次再来的时候啊,我们村就应该能拉上电线了。” 他又带着那种讨好的笑容看着云枫:“还要云总多多帮忙了。” 云枫笑笑,看了一眼祝福,对村支书说:“这事得集团公司说了算,我们祝总都亲自来了,就是来考察一下实地情况的。” 村支书看着祝福,想起初见面的时候,他就这么目不斜视的从她身边走过去,直奔云枫,忽然紧张起来:“哎呀,原来是祝总啊,失礼失礼,这么年轻,完全看不出来啊……哈哈哈……” 第一百六十一章 夜话 女孩子们又问了一些村子里的传说,本地的怪谈,村支书的叙述虽然不是那么的绘声绘色,但是故事的情节实在诡异:地缝里婴儿的哭声、浮立在水潭中的少女,还有村中湿淋淋的赤足脚印、村中消失的少女穿着大红喜服被吊在村旁的老树上…… 窗外呼呼的风声,从缝隙里钻进来,发出尖利的啸声,玻璃窗轻微震动着,好像有人在外面晃动着窗户,想要进来,昏暗的烛光将屋里家具的影子拉得怪模怪样,就连木头上突起的钉子,投在墙上的模样都好像偷偷窥视着这群女孩子的怪物。 就在村支书说着那个死去少女穿着红绣鞋的脚一下一下,轻轻踢着路人撑着的伞面时,有胆小的姑娘捂着耳朵,发出惊叫:“我,我不听了,我要回去睡觉。”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说想走,她们一转身,发现不知何时,天地间已是一片白茫茫,纷扬的飞雪被山谷中的风吹起,仿佛被人拨开的白色纱帘。 “五月底居然会下雪!”从城里来的姑娘们争相拥在窗口,往外看,地下薄薄积了一层白霜般的雪层,化妆师小海笑着说:“不会明天早上一起来,发现化妆水都成化妆冰了吧?” 正在说笑着,忽然有人指着窗外:“那是什么东西,好像往这来了。” 整个村子现在只有村委会的房子里有光,别处一片漆黑,山林里似乎确实有什么东西在动,却又看不真切。 “那……那是树影吧?” “啊,在往前走。” “呀,那是什么怪物过来了!” 祝福从一旁的桌上拿起一支手电筒,试了试,灯泡不怎么亮,不过聊胜于无吧。 在姑娘们惊慌的目光中,她就这么顶风冒雪的走了出去。 “不要去啊,危险。” 在她们的呼唤声中,祝福向着晃动着的物体走过去了,很快便与之发生接触,在屋里的姑娘们睁大眼睛,也只能看见手电筒那微弱的黄光停下,然后,折转一百八十度,又向屋子走来。 当屋里的光线足以让姑娘们看清那些人是谁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接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笑出了声。 “进来暖和一下,里面烧着暖气。”祝福推门而入,后面跟着的是导演吴卫国、男主角李墨一、道具师灯光师……是晚饭后上山踩点的剧组工作人员。 他们抖掉身上的雪珠,小邢搓手跺脚:“冻死我了,哎,王书记,你们这怎么五月还下雪?” 村支书端着刚倒好的热水,一个个送过来:“我们这边还算好咧,有时候六月也会下雪,七月歇上两个月,八月底才开始下,山那边有个村子,一年十二个月,天天都得烧暖气。” “哇,这么惨,那边是不是更穷?”小邢心直口快,被吴卫国瞪了一眼。 村支书摇摇头:“那边交通比这强,车可以直接开过去,手机在那里也有信号,还有个移动公司的营业点,里面就一个人,每天开门烧暖气卖卡充值。” “洋气!”大家笑起来。 小邢又问道:“你们怎么都在这,聊什么呢?” “说山村不思议事件,你们怎么过来也不照个亮,吓死人了。”刚才发现外面东西靠近的时候,屋里的气氛一度凝固。 “路滑,不小心失手把手电给摔坏了,没办法只好摸着黑下来。你还不如祝总体贴我,穿得这么单薄,还顶风冒雪的出来接我们。”小邢不着痕迹的夸了祝福一下。 小海与小邢是公开的情侣关系,恋爱中的女人哪能受得了自己的男朋友随便去夸另一个女人,位置再高也不行,她“哼”了一声:“听了那么多恐怖故事,你们走过来就是几个黑影,谁知道是什么呀,万一被吃掉了呢?” 说到这里,她好奇的问祝福:“祝总怎么不怕的?莫非是有超强的夜视能力?” 祝福笑着看说:“你这想象力,可以去写奇幻小说了,我只是猜他们差不多应该回来了,看影子跟他们的人数也差不多,重点是,他耳朵上那个耳钉实在是太耀眼了。”她指着小邢左耳上一颗钻石耳钉。 “就看着一个白点在那晃啊晃的,不是他还能是谁?” 小邢摸摸耳钉:“嘿嘿,这么多人,祝总还记得我戴了耳钉?”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暧昧,祝福赶紧撇清:“我可不记得你戴了什么,这不是小海送给你的吗?她还说是亲手给你挑的。” 说完,祝福的余光这才感受到小海的眼神明显放松下来了,什么鬼怪有什么可怕的,恋爱中的女人吃飞醋那才叫可怕好不好!要不说清楚,指不定今晚就被小海手撕了呢。 小海却又疑惑道:“我什么时候说过?” “出发之前,在机场,你们聊天的时候说的啊。” “哦……”在机场的时候挺无聊,的确是拉拉杂杂说了不少家长里短的话,也聊到了什么男朋友,礼物之类的,大概真的是那个时候说的吧。 小海完全打消了怀疑,又和小邢在一起腻着,问他山上冷不冷,路难不难走什么的。 祝福松了一口气,转头看见李墨一望着她,表情中满是狡黠,她知道李墨一看出了真相,尴尬的挤出一个笑容,摊手表示无辜。 “你们在山上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吗?”有个姑娘还沉浸在刚才村支书说的故事里不可自拔,其他人纷纷摆手表示不想听,明天还要去拍戏,谁也不想自己成为恐怖灵异片里的角色。 导演吴卫国摇头:“别乱想了,什么都没有,上山的路上有很多石头和树根,如果明天地上的雪不化,会很滑,你们要小心些,到了地方再换衣服,长裙子走路不方便。” 一番嘱咐之后,他又说:“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如果下雪,我们就先拍第233场,如果雪化了,就可以按原计划拍第178场。” 众人应了一声,回屋各自休息。 第一百六十二章 溪旁 祝福从噩梦中醒来的时候,天空刚刚开始泛出淡淡的青色。 伸了个懒腰,看看时间,凌晨五点差十五分钟,这是许多年来祝福最早的睡到自然醒记录。 她只觉得口干舌燥,渴得厉害,“再睡一会儿起来”的意志力被“起来喝一大杯水”的大脑碎碎念击溃。 被窝里实在是太暖和了,没有铺着褥子的地方摸起来甚至有些烫手。 祝福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梦见被一颗拖着长长红色火焰的星星击中,整个人被烧成飞灰。昨天临睡前,云枫担心降雪后山中气温更低,向村支书提出将炕烧的更热一些。 云枫的要求,村支书一口应下来,马上叫人又是搬柴又是添火,结果硬是把祝福给热醒了,她起床找水杯,里面只剩下一口水,根本无法浇熄从咽喉里喷射出的火焰。 从屋里到有水的灶台间需要走两百米,祝福望了一眼窗外,雪已经停了,地上的积雪也荡然无存,昨晚的风雪交加好像只是一场梦。 祝福换好衣服,推开门,阵阵晨风柔柔的吹着,还是很凉,空气吸在肺里有一丝丝的刺痛感,她找了块毯子将自己严严实实的裹起来,为了喝口水被吹感冒,想想也很丢脸。 到了灶台间,举起竹编外壳的热水瓶,很轻,晃晃,没声音,“不是吧……”祝福打开瓶塞,将热水瓶一百八十度倒过来,瓶口晃晃悠悠的悬着一滴水,好似嘲笑她一般,慢慢悠悠的砸在泥地上,很快被泥土吸收。 看来,只好去打水了,昨天看见有村民拿着水桶从前面那条路走出来,应该就是那里了吧,祝福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总不至于硬等着然后渴死。 祝福一手压着裹在身上的薄毯,保持温度,一手拎着巨大的水壶,向小溪走去,忽然想起在网上常见的田园牧歌派,动不动就想着要归隐山林,在青山绿水间呼吸着清新空气,吃着新鲜的蔬菜,远离污浊而喧嚣的都市…… “让他们来打几次水就哭着喊着要回污浊而喧嚣的都市了。”祝福将壶换了一只手,对着有些僵硬的手呵了一口气,想要暖一暖,暂时的暖和之后,沾在手上的水汽却让皮肤感到更加的寒冷。 “还有多远啊……”祝福望着眼前窄窄的小路,看不见头,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正在这时,她发现前面有个披着黑发的女孩子在走,那个女孩子穿得十分单薄,手里拿着比祝福手里的壶还要大的木壶,艰难前行。 看衣着打扮,应该是村里的小姑娘,没错走,祝福紧赶慢赶追上去,想跟的近一些,万一后面还有岔路,也好有个向导。 祝福的脚步声很响,可是那个姑娘竟然都没有回头看她一眼,这姑娘的心也太大了吧,正常人一大早听见有人在身后跟着,就算是男人,也会看看身后跟的到底是谁。 此时,祝福的脑中不合时宜的跳出了村支书的警告,入夜以后不要进山。 可是,没说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进山啊,现在虽然太阳还没有出来,但是山间景物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了,现在到底算白天还是晚上? 看这姑娘身上服饰即不是新嫁娘的红衣,也不是女鬼标配的白衣,也不是汉服唐装,虽然有点土气有点旧,但不可否认,那就是现代最常见的格子外套和黑裤子,脚上踩着一双曾经可能是白色的球鞋。 祝福暗笑自己脑补实在是太多太丰富,一定是因为旧文完结,新文未开,脑中的灵感和编梗的欲望在蠢蠢欲动,不如回去就再开新文吧。 带着轻松的心情,她不紧不慢的跟在小姑娘身后,果然很快就到了小溪旁。 小溪中潺潺流水欢快的……等等,潺潺流水呢?祝福发现面前的小溪平滑如镜……如镜…… 竟然冻上了!下雪还能理解,冻上了这是闹哪样?零下了吗? 这下可怎么打水呢。 前面的小姑娘身体力行为她做出示范,举起木桶,在冰上敲了两下,薄冰应声而碎,冰层下的流水哗哗流淌着。 祝福观察了一下,这个小姑娘所站的位置应该是平日村民的水常站的地方,别处不是荒草丛生就是乱石堆岸,所以,她决定等这个小姑娘打完水,再过去。 小姑娘弯着腰将桶浸在溪水里,冰层破口还不够大,她拎起装了半桶水的木桶又想砸下去,却失去了平衡,脚下一滑,摔进水里,祝福赶紧扔下水壶就扑过去,将小姑娘从溪水里拉出来。 溪水不深,但是小姑娘整个人摔了进去,全身衣服湿透,祝福拉着她的手,感觉好像握着一块冰。 祝福此时才看清这个小姑娘的脸,不由在心里赞叹一声,这姑娘真漂亮,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挺翘的鼻子,小小的嘴,皮肤并不白皙,而是经常与阳光接触的小麦色,看年龄也就十三四岁。 土气破旧的衣服也挡不住她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秀美,祝福十分羡慕,这就是传说中披着麻袋也好看的美人啊。 祝福将自己身上裹着的薄毯给她披上:“赶紧回去吧,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小姑娘怔怔地看着她,缓缓地摇头:“你是坏人。” 祝福一愣,后来想想,也是,第一次见面,就说要跟她回家,要在城里,说不定会被人当成拐卖人口。 “我不是坏人,我是来这里拍电视剧的,不信你可以去问村支书。” 小姑娘还是摇摇头,拿着木桶飞快的跑了,薄毯落在地上,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捡,又继续向前跑,很快就不见了。 “哼,不识好人心。”祝福不高兴的扯扯嘴角,将毯子从地上捡起来,忽然她闻见毯子上有一股幽香,自己披着的时候没有这股味道。 这不是香水香精的气息,是一种清幽淡雅却令人无法忽视的花草幽香。 不用说,一定是那个小姑娘身上的,到底是女孩子,虽然是在山里,还是爱美的,可惜跑的太快,不然可以问问她这到底是什么花香。 第一百六十三章 浅墨 祝福回去之后,剧组里的人都起来了,正在洗漱,灶上正热气腾腾的滚着一大锅开水,正有个年轻后生从锅里往脸盆里舀水。 祝福觉得有些奇怪,刚才一路回来,并没有遇到其他的打水人:“这些水是从哪里打来的?” 年轻后生回答:“溪边打的呗。” “是往前走的那条溪吗?”祝福指着刚才自己走过的路,心想着莫不是自己遇上鬼打墙了? 后生摇摇头:“是旁边那条,你说的那条是进山的路,一般人不会往那里走,往那里走到溪边多远啊,旁边那条走不了两步就到了。” 他看着祝福手里提着的水壶,忽然变得紧张起来:“你刚才进山了?” “没,我就想去打水,实在渴得厉害。” 年轻后生压低声音问:“你没看见什么怪东西?” 祝福摇摇头:“我去的时候,天是亮的,只看见一个村里的小姑娘,没有什么怪东西。” “你看见了一个小姑娘?”年轻后生倒吸一口凉气。 祝福放下水壶,只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一惊一乍的是做什么? 年轻后生又问:“你跟她说话了吗?” “啊,说了,她掉水里了,我问她住哪儿。” 年轻后生的表情有些怪异:“她会掉水里?” 这口气,好像是在说熟人,祝福点点头:“是啊,你认识她?” “不,不认识。”年轻后生像见了鬼一样的摇头,想了想,还是问了一句:“那她跟你说话了吗?” “说啦,她说我是坏人,然后就跑了。”提到这事,祝福还很不高兴,好心当作驴肝肺。 年轻后生听完之后,心神不定的搓着手:“啊,那个,您先忙,先忙。”说着便急匆匆的出去了,祝福觉得很奇怪,不过她也没空再多管别人的闲事,其他人都已经收拾停当,演员们都的妆都快化好了。 “真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祝福将毯子扔回房间,抓紧时间洗漱吃饭。 今天拍的是杀手与大祭司的初遇,除了两位主演和群众演员,别人都可以不用去,祝福与云枫身负公司的职责,因此仍跟着过去。 到了昨天看好的地方,祝福不由皱起眉头,草地上只有一些青黄相间的草,摸上去脆脆的,好像缺水很久了,昨天的雪似乎没有滋润到这里。 更没有什么好看的花,还不如前一天李墨一带她去看的高山草甸上那一片旱金莲好看呢。 好在今天的计划是杀手在山间逃亡,被大祭司救了之后的戏份,基本在昨天搭的布景里完成,影响还不是很大,但是明天要拍大祭司登台祈祷,如果没有天然的花海相衬,就只好后期往上加特效了。 今天这一场拍的很顺利,天气非常好,晴空万里,阳光灿烂。 祝福看着李墨一与容诗音上演着初遇的场景,两个各怀警惕的人彼此假装着纯良与天真,想起当初写到这章的时候,平均点击为2,收藏为2,一个自己,一个乔瑜,如果不是因为乔瑜天天催她更新,说要看下文,她几乎就要放弃写小说了。 只要有一个人看,还是要继续写下去。乔瑜的鼓励是她当时支撑往下写的所有动力。 现在,祝福似乎找到了新的动力。 眼前的李墨一不是在演戏,浅墨就是他,他就是浅墨,温和的眼神中藏着凌厉的光芒,说着全心全意信任着对方,手中却总是不离腰间暗藏匕首的地方,他就是一个落难后暂时隐藏身份的杀手。 虽然之前李墨一已经把一切事情和盘托出,但是对于祝福来说,就好像在听以“我有一个朋友”为开头的网络故事一样,完全没有真实感。 现在亲眼看见李墨一如此自然的扮演着杀手角色,她这才真真切切地相信了他的话,若非如此,他做为一个新人,怎么会一点刻意表演的痕迹都没有。 再看容诗音扮演的善良而有点腹黑的大祭司,也令吴卫国十分满意,他原本有些担心这个只演过都市言情偶像剧的女艺人是否能诠释出大祭司带着高贵的亲和力,如同《罗马假日》中的公主。 这一场之后,他不担心了,看来容诗音也是认真的揣摩过这个角色与整个剧情,并且已经领会到人物的内在精神。 并肩而立的祝福和云枫眼里看的是同一个东西,脑中思考的则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祝福看的是片子和演员,云枫看的是应该如何开发。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交通不便,以及旅游项目单一,虽然扶贫办主任刘新国已经很有心,想到发展马术活动,但是如果不解决交通和基础设施,那么投入再多的宣传,也是没有意义的。 宣传出爆品固然重要,但是,网红的名声出去了,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支撑,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到时候前期付出的努力,尽付东流水,这是云枫不愿意看到的。 何况现在优佳基金转变模式,并不是净捐赠,而是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如果农户不能从开发项目中收益,他们将面临无法还上贷款的局面,如果出现过多坏账,那么由她提出这项变革举措,也将宣告失败。 这是优佳基金小额贷的第一个试点村,绝不容有失,云枫站在山间,思索着这一路上过来看见的景物、还有村子里的人、庄稼和家畜,现在她认真的看着这片山林,如果有历史古迹或是神话传说,也可以打造出引爆点。 山神的故事,还有阴兵借道的故事,也许可以吸引恐怖故事的爱好者前来,当然仅仅是恐怖故事的爱好者是不够的,还要将故事扩大化,多一些吸引人的流行元素。 因此她和祝福一样,希望这部片子能一炮而红,这样就会有无数媒体公众号和自媒体主动发贴进行宣传,除了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宣传效果也比花钱买广告要更吸引人。 云枫忽然对导演说:“我觉得,这段剧集里,可以加入山鬼的元素,大祭司与害人的山鬼斗法,造成冲突,应该很有意思。” 吴卫国沉吟许久,同意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山林 编剧小山的内心是崩溃的。 小山是个刚入行没多久的新人,是这次的跟组编剧,来之前,已经有许多前辈对她说过这次的是个大导演,如果能得到他的指点,水平会有快速的提高。 跟组编剧的辛苦她已经听了许多,来之前也做了足够的心理建设,不管是大修改,还是重写某段场景,她都已经准备好接受。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竟然会要新插入一个角色,而且是在整整一集里占有相当份量剧情的角色,人物小传、前情、后续,还有这件事对主角们的影响,都需要全部重做。 “那,什么时候要?”小山呐呐问道。 “明天早上九点,天气合适的话,就可以拍这一段了。” 现在是下午六点,还有十五个小时,一集一万五千字。 晚上十二点,祝福与云枫讨论完下一步宣传方针准备回屋睡觉的时候,发现村委会里还有灯亮着,祝福觉得有些奇怪:“这么晚了谁在那?我去看看。” 云枫笑道:“大概是村支书在准备什么汇报文件吧,别过去了,小心他又讲鬼故事。” 祝福精神为之一振:“我就喜欢这种朴素的鬼故事,他要肯说,我就听听,你先回去睡吧。” 与云枫分开后,祝福大步向村委会的小屋走去,隔窗就看见小山趴在桌上。 “这是怎么了?”祝福以为小山身体有什么不适,赶紧推门进去,就听见小山呜呜咽咽的哭泣不已,祝福脑中闪过许多糟糕的事情,心跳停了半拍,见她衣服整齐,脸上脖子上也没什么明显痕迹,才稍稍冷静下来。 见祝福进来,小山也没有停止的意思,祝福看着她面前打开的word,只有四个字带一个标点符号: “日外 浅墨:” 整整八个小时,四个字?祝福同情的看着小山,这是以文谋生的人群最大危机——卡文了。 如果说网文还能自由奔放的写个支线剧情或是换个视角去写,编剧则完全没有这个可能性,前后文逻辑必须一致。 现在虽然文档上只有四个字,但很有可能已经写了几千字又全部推翻重来了无数次。 看着小山哭得梨花带雨不可自拔,祝福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劝慰,同是天涯卡文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忽然一阵清脆的闹铃响,原本还哭得很起劲的小山,坐直,按掉闹铃,抽出一张纸巾在脸上擦了一把,看着祝福:“我要开始写了!” “哎?”祝福有点不明所以,“闹钟是怎么回事?” 小山不好意思的笑笑:“刚写了第六遍,不满意,心里觉得委屈,决定哭一下缓解情绪,又怕哭太久交不了稿,所以,定了五分钟的闹钟。” 虽然手指已经搭在了键盘上,但故事线还是不清晰,小山打下几个字,又将它们删掉,双眼木然的看着空白的文档。 深知卡文痛苦的祝福看她这样也不是办法,硬憋出来的故事肯定没有打动观众的力量,不,现在说打动观众还早,只怕在吴卫国那里都交不了差。 “看你的笔记本还剩50%的电了,不如我们出去走走,也许两个人讨论讨论,你就能有好主意了,不然只怕笔记本撑不到明天开发电机,就要断气了。”祝福提议。 小山长长叹了一口气,点点头。 在山谷里看星星,密密麻麻,在城市中被空气污染和光污染掩盖的星星,此时看得分外清晰,小山抬头看着天空,问道:“大祭司以一己之力扭转星辰,不知道能不能叫文曲星下来替我写稿子。” 祝福“噗哧”一声笑出来:“这是多大的怨念啊。” 两人并肩走着,聊着人物性格、剧情发展,由于云枫希望能将这个传说扩大化,促进旅游的发展,因此要有祭祀山鬼的仪式,还要让男女主角与这个仪式产生关系,不然这就是废笔。 祝福对山鬼的全部印象,都只停留在屈原的那首楚辞里,猛兽为坐骑,穿得很花哨,浑身香喷喷,缺乏一个直观的理念。 在沉思中,祝福不知不觉走上了早上去打水的那条小路,而小山也本能的跟在祝福身后,并没有看路,当她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身在山林间,地上的小路隐隐,看不真切。 “我们这是走了多远?”小山看着四周的林子,风吹林间,发出哗哗的林涛声。 祝福觉得有些奇怪,应该没有走太远,还没有见到白天打水的那条小溪,但是从时间上看,却又走了很久。 幽深的森林,视野非常局限,不知道在黑暗深处到底藏着些什么东西,小山有些害怕:“我们回去吧。” 祝福点点头,两人转身,顺着来时路往回走,走着走着,忽然发现,面前出现了岔路。 想起山鬼的传说,小山更加惊慌:“来的时候有岔路吗?我一点也不记得了。” 祝福没有说话,她虽然不擅长记人脸,但是记路那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何况由于这是山林,她还特别注意有没有岔路。 祝福一脸轻松的说:“当然有啦,放心,我记着路呢,快走啦,不然赶不上交稿哟。”她推着小山往前跑。 “好哒……”小山也放松下来。 祝福不着痕迹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听说,这是破解鬼打墙的办法,小山在前面走,祝福偷偷回头,多出的那条岔道果然不见了。 果然是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吗,祝福感到自己的皮肤上一粒一粒的站起了鸡皮疙瘩,赶紧拉着小山往前走,一面走一面念叨:“现在是一点,九点开拍,要留三个小时看稿的时间,所以要六点交,五个小时,一万五千字,一小时务必写出三千字,加油我看好你哟。” 白森森的月光照在山林间,黑暗中舞动的树杈……什么山精水怪,所有的恐怖气氛被祝福这一通叨叨一扫而空。 天可怕地可怕,不如交稿的压力可怕。 就连刚才有些受惊的小山,都忍不住笑起来:“也是,要是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山鬼,那肯定一小时就能写完了。毕竟这是讲述老山鬼自己的故事嘛,大不了她来讲,我来替她打字。” “别做梦啦。”祝福笑着将她拉着往前跑。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临时找来的演员 祝福是被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的,她迷迷糊糊爬起来,向窗外望去,发现选角导演正站在外面和一些当地人打扮的小姑娘说话: “大家静一静,一会儿导演选中的,就去化妆换衣服。” 大概是在挑选山鬼的演员吧,祝福兴致勃勃的迅速穿上衣服,出门的时候发现吴卫国手里拿着剧本,刚刚从村委会那边出来,小山则是半闭着眼睛跟在后面,走路打飘。 看来真的是通宵了,祝福同情的看着她,小山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抬起手无力的挥了挥,继续飘回屋,接着听见里屋发出“咚”的一声,应该是她与周公约会的信号。 祝福轻手轻脚的将屋门关上,免得打扰这个被缪斯女神嘲讽了一夜的人类,坐在一旁看导演是如何选定角色的。 山鬼的角色设定不需要太多的演技,只要面对镜头的时候不过于僵硬就可以。 重要的是脸要长的小,上镜时才会好看。 祝福手里捧着早饭地瓜粥,坐在靠墙边的小板凳上,一面看一面吃,吴卫国一个个看过去,有的让她们做几个动作,有的让她们说几句话,也有的直接就从她面前路过。 如果能扮演山鬼,这几天的工钱,就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忙乎一个月农活都要挣得多许多,人人都想得到这个机会,看着那几个被路过姑娘失落的眼神,祝福默默感慨着这个看脸的世界啊。 将所有人都看了一遍,倒是挑出了两个人做为山鬼的侍女:赤豹和文狸。山鬼的人选始终是挑不出来。 连所有的演职人员都扫了一遍,吴卫国还是摇头。 最后,他发现了坐在墙边往嘴里塞最后一口粥的祝福,他仔细打量着祝福:“祝总,要不你来试试?” 祝福差点被那口粥呛着:“我?别开玩笑了,我长的又不好看,哪行啊。” 化妆师小海在一旁笑道:“有我在,东施也能变西施。” “是把东施的家搬到西边去吗?”祝福连连摆手。 吴卫国还想劝她,却听见背后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家里活实在太多,来不及做。” 众人一起看着她,她有些紧张的站在那里,旧的已经几乎看不出原色的衣服无损于她的容貌,黑亮的长发,小麦色的皮肤,祝福站起身:“是你?” 这个姑娘不是别人,正是祝福那天打水的时候遇见的那个落水姑娘。 她看见祝福,咬了咬嘴唇,转身就想走。 “哎,别走啊,你不是来试镜的吗?”祝福赶紧对吴卫国说,“她才是山鬼的最佳人选,你看那脸,那头发,那皮肤,那气质,就是从屈原笔下走出的山鬼。” 其实不用祝福去说,谁都能看出这位少女的天生丽质,吴卫国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文湘。” “小海,你赶紧帮她上妆,一会儿带妆试镜。小邢,你找条适合的裙子给她。” 一个小时过去,临时充做化妆室的房间门打开了,在场所有人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小麦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光泽,黑色的长发柔顺的垂在脑后,与藤蔓型的花朵头饰编织在一起。 嫣红的嘴唇,一双黑白分明水汪汪的大眼睛。 花草编织成的长裙,青萝藤蔓束在腰间,整个人的气质她就是林间水旁的山林女神。 “这裙子太衬你了。”祝福由衷的说。 原本角色里没有山鬼,也没有这样一条裙子,吴卫国的团队里没有废物,服装师与道具师在这一小时之内携手合作,拆了几个头饰将一条普通的古装长裙改成这般模样。 小邢站在一旁欣赏着自己的作品,时不时再夹上一朵花,将藤蔓固定。 大家都看着吴卫国,摄影师已经准备好,吴卫国对文湘说:“你想象一下,你一直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山林里,平时都会做些什么呢?你准备好了,我们就开始,好吗?” 几乎不经思考的,文湘示意已经可以开拍了。 “开始!” 摄影机追踪着文湘的身影,在空无一物的院子里,她就好像在林间似的自如,时而在溪边戏水,时而摘花为佩,时而又逗弄着小动物,甚至还有叉腰数落猛兽的场景。 随着她的表演,大家的眼前展开了一幅生动的山间生活场景。 “cut!很好!” 文湘停下表演,看着吴卫国。 “就是你了!”吴卫国非常满意,他本只想在这些乡村女孩中找一个差不多的,没想到在快要绝望的时候,竟然找到了宝贝。 下午,山鬼的戏开拍。故事的情节是祝福看见冰洞中那个少年被冰封的尸体时产生的灵感,小山采用了大部分的架构。 杀手在重伤逃往山中时,被山鬼看见,山鬼对人类世界的陌生男子十分好奇,将他从人迹罕至的崖底带到寨子里的人常来常往的路旁,看着他被大祭司救走后,与大祭司产生了感情。山鬼有些失落,因为杀手第一个遇见的是她,原本,救命恩人应该是她。 后来,村中少年在山中打猎时,遇到了山鬼,并为了山鬼放走了小兔子,山鬼对他产生了感情,山鬼喜欢亮闪闪的东西,少年为此接受了敌国的诱惑,用出卖将军的钱,买了一串宝石项链,却在山中遭遇意外,摔下悬崖而死。 山鬼久等少年不至,误以为少年另有心上人,无法控制情绪,山间三年不见雨水,溪水枯竭,土地干裂,村民与山间的所有生灵,均身受干旱之苦。 村民向大祭司祈祷,大祭司与山鬼斗法,终于将山鬼收服。 文湘在那个村中少年出现时,她的情绪似乎产生了一些变化,温柔缱绻之下,藏着深深的悲伤。 吴卫国不得不喊了停:“现在你深深的爱着这个少年,怎么会觉得悲伤呢?情绪不对啊。” 又拍了几次,仍然不行,吴卫国在心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不行啊这样,本想着如果这次她能有很好的表现,也许可以继续用她,与她签约,可是现在只是一个简单的情绪都不能把控到位,那也谈不到以后了。 祝福起身:“我去跟她聊聊。” 第一百六十六章 讲戏 文湘没精打采的坐在一旁的板凳上,来来回回的ng对一个从没有过表演经验的小姑娘来说,也是极大的消耗,无论是体力还是情绪。 祝福递给她一杯水:“歇会儿,先不要着急,前面表演的这么好,说明你还是很有天赋的,这一场是不是让你想到什么事了?” 文湘接过水,低着头,声音如蚊蚋一般的微弱:“导演一定很失望,我就是什么事都做不好。” 此时她身上的戏服没换,眉头微蹙,笼罩在她全身那淡淡的忧愁,如在山间石上缓缓流动的清泉。 让祝福忽然想到了《九歌山鬼》中描述的场景,那是一个痴心等待却始终不可得的悲伤。 而这个剧情的设定也是沿袭着九歌的风格,山鬼要等的少年最终没有回来,只留下了一世污名,而两人之间的错过,让山鬼情绪失控,导致三年大旱,最终山鬼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莫非文湘是因为看到后面的剧情,觉得现在的甜甜蜜蜜到最后不过是一场白日烟花,因而提前引入了情绪?如果是在后半段演出这样的效果,那将会是一个非常棒的表演,可是,现在就这样,嫌早了,山鬼现在还幻想着与少年恩爱一世。 祝福没有看着她,目视着远方的山林,好像在自言自语:“天地初开之时就在山林间的山鬼,见惯了时间流逝,将自己熟悉的东西一一带离这个世界,直到遇到了那个少年,人的寿命敌不过时间,你却忍不住还是被他吸引,无论以后有多少意外,有多少突如其来的灾难,你都已经想好去接受,包括看着那个少年变成老头子,而你还永远的青春美貌。” 文湘深吸一口气,没有说话,祝福又继续说:“不管担忧的未来会不会成为现实,至少,你现在得到了一段欢娱的时光,他每天上山打猎、采药,是你山林生活中最期盼的时间,你看见他,虽然知道他一定会死在自己前面,但是,却依旧满怀着希望等待他的出现。” 随着祝福低柔的声音,文湘的眼神活起来了,似乎被她的声音所感染。 吴卫国正在拍另一场李墨一的单人戏,刚好喊cut,就看见祝福带着文湘走过来:“她可以了。”这么快?吴卫国将信将疑,不过还是召呼摄影师准备。 为了让文湘进入角色,先拍的是李墨一被山鬼扶到大路旁。伤重不支的杀手,浑身染血,路过的山鬼好奇的打量着他,拿起小树枝,小心翼翼的戳戳他的脸。 李墨一微微睁开眼睛,看着面前这个身边带着暗红色大豹子的娇俏少女,他想要让这个少女救他,于是忍着巨大的伤痛,对她露出最温和无害的笑容,接着便晕了过去。 山鬼从没见过见到赤豹还能笑出来,还笑得这么好看的人类,一时好奇,便想要出手救他,可是她只是山泽之力,并不能治愈杀手身上纵横满目的伤痕,她只得将杀手拖到路边,等着人类将他救走。 再然后,饰演村中少年的男演员出现,山鬼真正的爱恋开始了,文湘表演的非常投入,将初恋少女那种接近爱人时的羞怯与远离爱人时的思念表现的淋漓尽致。 坐在监视器前的吴卫国别提多满意了,自己没看走眼,这个小姑娘的确是有天赋的,只要稍加点拨,就一定可以成为一线女星。 直到少年失踪,山鬼久盼而不至,文湘的情绪进入了彷徨与焦虑,魂不守舍。 最终那一长段,山鬼发威,大地干裂小溪断流的场景更是令人感到惊心动魄,吴卫国几乎都舍不得喊停。 山鬼与大祭司的大斗法,祝福站在镜头之外、容诗音的背后,看着文湘对自己撕心裂肺的喊道:“你们都是坏人,都是骗子!” 不知怎的,祝福想起那天在溪水旁初遇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对着自己喊的,看着正面的文湘,祝福觉得她就是在对着自己咆哮,心中不由一颤。 今天已经没有戏份的李墨一站在祝福身边,感觉到她的异常:“怎么了?” 感受到身边的温暖,祝福这才从剧情中出来,笑道:“没什么,她演得太好了,我都被吓了一跳呢。” “不如我们先下山吧,你不是还要走访几家农户吗,我陪你。”李墨一拉着她一同下山往村里走去。 一路上,祝福问起他当初被大祭司救的时候,有没有没事抛媚眼去勾搭别的女人或是女神,李墨一笑着摇摇头:“我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也许在半昏迷的时候随便笑笑?” 祝福嘟着嘴:“随便笑笑,流氓……”光顾着聊天,脚下没看路,祝福被树根一绊,整个人直挺挺的向前扑,踉跄三步仍未站稳,就在额头即将与露出地面的一块尖尖石子发生亲密接触的时候,她终于停住了。 一双有力的手牢牢的揽着她的腰,祝福人没站稳,先叫了一嗓子:“吓死我了!”声音传来的声音有些无奈:“本想着向前冲三步你就能自己站稳了,真是令人意外的发展。” “你们俩在这呀?”云枫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祝福赶紧站直,刚才那狼狈的样子都被她看了去,李墨一打了个招呼:“嗯,我今天的戏份结束了,陪她去走访几家农户。” “正巧,我也要去,一起吧。”云枫话音未落,然后觉得脚下地面一阵抖动。 祝福眨眨眼睛:“地震?” 可也就这么一下子,之后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三人继续下山。 快到山脚的时候,祝福发现,眼前有一条宽宽的沟,沟底有圆溜溜光滑滑的大小石子,沟边上的石子上还有绿色黑色的青苔。 “难怪没看见小溪,竟然干了?”祝福还看见了遇到文湘时,她站的那块地方。 还记得那天看见的小溪水量,怎么也不像一天一夜就会干涸的模样,上游发生什么事了?祝福不解。 回去的路上,一些手提水桶水壶的村民正三三两两往回走,桶里是空的。 第一百六十七章 断流 这好好的,怎么就断水了? 祝福上前询问,村民们也是摇头不知,只说昨天忽然水量变少,今天竟然就完全断了流。 山间小溪本来就属于不稳定的水流,山间的地势发生改变,或是上游的注水量随便发生一点变化,就可能断流或是化身大水卷着树和草变成泥石流。 祝福不解,回到村子里,就看见有户破院子里喧闹非常,一个老妇在院子里摆下香案与神像,手里挑着木剑,木剑上还插着黄符,神叨叨的不知道在念着些什么。 “她在干什么?”祝福挤进人群,问身旁一个约摸十岁的小孩子。 那孩子双眼紧盯着前面的老妇人,根本也没空回头看祝福一眼,随口答道:“作法驱魔呗。” 驱魔?跳大神?祝福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云枫对这种事情不是很感兴趣,跟李墨一打了声招呼,便自己先行往农家去了。 李墨一看着祝福与小孩子相谈甚欢的模样,不由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在村中为人治病祈福的身影,每到一处,所有人都会围着她跟前跟后叫她“祭司大人”。 “这个老太婆就是我们那天进村的时候说石子可能会撞到她家屋子,要钱的那个人。”祝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人群里挤出来,脸上带着不屑的神气:“哼,说是剧组冲撞了山神,才会导致小溪断流,这都什么年代了,在这种有村委会的地方,居然还这样迷信。” “咦,云枫呢?”说了一串,祝福才注意到云枫不见了。 李墨一指着前方:“她先去农户家了。” 祝福“哦”了一声:“也挺好,分开走,还能多去几家,多收集些情况。” 走在乡间黄土铺成的路上,还要小心跳过家畜留下的土地雷,靠近大路的地方,房子还是建的很规整的,老老实实排成一排,村支书之前说过有几家已经从优佳基金那里贷了两年的款了,她便先往那几家去问问情况。 屋里的家具很简单,连电器也没有,祝福觉得他们的生活还是挺拮据的,李墨一看出了她的想法:“比我奶奶家还是要强一些的。” 就家具家电来说,的确是差不多,农户胜在房子大,李奶奶只有居委会后面的一个小屋。不过李奶奶的日常开销的赚取,比农人还是要容易许多,不需要在风吹日晒的地里,期待着土地里能多收个三五斗。 “你们借了两年了,感觉对生活有没有帮助?”祝福问道,本想着也许会是一个不满足的回答,没想到农人却十分高兴的说现在有一间大屋子里满是玉米和稻种,手里也有活钱送孩子上学,比原来好太多了。 又走了几户,回答差不多,从最后一个农户家里出来,祝福觉得有些奇怪:“他们难道事先知道我要来,背好的台词?” 李墨一说:“也可能是背好的台词,也可能是真的这么想,在这种还没有通电的地方,家里能有两头牛,还有一辆摩托车,的确算得上是村里的富户了。” “摩托车?我怎么没看到?”祝福仔细地回眼一番,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李墨一微笑着说:“就在他们家厨房后面停着,当时你的眼睛一直紧盯着灶上挂的腊肉。” 似乎有这么回事,祝福猛地醒过神来:“什么叫紧盯着腊肉!给你说的我好像是个吃货一样,给你个机会修改回答。” 李墨一十分认真的看着她:“你根本不像吃货!” 这话说的祝福心花怒放,结果下一句接的是:“你就是一个纯正吃货。” 他机敏的闪过祝福扔来的树枝,又将树枝一把抓住:“要不要继续看看跳大神的现场?这个在城里可是看不到的。” 祝福想着那个老太婆说这是剧组造成的就不开心:“不去!我可是无神论者,堂堂共产主义接班人!” 李墨一看着她的表情变得有些怪:“你?” “啊,怎么了?”祝福觉得他的表情有些怪。 李墨一默默的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为什么无神论者还会转发锦鲤呢,转了一千条,但是永远都与奖项擦肩则过。” 仰望天空的身影,与当年,呃,其实也就四个月前,那个在饭桌前畏畏缩缩的身影重叠在一起,祝福悲伤的感受到,什么叫做等闲却变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李墨一嘴变得这么欠,到底是人性的堕落还是道德的沦丧! “你变了,你不再爱我了。”祝福忽然扑在一旁的树边,嘤嘤嘤的假哭。 李墨一右手捂心,左手指天:“若我负你,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你要相信我。” 一个旱天雷从天上滚过,炸开。 “……” “……” 空气突然凝固,过了几秒,祝福才回过神来,看着李墨一的眼神错综复杂,李墨一则没事人似的笑笑:“不错,点卡的正好。” “你们俩在干什么?”云枫的声音忽然从旁边的农户里传出来,她正在访问一位养羊的农妇最近的情况,结果刚好赶上祝福和李墨一突然演了一出感天动地琼瑶剧,她企图假装不认识他们,热情的农妇指着说:“哎,那是和你一起来的吧。” 李墨一的誓言伴着炸雷闪过,羊圈里正在吃草的母草吓得全身僵硬,呆立在当场,嘴里的草掉了一地。 云枫看着李墨一:“这只羊可是怀孕的母羊,经不得吓,有个好歹你要赔。” “不打紧不打紧。”农妇生怕他们之间产生矛盾,忙上前打圆场。 这里的人,还真是淳朴,云枫忙笑道:“我们开玩笑呢。” 祝福凑过去看着那只羊,那只羊似乎真的是那声旱天雷吓到了,头在草料槽里晃来晃去,就是不吃东西,看起来好像是被吓掉了魂。 听说农村里就有说受惊过度的孩子是吓掉魂,需要找巫婆收惊的。 祝福问道:“前面那个摆香案挥木剑的老太太是谁啊?” 听见祝福打听她,农妇露出一脸不屑的表情:“她啊,以前是村里的神婆,就是个老骗子,总说自己能与天地鬼神对话,但是村里不管是旱还是涝,她都没办法,要不是国家拨款,还有你们基金给钱,我们每年连种子化肥的钱都紧巴巴的不凑手。” 第一百六十八章 破屋 再次路过神婆家的时候,祝福看见路口围观的人越发的多了,从黑压压的人群中间持续爆发着激烈的争吵,听声音应该争吵应该发生在村支书与那个神婆之间。 云枫低声说:“我们走吧,当地人的事情我们不便插手,他们自己有他们自己的一套规矩,外人不要插手。” 祝福也不太想跟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婆发生什么样的纠葛,当下也加快了脚步,准备走,可是她听见那个老太婆念叨着什么山溪断流就是山神的愤怒,她有意要仔细听听,却苦于当地的方言,只能听懂只字片语。 有村民发现了他们路过,赶紧告诉村支书,村支书生怕影响了村子的形象,一声令下,几个小伙子将神婆拖走,连香案也被一并抬走。 村支书笑着走过来,云枫也不得不停下脚步,假装什么事都不知道的样子:“刚才闹哄哄的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没什么,是村民在祭祀先人。”村支书编了个理由,眼尖的祝福发现刚才拖走神婆的人有几个是他们进村的时候差点帮神婆动手的小伙子,本以为他们是神婆的子侄辈,现在看起来不像。 祝福问道:“那几个人都是老婆婆的儿子吗?生这么多,太不讲究计划生育了吧。” “不是不是,她一生不曾嫁人,哪来的儿子,就是在村子里替人做做法事谋生,平日里也能治点小病,过得挺苦的。”村支书生怕祝福说他们在搞封建迷信,赶紧解释。 在现今许多农村里,的确还有这样的巫医存在,有些在医院里吃两片药就好的病能让他们给治死,有些在医院里全身扫描一遍都查不出的怪病,在他们这里喝碗草药熬的汤就能好。 在甲骨文上,巫医就活跃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的治疗被称为“薛定谔的治疗”,没人知道到底能不能治好,所以喊了这么多年破除封建迷信,巫医这个行当却始终没有灭绝。 云枫没有多做评价,只是淡淡说道:“以后如果开发旅游的话,有人闹事可不行啊,万一吓跑了游客,在网上给你们一传播,负面新闻可比正面宣传传播的快。”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村支书忙点头哈腰的保证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情,这是最后一次。 祝福说还想四处走走,这种还有巫医的村子,一定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可以收集起来当素材。 云枫回去了,李墨一留下来陪着祝福在村子里慢悠悠的逛,穿过了几处窗摇门朽的破旧房屋,祝福停下脚步:“我怎么觉得这些破旧的房屋的位置都不是随意建的?” 从建筑学的角度上来说,建房子的时候,都会希望房子能多照进阳光,防止生霉,采光也好,所谓“吃鸡要吃腿,住屋要朝南”。 距离如此近的屋子,朝向却是乱七八糟,往哪儿的都有,而且房型也很是奇怪,不是这里多一块,就是那里弯折过来。如果说是风俗的话,现在有人住的房子却都是端端正正的。 祝福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将这几个房子的位置和房子的形状画下来。 “有点眼熟,应该在哪里看过。”祝福认真的想了半天,“应该是一些神仙志怪相关的古书上见过。” 李墨一接过她手中的本子,一笔笔将缺失的部分画出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图纹,祝福失声惊叫道:“降灵阵!” 降灵阵并不是传统文化里的降妖除魔阵法,而是在被称为黑暗时代的欧洲中世纪流传的一种阵法,祝福曾经打算写一篇西方魔幻故事的时候曾经认真的查阅过这方面的资料,并将降灵阵写进了小说,后来更了几章没人看,她就断更了。 她又看着李墨一:“你怎么知道这东西的?”李墨一是从古代直接传送到现代来的,不应该与中世纪的欧洲神秘文化有什么联系,关林森告诉他的? 还没等祝福的脑洞延伸到外星人什么的,李墨一平静地说:“从你的小说里看来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去查了这个降灵阵是什么东西。” “什么?你还看了我的其他小说?”祝福想起自己都不忍直视的黑历史,她捂着脸,不想面对这个世界。 李墨一点点头:“嗯,我觉得写得挺好的。” 祝福怀疑的看着他:“关林森说你当初可是冒充探花去了琼林宴都没被发现,怎么文学鉴赏能力这么差?那也叫好?” “你写的,都好。”李墨一微笑看着祝福的脸,由白转红,越来越红,耳朵尖都红了。 祝福赶紧岔开话题:“降灵阵为什么会在这个偏僻的山村出现,文献上记载,降灵阵的功能可以防止黑魔法侵入,但是,黑魔法是欧洲巫师与女巫的专业技术,在国内并没有什么用处。难道是欧洲中世纪的时候有什么人到了这里,发现了山鬼,所以弄了这个阵?” 已经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破旧古屋在夕阳下显得更加神秘诡异,祝福与李墨一又去查看了缺失位置的情况,发现那里已经被开垦成了农田,房屋的遗迹早已荡然无存。 “真可惜。”祝福想着一会儿回去可以告诉云枫这件事,也许修复好了,可以做为民俗乡村旅游的一部分。 祝福回去就找到了村支书,问他在历史上,这个村子里有没有来过外国人。村支书神秘的说:“有这个传说,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汉朝,有一支罗马军队在我们这里消失了。” 祝福只想扶额,关于这个罗马军队的事情,已经听太多次了,除了电影《天将雄师》胡扯到邪门说罗马军队进了雁门关之外,许多学者认为骊靬才是罗马军队消失的地方,无论如何也不会轮到这个小山村。 “西边那几个破旧的房子,是一直没人住,还是最近才没人住的?” 村支书想了想:“哦,你说那几个修的怪里怪气的房子啊,以前有特别穷的人住过,但是住在里面的人,身体都不太好,总生病,解放以后,有赤脚医生来看过,说那屋子一整天都照不见什么阳光,对身体不好,所以后来就没人住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老井 这个村子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可惜村子里一直到三十多年前才开始摆脱文盲满地走的情况,所以,也没有什么乡村记事之事的文献留下来,县志里也不会记这种事情。 祝福遗憾的准备回去,忽然想起今天山里小溪都干了,又问起村支书水的事情,村支书摆摆手:“么事么事,村里有个老井,昨天看着水小了,我就叫人把那口井给清了清,今天已经出水了。” 原来村里有井?如果有井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去溪里打水,被地底土壤和岩层过滤的井水一般来说比山泉水干净些。 “当初为什么会弃用这口井呢?”祝福脱口问道。 村支书吱吱唔唔了半天,祝福忽然想到了恐怖片里的常见桥段,忙说:“啊,不用说了,我也不是特别想知道。” 见她不再继续追问,村支书也松了一口气,又强调了一下今天已经有人淘过井了,新出的水都是干干净净的。不强调还好,越说,祝福越想到一些可怕的事情,胡乱应付了几句,就与李墨一离开了。 “这里真的没有别的水源吗了?”在回去的路上,祝福带着希冀的眼神看着李墨一。 可惜,李墨一却给了她一个令人失望的回答。 这里地势较高,地下水并不丰沛,能有一口井已经很不错了,祝福咬咬嘴唇,又问李墨一:“那,这个井,是不是因为发生过什么事,才会被弃用的?” 李墨一摇摇头:“我在的时候,这里的人还没有打深井的技术。” 好吧,意思就是,连这口井都没有。 祝福很想去看看那口井是什么样的,各地的传说中也少不了井,比如京城里传说与北海相连的井,还有五龙井,四眼井,说不定这口井也有什么玄妙之处。 李墨一看着她,笑道:“现在又不怕了?” 刚才祝福的紧张原来都被她看在眼里,祝福有些不好意思,急急分辩说:“我只是想到这个井里会不会以前死过人啊,或是被人下过毒啊什么的,又不是怕这口井本身。” “我陪你去。”李墨一与她并肩向那口古井走去,现在是做晚饭的时间,井边已经有不少人了,这种使用古老的辘轳打水的技能,在年轻人中几乎已经失传,所以,进度很慢,排队的队伍越来越长,等待的人也越发没了耐性。 没有耐性,长长的队伍,就会导致一件事的发生——插队。 为了抢夺水权而真的械斗出人命的事情,在近现代史上并不少见,往往见于两个村子之间,一个村子很少发生这种事情,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指不定往上数两辈就是一家子。 但是今天的情况比较特殊,在后面的几个人是给剧组挑水的,前面的人总是慢慢腾腾的打不上来,那几个人火急火燎的催,生怕误了事情被村支书骂。 “你要不行,就让我们先打,光一桶水就打了十几分钟,你让我们后面的人怎么办。”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声音。 “打不上来是这个辘轳不好用,怎么能怪我,我也是排队的!”浓重的方言,苍老的声音,听起来很耳熟,祝福踮起脚尖一看,不是那个神婆吗,她也来这打水了。 再后来,年轻小伙子又催了几回,神婆大概说了些不中听的话,两边的言辞都激烈起来,最后其中一个小伙子飞起一脚,将神婆放在一旁的水桶踢飞,自己过去摇辘轳打水。 神婆一见着急了,扑上去就要跟小伙子动手,可是她哪是年轻小伙子的对手,被人在肩膀上推了一巴掌,顿时倒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腿就哭喊起来。 虽然祝福听不懂她哭喊的内容是什么,但是得知她是个独户之后,祝福不由得对她心生同情,忙上前扶她起来,又帮她把被踢翻的桶捡回来,她跑到井台边,对年轻小伙子说:“她一个老人家打水确实困难,就麻烦你们帮忙给她打两桶吧,不然我来打?” 有人识得她是剧组的人,而且还是颇有身份的,忙陪笑道:“哪能让您动手干这粗活呢,我来我来。” 不过几下功夫,两个水桶就装满了,祝福拎了一拎,还挺沉,她双手用力一提,桶却轻得跟不存在一样,李墨一的右手握在她的两只手之间:“我来吧。” 两只沉重的木桶在李墨一手里轻飘飘,似乎只不过是空的两只塑料桶而已。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祝福感慨着去扶神婆,神婆却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她:“你们让山神生气了,山神一定会报复的!” “哦。”祝福完全不在意,饶有兴致的问道:“你怎么知道山神生气了?她跟你说的?” 神婆神叨叨的不知道在念些什么,祝福也懒得理她,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把水和人都送到家,也就算功德一件了。 走了这么多户人家,神婆家大概是本村第一贫困大户,所谓家徒四壁,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了吧,房子最顶头是个灶台,灶上有锅,却是冷锅冷灶,连柴都没有,地上堆着一些玉米和土豆,别的再也没有了。 祝福挺奇怪:“那天我们进村的时候,不是好几个年轻人帮你吗,怎么连个帮着劈柴的都没有?” 神婆闭着眼睛还在叨叨,不理她。 祝福耸耸肩,大概这位神婆也是辟谷的,不吃饭,要尊重别人的信仰,她拉着李墨一:“我们走吧。快饿死了。” 李墨一正要将桶里的水倒进缸中,神婆忽然睁开眼睛:“别动。” “嗯?”祝福和李墨一同时转头看着她。 方才被推的那一下,似乎伤到了她的腰,她捂着腰慢慢走过来,眼睛里闪动着不知道什么情绪:“这水,我是拿回来试药的。喝不得。” “啊?”祝福看着那水,清亮亮的,没什么问题啊。 见她脸上一副迷茫的表情,神婆说:“看你们两个人心善,送你们一句忠告,不要喝井里的水,那水已经被诅咒咧。” 第一百七十章 手札 “诅咒?”祝福眼睛一亮,虽然她一向认为,所谓诅咒,无非是毒药或是细菌病毒造成的急性传染病,她问道:“是什么样的诅咒?” 神婆看着祝福,神秘的说:“这事是我师父说的,一百多年前,他云游四海,为避兵灾,来到这个村子,当时啊,这口井刚刚打成没三天,那个惨啊,村子里都是死人,没死的,也一只脚踏进鬼门关啦,连个收尸的力气都没有。” 听她描述这场景真够吓人的,莫不是鼠疫?祝福想着井里飘着一只死老鼠的场景,身上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神婆又继续说:“后来,我师父在这村子里呆了七天,把没死的人从阎王爷手里救回来,总算没让全村死绝,我这屋子,就是村里人感念我师父的大恩大德给修的,哎,当时的人老的老,去的去,现在年轻人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对我这般不敬,迟早要受鬼神报应!” 祝福认真的问道:“那这七天,大师是上山采药,还是扶乩请仙?” “那可是几十上百条人命呐!当然是双管齐下。我师父说,他当时白天采药,煮药送给病者,晚上观星燃符,为这村子的人续命,也正是这样,才七天之内,将这场灾难消灭干净。” 祝福听着她絮絮的夸耀自己师父如何如何的神通广大,可与鬼神对话,许下各种功德,这才让村子太平无事,她的脑子里只有“白天采药”,这才是符合科学精神的世界观嘛。 “那,大师有没有说过,是采的什么药?”祝福对看各种药方也是很有兴致的。 神婆从枕头底下小心翼翼的取出一本非常破旧的线装本子,上面用毛笔写着一行一行的药名,包括份量、使用方法。 神婆家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灯泡,颤颤微微的发出最多十瓦的昏黄灯光,还不如正在熊熊燃烧的炉灶亮堂……嗯,熊熊燃烧? 祝福抬头发现李墨一正坐在灶前,手里拿着一把木枝,似乎有肉类被烧熟的香气从那边飘过来。 “你在干嘛?”祝福问道。 李墨一抬手,潇洒的往肉串上洒了一把调料:“烤羊肉。” 这香气,实在是太犯规了,这个村子里的羊,一般都是赶出去自己找草吃的,早听那个农妇说自家的羊如何如何的好吃,肉质如何如何的鲜美,当时不饿,还没什么感觉,只是自我吐槽了一下“羊羊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羊羊。” 现在,什么可不可爱,大肉串,来十个,都可以吃得下去。 祝福默默抱着本子,凑到李墨一身边,李墨一不经意的用胳膊将她与灶洞之间隔出一个安全的距离:“还没好,再等等。” “喂喂,在你心中,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的吃货吗。”祝福与灶火保持一段距离,开始研读神婆师父笔记本上的笔迹。 “这字写的还行。”祝福对笔记本上的字体啧啧称赞,正在烤肉的李墨一偏过头,发现笔记本上的字都是用毛笔写的繁体,并且都是竖版,他问道:“你认识这些字?” “开玩笑,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好么。”祝福骄傲的一扬头,“再说,这字无论是在医生界还是在鬼画符界,都已经是上上之品,起码每个字我还能勉强分出是什么。” 李墨一往炉灶里又丢了一块干柴,火光更加明亮了些,笔记本上的字更加清晰,祝福笑道:“是他写得太草啦,再亮也没有用的。” 手中的笔记本被接过,祝福好奇地看着李墨一:“怎么,你还懂药理?” 李墨一起身将烤好的肉串分给神婆五串,又坐回灶边,将十串递给祝福,祝福一面啃着肉串,一面眼巴巴地看着李墨一捧着笔记本,他笑笑:“药理只不过是略懂,不过我认识这字体是胭脂行草,想要练成这样的字体也要费一番功夫,并不是信手涂鸦。” 祝福嘟囔道:“只要不是正楷,都是鬼画符。” “怀素与张旭如何?” “跟他们俩不熟,就算是永和九年,岁在癸丑那篇,我也看不出写的好不好。”祝福理直气壮,“字就是给人看的,就不能端端正正的写吗。” 祝福狠狠的咬上一口肉:“手艺不错,比苏岩那个不靠谱的强多了,要是哪天你不想拍戏了,在街头开个烤串摊子,一天起码能赚个五百块。” 火光跳跃着,照在笔记本上,也映在李墨一的侧脸,柔光更显得他皮肤光滑细腻,没有一丝瑕疵,挺直的笔梁更显得英气十足,他低垂着眼睫,认真看着手中笔记本,许久,翻过一页。 “找到了。”李墨一低声说,转头却看见祝福愣愣地看着他,嘴里鼓鼓的,“怎么了?” 祝福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把嘴里含着的烤羊肉块草草嚼嚼,咽了下去:“没事,没事,你找到什么了?” 笔记本上记载着百年前,神婆的师父在此游历行医时遇到事情。 这个村子虽不大,却有上千年的历史,村里人始终都是在山溪之中取水,不方便,旱季只能在石缝中等水慢慢滴下来,而雨季,从上游冲下的水质浑浊,需要沉淀许久之后才能饮用。后来,隔壁村通了路,运来了先进的打井设备,这才打了村里的第一口井。 没想到,这口井出水的第三日,村子里就有人生了重病,并且早上发病的人,晚上就死了。 大师的笔记本上详细记述:病者所呕似米泔,后若胆汁,所泻者皆血也,双眼若鬼瞳,口鼻出血,村中近半皆如此。 “字呢,我每个都认识,但是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祝福指着“鬼瞳”二字,“比如这是什么东西,鬼瞳?写轮眼吗?” 好在李墨一也是陪着她看了好几集火影的人,点点头:“差不多,以前将眼结膜充血,称之为鬼瞳,有可能整个眼白都变成红色。” “噫……”想到可能的场景,祝福不由的缩了缩脖子,“什么奇怪的病啊。” “这么长一串,简而言之,就是七窍流血。” 祝福微微挑眉:“中毒?井里被人下毒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草原夜歌 这本破旧的笔记本上,记录着后续如何救治:大量灌水催吐,将面粉烤焦让人服下,还有在山里找到的一些草药。那些草药的名称祝福看着十分眼生,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些药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但是前面的操作,就是中毒洗胃的处理方法嘛。” 所以,果然救人还是要看科学吗,祝福觉得自己的脖子有点酸,灶火的光照范围太小,随着火的越烧越弱,为了看清笔记本上的字,不由自主就往前凑,等她想要坐直身子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李墨一的下巴,她这才发现,刚才自己与他的模样是多么的暧昧,整个人都快倚在李墨一的怀里了。 李墨一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磕痛了吗?” 祝福只觉得脸上一下子烧了起来,她暗自庆幸光线很暗,应该看不出来,李墨一的下一句话就是:“离灶口远些,脸都红了。” 屋里那只昏黄的灯泡已经灭了,那台噪音巨大的柴油发电机已经下班,村子里一片宁静,只偶尔有狗汪汪两声。 趁着村子里的人还没睡,屋里透出的光还能勉强照着地面,祝福与李墨一起身告辞,神婆看着他俩,下垂的嘴角,向上微微弯起,拉着祝福的手:“你的丈夫会让你幸福的。” “婆婆,你误会了,他不是我丈夫。”祝福赶紧分辩。 神婆只是咧着嘴笑,李墨一笑而不语,两人离开时,还听见神婆在后面说:“不要喝井里的水呀。” 村里的人家此时都在做着睡觉前的准备,有些屋子里已经黑了,祝福感叹还是城里的夜生活丰富多彩:“居然都睡了?要是让我在这里住上两个月,我得闷死。” 李墨一却停下脚步:“你听见什么没有?”他的脸朝着山林的方向望去。 祝福静心屏息去听,除了风声和狗叫,就连人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她摇摇头,正在此时,一阵闷响,仿佛从地底传出,这一声,祝福听得十分清晰,不由倒抽一口凉气:“这,莫不是山崩?” 她迅速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李墨一紧跟在她身后,离发出声音的地方越来越近,最后,祝福在一处地面断开的地方停下脚步,一条巨大的裂缝将道路从中截断,将山体撕开了一米多宽的口子。 “山崩还是……地裂?”祝福蹲下身子,仔细看着脚下的这条大裂缝,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清,伸手去摸,只能感受到土层湿润,没有长出什么植物,她站起身看着李墨一:“你那会儿,有这条缝吗?” 李墨一摇头。 祝福微闭着眼睛,认真的回忆起曾经看过的地震带位置,这里似乎并不是地表活跃的区域,是什么东西会导致山体被撕开这么大一条口子? 忽然她想到那条峡谷和冰洞,她问李墨一:“峡谷是在山旁边,冰洞的位置,没记错的话,应该就在这座山的山底下。” 如果她想的没错,那么,小溪突然断流之谜就解开了。 “陪我去峡谷,再去一次冰洞好不好?”祝福看着李墨一,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她那双眼放光、一脸兴奋模样,李墨一如果拒绝她,她可能会出现各种被拒绝后的应激症状。 “现在去?可是现在已经很晚了。”这里离剧组下榻的地方已经很近了,李墨一在做最后的努力,“她们也许会担心你。” “也对,你在这里等一下。”祝福飞快地跑回去,过了一会儿又飞快地跑出来,手里还拿了两块毯子,“我跟她们说过要去附近走走,她们听说有你陪着,都很高兴的叫我要抓住机会,带上毯子,入夜以后,那个冰洞应该更冷了。” 李墨一本以为剧组里的人会阻止她疯狂的行为,没想到她们似乎是误会了什么。 不过,他也的确很在意村子里水的事情,剧组还要在这里呆几天,要是井水真的有问题而溪水始终断流,那会造成很大的问题。 出了村子,就是那一大片草原,天上还是没有月亮,群星点点,夜幕如倒扣的一只大碗,漫天星斗从地平线开始,到头顶,前后左右到处都是,祝福仰头看天:“难怪古人说天圆地方,这样子看,天就是圆的呢。” 李墨一却没有她这么悠闲的心情,他想起了无月之夜,阴兵借道的传说,祝福见他若有所思的模样问他在想什么,听到他在担心阴兵借道以后,祝福大笑起来:“我从来就不信这种事,应该是什么野兽吧,如果有野兽出来,我绝对相信你可以保护得了我。走!” 好在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阴兵借道,只有草甸上被草原鼠打的几个洞,祝福一不留神,一脚踏进去,有点崴着了。 其实并没有太影响走路,李墨一生怕她再一脚踩塌了草原上哪位原住民的家,伤上加伤,于是,他蹲在祝福面前:“我背你。” “我还能走。”祝福脸上大大地写着“坚强”!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忽然身子不由自主向前倾,伏在结实的后背上,接着整个人一轻,双腿被稳稳的托住。 “抓好。”李墨一的声音不容置疑,祝福本能地搂紧他的脖子。 瞬间,眼前的景物迅速向后退,耳边的风呼呼直响,祝福激动万分:“这就是轻功吧,你早不说,比我自己慢慢走快多啦,哎,你这时速有多少,有七十码吗?我能练吗?能练会吗?难不难,要学多久?你学了多久?……” 开头李墨一还认真的解释,后来祝福的脑洞越来越大,包括“再练练能不能超过光速,让时光倒流?这样你就可以回去了。” 李墨一只得用一句话回应:“请不要在开车时与驾驶员聊天。” 祝福哈哈大笑起来:“驾驶员?那不是我吗?” 不仅如此,还得意地哼唱起来:“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忽然闭嘴了,李墨一停下脚步:“怎么不唱了?” 祝福干笑两声:“我才不要摔得一身泥,你怎么不走了?” “到了。”高耸的峡谷已在眼前,往里走不了多远,就是冰洞的入口。 第一百七十二章 人心 星空下的峡谷,怪石嶙峋,好像一只只伏在阴影里的怪兽,祝福笑着说:“那些什么阴兵借道,不会是从石头影子变成的传说吧?” 李墨一没有说话,他心里明白,事情一定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是满月之夜,月光非常明亮,山石的阴影才会更加浓黑,更像怪兽,而现在看,阴影的颜色极淡,整片整片的石壁都是黑的,根本没有光影错觉的效果。 祝福从李墨一的背上跳下来,兴冲冲的往冰洞里跑,刚踩了一步,就发出嫌弃的声音:“噫……水漫金山了,不会是冰块都化了吧?” “不会。”李墨一向前几步,“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看看。” 李墨一提气,飞身跃起,踩在石壁上那些微小的突起部分,看着他轻盈的背影,祝福忽然想起曾经见过的水鸟,难怪以前武侠小说里有一种轻功叫“燕子三抄水”,看起来真好看,可惜看起来这么好看的姿势,起码得学个好几年,还得天天练好久,自己是肯定没这恒心的。 “里面怎么样?”祝福将双手拢成喇叭状,大喊,没有回音,她无聊的坐在外面的大石头上,看着眼前的峡谷,接着,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那是以前过年的时候,正月间,空气里化不开的气息,那是火药的味道。 奇怪,这里为什么会有火药的味道?祝福捧着脸,认真的想:“难道是阴兵借道之后留下的味道?这年头,连阴兵都用上火药了啊?” 又等了半天,李墨一还没出来,祝福忽然听见峡谷深处有响动,却听不清在说什么,那声音由远而近,祝福也顾不得水会不会湿鞋了,赶紧躲进洞里,她偷偷的伸头往外看,只见有几个人正在往峡谷外走去。 “等他们喝了水,上吐下泻,就不会在元山村呆着了,到时候,我们给他们送药,再往我们村一接,他们还不得感恩戴德,到时候,再让赵叔出面去谈,还有谈不下来的?他们好意思拒绝救命恩人?” “还是卢大哥有主意,把溪边的地缝炸一炸,水全漏光了,哈哈哈。为了留住人,齐老头真够拼命的,这么快就把那口老井给淘澄干净了,不然,我们当天就可以去接财神爷了。” “急什么,那会儿要他们走,他们就算过来了,跟咱们也没什么交情,不如等着我们雪中送炭,病中送药,那才叫感情深。今天再炸一回,那边地裂,要是他们那帮拍戏的过不去那就更好,到我们村去拍,到时候,把你家的丽芬打扮打扮,说不定还能混个角色,当女明星!” “啧啧,不愧是卢大哥,想的就是周到!”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走过去,祝福这才松了一口气,听起来,似乎溪水突然断流是人为的,想要让剧组到隔壁村子去,而最终目的是想让优佳基金往那个村子里多投钱? 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哪个村子的,要是知道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往这种黑心的地方投资。 估计着那几个人去得远了,祝福披着毯子,从洞里走出来,鞋子湿透了,实在穿的难过,她将鞋子脱下,站在泥地里会让湿的鞋裹上一层泥浆,因此她高高的站在大石头上,裹紧毯子等待李墨一出来。 高耸的峡谷石壁加速了空气流动,风速比起旷野上要强许多,祝福哆哆缩缩想要转过身,避开强风,这么一转身,她几乎被眼前所见的一切吓呆了,刚才分明已经离开的那伙人,怎么又回来了! 祝福有一个习惯,情绪极度紧张的时候,就会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可怖的笑声,在峡谷中回荡。 在黑漆漆的峡谷之中,忽然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站在高处,背着光,看不清五官,头发像千年藤蔓精狂舞的分枝,身上穿着的大袍子飞扬,赤着双脚,没有穿鞋,脚上却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一点泥泞。 她还在笑,她在疯狂的笑着。 “鬼!!!有鬼啊!!!”不知道谁率先叫出声,这样的诡异气氛下,所有人都跌跌爬爬向峡谷口奔去。 最先镇定下来的是卢大哥:“不对,我听说元山村有一个神婆,莫不是她?要是她的话,那她刚才一定是躲在什么地方偷听我们说话,要是这些事给传了出去,我们一个个都吃不了兜着走。” 人心一狠,那真是恶向胆边生,此时那几个人也冷静下来,在地上寻了石块与木棒,还有一人手里抄着用来埋炸药坑的铁锹,又折返回去,要寻祝福麻烦。 看着他们回来的身影,祝福心中猛地一跳,不是吧,这样还吓不着他们,都这样了还吓不着,这胆儿是有多大啊! 刚才那通狂笑,已经让祝福的紧张情绪缓解了不少,她现在挺冷静的,相信笑声已经惊动了李墨一,他很快就会从洞里出来。 那几个人小心翼翼,一步步试探着向前,祝福也没什么招,慌张的惊叫没有任何意见,她就这么站在高处,冷冷的居高临下看着他们。 “装模作样!”卢大哥手一挥,“把她了结掉,找个地方埋了,不能让别人知道。” 祝福看着他们拿着棍棒凑过来,又害怕的样子,忍不住发出一声冷笑,又将他们吓的停在原处,卢大哥催促:“你们还在等什么!” 他们又磨磨蹭蹭的往前挪,走的比蜗牛还慢,祝福十分紧张,此时,一缕头发刮在她的鼻尖,痒痒的十分难过,她猛然抬起手,想要去抓抓鼻子,披在身上的毯子一下子没抓稳,被一阵路过的狂风吹飞。 那几个人看见一块巨大的黑幕飞起,又向他们笼罩下来,几乎魂都吓飞了,又飞快的退回卢大哥身边,刚才那几步算是白走了。 “你们真没用!”卢大哥恨恨的说,手中横握着铁锹,一步步向祝福走去。 眼看着祝福在劫难逃,忽然,峡谷深处传来了人喊马嘶的声音,马蹄在大地上奔腾的声音是那样真实,祝福什么都没有看见,只觉得风比刚才更大了。 刚才胆气十足的卢大哥此时如同见了鬼一般,大叫:“阴兵借道啊!” 扔下铁锹飞快的向峡谷口奔去,其他人本来就已经怕得要死,全靠这么一根主心骨,现在主心骨怂了,他们哪里还能撑得住,将手中的木棍与石块扔在地上,跟在卢大哥身后狂奔出谷。 “怎么了?”李墨一的声音从洞里传出,祝福笑道:“风也吹过了,人也跑光了,大哥你才来啊,你是迷失在人生的道路上了吗?” 第一百七十三章 女人心 李墨一的目光扫过散落在地上的木棍、石块和铁锹,整个人的神色就变了,祝福刚想再开个玩笑,忽然眼前一花,李墨一跃上大石,将祝福紧紧的抱住:“对不起,以后我绝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他的拥抱是那样的用力,好像要将她揉进身体里。 祝福感觉到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似乎刚才的事情,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像他这样一个强大的人,竟然会有这样的反应,李墨一……他也是喜欢着自己的吧? 祝福虽然被压得有些胸闷,心底里却好似开出一朵花来。 李墨一将自己身上的毯子给祝福披上:“走,我们去找那几个人算账。” 祝福摇头:“算啦,你想要怎么算账?杀了他们吗?还是打他们一顿?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呀。” “你还是这样的善良,永远以最后的结果做为行事的依据。”李墨一看着她,眼里满是温柔。 这样一双深深的眸子,看着祝福的脸,那一刻,祝福却忽然不确定了,李墨一这双眼睛里倒映着的到底是自己,还是那千年之前的大祭司瑶光? 原本想要逗李墨一说出告白的祝福,忽然被这样的不确定弄失了兴致,虽然李墨一说过,她可能是瑶光的转世,但是,她对千年前的事情一点印象也没有,对于自己大发神威的事情也一点印象也没有。 无论男人女人,没有人乐意去做另一个人的替身,哪怕自己就是这个人的转世也一样。 爱情是这样的自私和充满了独占欲,如果李墨一喜欢的是瑶光,对祝福的感情完全承自于对瑶光的爱,那么,这种爱,她宁愿孤老一生,也不想要。 祝福将心中原本沸腾的感情压下,微笑着说:“我可不像你的瑶光那样善良和大度,我只是觉得,报仇,就要破坏他们心中最重视的事情,让他们满怀着希望,最后突然希望破灭,这样才有意思呀,对不对?” 看着祝福故意露出的邪恶笑容,李墨一莫名的觉得,虽然祝福嘴上说的是那几个人的事,但是为什么好像是在对他有所不满? 虽然李墨一从古代到现代,所选的生存之路都要靠揣摩人心才能走下去,但是,对于面对自己在意的女人,他却似乎总是大脑缺根弦,无法明白她到底是在想什么。 瑶光是这样,祝福也是这样。 “我的鞋湿了,我们回去吧,明天再收拾他们。”祝福冷哼一声,自然而然的跳上了李墨一的背,李墨一只觉得背上一沉,笑道:“你可千万别随便对别人这么做,要是稳不住身子栽一去,那就是一身两命了。” 祝福一面披着毯子,一面笑道:“你觉得我是这种随便会往男人背上跳的女人?” 不好……好像又说错话了,李墨一似乎终于可以领悟到女人的心情变化应该从几个方面来判断了。 比如“你觉得?”比如刚才那句“我可不像你的瑶光”……祝福,她这是在吃瑶光的醋?李墨一想着如何说话才会不惹祝福生气,一面背着祝福跃下石头,替她拿好鞋,向村子里走去。 祝福绘声绘色的讲刚才发生的事情描述了一番,又说那几个人肯定是作贼心虚,不然跑什么,什么阴兵借道,鬼都没见着好吧。 “你不是也听到有人和马的声音?还有马奔跑的声音,却没有见到马?”李墨一问道。 祝福一脸无所谓的模样:“那种声音啊,也许是我听错了,山谷间的风声啊,落石的声音啊,兴许就是这样,再说了,就算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地磁现象而已,又没有真的过来,不要在意。” “你还真是……”说到半截,李墨一却住口不言。 祝福歪着头,捏住他的耳朵:“真是什么?” “真是心够大。”李墨一无奈摇头。 祝福这才松了手,笑道:“一直都这样,你在洞里发现了什么?” 李墨一将他在洞中的所见一一详述,祝福猜的没错,小溪的水果然全部通过山体新生成的裂缝渗入了冰洞之中,将冰洞里的冰块全部都给融尽了,洞里的水倒不是很多,都随着疏松的山体流向别处了。 “那个古代少年的尸体呢?”想着冰块融化了,那个尸体也从冰封中解开,祝福脑中又闪过了各种灵异悬疑小说里的情节,“比如尸体不见了,尸体起来走路了,尸体叫你爸爸什么的……” “为什么会叫我爸爸,”李墨一猜到这是祝福又在乱开脑洞了,决定无视这句话,继续说:“尸体还在,但是,手中握着的东西没了。” 祝福清楚地记得在冰封状态下,这个少年的手里捏着一串项链,“啊哦,没有了啊,真可惜,本来还想着要是溪水把冰块给融了,还能拿到那串项链呢。” “你……”李墨一微微皱眉。 祝福赶紧摆手:“哎呀,开个玩笑啦,我还嫌拿死人的东西晦气呢。嗯,那项链会不会是有人已经进过洞,拿走了?” “有可能,也许,就是刚才那伙人,他们用火药炸开山体,将溪水引下来,然后发现了这个山洞,进去拿走了项链。” 祝福不屑的说了一句:“他们会被诅咒的。” “你不是一直很相信科学的吗?”李墨一笑道。 祝福哼了一声:“别人倒也罢了,你这个从古代跑过来的人,有什么资格跟我提科学,在你这边,科学已经死了,物理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 听着她的话,李墨一笑笑:“是啊,像我这样从古代忽然就这么‘唰’的跑来的人,会不会哪一天,就‘唰’的又被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带回去呢?也许是在工作的时候,也许是在吃饭的时候,也可能是在睡觉的时候……就这么忽然不见了……” 他忽然扭过头:“那时候,你会找我吗?像你当初找秦伟那样?” “也许会,也许不会……如果你留下的东西很乱,我可能会先报警,让警察叔叔来找你这个失踪人口,然后,该干嘛干嘛呗,不然怎么办,再恩爱的夫妻都注定有一个要先走呢。”祝福说的毫不在意,两只脚在毯子下一晃一晃。 李墨一忽然心里觉得轻松了许多。 第一百七十四章 打水 再回到村子的时候,已是万籁俱静,夜色笼罩在这片大地上,李墨一与祝福回到下榻之处时,整个剧组的人也都睡着了,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的安静详和,暖气烧得还是很足,湿掉的鞋明天早上就能干,祝福本想用水缸里的水刷牙,想起神婆的话,不由觉得有些瘆得慌,于是放下手中的杯子,嚼了块口香糖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乡村清晨的宁静,就被吵闹的人声打破了,祝福昨天回来的迟,错过了困劲,醒得反倒比平时还要早一些,她依稀听见什么吐血,什么全家,忽然就想到了神婆说的水有问题。 她迅速的穿上衣服冲出去,发现路上已经有不少人在向同一个方向跑去,她随着一起过去,那是村支书点名为剧组打水的小伙子家,原本宽大的屋里和院里已满满的站着都是人,羊圈里的几只羊也都倒在地上,嘴角带血。 只是此时人都救不过来,谁还管羊怎么样了。 祝福挤进屋,看见几张床上都躺着人,父母躺在里屋,双目紧闭,已经没声了。年轻小伙子兀自在床上痛苦的翻滚,眉头紧皱,神情十分痛苦,村里唯一的医生就是神婆,她坐在床边,检查两人的状况,等她翻开小伙子的眼皮时,祝福心里猛然一跳,那个年轻人的眼白上分布着不规则的血色红斑——鬼瞳? 村里出了这样的事,最紧张的还要属村支书,他站在一旁,紧张地搓着手:“怎么样?是什么病?” “天谴,天谴啊……”神婆摇头晃脑,深深的看了村支书一眼,“昨天,他为了抢先打水,将老婆子推倒,今天神灵就要惩罚他不敬老之罪。” 她又环视周围人一眼,发出了冷冷的笑声。 在场所有人不由得心里发毛,村支书为了稳定人心,大声说:“什么天谴,这是急病!要讲科学,要找医生治!我去打电话!” 说是打电话,其实要去隔壁村里打,这里没有信号、没有电线,更没有电话线。 村支书走了,其他村民也纷纷回家,生怕沾上了这户人家的不祥气息,村支书虽然说这是急病,但是,有谁见过急病是人和羊一起得的?而且发病这样快?大家都记得,昨天下午,这个小伙子还十分精神的在地头干活。 一层阴云压在所有人的心头,很快,同样症状又出现在了第二户人家头上,刚巧也是昨天为剧组去打水的那几个小伙子之一。 此时,祝福就听说,剧组那边也出事了,她赶紧回去,发现剧组的人虽然没有像村民那样发症那么重,但是,那十几个发病的人也是蔫蔫的躺在床上根本起不来,有呕吐症状。 李墨一正在忙前忙后照顾别人,祝福看见小海想要挣扎着起来去喝水,她忙制止:“水里有毒,忍着,千万别喝。” 现在整个剧组里没事的只有李墨一、祝福,还有晚上吃了黄瓜和西红柿做晚餐,完全没有喝一点井水的云枫、容诗音。 “这是怎么回事啊。”容诗音十分的慌乱,她对这样烈性的病症记忆,只有许多年前席卷全国的非典型性肺炎,而且她所在的城市并没有太多的发症病人,从来没有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身边一群人就这么倒下的恐惧。 祝福抱着两个大桶:“也许是中毒,不确定,村支书去打电话给县里了,要等医生来。”她准备上山去打水,溪水只是被截断了,上游一定还有足够的水。 正准备出门,被李墨一接过:“我去。” 李墨一的脚程和力气当然是祝福所不能比的,祝福将桶递给他,自己又拎上壶:“虽然我拿不了太多,走的也慢,但是,你走三趟,我走一趟,也是聊胜于无啊,你尽管用你的速度走,不要管我,多打些水回来要紧。” 瞬间,李墨一就不见了,祝福目瞪口呆看着他远去的方向:“这速度……” 顺着溪流向上走,祝福看见旁边有许多野草与荆棘倒伏在路边,断口处十分新鲜,一定是刚才李墨一过路的时候给开的道,只要顺着走就可以了。 “再往上一点就有水,石头滑,小心。”李墨一已经打完水,如旋风一般从打水之处折返,路过祝福的时候,在她耳边留下这么一句话。 这种感觉,还真有一种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两个各自忙于工作的革命伙伴擦肩而过的感觉呢,祝福这么想着,嘴角不由微微翘起。 越过山体的裂口处,溪水依旧欢快的在河床奔流,然后注入裂缝,祝福打了满满两壶水,拎了拎,又怂怂的将装满的壶倒掉三分之一,这样的重量,只怕没走到山下,她的胳膊就抬不起来了。 想想李墨一一手一个大桶还奔走如飞的模样,祝福忽然觉得自己好没用,不会法术,体力又不行,长得又不好看,要啥没啥,真的好不般配啊。 她深深的叹了口气,拎起壶准备回去,却感觉到身后有人,她猛然回头,发现是文湘,祝福很高兴:“你也没事啊,太好了,你怎么在这?” 文湘应了一声:“我不喜欢井水,所以我昨天也是在这里打水的。” “你怎么知道井水有毒?”祝福冷不丁的问道,文湘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不由一怔,不知如何回答。 “是不是你下的毒?”祝福紧盯着她。 这口井在当初打好之后的第四天就弃用了,之后过了百余年,也就是昨天刚刚淘开,再次出水,从村里走到这,要走四十多分钟,而且文湘昨天结束戏份,天已经擦黑了,以当地人的风俗,为了不得罪山神,在端午附近,女人是不会在晚上进山的。 文湘的话处处都有破绽,祝福又想起昨天晚上那几个邻村的人,也许,文湘是得了他们的好处,才在井水里下毒的。 面对祝福的步步紧逼,文湘却神色轻松,笑道:“可是,我昨天一直在拍戏呀,井出水的时候,我还在山上呢,今天第一户起病的人家,那可是第一个就去打水了,那会儿我还在跟吴导在一起,他在跟我说下一场要拍的内容。” 第一百七十五章 送药 昨天文湘到底是不是和吴卫国在一起,很快就可以得到证明,她没有必要去撒这种一戳就穿的谎,可是现在文湘表现出的情绪,实在是太淡定了,完全不像是遭此大变的村庄里的女孩子。 “可是你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打水,村民都是在另一处,你为什么会选择走远道打水?”祝福想起了最初相逢时的异常,文湘平静的说:“这两个打水处之间,有一条动物时常去喝水的路,又是屎又是尿,他们懒,不愿意多走,我可受不了。” 一番话听下来,文湘的所作所为每一件事都是合理的,能解释的通的,太过合理,反而让祝福觉得更加怀疑,可是她却没有证据。 “好了,赶紧拿着水下山吧,他们还等着喝水呢。”文湘弯下腰,从地上拎起水壶。 祝福冷眼看着,忽然,发现她的脖子里,挂着一串熟悉的东西,祝福捏着文湘的肩膀,一把将她脖子中的项链扯出来:“这串项链怎么会在你这里?” 文湘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嘴角边露出一丝不屑:“这本来就是我的,不在我这里,难道应该在你那里?” “这串项链,前几天还在一个被冰封着的古尸手中捏着。”祝福冷冷看着她。 文湘忽然从祝福手里挣脱,她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看似瘦瘦小小的她,竟然将祝福反手按在了树上:“你怎么知道!” 祝福用力想挣开,却根本动也不能动,连呼吸都困难,文湘死盯着她:“你去过冰洞?” “是又怎样!” “你竟然没事!”文湘死命咬着嘴唇,“这么多年,你是唯一一个可以从里面走出来,还平安无事的!你到底是什么人!” 祝福并不想告诉眼前这个明显神经已经有些不正常的女人,她并不是唯一的一个,而是唯二的一个,其中,唯二的另一个,现在正站在她身后,右手并指如刀,如风一般劈了下去。 文湘忽然消失了。 李墨一的神色也有些意外,自他名列月黑堂天殿之首,手下收割的高手性命不计其数,甚至也有身怀异术,看似可以凭空浮起,或是快速消失,但那些都不过是一些小技俩,说穿了不值一提,可是眼前这个看似平凡的乡村少女,竟然就这么不见了? 方才被按在树上的祝福此时被松开,大大的深吸一口气,李墨一轻轻握着她的手腕:“你觉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祝福觉得有一股暖暖如温水的气息,从与李墨一手掌相贴的手腕皮肤上一股一股涌入体力,难道这是传说中的输入内力? “我没事。” 祝福微笑看着李墨一,忽然觉得有异样,她莫名的觉得侧面有危险,一脚踢了出去,竟然真的给她踢到了实体,是一根悄悄伸过来的粗大藤蔓,笔直的伸向他们。 被祝福踢中之后,那根藤蔓也只是略略一缩,紧接着,迅速向他们袭来,祝福还想再踢一脚,李墨一将她一把打横抱在怀里,膝盖略弯,高高跃起,一脚蹬在身旁的树杆上,跳出很远。 他的双脚刚刚落下,不知何处伸来的两根藤蔓瞬间便缠上了他的脚,在他整个人被倒悬在空中前的前一刻,他将祝福放了下来,藤蔓将他扯上离地两三米高的树杆上。 与此同时,有破空之声由远及近,一根尖利的树杈不知从何时飞出,直刺李墨一的胸口,李墨一的腰部猛然发力,腰部弯折起一个极其锐利的角度,动作如体操运动员一般的行云流水,避开了这逼命之危。 他抬手去扯缠住双脚的藤蔓,可是鲜活的藤蔓又粗壮又柔韧,以李墨一的手劲,竟然一扯都没有扯得动。 飞射而来的三根树杈,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去跟藤蔓纠结,他双手攀住藤蔓,急速向上几步,就踩在固定藤蔓的粗壮树干之上。 四周树叶浓密,就算是树杈,也没这么容易射进来。 李墨一坐在树干上,双手对着藤蔓的一点用力,终于将它破开,刚解开一只脚上缠着的绿色植物,坐着的树干发出断裂的脆响,他整个人笔直的坠了下去,另一只脚还被缠着,如果这一下摔结实了,不死也要受伤。 祝福的惊呼还未出口,李墨一已落在地上,向前滚了一圈消去下坠之力,接着,他站起身,抱着祝福就跑。 明明一路上的野草荆棘都已被李墨一踩倒,不知为什么现在竟然全部都好好的又立了起来。前无去路,后面现在的追兵,已经从植物,变成了植物加动物。 祝福看着眼前这非常不科学的一幕,已经不知道害怕了,因为实在过于不真实,她甚至还能开个玩笑:“那个文湘,莫非是德鲁伊?” 不过从李墨一紧绷着的面部肌肉来看,他并没有感受到这个笑话给人带来的喜悦之情,前方荆棘遍布,后面有狼群和在一旁伺机而动的藤蔓。 李墨一停下脚步的时候,前面与后面的自然界杀手也停下了脚步,似乎在静静的观察,观察他什么时候才会露出破绽。 此时与这种超自然的东西硬顶着上,非常不明智,李墨一自做杀手以来,从来也没有做过这样不明智的事情,顶级杀手,从来都是一击毙命,若是一击不能得手便悄然远退,这是职业道德,也是李墨一在刀锋上活了这么久的原因。 可是,现在他手中多了一个人,不再是一人独来独往的杀手了,而这个人,他万万不能放下,甚至,不能让她有一丝损伤,无论怎样的计算角度,他都小心翼翼,生怕有个万一,祝福就会受到伤害。 包围着他们的那些东西中,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它们动了,一起向李墨一扑去,李墨一抱着祝福,飞速跃入正在潺潺流动的小溪,激起一片水花,此时只有水,是不受山林力量控制的元素。 在方才危急万分的时候,李墨一仍冷静的观察了周围的环境,选择了最正确的一条路。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复活 小溪不宽,李墨一在水中飞速向前奔,忽然,一根长长的树枝从岸边横刺出来,挡在李墨一面前,李墨一纵身一跃,想要跳过去,却被另一根树枝扎中后腰,整个人在空中失去平衡,他双膝猛然磕在河床中遍布的石子上,痛得身子猛然一颤,双臂的力量却又加重了几分,生怕将祝福摔了下来。 李墨一想要站起身,却只是身子一晃,没有抬起来分毫,又有一根树枝从岸上伸过来,从背后直扎李墨一的后心。 被抱在李墨一怀中的祝福眼睛瞥见,她的左手从李墨一的肩头伸出,手掌刚刚抓住那满是荆棘小刺的树枝,又硬又锋利的锐利一下子扎破了她的手掌,鲜血从细细密密的伤口里,一下子涌了出来。 那根树枝沾上祝福的鲜血,反倒像被滚烫的开水浇着了似的,猛然从祝福手中抽回,尖刺将她手掌上的伤口拉扯的更大,祝福惊呼一声,眉头紧皱,李墨一赶紧查看她掌上之伤,虽然只是皮肉伤,但是看起来却十分的触目惊心,人的手是最为灵活与精密的部分,几乎稍稍一动,就会牵动所有伤口一起叫嚣着疼痛。 “我没事,我没事。”祝福看着李墨一心疼的表情,反倒安慰起他来了。只是手掌火辣辣地疼,现下没有什么可以包扎或是上药的可能,她忍不住把手浸在溪水中,想要缓解那仿佛被火烧一般的痛。 然后……“我勒个去!”如果说刚受伤的时候她只是倒抽一了口凉气,现在她是真真实实的发出一声巨大的惨嚎。 被水这么一浸,伤口比刚才要痛上十倍。 溪岸旁那些张牙舞爪的树枝,忽然好像得了命令似的,竟然齐齐的向后退了,就连野草与荆棘,也老老实实趴在路边,又恢复了被李墨一踩伏的模样。 祝福有些惊讶,她看着自己的手:“哈?我这血,不会是还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功能吧,不知道要是遇到个千年女尸,她能不能冲我下跪呢?” 勉强站起来的李墨一笑笑:“我们还没脱险,你竟然还能想到这些有的没的,也真是……” “特别厉害?特别出息?”祝福双手环着他的脖子,生怕李墨一一激动把她给扔溪里去。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 岸上再一次传来“沙沙”声,两人齐齐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 只见如路障一般的树枝、妖蛇一般的藤蔓,好像见到了它们的皇帝,齐齐向后退去,在李墨一和祝福面前,出现了一条笔直的通道。 通道的另一端,站着的是他们熟悉的女孩子——文湘。 可是现在的文湘,通身的气度,脸上的神情,却没有一丝他们熟悉的气息。 虽然身上的衣服并不华贵,但她站在那里的模样,就好像是山林的统治者,在这里的一切,都要听从她的号令。 祝福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文湘微笑的看着她:“我?我不是人。” “那你是什么?那个见不得漂亮姑娘的女山神?”祝福提出了一个连她自己都觉得很荒唐的词。 “呵呵呵呵……我更喜欢屈平给我起的名字……”文湘身形微动,一赤豹一文狸,出现在她左手两侧,身后更是凭空出现一辆饰满着山花与桂枝的木车。 整个人的衣饰也变了,乌黑的发间簪着芬芳的石兰,腰间环着青翠的杜衡,一双美目若顾若盼,嘴角微微带笑。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祝福惊讶的看着她:“你是山鬼?” 文湘点头。 “你既然是山鬼,为什么好好的要害人呢?又不是精怪等着上天修仙。”祝福想不明白。 文湘抚着挂在脖子上的那串项链:“如果不是人类先招惹了我,我才懒得与你们这些寿命短暂的生物打交道。” “那些人,杀了他,我却以为他背信弃义离我而去。可怜他被冰封那么久,在那样黑暗的深山之底,一个人,那么久,他一定十分寂寞……” 原来《九歌山鬼》中,最后山鬼竟然真的是在等待着一个人: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那个在冰洞中被冰封的少年,是与山鬼相好的男人?那手中的项链,是他买来要送给山鬼的? 祝福忽然感觉到信息量好大,她还在晕乎乎的想着那些有的没的,却听见文湘说:“你身上有强大的力量,竟然连我都无法压制,你,又到底是谁呢?” 文湘缓缓抬起一只手,笔直的指着祝福。 祝福转脸看着李墨一,又转头看着文湘:“我?就是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女孩子呀,为工作而烦恼,为加班而痛苦,为工资低而惆怅。” “是么?”文湘的嘴角泛起一抹嘲笑,“你也是异类吧?” 祝福看着她,指着李墨一:“咦,你怎么知道他是异类?” 文湘冷哼一声:“他只是一个命稍微长一点的人类而已。你就不一样了。也许,你的力量可以让云彰复活。” “如果你相信世上有灵魂,那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识的云彰的灵魂也早该转世去了,强行复活,还不知道复活的是谁,有意思吗?”祝福脑中闪过木乃伊、生化危机……等等一系列不该活着的活了的片子,身上不由一阵恶寒。 文湘又轻轻的抚上一条项链:“不,他还在,他就在这里,我能感觉到。” “我不想帮你干这种事。”祝福皱着眉头,文湘低头浅笑,如花朵在风中轻轻摇动,说出的话,却令祝福不寒而栗:“没有关系啊,如果他不能复活,我就让这一村子的人,还有你们的人,一起给我的云彰陪葬,你看,这是不是很公道。” “你想做什么?”祝福怒视着文湘,后者微笑看着她:“虽然,我伤不了你分毫,但是,在这片山林大地之上,我的话,就是命令!” 也没见她做什么动作,只是纤细的手臂轻轻抬起,随意的晃动了两下,祝福只看见从李墨一身旁流淌的溪水,发出剧烈的摇晃,就好像装在碗里的水似的,拍打着溪岸两侧。 祝福感觉到隐隐的震颤,从李墨一的脚下传到他的胳膊上,再传到她的身上。 “这是……” 文湘轻松的笑道:“没什么,山裂而已,山体随便滑个坡,裂条缝什么的。” 祝福不可置信的看着她:“你竟然亲手毁坏你自己栖身的地方。” 文湘好像听什么特别有趣的笑话似的:“嗯……你在开口说这句话之前,有没有想过,你们人类对自己栖身的地球又做了什么?” 她的话一下击中祝福,平时如何巧言善辩的祝福,此时也一下子一个字也接不上来了。 文湘又笑道:“再说,对于大自然来说,雷霆雨露均是天恩,动物死了,正好埋在土地,化为春泥更护花,这也是你们人类写的,不是么?植物的种子也不会死,在合适的时候,它们还会长得更好。“ 她复又顿了顿:“何况我也没有做什么种族灭绝之类的事情,只不过这里的几百个人死了,外面还有六十多亿人口呢,种族可以继续延续下去,比起你们人类干出的事,我可是有底限多了。” 这种论调,祝福听过许多,著名的中二病、这辈子没希望看到下文的烂尾断更漫画《x战记》就有著名的对话 “既然人可以杀动物,为什么不能杀人呢?” 漫画中的麒饲游人也给出了回答:“因为有人会伤心吧。” 但是在这里直接照抄似乎没什么用,祝福已经想到如果自己这么回答,文湘会怎么说: “哦,他们伤心,与我何干?” 到时候就很尴尬了。 没接到李墨一接话了:“你让他复活,可是,他也只是普通人类,肉体只能坚持百年,然后还是会死,你为什么不让他凝固在最鲜活最风华正茂的年纪?” “还是,你根本就是因为自私,根本不管他能不能适应现代这个社会,就非得让他醒过来陪你,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不是愿意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复活?他的朋友,他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了。” 文湘面露不屑之色:“可是他有我,有我,就够了。” “你就让他在山林里陪着你呆一辈子吗?”李墨一看着她,“他复活了,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想要接触外面更多彩多姿的生活,你喜欢这里,不代表他也喜欢这里,也许他可以为了你在这里呆一天两天,三年十年,可是时间再长呢?热情在一天天消磨,外面的诱惑一天天的增加。” “说不定,哪天,连山林都没有了,变成了城市,失去了山林力量的你,还能做什么?还能让他开心吗?” 文湘愣住了,然后,她用力摇摇头:“只要有我在,他就满足了,他当初是这么跟我说的,他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看出她的自信心不再是完整一块,而是在李墨一的语言打击下已出现了裂痕,祝福又补充道:“不错,我也相信,他当初一定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但是如果他复活过来,面对了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他也不会变吗?看他的年纪,被封入冰里的时候,也不过是十七八岁吧,能见过多少好东西?他的眼界一旦被打开了,他就永远无法回到山林了。” 文湘双手捂住耳朵:“不,这不会是真的。” 祝福又补了一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文湘虽是山林之神,但如今沾染了人间之情,因爱故生忧,因爱而生惧,如今的她竟然患得患失起来,她的右手握着项链坠,右掌微微颤抖,似乎犹豫不定。 她真心的希望云彰复活,但是,如果云彰不认识她了呢,如果认识她,但是很快就变心了呢,那么今天所做的一切,是否还有意义? 一向在山林间自在逍遥的文湘,竟然不知道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才对。 祝福又说:“你何不就让他安安心心的去了呢?不要逆天而行。” 文湘咬着嘴唇,许久,她的神情已经镇定下来。 “我要求,复活他!”文湘一副不容拒绝的神色,“否则,我便要将整个村子埋在山中!” “……” “……” 一时间,很静,祝福示意李墨一把自己放下来。 李墨一抱着她,将她轻轻放在岸上。 祝福望着文湘:“好吧,我被你胁迫了,不过……我该做些什么?” “你有这样的力量,却不知怎么用?”文湘一脸“你骗谁呢”的表情。 祝福摊手:“我要有这本事,早就发大财了好吗!先把曹雪芹给复活了,拉到百家讲坛去告诉全天下人,秦可卿不是公主,史湘云最后没跟贾宝玉在一起!” 看她神情不似作伪,文湘冷冷的说:“三天,我给你三天时间找出办法,否则,就让这些人,陪葬!” “你为什么这么执着让他醒过来啊?”几千年过去了,到底还有什么丢不下放不开的?“他也不是有心负你,他是被冰封住了卡在洞里出不来,这也不是他愿意的啊。” 文湘的眼睛瞪视着祝福:“我的云彰竟然被封在那里,而且,云彰不是失脚掉落山缝而死,他的身上有兵器伤,他是被人杀死的。” 祝福扶额:“你要替他报仇?杀他的人就算无疾而终,跟彭祖似的活了八百年,这会儿也该死了啊。” “那个冰洞,我以前一直没有发现,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里有屏障,我根本无法探知,” 文湘咬牙:“在这片属于我的山林里,竟然有我也无法探知的领域,这不是普通人做的,就是冲着我来的!云彰是替我而死。” 这逻辑……有点跳跃……不过,对于一个常年在山林里晃的人来说,也不能要求太高了,祝福也没办法,只得挥挥手:“好吧好吧,我尽量吧。” 第一百七十七章 解毒 在祝福说出三天之后,山鬼文湘便露出满意的笑容:“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谁会守着宝库却不知道怎么打开的呢?” 她又笑道:“那么,我就不打扰二位了,这几天,我还要好好的拍戏赚些钱呢,云彰醒来之后,肯定要给他置办一身名牌,起码也得几万块吧,拜拜。” 文湘正要转身离去,祝福忽然把她叫住:“既然你的心愿能得遂,不如也帮我做件事,做为交换?” “什么事?” 祝福指了指小溪:“那个,反正你随便也能让山啊地啊,抖一抖的嘛,不行就让这些藤蔓啊树枝啊,把那个裂缝给堵上,这三天我还是要喝水的,不想再跑到山上再来打水了。” “呵呵,这个容易。”文湘手臂轻挥,祝福又感到脚下一阵颤动,文湘看着祝福:“我虽不能令大地合拢,但是,随便找点什么把那个裂缝堵起来,还是做得到的。你们回去的时候,溪水就会回到原来的位置。” “那个井水,是你弄的吗?”祝福想起那个被诅咒的井水。 文湘轻轻的踩了踩脚下的地面:“就在土层之下,满是砒石,地下水从砒石上流过,每一滴里面都有……” 她的声音低沉而充满危险气息:“……砒霜。” “啊,砒霜!”祝福急了,那东西自古以来就是剧毒之物,“你把大地震裂,使得村民不得不喝井水,你,你……” 祝福还没有“你”出来个一二三来,文湘冷笑看着她:“不,你错了,这可不是我弄的。这是你们这些贪婪的人类,自己作出来的祸事,若是我?哼,我拉开一条地缝,还要用火药硝石这种可笑的东西吗?” 果然,这条地缝,是那天在峡谷里看见的人炸出来的吗? 祝福闭口不语,文湘转身,携赤豹文狸仿佛走出时空的裂缝中一般,消失不见了。 “你刚才跟她定下三天之期,是已经心里有数了吗?”沉默许久的李墨一问道。 祝福将手中的水壶全部倒空,一手拎一个往前走:“没有任何办法。” “那你还……” 祝福长叹一声:“不然呢?现在山体滑落,相信与外界的那条路已经被封住了,被困着也是没辙,既然山鬼这种上古神话传说里的东西都出现了,说不定三天之内,我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呢?” 她看着一脸无奈的李墨一:“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们要相信这个世界充满奇迹。” 面对她这样完全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李墨一笑着摇摇头:“你啊,好吧,无论如何,我都会和你站在一起。” “哦,是吗,我们其实也可以坐在一起,或者躺在一起的。” “躺在一起?”李墨一的眼眸里露出一抹奇特的神色。 祝福摆摆手:“哎呀,不要多想,万一山鬼把我们都给活埋了,我们可不就是躺在一起了么。到时候我希望你能把胳膊借我枕着,这样千百万年之后被人挖出来,我的颈骨还能保持一个错的弧度。” “不然可能会被医学院拿去给骨科的学生做为病理标本,嗯,说不定教授还是那个怎么都死不了的关林森,他会指着我的骨头说:‘看,这就是几千年前,在人类中流行的一种不死癌症——低头病’,这个女人有事没事就抓着手机低着头,整个颈椎都变形了。” 祝福看着李墨一笑道:“想着要被关林森嘲笑,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 “没关系,我替你把他杀了好不好?”李墨一笑道。 祝福赶紧摆手:“别,还不如留着他干活呢,我看乔瑜也挺喜欢他的,要是把他给干掉了,估计乔瑜得第一个不放过我。” “快些走吧,剧组里的人都还等着水呢。” 祝福刚应了一声,忽然就觉得身子被抱起来。 李墨一双手轻轻一揽,便将她整个人打横抱了起来,现下碍事挡路的那些植物已全部退开,一条笔直的平坦小径沿着小溪一路向下。 在离村口最近的地方打完水之后,李墨一与祝福回到村中,发现村中倒下的人更多了。 几乎每户人家都有倒下的人,此时村支书还没有回来,祝福问他去哪里了,有一位中毒症状较轻的小伙子说:“支书到隔壁的山洼村去打电话了,哎,这一来一回,不知道要多长时间。” “山洼村是不是就是那个通车,并且还有移动公司营业点的那个?”祝福问道。 “是的,平日路好走的时候,往那里去单趟也得三四个钟头,现在还不知道山路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了,哎。” 祝福想起自己曾经在阅读相关病理书籍的时候有看过,对于砒霜中毒,除了使用最佳的中和毒性的药剂二巯基丙醇之外,还有就是催吐,以及使用烧焦的馒头研末,给病人喂下去,用以吸附毒物。 水现在倒是有不少了,祝福叫来村里几个基本没事的人,还有神婆一起帮忙,请大家找些馒头来。 “我们这村子,虽是靠着中原,但是吃面并不多,这会儿忽然想找馒头,的确不容易。”神婆念叨着,“不过,我师父说过,若有牛奶和蛋清也可。” “这两样,好找吗?”祝福急切问道。 神婆笑道:“咱们这是村里,要找还不容易。” 这几天对村民的调研工作,使得乔瑜和祝福对于这个村子里的具体情况了解颇多,谁家养了许多鸡,谁家养了许多奶牛,都是清清楚楚。 祝福原本担心奶牛喝了带砒霜的水,只怕牛奶不能用了,好在这户人家给牛饮水槽里倒的溪水太多,牛并非喝完,因此没有饮那有毒的井水。 拿鸡蛋容易,挤牛奶那可是技术活,祝福拎着桶往奶牛身边走了几步,奶牛长长的“哞”了一声,转脸看着她,吓得祝福倒退两步。 “有谁能告诉我,奶牛,它顶不顶人的呀。”祝福贴着牛栏,看着奶牛向自己一步步靠近,完全不知所措。 “我来吧,你去给他们灌水洗胃。”李墨一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他打开牛栏,接过祝福手里的桶,向奶牛走去。 在小凳子上一坐,他不紧不慢的开始给奶牛挤奶。 祝福叹道:“为什么你这么熟练啊?” 第一百七十八章 药 现在村里其他人都有中毒迹象,就算是轻度中毒,也是全身发软,根本走不动,容诗音拿着水壶四处给人灌水洗胃,却也只能让那些中毒程度较轻的人自行喝水后抠喉,对于已经中病很深,根本无法自行活动的人,她完全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他们把肚子里的水再吐出来,看着他们痛苦的样子,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容诗音快急哭了。 祝福与云枫分头去各家各户搜罗鸡蛋,当祝福拎着篮子刚进院子,就看见容诗音坐在床边低低啜泣。 “怎么了?”祝福见状,以为屋里的人已经死了,忙放下手里的篮子冲进屋,却发现,躺在床上的村民被灌了不少水,肚子鼓鼓的,有气无力的睁着眼睛看着她们。 祝福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还活着呢,你抓紧啊。”说着转身就要走。 手腕被容诗音一把抓住:“他吐不出水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祝福四下看看,大步走向这家人的碗橱,拿着筷子又走到床边,用手捏开村民的嘴,用筷子小心的压着他的舌根。 过了没一会儿,村民的表情就发生了变化,祝福赶紧将他翻过身,小心托着他的头,嘴对着床下。 “哗”,刚刚被灌下的水就全部吐了出来,水中微微有一些红色,那是三氧化二砷微溶于水的颜色,也就是古代所谓的鹤顶红。 祝福又将村民放下,对容诗音说:“大概就是这样,再这么弄几回吧。我也不知道洗胃到底要冲几次,看他这么严重的样子,要么……来个八次?” “嗯……”容诗音也没什么主意,只能依着祝福的话去做。 祝福在这家捡到六个鸡蛋,连篮子底也没盖上,心里着急,更何况,这些土法解毒的方法,也不过是以前为了写小说的时候查资料看到的,到底是不是有用,都两说。 只不过尽人事,听天命而已,祝福走在街上,忽然觉得人命真是脆弱,不过喝了一些水,无声无息的就中毒了。 而且,就算无病无灾,人生也不过百年,到时候,依旧要送亲人离去。 祝福又想起得知外婆辞世消息时,自己无能为力的痛苦,又想起李墨一的话,她忽然懂了李墨一为什么明明对她是有好感的,却总是克制着迟迟没有表露。 他是穿越时空来到这里,也可能某一天,就会忽然的消失。 “真没用!我又不是没经过的,不就是又消失了一个男朋友嘛,我有什么扛不住的。”祝福暗暗咬着牙,又转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子。 这户人家的院门锁着,屋里没人,也许是恰好出远门去看亲戚了? “一定是上辈子积了大德,运气这么好。”祝福从齐腰高的栏杆翻了进去。 里面的鸡舍果然粮多水多,还有四五个摸着还热乎乎的鸡蛋。 祝福无意间往屋里看了一眼,发现有个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莫非也是中了毒? 她赶紧去推门,却发现房门也是锁着的,祝福一脚踹在门上,门却纹丝不动。 祝福弯下腰,仔细看了看锁,这就是普通的弹簧锁,全靠锁舌卡住,如果没有从内反锁的话,还是很容易打开的。 她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往门缝里一插,厚薄正合适,从上往下划了一道,在门锁处稍稍别了一下。 门锁应声而开。 祝福赶紧跑进屋里,叫了两声:“喂喂,你还好吗?” 躺在床上的人纹丝不动,身上严严实实的盖着被子,他双目紧闭,嘴唇已是苍白。 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血腥味加奇怪的臭气,祝福心里一跳,心中生起不祥的预感,那人伸出被子的手上,有青紫色的斑痕。 对于熟读各种刑侦小说的祝福来说,这个斑痕再熟悉不过——尸斑。 她赶紧从屋里跑出去,站在外面的院子里,大口的呼吸着。 如果是在城里,遇到这事当然马上报警,可是现在村子里鸡飞狗跳,大规模的中毒事件还在持续着,通向外界的道路又被山鬼震塌了,谁还有空管这个。 祝福心慌意乱的想要去找李墨一商量商量,刚跑了几步,就听见头上有直升机的声音。 她抬起头,看着那辆直升机,徐徐降落,舱门打开,陆续跳下六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他们跑向祝福:“病人都在哪儿?” “……你说砒霜中毒吗?各家各户都有,这家还有一个死……”祝福还没说完,他们就背着药箱四散跑开了。 只剩下祝福一个人默默站在路中间,好吧,反正,先救还有一口气的。 祝福正要走,又听见了直升机的声音,果然,又是一架直升机在头顶盘旋,徐徐降下。 这是哪家医院这么大手笔? 飞机舱门一打开,出来的是萧……钧天?! 他下了飞机之后,又十分绅士的伸手去扶缓缓拾阶而下的红衣美女——乔瑜??? 螺旋桨停下,当祝福看见从驾驶舱里跳出来的人是关林森的时候,已经一点都不惊讶了。 她迎上前去:“你们怎么来了?” “省疾控中心接到这边有大规模急性中毒的消息,还说发生了山崩,路也断了,紧急从邻省调了一架直升机过来,把药和医生都带来了。” “一架?”祝福看着面前的这架直升机,的确,上面并没有红十字的标志,乔瑜看出她的疑惑:“这是我家的直升机。” “你家的……”祝福一直知道乔瑜家很有钱,不知道竟然这么有钱,随便就有个直升机。 “可是从s市过来,应该很远吧。” “哦,我们不是从s市过来的,是b市,这直升机是刚买的,在b市提货。关木木说他直升机驾照,想要试试。” 还有……直升机驾照…… 关林森点点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考一个。” “你们怎么来了?”不远处李墨一拎着一大桶牛奶往这走来,祝福很开心:“医生和药都过来了。” 李墨一点点头:“嗯,我看见了。”他将那一大桶牛奶递给关林森:“来,登机前把它喝掉。” “这是《村囧》吗?”关林森大笑。 有了专业的医生,那些土法解毒的手法当然是用不上了,原本就不擅长做这些事的容诗音大大松了一口气,站在一旁,看医生的急救处理方法。 “还是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看着利落。”容诗音由衷的说。 医生一面忙着一面说:“小姑娘你做的也很不错啊,如果不是你给他们大量的灌水洗胃,说不定现在中毒的症状会更严重一些,很好。” 被表扬的容诗音,心情大好,主动帮着医生递这递那。 医生看了她半天,忽然问:“哎,你长的好像一个女明星哦。” 他想了想:“演《夏日花开》的那个秦珊的,特别像。” 容诗音的眼中绽出了光彩:“你看过?那就是我演的呀。” “哇,原来真的是你。我挺喜欢那个片子的,你演的不错。”医生拿起药箱,奔向下一户人家。 容诗音演过六七部小成本的都市言情女主角,可是那些剧,在网上连骂声都没有,就好像从来没拍过似的,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能有这种随便被路人认出来的待遇。 本来照顾了几个病人,她觉得累得要死,现在突然全身充满了力量。 她跟着医生往下一户人家跑,继续给他打下手。 医生喂药她倒水,两人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却配合的十分默契。 医生在忙的时候,她偷看着医生的侧脸,虽然被白口罩遮着,但是,只看那双眼皮,长睫毛,还有浓浓的眉毛,容诗音已经幻想了无数次在口罩之下的口和鼻是怎样的俊秀了。 心底好像被什么击中了似的,“砰砰”直跳,演了这么多年的言情剧,没想到在这里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怦然心动”。 *** 祝福把那个锁起来的屋子里有一具男尸的事情对李墨一他们说了,四人一起往那屋里去。 李墨一小心的将被子掀起来,一股极其可怕的尸臭在空气中弥漫开,祝福与乔瑜不由向后退了一步。 “让专业的来,乔瑜祝福你们出去。” 两人依言出去,李墨一也想走,关林森说:“你留下来帮我。” “我不是专业的。” “说不定这凶手跟你是同行呢?” 李墨一扫了一眼伤口:“别侮辱我的专业。” 关林森笑笑,从自己的箱子里掏出白大褂,带上帽子、口罩与手套,也扔给李墨一一套:“穿上。” 这种看起来很可怕的事情交给男人们干就可以了,祝福忽然发现,自个儿的老板不见了,她困惑的看着乔瑜:“奇怪,萧钧天去哪儿了?” “去找找。” 萧钧天在剧组下榻的房间里,亲切的慰问了所有中毒的演职人员,吴卫国中毒较轻,他还惦记着有几个镜头没拍完。 “可是,大家现在都这样了。”他看着这一屋子的人。 萧钧天拍拍他的肩膀:“吴导真是对工作充满着热情,放心,哪怕是在s市旁边用钱堆,也要堆出来一个差不多的场景,给你拍。” “其实,也就差一个高台祭星的场景了,容诗音没事,再补上这一段就好,高台都已经搭好了。”吴卫国心心念念着要将这一段拍完。 “就差一点点。” 萧钧天对他的执念也十分的理解:“容诗音是没事,但是,灯光师和道具师不行啊……” “我可以做这两个工作。”云枫说,“在片场看了这么久,我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帮忙的。” “女二号当灯光道具?太浪费了吧。别人会嘲笑我舍不得花钱。”萧钧天笑道。 云枫笑道:“别人怎么会知道我帮了这点小忙?只要你不在后期演职人员里打上我的名字,谁知道。” “说的好像有点道理。”萧钧天笑笑,“如果你们觉得可以,我身为投资人,似乎也没有什么阻拦的理由了。” “吴导,你真的可以吗?”他担心的看着吴卫国。 吴卫国手上拎着机器:“马上去拍都行。”忽然他的胳膊一软,差点把摄影机摔在地上。 萧钧天赶紧接过来:“您还是再歇两天吧。” 说着,将吴卫国扶上床,躺好。 一股浓烈的米饭香气从灶间传了过来,萧钧天深吸一口气:“怎么这么香。” “刚才我煮的粥,来,帮我盛一下。”云枫带着萧钧天往厨房去。 大灶上的黑铁锅,咕噜咕噜的翻滚着浓稠的米粥,香气正是从这里面而来。 “看不出来,城里的大小姐竟然会烧大灶。”萧钧天由衷的敬佩,云枫将几个大碗一字排开,一勺舀起,将白粥慢慢倒进去,一面说着:“以前拍乡村戏的时候,一时好奇,跟村里的人学的,虽然好多年没烧过,试了几次,也还行。” 萧钧天微笑着看她低头认真倒粥的样子,正巧云枫一回头:“看着我干嘛,端呀,那边有盘子托着。” “我……”萧钧天看着她的双眼。 云枫抬起头,看着他:“嗯?” 萧钧天低沉着声音:“我很喜欢你。” “谢谢,我的影迷也这么说。”云枫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情绪波动,其实心中已是波涛汹涌,但是却不知道这个游戏红尘的男人,对自己到底是来真的,还是虚情假意而已。 萧钧天双手紧紧抱着她的肩膀,就要吻上。 “哎,粥好了啊,我来端……安……?”祝福的尾音在嘴里变了调,“不好意思,你们继续。” 云枫轻轻推开萧钧天,抓住祝福:“我只是眼睛里进了灰,他帮我吹一下而已,你想什么呢?快帮忙把粥端过去给他们吧。” “哦?”祝福的眼神从云枫身上飘到明显欲求不满的萧钧天身上,发出了“嘿嘿嘿”的笑声。 云枫好像在躲什么似的,扔下一句话:“你也别偷懒,快端。”便好像要逃开什么似的,往大屋里去了。 吴卫国接过祝福端来的粥:“容诗音呢?把她叫过来,我们今天晚上可以把祭星那段给拍了。” “啊?您都这样了,还要拍呐?”祝福知道他敬业,没想到这么敬业。 “嗯。”吴卫国只应了一声,却是那样的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一百七十九章 火线告白 随着那六位医生在村里的奔走与忙碌,所有症状较轻的病人已经得到了救治,基本无碍,只需要休息几天就会好。 还有四五个重症的,砒霜的毒素已经对他们其他器官造成了损坏,七窍流血的症状虽已减轻,但眼白上的那一块块的红斑,并未完全减退。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脏器衰竭而导致死亡。 “他们几个,需要送回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带队的医生指挥着手下的医生们将那几人放上抬架,抬上直升飞机。 “刘时溪呢?有谁看到他了?”带队的医生发现加上自己只有五个人,其他人也摇摇头,大家虽然跑的很分散,但是为了保证不漏掉一户人家,因此,大致的推进方向是一样的,没道理会漏掉他。 “我来了,我来了。”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树丛后跑出来,紧随其后的,还有一个女子。正是刘时溪与容诗音。 张主任看着跑得气喘吁吁的刘时溪,又看了看容诗音:“你们俩刚才……” 刘时溪解释道:“那边半山坡上,还有三户人家住着,要不是她带着我去,我们就把那边给漏掉了。” “哦,谢谢,小刘,我们走吧,这几位重症病人还要送去抢救。”张主任挥手,让刘时溪赶紧上直升机,容诗音的眼里满是不舍。 此时,一道灰色的身影如一道闪电,从远处飞奔而来,张主任仿佛看见了残影,怎么可能有人能跑这么快,他揉了揉眼睛,眼前站着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刚才一定是太累了产生的错觉。 “医生,这边有人被杀,麻烦通知法医。”李墨一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平静和沉稳。 张主任的大脑思维还没有从大规模的中毒症状中转换过来:“被杀?你说这毒……” “不,是用刀杀的,死亡时间可能是今天早上。”李墨一平静的说,“天气热了,如果再迟些来,可能就会发生尸变。” “尸……变?”张主任现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什么聊斋剧组。 “嗯,尸体发生变化,比如腐烂……” “好,我们这就回去,通知法医。”张主任挥手,让所有人上直升机。 飞行员打开引擎,螺旋桨缓缓的转动,地面上的尘土飞卷起来,医生与病患都依次上了飞机。 容诗音站在一旁,看着刘时溪的背景,咬着嘴唇,被祝福看见。 祝福压低声音:“问他要电话号码了吗?” “没有,忙着救人呢。” “去要啊。”祝福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容诗音摇摇头,勉强挤出个笑容:“才相处了几小时而已,而且我们都不在一个城市,有什么用。” “异地恋也有成的啊。” “那是有基础的异地恋,并不是我们这样的。”容诗音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 直升机缓缓升空,祝福看着容诗音走在乡间土路上的背影充满了孤寂与落寞,这一瞬间的心动,的确是甜美,只是如果没有以后的话,还是像她这样处理更好一些,否则,只会劳神伤心。 只不过,当时的容诗音万万没想到,过了没多久,两人竟然再次相逢,爱神终于眷顾了这对情侣一回。 现在这里只剩下了李墨一和祝福,祝福问起那个尸体的情况,李墨一说就是正面一刀毙命,没什么悬念,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死者甚至都没有挣扎。 “听起来像是熟人作案。”祝福笑笑。 李墨一忽然伸出手,温柔地摸上她的头发,祝福一怔:“怎么?” “没什么,你的头发上有草。”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李墨一将那根枯黄的草茎拿给祝福看。 祝福“哼”了一声:“这破草是跟你串通好的吧,故意让你来摸我一下。” “哎?”李墨一愣住了,这是哪里来的歪理邪说。 祝福踮起脚,也伸出手,揉乱了李墨一的头发,嘴里还说:“我要报复。” 被她的手这么一碰,李墨一忍不住一把抓住她的手:“别闹。” “偏闹偏闹,只许你抓我,还不许我抓你了。”祝福伸出另一只手去抓他的头发。 李墨一也伸出另外一只手将她的双手牢牢抓住,两人的身高差了不少,祝福踮着脚才能够着李墨一的头顶,这下双手被抓住,慌张的想要抽回手臂,结果脚下没站稳,身子猛得摇晃了一下。 此时祝福感到自己的双手被松开,腰上被一双有力的大手固定住,她不由自主向前一倒,正扑在李墨一的怀里。 带着干净肥皂味的温暖气息,冲入她的鼻尖,那是属于李墨一的味道。 一时间,她竟舍不得离开他的怀抱,紧紧的将脸贴在他的胸口,他的心跳为什么也这么快? 祝福抬头看着李墨一的脸,却正与他的双眸相对。 两人在彼此的眼中看见了自己,祝福那双已获得自由的双臂,慢慢的环住李墨一的脖子,她犹豫着要不要吻上去的时候,李墨一那双浅红色的嘴唇,已经向她压了下来。 那一刻,祝福忍不住全身轻轻一颤,好像被电了一下般的酥麻。 慢慢的,李墨一的舌撬开了她的双唇,两人更深的吻在了一起,祝福只觉得自己呼吸越来越急促,她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比刚才李墨一心脏的跳速还要快,一下一下,似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脸上热热的,胀胀的,很烫。 李墨一似乎是在这个长长的吻里释放出自己所有的情感,两人的唇与舌纠缠许久之后,李墨一才恋恋不舍的放开祝福,怜爱地看着祝福那微微张开,比刚才更加水润更加红艳的双唇。 “我们回去吧。”李墨一说。 可是勾在他脖子上的手臂,却根本没有松开他的意思。 祝福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几分狡點,几分魅惑:“哼,亲完就想跑?” “?”李墨一对于她的不按理出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她用力勾着脖子,迫使他再次低头,祝福的红唇主动吻上了他,并且,更加热情奔放,更加用力。 祝福的吻技太差,亲了没一会儿,倒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将李墨一放开了。 “撩完就跑,这可不对。”李墨一低声轻笑,“你的吻技太差了,我来教教你。” 两人再次拥吻在一起,只是这个号称要教人的男人,自己几乎把持不住,先放开了,祝福反倒像个男人似的拍着他的肩膀:“怎么了,一副被调戏的良家妇女的样子?” 李墨一认真的看着她:“我们还有三天。” “嗯,啊,哦……”脑子里只有刚才那个旖旎画面的祝福,大脑转了几圈,才想起来李墨一指的是什么事。 “啊,那个啊,不要在意,反正,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祝福微笑,“你不是之前总担心,你会忽然又被吸回原来的时空吗?” 她得意的扬了扬眉毛:“你看,你还没被吸回时空呢,说不定我们三天后就死了。做人有时候要想的远一些,有时候,那些有的没的就不要想了。” 看着她得意非凡的模样,李墨一有些好笑:“这事有什么好高兴的。” “没什么好高兴的,不过,能找到一个可以说服你的理由,感到很开心而已。”祝福背着手,抬头望着他:“所以,你是因为我们可能还有三天就要死了,才会来亲我的吗?” 李墨一忽然沉默了,也许是被祝福说中了心事,也许三天以后,根本什么都不存在了,如果不表白,就一切都来不及了。 “亲都亲了……更多的还想要吗?”祝福的声音又变得妩媚起来。 李墨一捏着她的鼻子:“想,但是,我希望我们的第一次不要这么草率。” 周围民房里都住着村民,村委会那边住着剧组,如果实在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大概只有深山了,不,深山里也不清静,想着山鬼文湘还在这片山里,说不定就在那什么的时候突然冒出来,那该多尴尬。 祝福非常坚定的同意了李墨一的意见:“好,我相信,这事一定能解决!有我在,什么妖魔鬼怪都得让开!” 李墨一看着她扬着头那得意的小模样,忍不住又将她一把抱在怀里,在额头上亲了一口:“天晚了,我们回去吧,看看他们怎么样了。” 祝福与李墨一进来的时候,别人都睡了,只有导演吴卫国十分敬业的在看明天的剧本,并且拖着刚刚解毒的身体,画出了整个画面的分镜。 听见响动,他抬起头:“你们回来啦,情况怎么样?” “医疗队把中毒很深的那几个人带走了。”祝福说着,就看见乔瑜从外面进来:“老实交待,你们两个刚才私奔去哪了?” “嘿嘿,哪有私奔,这不就是村里各处巡查一遍嘛,万一有谁没吃着药啊,什么的,我们也好及时叫人。哎,你们这是住在哪儿了?”祝福这才发现,后面的平地上,多了两个巨大的房屋,有点像军队里用的那种绿色大帆布帐篷。 “有意思,我来参观参观。”说着,祝福飞也似的逃出屋子,往帐篷里去了。 很快就传出她的声音:“哇,土豪啊,住个帐篷都这么豪华,看不出来,你那直升机竟然能装怎么这多东西。” “这间是萧总的?朴素多了嘛。” 乔瑜含笑看着在帐篷里好像寻宝般兴奋的祝福,声音却带着几分严厉:“你对她表白了?”这话当然是对李墨一说的。 李墨一点点头,应了一声:“嗯”。 乔瑜转过头,认真的看着李墨一:“她受过一次情伤,不能再受第二次了,如果你敢骗她,让她伤心,我绝不会放过你。” “我保证,永远不会负她。”李墨一认真的说。 乔瑜又长长地叹了一声:“哎,为什么我有一种嫁女儿的心情呢。那些闺蜜之间抢男人什么的,真的不是编出来搏关注度的吗?为什么我只有一种养好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呢……” 她也不管李墨一脸上的表情如何精彩,自顾自的踏出房门,往帐篷里去:“这些东西你不是都见过吗,哪有这么稀奇。” “当然稀奇啦,这些东西都是在高贵华丽的房间里用的,跟这破帐篷完全格格不入嘛。” “你知道这是什么帐篷吗?” “破帐篷。” “……” 关林森从后面轻咳了一声,走过来:“恭喜恭喜。” “你呢?”李墨一嘴角微微挑起。 关林森低垂着眼皮:“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对她有好感,是因为她与凤歌之间的那些相似,还是因为她这个人本身。如果我是因为凤歌,而移情于她,对她来说,不公平。” “就算她是凤歌的转世,也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 “你呢?你对祝福是怎样的?”关林森看着李墨一。 李墨一双眼定定的看着帐篷里两个女孩子嘻闹的身影,缓缓开口:“我喜欢的是她,她与瑶光虽然有相似之处,但是,我很确定,我喜欢的就是她这个人。” “那你对容诗音完全没有动过心?” 李墨一摇摇头:“虽然她与瑶光长的一模一样,并且,也很有可能带有瑶光的记忆,但是,让我心动的,只有祝福,没有之一。” 关林森深吸一口气:“我真羡慕你,能如此清楚的面对自己的感情。” “还不是因为你当禁军统领当久了,阴谋诡计盘算多了,久而久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当初关林森害李墨一任务失败,重伤逃亡,是李墨一杀手工作生涯中一次重大的失败,始终令他耿耿于怀。 关林森反唇相讥:“你这杀手,也不知道为了任务跟几个姑娘好过,都是逢场作戏,竟然还有真心,也是奇了。” “嗯,真心是瑶光给我的。我很感谢她……”李墨一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幽远,他想起了与瑶光在一起的日子,“她让我有了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感情,我已经错失了她,不会再错失祝福。” “我已经想通了,人要活在当下,谁也不知道不幸与明天,到底谁先来。”李墨一感慨。 关林森却从他的话里敏锐的捕捉到信息:“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告诉我。” 第一百八十章 祈雨 关林森一直以为自己和李墨一这样的两个人,已经是整个地球上唯二的两个怪胎,没想到,竟然还有山鬼这种本以为只存在于《楚辞》中的……人物。 不过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关林森的惊讶一闪而过,对他来说,山鬼这种不科学的生物与自己这个总也死不掉的怪物也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有社会危害性,一个没有。 “祝福就这么答应了三天?”关林森问道。 “嗯,她说,反正三天能解决就解决了,解决不了,也永远解决不了了。” 关林森默默的听着帐篷里的动静,忍不住感叹:“这还真像她。” 他又转头看着李墨一:“你可有对策?” “没有,你呢?” “好巧好巧,彼此彼此。” 接着两个男人相顾无言。 第二天,直升机带来了刑侦人员与法医,他们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和痕检分析。又将李墨一和关林森叫去反复询问。 在排除两人的嫌疑之后,法医主要向关林森询问在他进行查看时发现了什么。虽然关林森亮出自己的医生身份,但是给活人治病的医生和让死人说话的法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法医原本只是想问问尸体在第一时间发现的时候,是否有发现什么特殊的事情,没想到,关林森的描述之详细,用词之精确,几乎详细到尸体旁是否遗落有土壤、草种、昆虫,并且用手机拍下了一些细节的照片。 甚至连死者的鞋底、房内留下的脚印,都已经详细的观察过, 这已经远远地超出法医的工作范围了。 法医不由赞叹:“关医生,你观察的这么仔细。” “嗯,没办法,我的上司,嗯,驭下极严,向她汇报什么事情的时候,她总是会想到任何一种可能的问题,如果她提出的问题,我答不上来,就惨了。”关林森的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法医自动将这一抹笑容翻译为苦笑,同情的看着他:“好可怕的上司。” “习惯了。”关林森笑笑。 大致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死亡时间与关林森判断的时间基本一致,那是村里人基本已经处在中毒状态之后。 死者没有挣扎,几乎可以说就是两个说话说的好好的人,突然被对面相谈甚欢的人捅死了。 “凶者杀了他以后,还没有走。”一位侦查员仔细看着房间里的脚印,可以看出,此人在杀掉死者后,藏进了放衣服的柜子里。 “他应该是想要把尸体带走,但是却因为有人进来,他来不及逃走,只得暂时躲起来。” 看着衣柜中,木板上和衣服上蹭上的血迹,李墨一想到如果当时祝福在这里呆得久了些,影响凶手脱身,或是发现凶手的行迹,一时好奇上前去看,那么,凶手很有可能狗急跳墙,杀人灭口。 想到祝福可能会受到的伤害,李墨一的眸色变得更加幽深,整个人不由生出一股出鞘锋刃般凛冽意味,他的声音冰冷:“现在道路都被封了,是不是说明,这个凶手,还在这个村子里?” 关林森看出他的紧张:“没事,祝福没看见他的脸,他不会想要对她做什么的。” “这种人就在身边,我就没办法安心。” 侦查员又检查了门锁,确认这个门锁之前是锁的好好的,直到被祝福打开,两个人聊什么会聊的好好的突然就闹出人命呢? 侦查员向祝福询问她当时发现尸体时,观察到了什么样的情况,没想到祝福拿出了两个杯子:“我进屋的时候,发现了这两个杯子,水还是温的,电视剧上不都这么演么,一杯是受害者的,另一杯就是凶手的。所以,我就全拿来了。” 当祝福得知凶手当时就藏在衣柜里,说不定就在门缝里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看着她把杯子带走,心中不由也是有些害怕,而她知道凶手现在还在这个村子里的时候,她更加紧张了,凶手会不会因为企图报复,而把她给灭了? 站在她身后的李墨一,似乎感知到了她心中的想法,他那带着磁性的男低音在祝福的耳边响起:“别怕,有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祝福那颗忐忑不安的心忽然平静下来,虽然凶手仍在暗处身份未明,虽然山鬼的三日之约迫在眉睫,但是,听见他的声音,就好像有了无穷的胆量,就好像不管怎样,他都可以搞定。 对案件进一步的侦查就由市局的侦查员和法医继续往下追踪。 现在,剧组里又似乎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 吴卫国强撑着刚刚解毒,还很虚弱的身子身子,前往之前搭好的祭星台,拍摄整个剧中最精彩也是最高潮的部分——登台祭星。 容诗音换上大祭司的衣服,妆容与仪态乍一看,几乎与大祭司一模一样,但是,只开口说了几句话,李墨一就明显感觉到差距,不是一点点的差距,实在差的太多了。 也许是因为容诗音之前出演的角色都是都市言情剧里的女孩子,想要表示傲气就是抬着头,表示生气就是嘟着嘴,完全无法演出大祭司那种温润之下的霸气、胸怀天下的慈悲。 甚至连念台词的时候,都显得做作。 吴卫国可不是那种能容忍演员念“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人,他一直坚信,说的话代表这个人的心思和情绪,如果说台词都说不出应该有的情绪,那演出来的角色,呈现在屏幕上的时候,也不会好。 就算后期有感情丰沛的配音演员去配音,屏幕上的那张脸还是无法传达出应有的情绪。 一遍又一遍的重来,容诗音的心里越来越紧张,第六遍甚至还不如第一遍,她忽然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否认和悲观的情绪,她一下子蹲在祭星台上,哭起来。 这下也没法拍了,吴卫国焦躁的抓着头发,却也没办法,只得说“休息一会儿”,就自己躺在一旁的帆布椅上闭目休息。 云枫叫容诗音先下来喝口水,容诗音却自顾自的还蹲在原处,一动不动的伤心。 “我上去,再跟她聊聊。”祝福自告奋勇,也登上祭星台。 她与容诗音蹲在一处:“我写这一段的时候,还是从你微博上写的那段梦境得到的灵感,你再想想,当时,在梦中,你是怎样的感觉?” 容诗音有些惊讶:“那是写在小号上的,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你演的《飞花满城》,很喜欢,一喜欢嘛……就特别关心啦。放松些,你一定可以的,来,我陪你一起念一遍台词。” 容诗音抬起头,看着祝福的笑容,点点头,她慢慢站了起来。 李墨一忽然听见头顶上传来两个女声朗声吟唱着熟悉的台词,那是祝福小说中的祭星词,唤起天地之间的生命力,与天外飞来的星星对抗。 “北辰耀紫微,光华映太虚……”祝福与容诗音吟唱时,也做出同样的动作,那是参礼天地,祭祀群星的礼仪,那是古老的祀星族,唯有大祭司才掌握的不传之秘。 虽然祝福穿着是现代的服装,但是,她整个人的表情与气势,不输身旁的容诗音分毫。 李墨一痴痴的抬头看着她,脑中又闪现出当初在祀星族的时光,就在长长的祭星文念至一半时,敏锐的李墨一感觉到在林子里有异动,他刚想往林子里查探,无意间转头发现云枫与吴卫国虽然睁着眼睛,却动也不动,好像被定住了一样。 “又是结界吗?”李墨一抬头,看着高台之上,容诗音与祝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还在念着台词。 而李墨一,则是本能的感到了危险正在逼近:“快下来!” 他话音刚落,林中的“隆隆”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响,站在高台上的容诗音和祝福显然是看见了林子里发生了什么,两人的表情充满了惊惧。 接着,一股强大的冲击力,从林子里喷射了出来,向高台冲去,由木架搭成的高台,顿时摇摇欲坠,木屑四下飞溅,不堪重负的木架发出令人感到不安的“吱吱嘎嘎”声,眼看着,便慢慢向一边倒下。 站在最顶端的祝福与容诗音站立不稳,李墨一的双眼只盯着祝福,没曾想,容诗音先摔了下来,李墨一微微一愣,就听见祝福大声喊:“快接住她!” 在空中,容诗音发出绝望而惊恐的尖叫,一声还未完,便被一双结实的胳膊牢牢抱住。 她惊魂甫定,发现抱着她的人竟是李墨一。 双脚刚刚踩在地上,还没站稳,李墨一就如风一般不见了,只丢下两个字: “站好!” 架子倒下了,没有完全落下,挂在了一旁的粗壮树枝上。祝福身体悬空,就靠一双手牢牢抓住木架子,眼看着也支撑不住了。 祝福低头往地上看了一下,哎哟,起码得有三层楼那么高,这么挂着也不是办法,听说那些玩跑酷的,从四楼跳下来,然后一个前滚翻消去冲击力,就可以完美的毫发无伤。 祝福低头研究了一番大概会在什么地方落地,应该在哪里翻滚,在脑中勾划出一个完美的动画效果图之后,她果断将手松开,脚尖绷起,膝盖略弯。 “嘿!”预想中的失重感并没有出现,她的手松开了,目光所及之处,却依旧是原来的模样,难道是传说中的悬浮术。 李墨一的胳膊是她强大的悬浮法力的来源。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攀上了三层楼高的参天大树主杆,双腿盘在树干上,就在祝福手松开的那一瞬间,他刚好稳稳的抱住了祝福的腰。 李墨一将祝福紧紧的揽在怀里,身子轻盈如风,轻轻地落在地面上,再将她松开。 “不够浪漫啊。”祝福对李墨一直接从斜次里就伸出手把她接住很不满意,应该像古装剧里那样,女主角先从高处落下来,然后男主再飞上去抱住,两个人对视、转圈,不转上三分钟都不好意思落地。 李墨一没在意她的浪漫想法,一把将她的手抓起来,仔细检查:“手怎么样,是不是受了伤,有没有拉到筋骨?” 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祝福觉得好笑:“我什么事都没有呀。” “你刚才手一松,我的心脏都被你吓停了。”李墨一紧皱着眉头,祝福手上之前被树枝拉伤的伤口,又一次裂开了,而且裂的更大,血不停的往外流。 祝福笑笑:“没事,流一会儿就停了,我不是血友病患者,放心。” “我心疼。”李墨一觉得自己有必要恢复以前工作的习惯,随身备着纱布和药,不是为自己,是为了这个莽莽撞撞,总让人操心的祝福。 林中发出“哗哗”的声音,李墨一本能的将祝福挡在身后,警惕地望着传出声音的地方。 忽然,眼前的景物竟然变了,他们竟然回到了村子,不是现在的村子,而是古代的村庄,所有的人都穿着古装,祝福与李墨一面面相覤,“这,这是哪儿啊?”容诗音怯生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眼前的村民见到容诗音,恭恭敬敬行礼:“大祭司辛苦了,祈雨仪式的一应用具都已经置办齐全,开始吧,都等着雨水种庄稼呢。” “哎?祈雨?”容诗音整个人都慒了,今天不是拍祭星吗,哪来的祈雨,而且,怎么会忽然出现这么一个村子,还有村民? 旁边的房舍里却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出来:“什么大祭司,我看就是骗子,每个神棍都神叨叨的吹牛,还不是为了骗我们钱。为了祈雨,花了多少冤枉钱,你们还祈!” “顺子娘,你不要这么着急嘛,大祭司说了,如果不能成功祈雨,愿意嫁给河伯做新娘。” 容诗音虽然并不是什么学富五车,不过给河伯做新娘意味着什么,她还是明白的。当下脸就白了。 她刚向后退了两步,本能的想要躲开,却听见一阵锣响,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出来了,他们齐齐的向着容诗音跪下,拜伏在地。 第一百八十一 换人 这种不由分说,纳头便拜的壮举,在场几人都不太适应,容诗音就算是演电视剧都没演过女皇上仙大神之类,现在她整个人僵在当场,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也不知道说什么话好,总不能说“众卿平身”吧? 好在,村民也没有让她烦恼太久,很快就有人前方领路,后方押阵,浩浩荡荡的村民随后紧跟,完全没有人关心祝福和李墨一,他们俩悄悄跟在队伍的最后,随着队伍来到一片空旷的大草甸。 祝福一眼就看出,那是大峡谷旁边的那片草甸,只是原本翠绿的碧草现在一片枯黄,垂垂待死的模样,她俯下身摸了一下,草叶发出微微的脆响,应声而断,草叶的碎片被微风一卷,便从她的指尖消失了。 再仔细看着地面上的土壤,虽不至于裂成龟甲,但已有端倪,如果再不下雨,只怕这村里的人都得饿死渴死,也难怪他们急成这样。 容诗音哪里会祈雨,她只能端足了架子,缓缓的一步一步走上祈雨坛,可是这样的拖延又有什么用呢,下面这么多人看着,根本逃不掉。 人群里,有人窃窃私语: “这个人啊,说是什么祀星族的大祭司,专门来为我们解无雨之忧的,昨天叫里正准备好各种祈雨的东西,结果,自己忽然就晕过去了。” “晕过去?这么没用,真能祈得下来?” “没关系,大不了就按里正原来的计划,送个未婚姑娘给河伯做媳妇,以前也都这么做的挺灵,这次要不是她忽然来了,也就这么做了。” “哦?那原来挑的是谁家的女儿啊?” “还能是谁,当然是各家大户先轮一圈交钱买女儿平安,最后就落在了掏不出钱来的崔寡妇家头上。” “哦?春桃啊。”“ 不然你还想能是谁,那些个父兄一个个凶悍如虎的,谁敢动?” 祝福皱着眉,低着问李墨一:“我们这是穿越了?” 李墨一摇头:“不知道,但如果是穿越的话,像我们这样的穿着打扮,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只是将她带走了?” 两人又继续往台上看,容诗音一人站在台上,看着那一桌子琳琅满目的法器,根本不知道它们的用途,传统的镇魂铃、桃木剑也没有,只有一个看似罗盘的东西,还有一些亮闪闪的石头。 容诗音真正是两眼一抹黑,看着台下那一张张充满着期待的脸,她不得不硬着头皮,装模作样,将罗盘托在手上,古老的刻着天干地支与十二时辰的罗盘,拿在手中,中心的指针忽悠悠的乱转,最后指向了正南与正北。 然后……她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连装神弄鬼的咒语都不会,还怎么装下去。 台下的百姓看着她僵立在台上半晌,什么事都没做,也不像是闭目念经的样子,先是有人小声的议论,接着议论的声音就大了起来: “快点呀。” “干什么呢?” 再然后,不知谁率先喊了一句:“骗子!” “对,骗子!” 附和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缺水、愚昧、希望之后转成的强烈失望,让所有的村民心性开始扭曲,只想把这个女骗子赶紧抓去祭献河神,好让上天垂怜,赐予甘露,让他们的庄稼复苏,家畜繁衍。 躁动的村民,开始向祈雨坛涌过去,忽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你们不能伤害她!” 里正看着那个挡在祈雨坛前的小姑娘,呲着牙笑道:“春桃,你不好生在家伺候你娘,怎么到这里来了?这个女人欺骗了全村的人,她是要代你去做河伯的新娘的。” 春桃张开双臂,小小的身体挡在祈雨坛前,在数百人的村民面前,她的身影几乎小的可以忽略不计,里正挡住了暴躁的村民:“你们且等等。” 接着又和颜悦色的对春桃说:“河伯大神要有一个新娘,他才会赐予我们甘露,如果她不去,那就你去,好不好?” 春桃嘴唇颤抖,看着他,人群外又挤进来一个瘦弱的妇人,她脚步不稳,踉跄着跑过来,一把抱住春桃,跪在里正面前:“大爷,您也是看着春桃长大的,怎么能忍心看着她去嫁给河伯呀。” 她又转过脸来,拉扯着春桃:“还不快给你黄大爷跪下,你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冲撞黄大爷呢,快给黄大爷磕头!” 春桃在母亲的拉扯下,慢慢跪下了,但是嘴角紧紧地抿着,满含着不服。 在有外人来送死的情况下,里正当然不想先动村里人,更何况现在崔寡妇又当众给足了他面子,他十分愉快的挥挥手:“崔家娘子,快把春桃带走吧,小孩子不懂事,万一冲撞了河伯大神怎么办,快走快走。” 接着他看着容诗音,大声道:“咱们有言在先,求不下去,你就嫁给河伯大神,既然是大祭司,那为我们一方百姓谋福祉,想来,也是心甘情愿的了。” 他一甩头,两个壮汉登上高台,就要将容诗音拖走。 “住手。”祝福忍不住喊了一声,众人齐齐向她望去,喊完住手,她也不知道应该再说点什么好了,李墨一悄悄的握住她的手,从手掌传来的温度,给了她无穷的信心。 祝福大声道:“我才是大祭司,她不过是我的替身,试试你们的品行,现在一切已经真相大白,为什么上天会降旱灾给你们,就是因为,有人心!术!不!正!” 人群里一片安静,里正指着祝福:“你!你!胡说八道!” 祝福冷笑:“你假称为河伯大神娶媳妇,实则是威胁有钱的人家出钱买女儿平安,然后再强行从那些家里势单力薄的家中带走少女。不是昧了良心是什么!” 里正心事被戳穿,村里几个交钱保平安的人家,说起来也并不是大户,只是心疼女儿,才不得不咬着牙挤出钱来,他们也早已对这种无休止的勒索心生怨恨,但里正拿着求雨、所有村民等等的大帽子压下来,他们也不好说什么,除了忍,也只有忍。 现在终于有人说出来了,他们的态度马上从支持里正,变成了中间派,不再喊着要让容诗音做河伯新娘,而是退在一边默默观望。 祝福看着那十几个低头不语的人,也猜到了他们是什么身份。 打铁还要趁热,不能改变骑墙派,万一里正强了,他们又得反水,祝福补充道:“你们以为掏钱就没事了?”她一指容诗音:“她死了,过几天再水灾,少不得又得找你们要一回钱,再把春桃送给河伯,春桃死了之后呢?又该轮到谁家的女儿了?你们那点家底,够里正掏几回的?” 祝福又望着村里所有的年轻男人:“你们村里的未婚姑娘都死绝了,你们的媳妇从哪儿来?你们的子嗣从哪儿来?” 这句话说到了重点,他们并不在乎别人家的女儿是死是活,但是如果没了媳妇儿,那就是很大的问题了,宗庙香火,要怎么样才能延续下去呢? 里正被祝福一番话挤兑的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来,半晌才憋出来一句:“你这个小娘子倒是牙尖嘴利会说话,不如你说说,天上不下雨,怎么办?” 祝福冷笑:“当然是先把你这个心术不正的人送给河伯谢罪,然后才能下雨。” “你!”里正指着祝福:“快把这个妖妇打死!” 几个忠心于里正的人,手里拿着木棍和锄头便冲过来,要向祝福打下去,祝福根本不为所动,她十分淡定的微笑着,身后卷起的一阵风,刮起了她的长发。“卡嚓”“卡嚓”……连接几声木棍断裂的声音,他们手中的武器,就只剩下了一小截,此时,祝福的长发,这才轻轻的停下,静静的垂在她的胸前。 李墨一如一柄挺拔的长枪,站在祝福的身边,护卫着她的安全。 祝福轻轻将长发拨至耳后,看着里正,展颜一笑:“现在,你的生死,可不在你自己手里,信不信,他要取你一只耳朵,绝不会挖你的眼睛,要砍你的左手,绝不会断你的右手。” 哪里还需要她说,刚才那么多手臂粗的木棍在被李墨一的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好像细柳条似的被捏断了,现下谁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何况,里正收钱的事情,已经让村里那些颇有家底的人家产生了不满。 现在形势已渐渐偏移到祝福的这一边。 祝福抬头看着不知所措的容诗音,笑笑:“你做的很好,现在,由我处理。” 她举步向祈雨坛走去,李墨一紧随在她的身边,双眼目不斜视,那股凛冽的杀气,却令人不寒而栗。 祝福站在坛前,容诗音压低声音:“你行吗?” 祝福冲她一笑:“放心。” 台下那些或是怨恨或是怀疑的目光对祝福没有丝毫的影响,她拿起罗盘,确定了位置,在四个方向,不紧不慢的用石头摆出掌管北方的玄武七星的位置。 祝福微微闭上眼睛,念着刚才从她脑海里浮现出的一段话:“斗牛女虚危室壁,七星齐聚风雨来,玄武启,黑水生……” 随着她的祷词,天空中悠闲飘着的朵朵白云忽然好像被什么催促似的,高空气流飞快的蹿动,齐聚在一处,颜色也由白转黑,越来越浓。 风动,山林里吹来的风,挟杂着远方雨水浓浓的湿气,最先感受到丰沛水气的,是大地上的泥土,散发出暴雨前的土腥气。 远方云层中,隐隐传来闷雷的声音,一滴、两滴、三滴,接着便是滂沱暴雨,冲刷着干裂的土地。 期待雨水许久的村民们,脸上挂上了欣喜的表情,崔寡妇率先拜倒在地:“活神仙啊!活神仙!” 村民们见此神迹,争先恐后纷纷拜倒在地,那几个曾经受了里正指令,想要打死祝福的汉子,更是吓得磕头连连,将额头磕破了也不敢停止,口里还念叨:“大神不记小人过,我们也是受人指使,千万不要降罪于我们啊。” 祝福没有说话,她看见了那个希望复活自己爱人的山鬼文湘,站在村民后面,血泪从她的双目缓缓流下。 在她强行唤醒祝福的力量时,祝福便按照她的愿望,将她的爱人云彰的灵魂召唤回来。 可是,与此同时,回来的还有峡谷中那些被人出卖,中伏而死的将士们的灵魂。 所有悲伤的往事,又一次的重现在山鬼面前。 为了给她买首饰,云彰选择了出卖曾经最信任他的将军,将他们何日何时将会路过峡谷的绝密情报,卖给了敌国,用三千条兄弟的性命,换回了这样一条项链。 当他拿着刚刚买回的项链时,想要抄近路从峡谷赶回林中的时候,却遇到了因极深的怨念而徘徊不去的灵魂,他慌张之中逃入冰洞,不敢出去,从上方渗下的溪水,打湿了他的衣服,最终,他被活活冻死在洞中,日复一日的渗水在他身上覆盖成冰,最终,他被封在了巨大的冰块之中。 也是因为峡谷中那三千将士的怨气,就算是山鬼之灵,也无法探查到云彰的埋骨之处。 祝福将云彰的灵魂召唤出之后,他看见了文湘,更看见了被他害死的三千名兄弟,他无颜面对他们,再一次的,魂飞魄散,从此不入轮回,永远消失在天地之间。 “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起码,我知道,他在这里……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文湘陷入深深的后悔与悲伤。 祝福看着她,轻声叹道:“感情,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山鬼不愧是山林精灵,并没有颓废很久,她很快便将痛苦压下,轻轻抬手,接住天空中落下的雨滴:“这片土地深处,有很多红信石。” 红信石,那是制造砒霜的原材料,正因为它的红,液态的砒霜,才被称为鹤顶红,剧毒。 这场暴雨将会渗入土层,让红信石污染地下水,这里的井水,永远也不能喝,喝了便会砒霜中毒。 第一百八十二章 走不掉 “谢谢你。”文湘努力微笑着,犹自留着两道泪痕的俏脸上,浮出一丝笑容。 真相是残酷的,但是,对于文湘来说,却也是个解脱,她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因为长生而不得不永远为了云彰不告而别而生出怨气,甚至因此怀疑,云彰是不是在山的外面遇见了美丽的姑娘,而将她抛置于脑后。 因此,她恨所有长得美貌的人类姑娘,在文湘的眼中,所有美丽的姑娘,都有可能是勾引走云彰的人,在无月之夜,她故意让山中的植物变得更加繁密,让看不清路的女人摔下山崖,或是扭伤脚踝,被野兽吃掉。 “半夜三更还出来的女人,一定不是什么正经人,死了也是活该。” 从此,山鬼杀人的传说,就在这一带流传开,所有的姑娘都不敢在太阳下山之后,还在山林附近活动。 也因此,圆山村一直很穷,他们想要去省会,需要兜很大很大的一个圈子,要走上五六天。而他们主要的经济作物是新鲜水果,他们即没有距离优势,也没有保鲜技术优势,只有坐拥着能长出甜美果实的金山,过着穷日子。 这也是萧钧天他们之前想要帮助他们的原因,只要从山中开出一条道,汽车油门一踩,不过一天功夫,就能到市里的火车站,再坐上半天的火车,就可以到省城。 他们的杏子桃子如果能进省城,价格可以翻十倍不止。 这也是萧钧天当初选择了他们做为优佳基金帮助对象的原因,那是因为他们值得帮,而且看起来,村民也并不懒。 只是一提到要从山间修路,村民们就面露难色,找出各种借口,最后才不得不承认,是因为山鬼作祟,虽说这些年山鬼只害过女子,但是谁知道山鬼会不会一不高兴,连男子也不放过呢。 因此,虽然帮助了这么久,圆山村的贫穷状况依旧没有得到改变。 文湘以古代楚国最高的礼仪,向祝福拜谢:“没想到,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你这样拥有上古祀星族大祭司力量的人。” “你知道祀星族?” 文湘点点头:“是,当初祀星族大祭司的确来此祈雨,我在山林间也深受她的力量影响,你们进入村子之后,我便感觉到你身上的力量,才会加入剧组,想要引你出手,可你却不知如何使用,我原本只是想将你带到这里,希望你能想起曾经的一切,没想到,他们……” 说着,她看着李墨一与容诗音:“也会一起过来,想必与当年的大祭司也颇有几分渊源。” “他的确是的。”祝福指着李墨一,“可是我的确是现代人,对此没有一丝丝印象,刚才念的那几句,是不知怎么就在我脑子里跳出来的。” 许久没有出声的李墨一低声问道:“请问,她们两个的身上,都有大祭司的力量吗?” 山鬼摇摇头:“只有她。”她指着祝福。 转而她又疑惑的说:“可是,容诗音如果不是与大祭司有关的人,她也不会被我的力量带到这里来,村民能看见她,说明她与这里的磁场相合,至少曾经有过与这里相关的记忆。” 接受了眼前一切不可思议事件的容诗音,也从刚才的慌乱中缓过来,问道:“我似乎,曾经梦到过类似的场景,而且在梦里,我祈雨成功了。” 山鬼沉思片刻:“也许,这就是你们人类所说的传承?” “我传承大祭司?可是你不是说我身上没有祭司的力量吗?” “也许,你是她的后人。” “咦?大祭司姓容?”容诗音看着李墨一,李墨一摇头。 自上古以来,华夏民众的姓,虽变化不多,却也并非恒定不变,或是少数民族归服,改汉姓,或是为避灾祸,或是为了假冒名门之后,也或是皇帝赐姓…… “不过,大祭司有孩子?”祝福忽然想起这个问题,如像李墨一所说,大祭司在祭星失败之后,便灰飞烟灭,灵魂进入轮回,那么,又怎么会有后人? 李墨一想了想:“瑶光有个妹妹,叫玉衡,确实嫁人生子了。” 这样看来,也许容诗音是大祭司妹妹的后人,的确也是与大祭司相关了。难怪长得这么像,兴许就是侄女像姑姑……呃……顺便加个隔代遗传。祝福强行在脑中将这个逻辑圆了一番。 “你家有没有什么族谱?”祝福眼睛闪闪发光,说不定可以从宗谱上看出什么。 “有是有,但是我家不是长房,族谱在长房伯伯那里。” “等拍完回去了,我们可以借来看看吗?” “应该可以吧,我让我爸去说说。” 想起村里的地下水,祝福问文湘是否有办法可以把红信石全部弄走。 文湘摇摇头:“我虽是掌管山林,但是只能管有生命的,地下矿石,是天地生成,属自然元素,我无法移动。” “那就很麻烦了,看来只好劝他们搬家了。”祝福苦恼的撑着脸。 文湘指着外面的河道:“你们进入村子的时候,是不是没有看见这条河?” “嗯,在很远的地方了。” “其实,红信石都是以这条河为界,在深山之中,山溪无毒,只要不喝地下水,对村民也无碍。他们的果树都在远远的位置,属于不同的地幔层,树的根系是不会吸收到毒素的。” “……你是不是去城里学过地理和生物?”这专业用词一套一套的,不太像一个正常的上古精灵干得出来的事。 文湘颇为骄傲:“ofcourse,我可是上完学的,还工作过两年。” “然后你就辞职回来了?” “是啊,我跟主管说,我要辞职回去当神仙。我现在还记得主管的表情呢,她跟我说,少看网络小说,那些东西不是真的,还说可以给我半个月的假期,让我好好休息休息,一定是精神压力大大了,才会想这些。” 祝福脑补了那位可怜主管的表情,也忍不住笑出声。 “说不定网上搜搜奇葩辞职理由里,能找到那位主管的投稿呢。” 几个人说笑一阵,文湘再拜:“我该走了,我离去后,幻境自当解除,你们也可以回到正常的时空里去了。” “慢走,有空来s市玩,我请你撸串吃小龙虾。” 文湘向外走去,在雨中,与她并行的还有赤豹与文狸,花草做成的衣衫,被雨水冲刷之后,颜色显得更加娇艳。 她的辛夷车后跟着赤豹文狸,渐渐消失在雨雾之中。 祝福双手捧着脸:“好了,你们刚才是不是听到她说,只要她走了,幻境就解除?” 三人默默无语的看着面前齐刷刷在大雨中跪成一片的村民。 为首的老者连连磕头,说了许多,大意是请大祭司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他们刚才对容诗音的小小不敬,他们也是求雨心切没办法…… “求雨心切就要杀人吗?焉知你们不是因为杀孽太重,才会使得上天降罪。”祝福看着这些实用主义者,什么鬼啊神啊,他们付出祭品就一定要得到回报,不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哪里是信仰,根本是市场经济。 “我现在只想知道,我们怎么回去。”祝福以手扶额,根本不想听他们说那些毫无意义的废话。 李墨一倒是十分的从容:“下雨天留客,人家置办齐了这么一桌酒宴,不如尝尝。” “不要,万一是从山里弄来的呢,那底下可是有砒霜的!”祝福拼命摇头。 “这些都是界河另一边的,不会有事。”李墨一又挟了一筷子。 老者见李墨一肯动筷子了,表情已放松大半,至少说明,大神肯接受他们的供奉了不是吗?那么,下面就可以继续提要求了。 他搓着手,躬着背,站在门口:“大祭司啊,可否请您在这里留下,我们村上下几百口人,都需要您的无穷法力啊。” 祝福忍不住压低了声音吐槽一句:“就这么一桌子菜,就想永久买断了啊?” 老者虽然没有听见她说的话,但是看她脸上的表情,嘴角那一抹嘲讽的笑意却是十分明显,他不解,大祭司会跑到这穷乡僻壤来为他们求雨,不就是因为她有一颗悲天悯人的慈悲之心吗,怎么现在却变了个人似的。 难道是……嫌供献还不够? 他“扑通”跪倒在地:“村子实在是太穷啦,我们这里单是出山就要走上十几天,实在生活不易,还求大祭司体念我们凡人困苦啊。” “我给你们指一条明道,你们向东,笔直开出一条道来,将来,就不会受苦了。” 老者连连摆手:“向东?使不得啊,那会触怒山神娘娘的呀,万万不可动山上一草一苗呀。” 这老头子还真是麻烦,文湘从来也没说过不能动山上一草一苗吧,祝福微微皱眉:“刚才山神娘娘已经对我说,只要你们不往界河左边的林子里种东西,也不要从那里的山林里采摘任何东西,她就可以原谅你们。” 老者虽然已经见识过祝福方才祈雨灵验的神通,但是……她刚才不是一直和一个侍从一个侍女端坐在屋里吗,除此之外,别无他人,如何就与山鬼娘娘说过话了? “如果连这样的信任都没有,我留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祝福心下着急,怎么还在这奇怪的时空里呆着,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离开。 老者吓得又跪在地上:“大祭司娘娘,不是小老儿不信您,实在是山鬼娘娘当初实实在在的杀了几个丫头,村里的女娃娃人人自危,连男人都不敢在入夜后进入山林,这条路实在实在是无法开通呀。 这个老头实在固执,而说好的回到自己的时间轴又完全没有希望的样子,祝福还是不得不给他们想出个解决办法。 心烦意乱的祝福站在门口,一眼看见跪在崔寡妇身边的那个小小身影,祝福抬起手,向她招了招:“春桃,过来。” 春桃抬起头,怯怯的看了看祝福,又看了看老者:“族长。” 老者急切地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灵光呢,大祭司娘娘叫你过来,你还不快过来。” 春桃这才敢站起身,进屋。 祝福看着浑身湿透的她,想想如果不是自己忽然出现在这个时代,春桃就会被杀死,根本就没有救这个村子的心思,这些人,活该! “春桃,姐姐带你离开这里好不好?”祝福蹲下身子,柔声细语的问她。 春桃摇摇头。 “为什么呀?他们对你这么不好,要把你杀掉,你还舍不得这里吗?” 春桃望着屋外跪着的崔寡妇,坚定的摇了摇头:“这里有娘,还有我爹的坟墓,娘说过,屋子坏了可以修,但是不能什么都不做就不住了,如果一坏就走掉,那么天下之大,也不会有我们住的地方了。” “你想留下来,改变吗?”祝福对这个小姑娘可称得上肃然起敬,在这样的山村里,这么小的小姑娘竟然能有这样的思想,想想现代网上还有不少人嫌国弱民穷,发出那种可笑的言论,说什么我生在这个国家是没办法,我儿子生在这个国家是没本事。 说的好像这样无能的人去了别的地方能活得很好似的。 本来祝福真的是一点帮助他们的欲望都没有,现在却被这位名**桃的小姑娘一番话说动了心,她定定的看着春桃,一字一句问道:“如果需要你为村子做些事,你怕不怕?” “不怕!哪怕是嫁给河伯做新娘,只要能让村子风调雨顺,我也愿意!”春桃那双纯真无邪的眼睛里,充满了坚定。 “好,”她站起身,朗声对族长说:“这样吧,你们不是怕山鬼娘娘生气吗?今天是什么日子?” 族长回答道:“四月三十。” “三十啊,无月之夜,今晚,春桃会一个人上山,如果明天她完好无事的回来了,你们就修路去吧,要是她出事了……反正你们本来也就是要她的命嘛,现在不祭河伯祭山神,也没什么区别,也不委屈了她。” 族长语塞。 人群里传来一阵喧闹:“崔寡妇晕过去啦!”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不怀好意 这个妇人一天之内受到的打击实在太多,惊恐之后燃起了希望,本以为女儿就此平安无事,没想到,现在又要让她赴险。 在雨地里又跪了这么久,她的身体实在支持不住,便晕了过去。 春桃见状哭叫着“娘亲”,也跑了出去,祝福叹了口气,这也实在是没办法,不这样,村里人根本就不可能将道路开通。 快要到傍晚的时候,整整下了一天的雨,终于转小,只有空中飘着微微雨丝。 黄土的道路,被雨水和成泥,一脚踩下去,很快就陷进去,连脚背都看不见,再拔出来,与叫化鸡倒有七八分的相似。 今天本不是进山的好时候,但是,祝福都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能呆多久,对于这些村民,她并没有什么帮忙的心思,完全是为了春桃这个丫头。 村民散去,祝福李墨一与容诗音三人在春桃家,帮着她准备进山所需要的东西,崔寡妇倒下之后,一直没有力气爬起来,容诗音一直在她身旁照顾。 李墨一则是从各家搜来油布,为春桃准备晚上睡觉的旅装睡袋。 春桃家里真的很穷,自古以来孤儿寡母都是不好过的,大家族里跟着拖一拖还没什么,这种村子里的,寡妇若是有个儿子倒也罢了,像她家这样只有一个春桃,本家的叔伯但凡有点坏人,便会以各种方式将家的田宅侵吞。 这么看来,这个村子里的人也并非坏到无药可救。 祝福哼着小调,研究桌上放着的那几样食材,都是从村里的人那里搜刮来的:馒头、腊肉、红薯干、菜油……就这馒头,都是前天的。 这已经是村里能拿出来最好的东西了,也真是穷,早点把路打通就好了,也许等回到属于自己的时间之后,会发现,那个村子突然变得十分现代化,十分富裕,这倒也不错。 眼看着天要黑了,别人家里已经开始冒出了炊烟,只有崔寡妇这里还冷锅冷灶的,祝福卷起袖子,企图大展身手,然后…… 她尴尬的发现一个问题,灶是冷的,没有火。 烧大灶是一个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对于从来没有烧过的人来说,是一个史诗级的难题,比如祝福现在看着黑洞洞的灶口,大脑一片空白。 应该怎么办?听家里老人说过以前烧煤炉的时候,要先点着报纸,再用报纸去点木屑,再用木屑燃着小树枝,然后再点着蜂窝煤。 这个年代……有报纸吗? 最后,祝福决定放弃,不懂就问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祝福问春桃:“你家这个灶,是怎么点的?” 春桃一蹦一跳的过来,只见她不慌不忙的拿起一块石头,叮叮当当的敲了几下,然后又不知做了些什么,柴禾就传出“噼里啪啦”的燃烧声。 “厉害厉害。”灶烧热了,祝福往锅里倒上油,把馒头切成片,等油锅烧热了,将馒头片整个丢下去,滚油沸腾着,一股属于面粉的香气升腾起来。 炸好的馒头片沥过油,金黄香脆,闻着就令人垂涎欲滴。 围在一边的春桃抽动着鼻子:“呀,真香。” 她家里平时能见着一星半点的油已经是老天爷开了眼,哪里能有这种机会,用半锅油来炸馒头片吃。 “拿去吃吧。”祝福拍拍她的脑袋。 春桃应了一声,伸手想要抓一片,想了想,将整个盘子端了去。 不多时,便听见春桃稚嫩的声音:“大哥哥吃,大姐姐吃,娘,娘吃馍馍片,是大祭司姐姐亲手做的。” 蒜苔炒腊肉,这事本不是很难。 如果用的是煤气灶的话。 这个大灶,要调火势,全靠不停的折腾柴禾,祝福顾得了下面,顾不得上面,忙乱成一团。 不小心蒜苔上沾着的水还溅到了一旁的油锅里,一阵可怕的油爆声炸起。 祝福被那声音一惊,本能的向后倒退几步,方才一直弯着腰,猛然起身,眼前顿时金星直冒,脚下没站稳,差点一头撞上碗柜。 忽然,身后不知什么时候伸出了两只有力的手,揽住她的肩膀:“小心。”熟悉的声音,祝福连头也没回,便举起抓着铲子的手:“来,下个订单,把蒜苔和腊肉杀掉,做熟。” 李墨一的声音里充满笑意:“那你付出的价格是什么呢?” 祝福转身,望着他,忽然踮起脚,对着李墨一不厚不薄的嘴唇,重重亲了一口:“不用找了。” “……”李墨一看着她慌乱逃走的身影,用手指轻轻拂过自己的嘴唇:“还不够数。” 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就绪,崔寡妇被春桃扶起来,她看着桌上放着的一盘腊肉炒蒜苔,忽然捂住嘴,眼泪不住的往下掉。 可把春桃给吓坏了:“娘,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崔寡妇深吸一口气,拍拍她的肩膀:“没事没事,只是一下子想起了从前,我刚生下春桃的时候,家里也是没钱,别说肉了,连大米白面都见不着。唉,怪我不好,生个娃哪里就这么娇气了,非想着要吃腊肉,她爹跟其他后生上山,这一去……就没回来……” 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春桃用小手抚着她的后背,也是红了眼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容诗音轻声道:“嫂子,你也别太难过了,春桃她爹在天上,一定会好生保佑你们娘儿俩的。你看,春桃这不就是逢凶化吉了吗?俗话说的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崔寡妇含着眼泪点点头,看着祝福:“大祭司娘娘,您今天来,可是救了我们娘儿俩啊,若是春桃死了,我是断断活不下去的。” 祝福一向不太擅长安慰别人,只是笑着说:“今天春桃得救,也是因为你教导有方。” “我?”崔寡妇不解。 祝福将今天春桃对她说的话,又说了一遍,只说像春桃这小小年纪,却能想到这些,将来必能大成。 “大成什么呀,哎,她不过是个女孩子,将来,也就是嫁作别人妇,侍候公婆男人一辈子。” 祝福摇头:“女孩子也能做出一番事业,就算是嫁做人妇,养出的孩子,也比别人见识强些,一点一点的,只要遇到机会,就能飞黄腾达。” 崔寡妇被她一席话说的心花怒放,笑着擦去眼泪:“嗨呀,当着诸位贵客,我在胡说些什么,快吃快吃,菜都凉了。” “大祭司姐姐,你是好人。”春桃抬头看着祝福。 祝福一点也不客气:“那当然。” 吃完饭,村子已被暮色笼罩,春桃背着祝福给准备的干粮和水,走出家门,一步步向山里走去,村里的人看着这个少女孤独的背影,有些人祈祷她可以平安回来,这样就说明山神的诅咒已经被打破。 但是有些人就不这么想了,被祝福嘲讽过的里正,缩在自己的屋子里,隔着窗扇望着春桃消失在村口,脸上满是怨恨之色。 这次祈雨坛上,祝福将他勒索大户钱财的行径公之于众,如果这次春桃能平安回来,村民将会找他算回头帐,而如果春桃死在山上……或许这件事,还大有转机。 夜色更深,春桃一个人在山里走了许久,虽然祝福对她保证不会有事,但是她心里还是十分害怕,竟然忘记要在天黑之前把帐篷搭好,现在再想要搭,什么都看不清,完全没有办法弄。 一阵小风吹过,树叶上残留的雨滴唰唰的落下,就如同又下起了小雨,甩了春桃一头一脸,单薄的衣服很快便湿透。 她将油布帐篷抖开,自己紧紧裹起来,这才觉得身上回复了一丝暖气。雨后的森林,四处都是湿嗒嗒,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黑暗的林间,不知道哪里传来了野兽的咆哮声,春桃吓得继续向前跑,直到被虬结在地表的树根绊倒,重重摔在地上。 她扁着嘴,委屈的想要哭,一抬头,却发现前方竟然是块平地,在平地正中,影影绰绰的似乎有座房子。 有房子,至少就有一个可以挡风的地方了。当下,春桃也忘记腿疼了,开心的跳起来跑到屋子里。 房子也不知道多久没人住了,地面上原本的砖都裂成一小块一小块,杂草丛生,屋顶……哪里有什么屋顶,春桃抬起头,只见满天的星光。 正中有一张破破烂烂的供桌,实在太黑,也不知道是供的哪位神仙。 春桃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很快在附近找到了一些干柴,她用随身携带的火石和火镰生了一堆篝火,温暖的火焰在柴草上跳跃着,将这片恼人的黑暗撕开一个空,让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得到一些安慰。 借着火光,她看见供桌上供着的那尊神像。 哪里是什么神像,却是一块牌子,春桃不识字,只觉得这牌子的形状,很像爹爹的牌位,也许这是谁的牌位? 想到这里,春桃心里先是一紧,赶紧跪下磕头:“春桃什么都不知道,误闯这里,还请您不要见怪,容我在这里呆一夜,明天就走。” 一阵风从破烂的大门刮起来,火苗猛然一摇,映在斑驳的墙壁上显得分外诡异,春桃又连连磕了几个头,赶紧缩在火堆边,用油布裹紧着自己,心脏“怦怦”狂跳不止。 漫长的山路走下来,让她现在觉得又有点饿,春桃从包裹里找到几块肉,用树枝挑着,靠在火边慢慢的烤。 很快,一股浓浓的肉香,便慢慢飘满一屋,又飘向屋外。 春桃一抬头,赫然发现门外有一个黑色的人影,正慢慢走进来,她惊慌失措,大声尖叫。 “在这地方,你叫破了嗓子,也不会有人理你的。”是里正的声音。 春桃声音颤抖:“你,你想做什么?” “白天的时候,你就该祭河神了,阴差阳错,让你活到现在,白赚了大半天,也该满足了吧。” 春桃分明看见里正手里的菜刀,隐隐闪着寒光,她慢慢向后挪,很快,背就抵住了墙壁,已无路可逃,她吓得闭上眼睛。 接着,她的耳边,传来了另一个奇怪的声音,脚步声混合着从野兽咽喉中发出的,充满威胁意味的低吼。 里正的惨呼,人类肉体被撕开的声音,还有呼啸的破风之声,不断传来,春桃不敢睁眼,她紧紧闭着眼睛,努力将自己缩得更小。 很快,里正就发不出声音了,有什么东西,在舔舐着鲜血,撕扯着肉,一股带着血腥和腐臭的气息直往春桃的鼻子里钻。 也许今天可能是要死在这里了,春桃缓缓睁开眼睛,木然地与趴在里正身上的野兽对视,那是孤狼,山中的人都知道,孤狼最狡诈也最狠,兴许是这里的肉香,将它引来。 以春桃的能力,她是绝对无法从孤狼的利齿之下逃出生天。 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等着孤狼走过来,把自己咬死,吃掉。 很快,那匹狼停止了撕扯里正的尸体,抬头看着春桃,那张染满鲜血的嘴,让春桃的血液都好像被冻住了。 它向春桃慢慢走来,忽然,又停住了,转身,回到里正的尸体旁,叼起,向外拖走,只在地上留下长长的一条血迹。 春桃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放过自己,也不知道后面还会不会有别的野兽过来,整个人都处在惊恐之中。 “别怕,好好睡一觉,天亮就走。”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她一回头,发现身后的墙壁上有一个墙洞,祝福正冲着她笑,还有李墨一,站在她身边,春桃在他身上感受到可怕的气息,就如同死神亲临。 刚才那匹狼,想来是因为他吧。 可是之前见到他的时候,分明是一个温和可亲的大哥哥啊,她又抬起头,没错,就是温和可亲的大哥哥,刚才他杀气浓重的模样,仿佛只是一时的错觉。 春桃想站起来,却发现刚才被吓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了,只得尴尬的坐在原处:“大祭司姐姐,你们怎么来了?” “来保护你呀。”祝福大大方方的从窗户跨了进去,坐在春桃旁边。 第一百八十四章 回去 祝福紧挨着春桃坐下,春桃忽然扑进她的怀里,委屈的大哭起来,祝福有些手足无措,张着两只手,不知如何是好,想起电视剧里,似乎应该是摸摸她的背? 于是她照做了。 感觉到后背传来的温柔抚触,春桃想着自己刚才差一点被狼吃了,再往前差一点被里正杀了,再往前又差点被扔进河里淹死,顿时觉得自己实在是命苦到不行,哭得越发大声了。 祝福手一僵,不知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她试探着问道:“你,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刚才有什么东西伤到你了吗?” “没有不舒服,”春桃抽抽噎噎地抬起头来,“我只是想到,我们女人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唉……”祝福不由深深叹了口气,她本想拿现代的事情来安慰安慰春桃,说以后就会好,可是想到高考时女生的录取分数线比男生高上一大截。 找工作的时候更是糟糕,女性扎堆的职业优先录取男性,理由是性别平衡。原本就是男性扎堆的职业就更是只要男性,理由是女生不适合。 一面又要求女性已婚已育,一面又嫌弃女性的产假影响工作。 这么一想,虽是强了些,却也强的有限,安慰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 蹲在血泊旁忙着清理血迹的李墨一抬起头:“首先,自己要立得起来。” “什么?”祝福与春桃异口同声,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李墨一手中的工作不停,一面说道:“我曾去过敦煌,那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寸草不生,就连河床都是干涸的。” “嗯,我知道,我也去过。”祝福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可是,后来我又去过一次,茫茫戈壁上,长满了小腿高的草,被风一吹,倒与这里的草甸有几分相似。” “当地人说,前天,下了一场暴雨,就是这场暴雨,让这些沉睡在地下的草籽苏醒,抓紧短暂的时间,发芽,长大,我觉得其中一棵开着紫花的很美,于是将它带走,移植进了水足土肥的花盆,它便可以活得更长一些。” 李墨一抬起头:“如果觉得自己在荒漠里,就放弃希望,那么即使有一天,机会来临,你也会因为心已死,而错失。” 天生丽质难自弃,首先,得是丽质。 祝福明白了,她对春桃说:“明天,你平安回去之后,村子就会开凿通往山外的路,到时候,你们村里的人,一定会将外面的东西带进来,你也可以跟着他们出去见一见世面。也许,外面的世界,就是你的机会,但是,你得有抓住机会的能力。” 春桃似懂非懂点点头。 祝福问道:“你们村里,有人识字吗?” “嗯,听说族长家里有个瘸腿的伯伯是识字的。” 很好,回去应该有希望开个学堂。 “真不愧是专业级人才。”祝福发现刚才一滩可怖血泊的位置已经干干净净,什么都看不出来了,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小草还在原处长着,就连碎砖缝里都没有残留。 李墨一将找来的干柴丢进火堆,将火烧得更大了些,他站在春桃面前,看着将他精心缝制好的油布帐篷当做床单裹紧在身上的春桃,伸出手:“给我。” 春桃还没反应过来,祝福扯了扯她身上的帐篷:“这个。” “嗯。”春桃红了脸,赶紧把帐篷递给李墨一。 继方才的擦地表演之后,又是扎帐篷表演,根本看不出李墨一做了什么,只见他不慌不忙的在布上抹了几下,穿了几下,好像在搭架子,忽然一个方方正正的帐篷,就已经搭好了。 李墨一又从春桃的包袱里找出为她准备的信封式睡袋,最后从祝福身后的包袱里拿出了一个枕头,一并丢进帐篷去。 “小孩子要睡的好,才能长得高。”李墨一对春桃说,“你进去睡。” “你们……要走了吗?”春桃看了看帐篷,又看了看李墨一,心里开始紧张起来,生怕他们就这么离开,然后那只大灰狼后脚就来,把她拖走…… 祝福摸摸她的脑袋:“我们不走,明天我们一起走。” “那,大祭司姐姐陪我睡吗?”春桃看着祝福。 祝福看着那小小的帐篷,摇摇头:“不用,我坐在外面,保护你,你明天一定要精神很好很好的站在族长面前。快睡吧。” 春桃点点头,钻到帐篷里去了。 呼吸着林中清新的空气,仰望星空浩瀚,祝福靠在墙壁上,忽然莫名的生出“这是哪里我是谁,我从哪来,要往何处去”的想法。 “难怪有人有宇宙恐惧症,深海恐惧症,看着一望无际的宇宙,真的感觉自己好渺小,有一种无力把控自己命运的感觉。” “我来到你的年代非我所愿,但是,你看我现在不是也挺好,有工作,有朋友,还有喜欢的姑娘也正好喜欢我。” “咦,你喜欢的姑娘是谁?哪天介绍我认识认识?”祝福故作惊奇地问道。 没想到,李墨一扔了句:“稍等。”就蹿出窗户不见了。 祝福习惯了他的作风,就等着他一会儿能抓个什么东西回来。 没想到,他举了一块石头回来。 “你别告诉我,这位是石矶娘娘。”祝福看看石头,又看看李墨一,“当初太乙真人把她烧成原形之后,你将她救回,然后她十分感动,要求以身相许?” 李墨一轻声说:“仔细看。” 石头微凹,聚着一汪水,祝福瞪大眼睛看了半天:“看不出来,这里面有只母蝌蚪?” 李墨一笑笑:“蝌蚪哪有看不见的。” “也对,哦,我知道了,里面有只母蚊子刚下的孑孓!”祝福为自己的回答鼓掌。 “这里面有大祭司姐姐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春桃从帐篷里跑出来,勾着头伸头看着石洼里的积水。 平静的水波,在明亮的火光下,照出祝福那张清秀的脸庞。 “明天你要是起不来,我就把你扔到河里清醒清醒!”祝福环顾左右而言其他的计划被一个黄毛丫头破坏,顿时恼羞成怒。 春桃躲在李墨一身后,扯着他的衣服:“大哥哥,我这可全是为了你。你一定要救我呀。” 祝福忽然觉得刚才那一通什么人生啊,命运啊,前途啊,完全不用这个小丫头说,这心眼儿亮敞的很,要是再经点事,读点书,那还不得飞上天去。 “我数三下,你要是不睡觉……” 还没等她说完,春桃一溜烟的钻进了帐篷,祝福跟过去检查,掀开布帘,发现她钻进睡袋,紧闭着眼睛,全身笔直笔直的仰面睡着,看起来特别的庄严肃穆…… “不准再起来了!”丢下毫无力度的威胁,祝福又回到墙边坐着。 李墨一坐在她身边,她也不说话,慢慢的,她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头一点一点,最后意识陷入一片黑暗。 *** “早安。” 祝福睁开眼睛听见的第一句话,就是李墨一的招呼。她迷迷糊糊的问道:“我要喝咖啡。” “现在那个埃塞俄比亚的牧羊少年,可能还没有发现一种名为咖啡豆的红色果实可以使羊群兴奋,将就着喝点溪水吧,煮开的。” 祝福愣了半天神,才想起来,现在自己不知道是落在哪个奇怪的时空里的山村。 接着,她这才发现,为什么自己睡了一夜,没有感觉到被碎砖硌着,因为大半个身子,都倚在李墨一的怀里,几乎是被他搂在怀里睡的。 而原本是帐篷的地方,已经被收得差不多,春桃正在专心的将自己用过的东西打包,对于祝福睡在李墨一怀里一点表示都没有,熟视无睹。 祝福反倒不好意思,羞红了脸,赶紧坐起来,过去替春桃收拾。 春桃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最后看着供桌上的牌位,问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呀?” 祝福念道:“镇北骁骑将军刘公宁远之位。”她问春桃:“刘宁远是你们村的人吗?” “不是。” “那怎么会在这里有个小祠堂?” “我也不知道,从来没听村里人提起过。” 春桃想了想,伸手拿起那块牌位,想要塞进包裹里带走:“昨天我对这牌位磕了头,保证会供奉香火的。” 没想到,她的手刚拿起,那块木制牌位,竟然碎成一片一片,落在地上,摔得更加粉碎,被风一吹,与泥土碎砖混在一起,哪里还能拼出个齐整的模样。 春桃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她不知所措的站在当场:“我只是想……” “没事没事,这木头在林子里久了,自然就朽坏,跟你没关系。”祝福安慰道。 话虽这么说,她却是忽然想起了,这块牌位的主人,也许,就是被云彰出卖的那位将军? 想着他满腔抱负,欲安国定邦,带着兄弟们奔赴战场,却有人因为一串项链,而将他并那三千多人一并送入地狱,不能死在两军阵前,却死在自家奸细的出卖上,想必,这位将军也不会甘心吧。 祝福一向对这些精忠报国的武人抱有好感,一声叹息。 “不要怪云彰,他都是为了我。”山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她那鲜花香草做成的衣裙明**人,赤豹与文狸安静的跟在她身后,直让春桃看傻了眼。 没想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山鬼从脖子上取下那串云彰买来,还未及送给她的项链,交给春桃:“这串项链做为酬劳,烦你下山后,替刘将军并三千将士立碑。” 春桃犹豫着,不知该不该接,祝福说:“这就是你们信奉的山神娘娘啊,你就答应吧。” “收了项链,就要把事情办好,若是办不了,就不能接。”当初月黑堂对李墨一的杀手职业道德教育实在是太到位,李墨一现在不失时机的向春桃灌输拿人钱财予人消灾的职业道德。 项链真的十分漂亮,但是春桃却犹豫着不敢接,以她现在的能力,家里吃饭都困难,又哪有能力立什么碑? 万一接下了山神娘娘的委托,却做不到,山神娘娘会不会大发雷霆,转而迁怒村子? 春桃不敢想象失败后的结果。 祝福看不下去了,对她说:“你别听这个奇怪大哥哥的话,尽教坏小孩子,春桃,你真的做不到吗?” 春桃嘟着嘴:“我不识字,也不会雕石碑,也没有钱请石匠……” “不会可以学,没钱可以赚,你是个聪明的小姑娘,绝对不会比别人差,我可是能呼风唤雨的大祭司,我说的话,你信不信?” 祝福现在这模样已经不能叫循循善诱,倒像是紧迫盯人,春桃大脑一片空白,接下了山鬼的项链。 山鬼走了,春桃这才回过神来,紧张的腿直打哆嗦:“做不到可怎么办呀……” “做不到就慢慢做啊,她又没说要什么时候做完,你也没答应她要什么时候做完,对不对?”祝福嘿嘿一笑。 李墨一扶额,到底谁才是教坏小孩子的凶手。 回到村里,村里人为春桃的回来而感到欣喜,同时也有人发现里正消失了,春桃如实告知里正昨晚被孤狼叼走的事。 那串项链也没有隐瞒,春桃说那是山神娘娘所赠,要为曾经在这里死去的将士立碑。 村里人猜到里正上山是想要对春桃不利,却因为春桃有山神娘娘的庇佑,因此,里正反而被狼吃了,这个崔寡妇家的女儿,能得神明的庇护,说明必定是贵人啊。 族长忙命人准备石料,也请出了许久不曾露面的族弟为那三千将士撰写祭文。 前去传信的人回报说:“大伯说,为阵亡将士写祭文,要有气势,绝不能坐着写,没了那股精气神,无脸祭英魂。” “胡闹!不坐着写,他还想站起来写?!”族长对这个族弟的异想天开嗤之以鼻。 “立碑没有规定期限,你们可以等路通了之后,找外面的人写。” “这是我们村的事,怎能让外人写!”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有两个人抬着一个半倚在榻上的人出来,在村中间的空地上,将他放下来。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奇雨 “我虽不能写,但村里其他人可以学,可以写。” 族长用力顿着手中的拐杖:“学什么学!都像你似的,若不是你识字做官,也不会挨廷杖,几乎被打死,如今落得半身残疾,倒不如不识字的好。” 两人争执起来。 眼看着吵个没完,祝福对李墨一使了个眼色,李墨一上前:“让女孩子学吧,女孩子也无法入朝为官。” “胡闹胡闹,女子无才便是德!哪能读书识字。” “放肆!”祝福的目光冷冰冰的扫视着族长,族长说的太起劲了,忘记这位神通广大的祭司也是女子。他忙辩解道:“您不一样,您有神力,我们村里的都是肉体凡胎,若是读书识字,只怕野了心,再不能安安静静的照拂家里。” 说来说去,不就是怕女孩子见多识广,看不上废物吗?要是真的男孩子有出息,哪里会怕什么女孩子野了心,真是笑话。 不过她不能这么说,只是冷笑道:“那就让春桃学吧,她原本就是捡回的一条命,学了这惹事生非的能耐,也算是替你们解围,否则……” 她的声音陡然变得更加阴冷:“……山神娘娘能令花落树枯、地龙翻身,到时候,你们想逃,都逃不掉。” 原本就迷信的村民,被祝福这么一吓,顿时什么也不敢说了,他们也的确没有阻拦春桃学习写字的理由。 那位半瘫的中年男子,曾见过大世面,他深知自古女子不输须眉,春桃还这么小,就得到山神和大祭司两位拥有法力的女子庇佑,必定是后福无穷。 因此,他也乐于教她。 既然春桃已经平安回来,村里人开始着手准备开通道路。 一切都在顺利的进行着,崔寡妇也在容诗音的细心照料下身体逐渐康复。 就在修路的第一锤砸在地面上之时,祝福忽然觉得眼前的景物变得模糊,当视野重新清晰起来的时候,她发现,监视器面前坐着吴卫国,他身边还有许多工作人员在忙碌。 自己与容诗音站在高台之上,似乎在重复着那天念祭星词的场景。 奇怪,他们不是中毒了吗? 吴卫国大声喊:“很好,就照刚才那样,容诗音单独再拍一条。祝总,你下来吧。” 祝福稀里糊涂的走下高台,随便问了一位工作人员:“你们身体好了吗?” “早就好了,那药特别管用。” “今天几号?” “十二号啊,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算算什么时候发工资……”祝福打了个哈哈,混过去。 十二号,离全村中毒,只过了一天,但是在幻境里,明明已经过了三天……大概,这就是黄梁一梦吧。 不知道春桃后来怎么样了。 只记得最后一眼看见春桃的时候,她也正笑着望向自己。 就这么忽然消失,连个招呼也没打……她会不会伤心啊?祝福悄悄拉了拉李墨一的手:“跟我过来一下。” 两人悄悄离开众人,祝福望着李墨一的双眼:“也许有一天你会忽然回到属于你的时代,也许我会先你而死,不管是怎样的结果,我都愿意和你在一起,你呢?” 李墨一没有说话,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深深的吻,唇齿交缠,一个意味深长、浓情蜜意的吻。 *** 拍摄结束,回到村中,祝福发现村子里到处可以看见下过大雨的痕迹,处处泥泞不堪,与幻境中古代村庄倒有七八分的相似。 “不会是我们在山上拍祭星,真的引来了雨师风神吧,哈哈。”祝福觉得挺有意思。 萧钧天听见了,神情淡漠的点了一根烟,慢慢吐出一口烟雾:“不要迷信,是我叫人打了催雨弹。” “你?”溪流重复回到正常河床之后,村子里已经并不缺水了,好好的为什么还要增雨? 萧钧天看了她一眼:“因为你需要,如果你过意不去的话,我可以从你工资里扣打增雨弹的钱。” “不不不,我没有过意不去,打增雨弹也是造福一方百姓嘛,哈哈哈哈……”开玩笑,一棵增雨弹要一千三百块钱!!能弄出这样一场规模的大雨来,起码得有十枚二十枚的,扣不起。 萧钧天点点头,转身往别处去了,祝福望着他的背影,觉得这人实在奇怪的很,忽然想起了关于萧钧天家族的许多传说,可占星,可入梦,前知五百前,后知五百年……难道刚才自己在幻境中遇到的事情,他知道? 那场看似被自己召下来的雨,其实是萧钧天打的增雨弹? 李墨一刚进门,就被祝福一把抓住,她十分神秘的压低了声音:“你觉不觉得,这场雨,就是下在幻境里的?” “嗯,时间倒是对得上。” “这雨是萧钧天打的增雨弹!你说他在这里发射的增雨弹,为什么能落进幻境里?” “因为增雨弹里的东西是碘化银啊。” “什么玩意儿?”这样现代化的化学名词从还穿着古装戏服的李墨一嘴里冒出来,祝福忽然觉得有一种不真实的穿越感。 李墨一看着她的表情,说:“欧洲中世纪的时候就认为,银子可以破除一些巫术与幻境,所以猎杀女巫和吸血鬼,用的都是银子弹。碘化银能进入幻境,也没什么不能理解。” “为什么你知道这个?”祝福很惊讶。 李墨一则是惊讶于她的惊讶:“因为我识字,你不是写过西幻言情吗,里面有提到。” “……”这件事祝福自己都不记得了,那本西幻言情是许多年前写的,虽然她认真的做了不少考据的功夫,但是情节和人物都太弱,导致根本没有人看,写了十一万字就弃坑了,那个笔名也弃之不用。 “你到底是怎么找到那篇的。” “人肉搜索。”李墨一对于这个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可怕技能已经运用的炉火纯青。 “第一章第一句是:我这次绝不会弃坑,第二十七章最后一句是:我还会回来的。”李墨一看着祝福想要逃跑的表情,“你这样欺骗读者,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啊,天气多么好啊,我们出去放风筝吧。”祝福欢快的跑向屋外。 第一百八十六章 黄金迷人眼 在山村里最重头戏的部分拍完,祝福忽然想起,那条应该被开挖出来的山道。 她很想去看看,幻境到底会不会与现实重叠。 容诗音想起在山林里那些不愉快的经历,表示打死也不会跟着去的,关林森与乔瑜倒是兴致十足。 乔瑜甚至已经构想出了一个纪录片《消失的古道》,一路上兴致勃勃的盘算着只拍一条是肯定不够的,应该再加上古蜀道、茶马古道、夏特古道等等,拍十集。 “你还真是到哪里都不忘工作。”祝福由衷的敬佩。 乔瑜挑了挑波浪般的长发:“那当然,不进则退,心思花多少,结果看得见。” 对于挚友这般工作般的风格,祝福早早就习惯,又一次的感叹:“这年头,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家世好的女人,比我还努力,有没有天理。” 走在后面的关林森则是向李墨一详细打听他们在幻境里到底看见了什么。 很快,便走到祝福在幻境中指定的位置,没有什么发现,顺着山势向上走,走了很久,还是没有发现。 祝福失望的想,也许幻境就是幻境,与现实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那场碘化银造成的人工降雨了吧。 “看。”李墨一指着一片空地,祝福向那里扫了一眼,完全提不起精神来:“什么都没有,看什么呀。” “那个将军祠堂的遗址。” “嗯?” 祝福顿时来了精神,三步并作两步向前跑去,那一片空地,现在只留下了地基,别说供桌墙壁了,就连地上的碎砖,也几乎成了粉末,如果不是当初打地基的时候夯的够结实,根本连这一点痕迹,都已经很难看见。 现在,这里只有一片空地,方方正正,祝福站在碎砖上,兴奋的向乔瑜比划着:“那团火就生在这里,帐篷搭在那,我和他靠在这边睡着的。那个死人是趴在这里被拖走的。” 既然有庙,也许说明,幻境中的事情并不完全是假的,也许春桃真的是某一个朝代,在这里住过的小姑娘。 祝福抓抓脑袋:“她答应山神刻的碑呢?” “在进山路过的那条小沟上当桥。”李墨一冷不丁地说。 经他这么一提醒,祝福才想起来,的确每次进山的时候,都会踩过一块平整的石板,本以为那里村里人修的便桥,没想到,那个竟然就是碑? “可惜碑文都被踩没了。”祝福叹气。 李墨一摇头:“碑文在背面,还在。” “太棒了。”祝福开心的不行,说明在她们离开后,春桃已经有了足够的能力去处理事情,说不定,在道路开通后,她成了一个出色的女将军,或是女官。女驸马或是女巡按说不定其实就是由春桃的事迹改编呢。 庙是真实的,那么,道路应该是开的,但是为什么找不到呢。 太阳快要下山,四人终于站在峰顶,李墨一指着山间一条若隐若现的白色窄带说:“大概就是这里了。” 果然,这里曾经是路,因此植物比别处要稀疏,靠近了看不清,离远了才能看见若隐若现的一条。 这条路的方向,果然是通向省城的,只是,根据蝴蝶效应来说,村里人应该早就享受到这条通路的便利,为什么还这么穷呢? 又向前走了一个多小时,祝福不由得心中一寒,面前,是一处断崖。 呼呼的风声从崖下吹上来,虽然不是很高,可以看见崖底的树木,大概落差有十几米,但是,对于一个村子来说,想要填平这十几米的高度,那是十分困难的。 古代唯一的成功案例就是兵强马壮的大一统时代的大秦帝国,修出了秦直道与秦驰道。 从这断崖看来,应该是某次地震造成的结果,古道断开,圆山村再次落入只能靠兜远路或是人力爬过原始森林的窘境。 “真是想要富,先修路。”祝福由衷感叹。 “我还听说了另一件事。”乔瑜看着这片广阔的森林,“这片山林里,有金矿。” 祝福忽然想起那个被杀掉的人:“他会不会是因为知道了金矿的事,被人谋杀了?” “从死者的反应来看,很有可能。”关林森推了推眼镜。 古道已断,如果有金矿的话,那么不失为圆山村发家致富的另一条路,但是,如果是无组织的胡乱开采,那么,这片森林,也将毁于一旦。 乔瑜打算回去联络认识的相关人士,看看是否可以在致富和环保之间取得平衡。 李墨一与关林森合力将那块石碑抬起来。 正中刻着“将军碑”三个大字,除此之外没有花哨的装饰,长方形的石碑上用轻灵俏丽的书法,讲述了一个故事,那是祝福和李墨一在幻境中看到的一切。 碑文的最后,记述了春桃离开村子,嫁为人妇,后来儿子出息,考上状元,并为朝廷立下大功,因此她也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那时,才立起了这块碑。 时间虽然拖的久些,不过当初答应山鬼的话,到底实现了。 看到这里,祝福还是有些难过,即使春桃在那样小的年纪就已经显示出就算是男儿也难以相比的志向:“她到底最后还是靠教出了个好儿子,才立起了这块碑。” 女子想要凭自己的功绩出头,怎么就这么难呢。 李墨一轻轻搂着她的肩膀:“每个人自有缘法,不是人人都能成花木兰、武则天。如果春桃追求的就是相夫教子的家庭生活,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嗯。”祝福点点头。 李墨一用木头搭了一座新便桥,将那块将军碑带了回去。 回到村子,就听说,通往外界的路已经快要修复完成,预计拍摄工作明天下午就可以全部完成,然后,就可以离开这里回到县城。 在这之前,李墨一与关林森又被请去配合调查,中毒事件发生后就去山洼村打电话的村支书也终于回来了。 对于本村出现这样的恶性事件,他感到十分的震惊,并希望严查凶手。 第一百八十七章 命运 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是村里一位药农,虽然同然许多草药已经可以人工种植,但仍有一批药只能在野生环境里生长,最多只能模拟人工环境。 这个人就是包了一片山头,有事没事巡视一番,缺水了补水,没肥了施肥,在野生环境里,让药材的产量达到最大。 要说对这一带地形的熟悉程度,除了他也没谁了。 “你们这边除了红信石,还有什么矿产资源?”祝福假装不经意的问道。 村支书摇摇头:“要是有矿,我们哪儿还至于这么穷,就算有矿,也无非是一点石英矿,不值钱,还不够修路的。” “可惜你们村本来是有路的,断了。”祝福深深的对这个村子致以了同情,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发生的,也许,就是在春桃离开之后。 村支书点点头:“是啊,可惜,这村子最早能找到的历史,就是一百多年前,先人避战乱到了这个已经荒弃的村子,留下来。再往前,什么都没留下,只看见一条断头路。” 虽然数千年来,国家文明传承不曾断过,地震与河床断流,都会有人记录,但如果是战乱年代,只怕就算有人记下,那资料也散佚在茫茫历史之中。 春桃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人,只怕祝福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晚饭是土鸡,加了土豆炖的,特别香。 大家都快吃完了,李墨一和关林森才回来,李墨一闻着空气中的香气,十分遗憾。 祝福从灶头端出来两碗满满堆尖的鸡肉:“给你们俩留的。” “真是善解人意,体贴入微。”关林森随手拿起一碗,却被祝福夺下:“这是给李墨一的。” “有什么区别?” “有,李墨一喜欢吃脆骨。” 关林森拿起另外一碗,笑着说:“我也喜欢。” “上回吃掌中宝,你把脆骨全给吐了!”祝福唾弃的看着关林森,就好像他的脸上大大的写着“骗子”二字。 本以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足够小心,没想到还是被她看见了:“居然看的这么仔细。” “是我告诉她的。”李墨一笑眯眯的将鸡肉里的汤汁拌在饭里,鸡肉和土豆在大铁锅里炖煮了很久,浓得好像能抽出丝来,浇在白米饭上拌匀,比什么菜都下饭。 关林森自言自语吐槽着秀恩爱的两个无耻之徒,发现自己的碗里都是最喜欢吃的鸡心鸡肝等等内脏,还有鸡爪鸡翅,炖得很酥软,筷子夹着甩甩就能甩出去似的。 他那张冰山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你这小子还不算特别没良心。” “是我帮你盛的。”乔瑜双手抱在胸前,倚在门边,看着关林森嘴里塞得满满的模样,那盏昏黄的灯光照在她眼里,满满的温情。 “得出什么结论了吗?”祝福问道。 “没有确切的结论,基本上与我们的判断一样,熟人作案,再多我也不好问。”李墨一放下空碗,看着关林森细细的品味着那些吃起来分外费劲的零碎,摇摇头:“这有什么好吃的。” “太容易的事情做太多了,就想做些复杂而有趣的事情。”关林森脸上的神情就好像写着:“年轻人,多学着点吧,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 祝福拉着李墨一:“吃完饭出去散散步,有益身体健康。” 村子里的人现在都恢复了健康,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说村里遇到的这次中毒事件,越说越玄,也有人说起那个被杀掉的药农。 听了几拨人聊的内容之后,祝福觉得村里人实在是太能扯了,以他们的想象力,要是文笔稍微好点,绝对可以霸占网文界前十啊,不仅有人性伦理、还有鬼怪灵异、还有香艳下流。 只是没一个说的有一丁点依据,所有的依据都来自于“我听说”,“我姑妈的三婶子”,“我小舅家的二叔”之类那些面目模糊的亲戚。 四人顺着村里的路向前走,发现前方已经是那个神婆家,神婆的屋里还是黑乎乎的一片,似乎没有人。 祝福靠近之后,却发现神婆坐在屋门口生气。 “阿婆,你这是怎么了?”祝福问道。 许久没人搭理的神婆看见祝福,拍着大腿哭嚎起来:“不知道哪个天杀的啊,把我的水银给偷走了!” “水银?” “是呀,一罐子呢,那是我驱邪用的,那可是祖师爷给我留下来的呀!哪个天杀的偷走啦,毒死他啊!”神婆痛心疾首。 祝福很是奇怪,虽说水银的名字里带了一个“银”字,可是,并不是贵金属啊,反而有毒,这村里的人也不至于自己做体温计玩吧? 除了神婆,村里也没人会玩跳大神驱邪了,谁会偷她的水银呢? 祝福忽然想到,曾经在淘金的资料书里看过,当黄金是以金沙状态分布的时候,与泥土混在一起,十分难以提取,如果有水银,黄金就会被水银吸附过去。 最后稍加提炼,就可以得到较为纯粹的黄金。 果然,还是与金矿有关吗? “我曾经采访过矿大的教授,他跟我说我国的黄金矿分布不匀,质量也不好,提到了这里,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乔瑜把自己所知都告诉了他们,“也不知道这个药农是不是捡到了一颗金沙,就当做是宝了。” 关林森联络了认识的一位开矿的朋友,询问他对这个地理位置黄金矿的认识。 不料那人听了就笑起来:“那矿啊,三百年前就有人开过,全是渣渣矿,挖出来的金沙还不够买药的,哪是什么金矿,那山底下不全是红信石吗?红信石伴生的铜矿,顺便伴生了一点金沙。” “那地界那么早就有人住了,真有大金矿还轮得着你知道?” 关林森冷静的问:“那怎么这里的村民都不知道有这事?” “那是啊,几百年前的事了,那不是战乱跑了一拨,后来一百多年前那里不是还毒死了一拨吗?要不是我跟这行混了几十年,我都不知道啊。哎,小关啊,你爸还好吗?什么时候出来跟我喝一杯啊。” “他在国外环游世界,我都找不到他了。”关林森敷衍几句,挂了电话。 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件事告诉负责调查的警察,可是,似乎已经迟了。 村外已经有年轻人兴奋无比的在盘算着发财以后应该搬到s市还是搬到b市了,整个村子都被一个声音笼罩着:“金矿、金矿……” 当一个地方贫困了许多年的时候,只要有一点点翻身致富的可能性,他们都会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那样不肯松手。 谁也无法指责他们眼皮子浅没见识,活下去,是他们现在最大的念头。 哪怕只是一个泡影,哪怕只是一个梦想。 有些性急的年轻人,甚至不顾天已经黑了,打着电筒,拿着火把就往山里去,恨不得能被狗头金绊一跤,明天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 在幻境中,山鬼答应他们,不再伤害深夜上山的女人们,因此,在这些村民的脑中,已经完全没有了这个禁忌的印象,进山的人,有男有女,在黄金面前,性别从来都不是问题。 别说女人力气小,看着这些人的眼神,只怕给他们一只八百斤的金猪,他们不仅能跑,还能飞。 山里的金矿可不像进城里的金店,只要找到门,里面各式各样的千足金随便拿。 这些村民,甚至都没有与任何一种矿打过交道,不懂得什么叫矿洞,也不懂得什么叫洗矿,只以为在山上走走,挖一挖,就能看见成块成金的金子。 可是,他们中,却混着一个真正懂的人,那个人偷走了神婆的水银,也许,他还是命案的凶手。 这一晚上折腾,当然不会有任何结果。 到后半夜,电筒没有电了,火把也烧尽了。村民们这才恋恋不舍的回到村里。 可是他们根本睡不着,每户人家的枕畔床边,都在谈论着黄金二字。 第二天清早,祝福从梦中醒来,觉得口渴,摇摇晃晃去喝水的时候,却发现李墨一正从外面进来。 “你这是刚回来?去哪了?”祝福问道。 李墨一压低声音说:“又有人消失了。” 山鬼已经依约离去,相信她没有出尔反尔的理由,那么这个人又是为什么消失了呢? 祝福轻声问道:“摔山沟里了吧?这山里缝隙那么多,谁知道是不是掉到什么洞里去了。” “我在地上看见了这些,才知道他消失的。” 李墨一拿出手机上拍的照片,林间的地上掉着一个手电筒,还有仿佛被什么东西拖走留下的拖拽式痕迹。 “野兽?”祝福脑中闪过那个在幻境中被野狼拖走的里正,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对,没血。” 村里人,原本根本就不知道有金矿这回事,为什么忽然之间就流传开了,是谁告诉他们的?如果金矿的事能被传开,那么死在床上的人,到底是为什么而死呢? 李墨一看着祝福苦恼的模样,轻声说:“我们下午就走了,这种事情,不是你的份内事,交给警察去处理不就好了。” “其实……”祝福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我下一本想写刑侦小说,你看现在网上那么多刑侦ip改编的都挺火的,要是我赶上这一波,说不定也能跟着火一把,到时候我就可以买房子给你住了。” “……” 李墨一神情复杂地看着她,祝福在脸上抹了一把:“哦哦,我还没洗脸,是不是有脏东西?” “筑巢是雄性应该做的事,你把我的活抢着做了,我该怎么办。”李墨一揉揉她的脸。 祝福不服气地伸手捏住他挺直的鼻子:“干嘛揉我的脸!” 李墨一不得不放开祝福的脸,伸手抢救自己的鼻子:“因为你的脸不会往下掉粉渣,也不会掉鼻子或者掉下巴。” “你歧视化妆吗?”祝福唾弃的看着李墨一,他摇摇头:“我只是不喜欢把自己化的亲妈都认不出来,如果长的特别吓人,或者是受了严重的外伤除外。妆前妆后两个人,实在是接受不了。” “哼,直男!现在已经不是女为悦已者容的时代了,是女为悦已而容,我们是化着给自己看,看着镜子,高兴!” 祝福为了表示气势,昂着头,看着李墨一。 忽然后面有什么东西顶着了一下她的膝盖,回头却发现是乔瑜踢来一个小板凳,她指了指:“站上去。” 祝福站上去之后,终于可以俯视李墨一的头顶,心情特别好,刚想再说点什么,发现李墨一的头顶有两个旋儿。 她马上忘记了刚才的话题,开始进行性格分析:“哎,我外婆说过,有两个旋的人脾气特别犟,看来这些果然都是迷信。” “那当然,迷信不可取。”萧钧天也出来了,看他这打扮的整整齐齐的模样,真像是下来视察的青年企业家什么的。 祝福忙从板凳上跳下来,问道:“萧总,其实,你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一部电视剧而已,能让优佳基金会的会长云枫亲自前来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更何况优佳背后的嘉品集团总裁,同时也是大股东萧钧天。 “在场各位也不算外人,我不妨直说,这个村子,是老爷子临死前心心念念说有什么大恒古国圣器在这里埋着。我答应过他,一定会到这里来找找。”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圣器……”祝福脑补了《夺宝奇兵》里的圣杯。 萧钧天一脸无可奈何的模样,望着远方的山林:“我根本就不信这些东西,都什么年代了,说集齐了圣器,能逆转天地,真有这能力的话,为什么古恒国消失了?现在变成了一个穷的连电都没有的破村子?” “你们女孩子喜欢的那些水晶,什么招财的,招桃花的,世界五百强企业里,哪一个是卖水晶的?真能招财,怎么不见他们自己发财?” 平日里,很多人说萧家能如日中天,都是因为祖宗通阴阳之术,能掐会算,才会步步为营,从不行差踏错,萧钧天很不满。 “真要是一切天定,人还要努力做什么?等着命运安排不就行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古墓 不知道为什么,祝福感觉到萧钧天对于反封建迷信的热情比谁都要高涨,就算是当年的孔老夫子,讲究的也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数千年的传承下来,没有一个人会把鬼神灵异之说,完完全全打死。 除了那个传说中的阮瞻,然而,那个坚定不相信世上有鬼的阮瞻,就连鬼自己,都无法通过辩论来说服阮瞻,最后不得不现出原形。 想起坊间传闻萧家的故事,也许萧钧天这样用力的坚持唯物主义无神论,是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努力全部都被人归于占星算卦之类的事情上。 剧组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又说不能走,因为那个失踪的村民找到了,他就躺在一个深深的山沟里,头上有被枪击的痕迹。 路已经通了,县里的警察很快赶过来,要对村子里的人,包括剧组里的人进行调查,要求他们在解除嫌疑之前,必须留在村里。 祝福好奇的问道:“什么枪啊?我们国家不是禁枪吗?” “我在一户村民的家里看见过墙上挂着的枪,”云枫说,“还问过他们,他们说这是土法造的喷砂枪,平时上山打打兔子什么的还行,要是遇上野猪,那枪都没什么用的。” 祝福从第二个死者,又想起了黄金,难道这个人昨晚已经靠近了金矿的矿脉,有人担心他发现金子,所以才灭口? 村支书快愁死了,村子里太太平平了那么多年,怎么忽然这两天就连着出了两起人命大案,还有个集体中毒,莫非真的像之前神婆所说:剧组上山拍戏会破坏村里的风水? 他拎了些腊肉与干果礼盒去拜访神婆,特别虔诚的问道:“大婆婆,您能帮着算一卦吗,村里最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神婆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哼哼唧唧的说:“我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婆子,挡了村里的贵人,担误大家发财,可真是千古罪人哟,您今天来这做什么呢?” 村支书知道她这是还在记恨着上回神婆在村口挡着剧组的车,自己将她斥责了一番的事情,忙不迭的就跪下了:“大婆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那不也是为了村子里的乡亲们吗,人家也是来给咱们做宣传的,我这不也是着急吗,您看村里穷了这么些年……” “这都是命!”神婆忽然睁开眼睛,被皱纹层层叠叠夹着的眼睛闪着寒光:“咱们这个村子,就是用来镇着山里妖物的!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你们年轻人,总是觉得人定胜天,屁!看看,现在老天给警告了吧!” 村支书被她一通训,一个字也不敢反驳,只敢唯唯诺诺点头称是,末了等神婆骂累了,歇口气的时候,他忙给神婆倒了一碗水:“您喝口水,润润嗓子。” 神婆十分受用,等架子摆足了,胃口吊够了,她这才慢悠悠的说:“想要解啊,也不难,只要你断了发财的念头,就什么灾都没了。” “难道我们村,就永远只能穷下去了吗?”村支书心中不甘,就隔一个山头,人家隔壁山洼村要啥有啥,而圆山村就好像被诅咒了似的,土地上的出产,灾年也能勉勉强强能糊个口,丰年,也只能囤在自家粮仓里运不出去。 好不容易有外人自己摸了来,又是给捐助,又是给技术支援,规划蓝图还没做好呢,村里就接二连三出了这样的事,不说别的,单是山里的土下面是红信石这一项,几乎就已经绝了旅游致富的路,城里有钱人都惜命,谁会没事跑到这种随时可能会中毒的地方来。 村支书蹲在地上,用劲的抓着自己的头发,好像用力,就能把烦恼都给抓出来似的。 “一定有别的办法,一定有,一定有……”村支书也不知是说给神婆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来来回回念叨个没完,就连神婆都受不了他的叨叨,终于开口: “若你真有诚心,去找剧组里那个叫祝福的女孩子,她慧根灵性,且与这村子有些缘份,兴许能破咒也说不定。” 祝福正啃着地瓜干,等着做笔录,忽然见村支书走进来,站在她面前,面露难色,搓着手,那姿势就是标准的“我有一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看着就替他着急。 祝福先开口了:“有什么事吗?” “想问问祝总是不是也懂算卦风水,批字改命?”村支书自己都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实在荒唐,几乎是从牙缝里哼出来的。 祝福愣了半天,想了想:“如果你说的是理论知识上的懂,那也是懂一点的,我看过这方面的资料,但是你说会不会……那就不会了,我要有这本事,早就成世界首富了。” “也是,也是。”村支书尴尬地搓着手,他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我说了,您可别见笑,我们村的神婆,啊,就是剧组进村那天,想要你们赔钱的那个老婆婆,她说啦,只有祝总,才能让我们村逢凶化吉。” “呃?”祝福一脸的不可思议,“要怎么做?” 祝福觉得这事挺熟悉,这不是山鬼的要求吗,让她复活云彰,为什么这里的人啊鬼啊,个个都觉得自己特别厉害呢? 村支书陪笑道:“也许就是念个咒,做个法?嗨,我也不懂啊,您看着办吧。” 这事也是能随便看着办的吗?祝福无奈的看着他,正巧萧钧天走进来:“你好黄书记,怎么现在有空过来?” 祝福对村支书说:“我根本就不会,不信你看。” 她走到萧钧天面前,双目微闭,嘴里喃喃念道:“给我加工资,给我加工资,给我加工资……” 念了六七遍,她转头,对村支书说:“你看,根本没有用吧。” 萧钧天先是不知她想做什么,然后恍然大悟:“你说工资?也对,你从华创那边过来,正好错过了华创的调薪,也是应该给你加上一些的,回去就让hr把这件事给办了。” “……”祝福目瞪口呆,她已经完全把加薪周期这件事给忘记了,何况她是从华创过来,到嘉品都没满三个月,没想到萧钧天却以为她在暗示,哦不,是明示,想要加薪,并且从善如流的答应了。 这下,村支书更加深信不疑,“卟嗵”一声跪在地上:“活神仙啊!仙女下凡!大仙,求求你,一定要救我们村子。” 吓得祝福跳到萧钧天背后:“这是意外,意外,几个月前就该给我加工资了。” “怎么回事?”萧钧天皱眉。 祝福看着一脸虔诚的村支书,对萧钧天说:“黄书记觉得我能挽救村子于危难之中,可是我根本就不会啊。” “黄书记,你说你做为国家干部,怎么还讲封建迷信这一套呢?”萧钧天摇摇头。 刚刚做完笔录的李墨一此时也进来了,看见这场景,也不由停下了脚步:“这是什么情况?” “他说我是大仙。”祝福又躲到李墨一身后,被这位看起来比自己父亲还要大的村支书跪一跪,不知道要折寿多少。 李墨一上前将村支书扶起来:“她真不是什么大仙,要是大仙,也不会混的这么惨。” “对啊对啊,特别惨。”祝福不失时机的在他背后,“像我这样的妇道人家,什么都不懂,哪里会是什么大仙,就指着嫁个好人家,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平平静静过完一生。” 李墨一压低了声音:“演得太用力了。” “哦哦……”祝福马上又换了一个说辞,“我要是大仙,我干嘛要坐这么久的车过来,直接飞进来不就行了。” “听说,大仙飞行的时候也有顺序,每位上仙都有一个号,分着时候不同,允许飞行的上仙也不同?”村支书小心翼翼的说。 “……”祝福听了,忍不住笑出声:“上仙还搞限号呢?” 祝福用力劝了又劝,把自己说的惨得不行,村支书还是不信,只当她是在考验自己的诚心,要不是警察来叫祝福做笔录,只怕一时半会儿都走不了。 剧组的人笔录其实都好做,前几天折腾得不行,昨天晚上,所有剧组的人都在房间里听吴卫国给开会,讲下面的戏,还有分析谁谁谁之前表演上的一些问题,互相都可以做不在场证明。 就那么几个问题,祝福回答完之后,就没事了,往外走的时候,与另一个刚刚进门的村民面对面擦肩而过,祝福眼尖,忽然发现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串熟悉的项链。 那是云彰买给山鬼的项链,后来山鬼又给了春桃,而根据碑文记载,春桃已经离开了村子,在外面被封了一品诰命夫人,那么这项链又是哪里来的? 祝福马上跑回去,将李墨一拉到一边,偷偷对他说了这事。 李墨一便等在小屋一旁,等那个妇人做完笔录后出来,便悄悄跟上去。 确定她家位置后,祝福便上门了。 那个妇人认识祝福,知道她与村里以后能不能致富休戚相关,因此特别热情,又是招呼祝福坐,又是给倒水,祝福假装不经意的看见那串项链:“哇,大姐,你这项链哪儿买的呀,真漂亮。” “这个呀,前阵子在小溪里捡的。” “还能捡到这个?”祝福故作惊讶。 妇人不以为意,笑道:“我也觉着奇怪呢。” 祝福试探问道:“这不会是山里有古墓吧,电视上说,那种山里的古墓才会时不时的**宝贝下来。” “这村子,自古就穷,神婆也说了,风水特别不好,要不是为了避战乱,鬼才往这跑,怎么会有古墓。” 看来这妇人真的是一无所知了,祝福告辞离开后,对李墨一说:“不如我们上山去看看?反正今天剧组也是走不了了。” 两人沿着溪水向前走,走一路,两人想起与山鬼激烈搏斗的事情,祝福忍不住抚着李墨一当初受伤的地方:“还痛吗?” 李墨一笑笑:“早就好了,不然伤口给你这一摸,还不得痛死。” 祝福一巴掌拍上去:“你就不能按剧本来吗?你应该说,本来还有些痛,被你一摸,就好些了。” “最近拍的戏,都不走深情路线的,男主角嘴就是特别的欠,我是拍什么像什么,哎,你说,好好的一个男主角,怎么作者干嘛要把他写成一个嘴特别欠的人呢?”李墨一故意看着祝福。 祝福“哼”了一声:“为了订阅率高!琼瑶风注定扑街!” 这样坦荡的回答,让李墨一也没话好接,只能闷闷的说了一句:“可是这本的数据也不行啊。” 祝福瞪着他:“小心我跳起来打你膝盖。” “正确认识到身高差距是一件好事。”李墨一笑着,他指着前面一块塌陷的位置说:“在这。” 听见这话,祝福哪里还有空假装生气了,三步并作两步往洞旁跑,被李墨一一把拉住:“小心。” 墓穴在水底。 也许本来不应该在水底,但是由于溪水断流后,是山鬼用自己的力量让溪流恢复,想来并没有完全按照原路走,才会使得溪流从洞口上面过去。 再加上萧钧天打了那么多颗增雨弹,山里下了一场大雨,水势更急,才会将上面的土层冲开。 黑色的棺木在水底静静的躺着,棺材的盖子已经半开了,原本应该钉着钉子的地方早已朽坏。 祝福一步步走过去,她并不害怕死人,电影电视上看的那些血腥场面她都不害怕。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李墨一出现,并且她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使用法术之后,她一旦靠近尸体,就会有“共情”的感觉,她能感受到死者在临死前的情绪:无论是对生的眷恋,或是与爱人分别的悲伤,或是壮志未酬的遗憾。 也许,这就是李墨一总是护着她,不让她看见尸体的原因吧。 “你别过去了。”李墨一说。 祝福站在原地,她的情绪里充满着愤怒、失望、还有不可置信。 这肯定不是她自己的情绪而是躺在这个棺材里的人。 李墨一将棺材从水中拿出,棺材十分轻,就是三张两短,五张简单的木片钉起来的,李墨一打开棺盖,仔细看了看,抬头对祝福说:“头骨被敲碎了。” 第一百八十九 献祭 棺中的女尸,看起来历史已经非常久远了,棺内什么随葬品都没有,只有一具骷髅架子,连块布片都没有。 “下葬时没穿衣服?还是埋得时间太久,衣服全朽坏了?”祝福强忍着心中那股莫名其妙激烈的情绪,靠近。 李墨一摇摇头:“头发还在,衣服不可能朽得干干净净,一点都不剩,应该是在下葬的时候就没有了衣服。” “是……是春桃吗?”祝福努力憋出这个名字,对于历史的时间轴来说,春桃离她不知有一千年还是两千年,但是对于她的感知来说,春桃是一个刚刚才与她分别了两天的可爱小姑娘,她无论如何也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李墨一仔细检视,摇头:“看不出,这是一个成年女性,我们见到春桃的时候,她也就十二三岁吧。变化太大了。” “也许不是春桃吧。”祝福嘴上这样说着,可是心中却有一个声音在叫嚣:“这就是春桃,这就是春桃……” 祝福多么希望自己能回溯到过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她想起,之前几次自己可以使用某种能力,都是在危急关头,或是自己受伤的时候出现了这样的力量,也许……祝福从口袋里取出修眉刀,在手指上划开一条口子。 修眉刀十分锋利,鲜血瞬间从伤口涌出。 事发突然,李墨一无法阻止,惊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祝福看着血一滴一滴的落在泥地里,身体里,似乎有什么在苏醒。 眼前的景物慢慢的旋转、模糊,继而再次又变得清晰,小溪的位置改变了,是改道之前的位置,棺木也不见了。 “你看得见吗?”祝福低声问李墨一,李墨一点点头。 林中传出人声,一个女子带笑的声音说:“没事的,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山上只有一些小动物,晚上会有狼,你们这么多人,狼也被吓跑了。” 十分熟悉的声音,是春桃。 脚步声由远及近,春桃的身影跃入祝福的眼帘,已经是个成年女子的模样,看起来也圆润了许多,身上的富贵妆饰叮叮当当挂了不少,头发挽起,已是为人妻子的模样。 春桃身后跟着的那些人衣着虽不华贵,却也绝不是贫穷的山村百姓装束。他们的服饰多是箭袖、束腰、快靴,手里还拿着锤子、铲子、铁钎等物,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祝福心想,这些人莫不是拆迁队?她刚想与春桃打招呼,就听见队伍中有人问: “还有多远?” 春桃指着前方:“不远了。” 一行人加快脚步,浩浩荡荡向她指着的方向走去。而祝福与李墨一这两个大活人站在这里,他们就像没看见一样,就这么走过去了。 祝福看着李墨一:“莫不是她看不见我们?” “大概,我们这是在蜃梦里。”李墨一说,“这是瑶光的能力之一,看来,你果然继承了她的能力。” 那群人已经快要消失在视野里,祝福与李墨一紧紧的跟在后面,想要看看他们到底要去哪里,却发现,到了将军庙。 现在的将军庙,还有四壁与供桌。 “到了,就是这里。”春桃很开心的大声说。 看起来为首的一人挥了挥手:“挖。” 那些人甩开膀子开干,本来那将军庙就已经是摇摇欲坠的高危建筑,一锤子下去,墙壁马上四分五裂的倒下去,他们又开始挖地面,挖了没几下,就听见有人说:“挖到东西了!” 众人都凑上去看,祝福也跟着凑了过去,发现自己竟然可以穿过这些人的身体,就好像电影里人可以穿过幽灵,幽灵穿过人那样。 原来所谓的蜃梦,就如同4d电影,将曾经发生的事情重现。 祝福一面想这个能力还真挺好用,一面继续看到底挖出了什么。 一个遍布着花纹的红色盒子,用铁铲轻轻敲敲,盒盖发出清脆的声音,是金属盒。 负责挖掘的人小心将盒子挖出来,盒子有一本16开的书那么大,看样子还挺沉,那人想打开,却发现根本无从下手。 整个金属盒子严丝合缝,没有锁孔,没有挂环,什么都没有,就好像一块天然的铁块。 这只盒子,从一个人手上传到另一个人手上,每个人都摸索了一遍,却没有一点点的变化,最后,盒子交到了为首那人的手中,那人看了看,嘴角微微一笑:“百巧盒。” 旁边有人不失时机的拍马屁:“大人果然通晓天下万事,连这是什么都能看得出来。” “看得出来有什么用,百巧盒的机关有上万种,我也只知其中一些的解法罢了。”为首那人仔细端详着百巧盒,伸手向着盒子的某一个部位轻轻按下去,盒子发出清脆的三声“咔咔咔”,竟是变了个形状。 他又按动几下,盒子一层一层被打开,最后露出最中心的部分,那里藏着一块碧绿色的八角形石头,他看着那块石头,放声大笑:“终于拿到了。” 周围的人齐声恭喜:“天佑长老,天佑我族!” 春桃的表情忽然变了,她看着为首那人,无比震惊:“你,你不是陛下的人?” “哈哈哈,承澜女皇吗?怎比得上我祀星族瑶光大祭司!”为首那人放声大笑。 春桃一怔:“瑶光……瑶光?” 她的目光中似乎充满着回忆,春桃大声说:“大祭司姐姐,我曾经见过!她绝对不会弃天下百姓不顾,夺走这块石头的!” 为首那人停止笑声,冷冷地看着她:“就凭你,也敢说见过大祭司?还大祭司姐姐?你有什么证据?” 春桃摇摇头:“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大祭司姐姐曾经到过我们村,为我们祈雨,村里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原来瑶光大人已经发现这里的秘密,到此探查过了,不愧是拥有至高法力的大祭司。夫人,既然你与瑶光大人有旧,你就老老实实不要给我们惹麻烦。” 春桃用力摇头:“不,永星石与大恒的国运休戚相关,你们不能这样自私,置黎民百姓于不顾,大祭司姐姐当初救了我,祀星族的人绝不会视天下入熔炉而不顾的。” 为首那人大笑道:“黎民百姓?那也是大恒的黎民百姓,与我们祀星族有什么关系,东宁的皇帝说了,只要我们不插手,大恒将来被并入东宁,他们照样尊祀星族为圣地,是为国中之国,绝不干涉。” “你们怎么会相信会侵略他国的人能信守承诺!”春桃急得流出眼泪。 那个人又是一笑:“当然不信,我信的是祀星族有自保的能力,就算是东宁,想要拿下祀星族,也要问过大祭司的法阵,还有我族的数万神兵!东宁人都是商人,最懂得权衡利害,这一点,不用你来操心。” 眼见着永星石拿不回来,春桃低头抹泪:“可是,我奉陛下之命来取永星石,你们将它拿走,我如何向陛下回禀呢。” “哈哈哈,原来你也只不过是担心自己的荣华富贵罢了,这好说,你加入我们祀星族,整个神州都没有人能动得了你!带上你的老娘,带上你的全家,一起投入我祀星族中吧。” 春桃点点头,她将眼泪擦去,笑道:“原来是这样,那便好说了,我知道一条近路,东宁北燕联军将至,想必诸位也急着赶回去。” “不错,那就走吧。”一行人十分轻松的向前走,春桃忧心忡忡走在后面,祝福看见春桃双手紧握着项链,默念着什么,陡然间,地动山摇,好好的路,忽然就没有了,向下塌陷了十几米,不是塌陷,而是这块山头向上抬高。 走在前面的人全部摔落悬崖,而那为首之人,站立不稳,怀中的铁盒摔出,落在春桃面前,他强挣着想要站起身,却被一个从虚空中缓步踏出的人吓得滚落悬崖。 山鬼文湘的声音十分无奈:“你何必为了这些人,搭上自己的性命?” 原来,这就是那条路为什么会中断的原因?祝福瞪大了眼睛,竟然不是天灾,而是春桃? “我一时失察,愧对女皇陛下的信任,唯有以死谢罪。”春桃的眼泪顺着脸颊缓缓流下。 山鬼摇头:“大恒的国运,原本也就到此为止了,并且,千秋青史无留名。” “……”春桃震惊的抬起头,不敢置信的看着她,许久,她才叹了口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许这就是我这山里孩子最后的一点无聊执着吧,记得大祭司姐姐说过,即使是个女子,也当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我的错,就一定要挽回。” 春桃捡起那只铁盒:“山神娘娘,能不能容我一段时间,让我将永星石送进宫中,再来领死?” 山鬼唤来赤豹,对春桃说:“坐上去。” 春桃十分坦然的坐在这凶猛巨兽身上,赤豹面前的空间发生了扭曲,好像被撕开一般,露出无尽黑暗的内里,它驮着春桃缓缓走进,过了没多久,它又带着春桃回来了。 从赤豹身上下来,春桃对着它深施一礼:“有劳。” “永星石,得了未必是好事。”山鬼看着春桃露着淡淡微笑的脸庞,“使用它召唤幽冥军团的人,与你一样,也要付出代价,并且是永生永世无法摆脱的诅咒。” “陛下知道,我相信她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春桃十分轻松,笑道,“现在,该我付出代价了。” 只见春桃拿起方才那些人落下的铁铲,一下一下的挖着,直到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才扔下。 接着,她抬手,将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脱去。 祝福睁大了眼睛,不知她这是要做什么,一眼瞥见李墨一已经扭过头,闭上眼睛。 春桃自己走进坑里,躺下,闭上眼睛:“有劳山神娘娘了。” 山鬼又是一叹,坑旁的土堆抖动着,向下落,竟是要将春桃活埋。 只抖了一下,便停止了,春桃睁开眼睛,不解的望着山鬼。 “自古忠臣良将不落幽冥,不堕地狱,你用性命换此逆天之举,也是为了忠信与国家,我赏你口薄皮棺材吧,想来,后土大神也不会怪我。” 说着,凭空出现一口薄薄的木棺,春桃的身体浮起,落在棺材中,棺材盖飞起、合上。将着,土堆剧烈抖动,倾泻入坑,瞬间,这片土地,又变得平平整整,没有人知道,有一位忠于使命的女子,在此香消玉殒。 山鬼看着祝福与李墨一:“你们回来,是为了她吗?” 祝福没想到山鬼竟然可以看到她,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山鬼猜到她在想什么,说道:“你忘记我是从你那个时代过来的吗?虽然时间线混乱了,但是对于与天地同寿的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春桃,她真的就这么死了?她是被活埋的?”祝福心里十分难过,这样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姑娘啊。 山鬼面无表情:“不,是被石头砸中后脑而死,没有什么痛苦,总比活埋要好。” “春桃她做了什么一定要死?” “你不是看见了?她用性命与我交换了条件,用森林的力量,引发了山崩,原本一般人的命我都不会收,但是她不一样,三年前,她就该死在河里了,她的命格因为你的到来而发生了改变,她的灵魂上打着河伯的印记,但是却永远只能属于这片山林,因此山林也会得到河伯的庇佑,从此风调雨顺。” 祝福想到与春桃的灵魂发生“共情”时的那些感觉,本以为那是她被人谋害时瞬间的情绪,原来竟有如此复杂的内情,愤怒失望与不可置信,也许是因为那些欺骗她的祀星族人。 祝福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比如永星石是什么,它现在在哪里,可是根本来不及,眼前又是一阵晃动,待一切清晰之后,已是站在改道的小溪旁。 李墨一看着怅然若失的祝福,低声说:“走吧,她是自愿给山鬼的献祭。” 祝福看着他,好像下定很大决心似的问道:“祀星族……是邪教吗?” 第一百九十章 女人心 初夏的山林,温度不冷不热,大雨之后的清新更添几分舒适。 可是祝福却觉得心底好像结了层冰似的,冷到刺骨,脚下也沉甸甸,她曾经因为自己可能是瑶光的转世,能与李墨一有一些前世的渊源而挺开心,可是现在,她希望自己跟这个见鬼的祀星族没有一丁点关系。 她看着李墨一,期待着他的回答,李墨一看着她的表情,认真的说:“瑶光不是坏人,这些人一定不是瑶光派来的。” “是吗……可是,身为大祭司,会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祝福低低的说,好像只是在问自己。 李墨一双手紧紧按着她的双臂:“祀星族上上下下有一万多人,其中有些人,的确是希望神权永固,也因此与皇权产生了纷争,但是瑶光她不是这样想的!否则,瑶光也不会举行祭星仪式。” 看着平日里总是淡定从容的李墨一脸上写满了着急,祝福心中不由羡慕起那个在千年前就已经消失的大祭司,她得是多么有魅力啊。 “你别急,我信我信。”祝福反过来安慰李墨一,“原来我还以为春桃会是被村里人杀掉,因此她诅咒这个村庄,但是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那这圆山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墨一负手望着那条若隐若现的路:“永星石。” “嗯,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祝福想起刚才在蜃梦中听见的名词,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李墨一对永星石也并不是完全了解,只是在祀星族的时候曾经听说,永星石是天上的星星落在地上后,被大地上的翡翠化为一体,从而拥有了天与地共同的力量。 当瑶光与钦天监同时算出,将有慧星降临灭世人间的时候,瑶光决定启动祭星法阵,而法阵成功的关键,就是这块永星石。 大恒皇朝的钦天监秘档则对每年每月发生的天文地理异象有详尽的记录,更重要的是,麒麟将军刘觥奕在写给朝廷的军报中,也曾提及此事,并说自己捡到一块。 因此,瑶光决定与承澜女皇联手,为世人消弥此祸。女皇决定派人去寻找永星石下落。 刚巧春桃身为一品诰命夫人,参加宫内宴饮的时候,听见这个消息,便主动向女皇提出,自己可以带人去找。 李墨一说完,看着祝福说:“我只知道这些了。” 后面的事情,他不说,祝福也能猜到。 女皇派出的人还没有到,祀星族中那些早已不满凤氏皇朝对族内事务过多干涉的人已经先动手了,他们自称女皇特使,将春桃带走。 祀星族有特别的器具,可以探知永星石的下落,一到村子,他们便准确的定位到了刘将军的祠堂下,虽然春桃有些疑惑,但是想到此事已不仅仅是一家一国之事,而是整片大地上所有生灵相关,想来刘将军也不会见怪,便将他们带去了。 如果未来将会如天文学家预测的那样,慧星将再一次与地球围着太阳公转的轨道交叉,正巧碰个正着,那么,寻找永星石,也许还真得再次提到日程上。 不过眼下最令人烦恼的事情,应该还是这村子里连续出的两起事件。 在做笔录的时候,祝福已经把在峡谷里遇见那几个人的事情也一并告诉了警察,他们炸开了山体,让溪水改变位置,导致村里人中毒。 祝福有一种奇怪的预感,还会有人出事,但是,她却完全没有证据,不能像柯南里那样一条一条的列出来,就不会有人理她。 再说,理了也没什么用啊,她自己都不知道死的会是谁,甚至连凶手的动机都不知道。 山洼村的日子明明那么好过,他们为什么非得想弄出个大新闻来,折腾圆山村的穷人? 总不能是为了优佳基金的扶助计划吧。 祝福百思不得其解,看着她苦苦思索的模样,李墨一笑道:“你看看,你又开始为这些原本与你无关的事情发愁了,还记得在六库吗,还有上回的事,你简直是要把楚昊和齐楠的活都给抢干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祝福说完这句话,突然想到一部历史题材的电影里,把匹夫给改成了匹妇,忍不住笑起来。 见她终于不再愁眉苦脸,李墨一松了口气:“你啊,真是……操不完的心。” 祝福笑笑:“与瑶光比,我操的心够不够多?” “……” 不知道为什么,祝福明明不希望李墨一是多么多么的思念瑶光,她害怕李墨一根本不喜欢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替身,却又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提及,想要试探李墨一的反应。 李墨一没有回答。 祝福也没有追问,她也觉得自己有点无聊,走了两步,惯性向后甩的右手忽然被人牵住了,她的手比李墨一整整短了一个指节的长度,完完整整的被他的大手包住。 李墨一紧紧地牵着她的手:“你与她不一样,你是你,你有你的好处。” “嗯……”祝福心里好像开出了流淌着花蜜的鲜花,内心里的小人在唱歌跳舞欢呼雀跃,表面上却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李墨一又补充道:“你要是下次再提出这种问题,我就要问你秦伟了。” “喂,你这个男人,要不要报复心这么重呀。”祝福忿忿道。 素来温文儒雅的李墨一,忽然表情变得很欠:“我的性别是男没错,但是我当初的职业可是杀手,讲究的就是有来有往。” 祝福一时语塞,她倒是完全忘记这件事了,噎了半天才说出几个字:“咱们都这么熟了,哪用得着这么客气,不需要有来有往,我愿意单方面的给予。” “……” 李墨一僵了半天,才冒出来一句:“你为什么反应这么快。” “能让天殿首座夸一句反应快,我真是三生有幸,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们赶紧下山吧,我总觉得还要出事。”祝福飞快地说完,拉着李墨一就往山下跑。 没跑两步,她觉得身子一轻,李墨一将她抱起,负在背上:“既然着急,那还是我背着你快些。” 快到山下的时候,还没有将祝福放下的意思,祝福赶紧拍拍他的肩膀:“放下,快放下,别让人看见了。” “看见又怎么样?”李墨一不解。 祝福说:“你现在走的可是当红小鲜肉风格,你这还没粉丝呢,就先谈上恋爱了,你还上哪儿去找女粉丝?本来有粉丝的,都会因为婚讯而掉粉呢,你啊,还是稳妥一点的好。” 每次都是用这个来做理由,李墨一心不甘情不愿的将祝福放下:“那我不要做这个人设不就好了,难道我要一辈子孤独终老?” “这倒不用,等你三十五岁宣布结婚什么的,应该就没关系了吧。”祝福在脑中很认真的回忆着现在那些小鲜肉男明星们的婚恋情况,似乎都是跟这个搞暧昧跟那个搞暧昧,没一个确认有正牌女友或是结婚的。 毕竟搞暧昧可以用来炒片子的热度,但是如果已经是名草有主了,那就不是炒热度了,变成小三的故事了。哪个女星也不想自己变小三啊。 李墨一一面仔细的为祝福把头发上沾着的草屑碎叶捡掉,一面说:“我记得射雕里的任盈盈喜欢上令狐冲的情节。” “嗯,在洛阳的绿竹巷弹琴治病嘛,不算什么特别的。” “不,我要说的是,我觉得,任盈盈爱上的不是令狐冲,而是那个对小师妹岳灵珊一往情深的令狐冲。” “啊?”祝福头一回听见这种理论,任盈盈难道不是喜欢的就是令狐冲的狂放不羁吗? 李墨一说:“你看,我说瑶光好,你就心底里冒酸气,但是任盈盈却总是喜欢说岳灵珊什么什么,甚至心理活动都是如果岳灵珊什么什么的……那就是希望令狐冲能好好的和岳灵珊在一起。” 他顿了一顿,继续他的惊天大发言:“我认为,任盈盈是令狐冲和岳灵珊的cp粉。” “你这段时间是刷了多少网页论坛啊,连cp粉都知道?” “混一行就要了解一行的规矩,省得哪天被人骂了都不知道人家在骂什么。” 不错,很积极的工作态度,祝福从李墨一的身上,忽然想到网上有很多人觉得自己只要穿越到古代,或者是举家移民到某灯塔国,就一定可以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但是,就她所知道的而言,一个人如果能在某处混的好,必然是在处处都不会太差,就算是拘于时势或是各种外在条件,也绝对是中流偏上,而不会是在泥潭里仰望天堂的那种。 当年能在杀手组织里混成最高核心部门里最高等级的杀手,李墨一当然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大脑里只长肌肉没有脑回沟的纠纠武夫。 祝福一直相信这一点,每次听李墨一对事情的看法和分析,她的这种感觉都会加深一层。 一个无论在哪里都可以过得很好的人。 一个根本不在乎身在何处的人。 是不是身边到底是哪个女人,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是不是当有机会,他就会回到瑶光的身边? 永星石,会不会是让他回到过去的一扇门? 他现在能爽快的不提瑶光,那么等到回去之后,他是不是也可以愉快的把自己忘记,而整天跟瑶光卿卿我我? 想到这里,祝福忽然生气了,她冷冷的甩了一句:“你这么厉害,谁还能管得了你。” 说完,大踏步的往剧组住的方向走去了。 李墨一愣在原处,他认真的反思了一下自己说了什么,竟惹得祝福如此生气。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混一行就要了解一行的规矩,省得哪天被人骂了都不知道人家在骂什么。”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她为什么突然生气了? 月黑堂最核心部门天殿的首席杀手李墨一先生,一向自认善于揣摩人心,精通人性优劣,与贵女命妇打交道,也从未失过手,今天,他却错愕的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祝福在想什么。 当年他狠狠地嘲笑过说出“女人心,海底针”的人是自己无能,现在,这一巴掌狠狠的反抽在他自己的脸上。 眼看着祝福走远了,李墨一不得不追上去:“你为什么生气啊?” “没生气。” “可是……” “怎么,我还会骗你?” 在对话彻底变成可笑的言情风之前,有人出现了,容诗音站在路的尽头,看见他俩,笑着招呼:“开饭啦。” 李墨一出于礼貌应了一声。 祝福那股子邪性忽然上来了:“哼,真亲热。” “什么?!”李墨一这下彻底慒了,祝福一直以来都是活泼外向的性格,他从来都没觉得与祝福之间的沟通需要猜,需要想,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墨一不得不重拾当年游走在那些皇亲国戚的女眷中的技能,每次哄这些女人,她们都很容易的开心起来,将许多秘密告诉他,让他得以顺利的完成任务。 可是,怎么面对着祝福,他所有的技能都好像被封印了似的,使不出来。 饶是李墨一再怎么智计百出,聪明过人,也万万想不到,祝福从听见他那句话,到生气之间,大脑里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 而且祝福也绝对不会告诉他事实真相的。 因为她自己也知道……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想着李墨一莫名其妙的被自己怼了一顿,祝福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想要补偿一下。 吃饭的时候,因为两人回来晚了,所以留了两个紧挨着的位子靠在一起,李墨一还担心自己坐在祝福身边会不会让她心情不好,食不下咽,刚想着用什么理由才能不着痕迹的跟别人换个位置,结果祝福去盛饭的时候却替他也盛了一碗…… “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帮你去添些?” 李墨一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弄得更加莫名其妙,他习惯凡事先找自己的原因,因此,他在心中默默反省:“一定是到了现代以后,日子过的太滋润了,疏于练习,导致这么强烈的情感变化都无法探知原因。” 最后,李墨一做出了一个决定:回去以后,去考个心理咨询师吧。 第一百九十一章 二傻子 一顿饭吃完,祝福还想找机会再向李墨一示好,结果乔瑜却出现,说警方那里有了新的突破,那个枪杀了村民的枪找到了。 “找到了?”祝福觉得很不可思议,这天宽地阔的,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了,凶手要是随便往山上什么地方一埋,上哪儿找去。 可是事情就是这么出人意料,警方原本只是问了几个村民,是谁告诉他们关于山上有金矿这件事的,他们都说是住在村子最边缘的一个二傻子说的。 二傻子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有人在在山上看见他,那时候他冻饿交加快死了,村里人把他带回去,他虽脑子不太灵光,但身上还是有把力气,愿意给人干活,因此,也在村子里留下来讨生活。 问他家在哪里,还有什么人,他都傻呵呵的说不记得了,没有活做的时候,就时常与村里的顽童在一起玩。 刚开始村里人时常逗他,还有年轻人会故意欺负他,他也不气恼,只是嘿嘿的笑。 后来他曾经从狼嘴里抢下村支书的孙子,自己被撕下一块肉,一下子便成了村里的英雄,从此以后,谁也没有欺负过他,甚至还为他盖了个房子,若是他揭不开锅,去邻居家讨些米和菜,往往也能得一碗。 就是他跟好几个村民说,在山上有一个洞,洞里给光一照,岩壁上就有亮闪闪的金子。 二傻子从来不说谎的,当然,村民不是因为他随便一说,就半夜三更跑到山上去翻山越岭的折腾,而是因为他手上有实实在在的好几颗金沙。 就那么几颗还混着泥土石渣的金沙,加在一起,也最多不过零点一克,十块钱都换不来。 但就是它们,点亮了村里人所有的眼睛,燃尽了他们的神智。 山上的照明条件再差,那有什么关系,在心中闪耀的黄金光芒,足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因此,警察连把二傻子叫来询问都省了,直接到他家里,进行调查。一进门,就看见墙上明晃晃地挂着一把土制的长管枪。 这种枪其实做的十分简陋,是山里人自制用来打鸟打兔子等等小型猎物的,由于原材料质量不过关,炸膛之类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在禁枪令颁布之前,其实大多数山里人都不再用这种枪了,兔子没打几只,把自己给炸瞎了,实在是不值。 就算是想要上山弄点野味打打牙祭,也宁可用陷阱和弩箭,都比这玩意儿靠谱许多。 警察指着那枪问道:“这枪,是你的吗?” “哎,是。”二傻子完全没有说假话的意思。 经过弹道痕迹的反复比对,证实,这把枪,就是打死村民的那一把。 枪和二傻子一并被带到刑侦人员临时办公地点,在这里,嫌疑人二傻子被进行了讯问,但是,他只承认枪是他的,却不承认昨天晚上上山,更不承认杀了人。 警察又问:“这把枪丢过吗?” 二傻子摇摇头:“我出门前,它在墙上,出门后,它还在墙上。” 他家的房门,实在是破的很,连个锁扣都没有。 警察又问:“你出门的时候,锁门吗?” “锁啥门啊,家里什么都没有,就随便插个树枝在门洞里,不让猫猫狗狗跑进去拉屎撒尿。”二傻子一脸的无辜。 警察又问道:“你说你昨天没有上山跟他们一起去找黄金,那你在什么地方?” “……” 二傻子低着头,眼角也垂着,他的手指紧张的搓着衣服边缘,嘴角紧紧地抿着,他显然不想说,但是又不善于说谎,只得僵在那里不说话。 负责审问的警察也不着急,从先前的笔录中找出了神婆的,他慢悠悠的念道:“昨夜丢失水银一罐。” 听见“水银”二字,二傻子不由一抬头:“这不是我偷的。” 这反应,真是应了“此地无银三百两”,连警察都忍不住笑了:“不是你,那是谁?” 二傻子特别认真的辩解:“真不是我偷的,他们叫我把神婆家的鸡圈打开,把鸡放跑,让神婆出去追,别的我什么都没干。” “他们?他们是谁?” 二傻子摇摇头:“我不认识,他们给了我金沙,然后又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去撵鸡,我寻思着这也没什么,就算被神婆发现是我弄跑了几只鸡,三百块钱也够赔的,何况她后来把那几只鸡也都抓回来了,她又没损失。” 说到这,二傻子忽然一拍头:“哎呀,不会是那个踩碎的蛋也算在我头上了吧,这可不行,那是鸡踩碎的,不是我。”他似乎陷入了深深的烦恼中,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我赔她一块钱就是了,大不了一块五,不能再多了!城里一块五也能买一个鸡蛋了!” 在场所有人被他的模样逗笑了,这人真是个二傻子。 负责审问的警察看起来警衔比其他人要高些,很快脸上就绷住了,又继续问:“这些人,你是怎么认识的?” “那不是村里大家中毒了么,来了好些个大夫,把我们给治好了,我想感谢感谢他们,但是又没钱,就上山想要去给他们弄点野味儿,结果端着枪在山上转了一圈,连只松鼠都没看见,倒遇上他们了。” 村里都没人用这种极易伤到自己的枪了,也就二傻子会用了吧。 警察又问道:“你以前见过他们吗?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 “以前没见过,他们就跟我说,山里有个洞,洞里的岩壁上可以看见好多好多金色的沙子。然后他们还把几颗金色的沙子给了我。还说,让我跟乡亲们说,乡亲们一定会感谢我的。” 果然是有人故意散播关于金矿的消息,引人上山。 警察又问道:“那让你去放鸡的那些人,就是这些给你金沙的人吗?” 二傻子点点头:“他们有四五个人呢,身上还有一股烟花爆竹味。” 烟花爆竹味?那不就是火药硝石的味道? 警察马上联想到祝福和李墨一分别都说过,在峡谷里遇见炸山的那伙人,还有听见的他们的对话,一切都直指向山头另一侧的山洼村。 讯问告一段落,警察整理好笔录,商量着明天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二傻子带到山洼村去,让他认认山洼村里有没有犯罪嫌疑人。 没想到二傻子听见了,他将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不是不是,没有,是外面来的人。” “你怎么知道是外面来的人?” 二傻子嘿嘿一笑:“不一样,和我们山里人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全部不一样,没有土味。” 警察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算什么证词,最后还是决定,让二傻子到山洼村去认人,就算二傻子认不出人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识二傻子,那么两相一打照面的功夫,也能从他们的表情上看出端倪来。 二傻子暂时被放回家,躺在床上,他望着天空中挂着的新月,眼神清明,表情十分凝重,与村民们熟悉的那个整天傻乐的中年男人完全不一样。 “献祭还没有完成,他们还会再来……”二傻子自言自语冒出这样一句话。 “你说对了。”一个阴冷的声音透过虚掩着的门进入他的耳中。 门忽然被打开,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一步步向躺在床上的二傻子走去,二傻子猛地从床上跳起来,想要跑,却被一把锋利的匕首紧紧的顶住咽喉,不得不向后退,最后,被迫躺回床上。 他觉得自己的脖子有点痒,有点痛,接着,微微温热的液体,从脖子上流出,微微腥甜的气息慢慢的弥漫在空气中,萦绕在他自己的鼻尖。 二傻子看着他:“你们竟然还没走?” “没办法,我也想走,事情没办完,怎么走呢,看不出来,你苦心孤诣,在这又穷又破的鬼地方藏了这么多年,想要守住的东西,终究,还是守不住的。” 那人笑笑:“老板的吩咐如果不完成,我就要被扣工资了,像你这样善良的人,一定不忍心我被扣工资的对不对?” 二傻子静静地看着他,忽然身子暴起,拼着脖子上的伤口,也想要将那人反制住。 可惜,那人的反应却更快,一手成拳,仿佛咏春拳中的寸劲技巧,重重击在二傻子的腰间软肋,那里是人体要害,被击中之后,几乎大半个身子都麻了,二傻子又落在床上。 “真是对你一点都不能松懈,宗原前辈,好歹我们算起来也是同门,你为什么就背叛了老板呢?这让我也感到很为难啊。” 二傻子,不,宗原,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不走,怎么给你们年轻人腾地方呢?你看,我走归走了,还能让你有机会立功,你是不是应该好好谢谢我。” 那人冷笑道:“那宗原前辈何不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就让我遂了心愿,回去领功,我一定不会忘记宗原前辈的大恩大德。” 宗原深吸一口气,肋下的麻木渐渐散去,取而代之是骨裂一般的疼痛,他忍痛继续说:“虽然我不知道老板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是,我不赞同老板用整个地球的未来做赌注,豪赌一场。” “前辈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富贵险中求?” 与三观完全不同的人实在无法沟通,宗原闭上眼睛:“你动手吧。” 那人点点头:“看在你是前辈的份上,我会下手快一些的。” 匕首还没有来得及划开宗原的颈动脉,那人的手腕便被不知什么东西重重击中,当下握不住匕首,松开,匕首落在枕边,宗原猛地一脚踹在那人腹部,将他踢得倒退五六步,捂着肚子弯着腰,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从门口闪过一道黑影,利落的擒拿手,将他四肢关节紧紧锁住,动弹不得。 接着,一道手电筒的光从门口晃进来,女子清脆的声音说:“你看,幸好我说要来吧,还能赶上这事。” 宗原撑着起来,点亮了蜡烛,发现正在按着侵入者的黑衣男子是李墨一,那个拿着手电筒照来照去的是祝福。 “你们都看见了?” “咦,这样的问话,下面好像就是要杀人灭口了呢。”祝福嘻嘻笑道,“有生之年能看见扮虎吃虎的人,也真是难得,还以为这事只能在小说里看见。” 李墨一要将那人押去警察那里,宗原却说:“等等,你偷了神婆的水银,放在哪里了?” 那人冷笑一声:“早就运出去了,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在老板手上了。” “老板是谁?”祝福好奇地问道。 那人打量着祝福,没有回答。 “哎,这是不是杀手的职业道德啊?就是打死也不供出雇主什么的?”祝福特别激动,“从来没见过活的杀手呢。” 李墨一默默看了她一眼。 祝福赶紧补充:“是从没见过活的现任杀手。哎,你有没有什么可以一咬牙,就死掉的那种自/杀毒药啊?” 问了半天,那人一个字也没说,祝福觉得颇为无趣:“算了,还是把他送给警察叔叔玩吧。” 宗原却面露难色,他在村民面前装傻充愣十多年,忽然一天被掀开了真面目,他竟然感到有些胆怯,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们。 “本来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家的这枝土造枪,没想到,还能遇上这种事。说起来,你到底为什么要装傻躲在这里啊,欠高/利/贷吗?”祝福好奇地问道。 宗原苦笑一声:“如果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就好了。” 很久以前,宗原的家族,都是为了另一个家族服务,在那漫长的战火连天的岁月,他们侍奉的家族渐渐人口稀少,流失难寻。 到了现代,社会安定之后,忽然有一天,一个男人拿出当初那个家族的信印出来,说要重新让家族兴盛,他不仅积聚着财富,也在寻回当初那些忠心耿耿的侍从。 那个充满野心的男人,他有一个很大的计划想要实现,如果赌赢了,他能够获得难得估量的财富和权势,如果赌输了,那么也许整个地球都要陪葬。 “听起来这个设定还真够中二的,那个男人是谁啊,我认识吗?” 从宗原嘴里吐出的三个字,让祝福惊呆了。 “秦承远。” 第一百九十二章 起源 那样一个遥远的名字,对于祝福来说,那是结完最后一次工资之后,就再也没有交集的人,却万万没想到,在这样远离现代繁华的都市里,从一个被人称之为二傻子的人口中再次听见前老板的名字。 “你,还有他……”祝福指着那个被李墨一制住的男人,“都是秦承远的人?” 宗原点点头,又叹了口气:“现在,我也说不清是或不是了。” “一朝入门,终身侍奉,你难道忘记了吗?”那人恨恨地说道。 从门缝中溜进来的风,将蜡烛幽幽的火苗吹得摇晃不已,室内的灯光忽明忽暗,照在宗原的脸上,他望着那个男子,忽然笑了:“年轻人,多读些书吧。” “你在说什么!” 连祝福也想不通他怎么会冒出一句劝学的话来,宗原慢慢的说:“你一定没有看过完整的族训,也不知道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连真正的目的都迷失了,那为人处事必然会行差踏错。” “族训中写的是,我们八大护卫家族,侍奉着祀星族的长老与大祭司。” “那你还敢背叛!” “小伙子别着急,听我说,那么祀星族又是做什么的呢?在族训中开篇明义第一章就有写,那是上体天意,以日月光辰的运转为所有的生灵谋计未来。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为全人类的安全和幸福为已任,而不是为了某一个人。” 又……祀星族,怎么到了这里就好像跟这三个字甩不开关系似的,祝福觉得有些头疼,她看着李墨一,李墨一则十分满意于宗原对于祀星族的介绍,能让祝福不要觉得祀星族里都是神叨叨的邪教徒,那是最好的了。 “宗大哥,你这脖子上的血,我看也得止一止,有纱布吗,我帮您包一下?”祝福看着那脖子上的血流个不停。 宗原摇摇头:“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我还是叫人来帮你看看吧,放心,他不会说什么的。”祝福跑回去,她带着关林森,关林森带着药箱,就这么来了。 看着李墨一押着的人,宗原流血的脖子,关林森果然十分冷静,就好像没看见似的,该消毒消毒,该包扎包扎,至于什么不能接触冷水,少吃辛辣食品之类的,也都十分顺溜的说了一通,就好像身在正规的三甲医院。 这也太冷静了吧,宗原看着他:“你是什么人?” “不好意思啊,出来的着急,没有带工作证,不过放心,我是有执业资格的医生,绝对不是什么黑心游医。”关林森收拾起药箱,“你们什么时候回去?” 祝福问宗原:“那么,死掉的两个人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个山体爆开,小溪改道,是谁做的?” “是他们。”宗原指着那个男子。 小溪改道,导致村民不得不启用有毒的井水,差点导致整个村子的人中毒而亡,竟然就是这些人。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祝福想不通。 那人嘿嘿冷笑道:“你那天晚上,不是也在峡谷里吗,你也听见了那阴兵借道的声音,那条峡谷里有强大的力量,把这片山头罩住,山川的灵气也被罩住,将来要成事,这里的九星龙形图的力量就无法借到。” “那天晚上,你敢出现在那里,说明你也不是普通人吧,你又是什么人呢?” 祝福笑笑:“我是一个普通的凡人,不要往我身上扯这些怪力乱神的事了,我只想老老实实赚钱工作出去玩。其它的,都跟我没有关系。那两个人也都是你们杀的吧,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把人都骗上山是为什么?” 那人笑笑:“小姑娘你关心的事情跟别人还真是不一样,反正也没什么损失,我就告诉你好了。第一个人,是带我们进来的人,看见我们带的火药,他以为我们是盗墓的,想要分一杯羹,总是缠着我们不放,差点坏了我们的大事。第二个人么,就要问宗老大了。” “至于为什么要骗一村的人上山,我可没有骗他们上山,你们忘记了吗,是宗老大拿着金沙跟村民说,山上有黄金的,这锅我可不背。” 祝福看着宗原,宗原闭了闭眼睛:“第二个人,是他的人,我以为他带走了神婆的水银,没想到,追了一路,却不在他身上。让村里的人都上山,是因为需要为神婆争取一些时间,你们离开的时候,在村子里留下的那些小虫,会让整个村子的人都死绝!” 怎么又是想让村子的人死绝,祝福投来询问的目光,宗原说:“他们想要再次启动以人命做为献祭的仪式,召唤山神的力量,像千年前那样,再次引发地层震动,把山底的灵气尽数放出。” 千年前……是春桃吗……想起那个苦命的女孩子,祝福不由心中一阵难受。 “我们也该回去了,这个人就扔给警察处理吧。”李墨一的手臂收紧,将那人牢牢控在手中。 宗原的眼中却有闪烁不定的光,那人笑笑:“宗老大,放心,我不会把你供出来,老板说了,你留在这里还有用,呵呵呵。” 三人回剧组的路上各自想着心事,没有说话,在路口远远的看着逆光站立着的乔瑜的身影,长发在风中飞扬,祝福不知怎的,忽然想到一部电影的名字《风中女王》。 关林森更是双眼睁大,目不转睛。 “你们三个背着我偷偷摸摸去哪逛了?”乔瑜问道。 祝福长长叹了一口气:“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嗯,没关系,我有耐心。” “那记得一定要买我的新书哦,都在书里。” “你滚开。关林森,你说。” 叫到了关林森,那这事就绝对不可能瞒过乔瑜,乔瑜听完全过程之后,看着祝福:“这么说,你现在有特异功能了?” 乔瑜的重点似乎有点抓错,祝福看着她,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乔瑜笑道:“那么,能帮我写企划案、赶制作档期、保证收视率吗?” “……” 第一百九十三章 可行性报告 终于回到城里了,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热水,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电,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网络,还有随时都能出去买到食物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在山清水秀但是什么都要自己动手的山村和空气污浊,人挤人但是便利无比的大城市之间,祝福觉得自己对大城市的热爱再次得到了升华。 由于山村之行拖慢了几天的进度,剧组需要抢时间,身为男主角的李墨一也不得不跟着连轴转,回来拿了身换洗的衣服,就又一头扎进了影视城。 乔瑜对圆山村发现的那块石碑很有兴趣,她请来许多相关专业人士对石碑的年代进行鉴定,专家们只能判断出石碑的年代大概是距今一千五百年前,但是那座山村在一千五百年前应该是什么样,没有人知道。 “那个时候正好是五胡乱华的时候,中原王朝自顾不暇,也没有力量再去探索更多的地方。”老教授仔仔细细看着石碑,石碑上落款的年代,在史书中也并无记载。 “也许这只是一个部落或某一片远离中原王朝的小的自立政权留下的年号。” 年代不可考,而石碑上记录的事情又过于匪夷所思,乔瑜原本只是想做一档国学历史档案类的节目,现在眼看着就只能往灵异悬疑上靠,她对助理说:““这也挺有意思,评估一下,与那个古墓合并做一期吧。” “古墓?” “就是那个在墙上写着‘墓有重开之日,人无再少之颜’的古墓。既然都灵异悬疑了,就让它悬疑到底好了。” “也许,这块石碑上的内容,只是一个族长一时兴起写的小说也不一定。”乔瑜想起祝福的小说里那些脑洞大开的故事,觉得不能剥夺古人写小说的资格。 “哈哈,有道理,”这位来自省博物馆的老教授是乔瑜家族多年的朋友,他提出想要将这块石碑带回博物馆,乔瑜欣然应允:“本来这些东西也应该上交给国家的。” “如果有新发现记得告诉我。” “一定一定。” *** 祝福在办公室里愁苦的看着电脑屏幕上一片空白的ppt,她去圆山村那可不是去玩的,也不是去陪男朋友的,她的真正目的是要通过这次的实地走访,将圆山村的旅游资源或是其他任何可以变现的资源开发出来,带着村民致富。 既然是要致富,就要有手段,有办法,那么这些手段和办法是否可行,就要写可行性报告了。 可行性报告必须通过大量的数据和比对来进行理性而实际的分析,否则无法说服董事会同意这样的决议。 萧钧天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没错,但是,他却不是唯一的股东,不提萧家的那些老太爷们,还有外面那些在嘉品注入资本的公司。 那些言情小说里的霸道总裁,说开除谁就开除谁,说收购谁就收购谁……搞笑么,不要想想后果的吗。 “唉……”祝福现在深深的希望萧钧天就是小说里的霸道总裁,这样他一言九鼎,说可以做就可以做,说不做就不做,哪里还要写什么可行性报告,还要写什么ppt,还要做什么数据透视表!!! 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圆山村背后有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可是那个秘密,却属于子不语怪力乱神的界面,这东西能拿出来说吗?当然不能,现代人看起来信这个信那个,但是,涉及到利益的时候,那真是鬼神辟易。 圆山村项目是优佳基金一直运作的项目,当初萧钧天选中的并不是这里,而是交通便利,风景优美、名气更大一些的村子。 在商言商,商人的慈善,不仅是救急不救穷,更看重的是将来可以带来的价值,无论是金钱方面的收益,或是名声上面的收益。 可是萧钧天的祖父却坚定的指定了圆山村,这让许多股东与董事会成员不解,祖父什么理由都没给,只丢下一句话:“必须是这里。” 这让萧钧天满头恼火的憋了许久的理由,召了许多专家,从各种可能性的方面进行论证,最后走的是神秘而少与外界往来的山村做为主推点,才让董事们同意。 将这个项目与《一世风华》绑定,是萧钧天的主意,不能总是赞助,一点产出也没有,实在无法交待,结果剧组在那个山村里短短几天,又是地下水中毒又是山体滑坡。 生意做得越大,钱越多的人,越是迷信,现在许多董事们相信圆山村是一个不详之地,要求嘉品集团的任何一个子公司,包括优佳基金会,都不要再跟这个地方产生一丝关系。 萧老爷子现在已经过世了,他的遗愿就是一定要继续保护着圆山村,这让萧钧天十分烦恼,因此他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了祝福,让她赶紧憋出来一篇能说服董事会的可行性说明。 “一篇可行性报告就想说服那些顽固的老头子……萧总,这是太看得起我了吧。”祝福沉沉叹了口气。 好在乔瑜这边给她放了个治疗术,那几位老专家的意见,可以把圆山村打造成文物古迹,历史传说之类的风格,有了专家的背书,还有那块石碑,再东拉西扯一些关于国家对于文物保护的数据,以及人民群众对于古代文化的情怀。 祝福的脑子里终于有个成型的可行性架构,有了方向,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祝福愉快的开始敲击着键盘。 看着时间快到中午,祝福信步走出办公楼,准备去寻找一下这附近的美食,却意外的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路边,是秦伟,他的身边亲密的贴着一个女人,是她的表妹方媛。 祝福看见他们,想了想实在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好,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转身决定向另一个方向走去,却听见方媛在背后喊住了她:“呀,表姐,真是好巧呀,在这里遇见了。” “是呀是呀,好巧,你们忙,我先去吃饭了。”祝福尴尬地挤出一个笑脸,只想溜走。 第一百九十四章 报价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很多时候很多事,不是想忍一时海阔天空,就能忍得了的,比如眼前的方媛,显然就没有想要放开祝福的意思。 她一面挽着秦伟的胳膊,一面娇笑道:“表姐,听说你是萧总直接从华创办公室里带出来的人啊?真厉害,不知表姐什么时候能替我在萧总面前说几句好话,再给我个机会?” “有机会一定。”祝福现在只想赶紧溜走,跟这个表妹扯在一起准没好事,她可是能哭会闹的,再加上大舅妈从很久以前就在众人面前打造她无所不能的天赋异禀的才女形象,家族里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楚楚可怜的白莲花。 想到这里,祝福心里暗自叹了口气,怎么自家妈每次在亲戚聚会的时候就一个劲的说自己这个不好那个也不好呢,搞得一干亲戚真的以为她混不下去了,只能躲在家里当待业青年,写点伤春悲秋的文字。 好在现在就算妈妈现在出去长途旅行了,跟这些多嘴多舌的七大姑八大姨也可以减少往来,总算是可以松一口气。 她也颇觉得奇怪,上回方媛被换掉角色,黯然离开,还以为她就此会老老实实的找个工作,起码不会再有脸出现在自己面前。 没想到她倒是长进了,不仅大大方方出现了,还拎着自己的前男友一同登场,这是几个意思?方媛笑道:“现在我和小伟一起经营一家公司,不和不说,小伟真是个商业天才,很快公司的经营就上了轨道,已经拿到c轮投资了,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就可以上市。” 被这么一说,祝福更感到奇怪了:所以呢?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祝福大概理解到方媛这是来炫耀的,但是,拿到c轮的创业公司很多啊,死在c轮的更多,现在就自我毒奶一波是不是有点早?万一死了岂不是很尴尬? 秦伟原来喜欢这么浮夸还立g的女人,品味真是不一般。祝福看着秦伟,后者的表情高深莫测,看不出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 “哦,那很好啊,恭喜你们了,我下午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们了。”祝福微笑道。 说完就想走。 “等一下,我们下午也有些事要找萧总谈,正好一起吃个午饭,好久没见你了,我们姐妹之间,也可以多说说话。”方媛笑道。 在写字楼随近随便找了一家商务简餐店,祝福只点了一份沙拉,方媛见了笑道:“表姐不用替我们省钱的。” “没什么,平时工作一直坐着,少吃一点比较好。”祝福随口回应了一下。 方媛点点头:“也是呢,好久不见,你好像有些发福了,脸上的肉都鼓起来了,刚才看,裙子的腰身那里也有些绷紧,女人啊,还是要多注意一点,不然和小鲜肉站在一起,会被人说老牛吃嫩草的。” “嗯,能吃着嫩草的老牛,那也是一种本事啊,总比傍谁被谁甩,拍戏被换角,郁闷憔悴出一副白骨精吊枯藤的模样要强些。” 祝福从来都不是善碴,做为一个段子写得比小说好的人,岂是能随便被人嘲讽的。 果然方媛被戳中痛处,当下脸上就挂不住了。 她看着祝福冷笑道:“小伟当初和表姐在一起的时候,我可羡慕你了呢,可惜这么好的人,要变成我的表姐夫,好在小伟也发现你不太适合他,及时止损。” 祝福瞟了一眼秦伟,敢情他跟方媛说了是他主动离开的? “哦,是吗,太年轻的时候,总是会一时冲动,以为外面有更好的等着,最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想再求什么回头啊,复合啊,却不知道世上有件事叫覆水难收。也难为你了,紧跟着后面就把他给捡走了,也挺好,千万别分开,祝你们白头到老。” 秦伟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红,他刚想开口,却被方媛打断了。 方媛冷笑道:“是啊,还是表姐魅力过人,总得中年大叔们的垂青,一个个都迫不及待把你挖到他们公司。” “中年大叔?”后座传来了萧钧天的声音,没想到,萧钧天竟然会在这种地方出现,就这么随便的坐在卡座上。 方媛倒吸一口凉气,这次秦伟和她一起过来,就是想和嘉品再谈一个开发项目,虽然萧钧天之前与华创是竞争关系,但是,现在华创已经气息奄奄,萧钧天一向是一个很懂得利益取舍的人,因此,他同意商讨这次的合作。 与嘉品的合作计划是一笔大单,秦伟不想失去它,只是没想到,还没开谈,方媛就把萧钧天给得罪了。 祝福同情的看着秦伟的眉间皱起一个包,还得放松了表情,替方媛向萧钧天解释,萧钧天并不以为意:“呵呵,没什么,想必方小姐只是开个玩笑。” 有人给台阶下,方媛再蠢,也知道该这个时候赶紧打个圆场过去。 祝福同情的看着秦伟,怎么离了她以后,就找了个这么不靠谱的女人呢? 回到公司,方媛与秦伟先被引领至会议室,萧钧天问祝福:“一会儿你也来会议室,一起参加,这个项目交给你了。” “什么?”这个项目在做立项的时候就没有跟她说过,现在怎么忽然就变成要她负责了? 记得秦伟的公司应该是负责艺人包装和宣传的,大概是公关类项目,不知道嘉品是要做什么公关活动了。 “老板,这不会是个坑吧?”祝福怀疑的看着萧钧天,“圆山村的可行性报告我还没写完呢。” “怎么会坑你呢。”萧钧天眉毛微微扬起,祝福仿佛感受到了一丝起哄架秧子的味道,这是错觉吧? 萧钧天扬了扬手中的合作计划书:“这次主要是做网络推广,我这个中年老男人哪里懂什么网络,所以,就交给你这个懂市场又懂网络的新新人类负责了。记得,多提需求,多压价,我们是甲方,他们是乙方。” 说完,他将项目计划书递给祝福,抬手看看表:“抓紧时间,十分钟后去开会。”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祝福有些哭笑不得……原来萧钧天还在记恨方媛说他是中年男人的事情。 不过,他的做法也没什么问题,就算没有私人恩怨,甲方都是希望乙方能多干活少收钱,乙方希望交完一稿就此结束,货到付款,大家太平。 只是,萧钧天为什么会和秦伟的公司扯上关系,这么多同类型的公司可以比价,非得找一个沾着麻烦的公司。 难道是,他与秦承远在背地里还有商业之外的往来? 手上这叠计划书有三十多页,好在祝福从小阅读速度极快,花了五分钟把手上的这本计划看完,对项目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也基本上明白为什么萧钧天仍然决定给秦伟一个聊聊的机会。 因为这个报价的确挺不错,在同行业里,算是一个中低水准的报价。 计划书里列出了一部分成本报价,以示自己绝对不是通过偷工减料来省出这部分钱。 从列表上来看,的确比同等水平的公司报价要低一些,看来为了得到这笔订单,秦伟这是不惜零利润来抢占市场。 但是这种零利润也会带来后续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人员素质跟不上,比如档期跟不上,比如排期不合理等等。 祝福皱着眉头,又将计划书过了一遍,将其中所有可能藏有猫腻,或是未具体约定的情形勾画出来,一会儿得好好谈谈。 有便宜是要占的,但是要占,也得看怎么占,想来萧钧天也不是那种看了便宜就双眼放光,完全不在意质量的人。 而且,他还挺懂,将这个项目交给自己,也算是卖自己一个人情,甲方想要折腾乙方,那简直是so easy。 到了会议室,秦伟与方媛发现祝福也进来了,不由一愣,之前的几次交流,可都没有她。 秦伟向萧钧天投来询问的目光,萧钧天笑道:“祝福,你们应该已经十分熟悉了,她是嘉品集团的市场活动总监。这次的项目,主要是市场活动,因此,具体由她负责接洽。” 方媛本以为祝福与这个项目无关,忍不住就要怼她一下,反正哪家公司也不会随便因为合作方与员工之间有什么不和而放弃优势如此巨大的合作项目。 但是没想到,萧钧天竟然直接指定祝福来负责。 祝福坐下来,连个寒暄都没有,第一句话就是:“我看了你们的报价,价格的确不错,不过有几处还需要再确认一下细节,嘉品不会为了省钱而牺牲品质。” 直接进入主题,由于祝福之前在华创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她对于业务特别上心,不仅仅满足于正常工作,还加了许多专业群,她在群里不怎么说话,默默的潜水,看着这些市场部的同行们都遇到过什么样的问题,各种成本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是多少。 看得多了,抓重点问题不仅准,而且十分犀利,想要混过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她也没打算给秦伟和方媛留面子,一步步紧逼,原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会谈,方媛的资料并没有准备的太详细。 最终,祝福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的结局都是秦伟十分惭愧的回答:“对不起,这个具体的数据我们还需要再查一下。” “希望你们抓紧时间,我这里还有几家的详细报价,别人做的都很仔细,既然我们这么熟了,那么,我也会给你们一些时间,五点之前,再给我一份详细的说明。” 而现在是四点十五分,还有四十五分钟,需要确认祝福的问题,需要联系许多家供应商才行。 更不幸的是,这个会议室已经有部门预订,马上就要开下一场会议。 秦伟与方媛不得不窝在会客室的矮几上完成这一系列的询问,并且重新制作详尽的报价表格。 “她就是针对我们!”方媛忿忿,小声的骂着祝福为人刻薄小气,活该没男人要。 秦伟连着打了几个电话,对方也不能马上给予回应,让他等着。原本就已是心浮气躁,再加上方媛在一边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烦的不行,从电脑里调出通讯录:“我先出去抽根烟,你照着这个名单问一遍。” “我跟你去。”方媛站起身,秦伟不耐烦的说:“那谁来做事?” 方媛扁了扁嘴,眼看着就要哭出来,秦伟却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艺彩公司,说起来是秦伟与方媛一起开的,其实,都是秦伟出资,虽然方媛觉得自己坐稳了老板娘的位置,但是,她一分没出,也没有与秦伟有事实婚姻,因此,她并不敢违逆秦伟的意思,只得坐下来打电话。 从会客室出去,秦伟并没有去吸烟室,而是向人问清祝福办公室的位置,径直走过去。 站在门口,正好赶上祝福正在与下属谈话,安排圆山村可行性计划的数据跟进工作。 明明与祝福分开也没有太久,不知道为什么,却好像是跨越了千年,现在的祝福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凭着一腔热血做事的冲动少女了。 刚才她提出的那些问题,虽然令他难堪,却是处处切中要害,那些遗漏的细节的确是大有可作弊之处。 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她的思维如此缜密,难怪父亲要自己牢牢抓住祝福的心。 又想到方媛,原本在华创的时候,她与祝福本是在同一起跑线,可是现在她除了拍马屁和媚眼放电的功夫又上了一层台阶之外,在业务上并没有什么进展。 这次本来根本就不想带她过来,是她软磨硬泡说自己好歹在优佳呆过一段时间,跟里面的不少员工都比较熟,谈事情比较方便。 没想到,却遇到一个这么熟的,不仅如此,还发生了冲突。 当然,自己带她过来,其实还有一点私心,想要试探一下,祝福会不会因为看到自己身边带着她,而有些吃味,毕竟祝福现在并没有男朋友,也许,她只是还在生自己的气。 如果她还肯吃醋的话,那么,就说明自己还有机会把她的心抓住。 秦伟还在想着,之前与祝福谈事的员工出来了,祝福抬头看见秦伟,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秦总?计划已经做完了?真快。” 第一百九十五章 都是别人的错 祝福的话听起来平和而带着笑意,听起来十分客气。 是的,客气,就是那种看似亲切,实则却疏离淡漠的客气。 职业化的笑容挂在祝福的脸上,她看着秦伟的样子,甚至还不及看见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那样热情。 秦伟本以为自己还能有一丝机会,哪怕祝福会对他生气,也比现在这样冷冰冰,形同陌路的强一些。 祝福的办公室十分宽阔,通过大大的落地窗,可以看见窗外蜿蜒而过的江,这间办公室的位置非常好,也许这说明祝福在嘉品,或者说,是在萧钧天眼里的地位。 这个坐在大大的办公桌后面的女孩子,也不再是长发披肩的天真模样,祝福的头发被高高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长马尾显得她十分精明干练,充满自信。 正在此时,李墨一的消息从电脑屏幕上跳出来: “终于能歇会儿了,你现在忙吗?” “忙,在赶苍蝇呢。” “苍蝇?萧钧天那个办公室不是很高大上吗,怎么还要你亲自去赶?” “嗯,有名有姓的苍蝇比较难搞一些。” “不是姓苍名蝇吗?” “秦伟。” 祝福将这两个字打出去以后,李墨一半天没有回话,而站在办公室里的秦伟发现,正在打字的祝福,眼睛里都流着甜蜜的笑容。 他很熟悉这样的笑容,那是曾经属于他一人独享的笑容。 可是,他却亲手葬送了这一切。 真的结束了吧…… 现代都市男女,对于感情的执着,除了发自本心的爱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执念,一种觉得不能夺回来就是自己输了的那种懊恼感。 就连秦伟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对祝福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曾经的喜欢是真的。 父亲让自己离开时,自己那种笃定可以让祝福原谅自己的心情,却又很难说到底是喜欢祝福,还是对自己可以把握一切的能力过于自信。 而现在,祝福离开了自己之后,越发的光彩照人,比原来更有魅力了。 真是不甘心啊。 “是和新男朋友聊天吗?”秦伟试探着问。 祝福嘴角微微上扬,眼里却没有一丝笑意:“秦总,就让方媛一个人做预算报价,是不是也太难为她了?她当初在华创也只不过是市场部最基层的一名员工而已,有些事情,她未必清楚,为了贵公司与我公司之间的合作着想,您还是去看看吧?” “如果您实在觉得无聊,也可以先回公司,我直接与方小姐谈。” 这已经是十分明显的逐客令了,再这么强留下来也没意思,秦伟向来是个自傲的人,一次两次不能成,心里那股火苗,也渐渐地就熄了,至于父亲的要求…… 强扭的瓜不甜,随她去吧。 秦伟回到会客室,“心事重重”四个字几乎就直白的挂在脸上。 方媛一面打电话,一面记录价格。看起来忙得不可开交,秦伟见她这样认真,心想也许娶一个痴心恋慕自己的女人,比去追一个已经不可能回头的祝福,要好一些。 他坐的离方媛又近了一些,几乎就是紧贴着她,方媛与秦伟相处这么久以来,第一次与他这么接近,当下便心花怒放,她在心中暗自对自己说:机会来了。 报价一行一行的看过去,秦伟却失望的发现,祝福说的没错,方媛实在是太不懂行了,很多价格一看就是虚报的,而她连砍价都没有,直接就将这个数字填了上去。 这种对外报的价格,就如同豪华酒店房间的前台价一样,基本上就是放在那里看着玩的。 她努力做了半天,却都是做得白工。 秦伟在心中暗自叹了口气,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同样是从基层开始做起,祝福却一层一层的上去了,而方媛,如果不是父亲当初伸手拉了她一把,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呆着。 方媛正想借势靠在他身上,结果秦伟却很不解风情的站起身来,坐到侧面的沙发上,看着自己的电脑,一言不发。 从他的表情上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异常,方媛安慰自己,也许是因为限期快要到了,他比较着急吧,于是没有多想,继续做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秦伟紧急找了几个朋友询价,问到了比较合适的价格,他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又重新做了一份。 时间到了,前台请秦伟和方媛再去会议室,这次萧钧天有别的事情,表示就不过来了,全权交给祝福。 祝福故意问:“你不怕我公报私仇,故意刁难他们,最后让他们滚蛋?” “那也不错,我对你的要求就是找到一家性价比合适的公关推广公司而已,除此之外,你能得到什么附加的价值,那都是你的本事。哦,请记住一点,远离商业贿赂,我可不希望有一天要送你上法庭。”萧钧天一本正经。 祝福笑笑:“知道,公司规定不得收取价值超过300美元的货币或物品嘛,放心,我以前都没收过他的,现在更不会了。” 走进会议室,秦伟与方媛已经坐在那里等了。 方媛将打印好的报价说明递给她,祝福看了两眼,就发现其中的问题,这个价格也询得太不走心了,简直就是在搜索引擎上搜“xxx多少钱”,然后得出的答案。 如果按这个详细说明,那么秦伟之前的方案上的报价根本就做不出来,连祝福都好奇,她到底是怎么询的价。 她自己知不知道这份说明与方案上的价格出入极大? 做事的时候这么有前没后的,秦伟的公司大概什么时候能倒? “刚才方小姐给你的那份报价说明,是常规市场报价。”秦伟看着祝福的表情,祝福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充满着不耐烦:“所以,你们把常规市场报价给我是什么意思?怕我不知道现在的市场行情?” 秦伟站起身,刚向外走了两步,会议室的门就被推开了。 “你好,秦先生,已经打好了。”前台的安琪拿了一叠刚刚打印好的a4纸送进来。 秦伟接过打印纸:“谢谢。” 嘉品的前台职业素养都不错,甚至已经帮他装订好了。 新鲜出炉的报价说明,拿在手里还热乎乎的。 祝福翻开看了看,这个价格与相关的细节说明才比较正常,她笑笑:“下次像方小姐刚才给的那种,就不必给我看了,浪费时间。” “方小姐也只是想让祝总对价格有个比较,也可以看出我公司对于达成合作的诚意。”秦伟解释道。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以前祝福挺喜欢他这样的,觉得这是一种风趣幽默和急中生智的表现,但是现在,怎么听怎么觉得刺耳呢,只觉得此人应该为自己弄错了东西而道歉,而不是用这种方法诡辩! 连祝福自己都被自己的心境变化感到有些吃惊,也许,这就是网上说的:“如果不爱了,对方连呼吸都是错”吧…… 不行,不能这么不职业,祝福将注意力集中到报价上,秦伟的脑子还是够用的,这一份无论是从数据或是从结构逻辑,都比方媛的那一本好太多。 祝福点点头:“我会仔细阅读的,还有几家公司的还没有给过来,我会综合认真评估,如果你们确实有优势的话,我们会有合作机会。” 听到还有几家没给过来,方媛的脸上就挂不住了,当即抱怨道:“那你刚才怎么催得这么急,好像就差我们一家似的。” 祝福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微微一笑,将秦伟刚刚给她的报价说明轻轻的搁在桌上,推了过去:“那么,就请你把贵公司的报价收回去吧。” 方媛再傻,现在也看出势头不对,祝福才是甲方,她和秦伟是乙方,她又换了个楚楚可怜的模样:“哎呀,表姐,我们不是一家人嘛,不要这么认真嘛。” 看着她那天真无邪的盛世白莲模样,祝福就觉得挺搞笑的,变脸变得这么快,大概也就只有初中语文课本里那个《变色龙》奥楚蔑洛夫有此等功力了。 祝福拿起报价:“我还有事,不送两位了。” 说罢就转身离开会议室,方媛气得脸都青了,冲着秦伟大声说:“你自己做了一份?为什么不告诉我!” “方小姐,请你搞清楚,我才是老板,你是我的员工,如果事事都靠我,你什么事都不做,那还要你干什么?”秦伟收拾起笔记本电脑,也没有看她一眼,自顾自的离去。 真是见了鬼了,父亲到底在想什么,非得把这个女人也弄到公司来,明知道她与祝福不睦,又要自己挽回祝福的心,还要放这个女人过来添堵,秦伟心烦意乱。 自从大哥秦峰出事以后,秦承远好像也并不是十分的伤心,他一直很忙,打不完的电话,早上出门,晚上方归,就好像华创依旧在鼎盛。 秦伟现在全靠自己之前积攒下的人脉和资源在做生意,结果有一天,秦承远突然出现在他公司,别的事没说,就指着站在一旁的方媛说:“给她安排个职位,尽量照顾一下。” 然后,也没别的话,秦承远就这么走了,只留下个方媛。 在华创的时候,秦伟对方媛没有什么印象,只依稀记得她是祝福的表妹,似乎和祝福的yan照门事件有关系,后来被开除了,后来似乎与萧钧天又扯上了关系,还为她把剧里的女二给争取成了女一。 再后来,莫名的被换角了。 秦伟现在的公司不大,只有十几个人,想着方媛原来在华创就是在市场部,那现在再把她安排到市场部,应该没什么问题。 没想到,从大公司出来的螺丝钉,习惯了什么事情都有标准流程,什么事情都有别人严丝合缝的去想,她只负责做自己的那部分。 导致她完全无法适应秦伟公司的节奏,呆了没几天,就把与她工作相关的几个员工都得罪了,在她嘴里,那些人就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按规矩来。那几个员工则一致说她什么都不懂,还在充内行。 方媛是父亲安排进来的,但是那几个员工可是公司的骨干,离了他们,公司可就真的不转了。 秦伟没办法,只得什么事都不安排方媛做。 结果今天带了她一趟,就把能搞砸的事都搞砸了,得罪萧钧天,得罪祝福,最简单的报价也做不好,能达到这种水平的,也不得不说是人才。 正常人都做不到! 秦伟气的要命,也不管方媛,自顾自的离开。 到了楼下,就听见方媛喊着他的名字跑过来:“你为什么甩下我跑了,你是不是对祝福还有旧情?!” 秦伟转身看着她:“方小姐,我对谁有没有旧情,好像都与你无关,你是我什么人?管这么多?” “秦先生可是说过让你照顾我的!”方媛不顾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大声叫出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秦伟看着她,心里弃满了厌恶:“你记错了吧,只不过是随便给你安排一个职位而已。已经是很照顾啦。怎么,你还想当我小妈?” 方媛被秦伟一番话说的目瞪口呆,不知说什么好,秦伟冷冷地哼一声,大踏步的离去,方媛的眼泪止不住的流,她紧咬着牙,只觉得自己很委屈。 想起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被说p了祝福的yan照。 祝福还故意让自己在电梯口等着,让路过的同事指指点点,几乎是公开羞辱。 再然后明明自己就要成为女主角了,祝福非得说那小说是她写的,女主角是不可以换。 再看看今天,明明不着急的事情,祝福非要催着交,结果自己只得抓紧时间草草问一遍。秦伟中间说是出去抽烟,时间那么久,回来的时候身上还没有一点烟味儿,一定是偷偷跑去跟祝福见面叙旧去了,把自己一个人晾在会客室里,打电话做表格,到最后自己辛辛苦苦做的表格,秦伟甚至都没有用! 想起这么多事都与祝福有关,方媛心中升腾起对祝福的浓浓恨意,如果不是她,自己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祝福,你给我等着! 第一百九十六章 找人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得罪了一个人的祝福,把手上的事情忙完,才看到李墨一的头像继续闪动: “刚才被导演叫去了,有些忙,现在他坐在你办公室里谈笑风声吗?”还配了一个喝咖啡的表情。 这个古代人,居然会配表情了,虽然只是系统自带的表情。 祝福眼睛里都带着笑意,回复: “原来你是被导演叫去了,我还以为你提成四十米长的大刀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想进我的办公室喝咖啡可没那么容易,不带个几千万的项目过来,连门都别想进。” 李墨一又发了一个表情,是从最近最热门的电视剧里截下来的一张图,一个男人,面对着满满一墙的红通通的现金,配字是:面币思过。 “哟,会用表情包了,真是低估你了呢。”祝福心情大好。 李墨一回复: “我去化妆了,下一场一会儿开始,挥手。” “小心点,不要累死了啊。” 没有再说话,他的头像还亮着,只要祝福想对他说话,随时都可以,他一有空,就会回复。 刚开始的时候,祝福会很开心的与他聊很久,后来有几回,发着发着,他就没动静了,过了好一阵子,才回复。 通过剧组的人打听,才知道,李墨一那段时间连轴转实在是太辛苦,也就只有在上妆卸妆,还有等下一场的时候能稍微歇一会儿。 但是祝福的消息一来,他永远是第一时间回复,两人只要一聊,看见李墨一的回复,祝福也会马上回,这一来一去,就没完没了,李墨一仅有一点休息时间也没有了。 刚开始还没什么,时间久了,铁打的身子也撑不住,李墨一竟然聊着聊着,头一歪,手机就这么落在身上,睡着了。 得知此事之后,祝福便再也不在他还在拍戏的时候主动去找他说话,生怕打扰他休息。 想到他在古代的身份,一个杀手,那日子一定比现在还要辛苦,难怪他这么瘦,怎么吃都不见长肉,想必是少年时累狠了,把脂肪细胞都给折磨死了造成的结果。 想到这里,祝福忍不住在网上搜食疗的方子,想学一学,等李墨一回来再给他好好补补。 结果在网上搜“补气食疗方”,跳出来的搜索结果里居然有糯米。 看到糯米,就想到僵尸。 看到僵尸,就想到了1995年传说中的天府之国红衣僵尸的故事。 这么一层一层的链接下去,连祝福自己都不知道,最后怎么就看到了法兰西文化交流活动即将在s市举行,到时会有贝尔纳、弗朗索瓦、拉方丹等等法兰西知名的电影导演出席。 如果嘉品集团能掺合起去,对公司的知名度打造会有极大的好处。 如果再能把李墨一给塞进去,那就更棒了。 得想办法拿到邀请函,祝福一眼就扫到了合办单位:省电视台。 “喂,乔瑜,你们台跟大使馆合办的法兰西文化交流周活动?” “你的消息真快,两小时前才敲定的。” “能帮忙搞两张邀请函吗?” “你还真是念念不忘你们家李墨一。” “没办法,李墨一傻啊,没有我,他会饿死的。” “……” “好啦,行不行嘛?” “没问题。” 祝福开心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给李墨一留言:“下周一晚上七点,法兰西文化交流周活动,务必把那天晚上空出来,一定要来。” 接着,邮箱里收到了乔瑜发来的法兰西文化交流活动的详细日程安排。 除了电影与电视剧、书籍等文化交流活动,祝福还发现了有古代文明的交流计划。跟法兰西人聊现代,祝福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谈到古代,她就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东西不都给你们和你们的好邻居英吉利手拉手跑来抢走了吗,抢就抢了,临走还放了一把火,把那么一个大好的园子给烧了。 那几十年里,哪哪都没少得了他们,还嫌抢得不够吗? 又看见法兰西会携带一些珍贵的文物进行展出。 那些珍贵的文物的名字,什么碧玉套碗、鎏金嵌绿松石博山炉、镶宝仕女自鸣钟……一听就是不是法兰西自家的东西。 “既然不远万里给送回来,那就留下别走了。”祝福读了许多近代史相关的资料,越读越觉得痛心,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 现在能做的,就是从项目合作上争取更大的利益。 嘉品公司涉及的业务面很广,除了国内的商业运作,也包括国际贸易,在华创集团还意气风发,与嘉品集团呈双雄鼎立之势的时候,萧钧天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硬是把法兰西南部一处城市的市场份额给抢了过来。 现在嘉品集团在法兰西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节节攀升,许多去法兰西旅游的人给朋友代购的东西,都有可能是嘉品集团的产品。 有了基础,谈合作也就简单一些。 既然谈的是文化,那还是从文化入手。 祝福想到要拍一部30秒的故事短片,将中国古代文化与法兰西的宫廷文化融为一体,比如中国的王子遇到了法兰西的公主,两人语言不通,却努力通过各自方式,让对方感受到了彼此的心意。 中心思想就是语言从来都不是沟通的障碍,只要有心,天下大同。 如果能得到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授权,这个短片就可以植入嘉品的品牌宣传广告,在中国与法国都可以播。 如果播出效果好的话,那么相关的衍生,也可以做起来,甚至,这个短片如果做的好,还可以变成一个电视剧或电影的宣传片。 确定了大概方向之后,祝福便召集市场部相关的同事开会,迅速确定了主题、方向、表达诉求等等内容。 开完会出来,正好前一秒李墨一也回信息了,祝福打破了不主动在拍戏时找他说话的惯例。 赶紧抓住他问他的戏份排期怎样。 李墨一以为她这是在思念自己,回复道: “明天晚上就可以回来了,我的戏份全部杀青。” “不,你给我等着!别回来。”祝福匆匆丢下一句话,徒留李墨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祝福马上联系国内的涉外经纪公司,询问是否有在中国的,美貌又可以马上来拍片的法兰西籍女孩子。 几十个电话一通打出去,照片倒是收了不少,但是却没有合适的,有些拍都市剧还可以,离公主什么的那就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还有一些,根本就是《梅林传奇》里的滚娘娘。 祝福苦恼的抓着头发,真恨不得穿越到三十年前的法兰西,把苏菲玛索抓来拍片。 如果现在有人能看见祝福的内心,就可以看见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各种金发碧眼的美人,站在一排,搔首弄姿的任她挑选。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但是有梦想之后,当然不是坐在那里等着美好的结果掉下来,如果没有行动,什么梦想都是幻想,没有努力,什么梦想都是白日梦。 祝福一面安排同事继续找,一面自己继续不断的努力联系能联系的一切组织,包括普通大学的学生会、艺术类院校等等。 最后,一直折腾到天黑,收到的最好的答复,也只不过是“我们需要时间去确认,有消息再给你答复。” 看来,今天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想要成就大事,就得有耐心,虽然很不甘心今天没有得到最终结果,不过,也没有办法,祝福觉得需要找个地方去平复一下自己焦虑的内心。 当然最好的地方就是去q咖啡馆了,那个到了晚上就变成疯狂酒吧的奇怪地方,是乔瑜的地盘,在那里不用担心什么鱼龙混杂,安不安全。 一进q的大门,里面已经热闹开了,化身妖娆舞男的苏岩在钢管上盘来盘去,下面的女人们看得热血沸腾、如痴如醉。 吧台里,看似温柔可人的铃兰,正在练调酒。 只是看起来练得不太顺利,她自己喝了一口,吐了吐舌头,她偷偷看了一眼钢管上的苏岩,确定他背对自己,马上伸手把杯子里的酒给倒了。 “我看见了。”祝福笑着说。 铃兰取下一只干净的酒杯,放在吧台上,笑道: “那我就只好把你杀掉灭口啦。刚刚就看见你了,嘿嘿,保密啊,我也想学调酒,但是苏岩总是说我浪费,说如果我想练,就得把练习的结果喝掉,或是卖掉,哎,我哪能喝得了这么多酒,而且,我也没有他那张脸,自来水都能卖出黄金价来。” “你要喝什么?”铃兰问道,“我最近正在练红粉佳人,你要不要来一杯?” 名字听起来不错,祝福颇有兴致的说:“我酒量不行的啊,这个红粉佳人里面是什么酒啊?” “基本没有酒,就是柠檬汁、红石榴糖浆、鸡蛋清,还有一点金酒。” “金酒?哦,gin是吧,就是琴酒嘛,《柯南》里那个黑衣组织中唯一认真干活,身边一堆卧底和猪队友的劳模?算了,不要喝,太不吉利了。”祝福笑着摇摇头。 “那你要什么?” “还是给我一杯无酒精的自由古巴好了。” 铃兰一愣,自由古巴的主料是朗姆酒、柠檬汁和可乐,无酒精的自由古巴……就是柠檬加可乐嘛。 懒惰的铃兰从冰柜里取出一听可乐,扔给祝福:“来,无酒精的自由古巴。” “柠檬汁呢?” “没有了。” “啊?”q咖啡馆里除了卖酒水饮料,还有简餐甜店,柠檬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怎么会没有了呢? 见祝福不信,铃兰一指垃圾筐:“喏,都在这。来,抓进时间进行遗体告别,我得趁苏岩还没下来,把它们扔掉。” 满满一筐死不瞑目的黄色柠檬,就要被残忍的毁尸灭迹了。 祝福终于明白为什么苏岩不让她学调酒了,实在是糟蹋东西。 “你怎么今天一个人跑来了?”铃兰问道。 祝福打开手中的可乐,将它倒进玻璃杯中,看着褐色的液体“卜卜”的向往翻着泡泡:“想你啊。” “你的鼻子变长了。”铃兰根本不相信。 祝福大大的喝了一口可乐,才说:“心烦啊,于是跑来买醉,一醉解千愁。” “……” 铃兰看着那杯去了一半的“无酒精自由古巴”,心情有点复杂。 “来,我给你做知心大姐姐,有什么烦恼,尽管告诉我。” 祝福也没当回事,随口说:“我得找个漂亮的法国妹子,来拍一个小短片,但是长得好看的都要提前好久去约,可是我已经来不及了,还有十天,就必须看见成片,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心烦。” “哦,漂亮的法国妹子?”铃兰一面重复着她的话,一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相册。 她将照片递在祝福面前:“你看这种,符不符合你认知里的漂亮?” 照片里的姑娘侧着脸,认真的在谈钢琴,她鹅蛋型的脸庞被深褐色的头发衬得白皙而柔嫩,一对秀气的眉毛下,那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 嘴唇微微紧抿着,又似乎带了一些贵族式的傲慢。 祝福看着这张照片,脑中已经迅速的为她加上了假发,穿上了大蓬蓬裙,加上一些妆容,那就是她心目中的玛丽皇后一般的美人啊。 祝福迫不及待将可乐咽下去:“这美人是谁呀?” “我也不知道。”铃兰将照片收起,脸上写着:“求我,我就告诉你。” “哎呀,你能拍到这张照片,就肯定认识的,不要卖关子啦。”祝福眼巴巴的看着她,如果有尾巴,现在一定摇起来了。 铃兰收到了她的诚意,笑道:“我真不认识她,我今天下午弹钢琴的时候,她忽然进来了,说我弹错了。开什么玩笑,我弹了那么多年的卡农,要她来教我。我当然是不服气啦。” “然后你就把她杀了?” “喂,我是那种动不动就免费杀人的变态吗?”铃兰忿忿,“然后我就跟她说,you can you up啊,然后她就真的up了。” “一定弹得特别棒。” “为什么?” “不然你偷偷拍她的照片干什么?” 铃兰故意咳了一声:“那还不是因为她好看,讲道理,我没觉得她弹得比我对在哪里。” “哦……那你是真不认识她了。”祝福失望的说。 “对,我不认识她,但是,她说,她明天下午还会来,一定要让我认识到错误。”铃兰兴奋的样子,可一点都不像被人上门挑衅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瞎编 苏岩卸妆,又换回那套白衫衣黑马夹的禁欲系侍应者套装,意犹未尽的女客人,纷纷涌到吧台来,想要再点一杯他亲手调制的鸡尾酒。 “想来点什么?” “蓝色玛格丽特。” 苏岩答应了一声,便开始准备材料,主料龙舌兰与蓝橙还有,但是,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柠檬,不见了。 一点点都没有了。 他记的很清楚,上台前还有七八个,他默默转头看着铃兰:“我说过,不准你再调酒玩。” 铃兰赶紧指着祝福:“我不是调着玩的,是祝福想要喝自由古巴,你又在台上,让老板的朋友等太久多不合适,所以,我就调了一杯,放心,一点都没有浪费,全都在那杯里。” 一听可乐,三百二十五毫升,放了七八个柠檬…… 连祝福都觉得这个谎说得实在是太没有水平了。 没想到,苏岩看着祝福,认真的问:“你怀了谁的孩子?” 祝福笑着摇摇头,放下杯子:“苏岩你变了,原来你不是这样的。” “原来他是怎样的?”除了铃兰之外,其他客人都特别好奇,一起伸长了耳朵等着听,祝福只是顺口一说,没想到他们好像十分认真的样子。 “苏岩的父亲,是一个大家族的长子,为了稳固家族打下的事业,被族人强迫他去娶一位豪门千金,做为联姻,但是,他的父亲,却深深的爱上了他的母亲,一个平凡的女子。甚至为了她,不惜与家族翻脸,私奔逃离了那个生活穷奢极欲,却没有一丝人间真情的地方。” “而苏岩,自小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忽然有一天,家族里来人,说族长已经不久于人世,要接他回去接掌家业,但是,他知道,回去就会成为家族的傀儡,苏岩像他的父亲那样,勇敢的跑了出来,他的家族势力非常庞大,因此,他只能在这小小的咖啡馆里做一个舞者兼招待,而在这里,他也收获了他的爱情。” 说到这里,祝福忽然卡住了,女听众们不干了,纷纷催促道:“快说快说呀。” “免费部分结束,明天开始vip连载直播,在这里每月消费五千块的客人,可以优先听哟。”祝福放下杯子,对苏岩和铃兰挥手:“我先回去了,拜拜。” “哎哎?怎么走了?”有人听得正起劲,却发现祝福已经跑了。 苏岩面无表情的宣布:“今晚的特调鸡尾酒,是没有柠檬的蓝色玛格丽特,没有柠檬的螺丝起子,所有能想到的与柠檬有关的鸡尾酒,都没有柠檬。” 常来q咖啡馆的客人已经习惯了苏岩经常会搞出各种名为创新料理,实则为黑暗料理的东西,但是像今天这样直接取消各种柠檬类的,也是少见。 很快有机智的人想到,刚才说苏岩收获了他的爱恋,如果柠檬代表着酸楚的爱恋,去掉柠檬,是不是说明苏岩已经订婚了? 在几个女人的耳朵里过,又从她们的嘴里吐出来,就变成苏岩其实已经结婚了。 而结婚对象就是他身边的这个铃兰。 铃兰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身边这些女人眼里喷出的妒忌火焰,她还是能感受到,不明就里的她,悄悄附在苏岩耳边:“她们干嘛瞪着我?” 这个暧昧的动作,更加坐实了女人们的猜测,投来的目光更加炽烈了。 苏岩低声对她说:“因为你把柠檬全用完了。” 啊?不是吧,这些女人难道是柠檬的疯狂粉丝吗,就因为柠檬用完,就要对这种可怕的眼神看着她,还一边盯着她,一边窃窃私语。 她们不会是还想为筐里的柠檬报仇吧…… 而一切的始作俑者祝福,则完全没有想过,自己那个可笑而拙劣的故事,竟会被人当真,她愉快的回到屋里,继续准备法兰西交流文化周的活动。 第一百九十八章 加班 等到乔瑜回家的时候,她的方案已经基本确定,但是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好,又将ppt从头过了一遍,发现,少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那就是怎么样才能让大使馆觉得,嘉品是独一无二的商业合作伙伴。 不然,这个视频片段,真正是放之四海皆准,随便谁都可以用来套用,并没有什么独特性。 祝福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看见乔瑜,忽然想起那块石碑,又从石碑想到了古老的文化。虽然萧钧天个人是各种反对封建迷信,但是,整个萧家的发家史,就是个传奇,目前的主打产品却是科技感十足的it类产品。 不如,就仿一仿《时光倒流七十年》那样,让中国现代黑客穿越回去,然后遇到了法兰西公主,与她发生一段浪漫的情缘。 这样看起来更为合理一些。 祝福又将方案全部推翻,重新做了一遍。 “你要的邀请函。”乔瑜将两张印刷精美的信封递到祝福手中。 祝福打开,看见上面写着“尊敬的祝福女士,法兰西驻华大使馆,诚邀您参加法兰西文化交流周开幕式……” “太棒了,谢谢。”祝福激动的跳起来,扑上去就抱住乔瑜。 此时房门又开了,加班归来的关林森看着这一幕,先是一愣,接着说:“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今天是世界抱抱日。”祝福坐回去继续改她的方案。 关林森抬腕看了看表,23:59分,他看着乔瑜:“那,我能抱吗?” 乔瑜指着浴室:“你这个刚从医院出来的,赶紧先去把这身病菌给洗了。” 看来是抱不成了,关林森十分遗憾,一面往浴室走一面不甘的解释:“我是外科,哪有什么病菌,我们都很重视消毒的。” “快去。”乔瑜坐下来,看着祝福的方案:“基本的思路还可以,不过具体的细节还要再考虑一下,据我所知,有很多商家都已经在与活动筹备方接洽,因为这次除了我们台有参与之外,法兰西国家电视台也有直播报道,如果能在活动中品牌露出,就相当于在两个国家免费打了一个大广告。” 如此诱人的利益,祝福也想过竞争会有多么的激烈,她问道:“现在都有走什么路数的?” “有说直接赞助钱的,也有赞助商品的,也有想要独家冠名其中一个活动项目的,所以,你想好你们要做什么了吗?” 参与一个活动的路数基本相似,无非看谁的圈子广,谁的面子大,如果人脉不到家的话,再多的钱也砸不出很好的效果来。 祝福认真想过,但是都没有什么亮点:“那个短片,做为广告投在你们台直播的开头怎么样?” “那可是很贵的。” “贵是贵了点,效果应该不错。” 乔瑜笑笑:“的确,虽然你这个是广告投播,不过大多数人民群众不知道,还以为真的是你们和法兰西大使馆合作了呢。” “实则虚之,虚则实之。顺便再看看能不能帮李墨一搭上线,拍网剧只不过是个起点,真正要说成就,还是得拍电影,走走戛纳的红毯什么的,也算是没白混了娱乐圈。” 乔瑜感慨:“你跟李墨一,这是已经私订终身的意思了?” “什么私订啊,我们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郎情妾意好不好。” “连续用了三个成语,看来真的是春心动了。” 祝福有些不好意思的拍了一下她的腰:“去你的,我先去睡觉了。” “快去睡吧,别忘了顺便做个春/梦。”乔瑜笑着躲开祝福的第二掌。 乔瑜习惯将一些收尾的工作带回家继续完成,她一旦投入工作,就会特别沉浸其中,连浴室里的水声什么时候停止的都不知道。 第一百九十九章 关怀 从浴室里出来的关林森,远远的看着在书房里坐着乔瑜,柔和的灯光包围着她,她一只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握着鼠标,眼睛专注的看着屏幕。 那张侧脸,那样的眼神,让关林森仿佛回到了数千年前的御书房中,他以暗卫的身份,静静的在黑暗中守护着刚刚登上帝位的承澜女皇,那时的女皇面对的是大恒国内忧外患的局面。 每天送来的奏折堆成小山,烛光也是这样的暖黄色,将整个御书房照得光明如昼,她也是这样微皱着眉,想出一个又一个的对策。 那个时候,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守在她的身边,陪着她。 没想到如今,一切都没有改变。 关林森轻轻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好生没用,白活了这么多年。 这一声却被乔瑜听见了,她转头,看见关林森站在浴室门口发愣,她说:“帮我倒杯水好不好?” 关林森这才好像从梦中惊醒一样,忙应了一声,给她倒了水,又加了一片西洋参。 “哎,这味,难喝。还不如咖啡。”乔瑜鄙视的看了一眼那片圆圆的,散发着独特香气的参片。 关林森劝道:“半夜喝咖啡对身体不好,喝咖啡太多对心脏不好。” “没事,人生自古谁无死。” “喝咖啡太多会掉头发!喝西洋参补气养血。” 连死都不怕的乔瑜,听到会掉头发,立马就老实了,接过那杯水,喝了两口,又放下来。 关林森不由地弯起嘴角,女人啊,自古以来,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美啊。 正想着,乔瑜忽然站起来,伸出手:“过来。” 关林森不解其意,看着她。 “你刚才不是想抱抱吗?” 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是凌晨0:17分。 关林森打了个哈哈:“可是世界抱抱日已经过了。” “罗嗦!”乔瑜将他一把抱住,还拍了拍他的背,“我现在宣布,今天是关林森专享的抱抱日。有人反对吗?” 现场只有一个被软玉温香紧紧抱住的关林森,他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同,最好每天都是这么一个抱抱日。 过了几秒,乔瑜将他松开:“你去睡吧,我还要继续工作。” “乔瑜。”关林森忽然开口。 “嗯?” “不要熬夜,再好的身体,也经不住日复一日的糟蹋。”关林森认真的说。 乔瑜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笑着对他说:“可是我的合作单位很多是国外的,这个时候,是他们的白天,我只能在这个时候找到他们。” 看着他担忧的神色,她笑道:“放心,我没事的,你不说我像女皇吗?英吉利的女皇到现在还没死,我不会输给她的。” 果然是一模一样啊,好胜心这么强,关林森知道自己劝不了她,只得打定主意,另外想办法。 当初凤歌也是夜以继日的为国事烦忧,仗着年轻,不知保养,结果最后才会出现咳血之症,朝堂之事逐渐无力顾及,才会让人有了可乘之机,最终,原本富饶强大的恒国,才会落得那般的结局。 关林森不打算用这件事去吓唬她,但是,也绝不允许同样的事情重演。 曾经的关林森,即使最终已经成为禁卫军统领,封天宁侯,却始终不会违逆承澜女皇的意思,即使看着她那样一天天的憔悴下去,也不敢多说什么。 那样无能为力的事情,经过一次,就已经够了,这一世,他绝不会再让她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让她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活下去。 第两百章 你怎么不按剧本来 下午的q咖啡馆,人不多,悠扬的钢琴声在安静的大厅内回旋盘绕,是铃兰在弹奏保罗塞内维尔那首很著名的钢琴曲《水边的阿狄丽娜》。 见祝福来了,铃兰对着她摇摇头,示意那个漂亮的姑娘还没有来,于是祝福点了一杯咖啡,静静的坐在一旁。 咖啡还没上来,咖啡馆的门再次被人推开,进来的正是照片上那位深褐色长发的外国姑娘。 刚好铃兰的一曲终,站起身,走向她。 “你来了。” “是的,刚才那首是《水边的阿狄丽娜》?” “没错,又有什么指教?” “我可以弹一遍吗?” “可以。” 得到铃兰的允许后,她坐下来,连谱子也没有翻开,纤长的手指往黑白色的琴键上按下。 如水一般的音符便从她的指尖跃出。 虽然每一个音都与铃兰的没有区别,但是就连祝福都能听出来,不一样。 每一个音的强弱变幻使人如同身在水边,看着水波清漾,倒映出一位美丽少女的倩影。 一曲毕,咖啡馆中的众人还久久沉醉在乐曲中,不可自拔。 “啪啪啪。”祝福带头鼓起掌来,她走向那位姑娘,“你好,我是嘉品集团的市场活动总监祝福,请问,你是法国人吗?” “是的。”少女站起身,看着祝福。 祝福按下心中的狂喜:“我们集团正在筹备参加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活动,想要拍一部体现中法友谊的短片,不知是否可以请您参加拍摄?” “不行。”少女干脆利落的拒绝了。 不是没想过会被拒绝,只是没想到被拒绝的这样快,这样的直接,祝福甚至一下子都没有反应过来,她赶紧解释:“我不是坏人,这是我的工作证……” 还没等她拿出工作证,那位法国少女说:“我不喜欢拍这些东西,如果我要拍,早就有星探找过我了。” “可是我们这个性质与纯商业的不太一样,主要还是希望通过这部短片,来加强两个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联系……”祝福努力的想要说服她。 只可惜,她不为所动,拿起包,就要走。 正在她要出门的时候,门外正巧有人要往里走,他不是别人,竟然是被祝福勒令老实呆在影视城的李墨一。 李墨一显然也没有想到一开门,里面竟然是祝福。他当时就钉在原地,不知是进还是退。 法国少女也愣在那里,她怔怔地看着李墨一。 做为一个女人,祝福看出了那种眼神说好听了叫惊艳,说难听了叫花痴。 她心底里泛起了酸味儿:“这是我的男朋友,你看什么看。” 但是,转念一想:“嘿……” 祝福忙跑过去,对李墨一说:“你怎么来啦。” 她对法国少女说:“这就是短片的男主角,如果你同意拍的话,就是他和你一起搭戏哟”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李墨一有一种浓浓的被人卖掉的感觉。 “女主角是她吗?”李墨一笑着说,“能和这么美丽的小姐一起拍戏,是我的荣幸。” 祝福摇摇头:“哎,可惜她不同意,一定是嫌你长得丑,算啦。” “等等,那个,拍摄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法国少女说。 祝福与李墨一的眼神迅速在空中一触。 “你把我卖了,得了多少好处?” “嘿嘿嘿,等你帮我数了就知道了。” 第二百零一章 拍摄短片 就在q咖啡馆里,祝福大概了解了一下她现在的情况。 法国少女的名字叫艾米丽,是法国来s市的交换学生,由于出众的相貌,刚过来半年,已经不堪其扰,学校里的男生各种想办法偶遇,也有每天来送吃的、在宿舍楼下用蜡烛摆心形大声喊我爱你。 如果是自己也正好喜欢,那么做这些都是浪漫而有趣的,但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整天死缠烂打追着,还恨不得昭告全天下:“我爱你。”简直是受罪。 祝福拼命点头:“对啊对啊,简直烦死了,他觉得他自个儿感动天感动地,其实就是在感动他自己,还觉得自己特别有情调,特别浪漫。” “没错,就是这样,”艾米丽如同找到了知音,恨不得与祝福两手相握,“他们还会特别奇怪的说,你不喜欢我,不就是因为我没有钱吗,不就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吗?我好想说,那你还有什么优点,不如拿出来说一说啊,难道脸皮特别厚也是优点吗?” 艾米丽说起话来特别流利,只带了一点点外国人说四声的时候的变扭,基本上没有什么口音,连思维都很能跟得上节奏,祝福眼睛里都像发着光,她一定可以拍好这个视频的。 “我本来以为你是个骗子,”艾米丽有些不好意思,“刚来的时候,我也遇到有自称星探的,其实就是想骗报名费,幸好我本来就对拍电视剧拍电影没有兴趣,这些人,太可恶了。” “就是,简直是败坏社会公德!”祝福义正辞严与她一起声讨骗子。 正说着话,祝福就收到了公司同事发来的消息,定好了拍摄的时间和地点,由于是个短片,预估只要半天,由于艾米丽从来没有拍过,因此又留了半天的富余,整整一天的时间,拍这个30秒的短片。 第二天正好是休息日,艾米丽没有课,早早的就到摄影棚。 李墨一已经到了,他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西装,这还是《一世风华》开机仪式之后,祝福说他身上穿的成衣实在是太不像样,完全衬不出他的气质,因此硬拖他去定制的。 这身西装在腰部微微收了一下,更衬出他的细腰窄背,被西裤包裹着的两腿笔直长腿显得充满力量。 挺直的腰背让西装一点点折痕都没有,李墨一的背影散发出傲然自信的商业精英气息。 感到身后的目光,李墨一转身,看见了艾米丽,他微笑着说:“你来得真早,服装已经到了,化妆师在里面。” 方才背影带来的冰山感,就在他这微微一笑之后,仿佛被春风吹化了似的,只觉得和煦暖心,他的声音清朗,又像在山涧中互相轻轻撞击的冰块那样悦耳动听。 艾米丽觉得脸上有些发热,抿着嘴,小跑去了更衣室。 正在一旁与摄影导演确认拍摄的祝福已经默默看见了这一切,她对着李墨一扬扬眉毛:“啧啧。” 李墨一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指指她,示意“都是你的错!” 祝福假装没看见,低下头继续看着设计好的台本:“啊,导演,你看,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柱子移过来,这样构图会好看一些。” 李墨一腹诽:“回去再找你算账。” 化妆间的门打开,已经换上全套服装,并且已经上妆完毕的艾米丽双手拈着裙摆走出来,她自己的头发不仅很长而且非常浓密,她自己提出为了拍摄效果,不要用假发,就在她的真发上,使用卷发棒,卷出中世纪法国宫廷贵妇的效果。 大大的蓬蓬裙摆将她的腰肢衬得更为纤细,低矮的u型领口,则让她的酥胸微露,如粉雕玉琢般的两团,连祝福都忍不住满是羡慕的多看两眼,人种优势,就是没办法。 艾米丽翩然走向李墨一,伸出手,李墨一从善如流接过她的手,半屈膝,作势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你好,我的公主殿下。” 真正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连祝福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特别欢天喜地的发到朋友圈里,乔瑜忍不住回复:“为什么我觉得你的反应有点不正常。” 拍摄正式开始了,祝福与导演一同坐在监视器后面,观察着每一处细节。 李墨一不愧是已经有过拍摄经验的人,他非常有镜头感,知道在什么位置可以让灯光达到最好的效果。 同时,他也会不着痕迹的将艾米丽带到正确的位置,避免她的脸被遮住,或是逆光等情形出现。 故事非常简单: 损坏的时光机器将正在执行任务的杀手卷入时空的隧道,穿越回法兰西那段最奢靡的岁月,凡尔赛宫中的舞会音乐彻夜不休,对此已经深感厌烦的小公主避开了那些纠缠于她的男人,一个人在黑夜的掩护下,逃离了皇宫,在深巷之中,遇到了从天而降的杀手。 杀手不会说法兰西语,小公主不会说华夏语,可是就在杀手抬起头,望着小公主的一瞬间,小公主便已经懂了他心底的话。 在那个时代,沙龙贵妇们想要养怎样的男人,都是佳话,小公主带回的杀手,因其出众的容貌与冰冷的气质,更令见惯了阿谀奉承的沙龙贵妇们感到新奇。 小公主从此远离那些向他献殷勤的男人,甚至拒绝了国王要将她嫁到别国的要求。 国王大怒,派人除掉杀手,小公主冲上前,为杀手挡住致命一击。 杀手带着重伤的小公主逃出王宫,如迷宫般的贫民窟挡住了国王的追兵,而此时伤心欲绝的杀手,也只能抱着小公主渐渐冰冷的身体痛哭。 一滴穿越了千年的泪水,落在小公主的额头,她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最终消失在杀手的怀中,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时间转到千年之后的现代,一位法兰西少女无意间在一处古老的大宅内,发现了一幅中世纪的壁画,画像上的人竟然是穿着一位黑发黑眸,却穿着法兰西贵族服饰的华夏男子。 少女的脸被金色的灯光勾勒出美丽的侧影,她的嘴角微笑着,脸颊上却流下一颗如钻石般晶莹的泪珠。 第一次拍摄的时候,艾米丽想要努力演出高贵的公主模样,却有点用力过猛,有种装腔作势的感觉。 导演说了几次,却仍没有把握住人物神态的精髓。 “你是一个对舞会十分厌倦的公主,人人都对着你笑,说好听的话,可是你知道,那些不是真心的,你只觉得很烦。” 祝福补充道:“想想那些在楼下摆蜡烛的蠢男生!想想那些蹲在教学校门口不肯走,非得跟你偶遇的男生!” 艾米丽酝酿了一下情绪,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懒懒靠在软榻上的公主,脸上微露着不耐烦的神情,却还要勉强微笑着应付身边的人,终于,她寻了个空,跑了出去。 “很好,很好,这条过。”导演示意。 后面遇到李墨一的那段,简直是有如神助,完全不像是第一次拍摄,艾米丽的碧色大眼睛里含着一汪多情的春水,好像会说话,诉说着她对这个华夏男子的浓浓的爱恋。 艾米丽将小公主被刺中后,眼中流露出对李墨一的不舍,还有深深的遗憾,表露无遗。最后在现代篇里,她仰起头,看着李墨一的画像,微笑中却又带着苦涩。简直演活了被千年时光阻隔的痴情少女。 这一段是一遍过的,用时比预计的还要短许多,刚到中午十二点半,就可以收工了。 卸完妆之后,李墨一正准备去找祝福,艾米丽跑过来,问道:“我,可以请你一起共进午餐吗?” “啊……”李墨一看着远远的,正忙着分派后续工作任务的祝福,他指了指祝福:“我得看我老板怎么说。” 话音刚落,艾米丽如一阵风似的跑到祝福面前:“我可以墨一共进午餐吗?” “啊?”忙于工作无心其他的祝福抬头看着李墨一:“你都饿了啊?” 李墨一赶紧摇头:“不饿不饿,要是有什么需要补拍,或者需要我做的,尽管说。” “有。” 艾米丽的眼神变得黯淡,李墨一的眼睛发亮。 “把该说的说清楚,逃避是没有意义的。” 祝福的话说得十分清楚,不喜欢人家,就要说明白,不要吊着别人,这样做不道德。 得到了祝福的指令,李墨一虽然不想这么直白,却也没有办法,一顿饭吃下来,把该说的也说清楚了,倒也没有让艾米丽多么的伤心,毕竟她对李墨一也了解的不多,只是被他帅气与绅士风度所吸引而已,分别之时,还十分大方的祝他幸福。 拍摄之后需要进行剪辑,祝福陪着在工作室里坐着,在拍摄的画面中,挑出最适合的场景,配合之前已经选择好的曲子。 看着李墨一在屏幕上的款款深情,那双如点漆般的眸子仿佛透过镜头在看着自己,祝福忍不住捧着脸微笑。 旁边的剪辑妹子也忍不住心心眼状:“哇,好苏啊,太浪漫了。” “那当然,他拍片,还是我推荐的呢。”祝福昂着头,无比的骄傲。 确定了基调之后,就完全交给影音工作室处理了,祝福走出大楼,看见李墨一正在等她:“一会儿去哪儿?” “回去,还得跟乔瑜确定一下,怎么样才能把你给卖出去。” 李墨一的表情好像被人抛弃的小狗:“又要卖我?” “嗯。” “你不怕我被好心人买了以后,就不回来了吗?” “你是朝三暮四、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反复无常的人吗?” “不是……”谁会承认自己是这种人啊,李墨一无奈的看着祝福:“你是脑子里有一本成语字典吗?翻得这么快。” “这难道不是一个写手应该有的基本文学素养吗?不然你以为一小时憋六千字是怎么来的?”祝福又是得意的一扬头。 脸刚扬起来,却被李墨一捧住了,毫无预兆的,深深地吻了下去。 开始祝福睁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接着,便她的双手不由自主抱紧了李墨一的后背,闭着双眼,沉沦在李墨一那温柔而甜蜜的深吻中。 许久,李墨一才放开祝福,捧着她的脸控诉:“两周没见,也不给我打电话,也不跟我联系,见面就是谈工作,工作完了,还要把我卖掉,你的良心都不会痛吗?” “嗯。”祝福认真的想了一下,回答:“不仅不会痛,还喜滋滋的~” 真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李墨一只能以揉了揉她的头发做为小小的报复。 祝福看着他,笑得贼兮兮:“你的钱,就是我的钱,等咱有了钱,吃豆腐脑都可以点两碗,一碗甜的,一碗咸的!” 接着她话峰一转:“豆腐脑你吃甜的还是咸的?” 李墨一表情十分认真的看着他:“你是不是已经忘记,我吃不出东西的味道?甜豆花和咸豆腐脑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说起来,还真是忘记了,当然不能承认,祝福决定强行一波:“哼,最讨厌你这种骑墙派了,不行,你一定要选一个。” “如果一定要选一个的话……”李墨一沉吟片刻,看着祝福一脸期待的表情,又偷亲了一口:“你说让我选什么,我就选什么。” 被偷袭个措手不及的祝福忿忿道:“出息。” “俗话说的好,怕老婆有饭吃。”李墨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祝福“哼”了一声:“谁是你老婆?” “水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李墨一温柔地看着她。 祝福却忽然想起了下半句:“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但觉得不祥,所以没有说出来,李墨一见她发愣,轻声问道:“想什么?” “没什么,我们回去吧,像你这样的大明星,总得闪亮登场才象样。”祝福故作轻松的笑着。 却不知方才热切的拥吻,已经被藏在暗处的相机悄悄拍了下来,在以后引出了天大的风波。 第二百零二章 看片至于这么激动吗 工作室的效率真没得说,周一晚上,剪好的片子就已经传给祝福了。 乔瑜和关林森难得也都在家,祝福兴奋的拉着李墨一,还有他们一起看。 开篇,是在黑暗中慢慢响起的皮鞋声,镜头从锃亮的皮鞋慢慢向上移,是一双笔直的长腿、劲瘦有力的腰、挺拔的背,白色的衬衫领一直扣至最顶上的那粒扣子,黑色的领结系得端端正正。 没看见脸之前,祝福几乎都要以为这是苏岩的酒保装了。 镜头再向上,是李墨一那张温和的脸,不厚不薄的嘴唇总是微微上扬,似乎总是心情愉悦,迎接着整个世界的善意,那双眼睛,却没有笑意。 这个镜头,要表现的是他混入研究所舞会,并进而潜入时空穿越机研究室,获取最新资料。他的眼神中满是盘算的意味,随意的坐在舞会最角落,却也是最能观察到全场的地方,他的眼睛根本没有落在舞池中那些美女的身上,而是迅速的扫视着守卫、楼梯、出入口。 再下一个镜头,时空机器由于李墨一闯入时,误将一颗螺丝钉踢入,发生故障,将李墨一卷入了光怪陆离的时空隧道之中。 当周围的环境再次变得清晰明朗,李墨一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个高鼻深目,头发卷曲的姑娘坐在一旁,见他醒来,眼里带着微笑。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由于视频时间的限制,所有素材剪缉的时间都很短,但却剪出了李墨一与艾米丽最动人的一面,从一开始的防范,再到后面的放下、沉沦,时隔两个不同时间层的相见时的无奈与悲伤,还有那一丝心中的甜蜜,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惜艾米丽不肯拍戏,不然该是多么好的一个演员啊。”祝福由衷的说道,“你看她的眼神,含情脉脉,要是我就演不出来,一个刚认识见了两面的男人,哪能有这么温柔的眼神,就好像爱得多深了似的。” 祝福说完,关林森轻咳了一声:“我去倒水。” 乔瑜拍拍她的肩膀,同情的看了一眼李墨一,站起身:“我去拿点零食。” 什么都没有感受到的祝福冲着她的背影喊道:“我要鸭脖,还要瓜子。” 李墨一有些郁闷的看着她:“你不是知道她喜欢我吗?” “哎?”祝福抓抓头,“那不就是因为你长的帅,所以随便的花痴一下吗?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也是被你的皮相所迷,但也没这种眼神啊。” 回想起初见的那一天,李墨一笑笑,向后靠在沙发背上:“当时,你的眼神在喷火,根本不是在看我,那根本就是在为了人世间的公理与正义而战的样子。” “啊,我是那样的?为了爱与正义,哎嘿嘿嘿,我是雅典娜。” 李墨一没有说话。 没人响应,有点尴尬,祝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点开视频放了一遍。 忽然她的肩膀被紧紧搂住,耳边是李墨一温柔的声音:“为了大地,为了女神。天马流星拳。” 祝福愣住了,没想到,李墨一这段时间竟然连这么古老的经典动画都看了:“你竟然还有空看动画片!” “嗯,不能落伍啊。” 这才大半年的时间,李墨一各种名著没拉下,各种经典电影电视剧没放过,还要拍戏,他到底哪来的那么多时间? 祝福怀疑的看着他:“你晚上都不睡觉的吗?怎么会这么有空?” 李墨一得意地扬了扬眉毛:“雷锋同志说了,时间是挤出来的。” “为什么雷锋同志你都认识?!” “你还记得圆山村吗,咱们住的那个希望小学的校舍,大红纸写着,墙上贴着,每天进进出出都能看见。” 突然被这么一说,祝福的脑中一片空白,有吗?没有吗?进出都能看见?好像还真没注意到。 李墨一看着她茫然的眼神,偷偷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没关系,就算你瞎了,我也会养你一辈子。” “等等,你为什么要用一个幻想的事实为由,来偷亲我?!” 还在暗自得意的李墨一身子僵住了,祝福永永远远的都不会按套路出牌这个他是知道的,为什么每次重点都抓得这么清新脱俗。 “身为一个男人,你就不能坦荡一点吗?每次搞得……”祝福转过头,正脸对着李墨一,李墨一的脸忽然凑近,对着那两片犹自喋喋不休的红唇吻了下去,感受着她那柔软的美好,祝福受惊,本能向后想躲开,李墨一的一双大手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扣在她的脑后,温柔又坚定,不许她轻易逃开。 在充满温度与热情的唇齿相触中,祝福僵硬的身子慢慢软化下来,她不知所措的双手不由自主的环过李墨一的腰,攀上宽广的后背,李墨一极有耐心的等待着她主动接纳自己。 紧闭的贝齿微微松开,李墨一的舌抓住这一刻的机会,灵巧地探入,与她口中嫣红的丁香温柔缱绻的交缠在一起,祝福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变得十分灼热,有些困难,她又尽力的张开嘴唇,想要多吸取一些氧气,却被李墨一更加深入的纠缠。 许久,李墨一才恋恋不舍的放开她,结束了这个已经可称之为投入而疯狂的吻。 祝福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先偷眼去看关林森和乔瑜两人的反应,却发现这两人已不知什么时候双双跑到了遥远的客厅电视机前,认真的在看着电视。 “你们在看什么?”祝福凑过去,没话找话。 乔瑜一双长腿叠在一起,认真的说:“在看人性的本初,有人看着宣传片都能激情四射,为什么另外一些人,在看人之初最古老的教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屏幕上,天线宝宝顶着婴儿笑脸的太阳,一个一个从可笑的布景后面跳出来,向年龄在一至四岁的主体观众群挥手致意:“丁丁、迪西、拉拉、小波,天线宝宝说……你好~~~” 关林森笔直地坐在一旁,看得分外认真。 第二百零三章 就是这么激动 ! 笑闹过了,乔瑜发表对视频的正经评价:“内容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剪辑的时候,打算走什么路数?科技悬疑?还是离情别绪?” 想到这次法兰西文化周的活动,祝福想了想,说:“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吧。最后虽然没有在一起,但是两人都在不同的时代里过得挺愉快。只在乎曾经拥有,又何必天长地久。” 说最后那句话的时候,她是看着李墨一的,这个男人,之前一直小心翼翼的不想与她多接触,就是怕动了心以后,相爱却不能相守,分开会更加难过,自从祝福对他说开之后,他好像要将之前苦苦压制的感情一次全部迸发出来,刚刚那个吻简直是近乎于狂野的掠夺,祝福觉得自己的嘴唇都有些肿了。 电视上的四个天线宝宝还在唱唱跳跳,乔瑜站起身,拍拍祝福的肩膀:“我有隔壁五星级酒店的金卡,会员价,要不要帮你们订一间?” “哎?”祝福不知她怎么会直接跳到这个话题上来,明明刚刚还在看着纯洁的天线宝宝。 乔瑜一本正经的说:“本来呢,我也是个很开放的人,但是,你们如果在我屋里发这这样这样,那样那样的事情,少不得还要收拾,想想就很麻烦,所以,你们还是出去开房的比较好。” 祝福的脸腾得如同煮熟了的螃蟹:“你在说什么呢?” “行啦,别装了,你去问问李墨一,想不想做点什么?抓紧时间,我正好有个会员任务,周一住一晚,还有一个小时周一就结束了。” 乔瑜的模样,恨不得他们今晚就去开房,明天早上等民政局一开门就去领证。 就好像她收了什么好处,只要能把祝福嫁出去,就能得到百万赏金似的,祝福故作娇羞的扭着小碎步跑开:“哎呀,讨厌啦,不要。” 本来祝福还是挺有想法的,被乔瑜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好羞耻。 乔瑜让关林森去书房,讨论她最近计划做的一个医疗方面的专题,需要关林森做为业内人士给予一些意见。 祝福又一次点开视频,看着李墨一那完美的身材和面容,忍不住捧着脸傻笑看了一遍又一遍。 连正主李墨一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我就在你旁边,你对个显示器看得这么兴高采烈也不怕我吃醋。” “……” 祝福看着他的样子就像看着傻瓜:“只听说过女人陷入爱情的时候是最蠢的,你到底是男还是女。” 李墨一压低了声音:“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着,就欺身压了过来。 祝福忙用手抵着他的胸膛:“别,他们都在……” “那我们就出去。”李墨一的声音充满着魅惑。 祝福起身:“那我去找乔瑜要会员卡。” “要什么会员卡。” 李墨一就这么拉着祝福跳上车,一路压着最高限度飞驰上了s市最高的山。 车道的末端是一片空旷的空地,平时会有一些游客在此驻足停留,俯拍整个城市的美景。 现在正是深夜,一个人也没有,山下一片灯光璀璨车水马龙,无比热闹。 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祝福感到李墨一的体温和他的呼吸,看着他黑色的眸子,祝福觉得自己体内被点起了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忍不住想要得到李墨一的抚慰。 车子的座椅被放平,祝福跨坐在李墨一的身上,主动贴上了他的唇。 她的吻,只是蜻蜓点水一般的轻触,却掀起了李墨一极大的反扑,不由分说撬开她的唇齿,在她的口中肆无忌惮的夺走了她对自己舌头的控制权,极尽霸道的缠绵。 祝福的身子整个酥软下来,就在意乱情迷之时,她被李墨一紧紧搂住,一个轻巧的翻身,原本在上面的祝福,却被李墨一压在身下。 他一向清朗的嗓音变得低沉而沙哑,充满了致命的魅惑:“真的想要吗?” “我要说不想呢?”祝福故意逗他。 李墨一捏了捏她的鼻尖:“那你的鼻子就会变得很长,像大象那么长。” “那……大象,有你那么长吗?”祝福偷笑。 “想看?” “想看!” 故意挑起火来的后果,是严重的,李墨一握住她的腰侧,另一只手不知怎的动了动,就让她全身赤/裸。 还没有等祝福反应过来,便觉得腰上一阵酥麻,李墨一俯在她的腰侧,一点一点的吻着,慢慢向上移动,在一侧的圆润停留不前,祝福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了,努力抿着嘴唇,不让呻吟逸出咽喉。 她的身体完全反弓起来,李墨一搂住她的腰,低低喘息:“叫我的名字。” “李墨一……墨一……”祝福颤抖的声音让李墨一抛开了最后一丝理智。 他的手抚上她的背,又从肋边滑过,轻轻揉捏着颤动的红色。 祝福忍不住闷哼出声,下巴换住他的头顶,急促喘息,只觉得体内春潮涌动。 李墨一在她身上不断的点起火苗,却又不扑灭,令她难耐的扭动着,终于忍不住呻吟出声,李墨一低头吻了吻她的嘴唇,她喉间逸出的声音,又被他的吻堵回去,李墨一终于忍不住,牢牢压着她的腰,身子狠狠往尽头一顶。 祝福的脑中一阵轰鸣,频频回荡不绝,眼前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清楚,这个世界都好像不存在了,她只在一个虚无的空间,渐渐的,身体被充满的涨实感觉,又提醒着她身边这个男人真实的存在着。 身体被扩张到了极限,祝福无意识的抓住身旁被脱下的衣服,死死地拧紧,直到下一刻再次被完全的夺走。 她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便被卷入了狂风暴雨的深渊,如同一艘没有帆也没有舵的小船,在浪尖与谷峰之间颠簸前行,一切都由李墨一主导与把控。 李墨一紧紧的拥住祝福的身子,反复亲吻她汗湿的脸颊,微闭着的眼睛与红艳的嘴唇,感到她的允许和接纳,深深的满足感与喜悦从灵魂深处飞扬而出。 最后的疯狂终于到来,祝福在意识模糊的时候,仿佛听见李墨一在说:“祝福,我爱你。” 第二百零四章 不要在背后 在天地之间初次相拥的喜悦,比起在房间,更有一种禁忌的甜蜜,祝福喘息方定,李墨一的亲吻,又让她余韵未息的身体酥软,只想深深包容住身边这个男人,抵死缠绵直至天荒地老。 又一次的激情释放之后,李墨一低声问道:“回去吗?” 祝福有些害羞的摇摇头:“现在回去,她一定在门后等着我呢。” 李墨一笑道:“等着就等着,又不是什么违法犯罪的事。” 祝福抓起旁边的衣服挡着脸:“人家才三岁。” “……法律看的是身份证上的年龄,不是心理年龄。”李墨一又偷亲了她的丰满一下:“你告诉我,这是三岁的身材?” 祝福惊呼一声,伸手重重拧了他的大腿根一下:“流氓!土匪!臭不要脸!” 话音刚落,李墨一便合身扑在她身上:“既然都说是流氓了,那我得干点什么,才不算白担了这虚名。” 被他压在身下的祝福故意调笑道:“你还行?” 李墨一没有说话,祝福已明显地感受到他身体某一部分的变化,吓得不敢再出声,刚才那番激情,实在是耗尽了她的体力。 无意间碰触到那个地方,灼热的她心惊。 祝福闭上眼睛,等待着他再一次狂暴的掠夺。 等来的只是温柔的一吻,整个身体被李墨一紧紧抱在怀中,两具温热汗湿的身体贴在一起,令她感到放松又安心,慢慢地,她感到眉酥眼重,沉沉睡去。 再次醒来时,祝福已经在自己熟悉的房间里,身体还是酸痛的不行,好像跑了一个马拉松,又爬了一座高山。 心里的满足,也好像是完成了马拉松全程,又如同站上了雪线之上的峰顶。 自从遇到他开始,其实她的心里就一直装着他,之后又曾经并肩走过这么多事,李墨一的温柔、强大,好像天下没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似的,他的一切,都让她感到浓浓的好奇和深深的爱。 此时,闹钟响起,祝福从床上跳起来,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瞬间洒满房间。 今天就是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招待晚宴,一定要让李墨一闪亮登场。 下午一点,助理李莎将招待晚宴上将会出席人员的姓名和资料的电子资料都给了祝福,厚厚一本,重要的有二十四个人,比较重要的有三十七个人,还有其他影视制作公司、企业老总,也有老一辈的文化界名人,加起来得有两百多个。 祝福深吸一口气,想起了《穿普拉达的女王》,这些人,谁知道哪天,就要遇到其中一个了呢,要是“纵使相逢应不识”,那可真得泪满面了。 李墨一虽然个人条件很好,但是想要再进一步,真得需要有大人物来提携,首先,得混个脸熟,大人物当然是不屑于记住小人物,只好小人物自己努力了。 祝福将那本文档发给李墨一,只附了一句话:“今晚七点前,全部背下来。” 很快,李墨一回了一个“ok”的手势。 虽然祝福深信他有过人之能,但是,这么短的时间,背两百多个人,其中还有无比长的外国人名字,还有看谁都差不多的外国人的脸,李墨一真的可以吗? 祝福迅速的翻过所有页,最后发现,她实在是无法将人脸与人名对上,看了第二个人就忘记第一个,这事……实在是爱莫能助了。 此时,人力资源部通告全公司的邮件跳了出来:“请所有人在下班前,完成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和第二季度工作总结。” 写计划和总结对祝福来说,简直是要了命了,她宁可与妖魔鬼怪杀人放火的坏人大战三百回合,当然最好是与李墨一大战三百回合,也不想写工作计划和总结。 总结倒也罢了,计划,那不就是用来打破的吗? 计划没有变化快,有什么好做的。 祝福一面吐槽着工作计划,一面默默打开ppt,对着空白页修仙。 时间匆匆过去了三分二十秒,她脑中灵光一现,不如就以法兰西文化交流周为开端,主打高端阶层吧。 嘉品集团之前的战略一直走亲民路线,深入社区,做的各种活动都接地气的很,深受具有强大消费能力的大爷大妈的喜爱。 但是现在年轻人越来越想得开,只要让他们高兴,花钱各种如流水。在许多年长者无法理解的领域,年轻人大把大把的氪金,烧得钱成千上万,主流媒体直叫看不懂。 看不懂不要紧,最重要的是怎样才能把握这个潮流,让企业得到应该得到的利益。 祝福决定这个月围绕着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奢华沙龙文化进行发散,对嘉品旗下一家女装品牌“青柏”进行包装。 这家女装品牌一直走的是文艺小清新路线,由于同质化竞争严重,因此销量始终上不来。 祝福决定把它改成轻奢风格的设计,只卖裙子与衬衫,主打礼服风格。 在市场部会议上,有人提出,礼服平日穿不着,即使买,也只会买一件两件,绝不会大量的回购,这样不利于销量的提高。 对此,祝福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将市场上其它轻奢风格服装的利润,与普通女装的利润拿出来做对比,虽然销量不高,但是单件的利润,一件轻奢风格的利润能顶普通女装,特别是爆款女装的三倍不止。 “我已经得到消息,法兰西文化交流周之后,国家将会大力推动和扶持相关的文化产业,桂辰那边已经做好计划,准备出一篇以法兰西为主的旅游换装类游戏。” 桂辰,是属于嘉品旗下的一家游戏公司,祝福对于他们的配合度,非常有信心。 最令祝福烦恼的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会议都结束了,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半,祝福先去洗手间补妆,又换上了一套简约而不失大方的小礼服。 出来的时候,正看见萧钧天和云枫,两人此时也是一身盛装,云枫的耳旁与颈中,更是一套闪闪发光的钻饰,她是宝华银楼的代言人,出席各种大场面的时候,自然是少不了要好好尽职尽责的。 云枫看着祝福笑道:“你也去晚宴,要不要一起去?” 祝福摇摇头,婉拒道:“有人会来接我。” “有人?李墨一吧?进展到哪一步啦?”云枫打趣道。 萧钧天貌似无意的扫了一眼祝福的脖子,一本正经的说:“你这串珍珠项链还不够大。” “啊?这是养殖珠,已经很大啦。”说着,祝福本能的低头看了一眼。 不看还好,看了之后,她就发现,这件低胸礼服,完全遮不住昨晚那一夜疯狂留下的痕迹,绛红色的吻痕在白皙的皮肤上特别显眼。 可是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别的衣服可以穿了,云枫笑道:“我有一支不错的遮瑕膏,借你用用。” “救命恩人!”祝福的眼中饱含着感激,从云枫手中接过遮瑕膏之后,提着裙子就往洗手间跑,一层一层的涂,果然效果不错,遮得几乎看不出来了,祝福又进了隔间,脱下礼服,用小镜子照着,想看看背后是不是还有什么漏掉的地方。 就在这时,她听见外面有人说话:“听说你们部门下午开了半天的会,就讨论出来一个挺搞笑的结果?” “是啊,也不知道那个女人是中了什么邪,非要把做的好好的青柏给改成什么轻奢品牌,现在轻奢品牌那么多,出头的不就那么几家,其他的都是高不成低不就,销量做不上去,到最后各种打折促销,降低利润打自己的脸。”这个声音,是部门里的楼云。 祝福静静的站在里面,听着楼云对她计划的吐槽,明明在会议上,她表现的最积极,特别支持祝福的决定,简直就是一副“一颗红心向着祝总,祝总指向哪儿,我就打向哪儿”的模样,没想到背地竟是这样的人。 楼云继续说:“听说她原来是华创的,华创原本好好的,后来一下子就不行了,哎,你说,是不是被这个女人克的啊?” “哈哈,你要不要这么迷信?” “我跟你说,真的哎,这个女人特别邪的,公司不是投次拍的那个《一世风华》吗?还请了一个超级牛逼的导演,萧总当时的意思就是宣传一下优佳基金的项目,结果那个女人进来以后,去个山村,竟然能搞出这么多事来,又是山崩又是地裂,又是中毒的。” “你怎么知道的?我都没注意。” “嗨,你当然不注意这些事了,这些都是公司的业务,我不关心谁关心?”楼云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听起来,她可能是在涂着口红。 另一个声音调笑道:“哟,你这是以公司以已任啊,怎么,这是以老板娘的素质来严格要求自己?” 楼云叹道:“哎呀,我哪有这个福份,在云枫面前,我们这些小花都是渣渣,萧总连看都不会看我一眼的,我也就只能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等工资罢了。” “快拉倒吧,你要是没这心思,今天化成这样?” “萧总是指望不上了,万一今天的晚宴上,刚好来了一个王子,爱上我怎么办?”楼云笑道,“你别说不可能,杨红花大姐姐都能勾上挪威王子,我也可以呢。” “对对对,等你当上皇后,记得给我一块封地啊。” “没问题,哈哈哈。” 两个人正说笑着,忽然洗手间的门被打开了,两人的笑声戛然而止,齐齐的叫了一声:“云总。” 是云枫进来了,云枫点点头:“打扮得真漂亮,准备好了就走吧,萧总在等着了。” “哎,好。”楼云应了一声,她刚往外走了两步,就听见云枫对着里面大声说:“祝福,怎么了?还没好?要不要我帮你?” 楼云全身的血液都好像凝固住了,祝福的脚步,一步一步踏在瓷砖地上,好像踏在她的心上一般,她慢慢转过身,祝福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笑着对她点点头:“你也去啊?” 然后将遮瑕膏递给云枫:“谢谢,效果是挺不错的,下次我也去买。” 接着,便大步离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她一点也不感到委屈,人在职场飘,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人说,只不过在公用的洗手间里大肆说上司坏话这种错误,在她刚入职场之初,就不会犯。 何况现在最烦恼的应该是楼云,而不是她。 祝福低着头,随手点开今晚嘉宾的名单,眼角扫到楼云犹犹豫豫想要进来,又不敢进来的身影,等了许久,她终究是没有进来,转身向电梯口而去。 又将所有嘉宾资料草草扫了一遍,终于等来了李墨一的电话:“下来吧,我已经到了。” 祝福跑下楼,看着李墨一修长的身型靠在豪华跑车旁,好好的一个露天停车位,给他弄的好像车展现场似的,现在的女孩子,都大方的很,看见英俊的男人,也都毫不避讳的盯着。 祝福下来之后,李墨一笑道:“你再不来,我就要被人抬走了。” “挺好的,记得多拿点金银财宝,然后按时回来,不然不给你留门。”祝福对答如流。 李墨一坐回车上,发动汽车:“你就不怕我跟别人跑了。” “怕。” “哦,那你打算怎么办?”李墨一等待着一个甜蜜的回答,结果祝福看着窗外那些还舍不得离去的姑娘们说:“把你培养成大众情人,谁敢私自单独接近你,就会被其他的粉丝撕得粉碎。” “……” 一时间,见多识广的李墨一都不知道接什么话比较好,只能老老实实发动汽车,认真做一个老司机。 其实祝福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凡是能火的明星,都有一个人设可以卖,或是温柔体贴的中央空调暖男,或是高冷,或是勤奋……如果是卖好老公好爸爸人设的男星,都已经是四十往上的了。 李墨一卖这样的人设,真的会好吗,以他现在的年龄和容貌气质,似乎……还是大众情人比较好吧? 第二百零五章 导演 虽然不是第一次踏入这种场合,不过这次的规格,明显比祝福过去参加过的那些都要高不少,在场有不少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祝福看着他们每个人都长的一样,反倒要李墨一一路向她介绍这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 “你真的全记下来了?”祝福觉得兴许这是侥幸,遇上的全认识,不认识的都没出现。 李墨一压低了声音:“不想想我以前是干什么的,要是人都认不全,那岂不是要干赔本买卖。” “你为什么可以把这种作奸犯科的事说得这么轻松?” “因为那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杀过好人吗?” “好人怎么会卖出高价,我可是很贵的。”李墨一压低声音,“无非是朝堂倾轧,狗咬狗,一嘴毛,谁都不是好东西。” 李墨一的过往对于祝福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传说故事而已,隔了几千年,在三观方面,她接受度挺高,反正……就算李墨一不动手,他们也活不到现在。 “那边站的那位,就是法兰西大使馆的一秘,旁边的是二秘,还有一个文化部参赞,右边那位是法兰西知名影评人,在金棕榈电影节上让多少影星又爱又恨。你说,我要不要过去凑热闹?” 祝福摇摇头:“现在他身边围着的莺莺燕燕那么多,你挤过去算什么,平白无故拉低了身份。等一等,有机会再说。” 她转头望向李墨一:“听说你当年冒充探花,混入琼林宴,还当场赋诗一首,让皇帝并文武百官都称赞不已?” “是啊。”李墨一不知她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件事来了。 “那一会儿,我就看你表演了,别闹出什么泼酒,摔倒之类的老套玛丽苏剧情,我可丢不起这人。” 李墨一从身旁的侍者托着的盘中取过两杯红酒:“那当然,如果要真把这些人的衣服给泼了,他们肯定马上回去换衣服,哪还有机会深聊。” “别光会说,不会做。”祝福扬了扬眉毛。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娱乐圈,其实与平常的圈子差距并不大,大家也都喜欢各自找自己的熟人说话,陌生人想要插进去,确实不容易,很容易弄巧成拙,惹来别人的不快。 在场那些身份显贵的人数有限,多的是各显神通不知从哪里混来邀请函的路人,想要引起他们的注意,以期晋身之道。 竞争很激烈啊。 李墨一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对祝福说:“看我的。”便大步上前,祝福看着他的模样,忽然有一种送丈夫出征的感觉,走向那衣香鬓影的脂粉堆名利场里,掀出一番浪花。 他的目标是一位法兰西导演弗朗索瓦,他的商业片,一直都走的是大制作大场面的风格,在杀伐铁血之中,又会加入对人性的思考、对战争的反思,比起那些基本没有情节,只求爆炸追车的爆米花,又多了一层深度,就算是在好莱坞那一系列的动作大片里,也毫不逊色。 这位导演以前从来没有到过华夏,现在他的出现,不由得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信号,他也想要在观众市场庞大的华夏市场分一杯羹,现在许多国外大导演都会选择华夏的演员,或是加入华夏的元素,以期获得华夏观众的好感和亲睐。 只不过,这位弗朗索瓦导演以前从来没有与华夏这边有过任何接触,有人说他一直对华夏这边有歧视,认为这里的演员都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急于出头,根本就不想好好磨练自己的演技,就凭着父母给的脸,或是整容大夫给的脸。 他曾经说过,演员就应该演什么像什么,而不是像什么演什么,如果一个人总是在演自己,那么,就算是演自己,剧本也总有与他自己不相符的地方,他不能容忍剧本为演员让步,更不能容忍主演的档期不足,动不动请假,到时候全靠后期做后期抠图。 “如果我是游戏公司,那么,会很高兴用这些人的脸做为我的人物模型,但是,如果是做为我的演员,这是对艺术的亵渎。” 此次他会出现在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晚宴上,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好友,法兰西文化部参赞的邀请,毕竟这样的场合,如果少了票房保证级的商业片导演坐镇,那么整个文化周的含金量都会感觉低了许多。 何况弗朗索瓦年轻时在华夏留学数年,讲得一口流利的华夏语,听说读写毫无压力,他本人站在这里,就好像是华夏与法兰西友好接触的活范例,大使一定要请到他到场。 被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包围着的弗朗索瓦站在一旁,虽然也有些人想要上前套近乎,但是却根本不知从何下手。 对话总是这样: “晚上好,弗朗索瓦先生。” “您好。” “最近您是否有新片计划?” “没有。” “哦,那真是太遗憾,很期待能在影院里看见您的作品呢。” “谢谢。” “那么您对近期上映的新片有什么观点吗?” “没有。” 这简直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站在一旁的文化部参赞看着陆续几个人过来都铩羽而归,他笑道:“哦,弗朗索瓦,今天晚上,兴许有人可以让你说超过两个字的话。” “徒劳。” 文化部参赞忍不住笑出声,说:“我们这么熟悉,是否可以对我多说两个字呢?” “好的。”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一旁的大使馆一秘和二秘也忍不住笑出声。 弗朗索瓦脸上带着笑,转脸看向场中的时候,却眼神冰冷的,那些满场纷飞的人们令他感到厌烦,他嘴角的那抹笑,也不知是讥笑还是冷笑。 他抬起手腕,时针指到八点整,距离晚宴开场,刚刚过了半个小时,弗朗索瓦已经感到意兴阑珊,眼前这些人看起来都目的性过于明确,实在可憎的很。 “哦,八点整,我该回去了。”弗朗索瓦对文化部参赞说。 当然知道老朋友在想什么,文化部参赞笑道:“哦,我亲爱的老朋友,这里是华夏,不是法兰西,玛丽不会怪罪你回去太晚的。” “可是我已经吃饱喝足了,记者们也已经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照片,这已经足够了。” “你就不想与这里的女士们先生们多聊聊关于你的新片构想吗?” “哦不了,也许,我会主动联系一些华夏一线艺人的经纪公司,但是在这里,哦不,这里我只看到了赤/裸/裸的欲/望,不是对艺术,而是对金钱对地位的渴望。” 文化部参赞见他如此的坚决,也不好强留,弗朗索瓦走向大门时,当穿过人群,快要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一旁有人在高谈阔论,说的正是他颇有兴趣的战争内容,不由停下脚步: “其实最初,红丸帝国提出的口号是‘大东亚共荣圈’,为什么华夏人这么激烈的反抗,自古以来,华夏自己也是坚持着大一统王朝才是正义的,那么,集整个东亚之力,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有什么不好呢?” 这个问题很尖锐,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就时常听见这样的论调,弗朗索瓦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年轻男子,在与另一位女士聊天,那位女士他认识,是省电视台的乔瑜。 方才的问题,就是乔瑜提出的。 同样是华夏人,提出这个问题,还真是需要一些勇气的,弗朗索瓦很想听听这位男士怎么说,那个年轻的男子正是李墨一,他与乔瑜商量好了要做一出戏,在这里等着对战争史和反战很有兴趣的弗朗索瓦自己上勾。 只听李墨一回答道:“如果红丸帝国真的只是想要建立大东亚共荣圈,那就不会一再的想要侵占华夏的土地,而是坦坦荡荡,通过正当的手段与华夏一起开发建设,他们只是想要华夏的资源和土地,并不想要合作共赢。” “其实现在有很多人有这样的思想:管他皇帝是谁坐,反正我都是平头老百姓。但实际上,真正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就不是这么想了。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历史传承,因而带来的民族性,华夏以前也并非没有被异族统治过,但是,只有与华夏融合的那些民族,才能长治久安。” “可是,如果当时不反击,只是做一个顺民的话,那不就不会有人流血,也不会有人死了。每次战争的开始,都是两方谁都不服输,直到国力打尽,才会有一方认输。如果实力不强的那一方早早认输,不就好了。” 李墨一笑笑:“如果早早认输,能得个好结局,我相信,就不会有那反抗的星星之火,更不会有燎原之势,红丸帝国一开始就没打算与华夏百姓好好相处,如果不是被逼到一定的程度,追求稳定的华夏百姓,是不会想着以命相拼的。” 乔瑜点点头,她的余光扫到弗朗索瓦往这边走过来,于是,她停下与李墨一的对话,从一旁取了一杯香槟,慢慢的啜饮,下面就看李墨一自己的表演了。 一开始,弗朗索瓦以为他只是想要借故与乔瑜接近,没想到后面说的越来越深入,如果是为了引起女人注意的手段,那么,他实在是太失败了。 “您好,乔小姐。”弗朗索瓦向乔瑜问好。 乔瑜微笑着向他致意,弗朗索瓦笑着说:“刚才我无意间听见两位关于战争的讨论,没想到,乔小姐这样的佳人,对铁与血的事情,也这么有兴趣。” “因为我在准备一部纪录片,涉及到二战时期太平洋地区的战局,这个纪录片打算做成有真人演出的那种形式,这位李墨一先生,在之前曾经拍过一些电视剧,形象很符合当时有为青年的代表,因此,我正在询问李墨一先生对于战争的理解。” 弗朗索瓦看着李墨一:“与女士争辩可不是绅士所为。” “哦不,弗朗索瓦先生,我并无意与乔总监争辩,只不过,现在有很多人的思想很危险,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对于曾经在战场上牺牲,而换来今天安稳局面的战士们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李墨一不卑不亢,完全没有想要刻意讨好弗朗索瓦的意思。 反倒引起了弗朗索瓦的兴趣,他说:“如同乔小姐所说,如果一开始红丸帝国入侵的时候,华夏就放弃抵抗,虽然现在的华夏可能已经成为了红丸帝国一部分,但是,那个时候,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伤亡。” 李墨一摇头:“不一样,如果那时候就放弃了抵抗,所有华夏族人都会被赶尽杀绝!如同911之前,所有航空公司面对劫机犯的态度都是不要抵抗,让劫机犯达到他们的目的就好,但是911之后,就算是最爱惜生命的美利坚,也不得不对自己的政策进调整。” 李墨一那双黑色的瞳眸闪着光芒:“华夏有句话,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是当时四万万的华夏同胞?” “华夏从来都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不主动挑起战争,但也不惧怕战争。” 很少有见到在自己面前说话还这么硬的艺人,弗朗索瓦又与他聊起了对于战争与人性的看法,李墨一对答如流,无论是古代战争,或是中世纪的宗教战争,或是一战二战,他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其主旨思想便是由卢梭最后完成系统理论的“天赋人权”思想。 李墨一在背资料的时候,记得这位导演,是卢梭的狂热爱好者。 果然,弗朗索瓦在听见李墨一引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的观点时,眼神都不一样了,他已经对眼前这位年轻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两人就现在电影与电视剧中体现的思潮进行了热切的讨论,祝福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与弗朗索瓦如同老朋友一般的谈天说地,她也听见旁边有人窃窃私语:“那个男人是谁啊,怎么弗朗索瓦跟他聊得这么开心?” “嗨,就一个三流演员,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手段引起老头子注意的。” 祝福转头看了一眼,祝福只觉得两人莫名的眼熟,于是凑过去,用她熟练的套话技巧,问出两人的身份。 一听见名字,祝福就在心中冷笑一声:“我当是什么角色呢,搞了半天就是拍摄现场背不出台词,只会说一二三四五六七的那位啊。” 第二百零六章 套路 虽然十分想直接亲自上手怼个痛快,但是祝福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授人以柄,对李墨一毫无益处,何况,也只不过是一个羡慕妒忌恨的俗人而已,没有必要跟她们一般见识,反倒拉低了自己的档次。 想到这里,祝福向一旁走了几步,刻意忽略那些无聊的声音,她看着李墨一高谈阔论意气风发的模样,忍不住脑补他在许多许多年前的琼林宴上,是不是在皇帝与全国选出的士林才子面前,也是这般模样。 她向着李墨一的方向走去,想要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关于战争和人性的部分已经聊完,弗朗索瓦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随口问道:“那么,不知李先生已经有了哪些作品?” “刚刚拍完了《一世风华》,不过还没有上线,说的是中国古代的故事。”李墨一轻描淡写带过,语焉不详,没有大肆吹嘘自己的意图,更激起了弗朗索瓦的兴趣。 弗朗索瓦导演的片子素来以铁血硬汉为主,他认为黄种人的身形看起来就纤瘦孱弱,不适合他的片子,更没想过会从华夏挑选角色,但是李墨一的出现,令他感到眼前一亮,事实上,他的大块头铁血硬汉风格,虽然票房在同期中还可以,但是已经比他过去的成绩上降了不少。 虽然弗朗索瓦个人的品味没有改变,但他毕竟是个商人,以商业片出名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个人坚持,也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当票房下滑到一定的地步,就不得不为新人让路。 近期,他也在摸索着新的方向,通过市场调查显示,票房的主要支撑是女性观众,其中东亚区由于观众正版意识的加强,以及出于追求特效的目的,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走进电影院而不是通过网上下载枪版来看片。 其中华夏这里对于商业片的接受度非常高,对于一些特定的题材与类型,甚至可以占全球票房的20%以上。 弗朗索瓦脑中过了一下近期手里收到的一些剧本,从中挑出了一个现代反恐的故事,这个题材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会比较受欢迎。 虽然刚才他对文化部参赞说过会去主动联系一线艺人的经纪公司,而事实上,他根本无意选择太知名的华夏演员,知名的演员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人设和演戏的路子,在拍摄的时候,总会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让剧本发生偏离。 他现在希望能找一个经验不是那么丰富的新人培养,眼前这个年轻人,也许可以做为一个配角出演,他想要看看这个年轻人的作品,却又在犹豫要怎么说,因为他知道,周围有许多娱乐记者,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人当做别有深意,然后无限扩大。 在事情还没有敲定之前,弗朗索瓦并不希望闹得满城风雨。 正巧此时祝福已经走到他们的面前,弗朗索瓦的眼神陡然充满戒备,以为祝福是来找自己的。 没想到祝福只是向他点头微笑,便看着李墨一:“你好,我是写小说的,刚好看见了你为法兰西文化周拍摄的宣传短片,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故事性特别强,最近我正准备新的故事,想问问我是否可以借用这个故事的设定呢?” “啊,这个,您需要与这个短片的版权方嘉品集团联系了。”李墨一顺势跟着往下演。 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被人无视,弗朗索瓦有点不太适应,祝福坐稳了花痴的人设之后,便功成身退,不留身与名:“希望将来有机会可以请李先生演出我笔下的人物。” 祝福走开之后,弗朗索瓦问道:“她刚才说的宣传短片是什么?我怎么没有见过?” “哦,刚才那位小姐可能弄错了,那不是官方的宣传片,只是嘉品集团借法兰西文化周推出的集团宣传片,是企业的商业宣传。” “可以看看吗?” 李墨一显得有些犹豫:“这个短片才会在电视台播出,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提前给您” 这个年轻人实在是太老实了,弗朗索瓦心里想,如果是别人,听见有这样的机会,那还不赶紧扑上来,恨不得把有自己的镜头一股脑儿的都捧过来,最好马上拍板敲定他/她,做下一部的主演。 也许这个年轻人不认识自己? 弗朗索瓦试探着问:“你看过《钢铁之兵》吗?” “看过,弗朗索瓦导演的。” 听这口气,他好像真的不认识自己?难怪说话的口气那么随意。 “你觉得这片子怎么样?”弗朗索瓦好像不经意的问起李墨一对自己最得意之作的看法。 表示出各种看不上无异于自寻死路,一个劲的夸奖夸奖再夸奖,也毫无意义,像他这样的导演,不知道听了多少或真或假的溢美之词。 所以,李墨一决定以他的感想来说。 “《钢铁之兵》这部电影选择的背景很不错,选择的是一个主战国承认自己是非正义战争之后,对于那些士兵的心理创伤的修复和影响,以及他们自己重新站起来,面对人生的过程。” “对于一个商业片来说,场面够大,战争场面够残酷,会令很多追求刺激的观众感到十分过瘾。” 对于这些话,弗朗索瓦当然是听习惯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甚至有些失望,他听过实在太多的话了。 “不过……”李墨一话锋一转,“相对于主角来说,我觉得反派更有意思。” 弗朗索瓦来了兴致:“怎么说?” “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反派对主角描述了一个庞大的穷兵黩武的国家,军费开支巨大,为了支撑战争机器的不断运转,这个国家不断开征各种名目的税收,同时也以战养战,大发战争财,除了以国家公信力担保的机构之外,,其他拥有足够大的平台的势力,也都在发放各种债券,似乎战争可以给国民带来相当大的好处。” “这个反派还对主角讲述,如果这样的战争机器停止运转之后,会发生怎样的经济崩溃。主角当然是以非常正面的角度去描述一个停战后的美好世界,企图说服反派放弃与主角国之间的战争。” 说到这里,李墨一嘴角微微一勾,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那部电影的情境中: “只是主角万万没有想到,反派所说的国家,不是反派国,而是主角国自己啊。不得不说,那个主角选得相当好,前面说服反派时的仿佛正义伙伴一样的高大形象,在他听说,反派所说的可怕的国家竟然就是自己的祖国时,整个人都呆住了,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但是,战争这么多年,其实他自己心里也十分清楚,只是一次不能接受罢了。” “主角与反派boss之间的互动非常生动,反派也是有着自己想要实现的理想的,不然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完全可以不做那些事情,也可以跻身于一流的权贵阶层。” “这部电影最强的地方,就在于,所有的角色都不是非黑即白,主角也有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手段,反派国的政客、主角国的政客,都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在他们各自的立场,每个人都是对的,但是站在人性与全局来看,才能分出正义与邪恶。” 李墨一一口气说完,他看着弗朗索瓦,也抛出了一个问题:“我有一个问题,也想请问您:是否应该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去救大部分人。如果死一千人,可以结束战争,如果这一千人不死,战争会继续,也许会再死不知道几百万或几千万人。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对待这一千人?” 这的确是个难题,一直以来,讨论起这个问题,两方人永远都各执已见,谁都无法说服谁。 眼前的年轻人竟然会在这种场合向自己提出这样尖锐,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看来,他真的是不知道自己是谁? 弗朗索瓦微微一笑:“哦,年轻的朋友,你这个问题,与你们华夏国女孩子喜欢问男朋友的话有些相似。” “什么话?” “如果我和你妈妈一起掉进水里了,你会救谁?嗯,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他话音刚落,李墨一不由笑起来。 弗朗索瓦看了看时间,司机已经在外面等了他半个小时了,他微笑着说:“年轻人,兴许以后,我们有机会合作。” 李墨一故意问道:“合作?请问您是?” 弗朗索瓦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李墨一,李墨一双手接过,看着名片上那花体字的法文pascal fillon francois ,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对不起,请问……您是弗朗科斯先生?” 李墨一故意用英文的念法读francois,他不懂法文,按英文念,是大多数人下意识的行为,如果一开始就念对了,万一待会儿这位大导演问起他懂不懂法文,那岂不是得露馅。 弗朗索瓦微笑着说:“这个在法文里读弗朗索瓦,我的名字,帕斯卡尔·菲永·弗朗索瓦。” 到这时,他自己表明了身份,就可以给予一个正常的回应了,李墨一露出惊讶的表情:“原来您就是弗朗索瓦先生?哦天,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对不起,我实在太失礼了,一时口不择言,还请您见谅。” “你说的很有见地,年轻人,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李墨一。” 弗朗索瓦向他友好地伸出手:“非常感谢你,让我度了一个有趣的夜晚。” “哪里哪里,能与您交流思想,我也深感荣幸。”李墨一露出毕恭毕敬的表情。 与弗朗索瓦告别之后,李墨一在会场里找寻祝福的身影,一时没见,先看见了乔瑜,他过去打了个招呼,乔瑜正在与另一位大牌制作人聊天,见李墨一过去,那位制作人故作惊讶的表情:“没想到,弗朗索瓦先生能与你聊这么久,我们几乎以为他在场晚宴上,不打算与任何人说话了。” “我也是无心的,之前并没有认出他,说话放肆了些,希望他不要讨厌我才好。”李墨一的模样一点都不像怕被讨厌的模样。 制作人递了杯酒给他:“放肆才好,他最喜欢铁血硬汉风,最讨厌唯唯诺诺的人。说不定,他下一场电影的主角,就是你了。” “哈哈哈,纪先生不要开玩笑了,他那样的大导演,哪里能找我做主角,能把我当广告给植入一下,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李墨一轻轻啜了一口杯中的红酒。 那位制作人挑了挑眉毛:“你怎么知道我姓纪?” “乔总监曾对我提起过你。” 此时祝福站在乔瑜身旁,静静的看着李墨一装傻,为了不泄露他背了所有嘉宾名单的一号机密,李墨一拉了乔瑜当大旗,没想到这位纪先生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是吗,没想到乔总监还会对旁人提起我,不知乔总监是怎么说的呀?” “乔总监说您的《华夏奇案》系列片做的很有想法,那么多年前,就能想到用演绎的方式,将古代一些悬案结合当时的社会与政治背景,编成一个个小故事,时长不长,恰好适合当下碎片化观看体验,只可惜,出的太早,那时候,大家都抱着电视机,习惯了一集四十五分钟以上的长度,如果放在现在播,肯定可以一炮而红。” 现在大多数人都知道纪先生是制作人,很少有人记得他是编剧出身,他笑道:“没想到,现在还有人记得《华夏奇案》,当时为了磨剧本,我熬了几个晚上,当看见收视率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 “做一件事太早与太迟,都不好,只有刚刚合适,才是最好的。”李墨一看着他,“我觉得乔总监就很有顺应潮流的思维,做的几部专题,都刚刚好符合那段时间的风潮,收视率也是风头无两。” 乔瑜扫了李墨一一眼,眼神里充满了赞赏,乔瑜现在正好与这位纪先生谈合作,只不过由于他现在出了几部不错的片子,播放权价高也难求,她此次就是想要说服纪先生将播放权优先考虑他。 纪先生又继续说:“那,华夏奇案里,你最喜欢哪个故事呢?” 李墨一心中一惊,他只在网上看过关于华夏奇案的评价,哪里有空去真的一集一集看。 恰好他手中还端着酒杯,便转身将酒杯放下,大脑迅速转动,想着如何组织语言把这件事绕过去。 他转身的时候,眼神刚巧与祝福相碰,祝福的手偷偷伸进包里,按下了手机拨号键,李墨一身上的手机发出一阵一阵嗡嗡的振动。 李墨一看了看手机:“对不起,我先接个电话。” 纪先生点点头,李墨一拿着手机到一旁的休息室临时抱佛脚去了。 “没想到乔总监年纪轻轻,竟然也看过《华夏奇案》?”纪先生转向乔瑜。 乔瑜想都没想,揽着祝福的肩膀:“那是因为祝小姐的大力推荐呀。” “好片子,当然要推荐了。”祝福十分自信,为了写好小说的推理部分,她读过许多她能找到的探案故事,《华夏奇案》还是她从阿加莎粉丝论坛上,偶尔看见别人提及,才去看的。 第二百零七章 片约 诡案记者 中午万里无云,市民们嘲笑着天气预报上挂出的暴雨、雷电加大风的三个橙色预警。 下午两点开始,倾盆大雨突袭了这个城市,天地间一片白茫茫,高大的写字楼群之间,甚至互相看不见对面的人。 此时此刻,除非有要命的大事,不会有人愿意在露天,不得已在街上的人都是狂奔着向可以暂避这场大雨的地方。 天桥上,却站着一个年轻人,他很瘦,中等个头,没有打伞,不过,在这样的雨势之下,就算是打伞,也不过是徒劳而已。 他默默的看着对面的那幢不高的楼。 这幢楼的历史已经有百年之久,虽几经战火,却幸运的保留了下来。由于是历史建筑,所以始终没有将它拆去,建成与周围一样的高楼大厦,起初这里住着人,后来人也迁走了,有一间房地产公司将它买下,然后招商,让商铺进驻。 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样的地段,这样有格调的老房子,无论是做西餐厅,还是开精品店,都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可是无论这里卖什么,都只有一个命运——倒闭。 倒闭到最后,整幢楼都是黑灯瞎火,在这样的闹市区,静得令人心里发毛,后来,也不知这幢楼归了谁,总之,已经黑了两三年了。 这在本地是个传奇,有人说它风水不好,也有人说它在建成的时候,死了人,总之,说什么的都有,但也查无实据,不过是都市怪谈而已。 前段时间,这幢楼的外立面出现了粗大的裂痕,市政府将其列为危房,准备着手拆除,进入内部检查的工人走到一楼的时候,无意间打翻了手里端着的水杯,发现水迅速的渗入地下,这才发现,这幢楼竟然还有个地下密室。 当地下密室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地下密室里,有八具石棺,石棺的式样也十分的特别,雕满了奇异的花纹,文物局专家前来,说这石棺起码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是古代西域塞族人的丧葬习俗中常用的花纹。 位于江南的城市,会出现西域塞族人的石棺已经很奇怪了,还出现了八具。 不仅如此,连西域文化史的专家都感到十分奇怪,塞族人石棺从来都没有雕刻的花纹,都是画上去的,为什么在这里出现的,却是与众不同? 就在发现石棺的第三天,这里又爆出了新的消息,有人死在地下室里了。 死者是负责看守这八具石棺的工作人员,在市文物局将这八具石棺搬走之前,为防止文物失窃,他们分成几班,每班两人,彻夜巡逻。 据说那天晚上凌晨两点多,巡逻的人听见地下室有异响,两人担心有贼,便一同下去查看,不想却是一死一疯,死因是突发心梗,疯的那个嘴里不停的念叨着红玉红玉,问他什么都回答不出来,现在只能在精神疗养院里呆着。 没有人知道原因,而市文物局也发现,这八具石棺如同落地生根一样,根本无法让它从地面上离开一点点,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等房子上半部分全部拆除清理之后,再动用大型机械试试。 当今社会,消息传递速度比长了翅膀还快,全市的人都知道这附近有个鬼楼,已经闹出一死一伤,因此,平时天气晴朗的时候都不会有人往这里走,宁可兜个圈,从天桥穿过去,更别提站在它面前了。 这个站在暴雨之中的年轻人,名叫杜书彦,是个网媒记者。 网上的消息讲究的是独家、迅速。 而想要吸引别人的眼球,那就是要奇特、诡异,传的越邪乎越好,哪怕最后发现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的一个笑话,至少也挣到点击率了。 而点击率,就是考核他工作的最高标准。 最近没有明星结婚,也没有明星离婚,而与政坛相关的事情不小心便撞了红线,有家同行已经直接被封号整改,主编有旨,谁都不准碰这事。 上个月的点击率已经是风中之烛,这个月眼看过半,也是要玩完的节奏。只怕再这么下去,就得滚回家吃自己了。 杜书彦不得不把脑筋打到鬼楼上,虽然上回出人命的时候,已经被各大媒体炒过一轮,但是,他手里有消息:在死了人之后,在楼里时不时会飘出悲伤的哭泣声。 明天这幢楼就要被拆除了,如果想要挽回本月的悲剧结局,就只有今天这一天。 鬼楼现在是不让人进的,门上一把大锁。 但是,这岂能拦得住一心要完成工作任务的杜书彦?一楼的裙楼部分曾租给了一家咖啡店,大门是一整块玻璃,现在那块玻璃早已残碎,只用木板敷衍的挡着,意思一下。 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杜书彦就这么坦荡荡的走了进去,没有一个人发现。 外面下着大暴雨,天昏地暗,明明是下午两三点钟,楼里却黑的好像晚上八点似的,整个建筑物里还保留着曾经商铺的格局,一间一间的隔开。 借着微弱的光,依稀可以看见里面放着一些当时商户搬离时没有带走的东西。乱七八糟堆了一地。 在幽暗走道的尽头,是一座楼梯,当时为了配合整幢楼的风格,因此楼梯也是选用的镂空铁艺风格,走在上面,发出“咣咣“的声音,在这空无一人的建筑里回荡,连杜书彦自己听了都觉得心里毛毛的。 当时,二楼的商铺主要是精品女装,有女同事们曾经来过,说这里的衣服卖得比商场还要贵,随便一件就要两三千,敢情是穿上之后能升仙。 走过几个商铺,也没有任何发现,又往前走,赫然发现角落里站着一个无头人,杜书彦几乎被吓死,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才发现,原来那只不过是一个塑料模特,杜书彦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此时,手机屏幕亮了,是公司的微信群,今天是周末,本周的阅读量数据已经统计出来。 杜书彦不巧又是垫底,数据发送完之后,紧跟着就是老板的话:“倒数前三,我希望看见你们的改进计划,否则,我们部门是不养闲人的。” 不养闲人,意思就是要开除了呗,这种小网站本身就不正规,开除了也会耍无赖不给赔偿,本来他也有意离开,但是,因为业绩垫底而离开,他自己过不去这道坎,要走,也得是干出漂亮的业绩,将数据甩在老板脸上,风风光光的走。 对老板表过忠心与决心之后,杜书彦继续摸索前行,前方不远处,影影绰绰,似乎又有一个模特站在那里,居然还是穿着衣服的,商户这是逃难吗,货都不收? 杜书彦走到模特身边,打开手电筒想看看这是什么衣服竟然被店家抛弃了,手电筒一开,正照在那模特的手上,那双手虽是白皙瘦长,但是手上的骨节和青筋实在是太过真实。 那模特是背对着杜书彦的,只见“它”一头披肩长发,杜书彦忍不住伸手攀住模特的肩膀想要将她转过来,手往“它”肩上一搭,就发现不妙,居然是温热的。 果然,那人转过头来,是个妹子,陡然看见一个活人,杜书彦差点就要叫出声,妹子却抢先叫出声,把杜书彦喉咙里的叫声活生生的给压回去了。 “咳……”杜书彦清了清嗓子,“你为什么在这里?” “这里有比较厉害的东西,你还是快走吧。”那个妹子说。 杜书彦从她的话里听出了点击率能爆涨的信息:“什么厉害的东西?” “你也是为地下石棺来的?” “嗯,算是吧。” “地下石棺上的花纹不是为墓主祈福用的,而是镇压用的,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如果明天真的就这么直接拆了,用机械把石棺硬拔出来,只怕要出事。” “哦。” 本以为说完,杜书彦会老老实实离开,没想到,他只是应了一声,还站在那里,那姑娘不得不又催了一句:“你快走啊。” “哦,我是个记者,如果再采编不到爆炸新闻,我就要被开除回家吃自己了,所以,我也是专门过来看看这里的。” 刚才公布的数据,实在是让杜书彦感到十分十分的烦恼,就算现在面前这位姑娘突然化身成妖精,他也会要求她先等会儿,等他拍完照写完稿,发出去再动手。 见他死活不肯走,那姑娘也没办法,只得说:“那你跟我在后面,别乱走,也别乱碰。” 杜书彦看她又转过身,不知在墙上画着什么,他便打开手电筒,替她照亮,发现她画的是奇怪的符号,远看仿佛是个人,近看却是一团乱线。 “你这是画的什么?”杜书彦问道,“压鬼的?” “不,引灵的。” “可是石棺不是在地下室吗?你在二楼画什么?” “现在我们就在石棺的正上方。” 杜书彦莫名的觉得脚下一阵寒气直冒。 很快她画完了,就这么静静的站在黑暗中,等待着。 杜书彦紧张的屏住呼吸,许久,一口气憋不住了,他忍不住开口:“我叫杜书彦,你叫什么名字?” “莫璃。” “你是道士家族的,还是捉鬼世家的?” “你这是采访?” 莫璃瞟了一眼手里拿着录音笔,一脸认真的杜书彦,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一会儿万一有什么动静,你躲在一边,千万别动。”说着,从包里掏出一枚黄色的符,拍在杜书彦的脑门上:“这个符可以保你七魂六魄不散,千万别让它掉了。” 杜书彦就这么头上顶着张黄符,老老实实贴墙站着,忽然觉得自己这形象,大概跟湘西赶尸匠的工作标的物有点像…… 他拿出手机,想要自拍一张,切换到自拍模式,大屏上是他那张清瘦的脸,很可笑的垂着一张黄纸。 这部手机有人脸模式,可以自动捕捉镜头里的人脸,现在镜头里只有杜书彦一个人,可是,捕捉人脸的黄框却有两个,一个框在杜书彦的脸上,一个则停在杜书彦的肩头。 “这破功能,取消得了。”杜书彦随便给自己按了一张,有心想要再拍一张莫璃的照片,镜头再切换过去的时候,满屏都是代表着捕捉人脸的黄框,仔细数数,竟然有七个,莫璃现在正背对着他,因此没有被系统识别到。 七个,加上自己肩头的那一个,是八个。 而地下室里的石棺……是八具…… 想到这里,杜书彦觉得自己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颤抖着声音说:“那个……” 莫璃转头看着他,有些不耐烦的说:“厕所往前走。” “不是……我觉得,楼下那八位,都上来了……” 莫璃从包里掏出符纸,又迅速咬破手指,在符纸上飞快的画着什么,画毕,在风中一扬,凭白无故,一道青色的火焰,便从黄纸上腾起,莫璃的手指夹着那张符纸,似乎并没有被火焰烫伤,青色的火焰晃过,八条黑色的影子便被投在了墙上。 似乎是人又不是人,杜书彦老老实实听着莫璃的吩咐,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就看莫璃从包里掏出各种小零碎来,现在似乎是想要与那八个影子沟通,但是,沟通用的灵板很快碎裂,看来,它们并不想聊天。 脚下的地板微微震动,并且,越震越厉害,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从底下直蹿上来,莫璃一个站立不稳,正巧摔在杜书彦的怀中,杜书彦只觉得温香软玉抱满怀,她的身子,香香的,软软的,杜书彦只觉得两团柔软擦过自己的手臂,他虽然单身二十多年,但也知道那是什么,惊得他一时不敢动,生怕被莫璃骂作流氓。 “放开我!”莫璃迅速起身,向前几步,又是一道符纸挥出,周围陡然凭空出现八道强劲的气流,呈包围之势向她射来,那样的强度,如果被射中要害,必死无疑。 而现在,她根本已经避无可避,只得咬牙准备硬扛。 忽然她被人紧紧搂住,护在怀中,接着一团温暖的红光在幽暗的空间亮起,还伴着悠然的吟唱声:“请圣千千去秽,凶恶不存,万万魔王,保命护身,玉清荡秽天尊大道通玄虚,有念无不启,炼质神仙都,随成金刚体,大圣太乙救苦天尊超度三界难,地狱五苦解……” 那八道气劲围着两人不停转圈,却无法对他们有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随着杜书彦最后念道“承恩奏授”时,方才那道红光更加光芒四射,整个二楼都被这团红光照亮。 在红光照耀之下,墙上那八道黑影扭曲着,似乎在挣扎,在惨叫,然后越来越淡,最终消弥于无形。 杜书彦还是紧紧的抱着莫璃没松手,许久,莫璃拍了拍他的手背:“可以放开了。” 手还是没松,莫璃挣动了一下:“放开。” 最后莫璃从他的怀里挣开:“你这个流氓!” 却看见杜书彦双目紧闭,由于她向前一挣的力量,杜书彦被带着向前直挺挺的倒下,吓得莫璃赶紧扶住他,让他枕在自己的腿上,心脏还在跳动,鼻息全无,如果再不能自主呼吸,杜书彦的性命就要交待在这里。 莫璃无法,只得抬起杜书彦的脖子,让他微微张开嘴,自己深吸一口气,两唇相接,一口气向杜书彦的口中吹过去。 吹了好几次,杜书彦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眼睛微微睁开,莫璃看着他,柔声问:“你还好吗?” 杜书彦的声音十分微弱,莫璃将耳朵凑在他嘴边,才听见他说的是:“你耍流氓。” 莫璃羞恼的一抽腿,他的脑袋重重的磕在了地板上,发出好大一声,莫璃赶紧将他的头抱起来,又放在自己的腿上枕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有没有伤到?” “我刚才,不过是开个玩笑。”杜书彦苦着脸说,“这玩笑可开大了。” “你能动吗?” “暂时没有力气,放心,一会儿就好。”杜书彦感受着脑后枕着的柔软,心情大好,忽然又想起了工作,他问道:“这事……就算完了?那几个是什么东西?” 莫璃看着他:“你把它们给驱散了,却不知道它们是什么?” “不知道,我刚念叨的那些玩意儿,是小时候,我爷爷教我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他说我八字轻,如果遇到一些鬼鬼神神的事情,就念这个。”杜书彦叹了口气,“这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真是太难背了,不知道被爷爷打了多少下手心才记住。” “那个红光是什么?” 杜书彦示意莫璃从自己的领口拉出项链,项链坠是一块石头,握在手中,还残留着温度:“这个也是我爷爷给我的,每次遇到怪事的时候,石头就会化成一团火,这可不像你那团青火那么好使,虽然不会在皮肤上留下伤痕,也不会烧着衣服,但是真的烫的要死。” “南明离火项链!”莫璃叫出这条项链的名字,“你是杜扬宇的孙子!” “哎?我爷爷居然比我有名?好歹我也是网络小红人呐。”杜书彦完全没想到,常年在山村里呆着的爷爷,竟然在城里还有个美貌的大姑娘认识她。 莫璃问道:“你爷爷,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一户姓孟的人家?” “嗯,好像有,记得小时候有一回,他特别兴高采烈的回家,说跟人下棋替我赢了一个媳妇。后来我上高中了,喜欢班上一个姑娘,还没下手呢,不知怎的被他发现了,结结实实揍了我一顿,说我出轨,对不起老孟的外孙女儿。哎哟妈哎,我真是好冤啊。” 想起那会儿莫名挨的一顿好打,杜书彦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传说中的媳妇儿知道自个儿有我这么个丈夫吗?” “刚知道。” “什么?”杜书彦怔怔地看着她。 莫璃的低着头,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杜书彦感觉她可能想把自己吃了:“就是我,而且不是你爷爷赢了棋,是你爷爷输了棋,把你输给我了!” 杜书彦愣了一下,又笑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用人口做抵押赌输赢是犯法的,为了不让你外公我爷爷被法律制裁,咱们就当没这事吧。” “不行!” “为什么啊?”杜书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这妹子思想特别复古,非得死乞白赖的嫁给他? 莫璃指着那条项链说:“这项链是我家的,被外公拿去做彩礼送给你了,你得还给我!” “本来还给你也没什么,但是,这再怎么说,也是我爷爷给我的,不能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既然是我爷爷从你外公手里拿来,那就应该由我给他,再转交给你外公才对。不然,万一你只是个知道有这么回事的骗子,那怎么办?” 杜书彦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能跟女孩子讲道理,且把女孩子说服的人,早已经因为找不到老婆而绝种了。 “我不管,这项链是我家祖传的东西。” 刚才莫璃明明还是一个正常的姑娘,怎么现在突然变得这么无赖,杜书彦也没办法,只得说:“那不如这样,我跟你去见你外公,我就说,是我要退婚,把项链还给你,你看这样好不好?” 莫璃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虽然万分不舍,杜书彦还是得从莫璃的腿上起来,莫璃问道:“你能走得动吗?” “下班时间不打卡,要扣五十块!”杜书彦咬着牙,“我爬也得爬回去!” 看着杜书彦连站起来都摇摇晃晃的艰辛模样,莫璃将他的胳膊绕过自己的脖子:“我陪你去,等你爬到办公室,得过零点了。” 杜书彦乐得倚在她身上:“那就拜托你了。” 他俩刚走出这幢小楼没几步,身后便传来一阵裂开的声音,两人回头一看,原本的那道裂缝裂得更大,并且不断向上延伸,刚才还要死要活只能爬的杜书彦忽然如同博尔特附身,拉着莫璃向前狂奔,刚跑出二十多米,便听见身后一声巨响。 这幢有百年历史的小楼在暴雨初歇的傍晚,轰然倒塌。 小楼倒塌的那一瞬间,砖石飞溅出老远,杜书彦再次用身体护住了莫璃,这次,他很快就放开了,莫璃怀疑的看着他:“你刚才怎么跑这么快?” “我也不知道,忽然体力就恢复了,可能是那八道灵气消散的瞬间,给予我的力量。”杜书彦压着因说谎而狂跳不已的心脏,一本正经的说。 约好第二天见面的时间与地点,两人便分开了。 晚上,杜书彦在社交网站上看见铺天盖地关于鬼楼倒塌的消息,都是路过的人自行拍照发布的,信息很零散,还夹杂着文物专家、历史学家、民俗学家等人的意见。 时不我待!再迟就没点击了! 杜书彦综合了各方专家的观点,并对方才的亲身经历进行加工,很快,一篇《鬼楼倒塌真相》便新鲜出炉。 短短三分钟之内,点击率便超过了十万,瞬间从倒数第一跃居第一,杜书彦长长的松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再去看,评论五花八门,不过主要都在说他在胡编: “小编,你是不是写灵异小说出身的?我这看了一身白毛汗。” “小编扯的跟亲眼看见似的。” “我以为我点进的是小说频道,仔细看看,没错啊,是第一新闻啊。” “小编,你是不是把新闻发到小说频道,把小说发到新闻频道了?” “小编你老板要扣你工资了。” “……” 啧啧,人类啊,总是不愿意相信世上有自己没见过的东西,没见过的东西就变成了不存在。杜书彦揉着胸口,那里还一阵灼烧般的疼痛。 从小到大,这是南明离火项链第二次亮起,而且亮得是那样的灼眼,也许是因为配合了请圣咒的缘故。 上一次它亮起的时候,是自己因为期中考试没考好,而不敢回家,一通乱走,不知怎的误入了一片山间的野坟地,绿幽幽的鬼火在地面飘飘乎乎,见人就粘附过来,杜书彦看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姑娘坐在坟包上哭。 那时候太小,还不知道怕,他见那个小姑娘长得很可爱,便凑过去问:“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也不回家?” 那个小姑娘看见他,揉着眼睛说:“我爸爸要把我嫁给不认识的人。” “嫁给谁呀?” 小姑娘指了指隔壁的一座坟堆,带着哭腔说:“那边的人。” 那边的坟堆上,坐着一个年轻人,一脸的郁闷:“他们硬把你给塞进来,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 第二百零八章 猜测 对于《华夏奇案》的每一个案子,祝福都如数家珍一般,当初这个剧本设计的十分精巧,每一集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在背后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现在的美剧风格颇有相似之处,而那个时候,华夏的电视剧并没有这种概念,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整集套下来的,有些属于过渡情节,看起来就不那么精彩。 祝福说起《华夏奇案》中的胭脂案,眼睛都在发光:“那个案子应该是从《聊斋志异》中得来的灵感吧?不过比起那几百字的文言文,那个故事又延伸出了许多来,不仅仅是在说案子,更是展开了一幅极大的宋代市井人物生活的长卷,里面用的东西,甚至连货币都是经过考究的,不然现在很多片子,动不动就说‘这是五十两银子’,也不管宋代的商家到底用不用银子。” “没想到,祝小姐对这个也有研究。”纪先生笑了,发自内心的。 他当初为了写这部故事,认认真真潜心研究了许多史料,力图做出一个无人可以指出历史错漏的精品故事。 原本也想继续在电视剧电视上继续发展,但是他实在受不了现在的编剧不懂装懂,也不想去弄懂,打开电视剧,在明代之前出现辣椒和玉米已经算好的了,那些露胳膊露腿的奇装异服,还有说话用语完全是21世纪网瘾少年的台词,简直是挑战他的极限。 有人对他说,现在的年轻人,根本就不关心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只要爱得足够死去活来,就能吸引观众,至于霍去病是不是装死跟匈奴女人跑了,黄帝是不是出卖了自己的女儿,把女儿女婿一锅端,并没有人在意。 因此,他愤而转行纪录片,至少,可以在这方净土上,追求他最看重的真实。 现在他的心头旧爱被祝福这样的年轻人提起,心情简直是不能再好,他了解到祝福还是个写小说的之后,赞许道:“现在写网络小说的多半追求的都是猎奇的内容,以提高点击率和订阅,像你这样的人,不多了。” 祝福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是啊,所以我的小说也没什么人看呀。” 纪先生笑着摇摇头:“我看过《一世风华》的原小说,是叫《追爱冷情杀手》的那本对吧,虽然那个题目我实在是接受不了,但是,小说的内容我仔细看了,很喜欢,你有没有兴趣,给纪录片写剧本?” “呃……纪录片还有剧本?”祝福对此一无所知,只以为纪录片只要按着历史事实的发展顺序去拍就好了嘛。 纪先生向祝福解释了一下纪录片剧本的意思: 纪录片不是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突发的情况这么多,我怎么能预料得到。后来老师解释,这个剧本不像电影剧本,以镜头为单位,而是以场为单位,拍之前要想好我要去拍些什么场景,比如家,公司,活动现场等等,然后估摸一下每个场景剪出来呈现在银幕上会有多少分钟,这样会有一个基本的内容在脑中,就不会到时候拍起来忘了。 “绝对真实的纪录片,大多数人是看不下去的,比如红丸帝国早期有一部纪录片,记录日本成田机场修之前征用农民土地,农民集体反抗,我只看了十五分钟就已经睡过去了。那就是绝对真实的纪录片。但现在好多好看的纪录片,都是选择的真实,他从真实的生活里挑出观众觉得好看的地方,其实在他的剪辑和选择之下,真实不再真实,我们看见的只是他眼里的真实。” “纪录片不可能做到纯客观,纪录片不可避免地带有导演的主观意识。但是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必须保证生活的原汁原味。以此为前提,导演才能用自己的视点寻找相关的素材。导演的主观视点表现在架机器的位置,取景的角度,焦距的选择,摄影机的运动,再加上录音、剪辑。最后表现出的其实不只是生活本身,更重要的是它通过视听语言体现出导演对生活的态度。就像《意志的胜利》,实质上是一部反法西斯电影。然而对于观众来说,则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不表态。” 听他说了这么多,祝福大概领悟到了,纪录片的剧本,与电视剧电影的剧本,还是有很大差异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更像工作台本。 祝福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剧本,甚至电视剧的剧本都没有写过,纪录片在她心中是一个非常高大上的东西,她有些担心,生怕自己做不到,会让纪先生失望。 但是,她也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以纪先生的名声,如果她写的剧本能顺利完成拍摄,到时候在编剧上面挂上她的名字,那么,将来兴许她就可以正式转行,以文字为生了。 想到这里,祝福说:“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不过,我从来没有写过剧本,还得要前辈带一带。” “没问题,以祝小姐这样的聪明和勤奋,相信很快就可以上手了。” “我把我的老同学都卖给你了,这部片子的播放权,就给我吧。”乔瑜不失时机的再次提出播放权的事情,其实纪先生原本就不想拒绝,以他现在的实力,上中央台,还有点困难,因为央视有自己的纪录片中心,很少会从民间购入,而美国国家地理之类的国外电视台,更是要求非常之高,加之文化差异,华夏人拍的纪录片很难打入国际市场。 能在省电视台播出,已经是他现在的最佳选择之一,之前也只不过是拿个姿态,想让乔瑜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廉价而已。 “看在祝小姐的面子上,那就这么定了,明天就可以签约,这部片子紧跟政策,希望可以在黄金时间播出。” 纪先生说得很快,显然是早就已经想好了的。 乔瑜岂会不懂,只不过是顺势给他一个面子,以便将来更好的合作而已。 “没问题。” **** 这场晚宴,对于祝福和李墨一都如同打仗一样,回到屋里,一向如钢筋铁打一般的李墨一都不由的松了一口气,直到此时,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下来,无论结局如何,他已经尽力而为了。 “我觉得你很有希望。”祝福说。 “有希望什么?” 祝福从网上翻出一条视频新闻给李墨一看,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主要是弗朗索瓦的个人访谈,有一个采访镜头,是他家的书房,只是一个很短的镜头,一扫而过,李墨一从镜头里看见弗朗索瓦的个人爱好,但是却还不知道这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很喜欢军械模型,这个从谈话中也可以猜出来,我要做个模型送给他吗?” 祝福将视频倒回去,指着书桌上的合着的一本精装书,法文的书名,李墨一看了一眼:“你就欺负我这个文盲吧,我不识字。这不会是远东战争之类的书吧。” 对他强大的直觉,祝福很开心:“虽不中,亦不远矣,说的是自古以来,世界军事力量最强的集团之间是如何和平共处的。” “你什么时候学法语的?” “没什么,随便的用搜索引擎查了一下。”祝福故意叹了一口气,“我可比不上你呀,博闻强记,观察力惊人,只好善于搜索了。” 李墨一捏捏她的鼻子:“说这话,我只好理解为你这是在嘲笑我。” “哎呀,被你发现了。”祝福伸手企图捏住李墨一的脸,转念一想,万一掐出个痕迹来,会影响他的演艺生涯,于是手往下摸,掐住了他的腰。 华夏的秦代,正是在遥远的欧洲,亚历山大大帝崛起的时代,由于青藏高原的天然阻隔,西边过不来,东边也过不去,这才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局面,如果也是个一马平川的地形,还不知当今是何天下。 东西方的军事力量一直都处于势力平衡的状态,直到近代工业革命,人类可以突破自然壁垒之后,全球旅行成为可能,势力的平衡才被打破,远东于百年前,陷入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争,给各个国家的人民和百姓带来了滔天兵燹之祸。 弗朗索瓦在读这本书,也许就是在暗示,他想要拍摄两大不同阵营相碰触的故事?如果需要出现东方阵营,那则必须有华夏,既然要有华夏,那就必须要有华夏的人。 “我们打赌,一个月之内,弗朗索瓦会来找你。”祝福将视频关掉。 李墨一则不这么认为:“如果他想要打开在华夏国的局面,首选的当然是自带话题度的一线明星,有足够的话题量,未热先红,粉丝会自主转发偶像的信息,连黑粉也会转发,两对如果对掐起来,那话题会炒得更热,可以省下一大笔的宣发费用,选我则没有这些优势,连黑我的人都没有,要是在海报上出现我的名字,那简直是浪费纸张。” “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祝福嘟着嘴,那是她深爱的男人,在她眼里,李墨一就是一百分,“我可以嘲笑你,别人包括你自己都不准这么说!” “是是是,我的霸道总裁。”李墨一偷亲一口。 祝福瞪着他,李墨一十分无辜:“你的嘴都撅起来了,不亲,岂不是要被天打雷劈。” “这又是什么歪理邪说!!” 李墨一故作玄虚状:“天予不取,反遭其咎。这句话,有听说过吧?” “我又不是天!” “你就是我的天!” 祝福心中先是一喜,然后转念一想:“不对啊,你是不是错拿女主角的剧本了。” “没拿错,开国主席他老人家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 “呸呸呸,什么妇女,我是美少女!”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李墨一将祝福怀抱在身前,亲了亲她的额头:“那,就打个赌好了,赌什么?” “你输了的话,你就陪我去欧洲旅游。” “我现在就可以陪你去啊。” “赢来的才比较好玩。” “好吧。”李墨一又问道:“那你输了呢?” “就离你远远的,这辈子都不理你。” 李墨一的笑脸转为无奈:“我怎么觉得,这才是我输了的惩罚。” “哼,所以呀,你加油,一定要输哟。”祝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跑回楼上洗澡去了。 关林森从房间里踱出来,正巧看见李墨一仰着头,目光追随着祝福,一直到她跑进房间:“看你这花痴的样,以前从没见你这样过。” “人都是会变的,以前,我也不知道你会是一个搞笑担当。” “谁是搞笑担当!” “谁应声就是谁。” “信不信我揍你。” “信!信不信你会被我反杀?” “……信……” “你们两个!去洗手!”乔瑜从书房里出来,脸色不佳,关林森一溜烟的跑去洗手,不明所以的李墨一紧紧跟上。 洗完了,乔瑜站在他俩面前:“伸手。” 两人老老实实伸手。 “手背。” 两人又将手翻过来。 乔瑜点点头:“你,去冰箱拿蛋糕。你,去开电视。”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看乔瑜的样子,似乎还是照着做比较好。 电视打开,跳出的是一群羊,还有一只狼,在青青草地上又跑又跳,李墨一想换台,乔瑜说:“以你们两个人的年龄,就适合看这个,别换了。” 两人这才领悟,乔瑜这是在嘲笑他们刚才的对话。 “你们俩乖乖的,别吵架,别打架,看完动画片就去睡觉。”乔瑜说着又回到书房干活去了,关门之前还丢下一句话:“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关林森与李墨一两人面面相觑。 祝福从楼上下来,发现这两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姿态各异的坐在地毯上,脸上都糊着不少奶油,连身上也有,电视上传来了那只永远也抓不到羊的狼的哀嚎。 “你们在干什么?”祝福问道。 “房东太太说了,我们要做长不大的孩子。”关林森还做了个鬼脸。 祝福倒抽一口凉气:“乔瑜,你家关林森疯啦,快把他拖走。” 第二百零九章 被追踪了 “难得半夜三更加班还有人陪我。”从ppt中偶尔抬起头来的乔瑜,看着对面一本正经坐着的祝福,她眉头微皱,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屏幕,偶尔飞快的按几下键盘,更多时候还是皱着眉头。 祝福在准备嘉品公司的全面包装计划,如果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相关视频可以一炮而红,那么,就需要考虑到下一步的全面进阶发展计划,否则就会功亏一篑。 虽然她现在挂着的是市场活动总监的名头,其实整个市场部除了她,也没有第二个总监,萧钧天把所有的市场部的工作全部交到她的头上,这样的权力不可谓不大,责任与权力也是同比例上涨。 每次写工作计划的时候,祝福都觉得要死要活的:“每次写到一半都会忽然觉得根本不可能执行,结果又要删了重写,简直是浪费青春啊。” 乔瑜笑道:“那总比已经真正开始执行到一半,发现根本执行不下去,不是花费大大超出预算,就是执行效果根本就是打水漂强吧?” “嗯……好像很有道理。”祝福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为什么你每天精神都这么好?” “因为这是我想做的事。”乔瑜笑着,她拿过水杯,看着祝福:“你就想想,如果你的计划可以把李墨一捧成国际巨星,那你是不是精神会特别好?” “哼,他变不变成国际巨星,关我什么事。” “都这么大的人了,还玩傲娇少女这一套,我跟你说,这样是不对的啊。”乔瑜笑着,这才发现杯子里已经没水了,她起身向黑乎乎的厨房过去,却看见外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来晃去,有螺旋浆,下面还晃来晃去的吊着一个会发出红光的设备,乔瑜认得那东西,小型摄影机。 “小区的物业越来越不行了。”乔瑜拿起电话就要叫保安。 此时,那个无人机的操纵者似乎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带着摄影机晃晃悠悠准备离开,祝福听见响动,问道:“怎么回事?” 出来看见无人机,她惊呼一声:“不会是狗仔队吧?来找李墨一的?” “你的心里只有李墨一吧,他现在的价格,还不够狗仔队跑一天的汽油费。”乔瑜打趣道。 原本已经升上天的无人机,忽然坠了下来,落在院子里,祝福拉开门跑出去,一抬头,发现李墨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房顶上了。 祝福将无人机带回屋,仔细查看,无人机一般最多飞十几分钟,但是从这个摄影机的拍摄时间来看已经超过一个小时了,祝福自言自语:“不知道是谁家的技术,这么不得了。” 将设备中的存储卡进行读取,从头开始看,可以看出无人机起飞的地点是一处高楼的楼顶,似乎就是今晚晚宴举办的地方,然后就这么跟着飞过来的。 “喂,镜头对面的人,你还在吗?”祝福对着镜头挥手。 关林森仔细检查着无人机:“这个无人机不是由人直接操控的。” “不是人,难道是猩猩?”祝福最近正在补《猩球崛起》,脑洞大过天。 “如果猩猩已经可以设计出这自动感应装置,大概就只能放阿尔法狗去对付它了。”关林森小心翼翼用镊子从无人机中夹出一片小巧的黑色物体,还在一闪一闪的发光。 “这是什么?”祝福看着它,好像在看好莱坞科幻大片。 李墨一看了看它,丢下一句:“它一定有配对设备。” “嗯,在这房间里。”关林森补充道。 如果是从举办晚宴的高楼过来的话,那很有可能是在晚宴上被放上了追踪装置。 乔瑜与祝福对看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去看自己的包,果然,在乔瑜的包里,发现了一个同样的小小方型黑色塑料片,如果不是刻意去找,可能很久都不会注意到。 “会是谁放进去的呢?”乔瑜认真回忆着今天晚上都见过了谁,见的人还真不少,每个人都有机会。 乔瑜将这些人的名字和职业都写下了下来,逐一分析: 安吉丽娜,美利坚一线女明星,希望打入华夏市场,知道乔家在华夏的影响力,想借由她来认识更多的资源。 沃夫根米达麦亚,好莱坞著名导演,与乔瑜沟通了一下版权播放的问题。 奥斯卡冯罗严塔尔,德意志一线男明星,花花公子一个,跟乔瑜搭讪的时候都像是行走的荷尔蒙。 鲁道夫赖斯,美利坚星条电视台的编导,主要是想要与乔瑜确认新一季合作的形式。 尤利安卡特,美利坚国家地理杂志的星级摄影师,去各种奇怪的地方,拍了许多奇特的照片,给乔瑜提供过不少灵感,曾经借由他的照片发散思维,乔瑜拍出了两档被评为优秀纪录片的节目。 阿龙白度,法兰西国家电视台栏目负责人,带片参加法兰西文化交流周活动,由文化部参赞介绍给乔瑜。 赵承平,最近因ip风潮而名声鹊起的网剧导演,希望可以转型,拍一些上星的电视剧,在电视台播,那才是电视剧导演的正道。因此才与乔瑜接触,询问关于明年电视剧购入计划的安排。 李全,知名剧作家,据说其本人有许多灵异的经历,写下来的故事,受到许多灵异悬疑爱好者的追捧,他原本与乔瑜认识,这次只是过来打个招呼,没有聊太久。 萧灵,李全的太太,建筑设计师,也只是打了个招呼就走。 纪全安,著名纪录片大师,是乔瑜主动凑过去,希望得到他最新一部纪录片的播放权。 弗朗索瓦,也是乔瑜主动凑过去的,完全是为了李墨一。 在晚宴上,与乔瑜说过话的,也就这么些人,其他人离乔瑜的距离起码都有两三米远,绝不可能把这追踪导航仪扔到她的包里。 现在,就要从这些人中,找出一个可疑的人选了。 李墨一看着这些名单:“我觉得应该是外国人。” 关林森表示同意:“目前据我所知,华夏应该没有这种无人机,这种技术是从以色列过来的。” 第二百一十章 家谱 “那么,你觉得会是谁呢?”乔瑜问祝福。 祝福将那页纸反复看了两遍,最终,手指在一个名字上:“我猜是他。” “有什么依据吗?”乔瑜问道。 “没有,女人的直觉。”祝福回答的毫无愧色。 “……” 乔瑜与关林森对祝福的回答不知道做什么反应好,只有李墨一十分捧场:“祝福的预感一向是很灵的,我看就是他。” “……” 空气尴尬的静止了片刻,乔瑜慢悠悠的说:“我也觉得是他,但是,我不是乱猜的。” “首先,他的工作性质,使得他经常要出入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甚至很难攀爬,所以,他会需要备着一些特殊的拍摄工具。” “其次,他与省文物局有所联系,大概他也知道我们从圆山村带回去的那块石碑上的事。” “最后,这种自由摄影师,只怕都不止一个身份,我看他的消费能力远超过他的工作所得,如果不是在三四家以上的东家手里领钱,他的日子哪能过得这么滋润。” 白纸上,尤利安卡特的名字,被大大画上了一个圈,乔瑜拿起电话,通过乔家的势力,去查询这个人最近有没有与什么人,与什么机构往来。 “敢偷偷往我的包里塞东西,他活得不耐烦了。”乔瑜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幽幽的冷笑,祝福默默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干什么啦。” “摸摸看你的恶魔角长出来没有。” 乔瑜一撩头发:“我,是猎杀恶魔的人。” 祝福倒是想起一件事:“你们说,这个尤利安卡特,不会又是几千年前,跟你们俩沾亲带故的吧。” “不不不,我们都是纯正的华夏族血统,他一看就是金发碧眼的,怎么会跟我们有关系。”关林森连连摇手。 省文物局的春桃石碑上,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是为山鬼而立的碑,根本与古代恒国,祀星族,慧星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是想要偷文物的话,那应该盯着文物局的局长或是博物馆的馆长,盯着他们这算怎么一回事? “也许,他们得到了恒国的钦天监记录。”关林森打破了安静的气氛。 古恒国的钦天监虽然不及祀星族有强大的令星宿移动的力量,但是,他们对天文观测,以及随时出现的天文事件,也在当时的大陆上数一数二,即使是在今天,也不落下尘。 慧星出现之前,钦天监与祀星族同时发现了那颗将要来袭的慧星,并向承澜女皇禀告,这就是为什么女皇得知大祭司瑶光只身前来皇宫时,一点都不惊讶。 这两个少年相识,惺惺相惜的女人,都明白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是什么,而绝不目光短浅的只争一族一国之利。 祀星族中用于记录的文字如同密码,只有大祭司并十大长老知道,而恒国的文字,与今天通用的文字相差不多,很容易便可以阅读,如果真有人得到了钦天监对这颗慧星的记录,就可以得知当初这个星球是怎样摆脱灭顶之灾的。 “知道又有什么用,当初执行祭星仪式的人都不在了,”祝福坐在桌子上,晃着两只脚,感受到李墨一看着她的眼神,祝福无辜的对视:“别看我,就算你说我是瑶光转世,我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弄的了。” 忽然她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们不是说要去容诗音家里找她的家谱嘛,回来就忘记这件事了。” “明天再问,睡觉。” 第二天,与容诗音确认地址与时间之后,四人来到容诗音的大伯家里,容大伯取出家谱,放在桌上,家谱崭新崭新的,完全不像祝福先前想的那般古老而破旧,她忍不住问:“这家谱好新呀。” “嗯,容家自古传承,家谱一直记录至今,再好的纸张与墨水也抵不过时间的消耗,因此每过几年,就会重新滕抄一遍,后来有了雕版印刷,活字印刷,再到现在保存成电子文档,这样才能保证家谱的完整。” “真是有先见之明。”祝福啧啧称赞。 关林森拿起族谱,准确的翻到对应的那个时代,容家人当时所住的地方离古恒国还是很有一段距离的,看来容家人并不是古恒国的后人。 他将家谱放下,眼中闪过一抹失望之色,李墨一又将家谱接过,仔细看了一遍,发现了一处:“容华元,妻未详,女容德馨,人称璇玑才女,后入建隆帝后宫,晋封皇后。” 容家书香传家,对于妻子的出身亦是十分看重,所有人的妻子都有名有姓有家族出身地,唯独这容华元的妻子写的是未详。 “璇玑才女……”关林森将这四个字反复念着,忽然他双眼睁大:“我想起来了,当时确有璇玑才女的传说,说她可望云观气,判断战局,甚至朝堂上的权势变化,建隆帝当时不是太子,就因为在民间与璇玑才女邂逅,得她相助,才坐上了皇帝的宝座。” 容大伯听着关林森的话,笑起来:“年轻人,你是搞历史的啊?这些事,连我都不知道。” “嗯,我是学历史的。”历史的亲历者关林森谦虚的笑着。 看来这位璇玑才女,应该就是祀星族的后人,瑶光未生育,那就是李墨一曾经见过的瑶光妹妹的后人,说起来,也是拥有大祭司血统的,再往后翻,便再没有了关于聪明女童的记录,容家至此泯然如众人。 “这么厉害的姑娘,只几千年前出过一个?”祝福问道。 容大伯摇摇头:“未必只出过一个,只是那个时候,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再怎么聪慧也不会记的,嫁入皇家另当别论,那是非常荣耀的事情,否则,便是璇玑才女,也不会见诸于家谱之上。” “哎,明明都是一家人,何必分这么清呢,像我们容诗音这么漂亮又聪明的,这回修家谱的时候,应该可以把她也大书特书一笔了吧?”祝福微笑着。 容大伯笑着点点头:“那是当然的。” 第二百一十一章 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 从容诗音大伯家里出来之后,容诗音很好奇祝福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呃……”祝福扫视了一圈李墨一、乔瑜、关林森,他们都一脸“你说”的表情,也只好接下这个重任,如果要胡说八道忽悠过去也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的事情发展走向来看,很有可能将来还需要容诗音协助的时候,到时候如果再说实话,那就很尴尬了,不如现在老老实实一次说清楚。 “这事,要从你家里那位‘妻不详’开始说起……”祝福掐头去尾,把关林森和李墨一的身份给绕开,毕竟这两个人实在是太过特殊,一般人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接受度,万一她再出去乱说,别招来什么奇怪的科学家,把他俩给拖到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去解剖了。 祝福只将数千年前的天文学记录,还有今年天文学家的新发现说给容诗音听,又把他们曾经亲历的与此事有关的往事,全部都说成是在民间野史上看到的内容,讲给容诗音听,光是这样,容诗音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一张小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如果她要是知道了李墨一和关林森的真实身份,指不定得尖叫起来。 听完故事,容诗音问道:“听起来好刺激,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呢?” “除了关于站在高台上祭祀的行为,你还有什么印象吗?” 容诗音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 “那你还记得,祭祀都用到了什么东西吗?”祝福相信瑶光就算是个天赋神通的人,也绝不可能扛得住慧星那样大体量的天外之物的冲击,一定有什么东西加成了她的神力。 容诗音闭起眼睛,仔细想了想回答道:“有的,记得桌子上有七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宝石。” “七样东西……不会是北斗七星吧。”祝福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看过的《圣斗士星矢》北欧神话篇,难道也要跑到北极去攒七颗奥丁蓝宝石? “不是,那些宝石,是各自嵌在某样东西上的,”容诗音很用力的想,可是,真的一点也记不清了,“真是抱歉,在梦里看见这个东西的时候,我还很小很小,都说小孩子眼睛净,还留存着祖先的记忆,现在实在是一点点都想不起来了。” 可是如果容诗音不提供线索,那么真的是大海捞针无从查起,关林森开口:“我有办法可以让你想得起来。” “什么办法?” “催眠。” 他们一起回到乔瑜的家中,这处安静的小区,比哪里都要适合做为催眠的地方。 容诗音半躺在沙发上,有些紧张:“会痛吗?” “不会。” “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不会。” “如果有人碰我,我会变成白痴吗?” “不会。” “好吧,那就开始吧。” 说是这么说,容诗音还是紧张无比,半天也进入不了状态,关林森使出浑身解术,也无法让她绷紧的神经得到放松。 “容小姐,你要是这么紧张,是没有办法被催眠的。” “对不起,但是我真的有点害怕……” 容诗音的面前忽然多了一本书,是祝福递过来的,封面上大大的写着《高等数学》,容诗音惊讶的问:“你为什么会有这东西?” “哦,可能将来要写一个学霸型的男主,所以,这是我买的资料书。” 容诗音翻了几页,几乎每一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它在说什么。 打了几个呵欠之后,她的双手几乎都握不住书,手一松,《高等数学》便落在了地上,在一旁等着的关林森马上过来,对她说:“现在,你觉得很困……很困……你的面前是一条白色的通道……慢慢的走过通道,放松全身,走过通道,你将看见,曾经梦中见过的一切……” 在关林森温柔的语气中,容诗音闭上双眼,慢慢进入浅度睡眠的状态,关林森轻柔的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高高的台子,我走了上去,好高,走了好久,腿都酸了。” “现在,你到了台顶了吗?” “到了。” “你看见了什么?” “周围一望无际的森林。” “台顶放着什么?” “一张桌子。” “桌上有什么?” “一只白色的大盘子里,按北斗七星的方位,嵌着金珠、银珠、琉璃珠、珊瑚珠、琥珀珠、砗磲珠、玛瑙珠。” “以前你见过这只大盘子吗?” “见过。” “在哪里?” “省博物馆。” 站在一旁的乔瑜马上去书房,联系人询问这只大盘子的下落。 这边关林森继续问:“你念了什么样的咒语?” “星耀天地万华,七宝以祭,汇天地灵气,助众生渡此浩劫……”接着,便是生涩难道的语言,完全不懂到底这是在说什么,好在李墨一早有准备,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将她的话录了下来。 长长一串念完,容诗音再没有说话,她的眼珠在眼皮下急速转动,似乎在梦境中遇到了什么意外,关林森刚想出声,将她从催眠的状态中叫醒,却发现容诗音紧紧皱着眉头,模样十分心慌,她忽然大喊:“有人来抓你了,快走呀。” “有人来抓你了,快走呀。”这句话,是李墨一在祭星台下听见的最后一句话,之后,便是天地变色,慧星与大地擦肩而过,弹向了遥远的宇宙,而祭星台上的天空,瞬间就像被撕开一条口子,李墨一整个人被卷入了扭曲的时空隧道之中,最后被抛进了这个年代。 关林森的脸色也不大好,虽然他没有听见大祭司曾经喊过这句话,但是,很明显,那是大祭司站在高台之上看见自己之后,对站在祭星台下的李墨一所喊出去的示警之语,也正是因为她分了神,原本聚集在一起的这颗星球本身的星灵之力,瞬间散开,让本应彻底解除的慧星危机变成了千年之后再来一次,更是让部分的星灵之力侵入了他的体内,让他不得不长长久久的从那个时代活到现在。 关林森原本觉得自己已经活过了千年,见惯了生死,什么都可以放下了,没想到,当回忆到当初这段时光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的心中一颤,导致没有及时将容诗音唤醒。 只见容诗音痛苦的不断流着眼泪,接着,又是一声尖叫,便一动也不动了。 从往事中摆脱的关林森这才一惊,赶紧上前探了探容诗音的脉搏,颈后的那块温软皮肤还在跳动,但是手腕上的脉象十分紊乱,时疾时弱,时弦时滑,容诗音的心脏因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而导致疯狂的跳动,血压急剧升高,而更糟的是,她还停留在梦境之中,如果不能及时醒来,将会非常危险,很有可能就在梦境中猝死。 “我得马上送她去医院。”关林森抱起容诗音,跳上车,打了双跳,急速向医院飞驰而去。 祝福心中内疚万分,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几个,容诗音根本也不会出事,她拉着李墨一:“我们也赶紧去看看吧。” 此时,从书房里打完电话的乔瑜出来了,正巧看见关林森抱着容诗音跳上那辆保时捷,绝尘而去的过程:“怎么了?” 祝福简单的将事情原委说了一遍,又要马上跟着去医院。 “等等,”乔瑜拦住了她,“博物馆那边说,今天上午,法兰西国立博物馆希望借出国展出的我国文物里,就包括了这只七孔白瓷立体花盘!现在正在走流程,不出意外的话,下下周这个盘子就将离开华夏。” “哎,那可不行呀。不能出去。”祝福叫道。 乔瑜说:“对,但是你需要跟我去博物馆走一趟,找出这只盘子不能出国的理由。” “可是容诗音她……” “你去医院能做什么?是去做急救还是做陪护?相信关林森吧,他什么事都可以照顾得妥妥贴贴,李墨一,还有你,你也一起过来。” “我?我去做什么?” “给我们开车。” *** 省博物馆馆长办公室。 四十多岁的周馆长坐在不大的办公桌后面:“你们的来意,我已经知道了,但是这只雕花盘,已经是所有出借展品里,价值相对比较低的了,这次法兰西国立文化艺术博物馆向我们借的时候,没有指定需要出借哪些,我就把这个盘子的名单给列了上去,现在那边已经签字确认这批出借名单,无缘无故的改掉,这不太好吧?” “可是这只盘子真的很重要,不能出借。”祝福说。 周馆长看着她,不解:“年代倒确实是比较久远,但也不是钧窑、汝窑、官窑、定窑、哥窑其中的任何一样,只是一个普通民间造的白釉底盘,如果能说明它的价值已经达到了禁止出国展览的程度,那还是可以的。” 至今为止,整个华夏出土的文物不下数十万件,但是有资格被列入禁止出国展览的,也只不过区区一百九十五件而已,对于禁止出国展览的瓷器,《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是这么说的:宋、元有代表性的孤品瓷器。 “这只盘子上的花纹,是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国度的图腾,”祝福说,“那个国度不见于史书,只存在于当地口口相传的民间野史,但是,有了这只盘子的出现,也许就可以有了新的发现,就好像那块圆山村石碑一样。” “说到那块石碑,的确很奇怪,可惜落款上的年代极为模糊,已经看不清了,字体,倒像是战国往前的。” 祝福激动的说:“对啊,那个石碑,与这个瓷盘是同一个年代的。” “你怎么知道?”周馆长疑惑道,他虽然不是过目不忘,但是他很肯定,那块石碑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一个字与瓷盘有关系,怎么就能确定这两个物品是同一年代的呢? 忽然被周馆长反问,祝福一时语塞,她总不能说这事是她亲眼看见的吧,到时候送往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人还得再加上她一个。 “因为石碑顶端的装饰花纹,与白瓷盘中心的装饰花纹,是同一种花,而那种花,早已在公元前灭绝,只在中部地区发现过石头上印着的痕迹化石,在山海经中,也有过对应的记载,虽然不能十分肯定石碑与瓷盘是不是同年代,至少,也不会差得太多。” 说话的是进门就保持沉默的李墨一,他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说起来那石碑,他也就是匆匆的看了一眼,这大白盘子更是他刚刚才第一次见,怎么就能记得这么清楚。 周馆长还不信,他去了展厅的大白瓷盘前,又掏出了石碑的照片,两相一比对,的确,与李墨一所说的一模一样。 如果能确定这个盘子的年代是在久远的战国之前,那么,这对华夏文明史,将会是一个突飞猛进的大进步,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瓷器是从东汉时期才开始兴起,而在战国时期则是青铜器,再往前的新石器时代,则是陶器的天下。 这只白色瓷盘无论是花纹或是上釉,都已经堪比宋后期的瓷器制作能力,因此才会被判断为这只不过是民间烧制的普通白粉瓷而已。 哪家博物馆不想自家有镇馆之宝,现在这只白瓷盘很可能就要成为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了,周馆长断断不能将它放出去,万一在国外磕着碰着,只怕他要心碎而死。 现在他打定主意,不把白瓷盘给出去了,但是文物名单已经经双方领导签字确认过,无故再改,似乎有点说不过去,特别是在还在办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时候,周馆长在发愁,乔瑜很大方的说:“那边不就是想要一个古代的瓷器么,我家老爷子的那只花瓶借你们摆两天。” 乔瑜说的轻松随意,周馆长可知道那是乔家祖传之物,正宗宋代越窑八棱秘色瓷净水瓶,历经这么多年的沧桑,竟然一点损坏都没有,品相上佳,堪称无价之宝,用金钱都已经无法衡量它的价值。 周馆长倒吸一口凉气:“老爷子同意?” “我同意就行了。”微笑着的乔瑜,语气中却是百分之百的笃定与傲然,谁不知道乔瑜是乔家未来的继承人呢。 既然有更好的东西换,想来法兰西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当下周馆长就高高兴兴的重瓣起草了一份变更名单,开始重新申请的流程。 第212章 准备出发 李墨一做为男主角参演的宣传短片出现在电视上,很快,就有人想方设法联系到李墨一,询问他的拍片计划,也有在问是否可以做他的经纪人。 虽然现在有很多明星没有找正经的经纪人,但是这些明星总是在面对需要公关的时候出现问题,李墨一对祝福没有丝毫隐瞒,将这些人来找他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她。 看着那些人,祝福大摇其头:“不行不行,这些都是小公司,如果你要签的话,当然是签一个大公司,平台够大,你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小公司不说专业水平了,就连最起码的日常宣传都不一定能做到位呢,一分价钱一分货,别省了。” “你说了算。”李墨一将名单扔到一边,“艺星不错,但是那家的架子够大,旗下大腕云集,我去的话,也不会将更多的资源倾斜过来。” “我看秦伟开的公司挺不错。”祝福在电脑上敲击了几下,屏幕上跳出秦伟公司这段时间的一些行为。 虽然签的都是一些小明星,不过从宣传方式和力度来看,做事思路还是有的。 “你不会以为我是对秦伟旧情难了才会这么说的吧。”祝福有些担心李墨一乱想。 李墨一揉揉她的脸:“不会,你不是这种人。” “哼,你又知道了,不巧,我就是这种人呢。”祝福故意扭过头,李墨一笑笑:“那我就只让你卖掉求回前男友了。” “装模作样。”祝福知道李墨一不会误会,不过一点吃醋的样子都不装出来,也真是一点恋爱的感觉都没有,“你是不是心里根本没有我!” 对于祝福的脑回路跳跃的速度,李墨一是服气的,不知道这次她又想到了什么才会这么说,李墨一无奈地摊开双手:“我也不知道我的心里到底有没有你。” “哼,果然承认了!” “我的心早就放在你那里了,你往里装了什么,倒出了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李墨一一脸的无辜。 “花言巧语!” 嘴上这么说,祝福的心里却是甜蜜得开出花来。 大白瓷盘的事情正在顺利进展中,但是那瓷盘上原本嵌着的七样宝珠却缺了一颗玛瑙,玛瑙本身不是什么稀罕物件,几百块就能买上一串不错的手链,但是,这瓷盘上嵌着的,只怕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替代的东西。 在现在的世界上,真正见过那颗玛瑙的,大概只有李墨一了,可是就连他,也不知道那颗玛瑙流落到何方。 “那是祀星族的圣物,只有大典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看看,我不过是一个外人,也就跟着远远的看上一眼,哪里知道更多的细节。”李墨一对于祝福用看救世主的眼光看着他,不是太习惯。 “可是你的观察能力这么强,就算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总能记得很多事情吧?”祝福说。 乔瑜拿出纸笔递给关林森:“他说,你画。” 李墨一开始描述那颗玛瑙的模样:“红的,椭圆的。” 还在等着他继续往下说,却没有下文了,李墨一清了清嗓子:“我都说了,是远远的看了一眼,能看见颜色就已经不错了。” “呸呸呸。”祝福给予了他一个唾弃的眼神。 她站起身来,准备找别的办法,却看见关林森的眼神有些闪烁,他一定知道些什么,祝福想到的,乔瑜也想到了,她用温柔的令关林森心惊肉跳的声音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属下不敢!”关林森在一惊之下,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哎?属下?”祝福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词,关林森将求救的目光投向李墨一,而后者却以一脸“今天的天气好晴朗,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的事不关己模样,将目光投向遥远的窗外。 好,你见死不救,你不仁,我不义。 关林森深吸一口气,看着乔瑜,又看着祝福:“我招,我都招!” 他指着李墨一:“他,当初闯入皇宫,想要刺杀女皇陛下,我身为禁卫统领,怎么能让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然是紧追着他不放啦,没想到,他一头扎进祀星族所在的密林之中,死也不出来,我没办法,只得跟着进去。” “然后,我才发现,李墨一这小子根本就是随便想找个地方藏身,只要能藏他的,不管是祀星族也好,叛军大营也好,他都流连忘返,根本不在乎身在何处,身边是谁,叛军大营里好多姑娘都挺喜欢他,有事没事就往他帐子里跑,大祭司想要见女皇陛下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祀星族,帮助两方牵线搭桥的事,完全由我一人包办,那半年,整天就是在路上跑,两头传消息,但凡李墨一在祀星族里老实呆着,也不会让我两头跑了。” “结果最后事儿办成了,要建祭星台,举行祭星大典,他倒忽然跑回来了,跟个好人似的。他跑回来不要紧,他可是叛军大营里的红人,朝里多少人盯着,都说他还能好好的呆在祀星族里,代表着祀星族已经背叛,给我惹了多少是非。” “有人看见,叛军首领律王,把自己的女儿都嫁给他了!” 最后一个有力的收尾,成功的让祝福转头看着李墨一,然后又默默的转回来:“那,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什么?竟然没有上当吗?关林森苦恼的眼睛看着天花板。 李墨一决定落井下石:“不如再说说,你在祀星族那半年,与瑶光的关系是怎样突飞猛进发展的。” “你不要胡说八道,根本没有那回事,我那都是工作需要!” “哦,是吗,我怎么听说,瑶光连珍宝阁都带你进去了?” “因为工作需要!” “那你半夜三更抱住瑶光又是怎么回事。”李墨一轻描淡写的问道。 关林森无力地靠在沙发上:“那是因为有人刺杀她,你不在,我替你救她!” 听这两个男人互相揭短实在是浪费时间,乔瑜双腿架起,双臂摆在扶手之上,慵懒中带着凛然之气:“关林森,我要听重点。” “祭星大典失败之后,七宝转星盘,就是那个大白瓷盘,也随着祭星台的坍塌而被深深埋在砖石深处,我当时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震的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李墨一不见了,我的手里却多了一颗玛瑙,想来是那个时候从七宝转星盘上飞下来的。” 那些远古的前情提要祝福一点都不感兴趣,她只迅速的接受到了关键信息:缺失的玛瑙,在关林森手中。 “快交出来!”本以为很麻烦的事情,没想到铁鞋还没买,就已经得来全不费功夫了。 “嗯……”关林森面露难色,“不在我这。” “你把它卖了?!!你怎么能卖我的东西!”祝福已经不由自主把七宝转星盘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了。 感受到她眼睛里射出要杀人的红光,关林森赶紧解释:“不是卖了,当时我赶回宫中,要把祭星失败的事告知女皇陛下,没想到,却正好遇上律王引北燕兵马攻入京师。”关林森的语气忽然变得沉重,他深吸一口气:“我虽以身代之,却最终还是没有守住女皇陛下……大殓之后,我曾去祭过一次坟,便将那颗玛瑙埋在她的坟茔之中了。” “坟在哪?”乔瑜淡淡的问道。 关林森一愣:“你想挖坟?” “嗯。” 若是别人提出这个建议,关林森保准能把他全身的二百零八块骨头一块一块的卸下来,再把二十六颗牙一颗一颗的拔下来。 可是现在,却是眼前这个女人提出来的,关林森一时不知应如何面对,虽然没有百分之百的证据来证明乔瑜就是承澜女皇转世,可是他在心中已经认定。 转世体想要挖前世自己的坟,做为深爱着前世的自己,应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关林森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却总终也无法出口阻止他,他也知道此举是解决现在问题的最好办法,少了那颗玛瑙,七宝转星盘根本就无法发挥作用,那么在千年之前,恒国以国祚进行的一场豪赌,也显得毫无意义。 更重要的是,关林森根本不知道怎么拒绝乔瑜,乔瑜说出口的话,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无条件的执行,而绝不会有另外的想法,有一点点的忤逆,都是罪孽深重。 都过了这么久了,都自由公平民主和谐了,为什么自己一点长进也没有,关林森内心沸反盈天,闪过几千条弹幕嘲讽自己,脸上却还是那位冷静如冰山一般的关医生模样。 对于乔瑜提出的挖坟提议,他取出地图,细长而有力的手指点在地图上的一处:“这里,就是古恒国的旧址,但是,我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因为这里地质条件十分糟糕,小型地震许多次,塌方与泥石流也不少,也许这里就如同黄河边那座东京汴梁城一样,早已被重重掩埋在地下不知道多深的地方了。” “而我们,却不能惊动任何人,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在挖坟。” 华夏的风俗,挖人祖坟是下九流中最不耻做的事情,近年来虽然出了一些小说和电视剧捧红了它,但是要是对谁说:“听说你家祖坟里有宝,我们一起来挖吧。”那绝对是找打的节奏。 乔瑜把玩着自己的头发,轻松的笑道:“谁说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你知道盗墓是一种姿势,保护性发掘是另一种姿势吗?” “既然你也说了那里地质条件特殊,地层极易松动,那么就算是在地下被压了几层,也有可能在一次山体滑坡中露出来。” “话是这么说,但是……” “前几天,这个地区连降暴雨十六日未停。”乔瑜对于天气预报的掌握也是寻常人所不能及的,她专门做过一档栏目,叫做《观云听雨的气象人》,与气象局、地质局的专家也建立了良好关系,那些人知道她经常需要到处出差,因此也会时不时的提前发送预警通知告诉她尽量避免前往某些事故高发地段。 “这件事,我去就可以了。”关林森说。 李墨一说:“那里至今依旧民风剽悍,为了防止你被人抓去做压寨相公,还是我陪你去吧。” 乔瑜则漫不经心的看着手机上弹出的消息:“我的栏目里怎么能少得了这一段重要发现。” 祝福想不出来理由,她十分坦荡的表示:“我就是想去看看我前世死的地方。” “……”李墨一决定提醒她一下:“可是,你的计划,还没有写好。” “今天就能写好!”祝福冲进书房,现在她全身都是动力,做起ppt来,如有神助,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挪动着,根本就不像之前写了三行字都卡的要死要活,双眼无神的望着远方。 “就这么带她去真的好吗?”关林森有些担忧,祝福的能力觉醒之后,虽然不能运用自如,但是对于古墓古尸什么的,她会产生共情感应,看见春桃的棺材,已经让她难过成那个样子,如果感应到数千年前自己前世临死前的感情,不知道她是否能承受得住。 李墨一没有说话,低垂下眼皮,耳边传来书房里祝福兴奋地敲击着键盘的声音,她很想去,也许这是祝福与瑶光之前的某种感应,终要见面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拦不住的。 “放心吧,我会保护好她的。”李墨一笑着说,“你别替我操心了,你也有属于你的责任吧?” 他的目光转向一旁的乔瑜,乔瑜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抬头:“放心,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李墨一戏谑的看着关林森,仿佛用眼神在说:“嘿,你被嫌弃了。” 关林森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头,乔瑜实在是他无法把控的人,许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还是储君的她,就只有老老实实俯首听命的份,后来陪伴在她身边,她的每一个主意都险之又险,却十分有用,这让关林森无论如何也无法以“我是为了你好”来规劝她不要玩这么悬。 千年之前是这样,千年之后还是这样。 第213章 一千个太阳 往恒国旧城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欢天喜地的看着半天地图,祝福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是个要上班的人,战战兢兢的向萧钧天提出之后,没想到他十分爽快的答应了,并表示云枫可以暂代她的职责,让她放心的去。 不知道为什么,祝福觉得萧钧天不仅是同意她去,而且是非常支持,就算她不主动提出要去,萧钧天也会一力促成。 “老板,为什么你这么积极?”不懂就问,私下里祝福也只当萧钧天是一个朋友,从来没觉得他是一个威严可怖的上司。 萧钧天望着墙上贴着的巨大世界地图:“因为挺好玩的。” 就因为挺好玩?这个理由实在是太牵强,不过祝福也不打算再问,像萧钧天这种人不想回答的时候,不会直接回答no,而是兜个巨大的圈子,慢悠悠地打太极,直到提问的人自己放弃为止,祝福现在已经敏锐的感受到萧钧天“我就不想说”的态度。 做人,最要紧的是知情识趣,反正也打听不出来真话,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萧钧天叫来云枫,对她说了一下关于祝福要出一趟远差的事情,云枫笑道:“难道是去找沙蓓蓓?” “呃?”祝福愣住了,她曾经听过这个名字,那个在订婚宴上逃婚,把秦伟甩掉了的女人,当时祝福对这妹子的行为击节叫好,并有心结交,只是后来听说她这逃婚玩得有点大,一逃竟逃得无影无踪,就连沙家这样手眼通天,势力了得的家族都找不到她。 信用卡没有使用过的痕迹,身份证护照也没有入住酒店和出境的记录。 如果知道她在哪里,哪怕她躲在北极熊的窝里、企鹅的巢里、乞力马扎罗的山顶,沙家都能把她找回来,但是现在,这个人却无声无息好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了一样。 萧钧天面无表情的打开电话:“不,祝福是去找古老遗迹,说不定能对古董行的生意提供有力的推进。” 又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是毫无关系,不过既然老板这么说了,准假又不扣工资,祝福还能有什么特别的追求,当然是老老实实与云枫进行工作交接啦。 祝福出去之后,萧钧天看着云枫,脸上是难得的厉色:“不要忘了你的身份。” 云枫没有说话,眼睛里满是妒忌与不满。 工作交接完毕之后,祝福便回到家中,准备收拾东西,第二天就要踏上前往西部的飞机,一直以来,祝福对那里的印象都是十分艰苦,没吃没喝,因此,偌大一个行李箱里倒有一半装了各种零食。 看着她一包一包将零食扔进行李箱,李墨一忍不住说:“那里真没你想的那么落后。” 李墨一说的没错,祝福十分后悔竟然让这些随处可见的没出息的零食霸占了行李箱,很想把它们扔掉,并且已经在盘算回程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再买一个大号的空箱子,把这里各种东西都打包带回去。 “别,都已经带到这里来了,本来我是想让你在这里买,再带过去,遗址的确十分荒凉。” 原来是这样,祝福点点头。 “当初谁选定的王都地址,真是太有想法了。”祝福看着地图,王都旧址地处云幢山南麓的沙约尔盆地和孔雀河曾经静静流淌的克拉塔玛大沙漠的西北边,也是赤玉河、黑玉河、白玉河的交汇之地,也正是因为这三条河水的滋润,大恒王朝才会选择在这里立国。 关林森去租了两辆越野车,车上满装着借来的仪器与水和食物。 “两辆车也挺好,”祝福不会开车,挺开心自己可以与李墨一共度浪漫的二人世界。 乔瑜却担忧的问道:“你们俩都开车?那怎么换手休息?” 关林森笑着说:“以我和李兄的体力,连上一天一夜也没事。” “不行,这样太辛苦,去多请几个熟路的司机,再多租一辆车。”乔瑜想到做到,就要叫人马上雇几个司机过来。 “不能让别人知道那里。”李墨一低沉着声音说,“其实,大恒国,与我们现在所在的星球,是平行空间。” 祝福由于写小说的关系,对平行空间的接受度非常高,马上就接受了这个设定,乔瑜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你们不仅穿越了时间?还穿越了空间?”她又想了想:“可是不对啊,关林森不是从你们那个时候一直活到现在的吗?怎么会是从平行空间穿越过来的?” “你有什么证据说你们是从平行空间穿过来的?” 李墨一拿出从网上搜到的当地县志:“这个地方许多年前就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历史记载十分完善,并无夏、恒、燕、东宁等国的描述,至于关林森……我是在当时就直接被空投过来的,他经历了什么,只能他自己说了。” 忽然受到万众瞩目的关林森清了清嗓子:“我也不知道,我在女皇墓前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别人家的床上,中间是不是就这么跳跃了时空,很难说。” “别人家的床上?”祝福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是不是一个漂亮温柔又可爱的小姑娘,见你睁开眼睛还说‘公子,你醒啦?’然后你就在她家里留下,给她砍柴挑水,还替她赶跑了觊觎她美色的地主恶霸,最后这个漂亮姑娘对你以身相许了?” 乔瑜鄙视的表示这么古老的桥段,烂俗到根本没有人要看了,让祝福多看一些新桥段,免得被时代甩脱节了。 “不过,当时的确是这样的。”关林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乔瑜的眼光陡然变寒:“所以,你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把那个漂亮姑娘给收了?” “不是。”关林森摸着胸口,一脸庄严起誓的模样。 乔瑜的眼神这才放和缓。 “秀秀当时是想嫁给我,但是我当时心中都是大恒国被灭的事情,哪里还有心思谈情说爱,只当秀秀是我妹妹,后来替她寻了个好人家给嫁出去了。” 乔瑜看着关林森的眼睛:“那么,这么多年,你一直都没有过相好的,没有结过婚?” 关林森苦笑道:“开头我一直忙着寻找古恒国曾经存在的痕迹,一心想要找到律王,杀了他为凤歌,为女皇陛下报仇,可是,我走了很久,遇到的人都说不知道恒国,也不知道夏国燕国与东宁国,他们只当我是失心疯,也有人嘲笑我莫不是也做了黄粱一梦,在这些虚无的国度里做了大官。” “如果大恒国是在平行空间,那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嘛,这里以前也从来没有大恒这个地方。”祝福不解地问道。 反倒是乔瑜明白过来:“如果关林森可以从那个地方直接走出来,就说明这个地区,与恒国所在的国家之间有连接通道,兴许就可以再次穿回去。” “不错,就是这样。”关林森眼神中带着兴奋,“我查过,这片地区,出现过双鱼玉佩的传闻。很有可能,就是这里与恒国的空间连接的证明。” 在五十多年前,有人在这片荒芜的大漠戈壁之中发现了一个古城遗址,那些闯入者与百年前的那些外国探险家一样,想要从古城中带出一些古董,带出去换钱。 只是进去了三十多个人,出来的只有几个人,而且那些人在沙漠边缘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疯了,他们看起来如同鬼上身一般的癫狂,行为异常活跃,好像磕了药一样,最后这些幸存者也都因为体力耗尽而死,专家对他们进行解剖之后发现,他们体内有一种未知的毒素,胃中也有一些残留的未知植物残渣,那些残渣对中枢神经和大脑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这些疯狂的人在成为尸体之后,专家们才发现他们的脚部已经被磨得可见森森白骨,他们却好像穿上了永不停歇的红舞鞋似的,不停的跳跃,更令人震惊的是,从他们的遗物里,发现了一些古代的装饰品碎片和一块玉质长剑。 而经过文物专家检测,却无法找到任何一个对应的年代,从精美程度来看,应该与我国唐宋时的水准不相上下,但是又没有任何属于唐宋时代常用花纹或是西域贵霜王朝的花纹风格,因此十分难以断代,只能简单的差不多划入五代十国左右的范畴,这一左一右,偏差了能有数百年。 曾经有一些在戈壁边缘放牧羊群的当地人向政。府汇报发现的奇事:天象异常变动,在沙漠中央出现一大团黑云,或者严格意义上叫黑雾,将一片地域遮挡的一点都看不见,如果那时候有受惊的羊跳进去,那是绝对找不回来的。 地面也会有非常诡异的改变,从事后的痕迹来看,那里应该曾经发生过巨大的塌陷,但是当黑云散去之后,地表却恢复如常,就好像地曾经裂开一道口子,又重新合拢似的。 所谓的双鱼玉佩,并不是被雕刻成两条鱼形状的玉佩,而是那块玉佩从幸存者身上发现后,在实验室里,将一条鱼镜像化成为两条鱼。 接着,第一条鱼渐渐虚化,最终消失,只剩下一条鱼。 为了确认这个不思议的事件,科学家又重新做了一次实验,这次使用的是小白鼠,在原始的小白鼠上做了标记,可是这次却没有任何动静,无法复制的实验在科学上都无法站住脚,因此,科学家们并没有将此事公之于众,只有几个人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祝福看过太多的所谓秘史与回忆录,如同《新唐书》里的武则天杀女,离唐代那么远的宋代史家写起武则天杀女的过程简直就好像是他亲眼所见一般,真正是闭着眼睛胡吹乱扯。 关林森当然不会那么浅薄,他一笑:“当然是因为,我就在那个实验室里。” “为什么哪哪儿都有你。”祝福扶额。 “活那么久,如果不多找点乐子,该多无聊。”关林森有理有据,让祝福竟无法反驳。 “好吧,那你在那个实验室里发现了什么?” “那枚玉佩是瑶光给我的,本以为只是一块普通的饰品,没想到还有这功能。” 乔瑜则是又发现了一个问题:“瑶光,给你玉佩?” “别误会,那是她让我给陛下做为结盟信物的,最后陛下又把那块玉佩给我了。”关林森望着天,乔瑜冷笑一声,没再理他,只是对祝福说:“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男人在偷情的时候智商可比爱因斯坦,女人在抓奸的时候,个个都是福尔摩斯。” 祝福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关林森窘迫的样子笑,李墨一则一脸看好戏的样子:“瑶光还从来没送过我这么贵重的东西,恭喜恭喜。” 关林森满满的无奈:“你就不要跟着凑热闹了好不好?” “没听说过凑热闹不怕事大?”李墨一抱着双臂,想要他替自己说明那是不可能了,别落井下石就不错了,关林森认命的和盘托出:“好吧,那块玉佩是瑶光给我,唤出地狱亡灵大军的。” “哦,地狱亡灵大军。”乔瑜一脸的冷漠,“是燃烧军团吗?” 关林森摆摆手:“我是说真的,那块玉佩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发动,一种是复制大量的镜像人,一种便是将人传送到不同的时间与空间。我被传送到了这里,镜像人那是被神所诅咒的灵体,他们拥有比寻常人更加强大的力量,不怕痛也不怕累,曾经在这片地区发现了大量的镜像人。” “然后呢?镜像人被你吃了?”乔瑜调侃道。 看出了她的不信任,关林森叹了口气:“一九六四年的十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在这里升起了一千个太阳。” 当然不是真的升起了一千个太阳,而是当时刚刚成立五年的新生国家,在西方某国的堵截和横跨欧亚大陆某国的帮助之下,做的第一个核爆试验,核弹之父奥本海默曾称:一千个太阳也难与之争辉。 “所以……你的意思是,那些镜像人都被……”祝福半张着嘴。 关林森默默的点头。 第214章 好吃的和混乱的 “再往前走,就是无人区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整一下。” 众人在小镇停下脚步,打算等第二天采购足够的水和食物,然后再进戈壁。 虽然时代在进步,现代的条件比起北魏时已经强了许多,但是在这片大地上,似乎时间凝滞了,法显和尚所著的《佛国记》中所记述的:“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度处,则莫知所拟,唯以死人枯骨为标帜耳。”与如今相比,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你进过沙漠?”祝福站在一边,看李墨一正在写进沙漠所需要携带的清单。 “嗯。” “听说沙漠晚上会很冷?”祝福所读过与沙漠相关的书都是这么写的,由于沙子的比热容低,因此没有太阳之后,便极速放热出去,晚上反倒会更冷一些。 李墨一将清单写完,点了点她的鼻子:“也不是所有的沙漠都是这样。” “我觉得你今天有点兴奋。”祝福若有所思的看着李墨一,“是因为要回到故国了吗?” “嗯,有点。” 岂止是有点,他与关林森两人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了,什么冷静自持,统统不存在,这两个人现在看起来就好像春运之前要回乡的游子。 在镇上逛街买东西的时候,祝福兴高采烈的说晚上一定要吃吃这里的红柳烤肉串,馕包肉,椒麻鸡。 被旁边的店主听见了,店主操着不熟练的普通话:“哎,小姑娘,要吃趁早吃,七点以后,大多数店都关咧。” “啊?为什么,这里七点不是跟内地五点一样吗?” “哎,不一样不一样,晚上不安全,不让摆咧。”店主无奈的摆摆手,祝福还是不死心:“可是我看别人的游记上说这里是有夜市的,夜市里还有好多好吃的。” “你看的那游记是二零零九年七月五日之前的吧?”乔瑜冷不丁地丢出来一句话。 “嗯……祝福又翻出那篇游记,也是被转载了不知道多少手的,虽然没有写明日期,不过开头原作者写今年刚去看了奥运会,又来到这里吃烤肉串,好幸福什么的。” 奥运会,那要不就是二零零八年。 祝福也想起乔瑜说的那个日期代表着什么,苦着一张脸:“啊,好讨厌的感觉。” “你也真是心够大的,下飞机的时候没看见首府那边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全是特警,市区简直比首都大广场还要戒备森严。”乔瑜看出祝福已经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亏得她来这里之前,还专门托人调查这里的治安,如果不是这次要做的事是机密的,她一定会叫上家族中能调来的最强力的保全。 如果到了晚上就没什么地方可以找东西吃,那么就得抓紧时间现在动手了。 到了西域不吃烤羊肉简直是浪费青春,这里的羊肉,是当地人待客不可缺少的,这里所有的羊都是自由放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没人打农药,也没人施化肥,牧草之下还有丰富的矿物质,羊肉味道更加鲜美多汁,膻气也小了许多。 坐在店里,祝福对前来点单的小妹说:“来四串……” 包着花头巾的大眼睛小姑娘笑着说:“只要四串?不够哦。” “哎?是有起步价吗?”祝福睁大了眼睛,看着店里的其他客人,果然点烤串的人,每个人面前都是满满一堆,根本看不出来有多少串。 祝福还有些犹豫,万一不好吃,那可就亏大了。 “滋啦。”外面的烤架上传来调料被洒进炭火的声音,孜然的香气从外面飘进店里,霸道的侵占了祝福的所有嗅觉,那样令人垂涎欲滴的气息,竟然会觉得它可能不好吃?那简直是犯罪! “来五十串。”祝福伸出一个巴掌。 “再上一盆金丝油塔、烤南瓜、烤包子,那边还有哈密瓜,很好很好,也切一个。”祝福被香气冲昏了头,现在彻底疯狂的放开了点。 “还要皮牙子。”关林森说。 祝福也看见菜单上写着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又是皮,又是牙,难道是什么奇怪的动物肉? “就是我们说的洋葱,烧烤的东西吃太多,会上火,需要多吃点蔬菜。” “那,再点一份青菜?”祝福努力在菜单上找油麦菜或是矮脚黄等等字样,却是一无所获,这才想起来,西域这里实在是过于干燥,大叶片蔬菜大概很难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自己活下来,也就出点茄子青椒西红柿洋葱土豆之类的球茎或是块茎类植物,香菜能坚强的活下来已经算奇迹了。 当下也不再纠结绿叶蔬菜,只默默等着上菜。 “这哈密瓜!!!也太好吃了吧!!!”祝福惊呼。 大眼睛小姑娘笑起来:“这不是哈密瓜,是伽师瓜。你们在内地吃不到的。” “哎,为什么,现在物流这么发达,还吃不到?”在这片国土之上,难道还有万能的某宝和超厉害的某丰解决不了的问题? “伽师瓜皮太薄了,磕磕碰碰就坏了,从我们这里运到首府就要两三天,再从首府出去,那得五六天,等到了全变成水咧。” 原来是这样,祝福又狠狠地咬了一口,那得抓紧时间大吃大喝才行,回去就吃不着了。 一顿吃了个肚子滚圆,祝福忽然脸色沉痛:“哎呀,吃完这顿,我得重六斤了。下次不能吃这么多肉了,就吃水果。” 乔瑜在一旁捧着奶茶,慢慢啜了一口:“我曾经有一个同事,来拍摄丝绸之路的专题,也是瓜果熟透的季节,她是素食主义者,天天就吃瓜果,过了十天回去,你猜怎么着?” 祝福茫然的摇摇头。 乔瑜比了个手势:“她重了九斤,衣服从m号直接跳到l号,裤子得穿xl!!” “哦漏!”祝福倒吸一口凉气,九斤啊!九斤猪肉那得好大一块啊!!! 李墨一笑着安慰她:“没事,现在多吃一点,后面还不知道能吃到什么,或者说,还不知道有没有的吃。” 也对,如果大恒国现在已经成了遗址废墟,那还真是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喝西北风为生了。 想到这里,祝福心情放松了许多:“看,那边卖的是什么?好大一个桶。”说完便径直跑过去了。 桶很大,不是木桶也不是铁桶,而是一个皮桶。 摊主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手里不停,在一大缸白色的液体里上下搅动。 “这是什么?”祝福闻到了一股微微酸味,还有一些奶香气,难道是一种新花样的酸奶? 摊主用柯尔克孜语说了一句“克莫孜”,祝福一个字也没听懂,没听懂不要紧,只要有钞票,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她坚起一根手指,示意要一杯,拿了一张一百块给那人找。 那个小伙子给她盛了一杯,祝福先闻了闻,然后喝了一口,味道有些酸,有些咸,还有一点酒精的气息,虽然没有放在冰柜里,但是它的温度比现在空气的温度还要低一些,清凉爽口。 第一口不太习惯,第二口便觉得挺好喝。 祝福将那杯一口气喝完,李墨一他们也过来了,祝福将这碗不知名的液体大大夸奖了一番,并问他们要不要喝。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祝福示意小伙子再盛三碗,小伙子没有动,将手伸出。 等等,刚才给的可是一百块,难道一百块还不够喝一碗的,没记错的话,这里的物价虽然不便宜,但那也指的是本地不能自产的,需要从外地运入的蔬菜等物,这个桶里的东西,一看就是本地产的,再怎么贵,也不能一百块钱一碗,不然也不会在大街上卖了。 不可能这里的人民群众gdp已经高到这个份上了吧? “怎么了?”李墨一问道。 “他刚才收了我一百块钱,我就喝了一杯,他没找钱给我,现在说再买的话,还要钱。”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小伙子的眼神极不友善的看着祝福,用柯尔克孜语不知说了些什么。 关林森转头瞪着他,熟练的同样用柯尔克孜语回击。 那小伙子一愣,显然没想到这群人里竟然有人会本地语,他又换了一个语种,关林森毫无压力无缝对上。 在一旁卖馕饼的老人对着那小伙子大声叫着什么,指指点点的,那小伙子这才低垂着脑袋,好像泄了气的皮球,拿起杯子盛了三杯出来。 祝福很不高兴,想说不买了,把钱找给我。 被李墨一拉住,摇摇头:“忍忍。” 祝福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脸上的表情不要显得那么臭,她低声问关林森:“那个老头子跟他说什么?” “哦,叫他不要是要坏了良心,真神在看着他。” 祝福因为这个奸商小伙子而产生的对整个地区的不满都烟消云散了,哪里都有好人。 “你也太容易感动了。”乔瑜说。 祝福走路都带着跳:“哪有。” 乔瑜指着李墨一和关林森两人手里捧着的两大包馕饼:“你把人家的馕都买光了,连生面团都没给剩下。” “嗯……我是想,这么热的天,让这位好心的老爷爷早点回家休息嘛。”祝福笑嘻嘻的说,“我本来是想直接给点东西的,但是又怕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就买光他的东西啦。” “祝福的报恩。”乔瑜轻笑,“不过,说不定你把馕买光,也会有另一种影响哟。” 祝福不解:“什么影响?” “你还记得某个小岛上的奶粉政策吗?”乔瑜挑眉看着祝福。 怎么可能不记得,祝福一拍脑袋,后悔自己想的不够周全,她停下脚步:“那现在应该怎么办。” 李墨一碰碰她:“别担心,我刚才看见这条街上还有三个卖馕饼的摊子,而且那三家的生意明显比这家的要好些,兴许这家原本做的就不太好吃,你只是做了个善事。” “那就好。”祝福松了一口气。 乔瑜忽然对关林森说:“你怎么这么没眼力劲呢?” 正在东张西望,却无辜被牵连的关林森怔怔的看着她:“怎么了?” “没看见有人手里被占满了,没法做出拥抱的动作吗,你也不知道帮忙接一下。”乔瑜揶揄的看着双手并怀里抱着馕饼的李墨一。 “放开馕就无法喂饱你,抱着馕就无法拥抱你。”关林森也笑起来。 刚刚做好的馕饼散发着小麦特殊的香气,加上芝麻与孜然的催化作用,明明只是面坨坨,闻起来却是诱人无比,要是再加上烤羊肉,那简直就是完美。 祝福提议再去买一点烤羊肉,晚上在旅馆吃。 再折返回去太远,祝福看着前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家饭店,提议往那里去,李墨一忽然听见身后远处有引擎急速向这里逼近,他出声示警:“有车,靠边!” 祝福闻声,刚向旁边跨三步,一辆大卡车便呼啸着从她的身边擦过,发丝与尘土一同飞扬起来,在这么窄的地方还开出这速度来,这是想上天吗! 前方,大卡车停了下来,后车厢帘子被掀开,车上陆续跳下许多持刀的人,开始在街上见人就砍。一时间,惨叫声连成一片。 这里是一片空旷的地带,连棵树都没有,也没有可以藏身的房子,祝福他们四个人就这么大喇喇的站在马路上,没处躲没处藏。 已经有人看见了他们,举着刀向他们冲过来。 李墨一挡在前面,那人面目狰狞着喊着什么,雪亮的砍刀向李墨一当头劈下来,李墨一身形如鬼魅一般,向侧面闪过,一刀劈空,凶徒又是回身一击,刀未至,李墨一的腿先到,凶徒如同被铁棍抽中一般,惨叫着飞了出去。 看着同伴飞了出去,有更多的人嘴里喊叫着往这里过来,李墨一如影子一般穿梭,寒光闪闪的刀子看起来像要落在他的身上,却总是落个空。 似乎一车人都过来,将李墨一围住,他们已经没空搭理站在一旁的另外三个。 “你怎么过来了,保护好祝福和乔瑜。” “多一个人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她们俩越安全,再说……”关林森一掌将扑上来的凶徒劈倒,“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出风头。” 第215章 打架 李墨一与关林森被十几个持刀凶徒围在中间,他俩背靠着背,脸上的表情却是一派的轻松自在,哪里像是被人包围,倒像是在烧烤摊前看着摆在架子上的菜一样。 “一共十七个,单数,不好分,不如你七个,我十个。”李墨一认真的数了一下。 关林森冰雕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唾弃的表情:“你是不是忘了,当初你闯入皇宫之后,是谁把你打伤,还落荒而逃的?” “嗯,好像是杜贵妃养的小京巴?” “乱讲话小心我揍你。” 虽然听不懂两人在聊什么,但是看他们一边笑着一边说话,围着他们的人感觉到了深深的侮辱,其中一人大声喊了一句什么,那些人便一齐拥了过去,手中雪亮的刀子向两人砍来。 不远处站着的乔瑜和祝福虽然知道他俩绝无问题,但是被这么多人围着,又是持刀,着实为他们提心吊胆。 “放心,他们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乔瑜安慰着紧绷着脸的祝福。 “嗯。”祝福的眼睛紧盯着那边,当那些人向包围圈里乱砍的时候,祝福仍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口气还没提到顶,那里的战局就发生变化。 包围着李墨一和关林森的人,忽然好像遭遇了极大的冲击,倒着向不同方向飞出去,包围圈破,站在中间的两个男人神色轻松的继续互相嘲笑: “你退步很多啊,就现在这水准,去皇宫里当个点灯值夜的太监都混不下去吧?” “呵呵,你又好到哪里去,刚才那一掌,软得跟个大姑娘似的,那人给拍在地上,还能爬起来跑。像你这样还能做天殿的首席?难怪月黑堂倒闭了。” 看着他们平安无事,祝福这才松了一口气,她向着李墨一的方向跑过去,冷不防从侧面冲出来一人,紧紧的勒着她的脖子,颈边被架上了一把锋利的小刀,他冲着李墨一与关林森叽里哇啦说了一串,虽然听不懂,不过也能猜到是让他们两个赶紧投降。 “去死吧,混蛋。”祝福将手中巨大的,装满馕饼的袋子向后甩去,正中身后那个男人的脑袋,那些馕饼,加起来起码有二十多斤,重力加速度,只听得“嘭”一声,脖子上的压力顿失。 转头一看,那人已经晕倒在地。 “哎?”祝福有点惊讶,怎么这么不经打? 赶过来的李墨一将她一把抱住,紧张的检查着她的脖子,嘴里还不停的问:“有没有伤到哪里?刀有没有划到你?刚才他勒住的地方是哪里?有没有什么地方疼?” 确定她身上的确没有一处损伤之后,李墨一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看着她:“你下回不要贸然动手,如果一击不成,反而会激怒他。” “可是,我不喜欢被人用做威胁的工具。”祝福叉着腰,又重重地踢了那人一脚,“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废物。” “你是要把我的心脏病给吓出来。”李墨一无奈的看着祝福。 关林森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心脏病?我会治啊,看在熟人的份上,给你打个八折好了。” 第216章 乱 一卡车的人哗啦啦过来,然后,他们就这么哗啦啦的躺了一地。 李墨一与关林森早早就各自拉着祝福和乔瑜跑的无影无踪,乔瑜还好,每天保持着晨跑的习惯,祝福这个四体不勤,仗着天生不长肉,几百年不运动的人,此时跑得气喘吁吁,李墨一停下脚步,将祝福抱起来,跑起来的速度一点都不慢。 “喂喂,放我下来,我不要面子的呀!”祝福一面嘟囔着发牢骚,一面双手将李墨一的脖子搂得更紧,整个人都贴在李墨一的身上。 “啧啧。”乔瑜瞥了一眼,“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 跑在她身边的关林森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不如……” “不用了,照顾好你手里的馕。”乔瑜踩着高跟鞋,一路绝尘而去。 刚才祝福用李墨一交给她的馕敲人脑袋了,包装袋应声而破,馕在完成了它光荣的历史使命以后,稀里哗啦掉了一地,沾满了土,虽然很可惜,不过这四个人,离饿死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所以他们并不打算将它们捡起来吃掉。 本想直接扔掉算了,但是在这个小镇上根本没有垃圾箱,祝福也不想让那位卖馕的老爷爷发现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就这么被人扔了这么多,于是小心翼翼收在自己的背包里,现在正与自己一起被李墨一抱在怀里。 镇上不止一处被袭击,长途汽车站那里也来了一辆卡车,发动了袭击,幸好现在不是上午发车频率最高的时候,车站里的人不多。 接到报警后,有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调动人手,黑压压的特警荷枪实弹包围了出事地点,所有受伤人员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我得去看看。”关林森说,“这边的医院看起来跟六库那里的档次差不多,只怕收不了这么多人,我去帮忙。” “嗯。”乔瑜点点头,关林森向医院的方向跑去。 这个小镇的医院实在太小,药物纱布倒还好,只是人手实在不够,一共只有四个医生,今天偏巧还有两个不在,去省城培训学习去了。 见有个能干活的人来帮忙,那两个留守的医生十分欢迎。 祝福他们不会包扎,去了也是添乱,便回到招待所。 到了门口,却发现大门紧闭,敲了几下,铁门上的小窗被打开,有人往外看,发现是他们三个,这才将门打开:“哎哟,外面出事了,闹得可大了,你们没遇上?” “遇上了,不要紧,局面已经被控制了。”祝福反过来安慰他。 招待所的前台是当地人,他摇摇头:“嗯,没完没完。” 祝福要再问,他却不说了,只说:“你们一会儿哪里不要去,明天早上再走。” “嗯,我们也不会再出去了。”祝福笑着谢过了他的善意提醒。 话音刚落,此时,一声轰然巨响从不远处传来,祝福将装满了馕的背包甩下来:“是医院的方向!!!” 医院,关林森正在那里。 祝福正在前面跑着,一阵风从她身边擦过,是李墨一。 三秒之后,又是一阵风从她身边刮过,是乔瑜。 从来没觉得跑不快对人生有什么影响的祝福现在深深忏悔自己常年缺乏的运动量。 赶到医院,还好,离她脑补的被核平之后的场景还有很大一段距离,有人在门厅里那里引爆了随身藏着的小型自制土弹。 墙上,天花板上,到处是喷溅状的红色。 不用想,引爆自制土弹的人现在一定已经散布的到处都是了。 关林森只是被飞散的玻璃擦破了脸颊,一道细细的血痕,横在他的左脸上,险险擦到眼睛。 乔瑜看着那道伤痕,眼神里满是难过,从来没见过她这副模样的关林森反倒手足无措起来:“没事的,这样程度的伤,过几天就好。” “敢伤了你的脸!我要他们的命!”乔瑜阴森冰冷的声音从她那双红艳欲滴的嘴唇里,一字一句的从牙缝里蹦出来。 受伤的人更多了,关林森没有再说话,而是双手不停的为受伤的人包扎,他认真的眼神,细腻又轻巧的手法,尽量为伤者减轻痛苦。 乔瑜看了一会儿,大踏步转身离开,她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派五十人……把他们从藏着的地方挖出来……现在,马上!” 刚才的爆炸,死者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凶徒,那颗自制弹的威力实在有限,刚好把他自己给炸成礼花,散得满山遍野都是。 他身旁的人只是受到了一定的波及,受伤的原因是被爆炸引起的冲击力掀在地上扭到了脚什么的,并无大碍。 祝福决定先留在这里,临时充当个导医台的护士,根据伤势轻重,给进来的人安排就医顺序。 正在她忙着安排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年轻的当地男人一腐一拐从大门进来了,那人见了祝福,脸色微微一变,低下头,祝福冲着他笑了一下:“你的伤势不太重,要稍微排后一点。前面还有几个重伤的,麻烦你们等一等啦。” “谢谢谢谢。”那人领了祝福手写的号码,在一旁等着。 祝福一面写号,一边叫号,忙个不停,却莫名的觉得总有人盯着自己,心里毛毛的,此时李墨一刚好拎着一桶清洁工具路过,祝福忙叫住他:“我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是坐在九点钟方向的那个男人吗?” “对,你也发现啦?”祝福鬼鬼祟祟,“他不会是什么反派大boss,等着来这边把咱们一锅端了吧?” 李墨一忽然笑起来:“你是真的记不住人脸呀。” “嗯,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祝福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一脸无辜的眨巴着眼睛。 “他不就是下午的时候一杯马**想卖你一百块钱的那个人吗?” “哎?是他吗?”祝福又往那里看了一眼,“我觉得这边的男人全都长得一个样,女人也全都长得一个样,实在是分不出来谁是谁。嘿嘿。” 李墨一笑着摇摇头:“也挺好,记性不好也是个优点。” “喂,谁记性不好!”祝福生气的要去拧他耳朵,李墨一拎着个大桶,身手矫捷依旧,向侧边一滑,笑着走进工具间。 祝福这才注意到,方才还是血花泼天盖地的大厅,此时竟然已经一点都看不出来了。 “哇,这身手,要是不想当明星了,干家政,起码一小时能给你开到一百块钱,专门对付顽垢污渍,十几年不洗的油烟机什么的瞬间干净。”祝福看着走出来的李墨一。 “那当然,不看我是干什么的,我可是月黑堂天殿的首席,管杀不管埋是当不了首席的。”看得出李墨一对他曾经的工种充满着骄傲。 祝福扶额:“能不能不要把杀人放火说的那么高大上,好像是个正经工作似的。” “我们那会儿的确是正经工作,你看关林森,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好人,他不过是听命于女皇的杀手而已,哪里比我高贵了。” 里间传来关林森的声音:“我仿佛听见有人在背后夸我帅。” “你就不能认真缝你的线吗?插什么嘴。”开口的是祝福,她可喜欢听李墨一说他们从前的事情了,过去的时光,她从未参与,甚至在史书上也无可考,而当李墨一说起的时候,说明他愿意与自己分享那段过去的时光,就好像她也共同经历过一样,随着他一同喜怒哀乐,那种感觉,棒极了。 祝福还在捧着脸,里间又传来声音:“你以为我不想认真缝吗?上一位伤员都出去三十秒了,你怎么还没叫下一个进来?你这效率在我们医院会被人投诉的。” “第一百二十七号。”祝福大声喊道,一位妇人抱着孩子,匆匆进了房间。 李墨一问道:“你去歇会儿吧,我来替你。” 祝福在这里站了好一会儿,也确实有些累了,遂点点头,揉了揉发酸的胳膊,站在门口透透气。 医院这边现在是重点保护单位,外面站了一圈黑压压的特警,祝福看着他们身上的国旗袖标,感觉无比的安心。 夜色渐渐降临,祝福看了一眼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多。 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在天际线上留下一团瑰丽的血色光辉。 十点,在医院执勤的特警换岗,忽然,祝福觉得心绪不宁,仿佛会有什么事发生一般,她看着不远处的那片黑暗,好像会有什么东西从黑暗中出来。 一声枪响,接着,是子弹穿过人体的身影,站在祝福身旁的一位小战士一下子摔在地上,那颗子弹穿过了他的大腿,他紧紧的捂着伤口,鲜血犹自从指缝中不断涌出。 祝福耳边响起一片拉动枪栓的声音,与此同时,远方的黑暗中不知有多少辆汽车的引擎轰鸣,如同凶兽的咆哮,伴着子弹发出的刺耳音爆之声,往这里而来。 “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快进去!”那位受伤的小战士在自己受伤之际,还没忘了身后的祝福。 祝福赶紧转身跑进大厅里,她没有大喊大叫,如果这个时候不由分说大喊一声,这里面便会先乱起来。 但是里面的人已经听见外面发出的声音,纷纷询问祝福发生什么事了。 祝福努力保持着表面的平静:“外面出了点小事,大家跟着我,往这里走。” 不明真相的伤员都站了起来,跟在祝福后面,祝福路过李墨一的时候,压低了声音,飞速地说了几个字:“外头枪战,快走。” 正在屋里治疗伤员的关林森看着祝福好像摇着小旗的导游似的,身后跟了一串人,皱着眉,不解的看着她,祝福将窗户推开:“来,大家一个一个的从这里出去,不要乱,不要紧张。” 不紧张就怪了,外面的枪声已经响成一片,好像放鞭炮似的。 “外面什么在响?”有人问道。 祝福顺口接了一句:“放鞭炮,没什么,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快走,不走的都要给医生红包。” “我不收红包的。”关林森赶紧自证清白。 外面有特警死守,里面有李墨一和祝福指挥,这间小医院里的人,很快就一个一个的从窗户跳出去了,只剩下祝福、李墨一和关林森。 “乔瑜去哪里了?”祝福四下寻找,也没有找到乔瑜,她冲到大厅里,在已经一片黑暗的厅里寻找乔瑜的身影,大门已经被子弹打的破破烂烂,唯一的照明,就是从枪口喷射出的火焰。 这次报复而来的人实在太多,外面守护的人寡不敌众,子弹也已经射空,那些人很快逼近医院大门,五辆卡车呈半圆形包围着医院的门口,十道白晃晃的远光灯,交错着打在门上。 每辆车上跳下来二十多人,向医院门口走来,那些战士们已无子弹,伤者颇多,以那些凶徒过去做下的事,若是被他们抓住,断无生还之理,祝福身在黑暗的大厅里,外面的人看不见她,她看着外面却一清二楚。 “该死的!”祝福此时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觉得满腔怒火从心底不断涌出,如果对方手拿着冷兵器,她相信这百来号人也不够关林森和李墨一塞牙缝的,但是,他们手里那些是枪,子弹的速度可以突破音障,而人类再怎么能飞天遁地,也不能。 人类…… 如果拥有超越人类的异能呢? 祝福想起自己自己过去遇到的那些事,心里一横,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玻璃片,就向手心划去,玻璃片毕竟不如刀快,划拉了半天,只破了一点皮。祝福扭头跑进诊疗室,李墨一跟她说话,她也没有理,抄起桌上的手术刀便将自己的手掌长长的拉了一条血口子,鲜血瞬间喷涌而出,祝福转身又向大厅跑去。 一步! 两步! 三步! 从房间跑到大厅,一共用了十七步! 祝福赌对了,唤起她身体里异术的方式,就是鲜血。 主动划破皮肤,如同她主动解开了身体的封印,这一次,她没有失去做为祝福的自我意识。 救人!救人!救人! 这是祝福此时心中所有的想法。 第217章 飞天意面教三鲜肉丝面宗的细面大神 医院门口两方人马对峙着,当然,这对于凶徒来说,几乎可以称之为单方面的屠戮,当然,前提是没有出现变数的话。 在这片空旷的地面上,出现一阵风,那是很正常的。 风稍微大了一些,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很难理解的是,为什么这风是从医院里面往外吹?而且那已经不是风了,就那飞沙走石的视觉效果,看起来跟戈壁上的黑风暴差不多,战士们背对着大门,还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但是凶徒们则不一样了,他们都面向着大门,一阵狂风过,,眼睛里兜了满满一眼眶的沙子,他们用胳膊挡在眼睛前,侧过身子,想要尽量避免与狂风的正面接触。 然而,风却越吹越急,他们立在地上的双脚,在风力的作用下,正在地面上移动,坚持唯物主义的战士们,此时也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这股被称为气流运动的过程,起码得有十二级这么大的烈度,但是,风从何处来? 地面上的石块也被风卷起,如子弹一般向那些凶徒射过去,在呼啸的风声中,夹杂着惨叫,只见被石块击中的人痛呼着紧捂着受伤的地方,另一些被石块射中了头部,当场血流不止,重重摔在地上。 脆弱而满是弹孔的医院大门也终于飞了出去,砸在正面的卡车上。 有人! 有人从医院里面走出来了。 守卫在医院门口的战士们齐唰唰的回头望去。 一个容貌清丽,身材纤瘦的女孩子,一步步从医院里走出来,她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眉梢眼角之间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威严。 这不算最奇特的,最奇特的地方在于,当她走过受伤战士的身边,那些战士们的血便止住了,再向前走,她身后的地面恢复了平静,而在她面前的大地,依旧受到劲风吹拂。 难道这风是她身上发出来的? 在场所有人都想到这种可能性,但是,仔细想想,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如果说止住血,也许是战士们自己体内的血小板功能强大,但是这风,又是怎么回事?就这效果,起码得是测试飞机用的风洞试验级别。 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出现了这么一个神秘莫测的女人,无论是战士,或是凶徒,都不由对自己曾经认知的世界产生了怀疑。 “好在,我们知道,她是我们这一方的。”很久以后,一位战士回忆当时的情景这样说。 根本不是人类的力量可以做到的事情。 强劲的风是从祝福身上吹出来的,但是她的披肩长发,一丝都没有动,柔柔的垂在肩头,娴静如姣花照水的模样,就好像面前这些在风中凌乱的人,只不过是银屏上活动的人而已,与她完全不是一个空间的。 祝福慢慢停下脚步,强风也随之减弱,当她的脚步站定,静静的望着面前那些人的时候,一丝风也没有,除了被石头砸得头破血流的人,还有被尘土盖满了的卡车,刚才那飞沙走石的一幕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还能站得起来的凶徒惊恐的看着祝福,嘴里嚷嚷着当地的方言,祝福此时却听得很明白,当大祭司能力开启的时候,甚至可以领悟到大自然中万物的心声,不过是区区语言的隔阂,对她来说又有什么问题? 他们嚷着的是:“魔女!”“罗刹女!”“灭世那伽!” 千百年来喊的都是一种东西,知不知道什么叫与时俱进啊,祝福对他们这种毫无创造力的行为十分鄙视与唾弃。 她一脸高冷的说:“我是飞天意面教三鲜肉丝面宗的细面大神,恐怖之名,在这个星球上四处游荡,他们在瑟瑟发抖中,跪称我的名讳‘逾期未还的信用卡’,你们这些可笑的凡人,也敢自称信仰的是真神,如果你们所拜的真神有灵,让他下来跟我pkpkpkpkpkpk,不动手,你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劲道!” 虽然她的话通过大祭司的力量,自然翻译为对方可以听懂的语言,但是,他们却惆怅的发现,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意思倒是明白了:“第一,我很厉害。第二,你们都是渣渣。第三,你们不跟我混不会有好下场。” 不需要听明白她具体说了什么,只要还记得刚才那场面的人,都不会反对这三条认知。 只不过,他们的信仰也没这么快扭转,一出生就相信的事情,周围人都相信的东西,一夕变幻,他们的理智告诉他们,不如跪拜在这位细面大神的脚下,但是他们的感情却不容许他们这么没出息,说变就变,谁还不要脸怎么的? 的确没有说变就变,还是坚持了很久的,当祝福柳眉倒立,地上的尘土又被风扬起来的时候,他们马上跪在地上,向细面大神交出自己的忠诚。 这些人的忠诚也不怎么值钱,那些作奸犯科的事,不是人人都需要去做的,祝福只关心一个问题: “是谁指使你们到这里来放肆?” 为首那人跪在地上:“是尼里瓦尔让我们来的,他说这里有邪神,需要我们这些忠诚的战士消灭。” “邪神……”祝福的嘴边露出一抹微笑,好像,也没有说错。 剩下来的事情,祝福不想再掺合的太深,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吧,她转身走回医院,对着门口那些已经站起来的战士们朗声宣布:“努力去消灭这些世界上的祸害吧,孜然战士们!” 孜然战士们面无表情,情绪毫无波动,也不想笑。这事闹这么大,完全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就在战士们还没有走到那群人面前,而祝福还没有完全走进大门的时候。 那群人的身后,有一个人举起手中长管枪,一扣扳机,一梭子子弹呼啸着向祝福身后袭来,祝福听见了开枪的声音,但是却来不及躲,手上的伤口已经收口,血早就停了。 甚至连刚才地上重新扬起的尘土,也并不是她的功劳,而是大自然的惠赐…… 第218章 信仰 那一瞬间,祝福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腰被人抱住,整个人像腾云驾雾一般,又有些像曾经玩过的高空跳伞,锐利的空气在耳边呼呼,然后,便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啪啪啪。”数颗子弹落空,争先恐后的射入门口放着的垃圾筒里,好好的垃圾筒瞬间变成了蚂蜂窝。 祝福被紧紧地拥抱着,鼻尖萦绕着的是熟悉的气息,头顶上传来李墨一温柔的声音:“别怕,没事了。” “有事!”祝福眼泪汪汪的抬起头来看着李墨一。 李墨一被她看的有些心慌:“怎么了?伤到哪里了吗?” 祝福揉着鼻子,声音哽咽着说:“刚才撞到鼻子了啦,你的胸怎么这么硬啊!!!” 方才李墨一心里着急,只顾着将祝福拉出危险地带,完全没注意到把她揽在怀里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他微微弯下腰,吹了吹她的鼻子:“不疼不疼,痛痛,飞走啦。” “这是什么鬼……”祝福破涕为笑,李墨一见她笑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曾经听别人这么说过,一时好玩,记住了。” “外面不知道怎么样了。”祝福好了鼻子忘了痛,听外面没动静,觉得有些奇怪,想伸头出去看,又怕飞来一梭子子弹,她看了看自己手掌上的伤痕,犹豫着是要把这伤疤给破开,还是新添一道。 不管是哪种选择,感觉都很痛的样子。 看出她的心思,李墨一的双手将她那只受伤的手包起来:“这点小事,不需要再伤害自己。我来处理就好。” “我想看看。”祝福满怀着期待。 “等我出去以后,你过一会儿再看。” 知道根本压不住祝福的好奇心,李墨一也只能在最大限度保证她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她的愿望了。 外面挺安静,两边人谁也没有说话。 那人手里拿着枪,面部表情十分狰狞,枪口顶着其中一位战士的额头。 子弹对着祝福射出之后,这个小战士想要扑上去将他的枪给缴了,不料却被旁边那几个方才看似已经臣服的人偷袭,打趴在地上。 他们之间用本地方言在交流着,李墨一听不懂,也不需要听懂。 右手抬起,一点寒光疾射而出,深深的扎入那只持着枪的手腕,那人吃痛,惨呼一声,手中长枪落地。 失去了最强有力的武器,小战士反应极快,腰部用力,猛然从地上弹起,将那人扑倒在地,擒敌锁喉拳将那人双手反剪在身后,踩着他的关节,令他动弹不得。 一身黑衣的李墨一,冷冷的扫视着那群人,嘴角露出没有温度的上扬弧度。 “有一位很有出息的kgb说过一句很了不起的话:我们将到处追击恐怖份子,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见上帝,在机场抓住就在机场枪毙,在厕所抓住就把他淹死在马桶里,最终问题都将得以解决。” “我相信你们喜欢宝石镶嵌的床,长生不老的少年,还有最醇的美酒,也喜欢美丽新鲜的,七十二个如蚌壳里珍珠一样贞节的白色葡萄干。喜欢到,宁愿为了这个伟大的梦想天堂而去死,永远不会真正皈依在细面大神的光辉之下。” “所以……去死吧,异端!” 李墨一说到做到,出手如电,身形如风,身后却听见一个男人喊道:“别杀他们。” 四个字喊得不可谓不及时,声音不可谓不响亮,李墨一却好像什么都没听见,只在转瞬之间,那几个帮着持枪人偷袭小战士的人,已经横七竖八倒在地上。 倒是那个持枪人,因为先被小战士扑倒在地,所以没有被李墨一打着。 李墨一蹲在小战士身边,看着那个人:“让我动手,还是你留着玩?” “我们应依法处置这些人。”小战士十分有觉悟。 在大恒国,李墨一做的就是偷偷摸摸,杀人放火的勾当,雇主也多是达官贵人,也没觉得这么操作有什么问题。 “他说的挺有道理。”祝福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李墨一出去三秒之后,听听外面没动静,寂寞无聊空虚冷,偷偷伸头看了一眼,发现李墨一大发雄威,打翻一群人,便大大方方跑出去了,正巧听见他与小战士的对话。 李墨一笑笑:“直接在这里处置了,还能给国家省颗子弹。” 小战士用力摇头,却也说不出更多的道理,只是重复着:“应该依法处置。” “那么,为什么要依法处置呢?”李墨一见他一脸的憨厚,忽然想逗逗他。 “不然……不然法律不就白设了吗?” 从来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解释,李墨一一时竟也没有想出有什么更好的话去回应,看着一向自信爆棚的李墨一眨了眨眼睛,祝福不由笑起来:“小兄弟,你这么说也可以,不过啊,我觉得是这样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小战士激动的叫起来:“这个我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说的话,我们班长总说让我们好好学学人家。” “咳……”李墨一清了清嗓子,小战士这才发现自己打断了祝福的话头:“不好意思,请继续。” “报仇什么的,只不过是一命换一命,挺无趣的,特别是像这种手上血案累累的,忽然他就死了,一命换好多好多命,简直是血赚不赔。所以,杀了他的同时,一定要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起码能让这边的渣渣们消停一会儿。” 小战士神采飞扬的脸,忽然沉了下来,光彩从他的眼中消失:“没有用的。” “什么?” “我的班长,在上一次反恐的时候,牺牲了,那些人……全部被公审,打了靶,但是……”小战士抹了一把鼻涕,说不下去了。 在身边的人遭遇了这样的不幸,他还能坚持依法办事,的确难能可贵。 祝福拍拍他的肩膀:“这些人相信着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我们也相信我们愿意相信的事情。凡是需要用鲜血与恐怖去逼迫别人的,都不会有好下场,自古以来,相信我!” 第219章 无人 当太阳再次从东南方升起的时候,小镇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虽然,这仅仅是表面上的平静。 除恶务尽。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这些话不是不明白,但是在这个小镇上发生的事,不过是吹遍全球的毒花粉中的些微少许,并不能根除,祝福与李墨一回到招待所,却发现关林森和乔瑜没有回来。 “他们俩跑到哪里去了。”祝福十分紧张,昨夜她的心思全部都在前门,完全没有关注到后面关林森和乔瑜的情况,后来事情完结,已经是凌晨,没见到他们俩,还以为他们先走了,没想到,却是不见踪影。 李墨一放下打了第十九遍的电话,听筒那头传来的只有一个冰冷的女声在循环着:“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放心,关林森的身手,也只是比我差一点点,不会有事的。”李墨一站在祝福身后,双手环抱住她温软的身子,贪婪地嗅着她头发上刚刚残留的沐浴后的芳香,“说不定他们是嫌我们碍事,私奔了。” 对于李墨一这么不着痕迹的自我表扬一下,祝福已经习惯了充耳不闻:“好啦,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安慰,这两个人要私奔也不该在这个地方私奔,一会儿还是得去找找。” 昨天那一夜的混乱,对小镇有很大的影响,李墨一和祝福想出去找点东西吃,顺便打听一下有没有人见过乔瑜和关林森,结果站在大马路上,只有风卷尘土,呼啸而过,所有的店铺都关着门,昨天的那些小店全部都紧闭着大门,原本在马路边上一溜排的小摊更是一个都不见,已经十二点多了,别的店不开就算了,连个卖馕饼的摊子都没有,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街上连个活的都没有,偶尔路过一只狗,看见祝福和李墨一,也夹着尾巴,飞快得逃走。 “这是怎么了?”祝福实在不明白。 李墨一打量着周围:“昨天晚上出了那么大的事,受伤的人多是本地百姓,今天大概都不敢出来了,害怕那些人卷土重来,镇子上的保卫力量不如省城充足,当然是能不惹麻烦,就不惹麻烦了。” 高高升起的太阳,将空无一人的土路照得明光光,在干燥的空气中,浮土在地上腾起有膝盖那么高,白色的旅游鞋没一会儿就变成了黄土色。 “要不要回去休息一会儿?”李墨一关切的问道。 祝福不服输:“我可不是娇滴滴的脆弱小美人,走两步就要休息,今天找不着乔瑜和关林森,我就不回去了。” 为了加重语气,她卷起袖子,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 忽然,她感觉有人在看自己,往那个方向望去,却没有人。 “轻点,轻点。”一个普通话不标准的男人呼痛。 李墨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一堵矮墙后面,右手如鹰爪般牢牢抓着那人的肩部,令他无法脱身,祝福看着他,觉得有点眼熟。 第220章 失散 “刚才是他在偷看我吗?”祝福知道李墨一不会无故抓一个活人出来玩。 李墨一点点头:“他是昨天想一百块钱卖你一杯马女乃子的奸商。” “哦~~~哦哦,”福这虽然不记得炝的脸,但是却记得他做的事,“好像昨天晚上在医院也看见你的,对不对?” “没错,就是他。” 那个年轻人看着她:“那两个人,昨天晚上,你们的朋友,我看见了。” “他们去哪了?” “我们从窗户跳出去以后,有人,拿枪的,向我们过来,那个男的,保护我们,受伤了,晕过去了,那个女的,把他带走了。” 虽然听着十分吃力,不过还是完全听懂了,昨天有人追击逃走的人们,关林森为了保护他们受伤,乔瑜带走了他。 可是乔瑜能把他带到什么地方?这地方难道也有乔家的基地吗? 也许这个年轻人是最后一个见过乔瑜和关林森的人了,戈壁茫茫,上哪儿去找人呢? *** “……啊……!”平躺着的关林森忽然睁开眼睛,只是微微一动,便痛得发出呻吟,他努力撑着身子想要坐起来,下一刻剧痛却如一道电流形成的鞭子抽在每一处神经最末俏的地方,剧烈的疼痛使他莫名的想要呕吐。 吐出一滩清水之后,内脏只是更加绞痛,过了许久,他才终于喘息着平复下来,视线勉强聚焦,关林森东张西望,这是什么地方? 触目所及之处,是一处低矮而黑暗的房顶,门外被正午的太阳光照得白晃晃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你总算醒了。”从门口那片耀眼的白光中,出现一个窈窕的身形,踏着她素来坚定又骄傲的步子,不是乔瑜却又是谁。 她手中握着一只保温杯,递给关林森:“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崖壁旁边还有点水,这里真是太旱了……” 还没说完,关林森忽然身子一低,单膝跪下来:“女皇陛下,您为什么在这里?” “你在说什么?”乔瑜茫然的看着眼前跪得端端正正,姿势无比标准的关林森,为什么这姿势跪着是在说什么女皇,而不是求婚? 关林森低着头:“陛下,瑞王叛军距离京师只有五十里,还请陛下早日离京,留有用之身,再做日后打算。” 乔瑜,电视台纪实栏目组负责人,知名制片人,平日接触的都是现实的社会问题,真实的见闻感知,无论是古代发现,或是奇案追踪,讲究的都是有理有据,科学合理。 在她的人生中,最不真实的就是遇见了祝福,陪着她在高三暑假去动漫节玩了一把cosy,出的角色是一个原创剧里的女帝,等轮比赛的时候无聊,带着一帮掌灯宫女执戈武士,浩浩荡荡去了漫展中心隔壁的咖啡厅。 也幸好那会儿被十几个人齐刷刷的又跪又拜,现在见关林森来这么一手,还没有给吓着。 乔瑜放下水杯,弯下腰,纤纤玉手按在关林森的肩上:“抬起头。” 关林森依言抬头。 乔瑜顺势将手按在他的额头上:“也没发烧啊。” 第221章 洗澡 关林森就这么抬着头,仰望着乔瑜,没错,眉眼间那熟悉的霸气,由灵魂深处透出的傲然之气,自十六岁那一年,遇见当时刚十四岁的大殿下,陪着还是储君的她在整个大恒国游历,一同经过多少艰险烦难,扫清多少障碍,最终看着她君临天下,在那咫尺朝堂之上,凤翼轻扬。 “女皇陛下,您怎么了,不记得我了吗?”关林森看着她,心中一阵悲伤,如果不是他在祀星族耽误了时间,又怎么会让瑞王有机会起兵造反,逼得女皇陛下在皇宫受到袭击,自己虽拼得重伤,将女皇带出,但女皇陛下现在似乎失去了记忆。 现在关林森的这种状态,连乔瑜也不太明白,这个男人自称已经活了几千岁了,就算是失忆,也不至于一路把几千年的记忆全丢了,只留下了在古代做禁军统领的记忆。 思虑再三,乔瑜决定先不要吓着他,一点点的问清楚他的记忆到底停留在哪一段再说。 “再往前走,就是戈壁大漠,我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关林森咬着牙:“律王、端王叛军起兵造反,这两个乱臣贼子,日后,我必取他们狗命!呜……”说到激动处,再次牵动了伤口,好在伤口没有再次裂开。 “有话慢慢说,不要着急,你着急,反倒让那些奸坏小人心里痛快,养好伤,让我们杀回去。”在乔瑜的安慰之下,关林森的情绪慢慢平复:“是。” “你先去洗个澡吧,外面有口井,里面的水有些浑,喝不得了,不过把你身上这些血还有土擦一擦,应该还是可以的,小心不要碰到伤口。” 关林森走出去,将井架上的木桶放下,打满水后,想要用辘轱将桶摇起来,胳膊一用力,大臂上的伤口立刻红给他看,一时吃痛,手一松,绳子飞快的在井架上转动,“咕咚”一声,木桶又落回井里。 他咬着牙,又用力摇着辘轱,每一下,伤口都会因为用力,而渗出一些血迹。 站在洞口的乔瑜看见了这一切,大步走向井边:“让开,我来。” 关林森赶紧阻止:“陛下,这如何使得,属下怎么能……” “闭嘴,脱衣服。”就五个字,没有更多的话。 乔瑜知道,这会儿跟他再废话,好言好语相劝,还不知道要磨蹭到什么时候。 果然,多年以来,已经习惯接受承澜女皇一切命令的关林森,迅速将衣服一件件脱下。 “下半截你一会儿自己洗。”乔瑜从随身的包里找出一块手帕,这个时代很少还有人会带手帕,乔瑜正好是极少数人之一。 丝绸的柔软与水的清凉盖在皮肤上,然后,背部的肌肤感受到乔瑜那双手的力量,虽然乔瑜刚才说话很凶,但是,擦背的动作却是十分的温柔。 关林森背后的伤口虽然多到令人感到惊悚,但都是一些被石子和玻璃擦破的伤痕,并没有什么要紧。 乔瑜抄着水,慢慢从他背上淋下去,关林森闭着眼睛,感觉水流将凝固的灰尘、沙土和血迹都带走,全身的肌肤渐渐恢复光滑,水从光裸的背部滑下,直至脚跟。 第222章 这是哪里我是谁 “好了。”随着又一桶水的浇上去,乔瑜将丝绸手帕交给关林森,“自己洗吧,看你紧张的,我还以为我是在意大利清洗大卫像。” 没等关林森有什么反应,她便转身进了山洞。 手机上一格信号也没有,“无服务”三个大字明晃晃的昭示着他们已经几近与世隔绝,乔瑜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回忆昨晚的情形,那群来袭击的人,不是同一伙人,从手中武器的形制来看,袭击祝福的那群人应该更有出息一点。 “嘁,还搞区别对待,难怪成不了大事。”乔瑜鄙夷的自语。 来之前,她曾经看过这里的整体区域地图,昨晚遭遇袭击之后,关林森很快陷入昏迷,她拖着关林森根本不可能走太远,从方向上看,最远也不会出了小镇,但是,乔瑜很快就发现这里的一切与那个虽然破旧,但怎么看都是现代化的小镇完全不一样。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子,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子或是麦子,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小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小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再往村子深处走,有些房子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子里的房间大小相似,格局相近,令乔瑜不由想起故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乔瑜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里就像个军营,甚至在村子中央还有一块方方正正的开阔地带,地上有程度不同的凹陷,看起来,与少林寺里的练武场很像。 昨晚,关林森一个人将那些凶徒暴打了一通,吸引了所有仇恨,结果所有凶徒都盯着他们追,这么多年来,乔瑜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坚持晨跑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持身材。 再然后,关林森重伤,几乎失去意识。 讲道理,那些人想要追,最多五分钟就能追上来。 可是,他们就这么忽然没有动静了,回首,身后一片黑洞洞,连个鬼影都没有,就好像方才在身后追着他俩的人从来都不存在一样。 当时夜太深,关林森又实在伤重,乔瑜没空去想这件事有多么的不可思议,一心只是牵挂着关林森的伤势,现在静下来,发觉一切都很不对劲。 一个身影从门口进来,头发被打湿后格外乌黑,侧身露出的小半张脸则因为受伤,而显出一种没有丝毫血色的冷白,如同上好的和田羊脂玉。 关林森看着乔瑜,瞳孔深处仿佛隐藏着一对晶亮的黑玉,他又跪了下来:“陛下放心,属下必誓死相护。” 第223章 荒村 洗过澡之后,也许是清醒了,关林森也恢复了做为现代人的记忆,想起自己刚才那样的失态,他想解释几句,乔瑜却一脸没兴趣听的样子,他也便不说了。 “你的伤怎么样?” 那伤口虽然看起来可怖,实则最重的伤也就是在肩头,以他自己丰富的临床经验来看,没有伤到血管,也没有伤到神经。看着乔瑜担心的模样,关林森反过来安慰她:“没事的,这只是伤到了肌肉层,不用担心。” “这里的天气十分炎热,伤口很容易感染化脓。”乔瑜从来不会做小女人那种凄凄哀哀的模样,她只是一针见血说出了事实,那道伤口只是止了血,但是,没有药,也没有有效的清洁,就连关林森也没有勇气说出:“一定不会感染。”这种一听就是随口蒙事的安慰。 乔瑜,从来不需要这种没有营养的安慰。 对这样的女人心动,关林森也只得感叹一物降一物,自己这辈子就栽在这样的女人手上了。 “这不……还没有化脓吗?何必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烦恼,说不定,很快就可以找到草药了。”关林森对前景表示乐观,乔瑜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不信,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出去在村子转转,说不定能发现什么。”乔瑜站起身,关林森紧跟着站起来:“我也去。” “你好好在这里养伤。” 关林森微笑着说:“我只是肩膀受伤了,并不是瘸了一条腿,万一在房间里发现什么可以用的药,就可以马上用了。” 说得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乔瑜也没有再坚持,相信关林森以他自己一个专业医生的判断,总归不会把自己给坑了的。 两人出了这座小院,向没有探索过的东边部分进发,越往东走,房屋越少,最后,连小路也隐在枯黄的草地之中,前方满是乱石与枯枝,手中没有开路的工具,很难再往前走。 在最后一间房子的后面,有一口很深的大井,乔瑜往里面看了看,没有水,本想就此离开,关林森却说:“等等,下去看看。” “下去?” 关林森解释道:“这口井的形状很特别,井口与普通的井一般大,但是井壁却不是直上直下的,很像做实验用的烧瓶,井中又没有水,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是用来藏东西,或是藏人的。” 说得已经这么清楚,就不要再多解释了,房间里有足够粗的麻绳,想来,也正是为这口井准备的,关林森将麻绳绕在一旁的树上,试了试坚韧度,又将绳子的另一头缠在自己的腰上,走到井边,准备下去。 乔瑜已经猜到他要怎么做,不由问道:“你的胳膊,可以吗?” 关林森将那只受伤的手背在身后,微微一笑:“只用一只手,我也可以下得去。” 二话不说,便用行动表示,关林森双脚踩着井壁,没有受伤的手握住绳子,一点一点的往下放,很快便到底了。 眼前的井壁侧面,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足够让人走过去,没猜错。 关林森看着那洞,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来过这里,这里是大恒国的西北境的边城,是大恒、北燕、西夏三国交界之地,当年承澜女皇还是储君的时候,在这里,发生了不少事情。 大概是因为房屋坍塌的太厉害,刚才竟然一时没有看出来。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从这个地道一直往前走,出来的地方应该是…… “下面怎么样?”乔瑜的声音从井口传出来。 “有没有带打火机?”关林森大声问。 “带了,怎么?” “这边有一个地洞,可以通到前面的镇子里,找两截干木头做火把。” 很快,两根木头便从井口飞落到了地上,声音清脆。 “快把绳子解下来,我也下来。”乔瑜看着井底的关林森。 “我上去把你背下来。” “不用,我能自己下来。” 关林森虽然很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不过,本能的不会去违抗乔瑜的要求,他老老实实把绳子解下来了,乔瑜将绳子抽回去,依样画葫芦系在自己的腰间。 她从井口落下的样子,让关林森想到壁画中曾经见过的飞天仙女,落地轻盈而稳定。 乔瑜将绳子解下扔在一边,回头看见关林森痴痴的模样,不由笑了:“怎么?很意外?” “意外,完全没有想到。” 乔瑜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一簇小小的黄色火焰陡然升腾起来,火苗太小,一时不能点着木头,她便将打火机搁在地上,手里拿着木棍,凑在火堆上:“看起来像不像烧烤摊?” “要是那些收藏发烧友们知道你这么用zippo限量版,心一定都碎了。”关林森笑道。 “东西,就是给人用的,打火机的功能就是用来点火,要是都供在家里当祖宗,我还要它干什么。” 关林森不禁莞尔,这倒是十分符合乔瑜的性格,她从来都是这样的实用主义,但是却也不讨厌,她的实用主义,从来不是建立在损人利已之上,而是双赢的局面,这年头,谁不喜欢这样的人呢? 终于,在zippo大神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有一根木头被点燃了,有了第一根,就有第二根。 那只劳苦功高的打火机,也终于耗尽了最后一口气,火苗变得十分微弱。 关林森用布将它包起来,递给乔瑜:“烧了这么久,还没烧变形,质量的确不错,回去充上气还能用。” “你喜欢就留着吧。”乔瑜早看出关林森对这只打火机上的花纹很有兴趣。 关林森从善如流,将打火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他从来不抽烟,只是喜欢所有美丽的东西。这个爱好,也是与前方这个城镇里曾经发生的事情有关。 真是迫不及待往前走了。 关林森领头走在前面,很快,地道七转八弯,最后一点太阳光也再也照不进这条幽长的地道。全靠着他们手中的火把上那噼啪燃烧着的火焰。 “快到了。”关林森说。 乔瑜问道:“我们这是已经进入曾经的大恒国了吗?” “是的,前方,就是丰县。” 第224章 脆弱 不知道现在的丰县会是什么样? 记得当初,这里人烟稠密,有又胆小却最后又为国捐躯的知县林翔宇,也有跋扈飞扬,却最终抵御了强敌北燕铁骑的律王,还有明明是个北燕人,却一心只想做生意,以及带走金璜的高玄武,还有县衙里热心又八卦的刘大娘。 想到这些故人,关林森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除了这些,当然还有曾经自己与还是储君的女皇一起度过的时光,开始的时候,自己只是一味想要按工作守则办事,没想到不知不觉,也受到了女皇的影响,最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开始做很多本不是份内应该做的事了,这样,也不错。 “你很高兴?”走在后面的乔瑜忽然说。 关林森有些惊讶:“这也能看出来?” “脚步轻快的好像马上就要下班去度假,当然能看出来。”乔瑜看着他的背影,“看来,你在这里曾经度过十分美好的时光。” “是啊……很有意思的时光。” “啧啧,声音都带着笑,看来是真的很有意思。” 很少见到关林森这么开心,连着乔瑜都觉得心情好起来了。 走到地道的尽头,洞口被许多杂物堵了个严实,关林森无奈地叹道:“叫他收拾,走的时候还是没收拾。” “他是谁?”乔瑜好奇。 “这里的主人,一个又怂又哭包的男人,最后,倒是死得十分英雄。”关林森用力将那些杂物推开,发出轰然一声巨响,蜘蛛网并着灰尘,飞起好高,关林森嫌弃的在面前挥动了几下,等尘埃落定,才对乔瑜说:“好了,现在可以出来了。” 曾经的县衙,曾经安安静静的小院子。 关林森带着乔瑜,一路给她指着说,那里曾经是厨房,那间厢房曾经是承澜女皇还是储君的时候住过的地方,那个大坑,原来是一片池塘,塘边垂柳依依,塘中有荷花,可惜林翔宇总是喜欢在塘里测试他做的傀儡木头人,活生生的糟蹋了好多花,从此再也没有长出来过。 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关林森的眼里都带着光,一路走过来,乔瑜只是听着他一个人兴高采烈的说着,他曾经的过往,自己从未参与,现在听他说着,也是觉得十分有趣,只希望他能再多说一些。 关林森忽然停住了话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怎么到了这里,忽然就变成话唠了,你一定听烦了吧?” “没有没有,我就当是听本地导游的导游词了,说的不错,再多说一些,我很想知道你们那个时代的科技到底是什么样的,怎么还会有傀儡木头人这种东西,听你的形容,已经有些像机器人了?” “嗯,工部那些老头子,整天没事干就研究这些东西,傀儡人是林翔宇自己的创意,然后不断的优化调整,最后已经可以做很多事了,当然,跟现代的机器人还是不能比,特别是开始的时候是上发条的,到后面才发现了火油,也就是我们说的石油,然后……” 关林森忽然噎住了,然后,瑞王与律王那个残疾的二儿子凤安年,联合北燕好战的那一支,将这批原本是想解放人力,做为耕种用的傀儡人,改装成了战斗用的傀儡人,大恒军队损失惨重,也正是因为如此,到最后,才不得不借用地狱亡灵军队的力量,将那些根本人力无法阻挡的傀儡人给消灭掉。 乔瑜看着关林森的脸色陡然变得阴沉,知道他一定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也不再多问,只是岔开话题:“你猜我们现在这是在什么时间线上?这个县城已经荒废,会不会恒国也不见了?”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只是关林森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罢了。 他跑向丰县中,最金碧辉煌的建筑——律王府,想要找出一些端倪。 这里曾经门庭偌市,这里曾经站着许多拿着礼物,只为求见律王一面的人,现在都没有了。 冰冷而紧闭的朱漆大门上,一排七颗铜门钉也失去了往日耀眼的光芒。 这里没有人。 王府,也空了。 关林森的手按在门扇上,门没有锁,“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露出了门内的景色。 没有人照管的地方,野草疯狂地从地砖缝中野蛮地生长着,竟有半人高,草丛里不知名的动物被关林森的脚步惊扰,慌慌张张地蹿向远方,引动草丛如同水波一般向两边分开。 “这里曾经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只要抱住律王的大腿,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关林森忽然想起这两句诗,眼前的一切,让他开始怀疑,自己曾经经历的那一切,是不是都是一场梦而已,而不是真实存在的。 可以看出,律王府的人走的并不慌张,他们很有条理,很有秩序的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地上也没有什么被打碎的,或是落下的东西。 现在,这里只剩下了一座大院子,就好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曾经鲜花满地、修竹凤吟的小苑荒芜了,各种各样野生的、杂乱的草依起痘痘生长,甚至有些地方过了庄院。 树枝还在不断萌发,枝条高高地伸过了院墙,遮住了曾经有仆人丫环匆匆走过的墙根。屋子空了,洞开的门窗,就好像受了委屈的孩子的眼睛,盛满了忧伤与落寞。 离开了人,就算是王府,也不再有那样的辉煌与威严,枝叶遮住了阳光,遮蔽了院中往日所有的灵动。野草的茎叶高过了院墙,细碎的花朵开满了墙头,台阶上爬满了苔藓,遗充的灶台、床铺,还有一些瓦罐瓷器上,也落满了尘土,屋墙上的墙皮剥落了,斑斑驳驳,看起来更是颓废非常。 墙缝里长满了不知名的小草,喜欢阴湿的小昆虫肆意进进出出,院落里,门庭外,小径上,植物、昆虫、小动物无所不在,它们兀自热闹着,只是这样的王府,落在关林森眼中,却是分外的凄凉与落寞。 漫长的千年时光也这样过去了,见过了鲜血与战争,见惯了好友的生离与死别,关林森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坦然的面对一切的世事无常,只是现在,他却觉得自己十分的脆弱,是的,脆弱。 这两个字在他自己看来,简直就是好笑,自己这个千年老妖精,竟然还有脆弱这样的感觉?那可不是天大的笑话、 第225章 祭坛 在整座丰县转了一圈,也没有看见一个人,曾经走过的地方,格局仍在,只是一切都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透着颓废与荒凉。 乔瑜明眼看着关林森眼中透出的悲伤,她没有刻意去安慰他,像他这样的男子,不需要无力而廉价的安慰。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乔瑜说。 此时的关林森正抬头看着一处老药店的招牌,招牌上全是灰尘,在这里,他与高真北和李墨一,曾经为了抢购一种难得的药,发生争执,最后,武力没有能解决的事情,却被女皇陛下施计得手了。 “看什么,笑的这么开心?”乔瑜并不是真的想要得到一个回答,她又继续说:“从这里离王都远吗?我们要不要往王都去,就算如你所说,是遇到了叛乱,但也不至于整个国家都荒废了,也许,这里只是像明代时的敦煌一样,被划在了治外而已。” “不,我们得留在这里。”关林森说。 “这里是与现世社会联系在一起的通道,祝福与李墨一他们正在小镇上,如果他们也找到了路径,那么,他们也会出现在这里,我们再等等,他们说不定很快就会出现。”关林森说。 他说的十分有道理,乔瑜表示赞同。 “不过就现在看着一片荒芜没有人烟的样子,住在这里连一应的食物与水源都难以保证。”乔瑜对于这里的条件,很没有信心。 关林森却笑了:“到了这里,有我在,还怕没东西吃?” 首先要找到住的地方,关林森还是选择住在熟悉的县衙,那里的房子不大,比起律王府来,要收拾起来,容易得多。 一应的家具都还在,打开柜子,里面的被褥枕头都没少。 只不过,上面都是灰,而且,放了这么久,布料早已朽坏,一碰尽化为飞灰。 看来,今天晚上想要住得好,会是一个很艰难的大工程。 “你去找吃的,我来处理这里的事情。”乔瑜卷起袖子,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在关林森的心中,乔瑜从来都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哪里会干这些事,不过,找吃的也的确是当务之急,到时候上山再看看有没有动物的毛皮或是大的树叶子,可以摘取下来当被褥用了。 等关林森回来,已是繁星满天,而乔瑜,竟然已经将整个院落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床上的被褥用品,看起来花色有些眼熟。 “这好像是……” “嗯,这是我带来的。” “你为什么会带床单和被套来?”关林森很难理解。 “因为我嫌外面酒店的床上用品不干净,反正都是我自己带着,也不影响别人,所以,没告诉你们。” 出发之前,就看见乔瑜带了巨大一包出来,不过她一路倒也真的没有麻烦其他的旅伴替她背替她拿,因此,其他人也并没有什么异议。 没想到,现在却是起了大作用了。 “你居然还带了老干妈?”关林森从桌上看见了一只熟悉的玻璃瓶。 “嗯。” 关林森本来还担心,厨房里的调料摆了几千年,早就不能用了,打回来的兽肉应该怎么烹调才能去腥调味,现在的问题,又全都解决了,只要一瓶老干妈,没什么处理不了的事。 “想得真周到。”关林森由衷的赞道。 “那当然,我是什么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谦虚的乔瑜坦然地接受了这个赞美。 晚上,关林森操刀,将那些肉和采来的野菜处理完毕,然后交由乔瑜掌勺,虽然都是老干妈的味道,不过,在烛光的照映下,气氛才是最重要的。 这是关林森头一次与乔瑜单独共同晚餐,心情有些紧张,想要说点什么,但是脑中转了几个念头,换了几种开场白的方式,似乎都不太合适。所以,他选择了沉默,一块肉放进嘴里,默默的嚼了半天也没咽下去。 “你是不是改学中医了?”乔瑜忽然问道。 关林森匆匆将那块肉咽下去:“没有,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看你嚼着那块肉已经嚼了有三分多钟了,我记得中医上有说过,要嚼得细烂,才不伤脾胃,所以才问你是不是最近开始钻研中医了。”乔瑜微微笑着。 关林森当然知道她这是在笑话自己,而不是真的想要问他最近的研究课题,也跟着笑起来,安静的用餐气氛被乔瑜首先打破,哎,看来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自己都是得在她的掌控之下。 最要命的是,自己似乎对被引导还挺开心,真是没出息到家了。 关林森心里一面对自己唾弃的要死,一面又挺开心,顺着乔瑜的话题说下去。 “不知道他们俩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里来?” “可能今天晚上,可能明天,也可能永远找不来。”乔瑜是一个理性的人,她从来都相信百分之百的事情,摸到这里来全靠运气和概率,这就很难说了。 “你以前在这里呆了多久?” “大半年吧,从冬天到夏天,然后就打仗了,丰县保卫战,那一场打得真是畅快淋漓,北燕十万大军压境,丰县这里所有人加上北玄营的守军也才一万人不到,最后,靠着萧将军的计谋,还有大殿下亲自上阵督战,竟然让北燕军大败而归,实在痛快。” 想起那场胜仗,关林森现在都忍不住想要笑。 看着面前这张冰雕玉琢般的脸,露出了温暖的笑意,乔瑜心中不由一动,可惜他这样的笑脸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几千年前,在这个异时空所发生的事情,而祝福则是与这个时空密切相关,也许,他更喜欢的是祝福? 乔瑜不知道自己此时已经不知不觉钻入了毫无逻辑的牛角尖,关林森也不知道面前这个令他倾心的女人,竟然想着这种事情。 收拾完碗筷,两人各自回房准备休息,却听见,门外似乎有很大的动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外面的道路上狂奔而过。 乔瑜开门出来,正看见关林森披衣往前院走去:“你也听见了?” “嗯,我去看看。” “要是祝福和李墨一来,不应该会有这么大的响动吧?小心点。” “万一他们开了两辆卡车来呢?”关林森打了个哈哈,当然他心里也清楚,这是不可能的,不知道是什么怪物在这里出没。 刚刚到了门口,关林森就闻到一股很可怕的腥气直往鼻子里钻,那是地狱里亡灵骑兵的味道。 “怎么了?”乔瑜问道,她站在关林森的身后,什么也没有看见。 关林森转身,笑着看着她:“没什么,你回去睡觉吧,可能是来找我的老朋友。” “老朋友?”乔瑜怀疑的看着她。 关林森故意扯了个谎:“我当年在这里住着的时候,也与游牧族的不少人有往来,兴许,这里荒弃之后,时常有游牧族的人过来暂住,我出去看看,说不定还能从他们那里借到一些吃的喝的。” “不会是去找老相好了吧?”乔瑜开玩笑。 “哎,我现在比起这里所有的老相好都要老几千岁,她们都不会看上我的。” “那你去吧,早点回来。” 关林森迈步出门,顺手关上了大门。 笔直的青砖路上,两道如车辙般的磷光骨粉划出的道路,在月色的映照下,发出闪闪的不祥磷火,指引着关林森向前的路。 为了保住大恒国,承澜女皇使用逆天的禁术,召唤出了地狱亡灵军团,同时付出的代价,便是亡灵的诅咒,她纵使灵魂转生,无论转生到哪一个时空,生生世世,每年都有一段时间,会痛苦难当,如受千刀万剐之刑,却无法以死来解脱。 关林森在祭星大典之后,体内得到了星华之力,拥有将诅咒引入自己体内的力量,因他拥有的是不死之身,因此,诅咒的力量也加重了许多,亡灵恨他不入轮回,而在人世间自由的享受着阳光的明媚,而不是永远在阴间的黑暗中徘徊。 在现世社会,每年的这个时间虽然煎熬,却因为离诅咒地隔了一个空间,而使得诅咒的力量变得衰弱,也不过就像是普通的发高烧那样全身酸痛一阵子。 但是现在……关林森无奈苦笑,很久没有体会到那种被万千刀锋割开身体的感觉了,看来,今夜是逃不掉了。 亡灵骑士会出现在这座小小的城里,一定也是感应到了他的存在,召唤亡灵军团的契约,是签订者,不可以主动前往其他的空间,只能经由转世而由时空主宰者自行决定,但是,关林森却并没有因转生而离开。 违反了契约,付出的代价对于亡灵的怨气来说,也小的可怜,它们今天是回来报复的。亡灵骑士留下的磷火指引,就是要他跟着去亡灵祭坛。 大概今晚会承受更加可怕的报复。 对于自己将要面对的酷刑,关林森并不在乎,他只希望不要惊扰到乔瑜,不要吓到她。 前方,那片破屋发着绿莹莹的幽光,大概,就是亡灵祭坛了吧。 关林森深吸一口气,大踏步向前。 当他踏进幽光的瞬间,耳边便响起了怨灵与鬼怪的惨呼与哭号声,尖利刺耳,还夹杂着一个声音:“你违反了契约,你违反了契约……” 许多杂乱的声音汇成一句话“他违反了契约,他违反了契约……” “惩罚他!我们要惩罚他!” 尖利的哭号与怪笑,环绕在周围,关林森的脚下,又出现了一条白色的线,笔直地通向前方那个由白色骸骨搭成的座椅。 他一步一步向前迈着步伐,步伐很稳,不见一丝慌乱。 当他坐上白骨座椅时,座椅瞬间弹出尖如刀锋的白骨,刺穿了他的手腕、双腿,侧腰、肩头。 鲜血瞬间涌出,流淌在白骨座椅上,将那一片森森白骨浸染成了一片妖艳的血红。 “鲜血的味道,这是鲜血的味道。” 怨灵们狂欢般的叫嚣着,关林森被剧痛折磨的没有一丝力气,额头上布满了冷汗,他微微张开嘴喘息着,连痛呼都做不到。 “你,你这是在做什么?”乔瑜的声音忽然从门口传来,关林森努力睁开眼睛,嘴唇蠕动着,发出微弱的声音:“快走,快走……” “这个女人身上也有契约的味道……但是契约却不在她身上。” 怪声在祭坛中回荡,“契约变了?”“她才是契约签订者。”“把她也抓来吧。”“我们不能抓两个人。” “可是她是契约签订者。” 亡灵之间似乎发生了分歧,关林森身上如被刀割的痛苦微微减轻了一些,但是被骨刀贯穿的部分,鲜血犹自在泊泊流出。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来到这里就会发生这样的事?”乔瑜看着他,心中一阵绞痛,她想要将他抱起来,只是轻轻一碰,关林森忍不住痛呼出声,骨刀上附着的魔法,不到血祭完成,是不能让祭品离开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乔瑜问道。 关林森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没事,很快就会好了。” “你现在这样子,跟我说很快就会好?”乔瑜咬着嘴唇,四下寻找东西,想要将这白骨座椅打破。 “没有用的。”关林森看出了她的想法,“趁它们还没商量出来应该拿你怎么办,你快走吧,只要不在白骨祭坛之内,它们就拿你没有办法,你不属于这个时空,你的灵魂是时空管理者指定投胎的,你与我,不一样。” “我不管,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可以伤害你!”乔瑜举起石头,用力地砸在白骨座椅上,却一点作用也没有。 “她想要破坏祭祀。” “杀了她。” “对,杀了她。” “两份祭品,会让我们更加高兴,杀了她……” 争执着的亡灵,因为乔瑜的这个举动,很快达成了统一意见,从虚空中,变出许多骨刃,飞速旋转着向乔瑜射来。 以乔瑜出色的运动神经,仍有一把骨刃没有躲开,后背上的衣料被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第226章 命运 还没等她站稳,第二波骨刃,又飞速旋转而来。 这次是全方位的笼罩着她的全身,转瞬之间,乔瑜便已经感觉到破风的声音已近在咫尺,她闭上眼睛,等待着剧痛来袭。 忽然,她落进了一个温软,却又满带着血腥气的怀抱中,她睁开眼睛,发现关林森不知什么时候从白骨座椅上挣脱下来,带着满身的血迹,将她紧紧抱在怀中,那些骨刃全部砍在了他的身上。 “祭品逃脱了。” “他竟然敢逃。” “杀了他,杀了他。” 白骨祭坛中,原本嘈杂的声音,汇成了阴森而可怖的一个声音:“杀了他,杀了他。” 关林森忽然身子一软,松开了乔瑜,倒在地上。 他双目紧闭,气息微弱,眼看,已是命悬一线。 而此时,第三波骨刃,又从虚空中出现,飞速向他们袭来。 乔瑜抱紧着关林森,等待着。 忽然,一阵狂风,从祭坛口吹了过来,在空中旋转着的骨刃,没了声音。 乔瑜睁开眼睛,方才还在空中不计其数,高速飞旋着的骨刃,竟然一把也没有了。 “祀星族的人,素来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什么要来坏我们的祭祀!” 亡灵恶毒的咆哮着。 乔瑜循声望去,发现,门口站着一个女人的身影,一轮明月在她的背后,那个身形看着十分熟悉,不是祝福却又是谁。 “祀星族的人,不关你的事,快滚开!” “否则我们连你一块杀!” “拿祀星族人的血来祭祀我们!” “杀了她。” 祝福冷冷一笑,没有说话,她只是缓缓抬起双手,结出一个复杂而奇怪的符印,那道印,似乎将天上的星光都给引了下来,被星光照着的亡灵,无不发出惨呼之声,化做飞灰烟灭。 几番下来,亡灵的声音越来越小,它们的声音在说: “她是谁?她为什么可以伤到我们。” “那是什么样的力量!” “这是祭星族大祭司啊。” “大祭司……” “大祭司!!!” “那是星光灭灵阵,快跑啊……” “快跑……快跑……” 白骨祭坛中忽而刮起数道风,向着不同的方向消失了。 那些嘈杂的声音,顿时再也听不见,这里,又是一片夜的宁静。 乔瑜抱着奄奄一息的关林森,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这般的无能为力,从小以来,没有什么事是她算不到,也没有什么事是她做不到的,凭着她自己的聪明,凭着家族的力量,几乎是呼风唤雨,顺风顺水。 而现在,却连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都无法保护,从来没有受过挫折的乔瑜,一时间,茫然不知所措,除了紧抱着他,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祝福走过来,蹲下,双手笼在他的身上,想要进行治疗,可是,却也只发出了一丝微弱的光,并没有什么大的效果,血流速度减慢了,可是没有停止。 祝福从口袋中掏出一把小刀,对着自己的手腕,狠狠的拉了一条口子出来,鲜血从手腕皮肤的伤口出喷涌而出,祝福再次将双手覆在他的身上,光芒大盛,笼罩着他的身体,可是依旧没有覆盖完全。 “亏大了。”祝福笑了笑,用刀子,将另一只手腕也割开。 血红色的光芒,包围着关林森,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原本已是露出濒临死亡的灰白色嘴唇,此时又慢慢的有了血色。 乔瑜喜极而泣,一滴眼泪“啪”的落在关林森的脸上,他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抱着她的乔瑜,又看着双手还在不断流血的祝福,他颤抖着嘴唇,想要说话,却一个音都发不出来。 “好了,剩下来的,多吃点好吃的,就能给补回来。”祝福站起身,却一阵晕眩,差点一头栽在地上,李墨一眼疾手快,将她打横抱起。 他看了一眼关林森:“要我一会儿回来抱你回去吗?” 关林森勉强挤出一个笑脸:“你还是安心照顾她去吧,我还没死呢。” 李墨一点点头:“县衙见。” 回到县衙,李墨一老实不客气的占用了那间一看就是关林森的房间,祝福倚在李墨一的怀中:“你不怪我?” “为什么要怪你?” “为了另一个男人,伤了自己。”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你大杀四方,还进了局子做笔录,哈哈哈,还跟我装什么山村来的天真小哥,我那会儿居然相信了。” 李墨一低头看着祝福满是笑意的眼睛:“你还记得,我是为什么大杀四方吗?” “救我呀。” “那,为什么会救你呢?” 当然是因为祝福多管闲事,或者叫见义勇为,叫破了小偷的行径,被怀恨在心的小偷报复,差点被捅了一刀。 “那会儿你为了一个陌生人都会如此不顾自身安危,我现在又怎么会因为你救了好朋友的男朋友,而责怪你。” “好朋友的男朋友……可千万别让乔瑜听见,她会打死你的。” 李墨一温柔地看着她:“她要是打死我,你会来救我吗?” “不会!” “……” 祝福笑道:“我会哭着抱着她的大腿,求她不要打死你,如果她不同意,我就在地上打滚,把眼泪鼻涕蹭在她最贵的高级定制礼服上。” 说着,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她的嘴唇被两片柔软堵住,是李墨一,还越吻越深,祝福的呼吸也变得紊乱,双手紧紧抱着李墨一的脖子,回应着这个吻。 忽然,李墨一中止了这个情意绵绵的深吻,祝福不解地看着他:“怎么了。” 在烛光下可以看出,李墨一的脸颊上有两抹可疑的红色:“你刚受过伤。” “嗯,所以呢?” “所以,不太适合激烈的活动。” “切,就你那个程度,也叫激烈?”祝福一脸的不屑。 “不要故意挑衅,那不是你能承受的。” “来呀来呀,战个痛!”祝福扬着脸故意一脸傲然的看着他。 接着,天旋地转,她的背碰着了床面,李墨一将她压在身下,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这可是你先招惹的我!” 祝福嘻笑着,抬起腿,蹭了一下李墨一那个明显已经有所反应的地方:“嗯,没错,是我是我还是我。” “那一会儿,可不要求饶。” 祝福摆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咦?求饶?叔叔,为什么要求饶呀?” “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坏了!”李墨一咬着牙。 祝福眨着眼睛:“哎呀呀,你这样不行呀,一点都不够霸道总裁呢。你应该说,小妖精,你点起的火,你负责来灭。然后,我再说,不要呀不要呀,求你放过我。你继续说,嘿嘿嘿,今天,你是逃不掉的。最后,我珠胎暗结,带球跑,你满世界的追我,为了我见神杀神,见佛杀佛,最后,娶我回家,我再与你家里的人开始宅斗!哎呀……” 她那喋喋不休的小嘴,又被李墨一结结实实的堵住,许久,李墨一才松开她:“别闹了。” “哎?”祝福笑道,“我可没有闹。” 李墨一站起身:“他们俩还没有回来,要是回来看见我们这样……” “会妒忌死的。”祝福没羞没臊的接了一句。 李墨一决定假装没有听见这句话:“我出去看看,关林森那么肥壮,乔瑜一个人弄不动他。” 被乔瑜架着走的关林森,打了个喷嚏,乔瑜急忙问:“你冷吗?” “我没事,就是觉得鼻子有点痒。”关林森虚弱的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走在长长的街上,关林森低声说:“没想到,你会为了我而流泪。” “你为我流血,我为你流泪,这不是很公平吗?” “你还真是……”关林森看着乔瑜脸上飞起的红晕,听着她强行解释,忍不住笑起来,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有力气笑的话,就自己走。” 乔瑜凶巴巴地瞪着他。 关林森扭过头,可是从他身体的颤动来看,还是在笑。 乔瑜“哼”了一声,手上力气微微一松,关林森的身体,马上便软软的要倒在地上,吓得她赶紧用力将关林森的身体拉回来,关林森顺势吻住了她的嘴唇,乔瑜一惊,又差点松了手,此时关林森的手正环着她的腰,乔瑜被关林森身体的重力带着,靠向一旁的墙壁。 两人纵情地吻在一起,忽然,关林森听见有脚步声接近,转头望去,李墨一有些尴尬的摸着鼻子:“对不起,两位继续,我先走了。” “哎,等等。”乔瑜赶紧松开手,“还得麻烦你把他给弄回去。” “哦……我可以再等等。” 回到县衙,关林森才发现自己的屋子已经被李墨一和祝福霸占了,看着他一脸苦恼的样子,祝福主动提出:“我和乔瑜睡一间,你和李墨一睡一间。” 两个都是失血过多的人,晚上真要做什么激烈运动的确对身体不好。 因此,没有人提出疑议。 房间里的烛光灭去,满月的光辉从窗户照进来,两间屋子里的四个人,都各怀心事,没有睡着。 女生寝室的卧谈会内容永远少不了男人。 祝福已经听说路上关林森与乔瑜的绯闻,精神抖擞的问乔瑜是什么时候对关林森有感觉的。 而乔瑜则是反问她是不是已经跟李墨一嘿嘿嘿过了。 两个八卦的女人的聊天内容,终于进入到实质性的阶段…… 男生寝室的卧谈会内容当然也不会少了女人。 李墨一问关林森:“你现在终于消除了对女皇陛下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恐惧症了吗?” 关林森反唇相讥:“你对大祭司那种只敢远远守护,不敢近前一亲芳泽的感情都没了,我已经落后很多啦。” 男人们的聊天似乎进行的不是很顺利。 几番言语争锋之后,聊天内容变成: “要不是你有伤在身,我就揍你。” “我带着伤,一样把你打趴在地上。” “……” 从隔壁房间里传出的奇怪响动,让祝福和乔瑜面面相觑:“他们俩……” 当祝福和乔瑜闯进他俩房间的时候,李墨一正将关林森按在床板上,那姿势……略有一些暧昧…… “看不出来……你竟然有这种爱好。”祝福摸着下巴。 乔瑜则是同情的看着关林森:“没想到,你竟然是在下面的那个……” 两个女人摇着头,离开房间,房间门,在石化了的关林森和李墨一的眼前被合上了。 然后,从隔壁房间……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 *** 从丰县的县城,到承澜女皇的王陵,需要走三天,为了尽快找到那枚失落的玛瑙,第二天一早,便收拾好东西,启程上路。 山间的小路,已经许多年没有人走过,茂密的荆棘将所有人类曾经活动过的痕迹尽数掩去,李墨一在前开路,远方的山中,时不时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吼叫。 走在最后面的祝福挺兴奋,东张西望:“这边的山里,会有大野狼吗?” “没有,你又不是小红帽,大野狼不会来找你的。”李墨一挥动着砍柴刀,荆棘条在刀光过后,纷纷落地,露出原本的道路来。 “那,这只是什么?” 李墨一回头一看,一只黑色的四腿兽紧紧的跟着队伍后面,欢乐的摇着尾巴,关林森先认出来了:“虎子?” “哎?这是你养的?”祝福惊讶,“你那会儿养的狗,这会儿还活着?” 关林森点点头:“这是以前,陛下在丰县的时候养过的一只黑狗,叫虎子。” “现在,是黑狗精?” “不对,它还是狗。”关林森感觉得出,从它身体上传来的温度。 李墨一转过身来,看着那只狗:“如果它还没死,那我们的时间线……是不是有问题?” “我刚才也这么想。”关林森微笑着,笑容里却带着一丝苦涩。 看见虎子的时候,他一瞬间想到是,也许现在的时间线,还只是刚刚进入到了瑞王之乱,祭星大典还没有开始,可是,昨夜的亡灵祭坛则说明,他已经召唤出地狱亡灵军团,也就是变乱已生,李墨一与祝福在这里的原身已已经消失,而自己也已经以身相代,换取女皇转生后的平安喜乐。 第227章 搞事 不知道为什么,虎子很害怕李墨一的样子,外观看起来好像一条威武的大黑狗,看见李墨一的时候,却总是缩在乔瑜的身后,祝福忍不住问道:“以前,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吗?” “恩怨……”李墨一斜眼看了一眼虎子,冷笑一声。 虎子立马把自己缩得更小,跟在乔瑜身后亦步亦趋,假装自己并不存在。 “也没什么,只不过是丰县保卫战最严峻的时候,虎子偷吃了几回李墨一好不容易从北燕偷回来的食物,被李墨一稍微的训了一下而已。”关林森笑着解释。 祝福却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昨天晚上最后是发生了什么,你竟然会为他说话?” “也没什么,只是说出事实而已。”关林森看了一眼虎子,“当时我也很赞同李兄的做法,那些食物里,有我的一份,还有陛下的。” “难怪……”祝福点头道。 她看着虎子:“偷吃是不对的。” 虎子用乌溜溜、湿润的眼睛看着她。 “那是战争年代。” 虎子一脸的无辜。 “没有把你杀掉吃肉,就是很对得起你了,你还偷吃。”祝福的表情变得阴森。 “呜……汪……”这个女人更可怕,比前面那个男人还要可怕…… 受到惊吓的虎子想要跳到乔瑜身上,却被一旁的关林森给拍了下来:“你现在不是小狗了,这么跳上去,谁受得了。” 被嫌弃的虎子发出“呜呜”的声音,垂头丧气的跟在队伍后面。 “前面是个小山村。”关林森说,“以前是……” 现在已经是一片平地了,叛军当时攻入王都的时候,将这里的房屋尽数烧毁,只有一些被焚烧后的废墟还留在原处。 又向前走,便是王都了。 王都中,不知现在是谁家天下。 担心是没必要的,星空之下,王城大门敞开着,一个守城的人都没有,城中也没有往日繁华的声音。 一行人就这么进入了曾经这片大陆上最热闹的都市。 王都之内,比起丰县的确要好很多,这里的人好像一夕之间消失的,东西都还在,只是没有了人。 桌上连灰尘都很少。 “人都去哪儿了?”祝福好奇问道。 她看见桌上放着的玫瑰花饼,好奇的拿起来,看了看,还很新鲜,就好像刚刚做好了,放在这里的一样。 虽然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不过,祝福还是不敢吃,万一里面有什么奇怪的防腐措施,说不定吃了它会变成木乃伊。 于是,她又将那块玫瑰花饼放了下来。 然后,她的双眼陡然瞪大:“这饼!!!少了一块!!!” 乔瑜笑道:“你是不是刚才自己偷吃过了,又忘记了?” “没有啦,明明刚才这盘子里是五块,我拿起来了一块,盘子里应该还有四块,可是现在,只剩下三块了。” “你眼花了吧?”乔瑜走过来,看了一眼盘子里的玫瑰花饼,现在加上祝福放回去的,的确是四块。 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四块变成了三块。 然后变成了两块…… 乔瑜与祝福两人互看一眼,说不出话来。 “我觉得有一种可能……”祝福清了清嗓子,“我们是从另一个空间过来的人,所以,看不见这个空间里的人,只能看见没有生命的东西。” “那这只狗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这只狗,跟他关系比较好?”祝福指着站在门外的关林森。 两人这才出去。 关林森看着两人:“你们刚才进去,那家人竟然没有把你们给赶出来?” “什么?那家里,有人?”祝福这下更惊讶了。 “对啊,那么多人呢,在吃饼。”关林森睁大着眼睛,“你们看不见吗?” “这……还真的看不见。”祝福回答道。 祝福终于理解,为什么刚才在城门口,明明没有人,可以正大光明进的,关林森却非要从城头上越过去,本以为这是一种奇特的仪式,没想到,却原来是因为他可以看得见守城的人。 “恭喜你,达成成就:沟通阴阳两界。嗯,也不是阴阳两界……总之,就是沟通两界啦,太棒了,别人看不见我们,我们去抢钱庄吧。”祝福激动的表达了一下自己多年来的心愿。 “我们还是先找一个地方住下,明天出发去王陵找玛瑙比较好。” 关林森进入一个完全无人的客栈,祝福看着关林森对着空气比划着说了半天。 只听他说:“对,我一个人,要四间房,我睡一间,我的狗要睡一间,我的换洗衣服要睡一间,我的干粮也要睡一间。” “掌柜的会不会认为他是神经病?”祝福低声问乔瑜。 乔瑜笑笑:“你选择当换洗衣服,还是选择当干粮?” 两个姑娘就这么愉快的把当狗的选择抛给了李墨一。 李墨一摸了摸鼻子:“我想选择当我。” “要是掌柜的能看见你,那就可以当‘我’了。” 在酒楼,关林森一人叫了一大桌菜,还要四副碗筷,所有的客人见了这阵势,纷纷吓跑。 “那个人,怎么摆这么多碗筷?” “我听说,南洋养小鬼的,都是在吃饭的时候,也要给小鬼多放一副碗筷的。” “那人怎么放了这么多。” “养得多吧?” “这人养这么多鬼是想干什么啊?” “嘘,他看过来了,别惹事,快跑。” 就连掌柜的和伙计看着关林森都瑟瑟发抖,原本还想在酒楼打听一下现在是谁家天下的梦想破灭了。 “有什么好问的,进皇宫一看不就知道了,反正守卫又看不见我们。”祝福倒是挺开心。 皇宫灯火辉煌,关林森远远的看着门口的守卫,已经一个人都不认识了。 “我们进去就好,你回客栈吧。”李墨一说。 李墨一不是第一次来皇宫,熟门熟路的带着祝福和乔瑜两个人在皇宫里走来走去,一一介绍:“这是上朝的地方,这是储君住的丹凤殿,这是御膳房,这是值班的太监宫女住的地方……” “导游导游,我们能不能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啊?”祝福举手。 “万一吃了东西,你就显形了怎么办?” 嗯……倒也是,太冒险了,祝福只得放弃了这个伟大而光荣的想法。 可惜看不见这里的人都穿着什么样的衣服,祝福对于古代有着无比美好的幻想,虽然这里是异世界,不过,从李墨一的态度上来看,应该也不会差太多吧。 在御书房内,李墨一看见了女皇王陵的建设图纸,他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明天就要封门了。” “哎?什么叫封门?”祝福问道,“是完全埋起来吗?” “对,所有工匠撤出,然后,完全把墓地掩在封土堆之下,到时候再进去,就很麻烦了。” 李墨一转身就向外走:“在这个世界里的关林森应该已经把玛瑙放进去了,快,我们必须今晚就赶过去,拿到玛瑙。” “你们留在客栈里,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李墨一全力施展轻功,身形如飞燕一般向着王陵方向而去。 回到客栈,两人将李墨一的情况告诉关林森,关林森站起来:“他怎么一个人去了,我只是把玛瑙埋在碑下,没有放进墓里啊,糟糕。” 他一路狂奔下楼,却被掌柜的拦住:“国丧期间宵禁,违令者斩,客官千万不要出去。” 关林森回到房间,想从窗口飞身跃出去,却终究因为在亡灵祭坛受伤,元气未复,差点一头栽到楼下。 “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祝福对乔瑜说,“你照顾他。” 乔瑜点点头:“嗯,你小心一点。” 从城里到女皇陵,大概有三十多里路。 “算下来也就十五公里,还没有马拉松的一半长,这点距离算什么!”祝福对自己说。 不过她完全忘记了一件事,她是个连跑八百米都勉强及格的人,工作之后更是疏于锻炼,别说马拉松了,跑个出租车起步价都要了她的命。 她从狂奔,变成了快走,然后变成了慢走,最后变成了叉着腰喘气:“怎么还没到啊,累死我了。” “咦,那是什么东西?”在路上,她看见一队奇怪的东西,在往前走,看那方向,正是女皇陵。那些东西身上,还放着砖石、泥浆等物。 “这不会是传说中的木牛流马吧!”祝福三步两步赶上它们,并跳上了其中一只,那只机械兽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默默向前走。 “看不出来,这地方还这么先进。”祝福心情大好,这些机械兽的速度看起来不够快,不过目测也有时速十公里了,在它的背上先歇一会儿,等快到了,再加速冲过去,看他们运的东西,应该就是用来封陵用的材料,它们还没到,李墨一不会有事。 黑暗的前方,忽然出现了一片灯火通明,看来就是这了。 祝福跳下来,马上飞快的冲进去,却没有发现李墨一的身影,想来,他应该是在墓室里东摸西找吧,得赶紧告诉他。 她向前跑了几步,“嘭!”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一阵巨大的声响。 “那是什么声音?”祝福还没有反应过来。 当绕到另一边的时候,她整个人的血液就像是凝固了一样。 墓道口的断龙石,刚刚落下,被巨石激起的尘土还在空中肆意飞舞。 祝福像疯了一样扑过去,徒劳的想要将断龙石再次抬起来,哪里抬得动。 “李墨一,李墨一!!!”祝福拍打着石门,石门里悄然无声,外面传来声音,虽然看不见,但是祝福听得出来,那个声音,是搅拌泥土的声音,那些工匠们,要将这里的一切都埋在土层之下。 包括李墨一! 祝福要向外跑,忽然被倾倒下来的泥土挡了回去,工匠们已经在封闭墓道! 如果再不出去,祝福便要被活活埋葬在泥土之中。 泥土倒的很快,空间越来越小,祝福努力向上爬动。 这些新倒下来的泥土实在太松,每向上一步,都会向后滑退少许,前进速度十分缓慢,祝福咬着牙努力向前,已经看见洞口了,可是,泥土也已经将墓道掩得只剩下非常狭窄的空间,厚重的封土压着祝福的胸口,使她每一口呼吸,都十分困难,她眼前金星直冒,由于缺氧,已经全身发软,根本已经无力再向上爬动了。 在她想要张口呼吸时,最后一捧封土向她的口鼻压了下来。 祝福的眼前,只剩下了无尽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 床上? 她的眼睛四处张望,屋里没人。 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谁换的? 谁把她带来的? 是关林森和乔瑜发现了她吗? 门开了,进来的是乔瑜:“你醒了?” 祝福急不可耐跳起来,冲到乔瑜面前问道:“李墨一呢?” 乔瑜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李墨一在哪里?” 乔瑜深吸了一口气:“你……一定要冷静。” “我很冷静!!!你快告诉我,李墨一在哪里!!!” 关林森端着饭菜,脚步轻快的进来:“你醒来,来吃饭吧。” “我不吃,李墨一呢!” “他……”关林森还没有说完,祝福便大步冲了出去,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撞了一下他手中端着的盘子,装着饭菜的碗全部落在地上,被砸了个粉碎。 祝福却浑然不觉似的,她冲出门,想要再奔回女皇陵,无论如何,挖也要把李墨一给挖出来。 刚路过第三个房间,门开了,祝福被两只手拉进房去,一个温柔的声音对她说:“刚醒就这么大运动量,对身体不好。” 熟悉的声音,祝福惊愕的抬起头,正对上李墨一那双温柔的眼睛:“你要去哪儿,这么着急?” “我勒个去!”祝福大怒,拉着李墨一又跑回自己的房间,关林森和乔瑜还在里面。 祝福指着李墨一:“他这不是好好的吗?” “嗯,对啊。” “那你为什么要叫我冷静?” “怕你知道李墨一没事,欣喜若狂,喜极而泣啊。”乔瑜一本正经的说。 跟她没法说理,祝福转头问李墨一:“你怎么不在墓室里面?” “玛瑙在外面的碑下面埋着,我进墓室做什么?”李墨一茫然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它在碑下面埋着?!” “关林森告诉我的,咦,他说的时候,你不是也在场吗?” “……” 这个世界不会好了! 祝福生气的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关林森拍拍李墨一的肩膀:“加油。” “你们俩搞的事,为什么要我加油。” “因为她是你媳妇儿呀。”乔瑜笑着,拉着关林森跑远了。 第228章 参战 房间里很静,静得好像没有人一样,祝福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似的。 李墨一站在房间的中央,往前走十步,可以到祝福的身边,转身向后走十步,可以从房间门离开,向侧面走十步,可以从窗户跳出去。 直面问题的路只有一条,而退缩的方案却有两个。 虽然祝福现在不声不响,但是李墨一知道她一定很生气,从她微微发红的脸颊上就能看出来。 “这不是我的主意。”李墨一讪讪地说,他也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比较好。 祝福猛地坐起来:“哼,不是你的主意,你明明没事,为什么不在我身边守着我醒过来,让乔瑜有可趁之机?!” 李墨一哑口无言,其实他们只是刚刚回来没多久。 将祝福放在榻上之后,乔瑜说要帮她把身上擦干净,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因此将李墨一从房间里赶了出去,然后乔瑜也没有说房间到底能不能进,他也就老老实实地留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过去。 正愁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才好,祝福忽然将李墨一紧紧抱住:“你没事,你没事太好了。” “你不知道,刚才我看见乔瑜那样子,以为你已经……我整个人都傻了……”大滴大滴的泪水从祝福的眼眶里涌出,从前,李墨一在她身边就像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他是那样的强大而无所不能。 祝福从来没有想过李墨一会有任何的不测,会有任何的危险,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李墨一不在了,她该怎么办。 而这一次,她才真真实实感受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李墨一,这个从平行世界突然来到自己身边的人,已经成为了她灵魂的一部分。 “我这不是好好的在你身边吗?别再哭了,你的眼泪太咸。” 祝福不解地抬头望着他。 “腌得我的心都痛了……”李墨一轻轻一吻,落在她的唇上,祝福被他逗得破涕为笑,“你这个吃货。” “我有些饿了,你呢?”李墨一抚着她的头发。 想到这里,祝福生气地说:“当然饿啦,关林森也真是的,他不是武功也很高嘛,怎么被我轻轻撞了一下,就把饭菜都打碎了!害得我现在都没吃东西。” 门口偷听二人组之一兴高采烈的碰了碰另一个人:“看,人家说了,你真没用。” 另一个一脸无辜:“这是谁害的?” 门忽然开了,两个偷听的人极有默契的抬头,望着走廊天花板:“你看,那边有块霉斑,一定是防水没做好。” “就是就是,防水用的桐油也没多贵,怎么能在这种地方省钱呢。” “哎,奸商!” “嗯,小气!” 李墨一看着关林森和乔瑜,笑着说:“那还得劳烦关兄再帮我们点菜了。” 为了防止再被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关林森叫店小二将饭菜送进房间。 “客官,我们这儿没这规矩,都是客人自行下来吃饭的,免得弄得房间里满是油渍烟气。”小二并不想多干活。 关林森从怀里掏出一锭足两纹银,在他面前晃了晃,拍在桌上:“送不送?” “送!天字一号房对吧!饭菜好了马上给您送来!这么多酒菜,您一个人吃?不如小的帮您去对面的笼烟楼叫上几个姑娘陪着您?” “不用了,看见她们我就吃不下饭了。”关林森面无表情转身上楼。 站在楼上的乔瑜听见了他与店小二的对话,笑道:“怎么,你这是与笼烟楼的姑娘打过交道,不然怎么知道,见了她们就吃不下饭?” “虽然没打过交道,不过,吃饭的时候,有不相干的人在身边吵闹实在是烦人,自然是吃不下饭的。” “不相干的人,也要看那是长什么样的吧?秀色可餐,岂不舒心?” 看着乔瑜一脸的促狭,关林森扭过头:“只怕会闹心。” 回到房间,祝福正在听李墨一说在皇陵发生的事情。 原来在出发之前,李墨一就问过关林森,那块玛瑙具体放在了这么地方,不然,皇陵这么大,若是他随手一丢,可上哪儿去找。 祝福揉着太阳穴,说得也是,又不是没人问,为什么要自己慢慢找,自己怎么会觉得李墨一是这种没头没脑的笨蛋呢? 到达皇陵之后,李墨一很快就在那石碑之下,挖出了那块玛瑙,刚想离开,便看见祝福骑着木牛流马从远处跑过来,他想要叫住祝福,可是祝福却似乎一点都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很快,李墨一眼前竟然出现了大批的守卫,那些原本应该与他之间互相看不见的守卫,就这么一个一个,真真实实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们手持刀剑,大喊着:“有贼人!”向李墨一涌过来。 这些守陵士兵单兵作战能力当然是不能与李墨一相提并论,但是胜在人数实在庞大,李墨一是人不是神,还做不到一招秒百人,虽然心底焦急冒火,却也只能一个一个打翻他们,从人山人海中挤出去。 等他赶到的时候,最后一锹土刚刚盖住了祝福,他像疯了似的,跪在地上疯狂的挖着土,将祝福挖出来的时候,她双目紧闭,气息微弱,在李墨一坚持不懈地为她做人工呼吸之后,祝福的胸口才恢复了起伏。 “然后,我就抱着你,一路跑回来了。”李墨一做了总结性发言。 祝福好奇地问道:“你是说,你拿到玛瑙以后,守陵士兵就能看见你了?” “嗯。” “掌柜的和店小二也看见你了?” “我回来的时候,他们还没起来,我直接从楼下翻窗进来的。” “那你就再去试试呗,要是能被人看见,咱们在这里呆着的时候,还得小心些。” 李墨一依从她的主意,手里握着那颗玛瑙,走出房间时,正遇见手里端着满满一托盘菜肴的店小二奇怪的看着他:“咦?你刚才是从天字一号房出来的?” “嗯。” 小二的表情十分复杂,不过尽职守信的他,还是将饭菜端进房,丢下一句:“两位慢用,不打扰了。” 然后迅速的跑下楼,用自以为很轻,其实那嗓门大的整个楼都能听见:“老板老板,昨天那个关公子给他的狗开的房间里,多出来一个男人。” “……嘘,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乱说话,不要打听客人的隐私,没少咱们的钱就行,去,干活去。”掌柜的连头也没抬,看都不看天字一号房一眼。 现在的计划是,吃完饭就回去。 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这顿饭还没吃完,就听见外面乱哄哄,说东宁国趁北燕与大恒两败俱伤之际,起兵向西进犯,已经打到落月崖了。 现在朝廷正在紧急调动人手,准备应战。 乔瑜看见,关林森的脸色唰的变了。 “你想帮忙?”乔瑜问道。 关林森默默低头扒着碗里的饭,直到碗里的饭被吃得一粒不剩,他才放下碗,对三人,更好像对自己说:“走吧,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没必要冒这个险。” “你呢?”乔瑜又看着李墨一。 李墨一不置可否:“我无所谓。” 与这个国家联系的最紧密的两个男人,在面上都故作云淡风清,无所谓的模样,毕竟战争不是儿戏,打起来就要死人,便是能以一座城市之力而阻挡蒙古铁骑十八年的盖世奇侠,最终也没在襄阳城破后的战火之中。 对于李墨一来说,大恒国所代表着的是与大祭司瑶光的回忆,但是,祝福现在就在自己身边,至于是不是身在大恒,已经不重要了。 可是,对于关林森来说,大恒国,代表着的是承澜女皇毕生的心血,为了大恒国,她唤出了地狱亡灵军团,自己虽以身代之,却也对她的身体产生了极大的损伤,使得她的寿命永远停留在了风华正茂的二十六岁,早早逝去。 关林森的脸还是如往常一样的如冰雕玉琢一般,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一念之私,而将其他人留在这个危险的地方。 “你很想留下来对不对?”祝福忽然说。 关林森一双眼睛左瞟右瞟,就是不看她,不小心看见乔瑜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又匆匆将头转开。 “不,我现在只想早点回去,吹着空调,吃着西瓜,好久没打排位赛了,不知道又进来了多少小学生。”关林森说这些的时候,语速特别快,抬着脑袋望着天花板上的一点,就好像学生时代那些背不出书来的学渣。 “哦,这样啊,那我们就回去吧。”乔瑜笑笑。 祝福搓着手:“可是我想留下来啊,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古代战争呢,写了不少,从来没有亲身参加过,嗯,反正他们也看不见我,伤害不到我,我,我就留下来看几天,反正,我可以随时跑回现代,萧钧天也不着急要我回去上班。” “嗯,这么说也是有道理,不如我陪你一起留下来,我还能带你去一些好玩的地方逛逛,最后去皇宫抓一把金银珠宝再走。” 祝福与李墨一跟唱双簧似的,已经欢欣鼓舞的研究皇宫里到底还有什么宝贝,拿到现代能卖多少钱之类的了。 一直稳住端着的关林森再也忍不住了:“好歹我也是拿了好几年禁军统领工资的人,你们就在我面前这么大肆讨论怎么偷皇宫里的东西拿出来卖,真的好吗?” “你现在的劳动关系在s市第三人民医院,你说你是禁军统领?有劳动合同,还是有上下班的打卡记录?”祝福戏谑的挑眉看着他。 乔瑜漫不经心的说:“好啦,别逗他了,我也挺想留下来看看的,不如就多留几日好了。” “太棒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把皇宫搬空!”祝福激动的握拳。 “可是,打仗不仅仅是前线战争的伤亡,很可能连京师里的食物供应都要受影响。”关林森虽然很高兴她们都肯留下来,但是,该提醒的,也还是要提醒一下才是。 “有你这个本地人在,还怕饿着我们吗?哈哈哈。”祝福一脸准备去山村郊游的兴奋。 本地土著看着另一个本地土著:“你……” 李墨一淡然一笑:“你是京城户口,我是外地人,没怎么进过城,见得世面少,连粮店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见笑见笑。” “所以,我们吃喝玩乐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啦,关导游。”祝福笑着倒靠在李墨一肩膀上。 “你们想去哪儿玩?” “落月崖!” 祝福一点也不含糊,直指前线。 “那里可不是闹着玩的!”关林森本想着是将他们留在皇城之中,自己到前线去把东宁人给赶回去,没想到祝福这个热爱凑热闹的人,也正有此意。 “你们多背着些粮食还有水,我们就当是去郊游一趟不就好了,能看见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士兵哎,这年头,除了横店的人,还有谁能遇上这么不危险又刺激的事。”祝福眼睛亮闪闪的样子,就好像要去动物园去看大老虎的小朋友。 “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关林森连声反对,他转头望向李墨一:“你也说句话啊。” 李墨一眨眨眼睛:“好的。” 他扭头看着祝福:“你要去哪儿,我陪着你去。刀山火海,再所不辞!” “……”关林森气绝。 “你怎么能这么惯着她!” “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乔瑜“嘿”了一声,便再没有发出声音,关林森觉得她的目光似乎从自己的身上掠过,转头去看她的时候,她却只是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出神。 最终,一行四人,还是走在了通向落月崖的小路上。 出城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不过,好在有人认出了关林森,知道他是先帝的禁军统领。 “关统领,此去前方路途艰险,你可千万要小心,东宁国的叛军已经快到落月崖了,早去早回,实在是太乱了。” 关林森笑着谢过了他的好意,心中却想:“焉不知我们就是要去赶这趟的呢。” 第229章 劲敌拦路 这日,在落月崖巡逻的那位老兵姓李,他已经很老了,年纪很大,平日里,也就是在自家门口晒晒太阳,喝喝小酒,与村里的顽童说说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他说他自己当年是寒山铁骑的副将,随着刘将军出生入死,走遍全国的大好河山,无论是北燕骑兵或是西夏攻城神器,在他眼里都不值一提。 不过村子里的人都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就这个怂了巴唧的老头,蔫蔫的,整天好像连眼睛都睁不开的模样,还刘将军?给刘将军端茶倒水只怕都不够格吧。 每次有人拿这个说事的时候,老李头都会很生气,不过大家一笑,也就散了。 本次召集兵马,要的是十五岁以上到六十岁以下的成年男子,这老李头的年纪,没有人知道多大了,但是,看着他那模样,怎么着,也得有七十了吧,站都站不稳,因此这次,征召兵马的通令发到各个村里的时候,无论是里长或是征召兵马的官员,没有人想起他。 就在村里的人又在为即将出征打仗的年轻人送行的时候,他来了,手中握着一把长枪,微微佝偻的腰背也挺得笔直,老李挡在出征的队伍前面:“为什么不叫我,你们嫌我老了是不是?” “李爷爷,我们这是去打仗呢,不是闹着玩的。”对李老头说话的,是站在队伍前的朱家的二儿子,他从小就听李老头说着那些战场上的故事,非常有兴趣,所以,在其他家的人都在想着办法逃兵役的时候,他倒是高高兴兴的主动扑上去报名,想着“为国杀敌,回家让父母脸上也有光。” 李老头“呸”了一声:“谁跟你闹着玩呢,告诉你,我当年……” 领队的人一听,就知道他这是又要开说自己的光荣事迹,正常情况下,没个半小时完不了,赶紧说:“老爷子,等我们回来,您再说给我们听好不好?我们现在赶着出城,要是迟了,会被罚的。” “嘿!小兔崽子!告诉你,你李爷爷我当初纵横沙场的时候,你爹都还没有出生呢!” “是是是,等我们回来,慢慢跟我们说,如何?” 李老头将长枪往地上重重一跺:“我和你们一起去!” “这……” “我要和你们一起打仗!” 见李老头这么坚决,领队的犯难:“可是您这身子骨,不行啊,打仗要的都是精兵强将,您这去了,人家还以为咱们村是把吃空饷的人交出去对付差事呢。” “放屁!我知道你们去哪儿,落月崖,是不是!那地方,我年轻的时候,走过多少次,那里现在的守将,我也认识,萧燕然!他要是敢跟我说个不字,我打不死他的!” “李老爷子,别闹了,您说认识萧大帅?那我还认识当今圣上呢,在京城远远见过一面,可是,圣上他认识我吗?打仗这又不是什么好事,您至于抢着往前冲吗?” “我就是要去!”李老头大怒,“放心,等我到了落月崖,我自然会去跟萧燕然说,看他敢不敢不给我一口粮吃!” 领队的见他如此坚决,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由着他,拄着长枪,跟在队伍后面,就这么一路向落月崖走去。 走在半路,大地如被敲击的鼓面,发出巨响,有马队从远而近,敌袭! 这一队人都是刚从村子里新征召上来的士兵,哪里见过真正的敌袭,顿时便慌了阵脚,人群四散逃开,结果反被对方有可趁之机。 李老头不愧是经年的老兵,不乱喊也不乱跑,站在当场,手中一柄长枪挥的是虎虎生风,那张脸上的神情,就好像恢复了青春年少时的模样。 挑死了几个敌人之后,那些人忽然大叫起来,下一刻,一个身高八尺,膀大腰圆的壮汉,将李老头整个拎了起来,狠狠地掼在地上。 这一下摔得李老头这身老骨头好像散了架似的,动弹不得。 那个人的眼中,充满了杀意,李老头冷冷一笑:“你这种小子,当年爷爷我一手捏死一个,不费吹灰之力。”在这种强弱极度悬殊的境地里,李老头全身战意陡生,凶狠地瞪着他。 那人仿佛被李老头的战意刺激到了,愤怒地高高抬起脚,便要向李老头踩下去,若是这要踩实,李老头的肋骨只怕都要碎成一截一截。 就在这时候,忽然他停住了动作。 李老头就这么默默的看着那个如铁塔一般的巨大身子,默默地立在那里,然后……向自己重重的压下来。 被压一下子,他这把老骨头也是受不了的。 就在他几乎就要与那个壮汉亲密接触的时候,那个壮汉忽然停住了,向一旁倒过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 “你们……”李老头惊讶的看见,壮汉身后出现了两个年轻的男子,一个模样如春风般的和煦,而另一个则似玉琢冰雕冰冷,这两个人,还真是反差相当大啊。 “老人家,你没事吧?”李墨一将李老头扶起来。 “没事没事。”李老头动了动腿,忍不住“哎哟”一声,想要再走,伤腿刚一落在地方,就疼的要死,根本走不了,方才那一下,还真是被摔着了,“哎,人不服老不行啊。” 李老头叹息。 “老人家,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好了。”李墨一笑道。 “我要去落月崖。” 李墨一与关林森互看了一眼,李墨一问道:“可是,那里快要打仗了啊,您去那里做什么?” “你以为我是去玩的啊!我就是去打仗的,保家卫国,不是你们小年轻的事!”李老头不服气的哼哼着。 原来是个人老心不老的爷爷,李墨一笑道:“可是,您现在这个样子,也没办法打仗了啊。” “谁说的,我可以坐着拉开大弓!”李老头完全不服输。 “我可告诉你,我当年是寒山铁骑的人!你不要看走了眼!”李老头非常骄傲的一挺胸。 李墨一听见“寒山铁骑”还没什么感觉,一旁的关林森倒是饶有兴味的问道:“您是寒山铁骑的人?” “不错!” “哦,失敬失敬,您老贵姓?” “免贵我姓李,十八子李。” “好巧,我也姓李。” “哎,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吧。” “呵呵,说不定是一家,那,萧燕然,您可认识?” 李老头见关林森能说出“萧燕然”三个字,激动的眼睛都在放光:“你也知道萧大帅的名字?” “知道……知道……怎么不知道……”关林森想起当年在边城的时候与萧燕往事,嘴角有些抽抽。 “那个落月崖,现在的守将,不会就是萧燕然吧……” 李老头十分精神的说:“嘿,你说对了,就是萧燕然,萧将军。” “我……我不想去了。”关林森抓抓脑袋。 “年轻人,你这样就不对了!看你也是大恒国的子民,你怎么能因为害怕就退缩不前!”李老头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关林森。 祝福笑道:“你们之前是有什么恩怨呐,莫不是你欠他的钱没还,还是你抢了他老婆。” “唉,如果只是这么简单,那就好了。” 当年在边城大营里,由于年幼的承澜女皇总是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关林森不得不替她收拾残局,因此,也与萧燕然发生过不少冲突,碍于他皇家暗卫的身份,萧燕然总是憋着一口气,依稀记得当年萧燕然与他分别时,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下次千万不要让我再看见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放心,你永远都不会再看见我了,哈哈哈哈哈。”自己得意的笑声,飘扬在千年的古战场之上,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时空逆转,回来看见这一幕的一天。 真是要了亲的命了…… 反正这事与李墨一没有关系,他很淡定的说:“既然您这么想去落月崖,那我就把您送过去好了。” 向前走了几步,李墨一停下了脚步。 只见小路的尽头,一个人穿着雪亮的重甲,缓缓地走了出来。 手中提着的钢刀,更是沾满了鲜血,祝福看着心里不由一惊。 李墨一将李老头放下,让关林森扶着,他望向小路尽头的男人:“你……是高玄武的什么人?” 那人淡淡地接道:“我是他的二弟,父王因为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苦恼了那么多年,现在,他终于解脱了。” 解脱的意思……李墨一冷笑道:“早就听说你们这些北燕人没有伦理纲常,手刃至亲,你不怕将来在地府无颜与你父王见面吗?” “大恒王朝还不是弟弟杀了姐姐,我有什么好心虚的。”高真北冷笑着说。 高真北问道:“你是谁,报上你的名字,宝刀不斩无名之辈。” “切,这句话都要抄。”祝福鄙视的看着那人,那人自然是看不见她的,由着她对着自己又是吐舌头又是做鬼脸。 “区区无名小卒,不足挂齿。”李墨一笑了一下,用他那温柔的,听起来十分讲理的斯文腔调问道:“北燕娶了我朝的公主,联姻那么多年,这些年一直邦交友好,纳贡朝岁,往来通商,彼此也是相安无事,我大恒自问从来没有亏待过北燕,敢问一句,为什么你们竟要与大恒的反叛贼子勾结一处?” 高真北忽然笑起来:“无名小卒兄,你这么说便是可笑了,我堂堂北燕,根本不稀罕与你们那无能的王子勾结,还有,什么公主!那不过是个挂名的假公主而已,贵国从来都没有诚意,只不过是在骗我们老实的草原上人罢了。” “老实的草原人……”李墨一摇摇头,仿佛觉得这句话无比的可笑。 祝福默默的看着李墨一,就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会因为自己生气而手足无措的小可怜,现在面对着这样霸气强横的高真北,李墨一通身竟生出了一种如暴风雨中自岿不动的磐石之势。 高真北与李墨一对视了片刻,皮笑肉不笑地哼了一声。 接着,他说:“前面,就是落月崖了。你们是要去那里吗?” “怎么,你也要去?”李墨一微笑道,落月崖,那里现在是大恒军队的主力聚集之处,就算高真北神力过人,也断断不能在那里讨得好去。 “嗯,到那里去,今天还能赶上吃饭。”高真北那副轻蔑的表情,就好像拿下落月崖易如反掌。 李墨一点点头:“既然同路,不如一起?” “呵呵,你跟我们一起走,也不错。”高真北的话音刚落,他的身后已出现了几十个北燕骑兵。李墨一低低的说了句:“你们站到一边去。” 李老头手中长枪一摆,梗着脖子:“你们这些蛮夷,也敢在我大恒国境放肆,你们还不快速速投降!” 那些骑兵听着,哈哈大笑,都道这老头莫不是疯了,其中一人搭弓,手一松,三枝飞箭直取李墨一、关林森,还有李老头的胸口。 李老头手中长枪舞成一团,如同一个银光闪闪的盾牌,将射来的箭枝磕飞了出去,高真北的眉毛陡然立了起来,显然他完全没有想到,北燕的强弓利箭,竟然会被一个老头子给挡了下来,关林森不失时机的补刀:“你们连大恒国的老人家都打不赢,还想侵占大恒国土?还是快回你们的草原放马牧羊吧。” 高真北脸上顿时挂不住,他从马鞍上摘下一把通体黝黑的长弓——铁胎弓。 那不是寻常人可以拉得动的,而他却轻轻松松,张弓搭箭,那箭头,也与寻常箭头不一样,三面棱形,那是破甲剑! 弓弦响动,撕裂空气的破空之声响起,李老头再次舞起长枪,身子却一轻,关林森将他扛在肩头,避开那一箭。 “哎,你……”李老头刚想责怪关林森,却听见方才自己站着的地方,传来一声木头裂开的声音。 那棵他方才倚着的两人合抱粗的老树上插着一枝黑色的羽箭,不,准确的说,现在已经看不见羽箭了,树枝上,只留下了一小丛黑色的箭羽,整枝箭,完全没在了树杆之中。 这是怎样骇人的力量,李老头不由得觉着背后一层冷汗。 第330章 京观 躲在树后的祝福也是心惊,甚至第一次产生了“李墨一是否能打得赢他们”的疑问。 关林森现在心中十分后悔,因为自己的想法,却带累了李墨一。 如果只是北燕的骑兵,他还有相当的自信可以与李墨一并肩将他们给收拾了,但是,当他看见马队后面跟着的傀儡铜人时,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傀儡铜人是当初他参与研制的,放在今天叫做战争机器人,虽然不如现代战争用的那么厉害,但是,对付肉。体凡胎的普通人,那还是很要命的。 当初只是一个设想,没想到,现在就已经做出来了,想来,是大恒国哪个不要脸的将这东西的设计图盗走卖给了北燕人。 关林森听见自己心中的叹息声,还有李墨一的话:“你有多少把握能过去?” 他转过头,正对上李墨一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就好像在问:“晚上吃什么?”一样轻松随意。 “三成不到吧。”就这,也已经是关林森略加夸大的说法了,在傀儡铜人面前,三成?一成都不到! 以关林森和李墨一的轻功,如果是与北燕的良种马相比,大概就像是在平地追公共汽车,虽然追得吃力,但也不至于马上落败,但是如果说与傀儡铜人比,那就好像是人想要与f1赛车狂飙了。完全没得比,躺在地上看它们冲线就好。 李墨一知道关林森从来也不是个妄自菲薄的人,他说三成不到,那就一定是三成不到,甚至是两成不到。 “总有机会。”李墨一笑道,“是机械,就会有坏掉的时候。” 祝福从树后伸出脑袋:“你们会搞破坏吗?” “试试看,不就知道了。”李墨一冲着祝福的方向微笑。 李老头奇怪的也望着那个方向:“你在跟谁说话?” “胜利女神,她问我那些北燕人是不是也有神灵护体。” 李老头的嘴张成个“o”型,忙向着祝福和乔瑜躲着的地方也连连拜了几下:“大神保佑,大神保佑。” 手中有傀儡铜人,高真北气定神闲:“我看两位也是少年英雄,何不归顺了我大燕,封你们个王爷也不是不能。” 李老头竟就这么被漏了,老头子当时就气呼呼的嚷嚷道:“我把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北燕蛮夷!让你们知道爷爷的厉害!” 举着长枪却是冲不过去,李墨一轻轻的搭住他的肩膀:“老爷子,何必跟这帮蛮夷一般见识,徒伤了自己的身子?这种小事,交给我们年轻人就可以了,像您这样德高望重的人,当然是要在最危急的时候,对付最厉害的人,这些无名小辈,放着我来。” 一番话说得李老头心花怒放,他满意的点点头,李墨一又道:“老爷子,能不能借你这把镔铁长枪一用?” “能,能,都是姓李的,都有什么不能!”李老头高高兴兴的将手中长枪递给李墨一。 关林森却是赤手空拳,手中只有一直揣在兜里的两把小小手术刀,那手术刀的大小,也就只够削削铅笔,想要削人的脑袋,便得费一番思量了。 “你歇着,万一我不成了,她们俩还指着你给带出去呢。”李墨一长枪一摆,大步向前。 关林森哪里肯落后:“拉倒吧,要是我挂了,乔瑜都不会为我掉一滴眼泪,要是你死了,祝福那还不得哭天抢地,说不定都能把穿梭通道给哭倒了,安慰遗孀这事我做不来,这么光荣,留给你去做吧。” “放屁,老子离死还早着呢!”李墨一加快了脚步,面前迎来的,是在阳光下闪着不祥光芒的傀儡铜人。 甫一交手,关林森便感觉到,这傀儡铜人与当初的那个原型完全不一样了,威力大了许多,就算是熟悉傀儡铜人的他,一时也无法找出可攻破的地方。 就在两人与傀儡铜人陷入胶着时,忽然听见祝福的声音:“打它们的腰节!” 声音传来的方向,竟然是北燕大军的后面,祝福和乔瑜不知道什么时候,仗着没人看见她们,走到北燕军的后面,那里还站着一波没有启动的傀儡铜人,祝福拆开了其中一个,研究出构造。 而乔瑜则是启动了其他的傀儡铜人,那些铜人以北燕骑兵为对手,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惨呼连连。 “是谁启动的!”方才还从容自若的高真北,看着自家手下横七竖八躺了一地,瞬间脸上就变了颜色,接着,又是一阵机械响动,李墨一与关林森在祝福的提示下,也将面前那几只傀儡铜人停了下来。 高真北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傀儡铜人的金属拳头,便挥在了他的马头上,一匹上好的骏马嘶鸣着倒了下去,高真北及时腾身从马背上跃起,稳稳站在地上,傀儡铜人还要向他打来,他照着李墨一和关林森方才的法子,抬手一刀,正正的扎在了傀儡铜人腰节的位置,傀儡铜人顿时便停住,垂头立在地面上,就好像一堆废铜烂铁。 “继续?”李墨一微笑着看着他。 战局陡然发生了扭转,原本占了绝对优势的北燕骑兵,现在只剩下了高真北一个,而李墨一与关林森毫发无损,看着他,眼中满是战意。 “哼!”高真北知道自己绝不可能再赢,他并不是纠缠不清,明知必败也要飞蛾扑火的人,因此,他选择退。 “追吗?”祝福蹲在一边,继续拆着傀儡钢人。 李墨一站在她身边:“不追了,他长得又没你好看,追他做什么。拆够了没有?拆够了就走吧,从这里到落月崖还有一段路要走,要是迟了,可能会赶不上吃饭。” “还差一点没拆完呢。”祝福手上忙个不停,太有意思了,古代竟然也有如此精妙的金属机器人,原理到底是什么呢?好像是发条。 这发条用的是什么金属啊,这么细,还这么坚韧,要是现在的钢铁,早就已经金属疲劳断裂了。 “你要是喜欢,我给你做一个。”李墨一说。 祝福眼睛发亮,抬起头来:“你还会做这个!以前怎么都不告诉我!” 李墨一看了一眼关林森:“他有图纸。” “哦嗬,太棒了。”祝福站起身,“那我们走吧。” 李墨一依旧扶着腿脚不便的李老头,李老头过意不去,原本他一腔豪情为国出征,没想到,这出师未捷腿先断,还得拖累一个年轻人照顾他,本以为自己坐着也能打赢,直到看见刚才北燕人的数架傀儡铜人,他这才明白,现在的战争,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战争了。 他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这种铜做的疙瘩玩意儿,竟然会自己动,还能识别敌人,还能……一拳就这么把良驹给活活打死。 看来他已经远远被这个时代甩在身后了,不服老不行啊。 “哎,小伙子,不要扶我了,我自己走,你们先去吧。”李老头实在是羞愧难当。 李墨一看出了他的想法,微笑道:“这有什么,你姓李,我也姓李,你的年纪,跟我爷爷差不多大,你就当我是亲孙子,不必挂怀。” “这……这怎么好意思?”得了人家的帮助,还要平白长人一个辈份,这么不要脸的事,李老头做不出来。 “如果你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咱们就平辈论交,你叫我一声大哥,我叫你一声小弟,也就是了。” 李老头说着,一张老脸还是觉得烧得慌,觉得自己提出的这个建议也是可笑至极。 “大哥!”李墨一干干脆脆的叫了一声,李老头愣住了。 走在后面的祝福,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天上掉了个大哥,真有意思。” 关林森走在前面,李墨一扶着李老头走在中间,乔瑜走在后面,祝福一会儿走的快,一会儿走的慢,她对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着好奇,李老头听见李墨一有时会对着空气说几句,笑道:“小兄弟真是好福气,竟有女神护体,想来建功立业,指日可待。” “嗯,那是自然。”李墨一看着祝福东蹦西跳的背影,嘴角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向前走是驻石村,过了驻石村,再向前,就是落月崖了。”熟知地形的关林森说,“等我们进了军营的时候,只怕已经用过晚饭,咱们不如在驻石村吃完饭再去。” “如此甚好。”李老头表示赞同。 李墨一却是神色凝重:“你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 “血腥气?”关林森方才轻松自在的模样一扫而空,对他来说,血腥气是平时工作中常常打交道的,再怎么也不会弄错这股气息。 “怎么回事?”祝福问道,她刚才落在后面,刚在手里握着一把刚刚采来的野花,却发现李墨一和关林森都停下来了。 乔瑜也皱着眉。 祝福不解:“怎么了,这村子里闹鬼不成?” “嗯,快了。”乔瑜回应道。 “什么快了?”祝福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没有闻到血腥味吗?”乔瑜奇怪地看着她。 祝福伸手揉了揉鼻子:“我有鼻炎啊,到这边来,又干又是土,早就犯了鼻炎,你没听见我一路上打了多少个喷嚏,现在我什么味儿都闻不到。” “那还真是一种幸福呢。”乔瑜快被这个冲天的腥气熏得头晕。 “要不,进去看看?站在这也没什么意思啊。”祝福一脚刚踏进村子,一股强烈的悲伤、愤怒、不甘……便冲进了她的情绪。 共情! 这村子里不知死了多少人,不知死的有多惨,临死前的怨念集于一处,无比强烈的向祝福冲击而来,祝福几乎抵御不住这股力量,脚下一软,差一点摔在地上,幸得李墨一眼疾手快,将她扶住。 “怎么?” “一定死了很多人。”祝福说,“虽然我闻不到血腥味儿,但是,那些死人的怨恨,我都感觉到了,好强大。” “要不,我们不要从这里走了。”李墨一担心祝福会承受不住,他转头问关林森:“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兜过这个村子,到落月崖?” “没有……”关林森说,“这里是唯一的一条通路,其他地方都是悬崖,她们两个是绝对过不去的。” “那,你不要过去了,就在这里等着我们,好不好?或者,你回到王都?”李墨一看着祝福。 祝福摇摇头,她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我是这么无能的人吗?” “这不是无不无能的问题,你……”李墨一还得小心的挑选着词,来安慰祝福的情绪。 “没事,我能行。”祝福强撑着站了起来,并推开李墨一,以示自己绝对没有问题。 再向前几步,眼前的一切,却差点让她一屁股又给坐在地上。 巨大的火烧云之下,有一颗粗大的树,树下,有一堵墙,码得整整齐齐,不是用土,不是用砖,也不是用石头,而是,人头。 一颗一颗,或死不瞑目,或是七窍流血的人头。 排在树下,将那棵树围了起来,就好像很普通的小花坛似的。 而那棵树杈上,则是挂满了没有头的尸体,数不清的尸体,挂在树上,就好像本身就是树的一部分那样。 祝福紧紧捂着嘴,差点吐了出来。 李墨一将她抱在怀中,掩住她的眼睛:“别看。” 虽然眼睛没有看见,但是,那些带着怨恨和不甘的情绪,却使她强烈的感觉到痛苦和悲伤。 “是京观。”关林森也看见了。 京观,又叫“武军”,北燕人有风俗,凡是打下一座极其难打的城池或是村子之后,为了炫耀武力,更是为了恐吓其他的目标,他们会将那个城市或是村庄尽数屠杀殆尽,然后,将那些被杀者的尸体堆在村子的道路两旁,盖土夯实,形成如金字塔一般的土堆,来显示军威,以彰武功于万世。 “变态!”祝福在李墨一的怀里,大声咒骂着干出这等禽兽不如之事的北燕军队。 乔瑜曾经做过古代刑罚和活人祭祀的专题,虽然也是第一次真正亲眼看见这样的鲜血淋漓的场面,不过,倒也情绪稳定,比祝福的情况好多了。 第331章 练兵 关林森上前查看,发现血迹殷然,他皱着眉:“这些人头,都是刚刚被砍下来的,应该就是刚才,高真北那队人做的。” “他就是个变态!我刚才就看出来了!”被共情折磨的全身颤抖的祝福,真恨不得李墨一刚才能把高真北给绑住,带到这里来活祭,让这些怨灵的气息散去,让无辜的灵魂早归极乐净土。 当他们一行人停在京观之前时,又听见有人声从村子的那一头传过来,难道是屠村的人还没走?! 李墨一全身绷紧,将祝福掩在自己身后,手中长枪斜指于地,如一条随时准备暴起伤人的眼镜蛇。 “你们是什么人!”一队穿着大恒国铠甲的士兵,从村子后面过来,为首者看年纪约有三十出头,气质沉稳,没有戴头盔,长发随意的用青色布条捆住,在风中飘扬。 当他看见关林森,不由愣住了:“你……” “我不重要,看这。”关林森脸色沉痛的指着“京观”。 来者正是萧燕然,看见京观,他紧紧咬着牙:“到底……来迟一步。” 他挥挥手,身后的士兵上前,拆了京观,又将树上的尸首一具一具的抬下来。 人头与尸体无法对上,士兵们挖了一个大坑,将他们合葬一处。 萧燕然看着坑中的尸首,低声道:“我萧燕然在此起誓,必踏平北燕,为你们报仇!” 随着一锹一锹的土,将坑中的尸体埋葬,祝福所感应到的那股愤怒与悲伤的情绪,也渐渐从她身上剥离,整个人这才松了口气。 一路上,气氛压抑,所有人都沉默不语。 还是关林森打破了沉默:“你知道驻石村会被屠村?” “不,我只是听说,北燕二王子,会带着一批最新的傀儡铜人参战,驻石村……”他长长叹息了一声,“驻石村,将他们的脚步挡住了三个月之久,北燕人从来都毫无人性,只要攻城超过一个月,城破之时,他们就会屠尽城中所有人。” “得到消息,我便率军赶来,却终究是迟了一步。”萧燕然的语气平缓,却充满了深深的自责。 当初,无论局势如何的艰难,萧燕然的脸上,也从来都是自信满满,从未出现过这样的颓丧,关林森拍拍他的肩膀:“你从前可不是这样的。” “从前,那是承澜陛下,虽然她是个女子,却强过世间男儿无数,而今的天庆帝,面对叛军与北燕联手,却不想着如何打退他们,竟想着要退至南方,与叛军划江而治,这可不是笑话么?他想与叛军划江而治?那叛军瑞王还想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罢了,不说这糟心事。说说你吧,承澜陛下驾崩之后,你去哪里了?禁军统领也可以撂挑子说不干就不干?” “我病了。”关林森坦然的迎着萧燕然怀疑的目光。 那股仿佛要撕碎灵魂的力量,使关林森实在无法撑下去,执行他的禁军统领之职,否则,绝不会由着天庆帝这平庸之辈自毁长城。 萧燕然打量着他,的确关林森比之前看起来要形容憔悴许多:“看来,真是大病一场。什么病,这么厉害?” “一种名为夜班不调休的病。” “从来没听说过的怪病。” “嗯,的确是怪病。” “这位老人家是……”萧燕然转头看着李老头。 李老头骄傲的一挺胸:“我是来投军的。” “……您今年……七十?” “八十啦!”李老头笑得脸上的皱纹好像一朵盛开的菊花,“萧大帅,你不记得我啦?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咧。” “你是……” “我是李永睿啊!” 萧燕然猛然想起那个印象里总是充满活力的中年大叔,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曾经在寒山铁骑的同伴。 “李叔?” “哎。” “李叔,您这么大年纪了,还来做什么?” “老马识途,老兵会阵,我寻思着,这不要打仗了吗?总不能都是年轻人的事,我这把老骨头,也得起点做用才是。”李永睿现在精神极佳,完全不像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整个人容光焕发。 萧燕然深知这位李叔的脾性,那绝对是说一不二的炮仗,要是就这么劝他回去,他是绝对不会听的,还不知道半路能给搞出个什么妖蛾子来,何况他现在又伤了腿,要是就让他这么回去,只怕路上也不安全。 罢了,等他腿好了,再想个办法把他送回去吧。 正想着,前方已是落月崖。 一进军营,祝福便明显感觉到整个肃杀的气氛,她不是没有进过现代军营,但是常规训练和战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萧燕然要安排李墨一和关林森的住处:“正好南营还有两个空着的床铺,你们俩……” “我在宫里习惯了一个人睡大房子,现在已经睡不得这么多人一起的帐篷了,这位李墨一,是祀星族的长老,也是不习惯这么多人一起睡,你看,这么多人都没有到,不如让我和这位李长老单独睡一帐。” “你以前没这么多毛病。”萧燕然盯着关林森。 “这不……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吗?”关林森被他瞧得有些心虚,但是为了祝福和乔瑜能有个地方睡,天大的瞎话他也得编! “好吧。”萧燕然爽快的答应了。 很快,他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这两个人,吃饭要四副碗筷。 “每顿饭,吃到一半,就要换一套碗筷,这是我们祀星族的规矩。”李墨一低垂着眼皮,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萧燕然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规矩,不过既然李墨一这位“祀星族的长老”说了,他也只能选择相信,何况,不就是多洗一副碗筷嘛,这倒没什么打紧的。 新兵陆续到了,开始进行新兵训练。 天气还很热,那些新兵们训练着训练着,就一身汗,脱了上衣,继续操练,祝福以“准备写古代军旅文,要取材”为由,蹲在演武场一边,看着如痴如醉。 好看的身体,谁不喜欢看呢,乔瑜也默默的陪着蹲在一边,这两个在大恒国士兵们眼中不存在的女人,就这么整日蹲在旁边,看着他们。 李墨一看着莫名的吃味,终于忍不住走出自己的帐子,对萧燕然说:“总是对着靶子练,练不出什么成绩,来,我陪他们练练。” “可是,祀星族的长老,也会拳脚功夫?”萧燕然记得祀星族人都是观天望气,整天连路都走不了太多的文弱之人。 李墨一扬眉一笑:“萧大帅可还记得,我祀星族当年全盛时有四万星辉侍卫?” 所谓的星辉侍卫,其实就是祀星族的私人武装,如同禁卫军拱卫着皇城安全,星辉侍卫则是以祀星族安危为第一要务,即使是皇权,也无法命令他们分毫,也正是因为星辉侍卫的存在,才使得承澜女皇下了收缩祀星族规模的命令。 这件事,闹得极大,萧燕然又怎么会不知道。 “那四万星辉侍卫的功夫……都是我教的。”李墨一淡淡的说着。 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不过拳脚功夫从来不与吹牛功夫成正比,既然李墨一想要出手比划比划,萧燕然也没有反对。 “咦?”祝福正蹲在一边看新兵队伍中那几个身上有着漂亮肌肉线条的人,却发现萧燕然与李墨一走过来,萧燕然指着李墨一说:“这位是祀星族的传功长老。” “哈?”祝福从来没听李墨一说起过还有这么一个头衔。 一通介绍听下来,就是李墨一要与新兵对练。 “拳脚无眼,长老小心了。”萧燕然说。 李墨一点点头:“我会小心不伤着他们的。” 周围的新兵群里,发出了不服气的骚动,年轻人个个火力旺,谁服得了谁,李墨一的外表看起来就是个瘦瘦弱,还一脸文质彬彬的书生样,谁都不信他能有什么本事。 “你们尽管上。”李墨一将外衣脱下,看也不看,向一旁扔去,正好落在祝福身边,祝福忽然明白了什么,她问乔瑜:“他这是在想跟我炫耀什么?” “没什么,雄孔雀开屏吧。”乔瑜面无表情。 “原来如此,挺好,挺好。”祝福很高兴的看着李墨一半裸着身体,尽情展示充满力量的肌肉。 战争时代的功夫,讲究的是实用。 冷兵器的战争时代,则更是讲究出手无情。 李墨一却为了考虑到他最在意的观众的心情,出手极尽花哨之能事,又是旋风腿又是鸳鸯连环踢,大张大合,打得非常好看,就是……打起来没什么用的样子。 看出了新兵们脸上的不屑,李墨一平静的摊开双手:“你们一起上。” “您是萧大帅的客人,我们可不敢……”有一个看起来十分壮实憨厚的士兵嗡声嗡气的说。 李墨一一笑:“你若是能伤到我一分一毫,今晚给你们加菜,在场所有人,一人一只兔子。” 哎呀妈呀,有肉吃! 附近的山里虽然有野兔,但是一则野兔性子机警十分难抓,二则军营也不是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 有肉吃这可是人生一大美事啊! “好!”壮实的士兵也顾不得什么客人不客人,冲上去,对着李墨一的脑袋当头就是一拳。 李墨一脚下滑步,如行云流水般的动作闪了过去,绕到他身后,忽然跳起,一个漂亮的侧手翻,他的一只手按在那士兵的肩头,团身落地,稳稳站住,那士兵动弹不得,整个人都慌了:“怎么回事,我半边身子麻了!这是什么妖术!” 李墨一回身拍开他的穴道:“如何?” 那士兵这才回过神来,一下跪倒在地:“世上竟然有这般神妙的功夫,求长老教我。” 围观了全程的其他士兵,也都恭恭敬敬的齐声道:“求长老教我。” “这……你们学不了。”李墨一摸着鼻子,这不是他藏私,点穴与解穴的功夫,本就不是短时间之内可以速成的,而对于这些士兵来说,大战在即,当然是要去学性价比最高的,学成马上就可以出去冲锋陷阵的功夫,点穴这种花哨小巧的东西,还是留着跑江湖的人玩最合适。 冷眼旁观许久的萧燕然,这才走出来,对李墨一说:“原来李兄的功夫如此了得,军中着实缺教头,可否请李兄暂代教头之职?” 原本只是想开个屏就结束的李墨一,却被萧燕然如此重托,直接给拒了实在是显得不近人情,李墨一便干脆利落的答应了。 因为坐在一旁的祝福,正捧着脸,眼睛里不断地冒出粉红色的小心心,无尽痴迷的看着他,这让他感到心情愉快。 关林森慢慢走过来:“还缺吗?算我一个可好?” “啊,关统领愿意,那自然是再好不过?”萧燕然大喜过望,关林森的实力,京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在场的士兵们也是喜笑颜开,李墨一的实力,刚才大家都看见了,而关林森,能得他的指点,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有两位高手同时出现在这里,愿意做教头,真是天上掉下来,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啊。 开始练习了,大家才发现,那个看起来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李墨一,才是真正的魔鬼教练,至于一脸冰霜的关林森,其实客气许多。 “你这么温柔,敌军打来,他们都玩完。”李墨一看不顺眼。 “没办法,习惯了,以前在宫中的禁军,起码有一半是世家子弟,只是被送进来历练历练的,我哪敢对他们怎么样,都得盘算着他们的家世背景再说话,若是实在不成器,还认真小心的收集证据,确认对方无话可说,才敢抛出证据,把人撵走。” “我可比你辛苦多了。”关林森大大的伸了个懒腰。 “所以,月黑堂的人去皇宫,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比通过月黑堂的季度考核还要简单轻松。”李墨一一脸的鄙视。 “我那是在钓鱼执法,你看,你不就被我打伤了吗?”关林森还在拿着这个说事。 李墨一冷哼了一声:“如果不是琼林宴上的酒……” “当杀手,喝了那点酒就动不了手,我看你们月黑堂,也不过如此嘛。” 在两人的斗嘴即将升级之前,哨兵的号角突兀地响成一片。 敌袭! 第332章 粉与黑的战争开始了 “你醒了?”这是祝福醒来之后,听见的第一句话。 她茫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白白的墙,穿着白大褂的护士,还有身边的吊瓶,以及李墨一。 没记错的话,明明遇到了敌袭,怎么会回到现实世界了?这是不是跳转的太快了一些? “发生什么事了?”祝福终于忍不住说出了电视剧里病人醒来的著名第一句话。 李墨一将他们在落月崖遇到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敌人来势汹汹,人数众多,守军根本无法抵挡,祝福又对着自己划拉了一刀,用风雷之力,将敌人处理掉,还附带buff,将不属于那个时空的全都给卷了回来。 “乔瑜和关林森呢?”祝福看着李墨一,她也没忘记再附带一句:“有话说话,不要装神弄鬼的吓唬人。” 李墨一还没开口,乔瑜的声音就从门口传来:“真是的,开个玩笑,记到现在呢?” *** 再次回到繁华都市,祝福窝在乔瑜那软软大大的沙发里,曲着身子,手里环着一只大抱枕,幸福的好像被撸舒服了的猫,一脸的满足。 从流理台传来的咖啡香气,提醒着祝福,也许该去看一眼这几天囤积的邮件。 “幸好苍天垂怜,我们虽然在异世界里呆了半个多月,在这个世界也只过了一天而已,不然啊,可能萧钧天就要开除我了。要是能再多呆几天就好了,这样划算的度假机会,可能永远也不会遇到了。真像一场美丽的梦。” 乔瑜端着咖啡从小厨房里走出来,递了一杯给祝福,祝福见状摇摇手:“这么晚了,我还是不喝为好,免得睡不着。” “呵呵,”乔瑜一脸阴笑的看着祝福,好心地提醒她,“首先,你把你的工作邮箱打开,然后,你再决定,今天晚上还要不要睡着。” 祝福笑着说:“我又不是你这样重要的人物,谁会来找我……我……我……”不小心把电脑打开的结果,就是被未读的两千四百八十一封邮件吓得一句话像卡碟一样的卡在牙缝里转不过去,两千多封邮件啊!这简直是亘古未有的奇闻啊,谁没事来找她啊,她不就是一个小喽罗吗? 看着她吃惊的表情,乔瑜同情的看着她:“你是不是还不太习惯,你的职位是市场活动总监?” 说的倒也是,她之前在华创的时候,先是个小兵,然后说是品牌官,其实也就是光杆司令,她做的事只需要向齐清澜和秦承远报备就行了,而其他人做什么事,也都跟她没有什么关系,因此绝对不会有任何需要抄送给她的邮件。 大公司里往来邮件的本质,大多数是 fyi, for you information,正经的意思是“供你参考”,而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东西平时搁着没什么用,就是到时候什么事情办砸了,甩锅用的。 “为什么你这事没做好。” “因为她们部门没有配合。” “你们部门为什么没有配合?” “因为没有收到通知。” “为什么没有通知?” “通知过了呀,我们上次发邮件的时候抄送给他们了。” 嗯嗯,然后就是旷日持久的你怼我,我怼你的大战,直到高层出面把这事给平了。 当然,像祝福这样的身份,还没有机会遇到这种神奇的事情,只是她有幸曾在电子邮件里看见一个神奇的抄送链,顿时感到了世界的神奇。 某总经理因为秘书没有在下班时间及时过来给他开门而大发雷霆,要秘书赔礼道歉,秘书大怒,当场写了一封邮件,狂怼总经理,并将这封邮件抄送给了这家跨国公司的所有分公司,五万多人迷茫的收到了这封邮件,然后…… 谁说外国人就不爱八卦了,别以为用方块字写的邮件就没人看,错! 坚强的金发碧眼的人们,采用了各种姿势进行翻译,或是人肉翻,或是可笑的机翻,总之,大家都悟了,悟了之后,当然就是愉快地将这条八卦邮件给转了出去,转发邮件么,自然就是带着各种转发路径了。 当时,祝福收到这封邮件的时候,已经是经过了十家公司的转发渠道,当时办公室里讨论的事情全都是这封邮件,真是太刺激了。 所以,祝福养成了一个习惯……重要的事一定要发邮件确认。 一定要得到对方邮件回复后,再做事。 邮件的措辞,一定要斟酌斟酌再斟酌,绝不会出现任何在断句上的疑问,或是标点符号造成的不同释义可能。 邮件,那是一个博大精深的办公室必修科目。 也是许多主管级以上人员,一天不看邮件,就会有乌泱乌泱成百上千封邮件的原因。 现在祝福正在忙着清理邮件,将邮件分类:找我的、找我部门的、跟我有关的、跟我可能有关的、跟我毫无关系的、无聊小广告。 虽然最后整理出来的邮件,与她息息相关的真不多,但是,每一封都很重要。 一封,是法兰西大使馆文化参赞写来的邮件,表示嘉品的广告拍的不错,询问是否可以授权使用其中一部分的剪辑片段。 还有一封,是那位大导演弗朗索瓦表示最近有一部新片计划,询问李墨一的排期,是否可以参与。 还有一封,就是《一世风华》制作完成的消息,吴卫国的动作果然够快,连后期都已经完成了。祝福忍不住激动的站起来转了一圈。 同样沉迷于工作,不可自拔的乔瑜抬起头来:“干什么呢?这么高兴?” “我的小说,拍完了。” “嗯,不错,大考是收视率。” 被乔瑜这么一提醒,祝福刚刚提起的一股气,又扁了下去,是啊,大考是收视率。 想起自己的连载数据扑街扑成那个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故事涉及到关林森,而让他有兴趣,进而买下的话,根本这辈子也不可能拍成片的。 祝福心中又是一抖:“不会……还不如天气预报前的广告收视率吧。” “你在想什么呢?”乔瑜惊讶的问道:“你知道天气预报前的广告要多少钱吗?如果没什么人看的话,人家为什么要投几个亿在这十几秒上?” “哦……”祝福抓抓头,“那,我总应该可以跟下午两三点钟那些神医广告比吧。” 乔瑜完全不想搭理她:“你以为那些‘神药’到底是怎么才能卖出去的?当然就是靠那些广告啦,你的故事,比起养生什么什么,中医什么什么的,没劲多了。” 被全方位打击的祝福垂头丧气的坐了下来,自言自语的哼哼:“史上有没有收视率是0的片子啊,我会不会创造历史啊……” “这可难说,要是你能创造这个历史,其实也挺不错的。”乔瑜完全没有良心的在一旁说。 “你记不记得一个汪姓男明星?他干各种大事,每每都会被人压制,上不了头条,到最后,他还是上了头条,上了头条的内容就是‘心痛xx上不了头条’。” “还有啊,某背景奇特的女明星,资源各种好,就是红不了,可是,最后她也红了啊,她红的姿势就是铺天盖地的‘为什么她条件这么好,就是红不了?’你看,这也挺好的。” 这的确是经典的乔瑜式安慰法,简单粗暴,却十分有效。 祝福苦恼的抓着头发,盯着电脑上的那封邮件:“所以,我应该希望所有人都不要看这部片子,打造出史上第一个收视率为0的片子吗?” “嗯,不错的主意。”乔瑜一面说着,一面打开了邮箱,从通讯录中找出许多与她有业务往来的公关公司、网络推手公司、线下运营公司等等的联络方式,然后,一家一家的发邮件,她提出业务需求就是一件事:在线上用软文、水军、公众号,在线下组织李墨一个人粉丝会、发动云枫粉丝会,安排各种公益活动。 做市场公关活动的人,回应报价的速度都极快,虽然是晚上十一点,但是,乔瑜的询价邮件发出去刚二十分钟,就已经收到了所有公司的报价。 在祝福还在一脸不开心的时候,乔瑜已经确认了好几笔订单。 “你们家李墨一的粉丝会,你觉得应该叫什么名字好?”乔瑜忽然问道。 还沉浸在烦恼中的祝福茫然的抬起头来:“啊?什么粉丝会?” “当明星没有粉丝会怎么行?你是不是他的亲女朋友啊?怎么会没想到这个。” 祝福偏着头想了想:“要么,叫墨水?” “李墨一雇来的水军吗?”乔瑜一脸的鄙视。 “黑土地。” “黑土地有了金坷拉,亩产能到两万八。这是你亲男朋友的粉丝会,你给我认真点。” “我招,我招,我就是个起名废,文里那些名字都是用的名字生成器生成的。”祝福抱着脑袋求饶。 “那你就再生成一个,直到我满意为止。” 在乔瑜强大的威压之下,祝福吐出两个字:“墨殿。” “有什么说法没有?” “李墨一说他在那个时空里,是月黑堂天殿的殿首,宫殿,也是个好华丽好高贵的意思吧,主这么着吧,求你放过我吧,实在想不出来了。” 乔瑜将这两个字打下来,在嘴里念了两句时常会用到的传播句:“墨殿打榜啦。墨殿招新啦。墨殿有奖转发。嗯……” “还不错。”乔瑜终于认可了这个名字,祝福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又听乔瑜说:“然后,你就该把官方后援会组织起来了。” “啊?”祝福一脸茫然,她长这么大,真的从来没有饭过任何人,不管什么性别、什么国籍,现在要她去组织一个后援会,真得是两眼一摸黑。 乔瑜看她的样子,就说:“你没饭过真人,可是,你不是喜欢过动漫吗?mv也剪过,同人文也写过,同人图也画过,那么多丧心病狂的事都干过了,怎么到正经要做这件事的时候,你就不成了?” 其实祝福不是不会做,只是在她心中,李墨一是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人了,本国人民的习惯,那就是越亲近的人,越觉得不好意思夸,总有一种王婆卖瓜的感觉,现在被乔瑜一语惊醒梦中人,祝福决定拿出一个疯狂粉丝的态度。 原视频很大,祝福决定第二天去工作室直接压缩了给copy回来,慢慢剪。 既然决定要做,那当然是一套做齐全,祝福找了几个画手工作室,同人小长漫先准备起来。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首先等官方发声,预告片、海报、片段、先刷了一圈,祝福挑了个良辰吉日的八点二十分,建立起了“墨殿”,以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短视频做为切入点,不同的衍生文、衍生图、衍生mv轮番轰炸。 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只要做的好,伏地魔与林黛玉都可以组成热门cp,何况是祝福这个脑洞奇大,又满怀着对李墨一爱意的人呢。 祝福发现,李墨一的搜索指数排名直线上升,很多人其实根本不认识他,只是看见在热门里看见了,于是便点进来看看,大家对漫画小剧场,还有各种脑洞大开文的兴趣十足。纷纷回复:太少;求更多;什么时候更新……等等 正当祝福为得到了这样热情的回应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条回复跳入她的眼中:“演的什么东西啊,广告也能让你们high成这样?” 接下来,还有更多:“一个被电视台制作人包养的小鲜肉而已。” “求问,你们都是在哪里接的水军的活,发一条能给到五毛钱吗?” “都是官宣派来的逗比吧?这片子的原著一共也没几个人看,哪来的这么大热度,多少钱买的?是不是买多了还能打折。” 没想到这么快,来黑的人就到了,祝福深吸一口气,她担心李墨一看到以后会影响到他的状态,找人努力去删,但是对方似乎也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很快,负面的消息又在各条内容下出现。 删是删不完的,祝福只能再找人多发内容,将那些负面消息压下去。 祝福知道在片子没有播出之前,以李墨一的名声,根本不可能有人来专门花钱怼他,以自己的名气,似乎也不可能会有人来怼自己,那会是什么人呢? 第333章 综艺咖也是咖 如果这部片子被黑了,或是李墨一被黑了,那么,谁可以得到好处? 无利不起早,祝福根本不相信什么人会毫无意义的带节奏玩。 从吴卫国那里得知,《一世风华》已经定档暑期在网络首播,同时争取上星,祝福也从有关部门的备案中查到,有一部设定极为相似的片子《楼东赋》,也计划在那个时间段播出。 都是古代、都是宫廷、都有权谋、一山不容二虎,两部基调如此接近的片子同时登场,除了剧情会被比较之外,男女主角更是被比较的重中之重。 那部《楼东赋》的男主角是当红流量小生晏辰皓,女主角则是以绯闻众多而闻名娱乐圈的顾茵茵,这两人可谓是自带话题性,比起搜索引擎的热门度,简直是秒杀李墨一和容诗音,只不过那个剧的家世不太好,《楼东赋》的原小说在网站连载的时候,就因抄袭被封禁,后来不知怎的,就被版权方看中,还买了下来。 当初有人劝这家公司的老总不要买,免得沾了一身腥,那位老总大手一挥:“没事,抄袭自带话题度,倒是省了我不少宣传费。” 他说的没错,网上得知这部抄袭小说居然要拍成剧之后,舆论一片哗然,光是骂版权方的主题内容就有几万条,还坚持了好几个月,反倒让许多原来根本不知道这个小说的人知道了,晏辰皓的粉更是主动各种洗白这部剧,出现了大量的神句,比如: “你眼红啊,你也去抄啊。” “我只看我们辰皓的剧,又不看小说,你抵制的是小说抄袭,我看我的剧,互不干涉。” “有辰皓的片子,就算是反这个反那个的内容,我要看!” “这片子肯定不会是抄的,我们辰皓怎么会接抄袭剧?好看的小说嘛,都是相似的,王子娶灰姑娘,富小姐爱穷小子,自古以来都是这种套路,有什么抄不抄的。” 总之,好一番混战,《楼东赋》未拍先红,直到吴卫国准备拍《一世风华》的消息传出来,网友们发现这部剧与《楼东赋》的相似之处。 以及各条渠道也开始在宣传《一世风华》,这已经不是剧与剧之间的决战了,而是粉丝间一场不能输的战斗。 回到公司后,萧钧天让祝福先专心把《一世风华》的宣传战打好,首先这部剧得一炮而红,这样,李墨一下面的项目才好进一步推进。 祝福点头答应,回去后,她与乔瑜商量对策,乔瑜说:“晏辰皓的身价现在比李墨一多一个零,粉他的多,黑他的也多,他现在的人设是暖男,很讨喜,李墨一的人设你想好了没有?” 暖男的人设,的确容易,只要在合适的场合说一些合适的话就行了,哪怕是粉丝见面会后,对那些还守在后门不肯走一脸痴情的小姑娘说一句:“早点回家,天黑不安全。”都能被炒成暖男。没什么技术含量,当然,每次能坚持着对脑残粉不甩脸子说出温柔的话,的确也是一种境界。 以李墨一的外形来说,暖男也是可以的,看起来就是个谦谦君子,不过,这年头,到处都在走轻松简单的暖男路线,李墨一这种娱乐圈新人想要出头,就不能完全模仿这条路,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现有的还有学霸路线,各种拿奖,参加各种比赛,但是李墨一压根没正经上过学,这条路走不通。 与他身世类似的,还有一个包工头成为知名歌星的案例,祝福想了想,还是将这个案例划去了,如果炒这种人设,那么将来李墨一要演什么高贵公子或是富二代的话,就演不了了,虽然大家喜欢看的是逆袭,但是,那种片子么,就是要给人家带来梦想的。 连演员自个儿都是个穷光蛋出身,那么他在镜头前出演霸道总裁,可能会反招笑柄。 祝福一眼看见在外面院子里练功的李墨一,忽然脑中灵光一现,对,走多才多艺的路线嘛,还要把他真的会武艺这一点给露出来。有好些明星的卖点都是真功夫,还有原来不会真功夫,为了拍某部剧,硬是拿了八极拳比赛第一名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吸粉。 定好了人设,下一步就是让人民群众都知道世上有这么一个人设了。 圈粉最快的必然是走综艺节目路线,祝福知道,其他人更知道,稍微火一点的综艺节目,请的不说是一线明星,至少也是知名的明星,自带话题度,第一季刚火,想出头的明星早已把第三季的档期给定下来了。 问了一圈,竟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参加的综艺节目。 有金手指不用是笨蛋! 祝福眼巴巴的看着她唯一的金手指:“乔瑜,最近有没有什么综艺节目啊?可以让我们李墨一上的。” “我想想……”乔瑜在她的电脑上敲了半天,说:“有一个。” “是做什么的?” “嗯,是体验各种职业的,当然不会有坐办公室这种愉快的工作,目前看见的设定有一日游的导游,还有街边小摊的小贩、还有保洁员、送快递的……就是技术含量不是特别高,但是很辛苦的那些。” 祝福眼睛亮起来了,不同的职业体验,那简直就是为李墨一量身定做的节目啊。 “确定演员了吗?” “暂时还没有,因为这个跟其他已经火了的项目不太一样,这不是从外国买来的版权改编,而是完全原创的,投资方都有些担心,谁也不肯做第一个吃螃蟹的,生怕螃蟹没吃成,反倒吃了药。” “嗯,我先替我们李墨一报个名,有没有主创人员名单,还有大概的构想,我再去找我们萧老板谈谈,说不定,投资方的问题也顺便解决了呢?” 为了能让这个提案顺利通过,祝福已经连续好几天半夜三更不睡觉修仙了。 李墨一看着祝福在灯下忙着写ppt的模样,眼睑下面一片乌青,忍不住劝道:“早点睡吧,要是把身体给弄坏了,就算我成了国际巨星,也不安心啊。” “等你成了国际巨星,我就在家里躺着不干活了,只管收你的卖身钱就好。”祝福抬头冲他笑笑,“我没事,你去睡吧,你可是个卖脸为生的,多长出一个痘,都是罪过。” 祝福的提案交上去之后,信心满满的她,却被打回了,萧钧天的理由是现在同质类的综艺节目太多,有一个非常热门的旅游类综艺节目第二季马上就要上档,请的明星都是大咖,而且第一季的收视率非常好,许多人都在期盼着第二季,与这个节目撞车的下场必然是死路一条。 看来,还需要再找出更多的理由去说服萧钧天。 “哎,有没有什么内部消息啊?”祝福又一次的捧着脑袋,趴在乔瑜对面,眼巴巴的看着她,“那个旅游类的综艺节目第二季的卖点是啥啊?” “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听说第二季要走你不信任我,我也不信任你,你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为什么要撕你的恩怨路线。” “那么这个职业体验的综艺节目呢?就像某水果台的乡村少年去城里,城市少年去乡村那种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的确是没办法说服萧钧天投钱下去的。 想要收视率,一定得是涉及到情感,如果只是去体验职业辛苦的话,那就成了公益小广告了,没什么太大的意思。 其实那位负责这个栏目的制作人,也曾经对乔瑜说过同样的意思,他也在寻找情感突破口,台本写了好几版,他都不满意。 现在的观众,看多了综艺节目,胃口都被养刁了,“还不错”“还可以”这些,都注定了收视率会扑街的命运,一定要让人提起来,眼睛就发光,那才行,只有“真棒”“特别搞笑”“非常有意思”,才有资格活下去。 要么第一要么死,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不如,改成古代职业体验?”祝福提议。 “古代?” “嗯,反正现在这么多影视城可以拍,还有古镇什么的,那么多古镇其实都没有开发,那些地方的旅游局,都打破了头想要出名呢,我曾经去过一个叫燕子垭的地方,那里有个山洞,黑乎乎的,进去只能打着手电筒,说里面的岩壁上那些画,是原始人画的。那颜色红彤彤,鲜亮亮的,还原始人呢,我看,指不定他们那的旅游局局长姓袁,叫袁始人。” 提议古代的职业体验,当然也是有祝福的私心在里面,现代的职业,如果李墨一参加的话,未必有什么优势,但是古代的话,李墨一几乎是样样通。 为了强调古代版的优势,祝福又列出了几条理由: 除了可以得到拍摄地的支持,还可以找到一些几近失传的手艺匠人,走最近流行的匠心路线,保护传统工艺,还能顺便再搭一些历史传承,与现在正在宣传的“一带一路”相结合,这样还可以得到一些政策上的支持。 “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你这么聪明?”乔瑜笑道。 “因为以前没有遇到李墨一。”祝福特别老实。 为了李墨一,祝福自己都觉得,脑子飞速运转,一会儿一个主意。 将祝福提出的建议转达给制作人之后,制作人很快回应,他也觉得这主意不错,在深入细化了之后,又做出了一版新的方案。 这次祝福没有轻举妄动,她建议制作人先得到上级部门和一些拍摄选址地的支持,尽量减少非技术性的风险。 同时,祝福也开始按照新方案,重新提出一版赞助策略。 在有上级部门背书的情况下,这次的赞助提案通过了。 环环相扣,由于有了嘉品公司的赞助,节目也终于得以录制,这一批请来的几个人,除了李墨一之外,也都不是什么大腕级的人物。 知名演唱组合里的不怎么知名男性成员吴科, 五年前因为打了一个令人讨厌的导演而在网上火了一阵子,但是再也没有动静的男演员赵刚, 十年前因为一部片子火过,然后一直接烂片,烂得都没几个人知道这片子竟然上映过的女演员李雪, 某个网络直播平台的知名女主播柳思思, 以及,因为男女关系而被人民群众熟知的顾茵茵。 这就是与李墨一同期的人。 一期三男三女,想来这个设计,也是想要搞一搞cp路线的,只是,祝福看着这几个女人,开始头痛,李墨一和她们仨任何一个人沾上,都不算是什么令人喜闻乐见的事情。 希望给李墨一的台本正常一点。 这是祝福唯一的愿望了。 愿望这种东西,如果不会落空,那还叫什么愿望? 拿到台本的李墨一,第一时间就通知祝福,他要与那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女主播柳思思组cp,搞一些暧昧心跳的互动什么,提前告知祝福,以免祝福当真,然后把他给拍死。 祝福嘴上答应得好好的:“没事,我懂,不就是演么,你就一演员,爱上谁都是应该的,给你做个爱上男人的设定我都接受。” 转头就在网上查这个柳思思的资料,看她有没有什么不良记录,有没有因为涉某些颜色的主播而被处理过,好在查了一圈下来,柳思思只是一个以直播游戏为主的女主播,虽然在直播的时候,穿着的确清凉了一些,不过,那也是无伤大雅的,大家都懂得套路。 最重要的是,她已经有一个快要结婚的男朋友了,是个低调的电竞选手,这个消息只有几个圈内的人知道,以免影响柳思思的直播收入。 名花有主,这简直太棒了,祝福整个人松了一口气,深情款款什么的都是演戏嘛,那就不在乎什么了。 “你不怕我跟她假戏真做?”李墨一打趣道。 祝福刚想说:“你和她滚在一张床上我都不信。”想了想,还是不要立这个g了,改口说:“你要是跟她假戏真做,我就打断你的腿!中间的那条!” 李墨一微微一怔,接着恍然明白她刚说的是什么意思,他捏捏她的脸:“什么时候变这么下流了,跟谁学的?” “你。” 第334章 开拍 现在李墨一的所有行程都由祝福安排,开始还觉得很好很幸福,不过内容一多,她也开始觉得有些力有未逮,她也有自己的工作需要去做,萧钧天虽然让她把主要精力放在把李墨一捧红这件事上,但是,就单是这件事,也已经有无数个分支出来。 捧红李墨一的最终目的还是把公司给宣传出去,祝福当然知道自己不能把重点给弄错,萧钧天可不是慈善家。 祝福还得到一个消息,那就是柳思思是秦伟公司包装的艺人,现在走的是温柔女朋友路线,虽然就祝福看来,有方媛掺合进来,很有可能会变成白莲花绿茶风格。 节目很快就开始了,所有需要出门的综艺节目,都是从参加成员的家里开始的,李墨一现在住在乔瑜家的事情可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祝福飞快的为李墨一找了一间短租公寓做为“李墨一的家”。 从租下来,到准备的东西全部到位,不过是半天时间,整个房间里的摆设简约而富有生活气息,完全不像临时找的房子。 “来,先演一遍,每天起床,做饭,锻炼身体,浇花,本来还想给你弄个喜欢猫狗的设定,不过想想你一个单身狗,时不时的出去拍戏,要是养猫养狗,反倒不太正常。”祝福兴奋的拉着李墨一,让他开始走剧情。 厨艺那是必须有的,但是李墨一擅长的是会弄出一堆厨余垃圾的菜式,还有各种炖菜,被祝福否定了:“没有卖相的菜也能叫菜?” 她在网上现搜了几个看起来色彩鲜艳而美观的西式菜谱:“照这个做,并且要看起来像经常这么吃一样,动作要帅,摆盘要美,别的就不重要了,反正你也吃不了几口。” 李墨一毫无反抗的照她说的去做。 到了拍摄的那天,本来摄制组只是想随便拍一下他是如何接下任务的过程,结果被他在厨房中表现的华丽刀工和流畅的动作惊艳到了,忍不住多拍了几个镜头。 展现在镜头中,李墨一低着头,认真的切着案板上的西红柿,不过是切个西红柿,那一丝不苟的样子,简直像是在做一件世界上最神圣的事,她挺直的鼻梁,低垂而显得更加纤长的睫毛,让负责后期剪辑的女职员都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 节目正式进入古镇,开头放行李和集结,都是按台本来的,到选择职业的时候,就是让参加的六个人全部自由发挥,让他们挑自己想要做的职业。 酒楼的小二、客栈的老板、水上的船夫,卖胭脂水粉的小贩、打铁的匠人,还有修理屋顶的瓦匠。 男士们本着女士优先的态度,让姑娘们先选,顾茵茵与李雪同时出声要抢客栈的老板,在影视剧里,不管是金镶玉还是佟镶玉,都是风情万种的存在,这两人正好又都想要这样的人设,最后抓阉定了输赢,顾茵茵拿到了这个角色。 李雪退而求其次,做了卖胭脂水粉的小贩。 柳思思做了酒楼的小二。 卖力气的活自然都是男人们的事了,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卖豆腐,这节目里就已经占了两样,赵刚身材颇为出众,而打铁打到一半脱个衣服秀个身材,那简直是天经地义,因此他挑了这个角色。 吴科是个白白净净,看起来性格也颇软的小男生模样,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对李墨一说:“我,我有点恐高,能不能……” “没事,我当瓦匠好了。”李墨一爽快地挑了六个职业里唯一每天都要被风吹日晒的职业。 第一天的拍摄就是简单的适应一下各自的行业,李墨一蹲着的屋顶,就是柳思思所在的酒楼,出演挑剔客人的群众演员十分卖力,将挑剔发挥淋漓尽致,要柳思思一个人把前一桌客人留下的残汤剩水清理干净。 那些杯盏碗碟加起来有十几件,着实重的很,柳思思被一催,心里一着急,将所有的碗都撂在一起,企图一起搬走,走到半路,她的力气根本不足以搬动那么多碗,眼看着就要摔一地,李墨一出手相助,替她把剩下的碗搬到厨房里去。 晚上,照例要拍明星们准备就寝前的一系列行动,打开行李箱之后,李墨一不由一愣,行李箱里多了许多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多出来的瓶瓶罐罐什么的都是哪里来的,在摄像机的镜头下,李墨一冷静的一件一件拿出来看。 防晒的霜、补水的面膜、辣椒酱花生酱巧克力酱,晒衣服用的便携绳,还有复合维生素…… 一定都是祝福放的,李墨一有些哭笑不得,大概是因为前段时间总是在山里或是在异世界转悠,祝福本能的把这次拍摄也当成了探险之旅。 由于李墨一的设定是一个穷瓦匠,因此,晚餐的食材也特别少,还得自己亲自动手,这正中他的下怀。 一块土豆被他一把小刀切成细丝,李墨一还故意炫技,耍着小刀,切出一条最细的土豆丝,从大号缝衣针里穿了过去,李墨一看着镜头,笑笑:“赶明儿我去酒楼应征大厨去,保管他们都下岗。” 主食就两块馒头,李墨一将馒头切成厚薄均匀的片状,搁在瓦片上小心的烤着,不多时,一股香喷喷的气息便飘了出来,微焦金黄的馒头片涂了红彤彤的辣椒酱,光是看着就充满了诱惑。 李墨一故意对着镜头,对着馒头片咬了一口,酥脆的声音被收音装置完全收录,连在场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咽口水。 第二天每个人的任务都不一样,李墨一接到的任务是学习古建筑的相关知识,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太简单了,对不懂的人来说,那些都是新的知识,但是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复习而已。 古代建筑屋顶的覆瓦分为两种,明晃晃的琉璃瓦自然是皇家专用,普通的民居则是砖雕瓦,这里的建筑形式多是硬山式和卷棚式,屋顶上首当其冲蹲着的便是仙人骑凤,依次是狻猊、斗牛、獬豸、凤、狎鱼,若是不懂的人,单是这五脊六兽的名字都记不清楚,更别提顺序了。 房屋形制和建筑特色单单只是讲解一番,就已经用了十五分钟,李墨一还需要将这些内容全部复述出来。 “记住了吗?”讲解员小姑娘笑眯眯地问道,并且已经准备再讲一遍。 李墨一点点头,按照刚才讲解的顺序,一字不漏的复述了一遍,小姑娘有些惊讶:“你是学建筑的吗?” “不,只是有点兴趣,自己看过一些资料。”李墨一笑着说,他岂止是看过一些资料,想当初,他可是工部丞,专司皇宫内建筑新建和翻修,考入工部的时候,要背的东西比这点内容多的不是一个档次,他可是一遍过关的。 想想为了刺杀工部侍郎以及拿到内部河工监造资料,付出颇多,这也是他为什么比他的那些同僚们工钱收得高的原因,简单粗暴的杀人放火总有遗漏,而他堂堂正正的在工部衙门里坐着,平日看那些资料就是他的正经工作,雇主想知道的,他不仅都能一一说明,还可以把相关的来龙去脉都说一遍,让雇主得到预期之外的惊喜。 古镇里还有一座仿古式建筑正在新修,根据安排,李墨一要参与一天的新建工作,说是仿古,其实主体建筑部分还是用的现代建筑,哪能让参加节目的明星真的那么辛苦的上大梁呢。 也不过就是拿着“搬砖”这个梗做噱头,让英俊的帅哥穿着显身材的短背心,流着汗,吸引一些女粉丝。 这种低矮的房子,上蹿下跳都是靠自己,没有任何安全保护装置,本来现场工作人员想给他准备一个安全绳,被李墨一拒绝了,说别人都不系,就他一个系安全绳,拍出来效果不好。 第二天,阳光依旧当头照,曝晒之下,就连李墨一的眼睛也被直射的阳光晃得微眯着眼睛。 眼看着快要到正午,柳思思扮演的酒楼小二前来给大家送饭,招呼在屋顶上忙碌的人下来吃饭。 李墨一正准备下去,忽然听见背后的瓦片有异响,原本站在他身后的真正的建筑工作,脚下一软,整个人向李墨一扑下来,李墨一只需要向旁边跨一步,就可以避过去,如果这样的话,身后那个人必然要摔下房去,虽然并不高,只有三米左右,但是真要摔得不是地方,一样会出人命。 站在下面的柳思思惊呼出声,所有的工作人员也都傻眼了,说时迟那时快,李墨一身子一矮,将身后扑过来的工人正好背在身上,他向前冲了两步,已是屋顶边缘,李墨一身上负着工人,身子腾空,稳稳落地。 “快,他晕过去了。”李墨一刚站稳,旁边的人就围过来,将那个工人带到阴凉的地方。 只是普通的中暑,降温之后,那个人就醒了,自然是对李墨一千恩万谢。 在拍摄中出现的这个意外,反倒成了当天最大的亮点,得知此事的祝福,马上以普通在场群众的视角,发了一些类似于“意外遇到帅气救人”之类的微博,很快,这条消息就已经被刷上了热门话题榜,许多人开始关注“这个帅哥是谁?” 虽然没有用养猫养狗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爱心,但是,李墨一这一波好感拉得足足的,在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还有真!路过的游客,也都可以证实,那不是演的,而是李墨一的真实反应,比做人设刷好感的手法更显自然。 祝福捧着脸,看着网上传过来的各种一手资料,还有人拍了小视频。祝福不得不感叹:“现在的人,怎么反应都这么快的,事情发生的这么突然,居然还能来得及抢拍到小视频。” 几个机位的摄影机一直没有停下,将李墨一救人的动作完整而全方位的拍了下来,当天晚上就上了s市电视台的社会新闻,祝福将这几个片段翻来覆去的看,捧着脸。 乔瑜看着她第二十三遍回看,忍不住吐槽:“你比我们台长看得还认真。” “哼,你们台长要是盯着李墨一的片段来来回回的看,我才要担心呢!”祝福又开始了第二十四遍。 “我的房子里都被你身上喷射出的粉红色污染了。”乔瑜摇摇头,决定躲到书房去,不跟这个大脑里只有“李墨一”的女人说话。 一大清早刚五点,祝福难得的自然醒,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搜了一遍所有关于李墨一的新闻,很好,八成的人都为他救人的英姿折服,还有两成喷子说这一定是在做秀。 就比例而言,已经是很不容易了,祝福兴奋的睡不着觉,想打电话给李墨一,问问他的情况,让他好好保重自己,打开通讯录,找到他之后,却又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万一他还没有起来呢,这段时间拍摄,他一定也十分辛苦。 万一他起来了,正在化妆,被化妆师发现他和一个女人通电话,会不会对他的演艺事业有影响。 万一他正在和别人沟通今天的拍摄细节。 万一他…… 祝福忽然觉得这手机有千钧重,这电话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整个人患得患失,最后烦躁的将手机扔到一边,自己倒回床上,用抱枕压着自己的脑袋,好像一只把头扎进沙堆的鸵鸟。 想了好久,终于忍不住编了一条信息: 尊敬的用户:今日最高气温将达到四十度,请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祝福您与全家身体健康。——四星保险公司 祝福又看了一遍内容,觉得自己好可笑,鄙视了自己千万遍之后,按了一键清除,又忍不住将手机晃了两下,恢复了刚才的内容,好像做贼似的,飞速将那条莫名其妙的信息发了出去。 发送成功刚过了五秒,祝福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李墨一,祝福心花怒放的接起来,刚“喂”了一声,那头传来李墨一压抑的笑声,最终实在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 第335章 螺蛳粉 等李墨一笑够了,祝福连珠炮似的骂过来:“笑什么笑,喝了笑婆婆尿啦!还不是担心你,又怕给别人知道对你影响不好!你就不知道主动打电话过来吗,非要等我找你,告诉你,没下次了,也别回来了,没你住的地方,你睡马桶上去吧!” “别生气,昨天拍完夜戏收工回来已经凌晨一点多了,本来想打电话给你,又怕吵到你,不小心就睡到现在。” 看看时间,李墨一才睡了四个多小时,虽然他一直表现的都是超级强悍,好像不睡觉也可以的样子,但是祝福想起,从他的伤口中流出的血,也是鲜红色,他也会因重伤而虚弱,便再也无法把他当成从异世界来超人。 想到这里,祝福再也生不起气来,反倒觉得自己实在太过份,这个工作是她替李墨一接下的,也是自己说不要联系太多,免得别人误会,结果现在自己还因为他不主动联系自己而生气。 自己这么作,要是李墨一投稿到“xx吐槽君”或是“xx公子”之类八卦号那里,只怕排队骂自己的人都能翻出三十页去。 祝福抱着手机在床上翻来翻去惭愧了半天,忽然听见从电话听筒里传来的一个声音:“我帮你带了早餐来……” 声线温柔可爱,是柳思思! 根据节目组的设定,他们是要在节目里炒cp的,也就是说,柳思思身边一定跟着起码两个摄影师,祝福赶紧说:“你开工啦?不打扰了,加油。”便飞速地将电话挂了。 那头,李墨一住的是间破屋子,隔着破烂的窗子,摄影机早就已经伸了进来,刚好拍到李墨一穿得整整齐齐,准备出门的样子。 “起这么早?我还怕吵到你呢。”柳思思将手中的食物递给李墨一:“听说你这边只有馒头片和大白菜,这是我家乡的特产螺蛳粉,嗯,你要是吃不惯的话,不放酸笋就可以了。” “没关系,我挺喜欢吃的。”李墨一以前吃过螺蛳粉,还挺喜欢那种味道,他看着柳思思手里拿着好几包,想起她大概也没有吃早饭,于是客气了一句:“你也还没吃早饭吧?” “嗯,饭店里的不太想吃,但是又不能自己开伙,所以,我也是有私心的,想用螺蛳粉来收买你,借我炉子用用。”柳思思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 李墨一早已将所有的灶具厨具都洗得干干净净,整齐地放在旁边,看起来好像一个大厨的操作间,柳思思坚持要自己下粉,李墨一便将厨房让给她,自己到后面的一小片菜地去,地里有菜,旁边还有鸡笼,里面装着几只节目组特意搁在里面配合录制的下蛋鸡。不然李墨一的日子也实在是太惨了。 至少现在他可以做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回来之后,柳思思烧的一锅水还没有开,李墨一在水池边上仔细的洗着青菜。 往滚水锅里丢米线的时候,柳思思不小心被溅出的开水烫着了手臂,李墨一马上拉着她到水池旁边冲冷水,又是给她翻出了万用药膏涂在红肿处。 然后柳思思就这么坐在一边,看着李墨一忙碌着,端出两碗搁着荷包蛋的螺蛳粉,用筷子轻轻夹开,还是流黄的溏心蛋。 “哇,这个蛋煎得真漂亮。”柳思思惊呼,摄影师给了溏心蛋的蛋黄一个大特写,蛋黄微微流淌在螺蛳粉上,看起来诱人非常。 两碗螺蛳粉,唯一的区别是一碗有葱花,一碗没葱花,有葱的是李墨一的,柳思思向他的碗里看了一眼,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葱的?” “咱们出发时候吃的那一顿,不是一起吃的馄饨吗?”李墨一低头大口地吃着螺蛳粉,很随意的回答。 这个内容,可不在台本上。 原计划,只是柳思思过来送个早餐,然后李墨一想留她吃饭就留,不想留,她就回酒店吃。 柳思思已经猜到像李墨一这种长相温和的男人,应该也是走的暖男路线,留她吃饭也是正常,但是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记得这一点小小的事情,再加上他昨天救下瓦工的举动,让柳思思不由得多看了这个男人几眼。 娱乐圈从来都不缺英俊的男人,柳思思一心想要进娱乐圈,只是自身条件不够,几经努力,也只是做过丫环甲、侍女乙等等角色,迄今为止说过的最长台词是“小姐,他醒了。” 从中专一毕业,她就想要走演艺圈的道路,考不上某戏某影,她就在影视城门口蹲了半年,结果传说中“龙套被大导演看中,一炮而红”什么的,完全没有,就连传说中的“潜规则”都没有遇到过,现在的演艺圈,像她这样长相清秀的无名之辈如过江之鲫,根本不可能陪谁一夜就得到角色。 这种只是完全不懂行的人在yy。 幸好后来,直播平台突然崛起,柳思思抓住了这个机会,在桔子直播刚刚起步的时候,她就开通了主持号,唱歌跳舞加尬聊,各种元素都试了一遍,最后她选择做了她最擅长的美妆直播,偶尔对现在的社会热点吐槽吐槽。 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对的,每天她的直播打赏也有三四千元,除了有直播收益之外,许多中不溜的牌子,也会来找她做广告。 她自己就是一个从草根辛苦挣扎起步的草根,好不容易算挤进了娱乐相关,当然希望能吊上一个高富帅给她提供更多资源,如果高富帅只能选择其一,她宁可要长得像猪八戒的有钱人。 节目组让她炒与李墨一cp的时候,编导还开玩笑说让她别不小心真的爱上了他,当时柳思思觉得编导实在是想太多,怎么可能嘛。 没想到,只是一把葱花,就让她的心颤动了一下。 在三个镜头前,吃得香甜又不失优雅的将一碗螺蛳粉吃完,李墨一又掏出一包纸巾放在桌上,自己特别自然的收了碗,端去洗。 弄得柳思思特别不好意思,李墨一一面洗着碗,一面说:“没事,我还得谢谢你给我送吃得来呢,不然,我只能喝碗青菜蛋花汤。” 第336章 试镜 又到了集合的时间,今天的任务是要验收成绩了,每个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自己的专业项目做完,并且通过验收。 李墨一第一个完成任务本没有悬念,但是做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听见为了抢先将船划到终点的船夫吴科发出一声惊呼,他一激动,手上篙头一偏,船头撞上了石桥柱,李墨一将手里的瓦刀一丢,人如离弦之箭似的奔向出事地,又跳入水中。 一把将吴科捞上来。 而此时,一声锣响,柳思思第一个完成了任务,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在节目后的单独采访里,吴科抓抓头:“其实,我以前是市体校游泳队的,李墨一就这么放弃了,也是挺可惜的。” 轮到采访李墨一的时候,让他评价一下其他的队员,他都是中规中矩,谁也不得罪,只是提到柳思思的时候说了一句:“螺蛳粉真挺好吃的,等我回去也要买点。” 节目播出后,并没有太大的水花,虽说是原创,但其实主要的剧情还是有仿佛其他综艺节目的影子,除了第一集的收视率还能看一看之外,从第二集开始就跌得惨不忍睹。 至于李墨一,谁知道他是谁…… 《一世风华》的片花和正片视频已经全部在祝福手上,她无聊的点开李墨一那部法兰西宫廷短片,再加上这次的瓦匠设定。 她一时手痒,剪了个恶搞向mv,把李墨一变成性转版《冰与火之歌》的龙母,龙母就是李墨一,各种高贵各种冷艳,当瓦匠的时候坐在屋顶上,还给p了《哪吒闹海》里的四海龙王上去。 本来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放出去,又找了几个营销号去推,底下的评论除了哈哈哈,也有人问这个mv上的男人是谁,看起来好帅,还有那几个看起来特别帅的镜头是哪里的。很快主动转发就过了万。 那档收视惨淡的综艺节目,因为mv的传播,被许多人翻出来看,节目内容还是被人吐槽无聊和抄袭云云,但是也有许多人被李墨一在节目中表现出的反应圈粉,甚至祝福用来发mv的那个号还收到了一家卖螺蛳粉卖家的广告需求,希望可以再提一下片子里出现的螺蛳粉他家也有同款。 祝福觉得挺好笑,不管怎么样,先把名声打出去再说。 又过了几天,弗朗索瓦的正式邀约发来了,他要拍一部与太平洋战争相关的电影,主要表现远东地区的事情,他希望李墨一可以前来试镜华夏地区的代表。 得到消息后,李墨一第一时间告诉祝福,祝福先为他高兴,然后马上托人去打探被邀请试镜的还有谁。 “弗朗索瓦没有找太多人,除了你之外,还有一个刘溪山,还有顾钰昭。”祝福认真的看着这两人的资料,刘溪山是硬派风格的男星,顾钰昭则是阴柔风格的,再加上一个书生气的李墨一。 祝福大概猜到弗朗索瓦的想法了,以前他选择的男演员,都是硬汉派的,充分诠释战争中的铁血男儿,阴柔则是西方社会对远东地区黄种人的刻板印象,书生气,大概是因为华夏当今开国几位元勋,真的都是书生出身,也符合西方社会对华夏传统文化的印象。 现在弗朗索瓦应该是在这三种类型的演员中犹豫不决,不过等他试镜结束之后,就能确定了。 第337章 猜测 离试镜还有几天,李墨一连门都不出,在屋里蹲着,天天抱着书看,古今中外什么书都看一遍。 这几天连吃得都很少,本来就瘦削的脸,更见清瘦,祝福有些心疼,但也明白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因此也就由着他这么做,这几日连轴读书,让李墨一的气质更加沉郁,到了试镜那一天,李墨一正要出门,祝福叫住了他,亲手为他戴上一副金丝眼镜:“嗯,跟民国时代那些为大义而抛家舍业的贵公子一模一样。” 李墨一试完镜之后下楼,发现楼下大厅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祝福,不由有些意外:“怎么不在家里等?这么大的太阳,中暑了怎么办?” “哎,我现在终于理解那些等在高考考场外家长的心情了。”祝福故意做出一副望子成龙的模样,“在家里等得坐立不安,就想马上知道。” “可是,弗朗索瓦先生他们也需要做个比较,高考也要等等才出分呢。而且……”李墨一顿了顿,“我觉得,他还是更偏向于硬汉风格,刘溪山在里面呆的时间最长。” 一般情况下,面试时间最长的,说明导演对这个人更加感兴趣,想要了解更多。而且刘溪山已经拍过好几部剧,虽然都是网剧,但也都是军旅和警察题材的,从脸、身材和气质上看,都透着铮铮硬汉的范儿,以前弗朗索瓦选用的演员,都是这种路数的。 祝福却有不同的观点:“他要是想要继续走硬汉风格,那也不会找顾钰昭了,说明他这次拍摄也是想要突破自我,寻找新的机会,总是同一个路子,好莱坞都会腻的,就要反差才好看嘛。” “你这么有信心,万一不成怎么办?”李墨一故意逗她。 “万一不成,就找下一个机会,总不能就这么饿死了。”祝福从来都不是吊死在一棵树上的人,李墨一微笑着点头:“那,我们就先假装被录取了,出去吃一顿吧,饿了好几天了,想吃牛排,你挑个地方。” “放心,庆祝你试镜成功这么大的事,我带你去个高级的地方。” 祝福将李墨一带到安雅倩曾经带他去过的那家酒庄,不幸的是,到了门口,才知道这家酒庄是预约制,而最近的一次空缺是一个月以后。 最后,还是回到了q咖啡馆,苏岩与铃兰两个人都在,祝福婉拒了苏岩强力推荐的新菜黑色骄阳牛排和铃兰强力推荐的新酒酷炫妖爪,点了最普通的菲力牛排与红酒。 菜还没上来,祝福手机上的狐狸娱乐新闻、猪厂娱乐新闻、企鹅娱乐新闻忽然接连弹出。 《弗朗索瓦为新片来华挑选演员》 《知名导演弗朗索瓦新片今日试镜》 《弗朗索瓦挑选首位华夏演员》 点开这三条,内容基本相似,都是将三个男演员的资料放上去评头论足一番,三家的分析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得出一致意见,李墨一的赢面最小,祝福看着心里不快,“哼”一声,将手机翻扣在桌上。 第338章 等待 “娱记们是不是已经对这次试镜的结果进行了全方位、有理有据的预测?”李墨一手中的金属餐刀,慢慢划开盘中的牛排,相对于试镜结果,他更在意的是面前这个气乎乎的女人,祝福现在看起来很生气,也幸好她并不是娱乐圈里的人,不然每天都被气死一回。 祝福面前的牛排被切得乱七八糟,成了她气急败坏下无意识的发泄工具。 “这些人天天没事干,就喜欢嚼这些,就不能说点有用的吗!”祝福愤愤一戳,配着铃兰在钢琴前弹奏的《第九交响曲》,不锈钢的叉子立在牛排上,依稀闪着寒光。 李墨一默默的按着她的手:“别戳了,再戳盘子就要破了。”祝福这才松手,她也知道选角这事是着急不来的,但是,现在她就希望李墨一的电话能赶紧响起来,不管成还是不成,赶紧来个确定的信息啊,拖着实在是煎熬。 “没有这么快的,一般也得要三五天吧。”李墨一反过来安慰她。 到了晚上,更多的消息涌了过来,祝福打开微博,结果就发现刘溪山与顾钰昭的两方的粉丝掐起来了。 “整容脸的娘炮也跑来演战争片,真是笑死了。” “总比你们家主子一天到晚面瘫脸,恨不得在自己头上贴着纸条写着‘我很酷’强多了。” “警告某些家的粉,想要搏热度自己耍去,抱走我家昭昭。” “刘溪山拍什么片子都是喜怒哀乐一张脸,连带着粉丝脑子都不好,怼天怼地怼空气也都一个姿势,你们家美颜盛世,谁都比不过,行了吧?” 本来还为娱记不肯在李墨一身上多花笔墨的祝福,现在看着翻了两屏都没有翻到底的撕逼大战,真心的为李墨一的默默无闻感到欣慰,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挺失落:“如果连骂你的人都没有,说明真的没有人看啊。” 李墨一这么好,实力一定是有的,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欣赏他?一定是自己做的营销宣传不到位。祝福陷入深深的自责,双手抱着膝盖,眼睛跟着走来走去的李墨一。 “怎么总盯着我?”李墨一笑道。 “没什么,我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好处可供挖掘。”祝福鼓着腮,继续盯着李墨一,她不信就看不出什么来。 此时,李墨一的手机响了,祝福激动的扑过去:“一定是通知消息!” 打开一看:“尊敬的客户,您本月上网流量已超出订购套餐可用量,截至26日21时38分,累时超过206m,回复373订购7天包20元……”祝福没看完,失落的将手机扔一边:“半夜三更发小广告,有毛病!” 祝福抱着脑袋,还在继续想李墨一应该走的路线,就看见李墨一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这次一定是!”祝福扑过去,打开:“每件物品都藏着一种生活,超值周年庆大礼包。进口食品、洗护会员尊享好礼!一份钱买双倍好货!” “搞什么!”祝福将李墨一的手机塞在沙发缝里,“没好消息就闭嘴!” 手机,再次响了起来,祝福懒得理它,恨恨道:“一定又是小广告,真烦。”完全没有把它从沙发缝里拉出来的意思,这次手机铃响得很是坚决,不是短信那种短暂的声音,而是连续不断的。 “啊,是电话。”祝福想要将手机扒从沙发缝里扒拉出来,却手忙脚乱,反倒把手机越塞越深,她急得差点想要把沙发给拆了,想到就要做到,她跳下沙发,想要拿刀把沙发给划了。 看出她不对劲的李墨一过来,将沙发座垫挪开,很轻松的把手机拿出来了。 手机屏幕上一个未接来电,显示了一个陌生的来电号码。 “一定是他,一定是通知你面试通过的。”祝福站在一边,无比地激动。 “快拨回去,快拨回去呀!”祝福一连声的催促。 李墨一拨通了电话,刚说了一句:“你好。”那边电话里就传出一个努力憋出普通话的南方口音:“喂,李墨一啊。” “嗯,您是?” “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啦?” “嗯,听不出。” “你还想不想干啦!我是你领导你都听不出!” “领导?” 李墨一看了一眼祝福,祝福一听便知道这是最近最流行的一个骗术,冒充领导,然后第二天再打电话过去,哄人上当。 “快,调戏他!玩弄他!”祝福兴高采烈的想要李墨一耍骗子。 李墨一声音变得十分沉痛:“领导,对不起,没听出来,听说您全家都死了,您今天是去请假回家参加葬礼的,您还心系工作,打电话给我,我实在是没想到。领导,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 电话那边旋即传来“嘟嘟……”的忙音声。 李墨一将手机丢在一边,抱住笑得前仰后合的祝福:“心情好一点啦?” “你真是太有才了,一下子就把骗子堵得说不出话来。”祝福开心得不行,她最讨厌的一是小偷,二是骗子,这些人就是社会的垃圾,人类的蝗虫。 时间跳到了第二天,虽然没有等到弗朗索瓦的通知电话,好歹也给这一天划下一个带着笑声的句号。 一大清早,祝福就去摸手机,看网上的消息,骂战升级了。 p的照片,挖的黑历史,更多的是简单而粗暴的问候对方全家和所有女性亲属,粉丝都认为自己支持的爱豆必定入选,并找出了自家爱豆与弗朗索瓦一起说话、一起喝水、一起吃饭的镜头,弗朗索瓦的一个眼神,一抹商业化的微笑,都被解读定义为:“他对我家爱豆非常满意,男主角就是他没跑了,其他的洗脚婢就站在一旁陪跑羡慕吧。” 吃早饭的时候,祝福对李墨一提起这事,李墨一不以为意:“不然怎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呢。” 乔瑜还没起来,她的房间里忽然传出一声惊呼,祝福扔下手里的叉子就一路狂奔上楼,冲进乔瑜的房间之后,看见乔瑜抱着笔记本电脑坐在床上,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从外面冲进来的祝福:“……” “蟑螂?老鼠?外星人?”祝福努力的想出这三个可能会让乔瑜这个从来都是走路带风,嚣张过度的女人发出惊呼的东西。 乔瑜挥手叫祝福过来一起看,连祝福都发出了“啊~~~”的惊呼。 那是她俩当初相识的起源。 一部十余年前曾经非常火的连载漫画,停更了十七年之后,竟然说要恢复更新了。 还记得当初两人为了男主到底是谁而争执过,到最后发现男主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祝福喜欢的是水之境的领主,温柔儒雅长发飘飘,而且还是男主的爸爸,怎么都不会死。 而乔瑜喜欢的是金之境的领主,短发更显利落,金丝边眼镜之下,掩住的是深沉的心机与算计,乔瑜喜欢强者。 别看现在祝福看着刘溪山和顾钰昭的粉丝们打得鸡飞狗跳各种不屑,她自己当初还跟乔瑜为了这根本就不存在的二次元男人,还是男配,生了半天的气。 就因为作者让金之境的领主抓住了水之境的领主,而且,这个金之境的领主还是女主的爸爸,显然他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惩罚,这让祝福感到十分的不爽。 还没等两人撕出个结果,那个杂志社倒闭了,作者也从此停更,消失在人海。 这个小小的遗憾,本以为就这么随着时间的推积而消失,没想到今天看见要重开的消息之后,这两个“空巢老人”激动的像回到了童年时光。 而且,不仅是重开,漫画重开的同时,同时还有真人剧的计划。 “李墨一!!!”祝福高呼着自己心爱男人的名字,在她心中,李墨一,当然就是水之境的领主,妥妥的!必须的! 门再次被冲开,这次站在门口的是李墨一,他的神色有些慌张,看见安然无事的乔瑜,还有凑在电脑前露出花痴表情的祝福,尴尬的马上关上门,退出去。 “你刚才叫我?”李墨一站在门口,声音都有些变了,刚才祝福发出第一声惊呼的时候,他就已经冲到了门口,要不是听着房间里没有再传出其他声音,顾及着那是乔瑜闺房,他才没有破门而入,听见祝福喊自己名字的时候,他真担心祝福是出了什么事,再没多想,便一脚将门踹开了。 “嗯,又发现一个机会,超级适合你去演。”祝福在网上找到那本漫画的图,看着水之境的领主,当时的少女心又咕噜噜的泛起泡泡。 “关林森很适合演金之境的领主。”乔瑜贼贼的摸着下巴。 “不行,不干!谁都可以演,就他不能演?”祝福在乔瑜超大的床上打滚。 乔瑜明知故问:“为什么?不管是身材还是外形或是气质,还有谁比关林森更合适的!” “哼,他打不过我家李墨一!怎么能让他去演金之境的领主。”祝福这会儿早就把什么“角色应该和演员分开”“角色不代表演员本人的属性”等等真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她急得满脸通红,乔瑜笑笑:“开玩笑的啦,关林森可是个正经的医生,忙得很呢,哪有空拍片子。” “嗯,关医生是个好人!千万不要到像个大染缸似的娱乐圈来,变坏了怎么办?” “那你家李墨一就不怕变坏?你这个双标狗。” “双标狗”非常耿直地说:“我家李墨一本来不是好人,他是坏人中的坏人,the king of badman!他比黑暗更为漆黑,比夜晚更加深沉,他是在混沌之海中的伟大存在……” 乔瑜忍不住打断她:“你说的那是金色噩梦魔王……李墨一知道你这么编排他么?” “知道。”门口传来李墨一的声音。 得到这部古老的国漫要重启连载之后,,网上一片“有生之年系列”“活得久了也会有好事”。 但是对于改编成真人版的消息,则是一片唱衰,也是,毕竟太多吹大ip大制作什么的,最终都是扑街货,这几年,已经拍出了无数“原作者无法剧透系列”“只是恰好同名同姓系列”……说担心选的人和制作后期根本无法拍出原作效果的几乎占了100%,为数不多的“期待”“关注”,怎么看都像是制作公司的小号。 乔瑜已经与制作公司确认,现在这个真人剧完全还没有确定角色,而且整体费用有限,如果用于请流量小生,那么在制作费用和宣发费用上就会出现问题。 “不过要是请了当红的那几位艺人的话,宣发费用应该可以省很多。”制作公司的人说,谁都明白,所谓流量小生,那自带的流量是绝不可小看的。 乔瑜问道:“那几个男角,都请当红小鲜肉?” “哪请得起啊,也就请一个吧。” “当时连载的时候,金之境的领主人气最高,你们请的那个,就定金之境的领主吧。” 乔瑜对着电话里说着,坦然迎接祝福丢来的杀人目光。 对方当年也是看过这本漫画的,她也十分认同乔瑜的观点:“水之境、还有土之境、火之境的三个领主在原著里也很帅气,哎,现在稍微长得像点样的,价格都飙升,想要达成我自己的梦想,那费用就不得了。” “水之境的我推荐一个人给你,他以前演的都是配角,刚刚才演完一个主角,还没上档。就是演《一世风华》的那个,嗯,知道你没听过,原著的作者没什么名气。” 不太有名的原作者蹲在一边画圈圈,再一次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才会耽误了李墨一。 乔瑜笑着说:“你看过我们台法兰西文化交流周的栏目没有,那个片头有个30秒的短视频,那里面的男主角就是他,李墨一,我觉得他还蛮有灵性的,如果来演水之境的领主,应该会不错。” 对方表示会看看,如果合适,可以继续深入沟通。 “你就……这么把人给卖出去了?”祝福眨巴着眼睛。 乔瑜扔下电话,起床准备洗漱:“八字还没一撇呢,人家还不知道李墨一是圆的还是扁的,你先想想怎么给李墨一好好做推广是正经。” 第339章 晚宴 进了公司,还没坐下来,萧钧天的助理便来传旨,让祝福去老板办公室一趟。 “明天晚上有一场慈善晚宴,是unicef主办,你和云枫还有李墨一一起去。” “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祝福听过这个名字,知道这是一个主张儿童权利的组织,他们关心的内容有性别平等、儿童教育、儿童疫苗、战争孤儿,这一点与优佳基金的宗旨和目的有一部分重合。 参加这场晚宴的人,当然不是为了吃吃喝喝聊天扯八卦。 古话说的好:“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 只有公司的实力到了相当的程度,才会想到从慈善上树立公关品牌形象。 祝福很快得到会去参加晚宴的所有人员名单,从他们的身份分析,祝福发现这是一场硬仗。 《楼东赋》的男主角姜辰皓是致奇娱乐最近力捧的艺人。 致奇娱乐老板陈卫东和夫人洪月珊据说正在办离婚,听说是顾茵茵努力的结果。 洪月珊的娘家产业是洪氏珠宝,在很久以前,陈卫东与洪月珊就已经是貌合神离,不过是为了各自家族的面子,勉强在外人面前维持着恩爱的形象而已,变成现在这样,是顾茵茵的努力,也是洪月珊的放弃。 已经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洪月珊忽然之间就想开了,不想再人前伪装成贤妻良母,头顶原谅色的模样,她也在外面传出包养小鲜肉的绯闻。 有些人指责她,但是更多的人是同情她,她都一把年纪了,面对出轨的丈夫,还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吗?反正离都离了,男未婚女未嫁,武则天养二张兄弟古来有之,也不算开天辟地第一人。 这次的慈善晚宴,陈卫东与姜辰皓、顾茵茵代表致奇娱乐被邀请,洪月珊则以洪氏珠宝ceo的身份被邀请。 “这段时间与洪月珊走得很近的不是什么小鲜肉,而是江奇诗顿的远东地区总裁米歇尔。他们以前在美国留学的时候相识,后来洪月珊回国,被陈卫东疯狂攻下,米歇尔在她婚礼当天还送了一块钻石女表。”乔瑜对这家人的八卦了解颇深,听见祝福提起,她也饶有兴味的说着她知道的事情。 “只送一块?”祝福的眼睛陡然变型了,就好像听见小鱼干在罐子里沙沙作响的猫,整个人都精神了。 送结婚礼物,要么是送代表夫妻俩的兄弟,比如情侣款的对表,要么是送代表家庭的,穷人送的是瓷器,床上用品,富人送字画送珠宝玉器摆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有同性朋友,才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送,这个米歇尔,做为新娘的男同学,送出的新婚礼物是一只单独的女表。 “这实在是不能不让人浮想连翩啊。” “不用浮想连翩,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对你来说是个好消息,这样你就不用为站队而烦恼。”乔瑜的声音听起来挺愉快,“对了今天晚上我也会去,你穿得像点样子,我要介绍几个人给你。” 第240章 造型 晚宴会场,有请柬的,没请柬求蹭的各种不一而足,祝福本想穿着上回参加私宴穿着的蓝礼服,却被乔瑜鄙视了:“哪有礼服穿第二次的。” “我又不是女明星,穿第二次也不会有人注意的。” “不行。”乔瑜斩钉截铁的反对,祝福窝在沙发里,无语问苍天:“那我穿什么去?三点式?” “我不反对,你看李墨一同意吗?”乔瑜戏谑的看着站在一旁的李墨一。 李墨一表情十分平静:“如果她想穿,那就穿,只要是她喜欢的,什么都行。” “不要在我家里撒狗粮,打扫起来很麻烦的。”乔瑜从盒子里拿出一件优雅而不失简洁大方的如水墨画般的礼服给祝福:“给你的。” 那条裙子以白色为底,以淡淡的墨色勾勒出几茎修长笔直的竹枝,肩上一只几笔勾成的写意画眉,从竹枝间探出头去,看起来极具古风。 祝福对这身衣服并不陌生,这是之前乔瑜说要订礼服,硬拖着她一起去的,那家只做高级定制的老店,一身衣服的价格是祝福三个月的工资。好在她平时也不怎么乱花钱,存下了不少,一时冲动,就买下了,买下之后,由于整个制作过程实在是旷日持久,光是制作过程中的试装就有三次,然后是各种细节的完善,久到她自己都忘记了。 当初见到的只不过是一堆布料,现在展现在眼前的是完美的一身礼服,祝福拉着乔瑜跑进房间,兴奋得像个小姑娘。 她小心的将那身礼服穿上,生怕不小心一个动作扯坏了它。 这身如山中轻岚的礼服将祝福清秀的眉目衬托的如深谷幽兰,清澈的眼神中带着神秘与婉约,竹,被古人赞之为君子,竹枝与画眉鸟在祝福的身上形成了最佳的搭配,祝福站起身,走了两步,如同一个信步走出幽静竹庐的隐士。 “嗯,这样的话,盘发就不适合你了。”乔瑜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发型来配,最后她说:“还是让专业的人来处理好了,我搞不定。” 乔瑜将祝福带到专门的梳妆间,祝福虽然知道她家里有这么一个地方,不过像祝福这种上班间也就是在洗手间里随便涂抹一番的人,从来也没有进来过,这里对于她来说,倒有点像蓝胡子家那个不可进入的房间似的。 进来之后,才发现这里真的超级大,各种设备更是一应俱全。 十几个穿着统一的人进来,一部分人围着祝福,其他人围着乔瑜,慈善晚宴事关重大,就算是乔瑜也不能掉以轻心。 一样一样的东西摆出来,祝福认识的有一半,还有一半完全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连刷子就有十几种,在祝福眼里,完全看不出区别。 专业的人做事,自有一种行云流水般的顺畅,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搭配衔接都令人赏心悦目,祝福光顾着看他们利落的动作,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好了。”最后的一位造型师从祝福与镜子之间让开,祝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点认不出来了。 第241章 两个男人 又是化妆又是做头发,最终才敲定总体造型。 窝在电视机前的李墨一始终在认真看片补剧,并没有参与到姑娘们的热闹中,造型师们走了一阵子之后,祝福和乔瑜才出来,他抬头,看见穿着家居服的祝福和乔瑜从楼上走下来,十分有精神的讨论着刚才的造型,还有一会儿要用什么面膜保养一下。 “我还以为能看见你们俩风华绝代的样子。”李墨一微笑着说。 祝福拍拍他的肩膀:“明天就能看到了,你穿什么?” “我?我有一套燕尾服,上次买的,就穿过一次。” 祝福指着李墨一:“不行,你也要马上买一套新的!” “为什么?男装不都是一样的吗?”李墨一不解的看着他。 祝福躺在沙发上打滚:“我不干,我不干,为什么我只穿了一次的衣服不能再穿,他就可以穿一遍又一遍。” “可能是因为你长得好看,总是让人一见难忘,所以穿了一次就让人觉得好像一直穿着?”李墨一给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看法,果然让祝福很快消了气,“像你这样好看又会说话的人,还有几个?” “集天地精华日月灵气,得你在三生石上日夜浇灌,就这么一个。” 日夜浇灌什么的,听起来谜之耳熟,祝福扒在他身上:“……所以,你是来还泪的?” “还爱的。”李墨一在她耳边低声说。 关林森打着呵欠从房间里走出来:“我说……我难得休假两天,你们就不能安安静静的让我睡一觉吗?求你们了,去结婚吧!” 乔瑜赞同地点头,转头看着关林森:“晚宴你陪我去好不好?” “我?”关林森有些开心,又有些茫然,“为什么是我?” “你要不要好像被帝王强要的姑娘一样,哭着说为什么是我……不然我还能找谁,找李墨一吗?”乔瑜对他的表情很是不满。 祝福将李墨一挡在身后:“千万别找他,他是个笨蛋,会给你丢脸的。” “嘁,放心,我才不会要他,关林森比他靠谱多了。”乔瑜一扬头。 “哼,哪里比李墨一靠谱。” 关林森的目光锐利,盯着祝福,他又偏过头,看看乔瑜,祝福以为他有什么高论要发表,结果他就这么转身,关门,接着是人扑在床上发出的重重一声,又去睡了。 “他这是半夜去做贼了?”祝福不解。 乔瑜说:“他值班的时候遇上了一次特大交通事故,连轴转了两天没合过眼。” “你不去抚慰他一下?” “相对于女人,这时候他更需要床。” 凌晨,乔瑜还在灯下忙碌,审核计划书,关林森的房间门无声无息的打开了。 “给我倒杯咖啡。”乔瑜头都没抬,一句话让飘进厨房的关林森停住了脚步:“你怎么知道是我?” “除了你,还能是谁。”乔瑜抬起头,脸上微微有些倦色,她笑笑:“你以为我不知道那些小零点是你准备的?你也太小心翼翼了。” 乔瑜的话中有些叹息。 第242章 守护 面对乔瑜的时候,关林森不由自主的就是这样的小心翼翼,生怕给她带来任何的困扰,比起祝福担心恋爱给李墨一带来不良印象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 承澜女皇,大恒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关林森愿意付出生命去保护的人,关林森对自己的定位,一直都是守护,远远的看着她,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付出,她的哭她的笑她的君临天下,都是为了大恒,而从来不是为了他。 习惯了这种身份,关林森从来也没有更多的奢求,只希望她能平平安安就好,只是,连这一点,最终,也没有做到。 哪里还敢奢求更多,只希望此生能护她一世周全,莫要再让往事重演。 关林森为乔瑜倒上一杯咖啡之后,就悄悄的坐在一旁的阴影里,看着乔瑜,她与祝福不同,乔瑜不会像祝福那样,时不时需要向李墨一吐槽一下现在的工作进程,她只会一口气把工作做完,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她都会一个人处理,完全不会想着找任何人商量。 “噼里啪啦”的打字声告一段落,乔瑜抬起头看着关林森:“你就不问问,为什么我要你一起去?” “你叫我去一定是有理由的。” 一个无趣的回答,乔瑜笑笑:“你也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那一定会是个好价钱。” 乔瑜笑笑:“像你这样好用的,我怎么舍得把你给卖了呢。” 她站起身,走向关林森:“你去做我的未婚夫,对了,你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家世,足够吓人的。” “吓人,可能吓不到,我在战争年代,也只不过是个军医,没做过将军。只不过救过一些将军元帅什么的,如果这次晚宴上没有什么政界的人,可能他们都不知道。” “放心,我家里人这次要带来的就是个三代,呵呵。” 关林森这才明白,乔瑜为什么要他过去,原来是用来挡家里人介绍的相亲对象:“我明白了,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晚宴当天,祝福与乔瑜去得都晚,本来祝福是一心想要早点去,好多结识一些人,却被乔瑜阻止了:“在那种地方,去得越迟,说明地位越高。你要做的是让别人记住你,而不是你去记住别人。再说,你记得住别人吗?”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乔瑜说的正是祝福的短处,李墨一与云枫做为公司的代表,还是提前去了,当乔瑜与祝福到达的时候,晚宴的客人已经到了八成之多。 侍者将厚重的大门推开,在场的许多人都抬起头望向他俩,气质清淡如兰的祝福,还有浓艳如盛放牡丹的乔瑜,两人站在一起,不相伯仲。 许多人认识乔瑜,认识祝福的人不多,他们悄悄地打听着这个站在乔家大小姐身边的女孩子是谁。当听说她并没有什么奇特身份的时候,众人不由生出奇特的想法。 乔瑜这么久没有男朋友。 现在这个女孩子被她带到现场来,莫非乔瑜有某些特殊的取向? 第243章 许绍亭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脸上露出各种表情的时候,大厅的门再一次打开了,明亮的灯光,照在身穿白色燕尾服的高挑男子身上,挺直的笔梁,细长挑的眼睛,斜飞入鬓的浓眉,整个人的气质如冰雕玉琢般的冷傲,他俯视着大厅,好像巡视着自己领地的国王。 他在找谁? 在场的女士们毫不掩饰自己对男色的热情,马上把方才看见乔瑜和祝福进来时的八卦心思转移到了新来的白衣男子身上。 关林森从人群中看见了乔瑜,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乔瑜面前,火红的乔瑜与素白的关林森,两个人站在一起,如热情的火焰与高冷的霜雪,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却又是那样的契合。 “怎么来得这么迟?”乔瑜笑道。 “刚刚做完手术。” “怎么挑了这个颜色的衣服,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爱岗敬业?” “不好看吗?” “好看。” 乔瑜与关林森这对金童玉女般的组合,一下子便吸引了所有在场者的注意力,想要看八卦的,想要套近乎的,都环绕在这两个人的周围,而祝福身为一个方才与乔瑜一同出场的人,也受到了许多关注。 相反李墨一则是一身黑色燕尾服,站在一旁,一如他许多年前的工作一样。 祝福走到他的面前:“你现在不是杀手,你是个明星,别站着这发呆,出去接客。” “……”李墨一对她的用词颇有不满,祝福看着他欲言又止的表情:“反正都是最古老的职业,你有什么不满的。” “没有。” 这是一场盛大的宴会,许多社会名流都有前来参加,乔瑜家人为她安排的男人也在众人的簇拥之中。 那是一位看起来颇为稳重的中年男人。 许绍亭,一位金融界的骄子,听说玩的是对冲基金,他的名字在华尔街各大公司的决策层里也是响当当的。 乔家一直在实业中耕耘,需要有一位金融业的女婿为家族助力。许绍亭不仅是自己有能力,他的家族在民国初年就已经举家去了美国,经过几代人的打拼,也跻身于当地的名流之列。二十多年前,许绍亭的父亲认为华夏充满了商机,因此也开始在华夏布局,十年前,三十岁的许绍亭回国,全面进行资产配置,许家在华夏金融界也已站稳脚跟,寻找与实业联姻的机会。 萧家只有一个萧钧天。 秦家也只有两个男孩子。 因此现在的最好选择就只有乔家了。 乔家长女乔瑜,有自己的事业,没有任何花边新闻,是最佳的联姻对象。 今晚是乔瑜与许绍亭第一次见面,先见上一面,如果不是特别反感,就可以进行下一步。 没想到,乔瑜直接带着关林森站在长辈们的面前:“这是我男朋友关林森。” 家族里的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了解之后,才知道,他只不过是医院里的一个医生而已。 站在一旁的许绍亭,脸上不由露出不屑的神情。 第244章 经历多多的关林森 关林森敏锐的感觉,让他一下子从人群中找出了正在打量着自己的许绍亭。 这个男人在打量着自己,却没有把自己当成敌手,而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态度。 乔瑜向家里人直接宣布关林森的身份,这一手是许绍亭始料未及的,虽然乔家人已经告诉过她,这位长女从来都是说一不二,放飞自我,但是并没有说她已经有了男朋友。 从他们的表情上看,他们大概也是今天刚刚知道乔瑜有了男朋友。 许绍亭也在打量着乔瑜,从她的面相上来看,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有主意的姑娘,像她这样的年轻人,总是会有些叛逆,不希望沿着长辈划定的那条路走。 兴许这位关林森也只不过是从朋友圈子里随便拉出来一个长得好看一点的男人,用来救场的。 乔瑜的父亲乔安山最先恢复冷静:“以前,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所以今天把他带来,给各位长辈们见一见。”乔瑜一脸的理所当然。 乔安山看着关林森,他承认关林森的皮相是不错的,但是,大家族里最不重要的就是外表,特别是男人的外表。 “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乔安山开门见山。 关林森微笑着回答:“我家里各行各业的人很多,我爷爷是个老红军,是冯其道老爷子的战友。” “你说的是……”圈子里只有一位冯其道,乔安山微微有些惊讶,又有些怀疑,他不知道是不是乔瑜把冯其道以前参过军的事情告诉关林森,然后让他扯着虎皮当大旗的。 如果关林森是那个圈子里的人,那么,他可能给予乔家的帮助,会比许家给予的更多一些,毕竟乔家主要是在国内发展,更关注国内的动向。 乔安山还想再多套几句话,就听见乔瑜对他身后叫了一声:“爷爷。” 回头,是乔家当今的家主,乔瑜的爷爷,乔安山的父亲乔致远。 乔方安看着关林森,老人的眼睛里满是戒备,就好像关林森是一个要抢走他孙女的穷小子。 关林森笑道:“乔爷爷,我大伯提到您当初在州议会与他曾经并肩作战,为改善当地华人的生活做出了不少贡献。” “你叔叔是……” “noah guan,关诺。” 乔致远一怔:“关诺是你大伯?” “是的。” “他当初为什么无声无息的离开了美国?甚至都不告诉我一声?”想起多年前的事,气场不动如山的乔致远又升起了一阵无名之火。 说好了要一起要提交一份要求增加议会华裔席位的草案,结果第二天,却只有乔致远一个人出席了会议,关诺消失无踪,之后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乔致远一人孤掌难鸣,草案自然也没有得到通过,直到许多年后,随着国内的力量越来越强,当地的商会认为华裔会是帮助他们与华夏国内进行联系的重要纽带,因此,才再次提出增加华裔席位的提案,并获得通过。 虽然当初就算是提出了,也必然不会被通过,但是,至少可以争一争。 关林森低沉着声音:“那一天,大伯被人绑架了。” “什么!”乔方安瞪大了眼睛 “那天晚上有人冲进了大伯家,把他带走,要求他放弃这个提议,大伯不愿意,身中三枪。”关林森沉痛的说着“大伯”,实质是自己的遭遇。 第245章 表兄妹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来临之前,以关林森敏锐的政治素养,已经闻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像他这样身份存疑,没有父母家人,也没有多年的朋友可以证明他是个好人这件事,因此,他最终离开了大陆,乘船前往美国。 关林森在矿山工作时,迅速的学会了英语,然后凭着他多年与各种不同的人打交道的经验,很快积聚了一笔财富,又愿意主动为当地华人做事,慢慢的成为了意见领袖,成为了那个地方第一位华人议员。 就在那里,他认识了乔致远。 当地的白人认为华人原本是来这里卖苦力的,现在竟然登堂入室,想要参政议政,因此反对华裔的声浪渐渐兴起,而做为当地华裔领头人的关林森和乔致远则成为了众矢之的。 乔致远也曾经遇到过危险,但是由于乔家的庞大势力,让这些反对者不敢对乔致远做什么,但是,关林森就不一样了,他孤身一人,甚至没有娶当地的姑娘。 不对他下手,对谁下手。 那份草案提前被泄露,当晚,关林森在自家卧室里,遇到了几个持枪的蒙面大汉。 也因此,他觉得自己和乔致远的想法过于超前,如果再坚持下去,只怕会让乔致远陷入更大的危险之中。 从血泊中爬起来的关林森,就启程回国了。 本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再与乔致远有任何联系,没想到,乔致远却是乔瑜的爷爷,好在几十年没见了,否则,还真是略有些尴尬。 看着自己的爷爷和关林森谈笑风生,乔瑜稍稍放心,但是乔致远忽然又提出一句:“你家里其他的人都好吗?” 这……关林森一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如果说家里的人都死光了,只怕他会被当成天煞孤星,乔家人一定不愿意女儿与这种人有往来。 但是万一说还有什么亲戚,乔老爷子还想要见一见,那岂不是更要命? 正在关林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祝福出现,向乔致远行礼:“乔爷爷好。” “我是乔瑜的好朋友祝福,是关林森的表妹。” 关林森微笑的看着这位天降表妹,等着她的表演。 “啊,是你啊,好多年都没有来我们家玩了,还以为你和小瑜吵架了。”乔致远看见祝福,笑眯眯。 祝福以前去乔瑜家的时候,乔致远很喜欢这个乖巧的小姑娘,对她印象非常好。乔瑜的性格让她不会嘴太甜,祝福正好有力的补足了她的缺点,爷爷长,爷爷短,每次她来,喜欢的不得了。 后来祝福去别的城市读大学,让他失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了祝福做背书,关林森的地位一下子提高了不少,现在一派和乐融融的景象。 站在祝福身后的李墨一也引起了乔致远的注意:“祝小小,这个年轻人是……” 祝福一脸幸福的笑道:“他叫李墨一,是我们公司签约的艺人。” “只是这样的关系吗?”乔致远精明的眼神从祝福的脸上扫过。 第246章 迂回战术 乔瑜知道祝福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与李墨一的关系,于是拉了一下乔致远:“哎呀爷爷,你在说什么呀,对了,李墨一演的电视剧在我们台播呢。” “原来已经是大明星了。”乔致远打趣道。 祝福笑道:“哪有,还早着呢,现在想红可难了。” 许久没有说话的许绍亭一直打量着李墨一,忽然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李墨一笑着说:“是,《楼东赋》在影视基地拍摄的时候,您去过,我当时在旁边那条街拍戏,您抬头看了我一眼。” 就这么一个在高处一个在地上互看了一眼,两个人竟然都记得对方,对于这样的技能,祝福羡慕不已。 “嘉品集团为法兰西文化周设计的短视频我看了,很精彩,你演的很好,听说,那是祝小姐的创意?”许绍亭又看着祝福。 祝福脸上保持着微笑,心里觉得许绍亭现在是在强行装熟人,有点反感,故意笑着说:“许总对《楼东赋》很看好嘛。” 其实是在说许绍亭投资给了楼东赋,就不要再舔着脸过来装熟人了,许绍亭却好像不明白似的:“我们是综合考虑了姜辰皓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做出了这样的决定,现在看李墨一也是年轻有为,应该很快就可以跻身一线小生的位子,到时候,合作的机会肯定有很多。” “对了,他签的是哪家经纪公司?” 祝福摇头:“没签呢。” “我认识一个很棒的经纪公司,里面有个金牌经纪人,以前带过很多明星的。”许绍亭很热心。 祝福笑着说:“金牌经纪人手里那么多明星,李墨一还是个新人,人家会不会理他呢?” “放心,他带出来的大明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独立工作室了,前几天他还让我替他找找有没有更有潜力的新人。” 说着,他就转向李墨一:“新出道的人,一定要有一个资深的经纪人带,不然很容易被坑的,很多明星都因为处理公关事件不当,最后就这么消失在公众视线里了,像你这样的条件,还红不起来,或是一闪而逝,那是非常可惜的。” 祝福知道许绍安今天出现的原因是与乔瑜相亲,如果是在商务场合,她一定会答应让李墨一去见一见,但是现在这么做就不太合适。 “你说的那个人,不会是李轶道吧?”乔瑜的声音从一旁传来,她注意到许绍亭往祝福那边凑,这两个人之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现在许绍亭却似乎在刻意往李墨一和祝福那边凑。 她可不会认为这是许绍亭看着祝福貌美如花,李墨一英俊不凡,心生结交之意。 这个年纪的商人,都已经是千年狐狸成了精,只怕他是想走闺蜜路线,通过向祝福示好,让乔瑜慢慢的接纳他。 现在第一步成功了,乔瑜主动与他说话,这是博得好感的开始。 许绍亭点点头:“是。” 不过,下一句,就打破了他的幻想:“李轶道,是我好朋友。” 第247章 抢夺话语权 虽然走闺蜜路线被乔瑜看穿,不过许绍亭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什么尴尬或是失落的表情,只要肯说话,就比什么都不说的要强,他风度依旧:“是我疏忽了,乔小姐在省电视台工作这么久,那些知名的明星、明星经纪人,又怎么会不认识。” 祝福觉得许绍亭这人看起来还不错,只不过与乔瑜相识的目的实在是很尴尬,不然,也许会是一个合作的好对象。 正想着,许绍亭又提起之前弗朗索瓦选角的事情:“听说李先生也参加了那次选角,如果能选上,那会是一次重大的飞跃。” “我觉得刘溪山和顾钰昭也都不错,像我这样的新人,就是陪跑吧,在我的对比之下,可以更好的衬托出他们这些资深演员的水平。”李墨一脸上写满了谦虚与客气。 对于这位国际知名大导演的路子,许绍亭也是摸不透,弗朗索瓦从来都不走寻常路,这次试镜的是三个风格迥异的演员,谁知道他一拍脑袋就会定了谁呢。 此时说李墨一必然入选的客气话,显得太不走心,因此许绍亭说起了那部重启准备开拍的故事:“那部片子也在寻找男主角,我觉得你的气质与水之境的领主很像,可以去试试。”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却没有看着李墨一,而是迅速的扫了一眼乔瑜。 乔瑜对这个话题果然有兴趣:“没想到,你也看漫画?” “嗯,我一直很喜欢动画、漫画,还有小说类的东西,我的心理年龄也就是十八。”许绍亭看着乔瑜,笑起来,“乔小姐看起来就是个标准的好学生,听说国内的学校,老师都不让看?” 乔瑜轻笑:“我想要做的事,岂是谁能阻止的。我不想要做的事,也不是谁可以强迫的。” 这句话入了许绍亭的耳朵,他不由一愣,后半句话是乔瑜故意说给他听的吧。 他看着乔瑜,想从她的表情中看出一些端倪,但是乔瑜却转过头不看他,她看着祝福:“那个时候我们躲着老师看漫画的日子,想想也是挺刺激的呢。” “我就说李墨一的气质看起来像水之境的领主,可惜关林森工作实在是太忙了,不然,他去演个金之境的领主简直太适合了。” 乔瑜表现的这么明显,祝福岂能看不出来,她也很开心的配合着乔瑜的话:“是呀,金之境的领主把水之境领主绑到异境的时候,还给他打了吊瓶,那专业的手法,怎么看都像是个医生,我看关林森可以的。” 想要在两个女人的聊天里插进去,除非有足够惊天动地的大八卦,可怜许绍亭为了能够博佳人一顾,以为自己做足够了功课,万万没想到,中途会杀出一个关林森,更没有想到乔瑜会完全不顾家里长辈都在场,硬是把他给晾在了一边,就是不搭理他。 还没等许绍亭想出如何抢回对话主动权的时候,乔瑜对乔致远说:“爷爷,我看见合作商了,得去打个招呼。” 乔致远点点头,乔瑜就拉着祝福往另一端走去了,李墨一与关林森紧紧相随。 第248章 谈不拢 说是合作商,乔瑜也真的没有骗人,这是有计划投资这部老漫画的投资人,乔瑜将他介绍给祝福和李墨一。 正巧这位投资人也想要与嘉品集团合作,两下一拍即合。 远远的许绍亭与乔安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无关紧要的话,他的眼睛却总是有意无意往乔瑜站的地方瞟,乔安山看出来了,但他也知道自己女儿那个说一不二的性子,家里谁说话,她也是不听的。 他只得安慰许绍亭:“现在的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做父母的也是没办法,哈哈。” “没事的,乔叔叔,这种事情,还是要两厢情愿才行,既然她已经心有所属,那就祝她幸福了。”许绍亭好像一点都没把相亲失败这事放在心上。 从他的神色中也看不出任何的失落,也许到了他这个年纪,对于情和爱已经没有任何感觉,婚姻也不过是一笔生意,一纸契约,与乔家谈不成,他还有其他可选择的对象,做生意的人,总会有nb,绝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如乔瑜这样的大小姐,在他看来,也就是一个优秀的合作伙伴而已,失去了有些遗憾,然后就可以转身去找下一个。 现在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必要了,许绍亭向乔安山和乔致远打了个招呼,想要离开,刚走了几步,意外被一个从斜刺里走出来的女人撞了一下,她手中的红酒洒在他的西装外套上,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个女人连连道歉,马上从手袋中取出一条白色丝帕为他擦拭。 这年头,还有会随身带手帕的女人? 许绍亭不由多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长发披肩,脸上化着淡妆,看起来眉清目秀,气质中还带着几分怯怯的模样,好像一朵白莲花。 “实在太对不起了,那个,这是我的名片,我会赔您干洗费的。”她慌乱的从手包里翻出名片,双手递给许绍亭,上面写着:乐缘影视艺人工作室方媛 “艺人工作室?是做什么的?”许绍亭对这个名词很陌生。 方媛解释道:“就是对艺人进行包装和推广的经纪公司,我们的公司还很小,所以,现在就叫艺人工作室。” “哦。”许绍亭点点头,心里不由生出警惕,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女人,也见过太多这样的公司,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无所不用其极,想当年,他也天真的以为对方真的只是单纯的不小心撞到了自己。 现在,他可不会再上这个当了,不过,如果这个小公司真的有一些商业价值的话,也不是不可以谈生意,说不定哪天,就会成为另一家大公司的收购对象。 因此,他在等,等着方媛开口,再多说一些搭讪的话,做出这种事的人,都是想要给自己留下印象,不会只是拿出一张名片就算了的。 “方媛,磨磨蹭蹭的在干什么?”不远处一个年轻男人不耐烦的声音传过来。 方媛不好意思的说:“我老板叫我,对不起,我先走了。” 说完,她真的匆匆忙忙的离开,她的高跟鞋的鞋跟好像在刚才的撞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她走路有些慢,还有些跛,她走到那个男人身边时,那个男人用力扯着她的胳膊,大步向一边走过去。 那里站着姜辰皓,还有陈卫东。 第249章 也许每一个演员,都有一个导演梦,演而优则导,在被吼了那么多年,拿起执导筒,有一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欢呼雀跃感。 《楼东赋》是姜辰皓演艺生涯的第三十部电视剧,他决定开始向导演转型,现在有许多投资商看中他的个人号召力,已经有意投资,听说剧本已经选定,就等着找演员了。 秦伟的工作室刚刚起步,有任何一点点机会都要抓住,无论成功的概率是否虚无缥缈几乎等于零。 许绍亭站在原地愣了片刻,看着秦伟和方媛两个人真的就这么笔直的向着姜辰皓和陈卫东走过去,并开始了亲切交谈,他自嘲的笑笑,原来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今晚对于许绍亭来说,真不是个好日子,与乔家的联姻,他本想着就算乔家大小姐一时没有看上他,也起码能聊上几句,以后与乔家的合作也可以进展得更加顺利一些。 结果乔瑜不仅带了一个男人过来,公开宣称那是她的男朋友,而且一直也不接他的话碴,让他与乔家人站在一起都觉得尴尬。 再接着就是以为被方媛套路了,没想到这个小姑娘真的不是来找他的。 他将被红酒泼湿的外套脱下来搭在手上,准备离开,这场晚宴对他而言,已经结束了。 姜辰皓身边围着许多人,那些人的眼里都充满着渴望,希望能从姜辰皓的新片里得到商业合作的机会,姜辰皓对男人们的殷勤,女人们的妩媚的眼神,打着哈哈想要绕过去: “这部片子是我的处女作,所以对于剧本和演员的挑选都要十分谨慎,我要对我的投资人负责嘛,哈哈,已经有几家大型经纪公司正在与我接触,我在这个行业这么多年,许多一线艺人跟我关系不错,说不定可以组成全明星阵容。对了,《楼东赋》首播就快要开始了,到时候还请大家多多捧场,谢谢,谢谢。” 态度十分恭敬,但拒绝的态度已经很明显,姜辰皓今天来的目的是宣传《楼东赋》,但是在场向他围过来的人,都是想要问他关于他即将执导的那部电视剧的事情。 “我最喜欢舒娜了,可惜她演的是杨贵妃而不是梅妃,为什么不让她演女主角呢?”一个柔柔的声音传出来。 在场其他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方媛身上,今天来这场活动的女人,多是性格强悍的女强人,走路带风,走路都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就算是祝福,也让人觉得有一种内敛的霸气,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含羞带怯的眼神,让男人们不由心生爱怜。 姜辰皓也不例外,他饶有兴味的问方媛:“那你觉得谁更适合演杨贵妃呢?” “嗯,我也说不好,杨贵妃国色天香,代表着那个时代的审美,虽然身姿丰腴,但又能以一曲《霓裳羽衣舞》惊艳天下,能达到这样标准的女艺人,真的不多呢。” 方媛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掠了掠头发。 姜辰皓知道她的身份,笑着说:“是不是你们乐缘正好有这么一个女艺人?” 方媛摇摇头:“没有呢,我们乐缘主打的是青春偶像路线,主打的是都市剧,当然还是要符合当代审美标准的。等我们什么时候成为业内首屈一指大公司,再想着多元化发展啦。” “这么多年以杨贵妃为女主角的片子这么多,以梅妃为主角的真是头一份呢,选择的角度很特别,听说原著也是个网络小说改的?”方媛问道。 “对,原作者是风起青萍。” “啊,我知道她,特别有名。” “你也看网络小说?” “是呀,因为我表姐是写网络小说的,她给我推荐了不少书看。我表姐写的书也拍了,不过她没有风起青萍那么红。” “你表姐是谁啊?” “露从今夜白,改编的电视剧名字叫《一世风华》。” “哦。”姜辰皓眼神有些复杂。 方媛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她继续说:“我表姐的那个小说我看过,真没有风起青萍的《楼东赋》写的好,刚在连载的时候让我帮她看文,改了好多遍呢,写小说超级辛苦的。” “拍片的时候也是没有人投资,连大牌的演员都没有几个,本来还找了我,我实在是太忙了,没空,后来也是托了人才找到云枫去拍的。” 口气中满满的都是对祝福的同情,但是却表达出了一个意思:《一世风华》的原著质量不如《楼东赋》,作者的知名度也不如,就连唯一的知名演员都是靠关系硬拖来的。 这一番明褒暗贬玩得非常利落,让姜辰皓方才有些多云转阴的眼神,又是一派阳光明媚。 “成功了。”看出姜辰皓的态度变化,方媛暗暗松了口气,在来之前,她与秦伟商量策略,与乔家素来关系良好的公司和人是拿不动了,乔瑜一定会帮祝福,全场只有一个能打主意的,那就是与《一世风华》唱对台戏的《楼东赋》相关人员。 陈卫东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秦伟觉得只有自己的父亲秦承远才能搞得定他。 因此,初步的计划就是去搞定姜辰皓,他在娱乐圈混迹多年,也是见多识广,但是相比于陈卫东,还是容易一些。 像姜辰皓那样的人,见过的俊男美女不胜凡几,如果像其他人一样只是拍马屁,一个劲的夸他好,过于直白的想要往他的新片上靠,他一定是不会理的。 由方媛这样没有攻击性的女孩子打头阵,姜辰皓再怎么不想理她,也不会把她给硬怼回来。 一切都很完美,除了方媛在路上撞到了一个人,还弄断了鞋跟,有些小小的狼狈,让秦伟大为光火。 旁观者清,许绍亭默默地看完了全场,对于方媛的目的简直是洞若观火,不过他认为,方媛是受了那个站在她身后的那个名叫秦伟的男人指使,不然以她那慌慌张张的行事作风,应该是想不出这么精巧的主意。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 或许可以利用她,让那个高傲的乔家大小姐,受到一点小小的教训。 许绍安将原本想要扔掉的方媛名片放进口袋,离开了晚宴现场。 第250章 开始你的表演 洪氏珠宝掌门人洪月珊站得位置很巧妙,正巧与陈卫东是一个对角线,一个在大厅的西南角,一个在大厅的东北角,身边各自聚集起了自己的亲近人群,在视觉上互相看不见,实则两个圈子里的人,都在关注着对方这里的情况。 在那个圈子里的人都是谁? 他们都有着什么背景? 是敌还是友,或是只是个投机分子? 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这对曾经的夫妻分站两边,无形的将在场的这些人划出一条分界线,去了那边的就难再成盟友。 商海之中,能有几个坚定的人? 于是中立的乔家,变成了收留那些不想得罪任何一方的收容所,那些人站在乔安山和乔致远身边,做为长女的乔瑜身边自然也不缺人。 “乔小姐。”洪月珊叫住挽着关林森路过身边的乔瑜,笑着说:“真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乔瑜停下脚步,微笑着等她的下文。 “听说乔氏集团投资的联融广场,正在招商?” 乔瑜一下子明白了她的来意,联融广场是乔家在黄金商圈拿下的一块地皮,誓要打造本地第一奢侈品卖场。 早在乔家拍下这块地的时候,就已经有许多人前来打听,想要拿下最好地势的位置。 洪氏珠宝也不例外。 与国际大牌珠宝商相比,洪氏甚至都算不上是华夏的头块牌子,北方有琳琅阁,南方有周记金饰,西边更有七彩瑞丽。 虽然联融广场设立了足有两千平米的珠宝区,但是,真正的好位置,也不过那么几块,拿下那里,不仅是可以得到更好的展示机会,而且也是实力的证明,不同的位置,租金价格有巨大的不同。 乔瑜笑道:“洪姐一直都走的是专卖店路线,怎么现在也想要进商场吗?” “乔小姐说笑了,联融广场岂是普通的商场。”洪月珊笑着说。 “具体的事情都是由我父亲做,我不是太清楚,具体的招商条款,下个月也会出来。”乔瑜想要结束这个话题。 这种官方的回复,显然不能令洪月珊满意,她继续说:“那位和你一起进来的祝小姐,她身边的那位男士,似乎是位明星?我们现在准备开发男士珠宝系列,正在寻找代言人。” “哦,那你可以直接与他谈。”乔瑜笑着,并不想接话,现在陈卫东与洪月珊势同水火,在确定形势之前,她不想站队。 方才被洪月珊拉着说了这么多,现在不得不再去陈卫东那里再聊聊,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传乔家与洪月珊成了盟友,陈卫东那里虽然不是什么商业巨鳄,但也掌握着一些稀缺,甚至可以说是垄断资源,平白得罪了他,也是没有必要的。 乔瑜与关林森往陈卫东方向走的时候,正好看见方媛和秦伟两个人正在姜辰皓那里卖力的表演,她饶有兴趣的看完了全场,忍不住低声说了一句:“祝福这位表妹还真是唱念做打俱佳,若是演一朵盛世白莲花,一定能拿到影后。” 第251章 公关前辈 祝福此时就在不远处微笑着看着这一切,为了上位,方媛也真是拼命,以前她的脑子可没有这么好使,看来窘迫的环境,真的可以逼人成长,特别是像方媛这样对自己的未来还有那么一点憧憬的年轻女孩子。 就在方媛还在努力的时候,陈卫东则是看见了祝福,他很好奇这个女孩子的身份,为什么会与乔家大小姐走在一起。 祝福只是说自己是乔瑜的同学,好朋友,也没有说更多,她有些担心别人会把她的行为举动都贴在乔瑜的身上,视为乔家的行动指向,那么这样就会比较麻烦,因为萧钧天在来之前,对她提出的要求是与陈卫东拉近关系,嘉品很快就要与陈卫东合作。 陈卫东一直致力于跻身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洪氏珠宝几次网络传播公关事件都是由陈卫东负责处理,处理的很漂亮。 祝福正好看过“血色钻石”的案例,那个时候,洪氏珠宝刚刚崭露头角,有竞争对手恶意在网上炒作,说洪氏珠宝为了追求压低成本,因此选择的都是廉价矿区提供钻石的原石,那种廉价矿区不仅钻石质量很差,而且还都是雇佣的童工。 为了配合效果,那些所有的抹黑贴上,都配上了瘦骨嶙峋的非洲黑人儿童弯着腰,正在低矮的坑道里探出头来的照片,以及那些儿童吃的东西都是飞着苍蝇、工头手里拿着皮鞭的照片。 那段时间网上全都是《你的爱情,要用这些孩子们的血来证明吗?》、《血色钻石黑心洪氏》、《震惊!你还敢戴这样的首饰吗?》、《每个钻石上面都有七条冤魂》…… 谁买珠宝不是为了图个吉利,被人又是鬼又是冤又是奴役童工什么的一通宣传,那段时间洪氏的销售量一路暴跌,几乎比当初刚刚创立的时候还要不如。 那个时候的传统实体行业,很少有人有这种公关意识。 洪月珊的心思还都放在“是谁,谁干的!给我找出来!” 陈卫东则是已经迅速组织起了一支公关宣传队伍,首先找出了那些童工的照片来源,其实是从一些讲述煤矿里的童工还有铜矿里的童工相关老旧新闻里扒出来的,并不是钻石矿。 并邀请了多家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洪氏集团采购的合作商名字亮出来,不惜付出重金,邀请一些很有名的一些报社、电视台的记者亲自前往采矿区,让他们看一看洪氏珠宝的原料是在怎样的规范与和谐的环境里被生产出来。 所有的工人都是健壮的成年男子,他们吃的好,休息时间多,面对镜头时,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还有来自比利时布鲁塞尔的钻石专家,随机在洪氏珠宝的柜台选取了十件珠宝,进行检测,之后公布检测结果,每一件的4c标准都达到了它所宣称的程度,并不是劣质的原石。 接着,洪氏集团又公布了他们从多年前就对各种慈善行业的捐款记录。 顿时,舆论风向一边倒,洪氏集团逃过一劫。 第252章 洪月珊 对于这件事了解颇深的祝福,以此做为谈话切入点,与陈卫东谈话,很快,话题就转向了互联网娱乐产业的方向,陈卫东认为现在会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多是年纪比较大的,购买潜力远不如年轻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点开看,很容易形成传播热点。 “看不出来,您的想法这么新潮。”祝福由衷的说,陈卫东这个头发斑白的年过半百之人,还能有这样的思维,的确不容易。 被年轻的小姑娘夸奖,陈卫东也是暗中有些小小的得意:“我还年轻着。” 他周围的人随声附和:“那当然,陈总永远踏在时尚的最新沿。” “那《楼东赋》之后,陈总还想要投哪些片子呢?”一旁有人问道,显然也是想抱大腿的。 陈卫东神秘的笑笑:“现在都是暂定的,还没有确定,如果敲定了详细内容的话,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 祝福知道陈卫东与萧钧天已经有过多次的接触,基本上明年的投资方向已经确定。 明年嘉品集团将会成立一个影视娱乐公司,陈卫东将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 这件事只有嘉品集团内部几个人知道,即使连祝福也只知道一个大概。 “你们在聊什么?”乔瑜挽着关林森款款而来。 祝福笑着说:“向前辈讨教一些工作经验。” 现在将陈卫东交给乔瑜,换成祝福要去向洪月珊进行“友好访问”了,既然被在场的人视为乔家的绑定人员,祝福也不能任性的因为洪月珊与自家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就不管不顾的。 “你好,洪姐。”祝福跟着乔瑜的称呼来。 洪月珊不认识祝福,她只知道她是乔瑜的好朋友,于是客气的向祝福打招呼,也说了一些关于洪氏珠宝明年代言的事情。 “李墨一先生近期有没有接什么厂商的代言?” 听起来好似轻描淡写,其实却是大有深意。 像洪氏珠宝这样的企业,走的是高端奢侈品路线,绝对不会找一个曾经为某宝爆款做过代言的人做为自己的代言人,丢不起这个人。 “现在李墨一还在事业的起步阶段,《一世风华》是他正经的第一部片子,在没有成熟作品的情况下,就急着接广告,对磨炼他的演技没有太大的好处,所以他没有接任何广告。” 洪月珊点点头:“我看过《一世风华》的一些片花剪辑,虽然不是完整的故事,但是我觉得李墨一先生在片子里表现出的深情非常符合我公司花嫁系列风格。” 从这句话的意思听起来,就是希望祝福现在就可以给出一个非正式的合作意向。 如果还是以前的祝福,她一定欢天喜地的替李墨一决定了,现在她却已经知道不能操之过急。 “李墨一现在还没有签定经纪公司,这些事,还是交给专业的经纪人来做比较好。”祝福微笑着说。 洪月珊故作惊讶:“原来祝小姐不是他的经纪人?那祝小姐还对李先生的事情这么关心,两位的私人关系一定不错。”接着还露出一抹了然的笑容。 第253章 圆山村民 祝福当然也是解释了一番只是普通朋友云去,洪月珊看着两人的眼神却带着一种过来人的笑意。 晚宴的压轴内容就是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举牌捐款的环节,每个公司或多或少都捐了一些,嘉品集团、洪氏珠宝,还有陈卫东的新星科技,都捐了两千万,其它小公司也都尽已之能,或是一百万,或是五百万,不一而足。 唯独陈伟举了一千万的认捐,让在场知道陈伟家底的人都震惊了。 如果他还是当年华创的少东家,别说一千万了,一亿都不会让人感到惊讶,但是今非昔比,他现在还只是一个创业公司,整个公司的注册资金也只不过一百万,他这一举一千万,让许多人认为他是不是不小心手抖多画了两个零。 站在他身边的方媛还保持着冷静,但是看她脸上僵硬的表情,显然秦伟在举牌之前并没有通知她这件事,而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在慈善晚会上举牌只是一个形式,并不是当场就要交钱,而是事后再交给慈善基金会。 之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举牌但不给钱的事情,举牌的当时的确是够火爆,一下子成为媒体的关注点,但是举完牌以后赖账的嘴脸被媒体曝光之后,反倒更加的打脸难看。 在场不少人都认为秦伟就是打着想要赖账的主意,只为搏今晚出众的一瞬间。 也有人认为当初华创积下那么厚的家底,也许真的有这么多钱可以这样任性往外砸。 一时间各种猜测,秦伟真的如愿成为了议论的焦点。 祝福站在乔瑜身边:“他哪有这么多钱?” 乔瑜摇头,以她所掌握的消息,秦伟那个小公司最近并没有得到大笔的投资,如果他当真已经有了可以砸一千万的实力,那么又何必挖空心思往姜辰皓那里贴。 晚宴在众说纷耘的猜测中结束。 第二天,祝福向萧钧天汇报此事的时候,萧钧天提及听说过秦伟与一些投资机构有联系,但并不知道他们的合作程度到了哪一步。 秦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调味料。 与陈卫东的合作才是最重要的,嘉品的影视公司的战略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展,风险低而收益高,陈卫东在收购了几个影视播放平台之后,俨然是互联网播放平台的霸主,这个新公司想要迅速的发展起步,就必须与陈卫东合作,得到足够多的资源。 第一步,就是将《一世风华》的播放版权卖给陈卫东,几大平台联动,就能瞬间引爆最佳效果,形成病毒式营销。 如果这部剧的播放量能够达到预期,那么后面再谈合作,嘉品就不会那么被动。 而这与陈卫东合作的任务,就落在了祝福身上。 由于陈卫东知道祝福与乔家的关系,因此这次谈的比较顺利,对于陈卫东来说,就算这部片子的观看收益不行,就当把这笔收益当做是与乔家联盟的投名状。 谈完了,祝福准备离开,陈卫东笑着说:“听说祝小姐在拍摄中多次探班?” “是呀,那是优佳基金的扶助项目。” 陈卫东打量着祝福的脸:“圆山村,那里的条件可不怎么样。” “咦,陈总也知道那里?” “嗯,我老家是那里的,听说你们从那里还找到了一块古代的石碑?哈哈,小时候我经常在上面踩着走,没有人想过要把它翻过来。” “对了,你们有没有进过一个全是冰的山谷?”陈卫东看着祝福,“我以前在里面还捡到过一块铜牌。” 祝福睁大眼睛:“什么铜牌?” “上面好像写着‘冥火令’,听起来很中二吧,哈哈哈。” 第254章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 冥火令听起来与地狱亡灵军团有那么一些关系,祝福想起自己曾经在那个山洞里看见被冰封住的云彰,还有那条属于山鬼文湘的项链。 本以为离开了圆山村就再也不会与那些事有关,没想到眼前又跳出来一个与过往有关的人。 而且……祝福从心底里直冒酸气,为什么别的与异时空相关的人都有吃有喝混得这么好,只有自己就是个混得饿不死也撑不着的小喽罗,她转头看了一眼李墨一,又暗暗叹了口气,大概是与他相恋两世,就把所有的福气都用尽了吧。 仔细想想,自己这一世过得其实也是不错,虽然不是大家族出身,也不是什么大老板,但是乔瑜这样的人都愿意做自己的朋友,而萧钧天与自己说话的时候也不是上级与下属的关系,也是朋友,而自己也不用为了家族为了公司而操心,有什么不好。 想到这里,祝福又开心起来。 陈卫东看出她的神色一会儿黯淡一会儿又开心,笑着问:“想到什么了,这么开心?” “啊,没什么,没想到陈总也知道‘中二’这个词,觉得很有意思。”祝福将话题忿开。 陈卫东言归正传,他这次来,也是寻求合作,与洪氏珠宝闹翻以后,他需要与做实业的企业家合作,互联网自几年前被媒体和舆论吹上了风口浪尖之后,泡沫太多,虽然去年的资本寒冬已经将整个市场洗了又洗,但是仍然整体处于浮躁求快的状态,不管做什么,只要稍稍有点盈利的可能,马上就会有无数的跟风者涌上来。 互联网+线下的各种项目,主要卖的就是个创意,可复制性强、可替代性强,就看谁能第一时间抢占市场,先入为主,再入遭殃。 第一时间抢占市场的基础就是钱,几乎所有互联网思维的公司在线下铺业务时,都是用亿万的金钱开路: 卖奶茶的,雇佣人去排队,再付媒体费在各大媒体上炒几轮,这样即使味道平平,也能在短时间之内,将店开到大江南北。 共享单车,更是每一辆车都是肉眼可见的资金投入,直至塞满了一线城市的大街小巷,还有树上。 就连传统卖电器的都坐不住了,哪个大v发内容,他们就第一时间出现,马上回复,雇佣水军将自己的点赞数一路抬上去,誓要做八十万蓝v总教头。 这些事,外人不知道,祝福一个做市场岗位的人,还能不知道。 听着陈卫东表达出想要与萧钧天合作的意思,她就明白陈卫东最近应该有新的项目想要推出了:“陈总最近是不是有新项目?” “暂时是一个构想,想要问问萧总是否感兴趣,影视剧相关,对了,听说嘉品集团也要成立影视制作公司了?” 原来是与这个相关的,祝福笑笑:“目前暂定是这样,具体的流程还没有完成,《楼东赋》还没有上线,陈总对影视行业这么看好?” “《楼东赋》上线后的收视率是肯定没有问题的……”陈卫东看了祝福一眼,他知道《一世风华》是嘉品集团投的,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也不能只投一部片子,有竞争也要有合作嘛,哈哈。” 第255章 没证据你想说什么? 嘉品旗下的这家公司,会挂在祝福的名下,也由她全权负责处理公司所有事务,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萧钧天问过祝福的意见:“我知道你做这行是为了李墨一,如果你接手了公司业务的话,那你就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去探班就探半个月,也会有需要出差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接受?” 做了公司的负责人,当然不会像现在一样,挂着市场活动总监的名头,而什么事都不做,只专心于李墨一的片子上。 “我给你一天的时间,然后再给我答复。” “不用,”祝福马上干脆利落的回答:“我现在就可以回答,我愿意接这个工作。” “你确定不要再好好想想了吗?”萧钧天看着她,祝福对李墨一的感情是怎样的,萧钧天心知肚明,他认为祝福就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远走天涯,也可以为了爱情放弃一切的那种女孩子。 他相信如果李墨一说要去其他城市,她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一切,跟着李墨一远走他乡。 现在听她回答的这么快,萧钧天反而不太敢相信:“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会经常小别胜新婚。”祝福笑笑,“放心,我明白,其实现在我与李墨一也不是经常能见到,他出去拍戏经常好久不回来。” “如果你确定没有问题,那就可以,我也不希望像个恶魔老板一样不近人情。” 再三保证之后,祝福离开萧钧天的办公室,还有三十分钟,与陈卫东合作的网络推广平台项目启动会就要开始,她将代表嘉品集团发言。 打开发言稿,想要再过一遍,却发现多了一个新邮件提醒,打开邮件,标题看起来触目惊心:“举报杭昆!!!!” 杭昆是嘉品集团下属的一个分公司的财务主管,举报他,想必与贪污公款有关。这人是谁?为什么要对一个市场部活动总监发这种邮件? 难道是抄送公司全体?仔细看看,那封邮件却只发给了她一个人。 祝福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她点击开邮件,却发现邮件里没有什么重点,只反反复复的说杭昆是阴险小人,卑鄙无耻,由于下属没有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红包,而对下属进行打击报复,故意在考核的时候打低分。 看到这里,祝福这才明白,举报人应该是财务部的员工,被杭昆穿了小鞋,这才会想着发邮件来告状。 可是……告状似乎告错人了啊,发给祝福那是一点用都没有,别说祝福根本就不是财务部的,就算这个人要告状的对象是市场部的主管,就凭着这么几行字,谁也不会进行调查的。 空口无凭啊,你要告状为什么不拿出证据来啊? 这个告状的人用的是自己的公司邮箱,看来此人是已经做好离职的准备了。 想着如果真的像这人说的一样,杭昆贪污了数百万元的公款,起码也得是有蛛丝马迹才会这么说吧。 或许是有证据,但是忘记上传附件了? 祝福便回了一封邮件:“你是谁,这么说有证据吗?” 很快那个人又回邮件了:“我是财务部的员工严菲,已经离职了,杭昆把我逼走,把整个财务部都换成他自己人,他们做假帐,贪污公款,十二万的支出,他们能做成三十万,多出来的钱就进了他们自己的口袋。” “证据已经没有了,杭昆已经将所有的原始凭证都重做了一遍,现在财务部都是他的人,他想干什么都行。” 第257章 圣母心不可取 “呃?大祭司难道也像我这样只是把这事当个笑话?”祝福问道。 李墨一看着祝福半张着红唇的样子,忍不住偷亲一口,然后才说:“瑶光从来都不是个白莲圣母烂好人,她吐槽的功力跟你一样,你有她的法力,还有她的吐槽功力。” “祀星族最鼎盛的时候,有四万余人之众,但是他们却并不是因为信仰星星可以借给人间力量,让人可以凭借着这股力量,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只是想要依附在祀星族的权力之下,什么事都不用干。” 祝福不解:“什么都不用干?” “不错,只要是祀星族的人,不需要服徭役,也不需要交纳税赋,每年还会得到皇家的赏赐和信众额外的奉献。整天游手好闲,不用做事,也吃喝不愁,因此祀星族的人才会从最初的两千多人,变成了四万多。” 听起来这事有点熟悉啊,这不就是古代几次灭佛活动的原因吗?由于好吃懒做当和尚的人太多,影响了整个国家的税收和兵役,武帝顿时暴走。 “瑶光每天都要举行新来的人入族仪式,连续将近一年,每天都得不到好好休息,她也跟我说过,这些人都不是为了信仰,就是想背靠大树好乘凉!” “可是她却不能拒绝那些人加入祀星族,因为祀星族的长老们希望可以扩张祀星族的势力,最终与皇家分庭抗礼,成为一个独立的教国圣地,不再依附于大恒皇家的统治之下。” “呵呵……”祝福露出不屑的表情,“招揽了一帮游手好闲,还好吃懒做的家伙进门,不依附?调子唱这么高,嘴炮打这么响,难道祀星族的人已经练就了一身喝西北风为生的能力?” “你说的没错,瑶光也是这么说的,也是因为这个,女皇那里叫她入宫,她不假思索的就去了,两人一拍即合,如果她们的吐槽的字可以变成实体落下来,只怕整个皇宫都装不下。” 李墨一微笑看着祝福:“她不是个没有原则的圣母,你也一样,在这方面,你们真的是一模一样。我看见过你的善良,千万别再说自己没有同情心。” “哈?你看见我什么善良了?”祝福想了半天,似乎与李墨一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吐槽就是在逃命,从来也没抱过什么小猫小狗以示自己有一颗善良的心。 “还记得我们俩第一次的相遇吗?”李墨一提醒道。 祝福怎么能不记得,小偷的刀差点就要捅到她身上,那回还真是刺激……对了,那一次,她是因为提醒那个被偷的女孩子,才会被小偷报复。 “那不就是普通的一次随便提醒了一下吗,哪里就看出善良来了?”祝福骤然被人夸,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姑娘对你来说是个陌生人,你会为了陌生人而不惧危险,现在城市里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我当时没想那么多,一冲动就提醒了,也没想到小偷有刀。” “就是这第一念,才会显得更可贵啊,多数人就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能在小偷得手之后再提醒一句的,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你是在城里长大的人,怎么会不知道那些小偷是会报复的。” “真的只是没想到。” “如果再遇到一次那样的事情,你会不会再提醒?” “会。” 第256章 没有意义的事就不要做了 严菲? 祝福记得这个人,市场部之前做活动审批的时候,她百般为难,一会儿说要走核销系统,一会儿又说要走对公系统,市场部推广内部活动的时候,所有人都参加了,独独她不参加,找出了无数理由。 现在怎么想着来找市场部的自己来伸冤了? 祝福也想不通的是,既然已经没有证据了,你来找我干什么?以她俩的关系,并没有好到可以做为吐槽闺蜜的程度。 因此,祝福决定搁置这封邮件,就当没看见,没有证据的事情,就叫捕风捉影,有什么好说的。 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严菲的邮件又来了:“我之所以没有直接向萧总汇报,一是因为我没有证据,二是因为如果我揭发他,他就会狗急跳墙,伤害我的家人,所以我忍了。 你说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像他这样的恶人,为什么还没有人收拾他?” 神一般的逻辑,祝福觉得自己的小说如果这么写的话,会被读者骂神经病思路,作者脑残。 接受了这么多年的无神论教育,还有人等着老天去收另一个人而自己毫不作为? 杭昆真有这本事的话,还在分公司里做小小的财务主管?为什么还不去混铜锣湾?这妹子的被迫害妄想症可能已经到了晚期,不知道电一电还有没有救。 接连两封邮件没有回,严菲也没有再发邮件,忽然,在公司的工作群里,跳出她的一句话:“杭昆,你这个卑鄙小人,恶有恶报,老天迟早要收了你。” 然后,没有然后,只有这么一句话…… 群管理员很快发现有一个离职员工居然还在公司群里,马上使用管理权限踢了她,过了一会儿,杭昆发了一个信息:“严菲因为贪污挪用公款而被开除,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 接着在群里发了一个数额不小的红包,很快,一抢而空。 祝福又看了一眼严菲邮件的最后一句话:“为什么还没有人收拾他?” 她摇摇头,心说:“还不是因为你太蠢。” 不仅浪费时间发邮件给毫不相关的自己,还浪费了最后一次说话的机会进行了泼妇骂街式的攻击。 然后呢?吃瓜群众甚至都不知道她到底在骂什么。 难怪之前叫她配合活动总是说系统出错、系统不好用、系统无法录入,各种不愿意配合。 现在想想,也许她真的不是不配合,而是真的实在智商感人,才会没有配合。 祝福看着那几封毫无意义的邮件,摇摇头,点击了“删除”。 也许杭昆真的贪污了,也许严菲真的是被逼走的,也许她真的很值得同情,但是这一切都不重要。 回到家,祝福先告诉李墨一自己将要开始筹备一个影视公司,将来会很忙,李墨一为她将要拥有自己的事业而表示高兴。 “前世的你在祀星族那可是一呼百应,万人俯首的大祭司,也是忙得不得了,每天都在各处巡视,处理问题,那些位高权重的长老也要听你号令。”李墨一回忆起当初大祭司的青木车所至之处,那万众景仰的场面,嘴角不由挂起一丝微笑。 “可别提我是大祭司了,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可能上辈子做大祭司把善良都给用光了。”祝福又说了严菲的事情。 本以为李墨一会说她怎么连一句安慰都不给严菲,没想到他却说:“看来,你还真的是瑶光转世没错。” “呃?大祭司难道也像我这样只是把这事当个笑话?”祝福问道。 第258章 事在人为 李墨一脸上露出笑容:“那不就行了。” 书房的门开了,乔瑜和关林森从里面走出来,乔瑜看着祝福红红的脸颊,又看了看李墨一愉悦的表情,说:“你们刚才在外面又干了什么下流的事情?” “没有没有,李墨一就是瞎夸了我几句。”祝福脸颊微红,眼睛四下乱瞟,就是没敢往乔瑜那里看 “哦?”乔瑜挑眉,“瞎夸了什么,夸你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不是啦,夸我善良。” “哦,那不就是基于事实的评价吗,没有夸大。” 连乔瑜也这么说,祝福真的超级不适应,这个从小就认识的损友,从她嘴里就没听到一句好听的话,在她当初失恋又失业,人生处在最低潮的时候,乔瑜也没说过一句安慰的话,她从来都是用行动来表示。 “好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今天公司里出了个小八卦。”接着祝福就将这件事说给乔瑜听,问乔瑜,严菲为什么要找她,而不是直接找萧钧天。 “因为她是个废物。” “呃?” “你是另一个部门的人,在公司里平日也不怎么管别的事,找你说这些事没什么心理压力,她其实根本不想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她只是想找个人倾诉而已,只要说出来了,心里就舒服。” 原来是被当成知心大姐姐了,祝福有些好笑,自己从来都不是这种风格的呢,她从来也不会给人廉价的安慰。 祝福身边的朋友都是自立自强的,每个人都在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就算是乔瑜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都每每工作到深夜,做方案,参加各种活动,寻找机会,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那些却只会哼哼唧唧抱怨天抱怨地,等着老天来替她伸张正义的人,则永远不会有任何进步,还是回到包青天时代比较好,兴许会来一出《包青天之雷霆怒》,一道雷劈下来遂了她的心愿。 在现代社会,神明已死,只信事在人为。 “对了,萧钧天要成立的影视公司,什么时候开张?”乔瑜对这个项目似乎也充满了兴趣。 “大概九月吧,怎么,你想入股?” 乔瑜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入股就不必了,想拍个伪记录片,就是有演员,有故事性的那种。” “哦,知道,看过这种片子。”祝福挺喜欢看的,她在看新版红楼梦第一集的时候,听着那旁白,还以为那就是一个讲述红楼梦这个故事的纪录片。 祝福靠在沙发的另一头歪着:“想拍什么。” “就从圆山村发现的石碑开始说起,引申到我国古代的天文学研究。” “可是,那是异空间的事情,能拍出什么来?”祝福不解。 乔瑜把玩着自己的头发:“圆山村的石碑可不是异空间,那是存在于现实的东西,至于它的起因,并不重要,反正我们又不是解谜类的节目,天文学研究也是存在的,前几天,我从天文台那里拿到了一手数据,从轨道上来看,那颗慧星,真的要撞过来了呢。” “所以,你这是要拍个纪录片,让未来的智慧生物知道我们的存在?”祝福笑起来,她对生死之事,从来都不是很在意,可以轻松的当个笑话来说。 第259章 为票房而战 看着祝福认真的脸,乔瑜眨眨眼睛: “不,因为最近做天文类的专题审批容易过,正好航空航天局有在做青少年科普教育,对于这方面的纪录片会给予较大程度的政策支持,相关的厂商也很多,赞助比较容易得到。” 也是,想想乔瑜是一个坚定的“活在当下”主义者,对未来的安排也仅限于自己的理论寿命值之内,她总是说想那么长远做什么,恐龙能灭绝,还有什么天长地久。她最看不上的就是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祝福对她这样的洒脱很是向往,但是自己却是做不到,总是为了未知的明天而发愁,乔瑜总说她:“你爸妈这么随性,怎么你操心的跟屈原似的。” 这不就是因为祝福的爸妈太随性了,所以祝福才早早的成熟起来,他们两口子在祝福上了初中之后就时常愉快的出去旅行,然后干脆把她放进寄宿制高中,两个人环游世界去了,基本上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个一趟,今年还因为自己要去秦伟家而错过了,等这事完结之后,他们又跑了,听说这会儿在加拿大的班夫国家公园自驾。 他们发了好多照片,爸爸还写以“百岁老人看世界”为一系列的标签在各大旅行论坛上写游记攻略,现在也是个网红了。 祝福对自己爹这个离百岁还有一半年龄的人居然做标题党这事十分不耻,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好多人是因为这个浮夸的名字而点进来看的。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当她真正开始着手做市场岗位相关工作之后,这点程度的浮夸标题党算什么! 她早就是震惊部、绝密档案组、秒删派、不转不是xx人的金冠vip了。 又说起昨天晚宴上的众生相,乔瑜与祝福分析了一下昨天的那些主要人物,除了洪月珊和陈卫东这两对前世怨侣,还有姜辰皓和许绍亭这两个人。 “在那对怨侣中间,萧钧天选择了陈卫东,他现在的互联网视频网站算得上是整个行业的龙头企业,虽然其他的小网站也有一些,但是规模上完全不能与陈卫东那庞大的联合平台相比。洪月珊就差太多了,看起来是个高大上的奢侈品行业,但是在全国五大珠宝企业中,洪氏珠宝去年的利润率也只能排在第四,与她合作,实在是收益不如与陈卫东。” “昨天洪月珊拉着你们说了半天?” 乔瑜笑笑:“没什么,她只是想拿个好位置而已。当年如果她能听一听陈卫东的话,在网上进行推广,早就名气在外,拿一个好位置只要钱给到位就行了,何至于还要专门来找我说这事。” 祝福想起昨天听见洪月珊对别人说起自己离婚之后是如何的奋发图强,如何的辛苦持家,这种卖惨的故事,如果是在家庭伦理专号上发一发,那还是可以得到较多人共鸣的。 如果她现在已经是湾某码头或是某干妈那样的商业成功者,那她说什么都是对的,没有人会去反驳。 伤痛的勋章是挂在成功者的胸前,在庆功会上来来回回的说,没有人会厌烦。 而当它成为了失败者乞怜的小破碗,则会令人生出对祥林嫂的感情。 只能说,洪月珊真的就是一个思想传统的人,她还在用这种方法想要搏取公众的同情。 “她跟陈卫东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这档八卦发生的时候,祝福还是一个心中只有男朋友和自己小天地的无知少女,活生生的错过,对此一无所知。 “也没什么,就是陈卫东想要大量从银行贷款,从洪氏珠宝再扩张出互联网+的营销平台,不仅是珠宝,还要与其他的奢侈品行业联合,组成一个巨大的商业联合体。但是这样做风险太大,洪月珊没有同意,两个人吵了很久,再浓的深情厚谊在吵架中也会慢慢的磨灭,所以,就这么分了,哦,我也听说,在他们吵架的时候,陈卫东有个女下属,对他照顾的很周到,很贴心。” “哟哦,那现在陈卫东和女下属结婚了吗?” “结了,那个女下属做全职太太,还开了个花店。” 还真是标准的结局,祝福对此并没有太多的评判,都市男女的那些鸡零狗碎糟心事,只有当事人才能说清楚。 “对了,今天是《一世风华》和《楼东赋》同时上线,我还得抓紧盯着美工,一会儿等数据爆表,得按时出庆祝海报。”祝福喜滋滋的接通了海报设计的电话。 “美工……嗯,你敢当着她的面说吗?”乔瑜抱起笔记本,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不敢,设计师大大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祝福这个没节操的人毫无羞耻之心。 “反正输定了,有什么好看的,《楼东赋》在连载的时候,人气就比你的小说高。”乔瑜先给祝福泼冷水,免得她有太高的期待。 祝福却说:“嗯,不过,《楼东赋》的原作后来被判定抄袭,现在网上说这些的也不少。” “那又怎么样,自从四维抄袭被告照样赚得能买s市最贵的豪宅,而原告习习却被粉丝骂想红想疯了之后,你看《绿帽子王传》《计生皇后传》,还不是占据各大荧幕,重复重复再重复的播,拍得好,粉丝买账。你不能指望着人人都知道网文圈那点破事,说到底网文圈也不过是一个小众的圈子罢了。” 想想也对,祝福有些灰心,不想看了,但是到了时间,还是忍不住打开,不停的刷新,看着点击率一点点的上升。 “看,这片子还是有人看的嘛。”祝福开心的叫乔瑜。 乔瑜却指着《楼东赋》的收视率,刚刚上线两小时不到,《楼东赋》的收视率已经比《一世风华》多出了一位数。 “嗯……这个是李墨一拍的第一部嘛,云枫也不是第一女主角,正常正常。”嘴上说着不在意的话,祝福的声音却是低下去了,这样的收视率,还不如一只狼和一群羊在草原上奔跑,也不及两只熊和一个戴皮帽的光头玩嘿嘿,再这么下去的话,只怕下回要与播出平台合作,那就是千难万难,谁也不是傻的。 祝福还在想着怎么拉一拉《一世风华》的收视率,就接到了公司的电话,说云枫之前拍的一部电影《银月船上的长发少女》上映了,本来票房不行,后来经过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越来越多的“自来水”主动为这部片子发文做图做mv的宣传。 云枫的电影火了,嗯……祝福决定把云枫在《一世风华》里的部分拿出来,打造双生双旦的宣传口径。 那一天的祝福,还不知道,这件事将来会大到足以成为华夏影史上的一段里程碑,不是因为影片的内容,而是因为八卦。 与《银月船上的长发少女》同时上映的还有《烈火中的青春》和《珍珠清冷慰楼东》,那个《珍珠清冷慰楼东》就是《楼东赋》的电影版。 号称大制作、大特效,也请了当红一线的小生顾钰昭去演男主角,还有一直以清冷仙女人设而闻名的陶安安演梅妃,本来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如果不是因为顾钰昭的粉丝去姜辰皓微博里骂他马不知脸长,人丑为什么还要出来丢脸;如果不是因为电视剧版的梅妃武妍的粉丝大肆宣扬“武妍之后无梅妃”…… 总之,就是贵圈真乱,一团混战。 不仅如此,还搅和上了原著抄袭的那档子事,以及有人上照片,说《楼东》偷了《银月船上的长发少女》和《烈火中的青春》票房,观众买的是这两部电影的票,出的票却是《珍珠清冷慰楼东》,然后影城用笔把片名划掉,写上观众真正要看的电影名称。 偷票房这种事,是连祝福都知道的手段。 只是没想到的事,这次顾钰昭的粉丝更加疯狂,他们号召着要“锁场”,生怕因为根本就没有人去看片,影院将《珍珠清冷慰楼东》减档。 所谓锁场,就是有人提前买好票,一场里哪怕只有一两个人买票,影院也不得不放这部片子,千人大巨幕,电费加上人员费用,那是妥妥的亏。 “呀哦,乔瑜,你之前有没有听说过这种操作?”祝福瞪大了眼睛看着网上各路人马爆出来的料,简直是叹为观止,电影有什么好看的,看剧粉、影粉、演员粉互相之间打来打去就很刺激了。 乔瑜说:“你先别好像个吃瓜路人一样的高兴,别忘了,水蓝影城是嘉品集团旗下的!” “哎哦啊!”祝福还真是把这事给忘的一干二净,现在她的名头是嘉品集团的市场活动总监,如果水蓝影城那里有什么问题的话,她少不得也要去做救火队员。 她打开手机上装的购票软件挨个刷过来,没错,水蓝影城也被粉丝大量锁场,偌大的巨幕厅里,只有一两个已售出的记录。 而且是黄金时段! 同期的《烈火中的青春》几乎场场满座,《银月船上的长发少女》也至少有70%的上座率。 不行,这事一定要处理,祝福皱着眉。 第一章 出发(现代篇卡文,先跳古代篇) 恒国国都的春天,永远都好像只是历书上的一个角注。 已经立春很久了,河里还有薄冰,枯枝尖上连一星半点儿的绿色也全然看不见,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起床出门的人们瑟缩着身子,在寒风中匆匆行走。 “我要是公主就好了,宫里肯定特别暖和。”不知谁家早起的姑娘在做春秋大梦。 “啊啾……我是不是得风寒了?能不能再睡一会儿?”看见宫女坚定的摇头后,十三岁的大公主凤歌苦恼的想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 每天,尽职的宫女们都会按时按点叫她起床,如果她想多赖一会儿,她们叫起的声音绝对不会比上一轮叫起更响,只是如果她们背了五遍《帝德》之后,她还不起床,那个宫里唯一有权揍她的女人——皇后,就将亲临现场。 当今皇后是武将之女,性格坚毅,说一不二,据说当今圣上在做太子时,与她在边境相遇,又据说是不打不相识,还据说是母后把父皇按在地上打……凤歌一直想打探内情,却没成功。 总之,如果是温和儒雅的父皇前来,她还可以撒个娇卖个萌混过去,在母后面前,她就只有老老实实挨罚的命运了,每每思及此,凤歌总在心中哀叹:“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每天四更正刻,她就会被贴身伺候的宫女请起床,半眯着眼睛坐在铜镜前,如同一个木偶似的任由宫女们打扮,然后根据日程计划安排被送去书房、太学或是演武场等等所有她应该去的地方。 今日的目的地是大殿,每旬一次的大朝会将在那里举行,这是所有年满十二周岁的皇子皇女,还有在朝所有三品以上官员都要到场的大事。 因此,身为大公主的凤歌,绝不能有失皇家威仪,她全身的饰物与朝服加在一起,得有十斤重,还得昂首挺胸,仪态万方。 凤歌看着镜中倒映着的自己,如云乌发被梳起,一样一样的珠翠钗簪往上叠加,头也越来越重,她小声的嘀咕着:“我不想起床,我不想去朝会,别的国家的公主都不用去上朝。” 一旁的小侍女紫烟笑道:“别国公主还羡慕咱们呢,我听说啊,那些公主们整天在宫里,只会做做女红,然后就等着嫁人,不是下嫁给臣子以示皇恩浩荡,就是嫁给那些蛮族首领,以示两国友好,根本就做不得一点主。” “哎……我,我就随便说说,你们可不许告诉母后啊。”凤歌公主努力摆出一张恶狠狠的脸,后面为她梳头的宫女早就习惯了她每天的嘀咕,故作茫然:“呀?公主刚才说了什么,奴婢什么都没听见呀?” 凤歌忍不住轻笑出声。 本朝开国皇帝与皇后,乃是在前朝乱世的滚滚烽烟中相识相爱,太祖的嘉仪皇后一匹桃花马,手中鸾凤刀,与太祖聚少离多,以一介女子之身,召集数万人马于河西道,为太祖收拢西北民心,为本朝的开疆拓土立下汗马功劳。 太宗继位之初,边塞之乱未平,太宗御驾亲征之际,朝中皇叔又勾结禁军与宫人内乱,柔淑皇后机敏过人,临危不乱,以三寸不烂之舌,竟让叛军内部互相怀疑,为五城兵马司前来讨逆赢得时间。 有这两位皇后珠玉在前,本朝从来都不歧视女子,真正一视同仁,自五岁开蒙,皇子要学的,皇女一样要学,每年春秋两季大考,每人挑自己拿手的来应试,或是制诗写文,或是舞刀弄枪,哪怕是女红刺绣也可,只要够出众。 天家岂能出废物! 只不过,其他皇子皇女可以随心所欲的按自己喜欢的来学,唯独凤歌不行,她是当今帝后的嫡长女,恒国第一顺位继承人,据说很小的时候,祀星族的长老就预言她聪慧稳重,会是一个极佳的治国之才。 因此,她不可以学女红刺绣,也不可以学打渔种地,更不可以学木工行商。 她只能去学如何洞察人心,如何挑选人才,如何在情感与理智之间,做出对国家对天下对百姓最有利的选择。 而她自己,却别无选择。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走在前往朝会的路上,凤歌感到春风如刀刮在脸上,再一次发出这样的呼喊。 时辰到,九扇朱红大门洞开,前来上朝的官员按照各自不同的部门、品级分列站好,沿着玉带桥走向大殿。 待官员们在大殿内站定,便是皇子皇女们按照嫡庶长幼之分,依次入殿,他们的位置在御座左侧的纱帘之后,这也是开国皇帝立下的规矩,他平日最大的消遣就是看前朝野史八卦,发现历朝历代亡国之兆,都是下一代教育的缺失。 所以,他决心要让每一个皇家的孩子,都清楚的知道这个国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他们要知道这个国家发生了什么事,以及身为整个国家的最高阶层,他们所担负的责任是什么。 “好吃好喝供着你,是要你好好干活的!”这是凤歌打小就一直从当今皇后那听来的教训。 官员到位,弟妹立好,大公主就该出场了。 储君,乃国本。 头上的珠翠装饰,代表着国富民强; 身上的锦衣华服,代表着物产丰饶; 不紧不慢的步子,代表着稳重成熟; 坚毅从容的表情,代表着国家稳定。 至于脖子酸,肩膀疼,脚背痒,看着兵部尚书的胡子上沾着一片枯叶想笑,必须忍住,统统都得忍住。 凤歌一脸严肃的站在朝堂之上,离御座最近的位置。 宣礼太监的声音在大殿中回荡:“陛下驾到。” 官员与皇子皇女纷纷依礼下拜,三跪九叩,一丝不苟。 父皇那万年不变的开场白之后,就是六部官员依次述职,在这三个月中,国家各处发生过什么事,怎么处理的,结果如何,都是上奏内容。 养在深宫的孩子们,从这些奏报中知道,这个天下,远远还没有太平无事。 地震、水灾、旱灾,有百姓吃不上饭,会有坏人在这个时候挑拨,人心就会乱,也许就会有人造反。 还有被骚扰的边境,百姓晚上不能在自己家里好好安睡,随时可能会被溜过边境的敌人割了脑袋。 站在纱帘之后的皇家贵胄们只需要听,他们只需要知道有这些事就可以了。而站在御座之前的凤歌,则必须在每个部门述职之后进行评点,分析利弊。 虽说只是评点,但如果她对政事一窍不通,胡说八道,本朝这些直言敢谏的臣子没有一个会给她留面子,会当众对她评论有失之处进行反击。 倒也不是臣子有心与她为难,而是,如果连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都能给挑出错来,陛下那里就更过不去了。 臣子们一致认为,储君议政是维护帝王尊严的发明,先让小孩子评点,就算出错,他也有挽回的机会,毕竟是储君嘛,不懂事,在一来一回的辩论中,圣上也可以得到更多的隐藏信息,发掘出臣子们原本不想说的部分。 本朝的储君凤歌,是臣子们的噩梦,她脑子灵,记性好,若是说话前后不一致,逻辑衔接不上,马上就会被指出来。 不止一位臣子在心中愤愤:“就你话多!” 其实凤歌心里也很苦,如果她指不出问题,回去以后就会被消息灵通的母后处罚:“上朝又不好好听讲了!”如果她指出了小问题而指不出大问题,还是会被处罚:“治理天下就应该抓大放小,你反其道而行之,是逆天!” 每每这个时候,凤歌就会很向往外国的“后宫不得干政”制度。 眼看着外面艳阳高照,太阳已至中天,大朝会也终于到了尾声。 “朕再简单说两句。”父皇从御座上站起身来,凤歌看他的样子,似乎也挺高兴的,他在那里坐了三个时辰一动不动,保持威严状,一定也很辛苦吧。 “本朝自开国以来,始终以民为本……”这几句话,每次大朝会结束的时候都说,凤歌心里都能默背的一字不差。 忽然,她听见了不同的内容:“下月起,储君将依例前往全国十六道,增长阅历,探访民间疾苦……” 凤歌想起来了,对啊,下月自己就满十四岁了,依本朝规矩,十四到十五岁之间的那一年,储君将去全国各地玩耍,哦不,是增长阅历,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了解山川地形,以避免将来被奸臣蒙蔽,还以为补个衣服要五两银子,傻乎乎的坐等亡国。 后面父皇说的那些套话,凤歌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现在的心已经飞出宫外,听说潢水之南现在已经绿树成荫,鲜花满地了,听说东海之滨是富庶的鱼米之乡,全国三成的粮食都指望着那里?还有想去父皇母后相识的边境走走,说不定,自己也能捡到一个如意郎君呢。 直到回到自己宫中,凤歌还是处于心神恍惚的状态,直到紫烟在她面前晃着手:“大公主,大公主,你怎么了,你醒醒呀,皇后娘娘请你去她宫里一趟。” “啊?赶紧……”凤歌晃晃脑袋,那些压死人的金银首饰已经全都摘掉了,只留下两支绾发用的素钗,她站起身,换上平日里穿的常服,向皇后宫中走去。 “皇后娘娘请你去她宫里一趟。”这句话对凤歌来说,是比大朝会更加令人紧张的事情。 大朝会是对已知事物的厌烦,听那些老头子叨叨叨,还要从一堆废话里提取有用信息。去母后宫中是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少部分时候是好事,更多的是坏事。 凤歌站在中宫门前,深吸一口气,检查了一遍全身的装束没有问题,这才示意宫女可以通报。 “母后找我?”凤歌站在门口,小心翼翼的想要从皇后脸上看出是好事还是坏事。 可惜皇后早就被岁月打磨的情绪不外露,什么都看不出来。 “你要出宫历练了?”皇后问道。 原来是这事啊,凤歌暗自松了口气:“是,下个月。” “过来。”皇后伸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轻轻地揽着她,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缓缓抚着她的头发:“我的女儿,已经长这么大了。” 凤歌身子一僵。 这么多年来,她早就接受了前朝那些书里说的皇家无温情,愿生生世世莫再生于帝王家的理论,也习惯了一切以国事为中心,以百姓为准绳,抛弃无用的感性,凡事都以标准的理智去衡量。 突然这样的温情脉脉,反而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还记得你小时候摔倒的事吗?”皇后问道。 凤歌点点头,她记事很早,那次的记忆又实在太深刻了,母后早对她说过不要在假山石上跳来跳去,她不听,结果绊了一跤,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她趴在地上大声的哭,明明就站在一旁的母后却不抱她起来,假装抬头看着天,身旁的宫女也没一个过来扶的,想必也是母后的命令。 哭了一阵,地上实在太硬又太凉,她只好委委屈屈的自己爬起来,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其实是从宫外捡回来的。 皇后微笑道:“那时候没抱你,是不要你产生依赖,要靠自己重新站起来。如今你要出宫历练,做为皇后,我是很放心的。但是做为母亲……”皇后将凤歌紧紧拥在怀里。 “我的女儿要在外面独自生活一年……” 凤歌眼睛陡然睁大:“独自?是……一个人的意思吗?” 皇后仔细解释之后,她才知道,原来这一年的游历,除了生活费用不愁之外,别的什么事都得自己决定,不可以扰民,不可以带宫女太监等等仆从,不可以随意暴露身份。 安全方面,圣上会从大内高手中挑出几名暗卫,暗中保护,并且按时向宫里发回报告,如果她惹事生非招惹麻烦,暗卫也要如实回禀,到时候小则受罚,大则可能会被废掉储君之位。 以及,游历并不是她想的游山玩水,每到一个地方,都必须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什么心得体会,对当地民生政务有什么想法,回宫之后要交给圣上、太傅、皇后审阅。 凤歌忽然觉得心好累。 第三章 恒国的宫廷暗卫,一直是传奇般的存在,这个制度建立于开国之初,太祖几次出生入死,最终还能准时赶回去吃晚饭,除了因为当时那位大厨做的菜的确好吃之外,也是因为有如影随行的忠心暗卫。 有暗卫带在身边,除了增加武力值之外,还附带惊吓值,太祖在最最危难的时候,暗卫忽然现身,往往还没出手,对方先被吓的一愣神,以为见到鬼了,那会儿下手取人头,就容易许多。 当时太祖的暗卫是他儿时最好的朋友,因此,他也相信,储君应该与暗卫之间在年少时就建立起深厚的感情,那种感情,不是一纸契约可以轻易破坏或替代的。 因此,储君的暗卫,会在储君年满十四岁,需要出宫游历的时候挑选。 听说要开始挑暗卫了,凤歌强烈要求让自己亲自去挑,理由是自己用的人,当然要自己看得顺眼才好。 虽然储君与暗卫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不会见面。 虽然储君与暗卫见面,基本上都是命悬一线的生死关头,正常人不会关心暗卫是不是长的顺眼。 虽然暗卫的出手之后不是死了,就是继续隐回暗处,长什么样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但是,凤歌想要的,没人能阻止,何况,祖宗家法也没有规定储君不能自己挑选自己的暗卫,所以,圣上同意了。 在通宵赶完太傅与皇后要求的作业之后,凤歌精神抖擞的来到演武场,什么四更起不了床?不存在的! 清晨的阳光照在演武场上,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凤歌袖中笼着银暖炉,坐在父皇身边,看着演武场当中笔直站立的那二十个人。 “这些人是从全国海选出来,最后晋级的。”父皇说。 之前凤歌的心中只有学习,根本没有力气去关心这些事,因此海选晋级之说,也是新鲜,她眨眨眼睛:“不对啊,不是说应该是从大内高手里选出来的吗?” “呵呵,记反啦,成为暗卫之后,他们就被编入大内高手,按级别领薪水,每年年底还要考绩,做的好可以加薪升职转岗,做的不好就降薪或革职。” 随着三通鼓响,暗卫选拔就开始了,轻功、暗器、刀剑比拼,这些都属于常规项目,还有水下闭气,林间纵跃、隐藏于房中,这些也是身为暗卫需要掌握的技能。 演武场上忙成一片,凤歌悄声问父皇:“他们的家世背景可靠吗?” “不可靠。” 这么重要的工作,就算不是从世家子弟中挑选,也至少应该是选出这些人之后,再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不是什么敌国来的奸细,或是心怀不轨的变态。 凤歌觉得暗卫的招募工作实在是太不走心了:“万一里面有坏人怎么办?当暗卫就是为了杀我呢?” “如果是奸细,你就策反他,如果是来杀你的,你就感化他!”父皇脸上的表情,就好像说“天气冷?那你多穿点,多喝热水啊。” 凤歌揉着太阳穴,不知说什么好,她也不想反驳,毕竟太宗皇帝一生被各种刺杀了一百多次,也真的感化过一个女杀手,还差点纳她为妃。父皇一直很喜欢拿太宗皇帝做榜样,要求自己照着学。 “唉,人生如此艰难,我的命好苦哇。”凤歌默默的看着演武场。 场上现在只有三个人站着,他们实力不分高下,谁也没有先动手,已经僵持很久了。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不服来战,胜利代表着一切规则,这是武人说话方式。 可是现在不仅不止第二,连第三都有……凤歌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不知道他们还要站多久,她想偷偷溜走,却被父皇的眼神制止。 如果被谏官发现储君在看戏,哦不,是在挑选暗卫,看一半就跑了,跑了的理由还不是什么南蛮入侵,北境告急,而是直奔御膳房,父皇将会收到很多很多吐槽大公主行为不端的谏书。 此时此刻,凤歌无比的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主动跑来呢,不来不就没事了吗,父皇看着她的表情很慈祥,他的声音也很温柔:“现在让你坐这么久,的确很不舒服,不过以后就会好了。” 咦? “以后?”凤歌抬起小脸看着他,“以后就不用坐这么久了吗?” 父皇微笑着摇头:“不,以后你就会习惯了。朕的记录是从五更早朝开始一直坐到申时。” 那一次是边境告急外加黄河泛滥,两件大事同时需要马上处理,主战派要打,主和派要谈,工部尚书说要钱修河堤,户部尚书说要钱发粮赈灾。 真正是内忧外患。 好在那会儿凤歌刚三岁,还不需要陪站,听说最后一向温和儒雅的父亲罕见的乾纲独断了一回,亲自拍板,确定了所有解决方案,这才能回宫吃上一口热的。当然,吃完了,还要继续看奏本,还要召见很多大臣,到了三更也不得歇,四更还得继续上朝。 凤歌望着父皇的目光里,充满了同情:“父皇好可怜。” 父皇回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期许:“你将来一定可以超过父皇的!” 等等……这是亲爹吗,为什么要诅咒自己的女儿啊…… 演武场上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他们的影子原本向西拉长,现在影子已经在脚下,并且微微开始偏东了 “还记得父皇当初是怎么才吃到饭的吗?”父皇看着她。 凤歌从软椅上站起身,大步走向前:“你们谁先到孤王面前这级台阶上,谁就是孤王的暗卫。” 此话一出口,那三个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身影,如三道黑色闪电向她飞奔而来,三人之间互相使绊子、扯后腿。 一个身形较小的落在最后,他抬手,就抛出一根两头拴着石头的绳子,向跑在第一的人双腿缠去,那人感觉到从后面飞来的危机,赶紧向侧面闪避,石头砸在地上,暗算落空。 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第二名已经赶了过去,最后一名在他身后,抓住他的衣服,整个人跳在他背上。 紧接着以他的肩膀为跳板,向前猛的一蹿,眼看就能稳拿第一。 然而……就差那么一点点,很多事情是一点点都不能差的。 就在那个踩在别人肩膀上飞过来的身影将落未落的时候,已经有一只手拍在了凤歌面前的台阶上。 原先那位被绳镖阻住的人,眼看着要输,合身向前一扑,手掌拍在石阶上,微微激起一片尘埃。 凤歌也愣住了,不知如何评判。父皇不知何时起身,站在她身边,低声说:“现在你知道制定一个规则有多难了吧。” “现在怎么办?”凤歌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现在那两人都看着她,等着她做出最后的判定,两张脸上都戴着白色的面具,将五官遮了个严严实实,据说这是太祖为了避免以貌取人而制定的规则。 虽然由于皇家的规矩,两张大白脸不能盯着她看,但是,还是挺有压力的。 “你想要谁?”父皇问道。 “我想要吃饭……”反正这三个人本来就差不多,挑谁都一样,事情赶紧结束了,好去吃饭,听说今天会做水晶红枣糕。 父皇点点头:“那就要找到一个能自圆其说的理由,随便挑一个吧。” 凤歌又开始在揉太阳穴,父皇你也太随便了。 她压住内心的紧张,做出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生中第一次选择。 “你们三位都很优秀。”凤歌又向前几步,站在他们面前,脸上带着优雅的笑容,“虽然今日暗卫只能有一人,但是,相信以各位的身手,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国之栋梁,你们叫什么名字?” 以手掌拍地的开口:“关林森。” 踩着别人肩膀跳过来的那位开口,却是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金璜。” 被踩着的声音有些低沉:“李墨一。” 凤歌点点头:“关林森是第一个到的,我选他做为我的暗卫。” 金璜不服:“只有一只手到了怎么能算。” 宫里的同龄人,从来都不会反驳她的,这个姑娘不服气的样子,让凤歌觉得挺新鲜,她笑道:“手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呀,虽然头是六阳之首,但是,平白要砍去一只手,也没有人会愿意的,对不对?” 总觉得这个理论哪里有问题,但是金璜一时也想不到有什么话可以说,只是闷闷的低下头。 凤歌很庆幸她还只是个小姑娘,不像朝堂上那些老奸巨猾的老头子们,一句话想打发他们?门都没有。 她感受到背后父皇投来的羡慕眼神。 然后,她听到了一句话:“金璜,不要在意一时得失,等再过几年,你也可以像如今站在朝堂之上的臣工一样了。” 旁人听这话觉得是陛下在安慰失利的小姑娘,听在凤歌耳中则是:“嘿,现在她怼不赢你,过几年就未必咯。” 凤歌心中再次发出感慨:“唉,这是亲爹吗?我真的不是从宫外捡来的吗?” 确定暗卫人选之后,关林森随吏部领职,其他人各回各家,而凤歌,终于可以回宫吃饭了。 在皇宫里生活最大的好处就是再怎么迟,也不会缺一口吃的,一块水晶红枣糕下肚,终于让肚子得到了满足,凤歌想起今天的事,忍不住问父皇:“暗卫难道不是应该像士兵一样越多越好吗?我觉得那三个都挺不错的,为什么只能留一个。” 父皇摇摇头:“不一样的。” “行军打仗,主心骨是指挥的人,所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士兵都是指哪打哪的,当然人越多越好。暗卫则是所有事情都需要他们自己判断,做出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有一个人出主意就行啦,两个人,那是要出事的。” “可是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要守着我,连个轮班休息的时候都没有,也太可怜了吧。”凤歌说,“而且,他还是个男的!我要沐浴更衣的时候,他要是一直看着,是大不敬,要是不看,万一有刺客怎么办。” 父皇看着她,笑着说:“你只能有一个暗卫。” “对。” “但你可以有很多朋友啊。” “啊?” 凤歌忽然明白了:“父皇是说,我应该把天下人都变成我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有人想要行刺我了对不对?这样暗卫只需要帮我避开自然灾害,这样,他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减轻,我懂了,谢谢父皇。” 说着,她就开心的跑了出去,准备向母后说今天选暗卫发生的有趣事件。 皇帝愣了一下,伸手向着她远去的背影:“你……你弄错了……” 开国以来,暗卫的编制只有一个,因此后来也没有人在将这个编制扩大,免得被谏官说坏了祖宗规矩,劳民伤财,浪费国帑…… 但是,多请几个人保护自己的钱,可以走别的渠道报销啊,比如大内招待费。所以他刚才提起了朋友什么的……这是暗示的太不明显了吗? 可是起居注郎官就在身边站着,他也不敢说的过于直白,免得又被谏官知道,又要收到一大堆进谏的奏折。 唉,女儿啊,你自求多福吧,皇帝摇摇头,默默的又夹了一筷子香酥鸭,一旁的内侍马上叫道:“撤菜。” 一个宫人上前将香酥鸭端走了,皇帝这才想起来,上一任太常寺丞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见鬼的规矩,每个菜不能吃超过三口,免得别人知道皇帝喜好,往这菜里下毒。 皇帝长叹一声,放下筷子,默默在心中念叨:“朕的命好苦啊……” 凤歌在中宫谈笑半日,说起今天的事情,就像个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眼巴巴地等着母后夸奖她聪明能干,没想到皇后却只是淡淡的说:“现在你知道做为上位者,定下一条规矩是多么的不容易了吧?” 咦,这话说的跟父皇一模一样,也对,母后统领六宫,整个后宫事务虽不比朝野大事来得惊心动魄,但是每做出一个决定,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知道哪条没定好就得罪了某某重臣的女儿某妃。 皇后又说:“诡辩之术,用一次救急可以,终归不是正道,你有见过‘空城计’用个十次八次吗?你将来是帝王,治理天下,永远都是要走正道。” “是是是,”凤歌笑着吐吐舌头,皇后嗔怪道:“怪模怪样的,还当自己是三岁小孩呢,要是给谏官看见,又得说你行止不端。” 第四章 距离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每天按时到中宫晨昏定省的时候,母后也不像从前那样不停的让她背书,而是像最普通的母女俩那样,时不时的嘱咐她天热不要急着脱衣,要按时吃饭,不要随便喝生水,生病了要赶紧去看大夫…… “母后,我又不是傻子,这些事我都知道的,放心吧。”太傅早已告诉她许多宫外的事情,她甚至还学了怎么平地起炉灶和简单的缝缝补补,“五谷粮食与蔬菜、动物,我基本能认清楚,如何称呼跑堂的伙计,如何在点菜的时候假装自己常去酒楼,这些我都会。” 皇后看着她骄傲的小模样,轻轻抚着她的脸:“我知道,你可是我的女儿。”她从梳妆盒底拿出一块小小的飞燕型铁牌递给凤歌:“母后年轻时,曾帮过江湖中青鸾教的左使,如果你在外面有什么事,可以凭这块牌子找他。他的名字……” 说到这里,皇后忽然卡住了,时间过太久,那个人叫什么来着?什么璃,还是什么琳……迎着女儿期待的眼神,皇后依旧高贵端庄:“……需要你自已去找寻,他亲口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你的那一刻,你们之间就会产生真正的羁绊……” 凤歌怔怔的看着母后,心想是不是自己藏在宫里的那些扶桑小画书被母后发现了…… 不过母后也没有反对,就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吧,又闲话一阵,凤歌将飞燕令收好,向太医院走去。 大公主亲自驾临,这事可是从来未有过的,太医令慌忙出来迎接,抖衣下拜:“不知公主殿下驾临,有失远迎。” “不客气,起来吧,我来找药的。”凤歌迈步进了太医院,一进门,就闻见一股浓重的混合草药气息,让她感觉鼻子很不舒服。 “殿下要什么药?” “起死回生的。” 太医令一脸茫然的看着她:“这,真没有。” 凤歌笑道:“随便说笑,不必在意。”说完这句话,她自觉失言,倒吸一口凉气,赶紧回头看,还好身后并没有什么起居注郎官,或是谏官之类,不然少不得又得听一遍“君无戏言”之类的谏言。 “孤就要出宫游历了,想着也许会有一些江湖上宵小之辈下个毒啊,放个迷烟啊,或者是给人割肉放血啊什么的,所以,这方面的药,有没有?” “有。” 太医令打开一只巨大而厚重的柜子,里面满满的都是小锦盒,每只锦盒上都有一只鹅黄色的小纸条,用正楷写着药名和功效。 “世间毒药迷药的种类虽多,但原理大致相通,这些是预防的,这些是中毒中迷烟之后可以救的。” 凤歌将它们全部收好,便从太医院出去了。 转过一个墙角,忽然听见头顶有人在喊:“喂喂喂……”,凤歌抬头一看,一个年轻人趴在太医院的墙头,正看着她。 看他的模样十分眼生,凤歌东张西望,确定这里没有第二个人,她问道:“你是谁?” 那个年轻人从墙头跳下来:“我叫苏岩,新被召进宫的。” “哦,新人啊,好好干,干的好会提拔你的。”凤歌又要走。 “哎,等等。”苏岩忙拦住她,“你是要出宫游历的大公主吧?” 凤歌向后退了一步,这是要套近乎?想跟储君套近乎的人多呢,小子,你排队去吧。 他看出了凤歌脸上的戒备:“不要紧张嘛,我没进宫之前,是个江湖中人哟。” “哦哦?”凤歌虽身在宫中,但也没少看别人偷偷带进宫的坊间话本什么的,江湖就是一个梦幻而传奇的世界啊,这次出去游历,她也想好了,要去江湖看一看,凤歌忍不住搭腔: “江湖中人,所以呢?” 苏岩偷偷从怀里掏出两个瓷瓶,一只白色的,一只红色的。 “有两瓶我自制的药想要送给你,白瓶子里是可以保住心脉的,只要这人没死透,就能吊住一口气,再重的伤,也能多保住一时半刻,再也不会出现说遗言说到一半就断气这种憋屈的事。” 他又得意的扬了扬红瓶子:“这个就更厉害了,可以极大的激发人体潜能,如果你在野外遇到狼,跑不过对吧?喝了它,你就可以跑得比狼快,而且就算被咬了,痛觉也会比寻常要大大降低,可以避免痛晕过去,任人宰割。” 听起来,果然很厉害啊,凤歌的眼睛一亮。 苏岩将这两个瓶子递在凤歌手中:“大公主您先用着,要是效果好,回宫记得封我做太医丞呀!” “……”凤歌嘴唇动了动,希望在这一年里,永远不要遇上需要用到这两瓶药的场合。 太医院里,远远的有人在喊:“苏岩,苏岩……” “有人看见苏岩了吗?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小子,就会躲懒。” 苏岩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哎,他们都知道我的医术特别厉害,哪哪都指望着我出手相助,真是忙死我了,大公主,一路平安。” 接着,他又跃上墙头,跳进太医院里,凤歌又在墙边站了一会儿,只听见里面说:“让你去刷药罐,你又跑到这里来偷懒!快去,今天不洗完一千个药罐不准吃饭。” “知道啦知道啦。” 凤歌轻笑一声,信步回宫。 出发的日子到了,早上,凤歌先去拜见了父皇母后,父皇将一枚龙形坠子交给她:“每月可以凭这个,到源义钱庄领五十两银子,这笔钱,包括了一个月里所有的开支,千万别丢了。” 五十两银子足够许多人家愉快的吃喝一年,过一个月绝对绰绰有余。 母后递给她沉甸甸的包袱:“这是母后为你准备的行李。” “只有一个?”凤歌接过,掂了掂,如果这是一年之内要用的东西,真的不算多。 “出门在外带的东西贵精不贵多,有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可以买,这里的东西,都是外面买不到的。” 凤歌好奇的打开,发现了一只白色石头雕成的碗,摸上去手感沙沙的,皇后告诉她:“这是盐碗,如果你在野外需要烧点东西吃,有盐,味道就会好很多。” 再看其它的东西,有逃命用的柔丝索、也有报信用的烟火雷鸣弹……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母后,我要去的大多数地方是城镇吧……怎么感觉,好像我这是去了洪荒之地呢?” “有备无患,城镇里的大多数问题都可以用钱解决,要是遇到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那这些东西,就能用上了。” “哦……” 门外有内侍通传,说工部尚书有事要见陛下。皇帝先行离开。 凤歌继续翻看着包袱里的东西,忽然,皇后塞了一只小小的红瓷瓶给她,压低声音:“这是最最厉害的迷药,无色无味,不管是谁,吃上一点点,就会睡上三天三夜。” “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对付不了,就下药。” 母仪天下多年的皇后,此时又像少年时曾领兵偷袭敌营的女将:“兵者,诡道也。” “懂,我懂。”凤歌接过红瓷瓶,觉得有点眼熟,没多想,就塞进了包袱里。 凤歌一步步的踏出宫门,出了内皇城,又出了外皇城,再回头,母后那站在内皇城头的身影早已不见,而眼前,是一片喧闹的车水马龙。 验完出宫腰牌,凤歌的双脚已经站在了凹凸不平的青石地面上,所谓市井生活,所谓世间百态,已在她的面前徐徐展开。 她迈步向前走了五步,停下,心里生起一股担忧:“我那个暗卫,应该知道是今天出发吧……” 暗卫是否出手完全由他自己判断,没事他是不会出来的,跟宫里的内侍和宫女不一样。 不能对暗卫系统进行测试,那么,还是可以试一试能不能取钱的嘛。 源义钱庄是全国最大的钱庄,只要有商业体系的道、府、县、镇,甚至是富庶之地的村子,都有它的分号。 在国都更是有十家分号,散落在国都所有繁华地段。 凭票即兑,只要钱存在源义钱庄,绝对不会发生有凭兑不出,或是有凭无处兑的事情。 以上,只是听说而已,凤歌现在站在源义钱庄门口,那块取钱用的龙形吊坠就在她的脖子上。 进门,需要说什么呢,万一柜面的伙计不认怎么办,万一在这里取得出来,在其他城里取不出来怎么办,万一有人发现这个取钱的凭证仿冒一个,每个月都冒领了怎么办…… 如果她一直在后宫做个颐指气使的小公主,这些想法都不会有,她应该做的是大大方方走进门:“来人,给我银子。” 自从上殿听政之后,她发现这年头什么事都不简单,每件事都有着无数种可能,说的话不一样,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说不定就掉进陷阱里了,一定要小心应对才是。 “伙计,我想取钱。”这简简单单六个字,是她刚才站在门外大半个时辰,字斟句酌的结果。 说话时,她小心翼翼的将龙形吊坠放在柜上,还遮着挡着,生怕被门口的路人看见,马上伪造一个。 伙计拿起龙形吊坠,从柜台下取出另外半只龙形吊坠合上,拼出的双龙戏珠纹样,他又拿起半球形的水晶块对着看了一眼,就将龙形吊坠还给她,很随意的问了一句:“取多少?” “咦?”凤歌没反应过来。 伙计看了一眼单子:“这个月还可以取五十两银子,现在一两银子可以兑一千个铜钱。可以取银子也可以取铜钱。” “哦……那,取铜钱吧,取一百个铜钱。” 凤歌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没有带可以装钱的荷包出来,用绳子提着一串钱在路上走又实在太招摇,最后还是伙计把擦柜台用的抹布撕了半块借给她包钱。 殿上听政的时候,凤歌听说恒国只有三座铜矿山,唯一的一座银矿山在恒国与宁国交界的边境上,现在两国实力相当,所以还能愉快的共同开发,但是大家都时不时的冒点小心思,因此白银兑换铜钱的比例是不稳定的,今天是一千钱,明天也许是一千二,后天说不定是八百,谁知道呢…… 凤歌选择换铜钱的原因当然是……市井只收铜钱,不收白银,要它何用。 在大街小巷里走了好一阵,凤歌觉得有些渴又有些累,道路两旁多的是茶摊、酒楼、饭庄,只要有钱,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虽然不知道现在物价到底是多少,但是一百文钱呐,不至于喝口茶就没了吧。 凤歌放心大胆的走进一间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茶楼,临进门前,有个人急匆匆的从门里走出来,与她擦肩而过。她皱着眉头:“哪里来的冒失鬼。” 小二见有客上门,忙迎过来,见她虽看起来年纪尚小,但是那一身的衣服,还有装饰来看,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当下不敢怠慢,十分殷勤的问:“您是吃饭还是喝茶?” “喝茶,雨花茶有吗?” “有,您想坐楼下还是楼上?” “楼上。” 相对于在钱庄前要自己努力憋出六个字的开放性问题,凤歌更喜欢这种单项选择。 这个时候,还不是饭点儿,楼上空空落落没几个人,她坐在窗外,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努力吆喝的小贩、买菜的妇人、拉着风箱的铁匠,还有个人在人堆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手里就多了一个袋子,被他碰过的人都会大叫:“啊,我的钱袋不见了。” “啊,这是传说中的小偷吗?”凤歌自言自语,忽然,她本能的一摸袖袋里放铜钱的地方,铜钱没了,只剩下那块脏兮兮的抹布。 长这么大以来,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她僵坐在板凳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然要是再去取钱也是可以的,可是最近的源义钱庄隔了一条街,只怕茶楼的老板不会让她走。 万一不让走怎么办,难道要亮出公主身份?不,太丢脸了,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不用谏官喷唾沫,母后第一个不会放过她。 关林森啊关林森,你这个暗卫,连钱都看不住,怎么能指望还能保护吗?唉,会不会他根本不知道今天出发,所以其实他现在根本不在这里? 要是知道他家住哪儿,去敲敲门也好啊,唉…… 凤歌从来没想过,她的人生第一大危机,竟然是付不出5个铜板的茶钱。 唉,父皇在国库空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样才能又付得出军费,又付得出赈灾款的……父皇真不愧是父皇呢。 面前碧绿的茶汤上氤氲的水汽已渐渐变淡,茶凉了,可是人还是走不了。 凤歌咬着嘴唇,想要不要试试,说服老板,哪怕让一个伙计跟着她去源义钱庄呢? 第五章 她刚站起身,就听见楼梯一阵轻响,一个姑娘拾阶而上。 她梳着飞天望月髻,插着两支步摇,一只簪,耳畔垂着大大的凤尾形耳坠,脖子上挂着细巧的珍珠项链,手腕上是一对羊脂白玉镯。 腰间还沉甸甸的压着一块金色的璜形禁步腰佩。 水蓝色丝裙上压着昙花暗纹。 看着她这一身的装扮,凤歌不由想起了大朝会之日的自己,她同情的看着这个姑娘:“你是……” “金璜。”蓝衣裙姑娘笑着说。 凤歌记得这个名字,就是那日选暗卫的时候,三人中唯一的女子,原本借着轻灵的身形可以得第一,却被关林森的手掌抢了先。 此时凤歌最不想见到的大概就是她了,那天宣布关林森领暗卫之职的时候,她还申辩了几句,却被自己强辞夺理的给驳回了。 “不知金姑娘找我何事?”凤歌强作淡定。 金璜笑嘻嘻的在她对面坐下,伸出左右两只手,抖了两下,桌上一阵“叮呤当啷”,落下的铜钱堆成小山,金璜双手撑着脸:“一百文,一个不少,你数数。”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被偷了?”凤歌有些惊讶。 金璜笑笑:“因为我想自荐做你的侍女。” “可是,关林森已经……” “不一样的,他是暗卫,见不得光,我是侍女,陪在你左右,我可以伺候你洗澡梳洗上茅房,他可不行。”金璜努力的游说。 凤歌对她大力推销自己的行为有些怀疑:“你为什么想做我的侍女?” “当然不是为了梦想,是为了钱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储君的月度消费是五十两银子,我跟你说啊,真的要不了,最多五两银子,足够你有吃有喝有玩,吃喝嫖赌都够了……” “我不要嫖赌……”凤歌弱弱的出声。 金璜说到兴头上:“对呀,你看,你还不要嫖赌,二两银子就够你花的了,还有四十八两存在那里,也落不到你头上了对不对,每个月又得回太常寺的账上,多不划算,你说是不是?” “雇我做你的贴身侍女,替你看着钱,替你跑腿办事,替你铺床叠被,替你端茶倒水,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要说杀人放火我也可以哒,你看那天在演武场,要不是关林森耍赖,我就第一了,对不对!像我这么强大又好用,听话又老实的侍女,这年头已经不多了!” 凤歌看她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的样子,勉强挤出一句话来:“那么,要多少钱呢?” “不要二十两,也不要十两,也不要八两八,全天陪侍,一个月只要五两!只要五两银子!你就可以把我这样全能又贴心的侍女带在身边,要排场有排场,要风度有风度,要打手,我二话不说就上,您要是想亲自动手,我替您拿包袱摇旗呐喊,我跟许多地方的人都能熟的,随便拉起二十几个人的助威队伍没有问题,也不另外收费。” 凤歌打小长在宫中,从来也没见过哪个姑娘能泼成这样的,她只怔怔的看着金璜。 金璜双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她:“不要想那么多,这种乱七八糟的小事岂是您这样的贵人操心的,您只要点头说好就行了,来,点头,说……好~” 一个时辰以后,凤歌才从混沌状态恢复正常,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茶楼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包袱怎么就到了金璜那里了,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又跑到了源义钱庄取了五两银子,就这么递给金璜。 难道刚才金璜给她下了迷烟?不像。 难道金璜已经练成了传说中的西域移魂术?刚才是用这种妖法催眠? 凤歌看着前方那个走路的脚步都带着愉快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而且仔细想想,多一个侍女也没什么不好,凤歌也不是那种会为过去的错误一个劲后悔的人,她对金璜说:“既然你做了我的侍女,就不应该打扮的这么招摇,别人见了你还以为你才是大小姐呢。” “好的公主殿下,没问题公主殿下。” 就在这两句话间,金璜好像变戏法似的,那满头闪瞎眼的发饰不见了,脖子里手腕上手指根,全都干干净净,好像那里什么从来就没有挂过什么东西。 就连那身蓝色的丝裙,也变成了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裙。 她全身上下只有耳畔留着一只凤羽耳饰,还有裙边那只璜形压裙禁步。金璜的手里多出一只小小的包袱,大概就是方才她那身的全部家当,她笑道:“这个耳饰是朋友所赠,这只金璜……这金璜是家里人给的,就不用摘了吧?” “你这是……变戏法?”凤歌被她的换装速度惊呆了。 “人生苦短,怎么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换衣服上,对不对?”金璜嘻笑道,“公主殿下,我们要往哪里走?” 凤歌停下脚步,她只想过要去哪些地方,却从来没想过这个先后顺序是什么。 现在她所站的位置,正是国都中轴线,从这里往四个方向的城门走,距离都一样。 四选一,这是个难题。 看出凤歌的犹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门走吧。” “为什么?”凤歌不相信金璜连路线都规划好了。 “有三个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里是粮食与税收占比最大的地方。” 凤歌连连点头。 “第二,南方多才子,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在于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个朝廷有足够多足够强的人才,储君更应该多多的结识栋梁之材,说不定还能发现什么厉害的隐士。” 没想到这个江湖气十足的女子,能说出这样有见识的话来,凤歌对她越发的刮目相看:“还有呢?” “啊?还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说,有三个理由的吗?”凤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天空:“那个,说三个理由是因为感觉很有气势……嗯,如果你一定凑足三个的话……嗯……” 虽然凤歌认为这并不是自己一定要凑足三个,而是金璜自己说的就是三个,不过她还是没有出声,就静静等着金璜自己把三个凑齐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还有一个月,江南道的嘉湖上会满是荷花,碧绿的荷叶在湖面绵延不绝,直伸到天边,红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阳、斜落的夕阳一照,一朵朵上镶着的都是金边,那种景象,只有南边才有,其他的东、西、北,国都也看不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说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说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小的孩子,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一眼,抓耳挠腮,偏偏谁也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了。 气氛一度很尴尬。 “不是吧,就这么几句还烂尾?”金璜想起之前追着买的几本坊间连载话本,全是作者写了半截没结局,一时间怒从心头起,看她那样子,似乎是要把之前被坑的怒火全发在这两个小土匪头上。 一个小土匪被吓哭了,另一个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努力在怀里摸啊摸,掏啊掏,终于从怀里取出来半张被揉的破破烂烂的纸,一看就不知道是从什么绘影画本上扯下来的半张。 他咬着嘴唇:“弟弟,下面,真的没有了。” 金璜把纸一把夺过来扔地上:“干什么不好!学人当土匪!你们是哪个山头!跟谁混的?有没有执照,是不是山贼工会的注册会员啊?” 两个小孩子被她恶声恶气一通吼,吓得抱头痛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脏兮兮的小脸被冲得黑一道白一道。 凤歌有些不忍,她弯下腰,对这两个小孩子说:“不要怕,告诉姐姐,你们为什么要拦路抢劫呀?” “因为……因为里长说,要是爹爹再不上山采药,就要把我和弟弟卖掉,呜呜呜……” 凤歌眉头紧皱:“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事!” 站在一旁的金璜说:“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爹应该是这附近山里的采药人,这边的山中出产一种疗效非常好的止血草药,生肌止血,一洒就灵。” “不过呢,这种草药,多长在陡峭的悬崖上,越是土壤贫瘠的石缝里,它长得越开心,听说摔了不少采药人,他们的爹,大概就是其中一个。”金璜看着哭得根本停不下来的两个小男孩,从树上摘了两片大叶子递给他们一人一片:“擦擦,男孩子哭成狗一样的,像什么样子。” “姐姐想去你们家看看,好不好?”凤歌温柔的笑道。 两个小孩子互相看一眼:“你,你要去向爹爹告状吗?” 凤歌摇摇头:“姐姐可以给你爹爹治病。” “那……你保证不告状?” 凤歌点点头:“保证。” “拉勾!” 凤歌笑笑,伸出手,与小男孩拉了拉小指。 跟在两个小男孩的后面,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跳过一条潺潺的小溪,又走了好久,凤歌几乎以为是这两个小孩子不记得自己家住哪儿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块山谷。 草地上,零零星星的有五六间房子,每个房子的屋顶都长满草,泥巴里面夹着树枝和稻草,拍拍平,这就是墙了,门是用略粗一点的树枝编成的。 小哥俩儿指着其中一间:“那是我们家。” 金璜推开枝桠纵横的门:“喏,这就是你刚才念叨的那个‘小扣柴扉久不开’的柴扉。” 山谷里的阳光原本就不大好,低矮的房子里黑乎乎一片,凤歌进屋后,发现屋里屋外一样冷,那“柴扉”在诗中意境十足,现在听着风呼呼的越过树枝往里灌,凤歌心里有些难受。 她从来都认为在父皇这样贤明天子的治下,只有遇到天灾战火的百姓才会生活的不幸,这才刚刚出了国都啊,怎么会有穷成这样的人家呢? 屋子一侧就是床,床上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破旧的根本看不出本色。 那人听见有人进门,声音低哑道:“大宝,二宝,是你们吗?” 两个孩子跑到床边,低头站着:“爹爹。” 男人咳了两声,才又说道:“一早跑到哪里去淘气了,也不知帮着娘亲做事。” 凤歌站在门口朗声说:“你是大宝二宝的父亲吗?” 躺在床上的男子听见门口还有别人,想挣扎着起来看一眼,却动弹不得:“你们是……” 凤歌忙上前:“听说你摔伤了,我这有药,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男子摇摇头:“我是采药的,也算半个大夫,现在腰下面已经没了知觉,什么药都没有用的,谢谢你们的好意了。哎,家里这么小,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大宝二宝,还不给客人倒水。” “我这药不是寻常的药,也许有用呢?”凤歌认真的说。 男子见她如此坚持,叹了口气:“哎,罢了,反正已经这样,不会更糟。” 得到他的同意,凤歌掀开他的被子,将他身子翻转,拔下头上发钗,在他腿上几处极为敏感的穴位扎下去,可惜,毫无反应。 她又在腰椎部位按了几下,手感有异:“有碎骨。” 金璜抄着手站在一旁看着:“看不出来,你还会医术。” “知道一些。”凤歌站起身,将金璜拉出去:“我要回宫一趟,找太医帮他把碎骨取出来。” 说着就要往城里去,忽然袖子被金璜拉住:“这点小事要什么太医,我就可以。” “真的?”凤歌喜出望外,“刚才怎么不早说?” 金璜笑嘻嘻的看着她,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干什么?” 第六章 “一个月五两银子,是做侍女的钱,不是做医生的钱哟。” 原来说到底还是要钱,“钱钱钱,你都掉到钱眼里去了。”凤歌有些不高兴,人和人之间怎么能只讲钱呢? 金璜毫不在意她的鄙视,笑道:“缺啥才想啥,像公主殿下这样的天家贵女,当然不会在意钱了。” 凤歌摆摆手:“不说这些,你要多少?” “给他取碎骨,再加五两银子。”金璜伸出一只手,在凤歌面前晃了晃。 凤歌点头:“一言为定。” 听见有钱拿,金璜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站在门口呆呆的望着她俩的大宝二宝喊: “你们俩个,出去捡些松枝,要干的。” 两个小屁孩得令,飞奔到山上去捡柴。 金璜看着凤歌:“那,公主殿下要不要做点什么?还是在这看?” “我可以做什么?” “到小溪的上游打些清水回来,烧开备用。” “好。”凤歌走了几步,又回来,“你也不要叫我公主殿下了,给旁人听见不好。” “那叫你什么?” “叫我的名字,凤歌。” 金璜所要的材料齐备了,她让大宝二宝在屋里呆着帮忙,凤歌提出自己留下来,毕竟让两个这么小的孩子看到那么血腥的场景不太合适。 “这有什么血腥的,他们俩哪里小了?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都亲手……算了,不说了。”金璜说着,把手里一把又尖又细的小刀,扔进沸水里煮。 “你要是闲着无聊,可以替他们家把门给修了。”金璜说。 正说着,那摇摇欲坠的破门,像要昭示存在感一般,应声而倒。 金璜眨巴着眼睛:“这……不能怪我……” “韩老三,不交药,就交钱,已经拖了好几天了,”人未到声先到,一个凶恶的声音随着倒下的柴门一起冲进屋里。 “哟,两位是?”里长显然看出凤歌的衣饰奢华不凡,这里离国都很近,不定是哪位踏青的贵族小姐,一时倒也不敢造次。 凤歌看着他:“你就是这里的里长?” “正是。” “他都已经摔成这样了,你还上门强逼?有没有一点人性?” “又不是我要逼他的,上头逼我,我不挨家的收齐,难道让我去贴吗,我这要负责收二十多户的药和钱,缺一户都得我顶上,他不交,别人看着也不交,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里长也是一肚子怨气。 凤歌皱着眉头:“上头,是什么?” “上头就是上头,上头还有上头的上头,一层一层压下来的。哎,我跟你这个小姑娘说有什么用,你又不懂。让开让开,韩老三,我最多再给你宽限两日,不然,大宝和二宝,你自己留一个,另一个我就替你找好买家了。” 这话一出,受惊的大宝二宝抱在一起放声大哭,金璜听的头疼,指着里长:“出去出去,都是你不好,把这两个小子又给招哭了,烦不烦。” “嘿,你这小丫头,说话怎么这么……”里长上来就要动手,金璜右手微动,三道寒光从她指间激射而出,“啪啪啪”三声,深深钉在泥墙里,在松明火把的照射下,闪着三点不祥的光。 里长吃了一惊,抄起放在一旁的粗松枝就要向金璜打去,站在一旁的凤歌眼疾手快拉住他,里长气急败坏,又要打凤歌,忽然他摔倒在地,爬起来:“你敢偷袭。” 刚冲了两步,又摔倒在地,外面几个壮汉是与里长一起来的,发现里长在屋里吃了亏,也忙着上前要帮忙。 金璜皱着眉头:“屋里已经很挤了,我说,你这么厉害,就不能把人给清出去再打吗?” 凤歌不知她在与谁说话,只听见屋顶发出声响,一个灰色的身影从屋顶落下来,将里长一脚踢了出去,正好与那几个要上来帮忙的壮汉撞成一团,落在外面。 一时间他们痛的嗞牙咧嘴,爬不起来。 凤歌忙跟了出去,发现那个灰色的身影右手长剑一抖,就要向里长斩下,忙喝了一声:“住手。” 她认出那个灰色的身影是关林森,顿时安心了许多,现在她体会到父皇为什么一定要把禁军的指挥权牢牢抓在手上了。 “虽然是职责所在,但是你也不能这样逼人太甚!人都已经这样了,你还要他交药交钱,就不能找你的上头,商量着能不能减免吗?” 里长揉着摔疼的屁股,勉强爬起来:“减免?说的轻巧,你以为谁上嘴皮下嘴皮一搭就能减免,除了皇帝老子,谁也没这权力!上头规定,只有朝廷认定的灾年,才能减免,最近风调雨顺,哪来的灾年?” “对于家里实在交不出的呢,没有规定吗?” “有啊,如果是寡妇带儿,或是家里死的只剩六旬以上老人的绝户,可以减免。韩老三还活着,家里两个儿子,哪条也不符合啊。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太太平平把该交的都交了,我也不想来啊,这破山里,就这么几户人家,每次一来就要耽误大半天的功夫。你这么厉害,不如你教我应该怎么办?” 凤歌问道:“那他要交多少钱?” “五十文钱。” “我这不止五十文,拿去吧。”凤歌从怀里将那包铜钱递给里长,里长先不敢接,生怕是什么阴谋,但是看着她一脸诚恳的样子,他小心翼翼的靠过来,见她真的没有攻击的意思,灰衣人也默默站在一边,几乎与背景融为一体。 他接过铜钱,掂了掂,知道里面的确不止五十文,里长的神色才放缓:“小娘子,不是我说啊,救急不救穷,他家实在是太穷了,你能救一次两次,下次呢,再下次呢?我也就白说这么一嘴,这边也没我事了,告辞。” 里长与那几个壮汉都走了,凤歌想起他临走时说的话,不由叹了口气,想跟关林森说几句话,却发现这个人已经不见了。 “什么时候跑的,我竟没注意?”凤歌笑笑,她看了看那扇倒在地上,已经摔散了的柴门,又抬头看了看屋顶上被关林森踩出来的洞,揉了揉太阳穴:“关林森,你踩出来的洞,就不能收拾一下再走吗?” 只有吹过屋顶的风声回应她。 金璜在屋里忙着给韩老三开刀,她也不要凤歌进来,理由是她的另一个职责是侍女,万一大小姐把裙子弄脏了,还不是她来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离这远远的,就是最大的帮忙了。” 凤歌就这么被轰了出来,经过方才里长一闹,其他屋里都有些动静,她便挨家走过去,想要问问这里的税赋情况,这些人原本胆子很小,不愿惹事,但刚才里长被打翻在地的那一幕,大家都看见了,又看见她愿意替韩老三出钱,于是话匣子也打开了。 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妪说:“按说,现在的日子的确是比几十年前兵荒马乱的时候强多了,但是就是不能得病,手停嘴停,你看韩老三,没出事的时候,家里养两个孩子也是能吃饱饭的,何至于现在这样。” 另一个说:“我们总有动不得的时候,家里有儿孙照顾还好,像上回我听说,那边村里的老何头,死了一个多月,都臭了才被人发现,可怜呐。”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凤歌在心里默默的记下,也许有朝一日,自己得登大宝,可以改善这样的情况,也许回宫之后告诉父皇,他也可以马上解决,就算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这些村民的问题,至少可以解决了今天的功课,《阅历日志》是每天都必须写的,不可以临时补,这是母后的要求。 聊了一阵之后,村民们都散了,凤歌索性摊开随身携带的文房四宝,开始写《阅历日志》,刚写了三个字,忽然听见有女人尖叫一声:“谁把我家弄成这样了!” 她忙站起来,看见一个背着竹背篓的妇人站在屋前,目瞪口呆。 谁见到自家房门破碎,屋顶见天,大概都是这样的反应吧。 凤歌刚想解释,就看见大宝二宝从屋里跑出来:“娘,呜呜呜……”妇人看着两个儿子身上的血,惊呼:“怎么全是血?!” “是爹爹的……”二宝很诚实的说。 “当家的!”妇人惊叫着冲进屋,发现一个女人,皱着眉头拿着刀,正在自家相公的身上割来割去。 “你放开他,我跟你拼啦。”妇人就要冲上去与金璜拼命,金璜正因为还差一块碎骨没找到,而暴躁非常:“再过来我就捅死他。” 妇人吓得定在原地,一动不敢动,金璜大喊一声:“大宝二宝,把你们娘拉出去,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小心我告诉你们爹,你们刚才学人做土匪劫道去了。” 大宝二宝当场石化,大宝喊道:“你保证不说的。” “又不是我保证的。快把你娘拉出去。” 妇人定下神来,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误会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退了出去,正碰上凤歌。 她怯怯的问道:“姑娘,她是在做什么呀?” “我这位侍女会点医术,正在试着治你相公的伤。别再进去打搅她了。”凤歌笑着,见妇人一身紧衣紧袄的短打扮,上面还沾了不少土,问道:“这是去了哪儿?” 妇人叹了口气:“还能是哪儿,我想替相公采药,赶紧交给里长了事,没想到运气不好,攀了一天,也不曾见到一棵。” “放心,里长已经来过了。”凤歌将自己已经替他们把钱交了的事告诉她,没想到妇人依旧愁眉不展:“唉,这也只是半年的,如果相公还是好不起来的话,又怎么办呢。” 凤歌问道:“那草药到底是长在什么地方?我想去看看。” 妇人抬头望了望天色:“好,我带你去。” 看这妇人看起来中等身材,并不十分矫健,走起山路来却像在平地上似的,走了半天也不见速度有所减慢,凤歌却跟不上了,她气喘吁吁:“慢……慢一点……” “哎,大姑娘,你可得快点,再慢,天就要黑了,这儿的山里可是有猛兽的。” 听到猛兽,凤歌脚下忽然有劲了,努力跟上妇人,最后停在峭壁旁,笔直如墙一般的峭壁上,几乎没有什么绿色植物。 凤歌蹲下身子,尽可能的靠近峭壁,伸手摸了摸那些石头,却发现这些石头看似坚硬,其实很脆,不小心就会从峭壁上剥落,也许韩老三就是因为这样,才摔下来的。 “咦,我看见那里好像有几棵,大姑娘,你站远些,我下去把那几棵采回来。”妇人说着,就从背后的竹背篓中取出麻绳,绕在峭壁旁粗壮的大树上。 绳子的另一头系在她的腰上,妇人双手紧紧抓住绳子,一步一步顺着峭壁下去,山风很大,妇人似乎被吹的有些稳不住身形,她松开一只手,转而去抠住峭壁上的石缝,避免被风吹偏,竭尽所能的向那几棵草药靠近。 妇人好不容易靠近了,脚下一滑,踏了个空,她死命抓住绳子,顺着绳子又向上爬,在草药边上,她一只手抠紧石缝,一只手伸向在风中摇摆的绿叶。 她一点点靠近,生怕动作太大,使脆弱的石壁崩塌。 抓住了一棵,起下,扔进药篓,接着又是一棵。 最后一棵握在手中,妇人松了口气,用力一拔,不料,另一只手紧抠着的石头终于承受不住人体的重量,与峭壁分离,妇人整个人向崖下坠落,绑在树上的绳子迅速抽紧,幸好那棵树够粗,尚能缓一缓。 凤歌赶紧伸头去看,妇人向她挥挥手,示意没事。 从下往上爬,耗费了太多的时间,等凤歌看见妇人头顶的时候,太阳早已落下,西边的一抹红霞也被地平线尽数吞下。 “天上那么大个月亮,毫无用处。”凤歌被树根绊了第一百零一次之后,忍不住吐槽。 早知这么晚回去,就该带个火把来照明的,唉,话本里的主角不管遇到什么麻烦,都会马上有奇迹出现。比如现在,应该有光芒出现照亮眼前的……路…… 凤歌揉了揉眼睛,前方出现点点绿光,一大片,难道是传说中的萤火虫?可是现在才初春,哪来的萤火虫?难道是自己的主角光环闪闪发光,让萤火虫提前出现。 走在前面的妇人慢慢往后退,根据那些扶桑小画本上的描述,这是普通人看见神迹之后的正常反应,还是让本公主去迎接属于主角的光环吧。 凤歌提起裙子,挺直腰背,向那片绿光走去。 妇人颤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狼,狼群!!!” 狼群? 对于狼,凤歌的认知是:那是一种会说话会骗人,还会恩将仇报的动物。 “放心,我不会上当的。”凤歌低声安慰妇人。 妇人在慌乱中,根本也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只是双手颤抖,企图将这个刚刚十四岁的真中二少女从幻想拉回现实。 狼群里发出了沉重的吐息声,山风夹杂着兽群的腥膻气,熏的凤歌直皱眉头,狼眼绿幽幽的反射着月光。 突起的石峰之上,静静的站着一只狼王,一轮圆月更衬得它身形比群狼都要大上许多,它静静观察凤歌与妇人,忽然昂首向天,发出一声长啸,狼群好像得到命令,开始缓步向前推进。 “嗷呜!” 第七章 妇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也昂首向天,嘴里学着刚才狼王的叫声,这孩子看起来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莫不是个傻子? 狼群停下脚步,似乎在听着什么。 难道这么拙劣的模仿,竟然真的得到了狼王号令的精髓?妇人觉得自己的三观被粉碎了。 接着,它们转身,开始疯狂的往回扑。 发生什么事了? 很快,空气中弥漫起了浓重的血腥味,狼群被偷袭了,是谁在偷袭? 黑暗的林间,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听见狼群的怒吼,肉体被砍中的声音,狼尸重重落地的声音…… 狼王亲自行动了,它没有像其他野狼那样与偷袭者搏斗,而是扑向毫无反击能力的凤歌,林中飞出一把短刀,狼王将它一巴掌拍飞,从嘴里又发出一声短暂的啸声。 剩下的狼群更加激烈的动作起来。 狼王一步步走向凤歌,长长的獠牙,闪着不祥的寒光。 妇人早已瑟缩在一棵树下,紧抱着树杆颤抖,而凤歌她竟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脸上还露出挑衅的笑容。 狼王冲着凤歌又是一声嘶吼,凤歌有样学样。 狼王后腿猛蹬,强壮的前肢向凤歌的肩膀猛抓下来。 凤歌从容的向后退了两步,狼王一击扑空,落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它背上有七个小小的突起,那是飞梭的尾部,金璜的飞梭。 “快去帮帮他。”凤歌的声音十分急切。 此时的林中已恢复了宁静,没有人走出来。 “看来不用帮了。”金璜清脆的声音从树上传来,接着她轻轻巧巧跳下来,落地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凤歌冲进林中,只见狼尸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没有关林森的身影,她暗自松了口气,转而一想:“他会不会受伤?” “当然会,短刀都扔出来了,他也只不是一个人类,手撕野狼这个工作难度比较大。”金璜蹲在狼王身边,一把一把的将射进狼王脊椎中的飞梭拔出,擦干净,收好。 凤歌此时忽然才感觉到了后怕,如果不是关林森在危急时分将短刀扔出,将狼王的注意力引开,只怕她等不到金璜赶到。 “喂,受伤要治呀,你出来呀。”凤歌也不知道关林森会藏在什么地方,徒劳的对着山林大喊, 山谷中回荡着“出来呀,出来呀,出来呀……” 金璜努力拔着狼牙,一面低低的哼着:“你有本事打野狼,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我知道你受伤,嘿。” “他肯定受了很重的伤,怎么办。”此时的凤歌就像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女,慌张而不知所措。 “没事,他受再重的伤,只要你没见到他的尸体,他还是会做好他份内的工作。”金璜满意的看着收集的四颗狼牙,小心翼翼的收到荷包里。 却被凤歌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受伤,什么都不做。” 金璜不动声色的挣开,将荷包揣进口袋,嘟囔着:“你根本都没见着他,哪来的眼睁睁……”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焦虑,金璜叹了口气:“暗卫是不可以与主人见面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 金璜止住她继续往下说的欲望:“但是暗卫可以与药见面啊,你把药放着,他自己会拿的。” “万一伤在背上,他够不着怎么办,万一伤很深,一瓶药不够怎么办,万一他……” “好好好好好,暗卫也没说不能与侍女见面,对不对,我去!我去看他行了吧!”金璜摇摇头,凤歌那一大串“万一”实在是搅得她头痛,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斯文淡定从容冷静的储君大公主上哪儿去了? 韩老三的手术很成功,金璜将所有的碎骨取了出来,敷上凤歌带出来的接骨续筋的膏药:“等着吧,大概过三个月就能好……”她将“吧”咽了回去。 香喷喷的烤兔腿也塞不住金璜的嘴,她一边大口的啃着兔腿一面抱怨:“饿死我了,我给他取骨,还修房顶,修房门,又把他们家的柴房给收拾了,晚上好睡,本以为出来能有晚饭等着我,结果出来一看,人都没了,大宝二宝说你们俩一起出去玩了,我寻思着自己上山找点吃的,才会遇到你们。” 凤歌一点点撕着兔腿上的肉,心不在焉的听着,她很担心关林森,不知道他在哪里吃东西,在哪里休息,伤怎么样了…… 临睡前,她找出一瓶生肌止血膏,委托金璜交给关林森,金璜笑道:“代人送货,要收钱的哟。” “书上都说了,侍女丫环就是要负责给小姐传递东西的。”凤歌一脸的骄傲,“我读书不少,你可别骗我。” 金璜的脸上露出贼兮兮的笑容:“那你记不记得,侍女丫环替小姐传的都是什么呀?” “什么?” “定情信物呀~~~” 凤歌的脸一下子红了,追着金璜就要打,金璜早就大笑着跑的远远。 *** 夜深人静,金璜捏着生肌止血膏,悠然的坐在屋旁的大石上:“赶紧的,我要去睡觉了。又不给夜班费。” 草丛中一阵响动,关林森慢慢走出来,他腰背还是挺的很直,金璜冷冷一笑:“装什么装,你的右腿再不治,明儿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试试新学的快速锯腿。放心,不收费。” 关林森接过她手中的药瓶,抬手撕开裤腿,一片血肉模糊,三道爪痕森然,触目惊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关林森看着金璜的眼睛。 金璜笑道:“你是什么目的,我就是什么目的。” “如果你敢对她不利,”关林森冷冷的看着她。 金璜一脸贱贱的表情:“怎样?你来打我呀。” 凤歌在屋里隔着小窗向外偷看,大石上,金璜与关林森坐在一起,晚风吹起金璜的长发,她的身子前倾,看样子笑的还很开心。 “感情真好啊……”凤歌忽然想到,也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一对,正是因为关林森成为了自己的暗卫,金璜才会非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侍女。 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真是好羡慕,可惜自己身为储君,就算父皇母后不把她打包送给什么人,她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婚姻对整个王朝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凤歌带着满满的羡慕去睡了。 晚风努力的吹呀吹,最终也没有将两句话吹进她的耳中。 “我会杀了你。” “好啊,为你鼓掌,为你加油。” 夜将尽,东方即白。 凤歌从梦中醒来,这是她在皇城外度过的第一夜,她无数次幻想过没有人叫自己起床,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将会多么愉快。 现在倒是自然醒了,可是看外面的天色,应该不超过四更正刻,唉……十多年都在同一个时间起床,就算有心多睡一会儿,却还是敌不过强大的生物钟。 凤歌睁眼之后,又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充分享受赖床的快感,脑海里却悲哀的自动循环着《帝德》,根本停不下来。 唉,睡不好了,起来吧。 忽然她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棉被,难怪在这破旧的柴房里也没有觉得太冷。奇怪,是谁给盖的,自己的行李里没有棉被,金璜根本就是晃着两只手出来的,难道是他? 凤歌轻轻站起来,向窗外望,她并没有期待可以看见关林森,但是也没期待会看见一只黑狗,蹲在地上,发现她之后,还傲娇的扭过头,不看她。 宫中虽然也有狗,但都是体形娇小,十分可爱的那种,整天被宫中女眷抱在手里,几乎连地都不踩的。 眼前这只狗比宫里的可大多了,身形瘦长,看起来颇为矫捷,凤歌一直想养狗,但是母后不让,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去折腾另一个生灵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凤歌想要养狗的心思从来就没断过,甚至想过若她有一日登基继位,第一件是就是要抱只小狗来养。 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一只狗主动跑来门口蹲着,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理它。 她想要养的是看起来萌萌的,摸起来绒绒的,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天真无邪的那种,而不是这只看起来桀骜不驯,还傲娇的大狗。 也许是村里什么人养的吧,她转身离开窗口,正看见刚才还睡着的金璜正端着一盆热水跨进屋:“跟它聊完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凤歌一向觉得自己挺警觉的,怎么金璜从起床到推门出去,她都不知道。 金璜将盆放下:“就在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好歹我也是领五两银子月钱的人,要是你醒了我都不知道,还怎么混?来,洗脸。” “是你给我盖的被子吗?”凤歌问道。 金璜指着屋角:“你是说那个被子?” 凤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惊讶的发现被子被刚才那只黑狗咬在嘴里,正拖着往墙角钻,堆积的稻草被狗压住,露出墙角一个大洞,黑狗拖着被子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屋外,然后,它向遥远的某处奔去,转过一道弯,就看不见了。 “它……成精了?”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凤歌,说出了她唯一想到的理由。 金璜却十分淡定:“啊,狗不都是这样的吗?洗脸洗脸,饭一会儿就好。” 狗都是这样的?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将“狗”这种生物重新定义一下。 洗完脸之后,金璜让她坐下,为她梳了一个款式简洁的发型,凤歌对着水盆照了照,颇为满意:“看不出,你梳的真不错,不比我宫里的侍女差。” “谢谢夸奖,等你回宫以后,要不把我也带回去吧?”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凤歌觉得金璜正在欢欣鼓舞的摇着尾巴。 “啊……再说吧,要看宫里的编制满了没有,每个人的宫女都是有定数的,要是超编会被谏官骂的。” 金璜陷入了沉思:“……谏官有几个人?” “二十多个?” “这么多啊,还是宫女方便。” 凤歌一怔:“什么宫女方便。” “啊,没什么。等着,我去端饭。”金璜蹦蹦跳跳的出门,不一会儿又回来了。 只见她双手平举,左右手各扣着一个碗,碗里是白米粥,头上还顶着一只碗,碗里是几只包子,左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干果,右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咸菜。 凤歌张了张嘴,还是忍不住问:“你原来是耍百戏的吗?” 金璜狭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不是每个侍女都有资格拿五两银子的月钱。” 在破屋的草堆上吃这样丰富的早饭也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凤歌忽然想起了关林森,虽然她相信他一定不会饿着自己,可是,如果真的是一刻不歇的在她身边护卫着,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饭呢? 想着昨天金璜说的,把想给的东西丢出去,他想要就会拿走。 也许他想吃包子? 凤歌想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要吃包子吗?我扔出来,你接好哟。” 说着,便将一只包子砸出窗外,本以为会看见包子在半空消失之类的奇景,没想到,那只包子笔直飞出,准确无误的砸中了什么,停下,“啪”的落在地上。 一双桀骜不驯的黑眼睛望着她。 那只黑狗不知什么时候跑回来了,那只包子砸中的是它的鼻头。 “啊,对不起。”凤歌双手合什向它道歉。 黑狗闻了闻地上的包子,愉快的吃掉了,用行动表示什么叫“肉包子打狗”。 “完了,它会一直跟着你了。”金璜笑道。 此时天色已大亮,凤歌出门,走到那只黑狗前面:“你想跟我走?” 黑狗又傲娇的一扭头,摇动的尾巴出卖了它真实的内心,凤歌叹了口气:“我真怀疑你是一只猫。” 黑狗的前爪抬起,又拍在泥地上,超级凶的看着凤歌:“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出身!” 凤歌揉着太阳穴,转身看着背后的金璜:“它同意你给它配音了吗?” 金璜看着黑狗:“喂,你反对吗?反对就在地上打个滚。” 黑狗默默的看着她,卧倒,翻滚一周,起身,完成! 整套动作完成度非常高,动作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滚完之后,它再次昂起头,全身散发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傲然。 第八章 “死狗!”与金璜的咆哮同时到达的还有一根粗大的树枝,树枝带着呼啸的风声向黑狗身上落下,黑狗机敏的向凤歌身后一蹦跶。 脆弱的枯枝拍在泥土上,应声而断,一根尖利的断枝被巨大的反冲力弹起,飞向凤歌的眼睛。 凤歌一惊,向后退,却被地上的草根绊住,眼看着她的命运是眼睛被刺中后还要摔倒。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光从侧面飞来,将断枝击飞。 紧接着,一道灰影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凤歌身旁,将她扶住。 “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会将你视为危险,杀掉。”关林森看着金璜,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着要将她杀掉。 金璜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低着头,准备去捡飞出去的飞梭,却发现那只黑狗已经把刚才射飞断枝的那枚飞梭给叼回来了。 “哼……”金璜傲娇的扭过头。 这一幕为何如此熟悉,凤歌揉着太阳穴:“我觉得,这狗是来找你的,不如,你就养着吧。” 关林森又不见了,凤歌已经习惯了暗卫会消失的基本属性,依旧与金璜说说笑笑,还有一只黑狗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旁。 “你现在要回宫去说税赋减免的事吗?”金璜问道。 凤歌摇摇头,她看着村民家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为帝王者,应该看的是全局,筹划的是天下,设定一条规则就要想到所有可能造成的后果……税赋减免,只怕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那就快走吧,今晚我可不想再睡在这种地方了。” *** “前面就是丰县,啊,我要去吃好吃的!”金璜一口气冲上山头,“我与红烧大排的距离只有一个山……混蛋!” 凤歌气喘吁吁的挪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丰县的城门正在缓缓关闭,偌大的城门变成只容两人过、只容一人过、一条小缝,无缝可钻…… 丰县的城门已经严严实实的关上了,再次开启的时间,是明日五更。 凤歌有些歉意的看着金璜,如果不是因为她,金璜这会儿只怕已经在吃第二顿了。 “没事,”金璜摆摆手,“等天黑了再想办法进去,这墙不高,我随便就能进去了。” 凤歌听着这个好主意,用力而坚定的摇头,恒国法度有规定:城门关闭之后的,只有持特别许可的人才能入城,否则都会被当成奸细,格杀勿论。 游历期间的储君除生死关头、国家危机之外,不允许向任何外人曝露身份,如果为了开城门这种小事就要亮明身份,很快就会被召回宫中,然后……要迎来无穷无尽的谏书、指责,轻则禁足思过,重则废除储君之位。 “事先说好,翻墙头这种事我绝对不干!我宁可睡在野地里,也不要违反法度。”凤歌义正辞严。 金璜不开心,蹲在地上,黑狗默默凑过来,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我想吃排骨,带点脆骨,肉软软的,半溶在汁里,还要放芋头一起炖,芋头一咬,都是肉味,再来一碗白米饭,浇上肉汁,拌在一起……”金璜扁着嘴,望着已经关严实的城门,城中已经次第亮起了灯笼。 “汪!”黑狗坚定的叫了一声。 凤歌默默咽了一口口水,提高声音:“红烧排骨有什么好吃的,等明天进了城,进最好的酒楼,点最贵的菜,我请!” 说着,她自己的肚子也不争气的发出一声“咕噜”。 金璜又摇头念道:“世间什么最好吃啊,饿字最好吃。” 为了今晚能吃上一口红烧排骨,金璜提出了各种建议: “给你找个面具来?” “我的易容术特别好,绝对看不出来!” “给你戴个小老虎头套?” “……” 凤歌还是坚定的摇头:“不能知法犯法。” 面对这样坚定的守法好公主,金璜很暴躁。 火焰! 熊熊火焰! 灵魂那道因红烧排骨而起的熊熊火焰无处释放! “忍住忍住忍住……”金璜对自己默念了三遍,面前这位是金主,如果揍了她,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薪俸就没有了。 那可是五两银子呢,正常的六口之家可以吃三个月的。 金璜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等我一下。” 一阵疾风从凤歌身边刮过,她困惑的看着金璜冲进林间,“呀~哈!”随着金璜气壮山河的一吼,一棵大树的树冠剧烈摇晃,接着,慢慢倒下,轰然一声巨响,惊飞无数归鸟,几只小兔子小狸猫惶惶逃蹿,路过凤歌的时候停下看了她一眼。 不知怎的,凤歌竟觉得它们在指责自己,如果按金璜说的进城,它们也不会被吓到。 “呜噜噜。”凤歌身旁发出一声低沉的鼻息声,充满警告意味,那几只小动物再次飞速逃走,她扭头一看,是那只黑狗,呲着牙,还追着后面“汪”了几声。 凤歌对那几个仓皇而逃的背影充满歉意,如果不是自己走的太慢,城门就不会关,如果不是自己执意守法,树也不会倒。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等回宫了我就发一道罪己诏。” 林间忽然传来金璜的叫声:“哇,土地公公显灵啦!” 凤歌急匆匆的跑进林子,发现金璜双手揪着一个人的领子,将他紧紧按在树上,那人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有几片枯叶,徒劳的挣扎着:“放,放开我。” “给我变出红烧排骨,我就放你走。” “变不出来……”那人勉强说出四个字,脖子就被紧紧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齿:“连红烧排骨都变不出来,一定是妖怪,杀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凤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来。” 金璜松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不止。 凤歌蹲下来,同情的看着他:“你还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后一缩,垂着脑袋,摇摇头又点点头,金璜冷哼一声:“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经人,哪个正经人会从树底下冒出来。” 被金璜打断的树,树心中空,地面有一个洞,半边被树盖着,半边被草掩着。在这棵树的有生之年,很难发现这个洞。 凤歌皱眉:“翻墙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子,假装没听见。 “这个洞通向城里吧!你是哪国的奸细?!”凤歌的声音严厉起来,“把他绑了,送官。” 那人闻言大惊,赶紧抬起头:“不不不,我不是奸细。” 借着最后一点阳光,凤歌看清了他的脸,一张清秀的文弱书生模样,脸上透着满满的可怜。 “果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这样一张楚楚可怜的模样之下,竟然包藏祸心。”凤歌摇头,“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我真不是贼……”那人无奈的看着她,“我是本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洞是通向县衙后院的,还有,这个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后,住进去的时候就有。” 金璜看着凤歌:“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丰县的县令的确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来在翰林院,后来一心想进工部,但是算学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于是自请外派当了县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凤歌颇为疑惑:“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楼跑堂的小二都知道,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整整讨论了一个多月,每个学堂都用这个例子来教育小孩子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脸埋在膝盖里。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这聊得这么开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里,就走呗,从下面走没人看见。”金璜在地洞里露出半截身子,向凤歌挥手:“走啦走啦。” 凤歌仍一脸严肃:“君子要慎独,不能因为没有人看见,就做违法之事。” 金璜抱着双臂看着她:“你是君子吗?你是公……公认的淑女,就不要强行用君子的道德来要求自己了。” 凤歌看着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说错了吗,来反驳我呀~” 天渐渐黑了,从远方传来不知名的野兽啸声,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凤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过去,跳下去…… “不行,我不能下去,这是违法行为。”凤歌的内心在动摇,但是她实在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结,宫廷教育一直都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更不会有人敢使用诡辩之术来逃脱罪责。 再这么耗下去,城门都要开了,金璜忽然问道:“听说当今皇后领兵的时候,曾身陷重围,当今圣上为此妥协,命令进攻土也城的军队向后撤了两里?” “那是权宜之计,后来土也城还不是被拿下来了。”听见有人说自己的父母,凤歌急赤白脸的分辨。 金璜跳出地洞,抓起林翔宇的领子,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金色的匕首,横在林翔宇的脖子上:“不走,我就杀了他。” “这关我什么事啊!有没有天理啊!”林翔宇嚎开了。 这一嗓子,又惊得群鸟飞起,不远处的林子里,似乎有什么动物走动的声音,还有沉重的鼻息,听起来个头不小。 “我这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凤歌飞快的说完,匆匆跳下地洞。 洞口有准备好的火把,点上火,凤歌看见这个地洞修得挺宽敞,明显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匆匆打成。 一头在城外,一头在县衙后院……凤歌苦苦思索着原因。 金璜则是对林翔宇身为县令居然要走地道这件事很不理解:“你叫守城的开门,他们敢不开吗?” “敢……”林翔宇微弱的声音带着忧伤。 凤歌这才知道,丰县负责守城的竟然听命于当今天子的亲弟弟——律王,原因也十分简单,律王的王府就在丰县。 当今天子初登位时分封诸王,太后舍不得小儿子受苦,边塞太危险不能去,中部几块地方太穷不能去,最后挑来挑去,挑中了离京城不远的河东道,丰县不是河东道最大的城市,却是交通要道,往来京城十分方便,因此律王府最终建在了这里。 太后心尖尖上的人物,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丰县负责巡城守夜的都由律王派遣,直接听命于他。 “我要是想要入夜后进城,必须要有律王手令,今天没想到路上耽误了。”林翔宇叹了口气。 “这城里难道真的就不会有人迟入城?”金璜觉得像这种交通要冲,赶着进城又迟到的人应该不少。 林翔宇默默扭头看着她,两行宽泪挂在脸上:“有啊,迟的人还很多呢,不是有相好的接应,就是自带梯子,还有武林高手会自己飞进去,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只能蹲在城外了。” “原来是这样,”凤歌点头,“那你任职以来,被关在门外的人多吗?若是很多人受此影响,或许可以在外面修些屋子,让错过时间的人歇一宿也是好的。” 林翔宇抽了抽鼻子:“三年来,被关在城外的,除了你们,就我一个。” “哎?为什么!”金璜惊讶万分。 “因为往这来的人都知道丰县守卫很严,城门关闭之后再过一个时辰,街上都不能随便走了,所以他们都掐着点儿。” 凤歌开始犯愁:“街上都不能走了?今晚住哪儿呢。” 金璜笑着说:“县衙岂能没有几间空房子?对吧,县令大人?” 空房子当然是有的,只不过仆妇在收拾客房的时候,眼神都颇为暧昧,凤歌甚至听见窗外有妇人对话: “咱们林县令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下子就带回来两个。” “是啊,这么大年纪也没娶妻,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嗜好,看来不是。” “听说想要升官,必须得有家眷,显得稳重,他在我们这也呆了三年了,大概心事活络想升了吧?” “那就是要娶妻纳妾一次完成?” “也挺好,只办一次,省钱,县令平日也不收人好处,就靠那些俸禄,办两次,也太为难他了。” “嗯,看出来了,那个圆脸姑娘对鹅蛋脸姑娘看起来没什么,其实恭敬的很,只怕名份都已经定了,正好,稳重大方的做正室,活泼伶俐的做妾室。” 第九章 屋里金璜听得嘴角直抽搐,凤歌安慰道:“哪里都有这些闲言碎语,就当没听见,免得自己生气。” “哼,我凭什么做小!说不定我还能当皇后呢!”金璜凶狠的咬了一大口自己带的面饼。 凤歌默默看了她一眼:“皇……后?” 金璜半张着嘴,愣了半天,急急把嘴里的面饼给咽下去:“我可以做其他国家的皇后!” 接着她又笑着说:“到时候只要你给我合适的价格,我可以把别的国家的消息情报全都偷偷运出来给你。” 这种熟悉的头痛感,凤歌伸手慢慢揉着太阳穴。不想接话。 “请两位娘子到前厅用饭。”仆妇十分恭敬的请凤歌与金璜去用饭,金璜看着手里嚼了一半的面饼,十分后悔,早知道县令还管饭,就不吃了,浪费。 踏进饭厅,金璜又转身出去:“我去把那半个饼子拿来,一起吃。” 林翔宇有些不好意思:“刚收了几个摆件,俸禄用光了,两位将就将就吧。” 凤歌微笑:“无妨,我在家时,晚上也不吃什么的。” 清粥小菜没有什么可讨论的,金璜对“摆件”起了兴趣:“收的什么摆件?那么贵?” 饭后,林翔宇带她们去了西厢房,屋里三面墙边靠着巨大的博物架,满满当当放着的都是雕塑,除了人像,还有西域骆驼,也有南海巨鱼。 材质有金有玉有陶有瓷,林翔宇指着摆在正中的三件猴子像:“这三件是新收的。” 金璜凑过去,刚想伸手摸,凤歌轻拍了一下她的手:“别随便碰人家的东西。” “碰碰有什么关系嘛。” “碰坏了从你的月银里扣。” 金璜马上老实的将手收回去,还背在身后,又想竭力看清,伸着脖子瞪大眼睛:“这看起来,是皮做的?” “嗯,这是巴国行脚商带来的,说是一种山中异兽的皮。” 原本兴致勃勃的金璜忽然说:“哦,挺好,不看了,看坏了赔不起,走吧。”说着拉着凤歌便往回走。 回到房间,凤歌嗔怪道:“你也太没礼貌了。” 金璜向窗外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小声说:“那三个像,才不是什么山中异兽的皮,就是人皮!” “什么!”凤歌大吃一惊。 恒国虽是从战争烽烟中打出的一片江山,但立国之后,太祖召集天下精通法度的大儒文士,参考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法度,制订出一套《大恒律令集》,人人行事皆有可依,若有违法,几乎条条可从律令集中寻到处理办法,虽是乱世立国,但也不过一二十年,百姓皆循规守矩。 即使偶然有些违法乱纪的事,也不过是小偷小摸、宵禁后在大街上行走,最近京中最严重的违法事件,也就是一个官员在上朝路上,坐在马上啃肉饼,被御史弹劾丢官。 什么人皮娃娃,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什么人,竟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之事!”凤歌咬牙切齿,“还,还卖给了别人,太恶心了。” 金璜的食指挡在嘴唇中央:“嘘,小点声。那三个像,是有意义的,我记得一个是挖眼,一个是剖腹,还有一个代表着削足,这代表着诅咒。” “巫蛊娃娃?” 凤歌在书中曾经见过,外国的后宫里,曾有不得宠的妃子,想要用这种手段夺回帝王的心,想要诅咒风头正劲的竞争对手一命呜呼。可是从来就没见谁成功过,只见过被人发现施行巫蛊术,反而被杀掉的失败案例。 要是下个诅咒就能成功,那何必养军队,连杀猪的屠夫都得失业,金璜素来是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但是看着凤歌一脸沉思的模样,似乎认真的在想什么,她凑过去盯着凤歌的脸:“你不会相信了吧?” 啧,如果一国储君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那真是国之将亡了。 凤歌摇摇头:“若是诅咒如此有效,那当初数国相争中原,必是善巫蛊的巴国得了天下,如今又怎会沦落到偏安一隅。” “嗯嗯。”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嘛,金璜很高兴的盘算着,等这位新君继位后,要是还能保持着现在的清醒头脑,那么就不需要马上跳槽去别的国家找工作,至少可以安稳一段时间,啊,考虑考虑是不是在哪里买套房住下来,京城太贵,不如去江南道…… “但是,我们要查清楚那三个巫蛊娃娃的来源,我猜巴国行脚商人,一定不简单,说不定他是巴国派来的奸细,不,也许是夏国,或是燕国派来的奸细,让那三个巫蛊娃娃流入我大恒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愚夫蠢妇们心思活络,若是卖给朝廷重臣家的女眷,那就会让重臣家宅不安,若是再流入宫中,那将会引起更可怕的事情……” 凤歌正说到兴头,忽然金璜开口:“等等等,先打住。”接着一溜烟的跑出房门,就听见她在后宅厨房间里大声问:“你们这有瓜子吗?我要一斤,不,两斤。” 接着金璜就这么兴冲冲地一手拎着茶壶,一手抱着一大捧炒瓜子跑回来,往桌上一丢,又将桌上扣着的茶杯翻过来,拿着茶壶随手冲洗一番,又给倒上热茶,顺势再往凳子上一坐:“来来来,说说说。”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摸着瓜子磕了起来。 那架势,标标准准的茶馆里听八卦的模样。 凤歌长篇大论的劲头忽然没了,挥挥手:“睡觉睡觉。” 既然讲故事的人收工不讲了,金璜也只好无聊的抱着瓜子准备离开,却被凤歌叫住:“等等,把瓜子留下。” “好好好。”金璜挥挥手,回自己房间去了。 夜深了,整个县衙里连鸟鸣虫叫都没有,沉沉在睡梦中的凤歌,忽然坐起来,下床,连鞋也没穿,便推门出去,刚刚立春,屋外的石阶触手冰凉,可是她却似乎浑然不觉,只是穿着一身雪白的中衣,在院子里四处游走。 值夜的衙役都在前院,而仆妇也早早入睡,竟无一人发现,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无声无息的在院子里。 县令林翔宇白天在外面公干,累积了一天的案宗没看,正苦着脸在书房里疯狂加班,一口气将所有的事做完,已是眼前发花,大脑一团浆糊。他揉着眼睛,站起身,推开窗户,大大的打了个呵欠,却忽然看见一个白影从眼前飘过去。 吓得他呵欠只打了一半,还有一半憋在胸口没吐出来。再定睛一看,院子里哪有人,果然是加班太久,眼睛已经会自动播放恐怖故事解闷了吗? 林翔宇将窗户关好,离开书房准备睡觉,刚出去,忽然就被人一把按住胸口,重重的被拍在墙上。 眼前分明是稳重、端庄、大方的凤歌,可是她现在的模样,跟这三个词一个都无法挂勾,她长发披散,垂在脸侧,身上宽大的白色中衣在风中微微飘动,林翔宇看着这个身高不过自己肩膀的女孩子,气势汹汹地按着他。 “咳,虽然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但是这么冷的天,要么,先穿上衣服咱们慢慢聊?”林翔宇动了动,这才发现凤歌的力气大的惊人,被她一巴掌按住,竟然根本动不了。 凤歌的双眼紧紧盯着他,忽然,木然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大大的如水杏眼,此时微眯,眼角微微上翘,莫名的竟有一丝妩媚,林翔宇十分紧张,手中紧紧的捏着原本想要带回卧室再仔细看看的卷宗。 她不会是敌国细作想要抢卷宗吧?不对,这村民械斗,媳妇跟婆婆吵架抢家产什么,有什么值得抢的,难道敌国是想要分析恒国民众日常撕逼的起因? 正在他慌乱之时,凤歌的脸却越压越近,她不知何时站在扶栏上,竟比林翔宇高出一个头,林翔宇惊恐万分: “你,你放开我,你想干什么,你再这样,我就要叫了啊。” 凤歌笑得更加邪恶,一双红唇就向林翔宇嘴上压了下去。 林翔宇的脸皱成苦瓜样,吓得闭上眼睛,忽然,胸口被压着的地方一轻,再睁开眼睛,眼前一个人也没有。 等等,刚才那是做梦? 他向前几步,站在院子当中,唯有清风明月悄然,假山房舍无声,“这叫什么事啊!”林翔宇拿着卷宗,困惑的走回卧室,将门关好,准备去睡觉,仔细想想,插上一根门闩,又向床走了几步,又停下脚步,转身,往门口顶了一只凳子,最后又把屋里的桌子也推过去。 而此时,凤歌被一个灰色的身影牢牢禁锢着,虽然她努力挣扎,却无法摆脱那个温柔却又坚定的怀抱。 凤歌的眼神迷离,口中发出媚惑的低吟,柔若无骨的身子紧紧贴在关林森结实的胸口,手臂被紧紧按住,但是不安份的手指在他的胸口轻轻的抚摸。 房间门被一脚踢开,关林森将凤歌抱回她的房间,就在他腾出一只手点燃蜡烛的当口,凤歌挣脱了他,她如刚才推林翔宇那般,手掌按在关林森的胸口。 关林森只觉得那只纤纤玉手不知道哪里来的强大力量,若不是他一直提防着,几乎也要被她的掌力推开倒退几步。 他出手如风,点住凤歌的穴道,凤歌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他。 关林森认真负责的又将她抱起,放在床上,正要为她盖被子的时候,忽然,凤歌竟然动了。那样纤细的两条腿夹盘在他的腰上,用力向自己身上勾。 完全没有一丝防备的关林森,在这奇大的力量之下,站立不稳,差点栽倒在她的身上,两人堪堪相触之时,他用力挣开,滚到一边,却将双腿紧缠着他的凤歌整个人带了起来,变成她骑在关林森腰间的姿势。 现在的情况变得更加的糟糕,凤歌慢慢将整个身子伏在他的身上,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肩膀,一双凤眼含情脉脉的望着他,可是关林森却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这双眼睛绝对不是属于凤歌的。 也许是被下了药?可是他时刻都隐在一旁关注着她周围的一切,也验过了她吃的所有食物,到底是谁…… 凤歌的动作,打断了关林森的思考,他实在无法忽略身上的那团软玉温香的动作,他深吸一口气,按下心灵深处的蠢蠢欲动,暗卫的职责是保护她,而不是趁人之危。 看她现在与平日大相径庭的行为,关林森相信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清醒以后一定会后悔。 凤歌又是一动,一向沉默寡言的关林森平静无波的表情终于被打碎,他忍不住出声:“殿下。” 可是这样轻柔的一声,根本就无法唤醒凤歌的神智,她就像没听见似的,双手利落的一分,关林森一袭灰色的外衣,在她的手中应声裂开。 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投怀送抱,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可是关林森却不得不忍,就在凤歌撕开他衣服的时候,他如闪电一般迅速伸出手,手臂还有一丝微微的颤抖,他咬破自己的舌尖,是抗争心中的欲念,也是用疼痛来警告自己。 最后,化为一缕叹气,那根手指在凤歌的后颈上压下,那里是人体最重要的中枢神经所在,与普通穴道不可相提并论,若是控制不住力道,略微重些,他便是弑杀储君之罪。 凤歌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倒下了,方才勾人心魄的眼神,此时已被掩住,魅惑上扬着的唇角也已歇下。 安安静静躺着的凤歌,才是他认识的那位稳重端庄而又天真无邪的储君。 现在,需要查明的只有一件事! 关林森的身影眨眼间就出现在金璜面前,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怒意:“是你做的对不对?” 金璜左手窝着一捧瓜子,右手慢条斯理的拿起一颗搁在洁白的牙齿之间,齿缝间发出轻脆的碎裂声,她嚼着瓜子仁,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你在说什么?小女子听不懂。” “少装傻!”关林森的手刀向她肩头劈下。 金璜身形向后轻飘两步,嘴里的瓜子壳同时向关林森的面门飞来,她轻笑道:“不,我是真傻。” 第十章 那个市井的小偷摸走凤歌的钱包,他是看见的,但是与皇家签定的暗卫职责仅限于凤歌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手,因此,他仍隐在暗中没有露面。 但是,当他居高临下看见小偷将钱包交给金璜,而金璜又拿着这个钱包来做为接近凤歌的资本时,他便将金璜列为危险等级最高的嫌疑人,金璜与凤歌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提高了十二万分的警惕。 可是金璜始终没有出手,凤歌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威胁,因此,他不能违反暗卫行为守则,出来提醒她,何况,他也没有证据,凭空说人是非,也是违反暗卫行为守则的重罪。 结果,今天晚上,竟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金璜到底是什么时候下的手,他竟然一无所知,此时,他深恨自己学艺不精,竟然看不出,也救不得,他只能逼问金璜,到底是用怎样的手段,把凤歌变成了这样。 金璜再一次轻松的躲开了他的攻击,磕着瓜子笑道:“小弟弟,你不会忘记了吧,那回暗卫选拔,你是用耍无赖的方式才赢了我的,要论真刀真剑的打,你可是会输的哟。”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害她?”关林森停手,冷冰冰的看着她,“你是什么人派来的。” 最后一颗瓜子吃完,金璜拍拍双手:“我也好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害她啊,一个月五两银子的差事可不是这么容易得的,没记错的话,你才一个月一两五钱的月俸吧?” “还有,”金璜微笑道,“想要像审问一样的问这个那个,首先,你得赢过我,你看,审贼的流程是先抓到贼,捆好,再问,对不对?加油,等你什么时候打得过我了,我一定全告诉你,加油,不要让我等太久哟。” 说着,金璜就要跨进凤歌房间,关林森身形微动,已挡在门前,腰背微屈,仿佛一把随时就要出鞘的利剑:“你想做什么?” 金璜无辜的眨着眼睛:“去尽一个侍女的本份啊,给殿下擦擦脚,没穿鞋在外面地上跑了这么久,一定挺脏的。让开让开,万一明天她醒了,发现脚上全是泥,扣我月钱怎么办。” 关林森挡在门前,用眼神告诉她,绝不会退让一步。 说时迟那时快,一团白影飞向关林森,他劈手接住,发现是一块已经沾湿的布巾。 “既然你不让我进去,那你就自个儿全包吧,我去睡觉啦。”金璜竟然真的就这么转身走了。 关林森验过布巾上没有任何可疑之后,小心的为凤歌擦拭着纤纤玉足上沾染的泥土,她的脚长而瘦,宫中女子最重保养,连脚上的皮肤呵护也从来不会懈怠,而大公主之尊的凤歌,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双足肌肤白皙细腻,被擦拭后带着水光,更显得莹润非常。 躺在那里的凤歌,微微发出一声梦呓,关林森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痴痴的看了她的脚许久,糟糕糟糕,这是违法暗卫行为守则的,事实上,他现在做的事,也已大大超出暗卫的工作职责了。 惊觉自己失态的关林森赶紧给凤歌盖好被子,又如同一个正常的暗卫一样,无声无息的隐在黑暗中,守护着她。 “谁!谁吐了一地的瓜子壳!!!”一大早,林翔宇悲愤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县衙。 吃完早饭,凤歌就去向林翔宇致谢并告辞,刚进屋,还没说话,原本坐着的林翔宇抬头见是她,整个人惊的跳起来,向后倒退两步,冲到窗边,打开窗户,身手异常矫捷的单手撑着窗台飞身跃了出去,人就不见了,只有两只手还紧紧的抓着窗框。 昨天晚上怎么完全没有看出来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书生县令,竟然如此利落,莫非他能金榜提名是体育加分? 凤歌又向前一步:“我……” “你别过来!快走快走!!”林翔宇的声音微微颤抖,两只手背上原本淡淡的青筋已经暴起。 从来没有见过谁见到她像见鬼一样,就算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年纪,她也在皇宫森严的宫规下老老实实循规蹈矩,除了淑妃的小狗见了她就躲之外,谁也没说过这个大公主有任何淘气惹人厌的。 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凤歌感到很委屈,她站在原地,问道:“是……是我的侍女昨天吃的太多了吗,我会付钱的。” “是不是她还打坏了什么东西?多少钱,我赔。” “是不是她欺负贵府上的下人了?我去赔礼道歉。” 倚在门口的金璜听着她一溜儿的攀扯着自己,十分镇定,反正哪个侍女不替小姐背黑锅呢?凤歌站在那里已经开始猜金璜是不是半夜抢了丰县的钱庄,金璜终于忍不住了:“我说大小姐,虽然我是领月钱的背黑锅的,但是每个月的锅也得有一定的限额,不能超标了啊,之前没说清楚,现在我宣布,一个月就背三十口锅,多了不背,你刚已经说了十五个,这个月的额度去了一半,您确定要继续?” 凤歌有些心虚的望着天花板:“咳,这不是随便猜猜嘛,不然还能有谁?” “你……为什么……还不走……”一丝微弱的声音从窗边传来,是林翔宇的声音,金璜努努嘴:“你看,他一直都在赶你,又不是赶我,为什么你不能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凤歌咬着嘴唇,对窗户上颤抖的双手说:“你先上来吧,有什么事我们好好说还不成吗?” “我……我也……想啊……”林翔宇的声音里似乎带着哭腔。 凤歌瞥见金璜脸上憋住笑的表情,赶紧跑到窗外向下一看,林翔宇整个身子悬空,脚下就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池塘,池塘中有枯叶残枝未去,若是夏天到了,风临水上自是荷叶清香阵阵送入书房,更令人心旷神怡。 这是林翔宇当初选这个屋子做书房的原因,也是他现在无比后悔的原因。 看得出他的臂力根本就不足以支持他爬回来,凤歌着急的看着金璜:“快把他拉上来呀。” “我一个弱女子,哪能拉得动他。”金璜坐在书桌上,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堆在桌上的卷宗,随手将怀里一把瓜子放在卷宗上,兴致勃勃的看着额冒虚汗,双臂不住颤抖的林翔宇:“不如我们下注,要是你能撑到我把瓜子吃完,我就把你拉上去,怎么样?” “我帮你去叫人。”凤歌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刚迈了两步,就听见窗子那边林翔宇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别去,丢人。”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丢人不丢人,父皇都没这么好面子的,凤歌决定亲自去试试,这个林翔宇看起来身轻骨瘦的,应该也不会太重吧,说不定就跟淑妃宫里养的那只狗一样重? 她凑到窗边:“我来救你。” 说着,拖过一只凳子,踩在上面,弯下腰,企图双手抓住林翔宇的腰带,把他拖上来,凤歌凑近的身体,以及扯腰带的举动,让林翔宇回想起了昨天被她一巴掌拍在墙上的恐惧,攀着窗台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滑开。 凤歌起先想的很美,抓住腰带,轻轻一提,就这么把人给拎回屋了。 所有的设想,都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她有足够强的力量,不巧的是,她现在连抓贤妃宫里的猫都费劲。 半边身子探出去之后,她用力这么一提,重心不稳,整个人从窗台翻落,她紧抓着林翔宇,脚尖已经泡在水里。 她酝酿了一下情绪,正准备喊一嗓子,结果身子被轻巧巧的抱起,眼睛一眨,双脚就已经落在屋内,啊,从来没有感受到脚踏实地的感觉这么美妙,凤歌急切的叫道:“先别走,把他也拉上来啊。” 话音未落,就听见“哗啦”一声,原本平静的水面被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水花,水中慵懒的游鱼被惊得四下逃蹿,被挂了太久的胳膊终于不堪重负,宣布罢工。 原本想要低调处理这件事的林翔宇,这下搞出了大新闻,从后院到前厅,几乎整个县衙的人都被惊动了,捕头捕快班也不上了,一齐涌到林翔宇的卧室里,名为关心领导,实则围观八卦。 仆妇则是抱怨一早就要烧洗澡水、洗衣服,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许多:“林大人,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淘气,一大早干什么不好,跳水玩。” “我没有……”林翔宇弱弱的辩解声被吃瓜群众热火朝天的讨论声给盖住了,有看见凤歌和金璜走进书房那一幕的仆妇,热情的向周围的人宣传科普:“哎哟,你们不知道,一大早,那两个姑娘就一起进了书房,然后,林大人就落水了。” “哇,不会是昨天晚上没有得到满足,早上又来要账了?” “不对不对,我看啊,是那两个姑娘是找他讨个说法,毕竟做大和做小,待遇不一样。” 接着又掀起了这两个姑娘到底谁应该做大,谁应该做小的终极大讨论,两派各有支持者,卧房里的声浪几乎要冲破屋顶。 金璜很冷静的充耳不闻,在客房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凤歌神色不善,坐在桌边,瞪着忙前忙后的金璜:“你这个人,心里是不是只有银子?没有一点同情心?” “谁说只有银子,我的心里还有珠宝首饰华服房子,至于同情心,早就拿去当铺当掉了,那东西留着没用,只会害了自己。”金璜手上不停,将包袱牢牢的打了一个结:“好,我们可以走了。” 看着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凤歌板着脸:“你这样的侍女,我不需要!” “哦?哦,这是开除了?那也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还要给我十倍的解约金做赔偿。”金璜一脸无所谓。 凤歌气结:“你要脸吗?” “啊,好可怕,你还卖人脸吗?”金璜微微缩着脖子,假装很害怕的样子,凤歌决定不再说话,她现在算是发现了,朝堂上的那些老儒大臣吵架,还是符合吵架基本法的,起码还是有理有据的,金璜根本就是泼皮无赖,那些歪理邪说,根本就不是凤歌这种走正统培训之路的人可以领会的。 在皇宫中没有学会市井无赖的手法,但是父皇有一招百试百灵的手法,那就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任你叫得响,跳得欢,我看不见看不见就是看不见。 凤歌气呼呼的自己背起包袱,准备离开县衙,在穿手游廊上却看见有仆妇引着一位背着药箱的长胡子郎中,步履匆匆往里走:“大夫,这里请。” 两人去的方向,正是林翔宇的卧室。 “不会吧,刚刚才落水,就已经生病到要请大夫的程度了?”金璜踮着脚尖瞧热闹,凤歌视她不存在,想着也许真的是因为落水而生病,那自己断然不能就这么走了,说起来也是因她而起的。 凤歌匆匆跟着跑进卧室,卧室里正在八卦的人看见刚才聊了半天的人忽然出现在眼前,赶紧闭上嘴,沸反盈天的房间忽然变得掉根针在地上都能听到,这气氛也是相当尴尬,大夫为林翔宇诊脉之后,皱着眉头:“林大人的病,不止是落水,他先前受惊过度,心脉血不足,致使风邪入侵,早上又受惊,加重病情,最后的落水,只不过是压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哦哦,好有道理。”众人点头称是,大夫摊开文房四宝,开出几页的药方:“照这个抓药,八碗水熬成一碗,每天三贴,不过七八日,也就好了。” 仆妇看了看,不过是普通的收惊安神的药,中间又加配了几味以祛风邪,便收下,准备去外头药铺。 凤歌看着躺在床上的林翔宇:“你到底怎么了?” 哟哦,这是要上演探病? 八卦的众人好奇万分的睁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就等着下文,林翔宇颤颤巍巍举起右手指着他们:“你们一个个都不好好上班!等我好了,扣光你们的俸禄!” 第十一章 众人一哄而散,八卦的重点是免费而有趣,如果因为这个被扣了真金白银,那就划不来了。 等所有人走了以后,凤歌问道:“你为什么见了我像见鬼一样?” 林翔宇闭了闭眼睛,又睁开:“你真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凤歌一脸的无辜。 “昨天晚上,你你你你……”连说了好几个“你”,林翔宇也没说出个下文来,毕竟男子汉大丈夫差点被小丫头强吻这种事情,说出来实在是丢人现眼,比当初考工部三试而不入还要丢脸,上回已经被迫出京外派,这次他不想再去更远的地方。 不,事实上,如果非要他说出来,他宁可扯着裤带去上吊。 凤歌仔细回想,脑海中,似乎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一个男人压在她的身上,她又压在那个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的面目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他的身体在颤抖,就像林翔宇现在的样子。 她本以为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春梦,难道是真的……自己恃强行凶,把林翔宇给…… 凤歌搓搓脸,觉得很是匪夷所思,但是看着他现在的样子,就像被恶霸欺凌的良家妇女,不由得她不往那个方向想。 “我……我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凤歌酝酿了很久,还是说出来了。 “出去!”林翔宇大叫。 凤歌怕自己留在屋里对他刺激太过,只得怏怏出屋,出去之后,发现金璜已经不见了,咦,这个女人不是说要十倍的解约金吗,怎么就这么走了?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只有暗中观察一切的关林森可以回答了,凤歌认真的想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他给召唤出来,刚刚要落水的时候,他出来了一次,可能只有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来? 想到这里,凤歌四下寻找绳子,想先上个吊,结果发现后院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再跳一次水塘?可是她只是想把关林森召出来,并不想还要换身衣服。 面前的白墙看起来十分结实,大概撞上去,也能死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凤歌向后退了几步,忽然加快脚步,飞奔向前,直向白墙而去。 还没跑几步,一只黑影“唰”的从斜刺里冲出来,挡在她的面前,可惜,身高不够,只是挡在她的脚前,她一下刹不住步子,重重地向前栽了下去。 就在她的头要与青砖地发生剧烈碰撞的时候,整个人如腾云驾雾一般的飞了起来,一个宽厚的怀抱抵去了所有的冲击力,将她牢牢护住。 “大小姐,这是做什么?”关林森面无表情的问道。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我,我只是想叫你出来。” 关林森幽黑的眸子里看不出一点温度,冷冷的看着她:“根据暗卫工作守则规定,如果主子要寻死,就由着他寻死,我们的保护范围是意外或是他人蓄意谋害,自杀是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的。” “哦……”凤歌心里十分失落,接着又浮出一丝欣喜:“那你为什么还出来救我?这不就违反暗卫工作守则了吗?难道,你这是为我破例?” 关林森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黑狗虎子:“因为刚才你是被它绊了一跤,如果不是因为它,我是不会出手的。” “……”这人也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凤歌愤愤:“那我要找你的时候,应该怎么叫你出来!” 关林森无奈地看着她:“你就叫我的名字,让我出来就好啦。” “就是……‘关林森,出来’?这样?”凤歌眨巴着眼睛。 关林森点点头,又将一本《大恒皇朝暗卫工作规范管理条例》从怀中掏出:“大小姐有什么不懂的,尽管从这里面找到答案,以后切莫再做这种……这种伤及自身的事了。” 早知道有这本书,就省事多了啊,什么工作规范,分明就是《如何正确科学使用暗卫》的说明书。 “本文所指的暗卫,即签定暗卫委托协议,接受暗中保护雇主职责的人员,保护雇主的人身安全。” “雇主财产安全、雇主亲朋好友安全、雇主自寻死路均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未经雇主召唤,暗卫不得显露行踪。雇主召唤应遵守相应程序,不得在有3岁以下,60岁以上的围观者在现场时召唤,如违法此条规定,造成小儿夜啼,老人心梗等等一切后果,均由雇主承担。” “暗卫不得接受其他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兼职要求,不收费的兼职也在此条规定之内。” “暗卫不得利用职权谋害雇主,雇主不得利用雇佣关系谋害暗卫,如有私人恩怨,须向暗卫工会提交申请,解除雇佣合同后自行解决。” 凤歌看的直咋舌,这比外国传过来的女德女诫还要复杂,她又随手翻了翻,发现最后一页只有一条,用极其粗大的红体字写着 “暗卫有权拒绝一切雇主的非正当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职业x骚扰!如雇主违反此条,则由暗卫权益委员会直接向皇帝陛下提起申诉。” 哎哎?等等,这个什么暗卫权益委员会是什么鬼? 凤歌十分费解,想要亲自见到皇帝,就算是朝廷官员也得是正三品以上,区区暗卫,竟然有此能量? 不过仔细想想,本朝第一任暗卫统领,是太祖的挚交好友,父皇的暗卫好像在父皇登基之后由暗转明,跑到边关去做将军了,再然后……嗯,咦,说起来,这个人应该很有名的,为什么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他做将军之后有什么英雄事迹?也可能是过于太平了,所以将军无功? 凤歌用力的回忆,才想起一星半点,似乎那个暗卫姓刘,很普通的姓,却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刘觥奕,又是喝酒又是下棋,挺风雅,不像这个关林森,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五行缺木,搞了这么多木。整个人也像木头一样…… 又在屋里坐了一阵,外面有仆妇唤她用午膳。 重病不起的林翔宇自然是有人端进房去吃,本来饭桌上有个金璜插科打诨也挺热闹,可是,现在她也走了,凤歌心情低落,虽然桌上的饭菜不错,可是她却一点也吃不下去。 后院里的仆妇本来就不多,现在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偌大一个院子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声音。 凤歌夹了几筷子菜还有几块排骨,抱着碗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如果在宫里,别说让母后看见了,就算是让大宫女、乳母看见,都是要好生教训一阵的。 可是现在谁也不会来说她行为不端,也不会有谁来说她不合储君规矩。 刚想把关林森叫出来陪自己吃饭,就看见一只黑影慢慢悠悠地从树林子里跑出来,坐在她面前,是虎子,看见坐在阶上的凤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兴的摇着尾巴,还在地上滚来滚去。 凤歌看着不由轻笑,从碗里捡了块红烧排骨,扔过去给它,虎子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咽了下去,吃完了一块,又眼巴巴的看着凤歌,一脸的期待。 碗里的骨头全扔给了它,它还是那样,凤歌将只剩下白饭和青菜的碗给它看:“真的没有了。” 虎子默默的抬头望着屋里,屋里有桌,桌上有盘,盘里有菜,菜名红烧排骨。 “这莫不是真了精?”凤歌自言自语,站起身,进屋想要再取些排骨来喂给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惊失色,明明还堆尖的排骨,为什么现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汁在里面昭示着排骨曾经存在的痕迹? 她转头,瞪着虎子:“不告而取是为贼。” 一脸茫然的虎子不知所以的望着她,看她端着盘子走出来,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整个身子跃起来,两只前肢趴在曾经装过排骨的盘子上,却失望的发现,没了。 它伤心欲绝的看了一眼凤歌,那难过的小眼神,仿佛在哭诉这个馋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这事太邪门了!凤歌观察四下无人:“关林森,出来!”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现:“殿下。” “排骨是谁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凤歌目瞪口呆,知道这个女人不要脸,不知道她这么不要脸,已经被赶走了,竟然还回来偷吃排骨。 凤歌又坐在石阶上,看着虎子:“不是我吃的。” 虎子投以鄙视的眼神,头一甩,走了。 凤歌看着关林森:“我没吃。” 关林森默默看着她:“属下知道,可是虎子不知道。” 算了,被一条狗误会就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绪,凤歌觉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说明面上,丰县的事务还是由县令林翔宇负责,但是,实际上,无论是大小官员,或是稍稍有点影响力的当地官绅都唯律王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或是暴晒,都排着长长的送礼队伍等着拜会律王。 大多数情况下,律王当然是没空理他们的,只有几位要紧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亲自接见,其他人么,将礼物抬进门,门房收了礼单,不过彼此一拱手,说两句客气话,这场接见就算结束了。 林翔宇,本县县令,上任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这芝麻绿豆的小官,连律王府上的大总管都见不着,也就路过王府门口的时候,门子还能稍微露个和善的表情,微微点个头。 他也没什么钱,不像那些豪绅能烧得起珍稀贵重的礼物,上回过元宵的时候,他写了幅字送进去,门子当时客气的收了,等他前脚出了大门,闲着无聊围着王府转了一圈,发现有家人从后门抬出几个大筐,筐里装着一些废弃的字画木器之类的,其中有一只盒子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刚刚送进去的卷轴。 当时林翔宇的心跟当时的天气似的,拔凉拔凉,趁着没人发现,他捡回了那卷字轴,搁在房里,提醒自己再也不与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辈子当小吏当到死,也没什么不好,悠闲!自在! 忽然,有仆人前来敲门:“林知县,律王府的雷总管啦。” “啊?”林翔宇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坐起来:“哪来人了?” “律王府。” “我这是在做梦。”林翔宇又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还翻了个身,脸朝墙。 此时门口一阵喧闹,仆人说:“雷总管,您看,林知县真的是病的很重,刚刚吃了药睡下。” “王爷吩咐要请,我若不看一看就回去复命,只怕这差使也是做到头了。” 接着,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大马金刀昂首阔步向前,走路都带着风,身后紧跟着的两个家仆,也是统一服饰,脸上的神气不像是仆人,倒像是地主来巡视自家的佃户了。 “林知县,怎么?病啦?”律王府二总管雷烈那洪亮的声音,在卧房里回荡,如果这是梦,那一定是恶梦,林翔宇实在无法忽视这样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得弱弱的转过身,强撑着起来:“雷总管,您怎么来啦?” “王爷有请,还请知县大人尽速更衣随我入府。” 几百年没打过交道的律王竟然叫府中颇有地位的雷烈来叫他,林翔宇脑中闪出几个大字:“黄鼠狼给鸡拜年。” 唉,堂堂国家干部七品官,竟然沦落到自比缩在棚子里的鸡……林翔宇的心情是崩溃的。 “好,请总管稍等,我马上就好。书安,请雷总管到正厅用茶。” 齐书安是县衙里的主簿,平日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只是整理整理卷宗,升堂时做做记录,完事了做做结案陈词什么的。他一心想要考个正经的功名,不要在这县衙里混这个不出头的主簿,难得见着王府里说得上话的大人物,他自然是喜不自胜,点头哈腰:“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扔下一句话:“王爷立等,知县大人可得快些。” “下官明白。”林翔宇慢慢站起身来。 雷烈出门,正巧撞见一位身材纤细窈窕的少女,倚在花窗旁,树枝将正午的阳光切成一块一块的光斑,投在她那条绯红色的裙摆上,裙边的明珠禁步静静的垂着,纹丝不动。 再看她的脸,一双杏眼中似乎蕴着抹不去的哀愁,一双如远山般淡淡的秀眉微微蹙起,任是谁见了,都会心生几分怜爱之意。 “好俊俏的小娘子。”雷烈赞道,他向前方带路的齐书安:“这位是林夫人吗?” 齐书安看着,笑道:“林知县尚未娶亲,这位姑娘,以前我也从未见过,是昨天带回来的。” “哦。”雷烈心中打起了小九九,“这位姑娘,怎么看起来不高兴?” 齐书安笑道:“这,我们做下人的可不好说了。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随着引路的齐书安往正厅走,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凤歌。 此女子不仅仅是漂亮,要说漂亮的女子,雷烈随着律王也在京里看过了不少,只是那一身高贵的气度与风华,显然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说不定,律王会喜欢。 第十二章 雷烈这么想着,他这个二总管当了许多年,眼看着大总管快要告老还乡,结果小王爷的王妃带来的陪嫁里又有一个精明能干的仆人,原本稳拿的大总管之位现在出现了变数,因此,他想要再为律王做些什么,以确保大总管之位,百分之百的落在他的身上。 倚着花窗的凤歌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如果她的内心可以被投影具现化,那么,将会是一场堪比火山爆发、大地震动、怒海狂啸的场景。 而导致这般剧烈心理变化的起因就是:关林森在她的要求下,将昨天晚上她对林翔宇做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全部说了出来。 凤歌的问题是:“我对林翔宇做了什么?他什么这么怕我?” 因此,关林森只回答了她与林翔宇之间的部分情节,后半部分没有说,因为暗卫的职责是有一答一,不要自由发挥。 听说江湖上有一个叫“万事通”的人,只要给钱,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一一解答,但是,这个“万事通”行踪飘忽,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可以找到他。 如果他现在出现在这里,凤歌愿意出五十两,如果能赊账的话,出一百两也可以,去买一个答案: “被无意间调戏的男人被吓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但是现在这个能解决问题的人不在这里,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凤歌悠悠叹了口气,也许弄清楚事情的起因才最重要。 仔细回忆自己从城外遇到林翔宇开始,吃过的东西,碰过的东西,看到的东西…… 吃的东西与金璜一样,她没有任何异常。 碰过的东西也与金璜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呢? 凤歌想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此时,林翔宇的卧室门打开,他穿着挺隆重,一径向正厅走去了。 病得这么重,还要工作吗?凤歌对他生出无限的同情,想起自己的父皇曾经在重病高烧之余也曾彻夜批阅边关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想想自己未来少不了的加班,不由得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林翔宇刚走进正厅,雷烈便站起身:“可算好了,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律王的话,在这丰县的一亩三分地比起圣旨只怕还管用些,林翔宇只得喏喏依从,跟在雷烈后面向王府走去。 院子里这下更安静了,连虎子都不知去向,凤歌发现,林翔宇昨天带她们进的装满了各种小雕像的房门竟然开了,也许是仆妇打扫完,忘记上锁了吧? 不如去替他把门关上,也省得有猫儿狗儿的把东西打坏了。 凤歌这么想着,便往那屋子去了,站在门口就看见,赫然有一个雕像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不由得一惊,本能的想关了门,绝不踏进去,免得惹祸上身。 但是,在雕像中似乎藏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半在外面,一半还在雕像里。 “我不碰,我就看看。”凤歌环顾四周没人,蹑手蹑脚的进了房,好像生怕惊动了这一屋的雕像似的。 不看则已,一看,她皱着眉头,向后退了一步,这雕像是三个人皮雕像之一,恐惧让她想要离开,但是那半掩半露的纸条却让她产生了十分的好奇。 最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上前,蹲在地上,小心的将那张纸条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朱砂写着一串字:庚辰年腊月三十亥末三刻 若是别人还未必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凤歌一看,心中便是一颤,这行字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她的生辰八字。 皇族中人详细的生辰八字,从来都是秘密,只记于皇家玉牒之上,绝不会流传至宫外,以免引来不轨之徒使用巫蛊之术行魇镇。 凤歌身为大公主,天命的储君,自然皇家相关部门更是慎之又慎,今日竟在这巴国行脚商处得的人皮娃娃里看见了自己的生辰八字,焉能让她不大惊失色。 待她冷静下来,想着也许不过是巧合,天下人这么多,同年同月同时生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她将字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除了生辰八字,再没别的。 “难道是制作这三个娃娃的时间?”凤歌此时好生发愁,心想若是没有将金璜赶走就好了,起码还有人可以商量商量。 转念一想,昨夜自己那般失态,会不会是因为中了诅咒? 凤歌顿时又紧张起来,原本坚信着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她,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虽然这个只有时辰,没有姓名,但是…… 万一它产生效力有个范围呢?比如,距离它方圆几丈之内无差别全方位中招? 想到这里,凤歌更加惊慌,她连包袱都忘记拿,就跑出了县衙,小县城的正午时分,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家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也没人对县衙里跑出个漂亮大姑娘表示惊讶和指指点点。 她在街上走了几步,被正午的大太阳在头顶上晒了一会儿,害怕的情绪似乎也随着炽烈的阳光一同消散,凤歌这才想起来包袱没拿,想折回去,就听见前方不远的拐角处似乎有人在谇论着什么。 走过去便看见一个极其气派的府邸,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凤歌信步走过去抬头一看,正门口的门楹上端端正正三个大字“律王府”。 朱红的大门旁两边各站四个全身甲胄的士兵,看着那身材和气势,绝不是寻常家奴。 这位王叔是当今圣上,凤歌亲爹的亲弟弟,在他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时候,位于北方的燕国觉得这皇帝立足未稳,很好欺负,便挥师南下,向恒国发起进攻。 边关将士几乎抵挡不住,最后,满朝武将束手,竟是这位律王叔主动请缨,率军往北境前线杀退敌军。 得胜班师之后,他从那些精英士兵中优中选优,挑出了最忠心于他,也是功夫最为了得的人做了王府的家丁护院。 世人皆知,律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可不是好惹的,那一个个,可都是在沙场上真正砍过人脑袋,见过血的。 律王爷功高卓越,当今圣上便免了他每年春秋朝觐之礼,只是三年一次的大朝觐才会来一次,想起上回见到律王叔的时候,自己才十一岁,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模样,只怕现在律王叔认不出来。 凤歌放心大胆的往人群里凑,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奇怪,林知县怎么进去了?” “对啊,当听说他元宵的时候竟然就送了一副字给王爷,从此再也没听说他与王爷有过来往。” “莫不是他想升官发财,求王爷指路?” “你没见着是二总管雷烈把他引进门的吗?这待遇,不像是他上赶着求人,倒像是王爷请他。” 议论纷纷,皆是类似的论调。 王府门口实在人太多,凤歌决定往别处走走,随意走了几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竟然立着一座道观,牌匾上写着“四象观”。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道观门口冷冷清清,人说门可罗雀,这门口的地面过于干净,连鸟雀也不乐意往这里。 想到从人皮娃娃里发现的那张纸,一向坚持相信着科学的凤歌,忽然决定到道观里上炷香,顺便把那张邪性的纸给烧了。 进门之后,凤歌才发现,这紫竹观不是一般的小,别家道观再怎么也该是正中为正殿,供着三清并玉皇,两旁边为偏殿,或供月老或为知客厅,而这道观,竟然连正殿也没有,只有一个神龛,里面供着的也不是玉皇和三清,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凤歌平日里也读过关于民间的风俗和信仰之类的文献书籍,只知上古时代有拜四灵的,至今应早已具现化为人形,哪里还有直接拜这四灵的。 正在她站在神龛前发愣的时候,一个道人从矮墙后面转悠出来,似乎是刚从茅厕出来,正哼着歌系裤带。 他头一抬,正与凤歌四目相对,整个人都僵住了,两手还保持着系裤带的姿势。 非礼勿视,凤歌多年来受到的教育便是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仰头望着墙边的柳枝,念道:“嫩绿点点凝枯枝,美哉美哉。” 她的眼睛余光瞟着道士已经收拾停当,这才双目平视,看着道士:“想必您就是此间观主?失敬失敬。” 道士也假装好像刚刚才与她打照面似的,身子微躬行礼道:“无量天尊,贫道稽首了,不知女施主今日前来是问卜消灾,或是进香许愿?” 两人心照不宣,假装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凤歌认真的问道: “本想进香,但见观中只有四灵,不知是何说法?” “女施主请先上香,之后贫道可为女施主慢慢解释。”道人从一旁取来三枝清香,在烛火上点着了,才递给凤歌,凤歌接过,恭恭敬敬拜了三拜后,将香插进香炉之中。 道人将凤歌请至后面一处房舍之中,屋里陈设极其之简单,墙边有床榻,榻上的矮几两边,各有一只蒲团。 道士烧了水,为凤歌倒上。 “小观素日没什么人来,虽有茶叶,却也是隔年旧茶,还不如清清静静喝这梅花上收来的雪水。” 凤歌笑道:“看不出道长也是如此雅致之人。” 凭良心讲,这位道士与雅致这个词之间的距离,大概像最西端的夏国戈壁到最东端的宁国渔港那么远。 一脸的胡子,想学别人仙风道骨偏又不像,看起来乱七八糟,仿佛还能看出他今早吃的是小米粥。衣服也是隐隐飘着很久没洗的味道。 若不是凤歌知道有文人骚客喜欢玩扪虱而谈,早就吓跑了,起码眼前这个道人,还没伸手往衣服里抓虱子。 想到这杯子的清洁程度堪忧,凤歌不动声色将杯子放在茶几上,好像很认真的在听道士对她说关于四象的故事。 “所谓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自古便受先民礼敬,直至后来,各教派林立,兴衰几世之后,百姓拜神,不过是希望神仙能回应自己的要求,若有不顺意,便不再前来。” 凤歌点点头:“正是呢,不再前来已经算寻常,我还知道有地方求雨不成,挥鞭打龙王雕像呢。” “所以,神灵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人,与凡人做交易,凡人提供香火而他们提供神迹,仅此而已。但是……”道士的表情忽然变得神秘,他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灵力只有在心中真正有信仰的时候,才能发挥,只是交易,是不会得到神灵庇护的。” 听起来很厉害,但是凤歌完全没听明白:“可是,如果神灵不灵的话,哪来的信仰?” 道士笑了:“所以,这才是我这四象观,不供三清玉皇,也没有月老与财神,只供了天地四灵。人,生在天地间,与世间万物并存,四灵,亦是指代天地万物。” 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对于君王来说,治国平天下是信仰。对于百姓来说,修身齐家亦是信仰,儒生也好,武将也罢,心中须信仰着仁义礼智信,行为才不会偏差。” 见凤歌还是不甚明白的模样,他笑道:“比如,女施主每日早起梳妆,晚上还要一样样的卸妆,再一样样的上晚妆,难道不麻烦?但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变漂亮,看着意中人眷恋的眼神,就什么麻烦都不怕了。” “哦……道长,你好懂。”凤歌点点头,用化妆打比方,她瞬间就懂了。 父皇的妃子们天天变着法的折腾,大概得到父皇的垂青就是她们的信仰吧。 想想很多女子将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喜怒哀乐皆是靠别人施舍。过去凤歌没觉得她们这样有什么不妥,如今被这道士说破,忽然觉得,一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搏一个人青眼一顾,实在太蠢了。 无论是好或是坏,事事须得把握在自己手上,无论成败,皆无遗憾。 第十三章 杯中的梅花雪水已渐渐散了热气,原本在杯上氤氲的白色水汽已不见了。见凤歌迟迟不饮,道士笑道:“这梅花雪水的香气啊,在温的时候最好,过热则香气不显,过冷则香气尽失,现在喝正好,女施主快尝尝。” 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关心杯子,本以为逃过一劫的凤歌脸上神色不动,心里却翻腾着十万个不愿意,关林森也没有出来打翻杯子的意思,看来杯中的水也没下毒。 要是下了毒多好,就可以直接打翻不用喝了。 凤歌心中暗自叹气,微笑的道士似乎对自己这梅花雪水特别得意,死盯着凤歌手中的杯子,就等着她喝。 算了,喝就喝吧,反正带的药够多,里面肯定有能治跑肚拉稀的。 凤歌一口将杯中水喝干,那姿势那气势,与外国那些被赐鸠酒的大臣们也差不了多少。 见她喝完,道士笑道:“女施主还要喝吗?” 凤歌赶紧摇头:“想来冬天收集梅花上的雪水非常辛苦,还是道长您留着慢慢喝吧。” 虽然杯子卫生堪忧,但是这道士刚才说的话却十分在理,凤歌恭恭敬敬问道:“不知道长尊名如何称呼?” 道士笑道:“贫道玉虚。” “原来是玉虚道长。”凤歌心里觉得这名字很熟悉,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兴许是在什么文献典籍里看过同名同姓的,当下也没多想。 玉虚道人看着凤歌:“女施主莫非遇到了什么难解之事?” “咦?能看出来?”凤歌摸着自己的脸。 想了想,她还是把那张纸条拿出来了:“我在家中的物事里发现了这张纸条,不知是什么法术?” 玉虚道人接过仔细端详一番:“朱砂定魂,想来,这纸条是放在傀儡人偶之中的?” “正是。”听见那道士竟然一口说出纸条的来历,凤歌顿时更加相信他。 玉虚道人将杯中水喝了一口,对着纸条一喷,空白处,竟然影影绰绰显出两个字来:“凤歌”,这下凤歌一惊非同小可,好在多年的训练使她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只是低垂了眼睫,挡住眼神中的震惊。 “这凤歌,似乎是当朝储君名讳?”玉虚道人摸着胡子沉思。 凤歌默默点头,问道:“那这纸条,并那傀儡人偶,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巫蛊之术,作法之人欲将被害者的七魂六魄收入傀儡之中,那个傀儡想必不会什么好模样,若是七魂六魄被收了进去,那被害者的身体,就会像傀儡一般模样。” “这傀儡必不是普通的泥制或是石雕,而是用动物皮毛做成,最佳的是人皮,人,万物之灵,灵性最足,效果最好。” 凤歌只觉得自己胳膊上的汗毛一根一根的站了起来,她强自笑道:“听起来真是玄的很,这七魂六魄说收就收了么?” “这倒也不会,人的头顶与两肩,各有一盏本命火,只有本命火弱的人,才会神魂这么容易离体,一般身强体健的,大概要三四天左右才能收齐。这三四天之内呀,被害人会出现神思恍惚,做出一些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或是丢东忘西,更有甚者,弱女子持刀杀了全家的也有。” 怪力乱神之说,在宫中虽是严格禁止,但是越是被严厉禁止的事情,越是让人充满兴趣,一直以来,关于如何做法术害人的故事,在凤歌耳边就没停过,宫中人口多,是非也多,有某位娘娘某位皇子生病,或是亡故,就会有人说这就是被人下了咒术,因此凤歌对此也是深信不疑,她双手笼在袖中,用力掐着自己的胳膊才稳住了情绪没有惊呼出声。 只是笑道:“哎呀,这等邪物,我得烧了去,不过,若是往后再有人用这种手段害人,可有什么化解的好方法吗?” 玉虚道人一笑:“道法玄奇,自然是有的。” 他起身取来一只木盒,珍而重之的打开,里面装着一枚铜钱,说是铜钱,却不是本国或是任何一国流通中的货币,一面刻着“吉祥如意”,一面刻着一枝梅花。 “这是在四灵之前供足七七四十九天的灵币,佩戴着它,可保一世平安。”道人神叨叨的摇头晃脑。 他将铜钱递给凤歌,凤歌道谢之后便想告辞离开,却听见道人说:“这枚铜钱供奉日久生灵,便是律王府上来请,贫道也不曾给他们,只因要待有缘人,如今女施主与贫道如此投缘,贫道便给女施主算便宜些,只须一两银子。” 此时将铜钱还给道人,实在难看,再加上凤歌此时对道人已有几分相信,刚巧凤歌刚才从律王府过来时,路过一家源义钱庄,顺手取了一两银子,便给了道人。 道人将凤歌送到门口之后,便折身回去了。 凤歌将这枚铜钱小心翼翼的收好,准备回县衙去取回自己的包袱,正巧看见林翔宇从律王府出来,脸上神情甚是欣喜。 两人四目相对,凤歌觉得十分尴尬,想要避开,没想到林翔宇却好像完全忘记自己与凤歌之间的那点尴尬事,他现在只想找个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 “王爷说要安排我进工部,进工部~”林翔宇刻意压低了声音,却也挡不住话语间想要飞起来的那种得意。 凤歌十分困惑的看着他:“为什么?” “像我这样精通机关术的人才,不进工部为国效力,多么可惜,王爷慧眼识英才呀哈哈哈哈。”说到最后一句时,林翔宇终于压不住得意,叉着腰就在街上大笑起来,引得一旁排队送礼的人侧目以视。 凤歌觉得实在太丢脸了,赶紧说了句:“我,我先回县衙收拾行李,那个,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对,我也要收拾行李了,说不定明天我就能收到调令进京了。”林翔宇脚下生风,跑得比她还快,凤歌只见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滚滚烟尘中。 凤歌摇头叹气,什么时候本朝官员行事作风如此奔放,为什么自己只要步子快一点就会被人指责行止不端,有失皇家提统呢。 保持着淑女的步伐慢慢往前走,凤歌心里觉得奇怪,这位律王叔,从来都不怎么管京里的事,更别提京官了,藩王与朝中大臣往来一直都是大忌,不小心便会被弹劾为“勾结”,这次竟会推荐这样一个不着四六的人进工部? 难道他真是个不世出的天才?看这样子实在是不像,要是真是天才,岂能连考三次都不通过,还成了笑柄,灰溜溜的逃出京城。 街边的饼店忽然飘出了非常诱人的香气,凤歌转头,正看见饼店老板端出一盆刚刚烤好的香酥肉饼,那味道,实在是太浓烈了。 本来没什么人的街道上,忽然不知从哪里涌出了许多拿着竹叵箩、粗瓷碗的街坊,他们争先恐后挤到饼店门口,十几二十个的买,很快,那个装着香酥肉饼的盆,就只剩一点碎面皮渣渣了。 买到的人心满意足的走了,没买到的人抱怨几句之后也各自回去。 空气中的香味还未散去,凤歌闻着只觉得口内生津,原本还不觉得饿,多站了一会儿,现在她觉得自己能吃下三块饼。 “请问,下一锅饼什么时候能好?”凤歌上前询问。 老板悠然的坐在店内的躺椅上,闭着眼睛:“这几天面粉不知怎的,竟买不着,刚才那一盆已经是最后的囤货了,再买不着面粉,我只好关门大吉喽。” 面粉这样寻常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是给钱就能买着的吗?凤歌不解,去年分明小麦大丰收,虽然现在还没到收获新麦的季节,但再怎么也不可能就断货了。 凤歌问道:“怎么会没有面粉呢?” 老板翻身起来,看着她,笑道:“你是外地来的吧?” “嗯,我刚路过,闻着肉饼香味,本想买一个,不曾想竟然一下子卖光了。” 老板笑道:“不是我自夸,我这肉饼啊,那是我祖辈传来下的手艺,用了三十多种秘制香料,入口酥脆,回味无穷。” 他摇头晃脑跟背书似的念叨:“先帝当初做为储君游历全国的时候,曾在我这里吃了一块肉饼,赞不绝口,登基为帝之后,亦念念不忘,邀请我爹入宫做御厨。” “我爹做了整整三年的御厨,后因思念家乡,便向先帝辞行,先帝还十分可惜呢。” 凤歌心中暗笑,先帝哪有空来位于京城南边的丰县,他刚一出宫,便被卷入了燕国细作事件中,可以说完全是在燕国境内完成的游历。 算了,吹牛也是打广告的一种方式,想想朝中也有个因贪腐问题被父皇斩了的官员,在事情未败露之前,也自称任上清廉,离任时百姓都舍不得呢。 “这么好的手艺,不做太可惜了,那面粉为什么买不到呢?”凤歌还是很在意这件事。 老板叹了口气,无奈地笑笑:“这不朝廷征收兵粮嘛?咱们这的律王爷特别积极,不仅交足了朝廷要的数量,还大大的多给了许多,面粉做的军粮比米类好带,据说行军时吃的都是饼子,因此,不仅是丰县,附近所有城镇的面粉都交光了。” 交军粮这事凤歌是知道的,但是,且不说最近并没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甚至还有一批士兵解甲归田,按说只能是往少了交,断不可能把这么大范围地区的面粉都给交了。 就算律王爷是有心为国,但是,在太平年代做事做这么绝,非但不是好事,反倒是扰民了。 现在站在街上想吃肉饼而不得的凤歌,深深的感受到,这妥妥的就是臭不要脸的扰民。 “所以,现在我的面粉,哦不,你们的面粉,都在律王府里吗?”凤歌问道。 老板笑道:“小姑娘,征粮自然是知县的事。” 知县,那个不靠谱的林翔宇吗? 不如问问他是怎么回事。 临走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那边的四象观里有个叫玉虚的道长,他是不是很厉害的?” “玉虚道长?那个四象观,说是观,其实只有一个神龛加一个空屋子,哪有什么道长。” 凤歌心中猛地一跳,她不动声色的将那枚“灵钱”掏出来,给老板看:“这个你见过吗?” 老板接过一看,点头笑道:“太见过了,这不就是家里用来压帘子的吉祥钱儿么,不能花,只能搁着。” “压帘子?” “小姑娘也喜欢用来做鸡毛毽子的底盘,随便玩的东西。怎么?” “没什么,谢谢老板。” 凤歌微笑着向老板告辞,心里不由觉得好笑,出门先是遇上了小偷,现在又是遇上了骗子,果然是游历啊,把这些见不得人的下三滥先见了个齐全。 凤歌回到县衙,刚进后院就听见林翔宇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林知县,你若是现在走了,征粮的事怎么办?”凤歌问道。 林翔宇忽然停下来,看着她:“你怎么知道征粮的事?” “我还知道,你让百姓交超过朝廷定额的粮,看不出来啊,你这长得秀秀气气,眉清目秀的人,也竟然会干这种压迫百姓的事。” 凤歌完全是气坏了,已经懒得去讲究什么帝王心计,说话的技巧,现在她只想挑起事端,若林翔宇敢对她做什么,反正有关林森将他就地格杀,想来父皇与那帮谏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她想过林翔宇的各种反应:理直气壮、死不承认、推卸责任、装聋作哑。 就是没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 林翔宇往地上一蹲,放声哀嚎:“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你不要这样看着我……” 刚才根本看不见的仆妇下人闻声,纷纷从各自的窗户伸头出来看热闹:“哎呀呀,看不出来,那个看起来嘴巴不饶人的不在,林知县连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姑娘也战不过啊。” “那是,咱们大人的战斗力,大概不如一只鹅。” “开什么玩笑,他最多只有半只鹅的战斗力,抱窝的母鸡都能把他给灭了。” 第十四章 凤歌以前听太学里的男同学杜书彦说过:“我和我姐吵架,她一哭,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能老老实实让步,家里好东西全让她给占了,我爹娘还怪我把姐姐弄哭了,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样子都没有,好羡慕女孩子啊……” 而现在的凤歌,也感受到什么叫做“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哭的那样无力,骂他说他都不合适,反倒衬得自己像恶霸。 只能木然的等他哭完。 终于等到林翔宇闭嘴,凤歌才松了口气,问道: “是律王亲自跟你说要加征面粉的?” 林翔宇抽抽嗒嗒:“我哪有这福气亲自见到王爷,都是王府的下人前来通知,俗话说,宰相门前五品官,五品呐,我算什么,七品而已。” “不听会怎么样?” “不知道,没人这么做过。” 凤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想不想试试这个从来没人做过的事?” “不要。”林翔宇向后一缩,“就算没吃过屎,也知道屎是臭的,得罪当朝军功在身的王爷,不是被贬就是被罢免,还能有什么好的。” “所以,你就是用百姓的幸福去换了进工部的机会?”凤歌想起那吃不着的香酥肉饼,心中的悲愤又起。 林翔宇的脸上又写满了委屈,嘴一扁:“这不是我换的呀,今天二总管雷烈忽然叫我去王府才告诉我这件事,在这之前,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是王爷亲自对你说的?” “都说了,我哪有资格见到王爷,今天已经算给脸了,是二公子接见的。” 凤歌皱着眉,律王的二公子,不是王妃所生,而是王妃陪嫁滕妾之子,曾经听父皇提起过这人,据说虽不是世子,却自幼聪明过人,王爷待他,基本与世子同例,甚至打仗时也曾经将他带在身边出谋划策。 林翔宇擦了擦眼角,站起身,决定去放满了小雕塑的房间里,看看它们,缓解一下心情。 他刚推开门,就“哎呀”一声:“谁把它给扔地上了。” 凤歌望去,只见地上,是两个人偶,她随之跟过去一看,不出意料,果然还是那三个人皮娃娃之一。 林翔宇捡起地上的娃娃,从其中一个里,抽出了字条,上面写着几个字,凤歌看得清清楚楚,又是生辰八字。 看着前面的年月日,凤歌心里一惊,那是父皇的生日。 她将那纸条劈手夺过来,林翔宇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拿着往客房里走去了,桌上的茶壶里有昨天剩下的水,凤歌抬手便浇在纸条上。 果然,纸条上慢慢浮现出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凤歌实在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那就是父皇的名字。 紧跟在凤歌身后的林翔宇虽不知那生辰八字是谁的,但是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全国上下,谁也不敢跟这个名字重名。 “你去把第三个人偶拿来。”凤歌将字条放下,看着林翔宇。 第三个人偶中果然也藏着字条,写着的却是律王的名字。 “这不是我干的。”林翔宇整个人都软了,凤歌平静的看着他:“当然不是你干的,你如何能得知皇族中人准确的生辰八字,只怕是有人想要害你。” “你得罪过什么人?身份不低的人。”凤歌问道。 林翔宇想了又想,最后抱着脑袋:“我能得罪谁呀,我连县衙里的厨娘都不敢得罪,我……我不知道啊。” “那个巴国行脚商人,你是在哪里遇到的?” 林翔宇还在慌乱之中,根本没听见她在说什么,凤歌双手按住他的肩膀:“你冷静下来!慌有什么用,要赶紧把事情解决,知道是谁想害你!巴国商人,你到底是在哪里遇到的。” 林翔宇抬起头,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个眉梢眼角还带着稚气的小丫头,她的眼中却带着十分的坚定与镇定,林翔宇嘟囔了一声:“跟我妈似的,女人太可怕了。” “你在说什么?”凤歌没听清楚。 林翔宇胡乱搓了搓脸:“没事,没事,那个巴国行脚商人,是我前几天,去附近的村里探访民情的时候,在乡间的小道上遇见的。我一眼就看见放在货担上的这三个娃娃,很是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 “你喜欢收集人偶这事,有多少人知道?” “嗯……可能整个丰县都知道吧?”林翔宇急急分辩道,“这只是一种个人爱好。” 此时,凤歌忽然发现一只半黑半白的狗正蹲在门口望着她,还不住的摇尾巴,她觉得有些奇怪,只听说巴国山中有罴,皮毛黑白相间,从来没听说狗也有这般毛色的。 待出得门去一看,什么半黑半白,就是一只黑狗身上被泼了半身的白色粉末。 凤歌用手沾了一些,闻了闻;“面粉?你们官库的门没锁?” “不能啊,今天早上都运走了呀,哪里还有面粉。”林翔宇更加困惑。 “连做香酥肉饼的人都没面粉了,它能上哪儿沾这一身?” 凤歌蹲下来,看着虎子:“喂,你刚去哪儿了?” 虎子伸着舌头,眼睛盯着茶壶,呼哧呼哧的喘气。 “带我去那里,我就给你喝水。” 虎子一脸虔诚的看着茶壶,动也不动。 “我数到三,你再不说,就没有水喝了,三!” 林翔宇觉得这个小姑娘白长了一张聪明脸,怎么跟狗还说起话来了。 “它又不是人,怎么会……” 正说着,虎子便站起身,向门外走去,凤歌随着它往门外走,见此情形,林翔宇的下巴都快掉了:“说好了,建国后不能成精的。” 他也赶紧跟过去,想看看这只神奇的狗到底能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去。 走过了大街穿过了小巷,路过了喧闹的酒楼,经过了脂香浓郁的翠云阁,最后,虎子带着它们,出了西城门。 守门的兵士看着他:“林知县要出城啊?这城门可是快要关了,可得抓紧些回来。” 另一位兵士笑道:“没看前面那位小娘子吗,只怕林知县是想出去跟她干一些刺激的事,不回来便不回来吧,多穿点多盖点,这天气着凉了可不好。” 在两人的调笑声中,林翔宇尴尬的挤出个笑容,一路追着凤歌往城外去了。 丰县的西边是一片平坦的大地,大片大片的田地,农户一般住在离城墙比较近的地方,也方便进城卖菜卖粮,只有在农忙时节,农户才会就在这里的地头住下来,免得一来一回两头跑,浪费时间。 再过半个月,这里就会出现一片春播的繁忙景象,不过现在,只是偶尔能见到有几个农人正在修理屋舍,修理沟渠,往往走许久也不见一个人。 凤歌漂亮的长裙在杂草间时不时被勾住,她也顾不得了,将裙摆拢在手里,向前飞跑,只把林翔宇看的目瞪口呆,谁家娘子也不见这般泼辣。 看出了林翔宇内心的崩溃,凤歌笑道:“做大事者不拘小节,我老师说的。” “对……”林翔宇无力反驳,但仍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有男人的灵魂?” “放肆!”凤歌本能的怒斥,转而笑道:“那你一定是女扮男装的。一天流的眼泪比我三年流的都还多。” 林翔宇委屈巴巴的闭上嘴,默默垂头跟在凤歌身后,凤歌一面走一面还不忘数落他:“你这样怎么能进得了工部,工部那些理科死宅们会把你玩死的。” “啊?我……我没听说他们有龙阳之好啊……”林翔宇再次感到人生观受到了冲击。 凤歌揉揉太阳穴:“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听说,工部那些技术宅男们,平时不爱交际,时不时的就搞个什么新东西来恶作剧同僚,若是谁被整了,他就会马上想着要报复回去,饭也不吃了,觉也不睡了,夫人也不要了,就忙着做机关暗器折腾人。” “听说工部那幢房子,寻常人根本进不去,不小心一脚踩进去,起码触动七八十种机关,就连我父皇……” “父皇?”林翔宇疑惑的看着她。 凤歌神色如常的点了点头:“你没听说过蜗夫,蜗居的蜗,夫子的夫,那是传说中的机关大师,因此被同行业的人敬称为‘皇’,最善在小地方玩大机关,可是就连他,进了工部,也只不过走了十几步而已,刚绕过第二道屏风,就被放倒了。” “哦……这么厉害。”林翔宇这下对工部越发的肃然起敬。 “像他这样的人,工部的人还是很客气的,只不过,他那天突发奇想要突击一下工部,结果那些机关都没撤,就……中招了。” 想着那天父皇回宫的时候神情一如即往的冷静与从容,可是额头上的青痕与衣服上撕破又被拙劣补上的痕迹,可没有逃过母后的眼睛。 凤歌想到父皇被母后叨叨半天的那张苦瓜脸,忍不住笑出来。 “那,工部的人平时都做些什么,工作很忙吗?”林翔宇问道。 凤歌摆摆手:“看起来很忙,其实挺闲的,那些聪明人,半天时间就能把别人要做七八天的活给做完了,剩下来的时间,都在玩,对了,听说工部尚书也很喜欢你收集的那种人偶娃娃。” “谢谢提点。”林翔宇开心的搓着手,心想万一顺利调任工部,去衙门报道之前一定要先去买几个限量版的,送给上司做见面礼。 看着他一脸兴奋的样子,凤歌猜到他的心思,无奈的摇了摇头:“林尚书,他很重视才干的,光会送东西不会做事,他一样不给好脸,就算是当今圣上,都不敢拂他的意,硬给工部塞人。” “啊,林尚书?也姓林吗,跟我五百年前是一家,这下就更好说话了。”林翔宇现在已经在幻想自己在工部应当如何大展拳脚,像修都江堰的李冰那样千古留名。 一个沉浸在梦中的人是叫不醒的,凤歌决定放弃跟他说话,林翔宇倒是主动问起:“对了,姑娘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凤歌笑道:“我家在京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知道啦,不然怎么会知道林知县当初考工部三次而不入的事情呢?” “咱们……能别提那事了吗?”林翔宇的脸又红了。 凤歌看着他低头缩脖的样子,无奈摇头:“你到底是不是女扮男装的!别说男的了,女人里面也得是从小不出闺门,爹妈往死里娇惯的才能达到你这样的高度。” 林翔宇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这样,我家里从小管我极严,多走一步不行,少走一步要打,看着你,我就想到我娘……” “……”凤歌眼神如刀。 林翔宇又本能的一缩脖子:“我娘也是特别聪明特别美丽,因此特别有主见,我爹还在世的时候,都不敢跟她发生正面冲突。” 凤歌一时不知该如何评价,她想起了自己的母后,把整个后宫管得跟个小国家似的。 “她的手很巧,我小时候的玩具都是我娘给做的,因此,我打小就想要也能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希望她和我爹现在在天上不要再打起来。”林翔宇抬头望着漫天晚霞,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令堂她也……”凤歌忽然同情起眼前这个随时随地哭哭唧唧的泪包来了。 “嗯,那年猛江突然决堤,原本已经逃开了,但是她想着之后的日子身上没钱不行,于是又折返回家去拿银子,就没跑出来……”林翔宇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因此,我才想要进工部,希望每年能及时修理各处河堤江堤,不要再让任何一户人家发生这样的悲剧。” 他一抬头,发现凤歌站在自己面前,竟然比自己还高了一个头,凤歌拍着他的肩膀:“有这个心很好,更重要的是能力,如果你确实有这个能力,我保你一定可以进入工部,并且有所建树。” 接着,她跳下大石头,继续往前走:“快走,天快黑了。” 刚才被她拍过的肩膀,那沉甸甸的感觉犹在,林翔宇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自嘲笑道:“我竟然被一个小丫头给教育了,哈哈,真是好笑。你保我?怎么保?” 他笑着摇摇头,追过去:“慢点,小心绊着。” 转过两道弯,凤歌一眼就看见前方有一个大山洞,外面还有几个人来回走动,看起来,应该是守卫。 “这些人你认识吗?”凤歌轻声问道。 林翔宇摇头:“不认识。你要进去?” “这地方有古怪,我一定要去看看。” 第十五章 林翔宇打量着她一身宫妆长裙,轻纱飘飘,钗饰叮当,腰间禁步压腰的环佩轻碰更是清脆悦耳:“还是我去吧,你还没靠近就被人发现了。” 凤歌本想反驳,只是一转头,头上就传来清脆的声音。 平日没什么感觉,要是在安静的地方,这声音还是相当响亮。 “你等等。”凤歌将头上的发钗与各色饰品都拔下来,又将拖在地上的长长裙摆抱在手中,“看,现在没问题了。” 林翔宇十分怀疑的看着她:“这样能行?” “能行能行。”凤歌催促道,“我们一会儿趁着天黑,悄悄的溜进去……去?” 刚才还在前面走来走去的人,竟然不见了。 凤歌揉了揉眼睛,没错,是不见了,她低声问:“刚才那边的几个人,去哪儿了?” 林翔宇一脸茫然的摇头。 算了,问他也是白问,这几个人大概吃晚饭去了。 凤歌蹑手蹑脚的与林翔宇一同往山洞摸去,她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贴在洞口,悄悄伸头往里看,只看了一眼,又马上缩回来,神色严肃。 林翔宇低声问:“看见什么了?” “什么都没看见。” “……” “里面一片黑。” “那,咱们就别进去了呗,太危险了,不如我调些衙役来……”林翔宇从来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等你调来人,他们把东西都藏起来了怎么办?”凤歌的脸上就写着:“一定要进去。” 林翔宇苦着脸:“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没事干嘛往这种地方跑。” “谁是千金之子?”凤歌心中一跳,以为林翔宇看出了他的身份。 “当然是我啦,我好歹也是一方父母官,怎么能亲自往这么可怕的地方跑。” 凤歌摇摇头:“我看你不是千金之子,是千金小姐,比我一个姑娘家还娇气!事儿多!麻烦!胆小!怂包!” “我才不是。”林翔宇男子汉的尊严受到了打击,他从怀里掏出火石与火镰:“进去就进去。” 他寻了根粗些的树枝,点着,昂首挺胸的往里走。 凤歌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去。 这是一处天然的山洞,冰凉而干燥,曲曲折折,然后……再往前,就已经是一堵严严实实的石壁,没路了。 “什么都没有,我们走吧。”林翔宇转身,他手中的火把晃着了凤歌的眼睛,她一下没留神,脚下被突起的石头绊了一下,不由自主用手一撑,碰触到石壁。 看似已全无去路的前方,石壁竟然“咔咔”从中裂开,黑暗的前方隐藏着无限的可能与神秘。 “机关!”本来十分紧张的林翔宇,忽然来了精神,他弯腰凑在凤歌刚才无意间摸到的位置看了好久,“厉害!精巧!一定是大师做的。” 林翔宇不紧张了,凤歌反倒紧张起来,她想确定一下关林森是不是还紧紧的跟着自己,以及,她不确定,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是不是算自杀。 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只是,如果按稳妥的处理方式,有可能会耽误时机。 对,那就不算,哼,我乃堂堂储君,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好歹没指着一头梅花鹿说它是大白马已经算贤明了!凤歌给自己鼓舞打气。 两人踏进石壁之后,走了十几步,石壁忽然合上了。 林翔宇一转头,见石壁合上,自言自语:“它怎么知道要延时合上,这难道是水力锤的动力系统?” 两人在石壁上摸来摸去,想要找到出去的开关,石壁却静静的立在那里,完全没有想要动一动的意思。 “放心放心,这种地方既然是让人进的,就必须有让人出的机关。”林翔宇也不知是在安慰凤歌,还是在安慰自己。 又摸了一阵,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凤歌直起身,对林翔宇说:“算了,我们再往前走走看,在这里耗着也没意思,兴许这就是个单向门,出口在前面也未可知。” 火光明亮,看来这里的空气还是十分充足,没有被憋死的烦恼。 前方,有一块石碑,上有几个黑乎乎的几个大字,林翔宇用火把一照,顿时吃惊不小,只见上书“忠武韩王陵”,下面还有几个小字,应该是这座韩王陵建成的年代。 “没想到,前朝的那位韩王竟然埋在这里。”凤歌感慨道。 这位韩王武勇过人,当初若不是他撑着,只怕太祖早早的就立国了。太祖当初对这位对手也是赞誉有加,只可惜,太过忠心,拉拢不过来,只得使了一招“反间计”,让前朝昏庸的皇帝亲自将这位韩王斩了。 至城破之时,前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才知道,自己错杀好人,却是悔之晚矣。 太祖命人将这位可敬的对手好生收敛,同时也在史书中记下这一笔,警示自己的子孙后人,若是素来忠勇之人疑有谋反,必须慎之再慎之,不可轻伤人命。 “割人头,不是割韭菜,后悔了等来年,还能再长出来。” 凤歌知道这段旧事,却不知道竟然是埋在这里。 可惜现在情势不对,否则她一定会好好祭一祭这位英雄。 凤歌十分感慨,借着火光,又向前走去,忽然,脚下不知踩到了什么,微微向下一陷,岩壁里似乎有声音。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不知从哪里飘出淡淡的香气,她刚想闭住呼吸,却已经来不及了,整个人软软地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好吵。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喧闹声。 凤歌皱着眉头,嘟囔着:“再睡一会儿。”肩膀却被人摇动,她想要躲开:“就一会儿。”却感觉到,身体似乎被什么东西固定住了,根本动不了。 而摇动她肩膀的手更加用力,现在这些宫女,胆子越来越大了,谁给了她们勇气,母后吗! “大胆!”凤歌终于受不了了了,猛然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却不是熟悉的丹凤殿。 阴暗的房间,简单的家具,还有一些根本不认识的男人,每个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窃窃私语,发出邪恶而暧昧的笑容。 “你终于醒啦。”其中一人凑过来,捏着凤歌的下巴,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真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呢,有没有婆家啦,有没有相好的情郎啊?” 凤歌脑子里还是晕乎乎的,只觉得眼前这个人很烦,废话连篇,操的心比宫里的管事大宫女还多,她用力甩开那只手:“闲事管太多,小心死得快。” “嗨哟,小娘子脾气不小,辣辣的,我喜欢。” “喜欢你大爷!”这几天在市井里听见这句话听见好多遍了,凤歌觉得这话特别有气势,一直想要找机会说出来,现在终于脱口而出,那一瞬间,感觉异常的舒爽。 “麦老大,主上来了。”有人匆匆从外面跑进来。 被称为麦老大的人一惊:“怎么这会儿来了。”忙召呼众人:“快出去迎接主上。” 片刻,人便走了个干干净净,凤歌这会儿也清醒的差不多了,她四下张望,发现一旁还绑着个林翔宇,低垂着脑袋,似乎还没醒。 “喂。”没有动静。 “醒醒。”没有动静。 “林翔宇。”没有动静。 “工部尚书来啦!” “哪哪哪!”林翔宇整个人忽然精神百倍,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处境:“我们这是……刚才好像闻到了一股香气,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们中了迷香。” “……而且还是从西域的大雪山下,专门采来的阿修罗花精炼而成的迷香……”一个冰冷的声音传入屋里两人的耳朵。 石门,缓缓缩入两边的机关里,一个穿着斗篷的男子被一群戴着白色面具的人簇拥在中间,向凤歌走来。 要看一个人的身份和家世,不是看衣服,而是从仪态与谈吐的细微之处,这个男人的步子迈得不紧不慢,身形端正,腰背挺直,却不是侍卫或习武者的那种紧绷感。 而是习惯对别人发号施令,久居上位者,不自然流露出的气质。 可惜,看不见脸,他的脸隐藏在一只黑色的面具之后,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充满打量之色,从凤歌的脸扫到她的身上,再到脚上。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却往这穷乡僻壤跑,何必呢。”那人摇头叹息。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两声:“我就是个来踏春游玩的普通人。” “普通人,会和知县在一起踏春游玩?” “嗯……知县大人他……他比较亲民。” “啊对,亲民,我特别亲民,所以到山上来看看最近野菜长得怎么样,有没有新鲜的蘑菇长出来,我没有和她一起来,我是一个人……” 戴着面具的人不耐烦的挥挥手,一旁早有人将他的嘴给堵上。 “游玩?哈哈哈。”戴着面具的人虽然在笑,笑声里却带着不尽的森冷肃杀之意。 面具后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凤歌:“原来,皇城里的大公主,对这种野山荒地有兴趣。” 突然被说破身份,凤歌心中一紧,这人是谁,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的身份? 现在应该怎么办? 当然是装傻啦,难道要直接承认吗? 在朝听政这么几年,凤歌学到的技能有很多,其中包括就算所有证据都放在面前,也能大喊“老臣冤枉”的臭不要脸技能。 那种被人随便甩了几条证据就整个精神崩溃,跪下承认,不仅全部和盘托出,还一定要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做案的动机和操作过程也详详细细说出来,生怕漏掉一个细节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站在大恒的朝堂之上的。 “什么大公主?我怎么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凤歌茫然的眨巴着大眼睛,脸上写满了“无辜、天真、纯洁”。 面对这样做作、浮夸、毫无演技的装傻,面具人根本不以为意:“会这么说,当然是有十足的把握,你认也好,不认也好,都不重要。” “反正……你都会这样静静的……死在这里,无人知晓……” “呃,你后面那几个,不是人?还是……”凤歌貌似纯良的一笑:“你想事后杀人灭口呀?” 这话一出口,面具人身后的几个人看似没有任何异样,但是,有的人脸上,已经微微露出了一些情绪的变化。 戴着面具的人微笑着鼓掌:“很好,很好,虽然已经落到如此地步,却能在看似不经意的时候,挑拨离间,真不愧是我大恒的继位储君,如果你好好的往南,不来这里多管闲事,必能成为一代明君。” “哪里哪里,客气客气,你也不错啊,明明是步步为营,把我算计来,却说成是我自己找死,有力的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像阁下这样的人才,要不要考虑跳槽到我手下,光明正大掌权做事,完全不需要蒙头盖脸,遮遮掩掩。” 戴着面具的人摆摆手:“罢了,不与你争这口舌之利,来,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认识。”说着,从他身后,转出一个穿着长长的黑斗篷的人,她缓缓的摘下罩在脸上的白色面具,又拂下了兜帽。 那一瞬间,凤歌感觉心脏停跳半拍。 这个人,不就是自己吗? 无论是身材还是眉眼,都一模一样。 “来见见这位大恒的储君——大公主殿下。”戴着面具的人满意地看到凤歌终于露出震惊的表情。 “待你殡天之后,她会替你承欢膝下,继承大恒国统,你就放心的去吧。”戴面具的人笑道。 他身旁有人拔出刀,“呛啷”一声响,刀刃的寒光,照在凤歌的脸上,那人持刀向凤歌一步步走来,凤歌不安的东张西望,关林森呢?为什么这个暗卫在关键时刻没有出现? 戴着面具的人冷笑道:“你在等你的暗卫?呵呵,我既然知道你的身份,还能不防着暗卫吗?他现在,只怕已经被砍成肉泥了。” 凤歌冷笑:“就凭你的人?只怕还没有人能赢得过他!” “一根筷子当然容易被折断,两根三根……一百根两百根呢?” 凤歌笑得云淡风清:“哎呀呀,怎么忽然就数到一百两百了,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来呢。” “再拖延,也是没有用的。” 凤歌一双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冷静自如就好像站在丹凤殿之中。 第十六章 得到催促的指令,持刀的面具人加快脚步向凤歌冲去,戴着黑面具的人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长刀高高举起,锋利的利刃闪着不祥的光芒。 没有一丝犹豫,他就这样对着凤歌,一刀劈了下去。 绑得结结实实的绳子,随着刀锋的划过,而断裂,一段一段的落在地上。 “就知道是你。”凤歌一得自由,马上闪开躲到一边,她知道自己在动手这件事上实在是没什么可以对关林森有所帮助,只要不碍事,就是对他最大的帮助了。 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一涌而上,向关林森扑来,隔着人群,凤歌与戴着黑面具的人遥遥相望,凤歌昂首,向他扬眉一笑,那人定定的看着她,冷笑道:“大公主,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说罢,黑色的大斗篷扬起,如张开翅膀的蝙蝠,消失在石门之后。 “主子都走了,你们还这么用力,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如就走吧,我不会告诉他的。”凤歌在后面大声说。 大家都没打算理她,刀剑相交的清脆声响不绝于耳。 “他们都是死士,很有职业道德的,收入特别高,绝对能做到老板在和老板不在一个样。”林翔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绳子解开,靠在一旁的石壁上。 “你?什么时候……”凤歌看着他。 林翔宇将长袖卷起,肘后的大臂上绑着一块生牛皮,他轻轻动了一下,从牛皮中弹出一条长长的细刃,虽然不能杀人,但是割绳子却是绰绰有余。 “啊,这个很有意思,看不出来,你竟然还会做暗器。” 林翔宇将细刃收起来:“如果我也有钱请暗卫,就不用准备了。你看,有它有什么用,还不是只能眼睁睁的任人宰割。” “嗯,不要灰心,我觉得很有用,给我做一个好不好?”凤歌问道。 “没问题,等咱们出去。” 此时的关林森已经将绝大多数的白面具格杀,只剩下最后一个,那个脸与凤歌一模一样的女人。 关林森停止了攻击,方才的厮杀,使得刀身上满是血迹,他轻挥长刀,刀丸上的血珠被挥开,刀刃上已有几处缺口。 他以长刀点住地面,看着她:“顶着那样的一张脸,真是让人下不了手,你走吧。” 在后面的林翔宇却着急了:“她一定知道那批面粉到底去哪了,不能放她走!” 那个姑娘忽然笑起来了,就好像听见了最好笑的笑话:“不能放我走?凭什么?就凭他这强弩之末的身子?哈哈哈,我们不如打个赌,我数十下,他只怕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翔宇心中一惊,不由自主望向关林森,他依旧腰背挺拔的挡在凤歌面前,如同一柄长枪,守护着她。 “一、二、三……”那个姑娘每数一下,便向前走一步,她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房间里轻轻地回响。 关林森仍然一动不动。 “还不快点过来。”原本坐在后面角落的凤歌站起身,向前迎着她走来,“这个月的五两银子已经给你了,还不快干活,下个月还想不想要了!” 此话一出,林翔宇震惊的看着凤歌:“你……她……” “真没劲……”那个姑娘懒洋洋地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撕下,赫然就是金璜,“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凤歌还未及回答,关林森倒下了,笔直的向后倒下,凤歌急忙将他扶住,却被他的体重带得几乎自己也站立不稳,她急道:“先救人。” 躺在地上的关林森,双目紧闭,凤歌去探他的鼻息,已十分微弱。 黑色的斗篷,触手湿润,凤歌举起手,手掌上是触目惊心的红。 “帮我照着亮。”金璜蹲下身子,将关林森的斗篷解开,又脱下他的外衣,他的上半身几乎已经被血浸透了。 一共十七道刀痕,每道都险险擦过要害,伤口兀自在向外流血,足见当时情况之危急。 “林知县,后面有出口,你快回去,弄匹马也好,弄顶轿子也好,他一会儿是走不了了。”林翔宇答应了一声,便先行离开。 看着一向嘻皮笑脸没个正形的金璜此时神情严肃非常,更令凤歌忧心不已,金璜对关林森做了简单处理之后,对凤歌说:“他失血过多,心脉微弱,需要有吊着气的东西,比如人参灵芝,否则这关过不去。” 凤歌想起离宫之时,苏岩给她的那瓶据说只要没死,就能吊着一口气的药,虽然他看起来实在是很不可靠,但是现在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试试这个。”凤歌从怀中取出一只小小的白色瓷瓶。 金璜接过,闻了闻:“闻起来很贵。” 她试着往关林森嘴里倒,但是关林森已失去了意识,根本无法自行吞咽,倒进去的药液,也顺着嘴角流出来。 此时,刚刚踏出门的林翔宇那里,又发出了一声惊叫,接着是有人大喊:“别跑。” 没想到竟然还有余党! “你去帮他。”凤歌当机立断,金璜左手将瓷瓶递还给她,右手抄起搁在一旁的长刀,一阵风似的不见了。 接着,门外就传来了金戈相击的声音。 屋里只剩下凤歌与关林森两人,关林森的脸色越发不好了,连嘴唇也变成灰白而干燥,她小心的托起关林森的头,又倒进一些,根本灌不进去。 凤歌一狠心,自己仰首将白瓷瓶中的药液饮下,再抱起关林森,让他的脖颈向后仰,又捏住他的下巴,他的双唇不由自主微微分开。 关林森现在已经完全无知无觉,只有留有残余的本能反应,想要躲避这不明液体的侵入,他微微摇晃着头,舌头上抬,将药液挡在咽喉之外,不愿咽下。 凤歌心里着急,更加用力,强行用自己的舌头将关林森的舌头压住,将药液一口一口的向他口中哺去。 服药之后,被凤歌暴力压过的嘴唇泛出红色,凤歌又仔细检视他的伤口,金璜方才像不要钱一样涂的止血药膏已经起了效果,现在血已经不流了。 原本一个生龙活虎的人,现在就这样没有一丝意识的躺在自己面前,凤歌心中一阵难过,虽然在宫中,有的是宫女太监伺候她,照顾她,但是,今日这般危险,是她长这么大从未遇到过的。 传说中的沙场喋血、宫闱惊变,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她那时曾经想过,如果是自己遇到了危险,身旁是否有忠心耿耿的人愿意挡在自己面前。 这是凤歌第一次认真的看着关林森的脸,原来他的脸是这样的俊朗,深刻的五官,上挑的浓眉,看起来好似一座难以接近的冰山。 想起他当初从怀中掏出暗卫工作指导的时候,那一脸的无奈,她忍不住又觉得好笑。 他这样一个人,肯定不像他外表那样冰冷无趣。 “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选择来做暗卫呢?”凤歌想起出发之前,自己对他的调查,他是个武勋世家的庶子,庶子无法继承家里的官位,就连财产,也不会分到很多。一切只能靠自己。 也许,他来做暗卫,只是为了谋求一条晋身之路。 凤歌托着下巴想:“如果是我,需要用性命去换荣华富贵,我会不会做呢?应该不会。但是,如果是用我的命,去换国家的和平与安定呢,就像外国的那些和亲公主一样……嗯,也不是很高兴啊。”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关林森轻轻动了一下,微弱的呻吟从他唇中逸出。 凤歌这才醒过神来,急忙问:“感觉怎么样?” 没有回答,关林森的浓眉只是纠结在一起,似乎十分痛苦。 伤口不是处理过了吗,为什么他还会这样痛? 凤歌细细检查他的全身,这才发现,在他腹股沟那里,似乎有一点微微的金属光泽,她小心翼翼的在旁边按了按,关林森全身猛的一颤,他大口的喘着气,一双眸子却仍闭合在眼睑之后,仍是没有醒来。 那点光芒,想必是暗器之类的东西,她心里明白应该赶紧取出来,但是伤口却好死不死就在那个位置。 她曾经把针误扎进过手指,很痛,宫女帮她把针拔出来,上了药,很快就不痛了。想来暗器也是同样原理。 只是从小太傅就教育她们,非礼勿视。 长这么大,她连男人光着上半身的样子都没有见过,何况是那里…… 现在,关林森急促起伏的胸口,再一次放缓,凤歌又将手伸向他的鼻子,竟然没有了气息,她这一惊非同小可,又学着金璜刚才的样子,将两根手指伸向他的颈后那片柔软的区域。 还好,虽然微弱,但是指尖仍能感受到有一丝微微的颤动。 不能再犹豫了。 凤歌咬牙,对自己说:“整个天下都是我的,天下的人都是我的子民,什么男人女人,都是我的人!” 裤带很容易被解开,但是往下脱的时候,才想起来,得把整个下半身抬起来,才能脱得动。以凤歌的力气,实在难以做到。 拿起放在关林森身旁那把浸满了鲜血的长刀,小心将他黑色的长裤割开。 伤口中涌出的鲜血已经几乎凝固,将裤子的布料和伤口紧紧粘在一起,只是轻轻的扯一扯,关林森的身体又是无意识的一颤。 吓得凤歌马上松了手,她暗骂自己没用,咬着嘴唇,紧紧捏住碎布的边缘,眼睛一闭,双手猛然抬起,将布片扯开。 被扯裂的伤口,又急速涌出大量鲜血,凤歌手忙脚乱将伤药往他的伤口上倒,用手涂抹开,忽然她的眼睛看见他两腿间某处,惊得手一缩,脸羞得通红。 表姐东平郡主结婚的时候,她曾前往凑热闹,只比她大了两三岁的东平郡主,一向乐于与这位表妹分享各种闺中趣事,包括……家里人给她藏在嫁妆盒下用来压箱底兼教授夫妻生活之用的合欢小人。 幸好那个时候就知道,不然,好奇如她一定会对这个人身上这特异之处反复研究…… 这支暗器深深地扎在鼠蹊部,只露出了一点点头,连个着力点都没有,凤歌虽然已经努力的避开,但是总是会碰到那个部位。 几经努力,终于将那支飞针拔了出来,在烛光下,那根飞针竟泛着蓝幽幽的光。 针上有毒! 伤口中微微渗出的是血色发黑,凤歌也顾不得了,学着金璜曾经操刀的模样,将细小的孔状伤口划开,挤出毒血,那个位置本就是血管丛布,她也不敢划得过深,因此,毒血排除速度实在太慢。 凤歌感觉到他皮肤的温度慢慢在升高,难道是毒发了。 不行,不能再耽搁了。 她鼓足了勇气,伏下身子,用力吸出关林森伤口里的毒血,一口一口吐在地上,直到伤口的鲜血颜色转红,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为他涂上药膏。 再看关林森的脸色,凤歌吓坏了,他的脸上一片潮红,一摸他的额头,滚烫。 这次是跟着虎子往山里跑的,身上并没有带许多药,现在就连上哪儿找冷水为关林森降体温,她都不知道。 凤歌想到这里既然有人躲着,就应该有水源,她悄悄靠近门,仔细听了半天,外面没有一点声音,她悄悄打开门,蹑手蹑脚向外走,山洞很静,不知哪里传来水滴砸在石板上的声音。 “嘀嗒、嘀嗒……”凤歌循声而去,很快,不远处就发现一小汪水潭,她撕下棉质内裙,将布料浸在水中。 山泉的水分外的刺骨,好像是雪山冰泉似的。 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在宫里,无论冬夏,到她手中的水,都是温度适宜的,绝不会太烫,也不会太冰,现在她手中捧着这条吸满冰水的裙子,手指已经冻麻了,却仍然紧紧抓着,不放手。 她加快脚步跑回去,一点一点擦拭着关林森的身体。 穿着衣服的关林森,身形还是个少年模样,纤瘦颀长,没想到他的身材竟然这样好,肌肉线条分明,并不夸张,却能感受到其中蕴藏的力量,腹部线条分明的被划成八块,还有两条侧线从腰间延伸至更深处。 凤歌尽量避免不往那里看,但是,闭着眼睛擦的后果就是碰到伤口,手掌下的身体又是一阵颤抖。 第十七章 实在没办法,凤歌默默念叨:“你要是需要我对你负责,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我要将你收入宫中,肯定不能封你为正驸马,将来说不定连个控鹤的名号都不能给你。” 她一面擦着一面说:“父皇想要立个妃,都被前朝大臣三劝四谏,幸好他与母后少年相识,刚巧门当户对,不然……哎,生在皇家怎么这么苦,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主。” 在絮叨中,她将关林森全身上下擦了个干净,宫里的伤药果然药效非常好,他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已停止了流血,伤口颜色转深,已在慢慢收敛。 这是个好迹象,唯一让她觉得担忧的,是飞针上的毒药对他的损害,虽然已经及时吸出毒血,但仍有少量毒素随着血液流至全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内服药物,尽快驱散,只怕会对他的身体有损伤。 凤歌又取了几次冷水,他身体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有力,胸口的起伏也变得正常。 终于救回来了,凤歌大大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这才发现,关林森全身不着寸缕,就这么躺在地上,若是金璜林翔宇回来,看到这场景,还不知会如何想。 可是关林森自己的衣服已经沾满了血迹变得僵硬,更重要的是,那也不能被称为衣裤,只能称之为布块了。 凤歌将衣服拿在手里都觉得扎手,何况给他这满是伤口的身体穿上。 四下张望,她终于发现一件白面具甩下的黑色斗篷,却被那个死人压着,她一点点用力想要将那件斗篷扯出来,最后一点不知卡在什么地方,怎么也拉不动。 她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拉,压在黑斗篷上的白面具尸体随之弹起,凤歌吓得尖叫一声,缩在一旁,过了一会儿,确定那个人真的死了,她才赶紧抱着斗篷,跑到关林森身边,为他盖上。 “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扣他们工资!”凤歌坐在关林森身边,抱着膝盖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关林森口中发出一声低吟,眼睛慢慢张开,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疲惫过度而睡着的少女。 “如果你不希望你所辖的地方出现血衣女鬼白日出没的传说,就自个儿回城,把马和换洗衣服带回来。” “万一我又遇到那些人了呢?不行,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姑娘此言差矣,是否勇敢是否有武力,从来都不是以性别来分,上古有殷后妇好,以一女子之力统率四方,春秋有西施为越潜入吴国,三千越甲始吞吴,至于花木兰啊、穆桂英啊、梁红玉啊、金璜啊……哪个不是铁骨铮铮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金璜蹲在地上,苦恼的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品种,莫非是暹罗猫变的妖怪。 “再说,从地道进去,绝对不会有人看见姑娘一身血污,放心。”林翔宇拼命游说,中心思想就一个:不要一个人回去,害怕。 地道的出口,是林翔宇的床底。 两人刚从床底爬出来,就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林知县,在吗?” 林翔宇没说话,大半夜,正经人谁会找上门,府里的仆妇也不会叫他林知县。金璜钻进衣柜,他继续躲在床底,不肯出来。 不多时,从窗口竟然伸出一根铜管,袅袅的飘着白烟,是迷香。 金璜对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太熟悉,这种便宜货,只要一颗提神药就能解决。 那人又等了一会儿,就推门而入了。 金璜从衣柜的门缝中看见,那个人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桌上,床上,什么地方都找过了,眼看着他便走到衣柜近前,伸手打开衣柜门。 不承想,一个全身血污,披头散发,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子忽然扑了出来,掐住他的脖子,还呲牙咧嘴的嚎叫:“林翔宇,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那人被掐得脸色发青,勉强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我不是……” “哦。”金璜抬手点住他几处大穴,站起身来,“你不是跑进来什么,耽误老娘办事。” 接着,她的眼中又闪着诡异的光,斜瞟着他:“你不会也是王爷派来杀他的吧,抢我生意,不得好死!” 说着又要扑上来,把那人吓得够呛:“啊,慢着慢着,我们是一家人啊,我虽然不是王爷派来的,却是世子派来取人偶的,你可不能杀我。” “人偶?那三个人皮的?” “正是正是,这不找遍了他那个收藏室都没找到,只好冒险到这里来找,不小心打扰姑娘的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是奉命偷东西的,金璜对着他的腰间重重踢了一脚:“最讨厌你们这些小偷工会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滚蛋。” 那人穴道已解,吓得马上爬起来,弯腰点头:“是是是……”便一溜烟的不见了。 “没事了,出来吧。”金璜召呼林翔宇。 半天没动静,却发现他已经被那不入流的迷烟给弄昏了。 只得把他从床底下拖出来,往脸上泼了杯水,这才醒来。 “我……这是怎么了?” “行了,别装男主角了,赶紧给我弄几件衣服,再弄辆马车,一会城门一开我们就去接他们。” 收拾好东西,已是鸡鸣五鼓,城门缓缓洞开,要往别处去的商旅百姓,纷纷挤出城,金璜与林翔宇刚刚出城,就听见后面有人问:“林知县清早出城,往何处去呀?” 回头一看,几乎把林翔宇吓个半死,喊住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雷烈。 “没什么,陪她上山踏青。” “踏青?”雷烈双手笼在袖中,天气寒冷,说着话,口中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气,“这会儿山上何处有青可踏?我正要为小公子寻一处消闷解烦的所在,正巧与林知县一同前往查看查看,不如同行?” 林翔宇看着金璜,金璜嘟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恶狠狠的瞪着雷烈,雷烈大笑道:“哦哦,想来,姑娘是怕我们影响两位,放心,等到了地方,你们玩你们的,我们看我们的,绝不打扰,哈哈哈。” 看来,这是赖定了,这会儿是在城门口,人来人往实在太多,再纠缠下去也没有意义,金璜冷哼了一声:“天宽地阔的,你们想来就来呗。”便将帘子甩上了。 林翔宇的马车在前面溜溜达达的走,后面雷烈并五六个随从骑着马紧紧的跟随。 林翔宇压低了声音:“这可怎么办?” “这附近山上,可有什么能随便糊弄一下的地方?”金璜问道。 “若是春暖花开,自然是有的,但是现在这季节,草刚刚返绿,哪有什么踏青的地方。”林翔宇快愁死了,他看着金璜:“怎么办?” “要么,你出钱雇我,把他们全杀了。”金璜也很愁,搓着手,“算你便宜点,打个八折吧。” 林翔宇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他们是王府的人,再说,刚才出城的时候,那么多人都看见他们是和我们一起走的,万一他们死了,那麻烦可大了。” *** 关林森用力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身上盖着的斗篷却滑落在腰际,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被脱得一丝不挂,每一处伤口都涂上了药膏,包括那个隐密之处的伤口。 “你终于醒啦。”凤歌迷迷糊糊的问道,一双星眸半睁半闭望着他。 长这么大,从未亲近过女色的少年,顿时脸胀得通红:“我……的伤是你……” 凤歌揉揉眼睛,站起来,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嗯,我吸的毒血、我涂的药、我给你盖的。” 她转头看着关林森:“还有什么问题吗?” 凤歌如此坦荡,关林森倒觉得自己这是在矫情了,只是一时之间,仍不知说什么好,他低着头,寻思着怎么才能用一块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住。 “别不好意思了,该看的我全看过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我眼中,众生平等,不分男女。”凤歌的眼睛,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相比他,石壁上的花纹更好看一些。 关林森飞快的又扯了几块斗篷,将自己裹起来,看起来与天竺游僧倒有几分相似。 等他折腾好,凤歌这才结束了对石壁花纹的观察与分析,转头看着他:“能走得动吗?我看金璜和林翔宇都指望不上,我们自己回去吧。” “能。”关林森向前迈了几步,扯动那处伤口,忍不住脚步一顿。 凤歌见状,叹道:“别逞强了,要么,我背你下山。” “这怎么行,大殿下乃万金之躯……” “你要是死了残了,我这万金之躯谁来保护?”凤歌凶巴巴的瞪着他。 不由分说的将关林森压在自己的肩膀上,结果,却被他的体重压得一个踉跄。关林森刚想出声,凤歌又咬着牙站起来:“我连自己的子民都扛不住,还怎么扛得起江山。” “大殿下,我只是个暗卫。” “怎么,暗卫不是我的子民?你想造反?!” 背上的重量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重了,凤歌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关林森突然减重五十斤,她叹了口气:“你别绷着了,还不如你自己走呢,等着,我去给你找个木棍。” 她出去之后,关林森松了口气,刚才贴着她的软玉温香,心里比面对几十个敌人还要紧张。 寻找木棍的时候,凤歌无意中进入一个房间,地上有残留的白色粉末,她蹲下身子辨认出,那是面粉。 那些多征收的面粉,曾经在这里停留过。 现在已经不见了。 会运往哪里呢?此处是恒国的西南境,再往前走,便是大夏国的地界,难道……是拿去给大夏换什么东西吗? 大夏地处大陆最西,从大夏再过去,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因此大夏在数百年间,都没参与过大恒、北燕、东宁之间的国家之争,它出产最优质的铁矿,有最好的冶炼师,它将自己的武器卖到各个国家,大发横财。 听说这几年气候不好,大夏的粮食出产不佳……难道这些面粉是代替铜钱白银,去换武器? 如果这是国家行为,那自然不需要偷偷摸摸,一定是律王叔自己在搞鬼!他想囤积兵器……造反?! 想到这两个可怕的字眼,凤歌心里一惊,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马上回宫告诉父皇。 关林森有了拐杖以后,她连碰都没有碰关林森一下,由着他自己往前走,自己心中盘旋着许多种想法与可能,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向父皇禀明,否则,只怕到时悔之晚矣。 韩王墓后面的秘道低矮而潮湿,到最后的出口,只容一人爬出。想来是那些工匠为了防止被士兵活埋在墓里灭口,而偷偷挖下的。 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好好的让他们走了,这条秘道也没给用上,天长日久,洞口被荒草与树根遮挡,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 人还在洞里,就听见远远的似乎传来车轮的声音,还有金璜的声音:“你说,你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那个女人,我有什么不好,她不就是看起来比我端庄吗,看起来好有什么用……” 还有林翔宇那无力的辩解:“我真的没有脚踏两条船,哎哟哟……” 凤歌心知这是金璜在示警,让她暂时不要出来,但是关林森的伤实在是不能拖了,他现在连走动都成问题,强撑着回去,大腿上的伤,也许会令他终身残疾。 她想要爬出洞口,关林森拉住她:“有敌人跟着他们。” “我知道,但是你再不出去,就要变瘸子了。”凤歌打定主意,从洞里爬出去,关林森对她的决定,只能无条件的服从。 雷烈和他身后的随从,早就听说林知县想要纳两个美人,还有人羡慕他的齐人之福,现在看着金璜这彪悍泼妇的形象,羡慕什么的早就抛诸九霄云外,不约而同对他生出了深深的同情。 一伙人远远的跟着,听着前面马车上传来的激烈争执声,暗自偷笑。 第十八章 雷烈却没有这些随从轻松,他是奉命而来监视两人,如果发现他们与府内密谋之事有关,就地杀之,事后再做成山贼土匪劫杀。 金璜大声与林翔宇争执着,希望凤歌可以听见,并且能领会精神,千万不要出来,护住一个林翔宇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加上一个凤歌,一个半残的关林森。 这工作压力实在太大,别说一个月五两银子,就算是五十两一次,金璜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顶得住。 前方似乎有人。 一男一女。 那个端庄的女人,她的头正枕着一个面目冷俊的男人腿上。 金璜只觉得自己头很痛,她闭上眼睛,低声念叨:“幻觉、幻觉,都是幻觉。” 希望眼睛睁开之后,眼前的幻觉就会消失,然而,幻觉不但没消失,还说话了。 没办法,只好配合着往下演了,金璜也猜到,大概关林森的伤已经撑不住,才不得不出来。 她心里咬着牙:“回去必须给我涨工资!” 金璜睁开眼睛,与凤歌眼神相交,彼此心里已经拿稳了剧本。 “你们怎么来了!”凤歌的声音透露着惊恐还有一丝期待。 雷烈拍马上前,心中疑惑,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想开口询问,就看见金璜从马车上跳下,叉着腰指着凤歌,对林翔宇说:“你心心念念想着她,她可一点都不想你呢。” 林翔宇一脸的目瞪口呆:“你,你们……” 凤歌看见他,忙从关林森怀里移开:“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她说她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林翔宇一脸如释重负的样子,“那我们回去吧。” 随从们的表情,就好像看见林翔宇的头上戴着一顶帽子,闪着浓绿炫彩的光芒。 关林森慢慢站起来,雷烈马上发现他的腿有异状,似乎有一条腿使不上力,他故作关切的问道:“这位小兄弟的腿不太方便?有伤在身?” 凤歌害羞的低着头:“哎呀,我昨天压了你一晚上,腿麻了吧,我帮你揉揉?” 关林森摆摆手:“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林翔宇和凤歌两人还把他扶上车。 随从们又在窃窃私语:“这也行。” “莫不是要四飞?” “看不出来,真不愧是知县,真大方。” 凤歌上车之后,看着林翔宇,温柔一笑:“你真是个好人,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翔宇整个人好像飘着似的,坐回马车驾驶位,美滋滋的开始驾车,而金璜的白眼快要飞上天去了。 娇滴滴的声音,白莲花一般的微笑,随从们顿时明白林翔宇为什么全身酥成这样了,面对这样的美人儿,还有什么不满? 当然是原谅她啦! 雷烈看着金璜的模样,笑道:“姑娘不是说要来踏青,如何还没见着青,就要回程了?” “踏青、踏青,你瞎啊,这个季节哪来的青!我是让这个书呆子来看看他的头上长了多少青草,都接天草原无穷碧了,怎么对那个女人还死心塌地的!!你们男人,都是好色之徒!”金璜气哼哼的,甩手跳上马车。 原来这个小妞根本不是来踏青,就是来捉奸的,只是没想到,林翔宇这么快就原谅这一对儿了,还亲自把他们给带回来,也难怪她一脸的气急败坏。 刚才凤歌与关林森出现的地方离韩王墓距离挺远,也有怪石飞瀑,还有一处小小山洞,的确是个偷情好去处。雷烈心里轻松许多,毕竟王爷还要留着林翔宇这个脓包做挡箭牌。 马车回程,金璜全程臭着脸,一副标准吃醋小女人的模样,现在雷烈等人也只是不紧不慢跟在马车后面,没有必要招惹的时候,就把烦恼留给林翔宇吧。 进城之后,先路过县衙,之后才是到律王府,凤歌想要扶关林森,他摇摇头:“他们在外面看着,腿麻这个理由现在不能用了。” 于是,关林森精神抖擞的跳下马车,雷烈下马笑道:“小兄弟艳福不浅,保重。” “哪有哪有,我和大小姐是清白的。”关林森一脸诚恳。 雷烈一拱手:“那不打扰了,告辞。” 他转身,悬于腰间的长剑“不经意”的抽上关林森的伤腿,那一下抽得又准又狠,若是不小心磕碰到,绝对不会这么重。 这是雷烈进行的最后一次测试。 “哎哟,对不住。”雷烈示意,左右两个随从过来替关林森揉腿,哪是揉腿,那力道,几乎能把皮给揉破。 雷烈仔细观察着关林森的表情,发现他除了嘻嘻哈哈做怕痒状之外,并无异状,又告了个罪,便离开了。 关林森走进后院的瞬间,伤腿一软,整个人便跪下了。 将凤歌吓了一大跳,金璜与林翔宇合力将他架进房中,躺下,都不用仔细看,伤口崩裂流出的血已经顺着腿流下来,林翔宇随手一抹,已是一片血红。 “没事,伤口刚才被那两个王八蛋弄裂了,再抹一回药就好。”关林森反倒过来安慰别人,他看着凤歌两腮紧绷,叹道:“对不起,我失职了,把我换了吧。” “不,我就要你!”凤歌声音坚定。 关林森刚想说话,就看见金璜捂着林翔宇的嘴巴,悄悄的拖出去,见他在看自己,金璜用口型说:“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在清醒的状态下,关林森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凤歌替她上药,说的是尊卑有别,昏迷时不知倒也罢了,若是现在还劳动大殿下,那就是罪该万死。 虽然关林森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凤歌怎么都觉得他是不好意思再让凤歌看见自己的身体,想想也是,再怎么强悍,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少年,还不够坦然,不然那些二十出头的郡王世子们,一个个眠花宿柳的,心里哪里还有*******后曾经问过她对这些世家子弟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当时她对这些小哥哥实在是熟悉的不行,他们的那些事迹甚至都是他们自己当做好事,主动宣扬出去的,怎么会喜欢。 现在凤歌觉得,还是眼前这个会害羞的关林森更可爱一些。 可惜,父皇母后一定不会同意,就算自己登基大宝,到时候大臣也不会同意,想想就很烦恼,算了,哪天看着有哪家姑娘不错,就送他一场美满姻缘好了。 将药瓶留下,关林森一副“你不出去我就不脱裤子不涂药”的贞烈模样,凤歌真怕他会流血而死,只得出去。 凤歌踏出房门,举目四望,无意间发现这几天,天气转暖,原本还是一片暗棕色的柳条,竟然已经生出了寸许长的嫩芽,那娇嫩的一抹绿,给这个小小的后院带来了些许春天的气息。 连带着凤歌的心情都飞扬了起来。 院子里又是安安静静,林翔宇在书房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金璜在与虎子玩扔球抓球的游戏。 “我给你丢出一个球,你给我捡回一个棍。你这只笨狗。”金璜一面唾弃着虎子,一面走向小木球飞过去的地方。 “咦?” 凤歌只听见她叫了一声,然后就不见了。 虎子无辜的蹲在草丛里,冲着地面叫两声,地下传来回音。 凤歌担心金璜出了什么事,刚向前走了几步,就看见金璜忽然从地底跃了出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皱着眉头一脸不高兴:“这还是县衙吗,怎么搞的跟山寨似的,到处都是地道。” 在书房里忙着的林翔宇听见动静也跑出来:“哎?怎么还有一个地道?”他的反应与凤歌一样,对于这条地道,他表示毫不知情。 “这块地方,原来是个放杂物的小间,后来没什么东西要放,我的卧室又漏雨,就拆了杂物间,得了砖头修卧室,这条地道应该是杂物间下面的。” 金璜无比同情的看着他,标准意义上的“拆了东墙补西墙”,知县大人怎么穷到这个份上了。 “每年拨给县衙的经费呢?”凤歌看着林翔宇,她可不想让父皇担着苛待官员的罪名,户部每年拨给各级地方的钱也不少。 林翔宇跳起来:“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可一文钱都没有贪污,根本就见不着钱,今年拨了两次款,我只看见一个数,就被律王府的人拿走了,说我们这是西南境,要加固城防,钱都被拿去修城墙了。” “那么多钱,都够给城墙包上一层铜皮了。”凤歌想起她看见的那些城墙,虽然不至于要倾塌,但也绝不像是近两年修缉过的模样,被风吹来的草籽在城墙缝里瘠薄的土壤里扎了根,长得还挺精神。 “我下去看看。”对机关暗道充满热情的林翔宇忽然发现自家又多了一个暗道的样子,就好像户部杜尚书发现国库又多了一处进项的可能。 点了根火把就要往下跳,根本也不管下面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林翔宇跳下去了。 金璜也跳下去了。 凤歌想了想,还是留在院子里,万一关林森有什么需要,也好照应他一二。 没想到,没等到关林森的需要,先看见一个小厮急匆匆的跑进来:“林知县呢?律王爷的二总管雷烈又来了。” “那请转告二总管,林知县出去了。”凤歌不慌不忙的回答道。 “没关系,本来也不是找他的,我就是来找姑娘你的。”人未到声先到,雷烈的嗓音从前院直穿到后院,他竟然就这么自顾自的走进来了。 当他走进来的时候,看见凤歌手里正拿着生肉逗虎子玩,那样的美人脸,那样的一手血腥,实在是太不相衬了。 听见脚步声,凤歌一抬头,微微笑道:“原来是雷二总管,失敬失敬,不知雷二总管找小女子有何贵干?” “没什么,只不过王爷家的二公子听说姑娘知书识理,近日二公子做了几篇新文章,府中老儒实在不堪讨教,不知姑娘是否可以为我家二公子参详参详。” 看着雷烈身后跟着的那许多人,凤歌心知今日不管她乐不乐意,都得去参详参详。 “也好,我一人在屋里闷也闷死了。”凤歌留了张字条,说明自己随二总管往王府去了,便离开县衙。 一顶小轿将她从角门送入,并没有惊动门口的那些等待送礼的人。 轿帘掀开,雷烈躬身道:“请姑娘下轿。” 这处花园比起县衙实在不是一个等级,不仅大,且花草繁茂,这样的早春时节,县衙里只有枯叶残荷,这里却是红梅、粉梅开得一树热闹,地上黄澄澄的一片迎春花,池塘中锦鲤游动,旁边还有衣着华贵的女眷向里投食,引得群鱼翻腾。 穿过月门,转过一道弯,这里忽然变得十分安静,小院里只有数杆翠竹,在风中摇动。 雷烈恭恭敬敬站在门口:“二公子,姑娘请来了。” 门应声而开,开门的是一个颜色俏丽的丫头,坐在宽大书桌后的,是一位身形单薄的公子,看起来比关林森大不了多少,只是皮肤毫无血色,惨白的很,脸上没有少年应有的阳光与英武之气。 凤歌听说过,这位二公子凤安年是早产儿,为了生他,律王妃还落下病根,最后早早辞世,王府上下宠得不行,父皇曾想封他一个什么,却被律王拒绝,说他身体受不了辛苦。 现在看来,他还真是受不得一点辛苦。 进门之后,雷烈低声催促凤歌给凤安年见礼,凤歌身为储君,岂能给王爷的公子见礼,她只装傻充愣,看着凤安年,笑道:“二公子,天气这么好,闷在屋里多没意思,不如出去玩?” 凤安年轻轻摇摇头:“我的腿不中用,出不去。”他看了一眼丫环,丫环会意,推动椅背,只听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原来那椅子装了两个轮子,凤安年就坐在这样的椅子上,被推到门口。 他望着门口阳光明媚,轻轻叹了一口气。 凤歌这才注意到,这个少年的双腿纤细的不似常人,与院中的竹子倒有几分相似,想来,是撑不起身体的重量。 第十九章 没想到这位二公子,竟然是个残疾,凤歌原本一肚子的气,忽然烟消云散了,虽然自己在深宫里,不能有半点行差踏错,但是至少还是能走能跳,像他这样,从未站起来,实在太可怜了。 “听说,你是林知县的亲戚?”凤安年问道。 凤歌一怔,心想你才是我亲戚。 见凤歌没有回答,凤安年皱眉看着雷烈,手掌重重拍在轮椅的扶手之上:“雷烈,你敢骗我!” 站在门外的雷烈忙跪下了:“是林知县亲口所说,小人不敢欺瞒二公子。” 反正现在林翔宇不在面前,就算林翔宇就站在面前,他也不敢把实话说出来,除非他不想在这丰县混了。 凤歌也不想给林翔宇找太多麻烦,她笑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听说二公子找我来是看文的?小女子很想看。” 雷烈松了一口气,看来赌对了,这个小丫头到底不是那种不懂眉眼高低的愣子,凤安年挥挥手:“退下吧。” 他很高兴的让丫环拿出一本手抄书:“还请姑娘雅鉴。” 凤歌翻开第一页,都说字如其人,满篇的字,纤细柔弱,还真符合这位凤安年表哥的模样,再看内容,满篇的伤春悲秋,竟比自己这个女孩子更娇柔几分。 难怪不敢给那些老儒看。 她耐着性子将一整本翻完,脑中却回忆起父皇看那些令他火大的奏折时,脸上不动声色的模样,父皇过的真苦啊。 到最后一篇翻完,凤歌不由为自己鼓掌,居然没有打呵欠,看来修养又进一步了,父皇一定会很骄傲。 “姑娘,觉得如何?”凤安年故作不经意的问道,其实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激动、期待,还有“夸我,快夸我。” 凤歌实在不善于当着别人的面给泼冷水,只是笑道:“文中的情感细腻,感人肺腑,公子对闺中女儿的细心体贴在字里行间如春雨滋润……” 还没等她把宫女们曾经捧过她的话全部背完,门就被推开了,一位华美的妇人走进来,见了凤歌,不由一愣:“你是谁?” 从这妇人的打扮来看,在王府里的地位应该不低,又直接闯入凤安年的书房不用通报,论身份显然是在凤安年之上,在王府里,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身份。 没错,绝对是凤安年的后妈。 果然,凤安年身旁的丫环齐齐行礼:“拜见夫人。” 凤歌不动声色,夫人,那就还不是王妃了?若是正经封了妃,那就是她名义上的婶婶,依家礼见一见也没什么,还只是个夫人,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凤安年虽站立不便,也点点头,做为行礼:“见过夫人。” 只有凤歌还是不动,夫人还没说话,一旁的丫环呵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见了夫人,还不下跪!” 凤安年不知凤歌在搞什么鬼,替她扯了个谎:“这位是京里来的玲珑才女,听闻她游历天下,正巧住在林知县府中,我才将她请了来,一同讨论诗词歌赋。” 以王爷庶子的身份,又是个残疾,讨论讨论诗词歌赋也无人可以指摘,凤安年示意凤歌赶紧行礼,凤歌只当做没看见。 她冷傲的看了那丫环一眼,又慢慢站起身,上上下下打量着那夫人,夫人被她看的浑身发毛,皱眉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凤歌嘴角微挑,双眼盯着那夫人的脖子,又叹道:“可惜,可惜。就差一点点。” 夫人被她说的一头雾水,不知所以,凤歌学着宫里小太监装神弄鬼时候的样子,有模有样的掐指算着什么,嘴皮子还动个不停,依稀能听见“归妹、火天大有”,夫人看着凤安年:“她在做什么?” 凤安年低声说:“这是六十四卦里的,玲珑才女这是在为夫人算卦。” “夫人,请借一步说话。”凤歌神叨叨的将夫人请到屋外,一双眼睛看着夫人:“不瞒夫人,这侧妃之位,只怕不容易。” “休要胡说,我从来不曾想过这些!”夫人的眼神有些慌乱,嘴上却不肯承认。 凤歌笑笑:“那便算我小人之心了,但是,夫人,虽然您淡泊名利,无欲无求,可是别人看夫人,却不是这样。夫人最得王爷宠,任是谁都觉得,夫人被封为王妃是迟早的事。何况……” 她向左右看看,神秘的说:“夫人有喜了是不是?” 那夫人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笑:“正是。” “夫人有子,得扎了多少人的眼?” 一通话说的夫人心惊不已,王府中的水有多深,她心里再清楚不过,凤歌看起来年纪并不大,看起来,夫人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稳妥,并不敢说什么。 凤歌低声道:“我承天机道人为师多年,习得观云望气之法,夫人命格为青鸾,正应王妃之位,但是这青鸾却带伤官,想要坐上青鸾之位,只怕要受不少磨难,一个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夫人当下对凤歌的所有怀疑都已解除,忙问道:“那可有破解之法?” “自然是有的,夫人要注意王爷行踪,王爷若是往西出城门,夫人就要小心了,西方白虎主兵戈,破青鸾云气,等王爷回来的时候,夫人就要一定要穿天蓝色,带云纹的衣服,还要配着白玉首饰,方可破解。” 凤歌的这些方法,又不用符,又不用香,夫人完全不担心会不会与巫术下毒有关系,当下便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这个淡泊名利,根本不想当王妃的夫人问道:“那么,不知这王府里的主家正位,要空悬多久?” 凤歌不语,只微笑看着夫人,心中也是一团乱:“我怎么知道,万一明天律王嘎嘣死了呢,万一明天你嘎嘣死了呢,说十年二十年好像也不太科学,你不是根本不想做正妃吗,怎么就问出口了呢,你要脸吗?” 夫人从腕间褪下一只晶莹碧润的镯子递在凤歌手上:“这个镯子,是我从娘家带来的陪嫁,姑娘天生丽质,戴上这镯子,更显明**人。” 凤歌接过这只镯子,拿在手上盘玩,心里也有了主意,对夫人说:“主位,必是有德者居之,妇人之德,当然是贤内助。王爷平日见了谁,去了哪儿,夫人当然都得知道,不然哪天王爷见了什么不识好歹的人,回家发火,夫人还不知避着些,迎面撞着,那不是冤得很?” “对对对,姑娘说的真对,”夫人似乎想起了什么,十分感慨,“前几天,王爷回来的时候,就气冲冲的,我去倒茶,王爷说我不知事,故意倒滚烫的茶。” “看看,对不对!如果夫人知道王爷那天见过什么人,哪还有这些事,肯定是那些人得罪了王爷,王爷才回来迁怒夫人的,夫人呐,您真是太可怜了。我替夫人不平呐!”凤歌眼珠一转,“那天王爷见的不知是什么人,夫人若是知道,说不定能出出气!” 夫人摇头:“不知道呀,只听王爷似乎说那些蛮子贪得无厌,也不知说的是谁。” 凤歌心中一动,笑道:“前车之鉴啊,王爷身边那些跟班的,都是顶顶要紧的人,夫人不妨对他们大方些,也免得总是无辜受累,对不对?” “对,对极了。”现在夫人几乎已经是将凤歌引为知音,恨不得拉着凤歌彻夜长谈,把她在王府里过得多苦多难,全部都对她说一遍。 凤歌对这些家长里短一点兴趣也没有,只得打着哈哈:“二公子该等急了,夫人也不用急于一时,过几日,夫人可以再来找我,到时候,我再为夫人算上一算,看看青鸾何时归于正位。” 夫人这才想起,这位玲珑才女是二公子凤安年的客人,就这么半路把人截走了,也着实不合适。 两人进屋,丫环们惊讶的发现,夫人特别亲热的拉着凤歌的手,又是嘱咐凤安年好好招待她,又命丫环去厨房端最好的果子糕点来。 “你们刚才说了些什么?”凤安年好奇的问。 凤歌笑道:“不过是一点闺中女子的私房话罢了。”她的眼睛却在几碟糕点上寻梭,水晶红枣糕,这个看起来不输宫里的,记得金璜喜欢吃栗子馅的东西,要是能帮她打个包就好了。 关林森不知道要不要吃点什么…… 凤歌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关林森喜欢吃什么,有一种挫败感,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暗卫喜欢吃什么。 以前听某位娘娘私下里说过,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 并且这位娘娘也是身体力行着这么做的,宫里的小厨房里隔三岔五的炖啊煮啊,弄一些名字一听就很吉利的菜,什么凤舞九天,喜鹊登枝,五福临门之类的……然后请父皇去吃。 可是父皇根本就不喜欢那些细巧精致的菜,每次从这位娘娘的宫里出来之后,都要吃些作法简单粗暴的烤串缓解一下心情。 想到这里,凤歌重重叹了一口气,要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当然是父皇每次都假装慈爱的探望凤歌,然后在丹凤殿里偷吃! 还不敢让皇后知道,宫人们去御膳房取肉串的时候,都说是大公主想要吃。 如今御膳房里所有人都知道,本朝储君是一个食量堪比成年男子的可怕幼女。 哎,父皇,我不要面子呀?! 凤安年亲手取了一块黄色的糕,递给凤歌:“姑娘请尝尝这个,这是我家新来的厨子制的,听说他是从宫里出来的御厨,做得一手好糕点,却不知怎的,不得圣心,被父王请进了府。” 当然不得圣心啦。 对外,父皇宣布不喜欢这种复杂而花巧的东西,因为戎马一生的先皇,今上的亲爹,凤歌的亲爷爷当众说过:在吃上面徒耗人工,是亡国之兆。 他本人也励行节约,就算半夜批奏折饿个半死,也不叫御膳房送东西,说是怕从此他们养成习惯,白白做了一桌东西备着,万一不吃,也就浪费了。 饿过几次之后,丹凤殿就多了一个小厨房,果然就有谏官劝阻,担心奢靡之风一开,上行下效,影响安定团结。 却被一脸郑重的皇帝陛下以“治大国如烹小鲜,储君需要慢慢领会这个道理”为由,给挡了。 虽然父皇想要吃烤肉的时候还是会找御膳房要,但是做个小点心什么的,还是可以自己处理的。 英明神武、霸气纵横的皇帝陛下喜欢吃甜食! 说出去可能都没有人相信! 凤歌端详着那块黄色的糕,看起来没什么特别,轻轻咬一口,却是细腻如膏,清甜可口,内里还夹着冰凉而香甜的酪。 外面这层糕应该是在蒸屉上蒸熟的,里面的酪一定是在冰窖制成,然后想办法塞进去的。 太过复杂,可惜,父皇是吃不到了,凤歌不由得为父皇悲惨的命运叹了口气。 本以为出宫游历的一年会是艰苦卓绝的一年,万万没想到,日子竟然过得这么快活,真是不想回去了呢。 凤安年看着凤歌的眼睛盯着糕点不放,不由笑道:“来人!” 有丫环应声,凤安年指着糕点:“按着这一模一样的,给姑娘装好。” “是。” 凤歌在心中唱歌跳舞、锣鼓喧天,面上依旧是风雷不惊。 后来,当今圣上亲拟的继位诏书上,别的溢美之词什么人品贵重、仁厚德沛都是废话,唯独一句“深肖朕躬”,这句是妥妥的写实,一点都不带吹的。 她淡然一笑:“二公子见笑了,我那义妹,自幼家贫,难得有些精致糕点,总是吃得特别香甜,看着着实可怜,我素日见到些好的,都会想着她。” ***** 身在地洞中的金璜重重打了一个喷嚏:“哎哟,这的土味太重了,鼻子好痒。” 说着就要用袖子擦,林翔宇赶紧拉住,从自己怀里掏出手帕递给她:“今天新拿的,我还没用过,你是个女孩子,就不能……”他看着金璜的眼神,赶紧改口:“大殿下又没少给你月钱,怎么这么邋遢。” “你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随身还带着这玩意儿。”金璜接过手帕,手感棉软,有皂角的香气,手帕一角还绣着一个小小的“林”字。 “啧啧,穷成这样,你还能这么讲究。” “这是家严家慈管束有方。”林翔宇不失时机的吹了一波自己的爹妈。 金璜擦了擦鼻子:“我没爹妈,记事起,就是师父把我养大的,该学文学文,该习武习武,只要死不了,怎么着都行。” 林翔宇为之语塞,不知应该说什么好,许久才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不知道……” 金璜像个男人似的,拍拍他的肩膀:“不要在意,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我也不觉得有什么美好,也不会觉得遗憾。如果注定失去,我希望永远不要发生。” 说着,她将林翔宇递来的那方手帕卷起,塞在自己的袖筒之中。 第二十章 这条地道比起入城的那条要长许多,走了不知多久,林翔宇觉得走得腿酸了,眼前仍是一片黑暗,只能看见被烛光照亮的一小块地方,前方遥遥不见洞口,他拖着脚步,呼喊着大步流星在前方的金璜:“慢点,慢点,我们歇一会儿吧。” 听着他呼哧带喘的声音,真的是不行了,金璜让他先回去,这一趟走得确实远了些,她将手中火把递给林翔宇:“你回去吧,小心别磕着。” “那你怎么办?”下来的时候,两人只带了一只火把。 金璜笑笑:“我又不像你这么没用。” 莫名被她嘲笑的林翔宇扁着嘴往回走,只听见身后金璜说:“跟厨房说,我要吃糖醋排骨。” *** 从地道里钻出来的林翔宇还没来得及掸去身上沾着的灰土,就听着前院一片热闹,不会是有什么人来告状了吧,他急匆匆的往前院一瞧,发现平日门可罗雀的县衙门口,有好多人围观。 几辆大车停在门口,许多衣着统一的仆役恭恭敬敬对一架小轿内问道:“小姐,请问往哪儿搬?” 林翔宇向着一位看热闹的人问:“这是谁呀?” “这是我们林知县的……哎,不就是你的表妹吗?”那人发现跟自己说话的就是知县大人,觉得这位知县大人莫不是脑子有恙?连自家表妹都不认识。 轿帘掀开,凤歌从轿内走出来,指挥着那些人把东西往后院送过去。 仆役们抬着东西鱼贯而入,林翔宇表情僵硬的看着这壮观的送礼场景,牙疼似的哼哼:“大殿下,你可得为我作证,这可不是我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啊。” 凤歌抿嘴轻笑:“就你?堂堂王爷给你贿赂?你还能枉法?你能枉什么法?城门都叫不开的县令大人?” 一番话说到林翔宇心中最深最深的痛处,他苦着脸继续着着那些人往屋里搬东西,仿佛听见人群里有人说卖妹求荣,裙带关系什么什么的。 律王府的仆人们训练有素,搬东西的人虽多,却只有脚步声,放完东西,马上消失。 后院里除了多出一大堆东西之外,什么都没有改变。 算来,律王是凤歌的亲叔叔,叔叔送侄女东西,也没什么,但是林翔宇总觉得这么张扬,总归不是好事。 他想了又想,忍不住还是开口:“大殿下……” “叫我戈凤。” “……”凤歌,戈凤,这化名也太随意了吧!算了,这不重要。林翔宇决定继续他的进谏:“戈凤姑娘,这样大张旗鼓的收律王府过来的东西,是不是不太好?” 凤歌点点头:“的确不太好,你下次注意啊。” 林翔宇愣着眨了三次眼睛,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大殿下,你这样栽赃陷害微臣,是不是不太好。” “律王府的这些东西是送到哪的?” “县衙啊。” “那么知县大人是谁呀?” “我呀。” 凤歌满意的点点头:“你真聪明!”说着就要回房。 发现上当的林翔宇忙赶上前:“哎,不是。” 凤歌回头:“原来你不是知县?那就是不用给你发俸禄了?” “……” 在凤歌出现之前,林翔宇对宫里的女子,不,应该说世人对宫里的女子印象都是高贵、端庄、典雅……就是凤歌外表展现的样子。 但是,万万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表里不一的人,外具弱柳之姿,内有臭不要脸之性! “难道太学里教的不是仁义礼智信?”林翔宇绝望的看着掩上的房门,又看了看旁边堆得整整齐齐的箱笼,重重叹了口气。 凤歌又开了门,冲着他一笑:“那个放在最上面的食盒是给你的,快吃吧,放久了就不香了。” 接着,门又关上了。 食盒里放着十几样小巧精致的不同糕点,林翔宇拿了一块看起来最平淡无奇的馒头模样的东西,在嘴里却是香浓酥脆,完全与平日吃的馒头不一样。 斜刺里跑出来一个黑影,虎子蹲在地上摇着尾巴,默默看着它。 林翔宇随手取了一块,放在它面前,虎子不为所动,黑黑的眼睛还是直勾勾的看着他。 “好吧好吧,你自己挑。”林翔宇将食盒放在地上。 虎子扒拉扒拉,林翔宇嘟囔着:“狗比我还挑食。” 一锭银子,掉在地上。 形状奇特,似竹节,成色上佳,民间绝找不出相似的档次,唯有官银。 所谓官银,是每年由各级地方收上来的钱粮兑换为白银,倾注而制,每锭足有五十两,十分巨大,官银雪白,如雪似玉,因此又被称为“雪花银”,民间那些残碎银子边角的雪花银,那便是说着玩了。 只有涉及国之大事时,才会动用,比如修造河堤,比如修筑城池,比如征召军队,比如……与外邦贸易往来。 大恒的市井之间货币以铜为本位货币,若是拿着金银,反倒什么都买不来,还得去钱庄兑换,兑换则需要登记身份,因此,金银更多的是往里掺杂其他金属,做为簪环首饰之用。 这块竹节银,为什么会从律王府送来的食盒里掉出来?就算是给各级亲王、郡王的赏赐,也往往是古玩玉器,就算是金银,那也是金银器皿,绝不会是这样的银锭,官家也不会用竹节这种东西做银锭的模具。 林翔宇拿着银子,若有所思,凤歌换装出来,正巧看他蹲在地上的背影,与虎子大眼瞪小眼,她笑道:“怎么,你在跟狗抢食?” “这倒不是,是被银子硌了眼。”林翔宇站起身,将那枚竹节银交给凤歌,“这个锅我就不替你背了,背不动。这东西肯定是给你的。” 凤歌对官银略有耳闻,这是头一回看见真物,手中沉锭锭的一块,大概有二十两左右。 “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表示与我交好,为什么不坦荡荡的给我呢?”凤歌不解,还是想暗示什么。 食盒里的糕点被虎子扒得乱七八糟,落了一地,眼看着是不能吃了,凤歌抓着银子的手笼在袖中,对林翔宇说:“快把这些东西埋掉。” “为什么?” “你猜,要是金璜发现,有这么多精致的糕点,她却没吃着,她会怎么样?” 林翔宇的脑海中闪过金璜气急败坏的脸,也不敢假手他人,颠颠的去将这些糕点给埋在树下,就差唱一首:“糕灭团飞酥满天,饼消馒亡有谁怜……” 地上曾经有过食物的痕迹被消灭干净,林翔宇又进厨房嘱咐厨娘晚上做一碗糖醋排骨。 厨娘抱怨道:“林大爷,买菜钱不够了,往日这钱能买上半个月的菜呢,自打这两个姑娘来了,这才四天呢,就见底了。” “嘘,小声点,一会儿去找齐师爷支点就是了。” “我找过齐师爷了,齐师爷说,您这个月的俸禄早花完了,还剩十个大钱,还不够三顿的。” 清风习习,吹过林知县的两袖,飞扬着的袖摆,干干净净。 林翔宇站在院子里,大声对着凤歌的房间说:“我觉得,那锭竹节银,也许是上天见我工作认真勤勉,因而借神犬之爪,恩赐于我。” 门开了,凤歌换了身衣服出来,看着林翔宇,戏谑道:“意思是,不用给你俸禄了?每天都会有猫儿狗儿给你送银子的,如此甚好,吏部和户部都会很高兴的。” “别别别……”林翔宇连连摆手,“随便说说,这银子给我,我也不敢用啊,听说外国有个包公判案,经常会有一些什么乌盆啊、枕头啊,去找他申冤,你说,这会不会是有冤鬼附在银子里……” 凤歌觉得背后一阵恶寒,赶紧打断他:“金璜为什么还没回来,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然后杀人抛尸了?” “她?我!”再一次被栽赃的林翔宇指着自己,张口结舌。 西方的地平线吸尽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新月高悬在东方的天空,如同一把钩子,凤歌看着那金色的钩子,莫名的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厨娘那仿佛可以撕裂时空的大嗓门吼叫:“开饭啦!” 桌上放着四菜一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看起来很是丰盛。 醋溜小白菜、白水煮茄子、蒸南瓜、糖醋排骨,其中糖醋排骨只有两块。 汤是白菜梆子、茄子蒂、南瓜藤煮成一锅,清澈见底的汤中还沉着一根骨头,真的只是骨头,光溜溜,仿佛诏告天下:“能再扒下一根肉丝来,算我输!” 凤歌坐下,刚拿起筷子,又放下,摇头:“不行,金璜从来都不会错过晚饭的,她一定是出事了。” “吃完饭再去找。”林翔宇将糖醋排骨推到凤歌面前。 凤歌站起身:“你先吃吧,我不饿。” 走出房门,门口早已立着一人,挺直的身子,冷漠如玉雕般的脸,左手拿着一件厚斗篷,右手拿着已经点燃的松明火把。 关林森将厚斗篷递上:“我陪殿下同去。” 凤歌接过火把:“你的伤还没好,应该多休息。” “殿下,”关林森忽然单膝跪下,“臣知道,这一路保护殿下不力,竟使殿下几次陷入危险,殿下要惩罚,臣绝无怨言,但求殿下莫要轻易涉险,待京中派来替换的暗卫,再……” 凤歌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快起来,我从没说过要把你换掉。” “臣的职责就是保护殿下,请殿下允许臣履行职责。” 那张玉雕般的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眼皮低垂,将黑色的眸子掩去一半,夜凉如水,风一阵阵的刮过来,连凤歌都觉得有些寒意。 “先起来说话,你的伤还没好,跪在地上要落下病根的。”凤歌咬着嘴唇,“林翔宇会与我一同去,你不必担心。” 话一出口,她便有些后悔,带着这个文弱书生,实在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果然,关林森抬起头:“殿下若执意不允许臣前往,臣便只有根据暗卫工作条例规定,以死殉职。” 说着,袖中抖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就要向脖子上抹去,吓得凤歌叫道:“等等等,孤准了。” 关林森起身,跟在凤歌身后,凤歌皱着眉头:“暗卫工作条例还有这一条?我怎么没印象……一会儿回去翻翻。” 地道狭窄而幽长,林翔宇与关林森各自拿着一支松明火把,一前一后的将凤歌护在中间。走了很久,周围的环境还是没有一丁点变化,凤歌渐渐觉得腿很重,机械的向前迈着。 厚厚的土层将人世间所有的声音与光线全部隔绝,黑暗的空间里,只有脚步声轻轻响着,两团暖黄色的火光成为这片无尽黑暗中的异色。 凤歌从来没有在这样压抑的地方呆过,忽然想起宫里处罚一些做错了事的小宫女和小太监就是关在小黑屋,她一直觉得这处罚实在是太轻太轻,正好不用干活,哪里是处罚,根本就是放假。 现在她不这么想了,实在是太难受了。 走在前面的林翔宇忽然开口说话,他那低沉而柔和的声音在地道里响起,让凤歌精神为之一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实在太无聊了,我们一人讲一个故事吧。” 长长的无聊路上能有人说故事解闷,凤歌当然是十分赞成。 林翔宇开始说第一个故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有一个大户人家,家主已经有了一个美丽高贵的夫人,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可是,再恩爱,也终于敌不过时间,家主又娶了一位妾侍,这位妾侍除了美丽之外,更具妩媚妖娆,自从她也生下一个男孩子之后,便一心想要由妾转妻。”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故意在夫人卧室房前留下男人的鞋印,让家主对夫人产生怀疑,接着,夫人竟然出现怀孕的征兆,而此时,家里的一个仆人忽然消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接着,是许久的沉默,凤歌忍不住问道: “然后呢?” 第二十一章 林翔宇似乎吸了一口气:“那个大户人家岂能受得了这种事发生,如果报官,颜面何存。那位夫人忽然就病死了,据说是很厉害的传染病,因此,人一死,就烧了。” 对于这位夫人真正的死因,身在宫廷的凤歌自然是心知肚明的,她静静的等着林翔宇继续往下说。 “夫人死了以后,那个妾侍被扶正,过了没几天,那个妾侍忽然暴毙,她生下的儿子与大夫人生下的儿子,一起消失了。在大夫人周年祭日的时候,她的坟前忽然多了两个骨灰罐,一罐上面放着妾侍最喜欢的首饰,一罐上面放着小孩子的长命锁。” 林翔宇又是许久没有说话,凤歌又问:“然后呢?” “家主当然又四处寻找消失的大儿子,可是,却始终也没有找到。”林翔宇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妾侍和她的儿子都是大儿子杀的,你觉得,大儿子也做得太过份?” 凤歌沉吟许久,低声说:“想来那位大夫人,是被妾侍栽赃,至于那个消失的仆人,要么是被买通,要么也是被栽赃与主母私通,还被灭口。那位正夫人的病死,只怕也是受了家族中的私刑。” “看着母亲死在面前,一定很痛苦,但是我还是觉得,那个妾侍的儿子是无辜的,你不应该连小孩子都不放过。林知县……这案子如果还没过追溯期的话,你还是去自首吧。” “啊啊啊???”林翔宇惊讶的呼声忽然在地道里炸开般的反复回荡:“什么?什么?为什么我要自首?” 凤歌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宫里那些宫女啊太监啊,在说自己心事的时候,为了避嫌,也都假托是我同乡、我亲戚、我朋友、我曾经听说……其实都在说自己的事情,难道……这件事不是你自己的身世吗?” “当然不是啦!”林翔宇哭笑不得,他一面走一面扭回头对凤歌说:“你看我哪里像是能辣手杀人的样子?还杀了大的,捎带上小的……” “那这个大户人家的故事是你现编的?”凤歌完全不相信他能活灵活现的编出这样的故事,还是怀疑的看着他,“我听说,有的人在杀过人之后,心理发生变化,反倒变得胆小如鼠。” “我哪里胆小如鼠了!”林翔宇听了凤歌的话忍不住叫出声,却发现凤歌背后站着的关林森,冷着一张俊脸,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一把待出鞘的利刃,时刻干掉那些胆敢对大公主不敬的人。 林翔宇忽然满脸堆笑:“哎呀,那不是因为大殿下凤仪非凡,金璜姑娘气势迫人嘛……哎哟……” 一时不察,被脚下忽然出现的东西绊了一下,当时还没摔例,他为了稳住身形,向前踉跄着连冲了几步,最后,还是没稳住,整个人呈“大”字形,重重扑在地上。 “你没事吧。”凤歌被他一连串的动作以及最后惊天动地的一扑惊呆了。 火把被甩到前面,撞到了什么,被弹开,落在地上。 凤歌上前,林翔宇本以为她是过来扶自己的,正想着应该说什么感恩戴德的话,结果她就这么无视了他求救的目光,蹲下,捡起火把,继续往前走。 关林森目不斜视,紧跟着凤歌。 林翔宇只得认命的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凤歌指着前方的乱石堆说:“原来这里被堵上了,她来过这里,把石头扒开,爬过去的。” “真是一个执着的人。”林翔宇无奈的摇摇头,“要是这条道直通东海,她是不是也会一路走到海边才肯回头。” “这事,她还真做得出来。”凤歌拎起裙子,准备爬上乱石堆。 关林森上前:“殿下请让开。” 凤歌依言退开几步,关林森双手挥动几处,只见乱石滚落,原本仅够一人爬过的小洞,变得可以让人弯腰钻过去,虽然还是很逼仄,不过总比毫无形象的爬过去强些。 等等,暗卫的工作不是只用来救命吗,什么时候还管开路搭桥了? 当然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关林森一马当先钻过石洞,凤歌紧随,看见关林森对着她,伸出手,她不明所以,自顾自的从乱石堆成的石坡上下来了,没注意到关林森的眼里露出一抹失落。 再后面的林翔宇钻过来的时候,衣服被勾了一下,脚下又没站稳,大呼小叫的要摔下来,正巧关林森的手还没收回去,便扶了他一把。 林翔宇感恩戴德:“太谢谢这位侍卫大哥了。” 目睹了一切的凤歌十分困惑:“不仅管开路搭桥,还扶人?而且还什么人都扶?” 暗卫手册虽然不薄,但是凤歌一向觉得自己过目不忘,怎么好像从来没看过似的,果然要好好的再重新看一遍。 林翔宇决定继续强调一下自己的清白:“这个故事,那是我在做主簿的时候听来的。” “你原来在哪里做的主簿?”凤歌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有这等惨绝人寰的事件,心想回宫之后也许可以调到这个案卷来看看。 “到了。”在前方开道的关林森吐出两个字。 可是前方明明是一条死路,砖头砌成半圆形的墙,难道有机关? 想到这个可能,林翔宇激动的不能自己,在韩王墓没有来得及学习,这回一定不能错失良机。 “有机关……”林翔宇的后半句话卡在喉咙里,凤歌也十分为难。 两人齐齐抬头仰望。 满天星斗闪闪发光。 井底之蛙的视角,原来是这样啊,一定要写在今天的阅历日志里面。凤歌脑中跳出这样的想法,又马上挥去。 关林森几经纵跃已经跳出井口,一根粗大的麻绳垂了下来,尾部结实的打了一个结,凤歌用力扯了几下,没有散,林翔宇摸着下巴:“这是叫我们上吊的意思?” “你和金璜还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凤歌笑着摇摇头,一只脚踩在绳环里,双手紧紧抓着绳子,当她一切就绪之后,绳子缓缓上行,她时不时用脚点一下墙壁,以免整个人与墙面发生摩擦。 凤歌消失在井口之后,林翔宇伸着脖子仰望,等着绳环降下来,可是等到他脖子都痛了,也没有等到。 这是……被抛弃了吗? 他蹲在地上,低声哼唱着一首歌:“姑娘你好象一朵花,美丽的眼睛人人夸……你把我引到了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开啦……” “你在唱什么……”凤歌的脸忽然出现在井口,把他吓了一跳,接着绳环和另一根绳子一同被抛了下来。 凤歌大声说:“他说,把你拉上来超出了他的工作职责,让你自己上来。我拉不动你,就把绳子绕过一棵树,那个,你加油吧。” 看着手上的绳子,林翔宇顿悟了,他只得认命踩在绳环里,一面死命的拉着那根绳子。 脑中一时思绪万千: “绳子绕在树上的定滑轮不能减少拉起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量,如果这个滑轮是固定的,但是会动,应该能省一些力,能成三成还是五成,或是更多呢?如果多用几个动滑轮,能不能在省力的基础上再省力?” 最终,当他千辛万苦从井底爬上来之后,脑中所有的想法汇成一句话:“早知道晚上就不吃饭了。” 井外,是一片村庄。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子,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子或是麦子,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小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小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凤歌转头问林翔宇:“这是什么地方?人呢?” 林翔宇皱着眉头:“这里在丰县的西北面,离城门有十多里的距离。这一片,以前从来没听说有个村子啊。” “你身为丰县的知县,却不知道这里还有村子,岂不是失职?” 凤歌深知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个村子无声无息的存在过,又无声无息的搬空了,而知县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得不怀疑林翔宇是个无能。 林翔宇大叫冤枉:“现在我们是在与夏国的边境上啊,这村子还不定是谁家开的呢,说不定他们本来就是夏国的子民,后来因为我国得了这片地区,才搬回本国的呢?” 听起来似乎的确有点道理。 凤歌忽然想起:“在地下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能弄得清方向?” 难道林翔宇不是无能,而是天纵英才?有鸽子一般超级厉害的人体定位系统?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一个小巧的罗盘:“这是我自制的罗盘,就算是在磁山那种地方,也能测出东南西北!”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子深处走,有些房子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子里的房间大小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说,“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子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子。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说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子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收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收。 当然,这不是重点,所谓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重点是,这位杜老大人,生了一个女儿杜笑颜,而杜笑颜是当今皇后的闺中密友,当初一同在边塞军中遇上了当今圣上,于是,顺便一同嫁进宫去了。如今杜贵妃身无所出,也无意争宠,似乎她对皇后的兴趣比对皇帝的兴趣更大些。 而且,还生了一个儿子,杜书彦,凤歌在太学读书时的伴读,看起来是个温吞书生,私底下却出过不少鬼点子,现在已经与手中握有南方边境水军统辖权的镇南王之女莫璃郡主定了亲。 更别说整个杜氏家族那些枝枝叶叶的叔伯兄弟,还有各位嫁过来的媳妇的娘家势力,杜家一门,谁招惹的起。 想起站在朝堂上舌战群臣、胡子直翘的杜老大人,凤歌不由莞尔。 忽然听见关林森说:“有人在这里受伤。“ 他蹲在地上,仔细看着什么。 地上,有一滩暗色落在草叶之上,关林森的手指拈起一些:“新鲜的人血,这气味,血里还有些迷药。” 受伤的是谁?会是金璜吗?她还中了迷药?是谁下的手? 第二十二章 凤歌的心忽然揪起来,一路虽然只与金璜相处了十来天,但是,她对这个姑娘还有颇有好感的。如果她真的遭遇不幸……凤歌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去想这个可能性。 火把早已熄了,关林森只能借着黯淡的星光,勉强从地上分辨出渗在泥里的血迹,在一处房子边,他停下了脚步:“在这里,那个受伤的人被带走了。” 房子边的草地上,有明显被压过的痕迹,那个中了迷药还受伤的人,也许是体力不支,在这里倒下,草上也有一滩暗色的血迹。 关林森指着一个方向:“马蹄的方向是往那里去的。” “还愣着做什么,跟过去啊。”凤歌急切地催道。 林翔宇连忙阻止:“他们进了碧月石潭。” 所谓碧月石潭,没有一滴水,而是一片天然形成的乱石阵,就算是丰县当地人,也不会往那里跑,有人说那里有鬼,进去就会遇上鬼打墙出不来,也有人说那里是个天然的反八卦阵图,如果不懂奇门遁甲,进去就是个死。 看着凤歌着急的样子,林翔宇劝道:“大殿下不需要着急,对方没有将金姑娘当场杀掉而是带走,想来,也不会轻易杀了她。” “可是如果抓走她的人,想要逼问她什么,或者对她……”凤歌想到那种最不堪的可能,心里一阵一阵的发慌,手心湿滑,已是一层薄汗。 最后,她下定了决心:“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林翔宇好话说尽,也没能说服她,最终,他不得不扔下一句重话:“大殿下,你可知你是储君?是国本?如果你去了,万一有个好歹,万一有个闪失,整个大恒朝堂将会动荡不安,这一点,大殿下想过没有!” 凤歌咬牙:“我身为储君,却连一个女孩子都护不住,何谈将来能护住这万里江山!” 见怎么都拦不下她,林翔宇撩袍跪倒:“自古武死战,文死谏,今日若要微臣眼睁睁看着大殿下以身犯险,将来也没脸站在朝堂之上。如果大殿下一定要去,请踏着微臣的尸体过去。” 又!来!了! 关林森以死相逼刚刚过去不到半个时辰,这个看起来弱鸡一样的林翔宇也玩这一手。 凤歌气急,大恒皇朝并无逼死大臣的事,历代皇帝也从来没说过“再议此事者斩”之类的话,完全没有可供参考的先例,一时间,凤歌竟然想不到一个好主意可以解决这件事。 她感到很挫败,咬着嘴唇,靠在墙上生闷气。 荒村,风从破败的房屋中吹过,带起一阵啸声,仿如鬼哭。 “有人来了。”关林森低声说。 三人躲进了最近的一处废墟内,只见一小队排列整齐的人出现,连脚步声都是齐齐整整,十几个人的脚步声仿佛一个人。 他们径直走到演武场,为首那人不知说了些什么,这些人各自四散开,他们三人一组,进入不同的房子里,不知在找什么。 搜索的队伍很快就靠近了凤歌他们所躲藏的屋子。 凤歌甚至可以清楚的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上个月也这么突然半夜让我出来,结果管事的漏给我算了一天的夜班费,幸好有人给我做证,说能补上。” “我说哥哥啊,你就为了五个铜钱,得罪管事的,值得吗?你不知道,管事的可是二王子的小姨子的闺蜜的大姐夫。” “怕他?大不了不干了,少给老子一个字都不行!每次半夜三更突然找人都想着我,算钱的时候也没见多给我分点。” “不错啦,好歹没把你给分到刚才那队里,你看他们伤得多重。” 他们一边说,一边不知在翻找着什么东西,只听见水罐与锅碗都没有放过,连床板都掀起来了。 搜完了隔壁屋,他们说话的声音便向凤歌他们所在的地方过来了: “对啊,听说是在这遇上了个小妞,结果反倒被小妞伤了这么多人,听说那小妞可是厉害,中了涂了乌苏骨的箭,还能跑出好远,更厉害的是,居然凭空消失了……” “我听说这村子闹鬼,大半夜石磨会自己转,房子里还会忽闪忽闪的发光,你说那小妞会不会是鬼……啊……唔唔……” 关林森一手一个将两个人打晕在地,还有一个被林翔宇用水罐砸了一下脑袋,虽然没当场倒下,却也两眼发直,瞪着凤歌,林翔宇又重重的敲了他一下,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栽在地上。 这三人穿着的衣服是软甲,想来是斥候一类,关林森在他们的身上都搜出了腰牌,正面书着“平远侯,十六军,轻骑营,崔老六”,背面写着“身高六尺一寸,面白有须,脸宽五寸,眼距一寸,半截眉,肿眼泡。” “要不要记这么详细啊。”凤歌知道出入宫禁的腰牌上也有对持牌者的容貌描述,但是从来没想过在荒山野地也能捡到这样的牌子。 “他们是大夏平远侯的人。”看着腰牌,林翔宇的神色凝重。 凤歌忙问:“这平远侯,又是什么人?” “不知道。” 凤歌绝倒:“那你说的是什么?” “腰牌上这么写的。” “……”凤歌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不想再跟这个只会照着说明书读的男人说话。 原本想也许可以脱下这三个人的衣服混到这队人里,但是腰牌上写得这么详细,想混进去…… “你们俩干嘛?”凤歌惊愕的发现关林森和林翔宇在脱那三个人的衣服。 “一会儿穿上他们的衣服,混进去报个数,然后趁他们不注意再溜走,不然,他们发现队伍里少了三个人,一定会大举搜查,到时候我们就跑不掉了。” “可是这腰牌上……” 关林森取过她手上的腰牌,手指轻轻一抹,木屑如粉末一般纷纷扬扬落下,那块木质腰牌上,便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了。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小小的一只盒子,竟然装着一枝紫毫一瓶墨汁,他将毛笔在墨汁里浸了一浸,挥毫落墨,腰牌上很快就出现了符合他与关林森的相貌描述。 轮到写凤歌的时候,他有些为难:“大殿下相貌生得如此秀美,实在是太扎眼了。” 凤歌闻言,微微一笑:“好在随身带了些脂粉。” 岂止是带了“些”,看似小小一盒,摊开之后,五颜六色一大盘,凤歌手指灵活的在不同的颜色里挑来摸去,又在脸上拍拍打打,不多时,一个脸色发黄、粗眉豹眼,脸上满是风霜痕迹的矮个汉子便出现在他们面前。 “易容术……”林翔宇喃喃吐出两个字。 凤歌催促道:“这是每个女孩子都会的化妆术,你们这些男人不懂,赶紧写吧,他们好像要集合了。” 一切准备好之后,凤歌发现已经有人往空地上去了,她站起身:“咱们也过去吧。” 站在门口的关林森拉住她:“等一等,我们稍微晚一点再去,免得有多余时间让人问我们话,露出破绽。” 等到最后一拨人也从房子里出来之后,关林森才示意凤歌与林翔宇跟上,与另外三个人走在一起。 六个人一同回去,领队的军官扫了一眼,确定人数没错,便下令收队。 原计划是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走着走着,就忽然脱队。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你,个子这么矮,走后面做什么,站到前面来。”军官指着凤歌。 按说凤歌在女子中已经不算矮,但是比起那些个七尺男儿,还是要差一些。 好在这个军官也是临时带队,连木牌上的详细描述都没有查看,只是点了点人数。 并不知道自己带来的人已经被调了包,他只是有一些强迫症,看着身高最矮的凤歌卡在队尾倒数第二的位置,实在是看不下去。 他又重新将人按身高排了一遍,凤歌站在队伍的最前头,关林森站在队伍的倒数第五,林翔宇站在倒数第四,后面还有三个人。 看来,想要悄悄的消失,已经是不可能了。 关林森的手按在随身的长刀之上,准备抽出,他的手背却被身后的林翔宇按住。 他不明白林翔宇想做什么,但是,此时也无法开口询问,只得又将按在刀柄上的手缓缓松开。 走在前面的凤歌心里直打鼓,想回头看看林翔宇和关林森的情况,又不敢回头,最后就这么迈着整齐的步伐越走越远,她甚至一度认为自己这是要走到夏国境内去了。 又不知走了多远,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座关城,城墙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残破,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的战阵,城门也是破破烂烂,失掉的城门钉没有补上,不知道哪场战争留下的撞击痕迹清晰可见。 凤歌无意间一抬头,甚至在高处还有一枝羽箭插在上面没拔下来。 这也太随便了,军令驰坏至此,若这是夏国军队,倒真是大恒之福……福…… 幸灾乐祸的心情没有坚持很长时间,凤歌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她一抬头,发现前方低垂着的破破烂烂旗帜,仿佛是隶属于大恒西北关塞的北玄军的图案。 北玄军,是继寒山铁骑之后,镇守西北边境大军的名字。 大恒西北境地势极为重要,再向北一点点是兵强马壮的大燕国,向西一点点是有整个大陆最强的冶铁师与兵器打造技术的大夏国。 可以北玄军是大恒国挡在这两只最强军事强国之间的一道有力屏障。 也正因为北玄军的存在,西北境已经太平了几十年,每次大朝会的时候,兵部尚书冯瑞慈的汇报声音总是被大家遗忘,所有人,包括皇帝陛下的重点都在发展经济、国计民生上,就连工部尚书也会因为雨季和旱季的来临,而得到更多的重视。 天下许久不动兵戈,兵部也无法得到更多的经费支持,无论哪里需要用钱,户部第一个想的是缩减太常寺的开支,第二个便是缩减兵部了。 凤歌皱着眉头,心想现在天下太平还好,若是有一朝真的动起手来,这样的城墙,这样的城门,能挡得住什么?连只狗都挡不住! 一定是守将之过。 之前看身份识别牌写的那么详细,还以为是一个怎样严格管束的组织,没想到,根本就没有看身份识别牌,带出去二十四人,带回来二十四人,门口守卫的士兵就这么随便数了一下,便把所有人都放进去了。 进入关城之后,一队的人竟然就这么散开了,也没交待一下任务,也没有说点什么。 其他人都有自己的营帐,只剩下凤歌、关林森和林翔宇不知自己应该去哪里。但是大喇喇的站在空地上又实在太扎眼。 只得随便找个角落呆着,所幸这地方真是管得不严,连个巡逻的人都没有,只要想办法躲过门口的守卫,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出去了。 守卫有两人,站岗的时候也在聊着天,站姿更是松松垮垮,凤歌身边的宫女都站得比他们像样。 他们聊天的内容从今天晚上吃得太差,到好久没有吃到肉了,又跳到家里收成怎么样,又变成了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军心焕散,现在北玄军到底是谁在管!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父皇才行。 不,也许不止是北玄军如此,说不定整个大恒皇朝的军队都是这样,以为天下太平了是吗!教授凤歌的太傅可不是老朽腐儒,他早年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对凤歌说,哪有什么天下太平,不过是当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平衡,谁也不敢先动手,才有天下太平。 大恒的国土现在虽不及北燕大,但是占据了土地最富饶的地区,气候极好,比起苦寒的大燕国,干旱的大夏国,时不时来阵台风与海啸的东宁国,大恒简直安定的让人嫉妒。 律王府的那位夫人尚且知道被其他姬妾嫉妒不是好事,她们少不得要寻衅滋事,更何况一个国家。 现在凤歌亲眼看见自己国家的军队是这种模样,只得感叹要求每个储君出去游历一年的先皇真是太有见地了,如果父皇现在全套车驾仪仗的到这里来巡视,看见的一定是刀光闪闪,士兵刻苦训练的场景。 如果不亲眼看一看,只是在深宫之中听别人说,永远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样的。 “那边有人。”关林森指着在另一个黑暗的角落,有几个黑影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那里做什么。 难道是奸细。 第二十三章 关林森看出了她的想法,不待她下令,整个人如一道清风刮过,飘然落在那几个人的身后,看见他们手里拿着弓箭与短刀,嘴里还说着:“一会儿你去吸引注意力,张大哥藏在一边放箭,最后用刀一划,就完事了。” “你们想干什么。”关林森的声音忽然从他们背后响起,将他们吓了一大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其中一个胆子大些的上前询问:“这位兄弟看着眼生,不知是哪位伍长下面的?” 关林森没有回答,一双眼睛盯着他手里握着的短刀,那人注意到他的目光,赶紧将短刀收起来,笑道:“兄弟别误会,我们只是想偷偷出去打狐狸,这边晚上有很多沙狐出没,剥了皮,也能卖点钱,军饷这么久都没发,实在是没法跟家里交待啊。” “一起去。”关林森丢下三个字。 这些人当然不想让他去,但是既然被撞破行藏,万一他嚷起来,惊动了别人,到时候谁都出不去,大家赚不成,这就没意思了,只得答应。 关林森转头望着凤歌与林翔宇藏身的地方,示意他们过来。 那几个人见平空多出来三个人,有些为难:“这么多人啊。” “不多,你们五个,我们三个。”关林森将他们的计划简单的对凤歌和林翔宇说了一遍。 凤歌问道:“是出去会有问题?” “我们五个人出去,那可是请了守卫兄弟吃饭的,你们三个什么都没出……” 原来是嫌他们没有付出成本,在凤歌这里,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叫事。她众袖袋里摸出十文钱:“我们三个,十文。” 许久没有见过现钱的人,见着这十文,眼睛里都在放着光,嘴里还在说:“这么多人,打着狐狸怎么分,这沙狐也不是成群结队出来的,蹲一晚上可能也就三五只……” 还是钱的事。 林翔宇说:“我们不是想打沙狐的,我这大哥有个相好的姑娘,在前面的村子里,好几天没见着,想得慌。大家都是男人,行个方便。” “嘿嘿嘿,行行行,能不能带我们一起?” “我大哥跟她是真心的,你别满脑子的下流念头。你们好好的找你们的狐狸精去。” “成,说定了。走。” 几个人溜到大营门口,为首那人跟守门的士兵嘻笑一阵,果然就这么被放出去了。 “您三位自己慢慢玩。”那几人欢呼着奔向远处的戈壁抓狐狸去了。 从进入荒村开始就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松下来了,凤歌说:“看来金璜不是在军营里。” “就他们那样,还能抓着金姑娘?那可真是见鬼了。” “刚才也没来得及问问,他们半夜三更跑到荒村里到底是想找什么。”凤歌觉得这个地方越来越复杂了,她看着林翔宇:“你好像也不知道这里有个北玄军的关城?” 林翔宇抬头看着浩瀚星空:“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算了,我看你也根本不想进工部,您就在这边当知县当到死吧。”凤歌举步向前。 “哎别别别,”林翔宇赶紧屁颠颠的跟上去,“北玄军这个关城,我是真不太清楚,军队的事情,都是兵部直管调动,也不在我的行政管辖范围之内,就算有些来往,那也是跟律王爷来往,哪里轮到我呢。” 凤歌大怒,转头看着他:“要你何用!我看还不如把丰县的知县之职直接取消,朝廷还能少付一份俸禄。” “大殿下息怒,”一直没开口的关林森平静的说:“林知县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方才在队伍中,微臣错把那队士兵当成夏国细作,几乎取了他们性命,好在林知县及时阻止了我,才没有酿成大错。” “哦?”凤歌怀疑的看着林翔宇。 难得这个木头样的人都会出声为自己说话,林翔宇岂能不赶紧跟上,知县的俸禄再怎么不高,总比没有的强不是?何况,天天闲得无所事事,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的好事,在别处那是绝对找不着的了。 “我是从他们走路的姿势看出来的,他们走路时,手指都是这样的。”林翔宇比划了一下,双手握拳,拇指正正的卡在食指的第一个指节缝处。 他又继续说:“寒山铁骑当初军纪极严,军容整齐,他们所有的士兵,平日里走路,手都有标准的姿势,就是这样,与自由奔放的夏国和燕国不同。” “寒山铁骑已经撤编二十年了,你怎么知道?”凤歌看着他的表情,现在已经不只是怀疑了,几乎就是在看奸细的样子。 连带着关林森的眼神都变冷了几分。 吓得林翔宇赶紧解释:“我不是说过我家就是边塞的嘛,寒山铁骑就在我们那边驻扎,我们这些孩子平时没事干就会看他们操练,也会跟着学,有一回,我们学他们走路的时候被他们发现了,有一个看起来很可怕的铁面将军过来,专门矫正我们的姿势,所以才记得这么清楚。” 凤歌想想,的确也是自己太多心了,官员任免前,吏部都会对这个人进行详尽的调查,林翔宇到底是什么人,肯定已经查过了。 “也许他们是寒山铁骑撤编后,才被编入北玄军的,虽然军纪荡然无存,不过,走路的姿势倒是保持下来了。麒麟将军要是知道他死后,部下沦落至此,想必也会英灵难安吧。” 凤歌心里不由一阵难过。 在一旁警戒的关林森一面望着军营的方向,一面说:“兵是由将带的,只要为将者是狮子,士兵就绝不会是兔。根源,还是在统军之将的身上。” 此时却听见远处的戈壁上传来人声马嘶,关林森低声道:“趴下。” 这里正好是在山丘的阴影里,趴下之后,几乎与地上的砾石融为一体。 “报告萧副将,没找到。” 凤歌疑惑,他们这是要找什么。 只听见有人喝道:“说,那三个人呢!” 糟糕,原来是偷溜出来被发现了,这个关城的军纪不是很松吗,怎么还有人来抓偷溜出来的士兵? 凤歌只能看见有一个人端坐在马上,似乎在指示着让其他人四处找他们。 “别怕,只要不动,就不会被发现。” 不动,不动,我们都是木头人! 搜查的队伍越来越近,再近一点,就该被发现了,凤歌现在好希望自己会彻地之术,可以躲在地底下不被发现。 虽然现在是晚上,但是做这种梦,也是不可能被实现的。 那些士兵手中的火把燃烧的声音都能听见了! 忽然,大地在颤抖,那是马蹄踏在地上的声音。 一个声音在空旷的戈壁上回荡:“恒国的军队竟敢闯入大燕的国境!” 凤歌心里一惊。 自古以来,不管是什么时代,不管是什么国家,一个国家的人擅入另一个国家的国境,都会被视为对主权的挑衅。 而如果擅入者的身份,是身为国家暴力机构的代表——士兵,那么这件事就更大了。 凤歌心中一紧,以她看见的北玄营,现在只怕连几个占道经营的小贩都打不过,更何况是直接开战。 在成百上千的火把照耀下,凤歌看见对方阵营森列,大约有五十多人,长枪的枪尖与长刀的刀刃雪亮,反射着红色的火焰,兵戈未动,已是气势迫人。 步兵阵后有一人,高倨马上,看不清脸,他身后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上书着斗大的“高”字。 高,那是大燕的国姓,这样身份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西北边境,为什么又会半夜如此迅速的出现? 凤歌感受到一股阴谋的气息,却又说不上来,毕竟是自家士兵跑出去抓狐狸,才会误闯了对方的国境。 如果燕国人有心借这件事闹一闹,传出去也不算他们不宣而战,反倒是大恒会落他人口实,甚至是笑柄。 为了抓狐狸,搞出了两国之战。 凤歌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外交无小事。” 现在就看对方想要掀出多大的风浪了。 步兵阵从中分开,让出一条路,阵后那人纵马越众而出,北玄营中出来找回士兵的人中,也有一位骑马,看来是在场所有大恒士兵中地位最高的了。 北燕人的身高本就比大恒人的要高出一些,连马都比大恒的马要高大一些,现在两人对视,北燕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 他冷冷吐出几句标准的汉话:“你是何人?报上名来。” 那位骑士横枪于前,施以军中之礼,十分客气:“大恒国北玄营徐格将军麾下致果校尉,萧燕然。阁下是……” 骑在马上那人没说话,他身旁一个侍卫大声道:“大燕国高玄武亲王在此,还不下马!” “原来是亲王殿下。”萧燕然翻身下马,上前见礼,却听见对方侍卫大声喝道:“还不跪下。” 身后的大恒国士兵中传出骚动,萧燕然抬手,议论声立止。 只听他抱拳道:“我非燕国臣民,即便是我国陛下的使节行至贵国,朝堂之上,也不行拜礼。不知亲王殿下这个要求,可有依据?” 那侍卫大声道:“大恒士兵持械入我国境,意图侵略我大燕。你若不跪,便是确有此事!” 萧燕然一笑:“私自闯入贵国的士兵,我自会处理。阁下这般攀扯,过度解读,倒像是有心挑拨两国不和。” “大胆!你敢在亲王面前胡言乱语!”侍卫右手按在刀柄之上,“呛啷”的一声,将腰刀抽出,这一声就好像是个号令,在场所有燕国士兵同时拔刀出鞘,那整齐划一的声音,为军容原本就齐整的燕军更添了几分威慑力。 就连远观的凤歌,心中都不由一震。 萧燕然带出营的士兵只有十余人,由于是出来找人,因此连兵器都没带,连队伍都不是,三三两两分散站着。 可是他们每个人都站得笔直。 就好像只要一声令下,他们便会以死相拼。 那个侍卫冷笑:“就凭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乌合之众,也想与我大燕的霸刀一较高下?” 萧燕然微笑:“忘了向亲王殿下,这些乌合之众,原本都是寒山铁骑的士兵。” 在场的燕国士兵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们的表情却明明白白的泄露了他们内心的想法。 寒山铁骑,那个在北境的不败神话,当初北燕趁大恒国内局势不稳的时候,偷袭北域防线,却被人数远少于北燕军的寒山铁骑打了个措手不及,小小一座青川城,打了三年都没有打下来。 在北燕军中,有一个传说,寒山铁骑的人都得到了山神与河伯的庇佑。 守城如高山难越,进攻如洪水难防。 虽然如今寒山铁骑的名号已经永远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但是,当萧燕然轻描淡写提起这四个字的时候,却在每个北燕士兵的心中掀起滔天巨浪。 每个北燕士兵心中都在想:这些被神灵护佑的人,是自己手中的刀可以对付的吗? 军心竟然被四个字动摇,坐在马上的人冷哼一声,没有说话,也将北燕士兵的紧张压了下去。 一直由侍卫代传话的高玄武说话了:“将擅闯我国国境的人头留下,你们回去,便当此事没有发生过。”说完,侍卫将一柄刀扔了过来,落在萧燕然身边。 那个误入国境的士兵吓得腿发软,一下子没站稳,跪在地上,战栗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杀了他一个,免了两国争端,的确是很省事。 连他自己都想不出来,有什么让自己免死的可能。 萧燕然看着他,又看了看那把刀,身形微动,好像真的要将那把刀捡起来。 “慢着。”凤歌忍不住大喊一声,走了出去。 林翔宇甚至都来不及捂住她的嘴,在心里直跺脚:“我的大殿下哟,你平时不是很沉得住气吗,怎么这会儿冲动起来了,冲动是魔鬼,冲动有惩罚。”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关林森,关林森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变化,他就这么紧紧跟在凤歌后面,如同她强大的靠山,又好像惊涛骇浪中屹立不倒的桅杆。 “算了,舍命陪君子。”林翔宇嘟囔一声。 第二十四章 看着阴影中走出的三人,萧燕然也有些意外,却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凤歌走过来。 那个侍卫大笑道:“贵国的军队待遇这是有多差,这样瘦弱的人也能被征召入伍?这样的人,在我大燕,连伙头军都做不了。” “那当然,我要是在大燕,也就只能做做呼赤和元帅罢了。”凤歌反唇相讥。 呼赤和元帅,就是被寒山铁骑打趴的北境指挥官,最后因为打光了燕国北境最精锐部队,虽然所有的武将皆上书力保他,输给寒山铁骑不是他无能,而是那些恒国的士兵当真十分厉害,可是,死了那么多人,总该有个交待,最终北燕皇帝虽未杀他,他却因日夜悲愤忧郁,死在狱中。 这件事一直被燕国武将们视为奇耻大辱。 高玄武冷冷说:“本以为恒国军人都是勇武之人,没想到,尽是一些耍弄嘴皮子之辈。” “只怕你们耍不动嘴皮子,也打不过我们的人。”凤歌昂首一笑。 这是挑衅! 燕国士兵的眼中陡然升腾起了熊熊火焰。 “哦?”高玄武的眼睛扫视着在场的恒国士兵,“就凭你们几个?” 凤歌笑道:“亲王殿下站在我国领土上,出声挑衅,不知意欲何为,是想破坏两国签下的停战和约吗?” “你放屁!”站在高玄武身边的侍卫大声厉喝,“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根本就是颠倒黑白!” 凤歌背着双手,扬着头,懒懒的看着高玄武:“七十年前,燕国与恒国签下停战和约,约定西北境以孔雀河中心为界。” “不错!”高玄武点点头,“如今孔雀河已干涸,原河道,就在这里。” “是的,就在这里!你们现在是在属于我大恒国的半边河道上踩着!!”凤歌高声道。 高玄武眼睛微眯,看着凤歌:“你有什么证据?” 凤歌从站着的土坎上跳下来:“因为这里,就是孔雀河原来的河堤!孔雀河属于大燕的部分,在那里!” 她遥遥一指,不远处的沙丘在月光下泛着白色的光芒。 “你说是就是了吗!”那侍卫不服。 凤歌转头对林翔宇说:“给他们看证据。” 林翔宇蹲在地上,开始用手扒拉着土坎,黄沙飞扬,最后,露出了一块小小的,方方正正的石头,上面刻着一个数字“五”,再往下,是一条一条的横杠。 凤歌说:“这是我大恒国用于测量河水深度的石量,立于河堤之上。这里风沙肆虐,这根石量的大部分还在土下。当初孔雀河水在这里的河面宽度是一百丈有余,这个数据,想必贵国的水文资料上也有记载。” 说完之后,她看着燕国士兵的脚下:“现在站在第一排的各位,你们站着的是我大恒国的国土,不知各位手持武器,悍然闯入我国,意欲何为?” 凤歌一气将话全部说完,站在第一排的燕国士兵看着自己的脚下,不知如何是好。 “你怎么知道这些,到底是什么人!”高玄武指着凤歌。 凤歌的面目被遮在厚重的头盔之下,她看着脚下的石量:“我是一个一心想要考入工部,却因为算学不及格,连续三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流落西北的人。” “你是林翔宇?” 真正的林翔宇差点又坐回地上,怎么连北燕人都知道这个丢人现眼的事? “没想到,连亲王殿下都知道了。”凤歌长叹一声。 她话峰一转:“可惜,你却不是亲王殿下本人。” “你说什么?!”高坐在马上的人,眼神一变。 凤歌却十分轻松:“三年前,亲王殿下曾率燕国使节团曾经出使我国,想来,阁下当时也身在燕国使节团之中。只不过,亲王殿下的声音实在与阁下相去甚远。” “区区不才,当时正巧轮值诏令官,随侍在一旁,亲耳听过亲王殿下的声音。”凤歌一笑: “阁下虽为亲王殿下影子替身,却不能替亲王殿下开战吧?” “哈哈哈哈哈……”影子替身放声大笑,纵马一扬蹄,一起一落,马蹄下的石块被激起,笔直向凤歌射过去,若这一下子挨实了,虽不致命,也少不得头破血流。 站在一旁的关林森看似十分随意的抬手,那块拳头大的石子被牢牢捏在他右手的拇指与食指之间。 石子忽然碎成粉末,白灰飞了凤歌一脸,鼻子一痒,就要打喷嚏。刚才她故意粗着嗓子说话,勉强还可以假装是男人,可是打喷嚏的声音却是万万掩饰不了的。 林翔宇再娘炮,从生理上来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就在凤歌微微皱着鼻子,眼看着就要打出喷嚏的一瞬间,关林森的肚子忽然“咕噜”一声,接着,放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屁,那声音在空旷的戈壁上撞上石壁与沙山,还形成了余音绕梁的回音效果。 凤歌的喷嚏声早就被巨响遮盖得严严实实。 回音渐渐消失,一时间两方都十分安静,大家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关林森倒是坦荡的很:“对不住,晚上肉吃多了。” 看得出来,大家忍笑都忍的很辛苦。 萧燕然挥挥手:“既然今天晚上是一场误会,那就散了吧。” 影子点点头,燕国士兵收刀回鞘,转身,踏着整齐的步伐,消失在黑暗中。 在场所有恒国的士兵都大大松了一口气,本来难以收场,可能造成两国大战的事件,竟然是在屁声中就这么云淡风清的结束了。 “回营。”萧燕然挥手,他带出来的士兵迅速集结成行,不输燕军。那五个出来打狐狸的北玄军被押在中间。 凤歌正想就这么离开,却看见萧燕然看着她:“还有你们三个。” 该来的还是要来。 一行人浩浩荡荡,就这么回到北玄营中。 寒山铁骑,在三十年前,堪称大恒国的铜墙铁壁,大恒国中男儿,无一不以入寒山铁骑从军为荣,可是一夕之间,却风云突变,寒山铁骑兵败如山倒,而打输的原因是主帅贪功冒进。 幸得当今圣上,那时的太子,坐镇危局,力挽狂澜,再加之当时的兵部侍郎冯瑞慈相助,还有律王主动借出他的封地府兵勤王,才让北燕军队止步于国门。 大战之后,奖功惩过。 冯瑞慈升任兵部尚书,律王又得许多赏赐。 而刘觥弈,家眷尽数发配北疆冰雪之地,不过一年,便因不服当地水土气候,接连病故而亡。 从此,寒山铁骑被撤销,所有士兵被打乱编入各个不同的军中。 三十年前那一场磕磕绊绊,差点亡国的战争,反倒让四海之内各国不敢轻谈刀兵,恒国与燕国签定停战和平条约,平时边境上虽然没有少闹过,但是最终都会被定义为两国的边民,因为小事情,发生的小摩擦。 西北境这边犹为太平,因为多了个夏国,恒与燕要是认真的打起来,只怕高兴的是专门往各个国家卖兵器的夏国人。 凤歌想起夏国,就觉得心烦,明明卖的是兵器,却号称他们卖的不是可以杀人灭国的凶器,而是正义与和平、爱与友谊。 道理也是他们说的,大家手上都握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利器,谁都不敢打谁,可不就和平了。 那帮奸商,相比还是东宁国那些商人更纯粹一些。 这个萧燕然的身份,只怕也不像他说的那帮简单。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致果校尉,小时候在寒山铁骑里做马僮,哪来的本事让这些寒山旧部服服帖帖。 不过,既然他没有拆穿自己的身份,那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待以后相处熟了,再听真话不迟。 帐中的蜡烛结了一个大灯花,轻轻的爆开,帐中瞬间更明亮了些,凤歌想起北玄营中的情况,忍不住问道:“这个关城为什么会乱成这样,根本就没有人管。” “你说对了,就是没有人管,主帅桂德兴,说这里的条件太差,整日都在律王府中住着,十天半个月也不来关城一次,开头还每日认真操练,到后来,负责执掌军纪的人都高卧不起,谁还再管这事。” 凤歌睁大了眼睛:“你们可是在边境啊,这么随便,就不怕有一天燕国或夏国打过来吗?” “他们?别看他们现在不操练,但是如果屁股后面被人撵着跑,只怕比飞还快些。别看他们现在挥刀弄枪的姿势不对,到时候跪地投降的姿势一定特别标准。” 萧燕然说这些话的时候,虽是嘲讽与调侃,声音里却是满满的悲凉,在上的主帅不作为,他一个小小偏将,又能做什么呢。 “那你们这军营,也不能随便就可以任人进出,现在进的是我,哪天潜入的是敌人那该怎么办。”凤歌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感到深深的担忧。 “呵呵,管不得,桂德兴说了,我们在边境,就要多忍让一些,免得与他国发生纠纷,引动兵戈,致使国中黎民生灵涂炭。” 竟有这等厚颜无耻的说法!凤歌真是眼界大开。 “刚才那些北燕人,兵马来的那样快,阵势也很不寻常,这件事不一般。”凤歌想起刚才北燕步兵阵列,拔刀出鞘时的寒光四溢的模样,就好像马上就要真的两国开战似的。 只怕那几个出去抓狐狸的士兵,并不是无意进入北燕国境的。 “你们三个留在这里,等天亮,我送你们回去。”萧燕然站起身,向帐外走去。 凤歌问道:“去哪儿?” “去审审奸细。” “我也想去。”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 萧燕然皱眉:“你去做什么?” “做证人,我是他们给带出去的,做个污点证人也是可以的吧。” 看着她坚定的样子,萧燕然点点头:“也好,你们三个回营被大家看在眼里,无声无息的走了也不合适。” 正经应当执掌军纪的从七品翊麾校尉根本懒得管这事,还在睡觉。 由正七品的致果校尉萧燕然来管,虽然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军中从来职责分明,大概也就只有北玄营这种军纪松懈许久的地方才会有这样的奇闻。 既然是证人,凤歌等人也不得不跪在堂下,好在只是跪在一旁,并不是对任何人下跪,凤歌安慰自己,就算是父皇,登坛拜帅的时候,也得是真跪真拜,拜完了在帅坛上也只能坐在一旁,跪在军帐中也不算失了体面。 萧燕然端坐在军帐之中,两侧的军士站得笔直,凤歌不记得他们的容貌,但是,看这气势,也知道应该是随萧燕然一同出去找人的寒山铁骑旧部。 他们与北玄营中的其他人相比,真的是一股清流。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股清流,还能坚持多久。 那五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跪在地上,头如捣蒜,嘴里喊着求将军饶命。 萧燕然看着他们,问道:“张安,你们几个怎么知道那里有沙狐?” 那片开阔地由于是边界,所以操练从来不会往那里去,加之又着实荒凉,士兵们偷溜出去解闷,都是改服乔装,跑到丰县去吃喝一番,看看花花世界,绝不会往那鬼地方跑。 “是……是听人说的。” “什么人?” “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有一回,看见有人半夜拿着被打死的几只沙狐溜回来,说天一亮就去丰县换钱,一块沙狐皮能换五百文钱,我们这才动了心。” “再见着那个人,你还能认出来吗?” “当时天太黑,就说了几句话,他就走了,我们也没多问,脸都没看清,只记得个子挺高,对了,他说话声音有点特别,我可以模仿。” 说着,那个名叫张安的士兵清了清嗓子,声线变得清亮许多:“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连带着贪婪的语气,诱惑的意味,都模仿了个十足。 凤歌心想,这也真是个人才。 萧燕然点点头,吩咐一旁站着的士兵:“等天亮,点起全营所有人,让他们把这句话都说一遍。” 又对着跪在地上的张安一指:“你就站在一边,听着。” 第二十五章 寒山铁骑,在三十年前,堪称大恒国的铜墙铁壁,大恒国中男儿,无一不以入寒山铁骑从军为荣,可是一夕之间,却风云突变,寒山铁骑兵败如山倒,而打输的原因是主帅贪功冒进。 幸得当时在军中监军的太子殿下,坐镇危局,力挽狂澜,再加之当时的兵部侍郎冯瑞慈相助,还有律王主动借出他的封地府兵勤王,才让北燕军队止步于国门。 大战之后,奖功惩过。 冯瑞慈升任兵部尚书,律王又得许多赏赐。 而刘觥弈,家眷尽数发配北疆冰雪之地,不过一年,便因不服当地水土气候,接连病故而亡。 从此,寒山铁骑被撤销,所有士兵被打乱编入各个不同的军中。 三十年前那一场磕磕绊绊,差点亡国的战争,反倒让四海之内各国不敢轻谈刀兵,恒国与燕国签定停战和平条约,平时边境上虽然没有少闹过,但是最终都会被定义为两国的边民,因为小事情,发生的小摩擦。 西北境这边犹为太平,因为多了个夏国,恒与燕要是认真的打起来,只怕高兴的是专门往各个国家卖兵器的夏国人。 凤歌想起夏国,就觉得心烦,明明卖的是兵器,却号称他们卖的不是可以杀人灭国的凶器,而是正义与和平、爱与友谊。 道理也是他们说的,大家手上都握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利器,谁都不敢打谁,可不就和平了。 那帮奸商,相比还是东宁国那些商人更纯粹一些。 这个萧燕然的身份,只怕也不像他说的那帮简单。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致果校尉,小时候在寒山铁骑里做马僮,哪来的本事让这些寒山旧部服服帖帖。 不过,既然他没有拆穿自己的身份,那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待以后相处熟了,再听真话不迟。 帐中的蜡烛结了一个大灯花,轻轻的爆开,帐中瞬间更明亮了些,凤歌想起北玄营中的情况,忍不住问道:“这个关城为什么会乱成这样,根本就没有人管。” “你说对了,就是没有人管,主帅桂德兴,说这里的条件太差,整日都在律王府中住着,十天半个月也不来关城一次,开头还每日认真操练,到后来,负责执掌军纪的人都高卧不起,谁还再管这事。” 凤歌睁大了眼睛:“你们可是在边境啊,这么随便,就不怕有一天燕国或夏国打过来吗?” “他们?别看他们现在不操练,但是如果屁股后面被人撵着跑,只怕比飞还快些。别看他们现在挥刀弄枪的姿势不对,到时候跪地投降的姿势一定特别标准。” 萧燕然说这些话的时候,虽是嘲讽与调侃,声音里却是满满的悲凉,在上的主帅不作为,他一个小小偏将,又能做什么呢。 “那你们这军营,也不能随便就可以任人进出,现在进的是我,哪天潜入的是敌人那该怎么办。”凤歌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感到深深的担忧。 “呵呵,管不得,桂德兴说了,我们在边境,就要多忍让一些,免得与他国发生纠纷,引动兵戈,致使国中黎民生灵涂炭。” 竟有这等厚颜无耻的说法!凤歌真是眼界大开。 “刚才那些北燕人,兵马来的那样快,阵势也很不寻常,这件事不一般。”凤歌想起刚才北燕步兵阵列,拔刀出鞘时的寒光四溢的模样,就好像马上就要真的两国开战似的。 只怕那几个出去抓狐狸的士兵,并不是无意进入北燕国境的。 “你们三个留在这里,等天亮,我送你们回去。”萧燕然站起身,向帐外走去。 凤歌问道:“去哪儿?” “去审审奸细。” “我也想去。”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 萧燕然皱眉:“你去做什么?” “做证人,我是他们给带出去的,做个污点证人也是可以的吧。” 看着她坚定的样子,萧燕然点点头:“也好,你们三个回营被大家看在眼里,无声无息的走了也不合适。” 正经应当执掌军纪的从七品翊麾校尉根本懒得管这事,还在睡觉。 由正七品的致果校尉萧燕然来管,虽然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军中从来职责分明,大概也就只有北玄营这种军纪松懈许久的地方才会有这样的奇闻。 既然是证人,凤歌等人也不得不跪在堂下,好在只是跪在一旁,并不是对任何人下跪,凤歌安慰自己,就算是父皇,登坛拜帅的时候,也得是真跪真拜,拜完了在帅坛上也只能坐在一旁,跪在军帐中也不算失了体面。 萧燕然端坐在军帐之中,两侧的军士站得笔直,凤歌不记得他们的容貌,但是,看这气势,也知道应该是随萧燕然一同出去找人的寒山铁骑旧部。 他们与北玄营中的其他人相比,真的是一股清流。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股清流,还能坚持多久。 那五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跪在地上,头如捣蒜,嘴里喊着求将军饶命。 萧燕然看着他们,问道:“张安,你们几个怎么知道那里有沙狐?” 那片开阔地由于是边界,所以操练从来不会往那里去,加之又着实荒凉,士兵们偷溜出去解闷,都是改服乔装,跑到丰县去吃喝一番,看看花花世界,绝不会往那鬼地方跑。 “是……是听人说的。” “什么人?” “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有一回,看见有人半夜拿着被打死的几只沙狐溜回来,说天一亮就去丰县换钱,一块沙狐皮能换五百文钱,我们这才动了心。” “再见着那个人,你还能认出来吗?” “当时天太黑,就说了几句话,他就走了,我们也没多问,脸都没看清,只记得个子挺高,对了,他说话声音有点特别,我可以模仿。” 说着,那个名叫张安的士兵清了清嗓子,声线变得清亮许多:“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连带着贪婪的语气,诱惑的意味,都模仿了个十足。 凤歌心想,这也真是个人才。 萧燕然点点头,吩咐一旁站着的士兵:“现在,点起全营所有人,让他们把这句话都说一遍。” 刚交四更,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满营将士睡得正香,他们已经太平了太久太久,每天过着愉快的睡到自然醒的幸福生活。 现在这个幸福生活却被一通惊天动地的鼓声惊破,桴鼓相应,那密集的鼓点声,如同奔腾的马蹄踏在地面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营中甚至有人不知道这通鼓声代表着什么。 他们从各自的温软的床上爬起来,披上衣服,懒懒散散出营帐,张望着:“谁啊,半夜三更的敲什么鬼。” “就是,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等所有士兵从营中出来,忽然听见有人大声喝道:“所有人,按队站好。” 说话的是个什夫长,在营中算是个最基层的军官,而在北玄营,这种基层军官并没有实权,因此,一直以来,没有人把他们当做军官。 有人不满道:“站什么啊,有事赶紧说,,说完了爷还要回去睡觉。” “是谁说话!”萧燕然的声音,从高处的点将台传下来。 那人周围的士兵一听是致果校尉说话,赶紧离他远远的,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中间。 “以下犯上,不从号令,斩。”萧燕然的声音并不大,却在所有人心里炸开了。 大家以为萧燕然只不过是随便说说,没想到,真有两个人过来,将那人拖下去。 只听着那人在后面高一声低一声的又是大骂又是求饶,接着是一阵挣扎,他似乎还想跑,然后,是被按倒在地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被人捧上来,放在点将台前的地上。 这些从来没见过血腥的太平兵们,头一次见杀人,而且,还是自己人。 整个军营里一片安静,萧燕然在点将台上用手指敲击木制护栏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开始吧。” 什夫长大声喝道:“现在,从第一排,最左边一个人开始,每个人都说一遍‘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第一排说完,第二排继续,现在开始。” 所有士兵不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但是那个死不瞑目的血人头还在前面放着,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不就说句话么,犯不着为这事让人头落地。 张安一直没有反应,直到最后一个人说完,他摇摇头:“那个人不在队伍里。” “果然如此。”萧燕然点点头,他望着台下那些噤若寒蝉的士兵,朗声道:“近日营中混入奸细,从现在起,守卫必须严守法令,出入检视腰牌,任何人无令不得出营,违令者,斩!每日操练恢复,无故不出操者,鞭六十!” 萧燕然转身离开,凤歌与林翔宇在帐中等着,帐门一动,关林森的身影从帐外进来,依旧站在凤歌身后。 “有劳有劳,方才有没有伤着你?”从刚才到现在,萧燕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军中立威,从来都靠令行禁止,萧燕然知道这些兵平时散漫的很,要说激烈的反抗不至于,每每看着他们这种半死不活的惫懒模样,也着实气人。 但是法不则众,又不能一口气把所有人给处罚了,因此,在击鼓集合之前,凤歌提议“杀鸡儆猴”,本来林翔宇想要扮演那只鸡,故意挑事,给萧燕然一个处罚的理由。 却被凤歌拒绝了:“你的气焰不够嚣张,还是关林森去吧。” “他?平时打三棍子都放不出一个屁……”说到这里,林翔宇忽然闭嘴了,他想起了在茫茫戈壁上那声悠长的回响。 “你有意见吗?”凤歌问关林森,“违背你的工作条例吗?” 关林森摇头。 “你看,他这么木,怎么能演得像。”特别有表演欲望的林翔宇不甘角色被抢走,一个劲的挑刺。 “你行吗?”凤歌也有些担心,父皇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办砸了,也挺丢脸的。 关林森的表情,忽然生动起来,就好像冰河表面的冰层被砸开,露出底下奔腾不息的河水,斜挑的嘴角满写着傲慢,眼神充满了不屑,歪着头梗着脖子,嘴里吐出一句话:“哪来的王八羔子敢说老子的是非!” 就连凤歌,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关林森,凤歌知道关林森很厉害,但是从来没想过他这么厉害,将那不服管的劲表现的惟妙惟肖。 林翔宇自叹弗如,文人做久了,想憋出这样子,还是很有难度的。 当然他也没闲着,在极短的时间内,用泥巴搓了个人头出来,用黑色的布剪成头发的样子,最后浇上一瓢猪血。远看,几可以假乱真。 凤歌赞道:“做的真好。” “那当然,好歹我也收了那么多人偶,不敢说做得多精细,至少随便打一眼,也看不出来,等过段时间,我再练练手,保证在面前都看不出真假来。” 凤歌笑道:“那你还可以装上机关,能跑能走能端茶倒水,更好。” 没想到这无心的一句话,还真让林翔宇记在心里了。 想起此行目的,凤歌又担忧起金璜的安危,萧燕然命人找来前去搜索荒村的第一队队长,他身上包着绷带,入帐后就要见礼,萧燕然抬手免了:“你们在荒村遇到什么人了?” “我们先看见一个女人,在村子里转悠,问她是谁她也不答,出手就打,打伤了我们好些人,手下的兄弟寻思着她莫不是奸细,于是放了一箭,射中她的腿,想抓回来慢慢审,没想到,那小妞竟然还能跑。” “我们追着她转过一个墙角,就听见一阵马蹄声,那马跑得真快,先还能远远看着一个影子,然后连影子都没了。” 萧燕然点点头:“你这伤是她打的?” 那人羞愧的点点头,想来也不觉得被女人打成这样是多么光荣的事情。 “下去好好养伤吧。” 帐中的空气仿佛凝固,凤歌觉得颇为尴尬,金璜真是…… “要是把她找回来,一定让她向诸将士们赔罪。”凤歌不安的搓着衣角,“他们的医药费,我出。” 46 第二十六章 帐中的蜡烛流尽最后一滴烛泪,悠悠地冒出一缕白烟,无声无息的灭了。 光线陡然黯淡下来,站在沙盘旁的萧燕然抬起头来,望向帐外,天色已经渐明,与平日不同的是,今天的营中,响着士兵们列队的步伐声,虽然七零八落,但是迟练,总比不练的强。 萧燕然有一种感觉,大战迫在眉睫的感觉。 昨夜马上端坐之人虽然非高玄武本人,但是,已经足可证明,北燕人已经准备好挑起一场战争,这次没有成功,他们不会有太多耐心再等个三十年的,也许在三天后,也许就在今天。 “北燕人如果打过来,这里能顶住多久?”凤歌虽然不懂得战争,但是,以她在宫里丰富的作奸犯科经验,起了贼心,就算第一次失手,那么第二次出手也不会太久。除非第一次发现之后就被打个服服帖帖,彻底死了这条心。 萧燕然的眼睛盯着沙盘,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说:“还请姑娘早日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暗示已经足够明显,凤歌随口应了一声,算是回答他的好意。 北燕人贼心未死,等到时机成熟,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打。 如果这小小关城被破开,那么北燕人骑着快马奔到丰县,也只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情。 从未经历过战争的凤歌忽然觉得有点兴奋,甚至还有些期待,对她来说,战争是史书上记载着的血与火的浪漫,是智谋与勇武的交辉,是“黄沙百战穿金甲”,是“醉卧沙场君莫笑”,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走吧。”萧燕然命人牵来几匹马,要送他们回丰县。 宫中常打马球,凤歌飞身上马的姿势矫捷而潇洒,关林森如飞鸟般一起一落,也稳稳坐在马上,林翔宇则十分为难的看着马,他一脚踩在马镫上,一手死命扯着马缰绳,整个人半斜挂在马身上,那马被扯得十分不舒服,很不高兴的向前走了两步,吓得林翔宇大呼小叫。 旁边的士兵又托又扯,总算把知县大老爷给扶上了马,马唾弃的打了个响鼻以示不满,吓得林翔宇整个人僵在马上一动也不敢动,好像一尊大泥雕。 军营中哄然发出一阵大笑,林翔宇到底也算给这营中做了一点贡献,让头一回早起出操的士兵,找到了一点乐子。 萧燕然替他握着缰绳,四匹马就这么离开了营门。 出门前,轮值的士兵果然严格的遵守了刚刚颁下的条令,仔细检查了萧燕然的腰牌,还有凤歌等人持有的,盖着萧燕然印章的离营证明。 往丰县云的方向是东方,正好能看着一轮鲜红的朝阳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军营外那片被青色天光笼罩着的原野,渐渐地变得清晰。 马蹄下的青草溜溜的滑过去,凤歌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朝阳照在戈壁沙丘上,沙丘阴影所投之处,正是北燕的领土。 那里现在没有人,但是,如果大恒有人敢去踩一脚,会不会引来万箭齐发呢?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金璜啊金璜,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到了荒村,凤歌说:“就送到这里吧,我看北玄营里离了你是不成的。” 萧燕然看了看前面的路:“还有二十多里路,你们要走回去?” “嗯。”凤歌跳下马,示意关林森去把紧紧抱着马脖子的林翔宇给撕下来。 双脚站在地面上,林翔宇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活过来了,他知道凤歌想要走秘道,但是这条秘道,从这里直通城中,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迎着林翔宇的眼神,凤歌领会到他的意思,笑道:“如果萧将军都不可信,整个大恒也无人可信了。” “只不过,萧将军,你也没有说实话。”凤歌笑道,她的话更令萧燕然迷惑不解:“此话怎讲。” 凤歌笑道:“这片荒村,一直以来都是我大恒国的地界,怎么可能让夏国人在这里建了个村子,还屯兵?既然没有夏国人,那又哪来的夏国人的金银财宝。” “啊……是这样吗,我不过是听人说起,横竖兵卒也是闲着无事,不如出来转转,也算是给他们解闷。”萧燕然的嘴里依旧没有真话。 凤歌叹了口气:“其实你大可以不必这么防着我的,如果连我都要防着,那么大恒国,只怕也只有当今圣上不用防了。” 非常明显的暗示,萧燕然却只做不知,他带笑看着凤歌:“不知姑娘有何指教。” “我已经猜到昨晚你们在找什么了,如果你不想告诉我实话呢,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实话。”凤歌冲着他眨眨眼睛,“那,我们就正大光明的骑马走坦途吧。” “……萧将军,你就不能老实一点,面对你的真心吗,偶尔说说真话不会死的……”听着还要骑马,林翔宇的脸顿时皱成了一团,他眼巴巴的看着萧燕然。 萧燕然朗声长笑:“没想到,我竟然会说不过一个小丫头,好吧,我在找密道,进入丰县的密道。” 听他亲口承认了,凤歌笑意更盛:“嗯,我知道密道在哪里,还不止一条哟。萧将军,有没有兴趣陪我们一起走一趟?” 其实萧燕然找这处秘道已经不止一天两天了,如今得来全不废功夫,当然要去。 “马怎么办?”贫穷成习惯的林翔宇更关心这些昂贵的战略物资。 萧燕然拍了一下领头黑马的屁股,它“咴咴”的叫一声,便自己向军营的方向跑去,老马识途不是一个骗人的故事。 到了井下,萧燕然看着面前黑黢黢的洞口,感慨道:“原来是在这里,难怪总也找不到。” 最关心这条秘道的人,要数林翔宇,毕竟他天天就睡在秘道口,走在秘道口,他可不想哪天突然一大堆燕国士兵或是夏国士兵挥着刀枪就从他的床底下爬出来,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帐中的蜡烛流尽最后一滴烛泪,悠悠地冒出一缕白烟,无声无息的灭了。 光线陡然黯淡下来,站在沙盘旁的萧燕然抬起头来,望向帐外,天色已经渐明,与平日不同的是,今天的营中,响着士兵们列队的步伐声,虽然七零八落,但是迟练,总比不练的强。 萧燕然有一种感觉,大战迫在眉睫的感觉。 昨夜马上端坐之人虽然非高玄武本人,但是,已经足可证明,北燕人已经准备好挑起一场战争,这次没有成功,他们不会有太多耐心再等个三十年的,也许在三天后,也许就在今天。 “北燕人如果打过来,这里能顶住多久?”凤歌虽然不懂得战争,但是,以她在宫里丰富的作奸犯科经验,起了贼心,就算第一次失手,那么第二次出手也不会太久。除非第一次发现之后就被打个服服帖帖,彻底死了这条心。 萧燕然的眼睛盯着沙盘,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说:“还请姑娘早日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暗示已经足够明显,凤歌随口应了一声,算是回答他的好意。 北燕人贼心未死,等到时机成熟,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打。 如果这小小关城被破开,那么北燕人骑着快马奔到丰县,也只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情。 从未经历过战争的凤歌忽然觉得有点兴奋,甚至还有些期待,对她来说,战争是史书上记载着的血与火的浪漫,是智谋与勇武的交辉,是“黄沙百战穿金甲”,是“醉卧沙场君莫笑”,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走吧。”萧燕然命人牵来几匹马,要送他们回丰县。 宫中常打马球,凤歌飞身上马的姿势矫捷而潇洒,关林森如飞鸟般一起一落,也稳稳坐在马上,林翔宇则十分为难的看着马,他一脚踩在马镫上,一手死命扯着马缰绳,整个人半斜挂在马身上,那马被扯得十分不舒服,很不高兴的向前走了两步,吓得林翔宇大呼小叫。 旁边的士兵又托又扯,总算把知县大老爷给扶上了马,马唾弃的打了个响鼻以示不满,吓得林翔宇整个人僵在马上一动也不敢动,好像一尊大泥雕。 军营中哄然发出一阵大笑,林翔宇到底也算给这营中做了一点贡献,让头一回早起出操的士兵,找到了一点乐子。 萧燕然替他握着缰绳,四匹马就这么离开了营门。 出门前,轮值的士兵果然严格的遵守了刚刚颁下的条令,仔细检查了萧燕然的腰牌,还有凤歌等人持有的,盖着萧燕然印章的离营证明。 往丰县云的方向是东方,正好能看着一轮鲜红的朝阳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军营外那片被青色天光笼罩着的原野,渐渐地变得清晰。 马蹄下的青草溜溜的滑过去,凤歌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朝阳照在戈壁沙丘上,沙丘阴影所投之处,正是北燕的领土。 那里现在没有人,但是,如果大恒有人敢去踩一脚,会不会引来万箭齐发呢?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金璜啊金璜,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到了荒村,凤歌说:“就送到这里吧,我看北玄营里离了你是不成的。” 萧燕然看了看前面的路:“还有二十多里路,你们要走回去?” “嗯。”凤歌跳下马,示意关林森去把紧紧抱着马脖子的林翔宇给撕下来。 双脚站在地面上,林翔宇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活过来了,他知道凤歌想要走秘道,但是这条秘道,从这里直通城中,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迎着林翔宇的眼神,凤歌领会到他的意思,笑道:“如果萧将军都不可信,整个大恒也无人可信了。” “只不过,萧将军,你也没有说实话。”凤歌笑道,她的话更令萧燕然迷惑不解:“此话怎讲。” 凤歌笑道:“这片荒村,一直以来都是我大恒国的地界,怎么可能让夏国人在这里建了个村子,还屯兵?既然没有夏国人,那又哪来的夏国人的金银财宝。” “啊……是这样吗,我不过是听人说起,横竖兵卒也是闲着无事,不如出来转转,也算是给他们解闷。”萧燕然的嘴里依旧没有真话。 凤歌叹了口气:“其实你大可以不必这么防着我的,如果连我都要防着,那么大恒国,只怕也只有当今圣上不用防了。” 非常明显的暗示,萧燕然却只做不知,他带笑看着凤歌:“不知姑娘有何指教。” “我已经猜到昨晚你们在找什么了,如果你不想告诉我实话呢,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实话。”凤歌冲着他眨眨眼睛,“那,我们就正大光明的骑马走坦途吧。” “……萧将军,你就不能老实一点,面对你的真心吗,偶尔说说真话不会死的……”听着还要骑马,林翔宇的脸顿时皱成了一团,他眼巴巴的看着萧燕然。 萧燕然朗声长笑:“没想到,我竟然会说不过一个小丫头,好吧,我在找密道,进入丰县的密道。” 听他亲口承认了,凤歌笑意更盛:“嗯,我知道密道在哪里,还不止一条哟。萧将军,有没有兴趣陪我们一起走一趟?” 其实萧燕然找这处秘道已经不止一天两天了,如今得来全不废功夫,当然要去。 “马怎么办?”贫穷成习惯的林翔宇更关心这些昂贵的战略物资。 萧燕然拍了一下领头黑马的屁股,它“咴咴”的叫一声,便自己向军营的方向跑去,老马识途不是一个骗人的故事。 到了井下,萧燕然看着面前黑黢黢的洞口,感慨道:“原来是在这里,难怪总也找不到。” 最关心这条秘道的人,要数林翔宇,毕竟他天天就睡在秘道口,走在秘道口,他可不想哪天突然一大堆燕国士兵或是夏国士兵挥着刀枪就从他的床底下爬出来,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想着说不定哪个士兵手里拿着长矛从床底下的秘道出来,正好戳中自己的屁股,林翔宇心里便是一阵恶寒。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秘道啊?谁挖的?” 萧燕然说:“应该是丰县的第一任知县,崔峰。” 46 第二十七章 火把微微的光照着长而幽暗的地道。 不甘寂寞的林翔宇忍不住出声:“咱们来的时候说好一人说一个故事,我说过了,该谁了?” 关林森拿着火把走在前方:“我有祖训。” “什么祖训?” “轻易不说故事,说完,就要把面前的火灭掉……”他的声音飘飘乎乎的在地道里回荡,莫名的有一种幽冥地府的感觉。 林翔宇只觉得寒毛直竖:“算了,你别说了……”这个木头人说故事一定也挺无聊的。 他又看着凤歌,后者一本正经的说:“当然是新来的说。” 没人说话。 “说你呢,萧将军。” 萧燕然这才反应过来,他也挺乐意:“我要说的故事,就很久远了,那个时候,丰县还不是这样像样的城市。” 在百年前,各国尚未划定势力范围的时候,丰县,由于处在燕、夏、恒三国的边境,平时三不管,哪个国家想挑事的时候,就在丰县的边角上挥着旗子跑两圈。 三个国家的队伍彼此之间的直线距离绝不会超过10里地。 每天早上,北燕士兵喝完奶茶啃完饼子,小队长吆喝一声:“儿郎们,随我去健身。” 纵马而来,烟尘滚滚,拔起两国之间的界碑,向前推进了十里。 挖坑埋土插上界碑之后,便“轰隆隆”的回营准备午饭去了。 中午,吃完午饭的大恒校尉嚷嚷一句:“兄弟们,随我负重越野!”他们再将界碑拔起来,又向北燕的方向推进了十二里。 挖坑埋土插上界碑之后,就守在界碑边上。 每个人的额头上,还会勒根布条,上面写着:“来啊打我啊!”就坐等着北燕人过来。 下午,吃饱睡好的夏国人慢慢悠悠推着小车来了,小车上装着各种精良武器,刀枪剑戟斧钺勾叉,用着夏国特有的买卖小调悠长的喊着: “钢刀长剑红缨枪,铁叉金戟宣花斧,哎,腿收一下。” 傍晚的时候,北燕士兵又过来,先在夏国人的小摊上挑选武器,讨价还价一番。 “这刀子,砍石子都卷口!” “当初你卖这箭的时候,跟我说连姑娘的芳心都能射中,被射中的都能被带到老子身边!屁咧!老子昨天试了,连烤鸡都没带回来!我要退货!!怎么用的?当然就是在箭上绑着绳子,往烤鸡身上射啊!然后?然后烤鸡被伙头军端走了。” “当然要给我开个票,不开票怎么回去报销?” “不开票才便宜两文?不行,再多便宜一点。” “……” 大恒与北燕两国士兵,在面对夏国奸商的时候,偶尔还会结成短暂的联盟: “这把刀子哪能卖一百文!这样,每把二十文,我们买六把!” 看着时间差不多,两边统帅击鼓整队,士兵们各归各队,面对面站成两排,由今日的值日官开腔,接着,边境上就沸腾起来,互相骂对方不要脸,燕狗,恒猪……词穷之后便吐口水,做鬼脸,比谁尿得远。 夏国商人此时便会推着带有顶篷的小车,在战阵中穿梭,卖熟水、果汁、扇子、手巾…… 然后,两边隔着两丈远,开始埋锅做饭。 此时! 就是伙头军对阵的战场! 北燕的伙头军,一个蹲在旁边刨坑,挖了个沙土飞扬,另一个抄起斩骨刀,对着新鲜宰杀的羊肉,“乒乓哐哐”一通砍,大块大块的穿在红柳枝上。又是抹油又是抹盐,还撒了好些花花绿绿的香料,最后一根根挂在坑里,点上火,焖着,没一会儿,那烤羊肉的香气,还有“嗞嗞”冒油的声音,就从坑里满溢出来。 那浓烈的香气啊,在给戈壁上的风一吹,吹得三国都能闻着香味儿。 大恒国的伙头军也不服输,一把泼风刀,又削葱又切菜,削芋块还能给削出个百鸟朝凤来,一腔猪给做出了十八道菜,铺开比北燕来的人还多。 菜做完了,两边士兵还得对喊两嗓子:“就会吃烤肉,天天吃得你眼睛蹿火!” “整天吃这些娘们儿几几的花俏玩意儿,回家帮你娘绣花去吧!” 精于科技的夏国人开发出一种名为千里筒的东西,据说可以在千里之外就可以看见对方营地里的动静。 当然夏国人在宣传的时候有所夸大,不过看个两里地,那还是没有问题的。 在夏国人的忽悠下,大恒国先买了十架,每天趴在城头往北燕军营里看。 购买申请上写的是:用于查看敌国军事行动。 结果最后变成…… “赵大厨啊,你看,北燕人今天吃烤全羊哎,咱们多久没见肉了。” “快快,大家过来看,有个娘们儿!!!进他们将军的帐子里了!!外面还有好多人偷看!!” “哇,他们全进去了。” 原本厌烦巡逻值勤的大恒士兵,对执勤的积极性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就算没轮着自己,也会主动往城头上去。 大恒的城头整天黑压压的一堆士兵趴着,让北燕人感到心里发毛,他们又不知道大恒人在做什么,夏国人不失时机的向他们推销了一架千里筒,当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又买了夏国人的“防晒避沙全息保护色”屏风。 第二天一早,兴冲冲的大恒士兵拎着千里筒上城头的时候,却发现对面军营看不见了,茫茫戈壁上,只见竖着一排大字:“看你大爷的鸟!” 就这样,大恒国的千里筒没用了,北燕国的保护色屏风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只有夏国人结结实实赚了一笔,为他们开发新的技术提供了巨大的经费支持。 再往后,天下大势已定,北燕与大恒签定和平停战协议,确定两国以孔雀河中心为界,丰县被划进大恒境。 各自撤兵回家的那一天,两边士兵还聚了个餐,据说后来那两边伙头军的队长,解甲归田后,携手游历天下,寻找传说中的菜谱去了。 和平却总是短暂的。 就在大恒国刚建国二十年的时候,国内出现三王之乱,战后始终在西北境虎视眈眈的北燕人马上就率兵打了过来。 当初这里只有几个自然村落,连一个基本的防线都没有,全靠着一位名叫崔峰的里正,联合几个村的年轻人修筑工事,奋起反击,借用地利之便,将北燕人挡在了孔雀河的那边。 搭上了几万条人命,折腾了两年零七个月,朝廷在平息了内乱之后,才有空着手处理西北境的事端,修丰县县城,并任崔峰为知县,又派北玄营驻扎于此,所有自然村的村民,都搬入远离前线的丰县之内,过着安生的日子。 北玄营刚到的时候,并不是像现在这般的无能,与北燕人硬怼过几回。 有一回战事太烈,三面被围,补给与救援都跟不上,差点没扛过去,忽然有几队人马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关城,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为首那人,正是崔峰。 北玄营将军对他们的出现感到十分诧异,询问他们怎么能突破重围进来的。崔峰说,常年在边塞生活,从来就不相信什么和平协议,就猜着总有一天,会再起战火,因而留下的数条隐秘暗道备用,他将几处暗道出入口告知了这位将军。 只可惜这位北玄营将军没有来得及将这个秘密留下,便被调往北境雁翼关,并战死在那里,从此,暗道的事情,也只成为了北玄营中,只有几个老兵嘴里的传说,无人知晓到底在什么地方。 “没想到,却被你们几个误打误撞发现了。”萧燕然心情十分愉悦。 凤歌低声叹道:“我希望这辈子都用不上这条地道。” “人生不如意之事有八九,姑娘,想开点。” 没见过这么不会说话的人,凤歌瞪了他一眼,终于明白戏台上的将军为什么身上插满了旗子。 从地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已是上午,凤歌一夜未睡,实在是困得厉害,草草洗漱之后便去补眠,林翔宇带着萧燕然往自己卧室里去查看第二条地道。 路过的仆妇有看见的,又在嘀嘀咕咕: “你刚才看见了吗?” “这么大个活人,还能看不见?那小伙子,长得还挺俊俏,看起来比我们老爷英武多了。” “你说他跟老爷,是什么关系?” “还能是什么关系?都拉到卧室里去了,还关门,啧啧啧。” “那两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都不能满足他,啧啧啧。” “哎,说不定啊,是那两个大姑娘争大小,把老爷给惹毛了,一怒之下,不爱女人爱男人了呢?” “对哦!” 此时,身在地道的林翔宇与萧燕然已经听不见她们的闲言碎语,这条地道比起那一条来,短了许多,很快,便出城了。 “这个出口,与关城是完全两个方向。”林翔宇从地洞里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卧室床底的秘道比起那条往关城的秘道,要宽了许多,可容五人并排行进,萧燕然眺望着丰县,这里离丰县城墙很近,似乎只是为了出城。 林翔宇又跳回秘道:“回去吧,我猜,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丰县的城破,可以让更多的人从这条道跑出去,所以,才会宽许多。” 刚从床底下钻出来,林翔宇就听见有纷乱的脚步声往后院来了,齐书安的声音特别响亮:“大人,雷总管来啦。” “快快快,把你的软甲脱了!”林翔宇手忙脚乱把萧燕然身上的软甲扒下来往床底下丢。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朝臣之间不得往来,但是,六十年前的那场内乱,正是因为朝中文臣与边塞武将勾结而起,因此,这六十年以来,朝中的文臣与武将见面都是白眼以对,一说话就是互怼,生怕被人说两人关系匪浅。 当今圣上虽然时常在文臣与武将之间和稀泥,但是,似乎他也乐于见到这样的结果,并没有特别想要改变这样的局面。 林翔宇这个七品知县,与萧燕然这个七品校尉,现在正处在一个非常暧昧的状态中。 雷烈推门进来的时候,正看见林翔宇在系裤腰带,床上的被子隆起一个人的形状,他已经从下人嘴里听说林翔宇弄了个男人进屋,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林知县,好雅兴啊。” “嘿嘿,一点私人爱好。雷总管今天来,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就想问问戈凤姑娘在吗?二公子有诗文想要与戈姑娘讨论一番。” “哎呀,不巧,戈姑娘病了,还睡着呢。” 雷烈心生疑惑:“病了?瞧大夫了吗?” “昨晚她被风吹着了,一点风寒。吃了服药,发发汗也就好了。”林翔宇只希望他赶紧离开。 谁知雷烈一心想要显得自己做事积极主动,硬是请来了大夫,恰好凤歌一夜没睡,神情萎顿,脉象也确实弱了些,大夫也知道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面前,当然是能多坑一点银子是一点了。 大夫摸着胡子:“哎呀,姑娘身体气虚血弱,脾胃失调,加之风寒入体,经脉内湿气积聚,需要祛邪扶正为要。” 在场的人中,只有凤歌略通医术,知道他在胡说八道,说的都是些放之四海皆准的废话,她也懒得去戳穿,闭上眼睛,尽职尽责的做一个病人。 要来文房四宝,大夫大笔一挥,洋洋洒洒两页纸的药方:“照方抓药,一日两服即可。” 大夫一径去了,雷烈看了看方子,上面满是人参、灵芝等昂贵药材,他说:“整个丰县之内,也只有安家老铺有这些东西,我估摸着你也掏不出这许多钱来,这样,你随我一同去,到时候见了掌柜的,我对他说,把帐记在王府上就是。” 林翔宇当然知道凤歌根本不需要吃药,不过这些昂贵药材,他平时也真是买不起,现在既然有个冤大头表示要出钱,那不如就买回来囤着好了,说不定哪天就有用了呢? 安家老铺,那可是丰县响当当的老字号,据说有丰县县城的时候,安家药铺就开业了,这里的药材种类齐全,不输京师里的那些大铺子。 雷烈一踏进药铺,便大声说:“掌柜的,抓药。” 掌柜的认得他,忙亲自上前接过药方,一看里面人参等物,有些为难:“哎哟,雷总管,您来得不巧,小铺的人参沽清了。” 雷烈大声叫道:“什么?这丰县里能吃得起人参的也就那么两三家,你前天才跟我说进了两斤人参,今天就沽清了?难道谁家买了人参当柴烧不成?” “是那位客官,刚刚全买了。”掌柜的指了指人群里的一个高大背影。 雷烈皱眉:“林知县,你过去问问,他能不能让一些给你,照双倍价赔他。我在这等着掌柜的配其他药。” 林翔宇根本不想去,但是雷烈紧盯着不放,他也没办法,只得顺着那个背影离开的方向追过去。 那个男人,个子高,腿也长,林翔宇差一点就失去了他的行踪,好在转了个弯,就看见他推门进了一个小院。 林翔宇跟过去,发现那个小院门没有关,他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那个男人听见了,出来看着他: “你是谁?” 低沉的声音,加上那个男人整整高了他一个头,让林翔宇感到了十足的压迫感,他忙扯出一个笑容:“那个,刚才看见你买了好多人参,我家里也正好有人病了,就想问问,能不能把这人参随便让一点点给我?我可以按双倍给你钱,不让也没关系,我这就走……” 一口气说完,林翔宇转身就想溜走,却被那个男人喊住了:“喂。” “啊?” “可以给你一些,不要你钱,不过你能不能过来帮个忙?”那个男人望着屋里,“你帮我请个大夫来。” “啊?”林翔宇十分不解,药都抓了,才想起来请大夫,这是闹哪样?他问道:“这城里的大夫,术业有专攻,外伤的、内伤的、还有妇科的、小儿科的,各有所长,不知,你家的病人,是要瞧哪方面的病?” 那个男人说:“一直昏迷不醒,我用烟熏土法想让她醒来,还是不成,到底还是要请大夫。” “昏迷不醒的原因多了,可容我去看看?免得请错了大夫,耽误时间。”林翔宇说。 男人同意,让林翔宇进屋,林翔宇的眼睛第一眼看见床上躺着的人时,差点叫出声来,白净的皮肤,圆圆的脸,还有两弯上挑的眉毛,虽然眼睛闭着,但是一睁眼,那活络的眼睛就像她的主人似的一刻不歇,东瞧西看。 不是金璜,又是谁。 46 第二十八章 隐在暗处的关林森静静地守着凤歌,忽然闻见了隐隐的饭菜香气,他这才想起,已近午时,凤歌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便睡了,不知是否应该让她起来吃些东西再睡,免得乱了食序,伤及脾胃。 又怕她好梦正酣,要是就这么被叫起来,只怕起床气一堵,反倒什么都吃不下。不如先近前观察一下,他心念一动,便掠至床前,却见她眉头微皱,睡得不甚安稳,看来没有梦见什么好事,不如将她叫醒。 他刚想出声,却听见凤歌眼角滚下泪珠,口中低声道:“我会听话的,不要杀我。” 关林森不由一愣,不知她是梦见了什么可怖之事。 要说打打杀杀,他对自己有相当大的自信,父亲对他的五年计划也就是做一个称职合格的暗卫,然后等大殿下登基,再进一步谋得高位。 在离京之前,他都认为,自己只需要保护好凤歌的生命安全就可以了,没想到进了丰县之后,事情似乎有些变化,他一直坚守的暗卫守则已经被违背了不知道多少条。 现在的状况似乎还要哄一个正在哭泣的女孩子,而且还是在梦中哭泣的女孩子。 自己在七八岁之后,曾哭过一次,被父亲斥责男儿流血不流泪,哭哭啼啼成何体统,没仅没得到任何安慰,反倒被罚晚上不准吃饭,蹲了半个时辰的马步。 如果是金璜哭了,这手法兴许还可以,但是对凤歌这个香香软软的小姑娘,关林森实在做不出这样的事。他又努力回忆自己三四岁,还有随便大哭特权的时候,母亲是怎么安慰自己的。 稀奇记得,母亲将自己抱在怀里,轻轻的拍着背,在耳边柔声说:“宝宝乖,不哭不哭……” 还记得在那样的怀抱里,可以感到十分安心,也就渐渐平静下来了。 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不如,试试? 关林森轻轻环住凤歌,小心的不压着她,在她耳旁说:“宝宝乖,不哭不哭。” 眼前玉阶金殿,阶前左右两尊巨大的青铜博山炉正燃着从南方密林中采集来的最顶极香料——碧霄云顶香,整个大殿芬芳沁脾令人神清气爽、精神振奋,那袅袅飘飘的青烟,又将御座上端坐之人的神情遮得模糊不清。 “你无才无德,不堪大用,不能将大恒国交给你。”是父皇威严的声音。 凤歌只觉心脏猛然收紧,为什么一向疼爱自己的父皇会这么说? 满朝文武大臣,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令凤歌感到十分难堪。 母后呢,母后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凤歌急切的想要奔到后宫向母后寻找慰藉。 从来不出现在朝堂之上的母后,竟然从父皇的御座后一步步走出来,她看着凤歌:“你太令我失望了,身为大恒国储君,你竟然想与一个小小的暗卫结婚!你会使整个大恒国蒙羞,大陆上的所有国家都在看你的笑话。” 有内卫将关林森软弱无力的身体拖到殿上,手一松,他整个人便软软摔在地上,浑身是血,眼睛紧闭。 凤歌倒抽一口凉气,还没有反应过来,母后温柔地拥住她,在她耳边说:“你要以死谢罪。” 接着,凤歌便感到腹部一阵剧烈的疼痛,一柄雪亮的刀子插入了她的腹部,她不可置信的抬起头,看着母亲悲伤的眼睛,她哽咽着说:“我会听话的,不要杀我。” “大殿下,大殿下,快醒醒。大殿下,你怎么了!”关林森急切的声音在凤歌耳边响起,轻轻拍着她的脸庞。 凤歌眼睛微微睁开,看见关林森那张如玉雕一般俊朗的脸,完全不是梦中一脸血污的模样,她心中一松,没来由得忽然伸手抱紧关林森的脖子,大哭起来。 这下把关林森吓得更是要命,他小心将凤歌扶起,柔声问她到底怎么了。 凤歌身子一动,更觉得腹部疼痛难当,难道刚才被母后捅了一刀竟不是梦? 关林森见她脸色发白,又紧捂着腹部,将被子掀开一看,她身下的被褥已被鲜血染红。 “大殿下,你受伤了?”关林森这一惊非同小可,一路过来,他始终小心的护着凤歌,从未让她受到过一点点的伤害,到底是什么时候,她竟然受了这样重的伤,而自己却一点也不知道? “我去请大夫!”关林森转身就要奔出去找人。 却被凤歌一把扯住衣角,又推开:“不需要,你出去!” 声音颤抖,她紧紧压着腹部,憔悴无力的模样使得整个人看着好像一碰就要碎了。 手足无措的关林森不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敢与她说话,又怕出去之后,她的情况更糟,只得能站在一旁,看着她忍过这阵痛去。 缓过一口气,凤歌将粘在脸上的发丝捋到一旁,发现关林森竟然还站着没走,她有些哭笑不得:“你去跟厨房的刘大娘说,要碗红糖姜汤,快去。” 得了一声,关林森赶紧跑出去,刘大娘正在厨房里哼着小调切着葱,忽然发现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年轻人跑进来,长得真不错,她刚好见过林翔宇将萧燕然拉进房,不由脑中一跳:“知县大人最近越来越下流了。” “你是……”她看着一脸忧愁的关林森。 关林森压住心中剧烈的不安:“我家小姐,受伤了,说要一碗红糖姜汤。” “受伤?快去请大夫啊,要什么红糖姜汤。” “她不肯,流了好多血,可能伤到肚子了。”关林森对着刘大娘,示范了一下凤歌刚才的动作。 刘大娘恍然大悟:“哦哦。”接着她笑道:“小伙子,你还没娶媳妇吧?” “没有。”关林森不解为什么会说到这事上。 刘大娘一面切着姜片,丢下滚水,一面说:“等你再长大一些,就懂了。她没事的,你在这给我盯着火,我去看看她。” 说着,用皂胰子将手洗了两遍,摘下围裙丢给关林森,她便径直向凤歌房间走去。 关林森看了看灶火,又向凤歌的房间看了看,以他的职责来说,他应该如影随形守在凤歌身边,而不是守在灶火旁边。 万一刘大娘其实是个居心叵测的杀手,那自己真是万死也难辞其咎。 可是不看着火,又不好…… 正在两下为难之时,一条黑影慢慢悠悠的路过厨房门口,是黑狗虎子,他对着虎子招招手,虎子站在门口,向里张望,他过去将虎子抱进来,指着灶火,对虎子说:“盯着灶火,听懂了就摇尾巴。” 虎子看着他,舌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关林森从碗里找出一小块肉,丢在它的面前:“这是报酬。” “汪汪。”虎子低下头,一口将肉吃了,坐在地上,摇着尾巴,眼巴巴地看着他。 “答应的事要做到,不然把你做成狗肉汤。”他将围裙套在虎子的脖子上,赶在刘大娘进门之前,便已经跃到后窗,暗中观察着房内的一举一动,只要刘大娘有任何对凤歌不利的行为,他马上就可以出手。 刘大娘一进屋就看见凤歌整个人蜷缩在床上,一个枕头按在腹部,整个人冷汗直冒,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不由叹了一句:“哎,真是作孽啊。” 凤歌见了她,勉强想起身,却全身发软。 刘大娘手脚麻利的将一应物事准备齐全,对凤歌说:“姑娘勉强起来一下,将骑马布戴上,免得弄得一身血腥。” 凤歌害羞的接过,到床后的方便之所自己弄去了。 等她出来,刘大娘已经将弄脏的被褥全部换成新的,凤歌低声谢道:“有劳了。” 刘大娘叹了口气:“做女人啊,就是在这些事上吃亏,每月消耗着精神,也难怪外面许多要紧的事轮不着女人做,听说当今皇后当初是在边塞立功的奇女子,不知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她只顾着絮叨,凤歌听见了,也没有力气与她对话,依旧是蜷缩着。 “姑娘好生歇着,一会儿我就把姜汤给送来。”刘大娘出去了。 守在后窗的关林森看着全身弯曲如虾的凤歌,就好像疼在他身上一样。他希望凤歌可以告诉自己,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 以前曾听人说过“为你赴汤蹈火,再所不辞。”他只当说话的那人是个尽忠职守的人而已。 现在看着凤歌这般模样,若是能让她有些微好转,他也愿意,赴汤蹈火,再所不辞……恨不能以身相代。 可是,他现在,连她到底怎么了,都不知道。 关林森就这么揪着心,看着气息奄奄的凤歌,完全忘记了虎子,等他听见动静的时候,正看见刘大娘正挥着大扫把,追打着一只进入厨房禁地的黑狗。 虎子逃命速度比起北燕良驹只怕还快些,一晃眼,就消失在大门口。 端着姜汤出来的刘大娘转头看见关林森,皱着眉头:“叫你看着火,你跑哪儿去了!还让狗跑进来偷肉吃!长得这么俊的男人也靠不住!” 被好一通骂的关林森自知失职,也无可辩驳。 他身形微动,再次隐在暗处,至少,暗卫的工作要做好。 没一会儿,就听见有人跑进来,是林翔宇,他到凤歌房门前,瘦弱的他迎面与端着空碗出来的刘大娘撞了个正着,被肉墙般的刘大娘弹开,摔在地上。 “哦……我的鼻子……”林翔宇一手揉着鼻子,一手揉着屁股,也没心思听刘大娘说什么,看着凤歌,大声说:“看见金璜了。” 正痛得要死要活的凤歌听见金璜两个人,一个激灵:“人呢?” “昏迷着,在一个北燕人的手里。” 凤歌当时就要从床上起来,结果刚坐起来,又倒了下去,林翔宇吓了一大跳:“怎么了?” “没事,没事。”凤歌摆摆手,“女人家的一点小毛病罢了。她现在在哪?” 林翔宇到底是成年男子,一下子便明白她这是怎么了,也只得缓过口气:“她没事,那个北燕人没有要对她不利的意思,大殿下不要太着急。那个北燕人让我找个大夫替她看看。” “关林森。”凤歌唤了一声。 关林森的身影很快出现在房中,凤歌吩咐道:“你带着药,一起去看看。” “可是我的职责是守护着殿下……” 凤歌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我已经将《暗卫工作守则》又看了一遍,第二十七条第六款:主家吩咐,暗卫必须执行。” “我……” “快去。”凤歌又说了一遍,声音并没有提高,却有着不可拒绝的威慑,关林森只得低头:“是。” 关林森易容成中年男子,随着林翔宇找了大夫,三人便向着那处民宅过去。 “怎么请了两个?”那男人说。 林翔宇解释:“这两个都是丰县的杏林圣手,不分伯仲,于是一同请来了。” 进门之后,一通望闻问切下来,大夫摸着下巴上的山羊胡,似是十分为难的样子,末了,他摇摇头:“这姑娘的脉息十分奇怪,老夫也实在查探不出来原因啊。” “这姑娘的病症,我倒是曾经见过,”关林森又对那个高大的北燕男人说:“这是我家的祖传之秘,还请两位……”他又看了看那个大夫。 北燕男人应了一声,便出去了,那位大夫也出去了。 “他出去了。”关林森看着金璜,刚才明明脉象时强时弱,好像马上要进棺材的金璜,忽然睁开眼睛,转了两圈。 看着关林森:“你怎么来了?” “她很担心你。” “我没事,这男人叫高真北,北燕人,荒村里遇上的,只怕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且留在他身边探探情况,你们就当救不醒好了。”飞快的说完一通话,金璜又闭上眼睛,无知无觉状倒在床上。 关林森起身,叫高真北进来,只说这姑娘中了厉害的秘制迷药,需要等二十八天,由人体内自行循环而出,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做的事情。 “二十八天!岂不是要饿死了?!”高真北看着一动不动的金璜。 林翔宇端起一碗水,放在她唇边,轻轻倒入,金璜配合的动了两下嘴,咽了一些。 “还是能自主吞咽的,我可以……”林翔宇刚想说我可以天天过来喂她,没想到,高真北接过话头:“好的,没有问题,谢谢二位。” 说着便取出一串铜钱,搁在关林森的手中,又拿出略少一些的递给林翔宇:“谢谢,谢谢,慢走。”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林翔宇就被关林森半拖半拉的从院子里扯出来了,关林森压低了声音:“别露馅。” “可是,她一个人太危险了……”林翔宇忍不住回头往那屋里看了一眼,正看见高真北以极其亲密的姿势给她喂水,心里一阵酸意翻腾。 “她一个人不危险,加上你才危险。”关林森一点都没给他留面子,“她可比你想象的厉害多了。” 回到县衙后院,关林森将金璜的事告诉凤歌,她点点头:“金璜应该有什么发现,她一向有分寸,由着她去吧。林知县,把丰县历年来交纳的税赋给我拿来看看。” “现在?”林翔宇看着她虚弱的模样,十分怀疑她还有没有力气能把帐本给举起来。 凤歌点点头,坐起来:“找点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对了,你那三个人偶,还在吗?” “应该……在吧?”接连发生许多事,林翔宇已经好久没有去欣赏他的收藏了,突然被这么一问,竟然很不确定。 他跑出房门,片刻又慌慌张张跑回来:“没有了。” 凤歌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林翔宇被看得心里发毛,问道:“怎么了?” “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181. 第二十九章 柔软而微凉的春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十分舒适。 凤歌笑道:“林知县,你穿得很多吗,怎么额头上有汗了呢?” 自认识她以来,林翔宇只是在防着总是咋咋乎乎的金璜,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说起话来总是慢条斯理,处处留有余地的大殿下,竟然也有如此犀利的一面。 他不由自主向房门方向退了一步,眼角的余光却扫到一道黑影挡在了门口,关林森似乎只是不经意的站在那里,手里甚至还捏着一根刚刚长出嫩芽的柳条玩折着,但是他知道,如果想要硬闯出去,这个看起来沉默寡言的少年,绝不会就这么轻易让他过去。 方才那一退,正巧退到摆在屋子正中的八角桌边,林翔宇顺势坐下,伸手拿起茶壶,晃了晃,却没水,他笑道:“哎呀,看我这脑子,大殿下的房里竟然短了水,我这就去烧点水。” 说着又站起身,看着关林森:“麻烦让让,我这得给大殿下准备些茶水。” 关林森打开房门,林翔宇正想出去,却看见关林森对着门外吹了一声口哨,声音尖利,很快得到了回应,一只黑狗跑了出来,站在厨房门口,高举着扫把的刘大娘就跑了出来,虎子转身就跑,逃到凤歌门前。 刘大娘看见关林森正在站门口,她这才讪笑着放下扫把,关林森看着她:“虎子是我家小姐养的狗,以后它有什么不是之处,还请多担待,如果它偷吃了什么,我家小姐也会照价赔偿。现在麻烦刘大娘帮忙送壶茶来。” 之前送红糖姜汤的时候,凤歌非常大方的抓了一把钱塞给她,比她在这县衙后厨忙乎半个月还多,见是凤歌身边的俊哥儿要茶,她忙不迭的应了一声,小跑着去厨房倒了滚滚的一壶茶送过来。 看得林翔宇差点没蹲在地上哭起来,他来这县衙这么久,从没见刘大娘对他这么好过。 刘大妈不仅送来了热茶,还有瓜子青豆酥枣等零嘴小吃,看样子她以为他们在屋里这是在开茶话会。 深深感到人生不幸福的林翔宇长叹一声,混得这么差,还是照实说算了。 当初从京里到丰县,并不是像传言所说,由于考三次算学不过,而自请调到丰县做知县。 开玩笑,当时丰县是有知县的,虽然知县不过是个七品芝麻官,但是也是掌握一县民生,绝不是林翔宇这个小小的翰林说想要去当就能当的的。 何况,“当官要当京官”是所有当官人的共识,又不是去做封疆大吏,横行一方,一个有手掌重兵的王爷就在这个县里蹲着,处处掣肘,呆得也太难受了。 林翔宇抬头望着天花板:“丰县当时的知县对我说,这里风景独好,人人都爱机关术,对工科热情非常高涨,加之城防有律王的府兵负责,到了丰县做知县,就是做甩手掌柜,拿着朝廷的俸禄,干着自己的事,那小日子,别提有多美了。” 最后几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音都变了,差点就带着哭腔。 “为什么总有人想要欺骗我这个天真善良纯真的年轻人啊。”林翔宇拍着桌子。 上头拨下来的经费几乎全部都被律王府用种种理由刮走,征粮时要求多征的是律王府,积极响应朝廷号召的好名声归了律王,但是面对治下百姓一张臭脸的是林翔宇。 至今没被人用菜叶子和鸡蛋砸过头,都只能归功于百姓对食物十分珍稀,恰好丰县的城市卫生做得比较到位,在地上想捡个石子砖头什么的,也不容易。 就在他过得十分不开心的时候,忽然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人是林翔宇在翰林院混饭时,关系还不错的同僚杜书彦。 信件的内容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不过是一个同僚在安慰另一个主动跳进火坑的同僚放宽心,好好工作,积极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为陛下为大恒奉献青春与力量。 凤歌太熟悉杜书彦了,这个看起来总是带着温和笑意的男人,绝不会无缘无故写这种毫无意义的信,他是个连逛云香楼都经过严格计划与安排的人。 “他的信上具体说了什么?”凤歌问道。 林翔宇想了想:“他让我好好观察一下丰县的地形,说这里东边多山,西边又接着戈壁,曾经的界河孔雀河听说干了,这可能会引起边界纠纷,让我得空找人重新画一下边境的山川地形图。还有让我要仔细记录丰县百姓的收入与税赋情况,以及所有收到的朝廷拨款的数额。” 杜书彦的父亲,正是掌管着大恒国国库财富调配的户部尚书杜飞扬。 听到杜书彦的要求,凤歌微垂着眼皮,脑中飞速的转着,莫不是杜书彦发现了律王有敛财之实?因而要林翔宇收集资料? 这位老同学,身在翰林之位,操得心比她这个储君还要多,也许是替父分忧? 想到这里,凤歌在心中默默记下,未来自己登基之后,一定要给这位老同学一个位子,让他好好的发挥一下他的才干,在翰林院呆着,实在太浪费了。 接到信之后,林翔宇“以一个工科生的严谨与认真”对杜书彦所提到事情进行调查,果然发现,丰县的百姓所交的税赋中,竟然有三成是被额外征收的,他们只会抱怨朝廷压得负担太重,却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们应该给的。 就在林翔宇开始调查后,律王府的大总管找到他,说了一通忠君体国的大话,林翔宇还是没明白,最后是世子亲自出面,对他说,律王身为当今圣上的亲弟弟,就得做得比别人更好,所以,就是要多多的交,何况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远处就是边境,关城里的士兵都在用生命保护着百姓,所以,百姓其实并不是反感要多交税赋。 “那,杜书彦知道丰县百姓被多收税的事了吗?” 林翔宇扯扯嘴角:“我连放了三只信鸽出去,他都没有收到。” 然后,他的院子里时常出现血淋淋的猪头、死老鼠,吓跑了一干仆妇,就只有刘大娘、林大娘等几个见多识广的泼辣妇人留下来,当然,还趁机要求涨了一回薪水。 就算林翔宇再傻,也想到这些可怖的东西与自己的调查有关,他倒是不怕这些,打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武死战,文死谏,千古青史耻无名。 就在他发现自个儿送出去的三只信鸽的尸体,整整齐齐被吊在门口的时候,他愁的一夜没睡好,在床上翻来翻去,不结实的床板塌了,他也因此发现了床底下的那条秘道。 他从秘道直接出城,乔装打扮进京,将收集到的资料给了杜书彦,杜书彦也知道了他的境况,让他不要再查了,这件事且先搁置,也不要与王府的人再起冲突。 那会儿正好是正月十五,林翔宇为了向律王府示好,送了一轴自己画的画,然后,这卷画轴就出现在了律王府后门的垃圾筐里。 “那三个人偶,会是律王府的人做的吗?”林翔宇看着凤歌。 凤歌也不甚明白,这种巫蛊之术,说来神通广大,实则无稽之谈,除了给放娃娃的人惹麻烦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丢了就丢了吧,反正,里面最要紧的东西已经被取出来了。”凤歌笑道,她心里已经有了对策。 听着事的时候,注意力被分散,肚子也不是那么痛了,现在事情已有眉目,下腹部的坠痛胀痛又来了,她挥手令林翔宇出去,表示自己要歇一会儿。 林翔宇出去后,发现关林森竟然也跟了出来,他有些意外:“暗卫不是应该藏在暗处保护她的吗?”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大殿下她到底怎么了?”关林森的眉眼间写满了焦急,林翔宇的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咦,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 “来来来,我跟你说,是这样的……” 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就这样被一个成年男子带着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在男人们认真研究应该如何成为合格的女性之友时,凤歌的脑中却还在盘旋着刚才听见的事情。 巫蛊咒当今圣上、储君、王叔,那是满门抄斩的重罪。 如果那三个人皮娃娃是律王府的人送来栽赃给林翔宇,说明林翔宇最近一定又做了些什么事情触及了他们的利益,因此要用这等阴毒的手段。 如果栽赃,那就一定会故意被抓住,在起出贼赃的时候,再把那三张纸条给抖出来,到时候小偷再这么一招供,说那三个人偶是从林翔宇这里偷来的,那么…… 不对……凤歌脑中灵光一现。 那三张纸条上的生辰八字是真实的,而皇家的生辰八字并不是宣之于天下,那么,如果栽赃的人出现了,当众发现了那三张纸条,就说明,有皇室内部之人勾结作案。 原来这是一箭双雕之计,不只是林翔宇,还会有一个皇族之人会跟着一起玩完。 如果这个皇族的人玩完了,会是谁受益? 栽赃的人会是律王自己吗?他把自己的生辰八字写上去,玩这么大,又是想弄死谁呢? 凤歌忽然觉得头好重,劳心费神了一整天,终于在头晕和肚子痛的双重折磨之下,体力耗尽,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凤歌忽然醒了,下腹部的坠痛感已去,整个人轻松多了,在床上整整窝了一天一夜,腰背酸痛得很,她披衣起身,准备出去溜跶一圈。 万籁俱静的夜,只有书房还亮着灯光,凤歌悄悄接近,窗户开着,她看见林翔宇面前的桌上摊开着半卷地图,那是他通过亲自前往实地勘测,画出的地形图,内容之详细,完全可以做为军事之用。 他似乎已经结束了今天的任务,将手中的毛笔在水盂中晃了几下,他的眼睛就这么盯着毛笔,一眨也不眨,不知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那张平时总挂着无奈、无辜、可怜巴巴表情的脸,此时在柔和的烛光下看着倒颇有几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味道,不愧是翰林出身,与杜书彦的气质颇有几分相似。 过了许久,只听他发出悠悠一声长叹,将地图卷好收起,吹了蜡烛准备回去睡觉。 出门撞见凤歌,他跟见了鬼似的,整个人猛然向后倒退了十几步,直到贴在墙上,方才在凤歌心中建立起的温润如玉的君子模样,“卡嚓卡嚓”裂了个粉碎,“哗啦”撒了一地。 “干什么这么紧张,你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成?”凤歌笑道。 林翔宇听见她开口说话,才大大松了一口:“上回半夜……算了,不说了,吓死我了。幸好你那位暗卫兄弟出手才把我给救出来,刚才那一瞬间,又让我想起那天的事来,抱歉抱歉,是我唐突了。” 这几句话,让凤歌想起刚来县衙的那一晚,自己不知怎么中了邪似的,一点记忆也没有,最后的印象只是她缠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本以为是林翔宇,难道……竟然是关林森吗? 哦不……她对关林森到底做了些什么……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身为储君,做下的事,就要承担责任才是。 她回到房间,唤出关林森:“那天晚上,我对你做了什么?” 虽然不想提,不过身为暗卫,不可以对主家有所隐瞒,关林森将凤歌的所作所为,全部详尽的描述了一遍。 “大殿下一个大摧碑手将林知县按在墙上,接着一式飞燕凌空,跳在石头上,瞪着林知县,又是一式金丝小缠手贴紧他。” “属下将大殿下带回房间后,大殿下也是用了一招大摧碑手将属下按住,属下点住大殿下膻中、神厥、肩井三大穴道后,大殿下的双腿以双龙盘柱之势夹住属下的腰,然后,又是一招珍珠倒卷帘,将属下拉倒在床上。” 凤歌被这一大通功夫招式弄得头晕,完全不像自己想像中的那样下流嘛,这……这不就是过了几招而已吗?咦,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功夫了? 要不去问问林翔宇那天的真相? 算了,一个工科生,能说出来的东西也有限。 “嗯……反正,如果我那天把你怎么样了,没事,你告诉我,我会负责的。”凤歌躺回床上,飞快的说完这句话,用被子蒙着头,逃避。 许久,没有人说话,被子外的烛光被人吹灭,屋子里站的人,也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只留下满月的清辉,透过窗棂,洒满一屋的白霜。 再次醒来,天已大亮,凤歌却发现怀里多了个温温的、软软的东西,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虎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床上来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正瞅着她。 虎子见她醒了,伸出舌头对着她的脸重重舔了一下,兴奋的摇着尾巴,一脸“快夸我快夸我”的模样。 凤歌一拍床板,厉声喝道:“大胆小狗,竟敢偷偷爬床!” 虎子跳下床,乖乖在地上蹲着,一本正经坐得笔直——听训。 凤歌指着它:“未得召令,私自爬上孤家凤床,意欲何为?本以为你与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没想到,也是个为争荣夺宠不择手段,自甘下贱之辈。孤要罚你三个月不准吃肉!” 虎子眨巴眨巴眼睛,仰头向天,“嗷嗷”的叫了几声,那模样,真与孤狼啸月有几分相像。 凤歌刚才努力板着的脸,忽然崩坏了,忍不住笑出声来:“等你再长大个几岁,再这样叫两声,还算有点气势,现在倒像是撒娇。” 见她笑起来,虎子又臭不要脸的跳上去,缩在她怀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可是货真价实在撒娇了。 “好好好,乖乖乖,不罚不罚。”凤歌摸着它的脑袋,拍了拍:“去吧。” 此时厨房又飘出了饭菜的香气,虎子用爪子拨开门闩,又推开门,一溜烟跑出去,向着那梦想之地而去。 凤歌看着它远去的身影,忽然眉头一皱:“关林森!” “在。”关林森半跪的身影出现在屋子正中。 “半夜是你给它开的门!” 看见虎子拨门闩,她才想起,昨天临睡前,是她亲自放的门闩,就算狗子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从外面把门给打开。 关林森低头:“是。” 凤歌的脸色更加冰冷:“你执暗卫之责,负责孤的安全,你却在孤熟睡不知的时候,打开房门!放它进来!” 关林森紧抿着嘴,虽然他是好心,觉得凤歌与虎子已经这般亲近,林翔宇也说,这个时期的女孩子,就想抱着一个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所以,他才会想到放虎子进来,替她好好暖暖。 凤歌生气的看着他,恨恨的想着:“你怎么不解释呢,就会低着头!虎子都会撒娇!你连哄我高兴都不会吗!” 关林森哪知道她心里百转千回那么多,只说了句:“属下失职,请大殿下责罚。” 这下凤歌更生气了:“罚你三个月不准吃肉!” 话一出口,关林森愣了,凤歌自己忍不住掩住口,刚才说虎子说的太顺口了…… “看什么!虎子会讨饶,我不罚它!既然不罚它,孤说出去的话,总得找个人落实,不是你,还能是谁,难道是门闩吗?” 凤歌的右手紧紧捏着被角,都已经说的这么直白了,“虎子会讨饶,我不罚它”,你也说几句来听听嘛! 结果,关林森只是俯身一拜:“属下领罚。” 就……就不见了!!! 这算什么嘛! 凤歌气恼不已,将枕头砸在他藏身的地方。 74. 第三十章 万籁俱静的夜,凤歌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有一件事搁着。 虽然金璜说不用管她,她自己会搞定一切,但是就这么由着好歹是自己名义上的侍女,一个人在北燕人身边呆着,实在是令人放心不下,凤歌自己都说不清,到底是担心北燕人会对金璜有所不利,还是担心金璜搞出什么事情,直接影响两国邦交。 “你去看看。”凤歌唤来关林森,“悄悄地,别叫她知道。” 关林森领命而去,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凤歌又出了一会儿神,这么好用的手下,要是能掉下来万儿八千的多好啊。 “他听我的话,就是因为我是储君吗?如果我不是储君,不是未来的大恒国君,他还会在我身边吗?”凤歌想起刚刚自己对他的态度,不由一阵后悔,怎么忽然脾气就这么暴燥起来了,完全不符合在宫中呆了这么多年的教养啊,要是母后知道,少不得又要责怪她。 关林森心里是怎么想的呢?他会不会觉得我无理取闹?凤歌抱着枕头,心思飘乎不定,刚才明明可以好好说话的,哎呀,我刚才还嫌他不如狗会撒娇,他一定恨死我了。 此时凤歌懊恼万分,把自己与关林森的对话从头想了一遍,每一句话都让她想抽自己一巴掌:“谁许你这么讲话的,为君上者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反复检讨一番之后,凤歌陷入另一个难题,要不要去向关林森道歉。 就她印象里,父皇是从来没有向什么臣子道过歉的,但是,父皇也从来没有把哪个臣子骂做狗都不如呀…… 那母后这边有没有案例可供参考呢? 似乎也没有,母后治理六宫极严,所到之处,凤仪垂范,谁见了她都是毕躬毕敬,她只需要一个眼神,该打的就拖下去打,该罚的就记下来罚,完全不需要她说什么重话。 还是自己太不懂事,太年轻。 凤歌起身,拨亮蜡烛,在《阅历日志》上写道:“戒骄戒躁,口不择言有失体统,出口伤人悔之晚矣。” 看着这几行墨迹淋漓的字,她又是叹了口气。 原本以为一年的游历期很长,现在她觉得自己欠缺的还很多很多,除了对人生的经验,对世情艰难的实际感受,还有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样说话往来,都有很多要学的,如果父皇肯把游历期改成三年,那该多好啊。 收好《阅历日志》,林翔宇的书房里又传来了动静,他打翻了什么东西,发出重重的一声响,后院并没有人值夜,仆妇都各回各家去了,凤歌推门出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兴许可以帮上忙,却看见林翔宇站在池塘中央。 半夜三更! 林翔宇! 站在池塘中央! 不是栽了半截在水里,而是双脚如履平地那样站在水面上! 莫不是半夜见鬼了? 凤歌揉了揉眼睛,又瞪大了望过去,没错,是林翔宇的背影。 就这么站在池塘中央,晚风吹过,衣袂飞扬,满月的月光将他的身影倒映在水中,如同传说中的仙人,或者……来找替身的水鬼? 凤歌的反应已经比起很多人来强了许多,看着这样的场景,犹自保持镇定,没有尖叫也没有狂奔出去,或是拿起石子往池塘里砸,她就这么站着,轻轻叫了一声:“林翔宇?林知县?” 站在水面上的那个人慢慢转过来,这下可把冷静的凤歌吓得背后寒毛直竖,这哪里是林翔宇,这就是一个木头块,她终于爆发出一声尖叫:“啊!” “大殿下莫慌,莫慌。”书房里传出林翔宇的声音。 凤歌一声还未落,那个站在池塘中的木头块,疯狂的转动起来,把木头胳膊、木头腿,甩得到处都是,那颗做为脑袋的木球也被甩飞了出来,直奔凤歌的脸而来。 就在木球狠狠地砸上她挺翘的鼻子时,一枚袖箭从斜刺里飞来,将木球射偏,堪堪从她的脸颊擦过去,带起一缕头发,高高的飞起。 发丝尚未落下,关林森的身影已出现在三步之外,他恭敬的单膝跪下:“属下护驾来迟,大殿下受惊了。” “无妨。”凤歌摆摆手,心里却是一酸,关林森……跟她说话的口气怎么变得这么生疏,一定是真的生气了,好不容易才让他从那本死板的不近人情的暗卫工作守则里摆脱一二,现在又一夜回到从前,都是自己作的孽啊,唉。 林翔宇在书房里半天没出来,凤歌往书房门口一站,顿时原谅了他没有马上出来说明情况,房间里文书纸张洒了一地,那张看起来很重的桌子倒在地上,而林翔宇,则在这张桌子下面趴着,只露出了上半截身子。 “快把桌子抬起来。”凤歌急切地说着,自己亲自上手去抬,那巨大的实木书桌只微微晃了一下,被压在下面的林翔宇痛呼出声,显得痛苦非常。 关林森上前,似乎没怎么费力的样子,就将那张书桌给抬了起来,他想要再扶起林翔宇,林翔宇摆摆手:“起不来,腰,痛得厉害。” 难道他的腰椎……断了? 想到这种可能,凤歌也顾不得什么尊卑有别,上手将林翔宇的衣服掀起,只见腰上一片青紫,看起来十分可怖,凤歌不懂如何分辨骨伤,只听说过如果不懂的人随便去移动腰部受伤的人,会让他彻底变成瘫子。 此时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身为习武之人的关林森,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希望他不要这会儿跟她说什么暗卫工作守则,只管保护她的安全,而不管林翔宇的死活。凤歌也不希望对他再使用命令的口气,希望他自己能领会到精神。 很好,关林森果然领悟到凤歌眼神里的意思,他蹲下身子,仔细检查了林翔宇的腰,轻轻按了几下,林翔宇“嗷”的叫了一声,引得不知道躲在哪里的虎子也跟着“嗷”了一声做为呼应。 检查完毕,关林森说:“没什么,有点异位,正一下骨就好了。” “你会吗?” “不会,得找个大夫。” 半夜三更的,上哪儿去找骨科大夫,凤歌现在好希望自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可惜,也只是想想而已。 关林森将林翔宇背到卧床上趴着,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凤歌站起身:“我就不信,我用铜板去砸门,还有不开的!一吊钱砸不开,我就砸两吊!两吊砸不开,我就砸三吊!” 说着,她真就回房取了刚刚取出的五吊钱,昂首阔步的往街上走去。 顺着白天记忆中的路,她到了骨科大夫门前,开始敲门,里面传来了火气十足的一声:“半夜三更,敲你大爷的丧门星啊!” 凤歌坚定不移的继续敲,听见里面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人过来把门板给下了一道,刚要开口骂人,凤歌举起手中一吊钱:“林知县受伤了,劳烦大夫去看看。”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伸手也不能打给钱的人啊。 大夫的表情变得缓和下来:“啊,你看这大半夜的……我忙了整整一天了。” 第二吊钱,出现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快走,时间不等人,伤患要紧!”大夫伸手将两吊钱收下,转手交给了闻声而来的妻子:“我去给林知县看病,你把钱收好。” 大夫为林翔宇正骨,痛嚎之声响彻整个后院,虎子开头还陪着叫两声,后面也懒得叫了。 要死要活的折腾完,大夫又开出一张方子,吩咐将这些药材煮水,每天擦身,要用力擦,见红见汗为止。 大夫走后,凤歌看着林翔宇趴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样子,问道:“你那是在做什么?” 林翔宇有气无力哼哼着:“我上回得了一本机关人的书,说做出来的机关人,能跟真人一样,能走能动,能舞能打,要是真的能做成,往关城送去,代替边关的将士们守城,那该多好,可以减少死伤。” 从凤歌眼里,林翔宇看见了一行字“异想天开”,他忙解释:“据说国外已经有人成功了,我仔细看了一下原理,的确是可行的,只是,材料不好,发条受力过大,才会崩坏,大殿下不是也看见了,那个木人,是可以浮在水上的吗?如果有足够的推力,它还能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嗯,很好,等你伤好了以后,再认真研究好不好?现在,不要说话了,免得牵动伤处。”凤歌从林翔宇卧室出来之后,又向关林森问起金璜的情况。 “依旧躺在床上,不知是睡着了,还是装睡着。那个北燕人在外屋睡着,他身上有武功,属下怕惊动他,因此只远远的观察一阵,便回来了。” “嗯……”凤歌觉得这个“属下”听起来很刺耳,她期期艾艾道:“那个,我不是故意骂你的。” “嗯?”关林森的思维还留在查探金璜与高真北的事上,脑子一时没转过来。 凤歌眼神闪烁,低着头:“我只是想到,万一将来,你做了一些事情,是觉得为了我好,但却是落入别人的圈套,那该怎么才好。” “就好像你将虎子放进来,如果虎子身上有虫呢?如果虎子有什么疫病呢?嗯……” 凤歌声音越来越低,连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了。 关林森声音低沉:“是属下擅作主张了。” 凤歌咬着嘴唇,扭捏了半天才说:“其实,你是把虎子洗干净以后,才放它进来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不说呢?” “……” 关林森没有解释,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虎子身上有皂角的香气,肯定是你给洗的,你为什么不解释呢?” “错了就是错了,没有需要解释的。”死板的那股劲又冒出来了,凤歌隐隐觉得,关林森的本性不是这样的,但是,不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大概就像父皇其实是个很温柔很和善的人,只是在大朝会上不得不端出那副天威难测的模样而已。 什么时候,才能让这个暗卫在自己面前露出真性情呢? 现在不是时候,以后再徐徐图之吧。 天亮之后,凤歌将大夫开的药方给了刘大娘,托她去买回来,没过了一会儿,刘大娘便空着手回来了,说药铺里这些药材都卖光了。 “怎么可能?这些都是最常见的药!”药方上所写的,不过是些寻常的跌打损伤药材而已,也算得上是常用药了,怎么就没有了? “大姑娘,我真不骗你,听说,是关城那边来人,把药材都买空了。” 关城……萧燕然……? 天子上朝时,要戴着的冕毓,遮挡在眼前的十二道珠串,除了让天子的容颜更加高深莫测之外,还有一样功能,就是告诫天子不该看的不要看,天下万事,天子只应看最重要的。 耳边垂下的两块大玉珠,它的象征意义也是告诫天子,不该听的不要听,只有万民的呼声,天地的正事,才是天子应该关心的事。 母后说,抓大放小。 在没有遇到事的时候,凤歌觉得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一听就懂,执行起来应该也没有什么难度,而现在,当所有大事小事都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就发现,想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能区分清重缓急,一样一样处理,是多么的不容易。 关城买了这么多跌打药,是不是士兵出了问题,是不是北燕的人进攻了? 金璜还在那个北燕人手里,虽然是她自愿留下的,但是,那个北燕人是不是还有什么阴谋? 律王府是不是与北燕人有什么交易? 那三个人皮娃娃到底是谁给林翔宇的,又是谁将它们偷走的? 关林森到底是不是讨厌自己了? 这许多事在凤歌小小的脑袋里搅成了一锅浆糊,每一件事都让她挂心不已,而每一件事,都暂时没有头绪,林翔宇派人去边城打听消息了,最快也要到下午才会回来。 凤歌心情烦乱非常,坐立不安,从县衙走出去,顺着路,不知不觉,走到一处人烟稀少的地方。 一抬头,却发现是自己被那个假充道人的骗子骗走钱财的四象观,不由哑然失笑,摇摇头,依旧还是信步走进了道观。 四象神龛依旧静静的立在中间,照壁后的房间里果然已是人去屋空,飘着的蜘蛛网昭示着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 凤歌站在门口,想起当日在这里喝了那个道士的一碗梅花雪水,那水里的确有些淡淡的清香,十分爽口,不知道那骗子是从哪里弄来的香料煮在水里,早知道应该问清楚,至少能得一方子,也不算被完全骗了钱去。 怀念了一下自己被那道人骗去的钱,凤歌正准备离开,却听见有人说话。 “公子安排的事,都办妥了。” “嗯,想来那林翔宇,也不得不老老实实臣服,否则,那证据往大理寺一交,有他好看的。” “嘿嘿,那是那是,公子神机妙算,姓林的不过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知县,岂能与公子相提并论。公子每每出手大方,小人全家上下感念公子大恩大德万分啊。” 凤歌在心中冷笑一声,原来是个收钱坑人的主儿,不知道他们口中的公子又是什么人物。她偷偷伸出头去看,赫然发现这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林翔宇身边的主簿齐书安。 堂堂主簿,也算得上是丰县县衙里的二号人物了,怎的与人说话这么卑躬屈膝,自称小人,实在是太可笑了。 能让他自称小人的,不知是什么人物? 只见那人衣服的款式并不算得十分出挑,只是料子与剪裁确实不错,起码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体面人,如果连下人都穿成这样,那么,这位公子必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整个丰县,要说大富大贵,舍律王其谁? “你继续盯着林翔宇,看他都做些什么,对了,之前他不是带了两个姑娘放在屋里吗?还有一个去哪里了,怎么总不见?” “这……小人实在不知,那个姑娘原先就脾气大的很,兴许是与林翔宇吵架之后,一怒离开了也未可知?”齐书安不安地搓着手,自己没得答上来贵人的问话,万一得罪了贵人可怎么好。 那人倒也没十分追究,只说:“公子很喜欢那位戈凤姑娘,你小心留意着,不要伤着她,也莫让林翔宇打她什么主意。” “这一点还请公子放心,林翔宇整日除了画地图就是往县城外跑,有两个姑娘的时候都留不住他的心思,现在只剩了一个戈凤姑娘,他越发的关心起别的事来,昨儿晚上,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机关图谱给做了个机关人,结果失手,机关人自己掀开桌子飞了出去,倒把他给压了,半夜三更还是戈凤姑娘替他请来了大夫。” “你再仔细盯着些,人总有弱点,有爱好,只要我们从中击破,拿捏住他,以后,好处少不了你的。” 齐书安闻言大喜,给那人长长做了个揖:“谢公子提携之恩。”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四象观,过了好一阵,凤歌才敢从躲藏之处出来,想必是这四象观比较隐秘,才会跑到这里来约谈这种见不得人的下流事。 没想到林翔宇身边竟然藏着这么一个包藏祸心的人,迟早得除了才好,免得留着也是祸害。 又想起方才那人口中称的公子,到底是律王的世子呢,还是二公子凤安年呢?亦或是律王还有第三个儿子? 201 第三十一章 回到县衙,正看见林翔宇刚刚升堂审案,两人跪伏在地,各自陈述。 堂下跪的是一个小贩刘二与一个盲人琴师赵三,两人同宿于大车店的通铺,一夜过去,小贩发现自己藏在包袱里的五百文铜钱不见了,大通铺的门是闩好的,近日大车店生意不好,通铺只有小贩与琴师二人,不是琴师,却又有谁? 琴师自然是坚不承认,两人在大车店里打了起来,被店老板一脚踹出去:“要打外面打。” 还顺手一指:“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左拐找知府。” 知府是找不着了,找知县还是可以的。 于是丰县几百年没升过的堂又一次升了起来,林翔宇一身崭新官袍,乌纱罩头,端坐在堂上,看起来,还真像这么一回事,凤歌在堂下看着,平时看惯了他哭哭唧唧的怂样,现在忽然一见他气宇轩昂的模样,还挺不适应。 只见林翔宇一拍惊堂木:“刘二,我问你,你做何营生?” “小的是货郎,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卖些针头线脑,胭脂花粉,并一些小玩意儿。” 林翔宇又继续问:“你说那五百文钱是你的,可有证据。” “大人呐,那钱上又没刻着我的名字,那串线的绳子,都被这瞎子换了。”刘二气急败坏,“这是小的跑了好几个月,风里来雨里去才挣下的一点家当,里面还有小人全部的本钱,要是这钱丢了,我也只好去死了。” 林翔宇转脸看着赵三:“赵三,你这钱又是从何而来?” “大人明鉴,小人自幼双目失明,就靠整日在街头拉琴卖艺为生,他说他辛苦,小人比他还要辛苦千倍万倍,每日能得多少营生,全靠善心人随喜,人家若只给一文两文,小人就要饿一天的肚子,有时候遇上好人,给个十文二十文,小人才能勉强吃饱肚子。” 站在一旁听审的百姓指指点点,其中不少人支持的是盲琴师赵三,都说这人实在可怜,还有妇人对旁人说刘二曾经卖她的针是钝的,线是断的,一看就知人品不好,良心败坏,定是他看见赵三有钱,所以故意想坑他。 林翔宇又将惊堂木一拍,止住了百姓们私下议论,他朗声问道: “刘二,你的钱上,可有记号?” “哎哟,大人啊,我每日进进出出几十上百文的,哪有可能在上面做什么记号?” “赵三,你的钱上可有记号?” “回禀大人,小人的铜钱来之不易,因此,小人都是将铜钱,字对字、背对背串起来的。” 衙役将那串五百文铜钱交上去,林翔宇扫了一眼,果然与赵三所述一致。 “不错,这串钱的确字对字,背对背。” 听审百姓一阵喧闹,人群中更能听见先前那妇人大声说:“如何?我就说这刘二人品低下,坑我这妇道人家就算了,现在连个盲人都不放过,还有没有良心呐!” 刘二只跪在地上,大叫冤枉。 凤歌心中一动,想要出声提示林翔宇,却又忍住了,且先看他如何审案,想要进工部,那可不是只会研究机关暗道就能行的,每年都要有新的研究成果,必须头脑清醒、逻辑分明,否则被工部那些怪胎奇才压得死死,也就是片刻之间的事。 林翔宇看着瞎子,感慨道:“哎,赵三,你卖艺为生,得这许多钱,着实不易,想必手上的老茧不少吧?” 赵三听见县太爷对着自己嘘寒问暖,感动非常,忙不迭的说:“是啊,小人自学会拉琴之后,日日不得歇,手停则嘴停。” “本官想看看拉琴的手,是怎样的?”林翔宇关切地说。 赵三将双手伸出,摊开。 林翔宇只看了一眼,嘴角带笑,对赵三说:“你转过身,让其他人也看看,你为了生计,是多么的辛苦。” 堂下百姓一片哗然,凤歌也看得清清楚楚,他手指尖有许多青黑色的痕迹,那是铜钱特有的颜色,这是长时间,高频次的触摸铜钱,才会染上的痕迹。 从旁人的反应,赵三这才发现事情不好,他并不知道自己手上已经沾上了铜迹。 林翔宇朗声道:“赵三!你偷了钱之后,彻夜将这五百文铜钱全部重穿一遍,故意字背相对,留下痕迹,就是等着本官将这串钱判给你!你招是不招?!” 赵三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将自己是如何在睡通铺的时候,听见小贩包袱里铜钱相撞的声音,判断出这是一笔不小的钱财,半夜偷偷将小贩搁在包袱里的铜钱取出来,一枚枚的对穿好……等等事实,如竹筒倒豆子般全部说出。 林翔宇判决赵三偷窃罪,杖责四十,押十五天。 那个先前说刘二是奸商的妇人,此时却大声说:“大人,这赵三虽偷了东西,却实在可怜,瞎着眼睛,也无一技之长,全靠着在路边酒楼卖艺为生,天气不好遇不上人,就只能饿肚子,他偷钱也是不得已啊,如果他能吃饱穿暖,又何至于偷钱呢?大人啊,国法虽是用来惩恶,便也是要用来教化人心的,如果吃不饱穿不暖,那么打了一个赵三,将来也会有千千万万的冯三,李三,大人呐,您应该网开一面,放了他。” “哦,放了他?”林翔宇看着那妇人,点点头:“你是何人?” 妇人端端正正跪在堂下:“妾身乃城中青柏书院教习尹清。” 原来也是个读过书的女子,看起来很难缠的样子,果然林翔宇露出了烦恼的眼神,先前判案都不算什么,最难搞的就是这些读书读了个半吊子,觉得自己可以指点江山的人。 一个不小心,就得被他们各种编排,说不定就像外国的潘美还有陈世美那样,因为得罪了文人,被写进小说,万世臭骂不得翻身。 林翔宇一向以工科生自居,尽量避免与文科生发生冲突,但是,真要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也是不怕的。 他看着尹清,笑道:“那么,依先生说,偷了东西,只要可怜,就可以不罚?” 尹清依旧大声道:“大人应当教化人心,而不是靠处罚来使民众惧怕。” 林翔宇朗声笑道:“先生差矣,教化人心,那是圣人的事,处罚违法,才是大人的事。来人,把赵三拖下去,打四十大板!” 那一板子结结实实打下去,赵三惨叫不断。 打完了,林翔宇直视着尹清:“先生乃承孔孟之训,圣人门下,想来,必得圣人教诲,不如就由先生把这赵三带回去,好好教诲一番?” 书院的收入都靠学生,哪里还能再养一个闲人,尹清也只得闭嘴不接话。 站在一旁的凤歌笑道:“原来尹先生也是个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偷的不是尹先生的钱,尹先生倒是乐得大大方方教化人心,一说要花到自己的钱了,尹先生怎么就变成哑巴了呢?” 尹清羞愤而去。 刘二领了钱,也千恩万谢的走了。 回到后堂,凤歌看见林翔宇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凉水,她上前:“看不出来啊,你原来也有这么威风八面的时候。” “什么啊,那个尹清一出头,我都快吓死了。”林翔宇声音都在打颤,果然不是形容词意义上的吓死,“你可不知道,以前那青柏书院啊,可是闹过事的,闹了好大,最后是律王府出了府兵才压制住,虽然那不是我的任上。不过,后面那位知县也是因为这才心灰意冷不想干的!” 他又喝了一大口水:“我刚才听见青柏书院四个字的时候,差点就想直接把赵三放了得了。” 该罚的罚了,该走的走了,出来站班的衙役们也各自下班回家。 林翔宇想叫齐书安把刚才的案卷拿过来归档,连喊了几声也没有人,有一个还没走的衙役听见了,回道:“齐主簿一散就出去了。” “去哪儿了?” “我一个小小衙役,他哪里会跟我说呢?知县大人,我也回去了,明儿见。” 前庭后院又恢复了宁静,林翔宇想站起身,却痛得一下子没站起来,看来那一下子,果然砸得很重,凤歌忙问道:“干什么去?” “案卷一定搁在堂上了,我去拿回来。”林翔宇揉着腰,呲牙咧嘴。 看着他艰难万分的从椅子上站起来,额头上已全是冷汗,凤歌实在是看不下去,说道:“你别动了,我去取。” 案宗果然就在大堂一旁的书案上搁着,这也太随便了,要是被什么人拿走那可怎么好……好像,其实拿走就拿走吧,也没什么特别要紧的。 这么想着,凤歌又回到书房,刚跨进门去,便听见一阵“扑啦啦啦”振翅的声音,还有几声“咕咕咕”鸽子的叫声,一只鸽子的身影默默站在紧闭的窗外。 林翔宇似乎是想要起来替它开窗的,怎奈他现在就是残障人士,能把屁股从椅子上抬起来,已经痛得他汗流浃背,更别提要走六步到窗边,抬手开窗呢? 对于现在的林翔宇来说,六步,那可是跨越千山万水,可谓咫尺天涯。 见凤歌从门外进来,林翔宇的脸色微微一变,笑道:“不知哪来的野鸽子在这里咕咕叫个没完,真烦。” “野鸽子?我看不像,鸽子都是以群而居,野鸽子也不会落单,如果这鸽子不是你的,只怕是什么人家养的鸽子,兴许还有重要的信件。”凤歌说着,大步向窗口走去,推开窗,一只身上有黑色墨点的白羽信鸽就这么站在那里,看起来心情很不好的样子。 窗户一开,它就扑楞着飞到林翔宇的头上,丢下一泡屎,又跳到桌子上,趴下了。 “大殿下,你看,就不该把窗子打开,进来就搞破坏,哎哟,我的地图,你快给我让开!”林翔宇紧张的看着在鸽子身下压着的半成品地图,又叹了口气:“既然大殿下有好生之德,把它给放进来,我看它似乎又累又饿,定是飞了很远,厨房里还有些米,劳烦大殿下去给它抓些。”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凤歌心下疑惑,不过没说出来,转身离开书房。 等凤歌前脚刚走,林翔宇连忙抓起信鸽,从它的脚上的细竹筒里取出一卷薄如蝉翼的竹芯纸,还没来得及打开,就听见凤歌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林翔宇,你是里通外国呢,还是结党营私呢,还是私铸兵器?” 大恒律令,这三条,件件都是以谋反论之的死罪。 “大殿下恕罪。”林翔宇当场便抖衣下跪,却因腰伤实在过重,失了重心,直接趴在了地上。 感受到被人欺瞒,凤歌心里有些恼怒,也没有扶他,也没有叫他起来,就这么冷冷的看着他趴在地上。 凤歌将竹芯纸从他手中抽出,展开,上面写着:“边境恐有战,速备粮、征兵,修缮城防。律王府中有奸细,慎之。速劝大殿下离开。”没有署名,凤歌却认得这笔秀气的字体,每一转折处圆润秀丽,一撇一捺却又如刀刃般的锋利。 “呵呵,还真是字如其人啊。”凤歌的脑海中不由又浮现出那个温润儒雅,眉宇间却隐隐藏着迫人英气的老同学杜书彦。 一直以来,这位老同学都以不关心政事,体弱多病而闻名京城贵公子圈。 他最著名的事迹便是金榜题名中状元,却在金殿谢恩赐官那一天重病不起,一连病了两个多月,同榜所有人都已被安排好了官职,上任许久了,他却沉疴不起,别人家的孩子把实权位置全占了,他的病才好。 以杜书彦之才,还有他那贵妃姐姐,户部尚书父亲那样雄厚的家世背景,人人都觉得,六部之中还不是任他挑,做不得尚书,当不得侍郎,做个中书舍人,或是右承,那根本就是毫无压力。 一步迟,步步迟,人多肥缺少,谁不是挖空了心思往好地方钻,两个月过去,现在什么空缺都已经有人占满了,就算是当今圣上,也不至于为杜书彦生造出来一个官职,只得将他随意放到翰林院任编修。 说是编修,翰林院里谁不知道他的身份,都说他只不过是一时没有合适的职位,才会在此韬光养晦,万一那吏部右丞就调走了呢,万一圣上想要再加一个起居注郎官呢? 于是,就由着他这么愉快的在翰林院里混吃等死,天天流连吃喝玩乐,出入青楼楚馆,所有人都觉得他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哥。 如果不是今天看见这张字条,连凤歌也被他蒙在鼓里了呢。 本来还以为以自己和他的关系,就算没到无话不谈,至少也不会有一种被骗得很惨的感觉。 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第三十二章 战战兢兢的林翔宇,向自己亿万个脑细胞发出求救指令:“未来的老板生气了,我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并最终在“大声求饶”、“死不承认”、“英勇就义”这三个选项之间,加选了最有出息的“晕倒在地”。 没等凤歌酝酿好情绪,却发现林翔宇已经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人事不省。 “竟然还有这种操作!”凤歌瞪大了眼睛,想起在朝堂之上,那些老臣就算是真的要不行了,也要拖着一把残躯跟父皇硬扛到底,从来没想过,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用晕倒来混过去。 气归气,不过想起纸条上写着:“速劝大殿下离开。”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没白瞎了这么多年偷偷帮他与杜贵妃之间传递小纸条的大恩大德。 边境将有战事,律王府已有奸细,这两句话之中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真的有战事,她当然不能往后缩,虽然她是储君,但是头上寸功全无。此时只要有一个皇子头上有着卓越的功勋,只怕有人心思活络,想要造反。 在离宫之前,母后给她那么多药,还将青鸾教的飞燕令交给她,总不至于是为了增加行李重量。 不知父皇是否已经知道丰县这边的消息,且不管他知不知道,都应该将消息传出去,免得贻误时机。 记得母后说过,青鸾教接头的地方,往往是一个城镇中最热闹与繁华的地方,如果有青鸾教的信使在里面,在门口就会有标记。 丰县最繁华的地方除了律王府大门,便是笼烟楼了,笼烟楼就在丰县城中的主路上,从东城门走到西城门,中间必会路过笼烟楼。 笼烟楼中最多的是女子。 却也最不适合女子进入。 黄昏时分,笼烟楼头两只大红灯笼被点亮,明晃晃的,将这奢华瑰丽的第一等销金窟照了个通透,无论是站在东城门,还是站在西城门,一眼望过去,最耀眼的,就是笼烟楼了。 白天已经去看过,在笼烟楼门口的石阶上,刻着一只飞鸾戏燕的图案,那就是青鸾教的符号。 看来,少不得要往这楼里走一回了。 凤歌看着镜中的自己,身形还未发育为成熟女子的体型,像她这般年纪的男孩子,喉结也未突出。 只要在脸上动点手脚,混进去应该不难。 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次逛窑子应该注意什么? 怎么样才能假装自己经常来? 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才不会露怯? 重点是应该怎么给赏钱,才不会被人撵出去? 凤歌先召来关林森,关林森面露难色:“属下从未进过烟花之地。” 也是,看着他这么老实的样子,就不像这种人。 那么,这里可问的男人就只有那个躺在房间里的半残林翔宇了。 凤歌走进他的房间,他还昏迷不醒状,凤歌指着他对关林森说:“把他弄醒。” 本以为关林森会用什么高级的手段,比如双手按在他背上运功什么的,没想到,关林森拎起桌上半壶茶,对着林翔宇的脸就哗啦啦往下浇,林翔宇晃晃脑袋,眼睛睁开了,看见凤歌,上扬的剑眉立时变成了哀怨的八字眉: “大殿下有何吩咐?” “笼烟楼去过没?” “没。” “说实话。” “真没有,那里可贵了,随便一个姑娘就要二十两银子一晚,注意,是银子!打赏老鸨起码五两银子起步,打赏大茶壶也起码要一百文钱。” “你不是没去过吗,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翔宇哀叹道:“这不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嘛。再说,朝廷明令禁止官员进入烟花之地,我这个小官,平时谨小慎微的都有人看不顺眼,要是给人抓个这样大的把柄,那还不明天就被摘了乌纱吗?” “也是。”凤歌点点头,准备离开,林翔宇还记着杜书彦的嘱托:“大殿下,丰县不安全,您还是快走吧。” “嗯,等我从笼烟楼回来再说。”说着,凤歌便出去了。 “哦,回来再说……等等……笼烟楼?大殿下,大殿下,那里你去不得呀!”趴在榻上的林翔宇伸出手,却留不住凤歌越走越远的背影。 笼烟楼前,莺莺燕燕,娇声婉转: “张大爷,您又来啦。” “李大爷,欢迎欢迎。” “赵大爷,好久没来,莫不是不要小翠了?” 凤歌站在门口,深呼吸,一,二,三! 向前迈了一步,那股浓烈的脂粉香气便直往鼻子里钻,姑娘们那轻薄的纱裙掩不住的白花花的大腿,还有高耸的雪脯,连凤歌都看得大为尴尬,只想扭过头,假装看不见。 这可怎么好,迟早还是得进去的。 “关林森。” 怂怂的缩在墙边的凤歌唤出了万能的暗卫,关林森看着她:“想让我进去?” 凤歌如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皇家暗卫不得在执勤时进入烟花柳巷,违者杀无赦。”关林森看着凤歌,一板一眼的说。 性命攸关啊……凤歌苦恼地咬着嘴唇,她可怜巴巴的看着关林森:“那,主家进去了,你显身在一旁随行保护,这个违规吗?” “这……没写。” 凤歌高高兴兴的拉着关林森走出去:“没写就是允许,走,逛窑子去!” 笼烟楼门前招呼的姑娘刚才就看见凤歌了,见她终于走过来,还拉了一个,看他俩浑身的穿着打扮,通身气派,不知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纨绔子弟,还一脸的紧张,只怕是头一回进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常来的人都熟门熟路,进门就直奔老相好,楼里也挣不着太多的钱。 宰的就是生客,引入门来的姑娘得给打赏,老鸨带姑娘们过来见客,得给打赏,端茶倒水的也得给打赏,吃饭时一旁弹琴唱曲,怀里抱着的,更得给打赏,若是过夜,那更是少不了花钱如流水,不愧销金窟之名。 因此,往往也是熟客带生客来,很少有生客自己上门来找快刀的。 今天不仅来了生客,还一来来两个,引路的姑娘嘴都笑得合不拢了。 老鸨柳妈妈好久没见新客了,听说有生客过来,也是兴高采烈,刚看见凤歌,便见着她腰间明晃晃地挂着一枚飞燕令。 依稀听母后说过,持飞燕令的人,无论是传递任何东西或传递任何信息到任何地方,青鸾教都会以最快的速度送达,比起朝廷的八百里加急还要快些。 能有飞燕令的人,都不是普通人。 柳妈妈不敢怠慢,忙将凤歌与关林森请入楼上一处被重重纱缦挡住的雅间,这雅间本已够幽深,柳妈妈将案上花瓶转动,一旁的书架竟然裂开,里面又是一个密室。 “不知阁下要差遣飞燕特使往何处?递予何人?” 凤歌压低了声音:“京城,当今皇帝。” 本以为柳妈妈会露出一点惊讶的表情,结果她特别淡定,就好像是送给隔壁杀猪的张老三一样,还问了一句:“需要回执吗?” “哎?还可以这样?”凤歌瞪大了眼睛,本以为青鸾教这种江湖门派,就是偷偷摸摸把信往桌子上一丢,怎么,难道还能像外国使节递交国书那样,还有来有往? “那……当然是最好。” 柳妈妈按动桌子的一角,另一侧墙裂开,一个素衣劲装的男子走出来,柳妈妈吩咐道:“送给皇帝,要回执。”那人接过信,转身离开,墙又再次合上。 “还需要我做什么?”凤歌问道。 “不用,三天后,不知姑娘是想再往这里来一趟,还是送到指定的地方?” 凤歌差点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柳妈妈眼角的笑纹微微皱了起来,这与她平日里在客人面前的标准商业化笑容完全不一样,这是发自内心的笑,很温和慈祥,她说:“你与娘娘生的一般无二,如何能认错。” “难道,您就是与母后当年相识的青鸾教中人?” “没错,那会儿太子殿下,也就是当今圣上,还以为我与娘娘有什么不清不楚的磨豆腐关系,哈哈哈哈哈。”也许是想起当时太子一脸想问又不敢问,最后还是鼓足勇气问出来,却被当今皇后一顿嘲讽的委屈模样,柳妈妈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凤歌虽不知当初发生过什么,不过显然父皇一定又吃憋了。 这个不孝的女儿将父皇平时被朝臣怼,被谏官骂那憋屈的模样,也忍不住随着一起笑出声。 离开笼烟楼,是由柳妈妈亲自送出去的,从三楼走到一楼,柳妈妈没有对凤歌说一句话一个字,只是佯作送普通的客人离开,青楼里的老。鸨送客是极常见的事情,也没有人多看两眼,只是偶尔有熟客路过,冲着柳妈妈笑着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 大家都是懂规矩的成年人,也不会多嘴多舌。 一路送到大门口,柳妈妈嘱咐道:“路上小心。” 凤歌点点头,径自向前走去。柳妈妈不舍的目送了一阵才转身,一回头,发现方才那位将凤歌和关林森迎进门的姑娘正看着她,她嗔怪道:“作死的小蹄子,不好好招呼客人,盯着我做什么?” “妈妈与这两位公子很熟?” “怎么,你还想来管我的事?” “不,只是觉得妈妈对他俩的态度十分亲切,随口一问罢了。” 柳妈妈皱着眉头:“我对所有身上飘着铜钱香气的人都亲切的很,哪天有恩客替你赎身,你看我不把他当亲儿子捧着。” 那姑娘笑道:“原来如此,我当是妈妈往日旧识。” 此时屋里有姑娘唤道:“飞烟,飞烟,客人叫你。” 那姑娘向柳妈妈行了一礼:“嫣红姐姐叫我。”便快步向楼内走去。 楼里姑娘多,爱嚼舌根的也多,柳妈妈也没太在意,毕竟自己的确是很久不曾亲自送客下楼,飞烟对此产生好奇也属正常。 身子一转,柳妈妈脸上方才的温婉与真诚,早已被职业化的媚笑所取代,在这里,她是柳妈妈,而不是当年阵前手挥两把红鸾绣刀的柳贞华。 凤歌与关林森回到县衙已经是二更正,林翔宇坚强的爬了起来,坐在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大块板块物体,只见他的手指如飞,在板子上按来按去,在他面前,一个比那天见着的人形傀儡要小不少的木块组合在生硬的动来动去,看起来十分的可笑。 凤歌看了一阵,问道:“你这是在干嘛?” “我在控制他,让他跳舞。” 凤歌这才发现,那块板块物体与木头组合之间,有千丝万缕的白色丝状物相连:“牵丝戏?你不好好养伤,爬起来就是为了玩木偶吗?” 被指责贪玩的林翔宇没有反驳,认真的看着凤歌:“大殿下真的看不出来,它跳的是什么吗?” “看不出来。”只能看见上半截木头挥来挥去,下半截木头玩命跺地,知道的是牵丝戏,不知道的还以为僵尸来袭。 林翔宇愁苦的叹了一口气:“我以为已经够像的了。它在跳的是翘袖折腰舞。” “首先,你是不是应该给它做出肘关节,其次,连腰都没有,如何折?”凤歌揉着太阳穴,觉得自己之前想过要让他进工部的想法简直是疯了,如果这样的人被送进去,工部尚书可能会宁死不从,如果一定要强迫他服从命令,他一定会半夜三更静静的、悄悄的吊死在工部门口。 林翔宇抓抓头:“不是没想到,只是做了几次都失败了,关节太多,傀儡人就会不稳定,那天会出事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看这不像跳舞,倒像是打拳。关林森,你看呢?”凤歌转头问道。 关林森护送凤歌回来之后,并未马上隐去身形,而是静静等待凤歌下达任务完成的指令,现在凤歌要他发表意见,关林森说:“方才我观察了一番,这木制傀儡人的动作,的确与镖局武师陪练时使用的基础套路有点像。” “最简单的招式,那就是没什么用嘛。”又是陪练又是基础,虽然在木头人身上可以做到这些动作,已经算不错,但是,也不值得半夜不睡觉,拖着受伤的身子在外面坐着啊。. 第三十三章 关林森恭敬回道:“不,陪练的动作从来也不会过于复杂,在习武的时候,受伤最多的不是新手,而是陪练者,因为新手下手没轻没重,往往不小心就会伤了人,因此,各门各派乃至镖局,所有陪练的人,都是挑的最有经验,地位却不很高的人。饶是这样,仍少不了受伤。” 没想到陪练竟然是这么艰辛的工作。 凤歌忽然想起了边关,她问道:“你跟萧燕然很熟?” 林翔宇听见这三个字,脸都绿了,白天为了这事,他又是下跪,又是装死,本以为这事就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凤歌竟然又提了起来,看来这事今天是过不去了。 “大殿下容禀,我与萧燕然只见过一面,是由杜书彦牵头让我们见面,说我们俩都在边城,一文一武,只有精诚合作,才能保得天下太平。” 凤歌听出了他的紧张,笑道:“无妨,杜爱卿说的确实有理,连杜爱卿这个身在京师的都知道边关战火将起,想必已是迫在眉睫,以我亲眼所见,北玄营中军纪弛废数年,虽然萧燕然有心重整,只怕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有经验的人做陪练。” “什么都不会的士兵,上阵之后不就是送死么。林爱卿,你这傀儡人什么时候能稳定发挥功能,不,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这些丝丝线线给去了,我听说国外曾经有一个人发明了木牛流马,也没有什么丝线扯着拉着,就这么自己动起来了,你一定也可以的。” 林翔宇先挺高兴,然后听见了凤歌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大殿下,如果要做到这样的效果,必须有一种名为发条的东西,材料是精钢或是精铁,并且需要极佳的工艺,将它们拉成长丝状的薄片,可是别说丰县这小小一地,就算放眼大恒国,也没有这样的能工巧匠可以做得。” 听着林翔宇的话,凤歌嘴角向上弯起,她的手指凌空一点,遥遥指向遥远的西南方向:“那里,多的是能工巧匠,多的是精钢精铁。” “大殿下,你说的是……夏国?” “没错。” 林翔宇低头想了想:“开头订一批,夏国人不知道功用,倒也好混一混,但是当第一批傀儡人制作完成以后,他们就知道这些东西的功用,他们只会自己生产傀儡人,绝对不会再把这么重要的发条单独卖给我国,夏国举国上下都是要钱不要命、见钱眼开、囤积居奇之辈。” 最重要的技术被他国人把控着,确实会有这样的问题,到时候如果夏国再与北燕联手,干脆连卖都不卖给大恒了,到时候,大恒国的危机可就到了。 凤歌所居的丹凤殿中有个小厨房,原本也是让御厨过去轮流值班,后来因为父皇不是经常过去,谏宫便说无端设一个并不常用的职位纯属浪费国家公帑,父皇只得撤销了这一条,想打打牙祭,偷吃个什么,都得自己动手。 父皇做的菜真难吃,最好吃的也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白水煮蛋了。 在凤歌七岁那一年,后宫有一位贞嫔得知此事,时不时走半个时辰的路,从她所住的地方走到丹凤殿,就为了给父皇做吃的,不得不说,这位贞嫔娘娘做得真好吃,连凤歌都喜欢吃。 后来,她在一次赶过来做菜的时候受了风寒,父皇怜惜她,令她不要再顶风冒雨的过来了,说如果想吃了,便到她的宫里去。 果然,贞嫔再没来过丹凤殿,倒是父皇往她的翠心苑跑好几趟,然后,凤歌的三弟就出生了。 记得三弟出生的消息传到母后耳中时,母后一脸为父皇高兴的模样。 然后,便把凤歌叫过去,十分认真的对她说:“你是储君,这是上天赐予你的机会,但是,并不是封了储君,就万事大吉,你贵为储君,当然是不必亲自下厨去讨好你的父皇,但是,你为什么不能让你宫中的太监宫女去学?” “你要记住,无论什么事,都要牢牢的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 凤歌将这句话牢牢记了七年,后宫那点事犹自要小心谨慎如斯,何况是国与国之间的大事。 “如果从夏国得到了订制的第一批发条后,你还找不到人学会仿制,还谈什么进工部?”凤歌望着黑漆漆的天空,“只怕你连工部的整人游戏都通不过。” 提到工部,林翔宇整个人精神都来了,马上表态:“大殿下,我明白了!您放心,这事我一定能办得妥妥贴贴。” “那就好。”凤歌将目光从天空收回来,望着林翔宇:“我有话要对萧燕然说,但是现在军营军纪森严,我进出多有不便,让他过来一趟。” 游历期间的储君,身份不得随意外泄,除非遭遇生死之危。 现在算不算呢?凤歌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如果北燕人真的与大恒国内部某些高官显贵有勾结,那么,只怕这场兵燹之灾,边境上的这座丰县必然是逃不过去的。 “殿下打算把身份告诉萧燕然?”关林森问道。 萧燕燕即使是在边关,也不过只是一个小小副将,身份低微,军饷不能按时发放,对他来说也是影响很大,保不齐他就心生不满,想要通过一些捞偏门的方式去发家致富。 如果他知道凤歌就是当今储君殿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比如…… 绑架凤歌去找她爸爸讨薪; 绑架凤歌卖给北燕人换钱; 杀掉凤歌让朝廷大乱。 感受到关林森担忧的目光,凤歌十分轻松地笑道:“不要紧张,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关林森心中莫名的跳出一句话:“无知者无畏。” “殿下身系恒国千秋国祚,怎么可以轻易以身犯险?”林翔宇也加入了劝告的行列。 两人的目光,让凤歌想起了朝堂上那些连父皇都搞不定的直谏老臣们。她噘着嘴扭过头,那模样就是个小女孩得不到心爱玩具时候的撒娇模样。 “大殿下,您的安危不是一个人的事,而会影响到整个恒国,兹事体大,您就不要由着性子来了。”林翔宇再一次进谏。 凤歌很想告诉他们,自己并不是因为贪玩才会想让萧燕然知道自己的身份,而是她牢记着母后的训导,她必须尽快立下足够的功勋,储君之位才能坐得稳。 别人看着边境出事是灾,在她看来那就是机会,若都是太平盛世岁月静好,她还怎么混功劳。 这个危险想法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 林翔宇还在苦苦相劝,凤歌憋着真话不敢说,最后实在不堪其扰,从无数个应对方法中挑出了一句话:“林爱卿不必说了,富贵险中求。” “……”林翔宇呆住了,他不明白凤歌这样的出生便是王孙贵胄的身份,怎么还会想着富贵险中求这样的事。 说好听了这叫锐意进取,说不好听了,那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放心,我想好了,不告诉他我是储君身份也无妨。”凤歌决定让一步,“免得林爱卿心理压力太大而秃了头。” 林翔宇决定直接无视最后那句话,既然殿下自己都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他身为一个臣子能有什么办法,还不是只能陪着一起发疯,做一个忠君爱国的臣子怎么这么难呢,以前在翰林院的时候也不是这样啊,难道这是大殿下的个人爱好? 如果将来是这个任性的殿下做了皇帝,将来朝堂之上的日子是不是会特别难过? 这么一想,工部什么的一点都不想去了。 林翔宇将同情的目光投向关林森,身为暗卫,他受到的各种刺激应该更大吧? 站在凤歌身边的关林森,眼神与表情看不出一丝有任何的不满,就好像凤歌刚才的想法只不过是“天气这么好,我们出去放风筝吧。” 还是说,他根本不明白这件事的严重性?可是刚才已经说了这么多了,除非他是个傻子,不然不会不明白的。 林翔宇不死心的决定最后一试:“这位暗卫兄弟,如果大殿下受到任何的伤害……” “那我便以死谢罪。” “不是,你以死谢罪有什么用啊,你死了就能让大殿下活过来吗?”林翔宇觉得此人简直是不可理喻。 凤歌一拍桌子:“够了,你这是在诅咒吗?” 从来没见过凤歌发火,林翔宇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马上如天上白云,忽悠悠跑了个干净:“微臣不敢。” “不敢就闭嘴!”凤歌转身回到屋里。 其实她并没有那么生气,但是面对着好心好意,粘粘乎乎的林翔宇,如果不快刀斩乱麻,只怕没完没了。 回到房中,她背靠着门,大大松了一口气,关林森轻声说:“他还在外面,好像受伤了的小狗一样看着门。” “好了,不要说了。”凤歌现在心里已经十分后悔。 她这是在懊恼自己想不出什么话能让他赞同自己的举动,又可以不伤他的心。 一定是读书太少的缘故,父皇一定遇到过同样的事情,父皇是怎么做的呢?如果现在有千里传音术,她希望马上与父皇通话,把对林翔宇的伤害降低到最轻。 想到自己是如此的无能,凤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终于忍不住坐起来:“关林森。” “属下在。” “去看看林翔宇怎么样了。” 不多时,关林森回来了:“他在书房里看着地图,还有人口册子。” 凤歌咬着下嘴唇,自己刚刚伤了他的心,他现在还在为边防战事尽心尽事,凤歌懊悔的程度又加深了一层,感觉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 觉也别睡了,臣下为了凤氏皇朝的江山如此夙兴夜寐,自己还跟没事人一样的躺着,那不是个大混蛋吗? 凤歌起身,刚想出门,却又停下来,她出去能做什么?替林翔宇添茶剪烛吗?那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关林森。” “属下在。” “大战在即,我能为臣民百姓做些什么?” “殿下,这是您的职责范围。” “也是……”凤歌长长叹了一口气,活了十四年,她头一回觉得自己十分无能,一起读书的同学已经能玩双重身份,替王朝排忧解难了。 就连那个看起来实在是很不靠谱的金璜都知道要潜伏在北燕人身边打探消息,难道自己只是一个吉祥物,只能默默的等待别人把所有事情做完吗? “我是不是特别没用?” “殿下不应妄自菲薄。” “可是这是事实啊,”凤歌苦着脸,一声长叹,“不然你告诉我,我在这呆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文不能出主意,弄不来钱粮,也募不得兵勇,武不能上阵杀敌,定国安邦,甚至也不能保证在局势安定之后给予将士们封赏,还伤了一片好心的林翔宇。” “殿下是一面旗。” “啊,果然我不是人了吗?”沉浸在深深自我否定情绪中的凤歌已经处在抓狂的边缘,她双手紧握成拳,指甲深深的嵌入手掌中,用力之大,已刺破皮肉,指缝间已见鲜血。 忽然她的手被人轻轻拉住,透过皮肤传来温热,让她从心底生出一种安心的感觉。一直侍立在旁的关林森轻轻握着她的手,慢慢将她那几乎已经僵住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松开:“如果殿下为有功将士们上书,陛下是否会论功行赏?” “那,肯定会的。” “自古战阵上贪功冒进者、杀良冒功者、明明是胆小如鼠不敢上前却自称英勇杀敌者多不胜数,陛下身在宫中,哪里知道前方这些事情,殿下便是陛下的一双眼睛,好好的替陛下看着前方将士谁忠谁奸。” 关林森一面说着,一面为凤歌包扎手掌上的伤口:“方才属下说您是一面旗,是指殿下本身的存在对将士们就有着激励作用,殿下可知道打仗的时候,双方都要各自执旗?” “听说过。” “不过是一块写着字的布被挑在了竹杆上,但是如果那军旗在战阵中被人砍断,士气瞬时便大减,甚至曾经有一场仗,原本两军势均力敌,却因为一方军旗被射断,后排士兵误以为已兵败,竟转头逃走,最后当真输了这一场。” 凤歌点点头,这件事曾经在野史轶事上看过,当时不过当一个笑话看,没想到现在被关林森这般郑重的说出,竟显得十分有道理。 也不知道到底是这件事本身有道理,还是关林森就代表着道理。 “没想到,你竟然也知道这些事。这么久了,我都没有问过,你的出身背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想来也是高门大户才能有这般见识。” 关林森没有接这话,只是回道:“寒门难出贵子,但也并非没有贵子,殿下将来若登基,也可以从寒门取士,这样方才不会有遗珠之憾。” “不要转移话题,你家到底是哪儿的?是朝中的武将吗?”凤歌猜测。 “殿下何必执着于属下的家世。”关林森轻轻为凤歌手上的白布打上一个结。 凤歌不满道:“我都不知道你是谁家的儿子,将来若是你不好了,我向你爸爸告状,都不知道找谁。” 方才还一副忧国忧民,心在天下的模样,忽然又变成了一副撒娇小姑娘的模样,关林森再一次将“女人心,海底针”这六个字在心底写了一千遍。 第三十四章 在凤歌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之下,柔弱的林翔宇只得从命。 从地道里走过一回的萧燕然熟门熟路从县衙后院冒出来,见着林翔宇十分不满的表示:“你那个出口也该收拾收拾了,跟个鬼屋似的,出来就撞坏了一个蜘蛛网。” “那你可得小心,晚上母蜘蛛变成美女来找你。”林翔宇将他引到客室里,凤歌坐在里面,萧燕然东张西望,不见第二个人,便问道:“你在信里说的那位京里来的贵人在哪里?” “这不坐那儿么?” “她?” 萧燕然心下疑惑,看着凤歌,这不就是之前曾经在北玄营里见过的小丫头,怎么就跟贵人扯上关系了? 不过他也相信林翔宇犯险送信让他过来,不是为了开这么无聊的玩笑,遂客气的整衣敛容,向凤歌施礼:“请教阁下是……” 凤歌正色道:“杜书彦是我涵凉殿故人,我原要游历天下,刚刚得知边关要起战事,特此留下助你一助。” 说得一本正经,只是她那未脱稚气的面容,实在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萧燕然脸上的不以为然被凤歌尽收眼底:“行军打仗我不懂,但是书彦曾提及律王府的内奸之事,我可以处理。” “你?”对于萧燕然来说,行军打仗他不怕,怕就怕后院起火,律王府就在丰县,随便干点什么扯后腿的事,卖个情报给北燕人,只怕京城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北燕人就能将这西北边城给收入囊中。 他也想过如果有人能替他确保后方无忧,任他在前线放手一搏,但是丰县里只有一个林翔宇,完全无法与律王相抗衡。 没想到现在天上掉下来一个自称可以帮他稳住后方的人,虽然这个人看起来很不靠谱。 “不知前方还有什么困难,萧将军可以一并告知。”凤歌对自己的身份很有自信。 萧燕然沉吟片刻:“征募士兵不难,只是粮草是个问题,现下已经征召五千人,但是需要新增粮草的申请还没有得到批复,希望能加快处理,免得新兵的粮食配给不足,人心思变。” 凤歌毫不在意的笑道:“这算什么事?这不就是杜书彦家的杜老大人批准便能发下来的事吗?” “新增士兵的配粮,是由兵部尚书批复之后,转交户部执行,现在听闻卡在兵部尚书冯瑞慈那里,久久没有批复,几次发信去问,也是杳无音信。”提起此事,萧燕然明亮的双眸蒙上了一层阴云。 凤歌也觉得奇怪,如果边境已经如此危急,没道理不赶紧批复。 “这事我会替你留意。还请前方众将士耐心等待。” 萧燕然的神色显然是不相信她,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随意点点头,表示听见了。 “增加了五千新兵,来得及训练吗?”凤歌又想起了这事。 “勉强还可以,但是如果再多来一些人,现有的人手就不足了,你也知道北玄营的状态,原有的士兵都没几个见过血,只能靠着那十几个人做教头。” 凤歌得知士兵还在继续征召之中,她点点头,看着林翔宇:“你的动作要加快。” “加快?可是发条还没着落。”林翔宇发愁。 “有了发条,多久你可以做出来?” 林翔宇认真的估算了一下,最后小心翼翼说出一个时间:“大概要半年。” 凤歌微微皱眉:“不行,太久,半个月!” 林翔宇“扑通”一声瘫地上了:“殿……” “嗯?”凤歌的目光如刀,直瞪着他,。 林翔宇慌忙改口:“店里的伙计也没这么辛苦的,您不能这样对我!” “你将来是要进工部的人,竟然拿店里的伙计自比,真是上不了台面。”凤歌冷冷的看着他,“发条的事我替你解决,其他的事你自己处理。” 林翔宇苦着张脸,一脸无语问苍天的表情。 “你可以站起来了。” “不,我再趴会儿,挺舒服的。”林翔宇坐在地上的姿势如怨妇一般,本来以为今天只是叫萧燕然过来谈事,没想到竟然把自己给捎上了。 半个月呐!那个丑丑的原型是他在上任之前就已经着手做的东西了,如果要加入他从没接触过的发条,还不知道有多少变数,哪里能保证开发进度。 林翔宇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需要重来一次,一直以来,他都在自由奔放的环境下做自己想要做的东西,从来没有人指定让他做什么,更没有指定用什么材料去做,当然,也没人对他的成品有任何的期待。 萧燕然从凤歌这里得到后方稳定的保证之后,高高兴兴回去了,临走又嘱咐了一句:“小心晚上有黑寡妇来找你。” “滚你的蛋蛋!”林翔宇心中充满惆怅,根本不想跟他说话。 送走萧燕然,凤歌问林翔宇:“你能联系上夏国的工匠吗?” “夏国的工匠从来都不到边境来,他们做好东西之后,便由商人从矿区拿到边境来卖。”林翔宇忽然想到高玄武,他自称北燕商人,北燕与夏国的皇室一直有联姻关系,这两国之间的关系比大恒的关系要近一些。 “虽然他是北燕人,但是敢在这种时候踏进恒国,还不在乎的到处走,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商人?”林翔宇十分乐观。 天真的工科生……凤歌揉着太阳穴,越是这个时候还敢来的,越说明有问题啊,正常人谁会在战事可能将起的时候跑到敌国来?又不是准备投诚告密,完全是把自己放在危险之中。 “也好,我去会会他,若是得不到我想知道的,正好有理由把他驱逐出境。”城里平白多个可能对战国家的人晃来晃去,实在是太扎眼了。 高真北这几天一直在丰县城里,哪儿也没去,凤歌去他的小院找他的时候,他正在握着蒲扇在扇炉子,炉子上炖着的药罐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白色的蒸汽。 说明来意之后,高真北请凤歌进屋坐着,凤歌问起这药是给谁的,高真北叹了口气,望着里屋一动不动躺着的金璜:“那位姑娘始终没有醒来,也不能吃饭,只得日日为她煮一些补气的营养汤药吊着性命,我也是实在没法子了,整个丰县竟然没有一个大夫能看出她到底是怎么了?” “那你,就这么一直守着她?” “是。” 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真真切切的担忧,她默默看着金璜,心想:“你好像欠了一笔感情债。” 不过这债也不用自个儿还,她便言归正传:“不知高公子,与夏国的工匠是否有往来?” “有是有,但不知姑娘要找怎样的工匠?” “想找个打铁水平出众的工匠,我父亲送给我一把很精细的小刀,不小心弄坏了,需要修,整个大恒也找不到一个工匠敢接,只得求助于国境之外了。” 高真北应了一声:“将那把小刀给我,我替你找人修好便是。” 跟原计划不太一样,凤歌笑道:“那柄刀是父亲送我的,不敢有失,我想亲自送过去。” “你过不了国境。”高真北平静的看着她。 夏国与恒国虽然关系没有与燕国那njl么好,但也不至于会将想要去送钱的自己给拦在国门之外吧?凤歌不解,难道不应该是跪迎金主爸爸吗? “夏国为什么不让我过去?”凤歌问道。 “不是夏国不让你过去,是恒国不让你出来。” “原来是这事,这不算什么,我能出去。”凤歌从来没把出自家国境当做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你有通关令?”高真北的眼睛微微眯起,凤歌这才想起,恒国出入境的手续十分复杂,必须要有正经的通关令才行,而这通关令从申请到拿到,没有十天半个月那是休想。 凤歌笑道:“我家也是常走商道的,通关令早就有了。连你这个北燕人都可以拿到通关令,我有什么拿不到的。” “说的也有道理。” 高真北将药端下来,倒在碗中,用汤匙慢慢搅着,药气的清香慢慢弥散在空中,凤歌进屋去看了看金璜,她天天闭着眼睛玩龟息功,就靠高真北给她灌这些汤汤水水活下来,原本圆润的脸颊生生得凹陷下去一块。 凤歌坐在床边,忽然手旁有东西塞过来,她赶紧将那团东西握住,再定眼一瞧,金璜还是一动不动。 药碗上氤氲的白汽慢慢散去无踪,高真北尝了一点点,确定药不烫了,才端过去,他小心将金璜扶起,靠在自己怀中,然后慢慢将药喂在她的唇边,喂下去一勺,溢出来一半,高真北熟门熟路拿起手巾,替她拭去唇边的药渍,又继续往里喂。 这般情深意重的模样,连凤歌都感动了,如果不是因为高真北是北燕人,而林翔宇还在搓手跺脚,她真想劝金璜就嫁给高真北算了,这么长时间的照顾,人家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国人,对她这么好,长得又不错,不嫁他还等什么呢? “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凤歌不想打扰他们这温馨的画面。 高真北抬起头,对凤歌认真的说:“姑娘能拿到通关令,可见家中也不是普通人家,我是否可以请托姑娘一件事?” “但说无妨。” “能不能请姑娘找到认识这位姑娘的人,通知她的家人?” “好的,我一定会尽力。” “我不能天长日久的在恒国留下,到时候若我不在了,谁来照顾她呢?” 好男人!上哪儿找! 凤歌十分感动:“高公子真是个大好人。” “毕竟是我伤了她,没想到,她对那药的反应这么大,寻常人一天也就该醒了,她都七天了还不醒。” 哎?是高真北?不是那几个士兵吗? 高真北错将凤歌惊愕的目光看成了敌视,他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我……我当时以为是一只猛兽,突然从我背后跑出来,所以,我就用涂了鬼降草汁的箭头射伤了她。发现弄错之后,我马上用了解药,可是她却一直没有醒来。” 照顾陌生人的义举忽然变成了赎罪之举,凤歌一下子有点不适应这样的转换,不过她还是点点头:“没关系,如果你要走的话,我可以照顾她,我家里有许多仆役丫环,照顾她完全没有问题。” “实在不行的话,那,也只好麻烦姑娘了。”高真北看着金璜的侧脸,又是重重叹了一口气。 走到半路,凤歌便迫不及待的打开纸团,发现上面只有用手指甲刻出来的几个字:“欲刺萧”。 用手指甲刻字着实不容易,能将这三个字刻完还没被发现,真是不容易。 欲刺萧,看来是有人想要刺杀萧燕然,但是这个人是谁呢?高真北吗?还是律王府里的内奸呢? 回到县衙,林翔宇站在门口翘首以盼的模样,活像民间传说中的望夫石,盼到凤歌进门,林翔宇跟前赶后,又是铺垫子又是倒茶水:“那个,金姑娘还好吗?” “……挺好……”凤歌含含糊糊的吐出来两个字,幸好他没有跟着一起去,要是他知道高真北是这么照顾金璜的,说不定会愤怒的挥着他的小拳拳捶高真北的胸口。 那画面太美不敢想,算了,还是别让他去给大恒男儿丢人现眼了。 “她还有需要调查的事情,一时不能回来,放心,高真北不会伤害她的。”当然不会伤害金璜,但是大概会伤害林翔宇那脆弱的琉璃心吧? 凤歌决定假装这件事自个儿从来不知道,这种三角恋,谁沾上手都只会得罪人,还是等金璜醒了自己决定到底怎么处理的好。 凤歌忽然想到,如果金璜躺在那里都知道萧燕然要被刺,岂不是说明高真北与此事有关?可是高真北这个北燕人,不管去哪儿都十分显眼,想要不动声色的跟律王府里的奸细,或是别处什么奸细往来,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凤歌将有人要刺杀萧燕然的事告知林翔宇,让他马上通知萧燕然做好防备,自己要进律王府一趟。 “戈凤姑娘?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许久不见凤歌的凤安年大喜,命身边的丫环给凤歌倒茶端来点心之后,便叫她们自己去花园里逛逛,不要打扰他与凤歌谈诗词歌赋,说人生哲理,待所有丫环离开之后,凤安年兴奋道:“我刚写了两万多字,正想着什么时候请姑娘过府,可巧姑娘就来了。” “上次读过二公子的妙笔之后,总想着什么时候过来,却又怕公子写得太少,心里猫抓似的着急。” 凤安年献宝似的将自己新写的小说稿捧给了凤歌:“写得粗鄙,还请姑娘台鉴。” “二公子太谦虚了,我见二公子的文笔风华极佳,读得令人丢不开手,比起上回所见,已是大有进步。”凤歌一目十行读完了凤安年新写的小说,无非风花雪月,文中所寄之意也不过是恩恩爱爱的小情怀,凤歌虽是女子,却是以储君为目标培养,哪里能看得下这些东西。 只不过想着这位凤二公子双腿残疾,终日在莺莺燕燕桃红柳绿的丫环们环绕中过日子,能有什么见识,能有什么胸襟。 凤歌与他高谈阔论一番诗词歌赋之后,便不着痕迹的将话题转到律王府近日的动静上来:“二公子近日可有听说北燕可能又要与大恒开战了?” “啊呀?竟有这等事?”凤安年圆睁着双眼,看着凤歌,那模样十分吃惊,他又是搓手又是叩齿,一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北燕的边境离丰县不过数里地,那些北蛮子骑着快马过来,转瞬即到,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凤歌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怎么想起来去吓唬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风花雪月的公子哥儿,要找听事,还不如找那位想要上位的娘子,兴许她整日在律王身边呆着,知道的还多一些。 “不知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现在如何了?记得那会儿她得王爷宠爱于一身,现在莫不是已经坐上如夫人之位了?”凤歌故意说。 提到她,凤安年幽幽叹了口气,垂着眼皮:“她,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急病吗?”那位夫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身体十分健康,怎么就忽然死了,莫不是死于王府里姬妾争风吃醋? 凤安年摇摇头:“不是。”他抬头向外张望,确定没有人趴在门边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她总是想打听父王的行踪,甚至还买通了父王的侍卫,让他们说出父王每天都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父王大怒,便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了。” 派人盯着律王行踪什么的,那不是自己给她出的主意吗?原本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眼线,不料,竟然被律王发现,而律王更是不顾她与自己的夫妻之情,当真下得了这般重手? 说起来,那夫人竟是因自己而无辜枉死。 凤歌的心脏“嗵嗵”直跳。 第三十五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说好的神童才子人设呢? 大儿子憨厚爱玩石头,二儿子病弱爱写小说。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世祖。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子?”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子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说还有第三个公子,凤子宸也的确是世子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子,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子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小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子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子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说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子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子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子,说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子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子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说:“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子颖而好学,现在世子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子,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说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子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子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 第三十六章 律王家的两位公子,一位说起舞文弄墨兴高采烈,一位说起奇石头头是道,没有一个人在做一位王府继承人应该做的事情,这很不合理。 凤安年倒也罢了,是老二,双腿又有残疾,继承家业本也轮不着他,但是,这位已经十七岁的凤子宸还这样一心只关心奇石,凤歌心里有些不安。 各国后宫之中,为了争宠,不是没有闹出过人命来,或是下毒或是落胎,还有往水里推的。除了有一心要飞上枝头的,自然也有怕死,只是一心想要保住性命的。 那些想要保住性命的妃嫔,通常会使用一招“藏拙”,美貌自然是不会故意损伤,只不过却不会在众人面前展示,或是装病或是装傻,现在的凤子宸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装傻,装成是纨绔子弟的模样,而且,还有些用力过猛。 可是,凤子宸明明是律王的嫡长子啊,他装傻是装给谁看呢? 凤歌十分不解,却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在那里微笑点头,顺着他的话说。 关于石头的话题,凤子宸已经一个人说了很久很久,凤歌看着他那喋喋不休的嘴,强忍住打呵欠的欲望,心想他怎么就不觉得累呢? 在昏昏欲睡却强撑着精神听他说的时候,忽然凤子宸的一句话好像一块冬日里的寒冰刺进凤歌的大脑中,激得她马上清醒无比。 “像这块红色的胭脂石,只在北燕腹地的胭脂山才有,那可是专供北燕皇族专门用来染结婚喜服的贵重染料,那些不识货的蛮子,这么美丽的石头就这么弄碎了染布,真是糟蹋东西。” 凤歌不动声色问道:“皇族才能用的呀?那岂不是很不容易得到?” “谁说不是呢,要不是北玄营的桂德兴送来,我还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红色,你看,这红色还隐隐透着金光,是不是跟落日后的晚霞一般瑰丽?”凤子宸兴致勃勃,食指与拇指捏着那块石头,对着窗外耀眼的阳光细细观赏:“真是越看越美。” 桂德兴,何德何能,可以弄到北燕皇族的东西? 看来,这件事大有文章,须得好好查探一番才是。 凤歌正在盘算应该怎么去查,便听见门口传来仆人的声音:“禀世子,二公子来了。” “二弟来了?快请。”凤子宸乐呵呵的看着凤安年被仆从推进来,“这日头这么大,二弟怎么还远远的跑这么一趟,若是想找戈姑娘,派人来接就是,又何必亲自到呢?” 凤安年微笑道:“叫下人来接璇玑才女,岂不是唐突佳人,父王总说招贤纳才,必当亲力亲为,周文王还拉了姜太公八百步,小弟又怎敢托大不来呢?” 听得此言,凤子宸似乎没有什么过于强烈的反应,但是凤歌却听出了凤安年的话外音,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这不就在说凤子宸刚才是派的仆人来接,而不是亲自来接吗? 这两位表哥之前的兄弟情,似乎并不怎么深厚呢。 “大哥已经与才女聊了这么许久奇石,小弟这里还有几卷书文要向她讨教呢,大哥,可否把戈姑娘的时间让给小弟呀?”凤安年笑盈盈地看着凤子宸。 凤子宸笑道:“二弟也太心急了,何必急着走,我这的厨房里已经备下了美酒佳肴,二弟刚从父王那里出来,想必也没有吃饭,不如吃了再走?” “既然兄长有命,小弟不敢不从,那就叨扰了。”凤安年的脸上是微笑着,但是眉心却有些微微皱起,想来也是不情愿的。 菜肴十分丰盛,除了鸡鸭鱼肉之外,还有最新鲜的江中刀鱼,还有做工复杂的连汤换心蛋,外形晶莹剔透的白龙清凉碎,还有一碰即碎的雪花小天酥。 刀鱼多刺,吃的时候若是不断的“噗噗”吐刺,实在难看。凤歌根本不想夹,但是凤安年却忽然开口说:“咦?这不是江边老何家家刚刚送来的刀鱼吗?这鱼最为鲜嫩肥美,肉质极其的细滑,真正是人间美味。快趁热吃,凉了就发腥,可惜了这极品佳肴。” 凤子宸的话音刚落,便有丫环上前,将一块刀鱼布在凤歌面前的碗中,凤安年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不吃,显得太不给面子。 凤歌看了一眼那块刀鱼,笑道:“鱼不错,只是筷子不好用,不知有没有细一些的筷子?” “来人,快为戈姑娘换双筷子。” 一双乌木筷子很快便搁在凤歌的手边,筷子头尖尖细细,另一端则是镂空雕刻着西域葡萄、甜瓜还有桃子等水果,雕工精细。 凤歌换了筷子,用筷头一点一点将鱼刺剔除,动作流畅而优雅,如同在雕琢世上最精美的工艺品,然后将整块鱼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咽下之后,她点头赞道:“不错,果然肉质细腻,入口即化。” 饭桌上,凤歌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观察着两人,儒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这两人虽然一个个都没有王府公子的模样,饭桌上的礼仪倒是一点没差,连咀嚼的声音都很小,周围有六个丫环侍立着,也是安安静静,比林翔宇做的傀儡木偶还要老实,只有需要盛汤的时候,她们才会无声无息的上来,盛好之后,又无声无息的退回原位。 饭后,清茶漱口,净水洗手的规矩也是一样不少,幸好在宫中也是这般,不然一口把漱口用的茶给喝下去了,岂不是平白让人笑话了去。 “姑娘果然不愧璇玑才女,举止娴雅,比起有些贵族小姐更加有修养。”凤子宸由衷赞道。 凤歌微微一笑:“世子谬赞了。” 脸上虽是轻松自如,心中却是暗自思忖:“我说桌上怎会有这些菜,原来是故意想要试探于我。” 吃饭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家教与修养,也能看出此人平日的生活环境,凤歌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大家风范,暴发户家的女儿,山野村妇,绝不会有她这样的餐桌礼仪。 “那刀鱼,年年都送来,刺又多,个儿又小,我小时候被卡过一回之后,便再也没有吃过,没想到姑娘完全不受鱼刺困扰,真是佩服佩服。”凤子宸笑道。 “大哥性子太急,这等风雅之物,就是要慢慢品,才得其味的。”凤安年微笑着看着大哥。 饭毕,凤安年便要告辞,凤子宸也不好再留,亲自送到院子门口,方才回去。 在修竹院中,凤安年迫不及待的拿出自己的小说出来:“这本,我自己觉得不满意,却又不知道应该怎么改才好,还请姑娘指点指点。” 凤歌一目十行的看完,说了几处明显的不足,凤安年大喜:“姑娘读书速度如此之快,又能一语中的指出文章不足,若是可以出仕做官,那可真是社稷之福。” “储君的才干仅够做官?那真是江山之祸啊。”凤歌心中暗暗吐槽,嘴上却还得谦虚:“哪里哪里,二公子既然曾说小女子是璇玑才女,虽是应急之言,小女子也不能让人说二公子识人不明,被骗子给骗了去。” “哈哈哈,姑娘说笑了。”凤安年笑道。 虽然很想打听他们两兄弟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现在探问,过于着急,还是徐徐图之为好,免得打草惊蛇。 又闲话了一回,凤歌便起身告辞了,穿过游廊的时候,远远的看着几个人正簇拥着一人走出来,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身暗蓝镶金的团蟒服色,这府里除了律王,再没有第二个人敢穿。 可千万别让他给撞见,凤歌将身形隐在园中的太湖石之后,想等律王走过了,自己再过去。 律王却是向着这边的方向过来了,好在这座太湖石的孔洞不是那么的多,还可以藏得住人。凤歌在石洞里,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被发现了,无论是被认出身份,还是被当成小贼,或是私会王府公子的外女,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北玄营那里的粮草够几日?”律王威严的声音传进凤歌的耳朵,“上回送去的还剩多少?” 身旁的幕僚说了一个数。 “不够,很快就有五千人要填补过去,户部至今还没有完成批复,只怕等户部请旨,再转去兵部核发,这五千人已经饿死了,想办法再去调一些。” 有幕僚回道:“可是王爷,上回的面粉已经倾尽丰县方圆二十里之内的民力了,若是再征粮,只怕会对百姓的民生有极大影响。” “那就不征百姓,征富商!征官员!如果不能保障士兵的温饱,士兵又怎么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北燕人打过来,就是家破人亡,这个时候,要是还有谁不肯出粮,或是胆敢囤积居奇,一律抓起来,罚没家产。” 律王的命令不容反驳,他大步向前,根本不给幕僚任何提出反对意见的机会,凤歌透过太湖石的缝隙,看见跟在他身后的幕僚们一脸犯难之色。 若是在战时,凤歌也会赞同这么做,但是,现在便已经将人压得这么狠,只怕反而会造成人心思变。 律王一路这么训着幕僚,一路向院落后面走去,没有人发现藏在太湖石假山里的凤歌,待那些人的身影去远了,也听不见他们说话了,凤歌这才从假山里出来,长长出了一口气。 从律王说话和行事做风来看,无论如何他也不应该养出凤子宸和凤安年那样的孩子,莫非,那两个小子果然是在装傻么? 凤歌沉思着,他们到底是装给谁看,是奉命装给自己看,还是他们装给彼此看? 罢了,这么复杂的事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清楚,不如早些回去,想办法打听打听桂德兴其人比较好。 边关将领,位置再高,对于久居深宫里的凤歌来说,也不过是无名小卒一名,说起大恒国的武将,凤歌也只记得一个麒麟将军刘觥弈,那是一个死后还伴着无数恶名的人。 回到县衙,林翔宇正坐在书房里不知在写着什么。感觉有人过来,林翔宇抬起头,发现是凤歌,忙起身相迎:“大殿下。” “不必拘礼,萧燕然那里怎么样了?”凤歌急切的问道。 林翔宇回道:“萧将军说,他早已有所准备,还请大殿下不必担心,以及……他也希望大殿下能如杜公子所言,早日离开丰县,回到京师,皇宫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要是就这么回去了,以后还怎么见人。”凤歌微笑着回应道,她那还带有几分稚气的脸上,隐隐显露出天家皇女的骄傲与威严,令林翔宇心中一颤:“不愧是未来的天下之主。” 只不过,纵使她当真是天命真女,现在也形容尚小,留在边城,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局势如此纷乱,大殿下应当保重千金之躯,将来才能做更多有用的事。”林翔宇苦口婆心的劝道,只是,凤歌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不行,我一定要留下,游历期间,非遇到生死之事,不得回宫,这是先皇留下的规定。” “我的大殿下啊,眼见着就要打仗了,还不是生死之事呐?”林翔宇实在是不知道到底还要怎样,才算生死之事,难道要刀已经架在脖子上才算吗?那也已经迟了啊。 “大殿下……” 见林翔宇还想要劝,凤歌摆摆手:“别说了,反正我也不会听。” 这句话说出来,凤歌忍不住笑得十分开心,林翔宇默默的站在一边看着她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不知道这位大殿下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 自己临朝听政也有许多年,朝堂上那些谏官提出的有些建议是不错的,有些建议就是脑袋放在家里忘记带,用屁股想的馊主意,父皇婉言谢绝,他们还不死心,追着要进谏,父皇再不耐烦也得听着。 不敢怼谏官的父皇,也只敢在丹凤殿里吐槽吐槽,希望这些不带脑袋来上班的谏官趁早辞职滚蛋回家,父皇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对着这些谏官们说:“别说了,反正说了朕也不会听的。” 嗯,这个心愿,也只能缩在房间里对着女儿说。 现在自己终于说出了父皇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欢欣鼓舞的状态,可惜父皇听不见,不然一定会妒忌死的。 想想就开心啊。 站在一边的林翔宇当然不知道本朝最大的秘密就是当今圣上与储君,父女间的那点你阴我一把,我阴你一把的小乐趣,他只是忧心忡忡的感觉自己可能要成为千古罪人,万一储君受到任何的伤害,只怕自己也得陪葬。 想到这里,林翔宇委屈的眼圈都红了,这是招谁惹谁了,来这里做个县令,先是被律王府的人压在头上,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脑袋会不会搬家,人生怎么如此艰难。 凤歌回头一看,哎呀,林翔宇的眼眶中已经盈满了泪水,要命要命,她连哭泣的女人都没有安慰过,更没有安慰男人的经验,赶紧说:“林爱卿不必担心,孤不会有事的。” “万一有事怎么办!”林翔宇抹了一把眼泪和鼻涕,“要是大殿下有任何闪失,谁能负得了这个责!” 凤歌奇怪的说:“当然是关林森负责。” “啊?”林翔宇愣住了,一时也忘记哭泣,怎么好好的就落到关林森头上了? “当然是他负责,他是我的暗卫,工作任务就是负责我的安全,如果我出事,岂不是他失职。” “……大殿下,你这么说,他知道吗?” “知道啊,关林森!” “属下在。”关林森颀长的身影,再一次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书房里。 “你的职责是什么?” “拼尽性命,也要护殿下周全。” 凤歌转头看着林翔宇:“就是这样咯,你也听见了吧?不用担心,真的跟你没关系。放心,冤有头,债有主,父皇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绝对不会碰瓷到你头上。” 等等,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在说自己是害怕承担责任,才想着要让她赶紧回京的,林翔宇赶紧澄清:“大殿下误会了,微臣不是怕陛下来寻臣的不是,只是大殿下在丰县里,实在是太不安全,且是没有意义的冒险,这又是何必呢,俗话说的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我是千金之女,也不是君子,只是淑女而已。”凤歌强行狡辩了一波。 林翔宇再一次生出“还是不要去工部”的念头,将来这位储君殿下变成女皇陛下以后,以自己的脑子和口才,只有被她活活辗压的份,根本就活不下去啊。 好在他也不是完全想不开的人,既然大殿下说了不要他管,而且也有人可以背这个锅,那就这么愉快的玩耍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 正事要紧,林翔宇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萧将军说,关内的将士们从去岁冬天开始,就没有收到寒衣与军饷,士气低靡,后来,是律王派人送来的面粉等物资,关城的将士们才能勉强度日。” 从来想要坐稳皇位的人,都要稳固军心。 而想要抢到皇位的人,则是要抢到军心。 如果连军饷都不能按时发放,那还谈什么军心,还谈什么江山稳固。凤歌原本舒展的眉头,不禁又微微皱起,她可以很确定的保证,父皇那里从来没有克扣过军饷,每次涉及到军费开支的事情,他从来都是优先紧急处理,从来没有拖过隔夜的。 那么只能说明一件事,军饷的发放环节出现了问题。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这也需要查清才是。 还有一天,笼烟楼那里才会得到回音,凤歌现在心中如猫抓一般的着急,她虽然总是与父皇斗嘴,你阴阴我,我阴阴你,但是从来都是在心底里敬爱着这位父皇,不愿意别人说他有一星半点的不好。 恒国如此之大,想要对每个人都澄清,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尽已所能,能让北玄营的将士们改变这样的想法,那就好了。 现在北玄营的士兵吃的是律王爷送去的粮食,将来若是律王爷与朝廷做对,只怕这些士兵誓死效忠的对象,就需要再掂量掂量了。 “殿下,通关令拿到了。”被忽略的关林森开口说道,同时将通关令牌奉上。 凤歌点点头:“我去找高真北了。” “殿下小心。”虽然凤歌决定要跟一个北燕人去找人这件事情本身,听起来就很不安全,但是,林翔宇已经十分认命的看清了现实,就算是劝,凤歌也不会听的,还不如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 忽然想起什么,林翔宇说:“等等,我也要一起去。” 第三十七章 到了高真北的小屋,凤歌发现高真北不在家,只有金璜默默躺在床上装她的标准植物人。 “给你浇水的人呢?”凤歌站在窗外,故意调笑道。 金璜眼皮微微一动,笑道:“听起来有人叫他,他就这么跑出去了,临走还没忘记给我灌上一碗药。” 屋里还是如同上次见着的那般,没有什么额外的陈设,只是干净整洁而已。 “看你素来行止跳脱,怎么能忍着在床上一动不动躺这么久的,依我说,你也差不多该好了,再不好,躺得腿上的肉都撑不起你走路了。” 凤歌绝不是危言耸听,她的确发现金璜的腿比起刚见时要细了许多,这不是个好现象。 “放心放心,我可是练了十几年功夫的人,再怎么也不能因为躺了这么短短几天,就把十几年的功夫给费了。”金璜笑道,“不信,我站起来,走两步给你看看。” 走了两步,金璜脸上自信的笑容消失了,她十分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和身体的支撑度已经不能与往日比,如果说当日关林森赢了她是用了一点小手段,那么如果现在再比,关林森一定妥妥的甩出她好远一段。 看出金璜神色不对,凤歌忙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金璜急忙掩饰。 忽然,她翻身跳上床,双目紧闭,又是一动不动的装植物人中,凤歌回头,这才发现,是高真北回来了。 见屋里这么多人,高真北有些惊讶,待看清是凤歌,便问道:“你们这是?” 凤歌将通关令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我家人刚把通关令给送来了,怎样?我现在能不能和你一起去西夏国谈生意了?” “嗯,可以,那,不知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时不我待,现在就走吧。”凤歌恨不得马上见到西夏国的工匠,下一刻就可以拿到优质的发条,再下一刻就可以批量生产出大量的陪练傀儡人,大恒国从此兵强马壮,就算北燕西夏东宁联手,也只能在大恒国面前颤抖。 “从这里到西夏国,也要走个三五天,姑娘打算什么都不带,就这么去?” “要三五天这么久啊?”凤歌对西夏国的概念完全停留在“就在北玄营隔壁,走一个时辰就到”,完全忽略了那里只是西夏国的边境线,而工匠,是不会在边境线上蹲着等生意的。 走过去要三五天,回来,想必也要同样的时间,而中间等待发条的完成,还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一两天,也也许十天半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带,起码也得取些钱,说起来这段时日借住在县衙里,倒是很久没有花钱了,凤歌急急的说了句:“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里,据说是在等凤歌,其实眼睛直往床上躺着的金璜脸上看,这么久不见阳光,她的脸上褪去了两腮上的粉红,几乎没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来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子还是那么挺,被药汤浸润过的嘴唇大概是这张脸上现在最有生气的地方。 躺了这么久,她一定无聊死了,不知道这个北燕人有没有欺负她,有没有怠慢她,有没有……对她图谋不轨。 从高真北对她的态度来看,她应该是没有受到什么虐待的,但是,越是这样,林翔宇心里却越不是滋味,哼,这个北燕人,无事跑到大恒国的国境上来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他有足够的职权,一定就把这个北燕人给赶出国境去,可惜,他不能。 萧燕然从严治军以来,便是一只苍蝇飞过关城,都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北燕人能过北玄营的关城,说明他在北玄营,有关系。 而进这座丰县的城门,又是另一道关卡,那是律王爷治下的士兵统管,可是他也这么进来了。 没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进来了。 不仅自己进来了,还带了一个大恒国的姑娘,还是自己……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姑娘。 从前在县衙的时候,金璜在他面前从来是横着走的模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小鸟依人,柔弱的躺在床上,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可是这体验也不是给他的,而是给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气啊,林翔宇长这么大,头一次真正理解了,书上所说的“妒忌”是什么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兴几天,她最后还是会在我身边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总之,他是这么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见他脑子里的想法,可能会把他的脑壳给掀开往里浇上两壶水。 凤歌说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就这么跑了进来:“好了,走吧,我的马就系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甚是可爱,高真北笑着为她倒上一碗水:“先喝点水。” 说着又转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金璜:“要是她也能这样跑起来,那该多好。” 言语里是满满的遗憾与焦虑。 林翔宇心中哼着歌:“哎嘿,我看过她又蹦又跳的样子,你没见过吧,哈哈哈,你输了。” 外面的太阳已经到了头顶,高真北从柜子里,取出自己简单的行李:“现在出发,应该可以正好赶上第一个宿头,走吧。” 说着便出门到屋后的马厩里去牵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问道:“那……那个姑娘怎么办?” “你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她吗?”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问的这个问题简直是超级可笑的。 虽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这样,但是被人一下子说中,也实在是……有点不爽啊。 看着他脸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难道是我猜错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顾她。” “哎,别别别,不不不,你没猜错,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是金璜的话,这会儿林翔宇一定已经被骂上了天,与太阳肩并肩。 高真北对林翔宇说了一下屋里常用的东西在哪里,也讲解了一下应该如何照顾金璜的细节,林翔宇连连点头,恨不得挥着小手绢马上把他给送走。 目送着两人策马远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悦的刚转过身,就发现金璜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 “我得回县衙,先洗个澡,这么多天没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弃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笔直出了城门,凤歌这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大路往关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时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想起自己出京的时候,尚是滴水成冰,现在已是鲜花着锦,不由感概时间过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前面就是关城了,戈姑娘还请把通关令拿出来备查。” “好的。”凤歌从贴身荷包里取出了一块通关令,再一抬头,前方已经可以看见关城的士兵设的卡哨。 凤歌随着高真北下马,牵着马往卡哨那边走过去。 “哟,高公子,今天是回北燕还是去西夏?” “去西夏谈点买卖。” “哎,好,这位姑娘是高公子的……咦?你是……”那个小兵,正是凤歌第一次乔装入军营的时候见过的,他看着凤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凤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说出她曾经来过关城什么的,只怕高真北就会起了警惕之心,说不定就不带她去了。 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萧燕然走过来巡岗,见凤歌对他微微摇头,他会意,对小兵说:“今天通关人数有多少?” “禀将军,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还有六人往北燕探亲。” “都有通关令?” “都有,那六个往北燕的人,都是丰县里常驻的百姓,常来常往,都认识。” “认识的也要严查,没事别跟人攀熟人认亲戚,在岗位上就秉公执法以。” “是。”小兵被萧燕然这么一通吓,哪里还敢跟凤歌聊什么,赶紧通关令,就放她过去了。 走出卡哨多远,高真北忽然问道:“刚才那个人,认识你?” “可能吧,我在丰县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县城里遇见我的。”想起刚才差点被说破身份,凤歌现在心里还嘭嘭跳个不停。 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风光,刚开始看着颇美,时间久了,也没意思,凤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下来,先歇一会儿吧。”高真北说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子,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说。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说,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小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子,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小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说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说:“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小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说好的大恒女子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说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说:“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说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说,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子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收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收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收多少钱? 第三十八章 伙计说:“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钱。客狗住店,一夜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收的钱,小店绝不会多收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小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说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掀起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说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说:“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不行了,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子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说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子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子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进入西夏的第一个镇子,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开房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说,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摆着的床单被子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子掀起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子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子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子过得,差日子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说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猪肉炖茄子,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说:“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子猪肉炖茄子,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说的很有道理。 凤歌夹了一小根,放进嘴里,嗨,什么酥鱼儿,那就是面搓出来的东西啊,比寻常面条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须糊糊。 “来,浇上这边特制的酱,特别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酱推到她面前,虽然凤歌对面食的感情一般,不过这酱闻着确实不错,她盛了半碗酥鱼儿,又浇了一小勺酱,拌匀,酱里还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萝卜丁还有茄子丁,仔细看看,还有些碎肉末,拌在面里,将本来无味的面须,沾得满是香气。 凤歌吃了一口,感觉比起宫里吃过的东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来这家沙漠里的店这么厉害,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凤歌看着酱没了,还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为这里的东西好吃,是你饿了,早上出来以后,一路除了喝水,就没吃过东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馒头:“什么最好吃,饿字最好吃。” 以前听说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小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小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小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子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说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子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子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说:“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说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说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小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小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小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子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子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 第三十九章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这人插嘴,关林森冷冷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也是好意,这里的菜价的确很贵,不是我可以负担得起的,我与这位姑娘之间的事,请兄台不要多管闲事。” “呵呵,这位小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为你讲话,你倒反而不领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轻貌美,动了心?”那人的语气实在是招人讨厌,他还没完,又接着说:“自古色字头上一把刀,小兄弟,刚才这位姑娘身边坐着的那个北燕汉子你可看见了?我可奉劝你,不要打这个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尸体被丢在沙漠里,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越说越难听,凤歌皱着眉头,想要站起来,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混蛋到底长什么样,却看见关林森递过来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节外生枝。 那个人看见凤歌与关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颇觉没趣的靠在墙角,手里拎着个小酒瓶晃来晃去,嘴里还悠闲的哼着不知道哪里的小曲。 此时,头顶的钢板又“咔咔咔”的响起,长长的楼梯道里,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自然是出门迎客的店小二,另一个,想必就是今晚住在这里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小二身后来的是一个年轻人,衣着华贵,却只身一人,连个伴当都没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剑,在掌柜的那里问有没有上房了,掌柜的看了一眼凤歌:“喏,最后一间上房给这位姑娘了。” “大通铺还有几个空位,要不要?” 年轻人面露难色,显然,他也知道大通铺不是什么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那,有没有人稍微少一点的房间,至少,床是一人一张的。” “有一个四人间,里面现在只有两个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间虽然不如上房独门独户的舒服,但是,总比一张长长的床铺上同时滚着二十几个男人要强多了。 那个年轻人又问掌柜的:“我那两个同屋是什么人啊?好相处吗?” 掌柜的抬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阴影里的那个人,又转过头,用下巴尖指着关林森:“喏,就这两个,你自己看好不好相处?” 没想到,关林森今天竟然和这个出言不逊的小子住一间,两人别半夜打起来了,凤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静。” 关林森将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就算是金璜,也不会随便出手,我难道还不如她?” 凤歌笑着说:“那当然是比她强的,你比她识大体多了。” 心中却想着,这话要是给金璜听见,只怕她要当场炸了,罪过罪过。 掌柜的问伙计:“这是今天最后一拨客人了?” 伙计点点头:“外面太阳已经下去好久了,风里的土腥味越来越重,只怕今晚的黑风暴会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柜的给年轻人办完入住手续,结结实实又收了一大把铜板,这才将进房间用的木牌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便出来了,看来他也没收拾,只是简单的把东西扔在了房间里,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鄙视”“唾弃”“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绪。 不由觉得好笑,想必自己刚才也是这样的反应吧。 “老板,还有没有没有吃的了?”年轻人问道。 “水单在墙上,自己看,要吃什么随便点。” 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刚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凉气,这反应,跟凤歌也是一模一样,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再说话。 “实在是太贵了,为什么一个馒头也要卖四十文。”年轻人叫道,“在丰县,十个馒头也才五文钱而已啊。” 掌柜的一脸“爱吃不吃,不吃滚开”的表情,连理都没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伙计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这里可比不得丰县,这里所有的粮食都得从丰县运过来,最近边境上局势又吃紧,就算是这些吃的,也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价钱给买回来的,若是寻常酒店,只怕给钱都不到呢。” 从丰县到这里,凤歌所乘也算是宝马良驹,还跑了一天,要是再运上这么多瓜菜米面,在这种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确实是有价无市,比起昆仑山中出的黄金还要贵重几分。 毕竟黄金是不能吃的。 那个年轻人肉痛地嗫着牙花:“嘶……能卖半份吗?” “不卖。” 垄断生意就是这么的霸道,看着那个年轻人心痛的模样,凤歌笑道:“不如坐过来一起吃呀?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菜,怎么怎么动,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墙角那人又阴阳怪气的调笑道:“你这两碗菜卖了一户又要卖一户?比掌柜的还要会做生意啊。我说,掌柜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板娘吧,我看,有她在,你这店的规模,起码还能再大一倍。” “放肆!”凤歌大怒,一拍桌子便站了起来,掌柜的十分冷静的吩咐:“两位,且等等。” 凤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看见方才那个伙计,脚下生风般的,迅速将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全部收了起来,动作极其麻利的将凳子一条一条的倒翻在桌上扣着,还将桌子推到一边,贴墙靠。 现在店中间的场地空出了一大块。 掌柜的说:“你们请自便,借场地打架免费,我也不管你们谁死谁活,但是,如果弄坏了我的东西,还请照价赔偿。” 说着,便抛出了一卷长长的卷轴,价格清单上有蜡烛台的价格、桌子椅子的价格、还有磕坏了墙怎么算、踩碎了地砖怎么算,每一个价格都是天文数字。 “今晚有黑风暴,你们要打,就在这里打吧,千万别出去,出去,就飞升上天,下辈子再见咯。”掌柜的将铺在柜上的账本一卷,举着烛台,便自顾自的走了。 少了一只烛台,大厅里的光线又暗下来许多,看着刚才的报价单,谁都没心思打架了,但是又不好就这么收手,于是,就这么僵持着。 那个年轻人一会儿看看凤歌,一会儿又看看那个人,他觉得为了维护晚上房间里的安定与团结,自己有义务劝说这两位大哥放弃彼此间的仇恨,虽然根本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哪里来的。 “两位,两位,听我一句,这店里的东西实在太贵了,为了打一架,付这么多钱,实在不值当啊。”凤歌不由笑了,这才注意看着那年轻人的脸,不如关林森的冷峻,也不如林翔宇的温润如玉,更不似高真北的高大威武,倒像是个跑惯了江湖的油子。到处都能吃得开,但是谁也不会拿他当个角的那种。 凤歌笑道:“嗯,不打,没必要与疯狗计较。” 接着她又问那年轻人:“你是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是东宁国的人,听说西夏国这里出极好的钢铁,带回去,价格能翻上几百倍,所以,我就来了。” 东宁国是整片大陆最东面的国家,国民普遍做的是海上贸易,是大陆上这几个国家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对大恒国来说,外交压力最不大的一个。 求财的商人,他们的规矩简单好懂,无本万利为上,一本万利为中。而东宁国的商人更有出息一点,他们讲究买卖双方都能获利:“如果卖东西的人没有利润,那他以后也不会再卖这些东西了,那岂不是杀了会下金蛋的母鸡?” “从东宁过来,你是走的大恒吗?”凤歌好奇的问道。 “不,是走的北燕,然后转下来的。” 凤歌困惑不解:“可是,那会兜很大一个圈啊。” 年轻人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办法,东宁与西夏之间,虽然说只隔了一个大恒,但是,从东宁往大恒国都走的中间,隔了一个祀星族啊。祀星族有着自己的通行法令,想要从大恒走,就等于要办两张通行令,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就只好从北燕走咯。” 凤歌其实对祀星族的了解,也仅是一个名字而已,因此,她并不能说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只是默默的点了头,以示听到了。 正说着,年轻人的肚子发出了“咕噜”一声,关林森抬眼看了他一眼,将自己面前的馒头往他面前推了推,凤歌则是将黄焖鸡推了过去:“快尝尝,可好吃了。” 年轻人的嘴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没有忘记它的另一项功能,凤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素明泽,今年十八岁,也知道他是背着父母偷跑出来的,目的是从西夏弄回钢铁,赚好多好多钱,让看不起他的父母可以另眼相看。 素明泽正吃得高兴,那个坐在阴影里的人,站起来了,向他们走来。 素明泽一身的华贵的服饰,腰间配着一柄白色宝剑,剑柄上吊着一枚碧色玉佩,玉佩缀着淡淡的金黄色丝线,剑鞘上都镶着些许米粒状的小珍珠,在烛光下,光芒十分耀眼,几乎就在脸上写着:“来呀,来呀,抢我呀,不抢我算你怂!” 这个人,莫不是冲着素明泽来的? 凤歌抬头看着他,见那个人穿着一袭淡蓝色的长衫,头上戴了一顶极大的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面容被完全遮住,看不见脸,这人倒是有意思,是多怕见人呢?又是藏在阴影里,又是戴个大斗笠。 又见他衣着十分单薄,落下的衣袖中藏着一截枯瘦的手腕,腕骨突出,淡淡的青筋缠绕着,看起来好像轻轻一拧,就会断了似的。 腰间并没有兵器,只是手上戴着一层皮制手套,不知为什么在室内也不脱去,凤歌没有什么江湖经验,关林森见了,眉头却是紧紧地皱了起来。 那是鹿皮手套,使用毒物的人,为了防止抓取淬毒暗器时伤到自己,也会戴着这样的东西。 想来,这人不是好相与的。 关林森正想劝凤歌回房休息,那人却忽然开口,一如即往的带着冰冷的嘲讽:“难得难得,几位都凑齐了,不如把房间里的那位也叫出来,一并比划了,也省事。” “你是强盗吗?”凤歌很认真的问道。 素明泽忍不住笑起来:“他若真是强盗,又怎么会回答你。” “嗯,倒也是。”凤歌点点头,“你一直跟我们过不去,是为什么?” “好了,明人不说暗话,在我面前,装腔作势,是没有用的,乖乖束手就擒,我将你们往官府一送,领了赏金,大家省事。” “赏金?”凤歌不解,“有人悬赏我?” 那人阴阴一笑:“有,你比他们三个都贵,血手妖后,悬赏花红一万钱,死活不论。” “唉,才一万钱,十两银子而已啊。”凤歌对于自己的价格不是很满意。 “哼,终于承认了!” “等等,什么承认了?承认什么了?” 那人冷笑一声,不再说话,一伸手,袖中弹出一柄极其柔软的缅刀,直向凤歌脖子上砍下去。 关林森自那人走进来之后,便一直注意着他的行动,他一扬手,手中一双筷子便脱手而出。 那人手中缅刀转向,将射向自己手腕的那双筷子给劈成了两截,风声尖锐,力道着实不小。 原本那人的刀已经转向,断然伤不到凤歌,但是,他劈开的筷子却有其中一半改变了路径,直向凤歌的眼睛飞过去。 凤歌惊呼一声,本能的向后躲闪,关林森始料未及,百忙之中,已是来不及替凤歌挡下筷子,眼看着凤歌便要血溅当场,素明泽英勇的挺身而出,挡在凤歌面前,筷子碰到他的胸口,又无声无息的落了下去。 横生变故,那人也愣住了,“难道……你们不是……不对……” “你们不是黄沙飞鹰?” “好土的名字……”凤歌心中暗想,她私藏的话本里的反派都不起这些名字了,人家都叫什么玄天帮、邪月宗。 对于这个人一言不合,根本没搞清楚别人的身份,就动手的行为,凤歌也是十分不满,她刚想训那个人几句,方才还十分张狂的这个人,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对不起,我弄错了。” 那个人就算是嘴里说着道歉的话,脸上的表情也好像是天大的恩赐似的,估计平时横着走习惯了,从来没道过歉。 凤歌皱着眉:“你出手怎么这般狠辣!” 那人的神情变得很不耐烦:“我都已经道歉了,你们还想怎么样?你们现在有什么损失吗?” 凤歌从来没想过,世上竟然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看着那个:“那是因为你技不如人,要是普通人,早就死在你手上了,哪里还能听得到你这一声道歉。” “小姑娘,你不要如此咄咄逼人,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凤歌起身,回房,很快便出来,手里抱着虎子。 “你跟他聊聊。”凤歌对虎子指着那个人。 “汪汪。”虎子十分英勇的对着那个蓝衣人叫了两声。 凤歌从盘子里夹了一块黄焖鸡,放在虎子面前:“干的好,先吃两口,吃饱了继续加油,你们同族的事情,就只能交给你解决啦。” “汪!汪汪汪!”虎子三两口将鸡肉吃完,愉快的对着凤歌摇着尾巴,凤歌指着那人:“虎子,加油。” “汪汪汪汪汪!!!” 这边虎子叫得十分卖力,那边素明泽快要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姑娘你真是厉害,亏你怎么想到的,哈哈哈。” 看着那人变了颜色的脸,凤歌淡淡一笑:“没什么,只不过忽然想起,我带了一位他的同族过来,既然他听不懂人类的语言,那只好让他的同族来好好跟他沟通沟通了。” “厉害厉害!”素明泽对着凤歌竖起大拇指。 一道寒光如白练闪过,那人竟用手中的刀砍向虎子,素明泽一惊,说时迟那时快,那道寒光,竟然就这么停住了,不是那人自己想要停住的,薄薄刀刃被两根手指夹住,他努力想要向外抽,却是一动不动,如同被铁钳钳住一般。 那不是铁钳,是关林森的两根手指。 “你差点伤人性命,不思悔改,还想要再添杀孽。”关林森看着他,眼神冰冷。 就连他这个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只管主家性命,别人死活不用管的人,都实在看不下去了。 “世间怎么会有你这种人,想来以前也伤了不少无辜人的性命,我看你说不定也在官府的悬赏名单上,不如待我拿下你,再绑去官府领赏。” 那人自然不服:“好啊,方才我也是措手不及才输给你了,有本事,我们面对面打一场!我若输了,就跪地谢罪。你若输了,叫我三声爷爷。如何?” “哼,无赖!” 第四十章 关林森向凤歌和素明泽微微一欠身:“两位请暂避一旁,刀剑无眼,莫要误伤了两位。” 凤歌和素明泽很识相的默默站在了一边。 关林森看着那人:“为了不伤及无辜,还请你不要使用暗器。” “哼,对付你,不需要使用暗器。”那人冷笑一声,从腰间扯出一只鹿皮袋,丢在地上,发出沉沉闷响,看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那人抢上一步,便向着关林森的面门劈下来,关林森向后撤步,躲开这一劈,那人趁着刀势未尽,横扫过去,关林森身子向后下折,形成一个完美的拱桥,又躲过了这一击。 “哎,下注了下注了哎。”一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从后面传出来,凤歌被吓了一跳。 转头才发现,各屋里的人早就被他们叮叮当当的打斗声惊动,纷纷出来瞧热闹。 目前暂时看不出来关林森有什么优势,有好事者已经忙着吆喝开盘下注了。 “来来来,押蓝衣服的一比三,押灰衣服的一比九。” 凤歌听不懂,素明泽解释道:“说明看好那个穿蓝衣服的人多,觉得他赢面大,觉得穿灰衣服的人赢面小,押他是必输的,所以,才会一比九。” “我押五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人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全都是押穿蓝衣服的赢,就没什么可下注的了,庄家将押关林森的注码提到了一比十三。 凤歌大声说:“那个灰衣服的不行,你看,他只是一味的闪躲,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本事。一比九怎么行,至少要一比二十。” “……姑娘啊……一比二十,这也太……” 那边关林森的目光似乎也往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华丽丽的摔了,那人的刀子几乎要砍到他身上,他狼狈的就地一滚,才勉强躲过。 开盘口的人见状,咬了咬牙:“一比二十,就一比二十。姑娘,请下注吧。” 凤歌笑道:“你随口一说,就是一比二十,若是我搏赢了,你竟没钱付,那可怎么办?便是将你剥皮抽筋,也没什么赚头。” “嘿,姑娘,看你是第一次这条黄沙道吧?在这店里住过的客人,谁不知道我鸡毛三的名号,我开盘口博输赢,从来都是开盘无悔,分文不少。” “嗯,说的很有道理,我的确没住过,所以,不知道你的名号,有现银或是铜板么?拿出来验一验,若是当真不错,那我就下注。” 鸡毛三上下打量着凤歌,见她一身朴素,身上不似有钱的样子,不阴不阳的笑道:“姑娘,你这全身上下,也最多能有五两银子不得了了,五千钱而已。” 他说着,从身上摸出来一张飞钱,上书着恒硕钱庄的花押,上面标着硕大的“三百两现银”字样,他向着凤歌扬了一扬:“如何?” “才三百两……”凤歌很失落,鸡毛三“嘿”了一声,瞪着双眼,又摸出来十张,每张都是三百两,一共是三千两。 “哦,三千两,还是可以的……不过,你这飞钱是真是假,我不知道啊。恒硕钱庄是西夏国的钱庄,我是大恒国人,哪里知道西夏国飞钱的真伪,要是这银票是你家画的,那我岂不是赢了也白赢?” “这小妮子,怎么这么不识趣!”鸡毛三不耐的挥着手,“没钱就别下注,闹这些有的没的耽误我的事。” 凤歌忽然转眼看见了掌柜的站在人群后面,她笑道:“掌柜的,您常年在这条道上摆生意,想必识得真伪,可否为小女子来认一认?” “可以,这是收费的,认一张,收十两纹银。” 旁边听见的人,又各自倒吸了一口凉气,掌柜的开价之黑,他们都领教过,不过只是认一认飞钱的真假,就要收这么贵,也实在是始料未及。 “好的,三百两一张的银票,收十两的鉴定费,也没什么。掌柜的,既然是收钱的活,请务必做得漂亮些。若是失手……” “那姑娘从此以后往来黄沙道上,再住小店,住宿全免费!吃饭只收成本价!” 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抽,这位掌柜的真是一点点亏都不吃,算了……不跟他再计较。 经掌柜的检验,飞钱全部是真。 凤歌当即掏出五十两银子,拍在桌上:“五十两白银,我压灰衣服的赢!” 旁边一干人等笑道:“小姑娘,那个穿灰衣服的人不行的,你看他给那个穿蓝衣服的人打的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啊。” “我的钱,只押长得好看的!” “哎哟,小姑娘,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哦不,失之钱财啊。” 鸡毛三斜着眼睛得意的笑道:“你们别劝了,下了的注,我这是不撤盘的。” “你们倒是对那个穿蓝衣服的很有信心啊,怎么,你们都认识?”凤歌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会刚开打,他们就纷纷押了那个人。 一个大胡子说:“哎呀,那可是西夏皇族御用的赏金猎人宇文寒涛,谁不认识啊,这么多年来,他替西夏皇族杀了多少心有异向的人,不管他们是买舟入海,还是逃进十万大山,或是进了茫茫戈壁,最后的结局都是……”他对着自己的脖子比划了一下,“就这么一刀毙命。” “御用的赏金猎人这么不靠谱啊?”凤歌摇摇头,连人都认不清,还赏金猎人,西夏国这是无人了么? 凤歌这个外行只能看看热闹,关林森自然是内行看门道,宇文寒涛虽然性格桀骜不驯,十分招人讨厌,但是,手上的功夫的确是有一些的,所谓赏金猎人,与大恒国的杀手暗门差不多意思,都是做的小巧功夫,行的杀人伎俩,只讲究达到目的,不追求光明正大。 关林森摸透了宇文寒涛的武功路数以后,凤歌这边的注也已经下好。 “你们快点啊。”一旁的围观群众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好回去睡觉。 关林森点点头:“好的。” 两个字轻轻吐出,宇文寒涛只觉得面前的人忽然消失了,他转了个身,也没有看见关林森的身影,莫非,他竟会平空消失?接着,一股强大的可怕气息出现在他的身后。 关林森右手如刀,狠狠对着宇文寒涛的后脖颈重重劈下。 毫无防备的宇文寒涛就这么“扑嗵”,脸朝下,倒在地上。 一击致胜! 之前的那些追逐,现在就如同关林森逗着宇文寒涛的耍猴戏一般。 “啊哈哈哈,我就说嘛,这个灰衣小哥,才是真英雄,真本事!!!给钱给钱!” 说话的人是一个小矮子,别看他现在叫的欢,那一千文是小矮子带着的路费,大脑一热,就跟风下了注,而他之所以会下注给关林森,完全是因为下注的时候,脑子一抽,舌头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一千文,下那个穿灰衣服的。” 本想修改,可是,鸡毛三的规矩就是下注就无悔,不得改悔。 刚才他已经懊恼的想要一头撞死了,要不是因为墙边上都站满人,他可能已经到阎王殿去报道了。 没想到因祸得福。 全场只有他和凤歌两人下了注。 他赢了两万文,折二十两白银,那叫一个欢欣鼓舞满场飞。 而下了五十两纹银,最后得了一千两的凤歌,则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她认真的数着银票,又与掌柜的结了验钞费。 “哇,小姑娘,你可是赚翻了啊,这么多钱,有没有想好怎么用啊?”旁边有人问道。 凤歌认真的说:“嗯,我父亲欠了别人钱,我可以拿去还债了。” “哦,真是个孝顺女儿,那,剩下的钱呢?” “剩下的啊?慢慢还啊,先还一千两,我想债主应该不会逼得这么紧了吧。” “……” “……” 她旁边的人都安静了,一千两呐,够许多六口之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五年了,那人又继续问:“你父亲欠了人家多少钱啊?” “嗯……”凤歌仔细算了算北玄营的军费开支,又加上新来士兵的预算,“四万两左右吧?能还一点是一点吧,要是再还不上,可能债主就要来烧我家的房子了。” 原本羡慕她一把赢了这么多的人,现在纷纷对她表示深切地同情。 胜负已分,没什么好看的了。 观众纷纷散去,空荡荡的大厅里,又只剩下了站着的三个人,还有躺着的一个。 “就……这么让他躺在这?”素明泽问道。 关林森抬头看着凤歌,意思是你拿主意。 凤歌沉吟半晌:“算了,毕竟给咱们挣了这么多钱……还是把他扶回房间吧,别躺在这里着凉了。” 最后那句纯属受母后熏陶,下意识带出来的。 醒得早不如醒得巧,刚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宇文寒涛没听见前半句,只听见了后半句,他那从来眼高于顶,看谁都不顺眼的心中泛起了涟漪。 自己刚才对她这么不好,几乎是处处与她为难,还说了不少她难听的话。 她不仅没有记恨自己,还怕他着凉…… 宇文寒涛一步步向凤歌走来,关林森不动声色,斜跨一步,挡在凤歌面前,以防他暴起伤人。 凤歌毫无惧色的看着他。 忽然,宇文寒涛身子一矮,跪在地上:“方才唐突姑娘,还请姑娘责罚!” 凤歌摆摆手:“罢了。想来公子少年得志,判断少有出错,因此才会这样贸然出手,下不为例也就是了。” 有气度! 宇文寒涛看着凤歌的眼神都变了。 一旁看着他那双痴痴眼神的关林森对素明泽说:“麻烦素兄把他先带回房休息吧,我还有几句话要和这位姑娘说。” “嘿嘿,我懂,我懂,”素明泽露出了充满八卦的笑容,他扶着宇文寒涛,“走吧,人家是英雄救完美了,你这个药渣可以一边呆着去了。” “什么药渣?” “没什么,就是你的身体虚弱,需要好好休息的意思。” “哦……” 看着四人间的门被关上,关林森这才松了一口气:“没想到遇上了宇文家的人,幸好是中等以下水平的。” “你跟宇文家很熟?” “不算熟,我只知道西夏宇文家,是世代追随西夏王族的,无论王族换了谁,他们只认执王印的人,而不认某一个人,因此几十年前出现过一件事,王族内部叛乱,他们先杀叛军,但是叛军首领得登大宝以后,他们反过来不遗余力替他肃清政敌。” 只忠于王印吗……凤歌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万一坐在王座上的是个暴君呢?过八十三天就被推翻下台,又换新君,万一新君的亲朋好友曾经被他们杀过,再见面岂不是很尴尬。 不过至今宇文家还过得好好的,也许西夏人的想法与大恒国的就是不太一样,人家拿得起放得下。 “听你这么说,宇文家的人,岂不是像皇帝直属的暗杀组织一样?” “是,受皇帝的命令,办完事,再拿钱。” “你说那个宇文寒涛,是他们家中下等的水平?” “是,真正有本事的,脾气都不会那么臭,像他这样随便出手,不知道要误伤多少人,又拿不到钱。” 凤歌忽然想到:“那宇文家上等水平的人和你打,你能赢吗?” “殊死一搏,我赢。平日切磋,他们赢。” “为什么?” “因为我身后,是你啊。” 凤歌那双如桃花般的脸颊,瞬间就飞起了两朵红云,她飞也似的逃回自己房间:“我困了,先回去睡觉。” 听见房门发出“嘭”的一声响,关林森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坐了下来,方才那句话,是他情不自尽说出来的,完全没有想过这么说出去的后果。 以他的身份,暗卫,当然是不可能与未来的女皇陛下会有什么瓜葛。 如果凤歌再严厉一些,甚至可以治他一个大不敬之罪,以下犯上。 也许是今天晚上的月色太美太温柔…… 关林森抬起头,望了一圈,周围严严实实的墙,这间黄沙旅馆,本就是深深藏于地下,为了防止风沙的侵袭,防护措施做的特别好,风沙都难进,何况是月光。 不行,一定得找一个可以埋怨的东西,不然明天早上难见凤歌。 桌上只有一坛残酒,那是高真北喝剩下的,凤歌端来想让他喝一些,结果宇文寒涛突然冒了出来,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也没来得及喝。 不管了,就说是自己闻到了酒的香气,所以才会心醉神迷,说出了那样大不敬的话。 似乎是想要给自己更添一些底气,关林森用食指蘸了一点酒浆,抹在嘴唇上,那股刺鼻的味道从鼻子直冲脑门,幸好没有真的喝下去,这等劣酒,也就只有这里敢卖一万文钱一坛了。 关林森站在凤歌门前,门里没有一点声音,也许,她已经睡下了。 罢了,有事,不如明天再说。 关林森转身回到四人房间里,轻轻掩上了门。 上房里的凤歌,此时正鬼鬼祟祟的站在门背后,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她心中一片烦乱,方才关林森的话,让她也是心中大乱,虽然这一路走来,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但是在她看来,也许只是关林森为了职责,所以才不得不这么做。 至于那些违反了暗卫工作条例的事情,关林森这么做,其实也只是为了路上方便。 凤歌刚才趴在门板上,听了半天,她听见关林森轻轻走过来的脚步声,也听见他的呼吸,直到脚步声从她的门前离开,到那个房间的门被掩上,她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他到底对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不如明天早上好好的问问他,万一自己会错了意,那该多尴尬。 应该怎么问才好呢:“你是不是喜欢我?” 啧,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万一人家根本没有这个意思,这是非要逼着关林森表态吗? “你昨天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嗯,也不好,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白痴,这么简单明白的一句话都听不懂。 “你是不是愿意为我出生入死?” 这不是废话吗?他是暗卫啊,就算不是因为喜欢,也会为自己出生入死的,这是工作职责的要求。 凤歌从来没有觉得人生竟然如此烦恼,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 罢了罢了,不问就是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凤歌,精神无比亢奋,头脑十分的清醒,最后,她给关林森最后的那句话做了一个注解:“嗯,他一定不是因为喜欢自己,而是因为暗卫的工作职责,才会让他愿意为了自己殊死一搏的。不要想那么多,赶紧睡觉。” 过了没多久,忽然凤歌听见外面有人在喊:“不得了啦,杀人啦。” 很快,许多房间的门打开了,纷乱的脚步声忙忙乱乱的响起来,所有住店的客人都被这可怖的呼救声吵醒,会选择走这条道的人,往往都是商人,他们往往身怀异宝,或是带着巨额的金钱,最怕听见杀人越货之类的事情,这黄沙旅店之所以能在这里混得下去,除了因为可以防风避沙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无论江湖上的什么恩怨情仇,进门之后,都要放下,可以打架,不能出人命。 伤命者不吉,历史上曾经有人不信这个邪,结果在大风沙即将来临的时候,被店伙计整个人丢了出去,第二天住店的客人出去之后,原本的沙丘都被夷平了,哪里还能找得到那个人的身影。 店老板的实力可见一斑。 这任店老板接手这间旅店十多年以来,这是第二次遇上人命事件。 第四十一章 凤歌刚要出去看看,却听见门口传来关林森的声音:“外面不安全,还请姑娘留在房间里,千万不要出来,请房门锁好,以免宵小之辈有机可趁。” 说的也是很有道理,现在外面忙忙乱一片,自己出去也没有什么用处,徒惹麻烦而已。 出事的地点是第二号大通铺,那一间房里睡着二十个人,虽说是大通铺,其实那价格也是不菲,在这里的大通铺睡上一晚,比得上在大恒国的京师里最好的客栈里最好的上房了。 因此睡在通铺里的客人,也并非什么下九流的乞丐赶大车之辈,在各自的国家里,也都是有些钱财。只求和气发家致富,绝对不会想着杀人放火惹是非的。 “你们几个,都出来。” 店老板脸色阴沉的叫那间大通铺里剩下的十九个人都出来,坐在大厅里。 其实他就算不这么说,那十九个人也不会想要留在刚刚死过人,还流了一床血的房间里呆着了,宁可在大厅里坐一夜,坐到天亮赶紧走人。 死者是睡在第五个床铺的人,从登记的信息上来看,他是一个游商,据他自己说,是来自巴蜀国。 今晚只有他一个人是来自巴蜀国的。 另外十九个人中,有十个是北燕的商队,有三个是大恒国的商人,还有六个是高高兴兴准备回家的西夏人。 “你们,刚才有没有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店老板问道,语气里,竟有几分公堂审案的意味。 在这鬼地方,三不管,也就只有自治自辖了。 与那个倒霉鬼同屋的人,并不质疑店老板用审问的语气问他们是否有什么不妥,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起了头:“没有。” “赶了一天的路,都怪累的,我早就睡下了。” “屋里连个灯都没有,哪能看见什么。” “我倒是没睡着,但是也只听见了打呼放屁的声音,别的什么也没听见。” “屋子里这么多人,进进出出的,谁知道到底是住客进门了,还是杀手进门了。” 众住客七嘴八舌,没有一个人可以提供有用的线索。 “查出什么没有?”掌柜的是问正在验尸的伙计。 这伙计看起来缩肩驼背,眼皮子搭着,就好像几辈子没睡可不是似的。 但是他手上的功夫可一点都不差,手中一把磨的细细的小尖刀,将那个死者的外衣划开,仔细检视着伤口:“伤口是圆形的,是用的很尖细的东西,笔直插入心脏,一击致命,倒是死得快,没什么痛苦。” “去,数数,是不是拿了我的筷子!”掌柜的眉毛倒立,脸上的阴云更加浓密了。 伙计应了一声,跑去了厨房,没一会儿,又跑回来:“回掌柜的话,今天一共少了四支筷子。” “这么多!”掌柜的眼睛都瞪圆了。 关林森轻咳了一声,指着宇文寒涛:“有三支是他给弄断的。” 掌柜的双眼冷冷的扫了宇文寒涛一眼:“很好,一支筷子十两银,一共三十两,计在房费里。” 那么,还有一支,就是凶手拿走的了。 “叫所有人起来,挨个搜!搜不出筷子来,谁都不许走。”掌柜的轻描淡写的挥挥手,示意伙计们开始行动。 “哎,怎么能这样呢?”有人不满了。 这里走商的人,带着的货多是不能轻易示于人间的红货暗镖,随便暴露在人前,很容易就有被贼人盯上的危险。 “谁不愿意被搜,谁就马上离开这里!”掌柜的声音冰冷,在这里,他就是土皇帝,他说的话,没有人可以违反。 当然有人是不服的。 “你收了我们的钱,就好好的做好你的事就行了,不要多管闲事……”那人的话音未落,眼前一花,一个伙计的身形如鬼魅一般,欺近他的身前,一出手,便是要害,那伙计捏住他肩头大穴,令他全身软麻动弹不得。 “先搜搜这个人,如果他不是凶手,就把他和他的东西,一起扔出去。”掌柜的面无表情。 早有伙计将那人的行李包裹从房间里拿出来,那人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脱光了全身的衣服,细细的搜查,所有的行李也都被打开。 “没有东西。” “他身上没有什么力气,无法用一支筷子插进死人心口。” 掌柜的点点头:“嗯,扔出去吧。” “是。” 那人大声求饶:“掌柜的,求您开恩啊,这外面刮着黑风暴呢,刚才是我错了,是我多嘴,我再给您加钱,行不行?求求您,饶我这条贱命吧。” 伙计停下动作,抬头看着掌柜的,等他示下。 掌柜的手里慢条斯理的晃着一碗茶:“怎么,他是你们的老板,还是我是你们的老板,你们到底听谁的话?” 那几个伙计显然也是十分怕他,忙赔笑着:“当然您是老板,小的们不是想,这人既然说要加钱,万一您老想要多赚些钱呢?” “钱?这种大胆妄为之徒的钱,还是给他自个儿留着在黄泉路上贿赂小鬼用吧。”掌柜的不耐烦挥挥手。 那伙计点头哈腰:“是是。” 一边就将那正在哀嚎着的人给拖走了。 “慢着。”凤歌走出来,向掌柜的笑道,“开门做生意,只求多赚钱少生是非,老板何必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呢?” 掌柜的双眼低垂,看着手中茶汤,语气不阴不阳:“你也想来教训我?” 周围的客人看着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竟然不知死活的也想去惹这个可怕的老板,心中不忍她被老板扔出去,忙劝道:“小姑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你千万别惹他啊。” “是啊,这黄雕,这是一言不合就能杀人的,哪家的官府都管不着他,他就是这片戈壁的皇帝。” 凤歌谢过这些关心她的人,笑着对掌柜的说:“便是皇帝,也不可草菅人命呀。” “我又不是皇帝,你们在我的地盘上呆着,就得听我的,我看你是一个姑娘家,不与你计较,你要是不识好歹,便与他一起出去。” 见掌柜的如此坚决,凤歌神情犹豫,本不欲与掌柜的发生争执,但那人见这么多人中,只有凤歌一人替他说话,便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对着凤歌连连磕头:“若姑娘能救我一命,我愿将家产一半献给姑娘。” 旁边的人先笑起来了,一个睡大通铺的人,家产再多也有限,谁会为了这点财产,在黄沙道上与这出名剽悍的黄雕发生争执。 凤歌也不是没见过人为了活命而磕头求饶,这人的行止并不能打动她,但是不知何时到她身边的高真北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一定要留下他的性命。” “唉?”凤歌不解,但是那人已经被两个伙计扯着胳膊往外拖了,来不及多问,她忙大声说:“今天这人,你留也要留,不留也要留!” “嗯?”黄雕如鹰一般的锐利目光盯着凤歌,似乎要看透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小姑娘是哪来的勇气,竟敢在自己面前如此放肆,看衣着与出手阔绰的程度,也许是大恒国什么世家的女儿,“小姑娘,想来你家里人必是爱你如珍似宝,凡有要求必然依从,不过,这里可不是你家里,我也不是你家的下人,不过看你住在上房,给你几分面子,要是你再不识相,休怪我不客气!” “我倒想看看,阁下想如何对我不客气呢?”凤歌微笑。 黄雕在道上也是见惯了有些女子仗着自己生得模样好,便行事乖张:“看来今天黄爷若是不给你一些教训,你难消停!!” 他挥了挥手,站在阴暗处的另外两个伙计上前,躬身行礼:“老板。” “来,送这个小丫头出去,吹吹风,凉快凉快。” 那俩伙计答应一声,便上前去想要抓凤歌的肩膀。 凤歌的脚连动都没有向后动一步,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两个扑过来的伙计,在伙计的手将要抓住她的瞬间,她的嘴角微微向上一扬。 旁边的人都替她担心:“哎哟,这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一定是被家里人惯坏了,哪知道外面的险恶。” “这孩子这么小,家里人怎么也不找个懂事的带带她。” “哎哟!!” “扑通!!” “哐啷啷!!” 那两个伙计,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伸向凤歌的手被紧紧捏住,接着,整个人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掀了起来,凭空飞出好远,“扑通”一声落在地上,去势未减,身子在地上向前翻滚,最后“哐啷啷”,撞倒了搁在墙边的博物架,架子上的东西尽数摔在地上,一地狼籍。 能在这间旅店里做事的小二,也不是干等着老板吩咐才会做事的惫懒之徒。 两个伙计被打翻之后,早有七八个伙计抢步上前,一拥而上。 关林森赤手空拳,指东打西,每一拳每一脚都没有浪费,很快,那些伙计,也尽被打翻在地,在地上捂着伤处,痛呼翻滚。 黄雕的脸色未变,冷冷地看着他:“你与这丫头是亲?是友?” “非亲非故。” “你为什么要替她趟这浑水?” “她请我吃饭。” 黄雕一愣,这才想起,刚才凤歌将自己吃了几口的黄焖鸡端去给他吃。 “有没有兴趣跟我干,只要你跟着我,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五十两银子。” 围观的人群里又发出一声惊呼,这价码,简直赶得上知县三个月的俸禄了。 关林森冷冷的吐出一个字:“不。” “为什么,如果你嫌价钱低,我还可以再加。”黄雕不信这事上还有不爱财的人。 “因为你长得不好看。”关林森平平静静的一句话,说出了亘古以来的宇宙真理。 黄雕的确长得不怎么样,尖嘴猴腮,常年在沙漠里生活,在风吹日晒之下,皮肤老化的厉害,四十多岁的人,一张脸如同六十多岁般的沟壑纵横,下颔上几根稀疏发黄的胡须或弯或曲的贴在下巴上,眼睛也整日眯缝着,好像总在算计着什么似的。 围观的住店客人默默的看着这一幕,想笑,又怕笑出声来得罪了黄雕,一个个强行憋着,脸涨得通红,有几个实在憋不住的,快步回房,将头捂在被子里大笑出声。 面对人才,黄雕忍了忍,还想挣取一下:“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能买得到的女人,都不是我喜欢的。”关林森坚定的摇头。 收买不成,黄雕恼羞成怒:“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要吃罚酒呀?待奴家为这位客官斟来。”甜腻如蜜糖般的声音,随着清脆的银铃声,一路从后厨出来。 传说中,黄沙旅馆里最可怕的不是老板黄雕,而是老板娘梁晶晶。 梁晶晶现在就站在那里,微微一笑,全身上下透着成熟女性那种致命的诱惑,傲人的身材,艳若桃李的脸庞,一头乌油油的盘发被两根簪子紧紧固定在脑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好像会说话似的,随便这么一瞄,就让被扫过的人觉得她那目光里含羞带怯,有无尽春意。 最要命的是,她身上穿着的那件衣服,根本不能称之为衣服,不过是一件单薄的抹胸,一痕雪脯在那层薄布下蠢蠢欲动,呼之欲出,一道深深纵线,吸引着所有在场男人的目光。 她似乎也不觉得那些男人这般模样是对她的无礼,扭动着水蛇般的纤细腰肢,显得傲人双峰更加突出。 那股成熟的风韵,绝不是凤歌这般未长成的小女孩可比的。 更奇的是,老板黄雕,并不觉得梁晶晶有什么不妥,他只是坐在柜台后面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样。 “这位小哥,方才,是你打了我的伙计?”梁晶晶温柔的问道。 “嗯。” 梁晶晶摇头:“啧啧,小孩子家家的,怎么下手这么狠呢,长大了如何得了,还是让大姐姐来教教你,为人处世的道理吧。” 话音未落,梁晶晶手中忽然多出一条皮鞭,纤手一扬,向着关林森的身上抽去,若是关林森迟疑个一星半点,必会被抽个正着。 鞭子快,关林森更快,鞭梢落空,抽在地上发出一声炸裂般的巨响,坚实的青砖竟被抽碎了一块。 关林森看了一眼那块碎了的砖:“这可不是我弄坏的。” “呵呵,那还不是为了你,你可不能不认账呀。”梁晶晶妖媚的声音与她出手的狠辣实在是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一击不得手,梁晶晶很快便出第二招,只见大厅之中,鞭影纷飞,如毒蛇一般不离关林森左右,厅内空间不大,手无寸铁的关林森很快便被鞭影包围,最终退入死角,他一脚勾过搁在一旁的长条板凳,鞭子抽在板凳上,看似坚厚的木板凳竟被抽得木屑纷飞。 不过,它也停住了满天的鞭影,鞭梢因着惯性,卷住了板凳。 关林森握住长鞭一端,用力扯动,想令梁晶晶撤手,不想,她整个人顺势滚入关林森怀中,那块抹胸似乎又向下滑了一些,几乎掩不住胸前那两点嫣红。 “小哥的功夫,好厉害呀。”梁晶晶抬起莹润如白玉般的手,想要摸上关林森的脸,只伸出一半,便再不能进一步,关林森出手如风,点住她的穴道,令她全身酥麻动弹不得。 梁晶晶吐气如兰,媚眼如丝:“小哥,你点住了奴家,是想要做什么呀?” “黄老板,我是付钱来住店的,不是付钱来陪睡的。管好你的人。”关林森面无表情,将梁晶晶凭空抛向黄雕,黄雕身形如鬼魅一般,伸手接住梁晶晶的同时,又解开了她的穴道。 他似乎有些兴灾乐祸:“终于遇上不认账的了。” “哼,毛头小子,不识得老娘的好处,偏喜欢黄毛丫头。”梁晶晶恨恨道,这许多年来,无论是哪国人,只要是异性,无不在她裙下服服帖帖,偏生遇上了这个小子,令她颜面大损,“老娘要好好教训教训她!” “罢了,别再打坏我的东西,你回去歇着吧。” 梁晶晶转头又看了一眼关林森,声音又恢复了那种腻人的甜:“小哥,要是你改变了主意,随时可以来找我,等着你哟。” 目送着她离开,在场的男人们几乎同时发出一声失落的叹息。 “十多年前便在江湖上成名的魅姬,就算是送给你们,只怕你们也无福消受,有什么可叹息的。”说话的是高真北,他抱着双臂,靠在墙上,悠闲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在场有些人知道魅姬之名,又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是专吸男子元阳的魅姬?天哪!本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竟然藏身在这里。” “你知道的不少。”黄雕的眼睛,阴恻恻的盯着高真北。 “知道的多一点,麻烦少一点。黄老板,以你的身手,现在大概能胜过这小哥一招半式,但是,只怕也要付出一些代价。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闹出这么大动静,既然这个小姑娘喜欢,何不卖个人情给她?开门做生意,何必这么讲原则。” 在方才的打斗中,黄雕看似心不在焉,其实一直在观察着关林森的实力,他得出的结果与高真北一样,既然有人给了他这么一个台阶,他也乐得跟着下去。 “便是卖你们一个人情也无妨,不过,就这么放过他,我黄雕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凤歌知道他的口风已松,只不过是要找个理由给自己下台而已,她朗声道:“既然黄老板这么给面子,那我就为黄老板找出凶手,给你省点事。” “原本就是要找出凶手,一日查不出来,一日不准走。你这也算不得什么好处。” “我不仅能查出凶手,还能为老板恢复青春。” 果然,黄雕的脸色变了:“你怎么知道……” 第四十二章 凤歌笑道:“从黄老板的骨相看,正当盛年,可是看起来却已是耄耋老人,只怕是中了一种名为‘名将愁’的毒。用在男人身上,叫名将愁,用在女人身上,叫美人白头,使人一夕衰老,着实歹毒。” 世间人,无论男女,谁不希望自己青春永不老,何况是被药物伤害造成的,怎能不让人耿耿于怀?黄雕已是动了心,却又怕希望越大失望更大:“名将愁的解药,世所罕见,你一个小丫头,又能从哪里弄来,莫不是诓我。” “我从不骗人。”凤歌说着,回到房间,从当初母后为她准备的一堆瓶瓶罐罐里找出一瓶,递给黄雕:“每日一颗,一日可见效,我不懂医术,也不知你到底中毒多深,反正,嗯,就这么吃着,哪天你觉得差不多了,就停下别吃了。” 好随意的医嘱!真是让人感到很不靠谱。 黄雕皱着眉:“谁知有没有毒!” “毒死你我有什么好处,继承你这间客栈么?”凤歌傲然一笑,那样的神情,如同久居高位,睥睨众生对她来说,不过是平常之事罢了。 黄雕虽是生性多疑,但是多年想要恢复青春的愿望,很快便牢牢占据了他的心。 他当下便取出一颗,一仰头咽了下去。 众人屏息凝神,过了许久,也没有什么动静。 “为什么没有用!”黄雕恶狠狠的瞪着凤歌,那是巨大的失望之下的咆哮。 凤歌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我说一日有效,你这才刚过了多久?一个时辰还没到吧?像你这么紧张下去,就算是伍子胥也得一夜白头呢。我劝你别这么紧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再照照镜子,好不好?” 她说的也在理,黄雕深吸一口气:“好,外面黑风暴还在刮着,横竖你也跑不了,我就等着看结果了。” 说罢,甩袖离去。 所有伙计也随之跟着,离开大厅,走了个干干净净。 那个侥幸逃出一命的商人,对着凤歌连连叩首不止:“姑娘的救命之恩,赵元没齿难忘。” “快起来,你是哪里人呀?”凤歌温柔的看着他。 “我是西夏人,赶着回家办丧事,没想到,半路却遇上了这种事,要是耽误了我爹下葬,要被全族的人脊梁骨骂的。” “放心,我必在黑风暴结束之前,找出凶手,风暴结束,正好回家。”凤歌的话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那种与年龄不符的淡定与从容,莫名的让人忘记了她犹带三分稚气的脸庞,不由自主的愿意去相信她的话。 没有热闹看了,大家也纷纷散去,只剩了那十九个不幸的人,还坐在厅里,他们实在不愿意回到那个血腥气十足的房间里,正好,凤歌也有话想要问他们。 “你们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活着,是什么时候?”凤歌问道。 沉默许久,有人忽然想起来:“晚饭的时候,我们都出来准备吃饭,他从包袱里拿出了半块锅盔,我从未见过那么小的锅盔,不由多看了两眼,还有点印象。” “然后呢?” “这黄老板着实小气,通铺里连个蜡烛也没有,就靠着外面那点烛火,摸黑进房,回去的时候,他已经躺下了,也没个动静。那会儿,也不知他是死了,还是睡着了。再后来,这屋子里的人,进进出出,没个停,也不知谁是凶手谁是住客。” “你们谁睡在他身边?” 有两人出声:“我睡他左边。” “我睡他右边。” “你们一点血腥气都没闻着?” “整日在这黄沙漫天的地方走,我们几个的鼻子,都不太灵,再加上那房间里不通风,早就闷着一股怪味,根本也闷不出血腥气,何况那人的被子捂的严严实实,什么味也闻不着。” 看来,再问也是白搭,这些人白天赶路,走得辛苦,回房后倒头便睡,旁边就算睡了头猪,只怕他们也不知道。 “走,我们去房间里看看。”凤歌说。 关林森拦住她:“我去就可以了。” 凤歌知道他是担心自己见到尸体会害怕,她笑道:“放心,不是第一次。”出于好奇,她在读书时,顺便将一本名为《洗冤录》的书来来回回翻了几遍,书上画着的那些尸体的图,她早就看惯了。 她毫无惧色的掀开了盖着尸体的被子,下一刻,花容失色。 “呀……”她一头扎进了身旁关林森的怀里,身体微微颤抖着,“怎么,怎么这么难看。” 关林森骤然被她抱住,一时也是手足无措,两手悬着,不知是将她推开好,还是抱住她好。 最终心一横,将她抱在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背:“我在,我在。” “跟书上画的都不一样嘛,骗子宋慈,呜呜呜……”凤歌被吓得眼泪都出来了。 关林森温柔地安慰她:“要么,你回去睡觉吧,这里有我就好。” “不要,好可怕,看过以后,我不敢一个人回去睡了。”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高真北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那,要么,我陪你一起睡?” “不要!” 那样更可怕了好不好! 凤歌长这么大,头一回真正见到死于非命之人,顿时皇家贵女的高傲气质顿失。 在她心中,死人应该是全身干干净净,躺在床铺整整齐齐的地方,脸上表情安详,最好还有一丝微笑,哦不,微笑就不用了,但是,也不至于成这样啊。 巴蜀商人死之前一定十分的痛苦,整张脸都是扭曲着的,眼睛也没有闭上,整个嘴大大张着,一看就知道死得十分痛苦。 “你先回去,这里有我。”关林森轻声细语安慰着她。 经过几次深呼吸,凤歌呼吸终于平稳,站直了身子:“好了,我没事,继续吧。” 关林森对此表示怀疑,不过,既然她说是,那就一定是了。 再次掀开被子,那股可怕的血腥气又一次扑鼻而来,凤歌这次虽然眉头微皱,但是,真的没有再露出作呕的神情,这适应的能力,当真惊人,关林森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她入江湖,若不是白道领袖,那必是黑道枭雄。 “验伤要将死者的衣服全部脱去……”关林森看着凤歌,虽然她刚刚表现出的适应力的确超强,不过,很少有女孩子会乐意看见一个死男人的裸体。 凤歌点头:“那你脱吧,难道,要我动手?” 嗯,这位殿下的想法,似乎与他想的不太一样呢。关林森眨了眨眼睛,凤歌笑道:“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哪里还有什么男女之防,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经验,不过我也是把《洗冤录》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的,说不定能帮上什么忙?” 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模样,关林森觉得挺不可思议,记得自己当初训练的时候,杀狼杀虎,那是因为有性命之忧,所以才下手那样的狠准快,等危机解除的时候,看着血泊中被自己亲手杀死的猛兽,他又是怕又是恶心,开头还哭了两回。 而凤歌,只是被吓了一跳,一炷香的功夫都没有,不仅跟正常人似的,而且比正常人还要激动,也许,这只能用天赋异禀,不愧是天家贵女来解释了吧。 关林森小心翼翼的将死者的衣服从他的身体上脱开。 由于凶器是正正的捅在心脏之上,大部分的鲜血已经从伤口流尽了,使得死者的皮肤整个泛出一种暗淡的灰白色,凤歌站在一旁,看着非常仔细。 “嗯,没有尸斑。”凤歌偏着脑袋,仔细看着尸体与床铺接触的部位,“果然是个骗子,说什么死了几个时辰以上,就会有尸斑的呢。” “那是因为这个死者身上的血已经快要流干了,所以才没有。”关林森详细解释道,“尸斑,那是因为尸体里残余的鲜血,凝固在体内会被按压到的部位,才会有的。” 凤歌这才恍然大悟,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果然是读万卷书,也得行万里路才是。”凤歌认真的点点头,她之所以今天一定要留下来,是有原因的,前些天的阅历日志,全都是毫无意义的内容,只有疑问,没有线索,也没有处理方案,更没有答案,将来回到宫中,交给父皇母后查验,少不得要说自己这几天无所事事,什么正经事都没干。 唉,做储君不容易啊,为了写个工作总结,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不然,如此的良辰吉日,她没事往这血腥之地跑个什么劲,还不是为了写日志。 凤歌觉得今天的经历,应该足够弥补前半个月的不足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母后大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这是后话。 “没有了。”关林森直起腰。 凤歌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没有其他伤口了,全身上下只有这么一个细细的、圆圆的,被筷子戳出来的小洞洞,就因为这个小洞洞,一条人命就这么没有了,想想也是真脆弱。 “可是,不对啊。”凤歌皱着眉。 关林森看着她,静静地等着她说下文。 “你说,他的身上只有一个筷子的痕迹,那我们姑且认为他是被筷子戳死的,但是,为什么他的衣服是好好的?” 凤歌说着,挑起他放在一旁的衣服,那是刚才关林森才从他身上脱下来的。 “如果是被筷子扎下去,人都死了,衣服上同样的位置,却什么都没有?完好无损?这衣服也太邪性了吧。”凤歌将那件衣服铺平,放在那个人的身上,果然,在伤口相同位置,衣服上却只有一点点血迹,还是人死了以后才沾上去的。 “如果这个人一开始就死了,然后被人穿上衣服,运回来,那也是有可能的。”凤歌提出了这个看法。 关林森不置可否,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吃饭的时候,他所坐着的位置,看似普通,实则是全场视野最好最开阔的地方,他需要保护凤歌,职责所在,因此,他需要看清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做什么,是否有可能会对凤歌不利。 如果想要从房间里出来,或是往房间里去,那就一定会路过大厅,那就绝对逃不过关林森的眼睛:“我确定,没有人从房间里出来过,也没有人从大厅进那个房间去。” 这间大通铺的位置比较特殊,由于是所有房间中,最便宜的,因此与公用的茅厕在同一边,另一间十人间大通铺,跟仓库在一边,虽然条件也不怎么样,有些霉味儿,但总比屎尿屁的臭气要强上许多。 “那,会不会是什么人,从厕所出来杀了他?” “不是不可能,但这样,就必须是蓄谋以久,而不是冲着他身上带的什么红货,或是钱财了。”关林森微微低垂着眼睑,忽然发现,门边上还倚着一个人,高真北。 “你在这干什么?”关林森问道。 “看热闹。”高真北回答的十分坦然,“顺便替你们挡住一些不该进来的人别让他们进来。” 凤歌觉得高真北有些不对劲,她怀疑的上下打量着他:“你今天怎么了?” “我怎么了?”高真北淡定的直视着她的眼睛。 那双深褐色的眸子深不见底,凤歌只感觉到他似乎在嘲笑自己。 “你以前都是冰冰的,冷冷的,可是今天你却似乎挺……积极?”凤歌想了半天,终于想到这么一个词。 高真北摸了摸鼻子,没有说话,他将那只抵在门上的手挪开。 见那只一直阻挡着他们的手放下了,好事的八卦群众得到了“允许进入”的错误信号。 嘈杂的声音伴着人潮涌进来:“怎么样了怎么样了?”“查到没有?”“凶手是谁?”“什么时候死的?” 虽然他们因忌讳死人,而不愿意十分靠近,但是,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个没完,也是让人够烦心的。看来高真北站在那里,还是真的很有用处的。 好在关林森的仵作工作已经完成,吵闹对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凤歌逆着人群,向大厅走去,高真北坐在那里,手里又多了一碗酒,他却只是看着酒碗出神,没有喝下去。 “刚才,谢谢你了。”凤歌真诚的说。 高真北点点头,默默的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背后响起了一个慢条斯理的声音,传到凤歌的耳中,却不啻于一声惊雷:“你就是真正的凶手吧……” 凤歌回头,宇文寒涛站在灯下的阴影中。 又……来了…… 第四十三章 “你说谁是凶手?”凤歌不解,宇文寒涛抬起右手,定定地指着高真北:“他,他就是凶手。”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转向高真北,眼神里满是戒备与警惕。 高真北颇为无奈: “命案可不能随便栽赃的,你这么说,可有证据?” 也难怪凤歌根本不相信他,刚才他还说关林森和凤歌是什么黄沙飞鹰,这人可是有信口开河的黑历史的。 灯下,宇文寒涛的脸部线条冷硬非常,他看着高真北:“刚才是你先回的房,我、关林森、素明泽,都还留在大厅里,都没有进去。房间里,只有你一个人在。而那二十间大通铺的房间里,也只有死者一个人在,除了你们,别人都在大厅里,看热闹。” 这个热闹,就是指关林森痛打宇文寒涛,大家乐得纷纷下注的事,难得他提起这件丢脸的事,还如此坦荡,凤歌倒觉得这人还有点意思。 “只有你有杀人的时间。” 仅是因为有杀人的时间就可以直指别人是凶手了吗? 面对如此幼稚的指责,期待着一阵激烈拼斗的看客们都发出了失望的“唉……” 而当事人高真北则完全没有要辩解的意思,他自顾自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干,随手将碗丢在桌上,转身就走。 那只碗倒在桌上,随着惯性,慢慢向前滚动。 事态的发展跟宇文寒涛预想的不一样,他本想帅气的指证一下凶手,然后得到围观群众们的欢呼与掌声,最好这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眼里再闪着崇拜的目光,那就更完美了。 没想到,高真北根本连话都懒得跟他说,就当没他这个人似的,宇文寒涛气结,展动身形冲上去,想要将高真北抓住,脚下却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撞着了桌子。 “啪!”那只陶碗从桌上摔落在地,砸了个粉碎。 宇文寒涛被这声音一惊,前方高真北的脚步也停下来,转头,望向老板黄雕的位置。 “我看见了,这碗是他给撞掉地上的。”黄雕对着高真北挥挥手,“与你无关,我自会与他结账。” 黄雕的账,可不是那么好结的,不定又要被黑掉多少银两,宇文寒涛叫道:“那碗本来就要掉下去了,我不撞,它也会掉下去的!” “人也总归是要死的,你不杀也会死,可是无论在哪个国家,杀人都是重罪。”黄雕拿着笔和本子,一边记着还一边大声念着:“精制黑陶油滴天睛碗一只,二十两银子。” 他那双小眼睛翻起来,瞄了宇文寒涛一眼:“宇文公子,你已经欠小店一百五十两银子了,要是不够的话,是不是该让家人送一趟?如果需要用我们的信鸽,再另收一百两,如果让我们小二跟着去取,那要另收五百两。” 宇文寒涛大张着嘴巴,他出来是为了追缉“黄沙飞鹰”,别说现在连鹰毛都没看见一根,就算追上了,将他们拿下,赏金也不过是一百两银子,离付得起账,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你就是凶手!”宇文寒涛指着高真北的背影大声说,“我有证据!” 高真北转过身,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你,你还偷偷溜到厨房去了!是想把做为凶器的筷子放回去吧?”宇文寒涛昂首挺胸的大声说。 高真北还是面无表情。 厅里一片安静,围观群众们的目光齐齐地望着高真北,站在一旁的鸡毛三问道:“就你一个人看见的?” “嗯。” “那就是孤证,死无对证?”鸡毛三的话让宇文寒涛再次语塞。 在宇文寒涛自己都想放弃的时候,忽然听见从围观人群里传出一个破锣嗓音:“我也看见了!” 是那个因为意外下错注,反倒赚了一笔的矮子,方才在宇文寒涛与关林森打斗的时候,因为下错了注,所以根本不关心打架的情况,而是心如死灰的望着通向厨房的路,寻思着一会儿进去摸把菜刀死了算了。 就在场里打得最激烈地时候,他看见,有个高大的人影一晃,进了厨房。 “的确是你。”那个矮子看着高真北。 周围的人一下子炸开,离高真北近一点的人,都不由自主向后退,生怕高真北一个恼羞成怒,随手便将他们也给杀了。 宇文寒涛的手,早已按在剑柄上,就等着与高真北殊死一战,以挽回刚才与关林森对战时丢掉的面子。 “等一下。”凤歌与关林森从发生命案的大通铺房间里出来,凤歌软软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出来,她慢慢走过来,两边的人为她让开一条道,她站在高真北面前,宇文寒涛开口:“姑娘,快过来,小心他暴起伤人。” “他不会伤人的。”凤歌转头冲着宇文寒涛一笑,“他也没有用筷子杀人。” “不止一个人看见他进厨房了……”宇文寒涛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真是不可理喻。 站在凤歌身后的关林森说出一个让宇文寒涛再一次觉得三观破裂的事情:“胸口上的那个伤痕,不是真正的死因,那个人,死于中毒。” “什么?!”宇文寒涛失声叫了出来。 死者身上的确没有其他任何的伤痕,但是,在他的手指缝里,发现了一些青黑色的痕迹,那是一种特别的毒药,无色无味,中毒的人死的时候也不会痛苦,死得时候就像睡着了一样。 毒素随着血液流动会在体内留下那些斑点,有经验的人一望便知,但是,如果死者体内的血液大量减少,就很难再查到,就算是仵作,也可能会误将毒斑认做尸斑,导致真正的死因被掩盖。 凤歌同情的看着石化状的宇文寒涛:“所以,就算他进了厨房,他也不会是凶手。” “可是,他进厨房干什么?”宇文寒涛不服气。 “干我。”梁晶晶妖娆的身影一扭一摆的从后面走出来。 有时候男人的心理是很奇怪,娇羞的女人看多了,喜欢泼辣的,端庄的女人看厌了,喜欢风/骚的,在这黄沙道上跑的男人,谁没在青楼楚馆为姑娘一掷千金过。那里的姑娘们都是柔声嗲气,陪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像梁晶晶这样行事张扬,烈焰红唇里说出的话,连笼烟楼里的莺莺燕燕都不会挂在嘴边的。 现在梁晶晶扭着腰肢出来,为高真北作证,说他进厨房是为了与她在一起厮混,这让志在必得的宇文寒涛,将已经想好的话噎回了肚子里,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厅中的人,齐齐地望着高真北,往来这条道上的人不少,不是没有人对梁晶晶动过念头,只是如她这般的嚣张,自然也是有嚣张的本钱,这里所有的人,没有一个敢在她面前放肆,只有她去调戏别人,哪有别人调戏她的,黄雕和那几个虎视眈眈的伙计,显然不是好惹的。 黄沙旅馆虽不做人肉包子,但是,附近时不时也会发现一两具商旅打扮的尸体,据说,都是曾经对梁晶晶有过不轨之举的人。 所有人都认为梁晶晶是黄雕的女人,虽然嘴上花花,但是谁也动不得她,没想到,今天却听见她亲口说自己与高真北“点蜡烛”了,而坐在一边的黄雕,听着就像没听见似的,脸上的表情一点变化也没有。 再看高真北,身材高大威猛,那张脸也是剑眉星目,叠暴着英雄气,与黄雕一比较,的确是好看了许多,莫说是女子,就算是以男子的审美眼光来看,也是高真北强过黄雕太多了。 正当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梁晶晶与高真北的绯闻八卦上的时候,黄雕慢慢悠悠的问了一句:“不知这位小兄弟,有没有看出死者中的是哪种毒?” 关林森摇了摇头:“我对毒物研究不精,哪里知道这是什么毒。” 不知为什么,站在他身旁的凤歌,觉得他目光闪烁,似乎在逃避些什么。 黄雕冷哼一声开口:“这是你们大恒国才有的,听说,你们前面有个德宗皇帝,他管不好自家后院,贵妃与淑妃争宠,贵妃正是用这种毒药,毒死了淑妃,又将她全身的血放干,想要将痕迹抹除,很可惜,也如同这次一样,留下了一点点的痕迹,最终事发,被德宗用一根白绫送上天跟淑妃团聚了。” 虽然民间一向都喜欢传一些皇家秘辛,无非是太监宫女嚼舌根的时候被外人听见,以讹传讹,越扯越远,但是德宗朝的二妃争宠闹出的惊天大案,知情人全部都在宫中终老一生,淑妃的宫人终身禁步锦绣宫,贵妃的宫人终身不出祺祥宫,而派去缢死贵妃的人则是德宗的贴身暗卫,那位暗卫,对德宗忠心耿耿,绝不可能说出一个字。 就连身为储君的凤歌,也只是知道德宗朝几乎同时死了两个地位极高的妃子,她们平时关系不好,仅此而已。 黄雕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凤歌故作天真问道:“皇宫戒备禁严,老板还能知道的这么清楚,就好像亲历似的。” “小姑娘,想套我的话?”黄雕皮笑肉不笑的瞅着凤歌,直盯得她心里发毛,好在关林森就站在她身边,从他身上传来的热度,让凤歌感觉到一股足以让她安心的力量。 凤歌又继续说:“我是大恒国的人,却从来没听说过这种毒药。” “皇家专供,内廷御医特制,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哪里会知道。”黄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别说了!”原本烟视媚行的梁晶晶,忽然柳眉竖起,一双剪水双眸中透出厉色,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黄雕缩了缩脖子,不再吭一声,梁晶晶又恢复了方才那个柔若无骨,走一步要扭三扭的模样:“各位客官住店嘛,就不要讲究这么多,哪里的黄土没埋过人呢,哪个城池里没个冤死的,各位对财神爷的虔诚,想必财神爷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文财神赵公明,武财神关云长,这两位大神,任是什么孤魂野鬼也不敢在他们面前造次是不是?各位就安心睡吧,明儿黑风暴过了,还得赶路呢。” “可是,那个死人……”有人小声的提出抗议,再怎么胆大包天,也不能和死人睡一夜啊,这得是多大的心啊。 梁晶晶使了个眼色,早有伙计过去将那个死者卷了起来,抬出房间,又将那土堆砌成的床铲去了被血染透的部分,起码从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厅里的人陆续回去睡了,就连那间房里的人,也都回屋了。 凤歌没有动,关林森依旧站在她身后,高真北打了个呵欠,说道:“回去睡觉,明天还要赶路。”一面伸手想要去拍关林森的肩膀,关林森向一旁横跨出一步,高真北奇怪的看着他,又看看凤歌:“他这是怎么了?” “你们三位慢聊,我可得回去睡了。”梁晶晶娇声软语,转身便要走,黄雕压着声音:“晶晶,是你做的吧。” “老黄,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听不懂?”梁晶晶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黄雕。 黄雕又将身上的外套裹裹紧:“他根本不会信守诺言,你为什么还要替他办事?” 一时间,大厅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关林森全身绷紧如蓄势待发的硬弓,与高真北对峙,而塌腰缩脖子的黄雕也与风情万种的梁晶晶四目相对。 高真北向后退了两步,找了一张靠墙的板凳,大马金刀的坐下,双手抱胸,两只脚随意的搭在桌上:“既然都知道了,也没什么好装的,你们想从哪里听起?” 凤歌沉声道:“从你们俩是怎么认识开始说起吧。” “到底是女孩子,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事这么上心,罢了,反正夜还很长,我就慢慢说给你们听好了,晶晶,你同意吗?” 梁晶晶坐在桌上,一双金莲悬在桌边晃荡,笑道:“既然你都已经决定要说了,还问我做什么。” 第四十四章 燃烧殆尽的蜡烛被伙计无声无息地换成了新的,昏暗的大厅又明亮起来,就连黄雕阴郁的眼中都跳动着火光,如同回到了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年少岁月。 “要说我和梁晶晶的关系,就要从黄雕和梁晶晶的关系说起,这两位的关系,我不好说,还是让这两位自己来。”刚才还一副要马上讲大故事的高真北,竟然就这么收住了,他就这么靠在墙上,看着梁晶晶和黄雕。 这一脚刹车令人始料未及,梁晶晶露出一脸见鬼的表情:“你还是这么不要脸。” “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早该习惯才是。”高真北不知什么时候又顺了一瓶酒,自斟自饮,打定主意不开口。 梁晶晶抬眼看了一眼凤歌,轻轻叹了一声:“我和老黄的关系,并不像你们想的那样,我们只是同袍而已。” 同袍,在这片大陆上,只有军队之中的人,才会如此互相称呼,凤歌的眼神中满是疑惑,北燕与西夏从来都看不起女人,认为军队只是男人的天下,只有大恒的军中,还有一些女性的存在,难道这两人竟然是逃兵吗? 看出凤歌心中所想,梁晶晶笑道:“我们可不是逃兵,我们的队伍已经被抛弃了,再也,不存在了。”大恒立国以来,被撤销建制的队伍只有一支,那就是寒山铁骑,主帅刘觥弈因兵败被处斩,所有士兵被打散,编入其他的队伍中,许多士兵不忿不满,没有服从安排,而是自行散入民间。 寒山铁骑,从大恒皇朝一柄战无不胜的利剑,变成了逃兵的代名词,少部分依旧留在军中的寒山铁骑旧人,则是想法设法把自己这段历史削去,以免落人口实。 当初护卫在刘觥弈身旁的十八位忠实精英铁卫,每一位都拥有过人之能,任何一位站出来,都会成为独霸一方的噩梦。在削去寒山铁骑时,起先对这十八位铁卫采用怀柔政策,当先皇发现在“怀柔”政策,他们并不领情之后,便采用了铁腕,派出大量人手,去追杀这十八个人。 他们有能力,又心怀怨恨,难保不会振臂一呼,再次集合起一支或是更多的队伍,将大恒皇朝推向毁灭的深渊。 诉说往事,梁晶晶的声音柔而有力,没有一丝方才腻人的甜嗲:“我与黄雕,就是十八铁卫之一。” 其实方才凤歌已经猜到了,寒山铁骑的事,是她的祖父临死前最为后悔的一件事,也因此,父皇继位后,没有继续执行对十八铁卫的追杀令,而是就让这件事永远的沉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莫名的追杀,又莫名的停止,让国人议论纷纷,然后,就是与东宁的贸易关系改善,国人转而将大量的热情投入到与东宁的生意之中,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还会提起这件事之外,大多数年轻人已经不再关心曾经发生了什么。 曾经发生了什么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影响,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还不如好好的关心怎么多赚钱,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就这么过安生日子也挺好,所以我和黄雕就在这里开了黄沙旅馆。”梁晶晶抬起头,将落下挡住眼睛的头发轻轻拨到耳朵后面,她扬起头的那一瞬间,又露出了曾经沙场喋血的刚硬气质。 “只是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竟然还有人惦记着我们。”梁晶晶的语气中带着满满的讽刺。 黄雕无声无息的被下毒,名将愁,使得他曾经挺拔的身躯缩成一团,他的腰始终佝偻着,脖子向前伸,皮肤皱成一团,眼睛模糊,牙齿松动,明明只有四十出头的壮年人,看起来却像有七十高龄。 “很快,就有人送信过来,让我们将这个巴蜀商人杀死,然后将他的尸体送到大恒、西夏和北燕的三国交界之处,换取解药。黄雕他却不愿意,那,只好我代劳了。”梁晶晶说起杀人的事情,就好像杀一只鸡似的。 “你杀了他,送尸体过去的时候,就会被抓住,解药?根本不会有的。”黄雕声音低沉,“大恒皇族的人,没有一个守信。” “皇族?”凤歌惊讶,“是谁?” 梁晶晶笑道:“也不怕告诉你,正是当今大恒皇帝的亲弟弟律王爷。前来的人手持的是律王府的印信,老黄中的美人白头名将愁,是皇宫大内特有,毒死这个商人的药,也不是民间常见之物,只怕这又是一次皇室内部倾轧的结果,这个商人,不知怎的招惹上了皇家,也真是自寻死路。” 提起大恒皇朝,梁晶晶的语气满是不屑与唾弃,想来还在为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 “我与高真北,曾经在边境一场阻击战中相遇,他被我暴揍了一顿。”梁晶晶眼睛瞟向高真北,眼里满是得意。 高真北只管埋头喝酒,并没有反驳,他只是轻笑:“你怎么不说是在什么情况下把我暴揍了一顿?” “这不重要,结果就是我把你给暴揍了一顿。”梁晶晶一扬下巴,“然后寒山铁骑就散了,再也没见过他。” “好了,故事说完了,小姑娘该回去睡觉了。”梁晶晶拿起一支烛台,要将她送回房去。 凤歌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你把他揍了一顿,之后再也没见过,所以,他要替你掩饰杀人的罪行?中间的过程是不是跳过了什么重点?” 看来这小姑娘着实不好糊弄,梁晶晶无奈的笑道:“这么小的年纪就喜欢刨根问底可不好哟。” 高真北将最后一口酒喝干,将碗丢在桌上:“做人还是老实一点好,你看小姑娘也不是好骗的。”他站起身来,又去搬酒:“还是听我告诉你故事的另一个真相吧。” “在边境与寒山铁骑大战时,我与梁晶晶落单,那时不巧遇上了黑风暴,我们俩被卷到沙漠腹地,过了好几天,她一点在沙漠里生活的经验也没有,很快就将带着的水耗干了,我将自己的水给了她,然后带着她到了绿洲,没想到,等她的身子一恢复,趁我不备,就将我打昏。” 高真北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转头看了一眼毫无悔过之意的梁晶晶,凤歌则是微微皱起眉头,梁晶晶忙说:“你可别被他骗了,你可知道他是怎么把自己的水给我的吗!喂水就好好喂水,嘴对嘴喂过来是什么意思!” “你以为我没有试过吗,根本灌不进去,你那会儿牙关紧闭,要不是把你的牙关撬开,你根本一滴水都喝不了。” “哼,借口。”从现在风情万种的梁晶晶嘴里吐出这样娇嗔的话,还真是完全不同的观感。 凤歌轻咳了一声:“所以,高真北是因为对你余情未了,所以才想要替你掩盖吗?” “是,但也不完全是。”高真北又坐下,“如果这个商人的尸体真的被送到边境上,一场战事难以避免,到时候,我的生意也要受影响。” “就是为了钱。”高真北淡淡的说着,只是他望着梁晶晶的眼神,却似乎不是这么个意思。 搁在柜台旁的沙漏一点一点的从细口向下流,计算着时间的流逝,大厅里一时间无人说话,有伙计从后面绕出来,恭恭敬敬的对黄雕说:“黑风暴已经变小了,不出意外,太阳出来之前,就可以停止。” “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会亮了,我把这尸首按他们的要求放到边境去。”梁晶晶从桌子上跳下来,准备回房,看似已是垂垂老矣的黄雕,身手敏捷的站起身,从柜台后抓住她的手:“你不能去。” 梁晶晶白皙的脖子微微一偏,妩媚的看着黄雕:“我不去,谁去?这小丫头给你的解药,到现在也看不出一点效果来。” 说着又瞟了一眼凤歌。 “谁都不准去。”方才抓住梁晶晶的动作,似乎耗尽了黄雕全部的体力,他又颓然坐回椅子上:“谁都不许去,那里,有去无回,莫再上那些皇室中人的当。” 梁晶晶的笑声如银铃一般在厅中回荡:“老黄,你真当我傻呀,当然是去偷解药啦,我才不相信他们会这么好把解药给我呢。” “不许去!”黄雕用力一拍桌子,想要站起来再拉住凤歌,却整个人忽然脚软似的瘫了下去,梁晶晶见状心中一惊,右手在柜台上一撑,飞身跃过,扶住黄雕,发现他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梁晶晶伸手去探他的脉息,只觉手指下的那一小块皮肤虽仍在跳动,却是脉象混乱,时有时无,时疾时徐,有两种药力在他的体内横冲直撞,身体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导致了暂时的昏迷。 “你到底给他吃了什么!”梁晶晶怒视着凤歌,如果不是因为凤歌身边站着关林森,现在梁晶晶要将凤歌给生吞活剥了。 “就是,就是解毒药呀,我的药绝对不会有问题。”一向镇定的凤歌,见黄雕现在昏迷不醒的模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高玄武从黄雕怀中取出方才凤歌给的小小的瓷药瓶,打开闻闻:“药的确是好药,只可惜,不对症。” 他倒出一颗,拿在手中:“寻常毒药或是凝血或是反其道而行之,这瓶解毒药,也是对血液类毒药有效,但是既然是美人白头名将愁,是对大脑刺激,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正是因此。不对症的解药,也是毒药,现在黄兄身中两样剧毒……” 不用继续往下说,众人也明白了他的意思,现在能救黄雕的,除了对症的解药之外,还得再寻一样名为千秋红的草,那种草,通身全红,服之,则会全身凝血而亡,正是与凤歌手中解药相生相克之物。 千秋红这种草在大恒常见的很,甚至有些大户人家会拿它种在院子里做为园林装饰,看着红通通一大片的喜庆,正常从也不会没事蹲在地上薅草吃。甚至在林翔宇的县衙里都种了一排。 但是,也只是在丰饶的大恒常见,在大沙漠里,只有坚强的风滚草和骆驼刺挣扎求生,这种日日常见的千秋红,想要也不可得。 “我们随你回大恒取药。”凤歌看着黄雕,心中满是愧疚,如果不是她多事,至少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能耐救人再动手,黄雕也不会变成这样。 有错就要改,造成了损失就要马上补救,至于从这里回到边境,再到西夏,一来一回要折腾多长时间,人命关天,暂不放在考虑范围之内。 沙漏落下了最后一颗沙,在观察口的伙计的声音传来:“天亮了,黑风暴停啦。” 凤歌马上就要回房收拾行李,却看见坐在一旁悠哉游哉的高真北说:“千秋红呢,我正好带了几颗,本来是想带去西夏卖的,如果你们现在就买下来,我当然更高兴,开个价吧。” 梁晶晶叉着腰:“你喝了老娘那么多酒,随便一坛都能买得下你那棵破草,赶紧拿过来,别那么多废话!”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高真北悻悻回房,从包裹中取出了一颗包得好好的千秋红,“我这可是拿出了给杨贵妃送荔枝的打包技能,新鲜着呢,入土就能活。” “下口就得死。”梁晶晶从腰间抽出一把细巧弯刀,将千秋红斩成细碎,喂入黄雕口中。 又是一阵挣扎,黄雕的脉息平稳了许多,眼睛慢慢睁开,此时,又听见观察口的伙计大声嚷着:“老板老板,外面有人过来了,二十几个,都骑着马。” 漫漫黄沙地,若不是有伙计引路,凤歌根本就看不出黄沙客栈的入口在什么地方,可是这群人却熟门熟路的停在了与周围浑然一色的客栈门口,在精钢打造成的门板踹了几脚,惊天动地般的声音在门厅里回荡。 那动静听起来着实不那么友好,素明泽也被惊动,从房间溜达出来:“这是怎么了?莫不是老板在外面欠了什么债,债主摸上门来了?” “来找我的。”梁晶晶揽镜自顾,将歪了的发簪重新插了一回,“就是尸体换解药的那帮人。” 能无声无息给黄雕下药的人,自然也不是易予之辈,只怕一早就盯上了在黄沙客栈的这些,梁晶晶笑道:“灶上还炖着鸡呢,你们帮我看着火,我去去就来。” 说着,她就要拾阶而上,走出这间客栈。 “你的墓碑上,想刻什么名字?”黄雕忽然开口。 梁晶晶停下脚步,转头,巧笑倩兮,温柔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呢,你莫不是想独吞那只鸡?” 她企图转移话题的梦想破灭了,黄雕低沉着声音:“那些人一开始找上我,就没有想要交出解药。” “一开始我就知道。”梁晶晶昂首一笑,“所谓‘救命稻草’,所谓‘饮鸩止渴’,谁不知道不仅无益,还会要命呢,只不过……”她轻轻一叹,素来妖娆霸气的艳容上,也流露出一丝无奈的轻笑。 “我岂能坐视你就这样一日日的衰老下去,就算是陷阱,我也会睁着眼睛跳下去,有一点机会,都不会放过。” 黄雕手撑着柜台,颤颤巍巍站起来:“你若去,我马上死在你面前。” “好啊,那我们比比谁先到奈何桥。” “你!” “你什么你?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你一直憋着劲装死,我和你一起逃到这个鬼地方来,什么大恒什么朝廷什么家国,早就没了,你还不肯,告诉你,你生是我梁晶晶的人,死是我梁晶晶的死人!还有!我就不信了,你今天还能死在这里!” 说着,她几步跃过来,扑倒了黄雕,抓起一根绳子,左一圈右一圈,将黄雕给绑了个结结实实,还拿了块大馒头,把他的嘴给堵上,又小心的用绳子给勒上了一圈,保证他吐都吐不出来。 技术娴熟,操作流畅,一看就不是第一次。 可怜黄雕英雄一世,如今却体衰力竭,就这么被捆成了一个球,梁晶晶拍拍手上的灰,对黄雕抛了个媚眼:“跟姑奶奶斗,下辈子吧!” *** 铁门打开,梁晶晶一步三扭的从地下慢慢走出来:“哟,几位爷来得这么早。” “少废话,人呢?” “死啦。”梁晶晶单手从地下拖出了那个巴蜀商人的尸体,众人齐齐下马,为首那人上前,梁晶晶向后一退:“解药呢?” 一只白色瓷瓶,从空中抛过来,梁晶晶一手接住,打开,正要低头去闻,另一只手飞快的接住直逼面门而来的利箭,箭杆在她的手中折断:“这是何意?” “将来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人是怎么死的,老板娘要是忽然想说真话,我们也很为难啊。”说话的功夫又是连珠三箭接连飞来。 梁晶晶身子如旋风一般飞起,那三枝箭被裙摆卷起,落在梁晶晶手中,轻松一折,三枝箭齐齐变成两段。 “老板娘好功夫,不知这样又如何呢?” 弓箭手齐齐让开,身后五人手中拿着铁砂火铳,这种铁砂火铳,威力极大,一抠扳机,铁砂如扇状喷射而出,能把人喷成筛子。 第四十五章 铁砂火铳,是西夏匠人近几年来的新发明,不仅枪贵,连弹药也很贵,装填一次又要许多时间,目前只有各国的豪门贵族买来一些玩玩,没有人想过用它来做正经的杀伤武器。 眼前却有五个人手中拿着铁砂火铳,不可不说,这支队伍背后的势力相当的强大。 “你们要我做的,我已经做了,你们在恒国,我们在黄沙道,井水不犯河水,又何必苦苦相逼。”见了铁砂火铳,梁晶晶大声喊道。 为首那人翻身上马:“兹事体大,也请娘子体谅体谅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了。”说罢,他的手一挥,五个黑洞洞的枪口,同时喷出无数铁砂。 梁晶晶似早有准备,在枪响前一瞬间,身子就地一滚,向开枪者的身前滚去。 沙地上被铁砂溅起点点扬尘,如同被暴雨侵袭一般,只可惜,没有伤到梁晶晶一星半点。 枪响前的那一滚,让她完美地避开了所有的铁砂,那些持枪者身前两尺的范围之内,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的身子如一阵旋风,席卷至他们身前,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跳起来,左右手长刀挥舞,刀光过处,血花四溅。 “呵呵,铁砂火铳么?在废物的手中拿着,还不如烧火棍好使呢。”梁晶晶冷笑道,说着,她飞身向马上那人侵袭而去。 如雪刀光横扫,向马上那人的面门砍去,那人身子后仰,一招“铁马巡桥”横仰在马鞍之上,顺势翻下马背的同时,一枝黑色弩箭飞射而出,射中梁晶晶的胸口。 梁晶晶向后翻身,仍是被擦过胸口,将半边衣服划破,衣襟布片在风中飞扬。 那人冷笑:“我这弩上也有剧……”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发现梁晶晶正在脱衣服。 衣服从被弩箭射破的地方撕开,掉出两个馒头。 “还是这样舒服些。”声音有些嘶哑,是清朗的少年声音,“梁晶晶”冲着那人一笑,勾了勾手指。那样妩媚的脸,配着却是男子肌肉突显的身体,出手,便是锋芒毕露、强横霸气,长刀过处,卷起了强劲的气流。 马上那人以长剑相迎,金属激烈撞击的声音震耳欲聋。 “你到底是什么人?” “梁晶晶”只是笑着,没有回答,手腕一翻,刀锋向那人脖颈之间划去,那人变招,一柄长剑护住要害,舞了个风雨不透,杀气与刀兵纵横交错,一刀一剑化为两条银光闪闪的巨龙,亮着爪牙,在滚滚黄沙中翻腾不休。 两人缠斗,周围的人想帮忙却无从下手,生怕误伤了首领。 那人一声厉喝:“客栈里的人,一个不留!” 围站在一旁的人得令,马上向入口处跑去,入口处的精钢板虽然结实,却只是为了防风沙,而不曾防得住雷火霹雳弹,三颗黝黑的霹雳弹带着燃烧的引信,向钢板落下,三声轰然巨响之后,精钢板被炸上了天空,黄沙客栈最坚强的盾牌,被炸开了。 凤歌端坐在客栈正中,神情平静,毫无惧色,好像冲进来的人与自己毫无关系似的,首当其冲涌进来的人挥着刀,就要向凤歌冲去,却被从天而降的开水淋了个正着,嚎叫着在地上打滚痛呼。 第二拨人依旧悍勇向前,凤歌一笑,将桌上烛台随手向地上砸去,一道火焰形成的墙壁陡然腾起,避之不及的凶徒被烧了个正着。 火焰减弱之时,第三拨人想要冲过去,却发现凤歌已经不见了。 “搜!”他们的人四散开来,一间一间搜着客房,几间客房搜下来,却空无一人。 在一条幽暗的走廊尽头,凤歌还是站在那里,微笑得看着他们。 这次,他们不敢贸然上前,拿出手弩,对着凤歌射去,凤歌连躲都没躲,弩箭碰到凤歌,却发出了金属的声音,原来,那只是一面大镜子,凤歌本人,却并不站在那里。 “抓到你,就把你碎尸万段。”他们咆哮着,向前冲去,冷不防斜刺里,伸出一根铁棍,将跑在前面的几个人绊倒在地。 接着,又传来几声惨叫,那几个被绊倒在地的人,顿时没了气息。 “还有要过来吗?”凤歌温柔的声音,此时听起来却令人毛骨悚然。 还剩下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犹豫了半晌,还未决定是进是退,只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眼花,重重摔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凤歌从夹道里转出来,笑道:“老板娘,你的迷烟当真好用。” 站在她身旁的梁晶晶自豪的一扬头:“那当然,五两银子才能配得一钱出来,一分价钱一分货。” 伙计们将这些人尽数绑起,凤歌有些担心在上面假冒梁晶晶的关林森,想出去,梁晶晶拦住她:“我去看看,万一上面还没打完,你上去岂不危险?” 梁晶晶一探出头,迎头就是一蓬沙子洒过来,关林森与那人的战斗已至尾声,那人困兽犹斗,长剑向关林森的下盘扫来,关林森以长刀为支撑,借力在空中一个翻腾,又重又狠当胸一脚,将本已站不稳的人踹了个结实,他的身体如离弦的箭一般,狠狠砸在了黄沙之中,腾起一阵沙尘。 他想要挣扎着再站起来,忍不住嘴一张,一大口鲜血喷出,又无力地躺回地上。 闪亮锋利的刀刃,停在他脖子的动脉旁,紧紧地贴着:“现在换我问你了,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赶尽杀绝?” 那人冷笑一声:“你刚才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为何要回答你。” 梁晶晶拍干净了头上的沙子,对着入口喊了一声:“小妹子,他们打完了,上来吧。” 又看着关林森赤/裸着的上半身,撇撇嘴:“顶着我的脸,这么一副伤风败俗的样子,真是毁我清誉呢。” 原来,就在梁晶晶放倒黄雕之后,想要独自一人去面对这些杀手时,凤歌阻止了她,她让关林森上去想办法把这些人给引下来,她则是在下面指挥着其他人利用这里的地形还有昏暗的光线,将客栈内部改造成了小小的机关室,可以最大限度的将这些人一网打尽。 只是没想到关林森这么拼命,凤歌不由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怕。 “你有没有受伤?”凤歌一出来,就跑向关林森,仔细检查他的身体。 关林森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就这么一个空档,刀下那人搁在一侧的手无声无息抬起,两支飞梭,一支向凤歌,一支向关林森。 遭遇激变,梁晶晶与关林森都应变不及,何况身无武功的凤歌。 一支黑色弩箭,正正射中凤歌的心脏,她软软的倒了下去。 关林森心神俱裂,手中利刃力道减弱些许,地上躺着那人突然提气,瞬间他的腰背肌肉绷紧,小腿支起用力,整个人从平地弹了起来,扑向关林森,关林森长刀还未抬起,便被他一把接住,向准备上前相助的梁晶晶掷去,刀锋穿过她的小腿,梁晶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接着他卡住关林森的脖子,将他摔在地上。 头部着地,关林森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耳朵里只有嗡嗡的耳鸣声,听不见任何声音,那人的膝盖紧紧地压在关林森的胸前,一手狠命地掐着他的脖子,关林森脖子上的青筋暴起,失去空气的肺部不堪重负,他努力睁开眼睛,眼前一片金星直冒。 就在他几乎昏厥之时,忽然感到脖子上的压力顿失,然后,那个人的身体重重地倒在一边。 肺中再次涌入晨间沙漠中清凉的空气,关林森精疲力竭地深吸一口气,吸到一半,只觉肺部疼痛难当,化作了一阵猛烈剧咳。 他十分吃力地想要坐起来,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拍着他的背部:“要不要紧?” 是凤歌的声音? 关林森惊讶地转过头,灵动的眼睛中满是担忧,真的是她! “刚才……”只说了两个字,关林森这才发现大概是刚才被掐狠了,声音嘶哑的连他自己听着都觉得吃力。 凤歌胸前的衣襟上,还留着方才被那一记暗箭射中的小洞,她刚才确确实实是中箭了,但是,为什么她却安然无恙的在这里? 朝阳初升,阳光在衣襟的洞口处,跳跃着金色的光芒,关林森长长吐了一口气,原来是皇家至宝金丝软甲,寻常刀剑伤不了她一分一毫,再看着地上那个已没了气息的人,关林森一脚将他踢翻过身来,胸前一枝青色的利刺,天水碧,淬有剧毒,极尖细,专破护身罡气,就算是金钟罩铁布衫,遇上了也一样没救…… “对不起,我没告诉过你。”凤歌十分内疚,如果不是因为看见她倒下去,关林森也不会关心则乱,才让这人得了机会反击。 关林森笑着摇摇头:“现在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 凤歌扶着关林森回到客栈厅中的时候,正看见高真北替梁晶晶拔刀,那样长的一把刀,从梁晶晶白生生的小腿贯入,又探出好长,鲜血不住的顺着刀刃往下流,看着实在惊心。 “准备好了?”高真北看着梁晶晶,右手伸向刀柄。 “少废话,老娘怕过什么?”梁晶晶催促着。 高真北以极快的速度将刀抽出,鲜血四溅,他将早已准备好的金创药撒上去,血流太快,很快便将药粉冲散了,高真北连点她几处穴道,血流的速度只是减缓,却没有停止。 “用这个。”凤歌将自己带出来的药膏递给高真北,这种半透明的药膏粘性极强,血液也无法将它冲开,很快便止住了血。 高真北松了一口气。 “能不能帮我看看他有没有事?”凤歌将关林森也扶过来坐着,高真北看了看他的脖子:“没什么大碍,这几天说话会受影响,别的没什么。” 这会儿黄雕已经被松开,看着梁晶晶的样子,他原本一肚子的气,也都消失无踪了,衰老的脸上写满了忧愁,梁晶晶笑道:“干嘛啦,我还没死呢,你这是什么表情?” “哼,我可不是同情你,我是在同情我的客栈,这么一闹,这店是开不下去了,里面那么多尸体,只怕要变鬼屋了。” “鬼屋?”梁晶晶好像听见了什么不得了的笑话似的,笑得不能自已,伤口传来的疼痛才让她收起了张扬的笑声,脸上却依旧是笑意未绝,声音轻柔,好像在追忆着过往:“青缨碧灵枪下,死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会儿你跟我说鬼屋?” 早有伙计端来一盆温热的水,让素来爱干净的梁晶晶净面擦伤口,梁晶晶笑道:“你倒是机灵。” “嘿嘿,不敢居功,这是老板刚才让我烧的水。” 一向能说会道的梁晶晶忽然不吭气了,她低着头,慢慢的用软布擦着伤口附近的血污。 看着三人之间诡异的气氛,凤歌出声引开话题:“这伙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杀这个巴蜀国的商人?” 梁晶晶没吱声,黄雕接话道:“会用,也用得起铁砂火铳,又来得这样快的,除律王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这个商人的行李中,有巫蛊世家的东西,只怕是帮律王害了什么人,又被灭口的。” 听着“巫蛊世家”这四个字,一向觉得自己已经是博览群书,见多识广的凤歌,感受到了知识的空白:“这个巫蛊世家是做什么的?” “就是用下蛊或是下降头的方法,害人,或是让别人听自己的话,或是让人死于非命,在巴蜀国,这个家族已经传承好几代了,连巴蜀国的人都厌恶他们,他们家族中也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去做这种事,只剩了几个坚持传统,想来这个商人就是其中之一。” 凤歌想起了林翔宇收来的那三个人皮娃娃,忙问道:“那,作法是不是都在人形的东西上面施咒?” “对,写上或是刻上想要害的人的生辰八字和名字。”黄雕冷哼一声,“不过施咒的要求也挺高,不仅要这些,还要被施咒人的头发、指甲或是鲜血,好在要求繁多,否则,哪里还有月黑堂那些杀手什么事,找他们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那三个人皮娃娃里,却是没有这些东西,凤歌想不通这种并没有效力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林翔宇的手中,然后,还有人想要把它偷走。 巫蛊诅咒、杀人灭口、第二重的杀人灭口、昂贵的武器……样样件件都直指着律王。 “把那几个人押过来!”梁晶晶腿上痛的要命,她得找点事来做做,转移一下注意力。 伙计们将那几个被迷烟放倒的人拖出来,沙漠中水很珍贵,于是他们对扇耳光的方式唤醒了这几个囚犯。 梁晶晶扫视他们一眼:“谁派你们来的?” “要杀就杀,少废话,我们不会说的!” 梁晶晶嫣然一笑:“哎呀呀,硬汉?我最喜欢硬汉了。” 看着她温柔的声音,那几个人不由打了个冷颤,梁晶晶看出他们心中所想,笑得更开心了:“现在,有没有人想说的?” 第四十六章 那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说话,梁晶晶挥挥手:“来,一人关一个房间。”伙计们依言照做,接着,房间里便传出阵阵惨叫。 过了一会儿,连惨叫的声音都没有了,门开了,伙计们将血肉模糊的几个人拖出来,丢在地上,他们气息奄奄,梁晶晶还是微笑着看着他们:“刚才那只是开胃菜,还有大餐没上呢。” “说了也是死,不说也是死!”几人同时大张了嘴巴,对着自己的舌头便是狠狠一咬,鲜血喷出,倒地气绝而亡。 关林森站在一旁,伸手挡住凤歌的视线,不想让她看见这般血腥的一幕,凤歌却轻轻推开他的手:“无妨。” “哟,还有一个呢?”那几个人的死,完全没有对梁晶晶形成任何的影响,还有一人未死,他想要咬舌之际,被警觉的高真北伸手卸脱了下巴。 梁晶晶笑着望着高真北:“身手一如当年。” “可惜当年我没成功,今天看你的了。”高真北又坐回去。 梁晶晶的目光转向那个未死之人,她笑道:“你是大恒国的人,可知大恒国中刑囚手段最多最残酷的,是哪里?” 那人嘴唇颤抖:“你……你是真言堂的人?” 真言堂,名为刑部下属,实则为皇帝直领,进了真言堂的人,只要不想让他们死,哪怕只剩了个骨架子,也能让他们有口气说话,进去之人,无不但求速死。 梁晶晶笑着摇摇头:“真言堂那些花哨的功夫,我可比不了,我们这些边塞之人啊,只会一些简单粗暴的手法,审细作什么的审多了,也稍微懂得多一点点。” “哎呀呀,看来你是个特别特别硬的硬汉呢,只好用失传二十多年的寒山铁骑审问法来招待你了。” “你!你是……”那人双眼陡然睁大,不可置信地摇头:“不,不可能,他们已经全死光了,全死光了。” 凤歌听他说得奇怪,寒山铁骑分明是被打散了编入各处军中,怎么会是全死光了,忍不住出声问道:“他们怎么会全死光了。” 那人自知失言,闭口不说。 梁晶晶手中晃着匕首:“你要是说了,我就放你一条生路,黄沙道可往西夏,可往北燕,进了这两处,律王也拿你没办法,如果你不说,我就只好把你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炖肉送给沙狼做加餐。” 眼看着匕首就要落在自己身上,那人忙大呼:“林翔宇!” “什么?”凤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丰县的县令林翔宇,他命令我们这么做的。” “胡说八道!”凤歌怒斥,梁晶晶笑道:“妹妹稍安勿躁,这种时候么,说真话的有之,胡乱攀咬者有之,咱们慢慢来,不要着急。” 那人一口咬定了就是林翔宇勾结北燕王族,企图使用巫蛊之术咒杀镇守边关的律王,还有远在京中的皇帝和储君,不仅如此,林翔宇还知道黄沙客栈里的两个老板就是当年寒山铁骑的残党,因此借他们的手,将巴蜀国商人灭口,再找了他们想要把黄沙客栈的人也杀光。 “一个县令,勾结北燕王族?北燕王族是不是太不值钱了?”高真北为自家皇族的身价感到深深的叹息。 “兴许……兴许北燕人答应待攻破恒国之日,便封他个一字并肩王呢?那林翔宇,一心想要向上爬,却始终不成,反遭人嘲笑,他对恒国朝廷上下恨透了,做出这样的事,也是正常。” 高真北叹了口气:“算了算了。”他看着梁晶晶:“这种一心求死的硬汉,咱们还是成全他吧。” “我哪里说的不对了?”那人不服大叫。 “没什么不对,说得太对了,我就是想看看传说中寒山铁骑的审讯功夫,能比我北燕的静心阁如何?” 静心阁,那是与真言堂齐名并肩的所在,听说早年静心阁主与真言堂主本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后来由于只有一个弟子可以继承师父家业,静心阁主觉得自己不差,不愿屈就师兄之下,一怒跑到北燕,另起炉灶,两人隔着遥远的距离,还在比着专业水平,只苦了那些被送进去的人,变成他们向对方隔空示威的案例。 “你,你你莫非是静心阁的人?”那人惊恐地瞪着高真北,高真北没有说话,笑眯眯地看着他。 有一个梁晶晶已经够恐怖了,再加上一个高真北,虽然现在还没有动手,那人的意志却已经近乎崩溃,终于将实情说出来。 律王府的大总管托他们给黄雕下毒,逼梁晶晶出手杀了那个商人,又让他们赶过来将黄雕和梁晶晶杀掉灭口,还嘱咐说如果被抓住,就说是林翔宇指使的,方才那套话也都是大总管教他们的。 这人也不过是个小喽罗,领头的方才被凤歌射死,更多的消息,也问不出来,梁晶晶捧着脸:“嗯,看来说的是真话了呢。” 那人头如捣蒜:“绝无隐瞒!” “哦,那你就没有用了呢。”梁晶晶手起刀落,那人的脖子喷出血花,倒在地上。 这一变故是凤歌没有想到的,凤歌急急问道:“不是说好了不杀他吗?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 “因为不杀他的话,他就会跑回去叫人把我们给杀了呀,或是怀恨在心,等着我们有麻烦的时候,趁你病要你命呢?” 梁晶晶说的确实有道理,虽然凤歌觉得这事做得太不地道,但是,即使是在后宫中,挨打受罚的宫女太监尚且要远远的赶到永巷做苦工,不得再为近侍,生怕他们怀恨报复,像这样的原本就是刀口舔血之人,只怕要报复起来,下手会更狠。 凤歌只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柜台后黄雕慢慢走过来,心疼的看着梁晶晶的伤腿:“还痛吗?” 梁晶晶笑着摇摇头:“我果然是骨子里就有虐人的爱好呢,审完他们,我整个人神清气爽,一点都不痛了。” “咦!”她忽然惊喜的大叫,“你的头发变黑了!!!快,快把天窗打开!” “隆隆隆……”墙壁深处传来铁链与绞盘在一起摩擦发出的巨大响声,原来这黄沙客栈,竟然是可以完全打开来的,刺眼的阳光照下来,将方才昏暗的大厅照得一片敞亮。 现在,厅中的一切,都暴露在了阳光之下,凤歌这才第一次真正看清黄雕的脸。刚才那头枯白的头发已经变成了灰黑色,满是皱纹的脸,也平整了许多,如果说之前像七十多岁,现在看起来像五十多岁,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黄雕伸出双手,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昨天这双手,还枯槁如朽木,青筋如老藤,现在,这双手上已经有了肌肉的线条,他将手握成拳,感受到了力量一点点的恢复回来。 “那药,真的有效!”梁晶晶激动的不能自己。 她根本就没有相信过眼前这个小丫头给的药有什么用,特别是当这药竟然还让黄雕更加痛苦之后,她忍了半天才没把凤歌当场给剁了,当然,没这么做的原因也是因为凤歌身边站着的关林森,她掂量了一下估计打不过。 “可是,可是,那个药不是根本就不对症吗?”凤歌虽然乐于见到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想要弄清楚来龙去脉,坐在一旁的高真北笑道:“大概是千日红起到的效果吧。对了,这千日红效果这么好,是不是该加点钱?” 凤歌觉得加钱是应该的,还没等她去取,梁晶晶就说:“你喝了我那么多酒,还敢跟老娘谈钱?!老娘没再跟你收钱就不错了!” “哎,话不是这么说,黄兄的命,难道在你眼里还不如那几坛酒?” “对!”梁晶晶回答的没有一丝犹豫。 凤歌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奇的不得了,终于忍不住问:“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爱恨情仇?” “太有了!”看着黄雕恢复,梁晶晶心情简直好得不得了,她笑道:“反正我们以后大概是永远不会见了,不如说给你听听。” 二十年前,梁晶晶是寒山铁骑中一位出色的军医,黄雕的真名是黄义山,因其出手如闪电,如金雕捕猎一般,因此得绰号“黄雕”,他是寒山铁骑的一名偏将,一次与北燕的战斗中,黄雕与高真北相遇,两人打得难分难解,你追我打,跑进了离开主战场很远的山中,梁晶晶担心黄雕,便追了出去。 是夜,天降暴雨,山洪暴发,山中有一个村子被大水冲毁,原本已经杀得眼红的两人,听见村民的哭喊声,不约而同的放下武器,跃入山洪之中去救人。 天黑水急,当时两人的心中只有救人二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村民到底是北燕人,还是大恒人,尽力将所有村民救出之后,两人已经是筋疲力尽,瘫在一旁,不明所以的梁晶晶赶到,不由分说就要一刀结果了高真北的性命,却被村民挡住。 在救人的时候,两人都被洪水中夹带的石块与巨木撞击,各自带伤,梁晶晶细心照顾着黄义山,对高真北就是随便包一包,高真北的伤口感染化脓,黄义山知道无法说服梁晶晶替他医治,便自己替他吸去伤口上的脓,被梁晶晶看见。 梁晶晶这才不得不认真替高真北医治,就在三人准备离开村子的时候,北燕派出来搜寻高真北的队伍也到了,他们兵强马壮,将梁晶晶与黄义山包围,手中强弓利箭随时可以将两人射成刺猬。 他们也的确是想这么做,却被高真北喝止,甚至高真北还留下了两匹马给他们,让他们顺利回营。 “你当时告诉我们,你是军中的校尉,现在想想,当年我怎么就这么天真,信了你呢?”梁晶晶把玩着手上的头发,“派出找你的人都有一二百号,见了你毕恭毕敬,还差点跪下,被你阻止了,别以为我没看见。你说不让他们杀我们,他们就没一个敢动的,你一定是他们的大官。高真北这个名字也是假的吧?” “你那时候,最多十三四岁吧?校尉?我怎么就相信了呢。这么小的校尉,莫非北燕无人?”梁晶晶望着高真北,“如今我和老黄都不是寒山铁骑的人了,你就跟我们说说真话呗。” “这么久远的事,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高真北无奈的叹道,“女人家心里少装些事,老得会慢一些,皱纹会少一些。” “呸!老娘青春常驻。”梁晶晶哼了一声。 她也看出高真北是铁了心不想说真话了,也不强求:“律王那里见不到我和老黄的人头,只怕不会善罢甘休,唉,可惜了我这店呀。” “去西夏开不也挺好。”高真北笑道。 梁晶晶一个白眼扔过去:“怎么不说去北燕?” “我北燕庙小,留不动寒山铁骑两位大人。”高真北笑着说。 梁晶晶又是一声冷哼,大声道:“伙计们,收拾东西啦!去西夏接着做生意!” 伙计们齐声响应着,各自忙碌起来,收拾东西的,处理尸体的,忙得不亦乐乎。 方才在库房里躲着的客人,此时确定外面没了动静,这才探头探脑走出来,大厅里现在一派祥和,完全看不出来方才发生过什么。 “抓紧离开,否则被那个黑心的王爷追上来杀掉,可不怪我了。”梁晶晶妩媚的笑着,看着那些客人匆匆收拾着行李各自上路。 凤歌有些遗憾:“这条道上少了黄沙客栈,以后往来的商旅该怎么办呢?” “没了黄沙客栈,以后少不了还会有黑沙客栈、白沙客栈、大风客栈、龙门客栈,有生意的地方,永远都不会少了商人,不用操心,你们先行一步,我们还有些东西要收拾,若有缘,西夏再见。”梁晶晶目送着凤歌他们三人离开。 路上,凤歌总想问问高真北的身份,却总是被他不动声色的绕开,最后被问急了,高真北说:“我不问你的身份,你又何苦追问我的?金丝甲、天水碧,还有留给黄雕的解药,哪样都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有的东西吧?” 凤歌只得把问题给憋回肚子,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你为什么让我一定要救下那个赵元?” “你来西夏,不是为了找到最好的工匠吗?” “嗯是呀。” “他就是西夏最强的工匠赵家的嫡长子。” “啊?”凤歌有些意外,“嫡长子,还派他出来跑这么危险的商路吗?” “正是嫡长子,才需要有一手的商路资料,否则将来被伙计骗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上得当,就好像你们大恒皇朝的储君,不也要派出去游历一年,才能回去继位吗?” 听见这句话,凤歌心里猛地一跳,笑道:“你一个北燕人,怎么知道得这么多?谁告诉你的?” “我不聋也不瞎,储君游历这事又不是绝密,总有人知道。” 高真北说得轻描淡写,凤歌心中却是打起了鼓,他不会是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吧,虽然他是个好人,但他毕竟是个北燕人,万一想要绑了自己去献给北燕皇帝换得高官厚禄…… 这厢凤歌心慌神乱,那厢高真北却像个没事人似的,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完全不像是经历了一番生死,又遇故交的模样。 “前面就是夏国的边境了。”高真北的马鞭遥遥一指,果然,前方出现了一座城池,门口的士兵在检查着路引凭证。 进城之后,高真北说:“这会儿赵元大概已经到家了,你们直接去城南找赵家就是,相信他一定愿意帮助你们。” “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凤歌奇怪的看着他。 “我还有别的事,到时候,在云来客栈就可以找到我。”高真北催马离去。 待他的背影完全消失之后,凤歌与关林森找到赵家,如高真北所说,赵元已经回到家中,门上的人告诉他有两人“黄沙故人求见”时,他跳起来,马上请凤歌和关林森进门。 又是让座,又是奉茶,说起前天差点把命丢在黄沙客栈的事,赵元还心有余悸:“要不是姑娘你仗义相助,只怕我已经埋骨黄沙了。姑娘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必倾力相助!” 凤歌拿出林翔宇画的图形:“这样的东西,可以做出来吗?” 图纸上,是卷紧的片状钢条,赵元看着图纸,微微皱眉:“卷紧,会产生力量趋动某种东西运动,随着钢条的慢慢松开,最终这东西就会停止运动。是也不是?” 凤歌点头:“不愧是赵家的人,竟然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东西的效用。” “做出这样的形状不难,难得是找到这样的材料。”赵元陷入沉思,“过硬,则根本卷不起来,过软,则卷上了无法打开。” 见他说得这么艰难,凤歌的心又提了起来:“那,可以找到这种材料吗?” 赵元想了想:“这材料,只能人工合成,天然是没有的,合成一样材料,从开始到确定稳定的配比,起码也要四五个月。” 竟然要这样久的时间,大概是看出了凤歌眼中的失望,赵元又问道:“这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或许,可以不用这种扁钢条,用别的也可代替。” 第四十七章 坐在房间窗前的凤歌,意外的发现对面民房的屋顶上,有黑影向前飞快移动,那个身影有些眼熟,是宇文寒涛,看这样子,就不是好事,凤歌不想过多的介入他国的事情,于是关了窗户,想要假装看不见,不料,窗户却被一只脚踹开了,一个人影从窗口蹿进来,一把匕首顶着凤歌的后腰:“不许出声。” “坐下,老实点!”虽然进来的门路不太正,但是来人说话的声音却很稳,完全不像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模样。 凤歌依言坐下,屋里黑漆漆的,只能借着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看着来人的轮廓,来人的声音低沉:“借个地方躲躲,一会儿就走。” 客栈楼下很快传来嘈杂的人声:“有贼人闯入皇宫,就在这一带,给我把他搜出来!” 士兵们齐声应道:“是!” 接着纷乱的脚步声便涌入了各个房间,木制楼梯传来“噔噔噔”的声音,不知多少人跑上来,那人将窗户微微推开一条小缝。 火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西夏禁军。 窗外的道路上被火把照得通明,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流动的火焰在王城的大小街道上跑动。 每一间房间都被粗暴的敲开检查。 “看来,你惹的麻烦不小。”凤歌捧着半温不热的一杯水,慢慢喝着。 她所住的天字一号房,是最尽头的屋子,很快,也就会查到这里来。 那人有些意外:“你不害怕?” “他们找的又不是我,我怕什么?”凤歌看着他,“若你要劫我为人质,只怕他们会把我也一并射杀当场,我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 “是么?若是他们知道你穿着大恒皇家的金丝软甲,只怕一定会非常乐意将你领到宫中与李云阳见面。” 就在方才匕首抵着她的腰那一瞬,那个人就已经感觉到她身上穿了金丝软甲?只怕也不是普通人,不幸的是,他说的特别有道理,金丝软甲是大恒皇族才有资格穿着。 “哦,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金丝软甲是仿制品,可能会非常的失望,想必阁下很久没有去过大恒,满大街的铁匠铺都挂着幌子:只要一百钱,皇家同款带回家。”凤歌不动声色,笑得依旧云淡风轻。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又笑起来:“那就赌一把?” “我若出卖了你,能得什么好处?”凤歌竟认真的与对方商量起如何把人家给卖了。 那人特别自豪:“能得白银一百两。” “哦……才一百两……”在听见赵家的报价之前,凤歌对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是会动动眉毛的,自从心上沉甸甸的压了五千两以后,一百两……连人家一片铁皮也买不着吧。 “帮你,有什么好处?” “成为西夏国最大的通缉犯。” “滚!” *** 如狼似虎的士兵在凤歌的门前拍了个震天响,房里亮起来,门开了,一个小童手里端着刚刚点起的烛台,一脸无辜的看着门口的士兵,声音未脱稚气:“干什么呀?” 凤歌娇柔温软的声音从放下的床帐里传来:“汀兰,怎么了?” 说着,她从帐中出来,松松挽着发,披着一袭华贵丝袍,看着那几个士兵:“你们?” 那些人早已将房里掀了个底朝天,床底下,衣柜里都没有放过。 其中一人上下打量着凤歌,凤歌形容尚小,气质却是高贵端庄,她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人,用西夏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士兵见她这般气质,暗道不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就是什么跑出来闲逛的官家小姐,轻易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因此言语之间也有几分客气:“我们奉命来此寻找一个青年男子,他是个危险的杀手,性格变态,逢人便杀,对年轻的女孩子更是会先那个……再杀掉,姑娘刚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先……那个?”凤歌先是不解,接着恍然大悟,红着脸不语,一旁小童生气道:“你好生大胆,敢对着我家小姐说这些污言秽语。” 士兵已经将这屋子搜查了个底儿掉,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他们这次是出来找人的,不是扰民的,没搜着,自然也就走了。 小童将门关上,转身,一步步向凤歌走来,每走一步,小小的身体就会舒展一分,伴着“喀喇喇”的骨节声响,到他站定在凤歌面前,已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身躯。 “嗯,看来你长得真是不错,梳着双环丫髻,涂脂抹粉,看起来也不是很恶心嘛。”凤歌轻笑着。 “那当然,我一向都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那人拿过桌上的梳妆铜镜,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过了一阵,又是一阵楼梯响,直奔凤歌门前,那人一惊,看着凤歌:“谁?” 正说着,门板又被敲响,轻轻三声,关林森的声音:“是我,关林森。” 那人听见有人要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从窗户越出去,却发现搜查他的官兵还在街上未散。 “他们也真是的,差不多找找就得了,还这么认真。”那人叹了口气,此时,凤歌已经开门,让关林森进来。。 关林森第一眼就发现那人的手里握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但又见凤歌无声,他狐疑地看着凤歌:“他是?” 那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还梳着女童双髻的脸,关林森饶是见多识广,第一次看见女装汉子,心里还是忍不住泛出一阵不适的恶心感。 “还是洗了吧。”凤歌轻笑。 借着屋里的半盆水,那人用软巾仔细的洗了又洗,擦了又擦,将脸上的花红柳绿给抹了个干净,露出一张清爽干净的年轻男子的脸,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是西夏人的模样,下巴的线条却又较西夏人更为柔和,倒有几分大恒国子民的模样。 “你这小姑娘胆子真是大,从窗户蹿进来的野男人,也敢留下,还跟官兵说谎。”那人擦干净了脸,揽镜自顾,确定脸已经洗干净了,不再是雌雄难辨的模样,隔着窗缝,可以看见街道上搜寻的士兵已经几乎走完。 那人扬眉一笑:“为了报答你,我就不向官兵告发你窝藏人犯啦,告辞。” 木窗被无声无息打开,他身影如壁虎游墙,攀上外墙跃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林森走向窗口,关上窗户,弯腰捡起地上一块白白的硬物,交在凤歌手中。 这是方才那人逃走之时,关林森出手射出一枚暗器,划破他腰间系绳,落下的玉佩。 玉佩入手生温,端得是好玉,凤歌在灯下细细看着,圆形的玉佩,约有一指长,上面端刻着一个字“清”,翻过来,背面刻着“宁”。 凤歌想起林翔宇说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说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子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说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小屋,小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小的铁傀儡,不得不说,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子是身子,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子,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说加个炉子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子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说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说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说:“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能自然是能的,”赵元看着她,“只不过,这只东西,倾我全家族之财力才做出一个,虽然姑娘救我性命,但是这个,不能白送。” “不白送不白送!要多少钱!” “只收你个成本价,白银五千两吧。” 五千两,那是凤歌一百个月的生活费,八年多啊,想想就好可怕。 可是,如果错失了这个机会,万一北燕的人把这东西给买走了呢? 凤歌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东西给买下来,没钱怎么办……没钱想办法弄钱啊。 她对赵元说,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五千两,请他务必将这铁傀儡留着。 转头出门,她就对关林森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梁晶晶和黄雕,现在能掏出五千两银子,我还认识的人,就只有他们了,不然……”她看着关林森,“你今天晚上就得去打家劫舍,抢钱庄也好,抢王宫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把五千两银子凑出来!” “遵命。”关林森丝毫没有反抗这个不合理命令的意思。 两人先去了云来客栈安顿下来,凤歌留在客栈内,关林森出城,往梁晶晶他们可能过来的路迎上去。 凤歌在客栈中焦急的等待着。 天,渐渐的黑了,关林森还没有回来。 西夏宁亲王李云清,是当今西夏符太后年轻时流落大恒,与大恒国人生下的儿子,符太后最后得到西夏先帝的深情,不在乎她的过往,将她和李云清一并迎回宫,封为贵妃,后生下嫡子李云阳,又母凭子贵晋升为后,顺带着将与大恒人生下的李云清也封为了宁亲王。 当时西夏朝廷上下为之哗然,多少老臣哭天抢地,认为这等血统不纯之人被封王,必会觊觎帝位,进而乱了夏国正统。 不过西夏与大恒不同,西夏皇帝想要干什么,大臣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整个西夏是没有人能拦得住她的。 所以,李云清就这么顺利的长大了,算下来,他今年应是弱冠之年,比起他的皇帝弟弟大了那么三岁。 第四十八章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堂堂宁亲王爬屋上梁,还不惜扮成丫环模样藏身。 凤歌将玉佩收好,望着关林森:“找到钱了吗?” 关林森点点头:“找到了梁晶晶和黄雕,不过,他们一时也拿不出五千两白银,只能拿出三千两给我们。” 他们也是初来乍到西夏地面,毫无根基,这么多伙计也是需要吃饭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三千两,已经是不错了。 关林森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有些不快,凤歌笑道:“无妨,我又找到钱了。” “今日好好休息,明日,咱们去宁亲王府拜访。” *** 西夏,一直在北燕与大恒之间来回倒卖兵器,相当的富有。 西夏宁亲王,皇帝的一母同胞兄长。 因此,宁亲王府,自然也是雕梁画栋,处处都透着富贵逼人的气息。 站在门口的侍卫高大威武,铠甲齐整,颇有向日金鳞次第开的气势,看着就比寻常巡街士兵要高贵几分。 凤歌换了一身华贵的衣服,叫了小轿,关林森跟在一旁,穿得一身齐整精神的新衣。 在宁亲王府门口,关林森上前递了拜贴。 “恒国璇玑才女戈凤?”守卫的士兵茫然的看着这张贴子,又看了看那顶很普通的二人小轿,隔着厚厚的轿帘,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出穷酸二字。 宁亲王府门口的送礼队伍,比起丰县的律王府门口的盛况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各种上门来招摇撞骗打秋风的,想要混一官半职的,就想捞一笔就走的,门口侍卫见过太多太多,他根本连替凤歌递名贴的兴趣都没有。 “什么璇玑才女,没有听说过,你们要想见王爷,看,门口这么多人都是来排队的,你们拿着礼单,在这等着,排到了你们就进去,该不该让你们见王爷,由内府里管事的说了算。” 竟是把她当成来打秋风的小把戏了。 凤歌挑起帘子,微微皱眉,关林森微微躬身一礼,瞬间消失。 门口的士兵见那顶小轿总停在门前不走,宁王府门口宝马香车,来来往往,乘轿的必是八抬大轿,马车也是由四匹毛色一模一样的骏马,这种青布二人小轿,简直就是降低了宁王府往来宾客的档次。 “喂,你们要不排队,就马上离开,别挡在这。”门口的士兵走下台阶,粗声大气向着小轿大喝了几声,那两个轿夫是临时雇来的,见状想抬起轿子走,凤歌平静地说:“你们要走便走,莫动轿子。” 那两个轿夫为难道:“姑娘,这宁王府门口的侍卫凶得很,他们真的会打人的……” “料想他们也不敢打我。” “姑娘,你这又是何必呢,民不与官斗,何况这可是宁亲王。” 正劝着,那个侍卫不耐烦的过来了,看他一脸凶神恶煞,手中握着腰刀大踏步地过来,那两个轿夫早就吓得跑到一旁躲了起来。 “放肆!你竟敢藐视王府!” 轿中的凤歌冷冷道:“怎么?宁王府你说了算?” “小丫头,赶紧滚开,老子不与妇孺计较!” “我不与下人一般见识。” 凤歌说完,当真就不出声也不搭理那个侍卫。 王府门口这么多人看着,那侍卫若不做些什么,只觉得脸上无光,他拔刀出鞘,一刀劈下,轿栏应声而碎,连着罩着轿笼的青布,也化做碎片。 凤歌站起身,纷扬的碎布在她身旁落下,刀锋刮过带起的风,拂起她垂在胸前的发丝,飞扬起,又轻轻落下。 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个侍卫。 “你还不走!”腰刀未入鞘,那侍卫横眉怒目的瞪着她。 此时,王府的正门忽然开了,李云清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来:“不得无礼!” 门口侍卫跪成一片,连着那些前来送礼的人也忙不迭得跪下。 站在凤歌面前的侍卫不知怎得惊动了主子,慌乱趴在地上。 李云清走下台阶,走向凤歌,凤歌淡淡一笑:“你家的门,好难进。门口的侍卫连通传这活都不想干了?” “来人,把这失职失礼之徒拖下去,杖责二十!”李云清吩咐左右,一旁早有人将那侍卫给拖了下去,李云清十分客气的对凤歌说:“姑娘何必与下人动气,请进。”他伸出右手,请凤歌进门。 宁王府的正门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走得,这个坐着青布小轿来的姑娘到底是何来头,竟然可以从正门而入?不由得门口的那些排队等着进门的人低声议论纷纷。 凤歌却没有动,她指着地上轿子的碎片:“坏了,要赔。” 李云清忙点头:“赔赔赔。” “你们过来。”凤歌看着那两个缩在墙角的轿夫。 轿夫连看一眼宁王府门前的侍卫都觉得胆战心惊,何况是看着宁亲王本人,这简直是这辈子都没想过的事啊。 而宁亲王还命人递来了五十两银子,说这是赔轿子的钱。 方才他们还觉得这个小丫头就是找死,现在觉得这个小丫头就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五十两银子,足够买三顶这样的小轿,他们甚至都可以开个铺子,不需要再这样风里来雨里往的替人抬轿子赚钱,忙千恩万谢的拿着银子离去。 正门洞开,凤歌莲步轻移,腰背挺直,眼不四顾,裙上明珠禁步微微轻动,她身量虽不高,单这么几步,硬是生出了鹤立鸡群的出众贵气。 甚至有人猜测这姑娘莫不是郡主县主之尊,也有人从她的面相上猜测,莫不是当今太后在大恒国的亲人,一通胡猜之后,又继续排着他们的队。 被李云清引入宽阔的风雷阁,坐在那里品茶的关林森起身,向前迎凤歌。 凤歌笑道:“辛苦了。” 阁中并无其他人,想来是关林森到来之时,已被李云清摒退。 李云清亲手为凤歌斟了八分满的碧玉雪芽茶,凤歌还以一礼谢过。 “咱们都这么熟了,也不用假客气,说吧,找我做什么?”李云清开门见山,他绝不会天真无邪的认为凤歌是来找她喝茶的。 凤歌笑道:“怎么说得这么生分,好歹我们昨天也是‘患难见真情’,我没把你给卖了,你还好好的在这里做你的宁亲王,难道不应该感谢我?” 患难倒的确是的,但是真情么,李云清干笑一声:“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两位莫不是来找我要钱的?” 他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权当是说个笑话,他可不相信像凤歌这样住上房,穿得又这么华贵,全身上下那气质就透着“大家闺秀”四个字的女孩子,会要什么钱。 钱?多俗啊,这小姑娘大约是来要什么东西,或是什么权,亦或是……要他娶她? 凤歌的声音毫不留情的打破了他的幻想:“早听说大夏宁亲王水晶心肝玻璃人,一颗七窍玲珑剔透心,真是久闻不如一见,当真聪慧过人,一猜即中。” 什么?李云清整个人石化在当场。 至于凤歌后面跟他说了一通什么钱,什么五千两白银,什么马上就要,什么什么的……听不见,听不清,都是天边飘来的幻听,幻听…… 肉痛! 超级肉痛! 李云清痛得呲牙咧嘴直抽抽,凤歌将手中的五千两银票递给关林森收好,笑道:“我还有一事不明,你身为宁亲王,想进皇宫,怎么还要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平白被人当贼追着,这又是何必?” “我圈很乱,你一个小丫头还是不要管这么多,有利于身体健康。”李云清眼睛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大恒国是穷疯了吗,你这样的人,不远万里,来到大夏,就是为了向我勒索五千两银子?” “你不说实话,我也不说实话。”凤歌站起身,“对了,我还有一事不明,你们这些半夜三更作奸犯科的人,明明把全身行迹都给掩了,还蒙头盖脸的,为什么非得随身带着昭示自己身份的玉佩让人拿呢?是因为不甘寂寞不愿平庸吗?” 李云阳脸色一变,昨天他回来之后,已是清晨,匆匆换衣上朝,根本就没有注意身上的玉佩少了。 他看着凤歌,她纤纤玉指上勾着一块白色的玉佩,玉质滑腻如凝脂,在她的手指尖晃来晃去,一会儿晃出一个“宁”字,一会儿晃出一个“清”字。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李云阳扶着额头,用武力抢?这个小丫头身边的男人昨天能在他无知无觉的时候取了玉佩就说明他的武功远在自己之上,用计谋夺?这个小丫头一脸的奸坏相。 “五千两银子都给你们了,还不够买下这一块玉佩吗?”李云阳一脸的诚恳。 “不够。”凤歌笑道,“五千两只是你昨晚闯入我房中,惊吓到我的精神损失费。” 本来,她真的只是想敲一笔银子,好向赵家买下那个铁傀儡带回去,现在看来,如果不再多敲一点,岂不是暴殄天物,古语有云,天予不取,反遭其咎。 所以,一定要多多的取,这样上天才会对她更好。 看着凤歌灿烂的笑脸,李云清只觉得背上一寒。 “明人不说暗话,姑娘这全身上下的东西加在一起,也够寻常人家吃一年的,怎么看也不像是缺钱的,大恒皇朝中的女孩子,还会只身一人在外面晃,除了大恒储君凤歌,再没有第二人想。” 几句话,便将凤歌的身份分析了个透彻,看来眼前这个宁亲王并非方才看起来的那样白痴。 凤歌对于各国皇族的唯一认知,就是来自于这些年持国书前来访问或者说是挑衅的使节,他们的第一句话就是:“奉大燕国陛下高青龙之命……”“奉大夏国陛下李云阳之命……”“奉大宁国陛下素天羽之命……”然后就开始进入主题。 所以,她只知道这三个皇帝的名字,其他人则是一无所知。 凤歌低垂着眼皮,一双眼睛看着杯中悠悠飘起的白汽,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她甚至连李云清的名字都是今天才知道,若是能早知道李云清和李云阳的关系,现在也不会这么被动。 记得父皇曾经对自己说过,上位者无论做任何决断之前,都必须掌握足够的情报,否则就会出错,皇帝的错误决定,就有可能会导致整个王朝的毁灭。 凤歌以前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总有臣下会主动把消息送过来嘛,大朝会折腾三四个时辰就听各部的大臣叭唧叭唧的说个不停,都说个没完,没说完的还要去找父皇单聊半天。 现在终于知道,送上门来的消息,未必都是有用的。 她想要唬一唬李云清,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虽然李云清是潜入皇宫的,但也未必就说明他是去刺杀李云阳的,也有可能是因为朝中有特别难缠的权臣,两个人只能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才能见面。 凤歌的表情,让李云清确定自己猜对了,他从容端起瓷杯,慢饮一口:“大殿下白龙鱼服到我大夏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就是一个主人在质问一个不速之客,怎么不打招呼就跑到他家里来,现在,只好赌一把了。 这几年在大朝会上从来没听说西夏国内有什么问题,在凤歌的印象里,他们就是一群愉快的奸商,只有国**政稳定,才可以全心发展经济。 以宁亲王之尊,半夜三更去爬墙,显然是需要亲自去做什么事,如果是刺杀,派人去不就好了,只要钱给得到位,大恒国的月黑堂和北燕国的帝行门,都是接外单生意的,提供死士服务,绝不出卖雇主的任何信息。 凤歌心中有了决断:“我之所以到贵国,是怕大张旗鼓的来,看不到好戏了。” “大殿下想看什么好戏?”李云清不解。 凤歌放下茶杯,抬头看着李云清笑道:“什么人,可以逼得西夏皇帝与大亲王殿下不得不像偷情男女似的,半夜偷偷见面,那块玉佩,是用来叫开内宫门用的吧?以宁亲王的脑子,也不像是马马虎虎,忘记摘下玉佩之人。看来大夏皇帝现在还不是很危险,至少内宫门之中,还是他的人。” 被凤歌说中,李云清也不想再掩饰:“不错,是有点小麻烦,怎么,大殿下有什么想法?” “没有没有,此次出宫游历,主要就是体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并不想插手哪里的事务,何况,我人单力薄,就算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希望李云清最好自己把真相都说出来,这么有趣的事情,写在阅历日志上,母后一定会夸她的。 “既然大殿下这么坦诚,我也不妨直说,大夏国从来都是在大燕与大恒之间求得平衡,从来不偏向任何一方,我国虽出产大量的金属矿藏,也有着无数的能工巧匠,无奈自然条件恶劣,粮食产量低下,每年都要靠着从大恒国进粮食,从大燕国进肉类,自太祖开国以来,我们就禀承着中立的态度。不插手大燕与大恒之间的任何争端,只不过,这些天有大燕来使入朝,想要与我大夏缔结盟约,合力攻打大恒。” 什么?! 凤歌一惊,站了起来,复又缓缓坐下,这远在西夏国都的事情,只怕父皇并不知晓,大恒的武器产出不多,若是招募新兵入营,更多的武器需求还是要靠从西夏进口。 想起两年前工部尚书曾经申请开发经费,却因为正好遇上翰林院申请修史经费,当时国库紧张,两笔钱只能出其一,翰林院大学士在朝堂之上说的就是:“有开发的必要吗?工部有钱还不如拿着好好去修修河堤,制作与研发武器的钱,都足够从西夏买两三倍的成熟装备,又何必浪费精力和银两在自主研发上面?” 朝上重臣纷纷点头,说这么多年,西夏都是中立身份,想要买什么东西,只要钱给到位,就能马上送来,东西又好用,何必费这功夫。 研发武器本就是有违大恒国以文治国,以教化人心为主的理念,面对朝臣一面倒的反对,父皇最终,还是将这笔钱判给了翰林院修史。 也是从那以后,工部那些理科宅男们再也没有在朝堂之上主动出过声,只有哪里上报河堤海堤,或是皇城之内要修什么建筑,报告递到他们那里,他们才会动一动。 除此之外,那里再也没有了声音,一片死寂,就好像那里不是工部,而是一个物业维修部。 这一趟西夏之行,让凤歌有了危机感和紧迫感,她在心中重重落下一笔,大恒,一定要有自己开发的能力,铁矿山,大恒一定也是有的,只不过没有好好去找而已。 但是,在大恒还没有能力自己自足之前,还是要稳住这个大工厂才是。 “那么,贵国陛下的态度如何?”凤歌问道。 “陛下……云阳他也很为难,他不想打仗,但是,大燕的使者每日都请见,去年他们购买我们兵器的钱还没有付清,今年答应给我们的牛羊肉也没有运来,大燕国的使者说,只要云阳点点头,与大燕签定契约,钱,马上付清,肉,马上运来,还会额外再送一百匹战马。” 真是舍得下本呢。 凤歌皱眉,忽然想到,高真北,这个北燕人,他到这里来,一天一夜不见踪影,莫非,他到这里来,与北燕使者会有什么关系? 第四十九章 “北燕人在外廷早就有眼线,不少官员也收了他们的好处,在朝堂之上,替大燕说好话,逼催着云阳赶紧签约,说也不必贪心,将恒国产粮的那块地方拿下来,之后就不用担心了。唉,真是天真,到时候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恒国没了,燕国又岂会容得下我们。” 李云清对局势十分清醒,只是当今大夏国陛下实在过于年轻,除了外戚势力之外,并无实权,而太后却只有一个弟弟是镇国侯,大夏的军权有一半在他手中,还有一半,却是在兵马大元帅花信之手,更要命的是,镇国侯的兵马都在边境,而花信手中的兵马却就在京城,甚至负责保卫宫城的两万禁军名为皇帝直属,实则多由花信军中挑选而出。 如果花信有心要反,只怕连李云阳也不敢不从。 没有实力支撑的宝座,还真是摇摇欲坠啊,凤歌不由心有戚戚,想到自己的将来,忍不住叹了口气。 “那么,你那天晚上打扮成那样进宫,是想做什么?” “听说燕国人等不急了,想要用强硬的手段逼云阳马上同意,我得知此事之后,马上进宫通知云阳,那些前来搜捕我的人,都是禁军。” 难怪这么大阵仗,凤歌点点头。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们继续保持中立,你拿什么谢我?” “你?”李云清根本不相信她的话,问道:“如果我的消息没错,大恒国储君在这一年的游历期内,不可以主动泄露身份,不得卷入他国纷争,不得轻易回宫,大殿下手中莫非有府兵?” “没有。” “莫非已是天下归心,一呼百应?” “没有。” 要啥没啥,还来谈条件,这小女娃莫不是看坊间话本看多了? 李云阳懒得再与她多说,他伸出手:“那块玉佩,留在大殿下手中不是好事,若是被别人发现,只当我与大殿下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到时候,大殿下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不如现在就将这惹事的东西还予我。” 说来说云,心心念念的原来还是想把这块玉佩给骗回去,凤歌笑道:“这么好的结盟信物,我怎么能还给你。” “什么时候结盟的?” “昨天晚上,大夏国的宁亲王殿下亲自到我房间里,希望与我大恒缔结和平条约,并留下了玉佩为证。” 凤歌说得一本正经,李云清无奈摇头:“大殿下,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富贵闲王,并无任何与大恒国结约的本钱,大殿下又何必非要沾惹这些事。” “不就是北燕使者么,拖着他们,我替你想办法。” *** 出了宁王府,凤歌让关林森带她前去梁晶晶与黄雕落脚的地方。 门前,一个汉子正在忙碌着,看他的背影仍是蜂腰猿臂的青年,听见凤歌的脚步声,他转过身,浓眉大眼,下巴方正,显得坚毅沉稳,眼角与眉间淡淡的纹路,显出了岁月的痕迹。 “凤姑娘。”他有些意外。 更意外的是凤歌,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人,关林森低声在她耳旁说道:“这是黄雕。” 这就是那个弯腰驼背,瑟缩在皮袄里,一脸皱纹像菊花盛开的黄雕? “都认不出来了,你这是彻底好了?”凤歌见自己的药当真有效,开心得好像是自己得了帮助似的。 黄雕点点头,还未说话,梁晶晶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来:“哟,我当是谁,原来是贵客上门,快请进来坐。” 进门之后,梁晶晶看着凤歌,笑道:“我们这也是立足未稳,五千两银子实在是……” “不,今天来,是把那三千两也还给你们的。”凤歌示意关林森将那三千两的银票拿出来,“你们初来乍到,讨生活也是不易,那五千两的事,我已经找到了办法,就不从你们这上剥皮了。” “哟,凤姑娘说的是哪里的话,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还在那风沙肆虐的黄沙道上过日子呢,那地方,又干又燥的,对女人家的皮肤实在不好,整日躲在地下,不见天日的,也是无趣。”梁晶晶笑着说。 “姑娘今日来,只怕不是单来找我们叙旧的吧?”梁晶晶看着凤歌,这个小姑娘在黄沙客栈时表现出的冷静与心计,绝不是普通的小丫头,从她的衣着气质上,梁晶晶也只猜到她兴许是大恒国的哪位天潢贵胄,万没想到,她竟是当今储君。 凤歌将自己的龙形项链拿出,梁晶晶身为寒山铁骑的人,自然是识得皇家标记。 “非危及生命,不得亮出身份。只是如今北燕使者想要联合西夏以图我大恒之地,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想,这也不算是违背了先祖教训。”凤歌将项链又贴身藏好。 这也是一场赌,祖父德宗皇帝拆了寒山铁骑,让这些原是怀着一颗保家卫国之心的忠肝义胆之士,变成了如同流寇一般的存在,凤歌不确定,梁晶晶与黄雕会不会出手相助,她唯一可以有些自信的就是,至少梁晶晶和黄雕看在她出手解毒的份上,不会拖后腿告密才是。 梁晶晶许久没有吭声,她的脑中似乎也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她终于开口:“大殿下,我们对于恒国来说,是叛逆。刘将军当年一片忠心,却蒙受不白之冤,我为何要相助如此昏庸的皇室,这样的大恒皇朝,亡了便亡了。” “刘将军?是冤枉的?”凤歌的记忆中,这人不是贪功冒进,害得无数士兵枉死吗? 梁晶晶冷哼一声:“那是你那个不懂打仗的爷爷做太子监军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非要冲进葫芦谷,被人包了个正着,若不是刘将军率军去救,早就玩完了!那场仗大败,十万精兵全部拼没了,回朝之后,刘将军却说太子立足未稳,绝不能背上一个阵前瞎指挥,枉送十万人性命的罪名,因此,他将这份罪名完全担下,本以为太子会替他说几句好话,不料,那个混蛋太子却是什么都没说。刘将军全家上下满门抄斩。太子倒是太太平平的继位做了皇帝,登基之后,便将寒山铁骑拆散,再未提及一个字!” 葫芦谷战事,在大恒皇朝一直是一个禁忌,凤歌也只是听祖父提起过一两句,每每提起,便是痛心疾首,祖父很年轻,刚四十出头就驾崩了,太医说祖父操心国事太重,郁结于胸,想来,也许郁结于胸的不仅是国事,还有这段往事吧。 凤歌又想起祖父在将死前些年,总是将自己关在书房里,来来回回的画着一张人像,那是一张戎装的将军相,祖父总是画完上半身,就神色忧郁,下半截线条凌乱,从来也都没有画过一张完整的。 “先皇,他也是有着不能重提的理由吧……”德宗一生小心谨慎,外戚干政、强敌在侧,他都能在不引战的前提下,兜着圈子把事情应付妥帖,凤歌不是不知道有人评价祖父德宗一个“怂”字,但正是因为这一“怂”,才能让刚刚从外忧内乱中挣扎求生的大恒平平稳稳的发展了三十多年。 打仗?那不是热血上头,喊着口号就完事的,那是真的要靠人命去堆,打的就是国家的经济储备啊。 凤歌不相信久在军中的梁晶晶不明白这一点,只是她无法接受刘觥弈元帅背负着污名而死,死后这么多年还不得平反。 “孤王在此立誓,若登大宝,必彻查当日葫芦谷之案,还刘将军一个清白。”凤歌起身,正色起誓。 梁晶晶见她如此郑重,再加之曾在黄沙客栈中共历生死,梁晶晶决定出手相助。 “想要我们做什么?” “北燕使者敢在西夏境如此张狂,想必是有军队在边境列阵,希望各位可以帮忙查清边境上到底有多少北燕军,以及,他们是否真的会因为西夏皇帝不答应缔约,就挥师攻打。” 梁晶晶菱唇一弯:“要说刺探情报,再没有比我更擅长的了。三日之后,必给你消息。” “那就有劳了。” 凤歌拿着从李云清那里敲来的五千两银票前往赵家,不料,在正厅之中,竟然遇上了几个北燕人。 他们也是来买那个铁傀儡的。 赵元正向他们解释,这个铁傀儡已经被一个小姑娘买走了,正巧看见凤歌过来,忙指着她:“就是她买的,已经订了,我们生意人最讲究诚信,不好毁约的。” 为首的北燕人走到凤歌面前,如同铁塔一样,他不屑的看着凤歌:“一个小丫头,买它做什么?还是好好的玩你的布娃娃去吧!” 在场的北燕人放声大笑。 凤歌微笑道:“买这个铁傀儡,回去陪我跳舞呀,你们这些粗鄙的蛮汉,买回去也是糟蹋了,你们会跳舞吗?买它回去想干什么!” 当然是买回去,重新设置一套动作,让它可以杀人啦。 可是他们却不能这么说,因为,赵家人卖出时候提的条件就是,不得将其改做它用,否则就是违约,不卖了。 为首的北燕人哼了一声:“跳舞,谁不会!你这个黄毛小丫头,又会跳些什么,还不是软绵绵的舞,铁傀儡跳的舞,不适合你学。” “当然不是给我学舞用的,是给他用的。”凤歌一指身旁的关林森。 关林森的个头,在大恒已经不算矮了,但是站在这几个北燕人面前,却是生生的矮了一个头,想要看着他,还是要吃力的抬着头。 那个北燕人又是哈哈大笑:“一个娘炮小子,也想学?是想去去你身上的女气吧?” “小心伤着你一身的细皮嫩肉。” “还是跟小姑娘一起玩布娃娃去吧。” 从北燕人的队伍中爆发出更大的嘲笑,凤歌平静的对关林森说:“他们在嘲笑你呢。” “当值期间,不可私斗。” “放你两个时辰的假,够不够?” “一个时辰足矣!” 凤歌向后退至安全地带,朗声对着北燕人道:“你们是不是觉得能打就是有男子气概呀?是不是把你们全打趴了,你们就老实了?” 北燕人停止了嘲笑,喝道:“大言不惭!就凭你,也敢跟我们动手!” “对,就凭我,的确是不能跟你们动手的,跟你们动手的是他。”凤歌平静的坐在一旁,对关林森说:“放假了。” 这三个字话音未落,关林森已如一道疾风,向北燕人扑去,只见他如一道灰色的幻影,在那几个人之间穿梭,他只轻轻一点,中招的人便应声倒地。 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场中只有他一个人站着,地上是一片动弹不得的北燕壮汉。 凤歌托着腮笑道:“离一个时辰还有好远呢。” “小子别太得意了!”里屋竟然还有一个北燕人,这个人方才并没有把关林森放在眼里,只当外面的人可以解决,因此没有出手,不料,转瞬之间,那些人就倒在了地上。 他走出来,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人,恨恨道:“真没用!” 又抬起头,瞪着关林森:“你叫什么名字?” “问别人名字之前,应该先告诉别人自己的姓名。蛮夷就是蛮夷,不懂礼仪。”凤歌远远的扔过去一句话。 那人还是瞪着关林森:“呵呵,你们大恒的男人,就是这么由着女人在面前大呼小叫放肆的吗?” “我乐意。”关林森平静的看着他,“还是,你没有名字?” “老子也速该!大燕国使节团都尉!” 没想到会在这里与使节团的人遇上,凤歌脸上没显露出来,心里却在盘算,在这里与使节团杠上,自己得弄个什么身份才合适,不然,他们到时候让西夏皇帝李云阳下个全城搜捕令,或是驱逐令,那就很麻烦了。 还没等她想出来,关林森与也速该已经打起来了,不得不说,这个都尉,比起刚才那些人的确要强一些,招大力沉,关林森也没有想要与他马上分出胜负的意思,仗着身轻,在他身边绕来绕去,让他打不着。气得也速该哇哇大叫:“你们大恒的武功就是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吗?” “苍蝇?那不是围着臭屎飞的吗?阁下莫非自认是臭屎?”关林森说得十分认真。 凤歌听着都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么长时间,关林森终于不像一根沉默寡言的木头,说起噎人的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与此同时,她也想好了自己的身份,若是这队北燕人敢去西夏皇帝那里告状,那就说自己是律王叔派来的商队代表好啦,不是正经的使节,因此不需要持国书,商队么,就是买买买,不与朝堂之上的糟心事相关。 说是律王派来,也可以让夏与燕有所忌惮,不敢随便出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关林森那里,也已经分出了胜负。 也速该被关林森一脚踹在腿弯,一个趔趄没站稳,重重跪倒在地,正巧面朝着凤歌,凤歌笑道:“怎么突然行这么大的礼,免礼平身吧。” 把也速该气了个半死,想站起来,却一动也动不了,关林森一根手指轻轻巧巧地搭在他的百会穴上,指尖一点真力灌**位之中,如同百千根钢针刺入他的脑中,也速该疼得大叫:“这是什么妖法!” “在大恒国,这是人人都会的儿童戏法而已。”关林森冷冷的说。 “都跪下了,还要打吗?”凤歌看着也速该。 也速该胀红着脸,一副气冲牛斗的样子,不说话,只是瞪着凤歌,凤歌微笑:“依我说,还是别打了,眼看着都中午了,散了去吃饭可好?” 打了这么久,这么多人也拿不下一个少年,也速该也知道自己这群人绑在一起也不是关林森一个人的对手,恨恨道:“走!” 一行人离开赵家,赵元走过来对凤歌说:“哎哟,姑娘,你这可是得罪了不得了的人啦,他们是大燕派过来的使节团,就连陛下也得让他们三分呢。” “嗯,知道,没事的。”凤歌看着眼前的铁傀儡,有些烦恼:“这么大,怎么带走呢。” “设置好动作,它会自动跟着姑娘走的。” “那,我能设置它给我当保镖吗?万一那几个北燕人在门口等着打我怎么办?”凤歌终于找到了机会,提出将铁傀儡设置成可以动手打架的理由。 赵元原本非常为难,但是看着刚才那群北燕人气势汹汹的跑出去,这个小姑娘身边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侍卫,却终是双拳难敌四手,只怕要吃亏,因此,他终于违背了铁傀儡不得用于攻击的诺言,为凤歌设立了一套保镖系统,只要铁傀儡处于开启状态,它就会无差别的攻击所有企图靠近凤歌周身三尺之内的人。 “也请这位侍卫小哥小心,它是机器,不认人。”赵元小心提醒着。 第五十章 二带着铁傀儡和厚厚一本使用说明回到客栈,凤歌翻开第一页,每个字都认识,翻开第二页,基本都是图形,每一根线条都认识,翻开第三页…… 凤歌将说明书合上:“还是把第一个读完铁傀儡说明书的荣耀留给林翔宇吧。” 记得高真北说过,在云来客栈见,但是问过客栈老板之后,并没有这样一个人入住过,到西夏王城都过了两夜了,高真北居然都没有来住过,他到底去了哪里,凤歌希望可以马上回到大恒,如果再看不见高真北的话,就不等他了。 凤歌让关林森去问问这两天有没有商队要往大恒边境那里去的,可以跟着混一混,不然以她和关林森两人,还带着铁傀儡,想要走过漫漫黄沙道,那还真是千难万难。 凤歌正想着如果没有商队要走,应该如何才好,忽然发现身边站着一只黑狗,嘴里叼着根绳,眼巴巴地看着她。 这几天凤歌一直都将虎子拴在屋里,事实上,从出边境的那一刻起,就一直没放它出来过,五天没放风,虎子似乎也能感受到外界的危险,并没有因为不能放风而心怀不满,不过现在它明显感受到凤歌放松的心情。 于是,它主动将拴着自己的绳子交到凤歌手里,就是想出去玩。 凤歌摇摇头:“就想着玩,在屋子里玩不好吗!” 虎子忽然做人立状,两只前爪搭在桌上,一张嘴,将放在桌上的那本厚厚的说明书给咬了两口,凤歌赶紧伸手去夺,这个可千万不能给咬坏了。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斗,凤歌终于将说明书给抢了下来,上面留着深深的几道齿痕,凤歌指着虎子大怒:“缺你吃了吗!缺你喝了吗!还敢咬书!” 无论凤歌怎么斥责,虎子就这么默默的趴在窗户前,眼望远方,做忧郁状,好像凤歌说的是别人家的狗,跟它一点关系也没有。 凤歌对它真是无话可说,上前去想要把它拖回来,再好好教育一番,不料虎子机智勇敢的把绳子在她手上绕了个圈,“唰”的冲出门去。 一路狂奔下了楼梯,又飞也似得跑过大厅,然后扑向大街,自由奔放得呼吸着街上的空气。 出了客栈门,虎子忽然就放慢了脚步,优雅而高贵的迈着步子,拉着凤歌往路边走。 凤歌一眼瞥见路边上一只灰不拉叽的狗,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漂亮,虎子径直向它走过去,绕了几圈,二话不说就要跳到人家背上耍流氓。 这一跳,小灰狗一让,虎子还想再来一次,结果一旁冲出一只比虎子还要壮实的狗从斜刺里奔出来,对着虎子就咬。 两只为情所困的狗疯狂的厮咬在一起,凤歌这个异类想要阻拦,根本就是有心无力,连虎子她都拉不住,那只狗比虎子又大上了许多,站起来都快赶上凤歌一样高了。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只听得小巷深处一声唿哨,那只大狗停下,还恶狠狠地瞪着虎子,接着又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似乎是骂了一句什么,大狗这才悻悻的离去。 虎子这个不要脸的又叫又跳,好像是它打败了大狗似的。 把大狗气得冲回来又要咬它,此时,匆匆的脚步声踩着黄土夯实的地面奔过来,一把扯住大狗脖子上的绳子,大狗见了主人亲临,立马变老实。 凤歌看着狗主人高大威猛的身形,心里有些紧张,没想到他看着凤歌,用西夏语说了一串抱歉的话,然后把狗一路拖回家去。 见人和狗都离开了,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转头再看虎子,它已经得手了,正兴高采烈的趴在小灰狗身上。凤歌气得转头就走,太丢脸了,就让它烂在西夏吧。 过了一会儿,心满意足的虎子跑过来,围着凤歌的脚转悠,又是摇尾巴,又是打滚卖萌,百般示好。凤歌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在赵家遇到的也速该一行人,就在前面走,看样子是准备进宫。 大概又是去给西夏王施压的,凤歌很担心如果西夏皇帝李云阳忽然撑不住,真的点头同意了,那该怎么好。 也许,应该找李云清,探探口风?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凤歌的耳朵,循声望去,竟是好几天不见人影的高真北。 “你的刀修好了吗?”他问道。 如果不是他提起,凤歌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自己亲口编的理由,她露出为难的神色:“没有,沿街铁匠虽多,但是却不知道他们的本事,若是把我的小刀弄坏了,那可怎么好。” “那我带你去我相熟的一户匠人那里,西夏的达官显贵都以买到一把他手制的刀具为荣,想来应该不会太差。” 凤歌连连点头,这种一听就是隐世高人,绝对不能放过。 站在门前,凤歌觉得,自己对“隐世”这个词,可能需要重新定义一下。 在一条宽阔的、可以并排跑四匹马车的大道旁,有一个涂得花哨得不行的门,门很大,与宁亲王府的门比,差不了太多。 门口人挺多,不比宁亲王门前等着送礼的人少。 他们见人就吆喝:“要号吗?” “五个号,便宜卖了。” “我跟你说,明天的号都已经领光了,你要是不在我这买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下得了订。” “我这号卖得真不贵,昨天二更我就在这排着了,排了整整一宿,这都是辛苦钱。”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般盛况,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哦,这边一天的接待量有限,所以实行放号制,有号的才能进,就有人不买东西,也一早跑来领号,然后再加价把号卖给来得迟又真要买刀的人。” 世间竟有这种生意!凤歌又认识了一个新的行当,后世称之为“黄牛党”。 再看那大门上用西夏文横七竖八的写了不少字,凤歌默默的看着,上书: “大夏国最好的工匠” “宁亲王亲口夸赞” “大夏皇宫指定供应商” “大燕国常年采购点” “大恒国稳定合作伙伴” “这……”与她来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大师什么的,不是应该低调吗。 高真北看着她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我以为,会是在一个幽深的小巷尽头,敲开黑漆漆的大门……哀求很久,才能得到一把刀那种……”凤歌脑中想的都是坊间话本里的隐世高手。 高真北哈哈大笑:“他那一大家子都是靠这个吃饭的,开头的时候装过神秘,一年就卖十把刀什么的,后来发现,十把刀开价太高,实在是没几个人买,养不活家里人,于是,就开始走这种平易近人路线了。” “我们,要领号吗?” “走后门的人,还要领什么号。” 高真北大大方方的领着凤歌过去,果然门口的守门人一见高真北,便满脸堆笑着将他迎进去,直接往后堂走。 刚刚看见挡着后堂的石屏风,便能听见叮当作响的打铁声,淬火时“嗞拉”作响的水声。 转过屏风,凤歌就感觉到一阵热风扑面而来,烧得火红的炭炉壮观的排成数排,几十个精壮的汉子抡锤敲击铁块,汗流浃背。 再向里走,内堂又与外面冶炼厂完全不同,绿草碧树,阵阵鸟鸣,一派清幽景象,如果不注意听外面传来的声音。 正堂门口,站着两个丫环,见了高真北,其中一位笑道:“高公子可算来了,我家公子等你等了好久,快请进。” 从屋里传来一阵狗叫,高真北笑道:“雪狼也在。” “是,它也很想念高公子哩。”丫环笑着为高真北挑起门帘,推开门。 一团硕大的影子猛然冲出来直扑高真北,高真北被这个强大的冲击力一扑不由得倒退一步,巨犬仅以两只后腿着地,将两条前腿搭在高真北肩上,兴奋地摇着尾巴,好像迎接许久不见的朋友。 这只狗……为什么这么眼熟。 门里走出一个身形与高真北不相上下的汉子,朗声大笑道:“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大漠上的黑风暴。”高真北忙着与雪狼周旋,好不容易才把这只热情过度的狗从身上扯下来。 凤歌看见那人的脸,不由一愣,这人就是方才在小巷里见过的,这个雪狼,就是与虎子争风吃醋的那只大狗。 高真北笑道:“我来介绍,这位是大恒国的戈凤姑娘。她把家传宝刀弄断了,想要找个可靠的人修好。” “这位是大夏国最厉害的一个铁匠石岩,手艺马马虎虎还可以吧,反正到现在也没有人上门来要他退钱。”高真北介绍的也是毫不走心。 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关系相当不错,不然石岩听着高真北的话也不会热情洋溢的对着他的胸口飞出一脚。 等两个人亲切的倾诉了离别后的友情,石岩才对凤歌说:“是什么样的刀,我来看看,勉力一试。” 凤歌从随身的绣花布袋中掏出一柄昨天刚刚被关林森硬生生夹断的小刀。 刀柄上镶嵌着珍珠与蓝宝石,那是临走之前,金璜借给她防身用,凤歌本不想要,说到了需要她亮刀的时候,已经是回天无力,金璜又是一番推销,告诉她就算不能杀人,也能自杀以免受辱。 递过小刀的时候,凤歌的心中不是不担心的。 她已经看见了石岩脸上的鄙视,像西夏这样的地方,无论男女都有随身配刀的习惯,随便一把刀,都比这把要大上许多,看起来气势就不一样。 花里胡哨的装饰,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刀。 拔刀出鞘之后,石岩的脸色变了:“落月刀!你这是从何得来的?” “这是……我家的……”凤歌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心想这刀别是金璜从他家偷来的,现在又落回到原主手上,那可就尴尬了。 “你家的?”石岩狐疑的看着她,又反复看着那把刀,心疼的咂着嘴:“这样好的一把刀,竟然给你这样的小丫头用,还能给弄断了,真是糟蹋东西,暴殄天物。” 看他现在的表情似乎不是想要表达这把刀是他所有的态度,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这刀,是家里人给我用来防身的,说这把刀式样华丽,适合女孩子用,怎么?这刀有什么讲究?” 石岩仔细查看着断刀处的痕迹:“怎么断的?” “跟人起了争执,被那个人弄断的。”镇定下来之后的凤歌,编起故事来特别的利落。 听了她的话,石岩皱着眉:“这刀是被人用内力捏断的!你跟这人起了争执,他竟然只断了你的刀,而没有要你的命?” 凤歌轻叹道:“是,他想要强迫我嫁给他,我不得已,准备用这把刀自尽,他……他就把刀给弄断了。”凤歌脸不红心不跳的扯谎,“好在,他见我如此坚决,也不再强逼。” “这男人真没用。”石岩摇头,“追姑娘哪有用强的,要是我见着他,一定打死他!” 他拿着断成两截的刀往冶炼室走去,想着这刀本是金璜之物,凤歌有些担忧的问道:“那这刀能不能给修好啊?我家里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你家能给你用得起这样的刀,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替你报仇?”石岩不解。 凤歌一时语塞,低着头,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高真北看不下去了:“你一大老爷们儿,关心人家小姑娘的事干什么,你看不出来这小丫头对那个人心里有情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就你聪明,就你话多!” “心里有情为什么不在一起?”石岩这个万年单身狗完全不能理解。 高真北揽着他的肩,往冶炼室大步走着:“你越来越像村子里的八卦长舌妇了,快走,赶紧修,修完我还要找你喝酒。” 开了炉,火红的炉火将冶炼室照了个通亮,火焰升腾起来,石岩甩去上衣,开始修复工作。 高真北替他拉风箱,凤歌本想帮忙,却被两个人撵出去,说火神讨厌女人,女人不得入内。 没办法,有求于人,就得听人家的话,凤歌只得出来,有丫环过来请她到屋里歇息用茶,凤歌一进门,就看见雪狼躺在地上睡觉,听见她进门,立马跳了起来,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嗅了嗅,大概是闻到她身上有虎子的味道,于是冲着她大声叫,那声音震耳欲聋,吓了凤歌一跳。 “对不住,这狗平日里不是这样的,不知见了姑娘为何如此反常。”丫环十分抱歉的将狗拖走,雪狼却死活不肯出去,整个身子趴在地上,几十斤的体重再加上它有心赖着,丫环哪里拖得动它,它似乎知道是因为自己刚才对着凤歌叫了几声,所以才会被拖着走,为了表示诚心改过,它坐在凤歌面前,摇着尾巴,伸出爪爪,似乎要与凤歌握手。 凤歌觉得有些好笑,只要雪狼没有显露出要攻击的样子,她是不怕的,于是便笑道:“算啦,它才是主,我是客,以客撵主总是不好的。” 递过小刀的时候,凤歌的心中不是不担心的。 她已经看见了石岩脸上的鄙视,像西夏这样的地方,无论男女都有随身配刀的习惯,随便一把刀,都比这把要大上许多,看起来气势就不一样。 花里胡哨的装饰,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刀。 拔刀出鞘之后,石岩的脸色变了:“落月刀!你这是从何得来的?” “这是……我家的……”凤歌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心想这刀别是金璜从他家偷来的,现在又落回到原主手上,那可就尴尬了。 第五十一章 “你家的?”石岩狐疑的看着她,又反复看着那把刀,心疼的咂着嘴:“这样好的一把刀,竟然给你这样的小丫头用,还能给弄断了,真是糟蹋东西,暴殄天物。” 看他现在的表情似乎不是想要表达这把刀是他所有的态度,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这刀,是家里人给我用来防身的,说这把刀式样华丽,适合女孩子用,怎么?这刀有什么讲究?” 石岩仔细查看着断刀处的痕迹:“怎么断的?” “跟人起了争执,被那个人弄断的。”镇定下来之后的凤歌,编起故事来特别的利落。 听了她的话,石岩皱着眉:“这刀是被人用内力捏断的!你跟这人起了争执,他竟然只断了你的刀,而没有要你的命?” 凤歌轻叹道:“是,他想要强迫我嫁给他,我不得已,准备用这把刀自尽,他……他就把刀给弄断了。”凤歌脸不红心不跳的扯谎,“好在,他见我如此坚决,也不再强逼。” “这男人真没用。”石岩摇头,“追姑娘哪有用强的,要是我见着他,一定打死他!” 他拿着断成两截的刀往冶炼室走去,想着这刀本是金璜之物,凤歌有些担忧的问道:“那这刀能不能给修好啊?我家里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你家能给你用得起这样的刀,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替你报仇?”石岩不解。 凤歌一时语塞,低着头,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高真北看不下去了:“你一大老爷们儿,关心人家小姑娘的事干什么,你看不出来这小丫头对那个人心里有情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就你聪明,就你话多!” “心里有情为什么不在一起?”石岩这个万年单身狗完全不能理解。 高真北揽着他的肩,往冶炼室大步走着:“你越来越像村子里的八卦长舌妇了,快走,赶紧修,修完我还要找你喝酒。” 开了炉,火红的炉火将冶炼室照了个通亮,火焰升腾起来,石岩甩去上衣,开始修复工作。 高真北替他拉风箱,凤歌本想帮忙,却被两个人撵出去,说火神讨厌女人,女人不得入内。 没办法,有求于人,就得听人家的话,凤歌只得出来,有丫环过来请她到屋里歇息用茶,凤歌一进门,就看见雪狼躺在地上睡觉,听见她进门,立马跳了起来,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嗅了嗅,大概是闻到她身上有虎子的味道,于是冲着她大声叫,那声音震耳欲聋,吓了凤歌一跳。 “对不住,这狗平日里不是这样的,不知见了姑娘为何如此反常。”丫环十分抱歉的将狗拖走,雪狼却死活不肯出去,整个身子趴在地上,几十斤的体重再加上它有心赖着,丫环哪里拖得动它,它似乎知道是因为自己刚才对着凤歌叫了几声,所以才会被拖着走,为了表示诚心改过,它坐在凤歌面前,摇着尾巴,伸出爪爪,似乎要与凤歌握手。 凤歌觉得有些好笑,只要雪狼没有显露出要攻击的样子,她是不怕的,于是便笑道:“算啦,它才是主,我是客,以客撵主总是不好的。”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书,桌上满满都是图纸,凤歌不由想起了对机关术充满了热爱的林翔宇,天下工科男是一家,她无意去窥探别人的隐私,并没有去桌上看图纸上画的是什么。 凤歌枯坐了一会儿,颇有些无聊,正巧从窗外吹来一阵清风,桌上的图纸被吹散一地,丫环都在屋外伺候,凤歌觉得自己一个客人,叫人家的丫环进来打扫卫生不太合适。自己一动不动坐在一地的图纸中,也是显得很莫名其妙。 既然丫环肯让她进来坐,那想必这些图纸也不是什么绝密资料吧?凤歌想着,便蹲下身,将地上的图纸一张一张捡起来。 这些图纸似乎都只是一些草稿,许多纸张上面涂涂改改,还有干脆就是一大团墨迹,看来石岩也是在开发什么新东西,但是由于没有成果,让他十分的心浮气燥。 凤歌虽不懂,但也能看出,图纸上的,是大型攻城武器。 西夏人是商人,他们只想做生意发家致富,并不想打仗,大恒国从来也不喜欢主动对外扩张,而且与大恒一直敌对的是北燕,那茫茫的一片草原,连个像样的城都没有。 现在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石岩自己想要提高水平,自己主动研究。另一种,就是最糟糕的一种,北燕那里有人委托石岩开发这种攻城武器,等着来找大恒国的麻烦。 从图纸上看,还没有什么进展,但是以西夏工匠之能,假以时日,必有成果,那时候…… 凤歌觉得自己以客人的身份偷看主人的东西很可耻,人家这么客气的把自己让进屋,她却在偷偷看别人的东西,实在是太难看了。 嗯,不能再看了,反正,这些图纸也都是草稿,看了也白看,被人知道自己在偷看还白担了个虚名。 想到这里,凤歌手上加快速度收拾,将一撂纸整整齐齐给放回去之后,忽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她吓得一转身,发现是雪狼嘴里正叼着一本册子,正在地上翻滚着,凤歌知道这种大狗对撕纸有着无比的热爱,为了保护石岩的研究成果,她决定狗口夺书。 将那本书夺下之后,不小心瞄了一眼,这本册子里都是手绘的图形,形状如同普通的刀,但是,在西夏第一的铁匠家里,怎么会有普通的刀。 翻开书页,凤歌满怀着对此间主人,不,是主狗的感激,将册子上所有绘制的图案都看了一遍,并牢牢记在心中。 凤歌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没别的爱好,就喜欢让学生背书,一不高兴,就要加倍罚背,凤歌有幸被视为典型人物,一举一动都被严加管束,被罚次数不知凡几,练成一身过目不忘好功夫。 每页纸上不仅有图形,还有一些数据和详细的解说,凤歌仔细阅读,一个数字,一个分解图都没有放过,她知道只有资料越详细,将来才越有可能站于不败之地。 全本手册一共十五件兵器,每件兵器都有十张以上的详图,每一个部位都有详尽的尺寸,凤歌穷尽她所能的一切记忆法,只求过目不忘,至少,现在记在心中,回到客栈可以马上把它们写下来。 外面传来高真北和石岩谈笑的声音,还有丫环向他们问安的声音,原本趴在地上的雪狼,竖起了耳朵,它听见主人的声音,顿时兴高采烈起来。 凤歌高兴不起来,还差最后两页详图没有看! 门帘被挑起,灼眼的阳光让大厅里陡然亮了起来,门被推开,雪狼“嗖”的就扑了上去,将石岩的视线挡住,雪狼的舌头呼哧呼哧的舔着石岩,高真北在一旁嘲笑他。 当他们走进门的时候,凤歌正端坐在屋内,慢慢品着茶,见他们进来,轻巧的站起身,迎上,一脸期盼的看着石岩。 石岩看见她,笑容敛起,对她说:“你那把落月刀啊……” “嗯?” “它是一把好刀。” “嗯。” “用的材料特别好……” “所以……?” 凤歌心想莫不是石岩在修理的过程中对落月刀产生了感情,舍不得还给她了吗?那就很麻烦了,如果是凤歌自己的,那倒没什么,给他就给他好了,不就一把刀么,就当交个朋友。 但是那刀是金璜的,金璜随身携带,贴身收藏,听说她要前往西夏,担心她身无防身之物,才珍之重之的拿出来,借给她。 像金璜这样从来都是见钱眼开的人,借刀给她的时候,竟然没有提出落月刀的租借费,只是说让她一定要平安回来。 这怎能不让凤歌感动,落月刀,无论如何也不能送给石岩的。 凤歌有些担心的看着石岩,只见石岩说:“这种材料的熔点很高,寻常的燃料无法将它熔开,也无法修理。” “啊……”凤歌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悬起了一颗心,如果连精通铁匠技术的西夏第一匠人都修不好,那大恒更是没有人会修了。 回去之后,金璜可能会当场爆炸。 或是向她要一大笔银子。 不管是哪一种,她都负担不起。 看着凤歌忧伤的样子,石岩说:“你也别太担心,我刚说的是寻常燃料,大夏能在大陆以兵器售卖立足,自然就不会只有寻常燃料。有一种烈火油,可以将火焰的温度再提升许多,听说当年打造落月刀,用的就是这种烈火油。” “那,烈火油在哪里可以买到?”凤歌在心中盘算着自己还有多少钱可以用。 石岩摇摇头说:“买不到的,送往王都的烈火油,都是进贡,直接往内造府送,寻常人看不见。” “内造府?”听这名字应该是专供皇家器具的。 “不错,内造府每年都要为皇家打造祭祀用的器具,都要靠烈火油升温。” “要多少?” 石岩看着凤歌的模样,心想这小丫头莫不是想要去偷? “用量不少,起码要一百升。” 一百升烈火油,背在身上都是巨大的一桶,内造府不仅有专人看库房,而且每天都会有人检查和记录使用情况,如果分批偷,那么第一天得手之后,第二天就会加强警戒,想要再下手那是千难万难。 石岩不认为眼前这位大恒国的女孩子能在大夏的内造府里偷到这么多东西。 凤歌却笑着点点头:“一百升,没问题。对了,修好这把刀,要多少钱?” 难道,她真的可以? 石岩不由打量着凤歌,她衣着款式简约,没有特别明显的大恒国风格,但是用料和剪裁却是可以看得出相当的细致与讲究,方才与高真北的聊天时,高真北虽不知她确切的来历,但也提到,隐隐感觉到她可能是大恒国现任皇帝的弟弟律王家的什么人。 或许修理刀具只是一个借口,她往大夏来,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她真的可以弄到烈火油。 想到这里,石岩心中一动,他想起放在库里许久,却因为他能找到的所有燃料,都无法将之熔开的天星铁,于是笑道:“一百升也是一趟,两百升也是一趟,姑娘若真能合法的弄到烈火油,可否送我一百升?” “你要这么多做什么?”凤歌心中想的是他莫不是想要做纵火犯。 石岩如实相告,许多年前,天降赤色流星,砸在西夏境内,将那片地区夷为平地,从此再无人敢踏入,正巧石岩路过,走入那片地区的中心,发现那颗赤色流星化成的铁水熔落一地,又凝固起来。 做为一个铁匠,当然就是毫不客气的将天降神铁带回家。 “可惜这么多年来,我用尽了所有的方法,都无法将天星铁熔开,那样的好材料,却成了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废物,烈火油是唯一没有试过的机会了。” 凤歌明白了,同时,她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烈火油可以将天星铁熔开,那要石岩为她做一件适合姑娘家用的暗器。 “可以。”石岩一口答应。 离开石岩家,关林森毫不意外的看着凤歌直接转弯,向宁亲王府的大门大步而去。 跟在凤歌身后的关林森,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位储君大公主袅娜的背影,翩翩的身姿,不由想起准备参加暗卫选拔之前,母亲对自己的叮嘱: “天家的女孩子都是娇生惯养,打小长在深宫之中妇人之手,而大公主又是皇后亲生,从来都不需要为争宠夺爱而用尽心机,只怕她是个天真而自我的女孩子,而你总是喜欢嘲笑别人吐槽别人,此去选拔暗卫,不成便罢了,若是成了,你跟在她身边一定要控制自己,恪守暗卫职业道德,没事不出来,出来不说话,做完就回去……” 记得母亲还说了好多好多好多,可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自己已经从暗卫转明,变成了侍卫,大殿下也与他说过不少话,仔细想想,本性还是成功的憋住了没有露出来,不然可能已经被大殿下杀了吧。 憋得好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像金璜那样自由奔放的满嘴胡说八道。 想来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关林森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家族世代武勋,却因为曾祖父为寒山铁骑说了一句话,被德宗皇帝削去爵位,降为庶民,直系不得参加科举,那些正经的官职,关家上上下下都再也做不得了。 若不是关家子侄都长进,各有谋生门路,不然早就饿死了。 只是奇怪的是,虽然曾祖父被皇家如此对待,他却对德宗皇帝一点怨恨都没有,反倒时时劝慰家族中忿忿不平的人:雷霆雨露皆是天恩,不要怨恨陛下,不要怨恨大恒。 当时家里的人都认为曾祖父是个老迂腐,只知尽忠报国,被皇帝折腾成这样,竟然还在为皇家说话,一定是读书读傻了。 本以为曾祖父只是说说而已,老一代人安土重迁,不到迫不得已,也还得在大恒的国土上混饭吃。 没想到,他竟然心里也是这么想,有一位旁系的伯伯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常年往来于各国,对道路与气候了如指掌,有一天,有人找上门,想要请伯伯当顾问,说是请教关于道路、水文还有气候等情况。 伯伯去了,却发现那人竟然是北燕的左宁王,他知道关家被大恒皇家薄待,也知道关家这位伯伯掌握着重要的往来通路情报,因此有意收卖他。 关家全族也是精英倍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关家人这里,就不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概述,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评价。 因此左宁王开出的价码也很是诱人,说如果伯伯想带多少人去北燕都可以,如果需要,北燕也可以帮助关家集体去北燕落户。 只要到了北燕,那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保证关家所有族人都被奉为上宾,绝对不会像德宗皇帝那样为了一句话就把多年功臣完全抹杀。 在大恒,地位排序是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卖丝绸的商人也不得穿丝绸,卖鞋的商人也必须两脚穿不同色的鞋,虽然有钱,但是却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更何况,他家是个由世家破落下来的呢。 这么多年,不知受了多少冷眼与嘲笑,甚至还有人故意为难他们,拜高踩低,这么多年的气受下来,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脾气,何况是世代以武勋晋身的关家。 但是当伯伯将左宁王的邀请提出时,却被曾祖父一巴掌扇坐在地上,曾祖父指着伯伯的鼻子大骂:“这点小恩小惠,就想做卖国贼了?!” 伯伯捂着脸不服道:“北燕虽然给的是小恩小惠,但是恒国又给了我们什么,就因为皇帝一句话,我们关家数代人为恒国卖命的功劳就这么被抹得一干二净?您nb当初仗义执言,为刘元帅说话,可是,关家被贬之时,又有谁替关家说话,您图个什么?就因为生在恒国吗?他凤家也不是天生的贵胄,还不是从前朝手中夺来的皇位,若不去北燕,便反了这凤家的昏君!” “你!你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是想要关家被诛灭九族,满门抄斩吗!”曾祖父的手指颤抖的指着伯伯。 伯伯却面无惧色:“如果去了北燕,还怕什么满门抄斩!若是那位坐在皇位上的人有点胆色,早就打到北燕去了,何至于缩在长城之内,北燕的人前来扰境,也只敢阻击,不敢追,年年岁岁都被动挨打。” “不,这不是因为没有胆色!而是没有可以用的武将!呵呵,可以用的武将,早就被肃清一空,被缴了兵器,收了军权,绑着镣铐,谁还会替他们卖命,谁还会替他们打仗,没把边境拱手相让,已经是武将最大的忠诚了!” 多年来的积怨一夕喷薄而出,伯伯说得畅快,却根本不曾注意到曾祖父那青筋暴起的额头和因满是怒意而布满红血丝的双眼。 当时关林森只有两岁,他很喜欢趴曾祖父的书架,在两人发生激烈争吵的时候,他就蹲在书架的顶上,他居高临下,愣愣的看着这一切。 他看见曾祖父拔出一旁架子上的宝剑,向伯伯砍去,而伯伯机灵的让开,曾祖父一剑落空,有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突然出现,他的弯刀出鞘,雪练似的刀光在空中划出一条弧形,接着,到处都被喷上了红色的液体,腥腥的,咸咸的…… 那个人收刀,抬头,看见了蹲在书架上的关林森,他向书架走过去,却被伯伯阻止:“他是我弟弟的独子,才两岁。” “可是,他看见我了!” “不要紧,他脑子有点问题,到现在都不会说话,快走吧,愿意与我一同离开的关家人都已经收拾好了,就在角门外等候。” 那个人最终还是收了刀,伯伯与他一同离开了,离开前,还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曾祖父。 关家的族长就这么死了,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自家晚辈之手。 虽然爵位被削,但他毕竟也是多年老臣,皇家派人下来查问,关家人担心皇家会以谋逆罪,再次将关家置于死地,捏造了一个小偷闯入,盗窃不成杀人逃亡的故事。 皇帝信了,赐给关家许多东西。 曾祖父的葬礼办得风风光光,可是,到死,却都没有闭上眼睛。 第五十二章 在那之后,北燕与大恒之间真的曾经有过一战,所幸关家人知道自家那些人的能耐,早早就研究出反制他们能力的办法,然后将应对之法上书皇帝。 上书之路不容易,犯官之后,谁乐意替他上书,万一皇帝看着不高兴,连带着自己也遭殃了呢? 吃了多少个冷脸与白眼,最后关林森的父亲关雁北伤心失望的站在路边准备回家之时,却被人叫住,原来是户部尚书杜飞扬。 最终,由杜飞扬替他递了上去。 皇帝虽然对关家人提供的战法表示怀疑,但是他仍将这份上书转交给了三品辅国将军杨元信,后来北燕果然打过来,杨元信领旨出征,由于关家上书,大恒得到了战局的先机,最终北燕虽兵强马壮,仍未踏过长城一步。 杨元信奏凯还朝,向皇帝汇报战事之时,也大大夸赞了一番关家的上书,称若不是有那封上书,只怕赢得没有这么容易。 因为关家人在这一战的功劳,皇帝封赏了关家数名子弟官位。 真正上书的关林森父亲,被封为安平侯,世袭三代。 一时间,关家风头无两,曾经门前冷落车马稀,一朝天恩降临,顿时又是人来人往,十年间,关家由兴而衰,又由衰转盛,这世道从来都是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 看尽人情冷暖,关家人对重得权势富贵,无可无不可。 关家人就留下了一个念头:一定要把这个家族叛逆从北燕抓回来,在祠堂前杀了祭祖! 那一天书房里的真相只有关林森一个人知道,可是他不会说话,家里人问他是不是伯伯杀了曾祖父,他只能听懂“伯伯”,糊里糊涂地点了点头。 只是关家人虽多次派人潜入北燕王都呼日和城,却始终一无所获,那些归附左宁王的关家子弟,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无影无踪。 直到三岁半,关林森才能口齿清楚而流利的说话,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问他当初在书房里发生的事,有一天他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但是父亲根本不相信当时只有两岁的他还有什么记忆。 由于说话太迟,所有的人包括父母都认为关林森是个白痴,根本没有在他身上投入教育精力,他也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是这样了。 直到十岁那一年的元宵节,他被家人带着去逛花灯会,那一次花灯会,皇帝说要与民同乐,在偌大的花灯会上搭起了皇家灯棚,高高的立在花灯会最中间的空地上,周围挂着一圈造型新颖的花灯,关林森看得入迷,不知不觉,松开了家人的手,顺着人潮,往皇家灯棚去了。 在灯棚下,他抬起头,看见一个粉嫩可爱,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看着他,笑得一脸灿烂,手里还拿着一个小小的玉佩,向他扔过来。 再然后,有意图刺杀皇帝的几十名贼人冲入灯棚,顿时笑声转为尖叫与惊呼,到处都是被砍伤者飞溅的鲜血。 灯棚那用竹子扎着的围栏就这么松脱了,那个小姑娘从高高的台子上摔下来,就算不摔死,也会被下面混乱的人群踩死。 关林森拼尽全力,逆着向外涌出的人潮,赶到竹棚下,刚好,接住了她。 有人从楼上跃下,手持钢刀继续向她砍去,关林森那时只是学过一些粗浅的武功,又手无寸铁,只能勉强护着小姑娘,即要小心那些慌张的路人不要踩着她,又要躲开那杀意十足的刀刃。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在灯棚附近许许多多的禁军,此时都不见了踪影,他们都去哪里了,那个小姑娘受惊过度,放声大哭直至昏迷。 关林森苦苦坚持,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刀,浑身浴血,无论往哪里跑,都有穿着黑衣的人向他逼近。 他手中紧紧抱着那个小姑娘,而他的背后,有一道从肩膀斜伸向腰际的可怖刀伤,正在向往流着血。 疼痛,已浑然无觉。 当黑衣人举刀向下劈的时候,他依旧保持着紧紧抱紧小姑娘的模样。 呼啸的箭枝破空而来,很快,穿着禁军服饰的人大量涌来,为首那人要将那个小姑娘从关林森的手中抱走,关林森死活不肯放,大叫着:“你们不要伤害她!”在场禁军害怕伤及大公主,一时竟不敢动手从关林森手中抢人。 直到一片暗龙纹的衣角出现在他眼中,那个面带笑容的疲惫男子告诉他:“她是朕的女儿,把她交给朕好不好?”他才松开手,让御医带走了凤歌。 好好的一场花灯会惨然收场,那天被砍伤者、被踩死者、被踏伤者无数,皇帝颇为内疚,本想与民同乐,没想到却召来了这样一场灾祸,从此深居简出,再不给五城兵马司和禁军找麻烦。 至今关林森仍记得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哭哑了嗓子靠着自己,而自己面对逼命的威胁,却只能逃,而无还手之力,这让他悔恨不已。 花灯会暗杀事件之后,他开始玩命似的习武,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得知皇家为储君选拔暗卫之后,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去报了名。 他在选拔时遇到无数厉害的对手,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输定了,最后却凭着一口不服输的劲扭转战局。 当他站在凤歌面前,凤歌让他摘下面具的时候,他心中一阵喜悦,想过无数次与凤歌的重逢,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毫无波动,只是随便宣布了一下他赢了。 仅此而已吗? 她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关林森很想找机会告诉她,自己在六年前就曾经与她相识。 可是母亲的警告犹在他的耳边,不要多嘴,不要说话…… 感受到背后灼人的目光,凤歌回头看着关林森:“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什么。”关林森决定将这段过往深藏在心底,自己与她的身份地位实在相差太远,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 她若记得,不能相守。 她若不记得,徒增伤心。 凤歌又打量了他几眼:“要是不舒服的话,一定要说哦,万一生病就麻烦了。” “真的没事。”关林森还是那副低眉垂目的模样,就好像一个冰块雕成的忠诚侍卫,脸上无悲也无喜。 虽然关林森嘴上说着没事,不过凤歌总觉得他的神情不对,好像心里有许多事,好像有话对她说,却都压在他如被冰封的唇间。 宁亲王府就在眼前,罢了,正事要紧,至于关林森这个男人,回去慢慢审他不迟。 门口的卫兵远远的就看见那个曾经让宁亲王开了正门,亲自相迎的女孩子,又莲步款款往这里来了。 今天天气很好,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金色的阳光洒在青青的草地上,厨娘做的午饭也很好吃,李云清比平日多吃了一碗饭。 啊,风儿也很喧嚣…… “大王,大王!祸事到啦!!!一个毛脸雷公嘴和尚打进来啦!!” 李云清看着这个跌跌撞撞跑进来的小仆人温和一笑:“小雷,你是不是又一夜没睡看话本?早跟你说过不要沉迷这些不真实的故事……” “王爷,戈姑娘来了。”另一个侍卫狂奔进来,生怕耽误了那位戈凤姑娘与自家王家的会面。 阳光顿时消失,天空被层层乌云挡得一点缝都没有,云中隐隐现出惊雷闪电,那位大恒储君大殿下,比毛脸雷公嘴和尚还要可怕好不好,上回她想进门而没成功,她那个叫关林森的侍卫越墙而入,站在他面前时,虽未见刀剑,但是他全身的凛冽杀气,吓得墙角那只蝈蝈都没敢吱一声。 “就说我不在!”从来都是谈笑自若的大夏宁亲王,跑得比往阵前推着小车卖东西的商贩还快,三两下就跳上了墙头,然后…… 他又迅速的跳下墙头,狂奔向另一处墙头,飞身而上,然后…… 默默的跃下,衣袂飘飘,翩然落地。 李云清闭着眼睛,神情沉痛,好像这个世界马上就要毁灭了。 许久,他才重重叹了口气,缓缓睁开眼睛:“还愣着干什么,快请戈姑娘进来。” 宁亲王府的大门再次洞开,微笑的李云清站在门的那头,向凤歌点头致意。 在门口排队者羡慕的眼神里,凤歌提着裙摆,一步一步走向李云清。 乌黑的正门再次关闭,只有那道倩影还留在门口那些人的脑海中。 “这姑娘到底是谁啊?” “你不知道,上回我就看见她从正门进去的。” “可是上回门口的侍卫都不认识她,把她的轿子都给劈了。” “后来那个侍卫的下场你可知道?被开除啦!现在在西街的猪肉铺给林老三做学徒呢,那叫一个惨哟……” “难道她是王爷的情人?” “不能吧,这么小的小孩子,王爷怎么能下得了手?” “万一王爷是养成系的?” 李云清自然是听不见外面的这些闲言碎语,他一路引着凤歌进门,坐定,刚想寒暄两句,就听见凤歌说:“时间宝贵,我就直说了,给我两百升烈火油。” 哎……姑娘,你能不能……我说你能不能矜持一点啊?李云清扶住额头,感到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 深夜,大夏第一铁匠铺的后门外。 车轮碾着黄土地面,发出沉沉的“吱呀”声,缓缓停在门前,守门的小厮听见动静,从门里悄悄出来一看,不由愣住了,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大车,被黑布遮了个严严实实,正停在铁匠铺的门口。 这车子的类型,别人看不出来,铁匠铺的伙计们可是认识。 那是专门用来运输烈火油的特种运输车。 烈火油由于极易引燃,一不小心就爆炸,因此,整个大夏境内所有运输烈火油的车,都是统一制式的特殊形状,防火隔热,拿着劲弩对着射,一时半会儿都射不穿那铁皮子。 大夏国的烈火油属于国家管制,能拿到烈火油的只有皇家直属的兵工厂,就算是大夏第一铁匠铺,那也是民营范围,这么多年来,伙计们也就只见过特种运油车往兵工厂里运油,从来没见过这运油车会停在自家门口。 “你这是……”守门的小厮走向车把式,车把式位置上跳下来一个人,斗笠遮住了他的半边脸,他对小厮说:“这是两百升烈火油,让你们家主人出来签收一下。” “啊?”听见烈火油三个字,小厮都惊了,跳起来往主院跑去,对着守在门口的丫环急促道:“快,快告诉主人,烈火油到了。” 正抱着小妾在红绡帐里不着寸缕忙碌着的石岩,听见了屋外传来的呼唤,他皱着眉头:“什么人这么不长眼。”恨不得把搅他雅兴的丫环打死。 丫环虽然怕得要死,却仍坚持把话说完:“回老爷,门口来了一车烈火油,守门人不知如何处置,请主人明示。” “什么?”石岩跳起来,抓了衣服,胡乱往身上披着就要跑,小妾忙起来叫道:“老爷,老爷,鞋,您还没穿鞋呢……” 到了门口,那车把式已经等得不耐烦,石岩这里也没有个正经的存油之处,从前他只得过半升烈火油,用来试制三棱破甲箭。 现在突然有两百升这么多,一时竟找不出可以存放的地方。 所谓急中生智,他召呼冶炼工坊的人将所有能有来盛烈火油的东西都搬了来,包括铁锅、花瓶、汤碗……有人想要搬澡盆来。 车把式的脸被斗笠挡住,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但是从他向下挂着紧抿着的嘴唇来看,显然是很不欣赏这种乱七八糟对待烈火油的态度。 石岩命人取来五两银子,想做为赏钱给这位车把式,不料这人扫了一眼那锭银子:“我不过是办差而已,不敢领赏,还请快点,不要耽误时间。” “是是是。”石岩见十几个人跑了一趟还没把烈火油搬完,心下着急,自己从房里拿了个脸盆,去接烈火油。 一群人往返三趟有余,才将车上两百升的烈火油全部卸完。 “告辞。”车把式急于下班的态度十分明显,跳上车,手中马鞭在空中抡了一圈,打出个炸音,马蹄轻响,少了两百升油,车厢轻了许多,车轮声音几乎不闻,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茫茫黑夜的尽头。 石岩站在冶炼工坊中间,看着周围放着的形状各异,材料不一的容器,看着那一汪汪黑色烈火油,就好像做梦一样,他对凤歌提出要求的时候,只不过是随便说说,根本没想过那个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小女孩,真的可以弄来这么多。 他一件一件的检视完,那股浓烈的气息已经在整个屋子里弥漫开,没错,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当下,他激动的觉也不睡了,马上就自己点起了冶炼炉,红色的火焰从煤堆里升腾起来,接着火势越来越大,他取了一碗烈火油,抬手,倒入,火焰顿时由红转紫,蓝紫色的火焰,代表着大夏可以得到的最高温度,那是可以将沙石都融解的温度! 微凉的大夏夜晚,石岩浑身上下挂着亮晶晶的汗珠,将凤歌交给他修理的落月刀在火中镕化,又重新铸造,坚硬的铁锤在刀身上不断敲击,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了一夜未息。 第五十三章 “咦,已经修好了吗?”早上,凤歌本来只是想来问问是不是已经收到烈火油,石岩却笑眯眯地将那柄落月刀交给她。 凤歌将刀从鞘中抽出,刀身雪亮如镜,照出凤歌的脸庞,锋刃上闪动的光芒昭显着它无匹的锐利。 将轻轻薄薄的一张纸,搁在刀锋上,无声无息地变成两半,各自飘落在地。 一旁早有两个仆人抬来一块大石,石岩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试刀。” 凤歌看了看石头,又看了看薄薄的刀刃,笑道:“不用了吧,万一砍坏了,还得再修一次。” “放心,砍不坏,若是砍坏了,我这大夏第一铁匠铺就归你。”石岩的语气中充满着对自己手艺的自豪和骄傲。 “不行不行,会砍坏的。”凤歌准备将落凤刀收起,石岩却抢上两步,将落凤刀再次拔出来,用刀对着石头挥下去:“放心,你看,根本就不会……” “叮”的一声,刚刚修好的落凤刀……崩了口子,又断成两截。 石岩目瞪口呆:“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他仔细看了一眼那块石头,愤怒地咆哮:“谁让你们把天星铁搬来的!!!” 两个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着胆子说:“是主人让我们搬来的。” “什么?我?几时?”石岩看着他俩。 “就是刚才。” “我让你们搬的是试剑石!” 另有两个仆人小声的说:“主人,试剑石在这里,方才主人让我们去搬,刚刚搬来。” 地上有两块石头,一块是石质相对软一些的试剑石,一块是需要用烈火油才能镕成铁水的天星石,相距不远,一刀挥下去,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嗯,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说,这刀啊,什么都好,就是含碳量太低,有点脆了,与其他坚强之物相交时,容易断开或是崩口,怕你不能理解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特意给你演示演示。”石岩一脸的严肃认真,不容置疑。 凤歌心里憋笑憋得肠子都要绞在一起了,幸好经过临朝听政的考验,她还能绷得住,一张小脸兀自平静无波,笑得温婉而和善:“嗯,我已经看见了,那么,再修好要什么时候呢?” “下午就可以。”石岩计算了一下时间,已经有过一次修理经验,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就可以熟练的掌握火侯和击打力度了,虽然这种得来经验的方式,并不符合他的愿望。 有些时候,就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见父皇的多场表演,凤歌已经驾轻就熟。 “非常期待完成品。”凤歌微笑,客气有礼的模样,就好像接见外国使节团时的父皇。 直到走出石岩家的大门,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回到下榻的客栈中,关上门,关林森默默把着门口,不让别人闯入。 凤歌用被子捂着头,笑声接连不断的从被窝里涌出,连床都跟着“吱吱嘎嘎”的抖着。 楼下的客栈老板和伙计方才看着凤歌和关林森一起进门,还关上了,现在客栈大厅里没什么人,由于床脚与地板之间的微小缝隙不断间歇撞击而产生的声音清晰可闻,那个频率,与某种需要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在床上进行的运动十分相近,因此…… 客栈老板与伙计对视一眼,心中各自感叹道:“年轻人体力就是好。” 门再次打开,凤歌又恢复了端庄优雅,气质高贵的模样。 那两百升的烈火油不是随便好拿的,宁亲王顶着凤歌的微笑、关林森的杀气,坚持着大夏亲王最后的一点气节: “擅动烈火油是重罪,就算我是亲王也不可免。” 凤歌笑道:“以宁亲王的富贵,想来不是想要钱,不知亲王殿下有什么要求?” “要求不敢,只是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公主殿下可以成全。”李云清看着凤歌,一脸的诚恳,好像那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 听起来,这个要求的确不是很麻烦:只不过是去京城外的燕雀湖边的药庐替他买一些药材回来。 之所以李云清或是大夏的任何一个人不去的原因是,他们去过了,都被拒了。 那个药庐的主人会向每个前去求药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几乎每个要求都很奇怪,正常人做不到,李云清亲自前往,药庐主人提出的要求是做一桌不放盐、不放酱、好吃的、红烧羊肉。 不放酱上色还叫什么红烧?不放盐的东西,哪里能吃得,离“好吃的”这个形容词十万八千里,李云清找了许多御厨询问,整个王都之内,竟无人有办法破解这道难题,最后只得放弃。 后来李云清派出的人,也都陆续接下了各种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一个人可以完成。 最后得出结论,药庐主人就是想为难他,不想卖,所以才提出这么多奇怪的要求。 李云清听说药庐主人是大恒国人氏,因此他才会提出让凤歌去买药,无论多少钱,他都认,只要能把药买回来。 此时已是五月间,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燕雀湖上碧波荡漾,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有一艘小船在轻轻的飘荡着,没有风帆,也无船桨,甚至连舵都没有,就这么静静地停在湖心当中。 “这船里,有人吗?”凤歌站在湖边,心下起疑,完全看不出有人的样子。 一阵风从湖面上刮过,那艘小船竟然一动也不动,关林森说:“有人。” 这下连凤歌也知道里面必然是有人的,而且应该是个武功不错的人,他用了极佳的坠身功夫,稳住了船身,否则这样的独木轻舟,被方才那样的风一吹,早就该离开原位了。 “请问,有人吗?”凤歌用双手拢在嘴边,清脆的声音在湖面上回荡。 没有人回应,也许是因为小船离得实在太远,听不见? 关林森运起内力,对着湖面大声叫道:“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要么是弄错了,船里真没人,要么是里面的人就是不想搭理他们。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法买到药,凤歌微微皱着眉,心里想着解决的办法。 可是不管说什么,怎样的恳求,小船依旧一动不动,就好像里面真的没有人一样。 关林森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看那架势,是打算往船上丢,被凤歌阻止了:“别这样,我们是来求人办事的。” “我听说,外国那个诸葛孔明肯出山,不是因为刘备在三顾茅庐的时候,显得多谦逊多求闲若渴,而是因为张飞在他的草庐后面放了一把火。” “没想到,你还喜欢看野史。”凤歌看了几眼关林森,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原来他的话很少,还以为他是个严肃认真的好少年,没想到,居然拿着八卦野史当日常行为的操作指南。 既然是主家要求,那也不好违背,关林森将手中的石子扔到地上,眺望着那艘不吃软,也不能给它吃硬的小船,心下有些着急:“那应该怎么办?” 凤歌其实也没有想到办法,只是想着不应该用这种邪乎的手段去做事,这有违她的做人准则。 “呜汪……”那条船边上忽然出现了一只黑狗,是虎子,它默默扒上船舷,把头伸进了船舱,只是叫了这么一声,然后聚精会神的看着船舱里。 “哪来的野狗!”静默许久的船舱里传出了气急败坏的男人骂声,一阵响动,虎子“扑通”跳入水中,奋力游到凤歌身边,很快,一个人从船舱里走出来,远远地只见他手臂一挥,凤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关林森迅速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抬手,接住了那人掷来的东西,低头往手里一看,是一只小小的茶杯。 看起来质料还不错,应该是大恒国有名的冰裂瓷。 小船忽然动起来了,那人就站在船头,烟灰色的长衫在风中飘飘摇摇,状若谪仙。 小船如离弦之箭,笔直向凤歌站着的岸边疾驰而来,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凤歌实在好奇的不行,关林森低声说:“也许他是练成了一门非常难练的至高轻功《大罗仙步》,听说学会大罗仙步的人可以踏雪无痕,自空中下降如踏无形之梯。” “你会吗?”凤歌觉得这门功夫特别棒,如果能学会的话,下回参加大朝会,可以很酷炫的露这么一手,让那些总是说个没完没了的老臣们吓一跳,说不定被她这么吓一吓,想说的话都忘记了,然后就可以提早结束大朝会,早点回去吃饭。 可惜,关林森只是摇摇头:“我也只是听说有这么一门功夫,只说是在极西之域的山中老人门下子弟才会。” “哦,极西之域,那不就是这里?”凤歌已经在盘算着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学会了。 关林森再次打破了她的幻想:“山中老人所在的极西之域比这里还要远,需要跨过西夏再往西的八百里大漠,然后翻过一座高山,再走一个多月,才能到。” “可是如果连你都知道这个功夫,那说不定它就真的曾经传到了这里呢?”凤歌对这个世界始终抱有最大的善意和希望。 小船靠岸,那个人从船上翩然而降,姿态优美非常,果然如同大罗神仙自天庭下降而来一般,凤歌此时坚信此人就是会“大罗仙步”的,她决定先替李云清问问怎么买药,要是不让买的话,就问问怎么才能跟他学这个功夫。 真是太好看了,以前曾经学过一个成语叫“邯郸学步”,她还曾经好奇,不就是走路吗,能美成什么样,有什么好学的,还能把自己原本的走路方式给忘记了? 现在看着这个人,她深深的信了。 “这只狗是你养的?”那人低头看着凤歌。 他好高,比关林森还要高出一个头,比大恒的成年男子还要高上许多。 凤歌认真的看着他的脸,呃…… 方才那样的身姿,让凤歌以为他会是一个颜似宋玉,貌如潘安,走在街上怎么也得让万千少女芳心直跳的那种超级英俊的俊秀男子。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大鼻头,小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看起来就好像只有半截眉毛,脸盘圆圆的,很大,腮上都是肉,看起来倒是憨态可掬,身材倒是不错,若是不看脸的话,的确是一个绝世帅哥。 凤歌在心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为他可惜。 那人看着凤歌没有说话,又问了一遍:“这只狗是你养的?”声音变得森冷非常,听起来好像要打她似的。 凤歌抱着虎子,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大大的眼睛里一下子溢满了泪水:“它是我养的小狗狗,它还小,不懂事,求您不要伤害它,我,我替它向您道歉。” 说话的声音里,竟带着哭音。 那人本是一心想要来找凤歌晦气,结果一看,眼前是个漂漂亮亮,如粉团子一般的小女孩,看她抱着狗可怜巴巴的样子,别说是下手真的把狗给杀了出气,就连说她一句重话,都怕吓着她。 “算了算了,管好你的狗,下不为例。”那人抬头看了看天色,就向药庐走去,嘴里自言自语:“真倒霉。” 刚走了几步,忽然感觉到衣角被人拉住,转头一看,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从你这里买风灵草。” 那人眉头陡然皱起:“谁让你来的?李云清?” 哎?看来只有这位宁亲王才要买,一说药名,都想不到别人,只能想到他。 凤歌连连点头如捣蒜,她紧张地抿着嘴唇,望着他的眼睛。 “你别这么看着我,哼,李云清,你这个不要脸的,竟然这么小的女孩子也利用上了,夏国皇室真是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转头看着凤歌:“我跟你说,不管那个姓李的许了你什么好处,你都别信,那货就是个骗子、流氓、土匪、王八蛋!专骗老实人。” “哎?”凤歌心想,咱俩认识的李云清是同一个人吗?我怎么认识的李云清只有被欺负的份呢? 凤歌声音放得软软:“可是,可是那个李云清抓了我的朋友,如果我拿不到风灵草,他就要杀掉我朋友。” “啊?这小子长进了这么多?居然会绑架勒索了?”那人的表情好像听见什么大新闻一样。 这反应不太对啊,怎么听起来感觉此人与李云清早已熟识,而且,还是关系很好的那一种? 凤歌点点头:“叔叔,你一定要帮我呀,求求你把风灵草卖给我好不好?” “唔……”那人看着她,一个小小的小丫头,还是赶紧让她死了心,早点回城比较好。 他向着燕雀湖一指:“那朵莲花,看见没有?” 凤歌顺着他指的方向,向着湖中心望去,在方才小船停着的地方,有三朵红莲,在水面上盛开,在风中轻轻摇晃。 “你去把莲花摘下来一朵给我,我就给你风灵草。”那人又补充道,“不准用船,也不得湿了你身上的衣服。” 放眼四周,除了这艘小船之外,连根芦苇都没有,又不让下水湿衣服,难道只能脱光了衣服游过去。 凤歌为难地咬住嘴唇。 *** “我……你……他……”那人看着笑容可掬的凤歌向他递上一朵红莲花,站在凤歌身后的,是水淋淋的关林森。 关林森自方才一直隐身于水中,多年暗卫的训练,让他在水下呆多久都没有问题。 得到凤歌的指示之后,他飞快的取来了水中红莲,交给了凤歌。 凤歌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纯真少女模样:“我没有用船,也没有湿了衣服。叔叔,你不要骗小女孩,说把风灵草给我,就一定要真的给我哟。” “你是李云清的什么人?” “不是他的什么人,我只是一个路过的小女孩,要用风灵草找他换点东西。” 那人哼了一声:“算了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一个小丫头手上。”说罢,他又抬头看着关林森:“小子,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她的护卫。” “很好。”那人冷笑一声,对凤歌说:“风灵草,我可以给你,但是我独孤怀信绝不能受人欺侮就这么认了,否则将来如何立足!你把这小子交给我,让我狠狠揍一顿。” 凤歌看了看关林森,对那人说:“好。” 第五十四章 一  “嗯?”那人有些意外,本以为凤歌怎么着也要反抗一下,或者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但绝不是这样“好”。 凤歌看着关林森:“你晚上想不想吃炖猪蹄?听说这城里有一家做炖猪蹄特别好吃,就是需要提前去预订,要不我先回去订好,等你过来正好能吃上。” “好的,还想吃烤全羊,听说也是这里的一绝。” “晚上少吃些油腻荤腥的东西。” “是,都依你。” 被忽略在一旁的独孤怀信忍不住出声:“喂喂喂……” 凤歌笑着转头:“独孤先生也想来吗?那就可以点烤全羊了呢。我请客!” “哼,谁稀罕烤全羊!”独孤怀信不屑的说,“又不是红芳阁的烤全羊!” “就是红芳阁的。” “小孩子胡说八道是要下地狱的,红芳阁从来都不卖烤全羊。” 一只金黄焦香的烤全羊放在圆桌正中,站在一旁的老板娘看着凤歌温柔地说:“慢些吃,小心烫。”说完,就袅袅婷婷的迈着步子出去了。 独孤怀信自老板娘在屋里,眼珠子就粘在了老板娘身上,老板娘走了,他的魂儿都飞了。 他看着面前的烤全羊愣了半天,转头看凤歌:“她为什么可以为你做烤全羊!” “因为我想要吃呀。”凤歌微笑。 独孤怀信一拍桌子:“胡说,红芳阁从来都是上什么菜,就吃什么菜,无论来者身份高低贵贱,都不能点菜。” “嗯,可能因为我长得比较可爱吧。”凤歌笑眯眯的挟了一筷子烤羊肉放在碗里,又看着独孤怀信,“我是不是并非第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 “什么?” “上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是不是宁亲王李云清?” 好像被戳着了痛处,独孤怀信脸色陡然一变:“小丫头不要胡说八道。” “如果不是如此,你为什么会如此针对李云清?我听说,你对别的前来求药之人,都没这般诸多刁难。” 桌上放着一壶十年陈酿的玫瑰露,酒香四溢,独孤怀信为自己倒上一杯,也没管一旁的凤歌,一仰头,便将一杯酒灌了下去,接着,他又满斟一杯,又是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五杯,凤歌也没有劝他,只是默默看着他这么喝着。 直到壶嘴中再也流不出一滴琥珀色的酒液,独孤怀信的眼中也已带上了五分醉意。 “你说的没错!李云清,我的好兄弟李云清……他骗了我!” 李云清,是独孤怀信的好兄弟?表兄弟还是堂兄弟?反正不能是亲兄弟吧? 不用等凤歌发问,酒后充满着倾诉欲望的独孤怀信已经自己把前尘往事说了个痛快: 当年,李云清刚刚被接到西夏,才不过十岁,朝中看不惯符太后的人有很多,不敢骂符太后和先帝,也不敢骂有先帝血统的李云阳,于是便明里暗里骂李云清是杂种。 那时先帝刚刚驾崩,符太后带着李云阳在深宫里需要面对那些心怀愤恨嫔妃们的明刀暗箭,一时也顾不上独自在宫外居住的李云清。 可怜那时的宁亲王府,看起来仆从如云,可是实际人人都可以欺负他,家里的仆人都敢时常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变卖,皇帝赐给他的多少黄金腰带翡翠发饰,早被变卖一空,到最后,也只剩下李云清腰间常带的那块玉佩,过新年的时候,连件新衣服也没有。 有一年过元宵节,宫中设宴接他前去,结果回亲王府的路上,他因闻见一股腊梅清香,便下了车,看着车夫一脸不高兴,李云清便让车夫先走,自己赏完梅花之后自行回府,车夫竟然就真的扔下他自己走了。 就在他刚刚在腊梅树下站稳,忽然觉得胸口泛起火烧般的疼痛,接着,嘴一张,一口血就这么吐在了被白雪覆盖的地面上,接着,他就软软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那棵腊梅树的主人,就是独孤怀信,那时他是药庐的少主,花重金从恒国移植来大夏国从来都没有的腊梅树,那天风大雪急,他担心腊梅树受不住,因此带了厚厚的棉被,本是想将腊梅的树枝包上,以免冻坏,没想到却在树下捡到了一个嘴唇乌紫,气若游丝的李云清。 “冻得这么严重?”凤歌插嘴道。 独孤怀信摇摇头:“哪是冻的,是中了毒,宫里不知道什么人给他下了毒,如果他是按原路直接回府的话,那他正好会在进府一段时间之后再发作,到时候根本就不能确定是在宫里吃的东西中了毒,还是在府里吃了东西中了毒,反正……他在府里也是人人得而欺之的。” 李云清就这么被独孤怀信带回了药庐,尝试了各种方法,想要救活他,但是那种奇毒实在太烈,寻常药力根本无法达到拔毒的效果,最后独孤怀信想到了换血。 独孤怀信打小被用各种药物喂着,百毒不侵,他听说过换血之法,虽是极为伤身,但他记着父亲告诉他,医者父母心,应该尽全力把病人救回来。 于是,他冒着极大的危险,将自己一半的血倒换给李云清。 毒素的浓度大为降低之后,再用药解毒,终于取得了成效。 李云清醒来之后,要磕头叩谢他的救命之恩,他那时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磕头,于是便提议两人结为兄弟,李云清身无长物,便将那块唯一的玉佩给了独孤怀信,做为信物。 回到王府后,李云清也常常找机会过来和他一起玩。 五年之后,符太后已扫平后宫前朝一切不安定因素,已是一力掌握朝政的局面,李云清的日子才好过起来,也更加的忙碌了,符太后需要自己的这个大儿子全心全意的辅佐李云阳。 一天又一天,独孤怀信一直在药庐等待着李云清,可是,他却再也没有来过,有些从城里来找他求药的人带来了李云清的消息,说宁亲王现在门庭若市,忙得不得了。 得知自家结拜兄弟终于不用再受欺负,独孤怀信很为他高兴,也理解他一心扑在朝政之上,分//身乏术。 既然李云清不能来,那独孤怀信过去又何妨? 不料,却在宁亲王府门口,守门士兵却不让独孤怀信进去,根本连通报都不通报,只说王爷说了,宁王府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想进就能进的,独孤怀信说自己是宁亲王的大哥,更是召来一阵哄笑,宁亲王哪里来的大哥,只有一个皇帝弟弟。 第一次,独孤怀信就这么被轰了出去。 他相信这一定不是李云清的本意,于是,第二次,是李云清生日将近,他带了极其珍贵的药材翻墙进了宁王府,想要把礼物送给他,聊几句就走。 没想到,李云清正与新娶的王妃在一处,陡然见到独孤怀信的脸,吓得王妃惊叫一声,昏倒在地,李云清一惊:“你怎么来了?”独孤怀信在风里吹了半天,挤出一个笑脸:“没什么,你好久没来找我了,想来看看你。” “为什么不走大门,你看把她给吓的。”李云清急着抢救昏过去的王妃,独孤怀信觉得挺内疚,想要帮忙,却被气急的李云清推了一下:“让开。” 独孤怀信愣在当场,他从来没想过,就因为王妃胆小看见他吓昏过去了,李云清就会这么对他。 那么多年的朋友交情,到底也不如一夜夫妻百日恩。 什么兄弟情谊,都是狗屁。 他心情低落,进了红芳阁,想要吃点东西。 美丽娇艳的老板娘却告诉他,不能点菜,上什么就吃什么。独孤怀信也没问价格,心想不过是吃顿饭,能有多贵,结果一碟一碟的菜上来,看着份量并不多,最后一结账,身上带的银子竟然不够。 他只身前来寻人,身上只带了那么些银子,他提出要回药庐拿钱,却被伙计嘲笑说这种逃单的方法实在是太低劣,后来老板娘提出,让他做帮佣来抵债也可以。 在他收盘子擦桌子的时候,李云清带着一帮人进门了,独孤怀信想喊他,又怕自己现在的身份让这位亲王殿下觉得尴尬,于是便寄望于李云清主动发现他。 不幸的是,李云清身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看不见他。 一直到最后离开的时候,被灌得醉熏熏的李云清才往他这里看了一眼。 “结果,他就这么走了,离得那么近,他一定看见我了,不肯认我,我做了五天的杂役,后来要不是家里人来寻我,我还得再做整整一年才能还得上那顿饭的钱。” “原本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衣着穿戴,那天之后我明白了,还不都是先敬罗裳后敬人!”想起往事,独孤怀信仍是愤恨难平。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风灵草吗?”独孤怀信冷哼一声,“因为皇帝,李云阳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听说找来了三绝神医为他诊脉开药,却是独独缺了这味风灵草,他王府的门,我都进不得,现在倒想起来要求我了,你猜我会给他吗?” 五年的交情,就在这么简单的散了?凤歌深为可惜,想劝却又不知从何劝起。 一切的起因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侍卫,如果当时他通报了,哪里还有后面这么多的事,可惜独孤怀信不是凤歌,如果当时他硬是闯进去了,把这事说清楚,以后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可惜,时光不会倒流,产生的误会已经是刮在心头上的伤,就算好了,也有一个深深的伤疤横在上面,提醒着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独孤怀信双目无神,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他手里拿着一截羊腿,有一下没一下的嚼着,红芳阁的羊肉很香,肉很嫩,可是看着独孤怀信的样子,就好像嚼着一捆白纸似的索然无味。 “你就没有再找过他?”凤歌问道。 “找什么?以前为个王妃就能那样,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我要是把他孩子给吓着了,他还不把我给活撕了?”独孤怀信冷笑着,狠狠咬了一口羊腿。 三两下嚼了,咽下去,他叹了口气:“小姑娘,别想这些了,与你没有关系,你这年纪,就应该无忧无虑,天真纯洁。” 嗯……凤歌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在临朝听政这么多年,这两个形容词似乎与自己从来都沾不上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是他二人之间的事情,自己一个外人,知道的并不全面,里面是否还有更多的隐情,也不好说,无法站队,也难分是非,很难为两人修复关系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啪。”独孤怀信拿出一只木盒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一株碧色的小草,青翠的叶片上顶着一团小小的红色如轻絮般的东西,好像随时会随风飘舞起来。 整棵小草已经完全干枯,独孤怀信说:“千万别用手碰,一碰就碎。” “原来风灵草是这么小小的一棵。”凤歌将盒子递给关林森,让他收起来。 独孤信又是狠狠咬了一块肉:“这不是风灵草。” “哎?” 这么珍之重之还装在小盒子里的东西,不是风灵草?那给她干什么? “这是霞絮,风灵草是有毒的,人一靠近,就会吸进它吐出来的毒气,只有晚上没有太阳的时候,毒气才会减弱一些,然后鼻子里塞着霞絮,才能靠近风灵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风灵草这么难得,以他堂堂亲王之位,也得不到?就因为必须先有霞絮,后有风灵草,而霞絮只长在波斯的亚兹罗山中。” “亚兹罗?那不就是拜火教的圣坛所在地?” 拜火教始祖正是山中老人霍桑,可没听说过他乐善好施,反倒是一直野心勃勃的想要入主中原,只是始终被丝绸之路上的各个国家所阻,那些国家所信奉的宗教不同,有些宗教相同,派别也不同,互相之间都看不顺眼,时不时的来些小摩擦,更何况是又来了一个“外面的和尚”。 直到霍桑死了,拜火教也始终没有向中原进军成功,听说他们对东方大陆上的人恨得要死,要是被他们抓住了,会受尽各种折磨而死。 “霞絮如此难得,你怎么会有?”凤歌问道。 微醉的独孤怀信得意的一扬头:“我爷爷给我的。”此时,凤歌才注意到,独孤怀信的双眸颜色与东方大陆上的人完全不同,那是一双深绿如仲夏时树叶的颜色。 第五十五章 一  许多年前,拜火教中有一群人,向往着东方大陆的文化,却不希望是以武力侵略的方式去占领他们,而是可以与东方大陆的人和谐相处,他们的理念与拜火教当时的教主霍桑完全背道而驰,因此遭到了霍桑最严厉的报复。 他们中地位最高的长老哈依比瓦沙救出受刑的教众,趁着守卫不备,逃出了亚兹德,逃出了波斯,历经千难万险,跨越八百里无人烟的大沙漠,来到当时战乱的大夏,以波斯特别的炼药术,帮助开国太祖完成大业之后,不要任何封赏,只想要一块风景优美之地,做为全族人安身立命之所,燕雀湖紫霞山就是太祖赏赐给他们的地方。 “我就是哈依比瓦沙的后人,当时我祖爷爷随便挑了一个他感觉好听的姓做为家族传承的姓氏,这叫得也太麻烦了,经常有人叫我孤独怀信,大概也是因此,一语成谶,我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要是我也有个女人在身边,也不会总是对李云清耿耿于怀了吧。”独孤怀信悠悠的叹了口气,看着窗外的天空。 “红芳阁的老板娘,那会儿是真的把我当白吃白喝的穷小子,哈哈。”独孤怀信的眼神变得悠远,思绪回到从前,那张平凡的脸上露出了憨憨的傻笑。 看来那五天的杂役生活,并不是那么的凄惨嘛,不仅不惨,而且还喜滋滋的。 “你喜欢她?”凤歌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独孤怀信被她的声音陡然拉回现实,脸上浮出了可疑的红色:“我哪有资格喜欢她。她那么漂亮……” “女人可不像你们男人这么肤浅,就知道看脸,聪明有趣的男人也是招女人爱的,你听说过无伤公子没有?” “听过,还见过,那个因为丑而闻名东方大陆四个国家的男人。” “可是他的夫人也很漂亮啊,还是名门闺秀。” 独孤怀信摇摇头:“不一样,无伤公子虽然长得丑,但却是东宁国的国师,在大海战中救下了他夫人的全家,我算什么,说破了天,也不过是药庐的主人,又不是什么权倾大下的大人物。”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救下了他夫人全家不假,后来由于他夫人的父亲感念他救命之恩,于是将女儿许给他为妻,结果他夫人一看他的画像,马上收拾行李逃家而去。” 竟然还有这段?独孤怀信睁大了他那豆豆般的眼睛,江湖上传闻着无伤公子娇容夫人的恩爱故事,难道是删减版? 见他听进去了,凤歌压低了声音,用神秘的口吻,其实也就是街头巷尾所有传八卦的人最爱说的话:“这事我可知道的一清二楚。无伤公子原本也是觉得自己容颜丑陋,本来就想拒绝,只是没想到娇容夫人竟是打上门,出言不逊,要他退婚。后来无伤公子与她订立约定,三年之内若是无伤公子被封为国师,娇容夫人就给他为奴为婢,若是娇容夫人成为第一大商人,无伤公子就磕头道歉,并且退婚。” 订约之后,无伤公子为东宁国开辟了新的海上商路,带来巨大财富,东宁国的舰队几次出海都带回了巨大财富,也引来了想要捞一票的海盗。 当飞云号商船在恶浪海域遇上令整个东宁国闻之丧胆的红巾海盗时,娇容夫人正巧就在上面,红巾海盗将船上的船员杀尽,只留下了像娇容夫人这样长相美貌的女子,想要把她们卖到著名的海上销金窟龙宫岛做奴隶。 娇容夫人当时已存了必死之心,当晚便想要跳海自尽以保清白。 就在她想要跳下去的时候,却被一个人死死拉住,她又哭又闹,那人却用温柔的声音劝慰着她,让她相信自己,在漆黑的大海上,那人说了好久好久,娇容夫人终于决定相信他。 再后来的事,所有人都知道了,那个在深夜里拉着她的人就是潜伏在船上,偷入龙宫岛的无伤公子,最终两人将龙宫岛岛主拿下,将岛上的一切烧成废墟。 东宁皇帝知道此事之后,便问无伤公子想要怎样的赏赐,可封其为国师,也可将龙宫岛上收缴来的金银财宝分一部分给他。 可是他却要了往南洋航路的特许通行权,然后,将特许通行权给了娇容夫人,南洋有着无数的珍贵红木、象牙和香料,只跑了几趟船,娇容夫人以女流之身,成为了东宁国最富有的商人。 在满载着珍贵货物的商船回港之时,无伤公子站在娇容夫人面前跪下,俯身一拜,道歉退婚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没想到娇容夫人干脆利落的也对着跪下来,与他同时一拜。 与此同时,有人大声道:“夫妻对拜。” 港口上千人欢呼着见证了这对璧人的相拥。 “这才是无伤公子娇容夫人故事的完整版本。”凤歌喝了口茶,看着独孤怀信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只要你想,还是有机会的。” 独孤怀信想了想,最终还是摇摇头叹了口气:“不成不成,无伤公子得到美人心还是靠得英雄救美,但是这红芳阁的老板娘不可能跑到什么危险的地方,也不会有人到红芳阁来闹事,我根本没有机会。” “未必哟,天有不测风云。” 正说着,凤歌从窗户看见楼下有人往大夏第一铁匠铺走,那人的打扮,是凤歌曾经在赵元那里看见的也速该! 上回在赵元家,他与凤歌争铁傀儡没有成功,这次摸到石岩这里,想来也不会只是为了喝茶聊天。 凤歌想起在石岩书房里看见的武器设计手册,不由紧张起来,她站起身,向独孤怀信匆忙说了一句:“抱歉,我有事先走了。”说着,便急步下楼,冲出门,向大夏第一铁匠铺而去。 独孤怀信将烤羊吃了个干净,抹抹嘴,也要出门,却被店伙计拦着:“还没给钱呢。” 柜台后的帘子被一只戴着玉镯的纤纤素手挑开,红芳阁的老板娘从里面走出来,看着独孤怀信,转头吩咐伙计说:“罢了,我认识他,他是燕雀湖药庐的主人,让他走吧。” “不……我已经没钱了,是个穷光蛋了,这顿饭实在是没钱付账,要不,还是让我留下来做杂役还债吧。”独孤怀信一脸的诚恳。 机会?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大夏第一铁匠铺今天的号已经放完了,门口的黄牛党也好,普通客人也好,都已散去,连着门口卖胡饼、零食的小摊贩们也全无影踪,若不是见过这里早上的盛况,还以为这里马上就要关门大吉了呢。 凤歌走上台阶,门口的守卫认识她,恭恭敬敬请她进门,往里走了没多久,就听见里面传来了也速该的声音,他用西夏话大声说:“你做好东西,也是要卖出来的对不对?我这价格,是现在最高的价,虽然你这设计理念图画得不错,但是想要真正把它变成可以拿在手上杀人见血的东西,也要钱,听说你家因为赵家铁匠铺的冲击,生意已经一落千丈是不是?” 接着传来的是石岩冷冷的声音:“哼,我家门口天天排长队,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想要进门,还要领号,光是那号,就要一百文钱一个!” “哈哈哈,快拉倒吧,”也速该的笑声中充满着不屑与嘲讽,“你糊弄糊弄那些不知道的人倒也罢了,门口那些排队的,倒卖号的,都是你给请来的帮手,显得好似一片繁荣,其实,你家上个月已经入不敷出了吧?你全家吃喝拉撒加上购买铁矿石和燃料的钱,一共花了一千五百八十二两白银。卖出去的东西有八千七百一十两,但是利润却只有一千二百两,赚到的钱,还不够你一家老小吃喝,这个月已经过了一大半,只卖出了十七把刀,三只弩,净利润只有二百两,刚好是上个月的零头。” “听说你的小儿子今年秋天该入学堂读书了?大儿子要娶妻?还有与你家关系最密切的几户人家,已经定下来的也有几场婚嫁大事,你能不送礼?” 也速该如行云流水一般的给石岩报着帐,他每说一句,石岩的脸色就黑了几分,他不知道也速该是怎么知道他家帐目情况的,可悲的是,他说的都是真的,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来。 赵家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研发了一批类似于铁傀儡那样的自动化机械,即使不做为武器,做为耕田挑担的省力气和代步工具,都是非常好的。 在大恒与北燕没有爆发全面战争的时候,耕田种地、挑担子运东西这种才是最大规模的实际需求,至于武器,也不过就是卖掉一些菜刀、或是杀猪刀而已。若不是因为安定侯家的三位小公子想要打猎,连弩都卖不出去。 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接连数日不眠不休,只希望能尽快完成一批自动化机械的制造。 只是,谈何容易,纸上的图想要变成现实中的东西,就需要不断的尝试,而每一次的错误,就代表着一笔钱被扔进了水里。 研发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失败了五次,盘点了家中财产,石岩心知肚明,最多再进行一次,否则,就只能放弃新品的研制,转而进行木器或是纺织品的制作。 若是真到了那一天,石岩想过,也许自己会静静的、悄悄的,在祖坟前自尽,他这个不肖子孙,让祖宗丢脸了,唯有一死,到地府里向祖宗谢罪。 也速该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来了,他开出了一个不低的价格,但是,提出的要求也很苛刻:“做出来的东西必须只能卖给北燕,绝对不允许卖给其他国家的人。图纸也要一并拿走。” 如果东西只能卖给北燕,那么北燕人之后可以用极低的价格买它们,而石岩还必须出人找矿去替他们做,否则便是违背了商业信用。 以大夏与北燕的关系,石岩觉得如果自己违背了商业信用,只怕官府都会替北燕人撑腰,到时候,他们全家都无法在大夏立足。 可是,如果现在不答应,那么,很可能下一次仍然做不出东西,那么研发新品的计划就只能停止。 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是在割石岩的肉啊。 “唉,罢了罢了……”石岩闭上眼睛长叹一声,“我答应……” “慢着!!我可以给更高的价!” 石岩与也速该同时转头望去,凤歌微笑着走进院子,只见她身着月白色软妆缎齐腰襦裙,外罩着冰蓝色对襟褙子,长发挽成飞天望月双环,两只闪闪发亮的金簪端端正正绾着发丝,两枝发簪前都镶嵌着如小指甲盖般大小的浑圆明珠,耳中轻晃着玉兔捣药状的玉耳坠,那玉兔的眼睛都是用米粒大的红宝石嵌成。 再看她那长而白皙的脖子上摇摇挂着三颗紫晶石,裙摆处提溜着一串金铃环佩明珠禁步,随着她的轻轻走动,发出微微的清脆响声。 全身上下,透着就是一个字:贵! 那般富贵逼人的气息,连也速该这个想要用钱去砸得石岩低头的人,都不由感到一阵心惊。 上回在赵家遇见这个小妮子,比不过她身边那个男人的武功,硬生生的让她把铁傀儡给抢了去,这次难道比撒钱,还比不过她不成?! 也速该心里盘算着凤歌会出多少钱,凤歌笑道:“方才开得那价码我听见了,实在是太低太低啦,莫不是大燕国近年来没在大恒讨着便宜,没抢着好东西,想要充大爷,出手都这么寒酸?” “小丫头片子,一边去,你的那点脂粉头油钱,还不够买这里的一把刀。”也速该一脸的鄙夷,“你身上这些挂着的假玩意儿,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我大燕三岁的娃儿身上挂的长命锁都比你这一身的零碎值钱。” 也速该根本也看不出来她身上的东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只是他走南闯北的经验来看,如果这一身都是真的,只怕能把这工坊里所有的设备都买下来,如果真的是大富人家的女儿,又怎么会只带了个男侍卫,就出来跑呢? 一定是个江湖上小门小派掌门的女儿,学人出来跑江湖,买了些假货凑数。 猜到了也速该的想法,凤歌笑道:“若我这一身都是真的,当如何?” 第五十六章 一  “哼,真的?”也速该心里迅速盘算了一下,也对,万一是什么祖辈一样一样传下来了几件值钱的东西,她把家当全给挂身上了,那也未可知。 不与她赌这个。 也速该冷笑一声:“你这身首饰,就算全是真的,那又有何用?难道还要像破落户似的出去找当铺变卖不成?进了当铺,你这一身,可就值不了几个大子儿了。” “哦……”凤歌微笑着挑眉,“说得也是有道理,不如这样,那我们就比现钱银子如何?” 也速该巴不得她说这么一声,北燕使节团此来,本就是有意要向大夏皇帝李云阳施压,让他与北燕结盟,共同对付恒国,除了武力施压,当然也要给一些甜头。他带了价值十万两白银的黄金,准备以此做为给大夏皇帝的礼物。 现在这笔金子还在金亭驿馆里搁着,他心里特别有底气,眼前这个小丫头,根本就不可能赢过他。 说好了是现钱银子,银票飞钱当然是不能作数的,看她这瘦瘦小小的模样,身上能有多少钱?又是个恒国人,在这里住的都是客栈,连个借钱的人都没有。 赢定了。 “刚才我说给三千两,不知你能不能拿出来?”也速该看着凤歌,等着看她的笑话。 三千两,看这小姑娘的小细胳膊小细腿,只怕拎都拎不动,能把她给压死。 凤歌举起双手,手掌在空中清脆的“啪啪啪”连击三下,便有人推来一辆小车,他抹了一把汗:“这是这位姑娘的银子。” “这里是四千两,足色纹银,请点收。”凤歌微笑着看着也速该。 也速该没想到她竟是这样的大手笔,一出手,便把价码抬高了一千两,一千两纹银足以买下十匹最好的战马了! 顶着凤歌的目光,他咬咬牙:“六千两。” 你抬高一千两,我抬高两千两! 凤歌挑眉:“口说无凭呀,银子呢?我这四千两可是摆在这里,光天化日肉眼可见的。” 也速该恼怒道:“你给我等着!”说罢转头吩咐身旁的侍从:“去,到驿馆取六千两。” 侍从应了一声,匆匆去了。 “小丫头,你一会儿还想抬到多少?”也速该的话里满是嘲讽。 凤歌没有搭理他,只是对石岩说:“我的刀修好了吗?” “修好了,我这就给你取去。”石岩命人将修好的落月刀拿过来。 那把刀鞘上也是镶着珠宝,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也速该假装望风景,其实一直在盯着凤歌这里的动静,看到落月刀之后,他心中一动,不由叫出声:“落月刀?” 奇怪,怎么人人都认识落月刀,金璜难道其实是个很有名的人吗?凤歌不解。 “你认识这把刀?” “当然认识!”也速该咬着牙,这把刀当初原属北燕皇族,五十年前,先帝御驾亲征恒国,佩的就是这把刀,后来先帝在战场受伤,此刀也从此消失无踪,不知去向。 “哦?说说看?”凤歌故作冷静,其实心里也在打鼓,那高真北就是北燕人,虽然是个北燕的商人,但是毕竟自己告诉他,这刀是自己的祖传之物,万一这刀其实是金璜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坑蒙拐骗来的,或者说就是从高真北家里偷来的,那多不好。 也速该看着她轻抚着落月刀,似笑非笑的模样,自动把这个表情解释为了讥笑嘲讽,他认为凤歌一定是知道这刀的来历,故意问他,他双目圆睁瞪着凤歌,牙齿咬得咯咯响。 看着他的模样,凤歌觉得,这刀大概是金璜从他家里偷来的,但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一定会大骂自己是强盗小偷什么的吧?为什么只是咬牙切齿却又不置一词呢?北燕人的心思还真奇怪。 既然他不说,凤歌也决定就当这事不存在,她转向石岩:“这个北燕人到底是要向你买什么东西啊?” 也速该一口气差点没抽上来:“你都不知道要买什么就出价?!” “嗯,对啊,有什么问题吗?我有钱就任性啊。”凤歌故意歪着脑袋,一脸天真无邪的模样看着他,在也速该的眼里,这根本就是一个无耻的恶魔。 现在不跟她计较,大不了六千两银子买下来,反正他的最高底限是不能超过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在东方大陆四个国家任何一个地方,随便在什么山清水秀的地方买套房子,混吃等死一辈子都绰绰有余。 他相信这个小丫头就算真的是什么地方的有钱人家的小姐,也绝不可能拿出一万两这么多。 凤歌的表情很轻松,就好像这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 也速该甚至觉得,她就是在胡乱出价,说着玩,她根本不知道这么多银子代表着什么意思。 但是眼前这一车明晃晃的银锭,又让他不得不认真的应对。 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之前派来的人回来了,他急急进门向也速该行了一礼,然后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也速该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大声叫出来:“什么!银子不见了?” 这次北燕使节团带来的金子是给大夏皇室的,带来的银子是想要买下大夏这里的新式武器的,铁傀儡没买成,连图纸都被凤歌一并买下,因此才会把主意打到石岩这里。 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如果不是因为凤歌突然冒出来的话。 结果侍从回报,说使节团里的银子没了! 还是也速该气得胡子直翘,转头瞪着凤歌:“是不是你偷的!” 凤歌冷笑一声:“你疯了吗?” 一旁的侍从忙又低声说:“不是被偷了,是被安西瓜尔大人一并带进宫了。” “他是被下了降头吗!”也速该也顾不得什么了,大步离开石岩的院子,凤歌在他背后大声问道:“喂,你刚才出的价还算不算数呀?我要不要等你回来?” 也速该一言不发,身影很快消失,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就听不见了。 凤歌转头看着石岩:“他的钱,进了宫,只怕是出不来了。你要等他,还是四千两银子卖给我?” 做为一个商人,石岩自然是希望能卖出个高价来,但是,也速该的那笔钱,实在是很不靠谱的样子,石岩刚想答应,又想了想,问道:“除了做出东西,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凤歌笑道:“没什么要求,做出来,包送货到大恒就好。” 这个要求对别人来说简直是千难万难,但是石岩家不同,他家做这行生意多年,早已有了相当可靠的合作商队,以及成熟的运输路径,凤歌走过来的那条路,是没路子的人才会走的,而石岩知道另一条路,那条路大大缩短了通向大恒的距离,只不过需要有经验丰富的向导带路罢了。 大夏之所以武器制造工艺在东方大陆备受推崇,除了当真是因为他们手艺厉害,出产大量优质铁矿石,也是因为,他们的手艺从来都不外传,即使是邻居,都无法偷看到他们的锻造细节,如果想要委身进去当学徒卖苦力,也偷学不到任何的东西。 除了家主之外,所有人都只是制作流程上的一个细小的组成部分而已,如果入门的时候,学的就是如何制作卡簧,那就很有可能,这辈子就只能了解如何将铁矿石一步步的变成卡簧,铁丝、铁扣同理。 如果脑子灵光一些,可以通过一个零件的制作流程,能推断出处于这个流程的上一个零件和下一个零件的作用和功能。但是,也就到此为止,只有家族中的人,才能掌握部分零件的制作,至于那些零件最后所放置的位置、如何组装成型,都只有嫡系子孙才知道。 最终做出来的成品,也都经过特殊处理,看起来浑然一体,如果想要强行拆开,观察内部构造,只会得到一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废铜烂铁。 在凤歌决定给付四千两银子的时候,石岩事先叮嘱她: “这一批是农具设备,不能用于战争。” “不可以拆开,如因私自拆开而导致设备损坏,工坊对此概不负责。” 凤歌一一答应,她反倒笑着说:“东西还没做出来呢,要求这么多。” “谈公事的时候,该说清的就应该说清。”不仅只是叮嘱,还有一份契约需要签立。 凤歌仔细的看了一遍契约,字斟句酌,确保在上没有任何的歧议,然后她又写了一份大恒国文字的版本,并备注:“如有疑问,以恒国文字版本为准。” 石岩看着这一条,神情有些不快,怎么在自己的地盘上,还以别国文字为准。 凤歌认真地解释:“我是来买东西的,对不对?我就是客人呀,哪个做生意的不是以客为尊呢?以我惯用的文字做为标准,有什么不对?” 仔细想想,也的确是这个道理,石岩本也是懂大恒国文字的,于是看了一遍,确实与大夏国文字一致,便签了。 “什么时候开始下一次的尝试?”凤歌将契约收好,开始催账了。 “马上,那几次的失败原因我也找到了,就是火焰温度太低,有了你送来的烈火油,这一次一定成功。”石岩信心满满。 凤歌走出石家工坊之后,才忽然想起,说好请独孤怀信吃饭,结果自己没付钱就跑了,关林森肯定也不会替他付账,糟糕糟糕,他不会又要被强迫做杂役了吧。 满怀着内疚,凤歌急匆匆的赶回红芳阁,却看见独孤怀信一脸热情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宾:“客官里面请。”“客官,首先,请接受我诚挚的祝福。” 他本来眼睛就不大,现在笑得这么开心,整个就是两条细缝嵌在脸上。 别说,配着他憨厚的笑容,看着还挺喜庆,让人觉得这店里的东西果然是货真价实,不会骗人。 “对不起,我刚才有急事,忘记付钱了,我这就把你给赎出来。”说着,凤歌就要往里走,却被独孤怀信拦住了:“别啊,我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赖在这的。”接着,他又将声音压低:“我觉得,老板娘对我有意思。” 什么样的老板娘,会对一个有吃霸王餐嫌疑的人有意思?看着凤歌怀疑的眼神。不服气的独孤怀信非常骄傲的低声说:“她说,我是个好人。”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嘴上哼哼哈哈的应付着,“你开心就好。” 西方的地平线收尽了最后一抹余晖,半边的天空铺满红云,凤歌信步按着独孤怀信指点的方向寻找风灵草。 凤歌在出门之前,对负责守卫城门的将军说明自己是出去为宁亲王寻找风灵草的,并出示了李云清给的腰牌,再继续向山里走去。 走在路上,周围的人都在往家走,只有凤歌一人与路上众人相逆,背道而行,单薄的背影被夕阳拉的很长。 大恒的王城之外,还有不少农户居住,而西夏这里,出城不过数百步,便已是一片茫茫沙地,只有一些骆驼刺与芨芨草在风中摇晃。 “这里真有风灵草?”凤歌东张西望,自言自语。 往深处走,脚下是漫漫灰黄色的细沙,耳旁只有沙粒被风吹起互相摩擦的声音,沙地上,枯死的胡杨在沙丘上依旧屹立不倒,在明月清冷的光辉下,树身扭曲盘旋,破裂的树皮下露出的枝干犹如白骨森森,有的枝干已被风沙撕裂成丝丝缕缕,断枝节节干裂。 黑色扭曲的阴影投在沙地上,如同幽冥鬼手一般可怖,凤歌在扭曲而诡异的树影中行走,心里不由得有些害怕,她轻声喊了一声:“关林森?” “我在。”简单的两个字,顿时就让凤歌忐忑不安的心安稳下来。 “大殿下有何吩咐?” “我……”凤歌想叫关林森现身陪着自己,但是现在并无危险,他是个有自主选择行动方案的暗卫,就因为自己怕影子怕黑怕幻想中的鬼,就把他给叫出来,好像有那么一点不合适。 凤歌决定放弃叫他出来的想法。 当然,促使她决定放弃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知道暗卫也需要每天把干了些什么记录下来,做为暗卫的工作考核内容,上交给皇帝。 基于对自己亲爹的深刻认知,凤歌觉得这可能会成为一辈子的把柄,被父皇翻来覆去的嘲笑,这倒也罢了,如果被母后知道,那更是雪上加霜,母后一定会把她当初是怎么整治那些在宫中传播鬼神之说的宫女太监的往事重复重复再重复的说给她听。 在这样的父皇母后威压之下,凤歌不得不对自己的各种出于本能的需求反复进行考虑,再提出。 可是……真的好可怕啊。 一阵夜风吹过枯死胡杨树上的孔洞,形成了奇异的啸声,如同鬼哭一般。 凤歌只觉得背上的白毛汗都出来了,心慌意乱之下,没注意到脚下有一断枯死树根的树根,身子被绊了一下,整个便向前扑倒。 毫不意外的,她被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接住:“大殿下小心。” 从关林森身上传来的温暖,让她想要多靠近一会儿,她胳膊上因为恐惧而起的一点点鸡皮疙瘩,很快消退。 “前方路上有不少坑洼,为便于保护,微臣就陪在大殿下身旁可好?”关林森认真的向凤歌提出请求,好像是他为了省事才提出似的。 凤歌当然巴不得他主动提出,他话刚说完,便连连点头:“好好好。”说完,她想了想,又问道:“那……你今天的工作总结怎么写?” “暗卫的工作总结,只交由皇帝陛下御览。”关林森说话的口气中一副公事公办的腔调,十分讨厌。 凤歌冷哼一声:“你给我等着,等我当了皇帝,就让你天天给我端茶送水,半夜守门不准睡觉。” 这样幼稚的威胁……关林森的嘴角不由弯起:“回禀大殿下,微臣这三个月来,每天都是如此,无一日敢懈怠。” 仔细想想,好像也的确是这样哦。 居然威胁无效,好挫败,凤歌有些沮丧的垂着头继续往前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上:“西夏笔墨卖得极贵,微臣从大恒带来的墨也快要用完了,有些不需要写的,就不浪费墨汁了。” “哼。”凤歌故作不理不睬,其实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两人并肩向远处的峡谷走去,听说风灵草就在峡谷中的一个山洞中。 一进了峡谷口,便觉得阴气逼人,比外面要冷许多,风也更大一些。 凤歌被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她将头转过去想要避避,直吹脸上的风便停下了。 转头才发现,是关林森不知何时抢步上前,用他的身体挡住了谷口吹来的风。 “大殿下,不如我去取?”关林森开口。 在月光下,可以看出,这条峡谷的道路崎岖难行,地面并不平整,都是突起的大小石块,可能会被绊着,也可能会将脚卡在石缝里,凤歌知道自己的身体并不是那么的灵活,还不如关林森自己一个人过去取了风灵草方便,但是…… 留在这个谷口等人也很可怕啊,不远处那些枯死的胡杨林,就跟大恒传说中的幽冥亡灵士兵似的,看着好像就要走过来掐住她的脖子。 她会有这么多奇怪的幻想,都要怪杜书彦每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都要讲鬼故事给她听,以看着她明明怕的要死,还故作冷静镇定的样子为乐。 这个混蛋,迟早要收拾他! 让他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讲鬼故事被皇帝恶整的人! 呃,算了,听起来他并不丢脸,丢脸的是自己。 第五十七章 凤歌仔细想了想:“不行,你是暗卫,职责是保护我,而不是去做跑腿的事。” “那里很危险,我能替你去,便是尽到了保护的职责。” “不行不行,这种强词夺理的行为,在金殿上跟那些烦人的家伙吵架用用还是可以的,自欺欺人就不好了。” 凤歌义正辞严,就好像她一直以来都是个从来不知偷奸耍滑的老实人一样。 谷里的路的确不好走,有些地方缝隙非常之大,凤歌只能用力蹦过去,不过她倒也不后悔进来,蹦来跳去挺有意思,她长这么大,很少有机会这样蹦蹦跳跳,走路走快一点都会有管事的嬷嬷进行一番说教。 听着腰间的小小金铃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一股小孩子在恶作剧之后还没人处罚的欢天喜地感压不住的从心底冒上来。 再向前,却是一片断崖绝壁,虽然不高,只有约摸三四丈,崖壁也不是十分光滑,关林森想要攀上去,自然是容易的很。 但是对于凤歌这个连一丈高的宫墙都翻不过去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逾越的屏障。 关林森看着她:“要不,在这里等我?我上去摘了就下来?” “我要上去!”凤歌十分坚定。 关林森抬头看着崖顶:“这样高的地方,我若是背着你,万一……” 正说着,就看着凤歌在自己随身的小包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然后拿出了一团绳子:“你先上去,再把绳子放下来,接我上去。当初咱们在荒村的古井里不就是这么上下的?” 在关林森的心中,凤歌是一个不懂人间俗务的天家之女,没想到她不声不响的竟然准备的这样充分,连绳子都想到了。 关林森带着绳子攀上悬崖,再将绳子垂下,将凤歌拉上去。 “嘘……”关林森对凤歌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其实不用他提醒,凤歌已经听见风中传来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半夜三更会在这里出现的,只怕也是要得风灵草的人。 两人悄悄的接近,隐于一块大石之后,探头望去,只见前方被火把照得一片亮堂,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三个人,一动也不动,不知是死了还是晕了。 有两个以布巾蒙面的人,十分焦虑的走来走去,眼睛始终望着前方的一片黑暗。 片刻之后,黑暗中传来急速的脚步声,有人来了。 那人冲到火把之下时,脚步踉跄,最后那一下没站稳,顿时摔在地上,双膝跪地,双手支着身子,低着头,大口的喘息着,好像这一口气憋了许久。 “怎么样?”是北燕话,凤歌微皱着眉头,心想怎么哪哪都能遇到北燕人,真不知道这到底是谁家的地盘。 那个大口喘气的北燕人,看起来好像离了水的鱼,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气来,他对另外两个人说的是:“不行,实在来不及,那见鬼的草自己会跑,要追出很远才能抓住。” “可是你在水里闭气的时间远比现在要长很多,为什么这么快就不行了?” “在水里一动不动的确与奔跑时候不一样,一下子就头晕气短,实在是撑不住。” 那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高个儿的说:“看来今儿是不成了,回去禀报呼延和大人,再想别的办法。” “这么点小事都没办成,呼延和大人不知道会怎样的生气。” “是啊,出来的时候,我正好与也速该大人迎面撞了个正对面,他也是黑着个脸,听说是一个恒国的小丫头把他的事给搅局了。” “那咱们就这么回去,正撞在他们气头上,会不会直接把咱们给……”那人比划了一个砍头的姿势。 两人陷入沉默,深深的惧怕让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拖着不回去也不成,回去了没带回东西也不成。 “唉……”许久之后,两人同时发出一声长叹,扶起双腿依旧虚软无力的另一个人离去。 待他们走远了,凤歌与关林森才从藏身之处出来。 凤歌从怀中掏出装着霞絮的铁盒,两人各自将那团红色的轻絮往鼻孔里塞,然后,走向那片未知的黑暗。 在乱石林立的戈壁上,乍一看,什么都没有,关林森却一眼便看见两块大石之中,夹着一团东西。 他刚往那个方向走了一步,那团东西竟然无风自动,好像一个圆球,就这么“骨噜噜”的向前滚,而且还越滚越快,关林森加快脚步,脚尖轻点沙地,身子便向前纵出丈余,凤歌是万万追不上的,好在这里天宽地阔,关林森跑出好远,借着明亮的月光,也是可以看见一人一球正在戈壁上进行着赛跑。 那球不仅会跑,而且还会自己改变方向,又会钻进石缝里,难怪刚才那个北燕人一口气用尽,也没追上它,最后回来喘成那样。 关林森没有让凤歌等太久,便抓着那个球回来了,递给凤歌:“幸不辱命。” “这个怪东西,不知道怎么跑这么快的,难道真是风神附体?”关林森追了它半天,要不是因为鼻子里塞着霞絮,他也无法做到屏着一口气追上去,少不得要落到与那个北燕人一样的下场。 接过那个球,凤歌觉得触感毛绒绒的,又轻如柳絮。 “我猜到它为什么会跑了。”凤歌笑道,“它实在是太轻了,只要一点点的气流就能让它动起来,你追它跑,完全是因为你向前跑的时候,带起的风,给了它前进的动力,至于会拐弯什么的,应该是因为地上的乱石太多,让风向产生了变化,所以才会乱蹿。” 末了她还骄傲的补充一句:“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我才不信呢!” 话说完,关林森看了她一眼,凤歌强行辩解:“我刚才那是怕黑,怕被树绊着,才不是怕鬼!” “我什么也没说。”关林森无辜的说。 凤歌将原本装着霞絮的铁盒打开,装进了风灵草,一面嘟囔着:“哼,你在心里嘲笑我。” “绝对没有!” “骗人!” “真没有!” “你保证?” “保证!” “立字据!” “可是,现在没有纸啊。” “我不管,你只要说''立''就可以了。” “……”关林森一怔,他转头,正看见凤歌脸上促狭的笑容,他顿时露出无奈的表情,“大殿下……” “哎!”凤歌答应的又干脆又利落。 “没事……”关林森心中千言万语的吐槽在将要出口的时候,被他生生吞回了肚子。 看着他快要憋死的样子,凤歌忍不住大笑起来,关林森默默的站在一边,口观鼻,鼻观心,好像一个木头人。 凤歌终于笑够了,心情极为畅快,在宫中从来也不许这样放声大笑,在人前,她无论如何也能憋住一口气,等到无人处再蒙头大笑。 没想到会有一天,在这无垠的戈壁之上,关林森面前,能如此放肆的笑。 “我说,你原来也应该不是这种性格吧?”凤歌问道,“你与我是同一类人。” “微臣出身寒门,不敢与金枝玉叶相比。” “这鬼地方就我们两个人,我们以后一起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再装就没有意思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从小是被怎样教养长大的,但是你绝不是那种世家里的书呆子,虽然你说的话不多,但是偶尔说出来的那几句,却透露了你心中真正所想,虽然已经很努力的憋住,不过还是被我听出来了。” 关林森没有说话,他可以感觉到凤歌与他之间的距离在拉近,她开始不再把自己当成下属,而是在说一些只有朋友之间才会说的话。 朋友,这两个字听起来很美妙,可是却从来也不属于天家的人。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关林森不会忘记麒麟将军刘觥弈当初与先帝之间也是深情厚谊,自己的曾祖父也被捧为三朝元老,平日里以礼相待,却只不过因为在朝堂上替刘将军说了那么一句话,就落得个被废为庶人的地步,受尽冷眼,如果不是因为户部尚书杜飞扬愿意替他们在朝堂上递上一句话,只怕关家永远也不会再有出头之日。 眼前的这位储君大公主,现在看起来是一个温和可爱的小姑娘,但是将来即使她不想,为了江山稳固,她也会变成了一个性格多疑猜忌,生怕功高震主的皇帝。 与其到时候心灰意冷,还不如现在就保持距离,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知道自己的地位摆在什么地方,就永远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关林森深深吸了一口气,却不小心将霞絮吸到了气管中,呛咳数声,凤歌忙学着宫女平时拍她的样子,对着关林森的背上用力拍了几巴掌。 正手忙脚乱,凤歌忽然又听见有人用北燕话说:“幸好回来了,折腾了大半宿没收获,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抬起头,发现原先离开的三个人去而复返,为首那人向她伸出手:“拿来。” 凤歌佯装听不懂,那人又用生硬的恒国话说了一遍。 凤歌还是假装听不懂。 那人终于失去了耐心,直接伸手就抢。 在一旁咳得惊天动地的关林森挡在凤歌面前,伸手打掉了他伸出的右手。 “小子,你都快咳死了,就老老实实的死在一边不要挡爷的道!”那人被拍开的右手陡然变拳,向关林森的胸口重重一击。 关林森一面咳着,一面躲闪开,另外两个人也没闲着,上前,三人呈“品”字型,将关林森包围在中间,以关林森原本的功夫,对付他们几个那是绰绰有余,但是现在他实在是咳的太厉害了,单纯的闪转腾挪都是问题,一不留神,胸口就中了一拳。 他现在脚下虚浮,中了一拳之后,身子一晃,背后又挨了一掌。 中了一拳一掌的关林森还强自撑着,右手一抖,藏于袖中的短刀出手,将其中一人划伤,鲜血迸出,那人顿时大怒,从背后抽出长刀,就要向关林森劈下来。 关林森想要向右挪动一步,结果又爆发出一阵难以忍耐的咳嗽,使他咳得弯下了腰。 眼看着长刀就要将关林森劈成两半。 长刀“当啷”一声落在地上,仍在疯狂咳嗽的关林森勉强抬起头,正好看见那三个人软软的倒在地上,就像之前躺在地上的那几个人一样。 凤歌将装着风灵草的铁盒子又盖好,装回随身小包中:“还能走吗?” 关林森点点头,刚点完头,又是一阵咳嗽,凤歌伸出手,竟是想要扶他。 他却好像没有看见似的,用嘶哑的声音说:“能走。” 凤歌敏锐的感到他的情绪与来时明显不同,可是反思自己,并没有得罪他,到底这是为什么?认真的回想一下,似乎在自己大笑之前,他的状态还是正常的,难道……他真的生气了? 什么嘛,一个大男人,因为这点小事就生气,真是的,本来就是很明显的在开玩笑呀,难道还要去哄他不成?本来以为相处了这么久,自己已经足够了解他了呢,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凤歌越想越生气,却隐忍不发,她想到父皇在朝堂之上,被那些老臣喷得一脸口水也忍下来了,自己身为他的亲女儿,家学渊源,没有道理忍不了这口气。 宰相肚里都能撑船!我是储君!我要大度!我要宽容!凤歌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在心中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念了几遍,这才让僵硬的脸缓和下来。 凤歌什么也没说,大步向前走去,关林森如来时一样,在她身边如影随行的跟着。 到了断崖那里,关林森伸出手,准备接凤歌的绳子,结果凤歌将绳子套在一棵枯死的胡杨树上,用力拉了拉,没有拉动,便径直自己慢慢的从断崖上下去。 一俟踩到平地,她干脆利落的收了手中的绳子,也不等关林森,就自己往前走,方才来的时候,她已经记熟了路径,走得倒也十分平稳。 至于关林森是不是跟在后面,有什么要紧,反正他本事这么大,还怕丢了不成。 凤歌自顾自的走着,直到看见了城门口,要进城了,她才回头看了一眼,背后没有人。 哼,一定是又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凤歌回到城中,白天喧闹的街道,现在却是空无一人,连一处亮着的房屋都没有。 为防止半路再出什么意外,凤歌决定先将风灵草交到宁亲王府,也算是一件事有始有终的做完了。 守门的侍卫见是她,不敢怠慢,连忙通报,另有侍女将凤歌请至厅中,奉茶。 李云清匆匆赶来,见到桌上的铁盒,他惊讶道:“竟然真的拿来了?” “嗯。”凤歌应了一声。 “不知是如何得来的?”李云清拿起铁盒,却不打开。 凤歌这才想起来,没有霞絮,这风灵草却是有毒的。 “啊……忘记给你留了。”凤歌有些不好意思,原本独孤怀信也就只给了那么一株霞絮,她与关林森两人一分,就用光了。 “我明天再向独孤要些就是。” 李云清摇摇头:“霞絮在东方大陆极难种植,就算是独孤,也没有第二株了。” 被人托付的事没有办好,连素来机巧的凤歌也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李云清发现凤歌的鼻子里微微露出一点红,他大惊失色:“怎么还塞着?快拿出来。” 他又大声命人取来铁盒,将凤歌取出的霞絮放进去,关上。 第五十八章 “怎么了?”凤歌不解。 “你有所不知,霞絮本身,也是有毒的,它可以克制风灵草的毒,完全就是以毒攻毒。这就是为什么独孤会把它放在密封的铁盒子中的原因。幸好你吸入过风灵草的气息,因此虽然没有及时将霞絮取出,也无事,若是再迟一阵子,风灵草的毒性完全被霞絮抵消,那就会反过来中霞絮的毒。” “什么!!!”凤歌睁大了眼睛,关林森方才呛入了霞絮,咳成那样,原来不只是因为气管被呛,而是霞絮之毒! 她马上大声唤道:“关林森!关林森!” 没有人回答她,那个一直以来都在暗中守卫在她身边,只待她有危险或是一呼唤便会出来的少年,不见了。 “我的侍卫,那个少年,他吸入了霞絮!”凤歌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此事非同小可,李云清连忙问道:“他人呢?” “我……我不知道……”凤歌好像要哭出来了,她十分后悔自己这一路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就这么执着的认定关林森一定是跟在自己身后,甚至在城门前,回头不见关林森,她也主观的认为这是关林森自己又藏起来了。 如果那个时候能唤他一声,就会发现他不见了,凤歌十分懊悔:“我去找他。” 说着就要往外跑,李云清忙点起十余人随她一同出去。 一直走回那几个人倒下的地方,三个倒在火把下的人,三个倒在石堆旁的人,六个人,一个不少。 可是关林森却不见了,他不在任何一个地方。 凤歌和李云清派来的人大声唤着他的名字:“关林森、关森森……” 他的名字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却没有人应声。 关林森就好像神秘失踪似的,真的不见了。 四更时分,红芳阁的大门被拍得震天响,被惊醒的伙计气不打一处来:“谁啊!” 门口传来威严的声音:“叫独孤怀信出来!” “独孤怀信?”伙计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个名字属于今天那个吃霸王餐,结果留下来做杂役的男人。 伙计随口说了一声:“等天亮再来找他吧,妈的,打搅爷的好梦。” 话音刚落,大门那里就传来“轰”的一声,接着是“嘭”…… 店里所有的人都被惊动了,包括独孤怀信和红芳阁的老板娘,他们匆匆赶到门口一看,大门已经被人踹开,半片门板落在地上,如同七八岁的孩子,刚刚掉了颗门牙。 老板娘刚要发火,门口便涌入了几十个身穿宁亲王府服饰的人。 顿时一腔怒火便化为了温柔的声音:“官爷,这黑天半夜的,是做什么?小店可是守法经营,从未有过作奸犯科之举呀。” 前面的士兵忽然让开一条道,凤歌从后面跑过来:“独孤大哥,你一定要救救关林森呀。” “啊?”独孤怀信茫然的看着她。 凤歌努力用最言简意赅的方式把方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独孤怀信不可置信地说:“你说,他把霞絮给呛到肺里了?” “我不确定,但他真的一直在咳嗽。” 独孤怀信皱着眉:“不好,他人呢?” “不见了。” “不见了你找我有什么用?!”独孤怀信忍不住叫出声来,“我不知道他原本吸入了多少风灵草的毒,但是,如果是在没有风灵草毒的情况下,体内一直有霞絮,他会一直发高烧,烧死为止。” 独孤怀信说这番话的时候声色厉茬,让原本还能冷静说话的凤歌慌了:“除了风灵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毒?” “没有!必须马上找到他,把他体内的霞絮拿出来!”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马上找到关林森,可是天地茫茫,他一个身中剧毒的人,会跑到哪里去呢? 凤歌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她想到,那六个人是北燕的人,关林森会不会是被北燕使节团的人带走了? 但是想想,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是北燕使节团的人来过,为什么没有给那六个人收尸?北燕人再不讲究,也不会任由尸体就这么暴露在荒野之中吧。 所以关林森一定不是落入了北燕人的手中。 可是除了北燕人,他在西夏也只认识独孤怀信、李云清,而那片地区,明显也没有别人住,到底谁会把他带走? 一点头绪也没有,凤歌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双眸已经恢复了清灵:“那,可否请独孤大哥往宁亲王府一趟,我会尽力将人找回来,一找回来,便请您取出他体内的霞絮。” “我不去!”独孤怀信本能的叫出声,听见宁亲王府,他就生出一股本能的抗拒。 凤歌眼泪汪汪看着他:“求你了。” 独孤怀信心中一软,却咬着牙:“我不去。” 凤歌心中百转千回,差点想当场给他跪下,恳求他去,目光却扫到一旁站着的红芳阁老板娘身上。 “姐姐,我想请独孤先生往宁亲王府一趟,可不可以呀?”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红芳阁老板娘对独孤怀信没什么感觉,但是她可是知道宁亲王府绝对是得罪不起的,这个小丫头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是就凭她身后站着这么多宁亲王府的侍卫就知道一定也是个极有身份的人。 再加上这样可爱的小姑娘那样眼中含泪看着自己,任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也要动摇。 “当然可以。”红芳阁的老板娘就这么毫不犹豫的把独孤怀信给卖了。 迎着独孤怀信的目光,老板娘说:“你是我的杂役,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看我干什么?还不快跟着这位姑娘去宁亲王府?” 现在就是要去找关林森了。 往城外搜索的人回来了,他们还是没有将关林森带回来,但是,却带来一个消息,在城外的沙地上,看见有人倒下的痕迹,在那个痕迹旁边,是另一串男人的脚印,然后,那串脚印也是到了城门口就消失了。 这么说,关林森在城内? 凤歌眉头微皱,脑中急速运转着,半夜三更能出城,还能从城门进来的人,一定也有通关的腰牌。 “除了宁王府的腰牌,城门的守卫还认什么?”凤歌问道。 “御制腰牌、驿馆腰牌、巡城司腰牌。” 西夏皇宫里的人没道理半夜三更出去,驿馆,刚才也排除了,现在只剩下了巡城司的人。 “巡城司的人会出城吗?”凤歌问道。 李云清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从来不过问巡城司的事情。” 在凤歌的要求下,李云清让王府管事将她带去巡城司衙门,可是巡城司的守备听见凤歌问晚上有没有到城外去巡视,也是摇头:“半夜三更去城外巡视做什么。” 凤歌又问道:“那,今天你们有没有将夜晚进出城门的人给别人?” “这……”守备犹豫了一下,凤歌马上看出他一定是有借,但是擅借巡城司腰牌是失职之罪,他不敢认。 凤歌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忙说:“今晚若是当真有将腰牌借出,我绝不会告诉别人,宁亲王可以做保。” 守备最终还是说了实话,当然不是因为凤歌的承诺,而是因为她身后站着宁亲王府的管事,以及几十个全副武装的王府亲兵。 “的确是借出去了,但是很快就拿回来了。”守备小声说。 “借给谁了?!”凤歌急忙问道。 “北燕使节团的一个人,他说他晚上出去看星星的时候,误将驿馆腰牌落在城外,于是来找我借巡城司的腰牌出去找。” 一听就是胡说八道,但是凤歌并不想追究,她只想知道到底是谁将腰牌借走的。 “那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只知道是个北燕人的脸。” 凤歌比划了一下身高:“他是不是这么高,留了不长的络腮胡,眼睛挺大,眉毛也是长长的,身材很壮实?下巴中间是裂开的?” “嗯,是倒是,但是,北燕人几乎都是这个长相。” 凤歌着急,抓起桌上的笔,“唰唰”几笔就勾勒出了高真北的相貌:“是不是这个人?” “对,就是他!”守备连连点头。 “他在哪?” “唉?北燕人不是都在金亭驿馆吗?” 凤歌看出这个守备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也懒得与他多说,高真北不可能在金亭驿馆,他会在什么地方呢? 记得他曾经说过,与自己在云来客栈相会,但是进城好几天了,他根本也没有进过客栈,可是凤歌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才好了。 “我回客栈试试,如果不在那里,只好惊动城中百姓了。”凤歌心急如焚,丢下一句话,便跑回客栈。 凤歌刚一进门,就看见二楼上站着正端着盆水的高真北,她跑过去:“你看见关林森了吗?” “在我屋里。” 还没等他说完,凤歌便提着裙子狂奔到整层楼唯一亮着的屋子里。 床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也不动,那是凤歌最熟悉的面容,只是此时他的脸一片潮红,还没有靠近,便觉得他的呼吸异常灼热。 高真北端着水盆进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在发高烧。” “嗯,有劳了。”凤歌身后宁亲王府的侍卫马上将关林森抬起,赶回宁亲王府。 高真北茫然的看着凤歌:“这是……” “他中毒了。”凤歌简单的解释了一下,“解药在宁亲王府,回头我再谢你。” 最后一个字说完的时候,她已经在客栈门外了。 宁亲王府里灯火通明,独孤怀信说霞絮卡在关林森的咽喉那里,比较难清,需要用刀子划开那里的皮肉,然后一点一点取出来。 “就,没有别的办法吗?”凤歌打小就听说过“抹脖子上吊”,那可是要命的,独孤怀信的意思就是要“抹脖子”,脖子被割开,人还能活吗? 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气息奄奄的关林森,独孤怀信手里拿着一柄磨得十分锋利的小刀:“就算有风灵草给他解了毒,气管里也不能总是卡着异物到处走,还是要拿出来的。”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不信任,独孤怀信又加大了恐吓力度:“那团红色是霞絮的籽,如果不及时拿出来,就会抽芽长苗开花,然后从鼻孔里长出来。” “那还是快拿出来吧。” 看着一向镇定的凤歌飞快的说了这么一句,独孤怀信有一种把小孩逗哭的谜之快感。 *** “把用酒煮过的尖头刀拿进来。” “羊肠线呢,有谁看见了?” “快按住伤口。” 大夏王都的风一阵一阵的刮着,吹起了忙碌着的宁王府侍女们的裙脚,执刀的独孤怀信每下一个指令,她们都要马上响应。 关林森是为了拿到风灵草而中毒的,因此,李云清倾尽全府的人力,鼎力相助,他本也想去探视,隔老远就感受到了独孤怀信那鄙视、唾弃、不屑的眼神。 为免独孤怀信见到他而情绪激动,导致手不稳产生的医疗事故,李云清便没有踏进那个院子,只是让所有王府下人都听独孤怀信和凤歌的调遣。 凤歌想陪在关林森身边,独孤怀信把她给轰了出去,说她什么事都干不了,只会碍手碍脚,只留下了她送来的一瓶醉春风,任是见多识广的独孤怀信都不得不承认,这瓶醉春风比他药庐中最好的麻醉药都要好用。 宁王府的侍女们端着热水与绸布来去匆匆,凤歌就坐在厢房外的石桌旁,一动不动,她那纤细的胳膊轻轻搭在石桌上,手中的茶水从热气腾腾已经变得触手冰冷。 她看着侍女们如流水一般来去穿梭,看着独孤怀信在屋里忙碌的身影被投映在窗纸之上,耳旁的风声、侍女们的声音混杂在一块儿。 今夜与关林森在一起时候发生过的所有事,都在她的脑中重演了一遍。她想不通为什么关林森会好好的忽然深吸一口气,如果不是因为那口气,根本也不会把霞絮给吸到肺里。 可是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不就是一个玩笑吗?他为什么会对那个玩笑反应那么大? 等他好了以后,一定要问个清楚,凤歌从来都不是把事情憋在心里生闷气的人,见了太多误会之后,双方都不想去解释而造成的人间悲剧,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 “怎么还没有好啊。”凤歌在心中轻叹,“独孤怀信,你还真是愧对药庐主人这个光荣的称号呢。” 李云清信步走到她的身边:“看不出你小小年纪,竟如此沉得住气,大恒皇族都是如此吗” “沉得住气?”凤歌轻轻一笑,将手中的瓷杯放在桌上。 垂在身侧的左手掌心隐隐传来刺痛,不知什么时候,指甲已经将手掌刺破,而素来细皮嫩肉又怕疼的她,竟然到现在才发觉。 自己的父皇,在朝臣心中拥有着喜怒不形于色的光辉形象,然而,半夜三更在她丹凤殿小厨房里气呼呼往灶洞里丢柴,一边丢还一边小声哼哼着某个早上跟他吵架的大臣名字。 “什么沉稳,不过是在人前强忍而已。”凤歌轻轻一笑。 李云清与凤歌并肩站在一起,感觉这个身高刚到自己胸口的女孩子已隐隐有居上位者的气势。 满天繁星渐渐隐去,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方才屋里的繁忙声音渐渐低下去,侍女们将用过的工具和沾满血的布巾拿出来。 最后走出来的,是独孤怀信,院中巨大的灯笼光芒照在他的脸上,长时间高度的紧张,让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疲惫之色。 凤歌紧张的迎上去,第一句话是:“辛苦了,独孤大哥。”又转头接过侍女端来的一杯茶:“坐下,休息休息。” 待独孤怀信坐下喝了一口茶之后,她才问道:“关林森他怎么样了?” 第五十九章 “已经没事了,刀口不要碰风碰水,饮食清淡些,休息几天就行。”独孤怀信长长吐出一口气,看着认真听着的凤歌:“我会给你写一张医嘱的,放心。” 接着他又说:“真想知道你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气度和修养。” 凤歌一愣,不知他所指的是什么,独孤怀信解释道:“我一出来,你没有先问他的情况,反倒是向我道辛苦,若是当初李云清这个王八羔子能问一句,也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破事了。” “辛苦了一晚上,还是早些休息吧。”凤歌柔声劝道。 不劝还好,这一劝,他还更来劲了,滔滔不绝的说着与李云清的往事,基本是在骂他,一点一滴的小事…… “对了,最重要的一点忘记告诉你了,三个时辰之内,他不能喝水,不能吃饭,一点点都不行,否则会影响到伤口,可能会落下一辈子的病根。”独孤怀信十分严厉的对凤歌说。 凤歌被他的态度吓到,怔怔的点了点头,独孤怀信这才放松了语气:“我可见过太多的患者家属,说不让病人吃什么,他们非得给病人吃,不让病人喝什么,他们非得给病人喝。那偷偷摸摸的样子,跟作贼似的,被药庐里的小厮发现,还要辩解说不就是吃一点点吗,有什么关系。笑话,到底我是大夫还是他们是大夫,这么厉害,怎么不自己在家治。结果本来是小病的,硬是给他们弄成了大病,差点死在我的药庐里,还敢骂我是庸医,要不是有李……哼,所以我才不愿意再跟病人打交道,那天,你们在岸上叫我,我听见了,看着一个黄毛丫头,想着不是为了爹就是为了妈,一定特别麻烦,我才没理你的。” 凤歌表示理解的点点头。 从吐槽患者家属,一直到吐槽李云清,他说的有些事情,在凤歌听来真的是十分细微的小事,独孤怀信说着说着,那些愤恨的话似乎变了味。 比如李云清刚刚十五岁那一年的春天,独孤怀信采药回家,就看见宁亲王府的侍卫在药庐站着,进屋就看着李云清兴高采烈的等着他,桌上还放着一大包东西。收下打开一看才知道,那是有从大恒国回来的商人,为了讨好李云清,送来的当年雨前龙井。 那是李云清第一次看见茶叶,他以为茶叶就应该要捣碎了煮成汤喝,因此特别认真仔细的,把上好的“一叶一芽”给捣成碎末渣渣,把独孤怀信弄了个哭笑不得。 “为了不让他觉得丢脸,我真把那碗苦得要死的,见鬼汤给喝了,连茶叶渣子都给咽了下去,你说这人可不可笑,什么都不懂,还非得一脸眼巴巴的‘夸我夸我’,让人完全没办法嘲笑他。” 独孤怀信的声音越来越小,嘴唇只是微微的动着,凤歌完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一会儿,独孤怀信就没声音了,凤歌一看,他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睡得还挺香。 凤歌低低叫了他两声,他也没有回应,只是嘴里又不知道叨叨了什么两句。 “看来是真睡着了。”树影深处,传来响动,李云清缓步而来。 方才独孤怀信出来的时候,李云清没来得及出去,又怕他生气,于是便躲在树影里,想等独孤怀信去睡觉了,他再出来,没想到独孤怀信好几个时辰没说话,精神又太紧张,一放松下来,竟成了一个“话唠”,越说越起劲,堂堂大夏宁亲王,也只好在自己的王府里委屈的蹲在树底下呆着,这事说出去都没人会信。 李云清命人将独孤怀信抬到客房,让他好好休息,凤歌进厢房去探看关林森的伤势。 虽然这不是凤歌第一次看他受伤,但是,每一次看他受伤,都让凤歌心中非常难受,比自己受伤还要紧张。 “醉春风”的药性极强,一时半会儿醒不了,凤歌站在床边,默默看着躺在床上的关林森,他的脖子上被干净的白绸密密包裹住,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脸色苍白,嘴唇上也因“霞絮”带来的高烧,而起了裂纹,原本富有生气而润泽的嘴唇,现下苍白的令人心惊。 可是,独孤怀信那样严肃的说,不准喝水,那就是不可以喝水,凤歌想了想,取来了一碗温水,用绸巾蘸了一些水,为关林森擦了擦嘴唇。 关林森似乎恢复了清醒,微微睁开眼睛,看见面前坐着的凤歌,也看见了她手里捧着的水碗,喉间发出低哑的嘶嘶声,凤歌虽然听不懂他说了些什么,但是,也可以猜到,他一定是想要喝水,凤歌摇摇头:“独孤大夫说了,三个时辰之内,不能喝水,不能吃饭,否则后患无穷,忍一忍,就过去了。” 关林森听明白了凤歌说什么,就闭上了双唇,不再说话,他十分吃力的说出来两个字:“你……睡……” “我不困。”凤歌说。 关林森还想说什么,一张嘴,眉头就是一皱,看来是牵动了伤口,凤歌四下张望,看见一旁的桌上还放着独孤怀信用来写需要工具单剩下的笔墨纸砚,便拿来:“你想说什么,写下来就是了。” 醉春风的药性刚刚过去,关林森的力气还没有恢复,右手软软的,只能勉强将笔握住,落在纸上的字少了一些力量,却依旧一笔一划颇有风骨。 待他写完一行,停下,凤歌才接过纸看:“殿下不要为臣这般操劳,臣回去会被处罚的。” 凤歌说:“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没人知道,谁处罚你。我警告你,这一段不准写在暗卫日常工作汇报中,否则看我怎么收拾你!” 躺在床上的关林森看着她故意张牙舞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写道:“什么时候出发?” “等你好了……”凤歌转念一想,不对,要是说等他好了出发,他现在就能给跳起来说自己已经好了,她笑着说“咱们不是在石岩那里订了一批货吗?等那些兵器做好了就走。” 关林森点点头,继续写:“什么时候能好。” 凤歌不高兴了:“你怎么比我还操心呢,又不是让你付钱,也不是让你押运,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好好安心睡你的觉,睡着了,就不觉得渴了,也不觉得饿了,再等三个时辰就给你吃好吃的。” 说着,凤歌便吹熄了房中的蜡烛,却发现,此时已是天光大亮,她叫侍女将窗户与门用暗色的布匹遮住,免得影响关林森睡觉。 待她检查完,确认事事无误之后,才感觉到眼睛酸涩,几乎要睁不开了。 李云清早已命人在王府里收拾出一间干净厢房来供她休息,只是她想起了客栈里的高真北,昨天晚上自己跟抢人似的带了一大队人马去搬走了关林森,也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人家,现在关林森平安无事了,于情于理,也应该去说一声。 凤歌只在厢房里净了个面,对着镜子仔细看看,不禁哑然失笑,刚才看见独孤怀信的时候,自己还嫌弃他一脸憔悴的样子,现在看,自己比他的脸色还要不如。 李云清想得很周到,梳妆台上除了梳箅之物外,还有大大小小的瓷盒与瓷罐,打开一看,各色胭脂香膏都有,与凤歌在宫中用得相比也毫不逊色。还有一个小小的铜盒,里面盛着的是烟灰带蓝色的黛粉,专门用来画眼睛。 凤歌天生皮肤极好,现下只需要将眼睛略描一描便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奕奕。 离开宁亲王府时,李云清都撑不住去睡觉了,凤歌将自己暂时离开的事情告诉李云清门口站着的侍女,便向客栈而去。 但是在高真北的房间门口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应声,客栈伙计对她说:“住在这里的客官一大早就出去了。” “出去了?有说去哪儿吗?” “没有。” 想来这高真北的行踪也着实诡异,他昨天晚上为什么好好的要跑到城外去救了关林森?还自称是北燕使节团的人?那个巡城司的守备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傻子,不至于来一个长着北燕人面孔的,自称使节团,他就信吧?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现在高真北不在,她也没有办法。 接着,她又走向红芳阁,再怎么说,独孤怀信现在的名头还是红芳阁的杂役,昨天算是宁亲王府把人给借走了,那么人在宁亲王府里留宿未归的事,也该通知老板娘一声。 这样高级的酒楼,只做中午与晚上两餐,这样一大早,是不会开门的。 也的确不用开,昨天晚上被踹坏的门板现在还躺在地上,好像在控诉着凤歌领人冲进来的暴行。 一个木匠正半趴着刨木板,看来是要做个新的门。 凤歌向他问道:“老板娘在吗?” 木匠还没开口,就听见二楼有人说话:“呀,这么早姑娘就来啦,我家的杂役用得怎么样,还顺手吗?还满意吗?满意给好评哟。” 凤歌抬头向上望去,果然就是红芳阁的老板娘,扭着腰肢一步一步从台阶上走下来,她这故作妖娆的样子,让凤歌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老板娘,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梁晶晶的?她走路也是这么……动人。”凤歌忍不住问道。 一个甜得发腻的温软声音在凤歌身旁响起:“我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 凤歌转头,真是不能在背后说人坏话,眼前的不是梁晶晶却又是谁。 自黄沙客栈一别之后,在大夏城里也只见过梁晶晶一次,凤歌笑道:“咦,晶晶,你怎么在这里?你的新店已经开张了吗?” “这里是我好姐妹的店,我决定,不开新店了,用我们攒的那笔钱,把这个店再扩大,再修得更豪华。”梁晶晶笑道,指着这里的老板娘说:“这是我的好姐妹林青鸾。” “青鸾?”凤歌忽然想起母后曾经结交的青鸾教左使,笑道:“大恒国曾经有一个青鸾教,你可听说过?” 林青鸾微微一怔,复又笑道:“你知道青鸾教?十年前就解散啦。” “那你……” “时过境迁,也不怕告诉你,我是青鸾教的教主。” 凤歌有些意外,林青鸾笑道:“怎么,不像?” “不是不像,而是没想到,几十年前就名动一时的青鸾教的教主,竟然这样年轻。” 林青鸾用手绢捂着嘴大笑道:“哎呀,我就喜欢你这样会说话,嘴甜的小妹妹。来来来,小妹妹坐,你是怎么知道青鸾教的?青鸾教解散的时候,你还不会说话吧。” “十年前我已经四岁啦,不仅会说话,还会背诗呢。”凤歌忍不住要表达一下对林青鸾轻视自己的不满。 “小才女,真厉害。”林青鸾对她说话的时候,就是哄小孩的调调,一双如丝媚眼中,却带着探究:“可是,青鸾教并没有在诗里呀。” 凤歌见她一副警惕的样子,笑着拿出了飞燕令:“这个令牌,是青鸾教的左使给了我娘,我娘又给我的。” “这的确是左使的飞燕令!你见过她吗?”林青鸾有些激动,当年惊变,故人星流云散,各自隐匿姓名,藏于各处,自己由于平日行事太过招摇,不得不比别人跑得更远一些,远离故土多年,她只知道黄雕与梁晶晶在三不管的黄沙道上开了个地下小客栈讨生活,前几天在王都遇到梁晶晶,两人开怀畅谈之下,才知道,原来其他人的下落,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了。 凤歌点点头:“我见过左使,还在大恒国,丰县。” “丰县?”林青鸾眉头微皱:“那是,不是律王府所在地吗?” “是的,不过律王很少在王府。” “她在做什么?” “她开了一家笼烟楼。” “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凤歌有些难以启齿,想了想,用一种隐晦的方式说出来:“来往的客人,都叫她柳妈妈。” 三百六十行,管老板叫“妈妈”的,却只有一个地方,见林青鸾的脸色不佳,凤歌赶紧补充了一句:“生意挺好的,那里的东西都很贵。” 林青鸾长长叹了一口气:“红芳笼烟泣,黄沙漫舞悲。翠楼解兵戈,良人胡不归?” 凤歌听了这四句,却不解其意,听起来挺押韵,却并非诗作应有的格律,最多算个顺口溜,前一句红芳笼烟,红芳是这里,笼烟是那笼烟楼,第二句的黄沙,莫非指的是梁晶晶的黄沙客栈?那后面的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指从军的丈夫? 第六十章 看着凤歌一脸的茫然,林青鸾笑道:“这是我们从前在军中的游戏之作,是一个叫洛思瑶的妹妹写的,说将来有一天,如果不打仗了,姐妹们可以做生意。我说我喜欢红芳,贞华说她喜欢笼烟。” “你们这些一天到晚舞刀弄枪的还做小儿女的情态,我就喜欢大漠沙如雪,所以,挑了黄沙。”坐在一旁的梁晶晶笑道。 “军中?不是青鸾教吗?”凤歌听着更糊涂了。 梁晶晶笑起来:“我们是军中的斥侯,也是信使,千里传信,刺探情报,可不就是西王母座下的三只青鸾所做之事吗?那时我们都年纪小,一时兴起,便学着听来的江湖中人行事,创立了青鸾教,我的名字正好叫青鸾,所以,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做了教主。”想到曾经开心的往事,林青鸾笑起来,岁月在她的眼角已留下了浅浅的痕迹,却也没有过于苛待于她,虽然韶华已逝,却依旧是一个风韵十足的美妇,也难怪独孤怀信如此痴迷于她。 “那,世上可有漫舞、翠楼,良人?”凤歌问道。 林青鸾轻轻摇了摇头:“除了良人,别的,我都不知道。” “那,良人是谁开的什么店吗?” “哈哈,不是,良人,是指丈夫,她也当真得了一个举世无双的好丈夫。大恒国现在的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曾在边关监军,与洛思瑶妹妹相识,后来,便迎娶她做了太子妃,现在,已经是大恒**仪天下的皇后了。” 凤歌方才听她说洛思瑶,只觉得耳熟,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思瑶,那是母后的闺中小字,在宫中,人人都称她皇后娘娘,自己称她为母后,落在纸上叫昭德皇后,谁还记得母后原来到底叫什么名字。 原来母后说她认识青鸾教左使,是这么认识的,她自己根本就是青鸾教里的人,竟然不说! 转念一想,母后做事,虽然都是霹雳手段,但从来都是讲道理有逻辑,她没有说,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只说与左使相识,想必也是不想与其他人搅上关系的缘故。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既然母后不想让自己知道,那就不要把自己是洛思瑶女儿的事情说出来了,万一母后欠了她们很多债,她们要母债女还,那也是麻烦事一件。 年过三十的人,心底里又装着太多的事,平素绝不会宣之于口,始终闷在心中,一到安全的地方,打开话匣子,就关不上了,在林青鸾和梁晶晶的对话中,凤歌听出了,她们竟然也是寒山铁骑的旧部。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寒山铁骑,竟然还有一支女子组成的斥侯部队。”凤歌不由感叹。 梁晶晶昂首扬眉:“那当然,大恒女子个个巾帼不让须眉,斥侯要的就是胆大心细,能画会写,许多女子都可以胜任,再说,有利器骏马,就算比力气比脚程,女子也不会输!” 话语间满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与自豪。 “可惜……”林青鸾的眉宇间悲伤之色一闪而过,“对不住,小妹妹,听我们两个老太婆说这些陈年往事,听烦了吧?对了,你娘亲是谁呀?” 听见面前的两个女子是寒山铁骑的旧部之后,凤歌哪里还敢说自己是大公主,皇家与寒山铁骑的往事至今都是一个禁忌,现在自己在这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她俩别一激动,把自己给大卸八块,做成人肉包子了。 因此,凤歌扯了一个谎:“我娘亲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说意外遇到了左使,得到了她很大的帮助,还给了这块飞燕令,说如果我有事,就可以去找她帮忙。” 一个开青楼的人,能帮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什么……看着凤歌言辞闪烁,明显不想提的样子,林青鸾和梁晶晶都往某一个糟糕的地方想了。 的确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两人也心照不宣的避开这个话题。 “那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从大恒国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林青鸾问道。 凤歌连眼睛都不眨:“我是家中长女,父亲说要将所有的家业将来都交给我,所以,要让我自己出来历练一番,多见见世面,多结交一些不同的朋友。” “也就我们大恒国有这样的父母了,放眼东方大陆,哪国的皇族不是玩命的一定要生个儿子出来等着继承皇位的,哼,女儿有什么不好,女儿有什么不如儿子的。”梁晶晶大声说。 凤歌觉得她似乎对这事特别在意,不由问道:“梁姐姐,以前莫不是受过什么刺激?” “我爹是北燕人,在我出生之后,他就看我特别不顺眼,娘亲在生我的时候,产婆就说这一胎伤了身子,不能再生了,那个混蛋禽兽就说,如果不能生个儿子,他就要把我娘休了,重新娶一个进来,一定要生一个嫡子。呵呵,嫡子,他以为他是谁,皇帝吗?”梁晶晶继续笑着,却是红了眼圈。 “我爹一有不顺心,就会打我娘,可是啊,我娘还是深爱着他,她还叫我也不要怪他,说他以前不是那样的,曾经也是把她捧在手心上呵护,家里穷得只剩半块馒头了,也会让她吃。我娘嫁给他,不图别的,就图我爹对她好。呵呵,对她好……被打得半边脸都是血,也叫对她好?那个混蛋禽兽那样对她,三年之后她还是拼命为他生下了第二胎,是个男孩,可惜,胎位不正,难产了三天三夜,最后……一尸两命。一个月后,我爹就另娶新人了。” 再后面的故事,就是很传统的后妈与前妻女儿的故事,巧的是,这个后妈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家里太穷,便将刚刚十三岁的梁晶晶送给邻村的傻子当老婆,用傻子家给的彩礼钱,为小儿子娶妻做准备。 那个傻子不懂人事,村里的小混混便教唆傻子用各种不堪的手段折磨她,白天下地干活操持家务再累,她也没有抱怨,每当夜幕降临,才是梁晶晶苦难的开始。 甚至还有登徒子,伺机窥视她的一举一动,旁边一没了人,便追上来动手动脚,其中有个人是族长的儿子,也想占梁晶晶的便宜,被梁晶晶用石头砸了个头破血流。 有一天傍晚,傻子不小心失足掉在湖里淹死了,梁晶晶还没有来得及庆祝解脱,村里的族长就过来,说梁晶晶与外人有奸情,是她伙同奸夫,把傻子推到湖里淹死的。 当场几个壮汉便过来,将她绑起来,扔在破废的屋子里,第二天一早,便要被浸猪笼。 就在那天晚上,族长的儿子又来了,他嘻皮笑脸,说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也不用装什么贞洁烈妇,不如陪他好好爽一爽。 他差一点就要得手了,只是差一点。 那一天,北燕军队趁夜攻击了边境上的村庄,梁晶晶所在的村庄,也没有幸免,族长的儿子受到惊吓,狂奔出去,被北燕人一刀劈成两半,村里其他的人也都被杀了,最后,他们还点燃了房子,被绑结实的梁晶晶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旁边的房子被点着,火焰顺着连在一起的稻草屋顶烧过来,原本已经破旧不堪的屋顶很快被烧塌,火星崩到梁晶晶身边的枯枝上。 几乎已经感受到火焰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梁晶晶闭上眼睛等死,没想到,却听见有人喊:“这里还有个活的。”接着便被人一把抱起。 “刚刚跑出去,屋顶就塌了,变成一片火海。”梁晶晶说起这么令人感到后怕的事,却一点也没露出害怕的样子,嘴角反倒还带着甜蜜的微笑。 凤歌轻笑:“那个抱你出来的,不会是黄雕吧。” “咦,你怎么知道?”梁晶晶有些惊讶,很快又释然:“你这个聪明的小丫头,猜对了。” 林青鸾笑道:“你和黄雕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正果?” “我不会再与任何人结婚了,”梁晶晶说得轻轻松松,望着红芳阁的屋顶,“有缘则聚,无缘则散,何必一纸婚书将人缚在一起,我这把年纪了,对于这些,早已看透。” “呸,什么你这把年纪,我还比你大两岁!我今年刚十八!”林青鸾呸了一声。 梁晶晶笑道:“青鸾姐自然是不同的,青春永驻,红颜不老!千秋万载,永享仙福。” “怎么说得跟个邪教似的。”林青鸾又呸了一声。 “罢了罢了,我看你也是心思活络的很,记得原来还有个北燕人对你挺不错的,你是不是喜欢他?” “就算今天十八,嚼上一天这种家长里短的八卦,明天就八十啦!”梁晶晶说完,笑着躲开了林青鸾的一击。 凤歌看着她俩就好像亲姐妹一样的胡扯,心里很是羡慕,她自己虽然兄弟姐妹不少,但是没有一个人敢跟她这样说话,彼此间说话跟金殿对奏似的,彬彬有礼却生疏的令人感到心底发寒。 有些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也会跟她没大没小的笑闹,但是很快,就会被他们的亲娘又是道歉又是赔罪,然后带回宫中好好的教训一通,等他们再次被放出来的时候,也变成了毕恭毕敬的木头桩子。 “对了,那个北燕人,高真北,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凤歌的意思是今天有没有见过她,林青鸾却说:“看见了,昨天我看见他和北燕使节团的人说话。” “北燕使节团的……一个特别高的胖子吗,叫也速该的那个?” “不是,也挺壮,名字挺长,叫安什么瓦沙,听说他是使节团的负责人,说来也奇怪,他对高真北的态度,很客气,好像下属对上级那样。” “今天呢?” “今天没见着,门给你带来的人踢坏了,一早就忙着找木匠过来修呢。” 咳……说到这,那就很不好意思了,凤歌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那个,修门要多少钱,我付。” “你付?还是宁亲王付?”林青鸾笑道,“小妹妹,你还是挺有手段的,连这西夏里最有权势的亲王都被你治的服服贴贴,你要不要去见见皇帝,说不定你就会变成西夏皇后了。” “西夏皇后还不如大恒的大家闺秀过得更舒服,我只是来西夏见见世面,顺便倒一些兵器回去卖,能赚一点是一点,也好让我家里人看看我的能耐。至于皇帝,我可不想见到他。” *** 有些话,不要说那么早,说太早,就会出现被自己说过的话打脸的事情。 比如现在…… 凤歌处理完外面的事情,便回到宁亲王府,却迎面撞见李云清,他睡了一会儿,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只见他已换上了一身朝服,对凤歌说: “还得请公主殿下随我一同入宫。” “为什么?” 凤歌此来西夏,并非持节而来,而是偷偷摸摸,连通行令都是假托他人身份弄来的,说难听就是非法入境,这样的身份在亲王府闹腾已经算是顶了天了,哪里还敢招摇过市进皇宫?这也太不给西夏人面子了吧。 李云清扬了扬手中装着风灵草的铁盒:“整个东方大陆唯一的一株可以克制风灵草毒性的霞絮在公主殿下这里。” 想想也对,而且,凤歌也不想把自己塞过鼻子的东西拿出来再给别人塞,感觉上有点接受不了。 凤歌问道:“我以什么身份去?” “公主殿下即是白龙鱼服而来,那也不便亮明身份,何不继续以璇玑才女之名入见?” 走在外皇城与内皇城之间的夹道上时,凤歌忽然觉得自己那位表兄凤安年的确是很有才,亏他急中生智,想出个璇玑才女这个名号,仔细数数,这个名号已经用来招摇撞骗好多次了。 进宫之后,由凤歌亲自将风灵草放入药汤之中,再由太医看顾小火炉炼制。 李云阳在御书房接见了李云清和凤歌。 御书房的桌椅不像金殿御座那样的高高在上,不可接近,一张桌上堆满了奏折与书籍,凤歌这也是头一回见到除了自己父皇之外的邻国皇帝。 李云阳只比关林森大一岁,看起来却是虚弱而苍白,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眼神中却蕴着一股精采光华,好像能看透人心。 凤歌站在他面前,盈盈行拜见之礼,李云阳听说她是大恒有名的璇玑才女,前来大夏是为了游历,顿时心生结交之意,免其礼,并赐座赐茶。 从凤歌这一路的见闻说起,渐渐谈到了国计民生,话题越来越沉重,好在李云阳身体不佳,平日政事多由符太后操持,他对于政务的实际处理办法并不是太熟,只会纸上谈兵。 而凤歌不仅会纸上谈兵,还因为这几个月遇上了不少事,比起大夏皇帝李云阳反倒更有见地一些,一番侃侃而谈让李云阳听得津津有味。 看着时候不早了,凤歌本想告辞离开,不想李云阳却说:“王兄也难得进宫来一趟,正巧朕今日要宴请北燕使节团,也请王兄和戈姑娘一并参加。” “我?不太适合吧?”凤歌微笑道。 李云阳为什么要让一个大恒国的人,参加大夏国宴请大燕国使节的宴会?在大恒国的外交事务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奇景,还是大夏皇宫实在是太穷了,李云阳又想尽地主之谊请凤歌吃饭,但是又没钱,于是便借着宴请北燕使节团的名义,顺便把凤歌给请了,这样不掉面子,在太常寺那里也好走账。 事实上,是凤歌想太多了,不是每个国家的皇帝,都像她的父皇那样,面对唾沫星子横飞的户部尚书和太常寺帐本面前选择闭嘴认怂。 宴席开始,北燕使节团被邀请的共有十四人,坐在凤歌对面,凤歌身边只有一个李云清,北燕人好奇的看着凤歌,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什么身份。 “这位是大恒国的使者,戈凤。”李云阳是这样介绍的。 顿时,北燕使节团那十四人的目光,从好奇转成了杀气满满。 第六十一章 大夏的皇宫相比之于凤歌从小生活的大恒皇帝,装饰要简单许多,即便是专门用于宴请各国使臣的奉华殿,也只不过在石柱上多刻了些花草纹饰,处处都显出这个以铁和沙为立国之本的阳刚与硬朗。 凤歌觉得那些北燕人看着自己的样子像要把她生吞活剥,应该是与此处装饰风格有关,放大了对敌意的感知。 她知道现在如果自己出了任何事,关林森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些马上出现救她,因此,须得自己处处小心。 雄壮的鼓点声起,从缓而急,两队身材雄伟的男子次第而入,他们用舞蹈表现出大夏铁匠们通过辛苦劳作,最终得到神兵利器的过程。 在舞蹈的最后,舞者不知何时取来了纸张、毛皮、石块,捧在手中。 站在队首的两人,手中各自握着一把装饰华丽的短匕首,将纸张、毛皮、石块一一削开,凤歌知道这是最后的试剑,不由想起上回在石岩那里看着他误劈天星石,忍不住嘴角弯起。 最后,分别站在凤歌和北燕使节团团长安西瓜尔面前,齐声说道: “大夏国最尊贵的客人啊,感谢铁与火的大神将你们带来这里,贵国是大夏国最好的友邻,贵宾是大夏国最好的朋友,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说罢,两人恭恭敬敬弯下腰,双手笔直伸出,将匕首递出。 看这样子,应该是要接过来,凤歌偷偷看了一眼对面的安西瓜尔,他很淡定的接过了那把匕首,凤歌也就伸手拿了过来。 两队舞者又依次退下。 坐在大殿正中的李云阳开口了:“这把匕首的材质使用的是我大夏最优势的铁,由最好的铁匠精心打造而成,方才各位也看见了,端得是吹毛断发,削金切玉,朕在这里可以说,这是天下最好的匕首了。” “这把匕首曾经由东宁人卖往海外,一把就要三千两白银,今天在这里购买,不要三千,也不要两千,更不要一千,九九八!只要九九八!绝世好匕首带回家!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只收成本价。” 凤歌看着手上这把匕首,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李云清,压低了声音:“贵国皇帝,还真是辛苦,每回接见外国使臣,都要来这么一次?” “嗯。” “每次都能卖掉吗?” “北燕使臣一直都很积极的购买,贵国么……总是讨价还价。”李云清对这件事见怪不怪,已经很习惯了。 “所以,一般这把匕首,能还到多少钱?” 凤歌觉得如果强硬的拒绝,对两国邦交可能会有所影响,可是人家开什么价,自己就出什么价,这也太傻了。想她在涵凉殿读书的时候,可是在出名的冷血太傅手下读书,都敢对太傅留的作业讨价还价。太傅要她每天交一万个字的临贴,她都没老老实实真的交过。 李云清犹豫了一下,身为大夏亲王,帮着大恒国的公主讨价还价,算不算是吃里扒外?会不会被当成卖国贼? 那边安西瓜尔已经痛快的命人回去拿钱了,凤歌哪里有钱,她一个月也就五十两的生活费而已,而且……她根本就不是什么使臣,甚至皇帝和对面的北燕人都不知道她是恒国的大公主,就算拿不出钱来,也不算丢了大恒的脸啊。 对!为什么要买!不买! 凤歌刚刚下定决心,抬起头,想说出自己的心声,却迎上了李云阳那期待的眼神:“戈姑娘对这把匕首可满意?这把匕首装饰华丽,如天上星斗,与姑娘相映成辉,正合姑娘的璇玑才女之名。” 一个病弱少年那期待的眼神。 一国皇帝那亲切示好的态度。 还有那把华彩非常,质量的确也真不错的匕首。 谁能拒绝的了! 凤歌可以拒绝的了。 期待的眼神,在宫里见太多了,那些做错了事受罚的宫女,哪个不是一身柔弱的样子,眼中闪着期待的光。 至于皇帝亲切示好的态度,都是套路!你一个十七岁的黄毛小子,嗯……黑毛小子,能有我父皇尊贵吗?每次父皇的亲切示好,从来都不是白做的,最差也能把丹凤殿小厨房里最后一块烤肉给骗走。 至于质量不错的匕首…… 凤歌笑盈盈的说:“多谢陛下美意,我已经有一把一样的啦,如果再多一把,小女子身形单薄,只怕拿不住。” “哦?天下竟然还有比这更好的匕首?”李云**本就不相信,对自家的东西充满自信。 面对李云阳的质疑,凤歌平静如常:“不错,不知陛下可有兴趣看看?” 怎么可能没有兴趣!李云阳的眼眶里都快伸出手来了。 凤歌望着大殿之外肃立着的太监:“入殿之前,随身兵刃留在外面了。” “快快快,拿来。”李云阳一阵催促。 落月刀很快就被送来,凤歌伸手取过,拿在手上,却皱起了眉头:“这不是我的刀。” 外表看起来的确很像,但是刀鞘上原本镶着的珠宝却都变成了普通的石子,就连黄金铸成的吞口,也被换成了普通黄铜的。抽出刀,果不其然,刀身也变成了市面上十文钱一把的水准,就算是庖丁拿着它去杀鸡,只怕都要费一番功夫。 被掉包了,在大夏皇宫之内,谁敢掉包? 会是李云阳吗?为了卖出他的匕首,而用这种卑鄙的手法? 还是北燕人安插在宫中的卧底?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偷一把刀? 凤歌脑中转了无数个念头,李云阳还等着看她所说的神兵利器,却听见凤歌说这刀不是她的,李云阳下旨传今日负责守卫大殿的统领过来,向他询问此事。 那统领一口咬定今日有贵宾前来,因此守备比平日更加禁严,绝对没有宵小出没,他也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这里所有执守的人绝不会做出调包之事。 李云阳转头看着李云清:“王兄,方才戈姑娘解剑之时,你是否看见了?” “我没注意。”李云清就事论事。 现在凤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手中这把刀并不是她在殿门口留下的那一把,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刀子被人调了包。 她秀眉微蹙,若那刀是自己的倒也没什么,偏偏是金璜借给她的,要是就这么丢在西夏…… “哈哈哈,大夏国的陛下,您还是不要为难她了,您看,她脸都红了,只怕是手头不方便,拿不出这么多银子来,故意说的一个借口吧。这两把匕首都很不错,不如,就请这位大恒国的璇玑才女,把她的购买名额让给我吧。”安西瓜尔大笑道。 他说的,正是李云阳心里想的,这样一个小姑娘,身上大概是真的没有钱,既然北燕人愿意买,那也没什么损失。 “如此甚好,来来来,尝尝我大夏最有名的一道菜。”李云阳正说着,有四个壮汉抬着一只巨大的铁盘进来,铁盘中搁着一只完整的骆驼,十分巨大,背上还有两座**,凤歌听说过这种动物,却从来没见过,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挺熟。 “戈姑娘可知道这是什么?”大恒国没有沙漠,也没有骆驼,李云阳有心想要卖弄一下,却没有注意到李云清不忍卒看的低头,假装看菜。 “骆驼,善于在沙漠之上行走,一次吃饱喝足能顶很多天。不惧风沙,不惧干渴,世间有两种骆驼,其一为双峰,多见于大夏。其一为单峰,东方大陆并不多见,据说有人在波斯见过。”凤歌看着那个庞然大物,心中想的却是这么大的个头,一定不好吃。 原来她认识,想在她面前显露一下见识的李云阳有些失望,嗯,不着急,还有后手。 “戈姑娘以前吃过吗?” “吃过驼峰,也喝过骆驼奶。”说到这里,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那是西夏使节团前来大恒时,带给皇帝的礼物,当天晚上兴高采烈的父皇就吩咐御膳房把那块驼峰给炖了,凤歌有幸分到一块,驼峰吃起来就是一整块肥腻腻的板油。骆驼奶就更可怕了,第一口还没有什么感觉,第二口,一股浓烈的草味在整个味蕾里爆开,而且,还不是在大草原上沐浴着阳光雨露的那种青草香气,而是割下来之后放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捂出来的可怕气息。 总之,对于骆驼及其相关产品,凤歌都没有好印象,看这李云阳如此兴高采烈的样子,不会真的是要把烤全驼当做压轴大菜分给贵宾吃吧? 现在逃席还来得及吗? “不愧是璇玑才女,见多识广。”李云峰由衷的称赞,他站起身,走向烤全驼,有人手持银盆侍立一旁,李云阳净手,取刀,割开了骆驼的肚子。 原来那骆驼的肚子里,还有一只烤羊。 烤羊的肚子里还有一只烤鸡。 李云阳用银刀,从烤鸡的肚子里挑出了一只被鸡油浸透了的鸡蛋,然后……他的神色微微一僵,又向被划开的鸡肚子看了一眼,凤歌看得清楚,里面空空荡荡,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大夏皇帝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好像魂魄出窍一般。 “他怎么了?”凤歌低声问着身边的李云清。 此时李云清的神情也更不好了,他低声道:“里面,明明应该有两个蛋的啊。” 换刀的,偷蛋的,这大夏王宫之内,也是精彩的很啊。 “少放一个鸡蛋有什么要紧的?”凤歌不解。 在鸡窝里的鸡蛋丢了十个八个也不要紧,在大夏国宴上丢失了一个鸡蛋,那可是非常不得了的大事了。 李云清低声道:“这道菜是大漠之上最为隆重,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才会上的菜,那只蛋最是吉祥如意,从来都只给贵客享用,往日宴请外国使臣,都是给使节团的团长,但是,这一次,有你在……” 这只蛋无论是给北燕使节团还是给凤歌,都会是一个大麻烦。 对面坐着的安西瓜尔显然是早就知道这只蛋代表着什么意义,他一双眼睛就盯着李云阳,等着最后的决断。 没有人说话,在场所有的人都屏息凝神等待着。 此时,从大殿之外传来一个女子威严的声音:“再等下去,菜就要冷了,还不快将吉祥蛋奉与贵宾?” 众人齐齐望向门外,有一****在一众宫娥的簇拥中走进奉华殿,宫娥见了李云阳,下拜行礼,李云阳又向****一躬身:“母后国事繁忙,怎么来了。” 原来这不是旁人,正是李云清与李云阳的生身母亲符太后。 她的目光扫过凤歌,又扫向北燕使节团:“听闻两大友邦皆有使者到来,怎能不到。” 说罢,再次催促:“快请贵宾吃下吉祥蛋,冷了便吃不得了。” 竟是要逼着李云阳马上做出决断。 听说符太后曾与大恒人生下了李云阳,但是自她入主西夏后宫,至摄政以来,整个西夏对大恒都是付钱收货的银货两讫关系,倒是与北燕之前关系密切,也不知是不是那位前夫给符太后留下了非常糟糕的回忆。 只不过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件事,这几年来西夏对大恒派来的使者也是以礼相待,从来没有怠慢过。 凤歌心念转动,看来烤全驼里只放了一只吉祥蛋是符太后的主意,逼着李云阳当众表态。 看得出来,李云阳现在处于两头为难的状态,坐在凤歌身边的李云清,刚想站起来替弟弟解围,符太后的脸转过来,冷冷的扫过李云清的脸,凤歌明显感觉到李云清全身一抖,又老老实实坐了回去。 “弟弟啊,自求多福吧。”李云清充满同情的看着现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弟弟,这个病弱的少年看起来好像要被灼热的目光烧死了,凤歌从他的眼中看见了第一次临朝听政的自己,那个时候,自己不知天高地厚,对兵部尚书冯瑞慈提出的抚恤老兵的方案进行质疑,却被冯瑞慈一条一条列出来的数据压得根本无还手之力。 父皇只是笑着说大公主年幼无知,对国家大事自然不如列位臣工知晓。下朝后回到后宫,又被母后叫去教训了一番。虽然后面她才知道,父皇就是想让她多说,让那些大臣将理由一件一件抛出来,父皇只要在一旁听,就可以发现这些事情是否存在着弊病,如果没有,就统统推说“小孩子不懂事”,可怜凤歌小小年纪替父皇背了多少黑锅。 虽然现在她并不知道符太后是否也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计划,不过很明显,李云阳就是当年的自己,这个锅,他背定了。 算了,同是天涯背锅人,就助你一臂之力吧。 第六十二章 李云阳背后的冷汗不断冒出,汗透重衣,只觉得双腿沉重如千斤,忽然听见哥哥李云清的声音:“戈姑娘,你怎么了?戈姑娘?” 只见凤歌单手扶额,一双秀眉紧紧绞在一起,眼睛微闭,双颊上浮现出不正常的红色,李云阳吓了一跳,忙召来御医,经过一番诊治,御医向李云阳回禀:“陛下,这位姑娘并无大碍,只是不胜酒力,醉了。” 原来……只是醉了? 李云阳心中大石落下,命人将凤歌送到一旁的偏殿里休息,大恒国唯一的代表离场,这里又没有其他人,那这个吉祥蛋,自然是放进安西瓜尔的盘子。 虽然最终那唯一的吉祥蛋还是放在北燕使节团这一边,但是,得来的方式却与他们原先想好的不一样,安西瓜尔并不是那么高兴,却也没有其他办法,欢迎宴结束,北燕使节团告辞离去。送走了北燕人,李云阳正要去偏殿探视凤歌,半路却被符太后拦住了,将他拉进了偏殿旁的一处暖阁中,符太后冷笑着看着他:“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是不是!” 李云阳小声嗫嚅道:“母后,北燕人连年买入我们的兵器,可是三年前的那笔货款都没有跟我们结清,我们为什么还要这样巴着着他们?” 符太后瞪着他,片刻之后,轻声叹了口气:“我就是把你保护得太好了,才会什么都不知道。” “北燕人的大军现在就在边境上,说是要与恒国对峙,但是,只要稍稍偏一些,就是我大夏国的地界,而且在边境上,有我们五座最好的铁矿山,如果就此被北燕人夺去,将来我们大夏要如何自处?” “若北夏人当真打过来了,朕当御驾亲征,就算死,朕也绝不将国土让出一分!”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李云阳的脸上,又重又疾,李云阳被打得跌坐在地上,他捂着被抽红的脸,震惊的看着符太后。符太后平日里虽然也是横着走,但从来没有真的对他动过手,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符太后指着他的鼻子:“我当初生你的时候,差点连命都没了,难产三天三夜,你父皇想要保大不保小,是我硬挺着一口气,将你生了下来。后来你生下来就被封为太子,多少人眼红,盯着想取你性命,是我,不眠不休,你的每样吃食,都是我亲手做了送给你吃,你的每件衣服,都是我亲手检查,才会送给你穿。整整操心了十七年,你竟然可以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张口就是亲征,就是死,你的命只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死了,母后怎么办!你死了,大夏怎么办!” 坐在地上的李云阳,慢慢站起来,看着符太后,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当然记得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人送给他一颗糖,他失手落在地上,被养的小狗狗叼了去,结果那只小奶狗很快便口吐鲜血,暴毙当场。他抱着小狗哭了很久,当时还是符皇后的母亲抱着他,整整安慰了一夜,告诉他,将来一定要这些想要害死他们的人付出代价。 之后,符皇后果然权势日盛,将毒糖送给他的柳妃被赐白绫,想要将他推下水的燕妃被斩立决,那一个个曾经的敌人,在母后的铁腕之下,消失无踪。 亲身经历了这一切的李云阳,对母后即敬且畏,一切行为举止,都依符太后的意思行事,直到他登基后,查阅了这许多年来大夏与北燕的往来帐目,发现北燕欠了大夏好大一笔钱,却始终没有要还的意思,才派了使臣往北燕一趟,明着是正常的国事访问,交流感情,暗着是去催账。 没想到北燕人热情的招待了使臣吃喝,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到最后送了几车毛皮与肉干让使臣带回大夏,就当欠钱的事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一次不成,第二次,宁亲王李云清借着送妹妹往北燕联姻的机会,亲自去了一趟,结果北燕人又是热情的献上歌舞,又是热情的端上了酒菜,就是不还钱,李云清着急了,直接问什么时候还钱,北燕人却说不要着急,都是儿女亲家了,难道还能欠你们钱不成? 如今已经有三年了,在李云阳手中卖出去的第一批兵器,至今连一文钱都没有收回来。那批兵器,用得还是最好的铁矿,用了最好的工匠,不提工钱,光是铁矿的价钱,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这怎能叫他不着急? 李云阳知道整个东方大陆最厉害的军队就是北燕军,就算是大恒也挡不住如幽灵一般,来无影去无踪的北燕人,但是大恒的优势则是位置的优越性,气候适宜粮食生长和聚集财富,虽然北燕人这么厉害,但是他们所居的草原,气候不稳定,到了冬天,就有暴风雪灾害,存不下粮食,到了夏天又得急急奔回草场,家里的羊啊马啊一下崽,根本就没心思打仗。 从帐目上看,大恒这些年从大夏也不少兵器,而且都是现银付讫,从不拖欠,连续有三代皇帝了,都是如此,这样有信用的客人,哪个商家不喜欢呢。 北燕人这么嚣张,不肯按时还钱不说,每年还都要买一批新的兵器走,不卖不行。在李云阳十四岁刚刚登基那一年,北燕人的订单又来了,他找了借口想推脱,结果北燕使节团就来了,那一次的接见,差点把他吓尿了裤子,使节团的人个个身材高大,不怒自威,一个眼神就好像能把人给杀死。 后来他才知道,那次使节团的团长是在北燕有“战神”之称的右云亲王高舒翰,带来的那些人,都是杀人无数的北燕先锋官,嗜血凶狠。 这些人哪里是使节,根本就是打手。下了新订单,也并不会把以前的旧账给清了,只是会还一小部分,意思意思。年少的李云阳又感受到了被武力压制的恐惧。 北燕死也不还钱,还不是因为有恃无恐,军力强盛也不怕债主上门,何况大夏所有男人的心思都在研究新的兵器和制作新的兵器上,把男人骨子里那点好战斗狠的心思,都留在铁匠工坊里用来抡大锤了。 所以,李云阳决定要与恒国联手,这样就可以不再害怕北燕人的势力,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如果他直接派使节送国书到大恒国都示好,那就是明摆着要跟北燕翻脸。 前几天他听说哥哥的府上来了一个大恒国的女子,气质高贵相貌出众,他便想着让这个女子冒充一回恒国的使节,试探一下北燕人的态度。 正巧李云清要送风灵草进宫,他便与哥哥商量,将计就计,把凤歌给请到了奉华殿,以试探北燕人的态度。 北燕人果然要炸了,符皇后冷声问道:“你知不知道,她的那把刀在哪?” “刀?她真有一把宝刀?” 符皇后对这个徒有热血却没什么脑子也没什么本事的儿子快要绝望了:“守卫奉华殿的人里,混入了奸细,你都不知道,你还想试探北燕的态度!你这是找死!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奉华殿?因为我的桌上,突然多了一把刀!” 太后寝宫的桌上,平白就多出了一把刀,虽然那把刀镶满了宝石,但是抽刀出鞘,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气,说明了它就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可以用来杀人的利器。 来人已经不见了,只有一张纸条被压在刀下,上面草草写着:敢与北燕为敌,此刀就会搁在脖子上。 符太后不明所以,着人打听之后,才知道李云阳竟然敢把恒国人与北燕人放在一处开宴,而且那个恒国女子身边还坐着宁亲王李云清,这简直就是摆明了要与北燕翻脸的态度啊! 就算没有人留刀寄柬,若是符太后知道奉华殿里是个什么情况,她也会马上赶来,阻止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儿子把整个大夏往火坑里堆。 好在这位恒国的姑娘适时的昏倒,让自己这个优柔寡断的儿子少了一点压力。符太后心中对凤歌有十二分的感激。 看着一脸茫然的小儿子,符太后轻轻叹了一声:“罢了罢了,这样的国家大事,以后你还是边学边做吧,早知应该学恒国储君的临朝听政制度,早早的让你上殿,让你多学习学习,再继位,那便好了。” “如果母后想要这个位子,我这就让出就是了!”李云阳被母亲一通责骂,脸上挂不住,硬梆梆地顶了一句,符太后听了不由一愣,很想再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一耳光,看着他那瘦弱的身子,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待符太后走远了,李云阳才走到一旁的偏殿寝室中。 此处偏殿平日是他接待外国使节前更衣休息之所,陈设十分简单,只有几样简单的家具摆设,李云清坐在一旁铺着软垫的泰山椅上,静静的看着手中的一本书。 凤歌卧在床上,窗外的光打在她的脸上,雪白的肌肤显得晶莹而饱满,一道弯弯柳叶眉,在阳光之下显得颜色略浅,黛如远山,方才红得不正常的脸颊现在已经恢复了肌肤原有的粉色,挺直的鼻梁下那张小小的淡红色菱唇自然下垂,更有一种少女的娇憨感。 她的身上盖了一条薄薄的毛毯,整个人直直的躺着,看起来十分恬静。 见他进来,李云清起身见礼:“陛下。” “这时没有外人,大哥不必如此客气。”李云阳摆摆手,望着躺在床上的一动不动的凤歌,“她怎么样了?” “没事,喝了醒酒汤,御医说休息休息就好,看起来她平时很少喝酒,小阳,你真是胡闹啊!”李云清深深叹了一口气,他带凤歌来送风灵草,真的完全只是因为现在除了她手中有霞絮,可以避开风灵草的毒,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帮忙。 但是没想到,他一心要救的弟弟,竟然把她叫去了奉华殿,甚至都没有告诉自己,奉华殿里有北燕使节团的人坐着。 李云清知道弟弟登基之后,一直想要摆脱北燕人的控制,希望与恒国结盟,本来他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将凤歌的真实身份告诉弟弟,犹豫到最后,他决定在送完风灵草之后,再将此事告知,没想到,李云阳一见到凤歌,就说要请她吃饭。 这饭一吃,就吃到了奉华殿。 如果不是凤歌急速大口的饮下了整整一壶酒,显出酒醉不支的模样,只怕那吉祥蛋的事,就没个了局。 现在,李云清决定,绝不把凤歌的真实身份告诉李云阳,只是个恒国人就能让他不知道东南西北,要是知道凤歌是恒国的储君,怕他不是现在就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立马对北燕宣战。 李云阳一听,连哥哥都要教训自己,忙指着自己的脸:“你想说的话,母后刚才已经替你说过了,不用再重复。” “母后的手劲还是一如即往的大啊。”李云清分明看见他脸上隐隐有五个手指头的红印子。 “大哥也挨过?”李云阳找到了同病相怜的人,忽然有些激动,想要大哥分享一下经验。 李云清令他失望的摇了摇头:“我当初与母后在恒国的时候,日子过的很苦,家里大小的事情都要操心,我即没有空胡闹,也没有空耍脾气,有做不完的事要忙,母后又怎么会有空打我。” “……”李云阳撇撇嘴,“给你一说,我好像一个纨绔子弟。” “不是好像,就是。”李云清完全没有要给已经登基做皇帝的弟弟一点面子的意思。 李云阳脸上有些挂不住:“大哥,好歹我也是个做皇帝的人了,能不能别这么直白?” “母后一直觉得隔壁恒国的教育方针挺好用,只是没来得及用上,你就已经登基做了皇帝,幸好还没亲政,应该还来得及,不如就照恒国皇帝教育储君的方法来教育你好了。” “什么教育方法?” “就是折腾你、嘲笑你、讽刺你、鄙视你、唾弃你,把你所有想做的事都破坏掉,然后你就会动心忍性,增益你所不能。”李云清很高兴的看着李云阳的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黑。 “咱们大夏国有大夏国的规矩与传统,何必总想着跟这学跟那学,你说是不是?” “师夷长技以自强。” “大哥真厉害,出口成章啊。” “多读读书,你也可以的,这本《君主论》就挺好,很适合你,看完以后,写不少于五千字的心得体会。这不是我说的,母后刚刚来过,这是她让我转达的。” 李云阳看着那本不厚不薄的一本《君主论》,苦着脸,也不知道大哥说的是真还是假。 此时,躺在床上凤歌微微张开眼睛,李云清看见,笑道:“醒啦?” 第六十三章 刚刚醒来,凤歌有些茫然,她的记忆停留在看见李云阳为了分配吉祥蛋而烦恼,为了帮助这个与自己境遇有些相似的小皇帝,她急速喝了几口酒,然后酒劲上涌,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以前宫廷大宴,父皇母后也从来不让她饮酒,她最多也就是喝一些甜甜的果子酒,这是她第一次喝这么多的烈酒,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子。 凤歌以前听说醉了以后,会干出很多奇怪的事,比如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光,在天地间狂奔。 她偷偷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嗯,衣服穿得好好的,没事。 又比如有人会写很多很多诗,写得很好很有气魄。 她小声问道:“我有没有写什么?” 李家两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显然就是没有了,凤歌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有人喝醉了以后会打醉拳,不过从自己那些力气来看,就算打醉拳了,也不会有人受伤,她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看来也没有把奉华殿给拆了。 “我有没有说些什么不该说的?”现在来看,自己能做出最糟糕的事情也就是胡说八道了,比如不小心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什么的。 李云清摇摇头:“你就只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什么事也没有做。” 呼,那就好,凤歌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又后怕起来,原来自己的酒量竟然是这么的差,才几口就人事不知,跟被下了迷药一样,看来下次,连酒都不能喝了,免得被人抬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的刀找到了,在母后的寝宫里。”李云阳低声说,将符太后方才带来的落月刀放在桌上。 什么?为什么在奉华殿门口解下的刀会出现在太后寝宫里?凤歌不解的看着李云阳,难道这是大夏皇帝强卖兵器的套路之一? 顶着凤歌的眼神,李云阳想解释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只能彰显出大夏皇宫的戒备实在太松,自己这个皇帝当得实在太无能,于是哼哼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一句:“休息好之后,就麻烦大哥把她一并带出宫吧。” 说罢,飞也似的逃出了偏殿。 凤歌看着李云清:“贵国的陛下真是幸福,我若如此,早被母后打开花了。” 李云清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 离开皇宫的时候,已是傍晚,宁亲王府的下人早已备好了车马,在皇宫门口等待多时了。凤歌提着裙摆,踏上马车,李云清也跟着上来。 马车很大很宽敞,整个大夏,除了皇宫里的仪仗,再没有人可以用比这更舒服的马车了。 车夫的技术也很好,没有听见扬鞭,也没有大声的呼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从外面传来,虽然已经恢复了清醒,但是凤歌觉得还是全身无力,她笑道:“酗酒真是要不得,我现在身上还是软软的。” 李云清没有搭话,他神色有些奇怪,伸手想要推开马车的窗户,这一推,却没有推得动,原来这马车的车窗早已被人从外面钉死了。 他起身去推马车的车门,果然也是推不动,现在这马车里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也不知道会被人带到什么地方去。这辆马车的隔音也是极好,坐在车里,几乎都听不见外面传来的声音,想来大喊大叫也是没有用的,王都的街道上并没有像大恒那样有许多巡逻的士兵,普通百姓这会儿也早已回家,街上就没什么人。 凤歌低声说:“我们出了皇宫之后,这马车就径直向东,路过了一家卖脂粉的铺子,又向南走到现在。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一处民宅。” “你怎么知道?”李云阳惊讶于凤歌对王都的熟悉,凤歌轻轻一笑:“我认识一个朋友,记路很厉害,还会画地图,我不想输给他,所以,到了陌生的地方,有机会就会四处走走,记住那些路。”她顿了顿,苦笑道:“可惜记住也没什么用,我们也一样出不去。” 正说着,马车停下了,过了一会儿,车门被打开,一个冰冷的声音说:“出来吧。” 李云清先下车,接着,凤歌也从马车上下来。 这里一片荒废的宅子,李云清记得这里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住宅,后来这户人家发了财,举家搬去了恒国,这里的宅子也就再也没有人住了。 宅子很大,如果没有十几把弓箭对着自己的话,凤歌还是很有兴致去齐腰深的草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你们是什么人?”李云清打量着眼前的人,他们穿着黑衣,又都蒙着脸。 为首一人冷冷的说:“夏国想与恒国结盟,对付大燕,是不是?” 原来是北燕人。 “不,这只是本王的个人行为,与夏国无关。”李云清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让人抓着口实,哪怕对方是黑衣蒙面偷鸡摸狗没胆见人的货色也不例外。 为首的北燕人冷笑一声:“不必多说,你将这个恒国女人带进了奉华殿,就代表着夏国的态度。既然这样,不给你一点教训,还当我们大燕国的人软弱可欺!” 接着,他就说了一句话:“把这个女人杀了喂狗!” 唉,等等,发生了什么,凤歌眨巴着眼睛,不是说好了给李云清一点教训吗,关我什么事? 凤歌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池鱼,莫名被殃及的。 李云清被人拉到一边,那十几个弓箭手呈半包围之势将凤歌围住,每个人手中的弓都已被拉成满月的形状,就等着首领一声令下,将凤歌射成个刺猬。 “射!”一声令下,凤歌听见弓弦响动,长箭破空,她转过身,护住头,待这波箭雨结束后,她又站直了身子,抬手,三支天水碧便笔直飞出,将来不及反应的首领给射了个三个血窟窿。 眼见着首领轰然倒地,那些弓箭手都愣住了,他们愣住了,李云清可没有愣住。 他一手拉着凤歌,一手抽出凤歌挂在腰间的落月刀,干脆利落的将马车缰绳砍断。 “会骑马吗?” “不会!” “操!” 他拉着凤歌跳上其中一匹马,双腿一夹马腹,“驾”,那匹白马顿时向前狂奔。 马匹有向群性,一马带头,另外三匹马也跟着跑,徒步的北燕人哪有马跑得快,只是乱哄哄的搭弓射箭。 虽然驾车的马比不得那些绝世良驹,但是在李云清高超的骑术下,左闪右躲,那些箭都落在了他们的身后,接着,连北燕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路逃回宁亲王府门口,李云清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门口侍卫看着王爷与凤歌同乘一骑回来,神情狼狈,忙问道:“王爷,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被人追杀。” 自古以来,多少女子痴情的相信了一个男子对她说“放心,从此以后,我养你一辈子,保你衣食无忧”,怀着一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与一个男人相守一生,为他操持家务,为他养儿育女,为他变成黄脸婆,然后看着他迎娶更加年轻貌美的佳人,却无话多说一个字,只因连自己都是由男人养活,若是男人心中不悦,以“七出”中的嫉妒之罪将自己扫地出门,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只会被人嘲笑为悍妇的必然下场。 国与国之间何尝不是如此,什么只要你交出国之利器,从此以后由我保你平安。 平等的关系从来都建立在平等的力量之上,连自保都需要仰人鼻息,还指望谁会给你好脸色看。 偏偏当初大夏的那些大臣们,当真信了北燕人的话,认为军费耗资巨大,大夏有养军队的闲钱,不如投入在开发新的武器之上,可以完全不设防。 符太后当初被接进大夏后宫的时候,大夏后宫中已有近半数是北燕美人。北燕,不仅要控制大夏的军事国防,更想要让大夏的后裔从此与北燕有甩不开的血缘纽带,到时候,若是北燕美人的儿子坐上了皇位,北燕终有一日,可以将大夏并入北燕的版图中。 想得很好,只是大夏的子民们并不乐意见到这种事情发生,大夏有自己的传统与风俗,有些地方与恒国相似,有些地方与燕国相似,但相似,也仅仅是相似而已,并不是完全一样,比如大夏的豆浆就是甜的,燕国的豆浆就是咸的,大夏国的子民完全不能接受咸豆浆,也不能接受肉月饼,更不喜欢茴香猪肉饺子。 风俗习惯不同还只是一个方面,这些年北燕使节团到大夏国来,他们的态度根本就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而是宗主国对附属国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甚至还出现过几次喝醉的北燕国使节团成员**大夏国女孩子、拿了街边店铺的东西不给钱之类的事情发生。开始夏国的百姓还会向官府击鼓鸣冤,官府根本也不管,难得一有血性的知县想要将人抓来问一问,结果,人家很快就被手持皇宫特赦令的礼部接走了,反倒是想要处理此事的知县被贬官罢位。 长久的压抑之下,是等待爆发的火山。 只是,还没有等到时机。 李云清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他知道,在宫中有许多北燕人的探子,就连母后,他也不能确定她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符太后为什么会对北燕这么好,她在离开大恒之后,进入大夏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没有人知道,李云阳几次想要询问,符太后却总是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罢了,就算得不到母后的支持,现在抢先布局,也可以在李云阳十八岁亲政大典之后,马上就夺得主动权,若能得到大恒的盟约,那么,对抗北燕,也并非绝无可能。 李云清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股脑的说给凤歌听,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公主殿下不必现在急于回答我,本王也明白,大恒不愿意马上与北燕为敌,大夏也是,只不过北燕欺人太甚,若是贵我两国可以结下盟约,那么,区区北燕,也不过手到擒来。” 凤歌低垂着眼眉不语,接着她才长长的叹了一声:“你可知,北燕已经与东宁有了往来?” 李云清愣住了,那个从来都只关心怎么在海上捞钱的国家,居然也与这个可怕的敌人有了往来?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他知道凤歌一定是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才会这么说。 东宁国,那个靠着海上贸易发家致富的国度,比起大夏国靠卖苦力赚钱,冒的是变幻莫测大海的危险,除了人命之外,付出的成本不高,得到的收益不低,北燕若是连东宁国也拿下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有抛弃大夏国的意思,转而从东宁国得到金钱方面的支持了。 在东方大陆上的四个国家,现在已经变成了互相撕扯不开的乱局,李云清只觉得心烦意乱,口干舌燥,将手中已经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绝密的消息,说北燕将会在边境与恒国开战,而恒国之中,有某个位高权重的人,已经与北燕达成协议,愿意将边境四城拱手相让,换得恒国皇廷易主。如果连恒国都变成了亲近于北燕的国家,那么大夏则危在旦夕,迟早也会被纳入北燕的版图之内。” “因此,我才会冒险进入恒国……”说到这里,李云清自知失言,想收回,也来不及了,凤歌听得明白,不由一笑:“原来如此,我说那林翔宇怎么如此出息,竟能凭借一人之力,就造出那般精巧的机械傀儡,还刚巧被我看见。” “王爷与林翔宇认识多久了?”此时凤歌的表情可以称之为皮笑肉不笑,进了一个位于大恒官员体系中最末端的知县设下的局,这对于凤歌来说,实在不是很好的体验,上一次发现林翔宇与杜书彦有往来,已经突破了凤歌对林翔宇即软且怂的认知,没想到他这么出息,居然还会里通外国了,真是小看他。 只怕林翔宇早就从杜书彦那里得到了消息,因此,才会在丰县城外遇到自己和金璜的时候,就那么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把自己带进县衙了,那可是县衙,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而且从来也没有主动问过她的身份来历,当然不用问,因为他早就心知肚明了。 “呵呵。”想通了一切的凤歌,嘴角勾起一抹意义不明的笑,此时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何况李云清并不傻呢。 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说漏嘴这件事负责。 “是我主动去找他,他原本是拒绝的。” “过程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凤歌冷着一张俏脸,“结果就是,他还是里通外国。” 李云清脸上有些尴尬:“公主殿下,我们现在已经是盟友了,不用说得这么难听嘛。” “现在是盟友,过去可不是,他说要找上好的铁丝,目的也是想把我诓到这里来对不对?很好,连我都阴上了,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李云清知道这会儿再怎么劝,也难消凤歌心头之气,因此,他决定换个方式。 第六十四章 “既然最重要的是结果,那公主殿下更应该奖励他,而不是处罚他,林知县的行为虽然没有事先告知殿下,但是殿下却也的确得到了最要的消息,还有我与陛下这样可靠的盟友。”李云清恬不知耻的自吹。 “如果这也能叫可靠的话,我只好对‘可靠’这个词进行重新定义。” 凤歌现在再一次深切的感受到父皇的不易,要从一堆装傻充愣、扮猪吃虎的人堆里翻出可用且忠心的人,还真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目前,且不论李云清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至少他的态度很明确,希望与大恒联手合作,把北燕人收拾掉。大恒早就跟北燕处于互相看不顺眼状态,就算与西夏联手做出些什么事,也无伤大雅,反正不怕北燕翻脸。 个人恩怨暂且放下,父皇说君子报仇十年不迟,等回到大恒再收拾林翔宇也来得及。 凤歌的脸色和缓,李云清也松了口气,凤歌笑道:“仔细一算,贵国使节团上回到我大恒,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王爷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我帮忙捎给杜书彦的?” “没有。”李云清随口一说,又发现中了圈套,刚才一直在说林翔宇,从来没提到杜书彦,正常的反应是“杜书彦是谁?” 啧,大意了,都是因为凤歌忽然说到三年前使节团的事情,让他放松了警惕。 李云清长叹:“公主殿下,你这样喜欢挖坑,是不对的。” “有什么不对,多好,挖下两个坑,埋一个姓林的,埋一个姓杜的,两个正好都是木字旁,在他们身上种树,一定能长得又高又壮。把他们埋进去之前,我会告诉他们,是从你口中得到的消息。” 这还是一个国家的公主吗,李云清看着倒映在墙上的影子,怎么都觉得这位公主殿下的头上长出了两只角,就好像地狱恶魔一样。 “咳,咱们能不能先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李云清忽然觉得有一句话十分有道理“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李云清现在觉得说得越多,错得越多,决定不与凤歌再就此问题进行展开,万一又被她套话,不小心说出了别的东西那就不好了。 收起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凤歌正经的问道:“今天把我的刀放进太后寝宫的人,完全查不到吗?” “负责看护来使兵刃的人被人杀了。”李云清声音低沉,“可是与他同班值守的人,却没有看清楚任何的破绽。” 凤歌想了想:“人皮面具?” “有可能。” 凤歌又问道:“有没有查他这几天都和什么人往来?” 看守兵器的人不过是一个小喽罗,如果不是早有往来,又怎么会有足够的时间制作一张他的人皮面具?连宫中的一个小小守卫都不放过,北燕人这是要搞大事啊,李云清的脸色很不好看。 在西夏调查北燕人的事情,当然是由李云清负责,凤歌往石岩的铁匠工坊去了一趟,问制造进度,石岩说明天就可以全部完成。 明天,只怕关林森还没这么快好,凤歌再次去了关林森的房间探视,这次见着关林森的气色,比上午看见时更好些了,他还是平躺在床上,见凤歌进来,他想要起来,凤歌连忙将他按住:“别动,小心伤口。” “我的伤已经无碍,石岩那里的兵器怎么样了?” 凤歌随口扯了个谎:“还要好几天,你且躺着,好好休息。” “大殿下就不要瞒我了。”关林森的声音还是很微弱,“上次我仔细观察过石岩打造兵器的全过程,不出意外,明天上午就可以全部完成,中午就可以出发回大恒了。” “观察这么仔细?”凤歌笑道,忽然她说:“看我的胭脂与早上用的有什么不同?” 关林森愣住了,胭脂,那还能有什么不同?不都是红的吗? 但是凤歌这么说,一定有她的道理,关林森努力憋出一句:“是涂了偏紫的颜色吗?” “观察的不到位啊,我根本就没涂胭脂!所以,你在铁匠工坊看见的,也做不得数,连有没有涂胭脂都看不出来,还想推算出人家的工期?你给我好好躺着,不准胡思乱想,我叫你起来,你再起来,不准乱动,不准乱跑!”凤歌一口气说完,便离开了。 只留下关林森一个人在房里,躺在床上,默默的想着,看不出有没有涂胭脂与无法推算出工程进度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看着天色还早,凤歌离开宁王府,想再去找林青鸾与梁晶晶,问问她们关于寒山铁骑的事情,这件事在大恒是个禁忌,宫中连父皇都不敢多说。 当初寒山铁骑的事情,牵连了许多朝臣或被贬或被流放,而可怕的是,自此,大恒从朝臣到百姓,都不愿意送子入伍,慢慢兴起了一股扬文抑武的社会风潮,男人们以簪花华服为荣,有些人一整天花在修饰自己容貌上的时间比女子还多。 在太学之内,凤歌的同学们嘴上也是各种鄙视着武人,说他们粗鄙无知,有勇无谋,而他们自己在面对北燕的武力威胁、东宁的贸易威胁,还有国中祀星族越来越盛的事情,都只会在嘴上过过瘾,一个个做指点江山状,张口闭口说的空话。 这种风气如果再这么兴盛下去,只怕下次就算用刀子架在老百姓的脖子上逼他们从军入伍,召来的也都是一些用修眉刀又快又好的妖娆男子们,到时候,大恒就等着亡国吧。 凤歌一直想要扭转这种见鬼的风气,只是一直也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解决源头问题。 重文轻武的源头,就是武将所承受的不公平待遇。 而武将会承受不公平待遇,都是因为寒山铁骑,这一支一直都是常胜不败的大恒利刃,竟然就这么被强行解散了。 自从在黄沙客栈得知梁晶晶和黄雕都是寒山铁骑的人之后,凤歌便决定从她们这里找到突破口,无论当年的事到底是皇爷爷做错了,还是寒山铁骑真的有罪,都要想办法挽回武将的声誉,至少能提升年轻人对于入伍的兴趣和锻炼身为军人的能力。 想在红芳阁吃饭,必须提前很久预约,每天接待的客人也不会超过十桌,因此,这里从来也不是人声鼎沸的存在,不过今天却是个例外,离着红芳阁还有好远,就听见里面传来嘈杂的声音,有人大声嚷嚷,有人大声唱歌,声音含糊不清,一听就是喝醉了在发疯。 再仔细听听,那些人说的是北燕话,这些是北燕使节团的人。 凤歌刚想要离开,忽然听见一声惊天动地拍桌子的声音,接着有一个北燕人大声嚷嚷:“老子在皇宫吃东西都不给钱,不过吃你几碟肉丝,喝你几坛酸酒,你还敢跟爷要起钱了?” 敢到红芳阁吃霸王餐?凤歌眉头一挑,存了看好戏的心思,站在一旁,与其他好奇的百姓一同往红芳阁的方向看。 身边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这次会是谁赢。 凤歌知道红芳阁里是谁在坐镇,毫无疑问当然应该是北燕人被打一顿丢出来,还得上金亭驿馆找安西瓜尔要钱! 没想到,就在那一声暴喝之后,过了一阵子,就看见那几个北燕人大摇大摆从楼里出来,林青鸾还送到门口,一个劲的陪不是。这可不像她的作风啊,而且,就算她能忍,那梁晶晶呢,在黄沙客栈时,她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杀人抛尸的事没少干,敢在她这吃霸王餐还能完整的走出去? 莫非梁晶晶不在? 待北燕人走远了之后,凤歌忙跑向红芳阁,看着几个没精打采的伙计正在收拾一桌的杯碗狼藉,梁晶晶倚在柜台后面,正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咦,你怎么来了?”林青鸾见到凤歌很是惊喜,“请坐请坐。” 说着自己亲自泡了一壶好茶奉上。 凤歌看着堆满了剩菜剩骨头的一桌,皱着眉:“他们最后也没付钱?” “其实,我们没有什么损失。”林青鸾笑着坐下,为凤歌面前的茶杯斟上八分满,“只要拿着账单去礼部,自然可以得到补偿,虽然不及真正卖出去的价钱好,但至少也不至于亏本。” 西夏对于北燕的忍让,竟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凤歌暗自叹息,不过还知道给被白吃白喝的商家补贴一些,倒也不算完全的不作为。 梁晶晶一摇三晃的从柜台后面出来:“刚才要不是青鸾姐不准我出来,他们的皮都能被我剥下来,青鸾姐,你什么时候开始操这么多心了。”梁晶晶身子靠在椅背上,整个人一副慵懒的模样,离了寒山铁骑之后,她在整个黄沙道上还是横着走,说一不二,谁敢对她怎么样。” “你呀,就是冲动不考虑后果,剥皮倒是容易,然后呢?夏国我们是不能呆了,恒国也回不去了,你还想去哪里?燕国吗?还是去东宁在船上讨生活?” “嗯?在船上讨生活?听起来也不错。”梁晶晶现在就是明摆着跟林青鸾对嘴。 林青鸾不以为意,笑道:“嗯,也只是听起来不错,几个大浪过来,保准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得干干净净。” 梁晶晶做了个鬼脸,不再吭声,林青鸾又说:“别不服气,当日元帅那烈火样的性子,面对敌人叫关的时候,也没有冲动的马上带兵攻出去,直到布署完整,才发起总攻,最终夺回了丰县,如果没有一击必胜、永绝后患的把握,就得忍,引而不发,只会害人害已。方才你要是把那几个北燕人杀了,你倒是解气了,有没有想过,如果北燕人以此为由,杀进来,这些百姓,又该怎么办?”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忍下这一口气也实在是太憋屈了。 凤歌正为林青鸾抱不平,从厨房里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独孤怀信,他脸色红扑扑,额上满是汗,他见凤歌打量着自己,笑着说:“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是我下厨烧的。” “哦……”凤歌看着是他,嘴角扬起,独孤怀信可不是什么善碴,“药庐的主人在此,总不会吃亏的。” 被凤歌说出自个儿刚才做的事,独孤怀信得意一扬眉:“谨遵红芳阁训条:不吃软,不吃硬,不吃眼前亏。” “还有这种训条?我怎么不知道?”林青鸾看着他。 梁晶晶懒懒的站起身:“我刚想出来的。” 林青鸾有些担忧的看着独孤怀信:“他们吃了红芳阁的菜,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要找我们麻烦。” “不必担心,来白吃白喝的人一共有十个,我只在四个闹得最凶的人杯中下了药,十个人吃了一样的菜,喝了一样的酒,只有四个人拉肚子,难道还能怪得上我们不成?” *** 如果只是四个人拉肚子,自然是不能怪得上他们,但是…… 当天晚上,那四个北燕人上吐下泻,到最后吐出的尽是血水,虽有太医亲临诊治,但是他们很快就一命呜呼,剖开尸体一看,胃部几乎被腐蚀成了一团血肉泥,看不出来。 太医只能看出他们是吃下了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却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安西瓜尔马上调查他们今天都吃了什么。 除了在皇宫奉华殿吃了一顿之外,便是在红芳阁了。 其余在奉华殿宴饮的人都没事,在红芳阁同吃的其余六人也没事,安西瓜尔一时也没有头绪,只是深夜召来了大夏官员,要求他们三日之内给一个交待。 这可上哪儿给交待,大夏王都中所有的事情都由巡城司负责,西夏王都平静了那么些年,巡城司守备这个职位对于西夏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愉快的混吃等死的养老之所,本来到这个月底,守备就可以告老还乡,万万没想到,还差五天,居然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北燕使节团的人死在了金亭驿馆,还一死死了四个。 第六十五章 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老迈的守备无语问苍天:“到底是谁干的!这是跟北燕人有仇,还是跟老夫有仇啊!” 再怎么不高兴,事也得做。 守备命人点了十几只大蜡烛,眯着昏花的老眼,仔细阅看调查得来的资料:那四个北燕人,昨天还好好的,今天进宫领了宴,然后就回了驿馆,然后又去了红芳阁,这红芳阁的菜是由礼部替他们订下的,吃完之后,又回到驿馆,晚上又继续喝酒至三更,睡下后没多久,同屋有人进来,闻见了浓浓的血腥气,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北燕使节团在大夏王都一向专横跋扈,要说他们有什么仇家,那可太多了,他们所过之处,都是仇家。 只不过,这几日,他们去的多是铁匠铺子,想买赵家的铁傀儡,被大恒国的璇玑才女给抢了先,然后是去了石岩那个自称大夏第一的铁匠铺,似乎也没讨到什么便宜,如果说要打击报复,也应该是他们去报复别人,而不是别人杀他。 现在所有的目标就只指向了一处:红芳阁。 他们吃完饭没有给钱,还将红芳阁里的柜面给拍坏了,这是街上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守备将卷宗搁在桌上,命手下去红芳阁拿人。 不多时,林青鸾便来了,见了守备就大呼冤枉,守备不声不响的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然后,他命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说要单独审问犯人。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乖巧懂事的手下不仅离开了,而且还离得远远的,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 守备站起身,死死的盯着林青鸾。 林青鸾被她瞪得心里发毛:“不知大人有何见教?” “大人?呵呵……”守备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他背着手,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向林青鸾走来,林青鸾发现,他的右腿有些跛。 “你是……”从那段已经被记忆尘封的往事中,林青鸾回忆起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却又不十分清晰。 守备站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身高:“当年,我可比你高好多。现在,唉……” “严震天!原来是你!”林青鸾忍不住叫出声。 “林校尉,林大姑娘,死绿鸟臭丫头,当年你就专门给我找麻烦,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又是你给我找麻烦!”严飞卿看着她,浑浊的眼睛中多了一抹神采,那是属于大夏边境卫戍部队的飞扬,随着寒山铁骑的消失,大夏卫戍部队也在北燕人的花言巧语下被先帝下令解散。 同样是队伍被撤销了建制,林青鸾只能离开大恒,在西夏寻一处容身之所,开了红芳阁。 严震天则是服从了安排,成为王都巡城司的一名小小校官,又过了五年,原先的守备告老还乡,于是便由他接替了这个职位。 两人曾在街上相遇,却没有过多的往来交集,当年在战场上,你阴我,我阴你的事情,发生太多了,见面也是尴尬。 “真没想到,还会再见面。”林青鸾喃喃道。 “臭丫头,说吧,是不是你做的!”严震天开门见山。 “不是。”林青鸾的两个字也是干脆利落。 严震天冷哼一声:“不是你还能是谁?别以为我不知道,黄沙道上著名的黑店老板娘梁晶晶也在你店里,她那会儿在寒山铁骑,也没少给我惹麻烦,如果不是你下的手,那就是她!待我把她拘来问问就知。” “也不是她。”林青鸾昂首。 “是不是她,也不是你说了算。”说着,严震天就要唤人去拘梁晶晶。 正在此时,门口有人低声道:“大人,门口有一个自称梁晶晶的女子,还有一个叫独孤怀信的男人,声称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大人。” 林青鸾与严震天对看一眼,严震天喜滋滋:“让他们进来。” 梁晶晶风风火火,进门就说:“北燕那四个死人与我们无关。” “哦?”严震天阴笑一声。 梁晶晶听着声音耳熟:“哎?你不是严老头吗?” “大胆,小丫头满嘴胡说八道,叫我严大人。”严震天眉毛倒竖。 梁晶晶却笑起来:“严老头,当初要不是我告诉你们北燕人要来烧你们粮仓,你早就饿死啦,还跟我摆什么架子呢?” “那些陈年往事,我都不记得了!”严震天咆哮道。 独孤怀信是强烈要求跟着梁晶晶来的,那药是他下的,他岂能让林青鸾替他背黑锅。 本以为在巡城司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剑拔弩张气氛,甚至他都想好了,如果林青鸾被巡城司严刑逼供,他拼尽全力也要将林青鸾带出西夏,亡命天涯。结果,勇救佳人,四海为家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破灭了。 这个看起来阴鸷非常的守备,竟然与林青鸾和梁晶晶都相熟,现在听来,还曾经受过梁晶晶的恩惠,悲壮的营救行动,一下子就成了久别重逢的认亲,唯一多余的就是他自己。 那三个曾经在沙场上相处过不短时间的人愉快的聊着往事,只有独孤怀信默默在一旁站壁角。 被伶牙俐齿的梁晶晶嘲讽得无还嘴之力的严震天终于注意到在墙边还站了一个人,可以拉过来转移一下话题:“你又是什么人?” 终于被关注到的独孤怀信没好气的说:“我是燕雀湖之主,今天那几个北燕人来的时候,菜都是我做的,酒也是我倒的,药也是我下的,说吧,想要扣什么罪名。” “真的是你下得药?!”严震云的眼睛陡然瞪大,这下可麻烦了。 药,的确是独孤怀信下的。 但是,他下的只是隔几日才会发作的令人上吐下泻的药,绝不会致人死命,更不会让人的胃部如同被打烂了似的变成一团血泥。 “这可如何是好……”严震云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原本佝偻的背似乎更弯了几分。 独孤怀信道:“给我一些时间,我必能查出事情真相。” “要多久?北燕人可只给了我们三天的时间。”严震云看着他。 “三天?我三柱香的时间都不用!”独孤怀信对自己的职业水准充满了信心。 有时候啊,话不要说得太满,说得太快,独孤怀信现在很想把刚才那个嚣张的自己给抽一巴掌,让你得瑟,让你傲! 他的确验出了那四个北燕人吃了别的东西,与自己先前下在他们体内的轻微毒药产生了剧烈的反应,才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可是,他却根本说不上来,到底他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才会变成这样。 没想到,就在那一声暴喝之后,过了一阵子,就看见那几个北燕人大摇大摆从楼里出来,林青鸾还送到门口,一个劲的陪不是。这可不像她的作风啊,而且,就算她能忍,那梁晶晶呢,在黄沙客栈时,她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杀人抛尸的事没少干,敢在她这吃霸王餐还能完整的走出去? 莫非梁晶晶不在? 待北燕人走远了之后,凤歌忙跑向红芳阁,看着几个没精打采的伙计正在收拾一桌的杯碗狼藉,梁晶晶倚在柜台后面,正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咦,你怎么来了?”林青鸾见到凤歌很是惊喜,“请坐请坐。” 说着自己亲自泡了一壶好茶奉上。 凤歌看着堆满了剩菜剩骨头的一桌,皱着眉:“他们最后也没付钱?” “其实,我们没有什么损失。”林青鸾笑着坐下,为凤歌面前的茶杯斟上八分满,“只要拿着账单去礼部,自然可以得到补偿,虽然不及真正卖出去的价钱好,但至少也不至于亏本。” 西夏对于北燕的忍让,竟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凤歌暗自叹息,不过还知道给被白吃白喝的商家补贴一些,倒也不算完全的不作为。 梁晶晶一摇三晃的从柜台后面出来:“刚才要不是青鸾姐不准我出来,他们的皮都能被我剥下来,青鸾姐,你什么时候开始操这么多心了。”梁晶晶身子靠在椅背上,整个人一副慵懒的模样,离了寒山铁骑之后,她在整个黄沙道上还是横着走,说一不二,谁敢对她怎么样。” “你呀,就是冲动不考虑后果,剥皮倒是容易,然后呢?夏国我们是不能呆了,恒国也回不去了,你还想去哪里?燕国吗?还是去东宁在船上讨生活?” “嗯?在船上讨生活?听起来也不错。”梁晶晶现在就是明摆着跟林青鸾对嘴。 林青鸾不以为意,笑道:“嗯,也只是听起来不错,几个大浪过来,保准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得干干净净。” 梁晶晶做了个鬼脸,不再吭声,林青鸾又说:“别不服气,当日元帅那烈火样的性子,面对敌人叫关的时候,也没有冲动的马上带兵攻出去,直到布署完整,才发起总攻,最终夺回了丰县,如果没有一击必胜、永绝后患的把握,就得忍,引而不发,只会害人害已。方才你要是把那几个北燕人杀了,你倒是解气了,有没有想过,如果北燕人以此为由,杀进来,这些百姓,又该怎么办?”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忍下这一口气也实在是太憋屈了。 凤歌正为林青鸾抱不平,从厨房里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独孤怀信,他脸色红扑扑,额上满是汗,他见凤歌打量着自己,笑着说:“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是我下厨烧的。” “哦……”凤歌看着是他,嘴角扬起,独孤怀信可不是什么善碴,“药庐的主人在此,总不会吃亏的。” 被凤歌说出自个儿刚才做的事,独孤怀信得意一扬眉:“谨遵红芳阁训条:不吃软,不吃硬,不吃眼前亏。” “还有这种训条?我怎么不知道?”林青鸾看着他。 梁晶晶懒懒的站起身:“我刚想出来的。” 林青鸾有些担忧的看着独孤怀信:“他们吃了红芳阁的菜,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要找我们麻烦。” “不必担心,来白吃白喝的人一共有十个,我只在四个闹得最凶的人杯中下了药,十个人吃了一样的菜,喝了一样的酒,只有四个人拉肚子,难道还能怪得上我们不成?” *** 如果只是四个人拉肚子,自然是不能怪得上他们,但是…… 当天晚上,那四个北燕人上吐下泻,到最后吐出的尽是血水,虽有太医亲临诊治,但是他们很快就一命呜呼,剖开尸体一看,胃部几乎被腐蚀成了一团血肉泥,看不出来。 太医只能看出他们是吃下了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却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安西瓜尔马上调查他们今天都吃了什么。 除了在皇宫奉华殿吃了一顿之外,便是在红芳阁了。 其余在奉华殿宴饮的人都没事,在红芳阁同吃的其余六人也没事,安西瓜尔一时也没有头绪,只是深夜召来了大夏官员,要求他们三日之内给一个交待。 这可上哪儿给交待,大夏王都中所有的事情都由巡城司负责,西夏王都平静了那么些年,巡城司守备这个职位对于西夏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愉快的混吃等死的养老之所,本来到这个月底,守备就可以告老还乡,万万没想到,还差五天,居然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北燕使节团的人死在了金亭驿馆,还一死死了四个。 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老迈的守备无语问苍天:“到底是谁干的!这是跟北燕人有仇,还是跟老夫有仇啊!” 再怎么不高兴,事也得做。 守备命人点了十几只大蜡烛,眯着昏花的老眼,仔细阅看调查得来的资料:那四个北燕人,昨天还好好的,今天进宫领了宴,然后就回了驿馆,然后又去了红芳阁,这红芳阁的菜是由礼部替他们订下的,吃完之后,又回到驿馆,晚上又继续喝酒至三更,睡下后没多久,同屋有人进来,闻见了浓浓的血腥气,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北燕使节团在大夏王都一向专横跋扈,要说他们有什么仇家,那可太多了,他们所过之处,都是仇家。 只不过,这几日,他们去的多是铁匠铺子,想买赵家的铁傀儡,被大恒国的璇玑才女给抢了先,然后是去了石岩那个自称大夏第一的铁匠铺,似乎也没讨到什么便宜,如果说要打击报复,也应该是他们去报复别人,而不是别人杀他。 现在所有的目标就只指向了一处:红芳阁。 他们吃完饭没有给钱,还将红芳阁里的柜面给拍坏了,这是街上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守备将卷宗搁在桌上,命手下去红芳阁拿人。 不多时,林青鸾便来了,见了守备就大呼冤枉,守备不声不响的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然后,他命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说要单独审问犯人。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乖巧懂事的手下不仅离开了,而且还离得远远的,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 第六十六章 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老迈的守备无语问苍天:“到底是谁干的!这是跟北燕人有仇,还是跟老夫有仇啊!” 再怎么不高兴,事也得做。 守备命人点了十几只大蜡烛,眯着昏花的老眼,仔细阅看调查得来的资料:那四个北燕人,昨天还好好的,今天进宫领了宴,然后就回了驿馆,然后又去了红芳阁,这红芳阁的菜是由礼部替他们订下的,吃完之后,又回到驿馆,晚上又继续喝酒至三更,睡下后没多久,同屋有人进来,闻见了浓浓的血腥气,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北燕使节团在大夏王都一向专横跋扈,要说他们有什么仇家,那可太多了,他们所过之处,都是仇家。 只不过,这几日,他们去的多是铁匠铺子,想买赵家的铁傀儡,被大恒国的璇玑才女给抢了先,然后是去了石岩那个自称大夏第一的铁匠铺,似乎也没讨到什么便宜,如果说要打击报复,也应该是他们去报复别人,而不是别人杀他。 现在所有的目标就只指向了一处:红芳阁。 他们吃完饭没有给钱,还将红芳阁里的柜面给拍坏了,这是街上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守备将卷宗搁在桌上,命手下去红芳阁拿人。 不多时,林青鸾便来了,见了守备就大呼冤枉,守备不声不响的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然后,他命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说要单独审问犯人。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乖巧懂事的手下不仅离开了,而且还离得远远的,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 守备站起身,死死的盯着林青鸾。 林青鸾被她瞪得心里发毛:“不知大人有何见教?” “大人?呵呵……”守备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他背着手,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向林青鸾走来,林青鸾发现,他的右腿有些跛。 “你是……”从那段已经被记忆尘封的往事中,林青鸾回忆起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却又不十分清晰。 守备站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身高:“当年,我可比你高好多。现在,唉……” “严震天!原来是你!”林青鸾忍不住叫出声。 “林校尉,林大姑娘,死绿鸟臭丫头,当年你就专门给我找麻烦,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又是你给我找麻烦!”严飞卿看着她,浑浊的眼睛中多了一抹神采,那是属于大夏边境卫戍部队的飞扬,随着寒山铁骑的消失,大夏卫戍部队也在北燕人的花言巧语下被先帝下令解散。 同样是队伍被撤销了建制,林青鸾只能离开大恒,在西夏寻一处容身之所,开了红芳阁。 严震天则是服从了安排,成为王都巡城司的一名小小校官,又过了五年,原先的守备告老还乡,于是便由他接替了这个职位。 两人曾在街上相遇,却没有过多的往来交集,当年在战场上,你阴我,我阴你的事情,发生太多了,见面也是尴尬。 “真没想到,还会再见面。”林青鸾喃喃道。 “臭丫头,说吧,是不是你做的!”严震天开门见山。 “不是。”林青鸾的两个字也是干脆利落。 严震天冷哼一声:“不是你还能是谁?别以为我不知道,黄沙道上著名的黑店老板娘梁晶晶也在你店里,她那会儿在寒山铁骑,也没少给我惹麻烦,如果不是你下的手,那就是她!待我把她拘来问问就知。” “也不是她。”林青鸾昂首。 “是不是她,也不是你说了算。”说着,严震天就要唤人去拘梁晶晶。 正在此时,门口有人低声道:“大人,门口有一个自称梁晶晶的女子,还有一个叫独孤怀信的男人,声称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大人。” 林青鸾与严震天对看一眼,严震天喜滋滋:“让他们进来。” 梁晶晶风风火火,进门就说:“北燕那四个死人与我们无关。” “哦?”严震天阴笑一声。 梁晶晶听着声音耳熟:“哎?你不是严老头吗?” “大胆,小丫头满嘴胡说八道,叫我严大人。”严震天眉毛倒竖。 梁晶晶却笑起来:“严老头,当初要不是我告诉你们北燕人要来烧你们粮仓,你早就饿死啦,还跟我摆什么架子呢?” “那些陈年往事,我都不记得了!”严震天咆哮道。 独孤怀信是强烈要求跟着梁晶晶来的,那药是他下的,他岂能让林青鸾替他背黑锅。 本以为在巡城司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剑拔弩张气氛,甚至他都想好了,如果林青鸾被巡城司严刑逼供,他拼尽全力也要将林青鸾带出西夏,亡命天涯。结果,勇救佳人,四海为家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破灭了。 这个看起来阴鸷非常的守备,竟然与林青鸾和梁晶晶都相熟,现在听来,还曾经受过梁晶晶的恩惠,悲壮的营救行动,一下子就成了久别重逢的认亲,唯一多余的就是他自己。 那三个曾经在沙场上相处过不短时间的人愉快的聊着往事,只有独孤怀信默默在一旁站壁角。 被伶牙俐齿的梁晶晶嘲讽得无还嘴之力的严震天终于注意到在墙边还站了一个人,可以拉过来转移一下话题:“你又是什么人?” 终于被关注到的独孤怀信没好气的说:“我是燕雀湖之主,今天那几个北燕人来的时候,菜都是我做的,酒也是我倒的,药也是我下的,说吧,想要扣什么罪名。” “真的是你下得药?!”严震云的眼睛陡然瞪大,这下可麻烦了。 药,的确是独孤怀信下的。 但是,他下的只是隔几日才会发作的令人上吐下泻的药,绝不会致人死命,更不会让人的胃部如同被打烂了似的变成一团血泥。 “这可如何是好……”严震云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原本佝偻的背似乎更弯了几分。 独孤怀信道:“给我一些时间,我必能查出事情真相。” “要多久?北燕人可只给了我们三天的时间。”严震云看着他。 “三天?我三柱香的时间都不用!”独孤怀信对自己的职业水准充满了信心。 有时候啊,话不要说得太满,说得太快,独孤怀信现在很想把刚才那个嚣张的自己给抽一巴掌,让你得瑟,让你傲! 他的确验出了那四个北燕人吃了别的东西,与自己先前下在他们体内的轻微毒药产生了剧烈的反应,才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可是,他却根本说不上来,到底他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才会变成这样。 等了许久,才看见独孤怀信默默走出来,脸色苍白,整个人的气色委顿,仿佛左颊挂着“别惹我”,右颊贴着“烦着呢”,额头上再刻着一个大大的“丧”,不用问,就知道,一定没有什么结果。 对于这样的结果,众人其实心中早已猜到七分,严震云双手笼在袖中,伏在桌上,听见响动,便缓缓抬起头,犀利的眼神盯着要死不活的独孤怀信,冷冷一笑:“嘿,怎么着了?现在可不止三炷香了,一斤香都能给烧完了,结果呢?” 独孤怀信憋了半天,最后一扬头守护着自己最后的倔强:“我已经查出他们吃过了什么东西,并且对这些东西进行了药理反应测试,我说的三烛香时间,是我能做的事情只要三烛香时间,药理反应不是我能控制的。” 严震云鄙视的眼神已经快要把独孤怀信给戳死了,投过来的目光翻译过来就是:“燕雀湖主人现在已经只剩下这点水平了吗?” 两人的目光如刀如剑,你来我往一阵之后,独孤怀信一拍桌子:“明天,明天一定能拿出来结果。” “呵呵……”严震云意味不明的笑笑。 见此情形,林青鸾出面打圆场:“既然独孤说明天能有结果,就一定有结果。” “没有结果怎么办?” “该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林青鸾此言一出,独孤怀信大声道:“青鸾,你怎么可以为了我……” “咦?你是不是搞错什么了?我什么时候说是我?你下的药,当然是你任他宰割了。”林青鸾一脸的理所当然,直噎的独孤怀信说不出话来。 严震云挥挥手:“行,明天没结果,绑他去见北燕人。” “好的严老头,没问题严老头。”林青鸾轻轻一笑,转身便走,走了两步,见独孤怀信还愣在原地,便拉着他的胳膊:“还站着发什么呆?还等着人家请你吃饭不成?” 独孤怀信迈着沉重的脚步,随着林青鸾出去了。 在红芳阁里等了许久的凤歌,林青鸾、梁晶晶与独孤怀信一脸沉重的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那几个人吃的东西,每样都是最常见的食物,无论怎么混着吃,都不会吃死。”独孤怀信仰天长叹,有一种千年老医生遇上新症状的悲伤感。 “你在我这也没什么行李,快走吧。” “我家有免死金牌,不要着急。”当年将燕雀湖赐给独孤家的时候,先帝还附赠了一块免死金牌。 林青鸾疑惑的问道:“免死金牌?保你家千秋万代?” “这倒不是,管五代……”说到这里,独孤怀信自己都愣了,连忙扳着手指计算一番,脸又垮了下来:“第五代,是我父亲……到我这,正好没了。” “哦,好巧。”倚在墙边的梁晶晶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 林青鸾从账房里拿出了五十两银子,塞给独孤怀信:“你快走吧,去大恒也好,去东宁也好,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硬梆梆的银锭触手冰凉,独孤怀信抬起头,看着林青鸾:“我跑了,那你怎么办?” “你打伤了我,抢劫逃逸。”林青鸾很体贴的连罪名都帮他想好了,独孤怀信摇摇头,将银锭放回账房柜上:“不行,我这一走,他们一定会拿红芳阁出气,我不能这么做。” 凤歌站在一旁,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是默默的看着他们,心中暗想如果将来是自己想要保着的人,触怒了外国使节,触怒了大臣,应该如何才能保住他? 此时,她的眼角仿佛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大街上跑过,凤歌向大街上仔细看,却发现那个身影早已消失在人海,无影无踪了。 “怎么?”梁晶晶发现凤歌的异样,走到她身边,也向外望去,只见路上行人熙熙攘攘,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看起来一切皆如往常。 凤歌摇摇头:“可能看错了。” 独孤怀信与林青鸾在一边上演着生离死别,凤歌觉得自己再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又惦记着还在宁王府里躺着的关林森,便说先回去了。 关林森身体恢复的能力极强,现在伤口上的白绸已经取下来,他穿着一件高领的内衫,那条看起来十分可怖的粉红色伤疤完全掩在了衣领之下。 凤歌进门之后,对关林森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金璜来了。” “她?”关林森微微皱眉,“她来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对得起我的五两银子工钱呀。”金璜的声音在外面悠悠然响起,“两位方便吗?方便的话我就进来了,不方便的话,我就再出去逛一会儿。” “进来吧。” 得到凤歌的允许,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张熟悉的脸笑得跟正午的太阳一样的明媚动人:“哎呀,好久不见。” “你怎么来了?林翔宇呢?”凤歌问道。 “林翔宇哪有一个月五两银子重要。”说着,金璜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信上蜡封镌着的是皇家的印记。这是笼烟阁的柳妈妈带来的回信。 凤歌怀疑的看着金璜:“她怎么会把回信给你?” 那天,明明只有她和关林森去了笼烟阁,没道理会把这样重要的回信给她。 “你猜~”金璜还是那副嘻皮笑脸的模样,忽然眼前刀光一闪,一柄冷冰冰的长剑就这么架在了她的脖子上,握着剑柄的,是关林森的右手,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杀气。 “说实话。” 第六十七章 关林森养伤所住的翠冠苑中种满了杏树,此时杏子已是满树红黄,成熟的杏果甜香盈满一室,自从关林森已经可以起身之后,他向李云清说不必再安排这么多人服侍,静养即可,因此苑中平素并无人,只是按时会送食物与换药。 苑中流水孱孱,清幽无比。 “没想到,这里竟是我一代美女金璜的丧命之地。”金璜一脸的轻松自在,哪里有半点被剑锋架颈的慌张,“早知道,我应该收齐全款的。” 见她神色如常,凤歌心下起疑:“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大恒昭德皇后……” “你说什么?” “……派来的。” 凤歌默默的看着她,心里想:如果在刑律里加一条“说话喘大气者死。”会不会被刑部那些老头子怒怼结巴没人权? 眼前的金璜笑得一脸灿烂,说是母后派来的,在言语间,却不像别人那样恭敬,此女一开始在暗卫的选拔中便表现的十分出色,虽然被关林森略施小计夺了第一,但也没有放弃,后来又在酒楼里以抓到了小偷拿到了钱袋为由头接近自己。 金璜,意欲何为? 打开信封之前,凤歌又仔细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印记,虽是皇家印记,却另有一行小字:奉诏代传书信。 拆开之后,内容大意是律王之事不要她多插手,如果遇到麻烦就亮出身份。北燕的异动已经有人处理,不必担心。 的确是凤歌此时需要知道的事情。 但是,为什么这封信会到金璜手中。 “难道你也是寒山铁骑的人?”凤歌现下也只能想到这个可能了。 “哈哈,我出生的时候,寒山铁骑都解散好多年了吧。”金璜笑嘻嘻地看着凤歌,“不过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那个……关小哥,你能不能把这把剑挪走?把我杀了,你会后悔哟。” “就听听她说什么。”凤歌示意关林森收剑。 剑一离开脖子,金璜夸张地长长出了一口气,大大咧咧坐在椅子上:“真是的,我千里迢迢给你送信,这么凶。搞得好像你真的能打赢我似的,现在都不用我动手,你折腾两下,脖子上的伤口就得裂了吧?” 凤歌知道金璜这会儿就是想撒撒刚才被剑指的怨气,因此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截了当问道:“这信是谁传的。” “嗯,这人你也认识,杜书彦。” 又是杜书彦,自打到了丰县之后,怎么事事都与他有关,凤歌:“你是杜书彦的人?” “不是,刚我不是说了嘛,我是皇后娘娘派来的人,那次被这个臭不要脸的夺了第一以后……”金璜冲着关林森扬头一笑,后者根本就不看她。 “我伤心难过的走出皇宫,却被一个清秀的男人拦住了,他让我跟他走,我就跟着去了,哎,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不好,像我这样如鲜花一般娇弱的姑娘家,哪能打得过他嘛……” “说重点,否则扣钱。”凤歌实在听不下去,废话连篇,简直比各路官员向父皇要银子铺垫的还要多,照她这速度,只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见凤歌有些不高兴,为了保住五两银子,金璜只得加快速度:“杜书彦让我见皇后,皇后说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男人不靠谱,男人安排的男人也不靠谱,所以,就让我来了。” 就这么简单?凤歌狐疑地看着她,想从她的表情上看出一点端倪来,可是那张脸上,除了沾着的一些灰尘,还有那一如即往的玩事不恭表情,再也看不出更多来。 母后真得会说那种话?母猪能上树什么的……很难想象啊。 “母猪能上树是我说的……你不是要快嘛,皇后说了好长一串,大意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想知道皇后原话,那就要保证不扣我月钱,我就全说给你听。” 原本凤歌是不想听的,但是,她心念微动,还是点点头:“你说吧。” 靠在椅背上一副懒得好像没骨头似的金璜,突然坐直了身子,一手虚空状扶着袖摆,分明一身短打扮的她,此时却好像一个身穿广袖长袍的宫妆女子,那眉眼间的顽皮,也忽然消失无踪,倒有几分母仪天下的端庄。 “你便是那在竞技场之上不输男子的金璜?” “你可知今日胜者将会做什么?” “不错,却也不限于此,将来大公主登基称帝之后,相随的暗卫,亦将成为禁军统领,掌握皇宫卫戍重责。” “你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只可惜输了一招。” “大公主自幼娇生惯养,好奇心颇重,只怕关林森一人无法照应周全。你可愿意做大公主的贴身侍女?月银照关林森的给付。” “以你的身手,怎能做铺床垫被端茶送水的活?只要你好好守在她身边,在关林森无法照拂到之处襄助于她,令她平安得返。将来你虽做不得禁军统领,本宫也断不会叫你吃亏,大恒国之内,三公九卿之外,其余官职,只要你能做,愿意做,尽管开口。” 金璜一番唱念做打俱佳,将皇后的神情语气模仿了个十成十,若不是亲眼见过,又怎能有如此维妙维肖之举。 方才那信上的笔迹,又确实为父皇手书,凤歌早已信了八九分,让金璜复述母后的话,就是想听听她的言谈口吻是不是真的见过母后,如果不是,母后常年居于深宫,像金璜这样在江湖上打混的人,又怎么能学得这么像,如今凤歌对金璜是母后派来保护自己的事,深信不疑。 凤歌对金璜的态度也和缓了许多:“今天我看见你在大街上飞跑,本想叫住你,结果你一下子就不见了,什么事这样急?” 金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没什么,不小心得罪了人,躲躲。” “得罪了什么人?”凤歌开始揉太阳穴,这金璜啊,到底是谁照顾谁,刚到西夏王都就得罪人,可别再闹出什么是非来。 “也没什么,我就是去城外湖边走走,看着花花草草甚是可爱,不由往山里多走了几步,就被几个凶神恶煞的人拿着棍子挡住,说那山是他家的,我怎么能服?我就说,我是皇后派来的。他们一听更生气,说‘燕雀湖畔之地是先帝赐予药庐,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上门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然后,他们就拿着棍子追出我好远。” 金璜说者无心,凤歌却是听者有意,显然他们是误会金璜是曾经的西夏皇后,现在的符太后派来的人,还能把她撵得跑,分明是积怨已久,否则,岂有听见皇后派来,反而更怒之理? 不如去问问独孤怀信,到底燕雀湖药庐与皇家是什么关系。 “我去红芳阁一趟,你可有落脚之处?”凤歌问道。 金璜搓搓手:“当然有,你们不是在客栈开了两间房吗,总也不去住,白放着也是浪费钱,我就去住了。” 凤歌点点头,正要走,金璜却飘到她面前:“我有个好东西,你拿着,给独孤怀信看看。” 接着凤歌觉得手中多了一样东西,她摊开手一看,却是一颗长椭圆形的黑色球果,表面看如蜂窝状,在大恒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只是那果子形状,却似乎在哪里见过。 “这……看起来有点像阿芙蓉?”凤歌问道。 金璜点点头:“就是阿芙蓉,我在燕雀湖后面的山里发现的,好大一片红艳艳的花,当真是‘莺粟花殷红,千叶簇’,就像金殿上从门口铺到御座前的红毯。” 阿芙蓉,又名罂粟,花开一片,红艳似火,着实绚烂华美,当初大恒国有许多人家种之以为观赏之用,后来发现此果可治久咳不止,但是再后来,有许多人发现了它更多的用途,并发展为滥用,曾有几处村镇,因家家吸食果中提取之物,整日神思不属,只想更多的吸食,最终一命呜呼。 因此,大恒境内,严令禁止种植此物,除皇家太医院的药圃中仍留有几株,其余地方,发现野生者即烧,若有人违令种植,则入刑,为此事被斩杀者无数。 听说,吸食之后会有极大的愉悦感,那是无论什么东西都无法给予的,如果不想吸了,巨大的反噬就会侵袭而来,整个人提不起精神,一个壮汉若是吸食久了,犯瘾的时候,甚至打不过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 药庐这种地方种有阿芙蓉,并非不可理解的事情,这东西用的好是药,用不好是毒,只看使用者的心思如何。 “你是不是发现,有人滥用这东西?”凤歌问道。 金璜不知何时已经跳坐在窗边,两条腿晃晃悠悠:“不是滥用,而是想要卖掉,有一批货,就是要卖到大恒的,半路正好遇上我,被我截住了,这个,就是从货物的其中之一,其余的我都烧了,这些人带的不多,可能只是做为样品送去给买家看一看。” “是谁这么大胆?!”凤歌震惊,大恒严令禁售,想要进关都是不能,如果有人想要把这些害人的东西运进大恒,那一定是在大恒之内,已有接应的人,这人,会是谁!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凤歌揉了揉太阳穴,以她的经验与阅历,很难一下子找到罪魁祸首,她紧紧抿着嘴唇,生自己的气。 关林森见她这般苦恼,心中不忍,开口劝道:“大殿下不必烦恼,燕雀湖是独孤怀信的地界,寻常外人不得进,平日又有守卫,想要将阿芙蓉运出,想必药庐中也有内应。” “嗯,我还是去一趟红芳阁好了。”凤歌说着,推门而出,她忽然想到,万一这事就是独孤怀信主使,还是带一个人去比较好些,她转头想叫金璜,却发现后窗大开,金璜踪影全无,凤歌不由一怔,关林森上前两步:“我陪大殿下去。” 到底还是关林森贴心啊,凤歌心中一暖,微笑看着关林森:“走吧。” 两人到了红芳阁,却发现独孤怀信不见了,店里多了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见了凤歌,十分客气,双手抱拳,行的是军中之礼:“黄雕见过大殿下。” “你是黄雕?你的毒伤已经全好了?”凤歌第一次见到黄雕的本来面目,有些惊讶原来黄雕生得如此英武不凡。 “青鸾和晶晶呢?我有事找她们。”凤歌四下张望,发现这两位也不在了。 “她们随着一同去药庐了,有什么事吗?” 凤歌将金璜给的那颗阿芙蓉果递给黄雕:“你见过这东西吗?”黄雕脸色骤变,指尖都在发抖:“阿芙蓉果,这……这等害人之物是从何得来的?” “有人想要将这些东西送往大恒,半路被人截下。你认识?”凤歌觉得黄雕的反应实在是太过激动。 黄雕深吸一口气,才将往事告知凤歌。 曾经有人冒充寒山铁骑的军医,混入军中,在为士兵治伤时使用了这种禁药,被发现后,有几个士兵已是瘾重难控,他们得知自己身体的状况之后,几次想要戒除,最终仍是抵不过心底深处对这种药物的依赖。 在某一个霜寒露重的早上,所有出操的将士都看见了震撼的一幕:六个曾经与他们并肩作战,亲如手足的战友,并排躺在地上,每个人的颈中,都有一道细窄的血痕。他们为了摆脱不受控的身体,自尽了。 死前留下血淋淋的遗书:“毒魔难挡,愧而为人。万望兄弟们以我等为戒,莫要沾惹上。” “那六人之中,有一位,是我的亲弟弟。”黄雕想起亲兄弟的惨死,虽事隔多年,心中依旧愤恨难平。 凤歌安慰道:“此事我绝不会坐视,放心,我就往药庐去。” 她刚想离开,却听见大门口传来铠甲互相摩擦的声音,还有一声厉喝:“将这红芳阁团团围住,一个也不许放跑!” “是!” 接着是小二的声音:“兵爷,这是怎么回事呀?” “你们老板娘呢?” “老板娘出去了。” “去哪儿了?” 第六十八章 “小的也不知道呀,老板娘出门从来也不与我们打招呼的。” “哼哼,我看,她就是畏罪潜逃,来人,把今天在这的人,全都抓起来,回去好好的审一审,一个都不能放过!” 又是整齐的应声:“是!” 脚步声从大门口传来,分散去了不同的房间,木制地板传来咚咚的纷乱脚步声,接着是伙计们、厨娘们被粗暴对待发出的“哎哟”“我的娘喂”…… 听着士兵踩在楼梯上的声音,黄雕紧张的看着门,又转头看着凤歌与关林森,推开窗:“这里连着后面的民宅,大殿下从这里走吧。他们来势汹汹,想必不是什么好意。” 凤歌微微皱着眉:“说好了限期三日,今天怎么会突然又包围了这里,其中必有缘故,北燕人之死与这阿芙蓉花,说不定有什么关系,我要留下来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大殿下乃万金之躯,这些人都是虎狼之辈,只怕粗手粗脚伤了大殿下。”黄雕心下着急,虽然他自认武功不差,但是,在纷乱之中是否能保凤歌周全,他也不敢打包票,只希望凤歌能赶紧离开。 “咣!”门被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一脚踹开,此时已是走不得了。 为首那人看见屋里的凤歌等人,抬起右手,指着他们:“把这三个都拿下!” 凤歌抬起手:“慢着!” 稍显稚嫩的女声中带着久居上位者的威压,令在场身着铠甲的若干男儿不由得止了脚步。 “什么人,敢叫慢着!”为首之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眼前这个小姑娘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站在那里的模样,却有指点江山、睥睨天下的气势。 莫不是在装模作样? 他一步步走近凤歌,强自镇静:“你是什么人?” 靠近之后,才发现凤歌的手中握着的羊脂玉佩上,刻着一个字“宁”,在大夏用这样的玉,又刻着这样的字,唯有一家——当今圣上手足,宁亲王李云清! 待他认知到这一点之后,原本那一点强撑的勇气也都烟消云散了。 “你……你是王爷的……”他的声音在发抖。 凤歌傲然一笑:“我是王爷的什么人,还轮不到你来管,你又是谁?” “下官王城都尉夏侯勇。” 西夏的王城都尉专司王都中的大案,看来此事已是惊动了西夏皇族,看来此事不能善了,现下想要拖时间,只怕要看运气,凤歌眼皮微垂,语气森冷:“你是不是想把我也抓回去。” “下官不敢!下官也是奉命行事,若姑娘与此事无关,还请姑娘离开这是非之地。” 真是一个认真工作的人,被吓了一跳,还不忘初心,坚持要抓人。 凤歌问道:“谁派你来的?昨日严巡司已说好,限期三日,如今才刚刚过了一晚,为何就反悔了?” “北燕使者要求尽速破案,我是奉了太后懿旨,接手此事。” 果然如此,自己的刀上回出现在符太后宫中的事情,至今她都不知道是谁的手脚。 看来这大夏王都之中也是风云叠起,眼前这位夏侯勇,也不过是符太后手下的一枚棋子罢了,想必是领了严令而来,再怎么吓唬他,也不会有更大的作用,毕竟宁亲王也要听符太后的话。 “太后娘娘是何旨意?”凤歌直截了当地问道,夏侯勇回道:“将红芳阁中人尽数带至王城都尉府审问,务必天黑之前,可以给北燕使节一个交待。还请姑娘不要为难下官。” 前一天事发之时,虽是着急,但也只是下了三日之期,哪里有这么着急,只怕这段时日之内,不知哪里有了变数。 大恒皇宫中秘密收藏着这些年来,收集来的各国信息,其中包括各国官制,因此凤歌才能知道西夏有王城都尉职务,也知道他们的权力在王城之中非常大,除皇宫之内的事情,上至王爷、百官,下至黎民百姓、外国使节,无论什么事,只要他们认为需要接手,就可以接手。 皇权特许,除涉及三品以上大臣及皇亲国戚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管,管不了的。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拿出的是宁亲王玉佩,她那一声“慢着”,根本不会有人理睬,徒增笑柄而已。 以凤歌对这种权力机构的认知,那便是,如果被上头催得急了,那就会为了让这件事情早日结束,而不惜进行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甚至是捏造口供,到时候,就算林青鸾等人武功再如何的了得,在大夏境内也是难以容身。 相信以西夏皇族的身份,不应该与一个小小的酒楼过不去,除非,她们是寒山铁骑旧部的事情暴露了? 那么多年前的事,就算是大恒境内都未必有人看着她们知其来历,何况是大夏。 短短数息之内,凤歌思绪又是转了几转,想不出来,此时她多么希望刑部、大理寺各位大人灵魂附体,再不行的话,林翔宇的灵魂也行啊,他能在丰县当这个县令这么久,应该比起自己这个只会纸上谈笔的人强上许多。 凤歌久久不语,夏侯勇着急了:“太后懿旨,不得不从,还请姑娘略略让一步,士兵粗鲁,怕误伤姑娘玉体。” 现在的形势已经说的很明白,红芳阁里的人,是一定得进王城都尉府的,否则这事没完没了。 凤歌定定的看着夏侯勇:“王爷认为,此事颇有蹊跷,还请夏侯大人不要为难红芳阁诸人,待我查到真凭实据之后,只怕王爷也要找他们,问上一问。” 夏侯勇见凤歌肯松口,心里早已是大出一口气,自然是忙不迭的应声,反正真正进了王城都尉府之后,应该如何处置这些人,自然会有人给他指示,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保证,也都只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 对于这些虚与委蛇的官腔,若是凤歌的父皇,当今圣上,必然是能听出来的,但是对于凤歌来说,在深宫之中的那些宫女太监侍卫们,凡是应了声的事,没有一个敢不老老实实按时做好的,金殿之上虽有虚应的事情发生,但她也只能看见那些大臣们应了声,至于后续到底做了没有,做的怎么样,她就一点也不知道了。 所以,她真心实意的相信夏侯勇是真的不会为难红芳阁的人,于是,凤歌没有再阻拦,而是让夏侯勇将黄雕带走了。 临走时,黄雕回头看了她一眼,对她做了个口型,凤歌看出这是“药庐”二字,意思是让她去药庐找独孤怀信吗? 还没有亲政,别说我了,如果母后说要废了他,换一个人做皇帝,陛下马上就不是陛下了。大风堂,只忠于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而不忠于任何一个人本身。这也是他们能从前朝一直留存下来,而没有被太祖干掉的原因吧。” 很快,官兵便离开红芳阁,现在楼里空空荡荡,只剩下凤歌与关林森两人,外面的路人看着王城都尉府的人将店中一众人等悉数押走,只敢在一旁低声议论,哪里敢靠近这里半步,生怕惹祸上身,在这样熙熙攘攘的闹市口的位置,凤歌竟然感到了一种空寂的感觉。 必须抓紧时间把事情解决,现在一切线索全无,就算是找上李云清,只怕他也不能强迫夏侯勇放人,到时候符太后一声令下,就算是堂堂宁王,也得老实听训。 “你说,我们应该是先去巡城司找林姐姐和梁姐姐好呢,还是先去药庐找独孤怀信?”凤歌第一次想要找一个人商量商量,以缓解心中的不安。 “药庐。”关林森又言简意赅的解释一番:“如果独孤怀信已经查到北燕人的死因,那就可以直接带着他进宫面见符太后,由符太后下旨放人,而巡城司只不过是王城都尉府的下一级部门,想要都尉府放人,那是不可能的。” “说的有道理。”凤歌同意,与关林森一同下楼,还没出门,就听见外面喧闹的人声。 外面的路人与小贩没想到屋里还有人,他们大声谈论着刚才的事: “你们听说没,有几个北燕人是吃了红芳阁的菜,才死的,夏侯大人就是来查此事。” “哎哟,不会吧,这里的菜可贵着呢,不能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吧?” “谁知道呢,我可听说,在南边的有钱人,特别喜欢吃一种叫河豚的鱼,那种鱼,外表就是一身软刺,一被捞起来,受到惊吓,就会鼓成一个球,可毒可毒啦,那血啊、肝啊,都是有毒的,一吃马上就玩完!只有肉没毒,你说为了吃一口肉得冒多大的风险,就是架不住人家喜欢吃,莫不是这些北燕人,吃了什么稀罕带毒的东西了吧?” “哎,这还真难说,听说有一种蘑菇一碰到人手就会变绿发青,炒熟透了吃,又香又鲜,如果没熟,嘿,就能看见花花绿绿的小人一个一个的从墙上走下来跳舞,北燕人莫不是吃了这种见手青死的?” “你们说的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可见过,吃完了鱼虾马上吃酸桔,这么连着大吃了几日,就死了,听说验尸的一查,那是砒霜中毒!你说邪门不邪门!” 外面的人一通胡乱猜测,也没个结果,倒是给了凤歌一个启发,也许,北燕人吃的几样东西都是无毒的,只是混在一起才有毒? 她与关林森急急赶往药庐,被带到独孤怀信面前时,独孤怀信正在仔细的看着手中色泽不同的细针。 凤歌开门见山,把红芳阁里发生的事告诉独孤怀信,独孤怀信说已经发现,那几个死去的北燕人胃中的确有毒理反应,他们吃的东西都很平常。 “有没有可能,是一些平日常见的东西,但是混合起来,便是毒?”凤歌想起刚才听见别人说的话。 独孤怀信摇摇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只是,他们吃的东西就算是混在一起,也不会有毒死人的可能。” “会不会是调料有问题?”凤歌从随身荷包中取出那枚黑色枯萎的阿芙蓉果,独孤怀信一惊:“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是我的一位随从在半路上截到的。原本这东西,会从大夏运往大恒。在大恒,只有太医院才有这种东西,不知在大夏,种植范围是怎样的?”凤歌问道。 凝视着手中的阿芙蓉果,独孤怀信的脸色十分严肃:“大夏也不允许民间随意种植阿芙蓉,只有燕雀湖后山才有。” “那,兴许是在别处私种的?” 独孤怀信摇头:“大夏别处的气候十分干燥而且气温变化极大,阿芙蓉无法生长,只有在燕雀湖后山那块地方,才能长出来,在别处,就算是用心想去种,也只能种出一把枯草。如果有人想要创造人工环境去种植阿芙蓉,那绝逃不过各地官府的眼睛,想要模仿适宜的自然环境,绝不可能只种一棵两棵,否则,付出的代价极大,没有人会这么做。” 凤歌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那这些年来,大夏使用阿芙蓉的量怎么样?” “阿芙蓉虽然可以镇咳,暂时缓解疼痛,但是,弊大于利,就算是皇族中人得了百日咳或是疼痛难当,也都是靠自己的意志力顶过去,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用阿芙蓉。” 凤歌想了想,又问道:“那这些年,你们这的阿芙蓉就这么种着,从来没有用过?” “用是用过,上一回的北燕使节团来的时候,他们中有一个人说被野兽咬穿了腿,肉已经烂了大半,实在痛得不行,才用了一些。” 又是北燕人,凤歌皱起眉。 这几件事凑在一起,让她不由得想到,也许这整件事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如果这件事不查个水落石出,红芳阁上下都不会有好下场,药庐也会因为这药是独孤怀信下的,而声名扫地,最可怕的是,大恒有一个内鬼,里通外国,却不知道是谁。 “站住,不准进去!”外面传来护卫的声音。 第六十九章 凤歌刚一回头,就感觉到有一团蓝色的影子如疾风一般向自己扑来,她一时反应不过来,眼看着就要被扑倒在地上,只觉得腰间一紧,被人揽住,如腾云驾雾一般闪到了旁边,待她站稳,那只有力的手臂又及时松开,凤歌转头,关林森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并没有什么异样,就好像只是搬动了一张椅子。 “你怎么来了?”凤歌问那团蓝色的影子。影子连个招呼都没打,焦急的样子好像外面着了火。 风风火火闯进来不是别人,正是从宁王府翻窗出去的金璜。 “快走,有官兵来了,有一百多人。”金璜催促着,边说边拉着凤歌就要走。 凤歌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招灾的体质? 怎么到了红芳阁,红芳阁的人被官兵带走。 刚到了药庐,又说官兵往药庐来了。 莫不是西夏的列祖列宗不想让她这个大恒国的公主在此窥探太多本国的事情? 说话间的功夫,外面已经传来了对阵的声音,医术与武术从不分家,药庐的子弟,也是自幼习练强身健体的功夫,再加上素日里,皇家对药庐也是礼敬有加,他们哪里见过有张牙舞爪直扑而来的官兵,一开始也想着只是要与官兵理论理论,哪承想,这些官兵根本就不按套路来,一上来就动手,不少人促不及防,受了伤。 “住手!”独孤怀信听见动静不对,马上跑出来,却发现地上躺着几个药庐的人,正在痛呼呻/吟。 “你们是谁的属下,敢在燕雀湖撒野!”独孤怀信大怒。 对方冷笑一声,取出一纸御札,在独孤怀信面前打开:“独孤怀信接旨。” 不明所以的独孤怀信跪听旨意。 “太后懿旨,药庐家主独孤怀信,潜入王都红芳阁,暗中下毒,谋害使臣,破坏夏燕两国正常邦交,其罪难恕,着令一品大风堂薛其锐将其捉拿归案,药庐众人,一应入罪听审。” 懿旨读罢,那人手持御札,垂在独孤怀信面前:“接旨吧。” 听完之后,独孤怀信整个人都僵住了,大风堂前来传旨之人又说了第二遍,他才回过神来,嘴里喃喃道:“不,我不相信,太后不会这样对我……” 他几乎是用抢的,夺走薛其锐手中的御札,一字一句读完,不过寥寥数句,却好像打在他的心上,药庐自开国皇帝将燕雀湖赏赐以来,皆由独孤家族管辖,无论是巡城司,王城都尉府,都没有来找过麻烦,就连高官贵族来此,也都是客客气气的求药。 一品大风堂,直接隶属于皇帝本人,其余任何人的命令都可以无视。 如今皇帝李云阳还未亲政,因此,一品大风堂仍听命于摄政的符太后。 短短一日之内,王城都尉府、一品大风堂尽出,符太后这般强硬的手腕,不知背后究竟是何缘故。 薛其锐对左右使了个眼色,不多时,药庐中人都被拿住,连凤歌与关林森也不例外。 凤歌又拿出了李云清的玉佩,说自己是王府中人,并非药庐中人,薛其锐却说自己只认皇帝御令,不识王爷表记,不能确定凤歌身份,还是要将她一并押走。 之前一直都管用的招,今天突然失效,让凤歌也措手不及,关林森依旧守在她身边,低声道:“别怕,有我。” 凤歌嘴上嗔道:“谁怕了。” 心里却是一股暖意,在这种时候,谁不希望身边有一个可靠的人呢,看着关林森坚毅的侧脸,虽然还是个少年模样,但是在凤歌眼里,却别提有多可靠了,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禀统领,属下等已四处搜过,药庐的人都在这里了。”有人向薛其锐回报。 薛其锐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扫视了一圈在场众人,冷冷的一挥手,他身旁的副将马上大声说:“全部带走!” 庞大的队伍缓缓动了,凤歌在人群中,踮起脚尖,想要看看金璜是否也在人群里,可惜个子太矮,只能看见周围那些黑压压的人头。 “她不在这里。”关林森好似能看穿凤歌心中所想,在她耳边低声说,凤歌心中一块大石总算放下,金璜这个人看起来不怎么可靠,但是就这么久相处下来看,她是嘴欠人懒心眼多,但是每每都能带来意外的惊喜和消息,能被母后挑中的人,绝对不会差。现在就希望金璜足够机灵,可以找到破解此案所需要的线索,否则,麻烦就大了。 一品大风堂的位置在城西一处巨大的宅院里,高堂轩亮,着实气派非凡,不愧是西夏皇帝直属的组织,刚进大门,迎面就上来了几个人,将队伍按男女分开,关押在不同的牢房,凤歌咬着嘴唇,看着前面的人一个个被带走,不知前途如何,心中着实慌了。 垂在身边的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还轻轻的捏了一下,是关林森,来不及再多说什么,关林森被带到男牢,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凤歌,脑袋上却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凤歌感觉心脏猛地一跳,那一下打在关林森的头上,更是打在了她的心上。 不容她多想,一个肥胖的女牢头过来,将她带入女牢。 这里牢房的条件,相对于很多地方已经算不错,起码干净一些,亮堂一些,地上铺着的干草,也是新鲜的,凤歌听人说过天牢里终日暗无天日,不透风也不见光,只有昏暗的油灯,人被关在里面,根本都看不清自己的手脚,地上铺的稻草也是腐烂发臭的,老鼠和蟑螂在里面钻来钻去。 想到这里,虽然面前的稻草还是金黄爽洁的样子,但是,凤歌却是连坐都不想坐,万一里面钻出个虫子老鼠的,那该多吓人。 凤歌站在牢房中间,打量着这窄小的囚室,想到父皇在历练之时是上阵杀敌,骑马打仗,迎娶母后,自己却是害关林森受伤数次、在边关差点闹出两国纷争,现在可好了,本来只是想来买根发条,结果还免费体验了一下坐牢的感觉。 不知道母后看见描写这段的阅历日志时,心情会是怎样。 凤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愧对列祖列宗,愧对凤家血统,对不起父皇母后的教导。 一个人没事干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的不断的阴暗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凤歌开始仔细观察这间牢房。 宽度共六步,长度共十五步,顶高还可以,伸手摸不到顶,地上的稻草很厚,堆到了她的小腿肚。 实在无聊,不如数数一共有多少根稻草吧。 凤歌认真的数着: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五,一十,十五,二十……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 凤歌心烦意乱地将手中的稻草丢开,气恨恨的将旁边堆着的稻草扒开,抱了满满一捧,向天上撒,这种充满孩子气的举动,若不是此时只有一个人,她是绝对干不出来这事的。 当干枯的稻草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时,她忽然发现,在之前被稻草遮住的地方,刻着许多字。 竟然用得还是大恒国的文字? 不知哪位不幸的同胞也被关在此处,凤歌趴在稻草堆上,前两行的内容很好懂,这个人说自己追寻着自己的爱人来到这里,可惜爱人翻脸不认人,还因为攀上了高枝,所以命人将他关在这里,他有能力可以马上离开,却又幻想着爱人会到这里来审问他,这样起码还可以再见上一面,在漫长的等待中,他闲着无聊,决定将自己毕生所学刻下来,留待有缘人。 再往下看,却满篇的奇门遁甲,五行八卦,虽然凤歌在太学中只学过一些些皮毛,但是架不住同学杜书彦对这种神叨叨作怪的事情特别有兴趣,总是有事没事就拉着她一直试验自己的理解对不对。 被逼无奈之下,凤歌对这些东西,竟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墙上所刻的东西,无论是用在武功上、排兵布阵上,或是房屋搭建上,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可惜她现在只会一点点基本功,那还是母后硬从她的睡眠时间里挤出来一点点时间,强逼着她学的。那会儿凤歌可反感学功夫了,父皇亲口对她说过,学武功没什么用,如果需要皇帝亲自下场了,那就代表皇位已经玩完,还不赶紧一死以谢天下,还打什么打。 唉唉,现在悔之已晚,果然还是不能听父皇的,要不是因为临走时母后把天水碧和金丝护甲硬让她穿着,只怕她都走不到这里来,难怪母后平时不发话,她说的话,连父皇都要听,母后才是真理! 想到这里,她又叹了口气,继续看下去,大概是因为能偷偷写字的地方不多,所以,每句话都很简单,必须是有相当基础的人才能看懂,否则就算是认识字的过来,也只会每一个字都认识,却不知道整句话在说什么。 写这个东西的人很有才华,用词精炼,没有一个多余的废字,凤歌读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构建起了庞大的框架,计划好了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实处的方法。 等回去,就让工部的那些死宅们给她修一个别苑试试,要以鲜花池塘列阵,让人轻易进不去,也轻易出不来。 想到别苑,凤歌心中又是一凉,罢了,一定会被户部和内务府联名投诉乱花钱,最后还得连累父皇被御史谏官们喷一脸唾沫星子,算了,身为一个孝顺的女儿,不能这么做。 一口气将所有的内容都看完,已是黄昏时分,凤歌揉了揉酸痛的脖子,闭着眼睛,将方才所看见的一切在脑中又迅速的过了一遍,每一个重要的内容,在她的脑中都不仅仅是文字,而是可以直接拿来使用的方法。 在她还想在脑中想想应该这些内容还可以有怎样的用处时,听见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竟是向自己这间走来? 凤歌站起身,迅速用脚将稻草拨向那面墙壁,将所有字迹挡了个严实。然后,她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静静的站在囚室中,看着来人停在自己这间牢房门口,拿出钥匙开门,是刚才那个胖胖的女狱卒。 “大人要见你。”除这五个字之外,女狱卒再没有多说一个字,凤歌在前面走,她紧跟在后面,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生怕她这个人犯会平空在她面前消失似的。 待到了大厅,凤歌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一旁喝茶,薛其锐对他说话的态度,客气了许多。 “王爷?”凤歌看见李云清,知道是救兵来了,一下子放松许多,可是下一刻,她却听见李云清说:“不错,就是她,她就是母后为我选定的王妃。” 惊喜陡然变成惊吓是一种什么体验,凤歌的小心脏猛跳个不停,脸上却是毫无波澜,连个表情都没有。 薛其锐起身上前,向凤歌一揖到底:“原来是宁王妃,实在抱歉,下官不知此事,职责所在,行事鲁莽,万望王妃见谅。” “薛大人的官腔打得十足,真不愧是一品大风堂的掌事呢。”凤歌的话语中满是讥诮之意,薛其锐抬眼看了她一眼,那凌厉的眼神,让凤歌心中猛然一惊,这样的眼神,对她这个“王妃”,哪里有半点尊敬之意,方才那通套话,只怕也是碍着李云清的面子说两句,就算她是个真王妃,今天落在他手上,只怕也没个好。 “呵呵,今日之事,完全是个误会,王妃为何不好好在王府里,为什么会在药庐与那些人混在一起?”薛其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凤歌。 凤歌瞥了他一眼:“原来堂堂王妃去哪里,也要向你汇报了?” 眼见着两人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李云清忙上前打圆场:“嗨,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受了点小伤,女人家么,总是大惊小怪的,明明已经好了,却还说将来会留疤不好,于是去药庐,想去买一些祛除疤痕的药膏。薛大人你说,一个大男人,留疤有什么要紧,偏生她非得折腾,结果还给薛大人添麻烦了。” 第七十章 “嗨,王爷说哪的话,大风堂也是为皇家做事,误会解开也就好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些新抓来的,都要挨个审问,下官就不留王爷久坐了,来人,送王爷。”薛其锐话音刚落,两个高大威猛的男子就站在凤歌与李云清身边,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凤歌忙说:“我的那个远房亲戚,还被你们关着呢。” “王妃放心,刚才王爷一吩咐,已经将他放出来了。”薛其锐低头看着手中的卷宗,竟是头也不抬一下,看都不看凤歌一眼。凤歌看着他这般的傲慢,心中不快,有心要与他再杠上几句,转念一想,一个敢在大亲王面前如此骄横跋扈的人,一定有其背景靠山,在事情未明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免得给李云清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也没再说什么,转身大步向门口走去,果然,关林森就站在门口。 回到王府,李云清往椅子上一瘫,好像脱力似的,毫无坐相,他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我说公主殿下,你也太能玩了吧,怎么招惹上那个邪魔。” “邪魔?为什么他可以在你面前都这么嚣张?”凤歌不解。 李云清疲倦的闭上眼睛:“因为,他就是有这个资格啊,现在陛下还没有亲政,别说我了,如果母后说要废了他,换一个人做皇帝,陛下马上就不是陛下了。大风堂,只忠于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而不忠于任何一个人本身。这也是他们能从前朝一直留存下来,而没有被太祖干掉的原因吧。” 曾经有一位皇帝,边疆战事完全倚重一位姓年的大将军,将军飞扬跋扈,当时军中,只知年大将军,而不知有皇帝。 除了那个大将军之外,根本没有人可以镇得住那些蛮族,所以,皇帝对那位大将军宠信有加,赏赐无数,还娶了大将军的妹妹为妻,这位年将军在军中几乎就是一面不倒的旗帜,就连皇帝后宫里的事,他都要伸手,哪个后妃得罪了他的妹妹,他就一定会借口关心妹妹而无心军务,吓得皇帝不得不冷淡了所有的后妃,对外号称独宠她一个。 那样的滔天权势,在当边疆渐渐稳定之后,皇帝便开始动手慢慢地抽掉了他的权力,他在军中的确是称霸一方,但是暗中想要取而代之的人也不少,当军权慢慢被分化掉之后,最后,皇帝亲手写下“十大罪状”,条条皆是死罪,最后,一杯毒酒,完结了他一世的雄图霸业。 这个故事,是同学杜书彦告诉她的,因此,在凤歌的认知里,历朝历代不是没有这么嚣张的人,可是这些人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身为统治阶级的皇族认为这些人还有用处,一旦没了用,还敢这么嚣张,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都难说。 “一品大风堂手里难道有谁见不得人的内幕吗?比如什么身世,什么始乱终弃,致使民间女子被家人赶出门,十八年后有女儿带着画和扇子来认亲之类的……”凤歌说着这话,眼神有些诡异的看着李云清。 李云清只觉得背上一阵恶寒:“堂堂大恒公主,居然知道这种奇怪的坊间话本故事,贵国皇宫里的藏书品种之丰富多彩还真是有些出乎本王的意料。” 那这本《金瓶梅》是不是能代表着大夏国皇室超凡脱俗的品味?”凤歌的话把李云清吓了一跳,原本瘫痪状铺在椅子上的李云清,忽然整个人好像装了弹簧似的,一跃而起,扑向书桌,忙不迭地将那本隐藏在书堆中,只露出一条薄薄书脊的《金瓶梅》往书堆深处又推了推。 把书塞好了,李云清这才松了口气,转过头,看着凤歌,认真的说:“一品大风堂对大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凭他们只对皇权忠诚,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他这样遮遮掩掩,想必是再说下去就涉及到了国家机密,凤歌也知趣的不再继续追问此事,转移话题问起关于北燕使节团那几个死人的事情。 李云清无奈地看着她:“公主殿下,本王好不容易把你从大风堂的手里弄出来,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让本王好好歇歇,好不好?算我求你了,哎……我上辈子是作了什么孽,才会招惹上你的。” “谁让你堂堂大夏亲王,半夜三更不好好走马路,非要高来高去在天上飞。”凤歌想起那天的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你还把匕首架在人家的脖子上,现在还说什么作孽,真是的。” “求别提……”李云清深深叹了口气,都是自己作的孽啊。 “那不如告诉我,北燕使节团的事到底为什么突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是不是北燕那里要求马上给一个结果,不管这个结果是不是真的?” 李云清叹了口气:“的确是。” “独孤怀信已经在调查这件事了,相信很快就会有……”凤歌还没说完,就被李云清打断了。 “求你了,这件事你就别管了好不好?”李云清的脸色比刚才看起来还要差,眉间满是无奈,“你们来这里不就是想要最新的兵器吗?铁傀儡你也买了,石磊那里的也早就做好了,明天我就安排车队,送你们回恒国,好不好?” 凤歌还想说什么,李云清越发的急躁:“你即不是大夏子民也不是北燕人,要以什么身份来插手这件事?你的真实身份一旦被大风堂的人查出来,大恒公主私入大夏境内,只怕不是可以善了的,还会牵连到我!” 说到最后,他那张白净的脸都涨红了,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李云清也会有这样失态的模样,她怔住了,心里升出一丝后悔,这么久以来,李云清对她也算挺好,今天还帮了她一把。 又想起他的身世,不是皇帝亲生,小时候又是在恒国长大,刚开始符太后还只是贵妃的时候,想必他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如今宁亲王府门前能有这样的热闹,想来也不仅仅因为他是符太后的儿子吧。 他今天在大风堂的人面前把自己带走,已经被许多人看在眼里,如果再执意这么查下去,万一当真惹出什么是非,只怕他以亲王之尊,也难辞其咎。 想到这,凤歌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对不起,我不该这样死缠烂打,实在抱歉,就当我刚什么都没有问过。” 听她这样说,李云清这才微微叹了一口气:“总之,这件事你千万就不要再插手了,明天我就送你离开。”说罢,便离开了房间。 “真的不管了吗?”关林森问道,凤歌微微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此时她心中也是波澜起伏,不知应该如何处理,红芳阁中的三位虽然都是大恒子民,但是,毕竟这店是开在西夏境,别说以她现在的身份权力无法将人救出来,就算她是亮明身份,做为一个进行正式国事访问的大恒国公主,也不能就这么随便把涉及到北燕使节团的人命案子的嫌疑犯给放出去。 “当然不能不管,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管了。”凤歌头一回尝到挫败的滋味,她揉着太阳穴,脑袋的胀痛却没有减轻些许,而且越来越难受。 关林森轻声道:“大殿下,是不是很不舒服?属下见您额头上的青筋都浮出来了。” 凤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晃了晃脑袋:“胀痛的厉害,不知道怎么回事。” “想必是这几日殿下思虑过度所致,属下曾经习得一些舒缓的按摩手法,不知殿下可愿一试。”关林森依旧恭恭敬敬,就好像从赵元家里买来的铁傀儡似的不带感情。 此时凤歌只觉得头越来越胀,别说只是按摩一下了,哪怕是开颅放血,她都愿意,遂点头同意。 关林森请她坐在厅中放着的泰山椅上,自己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搭在她的头部两侧,拇指触碰到颈部的风池穴,不轻不重的揉着。 第一次真正碰触到他的手,让凤歌的身子忍不住微微一颤,关林森敏锐的感觉到,忙问:“是不是手太重了?” “不是,这力度正好,只是,没想到你的手指上有这么厚的茧,这是练什么东西才会练出来?”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指腹竟然也可以长出这样的茧,她打小被太傅盯着读书习字,只有右手的无名指第一根关节上,有一层薄薄的笔茧。 关林森一面继续按着,一面淡淡说道:“练暗器练的……” “暗器?从来没见你用过暗器呢,你练的是什么暗器啊?”凤歌好奇问道,她一向觉得像自己这种靠机簧射出暗器的人都是厚颜无耻之徒,徒手甩出去的才是真本事。 “……那是不可能的。”关林森不紧不慢的又接上一句。 凤歌觉得自己原本已经缓解的头部胀痛又加剧了,上回金璜是这样,现在连关林森都这样,关林森原来不是挺老实的吗,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是受了金璜的影响才会变成这样的吧。 “啊啾!!!”遥远的一处酒楼里,金璜揉了揉鼻子,继续专心对付面前的手撕椒麻鸡,一旁的小二十分热情:“哎呀姑娘,看您是从大恒国来的吧,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咱们大夏这里早晚温差大,眼看着这太阳就要落山了,阴气重,您看要不要再来一坛香蜜流云酒?这可是本店招牌!不零卖,一坛十斤酒,三两银子。” “来一坛。”金璜嘴里含混不清的应了一声。 吃饱喝足之后,发现酒坛子里几乎还是满的,十斤酒最多也只不过喝了一两不到,本想充款爷,大方的说一句不要了,离开酒楼之后,她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拎着那么一个大酒坛,金璜自嘲的抓抓头:“真是穷惯了,没救。” 走在路上,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高真北。 她倒吸一口凉气,转身就想跑,好死不死,高真北刚好转头,两人四目相对,高真北见到她挺高兴:“姑娘,你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刚到,我是来找姑妈的,可惜她家却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正想要么明天还是回恒国去好了。”金璜微微低下头,脸上写满了淡淡的忧伤。 高真北的目光转到她的手上:“姑娘海量。” “不不不,我不能喝,被小二推荐了一下,不由自主就买下了。”想着自己在他面前的人设都是病弱少女的模样,现在自个儿这么一只手拎着十几斤重的酒坛子,还迈着轻盈的步子,如此欢欣鼓舞的走在大道上的姿势被他看了个正着,就算是金璜,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合适。 好在高真北并不想让她解释些什么,只是对着她笑道:“姑娘今晚住在哪里?” “悦来客栈,戈姑娘说她这几天暂时不住,就白白便宜我了。”金璜挤出来一个笑容。 “这么巧,我也是,正好顺路一起。” 金璜点点头,刚想迈步,发现高真北向她伸出一只手,她不解的看着他:“怎么?” “我帮你拎着酒坛子,放心,不偷喝。” 两人回到客栈,高真北将酒坛子还给金璜,金璜摆摆手:“我真不能喝,送给你了。”“这种闻起来蜜蜜甜,香喷喷的女人酒,我可喝不惯。”高真北笑道,他从腰间取下一只小小的皮酒袋,打开,对着嘴喝了好几口,金璜站在一边就闻到冲鼻子的烈酒味:“你的酒量真好。” “北燕是苦寒之地,我们从小就喝烈酒驱寒。”高真北抹了抹嘴,将皮酒袋放在桌上,对金璜晃了晃手中的油纸包:“刚才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不客气不客气,刚才真的吃饱了。”金璜不希望自己在他的心中的形象从怪力女变成怪力饭桶女。 高真北有些遗憾:“那真是太可惜了,这家的牛肉丸可是一绝。多少达官贵人家里的厨子都做不出来呢。” 第七十一章 “有这么好吃吗?”金璜嘴上这么说,心里已经伸出了手。 高真北点点头:“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东方大陆四个国家里,只有这家的牛肉丸最好吃!不仅肉质弹性十足,而且味道也调得极好,牛的腥膻气被盖住,鲜香味却被完全吊了出来,上一次吃还是五年前,那个时候这家店刚开张,就天天排队,五年过去了,队伍排得越发长了。” “真……真的啊?”金璜盯着那只褐黄色的油纸包,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当然是真的!尝一个你就知道了!” “那,我就吃一个!”金璜的馋虫几乎要从喉咙里伸出手来了。 高真北对着小二大声道:“小二,过来,给我把酒袋装满,再拿两副碗筷来。” 圆溜溜的牛肉丸从油纸包里滚落,金璜刚想拿起筷子,高真北伸手摸了摸碗边:“冷了,得拿去热一下。” 金璜本以为他又会叫小二,没想到,他拿着碗,与小二说了几句话,便径直往后厨走去,从来没见过还有客人可以直接闯进后厨的,难道他要自己动手? 十分好奇的金璜也循着他的踪迹向后厨走去,小二知道她与高真北是一起的,也没拦她,还十分热情的给她指了厨房的路。 “你来的正好,刚才忘记问你吃不吃芜荽。”高真北正低着头切着一种绿色的菜叶。 金璜从来没听说过“芜荽”,一脸茫然,高真北拿起一片叶子递给她:“整个大恒只有丰县有这种菜,对了,恒国人喜欢叫它香菜。” 金璜接过,这种植物的气味独特而浓烈,凡是独特的东西,都注定不会被大众所接受,只不过金璜是个例外,她笑道:“没事,没有我接受不了的味道。” “那就好。”高真北继续低头切菜,“我还担心你有忌口的东西。” “不过,我也吃不出东西的好坏,吃所有的东西基本上都一样,只有菜烧糊了,调料没放,或是放得过多,才能吃出来。所以,不用在意我,按你的习惯来就好。”金璜笑着倚在门边。 锅里的油已经微微的在翻滚,高真北将早已剥好的几瓣蒜丢下去,“哧啦”一声,蒜瓣的香气被滚油最大限度的散在了空中,高真北挥着铲子在锅里翻动几下,又将切好的蘑菇片、玉笋片一样一样放下去,翻炒着。 “吃不出东西的味道来?那失去了多少乐趣?天生的吗?”高真北又将带回来的牛肉丸倒进锅里,加了一些高汤,与其他材料一起炖煮。 金璜抱着臂,轻笑道:“也没有什么不好,没有喜欢的东西,就不会有弱点,听说皇宫大内侍膳的规矩,再好吃的菜,也不能超过第三口,如果有喜欢的菜,却看着不能吃,那该多郁闷。” “可是至少吃的时候还是高兴的。” 金璜声音幽幽:“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忧,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高真北拿着铲子的手顿了一下,转头看着她:“这……牛肉丸,你还能吃吗?” “啊?为什么不能?” “我以为姑娘你已经出家了,这红尘看得破破的。” “破破的,哈哈哈,你这恒国话是谁教的,红尘啊,那是烂烂的。”金璜一扫方才眉间的忧郁,脸上绽放出笑容,“哪能看得破,这么多有趣的事情,而且,万一哪天我恢复味觉了呢?” 她又继续说:“对了,我叫金璜,你呢?” “高真北。” 金璜又笑起来:“这么值得强调一下吗?不仅是北,而且真的北哦。” 高真北也笑起来:“丸子好了,来试试我的私房专厨菜能不能治好你的无味觉症。” 他抓了一把香菜,往锅里撒,一面伸出手,有意无意用对特别熟悉的人才会的方式对金璜说:“盘子。” 天不怕地不怕,连在凤歌面前都敢拿皇后名讳开玩笑的金璜,乐颠颠的跑到碗柜里拿出了一只大盘子,捧给了高真北。 高真北转头,发现她那么小心的将一只空空的大盘子用两只手紧紧握着,双臂伸直递在他面前,他嘴角微扬:“我在大恒听人说过一个词,但不解其意,如今看见你的样子,忽然领悟了。” 金璜不解的看着他:“什么词?” 高玄武一笑:“举案齐眉?” “呸呸,胡说八道,什么举案齐眉!”金璜觉得脸上忽然发烧,强自辩驳道:“首先,这是盘子,其次,也就到胸口!” “举盘齐胸?”高真北做恍然大悟状,在金璜恼羞成怒之前,他已经将菜都盛进了盘子里,大步急速向大堂逃蹿。 原本只是那么几个肉丸子,现在给高真北加工了一些,白白的蘑菇片、浅黄色的玉笋片、碧绿的芜荽,还有褐色的牛肉丸,浸在浅金色的高汤里。 “看着就很好吃。”金璜将筷子伸向一枚牛肉丸,却不是夹,而是狠狠往里一扎,将肉丸串在筷子上,愉快的咬了一口。 高真北有些讶异:“你真不像大恒的女孩子。” “好好的干嘛骂我?”嘴上说是这么说,金璜又咬了一口。 “没骂你,我就喜欢这样的真性情,我们北燕人都是这么吃东西的,平时里吃得最多的是烤肉,北燕无论男女,随身都会带着刀,吃烤肉的时候,都是自己用刀把刀给割下来,在盐碗上擦一下就吃。” “哦?还有这种吃法?挺有意思。” 金璜脸上笑着,心里奔腾着不屑与嘲笑脸,要你喜欢呸,你是谁啊!北燕人又穷又土,天上下点雪,或是干旱,就慒逼了,除了会挥着刀子南下抢劫,还会干什么?野蛮人! “等有机会,我带你去吃一回。”高真北也扎起了一个丸子。 在他说话的时候,金璜已经吃完了,她放下筷子,高真北无奈笑笑:“看来,这道菜做得很失败。” “做得很不错,是我的问题。”金璜此时有些后悔,刚才怎么也应该装上那么一装,虽然吃不出味道来,但是假装很好吃这件事还是可以做到的,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完全没有想起来要装一装,也许是在心底深处也把高真北当成朋友,完全没想到在他面前掩饰什么吧。 高真北问道:“你认识独孤怀信吗?” “那是谁?” “燕雀湖药庐的主人,就算是西夏的皇帝,也要让他三分,也许他可以治好你的病。吃好东西却品不出味道实在是太可惜了。”高真北一边吃着,一边真心的为金璜感到遗憾。 “嘘,客官,你可千万别提燕雀湖药庐了。”原本懒洋洋站在一旁的伙计一脸紧张的走过来,“独孤怀信他给北燕使节团做菜的时候,往里下毒,毒死了好几个人呢!” 金璜早知道此事,不过为了圆上之前所说“今天刚到”的谎,不得不装出一脸的震惊:“什么?药庐主人还给负责下厨?不仅下厨,还下毒?” “嗨,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好好的药庐主人不当,跑到红芳阁去打杂,听说之前就这么做过一回,莫不是做上瘾来了。这次闹得可大了,两位可千万不要在小店里谈及此事,万一被人听见,只怕小店也要遭殃。”小二摇头走开。 金璜扬扬眉,低声道:“看来,我这味觉失调症是治不好了。” “无妨,没他,还有我呢。”高真北示意金璜将手伸出来,金璜怀疑的看着他:“你还会诊脉看病呢?”手并没有伸出来。 高真北笑笑:“你不会以为我是一个借着诊脉而故意摸你手腕的混蛋吧?” 答对了,金璜此时真的是这么想的,被高真北一语道破,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讪讪伸出手:“好吧,就信你一次。” 高真北的手指在金璜的手腕上搭了一阵,原本轻松的神色变得凝重:“你这是几处穴道受到了极大的损伤造成的,有人用金针刺在你的体内,过了很久才拔出来。你应该不止吃东西没有味道,连痛觉都比别人弱许多。” “呵呵……”金璜将手腕收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受的伤,自记事起就这样了,也没什么关系,并不影响正常的生活。” 受不了高真北望着她的同情眼神,金璜将桌上那坛香蜜流云酒又一次打开:“这么远带回来,还是得喝一点。”说着,仰头大口大口的喝,不,那已经不能叫喝了,叫灌。 待高真北将酒坛从她手中夺下来的时候,金璜的神色已经有些迷离,脸颊红扑扑,连眼圈都是红的。一头一脸的都是方才倒得急了,从坛中肆意流出的酒。 “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高真北再傻,此时也看出金璜情绪不对,金璜笑着伸手想要把酒坛再拿回去:“因为不喝完浪费啊,多可惜,三两银子一坛呢。” 高真北拧眉:“刚才你不是已经把这坛酒送给我了吗?我也可以喝吧?” “喝……喝……”金璜已经是醉眼朦胧,人半趴在桌子上,随意挥了挥手。 高真北抱着坛子,一气便将坛中所有的余酒喝了个干净,他将坛子放下,却发现坐在桌子对面的金璜趴下了,双眼闭着,呼吸均匀,睡着了? 早知睡得这么快,就不喝这么多甜甜腻腻的女人酒了。 高真北站起身,站在她一旁,叫了两声:“金姑娘,金姑娘。” 金璜动也不动。 高真北又推了推她。 还是不动。 高真北抓抓头,实在没办法,也不能把她就这么晾在这里,想了想将她打横抱起,走到房间,将她放下,替她脱了鞋袜和外衣,又将被子抖开,盖在她身上,还贴心的放下了床帐,正要走,又拿起桌上的茶壶摇摇,发现里面没水了,又拿着茶壶到楼下找小二灌了满满一壶茶,做完了这一切以后,才真正离开。 出门前还用了个巧法,让门闩自动落下,从里锁上,免得有人闯入。 高真北刚刚离开,先前还一副醉的瘫软如泥状的金璜忽然睁开眼睛,双眸一片清明,哪里有半分醉意,她从床上坐起来,掀开帘子起身,此时,已是华灯初上,天空中厚厚一层乌云,星星月亮皆不见。她从柜子中取出一只包袱,打开取出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和蒙面巾。 收拾好了便推窗而出,身姿轻盈,以“燕子三抄水”之势几番起落,已落在远处一座房屋的顶上,将身形隐在屋脊之后,从上往下望去,灯火通明,无数侍卫来回走动巡逻。 此处,正是大夏最最要紧之处——皇宫。 大夏皇宫的面积约摸只有大恒皇宫一半的大小,但是由于大夏工匠的能耐着实了得,每一处房屋都高大敞亮,堂阔宇深,外表看起来不甚华丽,但是只有当身临其中,才会发现处处皆是匠心独具。 夜深了,万籁俱静,皇宫之外已是一片漆黑,就连宫中的灯火也一处一处熄灭,只有廊上屋外依旧亮着灯笼,虽然还是很亮,不过已经给了有心潜入者可趁之机。 金璜看准机会,越过宫墙,落在墙角与树木的阴影之间,如一片树叶落在草地上,无声无息。她悄悄的贴着墙,看着一队队的侍卫与太监、宫女走过去。 人数与规模比起大恒皇宫的水平来说差太多了,对于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来说,这点人又算得了什么。 她静待时机,眼瞅着两队交错的功夫,便从外墙跑出两丈开外的内墙根底下,而这一切,那些侍卫仍是无知无觉,只是队尾的那人感觉到身后有一阵清风吹过,回头,正好宫女那队的最后一人,也正巧困惑的回过头。 四目相对之下,宫女娇羞的低下头,侍卫脸上露出憨实的一笑…… 金璜蹲在墙根,脸上露出了单身狗的不屑:“呸。” 大夏皇宫讲究的也是地位最高者居于中央,毫不费力就找到了皇帝李云阳所居之处,近期连日暑热难消,他都在清凉殿留宿。 刚靠近清凉殿,金璜便觉得身上凉嗖嗖的,莫名的感觉到了冬日的严寒。 第七十二章 “今天又是怎么了?”看这阵势,应该与在自个儿宫里消失的那位公主无关,让李云阳心中反倒松了一口气,二妃再怎么闹,也比邻国公主夜入皇帝寝宫这事听起来要正常一些。 “李妃的宫女翠心说,刘妃的内侍郭槐推她入水,想要淹死她。郭槐说翠心伙同你宫里的一个宫女想要杀他。正想找你,没想到你来了。”符太后不紧不慢的说着。 “并无陛下宫女之事,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人。”翠心连忙说。 符太后凤目微挑:“那你说说,你既然有将郭槐打倒的实力,又为什么会被郭槐推进水里?” 翠心目光闪烁,她一咬牙:“婢子入宫之前,随家父习得一些拳脚的皮毛,若非贪看红莲,一时不察,也不会被推入水中。” “哦?你还会武艺?”符太后对身边的宫女吩咐道:“出去随便叫个侍卫进来,与翠心过两招。” 跪俯在地上的翠心微微一颤,落在符太后眼里。 ……………… 宁亲王府。 后门站着一队马帮,府里的仆役正忙着将已经收拾好的箱子往马背上捆,这是李云阳找来的马队,他们时常往来于大夏与大恒之间,熟识近道,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将凤歌送回恒国去。 “昨天就没见你,你又跑到哪里去了?”凤歌正看着人把她的武器一样一样拆了打包,眼角余光瞥见金璜身影从门口一闪而过。 “还买了身新衣服?”凤歌看着金璜嘻笑的脸。 “没什么,昨天和高真北喝了一夜的酒,醉了,吐了一身,刚刚才醒,就出去买了一身新衣服。”金璜笑着。 凤歌也懒得管她到底是干什么去了,没惹祸就好:“我们今天就要出发回恒国了。你快去收拾一下。” “我没东西要收拾,要走马上就能走。”金璜心里开出花,太棒了,刚刚作了案,马上就有正大光明的理由离开王都。 此时,门口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男不女:“陛下驾到!” “陛下?李云阳?”凤歌本以为他是来找李云清的,没想到,他径直走进来,摒退左右,金璜也赶紧跟着仆妇们溜出去。 “公主为何不辞而别?” 简简单单一句话,信息量可太大了,他怎么知道自己是公主的?凤歌在记忆中努力搜索了一阵,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把真正的身份告诉过李云阳,嗯,一定是李云清说的。 不辞而别又是什么情况?明明是李云清非要把她送走,一早就叫人将客栈里寄存的铁傀儡还有石磊那里打好的兵器一并取来,捆扎好一并交给马队。 这兄弟俩之间到底有哪些话说了,哪些话没说? 凤歌忽然想到一个可能,莫不是李云阳在那天的宴会上看上了自己,李云清这告诉他,自己是大恒国待继位的储君,不能娶,然后又怕这位小皇帝心里情丝万缕斩不断,所以才急急忙忙要把自己送走,却没有告诉李云阳。 嗯,这个逻辑是通顺的。 自己的确也不可能嫁给李云阳,那就不能把李云清给出卖了。 想到这,凤歌笑道:“此次出来,本就是为了买一些东西带回去,在这里时日久了,家里人还等着这些东西用呢。” “可是,你说要取母后宫的七宝箱,还没有拿,如何就走了?”李云阳着急道。 难为他自出门上朝开始就心心念念惦记着此事,面前的朝臣说了些什么,他听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就没注意他们各自说了什么,又在吵什么,以及母后又是怎么才让他们平静下来的。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会儿应该怎么样才能带着她到母后寝宫,在母后那些宫女的注视之下,让她把东西拿到手。想了无数个主意,又一一推翻,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自己在筹算着一个大的不得了的计划,心里又是激动又是忐忑不安。 好不容易想到一个可能的操作,正巧朝会也散了,他急急忙忙赶回清凉殿,结果发现,佳人早已沓然无踪,真正是一片赤诚的心上泼了一大盆凉水。 “什么七宝箱?”凤歌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李云阳又误以为她是已经得手,却不想对自己说,便压低了声音,急急道:“公主莫不是混在那些宫婢之中?” 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凤歌只是笑而不答。 李云阳见凤歌这一笑,认为她这就是默认了,叹了一口气道:“那公主可否告诉朕,那宫女与太监是不是也与公主有关?” 什么?还有宫女与太监?凤歌还勉强维持着笑容,脑中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不会是李云阳设下的什么计谋吧?可这能是什么计谋?想达到什么目的? 李云阳自顾自说下去:“也是奇怪,翠心看起来一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没想到动起手来,能与侍卫打个平手。” 凤歌心中不由想起,她的七弟,今年刚五岁,整天逞勇斗狠,总是有事没事去找侍卫打架,别说他是个皇子,就算是个民间的五岁小孩,哪个大男人会一本正经的跟他打,没两下就故意被打得抱头鼠蹿,直到他跑去扯了一下淑妃娘娘养的小狗的尾巴,腿上结结实实被咬了一口,才消停下来。 与其苦苦思索翠心为什么会有一身功夫,不如去问问翠心与侍卫之间有没有私情比较好。 不过……这难道不是他后宫里的事吗?宫女和太监打架,还跟侍卫比武,这关她什么事? 见凤歌只是笑,总也不说话,李云阳着急道:“既然公主已经办完事,要离开,朕也不便相留,但有一件事,希望公主答应。” “什么事?” “与我王兄成亲,与大夏结为儿女亲家!” 什么?!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困惑,那现在凤歌是实实在在的震惊了,她本以为因为李云阳看上了她,所以李云清才急匆匆的要把她赶走,可是,李云阳现在却要自己与李云清结婚? 这是什么情况? 凤歌默默的揉着太阳穴,直到李云阳走进来:“东西都收拾……陛下?” 显然他也没有想到李云阳会来,凤歌脸色不佳,显然两人方才的对话不是很愉快,他敏锐的想到,也许是李云阳来找他,刚巧看见了她,这个不死心的女人又问起了北燕使者的事情,才造成现在的局面。 关林森出声打破了三人之间尴尬的死寂:“马队已经准备好了。” 凤歌点点头:“走。” 说着,便要离开,李云阳拦住她:“公主,与我王兄联姻之事,请尽速应允。” 现在轮到李云清一脸的茫然,他完全没有想过,原来李云阳跑到自已府里来竟然是为了这个原因。他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陛下,你在说什么?” “王兄,为了大夏,为了我,就牺牲一下吧。” 没想到这句话,把凤歌也给惹恼了:“与大恒联姻是牺牲?” 从来没有经历过在朝堂上与大臣唇枪舌剑的李云阳,完全没有练习过说话的艺术,他感受到凤歌的不高兴,于是又连忙补了一句:“朕不是那个意思,朕的意思是量大夏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这下不仅是凤歌,连李云清的脸上都快绷不住了,赶紧叫人:“你们怎么都愣在一边,陛下来了连杯茶都没有吗?” 一旁马上有侍女端着茶盘上来:“陛下方才与姑娘说话,婢子不敢进。” 李云清劈手取过那杯茶,也不管是烫的还是冰的,塞在李云阳手里:“快喝快喝,这么热的天,又说了这么多话,一定很渴吧,快把这茶喝了,含在嘴里,先不要咽下去。” “为什么?”李云阳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操作。 李云清替他把茶盅盖揭了:“喝了以后,你就会变聪明,能帮助你练成绝世神功。” “哦,这样啊。”李云阳喝了满满一口,含在嘴里,自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不管你刚才那句话是从哪里学来的,千万不准再说,再不能让母后知道或是别人知道你说过话。”李云清对李云阳的态度一直都是臣下对皇帝的客气,今天终于憋不住,必须拿出做兄长的态度来,再这么任由他发展下去,大夏的未来真是…… 凤歌看着李云清的眼神里满是同情,有这么一个中二加天真的弟弟做皇帝,那样一个严厉精明的母后摄政,这位宁亲王过得也是很苦啊。 “王爷,王爷……”门口有人急急前来报信,发现李云阳也在里面,不由一愣,忙下跪行礼:“陛下。” 为了练成绝世神功的李云阳,那口茶水还没咽下去,他眨巴着眼睛示意那人起来。 李云清问道:“慌慌张张像什么样子,说,什么事!” “北燕使节团的安西瓜尔来了。” 好好的找他做什么? 李云清转头发现李云阳和凤歌都不见了,一旁侧耳室里的门帘犹在微微晃动,想来这两人此时正在里面,不出意外,凤歌一定是自己弟弟拉进去的。 心里又是默默叹了一口气,李云清吩咐:“请进来吧。” 安西瓜尔只身一人前来,他进门之后,便对李云清说:“本使与王爷有要事相商,还请王爷摒退左右。” 李云清挥挥手,屋里的人走了个干净。 “我在大燕就听过大夏宁王之名,智计无双,仁心爱民,比起当今贵上,不知强多了不少,只因王爷不是皇帝亲生,虽是符太后所出之长子,却也只能屈身为王。王爷心中必也有所怨恨吧。”安西瓜尔一脸的沉痛。 李云清大怒:“小心你的言辞!” “王爷,难道你心中不是这么想的吗,若不是这么想,又怎么会派人毒死我北燕使者?”安西瓜尔冷冷一笑,“我们在夏国境内出了事,自然是要贵国给一个说法,虽然不会伤及贵国皇帝陛下,但是只怕符太后让他亲政的时间还要再往后推一推,到时候等太后殡天,当今贵上又无能,到时候,还不是王爷以太后长子之位,还不坐稳摄政王之位?摄政王之位,坐着坐着,也就该转正做皇帝了。” 若是平日听别人这么说,李云清直接命人把这等狂妄之徒拖出去斩立决也就没事了,但是现在李云清就在耳室,方才安西瓜尔的话,只怕他听了个清清楚楚,如果现在就把安西瓜尔给砍死的话,那反倒成了杀人灭口,更让李云阳起疑。 李云清很担心耳室里的李云阳会直接冲出来质问他为什么想要造反,他深吸一口气,等了半天,耳室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奇怪,李云阳是没听见,还是他真的转了性子,如此能忍得住? 罢了,这样更好,让自己有充足的时间想办法把这事给兜回来。 “下毒致人死命可是死罪,就算是王爷的身份,也少不得要重判,你这么说,有何证据?”连李云阳都能忍得住,没冲出来叫嚷,他李云清有什么坐不住的。 他坐得住,还稳得很。 安西瓜尔冷笑一声:“别人不知道,我可知道。那几个死掉的属下脖子后面,都有一个小小的针痕,针上涂有剧毒,而这种剧毒,整个大夏,只有王爷才有。” “有意思,如果只有我才有,那一定是很机密的东西,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李云清笑道。 “因为那是独孤怀信奉了你的命令秘制。” “你有什么证据?” “独孤怀信的仆人中,正好,也有北燕人,发生这件事之后,我就知道了,只当是独孤怀信想要挑拨贵我两国关系,却不料,独孤怀信制作那批药材的原料,却是王爷秘密派人送去的。” 李云清一怔:“你说什么?” “还要我说得更清楚一些?好,反正这里也没有外人,我就帮王爷回忆一下,就在几日前,有一男一女两人往落月崖上,取了风灵草,然后,那个男人受伤,被人送进了王府,这件事,看见的可不止一个人。” 第七十三章 看准了外室的宫女转身倒茶的功夫,金璜便潜入殿中,真的好冷,室内的房梁上竟然有点点白霜,难怪那宫女穿得这么严整,额上脸上也没见一丝汗。 宫女只在外间候着,内间并无一人。也许是怕惊扰了皇帝陛下休息。金璜盘在梁上,仔细看着屋内的陈设。 只见重重紫色的琉璃帐之后,设着一张文彩华美的锦文石床,铺着一层羊毛毯,隐隐可见有一人卧于其上。 这屋子里还有几处桌上皆放着紫玉盘,几大块晶莹的冰块立在其中,在冰块之后,还立着凤歌熟悉的铁傀儡,不过现在它们的功能只是拿着扇子,机械的挥动着,室内的阵阵寒气皆来自于此。 金璜摸到石床旁,挑开帐子,只见床上那人仰卧,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味,正是大夏皇帝李云阳。 推一推,不动。 再推一推,还是不动。 金璜伸手捏住他的鼻子,李云阳这才睁开眼睛,见床边立着一个黑衣人,刚想叫出声,被金璜捂住了嘴:“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李云阳惊恐的眼睛在她露出的上半张脸打转,很快平静下来,眼里的惊慌全无。 猜到他不会叫出声,金璜才松开手。 刚松开,李云阳激动的抓住她的手:“戈凤姑娘,没想到,你也会武功。” “呃?”金璜眨眨眼睛,终于想起了这是凤歌的化名,说起来,她的眉眼的确有些像凤歌,再加上刻意放柔了的声线,对这个喝得半醉的李云阳来说,确实无法分辨。 “你怎么来了?”李云阳还抓着她的手不放,脸上的表情让金璜觉得自己正在代表凤歌被调戏。“朕已经听王兄说了,你是大恒国的公主是不是?”李云阳还是抓着金璜的手不放,眼巴巴的看着她,一脸的期待,金璜知道凤歌这次出来,不会主动将身份透露给其他人,她心里快速盘算一番,将手从李云阳手中抽出:“你认错人了。” “王兄已经说过了,公主现在身份不能轻易向外人透露,放心,只有我与王兄知道,就连母后都没说。”李云阳十分激动的看着她,“公主深夜来访,必有机密要事,只要朕可以做到的,一定相帮。”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璜在心中暗暗翻了个白眼,他一定是看着凤歌的美貌,动了邪心,哼,年纪轻轻,别的不会,先学会了耍流氓。 不过,他既然把自己错认是凤歌,那这件事就好办多了,金璜故意模仿凤歌的语气:“今日前来,并无恶意,只是想借太后娘娘的七宝玲珑盒一用。” 李云阳怔了怔:“你要它做什么?” “自然是有用的。”金璜没好气的答道,心想这皇帝也太傻了吧,穿成这样的人半夜跑到皇宫想偷七宝玲珑盒,就算有什么用,又怎么能告诉你。 想着自己也不能就这么把李云阳给得罪了,万一他还能有点用呢,忙放柔了声音:“那盒中,是当初太后娘娘从恒国私自带走的宝物,今日取回原本属于我国之物,也不算得鸡鸣狗盗。” 听她这样说,李云阳沉默不语,金璜也能理解,做为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听见一个外国人说要偷自己母亲的东西,还能有什么想法,当然是阻止她啦,就算是精x上脑,看见美女有点智商不在线,也不可能这么愉快的答应这种事情。 “好,我帮你。”李云阳终于结束犹豫,开口出声,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金璜觉得可能因为屋里太冷,导致他的大脑也冬眠了。 冬眠就冬眠吧,反正事情是向着对自己有利一面发展的,没什么不好,只不过以李云阳在宫里的地位,不能命令太后吧。 “怎么帮?” “那个盒子就放在母后寝宫外间的梳妆台上。每天母后中午都会午休,我会在她午休醒来后去请安,提前一些去,也就是了,到时,就委屈公主充做我的侍女,随我一同前去,我进去与母后说话,你就可以将那盒子拿走了。” 听起来这个计划很不错,金璜在李云阳的宫里呆着。 天刚蒙蒙亮,五更时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惊动了本来就没睡着的金璜,她一惊,转头看着声音传来之处,却见是一排玉铃有节奏的轻轻晃动,发出清脆的…… “夺命追魂音!”李云阳一脸不满,低声的自言自语,门口已有一排人影,整整齐齐站着,为首的那位宫女柔声道:“陛下,请起了。” “进来吧。”李云阳从里间出去,外间的听差宫女已醒,打开房门,身着淡绯色宫装的宫娥们鱼贯而入,为首那位宫娥手捧着铜盆,盆子里热气腾腾的热水还隐隐传来松柏的清新香气,这种味道在男子身上,不觉其有失男儿本色,反而有一种清新爽洁的感觉。 其余宫娥手中捧着本白色的棉质手巾,香胰子等物,专伺候李云阳一人。 金璜躲在帐子里,偷偷瞄着外面,只见那奢侈的排场,不由的感叹了一句:“死有钱人!” 李云阳梳沐已毕,又有三位宫娥为其着装梳头,西夏在整个大陆位于西方,又以金属之技立国,因而视本国为金德,故而皇帝朝服以白色为主,胸口绣着张牙舞爪的银色巨虎,正是西夏图腾白虎。 那身朝服烫得平平整整,一丝难看的折痕都没有,宫娥又为李云阳梳好头发戴上银色冕冠,李云阳起身,正要出门上朝,看见每日负责打扫内宫的宫女已经候在门外,想起琉璃帐内还藏着一位“大恒公主”,忙吩咐道:“内室有机密要务,不准进去,只将外间打扫便好。” 负责扫洒的宫女齐声应“是”,李云阳才离开。 李云阳说话果然是管用的,他说不让她们打扫内室,她们还真的不打扫了,连看一眼机密要务的兴趣都没有。金璜本来还有些紧张,想着万一她们进来了,应该躲哪里合适,现在她悠哉游哉的躺在石床上,看着微微透着光的窗户。 终于打扫外室的宫女也走了,只在清凉殿中伺候的宫女正忙于准备李云阳下朝回来之后需要用的水果、茶水,金璜从宫女临时歇息的小屋中随手偷了一套宫女的衣裳,换上,将夜行衣偷偷铺在那羊皮毯的下面,便大大方方从清凉殿大门出去,直奔太后寝宫。 身为摄政太后,此时的符氏必然与李云阳一起在朝堂上听大臣们瞎哔哔。想要对付太后寝宫里的那几个宫女,还不是超级简单的事情。 金璜穿着清凉殿宫女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着,一路遇到不少小太监小宫女,恭恭敬敬的向她行礼,开始她还不明白自己这样一个生面孔,怎么这些人都认识? 后来有个小太监先没主动跟她打招呼,他身边的大太监按住他的脑袋:“这是清凉殿的姐姐,还不快行礼。” 那小太监才忙不迭的弯下腰:“姐姐好。” 原来是因为自己这身衣服,真是等级森严呢。 从清凉殿到太后寝宫,中间路过一片开满莲花的清澈湖水,湖旁有一处小苑,苑门楹联上用篆书写字“汀兰清芬”四个大字。 如果老老实实从正道走,还得走好一阵,没记错的话,从这里穿过去,翻过一个墙,再跳过一个花园,就是太后寝宫了,路途能近一半。万一今天朝堂上没事,一会儿就散了,那岂不是很担误事,还是抓紧时间。 那片池水中的红莲茂盛如火,支支立在碧水绿叶之上,荷叶连成一片碧色,在微风轻摆,花枝亭亭摇摇,还没等她欣赏够,就看见不远处的杨柳树下,有一粉色宫装女子也在看着莲花,而她身后,正有一太监服色的人悄悄靠近,伸手将她一推,“扑通”溅起了好大的水花。 那女子努力挣扎,伸手想要抓住岸边草茎,却被那人按住头顶,使其口鼻无法露出水面。 金璜心里只有自己的任务,对于这种后宫阴暗事件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不想多管闲事,她只想默默路过,不惊动任何人去太后寝宫。 不巧的是正忙着按人脑袋的太监无意间一转头,正看见她默默的走过,吓得他手一松,手底下的女子只觉头顶压力顿消,求生的欲望让她挣扎着浮出水面:“救……救我……救我……” 被人看见的金璜脑中跳出四个大字:杀人灭口。 太监正好也有这个想法,他从靴筒中掏出一柄小刀,笔直向金璜刺去,这一手,在金璜看来就是千里送刀之举,她向旁边跨出一步,让开,反手一掌拍在太监的脸上,顿时现出了五个手掌的红印,挨了一掌的太监还没反应过来,手中的刀子也被夺走了,腰间挨了重重一脚,倒在地上“哎哟”不绝,半天站不起身。 在水中的女子抓着岸边的小草,只是手臂无力,根本爬不上岸。 金璜手里拿着那把小刀,看着水中的女子,她一定看见自己的脸了,心中犹豫着要不要把她也干掉。那个女子却不知她脑中在转着这么可怕的主意,只是可怜巴巴的抬头看着她:“求姐姐拉我一把。” 真是很困扰啊,如果杀个人的话,这次的任务就太亏本了,金璜脑中迅速滚动着算式,最终得出结论:救人。 “咳咳咳……”那粉衣女子被拉上来之后,对着金璜连连磕头:“多谢姐姐救命之恩。” “不客气,你赶紧走吧。”金璜挥挥手,她根本不想听这个女子对自己谢什么,又没钱又没东西,空口说白话,还耽误她翻墙。 “姐姐,我是李妃身旁宫女翠心……” 没完没了了?并不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金璜指着那个太监:“我帮你把他捆上,你一会儿叫人来把他处理了,记住,千万别说是我出手,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翠心连忙点头:“翠心自然明白,以姐姐的身份出手助我,必会被刘妃认定是陛下之意,又会扰了陛下清静。翠心绝不会说出姐姐的。”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金璜茫然的眨着眼睛,算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女人,现在!马上!赶紧!滚出去! “那就好,你快去吧,我帮你盯着他。” 翠心连忙称是,跑出去。 盯个鬼啊,你走我也走。 金璜劈昏了太监,迅速翻过后墙根,太后这会儿还没回来,寝宫之内只有两个宫女在里面站着,这一路别人对自己客客气气的,是因为现在穿着的是皇帝身边宫女的衣服,那自己对着太后身边的宫女,应该是个什么态度? 一直走到近前,还是想不出应该用什么态度,算了,自己一个冒牌货,还这么关心态度,真是吃饱了撑的,不对,还没吃早饭呢! 金璜大步走进太后寝宫,那两个宫女看见她一人前来,有些奇怪,上前刚想问话,鼻尖刚刚闻见她身上的香气,便眉酥眼重,人事不省,倒在地上。 七宝盒就在梳妆台上端端正正的搁着,金璜向它伸出手 **** 回到清凉殿的李云阳,发现“大恒公主”已经不见了,问了殿中宫女,得知并无人离开,也无人进来,想着也许她有什么要紧的事离开了,转念一想,别是她等不及,已先往太后寝宫去了,太后,那可是个不好惹的! 心急如焚的李云阳急匆匆的赶到太后寝宫时,发现一屋子的人齐刷刷的跪着,见他进来,都一起转头看着他。 这场面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地上跪着的人里,有李妃,有刘妃,这两人平日里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坐上皇后的位子,时不时的吵闹,宫里来了新的妃嫔,她们就合力对外欺压新的妃嫔,逼得新进宫的妃嫔,不是装病就是一脸清心寡欲专心投奔佛祖。 有心整治她们一番,偏偏符太后说这两人都是很早就跟了皇帝的,不可以因为有了新来的就轻慢了她们,李云阳也只得听之任之。 第七十四章 原来是风灵草,李云清的神色一下轻松:“哈哈哈,那风灵草,早已送进王宫,医治陛下之疾。” “呵呵呵,王爷,别急,听我说完。”安西瓜尔看着李云清的神情,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可是剩下的,王爷却给了独孤怀信,风灵草是药也是毒,独孤怀信将它做成奇毒,抹在针上。那种毒无色亦无味,如果不是知道此毒必与风灵草有关,只怕全天下谁都查不出来。” “想必这件事的证据,你已经在药庐里放好了?”李云清冷笑。 现在他已经没有什么想说的了,事到如今,已经是硬往头上栽赃了,连这种理由也能编得出来,耳室里平静如常,想来也是因为安西瓜尔的话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就算是李云阳,也不会相信。 安西瓜尔扬起头:“王爷派去毁灭证据的人来迟一步,真是可惜。” 说着,他从手中拿出一只瓷瓶,在李云清面前晃晃,笑道:“药师为王爷立功不少,而且那一身用药用毒的本事,独步天下,若是就这么死了,也是可惜,药师全族如今身陷大风堂之中,薛其锐只听帝令,其余人的话一向不听,但是王爷今天却能从大风堂将那璇玑才女带出来,可见,就连薛堂主也有意与王爷结交。只不过主犯独孤怀信,若是放走,实在难以交差,王爷,你若是能登基九五,想要救他,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贵使啊,我想问问,你在进入使节团之前,是做什么的?”李云清一本正经问道。 安西瓜尔自豪的一扬头:“我是大燕国世袭一等镇国公!”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阁下是跑江湖说书的。”李云清淡淡一笑,“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真是可惜了,阁下若是吃开口饭,只怕得的打赏比每年的俸禄还要多。” 被李云清这番消遣,安西瓜尔已有些绷不住,北燕人向来性格直来直去,最不擅长的就是这种转着弯子骂人的把戏,西夏人其实也很不擅长,只是恰好李云清从小就生在大恒国,那是一个重文轻武的地方,那是一个大侠能凭着素口骂人,活生生把一个江洋大盗给骂死的神奇国度! 要说北燕皇帝会派安西瓜尔领导使团,也是因为他真的已经是北燕贵族之中最能忍的了,若是其他王公大臣来,这会儿只怕已从腰间抽出两把斩骨刀,与李云清对砍起来。 安西瓜尔的脸色变了几变,到底还是将这口气给咽了下去,只是阴恻恻地笑道:“王爷不承认也没有用,等大风堂的审讯结果一出来,只怕到时候,王爷也自身难保。” “大夏国无论换成是谁主政,都会本着和平共处的原则,与周边邻国相处,我们大夏子民只想安静过日子,并不想惹是非,贵使又为什么非要想把本王抬上皇位?”李云清不解的问道。 “呵呵,恒国那些狗杂种,现在正在边境秣马厉兵,前几年一直都是在混日子的士兵,如果不是他们有心要挑起战事,好好的,练什么兵,习什么武!我大燕为了自保,必须与贵国联盟,恒国没有自己的武器产出,只要贵国答应不卖兵器给他们,他们就完了!”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联姻的事,李云清不动声色:“大燕国,是想把恒国给灭了?” “灭了自然是最好的,不用担心没人买大夏的兵器,我们还有东宁,还有东洋和南洋,还有波斯、大秦,听说走过一片比这里的沙漠更大的沙海之后,那里还有一片丰饶的土地,我皇保证,这些所有的武器都在大夏购买!保你们的生意源源不绝。” 李云清的眼皮低垂,从案上端起早已冷透的茶,慢慢的喝了一口:“为什么,不干脆把大夏也给吞并了?还能省点钱。” 安西瓜尔嘿嘿一笑:“放心,我皇说了,可以把自己最心爱的妹妹,草原上的神女嫁给你为妻,到时候,我们就是姻亲,就是一家人啦。” 忽然间,李云清就明白了,为什么安西瓜尔一定想要把自己抬上皇帝的宝座,其实北燕人想要把这位草原上的神女嫁来西夏的事情,早已与符太后说了,符太后这边刚与李云阳提起,李云阳马上就露出一脸不屑之色:“北燕人都是臭哄哄的,从来也不洗澡,那个什么草原神女,还不知道从出生之后洗过几回澡,我可不要臭哄哄的人做皇后。” 可是,联姻大事,符太后是将宫里其他人摒退之后才说的,当时房间里除了自家两兄弟和符太后之外,就再没有别人。 没想到,北燕的探子已经渗透进了大夏皇宫,听机密还没有被人发现,想必,不止一人。可想而知,那位草原神女嫁过来,不管是嫁给谁,整个大夏就真的是北燕的一家人了,一点秘密都不会有。 “若是王爷愿意,我皇必然推波助澜、乐见其成。”安西瓜尔又催促道。 北燕大军就在边境,现在打着的旗号是对战恒国,但是如果自己现在就与安西瓜尔翻脸,只怕北燕马上就会挥师转西,直接攻入大夏王都来,而大夏的兵力与北燕相抗衡,无异是以卵击石。 当然,如果大恒愿意两相夹击,那还是有赢面的,可是以大恒现在朝堂之上的风气,只怕他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着北燕大军踏碎大夏国门。 不如现在虚与委蛇,把他骗走以后,再与凤歌商量,她虽然年幼,但毕竟是储君,总比自已秘密派出使臣的效果更好一些。 拿定主意,李云清笑道:“这么大的事,哪能说定就定的,女儿家说亲,还要先相了人,再看生辰八字,跳大神求卜吉凶,最后才是纳礼问名呢。给我一点时间,我要考虑考虑。” 听李云清的话气已是有所松动,安西瓜尔满意的点点头:“识时务者为俊杰,王爷不仅生得俊,而且还杰出的很呐。” 被不伦不类的夸奖一番,一点都不会高兴好吗! 李云清脸上依旧还是挂着温和的笑容:“多谢夸奖,贵使要不要留下吃饭?” “呵呵呵,不了,我还要进宫,告诉贵上,那几个人是自己在外面误食了野果而死,让大风堂把药庐的人放出来,再迟了,只怕人出来也废了。”安西瓜尔大笑着离开。 李云清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等安西瓜尔离得远了,他才说:“好了,你们出来吧。” 耳室里传出一阵叫骂,是李云阳:“你敢如此对我,我要砍你的头!” 然后是凤歌温柔的声音:“他是我的人,不给你砍。” 李云清忙进去看,只见李云阳站在关林森的面前,瞪着眼睛,眼圈红通通的,好像刚哭过,那样子一点都不凶,倒是有一种很委屈很委屈的可怜模样。 “这是怎么了?我在外面一头汗,你们在里面好好的怎么也能闹起来。” 凤歌对关林森说:“解了他的穴道吧。” 关林森抬手在李云阳的肩头拍了一下,李云阳顿时又叫又跳,转着圈圈咆哮:“你们,你们一个个都合伙起来欺负我,我要告诉母后,我,我要把你们都砍了!” 方才他没直接冲出耳室来找自己算账,原来不是他不想,而是被关林森给点住了软麻穴与哑穴,李云清感激的看了一眼关林森,却不敢道谢,不然自己这位弟弟还不知道要疯成什么样。 “难道陛下真的相信,我与北燕有勾结,要害死你吗?”李云清看着激动的李云阳就问了这么一句。 “本来是不信的,可是他说的那样真切,我,我当时就想问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背叛过我。”李云阳有些不好意思,方才他的大叫大闹,有一部分原因也是想要掩饰自己的羞愧。 李云清叹了口气:“陛下,明年母后就要还政了,到时候,整个大夏的江山都在你一人的肩上,如果还是如此这般,怎么才好。” “有什么怎么才好,你可以听北燕人的话,把我废了啊,把我杀了都行。”李云阳还在气鼓鼓的。 凤歌皱着眉,完全不明白他到底在生什么气,明明刚才说了会相信李云清的,怎么这么快又变了。 “呛啷”一声响,李云清抬手从墙上取下悬着的一柄宝剑,拔剑出鞘,倒转剑柄,递在李云阳的面前:“陛下若不信,现在就把我杀了。” “哼!”李云阳转头不看他,嘴里嘟囔着:“你为什么要对那个北燕人那么客气,不就是想要放了药庐的人嘛,我也能放啊,大风堂听我的话,又不是听他的话。” 凤歌觉得自己一个外人站在这里听人家两兄弟傲娇闹别扭实在不合适,她笑道:“两位慢叙兄弟情,我先出去了。” “啊,对不起,公主请留步。”李云清连忙开口留下凤歌。 三人在厅里坐下,李云阳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是一个只会耍脾气的小孩子,抢先说道:“公主,方才你也听见了,北燕总想着把臭哄哄的那个什么神女送过来联姻,可见,联姻真的是个好东西,你看我大王兄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他刚才骂那个北燕人的时候,是不是嘴皮子特别利落,跟你们大恒人也很像,我王兄小时候就是在大恒长大的,对了,他身上还有一半大恒的血统,如果你将我王兄纳入后宫,一点都不会觉得不习惯!” 还以为他已经把这事给忘了,怎么又提起了,凤歌又开始揉起了太阳穴,她微笑着说:“只怕你大王兄不愿意呢。” “有什么不愿意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聪明又可爱!” 凤歌的嘴角微微一扯:“可是我大恒国的皇帝,都是三宫六院的呀,我父皇除了有母后之外,还有四妃、九嫔、三十六世妇、七十二御妻、九十八宝林,一百零八采女……有很多人一辈子见不到我父皇的。” 这一点,完全出乎李云阳的意料之外:“可……可是,我母后只有先帝一人呀,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男人?这不合理。” “如果王爷入我后宫,那就是符太后那样的身份啦,他只能有我一个,但是我可以有三千佳……面首!” “这样啊……那大王兄的牺牲就太大了……”李云阳看着李云清,后者默默的看着他,眼神复杂。 “那,你还有没有其他的妹妹?” “目前还没有,也没有正在怀着的妃子,如果刚刚怀上的话,王爷到三十五岁的时候,我妹妹就可以嫁人了,要是运气不好的话,还得再等几年,我共有十五个弟弟,一个妹妹也没有,这事可能比较悬。” 李云阳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然后,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令李云清好想弑君的主意:“你的弟弟们有没有喜欢男风的?” *** 那场异常尴尬的联姻讨论之后,李云清催李云阳赶紧回宫处理释放关押在大风堂里的药庐众人为由,把李云阳赶紧给撵回宫里去,这才总算歇下一口气。 “快走吧,趁小祖宗还没回来之前。” “你的小祖宗又回来了!”李云阳的脸出现在门口。 李云清的神经陡然又绷紧,看着李云阳站在凤歌面前:“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你说要取太后的七宝箱,那进太后宫便是,为什么要到我的清凉殿来?” “我昨晚一直留在这里,与王爷说话,从来没有进过皇宫。”凤歌回答道。 “当真没有?” “没有。” 李云阳紧皱着眉头:“可是,昨天有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人,偷偷潜入我的寝宫,我还以为是你,便没有叫人拿住她。” “跟我很像的人?”凤歌问道,“然后呢?” “趁着我上早朝的时候,她就跑了。想来翠心的事也是她做的,此女可恶,也不知到底是谁,竟在我大夏宫中生出如此多的事端。” 类似于这种毫无头绪的事情,凤歌一向的作法就是搁置一边,不去想它,也不去为它苦恼,反正,也是白操心 第七十五章 于是凤歌笑笑:“听起来很难找到她呢,我也不便打扰太久,再不走,就来不及赶到今晚要住的地方了。告辞。” 说着,她起身,唤道:“金璜。” 从遥远的不知何处传来了金璜的应声,可是过了很久,她才过来,凤歌原想着她是不是内急,一直蹲在茅厕里,等看见金璜的脸时,她先是吓了一大跳,然后忍不住笑出声。 金璜本来的模样虽不是绝世美女,但也至少是个清秀佳人,现在脸上那五彩缤纷的好像开了颜料铺似的,又黑又粗的眉毛斜挑着都要飞上天去了,眼皮上闪着浓重的蓝绿二色,好像被重重的打了,两坨浓重的胭脂堆在颊上,更可怕的是那张血盆大口,有正常人嘴的两个大。 “干嘛把自己画得跟妖怪一样,快把脸洗了,别出门吓着别人。”凤歌摇头,要出发了,还来这么一出,金璜跟李云阳一样,就是个疯疯颠颠的小孩子性格,这两人要是搁在一起,说不定能把房子给拆了。 “现在不能走。”金璜在凤歌耳边低声说,“殿下没忘记阿芙蓉吧,那东西,只怕真的是屋里这哥俩,或是这哥俩的妈给大恒找的大麻烦。如果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将来贻祸无穷。” 这厢她们俩在说话,那厢李云阳起驾回宫,临出门前还看了一眼金璜,实在是丑得惊天动地,吓得他没有勇气看第二眼,便离开了。 金璜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凤歌,凤歌摇头:“不行,太危险了。” “皇后娘娘付给我的钱里,就包括了面对危险的费用,如果不涉险,就查不出真相。我必须要去。”金璜难得的认真,“殿下,将来你是要做皇帝的人,打仗危险吗?救灾危险吗?派使节出使危险吗?捕鱼打猎采药危险吗?这些事,都危险,但是不可能没人做。殿下,你只要能看清,谁去做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最高,就派谁去,而不是想着危险,就不让人去做了。” 凤歌想起太傅曾经说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唯千万人,吾往矣。”没想到今天会在一个被画成大花脸,平时没一句正经话的金璜嘴里听见。 “我去了,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到了住的地方先安顿下来,我晚上就到,给我点些好吃的。”金璜扔下这么一句话,很快就不见了。 李云清见凤歌站在院中,问道:“可齐备了吗?” “不,有个侍女不见了,要好好在城里找找。”凤歌向李云清行了一礼,便与关林森一同出去了。 怎么可能依着金璜的话,留她一个人在这西夏王都里独自面对危险,凤歌打定主意,一定要等金璜平安回来,然后再一共离开。 李云清望着她的背景,若有所思。 红芳阁还是一片冷静,想来是李云阳还没有下旨,记得红芳阁的众人是在都尉府里,那里出来的快,而且那夏侯勇,还是认王府令牌的。 担心红芳阁众人受苦,凤歌决定先去找夏侯勇,没想到她刚说出来意,夏侯勇扬了扬手中的卷宗:“迟了,在红芳阁的后厨里发现了大量的阿芙蓉,引人上瘾,有个打荷的已经招供,说那是老板娘让他放的,好让人不断想来吃,多贵都要吃。” “什么?”凤歌被这个消息惊呆了,真正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红芳阁里的人绝对不会做这种事!” “姑娘,就算你是王府的人,空口无凭也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已经搜到那些证物了!” 凤歌急切道:“不行,我要问问她们,是怎么回事!” “问不了了,她们现在已经押在天牢,等着三司会审。”夏侯勇摆摆手,“姑娘你就别折腾了,那么大一包阿芙蓉,若是落实了,必是死罪,逃不了。” 凤歌倒吸一口凉气,她有心要进宫再找李云阳,但是此时她却不能去。 此时大夏皇宫中,已经有了一个“凤歌公主”正在与符太后说话: “我的那些弟弟们现在还小,但他们的那些母妃们,哪一个是好相与的,一个个嘴上不说,心里都想着怎么才能把我给弄死。若不是凌光叔叔照应,只怕活不到现在。” “凌光,他现在还好吗?”符太后关切的问道。 “凌光叔叔的生意越发的好了,现在已有许多得力手下,也不需要他亲自出手做什么,只是,他时常还是会惦记着太后,我曾问过他,为什么要起名叫月黑堂,他说,因为喜欢的人不在身边,哪里还有什么光,只不过是一片黑暗罢了。” 符太后微微笑道:“他还真是个长情的人,没想到,他的生意竟然做到公主这里来了。” “那是凌光叔叔有本事,对了,我想向太后娘娘讨个人情,能否将红芳阁的人放了,我想借着寒山铁骑的名头,一步步掌握军权。” “呵呵,想不到,公主小小年纪,已经想到这些了。” “那是自然,什么真命天女,什么尊贵血统,都是胡说八道,为什么现在的皇位不是别人坐而是我凤家坐,因为不服的人都已经在阴曹地府了。” 符太后笑道:“没想到,大恒那样的文弱之地,也能养出你这样的铁血公主来。” 顶着凤歌脸的金璜昂首一笑:“都是被逼出来的,没有实力,别说只是储君,就算已经坐上了皇位,也会被人拉下来,以后还要向太后娘娘多多请教才是,凌光叔叔说了许多太后娘娘曾经的事情,太后娘娘在我的心中,便是那女神一般的存在,纤手定生死,皓腕镇八方,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他还是这么喜欢乱说。”不知是不是错觉,符太后方才那低头一笑,竟然有一种少女的娇羞,单身狗金璜眨眨眼睛,认定自己一定是眼花。 “凌光叔叔问阿芙蓉的事情,能不能抓紧些,否则只怕来不及。” 符太后起身走向梳妆台:“已经好了。” 她的手搭上了七宝箱,那只箱子看起来就像是一整块完整而光滑的铁,严丝合缝,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才是可以打开的地方,只见符太后的手指在某处轻轻一按,弹出了一个小小的突起,按在那处突起,左旋三转,右旋一转半,最后双手使力,盒子忽然发出“卡”的一声,从中打开。 “不见了?!”震惊之余的符太后,震惊的吐出这三个字。 “凤歌公主”站起身来,望着那已空空如也的小格,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太后寝宫如此戒备森严,谁有这本事拿走呢?” 符太后大怒,想要叫人进来,却被“凤歌公主”拦住,她低声道:“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的人。” “谁?” “太后曾经也见过,就是那个璇玑才女戈凤。” “她?” “不错,我与她在丰县相识,她说她想要到大夏来看看异国风光,希望我能带她一程,到了之后,我们便分开,再也没有见过。戈凤身上穿有金丝软甲,想来也是功夫不差,又有璇玑才女之名,打开这盒子,只怕不会耽误太长时间。” “她……她是何身份背景,为什么要偷芙蓉丹!” 见符太后已经深深的相信了这一点,金璜压低声音道:“她很有可能想要扶持我的某一位弟弟登基做皇帝,因此偷了芙蓉丹,想要以此为由,让父皇下狠手,将凌光叔叔的月黑堂尽数剿灭。” “好歹毒的女人。”符太后恨的咬牙切齿,若是璇玑才女就在她面前,符太后现在就能手撕了她。 金璜眼神变得阴挚:“太后不用着急,刚刚我才见过她,她收拾了行装,雇了马队,就算这会儿已经出了城,也走不远,她要走的是浮罗山那条路,今晚只能宿在山间的雅云山庄,那里别说死三五个人了,就算是三五十个人,往山沟里一丢,很快就被野兽叼去了,倒也落个活棺材。” 雅云山庄,是宁王府的别苑,夏季避暑专用,这个时候,宁王既然还在王都里,那里自然不会有人,不过一间空屋,若是派了杀手晚上动手,完事了将地面用水冲洗干净,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世上就这么少了一个人。 符太后点点头,笑道:“公主小小年纪,没想到竟有如此狠辣的手腕。” “都是为了凌光叔叔,不,说到底也是为了我自己,想好好的活下来,不想死在别人手上,那就只能抢得先机。”金璜悠悠一叹,这一叹中包含着她自己的真情实感,连神色都不需要伪装。 “对了,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太后可以同意。” “什么事?” “请太后把红芳阁的人给放了。” 符太后不解:“如果把她们放了,那又该如何坐实药庐的罪名。” “只要放了林青鸾、梁晶晶和黄雕就好,至于如何落罪,我已替太后想好了,只说红芳阁伙计的薪水是根据当月的生意量拿提成的,客人点的越多越贵,他们的钱就越多,为此,他们在最贵的菜里下阿芙蓉,让客人吃上瘾,时不时就要来光顾。那三位老板对此事并不知情,但也要判他们三个失察之罪,打一顿,再封了红芳阁,就好了。” “想得倒是周全,但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们三个人原先是我大恒国一位极有威望的将军部下,忠心耿耿,那位将军死后,他们虽被编入其他营中,却抗命不从,星流云散在各处,好不容易积齐了三位,自然不能让他们在大夏留下,以他们的身份,绝不可能去北燕,那就只能回到大恒了,到时候,只要我略施小惠,他们便会死心塌地来帮我。” 金璜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不然还能怎么办,我只是想让你放人,你还惦记着怎么坑药庐,问题这么多,真麻烦。” 没想到随口编的理由效果这么好,符太后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当下就命人去办这件事了。 刚出房间,凤歌迎面碰上了李云阳,她欠身行礼:“陛下。” 李云阳摆摆手:“守城有失,连累公主殿下今晚奔波,是朕的不是。” 几天前还是一张青涩不知世事烦扰的少年,经过今晚的乱局之后,他的心志已迅速成熟,虽然他不需要做具体的事情,但是大局的安排与人员调配,少不了亲自过问。 好在这些年符太后摄政,威重令行,官员们各司其职,李云阳巡视时看见众人脚步匆匆,但忙而不乱,忽然觉得这几年自己总是在暗中抱怨母后管得太多,不给自己机会,现在才发现,如果母后就此撒手不管,别说是如何让这个国家运作起来,就连这小小的皇宫之内,他都无法管束。 他看着凤歌,觉得自己好没用,还不如这个小自己三岁的女孩子懂事。 做为一国之君,他不该让邻国的公主出去救自己的子民。 做为一个男人,他不该让一个女孩子带着那么少的人冒险。 做为一个十七岁的人,他不该让一个十四岁的人替他承担应该有的义务。 各种内疚、羞愧的情绪在他的脑海里盘旋交缠,凤歌看着他的表情,觉得他的样子与自己每月都有一次的时候有点像,不由同情的问道:“你肚子痛吗?” 李云阳尴尬地咳了一声:“殿下怎么还不睡?” “今晚的事情太多,实在是睡不着。”凤歌十四岁的生命中,自记事起,最刺激最跌宕起伏的一天,也就是母后与父皇祭祀天地,忽然三天提前回宫,要检查她这段时间的功课。逼得她左右开弓,双手同时临贴,旁边还有个宫女念指定背诵的文章,鸡飞狗跳了一夜,总算是交足了数,背熟了文。 还记得当初自己从母后宫里回来,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瘫在床上哼哼:“这辈子再也不会这么忙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后世称这种行为“立g”,现在则一般被称为“打脸”。 第七十六章 凤歌重重地叹了口气,听见身旁的李云阳发出同样的声音:“唉,好巧,我也是。既然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公主殿下可否有兴致与朕秉烛夜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凤歌便答应了。 站在御书房的门口,凤歌便看见铺满一桌,盖满一地的奏报,就好像刚才这里有狂风乱过一般。 “这……”凤歌看着李云阳,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呃……”李云阳完全忘记刚才是自己命宫女全部滚开,让他清静一会儿,然后自己又因为心绪暴躁难平,跑出去,导致根本没有人收拾房间。 在李云阳瞪了一眼近侍之后,不知从哪时涌出来许多人,太监宫女的手脚十分麻利,迅速将御书房收拾的干干净净,接着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御书房内只留下了四个伺候的宫女,为李云阳与凤歌奉茶之后,又像木头人似的,定定站在那里,连呼吸的声音都细不可闻。 “多谢公主救出大夏子民,朕以茶代酒,敬殿下一杯。”李云阳端着茶杯,向凤歌举起。 凤歌笑笑:“都是邻国友邦,孤又在贵国叨扰这么久,帮帮忙也是应该的。” “若是殿下需要我大夏帮忙的地方,朕定当倾力相助。”李云阳的话语中充满着诚恳。 等得就是这句话,凤歌脸上波澜不惊:“那就先谢过陛下了。” 虽然她现在特别想马上拿出几百页的条约让李云阳给她签下,从特价武器供应,到商税减免,再到只准从大恒国进口食物和茶叶,总之有利于大恒国经济、军事等等的所有条约,都让这位皇帝陛下签个遍。 记得父皇说过,没有签过的字,就是厕所里的纸,做不得数。当然那个时候的凤歌还不知道,什么叫“撕毁条约”,以及也没有学到“秦晋之好”这个成语后面的故事就是“退避三舍”。 虽然她不知道这些,但她知道不能急于求成,越着急,越会适得其反,关系,是要慢慢维护的,像西夏这样拥有大量矿产资源和厉害工匠的国家,求的是长远发展,怎么能只看着眼前小利。 凤歌在心中对自己说了许多道理,讲了许多先贤的故事,才将想要李云阳直接把西夏变成大恒国仓库的愿望给压了下去,期间,她的脸上始终只有一个表情:微笑。 见凤歌淡淡的笑着,李云阳知道她是不相信自己,不过,他与凤歌落的点不一样,凤歌是根本不相信国与国之间会有守望相助的友谊,连父皇为了躲谏官的日常唠叨都能把她给推出去当挡箭牌,还能指望人与人之间能有什么信任,有什么爱! 李云阳一脸认真与坚定:“朕即将亲政,今日相助之恩,朕必涌泉相报!” 哦…… 与这个不是很值得期待的事情相比,凤歌更想知道独孤怀信的事到底是不是他做的手脚。她故作不经意的提起:“如果不是独孤怀信领路,将王都里的防守弱点告诉北燕人,今日他们来得也不会这样快。” “不错!药庐世代承皇恩,独孤怀信竟然敢背叛朕!”提起这事,李云阳双眉纠结在一起,若是独孤怀信在他面前,只怕要被他当场手撕成一片一片。 凤歌点头:“但是,独孤说过,死去的北燕使者体内,发现了只有太后寝宫才有的毒果……” 她话音未落,只听门口有人大喝一声:“放肆!” 此时,太监那尖厉的声音才响起:“太后娘娘驾到!” 李云阳忙起身相迎:“母后,怎么彻夜赶回来了?” 又斥责一旁的太监:“太后来了,你们怎么也不禀报!” 身着华丽宫装的符太后,气势迫人,她一步步走进御书房,扫了一眼李云阳,又紧盯着凤歌:“璇玑才女?” 感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连凤歌自己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应声。 “听说今晚璇玑才女仅带着十个人出城,便将我大夏被掳子民救回?果然身手不凡。” 虽然这是夸奖的话,但是凤歌总觉得符太后脸上的表情可以被划入皮笑肉不笑的标准范例,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 凤歌决定假装谦虚一下,看看这位太后娘娘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遂笑道:“并不是身手不凡,只是运筹得当罢了。” “到底是运筹得当,还有与独孤怀信本来就有所勾连,因此他才会这么给你面子,你是想用这点小恩小惠,换取什么?是想得到免费的兵器,还是国中财富?” 凤歌虽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一定是有人在她面前挑拨栽赃,还没等她想到应对之策,只见符太后声色俱厉,右手轻扬:“拿下!” 身后两个禁卫军上前,伸手便向凤歌的肩头抓去,待李云阳反应过来,忙大喊一声:“住手。”他急急起身,走到符太后面前:“母后,她是我请来的客人,为何要抓她?” “客人?在主人家偷东西,就算不得是客人了吧?”符太后冷冷道。 偷东西?李云阳疑惑的看着凤歌:“母后丢了什么东西?” “你的这位客人,潜入我的寝宫,偷了七宝箱中的东西,意图谋夺恒国皇储之位。” 李云阳忙道:“一定是什么地方弄错了,这位璇玑才女,正是大恒国的大公主,当今储君,凤歌殿下。” “她?公主?”符太后上下打量着凤歌,“看你气质出众,谈吐不凡……” 李云阳刚松了一口气,忽然听见符太后冷笑一声:“与公主长得也有几分相似,难怪敢冒充公主。” “什么?”李云阳瞪大了双眼,“母后何时见过公主?” “前天的早上,公主入宫拜谒,与哀家说了好一会儿话,她提醒哀家,这位璇玑才女心怀不轨,哀家有好生之德,见她并未做出什么实质上有损大夏的事情,才迟迟没有对她动手,你王兄早就要将她送走,她却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不走,终于等到独孤怀信引北燕兵破城,她再带人去救,白得一个大大的人情,皇儿,她有没有要你答应什么?” “没有,母后,你一定是误会她了。”李云阳依旧在为凤歌辩解。 凤歌心中却长舒一口气,好险,幸好她连一个要求都没有说过。 “哼,想必是想放长线钓大鱼,打得好算盘。”符太后逼视着凤歌的双眼。 凤歌一双清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符太后:“太后娘娘,捉贼捉赃,既然说我偷了东西,我愿意让太后搜查。” 凤歌心中无鬼,坦坦荡荡,在符太后眼里看来却是另一重意思,她冷冷道:“不错,连你都知道捉贼捉赃,又怎么会把东西放在自己身上,你今晚为何出城,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宁王妃说那些士兵将她们抓回营后,并未侮辱,只是关在营帐内不得离开。” “定是你与独孤怀信里外合谋,你偷了东西,他劫了人,你出城救人的时候,正好把东西给他,现在独孤怀信定然已逃向北燕,你身上当然什么都不会搜到。” 符太后说的有理有据,最重要的是,此处是西夏皇宫,她就算说太阳是绿色方形,每天从西边冉冉升起,也不会有人敢说半个不字,凤歌自知此时已无法自证清白,不能再在这件事上纠缠太久,重点还是独孤怀信。 “独孤怀信在反叛之前,已查出那几个北燕使节死于朱果,而整个夏国,也只有太后寝宫中有,当初设定的三日期限未过,为什么要派出大风堂将药庐里的人都抓起来?莫非,太后有什么难言之隐?” 平日里,她绝不会对一国摄政太后这样说话,但是现在她已经别无选择,一心想要亲政的李云阳还在这里,从他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特别想要摆脱太后执政的影子,为自己立威,但是又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机会。 凤歌没有看李云阳,心里却在大声喊:“现在机会给你递过来了,要是抓不住,就别想亲政了,老老实实躺当一辈子的傀儡吧。” 果然李云阳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使命召唤,他开口道:“母后所见的公主,必然是假。实不相瞒,那一夜,朕夜宿清凉殿之内,也闯入了一个与她长相十分相似的女子,也说想要去拜见母后,朕正要赶去上朝,让她稍等,不料回来之后,就没了人影,只怕就是此人将母后宫中的东西给盗了去。” 皇帝寝宫中曾经冒出过女人这件事,符太后闻所未闻,不由大怒:“半夜三更有女人跑进皇帝寝宫,竟然无人知晓,来人,将清凉殿当值侍卫与守夜宫女全部拿下!” 站在门外的禁卫军应了一声,脚步整齐的向清凉殿而去,李云阳大惊:“母后……” 刚想为他们求情,符太后便恶狠狠的瞪来:“还有你!半夜被女人摸到床边,为什么不叫人?” 李云阳的后半句话噎回了肚子,他总不能告诉太后,因为“公主”说母后偷了大恒国的东西,要把它再反偷回来,所以才出手帮忙,他更不能告诉太后,当初父皇临死之前,曾经悄悄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符太后的那个恒国丈夫并未死,而且在恒国也很有一些势力,如果在自己亲政之前,母后决定改立王兄李云清为太子,那么,势单力薄的李云阳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此,他想着符太后的那个七宝盒里装着的一定是与前夫的信物,让人偷走了正好,让她彻底绝了与恒国势力勾连,把自己给弄下去的心思。 今晚他不是无法拦住凤歌出城,而是他需要救人以安民心,自己没这本事,又不想再让李云清立功,也不想动用只听母后的大风堂,因此凤歌这个外国人愿意出手,要的人又不多,当然是乐见其成。 现在凤歌被符太后指为窃贼,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他还想借着凤歌的身份,向国人力证与恒国才是友好邦交,以及自己已经得到了恒国未来储君的友谊。 虽然李云阳实在是没有自信说一个能够让符太后相信的谎言,不过现在已是火烧眉毛,他决定努力一下:“因为公主曾对我说,对王兄有好感,希望可以与大夏联姻,让王兄去恒国做皇夫大亲王,是朕舍不得王兄,于是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在那天夜里,一个长得很像公主的人站在朕的床边,说就要回去了,希望能在离开之前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朕想着女儿家娇羞,于是,也没有声张。” “娇羞……半夜三更摸到男人床边的算是哪门子娇羞!”符太后对自己儿子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朕身边的妃子都是这样娇羞的。”李云阳言之凿凿。 符太后很想把他的脑子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无奈地挥挥手:“罢了,继续说。” “然后朕说,联姻这样大的事情,应该禀明母后,再告诉王兄,所以,她就说,要来拜见母后。然后就上朝了,再回去人就不见了。”李云阳一气把后续说完,凤歌听得直皱眉头,她猜到李云阳没说实话,那个假扮她的人千辛万苦潜入皇帝寝宫,难道就是为了谈亲事?总不能是月老性转下凡来逼婚了吧? 她能想到,符太后当然也想到了,她一拍桌子,指着李云阳:“撒谎!” “云清已娶有正妃这件事人尽皆知,怎么可能潜入清凉殿就为了联姻。就算未曾娶王妃,待她回到国中,一封国书过来,自然有哀家做主。你当时没有叫人,现在还替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可见,她与你所谋相同。” 李云阳的心脏猛然跳了一下,母后怎么看出来的。 “说,她到底想要做什么?”符太后步步紧逼,李云阳的说谎技能暂时进入冷却状态,一丁点灵感都没有,张口结舌,脸涨得通红。 凤歌还来不及同情他,就已经听见李云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竟然除了凌波之外,还有女子这么痴恋于我?”他笑着跨进门槛,向符太后与李云阳行礼:“拜见母后,拜见陛下。” 第七十七章 “免礼。”符太后见大儿子来了,神色总算好些了。 李云清站在符太后身边,笑着:“母后莫要为这些无聊的小事气坏了身子。”说着,他抬起手,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为符太后揉肩捶背,尽一尽儿子的孝心,不料,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劈向了站在一边的凤歌额头,凤歌的头发被掌风扬起,她不由倒退两步。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可惜这一声到底喊迟了,茶壶里的水,淅淅沥沥的从壶嘴里流下来,浇了他一头,看起来颇为狼狈。 冯爷也顾不得这许多了,他随手将脸上茶水抹去,看着凤歌:“小妹子,迷香这么快就解了啊?” “这种程度的迷香?”凤歌冷冷的瞪着他。 冯爷大笑,刚想放开关林森的剑,想了想,对着关林森笑道:“先说好,我没有恶意,一会儿放开了它,你可别对着我捅过来。”说着,便松开了手指。 “两位不要这么紧张嘛,来,坐下坐下。”冯爷笑着示意两人坐下。 关林森担心的看着凤歌,凤歌笑着摇头:“我没事,不必担心。”她转头看着冯爷:“你把柳姨怎么样了?” 听着这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冯爷不以为意的笑笑:“没什么,你应该问问,她把我怎么样了。有事就找我,没事就当我不存在,可怜我一个比七尺还多两寸的男儿,被她一个小娘子耍的团团转,还被你们一个黄毛丫头,一个臭小子恐吓……有没有天理啊。” 凤歌自动屏蔽了他的最后一句话,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前面那些哼哼唧唧的抱怨上,怎么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在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当牛做马,可惜那个女人却始终没有给他承诺。 若当真如此,倒也不必担心柳贞华的下落,既然是友非敌,凤歌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只不过她对方才冯爷竟然对她对迷香这件事耿耿于怀。 “是贞华托我在这等着你们的,本来说一两天你们就到了,结果一等等了十天,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假冒的。贞华只说是一对少年男女,男的武功很高,女的气质高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说。” 就……这么简单? 凤歌不相信以柳贞华在笼烟楼这么多年,连将两个人的特征描述清楚的能力都这么差,她投向冯爷的眼神又充满了怀疑,就好像他把柳贞华偷偷杀了又悄悄埋在土里。 “别这么看着我,好像在看十恶不赦的囚犯一样。”冯爷也看出凤歌眼神里的审视,他这把年纪的人,竟然被凤歌这样的小丫头瞪了一眼,却有一种受到了巨大威压的感觉。 “她走得匆忙,也没多说什么。”冯爷的神色尽是不满之色:“她一叫我,我无条件地马上赶来,她却这么多年来连个笑脸都没给过我。” 凤歌困惑:“那你还这么百依百顺?” “在有事的时候,她肯叫我,那是看得起我,给我面子,你看她不叫张三,不叫李四,偏偏叫我,就是高看我一眼,对不对!”冯爷说着说着,脸上露出了一种乐陶陶的微笑,凤歌默默地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挺和谐的。” 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是什么事会让柳贞华慌慌张张离开笼烟楼,连好好的描述一下两人的样貌都来不及? 倒退之时,她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小香炉,正青烟袅袅。凤歌的脚跟磕上香炉,身子失去平衡,向后倒去,那香炉是青铜铸成,炉盖形状做成了博山炉模样,顶端尖尖,要是被它戳上一下,要是位置不巧,也是能伤人的。 李云清没想到会这样,愣了一下,再想去拉住凤歌,却觉得眼前有一道灰影如闪电一般骤然出现在面前,凤歌向后摔倒的运动轨迹被中止于一双有力而稳定的手中。 大夏皇宫里,怎么谁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符太后大怒,看着那个扶住凤歌,令她免于摔倒命运的少年:“你是什么人!” “大恒国大公主殿下暗卫,关林森。”少年不卑不亢回答。 符太后皱眉,方才李云清那一掌,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凤歌的确不会武功,然后,她转念一想,指着关林森,问李云阳:“你好好看看,那天潜入清凉殿的人是不是他?” “……”李云阳心中有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母后,朕还是能分得清男女的。” 凤歌听出他的呼吸声时急时弱,一定是刚才那一阵的奔跑让他的伤势有了反复,遍布宫室的巨烛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凤歌看着关林森的脸,失血过多的他连嘴唇都透着苍白,看起来随时会倒下去,事实上,他已经快要倒下去了,苏醒后没多久,他便四处找寻凤歌的踪迹,听说她竟然只带着了十个人奔袭北燕军营,还被追兵赶上,正在城外厮杀,他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就在他准备冲出王都的时候,凤歌已经回宫了。 她毫发无损,身后是李云清与金璜,一定是这两人将她接应回城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关林森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恼之中,身为暗卫,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刚才看见凤歌快要摔倒的时候,他不惜拼尽全力,赶在她摔倒之前扶住,不仅仅是因为职责,还有一种“见不得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的奇怪感觉。 关林森没有说话,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件,亮给众人看,一枚银质的六角牌,上面有一个浮雕般的图案,猛虎啸林图,这在大夏是可以获得最高礼遇的标志。 只有从大夏一次性购买各种兵器、防器、攻城器等等,加在一起超过三十万两银子,才能得到这样一块六角牌,持牌人是大夏国最尊贵的客户,除了每次购物可以打九折之外,就算是大夏王室,见了持牌者也要客客气气。大客户,谁也得罪不起。 至今为止,这块六角牌也只发出过三块,一块在北燕亲王高玄武手中,一块在东宁丞相风行远那里,还有一块,关林森的曾祖父传给了关林森。 “这牌子是贵国大行皇帝亲手赠予我曾祖父的,应当不至于连真假也分不出了吧?”关林森的气息紊乱,只是这么几句话,也分了好几段去说,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他,他却回之一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接过,拿在手中,只见那只猛虎身旁镌刻着两个大字:关岭。 这两个字的确是先帝亲自刻下去的,符太后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无比怀念的摸了摸:“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一次先帝手泽。” “关岭的曾孙,为何会做了公主的暗卫?”符太后抬眼看着关林森,犀利的眼神直探他的心底,关林森一双黑琉璃色的眸子平静无波:“因为想做,所以就做。” 站在一边的李云阳,在心中暗暗给关林森竖了一个大拇指,他早就想乾纲独断一回,然后在母后问他的时候,也这么酷酷的说一句:“朕想做,就做了。”可惜,他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下,根本就不敢真的这么做。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还给关林森:“看来,这位姑娘,当真是恒国公主了?” “是。” 符太后皱眉自语道:“潜入宫中的人,到底是谁?” “母后,到底是什么东西丢了?”李云阳十分好奇,母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宫里也放着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被符太后珍之重之,用寻常人打不开的七宝玲珑盒装着的东西,一定特别特别要紧。 “是一粒禁药。”符太后闭了闭眼睛,事到如今,不说也不行了,“是从阿芙蓉中提取出的精华,被称为芙蓉丹。” 丢的竟然是芙蓉丹?! 凤歌脸色微变,杜书彦曾经告诉过她,芙蓉丹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服用了它的人,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知疼痛,最早制作出来,是想给士兵使用,打造出一支不知疲倦,也不知痛苦的战斗机器队伍,但是很快,这种药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服用的人会渐渐丧失自己的意识,除了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厮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变成行尸走肉。 这种药是在大恒国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的时候,被研制出来,而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是一队忠诚的黑甲军,他们以三百人之数,守住关隘要道,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服下了芙蓉丹,以一敌百,拖住了近四万之数的叛军。而他们的结局也着实惨烈,叛军兵败之时,也是他们仅剩最后一丝清醒的时刻,他们为了保有身而为人的尊严,自刎而死…… 因此,凤歌对这药的名字就有深深的恐惧,丧失自我,多么可怕的事情。 第七十八章 “这东西,为什么会在大夏?”凤歌不解,大恒的太医院已经制作出了更好的可以提高潜力的药物,金璜偷去给关林森服下的就是这种药,虽然伤身,但至少可以休养得回来,又何必要用这么可怕的东西。 符太后面无表情:“那东西对哀家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药,只是一段与故人之间的回忆罢了。” 她没有再多说什么,知道符太后曾经过往的人也都能猜到,她所说的应该是与身在恒国的前夫之间的事情,也许这药就是她与前夫弄出来的? 不过凤歌也不能直接去问符太后,只得转移话题。 “这药除了死士之外,寻常人要了也没用,难道,偷药之人,是北燕派来的?” “不是北燕人。”李云阳十分肯定的说,“北燕女人身上有一股特别的膻臭味,与她们打小吃的东西有关,朕只闻过一次,就受不了,而且北燕女人的五官又怎么会与公主长得那般相似。那个潜入清凉殿的女人,就是恒国人的长相。” 凤歌心念一动,想起了金璜,就在前天准备出发的时候,她说发现符太后身旁的宫女,有好几个身怀绝技,也许偷她匕首的人就在其中,宫女好好的不会偷了东西还放在符太后宫里,她怀疑符太后与北燕人有勾结,于是要去找证据,还一个劲的催凤歌先走。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执意要等她回来,只怕这会儿已经到恒国了。 而且,在丰县的时候,金璜的确也曾经假扮过自己,当时就连自己都吓了一跳,能模仿一个人模仿的那么像,仅仅是容貌像,那是不够的,必须是气质与仪态都一致,李云阳见过自己,符太后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敢在他们面前冒充自己,那一定是与自己相处时间很长的人,才能模仿到位。 除了金璜之外,再也想不出在这地方,还有第二个人。 凤歌陷入沉思,李云阳以为她是累了,便说:“这事也不着急,本就是宫中之事,与公主无涉,公主不如明天启程回大恒,也比在这里安全些。” “北燕使节团如何了?”凤歌问道。 “都在大风堂的牢里呆着。”李云阳有些得意,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对薛其锐下令,心里还有些小紧张,生怕他一口回绝自己的要求,那岂不是很没面子,没想到,薛其锐只应了一声“遵旨”,便带人去了金亭驿馆把使节团的人全给抓了。 符太后看着自己儿子神采飞扬的模样,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这满脸压不住的得意洋洋,实在是太丢脸了……眼前的这个恒国公主才十四岁,论才智论沉稳,自己儿子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还是等他锻炼锻炼再亲政。不然大夏国的国运怕不是要终结在这个傻儿子手上。可惜云清不是先帝的儿子……” “来人,带公主去紫英殿休息。”符太后吩咐道。 凤歌提出希望请太医给关林森看看,他方才那样急速运功,只怕对身体会有损伤,李云阳连声催人去请太医,符太后看在眼里,她身为一个过来人,怎么会看不出自家的傻儿子对凤歌是一种怎样的态度,只不过李云阳是大夏的皇帝,不可能入赘到恒国。凤歌是大恒的未来女皇,不可能嫁进夏国。 小别胜新婚只是偶尔为之,长期异国肯定玩完。 李云阳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憋着没有把自己对凤歌的好感说出来,而只是一个劲的想要撮合李云清,也真是难为他了,再给他一点时间,他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好皇帝吧,符太后想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如果真的是这样,自己不惜犯天下之大不韪,也值得了。 *** 太医经过一番检查,只说没有大碍,给关林森又换了一次伤药,另开了一些生肌止血,理气补身的药方。凤歌这才放下心来。 “公主,婢子带您去紫英殿。”宫女向凤歌行了一礼。 “紫英殿远吗?”凤歌问道。 宫女指着前方从花木中露出的粉墙:“不远,前方就是。” “那我一会儿自己去,现在我还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始终放不下心。 宫女躬身道:“陛下有旨,令婢子送陛下回宫,不敢不遵,婢子在外等候。” 说着便退后两步,再转身向门口走去,离开时还将门也给关上了。 屋里没有旁人了,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你觉得怎么样?” “属下无事。”关林森又恢复了公事公办的模样,这让凤歌感到很不开心,关林森在她的眼里是特别的,与皇宫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守卫完全不一样,同样,她希望自己在关林森眼里也是特别的,而不只是一个被保护的对象。 “如果把你派去保护别人,你也会这样拼尽全力吗?”凤歌莫名的试探了一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希望听到怎样的回答,如果说不拼尽全力,那关林森就是失职,如果说拼尽全力,她又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果然,关林森回答道:“尽我所能。” 凤歌撇撇嘴,也没办法怪关林森呀,干嘛要作死问这个问题,反倒把自己呕个半死。 一点点的失望加一点点的不甘,又加上一点点的娇嗔,还有一点点的少女的小心思,让她犹豫了半天,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尽力就好,不必太拼命,虽然你现在还年轻,但是受太多伤,到老了就会全部找上门的。” 就这么几句话,还是宫中年长的姑姑时不时在她耳边叨叨,才顺嘴溜出来的。 凤歌感觉到关林森似乎在看自己,她忍不住望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琉璃似的眸中藏着深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他的眼中清晰的倒映着自己的影子。于礼而言,她不该这样盯着关林森的眼睛看,可她就是挪不开,那双眼睛通向他的心灵深处,他到底在想什么,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凤歌都很想知道。 可是,关林森却关上了那两扇窗户:“夜已经很深了,殿下也该好好休息。” 凤歌这才如梦初醒,看着他眼下的皮肤微微透出青黑色,也有些心痛,匆匆丢下一句:“你快睡吧。” 便逃跑般飞快的跨出房门,直到将屋门关上,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在一旁久候多时的宫女上前,手持灯笼前方引路。 凤歌慢慢走着,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一回头,看见关林森房间的烛光刚刚熄灭。 不要想太多了,自己对他来说,也只不过就是一个被保护的任务罢了。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明天,升起的又是一个新的太阳。 前提,是能看见的话。 符太后的手段狠辣的程度实在是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很快,一道圣旨便传遍了王都,圣旨上的内容实在是令人震惊,先是城中的达官贵人们知道了这事,接着,这消息如同燎原野火一般,袭遍了全城。 临街的茶馆每日里总是在黄昏时才开始热闹,现在刚刚过了午时,整个大堂之内便一片喧闹,小伙计后脚跟打着屁股蛋,一刻不停的上茶添水,忙个不停,两层楼挤了个满满当当,别说客座皆满,但凡是个能站人的地方,都挤得黑压压一片人头。 这等盛况,就连茶馆老板都没见过,鼎沸的人声吸引着外面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探头往里看,待听清楚是与药庐有关的事,好奇的人都忍不住走进来,打听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在八卦消息开始疯传的时候,谁知道的多,谁就成了众人瞩目的最中心,有个嘴快的小伙子,不知是哪位达官贵人家的仆人,消息来得快,他连说带比划,唾沫星子横飞:“哎哟,红芳阁那事你们知道吧,可不得了,攀扯出了一件大事啊,燕雀湖药庐被抄啦!” 此言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他,周围的人都争着挤向他身边,七嘴八舌的问道各种问题,那小伙子非常享受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恨不得把自己所知全部都说出来,有个嗓门大的问道:“那药庐里的人呢?” “家都被抄了,里面的人还能落着什么好,都抓起来啦!而且啊,不是王城都尉府,是大风堂!大风堂的薛堂主亲自带人去的!现在那百十来人口,全都被拘在大风堂里,等着上头三司会审呢,指不定啊,就落个满门抄斩,一个不留!” 当下一片哗然,西夏百姓谁不知道燕雀湖紫金山那一大片山景水域都是开国太祖赐给药师一族的地方,别说是被抄了,平时王公大臣想要进去,还得恭恭敬敬递拜贴过去。 谁能料想,不过百年,前几日还赫赫扬扬的药庐,竟然就落得被抄家的罪名,曾经连守门人都能傲视王侯的家族,全都成了阶下之囚。 又有人问道:“独孤药师下药毒死了那些个北燕人,抓他一个就是了,何至于将整个药庐也给抄了?” 那小伙子越发来了精神,踩着凳子站上了桌,居高临下俯视着那片黑压压的人头:“嘿,你有所不知啊,那几个北燕人事小,紫金山北边那一大片阿芙蓉花,才是催命的咒呐!听说啊,朝廷里有人……” “快别说了!”一个男子的声音打断了小伙子的长篇大论,众人转头,却见是这间茶楼的王掌柜,他穿着蓝布长袍,圆圆的脸,一脸的皱纹,平时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待人一团和气,见之生喜,今日却是一脸的苦相,看着茶馆里这么多人,他将那小伙子从桌上给拉下来:“哎哟,这位小哥,求你别说了,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啊。” 被掌柜的这么一搅合,那小伙子也不再多说什么,看客们三三两两散去,还有一些人低声在讨论着些什么。 茶馆靠窗边的位置坐着一男一女两人,完全不被茶馆吵闹的环境所影响,正是凤歌与关林森,凤歌此时出来,正是想打听一下关于红芳阁的事情,没想到,竟然闹得这样大,已经不仅仅是红芳阁的事,而是让药庐这样一个开国功臣家族落得这样下场。 从传言到真正的消息传遍王都,也只不过短短一个多时辰,符太后已颁下旨意: 独孤怀信意欲毒害北燕使者,破坏两国邦交,罪不容赦,收回太祖赐予药庐的燕雀湖紫金山,药庐中人,十岁以上,不论男女,皆斩。 十岁以下的女童官卖,充做乐伎,男童发配矿山,充为采矿人。 圣旨颁下,朝野震动,独孤怀信接掌药庐数年,与朝中大臣结交不少,但到现在,竟然没有一个人敢违逆圣意,替他说上一句好话。 人情冷暖,由此可知。 坐在茶馆里的关林森依旧是端端正正坐如钟的风范,只是听着独孤怀信的遭遇,眼神变得幽远,凤歌从未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飘远的思绪被凤歌的话拉回来,关林森笑着摇摇头:“没什么,不过是想起一些往事罢了。” 不知不觉,天空满是浓黑色的乌云,云层中时而被电光打亮,轰轰雷声自天边而来,在人们的头顶上炸开。 瞬间,暴雨倾盆如注,街上行人纷乱的奔跑着找地方躲雨,原本就拥挤的茶馆,更挤了。 关林森转头望向窗外,只见京城的亭台楼阁,皆被隔在如瀑的雨帘之后,仿佛被时光掩去的往事,清楚而又不那么真切。 茶楼里方才闲了半日的唱曲小妹此时敲着小鼓开嗓清唱,却是一阙《南乡子》: “泪咽却无声,只向从前悔薄情,凭仗丹青重省识。盈盈。一片伤心画不成。别语忒分明。午夜鹣鹣梦早醒。卿自早醒侬自梦,更更。泣尽风檐夜雨铃。” 那女子声色凄婉,又衬着这样的天气,触动听者伤心事,出手打赏更大方几分。 第七十九章 凤歌猜到他心情不好想必与独孤之事有关,也许是触景生情,感怀身世,只是却不知道他的过往是怎样,一直以来,关林森都默默守在她的身旁,平时他连话都很少,整个人就好似完全透明,没有存在感,也没有喜怒哀乐。 可是凤歌从他偶尔闪现的眼神中看出,这个男人绝不像他表现出的木讷,在平静的水面之下,隐藏炽烈的火焰。 凤歌的心中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想要看一看这个男人灵魂的另一面。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凤歌发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有人彳亍而行,并未打伞,一身单薄灰衣被雨水浇得紧贴在身上,肩膀上的水渍颜色比别处更深一些。 当日初见之时,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此刻却只是孤身一人,走在这样的雨中。 “他受伤了。”关林森也看见了他。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之前在黄沙客栈里曾经误会凤歌与关林森是劫道土匪,而与关林森大打出手的宇文寒涛。凤歌忽然想起关林森曾经说过,西夏宇文家,也是只认王印,而不认王,与大风堂何其相似。 “宇文家与大风堂有何关系?”凤歌问道。 关林森也注意到宇文寒涛的出现,他低声道:“大风堂所做的事都是光明正大,打着旗帜,亮明身份。宇文家就不一样了,更像是皇帝的暗卫组织,监察官员,处理各种不便张扬的悬案。大风堂中也有宇文家的人,他们都忠诚于王权,因此,从未有过分歧,自相残杀。” “黄沙飞鹰一听就是土匪,难道也是不便张扬的悬案?”凤歌不解。 关林森也不明白:“也许是什么不能说的大案吧?” 正在说话间,宇文寒涛已经到了茶馆旁边,雨水将他的头发打湿,沾在脸上,他的右手紧握住长剑,慢慢向前走,待离得近了,凤歌看见他的双眼,那样一双空洞的眼神,与当时在客栈里那张神采飞扬的模样判若两人。 凤歌站起身拿起倚在桌边的油纸伞,向宇文寒涛抛过去,虽是心神恍惚,但宇文寒涛毕竟也是武学世家出身,在伞飞过来的时候,他本能的抬起手一接,握住了伞柄。 他低头看,是一把画着花鸟的粉色油纸伞,又抬起头,望着伞抛来的方向,凤歌这才注意到,把自己新买的那把女气十足的伞给丢了过去,不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宇文寒涛抬手将伞抛了回来,带着劲风“嗖”的一声,凤歌正犹豫自己能不能接得住,只觉有人影挡在自己面前,轻抬手臂,将那把伞接住,轻轻放下,凤歌觉得自己应该要弥补一下刚才的过失,于是将关林森的那把黄色粗竹油纸伞又丢了过去。 又被宇文寒涛接住了,这两去一来,倒是让宇文寒涛接起了不少精神,那双眼睛又恢复了一些灵气,他向凤歌走来,在窗前站定,笔直的伸出手臂,将伞递回:“不需要。” “这么大的雨,你又受了伤,会发烧的,我找人帮你包扎一下吧。”凤歌很认真的说。 宇文寒涛没有说话,转身就要离开,关林森突然开口说:“大风堂斩星剑法。” 高瘦的背影忽然停下脚步,关林森又接着说:“再淋上一会儿雨,你的这条胳膊就保不住了。” “呵呵,”在暴雨匝地的轰鸣声中,传来了自嘲的轻笑,宇文寒涛平视着前方:“我就是个没用的人,要这胳膊何用?” 语调中充满了颓丧与失落,凤歌道:“既然没死,就有用。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面对吗?” “谁说我怕了!”宇文寒涛忽然转身,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凤歌,凤歌笑道:“天气这么差,不如我们找个地方,给你换身衣服治疗伤口?” 在医馆中,那大夫也从未见过伤得如此之重的伤口,皮肉完全被划开,露出里面的森森白骨,大夫一面处理一面说:“哎哟,有根筋受损了,以后这条手臂,只怕恢复不到以前了。” 凤歌听着心中一跳,宇文寒涛的脸上却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平静的看着前方那面白墙,就好像大夫说的不是他,伤的胳膊也不是他自己的。 处理完之后,大夫又开了许多药,说了好些注意事项,例如不能吃刺激的东西、生冷的东西,这段时间也不要再让水碰了伤口等等,凤歌认认真真的听着,谢完大夫,就看见宇文寒涛伞也不打,径直走向屋外的雨中。 “等等。”凤歌拿着伞追上去,怎奈宇文寒涛身高腿长步子快,眼看着就要出门,关林森身形如鬼魅一般掠到他身边,在他后颈轻轻一点,宇文寒涛顿时身子一软,被关林森接住。 凤歌对目瞪口呆的大夫连连道歉:“对不起,我弟弟还小,还不懂事,太任性了。”付完诊金之后,便赶紧离开,只剩下大夫一脸疑惑:“这人高马大的,竟然是弟弟?” 宁王府此时去不得,关林森背着宇文寒涛,凤歌在一旁撑着伞,三人回到客栈,凤歌想要一间上房,客栈老板陪笑道:“不巧,今儿上房全都满了。” “满了?生意这么好?我早上才退的房,现在又满了?” “是啊,你们刚退,就有人又给住上了。” 凤歌点点头,她想起隔壁住的是高真北,如果他还在的话,他应该愿意帮忙让他们待到雨停的。于是三人便上楼,凤歌刚想去敲高真北的房门,却听见自己原本住的那间房里,传来一声闷哼,那声音十分熟悉。 “这声音,听着像金璜?”凤歌向关林森投来询问的目光。 关林森沉默的点了点头,凤歌站在门外,轻轻拍了拍门,又叫了几声:“金璜,金璜?” 里面又变得无声无息。 过了许久,房门打开,走出的却是一个身材高壮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高真北。 “你?”凤歌被他的身影吓了一跳,刚才那一声明明是个女子的声音,怎么会是他? 高真北笑道:“昨儿绛仙楼客满,我便把人带回来了,你们有什么事吗?” 绛仙楼是本地出名的青楼,带回来的是什么人,自不必多说,凤歌便不再问起房间里是什么人,说想要借个房间,让宇文寒涛换身衣服,好好休息一下。 高真北带他们到隔壁房间:“这间也是我的,你们尽管在这里,我包袱里还有几件换洗衣服,可以给这位小兄弟穿,只是可能长了一些,大了一些。” 岂止是长了一些大了一些,高真北的衣服穿在宇文寒涛身上,让凤歌想起了在路上的田地里曾经见到过的稻草人,它们都穿着宽大的衣服,被风一吹,“唿啦啦”的飘动着,赶乌鸦麻雀的效果极佳。 也不知高真北从绛仙楼带回来的是怎样的天仙绝色,值得他这大白天的也不停歇。自凤歌他们到隔壁歇下之后,那房间里再也没有传出什么声音,连说话的声音都没有。 换完衣服后,宇文寒涛痛得根本睡不着觉,凤歌有心给他喂些醉春风,可是偏偏此时他那莫名其妙的傲骨又发作了,就是不肯用药,觉得丢人。 凤歌无法,见他痛成那样子,也不是办法,便坐在一旁,与他说话,转移一下注意力。 “宇文家与大风堂不是关系一直挺好的吗,你怎么会被大风堂所伤?”凤歌问道。 “哼。”宇文寒涛闭了闭眼睛,“没什么,只不过是对于效忠的对象,产生了分歧而已。” “不都是效忠皇权?能有什么分歧?” 宇文寒涛闭了闭眼睛,冷笑一声:“如今一位是摄政太后娘娘,一位是登基却未亲政的皇帝陛下,分歧?不是一般的大。” 原来如此,自古以来,凡有摄政之事的国家,都少不了闹出这么一场是非,无论是摄政王或是摄政太后,都被视为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至于小皇帝,只不过是名义上的掌权人而已。 就看各家对皇权的定义如何了。 大风堂要依太后懿旨,将药庐中人斩杀,但宇文家接到皇帝旨意,要保护他们,但要命的是,李云阳不敢与太阳硬来,发的不是圣旨,而是秘旨,除了宇文家的家主和几个嫡系子弟之外,再无人知晓此事,宇文家的人出动,与大风堂对抗,要将独孤家族人抢救下来,大风堂的人手中拿着太后手书懿旨,白纸黑字。 宇文家却不敢将皇上的密旨拿出来,这一旦拿出来,便会使得帝后对立,到时候江山社稷会变成怎样也难说,无法说理,只能硬打,大风堂的人数越多于宇文家出动的人数。 那一战,甚是惨烈,宇文寒涛假扮独孤怀信,引开大风堂追兵,真正的独孤怀信在宇文家几个子弟护送下逃向北方。宇文寒涛中了一剑之后,又摔落断崖,所幸一路被崖上生出的树枝连挂几回,缓冲了下降之力,追兵一时来不及找到下来的路,他才有幸逃脱生天。 “原来是这样。”凤歌对这件事也不知该如何评价,人家大夏国的内政,自己也不便多嘴,只得嘱咐道:“那你好好休息,等雨停了,再回去。对了,要不要帮你往宇文家传个信?” “那就劳烦姑娘,替我告知家主,就说,就说宇文寒涛幸不辱命,已将独孤怀信送出国境。” “嗯,我记下了。”凤歌点头。 宇文寒涛实在太累了,伤重难支,终于沉沉睡去。 窗外的雨声伴着隆隆雷声,下得甚是畅快淋漓,凤歌起身离开,关上房门,让他好好睡一觉。 刚一出门,凤歌发现虎子兴高采烈的趴在隔壁屋的门旁边,又叫又跳,不知道它激动个什么劲,她刚想喝止,门开了,高真北出来:“叫什么叫。”却发现凤歌就站在旁边,就在此时,凤歌发现屋里的床帐缝隙中半隐半露着女人的身体,床下……都是血。 难道高真北在房间里偷偷杀人了? 凤歌大惊失色,不由倒退两步,高真北向前一步,刚想解释些什么,关林森已挡在她面前,面露杀气,似乎只要高真北敢动凤歌一根头发,他便立下杀手。 “罢了,都到这个地步,见与不见,也没那么重要了。”高真北神色凝重,让开一条道。 凤歌急急迈了几步,走到床边,伸手猛然将床帐掀开,发现床上躺的不是别人,正是金璜,她身上未着寸缕,身上有数道新鲜刀痕,深可见骨,皮肉外翻,虽已上了金创药,但血不断涌出,将药粉冲开。平日活蹦乱跳,脸色如初绽桃花般鲜亮的金璜,此时嘴唇苍白,眼睛也失去了焦距,眼看着已是气若游丝。 她身上的刀痕与宇文寒涛身上的一样,凤歌手里拿着药膏,看着金璜身上那样的可怖的伤口,心中实在是害怕,虽然高真北早已将金璜周身看了个遍,但是,现在凤歌既然接手了,就没道理让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男人来做这件事。 上回在韩王墓给关林森上药的时候,关林森已经昏迷,无知无觉,而现在,金璜整个人还很清醒,凤歌每为她抹一下,她的身体就会忍不住颤抖,努力克制着不出声,脸上还挤出了一个笑容对着凤歌:“没事,就当是块猪肉,随便涂随便抹。” 凤歌寻了块手巾替她擦拭汗湿的额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也就是被十几个大风堂的人追着跑,真是太刺激了,我从来没想过,这辈子可以跑这么快。”金璜得意一笑,又牵动了伤口,笑到一半,倒抽一口凉气“丝……” “你老实点歇着吧,别说话了。”凤歌看着她那满是血迹的身体,心中一阵发颤。 金璜看着她:“你为什么还没走?” “你为我冒险,我岂能丢下你不管。” “你……”金璜闭了闭眼睛,“像你这么傻,以后登基当皇帝,可怎么办哟。大恒要亡了。” 第八十章 凤歌此时也不想与她计较这等大逆不道的用词,没理她。 金璜又继续说:“我依计划潜入皇宫,却遇上了一位大风堂的高手,奇怪的是,我当时明明顶着的是大恒公主身份,符太后贵客,不知为什么这个侍卫打扮的人,却对我直下杀手,我竟力不能敌,若不是遇上他,现在你只能到我坟前,替我上三柱香了。” 说话说得多了,金璜有些气力不继,喘息一阵才继续说:“你要我传递的东西已经递出去了,看不出来,大恒原来在西夏皇宫也伏有暗线,真是,呵呵,李云阳那小子一晚上打几声呼噜,你都知道了吧。” ……并不是很想知道这种无聊的事情…… ———————— 金璜说着说着,眼皮也渐渐垂下,与隔壁屋里的宇文寒涛一样,因失血过多而昏睡过去,在睡过去以前,她用一种名为“传音入密”的内功,将一句话送入凤歌的耳朵:“小心高真北,安西瓜尔见了他,就好像老鼠见了猫。” “嗯。”凤歌应声,替她拉上床帐,便走出房门,便看见高真北关切的眼神:“她怎么样了?” 凤歌不动声色:“血止住了,现在已经睡着。” 高真北看了看两个房间:“两位伤患把屋子都给占了,咱们还是下去说话吧。” 夏日的雨来得急,收得快,此时已是云破天开,半边天空虽仍有几朵乌云,却被太阳镶上了一层金边,煞是好看,地上微凹处积起了小小的水洼,檐上残留的雨水间或落下几滴,激起小小的涟漪,荡漾开。被暴雨淋哑了的知了,被太阳晒干了翅膀后,又高一声低一声的叫成一片。 正是一派悠然的夏日午后景象,只可惜凤歌并无心情欣赏。 从一大早忙到现在,方才又是紧张,现在停下来之后,当真觉得腹中饥饿,叫了吃食,凤歌拿起一块肉,丢给虎子,它叼住之后,径直往外走,也不知道是不是给哪个相好的献殷勤去了。 将肚子填饱之后,凤歌方问起高真北是在哪里遇到金璜的。高真北说是在礼部,北燕使节遇害之事,虽与他无干,但他到底是北燕人,关心一下本国同胞也份属应当,礼部鸿胪寺专司接待外国使节之职,因此他有心去问问,礼部就在离皇宫后墙不远的地方,他刚从礼部听了一通套话出来,就看见两道人影从皇宫高墙之上先后跃出,前一个人就是金璜。 “那个时候,她就一身都是血,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看着实在吓人。”高真北摇头道,“这几天还真是接连出事,到底那毒药是谁下的,至今也没有查出来。” “林青鸾、梁晶晶还有红芳阁其他的人怎么样了?”凤歌忙问道。 高真北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人没事,都放出来了,但是,限期离开西夏境,终身不得复入。” “凭什么!”凤歌站起身,想要找严震天理论。 高真北不紧不慢将杯子放下:“就凭,这是符太后的旨意,到目前为止,在整个西夏国境之内,还没有人可以违逆她的意思。” 符太后莫不是疯了吧?凤歌皱着眉暗想。 一天时间,发出这么多道懿旨,难道这是还政给李云阳之前的最后狂欢?红芳阁众人是绝计不会去北燕的,她们哪怕是去东宁,都得从恒国路过,而以她们的身份——逃兵,在恒国被抓住,那就是兵法处置,死路一条。 符太后为什么要将他们逼走呢?凤歌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符太后从什么人那里得到了一些信息? 得到了什么样的信息呢? 疑团实在太多,凤歌一时也想不明白,高真北见她那张小脸都皱成了一团,笑道:“她们若能回去,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凤歌只觉得是天大的灾难。 高真北笑而不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后,转移话题:“这里可能快要打仗了,你们要尽速离开。” “打仗?为什么?”凤歌睁大双眼。 高真北将三个杯子收拢在一起:“这,是夏;这,是燕;这,是恒……药庐自西夏开国以来就独得燕雀湖之地,得世人百官尊重,几时吃过这样大的亏,独孤怀信想要靠武力与西夏皇室抗衡,当然是找武力卓著的大燕,而不是找恒国帮忙。” “找恒国有什么不好!”凤歌不服气。 高真北笑笑:“找恒国干什么?用爱来感化西夏皇族呢,还是靠卖嘴皮子的恒国文人把他们说哭说感动?西夏人与你们恒国人一样,没什么信仰,除了挣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们愿意为之付出,还是动手最直接。” 听高真北的话中之意,便是独孤怀信背弃了他的国家西夏,向北燕借兵反叛了吗?凤歌虽然觉得独孤怀信这样就反叛了不好,但是,也很难评价他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原本,大恒也应该有此一乱。”高真北看着凤歌,“当初刘觥弈若是不愿束手就擒,坦然赴死,而是煽动军中向着他的人一同起兵造反,今日的大恒还不知是谁家天下。可惜,他竟然就这么死了。” 高真北一面说着,一面摇头:“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真是太蠢了。” 提到寒山铁骑,凤歌也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闷着头不说话。 “他们想的是,一已之私,绝不可动摇江山社稷之本,纵使帝王无情,然而百姓何辜?要受此兵燹之难?乱世人不如太平狗,寒山铁骑中的很多人奔波一生,就是为了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为了这个目标,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纵是百死亦无悔。寒山铁骑的所有人,都愿意为了百姓而死,又怎么会因为自己名声被污,而将百姓卷入战火?” 凤歌惊讶的抬起头,一直都如同影子一般跟在她身旁的关林森,竟然主动与高真北说话,还说了这许多。 “呵呵,有意思,原来你会说话的,认识这么久,总见你跟在她后面不说话,连个表情都没有,还以为你又聋又哑。”高真北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关林森。 关林森的神色已不再是原先那样的淡漠,他看着高真北:“他们不是蠢,只是有自己坚持的信念而已。” “你说我们大恒人没有信仰,整日活得昏昏噩噩,不知追求什么,我告诉你,我们大恒的人,不靠什么神仙菩萨,也不靠什么天赐神迹,我们的信仰是仁义礼智信,是天地君亲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是知道什么叫大义什么叫尊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苦苦守护的坚持和自我,这就是骨气。我大恒人,自幼修身读书,他日治国平天下,也不比马背上的人差!” 凤歌被他的话惊住了,她从来不知道关林森嘴皮子也如此了得,看来她的预感是没有错的,关林森绝不是如表面看上去的那样,他的灵魂深处,有不羁的火焰在跳动。 “哈哈哈!!!”高真北放声大笑:“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似乎憋了很久,关林森将想说的话一气说完,又恢复了原来那个木头人的模样,高真北将手中酒碗倒满,举碗对着关林森遥遥一敬:“这位小哥豪气干云,是我失言,在此罚酒一杯,请莫见怪。”说罢仰头一口喝干。 “不罚酒,你也没少喝。”凤歌看着高真北这种自我惩罚方式,摇头。 高真北笑着将酒碗搁在桌上:“嗯,那我用一个秘密与你交换,好不好?” “什么秘密?” “我只告诉你,别人不能听。”高真北压低了声音,还故作神秘的看了一眼关林森。 凤歌懵懵懂懂的当真靠近高真北,只听见他用气声低低的说:“你挑了当年新打下来的花生米,与新鲜豆腐干同嚼,能吃出金华火腿的滋味。” 然后,他就坐直了身子,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 “然后呢?”凤歌还在等着他的下文。 高真北一仰头,又是半碗下去,他反手抹了抹嘴:“这么大的秘密,你还不满意啊?两样这么便宜的东西,能吃出火腿的味,那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心知他这是在故意插科打诨胡说八道,凤歌淡淡一笑,竟然一点都没露出生气的模样,高真北倒有些意外,以他对女子的认识,被自己方才那般戏弄,还不得气得尖叫起来,自己身上也少不得要吃上两记粉拳,没想到这小小年纪的丫头,竟然这样不动声色的忍了。 以他多年的经验,这种女人不是没见过,她只是在积攒着怒气,等到了一定的时候,那怒气值爆炸出来,那可真是鬼神辟易,神仙难挡,高真北“嘿嘿”一笑,瞅着她:“生气啦?” 凤歌扫了他一眼,叫老板新鲜炒制的花生米与卤豆干,当真一同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滋味略有些像,认真品下来差得太远,若有一日你到大恒来,我请你吃真正的金华火腿。” 高真北左看右看,没有从她的眼中看出半分气恼,竟然是认认真真的在进行评价,这般气度,果然非常人。 原本计划今天离开西夏,不料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凤歌不能让金璜拖着如此重伤的身子与她一同回国,只得在这里再多留几日。 “你说独孤怀信要向北燕借兵来攻打这里?”凤歌捧着杯子,手中的茶汤照出她平静的脸。 高真北点头:“所以,你们最好尽快离开,否则,只怕便走不了了。” “可是金璜伤得这么重,只怕受不得路途上的颠簸,从这里往边境而去,来回起码要五日的路程,再等等吧。”凤歌做出决定。 雨后的空气分外清新,凤歌来到红芳阁门前,曾经这里雅士云集,此时,却是大门紧闭,还贴着封条,门前分外萧索,就连路人都不想与这闹出人命的地方扯上关系,都绕道走,就算不得不走这条道的,都兜得远远的。 凤歌拿着宁王府玉佩,直入王城都尉府,询问被关押的红芳阁众人去处,被告知众人已被放出,限明日午时之前,离开大夏王都。 既然如此,他们想必是安全的,凤歌心下方定,又想起如果当真独孤怀信要打进来,只怕王都要遭殃,还有那下毒之事实在蹊跷,明明没有实据,符太后却那样迅速果断地下旨,好像是要掩饰些什么。 凤歌又回到宁王府,想要找李云清,告诉他独孤怀信可能要向北燕借兵,打进来之事,可是却扑了个空,李云清不在王府,下人也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罢了,这种事情本也没有实据,空口白牙说出去,反倒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时分,街上忽然传来一阵吹吹打打之声,好不热闹。凤歌转头望去,只见一队身着红衣的队伍,喜气洋洋的走在路上,一个身穿喜袍的年轻男子端坐在黑色的高头大马上,身上斜绑着一朵大红花,满脸春风,掩饰不住的喜悦,原来是一队迎亲的队伍。 东方大陆除了北燕之外,西夏、大恒、东宁三国,嫁娶习俗基本相同,沿袭古代风俗,拜堂成亲都在黄昏时分,新郎骑马,新娘坐轿,有钱人家铺开十里红妆送女出嫁,就算没钱,也少不得陪些衣柜箱笼,以充嫁妆。 眼前这对新婚夫妻,看起来门当户对,不算十分富贵,也称得上是小康了。 凤歌听着一旁有知道的街坊说,这对小夫妻原本就是打小认识,青梅竹马,今日终于成了好事,也算是一段佳话。 看着那新郎脸上压抑不住的笑容,那是打心底里对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充满了期待,轿中的新娘虽不得见容颜,但想来也是开心的吧。凤歌看着他的脸,不由的想到,将来自己不知道能找到怎样的郎君得配。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见前面人声鼎沸,她抬头才发现,这里正是新郎的家,街坊邻居都在这里笑着闹着,要看新娘子,要闹洞房,新郎家的人向四周撒着果子与糖果,小孩子们兴高采烈的一哄而上。 第八十一章 看着新娘下轿,她一身翠色,如夏日最清澈的山间湖水,衣饰华美,满头珠翠焕然,周身环佩叮当,手中持着一柄纱质团扇,遮着面容,莲步纤纤往院里去,凤歌早听说大夏婚服讲究的是“红男绿女”,今日方才得见,不由好奇的随着跟了进去。 大堂之中灯火辉煌,新郎新娘相对而坐,新娘手中仍持着那柄团扇,新郎虽是坐着,那神情却是急得不行,恨不得马上就紧紧抱住新娘。 他清了清嗓子,原本吵闹的大堂顿时安静下来,只听他朗声念道:“雾夕莲出水,霞朝日照梁。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良人复灼灼,席上自生光。所悲高驾动,环佩出长廊。” 一首却扇诗念罢,周围之人皆高声叫好,新娘却只是微微一笑,手中的扇子纹丝不动,完全没有要拿下来的意思。 看热闹的人催促新郎赶紧再来一首,新郎抬头做思索状,信手拈来:“洛城花烛动,戚里画新娥。隐扇羞应惯,含情愁已多。轻啼湿红粉,微睇转横波。更笑巫山曲,空传暮雨过。” 又是一片叫好之声,新娘还是不肯放过,新郎却不以为意,不过眨了几下眼的功夫,又是一首:“婉丽花颜轻罗遮,姝色独秀珠玉奢。玉腕纤纤持绡扇,挥却彩云见嫦娥。” 新娘的手缓缓放下,对着新郎嫣然一笑,当真是满室生辉。 “婉姝真是好性儿,只三首便放他过关,要是我呀,不给我凑齐九九八十一首,休想。”一旁的小姑娘娇笑着。 “八十一首?你不急,可是要把新郎给憋死了。” “哈哈哈。”两人笑成一团。 新娘却扇之后,已算礼成,大宴宾客,这家人的确殷实,摆了几桌流水席,供往来的路人享用。新娘与新郎在里间招呼着亲朋好友,端得是喜气洋洋。 从大堂走出来的时候,凤歌脸上也带着笑容,忽然,她听见空中传来异响,刚想抬起头看看发生了什么,身旁的关林森大声叫:“小心。” 她便被人揽住腰肢,提着蹿出三丈有余,接着扑倒在地,有人压在她身上紧紧护住。 新房的屋顶上爆出一道如白虹贯日火光,巨大的金色光芒轰然一声爆发出来,一支粗如儿臂的钢箭自苍穹落下,横蛮的破开黛瓦,钻入屋中,顿时响起一片撕心裂肺的呼喊。 箭名“飞虹”,是一年前大夏人开发出的一种强有力的攻城武器,卖给了北燕,没想到初次使用,竟是用在了大夏王城。 接着凤歌被扶起,身边已是一片纷乱的脚步声,前来道贺的宾客,看热闹的路人,尖叫着四下奔逃,方才里屋中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现在已被一片地狱火海所包围。凤歌分明看见,在即将倒塌的大屋之内,那一身翠色礼服的新娘紧紧抱着手中的人,一动也没动,她身旁早已空无一人,就在她的头顶,房梁在熊熊燃烧。 凤歌心下着急,转头看了关林森一眼,关林森几步便跃进屋内,发现新郎的胸口已被贯穿出一个大洞,早已气绝身亡,他想要拉起新娘,可是新娘却紧紧的抱着新郎,不肯松手。 一个女流之辈的力气竟然可以如此之大,让关林森也无法让她放手。 火焰越烧越烈,那根大梁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很快就要被烧断了。关林森手腕用力,将新娘与她怀中的新郎一并抱起,腿上用力,奋力冲出被大火包围的新房。 就在他将要冲出大门的一瞬间,房梁塌了,带着熊熊烈焰的巨大梁柱从高处砸下来,发出一声巨响,碎木上带着的火焰四溅,落在新娘的手背上,烫得她一惊,疼痛将她从巨大的哀伤打击中唤醒,她如梦初醒一般发现自己的处境,看着手中已死去的新婚丈夫,发出了凄厉的惨呼。 关林森呢? 凤歌感到心脏狂跳,她疾步冲过去,关林森正艰难地扶着门框要站起来,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发现他的头发有一截被烧糊了,方才那根房梁巨木落下来的时候,他虽然闪过要害,但后背与左腿仍不可避免地被重重砸了一下,他看着凤歌紧张的样子,挤出一个笑容:“没事。” “这叫没事!”凤歌眉头紧锁,一个深深的川字纹在她的眉间。 就在她声音未落之时,别处又传来了连续不断的炸裂声,凤歌抬起头,带着火药的钢箭,如同最灿烂的流星一般,划过浓墨般的大夏天空,让整个王都亮如白昼。 街上惊慌的人们杂乱的发出同一个声音:“北燕人!是北燕人打来了!” 骤然的变故,让太平了许久的西夏人不知所措,他们已经和平太久了,长久以来,他们对于战争的概念就是又是发财的好时机,这一批可以砍破所有重甲的刀剑做出来卖给北燕人,那一批可以抵挡住所有刀剑的重甲做出来卖给大恒人,大夏只需要坐壁上观,做生意收钱就可以了,从来没想过,自己也有会被拉入战火,成为交战对象之一。 就在第一波远程攻击结束之后,四边守城的士兵吹起了特制的铜号角,那富有穿透力的尖利声音,给原本已惶恐不安的大夏王城,又添了一份恐怖的气氛。 新娘犹自抱着新郎哀哀哭泣,可是凤歌却没有时间留下来安慰她了,客栈里还有重伤昏睡的宇文寒涛和金璜,必须回去找他们,将他们转到安全的地方。 回到客栈,发现老板与伙计都已经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整个客栈连灯都没有点,黑漆漆,只能靠着街上的亮光勉强看清桌椅与台阶。 “你在这把伤口处理一下,我上去看看。”凤歌不由分说,按着关林森的肩膀让他坐下。 高真北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凤歌上楼先去探视金璜,发现金璜居然不见了,隔壁的宇文寒涛也不见了。凤歌有些惊讶,转念一想,也许是方才飞虹箭袭击的时候,高真北就已经将他们带去安全的地方了,她又匆匆跑下来,关林森已用随身的火折子点亮了烛台,昏黄的烛光下,关林森的腿上一片青紫色,其余之处没有伤到。 “属下确实没事,殿下不必惊慌。”关林森将裤角放下,冲着凤歌一笑。 凤歌摇摇头,看着他:“不要骗我,你这可是重伤,至少得四五个月才能好。” “看着厉害,其实只是被轻轻砸了一下,最多七八天,连淤青都不会留下。”关林森笑道,想着凤歌兴许是从来没有受过伤,有些大惊小怪了。 凤歌欺身压向关林森,把他吓了一跳,凤歌却只是挑起了一缕他的头发,被从中烧断,生生短了一截,卷曲缭乱,还隐隐散发出焦糊的气息:“头发想要恢复原样,没有四五个月,哪能长得出来。” 原来说的是头发,关林森不由莞尔,没想到这个严肃认真的大殿下,也有会说笑的一面,他的笑容刚展开,又敛住,街上再次传来惨叫,城中百姓无不四散奔逃:“城门破啦,北燕人杀进来啦。” 被压紧实的黄土地被脚步声震动,关林森拉着凤歌刚要出门,就看见对面的茶楼顶被飞虹箭射中,就在下午时还高朋满座,听人说着城中的八卦消息的茶楼,摇晃了几下,接着,便分崩离析,轰然倒下,变成了一片废墟。 一个女人没命的向前跑,可是她身后的黑影越来越近,那高大的黑影手中所持的巨刀落下,将她劈做两半,残躯高高的飞旋起,正落在关林森与凤歌的脚下,关林森本能的闪身挡在她的面前,伸手挡住她的眼睛。 此时的凤歌,早已不是那个见了血哇哇大叫的小公主,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再次面对这样的血腥场面,她也能冷静如初:“先进客栈。”说着,便退回门内,关林森将大门关上,心知这样的门绝挡不住北燕人的一刀,他便拉着凤歌往厨房去,那里杂物众多,这里又黑,一时也搜不出什么。 关林森与凤歌躲在引火用的草垛后面,听见街上传来男男女女的尖叫惨呼,还有北燕人张狂的大笑与长啸,这是凤歌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什么叫战争的残酷,什么叫绞碎血肉的战争之刃。 现在她脑中唯一想着的就是幸好这场战争不是发生在大恒,大恒的百姓不用受到这样的苦难。听着街上传来的如同地狱一般的声音,凤歌紧紧握住了拳头,心中暗暗发誓,若是此次能侥幸逃生,回国之后,必彻查寒山铁骑之事,必复武将辉煌,必让大恒军力足以让北燕不敢轻易言武! 想到这些,她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一双有力的手轻轻覆在她紧握的拳头上,关林森低语:“殿下别怕,有我在,必以此性命护得殿下周全!” 想来是关林森感觉到自己的身子在抖,误以为她在害怕,凤歌心中一暖,刚想对他说句话,却听见大门那里传来了,木头破裂的声音,是大门被人用利器砍开了。 伴随着木头落地的声音,还有一个女子的尖利叫声,男人不怀好意的笑声,一声闷响之后,传来了什么东西被甩在桌子上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布料被撕开的声音,女子的叫声更响。 起码有三四个北燕人,他们用言语戏侮着那个女子,女子叫骂不止,然后其中一个北燕人不知怎的痛呼了一声,可能是女子挣扎时刚巧打中了他的命根子,其余几个北燕人反而哈哈大笑的嘲笑他被女人打中。 那个男人恼羞成怒的骂着,一记响亮的耳光声之后,女子的声音便听不见了,接着是那几个北燕男人商量着谁先上的声音。 只是听一听,凤歌便觉得无法忍受,她此时只恨自己身无武功,也无利器,她也不想再让受了伤的关林森出手,就这么听着,她的心都快要滴出血来。 “你藏在这里,千万别动。”关林森忽然从稻草垛后站起来,拿起他的剑,悄悄从杂物间摸黑出去,他觉得背后有人,回头,却是凤歌。 “你来做什么,危险!快回去!”关林森用气声说着,语气急促。 凤歌也低低的说道:“若是你有个闪失,我又岂能在这样的地方活下去,放心,我有金丝软甲,还有天水碧,不会拖累你的。” 关林森深知此时劝她也是没有用,话说多了,或是推推搡搡,惊动了大堂里的北燕人反而不好。 “跟在我后面。” 两人借着黑暗的掩护,摸进了大堂,关林森拔剑首先将在那女子身上律动着的北燕人砍了个对半开,又是一剑,将站得最近的北燕人砍伤,另外两个北燕人的重剑与砍刀同时向关林森落下,关林森与这两人缠斗在一处。此次攻城的北燕人装备精良,身着重甲,此时却为了寻欢作乐给脱了,这给了关林森极大的帮助。 只听“轰”一声响,客栈里的砖墙被重剑劈出一道裂缝,关林森的脑袋就险险的擦着重剑而过,北燕人天生一身蛮力,关林森却游刃有余在两人之间盘旋,凤歌看着三道黑影纠缠在一起,揪心不已,有心相助,却又怕失了准头,误伤关林森。 刀光剑影中,他颀长的身影闪转腾挪,北燕人哇哇大叫,手上兵器使得越发急,三人同时向关林森砍来,瞄着的就是关林森的脖子、胸口、大腿三处要害,他向后跃,背部却碰上了一堵结结实实的砖墙,这正是刚才三个北燕人合力设计的结果,他们得意大笑:“小子去死吧!” 关林森眼色一沉,身子忽然跃起,北燕人没有注意到墙边竟然搁着一张凳子,关林森一脚踩上去,飞起一人多高,跃出包围,无辜的砖墙同时挨了一刀、一剑、一锤,碎砖落了一地。 现在大开空门的是他们,关林森挽出三朵剑花,在他们的身上绽放出了血红。 第八十二章 关林森扭头去看凤歌,她正从地上捡起被撕裂的衣服盖在那妇人身上,关林森两指按在那妇人脖颈侧的皮肤上,触手一边冰冷,手指之下,没有一点颤动。 “她已经死了。”凤歌抬头看着关林森,出乎意料的平静。 “殿下……你,害怕吗?” 凤歌平静摇摇头:“害怕,有什么用。”她望着客栈外。 被冲天火光照得通明的客栈门外,静静的站着五十多个北燕士兵,他们身着重甲,手持兵器,其中还有数人端着劲弩,弦已拉满,只需轻轻扣动机簧,便能将凤歌与关林森二人射成刺猥。 北燕人忽然让出一条道,一个身着白色重甲的北燕人从后面缓缓走出。 关林森按下方才激战时被伤到的几处疼痛,不动声色的挡在凤歌面前,虽然他知道,这样的弩箭,绝对可以将他射成一个对穿,再刺进凤歌的胸膛。 凤歌站在他的身后,看着面前站着的北燕军团,脸上波澜不惊,似乎完全没有将生死放在心上。攻城战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只有远处还不时传来一阵惨叫,不知是谁又死于非命,天上那一轮明月仿佛也不愿见人间惨剧,拢起满天乌云,将天幕再次遮了个严实。火光冲天,将天空也染成了血一般的颜色。 白甲人看着躺在地上已成了一堆死肉的北燕士兵,又抬头看着关林森,眼睛里射出迫人的寒光:“他们,是你杀的?” 关林森没有回答,右手握着的长剑被鲜血浸染,还有一滴一滴的红色顺着剑刃落在地上,刃上在方才的车轮战之下,已有了明显的裂痕,剑身被血色沁染,形成一条条诡异的花纹。 那名白甲人看着关林森,眼中满是不屑:“他们都是我大燕军中猛将,看你瘦得如同山中猴儿,到底是用了什么下作的手段才害了他们性命?” 关林森冷冷一笑:“就凭他们,有什么资格让我动脑子去想手段。” 白甲人手一挥,重甲军士慢慢上前,关林森将手中长剑一摆,准备迎战,他微微侧过头:“地方太小,不如上楼观看?” 话里的意思,竟然是把这场生死攸关之战视为一场娱乐表演,丝毫不放在心上,白甲人眼神阴鸷的望着他,这个恒国的少年,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 凤歌应了一声,提起裙摆,转身上楼,白甲人看着关林森:“小心你的相好的跑了。” 楼上的脚步声进了房间又复出,凤歌抱琴而出,她悠然坐在楼梯上,置琴于膝,玉手轻拂,丝弦铮然而响,宫商角徵羽,泠泠七弦竟隐隐含有风雷之音,正气浩然直冲胸臆,正是古琴名曲《风雷引》。 关林森嘴角微微上扬,逼视白甲人的双眸,白甲人被他眼神里的讥笑刺激,喝令道:“活捉他,赏银一百两!” 数十重甲军士齐步上前,高大的身形如铜墙铁壁,手中铁枪比关林森手中长剑还要再长出一大截,他们不需要做任何的动作,只需要一步步走过来,便是坚不可摧的碾压对方士兵的利器。 令他们万没想到的是,关林森不仅没有像寻常人那样向后躲,反倒是快步迎上,踩在大堂木桌上,借力跃起,手中长剑向下挥去,正正砍中其中一人头盔与铁甲相交的缝隙之中,鲜血四溅,就这样丢了性命。 其余铁甲兵见同伴身亡,嚎叫着挥动长枪,向关林森刺来,关林森瞬间又平地弹起,足尖踏住一杆铁枪,借着长枪尖上的上扬之力,整个人也腾空跃起,不料此时,竟有一面满是利刃的铜网向他兜头罩下,若是被这铜网罩个正着,就算不为那利刃所伤,也会被束了手脚。 关林森伸出长剑,铜网顺势绕于长剑之上,他手一抖,便将这张要命的网缠于剑上,只是此时,那剑发出不堪重负的一声,陡然碎成片片晶亮,落了一地。 重甲士兵见状狂喜,一拥而上,有心立功得那一百两的赏银。 关林森就地一滚,落在先前杀死的北燕人身边,取了北燕人身旁重剑,展开身形再战,重剑的重量与宽度皆多出他惯用的长剑一倍有余,用起来十分不顺手。 挥动几下,已牵动胳膊上先前的伤口,凤歌坐在高处看得分明,他的袖子上又缓缓晕开了一抹深深的水渍。手中的《风雷引》转音改调,已换成了《将军令》。 关林森悄悄从袖中暗袋取出一粒药丸,嚼碎咽下,双手握紧重剑,迎接下一轮的攻击。 正在此时,白甲人手中拿出澄黄色机关管,遥遥瞄着关林森,扣动机簧,关林森全神贯注对付面前的重甲士兵,一时未察觉到白甲人的动静,待发现时,只来得及将身子向后急仰,一招“金刚铁板桥”,那颗带着火焰的霹雳弹擦过他的头发,打在墙上,发出一声巨响,结实的砖墙也被炸出了半圆形的痕迹。 关林森手握重剑,大喝一声,手腕轻动挽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剑花,重甲兵们举枪相迎,关林森手中的重剑被他使得轻灵非常,剑光森然,重甲兵明明接住了那一剑,手中还能感觉到被巨大压力砸下的震动酥麻,可是下一刻,重剑竟然就砸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重剑之上带着无限的力量,关林森将全身真气蕴于掌中,被重剑劈中的人感觉到剧痛从胸口的骨骼经脉传向全身,连串脆响,被重剑劈中的人,甲衣完好,未见破损,人却已颓然倒地。关林森一剑一个,快如闪电,身手敏捷,包围着他的其余士兵看着自己的同伴一个个莫名倒下不起,不由骇然大惊。但北燕民风从来彪悍非常,越是危险,越是能激发他们的热血,当下不退反进,众人齐上,将关林森包围了水泄不透,虽是靠近关林森之人皆难逃伤亡的下场,犹自悍不畏死,前赴后继。 天空中的阴云又隐隐现出电光,雷声隆隆,躺在关林森脚边的人越来越多了,远处有一个北燕人匆匆赶来,右手捂在胸前,向白甲人行礼:“雅克查将军,小王子询问您是否已经找到大王子的下落?” 雅克查摆摆手:“先前探子查到大王子就住在这间客栈里,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抓住这恒国小猴子,逼问出大王子的下落。” 传令兵疑惑的看着他的侧脸,雅克查只是阴笑不语。 连续不断的激战,关林森周身已被鲜血浸透,北燕人的血,他自己的血,混在一处,难以分辨。关林森连续使用真气,早已损耗过度,汗透重衣,而且这重剑着实过重,用起来实不称手,挥动之间已有片刻的凝滞,再纠缠下去,只怕当真要死在这里。 关林森并不怕死,但是,他却不能死,耳畔琴声未绝,提醒着他,他手中握着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 又是一轮进攻,重甲兵同时出手,从上中下三路将他的退路牢牢封死,与时同时,雅克查手中的机关筒已填装完毕,这一次机簧响动之后,有三颗霹雳弹呼啸而出,直向关林森胸腹要害奔去。 若是避开霹雳弹,就避不开铁枪,尖锐的锋刃从腿上划过,冰冷的麻森之后剧痛。关林森咬紧牙关,再次纵身跃起,重剑挥动,砍倒数十铁甲兵。 关林森也付出代价,右肩与左腿皆被霹雳弹炸个正着,腿上被铁枪划过的伤口,血迹淋漓。常人到此时,只怕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关林森却依旧站定如松,抬首顾盼,无限意态风流。 看清关林森如血人一般站在那里,雅克查不由大惊,他深知霹雳弹的威力,真正是中者死,擦者伤,不仅是皮肉之痛,更会伤及内腑,在阴暗之中,看不清关林森脸色如何,只见他身形一晃,站立不稳,眼看,便要跌坐在地。 剩下的重甲兵们见状,喜不自胜,扑上前去,关林森的身影被他们挡得严丝合封,一点都看不见。 雅克查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笑容还未展开,便听见轰然一声,那些压在关林森头上的重甲兵,如同被炸开似的,飞起半人多高,又重重砸在地上,翻滚哀呼。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雅克查大吃一惊,定睛一看,只见关林森站定如松,意态悠然,缓缓抬起右手,指着雅克查,食指勾了一勾,眼神中充满着轻蔑。 雅克查拔出佩刀,大喝一声,迎将上去。 方才分明已经精疲力尽的关林森,此时像换了个人似的,全身好像有用不完的力量,手中一柄重剑被他使得轻灵精巧,锋芒毕露,招招不离雅克查要害,到此时,雅克查不由得怀疑,关林森到底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他打了这么久,又受了这样重的伤,早应该已经支持不住了,为什么他还站在这里,为什么他手上的重剑一点都没有慢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雅克查行军多年,已无数次面对武勇过人的对手,只怕他此时也会败在关林森的重剑之下。 关林森表现出来的超出常人的力量与能耐已经让雅克查心中生出了畏惧。 雅克查挥刀与关林森交错而过,分明感觉到刀锋深深砍中他的侧腰,那种刀刃嵌入人体时的手感,他此生体验过无数次,绝对不会弄错。 本以为关林森会就此倒下,失去战斗力,没想到,他竟然还站着,不仅站着,关林森手中的重剑,也已劈在了雅克查的左臂之上,那条胳膊带着鲜血飞上空中,又重重落在地上。 “一刀还一剑,公平合理,你为什么要瞪着我?”关林森平静的看着他。 “你不是人,你是怪物,你是怪物……”雅克查倒退数步,站在他面前关林森,脸上满是血污,犹自笑着,如果地狱有勾魂使者,那一定是长成他这样的。 耳边的琴声肃杀,更将此地的血腥气氛提升了不少,这个女人,一定是妖女,这琴声,是妖术!这个男人被琴声控制了,所以他才会不知道痛,不知道后退,不知道害怕…… 雅克查一步步退出客栈,右手将身上衣物扯烂,撕成布条,紧紧包扎着断臂,接着从随身袋中取出一物,放在嘴中,尽力吹响,尖利的唿哨声响彻了王都的夜空,那是北燕人的召唤哨,只要吹响,周围的北燕人都会向发出声音的地方集结而来。 只要进攻王都的北燕军队有三成被召唤来此,便是关林森有三头六臂,也难敌数千重甲兵的长枪。 等了许久,久到雅克查以为自己是不是已经被北燕军队开除的时候,终于,从遥远的长街那头,传来了整齐的跑步声,那是久经训练,才能跑出的整齐划一的步伐。 雅克查大喜,他转头望向脚步声传来的地方,黑暗中,有数不清的人影向他这里跑来,雅克查望着关林森,他咧开嘴,得意地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你死定了。” 忽然,雅克查脸色大变,无数尖厉的破空之声呼啸着,直奔着他的方向而来。 箭雨组成的乌云,遮蔽了天空,所有箭枝指向的目标只有一个人——雅克查。 直到被射成了刺猬,雅克查都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是按着他的意愿进行的,只不过,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来的人不是北燕人,而是西夏人。 关林森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凤歌手中一曲未完,便将古琴搁在一旁,急急拾阶而下,想为关林森处理伤口,不料此时地上还有一个未死透的北燕人,爬起来,举起长枪便向凤歌刺来。 若是被这一枪刺中了,凤歌必死无疑。 可是关林森却动也不动,还是那样静静的站着。 赶来的西夏人群中有人倒抽一口凉气,只当凤歌死定了。 凤歌柳眉倒立,右手抬起的同时,一支淬有剧毒的天水碧便从袖中射出,正中那北燕人的眉心,北燕人顿时止住脚步,手中长枪落地,整个人也向后倒去,地面上的灰尘被震动,扬起。 第八十三章 地面的震动传到关林森的脚下,原本昂首挺立的他,胸口微微起伏,眉头痛苦地一皱,一口鲜血毫无征兆的喷了出来,整个人颓然软倒在地上,无声无息。 凤歌扑过去查探他的鼻息,已是气若游丝,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凤歌想要将他扶起,只觉满手湿滑粘腻,借着火把的光,一看,满手血腥。再低头,只见关林森的唇色苍白如纸,一头黑发已被冷汗完全浸透,粘在脸颊上。 方才他站得那般腰背挺直,根本看不出来他已是油尽灯枯,此时凤歌抱着他,感觉到某种剧烈的痛苦就快要从他的身体里爆出来了。 有人走过来,凤歌抬头,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宁亲王李云清。 “快,救人。”他一声令下,一旁有几个士兵上前,将关林森抬着,往距离此处最近的皇宫跑去。 眼见着关林森变成那样,凤歌强自压抑着心底的难过与悲伤,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李云清柔声对他说:“北燕人已经退兵了,只是王都损坏严重,不如今晚在宫中歇息吧?” 凤歌深吸一口气,恢复了镇定,问道:“你有没有看见我的侍女和一个西夏人,一个北夏人在一起。” 李云清摇了摇头。 罢了,相信以他三人之能,就算不能千军辟易,至少也可以在这种乱世里保住性命。 在路上,凤歌问道:“北燕人势头正盛,为什么退兵?”李云清对此也很难理解:“皇宫的防卫虽然严密,但以北燕人的攻势,很快就可以拿下,不知何故,他们竟然鸣金收兵,不仅如此,还退出王城三十里之外。” 想必是有什么人对他们下达的命令,凤歌忽然想起了高真北,又想起了刚才听见那个北燕人问雅克查,找到大王子没有。 她脑中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高真北,会不会就是那个大王子? 不可能不可能,北燕人又不像恒国人一样,继位之前还要进行一年的游历之期,高真北那个样子,怎么可能是北燕国的大王子。 对了,北燕国的大王子叫什么来着的? 凤歌努力想要回想,此时她的脑中一片混乱,哪里能想起来一个只是从别人口中偶尔听见一回两回的名字。 管他叫什么,关林森被人抬着的身形在前方,影影绰绰看不清楚,这才是令凤歌真正在意的事情。 好在西夏宫中的灵丹妙药应该不少,相信只要关林森能有一口气在,就可以把他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 到了皇宫,但见禁卫军轮班换岗,为伤者包扎,也是经历了一场大战的模样,李云清召来太医为关林森诊治,太医却发现关林森的昏迷不仅仅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皮肉伤,更是受到了药效的影响。 “不久前,他是不是吃了一种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提高人体潜力的药物?”太医问道。 凤歌一脸茫然:“那是什么东西?” “凡是短期之内可以逼出人体潜力的药物,并会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导致身体无法正常行动,如同瘫痪。” 凤歌急了:“那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呢?” 太医摸着胡子:“这要看那到底是什么药,用的什么料,还要看他自身的情况,也许三五个时辰,也许几天,也许几个月,这都说不好。” 凤歌忽然想起临出宫之前,母后给她的几种药,记得母后在一一介绍药性的时候,似乎提到了这么一种东西。 难道关林森吃的就是这瓶药? 她忙倒出一颗药丸,递给太医:“他可能吃的就是这种药,劳烦您看看,这种药对身体是否有极重的伤害?” 太医看了看,又闻了闻:“这个药丸的配料样样皆是珍品,已经是同类药物中,对身体造成伤害最小的一种了,可惜我也看不出来更多,如果是药庐中人的话,一定可以确定这位公子到底什么时候能醒。” 提到药庐,凤歌不悦的瞪着李云清,李云清恰好转了个身,背对着她,完全没有看见她那要杀人的眼神。 如果不是因为符太后下旨要诛杀药庐中人,又怎会闹得如此之大。 几个太医一同会诊之后,已将关林森周身的伤口处理停当,虽然他现在醒了,却是全身无力,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量都没有,凤歌去看他的时候,他刚刚包扎完毕,半倚在枕上,依旧神智不清。 嘴里还在念着什么,凤歌仔细听,却是:“殿下别怕,有我。” 凤歌听着这话,只觉得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想着她。 见他伤得如此之重,凤歌转身便要出去,不料关林森此时却微微睁开眼睛,醒了:“殿下?” 关林森有心起身相迎,结果只是颤了一颤,他现在除了眼皮子能动,连嘴都不能用力张大,又哪里起得来。 “免礼,好生躺着。”凤歌在一旁坐下。 偌大的宫室中,只有凤歌与关林森相对而坐。 “你什么时候把我的药给拿走了?”凤歌问道。 关林森声音微弱:“属下,不曾偷大殿下的药,那药丸,是金璜给我的,她,她说这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吃下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别人随便给你的什么药你都敢吃,万一是老鼠药怎么办?”凤歌对自己身边这个暗卫的警惕性感到十分的不信任,哪有别人给药就吃的人啊。 关林森疲惫的脸上浮出一丝微笑:“因为我知道金璜不会骗我。” 这叫什么话!还笑! 凤歌莫名的觉得心里酸溜溜的,本想说他几句,话还未出口,又咽了回去,想起从恒国过来的一路上,第一次在山林间,关林森遇上了狼群受伤,那时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是金璜适时出现,出手将他救下。再后来的一路上,两个人也是有说有笑,虽是嘴上互不相让,但听说男孩子对女孩子表达喜欢的方法就是变着法的欺负她。 反观关林森对自己那是毕恭毕敬,过去是不显身的暗卫,他就当真根本不召唤就不出现,现在虽然情势所迫,他不得不如影随形的呆在自己身边,但也是存在感稀薄到几乎没有,还不如虎子更可爱懂事通人性。 也许,关林森对金璜是真心喜欢的? 关林森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一个表情,竟然让凤歌想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心中百转千回,连他们初遇时的心理活动都想出了三四个不同版本出来。 “你为什么觉得她不会骗你?就因为她长得好看?”凤歌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关林森却从话中听出了少女的嫉妒心,不由哑然失笑:“她好看?殿下真是说笑了,她最多属于能看,与殿下……” 话说到一半,硬生生的憋回去了,拿一个不知道怀着什么心思的江湖女子与国之储君大公主相较,那是大不敬之罪,好在凤歌并不以为意,反倒有些喜滋滋的,试问天下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被自己心仪的男孩子夸赞艳压群芳。 就算是公主也不例外。 “她将药盗来给我,是有她的私心。”说到这里,关林森的声音越来越轻,精力渐渐不济,凤歌急忙阻止道:“也不急于一时,你好生歇着。”说着上前,将关林森扶着,让他躺下,又为他盖上被子。 关林森最后说的一句话是:“金璜,月黑堂……” 凤歌虽然听清楚了,却不完全不明白这是在说什么。 北燕人虽然此时距离王城已有三十里开外,但是皇宫之内的戒备依旧森严,准备随时开战。李云阳活了十七年,除了与权臣呕气,与太后斗智之外,真算得上是个太平天子,什么事都没经历过,此时他甚至还不如曾多时参加朝会的凤歌来得冷静。 此时王城中一片混乱,也来不及将大臣召集起来商议如此应对,符太后今日偏生还在郊外的灵云寺做三日法事,也来不及赶回来,只有李云阳一人在宫中,若不是有个李云清带人从宁王府杀一路,进宫帮助他调配人手,进行防守,只怕皇宫此时也已陷落在北燕人之手。 药效已完全发作,关林森沉沉睡去,短时间内他的身体已受过太多的伤,但为了保护凤歌,他一直压抑着伤口,被药物激发出全部潜力之后,他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连压制伤口的力量也不剩。 李云阳下令太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各种珍稀药材尽管用,务必保住他的性命。 御书房之内,李云阳坐在御案之后,仔细听取禁卫军统领的汇报:皇宫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只是外墙被飞虹箭炸开了几个洞,很快就可以补上。 飞虹箭的威力来源于箭枝上附着的火药,在戳哪儿炸哪儿的同时,箭身太重,导致射程十分有限,从城外发射,最多,也只能射到皇宫外墙而已。 城中受损最严重的方位是东北方,北燕人从北门闯入,所过之处,百姓皆受其害。这里民宅与商铺较多,有近一百多间房舍被炸毁,至今仍有两百多间房屋的大火仍未扑灭,死伤情况不明。 门口有小太监通报:“陛下!京兆尹求见!” 李云阳皱眉:“快宣!” 京兆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此时未着官服,头发只是用一根黑绳随手一绑,满头大汗,脸上还有几处血污,显然是从防卫战中刚刚脱身。 见了李云阳,京兆尹撩袍下跪,眼中满是悲怆与愤怒:“陛下,北燕蛮人在撤兵之前,从城中掠了三十多名女子带入营中,其中包括宁王妃,如今驻扎在距王都三十里之外,当如何,请陛下定夺。” 听见“宁王妃”三个字,坐在一旁的李云清坐不住了:“你说什么?你看清了,那确实是宁王妃?” “是,微臣本在城中与巡城司、都尉府一同对敌,刚好看见有一队北燕人从宁王府出来,带了好几个女眷,臣曾经见过宁王妃,因此认得。” 李云阳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来人!” 一旁禁卫军统领应声:“臣在。” 李云阳咬着牙:“朕命你领兵两千速去将宁王妃救出来!” “遵旨!” 李云清猛地站起身:“且慢!” 他大步走向书房正中,对着李云阳端端正正跪下来:“陛下,王都之中的防卫本就不足,两千人已是禁卫军人数的一半,如果是为了救这三十多人,而将他们抽走派出去,只怕北燕人在王都附近有埋伏,到时候北燕人若是趁虚而入,只怕王都危在旦夕。” “那你说怎么办!”李云阳站起身,烦燥的在书房里走来走去,“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她们被抓走,而不救她们?被抓走的人里,可有我的王嫂!” 李云清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为了这一城的百姓,她,一定会理解的。” “理解个屁!”李云阳忍不住跳起来,骂了句他这辈子都没说过的脏话,他指着李云清:“你无权决定他人生死!她是不是能理解,不是你说了算的!那些女子也都是我的子民,我一定会救她们!就算是只剩下个尸首,也绝不能让她们留在北燕人的手里!” 李云阳咆哮完,转头瞪着禁卫军统领:“你还在等什么!朕让你点起两千禁卫军,你聋了吗?!” 从来没见过这十七岁的小皇帝发这样大的火,禁卫军统领不由一哆嗦,不由自主的大声应道: “遵旨!” 李云清还想再说些什么,李云阳大声道:“摄政太后不在,这大夏国的一切事务由朕乾纲独断,一人作主!王兄,你想抗旨吗?!” 抗旨这样的大帽子,就算是亲王,也顶不住啊,李云清只得噤声。 此时,凤歌推门而入,方才虽然听得不真切,但她也知道李云阳是想派人去救那些被北燕人掳走的女子,她很欣赏他的想法,但是,却无法赞同他的行为,北燕人的虚实根本就没有人去查探,没有人知道是不是有埋伏,如此贸然行动,只会让刚刚恢复平静的王城遭遇危险。 第八十四章 “陛下,这件事不妥。”凤歌开门见山。 李云阳见是她来了,面色有些缓和,问道:“怎么不妥?” “方才宁王说得有道理,如果将禁卫军抽走,万一北燕人偷袭,整个王都便再也守不住了。”凤歌声如银铃,说出的事实却令人心悸。 王都沦陷,也代表着大夏国祚已尽,无论李云阳再怎么任性,他也不敢拿着列祖列宗用性命打出来的江山做赌注。 “可是,就眼睁睁看着她们去死吗?”李云阳的口气已经软了下来,仍是心有不甘,“虽然朕也知道,拿上千人的性命去赌换那三十条性命不划算,但是,性命又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衡量。” 凤歌心中轻轻一叹,有这样的仁者做皇帝,在太平无事的时候,对西夏百姓来说,堪称是万世修来的福气,但是,在这非常时期,这样的想法,只会带来巨大的牺牲,太傅曾教过她:“慈不掌兵,义不掌财”。那个时候只知字面意思,心里还有些不明白,现在她才真正明白这八个字的真正含义。 “大夏的军队,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让北燕人直入王城?”这是凤歌最不能理解的一点。 说到军队的数量,李云阳低头不语,大夏的军队人数原本就极少,因此,只在边境上驻扎。 西夏人一直相信,只要燕国与恒国这两个国家都存在,只要他们还在互相看不顺眼,就一定不会抽出手来对付他们。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养着那么多军队,浪费钱,浪费精力,有空还不如多开发出几样武器,让燕国与恒国都舍不得伤害夏国,更离不开夏国。 百姓们也是这么想的,当兵又苦又累又穷,还不如做生意的好,发家致富来钱快,跑个几趟边境,就能盖起三间大瓦房,娶上漂亮媳妇,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燕国或是恒国中的任何一方,会对自己下手,本国的地位如此重要,无论是燕还是恒,如果看着对家想要吞并夏,那一定会出兵保护大夏国的,不可能坐视不管。 今晚,北燕人竟然直捣王城,一点征兆也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北燕人到底为什么来得这么快。 京兆尹已做出回答:“北燕使团每次前来,都会带有大量的人马,前几回,也都是驻扎在城外,因此,这一回他们照例如此,巡城斥候虽看见了,但也习以为常。这次北燕使团前来的目的是为了联姻,因此斥侯误以为他们带的大箱子是聘礼,没有人前去检查,没承想,那箱子里装的是飞虹箭的机关。” “以为!你们以为!你们的以为,令整个王城陷入危险,要你们何用!”原来事前早有征兆,但是没有人当回事,哪怕有一个人将异常情况上报,都绝不会发生今晚的事情。 “陛下,臣曾经上报太后,北燕使节团带来的数量比往年来的要多,太后只道无妨,臣也没有再查。”京兆尹说罢,连连磕头,额头撞击在地面,砰然有声:“陛下,臣失职,请陛下赐臣一死。” 说话时,额头上被撞破的地方,鲜血缓缓流下。 李云阳皱眉道:“大敌当前,你不想着如何将功抵罪,倒想着让朕责罚?想让朕杀了你,你就不用干活了?告诉你,没这么便宜的事!你惹出的祸你自己收拾!赶紧想办法给朕把那些妇人救回来!” 京兆尹又是连连磕头,正要退下,凤歌问道:“你想怎么救她们?” “巡城司与都尉府中还有一些人手可以调配。” “多少人?” “大约……十三四人……”京兆尹的声音越来越小,显然他自己也知道就十三四人想要闯进北燕人的军营中带出那些被掳的妇人,就是个笑话。 凤歌问道:“那十三四人,个个都是武功盖世?” “也……也不是,他们……”京兆尹也说不出口,青壮年早已被派去守城,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残兵,其中有几人已是须发皆白,原想着再过两个月到秋天就该回家颐养天年,谁想到竟然遇上了北燕进犯,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遭。 听了京兆尹的话,李云阳终于对现在城中的形势有了一个清晰明朗的认识,那就是: 一没人 二没武器 三没坐镇大将 凤歌心中暗想,这要什么没什么,还不如洗洗睡了,等着给北燕人递降表以示诚意呢。 想是这么想,但是她却不能这么做,西夏皇帝李云阳现在已经明摆了不想再做被符太后操纵的傀儡皇帝,正需要建立自己的威信,以及干两件正经事来让所有的西夏人都知道他才是正经的皇帝。 记得伟大的太傅说过,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李云阳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出手帮他一把,以后等恒国需要他的时候,也好开口。 凤歌无时无刻不记着自己身为大恒储君的身份,就算已经是兵荒马乱的时候,她还想着自己明天的《阅历日志》没有素材,写不出来,一定得干点什么有出息的事情才行。 脑中闪过曾经学过的计谋,将所有预设条件过了一遍,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凤歌便开口:“如果陛下信得过,我愿意替夏国出这个头。” 李云阳疑惑的看着她:“你?” 眼前的凤歌,芙蓉如面柳如眉,小细胳膊小细腿,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像是会武功的样子,她身边唯一能打的男人,现在还在偏殿里躺着,受伤极重,人事不醒。 凤歌看出他的怀疑,微微一笑:“做为统领,本就只需要运筹帷幄便可,何至于需要亲自动手?如果连首领都要亲自下场,那真是大家都在用命去拼了。” *** 有一句成语叫“纸上谈兵”,说的就是毫无实际经验,就以为自个儿厉害的不行,能飞上天。 此时的凤歌,就是纸上谈兵的最佳示范。 方才在宫里一通大话说出去,李云阳十分感动,让她从禁卫军中随意挑选人手组队,将那三十几名女子救回来。 凤歌挑了十个人,临出发前,李云阳对他们好一通战前动员,他们被李云阳激励的热血沸腾,恨不能血染沙场,马革裹尸。 众人身形隐在沙丘之后,前方就是北燕人的大营,火把将整个营帐照了个通明敞亮,那些北燕人个个身材高大雄壮,围在篝火旁,只见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些酒肉,都是刚才从王都里劫掠而来。 他们高谈阔论,兴致来了便又唱又跳,也许是觉得西夏人已经被他们吓到了,也可能他们已摸清了西夏的军队到底有多少。 整个营地内根本连巡逻的士兵都没有,大家都在吃喝玩乐,嘻笑打闹,热闹的好像过节。 牛已经吹上天了,身后的十个男人都等着她的命令,无论命令是对还是错,他们都会坚决执行,不会有任何的质疑。 万一错了呢? 他们愿意为了救人而死,但是不代表他们可以死的没有意义,凤歌心中无限的后悔,刚才充什么英雄,逞什么能,要是女人们没救出来,又把男人的性命给搭进去了,这一辈子她都会良心不安。 突袭的方案已经想好,从北燕人的防卫水平来看,真正执行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三十几个女子被关在什么地方。 必须先确定她们的位置,以免误伤。 凤歌仔细观察着,想要找出关押那些女子的营帐,但是每个营帐都长得一模一样,实在是太难区分了。 为难之际,忽然身后有人低声道:“咦,一只狗?” 凤歌感觉到裤脚被什么东西拉扯,低头一看,一双乌溜溜的眼珠正看着她,尾巴摇的兴高采烈,正是出去浪了很久不见的虎子。 如果用虎子来找出那些女子的下落,应该不会引起注意…… “要是能有那些女子的随身之物就好了。”凤歌自言自语。 “有有有……”七八个声音同时回应,他们将手中的东西递给凤歌。难怪刚才临出发之前,他们是那样的激动,还以为是李云阳的战前动员令多么的壮怀激烈,感人肺腑,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被抓的都是他们的亲人。 “我媳妇儿今天早上给我系的腰带,上面应该有她的味道。” “这是我妹子亲手给我做的饭团。” “这是我姐姐给我的铜板。” “这是我小姨子的梳子……” 凤歌皱眉:“你小姨子的梳子为什么在你这里?” “都这种时候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虎子挨个闻了一遍,除了将饭团一口吞掉之外,一点反应都没有,一脸茫然的看着凤歌,不知道她想让自己做什么。 这些东西搁得太久,早就没有那些女子的气息了,凤歌愁眉不展,站起身,无意间从袖袋中跌出一只铁盒,这是先前在宁王府住着的时候,宁王妃借她梳妆时用的胭脂,自己喜欢这只盒子的精巧,夸了一句,宁王妃便将它送给自己了。 凤歌心念一动,将铁盒打开,给虎子嗅了嗅,指着军营的方向,虎子这次似乎是找准了目标,一路撒着欢的跑了过去,凤歌的眼睛紧追着它,看着它进入军营,左转右转,然后不见了。 然后,她就听见一阵疯狂的吠叫,一道黑影如闪电一般向着戈壁滩上跑,几十个醉熏熏的北燕人大叫着:“烤狗肉、狗肉火锅、狗肉汤……”跟着虎子狂奔。 本来只是想让它利用天赋找出关押那些女子的营帐,没想到它意外的还使出了一招“调虎离山”,干得漂亮,相信它身为一只黑狗应该可以在黑夜中顺利甩掉那些已经醉得连直线都走不了的北燕人。 凤歌带着十个西夏男人,悄悄从后面接近北燕人的营帐,有一处帐帘上明显缺了一块,门前还有狗刨过的痕迹,看来这里就是关押那些女子的地方了。 此时北燕人正忙着吃喝玩乐,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北燕人,连个看守都没有。自家亲人就在眼前,那十个男人早已按捺不住,想要冲进去将她们救出来。 不料此时,竟然有人挑帘进去了,帐内传出女子的惊呼。 同为女子,凤歌怎能见她们被北燕人肆意凌辱,她身后的那些男人们更不能。 “下令吧!” “快下令吧!” 凤歌匆匆扫了一眼远处的北燕人,很好,过来的只有一个人,十个人还收拾不了他一个不成! 她抬起手,刚想下令,意外发生了。 方才那个进去的人,竟然很快就出来了,他在门口还遇上了两个也想进去的北燕士兵,那人一左一右的揽着这两个北燕士兵的脖子,又唱又跳的把他们又给勾到火边上去了。 这算是哪一出?凤歌在脑子里转了几圈,也没想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还有那个人的身形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可惜离得实在太远,看不清到底是谁。 *** 整个东方大陆上,最爱喝酒的是北燕人,高兴了喝,不高兴了也喝,庆祝喝,悲伤了也喝,男人女人能喝。 不过最善酿酒的却不是北燕人,而是西夏人,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西夏的土地更适合各种水果与粮食的生长,当农作物大丰收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出各种方法保存,并最大限度的进行利用。 酿酒,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西夏人并不像北燕人那样热爱喝酒,但是他们的酿酒技术在整个东方大陆认了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 但是西夏人自己却不喝,因为这些液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哗啦啦流淌着的白银啊。 果酒卖给大恒国,葡萄美酒夜光杯,恒国少年戏娥眉。 烈酒卖给北燕国,醉争酒盏相喧呼,北燕铁骑满天飞。 西夏人的追求不仅仅是成为美酒供应商,他们为了打造兵器,而创造出一种可以让火焰变成如清澈湖水般湛蓝的助燃剂,那是酒中之精华,名为“酒精”,这项技术一直秘而未宣,是西夏铁匠们之间最高等级的秘密。 第八十五章 北燕人这次闯入西夏王都,经过的每一处民宅和商铺都没有放过,鸡鸭鱼肉、粮食美酒,能带的全部都带走。 在几处铁匠铺里,他们发现在工坊的角落里都发现了成桶装的“酒精”,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颜色澄澈,又有酒的气息,虽然没什么香气,但北燕人的烧刀子,也是这般味道。 他们认为这是西夏的铁匠们一边干活一边喝的,也没多想,便将那些“酒精”一并带回去了。 除了一些睡觉大过天的人,已经回营补眠。其余人等都按着自己的酒量来了几大碗,数倍浓度于烧刀子的酒精下肚,别说是想寻欢作乐了,就算是天上嫦娥下凡跳脱//衣舞,他们也不想再多看一眼,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喧闹的北燕军营终于归于平静,只有两三个酒量极大的人还晃晃悠悠的说着醉话,其余人等,不是在营帐里睡着了,就是直接在火堆旁的地上瘫成一堆,只有一人神智清醒,坐在火堆旁,不知道在想什么。 十个打几百个打不过,打他一个,还是没什么难度的。 戈壁上的夜风刮起来了,一阵紧似一阵,地面上飞砂走石,石子拍击在酩酊大醉的北燕人身上,他们也毫无察觉,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就是现在! 凤歌命一人带着火石火镰悄悄潜入北燕人的军营,其余人手持强弩将营帐围住,约定只要看见火起,就击鼓大喊。那人将几处粮草并营帐点燃,火借风势,风助火威,须臾之间,整个营帐便烧成一片。 有些北燕人没喝太多,被惊天动地的声音吵醒,在营帐之中惊坐而起,只听见前后鼓声、喊杀声震天响,他们个个惊慌失措,乱成一团,被埋伏着的西夏士兵用强弩射杀而亡。 方才在西夏王都之内横行的北燕士兵,皆用他们的性命偿还了王都里枉死的灵魂。 那个坐在火边的男子,犹在顽抗,他手中拿着北燕人的竖盾,将自己周身全部护住,弩箭完全伤不到他。 终于,弩箭全部射完,那个男子冷笑一声,丢下竖盾,手中夹着四颗丸状物,向那些士兵砸过来,士兵们闪过,没有砸中,但是那四颗落在地上的丸子,却突然生出碧青色的烟雾,向四周弥散开,离得近的士兵纷纷软倒在地:“有……毒……” 待那烟雾散尽之后,十名大夏士兵也尽数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出来吧。”那人对着凤歌藏身的方向喊道。 凤歌一步步走出来,火光照在她的脸上,那人的声音有些惊讶:“怎么是你?” 熟悉的声音,凤歌抬头看着他,大鼻头、小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圆圆的脸盘,憨态可掬,不是独孤怀信又是谁? “是你把北燕人引到城里去的?”凤歌看着他,虽然是疑问句,但彼此心知肚明,不是他还能是谁。 “不利用北燕人的力量,我又怎么能将药庐上下几百口人救出来?”独孤怀信冷冷的看着凤歌,“独孤家的人世代尽忠职守,为皇族效命,可是那李氏皇朝又对我们做了些什么!如果不是有人拼死将我救出,只怕我早已魂归地府了。” “宇文寒涛把你救出去,可不是想着你要反过来害夏国百姓的。”凤歌看着他,这个被仇恨蒙住了双眼的男子,现在从他的脸上只能看出刻骨的仇恨,再没有曾经的温和可亲。 “你说,是皇族想要害你们药庐?”凤歌不解,李云阳自然是没有这个本事的,就刚才他表现出的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来救人的样子,实在不像有会动歪心思坑人的能耐。 “不错!”独孤怀信咬牙切齿,“符氏那个老妖婆,早就想要扩大阿芙蓉的种植面积,将那种东西大量的收割提纯,然后再卖给北燕与恒国,让这两个国家的人慢慢受到药物的控制,从此失去战力,然后就是大夏的机会,可是那片地上不仅仅种植有阿芙蓉,还有许多珍稀的药材,老妖婆不止一次命人偷偷潜入,想要将那些珍贵药草烧去,逼我们种阿芙蓉,所以药庐那里才会有那么多的守卫。” 他深吸一口气,又继续说道:“他们已经往恒国偷运过许多次,都十分顺利,老妖婆越来越着急,不惜用这种手段,想要将我们逼走。” “在大风堂派人来之前,我已经查出来了,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里有一种毒果,这种毒果,是从波斯的亚兹德运来,是当初山中老人遣使而来,做为礼物进献,唯有太后宫中有一株,做为观赏之物,除此之外,整个大夏再找不出来第二棵!” 独孤怀信说到这里,脸色变得狰狞:“她不仁,我不义,北燕人愿意借兵给我,让我平了那老妖婆苦心维持的李氏皇朝,可惜,她今天晚上竟然不在,否则,无论如何,我也要打进皇宫,生擒了那老妖婆,活活扒了她的皮!” 夜风劲吹,他的声音与风声混在一起,如鬼魅一般凄厉。 药庐里的成年男女在今天下午,已经在大风堂被处决,独孤怀信连他们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他们的尸体被一把火烧成了灰,洒在先皇赐予他们的燕雀湖中。 独孤怀信的瞳孔中火焰在摇曳,使他眼睛更加的明亮,但是在这明亮之下,隐藏着深沉的昏暗,火焰旁映射扭曲的无意识的舞动着,就像是落入水中快要窒息的,狰狞而可怖。 他看上去并非那么的暴躁,甚至在强迫着自己保持应有的风度,但是影子狂乱的似乎已经脱离了它本应该存在的动作,就像是隐射出他疯狂的内心。 独孤怀信一怔,回过神来,瞥了一眼凤歌,若有所思的抬头望着天空,天上依旧乌云滚滚,不知何时这场雨才能落下来。 宣泄出愤怒之后的独孤怀信,神智终于恢复了一丝清明。 他看着面前的凤歌:“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可理喻,是个疯子?” 凤歌摇摇头,却也对他的行为无法从正面评价:“李氏皇族对不起你,可是城里的百姓又有何辜?” “你随我来。”独孤怀信带着凤歌,往一处营帐走去,他掀开帐门,借着烛光,凤歌看见七八个小孩子,呜呜咽咽地抱在一起,小脸上满是泪痕,看见独孤怀信进来,他们赤着脚向他奔来: “二叔,外面怎么了?” “二伯,我害怕。” 最里面床铺上缩着的小姑娘,却一动不动,独孤怀信走到她身边,凤歌分明看见那个小姑娘两腮通红,微微喘息着,她伸手探向小姑娘的额头,烫得惊人。 “她是我堂弟的女儿,看见父亲在自己面前被酷刑折磨而死,被吓的失惊了。”独孤怀信看着她,自嘲一笑:“百年来,被药庐救过的人不计其数,没想到,至大厦将倾之时,连自家人简单的高烧都没有药来治。真是可笑。” 独孤怀信微微偏过头,左手在脸上迅速的擦了一下,声音又恢复如常:“如果是我一个人,我绝无可能把他们从大风堂的牢房里救出来,为了他们,我只能选择与北燕人合作,符老妖婆想的是从北燕人身上赚钱,可是北燕人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银子不断往夏国流,一劳永逸的方法,当然就是让夏国成为北燕的一处辖地。夏国如此不仁,我便让它归了北燕又如何?” 正说到这里,那个小女孩难受的哼了一声,独孤怀信杀气腾腾的眼神又变得温柔,轻声哄着小女孩,不多时,她又陷入昏睡,在梦中小小的脸仍皱在一块。 “她病的很重,必须马上治疗。”凤歌虽然不是太懂医术,但也知道发烧烧久了,是会死人的。 独孤怀信看着她,又看着其他的小孩子:“你是想让我回去,自投罗网?我死了不要紧,可是他们该怎么办?” 小孩子们似乎听出了不祥的意味,紧紧倚在他身边:“二叔,不要丢下我们。”“二伯,不要走。” 凤歌心一横:“我送她回去,我去找李云阳,让他不要为难这个小姑娘。” 独孤怀信冷笑:“朝政从来由符太后把持,哪有那个毛头小子什么事?而且,不为难就可以了吗,她还这么小,根本没有自己活下来的能力,到时候,你要把她带在身边吗?” 此时,帐门外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我可以收养她。” 凤歌闻声回头,一位气质温婉的女子站在门口,她的容色并非倾国倾城明艳,却有一种令人感到舒服的亲和感,她的衣着并不华丽奢侈,但就算不懂行的人也能看出那样的剪裁与布料,绝非一般人家可以享用。 她是被掳来女人的其中之一。 她是李云清明媒正娶的王妃。 凤歌见到她,微微欠身行礼:“王妃无恙?” 宁王妃还礼:“多谢挂心。” 她看着独孤怀信手中抱着的小女孩:“她病得很重。” “病死也不要你管。”独孤怀信咬牙切齿,他与李云清决裂的开端,就是这个女人,他恨不能将她掐死。 小姑娘都快死了,人家王妃也没说要他跪下磕头才肯救什么的,要不要摆这么大的架子,不过独孤怀信也是个性子别扭的家伙,硬劝一定没用。 凤歌开口打破僵局:“既然你不想承她的情,那我负责收养她。” “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自己都在江湖里飘着,还能收养她?”独孤怀信根本不相信凤歌有这能耐。 凤歌双目一凛,傲然气势全开:“孤王乃大恒国大公主,收养一个小姑娘,又有何难?” 独孤怀信不由一愣,他虽然看出凤歌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是从来没想过,她的身份竟然如此之高。 小姑娘的呼吸声越来越重,痛苦难耐的低声哼哼,凤歌着急道:“你也是个懂医的,她现在已经这样了,再不治,就算救回一条命,将来也会是个傻子。” 独孤怀信咬咬牙,将小姑娘交到凤歌手上:“替我好好照顾小梅。” 凤歌看着他:“你真的不想为独孤家洗刷冤屈?” “有什么好洗的?人已经死了,就算平反昭雪,他们,也不会再回来。”独孤怀信的声音如同戈壁上呼啸而过的夜风,刺入骨头的冰寒。 凤歌想再说点什么,想了想,还是将话咽了回去,做为一个外人,此时说什么都不对,原谅之类的话,也只有当事人自己说出来才有意义,失亲之痛是他一个人扛,别人说什么都只不过是针没扎在自己身上的牙疼话。 “那我先回去了。”凤歌觉得手中的小姑娘越来越烫,实在让人心惊胆颤。 北燕营中有不少好马,前来参与营救的西夏士兵与那些被掳的女子都骑在马上,向王都飞驰而去。 凤歌也跨上马,一夹马腹,骏马飞驰,在马背上,她转头看了一眼,大声叫道:“你真不回去吗?” 只见独孤怀信连头也没有回,只是背着身子,挥了挥手,毫不留恋的向着与王都相反的方向大步离去。 罢了,人各有志,凤歌一抖缰绳,催马前行。 守城士兵见他们回来,忙打开城门,迎他们入城。 忽然,凤歌感觉到脚下的大地传来一阵颤动,背后传来疯狂的唿哨声,有人狂笑:“前面马上的那个人就是恒国的大公主,抓住她,重重有赏!” 凤歌倒吸一口凉气,催马急赶向前,她的马术仅限于在内宫里打马球玩,哪能与世世代代在马背上讨生活的北燕人比,很快,背后的马蹄声便已近在咫尺,她甚至可以听到了离得最近的那匹马的响鼻声。 “嘿嘿,快跑快跑,马上抓住你了。”背后传来北燕人的狞笑。 守城士兵见大批北燕人来袭,吓得将城门再度关闭,城外除了凤歌之外,还有五六名女子,她们拍打着城门,绝望的尖叫着。 凤歌腕中的天水碧已经射空,她的手中又抱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实在是难以支撑,她忽然想起了外国有一位姓赵的男士,手里也是抱着孩子,在长坂坡杀了个七进七出,一点事也没有。 第八十六章 现在自己与他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北燕人的目的似乎也是想要活捉自己,等等,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份的? 出城救人是自己提出的,也不存在任何被人设计的可能。 一定是出去之后,有人把消息泄露给了北燕人。 现在想不到是谁泄露的,不过这事似乎也不是很着急。 比较着急的是眼前这把冲着自己砍下来的大刀,说好了生擒,可是他们这动静实在不像能留下什么活口。 迎着凤歌瞪大的双眼,年轻的北燕人有些羞愧:“那个,今天出来的有点急,没带绳子,只好把你的手手脚脚随便砍一砍,到时候手脚都动不了,就当是绑了。” “真是太随便了!”凤歌发出强烈的外交抗议,“好歹我也是个大公主,你把我砍得零零碎碎的,就换不了钱了。” “唉?这样吗?”北燕人脑子一抽,手里的刀落得也不是那么快了,凤歌猛然伏下身子,一枝利箭从城楼上直射入那个北燕人的心窝。 那人顿时从马上摔了下去,后面紧跟而来的北燕人也被接连而至的箭雨与暗器接连放倒四人,他们抬起头,只见城楼之上,灯火明亮之处立着一个身着单衣,手挽长弓的男子,他身边还站着一个被厚厚的裘皮裹得连脸都看不见的小矮子,暗器就是从这人手里射出来的。 在凤歌面前的北燕人并不多,他们是留在王都之外的北燕队伍中的一部分,参与了今晚的劫掠。 见西夏人已有了防备,他们转头就跑,连摔在地上的同伴也不管了。 城门洞开,已经被吓得站都站不起来的女人被人扶进去,还有几个士兵出来将死了的北燕人埋掉,把受伤的北燕人抬回去。 方才那个站在城楼之上挽弓射箭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云清,他看着凤歌:“你不该谢谢我?” 凤歌皱眉:“我救了你的子民,应该是你谢我,怎么会是我谢你?” 李云清笑笑:“大恒国的公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却为了夏国人亲身涉险,如果不是想从大夏得到某些好处,我只能相信,公主殿下看上我国的陛下了。” 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好好重新认识一下眼前的男人了,本以为他就是一个想要做点什么,却又被太后压得一点办法也没有的王爷,没想到他将自己的心思分析得如此透彻,一语中的。 承认自己是想从大夏得到好处不行,说看上了李云阳更不合适。凤歌脑中飞速的想着应该怎么说这事。 角落里那个被裘皮裹得看不见脸的人说话了:“见稚子落井,心有不忍,是为仁。我大恒国的人,个个都仁义礼智信俱全,大公主殿下更是百姓表率,万人仰望,当然更是仁义中的仁义了。” 熟悉的声音,凤歌惊喜:“金璜,你没事?” “嗯,我哪能有事,这个月的月钱还没领呢。”金璜连身子也没起,就这么懒洋洋的在阴影里缩成一团。 凤歌问起那个孩子,李云清说已经送医治疗,问起是谁的孩子,凤歌一笑:“那是我女儿。” 李云清一愣,想要再问,就听见有人通报:“王妃到。” “王妃今晚受惊不小,王爷还是好好安慰安慰她吧。”凤歌转头对金璜说:“走了。” 李云清看了她俩一眼,意义不明的笑了笑,便去陪他的王妃了。 金璜还没有起身的意思,凤歌走向她:“宇文寒涛呢?高真北呢?你怎么会在这里?” 没有回答。 “要睡回去睡,在这里会着风寒的。”凤歌在她面前站定,却闻到了一股血腥气,这一惊非同小可,她刚想大声叫人,却被金璜止住:“嘘,别叫,王城里的局势比你我想象的要复杂,别惹是非,明天赶紧回恒国要紧。” 她勉强想要站起身,身子摇晃了一下,凤歌本能地伸手要去扶,金璜摆摆手:“千万别扶,当初文王给姜子牙拉了八百步车,姜子牙保了周朝气数八百年。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你要是扶了我,我讹上你,说是你伤了我,那你怎么办?” “你又不是这种人!” 金璜的脸被城楼上摇晃的灯笼照得惨白,她挤出一个笑容:“知人知面不知心,为什么你会这么相信我?”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凤歌脱口而出。 金璜不由一愣,张了张嘴,千言万语在心头,却是说不出来,最后只蹦出来一句话:“难怪有了关林森,皇后娘娘还要找我帮着你……” 没说出口的话是:“只怕你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 凤歌决定结束这个话题:“其他人呢?” “我不知道,客栈顶上发出第一声爆炸的时候,我就从房间里跳出去了。然后在屋顶上蹲着看北燕人杀进城,然后不小心多管了一些闲事,伤上加伤,就变成这个德性。” 她说的多管闲事,自然就是帮着西夏人抵御北燕人的攻击,凤歌心里想着,果然不应该对人有刻板印象,总觉得金璜就是个收钱才干活,干活也不走心的人,没想到,她竟然会为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西夏子民而冒这样大的险。 “把善良藏在心底,你还真是可爱。”凤歌低声自语。 转头却见金璜手里晃着几枝造型精美的簪环:“不得不说,西夏人的手艺真是好,这金套环,真是巧夺天工啊……” “这是哪里来的?” “我救了她们,这是她们给我的报酬,看见这支钗没有,那可是一个大姐压箱底的嫁妆,听说那是她爹亲手打的,半个多月才完工。”金璜嘿嘿一笑。 凤歌默默低头向前走,心里暗自哼哼:“把我的感动还给我。” “殿下,等等我呀,今晚你睡哪儿?” “皇宫。” “那我呢?” “随便你。” “哼,这么绝情,我去哪儿都不会去皇宫跟你呆在一起!” *** 巡城司的严震天亲自审问那个受伤的北燕士兵,本来那个士兵就是个新入伍的,不经吓,随便一问,便如竹筒倒豆子,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完了,审问结果被马上送回皇宫。 这拨北燕人不是什么伏兵,而是抢得东西太多,不想带回营被同僚分成,于是偷偷躲在王都附近,奋力把吃的喝的先装进肚子,再将其他金银细软分干净。 正喝得晕乎乎,忽然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们,将会有一个年纪很小的,梳着双环发髻的姑娘路过,她是恒国的公主,如果能抓住她,就能向恒国勒索一大笔钱财。 等他们反应过来,东张西望想要问清楚,却只见周围旷野一片黑洞洞,哪里有什么人。 北燕人一向相信鬼神之说,只当是天神下凡传他们发家致富的方法,骑着马往城门去,果然看见一队人回城,在最后的正是那个神秘的声音所描述的姑娘。 “所以,他们就追着你来了。”悄悄潜入御书房,听完审问结果又溜回来的金璜忙着把夜行衣往下脱,不小心扯到伤口,痛的脸上一阵扭曲。 凤歌见状同情的看着她:“我过去听不就好了,他们又不会瞒着我,你这伤还没好就上蹿下跳的。” 凤歌才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那个神秘的声音一定是知道她身份,又知道她出城的人,在整个西夏王都里,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叫李云阳,一个叫李云清。 “李云阳身体病弱,照北燕人的说法,只有李云清符合条件。”金璜一面说,一面呲牙咧嘴拿着药瓶往伤口上倒。 “道理我都懂,但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刚才不是说去哪儿都不去皇宫跟我呆在一起?” 金璜义正辞严:“现在是你跟我呆在一起,不是我跟你呆在一起。” 一直被教育“以正治天下”的凤歌,从来没听过这么臭不要脸的解释,三观受到了震动。 凤歌决定暂时放弃与她的对话,在耍无赖方面,她自认不如。 “你先睡吧,我去看看关林森。”凤歌起身离开房间。 重伤的关林森仍在沉睡之中,这段时间他连续受伤,凤歌十分担心会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回去之后,一定要找御医给他好好的检查一番。 如果他像金璜那样会偷奸耍滑,他一定会没事,但是自己的性命只怕已经不保。 还是忠于职守的关林森更好。 凤歌站在他的床边,看着他那张闭上眼睛之后,显得柔和许多的脸,比睁着眼睛的时候,反而更像一个生机勃勃的少年。 像他这样的老实近乎于木讷的人,一定说不出金璜那样的耍无赖的话吧。 如果能偶尔听见一次,也算是达成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了呢。 凤歌看着他的睡脸,想着他用僵硬的声音说:“我不要和你在一起,所以,这是你和我在一起。” 她的嘴角不由扬起一个大大的弧度。 凤歌心中无鬼,坦坦荡荡,在符太后眼里看来却是另一重意思,她冷冷道:“不错,连你都知道捉贼捉赃,又怎么会把东西放在自己身上,你今晚为何出城,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宁王妃说那些士兵将她们抓回营后,并未侮辱,只是关在营帐内不得离开。” “定是你与独孤怀信里外合谋,你偷了东西,他劫了人,你出城救人的时候,正好把东西给他,现在独孤怀信定然已逃向北燕,你身上当然什么都不会搜到。” 符太后说的有理有据,最重要的是,此处是西夏皇宫,她就算说太阳是绿色方形,每天从西边冉冉升起,也不会有人敢说半个不字,凤歌自知此时已无法自证清白,不能再在这件事上纠缠太久,重点还是独孤怀信。 “独孤怀信在反叛之前,已查出那几个北燕使节死于朱果,而整个夏国,也只有太后寝宫中有,当初设定的三日期限未过,为什么要派出大风堂将药庐里的人都抓起来?莫非,太后有什么难言之隐?” 平日里,她绝不会对一国摄政太后这样说话,但是现在她已经别无选择,一心想要亲政的李云阳还在这里,从他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特别想要摆脱太后执政的影子,为自己立威,但是又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机会。 凤歌没有看李云阳,心里却在大声喊:“现在机会给你递过来了,要是抓不住,就别想亲政了,老老实实躺当一辈子的傀儡吧。” 果然李云阳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使命召唤,他开口道:“母后所见的公主,必然是假。实不相瞒,那一夜,朕夜宿清凉殿之内,也闯入了一个与她长相十分相似的女子,也说想要去拜见母后,朕正要赶去上朝,让她稍等,不料回来之后,就没了人影,只怕就是此人将母后宫中的东西给盗了去。” 皇帝寝宫中曾经冒出过女人这件事,符太后闻所未闻,不由大怒:“半夜三更有女人跑进皇帝寝宫,竟然无人知晓,来人,将清凉殿当值侍卫与守夜宫女全部拿下!” 太后的命令比起小皇帝的命令,似乎更有效果。 站在门外的禁卫军应了一声,脚步整齐的向清凉殿而去,李云阳大惊:“母后……” 刚想为他们求情,符太后便恶狠狠的瞪来:“还有你!半夜被女人摸到床边,为什么不叫人?” 李云阳的后半句话噎回了肚子,他总不能告诉太后,因为“公主”说母后偷了大恒国的东西,要把它再反偷回来,所以才出手帮忙,他更不能告诉太后,当初父皇临死之前,曾经悄悄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符太后的那个恒国丈夫并未死,而且在恒国也很有一些势力,如果在自己亲政之前,母后决定改立王兄李云清为太子,那么,势单力薄的李云阳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此,他想着符太后的那个七宝盒里装着的一定是与前夫的信物,让人偷走了正好,让她彻底绝了与恒国势力勾连,把自己给弄下去的心思。 第八十七章 今晚他不是无法拦住凤歌出城,而是他需要救人以安民心,自己没这本事,又不想再让李云清立功,也不想动用只听母后的大风堂,因此凤歌这个外国人愿意出手,要的人又不多,当然是乐见其成。 现在凤歌被符太后指为窃贼,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他还想借着凤歌的身份,向国人力证与恒国才是友好邦交,以及自己已经得到了恒国未来储君的友谊。 虽然李云阳实在是没有自信说一个能够让符太后相信的谎言,不过现在已是火烧眉毛,他决定努力一下:“因为公主曾对我说,对王兄有好感,希望可以与大夏联姻,让王兄去恒国做皇夫大亲王,是朕舍不得王兄,于是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在那天夜里,一个长得很像公主的人站在朕的床边,说就要回去了,希望能在离开之前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朕想着女儿家娇羞,于是,也没有声张。” “娇羞……半夜三更摸到男人床边的算是哪门子娇羞!”符太后对自己儿子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朕身边的妃子都是这样娇羞的。”李云阳言之凿凿。 符太后很想把他的脑子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无奈地挥挥手:“罢了,继续说。” “然后朕说,联姻这样大的事情,应该禀明母后,再告诉王兄,所以,她就说,要来拜见母后。然后就上朝了,再回去人就不见了。”李云阳一气把后续说完,凤歌听得直皱眉头,她猜到李云阳没说实话,那个假扮她的人千辛万苦潜入皇帝寝宫,难道就是为了谈亲事?总不能是月老性转下凡来逼婚了吧? 她能想到,符太后当然也想到了,她一拍桌子,指着李云阳:“撒谎!” “云清已娶有正妃这件事人尽皆知,怎么可能潜入清凉殿就为了联姻。就算未曾娶王妃,待她回到国中,一封国书过来,自然有哀家做主。你当时没有叫人,现在还替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可见,她与你所谋相同。” 李云阳的心脏猛然跳了一下,母后怎么看出来的。 “说,她到底想要做什么?”符太后步步紧逼,李云阳的说谎技能暂时进入冷却状态,一丁点灵感都没有,张口结舌,脸涨得通红。 凤歌还来不及同情他,就已经听见李云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竟然除了凌波之外,还有女子这么痴恋于我?”他笑着跨进门槛,向符太后与李云阳行礼:“拜见母后,拜见陛下。” “免礼。”符太后见大儿子来了,神色总算好些了。 李云清站在符太后身边,笑着:“母后莫要为这些无聊的小事气坏了身子。”说着,他抬起手,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为符太后揉肩捶背,尽一尽儿子的孝心,不料,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劈向了站在一边的凤歌额头,凤歌的头发被掌风扬起,她不由倒退两步。 倒退之时,她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小香炉,正青烟袅袅。凤歌的脚跟磕上香炉,身子失去平衡,向后倒去,那香炉是青铜铸成,炉盖形状做成了博山炉模样,顶端尖尖,要是被它戳上一下,要是位置不巧,也是能伤人的。 李云清没想到会这样,愣了一下,再想去拉住凤歌,却觉得眼前有一道灰影如闪电一般骤然出现在面前,凤歌向后摔倒的运动轨迹被中止于一双有力而稳定的手中。 大夏皇宫里,怎么谁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符太后大怒,看着那个扶住凤歌,令她免于摔倒命运的少年:“你是什么人!” “大恒国大公主殿下暗卫,关林森。”少年不卑不亢回答。 符太后皱眉,方才李云清那一掌,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凤歌的确不会武功,然后,她转念一想,指着关林森,问李云阳:“你好好看看,那天潜入清凉殿的人是不是他?” “……”李云阳心中有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母后,朕还是能分得清男女的。” 凤歌听出他的呼吸声时急时弱,一定是刚才那一阵的奔跑让他的伤势有了反复,遍布宫室的巨烛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凤歌看着关林森的脸,失血过多的他连嘴唇都透着苍白,看起来随时会倒下去,事实上,他已经快要倒下去了,苏醒后没多久,他便四处找寻凤歌的踪迹,听说她竟然只带着了十个人奔袭北燕军营,还被追兵赶上,正在城外厮杀,他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就在他准备冲出王都的时候,凤歌已经回宫了。 她毫发无损,身后是李云清与金璜,一定是这两人将她接应回城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关林森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恼之中,身为暗卫,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刚才看见凤歌快要摔倒的时候,他不惜拼尽全力,赶在她摔倒之前扶住,不仅仅是因为职责,还有一种“见不得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的奇怪感觉。 关林森没有说话,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件,亮给众人看,一枚银质的六角牌,上面有一个浮雕般的图案,猛虎啸林图,这在大夏是可以获得最高礼遇的标志。 只有从大夏一次性购买各种兵器、防器、攻城器等等,加在一起超过三十万两银子,才能得到这样一块六角牌,持牌人是大夏国最尊贵的客户,除了每次购物可以打九折之外,就算是大夏王室,见了持牌者也要客客气气。大客户,谁也得罪不起。 至今为止,这块六角牌也只发出过三块,一块在北燕亲王高玄武手中,一块在东宁丞相风行远那里,还有一块,关林森的曾祖父传给了关林森。 “这牌子是贵国大行皇帝亲手赠予我曾祖父的,应当不至于连真假也分不出了吧?”关林森的气息紊乱,只是这么几句话,也分了好几段去说,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他,他却回之一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接过,拿在手中,只见那只猛虎身旁镌刻着两个大字:关岭。 这两个字的确是先帝亲自刻下去的,符太后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无比怀念的摸了摸:“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一次先帝手泽。” “关岭的曾孙,为何会做了公主的暗卫?”符太后抬眼看着关林森,犀利的眼神直探他的心底,关林森一双黑琉璃色的眸子平静无波:“因为想做,所以就做。” 站在一边的李云阳,在心中暗暗给关林森竖了一个大拇指,他早就想乾纲独断一回,然后在母后问他的时候,也这么酷酷的说一句:“朕想做,就做了。”可惜,他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下,根本就不敢真的这么做。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还给关林森:“看来,这位姑娘,当真是恒国公主了?” “是。” 符太后皱眉自语道:“潜入宫中的人,到底是谁?” “母后,到底是什么东西丢了?”李云阳十分好奇,母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宫里也放着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被符太后珍之重之,用寻常人打不开的七宝玲珑盒装着的东西,一定特别特别要紧。 “是一粒禁药。”符太后闭了闭眼睛,“是从阿芙蓉中提取出的精华,被称为芙蓉丹。” 丢的竟然是芙蓉丹?! 凤歌脸色微变,杜书彦曾经告诉过她,芙蓉丹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服用了它的人,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知疼痛,最早制作出来,是想给士兵使用,打造出一支不知疲倦,也不知痛苦的战斗机器队伍,但是很快,这种药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服用的人会渐渐丧失自己的意识,除了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厮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变成行尸走肉。 这种药是在大恒国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的时候,被研制出来,而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是一队忠诚的黑甲军,他们以三百人之数,守住关隘要道,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服下了芙蓉丹,以一敌百,拖住了近四万之数的叛军。而他们的结局也着实惨烈,叛军兵败之时,也是他们仅剩最后一丝清醒的时刻,他们为了保有身而为人的尊严,自刎而死…… 因此,凤歌对这药的名字就有深深的恐惧,丧失自我,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东西,为什么会在大夏?”凤歌不解,大恒的太医院已经制作出了更好的可以提高潜力的药物,金璜偷去给关林森服下的就是这种药,虽然伤身,但至少可以休养得回来,又何必要用这么可怕的东西。 符太后面无表情:“那东西对哀家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药,只是一段与故人之间的回忆罢了。” 她没有再多说什么,知道符太后曾经过往的人也都能猜到,她所说的应该是与身在恒国的前夫之间的事情,也许这药就是她与前夫弄出来的? 不过凤歌也不能直接去问符太后,只得转移话题。 “这药除了死士之外,寻常人要了也没用,难道,偷药之人,是北燕派来的?” “不是北燕人。”李云阳十分肯定的说,“北燕女人身上有一股特别的膻臭味,与她们打小吃的东西有关,朕只闻过一次,就受不了,而且北燕女人的五官又怎么会与公主长得那般相似。那个潜入清凉殿的女人,就是恒国人的长相。” 凤歌心念一动,想起了金璜,就在前天准备出发的时候,她说发现符太后身旁的宫女,有好几个身怀绝技,也许偷她匕首的人就在其中,宫女好好的不会偷了东西还放在符太后宫里,她怀疑符太后与北燕人有勾结,于是要去找证据,还一个劲的催凤歌先走。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执意要等她回来,只怕这会儿已经到恒国了。 而且,在丰县的时候,金璜的确也曾经假扮过自己,当时就连自己都吓了一跳,能模仿一个人模仿的那么像,仅仅是容貌像,那是不够的,必须是气质与仪态都一致,李云阳见过自己,符太后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敢在他们面前冒充自己,那一定是与自己相处时间很长的人,才能模仿到位。 除了金璜之外,再也想不出在这地方,还有第二个人。 凤歌陷入沉思,李云阳以为她是累了,便说:“这事也不着急,本就是宫中之事,与公主无涉,公主不如明天启程回大恒,也比在这里安全些。” “北燕使节团如何了?”凤歌问道。 “都在大风堂的牢里呆着。”李云阳有些得意,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对薛其锐下令,心里还有些小紧张,生怕他一口回绝自己的要求,那岂不是很没面子,没想到,薛其锐只应了一声“遵旨”,便带人去了金亭驿馆把使节团的人全给抓了。 符太后看着自己儿子神采飞扬的模样,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这满脸压不住的得意洋洋,实在是太丢脸了……眼前的这个恒国公主才十四岁,论才智论沉稳,自己儿子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还是等他锻炼锻炼再亲政。不然大夏国的国运怕不是要终结在这个傻儿子手上。可惜云清不是先帝的儿子……” “来人,带公主去紫英殿休息。”符太后吩咐道。 凤歌提出希望请太医给关林森看看,他方才那样急速运功,只怕对身体会有损伤,李云阳连声催人去请太医,符太后看在眼里,她身为一个过来人,怎么会看不出自家的傻儿子对凤歌是一种怎样的态度,只不过李云阳是大夏的皇帝,不可能入赘到恒国。凤歌是大恒的未来女皇,不可能嫁进夏国。 小别胜新婚只是偶尔为之,长期异国肯定玩完。 李云阳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憋着没有把自己对凤歌的好感说出来,而只是一个劲的想要撮合李云清,也真是难为他了,再给他一点时间,他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好皇帝吧,符太后想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第八十八章 如果真的是这样,自己不惜犯天下之大不韪,也值得了。 *** 太医经过一番检查,只说没有大碍,给关林森又换了一次伤药,另开了一些生肌止血,理气补身的药方。凤歌这才放下心来。 “公主,婢子带您去紫英殿。”宫女向凤歌行了一礼。 “紫英殿远吗?”凤歌问道。 宫女指着前方从花木中露出的粉墙:“不远,前方就是。” “那我一会儿自己去,现在我还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始终放不下心。 宫女躬身道:“陛下有旨,令婢子送陛下回宫,不敢不遵,婢子在外等候。” 说着便退后两步,再转身向门口走去,离开时还将门也给关上了。 屋里没有旁人了,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你觉得怎么样?” “属下无事。”关林森又恢复了公事公办的模样,这让凤歌感到很不开心,关林森在她的眼里是特别的,与皇宫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守卫完全不一样,同样,她希望自己在关林森眼里也是特别的,而不只是一个被保护的对象。 “如果把你派去保护别人,你也会这样拼尽全力吗?”凤歌莫名的试探了一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希望听到怎样的回答,如果说不拼尽全力,那关林森就是失职,如果说拼尽全力,她又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果然,关林森回答道:“尽我所能。” 凤歌撇撇嘴,也没办法怪关林森呀,干嘛要作死问这个问题,反倒把自己呕个半死。 一点点的失望加一点点的不甘,又加上一点点的娇嗔,还有一点点的少女的小心思,让她犹豫了半天,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尽力就好,不必太拼命,虽然你现在还年轻,但是受太多伤,到老了就会全部找上门的。” 就这么几句话,还是宫中年长的姑姑时不时在她耳边叨叨,才顺嘴溜出来的。 凤歌感觉到关林森似乎在看自己,她忍不住望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琉璃似的眸中藏着深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他的眼中清晰的倒映着自己的影子。于礼而言,她不该这样盯着关林森的眼睛看,可她就是挪不开,那双眼睛通向他的心灵深处,他到底在想什么,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凤歌都很想知道。 可是,关林森却关上了那两扇窗户:“夜已经很深了,殿下也该好好休息。” 凤歌这才如梦初醒,看着他眼下的皮肤微微透出青黑色,也有些心痛,匆匆丢下一句:“你快睡吧。” 便逃跑般飞快的跨出房门,直到将屋门关上,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在一旁久候多时的宫女上前,手持灯笼前方引路。 凤歌慢慢走着,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一回头,看见关林森房间的烛光刚刚熄灭。 不要想太多了,自己对他来说,也只不过就是一个被保护的任务罢了。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明天,升起的又是一个新的太阳。 前提,是能看见的话。 紫英殿的上一位主人仙去之后,再无人居住,宫女好好将宫室内外打扫完一遍之后又熏了香,但凤歌总是觉得在宫中的角落里,家具中,总是飘飘乎乎的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也许这就是叫做没有人气吧。 凤歌躺在铺着烟青色锦缎的床上,眼睛闭着,却怎么也睡不着,宫女在离开的时候,十分体贴的替她将灯拿走了,外面也是一片漆黑,草中的夏虫刚刚从土里爬出来,振动着翅膀,先欢天喜地的开了一场表演。 被吵得头疼的凤歌也不能叫它们闭嘴,静静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只觉得越躺越清醒,全身酸痛,脑袋沉沉,翻身起来,套上外袍,决定出去走走。 草丛中飞舞着点点翠绿色的光点,凤歌惊喜:“萤火虫。”她向前走进深深的草丛,栖伏在草叶上的萤火虫陡然惊起,如漫天流星划过。 凤歌从未见过这般壮美的景色,当下看呆了,一动也不动,萤火虫见没有威胁,又纷纷落回去,还有不少干脆落在她的头上身上。 真是新奇的体验,凤歌就这么看着萤火虫在自已身边飞舞,也不知看了多久,眼角的余光看见有人往紫英殿去了。 那个身影看着眼熟,应该就是将她带来紫英殿的那个宫女,但是很快,那人就气急败坏的跑出来,手里好像还提着一把长长的、闪着寒光的、名字可能叫刀的东西。 这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杀自己? 凤歌想跟过去瞧瞧,又怕自己惊动了那个人,正在犹豫,就看见关林森的影子如捷疾的猎豹,从墙边一闪而过,紧跟上了那个人。 刚才他睡下的时候,已经疲累至极,凤歌还想着要不要再多留几日,让他好好休养再回恒国,没想到他现在竟然又起来了。 伤得再重,再累,也要执行暗卫之职吗? 凤歌想着,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离开了紫英殿的范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跟了过来。 前方有一片湖水,岸旁有垂柳轻拂,柳树下有一处小筑,凤歌靠近了,借着一点微弱的光,才看见小筑上有一块牌子,写着“汀兰清芬”。 这里是一处死路,里面也似乎没有住人的样子,关林森与那个人大概是越墙过去了吧。凤歌看着那堵有自己两人高的墙,向四周看看,没有梯子,努力蹦跶了两下,绝无可能跃过去,她默默转身,鼻子差点撞上一个提着灯笼的宫女女,吓得她倒抽一口凉气,好险没叫出声来。 这位宫女看见她,脸上有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凤歌刚想随便解释一下就赶紧离开,那个宫女却十分激动的拉住她,好像见到亲人似的:“姐姐这么晚了怎么会到这里来?” 一番话说得凤歌愣住了,这个宫女应该是把她错认成别人了,忙说:“妹妹,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是上回在这里被郭槐推下水的翠心呀,如果不是姐姐当初出手相救,我可能就死在这里,变成孤魂夜鬼了。”翠心的言语间充满了感激,“姐姐放心,上次姐姐让我谁都别告诉,连太后娘娘问起,我都没说呢。” 凤歌心念一动,忽然想到,这个叫翠心的宫女,遇见的难道是那个假冒自己的人? “你再仔细看看,上次看见的真是我?”凤歌凑近,翠心将灯笼提起来,盯着她仔细瞧,然后瞪大了眼睛:“唉?真的不一样呢,她的眼睛颜色比你浅一些。” 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身高可以通过缩骨功来改变,容貌也有易容术,唯有眸子的眼睛,不可改变,凤歌笑道:“虽然我不是,但是,却听人说过这件事呢,我带你去看看,是不是她?你也好当面致谢。” 翠心自然一口应允。 凤歌带着翠心径直到了金璜住着的地方,从外面看,里面黑漆漆的,凤歌轻声唤道:“金璜……” 没有人回答。 再唤了一声,还是没有人回答。 凤歌便推门而入,屋里有床,床边有鞋,一双男鞋,一双女鞋,素色的床帐低垂,将一切遮了个严严实实,凤歌本想伸手拉开床帐,手指尖已经碰到床帐了,又停在半空,万一拉开来,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辣眼睛怎么办。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凤歌也不敢让翠心进来,做为受到招待的外国人,竟然在皇宫里做这种事,要是被人知道,她的脸还往哪儿搁。 她站在床边,用不高也不低的声音:“穿好衣服出来!” 还是没声音。 这是睡死过去了? 凤歌站在床边,犹豫再三,最后还是闭着眼睛,伸手一把掀开床帐,金璜半倚在一个男人怀里,形容憔悴,奄奄一息,这个男人一手搂着她,一手按在她的胸口,头上似有热气蒸腾而出。 这个男人正是高真北,床帐被忽然掀开,他的姿势未变,神色如常。 眼前这种场面,在许多话本上看过,名为疗伤。凤歌觉得挺尴尬,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听外面传来关林森的声音,与翠心说了几句话,接着房门被推开,关林森走进来,看见凤歌站在床边发怔,他一转头,看见床上的情形,心中了然,轻声对凤歌说:“没事,回去歇息吧。” 凤歌与关林森一同离开房间,关林森送她回紫英殿,一路上安静的气氛实在异样,关林森首先打破了沉默:“殿下刚才去哪儿了?” “就在紫英殿后面。”凤歌没勇气说出自己是为了扑萤火虫才过去的。 关林森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的头顶,凤歌疑惑的伸手想去摸,被关林森止住了:“有一只萤火虫,卡在殿下的头发里。” “快帮我拿下来。”凤歌站在关林森面前,只觉得发丝被轻轻拨动,很快,关林森轻声说:“好了。” 凤歌看着他的手,一点绿光在指尖之上明明灭灭,甚是可爱,不一会儿,它就振翅飞向路边的草丛中去。 “腐草为萤,朝生暮死。”凤歌忽然有些伤感,这些妆点着夏夜的精灵一般的小生命,它们的生命也不过是一个月左右,不由感叹道,“人生也不过百年,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想一生这般辛苦筹谋又是为了什么。” 关林森笑道:“就算是朝生暮死,却依旧能在黑夜中绽放光芒,人生百年,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为这个世界做一些事情,留下千古之名,一生轰轰烈烈,也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原来,他竟有这样的大志向,他来做自己的暗卫,一定挺郁闷的。 平安无事不算他有功,若是出事没防住,就是他的过。 凤歌想问他要做什么样的大事,自己是不是应该放他自由,话到嘴边溜了几圈,还是咽回去了,如果他说没错,就是想出去浪迹江湖怎么办。如果他说想要做大元帅,领兵打仗怎么办。如果他…… 如果他说其实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自己身边,应该怎么办? 宫中侍卫无数,朝堂官员无数,琼林宴上青年才俊无数,没有一个曾入过凤歌的眼,在她眼里,这些人统统都只是工作人员,无论谁来谁走,凤歌都没有什么感觉,只有门口站着的侍卫被调走,她才会多问一句这人去哪儿了,也就仅限于问一句。 关林森,明明也就是一个“工作人员”,可是,为什么想到他有可能会要离开自己,心里就这么难过呢。 凤歌用手掌搓着自己的脸,想让自己清醒清醒。 关林森低声问道:“殿下觉得冷吗?” 黑夜带来神秘与不确定,也带来了暧昧缠绵的气氛,凤歌按住加速的心跳,对自己说:“别自作多情了,他只是在执行公务而已。” 要是把别人的职业素养当成对自己有意思,岂不是很尴尬,关林森说不定家里已经有青梅竹马了,说不定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了,说不定其实已经结婚了…… 深吸一口气,凤歌又恢复了礼貌的态度:“谢谢。” 一路无话,到紫英殿门口,凤歌将身上披着的罩袍解下,递给关林森:“更深露重,注意身体。”语气中的疏离,已十分明显,关林森默默接过,施了一礼,目送凤歌进房。 掩上门,凤歌还是没忍住,转过头,立在门口的身影已消失不见。 走得这么快,果然刚才就是工作需要才会有披衣这样的举动。 幸好没有多想…… 心里压着许多事情,总也睡不踏实,凤歌在床上躺至半梦半醒,依稀做了许多梦,只是一件也想不起来,只记得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好事,东方即白,她便起身了。 训练有素的宫女听见房里有动静,手里已捧着热水盆、手巾以及各色梳妆用品鱼贯而入。用的东西在恒国皇宫中也不少见,装着胭脂香粉、头油、螺黛的各式各样小盒子着实有趣。上回在宁亲王府得了一个胭脂盒,这皇宫里用的更有意思。 第八十九章 是一整个套盒,打开来,左扭右扭,从各种看似不可能的地方扯出来一个装着眉膏的小格子,或是拖出装着香雪粉的小格子,一套妆面下来,凤歌只觉得眼花缭乱。 最后又合并成一个朴素的方盒子,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洗漱之后,宫女引凤歌去用早膳,她想起重伤的金璜,始终放心不下,决定先去探望一下伤员再去。 金璜住的屋子是值夜宫女临时下榻的房间,此时已空无一人,窗户大开着,凤歌看见金璜正坐在梳妆台前,伸手探向桌上放着的梳妆盒,接着,极其熟练的打开,她并不确定每个格子里放着的是什么,但是很明显她知道应该怎么让这些格子弹出来。 正当金璜拿着香雪粉往脸上胡乱的拍时,凤歌推门而入:“你的伤好些了?” “睡了一觉,好多了。” “高真北呢?” “什么高真北?”金璜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胭脂往脸上糊。 凤歌挑眉:“你不知道?” “不知道啊,我昨天一回房就睡下了,什么都不知道,好像还做了个梦,梦见什么也不记得。”金璜的神情不似做伪,一脸的困惑,“你昨天看见高真北了?在这房里?” 她这么坦荡,凤歌反倒不知该如何回答,一个男人,半夜进了一个未婚姑娘的房间,还搂在一起……凤歌不好意思说出口,找了个借口岔开:“晚上天黑,只远远的看着一个人影,兴许是值夜的宫女回来,看错了。” “哦。”金璜并未细究此事。 凤歌站在梳妆台旁,拿起梳妆盒,与自己方才用的不太一样,虽然已经完整的看过一遍怎么打开盒子,但是遇到这个略有不同的,也不能马上找到机关在哪里。 “你以前见过这种盒子?”凤歌问道。 金璜还在对着镜子扫胭脂,随意回道:“久在江湖飘,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多,类似的东西,都是一个路数。” 听起来很有道理,凤歌虽是心中存疑,但她一时也没有证据可以反驳,对金璜的过去,她一无所知,只知道她贪财的同时,也能做好事情,仅此而已。 “梳妆好的话,我们就一同去用早膳?”凤歌诚意邀请。 金璜有些苦恼的叹了口气:“你先去吧。” “怎么?” “不小心手重了。”金璜转过头,两大坨鲜艳夺目的大红横在脸颊上。 凤歌不由莞尔:“宫里的妆品比外面的要轻薄许多,只须用一点点就够了,来,我帮你。” 待金璜将脸洗净,坐在凳上,凤歌手中托着妆盒,细细给她描画,一边画还一边说:“平日见你总是一副笑脸,怎么眉间已经有了浅纹?” “啊,这个,天生的吧,不要在意。”金璜笑道。 “这个也能天生?”凤歌的表情写着:我读书多,你不要骗我。 金璜眨着眼睛:“嗯,就像你是双眼皮,我是单眼皮一样,纹路嘛,都是天生的。” 凤歌笑道:“为什么你说话总让人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因为我说的都是对的。”金璜一笑,“像我这样能活下来,又活得正好有点久的人,总是能发现一些真理的。” “哎呀……”正给金璜涂着口脂的凤歌手一抖,在她的脸上画出长长的一道红痕。 又得重画。 “你家人呢?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你这样的性子。”凤歌问道。 “死绝了。” 凤歌手一顿:“抱歉,我……” “没什么,我从来也没见过他们,师父把我养大,然后就让我出来赚钱,报他的养育之恩。像我这样身手了得,武功天下无双,又美貌不可方物的女子,就做了月钱五两的高贵侍女,其他人,可能在码头扛大包,也可能在青楼卖身,还有给镖局做趟子手的。” 从金璜的神色里,的确看不出她对丧亲之痛有什么感觉,凤歌才放下了心中的内疚之情。 为了防止刚才画歪了嘴的悲剧重演,两人都没有再说话,金璜老老实实的闭着嘴,神色木然的等着凤歌给她化,一切完成之后,凤歌稍站远了些,检视着化妆的效果,却发现金璜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脸上仿佛带着一股煞气,看得她心中不由“咯噔”了一下。 “怎么了?”金璜问道。 “没事,挺好看的,走吧。”凤歌笑道,将心中的一团疑问压在心底,故作轻松,金璜的目光有意无意扫过她的脸,嘴角微微扬着,不知在想什么。 待这两个各怀心思的女孩子用完早膳,就听见外面有人悄悄议论,说北燕派特使来了,一位宫女恨恨道:“他们还有脸派人来?” “可不呢,听说这次袭击王都的行动,是安西瓜尔擅自做主,北燕王廷是不知道的,所以,希望我们大夏把使节团的人送交回北燕,让他们自己管教。” “呸,想得美,交还给他们,他们回去一放,这算什么。” “是呀,特使还提出说为了表示两国友好,还要把北燕的公主嫁过来呢。” “就是陛下一直在心中拒绝的那个草原神女吗?打我们不算,还要个公主过来吃我们大夏的粮食!” 聊天的声音被一个不男不女的公鸭嗓喝断:“让你们干个活,叽叽喳喳个没完,国家大事岂是你们这些小丫头片子能明白的,闭嘴做事!” 之后,再没声音。 凤歌知道安西瓜尔的身份的确在北燕算高的,不可能就这么放他放在西夏,任由他自生自灭,不过,在袭击第二天,就来了特使,是不是也快了点? 凤歌心中暗笑:“这可不是欲盖弥彰了?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袭击的事情,安排好了人在边境等着准备捞人,哪来得这么快。” 有人向凤歌行礼道:“殿下,是否现在动身?” 凤歌看着金璜:“你的伤……” “没事没事。”金璜笑笑,“还是早日回国吧。” 大夏皇宫通向正门只有一条大道,凤歌自然是要从正门离开。 就在门口,凤歌看见了北燕特使,北燕特使也看见了她。 北燕特使身旁的侍从躬身:“大亲王殿下,请上马。” “大亲王……”凤歌喃喃自语,眼角一道蓝影闪动,一身标准淑女装束的金璜蹿出去,平地跃起,对着北燕特使就是一耳光:“混蛋!” 她的手腕被北燕特使握住:“咱俩,彼此彼此。” 金璜提膝对着他的腹部就是一下,又被他挡下:“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你也从来没说过你是恒国公主的侍女。” “金璜,回来吧,正殿之前打打闹闹成何提统,殿前失仪要扣钱。”凤歌平静的说,她淡淡道,“见过北燕大亲王高玄武殿下。” 听到“扣钱”二字,金璜二话没说,马上转回凤歌身边,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哼,连名字都是假的!”金璜忿恨难当。 高玄武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眼,看起来讨厌又刺眼:“不是假的,北方是真武大帝执掌,玄武代表着北方,玄武就是真北,真北就是玄武。” “呸,要不是殿下拦住,我就取你狗命!”金璜气的要命,凤歌转头看了她一眼,示意她别说了。 高玄武不以为意的笑笑,张开双臂:“等金姑娘恢复自由之身,本王随时欢迎金姑娘来取狗命。汪~~”还抛来一个调戏的眼神,接着发出一阵狂笑。 “你!!!我从未见过这等厚颜无耻之人!!!”金璜现在就想砍死他。 凤歌只说了一句话,就挡住了金璜已经准备抬起的腿:“你敢过去一步,扣光你这个月的月钱。” “我!看起来像这种只看金钱,毫无节操的人吗!”金璜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蹦出来。 “不像。”凤歌看着她,“你就是。” 金璜立马泄了气:“你答对了……” 西夏的鸿胪寺卿一出殿门,就看见恒国大公主与燕国大亲王分立两边,大公主眼神森冷无比,大亲王却是一脸调笑的模样,莫不是这位大亲王调戏了大公主?哎呀妈呀,这可是国际纠纷。 鸿胪寺卿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城里几家大酒楼,店里都拉着一个横幅“要打先结账!要打出去打!” 您二位要是着急干架,不说离了王都吧,至少先离了皇宫行不行? 真是要命。 想当初主动要求分到鸿胪寺,就是指着这份差杂事儿多,却只要有脸子,也不会搞出太大的事来。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有今天。 虽然一千一万个不情愿,职责所在的鸿胪寺卿却不得不赔着笑脸走向那充满霹雳雷电的修罗场中央:“两位殿下,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 高玄武扬眉一笑,看着战战兢兢的鸿胪寺卿:“不要担心,我与大公主早已相识,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 “那就好,那就好。”鸿胪寺卿转头看着凤歌,凤歌还是一脸平静,倒是她身后那个侍女满脸气急败坏的模样,公主与侍女的气度就是不一样啊,鸿胪寺卿由衷的想着。不远处传来车轮在地面压过的声音,遥遥望去是一辆翠盖璎珞宝车,正是前来接凤歌的。 高玄武就就这么好整以暇的看着凤歌莲步轻移,登车而去,没资格坐车的某位侍女,跟在车旁走着,眼睛死盯着尊贵的北燕大亲王阁下,待马车渐行渐远,她才气乎乎的转过头,默默伸手,比划了一个手势。 一旁的侍卫看着马车转了个弯,便消失不见,转头再看自家的主子,被人竖了个手指头,而且还不是拇指,不仅十分淡定,根本就是期待的不行,没听说过大亲王有这种特殊爱好啊。 高玄武翻身上马:“你急什么,她想对我做这事,她有这作案工具吗?瞎操心,走。” 到城门口,回恒国的车队正在等着她们,是李云清一早备下的,从第一铁匠铺里买来的各色兵器都已捆扎好,装了好几大箱,铁傀儡身边跟着一个赵家的小学徒,说是赵家的规矩,他要跟着铁傀儡一个月,期间出现任何问题,都由他负责修理。 “不把它装上吗?”凤歌看着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铁傀儡问道。 小学徒说铁傀儡自己就会走,不需要占车上的位置。 长途跋涉的大车外观不比翠盖璎珞宝车,看起来灰灰暗暗,中规中矩,进去之后才发现别有洞天,车上十分宽敞,车厢里铺着厚厚的丝垫,可靠可躺可坐,窗边立着一架矮几,矮几下有三个抽屉,第一个里面放着一套茶具,每只杯子下都嵌着一块小小的黑色石头,将杯子放在矮几上,便被轻轻吸住,看来这便是传说中的磁石了。 第二个抽屉里装满了各色蜜饯与干果,西夏不仅出铁矿与匠人,还有许多在大恒根本见不着的水果,这里的气候与水土特别适合这些东西的生长,日照时间长,早晚温差大,地里水还不足,结出的各种果子,都甜得不行,西夏使节曾做为国礼带来过一些,可惜宫里人口实在太多,就算凤歌是大公主之尊,也只能分到一小把,还没品出味儿来就没了。 第三个抽屉里装着的却是一只盒子,西夏皇宫里见过的七宝玲珑盒,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些宫中女子梳妆使用的胭脂香粉。 凤歌不由叹道:“不愧是宁王,想得着实周全。” “好宽敞的马车。”金璜挺高兴,刚想上去,听见凤歌唤道:“关林森。” 好像变戏法似的,关林森就这么从方才还空无一人的马车旁走出来:“殿下有何吩咐。” “上车。” 关林森不解,抬头看着她。 凤歌平静的说:“你受伤了,骑在马上风吹日晒的,对伤口不好。” “可是殿下在车里……” “无妨,上去。”凤歌硬梆梆的扔下四个字,便自顾自先上车了,关林森无法,只得从命。 上车之后,就听见凤歌说:“躺下。” 第九十章 关林森老老实实躺下,凤歌也不再多说什么,有人送来一大壶泡好的茶,告知车队马上出发。 车辚辚,马萧萧,这辆车不知是否加了什么装置,走起来也没什么感觉,只见窗外的胡杨树已经开始向后退去,方知车队已出发。凤歌望着窗外向后退出去的胡杨树出神,本来到西夏只是想买根发条,不过三五天就能回转,却没想到,竟然这一去就留了这么长时间,还闹出这么多事来。 此时车已离开王都很远,一路上又见尘土与飞沙,凤歌这才将帘子放下,将那只七宝玲珑盒拿在手里盘玩着,金璜在一旁看见笑道:“早起不是已经梳妆过了吗,殿下还要用?” “我只是在想,你为什么会这么熟练呢?”凤歌本来微垂的眼睛,缓缓抬起,看着金璜。 金璜从桌上抓了两颗杏干,丢进嘴里嚼着:“因为我见多识广啊,这种宫里的东西,做工精巧对不对?看起来就很贵对不对?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宫外的皇商供给,他们卖了皇家之后,会再做一批类似,但品质略低一些的卖给王公贵族们,别说西夏了,就算大恒也有这种盒子,号称西夏皇室同款,限时抢购。我就在那会儿买过一个,这些玩意儿,都是异曲同工,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举一反三还不容易的很” 言下之意,倒是凤歌大惊小怪,金璜平时里对她也是这般没大没小的顶撞,但是凤歌却莫名觉得,她说话的气息有些虚,这种感觉很熟悉,记得父皇在小厨房偷吃被起居注郎官发现的时候,大谈什么治国如烹小鲜的道理时,说话也是这样着急又心虚。 凤歌继承了来自父皇的稳重,凡事讲究的是证据,无论是上朝怼文官,或是发兵镇边塞,都是有了十足的把握以后,才会全力出手,力求一击必胜。 此时,她很希望自己能有母后的胆识,管他是真还是假,先诈一诈再说,说不定就诈出个惊喜来了,反正诈不出来也没什么损失。 努力酝酿了半天,到底还是没有母后的魄力,敢直指金璜就是盗取符太后宫中芙蓉丹之一,捉贼捉赃,万一她有同伙把东西转移走了,来个死不认账,那岂不是很尴尬。 东想西想,还是将话给咽下了。 就在此时,躺在一边的关林森出声:“翠心说,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金璜正伸手去抓第五把瓜子,那只手在空中顿了一顿,她转头笑道:“翠心是谁啊?” “翠心说,那位救她的姐姐功夫很好,看起来很凶,不让她跟别人说是谁,但是她心中永远感激着那位姐姐,因此,把大殿下误认成是你,拉着大殿下千恩万谢。” “啊,是吗?”素来灵巧机变的金璜再也挤不出更多的字来,给自己倒了杯茶,端在手里慢慢品着。 她心中默默的揣测着,凤歌到底知道了多少?关林森又知道了多少? 如果被他们知道自己的目的,只怕没那么容易了局。 此时车队已进入一片荫凉,金璜将帘子挑起,发现车队已行进在茫茫大山之中,这片山林在大恒与大夏之间,属于未开发的地带,大夏的商人从来都是要同时做北燕与大恒两国生意,而这里只与大恒边境接壤,因此就算是商旅,也不会经常往来于这条道上。 人迹罕至,丛林深处隐隐传来虎啸狼嚎,听起来十分可怖。 要是在这里杀人,应该没什么人会现的吧? *** 关林森说完那句话后,金璜就持续性抑郁,一脸茫然双目无神,凤歌也没管她,直到她将罪恶的双手伸向瓜子堆,却摸了个空,凤歌才从抽屉里又打开一包核桃:“接着剥。” “不剥了。”金璜神情颓然,“你不就是想知道我到底是谁吗,至于让这个男人恶狠狠的盯着我看那么久吗?” 凤歌十分无辜:“你剥第二堆瓜子的时候,他就已经睡着了。” “哦……”金璜这才注意到,自己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剥出了一堆瓜子仁、一堆松子仁,如果不是凤歌叫醒她,可能还要再继续剥出一堆核桃仁来。 凤歌端端正正的坐着,看着对面的低头拨弄瓜子壳与松子壳的金璜:“一路上你帮了我不少,为什么却又要冒我之名进西夏皇宫偷东西?” “不能说。”金璜声音低沉。 愿意不编故事而坦言告之不能说,是一个不错的开端,凤歌又追问道:“你接近我,就是为想要去偷芙蓉丹吗?” “这倒也不是……”金璜叹了口气,“说来话长。” 凤歌为她倒上一杯茶:“没事,路上闲来无聊,正好慢慢说。” “就从,你到底是谁说起。这总可以说了吧?”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金璜嘿嘿一笑,结果抬眼望着对面的凤歌,根本就不打算搭理她的胡言乱语,自觉没趣,只得老实回答:“殿下知道本朝开国时,曾有镇边公主吗?” 镇边公主,本朝开国时最大的八卦,太//祖在与嘉仪皇后相识在战火不错,但是,在这之后,太//祖与嘉仪皇后聚少离多,各自在战场上奔波,一别数年不相见。在攻打某一座城的时候,一路势如破竹的太//祖却在这里卡了好些日子。 太//祖施攻城计,守军施防守计,你有云梯上墙,我有勾子拉扯。你有擂木撞墙,我有泼油烧你。 两相僵持不下,如果不是因为这座城着实地位险要,早就绕着走了,何至于为了争一小小城池,浪费这么久的时间。 又僵持了几日,城中粮尽,守城的官兵本来对前朝也没有太多的留恋,便把守将迷晕了,绑了送给太//祖,此时众将士才知道,原来据城死守的人竟然是个挺漂亮的姑娘。 再然后,就是很俗套的剧情了,姑娘本就是前朝皇家的公主,看不惯宫里那些人的行径才要求前朝皇帝在这里赐她一套宅邸,开战之后,不满归不满,自家的孩子也只有自家才能打得,因此这位前朝公主便领着全城加在一起不超过一千的壮丁,死守了六个多月,直到被手下副将抬来卖掉。 太//祖不想为难这个忠义又聪明的姑娘,对她的各种挑衅也不在意,当时的乱世,也不止太//祖一路叛逆,于是,在乱七八糟的共患难之中,两人相爱了。 两人相伴直到大恒初立,这位姑娘差一点点就要被册封为皇后,就在前一天,早就被众人以为死在乱军之中的嘉仪皇后竟然出现了,前朝公主这才知道,原来太//祖早有发妻,她毫不留恋,潇洒离去。是嘉仪皇后拦住了她,说她对大恒劳苦功高,应有封赏。 公主根本就不想要,最后硬将与西夏相连的天狼山封赐给了她,有守卫边境的意思,并赐其国姓“凤”,提起她,皆称其为“西公主”,其后人也一脉相承,虽然从未见过西公主那支后裔,但镇边公主的故事,却在民间广为流传。 这段风流债,硬是被史官扯成了先帝宽厚仁德,广施恩典,阻了他六个月的前朝公主,也不为难,还多加恩赏。 “那个皇帝是不是觉得自己特仁义,是不是感动天感动地?然而,就是感动不了这位姑娘,她快要怄死了。”金璜意味深长的笑道:“她可是一将能敌百万兵的悍将,莫名的做了小三,还非得领这两口子的赏。” 所以,这位西公主,暗中与太宗的皇叔暗通款曲,把整个朝廷给闹了个天翻地覆,如果不是柔淑皇后搅局,今日皇城里还不知道坐的是谁。 “真是可惜,然后,西公主就因为叛乱,被‘咔嚓’了。”金璜比划了一个杀头的姿势。那次的内乱,的确抓了许多人,也杀了许多人,多少皇族子弟,多少官员被牵扯其中,听说刑场的地面都被血浸透,整块地都透着冲天的血腥气,之后又据说那里闹厉鬼,就连任职多年的老侩子手都不敢半夜往那里去。 凤歌听她东拉西扯说了这么多西公主的事情,眼角微微一跳:“你是西公主的后人?” “殿下真聪明。”金璜手里抓着三个核桃,向天上轮流抛着,眼睛却瞟着凤歌,“如何?殿下想斩草除根吗?” 现在轮到凤歌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入定了,西公主的事,父皇喝醉之后曾对她说起过,是以一种复杂的感情去说的,强撩了人家前朝公主,山盟海誓一大堆,还娶不了她,人家想走,还不能给人家自由,非得硬塞一个什么天狼山什么西公主,他也觉得自家曾祖干这事着实丢脸,只是对凤歌说,那位西公主真可怜,如果能见到她的后人,一定不会为难。 没想到,父皇没遇上,让她给遇上了。 “我若是想杀你,与西公主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你冒我的名,偷西夏皇宫里的东西。”凤歌定定的看着她。 金璜眨眨眼睛,感觉很失落,本来想东拉西扯,让凤歌心中生乱,然后不知该如何处理。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拨开迷雾看本质。 “大殿下不愧是大殿下,一语中的。”金璜十分认真的拍马屁。 “你偷芙蓉丹做什么?”凤歌问道。 金璜故作无辜:“谁说我偷芙蓉丹啦,谁看见……”话音未落,身子便僵住了,从她背后落下一颗小小的核桃。应该正在沉睡的关林森皱着眉:“那颗芙蓉丹应该就在她身上,殿下不必与她这种人动口舌,搜出来就是了。” 说着,就要抬起手,凤歌忙说:“她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让你在身上摸来摸去的。” 关林森眼里根本就没把金璜当成一般意义上的姑娘家,就是一个人犯而已,被凤歌这么一说,才觉得如此做的确不太妥当。 “大殿下想得周全。” 凤歌当然不会告诉他,她根本不是因为金璜要被他搜而不高兴,而是因为他要去摸别的女人而不高兴。 可是将她全身搜了个遍,除了一些随身饰物之外,真的什么也没有搜到。 被点住穴道的金璜,全身除了一双眼睛,一动也不能动,她那对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凤歌看,凤歌只觉得头发都要被这灼热的眼神点着了。 饶是她再多聪慧,再多机智,也没了招,顶着金璜强烈谴责的眼神,凤歌觉得有点顶不住,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关林森:“她身上我都搜遍了,真的没有。” 也许是已经被她交给同伙了? 凤歌正想着,看见关林森拿起了一块玉璜,上面刻着一个字“金”,他笑笑:“玉璜上刻着金,就变成金璜了,金璜包藏祸心,又该叫什么?” 完全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就听见玉璜轻响,关林森的手指在玉璜的某处轻轻顶了一下,有一处竟然动了,推出来的不是别的,正是符太后寝宫中失窃的芙蓉丹。 凤歌接过淡粉色的芙蓉丹,这么一颗,若是落在懂药理的人手中,只怕会让整个大恒的天下鸡犬不宁,想到这里,凤歌盯着金璜:“谁让你去偷的?” 自知理亏的金璜眼中只剩下了无助可怜又委屈,刚才那气势汹汹的谴责早已飞得无影无踪。 寻常人拿了这芙蓉丹根本没有什么用,谁想把自个儿变成没知没觉的傀儡,想弄明白这种药的配方,也不是一药师可以做到的,能从制好的药丸分析出配方,就算是太医院里的人,只怕也是凤毛麟角。 能招揽厉害的药师为已所用,又真的需要这种控制人的药物……凤歌心念微转: “有人要造反了?” 莫非是律王叔? 可是先前,金璜明明还截下了一队往大恒送阿芙蓉的队伍,凤歌一直认为,与那支队伍里应外合的人,就是律王叔。 眼前这个油盐不进的金璜,到底是听命于谁? 凤歌觉得心烦意乱,又恨自己无能,只不过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她就看不透,将来要是在朝堂之上,看着那些心计百出的官员们,那该怎么办? 第九十一章 要是父皇在这里就好了,可以问一问他的看法。 实在不行,母后在也是好的,简单粗暴的方法虽然不是很美观,但是有用。 离宫这么久,这是凤歌头一次感到十分思念宫里的那对不靠谱夫妇,年少无知的时候觉得只要有钱,就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恨不得早早的飞出宫墙,独挡一面。 凤歌神情落寞,关林森忙问道:“殿下怎么了?” “没什么……”凤歌抱膝坐在一边,神采飞扬的大眼睛被淡淡烟云所笼罩,樱粉色的嘴唇被她紧紧地抿着都失了血色,全身上下写满了四个大字:失魂落魄。 关林森从来没见过凤歌如此神情,不由心中也是一阵难过,恨不得现在就撕开金璜的嘴,让她把凤歌想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他说:“殿下不必挂心,审问之事,交出给属下就好。” 凤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本以为我可以以德服人,却没想到,还得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她看着金璜:“你要是肯说实话,我就给你白银一百两,抵得上你二十个月的月钱了。” 金璜的眼里满是不屑。 “二百两。” 铁血真女子,岂能为二百两折腰! “三百两。”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移! “四百两。” 安能摧眉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五百两。” 还没动静,凤歌闭了闭眼睛:“我的预算就这么多,不要就算,关林森,交给你吧,从石磊那里买来的兵器里好像有鞭子,带倒勾的那种,随便用。” 再睁开眼睛,不出意外看见了金璜慌乱的眼神,凤歌松了一口气,目的达到了,还以为她是那种宁可服毒自尽的死士呢:“肯说真话了吗?” 金璜眨眨眼睛代替点头。 关林森替她解了穴道,金璜东张西望,然后又是拿蜜饯,又是要喝茶,磨蹭到实在没得磨蹭了,她说:“我也不知道是谁让我去的,我只是接到命令和钱,让我把芙蓉丹放到四象观后面的房间暗格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四象观,又是四象观…… “你到底接了多少活?人生在世,钱够花不就好了。”凤歌对金璜如此贪财表示不解。 金璜笑笑:“钱够花?永远也不会够花的。你生于宫中,富有四海,哪会明白我们民间生活艰辛。” 凤歌自问不是那种听闻外面百姓挨饿,吃不上饭,只会傻乎乎地问那为什么不吃肉糜的那种智障,祖父登基之后,虽不敢说人人富裕,至少也没有天灾也没有兵祸,像金璜有本事的姑娘家,更是想做官也并非完全无路,怎么被她说得这般可怜? “我已经说完了,殿下想要如何处置我?”金璜懒洋洋问道。 “身上没这么多现银,以后再给你。”凤歌一时没反应过来。 金璜却愣住了,她根本没想过凤歌会是真的要给钱,从一百两开始,只不过是在玩手段而已,最后还不是要落在刑讯逼供头上,因此,她也只是随便的戏耍凤歌一下,于是编出了个四象观暗格这话,她等着凤歌得了口供以后,就把她给杀了,或是捆起来,到时候就可以好好嘲笑凤歌一番。 原本心里的嘲讽都给咽了回去。 不小心看见了关林森的眼神,一切了然于胸的眼神。这个男人,从开始就什么都知道,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打混的,谁也别想在谁面前玩花样。 “如果你想跟着我回恒国,继续拿五两的月银,也可以。如果你想就此离去,也没有关系,这一路你也辛苦一场,答应你的,我不会少给。”凤歌认真的看着她。 金璜的脸上波澜不惊,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山庄到啦。”外面传来一声吆喝,前面就是今晚的住宿地。 马车停下,有人请凤歌稍等片刻再下车,金璜却是自己一开门,就跳出去,不见了。 关林森看着凤歌:“要抓回来吗?” 凤歌摇摇头,既然刚才说过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那就要说话算话。 反正她的身份已经暴露,也掀不起多大的浪来了。 凤歌从窗外望去,只见车队里有好些手脚麻利的小厮,打开门,迅速取出洒扫用具,隔着门,只能远远的看着有人在割草,有人在扫地,还有人端着水桶来回跑,不多时,里面安静下来,接着另有一些人拿着被褥等物跑进去。他们进去后没多久,队伍领头的就过来,请凤歌下车。 此处山庄是宁王李云清的避暑别苑,平时不住在这里,寻常商队到了晚上,只能找块平地扎营,哪有这样好的条件。凤歌还未进门,先闻见庭院中新鲜青草被割开的清新气息,有人上前引她去卧室,虽然比不得皇宫或是宁王府里的奢华,但已被收拾的十分干净整洁,来时在黄沙旅馆里住的那满地都是土的所谓雅间,眼前真已可算得上是天堂了。 安顿下来之后,就是随队的厨子大展身手的时候,很快,山庄里便升起了袅袅炊烟,米饭煮熟后的那种清香压过了青草的气息,连凤歌住着远的都闻见了。 下人们自顾自的吃,另有人端着托盘,将热气腾腾的饭菜送到凤歌房里。 “关林森,坐下一起吃吧。” 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飘来一句话:“大殿下,这不合规矩。” “还没到恒国境,不必讲究这些,现在我说了算。”凤歌对关林森竟然又开始跟她谈规矩,感到十分不满,在西夏的时候那样的相处多好啊,好到她已经忘记关林森的身份是暗卫,好到…… 她好像已经有好多天没有写阅历日志了,哎嘛,要死要死要死。 在恒国,有教养的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虽然凤歌把关林森留下一同吃饭,但是饭桌上还是静悄悄的,连咀嚼的声音都轻不可闻。 想到回去之后还要面对的各种事,凤歌心里又开始烦躁起来,一口饭吃进嘴里,就愣在那里,连嚼都忘记了。关林森低声道:“殿下,这几天的阅历日志属下已经写好了,殿下只需要抄一遍就可以。” “嗯……嗯???”凤歌愣了一下,当下筷子一扔,饭也不想吃了,一个劲的催促:“快拿来,我看看。” 关林森将一本简陋装订的本子递给凤歌,凤歌看了连连点头,用词雅致,用句雕琢。 西夏的风貌,李云阳的不甘人下,李云清的温和儒雅,符太后的权势滔天,宇文寒涛的热血冲动,独孤怀信的冤屈难雪,还有围城战的时候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得实在是太到位了,凤歌看得津津有味,一口气看完,翻到后面已是空白,还恋恋不舍的问:“然后呢?” “然后?”关林森以为她指的是后面事情的发展,“然后属下伤重昏迷,殿下一人带队出城去救那些西夏的女人了,具体发生了什么,属下不清楚,也不敢乱写。” 然而,凤歌却敏锐的感觉到,他好像不是这意思,怎么看,他的额头上都横着一句话:“替你写了这么多还不知足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错觉,一定是错觉,她的关林森,一直都是温和敦厚儒雅老实斯文,让他干啥就干啥的天字第一号老实人。 一定是没吃饱,饿得眼花了。 她夹起一块鸭肉放进嘴里,胡乱嚼了嚼便匆匆咽下去,又向关林森的脸上望去,没错,还是那张沉稳老实、八风不动的脸,刚才那抹带着浓浓鄙视的奇怪神色果然就是自己的错觉吧。 凤歌又将关林森写的翻到最前面,细细看起来,一面看,一面吃饭,看到两人共同经历过的事情,脸上情不自禁露出微笑,现在回忆起来,生死相依的那几天,简直是鲜花满地的回忆。 看到他一人力挑数十北燕重甲军,还把自己写得那么不堪,什么“到底年轻,没经过事,处置不当”,什么“不能一击致胜,真是无能”。 凤歌就很不开心,关林森那晚已经是以死相拼,派来攻城的就算不是北燕精锐军队,但也是身着重甲之人,他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能收拾了人家几十个人,还有什么不满!还想怎么样?想一招砍万人,做个万人敌吗?真是的,自我要求这么高。 谁说关林森的不是都不行,包括他自己! 随队大厨精心烹饪的一桌菜,凤歌没吃几口,便搁下了,满桌的菜有几盘连动都没动,便被撤了下去,大厨心情低落,本是有心讨好,结果这位贵人却不吃这一套,唉,大厨愁眉苦脸,担心自己回去会被宁王处罚。 他给自己烫了一壶小酒,正打算把那些剩菜吃掉,一转头,却发现少了一盘大肘子、一盘整鸭子,还有一块饽饽不见了。 “咦?”大厨再一转头,连烫好的那壶酒都不见了。 这这这……深山闹鬼? 吃这么多,馋鬼还是饿鬼啊? 吓得大厨赶紧吃了两块饽饽一只烤鸡压压惊。 夜深了,借宿在山庄里的人们都已歇下,山林里的夜一点也不安静,虫蚋在草丛里飞舞,野兽在远方咆哮,以及不知道哪来的什么东西蹿过,树林里夜鸟惊飞。 凤歌躺在床上,周围的各种声音,声声入耳,听得她心惊胆颤,自我安慰:“围墙很高,门很厚,关林森在守着我。” 来来回回念叨了十遍,没用,林中总会传来一些她根本没有听过的古怪啸声,深夜给了人们灵感迸发的大脑,她却用来幻想出各种怪兽来吓唬自己。 凤歌紧紧地抱着被子,在黄沙旅馆里看见死人都不害怕,被关进大风堂的监狱没有害怕过,王都被围那一夜没有感觉到恐惧,面对威压超强的符太后,都只是被激起了好胜心,并没有觉得特别害怕。 现在,却被自己的幻想吓得根本睡不着觉,说出去也是够丢人的。 身边连一个人都没有,房间虽然不大,但是床帐放下来之后,总觉得房间里有什么人什么东西在走来走去,发出细微的摩擦地面的声音,隔着床帐,就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几次掀开床帐,房间里却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又躺了一会儿,凤歌莫名的又感觉到床底下有人,几次往床底下看,仆人们打扫的很干净,连一点灰尘都没有。 来回折腾了好多次,凤歌的眼皮直打架,但就是睡不着,心脏越跳越快,如雷响。 她坐起来,抱住被子,想叫关林森,又觉得实在太丢脸,双眼半睁半闭,忽然有一个故意压低的少年清冽嗓音传来:“殿下怎么了?” 平时明明已经听惯了关林森的声音,怎么这个时候听见,却有一种特别的温柔,凤歌心中的惊惶平白去了一半,她强自镇静回答:“没什么,我有择席之病,刚到这里一时睡不着。” 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什么择席之病,在丰县、在黄沙道、在西夏,睡完客栈睡宁王府,睡完宁王府睡皇宫,一路换了也不知道多少地方,从来都是睡得好好的,关林森一直守在她身边,肯定也知道这事,现在好好的,哪里就突然多了这矫情的毛病。 “殿下是不是担心回去之后的事情?”关林森安慰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北燕刚刚与西夏交恶,一时就算想与大恒动手,也腾不出空来,如果当真有某位大人物想要撼动国本,有属下在,他就绝不会得逞。” 嗯……回去之后的麻烦在吃饭的时候已经担心过了,现在担心的是黑夜中的自我幻想。 既然关林森替她想到了这个借口,她也从善如流的走下了这个台阶:“嗯,是啊,烦心的事太多了。” 关林森的声音又响起:“只要殿下需要,属下必义不容辞,从容赴死。” “呸呸呸!”凤歌被最后四个字激得立马精神了,“谁要你从容赴死,你给我好好活着,我不让你死,你就不许死!” 关林森许久没声音,哎,不会他老实了一辈子,忽然想体验一下抗命不遵的快感,现在就去死了吧? 凤歌一把拉开床帐,站在地上,唤道:“关林森?” “属下在。” “既然在,干嘛不出声?” 关林森忽然单膝跪在地上,右手握拳横于胸前,这是暗卫行的最高礼仪,他向凤歌恭恭敬敬弯下腰:“殿下的愿望,就是属下的命令。” “大半夜的这是干什么,快起来。”凤歌被关林森突如其来的宣示忠诚给吓了一跳,关林森抬起头,看着她:“殿下,此次回到恒国,只怕已不复上回那般清闲,西夏皇族之中暗潮涌动,谁说真话,谁说假话,十分难辨,而大恒国之内,比起西夏更是人事纷杂,殿下万事小心,属下誓死相随。” 本来只是烦恼烦恼因黑暗而生的恐怖幻想,被关林森提起回国之后的事情,凤歌只觉得头痛万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好了,睡吧。” 她只感觉到周身充满了暴躁的戾气,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哼,别说只在墙外嚎了,就算是在门口嚎,我也不怕。”凤歌自言自语。 话音刚落,耳边陡然响起了狼群的叫声。 发生什么事了! 狼群袭击?! 这几天真是过得跌宕起伏,眼见着就要回国了,还来这么一出。凤歌觉得如果能平安回去,可能要去找个什么大仙给算算,是不是自己跟西夏的什么人八字不合。 狼群一下一下的叫个没完,山庄里所有人都被惊醒,起身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只见不远处的陡崖上,立着一只头狼的身影,它的身后跟着一群,头狼昂首向天,对着挂在漆黑夜空中的满月“嗷”的一声长啸,紧接着,群狼相和,在这样的夜里,狼群嚎月的声音,清晰无比的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忽然,那只头狼望向山庄的方向,紧接着,开始向山庄狂奔,连带着整个狼群一起跑动,一边跑还兴奋无比的“嗷”“嗷”叫。 很快,值守山庄大门的人就惊恐的呼喊着:“狼群、狼群、好多狼!” 紧张的众人各自抄着家伙,虽说人乃万物之灵,拥有先进的武器,但是,他们进门时失策了,想着在这荒山野岭,不会有人来偷东西,于是装着武器的箱子都在外面的车上捆着。现在院子里的十几个人,能打的还只有五六个人,手里只有几把扫帚两把菜刀,想要对抗几十条狼,基本上没什么胜算。 第1章 “嘉霓,我们永远在一起,不分开。” “嗯……啊……致远,我爱你,我爱你……” 一阵激烈的声音过后,何致远轻抚着趴在自己胸口的唐嘉霓:“嘉霓,我想跟虹虹说清楚。” “不,不行!”唐嘉霓惊慌失措的抬起如小鹿一般纯洁的眼睛看着他,“她是我的亲妹妹,我绝不会伤害她的,如果你这么想,我马上就走。” 此时,门口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赤裸相拥的两人一惊,不约而同向门口看去,只见黑暗中,有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在她的脚下,有一滩已经被摔坏的蛋糕,奶油溅的到处都是,顶上的数根蜡烛还在燃烧着,幽幽的火光,照亮了那个女人惊谔的脸。 “对不起虹虹,我……我对不起你。”唐嘉霓咬着嘴唇,眼眶里盈满了泪水,真正是我见犹怜,柔弱的如同一朵盛世白莲。 “虹虹,你冷静一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何致远将唐嘉霓挡在身后。 唐嘉虹瞪大了双眼,缓缓摇着头,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几步,眼里满是绝望,她的嘴角浮出一丝苦笑:“到底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在这种时候,还想着不要伤害我。” 看着一脸戒备,将姐姐挡在身后的何致远,唐嘉虹转身就跑,却因为心慌意乱,脚下一绊,重重摔下楼梯。 小腿被楼梯边缘割出一条伤口,流血不止,全身的骨头无不叫嚣着疼痛,竟一时站不起身来。 有人将她扶起来,是何致远,他着急的看着唐嘉虹:“虹虹,你怎么样了,伤到哪里了?” 唐嘉虹木然的转过头,看着他,吐出一个字:“心。” 何致远将唐嘉虹从地上扶到沙发上坐着,她看着唐嘉霓脚步匆匆,准确的从柜子里取来常备药箱,她拿着棉签,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给唐嘉虹擦药,唐嘉虹冷冷的看着她:“原来我家东西放在哪里,你都已经这么清楚了?” 唐嘉霓只是眼圈红红的咬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说,继续为她清理伤口。 何致远跪在唐嘉虹面前:“虹虹,对不起,我实在是太爱你了,每次你一出差,就是半个多月,婚后四个月你也一直在出差,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吗?我的脑中都是你。姐姐和你又长得实在太像,我一时情不自禁,就犯下这样的错误,我真的是因为爱你。” 呵呵,现在出轨,都可以怪在另一半的头上了吗? 唐嘉虹木然的看着跪在地上的丈夫,想着自己如此拼命的努力,就是因为何致远说喜欢她全身充满自信的女中豪杰模样。她工作拼命,是因为何致远曾说过,家族企业必须要走出狭窄的圈子,才能有更大的发展,所以她要成为自己领域的top,帮助他的事业开拓。 而现在,他却在怪自己总是出差,陪他太少。 上市公司保荐人,有人是不出差的吗! 就在她心中痛苦难当之时,唐嘉霓也跪下了,用力给自己一耳光:“虹虹,对不起,我也是情不自禁!你相信我,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你的位置,我愿意做致远背后的女人,一辈子不见光,绝不会让你难堪的。” 听着姐姐声泪俱下的表白,唐嘉虹只是冷冷的看着她,一言不发。唐嘉霓转而跪在地上磕头,地板被她的额头敲得砰砰有声,很快就肿起一大块。 唐嘉虹还没什么反应,何致远一把抱住了唐嘉霓:“嘉霓,别……”复又看一脸漠然的唐嘉虹:“虹虹,都是我的错,你要打要骂,冲着我来就好,不要伤害她。” 看着两人上演着苦命鸳鸯的戏码,唐嘉虹只觉得无比作呕,她站起身:“明天十点,民政局,去办离婚手续。”便拎起手包,向门口走去。 就在唐嘉虹要离开的时候,忽然房间里传来第四个人的声音,这个声音,是唐嘉虹再熟悉不过的,那是她的母亲。 声音是从唐嘉霓的手机中传出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嘉霓将电话打到了母亲那里,还开了免提,母亲将全程听了个明白。 “虹虹,你冷静一些,你姐姐小时候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让着你,还辍学打工,为你交学费,你就不能对你姐姐好一点吗?” “妈!如果是好吃的好玩的,她要多少我也能给,如果她想读书,我也可以给她钱,让她去读,可是这是我的丈夫啊,怎么可以说让就让!”唐霓虹以为母亲对事情了解的还不够透彻。 可是母亲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的心底透凉:“你姐姐已经有了身孕,不宜激动,你不要刺激她。” “什么!!!” 母亲的声音还在房间里回响,唐嘉虹神情漠然的听着: “你总是出差,亲家母都跟我抱怨不知道多少次了,说致远是何家九代单传的独苗,不能就这么绝了后,女人要什么事业,赶紧生孩子才是要紧,她跟你提了几次,都被你顶了回去,是不是?亲家母说,要是今年再没消息,就让致远和你离婚!” “何家是怎样的地位和身份,致远离婚以后想要再找一个比你好十倍的女人都很容易,你一个被老公甩了的女人,就不值钱了,根本不会有人要你。霓霓算是替你怀了孕,你们俩是双胞胎,dna都一样,生下孩子就算是你的,你还有什么不满?” “本来霓霓还担心你会不高兴,想把孩子流掉,但是到医院检查了,说她的身体不适合流产,必须生下来。我劝你就不要闹了,不用受十月怀胎之苦,又不用受生育之痛,顺顺当当就当妈了,有什么不好。” “霓霓已经替你想的很周到了,她已经得到了移民资格,等这孩子生下之后,她就会在国外定居,绝对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喂……喂?你在听吗?” 唐嘉虹的嘴角勾起一抹凄然的笑容:“姐姐想得真是周到啊。” “那当然,你小时候惹了多少事,都是你姐姐替你圆场……”妈妈还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说得没完没了。 唐嘉虹终于忍不下去了,大叫一声,捂着耳朵跑出家门。 开始还能听见身后何致远与唐嘉霓的叫声,渐渐的,就听不见了。 都市的夜晚,从来都不会寂寞,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唐嘉虹看见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多少男男女女相拥在一起,甜甜蜜蜜,如同曾经的自己与何致远。 时间慢慢过去,所有的商场都已打烊,大街上一片冷清,只有酒吧街还热闹喧天,唐嘉虹鬼使神差的推开了其中一间酒吧的大门,震耳欲聋的音乐扑面而来。 这里没有人认识自己,没有人知道自己经历了怎样的伤痛。 听说醉生梦死之后,可以忘记以前做过的任何事,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么该多好。 本以为在热闹的环境中可以忘记烦心事,但是,被热闹环绕之中的自己,却更加的孤寂,就好像与这个世界彻底隔绝一般,唐嘉虹借酒浇愁,一杯一杯的烈酒下肚,似乎有人对她说话,又有人在拉扯她,还有激烈的争吵声。 为什么,到哪里都不能让她安静的呆一会儿。 很快,酒精发挥效力,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夜色依旧是那样的浓重,厚厚的丝绒窗帘将整座城市的纸醉金迷挡在窗外,酒醉未醒的唐嘉虹躺在宽大的床上,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一双强而有力的手臂搂住了自己,她想要睁开眼睛,可是酒精的作用,令她眼皮如铅一般重,怎么也睁不开。 紧接着,她感觉到呼吸有些凝滞,一双火热的唇覆住了她的,疯狂纠缠。 被酒精烧得滚烫的身子哪里受得了这般的挑动,她没有反抗,樱红的唇瓣微启,任由灵巧的舌四处燃起灼烈的火焰。 城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满满的洒在充斥着龙涎香气息的豪华套间里。 床上的女子缓缓睁开眼睛,纤长挺翘的睫毛微微颤动着,清澈如水的眼睛里带着一丝迷惘,如瀑一般的黑发披在肩头,她眨了眨眼睛,觉得有些异样,低头打量着自己的身体,裸露的肌肤上,满是触目惊心的青青红红的痕迹。 唐嘉虹吃了一惊,不知自己怎么会到这里来,此时,浴室传来一阵流水的声音,难道房间里还有其他人? 她仔细地回想着自己昨天都干了些什么,就记得自己抱着要放纵一晚的心情进了酒吧,喝了很多酒,然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放纵,喝酒……糟糕,唐嘉虹捂着宿醉之后一阵一阵疼痛的脑袋,根据这两个关键词推断,别是自己找了个什么小鲜肉,把人家给上了吧? 还不及认真细想,浴室的水声停了,隔门打开,走出一个裹着浴巾,头发上还滴着水滴的男人,他的五官棱角分明,双眼长而微挑,脸庞精致得好像电影明星,还有高挑挺拔的身材,配着完美的八块腹肌。 “你醒了?”他看着紧紧抓着被子挡在胸前的唐嘉虹,“第一次?” 唐嘉虹觉得自己的脸快要烧出个洞来,这事说来也是命中注定一般,她虽然已经结婚了快四个月,但是她婚前认为最重要的第一次应该留给婚后,新婚当晚何致远被灌了个烂醉,第二天刚想发生一点什么,偏偏姨妈造访,也许是累着了,连续八天才完事。 然后,就听说公司有一个重要的项目,如果能漂亮的完成,那在履历上将会是光彩夺目的一笔,只是要去客户方那里出差几个月,中途她好不容易回来了几天,结果何致远却恰好出短差,还没等何致远回来,项目上又出了事,需要她赶回去处理。 本来她还觉得自己对何致远很是愧疚,何致远却安慰她说时代不同了,好女子志在四方,他愿意学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 那些无聊的情话不听也没什么,只是已婚的女人竟然还是个处女,说出来也挺丢人的,而自己的第一次,竟然给了面前这个连名和姓都不知道的男人。 看他的容貌和身材,一定是售价很贵的那种鸭子吧?听说出来卖的男人比女人贵,也不知道行情是什么,给少了怕惹人笑话。 正不知该如何打破这尴尬的气氛时,那个男人转身背向她,走进套间,不知是要做什么。唐嘉虹连忙起身,飞快的将衣服穿好,从地上捡起昨晚从家里仓皇逃出时带出的小包,现在现金用的少,皮夹子里面只有一千块钱,可能不够,她咬着嘴唇,心想要不一会儿问问他能不能手机转账? 感觉到那个男人又回来了,唐嘉虹连忙将那一叠薄薄的钞票递出去:“不好意思,现金就这么多,你有没有账号,我转给你。” 没动静。 她抬起头,看见那个男人左手拿着皮夹,右手拿着一叠现金,表情十分的惊愕。 空间在那一瞬间凝结如冰。 “哈哈。”男人大笑出声,原本冷俊的外表,在这一笑之下,竟也有几分阳光的味道。 这下唐嘉虹也明白了过来,知道两人都摆了一个大乌龙。 两人异常同步的将钱收了起来,绝口不提昨晚发生的事,唐嘉虹甚至连那个男人的名字也没问,一夜情而已,最好从此在人海中彼此永远不见,又何必问。 她匆匆冲了个澡,出来时,那男人已换上了一身银灰色的双排扣西装,看起来颇有商业巨子的味道,她不由感叹自己刚刚真是瞎了眼,怎么会把这样的人当做是出来卖的。 听见动静,那男人回头:“去哪儿,要不要我送送你?” “不用不用,我有事先走了,再见。”唐嘉虹飞也似的逃出了这间奢华的套房。 男人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那一个慌慌张张的小白点从酒店门口逃走时,喃喃自语道:“再见?”棱角分明的嘴唇向上弯起。 第5章 林书彦摇摇头:“被人看见我的太太入住还要开发票报销,那不就露馅了?” 嗯,很有道理。 林书彦与她一同进了房子,房间的桌子上已经摆了一只精美的果盘,林书彦随手拿起银叉挑起一块蜜瓜,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十分漂亮,与国际级钢琴大师的手指相比也毫不逊色。 “一会儿赵叔会带你熟悉一下环境,”他说,“别迷路。” 吃了几块水果,赵叔很快就出现在她面前,带着她四处参观。 仅仅是主楼就已经有多的惊人的房间,有几个房间里还没有东西,只有几面镜子,赵叔说那是留作女主人的衣帽间,唐嘉虹想起《穿普拉达的女王》中,那个时尚杂志社里的样子,不由轻笑,要是真的一个房间全是衣服,一个房间全是包,一个房间全是鞋子,她可能会因为选择恐惧症,而出不了门。 虽然何老太太家已经算得上是有钱,住着别墅小楼,但是与这个半山花园别墅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打量着房间里豪华的装饰,随口问了一句:“这里这么偏,叫车都不方便吧。” 一转头,正好迎上赵叔有些诧异的脸:“太太,这里有一个车队,不管您要去哪里,司机都可以送您去的。” 呃,露怯了,想想也是啊,住在这么远的地方,只怕连专车都叫不来。 “走了这么久,您也累了吧,晚餐很快准备好,您可以先休息一下。”赵叔已经将唐嘉虹领回至主卧室门前,一面说着,一面向唐嘉虹一躬身,便离开了。 唐嘉虹推开了巨大的胡桃木色卧室门。 迎面就看见林书彦**着身体,从浴室里走出来,周身上下还带着蒸腾的热气,小麦色的皮肤微微有些发红,这让他原本就颀长的倒三角身材更加令人喷血,胸与胳膊上的肌肉线条隐隐,看起来不那么夸张,但可以让人感觉到在这样的身体中蕴含着怎样的爆发力,唐嘉虹在半醉半醒之间,已经领教过他的力量了,不由脸上一红。 接着才反应过来,他居然没有穿衣服。 围在林书彦下面的那截白色浴巾,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可靠,似乎随时都有要掉下去的可能。 唐嘉虹与林书彦面面相觑,愣了三秒,她飞速的说:“对不起。” 便逃也似的从卧室里跑了出去,顺便没忘记带上门。 唐嘉虹背对着门口站着,大口的喘息着,感到心脏扑通扑通一阵剧烈的狂跳,好像跑了八百米似的。 刚刚看见的那一副美男出浴图,又在她的脑海中浮现。 这个男人身材真好,明明也是工作忙的不得了的大忙人,怎么身材还能保持的那样好,像他这样经常要应酬,动不动就是几亿大单子的人,到底哪里来的时间健身啊,像自己这样的高级打工仔,下班后都经常累的只想躺平,一步都不想多走。 等等,自己刚才为什么要跑啊,明明已经是领了证的合法夫妻了,自己却搞得好像误闯男浴室的小丫头。 她不由有些后悔,这个时代,不仅是美女经济,还有美男经济啊,有好看的干嘛不多看两眼,真亏!、 卧室门再次被打开,林书彦已经穿好了一身淡蓝色的居家休闲服,看起来更像是邻家的大哥哥,一点锐利锋芒都没有。 他看见站在门口的唐嘉虹:“一会儿才会开饭,你要不要先洗个澡,也会舒服一些。” “好的。”刚答应完,唐嘉虹才想起一件事,从原来住的地方走得太潇洒,什么衣服都没带,包括换洗的衣物,而且出来之后,也完全忘记要买新的了。 见她向浴室走了几步就愣在原地,林书彦问道:“怎么了?” “啊,我没有换洗的衣物,也没有睡衣……”唐嘉虹感到十分尴尬。 “已经全部给你准备好了,进去吧。” 什么时候准备的?唐嘉虹有些狐疑的,也许是让她暂时穿他的睡衣吧?其实这也没什么,唐嘉虹并不是有洁癖到完全不能接受的人。 直到走进浴室,她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浴室与这里的房子足够相衬,大的几乎让人以为这里是个小型的公共浴室,分为里外两层,外间有整理台,台子上有剃须刀与剃须膏等男士用品,还有整整一层,都是成套的女士护肤品,水乳霜精华一应俱全,而且,不仅仅是一套,而是三套,三套不同的品牌。 唐嘉虹拿起其中一瓶cosme decort的珍萃精颜绮迹面霜,没记错的话,这小小一瓶45克的面霜,价值一万元,她摇摇头,放下,又拿起了cpb的金致乳霜,最后目光落在 prairie莱珀妮的蓝鱼子精华琼贵眼霜上,她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这三个牌子都是女人们公认的贵妇级品牌,但是以唐嘉虹的年龄来说,用它们还太早了。 算了,男人能懂什么护肤品,在他的认知里,贵就等于好吧? 至少说明他对自己的态度是认真的,会买三套,也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一种,所以才挑了三种护肤界顶尖的牌子。 架子上端端正正放着几套干净的居家服,从颜色和款式来看,绝对不是为林书彦准备的,唐嘉虹拿起一套抖开,比划了一下,与自己的尺码一样,想必也是为了她而专门准备的。 想到林书彦一个见自己没几次的男人都如此上心,而何致远……这个自己认认真真爱过的男人,却如此的令人伤心,唐嘉虹不由在心底悠悠一叹。 洗完澡,唐嘉虹走出浴室,发现林书彦已经不在房间了。 像他这样的大集团公司的老板,空闲时间非常金贵,说不定现在又去处理几十个亿的单子了。 唐嘉虹打量着这间宽大的卧室,房间里的东西不多,最夺人眼球的是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大书柜,旁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原木色人字矮梯,便于让人拿到摆放在最高一层的书。 很多有钱人喜欢充文化人,书房里、办公室里也往往喜欢摆上这么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放着的都是装帧精美的精装本,却鬼知道到底有没有读过。 唐嘉虹靠近书柜,发现里面的书五花八门,不仅仅是中文书,还有英文、法文、日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等书籍,不同国家文字的著作没有刻意分开,就好像它们的主人可以随手抽出一本,便可以毫无阅读下去。 书的内容也是多种多样,除了金融学著作、还有逻辑相关,甚至还有开国领袖的思想著作,这让唐嘉虹感到有些惊讶,在这些书旁边,还有自然科学、医学相关,唐嘉虹随手抽出一本,翻开,书页明显有被人翻动过,不是一买来就被束之高阁做为装点主人学识的装饰品,在书页空白的地方,还有用钢笔写下的评语。 比如在《论持久战》那里,就有这么一句:“忍耐,直到最好的时机到来。冲动,则万事毁于一旦。” 在某本古典小说的人物绣像上,还有一个扛着机关枪的人物,仔细一看,是被人用笔帮原书页上的人物换了身衣服,联想起之前网络上很红的“杜甫很忙”一系列图,唐嘉虹忍不住笑出声,没想到林书彦也是个童心未泯的人啊。 高处的书则是一些神秘文化、古代悬疑相关,还包括一本唐嘉虹读中学时看过的一本小说,那本小说很有意思,说的是神秘氏族的继承者因被人追杀而展开的一系列故事,当时她没有看完,后来因为要中考,于是也没有心思再去找下册,今日一见,分外亲切。 唐嘉虹原本有些恐高,但是看着那本书的下册,少年时曾经的回忆催促着她赶紧把人字梯搬了过来,义无反顾的爬上去去。 林书彦一推开卧室门,就看见唐嘉虹身体有些颤抖的站在梯子上,她踮着脚,努力想要去够书柜上的书,只见她长发披肩,发梢还湿漉漉的滴水,显然刚刚沐浴完皆,身上原本宽松的居家服,被她现在的姿势拉扯,变得完全贴在身上,曲线毕现,双腿显得纤细而修长,臀部也更加的突出。 她赤脚踩在中间的横档上,紧张的脚趾头也蜷缩起来,一只手扶着梯子的扶手,她的呼吸变得很重,过了好一会儿,才犹犹豫豫的试着想要再往上走一格。 随着她向上的动作,颤抖的两条腿把原本很结实的梯子都给震得在地毯上摇晃不止,站在上面的唐嘉虹神色沉重,一脸要英勇就义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去拿书,而是被推上了断头台的路易十六皇后玛丽安东奈特。 “你要拿什么,我帮你。”林书彦实在看不下去了,好心的问了一句。 唐嘉虹原本就恐高,努力克制着才没有把梯子给抖散了,她颤抖的脚掌,根本就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好不容易挪到了梯子顶端,眼看着就要够着那本书了,结果下面林书彦突然出声,把她吓的膝盖一软,手里的书“啪”的一声落在地上,身体稳不住,整个人就要向前栽倒。 林书彦下意识的向前几步伸手接住从梯子摔下来的唐嘉虹,身体的冲击力令他不由后退几步,在两人即将倒地的时候,林书彦腰部用力,转了个身,将唐嘉虹牢牢抱在怀中,用自己的后背做了她的人肉垫,缓冲了落地的重力。 唐嘉虹趴在林书彦的身上,一双樱唇微微张着,脸色因受惊而有些难看,双手抵在他的胸口,在掌心传来温热的触感,还有那有力的心跳微微震动着,还有那一点异样的突起,唐嘉虹这才发现在这场意外中,林书彦的居家服的两颗钮扣不知怎么被扯开了,她正按在他赤裸的肌肤上。 由于受惊过度,唐嘉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还是僵在那里,直到被她勾倒的梯子终于稳不住平衡,梯子砸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看着林书彦脸上吃痛的表情,唐嘉虹心中不由生出浓浓的愧疚,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有没有磕到头,痛吗?头晕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摔下来的时候,林书彦可以从离她那么远的卧室门口跑过来接住自己。 唐嘉虹紧张的手都在冒汗,完全没有察觉到此时两人姿势无比的暧昧,她刚才支起了身子,却是坐在林书彦的小腹上,探看他的伤口时,又是身体向前倒下去,腰身如猫一般的弓起,一条腿还正巧落在他两腿之间那个最敏感的位置,只差一点点就要碰到,林书彦已经可以感受到从她的肌肤上传来的热度。 宽松的居家服在她摔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凌乱,此时她又身子前倾,林书彦的眼睛不可避免的看见从那大大的领口里透出的无限风光。 林书彦的脸色不太好看,刚才落地时虽是用了柔道时学的技巧,没有摔个结实,但是头部还是被撞了一下,耳中有些嗡嗡的声音,而这个唐嘉虹又坐在自己的腰上,就好像一只正在踩奶的小猫,一只手按在他的胸口,一只手摸着他的脑袋。 虽然有心做个君子,但是眼睛只要睁着,就无论如何也避不开那对在领口呼之欲出的小白兔,浑圆的形状在自己面前轻轻晃着,她的腿又在他的两腿之间摩擦着,臀更是时不时的蹭来蹭去,有一股热气从林书彦的小腹下方升起,全身的血脉都急速的奔涌着。 “哎?你身上怎么这么烫?”唐嘉虹很困惑,没听说过摔到头会引起发烧啊? 还没等她想明白,就听见林书彦低喝道:“可以起来了吧?” 察觉到自己某些部位已经有了反应,林书彦也觉得十分尴尬,忍不住催促唐嘉虹快起来。 直到这一刻,唐嘉虹才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暧昧,她下意识的低下头,又糟糕的发现领口竟然是那么大,刚才自己那个姿势……想到这里,她不由也红了耳朵。 第80章 它的旧址在现在的市中心,后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剧,市中心的地址,越来越寸土寸金,在一次商业地产的收购活动中,它的原址被拆迁,搬到了现在的地方,当时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另一些声音说,反正孩子和保育人员都是住在福利院里的,并不存在上下班不方便的问题,搬到什么地方,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它就为了经济服务,到了现在这片荒凉的地方。 唐嘉虹看了一眼手机上的定位,发现这个地址很熟悉,没错的话,这里就是鲁冠集团将要收购做汽车城的地皮范围,汽车城是有国外资金的背景,今年最重要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不仅仅是工商部,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如果照预先计划所示,那么,这个福利院,又得搬家了。 福利院搬来已经有十余年了,平日里也就这么住着,并不会有人想着去翻新它,因此看上去,很有一种年代感,铁栅栏上满是锈迹,爬满了绿色的植物,在风中摇晃着它们的叶片,虽然是植物,但是看起来,并不像那些别墅区的篱笆那样充满着诗情画意,而是有一种废墟的沧桑感。 透过栅栏,里面就是几栋更加老旧的房子,最高不过四层,房前的小操场上晾晒着的被子床单等物在风中猎猎飘扬,看来是还没有来得及收。 孩童的嘻笑之声在飞扬的晾晒物之间传来,有几个孩子正在操场上你追我逐,愉快的打闹着。一个孩子在跑动中摔倒了,趴在地上哇哇哭出声来,另外几个孩子或是不知所措的呆立在原处,或是根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一样的,还在跑自己的玩自己的,还有一些站在旁边傻呵呵的笑着,口水从嘴角流出来也不知道。 那个孩子哭了半天,竟然就没声了,他没有自己站起来,也没见有保育员出来,唐嘉虹觉得事情不对,便径直跑过去,想要把他扶起来,在灯光下赫然发现,那个孩子的腿上不断的流着血,明明只是那么一点擦伤,可是那血却流的好像受了极重的外伤似的。 血沾了唐嘉虹一手,她惊慌的大叫:“有人吗?有个孩子受伤了!” 喊了好几句,才听见远处的楼层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飞快从那里跑了过来,是一个中年妇女,她的衣着打扮几乎也与这个浮华的时代完全不相符,说她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穿越过来的都有人信,她的发型……不,根本就没有什么发型,就是头发本身的样子,又随手用皮筋在后面束了一道。 那个中年妇女飞奔着跑过来,都没来得及跟唐嘉虹说一句话,就从她手中接过那个孩子,飞快的狂奔到医务室,远望医务室里空空荡荡,似乎也没有别人的样子,唐嘉虹想着也许自己可以帮得上忙,于是,也跟着飞奔过去。 在灯下,那个中年妇女熟练的拿出一整套的医疗机械,看见唐嘉虹,问道:“你是谁?” 唐嘉虹一边卷起袖子一边说:“我看见你们在网上列的所需捐赠物资的需求,特意带了一些过来。” 原来是捐赠人,中年妇女点点头,又看着她的样子,忙说:“这有我就行了,别弄得你一手血。” “行,要是需要我打下手的尽管说。”唐嘉虹站在一旁,看着中年妇女为小男孩处理伤口,本以为用不到她了,没想到中年妇女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小男孩的出血不止,需要输血,因为这个小男孩的病情,所以福利院里也储备着少量血袋,需要有人拿过来。 唐嘉虹就这么派上了用场。 终于把小男孩的伤口处理完毕,中年妇女才松了一口气,将唐嘉虹请到会客室。 此时司机也已经将后备箱里几箱尿不湿拿了出来,堆在会客室里。 中年妇女见了,笑着说:“真是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啊,我们这边的孩子真需要。” 唐嘉虹想到那个孩子,便问道:“那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只是蹭破了一点皮,就血流不止,难道是血友病?”血友病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遗传病,只要有一点点小伤口,比如牙龈出血、胃出血,蹭破皮等等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可以直接无视的小伤,患者都可能会因为出血不止而死,欧洲王室因为维多利亚女王的染色体中带着血友病基因,而导致许多王子没有活过三岁。 “唉,没错,小山,命苦啊。他被发现的时候,是被警察送来的,当时他身上的血都快要流干了,可能是因为他的父母发现他有血友病,就把他遗弃了,后来经过抢救,才捡回一条命,但就是这样,他也活的十分艰难,平时都不让他出来玩的,就连房间都不让他出,也真是难为他了,一个小男孩,又正是最好动的年纪。”中年妇女摇头叹息。 “对了,光顾着说话,我是这里的院长,王素琴,请问小姐贵姓?”王院长问道。 “我叫唐嘉虹,怎么这边只有你一个人吗?” 想到小山哭了好久,好像整个院落里也只有王素琴一个人似的,唐嘉虹不由觉得疑惑,这种政府拨款性质的地方,不是应该起码有十几个工作人员吗? 王素琴摇摇头:“唉,说来话长啊,本来是有十二个人的,后来,得到消息,说我们这里又要拆迁了,给我们在更偏的县城里找了个地方,可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有些本来就是为了到大城市工作,才会进来的,不想回县城,还有一些是城里人,也不想离开城市,有些人已经辞职了,剩下的几个人,呵呵,一瞬间全都病了,就剩下我和另外一个老师。” “病了……”常年在职场打混的唐嘉虹当然知道这个病了是什么意思,并不是真病,只不过是泡病假,在病假的时候投简历找工作、面试而已。 像儿童福利院这样的地方,没有一定的责任心是干不下来的,既然都已经称病不朝了,那强行留人也确实没意思,心不在焉的,对孩子也没好处。 只不过,就剩下两个人…… “那这里有多少个孩子呢?” “一百一十五个。”王素琴连想都没想,当场就报出来了,“这些孩子,都是身世可怜的,有些是私生子,生下来就被扔掉,被好心人捡到,送到这里来,如果是健康的孩子,特别是男婴,很快就被收养的家庭带走了。健康的女婴虽然不如男婴那么受收养家庭的喜欢,但等一等,还是有人愿意收养的。现在这一百一十五个孩子,都是身体或是智力上,或多或少有一些残疾的。” “那怎么办,养他们到老吗?”唐嘉虹对福利机构很不了解。 “这倒不是,我们这边会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职业技能,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王素琴又叹了一口气。 自古人生多苦难,唐嘉虹觉得自己已经够倒霉的了,她虽然知道世上有福利院,也知道有很多人过的很不如意,但是真正接触到之后,才感觉到,他们真的是过得太苦了,以及,她也很敬佩王素琴这样的人,为了一点信念,拿着微薄的工资,还坚持在这里工作。 本来她今天来只是想借着送东西的借口打探一些别的事情,但是现在,她的灵魂受到了触动,她问王素琴:“你们这里的捐款帐号是多少?” 得到了回复之后,她马上通过手机银行转了五万过去:“今天带的东西不多,我也不知道你们需要什么,你们拿着这些钱,看看孩子们需要什么,就给他们置办些什么吧。” 王素琴愣了一下,她不是没见过来捐赠的,但是这么晚了跑过来,二话不说就转了五万过来的人还真是头一回见到。 “唐小姐,我给你开个收据。”说着她站起身来,就准备去办公室。 “不用了,我又不要报销,又不等着上新闻,要收据干什么。”唐嘉虹笑道,“发票才能抽奖,收据又不能抽奖,拿着也没什么用。” 王素琴摇摇头:“不不不,按流程还是要的。” “那些匿名捐赠的人这么多,你们不也没法给收据吗?不要拘泥这些。对了,我想问问,这几年来你们这边就十几个人,其实也挺吃力的,有没有志愿者啊?” 王素琴想了想:“有段时间,我们被新闻报道过,那会儿来的人挺多,只不过……也就过了半年吧,当时来的一百多个志愿者,最后只剩下了一个。” 呵呵,这也是可以想到的,很多人做事都是有头没尾,看着新闻报道就热血上涌,一时冲动的扑过去,然后就始乱终弃了,不仅仅是福利院的志愿者,其他的事情,也是见得太多太多。 唐嘉虹又问道:“那最后一个留下的志愿者,现在还在吗?” 王素琴摇摇头:“后来,出了一件事故,她受了伤,就离开了。” “事故?”唐嘉虹脑中忽然跳出一个很久以前的新闻,说某处因为保温材料不合格,所以一点火星便引起了大火,但是无人死亡,在这个城市里,这种新闻很快就会被其他的新闻盖过去,之后就是某个著名影星出轨,与妻子对簿公堂,还在网上全程直播进程,很快就上了热搜,网友的视线早就被明星吸引了过去。 唐嘉虹之所以能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导致那家材料公司的股票暴跌,连续几日跌停,差点被摘牌,后来又是请检测部门证明自己无辜,又是打官司,在与股票相关的行业里还是稍微多热了那么几天的。 “真是个好人啊,那个志愿者叫什么名字?” “我想想,好像……好像是叫方漓?”王素琴想了半天,吐出一个令唐嘉虹心惊胆颤的名字。 方漓,小漓…… “那后来,方漓去哪儿了?”唐嘉虹不死心的问。 王素琴摇头:“方漓住院后,有人把她接走了,说是转到了更好的医院,但是具体转到了哪里,也没有说,她原来用的电话,后来也停机了,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不用说,把方漓接去更好医院的人,一定就是林书彦。 此时唐嘉虹自己也很难说清自己现在的心情是怎样的,一个为了救人而受伤的义工前女友,简直就是伟光正的典型,应该出现在电视新闻里,什么女友重病重伤,男友不离不弃跪在病房求婚之类的。 但是林书彦却把她藏了个严严实实,也不与她结婚,反倒与不相干的自己结婚。 ………… 回到林家大宅,林老夫人和奶奶都知道林书彦出差去了,本想拉着唐嘉虹坐在一起说说话,唐嘉虹推说还有工作没完成,便躲去了书房。 书房中的一切都收拾的那么井井有条,她坐在林书彦平时坐的地方,电脑屏幕开着,只是空白的ppt上,只有光标一闪一闪,两个多小时了,她一个字都没有打上去,一个图都没有放。 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出来。 唐嘉虹盯着屏幕半天,直到眼睛酸痛才发现自己居然很久都没有眨眼睛了。 她苦笑着滴了几滴眼药水,暗想着:难怪说多情伤身,起码现在已经感受到伤眼睛了。 林书彦的椅子不是让人可以舒服的窝在里面的那种,而是需要随时挺拔着腰背,保持着一股精气神,才能坐稳的,坐久了腰酸背痛,唐嘉虹便决定起身站一会儿,漫无目的的看着书架上的书。 她随手拿了一本看起来颇有些历史的旧书,书名为《席慕容诗集》,哎哟,看不出来,这个冷酷严肃的男人还看席慕容啊,还真是个闷骚。 啧啧,看女诗人的现代诗,啧啧啧。 在少女时代,唐嘉虹也是看过席慕容的诗的,但是,对于现代诗她一直都没有兴趣,她所爱的还是唐诗宋词。 不知道林书彦喜欢哪首,说不定可以记下来,以后实在没话题的时候,还可以尬聊一下。 随手打开,书页便自动翻到了其中的某一页,那里夹着一张照片。 第2章 跑出酒店之后的唐嘉虹放慢了脚步,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街上尽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如果不是昨晚的意外,现在她应该是这人群中的一员。 她向老板请假,老板十分体恤:“你出差这么久,辛苦了,好好在家陪陪你家老公吧。” “……谢谢老板。”唐嘉虹原本还努力保持着声音的镇定,听见老板的后半句话,她心中陡然泛起酸楚,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回忆往事,何致远在大学时就与她相识,后来得知何家的声望之后,所有的同学都羡慕她凭空钓得金龟婿,一辈子吃喝不愁,是她自己觉得女人不应该将一生幸福都系在别人身上,希望能趁年轻好好的拼出一个大好前程,让自己成为一个可以与他并肩而立的女人。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好天真,不仅搭上了老公,连姐姐与妈妈都算搭上了,爱情亲情一夕沦陷,天下之大,哪里还有她容身之处。 唐嘉虹看着清澈如蓝色水晶般的天空,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清新空气,可是自己的世界已是一片黑暗。 无论再怎么不愿意面对,这件事还是要解决,她现在还是何致远的合法妻子。 回去吧,把这件事了结。 站在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家门口,她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钥匙打不开房门,看那锁芯的成色,竟是新换的,何致远与唐嘉霓连夜把门锁给换了! 敲门,没人应。 拨通何致远的电话,响了几声,就被人挂断了。 昨晚还一副痴情种,痛心疾首表示要悔过自新的何致远,竟然变得这么快。 唐嘉虹整整在门口愣了一分多钟。 在盛夏的早晨,唐嘉虹却感觉到全身发冷,轻轻吹来的一阵风,好像将她的骨髓都冰封住了一般,她那张颇具古典风韵的脸上浮出自嘲的冷笑。 也许,何致远从来就没有爱过。 那个不辞辛苦在下着大雪的早晨给她送早餐的何致远, 那个会在她不开心时搜肠刮肚说笑话的何致远, 那个彻夜为她补习高数的何致远, 那个发誓永远只爱她的何致远, 也许……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幻觉罢了。 如今,也该从幻觉里走出来了。 将她从浓浓的抑郁之中清醒的,是响起的电话铃声。 来电显示:婆婆。 自古以来,婆媳大战就没停过,何况是现在这种场面,她不奢望婆婆会站在自己这一边,只希望她别骂自己就好了,她一开骂,自己一定会还嘴,到时候彻底闹翻,连好合好散都做不到。 手机铃响到自动挂断,很快又不依不扰的再次响起,唐嘉虹深吸一口气,按下了接听键。 婆婆的声音从听筒中喷射出来:“昨天一晚上你到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致远和你姐姐很担心,差点报警。” “那还是没报警嘛。”唐嘉虹故作轻松的调侃。 婆婆暴怒的声音传来:“报什么警?何家少奶奶晚上去酒吧还跟陌生男人进了酒店这事要是让外面人知道,还得了!” 什么!唐嘉虹的眼睛陡然睁大,她怎么知道?! “你到奉云花园来一趟!”还是那种不由分说的命令语气,接着,电话就挂断了。 第五章不知廉耻的女人 奉云花园,那是位于南港市市郊的别墅区,公公过世后,婆婆一人住在里面,夫妻俩为了工作方便,在市区买了房子,有空就会去探望。 在婆婆的独栋别墅里,唐嘉虹不仅看见了婆婆,还看见了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姐姐,他们三人并肩坐在一起,隔着桌子有一个空椅子,那是留给她的,如同审判席前那个犯人的位置。 待她一坐下来,婆婆先声夺人:“你和致远结婚四个多月,有没有尽到过妻子的责任?” 开始审判了吗?唐嘉虹心中冷笑,没有开腔,静静地等着婆婆说完。 婆婆看着她的表情,又说了下去:“我们何家可不是什么小门小户的人家,由着你玩分居,玩丁克,致远结婚的时候,家里来的那么多长辈你也看见了?他们都问为什么媳妇的肚子还没有动静,是不是谁有问题?我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了,替你压着盖着,保住了你的名声。” “既然你想要做女强人,你姐姐愿意做代孕,这也没什么不好,反正都是致远的孩子。我已经给你姐姐安排好了出国移民,对你将来没有任何影响,你可以继续做你的陆夫人。但是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何家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被恶人先告状的唐嘉虹冷冷的说:“我做什么了?” “你昨天和一个男人开房了!好不要脸,竟然还是在何家的酒店里!”婆婆咬牙切齿,那狰狞的模样,恨不得要将唐嘉虹浸猪笼。 唐嘉虹已经不在乎了,她挑眉笑道:“那又如何?” “你,你不知廉耻!”婆婆气的快吐血了,一旁坐着的唐嘉霓连忙轻轻拍着她的背:“伯母,您别生气,是我先对不起虹虹,她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也情有可原。” “啪啪啪……”重重的鼓掌声,从唐嘉虹手中传来,她微笑看着唐嘉霓:“姐姐,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有表演天赋呢?真可惜了你没当演员,不然下届奥斯卡小金人舍你其谁呀?” 唐嘉霓低着头,貌似羞愧的说:“虹虹,我,我也不是有意的。” “这也可以不是有意的,是不小心就和我老公滚到一张床上了吗?”此时的唐嘉虹已回过神来,她不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大周后,任由李后主风流。事到如今,她已不打算客气,什么姐妹,不过是塑料花一般可笑而虚假。 看着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她不由觉得一阵恶心。 此时何致远终于出声了:“虹虹,我们的相识相遇,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唐嘉虹讥讽的笑出声:“今天这是怎么了,都在演苦情戏?” “这是真的,你听我说。”何致远看着唐嘉虹的眼睛,将一切说出。 那一年,在烧烤摊上,何致远遇见了正在打工的唐嘉霓,被她的温柔端庄所吸引,替她赶走了寻衅滋事的小流氓,从此,他每天都会去那个烧烤摊,却只是默默看着唐嘉霓,连话都没有与她说。 直到他下定决心想要向唐嘉霓表白的时候,她却已经放弃学业,回老家接了妈妈厂里的职位。 第六章那一年的邂逅本就是错 可是何致远并不知道,一次的意外邂逅,让他看见了唐嘉虹,他以为她就是自己仰慕了好久的女神,自然而然的搭上了话,阴差阳错的竟然没有被他发现人已经换了。 “后来你毕业的时候,嘉霓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我才知道,我犯了多大的错误,”何致远懊悔的摇头,“可是那时候,我已经对你许诺结婚,不能反悔,本以为我可以将对她的思念压下去,但你总是出差,四个月了,我们只相处了九天!九天啊,哪个男人能忍得了!” 说到这里,何致远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想到,嘉霓在这个时候恰好又再次出现,我……我就……” “够了!”唐嘉虹断然喝止他未出口的话,冷笑,“真是什么样的地结什么样的果,你们母子俩真是一模一样,二话不说,先甩锅,对对对,都是我的错,你出轨都是应该的。什么苦守寒窑十八年,那都是骗鬼的玩意儿!我竟然信了!” 婆婆插嘴:“你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还……” “闭嘴!”唐嘉虹冷冰冰的瞪着她,“等我说完!这点礼貌都不懂,还跟我谈妇道?!你要是急着上吊投河,我就让你先说!” 她看着脸上有些挂不住的何致远:“你不仁,我不义,你玩了我姐姐,我给你戴绿帽子,天经地义,公平合理,少在我这装无辜!既然相看两相厌,那就趁早离婚,别怪我阻了你的美好姻缘!” “虹虹……”唐嘉霓还想说些什么。 唐嘉虹看着她:“放心,我与你前妹夫离婚,一分钱都分不走的,他可精明啦,所有的钱都是婚前财产,你可以放心的享用了。” “唐嘉虹!你够了,她毕竟是你姐姐!”何致远听不下去了,出声维护,“你知道我为什么忍不下去了吗,就因为你这性子,你要是有你姐姐一半的温柔,我也会忍着继续和你过下去!” 真正是强盗逻辑,唐嘉虹怒极反笑:“呵呵,是吗,千万别委屈自己,别忍,走吧,今天是工作日,正好把手续都办了。” 民政局迎来了奇怪的三人组,一个女人走在前面,她后面跟着另一个长得与她一模一样的女人和一个男人,先领离婚证,再领结婚证。离婚的女人好像女王一般冷傲,结婚的那个反倒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不消说,这就是唐家姐妹与何致远了。 出了民政局的门,唐嘉霓嗫嚅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关你屁事!”唐嘉虹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便转身离开。 一阵风,将何致远的声音传过来:“你别难过,看你哭,我的心都要碎了。你还记得吗,当初我们……” 更多的话,走远了,听不清,唐嘉虹的脸苍白如纸,心脏仿佛被一柄钢刀穿过搅动。她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路人的欢声笑语如同在嘲讽她这个失意之人。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该去哪儿呢? 手机又响起,是妈妈,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这最脆弱无助的时候,如果可以得到母亲的怀抱,那对她来说真是莫大的安慰。 到了与母亲约定的地点,看见了风尘仆仆的妈妈,唐嘉虹心中一暖,妈妈一定是听闻她婚变的消息,才匆匆赶来的。 她急赶着想要扑到妈妈面前,诉说着自己的伤心与委屈,不料,迎接她的,却是一记沉重而响亮的耳光,唐嘉虹呆滞地抚着已经被打麻了的脸,就听见母亲恨恨地质问:“我没有你这个女儿,你竟然不知羞耻的和别的男人上床!从今以后,我们断绝母女关系!” 说罢,母亲转身便离开。 “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唐嘉虹对着母亲决绝的背影徒劳的大喊,引来无数路人纷纷转头张望。 母亲那身灰色的chanel新款套装,还有手里拎着的louis vuitton的手袋,那是她拼死拼活做完了一个项目之后,老板给的奖金。 拿到钱之后,她想也没想,就给妈妈置办齐了一身,姐姐的份也没少给……可是为什么亲情却可以这样越走越远。妈妈、姐姐无比的陌生,就好像这个家庭与自己真的从来都没有关系一样。 直到手掌传来一阵刺痛,唐嘉虹摊开从刚才起就一直紧握住的拳头,指甲在手掌心上留下了四个月牙形的血痕,她默默的笔直向前走,也不看路,只是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掌。 “小姐,看手相,要懂的人看的,要不要我帮你看看呀?”有人问道。 抬头才发现,原来不知道何时,自己走到了本市一座热闹的寺院门口,到处都是看相算命的。 做为一个理性派,唐嘉虹一向都不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这次却鬼使神差的走进了寺院,拿起签筒,摇晃之后,得到一纸签文,名为“董仲寻亲”: “说是说非风过耳,好衣好禄自然丰。君莫记取当年事,汝意还如我意同。” 从字面隐约能猜出这是一支含义不错的签文,唐嘉虹看着第三句话,心中又是一片酸楚,当年事,从来都与自己没有关系,又哪里来的“汝意还如我意同”。 不知为什么,脑中忽然浮现出了一句歌词:“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唐嘉虹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竟然往寺院里跑,指望这些雕像给自己解决问题吗? 自嘲的笑笑,罢了,即来之则安之,虽然宗教只不过是用来麻醉人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座古寺里的雕刻可真的是明代的东西,也值得赏玩一番。 第3章 沿着正殿一路向后走去,从后院的佛堂里走出一个约摸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唐嘉虹本没有注意,结果“啪”的一声,就就这么摔在了地上,看样子,应该是腿脚不便,跨门槛的时候没注意,被绊倒了,就这么笔直的摔在了青砖地上。 老妇人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一阵阵的“哎哟”,看她的表情,十分痛苦。 唐嘉虹本能的上前问她怎么样了,也没有轻易将她扶起来,万一摔着了骨头,不懂行的人随便将人移动,那是要出大事的。 她一面打了急救电话,一面陪在老妇人身边,很快,匆匆的脚步声就从前面传来了,唐嘉虹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来得这样快。 抬头才发现来的人是一群穿着黑西装的男子,看那身形和气质,都不像是寻常年轻人。 此时,尼姑也从庵堂里出来,见此情景,大惊失色:“林老夫人,您怎么了?” 那个被称为林老夫人的老妇人痛得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是不断地呻吟着。 “我已经打了120,一会儿医生就来了。”唐嘉虹说。 果然,医生很快就来了,唐嘉虹也被黑西装带走,说要了解一下老夫人受伤的经过。 老夫人进了急诊没多久,检查结果就出来了,肌肉有挫伤,腿骨骨裂。 黑西装们如临大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嘉虹觉得黑西装们看她的眼神,就好像要把她生吞活剥一样。 这位老太太的背景一定十分强大。 坐在豪华房间里的唐嘉虹这么想着,这里是一家私人医院,各种高级的装修与优美堪比花园的环境自不必说,护士医生的态度简直是把病人当做主人一样供着,林老夫人从被抬下来的那一刻,就好像太后一样被前呼后拥。 现在经过一番处理,林老太太已经睡着了,可是那些黑西装却仍然不让唐嘉虹离开,说要等林先生来。 “他来不来,关我什么事,我只是帮忙打了一个电话,又不是我把老太太给推倒的!”唐嘉虹不由得怒从心头起。 可是不管她是什么态度,黑西装们就好像机器人一样,不回应、不理睬、笔管条顺的站在门口,就是不让她离开。 房间很豪华,屋里有吃有喝还有娱乐设施,还有单独的卫生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自由。 又坐了一会儿,唐嘉虹的怒火越来越旺,凭什么扣着我! 她站起身,再一次的经历了闯关失败,她不得不退回房间,愤怒的将门甩了个震天响,冷静下来之后,她环视房间,发现一扇可以推开的窗户。 虽然这里是二楼,但是她已经看好了,旁边有一条排水管,可以顺着爬下去。 说干就干,唐嘉虹将高跟鞋脱下,扔了出去,赤着脚攀在排水管上,双手紧紧抱着排水管,慢慢往下滑。 滑到了一半,她听见了一丝细微的“砰”,那是固定排水管用的螺钉崩出的声音,排水管设计的初衷是用来排掉屋顶上的积水,根本没有计划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唐嘉虹还没反应过来,弯折的排水管便带着她,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下落,笔直砸向水泥地面。 第八章你们慢聊我先走了 她不知该如何是好,还是保持着紧紧抱着排水管的姿势,闭上眼睛,等着身体与坚硬水泥地发生亲密的接触。 咦,地面怎么这么软? “好了,你的手可以松开了。”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这声音,很熟悉啊,唐嘉虹睁眼一看,自己被一个男人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在怀中,自己的手中还抱着那截断裂的排水管。 仔细看那个男人的脸,深刻的五官,眼角微微上挑……这不是那个与自己一夜情的男人吗! 这一惊非同小可,唐嘉虹本能的想要离开他的怀抱,却看见自己爬出来的那个窗户,有黑西装探头张望,她对那个男人说:“有人非法拘禁我!” “哦?”那男人玩味的挑眉,“谁这么大胆?” 唐嘉虹向上指着那个黑西装:“就是他,还有他的同伙!” 那个黑西装也正好低头看着她,恭恭敬敬的喊了声:“林总!” 哎?林总?唐嘉虹惊讶的看着男人英俊的脸,然后,才想起来,自己还被这个男人打横抱着,她的小脸一红:“咳,那个,谢谢,能不能先把我放下来。” 早有黑西装迎面过来,将事情的经过向男人汇报了一遍,男人点点头,看了唐嘉虹一眼:“我相信这位小姐不是推倒我母亲的人,不过,可否请小姐与我一同上去看看她?” 唐嘉虹明白,他是想让老太太亲口说出,到底是不是她做的,她相信以老太太的人品,重点是以她家的条件,肯定不至于讹她。 两人一起到了病床前,林老太太见到唐嘉虹,眼睛都亮了,情绪异常的激动起来,嘴里却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妈,你是怎么摔的?” “唔唔哇哇……” “有人推你吗?” “呃呃啊啊……” 艰难的交流了一句,这种单方面的沟通实在是进行不下去了,男人叫来医生:“怎么回事?” “老夫人的颅腔内有一处微血管破裂,淤血压迫脑神经,对语言功能有些影响。”医生十分紧张的看着男人。 “是摔倒造成的吗?” “摔倒不是直接原因,但老夫人年纪大了,血管壁比较脆,可能是受惊导致的。” 转了一圈,还是落在摔倒上。 老夫人的眼睛转了一圈,看着桌上的纸笔,咿咿呀呀的叫了半天,护士会意,将纸笔拿过来,老夫人“唰唰”写了三个大字:不是她。 又“唰唰”写了四个大字:何时结婚? 看着男人欲言又止的眼神,老夫人又写了四个大字:死不瞑目! 站在一旁看戏的唐嘉虹忽然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搂住了肩膀,男人对老夫人说:“我本来想今天就把她带回家给您看看,没想到这么巧你们就遇到了。她是我女朋友,她叫……” 男人神色微微一滞,根本就不知道她叫什么。 “我叫唐嘉虹,伯母您好。”唐嘉虹十分乖巧的微笑。 老夫人狐疑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又落在男人的脸上。男人亲昵的贴着唐嘉虹的脸,在她耳边轻轻说:“帮忙配合一下。” 接着,便在她的脸颊落下一吻。 见唐嘉虹还保持着甜甜的笑容,老夫人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神情,招手示意唐嘉虹过去,握着她的手,想说话却又说不出来,便从自己的手腕上脱下一只玉镯,套在唐嘉虹的腕上。 做完这一切,老夫人似乎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微微喘息着躺回去。 守在一旁的医生上前进行检查,告知并无大碍,只是需要休息。 离开房间,唐嘉虹马上想要把玉镯脱下,还给男人,可是怎么摘都摘不下来,唐嘉虹看了男人一眼,他正似笑非笑看着她。 唐嘉虹更着急了,越着急越脱不下来,正在纠结之际,走廊传来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高跟鞋的主人是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子,她一脸焦急的看着男人:“书彦,听说伯母出事了,现在怎么样?” “医生说没事。”林书彦淡淡的应了一声,听起来客气而疏离。 此时,女人也注意到坐在沙发上的唐嘉虹,目光死死地盯着她手腕上的玉镯,她脸上露出了不信的表情:“这……这是……” “我妈给的。” 女人不可置信的摇头,接着又充满希冀的说:“伯母一定是把她当成我了,对不对?!” “指名给的唐嘉虹,不是柳瑶。”林书彦的语气中带着一点点的遗憾,一点点的同情,还有那深埋在底下,快要压不住的得意。 “不可能!我要去问伯母,一定是这个女人胡说八道,迷惑了伯母!”女人说着就要冲进病房,被两个黑西装坚定的挡在门外。 林书彦冷冷的说:“好了,她刚刚受伤,你在这边大喊大叫,像什么样子!” “您二位慢聊,我先走了。”唐嘉虹再傻也看出这两人之间有不少悄悄话要说,平白就被戴上了“胡说八道”的帽子,再待下去,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好听的来。 休息室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唐嘉虹懒洋洋的倚在宽大的沙发内,接连不断发生的事情让她有些疲劳,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沙发上,她刚想闭上眼睛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浮生半日闲,就听见搁在一旁的手袋里传来“嗡嗡”的震动声,难道是公司找? 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明晃晃的跳出“奶奶”两个字,她不由的一惊,父母年轻时一直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姐姐被送去外婆家,而她则是由奶奶一手带大,对于唐嘉虹来说,妈妈反倒还不如奶奶亲。 后来奶奶有些老年痴呆症的先兆,十分健忘,一出门就再也找不着回家的路,好在还没把这个孙女给忘了。 这令唐嘉虹十分担心,她拼命的工作,也是因为给奶奶请了三四个护工,还有保姆,以便照应奶奶的起居生活。她的工资左手进袋,右手就给护工保姆发工资,明明老板给的收入已经远超业界同类水平,但是她还是不敢有一点松懈。 “虹虹啊,我是奶奶啊,你最近工作忙不忙呀?” 听起来很普通的一句问候,落在身心俱疲的唐嘉虹耳中,只觉得鼻子一酸,眼眶一热,只喊了一声“奶奶”,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 奶奶接下去的一句话,差点把她的眼泪给吓退回去,奶奶说:“这次和致远一起回来好不好?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我的孙女婿呢,哎,看着你长大成家,我就放心了……” 电话那头,奶奶还在絮絮叨叨,唐嘉虹心中大震,还有十天就是奶奶的八十大寿,之前说好要回去为奶奶过生日的,刚刚结束的那段婚姻波澜,让她竟然把这件事忘了个干干净净,竟然要连家门钥匙搁在哪里都不记得的奶奶打电话过来提醒。 奶奶一直住在小镇上,从来没有见过何致远。而婚后,就连唐嘉虹自己都没见过几次何致远,更别说把他带去给奶奶看看了。 如果让奶奶知道自己已经离婚了,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受得了这个刺激……记得上一次体检的结果很不好,奶奶有高血压,情绪不能受一丝一毫的刺激,否则,也许老人家的心脏因为血管受到巨大的压力而出现破裂,如果那样的话,只怕会救之不及。 “那就这么说定啦。”奶奶自己说了半天,唐嘉虹一路只能跟着哼哼哈哈的应着,最后那一句说完,电话就挂了,商业精英唐嘉虹,在愣了两秒之后,脑中开始高速运转,想着怎么样才能把这件事给圆过去。 在她想出了五个方案,进行了一番自我论证,又一一推翻之后,“咚咚咚”休息室的门被轻柔有礼的敲了三下,惊散了唐嘉虹的思绪。 “请进。” 进来的是林书彦,他的模样还是那般彬彬有礼,就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那位小姐已经离开了吗?”唐嘉虹并不是想打探林书彦的私事,她只是想在离开的路上不要被一个因爱生恨的女人迁怒而已。 林书彦点点头:“她已经走了,我想,我们需要好好的谈一下。” 唐嘉虹狐疑的抬起头看着他,虽然他们之间有一夜情,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露水姻缘就应该消失在早晨升起的阳光之中,难道他还要自己对他负责? 看着他斯文儒雅的脸庞,又想到昨天晚上在床上疯狂的激情,唐嘉虹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真实一面。 “你愿意跟我结婚吗?”林书彦单刀直入,连一点点的修饰都没有,问的这么简单粗暴,就好像教堂里主持婚礼的神父,而且还是个赶时间的神父。 “什么?”唐嘉虹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第4章 林书彦直接说:“昨天晚上我们既然也做了一些成年人可以做的事情,结婚也是对你负责。” 好久没有听见这么好笑的笑话了,唐嘉虹嘴角微微勾起:“我没听错吧,大清已经亡了很久啦。” “对不起,是我没有说清楚,”林书彦脸上柔和的微笑收了起来,露出淡淡的忧愁,“刚才医生说,我母亲伤得很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我结婚成家,为了这事,已经说了许多年,我不想再给她留下什么遗憾。我其实对结婚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想安慰安慰她。” “你就没有其他女人可以帮忙了?”唐嘉虹揶揄道。 林书彦苦笑着摇头:“如果找其他女人,只怕会被迫弄假成真,我不会让这种风险事件发生。” “你就不怕我缠上你?”唐嘉虹问道,难道自己在他眼里也是个不想结婚的? “嗯,如果你想缠我,早上就不会那样了。”林书彦没有明说,但唐嘉虹心里明白,他指的是早上两个人各自翻皮夹子准备付夜渡费的尴尬往事。 他又补充道:“只是办个婚礼,不领证,在法律上你还是单身。我可以找一些群众演员来扮演你的家属,不用担心会对你的声誉有任何影响。” “……想得真周到……”唐嘉虹由衷感叹。 事实证明,想得还不够周到。 在林书彦拉着唐嘉虹站在林老夫人的病床前,宣布他们的婚礼之后,林老夫人竟然开口说想要看看现在民政局发的结婚证是什么样子,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两个人傻傻的并肩站在一起。 当得知由于最近是好日子,所以民政局排队太多,没有时间领证的时候,林老夫人为唐嘉虹打抱不平:“你这算什么,我们又不是乡下地方,办桌酒席就算结婚,我什么时候有你这样不负责任的儿子。没有结婚证,这个婚礼也别办了。” 被林老夫人冲天怒火赶出来的两个人互看一眼,唐嘉虹犹豫着问道:“要么……做个假证?” “办假结婚证……违法的吧?”林书彦看着唐嘉虹,目光里却充满着希冀的神色。 两人久久没有说话,最后唐嘉虹一咬牙:“这点小事,去领个真的不就完了。等风头过去了,再去换个离婚证。” 林书彦对她的用词有些无语,结婚这样喜庆的事情,怎么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是“等风头过去”,见他的神色有些怪,唐嘉虹自嘲道:“哦,对了,林总是第一次结婚吧,这么快就领离婚证的确不太吉利。我是无所谓了,如果你想好了,我可以配合。”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怕伤害到你。”林书彦看着她。 唐嘉虹笑笑:“没事,我已经有一本离婚证了,再多一本也没什么。” 她如此坦荡,林书彦也不再多废话:“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说好,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们需要住在一起,并共用卧室,以免被我妈发现,至于你的个人交际自由,我不会干涉,你可以自由与其他任何关系的朋友来往,可以有自己的私生活,只要别被我妈发现。” “放心,我唐嘉虹做事一向都有分寸,既然连证都领了,那就是国家承认的正经夫妻,我不会在这段时间内与任何男人交往,省得口口相传,迟早传到伯母耳朵里去,反正很快就可以离婚了,我心里只有工作,对男人也没有这么渴望。” “那么,成交。”林书彦下意识的说出了一句常出现在谈判桌上的话。 “成交。”身为商业精英的唐嘉虹也完全不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愉快的回应。 两人从民政局办完手续,唐嘉虹说:“我要先回原来住的地方一趟,收拾东西。” “我送你去。” “好。” 车停在门口,唐嘉虹下车,关门,车窗降下,露出林书彦关切的脸,问道:“真不用我陪你进去?” “我只是去拿东西,不是去打架,要这么多人做什么,没事的。” 敲了半天门,门才有人打开,开门的是一脸紧张的何致远,房间里还坐着曾经的婆婆,自己的妈妈,还有顶着与自己一模一样脸的姐姐,每个人都怀着敌意看着站在门口的唐嘉虹,就好像她是一个恶魔,随时会把柔弱的唐嘉霓给碎尸万段。 在刚刚发现何致远与唐嘉霓奸情的时候,她还真有这个想法,但是现在冷静下来,自己有钱又在事业上升期,为个渣男把自己给搭进去,多不划算。 可是他们却不这么想。 唐嘉虹连衣服都懒得拿,她只是把自己的学历学位证书,还有这些年拼尽青春考到的各种资格证书装进包里,别的东西,就让他们处理吧,这些衣服与何致远的衣服在同一个衣柜里放着,抖开都有一股渣男味儿,不要了。 “虹虹,你别走,走的人应该是我,是我对不起你,你放心,我生下孩子之后,马上就离开。”唐嘉霓再次出声恳求唐嘉虹留下,她那颤抖的声音,听着都令人心痛,就好像她才是受害者。 唐嘉虹冷冷的看着她,话中带刺:“小时候你就这样,不管做错什么事,只要哭一哭,事情就能解决,我可没你这么好命,好命的女人,还是让何致远这样最喜欢怜香惜玉的男人来疼吧。” 妈妈瞪着她:“你就是从小就这死样子,看着就讨厌,你要是跟你姐姐性格一样好,也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哦。”唐嘉虹连应付都懒得应付了。 从来没有被这般顶撞过的唐母大怒:“你别一脸都是别人欠了你的样子,你要反思反思你自己!我告诉你,你这臭脾气,这辈子都不会有好男人会要你!” “不好意思,我等的有点着急,就自己上来了,门没有关好。”林书彦温和的声音从房门口传来。 看着这样一个英俊不凡的陌生男人站在门口,何致远有一种雄性生物的本能,感觉到领地被侵犯了,他将唐嘉霓护在身后,看着林书彦,唐母喝斥道:“你是谁?!” “抱歉,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唐嘉虹小姐的新婚丈夫。”林书彦拿出新鲜出炉的红色结婚证在众人面前扬一扬,“我叫……” 一石激起千层浪,何致远不敢相信,刚刚离婚的妻子,竟然这么快就再婚! 男人之间也有比较之心,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人的身材与长相确实不错,联想到妻子,不,应该叫前妻,现在的小姨子,她的收入颇丰,莫非他是唐嘉虹包养的小白脸,或是从什么地方请来的临时男友。 以前听说网上有那种出租自己,给人做一段时间假男朋友女朋友应付家里人的。对,唐嘉虹这个工作狂,哪有空包养什么小白脸,肯定是租的! 想到这里,何致远笑着打断了他的话:“你要多少钱一天?” “什么?”林书彦没反应过来。 “她请你出现在这里,说这些话,还做了一本假证,要付你多少钱?” 林书彦这才明白,何致远是把自己当成专门假扮别人男朋友的临时演员了。 他笑笑:“按现在的股票市值来算的话,我的一小时大概值两千万。” “津巴布韦币吗?哈哈哈。”何致远忍不住笑出声,吹牛可以,吹这么大就没意思了。 笑声未停,却听见何老太太用疑惑的声音问道:“我看你有些眼熟,你叫什么名字?” “林书彦。” 带着笑意的三个字在房间里却如同响起了炸雷,林书彦,瑞诚集团现任的董事长,真正的富五代,林家在清末便远赴美国淘金,在海外积聚了近百年的财富,国内形势好转之后,又回到国内继续发展,在刚刚公布的富豪榜上,林书彦以两千四百多亿的身价名列榜首,甩开第二名近三十亿的差距。 网上时常有人向林书彦表白:“老公老公我爱你。”但是这位钻石王老五却从来没有与任何男人或女人传出过绯闻,他上新闻的原因不是因为又收购了某个公司,就是又垄断了什么行业,或者是又办了什么慈善基金会。 不是不知道林书彦的年纪,但是当新闻头条上时常出现的人物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那样的冲击,不是一般人可以应对自如的。 唐嘉虹挽着林书彦的胳膊:“不是说不用你上来嘛,这里又小又破的,把你的鞋给弄脏了怎么办。” 林书彦吻了吻她的头发:“怕你在这呆太久,被这里糟糕的空气熏坏了。” “嗯,是的呢,房间里一股恶臭,快走吧,我的鼻子好难受。”唐嘉虹故意撒娇。 直到两个人挽在一处离开,房间里的众人还都呆立在当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夕阳将西边的天空染成一片嫣红的时候,一辆黑色的保时捷缓缓停在市郊一处高档别墅门前。 这里是半山别墅,毫不夸张的说,整个山头就是一个别墅,房子是整个大平层,所有功能性的房间如厨房仓库等等,都是另在别处,根本不像很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是两层或三层楼的小楼,唐嘉虹已经算见识广博,但是对于市郊的这片半山别墅,也是只闻其名,不知道里面具体是什么样的,从第一道安保门进来,还要在四季不断的鲜花包围的路上再开车开上十分钟,才是主厅,普通人根本无法窥视这些超级富豪们的居所。 门口早已有人等着,车停下之后,便为林书彦与唐嘉虹拉开车门,台阶前站着四个人,为首一人对着走下车的唐嘉虹十分恭敬的欠身致意:“太太您好。” “好隆重,我不会是误闯了什么奥斯卡颁奖典礼吧。”唐嘉虹笑道。 另外站着的两人分别替林书彦和唐嘉虹脱下外套,还有一人接过唐嘉虹的手袋。 林书彦将方才对唐嘉虹行礼的人介绍给唐嘉虹:“他是替我打理家里事情的赵叔,看着我长大的,做事特别认真仔细。” “赵叔你好。”唐嘉虹回以客气的笑容。 她环顾四顾,只见时令鲜花在风中摇曳着,吐露芬芳,房子四周绿树成茵,不远处还有一汪湖水,再往前,就是幽幽森林,看起来就好像欧洲中世纪童话中的居所一般。 “以后你就与我住在这里。”林书彦看着她。 唐嘉虹眨了眨眼睛,刚才从市区开过来,一路没堵车还用了一个小时,要是按平时上下班的交通状况,岂不是单程就要两三个小时。 “你,在市区没房子?”唐嘉虹觉得像这样的大富人家,应该有很多房产才对。 “没有,市区的都是老公寓楼,如果我需要在市区居住,都是住在公司。” “公司里……可以睡?”唐嘉虹想象了一下他缩在老板桌下面睡觉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林书彦点点头:“我们集团旗下的酒店还不错。” 唐嘉虹这才想起来,林书彦的公司是瑞诚集团啊,位于cbd中心的顶级写字楼,附带有一个超五星级的酒店,他怎么可能像自己一样,加班到半夜的时候随便在地板上铺个床垫就睡了。 林书彦又说:“我妈一般不会过来,但是要过来也不会打招呼,希望不会吓到你。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可以对赵叔说。这里的房间和花园你都可以随便走动,不过尽量不要一个人往林子深处走。” “没关系,我反正也不会在这里住的时间太久。”唐嘉虹回答道。 林书彦以为她说的是离婚,没有太在意,唐嘉虹又继续说:“我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基本上你三四个月也见不着我,对了,我住在这里,上班会很不方便,如果我去住你们集团的酒店,可以享受协议价吗?” 公事公办的口气,就像她是在与酒店的商务经理说话。 林书彦笑笑:“你可以享受老板娘价,我给你一张卡,到前台直接办理入住,不要钱。” “那多不好意思,如果能开发票的话,我可以走账报销的。”唐嘉虹完全没有把自己当成林太太。 第6章 此时唐嘉虹只想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实在是太尴尬了,自己的手刚才按在什么地方,还有自己的腿在那个地方,真是太丢脸了。 低着她,唐嘉虹将自己按在林书彦胸口的手挪到地上,想要起来。却在慌乱之中,不知怎的,头发好像被人揪住,一吃疼,她整个人又趴了下去,她的胸口与林书彦的胸口紧紧贴在了一起,而她的大腿则是直接压在了林书彦两腿之间最敏感的位置,又重重地蹭了一下。 “你……”温文尔雅的林书彦都没绷住,连声音都变了。 唐嘉虹跌坐下来的力量并不算重,根本就不会伤到他,但是,本来那个见鬼的地方就已经被她蹭来蹭去,抬起了头,他强行靠着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把那点反应给压在心中,隐而不发,结果,现在被她这么压,他的坚硬正好抵在她柔软的禁区前方,在暧昧的氛围之下,他的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唐嘉虹低头看见自己的头发正勾在他居家服的钮扣上,她抬手想要解救自己的头发,但是头发扭曲的缠在上面,怎么也扯不动,越是着急,就越是扯不开,特别是她现在已经感觉到,有一根硬硬的东西正抵在自己的大腿根部,隔着两层布,都能感觉到它散发出的热量。 越着急就越扯不开,唐嘉虹一咬牙,捏住发梢,想要用力将它从钮扣上扯下来,却被林书彦按住了她粗暴的手:“这么好的头发要是被扯断了,多可惜。” 说话间,他的双手飞快的将她已经被扯成一个乱线团的那绺头发理顺,顺利从钮扣上解脱。 唐嘉虹松了一口气,大腿又不由自主的动了一下,林书彦苦笑道:“你……这是在故意勾引我吗?” 他本来只是有些生理反应,被唐嘉虹这么蹭法,蹭得热血上涌,只觉得那个部位越来越不受控制,有一种想要把她狠狠按倒,直接办了的冲动。 “你快起来。”林书彦的脸色越来越红,唐嘉虹再傻也不会认为他这是发烧了,赶紧站起来,随后林书彦站在她面前,宽松的居家服的裤子也无法掩饰下面突起的那一大块。 唐嘉虹轻咳了一声:“其实也没什么,我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如果你真的有什么想法,我也可以配合的。” “说好了是假装的,就是假装的,我林书彦从来都言而有信。”林书彦咬着牙。 门口传来赵叔的声音:“小林总,夫人,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林书彦应了一声,看着自己的样子,扭头冲进浴室,不多时,便听见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没意外的话,应该是用冲冷水的方法让自己的某些地方温驯下来。 啧啧,还真是个君子,唐嘉虹觉得他挺有意思,那天晚上明明与完全陌生的自己发生关系的也是他,现在一副柳下惠作派的还是他,这个男人到底有几副面孔? 晚饭的菜式并不复杂,但是用的餐具不可谓不精美,餐桌旁虽然不像慈禧太后那样宫女围绕,也是有两个女佣站在一旁,帮助盛汤和更换骨碟。 晚饭用毕,唐嘉虹以为可以回卧室,没想到林书彦却将她带到书房。 “坐。”林书彦坐在书桌后那个明显是他常坐的位置,又示意唐嘉虹坐在书桌前的那把椅子上,这让她觉得有些紧张感。 “呵呵,有一种被叫到老板办公室的感觉。”唐嘉虹自我解嘲。 林书彦的声音还是那样温和,但是眉目之间却多了几分严肃:“有些事,想要跟你说清楚。” “林家是一个大家族,在海外的有一些,回国发展的也不少,只不过我的父亲眼光更好一些,经济政策刚一放松就回国,所以对国内的政策和人脉都很熟,因此爷爷才会把国内的全部生意都交给了他,现在他退休出去玩了,就由我全权负责。” 哇,这故事听起来,好像是跟《红楼梦》似的,有钱大家族的崛起。唐嘉虹认真的听着,眼睛一眨也不眨。 林书彦继续说:“现在生意越做越大,有一些叔伯兄弟也打算回国发展,但是因为有很多原因,所以家族的力量不能均衡的兼顾到每一个人,于是就有一些人想要搞小动作,在生意上也有,在男女关系上也有,每一个主动靠过来的女人,我都很担心,担心她们是家里那些难缠的亲戚们派来的探子。” 听到这里,唐嘉虹挑眉笑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是呢?” “因为我认识你。” 一句话,石破天惊,唐嘉虹的眼睛睁得滚圆:“你为什么认识我?” “信安科技的a股发行上市,你不是保荐人吗?”林书彦对她如此惊讶表示不解,“信安娱乐是瑞诚集团的子公司,你身为保荐人已经不记得了吗?” 见林书彦似乎在质疑自己的专业水准,唐嘉虹赶紧接话:“怎么能不记得呢,那个公司的老总一大堆要求,自家的各种资料也不完美,就会对我指手划脚。” 怎么能忘记这家公司呢,就是这个破公司害得她在蜜月中就急匆匆的赶回公司,主动请战,希望可以拿下这单业务,就因为它是瑞诚集团的子公司,如果彼此合作愉快,那么一定会有下一次的合作。 也正是因为这个公司老总的各种麻烦的要求,还有公司本身的问题,害她一出差就是好几个月,比这个公司的员工在公司的时间都长,给了何致远足够的机会…… 想到这里,唐嘉虹心中一阵泛酸,她赶紧低下头掩饰,生怕自己那红了的眼圈被林书彦看见,她再怎么强势,也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新婚燕尔,便如此惨淡结局收场,老公没了,妈妈和姐姐也都没了。 “那些要求,其实是我提的,”林书彦继续说,“集团里的其他公司,都是长辈交到我手里来的,我只要做一个守业者就可以了。信安科技才是我真正一手带起来的公司,初创的时候,家族里根本没人看好这个企业,就算是快要上市了,他们也坚信这样一个基础薄弱的小公司是过不了ipo的。” “对不起,提出了很多要求,让你无法顾及家庭的人是我。”林书彦从书桌一侧的抽屉里取出纸巾,递给唐嘉虹,唐嘉虹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让它掉下来。 “那天晚上,我看见你喝醉了酒,向我身上倒,我以为你也是……嗯,然后有混混想要把你拖走,我的人把他们赶走,你却一直抱着我不肯松手,还……一直亲我,咳,我也是个男人,就……把你带去了酒店。” 磕磕巴巴说到这里,林书彦有些尴尬的扭过头,唐嘉虹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以为自己像其他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女人一样,故意使计往他身上贴,所以早上才会有掏钱的那一幕。他想要用钱把自己这个捞金女给打发了。 唐嘉虹嘴角微微一勾:“然后是什么神仙给了你开示,让你忽然大彻大悟,发现我不是这种人了?” “是因为你早上想要付给我钱的举动。” “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唐嘉虹笑笑,“没事,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误会解开就好,我不会介意的。”还有一句话她憋在心里没说出口:“你把我当捞女,我也把你当成鸭了,不算亏。” “我是林家的长房长孙,家里的长辈都急着催我结婚生子,否则集团的一些产业,就要被分给其他的子侄,一个家族的繁荣,到底还是要靠代代相传的。我对此无所谓,家大业大是非也大,是我妈不肯放手,所以一直催我赶紧结婚生子。我父亲过世的早,是她把我抚养大的,我不想违逆了她的意思。” 唐嘉虹不解:“既然这样,你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个,难道全世界就没有一个与你门当户对的了?”她想说的还有:“别以为女人个个都是图你的家产的势利眼。” 书房中的空气沉默良久,林书彦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缓缓说道:“不,其实,我还有一种病。” 什么?还有病?别是什么在风花雪月的事中染上的吧?唐嘉虹的眼神明明白白表示出她内心的想法。 林书彦赶紧解释:“我无法与陌生人做太多的接触。除了家里的亲戚之外,我与陌生人刚接触时,可以以礼相待,当关系一旦变得更进一步的时候,我的性格就会有些变化,变得连我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讨厌。为了不彻底变成孤家寡人,我一直克制着自己,不与人多做接触,以免连点头之交都没有了。” 唐嘉虹问道:“怎么会有这种病?你有去看过心理医生吗?” 林书彦坐在那里,腰背挺直,从外表看来,他非常的健康。 他的双眸之中毫无波澜,对于这一切已经习以为常,这么多年来,他已经找过世界各地许多心理医生,只是不能让外界知道而已,如果让有心的人大肆歪曲传播,还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医生,我已经看过很多了,连神婆都找过,”林书彦有些疲倦的用手指揉了揉眉心,指尖微微弯曲着,神情淡漠:“这件事必须对外保密,我告诉你,是因为我们将一起生活,如果因为相处时间久了,我对你……有什么态度上的变化,也请你多多谅解。当然,在你我之间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应该不会太高,我知道你的工作也很忙,经常出差,我们就尽量保持一个合伙人的关系吧。” 原来是这样,唐嘉虹点点头,问道:“那么,你找我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过伯母?” “对。” “可是伯母想的是结婚生子,现在婚是结了,子上哪儿找?” “这个不急,我已经着手在美国找个代孕母亲,代孕在美国是合法的。”林书彦的思路十分清晰,在他做任何事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后面几步应该怎么走,这让唐嘉虹也有些佩服。 “在我们的婚姻还算数的时候,如果你有任何经济的需要,我都会承担。”说着,林书彦取出一张信用卡,放在桌上,唐嘉虹认识这张黑色的金属小卡片,这是美国运通公司的百夫长黑金卡,是世界公认的卡片之王,没有额度上限,只有受到邀请的人才可以办理,卡片本身都是昂贵的钛合金,他们的客户有各国政要、亿万富豪以及社会名流。 唐嘉虹拈起卡片,感受了一下它的重量,又放回桌上:“我不需要,我的收入足够支持花销。” “这张卡片,代表的不只是消费额度,”林书彦又将它推了过来,“你经常出差,这张卡的vip服务团队可以解决你的大多数问题,包括你想要为你的客户安排任何的惊喜,服务团队都可以帮助你完成。” 林书彦定定的看着唐嘉虹的眼睛:“我不会是一个好丈夫,也很难成为一个好朋友,我尽力让你稍微得到一些体贴的帮助。” 道理也是有的,唐嘉虹略一思忖,想起在工作中的确是有些自己搞不定的事情需要别人帮忙,于是她不再坚持,拿起那张卡:“那我就收下了,看到账单的时候别哭。” “尽管花,随便花。”林书彦微笑。 唐嘉虹看着林书彦:“林总,我还有件事要麻烦你帮个忙。” “林太太,你叫我什么?” “……林总?” “林太太,你不觉得这个称呼很奇怪吗?” 唐嘉虹从善如流:“老公,你好,有件事一定得麻烦你帮个忙。” 林书彦被她开头那奇怪的四个字弄得有些哭笑不得,摇摇头:“什么事?” “我奶奶还有十天过八十大寿,需要我带老公回家给她看看,我不想让老人家为我担心,所以没有告诉她我已经离婚……” 唐嘉虹还想继续说,被林书彦打断,再次提醒:“你的结婚证才拿到手没超过24小时。” 第7章 他语气中隐隐透出霸气的占有欲与林书彦一直表现出的温文尔雅完全是天壤之别,这让唐嘉虹不由一怔。 林书彦自己也发觉了自己的失态,他用手扶着额头,片刻便放下,又恢复了原来那个温和可亲的样子:“我和你的前夫长的完全不一样,你打算怎么向奶奶解释这个问题?” “她没有见过我的前夫,而且去年检查的时候,医生说奶奶已经有了阿尔茨海默症的前兆,也就是老年痴呆。她只记得我结过婚,和谁结的,只怕她也不记得了,你不必有太大的压力。” 提到自己最亲的亲人,唐嘉虹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落寞与伤感。 “除了你我之外,还会有谁去?” “家里其他人,应该也会去的……吧……”话一出口,唐嘉虹自己这才猛醒,对啊,其他人也去,万一有谁在奶奶面前说三道四…… 想到这里,她不由有些自暴自弃:“算了,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林书彦嘴角微微上扬:“放心,你现在的生活,只会让他们羡慕妒忌。” “哦?” 林书彦补充道:“不过想要达到这个效果,也需要你去配合,首先,你得牢记自己是林太太这个身份,并且认同这个身份。” 唐嘉虹自然明白林书彦说的是什么意思,她的手指灵活的转动着那张黑卡,点点头:“放心,我懂。” 林书彦站起身,走向她,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如同俯视着掌握在他手中的商业帝国,然后,慢慢弯下腰,突然出现的俊脸让唐嘉虹感到一阵莫名的压力,她坐直身子,深吸一口气回看着他:“怎么?” 两人现在已经是被国家机构登记在案的夫妻,但实际上两人之间的关系比萍水相逢的路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偶尔发生过一次露水情缘的419对象而已,突然就要强行把彼此的身份改成最亲密的称呼,实在有些难以启齿。 “林太太。” 林书彦慢慢低下头,长而有力的手指抬起唐嘉虹的下巴,更加向她靠近。 坐在椅子上的唐嘉虹在林书彦的气息无比暧昧接近的时候,不由自主想要往后退,却被他手上的力度阻止,就这样一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唐嘉虹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想来你应该明白,以你我现在这样的相处状态,明眼人一看就穿帮了,就算不能马上显得形神契合,至少也不要把‘老公’两个字叫的好像在招呼商场保安一样。” 林书彦实在与她离的太近了,一股由内而外散外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 唐嘉虹看着他那样平静而英俊的脸,他的语气很是公事公办,就像坐在谈判桌上的样子,冷静、从容,逻辑缜密没有一句废话。 唐嘉虹搁在小腹上的双手慢慢扣紧成拳,全身也随之绷紧。 对啊,这只不过是一个契约婚姻而已,就好像应该遵守劳动合同那样履行着自己应该完完成的义务,更何况,自己也的确有求于他,需要他配合完成见亲戚的大事。 唐嘉虹微微闭上眼睛,似是在做心理建设,等到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底已泛起了笑意,唇角上扬,带着笑意与温存:“老公。” “嗯,老婆。”林书彦对这两个字似乎终于满意,应了一声。 回到卧室,林书彦站在床前,对唐嘉虹说:“房间里就一张床,如果你不愿意与我睡在一起,那里还有一张沙发。” “该发生的都发生过了,还有什么好讲究的,你好歹也是这里的主人,怎么好意思让人睡沙发。”唐嘉虹对着他一笑,倾身便躺下,合上眼睛。 林书彦看着她平静的睡脸,忽然觉得想笑,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认为要去睡沙发的人是他?好歹这整个房子都是自己的,就算他绅士风度,也不用睡沙发吧? 沙发……有点过软,下次还是应该要换一张稍微硬一点的才好。 腰有些酸痛。 林书彦动了动自己的身体,在这静谧的夜里,可以清晰的听见床上的人平稳的呼吸声,心中又是苦笑,她倒是睡得香甜了,自己却因为睡觉实在太轻,稍有动静就会醒。 平日里这大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今天平白多出一个人来,实在是让他本能的难以睡着,另一个人的气息,使他如芒在背,根本就睡不踏实。 床边的时钟指向凌晨四点,他轻轻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是睡不了了。他站起身,推门向书房走去。 就在卧室门关上的那一瞬间,躺在床上的唐嘉虹也睁开了双眼,眼神清明,哪里有一丝刚刚从梦中醒来的痕迹。 直到房门关上的那一刻,她才好像松了口气似的,闭上眼睛,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很快,沉入梦乡。 第二天,唐嘉虹被手机上的工作日闹钟惊醒,眼睛一睁,看着陌生的天花板,足足愣了三十秒,才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再婚了,现在正在她与自己丈夫的床上。 嗯……丈夫,这个配置在哪? 叠放整齐的被子放在床边,沙发上也沓无痕迹。 唐嘉虹从床上下来,在包里摸索出叫个不停的闹铃,按掉,梳洗一番之后,才从卧室里出去,刚一出来,便看见一个女佣站在一旁对她微笑行礼:“太太,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我带您去。” 刚走过去,就看见林书彦坐在靠窗的桌边,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乌黑的头发上笼着一片金色,原本十分有料的身材,在银灰色的修身西装的包裹下,显得修长笔直,越发的风度翩翩,儒生风采,真正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上佳身材,配上那斯文的面容,再加上他那柔和的眼神,让唐嘉虹心里都不由猛地一跳。 “嗨,早安。”唐嘉虹微笑着向他打了个招呼,刚摆了一个姿势要坐下,就听见林书彦点点头:“坐吧。” 唐嘉虹莫名的就有一种“来人啊,赐座”的感觉。 算了,林书彦还真的是庞大商业帝国的皇帝,有这种气势也是正常的……唐嘉虹笑笑,在仆从环绕的情况下,她把“谢主隆恩”四个字给咽了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心底油然升起了一种想要挑战他威严的感觉,也许自己真的不是个享福皇后命,若是两人双双穿越回古代,自己指不定就是个领兵造反的将军,然后把这位傲娇的皇帝掳回宫里做男宠。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林书彦,他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取过手边的骨瓷咖啡杯,将剩下的黑色液体一饮而尽。 他的另一只手在翻着一叠文件,似乎很重要,不然也不会在早餐的时候都要分神去看它。 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整个餐厅里的仆佣虽多,也是咳嗽之声不闻,来送新鲜水果的仆人走路都没声音的。 唐嘉虹忽然想起看过的《红楼梦》,贾家祭祖的时候也是这般场面吧,她有些怀念在公司的茶水间里和同事一边吃早饭一边吐槽老板的生活了,哪怕是出差的时候,跟客户的对接人一起说说八卦,也比现在要好很多。 正胡思乱想着,她手中的银勺不小心敲在了瓷碗边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其实声音并不大,但是在这样的房间里,感觉特别响亮,林书彦下意识的抬头看了她一眼。 “sorry!”唐嘉虹脱口而出的道歉,让林书彦有些意外:“sorry for what?” “我打破了东西。” “什么东西?”林书彦的目光落在那只白色的瓷碗上,完整无缺。 唐嘉虹笑笑:“打破了餐厅里的宁静。” 林书彦一愣,紧接着也笑起来了,如同阳光融化了冰雪,方才那种带着冷漠的疏离感荡然无存,只是那一笑却实在短暂,转瞬即逝,嘴角刚刚扬起的弧度又平缓的垂下,那双眼睛又被文件上的字勾去了所有的注意力。 直到现在唐嘉虹才知道,原来林书彦之前对自己的所有笑容,都是商务礼仪教科书级别的应酬,只有刚刚那一笑,才是发自内心的。 “你应该多笑笑。”唐嘉虹忍不住开口。 林书彦看着她:“我还笑的少吗?” 好像也是,他笑的并不少,而且也不会让人觉得皮笑肉不笑,事实上,他的标准商务礼仪笑令人如沐春风,充满着真诚,让所有第一次与他接触的人都觉得这位商业巨子平易近人,没有架子。 如果不与他方才的那一笑相比的话…… 见唐嘉虹没有再说话,林书彦又低下头继续看他的资料,唐嘉虹看着他的侧脸,他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认真的思索着什么。 这样好的出身,这样好的家世,自己一力创立的信安科技也在几乎没有借助家族力量的前提下上市了,可是为什么他却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喜悦,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他要统治地球才会高兴吗? 唐嘉虹在心中暗暗叹息,她觉得林书彦很可怜,人的幸福感从来都不是以绝对的财富值或是权力值为衡量,小孩子只要一个玩具一块糖就可以兴奋一整天,像他这样的人,不知道什么样的事物才能让他真正的开心起来。 跟老板只是请了一天的假,唐嘉虹今天还想要去公司,她拿了手袋正看见有不少人往大厅走,仔细一看,被一众人包围下站着的人正是林书彦颀长挺立的身形,在一干仆佣的衬托之下,唐嘉虹不由想到了一个成语:鹤立鸡群。 出自巴黎枫丹白露私人裁缝之手的高级定制西装,让他整个人的气质一下子与旁人区分开,他的步伐不大不小,不急不徐,优雅的背影透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虽被众人围绕着,他的气质还是那样的清冷,与周围的人有一种看不见的屏障,上位者的威严,自然而然的从他的周身透出。 别墅厚重的大门早已有人为他打开,他站在台阶上,汽车引擎的轰鸣声由远而近,然后停在他的面前,车门慢慢打开,林书彦弯腰,进入车内,看那意思,就马上要走,并没有想要等她的样子。 唐嘉虹赶紧加快脚步,从楼梯上一路奔向大门口:“等等,等一下。”在踏下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穿着高跟鞋的脚一个趔趄,顿时重心不稳,为了避免摔倒,她赶紧向前又迈出几步,还没稳住,在仆佣们的惊呼声中,她连冲了四五步,还是没站稳,眼看着就要栽倒在地。 她闭上眼睛,等着与坚硬地面接触带来的剧痛,忽然肩膀被一双手稳稳托住,睁开眼睛,一双穿着黑色皮鞋的脚在自己眼前,被银灰色的西装裤包裹着的小腿线条显得结实有力…… “小心点。”林书彦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他扶着她站稳了身形,便将手松开了,唐嘉虹只觉得好丢脸,昨晚一次,今天又是一次,自己这是怎么了,跟电视剧里的傻白甜女主角一样,只会靠摔倒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我不是故意的。”她赶紧澄清。 “知道。”林书彦言简意赅,转回目光,坐上车之后,忽然门又被拉开了,是唐嘉虹,她看着林书彦:“能不能带我一趟,我今天有事要去公司处理一下。” “你跟赵叔说,他会安排的。” “可是我公司和你公司离的不远啊,一趟捎带着不就行了,要是麻烦的话,随便路过什么地铁站的时候,你把我放下就好。” 林书彦摇摇头:“要是林书彦的太太去挤地铁,只怕是要上八卦新闻的头条,算了,上来吧。” 说完,他也没有要向里挪动一下的意思,唐嘉虹想着他不会是没注意到吧,刚想出声提示,就看见有佣人打开了另一边的车门:“太太,请。” 哼,这人真是的,明明他挪一下的事,非得让自己绕着这辆车跑半圈。 林书彦的车很大,后座坐四个人都很宽松的样子,座位前面的小屏幕上正播放着经济新闻。 第8章 车里的真皮座椅摸起来十分舒服,空气里也不是那种闻着让人有晕车感觉的劣制汽车香水味道。 “没想到,你还看新闻,我以为所有的事情都早已有人收集筛选过放在你的桌上了呢。”搭顺风车的习惯,让唐嘉虹跟林书彦没话找话。 林书彦的眼睛看着屏幕:“我也需要自己关注一下,被人筛选掉的信息,未必是无用的。” “这种新闻能有什么用?都上新闻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商机贵在抢先一步,人人都知道了,还怎么发财,就像前几年股市特别好的时候,连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口收停车费的老太太都能说几句十字星w图型,低位建仓抄底,然后股市就大跳水,看着从6124点跳到了1900点,五年了还没缓过劲来。” “不一样,”正巧新闻放完,进入广告时间,林书彦关掉了电视,他说:“海湾战争的时候,美国点燃了伊拉克的多处油井,有一位商人从新闻中得知此消息,马上大量采购囤积塑料原粒。” “要囤也是囤石油啊,囤塑料干什么?”唐嘉虹不解。 “塑料,是石油中提炼的。” 唐嘉虹这才明白,感慨道:“真有远见。” “还有一位农业专家,订购了大量的农业用大棚与地膜。” 唐嘉虹又是一脸迷惑:“这又是为什么?” “还是因为大量油井被点燃,烟云升腾,不仅影响了整个海湾地区的气候,对全球的自然都有影响,想要保证原有产量,就必须进行人工干预。” 可想而知,在整个世界受到影响之前,可以以极低的价格购入,然后等到影响显现时,他们可以把手上的货以非常好的价格卖出,一进一出,少不得赚个盆满钵满。 “他们做出决策的起点,就是‘伊拉克有700余口油井被点燃。’这么一句新闻。”这句话算是总结,因为林书彦又打开了屏幕,没有再说话。 唐嘉虹嘟囔了一句:“这种发家致富的惊爆故事,现在在微信上天天都能看得见,肯定是假的。” “收购塑料的,是我的大伯父,收购大棚和地膜的,是我的三姨父。”林书彦平静的说。 唐嘉虹顿时心生敬意,在很多人的眼里,富二代富三代,多的是败家子,就算是有点成就,也只不过是靠着祖辈荫庇,靠着一代代积聚下来的财富与人脉,轻而易举的获得令人眼红的生活,至于他们自己的努力与智慧则完全被家族的光辉掩住。 “你在想什么?”林书彦不经意的看着唐嘉虹深思的表情,有些好奇的问道。 唐嘉虹感慨道:“我在想,如果普通人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也能产生这样的想法,那么,就那一单的财富,就可以改变他一生的轨迹。比如他可以抢先买十万块的塑料原粒,如果可以翻十倍的话……” “买不到。”林书彦打断了她的幻想。 “什么?” “原料市场交易起码一千万一手,十手起步。” 那,那就是一亿!!! 唐嘉虹方才燃起的“普通人够聪明,有生之年就可以跻身富豪之列”的梦幻泡泡,被无情的戳破,什么嘛,还是要本来就很有钱才行呀,一般人上哪儿找一亿的可投金额去。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进步的可能,像自家公司的研究所里,那些宏观经济分析师,随便写一本行业分析报告,就能卖到几万,如果是能提前预测到这样的结果,那么他将会从同行之中脱颖而出,身价倍增。 忽然,她感觉到被人盯着,是林书彦,她摸摸自己的脸,好像没什么不妥:“怎么了?” 林书彦没有说自己是被她时阴时晴,时而欢喜时而沮丧,变幻不定表情吸引了,淡淡地说:“怎么还穿着昨天的衣服?” 还不是因为从旧居出来,走得太潇洒,什么都没有拿嘛! “就这一身了,下班再买。” “脏了。” “嗯?”唐嘉虹赶紧检视了一下,胸口的确是有点脏,从排水管爬下去的时候,蹭了一些铁锈,不过她的衣服本来就是铁灰色,如果不是盯着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等等,那他怎么知道衣服脏了?难道他刚才一直偷偷盯着自己的胸口? 难道,林书彦其实是个隐藏的变态? 唐嘉虹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林书彦,眼神内蕴含的信息量很大,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颜色这么相近都能看得出来,眼神真好。” 林书彦挑眉:“相近?色差很明显啊。” 唉? 不是说男人的颜色辨识感只有女人的几分之一,所以直男都看不出来口红那缤纷的颜色吗?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又证明他不是gay…… 在唐嘉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林书彦对司机说:“去静华路的chanel。” “现在刚八点。”唐嘉虹提醒,专卖店和商场的营业时间基本都是九点半或是十点,现在那么早,保洁阿姨都还没来上班吧。 林书彦没有理她。 此时唐嘉虹听见前座的助理正在与人通话:“你好,对,是的,现在就要,好的,谢谢,麻烦了。” 挂断电话之后,助理说:“已经说好了,他们会提前开门的。” “嗯。”林书彦应了一声。 很快,车就停在了chanel专卖店的门口,大大的logo闪着金色的光芒,大门已经打开,身穿黑色西装的保安身姿笔挺的站在门口,就像正常营业中。 进门,唐嘉虹扫视了一圈,对放在外面的样衣并不是很满意,国内的款式多是老气的款式,唐嘉虹的衣服颜色已经是黑白灰这种够沉闷的了,她不希望连款式都闷的毫无趣味。 “上次订的那批衣服里,找拿几套比较合适她的。”林书彦吩咐道。 店员忙从后面取出几套衣服出来,比样衣的款式鲜活多了,看起来富有朝气又不失端庄。 唐嘉虹先试穿了一身,中规中矩,与她平时的风格没有什么区别。 她走出来,站在林书彦面前:“怎么样?” “毫无新意。”林书彦无情的扔出了四个字的评语。 “比我还挑剔。”唐嘉虹嘟囔着,又换了一件,林书彦还是一脸看不上的表情。 不能容忍自己的审美竟然被一个男人吐槽,唐嘉虹皱眉:“你又不是时尚行业的,哪这么多意见。” “拿那一套给她。”林书彦没有理她,直接让店员取了另外一套浅烟灰色短外套与茧形裙。 “工作时间我不喜欢穿裙子。”唐嘉虹大声宣布。 “试试。”林书彦的态度还是那样淡漠。 想起昨晚他说的话,也许这代表着他已经与自己关系接近了?所以才懒得端出那副商务礼仪微笑脸? 好吧,他好歹也是付钱的,就给他个面子好了,唐嘉虹进了试衣间。 照镜子的时候,连她自己都有些惊讶,拿在手里的时候不觉得,怎么穿在身上这么好看,浅烟灰色比铁灰色更衬得她有商务精英的派头,茧形裙完美包裹着她的臀部,一双长腿笔直,又将线条硬朗的外套那份凌厉感冲淡了几分。 不得不承认,林书彦非常有眼光,从十几件衣服里,挑出了最适合自己的。 唐嘉虹有些兴奋的出去给林书彦看:“真的很好看。” 林书彦扫了一眼,挂着漫不经心的满意:“还可以吧,这周我会叫人过来给你量体裁衣的,就是时间等的会久一些,先将就着穿吧。” 唐嘉虹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事实上她的收入在面对奢侈品的时候,也可以达到喜欢就买的程度,但是家里的姐姐和妈妈,还有奶奶都指着她一个人养,金融业的收入又受到外界影响比较大,她花钱的时候,还是会多考虑几分,总想着为未来多存着一些,可以抵抗风险,哪有像他这样,看着香奈尔还一脸看淘宝货的态度。 “你觉得行,就走吧。”林书彦抬手看了一眼表盘上的指针:“八点四十五了,还有十五分钟,你就要迟到了。” “哦,好的,”唐嘉虹忙对店员说,“开票吧。”虽然不知道到底多少钱,不过以店里出样的衣服来看,她还是付得起的。再说,不够的话不是还有林书彦么,他不至于看着自己带来的人付不起钱而袖手不理吧。 没想到,店员笑着说:“不用,这是已经付过钱的。” “什么时候付的?”唐嘉虹感到很奇怪。 林书彦一直姿态优雅的坐在店里的沙发上,开着电脑处理公务,助理也坐在他身边,与他说着什么,并没有人去付钱。 “八点四十七,从这里开到你们公司,需要十分钟。”林书彦再次提醒。 “哦哦哦。”唐嘉虹有些慌乱,她从来都是爱岗敬业的典范,虽然老板说她不必坐班,但是她习惯准时到,迟到哪怕一分钟,她都觉得是耻辱。 匆匆忙忙跳上车之后,唐嘉虹这才松了一口气,又想起了衣服的价格:“这衣服到底多少钱啊?” “小李,多少钱?”林书彦也不知道。 前面的助理报出了一个惊人的价格,唐嘉虹都惊呆了:“这比外面挂的整整贵了一个零啊,是不是弄错了?” “这是香奈尔的高定版,当然跟外面挂的不一样。”林书彦听见这价格,内心毫无波动,“不然耀辉的小女朋友怎么会满意。” “耀辉又是谁?” “我表弟,四叔的儿子,以后你会见到他的,他有做生意的天份,就是整天吊儿郎当的不干正经事,天天在社交媒体上骂这个怼那个,谁的面子都不给,把几个生意伙伴都给骂了,弄的老爷子还得替他善后,有回,连家里开的酒店都给骂了个狗血淋头,过了十几个小时,四叔才知道这事,勒令他把那条内容给删了,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给删掉。” “他身边的姑娘流水似的换,连名字都还没记住,就换人了,这些衣服,就是他一个月前,给小女朋友定的,不过一周前分手了,所以这些衣服就搁着不要了。” “原来是这样。”唐嘉虹点点头,心里默默感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足够财务自由了,现在与林书彦一比,自己根本就是赤贫啊,比起那个因为美斯特邦威而激动的不知道自己是谁的言情剧女主,也好不了多少。 “现在能马上拿到的只有这一家,中午就可以拿到其他家的,你先忍一忍。” 听他话说的奇怪,唐嘉虹问道:“忍什么?” “这衣服是给别人订的,你心里,不会觉得不舒服吗?” 香奈尔的高定啊!这么好看的款式! “钞票也不是为某个人而印刷的,但是有谁会不喜欢吗?”唐嘉虹笑笑,又轻轻吐出一句:“何致远的初婚对象,也不是唐嘉霓,可是唐嘉霓也并没有嫌弃他。” 林书彦没有说话,只是眼睛盯着屏幕上滚动的各国股市数据,好像没有听见唐嘉虹刚才说的话。 没听见也好,这种破事,不是身在其中的人,谁都不想听的。 很快,公司就到了,唐嘉虹下车,只听见身后传来林书彦的声音:“快下班就打个电话,接你回去。” 人还在电梯里,就收到好友秦妮发来的消息:“老板要找你,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秦妮是老板的助理,就坐在老板身边,平日里有个风吹草动,她都会告诉唐嘉虹,让她及时的趋利避凶,有什么好消息,也是第一时间告诉她。 今天看着这条消息,她心中咯噔一下,忙回道:“不知道啊,怎么了?” 秦妮的消息很快就发来:“老板还没坐下,就接到一个电话,好像是某个重要客户的,提到了你的名字,老板好像还替你辩解了几句,然后,脸色就变了,说一定会严肃处理的。” 还没等唐嘉虹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得罪了哪路大神,就听见电梯里传出的冷冰冰机械声:“三十二楼,the thirty-two floor”,迈出电梯,就听见前台那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放心,祝渊的业务水平也是我公司一流的。” 第9章 是老板的声音,他与同事祝渊站在一起,正在和什么人说话,看样子是在送客,刚刚九点整,什么重要人物就来了,不仅来了,而且还马上就要走了? 唐嘉虹仔细看了一眼,这人不是佳麟投资的对接人吗,现在自己手上还有一个项目正在与他们公司谈认筹,她笑着刚要跟他打招呼,对接人也看见她了,先是一愣,然后迅速扯出一个笑脸:“唐小姐你好,我还有事,先走了。” 此时正好有电梯门打开,还没等唐嘉虹反应过来,他就已经闪进电梯,一路向下。 “他来干什么的?”唐嘉虹很疑惑。 老板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连包都没放下,就跟着老板进了办公室。 一进办公室,老板就连珠炮似的向她劈头盖脸一通骂:“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怎么会招惹到别人的未婚夫!” 这一连串的质问,更让唐嘉虹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啊?” “你自己心里清楚!”老板气得直打转,“还有一个小时,认筹大会就要开始了,我们最大的客户中金公司说要退出!因为你抢了他们老板女儿的未婚夫!说我们公司有你这样的员工,说明我们公司的品行也很可疑!” “中金?他们老板的女儿的未婚夫是谁啊?不对,他们老板的女儿又是谁啊!我都不认识,怎么抢!” 话音刚落,唐嘉虹忽然想起中金公司老板的名字叫柳志翔,柳……那天在私人医院里,跟林书彦大闹的那个美女好像也姓柳,对,叫柳瑶。 唐嘉虹眉头微皱,不会这么巧吧。 “是……柳瑶?”她试探着问。 老板顿时露出“看看看,果然就是你!”的表情:“你的私人生活,我本来不应该管,但是你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如果没有中金公司的支持,这次的认筹数量很难达到发行上市的要求!而且中金公司说,如果不把你换掉,以后也不会再继续与我们公司合作了。” 现在的投资公司之中,中金的确算一个相当有实力的,一时很难找到实力与之相仿的公司,唐嘉虹知道这是柳瑶的报复,她不能拿林书彦怎么样,就只能把气撒在自己头上,没想到这么快就查到自己的身份,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 “我知道了……”唐嘉虹深吸一口气,老板平日对她一直不错,虽然她是女性,也从来没有在升职加薪的时候卡过她,在得知她结婚之后,也没有担心她要结婚生子会影响工作,只是提醒她如果怀孕的话,就要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也可以多休息休息,职位会为她留着的。 对于中金来说,这家公司不投,还有更多的公司眼巴巴的等着它垂青临幸,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断了中金的支持,想要再与其他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谈判签约……公司正在进行的十几个项目都会受到影响。 “我现在就辞职。”唐嘉虹从包里掏出笔记本电脑,当场打出一份辞职报告,寥寥两行字: “尊敬的领导:感谢您长期以来的照顾,因个人原因,我必须离开,非常抱歉。 唐嘉虹” 然后点击邮件发送,同时还打印了一份,放在老板桌上。 唐嘉虹面无表情的看着老板,等待他在辞职报告上签下同意二字。 老板拿起笔,犹豫再三,抬起头:“一会儿的认筹会,你还是去一下吧,这个项目毕竟是你跟的最久,去看看吧。” “嗯。”唐嘉虹点点头,为了这个项目,她把婚姻都搭上了,无论如何,也要亲眼看看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认筹会开始,唐嘉虹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梭着,前两排贵宾专席,空了一个位置,那是留给中金公司代表坐的,他们,果然没有来。 所有项目细节介绍完毕,各个公司代表开始认购数量,虽然看起来人数不少,气氛很是踊跃,但是,这没有用。 在金融界有一个“二八定律”,那就是百分之八十的财富被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里。 认筹大会也是如此,之前与中金公司谈好的意向认购数,就是占了全部总额的百分之八十,可以稳稳的确保上市无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认购数字已经一动不动,却仅仅达到了上市要求的百分之五十,还有百分之五十,那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唐嘉虹看着这一切,心底一阵难过,再多的努力,也抵不过那个女人的一句话。 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她现在即不能找来足够多的小公司,也找不到足够有钱的大公司,来填平这百分之五十的缺额。 同时,她也明白老板为什么要让她来了,除了这项目是她一直在负责之外,也是想让她看看,如果她不离开,少了中金公司的情况下,公司会受到多么大的损失。 唐嘉虹感受到了老板投来的目光,她深吸一口气,抱歉的向老板笑笑,对坐在自己身边的祝渊说:“对不起啊,给你留了个烂摊子,只要我离开,下一次,一定可以认筹达标的。” 祝渊对这位风风火火的女同事颇为同情,他知道为了这个项目,唐嘉虹付出了多少心血,可是职场如战场,从来不是因为谁辛苦,就一定会有好结果,须得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而唐嘉虹得罪了大客户,这就是失了人和。 眼看着结束的时间就要到了,认筹的数字依旧一动不动,唐嘉虹缓缓吐出胸中一口浊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主持人已经走上台,就要宣布认筹失败的时候。 会议厅的大门忽然被打开,六位身穿黑西装的高个男子迈着整齐划一的步子走来,站定,将通道两侧隔开,一个身穿银灰色西装的挺拔男子,从门外缓步走来,这样的排场再加上他那出色的容貌,牢牢锁住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很快就有人认出来:“他是林书彦。” “林书彦??他不是对搞金融没兴趣的吗?” “难道那只是瑞诚放的烟雾弹?” 议论纷纷,没有人明白为什么曾经放话暂时不想搞金融的林书彦,会出现在这里。 而且这还不是一个足以撬动大盘指数的大盘股,只是一个中小板而已。 林书彦环顾会场一圈,好像在寻找什么,很快,他的目光就落定在某一个方向,还微微的笑了一下。 “呀,林书彦在看我。”坐在唐嘉虹边上的一个女同事捂着脸,轻声的惊呼,一脸的兴奋。 唐嘉虹不知道林书彦为什么会来,也许是老板临时请来的救兵?能在金融场上混的开的人,人脉总是很广。 算了,反正这事跟自己也没关系,她起身想走,忽然感觉到一双怨毒的眼睛在瞪着自己,她想看看是谁,却只看见了一个女子的背影刚刚从门口消失,那个背影很眼熟啊。 就在认筹大会结束前一刻,认筹数额达标,超过了上市所要求的最低认购金额,这个项目,终于成功了。 名单里的那个最大认筹人是,瑞诚集团。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嘉宾们站起身,有认识林书彦的,向他走过来打招呼,唐嘉虹看见不少女同事飞快的掏出小镜子,扑粉补唇膏,还有偷偷把衬衫扣子解开一颗的。 有一个动作快的,已经走向林书彦,三步之内,忽然身子一歪,好像扭到了脚,整个人就往林书彦怀里栽。 太明显了,唐嘉虹对这位小姐的演技表示同情,忽然想到自己昨天加今天连摔两次,林书彦不会以为自己也是故意摔倒想要引起他注意吧。 哦不,怎么能跟这种女人变成同样的档次了。 想到这里,唐嘉虹扭过头,不想看着林书彦扶起那个女人的样子,这会让她想到自己今天早上有多蠢。 很快,她还是忍不住,又把头转到了那个方向,发现林书彦根本就没有伸手,一旁的黑西装保镖把那位小姐扶了起来,稳稳的让她距离林书彦还有一米左右的地方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老板也看见了林书彦,他的表情又惊又喜,难道,林书彦不是他请来的? 林书彦毫不在乎众人的目光,迈步向唐嘉虹走来,站定。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她,想要知道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人,为什么可以吸引林书彦。 唐嘉虹习惯做幕后英雄,这样的关注,让她觉得十分不自在。 林书彦柔声问道:“你还要继续上班吗?” “不用了,我已经辞职了。”唐嘉虹微微扬起一个苦笑。 “那就走吧,你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他不再看唐嘉虹一眼,转身向门口走去。 唐嘉虹一愣,周边美女们如刀一般的眼神向她飞来,加之林书彦的助理小李示意让她赶紧过来,唐嘉虹便连忙跟在林书彦背后,离开了会场。 留下了公司里一干同事站在原地:“林书彦怎么会认识她的?” “她怎么会认识林书彦的?” “听说今天早上她是从一辆豪车上下来的,那个车牌是林家的。” “她今天穿的这一身可是今年香奈尔新款的高定,在国内有钱都买不到,必须先预定,等一个月才能送来,以她的工资,根本就买不起。” “别是被包养了吧?” “嘻嘻,像林书彦那样的颜值,别说包养我了,我包养他也行啊。” 背后叽叽喳喳的讨论被唐嘉虹的脚步远远的甩开。 唐嘉虹坐上了他的车,转头刚想对他说句什么,却愣住了,他的侧脸线条是她平生所见的男人中最好看的,希腊神话中那英俊无匹的太阳神阿波罗也不过如此吧,她不由低语出声:“真是一张无论做什么都会让人原谅的脸。” “你说什么?”林书彦没听清。 “没什么。”唐嘉虹掩饰着,双颊却飞起两朵红云,长这么大,如此花痴一个男人,真是从未有过的事,过去,她还嘲笑过那些追星的朋友,如今打脸真是来的快。 林书彦也没有深究,只是吩咐司机往私家医院去,唐嘉虹知道,这是自己该扮演一个好媳妇的时间了。 “不用紧张,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林书彦指的是上一回没有领证就告诉母亲婚期,结果被打回的那件事。 唐嘉虹的脑子却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脑中跳出了那一夜的颠鸾倒凤,她的脸又红了:“也就这么一次。” 林书彦的余光瞥见她那异常的脸色:“脸红什么?” “精神焕发!”唐嘉虹本能的接上了一句。 林书彦听着这句,先是一愣,接着嘴角微微一勾,眼角弧度也有了变化,这是他发自内心的笑意。 真是太犯规了,唐嘉虹看着心里一动,好想扑上去亲他一下,可惜,这样温柔的笑意又是转瞬即逝,很快,林书彦又恢复了往日的商务礼仪表情——看似温和亲切,实则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整个人特别端庄!端着!装着! 唐嘉虹发誓,总有一天要让林书彦开开心心地笑上起码一分钟! 坐在一旁的林书彦当然不知道身边的这个女人在打什么主意,他只是在疑惑一件事,似乎自己对于身边坐着一个人,并不是那么的反感了,以前不管是谁,坐在身旁的座位上,都会让自己有一种提起全身警惕的感觉,唯有亲人与自己并排坐得这么近,才不会让自己有异样感。 是因为她的心思也完全不在自己身上,而不像过去那些坐在自己身边的男男女女一样,总是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些什么吧。 唐嘉虹正在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手腕被人握住,同时有一股男性的气息凑了过来,顿时让她全身僵住了,林书彦的脸就在离她不到一根手指的距离,连他的眼睫毛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放松。”说话间,唐嘉虹感觉到自己的腰上被搭了一只手。 第10章 “干什么?”唐嘉虹本能的向一旁躲闪,她的双手戒备的抵住了他的胸口,在两人之前稍稍拉开一点距离。 见她这副紧张的模样,林书彦不由觉得有些好笑,这么久以来,别说是揽上了哪个女人的腰,只是被他目光多注视一会儿的女人,往往都会欣喜非常,以为自己得到了垂青,哪像眼前这个女人,脸上的表情好像是走夜路时遇到了小流氓,当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男人的心理也真是奇怪,在女人倒贴的时候觉得那些莺莺燕燕实在是烦不胜烦,还要以礼相待,真正有人如此无视他的时候,又油然的升起了一股征服欲望,想要看着她为自己臣服。 由于从来没有看过言情小说,林书彦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潜意识已经变的好像那些可笑的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因为女主角的不理不睬或是赏了他一耳光,反而对她产生了兴趣。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嘉虹只觉得眼前的林书彦很危险,完全不是那副温文尔雅无害的贵公子形象,本能的引起了身体的防御反应。 “啪!”一声响亮的巴掌声在车内响起,感觉到手掌传来的震动,唐嘉虹才发现自己刚才竟然抽了林书彦一耳光,虽然不是很重,虽然不是故意的,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对不起……”唐嘉虹尴尬的向他道歉。 车里的空气仿佛凝结了一样,唐嘉虹只觉得背上长出了无数根刺,扎得她全身难受。 林书彦冷冷的看着她:“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像你现在的状态,绝对瞒不过我妈的眼睛。” 这是唐嘉虹第一次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冰冷的怒气,与平日的他判若两人。车里的气氛着实不算融洽。 好在此时轿车缓缓停下,医院已经到了。 “我希望你在进入病房之前,可以调整到一个最合适的状态。” 接着,林书彦打开车门,自顾自地跨了出去,然后“嘭”的一声将车门给关上了。 好冷淡…… 唐嘉虹心中有些不快,不过刚才也的确自己有错在先,她正要打开车门,忽然车门开了,林书彦站在门边,竟是他亲自拉开了车门,唐嘉虹刚刚准备开门的手悬停在半空中,她看着那只伸到自己面前的大手,眨了眨眼睛,便将自己的手落在上面,在他紧握自己右手的同时下车。 他的手很大,与她的手十指相扣,有一种整只手都被他包住的感觉。林书彦的握力恰到好处,不至于令她不舒服,也没有那种敷衍了事的感觉。 看来林书彦已经进入“老公”这个角色了,自己也不能落后! 唐嘉虹打起精神,脑中浮现出以前看的电视剧里那些恩爱夫妻都是什么样的表现,努力调整自己。 只是短短几步路,唐嘉虹便迅速进入状态,当护士为他们打开病房门的时候,出现在林老夫人面前的是一对新婚燕尔的恩爱夫妻,毫不掩饰的释放着甜甜蜜蜜的气氛。 对于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这件事,林老夫人十分高兴,拉着唐嘉虹问长问短。 唐嘉虹脸上挂着笑,心里却想:“这可不是我一个人能说了算的。” 林老太太完全没有感应到她的心理活动,自顾自说道:“放心,以后要是林书彦敢欺负你,尽管告诉我!” 唐嘉虹含羞带怯的看了一眼林书彦:“他对我很好的。” 语气、表情配合到位!林书彦不由想为她的演技鼓掌。 林老太太听见她对自己的儿子评价如此之高,脸上更是笑开了花:“那就好,那就好,你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是不是工作太辛苦啦?女孩子要对自己好一点,不要这么拼,太瘦了不好,要健康,把身体养好了,怀孕的时候才会不这么辛苦。” 唉?!怀孕是什么鬼? 在唐嘉虹的认知里,她与林书彦的婚姻只不过是一场交易,与劳动合同一样,只不过是两个人暂时被约定系在一起的契约行为而已,怀孕什么的完全是天方夜谭一样的故事,从来没有在她的意识里出现过。 看着她半张着嘴发愣的表情,林老夫人狐疑道:“怎么了?” 林书彦赶紧打圆场:“嘉虹还在事业上升期,不想这么快就生孩子,孩子会影响她的前途。” 听见这话,林老夫人紧紧盯着唐嘉虹的脸:“嘉虹啊,不是我催你啊,越年轻生,恢复的越快,生完以后,自然有人帮你带,不会影响你的工作的,要是生的迟了,对孩子对你都不好。” 唐嘉虹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笑道:“可是如果现在就怀孕,对工作影响很大的,我的职位也有很多人盯着呢……” “嗨,一个职位,有什么要紧的,就让那盯着的人如愿以偿也没什么,瑞诚这么多的分公司子公司,还不能给你一个职位吗?”林老太太恨不得说就算你的职位是瑞诚现在没有的,马上为你开一个公司都成。 唐嘉虹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只想把眼前应付过去,现在林老太太逼着她表态,她又是娇羞的看了一眼林书彦,投去的眼波之中尽是求救之色。 林书彦竟然在认真的翻着医生的诊断记录! 看得那样认真,就好像天桥下贴膜的小哥! 唐嘉虹努力按下抽死她的愿望,却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明明这事不止与她有关,林书彦却能置身事外,她脸上笑容依旧灿烂,藏在背后的手忽然伸向林书彦的后腰,有心捏一把,却有种无处使劲的感觉,这男人的腰部一丝赘肉都没有,根本就没有让她抓住扭一下的位置。 退而求其次的手本能的滑向他背后唯一一处突起的地方,重重的掐了下去。 骤然被偷袭的林书彦当真是沉稳如山,一点异样的反应都没有,只是转头看了一眼唐嘉虹,后者正好不知怎么接话,顺势做娇羞小媳妇状靠在他的肩头,柔声说:“我都听他的。” 林书彦的眼睛对上唐嘉虹亮晶晶的双眸,那双眼睛里带着几分狡黠,几分笑意,目光交错数秒之后,他不着痕迹的将那只掐在他臀峰上的爪子拿下来,紧紧握在手里,好似无比的情深意重,对林老夫人说:“放心,我们会努力的。” 唐嘉虹的小心脏猛然一跳,转头看着林书彦,这话放出去,只怕林老夫人就会放在心上,紧紧地盯着他们,要是过几个月肚子再没动静,还不定搞出什么是非来。他刚才这句话到底是几个意思? 如果林书彦的眼神能轻易展示他的内心,那他也做不了这么大集团的老板了,唐嘉虹只见那双幽黑的眸中一片古井无波,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动表。 林老夫人听着林书彦的话,脸上的笑容更盛:“好好好,有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好好努力,现在国家政策不是放开了吗?最好是儿女双全。” “没问题!” 林书彦那充满诚意的模样,让唐嘉虹的笑容僵在嘴角。虽然知道他是为了安慰身体不佳的母亲,但是,他这么信誓旦旦的样子,实在让她有一种很紧张的感觉,就好像他说的是真心话一样。 “真是太好了。”林老夫人眼中泛着隐隐的泪光,这让唐嘉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将来如果她知道自己与林书彦只是契约婚姻,期待的孙子根本就不会有,她该有多失望。 “你们的结婚证呢?”林老夫人突然将目光转向唐嘉虹。 唐嘉虹还没反应过来,林书彦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老婆,妈叫你呢,把咱们的结婚证拿出来给妈看看。” 他的声音从来都是清朗而富有磁性的,那个词被他那低沉的音色念出来,就如同一根细细的羽毛在唐嘉虹的心头轻轻刮过,她的身子不由抖了一下。 唐嘉虹不由暗骂自己:“这会儿犯什么花痴!”她定了定神,垂下眼睑,掩于眼神中隐藏的情绪,她从包里拿出结婚证,恭恭敬敬的双手递给林老夫人。 林老夫人接过结婚证的双手都在颤抖,她的眼中泛着点点泪光,低声喃喃道:“天豪,咱们的儿子,终于结婚了,我们就快有孙子孙女了,如果你还在,那该多好啊……” “妈……”唐嘉虹忍不住想安慰她过于激动的情绪,上了年纪的人,过悲或是过喜,都十分伤身。 此时,病房的门被打开,打头的是一位中年医生,后面跟着几位年轻的医生和护士,他十分客气的对林书彦说:“抱歉,现在该给老夫人做检查了,请两位暂时到休息室等候。” 林书彦点点头,与唐嘉虹一同离开,宽大的休息室里,茶水、咖啡、还有各色点心一应俱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高级甜品店。 房间里只有林书彦和唐嘉虹两人,林书彦对桌上放着的糕点看都没有看一眼,只是坐在沙发里,他虽然没有表现出极度的焦躁不安,但是,他眉间那三道纹路,却明明白白的显露出他的担忧。 母亲在医院里的时候,哪个做子女的会不紧张呢?唐嘉虹想到自己的妈,虽然她对自己那样的态度,但是如果她也受了伤,那自己一定会第一时间赶过去陪在她身边。 眼前的这个男人,此时周身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仿佛被窗外投进的阳光融化,他不是叱咤商界的林总,而只是一个为母亲的伤情揪心不已的书彦。 林书彦坐在沙发上,以手支额,闭着眼睛,忽然他的肩头搭上了一双温柔的手,属于女性的柔软身体紧紧贴着他坐下:“放心,伯母一定会没事的。” “嗯?”林书彦抬起头,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坐在身旁的唐嘉虹,她实在靠得太近了,胸前那两块柔软而浑圆的小白兔压在他的胳膊上,形状都能感觉出来。 房间里的温度明明是最宜人的26度,什么却让人感到无比的燥热,林书彦拧了拧眉心,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唐嘉虹继续说道:“刚才看她的精神很好,肯定会平平安安。” 林书彦只是微微一转头,就看见她那张樱粉色的嘴唇在非常近距离的地方轻微的张合,看起来十分诱人,林书彦深吸一口气:“她当然会没事的,她……” 话音未落,就听见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医生,他宣布了一个好消息:林老夫人的伤势已经痊愈了,今天就可以出院回家。 唐嘉虹由衷的为林书彦开心,但是,林书彦的表情却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他似乎在强压着怒火。刚想问他怎么了,林书彦闭了闭眼睛,如扇的睫毛再次打开之时,他的情绪已经完全平复下来。 现在站在房间里的,又是那个带着温和笑容的林书彦,他很有礼貌的对医生表示了感谢。 出院还有一些手续要办,在等待的时候,唐嘉虹偷偷问了一句:“你怎么看起来不太高兴?” “要是被自己的亲妈阴了一道,谁都不会高兴,”林书彦的眼睛微微眯起,听语气十分不善,又无可奈何。 “我刚才看过诊疗记录了,她早就没事了,那天摔倒只是擦破了一些皮!” 唐嘉虹想到那天遇到林老夫人的时候,她的确看起来还好,见自己过去才痛呼出声,而且在医院的时候,医生也是一脸沉痛的样子,好像她重伤难治,难道这都是假的? “医院不敢对诊疗记录做假,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做出那副样子,就是想逼我结婚。”林书彦的声音压着怒火,“那天如果你没有出现,她迟早也能找出别的方法逼我就范。” 唐嘉虹一时不知该如何劝慰他,难道要说“你妈也是为你好?”算了,人家的家事,自己一个外人,别跟着掺合了。 休息室的门又被敲响,这次是助理小李:“林总,出院手续办完了,老夫人说现在想回家。” “走吧。”林书彦挥挥手。 唐嘉虹低声问道:“是和我们住在一起吗?” 第11章 “对。” “那不是可以紧紧地盯着我们有没有做……” “对。” “要是几个月还怀不上……” “她会把你和我一起拖到医院去查到底是谁的毛病。” “啊?”唐嘉虹终于失色,“那你倒是想想办法啊。” “你有办法?” 唐嘉虹咬着牙:“我有办法问你干嘛!” 见林书彦没有下文,唐嘉虹也知道他对此也是无计可施,毕竟那是他亲妈,他亲妈住在自己家那是天经地义,好好的也不能提议小两口搬出去,听说这样的大户人家,最忌讳分家过了。 哦不,难道自己年纪轻轻,就要过上站在大宅子里伺候婆婆的可怕生活了吗? 现在轮到唐嘉虹不展,两道修长的秀眉紧紧的锁在一起,比方才林书彦的样子还糟糕。 回去的车上,林老夫人喜滋滋的坐在中间,左手握着林书彦的手,右手拉着唐嘉虹的手,将两人的手交叠在一起,置于自己膝上。 一左一右两位护法神心底想法都一样,只是露在脸上的表情不同,唐嘉虹依旧扮演着孝顺儿媳妇的温柔,林书彦则眼睛看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经过长时间的安静之后,林老夫人出声打破了车内诡异的气氛,唐嘉虹不知道说什么,继续装娇羞,低下头,林老夫人恍然大悟:“看我,怎么坐在你们俩中间了,真是,跟王母娘娘似的棒打鸳鸯,老张啊,你开慢点,我换个座位。” “妈,你别折腾了,”林书彦终于出声,“一会儿也就到了。” 唐嘉虹点头附和:“对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嘉虹啊,你怎么这么有文采呀!出口成章的。书彦以前遇到过的女孩儿,长的可漂亮,也聪明,家世也与我们家相当,就是不喜欢这些诗啊词的,他回来就怪我怎么给他找了个文盲。” “妈,别说了!” “对对对,我老糊涂了,怎么当着儿媳妇的面说别的姑娘,不说了不说了。”林老夫人果然说到做到,一直到车停在别墅门口,也没有再说一句。 林老夫人有自己的卧室,她高高兴兴的在仆人的簇拥下回房间去了,另外两个心事重重的人一前一后的进了房间。 在林老夫人还没回来的时候,林书彦还能去书房将就一晚上,但是现在老太太在呢,家里一半的佣人都是林老夫人的旧人,如果再这么干,少不得被人打小报告上去,一次两次还能说忙于公务,次数多了,就该起疑了。 房门关上后,唐嘉虹看着正准备更衣的林书彦:“你为什么要说我们努力生孩子?” 当初可是说好了,糊弄上几个月,就各不干涉的和平分手,上哪儿去弄个孩子? 林书彦随手将领带扔在一边,身上只有一件淡蓝色的衬衫,他将衬衫的扣子一颗颗解开,随手扔进衣篓,正要拿过居家服换上,闻言,扫了唐嘉虹一眼:“你自己把话推到我这里,说听我的,让我拿主意。我还能说什么?说不生?我敢这么说,我妈当时就能气死。” “这么大的事,你怎么能随便答应!”唐嘉虹急了。 “你急什么?我叫你生了?”林书彦皱眉。 “哎?你是哄她的吗?” 唐嘉虹的眼睛瞪大了,林老夫人的表现,瞎子都能看出来,她是真的很想有孙子孙女,享受儿孙满堂,承欢膝下的那种天伦之乐。说到孙儿,整个人都在发光,唐嘉虹能感觉到林老夫人想要抱孙子的迫切,如果知道林书彦只是搪塞她…… 虽然林老夫人为了逼婚也骗了林书彦,但是唐嘉虹对长辈的宽容度还是很高的,她不忍心见林老夫人愿望落空后的失望。 “怎么,你这么着急,是不是想生一个?”此时林书彦正赤裸着上半身,站在唐嘉虹面前,那场景,着实是暧昧非常。 她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小动作有多诱人,林书彦忍不住伸出手,勾住她的腰,想要将她拥进怀里,距离如此之近的人,气息彼此融于一体,混沌的交缠着。 林书彦的两只手臂都环在唐嘉虹的腰上,从胳膊上传来的力道,让她不能轻易摆脱,看着近在咫尺的小脸上带着慌乱,她的樱唇微微张开,吐气如兰,拂在他的面上。 忽然觉得在某一处好像被小猫软软的肉垫拍了一下,他的双眸久久凝视着她,终于,深深的一吻,落在她的唇上。 柔软的触感,女子的体香,如同一道美味佳肴,让一向冷淡的林书彦竟然有一种想要将这个女人揉进自己身体的冲动。 唐嘉虹反应过来,用力想要将林书彦推开,却不小心将自己上衣的扣子挣开了,整个身躯坦露无余,眼前的景象勾起了林书彦体内压抑了许久的火焰,由小腹骤然燃遍全身。 他一手扣紧唐嘉虹的后脑,让她避无可避,只能接受他如狂风暴雨般的亲吻。 “唔。”所有的话都被堵在喉间,只能化做一道缠绵的尾音。 在这数秒之内,唐嘉虹大脑都是空白的,直到嘴唇已被吻到有些发麻,这才让她回过神来。 这个说不想结婚,不喜欢别人接触的男人,竟然真的主动吻了她。 唇被牢牢堵住,唐嘉虹的双手无力地搭在林书彦的肩上,想要将他推开,却只是让林书彦越发收紧按在她脑后的那只手,五指穿过她的黑发,让两人更加贴近,吻越发的热烈,她微张的嘴唇正好让他长驱直入,轻松的达到从未到过的领域,在那片小天地中放肆的搅动着。 唐嘉虹双眼瞪大,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他的呼吸急促,与自己的呼吸声汇在一起,两人的唇瓣亲密相接,唇齿之间是两人共同的味道,在感觉到他的舌尖探过来时,唐嘉虹本能的将自己的舌往回收,却根本敌不过林书彦的霸气掠夺,只是短短一瞬,她的舌就被他的舌俘虏,陷入深深的纠缠之中,再也无法逃掉。 这虽然不是初吻,却是第一次如此被一个男人如此强力的掠夺,在与林书彦的身体亲密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唐嘉虹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 卧室里的空气仿佛在慢慢升温,唐嘉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在发高烧,整个人就像置身在熊熊烈焰之中。 呼吸紊乱,喘息只变成无助的呻吟,唐嘉虹只觉得双腿发软,全凭双手的力量挂在林书彦的怀里,任他在自己身上点燃更多的火苗。 “书彦啊……你们……”门口传来了林老夫人的声音,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推开了门。 唐嘉虹还倚在林书彦的怀中,林书彦反应很快,在林老夫人进来的时候,已与她的樱唇分开,想要放开她,唐嘉虹却身子软的根本站不住,差点滑坐在地上,林书彦眼疾手快,伸手揽住她的腰。 唐嘉虹软软的靠在他的怀中,双手柔柔的勾在他的脖子上,在林书彦的双唇离开时,她眼中满是迷茫之色,甚至还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哎哟。”林老太夫人惊呼一声。 两人同时扭头望向门口,唐嘉虹的脸原本就因那个深沉而悠长的吻滚烫发烧,现在越发的能滴出血来:“妈……”她的声音传到自己耳中,都显得遥远的不真实,她从完全的不配合到彻底的沦陷在林书彦的吻中,早就感觉不到外界环境发生了什么。 林老夫人的声音里满含着笑意:“对不住,我忘记这屋里已经不止一个人了。”接着就听见卧室门传来一声响,是林老夫人关门的声音。 太好了,本以为儿子是为了让自己宽心而假结婚,现在看来,的确是两情相悦的小两口啊,这下可以放心了。 唐嘉虹的嘴角有些抽搐,好假的借口,如果是忘记屋里还有自己这么一号人物的话,刚才怎么会有“你们”这个人称代词,应该是“你”,显然她是故意的。 看着她的脸色,林书彦压低了声音:“你也看见了,这算是手法简单粗暴的。” “你的意思是,还有别的花样?”说到这里,唐嘉虹自悔失言,一排洁白的贝齿咬住嘴唇。 再怎么说,她也是林书彦的亲妈,自己的长辈,这么在背后说长辈的坏话,实在是失礼。 林书彦没有接话,自顾自转身进了浴室,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嘉虹觉得他的背影有些慌张。 难道只是急着去厕所就能让他风度全失?看来一定是很急…… 林书彦进了浴室之后,才稍稍松了一口气,他的两腿之间那里差一点点就要擦枪走火了。 “今天晚上,你睡哪儿?”唐嘉虹看着他,既然林老夫人回来,那他就不可能再睡书房。 林书彦面无表情:“当然是睡在我的卧室,不然妈一定会怀疑。” “她都出院了,身体其实又还很好,我们这协议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唐嘉虹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担忧。 林书彦看着她:“你很想离开?” “说好的怎么能不算数?” “她这次的确是没有受什么伤,但是……”林书彦的眼睑微垂,一双眸子掩在长长的睫毛之后,他的嗓音依旧魅力十足,却低沉了几分,不复平日的冷静与镇定,“在做全身检查的时候,医生发现她的心脏有两根血管病理性钙化,这会导致心脏供血不足,如果受到一点刺激,就会有心慌缺氧的症状,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那就是说,如果让她知道他俩根本就没打算做长久夫妻,有可能这一气就…… “那我应该怎么做?” “刚才就很好。” 想起刚才自己沉醉在林书彦的深吻之中,唐嘉虹不由得面红耳赤,咬着嘴唇:“那,那以后……我们……” 林书彦的暗色双眸紧紧地盯着他,看着眼前这个金融业的精英,此时却双颊绯红,白嫩的肌肤在略暗的柔光之下更显得晶莹剔透,愈发的风情万种,微微张合的粉色樱唇被自己方才的粗暴弄的有些微肿,那双大大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神含羞带怯。 刚才自己对她的那一吻,虽是因为知道妈妈肯定会借故进卧室来查岗才故意为之,但是到最后,连他自己也不由自主的为女子的香软而迷醉。 唐嘉虹被林书彦凝视的目光盯的十分不自在,她鼓足勇气,眼睛直直的对上了他的眼睛,努力用平静的声音说:“以后还要我做到什么程度,现在先确定一下。” “普通夫妻在人前要做的所有事,应该都会涉及到,至于孩子的问题,我来想办法。”林书彦也恢复了指点江山的天之骄子风范。 “好的,我先去洗澡。”虽然嘴上是答应了,唐嘉虹的心中却是波澜起伏,根本就无法平静,林老夫人不经吓,那不就是随时随地都要保持一个标准儿媳妇的样子,这些年来,她与自己的妈妈都没有相处太久,小时候跟奶奶住,长大了住校,然后就工作了,尽孝道的方法就是给妈妈足够的钱,让她买买买,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这次婚变的时候,妈妈都没有站在她这一边。 唐嘉虹快速的走进了浴室,将门关上,这才沉沉的松了一口气,她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镜子,诚实的镜子将自己完完全全的映了出来,脸红的像苹果,嘴唇肿的好像打了丰唇针,眼中如汪着一池春水,方才与林书彦法式湿吻的画面再一次跳进了他的脑中,沉在其中的自己是怎样的形象可想而知,唐嘉虹又感觉到脸上一阵燥热,她的手轻轻按在胸口,在那里,心脏跳动的速度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以前跑完马拉松都没有这样的呀。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好看的秀眉再一次纠结。 待到沐浴完毕,唐嘉虹套上睡衣之后才发现,这睡衣竟然是半透明的! 那天摆在这里的睡衣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全都是十分严谨,在有些城市还有人会穿着出去买菜的那种睡衣! 第12章 天啊,这是谁干的! 赵叔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那便只有一种可能,是林老夫人的要求! 洗完澡已经过了十分钟,唐嘉虹感觉到自己的头发都快干了。 实在没办法,唐嘉虹只好站在浴室门边上,喊道:“林……老公!” 无声无息。 唐嘉虹又叫道:“书彦?” 没人回应。 她又喊:“林书彦!” 还是没动静。 卧室虽然大,但也不至于大到无边无际,卧室虽然有门有墙,但也不至于隔音隔的如同琴房,难道他出去了? 唐嘉虹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于是便胡乱的只套了那套睡衣的上衣,反正那款式,穿跟不穿也没什么区别,穿了看起来反倒是更像是要勾引人似的。 她先将卧室门开了一条小小的缝,眼睛在门缝里扫来扫去,没人! 又小心翼翼的探出头,目光在脖子能活动的范围里,环顾着四周,果然没人! “姓林的!” 唐嘉虹低低的又叫了一声,嘿,真没人,她马上从浴室跑进卧室,直奔向放着林书彦睡衣的小柜子,穿什么也比穿这身透明薄纱要强吧! 正在她翻找睡衣的时候,林书彦的身影却在露台上出现。 此时的他手里正拿着电话,温和的语调与平日的官方标准音有天壤之别,带着几分喜悦和几分伤感。 忽然,一个倩影隔着玻璃落进他的眼中。 唐嘉虹?她在做什么? 林书彦就这么看着她作贼似的在小柜里翻找着什么,那又是紧张又是着急的小模样落在他的眼中,忍不住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再仔细看,天,她竟然穿着半透明的薄纱睡衣,只有两根带子挡住胸前殷红的两点,而下面竟然什么也没穿,只靠上半身那勉强刚刚能盖住臀部的薄纱挡住隐秘部位,随着她双腿的动作,薄纱起伏不定,那里也若隐若现,林书彦喉头微动,他感觉心上仿佛有一根细羽轻轻拂过。 痒痒的难以自持。 没有在小柜里找到睡衣,唐嘉虹着急万分,她把主意打在床单上,想把它扯起来,然后像印度女人裹纱丽那样把自己包起来,然后出去,找身正常点的衣服穿。 她成功的把床单给扯了下来,又裹在了自己身上,着急的迈了两步,却因为小腿那里被裹得太紧,步子又迈大了,整个人毫无征兆的如同一棵被伐倒的树一般砸在地上。 看着唐嘉虹紧皱的眉头,还有爬都爬不起来的身子,林书彦不由的皱起眉头。 “书彦,书彦,行吗?你说话呀?” 在电话那一头的人已经说完,焦急的等着林书彦的回答,可是等了好久,仍然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传来,不禁着急的催促着。 “嗯?啊?不好意思刚才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林书彦被电话里的声音叫回了神,刚才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完全没有听见。 电话那头顿时没有了声音,许久,那里才悠悠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书彦,你那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 “这是你第一次在跟我打电话的时候走神。” “刚才的确是信号不好。”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林书彦竟然随口扯了一个谎。 电话那端的女子轻轻叹了一口气,温柔的又问了一句:“我希望可以现在就回来,好吗?” 林书彦的眼睛还盯着努力从地上挣扎着站起来的唐嘉虹,她正气恨恨的将裹在身上的床单用力扯下来,随着她的动作,连那个半透明的薄纱睡衣,也被裹挟在床单里,一起被扯坏了。 只有两根细带还晃晃悠悠荡在她的身前,已经起不到一点作用了。 唐嘉虹尴尬的看着捏在自己手上的那片薄纱,为了好看的肌肉线条,所以一直坚持去健身房练习器械的同时,也给了她双臂相当大的力量,她用两根手指,提起那片薄纱,放在自己的眼前,忽然想起了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的一章:新妇素手裂红裳。 说起来,自己也是新妇呢,不过与新郎倌的感情有限,就算这会儿有个女人冲进来说她要带走林书彦,只怕自己要做的也不过就是挥挥小手绢,祝他俩百年好合。 对自己的脑补觉得有些好笑,唐嘉虹扔下薄纱,将床单铺好,赌气的躺了上去,盖好被子,反正还有一床被子,林书彦既然讨厌和别人睡一张床,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睡在一处了,那肯定不会与自己钻同一个被窝的。 林书彦站在阳台上,看着她躺在床上之后,才将注意力落在近前,他伸手取过放在一旁的七星香烟,缓缓抽出一支,zippo打火机跳跃出了蓝色的火苗,将烟卷点燃,他缓缓抽了一口,心神这才稳定下来,他不是第一次看见她的身体,但是却忍不住有一股异样的热度在小腹缓缓溢满全身。 电话还没有挂,在那一端的人的呼吸声略略加重,她听见了林书彦吐出一口烟的声音,征战商场数年,大风大浪见过许多,他从来都游刃有余,对于烟草从不痴迷,只有遇到难以决断,或是情绪起伏需要冷静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 难道自己的要求,当真令他这么为难吗? 林书彦抽完第二口烟时,才对着电话那头说:“不要着急,听话,再等等。” 温柔的嗓音却吐出了拒绝,满心的期盼化做泡影,电话那端的女人鼻子发酸,眼泪已盈满眼眶,却没有再次哀求,或是违逆他的意思,只是十分柔弱的说道:“但是我好想你,我们已经分开太久太久了。” 林书彦戴着耳机,默默的看着被夜色笼罩着的远方山林,又狠狠地抽了一口烟,在口腔中憋了许久,才缓缓吐出去,他安慰道:“别着急,过段时间,我去看你。” 电话那头的女人没有再纠缠于这件事,转移话题,随口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林书彦灭掉香烟,拉开露台的门,走了进去。 听见露台门有响动,原本已经躺下的唐嘉虹以为进了贼,忙坐起来查看,却正巧与林书彦四目相对。 万万没想到,林书彦竟然是从露台进来的,唐嘉虹脖子僵硬的转向露台方向,那里很黑,而房间则有着微光,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林书彦这么大一个大活人站在那里,自己竟然一点都没有看见。 露台与房间之间无遮无挡,这么说,自己刚才是什么样子,他都看了个正着? 想到自己从浴室出来是什么形象,又是怎么撕扯着床单,又是怎么狼狈的摔了一跤,唐嘉虹大脑一片空白,连呼吸都忘记了。 林书彦站在露台门口,幽深的眸子看着唐嘉虹,她现在身上不着寸缕,被子掩在胸口,而且没有掩严实,那两团温软的白色团子呼之欲出,要是再往下一点点,那两点嫣红也要被看个彻底。 唐嘉虹肩部光洁的肌肤完全露在外面,半遮半掩的样子,更让人有一种想要欺负欺负的感觉。 “我先睡了。”唐嘉虹好像看见鬼一样的,匆匆忙忙又躺了下去,宽大的被子从头到脚盖了个严实,连脸都没有露出来,“你要是碰我,你就是禽兽!” “哦。”林书彦点点头,应了一声,走到床边,掀开被子,就躺了上去,接着打开阅读灯,拿起床头的一本未看完的书继续看了起来。 林书彦上床时,床垫往下那一压,让唐嘉虹的心脏也跟着猛然跳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他再没有别的动静,唐嘉虹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卧室里很安静,只有林书彦翻动书页时发出的沙沙声。 床单与被套都是新洗干净的,用的也不是香味很重的洗涤剂,淡淡的空气中,躺在床另一边的林书彦身上浓重的烟草味,总是往唐嘉虹的鼻子里钻。 这几个白天接连不断发生事情,让她疲于应付,已经十分疲累了,不一会儿,身边的男人将灯关掉,隔着被子,周围的世界彻底一片漆黑,睡神用温柔的翅膀覆在了她的眼皮上,她只觉得眉酥眼重,慢慢呼吸变得平稳,沉沉睡去。 她平时喜欢睡硬一点的地方,在睡梦之中,她不由自主的,慢慢向床的边沿挪动,挪动,挪动…… 林书彦忽然在黑暗之中睁开眼,飞快的伸出手,将快要落下床的一团唐嘉虹往中间扯了扯,却不料,被子被扯开,全身未着寸绪的身体裸露在空气中。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本能的向温暖的地方靠近。 她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窝在身旁,身子半侧,突起的浑圆紧紧的贴着林书彦的胸膛,一条修长的腿搭在了林书彦的腰上,如此软玉温香抱满怀,再没有反应,就不是男人了。 林书彦毫不犹豫的低下头,用自己的唇贴上了她的唇,柔软的触感,香甜的气息,一如即往,只是现在她的牙关紧闭,想要长驱直入没有那么方便,他极有耐心的用舌头扫过她的牙齿,空闲着的双手,抚上了她胸前的柔软,很快,她那双樱唇便微微张开,发出令人耳热心动的低吟。 他刚想继续有所动作,却听见唐嘉虹口中带着笑意,喃喃道:“致远……”这样娇柔的声音,从她的口中溢出,却让他一瞬间失了所有的兴致。 林书彦将唐嘉虹推到了属于她那一半的范围,自己重新躺下闭上双眼,许久之后,他的呼吸声才慢慢平衡,进入梦乡。 清晨五点,从来都严于律已的林书彦准时睁开双眼,刚刚回到身体的意识让他困惑的看着身旁的一堆,愣了片刻,才想起卧室从此不再属于他自己一个人了。 为了不影响生物钟,窗帘并不是百分之百的遮光度,当夏日清晨的阳光洒向大地时,卧室内也能获得几分光明。 唐嘉虹如同天使般的睡颜落在林书彦的眼中,她的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随着有节奏的呼吸而扇动着,身体微微蜷缩,记得有人专门论述过,这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睡梦中的她更显得皮肤白皙,一双红唇粉嫩而水润,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此时,林书彦忽然想起昨夜里那一声“致远”,他阴沉着脸,直接起身往浴室走。 简单的晨浴之后,林书彦紧抿着嘴唇,面无表情,大步向游泳池走去,就好像昨晚他从未动过绮念一般。 唐嘉虹的生物钟在七点半的时候把她给拎了起来,她一脸丧气的表情,不情不愿的伸了个懒腰,大脑茫然的想着今天是星期几来着?早上要见多少个人,今天能完成多少任务指标。 然后,她忽然反应过来,迅速的转头看了看四周,已经不算陌生的房间,大床的那一头放着一床叠好的被子,对了,自己已经离职了,没有工作等着她,也没有客户等着她,现在唯一由外界附加给她的名号就是林太太。 没想到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己还能和这个男人同床共枕,安安心心的睡到天亮。 她想起来,忽然觉得身体有些异样,低头一看,才想起来,昨天自己晚上躺进被窝的时候,身上连根布条都没有。 就……这样也没有被林书彦碰一下吗…… 刚才唐嘉虹还想着自己实在是心好大,现在她仿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心好大,因为自己都已经脱光了,这个男人都没有碰她,那就说明,他对自己是真的不感兴趣吧。 唐嘉虹的心情有些复杂,真不知该夸林书彦是个遵守约定的君子呢,还是应该哀悼自己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又想起昨天晚上临睡前对林书彦说,如果敢碰她一下,就是禽兽,她愣了一下,忍不住笑着自语:“真是禽兽不如。” 她进浴室洗漱时,发现了一套全新的居家服放在替换衣物的地方,这次是正常的衣服,穿出去到市中心跑一圈都不会引起太多的回头率。 等她从洗漱完毕,从听见有人在敲卧室门,她应了一声:“进来吧。” 第13章 便看见一个年长些的佣人走进来,问道:“老夫人说,太太若是昨晚太劳累,今天可以将早餐摆在卧室。” 听着“昨晚太劳累”,唐嘉虹的脸又忍不住发烫,她连忙摆手:“还是去餐厅吃吧。” “好的。” 几分钟后,唐嘉虹打扮的整整齐齐前往餐厅,餐厅里只有林老夫人,林书彦不在。 发觉了唐嘉虹找寻的目光,林老夫人含着笑说:“书彦一早要开会,就先走了。”那热烈的眼神,让唐嘉虹觉得十分的不自在。 “我没找他……”声音很低,唐嘉虹说的是实话,今天桌上的早餐是西式的,她想看看还有没有昨天吃到的皮蛋瘦肉粥,林书彦爱去哪儿去哪儿,没他在这里,她还多自在一些呢。 “书彦一早就说了,昨天晚上你特别累,让谁都别去打搅你,让你睡到自然醒。” 林老夫人笑眯眯的看着唐嘉虹,特别累那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别提多暧昧了,唐嘉虹马上就听懂了她的意思,差点被一口吐司噎死,虽然知道林书彦说这些,肯定就是为了能让林老夫人更加相信他与自己是一对蜜里调油的恩爱小夫妻,但是这样的话,就算是对自己的妈妈,也不能说得这么随意吧,真是不要脸。 看着唐嘉虹那张红透了的脸,林老夫人又命人将一盘烤培根放在她的面前:“你就是太瘦了,要多吃一点,不然以后生孩子可辛苦了。” 唐嘉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得埋头吃,林老夫人的满含笑意的目光一直挂在她的头上,让她感到压力山大。 自进入社会以来,唐嘉虹每天都在超负荷的工作,突然之间别说超负荷的工作,连普通的工作也没有,她在大屋子里转了一圈,大屋内所有的佣人各司其职,一切井井有调。 大屋外的一切也是有条不紊: 花园里间种着四季花卉,无论春夏秋冬什么时候,都有鲜花在盛放,绿色的观叶类植物恣意在风中招摇。 厨房也是惊人的大,干干净净,所有的不锈钢台面全部擦得光可鉴人,比顶级酒店的后场还要讲究。 看起来,家务事也不是自己这个小家小户出来的人能指点一二的了,何况林老夫人还在,就算有什么意见,也轮不到自己指点江山。 算了,反正自己的长处也从来都不是打理家务,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吧。 自己呆的最愉快的地方应该是职场,在那里,才是真正能发挥自己所长的地方。 唐嘉虹打开通讯录,翻找着认识的所有猎头,一一联系。 虽然离职的突然,但是唐嘉虹毕竟是有保荐人资格的高级精英,而且最后一单也是在最后关头顺利完成,不仅顺利完成,而且是由瑞诚集团的董事长林书彦亲自出面认购下所有的筹。 足以说明,唐嘉虹不仅工作业绩出色,而且人脉厉害,背景相当雄厚,那可是林书彦,如果林书彦只是想投资的话,派助理来就行了,怎么会亲自出场。 有了这些综合因素,唐嘉虹很快就得到了面试邀请。 看到公司的名称,唐嘉虹的嘴角再次抽抽:瑞……诚……集……团??? 猎头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笑着说:“唐小姐与瑞诚的林董事长都很熟,那这份工作一定是百分之百能拿下,这个职位的工资是所有同类型中最高的,而且董事会秘书这份工作与唐小姐过去的工作经历吻合度非常高。比起做证券的发行上市,压力又要小一些。”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总结为一句话,那就是:这里好,这里棒,这里呱呱叫,不去是傻瓜! 唐嘉虹也明白猎头到底在想什么,自己转正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就是猎头这一单的提成,当然是数字越高越好,以及最好面试了这一家就马上入职,也省得一拖再拖耽误她的工作。 好吧,古人不也说,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吗。何况自己与林书彦之间,也不算特别的亲。 几轮面试下来,她都顺利通过,在经过人力资源总监面试之后,董事会秘书这个重要的职位,就由董事长亲自把关了。 当她又一次站在八十八层大厦的楼下,仰头往上看的时候,不由生出了一个想法,那个男人会不会此时也正好在往下看呢?想想又觉得自己挺搞笑的,就算他往下看又怎样,离着几百米的高度,向下俯视,一切地面上的东西都如同蝼蚁一般的渺小,他又哪能分清谁是谁。 走向装修的非常气派的一楼接待处,身着制服的漂亮前台小姐客气的问道:“请问找哪位?” “找林总,林书彦。” “您是……” “面试的。” “哦,您是唐小姐,这里有一份会客表格麻烦您填一下。” 唐嘉虹飞快的填好了之后,前台小姐请她在一旁的会客室里稍等,就在她走向会客室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风风火火的女人从外面进来,与唐嘉虹撞了个正着,唐嘉虹脚上穿着细高跟,在巨大的冲击力之下,没有站稳,一下子摔在了地上,脚踝一阵一阵的生痛,半天没爬起来。 那个女人也摔倒在地,手里拿着的文件飞了一地,她没什么事,很快就站起来,飞快的捡着地上的纸,当她看见唐嘉虹手中那张会客表格的会面事由上写着:面试。 嘴角不由露出不屑的表情,她大声说:“你撞了我还不快帮我捡东西,坐在地上发什么呆啊!” 唐嘉虹抬头看着她,她反倒更来劲了:“看什么看,起来啊。” 有路过的人叫了她一声:“冯经理。” “经理……”看她那趾高气扬的模样,还以为她是地球女王呢,原来只是一个经理啊。 唐嘉虹想站起来,可是一动,脚腕就痛的厉害,可能是扭伤或是挫伤了。 她咬住嘴唇,想等着痛劲忍过去。 冯经理毫不客气的用力在她肩上推了一把:“让开。”然后,从唐嘉虹的腿下抽出一张飘落的a4纸。 “你!”唐嘉虹也算是混迹职场数年的人物了,从来没见过哪个公司里有这么泼的人。 冯经理将文件一页一页重新夹好,然后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好了,还不起来,赖在地上给人来人往的看着,像什么样子。” 疼痛让唐嘉虹完全没有力气与她争辩,她也不想坐在地上这么难看,于是奋力想要将身体撑起来。 正在此时,林书彦的助理小李下来了,看见她坐在地上,不由大吃一惊,加快脚步赶到她面前,将她扶坐在沙发上:“太……唐小姐,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被她撞了一下,可能扭到脚了。”唐嘉虹看着原本纤细的脚腕,迅速肿起了一个大包。 之前还十分横蛮的冯经理,此时看见了小李,顿时气焰消了一半,她讪讪道:“李特助,我进公司的时候,她撞到我了。” 真是恶人先告状,唐嘉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监控的位置,也没多说,只是指着其中一个摄像头:“刚才我们站的位置,这个摄像头可以拍到,不如就去调刚才的监控看看,到底是谁撞了谁。” 冯经理剩下的那一半气势,在听见要调监控之后,也早已被抛到爪哇国,荡然无存。她的声音已经越发强辞夺理:“如果你不撞到我,我怎么会撞到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呵呵,初中物理学的不错啊。 现在脚腕扭伤的地方越来越痛了,唐嘉虹已经完全不想搭理她。 此时,只听见前台小姐叫了一声:“林总。” 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电梯那里过来,大步走向这里,是林书彦。 他也看见了唐嘉虹的伤势,眉头陡然皱了起来,助理小李向他汇报了来龙去脉,听完之后,他冷冷的看着冯经理:“你明天不用来了,瑞诚不需要你这样的员工。” 说完,再也没看冯经理一眼,直接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肢,直接将人抱在怀里。 这么大的动作,整个一楼都轰动了,所有的人,不管是物业公司的保洁,还是瑞诚公司的员工,或是路过的供应商、客户,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这里,林书彦这张脸在这里,那绝对是人尽皆知,但是他怀里的那个女人是谁? “快放我下来,这么多人!”唐嘉虹本能的挣扎。 “放你下来让你一瘸一拐的走出去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讨薪的被打了。”林书彦低声说,“别动,再动我就抱不住你了,你想再摔一次?” 一楼的地面是冷硬的大理石,再摔一次,全身的骨头都不同意,唐嘉虹只得老老实实的任由他抱在怀里。 林书彦就这么以公主抱的姿势将唐嘉虹一路抱进了电梯,唐嘉虹看着他那张英俊的侧脸,从这个角度去看,他那棱角分明的脸颊,下颔线条刚硬中又带着几分柔和,再配上那双深遂的眼睛,实在是太好看了。 高速电梯就这么直接到了顶层,总裁办公室,这层楼的人不多,虽然林书彦就这么抱了个女人从电梯里出来,但是这里的人个个都职业素养极高,就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什么东西都没看见一样,该向林书彦打招呼的打招呼,该低头干活的低头干活,没有一个人因为林书彦抱着一个女人而大呼小叫,或是死盯着不放。 “叫程医生过来。”林书彦对着内线电话吩咐道。 唐嘉虹笑笑:“我还以为你会像霸道总裁一样,抱着我去医院,然后对医生说,如果你治不好她,就杀了你全家。起码也得是堵个门,不让人家营业什么的。” “你都看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医闹传奇吗?”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他看了一下她的脚踝,青紫十分明显,已经肿得皮肤发亮了:“放心,程医生是第三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退休以后,我就把他请来了。” “请医生干什么?你还想开医院啊?要不要在某些地图上插个标,上面注明:我不是莆田的?”唐嘉虹故意打趣。 林书彦解释道:“公司配有员工保健室,一般在公司里磕着碰着的小伤也是有的,程医生可以做检查和包扎。” 正说着,程医生就进来了,他拎着药箱,仔细检查过唐嘉虹的伤势以后,便给她一层一层的涂着药,最后用绷带固定了脚踝,嘱咐她这几天尽量少走路,就算走路,也不要用伤脚做为重心。 程医生走后,唐嘉虹笑着问道:“那个冯经理是什么人?你们这个公司里居然会有人品如此之差的人物,你失职了哟。” “她是财务部下面一个分管出纳工作的经理。也是一位公司元老介绍进来的,平时也听说性格比较嚣张,但是今天的事有点奇怪,我让人问问。”说着林书彦就拿起了电话,真的把这件事给布置下去了。 很快,调查结果就汇报过来,那位冯经理,误以为唐嘉虹是另一个元老介绍进公司要做财务经理的工作,也就是分走她一半的职权,她一直对手下的小组分成两部分十分不满,因此拿她心目中的“政敌”唐嘉虹撒气。 “哈,原来是这样,我好冤啊。”唐嘉虹笑出声,结果牵动了脚上的伤处,又忍不住“哎哟”了一声。 林书彦看着她:“我叫人送你回去。” “别啊,我是来面试的,你好歹给我面一面啊,不然白跑一趟,平白浪费了汽油,多不环保啊。”唐嘉虹这个时候还没忘记自己来这儿的最初目的。 林书彦对她颇为无语:“你真想来这?” “多好的地方啊,员工还有保健室,条件一定不错,为什么不想来?” “做瑞诚集团的董事会秘书,可没这么容易,在你之前,已经离职了好几任了,公司里的股权结构复杂,上市之后的各种事务庞大而繁杂,不仅仅是要按法规法律做事,家里还有不少人手里都或多或少拥有一部分股权,在投票的时候,十分麻烦。” 第14章 唐嘉虹懒懒的倚在沙发里:“林总,有你这么面试的吗?可怜的hr好不容易搜来一些简历,都被你给吓跑了,她们还怎么完成任务啊?” 林书彦坐在唐嘉虹对面,拿起秘书早已送来的唐嘉虹的简历,却没有看,只是看着唐嘉虹的眼睛笑笑:“最后这一个项目,应该列在我的简历里。” 他指的是被差点被柳瑶破坏的认筹会,唐嘉虹“哼”了一声:“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闹出这么大的娄子。” “你做的这家小公司,理念虽然还可以,但是整个创业团队都不怎么样,这个项目要是报到董事会,根本就不会得到批准。”林书彦对她刚才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言辞十分不满,不过还是保持着翩翩君子的风度。 唐嘉虹不满的看着他:“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专业能力吗?那个创业团队虽然主创的几个人都看起来不太靠谱,但是据我所知,他们已经请到了业内的技术大牛,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理念变现为产品,迅速投入市场。这个时代,不要怕自己是猪,只要站在风口,猪都会飞。” 想到他刚才说的话,唐嘉虹又问道:“你刚才的意思是,认筹的这笔钱,不是通过董事会批准的?那是怎么回事?” “从家里拿的。”林书彦将简历搁在茶几上。 虽然这公司的规模不大,但是按林书彦最后的认筹百分比,那也是五千万的资金啊! 为什么林书彦说起这事,就好像从自家拿了五千块一样的轻松,唐嘉虹轻轻的叹了口气:“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她看着林书彦,问道:“要是这公司真的不行了怎么办?” “赌债肉偿。”林书彦随口开了个玩笑。 唐嘉虹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她理解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时候,顿时脸红到了耳朵根,她强自镇定的说:“还……还没不行呢,我就已经……不行,我吃亏了!” “那你就再睡我一次,咱俩就扯平了。”林书彦的声音带着三分笑意。 “说不过你!”唐嘉虹又羞又恼,转头看着茶几上的咖啡杯,那模样可爱极了。 “要是公司不行了,那就从给你的离婚补偿金里扣。”林书彦淡淡的说了一句。 对哦,这婚,迟早是要离的嘛,唐嘉虹心里莫名的有些发酸,故意用调笑的口吻问道:“邓文迪跟默多克离婚,可是刮了亿万家财走的,你能分我几个亿?先说一下,我好准备购物清单。” 林书彦看了她一眼,笑笑:“几个亿?你还是先定一个小目标吧。” “哦,小目标啊,那就是一个亿了?” 此时,林书彦伸手拉起唐嘉虹的小腿,又拿起程医生刚才留下的一瓶药油,倒在自己的手上,双手掌心相贴,搓了搓,便贴在唐嘉虹方才扭伤的地方,用力按下去,唐嘉虹痛的惊呼一声,林书彦完全没有松手的意思,说了句:“再叫大声点,不到明天,你的名字将会做为不同版本故事中的女主角,扬名整个集团。” 唐嘉虹的痛呼声被吓回声带,还没等她适应一下,林书彦的手更加用力的揉着她受伤的脚踝,她又差点大叫出声,咬紧牙关,硬挺着一声没吭。 “忍着点,程医生刚才说了,不用力的话散不了瘀血。” 林书彦没有看她的脸,认真的替她揉着脚踝的伤处,唐嘉虹痛得直吸凉气:“咝,大少爷,我看这活不太适合你,这手法,好好的腿都能给你按折了,我自己来吧。” “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参加了篮球队,扭伤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了,以我的手艺,要是我开个正骨医馆,也能做成世界五百强。”林书彦对自己这段历史颇为自豪。 唐嘉虹根本不信:“你?扭伤还自己动手呐?别吹牛了,还不是一声令下,几百个家庭医生保姆保镖就拥上来把你给伺候的好好的。” “那个时候,家里人根本就不管我,自生自灭,学校里都没人知道我的背景,全靠打工和奖学金过日子。” 听起来那段时光实在是不怎么舒心,但是,林书彦的嘴角却莫名的带着一丝可疑的笑意,他的眼神变得悠远,好像穿过了时光,回到了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 唐嘉虹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是不是那会儿有一个美貌的姑娘和你在一起,然后你家里不同意,于是你私奔出去,家里人停了你的经济来源?” 原本揉着她脚踝的手忽然停下了,唐嘉虹觉得林书彦看着自己的眼神如刀,被那样的眼神望着,牙尖嘴利的唐嘉虹顿时气势全无,什么都不敢说了。 只是一眼,林书彦又低下头,继续给她揉着脚踝,唐嘉虹就这么轻轻的看着他那双修长有力的手,握着她的脚踝,低着头揉着青紫伤处的样子是那样的专注。 男人认真的样子真是他最帅的时刻。 唐嘉虹看着他那张如古希腊雕刻一般深刻的五官,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自己的,那该多好啊。 可是她心里也明白,这个男人的社会阶层与自己实在不是一个级别的,如果不是因为实在被逼急了没办法,他也不会与自己结婚,就好像那部有名的日本动画片《灌篮高手》中,田冈教练问流川枫为什么选择湘北高中,是不是因为安西教练?流川枫却摇摇头回答:“不,因为离家近。” 是了,当时的自己是离他最近,也最无害的女人,若他不再需要自己,而自己胆敢纠缠的话,只怕他有一百种方法让自己消失的无影无踪。 会与自己结婚,原因有很多,却唯独没有一条是因为自己这个人。 想到这里,唐嘉虹不由又想起了自己失败的第一次婚姻,何致远,他与自己结婚的根本原因,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姐姐。 想到这里,唐嘉虹只觉口中一片苦涩,从小到大,自己都在为了改变命运而拼命努力,奶奶的钱不多,为了能进一步上学,她从大一就开始打工,一面打工,一面拼命参加各种活动比赛,熬夜赶工是家常便饭,别人拿名次是为了荣誉,而她是为了奖金,常年的睡眠不足让她的身体变得比别人都要弱。 可是她不在乎,只想要让每一个亲人都过得幸福,唯独忘记了自己。 “呵……”唐嘉虹心中憋闷难当,都说人先自助而天助之,人先自爱而人爱之,连自己都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还有谁会呢? 一滴眼泪缓缓划过唐嘉虹的脸颊,落在胸前,洇出一点小小的暗色水渍。 在她发出声音时,林书彦抬头看了她一眼,却惊慌的发现她竟然哭了,他忙松开手,抽出纸巾,轻轻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痕:“很痛?” 他这么一个小小的安慰动作,就好像打开了濒临崩溃的压力阀,越来越多的眼泪不断的涌出来,很快,已是满面泪痕,唐嘉虹想忍,却怎么都忍不住,心痛如刀割,她喃喃道:“真的很痛……”泪水模糊了她的视野,眼前已是一片朦胧。 林书彦坐在她身侧,看着这个素日被一层坚强的外壳包裹,被不公平对待也从容自如的女子,此时全身微微颤抖,如同一个无助的小女孩般悲泣。 他忍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揽住她的肩膀,抚在她的背上,让她的脸埋进他的胸口,只希望这样能让她感到身边有人可以依靠。 眼泪很快将林书彦的衬衣浸湿,直透肌理,明明应该是冰凉的泪水,落在他的胸口却如同一朵滚烫的火苗,直钻入他的心窝。 埋头在林书彦怀里的唐嘉虹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颤动,随着抽泣,身体也一抽一抽的,越哭越止不住,直到有人来敲门,她才想起来,自己现在不是在家里或是某个无人的地方,可以放任自己的情绪,林书彦工作也很忙,前来找他请示工作的人很多,一向自诩职场精英的自己怎么会在总裁办公室里哭的根本停不住。 回过神之后,唐嘉虹马上坐直身子,把伤脚放下来,这样从门口看,也只能看见她的一个背影,不知道她的脸上已是根本不能看了。 林书彦坐回办公桌后面,整了整衣服,才说了一声:“请进。” 进来的是助理小李,他是进来让林书彦在一份材料上签字的。 就在林书彦看材料内容的时候,小李的余光看见坐在一旁的唐嘉虹的侧脸,眼睛又红又肿,脸上更是泪痕满布,时不时还微微抽泣一下。 刚才在这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林总看起来一向温文儒雅,他对夫人做了什么,让她哭成这样? 不能想不能想,这是林总的家事,想到刚才程医生被召唤进来,也许是夫人向林总哭诉刚才被冯经理欺负的故事吧,嗯,很有可能。 小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此时林书彦正好签完字,将材料递还给他,他忙双手接过,却发现林书彦胸前暗色的衬衫上,一片水渍淋漓,机智的小李马上联想到了唐嘉虹脸上的泪痕。 这可真是破天荒的头一次,虽然林总平时看起来很好人,很温和,但是在他身上,从来都找不到一点女子留下的痕迹,有些女职员甚至偷偷八卦林总会不会是个gay,听说还有人在某些文学网站上写以林总为原型的耽美小说。 小李接过文件后提醒:“林总,刚才萧总来电话说,他临时有事,下午一点半的会议是否可以提前到一点。” “行。”林书彦看了一眼时间,十二点三十分,一口答应,“我还没吃饭,你去随便给我买点吃的。”说完才想起来唐嘉虹还在这里,他转头问道:“你想吃什么?” 还在微微抽泣的唐嘉虹声音有些沙哑,一句话都说不完整,她只觉得十分尴尬,只吐出两个字:“随便。”便要努力压住不受控制的抽泣。 林书彦点点头,对小李说:“你看着办吧。” 很快,小李就带着精致的餐盒回来了,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套干净的衬衣。 留给林书彦的时间不多了,他随便往嘴里塞了几口,就已经到了十二点五十分,林书彦便站起身。 唐嘉虹看着餐盒里的食物,几乎一口也没动,头顶传来林书彦的声音:“不喜欢吃?一会儿回家去吧,想吃什么让石婶给你做。” “不想吃,没胃口。”方才那阵低落的情绪,还在唐嘉虹的心里沉沉的压着,她是真的一口也吃不下,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要满溢出来,要是再吃点什么东西进去,只怕会吐。 “一定要吃!”林书彦的口气像是教育不听话女儿的家长,这让唐嘉虹感觉很不舒服,她抬起头想反驳他,却半张着嘴唇,愣在那里,此时的林书彦刚刚脱去了沾满泪痕的衬衣,只穿了一条西裤,赤裸的上半身呈倒三角状,展现出匀称而美好的线条,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隐隐的六块腹肌线条显得愈发的性感。 被唐嘉虹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林书彦赶紧穿上衬衫:“好了,快吃,不按时吃饭对胃不好。” “我……我减肥……”唐嘉虹憋出一个借口,“你的身材也太好了,不当总裁当明星都可以。真让人妒忌。” “你的身材也挺好,昨天撕床单的力气不是一般女孩子有的。” 没想到,他竟然连这个都看见了,唐嘉虹揉揉自己的脸,说不出话来,此时林书彦已扣紧衬衫上的最后一个钮扣,熟练的将领带打了一个温莎结。 房间里没有镜子,他随手扯了一下,背后还有一块鼓鼓囊囊的部位没有注意到。 唐嘉虹站起来,慢慢走到他的身后,抬手,按在他的腰上。 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林书彦的背部肌肉陡然紧绷起来,就好像准备捕食的猎豹一样,唐嘉虹的手一下子被他的大手捉住:“干什么?” 第15章 “你的衣服没穿好,帮你拉一下,紧张什么,你一个大男人,还怕我把你给怎么了啊?”唐嘉虹说到这里,用力的拉了一下那处突在外面的衬衣。 林书彦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反应过度了,低声:“对不起,谢谢。” “不用客气,快去开会吧,让人等就太失礼了。”唐嘉虹催促道,“我也该走了,省得你办公室里丢了什么东西,我就是第一号嫌疑犯。” 她执意坐在会客室里等着赵叔派车来接,外面有不少走来走去的人往门里投来好奇的目光。 唐嘉虹不知道,她已经成了这个公司里的传奇了,只是来面试,就与向来嚣张跋扈的财务经理相撞,结果是财务经理被干掉了,然后一向不近女色的总裁竟然不顾避讳,当众把她给公主抱了起来,听总裁办公室的人说,是从电梯一路抱进了总裁办公室。 从早上十点一直呆到了下午一点,中间特助小李还给她买了份饭。 这简直是天下奇闻,还有知道上一次林书彦参加认筹会的同事说上次那家需要认筹的公司,似乎就是这个叫唐嘉虹的保荐上市的,本来说好要认百分之五十的那家公司突然放鸽子了,林总这才出场做了大救星。 人多力量大,更深的内幕也被扒了出来,已经有人知道,放鸽子的那家公司,是柳瑶父亲名下的,而柳瑶,是公司里人尽皆知的大小姐,追在林书彦身后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哇,豪门恩怨,两女争夫的大戏啊。 公司里的人们都在猜测唐嘉虹的身份,与林书彦预料的相同,什么身份都有:名门闺秀、青梅竹马、三线明星、直播网红、身体换业绩的无耻女,甚至还有一个版本更离奇:林书彦就是个同性恋,但是家族不容许他喜欢男人,他又不能娶柳瑶,于是他出钱请了唐嘉虹做为挡箭牌,其实两人是单纯的交易,暗地里,林书彦还有一个见不得光的背后的男人。 有兼职写网络小说的同事把这个故事换了当事人的名字发表,以“真人真事改编”为噱头,带起了极高的阅读量,被有心之人利用,掀起轩然大波,已是后面的事了。 还没进家门,赵叔对她说:“太太,柳小姐来了,在小厅。” 远远的,唐嘉虹看见小厅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虽然仅是一个背影,但是唐嘉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就是那个在医院里见过的柳瑶。 “老夫人呢?”唐嘉虹低声问道。 “出去参加高夫人的茶会去了,太太,要不要我告诉小林先生?”赵叔十分担心,柳瑶这个嚣张的大小姐,嘴里还不知道什么说出什么话来。 唐嘉虹却一点都不担心,她好歹也是在职场历练多年,要是打嘴炮都赢不了,那还怎么升职加薪走上人生的巅峰? “没事,不用担心。”唐嘉虹示意赵叔不必紧张,“我不信她敢在林家干出什么事来。” 唐嘉虹大方的走向柳瑶,笑着打了个招呼:“书彦公司还有事,他现在不在家,要不,你晚点再来?” 柳瑶闻声,站起来,转身看着她,冷笑一声:“怎么,着急赶我走?你心虚什么?” “心虚?”唐嘉虹没明白她所指的是什么,但是很快便从她怨毒的眼神里,感受到了浓烈的敌意,十分明显。 柳瑶上下打量着唐嘉虹:“你这乡下人的气质真是糟蹋了这身好衣服,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柳小姐,咱们能说重点吗?如果只是夹枪带棒的人身攻击,要一百句我也能与你对上,不过,你的时间不值钱,我的时间可是贵的很,要是你还想继续说,就站在这里慢慢说吧,我不奉陪了。”唐嘉虹作势就要走。 柳瑶喝道:“站住!哼,我已经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了,你这个被人用过的二手货,也敢来纠缠书彦?” 唐嘉虹心中猛地一跳,原来这个柳瑶已经查过自己的身份背景了,不过唐嘉虹岂是个好欺负的,林书彦根本就对柳瑶没意思,这一点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笑笑,声音十分温柔:“哦,柳小姐说的这么自信,那一定是一手货了,只是可惜啊,是个从流水线上下来就被扔进仓库的滞销货,上赶着买家打折倒贴,也没有人肯要呢。” 这句话刺到了柳瑶的痛处,她指着唐嘉虹:“姓唐的,我不知道你是给书彦下了什么药,才让他愿意跟你结婚,但是你还是要清楚的明白一点,我家与林家世代交好,我与书彦也是从小就在一起了,他对你只是一时的好奇,很快就会厌烦,以你这样的身份和家世,只会拖累他,而不能给他一点帮助。我们这种阶层的人,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都高攀不上的!” “哦,要不要我拿结婚证给你看看?”唐嘉虹完全没有兴趣用长篇大论去反击,现在结婚证在手,不管柳瑶如何的狂吠,也都落了下风。 看着眼前已经快要抓狂的女人,唐嘉虹冷笑一声:“柳小姐既然对自己的家世这么有信心,那为什么要专程跑一趟来对我说这些呢?哦,想来柳小姐是着急了,担心鼻子里的假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滑下去呢,还是担心打的抗皱肉毒杆菌把脸变僵呀?” 柳瑶的脸也只是做了一点微整形,被唐嘉虹的毒舌一说,就好像整张脸都不是原装的似的,把她气的够呛,叫嚣道:“你以为你是他唯一的女人吗,我奉劝你一句,别太得意,到时候被林家一脚踹出来的时候,有你哭的时候。” 唐嘉虹连应声的兴趣都没有了,她扬了扬眉毛,露出不屑的笑容。 柳瑶向她走近,满脸的傲慢、通身的名牌,整个人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势:“你别以为你已经嫁给书彦了,就稳坐林太太的位置了,林家与我们柳家还有很多的商务往来,每年流水都有数十亿,书彦不会让我不开心的,到时候只要我说一句话,书彦就会离你远远的,他可不是一个人,他的背后是整个林家,他承担不起!” “哇,数十亿,虽然不知道你把成本和股票市值一起算进去吓唬我的原因,嗯,是因为单纯想凑一个大数字拉风,还是因为你太无知,导致你也以为我和你一样蠢。但是,这个数字听起来真的好大哦~~~”唐嘉虹故意用夸张的口气,从专业的角度一针见血的刺穿了柳瑶想要拉着虎皮充大旗的本质。 柳瑶气的说不出话,只是恶狠狠地瞪着唐嘉虹,这张言辞犀利不留情面的嘴,现在带着讥诮的笑容,看起来实在讨厌万分,特别是她现在竟然还是林书彦的合法妻子。 她大步上前,抬手对着唐嘉虹的脸就抽过去,本以为能在她那白白嫩嫩的小脸上听见一声清脆的响声,再留下五个红指印,谅这屋里的仆人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 没想到,那只手却只到了高高抬起这一步,柳瑶惊愕的发现,唐嘉虹漫不经心的用一只手就钳住了她的手腕,然后,她那只举起的右手,便怎么也挣脱不开。唐嘉虹的食指与拇指勾成的环越收越紧,好像要把那只手腕生生捏断一般。 “啊……”最后柳瑶忍不住痛呼出声。 “你们在做什么?”林老夫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唐嘉虹忙松开她的手。 柳瑶忽然哭成个梨花带雨的泪美人,捂着被捏红的手腕,走到林老夫人面前哭诉着唐嘉虹的暴行。 林老夫人没有说话,只是慈爱的安抚了她几句,然后一脸认真的问道:“那,她好好的,是怎么抓住你的手腕的呢?” 柳瑶语塞,她总不能说是想要扇唐嘉虹的耳光,技不如人,所以才会被抓住的吧。 “就是……这么……一抓……我也不知道……”柳瑶结结巴巴的哼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一个有意义的词来。 林老夫人微笑道:“一会儿书彦要回来了,不如留下吃顿饭?” 柳瑶讪笑着推说有事,慌慌张张的走了。 看不出来啊,这个看起来和善慈祥的林老夫人,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抓住了重点,真是厉害。虽然这次丢脸的是柳瑶,但也是给唐嘉虹敲响了警钟,不可以在这位老妇人面前露出一点点的破绽。 想起自己嫁进来之后,认真了解过的林老夫人的历史,老夫人从小家族条件不算优越,又赶上了特殊的时代,人人无心向学,唯有她不愿意跟着别的同龄人一起瞎胡闹,偷偷在家苦读,第一年恢复高考,就考上了全国排名第一的大学,然后公派去耶鲁大学读博,认识了林书彦的父亲,两人在学术上的能力不相上下,终成眷属。 婚后,是她摆事实讲道理,说服林家的长辈,愿意让林书彦的父亲做为林家回国发展的先锋,带着八千万美元的资金试水,也是因此,林书彦现在才能掌握着瑞诚的控制权。 种种事迹足可勾勒出林老夫人年轻时的飒爽英姿,现在虽是满头白发,但是人老眼不花,思维缜密的程度,甚至有些年轻人都望尘莫及。 唐嘉虹心里有鬼,面对林老夫人的时候,心里特别紧张,林书彦偏偏还不回来和她一起面对,到晚饭时间,只等来林书彦的电话,叫她们自己吃,晚上有一个酒会应酬。 赵叔宣布开饭了,林老夫人笑眯眯的坐在唐嘉虹身边,时不时与她聊上两句。 唐嘉虹紧张的不行,脑补了许多东西,就连林老夫人问她喜欢吃哪道菜,都让她觉得这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 简直比读《红楼梦》能看出秦可卿其实是废太子的女儿,贾元春为了荣华富贵生生把她给逼死一样的脑洞奇大。 “嘉虹啊,你怎么了?菜都没有怎么动,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林老夫人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刚才柳瑶跟你说了什么?” “没,没什么,她只是说她和林家有很大的生意往来……什么的。”唐嘉虹支支吾吾想混过去,林老夫人听见了,安慰道:“你别担心,林家做生意都是双赢,没有谁单方面求着谁的,林家还没到看别人家脸色行事,连进门的媳妇儿都保不住的地步。” 唐嘉虹点点头,赶紧挟了一块鱼放进嘴里慢慢嚼着,林老夫人这才满意的笑了。 已是子夜时分,林书彦还没有回来,林老夫人先去睡了,唐嘉虹毫无睡意,半躺半坐在床上,脑中如电影似的过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这是她的习惯,每天晚上临睡前回顾一下,可以发现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到位,有什么地方可以做的更好,这样才会有提高,正在她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卧室门开了。 走进来的是摇摇晃晃的林书彦,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唐嘉虹微微皱了皱眉:“怎么喝成这样。” 林书彦只是看着她,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快去洗澡换衣服。”唐嘉虹推了推他,他忽然伸手抱住了唐嘉虹,深深的吻住了她,这完全是身体本能的行为,在碰触到她的唇之后,林书彦的动作越发的粗暴,欲望碾压了理智,吻的情难自禁,不断加深,唐嘉虹只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 她想要推开林书彦,双手刚刚碰到他的胸口就被有力的大手抓住,高高举过头顶,她的两只手在他一只手的压制之下,竟无一点反抗的余地,她奋力扭动着身体挣扎抗拒,就在身体剧烈交缠之际,唐嘉虹不小心碰触到了林书彦的两腿之间,感觉到那里已高高地昂起了头,吓得她不敢再动。 没有了抗拒,林书彦越发的肆无忌惮,那深深的吻慢慢从她的唇上游移到纤细而白皙的脖子上,用力的吸吮,磨蹭,越发的暧昧与诱惑。 就在她想要出声阻止的时候,他的唇又回到了她鲜艳欲滴的双唇之上,灵巧的舌轻易的冲破了牙齿的防守,不断撩拨着她无力还击的丁香。 第16章 他的每一个动作,很轻易的点起她身体上的火苗。 唐嘉虹整个人如同飞上云端,越来越高,高空中稀薄的空气令她呼吸困难,大脑也变得一片空白,原先僵硬的身子渐渐无力发软,从最初的抗拒变成接受,任由林书彦的唇还有他的手,将自己的身体牢牢控制,让他的气息完全笼罩在自己身上。 她沉沦在林书彦高超的技巧之中,直到她感觉到身上一松,不知道什么时候,宽松的居家服已经被他单手解开,里面的无限风光全部暴露在他的眼前,这让心醉神迷的唐嘉虹身体猛地一僵: “停下,不要。” 林书彦根本就没有回应的意思,他的唇又一次顺着她的唇向下移动,在脖颈上稍做停留,然后,又慢慢向下滑,至高高隆起的一侧,他低头含住。 身体如过电一般传来的酥麻,让唐嘉虹拒绝的声音变得诱惑非常,如同欲拒还迎。 另一侧被他的手慢慢的揉捏着,感受到他掌心的粗糙和温度,唐嘉虹身体内部早已缴械投降,迫切的希望迎接林书彦的光临。 他的呼吸又热又烫,唇落之处都像在她的身上留下属于他的烙印。 他的手在他想要的地方停留,放肆,不断挑起火焰。 那双手早已因为身体的热度不断升高而变得滚烫,紧贴在她的肌肤之上,唐嘉虹压制不住喉间的声音,轻叫出声,这一声让林书彦更加的用力。 最后一点布料,也离开了她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小腿已被抬起,身体最柔软的部分被男子坚硬的那一处抵着。 唐嘉虹彻底沦陷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林书彦却好像如梦初醒似的,懊恼的抓了抓头发,冲进浴室,接着,唐嘉虹就听见流水的哗哗声。 竟然做到一半,刹车了?! 这是他有着引以为傲的自制力,还是自己当真丑的让他没兴趣?只能靠酒劲胡来,酒醒了马上就软了? 洗完澡之后,林书彦什么也没说,直接钻进了属于他自己的被窝,关灯,睡觉,一夜无话。 只是第二天负责收拾主卧室的佣人发现了床上的一些痕迹,向林老夫人汇报时,她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笑开了花。 在林家大宅里住了好几天,这是唐嘉虹第一次看见清晨的阳光是如何慢慢的爬上山头,半边的天空是如何的由晦转明,山间小鸟清脆的鸣叫声与山间的清新空气围绕在她的身边。 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只是现在她感受不到。 她的心很乱,脑中都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为什么明明根本就不喜欢他,可是为什么他的吻,他的碰触却点起了她体内最热烈的火焰,如果不是昨晚他主动停下,再继续发展下去,她会恨他的强迫吗? 唐嘉虹的理智告诉她,一定会恨的,谁喜欢一个醉熏熏的人强迫自己做那种事啊。 可是她的感情却从心底深处慢慢的浮出来,她知道,昨天晚上,她已经情动,他停下的时候,她的身体还在叫嚣着,渴望着,全凭着理智中的一丝傲气,才没有露出渴求他继续的丑态。 过去何致远也不是没有吻过她,当时的她只有满心的欢喜与小小的羞怯,从来没有这种异样的身体感觉。 唐嘉虹闭上双眼,洁白的贝齿狠狠地咬住了嫣红的下唇,想要将何致远和林书彦这两个男人都从自己的脑海中赶出去,却只是徒劳无功。 忍不住想起那天在学校的操场上,何致远是怎样的牵起她的手,拥住了她,轻轻的吻在她的唇上,那是她的初吻,何致远也十分的温柔,没有深吻,只是如蜻蜓点水一般,在她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之后虽然也有接吻过,但是,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继续,甚至在何致远满二十岁的那一天,她想要把自己的第一次当做最好的生日礼物献给他,也因为实验室突然临时有事,而没有成功,她一个人在旅馆的大床房里睡到了天亮。 再然后,何致远变得非常忙碌,学校的各种活动都有他的身影,所有的比赛,不管是动脑的还是用体力的,他都要参加,实验室里值班的永远是他,教授的项目他样样不落。 唐嘉虹还很心痛他这么辛苦,何致远却说这都是为了将来找到一个好工作打基础,在学校里参加足够多的比赛,才能让简历从一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只有为教授做足够多的工作,才能在毕业时得到教授的推荐信,甚至可以额外得到大企业内推的机会。 他无限温柔的说:“这都是为了我们将来,如果你不想工作,我也可以养你,给你一个足够舒适的生活。” 当初的唐嘉虹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姐姐的替身,她也并不知道在人与人相处时的一个真理:当一个人真心爱着你的时候,无论面前是刀山火海还是枪林弹雨,他都会排除万难来到你身边,而当感情消散,哪怕是今天的气温比昨天低了一度,都会是他不想出门来见你的理由。 原本就是替身婚姻,却不料正主突然出现,而替身却正好长期不在家,那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 唐嘉虹的头脑从来都是理性优先,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被感情烦扰的乱了心神,在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她就决定从此将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从自己的生活中远远的抛出去,从此再也不对任何男人动心。 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认真赚钱,将来衣食无忧,还有什么好在乎的,何致远将她的原本热烈的感情,冻成了冰。 而现在,却又有一个男人正让她冰封的心慢慢融化。 毫无道理的! 她明明只喜欢温柔体贴的男人,对这种性格阴晴不定,对外人能给出温和的态度,对关系近的人反而态度强硬的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的! 一定是夜色太美太温柔,才会让自己一时间意乱情迷。 “错误,一定要改正过来!”唐嘉虹靠在一棵大树上,自言自语。 清晨的山风一阵阵拂过山冈,满山的树叶发出沙沙声,虽已是晚春,但山中的温度比外面还是要低一些的,唐嘉虹早上出来的有些慌张,没有穿外套,被这样的风一吹,不由打了个寒战,裸露的皮肤上起了一粒一粒的鸡皮疙瘩。 她双手环抱着自己,用力搓了搓,忽然,肩膀上一重,一件灰色的抓绒运动外套在她的肩头,唐嘉虹吃了一惊,连忙转头,发现林书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自己的身后了。 “早上冷,多穿点。”林书彦对她的态度又变成了标准商务礼仪般的温和,他的双眸平静如井中月,唐嘉虹在他的眼中看不出一丝情绪的波动,就好像昨晚那个醉酒而疯狂的男人,已经被黑夜掩埋在了逝去的昨日时光。 唐嘉虹看着他,心里有千言万语,却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她想问他到底对自己是个什么意思,可是她却不愿意开口,她不敢听答案是什么,也因此,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心如止水。 无论答案是什么,都会让她的心中生起波澜,爱,不爱,都不能简单的释怀。 两人静静的并肩站了一会儿,林书彦忽然说:“你上回说,奶奶的生日,是这周五吗?” “对。”唐嘉虹很感激他还记得这件事。 林书彦的眉头有些微微皱起,在职场打滚多年的唐嘉虹,哪还能看不出他正在想怎么对自己解释不参加奶奶的生日宴。 她没有说话,等着林书彦开口,她很想知道,像林书彦这种等级的人物,找的借口会比何致远高出多少来。 “这周四我要去一趟深圳,周五下午在那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活动,赶不回来。”林书彦认真的说。 唐嘉虹笑笑:“工作重要,没关系的,我懂,我会跟奶奶解释,反正到时候家里不少亲戚都会去,她也未必会想起这件事来。” “非常抱歉,本来已经答应你的。”林书彦诚恳而真挚的向她道歉。 唐嘉虹又客气了几句,现在站在林中的两个人就好像坐在办公室之中,一方为了工作排期需要延后向另一方道歉,而另一方大度的表示了谅解。 幸好没有把那句话问出来,唐嘉虹心中暗自庆幸道,看着现在林书彦的样子,就知道答案是什么了,若是方才当真问出口,那真的是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连契约夫妻都做不成了。 周四一早,外面下起了大雨,林书彦很早就离开了,唐嘉虹从大床上醒来,看着空空的大卧室发呆,洗漱之后,她去餐厅吃早饭,半路遇上了赵叔,她随口问了一句:“书彦坐的是哪家航空公司的飞机?这天气,我想看看他晚点了没有。” 赵叔恭恭敬敬回答道:“小林总坐的是私人飞机。” 私人飞机!!! 唐嘉虹不是不知道林书彦有钱,但是这也太有钱了吧,以她对私人飞机的认知,维护飞机加飞行员和地勤人员的工资,每年都要出去六十多万,即使是对唐嘉虹这样已经在行业内算混的不错的人来说,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 同时她也很好奇,私人飞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像直升机那样,只能坐几个人,或是霸气的像空中客车家的a380一样,机舱里可以改造的如同奢华酒店一般。 赵叔看出了她的心思,对她说:“如果太太想要试试的话,可以提前对我说,因为私人飞机的航路管制比较严,所以需要提前向空域管理申报。”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唐嘉虹嘴上客气着,心里像猫抓似的好奇的要命。 周五中午,她接到林书彦的电话,说下午的会议有很多重量级的人物参加,会议之后还安排了酒会,确实赶不回来了。 虽然他不能回来,但是接到电话的唐嘉虹还是挺开心的,毕竟他并没有一去便再没声音,在新的进度产生时会记得跟自己打个招呼,林书彦就算如他所说,不会是个好丈夫好朋友,至少,可以是个好同事,如果能与他合作项目的话,一定会很愉快的。 忽然唐嘉虹又想给自己一巴掌,这是被鬼蒙了眼了吧,上回那个科技公司上市的资料让她出差了三个月不能回家是谁的锅啊! 不就是林书彦事儿太多的锅吗! 想到这里,唐嘉虹决定修改一下刚才的想法,如果与林书彦是同一级别,且不分甲乙方关系的话,那一定会合作的很愉快的。 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嘛,如果是林书彦公司的人,那就是他的下级,如果是林书彦合作公司的人,那就是他的乙方,哪来的什么平等关系。所谓的平等,也只不过是在心里自我安慰一下罢了。 周五的天气还是那么糟糕,唐嘉虹在离出发去奶奶家前忽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忘记了,说好给奶奶准备的蛋糕由她负责准备的,而她竟然忘记了。 要命要命,她以前从来都不会忘记这些重要的事情的,最近这是怎么了,脑子被僵尸吃掉了吗? 她问了几家蛋糕店,都说这么紧急,路又远,实在来不及按时送到。 林老夫人看见唐嘉虹很着急的样子,便问发生了什么事。 唐嘉虹如实告之,林老夫人笑了起来:“这点小事,让厨房做一个不就行了吗?” 说罢,她叫来了负责厨房的中年妇人:“石婶,少奶奶需要做一个蛋糕。”又转头对唐嘉虹说:“你要什么样的,告诉石婶就行了。” 唐嘉虹比划了一下:“要三层的那种,是给老人家过寿用的那种。” “少奶奶有什么想要的图案吗?” 唐嘉虹想了想,摇摇头:“我也不是很懂,你看能做成什么样的,就做成什么样的吧。” 说完,石婶应了一声,便回厨房去了。 唐嘉虹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蛋糕需求,在心中叹道:“我终于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第17章 过去在公司的时候,她最讨厌语焉不详的需求,不是“随便”就是“你看着办”,结果做完以后,就变成了“虽然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但是你做完了之后,我就知道我不想要什么了。” 希望石婶不要打死自己。 过了一段时间,石婶过来:“蛋糕已经做好了,请少奶奶确认一下,可以的话,就装盒了。” 当唐嘉虹看见蛋糕的时候,脸上的惊讶溢于言表,做的太漂亮了,别的不说,单是蛋糕上的福禄寿三星,还有几只可爱的小鹿,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怎么能做的这么好看?” 见少奶奶对自己的工作给予肯定,石婶也十分高兴:“做的还可以吗?” “可以可以,太可以了。”唐嘉虹一点也不吝于夸奖。 没想到家里竟然可以做出这样专业级的翻糖蛋糕,不仅如此,连包装都是专业级的,减震效果一流,只要不是把蛋糕直接给砸在地上,那些图案花纹,立体形象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赵叔早已准备好了宽大的商务车,送唐嘉虹过去。 到奶奶家需要两个多小时的路,她在车上想了无数种可能,去应对奶奶、各种亲戚、以及有可能会出现的妈妈和姐姐,最近的关系是血缘亲情,也正是因为最近,而可以随便挖人隐私,打着“为你好的”旗号说人是非。 这段路上的两小时之中,大概是唐嘉虹这几年以来准备预选方案最多,同时也是最无效的。 每一种说辞都有漏洞,每一个理由都可以被轻而易举的击破。 她不断的想新方案,又自己推翻。 当车子驶入奶奶家所在的小区时,她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她孤身一人,根本没有完美的方案。 如果想要有说服力,就必须有一个男人来配合自己。 可是,她没有。 出差?那是什么?对于亲戚们来说,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男人没有出现在面前,那就是不存在的。 “太太,到了。”司机的声音提醒了她。 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她深吸一口气,迈步下车。 走上老式的居民楼,还没到奶奶家那一层,就已经听见门里热闹非凡,看来亲戚们该来的都已经来了。 唐嘉虹站在门口,手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就是缺乏抬手敲门的勇气。 她很怕奶奶像某个该死的逼婚广告那样,二话不说直接就问:“你的丈夫呢?” 犹豫再三,忽然听见楼梯响,她低头一看,发现三叔一家子正从楼下走上来,他们显然也看见她了:“嘉虹,你也来啦?怎么不进去?” 三婶说着,便敲响了房门,门很快就开了,巨大热闹的音浪从房里涌出,说话声,笑闹声,搅成一团,浓浓的生活气息,与大而安静的林家宅子完全不一样。 三叔一家过去跟奶奶问好,小表弟正在能闹腾的年纪,见了奶奶,特别亲热,大声叫“奶奶”,喜得奶奶摸着他的头:“长高啦,学习好不好呀,老师有没有来告状呀?” 小表弟非常自豪:“我成绩可好了,每门都是全年级第一!” 三婶补了一句:“但是老师经常来告状,你怎么不跟奶奶说的。” “门门全年级第一为什么还要告状呀?” 小表弟嘿嘿的笑着:“这可不赖我。” “告状还不赖你?” 三叔拍了三婶一下,对奶奶说:“这还真不能怪小杰,是他们班上好多女生喜欢和他一起玩,老师怕影响学习,就让他注意一点。” 一旁的姑姑惊呼:“哇,小杰这才十岁,就有这么多女孩子喜欢啦,挺好的啊,现在好多二三十岁的都找不到对象,小杰将来一定后面有好多女孩子倒追。” 小表弟虽然年纪小,但是对于众人都拿自己打趣这件事也是慢慢的嫌烦了,他眼珠一转,祸水东引,看着唐嘉虹说:“二表姐,表姐夫怎么没来?大表姐和大伯妈呢?” 大家的注意力顿时就转到唐嘉虹这里,唐嘉虹好想揍这熊孩子一顿,哪来这么多话的。 但是她还得脸上堆着笑容:“你表姐夫忙呀,我也忙,一起在外面出差,没有去,也不知道你大表姐和大伯妈什么时候来。” “表姐夫,还有没有啦?”小表弟脱口而出。 唐嘉虹顿时脸色一变,她在来之前,跟关系不错,知道她婚变的亲戚都打好了招呼,不要在奶奶面前提起这件事,免得老人家担心,不承想,小表弟竟然把这事给说破了。 她感觉到奶奶的目光如箭一般对着自己脸上射过来,虽然多嘴多舌的小表弟脑袋上挨了三婶重重的一巴掌,但是,也已经来不及了。 “表姐夫好好的,怎么会没有呢?”唐嘉虹对着小表弟挤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就是,小孩子不要胡说八道。”三婶赶紧把小表弟领到一边,与其他的堂表兄弟姐妹们玩去了。 奶奶的神色却没有和缓:“虹虹,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小杰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结婚?奶奶从来没有逼过你结婚,但是你也不能骗奶奶啊。” 看着奶奶失望的神色,唐嘉虹脑中起码跳出了七八个谎话,但是,她一个都说不出来。 奶奶浑浊的双眼像是能看透人心,能看破她编织的所有借口,唐嘉虹是从小就跟着奶奶一起长大的,她什么样的神色代表着什么样的心情,奶奶都一清二楚,现在她的样子,明显就是干了坏事,在努力找理由的模样。 奶奶叹了一口气,那声叹息落在唐嘉虹的耳中,让她心里一阵发酸。 看着奶奶失望的模样,唐嘉虹咬了咬牙,想直接对奶奶说,自己从来都没有结过婚,结婚的人是姐姐唐嘉霓。 正在她咬着牙准备说出这套故事的时候,忽然,大门又被人敲响了,看着来人,唐嘉虹心里一跳,是妈妈和姐姐,还有……何致远。 他们也看见了唐嘉虹,妈妈坦然自若,何致远的眼神根本不敢与她接触,唐嘉霓还是那副我见犹怜的柔弱模样,三人上前与奶奶问好之后,奶奶看着唐嘉霓与站在她身边的何致远,有些犯糊涂:“咦,是不是我记错了,结婚的是小霓,不是虹虹?” 唐嘉霓不知道先到的唐嘉虹对奶奶说过些什么,她咬着嘴唇,一脸羞愧的模样,许久才说:“是我对不起虹虹。” 其实有早期老年痴呆症状的奶奶已经被自己的记忆弄糊涂了,不提这件事,她会继续错误的理解下去,会认为是自己记错了,四个多月前举办婚礼的人并不是唐嘉虹。 但是被唐嘉霓这么一说,奶奶顿时觉得有问题,想要继续追问。 不仅奶奶想知道,周围的亲戚们聊天的声音也低了下去,他们都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 正在此时,大门那里又传来了敲门声,二伯有些奇怪:“谁啊?” 门被打开了,一身笔挺西装的林书彦出现在门口。 林书彦? 他这会儿不是应该在深圳的某个豪华酒会上与人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小城市的这个老式居民楼里? 唐嘉虹错愕的看着他。 他走到奶奶面前:“奶奶,我是虹虹的丈夫林书彦,对不起,工作刚结束,我来晚了。” 这一声奶奶,让唐嘉虹的心顿时放下来了,她挽着林书彦的胳膊,十分亲密,低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林书彦微笑着抚着她的头发,无比温柔地说:“本来是要到很晚的,但是我稍微赶了赶进度,时间就空出来了一些。” 奶奶看着眼前的男人,虽然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是那出色的身材相貌,还有挺拔如玉树临风的气质,在屋里一众人之间站着,是最亮眼的那一个。 亲戚们都傻眼了,小表妹毫不掩饰她的颜控本质:“哇!二表姐夫太帅啦!” 小表弟不屑道:“你们女孩子就是肤浅,刚才你不是还说大表姐夫帅吗,这么快就变啦?” “你懂什么,没有最帅,只有更帅。”小表妹对着小表弟做了个鬼脸。 门口还站着小李,他手里捧着几只大盒子,送进屋之后,他便转身离开。 林书彦打开盒子,里面除了有高级进口巧克力,还有一些男孩子喜欢的手办,女孩子喜欢的迪斯尼公主系列。 “哇!”小孩子们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看见好东西,眼睛都直了。 林书彦微笑:“我不太会挑东西,喜欢的话,就拿去玩吧。” 小孩子们闻言大喜,各自挑了自己喜欢的,坐到一边美去了。 奶奶让林书彦坐在她身边,对他问长问短,林书彦面带微笑,回答了她所有的问题,奶奶记忆力在衰退,有些问题明明已经问过一遍了,过了没一会儿,她会再问一遍。林书彦一点不耐烦的样子都没有,永远就像第一次回答一样,再把他的答案重复一次。 明明何致远也是第一次上门,但是亲戚们的目光都被林书彦牢牢吸引了,这让何致远心里有些吃味,但是当着唐嘉霓的面,他强忍着没有发作出来。 “开席啦,大家都坐下吧。”大伯母招呼大家。 坐下之后,所有人举杯,向奶奶祝寿,看着满堂儿孙,热热闹闹,直乐得老人家笑的合不拢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平日里就特别会做人的三婶向大伯母敬酒:“我们家今天来迟了,什么忙都没帮上,辛苦大嫂忙到现在。今天的菜做的真是色香味俱全,大嫂的手艺真是了不起。” 大伯母笑着说:“没有没有,今天我可不是主角,主角是志远从悦柏酒店请来的两位大厨,你看这萝卜雕的凤凰,我哪会这本事啊,能把它切成丝就不错了。” “哇?悦柏!”席上的亲戚都发出惊呼,这可是本市最大的五星级酒店,在里面随便吃一顿,人均起码一千块,最简单的下午茶也得两百八十八一位,现在还一请请了两位大厨到家里来,这得花多少钱呐! 见众人的目光都向自己身上聚拢过来,何致远脸上故作淡然一笑:“这不是钱不钱的事情,一般大厨在自己家里都是不做饭的,嫌家里的火小锅轻,用的不顺手。也就是托朋友说了几句好话,没多少钱。” 平时在家都不做饭的大厨,也能被他请来,这是何等大的面子。但是何致远脸上的神色却是轻描淡写,如同这件事对他来说,不过就是叫个外卖那么简单。 “致远的朋友真多,佩服佩服,谢谢致远请来的大厨,给我们做出一桌好菜。”唐嘉虹见一向眼高于顶的大伯都主动向何致远敬酒,嘴角浮起一抹似有似无的讥笑。 她的这些亲戚们,人多,破事更多,何致远与他们也就是在婚礼上见过一回,那会儿还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她当时深爱着何致远,有意不想让他与这些人多接触,免得恨屋及乌,把自己也恨上了,为了这些人弄得夫妻不和,没有意思。 现在既然他很乐意向他们展示出自己有本事,那……就要好好的承担后果了。 正想着,唐嘉虹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着自己,微微转头,发现是坐在自己身边的林书彦,此时席上的人都在忙着与何致远说话,热闹喧天,没人注意到他们俩。 林书彦在她耳边低声道:“要不要帮你争点面子回来?” 唐嘉虹轻轻吐出三个字:“千万别。” 她可太清楚自己这些亲戚了,沾上了就甩不掉,虽然林书彦家大业大,但是再大的牛,也架不住这些苍蝇围在耳边嗡嗡叫。 林书彦会意,两人默默的在一旁吃菜,听着一众人等向何致远大溢美词,恨不得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手眼通天,请得动如来佛祖翻五行,勾得了九幽冥狱生死簿。 待众人把何致远的履历问了个底朝天,终于安静一会儿之后,二叔转头看着唐嘉虹:“书彦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唐嘉虹一脸无奈:“哎,他呀,就是个主持人。” 第18章 “哦~~”众人心下了然,难怪长相还不错,可惜只是个主持人,有用的机会不多,谁也不会一天到晚结婚,谁家的公司也不会一天到晚需要办大型活动,嗯,这个人,没什么用。 只有奶奶还关心的问一句:“做主持人,工作忙吗?” “唉,就是不忙,一个月也就几个活。”唐嘉虹转头看了一眼林书彦。 奶奶听见工作量这么少,真心的为孙女未来的生活保障担忧:“才几个活呀,那赚的钱够开销吗?” “这倒是够的,虽然活少,但是每次都是五六千人的大活动,所以人家给的钱也多。” 奶奶点点头:“工作一定要努力啊。” 唐嘉虹微笑:“放心吧,奶奶,他特别努力,经常活动快结束了,还会再主动加半个小时。” “主持人还能自己增加时间?”二叔有些诧异。 “能,反正下面的听众也不反对。”唐嘉虹笑,哪个公司的员工敢把台上正讲的高兴的老板给拖下来。 三婶却对着林书彦穿的外套看来看去,虽然看不见是什么牌子,但是很明显,无论是材质还是剪裁,这身西装都绝对不是那种“挥泪大甩卖”的地摊上那种便宜货。 “这身衣服真好,很贵吧?”三婶问道。 唐嘉虹摇头:“不贵不贵,也就两百块一身,不过那家店现在已经倒闭了,据说是亏了三点五个亿,带着小姨子跑了,所以这原价两万的衣服,也就卖两百啦,让他呀捡了个便宜。” 亲戚们知道她是在吹牛,嘻嘻哈哈的说了些闲话,也就揭过这个话题了。 趁没人注意,林书彦微微偏过头,用眼神告诉她:“编假话的时候能不能稍微认真一点。” 唐嘉虹微笑相迎,眉毛微微一扬,脸上写着两个大字:不能。 忽然,林书彦的手抬起来,在她的脸蛋上轻轻一拂:“看你,脸上沾了饭粒都不知道。”说着,将一粒白米饭在她面前晃一晃。 唐嘉虹一愣,不知他怎么会突然对自己这么亲密,林书彦温柔的笑着:“不要吃得太急,对身体不好。”他认真的眼神,温柔的如春风拂过江南大地,唐嘉虹的心猛然一动,几乎被他宠溺的眼神淹没。 她扭过头,却发现奶奶的目光正看着他们,原来……林书彦刚才的温柔,都是做给奶奶看的。唐嘉虹心里一阵失落,又有一些欣慰,林书彦不仅及时赶到了,还认真的完成自己的嘱托,这样的合作伙伴上哪儿去找。 既然他都这么认真,自己也不能落后,唐嘉虹故意嘟着嘴,皱着鼻子,“哼”了一声。林书彦在她的鼻子上轻轻拧了一下:“再多吃点菜。” “我想吃那个老鸭煲里的笋尖,太远啦,够不着。” “小傻瓜,跟我说不就好了。” 听着“小傻瓜”三个字,唐嘉虹忍不住周身打了个冷颤,以为自己在演言情剧吗? 林书彦站起身,为她满满盛了一碗,放在面前:“鸭肉性凉,少吃一些。” “嗯。”唐嘉虹甜甜对他一笑,心中却冒出一个想法:“不愧是大集团的总裁,跟中华戏精学院毕业似的,演什么像什么。” 奶奶一直看着两人,对于这小两口“悄悄”打情骂俏的小模样看在眼底,脸上都带着几分笑意。唐嘉虹是她一手带来的孙女,看着她能平安喜乐,也就放心了。 “书彦啊,虹虹从小就娇生惯养的,比较傻,不知变通,性子又直,她要是使小性子,你要多多担待呀。”奶奶笑的脸上的皱纹都聚在一处像一朵盛开的花。 “奶奶,你怎么向着外人,不帮亲孙女说话呀?”唐嘉虹噘着嘴,娇嗔道,但是眉眼间也满是甜蜜的阳光,灿烂如朝霞,听说奶奶这段时间能记住的事情越来越少,有时候出门了,连家都找不着,没想到,奶奶对自己的幸福还是如此的看重。 看着奶奶的笑容,唐嘉虹的心底也很是开心,自己婚变的时候,心中一半是愤恨,还有一半是担心无法在奶奶面前交待而感到忧心。 现在奶奶这么开心,她觉得心中一块大石落地。 “奶奶放心,我会的。”林书彦一本正经的回答,让唐嘉虹莫名的有些害羞,本能的抬起手在他肩头拍了一下:“讨厌啦。”听着自己娇羞的声音,唐嘉虹顿时觉得自己是不是也刚刚从中华戏精学院毕业,怎么演的这么溜。 对了,一定是因为林书彦刚才把“深情的丈夫”演的太到位,以至于连她也跟着一起进入了角色,误把自己代入了娇羞新婚妻子的位置,一时忘我。 这可不行啊。 唐嘉虹微低着头,掩饰着她闪烁的眼神,赶紧要把手抽回来,却被一双温暖的大手覆上。 十指交扣的那一刻,唐嘉虹只觉得全身好像过电一般,周身轻轻一震,从手掌直达心口,随着跳动的心脏,血液一泵一泵,将那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传遍了全身。 此时,饭桌上正在进行另外一场对话,二婶絮叨着女儿奇奇今年就要“小升初”,一心想要考本地最好的建湖中学,她对女儿的成绩十分自豪,不料三婶却说: “哎哟,建湖外国语中学啊,听说那个学校不仅要成绩好,还得运气好,上个学还得摇号,考的再好,中不了也没用,但是他们给一些省里的大企业高管和客户子女都留了名额,致远啊,你们公司,有没有名额呀?” 何致远还没说话,唐嘉霓就柔柔的说:“致远所在的公司呀,在省里都是排名前三的,肯定是有名额的啦。” “哎呀,那致远,能不能帮我们奇奇推荐一下?”二婶的眼中满是期待,但是何致远却没有接话,这名额岂是这么好拿的,每个家庭每五年才有一个名额。 见何致远久久没有开口,二婶变了脸色,语调也阴阳怪气了起来:“致远现在都是何总了,想必是这点小事,在何总眼里不值一提,算啦,能不能考上,就看奇奇自己的运气吧,真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这话说出口,已经是很难听了,何致远的脸色更难看了几分。 唐嘉霓听二婶这么说,一点为何致远解释的意思都没有,她咬着下嘴唇,看着何致远,满心希望何致远能一口把这事应承下来,让她在亲戚们面前争一口气。 坐在席上的何致远,现在只感觉到周围的目光如同无数把利箭向自己射来,只扎得他如芒在背,如梗在喉,想起当初与唐嘉虹在婚礼上敬酒,似乎这些亲戚们就已经想要打探他的家底和能耐,却被唐嘉虹一一挡下,随口给糊弄了过去。 那个时候,还以为是唐嘉虹懒得向亲戚们认真介绍自己,心里原本的结婚对象就不是她,在婚礼之后就更不满意了,新婚第三天回门的时候,也只见了几个亲戚,而且唐嘉虹还一力压低他的身份,说他只不过是一个跑销售的业务员,没什么本事的。 现在想来,原来是唐嘉虹那个时候就在维护着他,想让他不要被这些亲戚纠缠,只是自己现在才明白这一点,她刚才说林书彦只是一个主持人,也就像当初她说自己是销售一样,是真心的保护着他吧。 何致远又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低着头,不安地绞着手指的唐嘉霓,心中沉沉叹了口气,这对双胞胎姐妹长得一模一样,却是南辕北辙的性子,唐嘉霓生性柔弱,如果自己再不给她一点勇气,只怕她会无法再面对这些亲戚。 “这个建湖外校,它到底是个名校,也不能让同一个人成年累月的把人往里送,所以它有个规定,纳税过亿的大企业的高管,每五年才能有一个名额,去年我才把我的名额送给了一个大客户,按规定,还得再等五年。”何致远慢慢的说着。 二婶漫不经心的听着,一脸的不屑。 “但是,再找一个名额这点小事,我再找几个朋友问问,他们有年轻没孩子的,也有年纪大的,孩子早出国留学了,这些人手上说不定还有名额剩着。” 听说入校名额的事还有转机,二婶那张挂了半尺长的脸,顿时又如同正午的阳光普照着大地,笑得那叫一个灿烂,转头对自己老公说:“嘉霓真是好福气,嫁了这么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哪像你啊,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什么本事都没有。” 二叔“嘿嘿”的笑着搓了搓手:“我早就说过嘉霓的运气一直是我们家里最好的一个,打小就没有为什么事愁过,该上学的时候就上了一个好学校,该结婚的时候就找到了一个好对象。看致远一表人才、气宇不凡,跟嘉霓多配呀。” 其余亲戚也随声附和道,说唐嘉霓与何致远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丝毫不顾旁边还坐着一位唐嘉虹。 虽然唐嘉虹对这些亲戚的本性早已有了觉悟,但是见他们如此巴结着他们觉得将来有用的何致远,还是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毕竟这些人,都是她的亲人,父亲从前没有少帮过他们,如今,他们分明便是当世上没了自己这号人,只有唐嘉霓才是他们唐家的人,而唐嘉虹什么的,不过是一团空气。 小孩子们早早的就吃完了,不耐烦大人们的谈话内容,被赶到一边玩去了,追打哄闹,吵的不行,忽然林书彦觉得自己的袖子被人拉了拉,转头一看,是三婶的儿子,他手里拿着林书彦给买的钢铁侠手办,嘻笑道:“这个真好玩,谢谢二姐夫。”跟在一边的小表妹只有三岁,手里捏着冰雪奇缘里艾尔莎形象的芭比娃娃,咧着小嘴笑。 小表弟一本正经的对她说:“这是二姐夫买的,你要谢谢二姐夫。” “谢谢二姐夫。”被教导后的小表妹,大声对林书彦像朗诵似的:“谢谢二姐夫!” 小孩子稚嫩的声音再大,也没有压得过大人们对何致远讨好的声音, “像致远这样的青年才俊,公司一定特别重视,对了,你们公司还招不招人呀?我们家丽丽就要大专毕业了,想在大公司找个工作。” “致远啊,像你们这样的大公司,肯定招的人都长得不错,背景也好的,你们公司还有没有没结婚的适龄男青年,最好是本地人,家里有房有车,父母也都受过良好教育的。” “听说你们公司是做进口化妆品代理的,平时是不是会送一些给员工啊?” “你家是不是……” 七嘴八舌,所有的奉承之后,必然会透露出他们真正的意图,何致远不得不笑着一一应付,唐嘉霓只负责坐在一旁温柔的微笑,偶尔她接一句话,也是在夸赞何致远有本事,听见林书彦有本事,亲戚们的话就更多了,何致远心中暗暗叫苦,只希望唐嘉霓能闭上嘴,安静的坐着就好。 百忙之中,他看见坐在一旁悠闲自在的林书彦,都是唐嘉虹一开始就替他把这些亲戚给挡了,他现在才能安安静静的吃顿饭。 何致远看着唐嘉虹淡然的笑着,与林书彦又是娇嗔,又是笑,自己当初到底是怎么会觉得她是一个冰冷而没有情趣的女人的。 说着又向何致远敬酒:“致远,你小表弟的事,还劳烦你挂在心上,谢谢谢谢。”一抬头,将一杯酒喝干。在他热切的目光下,何致远也不得不仰头,酒到杯干。 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答应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到最后,何致远答应下了无数看似能做到,实则需要动用他各种人脉与关系的事情。 半醉半醒之际,他迷迷糊糊的听见唐嘉霓还在夸耀着自己的本事和能耐,亲戚们连连附和的赞叹让她温婉的脸上越发光彩照人。 桌上只剩下了残羹剩菜,住在本地的亲戚纷纷告辞离去,家里只剩下了奶奶,还有一位住家的保姆,偌大的房子,顿时空了一半。 第19章 奶奶看着唐嘉霓与唐嘉虹:“这么晚了,你们姐妹俩就留下住一晚再走吧,回去还得两个多小时的路吧?” 唐嘉虹看着这个刚刚夺了自己丈夫没多久的姐姐,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摇摇头:“我看姐夫醉得很厉害,晚上只怕会闹腾,我和书彦就先回去了。” 何致远的确醉的很厉害,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保姆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担心的看着他,怕他吐了一地。 奶奶点点头:“也好,那就快回去吧,路上小心,早点休息。” 又追了一句:“年轻人要注意身体,不要熬夜。” 老人的嘱咐总是很多,林书彦一点嫌烦的样子也没有露出来,他满面微笑的一一答应,直到两人出了楼道口,上了车,还听见奶奶的声音:“你和虹虹,要好好的啊。” “这个保姆不行,手脚太笨,做事不仔细,得换一个。”林书彦对唐嘉虹说。 唐嘉虹叹了一口气:“我早就知道了,但是现在有执照有资格的高素质保姆,一有空档,就会被人一抢而空,我去了中介那边问过,好不容易有一个金牌保姆刚刚从上一家出来,我开价两万一个月,结果有一家外国人开价两万五,直接把人给撬走了。” “没关系,这事我来处理。”林书彦靠在椅背上,脸上露出笑容。 唐嘉虹看见了,疑惑不解:“你笑什么?” “笑刚才的事,以前在桌上,我是所有人的主攻对象,笑容背后藏着一个又一个的要求条件,应付的同时还不能得罪人,让人下不了台,随时随地都要想出不同的打太极理由,今天终于让我做一个安静的看客了。” 林书彦转头看着唐嘉虹:“你和你姐姐长得真是一模一样,性格怎么会差这么多,她恨不得把何致远的那点能耐再翻个倍,晒给所有人都知道,你却把我说成是一个穿着两百块西装的主持人。” “性格决定命运吧,男人不都喜欢自己的女人在人前给自己贴金么,所以我被人抛弃,找不到良伴。”唐嘉虹望着窗外掠过的路灯,深夜的高速公路一片安静,又让她想起了伤心事。 忽然她感觉到有人向自己靠近,慌忙转过头,发现林书彦的脸已近在咫尺,捧住她的脸,吻了下去,这个吻很轻,如蜻蜓点水一般,很快,林书彦就将一脸震惊的她松开了。 “这是安慰。”林书彦的视线又看着前方,前方只有一块黑玻璃,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将后厢与司机座之间的屏障升起来了。 唐嘉虹愣了一会儿,接着不满的吐出一句:“这算什么安慰!” 接着身子故意向车门那里又移了几分,林书彦的头微微偏了一下,应该是感觉到了她的小动作,却什么也没有说。 到了林宅之后,林书彦迫不及待的去洗澡,他很不喜欢烟草的气息,在他的办公室里,是禁止吸烟的,他自己也从来不碰香烟。 但是刚才在奶奶家,那些男人们几乎烟不离手,弄得他全身都被二手烟的气味熏透了,就算是在重要的合作伙伴的谈判桌上,要是有谁抽烟,他都会借故出去,等室内烟味儿散了再回去。 今晚却在云山雾罩中硬是坐了三个多小时,还面带微笑,连他自己都佩服起自己来了,是不是因为年纪变大,所以容忍度高了。 林书彦进了卧室之后便直接进浴室,把衣服扔进换洗架上便进去洗澡。 热水令他感到无比的放松,等把身上的烟味洗净之后,林书彦只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迈着轻快的步子从浴室里走出来,屋里没有唐嘉虹的身影,管家赵叔说少夫人在游泳池。 “都快十二点了,游泳?”林书彦向室内游泳池走去,却听见赵叔说少夫人是在室外游泳池。 “室外?她疯了?”林书彦大步向屋后的游泳池走去,着急之下,连睡衣都忘记换了。 游泳池周围的灯,将那片区域照得亮如白昼,林书彦一眼就看见了在水池之中有一个身穿蓝色泳衣的身影,她没有在游泳,只是面朝下,漂浮在水上。 一动也不动。 林书彦喊了一声:“想游泳可以去室内游池,那里的水是加热过的,现在这池子里的水凉。” 没人理他。 “睡觉前游泳会失眠的,快起来吧。” 没有声音。 “快上来。” 不为所动。 林书彦开始觉得不对劲,他跳进泳池,水温虽不至于刺骨,也让他不由的一哆嗦,他将唐嘉虹扶起来,只见她双目紧闭,已陷入昏迷。 他忙将唐嘉虹打横抱起,走到岸边,一面大声叫赵叔快请医生过来,一面给唐嘉虹翻过来,架在他的腿上控水,也许是他用力太猛,唐嘉虹只觉得自己的小腹被重重的撞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失去了重心,只觉得自己正在头朝下向地面栽去,本能的挥舞着双手,想要抓住些什么。 随手抓住了一个把手,身体停止住向前倒栽的趋势,却听见林书彦倒吸了一口凉气,唐嘉虹茫然的转头,这才注意到自己抓住了什么,她的手好像被烫了一般,猛然松开,结果又要向下倒。 林书彦赶紧抱住她,却被她的体重一带,两人双双栽进了游泳池。 唐嘉虹呛了一口水,她慌乱的挣扎着,就好像马上要被淹死了一样。 从背后伸来一双有力的手,托住了她的腰,林书彦无奈的声音传到她的耳中:“冷静些,这里的水深只有一米二,你身高一米六五,怕什么。” 说完,手就要松开,唐嘉虹感觉到支持她的力量突然消失,整个人又慌乱的尖叫起来,转身扒在林书彦的肩头的样子,好像一只紧紧抱着桉树不放的树袋熊。 “别怕别怕。”林书彦拍着她的背,安抚。 赵叔带着家庭医生赶到游泳池的时候,两人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高大而**上身的林书彦把身材纤细的唐嘉虹紧紧的拥在怀中,看不见唐嘉虹的脸,只看见唐嘉虹的双手紧紧的攀在林书彦的肩头,两个人完全紧贴在一起,看起来好像在做什么羞羞的事情。 医生看了看赵叔:“看来没事了。” 自从少爷曾经被那个女人伤害过以后,赵叔就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林书彦对哪个女人假以辞色过,就算是唐嘉虹,他也认为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少爷带来给老夫人定定心的,最多是一个生育工具罢了,没想到,少爷竟然…… 林书彦感觉到背后有人,转头看见是他们:“有劳这么晚过来,夫人已经没事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两个识相的人赶紧消失,泳池边的灯已经够亮了,不需要再加两颗人型灯泡。 夜已深,林家大宅里亦是一片安静,四周山林黑沉沉,夜鸟归巢,天地间只剩下了草间不知名小虫的鸣叫声。 此时的池水比刚才更冷了,唐嘉虹终于冷静下来,发现自己竟一直紧紧地抱着林书彦的身体,她讪讪的松开,低下头,不好意思看着他的眼睛,声如蚊蚋:“不好意思,我不会游泳,下来以后不小心滑倒了,然后一紧张,就没浮起来,然后就多泡了一会儿,就……那个……” 越说越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只有一米二水深的游泳池,如果好好的稳住,哪怕一条腿也能站得住,结果自己慌乱的在水里疯狂的挣扎了半天,最简单的“站起来”这个动作都做不到,反而让水不断的淹进鼻腔,结果还晕了过去,如果不是林书彦来得及时,大概小命就要交待在这里了,好丢脸。 林书彦低声说:“不会水的人感到害怕很正常,你为什么要感到自责呢?如果有劫匪拿枪对着我的话,我也会害怕,说不定也会晕过去,但如果是一个身经百战的特警,他就会把劫匪打翻在地,控制局势。” “可是我这只是水才到腰的游泳池,本质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危险性呀,你举的例子不当。”清醒过来的唐嘉虹大脑的逻辑思维无比敏捷。 林书彦只得继续接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再说了,你没听说过在脸盆里淹死的新闻吗?下次如果你还想游的话,叫上我一起,还有,天这么凉,就不要在室外游泳了,女孩子要注意保暖,室内的游泳池是恒温的,明天我陪你在那里游,好不好?” 唐嘉虹点点头,应了一声。 一阵晚风吹过,全身都是水珠的两个人都感觉到了温度的降低,林书彦也没忍住,打了个喷嚏,就这么最后一下颤抖,让原本就已摇摇欲坠的浴巾解开了最后的封印。 雪白的浴巾,在透明的池水中,慢慢的下沉,随着游泳池底自动循环的水处理造成的暗流,慢慢的,越飘越远…… 林书彦全身上下只有这一条浴巾遮挡,当浴巾随波而去的时候,这个男人便彻底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站在唐嘉虹面前。 上辈子的林书彦一定是拯救了地球,不仅有出色的身世,聪明的头脑,还有一张出众的脸,就连身材也是无可挑剔,所有的肌肉线条都完美的无可挑剔,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如同古希腊众神的雕塑一般。 眼前当真是春光无限,唐嘉虹不得不承认,林书彦会在网上被称之为“国民老公”,随便发一条内容,就有几十万个疯狂的不知道男人还是女人的号冲上来大叫“老公,求x”,它果然是有一定原因的。 在他身上,无论是图钱,还是图权,或是好单纯好不做作的图他的色,都能找到对应选项。 如今男女都不讳于谈及这方面的事情,唐嘉虹与女性朋友们在一起谈论起某位男明星来也是眉飞色舞,也看过一些尺度比较大的照片,流口水的同时,也会讨论哪个部分是整过的,哪个部分是ps过的。 总结来说,几乎就没有不整的人,不p的硬照,再完美的人在镜头前都会被拉伸变型,在电视上看见胖瘦得宜的人,在现实中往往瘦的如同白骨精吊枯藤。亚洲人种再完美,上了镜之后也会变成大饼脸,必须要上妆和后期,才能显得五官立体。 此时,唐嘉虹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人的身材和脸真是太完美,唐嘉虹就这么愣愣的看着他肌肉线条分明的身材,直眉赤眼的忘记了孔老夫子教导的“非礼勿视”。 “看够了吗?要是没看够,回房再看,泡在水里太冷。” 林书彦一丝不挂的站在唐嘉虹面前,他的神色倒是坦坦荡荡,不见半分尴尬,他挑眉看着目光直勾勾地盯在他小腹上,也不知道脑袋里在想什么的唐嘉虹,淡淡的说,就好像在说“饿了就吃饭,渴了就喝水”这样一件最随便不过的小事。 “啊?我,刚才看见水里有一只小蚂蚁飘过去,别的什么都没看见啊。”唐嘉虹编了一个特别蠢的傻话,她别过头,发现那条不甘做灯泡的浴巾正在她四步之远的地方,继续向前飘。 “咦,那是什么东西,我帮你捡回来。”说着,她向前迈开一步,池中的水流,以及马赛克铺着的滑滑的池底,又让她想起了刚才一跤滑倒在水中的恐怖回忆,巨大的心理阴影笼上她的心头,当时就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 然后,就看见林书彦的背影,他赶过去,把妄图逃走的浴巾给抓了回来,唐嘉虹这才闭上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 感觉到男人突然的靠近,唐嘉虹睁开眼,发现林书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贴过来了,她的鼻尖几乎就要碰到林书彦的脖子,她想马上逃走,但是离台阶还差一段距离,飞快的在水中奔跑这件事对她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本能的低头,却发现,他虽然把浴巾捡回来了,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围上啊! 吓得唐嘉虹赶紧把头又抬了起来,眼睛却又不小心扫过他胸前的两点异色,现在她一点都不觉得泳池的水冷了,相反,这池水怎么烫得吓人。 第20章 她闭上眼睛,红着脸:“你,你干嘛还不围上。” “刚才有人说,什么都没有看见,我只是想确认一下。”万万没想到,看起来像个正经人的林书彦,竟然也会讲这种话,这让唐嘉虹的脸又红了几分:“这大冷天的,快围上,别冻小了。” “冻……小……了?”林书彦一字一句的吐出来,危险的气息喷吐在她的脸上,她感到自己的手被抓住,顺着坚实的腹肌向下探去:“你要不要试试?” “臭流……”唐嘉虹刚想尖叫出声,小巧的嘴唇就被结结实实的堵住,夺去了她对声音的控制权,直吻到她呼吸不畅,站立不稳,才松开。 “你想让屋里所有人都过来围观吗?”林书彦好笑的看着她。 唐嘉虹气鼓鼓的睁开眼睛,哼,你一个暴露的人都不怕,我有什么好怕的,看就看,反正这么好的身材,多看一眼都是赚,半点也不吃亏。 不料,入眼的却是一块白乎乎的浴巾,在他的腰上围的好好的。 “切……有种别拿着块破布围着啊。”这会儿唐嘉虹又抖起来了,浴巾很委屈,人家是新的,到底哪里破了,你们两个碳基生物打情骂俏,不要把无辜的浴巾也扯进来,浴巾也很绝望啊。 唐嘉虹的态度让林书彦泛起了再恶搞一把的想法:“林太太,你对眼前看见的不满意?” 林书彦的手按在浴巾叠起的位置,目光沉沉地看着唐嘉虹,低沉的嗓音中又带着几分魅惑与**,两人之间的氛围再多了几分香艳的暧昧在空气中流动着。 “啊?嗯?”此时满脑袋浆糊的唐嘉虹根本就没注意到林书彦刚刚说了句什么,只是本能的对别人说话进行了基础反应。 “有意思。”林书彦也没想到眼前这个闭眼脸红的小女子竟然会做出肯定的答复。 直到他的第二句话,唐嘉虹才回过神,反应过来自己刚刚似乎对某些奇怪的话做出了莫名其妙的回应,现在她几乎已经感觉到,身边的池水在沸腾,煮熟两窝鸡蛋不在话下。 “我……你……那个……喂……” 唐嘉虹刚刚想解释一下自己刚刚的回答只不过是随便的应了一声,只是表示自己听见有人在对自己说话,而不能表明任何态度和立场。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林书彦手上的动作给吓得差点咬到舌头。 她飞快的伸出手一把扣住林书彦的手,阻止他企图扯开浴巾的动作。 “哎?你刚才不是说对刚才看到的很不满意?”林书彦促狭的眼神,似笑非笑的模样,明显就是在故意调侃着唐嘉虹。 “我……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唐嘉虹急切之下,竟然像一个小女孩似的耍起了无赖。 林书彦看着她那心慌意乱的模样,轻笑出声,原本放在浴巾结上的那只手,扶住了她的腰肢:“好了,不早了,回去吧。” 被他的手掌碰触的一瞬间,唐嘉虹又忍不住颤抖了一下,那只手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给予她辅助的力量,让她无惧无畏的走到池边,地上再滑也不会让她感到害怕,只因腰上那弯有力的臂膀,让她感到十分心安,即使自己完全站不住,那只手,也足可以将她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回到卧室,两人心照不宣的没有再提起刚才池中的一幕,又是泾渭分明的各睡在大床两端。 第二天早上,林老夫人叫来负责收拾主卧的女佣,仔细询问一番之后,眉头微皱,她拨通了林书彦的电话,让他今天晚上一定要回家吃饭。 林书彦还想解释晚上还有一个应酬,林老夫人却以垂帘听政的太后气势,让他必须回来,随后就挂断了电话,一点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唐嘉虹这边正在和闺蜜祝福逛街,祝福是个自媒体的运营,最擅长发掘出本地各种网红小店,一件小小的店铺,能给她拍出日剧小清新的范儿来,再配上岁月静好,绮丽缱绻的文字,时常会勾引不少人专门去这些小店打卡。她先与这些店铺说好,只要进门报她公众号名字的,就可以打折,从而引导更多的关注。 天长日久,也就有许多店铺主动找到她,不仅可以给她的粉丝打折,还可以再另外给她一笔广告费。 她便辞去了正经的报社工作,专心打理自己的公众号,一个月下来,广告费什么的加在一起比她上班一年的工资还要高。 也因此她有了足够自由的时间,在众人皆上班的工作日白天,唐嘉虹也就只能找到她了。 “走,我带你去一家新发现的小店,刚开业没多久,老板是从意大利留学回来的海归,店里的那些小包比起大牌来一点也不输。”祝福兴高采烈的说。 这家手作皮具店的位置很是巧妙,在本地最热闹商业区的一条背街巷子里,只是一街之隔,就好像与热闹的喧嚣世界各分两边。 现在才上午十点半,上班的人还在认真工作,店里只有唐嘉虹与祝福两人。 店老板的长相十分冷峻,与天生温和儒雅的林书彦相比,完全是相反的两种类型,这老板眉眼之间的气势就好像是国际大公司的董事长,而不是一个小巷深处的手作皮革店小老板。 与她俩打了个招呼之后,老板就自顾自的低头切割起皮子,每一个手工匠人的动作到了娴熟状态,就可以称之为艺术了,一柄利刃在他手里七拐八弯,就把一块方方正正的牛皮给划出了特别的形状,眼错不见一会儿,就已经弯出了一个小巧而别致的零钱包。 这一切早被祝福拍摄下来,说要放在公众号里做素材,没想到老板却说,不用放地址。 “唉?可是做生意的人不都是希望知道自己店的人越多越好吗?”祝福不解。 老板摇摇头:“人太多,就静不下心做东西了。” 唐嘉虹看着老板灵巧的手,那双手虽然在几处常常磨擦的地方生出老茧,但是整体的皮肤保养得当,可以说比很多女人的手还要细腻,一看便知平时的生活肯定不会差,只怕开这家店也不过是玩票性质。 她悄悄的对祝福说:“别问啦,你看他的手,说不定是个富二代,闲得无聊打个小店打发打发时间,等到了时候,就该回去继承王位了。” 声音很轻,但是老板还是听见了,抬头看了唐嘉虹一眼,没有说话,又低下头继续做皮子。 祝福却不以为意:“前面那条精品街上,好几个富二代呢,你还记得我上回带你去的那家奶茶店吗?店门口挂着一张a4纸,写了十三条店里的规矩,什么‘不要问为什么奶茶店里没有珍珠奶茶,因为懒得煮珍珠。’‘不要问老板为什么不在,因为老板想睡懒觉。’那家老板就是个富二代,还有我们上回吃到特别好吃的烤茄子的那个烧烤摊,每天晚上九点才出摊,有回九点一刻了还没出摊,我打电话问他,他还说他辞职卖烧烤就是为了享受自由奔放的生活,我给他打电话,又让他回忆起了上班迟到被无数下属追魂夺命call的恐惧。” 她的声音又脆又快,音调还高低起伏,简简单单的事,被祝福一说,就变得妙趣横生,连专心埋头做活的老板都忍不住笑出声。 祝福拍了几张照片后便收起相机,角色转换为顾客,一个个看着货架上的样品,忽然,她指着一款小手包:“虹虹虹虹虹虹虹,快看快看,这个可爱死了!” 唐嘉虹被她拉过去,那是一个小怪物形状的包包,主包舱放在肚子那里,头部也可以拉开,放钥匙或是零钱之类。 “我要这个,多少钱?”祝福问道。 老板抬起头:“哦,那个啊,那个划坏了一点,只是放在那里做样品的,不卖的,如果你想要,我再做一个给你,明天就可以拿了。” “哪坏了?”祝福拿起手包看了半天,没看出端倪。 老板上前,接过手包,拉开拉链,指给她看,原来是内袋有一处被划出了米粒大的小洞。 祝福对这只手包喜欢的不行,拿在手上就不想放下了:“没事没事这个地方有个小洞,连一毛钱都不会漏下去,那你可以便宜点卖给我呀。” 见她抱着包不放,很有一种“你不卖给我,我今儿就不走了”的意思,老板挥挥手:“送给你了。” “唉?真的吗?”祝福很高兴,她拿着包:“那你可得给我在包上签个名,将来万一你成像皮尔卡丹那样的大师,这包可就值钱了。” 老板看着她眼睛都在放光,笑着用电烙笔,在那个小包上签下“林翔宇”三个字。 也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跟林书彦在一起呆久了,虽然知道全国姓林的人扑天盖地,但是唐嘉虹仍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祝福问道:“怎么,你认识他?” “没什么,想起一个同姓的人。” “林黛玉还是林书彦?”祝福嘻皮笑脸,没注意到老板听见后面那个名字时,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 唐嘉虹抬手看了看时间:“买完了就走吧,你昨天写的那个店,是不是就在这附近,十一点开餐,快走吧,迟了就要排长队了。” 正在出风头的网红店,还没开门,已经有十几个人排在门口,刚开门,不大的店里就挤了个满满当当,唐嘉虹与祝福正好是最后一席空位,被安排在角落,正好落得个清静。 “幸好来得及时,不然等翻台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点完菜,祝福双手支在桌子上,手捧着脸:“哎,你跟林先生的婚后生活,怎么样啊?” 她是唐嘉虹的朋友中,为数不多的知道唐嘉虹婚变又再婚的人,唐嘉虹也没有避讳的告诉她,那就是一个忽悠长辈的契约婚姻而已,祝福却根本不相信,从她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刻,她就说过:“你们肯定会弄假成真,假戏真做,戏假情真的!” 唐嘉虹努力反驳过,但她哪里能说得过以靠写文章和“深度人性分析”吃饭的祝福,两三句话就败下阵来。 今天又被再次提起这件事,唐嘉虹摆摆手:“我都说了,假的,假的,都是假的,我们只是同事,合作伙伴,什么婚后生活,不存在的。” 说完,脑海里却莫名的浮出昨天晚上发生的香艳一幕。 “装,接着装。”祝福满脸的不相信,嘿嘿的凑过来,“你的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还说假的?我跟你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秉性,以前真捕风捉影八卦你和公司男同事的时候,可没见过你这副样子。快说快说,你和林书彦是不是已经嘿嘿嘿过了?” “麻烦,我们这桌的菜怎么一个都没上,催一下好吗。”唐嘉虹好不容易抓住了给隔壁桌上菜的女服务员,想从这尴尬的话题里挣脱。 结果女服务员忙的脚底板打后脑勺,胡乱的应了一声,就消失在人海,根本就没空理她。 祝福的笑容更盛:“我说,他长的不差,身材看起来也不错,又英俊又多金,你也不错,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件件真货,没有一件里面是充了硅胶的,你们俩都不冲动,简直就是反人类反社会啊。” “在一起住了这么久,你不会对他一点心思都没动过吧,你要是不把他给扑倒,简直就是白瞎了当初我给你从国外带回来的那么多杂志。” “真没有,他不喜欢我,我能怎么样,把他给强了吗?”唐嘉虹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好像看破红尘的高僧大德。 “你是不是在替他掩饰什么,是不是你用尽全力勾引他,但是他却一点都没起反应?”祝福开始了认真的分析,“他会不会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吧?啧啧,听说这些有钱人以前玩的太狠了,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年纪稍微上去一点就不行了。林书彦,啧,早衰来得这么快啊?” 第21章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 唐嘉虹赶紧打断祝福的话,虽然两人平日是闺蜜,但是这么私房的话题,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讨论,她还真放不开。 “没有?那……真相只有一个,他喜欢男人!”名侦探祝福一锤定音,给出了一个把唐嘉虹下巴都给惊掉的判断。 想起这段时间,自己与林书彦之间那几次,唐嘉虹无奈的看着一脸八卦的闺蜜:“如果他的性取向比较特别,那也只会是双性恋,而不仅仅只是同性恋。” “哦哦哦?你又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祝福一下子抓住了她语言中的漏洞,继续追问下去。 “你为什么不去当刑警?在你面前,罪犯简直无所循形,问什么答什么,什么都瞒不过你的法眼。”唐嘉虹努力转移她的注意力。 “别转移话题,你们是不是为爱鼓掌过了,但是他没让你满意?” “没有没有。” “果然是没有让你满意。” “不是,没不让我满意。” “那就是你很满意。” “也不是……” 纠结个没完的问题终于被姗姗来迟的南乳花蛤给终结了。 回到林家大宅,她又开始无所事事的溜达,逛到厨房,忽然想到自己很久没有亲手做菜了,不如先来看看这边的厨房设备怎么样,万一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活动活动身手。 保鲜柜里放着许多食材,除了一些常见的食物之外,还有一罐形状如棍的东西,她好奇的拿起一根问道:“这是什么?”厨师回答道“鹿鞭”。 唐嘉虹怔了怔,等她想起来鹿鞭是什么以后,丢下手中的东西,飞快的跑出了厨房。 傍晚,门口响起了汽车声,林书彦依约按时回家吃晚饭了。 餐桌上的菜并不很多,而且还很奇怪的分成了明显的三大阵营,林老夫人吩咐道:“你们都吃各自面前的就行了,这是我专门请了营养师给你们配的。” 呃?什么意思?两人面面相觑。 林老夫人说:“不是我催你们,虽然生孩子要看天意,但是你们也得自己努力,如果你们什么都不做,哪来的孩子?书彦最近工作忙,压力大,我也明白,所以给你们准备了食补秘方,尽快调理好身子。” 想来林书彦面前的是壮阳,而唐嘉虹面前的就是滋阴了,两人的眼神迅速交汇,又分开,各自低头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菜。 林老夫人分别扫了两人一眼:“一顿两顿当然是不会见效的,所以,我会让厨房一直为你们准备食补的膳食,直到嘉虹的肚子有消息为止。” 哦不……唐嘉虹看着这些菜,就觉得够够的。林书彦那边显然也是同样的心情。 这些菜虽然经过了精心的烹饪,但是营养师说不能放太多的调味料,以免影响了药性,因此,这些食材深处那不可避免的腥气便溢了出来,咬一口,只感觉满嘴都是怪味儿。 就不能好好的吃肉吃菜吗? 在林老夫人紧迫的目光下,两人不得不将面前的特制饭菜全部吃了下去。 回到卧室,林书彦刚一关上门,唐嘉虹就焦虑的走来走去:“怎么办,要吃到我怀上为止,这菜太难吃了,再多吃一次我都受不了。” 林书彦默默点头,他对此观点表示十分的赞同。 “她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会对这事这么上心?”唐嘉虹问道。 林书彦想了想:“应该是这几天,床上什么痕迹都没留下,所以,她才会追问的吧。” “她她她,还真的天天检查床单呢?”唐嘉虹全身的温度又开始升高,有一种古代大家闺秀新婚第二天被婆婆检查落红的感觉。 林书彦重重的点了点头:“恐怕是的。” 唐嘉虹苦着脸:“那怎么办?” “现在看起来只有两条路,第一,赶紧生一个给她,”林书彦一脸的认真。 第一条显然不符合唐嘉虹的意愿:“那第二呢?” “第二还没想好。”林书彦摊手。 满怀期待落空的唐嘉虹拿起枕头往他身上砸过去:“你不是总裁吗,这点小事都想不到,还怎么当总裁!” “就是因为这点小事,我才想不到啊,食少事繁,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鉴,那我现在就差不多该病死五丈原了。” “你还敢自比诸葛孔明!”唐嘉虹又丢过去一个枕头,林书彦一让,枕头砸在门上,他笑道:“本来就是啊,哪有总裁亲自想办法的,都是手下想好了,提交方案上来让我选的啊。” “呸呸呸……” 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那些东西当真起了效,唐嘉虹只觉得自己的精神比平时亢奋了许多,追着林书彦打闹,最终被林书彦按倒在床上,当她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状态的时候,已是娇喘连连,面色潮红。 再看林书彦,他身体的某些部分,也已起了明显的变化。 理智顿时重回体内,林书彦仰面躺在床上,一只手臂搁在额头:“这菜里不会还加了某些违禁的药了吧?” “我,我也觉得……”唐嘉虹喃喃道,她体内的热度,没有随着嬉闹的停止而降低,反而更加升高了几度。 她感到体内无比的空虚,很想要有人填充进去,她的手无意中碰到了林书彦的胳膊,只觉得手中坚实的胳膊,结实又富有弹性,她忍不住捏了一捏。 林书彦被她柔软的小手捏了两下,愈发觉得快要绷不住了,平时的应酬时,其实也吃过不少这样的食材,但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一定是给下了药了。”林书彦咬着牙,翻身起来,到浴室里冲冷水,等情绪平稳下来之后,他打电话给助理小李:“去给我查查,今天我妈上哪儿请的营养师!” 挂了电话,唐嘉虹还在床上躺着,林书彦想将她扶起来:“去冲个澡,会舒服一点。” 唐嘉虹几番努力,也没有从床上起来,她娇哼着:“啊,被子绑架了我,它不让我起来!” 林书彦看着她两腮通红,身体绵软的样子,只得伸手去扶,唐嘉虹抬起手,勾住他的脖子,紧接着,她的双腿也盘上了林书彦的腰,林书彦促不及防,被她勾倒,两个人又重重跌回床上,林书彦正好压在唐嘉虹的身上,刚才好不容易被冷水压下去的绮念,又抬起了头。 好舒服的感觉,迷迷糊糊的唐嘉虹只觉得双腿盘着的是一根大理石柱,冰冰凉凉的,紧紧的贴着它,可以降低自己的体温,睡袍实在是太碍事了,仅仅多了一层布,怎么就会让散热效果降低了这么多! 她抬手抽掉了睡袍上的腰带,这件睡袍只靠一根腰带束着,腰带一解,她身体上每一寸都被林书彦一览无余的看了个清清楚楚。 雪白的两团随着她的动作跳跃着,她口中不断发出的低吟,撩拨着他紧绷的神经。 “别动!”林书彦企图用厉声喝止她的行为。 此时的唐嘉虹哪里能听得进一个字去,她的双腿依旧盘在他的腰上,而且,还在扭动着如蛇一般的腰肢,一片柔软的隐秘之处在他的坚硬之下不断的磨擦着,那一对弹跳的小兔子在他身上不断跳动,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忍不住。 林书彦是正常男人吗?! 是! “我数到三,你再不放开我,后果自负!” “一、二……” “嗯……啊……”唐嘉虹抱紧了林书彦,又是狠狠的一蹭。 “别怪我!”林书彦说着,就要提枪上马。 此时,摆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小李。 林书彦深吸一口气,努力定了定心神,接起电话:“喂,查的怎么样了?” “查到了,老夫人跟他说,只要怀上,就给他十万,平安生下,再给二十万,还答应他,如果能包生儿子的话,可以继续加钱。” “哼!”果然不出所料,“这营养师有没有问题?” “有!我查过了,他的执业资格是假的,他之前考过三次试,全部都没有及格,所以就做了个假证,然后在网上招摇状骗了一段时间,还真有不少人相信他,老夫人就是通过朋友的朋友的介绍,才会跟他见面的。” “好……好……你去把他约出来,我要知道,他都给老夫人了什么东西!” “是,林总,林总你怎么了,听声音,喘得很厉害?”小李十分担忧老板的身体。 林书彦咬着牙:“没事!我只是在跑步!”说完,就挂了电话。 小李看着被挂断的手机上跳出的时间,凌晨一点半,老板……在跑步? 可能成功人士都是这样的吧? 林书彦看着兀自蠢动的唐嘉虹,他不是不愿碰唐嘉虹,也不是不敢碰她,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他不愿意在契约婚姻之下碰她,更不愿意因为受药性控制去碰她。 从很早以前,他就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和谁相处深了,都处不好,曾经的女朋友们甚至都没有坚持过半年的,他也便死了心,不想再害别人家的姑娘了。以他的财势,他也不想随便娶一个女人进门搭伙过日子,他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还是向往着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的夫妻生活。 眼前的这个女人,从一开始与自己发生关系就很不走寻常路,发展到签定契约,那根本就是同事关系。 谁会对同事下手,那根本就是禽兽不如啊。 林书彦想到这里,再次站在床边,用力将唐嘉虹打横抱起,带到浴室,一狠心,拧开了凉水开关,冰冷的水将两人从头浇到脚,泼了个透心凉。 唐嘉虹被猛地浇醒,只是手脚还是无力,她还是挂在林书彦身上,只是停止了疯狂的求欢动作。 林书彦低头看着她清亮的眼睛:“醒啦?” “嗯。” 想起自己刚才的动作,唐嘉虹低着头,不想再与林书彦多说一个字。 一夜无话。 林老夫人早上接到清洁主卧的女佣的汇报,笑成一朵花,整个人都洋溢着喜气:“真是神医啊!” 正在吃早餐的林书彦与唐嘉虹同时抬头,眼神交汇之后,又各自低头吃饭。 吃完饭,林书彦说:“准备好了吗?走吧。” 唐嘉虹不解:“去哪儿?” “去上班,你不是去我公司应聘了吗,恭喜你,通过面试了。” 唐嘉虹笑道:“瑞诚这么大个集团,这么随便啊,offer呢?待遇呢?五险一金怎么交?年假病假怎么算?员工手册呢?保密条款呢?什么都没有,你跟我说去上班?比传销窝点拉人头还不正经呀。” “你怎么这么聪明,本来是想把你骗去卖掉的,看来计划破灭了。”林书彦拿起电话打给小李:“小李,马上给唐嘉虹,对,就是夫人,发一封offer,标准格式就行,快,限你两分钟之内发来。” 唐嘉虹捧着脸,嫌弃地看着他:“两分钟?连填完格式里的所有空档都来不及吧?半夜还得随时接你的电话,随时伺候,你要不把小李娶回来当二房得了,我得考虑考虑到底要不要去贵公司上班了,这工作压力,太吓人啦。” “对对对,办公室里那些电脑啊复印机啊什么的,辐射都太强,人多空气又不好,不如留在家里,好好养身体,这边青山绿水的空气这么好,想出去找小姐妹玩玩,天天心情好,将来宝宝才会更健康。”林老夫人笑咪咪的看着她。 本来还想装一装,端一端架子的唐嘉虹,立马就怂了,她一脸职业的微笑看着林书彦:“啊,我应聘贵公司,主要是想提升我的能力和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瑞诚是一个大公司,相信在公司里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报酬随便给,我是来学习的,不计报酬。” 林书彦几乎要被她给逗笑了,脸上还故作正经的板着脸:“公司是让你贡献能力的地方,不是让你学习的,公司的钱可不是给你交学费玩的。” 正说着,唐嘉虹的手机上跳出收到一封新邮件提醒,是从瑞诚的hr邮箱里发来的offer,唐嘉虹看了一眼发送时间,距离林书彦打完电话,刚刚好过了119秒。 第22章 “小李真厉害,这么多页,他都填完了,还真发出来了。”唐嘉虹一页一页的翻看着条款。 “那当然,我手下没有废物。”林书彦穿上了外套,“你接受这个offer的条件吗?不行的话,还可以再考虑考虑,反正是三十天的有效期。” “接受接受。”唐嘉虹感受到了林老夫人的目光,别说这么好的条件了,就算是让她倒给实习费,她也得赶紧跑路才行啊。 许多人认为董事会秘书就是伺候董事长的秘书,端茶倒水送文件什么的,还可以时不时的勾引一下董事长。 那真是太侮辱董事会秘书这个职业了,首先董事会秘书不只是普通的辅助人员,而是不折不扣的公司高管,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对广大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对内还需要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重大事项,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唐嘉虹能坐上这个职位,并不完全是沾了林书彦的光,林书彦能做的只是提名而已,中间还需要经由董事会聘任,最后还要向股东大会报告,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其实唐嘉虹自己知道,她天赋平平,各种资格考试都是吊车尾,擦边及格,工作之后,她为了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拼命的努力打拼出一个又一个出色完成的项目,才能使她的工作履历也漂亮的碾压一众竞争者,迅速通过各种流程。 早上小李发出的offer,其实是早已经准备好的,董事会秘书的offer,岂是随便谁可以随手写一个数字就完事的。 那119秒,只是小李从hr的资料库里找到的存稿,原本就计划今天上班后再发出,接到林书彦的电话,只是稍稍提前了一点而已。 “所以工作压力其实也不是那么大吧?”林书彦看着得知真相后,目瞪口呆的唐嘉虹。 唐嘉虹讪笑:“我忽然想到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以前有个人,他朋友送给他一篓杏子,特别甜特别好吃,而且还没有核,他就问这位朋友是怎么做到让杏子没有核的,朋友不说,于是他就请朋友到家里来吃饭,朋友看着厨子拎着生猪肘进了厨房,没十分钟,一盆香喷喷红亮亮的焖猪肘就端出来了,又酥又烂,朋友很惊讶啊,那会儿烧柴的,连个高压锅都没有,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于是就问他这肘子是怎么弄的,他要朋友用杏子无核的秘方换,朋友说,很简单,等杏花开的时候,把雌蕊拔了就是。然后又问他,猪肘到底是怎么做的,他说了个答案,差点没把他朋友给气死,你猜怎么着?” 林书彦一笑:“生猪肘还是生猪肘,做好的焖猪肘是早就做好的。” 吊胃口的计划失败,唐嘉虹有些失望:“啊,原来你看过这个故事。” “没有,只不过,小李能把你的offer很快发出来的原因是早早就准备好的,然后你能从这件事想到这个故事,那一定就是可以类比的事情。除了猪肘是早早准备好的,我也一时想不到还有其他可以类比的事了。” 唐嘉虹眨眨眼睛:“不愧是瑞诚集团的ceo,脑子就是比一般人好使。” “多谢夸奖。” “哪里哪里,这是我发自内心的赞赏。” 两人正说着话,小李敲响总裁办公室的门,问道:“太太今天第一天上班,要不要去各部门看看?” “去是肯定要去的,了解一下公司架构是必须的,不过,能不能不要在公司里叫我太太?听起来好像我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一样。” 小李看了一眼林书彦,林书彦点点头:“就是新来的董事会秘书唐嘉虹小姐。” 本以为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其实并不是很麻烦,一楼至五楼都是接待普通人的地方,人力资源部就在这里,六楼到八楼一共三层楼都是员工休闲区,包括食堂、运动区,甚至还有一个巨大的室内游泳池。 九楼到八十七楼就是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区了,八十八楼是总裁办公室和董事局各位大佬们开会的会议室,必须从专属电梯上去,普通员工电梯只到八十七层。 小李带着唐嘉虹去各部门say hello的时候,只需要与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就行了,不需要与每位员工都见面,这给她减轻了很多压力。 只是去财务部的时候,听见唐嘉虹来了,所有的员工,都从格子间里抬起头来,原本想去打水或是上厕所的员工都停下脚步,对她驻足观看。整个财务部一时间就好像《动物世界》里的一种名为猫鼬或是狐獴的动物,笔直笔直的齐齐向她行注目礼,那场面特别震撼。 自己的部下如此失礼的直勾勾看着公司新来的高管,财务部总监也觉得好丢脸,她连忙大声说:“好了,唐小姐今天来就是跟大家打个招呼,你们都坐下忙自己的事吧。” 话说到这份上,所有人才慢慢的坐下,开始自己正常的工作。 财务部总监十分抱歉的看着她,生怕这位新来的唐小姐生气:“不好意思啊,他们可能是坐时间久了,马上快月底了,大家都紧盯着电脑抠数字,可能,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没事没事,我懂的,平时还是要让他们多健身,有个好的身体,才能好好的工作嘛。”唐嘉虹当然知道这些人为什么如此失态,一定是之前那个与自己相撞的经理被开除的事情,那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少不得在同事间传开了,而且林书彦当时抱着自己上电梯的事,可能也被人知道。 唉,不想被人说自己是有裙带关系才进公司的,看来这个梦想破灭了。 唐嘉虹有些失望,精神也有些蔫蔫的,小李误以为她是累了,就问她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她打起精神,往技术部去了,她不懂技术,只是觉得能玩转电脑的人特别厉害,听技术部总监介绍了一下,原来公司服务器的监控这么厉害,不仅员工通过电脑、公司邮箱发送的消息都可以监控到所有的内容和图片,包括员工使用公司wifi连接手机和平板发送的东西,都可以看到。 这也给她提了个醒,要是工作空闲跟祝福聊点什么带颜色的内容,特别是与林书彦有关的,那就得用手机4g流量了,不然被林书彦翻出来,那还得了,用头发想都知道这个外表儒雅温和,内心藏着小恶魔的男人会拿什么话来调戏她。 她是从八十七楼开始,逐层向下走的,并没有坐电梯,到了一层的时候,她真的感觉到有些累了,刚想找个地方坐下,就接到林书彦打来的电话,让她上八十八楼去汇报工作。 刚来第一天,汇报什么工作啊。 没办法,圣上有旨,臣不得不去。 唐嘉虹踩着高跟鞋向八十八楼专属电梯过去,忽然觉得背后有人在盯着她,转头,却没有人,也许是错觉吧,回到总裁办公室,小李离开去忙别的事了。 林书彦正看着手里的资料,头也没抬,问道:“所有部门都走过一遍了吗?” “嗯。” “各部门的负责人也都看到了?” “嗯。”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公司的架构,人员的情况,各部门负责人给你的印象。” “等等,我的岗位好像是董事会秘书,不是人力资源部总监。” 林书彦笑了:“没事,随便说说,这不是职业能力考核,漏了也不要紧。” “说错了不扣钱吧?” “不扣。” “那我就说了。” 唐嘉虹把自己刚才看到的情况,有条有理,一一向林书彦细说,对见过的各部门总监也进行了一番评点,顺便提了一下财务部的人把她当成大熊猫围观的盛况。 “她们不会以为我是你的情妇,所以那个什么经理才被我给弄下去的吧?”唐嘉虹担心的说。 林书彦放下资料,抬起头:“那又如何?” “哎?”唐嘉虹觉得这么大的丢脸的事,怎么可以在他嘴里说出来就如此轻描淡写? “什么年代了,你还觉得在公司里有内部认识的人很丢脸?你不知道各大公司都有内部推荐的职位吗?微软、摩根士丹利、乃至苹果、ibm都有,难道你是觉得,我是你的内部关系,让你很丢脸?”林书彦扬起眉毛。 唐嘉虹声音顿时就低了下去,他说的是事实,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忘了世上还有内推这回事:“嗯……不是啦……就是觉得,别人会觉得我没本事,全靠男人上位。” “你知道《讨武氏檄》吗?”林书彦突然问道。 “知道啊,鹅鹅鹅的骆宾王写的嘛。”唐嘉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了这么一句,难道是要考自己的才学,于是补充道:“武则天看完这篇《讨武氏檄》之后,还说,如此人才,不曾被重用,宰相之过也。” 林书彦大笑:“你可知道里面还有一句‘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武则天听完以后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唐嘉虹呆呆的问。 “那又如何。” “啊?”唐嘉虹一愣,然后才领悟到,林书彦刚才说的“那又如何”是什么意思。 林书彦看着她:“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别人都只会认你这个人,因为是你,所以给予信任,给予合作,给予机会,而不是因为你是谁的妻子,谁的女儿。” 他又拿过一本文件,翻开:“别想这么多,先休息一会儿,一会我们一起去吃饭。”说完,他就低下头,认真的看起文件来了。 唐嘉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位子上,想起林书彦刚才说的话,听起来好像是训了她一通,可是自己怎么却这么开心呢。 中午,林书彦带着唐嘉虹去了一家公司附近的餐厅。 唐嘉虹很担心会被同事撞见:“我的身份公司里的人还不知道呢,要是跟一群同事一起吃还没什么,就我们俩个吃饭,会让人非议。” “老板总得给员工提供一些八卦的事情,不然员工们的业余生活该多无聊。”林书彦对自己在员工中的地位认的很清楚。 进门的时候,服务生看见他,微笑着欠身:“林先生您好。还是老位置吗?” “你常来这?”唐嘉虹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每一桌之间的距离,都空的很开,给顾客留足了个人空间,桌与桌之间还有修竹藤萝低垂,绿叶疏影,坐在任何一桌,都看不清其他桌坐的是什么人,足够保障私密性。 两人坐定,服务生拿来菜单,林书彦连打开都没有打开,对唐嘉虹说:“你自己看看想吃什么。”翻开第一页,唐嘉虹微微挑起眉毛,一个蛋炒饭要188块钱??!!那是金蛋吗? 林书彦看她只翻开第一页,就没有继续往下翻了,问道:“怎么?” “没什么,就是想知道,这蛋炒饭是不是金子炒珍珠,或者份量是够二十个人吃的。” 林书彦笑道:“如果是首都三环之内的两百平方米的学区房,卖188块钱贵吗?” “要是卖188,我就买上它一百套!” “嗯,所以,凡是世间的物件,都不应该单纯的用贵,或者贱来形容,事事有对价,只要你觉得它值,它就是值。” 听林书彦神神叨叨的说了这一串,唐嘉虹不否认他的理论是对的,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她摇摇头:“可是它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一碗蛋炒饭啊,乞丐中的霸主还是乞丐啊。” “嗯,不如,你试试?反正这顿我请,就算吃的不满意,也没有损失。” 听起来果然好有道理,唐嘉虹指着第一页:“那我就要这个蛋炒饭。” 第23章 “再往后看看?”林书彦看着她的表情,不像是要吃饭,而是瞪大了眼睛等着看实验结果的科研人员。 唐嘉虹摇摇头:“不吃了,保持身材。” 林书彦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一番,好像第一次见她似的:“你又不胖,还这么小心。” 唐嘉虹将菜单一合,放在桌上:“现在看着我不胖,就是因为小心的结果。就像你家大业大,是多少辈人踏实做事不瞎折腾的结果,而不是家大业大就可以胡乱折腾了,对不对?” 林书彦笑笑:“有道理。” 他伸手招来服务生,服务生很快出现:“请问两位点好了吗?” “这位小姐要一份蛋炒饭,我要小牛肋排,五分熟。” 服务生微笑问唐嘉虹:“请问小姐是想要桂花饭,还是要黄金饭?” “哎?真是用金蛋炒的?”唐嘉虹震惊了,桂花饭听起来不怎么值钱,但是可以入口,黄金饭听起来可以端起来就跑,但是吃下去,会变成吞金自杀的尤二姐不? 服务生解释道,桂花饭就是鸡蛋液先倒进锅里,翻炒均匀之后,再倒入米饭,再翻炒,鸡蛋与米饭是分开的,片片分明,如仲秋桂花。黄金饭是鸡蛋液与米饭先搅拌均匀,然后再倒进锅里翻炒,蛋液包裹在米饭之上,米粒颗颗散开,如镀上一层金衣。 “还有这门道?”唐嘉虹想了想,“那还是黄金饭吧。” 等待上菜的时候,唐嘉虹对林书彦说:“桂花饭什么的,我也会做,从小到大做的都是桂花饭,一点难度也没有。” “真的?看你十指纤纤不沾阳春水的样子,还会做饭?”林书彦不信。 唐嘉虹骄傲的一扬头:“看不起谁呢?告诉你,我做饭可是顶顶好吃的。” 见她的小模样,林书彦一本正经的开口:“你知道,每个公司内推,都是要给介绍人好处的吗?” “呃,这不是人力资源部给吗?” “人力资源部从我的口袋里掏钱再转手给我吗?”林书彦摇摇头。 哦,对哦,他就是这个公司的大老板,费用利润对他来说,就是左手进右手出的事情。 唐嘉虹还在沉思林书彦突然这么说是什么意图,林书彦主动提起:“就算是普通朋友,给你介绍了一份工作,是不是也应该有点表示啊?” 啊,原来是来要好处的。唐嘉虹恍然。 “你要多少钱?”唐嘉虹呆呆的冒出来一句。 却迎来了林书彦似笑非笑的眼神:“那天在酒店醒来,你连问都不问,就掏钱了,今天还知道问一下我的身价?” 想起那天,唐嘉虹的俏脸顿时通红,结结巴巴问:“那,那我给你买个小礼物?” “穿的用的我一概不缺。” 林书彦说的也没错,且不论他平时穿的戴的那些东西的价格,单是品种,在国内也是轻易买不到的高级定制款,真正是有钱也买不到啊。 见她一脸的愁云惨淡,林书彦忍不住提醒道:“你要是真的想感谢一下,稍微拿出一点诚意来好不好?” “我特别有诚意。”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你不是说你很会做饭吗?为我做一顿饭,这是你给的独一无二的礼物,这才叫诚意。”林书彦恬不知耻的直接指定礼物。 “我?可是……老夫人不是说要让我们吃那个什么调理身体的药材一直到……一直到生下来为止吗?”唐嘉虹的声音越来越小。 林书彦沉痛的点头:“所以,这悲惨的人生中,需要有一些调剂,相信妈不会阻止一个贤惠的妻子给她的丈夫做饭的,至于那些高级食补,你全都不会弄!” 耶?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 “看不出来,你堂堂大公司的总裁,搞这些小阴谋小诡计,也很厉害的嘛。”唐嘉虹伸出手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如同见到革命同志一样的激动,紧紧握住,久久不放手。 林书彦微笑着看着她的双手。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唐嘉虹才发现自己竟然抓着他的手那么久,连忙松开,将手放在桌下,微微低着头:“咳,那个,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比较担心,你吃不惯我做的菜。” “你做的菜有这么难吃?”林书彦挑起眉,“刚才你不是还说你的菜好吃的天上有地下无的?” “不是这个意思啦,你平时总在外面应酬,吃的那些酒店大厨做的东西,人家用的调料,还有灶头火力什么的,都跟我这个小家小户的小厨房不一样,吃惯了外面那些味道重的东西,我做的菜都比较清淡,你可能会吃不惯。” “你这是为自己做砸菜做心理铺垫吗?”林书彦毫不留情。 唐嘉虹抬起头:“哼,我是怕你那条被重油重盐重味精腌透了的舌头吃不出好坏来,白白糟蹋我的手艺。” “我的舌头被腌透了?哦呀,看来这几天,你对此感受很深嘛?”林书彦话里有话,意有所指。 唐嘉虹哪能听不出来,那几次让她意乱情迷的深吻,他是如何在她的口中疯狂掠夺,此时一一浮上心头,身体的记忆是最不会骗人,也最难以抹去的。 只是这么一句话,又让她面红耳赤,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好在,服务生来了。 小牛肉简简单单,看不出来什么特别。 蛋炒饭看起来更普通,一个连花纹都没有的白瓷盘中,铺陈着金黄一片,上面点缀着碧绿水灵的葱花。 鸡蛋与米饭的香味缠绵在一起,混成令人垂涎三尺的气息。 唐嘉虹拿起勺子轻轻拨了拨,只见所有的米粒上都包裹着蛋液,不厚也不薄,没有一粒米有白色部分露出,如同黄金屑,又似神话传说中宙斯化成的金雨。 挖了一小口放进嘴里,顿时唐嘉虹整个人都僵住了,这也太好吃了,无论是香气还是口感都是绝佳,而且除了咸味之外,她没有吃到什么额外的人工添加剂味道,无论是鸡精还是味精都没有放。 第一口是小口,第二口就是大口了。 “真的太好吃了,你也尝尝。”唐嘉虹拿自己的勺子盛了满满一勺,直向他嘴边递过,有了好东西就迫不及待想与关系亲近的人分享,这是她的习惯。 等胳膊伸直了,她才想起来,这勺子刚刚已经被自己放进嘴里过了,面前这个男人平时那么爱干净爱整洁的,保不齐是个有洁癖的处女座。 她讪讪地想要将胳膊缩回来,刚刚动了一下,林书彦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口将勺子整个咬住,将那一勺饭含在口中,慢慢的嚼着、咽下。 “怎么,连一口都舍不得让我吃?”林书彦故意调侃着她。 唐嘉虹有些尴尬的笑着:“不是啦,这个勺子我用过的,我怕你嫌脏。” “又不是没吃过你的口水。”林书彦毫不在意,轻松的语调却又让唐嘉虹红了脸,她的声音像蚊子哼:“这边人来人往的,你注意一点啦,说这些也不害臊。” “人来人往?哪?”林书彦故意东张西望。 “你真烦。”唐嘉虹低头认真的盯着面前的蛋炒饭,羞的就差一粒一粒的数着吃了。 忽然眼前多出了一把银叉,叉上戳着一块切好的褐色小牛肉,林书彦带着笑意的声音轻轻响起:“也给你尝尝我的。” 唐嘉虹连头都不敢抬,低声说了句,“谢谢。”将小牛肉从叉子上取下,小牛肉很香很嫩,可是她的心思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现在就算给她吃的是豆腐干,只怕也分不出来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等着你的谢礼。”林书彦自顾自的说着,唐嘉虹不服气的一抬头:“我可没答应。” “没关系,我给你时间考虑。”林书彦露出的可恶笑容,让唐嘉虹体会到谈判桌上,他的那些谈判对象感受过的烦恼,明明不想答应的,但是,也好像没有什么反抗的办法,只能老老实实接受他的条件,还让他有机会露出这副宽大仁慈的模样,真是好讨厌啊。 等到下午的时候,林书彦忽然说:“你可以先回去了。” “不行,上班第一天哪能这样随便。”唐嘉虹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上班第一天?你的报道时间是下周一,今天只是来人力资源部办个手续而已。”林书彦看着唐嘉虹气急败坏的翻出早上接到的offer,果然上面写的报道时间是下周一,那自己是中了什么邪会今天跑过来?还呆了这么久? 对了,是早上,他让自己跟来上班的! 唐嘉虹对此提出了抗议。 林书彦一脸的无辜:“我只是告诉你,你被录取了,提前来公司认认人,认认楼层,办办手续,我做错了什么?” “没……有……”这两个字几乎是从她的牙缝里挤出来的,她唐嘉虹一世聪明,怎么就栽在这个笑面虎手上了! 哼,今天不上班正好,找人逛街去! 结果打了一圈电话,不是上班就是在外地,祝福这会儿不知道又浪到祖国的哪个犄角旮旯了。 唉,算啦,回去吧,不如今天就把林书彦大老爷的人情债给还了,省得他念叨个没完。 就这么决定了! 由于今天早晨从床单上看见了小两口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的证据,林老夫人也乐得让唐嘉虹掌勺,为林书彦做晚饭,她还故意出去,说要和老姐妹一起开party,实则是想给小两口让出空间,浪漫的双人晚餐之后,要是不发生一点什么,简直就是违反自然规矩的逆天之举。 林老夫人喜滋滋的走了,厨房里的厨师都垂手等着唐嘉虹的吩咐,唐嘉虹让他们都提前下班了,等人走光了,才发现,厨房很大,很多东西,她都不知道在哪里,冻柜里放着一块一块的都是肉,但是……那些都是什么肉啊?总不能解冻了以后再区分吧…… 她呆站在厨房里片刻,终于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只做认识的原料。” 唐嘉虹关掉煤气灶开关,最后一道菜糖醋排骨,洒上芝麻,完美出锅! 桌上一共五道菜,清蒸江枝鱼,西红柿炒鸡蛋,呛炒莲花白,上汤娃娃菜,还有糖醋排骨,都是简单的家常菜,也是她过去最常做的,闭着眼睛都不会出错的。 她摘了围裙,洗了手,发现时间已经是六点半,天都黑了,没记错的话,他昨天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回来的。 可是等她看完一集纪录片,刷了好几回微博,眼看着指针都快要到七点了,门口一点动静也没有。 “喂,你人呢?”唐嘉虹气鼓鼓的打通了林书彦的电话,电话那头却是嘻笑之声不绝,听起来很热闹,唐嘉虹甚至还听见有一个男人说:“安安,你一会儿过去敬林总一杯。”然后一个娇滴滴的女声说:“没问题,林总这么帅,一定要好好敬一杯的。” 林书彦压低了声音说:“有应酬,不多说了,我先挂了。” 接着,电话竟然就真的直接挂了! 看着黑掉的手机屏幕,唐嘉虹顿时觉得一口气没上来,她心中满是愤恨和委屈:好啊,你让我回来给你做饭,你倒跑出去跟人吃香的喝辣的,如果是临时被抓去的应酬,你就不能先跟我说一声吗!白瞎了我这一番功夫,真是我心向明月,明月照沟渠! 她抬手就想把菜倒了,手已经碰到盘子了,看着那一盘盘干干净净没有人动过的菜,又觉得可惜,奶奶一直教她不要浪费粮食,否则会被天打雷劈。 唐嘉虹定了定神,对啊,他林书彦算什么东西,连盘子里的一把葱花都不配,这些无辜的菜不应该为他的背信弃义而陪葬。 她摸着黑将菜扔到冰箱里,也没在意为什么打开冰箱门,竟然没有小灯亮起,便愤愤的回主屋去了。 也许是还抱有一丝希望,她坐在主屋的起居室里看书,一直到了半夜十二点半,才听见门口传来汽车的声音,她忙起身去看。 第24章 发现是小李扶着林书彦摇摇晃晃往里走,两个人满身的酒气好像刚刚掉进了一个大酒坛,小李还算稳,林书彦则完全倚在小李身上,眼睛都睁不开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唐嘉虹没好气地问道,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语气已经像一个吃味的女朋友在质问勾引自己老公夜不归宿的狐朋狗友,而不像是普通熟人的关系。 “本来就跟嘉华说好合并案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总忽然说家里有急事,要取消。对方老总是北方人,今天抓着林总,就说他得自罚三杯,然后一杯又一杯的,哎,实在是没办法。”小李也很无奈,做为助理,他已经替林书彦喝了起码有一斤白酒,但是对方老总和副总前来敬酒,以自己的身份,实在是没资格顶,只得看着酒量本来就欠佳的林书彦把自己给喝倒。 赵叔闻声出来,他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了,给小李安排了一间客房住下,唐嘉虹扶着林书彦进屋,他足足比她高一个头,平时又锻炼,那一身的肌肉,看着显瘦,扛起来还真是压秤。赵叔问要不要叫人把他给抬到别的房间去住一晚,免得影响少夫人休息。 “没事,这么晚了,也别麻烦别人起来了,我会处理的,你也去睡吧。”唐嘉虹以前没少伺候过醉酒的父亲,搞定一个醉鬼还不轻轻松松。 林书彦基本上已经人事不省,唐嘉虹搂着他的手稍稍一松劲,他就往下滑。 早知道刚才就不跟赵叔假客气了,重死啦。 好想把他往地上一扔,管他死活呢。 “嘿,你也有撑不住的时候啊。”林书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看着她扶着自己摇摇晃晃的样子,薄唇一张开就是嘲笑。 “呸,姐在健身房举个四十公斤轻轻松松好吗!”唐嘉虹不服输的劲被他挑起来,打起了一万分的精神,将林书彦扶起了卧室。 好不容易打开门,她用力将林书彦往床上一甩,不料,林书彦的手还勾着她的肩头,他倒下了,她随之也摔进了他的怀里。 她用力想要挣起来,不料身下的这个男人一个翻身,将她完全禁锢在他的身下。 唐嘉虹双手用力抵在他的胸口,想要把这个酒气熏天的男人推开,此时却发现男女力量的惊人悬殊,在健身房里撸铁能随便抓着两个二十公斤杠铃片深蹲的自己,现在推在他身上,竟然如同蚍蜉撼玉树,林书彦根本动也不动。 折腾了半天,也没有把林书彦推开,她的胳膊倒是酸的厉害,她躺在床上,低低喘息着,看着动也不动,完全压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呼出的气息带着浓浓的酒气,吹拂在她的耳畔,一股一股的热浪吹得她燥热无比。 “快起来!” 唐嘉虹在他耳边大声叫着,他就像聋了一样,面对穿耳魔音,竟然动也不动。 又用力想要将他掀开,可是根本就没有用,她所有的动作,就只是在他的身上蹭了几下,完全没有办法挣脱。 “酒味真难闻!”唐嘉虹拧着眉头,伸手拧他的耳朵。 不为所动! “林书彦!”唐嘉虹改拧他的鼻子。 理都不理! “臭不要脸的混蛋!”唐嘉虹拍他的脸。 完全听不见! “亲亲的老公,快给你压死啦。”唐嘉虹真的快不行了,只觉得呼吸困难,被他压着,肺都不能自由的运转了。 刚才还像一座倒伏石雕的男人,听见老公,闭着的眼睛竟然睁开了,唐嘉虹见他睁眼,松了口气,又开口想让他赶紧让开,忽然,林书彦欺近她的身边,狠狠地吻住了她微张的双唇。 “唔……”唐嘉虹只来得及在声带里发出这一个音。 林书彦的吻缠绵又霸道,嚣张的闯入她的口腔之内,侵略着内里的每一寸。 这不科学!这不合理!都说男人真的喝醉的时候,硬都硬不起来,除了睡觉之外,根本什么都不想做,林书彦这个大骗子,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她努力想要扭过头,摆脱这个长驱直入的吻,但是她忽然感觉到头根本动也不能动,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彦的手已经探至她的脑后,将她的头牢牢固定住,让她根本避无可避。 越来越深入的吻,好像要将她整个人拆开吞下。 原本被林书彦禁锢的身体已经让唐嘉虹的呼吸困难,现在又被深吻夺去了气息的自主权,他的唇舌尤自在她的口中纠缠不休,唐嘉虹因气息不畅而更加喘不上气,所有的反抗动作都被他制住,现在她只能躺在床上,任由他予取予求,很快,她的口中已全是从他传递的味道,浓郁的醇酒气息,让她也变得绵软无力。 在迷醉的气氛中,她感觉到他的另一只手正强势的探向她那片柔软的神秘花园,睡裙、小内内,都挡不住他的侵略,唐嘉虹咬着嘴唇,承受着他的时轻时重的抚摸,她深恨着自己诚实的身体反应,无论嘴上怎么反抗,可是那里却对他的到来欣喜万分,轻轻颤着,以无比的妩媚与柔软迎接着他…… 从浴室出来后,她匆匆的逃出主卧室,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这个男人,明明说好是契约婚姻的!明明说好不爱的!明明…… 被惊动的仆人惊讶的看着少夫人穿着睡衣跑出房间,唐嘉虹定了定神:“书彦要吐,我,我,我想换个房间睡,麻烦,你们谁能照顾他一下?” 她已经完全把自己先前的豪言壮语抛到九霄云外了。 很快,另一间客卧就被收拾出来了,唐嘉虹跳上床,用被子将自己整个人像蚕茧一样的裹起来,柔软而厚实的被子给了她一种温暖安定的感觉,枕头上有淡淡的松木精油香气,能让人的精神放松。 “这精油一定是假的,越闻越精神!”时间已经指向凌晨两点,可是唐嘉虹却清醒的双目炯炯有神,辗转反侧。 “不想不想,反正也不是第一回了,没事跟贞洁烈女一样干什么!”唐嘉虹训斥着自己,越命令自己不要想,脑电波却活跃的越发激动。 数了一千五百四十二只羊,又看了一集《天线宝宝》,甚至还打开了《名师教你高等数字》,没用!没用!以前一看就马上睡着的东西,怎么今天越看越精神呢! 最后一道菜炒好,唐嘉虹正打算叫仆人过来帮忙把菜端到餐厅里去,林书彦却对她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了,就在这吃吧。” “这?”唐嘉虹环顾厨房,虽然厨房挺宽敞,也不像家里的厨房,处处都渗着仿佛永远也洗不干净的万年油腻感,也正好有两把简易的椅子,流理台也很大,放下几盘菜毫无压力。 但是,这里可是厨房耶,记得在古典小说里,只有受气的小媳妇或是毫无地位的下人才会缩在厨房里吃,他一个堂堂大总裁,在这里吃真的没有关系吗? “坐在这?不太好吧?要是传出去,堂堂总裁躲在厨房里吃饭……”唐嘉虹迟疑的问。 “那也是你传出去的。”林书彦看着她的眼睛,笑着接了一句。 唐嘉虹不服:“为什么是我,也有别人看见你进来了呀。” “别人只看见我进来了,进来不代表知道我在里面做了什么。”林书彦的眉毛微挑,唇边浮起了一丝可疑的笑意,“就像昨天晚上你到我房间里来,也不能说明一定就发生了什么事,对不对?” 忽然听见他听起昨晚的事,唐嘉虹又羞又气:“你还好意思说!你昨天都干了些什么!” “不记得了,我喝醉了。”林书彦一本正经,唐嘉虹气结:“哼,不要脸!” “谢谢。” 唐嘉虹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喂,这不是在夸你!” “啊,是吗,那一定是在羡慕我。” 唐嘉虹终于发现一个真理,千万不要与林书彦产生口舌之争,一定说不过他的,这个男人,能在商海驰骋这么久,脑子灵,思维快,不管是说正理还是说歪理,都说不过他,还是不要自取其辱比较好。 菜的颜色搭配很是用了一番心思,看着红红绿绿的,鲜艳可人,唐嘉虹将盛好的米饭递在林书彦面前,在他身边坐下。 她右手拿着碗,左手拿着筷子,却迟迟没有动,唐嘉虹的一双眼睛有意无意的偷瞄着林书彦,看着他夹起了一筷子菜送入口中,慢慢咀嚼着,不知怎的,有些紧张,如果林书彦刚才说那几道菜难吃,还可以说因为是被急冻过的,味道变了,现在食材是新鲜的,甚至刚刚出锅不超过五分钟,想要再用隔夜菜的理由忽悠过去,实在是自欺欺人。 见林书彦每样菜都吃了一口,脸上并没有什么嫌弃的表情,唐嘉虹这才松了口气,像他这样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再回头这些平头百姓的小菜,还能吃得下去已经算很给面子了。 并不是第一次与林书彦一起吃饭,但是每次吃的东西都没有可调研性,一次是公司旁边的高级餐厅,一次是林老夫人为他们特制的难吃到死的情趣大餐,林书彦都吃的不算多,今天却意外的吃了好多,特别是其中一道红烧肉,他一个人几乎包揽了一整盘。 “慢点吃。”唐嘉虹看着有人这么捧场,简直开心的不得了,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好好的给什么人做过菜,在家的时候,都是奶奶给她做,在公司或是出差的时候,都是叫的外卖,或是在饭店里吃,就算回家吃饭,也往往很晚才能到家,整个人都精疲力尽,连饭都不想吃,何况是做饭。 “你在想什么?”林书彦咽下最后一口饭,看见唐嘉虹还在发愣,不由好奇。 唐嘉虹放下碗筷,轻轻叹了一声:“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也许何致远抛弃我,而和姐姐在一起是有道理的,他和我结婚那么久,别说碰我一碰,就连一顿我亲手做的饭,他都没有吃上,想想也是很可怜呢。也难怪民政局的人办起手续来这么快,正常情况下还要劝一劝的,你没看见,那天当何致远说了一大通我是如何如何的不配当一个妻子的时候,那些人的眼睛都直了,不停的说天啊还有这种女人……” 说着说着,唐嘉虹的眼圈微微红了,她平日里一副女强人的模样,说到伤心之时,仍是控制不住的心酸流泪。 她慌忙低下头,抬手擦了擦眼角:“不好意思,我……” 忽然她的肩头被林书彦搂在怀中,林书彦低声安慰:“做你想做的事,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如果你喜欢工作,那就在职场立于不败,如果你喜欢留在家里,那就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谁可以对别人的人生说三道四。” 林书彦的声线很低沉,唐嘉虹莫名的觉得安心,不是因为他是瑞诚集团的大老板,也不是因为他是林家最被看好的孙子,而是单纯的因为他这个人! 他的气场、他的谈吐,他的行事作风,无一不让人觉得:这个男人所说的话都是可信的,答应的事情都是能做到的,愿意与他共进退。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领袖魅力吧。 自从踏入职场以来,唐嘉虹就对领袖魅力什么的嗤之以鼻,认为那不过是可笑的洗脑而已,什么霸道总裁,还不都是一些秃头腆肚,油腻腻的中年老男人,满脸的精明,满眼的算计。 没想到,铁齿如她,也终是遇到了命中的克星林书彦,竟然会因为他的一些细微的动作,一些暧昧的话语而脸红心跳。 唐嘉虹兀自发愣,林书彦开口:“这么好吃的菜,你为什么不吃呢?” “唉?你觉得好吃吗?”唐嘉虹按下心中的小雀跃,又生怕他只不过是在说客气话,故意问道:“嗯,那你说说,这几道菜,你最喜欢哪一道?” “这个红烧肉非常特别,”他指着一只骨瓷圆盘,盘子上只有浮雕做为装饰,其余闲色一概没有,方才端上来的时候,一共有六块红烧肉,层层叠叠,如垒起的宝塔,现在已经被吃光,只剩下了红褐发亮的汤汁。 第25章 “哇,吃光了。”唐嘉虹夸张的叫着,心中无比的欢喜,又追问:“你倒说说,哪里特别?” 那模样,根本就像是一个沉浸在恋爱之中的女孩子,问自己好不好看,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还非得追问:“哪里好看?” 看着她充满期待的目光,林书彦说:“肉香四溢,瘦肉有嚼劲而不柴,两层肥肉夹在中间,肥而不腻,那层肉皮煮的非常入味,酥烂中带着胶质感,就算是肉汁,也非常好吃。” 很普通的食评嘛,就像很多电视台打着美食栏目,实则给店家做收费宣传一样,主持人的台词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入口即化”“非常香”。 这让唐嘉虹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开心,毕竟谁不想得到一份特别一些的评价呢,就好像写网络小说的人,即不希望评论区一片荒凉,也不是很期待“撒花”“好顶赞”“沙发”这种毫无意义的评价。 唐嘉虹凉凉的说了一句:“没什么,随手抓了块肉,乱做的。” 她的失望劲还没有冒出来太多,就听见林书彦继续说道:“虽然这不是真的用猪肉做的,但是无论口感还是味道,都与真的猪肉相差无几。” “居然吃出来了?!”唐嘉虹精神为之一振,继续追问:“那你说说看,这不是用猪肉做的,是用什么?” 林书彦认真的想了想:“我不知道。” “哈哈,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能让见多识广的林书彦承认不知道,唐嘉虹非常之骄傲。 “嗯,我吃过的仿荤菜的原料,无非香菇、冬瓜、豆腐、魔芋、豆腐干,还有豆腐皮之类,但是这道红烧肉,却不是其中的任何一项,完全没有黄豆与香菇特有的那种腥气,也不像冬瓜的质地那般柔软,魔芋的质地又过于紧密,一眼就能看出来。” “哼哼,我现在告诉你,就是豆腐!”唐嘉虹一扬头。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不会的,凡是豆类,都有一种豆腥味,那种味道,至今没有人可以去除的干干净净,让我吃不出来,不过,我倒是吃出一点米香。” 神了!唐嘉虹的嘴半张着,差点合不起来。 这是唐嘉虹在湘西旅游的时候跟当地人学的一道菜,又精心将其改良,好做给奶奶吃。 在湘西有一处村子,名为芙蓉镇,本是个原名王村的无名小镇,后来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一名超级厉害的导演带着后来成为影帝影后的男女主角去拍了一部电影,原本芙蓉镇根本没有游客去,随着电影的上映一下子让全国知道了这个地方。 唐嘉虹就是听着奶奶讲过的电影内容,才决定去那里的,电影的内容对她来说挺无趣,但是那里有一样东西非常的吸引她,那就是米豆腐。 大多数游客只不过是去吃一碗就走了,而她则是在米豆腐的铺子里软磨硬泡,终于弄明白了大米变成豆腐状物体的全过程。 奶奶喜欢吃红烧肉,但是年纪大了,不宜过多的摄入胆固醇和脂肪,唐嘉虹觉得米豆腐可以做为红烧肉的完美替代品,在芙蓉镇呆了两个多月以后,她终于能够用米豆腐做出一块几可乱真的红烧肉了。 听她侃侃而谈,林书彦也听得入神,他问:“味道可以靠调料来处理,但是口感你是怎么做到如此层次丰富的?” “那当然是我做的好,米豆腐分层做,最底下的那一层稍微多放一些碱水,做的结实一些,压得久一些,仿肥肉的部分,就做嫩一些,铺在瘦肉上,最后做皮的那一层最老最结实,按两肥三瘦的夹心肉的层次码好,最后铺上一层肉皮,然后再用米粉和淀粉做成挂糊,裹住六层红烧肉,下锅煎一煎,就是又香又酥的五花肉口感啦。” 最后她还补充一句:“反正也不是很难,肯用心花些功夫就行了。”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容易,也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向刘姥姥解说茄鲞的做法那么容易。”林书彦笑笑,又看着她手里的空碗:“你怎么不吃饭?” “哦,没什么,早上吃多了,现在不饿。” 看着他吃,就很开心啦,做菜的人就喜欢看着别人将自己做的菜吃完,如同送礼的人希望拆开礼物的人兴奋的欢呼一样。 “你做这个素红烧肉,一定准备了很久吧?”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彦又盛了一碗饭,将素红烧肉的汁全部倒了进去,红褐色的酱汁与米饭搅拌在一起,散发出更加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 唐嘉虹一脸的淡然:“没有,都说了,随便做做。” “这层层的米豆腐,外面就没有卖的,一定是你做出来的,而且,是从磨米浆开始,所以,应该是昨天就做了。” 林书彦分析的一点都没有错,昨天她等待林书彦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百无聊赖,忽然想起了这道特别费功夫的菜来,慢慢的磨了米浆,点了卤,压了一夜,正好今天刚好拿来用。 被说破了心事,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她舀了半碗芙蓉翡翠汤,拿起勺子,慢慢盛起,往嘴里送。 “你以前被打过手吗?”林书彦忽然没头没脑的冒出来一句。 唐嘉虹不解其意。 林书彦指着她搁在左手边的筷子,刚才,她是左手执筷的。 “这么多好吃的放在面前,你不盯着,看我的手干什么。”唐嘉虹嗔道,心里却是有些开心的,谁不希望被一个有颜值又识趣的男人关心着呢。 “因为我曾经因为左撇子,被打过很多次手,后来被迫改用了右手,现在左右手都能用。”像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话,林书彦用左手拿起筷子,灵巧的夹了一颗豌豆放进嘴里。 唐嘉虹似乎有些恍惚,她的双眸定定的看着一个地方,实则没有焦距:“我以前,的确也是惯用左手的,被妈妈打了很多次,说我是怪物、不正常、变态,像我姐姐那样惯用右手的,才是正常的孩子。” “可是用左手的人聪明。”林书彦做为左撇子同盟的人,忍不住替她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 唐嘉虹的嘴角苦涩的微微向上扬起:“与别人不一样的就是怪物变态不正常,只有按步就班,一步步全部都按着别人期望来的,才是符合标准的有用之材。”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因为使用左手的问题会被妈妈用铁衣架抽在手背上,吃饭的时候我不会用右手,就不准吃饭,左手敢摸勺子筷子,就是一顿打,一直打到整个手都肿得发胀,根本捏不了任何东西为止。上小学以后学写字也是,用左手握笔就打,打坏了手,写不了作业,还是要挨打……” 说到这里,唐嘉虹就说不下去了,想起过去,她只觉得一口闷气堵在心里,姐姐虽然成绩不如她,但是却因为行为举止处处符合妈妈的要求,因为妈妈也总是更多的偏爱她一些,后来爸爸去世,妈妈一个人带不动姐妹俩,奶奶主动把唐嘉虹接走,从此以后,她才摆脱了一天三顿打的日子。 唐嘉虹低下头,几缕发丝垂下,一只温柔的大手将她的头发拨至耳后,她抬起头,粉色樱唇被轻轻覆上。 双唇只是轻轻一贴,又被放开。 “又是安慰吗?”唐嘉虹轻笑,她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里不可自拔,她认为自己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喜欢上了林书彦,林书彦也喜欢她,这一定是错觉,两个在酒吧里因醉酒而相识便即刻发生关系的人,彼此都不会是组成家庭的良伴,会在同一屋檐下住着,已是命运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等到一切回归正轨的时候,他一定会娶一个名门闺秀为妻,至于自己,也许是买一套小房子,养两只猫,抱着电脑过着一潭死水般的生活。 至于出现在心中的那种熟悉而遥远的悸动,一定是因为自己已经寂寞太久了。 在金融界做了这么久,唐嘉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价值投资,适时止损,对于林书彦这样一个注定不会与自己天长地久的人,只做到朋友就好了,千万不要投入爱情,否则,到时候他身边姹紫嫣红一片春,只有自己一个人受伤。 她对自己说:唐嘉虹啊唐嘉虹,你这是犯什么花痴,你不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你配得上他吗,你的那些家人,都能把他给活活拖累死,你怎么还敢喜欢他? 被内心的声音扰的烦不胜烦,唐嘉虹微微皱着眉头,闭上眼睛,再次睁开之时,眼底的所有感情,无论是喜或忧,都已被那对黑如墨玉的眸子深深的掩在心灵的最深处,不让任何人看见。 “唉,我都在说些什么,刚吃完饭呢,对不起啊,听着这些无聊的琐事,会不会害你消化不良?”唐嘉虹故作轻松的说笑着。 “来,我陪你出去走走,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唐嘉虹笑着拉起林书彦,两个人慢慢向大宅外走去。 林书彦走在她身边,看着她的背影,阳光柔和的照在她的发丝上,黑发反出了金黄色的光芒。 当初林老夫人让他回来住在家里的时候,他还觉得很没意思,太远,太静,不方便与朋友来往,直到那件事之后,他才如同受了伤的狮子,退回属于自己的这片天地,当时这里的静,让他有足够多的时间反思自己的错误,再后来,父亲将公司业务交到他的头上,在繁忙的工作中,他重新找回了自己,在这里住着,也再也不会纠结着从梦中醒来。 这里是人人羡慕的半山别墅,可是对他来说,却一丁点家的感觉都没有,父亲常年在国外,母亲也需要经常出去与各位贵妇人们交流感情,屋子很大,仆人很多,但是却连一个可以让他放松的人都没有。 但是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这是第一次,林书彦感觉到这里有家的感觉。 无论是她傻得可爱的赶回家,只想为他做饭,还是她半夜三更还不辞辛苦的照顾喝醉酒的他,亦或是为他做出刚刚那顿颇费心思的素红烧肉,她的认真,她的聪慧与巧手,无一不吸引着他的目光。 过去,林书彦的身边有太多的狂蜂浪蝶,因此,在与唐嘉虹那一夜之后,他便命人去调查唐嘉虹的背景,知道了她的家庭情况,也知道了她的身世背景,还知道她的短暂婚史,以及离婚的原因。 他不是没有担心过唐嘉虹接近自己或是接近自己的母亲是别有所图,直到后来发现,唐嘉虹似乎更想躲开他,也许这是欲擒故纵?但是几次接触之下,发现这个小女子的心中,似乎只有靠工作来赚钱养家,并且颇引以为豪,于是他才渐渐放心。 “你怎么走的这么慢?”唐嘉虹忽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他,一双眼睛清澈又明亮,纯粹的没有一丝杂质,她的眼神仿佛一束光,照进了林书彦的心底,林书彦几乎是情不自禁的伸手拥住了她的脸颊,深深的吻住了她的嘴唇。 柔软的舌熟门熟路的长驱直入,温柔的如同这午后的暖阳。 这绝不是蜻蜓点水般的安慰,也不是只求一夕风流的炽热疯狂,这是男女之间,情已至深处的温柔爱恋。 爱恋! 这个想法从脑海中冒出的时候,唐嘉虹觉得自己又在做白日梦了,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林书彦已撬开了她的防线,舌尖诱骗一般的碰触了她的舌,却并未立刻纠缠在一处,只是轻轻的碰了碰,便退出。 他的手探向她的腰间,紧紧的将这具软玉温香向自己贴近,另一只手轻轻抓起了她纤细的手腕,搭在自己的肩头。 唐嘉虹此时没有穿高跟鞋,她的头顶才刚到林书彦的肩头,被他一手紧紧拥在怀中,几乎站立不稳,双脚不由自主往后退去,退了没几步,忽然,她的背部紧紧的贴上了一个粗糙的圆柱体,这是林家大宅中年岁最久的一棵大香樟,见证了人世间百年的变迁,还有无数痴男怨女的悲欢离合。 第26章 此时,一个女子靠在它的主干上,几乎覆在她身上的男子紧紧地拥着她,好像是在呵护着世间最珍贵最脆弱的无价之宝。 过于温柔的吻循序渐进,一点点的,在不经意间将她的灵魂诱入他精心布下的温柔大网。 林书彦只是轻轻的吻着她,唐嘉虹原本在男女之事上尚处懵懂状态,第一次都是在迷迷糊糊中完成,根本就敌不过林书彦深情的吻,她感觉到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林书彦高超娴熟的技巧唤醒、点燃,被他放开的时候,她的唇中甚至溢出了一丝低吟,仿佛在祈求着更多。 林书彦再次贴近她,她整个人都无力的挂在他的颈边,轻轻的喘息着。 渴求,从心底深处伸出,想要与眼前的这个男人的心跳同节拍,好好的品尝着他的味道。 深深的吻,唐嘉虹彻底沉醉在这水乳交融的温柔之中,脑中一片混沌,已不知今夕何夕。 一阵天旋地转,林书彦将她打横抱起,一步一步走向距离此处最近的室内泳池更衣室。 更衣室中有一个大大的石台,这是用来做为运动后按摩放松的地方,现在此处空无一人,林书彦将她抱进更衣室,随手将门锁上。 两人依旧忘情的吻在一起,唐嘉虹的双手紧紧的搂着林书彦的脖子,双腿分开,他站在她的面前。 右腿被他的手掌扣住,勾盘在他的劲窄的腰上,他的身体微微前倾,用自己的坚硬顶住了她的柔软。 唐嘉虹只觉得全身酥痒,又被林书彦吻的昏天黑地,只想紧紧拥住他,与他同赴快乐的极限。 世人总说美女是毒,只要沾上,便再也甩不掉,可是对于唐嘉虹来说,林书彦这个男人如醇酒,如花雕美酒,香气扑人令人沉醉,饮之一口便如痴如狂,再也放不下,舍不去。 身体的感觉很强烈,强烈到唐嘉虹此时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 她的裙摆被轻轻掀起,她害羞的想要按住那只不安份的手,却整个人都提不起力气,男人的手毫不费力的探了进去,双手探了起去,在她的臀上摩挲流连。 温度并不凉,但是唐嘉虹的心底却生出一丝寒意。 刚才,就在刚才,两人意乱情迷之时,原本充满香艳气息的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震动,那是林书彦口袋里手机传来的。 林书彦竟然就这么弃她而去了,他在游泳池那里接着电话,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只隔了一道不透明的拉门,她可以清楚的听见男人在说些什么。 方才身体里被点起的火苗已被冰冷的石台所冷却。 那样的炽热消散之后,让她清晰的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一切,她已被他完全俘虏,他的唇在她的胸前亲吻着,**着那对柔软的小白兔,没有阻隔的吻深深的印在她的心口,那样的炽热,好像可以穿透皮肤,穿过骨骼,深深的烙在她的心上。 她的身体哪里能受得了这样的撩拨,早已沉沦其中不可自拔。 拒绝的念头一闪而逝,在男人一轮又一轮紧密的热烈之下,早已烟消云散。 在这种事上,她根本就无力反抗他的强横霸道,只要他想,她便只有沦陷的份。 如果他只是一味用强,那么,她还可以保持着理智与清醒,可是现在,他是那样的温柔,是那样的细心,似水柔情最是难以抗拒,何况又是他这样的容貌,他这样的气质,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反抗,就算她努力想要保持理智,最终也不过证明这只是徒劳。 香艳的开头,却没有旖旎的春光做为结尾。 一切竟然只是因为一个电话。 打电话的人很执着,第一遍一直响到自动挂断,林书彦都没有想要看一眼,第二遍,又响了很久,一直很有事业心的唐嘉虹担心是他公司里的人找他,用她仅存的理智对他说:“手机……响了……会不会……啊……你……别这样……啊……” 动情之后,唐嘉虹的嗓音都变了,沙沙的,又嗲的好像能滴出水来,连她自己听着都吓了一跳,她说话的时候,林书彦的动作根本就没有停,让她越发的心跳加速,每个字的尾音好像是在勾引男人,听在耳朵里,越发撩起了林书彦的兴致,动作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收不住。 “别说话。”男人低沉的嗓音充满着危险。 手机又开始了第三次的震动,这三次来电之间几乎间隔都没有超过2秒。 男人的左手此时正按在她的胸前,时轻时重的揉捏着,第三次的震动直扰得他心烦意乱,他停下手上的动作,紧皱着眉头瞪着手机,如果他的目光能放电,手机应该已经炸了。 他拿过手机,看着上面来电显示的号码,微微闭上眼睛,又睁开,看着他的表情,唐嘉虹觉得如果下一个动作不是摔手机,那就是接起电话把电话那头的人给大骂一通。 但事实上,她却没有猜到事情的结局。 在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林书彦微微一怔,迷乱的眼神顿时变得清明一片,如同方才是唐嘉虹给他施了巫术,而现在巫术已破,他又恢复了自己原来的本性。 然后,林书彦就这样拿着手机大步离开,拉上门的同时,接听了电话,他那温和儒雅的声音透过拉门传进了唐嘉虹的耳中:“小漓?” 虽然不知道小漓是什么人,但是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女性的名字。 林书彦叫着这名字的时候,声音是带着笑意的温柔,如同她曾经见过那些昙花一现般的真诚笑容。 对她来说是那样的罕见,可是为什么他对电话那头的女人却丝毫都不吝啬。 如果没有对比,就不会有失落, 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她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一份真挚的感情。 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她真的以为自己已经与林书彦是一对恩爱夫妻。 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她真的以为林书彦只不过是天生不会对任何人有特殊的感情。 如果没有这通电话…… 一切都会向着她自以为好的那个方向发展。 拉门将他的身影完全隔开,唐嘉虹完全看不到他此时的模样,但是他的声音温柔如斯,想必此时他的模样也…… 置身在温暖的室温之中,她却好像被冻僵了,全身冰冷,唐嘉虹沉沉的吐出一口气,胸口却如同被巨石压住,喘不上气来,随着一口气吐完,她连呼吸也屏住。 在这一片安静中,她听见了自己的心脏冻成一块石头,又缓缓裂开一条缝,最终碎裂一地的声音。 久久的保持着一个姿势,唐嘉虹的腿早已麻了,她自己却没有什么感觉,门外林书彦温柔的嗓音就如同离她很近很近却永远也无法碰触的虚幻人物一样。 大脑一片空白,直到唐嘉虹感到自己快要被憋死了,才发现自己刚才似乎忘记呼吸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忽然,她抬起手,对着自己的脸颊狠狠抽了一耳光,还不解恨,又抬起另一只手,又是一下,丝毫没有留情,剧烈的疼痛让她彻底从方才的迷醉之中清醒过来。 她对自己说: “唐嘉虹,你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有没有听说过始乱终弃?你们俩从一开始就是把对方当成出来卖的,还指望他把你如珍似宝的哄着捧着吗!你们俩的阶层相差太远,你懂不懂什么叫门当户对!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让所有男人围着你转?他只是生理冲动,此时站在他面前是别的女人也是一样的!你醒醒啊!你今年是二十六岁了,不是十六岁了,蠢成这样不如去死算了!” 每一句话,从她的脑海中喷涌出,又重重的在心头落上一刀,刀口飞溅出的是她对自己无情的嘲笑,嘲笑自己不自量力,嘲笑自己痴心妄想,嘲笑自己弄不清现实与虚幻…… 快速的深呼吸几次,唐嘉虹缓缓将方才凌乱的衣衫收拾整齐,伸手毫不留情的将他在自己胸口留下的水渍擦干净,双手飞快的将背后的钩子挂上,将上衣拉平整,柔软的衣料根本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但是唐嘉虹却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在她眼里这件衣服上到处都是糟糕的褶皱,每一道都记着她刚才有多沉醉,而他又是多么的决绝。 全身的衣服都整理妥当,唐嘉虹对着落地穿衣镜照了照,身上的衣服整整齐齐,任是谁也看不出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但是她的那张脸却出卖了她,脸颊上两道红肿,还有那双眼睛,里面没有光芒,也没有灵魂。 心如死灰……呵呵…… 如果说何致远出轨的事将她冻成了冰,那么林书彦刚才的行为则是将她烧成了灰。 林书彦温柔的声音还在继续,唐嘉虹木然的走向门口,麻木是她此时唯一的感觉,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走了几步,忽然脚下没有踩稳,整个人控制不住的向一旁倒去,额头刚好撞上了坚硬的石台,“咚”的一声脆响,在更衣室里回荡。 直震得她晕头转向,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唐嘉虹又是自嘲的一声笑,暗想:唐嘉虹!你这是怎么了,因为一个本来就不可能爱自己的男人,所以发神经了吗,平地也能摔跤,你是白痴吗,看来天意是想要让你当个白痴,才会撞到头! 她扶着石台,慢慢站起来,揉着被撞的地方,晃了晃头,耳中似乎有些嗡嗡声。 通向游泳池的拉门没有关好,露了一条缝,唐嘉虹无意中往那里看了一眼,看见林书彦正一手抄着口袋,能看见他的侧脸,他的嘴角分明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这个笑容,是多么的刺眼。 唐嘉虹默默继续向前走,忽然被人揽住了腰,林书彦身上那熟悉的男子气息从背后袭来,方才这股气息令她脸红心跳,而现在,则让她越发的感觉到自己的愚蠢和天真。 她想要逃开,远离这股气息的压制感。 “阿彦,我能不能搬回来和你们一起住呀,我想伯母了,也想你……”电话没有挂断,从听筒里传来一个很年轻的女声,甜美却不做作,温柔却不刻意。应该是一个气质娴雅的大家闺秀吧,仅仅从刚才那句话就能听出,她与林书彦是老相识了,也认识林老夫人,说不定是世交的女儿。 知根知底又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才是最适合他的女孩子,不像她,连家里的佣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使唤,更别提安排他们更好的完成家务,她甚至连改改房间里的摆设,换换窗帘的颜色这种建议都提不出来。 石婶曾经问过她,对饭菜的安排和调味有没有什么意见,自己一句有用的话都说不出来,只会说都挺好的,你看着办吧。 如果说林书彦不是一个好丈夫,那她也不会是一个好太太,做不得林家的女主人,在职场上,她可以对属下交上来的工作汇报有一百个改进建议,也可以在年终考核的时候压下所有的质疑之声,成为第一名。 可是在这林家大宅里,她什么都不是,她的光芒黯淡了,她的自信消失了,她的能力一文不值,她无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也许她在办公室里可以与林书彦成为关系和谐的同事,但是在这宅子里……自己始终只是一个外人,呵呵。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一个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职员,一个是签了婚前协定的妻子。 不合适终是不合适,唐嘉虹很清醒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能干脆迎娶这位姑娘,非得拉着自己做挡箭牌。 既然你林书彦可以如此翻脸无情,那我也可以放弃所有的念想,严格按合同办事。 唐嘉虹整个人冷的像块冰,用足够让电话那头的女人听见的声音说:“林总裁,麻烦你从此以后按合同办事,要是再像今天……” 第27章 忽然,她的身体被林书彦转过来,一手紧搂住她的腰,唐嘉虹刚想破口大骂,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已发不出一个音来,她所有的声音都被男人的唇紧紧堵在嘴里。 就连呼吸也为之一滞。 吻,只是一个吻,并没有一点温度和情意,也不带着半分**的意思,这个吻的意义只是为了堵住她的嘴而已。 通话计时还在继续,电话还没有断。 “今天星期六还被人追到家里呀?真是太辛苦了,阿彦哥哥,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做违反契约精神的事情,这个女人肯定是故意挑你的毛病,她肯定是喜欢你,通过找你麻烦来接近你,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好好的女孩子那些男人都不喜欢,被打了一耳光以后,反而觉得她好特别好不做作,哼,这种女人肯定特别傻,竟然会相信电视里演的东西是真的。” “像这样的合作伙伴就不要找了嘛,瑞诚现在做的这么大,挑一些nice的,好相处的,开开心心把钱挣了不是更好?” 两个人靠的如此之近,电话里的声音每一句都落在了唐嘉虹的耳朵里,那样的娇嗔和絮叨,而林书彦这样的人竟然还有心情听着,可见两个人绝非泛泛之交。 林书彦的唇还停留在唐嘉虹的唇上,她不知道一面接着心爱的女人的电话,一面却吻着另一个他根本就不爱的女人的嘴,是怎样的体验。 她就这么冷冷的看着他的双眼,想要从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里看出一点情绪的波动,可惜,那双眼睛却深如九渊,除了自己的倒影,什么也看不见。 “我会考虑的。” 林书彦的唇放过了她,回应了电话里的那个女声。被骤然松开的唐嘉虹冷冷的看了他一秒,猛然抬手,重重的抽在林书彦那张完美的脸上。 原来那张脸也是触手生温,有弹性的,而不是当真如同石雕那样的冰冷无情。 面对林书彦震惊的眼神,唐嘉虹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听见了这一记响亮的耳光,问道:“怎么啦?什么声音?” “没事,打死了一只蚊子。”林书彦平静的回答。 “哦,你们家那里在林子里,又在水边,蚊虫是会多些,我上回提议你养些鱼的,可以吃掉蚊子的幼虫,你有没有养呀……” *** 唐嘉虹离开更衣室,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甚至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不属于她的,她甚至连客人都算不上,只不过是一个协议中的乙方而已。 她漫无目的的在大宅中闲逛,赵叔曾经带她走遍这里所有的房间,只有一个门没有打开,那个房间的视野应该不错,正对着一片波光粼粼的小湖,她曾经问过,那房间是做什么的,赵叔只说老夫人吩咐过,谁都不要进这个房间,又说房间里也没什么东西。 后来她曾经站在那个房间的窗外看过,窗帘拉得十分严实,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但是从窗户的大小来看,这个房间应该很大,不比正在使用中的主卧室小。 她虽然有些好奇,但是却也很老实的没有继续打听,毕竟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看过一个名叫《蓝胡子》的童话,没事干不要去开别人家不让进的门。 可是现在,她就是想要打开这个门。 大不了就是把她赶出去,林家家大业大,难道还能为一个空无一物的房间杀人不成? 把她赶出去了,这个可笑的契约婚姻也就中止了,而且违约方还不是她。 多么完美的计划!就这么决定了! 唐嘉虹站在门前,轻轻的转了转门把手,是锁住的,内室的门一般都不会太结实,但是,就这么把门踹开也不好,毕竟门是无辜的,不能因为林书彦是个大混蛋就迁怒于这扇门。 职业惯犯都是用铁丝溜门撬锁的,而非专业人士唐嘉虹则完全不会这样高超的手段,对于不知道操作原理的东西,根本就没办法下手。 东张西望没有人,她弯下腰,仔细研究锁芯构造,发现这门锁是那种最简单的弹簧锁,也许当初装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靠这扇门挡住什么人。 在大学宿舍的时候,就是这种门锁,唐嘉虹的假期基本上都是要留在学校打工的,所以每每忘记带钥匙,都是巨大的灾难,舍监阿姨的白眼看多了,也就只好另寻自救的方法。 弹簧锁的设计非常简单,只要一张硬一点的纸片,顺着门缝划下去,就可以将门锁完好无损的打开。不管是公交卡还是银行卡或是身份证,只要能塞进去,就能打得开。 唐嘉虹冷哼一声,转身去衣帽间,准备从自己的包里翻出银行卡,用它来实施邪恶计划。 林家的衣帽间很大,比普通人家一整套还要大上许多,鞋、包、外套、配饰,分门别类的各自归置在一处,简直就跟《穿prada的恶魔》里演的一样。 结果,她很可耻的迷糊了,一房间的架子,架子有很多层,每层上都有许多包,按色系又分成不同的位置放,她努力在同色系里翻了半天,结果还是没有找到。 “太太,您在找什么?”赵叔的声音忽然出现在门口,把做贼心虚的唐嘉虹给吓了一跳,她先是无比慌张的向后退:“没什么,没什么。” 仔细想想不对,在自己名义上的家里找真的属于自己的包,有什么好鬼鬼祟祟的? 唐嘉虹为了掩饰尴尬,清了清嗓子:“咳,我想找我的包。放哪了?” “哦,是这样,刚换下的的衣饰箱包都在另一个房间,清洁打理之后才会放在这里。”赵叔微笑着,将唐嘉虹引到向大宅接近门口的地方。 打开门:“太太,是这里。” 唐嘉虹看见了熟悉的包,还有鞋,除了自己的,还有林书彦的。 赵叔还站在门口,唐嘉虹有点不好意思,忙说:“没事了,我还要找一会儿,你先去忙吧。” “是,太太。”赵叔微微一躬身,离开了。 房间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从包里拿出卡以后,刚想离开,看见林书彦的衣服,不由又是一阵心头火起,她想把这件看起来就很贵的衣服给撕了,没想到布料竟然如此结实,撕了几下,竟然一点点破口都没有,这令她感到十分的沮丧。 她坐在椅子上跟自己生气,恨自己怎么力气这么小的,又发现一旁挂着的皮带,她顺手抄了起来,把衣服想像成林书彦,对着它又抽又打,折腾了好一会儿,胳膊酸了,可是她的眼前,竟然还是冒出了林书彦那张笑脸,还有那温柔的声音! 这份温柔,从来都不是给她的,而是给那个名为小漓的女人的,她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做很蠢,自己是后来的,自己才是第三者吧,有什么资格生气。唐嘉虹越想越失落,她放下了高高扬起的皮带,手掌缓缓松开,“啪”的一声,皮带落在地上,她愣愣的看着皮带许久,脑中乱如麻,最终,她叹了口气,转身离开房间。 那个神秘的房间也不想去看了,是自己先破坏了契约,先动了心,还有什么立场去责怪林书彦。 既然如此,那彼此之间只做单纯的甲方与乙方,也没什么不好。 唐嘉虹默默走过大堂,回到主卧,方才的疯狂,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不少痕迹,她想要好好洗个澡。 站在浴室里,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身上被刚才那样炽热的唇留下了点点玫瑰色的红痕,如同一个个的小火苗,使她的身体各处都在发烫,仿佛刚才的火焰还没有熄灭,提醒着她刚才自己是如何的沉醉。 明明不想回忆,可是刚才在更衣室发生的一切却无比清晰的在脑海里不断回放,唐嘉虹双手按着头,想要阻止自己的大脑,可是大脑从来都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很多事情,越是想忘,越是回忆的更加清晰,无论是否愿意。 被冰冷的水从头到脚冲了个透彻,唐嘉虹的心情才算平复了一些,她裹着浴巾,一面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直走到床边想要换上睡衣,忽然,她觉得房间里有些异样她整个人愣在当场。 林书彦? 他为什么会坐在房间的沙发上? 明明在进浴室之前,自己已经将主卧室的门反锁了。 自从决定将两人的关系停留在合同关系上之后,唐嘉虹也冷静了许多,他不开口,她可以当他不存在! 她微微低着头,想要将刚才放在床上的睡衣拿去浴室换上,却发现,睡衣竟然不见了。 唐嘉虹做事一向都是条理分明,记忆力也很好,她记得非常清楚,睡衣就放在大床上,自己的那一侧,可是现在,那里什么都没有。 除了是林书彦干的之外,她想不到任何其他的可能。 “我的睡衣呢?”唐嘉虹尽量用不带任何感情的平静语气说话,就好像问菜场的贩子:“蘑菇多少钱?” 她不想让林书彦知道,自己不仅被他娴熟的技巧弄得五迷三道,还为了他吃醋。 可是林书彦用早已看穿一切的眼神盯着她,没有说话,只是缓缓从身后拿出了那条睡裙,放在自己的身上:“过来拿。” 唐嘉虹皱着眉头走过去,被冷水强行压下的情绪,只因为看了他一眼,就又全部被掀了起来。 在职场上混了这么多年,能到她的位置,在情绪控制方面已是游刃有余,却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个男人而一再的破功,刚才林书彦一面吻着她,还一面接着电话,她没当场叫出林书彦正在我床上,已经算是彼此留一线的态度了。 没办法,签了约,就要守合同上的规矩。 风月之事从来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林书彦方才的那些行为,也是她自己默许的,不然以林书彦的身份和性情,绝对不会强迫她。 如果真的是自己能把持住,早就拒绝了,哪还至于落到那般羞辱的境地。 唐嘉虹走到林书彦面前,伸手从他身上拿起睡裙,还没转身,就被林书彦一把打横抱住,向床边走去。 “你放开我!”等唐嘉虹反应过来之后,马上尖叫起来。 林书彦双手很稳,完全没有松开她的意思。 “林书彦!你敢动我,我告你强女干!” 林书彦平静的看着她:“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个好律师?” 一向认为自己口才也很不错的唐嘉虹,此时她的每一句话都被林书彦架住,一点反抗的余力也没能,唐嘉虹深吸了一口气:“算了,我不跟你做口舌之争,就希望你记住,我和你,只是最简单的契约关系,请你不要再来骚扰我!” 林书彦的双眸盯着她,手里晃着那件睡衣,眼睛半闭着,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好像正在打瞌睡,完全没有听见唐嘉虹刚才愤怒的声音。 见他装聋作哑,唐嘉虹愤怒的上前,伸手要去取睡衣,忽然,林书彦双眼睁开,猛的在她眼前站起,伸出双臂将她打横抱起,唐嘉虹惊慌的叫道:“放我下来,你这个死变态!” 慌张之间,她被重重的扔在了床上,床垫席梦思的质量真的很不错,虽然她被扔了下来,却也只是被弹了一下,并不疼痛,唐嘉虹被震的头晕脑胀,等她回过神来,就要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林书彦的俊脸出现在她的眼前。 在接了那个叫小漓的妇人打来的电话之后,竟然还有心思对自己做这事!禽兽! 唐嘉虹的手掌反应快于大脑,她的一双纤纤玉手如疾风一般向林书彦的脸上抽去。 眼看着林书彦就要结结实实的挨上这一耳光,不料林书彦的反应却更快,他一只手轻松的挡下了唐嘉虹这如疾风一般的巴掌,手掌呈环状,紧紧的扣住唐嘉虹的手腕,向上拉过头顶,唐嘉虹自己也是练过力量的,此时她已经充分的评估出林书彦与自己的力量差距是她根本无法相抗衡的。 第28章 林书彦整个身体覆于她的身体之上,却没有压下来,只是居高临下的这样看着她,唐嘉虹不屈不挠的挣扎着,却在他的手中慢慢耗尽了力气,也未能挣脱分毫,她认命的吐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等待着来自林书彦的暴风急雨,只是眼眶却不争气的湿了,连鼻子也酸酸的,一滴晶莹的泪珠,划过她的脸颊,落在枕上。 见唐嘉虹不再挣扎,林书彦慢慢松开了她的手腕,唐嘉虹依旧一动不动,双手还是保持着高举过头顶的模样,她不想挣扎了,她感觉自己就像是被猫抓住的老鼠,无论怎么逃,也都是猫设下的陷阱,拿她当玩具逗着玩而已,而他真正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名叫小漓的姑娘吧。 感受到林书彦体温离自己越来越近,唐嘉虹紧绷的身体忍不住轻轻起来,贝齿紧咬着嘴唇,有一根手指轻轻的抚在唇上,慢慢的来回抚摸着,动作是那样的温柔:“别咬了,不痛的。” 林书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一如往常的低沉而有磁性,唐嘉虹不仅咬得更紧,而且连眉头也皱起来了,脑中甚至闪过一些古惑仔片子里那些被先x后杀的女人们,想到这里,她更加紧张了。 感觉到身上的男人稍稍离自己远了一些,唐嘉虹刚刚松了一口气,眼睛还没睁开,就感觉到额头刚才撞伤的地方被一只结实的手掌给压上了,很痛,痛得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手掌上还有粘稠的液体,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唐嘉虹不反感这种味道,相反,还觉得这种味道十分好闻,似乎是某一种大牌香水的尾调气息。 “你……啊……”唐嘉虹张开眼睛,想看看林书彦到底在搞什么鬼,眼睛刚一睁开,又被额头上传来的一阵疼痛弄得全身无力,刚要说出来的话,也被倒噎了回去,只有一双美目还有恶狠狠的瞪着林书彦的力气。 林书彦一面娴熟的揉着她的额头:“本来就长得很一般,再弄上一块红肿,就可以直接去演《风云》里的第二梦了,我看你应该能演得不错。” 这种可恶的语调,就好像刚才在更衣室里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梦,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唐嘉虹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与自己吻的那样投入,接起电话时,就能完全将他的温柔与多情给了电话那头的女人,也不明白,他又是怎么可以挂了电话以后,还能与自己愉快的继续聊下去。 “是地太滑了吗?”林书彦还在给她揉着额头,“没事,一会儿把淤血揉散了,不会留下什么的。” 为什么要这么体贴!为什么要给我不切实际的希望! 唐嘉虹在他的关心的话语与体贴的揉搓之下,终于忍不住将从刚才到现在一起憋在心底的疑惑说出口:“那个小漓,她到底是什么人?你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我对你来说,到底算什么?!” 说完之后,唐嘉虹心中又暗暗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问?又有什么可问的?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难道还一定要像十六岁初恋的小女生那样,抓着小男友逼问着他说你到底爱不爱我吗? 此时的唐嘉虹恨自己没出息,非得让人把话说明白了才懂得放手和死心,又恨林书彦为什么要撩拨自己,不娶何撩啊,林总! 林书彦抬头看了一眼唐嘉虹,望着唐嘉虹的眼神深邃而幽远,如同一汪深潭,看不见底,又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 只是他的声音,却十分的冰冷,与他刚才表现出的温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与你无关。” 唐嘉虹缓缓闭上眼睛,她根本也没有期待着可以听见什么样的答案,只是没想到,他连编故事想理由都懒得,也对啊,费尽心力去编故事想理由,还不是因为舍不得有人知道真相会伤心,才会用心去掩盖。 自己对他来说算什么,需要这么劳心费力吗? 当然是不需要的。 又不能拿他怎么样。 虽然给自己找出了千万种理由,但是心口却依旧传来隐隐的痛楚,慢慢的蔓延到了全身,那是巨大的失落、悲伤,以及认命…… 在理性上,唐嘉虹早已认清现实,对于自己在林书彦心中的地位,以及自己应该把林书彦放在什么地方,她都十分清楚,无论是做成ppt放映,还是做成标准流程分析,都可以完美实现。 只不过……人的感情,从来都是不可以轻易的被理智压服,无论理智如何的清晰明了,感情依旧如深海中自由来回的乱流那样,不知何时,就从某处黑暗的洞穴里冲出来,直直地拍上心头,痛彻心扉。 他说了,与你无关。 是的,无论小漓是什么人,还是他与小漓的关系,或是他对小漓的想法,以及他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的原因,都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唐嘉虹不是不明白,林书彦的声音会是那般的温柔,甚至脸上都还露着笑,都是因为电话那头的女人,至于在通话时忽然给自己的那个吻,并不是出于任何感情,只是不想让那个名叫小漓的女人听见有自己这么一号人,正在林书彦的身边,如果这样小心翼翼都不算爱,那还有什么好悲哀? 自己说到底,在家是合作伙伴,自己需要他去让奶奶高兴,而他也需要自己让逼婚的妈妈少说几句。 各取所需罢了。 各!取!所!需! 装什么大少奶奶!充什么先生太太! 都是业务合作关系! 本想将那句疑问永远的烂在肚子里不要说出来,可是却没有想到,就因为他温柔的替自己擦了一回药油,就触动了心底的那个开关,不知道为什么就脱口而出了。 其实真的只是这一回吗? 唐嘉虹心里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 自从自己进入林家大宅之后,一共才一个月不到的时候,林书彦的一举一动,都让她的眼神忍不住的追随,被他的笑容,他的温和,他的斯文所深深吸引。 外界传言林书彦的恶形恶状,玩弄女明星什么的,全部都没有出现过,甚至他会因为母亲林老夫人的一句话,而老老实实的回家吃晚饭,也会把自己为他做的晚餐吃掉,虽然,那已经是隔夜菜了,要多难吃有多难吃,可是他却一点不满的样子也没有。 也许林书彦的那些传闻其实都是真的,只不过他掩盖的太好,在他这层温情脉脉的纱衣之下,掩盖着的是一个恶劣而卑鄙的灵魂。 道理,人人都懂。 也不是没在网上看过那些痴男怨女,发贴诉说着另一半的言谈行止,所有回贴的人都告诉他(她):没错,你爱着的那个人,的确是已经不爱你了。可是,那些人却依旧执迷不悟,希望能有办法挽回。 能不能挽回,其实心中早就有数了,只不过,得到确切答案之后,可以让自己彻底死心,彻底割断这份莫名而生,又恣意生长的情愫,让心中本不就应该点燃起的火焰,在还没有燎原之前,让它彻底的熄灭。 中国和日本的志怪故事中都有“言灵”一说,其实,所谓的言灵,也只不过是说出的话,泼出的水,再也无法改变了吧。 只是,为什么听见了他话中的绝决,自己却还有几分希冀,希冀着他能再解释一些什么,再多说些什么。 甚至,在浴室洗澡的那短短十几分钟时间,唐嘉虹甚至替林书彦想了无数的理由,也想到了自己无数种的回应,有哀婉的,有绝决的,也有理性的,还有愿意与他继续保持着关系的,想到自己刚才居然想过愿意让林书彦在心中给小漓保留一块位置,只希望能留在林书彦身边。 唐嘉虹又想狠狠给自己一耳光,什么年代了,居然还跟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琼瑶奶奶的小说女主一样,怜卿薄命甘为妾,啊呸! 活了这么多年月,真是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他说了“与你无关”,那就是与自己毫无关系,谁也不会跑到办公室里问老板,桌上放着的那个相片框里的女人是谁。 摆正位置!端正心态! 等过段时间,想个办法就说出国了,希望可以瞒过奶奶。 唐嘉虹拿出在谈判桌上调整情绪的能力,很快,脸上又是一派云淡风清,方才那又委屈又羞恼又无奈的小女人模样,一扫而空,现在的她,就算是躺在床上,也是气势如高贵的女王一样,看着林书彦的眼神,就好像是看一个伺候她的仆人。 林书彦也感觉到了她的巨大变化,揉着她的额头时,目光一直在她的脸上打转,看着一脸傲然模样的女人,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偌大的卧室,只能听见两人微微的呼吸声,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药油清凉的芬芳。 林书彦的目光原本一直凝聚在唐嘉虹额头的那一片红肿之上,但是当揉完之后,他的目光无意看见了唐嘉虹胸前的那一大片雪脯。 方才的挣扎让原本紧束在身上的浴巾早已松开,小白兔之上的两点微微嫣红尽数落在林书彦的眼中,一揽无余,女子的体香加上药油的芳香,竟让林书彦体内方才刚刚强按下去的邪火,又从小腹的某一处燃起,男人身体那不受大脑控制的部位,慢慢抬起头。 方才在更衣室里的那些香艳场景,此时又仿佛重现。 唐嘉虹感觉到林书彦那灼热的眼神时,本能的低头,发现自己此时竟是玉体横陈,想要将浴巾往上扯,一着急,用的力气却又大了,浴巾彻底从她的身上散落,落在床上,被她压在身下。 而全身肌肤白皙赛雪的唐嘉虹就如同一只被献祭的羔羊,平躺在床上,全身上下无遮无挡。 她的脖颈上,胸口,因为他的吻而落下点点红痕,好像落在白沙上的玫瑰花瓣。 唐嘉虹害羞的将身体蜷缩起来,翻过身,背对着他,想要逃开林书彦那燃烧着浓重欲望的眼神,那双眼睛里写满了他此时心中所想,她不愿意! 她不愿意这个男人抱着自己的同时,心里想着的却是另一个女人! 女人的动作,更让男人燃起了征服的冲动,一双手搭在她的腰上,向上攀登着高峰,另一只手向下,探寻着神秘的黑暗丛林,那双薄唇更是印上了她的肌肤,一点凉意,唤起了唐嘉虹全部的理智。 “啪!”一声惊天动地的脆响,在卧室里回旋。 林书彦眼底的欲望之色,在那一声响亮的耳光之后,如月圆之夜,凌晨时分的潮水一般,缓缓退去。 大都会的每一个夜晚都会上演着相同的戏码:男欢女爱,纸醉金迷。 在这座城市最大的夜总会里,男人可以找到他们想要的女人,女人也可以找到她们想要的男人,每天在店里,都会挤满了想要寻找快乐的男男女女,今天也不例外。 就在夜总会大厅一角的沙发上,坐着几个或俊美或可爱的年轻男子,他们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的笑容却是相似的,他们的笑容只对着坐在沙发正中的那个女人。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紧身长裙,黑色的长发随意偏在一旁,脸色绯红如朝霞,眼中波光流动,透着无限的风情与娇,就好像在午夜绽放的昙花,充满着神秘。 骰子在黑色的骰盅内剧烈摇晃,最后落定,一只莹白如玉的纤手将它扣在桌上,打开。 “哇,唐姐好厉害,我又输了。”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夸张的叫道。 “那还不喝?!”女人笑着将一杯酒推给她,他笑着将一杯威士忌仰头喝干,他喝得很高兴,因为这里卖出的每一瓶酒,都有高额的提成,谁不想多赚一点钱呢? “唐姐真是太厉害了,连赢了好多把呢,骰子在唐姐手里像活了一样。” “对啊对啊,真是太听话了。” 面对男公关们的奉承,唐嘉虹又是微微一笑,轻轻拨动了一下长发,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更显得她艳光动人。 第29章 又是几轮下来,那些男公关们虽然想多多卖酒,但是也经不起这样一杯一杯的灌,他们一个个早已眼神涣散,最后一杯,男公主只喝了一半,脸色微微一变,向唐嘉虹讨好的笑着:“等一下再喝吧,真的,实在喝不下了。” 扬起嘴角,唐嘉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扎一万元现金,用手指轻轻搓成扇形,轻轻的对着桌上一满瓶人头马xo挥了挥,烈焰一般的红唇缓缓吐出一句话:“来,谁把这瓶喝完,这钱,就给谁。” 此话一出,原本已是醉到连站都站不起来的男公关,忽然来了精神,拼尽全力伸手去拿,一个站起来已经快要拿到了,另一个扯着他的衣服,拉住了他,伸手去抢夺,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整个场子里,数这个角落最热闹,吧台那里有几个男人已经观察了许久,转头向吧台里的酒吧打听这个女人的身份。 看她的气质实在不像是一个胡闹的富家千金。 “她是谁啊,以前怎么没见过?” 年轻的酒保不动声色地擦着杯子:“不打听客人的事情,这是规矩。” 规矩么,当然就是用来打破的了,好奇心快要爆炸的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三张大钞,推向酒保。 酒保看了一眼那个热闹依旧的角落:“她是今天第一次来这里,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靠,就这点消息,把老子的钱还回来!” “她已经开了十瓶人头马xo了,其他的各种酒水小食加在一起,她进来两个多小时,已经花了三十多万。”酒保平静的补充。 听见这个价格,男人为之咋舌:“可是她这样子,真不像是什么富家小姐,或是出来寻欢作乐的富太太。” 又远远的打量了她的脸蛋与身材一番,男人若有所思的得出一个结论:“不会是谁包养的情妇,在老头子那里受了气,出来找男公关把气给撒出去吧?” 在众人谄媚的眼神中,唐嘉虹忽然觉得很冰冷,很无聊,这些人的眼睛里的光都是冲着她的钱,而不是为了她这个人,就如同何致远与自己在一起是为了姐姐,林书彦与自己在一起是为了各取所需。 在自己身边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是为了自己这个人,没有一个人关心过她的感受,也没有一个人问问她心里难不难受。 唐嘉虹微醺,倚在沙发背上,看着眼前的乱景,两个男公关争抢着酒瓶,摔倒在地上,还在激烈的扭打着,她就这么冷冷的看着,如同世间人生百态,不过为了一口饭,一个卑微的目的,就可以做出各种丑态来。 他们如此,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她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 空了的杯子很快就有人倒满,可是空了的心呢? 唐嘉虹并不喜欢酒的味道,只不过曾经为了业务上的往来,她也练出了不输北方豪爽汉子的酒量,曾在内蒙古客户的酒桌上,大杀四方,放倒了两桌内蒙古客户之后,签下了大单,为了庆祝又和同事出去喝第二轮。 再多的酒进了她的喉咙,也无法让她忘记经历过的种种不愉快,反而在身体慢慢麻木之后,过去的事一件件清晰的浮上心头。 一瓶满满的威士忌,不知不觉就只剩下了一个空瓶,唐嘉虹摇摇晃晃,站起来,看着男公关们还在彼此纠缠,她冷笑一声,将一万块如天女散花一般向空中一扔,粉红色的钞票在空中纷飞落下,引得众男公关们激动的呼喊。 从洗手间出来,唐嘉虹只觉得眼前更加模糊,头晕目眩,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前行。 该走了,这里虽然热闹,却也只是别人的热闹。 最深的孤独不是在黑夜之中一人独处,而是身在喧闹的都市人潮之中,自己却只能看着他人的笑笑闹闹。 越看越伤心,还是早些回去的好。 唐嘉虹走着走着,脚下不由的一歪,没踩稳,身子向旁边倒去,碰到了一胖一瘦两个男人,传进她耳中的声音忽近忽远: “小妞,你撞到我了,是不是故意揩本少爷的油?还是想让本少爷点你的台啊?” “我看她不像出来卖的,小姐,能站稳吗?” “站不稳,就去我家睡?” 然后就是一阵淫邪的笑声,唐嘉虹感觉有人拉着自己的胳膊,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争执: “萧然,你都到了这种地方来,还充什么正人君子?!知道什么叫捡尸不?这妞在这种地方喝成这样,就是存心找刺激的,有一句话你听过没有?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有机会,男人不喝醉,女人没有小费,哈哈哈哈哈……” “高总,她万一是什么有背景的女人,您……”萧然苦苦相劝。 “快拉倒吧,有背景的女人?就她这年纪?还一个人?跑到这地方来?搞笑么?告诉你,全省的名媛我都认识,就没有一个是她这样的,就算不是出来卖的,也不知道是谁家的情妇,我就不信,谁还为了一面彩旗,跟我高德兴过不去!” “高总……别这样……” 胖子高德兴重重地抽了萧然一个耳光:“你给老子闭嘴!姓萧的,你这单子是不是不想要了?!” 唐嘉虹都看在眼里,她的高跟鞋狠狠在高德兴的脚背上跺了一脚,将那胖子跺的杀猪也似的嚎叫起来,声音将整个夜总会都给震动了。 “妈的,死女人,给脸不要脸!”高德兴恼羞成怒抓住唐嘉虹的手腕,重重的要将她向前一推,眼看着就要砸在坚硬的大理石地砖上,唐嘉虹闭上了眼睛。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身体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托住了,唐嘉虹睁开眼睛,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眼前,穿着什么看不清,那张脸倒是很眼熟,修长的腿微微分开,站定在她的面前。 哼,这个男人来干什么,是想求自己回去吧,不,才不要这么随便的就回去,如果不给他一些颜色看看,他以为人人都要围着他转。 唐嘉虹心里想好了说辞,等着林书彦先来与自己说话。 不料,林书彦将她放开,挂起了商业礼仪示范课的标准笑容,向高德兴走去:“这不是高总吗?” 高德兴见了他,也挺高兴:“哎呀,林总,好巧好巧,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了,好雅兴啊,哈哈哈。” “哪里哪里,是来找人谈事情的。”林书彦微笑。 高德兴咧开大嘴,眼睛眯的都快看不见了:“什么生意,劳动林总亲自出马,我看,至少得是十亿的大项目吧。” “哈哈哈,高总说笑了,十亿的项目细节,小李就可以处理,我只要看报告签字就行了。” 林书彦说的无比轻松,高德兴虽是在酒醉之中,眼神里却现出了对这位商界帝王的仰慕与崇拜:“哎,林总年轻有为,实力雄厚,日后如果有合作的机会,还请多多照顾。” “呵呵,只要我夫人同意就行。”林书彦的眼神有意无意向唐嘉虹脸上瞟去。 高德兴见状,以为林书彦也看中了这个女人,忙低声说:“林总小心,这妞可泼辣了,不知道是哪来的烈货,小心被咬。” “带刺的玫瑰才香。”林书彦说话的时候,眼睛牢牢的盯着唐嘉虹那浮起了红晕的俏脸,她的眼神已经迷离,以他的经验,不出一个小时,她就会非常的粘人……当初,一切的开始,也是这样发生的。 林书彦对唐嘉虹的意思,实在是瞎子都能看得出,何况是有心巴结的高德兴,他忙说:“这边楼上的酒店就很不错,是我们集团旗下的,我让他们给林总开一间总统套房?” “不必了,脏。”林书彦的脸上虽然还是笑着的,但是说出的话,却让高德兴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深深的惶恐从高德兴的眼底浮现出来,脸上的肌肉也控制不住的慌张,林书彦在商业场中是出了名的彬彬有礼,从来也不说一句难听的话,曾经有人看不起初出茅庐的林书彦,在他接手瑞诚集团之初,用肮脏的手段将一个跨国大订单从林书彦的手中给硬撬了过来。 林书彦知道之后,也只是笑笑,说了句:“原来在国内做生意,这样也可以的。” 不出两个月,那人的公司便由盛转衰,整个运营情况急转直下,最后不得不同意被低价收购,收购他的买方,就是瑞诚集团。 而现在,林书彦刚刚说的“脏”,明显就不是指酒店房间脏,而是嫌他这里乌烟瘴气的脏。 原本觉得能意外搭上林书彦本人这个关系网,简直是三生有幸,没想到却让林书彦说出这么重的话,这让高德兴既后悔又困惑,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这位大神了。 林书彦说完那句话之后,便再也没有看他一眼,匆匆从后面赶来的总裁助理小李想要接过他手里眼神迷离的唐嘉虹,也被彻底无视掉了。小李对着高德兴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又匆匆追随着林书彦的背影而去。 林书彦全程都是一张平静的面孔,完全没有恶形恶状的瞪眼大吼,但是跟了他很久的小李看得出来,林书彦是真的生气了,虽然以他对自家林总多年的认知来说,林书彦绝对不是外界传说的老好人或是邪恶大魔王,他只是一个将自己情绪全部掩盖在温和外表之下的人而已。 今天能让他如此情绪外露,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怀中醉得东倒西歪的女人,他在法律上的妻子唐嘉虹。 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小李完全不明白,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明明昨天,林总还早早的回家,抱怨着不得不吃见鬼的食疗补品,而且更是嘱咐自己,普通的小事就不要找他了,他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找其他的分管负责人。 显然是想要和夫人共同度过愉快的独处时间,怎么这才过了几个小时,夫人跑到这种地方来花天酒地,高价买醉,林总千里追妻,却又不肯在她还清醒的时候把她带回家,非得等人醉成这样了才动手。 真是不明白他们在搞什么飞机,可能有钱人就是这么奇怪吧。 唐嘉虹的酒量虽然很大,但是在心情极差的情况下,跟灌水一样的喝干净了一整瓶威士忌,很快酒入愁肠,醉得更快,她只觉得自己在飞,飞的很快。 有人架着自己飞,那个人是谁,她不知道,也不在乎,事已至此,还能变得更糟糕吗? “我要跟你说一个秘密,想不想听啊?”她自顾自的念叨着,傻笑着。 一个好听的声音从悠远的地方传来:“你说,我听着。” “人千万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不然,会死的很惨的。”被酒精麻痹的舌头都有些打结,唐嘉虹含糊不清的念叨着。 “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以为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以为只要用真心就能换真心,假的,都是假的,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自己把自己给放得那么低,谁还会用心把你捧在手心上,矫情的女人最好命,你看那些到处发嗲放电的小公主,日子过的多滋润,我呢!” “拼尽全力想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她们却只当我是提款机,什么都拿走了!她们什么都拿走了!” “爱情,是天下最无用的东西!它就是一个让人变糊涂让人变蠢让人犯贱的毒药!” 刚开始的时候,唐嘉虹的声音还很小,到最后,她的情绪全部被宣泄出来,几乎是在放声大叫,她要让全世界听见自己的心声,什么理智、克制,不存在,统统不存在! 旁边的男人没有说话,但是那股温暖的气息还在,唐嘉虹莫名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忽然,她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一股浊气从胃直接逆涌上去,她皱着眉,甩开身边的人,想要往前跑,却根本站不住,跌跌撞撞的磕在了一个柔软的东西上面。 第30章 她再也忍不住了,刚刚喝下的酒连着所有的委屈和辛酸,一起吐了出来。 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随着酒精都吐了出来,唐嘉虹脚下虚软无力地站着,身子摇摇欲坠,却始终有一双手坚定的扶着她,这双手很规矩,没有向上一点,也没有向下一点,稳稳的扶着她的腰肢,是这双手传来的力量,支持着她没有将自己直接摔在地上。 一定要好好谢谢这个“路过的好心人”,唐嘉虹心里十分感激,只是她现在还没有回头的力量,只是想转过脸,就觉得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脑袋一阵一阵的发晕,眼前的东西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 “别急,慢点。”熟悉的声音传进唐嘉虹的耳中,那个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温柔,可是为什么从脑海里传来的印象却是两个字“憎恶”? 大概是酒喝多,伤及大脑了,果然酗酒是不对的,下次一定不能再这么喝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腹中的翻腾终于完全平静下来,唐嘉虹深吸一口气,她直起身子,闭上眼睛定了定神,再睁开眼睛,熟悉的身影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纸巾递给她:“夫人。” 小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唐嘉虹震惊的瞪大了眼睛,等等,小李,他在这里,岂不是代表着林书彦也在这? 慢慢低下头,她看着扣在自己腰间的那两只手,再慢慢的转过头,顺着胳膊向上看,那身挺刮的手工定制西装,透着刚毅性格的下巴,高高的鼻梁,还有那双里面不知道藏了多少心事的眼睛…… 不是林书彦又是谁。 林书彦看着她震惊的目光,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那双深如深潭的眼眸直直的盯着她,眼神没有一丝波动,却又仿佛透着幽幽寒气,令人没来由得感觉到一阵害怕。 不对,林书彦怎么可能会来这里,他刚刚才挨过自己一巴掌,又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还是说,他就是存心跑来寻花问柳的?也不像,要是寻花问柳,那他随便开个包厢,以他的身份,只怕这里的女人想要见他一面,得从四楼的包厢一路排到门外的炸鸡柳小摊那里。 为了确定一下自己是不是弄错了,或是酒精给大脑造成了幻觉,唐嘉虹小心翼翼的开口问: “……你看起来……很眼熟……有人说你长得很像林书彦吗?” 林书彦并没有搭理她这个可笑的问话,只是将她整个人转了过来,面向自己,唐嘉虹想要逃开,却发现自己竟然被堵到了一个包厢的门口,林书彦伸出右手,重重的按在她耳畔的墙上,一阵浓郁的男性气息向她侵袭而来,她想要躲开,可是身后是包厢结实的大门,还能往哪里逃。 “你来这里干什么?”唐嘉虹皱着眉头,努力表现出自己的平静与镇定,勇敢的与他对视。 林书彦依旧没有说话,低下头,看着她,两个人越靠越近,鼻尖几乎都要碰在一起了,唐嘉虹刚想伸手推开他,却不料背后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开了,原本伸出想要推开林书彦的手,不由自主的变成了抓住他的领口,以防摔下去。 这个包间是空的,里面一个人也没有,连灯都只有墙角那一排幽幽的暗黄色地灯,只能看见人的轮廊,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林书彦紧搂住她的腰,两个人彼此感受到对方的呼吸,林书彦在进门的同时,便已顺手将门甩上,发出了重重的一声“砰”,接着,是门锁的声音,门上的暗锁被林书彦也给扣上了。 关门的声音,已让唐嘉虹紧张万分,再加上暗锁那轻轻的一声“嗒”,要是这包厢里有窗,只怕唐嘉虹此时已打开窗户跳了出去。 在她还半醉半醒的时候,就感觉到林书彦的样子有些古怪,现在虽然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是,从他沉重的呼吸声来判断,他的情绪已经很不稳定,这让唐嘉虹心底发寒。 被林书彦用那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就算看不清楚他的眼神,也足以让唐嘉虹本能的感觉到危机将近。 这样的林书彦,就如同草原上那隐匿在黑暗之中的狮子,悄悄的窥探着它的猎物,静等时机一到,便出手将猎物按于身下,吞食入腹。 好可怕,唐嘉虹的心中只剩下了生物面对危险时的本能。 逃! 快逃! 离这个男人越远越好! 这个想法在脑海中浮现之后,唐嘉虹身体也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紧随着大脑的指示行动。拖着被酒精麻醉后显得十分沉重的身体,她刚一站稳,就用力推开林书彦,趁着男人向后倒退稳住身形的空档,她跑向包间大门,抬手去打开暗锁。 暗锁开了! 唐嘉虹心中大喜,再用力拉门,可是刚拉开了一小条缝,就再也拉不动了,她再一用力,向后的胳膊却碰到了一只如铁钳般的手,手腕迅速被牢牢扣住。 不好! 唐嘉虹整个人身体僵住了,心底泛起苦涩,眼看着那扇门,又被关上,接着,暗锁又一次被锁好。 原本透进房间里的一束光,也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唐嘉虹只觉得身体失去了重心,她向后倒,落在柔软的沙发上,发出了一阵沉闷的响声,她的双手被林书彦一只手就牢牢的控制住,根本无法反抗,她想要用腿踢,可是林书彦却早已将她的双腿分开,他的两条长腿在她分开的双腿之间,让她根本无处用力。 正当她欲哭无泪的时候,林书彦的身体,也向她压了下来。 此时全身无法动弹的唐嘉虹,将头转向一边,这是她能做到的,最大限度的反抗。 可就是这样的反抗,在男人的眼中也是如蚍蜉撼树一般,毫无意义。 他的一只手仍压着她的双手,另一只手突然捏住了她精巧的下巴,用力将她的脸转向了他。 林书彦的手劲非常大,疼的唐嘉虹差点掉下眼泪,在昏黄的地灯幽光下,林书彦的五官依旧可以看出十分俊朗,看不清他的目光,只是那种迫人的气势,已经外放到完全不需要靠眼睛就能感受到的程度了。 想到林书彦对自己是这样的强横,而对那个叫小漓的却又是那样的柔情似水,唐嘉虹的整个情绪都绷不住了,委屈、妒忌、悲伤汹涌而来,如潮水一般拍上她的心头,她失控的叫道:“放开我!” “你刚才用我的钱叫了那么多男公关,现在,怎么又像个纯情少女了?对外面这些肮脏的男人这么放得开,做你的合法丈夫,却碰都碰不得你了?” 林书彦的话从来没有这么直接过,从来没有这样重过,唐嘉虹的心脏一阵紧缩。 这么说,他早就来了?他看见自己叫了那么多男公关?而他却根本没有阻止她的意思,直到她喝醉,自行离去为止?这是什么意思! 想到这里,唐嘉虹越发的生气,她冷冷的说:“放心,林先生,我唐嘉虹再不济,也是有保荐人资格的,收入虽不比你林总一分钟几千万上下,但是买这里的几瓶酒,还是买得起的。别说时代不同了,就算是过去,你养得了三妻四妾,我也能养面首男宠,我们的婚姻不过各取所需罢了,谁也别说谁!” 林书彦心底一直被温和的外表压住的滔天巨浪被唐嘉虹这一番明里暗里的讽刺彻底掀起,冲进脑中,令他理智全部丧失,此时,他的脑中只剩下她坐在沙发正中,对着周围那些油头粉面的男公关笑得开心,那样的妩媚,那样的动人,却不是对他的!而是对那些肮脏的男公关的! 林书彦压在她的身上,嘴唇在她的耳旁轻轻吐出几个字,温柔依旧,却非常的冷酷:“那么,林太太,你甩出去的那些现金,都是从哪里得来的?” “当然是我的卡里取的!”唐嘉虹最不怕的就是有人从经济上威胁她,她可不是无能的菟丝花,只能靠着攀附男人,仰别人鼻息过日子,自从不再需要给妈妈和自己曾经的那个小家支付任何费用之后,她的手头比原来还要宽裕了许多,卡里现在还有十几万的活期存款,随时随地都能拿出来。 她从林家大宅跑出来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没带,就带了平时的那个手提袋,心情极度低落,经济独立,是在感情消失之后,可以支撑一个人继续活下去的最重要关键因素。 唐嘉虹的话,却让林书彦发出一声轻笑:“你的?你是不是根本没有好好看清楚,那张卡的卡号?” 谁没事也不会去看一张银行卡的卡号啊,唐嘉虹一惊,忽然想起,那张卡的颜色的确有些不对,从林家出来之后,她就去了银行,让人把里面的钱都取出来,记得银行的人似乎很惊讶,专门有一个人过来问她要不要开成支票,还问她是不是一个人来取。 唐嘉虹心烦意乱,根本懒得理他,随便的应付了两声,那个人又说只有她一个人,不安全,说要安排人护送她,也被她拒绝了,银行的那个职员又劝她少取一些,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用途的话,尽量少带现金出门,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开成现金支票。 被那个好心的职员在耳边念念叨叨的实在烦不胜烦,唐嘉虹改变主意,就取了十万出来。 其实她应该能想到的,一般十万以上的取款,是要预约的,为什么那个人没有要求自己预约,而只是在担心她的人生安全什么的。 “那张卡,是我给你办的。” 林书彦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温柔,只是,却带着一丝恶劣的调笑意味。 “十万而已,我现在就还给你!”唐嘉虹冷哼一声。 “十万,利滚利,就是一千万了。”林书彦信口胡扯,唐嘉虹愤怒的用手抵着他的胸膛,想要将他推开:“告诉你,高利贷是违法的。” “那你来抓我啊。”林书彦笑笑。 和林书彦这样紧紧的贴在一起,并非头回体验,唐嘉虹对于自己和林书彦之间,那巨大的力量差距有清醒的认识,林书彦这样压着她,无论她多么的用力,除非他愿意放手,否则是绝不可能从他的身下逃出去的。 “你这个臭流氓!”唐嘉虹愤怒地叫骂着。 没想到却更刺激了林书彦的神经,他忽然低下头,那股属于他的气息直扑而来,林书彦用一种可以称之为霸道的气势吻住了她,将她的所有叫骂,都吸走。 忽然被吻住,唐嘉虹愣了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双手用力的想要将身上的男人掀翻,很快,她的双手再一次被控制住,这下真的是动弹不得了,她的嘴唇被他的舌尖细细描画着轮廓,充满着暧昧的意味。 很快,她的唇再一次被覆上,根本就没有避让的机会,唐嘉虹的身体被巨大的力量完全压制,手、腿都动弹不得,身体也无法挣扎,连唇都被他牢牢地控制。 她死死的咬着牙关,不让林书彦的舌头再进一步,这是她最后的倔强。 林书彦的神情越发的高深莫测,紧贴着她的唇,却不得其门而入,他却露出了一丝冰冷的笑容,他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唐嘉虹用尽全力咬紧牙关,紧绷着身体,他的一只手,忽然探向她的下巴,用力在牙关那里一捏,唐嘉虹只觉得那里一酸,顿时绷不住力气,牙关就此打开,林书彦的舌头如灵蛇一般的游了进去,娴熟的将她的舌头卷了起来,细细品味着,纠缠着。 唐嘉虹想要用力咬他探进来的舌头,可是下巴也根本无法合拢,他的手劲很大,就好像要将她的下颌骨捏碎一样,她没有想到他竟然还会这种无耻的流氓手段,用尽全力想要合上牙关的结果,却只是让自己的舌头更加的失去控制力,与他完全的交融在一起。 被吻压得支离破碎的声音,林书彦听得十分清楚,如果现在唐嘉虹可以看见他的眼神,可以发现,他现在的模样,完全是一头野兽一般,早已失去了平日衣冠楚楚的模样,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现在的他,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第32章 就算唐嘉虹再傻,此时也完全明白过来了,即使是在这样幽暗的灯光之下,唐嘉虹那红到耳朵根的脸色,都被林书彦看得清清楚楚,她万万没想到,这个男人外表看起来好像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却可以如此直白、毫不在意的说出这样下流无耻的话来。 她决定反击一下,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流氓!” “流氓?” 林书彦的唇上还有方才的激情之后留下的水光潋滟,唇角那一抹可恨的弧度扬起更高,可是他的眼底却是一片冰冷,没有一丝笑意。 “既然都说我是流氓了,那绝不能只担个虚名,不然多冤枉?” 紧紧捏着她下巴的那只手猛地放开,林书彦没有再对她的双唇做出什么不轨之举,长长的手指顺着她光洁的下巴,滑过脆弱的脖子,在咽喉处停留打转片刻,引得她身体一阵应激的颤抖,才接着继续向下。 最后停留在她胸前挺立的双峰之上,她的身体与他只隔了一层文胸的距离,也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其实有半球都已被他尽收眼底,他的手在峰峦之上逗留片刻之后,忽然伸向她的背后,一点声响都没有,她只觉得整个身体为之一松,陡然获得自由的两只小白兔陡然跳脱出来,轻轻地颤动着,那只文胸被推了上去。 林书彦身子向下缩了缩,一口含住了那峰峦上一点异色的存在,唐嘉虹只感觉全身如同触电一般的酥麻,整个人猛地震颤了一下,口中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吟,林书彦的舌头在那一点坚硬之上肆意舔扫打转,微微的吸力让她只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欲望也被点燃,身体被本能引导着,做出了最原始的反应,这让她感觉到非常的羞耻。 “下面这张小嘴,比上面这张要诚实许多。”林书彦低沉的嗓音,更令唐嘉虹感到羞愧难当,自己这是怎么了。 难道要这样被他羞辱吗! 唐嘉虹低头看了一眼在自己身上肆意的林书彦,双眸被泪水模糊,她对着自己的舌尖狠狠一咬,本意只是想要咬一下舌尖,让自己清醒清醒,不料下嘴太狠,竟真的将舌头咬破,流出鲜血。 舌头上有许多的神经与血管,平时吃饭的时候不小心被咬一下都痛的要死,现在故意用力去咬,简直是痛彻心肺,唐嘉虹忍不住叫出声。 林书彦闻声抬头,发现她紧皱着眉头,一条鲜红的痕迹缓缓从她的嘴角流出。 助理小李正守在门外,忽然看见门开了,林书彦对他只说了四个字:“叫救护车。” 这一惊非同小可,里面不是只有夫人吗,难道这两个人干柴烈火把持不住,太过激烈弄出了事? 小李正准备打电话,就听见里面传来含糊不清的声音:“别,别……”小李本能的抬头想往里面看,里面黑乎乎的根本什么都没来得及看见,只听“嘭”的一声惊天巨响,门在他面前无情的关上了,差点撞上了他的鼻尖。 巨大的气流扬起了他的头发,小李摸了摸险些受到池鱼之灾的鼻子,继续默默的守在门口。至于林总为什么不在房间里,而是急匆匆的下楼,这事他不想知道原因,也不想问,这诡异的两口子的行事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刚才只是想看一眼,鼻子就差点被撞塌,再多问几句可能会被灭口。 其实咬得并不重,那道血迹里血液的成份并没有多少,只是看起来吓人罢了。 要是被救护车从这种地方抬出去,以后还要不要做人了。 实在是痛的厉害,虽然听见关门的声音,唐嘉虹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只是默默的忍着,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舌头上的疼痛也慢慢褪去,最终消弥于无形,只有那股淡淡的血腥气还留在口腔之中,提醒着她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没想到他就这么甩甩手走了,留下衣衫破碎的她一个人坐在这黑暗的包厢中,身上还留着他在狂野的激情中印下的点点痕迹。这种样子,根本就没有办法走出去啊。 唐嘉虹闷坐半天,越想心中越是难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落到这种地步,她曾自诩就没有她唐嘉虹解决不掉的麻烦,而今天则是结结实实的品尝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种不能控制自己身体的无力感。 这让她感到十分挫败,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环顾四周,想要找一些可以蔽体的东西,可是这里是包厢,只有纸巾,连块布都没有。 总不能拿着抽纸贴身上吧。 正在她苦恼之际,包厢的门又开了,推门而入的是林书彦。 唐嘉虹本能的抓起破碎的衣服挡在胸前,却听见男人嘲讽的声音:“别挡了,什么都挡不住。” “你想干什么!”唐嘉虹冲着他大叫。 话音刚落就看见一大团不明物体向她飞来,砸在头上的时候,却是一片柔软,她急急忙忙将不明物体从头上扯下来,这才发现那是一套连衣裙。 她愣了愣,没想到他刚才出去不是因为暴怒,而是为她买衣服,看他挑的款式,也很时尚,完全不像很多直男那无法夸赞的审美水平。 “谢……”唐嘉虹被感动了,她的“谢”字刚出口,就看见林书彦走到她身边,伸手探向她的胸。 “你!”唐嘉虹满心的感动顿时烟消云散,都这个时候了,他怎么还能动这种心思,真是禽兽! 林书彦脸色阴沉:“再废话,现在就让你脑中的幻想成真!” “我幻想什么了!”话是这么说,唐嘉虹却不由自主的红了脸蛋。 “转过身!” “哎?”唐嘉虹没明白他话中的意思,还在愣神,身子就已经被不耐烦的男人转了过去,背对着他,不知道男人到底想干什么,唐嘉虹紧张的全身绷得像块石头。 但是,他并没有做任何她预想之中的禽兽行径,他甚至都没有碰到她的肌肤一分一毫。 他的动作很轻又很快,刚才被他放开的两只雪团,又被他亲手紧紧的束缚住,原来,他只是想帮她一下而已。 自己想的有点多了,唐嘉虹不由又红了耳根,贝齿紧咬着粉唇,偏过头去。 从来没有在唐嘉虹的脸上见过这般小女子娇羞的模样,这让他从方才的暴力又变回了那个温柔的林书彦。 唐嘉虹将连衣裙穿上,林书彦又替她拉上了背后的拉链。 如果让不知情的人看见那温柔的动作,真以为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现在是体贴的丈夫正在为心爱的妻子理妆。 唐嘉虹刚想说点什么,身体又被林书彦拉转回来,裙摆如蝴蝶一般的飞扬起来,林书彦忽然松开手:“站好。”她一惊,努力站稳身子。 林书彦倒退几步,打量着她的全身,最后落在她的脸上,唐嘉虹的目光正好与他直直的对上,他的神情就这样落在她的眼中,那样深深的目光,并无一点狎昵之色,一脸的认真,就好像最专业的设计师在审视着自己的作品。 男人认真的模样,是他最英俊的时候。唐嘉虹虽然很气他,但是此时也忍不住被他的模样吸引,她的心底仿佛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不想再露出花痴的神情,她赶紧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却根本压抑不住从平静又渐渐变得激烈的心跳,心神就这么再次被他扰乱。 林书彦一步步向她走来,她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只是默默的看着他的身影就这样向自己靠近,她睁着如小鹿般无辜的清澈眼眸看着他,不知他想要做什么。 忽然,林书彦的双手紧紧揽住了她的腰,将她拉近,贴在自己身上,她一惊,完全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双臂就被他的手一并紧紧禁锢在身侧。 抬头想拒绝,却被他的眼眸深深吸引,只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双唇再次被他堵住,没有带着任何狂暴的欲念,只是温柔的点了一点,就好像她是一颗脆弱的易碎品,得到了他的无尽呵护。 两人从包厢里出去的时候,唐嘉虹吓了一跳,她没想到小李竟然一直笔挺的站在门外,就好像保镖一样,想起刚才在里面一阵翻云覆雨,还有中途林书彦冲出去,也不知道他知道了多少。 她心虚地看了一眼小李,小李目不斜视,态度如常,恭恭敬敬向她微微躬身。这让唐嘉虹更觉尴尬,努力扯了扯嘴角,拉出一个笑容的弧度来。 “别笑了,比哭还难看。”林书彦毫不客气的打击她。 唐嘉虹更觉得害羞,低下头,黑色的直长发从肩头滑下,挡住了她半边脸,实在是太丢脸了。 小李对太太的模样倒是没什么意见,刚才林总急匆匆的跑出来,又急匆匆的买了一身新衣服跑回来。 一男一女,新衣服。 这两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他们两个人在那里黑乎乎的包厢里发生了什么,他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唐嘉虹的这种反应是正常的。 但是,林总就比较奇怪了,且不说林总平时对谁都是彬彬有礼的温和态度,哪有这种刚刚得到满足的男人会对自己的枕畔人是这种态度? 除非林总刚才很不满意…… 他不满什么? 小李忽然觉得自己越来越八卦了,实在是有违特别助理的职业操守,这不能怪他,这都是因为林总自从认识了这位唐小姐以后,整个人都不太正常。 上车后,识相的小李早早的就把司机位与后排位之间的隔音档板升了起来,后车厢里一片安静,只能听见两人微微的呼吸声,刚刚才发生过那样的事,现在两人又在这样密闭的空间里,连空气都仿佛变得粘稠,唐嘉虹紧紧的咬着下唇,闭着眼睛,假装看不见林书彦,只是身边那轻轻的呼吸声,实在是无法忽略,从她的耳朵,直接传入她的心。 车子缓缓在林家大宅前停下,唐嘉虹完全没有要动的意思,她闭着眼睛,呼吸平缓,连林书彦打开了她那一侧的车门都没有睁开眼睛。 虽然她吐出了大部分,但是酒精的后劲却已显出效果,再加上汽车平稳的行驶,发动机嗡嗡的白噪音,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沉沉睡去。 在沉睡中,她梦见自己在飞,在高高的天空,自由的飞翔,山川河流,村庄田地都在她脚下,虽然她并没有长出翅膀,但是却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可以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温柔地保护着她,让她不会跌下高空。 被耳旁的人声惊醒,唐嘉虹微微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人抱在怀里,那个人正在向前走,林书彦一只手揽着她的脖颈,另一只手托定她的腿弯,正将她稳稳的抱着,等她弄明白自己现在身处在谁的怀中,本能的尖叫了一声,林书彦好看的眉毛又皱了起来,清朗的声音压得低低:“闭嘴。” 唐嘉虹这才注意到,现在已经是在林家大宅,周围有许多仆人正诧异的看着太太被先生抱起来,还放声尖叫。 “太太这是怎么了?”赵叔关切的问道。 “没事,太开心了,不小心喝的有点多,刚才在做梦呢。”林书彦随口解释了一句,便径直抱着唐嘉虹走进了卧室。 房间里只有一个壁灯亮着,这让唐嘉虹一下子就想到刚才在包厢里发生的事情,这让她感到十分惊恐不安。 林书彦将她放在床上之后,伸手脱去了她的鞋子。 唐嘉虹大惊失色,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你,你想干什么!” 林书彦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脱去了她的另一只鞋:“你平时习惯穿着鞋踩在床上吗?” 接着,他又伸手去脱唐嘉虹的外套,她瑟缩到一边:“这个我自己来就行了。” 生怕他还想来帮自己拉开拉链,她急急忙忙的将手伸到背后,一把将拉链扯下来:“我自己动手,不麻烦你了。” 在她的粗暴动作之下,这条无辜的裙子发出“哧啦”一声,拉链与布料连接的地方,活生生的被扯脱了线,听见那声音,唐嘉虹就知道大事不好,林书彦看着她的眼神,更加幽深了几分,不好,他好像生气了。 第33章 这可不能怪她,如果不是他一直站在这里的话,她也不会这么慌,不慌就不会出错,所以,都是林书彦的错。 本以为林书彦还要再嘲讽她几句,没想到,他就这么转身离开了,接着,房门那里传来轻轻的一声关门声,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了唐嘉虹一人。 此时,她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她起身进浴室,冲了个澡,被热水一泡,刚才还看不太出来痕迹的肌肤上,那斑斑点点的红痕再次浮现,浴室里的镜子很大,而且还做了防水汽的处理,唐嘉虹不可避免的看见自己在镜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一定是刚才的水太热了,唐嘉虹看着自己的脸,也越来越红,红的好像刚刚喝醉了酒一样,对,都是水温的错。 脑子里一团乱,再加上沉沉酒劲还没散,唐嘉虹决定放弃这么费劲的行为,她掀开被子,钻进柔软的被窝,也许今晚林书彦会找个什么理由,不再进来了吧?唐嘉虹静静地平躺在床上,可奇怪的是,明明刚才还困得要死,洗干净躺平之后,却一点都不困,脑子里不停的跳出在包厢里发生的一切,林书彦的眼神,还有自己内心的波动。 记得林书彦说过,他对陌生人是很客气的,关系越近的人,他的态度会越差,现在他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差了吧…… 惊觉自己在想什么,唐嘉虹忍不住想给自己一巴掌,这是多贱呢?为什么会因为他这么恶劣的态度,而高兴起来? 房间里静悄悄的,躺久了,又睡不着,再加上酒劲,不知不觉中唐嘉虹觉得有一股非常难受的胀痛感从后脑延伸到头顶心,这种感觉她很熟悉,是宿醉后的头痛症状。 一般来说,宿醉反应都不会这么快,起码也得是第二天早上才会有,只不过那些会所里的所谓洋酒,往往是真假掺着卖。那里的假酒与一般意义上说的那种掺工业酒精的假酒还不太一样,往往是以次充好。 质量不那么好的酒,酒劲上头就特别快,唐嘉虹揉着自己的脑袋,知道自己这回喝了不少劣制威士忌,她对于卖的酒货不对版并不是特别在意,她去那个地方,也不是为了喝酒,只是想找人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而已。 唉,真是失策,看着那些男公关一脸谄媚的笑容,讨好地围在自己身边,那一刻真的是觉得人生好无趣,也明白了为什么很多可笑的总裁小说里,那些霸气逆天的男主角会因为不起眼的女主角抽了她一耳光,就特别注意她。 当然,然后就这么爱上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又不是抖m。 心里东想西想的扯了半天,唐嘉虹失望的发现,还是没有办法忽略掉那越演越烈的头疼,算了,还是认命的起来去看看有没有可能给自己做一碗醒酒汤。 起床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厨房里干干净净,一个人都没有,碗都洗干净了。幸好上回做地两回饭,还知道那些调料配菜和锅碗瓢盆都在什么地方,不然以自己现在这晕乎乎的状态,只怕鬼都找不到。 唐嘉虹用力揉了揉两侧太阳穴,想让自己再清醒一点,却悲哀的发现,本来还能走个直线,躺了一会儿,连直线都走不起来了,全身都很重,对距离的判断能力也十分糟糕。 稀里糊涂就一头磕在了门框上,幸好没人,不然真是太丢脸了,这么大一个门,这么细的一个人,竟然这都进不去。 “半夜三更的不睡觉,专门来撞门?”林书彦不悦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 唐嘉虹的脑袋晕晕乎乎,本来只是后脑疼,现在还加上了脑门刚才被撞的地方,前后夹击着疼,她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应道:“不好意思啊,吵着你睡觉了。” 嗯……睡得真早。 哎?唐嘉虹忽然清醒了一点,不对啊,这里是厨房,离主宅还有好几步路的距离,不管林书彦现在是睡在书房还是睡在客房,总之都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就算他的耳朵这么好,能听见自己撞上了厨房门,那他说话的声音也不可能传这么远,或者是在夜总会喝的那瓶酒有什么神通广大之处,让自己的听力陡然提升了n个台阶? 仔细看着那个站在灶台前的身影,唐嘉虹晃了晃脑袋,看来这酒果然有问题,不仅让自己出现了幻听,还出现了幻视,竟然会臆想出一个衣冠楚楚的林书彦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勺子搅着锅里的东西,那姿势,如同动画片里正在搅和着魔药的女巫。 不,女巫比他的姿势要优美许多。 幻觉,一定是幻觉,林书彦怎么可能用那种奇怪的姿势站着,与他英俊潇洒的模样实在是相去甚远。 肯定是自己实在太讨厌他了,才会yy一下他难看的样子。 幻觉再一次说话了:“过来。” 哎呀,不会是什么勾人魂魄的地狱使者在召唤吧?那些都市奇谈都说了,大半夜的听见有人叫你千万不要回应,也千万不要理它,否则不知道就会到什么地方去了。 想到这里,唐嘉虹一阵毛骨悚然,算了,厨房乃极阴之地,杀了不少鸡鸭鱼虾的,还是回去睡觉吧,于是,她转身便离开了。 还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人大步向自己走来,哎呀妈呀,别真是鬼吧,唐嘉虹此时的脑中开始回放曾经看过的那些灵异恐怖片,她也加快了步子,冲出厨房,向主宅飞奔而去,在草坪上跑了没多远,忽然腰部一紧,有人从背后抱住了她,声音显得十分不耐烦:“跑什么跑!” 接着,唐嘉虹只感觉到天地倒转,自己被一个人扛在了肩上,头冲着地,小腹被硌在结实的肩膀上,随着他的脚步一下一下的移动,非常的不舒服,她挣扎着想要下来,却被一双大手卡得死死的。 终于,令人晕眩的晃动停止了,再一次的天旋地转,唐嘉虹被重重地从肩膀上卸了下去,接着身子悬空飞了出去,还好,落在了一片柔软之上,是客厅的沙发。 “啪”的一声,客厅里的灯开了,唐嘉虹看见林书彦站在自己面前,他的表情着实不能算是愉快,几乎阴寒得快要结冰了:“你见鬼了?跑这么快?” 唐嘉虹眨了眨眼睛,现在她总算是彻底的清醒过来了,她也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凡胎肉体,不是什么幻觉或是灵体。 “咳……”她清了清嗓子,被酒精麻痹的脑子努力的运转着,想要编出一个不那么丢人现眼的理由来,她,堂堂金融业精英,接受了多年无神论思想的熏陶,只相信人定胜天,不相信怪力乱神,今天晚上竟然会脑补了那么多有的没的,说出去只怕会被林书彦嘲笑到死。 不过林书彦明显也没打算听她的胡扯,他皱着眉头,盯着她的额头,那里有一片红,刚才与门框的亲密接触过程实在是太过惨烈。 林书彦的眼神不善的靠过来,伸出手,唐嘉虹本能地想要躲开,却根本没地方躲,被他一手按在额头上,揉了揉:“疼吗?” “你……”本来疼痛已经渐渐消去,结果被他这么一按,唐嘉虹的脸顿时皱成了苦瓜:“你把手放开就不疼了。” 林书彦收回手,不知是不是错觉,唐嘉虹觉得他的眼里竟然有一些委屈,就好像一心帮助别人的小孩子,却反被人斥责。 幻觉,这一定是幻觉,林书彦怎么可能露出这样的神情,他这辈子恐怕都不知道委屈两个字怎么写吧? 唐嘉虹就这么坐在沙发上,觉得自己的头重重的,脖子不堪重负,她便懒洋洋的歪着头看着林书彦:“你为什么在这里?” 林书彦的眉毛微微一挑:“撞傻了?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在这里。” 说话的口气竟像是小孩子在赌气。 唉?发生什么事了。唐嘉虹眨巴眨巴眼睛,没有说话。眼前这个男人的表现已经超出了她的理解能力,鸵鸟心态的她自我安慰,现在眼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幻觉而已。 然后,她就这么站起身,一面揉着脑袋一面向卧室走去,路过林书彦的时候,连个招呼都没打,跟幻觉还要客气干什么。 手刚搭上卧室的门,忽然听见警铃声大作,不是主宅里的,但那刺耳的声音足以惊醒所有的人,原本处于沉睡中的大宅一下子光明大作,所有的灯都打开了,所有的人都匆匆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最终,触动警报的来源找到了——厨房。 赵叔面色沉重的看着灶上那个被烧糊了的锅,整个厨房里飘着一股冲天的醋味,还有难以言喻的糊味儿。 锅里曾经煮的东西已经变成一块焦炭,完全看不出原型来。 “少爷,下次晚上要是想吃东西,叫我就好了。”石婶看着原本干净整洁的厨房,现在被灭火粉末搞得一团糟,心情是沉痛的,语气是严厉的,她在林家呆了十多年,照顾过林家两代人,林老夫人都很尊重她,从来不插手厨房里的事。 因此她的领地意识很强,厨房是她的地盘,上回唐嘉虹跑进去做了两回菜,已经让她觉得少爷莫不是吃腻了她做的菜,产生了危机感,今晚更好,少爷竟然都亲自下厨了,这是对厨房相关人员的工作极大的不满啊。 林书彦看了一眼唐嘉虹,已经完全清醒的唐嘉虹马上心领神会:“对不起,我想给书彦做夜宵,增进一下感情,没想到感情太深了,忘记了时间,就烧糊了,我的错我的错。” 做为契约签订者中的乙方,为甲方背黑锅那是应有的职业道德,唐嘉虹认为自己非常机智的领会了林书彦那个眼神的含义,忙不迭的跳出来自首。 没想到林书彦的眼神更加凌厉吓人:“这点小事,还用不着你来顶着。” 他没好气的一甩手,扔下一众目瞪口呆的人,走了。 愣了半天神,才有人怔怔地说:“从来没见小林先生发火……原来他生气的样子这么可怕……” “是不是林先生晚上没吃饱?我看见他的确吃的很少,就吃了两口就放下了。” “林先生以前菜不是做的挺好的,怎么会犯这样的错?” 唐嘉虹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微笑着问:“林先生是会做菜的呀?” 那个佣人点点头:“对啊,林先生以前做的可好了,每次安小姐来,他都……” “够了,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赵叔厉声打断了那个佣人的话,那人吓得赶紧低下头,紧闭上嘴巴。 唐嘉虹看了看那个人,又看了看赵叔,她嫣然一笑:“安小姐?安漓?安小漓?没关系的,我不在乎,不管是给哪个小姐做,现在林夫人是我不是她。” 说完,她就昂首挺胸的出去了,在所有佣人的面前留下了所谓的正室范儿,可是到了只有她一个人地方,心底里的那股酸涩就压抑不住的涌上来。 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林书彦林大总裁,竟然会给一个女人做菜,而且还不止一次。 真想知道,那个安小姐,小漓,到底是什么人,能让他如此为之动心动情,却又不能在一起。 唐嘉虹的脑中幻想出了一个女人的形象:黑色长发在风中轻轻飘动,纤浓有度的身材被一袭纯洁的白色连衣裙包裹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小小的嘴,还没有开口说话,就含羞带怯的低下了头,手里把玩着自己的发梢…… 总之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 原来林书彦喜欢的是这样的人啊,想想也是,他平时工作这么忙,跟人玩心思斗嘴皮的,回家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下,这种纯净如一张白纸,没什么心思的小姑娘最适合他了。 反观自己,为了工作婚都离了,为了完成业绩,在酒桌上什么话都敢说,各种鬼话瞎话信口拈来,还坚持自我,一点亏都不肯吃,更不会轻易让步,想要她让步,那得给出对等条件才行…… 第34章 唉,根本就是南辕北辙的两种性格啊,除非鬼迷心窍,否则林书彦绝对不可能喜欢自己的。 失落的情绪刚刚落在心头,唐嘉虹自己都吓了一跳,等等,她与林书彦之间根本就是契约婚姻,根本就没想过还有以后,最多过个两三年,大概自己就可以以“无法生育,不能为林家传宗接代”为由而离婚了,现在想这些与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的事情干什么,真是吃饱了撑的。 唐嘉虹努力地想要将脑海里的失落清除出去,却发现越想忘记,越是不由自主的去想,遗忘也不是一种容易的事啊,记性太好的悲哀。 回到卧室,她惊讶地发现床上有人,林书彦正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也不知道睡着了没有。 唐嘉虹小心翼翼的掀开被子的一角,钻进去,刚闭上眼睛,就感觉到身边的人坐起来了,而且还在盯着她看。 好吓人的感觉,她猛地睁开眼睛,林书彦果然在看着她,唐嘉虹问:“怎么不睡?” “你头上的淤青还没退。” 原来是这事,真是大惊小怪:“对啊,刚才撞的那一声你也听见了,我的体质很容易凝血,没这么容易退的,过几天就好,你要是怕别人说你家暴我,那我把遮瑕霜涂厚一点就是啦。” 林书彦冷哼一声,也没有再说话,唐嘉虹忽然觉得自己挺过份,人家明明是好心好意的关心自己的伤情,自己说话的口气却这么欠揍。 像自己这般温婉端庄的女子,怎么会好好的说话这么冲?唐嘉虹认真的反思了一下自己如此说话的原因,似乎,除了吃醋之外,还真的找不出第二个原因了。 天啊,自己竟然在吃醋,想到这种可能,唐嘉虹身子一抖,逃避似的转过身,一动不动的僵卧了一会儿,她觉得这样子实在是太没担当了,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就应该大大方方的认错、道歉,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这事可不像她素日的作风啊。 唐嘉虹做了无数心理建设,最后一咬牙,转过身子,对林书彦说:“对不起,我刚才……” 话还没说完,她就发现,林书彦已经睡着了。 同样是闭着眼睛,睡着和没睡着真的是不一样的,面部的肌肉完全放松,只是眉间微微皱起,好像他有很多心事,即使是睡着了,也放不下。 鬼使神差似的,唐嘉虹竟然把手伸向了林书彦的眉间,轻轻的抚着,好像想要把那三道皱给抚平。林书彦的眉心在她的手指轻柔的触碰之下,终于慢慢展开,他睡着时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掌握着一个大集团生死决策的最高负责人,倒更像是一个满腹经纶的书生。 唐嘉虹忽然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想要亲近他的感觉,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代的志怪故事里,那些妖艳女鬼还有狐狸精蛇精,都喜欢找书生了,这样的气质,真的很让人有一种想要调戏一下的欲望呢。 可惜,也就只有他睡着了以后,眼皮将那凌厉又仿佛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神遮挡起来,才会有这样的气质,等他眼睛一睁啊,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只适合让人仰慕,却不能亲近。 嗯,他现在睡得这么熟,偷偷亲一下,应该没有什么关系的吧? 唐嘉虹在心里纠结着,万一被他发现了怎么办,说自己被他的色相所迷?多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现在稍微出来一个平头正脸的小鲜肉明星,就有无数女人扑上去叫老公,大家都在消费着色相,自己也用不着装清高吧。 柔光下,林书彦的脸看起来比平时更加好看了,平日总是飞扬着的剑眉已栖下,眼睫毛投下了淡淡的暗影,那张棱角分明的嘴唇并没有上扬,却很像微微带着笑意,唐嘉虹连眼睛都舍不得挪开一下。 直到眼皮都酸了,她才发现自己忘记了眨眼,去他的矜持!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飞快地俯下身子,凑到林书彦的唇上,结果,还没落下去,她吓得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 原本闭着眼睛的林书彦竟然把眼睛睁开了,就这么直直的看着她。 此时她正跪趴在他的身上,嘴唇还差一厘米就能碰到他了。 “我我我我,我就想跟你说一声,晚安。”刚才还充满气势的唐嘉虹,忽然就怂了。 她飞快的滚回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床,裹紧了被子,连头也埋了进去,根本就不敢看林书彦一眼。 许久,林书彦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唐嘉虹在担惊受怕,羞愧紧张中,一直等到了天亮。 林书彦按着自己的作息时间照常起床去健身房锻炼,唐嘉虹这才放松了神经,不知不觉睡着了,等她活生生被饿醒之后,看了一眼时间,竟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了。 “哇,不是吧,都这个时候了。”唐嘉虹猛地从床上跳起来。 她匆匆洗漱完毕,离开卧室,发现大宅里的仆人看着她的表情,都有些暖昧,还有些年纪小的,看着她还会露出谜之笑容。 好在很快就是午餐时间了,餐厅里摆了许多好吃的东西,仔细一看,还有不少补气养血的食材,林老夫人一脸笑意的看着她:“来,多吃点。” 刚吃了几口,老夫人的话又差点把她给噎着:“虹虹啊,你们小夫妻俩感情好,我也很欣慰,不过,还是要注意身体啊。” 感情好?注意身体? 唐嘉虹一时没有听明白这两件事为什么会联系在一起,她抬起头,看着对面的林书彦,而对面的这个男人根本就没有看她的意思,自顾自的吃着面前的菜,好像那道煮鳕鱼是天上有地下无的绝世珍馐美味,一定要细细品,慢慢尝,还要眼睛死盯着不放,不然这块鱼肉会长出翅膀扑楞楞的飞走。 眼看友军指望不上,唐嘉虹只得微笑点头。 林老夫人又嘱咐了好些话,什么太累的话受孕机率不高,只听的唐嘉虹一脸的莫名其妙。 一定是林书彦跟她说了些什么,不然怎么会好好的扯这些有的没的? 吃完饭以后,林老夫人推他们两人出去散步,说饭后走走对身体有好处,唐嘉虹正好借机询问:“怎么屋里的这些人都怪怪的,发生什么事了,你跟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林书彦眼睛正视着前方,双腿不急不徐地向前迈着:“没什么,就是告诉他们,你昨天晚上太辛苦,累着了,所以,谁也不要打扰你,让你睡到自然醒。” 像是怕她不明白似的,又补充了一句:“纵欲过度的人一般都精神状态不太好,起得迟,大家都理解。” 唐嘉虹一愣,然后脸飞快的红了,她急急地追上林书彦的步子:“喂,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啊,谁纵欲过度了!我根本就……” “就是一个有心无胆的女人,想亲一下还酝酿了那么久。”林书彦调侃着她。 原来,他昨晚根本就没有睡着! “你这个骗子!”唐嘉虹又羞又恼,决定反击一下:“哼,你还不是糊里糊涂的,一个明明会做菜的人,却差点把厨房烧了,这也是世界奇闻了呢。” 林书彦的脚步忽然停下来了,他的眼神陡然一冷:“谁告诉你我会做菜的?” “……菩提老祖半夜托梦……”唐嘉虹猜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看他这样子,不像是沾沾自喜,她可不能说出是谁说漏嘴的,不然那岂不是害了人家,就是这个借口实在是编得太不走心了。 林书彦大踏步的走向主宅,他的步子又快又急,唐嘉虹得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进屋之后,他马上让人把石婶和赵叔叫来,让他们把所有的佣人都换掉。 这个要求连赵叔和石婶都惊呆了,虽然说服务类的工作不是很复杂,稍微教教就能上手,但是临时找到合用且品性不坏的人,还要这么多,真的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做到的。 赵叔与石婶都没闹明白,不知少爷是受了什么刺激,石婶小心翼翼的问:“少爷,是对他们哪里不满意吗?” “昨天,是谁告诉夫人,我会做菜的?”林书彦冷冰冰的扔下一句。 原来是因为这句话,赵叔与石婶对看一眼,眼神飞快的交流,决定如实告诉少爷那个人是谁,免得殃及池鱼。 直到此时此刻,唐嘉虹才感觉到平时看起来和乐融融的林家大宅里,暗地里隐藏着各种规矩,只是她并没有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一部分,也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去关注他们,家里的这些佣人对她来说,与出差时的那些酒店服务员没什么区别。 但是当她得知这个手里拿着行李,含着泪从她面前过去的佣人,是因为对她说林书彦会为别人烧菜,才被赶走的时候,唐嘉虹顿时觉得十分内疚,她拦在那个佣人的面前,对林书彦说:“她说的是实话,你为什么要赶他走?” 林书彦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天下有那么多实话,都一定要说?你是刚从学校毕业?身为董事会秘书的你,要不要也见人就说实话,把公司里的事都对别人说?” 唐嘉虹为之语塞,他说的没错,这让她感到十分的郁闷,从来都是伶牙俐齿的她,为什么一遇到林书彦,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感觉真理都站在他那边似的。 直到那个佣人离开了大宅的视线范围,唐嘉虹的大脑里也没有跳出什么有效的,可以用来反驳林书彦的话。毕竟她也是参加过工作的人,从进第一家公司开始,她入职时都有签过保密协议,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都有要求。 想来林家大宅也是有这样的规矩,只不过这个佣人没有遵守。 唐嘉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转眼看见林老夫人站在那里的身影,她硬生生的将“反正这是你的家事”给咽了下去。 在这地方住久了,不由自主的还真把自己当女主人了,直到今天,发现自己连个佣人都没办法留住,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一个真正的外人。 唐嘉虹垂着头,默默走进起居室,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随手点开一个文件,其实也根本不知道这份文件上写的是什么,脑子里乱哄哄的。 没过多久,有人走到她的背后,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一直在发呆的唐嘉虹这才惊慌转头,来人不是林书彦,而是林老夫人。 她一脸慈祥的看着慌张着想要站起来的唐嘉虹,笑着让她坐下:“虹虹,刚才那件事你也看到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林总响应及时、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展现出一家之长的风范和气度。”唐嘉虹气闷之下,根本连装都懒得装了,现在的她几乎已经是完全的本性展现,不过在林老夫人的眼里看来,也不过就是小两口闹别扭,她笑着劝了几句,让唐嘉虹不要放在心上,还说这种宅子里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男人插手。 本以为这就是谈话的中止,没想到原来还有下文,林老夫人看着唐嘉虹的眼睛:“你是一个聪明的姑娘,要知道光有爱情是不够的,婚姻需要经营,经营需要时间。” 嗯?林老夫人的话听起来有些不着边际,但是唐嘉虹知道,以林老夫人的能耐,绝对不会是过来说这些老生常谈的废话给她听的。 果然,林老夫人终于转入正题了:“我知道你们现在年轻的小姑娘,跟我们以前有很大的不同了,都想着要做新女性呀,要追求自己人生的快乐啊,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古以来都是男主外,女主内?” “因为体力跟不上?”唐嘉虹微笑着随便挑出一个理由来应对,想听听林老夫人会说出点什么花样来。 林老夫人笑着摇摇头:“现在你看在这大宅子里,有什么事情是需要我去用体力的吗?别说是我,就算是书彦,他需要搬动什么东西吗?在现代社会,只要有钱,可以买到别人的服务。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是买不到的。” 第35章 天下买不到的东西可多了,不知道林老夫人在这里是打什么哑谜,唐嘉虹想了半天,也没明白林老夫人这是想说什么,就听见林老夫人说:“是和谐的家庭。女人主理家务的原因不是因为体力不如男人,也不是因为智力不如男人,因为女人天然有需要教育子女的职责,虽然现在喊着男女平等,但是,你让男人去生孩子喂奶,他也做不到呀,再多的特级教师,也不能代替母亲在小孩子最初教育的阶段所扮演的角色……” 林老夫人后面又絮絮叨叨说了许多,中心思想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要生孩子。 看来,她是真的着急了。 “你不如安安心心辞职,在家里备孕带孩子,办公室里那些电脑打印机什么的,辐射大,对身体不好,也不容易怀上,在家里,妈给你天天炖补品,一定能生一个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林老夫人一脸期待的看着他,“书彦他一直很任性,能被他看上的女孩子不多……” 哦?是吗?那么,被称之为小漓的女孩子,又是什么情况? 不满只是压在唐嘉虹的心底,她并没有把这个疑问抛出来,她不知道林老夫人知不知道这个小漓的存在,也不知道小漓到底为什么不能与林书彦在自己。 说到底,自己与林书彦只不过是契约婚姻而已,做为一个有契约精神的人,她就不会泄露任何与林书彦个人情感问题有关的料,唉,想自己如此尽职尽责,那个可恶的林书彦却总是这样气她,真是权利义务不对等啊! 唐嘉虹的脑子里装满了别的事情,根本就没注意林老夫人还在念叨着什么,她脸上隐隐透着委屈的表情,在林老夫人的眼里看来,就是小夫妻在闹别扭。 她坐在唐嘉虹的身边,主动开口:“是不是刚才那个走掉的人跟你说书彦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这件事,书彦本来也应该主动跟你说才对的,既然他不说,那就由我来说。” 一听是与小漓的事情有关,唐嘉虹的耳朵陡然竖了起来,整个人向林老夫人的方向倾过去,一双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林老夫人,等着她继续说。 刚才还半死不活的唐嘉虹,现在突然变得这么专心致志,这令林老夫人感到十分满意,这才是一个正确的聆听态度嘛。 “以前啊,书彦在留学的时候认识一个叫安漓的女孩子……”刚说了一个开头,一个冰冷的声音忽然打断了她们的对话:“你们在聊什么?” 一向在林书彦面前颇有权威的林老夫人竟然真的没有敢继续往下说,她笑着拉着唐嘉虹的手说:“我在跟虹虹说,不要上班啦,回家好好打理家里的事情,也省得这点小事,还要你来管。” 林书彦的目光落在唐嘉虹的身上,他的眼神实在是太犀利了,唐嘉虹虽然没有直视着他的眼睛,也感觉到他那仿佛可以穿透人心的目光,这让她感觉到自己在他面前仿佛是一览无余的,她只能选择逃避,可就是这样,她还是能感觉到林书彦的眼睛在看着她的头顶。 “那么,嘉虹,你的想法呢?”林书彦的语气听起来淡淡的,一点喜怒哀乐都没有,但是唐嘉虹却敏锐的感觉到,他现在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名为“我很不高兴”的气息。 林书彦当然是不愿意自己在家里呆着的,林老夫人那么个人精,要是天天在她面前晃着,说不定哪天就被套出了真相,显然这是他所不愿意看见的。 猜到了林书彦的心意,唐嘉虹笑着说:“我还是想在公司里帮你,夫妻同心,其力断金嘛,再说了……”她抬起头,语气都有些变了,一双大眼睛微微眯着,媚眼如丝的斜挑着望向林书彦:“万一办公室里有什么不自量力的小丫头想要勾引你,我也好及时发现呀。” 林老夫人笑道:“书彦绝对不是这种人,我相信他。” 你相信他有什么用,你是他妈,唐嘉虹不动声色的挡回去:“可是现在的小姑娘呀,为了上位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可害怕,万一哪天书彦晚上加班,什么小姑娘往书彦喝的水里下点什么药,不巧再珠胎暗结,闹个既成事实,那可就麻烦了呢。” 她这样一说,林老夫人也觉得很有道理,而且,林书彦在外面的时间的确比在家里的时间多,与其让唐嘉虹在家里等着,还不如在公司里。 林老夫人挥挥手:“好了,你们的事我也懒得管,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我这个老太婆就不碍眼了。”说完,她便起身,对林书彦说:“晚上我去打牌,你们自己吃吧。” 看着林老夫人远去的背影,唐嘉虹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转头看着林书彦,他的神色也温和了许多,看着唐嘉虹,他刚想说话,唐嘉虹的手机却响了,一看,是奶奶家打来的。 接起电话,保姆急切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唐小姐,不好啦,老太太摔倒了,正在医院里抢救。” “什么?!”一股凉气从唐嘉虹的心底直蹿上来,她整个人都愣在当场,她的大脑一下子无法接受这样的刺激信息,房间里有不少佣人走来走去,身旁还站着一个林书彦,可是她却什么都感觉不到,听觉视觉都好像被剥夺了一下,她愣在那里,听筒里传来保姆:“喂?喂?唐小姐?” 唐嘉虹当时就全身脱力,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不知不觉松了手,手机滑了出来,直直地坠向地面,站在一旁的林书彦身形极快,轻舒手臂,稳稳地将手机接住,他拿起电话,问清保姆,老人现在在什么地方之后,便挂了电话。 他一手拉起六神无主的唐嘉虹往外走,一面拿起他自己的电话,接连打了几个电话,清晰而简短的说出一些指令。赵叔那里已经安排好了车,直到坐上车,开出许久之后,唐嘉虹才发现自己靠在林书彦的怀里,林书彦的左手被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就好像溺水之人抓住的那一根稻草。 此时这个男人,是她身边唯一的依靠,唐嘉虹想到这里,心中不由更加酸楚,身子微颤,她感觉到背上有一只温暖的手在轻轻地拍着,林书彦的手。 这是在安慰她吗?唐嘉虹不敢去想,她心乱如麻,恨不得汽车能马上赶到。 终于赶到医院门口,奶奶现在所在的是一个只有卫生所资质的社区医院,那个小医院的设施与条件根本就不齐全,也只能为老人做一些最基础的处理和检查,林书彦与唐嘉虹赶到的时候,小李已经在那里了。 “有几处骨折,还有需要做脑部ct扫描,转院手续已经办好了。”小李言简意赅的汇报完毕,林书彦点点头。 一辆豪华的医疗车就停在医院门口,办理完所有手续的奶奶被几个训练有素的护士抬上了车,唐嘉虹认得车上那个标志,那是林老夫人住过的豪华私家医院。 “我们也一起去。”林书彦挽着唐嘉虹的手,又回到车上,轿车紧跟着那辆医疗车,驶入了医院。 在门口,早有医生与护士在等待着,车一停稳,他们便迎了上去,完美的衔接,其余的手续有小李负责,坐在休息室里等待结果的唐嘉虹心神不宁的等待着,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唐嘉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等了十几个小时之后,休息室的大门终于被一个医生推开,林书彦马上站起来询问:“医生,怎么样了?”唐嘉虹虽然站立不稳,但也紧跟其后,紧张地看着医生的嘴,生怕会听见什么可怕的消息。 那个医生一脸的疲惫,摘下口罩:“我们已经尽力了……” 听到这句话,唐嘉虹几乎要晕过去,但是医生并没有说完:“现在患者虽然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腰椎有一处碎骨压迫到了中枢神经,具体是否可以恢复到原来的程度,要等患者醒来之后才能确定。” 虽然这个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好歹还有一条命在,唐嘉虹紧张了这么久,一下子眼泪如决堤一般地涌了出来:“谢谢你,医生,太谢谢你了。”说着,腿一软,差点就要摔在地上。 第1章 站在她身旁的林书彦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她,又问医生:“现在我们可以去看看她吗?” 医生抬头看了看时间:“现在麻醉的药效还没有过去,病人也需要休息,过四个小时,你们再去看她吧。”说完,他便离开了,林书彦扶着全身脱力的唐嘉虹坐回沙发上:“不会有事的,别担心。” “奶奶这么大年纪了,稍微磕着碰着,都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怎么能不担心。”唐嘉虹抽泣着,一想到有可能会失去奶奶,她整个人的精神都快要崩溃了。 虽然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但是真的要面对亲人的离去,任是谁也不会能淡定的理性面对,唐嘉虹紧紧的用双臂环着自己的肩膀,将头埋在里面,将哭声压抑着。 林书彦一把抱住她:“哭出来会舒服一点。” 一面说着,手轻轻的拍着她的背,那双温热的大手,隔着衣服,也能将热度传递进来,唐嘉虹心头一暖,又是更加的酸楚,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奶奶,奶奶……” 她的泪一滴一滴的落在林书彦的肩头,很快便湿了小小的一片,林书彦丝毫没有嫌弃,依旧紧紧地抱着她。 过了好一阵,她才稳定下了情绪,抬手想将眼泪擦干,手刚抬起来,就被按了下去,她看见林书彦手里拿着手帕,向她的脸上伸来,仔仔细细的,慢慢擦拭着她的脸颊,手帕上带着淡淡的松木香气,很好闻,也有镇定的作用。 等林书彦把手帕收回去,唐嘉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谢谢,没想到现在还有人会带手帕。” “从小带,习惯了。” 休息室的门再次被推开,是一个漂亮的小护士,她对林书彦说:“可以去看了。” “嗯。”林书彦应了一声,先站了起来,又小心翼翼地扶起了唐嘉虹,一路扶着她的腰,直看得那个漂亮小护士眼里都是羡慕和向往的神情,又帅又有钱又如此深情,这样的标准好男人上哪儿去找啊。 到了病房,奶奶醒了,但是还很虚弱,她看见唐嘉虹站在那里,吃力地抬起手:“虹虹,过来。” 唐嘉虹忙上前,站在病床前,林书彦紧随其后,奶奶握着唐嘉虹的手:“虹虹,你不要太要强了,过刚易折啊。” “嗯。”唐嘉虹揉了揉还在发酸的鼻头。 奶奶又看了一眼林书彦,说:“这样好的男人,你一定要好好待他,看着你幸福,奶奶就算是死,也就放心了。” 此话一出口,唐嘉虹又红了眼圈:“医生说了,你不会有事的,只是摔了一下,养几天就好了。” 奶奶干瘪的嘴唇咧开:“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就算没事,也是个废人了,不能走不能动,只能天天坐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像坐牢,人啊,活着就要有尊严,如果活成那样,像是被做成了人彘的戚夫人一样,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唐嘉虹从这段话里听出了不祥的意思,她抓着奶奶的手:“不会的,很快就会好的,到时候,我和奶奶一起住,陪着你到处走到处逛,好不好?” “呵呵,傻孩子,别哄奶奶开心了。你和奶奶住,他怎么办?”奶奶望着林书彦。 一直没有开口的林书彦上前:“奶奶,真的没你想得那么严重,就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做完之后,再做好复健就可以了。这家医院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这家医院……只怕不便宜吧。”奶奶环顾着四周,病房的陈设虽不奢华,但是布置处处见匠心,再加上细声慢语的护士,服务周到的护工,奶奶虽不太清楚这种医院的性质,但也知道,普通的公立医院绝不会有这样的条件。 第36章 “挺便宜的,奶奶你不是还有社保吗,都可以报销的。”唐嘉虹说完自己都有点心虚,她从来没有对奶奶说过谎。 奶奶摇摇头:“还想骗我,奶奶就是从卫生局退休的,什么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奶奶还不清楚?”她叹了口气:“只怕我这伤,永远好不了,只能做一个老废物在这里拖累你们了。” 唐嘉虹听着心里十分难过,但也不知道劝她什么好,只能默默的坐在病床一侧低头不语。林书彦说:“奶奶放心,这是我家开的私人医院,所有的费用,都不用担心。” “这医院……是你家开的?”奶奶眼睛睁大了,林书彦点点头:“对,所以,他们也跟我说了详细伤情,真的只是一点小伤,很快就会好的。” 如果不是唐嘉虹早已知道内情,连她都差点被林书彦这一脸的真诚给骗了过去,他那张脸,天然的就有一种让人信服的魔力,就连奶奶都信了。 从病房出来,唐嘉虹心事重重,总算打消了奶奶灰心丧气的意识,但是将来康复的情况还真是前途未卜,人的身体并不是可以完全以意志为转移的,如果真的伤到了神经,就算是意志力逆天,也无法做到再次站起来。 在办公室里,医生向他们两个详细说明情况,林书彦点点头:“我认识一位神经科的专家,也许可以让他来看看。” 医生好奇的问道:“是哪一位?” “关林森。”林书彦说出的这个名字,让医生大为动容:“关教授?!” 唐嘉虹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见医生那样的惊讶:“你也认识?” “他可是神经系统最年轻的专家,业内都说以他的能力,下一个诺贝尔医学奖得主一定是他。”医生提起关林森的时候,语气中满是羡慕和崇拜。 听见这种类似神医一样的高人,唐嘉虹一下子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奶奶的伤绝对有救了,她问林书彦:“那他现在在哪里?” “在美国。” “……这么远啊……”唐嘉虹又像泄了气的皮球。 林书彦没理她,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他拨通了一个号码,响了几声之后,那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大半夜打电话过来,非奸即盗,准没好事,说吧,干嘛。” “大半夜?你那里不是刚上午十点?” 听得出来,这两个人的关系非常亲近,林书彦甚至还会跟他开玩笑。 又说了几句,便挂了电话,唐嘉虹期待的看着他,林书彦说:“他说,今天来不及了,明天出发,后天落地。” “就……就为了你一句话,他从美国直接赶回来?”唐嘉虹觉得这一定得是过命的交情。 “嗯。”林书彦没有过多的解释。 第二天是工作日,林书彦虽然陪在唐嘉虹的身边,但是他的手机就没有停下过,小李也在来回奔波,给他送一些紧急需要签署的文件。 “你还是先回公司吧,别耽误了公事。”在他接了第三十七个电话之后,唐嘉虹忍不住劝他回去。 林书彦点开电脑上新跳出来的邮件:“我在这也没耽误公事。” 此时,唐嘉虹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祝福打来的电话,她本来想约唐嘉虹出来吃午饭,结果听说她在医院,吓了一跳,听说是唐嘉虹的奶奶受伤了,她问清地址,表示马上赶来看看。 两人从小认识,祝福以前去找唐嘉虹玩的时候,也没少吃过奶奶做的小零食,听说老人受伤了,她心下也十分着急。 等祝福到了医院,唐嘉虹才发现,她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男人? 仔细看,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好像是上回见过的那个开文艺小情调皮革店的那个老板,真是神速,这两个人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了,要不是因为奶奶的伤情还很难说,唐嘉虹心情很乱,不然按她以前的习惯,肯定会好好审审这个丫头。 在房间里,林书彦的目光与皮革店老板的目光发生接触,两人都是一愣,唐嘉虹看出了端倪:“你们认识?” 皮革店老板低声叫了一声:“堂哥。” 什么?林书彦竟然是这个在小巷子里开小破店的男人的堂哥?这林家不会是想垄断所有的行业,连巷子里的文艺小店这个选项都不放过吧? 连祝福也很惊讶:“原来你们俩还是堂兄弟?” “你一年多没跟家里联系,三叔三婶都很担心你。”林书彦看着他。 林燕飞大大咧咧的往沙发上一坐,大马金刀的靠在沙发背上:“担心我?还不是怕我不回去,没人是你的对手。我不回去,最大的受益人是你,不要摆出一副教育离家出走儿童的样子。 “你好歹还是报个信,省得三婶总是幻想我把你给杀了,这一年多的功夫,你已经被我用三十几种方法弄得尸骨无存,其中包括扔到了酒泉卫星发射基地的发射架下面被火焰烧死,还有扔到马里亚纳海沟里。稍微露点消息,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林书彦难得说了这么一长串的话。 祝福与唐嘉虹在一旁听着,简直快要好奇死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狗血大戏豪门恩怨吗,兄弟俩关系不错,父母却想要让他们为了抢班夺权而争个你死我活,然后弟弟就这么跑了? 可惜林燕飞不想说太多,他对祝福说:“你在这陪着她吧,我先走了。” 林书彦也没有拦住他,在窗口,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 唐嘉虹有些内疚,祝福大方的拍拍她的肩膀:“没事,他本来就只是把我送过来而已,没打算让他一直陪着,碍手碍脚的。哎,奶奶现在怎么样了?” “在等一位美国来的神经科专家,不知道。”唐嘉虹想起奶奶的伤,不由得心情有些低落。 此时奶奶已沉沉睡去,小李第六趟赶到医院,林书彦不得不接入一个重要的电话会议,祝福在房间里陪着唐嘉虹,看着唐嘉虹一脸哀伤的表情,祝福决定说些别的什么,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 “你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发展出超越了同事情谊的,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了?”祝福看着唐嘉虹的脸,从刚才唐嘉虹看着林书彦的表情来看,就能猜到,她现在对林书彦,那肯定不只是她自己反复强调的普通同事感情、互相利用关系。 啧啧,就算是普通同事,只怕现在也已经发展出办公室恋情来了吧。 只见唐嘉虹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怎么可能,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嘁,还不承认。”祝福心里暗想,她眼珠一转:“呀,你脖子上怎么有红色的斑,还有好几个,是不是过敏呀?” 只见唐嘉虹的脸腾的红了起来,忙将领子竖起来:“可能是,花粉过敏吧。” 祝福笑起来,打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递给唐嘉虹:“你自己看看吧,都是成年人了,男欢女爱的事不是很正常吗,他的身份地位也不丢你的脸,你怎么跟做贼一样。” 唐嘉虹叹了一口气:“没有结果的事,又何必惦记着,到最后,动心的人最伤心。” 祝福却不在意的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喜欢就去追,万一明天地球爆炸了呢,你还惦记着什么到最后,难道你还为那个王八蛋守贞?” 道理谁都懂,只是那场漫长恋爱转换的短暂婚姻,实在是已经伤透了她的心,稍稍有一些动心,就会想起失败的婚姻给她带来的痛苦,她失败了,一败涂地,不仅失去了丈夫,还连带着姐姐和妈妈这两个血亲的感情,都失去了。 如果仅仅是自己的问题,她还可以去克制,去改变,但是那个只出现在林书彦电话那头的女孩,却是她心头上的一根刺,那个可以得到林书彦温柔以待的小漓,她到底是什么人。 唐嘉虹抚着额头,脸色更糟糕了。祝福此时后悔的要命,本来是想让她转移注意力,不要为奶奶的事伤心,结果自己都干了些什么,简直就像是为了缓解牙疼而对着唐嘉虹的身上给了一拳,哎,真笨真笨,真是笨死了,简直是天上地下第一笨。 如果唐嘉虹大声斥责她,那倒也没什么,最怕的就是她这样无声的哀伤,看得让人心痛。 祝福实在也没别的办法了,故作神秘的靠过来:“你想不想知道,我和林燕飞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虽然唐嘉虹没有说话,但是,她的表情,分明就是很想知道,祝福暗暗松了一口气,还知道听八卦,说明唐嘉虹还没有彻底的灰心丧气,她清了清嗓子:“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的日子,我路过那条小巷时,天,忽然降下了倾盆大雨,没有带伞的我,不得不狼狈的在街上奔跑,可怜我那双价值两千块钱的高档皮鞋,在积水中被浸泡,现在都已经变形了,修鞋师傅说修不好啦,劝我扔了再买一双。” 避重就轻的行为,换来了唐嘉虹鄙视的眼神:“说重点。” “哦,好好好,重点,重点。”祝福又继续说。 “我匆匆躲进了一家小店,抬头一看,哎呀,这不是我们一起去过,还买了一只小包包的店吗?一个多月没见,店里的东西还是那么一丁点,可能是因为下雨的缘故吧,老板的生意也还是那么的清淡,店里连个躲雨的人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他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在刻着手上的皮子,我就站在旁边,翻着图样。那些包包都很好看,对我这个选择困难症的人来说,真是极大的挑战……” “重点……”唐嘉虹打断了祝福东拉西扯,毫无营养的瞎扯蛋,“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要说了,又不是我逼着你说的。” “咳,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想给平淡无奇的生活增加一点戏剧性嘛?”祝福抓抓头发,“真相就是,我一直去看他做皮具,他店里又总没人,我们就没事尬聊,聊着聊着,就成了饭友。” “饭友?”唐嘉虹怀疑的看着祝福,“你是不是想说**?” 祝福一扬头:“你认识我这么多年了,我像是这种人吗?” 唐嘉虹用力摇了摇头:“不像,根本就是。” “喂……”祝福跳起来,“本小姐可一向洁身自好,是天上地下难找的文静淑女。这不就是聊着聊着,到了吃饭时间,他又一个人,我就和他一起点单吃饭啦,两个人点菜总是容易一点的,哪怕是吃外卖,也能凑个外送费出来。” “所以,是你这个文静淑女,每天坚持请他吃饭?” 祝福轻轻哼了一声:“是他每天请我吃饭。” “嗯……你天天坚持跑到人家店里去干坐着,坚持到饭点还不走,就是为了蹭几顿饭?”唐嘉虹把她的行为用另一种方法表达出来,听起来总是有那么一点怪怪的。 祝福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很想反驳一下,但是,似乎唐嘉虹说的也没错。 “怎么能光看表象呢?我们要探究的是内里的深层次原因。” 唐嘉虹看着她,眼神怪怪的:“内里?深层次?”那语音语调怎么听怎么带着另一种含义。 “真的就是随便聊聊,什么都没有。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怎么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些下流的思想?到底是谁害了你呀。”祝福痛心疾首。 唐嘉虹指着祝福:“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除了你,还有谁。” “还有林书彦!一定是他!”祝福握起小拳头,那样子好像林书彦如果此时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会揍他一顿。 “我怎么了?”林书彦推开门,正好听见自己的名字,屋里的两个女孩儿,一个惊慌失措,一个笑倒在沙发上。 发生什么事了,刚才还情绪低落的唐嘉虹,怎么现在这么开心?是因为祝福吗? 忽然他有些羡慕祝福,自己虽然竭尽全力去解决令唐嘉虹感到烦恼的所有问题,但是,唐嘉虹在他面前却从来没有这样舒心的大笑过。 第37章 唐嘉虹敛起笑容:“开完会啦?” “嗯。”林书彦点点头。 看看天色不早,祝福决定回家去了:“有林大帅哥陪你,我就不当电灯泡了,你们慢慢聊,不送。” 唐嘉虹忙说:“我叫车送你?” “不用不用。”祝福飞快的下楼去了,目送着她走出医院的大门,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小车,虽然在树叶的遮挡之下,看不见祝福是不是上车了,但是,唐嘉虹听见一阵汽车的轰鸣声,然后,那辆车就开走了。 坐在车上的祝福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坐在司机位上的男人:“哎,你没说过你家里这么显赫啊。” “你从来也没问过。”林燕飞认真的看着前方的路,“你也从来没说过你跟我堂嫂是闺蜜。” “我也不知道林书彦还有你这么一个堂弟啊,这事得怪你。”祝福一本正经。 林燕飞的嘴角似笑非笑提起来,摇了摇头:“对对对,都是我的错。今天想吃点什么?我请你,算是赔罪。” “去吃传说的虾爆鳝背细面吧!”祝福手中有一本关于这个城市各种犄角旮旯里的黑暗料理大全,什么开着宝马保时捷的大款都爱去的路边摊,半夜四五点也要排长队的神奇炒饭,还有穿着香奈尔高定,拿着爱马仕铂金包,踩着高跟鞋的名媛贵妇也不得不服从店主的规则,坐在污水横流的马路边,就为了吃上一口的馄饨。 那些小摊,她起码已经扫荡过一半,排队的人的确不少,但多半是那些店已经被捧红了以后跟风的,或者就是那些店花钱请来的托,传说降尊纡贵的有钱人,还真没有见过。 而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在这些店面没有看见开豪车的大款了,因为那些地方根本就没法停车,大款们都把车停在两三条街之外,比如现在…… 以及,大款穿的也相当低调,比如这位正走在自己身旁的瑞诚集团总裁林书彦的亲堂弟林燕飞先生,穿得实在像是个落魄的流浪文艺男青年,给他一辆自行车,他就可以骑行318,给他一把吉他,他就可以在丽江的客栈门前来深情的来上那么一段,撩拨着来来往往红尘男女的心扉。 林燕飞的声音很好听,与林书彦那个温和却没有太多情绪起伏的高贵端庄范儿不同,他说起话来,高低有致,抑扬顿挫,只不过是讲一个买皮子的事情,就能把整个气氛给渲染的十分到位,就算是以写稿为生的祝福,都觉得这小子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啊,要是去写小说,只怕就能赚到瑞诚集团半壁江山的收入。 林燕飞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上班,总是有时间到他的店里来,祝福说自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当时林燕飞的神情似乎飘过一丝羡慕,祝福看出来了,本以为他是因为自己不得不守在一家没什么人光临的店铺而烦恼,但是每次说要替他免费打广告的时候,他又如避蛇蝎一样,叫她千万不要多事。 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林燕飞是怕自己打出广告以后,被家里人知道。 林燕飞自一出生,就被家里父母耳提面命,要求处处比堂哥林书彦强,为的就是有一天老头子会认为他比林书彦更加适合做继承人,从小就被处处紧逼,堂哥的一举一动都成为他的行动指南。 “林书彦考试又是全a+的成绩。” “林书彦去做了社区义工。” “林书彦已经参与了高盛的实习项目。” “林书彦已经回到中国,现在已经接手了瑞诚的业务。” “林书彦……” 耳旁听见的全部都是堂哥如何如何厉害,应该怎么怎么才能赶上堂哥,这令林燕飞不胜其烦,他的性格与林书彦不同,一直都向往着自由奔放的生活,这可能与他小时候一直看的是美国西部片有关,他向往着美国西部牛仔那种快意恩仇,简单粗暴的生活,对于这种上层社会装逼流,实在是不感冒。 他的父母原本也是没想过还有抢班夺权的机会,直到后面发现林书彦居然回国去了,美国的业务他也够不着,也许可以心思活络一下。于是才开始各种逼着林燕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结果,已经错过了人格形成的最初时期,林燕飞就这么彻底的向着一个对自由有着无限梦想的文艺男青年奔去了。 那一天,祝福和唐嘉虹进门的时候,他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父母派来的人追来了,再后来,这两个女孩子再也没有来过,他才知道是自己想太多。 直到那一个雨天,被淋成落汤鸡的祝福跳进门,开始与他聊天,他开始还有着防备情绪,随着祝福东拉西扯,他也放下了心防,祝福对皮具工艺和美术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看法,她明明穿得很普通,普通的就像那些双十一的时候在淘宝买了六七十件爆款衣服的小姑娘。但是她对奢侈品的各种设计理念,都如数家珍,这令他感到很惊讶。 有些爱慕虚荣的小姑娘兴许会记住每一期的流行色,最新款,甚至是色号,但是绝不会想到设计师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灵感。 林燕飞也曾经想过,祝福会不会是为了接近他,而故意背下了这些东西,这样的小姑娘他见得多了,他不仅不会感动,还会恶劣的想要戳穿她们,看着她们答不上来,羞愧的模样,这会让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愉快感,大概这就是英俊多金的他,直到现在也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吧。 于是,他故意借着祝福开启的话头,延伸下去,从古典学流派,说到了古希腊执政官,还有罗马帝国兴衰,以及斯巴达起义的根源和对现代的意义。没想到,祝福全部都能接得下来,这更令他感到惊讶,这么多年以来,就算是他认识的男人中,都没有几个可以做到与他说上这么久,还能不卡壳的,每每都以他主动改变话题而告终。 而眼前这个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普通小姑娘,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林燕飞终于相信,祝福不是故意为了钓他,而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下这么多东西的。 他头一回忍不住,主动去问一个人:“你是学什么的,怎么知道这么多。” 祝福笑笑:“如果不知道这么多,哪里能写得出东西来。很多事情,不需要上过学才知道呀,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一句很俗的话,但是却正确无比,林燕飞终于可以毫无芥蒂的与她谈天说地。 林燕飞说着在黄石公园和六十六号公路的见闻,祝福则说起在黎巴嫩度过的那些子弹横飞的日子。 最后,两人发现,彼此对于旅行有着惊人的热爱。 很快便相约了一次短途旅行,虽然只是城市之间的那条古道,只要两天时间就够了,却给两人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回忆。 林燕飞在营地搭帐蓬的时候,祝福很自然的接过一头,其间,林燕飞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他拿起什么,祝福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这与他在学校时见过的姑娘们不同,那些姑娘们总觉得男士们就应该干活,所有的事情,都是男生负责,也不管男生到底能不能忙得过来,姑娘们只知道唱歌跳舞喝酒,看男生干活,还讨论谁更英俊,身材更好。 大多数男孩子都很乐意如此,可以在女生面前显露一手,如果是体力活,还可以有理由脱掉上衣,展示一下他们粗壮的肌肉。 林燕飞对此一点兴趣也没有,从小他看着母亲在父亲的家长威严之下,整天都不敢吭声,有时候还会因为父亲在外面与别的女人有染,还会躲在房里偷偷的哭,林燕飞希望女人也要有自强自立的一面,明明母亲家世也不差,为什么就这么软弱呢,他完全不能明白。 祝福的出现,就好像雨后那阵清新的空气,第一次有一个女孩子让他感觉到:这是可以与我聊得下去的姑娘。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姑娘的好闺蜜,竟然是自己的堂哥、榜样、标杆、烦恼的来源——林书彦。 在医院的贵宾休息室里,林燕飞万万没想到,竟然会以这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见面,他实在不知应该说什么,只能选择落荒而逃。 开车兜了好几圈之后,又等了好久,才敢暗暗的发信息给祝福,让她结束之后,走出门来找他。 “他是你堂哥,不是你债主,你跑什么啊?”祝福完全想不通。 “就是因为不是债主,才要跑。”林燕飞耸耸肩:“你不知道,他的名字给我的童年带来多大的阴影,现在一做什么事,我的脑海里就回荡着林书彦这三个字,不由自主的就会想他以前有没有干过这件事,干得成果如何,我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他给比下去。” 祝福同情的看着他:“你这样不累吗?” “累,可是如果有人在你耳边念了十几年,你会不会有同样的心理阴影?” 祝福想了想:“嗯……不知道耶,从小我身边的人就没有什么可以做出来做比较的,倒是有一回,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回期中考试,数学只考了七十七分,我妈就说:别人家的儿子女儿不是九十几就是一百,还有双百的,你考得这么差,让我在单位怎么抬得起头来。我当时就顶了她一句:你上班是不是没事干?天天就想着比儿子女儿的成绩?你们能不能好好的比比自己的工作业绩?” 林燕飞笑着摇摇头:“你还真是早熟,小学三年级就知道说这话了。” “那当然,我得自救啊。”祝福扬眉,“不然不就像你一样了,从小就被一个名字压在头顶上压了十几年,想想也是很让人烦恼呢。” 林燕飞叹了口气:“我敢不敢这么跟我妈说话,我一说,我妈就得哭,一哭,就停不下来,她要是哭得停不下来,我爸就得揍我。” “哦……”祝福同情的看了他一眼,“他们夫妻感情真好。” 林燕飞摆摆手:“不谈这事了,那个虾爆鳝背面在什么地方?” 提到吃东西,祝福兴奋起来,她拿出手机,迅速翻看着一个名叫“塑料姐妹花”的聊天群,很快翻到一条别人发给她的美食点评:“是在中河南路12号,我们可得抓紧,那边五点半开始营业。” “急什么,现在才四点。” 祝福很激动:“那里三点多就开始排人啦,五点半的时候,排在门口的人哗啦一下子就把店里那几个位子全部都坐满了,到时候我们难道只能捧着碗蹲在路边吃吗?” 林燕飞想了想那个场景,不由笑起来:“也不错啊,我吃完了以后,就把空碗放在你的面前,说不定还能换来几个硬币丢进去。” 祝福愣了一下,才领悟到他说的是什么场景:“呸呸呸,本公主长得这么好看,穿得这么时髦,怎么可能会有人往里面丢硬币,哼。” 到了面馆,果然已经是人头躜动,前面已经排了有二十多个人,店里只够坐得下十八个人,眼看着就要等第二拨了。 “蹲路边就蹲边了,等第二拨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祝福一咬牙一跺脚,“大不了就蹲路边吃,说不定还能有人给几文赏钱。” 没想到,她单方面下的决心,老板娘却并不领情:“你找个地方坐下,我才好给你端面。” 祝福急了:“我捧着还不行吗?” 特别善良的老板娘否决:“不行,面碗很烫的,你端不住。” 祝福又说:“端得住!端不住我赔你碗还不行吗?” 特别有品牌意识的老板娘否决:“别人到我这里来一看,一碗面给扣在地上,还以为是面太难吃,给人砸场子了呢。” 那些已经坐下的食客,看着祝福急得搓手转圈,不由指指点点,笑起来,不大的房间里充满着快活的气氛。 刚刚消失了一阵子的林燕飞回来了,他的手里拿着一张便携桌,两张便携凳:“老板娘,现在可以点单了吗?” 第38章 老板娘当时就震惊了,住在这条街的街坊以前买面条回家吃的时候,会拿自家的碗或是锅来装,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还有人自备桌椅的。 还在排队的食客们也为这波神操作拍手叫好。 祝福看着他麻利地打开桌子椅子,眨眨眼睛:“你怎么会带这些东西。” 林燕飞笑笑:“我以前经常开车出去郊游,这些都是郊游装备,就放在车里没有拿下来过。” 老板娘终于同意他们点面了,但是,面刚下进锅,连第一次的沸腾都没有等到,负责这个片区的管理人员就到了,看着坐在小面店外面的林燕飞和祝福,他们进去对老板娘说:“桌椅不能摆在店外,人行道本来就不宽,共享单车占一大半,在你家店门口排队的人占一大半,现在还摆上了桌子,这让行人怎么走?” 此时,面锅里的水开始沸腾起来,老板娘淡定的往锅里浇了一大碗冷水,继续煮,她慢悠悠的说:“这是顾客自己带的,我可劝不动他们,都说了没有坐下来,就不能点单,他们忽啦一下,就从车子后备箱里拿出来了桌椅,连我都很是吃了一惊。” 管理人员只得出来,想要将林燕飞和祝福劝走,却发现两人已经转移到了车边上,桌椅早已被收起来,两只滚烫的面碗,就这么放在那辆豪车的顶上,一点都不担心高温会对漆膜有什么样的损坏。 林燕飞冲着管理人员笑笑:“本来我们也没想坐在人行道上吃,老板娘坚持要有桌椅才肯下单,我们只是稍微坐一下,不好意思,给大家添麻烦了。” 大概是头一回见到如此执着的吃货,管理人员也笑着离开了。 祝福时不时的还想把碗给端起来,林燕飞奇怪:“你这是干什么,小心汤洒在身上。” “万一把你的车漆给烫坏了多不好。”祝福知道这种豪车,碎了一整块玻璃的换新价,都要比重新喷漆便宜许多,喷漆,那就是整车全部喷一遍,那价格,随便就是四五万。 林燕飞挑起眉毛:“烫了车值钱,还是烫了人值钱。” 祝福暗自吐了吐舌头,这辆高配版的保时捷911,随便也得两百多万,虽然她也不是挣不到这个钱,但是能潇洒的把车顶当饭桌用,还真是做不到。 有钱,果然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吃完饭之后,时间刚到六点,林燕飞又问祝福想去哪里,祝福指了一间名为“q咖啡屋”的地方。 等车开到那里之后,祝福拉着林燕飞进门,对着站在吧台里的相貌英俊,但带着冰冷气质的侍者打了个招呼:“嗨,罗岩。” 那个被称为罗岩的男人,见到她,也露出微笑,忽然林燕飞竟然感觉得心里有一些泛酸,这个祝福怎么会跟这里的吧员都这么熟,难道,她对自己其实本来就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只是聊天,收集写作素材吗?自己和这个叫罗岩的吧员,在她心中的地位都是一样的? 脑中一阵胡思乱想,祝福拉着他坐下,一阵悠扬的钢琴声传来,一位穿着纱裙的姑娘手指在黑白键上快速的跳跃。 林燕飞微微皱眉:“她为什么可以把《秋日私语》都弹错?” 祝福坐在他的对面,捧着脸微笑:“以前听说‘曲有误,周郎顾’,本以为只是谣传,没想到,今天竟然让我看到活的周郎了。” 林燕飞有些不好意思,他真的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觉得像这样高格调的咖啡馆里,怎么会请来弹错最简单最常见钢琴曲的人。 很快,咖啡就端上来了,祝福用勺子在咖啡杯中搅动着,搅得有些急,林燕飞不解,祝福急匆匆:“快点快点,迟了就来不及了。” “来不及?”林燕飞感觉今天一直都是处于被催促之中,刚才在小面馆排队会来不及,现在还有什么事情会来不及? 祝福喝咖啡的样子,如同水浒中的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气势,硬是把咖啡喝出了高梁酒的风范,以她那般牛饮,只怕喝下去的是板蓝根,她都不知道。 林燕飞从来没见过这么喝咖啡的,不由看呆了,连祝福跟他说话,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祝福在他眼睛前挥着手:“喂喂,回魂啦,回魂啦。” 他才清醒过来:“啊,怎么了?” “你堂哥,林书彦,有没有可能对我们家虹虹是真心的?”祝福问道。 林燕飞慢条斯理的啜了一口咖啡:“这,不好说,听说,他以前动过一次心,可是那个女孩子,伤得他很重。” 祝福捧着脸,看着面前空掉的咖啡杯:“唉?原来还是一个伤过心的人啊,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虹虹长得跟他的前女友一模一样,于是他见了之后,从心底里又燃起了复仇的火焰,所以才要接近我们家虹虹,想要折磨她,蹂躏她,荼毒她,来做为对前女友的报复?” 林燕飞为她丰富的想像力惊呆了:“咳,他没这么变态。” 祝福手里握着咖啡勺,无意识的晃动着:“这可不一定,知人知面不知心,越是衣冠楚楚的,越是衣冠禽兽,越不可能是凶人的,最后往往才是真正的凶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林燕飞听见那句衣冠禽兽,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休闲装,心中暗自窃喜,脸上却故作波澜不惊:“你看我像不像好人?” 祝福打量了他一眼:“难说,一个脑子里全是西部片的人,说不定是《德州电锯杀人狂》的狂热粉丝呢。” 这个小丫头,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林燕飞无奈的笑着摇摇头:“前几年,我是德州扒鸡的狂热粉丝,现在已经戒了。” 听到吃的东西,祝福的眼睛又亮了:“唉?你还吃过德州扒鸡?现在还对它始乱终弃,那你现在投奔哪个妖艳贱货的怀抱了?海南鸡饭还是金陵盐水鸭?” “都不是,是粤菜,烤狮头鹅,”林书彦比划着。 祝福听说过狮头鹅的名号,据说特别大,特别凶,也特别贵,从来没有吃过。 “听说,狮头鹅的战斗力,能顶0.5个宅男?”祝福笑起来。 林燕飞摇摇头:“你说的,那是普通的鹅,狮头鹅,起码能顶1.5个宅男,走起路那那个嚣张的样子,看起来就像黑社会一样,要是狮头鹅能化成人形,那一定是满身纹身的金链大哥。” “啊,这么凶?”祝福从来没有真正在农村呆过,自然也没有真的被鹅追杀过,对传说中的凶恶的鹅,也只有网上收集那的那些资料,没想到这个归国华侨林燕飞,倒是如数家珍一般。 见她喜欢听,林燕飞又继续说:“鹅再凶,也不是人的对手。鹅是大雁被驯养而来的。” “哇,原来是大雁?这个我知道,大雁也可凶了,有一句话叫‘整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祝福瞪大眼睛,她倒真是头一回知道,鹅的起源是什么,一直以来,只知道狗是狼驯化的,原来鹅是雁变的。 “很多地方都有做鹅的,比如东山红烧鹅,还有挂炉烤鹅,但是,吃了这么多下来,必须承认,卤水狮头鹅才是一绝!” 林燕飞连说带比划:“你知道广东人是怎么做烧鹅的吗?那简直就是道士作法一般,整只鹅把翅膀和鹅爪去掉,把内脏掏出来洗干净,再往里添加香料,特别讲究的是还把皮给缝上,不像有些地方,敞着就这么敞着了,也不怕它冷。” 听到这里,祝福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怎么就怕它冷了,林燕飞真是好大的脑洞。 她捧着脸,继续听林燕飞说:“再然后,还要对着鹅肚子吹气,让它给涨起来,一遍滚水,一遍冷水的浇来浇去,最后还要在皮上刷上糖水,这样烤的时候,才能有那种诱人的褐黄色,刷完糖水再吹干,最后才是挂在炉子上烤,最后把烤好的,一只一只拿出来,挂在窗明几净的店头,全部通身上下金灿灿,油光光,隔着好远就能闻到香,那味儿,闻着实在是把持不住。咬一口,那个皮,脆脆的在唇齿之间裂开,皮和肉之间的鹅油,肥而不腻,很润,很滑,鹅肉也非常的嫩,淋上卤汁,再配上梅子酱,丰富的肉汁顺着舌尖往下流,吃过一次,就总会惦记着,总想着什么时候再去一次。” 听他说的眉飞色舞,祝福已经连咽好几口的口水了,她伸手向吧台一招:“小罗,把今天的招牌试验品端上来。” 林燕飞对这道菜的名字感到很稀奇,问道:“招牌试验品是什么意思?” 祝福神秘一笑:“就是幸运大抽奖。” 没过一会儿,端上来两大盘看起来十分精美,色彩丰富的菜肴,就是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祝福解释道:“小罗很喜欢自己发明创造一些菜出来,以花哨炫目的外观为主要卖点,至于里面的东西好不好吃,要看运气,有时候好吃,有时候难吃。每天发挥水平不一定。” “嗯……有概率可以计算吗?”林燕飞看着面前这盘看起来还不错的菜,不免有些紧张。 祝福摇头:“毫无规律,一切都是命。你先来,我先来?” 林燕飞很没种的冒出来一句:“女士优先。” “啧啧。”祝福像准备牺牲的烈士那样,拿起叉子,对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物体扎了下去,再放进嘴。 林燕飞小心观察着,她的脸上平静无波,甚至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没错了,一定是非常好吃。 他也跟着扎了一块,放进嘴里,顿时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不知道罗岩在里面放了些什么东西,有芥末的冲,花椒的麻,还有一股邪性的辣,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可以像动画片里那样喷火,现在他一张嘴,能烧掉整间咖啡屋。 见林燕飞的表情非常痛苦,祝福飞快的喝完了一大杯水,又要了一杯牛奶,大口喝下去,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也为林燕飞叫来了一杯牛奶,如法炮制之后,林燕飞才从那惊爆的味觉里被拯救。 他看着笑得前仰后合的祝福:“你,你是故意的。” 祝福继续笑:“你让我打头阵,当然是一起踩地雷啦,把你落下了多不好意思,哈哈哈哈哈。” 正笑着,咖啡馆里的气氛就变了,不知什么,钢琴不见了,原本应该有钢琴的地方,冒出了一根钢管。 安静坐着喝咖啡的人们也不见了,变成围在那里的狂热观众。 站在吧台里的禁欲系罗岩不见了,变成了盘在钢管之上的妖娆舞男。 头一次来这里的林燕飞目瞪口呆,以为自己误入了《倩女幽魂》的兰若寺,或是《千与千寻的神隐》里那个汤婆婆的澡塘。 他扭头看了看祝福,祝福用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看着他,显然,她是知道这里的变化的,这个女人,还真是知道很多这个城市里希奇古怪的地方啊。 凌晨时分,林书彦被一阵惊慌失措的叫声惊醒,他打开灯,发现是睡在身边的唐嘉虹在做噩梦,她的眉头紧皱,嘴里含混不清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依稀可以分辩清楚的就是:“奶奶,奶奶,不要走。” 喊着喊着,眼里流下泪来。 林书彦不知道这个时候是不是能叫醒她,他犹豫了片刻,便伸手,将唐嘉虹抱在怀里,轻轻的拍着她的背。 被林书彦温柔的拥在怀中,方才整个人都在颤抖的唐嘉虹,才慢慢镇定下来,她的呼吸从急促慢慢平缓下来,最后重重吐出一口气,似乎嫌姿势不舒服,在林书彦的怀里换了好几个位置,最后,才以她觉得最舒服的姿势停下来。 她舒服了,却对林书彦的自制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她那胸前两团浑圆,紧紧的贴在林书彦的胸口,她的一条腿跨在林书彦的腰上,另一只脚缩了起来,有意无意的碰着林书彦两腿之间最敏感最脆弱的地方。双手还搂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好像一只树袋熊攀在林书彦的身上。 第39章 唐嘉虹轻轻一动,胸前的起伏便在林书彦身上蹭动,林书彦睡意全无,无奈睁着眼睛,直到凌晨时分,手机响起。 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很快,那两道剑眉便紧紧地皱了起来,他轻手轻脚的下床,拿着手机走出房间,轻轻关上门,在门关上的那一刻,唐嘉虹的眼睛睁开了。她心里猛地一紧,电话那头是谁,是那个名叫小漓的女人吗,在这种时候打过来,她到底想干什么。 她悄悄的向大门走过去。 本以为林书彦会很快回来,没想到这个电话一打就是十几分钟,唐嘉虹躺在床上,双眼愣愣的看着天花板,一点睡意也没有,而且越躺,越觉得全身不舒服,腰酸背痛腿抽筋,她决定起来走走,也许下来逛一会儿,走累了就能睡着,那些小孩子不都是这样的吗? 嗯,就这么决定了,只是为了提高睡眠质量,才不是想要去偷听林书彦打电话。 说服了自己之后,唐嘉虹从床上慢慢下来,轻手轻脚的穿上鞋,慢慢的走到门口,她自己都没想过,房间里根本就没有人,何必这么偷偷摸摸的,走到门口,她没有马上开门,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的听了好一会儿,发现门外竟然没有声音,也许是去更远的地方打电话了吧。 唐嘉虹小心翼翼的将门开了一条缝,再慢慢将门拉开,外面的走廊上的感应灯亮了,把她吓了一跳。 不过,走廊上也的确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林书彦去了哪里。 现在已经是初夏时节,就算林书彦拿着电话一边说一边走到花园里的随便哪个角落都是有可能的,这可上哪儿去找。当唐嘉虹想到“上哪儿找”这个问题之后,忽然拍了自己的腿一下:“我只是出来散步助眠的,找什么找,呸。” 一面唾弃着自己,一面随意的向前走去,前方的感应灯次第亮起,感觉还挺有一种走秘道,或是《满城尽带黄金甲》那部片子里,皇后走近一处,那里的宫女就将帘子卷起来的感觉。 走廊的尽头,就是通向花园的门,不知怎么,她站在那个门口顿了一顿,竟生出了一种胆怯的感觉。 脑中不由想着,如果一会儿真的在花园里碰到林书彦怎么办,如果他还在打电话,自己要不要马上离开,还没有想出应对的方法,花园里传来的隐隐人声,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不知不觉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不,不能这么做。” “柳家的小动作不足为惧,我已经有了安排。” “一个喜欢玩肮脏手段的女人,怎么能进林家的门。” “我还不至于为这点利益就委屈求全。” “呵呵,那就要看柳家的人想怎么样了。” 这是一个唐嘉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了,那是林书彦的声音,谈话的内容似乎是在谈公事。 柳家?唐嘉虹一下子想起了那个害她差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柳瑶,那个女人莫名其妙的把自己当成假想敌,难道是她又想出了什么新的主意,要作妖? 电话那头的人听起来像是与他关系不错的朋友,他说话的态度不像对员工或是合作伙伴那样,充满着礼貌和客气,也不像对那个小漓,温柔似水,更不像对自己…… 咦?他对自己到底是个怎么态度?唐嘉虹一边远远的听着林书彦打电话一边陷入了沉思。 忽然,轻轻一声踩断树枝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她定睛一看,眼前是一双男人的脚,她顺着那双穿着名贵皮鞋的脚往上看,挺直的裤缝上是劲窄的腰,再往上是宽阔的胸膛,以及……一张微皱着眉头的脸,林书彦看着她:“半夜三更不睡觉,到这里来做什么?” 糟糕被发现了,唐嘉虹全身僵住了,她总不能说,啊,因为吃醋,所以一路跟着你过来了吧?她咬着下嘴唇,周围有不知名的小虫在草丛间轻轻的鸣叫,这给她带来了编故事的灵感:“刚刚这里有一只萤火虫,尾巴一亮一亮的,我想抓它的,都怪你啦,现在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说完,她不由佩服自己,胡说八道的本事真是越来越高了,不仅甩干净自己的嫌疑,还顺手倒打一耙。 林书彦倒是没有对这个漏洞百出的故事做出什么质疑,他只是笑笑:“你喜欢萤火虫?” 唐嘉虹点头:“是呀,小时候的夏天,总有很多萤火虫飞来飞去的,那个时候总想着要学古人玩‘囊萤映雪’,后来奶奶阻止了我这个疯狂的想法,她说,你把时间都拿去抓萤火虫了,那什么时候读书呢?” “奶奶倒是真的很有见地。”林书彦点头表示赞同奶奶的做法。 唐嘉虹又说:“萤火虫对环境要求特别高,现在污染严重,很难再看见萤火虫齐飞的场面了,记得当年看《风云》的时候,聂风和孔慈坐在剑冢里,满天的萤火虫飞呀飞,再配上那首插曲,虫儿飞,真是太浪漫了,那个时候我就想过,如果有一天,我能和一个我喜欢的男人并肩站在一起看萤火虫多好啊。” “好了,晚上还是有些冷的,回去睡吧。”林书彦没有接她的话,而是赶她回去睡觉。 唐嘉虹本意也不是想要聊萤火虫,只不过是解个围罢了,既然林书彦没有再追究,那再好不过。她想站起来,却因为蹲得太久,腿麻了,一时站不稳,顿时倒在林书彦的怀里。 林书彦本能的伸手去接,软玉温香抱满怀,触手之处非常柔软,那里是……他困惑的捏了一下,却听见唐嘉虹的轻呼,他这才注意到,好像摸到的是她的胸口…… 她直接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就跑出来了,连文胸都没有,整个胸部的形状都被他一手掌握,感受到她的柔软与美好。 林书彦不是欲望特别强的人,但是,唐嘉虹这个女人却似乎总有撩拨起他冲动的能力,如同一道禁制的阀门被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 在这样昏暗的环境里,气氛变得愈加暧昧,唐嘉虹想向后退开一步,可是双腿早就麻得没了知觉,上半身向后退,下半身却并没有打算接受这个指令,于是整个人便向后倒下,林书彦伸手想要接住她,可是她的去势太急,连林书彦的脚下都向前冲了几步,连带着唐嘉虹也跟着踉跄着后退,直到一面外墙,将两人托住。 唐嘉虹现在后背紧贴着墙,面前是林书彦那张英俊的脸,他的双手支在她的头部两侧,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囚笼,将她关在里面。 她有些紧张,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有些发干的嘴唇,她不知道,自己伸出红色小舌在樱唇上轻轻舔过的样子,落在林书彦的眼里,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 他的呼吸有些急促,从背后升腾起了一股燥热,眼前的那双半张半闭的红唇刚刚被滋润过,微微泛着果冻般的光泽,在大脑没有发出任何指令的情况下,他发现,自己已经牢牢的吻住了前面这张小嘴,并且已熟练的撬开了她的牙关,在内里探究着。 身下的这个女人,也没有像往日那样的抗拒或是冷漠无感,甚至还有一些主动相迎,这让他十分高兴,这里虽然是在开阔的地方,两人的身影又是在半明半暗的花园之中,随时都有被人发现的可能,越是在这种地方,越是让人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自从得知奶奶受伤的消息之后,唐嘉虹的精神一直绷得十分紧,几乎就要支持不住,如果不是身旁的林书彦一直冷静镇定的做着一切,她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有现在的精神状态。 也是因此,她不仅不反感林书彦的触碰,反而贪恋上了他手中的那一抹温暖,和那在温文儒雅外表下蕴藏着的巨大力量。 越来越深的亲吻,让两人的呼吸都越来越不稳,唐嘉虹感觉到自己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这让她感到十分的羞涩:“不要这样,停下,明天,明天你的朋友就要来了。” “怕什么,你可以一直睡到想起来为止。”林书彦根本不想停下来,他的双唇还在唐嘉虹细腻的皮肤上轻啄。 唐嘉虹摇头:“不行,我一定要听听专家的话。” 林书彦没办法,只得放过她,但是他的手却牢牢的抓着唐嘉虹的手,好像生怕她跑了似的,两人就这么十指相扣的回到房间,直到躺下,林书彦转过头,看着唐嘉虹,却发现她紧闭着眼睛,放缓了呼吸,好像真的睡着了。 他支起身,久久看着她,最终,在她的额头上留下轻轻一吻,也自睡去。 第二天一早,两人走进医院,一进门,就有一位小护士说:“有人找你们,在会客室。” “啊?一定是关医生来了。”唐嘉虹很高兴,她有些兴奋的加快步子往会客室走,一面还在絮叨:“关医生从美国赶过来,一定很累了吧,他都不需要倒时差的吗,这么辛苦,真不好意思,他喜欢什么东西?我应该送给他礼物的。” 林书彦只是走在她身后,微笑着看着正在高兴的她,医生叫住了他,想要与他确认一下奶奶的手术安排时间,林书彦停下脚步,转向了医生办公室,医生与他详细的说着近期可能的安排,忽然,他的手机响了,跳出一条消息,他拿起一看,神色忽然变得凝重,消息是关林森发来的,主要内容是说,起飞的时候晚点,所以,他现在刚刚才落地,还没有出关,要麻烦他再等等了。 如果房间里等着的人不是关林森,那会是谁? 此时的唐嘉虹已经伸手推开了会客室的房门。 当她看清房间里的人是谁的时候,整个人呆立在门口。 那是她最不想看见的三个人,当她们的脸清晰的被唐嘉虹看清之后,她甚至觉得视网膜被剧烈的刺痛。 “虹虹。”温柔而娇怯的声音从一个长得与唐嘉虹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口中发出,“听说奶奶受伤转院到了这里,现在奶奶怎么样了呀?” 那个声音充满着对长辈的关怀,唐嘉霓,她在亲切的关心着奶奶的伤势,自然的向她询问,就好像两人之间从来都没有发生过那件令家庭关系翻天覆地的事情一样。 而她的身边,站着一个沉默的身影,这个人,曾经是她的丈夫,曾经是她魂牵梦绕的人,她的下半生所有的计划里,都有这个男人的参与,而现在,这个男人却站在自己的双胞胎姐姐身边,一脸戒备的看着自己,看着他那样子,好像担心自己会对唐嘉霓不利,他的肌肉有些紧绷,从这些细微的小动作可以看出,他是准备着随时随地扑上来保护自己已经怀胎五个多月的妻子。 唐嘉霓的身材保持的很不错,五个多月的小腹,也只是微微突起一些,她的手无意识的护着自己的肚子,那里装着的是她与自己丈夫的爱情结晶。 唐嘉虹全身都是僵硬的,一股凉气从脚底直蹿到头顶,脚下如同绑了几千斤重的铅块,心底一阵一阵的发酸,淡淡的苦涩,从胸口慢慢的蔓延到了口中,她的脑中已是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姐姐,还有这位“姐夫”。 还有母亲,她站在唐嘉霓的身边,非常不满的瞪视着唐嘉虹:“奶奶受伤这么大的事你怎么都不告诉我们?要不是我们在卫生院里打听了半天,根本就不知道奶奶已经给你弄到这里来了。这个医院很贵的吧?你突然发大财了?这么久都没有往家里打钱,都是你姐姐和姐夫在照顾我,你这个不孝女!” 唐嘉霓柔声细气的劝道:“妈,别说了,都是一家人。” 她看着唐嘉虹难看的脸色,关切问道:“虹虹,你怎么都不说话,脸色怎么这么苍白,哪里不舒服呀?” 此时的唐嘉虹,脸上血色全无,看见这三个人,这三个她曾经最亲近的人,唐嘉霓那柔柔的话语落在她的耳中,却比这世间最难听的辱骂还要更加刺耳入心。 第40章 唐嘉虹咬紧了牙关,心底一阵的冰冷,这亲人大团聚的一幕是多么的可笑和讽刺。哪里不舒服?见到她们,她全身都不舒服。 这位与她一母同胞的好姐姐当然是知道这一点的,可是她却还要装模作样的问出来,显得是多么的姐妹情深啊。 也许是怀了孕的关系,唐嘉霓原本那我见犹怜的柔弱气质,更透出了一股母性的光辉,很多女人怀孕之后,就会疏于对自身的打理,唐嘉霓则完全不是这样。 长长的黑色直发披在脑后,看得出是用负离子梳保养的,柔柔顺顺,一点静电也没有,沙发那只小小的香奈儿最新款的手包一定是她的,身上那件孕妇装是英国的凯特王妃也喜欢穿的mulberry,脸上也并不是素面朝天,想来也是买的什么孕妇也能用的高级货吧。 以何致远的能耐,买这些东西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反观唐嘉虹,为了照顾奶奶,这几天穿的都是宽松便于行动的衣服,付出的代价就是看起来如同护工,甚至还不如这医院里的护工看起来那么干练有气场。 一模一样的脸,现在唐嘉虹却是被唐嘉霓完全给压下去了。 见唐嘉虹半天不说话,唐嘉霓一脸忧虑的样子,似乎真心的担心着妹妹的身体状况,还伸出手探向她的额头,想要试试她的体温。 唐嘉虹见那只细嫩白皙的手伸出来,本能的抬手,“啪”的一声脆响,把唐嘉霓的手从面前拍了下去,她完全不能接受这个抢走自己丈夫的女人的任何触碰,她担心如果唐嘉霓真的碰到了她,她会不会条件反射的狠狠扇过去一耳光。 唐嘉霓完全没有想到唐嘉虹竟然会打她的手,她轻呼一声:“啊。”然后捂住自己被打的手背,那双温柔多情的大眼睛中立刻泛起了点点泪光:“虹虹,你,你是不是还在怪我?都怪我不好,如果不是一时的情难自禁,怎么会给你带来这样大的伤害。你放心,等我生下这个孩子之后,我就会远远的走开,我把致远还给你,你不要这样。” 呵呵,把致远还给你,这种无耻的话,亏她怎么说得出口,唐嘉虹冷笑一声,抬头看着何致远,这个男人却似乎没听见唐嘉霓要把自己再送回去的话,反而是心疼的握住了唐嘉霓的手,只见她雪白如玉的手背上起了一片红色,不由大声:“唐嘉虹,你想对她做什么!”继而又细声细气的问唐嘉霓:“霓霓,痛不痛呀?” 说罢,还将那只手放在自己的嘴唇前,轻轻的吹了吹,这样的体贴这样的呵护,唐嘉虹从来就没有从他的身上体会到一丝一毫,看着这两人上演着夫妻情深,唐嘉虹心中的酸楚越发的汹涌。 “致远,”唐嘉霓的眼神越发的楚楚动人,“我没事的,真的,刚才虹虹也不是有意打我的,她只是刚巧碰到了而已。” 何致远心疼地说:“她都把你打成这样了,你还替她说话?我刚才明明看见了,她故意抬起手,重重地拍下去的,声音都这么大,看,都红成这样了,怎么会不痛呢?” 唐嘉虹站在一旁冷着脸,现在自己就好像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一样欺负着柔弱的女主,堪比《还珠格格》里的容嬷嬷用针去扎紫薇啊。 依她从前的性格,早就上去和唐嘉霓撕扯一番了,可是现在,她的心思都在奶奶的身上,身旁又有一个林书彦总是时不时的帮她一把,这让她的安全感大大的提升,完全不需要靠急不可耐的粗暴行为出自己心中的恶气,也不需要用根本没有人会听的解释企图去说清这一切。 也许真是的身边有一个可靠的人,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依赖性吧,现在唐嘉虹看着他们的表演,十分的镇定,即使是从前的往事如同一座大山压在她的心头,但是她却可以做到不再冲动,甚至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给他们一个。 见唐嘉虹站在那里,冷若冰霜的模样,唐嘉霓扁着嘴,柔柔地说:“虹虹,如果,你还是不解气的话,就再打我一顿吧,只要,只要别伤到我的孩子……” 听着她这番唱念做打俱佳的表演,唐嘉虹轻轻为她鼓掌:“演得这么到位,奥斯卡欠你一座小金人。” “你……”唐嘉霓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母亲急步上前,瞪着唐嘉虹:“你想造反啦,她是你姐姐。” “是吗?我怎么觉得,我是我爸从外面捡回来的私生女呢?我和姐姐只差了两分钟,你为什么会这样对我!”唐嘉虹说着,这些日子的委屈涌上心头,她可以无视丈夫的背叛,但是她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母亲会这样残酷的对自己的孩子。 母亲冷冷的看着她:“在你们婚前,亲家母就说了,如果不能生育,或是不能生儿子,就要你净身出户。”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唐嘉虹惊呆了,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这种事,这是把儿媳妇当做生育的机器吗? 母亲冷笑一声:“你当然不知道了,你除了知道情情爱爱,哪里知道婚礼筹备上,我付出了多少心血,何家是大户人家,要的就是像霓霓这样温婉端庄的儿媳妇,而不是像你这种三天两头不着家的。本来致远就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真相,他是怕伤害你,所以才不得不和你结婚的,亲家母担心他对你一点感觉没有,根本就没办法做生孩子的事,才会有这项约定的,我也不想惹你伤心,这件事就一直没说,本来么,女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算不告诉你,你也总归会生的,没想到,你竟然结婚四个多月了,都没有跟致远同房过,你能生出个屁来啊!” 唐嘉虹的耳中回荡着母亲的话“怕伤害你”“怕惹你伤心”,她苦笑一声,勉强勾起嘴角:“原来,你们还都是为我好,处处为我着想,倒是显得我小心眼了。” “那当然了。”母亲不知道是真的没听出来这是反讽,还是故意想要恶心她一下,“如果你净身出户了,我们们家就要被人耻笑,嫁出去的女儿还被退货,你让我以后在亲戚们面前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退……货……”唐嘉虹不敢相信的摇着头,自己的母亲,竟然把自己当成是货品,她根本就不担心自己是否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打击,她只担心的是,如果嫁进大户人家的女儿被净身出户,会让她受到耻笑,也会让她的奢侈生活习惯不能再继续维持。 所以,牺牲唐嘉虹,就成为了一个必要的手段。 原来,亲情什么的,与金钱和面子相比较,一文不值啊…… 唐嘉虹强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缓缓流下来。 “哎,那个厉害的美国医生来了吗?”从走廊上传来祝福快活的声音,会客室的门没有关,从她的位置,只能看见唐嘉虹的身影,直到走进门,清晰的看出了门里站着的都是些什么人,环顾四周,林书彦不在,唐嘉虹眼眶泛红,脸颊有泪痕。 祝福哪里能忍得了这么种事,她站在唐嘉虹身边:“原来是你们这对狗男女,奸夫淫夫,脸皮还真是厚,居然还敢找过来。做小三上位是不是特别爽啊?唐嘉霓,你能抢妹妹的丈夫,以后你也会遭到报应的,等这个渣男把你玩腻了,也会把你一脚踢开,让你看着他和别的女人的活春宫!” 比起唐嘉虹的克制,祝福则一点都不需要顾及那一点可笑的亲情,她肆意的用最难听的话向面前的两个人射去,她的眼神好像恨不得要将他俩撕成碎片。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话这么难听,满嘴喷粪的人也就只能是唐嘉虹的朋友了。”何致远的眉毛皱成一团,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恶毒的市井骂腔,实在是太过刺耳。 唐母也站出来,瞪着祝福:“你算哪根葱,我们的家事,你多什么嘴,滚到一边去。” 世上竟有如此不要脸的人,祝福气得够呛,还想说话,就听见何致远冷冷的说:“祝小姐,我告诉你,这是唐家的事情,与你无关,我不知道唐嘉虹跟你说过些什么,但是这件事自始至终都与嘉霓无关,这一切都是一个意外,我一直都很清楚,心里喜欢的人到底是谁,嘉霓不是小三,她才是先来的,你又何必因为这件事在这里纠缠不清。” “呵呵,你这是在演琼瑶剧啊,还她先来的,那你怎么没胆娶了这个小贱人,而是来招惹嘉虹?难道你也是被指婚了,不娶就会全家死绝?”祝福冷哼一声。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慢慢的闭上眼睛,又睁开,看着面前为自己力争的好友,她忽然觉得心里好累:“算了,别说了。” “这就对了,我们本来就是来探望奶奶伤势的,你一个外人,在这叉腰掐架,算怎么回事!”唐母越发的得意。 “对不起,护士小姐,这三位,我们并不想见到他们,还请他们尽快离开。”背后传来林书彦冷冰冰的声音。 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他,他的面容冷峻,目光从唐母看到唐嘉霓,最后又落在何致远的脸上,接着,冷冷的笑了一下,何致远只感觉到他的目光好像毒蜂的刺一样,十分可怖,饶是他见多识广,仍是忍不住心里一颤。 训练有素的接待护士十分客气的对唐母等三人说:“请这边走。” 说着,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唐母大声叫嚷着:“我不走,我凭什么要走!那是我的婆婆,是我女儿的奶奶,她在这里住院,我为什么不能来看!” 说着就往沙发上一坐,整个身子向后躺倒,竟是一副撒泼打滚的模样,似乎是铁了心不想走。 接待护士又看了一眼林书彦,林书彦面无表情,对唐嘉虹说:“休息室里的茶点不错,不请祝小姐去尝尝吗?这里太吵,走吧。” 说着,他牵起唐嘉虹的手,根本看也不看房间里的其他人,径直离开房间,剩下的事情,自然不需要他来操心,如果连这种撒泼打滚的事情都处理不好,那么这家医院,也不会再有这么多社会上流阶层光顾了。 “妹妹,你,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原谅我。”唐嘉霓弱弱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唐嘉虹顿住脚步,转头看着她,那张与自己一般无二的脸,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气质,记得有亲戚说过,唐嘉虹是天塌下来都能自己扛着的女强人,而唐嘉霓则是花为肠肚雪为肌肤的娇滴滴的娇贵大小姐。 记得曾经看过的某部电视剧上一个男人出轨的时候对女主角说:“你这样坚强,有没有我都无所谓,可是她不一样,她没有了我,就会死的。”然后,就那样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女主,投奔到了小三的怀中。 也许,何致远也是这么想的吧,唐嘉虹心酸的想着,什么时候,自立自强,反倒成了一种罪过。 唐嘉霓的声音是那样的娇怯,就像对她说话大声一些,她都会被声波震伤,落在唐嘉虹的耳中,却如同一道在冰水中镇过的钝刀,将她心底的那个伤口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划开,带着噬人的寒意,将她的五脏六腑彻底冻伤。 别人都说时间是最好的伤药,无法多么重的伤,多么惨痛的回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变淡…… 也有人说,其实放下之后,回过头看看当初的自己,就像一个可笑的白痴,奋力想要抓住自己以为是黄金的东西,时光流逝,那也不过是一堆腐烂的稻草而已。 还有人说,之所以放不下,只不过是对自己失败的不甘心而已,并不是因为真心的喜欢那个人,如果当时先提出分手的是自己,也不会有这样的撕心之痛。又何必为一个毫无意义的不甘心,而在每天深夜苦苦折磨着自己。 第41章 是的,道理她都懂,可是,这么久了,如果手上有事情忙,身边有别人在说话,那还没有什么感觉,唐嘉虹也以为自己真的已经适应了,习惯了,可是,在偶尔路过自己曾经为何致远挑选生日礼物的百货商店,看见曾经为姐姐买过的衣服品牌,被自己的意志苦苦压制的情绪,就像荒野上的野草那样,不依不饶的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阴暗角落伸出苗头,在她的心上升起一片大大的叶子,挡住了所有落下的阳光。 每每被阴影笼罩,她都会感到胸闷气短,呼吸不畅,心口一阵一阵的抽痛,都说人的情绪是由大脑控制的,可是,为什么心却这么痛呢? 唐嘉虹再次转身时,泪水已经擦干,甚至眼圈周围的红色也已经褪去,她的眼中平静无波,如同月夜下的古井,她风清云淡一笑:“我猜,可能是下辈子吧。” 说完,她没有再看两人一眼,紧随在林书彦的身后而去,祝福冲着那几个人,做了个鬼脸:“我看还是别约下辈子了吧,这辈子已经够糟心了,下辈子跟正常人在一起不好吗?” 休息室在二楼,将贵宾与外面的闲杂人等都隔开,必须有卡才能刷开门进入,所以,就算是唐母他们想要偷偷摸摸的溜上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直到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唐嘉虹的神情才稍稍有些放松。 在整个家族里,姐姐对外的形象都是低调隐忍,愿意为了妹妹放弃一切的样子,所以没有考上好大学,也没有找到一份好工作,都是为了供妹妹出人头地。 然而,只有唐嘉虹才知道,唐嘉霓根本就是自己不喜欢读书,读书的时候,她就喜欢跟人传纸条,说话,上课不听,也不是天纵英才,自然代价就是成绩一落千丈,母亲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她根本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常年稳居倒数,她坚持认为唐嘉霓是因为身体孱弱,功课压力太大,才会变成这样。 她为唐嘉霓申请了一年的病休,留了一级。在那之后,唐嘉霓也变得聪明起来,借着高一年级与低一年级的考试时间不一样,她哀求唐嘉虹替她去考那些她完全不擅长的课程,她每每都向唐嘉虹保证,这次之后,一定会好好学习,赶上进度。 每一次的保证,都没有兑现,中考勉强擦边过关,她还是与唐嘉虹在同一所高中,高中的课程变得更加的艰深,唐嘉霓实在是无法应对过关,可是她却很笃定,因为唐嘉虹已经考上了大学,既然这么多次的考试都通过了,那么再替她一回高考,也没有什么难度。 可惜,这一次,她失算了,为了能多学一些东西,唐嘉虹的大一课程被选得满满当当,一直到高考那一周,她还有几门课需要结掉,根本不可能回来替她参加高考。 因此,唐嘉霓就没有考上大学,当然,对外宣称的是,家里负担重,她自愿就这样永别校门,走上社会,努力为妹妹挣大学的学费。 简直就是一个姐妹亲情的温暖大戏啊,真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唐嘉霓从小虽然读书不行,但是楚楚可怜的扮无辜的本事着实一流,从小在家里不管是不是她弄坏了东西,母亲都是第一时间责怪唐嘉虹,就算唐嘉霓承认是自己弄坏的,母亲也认为那只不过是唐嘉霓想要代妹妹受过而已,还叫她不要总是包庇唐嘉虹。 没有人会相信唐嘉虹的辩解,只认为她是在欲盖弥彰,拒不认错,为此,不知白白挨了多少巴掌。她的脾气硬,不愿意轻易低头,更让好强的母亲觉得受到了忤逆。而温柔细语的姐姐则能十分迎合母亲的情绪。 姐姐也曾经说过:你何苦跟自己过不去,让妈高兴一点,你也能过关,这有什么不好。 是的,道理她都懂,但是,她就是做不到,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是这样的性格,也许是因为父亲早早的过世,看着母亲一个人搬货做小生意养家,她觉得自己应该为母亲分担。 在大学里,唐嘉虹拼命苦读,多挣学分,最后还拒绝了学校的保研,只想赶紧出来工作,让姐姐和妈妈还有奶奶过上好日子,为此,她比公司里的男人们还要能苦,还要能拼,男人们尚有懈怠的时候,她生怕别人说女人就是不行,就是不如男人,而将她的升职加薪机会夺去,她就算是发高烧也不敢请一天假,只敢在工位上稍微闭一会儿眼睛休息一下。 在学校里,她与何致远也曾经是令人羡慕的学霸情侣,也曾经有过一次美好的回忆,可是,就在那一天,一切都破灭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不过一个五彩绚烂的肥皂泡,轻轻一戳,就炸开,消失得无影无踪。 明明被伤得体无完肤的人是自己,可是唐嘉霓的表现却怎么看都好像,她才是受害者,声音里那隐忍的呜咽,泪眼婆娑的剪水双眸,还有那娇滴滴的声音,楚楚可怜的姐姐毁了她所有可能的幸福,夺走了她爱的男人,如今却好像无辜的织女乞求着恶毒的王母娘娘一样的,求她原谅,求她成全。 “这边的芝士蛋糕真好吃。”祝福看出唐嘉虹的神色阴郁,她倚着唐嘉虹的身边坐下,将一块芝士蛋糕递在她的唇边:“你也吃呀。” 唐嘉虹摇摇头,她还没有从刚才激烈的情绪之中平复,胃里觉得满满的,什么也吃不下。她站起身,倚在窗外,望着大门的方向。 “看什么呢?”祝福用力咽下嘴里的一大块蛋糕,也跟着站起来往外看,正巧看见不甘不愿的三个被保安请出大门,并收回了访客卡,她很高兴:“哼,活该,我说,你早就该像这边的保安一样使出霹雳手段,白白让她们吸了你这么多年的血,还一点好处都没落下。” 如果真的可以狠得下心,那也不会有这么多痛苦了,对于陌生人,唐嘉虹根本就不会这样退让,正是因为那是自己最亲的亲人,才会让她处处受制,所有的手段被一种名为亲情的枷锁,牢牢压制住。 不多时,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入医院大门,唐嘉虹并没有在意,很快,就有接待护士上来敲门,说楼下有一位关先生想要找他们。 终于等到了关林森。 林书彦介绍关林森与这家医院的医生相识,两边很快就开始对唐嘉虹奶奶的病情进行会诊分析,通过对x光片的分析,关林森认为神经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损伤,只是被碎烈的骨质压住,如果动手术将碎骨片取出,就可以恢复。 本来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型手术,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对于一个已经有严重骨质疏松症状的老年人来说,整个手术的难度陡然加大,开刀需要做全身麻醉,奶奶还有一些呼吸系统方面的疾病,在平时也许只不过是小问题,但是,一旦涉及到麻醉,就有可能会产生身体其他方面的问题,很多家属也因此而不敢在风险知晓书上签字。 “情况就是这样,就算是我,也不敢百分之百的保证就一定不会有问题,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我曾经见过九十岁的老人家做全麻,也没有事,也有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做了全麻之后,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关林森的话让唐嘉虹呼吸为之一滞。 站在一旁的林书彦不悦的看了关林森一眼,关林森接到了这个责怪的眼神,他马上回应:“哎,我是实话实说啊,难道你喜欢听虚伪的假话?” 唐嘉虹无力的笑笑:“不,还是说实话的好,我需要知道的是真话,总比给了我希望之后,再把它破灭要强。” 关林森很高兴:“看,唐小姐就很懂嘛,哈哈哈。” 然后,他觉得脖子后面一阵阴风,转头,林书彦看着他的眼神里满是警告意味,关林森从善如流,马上改口:“林夫人真是知书达礼,温柔贤淑。” 唐嘉虹做为患者家属,仔细的阅读完条款之后,挥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关林森收拾起各种需要家属签字的文件,起身出去,林书彦却也紧跟着他出去了,唐嘉虹并没有在意,这两个人一看关系就很好,这么久不见了,总有许多话想要聊聊。 “成功的把握有多大?”林书彦看着面前的关林森。 关林森平视着眼前的男人,笑道:“头一次看你这么关心别人,哎,以前我受伤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着急啊,真是重色轻友。” “你那是跟人争风吃醋给人打的。别岔开话题,到底怎么样?”林书彦正色。 “啧啧,爱屋及乌,关心则乱啊。”久居美国的关林森难得有机会炫一把中文,一高兴连用两个成语,他看着神色越来越凌厉的林书彦,拍拍肩:“别这么紧张,本质上这个手术真不大,平时都是实习生做,我看着,唯一的问题就是患者年纪实在太大了,有可能出现个体问题。” 说完之后,关林森看了一眼林书彦的脸色,调侃道:“你不会是想要我保证什么吧,这是不可能的,就算你要灭我九族,为她陪葬,也没办法百分之百的保证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林书彦皱着眉:“乱七八糟的在说什么?” “我最近看了不少大陆的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你要是治不好她,就要你全家陪葬!’”关林森做出电视剧里皇帝那个吹胡子瞪眼的表情。 林书彦默默看着他的表演,没有配合,这让关林森也觉得有些无趣起来,他轻咳了一声,正经的说:“放心,我会尽我所能。” 关林森看起来有些吊儿郎当,但是他却是十分守信重诺的一个人,从不轻易做出任何承诺,只要他承诺,就一定会做到。 如果他没有做出承诺,那么,这件事就有千奇百怪的可能,林书彦紧跟着他出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确定他刚才是不是为了宽慰唐嘉虹而故意把事情的严重性说轻了,或是为了把自己的责任给摘清楚,而把事情说重了。 他只要真话,不需要添油加醋,也不需要报喜不报忧,多年的商场沉浮,只有去掉浮饰的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只有这样,他才能一切尽在掌握,对事情的各种可能性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此时林书彦心里已经有数,同时,他也得到了关林森的承诺。 关林森看了看他的脸色:“林大爷,我能走了吗?” “辛苦你了。”林书彦郑重的说了这么一句。 关林森听着就像见了鬼似的:“等给老太太做完手术以后,我看有必要给你的大脑做一个扫描,你可能已经疯了,或者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你竟然会跟我说辛苦了,啧啧,吓死人了。” 说完,他飞快的逃走,将林书彦的眼刀甩在身后。 这么多年,关林森能保持着贱贱的风格还没有给人打死,只能说明,他的医术果然非同寻常,看在他的专业能力上,留他一条性命。 林书彦摇摇头,刚想回到休息室,他的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一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电话,他几不可见的微微皱了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书彦,你现在的妻子,我已经调查清楚了,她是个离婚的女人,你知不知道?!”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个老人的咆嘟,他是林书彦的爷爷,也是现在林氏集团这个偌大家族的掌门人。 林书彦声音沉稳:“我知道。” 他这么坦荡荡的说知道,反倒让电话那头的爷爷想要说的话噎在嘴里,很快,老人就调整了进攻方向:“爷爷不是老封建,离婚什么的不要紧,但是你不应该对柳家做得这么绝,毕竟是我们多年的合作伙伴,做生意从来都是和气生财,你不能因为耍你的少爷脾气,就把人给得罪光了。” 第42章 原来又是为了柳瑶,自害得唐嘉虹不得不辞职之后,这个女人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她终于放弃,没想到,却是转移了阵地,把主攻方向转移到了大家长那里。 柳家与林家是好几代人的交情,当初林家飘洋过海到美国之后,是在柳家的帮助下立住了脚跟,得到了第一笔订单,两家生意往来也很多,家里多有子女联姻的,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柳瑶是这一代的长房长女,从小就精灵古怪,长得也深得人意,嘴甜会说话,在学校里的成绩也非常好,在两人很小的时候,两家的长辈就时常会开玩笑说要让柳瑶与林书彦在一起。 虽然没有正式的仪式,但是,在柳家与林家的两位掌门老太爷心中,两人早就是佳儿佳妇一对好伉俪了,刚开始的时候,柳瑶很反感家里长辈这种擅自决定儿孙婚姻大事的行为,在一次聚会上,十岁的她,气势汹汹的拉着十五岁的林书彦到一边,做出她能表现出的最凶狠的模样,警告林书彦:“你不准娶我,否则,结婚以后,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林书彦对这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的威胁当然是不会放在心上,一个中二期的叛逆少年,当然也很看不上什么父母之命,爽快的答应了。 女大十八变,变得不仅是相貌,还有心思,柳瑶虽然威胁过林书彦不准娶她,但是家里长辈们还是时常在一起的,关于林书彦的消息,也不断的涌进她的耳朵,他回到了祖国,虽说是借着家族的力量,但到底也是从头开始,做得还不错,就算是很挑剔的那几个长辈,也夸奖他年轻有为。 终于,柳瑶也忍不住去搜了林书彦的近况,从网上的照片上看来,他是一派温和儒雅的谦谦君子模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一个还未出象牙塔的学者。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富家小姐来说,什么家世什么财富,都不重要。 说得俗点,世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不过是以貌取人罢了。外表都不足够吸引人,谁还关心什么有趣的灵魂。 柳瑶就这样被林书彦英俊的外表击中了,那种带着淡漠的温和儒雅气质也是她所喜欢的,出身极好的大小姐,身边从来都不缺狂蜂浪蝶的殷勤,只要她一个眼神,身边自然有嘘寒问暖的男人来关心她,她也知道,他们的关心无非是为了她背后的家世,或是她出色的外貌。 烦,真的很烦,看多了这些目的性极强的男人,林书彦这样的淡漠正合她心意,她当然还记得自己曾经威胁过林书彦不准娶她,但是那会儿不就是个无知小丫头嘛,未成年人说的话不能当真! 于是,她也跟着回国,进入柳氏企业在国内开的公司工作,说是为了锻炼和拓展柳家的业务,其实还是想要跟着林书彦接触,如果他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就马上一脚踢开,反正她也不是没有做过这种事。 怀着试探之心的开始,越接触,越觉得林书彦就是她的如意郎君,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了,把林书彦约出来,表示想要与他发展感情。 只不过,她却似乎搞错了什么,对于她来说,林书彦的一切她都知道,随时随地的动向也在关注,白天去了哪里,晚上吃了什么,甚至吃的牛排是几成熟,她都清清楚楚。 可是在林书彦的心中,柳瑶只不过是长辈的朋友家的孩子,仅此而已,就算他没有把童年时的柳瑶宣言放在心上,他也不会跟一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女人结婚。 柳瑶没有放弃努力,但是她越是努力,林书彦就好像跑得越远,总也抓不住,她不懂,以两人的世交关系,家庭背景,就连外表也是俊男美女的绝配组合,他到底为什么不愿意。 于是,她很生气,她以为林书彦只是对她爱在心头口难开,只要她够努力,就可以让这个男人动心,她用尽了一切的手段,包括与其他男人故作亲密,让林书彦看见,只要林书彦稍微露出一点吃醋的样子,她就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可是,林书彦根本不为所动。 这么多年来,林书彦没有结婚,却也不像其他纨绔子弟那样有着无数的露水伴侣,柳瑶认为自己还有机会,当得知林老夫人入院之后,她第一时间就赶来,这是最不伤体面的一种方法。 如果林书彦要赶她,她可以说是来探望世交的伯母,轮不着林书彦来赶人,自己也可以体面的离开。 如果林书彦能被她感动,那是最好,她甚至已经做好了万全之策,冈本、杜蕾斯、杰士邦的大中小号,不同的款式,她都买了一份,万一天雷勾动地火,那就正中下怀了。 只是到了医院,她万万没想到,林书彦身边竟然已经有一个女人了,那个女人的姿色只能叫清秀,比起她来实在是差的十万八千里,而且那身衣服也只不过是一些大牌的橱窗货而已,那气质也就是一个市井小人物的模样。 本来她还以为那是林书彦家的保姆,没想到,他竟然对她那么上心,顿时满心的不平爆发开,如果林书彦对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假以辞色,那她还不会这么失落,现在他却竟然对一个这样平凡的女人动心,这让她感到十分的挫败。 因此,他才会想要让那个女人失败,处处不顺,这种平凡的女人,一旦穷了,遇到逆境,根本就没有承受损失的能力,到时候一定就会对林书彦伸手要这要那,到时候,林书彦一定会非常厌恶这种行为,到时候,一脚把她给踹开,再由自己这个知书识礼,家庭优越,绝不需要麻烦到他的女人出场来安抚他的情绪,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计划很完美,只是柳瑶却小瞧了唐嘉虹的意志和能力,她竟然没有找林书彦,而是凭着自己的能力,通过了瑞诚集团的重重审核,最终站在了林书彦的面前。 她很不甘心,家里人终于发现了她的异常,也知道了她的异常原因是来自于林书彦,长辈们开始行动了,却发现林书彦竟然已经领证结婚了。 这令他们十分震惊,林家长房长孙的婚礼,甚至没有叫一个林家的人参加,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甚至连林书彦的父亲都没有去参加。 难道是这个叫唐嘉虹的女人,给林书彦下了什么蒙蔽心智的药,或是抓着了他什么不得了的把柄,才不得不娶她的吗? 于是昨天晚上,林书彦的伯伯先打来电话,试探的询问了一下,却被林书彦挡了回去,林书彦神智清醒,完全不像是被人控制的样子。 林书彦的爷爷大怒,他下令查清这个莫名其妙就成为他孙媳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让一向不热衷于女色的孙子神魂颠倒,竟不惜得罪多年世交的柳家。 调查结果也是令他大跌眼镜,只不过是一个家世普通的女人,在与林书彦结婚前刚刚离异,离异的原因也是很狗血,竟然是被双胞胎姐姐抢了丈夫,这充分说明这个女人的家庭很乱,与这种人家搅和在一起,还不知道会不会带累林家。 林书彦的爷爷在电话中非常严厉的指责林书彦不管不顾的行为,让林书彦马上和这个原生家庭乱七八糟的女人离婚,就算不和柳瑶在一起,也不能娶这样背景的女人为妻。 “听说你还把她给安插到公司里做董事会秘书?” 林书彦平静的说:“她过去的工作经验非常过硬,手上有许多成功的项目,难道林家不是讲究的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就因为她与我结婚了,所以我就要放弃这样优秀的董事会秘书吗?” 老人冷冷的哼了一声,他显然也无法义正辞严的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是说:“我不想管你这么多,给你三天时间,去安抚柳家的情绪!” 说完,便把电话给挂了,林书彦双眸的颜色越发的幽深,看着已经变成黑屏的手机,眉头又微微地皱起来。 柳瑶,还真是一个大麻烦啊。 回到休息室,祝福已经先回去了,只剩下唐嘉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认真的看着笔记本电脑上的那些公司资料,入职以来,她都没有好好的上过班,她觉得有些愧对公司开出的高工资,于是便抓紧一切时间补上,见林书彦进门,她急切地问道:“关医生他怎么说?” “他说好的。” “什么?”唐嘉虹不知道这没头没脑的回复是几个意思,林书彦一本正经的看着唐嘉虹:“我跟他说,治不好奶奶,要诛他九族。他说好的。” 唐嘉虹从来没听林书彦开过玩笑,听着他的这句话,不由一愣,等她明白他到底说的是什么之后,脸上不由浮出了笑容。 她一直为奶奶的事担心,林书彦说了这几句话之后,让她莫名的有一种安心的感觉,林书彦如此的轻松,一定是关林森告诉他,这个手术完全没有问题。 手术室的红灯亮起,虽然唐嘉虹可以在休息室里等着,但是她总觉得,坐在手术室门口才能安心,就好像可以陪着奶奶加油,以及,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奶奶的消息。 时间流逝,那只刺眼的红灯怎么总是也不熄灭,唐嘉虹在长久的等待之中,不知不觉眼皮沉重,等她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靠在男人的结实的胸膛上,林书彦平整的衬衫给压出了几道皱褶,真是太丢脸了,好在没有流口水。 她偷偷抬眼看着身旁的林书彦,他也微微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低低的垂着,将神采飞扬的双眸沉沉掩住,他手腕上的百达翡丽腕表指向了凌晨三点半,正是人最疲惫的时候,就连一向精神抖擞的林书彦,也撑不住了。 唐嘉虹轻轻动了一下,林书彦缓缓睁开眼睛:“要不要回去睡一会儿?” 低沉的嗓音带着一些沙哑,他也累了,唐嘉虹刚想答应,忽然,手术室的灯灭了,门里一阵响动,原本已经很困的唐嘉虹顿时睡意全无,站起身,接着,就看见奶奶躺在移动病床上,被护士们簇拥着推了出来。 奶奶的双眼紧闭着,麻醉药的药效还没有过去,她被送去了观察病房,由各种仪式监测着生命体征。 最后从房间里出来的,是不紧不慢的关林森,唐嘉虹看见他,十分紧张的扑了过去:“关医生,太辛苦你了,情况怎么样?” “嗯……”关林森摘下口罩,他从上午开始进手术室,一直到凌晨才结束,他的精神已是十分萎靡,肉眼可见一大块黑眼圈挂在下眼睑上。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关林森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听见医生这么说,唐嘉虹的心陡然提到了嗓子眼,难道是手术中出了什么问题吗?难道是神经还是受损了吗? 她紧张的看着关林森,关林森轻咳了一声:“是这样的,你奶奶毕竟年纪大了。所以……” “所以怎么样?”唐嘉虹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林书彦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十一个字以内,把话说清楚。” “手术成功,人老皮松会留疤。”关林森飞快的说完。 唐嘉虹喜极而泣,捂住嘴,蹲在地上,没事了,奶奶没事了。 林书彦揽住她的腰,扶着她坐下,不满的看着关林森:“就不能好好说话?” “那多没意思。”关林森打了个呵欠,“我可是连时差都没倒,就跑来了,你就不能好好谢谢我?” 林书彦看了他一眼,关林森忙摆摆手:“我去睡觉。”站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精神又高度紧张,他的肩膀有些塌,背向前微微的弓着,确实也是累着了。 “g实验项目再追投五千万,你看够不够?”林书彦在他的背后,淡淡说了一句。 这句话如同最强力的兴奋剂一针扎在关林森的身上,直达神经中柩,刚才有些垮下来的背,顿时挺直如同马上就要去走t台。 第43章 他转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到林书彦面前:“你说的是人民币还是美元?!” “项目在美国,给你人民币,用来垫枕头吗?”林书彦面无表情。 关林森喜笑颜开:“太好了太好了,我正好看中了几台仪器,就是缺钱,什么时候到账?” “……” “我先去睡觉了。”关林森一溜烟的跑不见人,完全没有给唐嘉虹一点点道谢的机会。 刚刚稳定住情绪的唐嘉虹,看着关林森消失的背影:“啊,我还没有谢谢关医生。” “谢过了,你去睡吧。”林书彦看着眼睛已布满红血丝的唐嘉虹,不知为什么,竟然有些心疼。 “嗯,我们一起吧。”话未说出口,唐嘉虹就想咬住自己的舌头,这句话的歧义实在是太大了,很有一种暧昧不明的意味。 她心虚的看了一眼林书彦,后者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这是在邀请我吗?” “这么晚了,还是早点睡吧。”唐嘉虹落荒而逃。 只留下林书彦一个人在原地没有动,慢慢的,露出一抹笑容。 虽然没有睡几个小时,不过常年在投行工作,让唐嘉虹养成了短时间深睡眠的好习惯,一早她就起来赶往病房。 奶奶已经醒了,面前放着丰盛的早餐,还有笑脸盈盈的护士与她说话。 见唐嘉虹来了,护士打了个招呼,便离开房间。 奶奶看着唐嘉虹来了,很高兴:“虹虹,小林呢,怎么没和你一起过来?”唐嘉虹笑着说:“昨天他睡得很晚,还没起来呢。” “感觉怎么样?伤口痛吗?”唐嘉虹关切地问道,她这么问有另一重意思,伤口如果知道痛,说明手术真的很成功,神经已经可以正常发挥它的传导功能。 奶奶摇头:“麻药劲过了以后有点痛,现在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医生说,下周就可以出院啦。” “不要着急出院,多观察几天,难得请来了美国的专家,万一还有什么问题,他还能帮着给看看。”唐嘉虹拿起一只苹果慢慢的削着。 “我不喜欢医院里的气氛,看着这些仪器,感觉很害怕。”奶奶故意做出害怕的样子,唐嘉虹知道奶奶这是在担心医药费,虽然林书彦说这是林家开的医院,但是奶奶依旧担心自己在这间医院住的时间太长,会让林家的人说嫁过来的媳妇一心想要扒着婆家的钱倒贴娘家,令她会被婆婆指责。 “奶奶,真的没事的,医生说了,你的这个手术很有挑战性,难度很大,也是给他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反倒是你给了他一个难得的机会,他还要谢谢你呢,这个手术将成为他的经典案例,对他的身价也有较大的提升呢。”唐嘉虹信口胡说。 奶奶却没有说话,抬头看着唐嘉虹背后,唐嘉虹一惊,回头一看,那个因为做了这个手术而“身价倍增”的关林森正和林书彦并肩站在一起。 唐嘉虹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当着别人的面说别人,这简直是…… 关林森却非常高兴的说:“她说的没错,做这个手术,给我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惊喜,老夫人能健康长寿,也是我们医者的心愿。” 奶奶这才放下心来:“太麻烦你们啦。” 关林森拿出复健计划,与奶奶沟通,唐嘉虹在一边听着,虽然下周就可以出院,但是复健还需要再久一点的时间。 “复健是一个需要耐心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我建议留在这里完成第一阶段,等后面情况稳定之后,再出院进行家庭练习。” 奶奶还是有些担心:“医院床位都很紧张吧,我还是回去做复健,就不占用医院的设施了。” 关林森一笑:“放心,这家医院的床位一直都挺空的。” 唐嘉虹也劝道:“听关医生的吧。” 最后好说歹说一通,奶奶也终于同意在医院里再住一个月,完成复健的疗程。 陪奶奶说话一直到了下午五点多,奶奶催着她赶紧回去,不要耽误明天上班,唐嘉虹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临着离开的时候,奶奶望着她:“也不要太累了,抓紧生个大胖小子。” 唐嘉虹的脸陡然飞红起来,娇嗔道:“奶奶,你在说什么呀,我还小呢。” “小什么呀,奶奶催你生,不是为了什么传宗接代这种老土的观念,趁年轻生,精力好,恢复的也快,等你成了大龄产妇,特别辛苦特别累,,恢复的也不好,奶奶是过来人,你一定要听奶奶的话啊。” 唐嘉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哎呀,奶奶,别说了,我们走了啊。” 说罢,便飞也似的逃出病房。 林书彦温和的一笑:“奶奶好好休息,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奶奶拉着他的手,在他的手上轻轻的拍了几下。 回到林家大宅,发现林老夫人坐在沙发上,正在看着一本画册。 “妈,我们回来了。” “妈。” 林书彦与唐嘉虹并肩走进门的时候,他很自然的牵住了唐嘉虹的手,两人双手十指相扣的走了进去,看见林老夫人的时候,问候了一声。 林老夫人看见两人这般亲密的走过来,脸上浮起了笑意:“你们回来啦。” 唐嘉虹看见她,心情也十分愉悦,快步走过去,坐在她身旁:“妈,这么晚了还没休息呀?” “嗯,我也是刚回来。你怎么啦,脸色这么不好?”林老夫人一眼就注意到唐嘉虹眼睑下那一圈淡淡的黑青色,看起来十分憔悴。 这几天一直在操心奶奶的事情,唐嘉虹连化妆都忘记了,什么遮瑕什么修容,统统都不重要。 “是不是书彦害得?”林老夫人转头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林书彦。 唐嘉虹先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林老夫人在说什么之后,脸上飞起一朵红云:“妈,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几天我奶奶在住院,书彦一直在陪我的。” 坐了一会儿,唐嘉虹觉得屋里有点热,才发现自己一直穿着外套没有脱,在这个恒温26度的房间里的确是有些热了。 她便站起身,将外套脱下,露出了里面的鸡心领内衫,刚脱下来,她就发现林老夫人的目光似乎一直盯着她的脖子。 不好,那天晚上,在医院的花园里,林书彦将她按在墙上的时候……后来就睡觉,等奶奶做手术,守了一夜,根本都没有注意照镜子。 唐嘉虹本能的伸手想要掩住脖子上被亲吻过的位置,虽然她根本不知道那里到底有没有痕迹。 林老夫人看着她这般模样,笑意更是从眼角满满的溢出,笑道:“你们感情这么好,我也放心了,看来,很快,我的大孙子就要出世喽。” “书彦啊,你也稍微克制一点。”嘴上虽是这么说着,却是非常满意的腔调。 自始至终,林书彦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微笑的看着唐嘉虹,完全没有反驳的意思,似乎是默认了,这个男人是故意的! 为了破解尴尬,唐嘉虹决定转移话题:“妈,你这是在看什么?” 刚说完,她就明白,这是什么了。 林老夫人面前放着各式各样的效果图,小册子,有的是房间装修,有的是衣服。 房间是儿童房,分为男孩房和女孩房,从各种各样的摇篮到风格各异的滑梯小床到高贵的公主房,大气的简约地中海风不等。 衣服是小孩子的衣服,从中式传统的虎头衣虎头鞋,到各种小怪兽小精灵的哈衣。 小册子则是生肖、命盘、八卦、紫薇、血型…… 林老夫人似乎已经研究这个小册子很久了,她认真的对唐嘉虹说:“我看了一下,如果是女孩子啊,明年六月出生的命最好,如果是男孩子,明年四月或是五月出生的命格最好,最平安富贵,现在已经六月了,你们要抓紧啊。” 这这这……唐嘉虹开始感觉到头大了,几月让孩子出生这也是能算的?而且,如果照林老夫人的梦想,岂不是这个月就得怀上? “孩子的房间也要提前装修好,再怎么无毒环保的材料,也还是需要足够的时间散散气味,还要装小孩子的监控,我娘家有一个对照顾产妇有丰富经验的阿姨,当初我生书彦的时候,照顾过我,等你这一有消息了,我就让她过来照顾你,你有什么喜欢吃的,不喜欢吃的,都提前说,我让她先练练……“ 林老夫人越说越来劲,已经开始规划早教班应该上哪里,幼儿园应该上哪里,应该几岁把孩子送出国,送美国还是英国,只听得唐嘉虹脑中一片迷茫,信息量太大,大脑死机了。 她就这么傻傻的看着林老夫人手里拿着一本册子,对她说着应该注意什么,怀孕的时间,还有什么情绪决定男女,以及为了自然生产而不是剖腹产,应该加强锻炼,多多运动。 越听越觉得这件事越来越遥远,跟自己已经越来越没有关系了。 眼看着林老夫人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将求救的目光投向林书彦,后者却是冲她一笑:“只要你喜欢就好,不必在意我的看法。” 喂,什么跟什么啊,说的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似的。 林老夫人还是一脸的热切:“是不是这些都不喜欢啊,没关系,我明天叫人再送一批来。” 唐嘉虹赶紧摇头,她真的不是不喜欢,只是,看着林老夫人在为一个或两个,根本就不可能出生的孩子热心谋划着一切,这让她感到非常的愧疚。 “妈,现在说这个……是不是有点早?”唐嘉虹找借口想要推托。 林老夫人一脸慈爱的看着她:“凡事都要早做准备,才不会事到临头措手不及,不要客气,如果不喜欢就直接说,别管他,男主外,女主内,家宅里的事,有你管不就好了。你说说,喜欢什么颜色,或者款式,我让他们按你的想法,重新做设计。” “不……不是……” 唐嘉虹看着林老夫人充满期待的眼神,又看着一桌子的效果图,设计稿,心情很复杂。她又看了一眼林书彦,他微笑的拿起一本:“如果是双胞胎的话,选这个好不好?我记得你喜欢可爱一点的。”语气中满满的宠溺,还有“我懂你”。 本来是想求救,结果遇人不淑、所托非人,不是来救火的,是来火上浇油的,唐嘉虹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充满凶狠的气场,就像电视剧里那些涂了正红色口红,抹了烟熏妆,画了挑眉角的黑化女主角一样。 可惜,如果她现在照照镜子,就会发现买家秀与想像图相差甚远,落在林书彦的眼中,就像慌慌张张被大灰狼盯上的小白兔,一脸委屈的睁着一双大眼睛,怯怯的样子可爱极了。 想到这里,他竟然忍不住笑起来。 看着这个男人不仅不帮自己解围,还笑得这么可恶,唐嘉虹气急,这家伙还记不记得和自己只是契约婚姻了,她才不会给一个注定不是自己男人的人生孩子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生下来了,她也不会管的!对,就是这样,哼! 可是现在,是林老夫人步步紧逼,自己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答应吗?到时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林老夫人万一过于伤心失望,又病倒了怎么办? 她又狠狠的剜了林书彦一眼,意味很明确:喂,这可是你妈,你都不关心的吗? 林书彦不仅温柔的看着她,还伸手抚在她的头发上,温情脉脉,眉梢眼角都写着“我爱你”。 唐嘉虹气急,这个不靠谱的男人。她悄悄掐了林书彦的腰一把,林书彦眼里的笑容更盛,这个怪物,都不知道疼的吗? 本来只是随便掐一掐泄愤而已,但是泄愤成功与否,是建立在泄愤行为得到了某些正常的反馈,可是,看着林书彦的笑脸,唐嘉虹更生气了,更加的用力。 林书彦竟然一把搂住她,对着她的小嘴重重亲了一口,吓得唐嘉虹不由自主松了手,要死了啦,在长辈面前,这么亲昵,太丢脸了,以后还怎么见人。 第44章 林书彦看着她的眼神,几乎就写着:“来啊来啊,看谁玩得过谁。” 无耻者无畏,林书彦大获全胜,唐嘉虹不得不松了手。 几乎是自暴自弃般的拿起了册子,唐嘉虹笑笑:“呀,我喜欢的几个都挺贵的呢。” 林老夫人见她终于肯表态,开心的不行:“贵的好,贵的就是好的!生活质量才是第一位的,价格什么的都不用在意。” “嗯嗯……”唐嘉虹又看了林书彦一眼,心想,你再不出声,我就把你的家底全给败光了,你可别不信,我到时候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面对如此不要脸的林书彦,唐嘉虹也冷静下来,翻了几页,便将小册子合上:“妈,我暂时还不想生。” 林老夫人愣住了:“为什么?” 也难怪她着急,这么些年,别人家的孩子就算没有结婚,身边也没断过女人,至于非婚生子就更多了,有好些人虽没有把孩子他娘娶进门,但是孩子还是被带进族谱的。老爷子那边传来的消息,似乎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已经有意向要正式找接班人,全权接受林家在海内外的所有资产。 林书彦做为长房长孙,是最有资格接手的,但是,老爷子看人从来都不止看一代,他还会从候选继任者的下一代考量,如果下一代是个扶不起的阿斗,那这个人再有能力,也不会被交托太多。 现在几家子侄辈中,下一代年纪最大的都二十岁了,小的也有七八岁,在家族聚会的时候显得个个是聪明伶俐,懂事知进退,暂时还看不出老爷子最偏爱谁。 但是,无论如何,老爷子也不会偏爱一个根本就还没有出生的空气吧。 林老太太很是着急,虽然林书彦一点都不在乎老爷子把产业给谁,但是她在乎,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知道有没有庞大资源的支持,决定了一个人能不能成事,能成多大的事,以及抗风险能力有多强。 而林书彦,专心工作,无心女人,家里也不是没有介绍过家世相当的优秀女孩子给她,都是容貌才情具备,但是每每跟他聊一两次,就结束了,问他为什么不继续,他就说这些女人的目标性太明显,跟她们说话都觉得铜臭味十足。 适龄的姑娘都跟他相过一遍,最早跟他相亲的那几位现在早已结婚生子,也没见谁贪图夫家财产搅得鸡犬不宁,反倒是和和美美,夫妻和睦。 事已至此,再多的指责也没有用,林老夫人也只能感慨一声儿大不由娘,那天去庙里也是帮林书彦求姻缘,没想到,一出门就摔了一跤,这一摔,就遇上了唐嘉虹。 以林老夫人在大家族里多年练成的眼光来看,唐嘉虹绝对不是知道自己是谁才故意凑过来的,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从她的穿着打扮的品味来看,家世应该也不错。 因此,她才根本都没问唐嘉虹的家世背景,就有心撮合林书彦与唐嘉虹两人,反正林家的家产早已安排了家族信托,她根本就不怕唐嘉虹是一个隐藏极深的心机捞金女。 现在看老爷子应该还能再活个五六年,要赶紧生孩子,五六岁的孩子,足以看出素质,到时候生下来,好好教育,老爷子一高兴,还怕家业落在别人手上吗? 可是现在,唐嘉虹居然说不想生?! 一向镇定从容的林老夫人几乎都要控制不住脸部的表情了,所有嫁入豪门的女人不都是想要赶紧生个孩子,好好抓住男人的心吗,为什么这个家世一般般,甚至还是二婚的唐嘉虹,跟社会上大众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为什么,难道是书彦哪里对你不好吗?告诉我,我来教训他!”林老夫人说着这话的时候,一双眼睛定定的直视着唐嘉虹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唐嘉虹这一刻的心态,就好像在谈判桌上与对手讨价还价博弈。 林书彦看着身旁这两个女人,忽然有一种吕雉大战武则天的错觉,他忽然觉得很有意思,不知鹿死谁手。 唐嘉虹笑着摇摇头,拉着林书彦的手:“不是啦,书彦对我很好很好的,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怕我配不上他,我家没有林家有钱,也没有林家的地位。” “我只是希望能成为一个配得上书彦的女人。”唐嘉虹看着林老夫人的眼睛,十分真诚的说,“我家里的条件比不上林家,书彦又这么优秀,我希望可以与他并肩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失色。所以,我希望可以先做出一番事业。” 唐嘉虹的声音放得柔软,眼中带着光彩,又偷偷看了一眼林书彦,这一切落在林老夫人眼中,真的就好像是一个生怕失去丈夫宠爱的女子,希望可以提升自己。 林老夫人摇摇头:“女孩子想要与男人并肩而立,也不是非得在外面工作才行呀,就算是全职太太,也可以有许多事情做,不仅是打理好家宅,现在有很多名媛淑女,都会举办一些聚会,在这些聚会上,你也可以为书彦做事情的。” 这种太太团攻略的事情,唐嘉虹也有听说过,说实在的,对她来说,与那些女人们在一起品茶插花做小糕点聊孩子,顺便还要见缝插针说说老公的业务,实在是比商务谈判还要麻烦,那些人打小的生活环境就十分优渥,所谓一代看吃,二代看穿,三代才出一个贵族,行为举止都不太一样,那些人中,不说全部,至少有一半人是体面眼,富贵心,要是动作或是谈吐与她们有差别,还不知道会在背后被嘲笑成什么样。 唐嘉虹印象很深的是以前的一位同事说过一件事,那位同事也是普通家庭出身,一心想要挤进上流社会,于是一咬牙,斥巨资考上了一个emba总裁班,当时这种总裁班里,还有不少是真有钱人,不像到后面,已经全部成了想要谈生意的男人和想要钓金龟的女人们的寻猎场所。 在那个总裁班里,同学们谈论的是哪家高尔夫球场的场地最好,今年的投资方向,艺术品投资理念等等,随便一样投资就是千万级起步,随便商议个聚餐,开的都是百万元以上的豪车,害得他不得不去租车行租一天豪车去充门面,不然,只怕整个停车场里最扎眼的就是他了。 好不容易撑了几个月的场面,终于有一天还是露馅了,班里的几个同学在讨论蓝气球的款式如何如何,他自以为是在说色彩、性格与聚会主题这样的内容,于是也上前发表了一通对于颜色选择的看法,却发现同学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到后面,他才知道,蓝气球不是真的蓝色气球,而是卡地亚的一款手表的名字,随便一块也要四五万,最贵的一块要一百多万。 自那之后,他就歇了这颗攀龙附凤的心,实在是差距太大,圈子不同,无法强融,硬凑上去,也只不过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惹人笑话。 毕业之后,那些总裁同学也再没有与他主动联系,每天他只能看着总裁们的朋友圈,点赞,或是评论但是,总裁们并没有回应他的意思,渐渐的,他也看不见总裁们的朋友圈了,有一天,他想要给一位白富美同学发生日快乐的微信,却发现对方已开启验证,人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早早的就把他给删了。 想想也对,他并没有什么值得对方留着的理由,吃不到一起,玩不到一起,在同学群里他甚至都不敢说话,生怕一说话就露怯,事实上那个同学群也没有再有人说过话,大家都找对自己有用的人私聊,单独加上了。 那位同事很感慨的说:“六十多万的学费,我学到的最有意义的一课,就是不要强行突破阶层,不然你累,他们也累。” 唐嘉虹声情并茂的将这位同事的遭遇诉说了一遍,从她的话语里,可以听出下一级阶层的无奈,悲伤和不屈,听唐嘉虹这么说,林老夫人也不好再说什么,跨阶层之间存在的问题确实有,只有低于阶层的那个人本身足够强大,才能跨越。 就如同某一位地区首富与奥运会女子项目冠军的结合,曾有记者问那位冠军,嫁给首富压力大不大,姑娘骄傲的回答:“我可是世界冠军。” 那舍我其谁的气势,压住全场的质疑之声。 唐嘉虹引经据典一气说完,唐嘉虹还是有些紧张的,不知道能不能说服林老夫人,虽然林老夫人一直对她的态度都极为和善,但是她也不敢就此放松,听说林老先生一直在国内国外两头跑,林家有不少人觊觎林家在国内的这部分业务,总是变着法儿的想把生意拉到自己手上来,但是从他们回国一直到林书彦执掌瑞诚,都没有人得手。其中林老夫人居功甚伟,她能坐稳林家长媳的位子这么多年,绝对也不是什么无害的家庭主妇。 从她通身的气派来看,就是绝世高手到达巅峰之后的返璞归真,只有不懂事的小年轻才会锋芒毕露,张牙舞爪的吓人。 面对林老夫人的时候,唐嘉虹总是忍不住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一是怕露馅,如果不能完成契约,对于她来说,那简直就是莫大的耻辱,二是怕无法面对她的失望,谁也不忍心告诉一个满心想要抱孙子的人,她儿子的婚姻根本就不存在,就如同唐嘉虹也不敢让奶奶知道这件事一样。 林老夫人十分通情达理的点了点头:“我明白,嘉虹啊,你其实压力也不用这么大,林家人也不是那种拜高踩低的人,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就好,妈也是想着,趁着现在身体还好,还可以体会一下含饴弄孙的感觉,等过几年,眼也花了耳也聋了,万一看也看不见了,那多难受啊。” 说着,她的声音有些哽咽,更让唐嘉虹想起了在医院里的奶奶,奶奶也一心想要让她早日抱孩子,这一来,便是同时辜负了两家长辈的愿望,她心里也觉得酸酸的。 “妈,这其实也是我自己心里的一个坎,我一定会抓紧时间,让自己配得上林家。”唐嘉虹由衷的说着,倚在林老夫人的身边,如同小女儿情状。 坐在一边的林书彦,脸上虽还是那样温和微笑的模样,可是以唐嘉虹的余光看来,他方才装傻的时候,脸上才是真心的笑容,现在又变成了面具式的皮笑肉不笑。 眼皮微垂,好像在看着手里的画册,实际上他的目光却直勾勾的看着某一副图,根本就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唐嘉虹十分不解,自己就这么不动声色的化解了一场逼生的危机,为什么林书彦这个契约婚姻的提出者,却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难道他想真的与自己这么一个注定不会和他白头到老的女人生一个孩子出来? 林老夫人没有再继续纠缠此事,唐嘉虹也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正要和林书彦一起回房,林老夫人却出声让林书彦留下来,也许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再嘱咐一下吧,毕竟是个大家族,家大业大是非也多,唐嘉虹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外人的地位,因此,也没有太在意此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唐嘉虹穿戴整齐,收拾好,与林书彦一起用过早餐后,就一同出发去公司了,林书彦丝毫没有避讳与她同进同出,三位前台接待小姐恭恭敬敬的目送林书彦与唐嘉虹进入总裁专属楼层电梯后,忍不住窃窃私语:“那位是新来的唐董秘吗,她怎么和林总一起出来的,他们两家住的很近?” “有可能,有钱人总是住在同一个社区的。” “你看他们俩是不是看起来还挺配的?” “嘘,上班时间聊天,想扣钱吗?” 在电梯里,唐嘉虹也感受到了众人探究的目光:“我总觉得她们在看我。” 第45章 林书彦的目光带着几许戏谑:“也许是因为你当初来面试的时候,在大厅里发生的惊天大碰撞,让她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总觉得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你可以帮我挡住一些不必要的野花,我心中只有工作,完全不想应付那些女人。” 电梯到达之后,助理小李快步迎上去,递上资料,林书彦迅速翻看,从电梯口到办公室已经将十几页翻完了,然后他将文件递给了唐嘉虹:“你也看看,一会儿九点半开会,你要说一下你的观点。” “什么?!”唐嘉虹震惊了,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开会,可是她现在刚刚才拿到会议资料,她随手翻了一下,更是吃惊不小,里面全是各种数据:资产负债表、净利润率、股价波动、溢价、估值、投资策略…… “怎么不早给我?”这么重要的数据,应该在开会前很久就准备好的,怎么会到临开会前十五分钟才准备好,别说是瑞诚这样的大公司,就算是个小作坊,也不能这么随性啊。 林书彦不以为意的笑笑:“因为有一个重要的关键数据,刚刚才拿到。” 什么重要的数据这么紧急,然后就要开会了?唐嘉虹狐疑的翻看着资料,她虽不是什么天纵英才,也没有黄蓉她妈冯衡的过目不忘之能,但是,对于数据,她却有着天生的敏感,有几个数据,她怎么看,都觉得有些怪。 在整本资料里,这些数据之间的逻辑联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与她所知的瑞诚集团的实际运营数据不一样,进了林书彦办公室,她指着其中一处对林书彦说:“这里是不是有问题?这个业务明明才刚刚开展,而且也并没有做到世界领先,可是这个数据却比现在行业的领头企业还要多,是不是小数点点错位置了?” 林书彦瞄了一眼那个数据,笑笑:“嗯,我会让他们下次再小心一点,都能被你看出来,还怎么行。” “什么?”唐嘉虹很是吃惊,难道林书彦本来就知道这件事?她犹豫的问道:“数据作假是你的主意?” 林书彦笑笑,不置可否,只是又说了一句:“上面的数据都记住了吗?” 数据虽然多,不过,重要的也就一些,有总裁参与这种级别的会议,当然不会连行政费用是多少,去年交了多少物业费这种小事都要记住,对于久经考验的唐嘉虹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又飞快的过了一遍数据,然后,点点头:“记住了。” 她刚说完,林书彦便将那份文件从她的手中抽出来,直接扔进了碎纸机。 “哎?”唐嘉虹很震惊,这是什么路数? 林书彦看着她的眼睛:“记住就好,现在你就当从来没有见过这份数据,刚才这份资料上提到的所有数据,都是你自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认识和记忆。” 虽然还是很不理解,但是唐嘉虹还是点了点头,在数据上动手脚,从小创业公司到大上市公司都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有些股东都心知肚明。 很快,小李敲门进来,说已经参会人员都已经到了,请林书彦去会议室。 会议室中,坐着十个西装笔挺的人物,只有一位女性,其他九位都是男性,有三个年纪看起来已经很大了。 林书彦的脸上一如即往的保持着温和的笑容,向在座所有人介绍:“这位是新来的董事会秘书,唐嘉虹小姐,唐小姐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经过过许多公司的上市筹备工作,相信她的加入将会给瑞诚带来新的气象与生机。” 话音一落,会议室中便响起了礼貌的掌声,唐嘉虹感受到更多的则是打量的目光,以她的年纪和资历,在这会议室中大概是最年轻的。 接着林书彦又向唐嘉虹介绍这几位的身份,那三位看起来年纪比较大的男子,是林老爷子很久以前就派来国内打江山的老臣,可以说,瑞诚能有现在的规模,与他们打下的良好基础是密不可分的。 现在这三位是分管不同事业部的副总裁,另外七位分别是独立董事、监事、还有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等等与公司状态有直接关系的人。 首席财务官就是唯一的那一位女性,出于同性的直觉,唐嘉虹觉得这位女士看着她的眼神有一种长辈审视晚辈的态度,而不像是同事之间的正常目光。 由于之前面试的时候与财务部的那位经理发生了冲突,唐嘉虹入职后也认真的看了一下财务部的人事情况,这位首席财务官名叫沈珍,是国外名校毕业,回国后曾在花旗银行担任要职,后加入了瑞诚集团。 当时的瑞诚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型公司,烛什么让她放弃了花旗银行的高薪,义无反顾的跳进了瑞诚,有人说这是她独具慧眼,也有人说她早就知道瑞诚的背后是林家势力,背靠大树好乘凉。 简单的介绍一圈之后,会议便正式开始了。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因为外界有传闻,瑞诚将收购银安集团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因此造成了极大的波动,连续两天瑞诚的股价跌停板,因此今日瑞诚股票发布公告,临时停盘,等待重大事项公布。 所有瑞诚的持股人都在焦急的等待着,而这间会议室里今天做出的决议,就将决定几百万持股人的血汗钱是被腰斩,还是继续上行。 “外面现在的消息怎么说?”林书彦看着分管品牌公关部的乔总,这几天外面谣言与小道消息沸沸扬扬,都说谣言止于智者,可是现今社会,明显还是人云亦云的跟风者比较多,只要有几个别有用心的人一挑拨,就会有大量无知的人主动把事件添油加醋,越传越邪乎。 现在的情况是银安集团的董事长与林家的老爷子见了一面,后来,回国与林书彦的三叔见了一面,不知怎么,就传成现在的样子,而银安集团最近的情况着实不怎么好,外界纷纷传言,瑞诚集团是想用自己的真金白银去救银安集团一把,但是银安集团从去年开始,接连的投资失误,甚至还出了一场巨大的宣传事故,警方直接进入公司,查封了所有人的电脑,导致整个集团停摆两个星期左右。 没有人看好银安集团,因此,消息出来,瑞诚的大小股东们都很紧张,担心瑞诚集团会脑子一热,真的去救这个注定已经凉了的银安集团。 “能查出来最早的消息来源吗?”林书彦又问。 乔总摇摇头:“现在有说是狗仔队放出来的,也有说是银安的齐总自己说的,还有人说是您三叔自己说的,很难判断。” “如果只是谣言,一时也不会发酵的那么快,刚刚公布的半年报,有人从里面查出了与银安集团项目相关的部分。” 说着,他递上一份文件,林书彦接过,扫了几眼,合上,递回给了乔总:“这个半年报,是谁做的?” “是上一个冯董秘签字确认之后,才公布的。” 林书彦冷笑一声:“冯志国?难怪半年奖都不要,就这么急急忙忙的离职了,看来,是得了更大的好处啊。” 在座几人面面相觑,不知他这话是从何说起。 “这个项目,最早是银安集团还没有出问题的时候有合作意向,但是,还没有谈拢,银安集团的财务问题就被暴露出来,因此根本就没有达成实质性的合作,有计划合作的时候,公司里只有几个人知道,最后合作中止,也知会了所有人,冯志国是其中一个,然后,还有……” 林书彦的目光投向了离他最近的三位老臣,那三人脸色冷峻,静静的转头看着林书彦,林书彦微笑:“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相信三位不会做出有损瑞诚声誉的事情。外面捕风捉影的事情很多,想要一一追根究底,也追查不过来,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通告拟好了吗?” “拟好了,就等董事长过目了。”有人递上资料。 林书彦没有接,他看着唐嘉虹:“现在我们已经有新上任的董事会秘书,请唐小姐先看完,确定之后,再给我。” 资料很快又递到唐嘉虹的手中,唐嘉虹接过通告,不由皱起了眉头,且不说这通告写的语焉不详,避重就轻,它也根本没有有力的说明收购银安集团股份的事情纯属子虚乌有,看起来反而有欲盖弥彰的效果。 要是这种通告发出去,只怕瑞诚集团的股价,还得再跌几天。 唐嘉虹当场就将通告稿退回:“这篇不行,起不到任何效果。” 一个新来的董事会秘书,如此简单直白的拒绝,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在场所有人都看着负责拟稿的乔总,乔总在瑞诚也工作有十多年,一下子被新来的董事会秘书驳了面子,脸上也有些下不来,他笑笑: “对于投资者的通告,原本就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于冯董秘忽然离职,我们品牌公关部才不得不越俎代庖,如今既然已经有了新的董秘,那还请唐小姐重新拟定,相信一定可以让瑞诚股价快速回升。” 乔总的话有些不阴不阳,但是也挑不出任何问题来,他在客气的同时,还给唐嘉虹一个下马威,已经连续跌停两天了,如果以他拟定的温吞水公告,可能还会按趋势惯性再跌一些,这个是投资者的思维决定的,谁也不能说他有什么问题。 但是唐嘉虹却说他拟的不好,他就这么不硬不软的顶上一句, 如果股价还在下跌,那唐嘉虹就会被嘲笑没本事还充大尾巴狼。 没想到唐嘉虹竟然一口应下来:“好。” 乔总有些意外,她一个初来乍到,公司内的事务什么都不知道的黄毛丫头,还能写得好?他不信。 “那就这么定了,今天晚上,把通告初稿给我,争取明天公布。”林书彦说。 今天晚上?唐嘉虹心里一紧,发通告不仅仅只是字面功夫,还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事情,不能今天公布了,明天就打脸,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还需要对公司有进一步的了解才可以确定,她本来的计划是等明天再出通告内容的,没想到林书彦一开口,直接把她的路给堵死了。 她看了林书彦一眼,后者也看着她:“有什么问题吗?”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唐嘉虹,特别是乔总和那位沈总,两人的目光,一个带着幸灾乐祸,一个带着探究,都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唐嘉虹决定就事论事,她微微皱起了眉头,扬了扬手里的资料:“这些资料不足以辟谣,我需要有更充足的内容。” 听到他的声音,林书彦那双沉沉黑眸之中,仿佛有星光在闪烁,他迎着唐嘉虹如星子般的眼眸,淡淡的说:“那你抓紧时间,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直接找李助理,他那里有一切你需要的资料,如果李助理无法提供,你也可以直接找我。” 虽然林书彦这么说了,但是唐嘉虹心里还是有些不安,这份文件所需要的资料,真的可以在晚上收集完,并且写好初稿交给林书彦吗? “还有什么问题吗?” 听着他的声音,唐嘉虹一怔,发现林书彦看着她的目光里满是信心,一旁的乔总又是那般挑战的神色,唐嘉虹从来都吃软不吃硬,越是有挑战,她越是干劲十足。 “没有问题,今天晚上八点之前,会完成。”唐嘉虹从容应道,“也谢谢乔总给我这个机会。” 乔总的脸色不太好看,唐嘉虹这话就是明褒暗贬,是在说他办事不力。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乔总脸上笑着,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这位新来的董秘,除了入职那一天来过,后面就再也没出现,说是家里有事,对工作这么不上心的女人跑到公司里来,还担任的是这么重要的工作,别是上了老板的床,靠卖肉换来的吧。 第46章 乔总对这种人向来都看不起,这种人就不能好好在家里当个花瓶吗,非得跑到公司里来上班,影响别人。 看出乔总眼里的鄙视,唐嘉虹也并不在意,如果是以前的话,她早就出言讽刺了,但是经过一场婚变,唐嘉虹也收起了锋芒,绿茶白莲花为什么能吃得开,就是因为平时掩饰的好,出什么事,也不会让人怀疑她们会有什么问题,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 在没有能力自保的前提之下,就锋芒毕露,只会有一个下场,对于这个下场,中国有这么几个俗语可以做诠释:“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 唐嘉虹只是露出从容一笑,便再没有去看他。 很快,所有会议内容都已告一段落,林书彦宣布散会,接着便起身,离开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其他众人也次第离开,没有人与唐嘉虹说话,除了沈珍。 沈珍是一个约摸四十岁的女人,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一身黑色套装,看起来内敛而稳重,沈珍对唐嘉虹说:“其实按乔臻的通告,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股市按惯性下滑一两天,也是股东可以接受的。” 唐嘉虹点点头,感谢沈珍的提醒和好意,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去了。 董事会秘书的办公室很宽敞,办公桌后面是一大片落地窗,可惜隔着落地窗,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有城市的车水马龙,对面还有一座差不多高的高楼,玻璃幕墙的反光让人看不清里面的人,想来也是无数个为生计而打拼的人吧。 唐嘉虹坐下,开始认真的翻阅起了银安集团谣言的相关资料,没多久,就听见门上“咚咚咚”,三声轻柔的敲门声。 “请进。” 进门的是一位公司配给她的小助理章洋,她脚步轻盈走进来:“唐小姐,刚才李特助说,林总请您去一趟。” 唐嘉虹抬起头,笑着说:“知道了,我马上就去。” 章洋无声无息的出去,将门也带上了,唐嘉虹觉得有些好笑,林书彦要找她,这么隆重呢?先找了小李,然后小李再找章洋,章洋再进来通知。 哇,这重重叠叠,不知道的还以为自个儿身在皇宫呢,皇上想要发一道谕旨下去,又是军机处又是内阁大学士的,要不要再来个中书省门下省,真是浪费时间。 皇上召见,要不要梳洗打扮一下呢,唐嘉虹看着落地窗上的反光,嘴角一挑,最后,她还是拿着手上的资料,敲响了林书彦办公室的门。 “林总,你找我?”唐嘉虹故意这么叫,既然林书彦公事公办,走流程让这么多人通传于她,那她当然也要从善如流,大家都公事公办。 林书彦的眼睛还停留在电脑屏幕上:“抱歉,马上好。” 又是一通敲打键盘,最后他点了一下鼠标,应该是在发送什么,然后,他才抬起头看着唐嘉虹:“怎么样,习惯吗?” “没什么不习惯的呀。”唐嘉虹笑着说。 林书彦说:“虽然我现在没有公布你的身份,但是,总有人会猜到,我想问问你的想法,是你想公开呢,还是想瞒着呢?” 唐嘉虹想了想:“我觉得都不用刻意去说或是去隐瞒,不然,要么就处处有人捧,也无法展现我的能力,或是有人还以为我是你包养的呢。” “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这么要强?”昨天晚上,听着唐嘉虹对母亲说之所以不想要孩子,是因为想要在工作上更上一层楼,当时他以为那只不过是推托之词,今天再次听见展现能力云云,他这才相信原来这个女人,真的是想要在工作上有一番作为。 在商场之上,想要争霸的男人比比皆是,但是女人,真的可以说是没有,几乎每一个女人往高处走,都是有别的目的,不是为了现有的家庭,就是想要和某个人组成家庭。 而唐嘉虹,她的样子,让他想起了那些在商场上征战的男人们,一点也不像是故意想要通过出人投地,引起什么人的注意,从而钓金龟,这令他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唐嘉虹轻笑:“奶奶说过,靠人人跑,靠山山倒。我已经深刻的体会过一次了,不想再试一次。只有工作,只有赚钱,只有自己的钱,才是真正的靠山。” “钱的确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时,在我心情最糟糕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来安慰我,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四处旅行,去巴黎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也可以去佛罗伦萨去看百花圣母大教堂,我可以在西奈山上看最壮观的日出,也可以在薄荷岛潜水看最神奇的海底。只要我有钱,我可以有很多种方式来宣泄情绪,而不是还要为了明天吃什么而发愁。” 唐嘉虹的这番话,让林书彦不由失笑,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像你这样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人一定不会明白的吧,这很正常,因为钱对你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就如同空气和水一样,但是对我则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没有钱,我现的情况会更糟糕。” 当下一顿,她又想了想,淡然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很可笑的拜金女?如果觉得好笑,你可以尽管笑,不要压抑。” 说着,她就坐在林书彦对面的那把椅子上:“好了,叫我来,有什么事?” 林书彦的眉毛轻挑着,他的深色眸子里有淡淡的光芒在幽幽明明的闪烁着,只看得唐嘉虹心中一动,为了掩饰,她忙拿出资料本,放在林书彦面前。 “没什么,这不重要。”林书彦没有看那本本子,“我已经知道是谁在后面做鬼,小李已经拟定好了通告,我只是想让你过来谈谈别的事情,关于昨天晚上,你与我母亲说的那些,我想说的是,只要你愿意就好,如果你想要一个孩子,我也可以的。” 什么叫想要孩子,我也可以,说的好像……好像借那什么生子一样的,唐嘉虹觉得林书彦的话实在是太露骨了,这让她的脸又忍不住红起来,她清了清嗓子:“啊,其实这也没什么,我奶奶不也是很在意这件事吗,对了,林大总裁什么时候也会关心起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来了,咳,那个,我真的不是很想生,万一真的生了,别说工作要丢,以后还要带个孩子好多事情都做不了,实在是太麻烦了。” “谁说工作要丢,瑞诚集团里有许多是怀孕后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的母亲,比如沈珍,沈总监。”林书彦皱着眉头看着唐嘉虹,“你不会是把我们这里当成可怕的地狱了吧?你不是也看见了楼下员工活动区旁边,还有一个游乐园吗?” “啊,对啊,那个不是给员工用的吗?”唐嘉虹一脸茫然。 林书彦无奈的看着这个糊里糊涂的女人:“你觉得公司里的哪个员工可以坐得进这么小的滑梯?那个滑梯谁坐进去,都得给在滑道里。” 这么一想,还真是的,那个滑梯真的挺小的,唐嘉虹当时心里闪过的是莫非这是什么奇怪的道具? 原来,竟然就是一个亲子园。 林书彦又继续说:“我们接下来会办一个托儿所,还有一个幼儿园,可以让有孩子的员工,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上班的时候正好送孩子,下班的时候正好接孩子,就可以有效的避免幼儿园与公司完全在两个不同的方向,早上来回跑的情况。” “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竟然会想到这么细的事情?”唐嘉虹感慨。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不是我,是我母亲的想法。” “林老夫人?”唐嘉虹不解,林老夫人应该是几百年不会来一趟公司的,她自己又是一个愉快的全职主妇,根本也不会想着职业女性平时过着是怎样打冲锋的日子。 林书彦笑道:“看来,你对你的婆婆认识还不够深啊。” “什么……婆婆……”唐嘉虹小声的嘀咕着,林书彦不以为忤继续说道:“沈总监当初就是我妈把她给请来的。” “哎?老夫人还亲自去挖人啊?”这倒是大大出乎唐嘉虹的意料之外,她还以为林老夫人主要做一些慈善公益活动,提升林家名声,以及参加有钱阔太太们的聚会,为林家的事业添砖加瓦,没想到,还会亲自插手人力资源的事情。 对于唐嘉虹惊讶的反应,林书彦很满意,他笑道:“那当然,林家的女人们,从我的太奶奶开始,就都是厉害的角色。当初沈珍在美国的时候,与我父亲是大学同学。” “这年级差的有点多啊,她跳了十级?”唐嘉虹觉得林书彦的爹起码也得是五十多了,可是沈珍最多四十出头,十年哎。 “不是,准确来说,他们是校友,我父亲在念博士的时候,她在念大一。”林书彦笑笑。 唐嘉虹了然,这就好理解了,就算是一路顺顺当当读上去的,也可能会差十年呢,她睁大了眼睛,身子微微前倾,以一种无比认真和投入的姿势,倾听着林书彦的话。林书彦看着她的脸,笑道:“那个时候,我父亲是打橄榄球的,沈珍是拉拉队的。” 哦哦???唐嘉虹心中的八卦神经忽然热切的跳跃起来,自古以来,哦不,是自美国独立,打赢了太平洋战争之后的那段安稳岁月开始,中学和大学里的官配就是橄榄球队四分卫、篮球队队长什么的去配拉拉队的队长。 “哇,看不出来,你长成这样,你爸还有能打橄榄球的身材?”唐嘉虹故意上下打量着林书彦,林书彦迎着她的目光,淡淡道:“我长成什么?你不是已经知道了?或者,今天晚上再让你好好确认一下?” “喂,说就好好说嘛,不要一言不合就下流起来了。”唐嘉虹觉得自己的脸再烫一点,可能往上打个鸡蛋就能煮了。 林书彦满意的笑了笑:“不,我爸的确没有打橄榄球的身材,你也看见沈珍的样子,她也不是当啦啦队长的料。” “哎?我看她挺有气质的呀。”唐嘉虹回忆起刚才看见沈珍的模样,看起来清清淡淡的,眉目纤巧,一张瓜子脸,看起来气质淡雅,想来年轻的时候,应该有一种林妹妹的感觉。 “你什么时候见过,啦啦队长是那种气质的?”林书彦问道,“她的那种气质,是中国传统对扬州瘦马的品味,在美国是吃不开的,美国的传统品味是丰满。” 唐嘉虹皱眉:“就算你不当她是员工,她也比你年长一些,怎么能用这样轻浮的话去评价一个女员工?” “这是我妈对她的评价,我只不过是拿来借用一下。”林书彦冷冷一笑,“我爸的身材的确打不了橄榄球,虽然他对球队很上心,还捐款什么的,但是只要他上场,就会输,于是,他自己也很识趣,变成了万年的冷板凳,沈珍当时是啦啦队的候选队员,说是候选,其实也是到了毕业都还在候选,他俩正好都是华人,又是各自队里的不得志人,一下子感情就上来了……” “什么?还有这种事?”唐嘉虹震惊了,没想到这个沈珍,竟然是林书彦父亲的旧情人,她半张着嘴,看着林书彦:“那那那,老夫人知道这件事吗?” 林书彦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只万宝龙钢笔,轻轻的捏在笔杆中间,以一种极其轻松的姿势,摇动着:“我父亲念博士的时候,其实他已经和我妈结婚了,但是,我妈那个时候在忙于在林氏家族里占有位,于是,也没有对父亲在外面的这些花花草草有什么特别的关注,她一直想的很开,她知道将来在生意场上,还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会前赴后继的往男人身上扑,也不知道会有多少需要逢场作戏的应酬,于是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也不会影响到她的地位。” 第47章 林书彦想起母亲当初对自己说这些事的时候那神情,也忍不住摇摇头:“可是没想到,父亲竟然和沈珍玩出真爱来了,经常与她在一起进进出出。再后来,母亲得知此事,要求父亲注意一点影响,起码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人看见,她也是个名门大小姐,老公这么嚣张的出轨,让她也无法抬起头来。” “然后呢?”唐嘉虹深吸一口气,没想到,豪门媳妇这么难当,幸好自己只是一个契约者,而不是真的要嫁进去,这么多破事,还不够烦的。 “后来,我父亲嘴上答应着,可是实际上,还是照旧,两人同进同出,愉快的不得了,而我母亲在为了可以给我们这个小家争气,很是辛苦,那个时候,我已经两岁了,只记得母亲经常会在没人的地方哭泣,可是在人前,她从来不流露出悲伤。” “然后,爷爷也实在看不下去了,才会让我们家回到国内,回到大陆,以为这样,就可以断了父亲与沈珍之间的联系,没想到,沈珍竟然就这么直接追回了国,本来想要读博的,也不读了,她甚至还找到我母亲,跟她摊牌,说她对父亲是真爱。” “呵呵,真爱?”唐嘉虹冷笑一声,她想起了姐姐和何致远那对真爱,到底是什么世道,才能让这些无耻之徒打着真爱的旗号,去伤害别人。 林书彦又继续说:“那是母亲第一次见到沈珍,她当时也被沈珍那娇娇怯怯的样子给吸引了,说就算是她看见了这样的姑娘,也会觉得怜爱万分,何况是我父亲那个处处留情的家伙。” “当时我爷爷知道沈珍追回国了,于是马上又要求我父亲回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走的很急,几乎就像是被押送一样,由我大伯飞回国,亲自把我爹给押回美国,电话不给打,电脑也不给用。然后,到了美国,原来的手机就被没收了,一直实行人盯人战术。” 唐嘉虹不明白,这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夫妻里的其中一方出轨吗?至于这么严重?记得《红楼梦》里,贾琏娶了王家的女儿王熙凤,还不是照样出轨鲍二家的,闹成那样,最后还不是贾母一句话:“小孩子年轻的时候谁不偷腥。” 哪有真的向着媳妇的事呢? 林书彦看出了她的困惑,继续解释道:“这不一样的,当时我母亲的娘家正在与林氏集团谈一个大规模的合作项目,而那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我母亲,如果她稍微有一点不开心,这个项目就有可能会出现问题,虽然大家族里的女儿就好像皇室里的公主,也不会由着性子随意弃家族利益于不顾,但是,爷爷也总得拿出个样子来。” “那……那……沈珍居然还能在公司里?”唐嘉虹差点把舌头都咬到了,这事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这得是多大的心啊,还能把这个女人弄到公司里来坐着?而且还是财务部这样的高位。 林书彦忽然笑起来:“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沈珍,她根本就不是喜欢我父亲。” 这话说的就更让唐嘉虹不解了:“不是喜欢他,难道是喜欢老夫人?沈珍是个蕾丝边?!” 对于她这巨型的脑洞,林书彦无奈的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沈珍对我母亲摊牌,她说她喜欢的是我父亲提起我母亲的时候,眼睛放光的模样,她喜欢的是父亲看着母亲的时候,那般的深情。” “哦,我明白了,原来沈珍是个cp粉。”唐嘉虹想到时下最流行的名词,现在轮到林书彦不明白了,唐嘉虹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一个合适的句子来解释,最终她说:“嗯,《笑傲江湖》看过吗?令狐冲一开始喜欢的是小师妹岳灵珊,后面又是跟任盈盈一起了,你说,令狐冲到底喜欢的是谁呢?” 林书彦没想到会有这么一问,他笑了笑:“其实我没看过书,只看过电视剧,电视剧里的话,令狐冲应该是两个都喜欢的吧?” “在电视剧里是被处理过的,所以看起来是那样的啦,但其实,从一开始,任盈盈喜欢的就是令狐冲的深情,在绿竹巷的时候,令狐冲找任盈盈治伤,那个时候,他的心里眼里只有小师妹,把任盈盈当成一个老婆婆,在向她诉说着自己的痴恋,而任盈盈,也一直听着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说着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喜欢一个女人,任盈盈后面也是很支持令狐冲与小师妹的,一直想着怎么让他们两复合,没有成功罢了。任盈盈就是令狐冲与小师妹岳灵珊的cp粉啦。” 唐嘉虹这么解释了一番,林书彦这才恍然大悟。 “那沈珍进公司,真的是老夫人的意思?”唐嘉虹问道,“老夫人为什么会真心实意的相信她是个cp粉,而不是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心里还在另图他策。” 林书彦笑笑:“那当然,我妈也没这么傻,好,既然她说不是想要与我父亲在一起,夺正宫之位,那就放在眼皮子底下最安全,尤二姐为什么会被王熙凤接进荣国府?就是因为在外面才容易生事端,何况,沈珍的能力真的不错,刚开头那些年,公司的账除了沈珍要管之外,我妈每天也会再查一次账,账面无大小,分类条目无巨细,甚至连凭证要一条一条的查,就想看着沈珍有没有什么错处或是贪痹之处,没想到,她真的是做的很到位,本职工作完成的非常出色,几年的预算都做的刚刚好,为公司节省了不少开支,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的确是很有一套。” 唐嘉虹感慨道:“老夫人竟然这么厉害,敢把司马懿放在身边的,也就姓曹的那几位了。” 忽然,她冲着林书彦笑了笑:“你呢,你厉不厉害呀?” “我敢拉一个女人在她面前扮夫妻,到现在都没有被发现,你说你老公厉不厉害?” 唐嘉虹语塞,怎么这也能扯上关系,她张了张嘴,挤出几个字:“我们是真的领了证的,才不是什么扮夫妻,没被发现也不是你的能耐,哼!”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进来说了十几分钟了,唐嘉虹问道:“小李的通告呢,我要看看。” “真不愧是唐董秘,真的很严格呢。”林书彦按下了内线电话,叫小李拿着拟好的通告内容进来。 先前有乔总拟的稿子垫底,唐嘉虹觉得小李拟的稿子非常不错,无论是从行文流畅、逻辑严谨、措辞精准,都能看出功力。 “看来,林总的这份工资付得很值呢,今年有没有给你加工资?”唐嘉虹开了小玩笑,“这稿子可以发了。” 林书彦点点头,示意小李出去。 “很快就是证监会规定的半年报批露时间,你刚来,接手的东西太多,我安排小李去帮你好不好?”林书彦问道。 “这不用了,他是总裁特别助理,又不是董事会秘书的特别助理,以前那位冯董秘是几个人弄,我就几个人弄,不搞特殊化,情况不熟是我的事情,不是别人的事情,怎么能拖累别人。”唐嘉虹昂首一笑,在阳光下,她的面庞充满了骄傲与生机,如同一朵在骄阳下的玫瑰,直把林书彦看得舍不得转开目光。 “喂喂,怎么了?”唐嘉虹问道,“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还有好多邮件没看呢。” 林书彦点点头,看着唐嘉虹的背影离开办公室,他才将恋恋不舍追过去的目光收回来,他很期待,唐嘉虹会给出一份怎样的答卷。 晚上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很久,办公室里的员工几乎都走光了,唐嘉虹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她认真的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历年经营情况,还有许多公司大事相关记录。 林书彦站在她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唐嘉虹这才从电脑面前抬起头:“咦?你还没走?” “老婆大人还没走,我怎么敢回去,回去还不给我妈碎碎叨叨的给念死?”林书彦在唐嘉虹的面前坐下,“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 “没什么特别的,只感觉到,有几个大单,简直就是有如神助一般,你没有靠海外林家的势力吗?” “这点小事,还要惊动爷爷?那我连过年都不敢回去见他老人家了。”林书彦放松地坐在椅子上,话语里却是掩饰不住的傲然。 现在唐嘉虹忽然明白,为什么很多成功男士后面,有很多女人追了,很多女人也并不是缺财富,她们自己往往也是白富美,成功人士的那种气势,真的让人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追随,想要与之一路同行的气场。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格魅力吧,如果她一开始就进的是瑞诚,如果她一开始就没有与何致远有过任何的瓜葛,如果她根本就没有签过什么契约,也许,会真的爱上林书彦吧。 她看着林书彦的脸,心里不由的一阵甜蜜,好像开出一朵花来。 然后,她无意中瞥见放在矮几上的电话,猛然想起了,那个名叫小漓的女孩子,那个只在电话里听过她声音的小漓。 唐嘉虹不会忘记,在激情时刻,林书彦为了接小漓的电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事后她问过那个叫小漓的女孩子是谁,可是林书彦没有回答,反而用一种冷冰冰的态度对她说,与她无关。 想到这里,唐嘉虹满心的甜蜜,顿时被冻成了寒冰。 她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自己爱上了林书彦,自己又不是渣男回收站,遇到了一个何致远还不够吗,搭上了妈妈和姐姐还不足吗,如果现在爱上了林书彦,看着林书彦接电话时候的那般脉脉温情,如果一定要在自己与小漓之间选一个的话,林书彦肯定是选小漓啊。 人生被打一次脸那叫经验不足,总会失败一回。 总不能连续被打脸吧,在同一个地方栽倒,那就毫不值得同情了,因为那是自己的愚蠢带来的后果。 瑞诚集团给的薪水真的很高,如果与林书彦闹出什么问题来,那么,这份工作也做不下去了,那可很不划算呢,跟什么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呀。 受过一次伤的人,很难再会像从前那样毫无保留的去相信一个人,去爱一个人,现在连唐嘉虹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尽量不与别人发生必要性之外的接触,有事说事,说完就走,不会再投入一点感情。 与那个曾经热情的自己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书彦好像并没有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他开始询问起很快就要公布的半年报准备情况,唐嘉虹对他说了一些最近的困难:“有一些数据,很明显,是为了发布半年报的时候好看用的,但是做的也太假了一点,如果不查就没事,一查一个准,看来上一位董秘,如果不是笨的要命,就是故意要给你们找点事做。” “你说对了。”林书彦的眼里满了赞许。 “冯老头的背景不清白,我派人去查过,然后,就查到了二叔的头上。” 怎么,又是家族内部的争斗吗?唐嘉虹关切道:“后来呢?” “还能有怎么后来,爷爷知道这事,不许我再查,想想也是啊,再查下去,丢脸的还是林家,一点好处也没有。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只要爷爷知道有这么回事,就可以,未必一定要赶尽杀绝,何况那么做,也没有什么意义。” 唐嘉虹了然:“不过现在他留下一个大坑,你打算怎么做?” “我有正确的数据,已经发给你了。”林书彦的眼中盈满了笑意,“你是不是一直都没有开邮箱?” “哎,哪有空啊,刚才就一会儿没看,已经有两千多封未读邮件了,其中还有好多邮件跟我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光是分类,我就分了好久。”唐嘉虹想起未读邮件的红色小旗满满当当,想着就感觉到头疼无比。 第48章 林书彦起身走到她身边,弯下腰,打开邮箱,点了几下鼠标:“设置好了,以后,除了我的邮件,其它的都可以标为不重要。如果有重点项目的话,我会直接发给你。” “让董事长亲力亲为给我转发邮件?这不太好吧。”唐嘉虹抿嘴一笑。 林书彦笑笑:“男人照顾自己的太太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万没想到,这个时候,他还会提起这么一句,这让唐嘉虹一时不知应该怎么接话,她看着林书彦按着鼠标的手,手指修长而有力,真好看,他拿起电话时的姿势也很好看,可惜,那样优雅的姿势,不是因为她。 唐嘉虹咬着嘴唇愣了一会儿神,见她半天没有反应,林书彦偏过脸,正看见唐嘉虹一脸高深莫测的看着他。 “别这么看着我,这是我应该做的。”林书彦笑笑。 为了掩饰复杂的心情,唐嘉虹又拿起桌上那几张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文件又看了起来,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落进了她的眼里,却根本进不了她的心中。 握着文件的手不由自主的用力,骨节突出,明显感觉到林书彦身体散发出的温度,这让唐嘉虹的气息都不那么稳了,安静的办公室里,连呼吸的声音清晰可闻,这让唐嘉虹感到很害羞。 她的眼神有些迷茫,有些飘乎,这让林书彦感到有些奇怪,想刚问,忽然手机响起,他拿起电话,一看,对唐嘉虹说了一句:“你先下去吧,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我一会儿来。”说着便大步走出门,门关上的那一刻,唐嘉虹听见林书彦温柔的声音:“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 虽然没有看见来电显示,但是唐嘉虹想,那一定是小漓的来电吧,看他那么紧张的样子,就算是股价连续两天跌停,他都没有这么着急过。 唐嘉虹的嘴角慢慢勾起一抹无奈的笑容,果然,这是上天在提醒她,不属于她的东西,永远都不要去肖想,越想抓的紧,越会失去的快。 今天算是正式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脑袋里一下子进入大量的信息,让唐嘉虹的头有些昏昏沉沉,许多数据在脑中交织着,她需要理出一个头绪。 就在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站在门前,唐嘉虹神色漠然的看着面前那个与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女子。 “妈病了,病的很重,现在已经在医院,我给你打电话,可是,你的电话已经停机了,所以只好过来找你。” 唐嘉霓的神色里透着慌张,她从小被人呵护长大,小时候是妈妈替她顶着,后来是妹妹替她顶着,她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什么事情,只觉得岁月静好,一片和平。 没想到现在何致远正好出差,妈妈忽然病倒,她整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好好的,怎么会忽然病了?”唐嘉虹的神色并没有什么变化。 “是……是我们的房贷还不上了,银行说要收回抵押。”唐嘉霓的手用力的绞着另一只手的手指,她暂时还不明白还有什么问题,因为妈妈本来说,奶奶的房子很大,其他的叔伯兄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到时候让奶奶把房子给她们住,也没什么问题。 因此,她们才会去医院,想要试着向奶奶要房产证,但是没想到,却连老人家的面都没有见到,便被赶了出去。 唐嘉虹的眉头微挑,就算是她们活不下去了,何家也不至于见死不救吧,何致远不是为了唐嘉霓干什么都行吗?怎么会任由着那套房子就这么被银行收回去? “那个很爱你的人在哪呢?”唐嘉虹的语气充满讥诮,“就这点小事,难道就算大难临头,要各自飞了?” “致远他……他也没有钱,为了公司的事情焦头烂额,我……我……”唐嘉霓咬着嘴唇,说不下去了,眼眶一红,一滴眼泪缓缓的从眼眶中流下来,反射着灯光,十分的楚楚可怜。 “在哪家医院?”说到底,她也是自己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女儿,将姐妹俩拉扯大,性格变得市侩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婚变前后,她的态度,实在是让唐嘉虹无法原谅她。 她至今仍记得,母亲让自己像小时候让一件东西一样的把自己的丈夫让出来,只是因为唐嘉霓更符合何致远家的要求,可以成为一个贤惠老实能生孩子的媳妇,这样就可以得到何家更多的经济支持。 唐嘉虹的性格虽然强硬,但是,面对无法割裂的血亲,她还是不能做到彻底的冷酷无情,道理她都懂,只不过真正自己面对的时候,哪能放的这么潇洒。 她轻轻的叹了口气:“在哪家医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唐嘉霓急忙回答。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之时,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炫目的色彩,唐嘉虹默默的看着车窗外五光十色的世界,想起虽然“霓虹”这个词是霓在前,虹在后,但霓本为副虹,色彩不及虹色鲜亮。 难怪很多人家会在起名字的时候认真研究,引经据典,原来,名字与命运真的是有联系的啊…… 到医院的时候,母亲已经没事了,现在已经送到监护室,医生说她有一根心脏血管末端发生钙化,血管弹力不足,急怒攻心之下,心血管供氧不足,就出现了心悸继而昏迷。 幸好送来的及时,否则长时间的休克将会造成脑死亡,现在虽然救过来了,也不需要继续住院,但是家里需要常备氧气瓶,以备不时之需,还有就是情绪不能起伏过大。 唐嘉虹站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还没有苏过来的母亲,身边站着满脸写着担忧的唐嘉霓,此时此刻,好像又回到了只有母女三人相依为命的日子,唐嘉霓望着自己的妹妹,眼中满是希冀与期待,现在她的主心骨只有唐嘉虹了。 “为什么何致远不管这事?”唐嘉虹冷冷的问道。 唐嘉霓低下头,声音低如蚊蚋:“是,是这样,婆婆将致远手上所有的经营权都收回,让他自己出去找业务,按普通的业务员的收入提成给他,连家里日常费用都按最低的给我,她说……” 怎么听起来好像被收了零花钱的小孩子,唐嘉虹皱着眉头:“说什么?” “她说不能再由着你家亲戚把我们何家吸干!”说完,唐嘉霓的眼泪又要落下。 吸干?唐嘉虹看着唐嘉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唐嘉霓的眉宇间尽是惆怅,声音颤抖着说: “那天奶奶的寿宴之后,三叔就打电话过来,说自己有个亲戚,想要到我们城市来工作,他自己会去找工作,只要我们收留他几天就行了,我想着反正家里这么大,还有一间客房空着,于是,就答应了,没想到,一住就是四五个月,他,他也不找工作,天天在家里玩游戏,也不帮着做家务,房间也不收拾,被他弄的一团糟。” 唐嘉霓想起屋里可怕的样子,不由的叹了一口气:“我明里暗里的让他赶紧找工作然后搬走,他跟我说现在城里人才过剩,工作不好找,他也在努力的投简历,但是没有回音什么的……我,我也没办法。” 呵呵,我也没办法。唐嘉虹不由发出一声冷笑,当初她是怎么说自己的,唐嘉虹对那些亲戚的要求直接回拒的时候,唐嘉霓说这样不好,大家都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云云,于是好话都让唐嘉霓说尽了,坏人都是她唐嘉虹做。 现在唐嘉霓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了吧。 “那也只是住在你们的屋子里不走而已,为什么会闹这么大?”唐嘉虹不解,上升到收经营权和费用的地步,一定是还有更大的,对这个姐姐,自己可太清楚不过了,永远的挑情节最轻微的说,如果不催逼着她,她从来不会把重点说出来。 果然,唐嘉霓哼哼唧唧了半天,终于说出真话。 不仅仅是有亲戚住,还有以各种理由的借钱:老家要修房子了,要修路了,祖坟要修了、家谱要修了……让何致远一遍又一遍的掏钱,邀请他参加各种家族聚会,说是聚会,其实就是要让他认捐这个认捐那个,很快,就花出了一百多万。 他们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姐妹俩的父亲离世之后,他们的嘴脸,几乎就写着“女儿不是我们唐家的人”,什么祖坟什么家谱,外孙女都没有资格祭拜入谱的。 现在真正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所以性别从来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贫富。 “他不是很爱你吗,连一百多万都不愿意为你花?”唐嘉虹的声音里带着不屑。 唐嘉霓的眼中闪着泪光,咬了咬唇,继续说:“我……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婆婆说,再这么给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填得平这个无底洞,而且,致远的公司,好像丢了一个大单,婆婆很生气,那个时候,正好三叔又打电话进来,被婆婆听到了,就……就……” “婆婆还说,怎么以前就没这么多事,娶你进门以后,怎么什么人都找来了。”唐嘉霓从来都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哪里受过这样的重话,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唐嘉虹:“以前,爸那边的人都没有找过你吗?” 唐嘉虹的眼底满是淡漠与凉薄,她轻描淡写说了一句:“找过,被我拒绝了。” 反正那些人对她们家根本就不好,老家里的房子与田地,本来应该有她们家一份,但是,由于没有男丁,于是就这么被无声无息的侵占了,又赶上有一条高速公路启动,要征地,那几百万的征地款早就被那些亲戚们分的一干二净,连个声响都没有让母女三人听见,如果不是因为唐嘉虹研究这方面的信息时刚巧看见,只怕这辈子都不会知道。 也是性格使然,唐嘉虹始终没有让何致远见识到父亲那一支的亲戚们的可怕一面,如同第一次吃过人肉的野兽,记住了那样的鲜美之后,便再也不会松嘴。 “虽然你被限制了消费,不过相信何家还是会支付医药费的吧,好了,人我已经看过了,既然没事,我就先走了。”唐嘉虹面无表情的转身。 “等一下……”一个熟悉,却比平时要显得疲惫许多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朵。 唐嘉霓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妈,你醒啦?医生说了你这个病没什么事的,多休息就好。” “扶我起来。”她忙着迎上去,唐母身子还很弱,只能倚在床头,唐嘉霓又是抬起床,又是给垫软枕,唐嘉虹看着这母慈女孝的一幅画面,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外人,不仅是外人,就连点头微笑这样的陌生人礼仪,她都不想给。 唐嘉虹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就像看着无聊的电视剧,没有一丝表情。 “你先坐下。”唐母说了这么一句,声音也没有多少热切的情绪,看得出来,她现在也不是特别想看见唐嘉虹。 “你嫁出去这么久了,一个电话不打,也不回家,你还记不记得你是谁生的?”严厉的声音传来,虽然刚刚才醒,可是母亲的气势一点也没有减弱半分,这让唐嘉虹忍不住冷笑一声:“打电话说什么?回家看什么?记得是谁生的,然后呢?” “你!”唐母万万没有想到,唐嘉虹居然会回嘴,以前虽然她的性格也很硬,但是她从来也不会这样直白的顶撞自己。 唐母的眉头陡然皱起,大口的喘息着,唐嘉霓见状,忙紧张的用手在唐母的背上顺气:“妈,别急别急,慢慢说。” 然后又转头看着唐嘉虹:“你怎么能这么跟妈说话,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体已经受不了刺激了,刚才医生说的时候,你不是也在吗!” 第49章 “如果你在面对那些亲戚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气势,妈也不会变成这样了。”唐嘉虹嘴角扬起一个冰冷的笑意,她转过头,望着窗外,窗外是一条小路,没有人,只有路灯寂寞的站在那里,发出昏黄的光。 “那套房子,虽然挂在我的名下,当初是你付的首付,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可能会买这么贵的房子,我以前就劝过你,不要好高骛远,不要买那么贵的,是你非要买,如果当初听我的,只买一个小一些的,现在早就还清贷款了,怎么会落到现在的地步。还有,你奶奶的房子是不是给你了?” 都到这个时候,她居然还在想着怎么样才能谋得奶奶的房子,唐嘉虹的心中一片冰凉,她知道,母亲的性格本就比较凉薄,一切都以功利为目的,而父亲早逝之后,让她受到了更多的辛苦,这更加重了她性格中冰冷的一面,这一切唐嘉虹早就知道,因此她才会拼命工作,想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晚年的生活可以轻松一些。 可是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又是什么。 “何致远是跟你离了,但是,本来就是你姐姐先认识他的,你才是后来的,我不知道你到底在纠结些什么。” 唐嘉虹已经不想再听母亲再继续说什么了,她只是冷冷的转过头:“不错,首付是我付的,我付了百分之五十的首付,这些钱全部都是我挣的钱,对了,后面为什么会变成你的名字?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了?” 唐母顿时语塞,不错,当时她说,最好还是挂她的名字,因为两个女儿都还没有结婚,如果名下已经有了房子,可能会对结婚后买房不利,唐嘉虹想了想,最终还是挂了母亲的名字,也由母亲签下了贷款,当然,其实真正付贷款的人,还是她唐嘉虹。 在唐嘉虹与何致远离婚之后,便再也没有往母亲的银行账户里打一分钱,房贷也全部由何致远来负责,没想到,何母竟然将何致远的房贷给断供了,她说那房子跟何家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要替唐家母女养着这套房子,如果银行把房子收走,那就出去租房子住。 何家老太太也是因为丢单的事情气得够呛,否则,也不会动这样大的怒。 “哦,有意思,那姐姐你自己为什么不出去工作呢?”唐嘉虹不禁有些好笑,她看着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姐姐,唐嘉霓低下了头。 “你可千万别说是因为我才没有读书的,读完九年制义务教育,我的钱可都是靠给同学做家教挣来的,到大学靠的是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你的工资从来就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为了我所以没读书这种事,还是跟亲戚们说着听听,他们一定会为你唏嘘的。” 唐嘉霓毕业后,仗着年轻又漂亮,虽然只有高中学历,但也顺利的在一家公司里找到了前台文员的工作,但是后来那个小公司倒了,她便失业在家,随着年龄的增加,前台文员这种工作也不会要她,于是之后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而母亲在唐嘉虹工作之后,已经完全靠唐嘉虹给钱过日子,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她早已无法回到年轻时拉扯两个女儿长大的岁月。 因此,她才会这么痛恨唐嘉虹任性的没有顺从何家老太太的意思,老实在家呆着,生孩子,极大的影响了她可能得到的经济收益。 “可是,虹虹,那房子也是你的心血,你看着房子真的就要被收了,不会难过吗?”唐嘉霓说。 为了存首付,唐嘉虹从一毕业就省吃俭用,抠的不能再抠,刚刚存够钱,她马上就定下了这套房子,跑过户,跑装修,一边工作还不能丢下,她简直是操碎了心。 唐嘉虹看着她那双如小鹿一般无辜的眼睛,不由冷笑道:“那套房子要是还在,那我才会难过,想着你和何致远在我的房子偷情,我就觉得恶心,如果我有钱,就会把那片地都买下来,然后把那套房子从一楼到顶楼,拆个干干净净,一砖一瓦都不留!” “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唐嘉霓的眼眶又红了,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妹妹竟会如此的恨她。 “对啊,我本来就是这么狠心。你不也是吗,趁我出差的时候,你和我的丈夫在床上翻滚,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以为自己是一个会为了亲情而什么都可以原谅的圣母吗?真是大错特错了。 唐嘉虹的眼里浮现出嘲讽的意味,她没有再多说一个字,转身就要离开病房,唐嘉霓见最后的希望走了,当时情绪有些崩溃,大哭大叫:“你不能走,你……啊……” 她忽然捂着已怀孕七个月的肚子,呻吟着:“啊,好痛,好痛……” “霓霓,怎么了,你怎么了呀!”唐母见她直呼腹痛,想要撑着从床上下来,她看着唐嘉虹:“还愣着干什么,都是你把你姐给气的动了胎气,还不快过来帮忙。” 唐嘉虹抬手替她们按下了墙上的呼唤铃:“我又没生过孩子,不知道动了胎气应该怎么处理,还是让专业的人过来处理好了。至于医药费,我相信何致远一定会替自己的老婆和岳母支付的,两位,我就不多打扰了。” 说着,便推开门,走廊上,有医生与她匆匆擦肩而过,进入唐家母女二人所在的病房,很快,里面就响起了医生的声音:“快,快送妇产科……” 唐嘉虹神情木然的走着,当年的她根本就不会这般的狠辣无情,那个时候别说这么大的事了,就算姐姐只是被纸张划破了一点皮,她都十分紧张,现在回忆起来,真想骂自己一声贱骨头。 喉咙处涌起一片苦涩,唐嘉虹的脸上浮出了一丝微笑,当初自己在父亲的葬礼上,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的保护妈妈、姐姐,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可是,正是这两个至亲之人,却亲手断送了她对于亲情、爱情一切的美好梦想。 而且,她们竟然可以在那样的残忍对待自己之后,还能恬不知耻的让她过来,替她们付清房贷,避免被银行扫地出门。 她不是不在乎感情,只是,她一直天真的以为,只要她肯退让,有些东西依旧可以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些从小便产生的信念,真的不是一时半刻可以消除的,但是,世事难料,就算她低头,最终却只是沦为笑柄,被扫地出门的只是她而已,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离开之后,再想要回去拿自己的证件,门锁竟然换了! 无法改变的事实,让她看清了一切。 想着她们那天去医院,说是探望奶奶,其实是想要趁机把奶奶的房产证拿走,唐嘉虹更感觉到一阵恶心。 在医院的大门口,她看见了何致远的车,他也许是刚刚才下飞机,接到消息便赶了过来,很好,真是夫妻情深啊。 唐嘉虹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何致远看见了她,想叫住她,却又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眼眸微垂,一脚油门,将车开进了停车场,匆匆赶向唐母所在的病房。 夜深了,孤寂的夜里,只有唐嘉虹一个人独行在亮着幽幽路灯的小道上,灯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似乎想要挽留什么,却终归留不住。 回到林家大宅,林书彦很淡定的看着电脑屏幕,听见声音,连头也没抬:“回来啦。” “我消失了这么久,你就不问我去哪儿了吗?”唐嘉虹有些疲惫的将包扔到一边的沙发上,整个人也颓然的坐下,虽然她刚才出气出的很爽,但是,那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那也是对自己记忆中的美好全盘否定,她现在感觉很累。 她当然就是随便问一句,本来也不指望这位契约婚姻的甲方会对自己有什么特别的态度,不过,他真的就不怕自己这么晚了不回来,是因为出了什么事吗,还是说,自己这个人真的一点存在意义都没有,无论在母亲姐姐那里,还是在林家大宅里。 会不会是因为林老夫人听说自己暂时不想生孩子,因而想要让他与自己离婚,再娶一个愿意马上生孩子的女人,所以,他现在对自己才是这种态度? 从理智上说,如果他现在与自己分了,会有一个很大的麻烦,那就是奶奶。 如果去看奶奶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了,或是身边换一个人,那都会被奶奶盘问很久,奶奶的记忆力时好时坏,记东西放在哪里家在哪里可能不行,但是记起她这个外孙女的事情,那真是比记银行密码还要牢。 唐嘉虹希望,至少林家可以容忍她到奶奶百年之后再赶她出门,不然,她只好上网看看有没有卖人皮面具的地方,或者去练习一下特种化妆术,可以把随便一个什么人化妆成林书彦的样子,陪她去见奶奶。 林书彦还是没有抬头,说:“想去哪里,那是你的自由,我怎么会限制。” 好吧,听起来很有道理,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 刚刚已经身心俱疲的唐嘉虹的心更加凉到了极点,她已经不在乎了,什么都不在乎了,曾经的心动,曾经的情愫,就当是一场风花雪月的错觉吧。 “我去洗澡了。”唐嘉虹站起身,向卧室走去。 林书彦的声音在后面追过来:“洗干净一点,医院里细菌多。” 什么?唐嘉虹转头看着林书彦:“你怎么知道我去了医院。” 林书彦没有回头,也没有理她,键盘上手指如飞,打着一篇长长的文字,分析着最近一桩收购案的收益可能。 唐嘉虹扫了一眼他的电脑屏幕,嘴角轻轻上扬:“你这个跟踪狂。” 虽然文档是全屏的,但是,她看见了,在任务栏,有一个被缩小的图标,那是一个视频软件,可以实时看见手机传来的视频。 “对不起,下次我一定会亲自跟踪,还有三个小时,美国那边的集团董事会就要讨论这份报告,我实在是来不及。”既然已经被拆穿,林书彦也坦然承认,他看见唐嘉虹在门口被人拦住,并跟着那个人走了之后,他就马上叫小李过来跟着她。 没想到一直跟到了医院,唐嘉虹进了病房以后,小李就这么在走廊上守着,一直守到她出来,回到林家大宅为止。 “你真该给小李加工资,这么好的助理,上哪儿找,要是跑了你就得哭死。”唐嘉虹半开玩笑的说。 林书彦笑笑:“好的。” 在与美国董事的视频会议上,林书彦的大伯询问为什么会取消与远高公司的合作,林书彦从数据等等进行了一番分析,最后说:“因为远高公司的管理层人品堪忧,很难令人相信他们会对合作伙伴有一个端正的态度。” “嗯,人品不好的确会影响将来的合作,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消息来源确切吗?”大伯问道。 林书彦点头:“是的,非常确切,远高公司的何董事长,她做了许多有违道德伦理的事情,这些都是千真万确,我亲眼所见,大伯就不用再质疑它的真实性了。” “既然如此,那你找到替代公司了吗?” “已经找到了……”林书彦示意小李展示刚刚谈妥的合作公司的基本资料。 视频会议结束后,林书彦回到主卧,本以为唐嘉虹已经睡着了,没想到,她穿得整整齐齐,坐在沙发上。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林书彦一面说,一面脱掉了刚才为了开会而穿的正装。 唐嘉虹站起身,看着他的眼睛:“林书彦,我们谈谈。” “谈什么?”林书彦将手上的衬衫扔到一边,双眸看着她。 唐嘉虹站在林书彦的面前,看着他裸露出的上半身,有些尴尬的避开。 “嗯……”今天晚上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她有许多话想说,但是千言万语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起了一个调,却没有下文。 第50章 林书彦等了半天,也没有听到后续,眉头微微皱起,似乎有些不耐烦。 唐嘉虹看着他,深呼吸了一下,还清了清嗓子,酝酿了半天感情,刚想张嘴,忽然听见林书彦冒出来一句:“请开始你的表演。” 当时她就忍不住笑场了,紧张的心情也一扫而空:“你这是在哪里学来的话。” “我又不是不上网的老古董,看你这样子,简直就是小学生第一次在全校面前演讲。”林书彦笑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知道,何致远公司丢了订单,是不是你做的?” “选择合适的人做为合作伙伴是我的工作。”林书彦微笑。 果然是他,唐嘉虹咬着嘴唇:“他们家的性价比应该是很高的,你没有必要为了我而放弃这样便宜的供货商。”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唐嘉虹困惑的看着他。 “你现在就好像看见马路上有两个陌生男人打架,就冲上去大喊:住手,求你们不要再为我打架了。哈哈哈”林书彦毫不客气的嘲笑了她,“你想太多了,生意就是生意,我没有选择远高公司,是因为我相信人品决定了合作质量,我怕定了他们家之后,他们会转手就撕毁保密协议,把我的专利商品转手就倒卖给了别的公司。” “可是……”唐嘉虹还想说,林书彦阻止了她:“好了,不与远高公司合作,是不会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的,也不会害你加班写报告的,董事会秘书大人。” 唐嘉虹张了张嘴,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最终她挫败的挥挥手:“好吧好吧,你赢了,说不过你。” 林书彦忽然握住她的手,收在自己胸前:“你只要相信,我做任何事,都有充足的理由和分寸,就可以了。” “嗯。”唐嘉虹的指尖触碰到他结实的胸膛,觉得脸上有些发烫:“好啦,去洗澡啦,光着身子在这里站着像什么样子。” “不让我穿衣服的是你,现在你还怪我?”林书彦故意说。 在唐嘉虹恼羞成怒之前,林书彦已走进了浴室,很快便响起了水声。 躺在床上刷朋友圈,发现祝福新发了一条定位是在普吉岛,自由职业者真是自由啊令人羡慕,说走就走的悠闲生活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来到她身边。 碧海蓝天美食美女的照片九宫格,唐嘉虹一一点开,仔细看,不得不说,拍照的水平真不错,将祝福身材的优点尽数发挥,不知道拍照的人是谁,这么有眼光。 她忽然发现有一张明显是两人桌的图上有一个银光锃亮的勺子,在勺子上反射出了一个男人的身影,她将那张图放大,再放大,可惜,还是太模糊,根本看不出来此人是方还是扁。 正当她打算放弃的时候,林书彦洗完澡出来了,看见她很认真的在看着一张照片,随口问道:“看什么呢,这么认真?” “没什么,想看看这勺子上的男人是谁。” 林书彦伸头看了一眼:“这不是燕飞吗?” 被他这么一说,唐嘉虹也看出来了,这轮廓,就是之前见过几次林燕飞,林书彦的堂弟。 “看不出来,他们的关系已经突飞猛进到单独去约会了。”唐嘉虹乍舌,她知道这位好闺蜜,平时把恐婚恐育挂在嘴上,开出的招婿条件多到吓死人,所以,虽然她长的挺漂亮,但是,一直到二十多岁,都没有交过一个男朋友。 没想到,说沦陷就沦陷,唐嘉虹不由感叹缘份这东西,真的是不看时间不看地点,也不束缚于各种条条框框,只要是对的人,那些列出来的条件就好像一个笑话。 林书彦看出她的心思:“燕飞也不差的,一直都比较闷,身边没有过女人,相比身边花蝴蝶飞舞的耀辉,简直是老实和尚。” “是吗,这么闷的人,会不会觉得祝福太吵啊……”唐嘉虹很担忧,如果两个人性格合不来,只是一时的冲动在一起,祝福又是一个任情由性的人,她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将所有的感情都投进去,遭遇背叛,对她来说会是一个巨大的致命打击,她可不会像自己那样隐忍着,转身离开。 如果林燕飞抛弃了她,祝福可不一定会干出什么事来。 “祝福是个烈性女子,跟烈性炸药也差不多,你这个堂弟,到底靠不靠谱呀,如果不行的话,你最好劝他趁早离开祝福,免得到时候闹出人命来。”唐嘉虹认真的说。 “放心。”林书彦只说了这两字个,就躺下,最近他接连找出各种理由挡住家里人的质疑,为什么没有与柳家结亲,为什么没有再用何家做供货商,这些都需要找出完美的理由去搪塞远在美国的那些长辈们。 以前自己何曾这样辛苦过,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就是从这个小女人躺在自己身边开始的吧。 林书彦转头看了一眼闭着眼睛,平静的睡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她的呼吸平稳,不知是否已经睡着。微弱的地灯光线,将她的脸颊勾勒出一个柔和完美的线条,挺直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双唇,只是一个侧影,怎么就这么诱人。 林书彦感受到从小腹升腾起的燥热,他明显感觉到身体的某一处起了变化,激素的变化,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身边的这个女人,当他的双唇靠近唐嘉虹时,却发现,她的眉头紧皱,似乎处于痛苦与悲伤之中。 “你怎么了?”林书彦轻声问道,以为她没有睡着。 唐嘉虹却没有醒,她的眉头越皱越紧,口中发出低低的梦呓:“不要离开我,不要……”说着,一滴眼泪缓缓从她的眼中落下,顺着脸颊滴落在枕头上。 那一滴晶莹的泪珠,如同一团火焰,灼伤了林书彦的心,他轻轻抱起唐嘉虹:“我不会离开你的。” 唐嘉虹似乎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了这一句承诺,露出了一个苦涩的微笑:“永远吗?” 林书彦将她紧紧搂住:“永远。” 唐嘉虹却做了一个无声的口型:“骗人。” “要我答应永远,就不要后悔。”林书彦抱着怀中这个柔软的身体,抱的那样紧,好像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不见。 第二天虽然是周六,但是倔强的生物钟,还是在六点半的时候让唐嘉虹从沉睡中醒来,她今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做,距离公布半年报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她还有一些资料没有看完,正好林书彦今天也在家里,有如此便利的条件,当然要抓紧时间工作了。 林书彦刚刚从健身房出来,还没坐稳,就被唐嘉虹抓着要一起讨论几个数据,林书彦无奈的笑道:“你支付我加班工资吗?唐董秘?” 唐嘉虹不甘示弱:“你不是领年薪的吗,林总?” “为什么你对我家的公司比我还要上心?” “因为我还指着这份工作在简历上给我增光添彩呢!”唐嘉虹一脸的理所当然。 一旁的林母看着两人说话,忍不住也笑起来,林书彦叹了口气:“妈,有人欺负你儿子。” “干的好!”林母为唐嘉虹加油。 “没天理啊!”林书彦仰天长叹,心里却是窃喜,看来母亲是真的很喜欢唐嘉虹,就算唐嘉虹没有依着她马上生孩子,做全职主妇,母亲却还能帮着她。 “鲁冠集团邀请我们明天出席鲁老太太的寿宴,你们准备一下。”林老夫人说。 林书彦微皱着眉头:“鲁老太太?我们跟鲁冠集团一向也没有什么往来,好好的请我们干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鲁冠集团当初就是红顶商人,改制以后,他家也没有受到一点损失,反倒是越做越大了,既然人家主动来示好,那就不妨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兴许对生意会有好处。” 生意人一向讲究的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很少有坚决将自己的路堵死的,林书彦对这个鲁冠集团也略知一二,这个企业的触角很广,如果能与之结交当然最好,就算不能,也不要得罪他们,免得到时候都不知道是谁在背后使绊子。 那种无脑小白文里,无敌总裁一个人能掌握一个国家的政治、军事、财政大权,跺跺脚,总统都要颤抖的事情,在地球上是不会有的,就算美国那种地方,也分为摩根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没有谁家可以一手遮天。 所以,林书彦决定:去,看看他们为什么好好的忽然想起来要与林家交好了。 “林总。”助理小李敲门进来,“这是您要的资料。” 林书彦将这份不薄不厚的资料接过,随手翻了几页,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冷笑:“果然如此,我就猜到,怎么会这个时候想着要请我吃饭。” 小李问道:“莫非……是鸿门宴?” 林书彦将资料夹往桌上一丢,身子向椅背靠过去,整个人的状态非常放松,看着那份资料,他的目光中满是不屑:“算是吧,玩这种小手段,也不知道是低估了我,还是太过于高估他们自己。” “目前看,也许那位,还以为您完全是仗着老爷子的名头出来,所以,没有把你放在心上。”小李笑道。 助理小李与林书彦当初也是在学校里一处读书,两人对彼此也知之甚深,只要一个眼神交汇,就知道对方心中所想,这么多年来,唯一的意外,大概就是唐嘉虹了。 那天在酒吧里,小李与林书彦一起,他亲眼目睹了一切,林书彦平时虽然看起来对谁都很温和,但是,由于那个女人和那件事,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因此他是不愿意多管闲事的。可是没想到,却竟然出手帮助唐嘉虹赶走了那些纠缠她的地痞,然后,还说要把她送回家。 再后来就更不能理解了,怎么送回家,就变成送回林家大宅了。 瑞诚这么大的集团,招进一个重要职位的人当然是要做背景调查的,这件事小李也亲自参与了一部分,只不过,他关心的部分更多了一些,结果令他大跌眼镜,这个唐嘉虹,家庭背景一般不说,还是个刚刚离异的,离异之后,她的前夫竟然和她姐姐马上结婚了。 本来以为只是普通的家庭问题,但是没想到,这件事还能与鲁冠集团扯上关系。 唐嘉虹这个女人,看似普通,实则牵连还挺广啊。 小李看着一脸悠闲的林书彦,忍不住好心提醒这位老同学:“你也不要太轻敌,还不知道他们会抬出什么样的人物来对付你,多做准备,小心谨慎没大错的。” 林书彦笑笑:“你越来越像管家婆了,该帮你找个女朋友,让你分点心在别的人身上才好。” “要不要帮你联系省里的人?”小李一面将那些调查资料送进碎纸机,在嗡嗡声中,那些信息全部随着纸张化为粉末,一面问道。 林书彦认真的想了一下:“暂时不用,你也知道那位大人物与爷爷的关系,平时除了我妈会去找他家夫人打牌,我从来都不主动联系的,要是这么一开口,他还不得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小题大作反而不好。” “嗯,”小李应道,又问道:“那夫人那边怎么说?” 想到唐嘉虹,林书彦犹豫了一下:“她……” “鲁冠集团的请帖上可是写着‘诚邀阁下携夫人,一同光临’。”小李再次提醒。 很难得的,林书彦没有马上做出指令,决定是告诉唐嘉虹或不,但是,他却罕见的犹豫了,挺拔的剑眉微微皱着,他最后拿起桌上的内线电话,拨通:“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不多时,唐嘉虹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叠厚厚的资料,她一进门,看见小李在里面,也没有觉得意外,刚关上门,就开始连珠炮似的汇报起了工作: “半年报的大部分数据已经准备完毕,只差财务部要上报的一些数据,其中有一些数据提交过之后,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出入,所以他们拿回去重新修正,明天上班之前会把正确的数据提交上来,关于第二季度投资方面,也还需要再与刘总那边对接一下……” 如连珠炮似的说了半天,唐嘉虹发现林书彦和小李的脸色都有一些诡异,小李似乎有些想笑,她奇怪的看着他:“有什么好笑的,数据弄错了这种事情虽然不能说应该发生,但是总会有一些疏漏之处,而且变更的地方也是第二季度与第一季度之间有所差异的,财务部在做数据的时候,应该是直接按第一季度的逻辑来做,所以才会……” 小李忍不住笑出声,唐嘉虹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到底在笑什么啊?” 林书彦清了清嗓子:“没什么,他是很欣慰你这么敬业,不然以前这些东西都要他来对。言归正传,我叫你来,不是为了这件事。” “嗨,早说啊,什么事?”唐嘉虹对上级领导的态度一向都比较自由奔放,在正职工作完全没有可供人指摘的情况下,整个人就飘起来了,何况面前这个男人还是每天早上一起面对面吃早餐,晚上还要时不时看着他**着身体,睡在一张床上的呢,严肃的气氛一旦消失,就完全停不下来了。 林书彦十指交叉,看着唐嘉虹:“你知道鲁冠集团吗?” 这个名字,唐嘉虹简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原本阳光灿烂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知道,怎么?” 林书彦点点头:“鲁冠集团今天晚上邀请我,携夫人,也就是你,一同出席晚宴,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 唐嘉虹没有急于回答,一双美丽的双眸微微眯成长型:“只怕是宴无好宴,请你的目的是因为那张被你取消掉的大订单,请我去只怕是想再打感情牌压我一头,到了那里,少不得还要看那几个讨厌的人脸色,我还不能泼他们一脸油再点火……” 很奇特的暴力想法,林书彦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 最后,唐嘉虹微微一笑:“所以,我要去。” 对于唐嘉虹这一串说辞,小李已经想好她会拒绝,没想到,却说要去? “呃,等等,让我先理解一下,你是怎么从这一大串铺垫中,得出最后这个结论的?”小李茫然的看着她,真是女人心,海底针。 唐嘉虹笑道:“那当然了,鲁家背后的势力是什么,我很清楚,如果他们能找到一个耀武扬武的出口,就不会对你太过份,到底也是生意场上的人,不会下手太狠,但是,如果我不在,事情可能就没这么简单了,你也不像能忍别人气的人,别不小心把事情玩砸了,鲁家背后的力量虽然不至于倾覆瑞诚,但是也可以随时恶心你一把,没必要。何况……” 说着,她一双妙目中似有水波流转,却透着冷冷的寒光:“我也很想知道,她还会有什么新花样。” 第51章 “林总。”助理小李敲门进来,“这是您要的资料。” 林书彦将这份不薄不厚的资料接过,随手翻了几页,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冷笑:“果然如此,我就猜到,怎么会这个时候想着要请我吃饭。” 小李问道:“莫非……是鸿门宴?” 林书彦将资料夹往桌上一丢,身子向椅背靠过去,整个人的状态非常放松,看着那份资料,他的目光中满是不屑:“算是吧,玩这种小手段,也不知道是低估了我,还是太过于高估他们自己。” “目前看,也许那位,还以为您完全是仗着老爷子的名头出来,所以,没有把你放在心上。”小李笑道。 助理小李与林书彦当初也是在学校里一处读书,两人对彼此也知之甚深,只要一个眼神交汇,就知道对方心中所想,这么多年来,唯一的意外,大概就是唐嘉虹了。 那天在酒吧里,小李与林书彦一起,他亲眼目睹了一切,林书彦平时虽然看起来对谁都很温和,但是,由于那个女人和那件事,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因此他是不愿意多管闲事的。可是没想到,却竟然出手帮助唐嘉虹赶走了那些纠缠她的地痞,然后,还说要把她送回家。 再后来就更不能理解了,怎么送回家,就变成送回林家大宅了。 瑞诚这么大的集团,招进一个重要职位的人当然是要做背景调查的,这件事小李也亲自参与了一部分,只不过,他关心的部分更多了一些,结果令他大跌眼镜,这个唐嘉虹,家庭背景一般不说,还是个刚刚离异的,离异之后,她的前夫竟然和她姐姐马上结婚了。 本来以为只是普通的家庭问题,但是没想到,这件事还能与鲁冠集团扯上关系。 唐嘉虹这个女人,看似普通,实则牵连还挺广啊。 小李看着一脸悠闲的林书彦,忍不住好心提醒这位老同学:“你也不要太轻敌,还不知道他们会抬出什么样的人物来对付你,多做准备,小心谨慎没大错的。” 林书彦笑笑:“你越来越像管家婆了,该帮你找个女朋友,让你分点心在别的人身上才好。” “要不要帮你联系省里的人?”小李一面将那些调查资料送进碎纸机,在嗡嗡声中,那些信息全部随着纸张化为粉末,一面问道。 林书彦认真的想了一下:“暂时不用,你也知道那位大人物与爷爷的关系,平时除了我妈会去找他家夫人打牌,我从来都不主动联系的,要是这么一开口,他还不得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小题大作反而不好。” “嗯,”小李应道,又问道:“那夫人那边怎么说?” 想到唐嘉虹,林书彦犹豫了一下:“她……” “鲁冠集团的请帖上可是写着‘诚邀阁下携夫人,一同光临’。”小李再次提醒。 很难得的,林书彦没有马上做出指令,决定是告诉唐嘉虹或不,但是,他却罕见的犹豫了,挺拔的剑眉微微皱着,他最后拿起桌上的内线电话,拨通:“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不多时,唐嘉虹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叠厚厚的资料,她一进门,看见小李在里面,也没有觉得意外,刚关上门,就开始连珠炮似的汇报起了工作: “半年报的大部分数据已经准备完毕,只差财务部要上报的一些数据,其中有一些数据提交过之后,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出入,所以他们拿回去重新修正,明天上班之前会把正确的数据提交上来,关于第二季度投资方面,也还需要再与刘总那边对接一下……” 如连珠炮似的说了半天,唐嘉虹发现林书彦和小李的脸色都有一些诡异,小李似乎有些想笑,她奇怪的看着他:“有什么好笑的,数据弄错了这种事情虽然不能说应该发生,但是总会有一些疏漏之处,而且变更的地方也是第二季度与第一季度之间有所差异的,财务部在做数据的时候,应该是直接按第一季度的逻辑来做,所以才会……” 小李忍不住笑出声,唐嘉虹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到底在笑什么啊?” 林书彦清了清嗓子:“没什么,他是很欣慰你这么敬业,不然以前这些东西都要他来对。言归正传,我叫你来,不是为了这件事。” “嗨,早说啊,什么事?”唐嘉虹对上级领导的态度一向都比较自由奔放,在正职工作完全没有可供人指摘的情况下,整个人就飘起来了,何况面前这个男人还是每天早上一起面对面吃早餐,晚上还要时不时看着他**着身体,睡在一张床上的呢,严肃的气氛一旦消失,就完全停不下来了。 林书彦十指交叉,看着唐嘉虹:“你知道鲁冠集团吗?” 这个名字,唐嘉虹简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原本阳光灿烂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知道,怎么?” 林书彦点点头:“鲁冠集团今天晚上邀请我,携夫人,也就是你,一同出席晚宴,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 唐嘉虹没有急于回答,一双美丽的双眸微微眯成长型:“只怕是宴无好宴,请你的目的是因为那张被你取消掉的大订单,请我去只怕是想再打感情牌压我一头,到了那里,少不得还要看那几个讨厌的人脸色,我还不能泼他们一脸油再点火……” 很奇特的暴力想法,林书彦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 最后,唐嘉虹微微一笑:“所以,我要去。” 对于唐嘉虹这一串说辞,小李已经想好她会拒绝,没想到,却说要去? “呃,等等,让我先理解一下,你是怎么从这一大串铺垫中,得出最后这个结论的?”小李茫然的看着她,真是女人心,海底针。 唐嘉虹笑道:“那当然了,鲁家背后的势力是什么,我很清楚,如果他们能找到一个耀武扬武的出口,就不会对你太过份,到底也是生意场上的人,不会下手太狠,但是,如果我不在,事情可能就没这么简单了,你也不像能忍别人气的人,别不小心把事情玩砸了,鲁家背后的力量虽然不至于倾覆瑞诚,但是也可以随时恶心你一把,没必要。何况……” 说着,她一双妙目中似有水波流转,却透着冷冷的寒光:“我也很想知道,她还会有什么新花样。” 汽车越开越远,已经离了市区的范围,唐嘉虹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大树,笑着问道:“你这不会是打算把我杀掉埋尸吧?” “不错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的。”林书彦坐在车内,闭目养神。 本市的东郊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在解放前就是各路知名人士与名媛贵妇修建别墅的地方,风景优美,名流云集。 如今那些有百年历史的建筑,也都被掩映在浓绿色的树林之中。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这些终日静谧的房子里,里面都在做什么。 “感觉都要出国境线了。” 林书彦瞥了一眼窗外:“快到了。” 果然,在他说完五分钟左右,车便缓缓驰入一处大门,铁栅栏上的铁艺都透着上世纪的审美品味。 下车之后,唐嘉虹看着眼前的白色小楼,比起林家大宅自然是要小很多的,但是与当初十里洋场上的那些市内别墅比,还是要大一些。 “这是什么地方?” “前朝某位第一夫人的行宫别苑。”林书彦笑笑,“现在这里是私人会所。” 唐嘉虹倒吸一口气:“这地方不是历史文物吗?也可以做私人会所?” “这要看来的这些‘私人’都是些什么人了。”林书彦笑笑。 想到鲁冠集团背后的人,唐嘉虹忽然领悟了精神,也不再追问,在市内那些金碧辉煌地方吃饭的都是靠自己一家之力发家的财主,真正背后有大树的人,怎么会去那种招摇的地方让人看见,惹事生非。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转头看着林书彦:“需要我配合做些什么?底限是什么?” “不要亲自动手打人,不要亲自动口骂粗话。”林书彦一本正经的嘱咐着,唐嘉虹笑面如花:“好的林总,没问题林总。” 在大厅的一角,唐嘉霓甜甜的笑着,她的手无意识的抚在肚子上,全身都散发着母性的光芒,气质温和可亲,许多宾客不吝各种溢美之词,向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送上最美好的祝福。 “你奶奶的身体怎么样了?”何致远的母亲,也正是这场宴会的主办者,看着唐嘉霓。她一开始就反对儿子与普通人家的女儿结亲,但是,喜欢上了,也是没有办法的,所以,她就同意了。 当然,她真正同意儿子可以娶唐家的女儿,还因为她打听到了唐家两姐妹的奶奶,是什么样的身份,虽然,经历了世事变迁之后,唐家老奶奶已经与平常人一般无二,但是,她拥有的那笔财富,如果能落在何家头上,那是最好的。 至于是娶唐家的哪个姑娘,对何家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没想到,唐家的好处还没有享受到,唐家那群不肖子孙已经先让她感受到了贫穷与贪婪是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唐嘉虹做她儿媳妇的时候,从来就没有这些事情,但是唐嘉虹的性格太硬,这让习惯了发号施令的鲁大小姐何老夫人很不适应,因此对于儿子改娶了唐嘉霓,她也是赞同,甚至一力支持的,但是没想到性格软糯的唐嘉霓对谁都是一味的忍让。 这也让何老太太很不开心,为什么儿子就不能娶一个在家听话,在外杀伐决断的女人呢。 唐嘉霓柔柔的回答道:“听说身体还不错,但是,她在一家私人医院里,我和妈上次去了,没见到,妹妹和妹夫不让我们见到她。” “嗯。”何老太太点点头,心想你们母女俩做得这么绝,以林家的势力,还有林书彦过去的风评,能让你们全身而退就不错了。 本来想着都是外孙女,应该能从那位手里得到资源的机会是一样的,没想到那位喜欢的是唐嘉虹还不是唐嘉霓,真是大大的失策。 何老夫人的外表没有看出一丝不满情绪,她温和慈祥的笑着说:“你现在身子重,就不要东奔西跑了,安心养胎就是。” “谢谢妈。”唐嘉霓低下头,抚着自己的肚子,脸上又现出落寞与悲伤的神情:“可是,想到妹妹,我就……” “好了,你妹妹就那样,你别理她,她现在过的也不错,等她想明白了,就会没事的,亲姐妹哪有放不下的仇。”唐母见女儿难过,忙劝道。 何老太太不咸不淡的劝道:“你妹妹是什么性子,你也该清楚,既然做了就不要后悔,后悔也没有用,不要放在心上,免得动了胎气影响孩子。” 提到唐嘉虹,连何致远的眼神也有些微微一变,也低声劝道:“不要总想着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过几天,等我手上的事情都理清楚了,就可以回来陪你待产,好不好?” 唐嘉霓含羞带怯的看了一眼何致远,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唐嘉霓就起身往洗手间走去。 —— 在洗手间中,唐嘉虹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精致的妆容还是那样一丝不苟,只是眉梢眼角充满了淡淡的倦,她是出名的拼命三娘,加班几天也能精神抖擞的去开会做报告,但是当大门打开的那一刻,她看见了小鸟依人的唐嘉霓,还有站在她身旁的何致远,本以为已经完全放下的情绪,又泛起了苦涩,她径直去了洗手间,她需要调整一下情绪,对着镜子,不停的催眠自己,让自己做一个完美的演员。 她刚想转身离去,却听见门响,从镜中,她看见推门而入的那张脸,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唐嘉虹全身一震,连脚下的步子都为之停滞。 迎面而来的唐嘉霓自然也看见了唐嘉虹,她轻轻掩住嘴唇,将那声低低的惊呼咽了回去,她的脸上甚至还浮现出了自然而然的笑意:“虹虹,没想到你也会来。” 第52章 温柔的笑意中满满是与亲妹妹久别重逢的惊喜,落在唐嘉虹的耳中,却好像极大的讽刺,就好像在说“你也配来这里?” 唐嘉虹刚才调整过的情绪又快到崩溃的边缘,她微微闭了闭眼睛,努力用平静的语调说:“下贴请的我,能不来吗?” “真是太好了,刚才我们还提起了你,好久都没有你的消息了,我们都很担心……”唐嘉霓温柔的神色上平添了一分伤感,眼中满是浓浓的担忧:“已经这么久了,而且,你也找到了更好的归宿,我以为,时间就可以把所有的不开心都抹去,我们毕竟是亲姐妹不是吗?可是,那天在医院里,你却……她毕竟也是我的奶奶,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呵呵,现在是开始上演苦情戏了吗? 唐嘉虹的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一抹鄙夷的冷笑,她的心中隐隐抽痛,那种仿佛整个人被沉在深深冰海的绝望与压迫感让她的呼吸都变得不稳,她看着仿佛瓷娃娃一般脆弱而美好的唐嘉霓,语气冰冷:“何致远当时毕竟是我丈夫,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虹虹,我……我知道那的确是我的错,但是,感情本就是要两情相悦,何况,是我与致远认识在先。”唐嘉霓咬住嘴唇,又红了眼圈。 她的声音中带着隐忍与哭泣,看着唐嘉虹那张冰冷的俏脸,她的眼泪缓缓滑落脸颊:“我,我当时也说了,孩子生下来以后,我就移民到国外,再也不回来,是你不愿意接受……” 唐嘉虹冷笑:“这还是我的错了?装过老鼠药的碗,谁爱要谁要,反正我是不会要了。”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能放过这段感情,也放过你自己,我们继续做好姐妹,不行吗?”唐嘉霓的眼中满含着泪水,脸上两道泪痕,“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妈妈忙着工作,总不在家,你靠在我怀里,我唱歌给你听,还讲故事,你听的很高兴,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脸上还带着笑……” “虹虹,你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在我心中,谁也不能取代你的位置。”唐嘉霓声音哽咽,清柔而可怜的声音,在唐嘉虹的耳中,却好像数九寒冬的冰棱,一根一根的扎在她的心上,让她疼到麻木,甚至连生气的感觉都没有了。 姐姐的情商一直很高,也很善于指使别人,同时还让别人觉得是自愿为她赴汤蹈火,明明是两个孩子,可是妈妈的眼里,却总是只有姐姐,处处针对自己,姐姐做什么都是对的,如果姐姐做了什么错事,那一定是她唐嘉虹的错。 别的女孩子要得也是得“公主病”,唐嘉虹却有着“骑士病”,无论是什么事情,她都是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平时和姑娘们走路的时候,靠马路边走的是她,需要提重的东西的时候,她第一反应也是自己先上,不拎到满手拎不动,绝不会想着要让别人去拎,在外面遇到任何事情,也从来都是想着自己处理,绝不会把烦恼带回家,告诉姐姐和妈妈。 也只有奶奶曾经问过她学习工作累不累,不要太拼,把身体搞坏了会让她心疼。姐姐嘴上不说,收到唐嘉虹每一样礼物,或是看见唐嘉虹自己用的什么好东西,她都会发自真心的给予夸奖,一直夸到唐嘉虹把她大肆夸赞的东西送给她为止,妈妈就更直接了,说:“我辛苦一辈子养大你们姐妹俩,终于到收回报的时候了。” 唐嘉虹一直以来都享受着家庭顶梁柱的自豪与骄傲,就算再苦再累,她也只当那是荣耀的勋章。 回忆起当初天真的自己,唐嘉虹好想穿越回去,给自己正正反反抽几个耳光,让沉浸在被吸血的快感中不可自拔的自己清醒过来。 可惜往事不会回头,穿越终究只是白日梦,所幸自己抽身退步的还不算太迟,唐嘉虹深吸一口气,看着面前这张哭得楚楚可怜的脸。 “明明做的是天下最下贱恶劣的事情,却还能做出一副受害人的样子,”唐嘉虹打量着那张泪水纵横的脸,“幸好我的眼泪没有这么不值钱,谢谢你的演示,原来这张脸哭起来还真是丑得吓人呢。” “虹虹……”唐嘉霓的声音没有留住心中早已一片死灰的唐嘉虹。 她推开洗手间的门,向外走去,唐嘉霓在后面,抓住她的手腕:“虹虹,我们好好谈谈。” 唐嘉虹的手腕皮肤被她碰到那一刹那,整个人如同被毒蛇缠住一样,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本能的将手甩开:“别碰我,真脏!” “呀……”唐嘉霓一时不防,沉重的身子向后倒退了几步,她虽然穿的是平底鞋,但是洗手间门前的大理石地面上,总有保洁人员时时用拖把清理,以保持干净,于是,她只感觉到重心向后倾,脚下一滑,眼看着就要摔倒在地。 在她尖叫的时候,唐嘉虹便已经转身,本能的想要去扶她一下,但是,已经有人抢先一步,将唐嘉霓揽在怀里,接着,一声暴怒的喝斥声传入唐嘉虹的耳朵:“连孕妇都不放过,唐嘉虹,我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这么恶毒的女人!”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唐嘉虹不由一怔,她分明看见,小心扶着唐嘉霓的男人,正是她的前夫何致远,他小心翼翼的扶着唐嘉霓,怒视着唐嘉虹。 那样的眼神,如果在以前,唐嘉虹会努力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从法律、道德、道义等多重角度分析反思,如果没有找到自己出错的地方,就从头再反思一遍。 现在,唐嘉虹不会这么傻了,她麻木的看着眼前这对恩爱夫妻的表演,一脸的满不在乎。 既然自己注定演不了白莲花的娇弱,那么,何妨变成带刺的玫瑰。 何致远转头看着怀中的唐嘉霓,声音温柔,无比关切的问道:“霓霓,你觉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唐嘉霓双眼泪光盈盈,脸色苍白,刚才她也真是被吓到了,她的眉头微微皱着,仿佛隐忍着无限悲伤,她咬着嘴唇,深呼吸了几次,一开口,声音里明显还带着颤音:“没事,真的,都是我的错,跟虹虹没有关系。” 何致远皱着眉头:“刚才明明是她把你的手甩开,才会害你失去平衡,你别给她说好话!” 他十分担忧的看着唐嘉霓有些涨红的脸蛋,低声问道:“肚子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唐嘉霓摇摇头,忽然她脸上露出痛苦之色,捂着肚子,口中发出低低的呻吟,何致远紧张万分:“怎么了?” “孩子,刚才可能受到惊吓,现在他在不停的踢我……痛……”唐嘉虹光洁的额头上密密的布满了汗珠,她用力抓着何致远的衣袖,牙齿咬住嘴唇,那张脸上写满了身为女子的柔弱和做为母亲的坚强。 唐嘉虹看着她那模样,忍不住心酸地想道:“如果我能做到像她这样哄男人,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大不一样了吧。” “我这是自作自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我,虹虹也不会随便找个男人就嫁了,一定是我伤她太深。”唐嘉虹紧紧的抓着林致远,低声解释道。 “霓霓,你真是太善良了。”何致远摇头,“对这种恶毒的女人,你还想着要维护她?一模一样的脸,你这么善良,她却处处想着跟你过不去。” 何致远一脸的怜爱,轻轻抹去她脸上一滴晶莹的泪珠,唐嘉虹看着这一切,眼神如同冰海里的黑色玄冰,平静、无波,却冷到了极点,那种深深的倦意,再次涌上了她的心头,过去如果她看见这一幕,会吵,会闹,会用激烈的方式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不高兴。 但是现在,她却只是默默的看着,心中毫无波动,就好像看着一对普通的秀恩爱的路人而已。 在这里站着也是没意思,不如早早离开为好,唐嘉虹默默转身,将两人当做这间豪华大别墅里的装饰物,其实也很不错。 可是,正当她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装饰物”竟然又动了,她拉住了她的衣角,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妹妹:“我们之间的事情,不要让长辈操心好不好?奶奶年纪大了,如果我们总是不和,她也会难过的。” 唐嘉虹不由觉得好笑,如果不是你去说,奶奶又怎么会知道我们不和?上次生日宴的时候,不是表演的很好吗? “对不起,唐小姐,哦不,何夫人,我能够给你的,都已经全给你了,妈妈、房子、丈夫,你还拉着我,想要乞讨什么?”唐嘉虹的声音充满了讥诮之意,“不如你拿出二维码来,我给你扫一扫,转个账?” 唐嘉虹想要将自己的衣角从唐嘉霓的手中抽出来,一抽却没有抽得动,唐嘉霓满脸泪痕,她的身后是何致远担心焦急的眼神,唐嘉虹冷笑一声:“原来你喜欢这件外套,那我送给你啊。” 说着,她便干脆利落的将这件香奈尔的高订外套脱下来,不再回头看一眼,大踏步的向热闹的人群走去。 唐嘉霓万没想到,她竟然会如此绝决,她看着那件飘飘落地的衣服,手中握着那一只衣角,眼泪又涌了出来。 “唐嘉虹,是我提出的离婚,跟你姐姐没有一点关系,你为什么要针对她,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说出来,我补偿给你!”何致远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是打心眼里心疼这个柔弱的小娇妻,她这样一个弱女子,好像轻轻用力,就会随风逝去。 没有回答,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可以对话的可能吗? 没有了,一切都已经终结,该还的都已经还尽,该给的,也都给了,从此以后,她唐嘉虹不要再受任何亲情的绑架,什么别人的指点,偷妹夫的女人还在这好好的呢,她都不怕别人指点,自己一个受害人有什么好怕的! 只要心中真正放下了在意的事情,再也没有了投鼠忌器的担忧,唐嘉虹面对外敌的时候,从来都不是举手投降的废物! 踩着高跟鞋,脚步“哒哒”如踩着凯旋的步伐,唐嘉虹觉得自己毫无畏惧,无论背后传来的是何致远的辱骂,还是唐嘉霓的哭泣。 她站在人群之外,看着人群中那些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在高谈阔论,在这种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假面具,所有人,都不再是自己。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转身,看着依稀可以照出人影的大落地窗,慢慢扬起嘴角,眼中的神采,再一次的飞扬起来,假面具么,谁还没有几张! 脸上有些凉意,她随意抬手轻轻一抹,指尖沾上的是冰凉的水渍,刚才竟然……流泪了吗…… 真是没出息啊 眼前的人来人往,衣香鬓影在唐嘉虹的眼中渐渐变得模糊,眼前的一切都变得十分不真切,一切都似真似幻,眼中的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涌出来了,眼泪将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扭曲。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刚想从包里摸索纸巾,一抬头,却发现一张暗色的格纹手帕出现在自己面前,她猛然一怔,慢慢抬起了头,握着那块手帕的手指修长而有力,那只手的主人微笑的看着她:“怎么,要不要我帮你找回场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唐嘉虹还以为此时的他一定是在人群包围的正中间,享受着无上的荣光还有众人那众星捧月般的谄媚。 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那张英俊的脸上挂着熟悉的微笑,那可恶的微笑,让唐嘉虹感觉自己坚硬的外壳慢慢发出一阵阵的碎裂之声,又不是没见过这张脸,怎么这会儿看见这张脸竟然会产生出一种安心的感觉?唐嘉虹有些心虚的低下眼帘,别过头去,不想让眼前这个男人看到她眼底的泪光,更重要的是,她不希望自己的脆弱在这个男人面前暴露无遣,这会让她产生依赖的心理。 第53章 如果现在依赖成习惯,那么当这个男人也离自己而去的时候,那么还有谁来救她? 想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最要紧的就是将自己的心封锁好,将感情收藏好,不寄存在任何人那里,也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没事没事,你不用管我。”唐嘉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稳定,但是她那略带沙哑与倦怠的声音,却已出卖了她现在所有的情绪,她不知道,这个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在微笑之下的心中,被她那双泪眼,激起了多少涟漪。 林书彦看着她的模样,牵着她的手:“给你十分钟。” “什么?”唐嘉虹不解他话中的含义,困惑的抬起头,看着林书彦那双深深的眸子。 “林夫人,怎么可以这样眼睛红红的出现在众人面前呢?”林书彦微笑道,“你注定将要艳压全场,绝不能输。” 唐嘉虹愣了愣神,忽然笑起来:“你也知道艳压全场这个词啊。” 见唐嘉虹的情绪有所好转,林书彦将她护在自己的身边,让她有充分私密与独立的空间,用这十分钟去收拾起情绪,一面低声对她说,在场的这些人都是什么身份。 “那位是市里来的,还有那位是省里来的,以及那位是有名的金属锻造业的巨头,还有这是运输业的……”一个一个介绍过来,最终,他们的目光落在了人群正中,正在高谈阔论的一位老夫人身上,林书彦低声道:“她,你应该很熟悉了吧?” “呵,也不算特别熟,在跟她儿子结婚之后,也只见过她三次,婚礼一次,回门之后再上门一次,最后离婚的时候一次。”唐嘉虹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冷静。 林书彦咋舌:“原来是这样,的确见面的次数少了一些。” “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她最怕的就是我贪了她儿子的钱财,根本就没告诉我,她到底多有钱,鲁冠集团都是她的,如果不是因为和她儿子离了,我都不知道这件事。”唐嘉虹冷漠的看着那位衣着华贵的老妇人,她曾经的婆婆,现在是她姐姐的婆婆。 林书彦微微笑道:“我知道,不然,那套房子,也不会是你出首付买下的,当初没有加何致远的名字,老太太还念叨了一回。” “一分钱没出,她这个婆婆做的真轻松,不知道当初若是我同意怀孕生孩子,要求生下来的孩子跟我姓唐,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唐嘉虹对这位长辈并无一丝敬意。 林书彦挑眉:“一定会怒斥你大逆不道。” “我想也是。”林书彦忽然捧起唐嘉虹的脸,深情的看着她,半晌也不说话,看得唐嘉虹只觉得脸上发烧,过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开口,轻声问道:“干嘛啦,我脸怎么了?” 林书彦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一只眉笔,轻轻替她的眉梢稍稍扫了一层,然后又细细端详了一番:“这才像你,好了,十分钟到了。” “哦……哦?”唐嘉虹被他画眉的举动惊呆了,然后听到他说十分钟,才想起来他刚才说给自己十分钟冷静冷静。出于对直男审美的不信任,唐嘉虹又拿出小镜子,仔细照了照被他画过的眉毛,的确与自己画眉的手法不一样,微微上挑,整个人看起来英气十足,跟那种故作妩媚的韩式一字眉完全不一样。 唐嘉虹笑道:“涂大红唇、烟熏妆、眉毛上挑……” 林书彦接过话头:“就是要黑化放大招。” 两人相视一笑,唐嘉虹将眉毛放回包里收好:“我准备好了。” 林书彦牵起她的手,唐嘉虹的身子稍稍靠后,被林书彦牵引着向人群走去。 “真有一种婚礼的感觉呢。”已经成为林太太多日的唐嘉虹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还没等她有时间多想,沸腾的人声,便已经将她包围: “林总,这位就是夫人吗?好漂亮呀。” “林夫人,真有气质。” “听说林夫人也是一位高材生,现在也在为瑞诚效力?” “家里,公司里,都有林夫人坐镇,想必林总的业务必将更上一层楼!” 各种恭维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唐嘉虹以前在酒桌上,听着合作方的各种胡扯乱说的马屁话也不少,但是那些都毫不走心,一听就是虚应故事,不像这些人,虽然知道他们也是在胡说八道,这些人也是第一天看见自己,哪来的这么多感慨,但是,从语气、语调、断句的方式听起来,那就是发自真心的感觉。 唐嘉虹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学学,万一哪天需要用上的时候,可以信手拈来,不然以她的脾气,哪里能学得了这种事情啊。 林书彦将唐嘉虹带到何老太太面前,微笑着介绍:“何老太太,这位是我的妻子唐嘉虹。” 曾经的儿媳妇与曾经的婆婆相见,虽不至分外眼红,却也分外尴尬。 若是当初刘兰芝不死,而是嫁给了太尉的那个三儿子,比焦仲卿等级还要高了许多,再见焦仲卿他妈妈的时候,只怕场景也就是现在这般了。 何老太太看着唐嘉虹,唐嘉虹做为晚辈,理应向她致意,于是,她落落大方的对何老太太微微一笑:“您好。” 就这两个字,没有再多了,唐嘉虹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她只感觉到很尴尬,十分的尴尬,与何老太太的目光接触的时候,脑中也电光石火般的闪过了许多想法,但是,最后,她也只能说得出这两个字来。 不得不说,何老太太就是老而成精,何况她是早有准备,她一脸慈祥的看着唐嘉虹,微笑道:“你好呀,虹虹,好久不见了,你姐姐与你姐夫结婚这么久,你总也没空来看看,好歹你今天买我老太婆一个面子,亲自来了。” 这话厉害,先亮明了身份,假装亲昵,然后还把唐嘉霓与何致远的身份也抛了过来,让她不要想在大庭广众之前搞出什么妖娥子来。 唐嘉虹当然明白她的意思,笑道:“姐姐与姐夫感情这么好,想必是第三个人都插不进去,我又怎么能来做电灯泡呢,多不合适,看姐姐嫁得好,我也放心了。” 旁边的人也没觉得唐嘉虹这话说的有什么问题,依旧在谈笑风生。 何致远此时也已经牵着唐嘉霓的手过来,此时在场的所有人才注意到,原来唐嘉虹与唐嘉霓的模样生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因为唐嘉霓怀孕了,挺着一个大肚子,还真的挺难分。 “我与嘉虹本来就是姐妹俩,是双胞胎姐妹呢。”唐嘉霓柔柔的说着。 旁边的众宾客这才“哦”了一声,作了然状。 有一个凑趣的人过来:“两位唐小姐都各自觅得了如意郎君,真是可喜可贺啊。” 唐嘉虹的双目死死盯着何致远,嘴角露出讥讽的笑容:“的确是可喜可贺呢。” 从何老太太身后走出一个约摸五十多岁的男人,手中捧着酒杯:“难得今天他们一家人相聚,让我们为她们姐妹俩的幸福婚姻干杯。” 唐嘉虹正在发愣,手里忽然被塞进了一个玻璃杯,里面装着小半杯红酒,她转头一看,是林书彦替她取了一杯,她根本就不想喝,听着这祝酒辞,她就觉得恶心。 林书彦温柔的笑着,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在场的人听见:“少喝些红酒,对美容有好处的。” 接着,他又笑着解释道:“嘉虹酒量很差,这一小杯,她就要醉了。” 唐嘉虹记得这个男人是林书彦说过的,某位省里来的大人物,鲁冠集团的后台靠山,虽然林书彦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在职场混了这么久,她岂有不懂道理的,那种摔了酒杯耍气性的行为,是幼稚小丫头之举,就算她亲爹是乾隆,她也做不出小燕子那般疯疯癫癫的行径。 罢了,淑女报仇,十年不晚,喝了这杯酒,以后有你们受的! 唐嘉虹心中发狠,手里却优雅地捏着那只酒杯,与众人一同饮干。 这位大人物出场就是为了说合瑞诚集团与鲁冠集团的业务融合,因此,其余闲杂人等喝完了一杯之后,自觉离开,只剩下了唐嘉虹唐嘉霓姐妹俩、何致远林书彦这两位连襟,还有何老太太与那位大人物陈厅长。 在不大的房间里,两对小夫妻如对峙一般,分坐在两边的沙发上,何老太太与陈厅长各坐一头,呈四边形。 陈厅长首先肯定了瑞诚集团与鲁冠集团对于省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感谢两位掌门人在这么多年来的辛苦努力工作,同时还问候了林书彦家的老爷子,真诚的邀请他回国的时候去他家做客。 说了十几分钟的客套话之后,他的话锋一转:“听说前段时间,瑞诚集团有一笔原本已经签给鲁冠集团的业务订单忽然取消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他看着林书彦,林书彦的脸上还挂着那样淡淡的笑容,唐嘉虹心里却是一惊,业务订单取消,她曾经看见过这件事,从日期上看,就是她与何家发生争执的时候…… 那时,她只当这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公司愿意与谁合作,不与谁合作,还不是看决策者高兴。 可是她那个时候也没想到,何致远看起来不怎么出息,但是何致远的母亲却是鲁冠集团的董事长,而鲁冠集团背后的后台竟然这么硬。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就算是林书彦,只怕也…… 唐嘉虹此时很不希望林书彦会像无脑霸道总裁小说里写的那样,冲冠一怒为红颜,一拍桌子跟这位陈厅长叫板,这样的话,对他,对瑞诚集团,都不会有任何好处,别说一个小小的瑞诚集团,当年那么多一枝独秀,热热闹闹的大企业,还不是说倒就倒,某些地方的风只要稍稍一吹,企业这艘船就得翻,只不过是翻得早翻得晚而已。 但是就这么直接承认自己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决定取消订单,这事也实在是……有点蠢,虽然大家心里都清楚,说出来与不说出来,效果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唐嘉虹有些担忧,不过,她相信林书彦这样的人,一定不会不给自己留退路的。 果然,林书彦也没有令她失望,他很快就接上了陈厅长的话: “与鲁冠集团多年合作,我们也算是知根知底了,这个订单的取消,也实在是令我感到十分犹豫,我是经过了再三的考虑,最后,才做出了这个艰难的决定,取消订单,虽然我们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但是我总要对我的公司负责。” 陈厅长投来了不解的目光:“哦?是他们的货源出现什么问题了吗?” 林书彦点点头:“的确是有十分严重的问题。” 陈厅长没有说话,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身子微微前倾,以一种十分愿意倾听的样子,等待着林书彦继续往下说。 “当时这份订单,我要求的是使用巴西橡胶。”林书彦说,“巴西亚马逊雨林里的那种橡胶的质量,才符合我们公司一贯的质量标准。” “但是……”林书彦扫了何致远与何老太太一眼,“就在订单已经下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得到消息,由于今年巴西那里的政局动荡,所有橡胶一律要翻数倍的进出口税才可以出港,我已经做好了加钱的准备了。但是,没有想到,后来巴西所有的出口贸易叫停,一直要等到下个月,新政府班子选举出来,才会开放贸易。” “但是,当我的人去询问鲁冠集团供货是否有问题的时候,他们却说,没有问题,原材料已经到港。” 听到这里,何致远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被唐嘉虹的目光敏锐的捕捉到,何致远感觉到了她投来的冰冷讥诮目光,他的心底不由打了一个冷颤,此时,他的手却忽然一暖,身边的唐嘉霓那双白皙温柔的手轻轻的握住了他的大手,似乎是在给他勇气与安慰。 第54章 林书彦好像没看见对面在干什么,他继续说道:“我没有问他们,这批原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如果问了,他们一定会找个理由,说是库房里旧年剩下来的,所以,我就查到了进出口的单子,发现,他们竟然是从越南进的货。” 陈厅长点点头:“原来是这样,但是,都是橡胶,越南橡胶,巴西橡胶,真的差距这么大吗?虽然我不是专业行家,但是,据我所知,橡胶就是热带产品,除了巴西之外,在我国的南部,还有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亚也都有出产,难道都不能用?” 言语间,明显是有意要替何致远他们解围了。 林书彦点点头:“的确差异非常大。马来西来的标准胶在生产的时候,会加入少量烟胶片,生产使用的胶杯会比较干净,很少有粘点的现象,拉伸性与延展性还可以。印度尼西亚的标准胶则是比马来西亚的标准胶多了一道风干的工序,主要是想要控制塑性值和提高物理性能,从原料看,印度尼西亚的胶杯相对较脏,因为雨水多,而且容易粘在一起。泰国的胶质量最差,有大块的胶杯,也有小的生胶片,还有一些制作胶乳时剩余的胶清或是劣质胶乳后的很小胶杯,原料很杂乱。而鲁冠集团进口的越南橡胶,则是质量非常不稳定。” “全世界含橡胶成分的植物有两千多种,其中有五百种可以产橡胶,而其中质量最好的就是巴西橡胶树,也就是俗称的三叶橡胶树。” 林书彦说到这里,微笑看着陈厅长:“他们不挑最好的,也不敢用最差的,而是选了质量不稳定的越南胶,显然是想用好胶做为质量检测的时候提交样品,至于交来的其他货物是什么样的,就不敢保证了。” 陈厅长虽然听不懂他说了一通橡胶的事情,但是他听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鲁冠集团交不出货来,但又不肯说,结果从越南找来了替代品,却被林书彦发现了。 在商场上,说是什么货,就是什么货,就算功效是一样的,就算最终产品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私自改了合同上约定的原料,那就是违约。 陈厅长本想点起一根烟,忽然看见了唐嘉霓挺着的肚子,忙又将烟放下了。 唐嘉霓注意到了他这个动作,忙赔笑着,慢慢站起身说:“哎呀,肚子里装着个孩子,真的实在是太重了,我要找个地方躺躺。” 何致远也跟着起身,向陈厅长歉意道:“我把她送去房间。” 陈厅长点点头:“好的,小心点,肚子这么大,陪我们聊了这么久,也是辛苦啊。” 何致远与唐嘉霓出去之后,陈厅长又感叹了一声:“女人真的是不容易,十月怀胎。” 何老夫人笑笑:“这是与生俱来的职责,生为女人,就要孕育下一代,这是天赋的权利与义务,我当初怀着致远的时候,也是这么大的肚子,还四处奔波找生意。” “我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公司明明有更好的选择,可是你却跑上门去推销,这么大个肚子,往那里一坐,开始不停的说,人家也不好说你什么,也不敢赶你走,坐了大半天,终于拿下了第一个订单。”陈厅长感叹。 唐嘉虹看着这位最熟悉的陌生人,心中也是一叹:“女人啊,真是不容易。” 何老太太却笑着说:“那时候,老何家也是百废待兴,我如果不为公司多出力,他还能指望谁呢。” 说着,她的目光却看着唐嘉虹:“女人看似比男人柔弱,但是天生就是操心的命,如果只想着自己可以当甩手掌柜,只管外边,家里就这么不管不顾的扔着,那肯定是不行的,虹虹,你说是吧?” 好好的说着说着,没承想,老太太又转头将了自己一军,唐嘉虹知道她这是在暗讽自己整天出差,忙于工作,根本就没空生孩子。 唐嘉虹大大方方接招:“家里扔着也是没办法的呀,薛平贵一出征十八年,王宝钏也得在寒窑里苦守着,好不容易等到丈夫回来,却是薛平贵带着西凉的代战公主,不仅带着小三回来了,而且,薛平贵的心里独白是如果王宝钏为他守身如玉,他就好好的跟王宝钏继续过下去,如果王宝钏跟了别的男人,他就要把王宝钏杀了,然后他再去见他的代战公主,迎她为正妻。王宝钏虽然一直苦守着贞节没有跟别的男人跑,可是,却在当上西凉王后之后的十八天就死了。 说到这里,唐嘉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想想也是讽刺,十八年的苦守,也就换了十八天的荣华富贵,也幸好她不知道薛平贵回来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不然,只怕十八个小时都活不到!” 说完,她看着何老太太的脸色有些变化,当然是往不好的方向变化,唐嘉虹这就是在说自己为家庭打拼,结果何致远和别的女人翻云覆雨,把自己给绿了。 陈厅长对这两家小夫妻间的恩怨纠葛不是很清楚,只是隐约感觉到,房间里的气氛不太融洽。 当然,他也不需要关心他们气氛是不是融洽的问题,他需要的只是这两家纳税商业大户,不要在关键时刻给他闹出什么麻烦来,省里已经决定要把本市做为重点跨国贸易试点地区,这两家的纳税额与商业规模,都是要做为重要数据,报到上头的。 结果瑞诚集团这么一取消订单,鲁冠集团的数据立马暴跌,原预计的产值也受到了影响,最关键的是,消息传出去之后,股市是第一个响应的,连续的下跌,已经对大盘与指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上头有人对于该市是否有资格做为贸易试点地区提出了质疑。 省里很着急,因此,也给他下达了这个任务,务必要让两个集团坐下来和谈,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这节骨眼上搞出事情来。 何老太太久经商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何况现在又有人愿意替她出头治一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她当然是十分积极的响应,于是马上发请柬过来,邀请林书彦出席。 陈厅长思索片刻,看着林书彦:“现在短时间之内要筹备齐那么多原材料也不现实,你看看你们两大公司之间,是否还有别的可以合作的空间与可能?” 林书彦淡淡道:“我很难相信一个会耍滑头的合作伙伴,陈厅长,信任这东西,很玄妙,建立起来很不容易,但是一旦破坏,就很难再回到原来的样子,您说是吗?” 说得十分在理,但却不是陈厅长想要听的,他想了想:“市里很快就要成立保税区,到时候你们公司需要的原材料,可以得到最大的税收便利。” 林书彦看着他,知道下面一定是开的条件。 果然,陈厅长接下来说:“你们公司注册的是纯内资公司,本来是不符合保税区优惠扶助项目对象的,但是,鲁冠集团有着对外的资质,瑞诚可以借鲁冠集团的路进原材料,比起你们直接在国外采购,要省许多。” 借人家的路,当然就要给人家好处,林书彦微笑,刚想说话,一旁的唐嘉虹抢先开口:“听起来的确是很诱人,但是万一在生产最紧张的时候,鲁冠集团忽然又像这次一样,说配额用完了,不借我们走这条道了,那该怎么办呢。” 直到唐嘉虹开口,陈厅长才注意到这个一直静静坐在林书彦身边,毫无存在感的小女子,他知道这个小女子与刚才出去的唐嘉霓是双胞胎姐妹,他看了唐嘉虹一眼,心想:“五官虽然生的一样,但是,气质却相差十万八千里,一个温柔似水,一个性烈如火。” “哈哈哈,看来,你们集团的确是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啊。”陈厅长打着哈哈,他看着唐嘉虹:“放心,要是他们敢说不借配额,你就告诉我,我来找他们。” 对唐嘉虹说话的口气倒像是在哄小孩子。 唐嘉虹微微一笑:“那现在他们违约了,也没有付违约金呢,本来这单生意,我们也是可以赚到好几百万的,唉,这下财报可不好看了,连税都少交了好多。” 陈厅长这还能听不出来她的话中之意,看着何老太太:“那就要看何老夫人能拿出多少诚意来了。” 不仅被瑞诚集团单方面取消了订单,那批临时进的越南橡胶现在还堆在仓库里没有出路,不仅占了货款,还占了仓库的地方,影响了后面接到的其他物料摆放的地方,现在这个单方面取消的瑞诚集团还恶人先告状,竟然还要鲁冠集团赔钱。 何老太太的目光深深的看着唐嘉虹,心中暗自想着,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这个前儿媳妇的手段如此了得,也幸好当初果断的让儿子跟她离了,不然,如果以后相处久了,儿子一定会被这个女人拿捏在手上,哪像唐嘉霓这么柔弱好捏,只是……她要是能对自家那些穷亲戚能硬气一点就好了。 “呵呵,有陈厅长从中说和,我们鲁冠集团一定会拿出最大的诚意,与瑞诚集团重修旧好,就看林总怎么说了。”何老太太又把球给踢了回去。 林书彦保持着笑意:“记得英国的政治家和作家本杰明迪斯雷利说过,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虽然听着很市侩,但是在商场上,这句话的确也很适用。这样吧,我们这批橡胶如果做成了成品,转销出去,预估的利润大概是人民币两百八十万元,既然有陈厅长出面,那我就给你们抹零,两百万,从此恩怨一笔勾销。” 两百万! 何老太太的眉头微微皱起,虽然在玛丽苏小说里,别说两百万了,就算是二十亿,霸道总裁也是能随便拿出来摔在对方面前的,但是在现实中,两百万的赔款,要走账,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麻烦,特别是对于一个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 资产负债表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平时内审计外审计就断不了数,直接说是赔款,又会影响投资者信心,继而可能会影响股价,这些都是事儿! 何老太太只觉得自己的牙有些疼,她面露难色,看着陈厅长。 林书彦抢先一步说道:“陈厅长,这已经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了,如果鲁冠集团连这点诚意都没有,我也的确很担心他们之后履约的可能性。” 条件开出来了,数字列出来了,而且还是给了打折的友情价,更何况现在是鲁冠集团求着瑞诚集团,而不是反之,陈厅长也开始不耐烦,他也有很多公务要忙,把宝贵的时间耗费在两个生意人的扯皮上,实在是毫无意义。 何老太太自然也看出了他的情绪,不能因为这两百万,把后面的生意都断送了。 她脸上风清云淡:“既然陈厅长发话,那还有什么不妥的,明天,两百万就会打到瑞诚的账面上。” “何老夫人真是做事利落,真不愧是女中豪杰。”陈厅长首先做出表态。 林书彦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微笑表情,微微点了点头,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只是漫不经心的表示满意。 那种倨傲的神情落在何老太太的眼里,真是百般滋味在心头,想当初,就算是林书彦的妈,在商场上相遇,两人还客客气气的你来我往,没想到,这儿子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也难怪有人说林书彦就是个笑面虎,脸上挂着标准商务礼仪微笑时,准在盘算着什么坏点子。 不管林老太太心里是怎么样想的,这件事都已告一段落,陈厅长笑着起身:“能有一个结果,那是最好的,看,跟你们谈了这么久,我这手机响个不停,来的时候明明是满格的,现在还剩下百分之一了。” 唐嘉虹从小包里马上拿出一个充电宝:“陈厅长,用这个吧,万一耽误了公事多不好。” 第55章 陈厅长笑起来:“呵呵,年轻人啊,身上这些电子产品就是不少,看我,都想不起来。”说罢,他挥挥手:“不用啦,我也该走了,车上有充电了。你们今天答应的事,一定要做到,这个月的经济数据,务必要给我保住。” “好的,您放心。”何老太太笑容可掬。 等陈厅长走了以后,她转过身,就看见林书彦与唐嘉虹并肩站在一起,林书彦微笑看着她:“那么,我也不多打扰了,期待明天帐面上数字的增加。” 说罢,也不管何老太太是什么脸色,林书彦就挽着唐嘉虹的手离开了这幢小别墅。 小李在车里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这次因为比较私密,没有安排司机,是他负责开车。 见两人出来,小李笑道:“这么快?吃饱了吗?” “看着里面那些人的嘴脸就吃不下,换个地方吃饭吧。有好地方推荐吗?”林书彦最后一句话是对唐嘉虹说的,唐嘉虹摇摇头,她在本市呆的时间并不多,如果说是外地的食物,她倒是如数家珍,在本地一般都是在家里吃的。 “去武安路76号。”林书彦对小李说。 车轮缓缓转动,离开了东郊别墅区。 到达目的地下车,唐嘉虹发现这里也很是清静,路上没有人,只有一只狗默默的走向她,唐嘉虹平时对猫猫狗狗有一种天然的亲近,见到狗主动走过来,她的脸上露出喜色,蹲下身子,然后……那只狗停下脚步,默默的离开了她。 随后下车的林书彦看见了这一幕,鼻腔不由发出微微一点气流声,被唐嘉虹听见,唐嘉虹站起来:“平时这些小动物也都很喜欢我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只狗竟然就这么跑了。” “说明你变年轻了。”林书彦笑道。 唐嘉虹不明白他话中之意,困惑的看着他,小李解释道:“林总指的是‘七八岁,狗都嫌’这句俗话。” “啊!你竟然拐着弯的骂我!”唐嘉虹嗔道。 林书彦一脸的无奈:“我可什么都没说,是小李过度解读。” 背锅奇侠小李,在唐嘉虹如刀目光飞来之前,飞快的丢下一句话:“我去停车。”一脚油门,只听引擎轰鸣如同f1赛道上的生死时速,然后,就不见了。 只留下唐嘉虹一脸茫然的看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忽然手被拉住,她低头一看,林书彦正扣着她的手掌,声音有些吃味:“怎么,你就这么舍不得小李走?” “不是吧,这醋你也吃!”唐嘉虹对男人这种莫名其妙的独占欲感到啼笑皆非。 两人走到门口,侍者躬身相迎:“林先生,林太太,请这边走。” 跟在侍者身后往里走,也没有看见什么人,然后,唐嘉虹觉得脚下的地面明显向下延伸:“这是往哪里去?” 林书彦的声音在一旁响起:“我觉得你应该想要亲自挑一瓶佐餐的酒。” “我真的喝不出来……”唐嘉虹话音未落,便被眼前的壮观场景惊呆了,宽阔的地下酒窖里,一层层排列着摆满了酒的木架。 唐嘉虹只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场面,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完全被眼前的场景震撼了。 侍者打开灯,昏暗的酒窖也只增加了几分亮度,唐嘉虹虽然完全喝不出29块钱的红酒与82年的拉菲有什么区别,但她因为工作需要,经常与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因此对葡萄酒的保存条件也略有所知,不能光线太强,不过现在这样子,真像是在鬼屋里。 “好黑……”唐嘉虹小心的摸索前行,脚下的步子也不敢迈太大,小心翼翼的向前挪,生怕一脚踩进坑里,在黑暗里,她有一种本能的紧张,因为大学的时候,她与何致远去游乐园玩,何致远说要去鬼屋玩,她平时胆子也不算小,于是便答应了,那是一个比较老旧的游乐园,那个鬼屋的恐怖度,也远不如现在那些大型游乐园里的那些,还有工作人员真人扮的“鬼”,只有一听就很假的电子音怪嚎,还有明显是塑料人的摆设。 进去之后,路很窄,只能让一个人走,何致远让她在前面,说万一她要是害怕的话,后退一步就可以退到他的怀里。 在他提出去鬼屋的时候,唐嘉虹就猜到了他是这个心思,于是,她走在了前面,在灯光一明一暗之间,她忽然听不见身后何致远的脚步声了,她有些紧张,叫了几声,他也没有回应,她转身,想要看看何致远到底怎么回事,却猛地发现何致远做了一个很惊悚的鬼脸,配合着紫青色的灯光,显得犹为可怖,毫无心理准备的她吓得尖叫起来。 何致远却哈哈大笑,发现她被吓得眼泪都流出来的时候,不仅没有安慰她,而且还反过来嘲笑她平时看起来风风火火的像个女汉子,没想到事到临头还是吓成这样。 当时的唐嘉虹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他是小孩子心性,以及自己平时女汉子的性格让他觉得这只是一个玩笑罢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在脑海中拼命为他找理由的样子是多么的好笑,自始至终,他就没有真正喜欢过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的替身罢了。 如果那个时候,自己能够认清现实,也不会落得后来那般下场。 当时种种,在这片黑暗之中,陡然涌上心头,让她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 正想着,林书彦很自然的挽起她的手,唐嘉虹一怔,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这儿这么窄,还拉着我做什么?” 林书彦神色很自然:“太黑了,怕你走路扭到脚。” 简简单单一句话,直直击入唐嘉虹的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他与何致远表现的完全是天壤之别。就算他并不喜欢自己,至少也表现出了绅士风度,因往事而生情的唐嘉虹,难以掩饰脸上的表情,那神色混合了感动、悲伤、还有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林书彦分明看见了,明白也许是勾起了她曾经的回忆,便也没有说破,只是听着侍者介绍那些架子上都是些什么酒,产地如何,年份怎样,口感又是什么。 最后,等所有的酒架介绍完,侍者微笑道:“那么,林先生林太太要选哪种酒呢?” 林书彦将目光投向唐嘉虹,唐嘉虹犹豫再三,她真的不知道应该选什么,只知道白葡萄酒配海鲜和鱼,红葡萄酒配红肉。 于是,她想了又想,最终有些羞愧的说了一句:“有没有比较甜的?酒精味儿不那么重的。最好喝起来,不像酒的。” 说完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以前她也提出过这种要求,然后被人嘲笑说不如喝葡萄汁。 侍者微笑道:“那么,林夫人一定对冰酒有兴趣。” “冰酒?”唐嘉虹有些疑惑,所有冰的酒,不都是冰酒,有什么可值得拿出来说事的? 幸好她平时见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比较多,已经在面对自己一无所知的领域时,闭嘴不多发表意见才是正确的作法,免得像她的那位同事一样,对蓝汽球发表了一通色彩学的看法,结果人家说的却是奢侈品手表。 侍者见她这么问,以为她是问产地,恭恭敬敬的回答:“本酒庄现有2002年的德国蓝冰王,2007年的法国liquid hall,加拿大的冰酒有两种,一种是安大略的,一种是魁北克的,都是2002年份,不知夫人平时喜欢哪一种。” 唐嘉虹的神情高深莫测,心里紧张的在想应该随便挑一个,还是应该再问一点什么,现在她的心情就好像网上搞笑的段子:第一次去星巴克,怎么才能表现得像经常去,急,在线等。 可惜,她现在就算急,在线等,也等不来回复,手机在这地下酒窖里根本就没有信号。 不过,没有信号,也并不会影响什么,因为林书彦开口了。 他问了一句:“魁北克的是陆奥肯那根产区的吗?” 侍者点头称是,林书彦看了一眼唐嘉虹:“这个可以吗?” 有人能帮着挑选,唐嘉虹自然乐得轻松,什么加拿大,什么魁北克,挑这些有意义吗,对她来说,就好像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七喜与雪碧之间的区别一样,几乎可以视为不存在。 在酒窖里走着的时候,林书彦一刻也没有放开唐嘉虹的手,从他那双温暖干燥的手上传来的力度,让唐嘉虹感到十分的安心,甚至连怎么出的酒窖都不记得了,如果再让她走一次,一定走不出来。 她可是认路强人,以无论走到什么陌生的地方都不会迷路而自豪。 现在想想,也不过是因为身边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所以才会自己处处留神,事事小心,到哪里都观察仔细,所以不会迷路。也许那些总是迷迷糊糊的女孩子,才是习惯于被宠爱的吧。 明亮的餐厅位于鸟语花香的庭院之中,四周绿树成荫,竹制的篱笆上缠满了粉色的蔷薇,正开得欣欣然。耳畔传来潺潺的流水声,一道溪水弯曲环绕着用餐的地方。 侍者为唐嘉虹拉开椅子,唐嘉虹坐下之后,看着林书彦怎么做,自己也跟着做。 点完菜,侍者离开,整片绿色的园子里只剩下了唐嘉虹与林书彦两人。 林书彦正抖开了餐巾,刚巧抬头看见唐嘉虹的样子,忍不住笑着说:“你这是林黛玉进贾府?” “从来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万一闹出笑话,多不合适,再说,不也是给你丢脸吗。”唐嘉虹不服气。 林书彦摇摇头:“这又不是国宴,又不是女王请你吃饭,看周围都没人,怎么舒服怎么来。” “你不是人吗?”唐嘉虹有意顶了一句。 林书彦挑眉道:“你把木糠蛋糕的碎屑撒了一身都是的场景我都见过,还有什么不能让我看见的。” 接着,他的声音压低:“你身上还有什么是我没见过的?” 唐嘉虹完全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他竟然会忽然说这么羞耻的话来,任凭她平时脑子有多么灵活,一时也说不出话来,两朵红云飞快的浮上脸颊。 很快,餐前酒就端上来了,却不是刚才在酒窖里挑选的冰酒,而是一杯冒着小气泡的酒,她问道:“这是香槟还是汽泡酒?” 林书彦有些意外:“没想到你也知道香槟与汽泡酒的区别。” “哼,这些是常识好不好?我好歹也是读过大学,参加过正经宴会的。”唐嘉虹对林书彦的态度十分不满。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可惜空有理论知识,这样好的香槟,在你这也只能当雪碧给喝了。” “当成什么喝也没什么要紧的呀,就像扇子是给人扇的,如果我高兴,撕着玩也可以呀。”唐嘉虹挑衅的看着他。 “嗯,到时候你要多少扇子,我都给你搬来,慢慢撕。这叫……” 不等林书彦说完,唐嘉虹就接上:“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你又知道了。”林书彦慢慢品了一口酒。 唐嘉虹微笑:“我识字多,你别骗我。” “你识字多……”林书彦将手中酒杯放下,“那我问问你,在东郊别墅的事情,你看清楚了吗?” 唐嘉虹点头:“这么明显的事情还有什么看不清楚的,不就是因为你取消了订单,让何家受到极大的损失,为了挽回这个局面,那个老太婆把后台抬出来,想让你就范。” “那你说说,我这么做,对不对呢?”林书彦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女人。 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很喜欢听她的意见,这个小女人,虽然工作能力的确是强的,凭良心讲,也就是小李的程度,甚至有些地方因为对公司不算太熟悉,还不如小李处理的更快。 他就是想听听唐嘉虹的意见,她的意见本身有些有用,有些则肤浅了些,但是,他就是想看看,唐嘉虹在高谈阔论的时候,脸上露出的自信的光芒,整个人都神采飞扬。 第56章 比起那些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甚至故意装蠢扮天真柔弱,企图引起自己的保护欲,这样的女人,才是他喜欢和欣赏的,保护欲……他可以给小动物,却绝不会给一个别有用心的女人。 西餐的餐桌永远不会像中餐那样热闹,对于两个人来说这样的气氛刚刚好。第一道冷盘鹅肝开胃,第二道是海鲜浓汤,第三道是碳烤鸭肉,都说西餐份量小,但是也架不住这么多道一轮一轮的上啊。 唐嘉虹看见侍者远远的走来,手里还托着精致的白瓷盘之后,已经感觉到胃容量出现了红色警报,她有一种感觉,吃掉这份之后,三天不用吃饭了。 侍者将菜放下,是某种海鱼,唐嘉虹忍不住问:“你到底点了多少?” 林书彦放下手里的刀叉,笑看着她:“也没多少,就点了一份。” “一份?”唐嘉虹重复了一遍,觉得有必要确定一下,这个一份到底是指什么。 “一份法式正餐。” 唐嘉虹倒吸一口凉气,一套法式正餐,从第一道冷盘到最后一道咖啡,中间还有好几种酒,好几道甜点。 “下次要是想请我吃法式正餐,麻烦先提前三天告诉我,”唐嘉虹用手中的叉子拨弄着根本已经吃不下的鱼,“我要先辟谷三天,然后再来。” 看着唐嘉虹苦恼的样子,林书彦忍俊不禁:“你又不是威武山上的土匪,吃个百鸡宴要提前饿三天。” “你还说!”唐嘉虹自幼的家教就是浪费食物是可耻的,她慢慢咬了一口鱼,味道的确很不错,但是,真的快要到临界点了,一个人吃饱之后,再吃什么美味,也品不出好味道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浪费。 然后,唐嘉虹又听见脚步声,侍者再一次出现,她苦着脸,转过头,却发现,侍者手里捧着的不是菜,而是一只细细长长的葡萄酒瓶,托盘上还有两只郁金香型的酒杯。 侍者将杯子分别放在唐嘉虹与林书彦面前,优雅而娴熟的将酒液倾入杯中。然后又无声无息的退开。 唐嘉虹拿起酒杯,杯口飘来的是一股甜甜的香气,没有她很反感的酒精味,她小小的抿了一口,入口甜的如同蜂蜜一般醇厚。 她困惑的看着那杯酒:“里面加蜂蜜了吗?” 《哈利波特》里有提过黄油啤酒,那这种冰酒,莫非其实是蜂蜜葡萄酒? 本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她看着对面的林书彦:“冰酒为什么会这么甜。” “因为它是用冰葡萄酿的。” 世上竟然还有一种叫冰葡萄的东西?唐嘉虹看着林书彦,看他的神色一本正经,不像是在故意调侃她,唐嘉虹脑中浮现出一串串透明葡萄,挂在藤上随风轻摇,想想还挺好看。 大概是看出了她迷茫的神色,林书彦又补充道:“别想太多,就是冰葡萄,结了冰的葡萄,最早的冰酒是因为种葡萄的农民遇到了冰灾,枝头上还没有来得及采摘的葡萄都被冻在枝头,在零下十几度的地方晃好几天,这样葡萄里就只剩下了极度浓缩的葡萄汁,所以,才会这么甜。” “……” 原来说穿了一点都不值钱,唐嘉虹脑中那些晶莹剔透,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的透明葡萄被击成粉碎。 很久了,唐嘉虹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样愉快的一顿饭,席间她聊起的话题,林书彦都能接得下去,而林书彦说的事情,也都是她有兴趣继续往下听的。这样的心灵交流,以往也只有在与祝福一起吃饭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她本以为自己大概是个拉拉,才会对那些满嘴“女人就应该安心守在家里”“女人不应该比男人强”的男人十分唾弃。 现在终于确定了,自己还是一个取向非常正常的直女,只是因为话题而讨厌那些男人,而不是因为性别。 冰酒的甜蜜在口中久久不去,平日唐喜虹虽然酒量不错,但是她从来都不喜欢喝酒,为了工作,出外应酬的时候不得不喝也就算了,在公司聚会的时候,她从来都不沾一滴,这让很多同事不解,问她能喝为什么不喝。她解释道,喝酒对她来说就像喝中药,不得不喝的时候忍一忍也下去了,为了谈成生意,该喝的药就得喝,既然是自己人,那又何必非得做捏着鼻子往下灌这种事呢。 唐嘉虹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竟然会有一种酒能让她主动去喝第二杯的,连续几杯下肚,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平时不是这样的,除工作之外我都滴酒不沾。” 林书彦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并没有对她的解释做出什么特别的反应,唐嘉虹似乎觉得这样的解释太过苍白无力,她又强行加上了一句:“真的,你不信可以问我以前的同事。”说完连自己都觉得挺可笑,忍不住莞尔。 不行,实在是太尴尬了,必须找点别的话题,唐嘉虹看着林书彦:“鲁冠集团的事情,到这里就算结束了?” “你对你的前婆婆了解得还不够啊。”林书彦意味深长地摇头。 唐嘉虹不解:“陈厅长亲自出面,你也答应和解,还有什么完不了的事?”从面子、经济利益和商业逻辑上全部梳理一遍,她都想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林书彦慢慢的啜了一口手中的冰酒,又将杯子放在两人之间:“这是鲁冠集团。” 然后又将唐嘉虹面前的杯子拿起,放下,两只杯子碰在一起,唐嘉虹杯中的酒要多一些,林书彦说:“这是瑞诚集团,现在看起来,我们占极大的优势,但是……” 林书彦又拿过一旁的酒瓶,将自己的杯子倒满八分,水位线超过了唐嘉虹的酒杯:“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 “你是说,背后还有一股力量,会支持他们?”唐嘉虹自从接手工作以来,对瑞诚集团,以及背后的林氏集团已经有所了解,知道一般的力量是无法轻易撼动他们,“难道他们还能搬来摩根财团或是洛克菲勒财团?总不能是把中东产油国的那些土豪们给请来了吧?”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林书彦摇头,“林家这么大的生意,如果是外人想要动摇,就算是天灾加人祸,只要有林家的牌子还没倒,也能马上从废墟中站起来,但是,内部产生的裂痕则会让整个集团崩塌。” 其中的道理,唐嘉虹当然是明白的,只不过林家对外的形象一直都很积极正面,难道也会像某位赌王那样搞宅斗吗? “不会是林老爷子娶了四房太太,四房争嫡庶争家产吧?但是如果真把家里玩完了,那他们也捞不到什么啊,又何必胳膊肘往外拐?” 林书彦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总有些人认为自己特别聪明,能够一手掌握全局,历史上从来也都不少这种人,借回紇兵解安史之乱的唐朝,联辽抗金,又联金抗元,还有借清兵灭李自成的蠢货,一个个都以为自己天纵英才,能将外面引进的狼套上笼头,任其摆布。” 看来,在哪里都有着摆脱不掉的恩怨情仇呢,唐嘉虹看着林书彦,笑而不语。 林书彦优雅的擦了擦嘴角:“不必担心,你的家世背景很普通,他们不会把你当成假想敌。所有的麻烦,我会处理,等到一切结束之后,你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回到正常的生活吗? 唐嘉虹拿起面前的酒杯,看着淡金色的酒液,随着摇晃,泛出一串串细小的气泡,从杯底,慢慢的浮上了表面。 嘴角露出几不可见的笑意,唐嘉虹将杯中香槟一饮而尽。 回到林家大宅,听到一个消息,那个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的表弟耀辉,本以为他起码要浪到四十岁,没想到竟然已经迅速结婚了,而且据说是奉子成婚,照片上的女孩子,虽然穿的礼服是宽松款,但是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的突出来了,长相看起来很是温婉,与耀辉过去的那些妖艳而张扬的女朋友们完全不是一个气质。 “听你五叔说,已经去查过了,是个男孩。”林老夫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努力保持着平静和从容,但是,她的眼睛一直在唐嘉虹的肚子上瞄着,嘴角也控制不住的有些下垂,那是失落的表情。 看着林老夫人的神情,唐嘉虹心里也有些不忍,她偷偷看了林书彦一眼,后者并没有看她,只是拉住她的手,安慰般的捏了几下,他说:“不着急,该来的总归会来,不属于他的,就算提前抢跑,也会被取消资格。” 林老夫人叹了口气:“我知道,就是提醒你们一下,书彦,你已经三十三岁了,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你都已经十岁了。” 林书彦一笑:“是啊,在学校里三天两头搞破坏,害得你时不时就要去学校道歉赔钱,还答应赞助学校好多东西,也不知道签了多少不平等条约才保住我的学籍。” “你知道就好!”想起林书彦在叛逆期的时候搞出鸡飞狗跳的事情,自己无论是在娘家还是在婆家,或是在商场之中,名媛之间,从未有过挫败的感觉,唯独这个儿子让她足足操心了十年,从狗都嫌的七八岁开始,别人差不多十三四岁就结束了,他竟然一口气拖到了快要上大学的年纪。 “当时我都已经在找哪个只管收钱,不看成绩的大学里,哪个能说得出去还不算丢人,也想过到底是不是要捐一整个新校区给斯坦福,求他们收下你。”想到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林老夫人叹了一口气。“” “还不是考上了吗,妈,别说了。”林书彦意外的有些不耐烦,唐嘉虹却很有兴趣,眼前这个看似完美的男人,还以为他当真是天使下凡,什么都能轻易搞定,没想到也有这种时候啊。 她饶有兴致的问道:“那他后来是怎么上的学?” 没记错的话,林书彦还是从哈佛正经毕了业,都说美国的大学是宽进严出,但也不至于什么垃圾货色都会往学校里收吧。 林老夫人也很乐意与她分享林书彦的往事,根本不理会林书彦的眼神,继续与唐嘉虹聊着:“美国的sat,也就是美国的高考,跟中国的有一些不一样,中国一年只能考一次,美国一年可以考五次,而且录取的时候,也不只是看分数,还要看平时的一些社区活动、学校活动的参与度与结果,书彦前两次连考都没去考,在家里认真看了半年的书,踩着哈佛大学的底线进去了。” 什么?看半年就力压别人?唐嘉虹忽然觉得自己一直认认真真的读了十几年的书,在林书彦面前被碾压的无地自容,这种《垫底辣妹》的剧情,竟然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身上真实发生了? “唉,努力在天赋面前,真的是不值一提。”她很失落。 林书彦也没有安慰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你不会想打开这种天赋的。” 咦,听起来,这里面还有别的故事?她等着林书彦继续往下说,但是林书彦却没有再开口,倒是林老夫人又接上了话碴:“有天赋不努力又有什么用,虽然天赋不好,但是肯努力,结局一定比有天赋不努力的人好很多。” 被林老夫人这么一安慰,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在跟大人闹脾气的小孩子,然后,林老夫人的一句话,又让她冷静下来:“你们一个有天赋,一个努力,多么好的基因啊,要是生下来一个孩子,一定又努力又聪明!” 咳,原来是花式催生啊,唐嘉虹反手又捏了林书彦一下,林书彦故作一脸的困惑:“妈在跟你说,你为什么要捏我?” 被他这么毫不留情的当面揭破,唐嘉虹的脸更加的红了起来:“讨厌,你在说什么啊!” 林老夫人看着小夫妻俩恩爱至深的样子,心里还是比较安慰的,只要感情好,孩子还不是想要就有了吗? 当初林书彦受到的打击,他没有在自己这个当母亲的面前都没有提起,但是细心如她,还是发觉了儿子的异常,也派人去调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刚开始的两三年,林书彦还在大学,许多不同国籍的姑娘向他示爱,他都没有理,她觉得走出那段阴影需要时间,也没有特别的去关注些什么,但是,等林书彦毕业,回国,也只是一心工作。 第57章 给他找来了许多家世与年龄相仿的姑娘相亲,他与人见过一次之后,也没有下文了,那些姑娘也不是什么上赶等结婚改变命运的家庭,都觉得他虽然生得不错,也看起来很有礼貌,但是那种笑容之后透着的冷漠与没兴趣几乎就是写在脸上,谁也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这种男人身上,甚至还有几次相亲,被他搞成了业务洽谈会。 相完亲,儿媳妇没给她带回来,倒是给公司带来了几笔不大不小的业务,这简直是…… 林老夫人苦口婆心劝他:“生意不着急谈,先把婚姻大事解决再说。” 林书彦还是自由自我,根本听不进去,回国这么久,从来也没见他身边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女性,不管是什么家世背景,这才把林老夫人急的不行,不大的社交圈里,关于林书彦是个同性恋的谣言已经满天飞到人尽皆知了。 幸好现在出现的这个唐嘉虹,虽然条件与他们平时接触的那个阶层相比,相差的太远太远,但是,至少让她看见了一点希望。 林老夫人对唐嘉虹说:“刚刚厨房给你炖了燕窝,现在还在桌上温着,快去吃吧,那个对女孩子的皮肤好。” 唐嘉虹乖巧的点头,向餐厅走去。 等她的身影一消失,林老夫人看着林书彦,悠悠一声长叹,连声音都变得有些苍老和沉寂:“书彦,我知道,你们有在避孕。” 林书彦没有说话,在这宅子里的事情,从来都避不过母亲,虽然尽力掩饰,但是无法避开身体健康的两个人至今没有努力出一个结果的事实,上次家里例行健康检查的时候,除了往常来的那位医生之外,还多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只检查了林书彦和唐嘉虹,他猜到这是检查他们的生育能力,也一定查出唐嘉虹体内并没有他的dna反应。 林老夫人又继续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也该学着向前看了,难道你要为十几年前的回忆守身如玉一辈子吗?” 道理谁都懂,只不过,知易行难,很多事情,根本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 世界那么大,许多人在人海中分开便再也不会见面。 世界又很小,那些希望可以此生不再见的人,总会一次又一次的以各种方式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面对他,而且,还是得以心平气和的方式。 本以为在那次东郊别墅之后,自己与何致远可以再也不相见,但是没想到,那么快,就在cbd中心下班的人潮中,唐嘉虹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何致远站在那里,远远的望着她从公司出来的方向,他站在那里,就像许多年前唐嘉虹在学校的树荫下,看见他的模样。 唐嘉虹一愣,扭头偏开视线,就当从来也没有认识过。 记得有一篇文章说过,如果一切已经疲惫,何妨从头来过。写出这样文字的人,一定是没有经历过撕心裂肺的背叛,被背叛过的人,怎么可能可以心无芥蒂的放下一切再与那个背叛者谈笑风生?多么可笑的笑话。 她冷漠的眼神从何致远的身边擦过,当作什么也没看见似的走开,身后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来时,她还是忍不住脚下一顿,却没有回头。 现在无论是气话狠话,还是好话坏话,即没有说,更没有听的必要,大家都是成年人,又何况瑞诚集团和鲁冠集团在某些层面还必须要继续相处,如果就此撕破脸,你坑我,我坑你,最后只会便宜了别人。 做为前妻的自己,她不能原谅背叛自己的前夫。 做为瑞诚集团的董事长夫人和董事会秘书,唐嘉虹则必须拿出职业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情,否则,明天的头条就是《瑞诚集团员工殴打鲁冠集团董事长的儿子》,那就热闹了,只怕不是陈厅长出面能处理的问题了。 想到这里,唐嘉虹脸上调动起了所有能表现出“职业化微笑”的肌肉,转头看着叫住她的何致远:“原来是何总,怎么在这里?有什么事吗?” 何致远的脸色有些惊愕,他定了定神:“嘉虹,等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唐嘉虹挽了一下头发:“何总,我已经下班了,有什么事请明天早上九点以后与我联系。” 自认识唐嘉虹以来,何致远见过她小鸟依人的小女人模样,也见过她气急败坏,从楼梯上跑下去的模样,也见过她泪眼盈盈伤心欲绝的模样,就是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冷漠,冷漠的就好像看见一个令人烦恼的推销员死缠着她。 “嘉虹,你我之间,一定要如此吗?一夜夫妻百日恩……” 唐嘉虹马上打断了他:“幸好我们并未做过一夜夫妻,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你一定也很高兴吧?” 一句话将何致远未出口的话都堵在了嘴里,此时她的手机响了,接起,电话那头传来祝福的声音还有嘈杂的环境声:“喂喂,你在哪儿啊,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了,你怎么比我这个寿星还大牌?” 听见挚友的声音,唐嘉虹的脸上如同冰河被春风吹化,微笑着说:“安啦,我一会儿就到,马上到马上到,哎呀,别着急嘛!” 说着,唐嘉虹挂掉了电话,目光又转向了何致远:“如果谈公事,请明天工作时间再谈,如果谈私事,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私事好说。” 她已经完全变了,她不再是当初那个一心痴恋着他,想要把世间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拿到他面前的唐嘉虹了,他亲手杀死了那个天真的唐嘉虹,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冷漠而决绝的女子,就连看着他的目光,都好像看着一只蟑螂。 何致远想起昨天在东郊别墅,还担心她会因为自己的背叛而迁怒唐嘉霓,如今看来,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可笑了,他也记得林书彦眼中的保护与宠溺,也许自己真的是错过了什么。 可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他的初心本就是唐嘉霓。 “嘉虹,我承认是我辜负了你。” “承不承认,它都是事实,已经过去的事实。”唐嘉虹淡淡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 何致远深吸一口气,微微闭了闭眼,又睁开:“我们当初的结合就是一个错误,当初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嘉霓,所以才会以为可以顺利的接受你,没想到,嘉霓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虽然你们的脸长的几乎一样,但是,嘉霓又触动了我的心弦,如果不是你那样倔强的转身离开,我们本可以这样继续和睦的相处下去。” “和睦的相处?”唐嘉虹睁大了眼睛,露出嘲讽的冷笑,“你以为你是谁?皇帝吗,三宫六院?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对不起,就算你现在想做我和书彦之间的小三,我也不会学山阴公主,武则天,弄上几十个面首。” 唐嘉虹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又瞟了一眼何致远:“好了,没公事别找我,bye.” 说完,也不再管何致远是怎样的情绪,她自顾自大步的离去,前方是一个红灯,她停下脚步,抬起头,看着被林立的高楼分割成一块一块碎片的天空。 天空中阴云密布,厚厚的云层反射着都市中闪耀着的霓虹灯光,被映成一片暗淡的红色,那样大一片的红云,如干枯了的血泽,唐嘉虹忽然觉得有些胸闷气短,心中好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样。 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将一切就此放下的,什么辜负,还不是自己眼瞎,凭良心说,何致远不算是负心渣男界里水平最高的,其实在学校里恋爱的时候就能看出来,在某些事情上,他并不像很多处于热恋中的男朋友那样护着自己,比如期末的时候,三四天不见面,也不打电话,一个正好赶上大年初一的情人节,他也是一个短信都欠奉,还是她先打电话过去。 结果电话中,却听见他是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去了,而并不是她所想的忙于承欢长辈膝下,才会不方便跟她联系。 可笑那个时候,她竟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还有在学校里,有一个老师很不喜欢她,因为她总是在课上对这个崇洋媚外的老师的观点予以反驳,所以,那个老师故意在平时分上压了她一头,那一年,她没有拿到一等奖学金,她对何致远提起这事的时候,却被何致远说了一通,说她为什么这么没眼色,非要跟老师过不去,说她多管闲事,别人心里想什么,她怎么可以左右。 以及,她曾说过在宿舍里有一个很讨厌的女生,结果何致远却让她改改性子,别这么刻薄,还说那个女生只是性子直了些。 要不是因为知道何致远跟那个女生从没交集,唐嘉虹几乎要以为何致远是不是出轨了。 现在想想,那不是出轨,而是何致远的心从来都没有落在她身上过,对于何致远来说,何必为一个唐嘉霓的替身劳神费心,只要差不多过得去就行了。 那么些年,他一直把她当做普通的同学而已,只是她一厢情愿,为他所有无情的行为加上了光环,为他偶尔一点点的善意而欢欣雀跃不已,就连他说的一句:“降温了,多穿点衣服。”都能附加出无数种意思。 而她同宿室女生的男朋友们,则是为自己的女朋友们买来新衣服,新鞋子,就算经济条件不那么好,至少也有新帽子和新围巾。 唐嘉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降温了,多穿点衣服”,朋友们都说何致远对她太不上心,劝她分,她却好像中了邪一样,觉得她们只是在妒忌自己有这么一个完美的男朋友,何致远只是性格太内向,不善于表达,所以才会这样。 哪怕同寝室有一个妹子的那位标准宅男,还知道送一件萌萌哒的二次元风棉外套,她也没有为之所动,还觉得那个男人太幼稚了,跟成熟稳重的何致远差太多了。 一切往事都经不起时间的洗练,岁月冲去的是当时蒙住眼睛的沙子,蒙住了心的猪油膏,留下的只有残酷而真实的事实。 沉吸一口气,对面的交通灯已经跳成绿色,唐嘉虹迈开步子。 走过宽度为八车道的马路,唐嘉虹又停下了脚步,顿了顿,最终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向前走。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人情如何翻覆,活着一天,就要向前看,打碎的瓶子不会因为眼泪和悲伤而复原,伤的只是自己,而那个始作俑者却和别人在一起笑的开心。 看着她的身影在人群中越走越远,无论街灯再明亮,也已看不见她的身影,何致远心中忽然变得空空落落,街上的人还是那么多,可是他却感觉到自己身边空无一人,过往的许多事情在他的脑中如走马灯一般的闪过。 与唐嘉虹的初见,他以为那是唐嘉霓回来了,说了几句话之后才发现不是,而且还得知唐嘉霓应该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他的私心让他没有说出他对唐嘉霓的感情,只是想着那个让他一瞥惊艳的女子如果不能再回来,那么,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女子做为替代,也可以一慰相思之苦。 他有意无意的接近唐嘉虹,把她当做唐嘉霓一样的用心呵护,可是她与唐嘉霓完全不一样,如果唐嘉霓是柔弱的娇花,需要被保护的,那么,唐嘉虹就是刚强的钻石,不仅傲视着一切,而且她甚至还想着要保护他。 他在唐嘉霓与唐嘉虹之间纠结的时候,就会刻意忽略所有的节庆还有她的生日,可是她从来也不像别的女生一样跟他生气,她会主动发消息与他联系,问他是不是最近很忙,要注意身体什么的。 他说喜欢吃桂花糖,她一面嘲笑着他一个大男生居然喜欢吃甜食,一面在桂花盛开的金秋时节,一大早攀上公园里的桂花树,只为替他摘下含苞未放的桂花,腌渍最芬芳的桂花糖。 第58章 他说看书看久了眼睛疼,她为他买来了防蓝光的眼镜,还有各种不同的眼药水,让他试试效果,还替他下载了一个定时提醒的软件,让他过一段时间注意休息眼睛。 只要他说过的话,唐嘉虹全部都放在心上,替他买过许多东西,甚至还为他报名去学按摩。 寝室里的人都说他是被唐嘉虹包养的,还说他好幸福,女朋友这么百依百顺,比亲妈还体贴。 那个时候的何致远,不是不动容的,但是,得不到的总是在骚动,何致远的心底,永远都给温柔似水的唐嘉霓留了一个位置。 婚后见到唐嘉霓的那一瞬间,何致远的心中猛然一颤,唐嘉虹长期不在家,已让他心中的渴求越来越旺盛。 就在那一个晚上,她在厨房为他煮汤,不小心被滚烫的铁勺烫了手,那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他的心防彻底被打破, “哦哟,你怎么才来呀,真是的,是不是加班了?下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一个朋友开玩笑道。 祝福笑着说:“那可是她本人的产业,怎么能不尽心,要是我有这么大的公司,我会身先士卒赖在公司里,还要求所有的员工一起陪着我在公司里烂掉。” 众人纷纷起哄:“哇,周扒皮转世啊!” “黑心老板,举报了!” 祝福的生日宴上请来的都是关系亲密的朋友,与唐嘉虹也都认识,都知道她婚变的事情,也都为她摆脱过去,迎来新生而高兴。 唐嘉虹四下张望,问道:“林燕飞居然没来?” 祝福摊了摊手:“没办法,业务繁忙,不知道搞什么去了,说会迟一点过来。” “女朋友的生日还迟点过来,不走心啊。”有人起哄。 唐嘉虹怕祝福难过,打圆场:“人家真的生意很忙的。” 大家的重点本来也就不在这里,很快便把这件事丢开了。 房间里的灯灭了,门缓缓打开,大蛋糕被放在推车上缓缓推入,蛋糕上只有两个数字型的蜡烛“18”,大家起哄道:“今年十八,永远十八!快许愿,许愿。” 祝福双手握在胸前,闭上眼睛,嘴角露出甜甜的微笑,睁开眼睛,呼的吹灭了蜡烛,有人问道:“许了什么愿呀,笑成那样。” 祝福嘻嘻一笑:“说出来就不灵啦。” 服务员将大蛋糕抬起来,随着大蛋糕一起出来的,竟然还有一个人,把围着小推车的众人吓了一跳,唐嘉虹认得那个从车里站起来的男人,正是林书彦的表弟,那个醉心自己开店无心家族斗争的林燕飞。 他手里捧着一颗钻戒,微笑看着祝福,单膝跪下:“祝福,你愿意嫁给我吗?” 祝福愣在当场。 做为一个常年看各种言情小说言情剧的人,祝福认为自己对各种套路都很熟悉了,林燕飞对她说迟点过来的时候,她也想过林燕飞是不是会给她搞个小惊喜什么的,也不是没想过这个男人就会直接从蛋糕里跳出来,像美剧里演的那样。 但是没想到,他不仅跳出来了,还求婚? 此时灯已经打开,那颗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一旁有人低声轻呼道:“这么大,怕不是有两克拉?” “我……我……”一向能言善辩的祝福竟然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她的确很喜欢林燕飞,但是,她心里觉得,才认识了几个月,就求婚,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唐嘉虹知道表面看起来很是自由奔放的祝福,内心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对于闪婚,她的心理接受度并没有那么高。 她站在祝福的身旁,用只有祝福才能听见的声音轻轻的说:“遇到对的人,时间早晚并不是问题,遇到错的人,相识再久,也没有用,你看我就知道了,你的运气一向都比我好,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 以身说法的唐嘉虹,顿时让祝福的心防破解,她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左手:“我愿意。” 一时间,房间里欢呼声掌声如雷鸣一般,林燕飞为祝福戴上戒指,站起身,将她紧紧拥在自己的怀中,就好像生怕她跑了一样。 与此同时,在某一处豪华包厢内,气氛却有些凝重,灯光有些暗淡,在房间四周摆着的皮沙发上坐着四个人,还有几个人站在黑暗之中,这些人个个如标枪一般挺立,他们看似双目平视,实则聚精会神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会立马跳起来将危险消灭在最初的萌芽之中。 双腿叠在一处的银灰色西装男子眼皮半闭半睁,看起来似乎没有睡醒,一副慵懒的模样,整个身体也靠在沙发背上,如同正在加勒比海滩上享受美好假期。他是国内最大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少东家姚光,这个从来都秉承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伟大信条,单是从外表看,很难让人相信,他的关系网竟然发达到连索马里海盗都要买他几分面子,为相关部门的营救工作争取了时间。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是在场所有人中年纪最长的一位,与散漫的姚光有着截然相反的气质,两道浓黑的剑眉斜飞入鬓,眼神如刀,似乎能将人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黑暗也挖出来,眉心有三道深深的皱纹,更平添了几分威严,他是辰飞集团的董事长周济安。 还有一位是一位优雅成熟的女性,长长的卷发垂在肩头,剪裁得当的衣服衬托出她纤秾合度的身材,眉宇间英气逼人,颇有巾帼不让须眉的非凡气度,她是皇嘉珠宝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儿乔瑜,现在乔老爷子身体不佳,基本上,皇嘉珠宝集团的大小事务都由她说了算,成为了实际上的控制人。 坐在灯光下,手中翻看着若干标着绝密字样文件的男子,眉目如画,温文儒雅,举手投足之间透着古典书生的气质,他便是瑞诚的董事长,唐嘉虹的合法丈夫,林书彦。 若不是因为那些文件上字字句句决定着数亿资产, 若不是因为如果这次的危机不能适当的处理,会导致一场巨大的经济灾难, 林书彦微微勾起的嘴角,会让人以为这些只不过是一些有趣的故事而已。 等他看完,将资料合起放在桌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都在等着他开口。 “大家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怎么紧张的好像马上就要世界末日了一样。”林书彦不紧不慢的端起面前的一杯清茶,慢慢的啜饮一口,那三个人还是没有说话,但是六道灼热的目光,好像要把茶杯的杯底烧穿,直蹿向他的眉毛,看这淡定的林书彦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还是不是这么淡定。 “有些人比海盗还要难搞,就像打不死的小强,很烦人。”姚光的声音也和他人一样,慢慢悠悠,只是语气中透着不耐烦。 他那似乎只剩下一条缝的眼睛终于张开了一些,不满的目光丢向林书彦:“你就不能整整家风?” “我家老爷子威风犹在,整顿家风也轮不着我说了算。”林书彦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一脸无辜的模样,已经几乎是半瘫在沙发上的姚光气的坐起来,抓起桌上的一颗骰子往林书彦方向丢去,林书彦动也没动,一只手臂从沙发背后后面伸出来,握住了那颗骰子,又收回手,继续一动不动的隐在黑暗中。 “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乔瑜摇头自语,忽然看见沉稳如山的周济安,又觉得失言,忙说起了正事,将话题岔开:“如果a国的贸易封锁还是这样,我们几家都要受到严重的损失。既然这是林舒墨先生做的手脚,那还是书彦出手处理最为合适。” 她提到的林舒墨,是林书彦的族兄,现在负责与拉丁美洲地区的国家打交道,那个国家本身的贸易并不是什么特别的重点,但是,有一条至关重要的运河关口,却是全程在那个国家的境内。 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那条运河都是必经之地,否则,如果从南端的德雷克海峡绕过去,起码要多花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到港,在分秒必争的时代,三天的延误都有可能让竞争对手获得喘息的机会,何况是三个月。 就算是大公司,也不敢冒这样大的风险,更何况,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大订单都已经交付了定金,如果完不成,姚光则会被收到巨额罚单。 乔瑜虽然不会收到罚单,但是定好的加工机械不能到位的话,她将无法赶上发布会之后的正式上市,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周济安的辰飞集团,是国内三大保险公司之一,承接最多的项目是远洋贸易的保单,如果大量公司的货物不能准时到港,那么,辰飞集团将赔付巨额保险金,这对他来说,将是非常不利的情况。 “你家老爷子还不是听你的,如果不是把你做为重点培养,怎么会把重要的几块区域都交给你?你家那些叔伯兄弟,眼睛都发绿光了。”姚光对林书彦不肯答应这件事非常不满。 今天在座的几个人中,姚光与林家的关系最近,可称得上是世交,林老夫人与姚光的母亲是手帕交,两人关系极好,早年约定,生下来都是男孩则为兄弟,生下来都是女孩则做姐妹,若是一男一女,那就是命定夫妻。 “你说你差点都要成我媳妇儿了,就不能帮帮我?”普天之下敢跟林书彦开这种玩笑的,也就只有姚光一个了,林书彦只淡淡的说了一句:“看来姚大少自己能搞定这件事,求人的态度才会这么不走寻常路。” 说着竟站起身,好像要走。 姚光忙起身:“哎,别别别,你是我哥,你是我亲哥!要是你能帮我把这事摆平了,我叫你亲爹都行。” 常年混迹在京城公子哥儿之中,姚光嘴贫的就好像是个乡下小痞子,现下虽是情势紧张,乔瑜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刚才说了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见,可别让姚叔找我麻烦。”林书彦微微皱眉,对这位好兄弟的死缠烂打的劲也是服气,能屈能伸不要脸大概就是姚光关系网撒得开的重要原因。 姚光见他终于有所松动,又嘻皮笑脸:“我刚才什么也没说!将来你有什么需要我的,只要我能做的到,一定给你办!” 落在林书彦耳中,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看着姚光:“好。” “唉?”刚才姚光只不过是顺口这么一说,可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似乎,林书彦真的是在打什么主意。 别人不知道,姚光可是太清楚眼前这位好兄弟好哥们儿是什么了,表面上看起来笑眯眯,切开来,一肚子都是黑的。 “你这是……想好要我做什么了吗?”姚光小心翼翼的问道。 林书彦高深莫测一笑,更让姚光心里直发虚:“有什么事,你说。” “不着急,等我先把这件事处理完,自然会找你。”林书彦温和的眼神落在姚光身上,后者不由打了个寒颤。 黑色的豪车缓缓在林家大宅门前停下,早有女仆迎上前,将车门打开,唐嘉虹从车里摇摇晃晃的走出来,几乎站立不稳。 唐嘉虹笑嘻嘻的看着开门的女仆:“你今天穿的很漂亮。” 女仆不知自家夫人这是怎么了?但是很明显,从她的眼神来看,已是烂醉如泥,便上前搀扶:“夫人,您醉了?” 一波又一波的眩晕感猛烈的袭来,脚下软软的好像踩着棉絮,又好像身在云端,她一手推开女仆想要来搀扶的手,一手扶着车门,大口深呼吸几下,然后放开车门,歪歪扭扭的向前走。 “我没醉,真的,特别清醒,不信,你看我走个直线给你看。”唐嘉虹踩着中跟鞋,一摇三晃的向前走,居然还真的走的是个直线。 只不过,这直线也不过走了三步,第四步,她就撞到一个结实的怀中,酒醉之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道,也控制不住脚步,相撞的结果,首当其冲受害的当然是突出挺翘的鼻子。 第59章 “嘤……”唐嘉虹一下子捂住自己的鼻子,鼻腔一酸,眼泪也跟着流下来了,她努力睁大眼睛,看清来人是林书彦,不由埋怨:“你身上怎么这么硬啊!撞的人家鼻子好疼。”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林书彦知道唐嘉虹的酒量,能把她喝成这样,起码得是两斤白酒吧? 唐嘉虹笑着摇了摇手指:“我就喝了一杯……一……一小杯……就,就这么多……” 林书彦没有接她的话,而是将她整个人抱起来,大步向屋内走去。 她看着林书彦笑:“我今天高兴!高兴!祝福,她被求婚了呢,认认真真的那种。那么多人见证,哇,那个男人,就这么从蛋糕下面跳了出来,跪在她面前,举着那么大,那么闪的戒指,超级超级浪漫的求婚,求她嫁给他。” “嗯。”林书彦应了一声。 唐嘉虹忽然眼圈微红:“她终于等到了属于她的白马王子,可是我呢,我呢……”说着说着,声音竟已哽咽,悲从中来,酒精对情绪的放大作用,此时体现的淋漓尽致,回忆的闸门一旦打开,那些不幸的回忆,都涌上心头。 都说酒后吐真言,那也得看身边是什么人,只有完全陌生的人和完全令人感到安全的人,才会听见真心话。 林书彦就这么听着唐嘉虹呜呜咽咽的哭着,也没有劝她什么,此时的唐嘉虹完全深陷在自己的情绪之中,任是谁说话也听不见的。 “书彦……”林老夫人听见动静,出来,却微微皱着眉,“怎么回事?好大的酒味。” “没什么,今天她朋友过生日,又被求了婚,一时高兴喝多了。”林书彦面不改色的抱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向母亲解释这个女人“一时高兴喝多了”。 好在林老夫人的重点也不是来聊这件事的,林老夫人说:“你另一个堂弟,林燕飞,也要结婚了!” “我知道。”林书彦当然知道祝福的男朋友就是林燕飞。 林老夫人见他并不惊讶,想着也许他早已对这些弟弟们的动向了如指掌,她语重心长的说:“虽然现在主要业务在你的手中,但是,林家的产业要继承,就必须有一个合格的下一代。你爷爷已经打过几次电话来问了,我都替你圆了过去,要是再没个动静,你该怎么办!” “我会处理。”林书彦看着已经失去知觉陷入黑暗的唐嘉虹,神情十分温柔。 林老夫人知道催也没用,不催又不甘心,最终也只得说一句:“你们抓紧时间。”便转身回自己房间去了。 林书彦将唐嘉虹抱回卧室,想要把她放在床上之后再回书房看资料,可是当他弯下腰将唐嘉虹的身体平放在床上之后,却发现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袖,不松手。 用力扯了一扯,她反而抓得更紧,脸上也露出了慌乱、不安的表情,她用低如梦呓一般的声音说:“不要走,不要留下我一个人……永远……”说着,一滴清泪缓缓流下她的脸颊,慢慢的滑落,落在了他的心上,滚烫的眼泪烫伤了他的心。 “既然你说永远,就不要后悔。”林书彦在她的耳畔低声说,也不知道唐嘉虹到底听见了没有,亦或只是在她自己的幻境之中,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终于放松了下来。 管家赵叔看见林书彦抱着醉酒的唐嘉虹进门,他敲门询问是否需要找刘姐过来替少夫人换衣服。 林书彦微微侧身看了一眼静静的躺在床上的唐嘉虹:“嗯。” 他没有等待刘姐过来,而是往书房去了。 夜色深沉,刘姐轻轻敲响了书房的门,里面传来林书彦的声音:“进来。” 书桌上除了有两台打开着的电脑,还有铺着一些文件纸张,王姐低垂着眼睛,看着脚下的地毯:“少爷,已经给夫人喝了醒酒汤,换好了衣服。” “她怎么样?”林书彦仍专心致志的看着两边电脑屏幕。 王姐回答道:“少夫人吐了两次,已经沐浴过,换好了干净的衣服和床褥。” “辛苦了,你先回去吧。”林书彦这才抬眼看了她一眼,王姐看见林书彦的眼睛中也有一些红血丝。 “少爷,您也早点休息,不要熬夜。”刘姐也在林家多年了,她对少爷的关心是发自内心的,只是她也知道,在工作状态中的林书彦,任是谁的话也听不进去。 关门声传来,林书彦又紧张的看着屏幕上变幻的数字图形,在另一台电脑上敲下指令,自然会有代理人替他完成这一切。 当时间到了凌晨三点,电脑的屏幕上跳出了两个简单的字母——ok。 林书彦这才一下子放松了精神,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将所有资料收好,起身回到卧室。 卧室里只有一盏小小的夜灯亮着,借着这微弱的光,林书彦看着蜷缩着身体的唐嘉虹,她在无意识之中,将床上所有的被子都裹在了自己身上,好像一个巨大的蚕茧,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是极度缺乏安全感造成的结果。 林书彦在她身边躺下,轻轻抚着她的脸颊,明明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子,又有足够强大的意志和积极向上的乐观,可惜之前遇人不淑。 坚强的女子在卸下心防露出软弱时,最是令人怜惜,林书彦见过太多太多故作柔弱的女孩子想要博得自己的同情,却没有一个人能像眼前的这个沉睡的女子一样,拨动他的心绪。 现在的他,只想将眼前的人紧紧抱住,告诉她,他可以给予她所有的依靠,可以让她永远不必焦虑,她可以信任他,依赖他,只要有他在,没有人能够伤害她。 “永远……”林书彦低沉的嗓音在她的耳畔郑重的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凌晨时分,一阵积雨云带来的狂风骤雨在惊雷闪电的相伴之下,来得快,去得也快,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风停雨住,就连铅灰色的云层也撒够了野,心满意足的散去。 晨风将山间的花草清香吹进了林家大宅的各处,雨后清新的气息夹杂着花草的味道,唐嘉虹就在这沁人心脾的味道中慢慢睁开眼睛。 从门缝中钻进来的风将一旁深蓝色的帘子吹起,飘飘摇摇,如同美丽的女子轻舞着裙裾。 窗外的风景隔着白色的纱帘映进房间,被暴雨洗过的青山,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更加秀美。 只是,唐嘉虹现在却根本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思。 头疼。 非常疼。 疼的好像要裂开似的。 唐嘉虹努力想要睁开如铅般沉重的眼皮,第一次,睁眼失败。 酝酿了一下,将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眼眶周围的轮匝肌上,这次终于把眼睛睁开了,她想要继续努力撑起身子。 这挑战难度可就有点大了,用力之后,两条胳膊只是随便的动了动,对大脑的指令意思意思,假装好像已经执行过了。 开玩笑,她唐嘉虹是什么人,哪能容得了这种混日子的行为,哪怕这是自己的身体也不能这么混! 又经历了一次的努力起床和起床失败以后,唐嘉虹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总结了一下经验教训,准备一会儿再起来。 “再多睡一会儿吧。”此时,一个温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床边传来,她忙睁开眼睛,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出现在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林书彦,他半躺在床上,看着唐嘉虹。 想着自己刚才的起床时尴尬的样子可能被他看见了,唐嘉虹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朵根:“你……你是不是都看见了?” “看见什么?”林书彦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讨厌模样,那样俊美的脸,角度完美无缺,再配上这样的笑脸,就算被躲在暗处的什么人偷拍,都能上杂志封面。 长的好看就是占便宜啊,唐嘉虹在心中默默感慨。 不对! 自己这是在瞎想什么,又被美色所迷了吗? 唐嘉虹一双美目微微闭上,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 手腕却被林书彦握住:“别打,我心疼。” “什么?”唐嘉虹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弄慒了,发生什么事了?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她的第一反应是掀开被子,看了一眼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痕迹。 并没有啊,身上衣服穿的好好的,肤色洁白如玉,也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 林书彦被她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昨天晚上你醉得人事不省,我对女干尸一点兴趣也没有。” 听见这两个字,唐嘉虹的脸又红了起来:“喂,你变坏了,讲话怎么这么下流。” 林书彦的黑色双眸如古井一般波澜不惊,就像他平常那样深沉内敛,看不出任何戏弄的意思。 “我说的都是事实。”相对于林书彦的从容与平静,倒反衬得唐嘉虹好像是个从大清朝穿来的人一样。 她一直以来也是以口才了得而著称,不管是对外为公司挣得利益,还是对内跟不怀好意的同事互怼,她从来没有输过。 怎么认识了林书彦以后,她总有一种处处落在下风的感觉。 想想就好生气! 唐嘉虹气呼呼的闭上眼睛,还赌气把被子盖过头顶,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一会儿,被子就被掀开,她又给盖上,林书彦又把被子掀开,声音明显忍着笑:“被子里空气不流通,对身体不好。” “不好就不好,我就要把自己憋死,要你管那么多!”唐嘉虹撅起嘴,这是她小时候的习惯,生气就会这样,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结果,嘴唇忽然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死死的堵住,不仅如此,还有一条柔软的东西,在她的牙关外努力的搜找可以寻隙而入的空当,滑来滑去舔舐着她,她一时惊讶,不由微微张开了嘴,这下可是自开大门了。 林书彦探出的哨兵,在她的口腔深处肆意妄为,轻轻地吸着她那尚处在茫然不知所措的小舌,勾着、卷着,带着她跟随着自己的节奏而行。 虽然不是第一次这样的深度接触,但是每次都是由林书彦主导,唐嘉虹从来都是被动接受,因此,即使是这次,唐嘉虹的所有感觉,都跟着林书彦而被挑起。 也许是酒精对大脑的影响还没有散去,唐嘉虹脑子一热,竟然觉得总是这么被林书彦欺负实在是很不甘心,她要报复。 报复的方法就是双手主动捧着林书彦的脸,用力把自己的舌头与林书彦的纠缠在一起。 林书彦原本平稳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进来,他的鼻息明显变得粗重,从他的眼中,唐嘉虹看到了一抹迷乱。 很好,报复成功,唐嘉虹心满意足,停止了进一步的行动,她想要撤退了。 这个小女人在他面前从来都是无措和生涩的,难得一次的主动,挑起了林书彦所有的情绪,而现在,这个女人在点着火以后,竟然说退就想要退了?开什么玩笑! 林书彦的大手钻进她的衣服,在挺起的花蕾之上,不轻不重的捏了一把,唐嘉虹没承想他竟然会做出这种事,忍不住惊呼一声,张开的口又被林书彦攻城掠地。 这一吻比方才还要长而深,唐嘉虹娇喘阵阵,因为缺氧而呼吸急促。 林书彦的唇顺着她精致的下巴顺着到了纤长的脖颈,在那里流连了片刻,又滑向了柔软的胸膛,在那对已经等待许多的花蕾发起进攻。 唐嘉虹被他挑拨的全身酥麻,她用最后一丝清明,颤着声音:“别,还,还要上班呢……” “你已经请过假了……” “呃?”唐嘉虹混沌的大脑里一片空白,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请假了。 林书彦看着她茫然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点了点她的鼻子:“今天你要接奶奶出院,忘记了吗?” “啊!!!”唐嘉虹的记忆终于被唤醒,她像鱼一样扭动着身子,想要看一眼床头柜上的时钟,现在到底几点了。 林书彦按住她的肩:“别着急,才七点……” 医院上次通知办理出院的时间是上午十点,嗯,还有三小时。 第60章 唐嘉虹这才从紧张的状态中出来,林书彦见她平静下来,又开始在她的身体上寻找快乐,唐嘉虹的身体此时已十分敏感,被轻轻的碰触,就是一抖。 “不要啦,一会儿还要去接奶奶。” “还有三小时。”林书彦的声音里满含着情欲。 唐嘉虹怀疑的看着他:“三小时够吗?” 她这么问真的不是有什么强烈的目的性,更不是有意勾引,只是单纯的学术讨论而已,只不过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不仅有意,还做了过多的联想。 林书彦眉毛微微一动,笑着在她耳旁低语:“多谢夫人对我能力的认可,一会儿就让夫人体验一下。” 唐嘉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还没来得及说话,林书彦的手就离开了胸前的花蕾,探向了下方的秘洞。 那薄薄的一块布料,哪里能挡得住正在兴头上的男人。 林书彦的手指轻轻在那处挑动着,他的声音有些嘶哑:“你也很想要吧?” 为什么会得出这种结论? 唐嘉虹还没明白过来,林书彦的手指就已经从那里抽出来,拿在眼前一看,他愣住了,指尖那抹殷红,红得刺眼。 “啊?”唐嘉虹眨了眨眼睛,等她反应过来那是什么的时候,忙跳起来,冲向卫生间。 她的生理期一直都会延迟几天,而且从来不痛也不胀,一点感觉也没有,每次都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忽然到来,幸好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她也有提前准备好的习惯。 只不过这次来的实在是太尴尬了。 她不知道林书彦现在是什么心情,不过,就算是自己,不小心弄到手上的时候,也是很不愉快的体验。 林书彦去洗掉了手上的痕迹之后,出来,一句话也没说。 脸上的神情大大的写着四个字“欲求不满”。 此时的唐嘉虹已经冷静下来,就差一点点,她就要屈服于欲望与情感之下,也许这是天意,让她临时踩刹车,有一件事,其实一直横在她的心头,从未放下。 那就是那个叫小漓的女孩子,她到底是什么人,与林书彦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林书彦绝口不提她,还有那个锁着的房间里,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唐嘉虹虽不是要求一个三十多岁男人从来没有过往情史的奇葩天真妹,但是,至少在与自己存在于一段关系中的时候,她不能容忍任何的背叛。 哪怕对方是先来的, 哪怕对方有任何苦衷, 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姐姐…… 对何致远如此,对林书彦,也是如此。 唐嘉虹起身,看了一眼林书彦,她已经很快的放下了刚才那段意乱情迷,十分冷静的说了句:“你吃过早饭了吗?一起去?” 林书彦一言不发,站起身,与她一同离开卧室。 没有秀色可餐,那至少让胃里充满真实的东西也好。 林老夫人又出去了不在,唐嘉虹看着林书彦手里还拿着手机,似乎有什么紧要的东西等着他处理,如果林老夫人也在桌边的话,他一定不敢这么干,林老夫人一定会用“公事哪有这么忙,身体重要。”“如果连这点放权都做不到,以后公司越来越大了你怎么办?”之类的话把林书彦收拾的服服贴贴。 虽然唐嘉虹也想说吃饭的时候还分心看手机处理公务对身体不好,不过,她似乎也没有什么立场去说林书彦,她的手机上一条一条的未读消息也在不断的跳出。 匆匆吃完饭,林书彦便一头钻进书房了,甚至都没有跟唐嘉虹说一句话。 他是不是生气了? 唐嘉虹的脑中跳出了这么一个想法,过一会儿,她觉得自己想太多:他生气跟我有什么相干? 于是她便心平气和的换好了衣服,前往湖边漫步,阳光还没有照到湖中这片紫色的睡莲,它们在乳白色的淡淡晨雾中含苞待放,如同莫奈的那幅传世名作。 “少夫人。”赵叔不知何时出现在她的身后。 唐嘉虹一惊,见是他,又放松了下来,笑着向他打了声招呼:“湖面上的莲花开的多美啊。” 赵叔还是保持着双手垂立的姿势,恭敬的站在唐嘉虹身后,用沉沉的声音说道:“如果无法进入心中,那么再美的花,与塑胶花也没有任何的区别。” 一句很普通的话,若是往日意气风发的唐嘉虹听了,也只不过会付之一笑,就是心灵鸡汤嘛,拿来哄小姑娘还差不多。 可是此时此景落在唐嘉虹的耳中,心底不由已透出了几分凄清与悲凉。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自古国家不幸诗人幸,也许正是因为他们在落魄与孤独的时候,对人生有了充分的感悟和认知,才能写出那样动人心弦的诗词歌赋。 那皆是血泪书就啊…… 湖面上淡淡轻岚尚未散去,天际一片湛蓝如洗,东升的朝阳光耀天地,而西方的天空中淡淡一勾白的几乎透明的上弦月还未落下。 想起自己这些年的过往遭遇,唐嘉虹幽幽叹息,自嘲:“我就像那弯月亮,在不适宜的时间出现,做着不适宜的事情,也终于落得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在赵叔面前说的实在太多了,有些不好意思的假装揉了揉眼睛,将将要溢出眼眶的泪水拭去:“外面有些冷,我先回去了。” 说罢便转身离开。 望着她几乎是逃走一般的背影,赵叔摇摇头,好像在自言自语,又好像在对谁说话:“是啊,有些冷,少爷也该回去才是。” 树后传来一阵踩碎树枝与草叶的声音,林书彦从树龄有上百年的巨大香樟之后走出来,看着唐嘉虹远去的方向:“你真多事。” “历代的管家为主人助攻,从来都是份内之事。”赵叔一本正经。 林书彦一双深邃的眸子望着他:“我爸妈似乎不是这么说的。” “当时我的主人是老爷子,老爷子的心愿就是我的命令,既然变成了少爷,那自然就以少爷为先。”赵叔一点内疚羞愧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的确对他来说,这些事情也只不过是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个人情感。 林书彦对这位曾经叱咤风云,后来却甘愿隐在林家做一名管家的大叔有着十二分的尊敬,他也不想在这件事上纠结过多,他只是问道:“你觉得,我和她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吗?” “不是。”赵叔斩钉截铁的回答,与林书彦心理预期的完全不一样,他不由转头看着赵叔:“那你还……” “爱情与是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无关,只要你们喜欢彼此的理由可以压过一些讨厌彼此的理由,就可以在一起。”赵叔冷静的分析,就像正在大学里上课划重点的老师,“与少爷身在同一个世界的人都太过于冷酷,收敛感情,生怕流露出一点点真情,都会被人抓着把柄加以利用,那又怎么会有真正的感情存在?” 赵叔稍稍一顿,又继续说:“如果少爷真的想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进门,柳瑶是最好的选择,她家世与林家相当,长得漂亮,又知进退,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说什么话,消费能力也与少爷相当。” 林书彦垂下眼帘:“好了,你去准备车吧,该去医院接人了。” 丢下这句话,林书彦也向大宅的方向走去。 被抛弃还要做事的赵叔看着这对别扭夫妻,嘴角露出笑容:“还真是天生一对。” 在医院里,所有的手续小李都已经给办好了,奶奶看着心爱的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如一对璧人,站在自己的面前,笑的合不拢嘴:“你们都这么忙,本来就不用过来的,我已经好啦,自己就能行。” “那怎么行呢,工作再忙也是为了让奶奶过得更好,如果连这么大的事我都不能出现,还要这工作干什么!”唐嘉虹挽着奶奶。 奶奶拍着她的胳膊:“奶奶老啦,你们有自己的生活,万一将来奶奶不在了……” 唐嘉虹忙去捂奶奶的嘴:“奶奶能再活五百年!” 奶奶反倒笑起来:“那不成老妖怪了,哈哈哈,人啊,一辈子,能开开心心的过完,就是已经是上天赐给的最大福气了,不能奢求太多。” “我不管,我就要,我就要!”此刻在奶奶身边的唐嘉虹,不再是精明干练的职场精英,在奶奶面前,她永远都是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林书彦看着不远处的祖孙俩,脸上不知什么时候也带着一层淡淡的笑意,淡,却真实。 身后的办公室门响了,关林森拎着行李箱从里面出来,脱下医生的白袍,换上了深灰色的西装,神情有些疲倦,眼中却依然有光,他将一份报告递给林书彦:“我要回美国了,这是唐老太太的病情报告,你好好看看吧,然后……再考虑要不要告诉她。” 关林森的目光看着兴高采烈的唐嘉虹。 掂量着手中文件的厚度,还有关林森脸上的表情,林书彦猜到这份报告书里写的内容不会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消息。 以关林森的身份,能让他如此日以继夜的研究,可见问题有多么的严重。 林书彦没有马上翻开,拍了拍关林森的肩膀:“什么时候再回来?” 原本只是一句朋友间的关怀,关林森苦笑着:“每次回国准没好事,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别回来了,每次都是各种病危,这次不病危了,给我搞出了个世界难题。不,不回来了,别想我,别叫我,我不认识你。” “对了,这东西,是在病房里巡查的时候捡到的,上一个病人好像是叫乔瑜,是什么什么珠宝公司的老板,你应该认识吧,你帮我还给她。”关林森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条精致的钻石手链,上面缀着如星光般璀璨的碎钻,还有一个星座的符号。 “她是金牛座的啊?难怪这么有钱。” 林书彦没有接过那条手链:“自己捡的东西自己还,我可以替你把她约出来。” 关林森见他真没有接的意思,便将手链又收了回去:“那把她地址给我,我给她寄去好了。” 将乔瑜的联系方式给了关林森以后,林书彦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好好把握。”接着便大步向门口走去,在那里,唐嘉虹已经和奶奶坐在车上等他了。 …… 车子里坐着三个人,小李在前面开车,他确认了一下地址,本来计划是直接开到隔壁市的奶奶家,没想到林书彦说了另一个地方,那是林家大宅。 奶奶疑惑的看着他,林书彦说:“关医生嘱咐说虽然可以出院了,但是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重要的观察期,如果没有亲近的人住在一起照顾,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就委屈奶奶在我们家多住一阵子。” 等等……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来的时候没有说啊? 连唐嘉虹都一脸的困惑看着他,林书彦扬了扬关林森刚才给他的报告:“关医生临走之前特别嘱咐我的。” “哦?”唐嘉虹不疑有他,伸手想要接过报告:“给我看看。” 结果林书彦却将报告收在一旁:“不要在车上看书看报,上学的时候老师没有教过你吗?” 奶奶笑着说:“看,书彦这孩子多懂事,哪像你,天天盯着电脑手机不肯松手,迟早有一天眼睛要瞎了。” 唐嘉虹嘟着嘴:“奶奶这么快就偏心了。”伸手掐了林书彦一下,林书彦一本正经的看着她:“咦,奶奶说你,你为什么掐我?” “哼!”唐嘉虹扭头看着窗外。 林书彦与唐嘉虹坐在一起,本来唐嘉虹想和奶奶一起坐的,结果奶奶说年纪大了,刚做完手术想一个人坐在宽敞的地方可以歪着,就把唐嘉虹撵去和林书彦坐在一起了。 看着她那气鼓鼓的侧脸,粉粉的,在光线之下,柔软如水蜜桃一般,林书彦心底生出一种痒痒的感觉,伸出手,在她的头顶揉了揉,软软的发质,摸起来很顺手。 第61章 “干嘛啦。”唐嘉虹报复的伸出手,想要摸林书彦的头顶,结果手上用力用大了,变成了一巴掌拍下去,沉闷的一声“啪”响彻车内。 唐嘉虹整个人石化,她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整个人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林书彦好像没什么感觉一样,反倒笑着问她:“熟了吗?” “哎?”唐嘉虹不解其意。 林书彦笑着解释道:“听说在买西瓜的时候,不管是不是真的懂,都要敲一敲,以示对西瓜的尊重?我在意大利的时候,有一个华人聚集区的超市在西瓜筐上写着:别敲,里面没人。” 唐嘉虹被他说的轶事逗笑了,抬眼看着身旁男人英俊完美的侧脸线条,唐嘉虹的心中忽的一跳,为了掩饰自己情绪的变动,她故意没话找话跟奶奶聊着近况。 结果奶奶竟然……睡!着!了!对唐嘉虹的话完全没有反应。 也不知道奶奶到底是真的睡着了,还是故意给他们创造独处的时间,唐嘉虹不知道,她只知道有一个可恶的男人在她耳畔轻轻的说了句:“敲我的头,要用身体来还的。” 喂喂,什么嘛!唐嘉虹故作凶狠的瞪了他一眼,林书彦直视着她的眼睛:“再这么看着我,我怕现在就忍不住……” “憋着!”唐嘉虹转头看着窗外,脸颊上却意外的被人印上一个吻:“先收一点成本。” “你够……”唐嘉虹扶额,“要不要现在签个协议,讨论一下到底沿用的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一次付清还是分次垫付?发票开什么类目,财报上要怎么表现?” “真不愧是董事会秘书,专业!”林书彦不以为忤,反而更有兴致的瞧着她。 本来是认真的在跟林书彦生气,结果他的反应完全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感觉就好像挥出去的拳头打在了棉花上。 “你赢了……”唐嘉虹像泄了气的皮球,忽然被坐在一旁的人抱在怀中,一股男性的气息将她包裹。 “一家人,说什么赢不赢的。”林书彦温柔的声音在她的耳旁如清风拂过。 家人…… 本来已经准备好承受林书彦毒舌反击的唐嘉虹,舌头像是被魔法冻住了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心中百感交集,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只是,为什么睡在那里的奶奶,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笑意? 奶奶对林书彦有多满意,唐嘉虹都看在眼里。 她的心里是高兴的,但是,同时也有着隐隐的不安,现在越满意,将来等到真相揭穿的时候,就越难堪,她不敢想,若是到了那个时候,奶奶会有多么的失望。 前段时间林书彦出差,自己得空过来探望奶奶的时候,她一直在问书彦怎么没有来,还念叨着要唐嘉虹好好的珍惜这段缘份,还一直在幻想自己马上就要有个曾外孙了,那张苍老的脸上,都满是喜气。 这更让唐嘉虹不敢说出真相了。 她一直都觉得生活是自己的,只要自己过得开心,那就可以,管别人那么多做什么,但是在奶奶生病之后,她一直以来坚持的观点就发生了转变,她不敢想如果奶奶离开了她,她应该怎么办…… 逝者已矣,生者坚强,这种道理人人都懂,但是真要落在自己头上的时候,不是那么容易放手的,数千年以来,也只有庄子一人在放下悲伤之后,可以击鼓而歌,为亲人送行,唐嘉虹自认做不到这么洒脱。 心绪越烦乱,奶奶偏还要添乱,她对唐嘉虹说:“书彦是个好男人,年纪轻轻就做了这么大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放心,奶奶已经问过许多人关于他的评价,他们都说像书彦这样的人现在已经不多见了,他从来不在外面花天酒地,也没有和哪个女明星女下属不清不楚,只有一个很久都没有联系的初恋,你可要好好对他。” 唐嘉虹不知道奶奶的话里话外到底含有几层意思,她特别担心奶奶已经看出她与林书彦根本只是有名无实的婚姻,虽然就连她自己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像林书彦这样身份的人,也要搞什么契约婚姻,难道是为了抢林家的家产吗,不像,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应该马上让自己怀孕才对,契约里至少应该包括这么一个部分,但是,并没有。 自从上学以来,唐嘉虹都觉得自己的脑子很好使唤,自从开始了婚姻,她这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低能儿。 奶奶现在肯定是在装睡,自己能看出来,林书彦也一定能看出来,他刚才说那样的话,一定也是装的,为了掩饰!对,就是这样! 唐嘉虹在心中对自己这样说,可是她明明就是想让自己相信这一点,却为什么心底又这么难过呢。 大概是因为人的心中总归是有一丝隐隐的希望吧,不想放弃希望,却又不得不面对现实,唐嘉虹现在就处在这样的矛盾里。 在尴尬的寂静中过了好一会儿,车速放缓,被灯光照得一片通亮的林家大宅就在眼前了。 唐嘉虹轻轻叫醒了奶奶,佣人打开车门,一左一右两个人扶着她走进大宅。 大厅里,林老夫人与唐奶奶第一次见面,林老夫人穿得很正式,看见唐奶奶,非常恭敬的上前问好:“师母,好久不见了。” 师母?唐嘉虹困惑的看着林老夫人又看着唐奶奶,林书彦微笑着将她搂在怀中,在她耳畔低语:“你奶奶啊,是我妈硕士导师的夫人呢,我知道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 这么复杂…… 唐嘉虹的爷爷是国际知名的核物理学专家,早年在美国留学,与钱三强钱伟长钱学森在工作上都有过交集,中国能有今天的非凡国力,与赫赫有名的“三强”是脱不开关系的。 唐嘉虹的爷爷谢绝了美国相关部门的热情邀请和数十万美金薪水的挽留,他与钱学森一同回国,原本应该与邓稼先一起前往核基地工作,但是,他那个时候遇到了唐嘉虹的奶奶,两人在热恋之中。 在那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念之中,唐嘉虹的爷爷最终没有选择走进罗布泊,直接进行两弹的研制,但是,他进入了未名湖大学,成为了一名教授。 当时的未名湖大学,只有三个专业,除了一个被称为普通专业的汉语言之外,就只有一个机密专业计算机,还有一个绝密专业核物理,当时核物理专业别说有什么成套的实验器材,足够的实验资源了,就连教材,都是从苏联运来的老旧信息,可就算是老旧信息,也残缺不全,那是中苏交恶以后,抢救下来的零星文件。 唐嘉虹的爷爷全程参与了美国核物理实验室的工作流程,但是,为了阻止他回国,美国当局像对钱学森那样,将他扣在美国很多年,并且不让他再继续接触实验室里的任何项目。 如果不是因为国家出手相助,也许执意不肯留下的老头子,会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华盛顿的某个角落。 他回来了,看见大学资料库里那可怜的一点资料,老头子拿起钢笔,一字一句的在白纸上默写下了在脑海深处被尘封了六年多的记忆。 “唐教授的手抄本”,在后来的学子心中,那就是死海文书,是一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存在。 林老夫人当初在美国曾选修过唐教授的普及类课程,虽然她对基础物理没有什么兴趣,完全是因为冲着“麻省理工大学第一帅哥教授”的名号才选的课,但是在课上,她被唐教授深深打动了,唐教授当时见她一个华裔女孩子出现在自己课堂上,还很激动,对她说了许多鼓励的话,说中国将来强大一定需要有足够的理科和工科的人才,希望她将来也能为国效力。 “可惜后来我遇到了书彦的父亲,便再没有往物理学方向发展,而是改修了经济学。”林老夫人看着唐奶奶,还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好意思的原因还有,就是其实当初林书彦父亲在犹豫要不要回国发展的时候,她一力促成这件事,是因为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唐教授,听说他历经千难万险回国,而国内当时的情况又动荡不安,她想回去看看他好不好,如果过的不好,她想把唐教授救出来,对,就是救出来。 没想到,回国之后,她偷偷的找到了唐教授工作的未名湖大学,隐在一旁,发现唐教授身边有一位温柔贤惠又美丽知性的女子,就是现在的唐奶奶了。 唐教授在与新婚妻子散步的时候,看见了林老夫人,大大方方的打了个招呼,还互相做了介绍,唐奶奶邀请林老夫人有空去家里坐坐。 林老夫人原本还想与“情敌”一较高下,结果发现这位夫人谈吐不凡,气质出众,不由心生景仰之情,与这位师母的感情,反倒比与唐教授更好些。 后来,唐教授夫妇竟然忽然消失了,一个招呼也没有打,林老夫人急坏了,以为唐教授和师母出了什么事,她发动了自己所有的人脉和关系去打听,最后得知,是唐教授受国家之托,去做一个绝密项目,别说跟她,就算是家里的父母,也只知道儿子儿媳被国家某某研究所请去当专家了,其他事情,一概不知。 许多年之后,唐嘉虹的意外出现,林老夫人担心她是一个想要勾引儿子,靠嫁豪门上位的心术不正的坏女人,便对她展开全方位的调查,这一查,却查出了一个令她惊掉了下巴的意外,唐嘉虹竟然是唐教授的孙女。 这也是她一再容忍唐嘉虹和儿子不想生孩子的原因,她不忍心逼迫唐教授和师母的孙女。 林老夫人与唐奶奶两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人,相见之时,情绪非常激动,唐奶奶红了眼眶,脸上老泪纵横。唐嘉虹劝道:“奶奶,别太激动,对您心脏不好。” 唐奶奶擦着眼角的泪迹:“我,我忍不住,你不知道,看见她啊,我就想起,以前和你爷爷在未名湖畔的夕阳下散步,看见她,那个时候,她梳着两条麻花辫子,那样的青春洋溢,我那时候真羡慕她啊……” 难道林书彦安排奶奶住进林家大宅是有这个原因的?唐嘉虹向他投去了疑问的目光,林书彦的表情十分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 唐嘉虹莫名的就想到了“喜怒不形于色”,难怪生意场上都说林书彦是个笑面虎,想要知道他真实情绪的时候,他一点动静也没有,实在是很让人心里憋的慌啊。 此时林老夫人与唐奶奶已经稍稍平静下来,林老夫人挽着唐奶奶的胳膊,眼里似乎只有她,连看都不再看林书彦和唐嘉虹一眼,两个人就这么往小客厅去了。 唐嘉虹眨眨眼睛,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问道:“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奶奶身份的?连我都对她的过去不是太清楚呢。” “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应该积极认识和全面了解自己夫人的全部,包括她最尊敬的长辈。”林书彦说的一本正经,唐嘉虹又一次的被击中,她愣在那里,微微张着嘴唇。 午后的阳光正穿透落地窗,落在她的脸上,在阳光下,她的皮肤白皙而粉嫩,肤质光滑仿佛吹弹可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满含着无辜与茫然,很难让人相信,这个女人处理起公务来干脆利落,逻辑条理分明,全身上下透着的那股精英范儿,令多少男人都生出敬畏之心。 以前林书彦也听说过所谓的反差萌,一直没觉得有什么,如今亲眼见到,他心中猛然一动,不由自主的就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了一件事——低下头,深深地吻住了她。 被林书彦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的唐嘉虹,本能的举起双手想要推开她,却被他捉住手腕,轻轻的环在自己的背上,被人突然侵入安全距离的唐嘉虹又向后退了一步,背上却突然撞上了一扇门。 第62章 林书彦如影随形,紧紧跟上一步,唐嘉虹已是退无可退,只见林书彦的双手撑在门上,将唐嘉虹整个人困在两条手臂与他的身体形成的小小牢笼里,弯下腰,那张英俊的脸在她面前陡然放大。 男子的气息骤然袭来,在唐嘉虹惊慌无措的时候,林书彦柔软的嘴唇已印在了她的唇上。 因惊愕而微微张开的粉色樱唇更加的方便了林书彦轻松进入她口中的更深处,肆意妄为,他的舌尖熟练的将她的舌纠缠在一处,交换着彼此的气息。 淡淡的金色阳光下,拥吻着的男女,美得如同欧洲油画里的风景。 唐嘉虹从最初的惊讶中醒来时,身子早已酥软的站不住,没多时,她便在他娴熟的技巧下闭上了双眼,身体紧贴着门,软绵绵的双腿根本支撑不住整个身子,她圈着他腰背的手,不知何时已紧紧抓住了他背后的衬衫,越抓越紧,好像一个溺水的人在努力抓紧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不知哪里传来的响动,让沉醉在这个深吻里的唐嘉虹陡然一惊,下意识的向发出声音的地方望过去,却只看见与奶奶衣服颜色一样的衣角,从墙角闪了一下。 她顿时好像做坏事被捉住的小贼一样,羞忿的嗔怪:“都怪你啦,被妈和奶奶看到了。” 林书彦轻笑着又在她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那又怎么样?我们是合法夫妻。” 满腮红霞的唐嘉虹微微低着头,一双晶亮如星子般的黑眸好像这山中晨间那微微一层轻岚,她看着眼前修长的脖颈,因为刚才的热吻,他的气息也不甚稳,喉结微微上下滑动着,他的唇上还沾着两个人方才暧昧时留下的水光,在阳光之下显得晶莹润泽。 唐嘉虹抬起头,看着他深沉的眼眸,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这样俊朗又不失英气的男人,当他专注与认真的时候,更平添了一种美好的气质,令人从心底里生出喜爱,色不迷人,人自迷啊……唐嘉虹竟然看呆了。 林书彦也正低垂着眼睑看着唐嘉虹,他努力调整着呼吸,一直以来,他都拥着远超于普通人的自制力,无论是喜、怒、哀、乐、惊、惧、忧……激烈的情绪与烦躁的行为在他林书彦的字典是从来也不存在的,身为瑞诚集团的董事长,一举一动都牵涉到外界对集团内部事务的猜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的脸上从来都是波澜不惊、八风不动,哪怕是瑞诚刚刚起步的时候,被竞争对手恶意打压,几乎彻底翻船,当时看见他的人也都说一定没事的,因为林总脸上还挂着从容的微笑。 可是遇到唐嘉虹之后,已经有多少次的冲动,他都数不过来了,就在刚刚,他竟然忘记了母亲和唐嘉虹的奶奶也在屋里,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吻上了她的唇。 即使刚刚才热吻过,他看着唐嘉虹那双被自己吻的有些红肿的娇嫩嘴唇,他还有一种欲罢不能,不能自控的感觉。林书彦捧住了唐嘉虹的脸,又想要吻下去。 “午餐就摆在小花园里吧,今天天气和温度都好,师母也应该多晒晒太阳。”林老夫人的声音从隔壁的小厅里传来,接着又是一阵佣人们忙碌的脚步声。 原来她们一直都在那个小厅里没有走!!! 这次被打断之后,唐嘉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林书彦亲了,她头一偏,伸手推在他的脸上。 林书彦想要一亲芳泽的计划落了空,对于屋里有没有其他人在场,他一点也不介意,反正都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不过是亲一亲小嘴,怎么就慌得好像偷情男女被人抓包了一样,他明显很不满意,抓住了唐嘉虹的手,双唇在她的手心重重亲了一下,滚烫的呼吸拂在掌心的皮肤上,让唐嘉虹不由全身打了个冷颤,她用力将手抽回来,红着脸快速跑回卧室去了。 马上就要吃午饭,让林老夫人和奶奶看见自己这样子成何提统! 唐嘉虹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镜中那个惊慌又满脸可疑颜色的女子,她一脸嫌弃的打开冷水开关,水龙头欢快的流出清凉的水流,她伸手抄起两把,用力在自己脸上胡乱抹了几下,连头发都沾湿了。 水流的声音很响,连卧室门发出一开一关的声音,她都没有听见。 等唐嘉虹对着自己的脸泼了好几把冷水之后,她才停下来,微微闭着眼睛,调整呼吸,心中想着一会儿应该再化个什么样的妆,才能盖住自己这一幅好像刚刚偷情归来的荡漾模样。 正想着,她感觉到身后有人,猛地睁开眼睛,镜中,林书彦正站在她身后,他的脸还是那样温和的微笑着,眼睛里,却透着狂热与野性。 “原来你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以免被别人打扰。”林书彦的声音充满了轻挑。 唐嘉虹悄悄向一旁滑开一步:“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 却被林书彦搂住纤细的腰肢:“你的衣服都湿透了,不马上换掉,会着凉。” “我知道,我明白,你别管!”唐嘉虹此时简直就像是非洲大草原上被猎豹追赶着的瞪羚,慌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林书彦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轻轻的替她解开上衣的钮扣,第一颗……第二颗……女装上的钮扣本来就钉的低,第二颗钮扣被解开,衣服便完全大开,胸前一片春光彻底落在了林书彦的眼中,唐嘉虹想要伸手掩住,却被一只强横有力的手握住,反扣在身后,紧贴在她胸前的林书彦双眼如鹰隼一般凝视着她,凝视着属于他的猎物。 唐嘉虹整个人都僵住了,她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就那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任由他将衣服上的钮扣解开,又缓缓的将上衣脱下,接着,腰间一松,裙腰上的搭勾也被松了开来,裙子大大的摆就如在花间飞舞的白色大蝴蝶的翅膀,飘飘摇摇的落在地上。 此时唐嘉虹全身上下只剩下了巴掌大的布料掩盖着最隐密的地方,她不由自主咬紧了嘴唇,紧闭着眼睛,她已经无力再阻止些什么,只能静静的等待着男人的进一步侵略。 上围也松了开来,被束缚已久的两团小白兔陡然被释放自由,欢快的在林书彦眼前跳动着,林书彦轻轻用手抚平了它们,接着,是下身那一小片遮住幽暗森林的地方,也见到了光明。 唐嘉虹虽已不是第一次在林书彦面前如此坦露,可她仍不习惯,羞涩的闭上眼睛,等着他的冲击。 可是,向她扑来的不是林书彦结实的身体,而是一大团软绵绵,香喷喷的…… “唉?”唐嘉虹一惊,用手接住飞来物,接着睁开眼睛,发现刚刚飞过来把她整个人盖住的是本白色的浴巾。 唐嘉虹抱着浴巾发呆,林书彦已不在浴室里,只听见卧室里一阵响动,很快林书彦就回来,手上拿着一套半透明的蕾丝内衣放在置衣柜上,见她还在发愣:“快擦干,把衣服穿上,该吃饭了。” 听着他平静无波的语气,反倒衬得唐嘉虹自己好像满脑子春心荡漾的下流思想。 懊恼的唐嘉虹用力把自己身上的水擦干,穿上内衣,却发现林书彦没有拿外衣进来,只得自己走出浴室,却发现林书彦坐在窗前的沙发上,被收拾的整整齐齐的床上平铺着两套衣服,以前从来没见过,想来是新的,一套素雅大方,一套粉嫩可爱。 “这都是新送来的,挑一件你自己喜欢的。”林书彦淡淡的说,声音里完全没有方才他眼中透出的意乱情迷。 这男人到底是怎样的心肠,怎么能做到这样收放自如的? 唐嘉虹好生气,气自己一个在生意应酬场合明明已经听过各种带颜色的段子和笑话,久经考验的人,竟然会就这么被轻易乱了心,而眼前撩乱人心的家伙自己反而完全置身事外? 简直就是大写的羞耻。 不行,她要反击,不能总是处于这种被动挨撩的状态! 想到这里,她故意扭动着只穿了三点式的身体,靠近林书彦,坐在他的腿上,还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柔软的唇在他的耳边轻轻吐出几个字:“你说,哪套好看,我就穿哪套。” 看着她故作妖娆的走过来时,林书彦还在认真思考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接着腿上一沉,这个几乎可以说是不着寸缕的女人竟然就这么坐在了自己的腿上,还故意在他两腿之间轻蹭,她的气息如兰似麝,在他的耳边轻轻吹起,他心下了然:“虽然还是不明白这个小女人想干什么,但是现在的行为,明显可以称之为是色诱啊。” “我最喜欢看你穿着皇帝的新衣。”林书彦低沉磁性的声音不紧不慢的说着。唐嘉虹听着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皇帝的新衣是什么。 差一点,她又变成了被动挨撩的状态,好在她的大脑现在已经恢复了知觉,她捧着林书彦的脸:“哦?你不介意我穿着皇帝的新衣走出去?” 哈?林书彦觉得好笑,他才不觉得这个小女人真的有勇气穿成这样走出卧室,他只是淡淡的笑着,未置可否,只是脸上那微微扬起的眉毛,还有嘴角那一抹似笑非笑的扬起,就好像他的脸上写着一行字:“有本事你就穿成这样走出去啊。” 本想看到他被将了一军的样子会是什么样,没想到反倒是自己被将了一军,满满的挫败感涌上她的心头。 哼,不行,今天一定要分出个胜负来。 唐嘉虹猛然起身,娇笑道:“夫为妻纲,既然夫君说了,那妾身从命便是。” 说着,她真就这么扭着向卧室门口走去。 开始的时候,林书彦就这么看着她纤细的背影,一扭一扭的向前走,还能颇有兴致的欣赏着她纤细的腰肢和挺翘的臀部和笔直的长腿。 结果,她真就这么一路走下去,而且伸出了手,义无反顾的搭在了门把手上,并微微使劲,眼看下一个动作就是要打开门出去了。 打死他也从来没想过唐嘉虹能做出这种事来,因此,他才会故意逗她,他就想看着她尴尬害羞的模样,那红红如落霞满腮的脸蛋,又如同熟透了的阳山水蜜桃,实在是惹人心动不已。 在遇到唐嘉虹之前,林书彦对自己的人生早有规划,什么都计算进去了,唯独爱情缺位,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就对爱情望而却步,根本就没想过自己还会跟爱情什么的扯上关系,他宁愿把谈情说爱的大好时光交给金钱,金钱用以填补缺位的爱情,竞争对手失败的哀嚎取代花前月下的甜蜜。 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觉得少了爱情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直到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催他结婚,爷爷奶奶那里也是变着花样的打电话派人来询问,还有直接替他约姑娘,如果这是在古代,他们联手给他灌上春天的药,和几个姑娘一起关进房里这种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 正在烦不胜烦的时候,唐嘉虹出现了,那个穿着入时,全身上下的行头价值绝对不菲的女人,在酒吧里走到他的桌前,伸手拿起他面前的酒瓶,一气灌了下去,接着又是一瓶。 什么话也没说,连一个笑容都没有,就好像他这里只是跑马拉松中途中的补充点而已。 当时林书彦以为唐嘉虹是家里人派出来的一个全新手段,还暗笑家里人的品位越来越低下了,自己是这种随便在一个酒吧里,看见一个漂亮姑娘就会连她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家里有几口人几头牛几亩地都搞不清楚,就直接扑上去的禽兽吧? 而且,家里人凭什么认为他会把一个在酒吧里与他发生关系的未知女子带回去就结婚?难道他一个新时代的男人,还会因为和一个女人曾经睡在一张床上,就要以身相许,不然还得以死保贞节? 第63章 一定是见他不结婚,急红眼了,什么逻辑都不管,直接动用了玛丽苏小说里的情节,可问题是,自己也不是龙傲天啊? 真不知道在家里人心目中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形象。 他看着唐嘉虹喝下了一瓶又一瓶的酒,一直喝到酩酊大醉也没有跟他说一句话,当时他不由怀疑起这个女人的身份,她不是家里长辈派来逼婚的工具,而是专门来随便抢男人酒喝的女流氓。 以他的财力,就算把整个酒吧里的酒都买下来送给她喝都不是事,但他觉得就这么让人占了便宜,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在不符合自己平素的风格。 就在他刚想停止唐嘉虹疯狂往自己肚子里灌酒行为时,她竟然抓着酒瓶子就这么摇摇晃晃的走了……走了……走了?! 看着她越走越远,一脸震惊的林书彦终于决定追了上去,不是吧,真遇上碰瓷蹭酒喝的女流氓了? 刚走了几步就听见前面传来闹哄哄的声音,那个蹭他酒喝的女人被一拨无论是从穿着打扮还是从气质来看都不像好人的地痞拦住,这个女人明显很不愿意,却根本逃不开那几个男人的包围,就算是到了这种时候,她的手里还紧紧握着那瓶从自己桌上顺来的酒,没有撒手。 在纠缠之际,一声脆响在其中一个地痞的头顶上爆开,酒液从头流到脚,地痞的头顶顿时见了血,哎呀一声捂着头蹲了下去。 林书彦终于确定这个女人真的不是家里人派来找他的了,自始至终她的眼里都只有自己面前的酒,只怕自己是圆是方她都没有看清楚。 同伴被打伤,地痞们一下子将唐嘉虹围起来,用比刚才更加强硬的手段,拉扯着唐嘉虹,想要将她从酒吧里拖到幽暗的背街后巷去。 到了那里,会发生什么,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林书彦吩咐自己身旁的保镖出手将唐嘉虹救下来,那些地痞也只不过是些仗着自己年轻有些力气就为所欲为而已,他们并没有经过正规的格斗训练,与林书彦的保镖一交手,就被打的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小李扶着唐嘉虹请示老板应该怎么办,林书彦也不知道该怎么安置一个陌生女人才好,刚才他愿意出手相助,完全只不过是一时的义愤而已,他只是做了一个心中还有一点侠气的男人应该做的事,但是将人救下来之后怎么办?把她一个人扔在酒吧里吗? 第2章 酒吧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有很多女人喝醉了就被男人平白占了便宜,那些男人还会洋洋得意的将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拍下来发在网上,称之为“捡尸”,如果女孩子那种样子的照片被人看见,只怕会对以后有很大的影响。 更何况……看着唐嘉虹的衣服和配饰,应该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也有正经的工作,会一个人跑到酒吧来喝成烂醉,也许是因为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 林书彦决定把她带到自家集团旗下的酒店里睡上一夜,等天亮酒醒,她自己也就可以回去了。 只是没想到,把她带回酒店之后,她如蛇一般的身体在自己身上缠绕许久,再加上自己也多喝了几杯,一时没有把控得住,便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 本以为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妈妈去庙里找和尚替自己算姻缘的时候摔伤了,而扶她起来的,竟然又是这个在酒吧里意外遇到的女孩子。 妈对她很满意,甚至还不遗余力的调查她所有的身家背景,当然,也包括了她第一次的失败婚姻。 大概是因为抱孙心切,一向讲究什么正统伦理的林老夫人,竟然欢天喜地的要求他马上把这个“与我有缘”的女人娶回家。 也因此,才会有了那个婚姻的契约。 本以为母亲只是想抱孙子,没想到母亲是想通过唐嘉虹找到失散多年的师母……真不愧是林家长媳,下得好大一盘棋,为了找个师母,竟然把自己儿子也盘算上了。 而眼前,另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又要发生了,卧室的门锁的轴承发出缓缓的“卡卡”声,锁芯在转动, 唐嘉虹背对着林书彦,以最慢的速度拧开门,如果都这样了,林书彦还一点反应也没有,那只能说明,他对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任由她发疯也没有关系。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之后也就可以彻底死心,彻底放下了,再也不会因为他的一些撩拨而心浮气躁,不会因为他的眼神而方寸大乱,不过就是从此以后各取所需罢了,最多,把他当做一个好看的男艺人来欣赏,却不会再一次的动真感情了。 门锁已经几乎扭到尽头,唐嘉虹在心中轻叹一声,正准备松手,随便抓件衣服穿上就出去。却感觉到身后一股劲风袭来,背对着房间的唐嘉虹,嘴角露出一丝胜利的微笑,她赌赢了。 林书彦从背后将她紧紧拥住,声音十分不悦:“你这是在干什么?” “夫君不是喜欢看我穿皇帝的新衣吗?”唐嘉虹微微转过头,娇俏的笑着,忽然,她感觉到有一处硬物顶住了她的翘臀,笑容僵在脸上。 糟糕,好像玩得有点过火了。 林书彦看着她那故作无辜的样子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打横将她抱起来,大步走到床边,将她扔在床上:“你是想让家里的人都变成瞎子吗?” “咦,为什么会是变成瞎子,不应该有一个纯洁的小男孩站出来说国王什么都没有穿吗?”唐嘉虹故意东拉西扯,希望能够转移林书彦的注意力,让那尺寸惊人的地方平静下来。 “我的godiva夫人,虽然你穿成这样跑出去并不是为了全城减税这种神圣的目的,不过,如果有什么男人敢偷看你的话,我也无法容忍的。”林书彦的声音低沉而危险。 他的手惩罚似的在唐嘉虹的胸前揉搓着。 自知玩出火来的唐嘉虹现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感觉到,林书彦两腿间原来只是半扬起的庞然巨物,随着与她身体的密切接触,正在以她无法想象的速度迅速变长变粗,很快,便高高的挺立起来,顶在她身体最柔软的隐密之处。 眼看着就要擦枪走火。 唐嘉虹用力想要将压在自己身上的林书彦掀开,此时她再一次的确认,男女之间的体力差距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那些在网上兴致勃勃各种传播《女性学会这几招,就不怕走夜路了》的可笑文章的键盘侠女们大概连双十一时候送快递的小哥都没见过。 一掀没有得手,反而让林书彦有了进一步的机会,他的手不知何时已探向了她的后背,只听见身后搭扣的一轻清响,林书彦竟然一只手就把她的内衣给解了下来,洁白如玉的身体再一次暴露在他面前,紧接着,林书彦的身子低了下去,带有青色胡碴的下巴恶劣的在她胸前的粉色花蕾上不轻不重的蹭了一下,毫无防备的唐嘉虹忍不住惊呼出声。 外面传来了林老夫人关切的声音:“虹虹,怎么啦?” 这一惊可非同小可。 林老夫人什么时候来的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她可千万别一高兴就开门进来。 “没事没事,书彦在帮我换衣服。”唐嘉虹咬着牙看着正趴在自己身上,为自己“脱衣服”的男人。 林老夫人应了一声:“哦,那你们快一点,饭菜已经准备好啦。” “好……”最后那一声,几乎变了调,林书彦趁她不得不稳住心神,与林老夫人对话的时候,又没羞没臊的在她那里顶了一下。 门前林老夫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唐嘉虹恨得牙痒痒:“喂,你别太过份,放开我。” 林书彦的舌尖在她的胸前花蕾上拂过,然后才心满意足的笑了笑:“是你挑起的火。” “林书彦!”唐嘉虹已经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只能又羞又恼的转头瞪着他,压低了声音呵斥,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说出的话,简直就是在撒娇,无奈的声音软软的没有力气,更勾起了男人进一步征服的欲望。 “喂……你够了啊……难道你想玩碧血洗银枪吗?”唐嘉虹提醒他这个事实。 林书彦又在她的胸前流连很久,才恋恋不舍的放手:“就是因为不想,所以才只能如此,不然……”他凑在唐嘉虹的耳边,低低的说了句:“早就把你吃干抹净了。” 说完还舔了她的耳廓一下。 “混蛋,滚开。”唐嘉虹羞恼已极,一把将林书彦推开,反倒被林书彦将整个人禁锢在床上,动弹不得。 唐嘉虹无奈的看着他:“别闹啦,吃饭啦。” “你想就这么出去吃饭吗?”林书彦手里拿着他刚刚从唐嘉虹身上脱下来的内衣:“我来帮你穿上。” “我自己会……” “刚才你都跟妈说了,是我帮你穿的,怎么能失信?” “……”唐嘉虹无可奈何的任由他摆布,顺便陷入沉思,像他这种不要脸的性格,是怎么炼成的? 说是为她穿衣服,林书彦果然就没有再对她做出什么,任由她自己选了那件偏可爱型的穿上,唐嘉虹虽然已经不再是十八九岁的年纪,但是那张粉嫩的脸蛋,配着这条裙子,倒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还别出心裁给自己扎了个双马尾,还在林书彦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可爱吗?” 林书彦对她的问题不置可否,声音平静的问她:“好了吗?” 唐嘉虹眨了眨眼睛:“好了。” “你确定?” 听他问的奇怪,唐嘉虹又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发型梳的一丝不乱,妆容也是最符合长辈心理的裸妆,完全没有夸张什么的。 就是鞋子随便了点,是居家鞋,可是,在家里吃午饭,应该不至于还要穿累死人的高跟鞋吗? 难道说的是指甲油的颜色? 可是这种淡粉色的指甲油也并不夸张,因为需要敲键盘,唐嘉虹也从来都不做那种很长很花哨的美甲。 看了半天,她也没有想明白,林书彦是对什么不满。 也许,林书彦只是想吓吓她? 想到这里,唐嘉虹扬起下巴:“没问题!” 林书彦站起身,向她走来,贴的很近,近到唐嘉虹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的眼睫毛,他面无表情,突然伸出手摸上了唐嘉虹的腰际,唐嘉虹吓了一跳,一边向后缩一边叫道:“别闹啦,妈和奶奶他们都等着呢。” 接着,她的耳边响起“哧啦”一声,那是拉链被拉起来的声音,与此同时,唐嘉虹感到腰间一紧。 呃…… 她默默的向腰间看了一眼,那里,有一条拉链…… 很平常的女装设计……她自己也有很多衣服在这个位置有拉链…… 奇怪,刚才为什么没看到??? 一定是眼前这个男人对自己下蛊了,或是布下了什么迷雾。 对,都是他的错! 站在她面前的林书彦,完全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秒时间里,自己的头上已经被唐嘉虹大大的甩了一口锅,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唐嘉虹,确定没有再出什么问题之后,这才推开卧室门:“好了,别让大家等急了,走吧。” 餐桌上,唐奶奶与林老夫人回忆往昔岁月,笑得非常开心,唐嘉虹很久没有见过奶奶这么高兴的样子了,一直以来,她印象里的奶奶都是淡淡的,笑的也很淡,似乎已经看透红尘万千事,不关身边一分情。 无论是家里那些小辈们上蹿下跳的想要从她这里拿走什么东西,或是想要让她托什么关系去找什么人,她不生气,也不反驳,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一脸“咦,你们在说什么”的茫然。 现在想想,所谓奶奶已经是早期老年痴呆症的征兆这件事,也许只不过是奶奶不想再听家里小辈子为了房子为了家产,吵吵闹闹个不休。 也许,奶奶就像清朝的皇帝一样,早早的就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写下来,封好,交给一个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候宣布。 第64章 想到这里,唐嘉虹心情也放松了许多,如果奶奶真的只是装病,那该多好。 “虹虹,你怎么不吃呀?”林老夫人在与奶奶的追忆似水年华终于告一段落,想起来关心一下晚辈了。 “书彦,你也不关心一下你媳妇,才吃了这么几片菜叶子怎么行?” 正在喝汤的林书彦无辜中枪,大大的夹了一筷子豆腐干拌香菜放在唐嘉虹的碗里:“多吃点。” 喂! 唐嘉虹最讨厌吃的就是香菜,她从来都不吃的,可是现在菜已经在碗里了,当着两个微笑的长辈,她总不好一根一根的把香菜挑出来吧? 不就是香菜吗!再糟糕能有中药汤难喝吗? 唐嘉虹屏住呼吸,飞快的将香菜吃了个干净,又飞快的喝了一口水,将嘴里残留的香菜味冲掉,林书彦看了她一眼,他的手似乎还想动。 要是再来一筷子,唐嘉虹不敢保证她能不能再忍着把它们咽下去。 她娇笑着夹了一筷子羊肉给他。 记得有一回他在员工食堂巡视,以示亲民,站在他身边的唐嘉虹分明看见他离一个正在吃胡萝卜羊肉的员工十万八千里的时候,那眉头就纠结的微皱起来,然后,已经向前的左脚,不着痕迹的改变了运动方向,往另一边去了。 那个员工大概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不能与董事长亲切握手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正在吃胡萝卜羊肉。 唐嘉虹知道很多人不喜欢牛羊肉,没想到林书彦也是其中一个。 林家的厨师当然知道林书彦是不吃羊肉的,但是林老夫人得知唐奶奶要过来,也知道她很喜欢吃葱爆羊肉,所以,特别吩咐了厨房做一份。 没想到却成为唐嘉虹报复林书彦的工具。 看着碗里那一块巨大的羊肉,林书彦缓缓转头望着唐嘉虹,脸上挂着笑。 如果眼神如刀,唐嘉虹已经被千刀万剐。 如果眼神如冰,唐嘉虹已经体验到了绝对零度的恐怖。 如果眼神可以具现化为实际行动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话,林书彦现在已经跳起来把这个女人给掐死了。 “谢谢。”在两位长辈面前,林书彦是百分百的绝世好男人人设。 说是这么说,却迟迟没有动筷子,只是夹着其他的菜,不紧不慢的吃着,唐嘉虹看出他这是想用缓兵之计,等拖到一会儿假装用餐巾擦嘴,就顺便吐掉。 别问唐嘉虹为什么对这事这么熟练,因为她在应酬的酒桌上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羊肉要趁热吃才有效呢。”唐嘉虹微笑盯着他,“听说吃了羊肉能补精血,暖胃益气又能滋阴壮阳补肾,还不容易发胖,一定要多吃一点。” “对对!”唐奶奶现在已是对养生和滋补无比关注的年纪,提到这些,话匣子就关不上了,“你们小两口新婚燕尔,干柴烈火如胶似漆,书彦一定要注意保养,适时进补。不要觉得自己年轻,不知保养,等以后老了就后悔了……” 为了表示与唐奶奶一致,林老夫人也跟着补充道:“师母说的对,好好调养身体,生一个大胖小子。我就是太宠着书彦了,由着他挑食……要是早点进补,现在孩子都该满月了。” 提到下一代,唐奶奶更加激动:“现在政策不是可以生二胎了吗,依我说,生两个,一男一女,凑成一个‘好’字。” 看着林老夫人和唐奶奶两个人凭着自己脑中对逗小孩的美好幻想就已经自嗨的不行,林书彦与唐嘉虹,很有默契的互看一眼。 为了让两位老人家越滑越远的话题就此打住,林书彦夹起了羊肉,用悬崖跳水时那一往无前的气势将羊肉吃掉。 看见他微微跳动的眉梢,唐嘉虹的嘴角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笑容。 然后……林书彦反手给她夹了一块胡萝卜,唐嘉虹毫不示弱的把它吃掉了。 吃的那么从容随意,让林书彦顿时疑惑起来,之前明明看见她吃饭的时候,把所有的胡萝卜都挑在一边不吃,难道是弄错了? 唐嘉虹吃完了,还挑衅似的冲他扬眉一笑,又给他夹了块羊肉:“男人应该多吃肉的。” 这顿饭在两人互相陷害互坑中结束,林老夫人挽着唐奶奶:“师母,我们出去散散步,我记得您最喜欢大马士革香水玫瑰,我专门修了一个玫瑰花圃。” “好,去看看!”唐奶奶笑眯眯的对唐嘉虹说:“你们也一起去,现在的年轻人,整天在屋里呆着,不是盯着电脑就是抱着手机,眼睛比我这老太婆的还不好使,背也弯了,出去晒晒太阳,比吃什么钙片都强。” 唐嘉虹撒娇的笑着:“好好好,我也喜欢玫瑰的。” 说着,就伸手想要去挽着奶奶。 “你挽着我这个老太婆干什么?”奶奶指了指林书彦:“去那边。” 唐嘉虹故作委屈:“有了书彦,奶奶就不爱我了。” “奶奶,我会替您好好照顾她的。”林书彦顺着唐奶奶的话,顺手就把唐嘉虹的手牵住,把她的手塞在自己的胳膊与身体之间,夹得很紧,好像生怕她跑了一样。 唐嘉虹不满的哼了一声。 “奶奶她们都过去了。”林书彦迈开大步往前走,唐嘉虹的手臂被他拖着,也只得紧紧地跟上。 眼前的玫瑰花圃很大,太阳出来之后,玫瑰已完全盛放,满山满谷都飘着玫瑰那股特有的甜香。 唐嘉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芬芳的气息沁人心脾,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感觉很舒服。 “女人真是不管多少岁都是小公主。”林书彦看着不远处站着的林老夫人和唐奶奶,一旁侍立的花匠替她们剪下几根开得刚刚好的花朵,唐奶奶小心的捏在手中,脸上的笑意如阳光一般的灿烂。 唐嘉虹耸耸肩:“奶奶喜欢玫瑰的味道,也喜欢用它来装饰房间,我就跟她不一样了,做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我喜欢把玫瑰做成甜点。” “哦?你会做什么?”林书彦饶有兴味的问道。 唐嘉虹扳着手指:“用糖腌渍,做成玫瑰糖呀,吃汤圆的时候放一些,还有做成玫瑰花饼,酥酥脆脆的饼皮,再加上香香甜甜的玫瑰花糖,超级好吃!我以前在家经常做……” 说到这里,她忽然卡住了,原本微笑轻松的表情骤然僵住,如同石化了一般,以前,她的确是经常做,妈妈和姐姐都很喜欢吃。 后来,认识了何致远,他也说自己很喜欢吃玫瑰花糕,每次到她家里,她都会做。 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何致远喜欢吃玫瑰花糕,完全是因为姐姐的影响,他借着玫瑰花糕的香气,想像着依偎在自己身边的是温声软语的唐嘉霓。 知道这一切之后,唐嘉虹便再也没有做过玫瑰花糕,她想要把与那段糟心事的相关一切都抛在脑后。 唐嘉虹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原本飞扬的情绪,顿时落入谷底。 “这种甜甜腻腻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林书彦一脸的嫌弃,“我最讨厌吃甜食,饼就应该吃咸的,蛋糕也应该放肉松。” 唐奶奶招手叫他们过去:“虹虹快来看,这里有朵玫瑰,有两种颜色的花瓣。” 再次抬起头来的唐嘉虹,带着甜甜的笑意应了一声:“哎,我们这就来啦。” 说着,便与林书彦一起往奶奶那个方向走。 面前的那朵异色玫瑰,一半的花瓣是正红色,另一半是粉白色,看起来与一种名贵的茶花“二乔”一样,这满山的玫瑰也没有经过认真的人工干预,能生出这样的花来,不得不说是大自然的奇迹。 唐嘉虹弯下腰看着那朵奇异的玫瑰,唐奶奶拉着她:“小心点,别被蜜蜂蜇了。” 林老夫人笑道:“我家书彦特别喜欢玫瑰的香气,尤其喜欢玫瑰做的甜食,他小时候第一次见到真的玫瑰时,才两岁,真是激动的不行,直往上扑,鼻子整个塞进了花心里,被花粉弄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还笑。” 刚刚仿佛听见有谁说,不喜欢甜食的。 唐嘉虹转头看了一眼林书彦,林书彦抬头远眺着远处的青山,眼神深邃,好像被美景所吸引,完全没有听见自己的亲妈把自己出卖的声音。 不是不明白他刚才那么说是为了什么,唐嘉虹心底一暖,身边这个总是皮里阳秋,看不出心底真实心绪的男人,竟然也会有为了照顾自己的情绪,而信口编谎的时候。 莫名的感动,让她觉得眼前的男人怎么看都很顺眼,连身体也本能的做出反应,离他又更近了一些,就如同想要从他身上吸取温暖一样。 “你……”林书彦的神色有点怪,好像在努力忍着什么。 唐嘉虹心中一凉,难道,自己这又是在自做多情,她失落的将自己挪开几步,忽然觉得胸前一轻……原来刚才自己不小心把两团浑圆压在了他的身上,衣服那样的轻薄,他显然是全面的感受到了她的身材…… 林书彦弯下腰低语:“你是想要勾引我吗?” 什么跟什么啊!唐嘉虹气急,这个男人满脑子都在想着什么下流的事情!刚才明明只是无意中碰到了,怎么被他说的好像是自己欲求不满似的。 “别胡说!”虽然嘴上这么说着,脸却不争气的红了起来。 唐奶奶与林老夫人听见了小夫妻这边的动静,转过头,发现林书彦正弓着腰贴在唐嘉虹的脸侧,眼睛深情的盯着她。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的同时向远处走去。 等唐嘉虹与林书彦发现的时候,两人已经远的只剩下两个小点了。 “该放下的就要放下,你不能因为一个人而放弃了整个世界的美好。”林书彦认真的看着她,“因为某个人就要放弃自己原本的喜好,这也太傻了,那你们还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呢,怎么办?憋死自己还是杀了他?以前人说的不共戴天之仇,也就是你这样了吧。” 唐嘉虹低着头,看着自己面前连绵的玫瑰花海。 “道理谁不知道,应激反应如果这么容易就治好的话,天下心理医生要少一半的业务。” 林书彦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又把嘴闭上,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也许知道在这种时候,劝什么都没有用吧。 看着他的脸色,唐嘉虹又有些内疚,他明明只是好心想劝慰她而已,自己却将不满的情绪发泄在了他的身上。 如果面前的林书彦如果只是她的上司,哪怕只是她普通的同事,她也绝对不会这样跟他说话的,刚才说话的口气有些冲,还不是因为……把他当做了亲近的人。 世上太多的人,把温柔与容忍给了外人,而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却肆意发泄情绪。 唐嘉虹咬着嘴唇,想了又想,最终憋出来三个字:“对不起……” 林书彦从来没见过如此心虚的唐嘉虹,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打碎了家里花瓶的小狗,想要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又老老实实的蹲在碎片旁边等着主人发落。 她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看着林书彦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一把将她揽在怀里。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林书彦低语着这句话,像是对唐嘉虹说,也像是对自己说。 初中时就看过《乱世佳人》的唐嘉虹,当然明白这句话出处。 那个倔强而骄傲的思嘉丽,站在亚特兰大的红土地上,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即使面对爱女意外死亡,心爱的丈夫白瑞德离她而去,她也坚强的说出“明天是新的一天”。 此时此刻,没有哪句话,比这一句,更符合唐嘉虹此时的心情了。 唐嘉虹依靠在林书彦的怀中,看着如锦缎的玫瑰花,心中块垒瞬时全消,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呢? 就算将来要与林书彦分开,这段时间也将成为她心中最美好的回忆。 忽然阳光被乌云挡住,夏日特有的产物锋面雨即将到来。 已经连续好多天的午后都会痛快的下一场,时间不长,也就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左右,但是雨量很大,足够将人淋湿。 第65章 雨势来得非常快,刚发现乌云蔽日,想要跑回屋里,已是来不及,倾盆大雨兜头浇了下来。 唐嘉虹很担心奶奶,万一淋了雨,对她的身体健康不好,结果一转头,发现她和林老夫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大宅门口,向外张望着,似乎还向唐嘉虹和林书彦招了招手。 唐嘉虹这才松了口气,奶奶没事就好。 “先避避吧。”林书彦拉着唐嘉虹向前紧赶了几步,躲进花匠用来摆放工具的小屋子,屋内摆满了花锄花剪以及等等各种工具,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就连站两个人都有些勉强。 乌云太浓,屋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唐嘉虹四处摸,想要找灯的开关,在墙上摸到一件雨衣。那件雨衣是粉嫩的天蓝色,是蓬蓬的款式,像女孩子穿的,不是她平时见过的那种黑乎乎的工人用的工作雨衣。 唐嘉虹好奇的摸了摸,发现一个口袋,此时就听见林书彦说了一句:“雨小了,回去吧,反正也得换衣服。” “嗯。”唐嘉虹应了一声,把从口袋里摸到的东西迅速放进自己的口袋,向林书彦跑过去。 回到屋内,唐嘉虹直接钻进了客卧自带的浴室,将主卧的浴室让给了林书彦。 借着这独处的机会,将从雨衣口袋里发现的东西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来。 那是一块棉布手帕,淡粉色的,手帕边是一波一浪的样子,很明显这是个女孩子用的,手帕上用拙劣的手法绣着一朵简笔画风格的玫瑰花,还绣着一个大大的花体英文字母“l” l?漓?小漓? 唐嘉虹默默收起那块手帕,闭了闭眼睛,想要将它扔进废弃筐,想了想,最终还是将它塞在浴室抽屉最角落的地方。 林书彦几百年也不会进一次客卧,更遑论用客卧里的浴室了,他一定不会发现的。 用完晚餐,雨已经停了,林家大宅内外灯火辉煌,雨后的空气无比清新,带着林中花草的香气。 唐嘉虹站在湖边,看着一轮明月倒映在湖中,那样的清晰,好像天上的明月真的来到自己身边一样,记得自己小时候很喜欢月亮,也曾经像很多任性的孩子一样,对奶奶说想要天上的月亮玩,奶奶对她说,月亮是大家的,虽然漂亮,但也只能让它挂在天下。 记得当时自己倔强的说:“才不是呢,我不管走到哪里,月亮都一直跟着我的,月亮喜欢我!我要和它一起玩!” 奶奶只是笑笑,说了句:“傻丫头。” 是啊,月亮始终只是可望不可及,不可能下来,所谓的陪伴,也只不过是因为月亮太大,而它又离人太远,身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遮挡住它的光辉,并不是月亮在跟着人走,而是人逃不开月亮的范围,如同孙悟空逃不开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一样。 而人觉得月亮在追随着自己,也只是因为相对运动产生的错觉,不是月亮跟着,而是人自己在走而已,说白了,就是人的一厢情愿而已。 唐嘉虹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湖中心月亮的倒影砸去,平静无波的水镜被砸开一圈一圈的涟漪,月亮也随之破碎,水波荡漾许久,渐渐又恢复了平静,水中的月亮又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圆。 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吧。 唐嘉虹倚着大树坐下,出来之前,她带了一瓶红酒,本来只是想寻些意境,还有奶奶说女人少量喝一些红酒,对皮肤好。 夜风清冷,她慢慢打开了瓶盖,她的酒量很好,往日喝手中的红酒就算来个三瓶,也不会醉。 可是现在,她想醉。 醉了就可以忘记很多事情,那些事情,她并不想再记起,只是却怎么也无法忘记,每每以为自己已经可以释怀,可是当触景生情之时,往日种种又会再次从心底浮起,始终顽固地在她的脑海中往复盘旋,挥之不去。 比如在校园中与何致远的初见,穿着简单的白衬衫,手里夹着课本,他快要迟到了,飞快的从她身后超过去,带起的风刮起了她的裙摆,引得她一声惊呼,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中带笑,又带着些许惊讶,说了声:“啊,是你,对不起。” 然后留下了自己的电话:“我快迟到啦,回聊。” 他就像一阵风一样的消失在教学楼里,只留下一脸慒逼的唐嘉虹站在原地,以为自己遇到了新式搭讪模式,直到身边的女同学羡慕的说:“哇,是系草何致远哎,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那个时候,唐嘉虹的眼中只有学习打工学习打工,以及拿到奖学金,读研,然后找到给钱最多的公司进去,拿到同级生中最高的工资,让奶奶妈妈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同宿舍的六个人,只有她没有男朋友,舍友都嘲笑她掉进钱眼,嫁给钞票了,她不仅不觉得有什么,反而大大方方的说那可太好了。 却不料只是一眼,便被那个白色的身影勾去了全部的心神。 虽然还是在打工、读书、参加各种校内校外的活动以争取更多的机会,但是,在选择的时候,在考虑选择的时候已经多了一个筛选条件,凡是参加活动,她一定会问一句:“何致远报名了吗?” 甚至,在争取一个国际比赛名额的时候,她听说需要从她和何致远中间只能选一个人的时候,她毅然决然的放弃了那个机会,何致远因为参加了那个比赛而得到了组委会里一位大师的好评,并邀请他参加自己的项目。 唐嘉虹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就好像自己被大师邀请了一样。 只是后来,她才知道,其实对于何致远来说,那个机会只不过是个鸡肋,可有可无,不过是去认识认识人,多点经历而已。 也记得两个人一起在图书馆里备战期末考,面对面的坐着,一向心中只有学习,身边是人是鬼都不知道的唐嘉虹,那时却分了心,时不时的偷看一眼坐在对面的何致远,夕阳将他勾出一个金灿灿的轮廓。 那一门考试,从来都是成绩优秀的她,只考了一个平均分,令老师大跌眼镜。 还有与他一起在校外吃火锅,在运动会上为受伤的他包扎,为他收拾寝室,为他…… 太多太多了,可是,自己为何致远做了这么多,落在他的眼中,却都是姐姐唐嘉霓的美好。 唐嘉虹苦笑着举起手中的酒瓶,仰头痛饮,林家没有劣酒,可是她却从这淡淡的果香中品出了火辣辣的酒精气息,她想要让酒精的味道麻痹痛苦的心,可是一口酒冲入咽喉,心底的苦涩却又泛起,她的眼泪被这股酒精气息生生呛了出来。 这酒真的不行,太冲了…… 背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足音,在安静的夜色之中显得清晰无比。 “你怎么来了?”她懒洋洋地问道。 就算不回头,也知道来的是林书彦。 相处了这么些日子,就算是在半醉半醒的时候,她也能听出他的脚步声。 只不过她很好奇,他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林家大宅那么大,有那么多的房间,从她出来的时候算起,如果他一间一间的去找,到现在应该还没有找完吧?出来之后,又有那么大的花园,如果从花园走过来,现在他也应该没有到,为什么他会径直走到这里来呢,明明这里并不是最顺路的。 脚步声在她身边停下:“你醉了。” 唐嘉虹连头都没有抬,又喝了一口,看着面前幽暗的湖水中那一轮金黄色的月亮,她原本不想见到任何人,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没想到,林书彦竟然就这么找过来了。 “真巧啊,在这里都能遇见你。”唐嘉虹脑中一片昏昏沉沉,“你看见那个月亮了吗,又大又圆,多好看啊。” 林书彦没有说话,他蹲下身子,唐嘉虹靠着身后的大树,眼角的余光看见他脸上表情有些僵硬,显然是没想到自己会被发现,一时间不知应该说点什么好。 看着他的样子,唐嘉虹觉得有些好笑,忍不住轻笑出声,其实她并不想调侃他,只是原本她只想一个人独处,但此时却发现自己并不讨厌他的到来,不管怎么说,现在在这天地之间可以完全卸下心防,对他诉说自己心中所想的,也只有一个林书彦了。 经过这么长久的朝夕相处,再怎么讨厌的人,也能看出几分有趣来,更何况林书彦这个人本身也并不是太坏,只是有时候他整个人好像在雾中,沉沉看不清楚,人对自己看不清的事物,总是有几分戒备的。 他难得的几次真情流露,让唐嘉虹觉得这人还是有几分可爱的。 “咱们都这么熟了,别客气,坐吧,蹲久了腿麻。”唐嘉虹大方的拍了拍身边的草地,示意他坐下来,“你想不想喝一点,如此良辰美景,自当把酒对月,人生几何啊。” 林书彦微微皱了皱眉,盯着唐嘉虹,就算是在这朦胧的月色之下,也明显可以看出唐嘉虹的脸上那两块酡红,他在唐嘉虹身边坐下,却按住了她想要再举起的酒瓶。 “不能再喝了,你已经醉了。”林书彦声音低沉。 唐嘉虹看着他,忽然笑起来:“我没醉,我很清醒,我,是唐嘉虹,你,是林书彦,你是甲方,我是乙方,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是靠契约来维系的,你不是我的谁,我也不是你的谁。” 林书彦被她说得顿了一下,伸出的手停顿在了半空,眼睁睁的又看着唐嘉虹就这么又喝了一大口,她笑着将酒瓶塞在林书彦的手中:“你也来点吧,最后一点,发财酒!” 接过酒瓶的林书彦并没有喝,只是冷着脸教训道:“虽然我们之间并算不上真正的夫妻,但是,你在我家里,我也有义务保证你的安全,你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跑到这里来,一个人喝酒,山里是有狼的,万一醉了会很危险。” “哦?是吗?”唐嘉虹摇摇晃晃站起来:“狼有什么好怕的,会玩的技俩也就那么几招,说不定我被狼王看中,还能变成狼孩呢。”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完全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林书彦也不打算告诉她,狼孩的前提是从婴儿开始被狼养大,像她现在遇到狼王,只会被拖进窝里做储备粮。 他没说话,唐嘉虹身子忽然向他身上一扑,整个人紧紧贴了过去,她伸出手想要拿走林书彦手上的酒瓶:“你不喝呀,那就还给我,这么好的酒,别浪费了。” “你真的醉了。”林书彦摇摇头,抢在唐嘉虹的手伸过来之前,将酒瓶举在唇边,少少喝了一口,酒中不仅有葡萄的香气,还有她唇上淡淡的气息。 “好吧好吧,你说我醉了,那就算是好了,”唐嘉虹懒洋洋地靠在他身上,放松的伸展着四肢,把林书彦当一个大号的抱枕紧紧的抱在怀中,“你整天为了集团利益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什么情况什么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岂不是也活得很辛苦,那天,那个什么什么厅长,非要你跟鲁冠集团和解的时候,你根本就是不愿意的,但是,还不是要服从,虽然提出了这样那样的要求,也不算吃亏啦。” 林书彦慢慢将酒瓶放在地上,感受着唐嘉虹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料传过来,他轻轻叹息一声:“人活着,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随心所欲的。” “哈哈哈,”唐嘉虹大笑道,“不,你是放不下的东西太多而已,其实,放下了又怎么样呢,广厦三千,不过三尺而眠!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还不都是数字。” “……”林书彦沉默片刻,接着便伸手,捧起了唐嘉虹的脸,逼着她的双眼与自己对视,“那么你呢?你又是为什么会与我签定契约的?别告诉我你是为了钱,或是林夫人的名号,我知道你根本就不在乎。你是为了奶奶,不想让她伤心难过,对不对?钱不重要吗?如果没有钱,奶奶的病现在会发展成什么样,你想过吗?” 第66章 几句话一说,唐嘉虹顿时语塞。 “是,你说的没错。”唐嘉虹轻轻苦笑着承认了,看来,真的是没有醉呢,如果醉的话,哪里还会有这么多放不下的心事,还有不得不承认和面对的事情。 她与林书彦,也只不过是五十步在笑百步而已,她又凭什么站在超脱的高处教训林书彦太过执着。 “别想那么多了。”林书彦紧紧将唐嘉虹抱住,“想喝你就喝吧,与其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倒希望你真的能喝醉。” 唐嘉虹困惑的看着他,好像在看一个外星人,刚才他明明嫌弃自己喝醉了,现在怎么又反口,真是一个反复无常的男人,哼。 “我现在很好,有什么问题吗?”唐嘉虹挑衅的看着林书彦。 “你啊……”林书彦低低地叹息了一声,眼底似有若无地闪过一丝隐约的心疼。他轻轻伸出一根手指,,小心地抚摸着她的眉心,用一种从来没有在他身上出现过的温柔语气,在她的耳旁轻语:“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伪装地很好?用这张看似喜怒皆在脸上的面具来欺骗世人欺骗自己?可是你不知道,就算是你在开怀大笑的时候,你的眉宇间也总是沉沉地凝着一层淡淡的阴郁,无论怎样都化解不开。就算是你在生气的时候,也都是明显的在克制着情绪,有些话明明更有效,可是你却从来也不说。” “……”唐嘉虹在他的怀中,彻底化成了一座石像。 “啊……是这样……”沉默了片刻,她有些无力地苦笑,她以为自己一直把情绪隐藏得很好,有一种隐藏方式是像林书彦这样高深莫测,永远都是一张扑克脸,或是微笑示人的模样,另一种更有迷惑性的,就是像她这样,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心眼,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怒哀乐都放在脸上,越是这样,越是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不再探讨她表露出的情绪之下的真实心意。 林书彦默默地点了点头。 “看来,那件事对你伤害真的很沉,才会让你连睡觉的时候,都皱着眉,你自己一定不知道吧,白天你越是喜笑颜开或是张扬嚣张,睡着的时候眉头就皱得越紧,神情越忧郁。既然心里难受,又何必一定要装出没事人的样子呢?你实在太苛待自己了。” …… 被完全说中了心声,唐嘉虹一言不发地闭了闭眼,拿起酒瓶晃了晃,还有一点酒在瓶底发出哗哗的响声,她举起酒瓶又喝了一大口,任由一股浓厚的酒意夹着无限的哀愁流遍全身,又带着一股热流直冲脑海。 为什么还没有醉?为什么还这么清醒,为什么脑中又一次闪过往日种种……不是说酒入愁肠醉得快吗,骗子! “藏在你心里的那些事,只需要你肯放开怀抱,找到新的替代,就可以从容抛下,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为你处理掉。” 林书彦扳过她的小脸,紧紧凝视着她的眼睛,低声地问。 嘁,说的倒轻巧,唐嘉虹不屑的推开他逼近的俊逸脸庞。 “你管的太多了啦,林总,这!不!关!你!的!事!” “……谁说的!”林书彦马上出声反驳,没有再等唐嘉虹再说些什么,他的脸陡然在她的眼前放大,还没有等唐嘉虹反应过来,他一个翻身,将唐嘉虹压在身下与草地之间,双唇便不容闪避地压了上来。 好像……真的没醉呢……唐嘉虹醉意朦胧的想着。 她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林书彦紧紧拥抱着她的有力手臂,还有抵在她身前的结实胸膛,还有唇舌之间那缠绵亲密的抵死交缠,还有他喷在自己脸上那火热的气息。 每一个触碰细节都清晰无比地在她意识中缓缓流过,一点也没有错过。 不能这样……随着这个吻的深入,唐嘉虹心中模糊的生出了这个意识,可是,她完全不想抬起手把他推开,一定是因为自己醉了,身体软得提不起一丝力气,只能无力地瘫在地上,任凭林书彦的双手和唇舌在她的身上肆意妄为,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酒意渐渐的夺去了她脑海中的最后一丝清明,脑中越来越昏眩。 一股莫名的奇异感受在她的身体里缓缓升起,让她觉得越发混乱,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林书彦这个吻,不带着任何向人展示的意思,也不是单纯的发泄着欲望,轻柔的,如同在最伤心失望时,一个温柔的安慰。 这个认知让她的心理防线失去了最后的屏障。 奇怪,怎么会变成这样?倚在林书彦的怀中,唐嘉虹困惑的想。明明自己一直很清楚自己和他的身份,也知道注定不会在一起,更知道陷得越深,对自己越没好处。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结束了这个漫长的吻,当林书彦稍稍放开了她的双唇,她才争取到一个喘息的机会,让自己被众多情绪纠缠的大脑在夜风中冷静冷静。 清凉的微风轻拂过面颊,她这才注意到自己脸上的滚烫气温。 这大概是梦吧,唐嘉虹伸手摸了摸面前的男子,触感无比的真实,想骗自己都骗不到。 她站起身,摇摇晃晃来到湖边,借着月光,看着湖中的倒影,真不敢相信这个衣衫半褪,脸颊通红,眼中带着迷乱的女人就是自己。 “我看你才醉了。”唐嘉虹轻轻喘息着扣上胸前松开的钮扣,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我醉没醉,你最清楚。”被推开的林书彦冷着脸回答,视线没有一刻离开她,眼睛里闪动着危险的火焰。 “是吗?那一定是我醉了……”林书彦那灼热而闪亮的目光让她不由感到一丝慌张,她慌不迭的转头,避开了他那逼视的眼神,勉强地笑着想要扯开话题。 林书彦仍静静的凝视着她,看着她的笑容在他的注视下变得越来越尴尬,最后终于笑不出来,僵在脸上。 “你的性格会让你吃很多亏。”林书彦忽然说。 唐嘉虹偏过头,想了想,摇摇头:“啊,是吗,谢谢提醒啊。” “你也该适时放松一下心情,不要把什么事都装在心里。” “啊,对不起,这是本能,我天生就这样,你要是不喜欢我,那我离开就是了。”唐嘉虹的大脑根本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完全出于本能脱口而出。 “你!”林书彦从来没想过她会说出这样的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难道从来没有人可以让你收起全身的刺,可以让你完全信任的吗?” “呵呵呵,这个么,当然是有的,人之初,性本善呐。”唐嘉虹迷迷醉醉的说着,说话都有些大舌头了,她的眼前闪过姐姐的笑容,何致远替她拎着东西的背影,“曾经有过……必须的……” 至于现在,唐嘉虹揉着脑袋,想了又想,会让她有那样的信任,会那样义无反顾的为那个人做任何事,以及相信那个人会为自己做任何事的人,没有了,再也不会有了。 她也不希望再有。 给出的信任和期待越多,遭遇背叛之后的伤就越重,有些打击过于致命,一生一次便已足够让柔软的心上结上一层厚厚的茧,再也不会将真正的心意示人。 她的回答似乎让林书彦很不高兴,他的双眸顿时浮出一层阴霾,他一言不发地闷闷看着唐嘉虹,几次微微张口似乎想要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出口。 “其实你也一样啊,”唐嘉虹手中挥舞着酒瓶,昂首一笑,“你有一个小漓,却永远不敢让她到身边。你有一个房子,却有一个房间连自己都不能步入。信任?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啊,世上哪有什么信任,能在背后捅刀子的永远只有最信任的人才能做到。” 唐嘉虹偏着头,看着神色阴晴不定的林书彦:“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有一个人,”林书彦在沉默良久之后,他才凝视着唐嘉虹的眼睛缓缓说道,“是我希望能够信任,也可以得到她的信任的。” “哦哦?是吗?”唐嘉虹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努力撑住昏沉沉的头,微微眯着眼睛笑起来:“那就祝你幸福,不要像我一样,被捅一刀侥幸不死,如果不是因为奶奶,只怕我早就没有勇气活到今天。” 没有听到林书彦的回答,只看见他表情僵硬地扭过了头,夜风里传来一声隐约的叹息。 天地间一片寂静,一片黑暗,只有那一轮满月在面前,明晃晃的,看起来仿佛是在伸手招唤她,唐嘉虹盯着月亮看了半天,脑中莫名的幻想出自己身在这一轮明月中间,长发披散在水中,飘飘摇摇,一定特别好看。 “哗啦。” 没等林书彦反应过来,岸边已不见了唐嘉虹的身影,湖面上水波荡漾,月亮的倒影被击碎成一片一片,在水中粼粼。 柔软的水绵密的包裹着身体,无法呼吸。 无法呼吸,这有什么要紧,那时,她亲眼看见姐姐和何致远在翻云覆雨的时候,早已心痛的无法呼吸,就算现在结束了,又有什么要紧。 唐嘉虹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身体不断下沉,沉向更幽暗的深处。 忽然,腰间一紧,不知道是谁紧紧的揽住了她的腰,一惊之下,她的樱唇微张,原本含着的空气都化做小气泡向上飞快的逃走了,一切都要结束了吗? 就在她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唇上被柔软覆盖,微薄的氧气从那里传输而来,她全身发软,任由自己被一双强有力的胳膊拉入温暖的怀抱中,酒意彻底侵袭了她的全身,缺氧使她的大脑陷入一片迷蒙的黑暗,接下来的事情她已经记不清了。 但是意识并没有完全丧失,感官虽然因为酒精的作用而变得迟钝,却仍然保留着最后一分感知的能力。 有人抱着她,耳旁的风声呼啸,朦胧中仿佛有人在她的耳旁低声呢喃,如精灵的细语,可是她却什么也听不清,只是依稀记得,那低沉浑厚的声音中仿佛拥有安抚人心的强大力量,足以让人摆脱黑暗的恶梦。 第一次,在梦里出现的不再是痛苦地狱,而是阳光满天欢声笑语。 “放下吧,把那些不幸的过去都忘记,无论是曾经的欢乐或是伤心,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你的人生还在继续,还有许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你,为什么不能抛下那些毫无意义的往事,然后,让自己重新开始?” 那个沉沉的声音在金灿灿的阳光下对她轻轻地说。 唐嘉虹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是凭着本能,对着那个方向嘻笑着:“你是神吗?” “我可以做你的神,为你遮风挡雨,让一切的痛苦与不幸都离你而去,只要你愿意付出献祭。” 唐嘉虹歪着头,让已经完全卡住的大脑齿轮勉强动了一格,嗯?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损失呢。 “好的呀,当然愿意啦。”唐嘉虹笑的如同天真无邪的小孩子。 不管怎样,也许真的是时候应该放开一切了,离婚证书都已经拿了这么久,在那个家里,自己的痕迹都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了吧,从此在他们的生活中唐嘉虹这三个字不复存在,那些关于那段婚姻的回忆、悲伤、痛苦,也都应该永远的与那张已经消失的结婚证一样,永远的被埋葬。 从此以后,唐嘉虹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 也许不会再有那种单纯的快乐,但也不要再感伤。 也许再也得不到真正的爱,却再也不会在黑夜中无助哭泣。 至少,在梦里,还有一双坚实的手臂可以紧拥着自己,让她在黑暗之中感到油然的安心,不再被噩梦侵扰。 这种安心的感觉的确是很好啊……希望这个梦长一些,再长一些,在大脑残存的最后一点意识彻底消失之前,唐嘉虹迷迷糊糊的想着。 林书彦看着灯下的如天使般微笑而眠的女子,嘴角微微浮出一笑:“答应我了,就不可以反悔,就用你自己做为对神的献祭吧。” 一觉醒来,头痛让唐嘉虹忍不住呻吟出声。 第67章 宿醉的滋味实实在在的令人痛不欲生,那个名为脑袋的东西,好像比原来要大了好几倍,后脑勺和头顶心好像都在剧烈的跳动,那一阵一阵的抽痛,根本就无法停止。 以前从来没有喝醉过的经验,只要一次,便让人毕生难忘。 “嗯……”唐嘉虹捂着头,长长哀嚎一声。 昨夜明明睡得很沉,又柔软又舒服,这是很久很久都没有体会过的舒心安眠了,到了凌晨的时候,有些口渴,很快,又神奇的不渴了。 然后到了早上,当睡神被初升太阳的光芒从身体驱走的时候,唐嘉虹就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正常的,四肢酸软无力,抬都抬不起来,胃中空空,胃酸还在激烈的翻腾,大概是昨天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脑袋里更像是有人用一百只大锤在敲,痛得让她恨不得把头摘下来扔到一边去。 清醒之后,又感觉到舌根一阵一阵的发苦,嘴唇很干,很想喝水,不,想喝可乐。 明明很久没有喝过碳酸饮料了,但是现在莫名的就是想喝这种带汽冒泡全是糖份,卡路里爆表的不健康饮料,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放纵一下。 唉,不过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林家大宅里一直都很讲究养生,更讲究格调,家里又没有小孩子,哪来的碳酸饮料。 唐嘉虹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扭动了几下,又不动了,却又睡不着,过了好一会儿,躺也躺不住,她深呼吸一口气:“一二三……”腹肌一用力,整个人坐了起来,想下床出去找点水喝,只是刚坐直,又颓然倒回去,被柔软的床垫反弹了一下。 头晕恶心,眼前飞舞着无数的小小金点点。 “嗷……”唐嘉虹有气无力的哀叫一声。 昨晚真不该喝那么多酒的,都怪林书彦,如果不是因为他突然出现,她也不会莫名其妙的就喝下去那么多,醉的无比恣意和大胆,本来,明明是怎么都没醉的,他来了以后,自己就只喝了两口,两小口!就那么一小丢丢,连蚂蚁都淹不死的量,结果,却醉了。 对,都是林书彦的错! 又躺了好久,唐嘉虹才再一次勉勉强强地睁开眼,窗外早已是艳阳高照,花影扶疏,摇摇晃晃洒满了窗前的白纱。 窗外隐约传来人们的声音,唉?好像真的不早了呢。 唐嘉虹茫然的眨了眨眼睛,忽然心中一惊,终于彻底清醒了。 以飞快的速度抓过床头柜上的钟,一看,糟糕糟糕,已经十点半了啊!!! “我的天!”她终于想起来,今天奶奶也在这住着,被奶奶这个严肃认真的人知道她这个新媳妇在婆家住着,竟然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不,这已经是日当午了! 一会儿少不得要训她一顿。 传说中的老年痴呆症早期症状……为什么看起来跟假的一样? 不孝的唐嘉虹困惑的想了半天,觉得与奶奶相比,自己才像是得了老年痴呆症的。 她沉沉叹了口气,把钟放回去的时候,才看见,床头柜上还放着一只杯子,杯子上有盖,唐嘉虹打开,发现里面满满的盛着某种褐色的液体,杯子掀开,还一串一串的向上跑着汽泡。 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唐嘉虹的脑中莫名的跳出古装片里,主角发现茶水被人下毒,然后把杯子往地上一扔,地板上马上泛出大量白色泡沫的桥段。 她呆呆的捧着杯子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忽然觉得自己可能不是老年痴呆症,是神经病,快渴死了,还管它什么水,反正放在这里的水肯定不会是老鼠药。 杯子凑近在眼前,嗯,看起来有点像可乐啊。 不光看上去像,闻起来也是那种甜甜的带着二氧化碳的熟悉气味。 唐嘉虹大大的喝了一口,给出了评价:不光闻起来像,喝到嘴里就更像了,还在嘴里跳着呢…… 果然是神经有毛病了吗,什么像不像的,这根本就是啊! 等等,林书彦这是从哪里弄来的可乐?没记错的话,林家大宅离最近的超市起码有十五公里…… 唐嘉虹一边心满意足地喝着冒着泡泡的可乐,一边忍不住的幻想了一下林书彦一大早悄悄从床上爬起来,发动了汽车,鬼鬼祟祟的一脚油门踩到了超市门口,然后蹲在门口,寂寞的等着那个超市开门,拿了一听可乐,又一路呼啸着赶回来,倒进杯中,加上冰块,盖上盖子,放在床头,功成身退,又悄悄离开。 “嘿嘿。”唐嘉虹被自己的幻想弄得乐不可支,然后,她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逻辑漏洞,不对啊,林书彦是怎么知道自己想喝可乐的?不是雪碧,不是芬达,而是可乐? 林家的传统,喝醉酒就是煮一锅味道诡异的醒酒汤,嗯,好吧,正经厨师做的确实不能叫味道诡异,上次那碗味道诡异的醋汤是她干的。 想了半天,唐嘉虹也不明白。 算了,对于难以理解且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就不要去想,本来脑子就不好使了,万一用力过度,彻底因为过热死机了那该怎么办。 虽然这张床又大又软,睡在上面实在舒服,又不用出去在两位长辈面前扮恩爱,但是思来想去,唐嘉虹还是很自觉的起身。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上午出现在奶奶面前,好过下午才出现,到时候,整个性质都不一样了。 起床的时候,唐嘉虹才发现,自己身上竟然什么都没有! 没有睡衣,没有睡袍,任何纺织物都没有! 别说是纺织物了,连叶子、花朵都没有,唯一能遮一遮的,只有自己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 没记错的话,自己一定是穿着衣服去湖边喝酒的! 是谁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个精光,还没有给换上新的? 唐嘉虹有些慌张的左顾右盼,脑后的长发一下子滑落到胸前,散发出沐浴露淡淡的玫瑰清香。 应该是哪位女佣替她洗了个澡吧? 可能是工资没给够,所以洗完把她扔上床就跑了。 管他呢,反正这钱不是她出! 唐嘉虹找到了搁在衣柜里的衣服,匆匆忙忙的穿上。 奔进浴室,抓紧时间洗漱一番。 她抬起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昨天她虽然醉得很厉害,但是还没有醉到把酒临风,宠辱偕忘的程度,这也是多年来刻意练习的结果,如果在酒桌上稀里糊涂答应了什么,第二天清醒了再耍赖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此做了之后,两家的关系,也就没什么以后了。 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清楚的在脑海里浮现,包括林书彦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还有明月光之下,他每一个眼神。 不能再想下去了! 唐嘉虹闭上眼睛,用力摇了摇头,想要将脑中不断涌出的鲜活画面挥去,却挫败地发现自己的努力根本就是白搭。 脸上忽然不受控制地开始发烫,继而心底涌上了一股复杂难言的微妙感受,混杂着轻微的不可置信、手足无措,还有意外,以及一点点若有若无的欣喜,说不清具体是什么,人觉得心里有一点点发酸,沉甸甸的,好像装满了什么,胀胀的,说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舒服或是难受……唐嘉虹抄起一捧冷水,用力的在自己脸上搓了几把,把细腻的皮肤搓得微微发红。 到底是自己被鬼附身了,还是林书彦精神分裂多重人格了? 当初提出契约婚姻,互不干涉的人是他, 对自己又亲又咬的也是他, 抛下她,去接那个什么小漓电话的还是他, 昨天晚上说什么全心全意信任的又是他! 唐嘉虹打小就醉心于学习,后来又沉迷于工作,虽然从小成绩就非常好,但是一个人把智商用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别的地方就会有所缺失,比如感情…… 对于何致远,说是爱,更多的不如说是开始简单的接触之后,就开始严格的在做计划,何致远只是这个计划的目的而已。 就连约会都是严格按着行程表来的,没有惊喜,没有意外,只有按部就班。 林书彦是她人生中的意外,从来没想过这个人会出现,从来没有想过会对这个人动心,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这个人有任何任何的交集。 但是,这一切却偏偏发生了,命运推动着她。 也许人生就不应该列计划,就如同年初的工作计划,到了年底回顾时一看,往往都不会实现。 本以为传说中那种两人四目一对,便可以天雷勾动地火的动人爱情永远与自己不相干,但是,忽然之间,她一下子明白了林书彦昨夜的眼神。 那种火一般炽烈的眼神,在这个平日温和如玉的男人身上,也许真的是一个新奇的体验。 有时在面对她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出奇的深沉与幽暗,黑压压的如深海的水底,仿佛藏着无穷的心事,有许多话藏在深处,却没有说出来。 很多的不解与疑惑在这一刻终于有了答案。 然而面对动了真情的林书彦,她却像看见了滚烫的火炉,因畏惧再一次受伤,而本能地闪缩逃避。 伤了一次还不够吗,还要多少次才能记住教训! 她对看着镜中的自己,狠狠的说。 如今的社会,男人可以找女人,女人也可以找男人,以前的公司里,曾经就有女同事相约集体去某种专门服务女宾的地方。 她上一次也去过,可是也只感觉到了无限的寂寞和空虚,始终对这项活动提不起兴趣。 还记得当时看着那些所谓男模所谓少爷,无论是为生活所迫,亦或是懒得找份正经工作所致,屈身事人的摇尾巴,她一点狎戏的兴致都没有。 更不像有些自恃美貌的女人一样,以控制男人的数量多少为荣。 自然,她更不想成为别人游戏感情的对象。 她不知道林书彦的内心深处到底有几分真诚,但无论是真还是假,对于她而言,都不能招惹,如果只是为了应付奶奶和林老夫人,还能扮一对恩爱夫妻,如果他忽然产生了百分之百的真心,那么,她更要避之大吉,躲得越远越好。 感情可以随时发生,可以在任何阶级之间产生。 但是,想要得到一个美好的结局,就必须门当户对。 自己与他,真的是门当户对吗?他们甚至从小玩的东西都不一样,当一段感情发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人身上,那就是巨大的灾难。 从头到尾都没有对过,根本就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的…… 微微苦笑一下,又稍稍化了一个淡妆,唐嘉虹随手将长发束在脑后,不再停留地推开了房门。 门外有一场暴风雨,正等着她。 小花厅里,奶奶和林老夫人正坐在一起喝茶,林书彦虽然不在跟前,但是以林书彦良好又标准的作息,绝对不会是跑到哪里偷懒了。 对了,他说不定在书房里,想到这,唐嘉虹眼珠一转,打算偷偷溜到书房,然后再假装自己是在书房认真工作,再走出来找东西吃,这样就不会被发现了。 计划是完美的,结果是悲剧的。 本打算绕过小花厅,往书房走,结果,路上遇到一个女佣,她看见唐嘉虹,热情的招呼道:“少夫人,您饿了吧,我给您留了您最喜欢的金枪鱼三明治,还热着呢。” 听见她开口,唐嘉虹就知道大事不好,果然,奶奶的声音从小花厅里传出来,声音还挺严厉:“虹虹!你过来。” 唐嘉虹苦着一张脸,狠狠的剜了那个女佣一眼,默默往小花厅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嘉虹觉得奶奶坐在沙发上的样子,跟她住在自己家的时候完全不一样,那个气势,根本就不是奶奶,是女王! 英国那个******,差不多也就这样了吧。 看着面前坐着的两位长辈,唐嘉虹露出可爱的笑容:“妈,奶奶。” “都几点了,你才起床?你在婆家都是这样的吗?”奶奶先声夺人,她看着唐嘉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第68章 唐嘉虹本来想老实承认睡得太死,但是刚才溜进书房的这个计划在大脑里盘旋了很久,她甚至还给设计了三种方案,实在印象太深。 于是,本能的脱口而出:“没,我刚才在书房。” “书房?”奶奶狐疑的看着她:“我们一直坐在这边,怎么都没看见你过去?” “我走路一直都很轻的呀。”唐嘉虹硬着头皮往下扯,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去圆它,现在她可是领教到了。 奶奶果然不好骗,她又看着唐嘉虹:“那你说,你是几点起来的。” 呃…… 这下可编不下去了,她并不知道奶奶他们是什么时候坐在小花厅的,从林家固定的早餐时间也没法推算,因为老年人一向醒的比较早,而且,说不定林老夫人会把早餐摆在小花厅里,从小花厅可以看见远处的玫瑰谷,在餐厅里就只能一本正经的坐着,看见外面被剪的一本正经的草坪。 条件不够,完全无法推算呀。 唐嘉虹决定弃械投降,直接承认自己睡过了,虽然一定会被奶奶劈头盖脸的骂一顿,不仅睡到这么迟,而且居然还敢编故事撒谎。 “奶奶,我……” “嘉虹是和我一起起来的,公司有一个并购计划,周一就要出预案,还有对股东的公告,我们一直在书房里做数据。” 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彦来到了她的身后,唐嘉虹转身,脸上露出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她走过去,挽着林书彦的胳膊:“不好意思,我脑子有点混乱,忘记你是要咖啡还是要茶了,在外面转了一圈,完全想不起来了呢。” “忘记就忘记,我随便喝什么都可以的。”林书彦温柔地看着她。 看着他们两个如此亲昵的样子,奶奶的脸上早就笑开了花,哪里还记得刚才唐嘉虹那个漏洞百出的话。 “你们忙着工作,也要多注意休息休息眼睛,出来走动走动,别一坐就是一整天。”奶奶嘱咐道。 唐嘉虹甜甜地应了一声,去端了两杯水,跟着林书彦一起回书房去了,她能感受到背后奶奶和林老夫人那热切的目光,正盯着自己。 哎,两大催生势力合股到了一块儿,会发生怎样的灾难啊。 “啊,吓死我了。”唐嘉虹整个人放松着瘫在书房的沙发上,转眼看着坐在桌前认真敲击着键盘的林书彦,一骨碌翻起来:“刚才谢谢你呀。” “答应了你的事,我当然会做到。”林书彦看都没有看她一眼,手上仍在敲击着键盘。 唐嘉虹感到很奇怪,她歪着头想了半天,也不记得林书彦什么时候答应她什么事情了,嗯,不懂就要问嘛。 “你答应我什么了?”唐嘉虹眨巴着眼睛。 林书彦抬眼看了她一眼:“如果你忘记了,那最好,这样就不是我违约了。” 哎?这人怎么能这样,说好的契约精神呢! 唐嘉虹猛的坐起来,结果又是一阵头昏目眩,她捂着额头倒了下去。 林书彦听见响动,终于看了她一眼:“酒量这么差,就不要喝这么多。” “哼,谁酒量差了!你没来之前,一切都很好,我还怀疑你给我的酒里下了蒙汗药呢!”唐嘉虹不服气的叫着。 林书彦的视线早已转回了电脑屏幕,声音不冷不热的说:“没事还是少喝些酒,你别以为妈整天什么事都不上心,晃来晃去什么都不管的样子,告诉你,家里少了什么,都会有人马上向她汇报。你昨天拿走的那瓶红酒,今天早上她就来问我,说怎么喝了这么多,还说你上次就喝了不少,问你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还问你以前是不是就有酗酒的习惯。” “什么跟什么嘛!”唐嘉虹扶额,不知道是不是全国的长辈们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看到了一棵牙签,就能幻想出整片树林。 有些家长看着孩子玩一会儿电脑手机就认为孩子染了网瘾,要送去临沂找杨教授治疗。 有些家长听着孩子打了一个喷嚏,就认为孩子一定非常冷,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衣服都给他穿上。 现在可好,喝了一瓶红酒,直接就进入酗酒的程度了。 不过转念一想,似乎也不是特别冤,谁让上一次自己喝醉酒的样子被林老夫人看见了呢。 唐嘉虹当然也知道总是爱喝醉酒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特别招人讨厌,就算是她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人,她并不希望给林老夫人留下这样的印象。 “那……昨天我是怎么回来的?”唐嘉虹小心翼翼的问道。 在意识还没有完全失去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她都是有印象的,但是后来,就彻底的眼前一片黑暗,也就是俗称的“断片”。 断得有点厉害,一口气断到了今天。 林书彦打完最后一个字,按了一下保存,向椅背上靠过去,看着一脸忧心忡忡的唐嘉虹:“当然是我把你抱回来的,难道还能指望你自己走回来吗?” “那……不是人人都看见了?”唐嘉虹又问了一句,可是又不太像,如果林老夫人和奶奶知道的话,少不得又要说这说那。 “看见就看见,谁敢说三道四。”林书彦淡淡的说。 对啊,这是他家嘛,一家之主,当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哎自己怎么这么命苦的,想要多睡一会儿,却得偷偷摸摸,好像旷课的时候遇上了教授点名。 人同命不同啊…… 唐嘉虹自怜了一番身世,然后想起来一件事:“床头柜上的那杯可乐,是你放的?” “不然呢,你以为是田螺姑娘吗?” “……我以为是十三香小龙虾少爷……”唐嘉虹顺嘴先回了一句,然后又认真的问道:“你怎么我想喝可乐?” “你自己说的。”林书彦挑眉看着她。 唐嘉虹愈加的困惑了,谁?我?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 看着她的表情,林书彦补充道:“凌晨三点四十,你嚷嚷着要喝水,硬是把我给吵起来了,给你喂了水,你喝了一口,一脸嫌弃说真难喝,要喝可乐。” “结果可乐买回来了,你又睡死过去,叫都叫不醒,就给你放在床头柜上了。” “啊啊啊???”唐嘉虹捂着自己的脸,自己什么时候提出的这种奇怪的要求啊!真是要命,什么都不记得了。 哀叫了一会儿,唐嘉虹这才想起,凌晨三点四十,然后,还真给把可乐买回来了?天啊,这真是…… 这大半夜的,他从来也不是那种苛待佣人的人,不会为了这种事把人叫起来就为了给他买可乐,难道真的是他亲力亲为,开车跑出去买的吗? 唐嘉虹看着眼前的男人,心底泛出甜蜜:“那么晚,真是辛苦你了。” 林书彦一脸的无所谓:“也没多辛苦,就是起来去门口拿了一下。” “什么???”唐嘉虹一脸的茫然,难道真的是派佣人出去买的? 林书彦像看傻瓜一样看着她,说话一点也没客气:“就是app上的24小时代买服务啊,你不知道吗?你真的是现代人吗?” 经他一提醒,唐嘉虹想起来,的确是在超市看见过一些穿着统一制服的人工作人员拎着大包小包,奔向四面八方。她还没真没往这里想过。 什么半夜三更偷偷摸摸开车跑到很远的地方就为了一个女人买一听可乐这种浪漫的骑士故事,果然就只存在于梦中吧。 一脸希冀的唐嘉虹顿时觉得索然无味,果然什么事都不能说破啊。 “为什么你一脸失望的样子。”林书彦观察如微。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白发魔女传里,卓一航为练霓裳苦苦守候了一生的优昙花。”守在天山南北高峰的一双璧人啊,多么浪漫的故事。 林书彦敏锐的感觉到,自己这位从容冷静、专业知性的董事会秘书,现在正陷入了不可救药的少女粉色梦想中。 他无情的出声打破:“那故事根本就是个悲剧,有什么浪漫的,练霓裳的头发为什么白,还不是被卓一航给气的,你喜欢有人抽你一个耳光再给一个甜枣吗?” 1 真不知道林书彦又在犯什么毛病了,这个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吗,非得用这种夹枪带棒的方式,没得招人讨厌。唐嘉虹一脸的不高兴,然后,她想起来,林书彦在一开始就很老实的告诉她,自己不会是一个好丈夫,不会是一个好朋友,因为他对熟悉的人的态度,反而不如对陌生人的好。 看来,他很清楚自己的毛病,可是,他就是不想改。 也是啊,人家就是这么的有底气,不改又怎么样,不改还不是一堆人把他捧得高高的,谁也不敢怎么样。有钱有势就是爷啊…… 佣人叫开饭了,唐嘉虹默默的,一颗米一颗米的吃着,嚼得特别认真,就好像米饭就是林书彦一样,给她咬得粉粉碎碎,这个男人真是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说话这么难听,他就不能把自己当成革命同志一样吗,她也很喜欢林书彦的温柔啊…… 转念一想,如果被他温柔以待,那不就说明她在他的心中根本就毫无地位,与那些替他拉门的门童,或是端茶送饭的女佣一样,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 唉,虽然林老夫人和奶奶都希望他们是真的一对,乐见其成,但是,从虚假开始的契约婚姻,又怎么可能变成真的呢。 “虹虹,细嚼慢咽是好事,但是嚼得太久了,饭都凉了。”奶奶的声音把唐嘉虹从对林书彦的不满中拉了出来,唐嘉虹低头一看,发现别人早就吃完了,她的碗里还剩下一大半,要不是因为天气热,这碗饭早就凉透了。 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唐嘉虹想再夹一筷子,耳旁听见林老夫人说:“吃得这么少,会不会是有了?” 唐嘉虹整个人都震惊了,她抬起头,刚想解释一下,不然让两位老人家白高兴一场,她也觉得于心不忍,但是,林书彦怎么可能会老老实实等着她解释,林老夫人话音刚落,他便开口说道:“这倒不会,都是我不好,这些天晚上,让她太劳累着了,所以才会胃口不好的。” 晚上,太劳累,就这么简单的两个词,着实能让人有无穷的暇想,怎么可以当着两位长辈的面直接说出来,这个林书彦还要不要脸啊,你不要我还要呐! 唐嘉虹微笑着抬起头,趁着两个老人家脸上带着奇怪的笑容,把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事情的时候,唐嘉虹狠狠的瞪了一眼对面跟没事人似的林书彦,后者微笑的看着她,还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向她致意。 面对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唐嘉虹也是没办法,她默默的看着对面这个优雅举杯的男人,眼神复杂,很想把他掐死。 林书彦却视她凶恶的眼神为无物,温柔地替她夹了一块乳鸽:“来尝尝,这是新鲜送来的乳鸽。吃了滋阴补气,益气补血,清热解毒,养颜美容,还能补脑。这几天你一直很辛苦,多补补才是。” 男人亲热的把鸽肉放进女人的碗里,唐嘉虹温柔的道了一声谢,夹起来,慢慢的品着,两位老人为他们夫妻情深而感到十分高兴,唐嘉虹恶狠狠的又瞪了他一眼。 坐在一旁的奶奶却不小心看见了,她只道唐嘉虹又在闹什么小脾气,她不想当着林老夫人的面说唐嘉虹什么,但是,又想安抚一下林书彦,于是,她拿起了勺子,为林书彦满满的盛了一碗汤:“书彦,你也辛苦了,多喝点。” 唐嘉虹忍不住偷笑,她脑中闪过了那句广告语:“好像身体被掏空。” 一时没憋住,竟真的说出来了,林老夫人和奶奶倒没说什么,她们平时也不看电视广告,林书彦倒是抬起头来,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有没有空,我会让你知道的。” 咦,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好像把他某方面的奇怪进取心给刺激起来了呢。 唐嘉虹不由有些后悔,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想收是收不回来了,再说,哼,还不知道谁怕谁呢。 第69章 林书彦捧着汤碗,一脸孝顺乖巧的样子微笑:“谢谢奶奶。” 奶奶看着他,嘴都笑得合不拢,就好像林书彦才是他的亲孙子一样。 唐嘉虹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真不愧是上市公司的总裁,唱念做打俱佳,装得跟真的一样,这笑容,简直无可指摘,绝对标准的商务礼仪微笑! 对内可聊员工和董事! 对外可笑对投资人和广大监管机构! 上得了社会新闻,大谈慈善与社会贡献! 入得了娱乐八卦,某某女星疑似与瑞诚总裁有特殊交情! 就算是被狗仔在街边偷拍,也绝对不会生气,相反还会吁寒问暖的绝世宠粉大总裁形象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很久很久以前,唐嘉虹也被他这样的笑容所惑,以为他真是个好人呢。 真是大错特错啊! 人不可貌相啊! 在奶奶面前的表现,比他被电视新闻采访的时候表现的还要好,想她是奶奶最宠爱的孙女,可是这么多年来,奶奶挂在嘴边的都是自立自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就算是很小的时候,也让她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哪里会有盛汤盛饭的事情呢。 想着在公司的时候,他连吃饭都懒得动一动的,都是让小李给端上来,连唐嘉虹都替小李不平,像他这样的总裁助理,怎么会沦落到替人端饭,又不是《【穿普拉达的恶魔》,更何况,就算是那片子里的女魔头,也是把杂事交给第二助理的,像小李这样的人做这种事,岂不是大材小用。 只不过,唐嘉虹替小李觉得不值,小李却一点都不领情,觉得老板日理万机,自己不过是替他端个饭,也算是助理的职责之一,更要命的是,唐嘉虹这种“挑拨离间”的行为还被林书彦听见了,当时林书彦看着她的眼神都另有深意,然后,他慢悠悠的开口:“林夫人,你不要这么小气嘛,难道男人的醋你也吃,放心,我只喜欢女人,而且只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第1章 “如果你有意见的话,小李的这份工作也可以让给你来做。”林书彦扔下这么一句话。 开什么玩笑,堂堂董事会秘书,怎么能干这种事,董事会秘书可不是端茶送水的那种人,哼。 自从想清楚自己和林书彦之间的关系后,唐嘉虹就刻意划清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要过分亲密,以免到了该断的时候,却又是千丝万缕的纠缠不舍,他林书彦来去潇洒,片叶不沾身,她可受不了这种打击。 如果从来没有付出过感情,那么无论他对自己好也好,对自己不好也罢,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按契约办事就行,可是,人非草木,时间处久了,就算是家里的家具也会习惯有这么一个物件摆在那里,如果少了,还会觉得怎么都不舒服,更何况是人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的看他不顺眼,各种挑他的毛病,越看越讨厌,这样,就只会相看两相厌,再也不会动心了。何况,现在林书彦已经当她是亲近的人,时不时就会露出一些惹人讨厌的本性来,唐嘉虹现在唯一能忍他那些话的原因,就是,这样可以让她保持对林书彦的距离感和厌恶感。 可是……虽然这么想,可是,很多时候,她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到林书彦,开会开久了,他一个人说了那么多话,口渴吗?那些董事会的人怎么盯着他一个人不放啊,提出来那么多质疑的理由,不知道他为了准备那些提案也是彻夜未眠吗,而且那些质疑的理由都是毫无来源的,难道非得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啊! 就算是祝福再给她发来什么男明星男模特的照片,她都不会再对着那些英俊的脸和结实的肉体动心了,而是会认真看着那些人穿的衣服,想象着如果这些衣服是穿在林书彦身上,那该多好呀。 有好吃的也会想着林书彦是不是应该多吃些蓝莓,他总是盯着电脑看,伤眼睛,是不是该吃些核桃,补脑,听说想事情想的多,会掉头发。 他有点咳嗽,她也会想着是应该给他加衣服,还是应该给他倒杯热水。 唉…… 明知这样下去不会有好结果,可是,她终于还是不可救药的陷下去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用完餐,已经是下午时分,真是晚起毁所有,感觉一天什么都没干,就吃了一顿饭,竟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唐嘉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份了,警醒自己将来一定不能再这么做了,真是浪费青春。 两位老人家还有许多的话要说,将唐嘉虹和林书彦推出去,让他们散步消食,说年纪轻轻的,整天就知道窝在家里,公司里的事永远也做不完,身体搞坏了更不划算。 也不知道往哪里走,唐嘉虹只是随着心意,在石子路上信步向前,林书彦在她身边,也没有说想要去哪里,却始终跟在她的身旁。 不知不觉,前面一片波光粼粼,正是昨天晚上唐嘉虹在这里大醉的小湖。 真奇怪,怎么又走到这里来了,想到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唐嘉虹用手指按着太阳穴,酒精的作用之下,自己似乎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还跟猴子一样,跳下去捞月。 湖岸旁,芳草萋萋,鲜花繁盛,清澈的湖水在脚下不断拍打着岸旁,唐嘉虹脱下鞋,慢慢走到湖边,任湖水将白皙的脚浸湿,她就这样默默地,默默地看着这映着阳光,映着碧草,映着鲜花的湖水,一切都是这么的生机盎然,欣欣向荣。 听说看着大自然,尘世间所有的苦闷与烦恼都会消失,那么,她那颗空荡荡的心能不能因为这片湖水而得到救赎? “你很喜欢这里吗?”林书彦也将鞋子脱掉,将湖水踩出飞溅的水花,走到唐嘉虹的身边。 在吃饭前,林书彦在书房里工作,他习惯在工作的时候穿着商务休闲装,以保持工作状态,因此,现在他穿着足可以去华尔街敲钟的服饰,却光着脚与唐嘉虹一起站在水里。 虽然光着脚,可是他通身的气势却没有一点收敛,还是一副商业帝国巨子的模样。 很大的力道,一双强而有力的手臂从唐嘉虹的身后探出,搂抱住了她纤细的腰身。 “干什么?”唐嘉虹转身,盯着他那双近在咫尺的双眸,她这才注意到,林书彦的眸色如黑琉璃一般的深邃,但是周围一圈,却围着一圈淡淡的琥珀色,看起来好像戴了美瞳一般,很漂亮,却也充满着她很熟悉的危险气息。 “看着我。”林书彦开口道,唐嘉虹忽然很破坏气氛的笑了起来:“look at youk吗?我是lily?” 她说的是《哈里波特》里的梗,本以为像林书彦这样忙于赚钱商战的男人对这种奇幻类小说没有兴趣,没想到,他却竟然能接得上:“如果我是斯内普,绝对不会眼睁睁得看着自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新娘,还生了孩子!无论如何,去偷,去抢,我也要把她夺回自己的身边。” 好吧,原来这位不是斯内普·林先生,而是斯佳丽·林先生。 “咳,我说,这位乱世佳人,你能不能稍微松一松,我给你勒的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其实林书彦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是,唐嘉虹觉得,靠得太近,总有什么事情会向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林书彦的胳膊,搂得更加紧了,好像生怕她忽然飞走一样。 “放手!”她讨厌林书彦露出那种带着强烈征服欲的眼神,既然注定不会在一起,就不要开始。 唐嘉虹愤怒的声音反而让林书彦的心神更加荡漾。 在奶奶面前温柔的林书彦,此时忽然好像变成了嗜血的猛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力,狠狠地吻住了唐嘉虹。 一点都不温柔的嘴唇带着淡淡的薄荷糖味在嘉虹的唇瓣上啃咬。 “滚开!”唐嘉虹用尽全力想要推开他,却哪里能推得开,两人反而贴得更紧了。 唐嘉虹再用力一挣,忽然林书彦用力抓住唐嘉虹,一起翻进湖水里。 又一次湿身了。 第2章 唐嘉虹知道,自己一直在追忆着一场注定追不回来的爱情。 只是为什么心里明明清楚,却根本停不下来? 从前的她,品学兼优,虽谈不上艳冠群芳,至少也是许多男生心中的梦里女神,学院里的各种奖拿到手软,她想要何致远,只是勾了勾手指,随便说了几次话,何致远就到她的身边,别人毕业就失恋,她毕业不仅保持了恋爱关系,最后还真的领了结婚证,在许多人眼里,也就是修成了正果。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老天恩宠的幸运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却没想到,最终一切都只不过是虚幻的泡影,人财两输,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可以洒脱的一笑认输,对姐姐说,祝你们幸福。 可是,真的……真的好难啊…… 夏日午后的风云变幻再一次来袭。 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了下来,她脚步虚浮地站起,双手伸出,好像要拥抱这倾盆的大雨,如同连接天地的大雨,遮蔽了视线,砸在身上很痛,可是,却永远也无法用手抓住这道通天的雨柱。 唐嘉虹任由雨水落在她的身上,仿佛来自天空的雨水可以冲刷掉她所有的悲伤。 林书彦的声音不无恶毒的响起,穿过白色的雨追到她的耳中:“亲爱的夫人,我想请教一下,被至亲背叛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被至亲背叛吗……体验…… 身体如同被湖水牢牢的吸住,全身都湿透了,在这仲夏午后,唐嘉虹竟然感觉到了数九寒冬般的寒冷,她喃喃道:“很痛,真的很痛,就连呼吸的力量都好像失去了,我愿意为他生,愿意为他死,我所有的情绪都是为了他,为他哭,为他笑,可是,最终,我什么都留不住,亲情,爱情……什么……都留不住……” 雨水在她的脸上冲刷,天地间只有雨声,不闻伤心之人的呜咽。 风越刮越急,拨乱她满头青丝。 身后刚才那恶毒无礼的声音一时间也没有再说出什么更加刺痛人心的话来,就仿佛雨水将他满心的嫉妒之火给浇熄了。 在湖水之中,林书彦轻轻的依在她的身旁,再一次伸出双臂,这一次,无比的温柔。 密集的雨丝从天而降,绵绵密密,仿佛是从遥远的时空中而来。 冷,好冷,为什么会这么冷,唐嘉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就在此时,林书彦的体温透了过来。 一个温柔到让人不忍抗拒的拥抱。 那个恣意妄为,毒舌冷酷的林书彦在此时此刻似乎只剩下了温柔与体贴,静静地贴着唐嘉虹的微微颤抖的身体。 “你在同情我吗?”唐嘉虹苦涩地自嘲道。 林书彦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只是把下巴轻轻的搁在他的肩膀上,声音温柔醇厚:“你知道吗?在下雨的时候,来到湖边,就会在这两种来自天空与大地的水中,会有湖中仙女的力量指引着你,让你看到自己的未来。” “我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唐嘉虹怔怔的低下头,曾经平静的湖面被暴雨击乱,无数个小小的涟漪连成一片一片的,湖中的倒影纷乱,一如她此时的内心。 “不,你看到了。”林书彦的声音温柔如旧,却又好像带着炽烈的火焰,他轻轻地、一字一句地在她耳旁说道:“在天地之间的,是我。” 今天她伤心过,愤恨过,更多的是无尽的倦意,但是很奇怪啊,那些种种缠绕在她心上的痛苦都突然一瞬间之间消失无踪。 就好像这倾盆大雨与水珠乱跳的湖中,真的有神灵,水灵的力量将她的烦心事尽数冲云,只留下柔柔的暖流在身体里流淌。 “在天与地之间,是我。” 这个连自己都自己有多么恶劣的男人,竟然会说出这样含情脉脉,让唐嘉虹这个自认对爱情已经绝望的人都感觉到了耳朵一阵阵的骚痒。 第70章 也许是因为太安静了,这片山谷之中,只有她与他两个人。 雨已经慢慢变小了,比起刚才的狂暴,现在温柔的雨丝蕴含着的是水之八德中的至柔至善一面,见证着一个伤心至极的女子,与一个心志刚毅的男子,被一种模糊到难以言喻的气氛包围着,静静的依贴在一起,站在水中。 唐嘉虹抬起头,深深的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这个同样被淋得湿透的男子。 “你还想站多久?”她挣开了他的手臂,笑着走上岸,捡起了被自己刚才扔掉的鞋子,穿上。 “直到能博夫人一笑为止。”林书彦也走出来,穿上了鞋。 两只落汤鸡回屋,少不得被林老夫人和唐奶奶一通好训,说年轻不知保养身子,这天气虽然很热,但是淋着雨也是会有损人的精气的云云,终于两位老人家也觉得,让这两个湿哒哒的人站在这里听训不太科学,于是便催他们两个赶紧去洗澡了。 客卧正在打扫,洗澡间也暂时不能使用,林老夫人说:“你们都是夫妻了,一起挤一挤,洗洗不就行了吗。” 如果强行拒绝,很容易被看出破绽,唐嘉虹也只得从命,与林书彦一同回卧室。 “什么有损人的精气,这不像是淋了雨,倒像是遇上白骨精被吸干了阳气似的。”唐嘉虹想起刚才奶奶的那大通养生的道理,觉得好笑。 没人接她的话,只听见脱衣服的悉悉索索的声音。 “喂……”转头一看,林书彦正在脱长裤,唐嘉虹虽然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以接受林书彦了,但是,这么直白的视觉冲击,却还是让她愣在当场。 林书彦的上半身已经没有一片纺织物掩盖,身上也只剩下了一条黑色的calvin klein内裤,很明显,如果刚才不是她眼疾嘴快,这条内裤也不会在他身上穿着。 唐嘉虹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下流。”唐嘉虹本能的挑了一个最常用的词。 不料,林书彦却一把搂住她:“下流?这样就下流了吗?林太太,似乎你忘记你的义务了。” 第3章 “什么义务?”唐嘉虹脑中闪过了公司的各项业务,就是没想到做为林太太的义务是什么。 林书彦轻笑,在她唇上啄了一下:“看来,太久没有让太太尽义务,是我的错,似乎你已经不记得做为妻子,与丈夫之间,应该经常发生一些什么了。” “发生什么?争吵吗?”唐嘉虹当然心知肚明他在说什么,只是她现在完全无法面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故意插科打诨,她捏着嗓子:“隔壁老王都能挣好多钱,偏偏你这么没用!你昨天在街上,魂不守舍的,说,是被哪个狐狸精勾去魂儿了。” 那种影视剧里的泼妇模样,被她学了个九成九,本以为林书彦会被她的无厘头搞得性致全无,但是事实上却证明了,男人一旦某一处的邪火被点了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灭下去的。 唐嘉虹见势不好,扔下一句话:“你先洗,我出去。” 她匆匆转身向门边上手,手刚碰到门把手,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了回来,身体轻飘飘的被甩到了大床上。 床上很柔软,也很有弹性,唐嘉虹的身体落上去之后,又弹了起来,她刚想借着弹起来的力量逃走,却只见林书彦整个人向她压了下来。 林书彦的身材比那些秃顶大腹的油腻总裁们要好很多,结实而紧绷,穿着衣服的时候,他的身体修长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然而,有一些人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被他牢牢压在身下的唐嘉虹现在比谁都要深刻的了解这一点。 一点都没有想着要收敛一些,他的身体与唐嘉虹的紧紧贴靠在一起,如一座大山似的,让唐嘉虹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绝不是可以小瞧的。 严严实实的压迫感,让唐嘉虹只觉得原本自由自在呼吸的肺部,完全被剥夺了收缩与扩张的权利,不仅仅是肺部,连口腔也被他霸道的完全覆住,没有一丝让她逃开的余地。 “不要,放开我!”唐嘉虹用力想要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林书彦,又是推又是打,却没有一点用处,她的推举最多也就是一百斤,林书彦的重量可不止这么一点。 更何况,他现在存心不想放开她,加诸在她身上的压力只怕两百斤都不止了。 唐嘉虹的头左扭右闪,奋力想要避开他如影随形一般追来的唇瓣,好不容易微微偏过了头,刚想说句话,又被他的手捏住了小巧的下巴,已经被吻至红肿的唇,再一次被牢牢堵住。 这一次,她完全被压制住了,无论再怎么扭动,挣扎,都无法避开他的索取。 林书彦现在的吻如同一只猛兽,凶狠而不带一点容人闪避的余地,不是蜻蜓点水般的客套,也不是缠绵悱恻的柔情,这是索取,是征服,是一个男人对自己的所有物刻下记号的仪式。 这个吻,带着与林书彦外表完全不符的霸道与凶狠。与其说这是一个吻,还不说是在盖章,在她的身上,盖下独属于他的印章。 在唐嘉虹努力挣扎的时候,林书彦的手已经将她的双手高举过头,牢牢压制,让她无法挣脱,就连下巴也被他的另一只手扣住,无法拒绝,他却还是如同狩猎一般,在她的唇上不断的啃咬,他的样子,好像要将唐嘉虹吞食入腹。 他用的力道很重,却没有让她的嘴唇出血,但是感官却让她感觉到十分的痛楚,唇上的肉被锋利的牙齿扯动着,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吮着,她无处可逃,想要张口唾骂身上男人疯狂的行为,却给了这个男人更加深入占领的机会,就连一丝空气也欠奉。 不被控制的身体,不仅感觉到了疯狂索取时的疼痛,被他压久了,还有一丝丝麻意,慢慢的从四肢百骸漫遍全身,又疼又麻,实在是太难受了,唐嘉虹不由自主的红了眼圈。 林书彦却还没有放开她的意思,他的腿压着她的身体,她很明显感觉到了某一个坚硬的地方顶住了她,她很害怕,他的唇在她的身体上肆意流转,处处都留下了他的痕迹,他的行动好像永远没有停歇的时候,令她的呼吸越来越困难,精致的小脸也越发憋得通红。 终于,她的眼泪不争气的从眼角流下来,划过脸庞,落在丝绸枕巾之上,就在唐嘉虹以为自己快要被憋死的时候,林书彦却停下了,他的眼中已是充满了混乱与迷醉,不复她最熟悉的冷静与从容。 林书彦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她,静静的看着她的双眼,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似的,然后,他又压了下来,唐嘉虹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就在她准备迎接再一次的冲击时,林书彦却只是轻轻的,温柔的吻在了她的眼角,有一段柔软湿滑在她的眼角轻轻舔舐,将她的泪痕擦干。 在不知道他还想做什么的时候,唐嘉虹感觉到身上的压力忽然轻了许多,刚才如野兽一般疯狂的男人就这么松开了手,放开她。一言不发,转身走向窗边。 许久,才听见他略带沙哑的声音从那里传来:“如果你不想要的话,我不会勉强你的。” 刚才那样子,明明就是……现在还装什么好人。 唐嘉虹很生气,但是再生气,她也没有傻到现在就去挑衅一个欲求不满的男人。 “去洗澡。”林书彦简单的丢出来三个字,这才让唐嘉虹想起来,自己和他会一直跑进卧室,是因为身上湿透了,需要洗澡换衣服,谁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妖精打架了,这也是令她非常费解的一件事,似乎她所有的好耐性和温和娴淑的好品德,在遇到他之后,就烟消云散了,就跟她所唾弃的那种三流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一样,除了会叫不要啊不要啊,就没点别的本事,想想也是很丢脸呢。 唐嘉虹自顾自的起来,往浴室走,正生气的脱着衣服,结果发现,林书彦竟然也进来了,她惊呼一声,本能的拿起毛巾挡住自己的胸前:“你干什么!出去!” “我也淋湿了。”林书彦一本正经的说,“奶奶刚才说了,让我们一起洗。” 看着他义正辞严的样子,倒好像是被唐嘉虹欺负了似的,唐嘉虹对于这个外表上的正人君子,切开来从头到脚全是黑的泼皮无赖已经看透了,知道他既然进来了,就绝不会随便出去,少不得还要拉上林老夫人或是奶奶。 为了保得一时的平安,唐嘉虹也只得相信他刚才的话“如果你不想要的话,我不会勉强你的。” 虽然这种话,从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往往也就是发誓当发财一样的无聊,谁信谁傻,但是……谁让自己现在欠他的呢。 林书彦大大方方脱了衣服,就好像她只不过是放在浴室一角的衣服架子一样,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算了,在这个男人的字典里,可能“不好意思”“羞涩”“内敛”全部都已经被撕下来烧成灰了。 既然他这么做了,唐嘉虹又能有什么办法,她只能也假装这个男人,只不过是spa浴场里放着的,用于观赏用的罗马男性大理石雕塑。 好在浴室够大,有淋浴有大号的浴缸,唐嘉虹决定抢得先机,先去浴池泡泡,驱一驱身上的寒气。 第1章 看不见,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现在她可是太熟悉林书彦的恶劣性格了,她越是慌乱,越是不知所措,他就越是高兴,不然怎么说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呢,看起来正正经经的一个大型跨国集团的董事长,在私底下也跟一个小学低年级的男人没什么区别,简直是无语。 不远处淋浴间传来花洒的水声,林书彦在水帘之下微微摆动的身躯,带着腾腾热气的水绵绵密密的浇灌下来,一如刚才来自云端的雨水,他闭着眼睛,水流顺着他完美而结实的身材蜿蜒,乳白色的沐浴泡沫从他的发梢慢慢滑落,顺着他被私人海滩上的阳光吻过的蜂蜜色肌肤,一直滑行至脚背处,才恋恋不舍地散去,打着旋儿消失在深深的下水口。 水声停止,呆呆的看了半天的唐嘉虹此时猛然惊觉自己竟然一直在偷看,虽然那个沐浴间有毛玻璃做为隔板,但是,被蒸腾的水汽这么淡淡的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原本应该有的阻隔效果,几乎荡然无存。 趁他还没出来,唐嘉虹马上闭上眼睛,假装刚才什么都没看见,看不见! 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林书彦从淋浴间里出来了,他转头看着泡在浴缸里的唐嘉虹,水面上漂浮着的白色泡沫挡住了他的视线向更深处探索,只能看见她圆润的双肩,不过只是露了这么一点点,却已经足以让人产生无限的暇想。 伪装大师唐嘉虹的眼睛轻轻闭着,状似慵懒地泡在水中。 枕在雪白池壁上的一头乌发,遇上了湿气,凝结成一颗颗的水珠,无数的小水珠在她的发丝上被重力驱赶向着同一个方向,凝聚成了一颗大大的晶莹透亮的水珠,顺着她长长的头发,绵软无力地滑下,落在地上。 她的左手搭在浴缸旁边,那模样无比的悠闲自如,又有些淡淡的疲倦。 林书彦的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缓缓走向,高大的身躯被灯光照着,在浴缸旁留下一个暧昧的淡影,唐嘉虹的身体完全笼罩在他形成的阴影之下,无处可逃。 “水冷了,还不起来?” 仿佛真的是被人从睡梦中惊醒,唐嘉虹用了好几秒钟的时间,才慢悠悠地睁开眼睛,她那双迷离的大眼睛,睁开的时候,便看见了他的一双眼睛,余光告诉她,这个男人的下半身有毛巾裹着,她紧张的心情才放松了放多。 唐嘉虹伸手想要拿放在一旁的毛巾,林书彦却伸手将毛巾拿开,让她够不着。 如果她想要拿毛巾,就必须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 现在的唐嘉虹,即不想向他示弱,也不想向他求情,更知道要求这个男人把毛巾拿过来是不现实的幻想。 第71章 于是,她大大方方的双手撑在浴缸旁边,站起,抬起腿,迈出浴缸,搅乱了一池的平静,小小的空间里是带着玫瑰芬芳的入浴剂气味,听说,这是用林家自产的玫瑰制成的,香气天然,比起外面卖的那种加了强烈香精的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如果身旁不是一个虎视眈眈的男人在盯着自己的话,那么她一定可以更好的享受这股香气。 “又不是没有毛巾,干嘛抢我的。”唐嘉虹伸手把浴巾从林书彦的手中拿回来,林书彦有些失望,他忘记了,浴缸中那些丰富的泡沫,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们随着唐嘉虹一同从浴缸里出来,紧紧的粘在她的身上,明明什么都没有穿的唐嘉虹,却看起来好像穿了一件白色的礼服,贴身,但是,什么重点部位都看不见。 下一次一定要让做沐浴露的人改进一下配方,把泡沫促进剂,增稠剂什么的都少放一点,放这么多干什么,对身体又不好。 晚上睡觉,明明林书彦那里有一大片空的地方,他非要向唐嘉虹这边挤过来,唐嘉虹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让,忽然,一只大手将她揽在怀里:“别再后退了,再往后退,你就要掉下去了。” 哼,那还不是你的错!唐嘉虹对这个始作俑者还要惺惺作态感到十分的不满。 她想从那只手里挣脱,可是林书彦却不为所动,怎么都挣不开,不仅如此,唐嘉虹分明听见:“不要挑战我的自制力,再动,我可不能保证一会儿会发生什么。” 声音虽是懒洋洋的,好像大梦初醒,但是话语中的警告意味却是十足。 唐嘉虹听着这来自枕畔的警告,很想义正辞严的指责他几句,无奈现在整个人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想要说点什么拉风的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老老实实的由他去了,好在,他也真的没有再继续做什么,那只手,就这么揽在她的腰上,没有向上,也没有向下。 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天明的时候,醒来的唐嘉虹意外的发现自己睡得还挺好,原本是全身僵硬着等着身旁的这个男人想要干点什么,已经做好了一夜不睡的思想准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安心的睡着了,不仅睡着了,而且,困扰她很久的梦魔,也没有前来骚扰她,从来都是浅睡眠的她,竟然在这个全身充满危险的男人身旁,睡得这么香。 难得一次,她起身之后,发现林书彦还睡在身边,虽然相处这么久,但是,她还真的没有好好的看过这个男人的睡颜,每次他不是醒着在跟自己为难,就是忙于公务,根本没有回来。 唐嘉虹好奇的望着他,醒时那微挑飞扬的黑色浓眉已栖下,英气逼人的眸子也收敛在眼睑之后,竟然生出了几分与他素日形象大相径庭的秀气。 密密的眼睫毛如扇子一般盖在下眼睑上,唐嘉虹一时忍不住好奇之心,轻轻的伏在他的身上,小心没有接触到,然后,对着他的眼睫毛,“呼”的吹出一口气,看着那一片鸦羽似的黑扇被自己吹起,唐嘉虹觉得一阵有趣,接着,又吹了一次,这次更用力了,黑色的睫毛更像羽扇,轻轻摇摆。 就这么一件简单而无聊的游戏,唐嘉虹却好像玩上了瘾,吹了一次又一次。 第2章 再一次想要吹起,可是,她明明还没有动,怎么那片鸦羽就抬起来了呢? 她的眼睛正对上了林书彦流动着光彩的眸子,黑色的眸子波澜不惊,唐嘉虹却被吓了一跳:“你你你……”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你醒啦?” 林书彦平静的说:“再不醒,怕是要被你吹飞了。” 唐嘉虹“嘿嘿”一笑:“我一向吹猪不吹牛。” 平时跟同事打趣常用梗,于是顺口就这么把一句猪饲料的广告词给带了出去,想要收回已是来不及,林书彦猛地将她抱住,狠狠地堵在那张乱说话的小嘴上。 可怜唐嘉虹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直到林书彦吻了个尽兴,才放开她。 她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见他说:“再不出去,她们又要以为你马上就要怀孕了。” 什么跟什么啊,明明是他先动的手,不,动的嘴,反而显得好像是她在故意勾引人似的,嗯……刚才自己趴在那里吹他的睫毛,当然不叫勾引,只是对于特异人类的好奇而已! 好奇害死猫啊…… 唐嘉虹现在心中反复回荡着这句话,刚才,她坐下来准备吃早餐的时候,林老夫人和奶奶齐齐地看着她,眼神里带着莫名的,仿佛名为“欣慰”的一种情绪。 发生什么事了,有什么好高兴的? 唐嘉虹困惑的看着她们,又看着老神在在的林书彦,他倒是一点反应也没有,该吃吃,该喝喝,还反过来问唐嘉虹:“咦,你怎么不吃?吃不下吗?” 不对! 很不对! 非常可疑! 唐嘉虹转头看着旁边酒柜,酒柜里层是一面镜子,从镜子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她的嘴唇又红又肿,好像,不对,不是好像,是被狠狠咬过的痕迹。 林书彦!你这个禽兽! 今天的工作安排的很满,一早,就是几个项目资料需要报批,还有需要确认的几项重要公告,这里面任何一个数字出错,那都是惊天大悲剧,唐嘉虹认认真真的审核着这些内容,一直到了中午,她才有空闲,从各种资料堆里抬起头,一看时间,已经是快下午一点了,难怪好像觉得有些饿。 为了不打扰工作,她将手机调了静音,反正如果公司的人找她,自然会有内线电话进来,林书彦就更不用说了,如果不是他亲自过来,也会派来小李。 中午吃什么,一向是工作党的重大难题,她也不例外,此时,手机上传来轻微的震动,点开一看,是祝福,祝福说后天是她的订婚宴,问她有没有空来。 唐嘉虹笑着回复:“有空也要来,没有空创造空也要来!” 祝福回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这才是好朋友,想来有无数种办法,不想来有无数种理由,而这些理由则全部可以汇聚为一句话:你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想到这个整日天南海北跑来跑去的祝福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归宿,唐嘉虹也很是为她高兴,祝福一度认为自己注定孤老一生,甚至已经寻思好了在哪里买一套大房子,等着老了以后搬进去住呢。 想到这里,唐嘉虹整个人都愉快了许多。 祝福的订婚宴的举办地点,是在林燕飞家里。 做为堂哥的林书彦自然也在被邀请之列,祝福不仅是堂嫂,还是祝福的挚友,那更是一定要去了。 “原来林燕飞家也这么大!”隔着好远,唐嘉虹就看见远远的林燕飞家的半山别墅,与林书彦家的中式建筑不一样,林燕飞家是一派明显的欧式风格,如果不说那是林燕飞家,还以为是迪斯尼在那里新开了一个城堡呢。 此时,林燕飞的家里已是宾客云集,各种名媛贵公子各着盛装,彼此交谈着,别墅门前立起了一个大大的红玫瑰扎成的拱门,红地毯在碧绿的草坪上从主仪式会场一直延伸到大房子的门口。 草坪上放着镂空雕花的桌椅,长长的餐台上摆着各种美味可口的食物,那些造型别致的小蛋糕,光是看着,就让人感觉到心旷神怡。 唐嘉虹进入大屋内,屋内也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到处都是绸带、泡泡纱扎成的装饰,贺喜的声音不断传来,贺喜对象自然是在外面的林燕飞和他的父母们。 仪式还没有开始,唐嘉虹找不到祝福,却听说她还在化妆室,说要自己再整理一下,让化妆师和造型师都出来了。 别的姑娘家在这种大事的时候不化个三五个小时不出来,唐嘉虹还是相信的,但是祝福……那个经常穿得掉进人堆里就看不出来,夏天连bb霜都不想搽就出门的,时常东奔西跑,弄得自己灰头土脸,却只关心有没有拍到好照片的祝福,她能老老实实坐着不动任由别人给她化妆梳头就不错了,她自己应该不会有这么好的兴致吧。 唐嘉虹站在紧闭的门口,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祝福的声音:“谁呀。” “是我,唐嘉虹。”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祝福的声音:“进来吧。” 唐嘉虹心里有些奇怪,推门而入的时候还开玩笑说:“这么久才应声,别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说,是不是有什么野男人从窗户跳出去了?” 平时她们也时常开这种玩笑,可是祝福这次却没有像过去那样大大咧咧的回应,而是坐在梳妆台前,默不作声。 唐嘉虹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她走到祝福身边,却发现她的情绪很不好。 “怎么了,这大喜的日子,有什么不高兴的,是林燕飞对你不好吗,我替你去打他!”唐嘉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汉子气势冲天而起。 祝福摇摇头,轻轻叹了一口气:“不是燕飞……他,他对我很好。” “那你有什么不高兴的?难道是一早没吃东西饿的?”唐嘉虹继续问道。 祝福又是只摇头,不说话。 唐嘉虹见状更加着急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是为什么呀。” 祝福咬了咬嘴唇,又是迟疑了许久,才开口:“外面的那些人你看到了?” “看到了,怎么?”唐嘉虹不明就里,外面都是些“人”啊,不是骷髅兵也不是僵尸更不是魔兽,至于让她这么心情抑郁吗? 难道是怕见生人?跟祝福认识这么久,也没听说她有什么社交恐惧症啊。 唐嘉虹脑中来回闪过了许多个想法,都被自己一一推翻。 祝福怔怔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知道他是一个大家族,也知道他很有钱,也有一些权势,但是没想过,竟然是这么大的,来的这些人,非富即贵,都是商界政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以前我只能在电视新闻上才能看见他们。” “嗯,那不好吗?”唐嘉虹更不解了,以前上学的时候,她们时常开玩笑说“苟富贵,勿相忘。”“若有一日你发了大财,请一定要借我一条大腿抱一抱。” 那个时候没钱,说起这些“美好的愿望”都是一套一套的,也不是没有幻想过一夜暴富,为此她们还真的坚持了好久,每期彩票必买,只是最多也就中过五块钱。 “小时候,我们一直说要嫁个有钱人,后来,也认识到了婚姻就应该是门当户对的,这样才会长长久久,本来我只是想嫁一个普通人,那天的雨下那么大,我只是走进了一个小巷子中的小皮具店,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谁能想到,他竟然是个大隐隐于市的富家公子,等到知道他家竟然这么厉害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说着,她顿了顿,又是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我也不能告诉他,我因为他太有钱而不能跟他在一起。何况,我也是真的喜欢他,他对我真的很好很好。” 祝福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以前觉得能嫁个有钱人多好,能嫁个真心喜欢的有钱人那就更好了,可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觉得特别慌,我怕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一切只不过是演戏,也许林家有什么巨额的债务,就等着我嫁进来之后,慢慢的把这些债务的名字都转移到我的头上,然后与我离婚,然后我还要面对杀上门来的债主,求他们不要泼红油漆。” “……咳……我说……”唐嘉虹觉得好友是不是最近写小说写得太high了,已经完全忘记了现实世界与小说构建的虚幻世界的界线。 祝福没有理会她,只是自顾自的继续往下说:“也许林燕飞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娶别的女人,他只是借着与我的婚姻,来掩饰自己与另一个女人或者是另一个男人的真爱。” 第72章 本来想劝她清醒一点,现实一点的唐嘉虹卡壳了,这是她一生的伤痛,就算已经过去,就算湖边的林书彦已经用尽了自己的温柔来抚慰她,但是,这个伤口也还没有好到可以坦然自若的任由别人去说的地步,就算是祝福,也不例外。 可是祝福也不是故意的,她现在仍处在昏昏沉沉之中,整个人都沉陷在自己的思绪之中,根本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刚才都说了些什么。 唐嘉虹也只好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继续安慰她,只是祝福刚才的话,从耳中传递到了脑神经,将本以为可以埋下去的痛,又挖了出来,因此,她的安慰也不是那么的走心了。 吉时到了,有人敲门,请祝福出去举行仪式。 “别东想西想这么多了,我不也好好的活着么。”唐嘉虹一拍她肩膀,“赶紧结婚,这样你就得叫我堂嫂了,啊哈哈哈。” 祝福知道这是好友在安慰自己,故意插科打诨,她笑笑:“哎,我要是像你这样强大就好了,一身的霸气无双,看谁不顺眼就灭了谁。从来都没有因为婚姻的事情而烦恼过。” 呃……被祝福这么一夸,唐嘉虹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可烦恼了,天天都在烦恼。 烦林书彦那个衣冠禽兽,烦奶奶和林老夫人天天盯着她的肚子,恨不得马上拿出一个小孩来给她们玩。 更烦的是林书彦的那个小漓,问也问不出来。 也不至于为了这种事情就去两位老人家那里告状,离婚?只怕奶奶听见这两个字,当场就能晕过去。 现在,唐嘉虹只能做一个佛系的女子,一切淡然,一切随缘,爱啥啥,反正林书彦脸也好,身材也好,男女之间,只要不涉及到十月怀胎,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也算不得谁吃亏谁占便宜。 唐嘉虹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老气横秋的说道:“你管他们做什么,外面的就算是乱成了蚂蚁窝,也不与你相干,真结婚了,还不是各过各的日子,他们又不会天天盯着你看。” 似乎被她的话打动,祝福终于打起精神,露出温婉得体的微笑,拎起礼服裙,从化妆室走出去。 门口站着的是林燕飞,他今天一身白色的西装礼服,身形挺拔如玉树临风,与那个狭窄小巷的小皮具店中,终日勾着头坐着的老板判若两人。 祝福缓缓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微笑的挽着他,在屋里与各位重要的来宾挨个打招呼。 宾客们也不吝啬他们的溢美之词,夸得祝福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祝小姐真是落落大方,气质出众,长得这么漂亮,比电视上的明星还美。” “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看着一对璧人在大厅里这么一站,真的是光彩照人,满室生辉,一旁不少名媛富太太都在私底下暗自八卦过祝福的家庭背景,却扒不出来什么黑料,只不过是一个平民家的女儿罢了,没有黑历史,甚至都没有什么与男人交往过的故事。 她们最多也就只能脑补一下祝福到底是怎么样才能把这个一心追求自由,连家业都不想继承的林燕飞给勾到手的,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姿势。 可是说来说去,也无外乎闺阁那点事而已,说多了,也没意思。于是,她们也就歇了这心思,直到她们看见唐嘉虹的身影。 在林家,林书彦是长房长孙,他的名字挂出去,当然比林燕飞的要惊人多了,而且,他的婚礼是那样的低调,无声无息的就结婚了,如果不是陈厅长拉着他和鲁冠集团的总裁何老夫人一起在东郊别墅开圆桌会,甚至都没人注意到他已经结婚了。 没有婚礼,只是随便的摆了几桌,请的都是最亲密的亲戚和朋友,连林家人都没有请全,这哪像是结婚,更像是在搞什么秘密仪式。 越神秘的东西,越能勾起人们的好奇之心,更何况这些整天也没什么正经事干的所谓名媛,她们中有些人知道唐嘉虹与鲁冠集团有点关系,因为外界有传闻说林书彦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才会把鲁冠集团的订单给取消,才有了后面陈厅长的圆桌劝解大会,但是,到底跟鲁冠集团有什么恩怨情仇,也没有人知道。 “哼,那个小狐狸精,还不是把林老夫人给哄好了,走婆婆路线,才让林书彦那个大孝子上钩的。”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想要与林书彦结百年之好,却被无情拒绝的柳瑶,柳家在本市也是家大业大,这种场合,柳家的大小姐是不可能不出场的。 柳瑶把自己知道的与自己合理想象出来的,还有想象的并不那么合理的全部揉在一起,添油加醋的对周围的人大说特说,一众八卦的女人们“哦哦哦,原来是这样”“真看不出来。” 然后她们又展开了想象的翅膀,从祝福与唐嘉虹的关系开始想,顺利构建出一出大戏:唐嘉虹勾引了林书彦后,又把自己的闺蜜介绍给了林书彦的堂弟林燕飞,两个女人好牢牢的把持着林家的家产。 女人们的叽叽喳喳完全没有影响到草地这边仪式的举行。 虽然只是订婚,但是,林家的订婚仪式比一般人家的结婚仪式还要隆重一些,林燕飞在神父的面前挽起了祝福的手,唐嘉虹坐在来宾席的第一排,看着好友露出幸福的笑容,她心里也是如蜜一般甜。 忽然,她觉得被人盯着,转头一看,坐在她身旁的林书彦不好好的看着台上的那对新人,一个劲的盯着自己是什么意思。 “干嘛盯着我,我妆花了?”做为一个女人,唐嘉虹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脸上有奇怪的东西。 林书彦看着她许久,才悠悠的开口:“没有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嗯,这不是我们约好的吗?”唐嘉虹很奇怪他为什么这个时候提出这件事。 “没有穿上白色的婚纱,你不觉得遗憾?” “有什么好遗憾的?我又不是没穿过白色的婚纱。”唐嘉虹很淡定的说,“更何况,如果你想搞这种西式礼仪,按西方那套来,我跟你结婚还不能穿白色的婚纱,得穿粉色的,我是二婚。” “嗯……”林书彦从来没有认真的研究过西方的宗教礼仪,对于二婚得穿粉色婚纱云云一概不知,他忽然有感而发,也不过是因为看着台上的林燕飞和祝福两人站在一起幸福的样子,让他也不由得心动了。 结果,唐嘉虹迎头给他一记痛击,让他所有的绮念都消失了,这个女人,还真是有扫人兴致的天赋。 他不死心的又看着唐嘉虹的侧脸,这个女人兴致勃勃的看着台上祝福与林书彦一起倒香槟酒。 林书彦认真的想着,如果她穿上粉色的婚纱,应该也很好看,那自己应该穿什么颜色的西装配呢?初婚,应该是穿白色的,但是白色与粉色那就不配了,难道,要穿粉色的西装? 想想也是不忍直视的样子,算了,既然唐嘉虹都不在乎什么婚礼,自己一个大男人还在想这些也不太合适。 订婚仪式的最高潮出现了,林燕飞拿出订婚戒指,单膝跪下,要为祝福戴上,祝福含羞带怯,伸出手。 “等一下!”一声不和谐的大喊从远处响起,众人一起回头望向那个方向,一个穿着黑色皮装的女人开着摩托车,从别墅大门口加大油门冲了过来,惊天动地的马达声响彻了整个草地,连乐队的声音都被她盖了下去,气势逼人的皮衣女驾着摩托,直接从红毯上一路压过来,停在林燕飞和祝福的面前。 伴着摩托车的轰鸣声响的是身后气喘吁吁赶来的保安,在身姿矫健的皮衣女面前,他们显得狼狈不堪。 皮衣女的轮子就差一点点,就要压在祝福身上,忽然车轮一偏,整辆车横了过来,皮衣女将遮住整张脸的头盔摘下来,大波浪卷发倾泻一肩,这是一个有着相当凌厉美貌的姑娘,涂着烈焰红唇,整个人的气势也如同飞扬的火焰一般。 她看着林燕飞,冷笑一声:“我们相识一场,怎么订婚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哇哦……”众人一片哗然,听起来这女人好像是与林燕飞有旧啊,林燕飞莫不是始乱终弃,有负于人家? 还是又一个被拒绝了很多次的痴心女子追过来? 千百年来,勇于出现在婚礼上抢婚的多是男子,女中豪杰也就只有金庸老先生笔下的赵敏和周芷若了,这两人一人一次,没想到,在今天,林家的订婚仪式上,也能看到如此盛情。 在场的除了一些至亲好友真心为林燕飞和祝福感到担忧之外,其他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脖子升得比谁都长。 “秦晚茹小姐,没记错的话,我们一直都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林燕飞冷冷的看着她。 秦晚茹的神色变得有些扭曲:“只是普通的朋友?那天晚上你抱着我,又搂又亲,还对我……你,你跟我说这只是普通朋友关系?这是你对普通朋友的方式?” 一言出,所有的围观群众又是一声惊呼,虽然在男未婚女未嫁的时候,不管做点什么爱做的事情,只要是你情我愿都可以,但是,这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啦啦的说出来的,还真是不多,毕竟自古以来,汉族人民讲究的就是一个含蓄,一个内敛。 虽然看着眼前这位小姐姐的气势,与含蓄和内敛都沾不上边。 “她是谁啊?”唐嘉虹也不认识这个人。 林书彦说:“也算得是上林家的世交吧,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时候常和燕飞一起玩,那个时候燕飞特别的闷,有时候就会受别的小朋友排挤,她就会阻止别人的行为,护着燕飞。然后她们家去了澳洲,我们家回迁大陆,也就再没有联系了。” “原来是青梅竹马啊,可是看你堂弟的样子,似乎不觉得她是青梅呢。”唐嘉虹也伸着脖子看。 林书彦摇头表示不解。 “从小,我对你那么好,你却说你对女孩子没有兴趣,我信以为真了,那么她呢,她是男人吗?”秦晚茹指着祝福。 祝福早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一直怔怔的看着秦晚茹和林燕飞的对话,直到秦晚茹指着自己的时候,她才醒过神来,觉得自己似乎应该说点什么,但是又觉得千言万语不知说点什么好。 她的脑子一抽,忽然蹦出来一句话:“对啊,我是女汉子啊。” 这下围观的众人更是笑出声来,没见过新娘子这么搞笑的。 秦晚茹气急,指着林燕飞:“你说过要娶我的,你忘记了吗?” “什么时候?!”林燕飞惊讶地反问,“我们已经快七年没见了!” 秦晚茹眼中射出厉光:“七年没见?上周的时候我们才刚见过!” “上周?”林燕飞一愣,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 他转头看着祝福:“上周,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的吗?” “嗯,你还带我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呢,是不是在那个时候她见到了你,你忘记了?”祝福也在认真回忆。 唐嘉虹低声问林书彦:“那个上周聚会,是不是东郊别墅的那次?林燕飞也来了?” 林书彦没有回答,但是从他的神色看,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忽然嘉宾席上有人大声说:“对,上周的聚会我也去了,我看见你们了。” 还没等林燕飞反应过来,有另一个人大声说:“你们两个在阳台上抱在一起,又亲又摸的,我们都看见了。” 一时之间冒出来这么多证人,令林燕飞有些措手不及,他看着祝福:“上周五的那个聚会,和我在一起的是你啊,对不对!” “可是,那个聚会刚开始没多久,我忽然感觉很困,去旁边的房间休息了,我还对你说,结束的时候来叫我,结果,一觉醒来都天亮了,那边的服务员说你有急事先走了,还交待不要吵醒我。”祝福回忆之后说道。 第73章 林燕飞这下更为震惊了,他清楚的记得,祝福一直陪在自己身边,柔情蜜情的与他在一起看星星看月亮,海盟山盟,他发誓一定会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好好的宠爱她一辈子。 难道,难道这一切竟然是错觉?而更荒唐的是,他竟然是对另一个女人许下的诺言? 怎么可能! 这又不是魔幻故事,为什么会这样! 林燕飞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想要确认一下自己还在现实世界,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可是,如果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在上个星期五的聚会上,他紧紧搂在怀里的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变成秦晚茹?! 到底是谁设计了他? 林燕飞环顾着四周,周围人的脸,或是担忧,或是看笑话,纷乱的景象与人们七嘴八舌的杂音混在一起,让他感到头痛无比,他深吸一口气,可是却仍然无法稳住颤抖不已的双手。 周围有很多人,可是他却感觉到自己如同在深海一般的孤独,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弃,这让他想起很多年之间的童年阴影。 此时,一只柔软的手忽然握住了他的,柔软,却充满了力量。 他转过头,望着那只手,接着,慢慢抬起头,顺着手臂,看见祝福的脸。 祝福现在已经完全从一脸茫然的状态中,理顺了思路,她秀眉一扬:“不管你们上周发生了什么,现在林燕飞是我的未婚夫,如果要审他,也是我才有这个权力,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叫嚣?” 熟悉的祝福又回来了,在嘉宾席中的唐嘉虹松了一口气,她刚才一直很担心,本来祝福就对这段婚姻感到担忧,再被这么外部刺激一下,万一祝福不理智,两人的关系肯定要崩。 没想到,刚才一直处在信号服务区外模式的祝福居然及时的清醒了过来,而且,还宣誓了主权,也对,人以群分嘛,她唐嘉虹也不是个随便让人骑在头上的怂货,呃……在林书彦面前除外。 唐嘉虹看着祝福与秦晚茹站在一起,气势不相上下,一点也没有退让的意思,低声对林书彦说:“这可怎么好,你的叔叔和婶婶呢,这时候长辈不出来说句话,谁还能打圆场。” “大概在研究怎么即不得罪秦家,又能让订婚仪式顺利进行下去吧。”林书彦也低声说,“他们俩可跟我妈不一样,我妈说不接受就不接受,根本就不管对方受得了受不了。” 是啊是啊,所以柳瑶在林家这边找不到慰藉,就跑到她公司撒野去了。 真正是殃及池鱼。 “晚茹,你冷静些,有什么事,一会儿再说,叔叔给你做主。”林燕飞的父亲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不知他想了什么万全之策。 第6章 秦晚茹看着他,只是一笑:“林叔叔,等一会儿再说,订婚也订了,再等等,结婚也结了,我还有什么希望呢,等离婚吗?” 林燕飞压着怒火斥道:“我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要不要调那天的监控来看?”秦晚茹偏着头,冲着他一笑,那笑容里满是凄苦,如同被陈世美抛弃了的现代秦香莲。 竟然敢主动提出调监控,看来她真的是问心无愧。 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投向林燕飞的眼神,又多了一份复杂,除了刚才那几个在一旁八卦的名媛,满是兴奋,本来只是女方有问题,现在连男方也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好一出大戏啊,她们激动的上蹿下跳的样子,恨不得能马上开直播,向全世界宣布。 “看秦小姐的意思,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场订婚继续了是吗?”祝福扬眉一笑,“那我们就好好来说说清楚这事,如果林燕飞是个渣男,我也不会要,走吧,回去,坐着喝杯茶,当着伯父伯母的面,慢慢说。” 林燕飞也不想站在外面听这些人说三道四了,他大步向屋内走去,秦晚茹紧跟在他后面,好像怕他跑了似的,祝福倒像个没事人,与林燕飞的父母一同走,脸上的神色显得很从容。 也不知道里面会发生什么,唐嘉虹很担心好友,想跟进去,却被林书彦拦住了:“这是别人家的家事,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可是祝福是我的朋友!”唐嘉虹不甘心的想甩开林书彦的钳制。 林书彦完全没有放手的意思:“林燕飞是我的堂弟。” 唔,这么一说,的确堂弟要更亲一些,唐嘉虹气乎乎的甩开手,却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反驳理由了。 “你不是当局者,也不是目击者,也不是重要关系人,你去,算什么?你能做什么?你能证明什么?你在那里,只会让祝福感到更加难堪。”林书彦毫不留情的说出了现实。 唐嘉虹张了张嘴:“我,我只是想在她身旁,让她感到安心。” “那是等她自己走出来以后的事了,我们且先等着吧。”林书彦拉着她,到一处遮荫的地方坐下,还拿了两杯果汁,这哪里像是婚变现场,根本就是出来郊游的,唐嘉虹根本就没有心思喝果汁:“你这个人是不是一直都没心没肺,还是林燕飞家出了事,你更幸灾乐祸?” “人生总是充满着麻烦。”林书彦并不以为忤,自己坐下,喝了一口,遥遥的望着大门紧闭的房间。“林家经历过百年的世界风云变幻,子孙们就算没有继承先辈们处理事情的能力,至少也该继承他们处变不惊的精神。” 唐嘉虹不服:“有了足以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才能有处变不惊的精神啊,因为知道自己一定可以搞得定,那还怕什么。”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德国的北非沙漠军团推至摩洛哥的时候,我的曾祖父就在卡萨布兰卡,虽然他是中国人,一时半会儿不会像犹太人那样面临随时被塞进集中营的危险,但是,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谁也不知道满天飞的炮弹什么时候就落在自己头上了,不过,就在那个时候,他还跟几个工厂谈下来了合同,在战时签定了合同,在战后一切恢复之后,便投入生产,由于他提前下订单,对于工厂方来说是雪中送炭,因此给他报了一个极低的价格,也是因为工厂的负责人自己都没想过自己还能活着看到德国投降的一天。” “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一天,就要好好的为未来而努力,这是林家百年不倒的原因,如果他们连这点事都搞不定的话,那……只能说爷爷果然没有看错人,我才是继承林家最好的选择。”林书彦将果汁喝干,双手枕在脑后,优哉游哉的靠在躺椅上。 真正是个厚颜无耻之徒,见过夸自己的,没见过这么夸自己的。 “你跟林燕飞的关系,还没我和祝福的亲厚呢,哼,你这就是典型的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我跟你这种人不一样!”唐嘉虹挺直着身子,目光一直盯着大房子的方向,焦急的等着大门赶紧打开。 看着她又着急又生气,脸红扑扑的样子,林书彦觉得挺有意思,问道:“一会儿门开了,会有几种可能?” “要么就是那个女人承认陷害,要么林燕飞承认乱来,还能是什么。”唐嘉虹不明白林书彦这么问的目的何在。 “嗯,最坏的结果,就是林燕飞真的出轨乱来了,那么,祝福会做出什么选择,她的心里会怎么想,你又打算怎么帮她,这些你都想好了吗?”林书彦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的抛过来,倒把唐嘉虹给问愣住了。 “现在哪有心思想这么多啊。”唐嘉虹不满的看着林书彦,都什么时候了,他怎么可以这么冷静。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可是你现在光伸着脖子看大门,也没有任何用处啊,即不能透视这扇大门,也不能把这扇门给看掉下来,更不能把秦晚茹给抹杀,光看,却不动脑子,有什么用呢?” 唐嘉虹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可是…… “你这个人都是没心没肺的吗,考虑事情从来都不会从感情出发吗,都只想着怎么解决,哼,难怪活了这么久,还要靠我来跟你假结婚来骗过家里人。”唐嘉虹很不高兴。 都说直男不会哄人,他们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花心思哄妹子身上,只会想着单刀直入的如何解决,他们不明白,有些事情,不是需要一个解决的方法,更不是要他们替姑娘们分析是非对错,只是需要一个感情的慰藉而已。 唐嘉虹的思维其实也比较偏男性化,她心里十分明白,一旦事情到了最糟的地步,那么谁说,说什么都没有用,只能是当事人自己慢慢消化,能顶得过去就顶过去了,顶不过去,想不开,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她现在只希望自己能陪着祝福身旁,让她把一切的不痛快都说出来,发泄出来,时间久了,总会冲淡这一切的。 草坪上,客人们三三两两的或坐或站,都在说着刚刚那场好戏,还有人说,要是秦晚茹一把抓住林燕飞,拖到自己的摩托车上,然后再飞车离开,哇,那才是好莱坞大片范儿,现在变成了磨磨叽叽的谈判,真是没劲。 太阳慢慢的升上了中天,又慢慢的向西边的群山落下,大屋的门始终都没有打开。 唐嘉虹坐不住了,站起身:“不行,我要过去看看。” “你看了又能怎么样?”林书彦还是保持着那个悠闲的姿势没动。 “就算不能怎么样,我也要知道她现在到底怎么了。”唐嘉虹很不满林书彦这种冷冰冰的态度。 林书彦却一把拉住她,硬是将她按在自己的腿上:“你什么也做不了,而且,我的叔叔和婶婶最讲究的是家丑不可外扬,如果你非要凑过去看,让他们看见了你,只怕,以后你都会被他们记恨了。” “那我就什么也不干,在这里干等着吗?”唐嘉虹从来没有这么焦躁过,当初等高考成绩都没这么抓心抓肺过。 “有些时候,你只能等,就算再难受,也必须等下去。”林书彦的话中似有所指。 道理人人都懂,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这么克制住的,总想着自己应该去做些什么,哪怕根本毫无意义,也要给自己找点事做,显得自己或多或少的在做一些事。 “可是我心里不踏实。”唐嘉虹也安静下来了,什么也不能做,这让她感觉到很挫败。 林书彦不轻不重的拉住她的手,示意她坐下:“来,让我给你讲一个‘画蛇添足’的故事,从前有个人,去参加画画比赛,画完了闲得无聊,挺不过等待交稿的无聊期,多做了一些事,然后,成为了千古笑柄。” 头一次听人这么解说成语的,唐嘉虹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笑出来,她不得不承认,林书彦说的对,现在过去,就是看见了别人家的家丑,万一反而弄巧成拙就不好了,反正,等到里面的人出来再说。 “如果你实在闲得无聊,那就好好的想一下安汽集团的收购案吧。”林书彦贴心的给她找了件事做。 唐嘉虹坐下,掏出手机,调出邮件系统里的安汽收购案相关资料开始看,看了没两页,忽然醒悟:“老板,记得给加班费。” “我好心替你找事消磨时间,你应该付我顾问费,怎么还要加班费呢?”林书彦似笑非笑。 算了,不跟这个一肚子坏水的老狐狸计较,省得又被他算计进去了。 反正,现在也是真的无聊…… “只是这些数据图,远远不够。”坐在一旁的林书彦也没有闲着,他也伸着头过来看企划案,然后,他叫来了服务生,要了纸和笔,就地列了几条,上面写着还应该需要的数据对比图。 唐嘉虹不解的看着其中一项,指着:“这个为什么还要拿出来,不是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吗?” “亏你还是读图时代长大的一代,图,永远比字更吸引人,既然这是一项重要数据,那就不要让它与其他数据一样被湮没在这几十页的报告里,用一个显眼的图,把它单独列出来,让应该看它的人看得更清楚一些。” 第74章 唐嘉虹点点头,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的确很多时候都明明写清楚的,偏偏有人就好像眼睛有病一样的看不见,然后还说根本就没有列出来,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列出,再看不见,那就不是写报告者的问题了。 虽然眼里看着公司的文件,但是唐嘉虹始终心神不定,眼睛有意无意的望着那栋大房子。 秦晚茹的背景应该比祝福硬,祝福一个人势单力薄,如果秦晚茹用什么手段,比如某些利益交换的方式,迫使唤林燕飞的父母答应,那祝福岂不是被狼群围困了? 不行,不能这样,唐嘉虹站起身,也不管身边的林书彦到底是什么脸色,她大步的向着房子走去,不管怎么样,说男方,她是林燕飞的堂嫂,说女方,她是祝福的死党好闺蜜。 现在唐嘉虹的心里只有一腔热血向头顶涌,祝福这样一个爱说爱笑的女孩子,不该受这样的罪,明明那个秦晚茹就是突然冲出来的人,为什么林家的人都不把她赶出去,还拉到房子里面谈,跟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 还不就是舍不得秦家的家世背影。 唐嘉虹大步流星向大房子里走去,一路上,所有在场的宾客都看见了她走路带风,行动带煞的无比英姿,纷纷自动退避三舍,免得被这把邪火烧到自己。 “怎么又多出一个女的?气势汹汹,看起来往里面走,她跟这事又有什么关系?” “别是林燕飞搞出的小四吧,哈,屋里一个正妻,一个小三,这再来一个小四,真是完美。” “不会吧,林燕飞看起来挺老实的,比他们家那个什么耀辉要正经多了。” “那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耀辉起码就是玩玩小明星,网红脸,林燕飞这种闷骚的,一玩就是玩个大的,连秦家的大小姐都敢招惹,比林家的大公子林书彦还有勇气,林书彦起码还知道对柳瑶敬而远之。” “哟,你们这是在说什么呐?” “呵呵,柳小姐,今天天气真好啊。” 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说着说着,讲八卦的人跟被八卦的人撞上了,这也是尴尬。 柳瑶冷哼一声,她看着唐嘉虹已经走到了大宅面前,心中不由觉得好笑,这个女人,现在跑到那种地方去点炮找死做什么,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家子,这会儿充什么朋友义气,到时候要是人家夫妻和好了,她一定会闹个里外不是人。 也好,让林书彦看看,像唐嘉虹这种冲动型的女人,嫁进林家根本就是灾验证,只有她这个知书识理,与上层社会密切往来,熟知一切人情世故的柳瑶,才是他的良配,他一定会后悔的。 到时候,如果他们俩离婚,他还会再回头来找自己,毕竟同阶层的人中,能够配得上他的,还在单身的,只有自己了。 嗯,如果林书彦到时候过来求自己嫁给他,应该怎么办呢,这个看起来彬彬有礼的男人,欺负欺负一定很有意思,不过也不能欺负的太狠了,毕竟他的内在与外表,都是自己喜欢的,随便折腾他一下,意思意思也就算了嘛。 林书彦这样的优质男,就算是二婚也没有什么关系,宋代的瓷器那可是国宝级的文物呢,好东西好人,不管过了几手,都是好的。 像自己这样宽宏大量的上流社会的女孩子,真是不多见了呢。 就在她幻想着一场盛大的世纪婚礼时,唐嘉虹已经走到了大屋的门口,停下了脚步。 她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站在门口仔细听着门口的动静,什么都听不见,隔音效果太好,也是令人烦恼的事情啊,草坪上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她也不能像小偷一样扒在门上,用耳朵贴着门板听。 门里现在到底情形是什么样?她环顾左右,原本想通过玻璃窗往里看,但是,本来这种大宅子就很讲究私密性,又怎么可能在一楼就弄个通透的大玻璃窗,任由来来往往的人往里看呢,早就用帘子挡了个严严实实。 现在,唐嘉虹面对着大门,背对着草坪,草坪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她,猜测着她的身份和来历。 忽然,里面传来一声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唐嘉虹当下脑中热血上涌,动手了动手了,一定是那个秦晚茹动手了,祝福别被她打伤了。 当下,她一丝犹豫也没有,一把推开了门,直向里冲入小客厅,刚到门口,便觉气氛有些剑拔弩张。 林燕飞的父母分别坐在两张单人沙发上,神色紧张,嘴角都紧绷着,眼睛直直的瞪着坐在对面的秦晚茹。 秦晚茹则是翘着二郎腿,昂着头,一张烈焰红唇被描得有棱有角,小烟熏的眼影覆在她的上眼睑上,眉毛也是刻意的画着上扬的挑眉,整个人都气势逼人,一看就是强抢民男的恶霸女的造型。 应该坐镇中央主持大局的林燕飞,此时却一声不吭的站在窗外,从窗帘的缝隙中,望着窗外草坪上走来走去的人,看不清他的神情。 祝福独自坐在三人长沙发的中间,白色的婚纱,大大的铺满了整张沙发,她的神色冷峻,看起来面无表情,但是,以唐嘉虹与她多年来的交往,从她微微上挑的嘴角,还有微微弯下的眼角,综合起来……这位在订婚仪式上老公差点被一个飞车女拉走的新娘,此时的心情不仅轻松,甚至还有着无比的好奇与八卦之心。 唐嘉虹闯进来之前,他们不知道在聊什么,在她进来之后,所有人都看着她。 就好像他们之前是在愉快的聊天,而唐嘉虹这个意外的闯入却打断了他们的兴致。 “咦,你怎么进来了?”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祝福,听她的语气十分平静,并没有唐嘉虹想像中,她哭着扑到自己怀中,需要自己给予她一些安慰和勇气。 看来是自己想得太多了。 唐嘉虹有些讪讪的笑道:“刚才在外面,听见里面砸碎了什么东西,怕有什么意外,所以就进来看看。” 说着,她还往地上看了几眼,想要寻找刚才那一声脆响发出的来源。 但是却什么都没看见,这可真是奇怪了。 林燕飞的母亲想了想:“一定是松松,我去看看。” 松松,等等,松松是谁?唐嘉虹一脸的茫然。 第1章 虽然不知道松松到底是谁,以及那一声响跟松松有什么关系,但是,很明显,现在这里的局面,与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她擅自闯进来,还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困扰。 林燕飞的母亲起身去找松松,她也忙跟着退出去:“你们聊,你们聊,我先出去了。” 说着,便跟在林燕飞的母亲身后,在靠近门口的保姆房里,她看见了刚才那一声脆响发出的地方,一个不大不小的花瓶,带着一把鲜艳的玫瑰和清水,委屈的摔在地上,没有摔成粉碎,只是磕坏了一道边。 “松松,又是你!”林燕飞的母亲对着一个角落厉声斥责。 那个角落里,露出一团褐色的毛绒绒。 “出来!” 那团褐色的毛绒绒扭了扭,不为所动。 林燕飞的母亲上前拨开了挡在毛绒绒上面的杂物,那团毛球球才完全的显露出来。 那是一只小奶狗的屁股。 “说,花瓶是不是你打碎的!” 小奶狗默默扭头,一脸茫然的看着林燕飞的母亲,脸上写着“这是哪里,我是谁,刚才发生了什么”迷茫三连问。 唐嘉虹默默的看着这只短腿小柯基,原来刚才是它跳上了桌子,把花瓶给推了下去,发出了一声脆响。 想想也是,刚才唐嘉虹进化妆室与祝福说话的时候,其实就看见了,大厅里根本就没有说话的地方,像他们讨论的内容,一定是绝对不想让外人听见的,又怎么会在大厅这种地方说呢,当然是在更里的地方,那自己又怎么会听见瓶子落地的声音。 唉,关心则乱啊。 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的尬笑了两声,想将那碎片捡起来,林燕飞的母亲摆摆手:“一会儿让阿花来收拾就行了,你小心割到手。” 她又看着唐嘉虹:“你是担心祝福?” 此时掩饰也没什么意义,唐嘉虹大大方方的点头了:“祝福是个单纯的姑娘,我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如果您觉得秦晚茹更适合林燕飞,那还请放她一条生路。” “放她一条生路……”林燕飞的母亲表情有些古怪,她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们没有你想的那么老古板,燕飞喜欢的,我们也会喜欢,而且,祝福也的确是个好姑娘,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那这个秦晚茹,你们打算怎么办?”唐嘉虹追问道。 她是最清楚不过什么叫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人,如果当初何致远与唐嘉霓相爱之初便勇敢的在一起了,或者是干干脆脆的断了,也别把她当成替身,也不会有后面那么多破事。 婚姻不幸的人,有她一个就够了,她不希望自己的好朋友也步上自己的后尘。 无论再豁达大度的人,在遇到情变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一些伤害,她希望可以确认这一点,希望林燕飞,不要伤害到祝福。 “祝福有你这样一个好朋友,真的是很幸福。”林燕飞的母亲由衷的感叹,“现在多少所谓好姐妹的感情,就像塑胶花一样的脆弱。” 唐嘉虹挤出一个笑容:“也没什么,不过是想尽我所能,问心无愧罢了。” “放心,祝福不会有事的,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你也不用太担心。”林燕飞的母亲拍拍她的肩膀,好像在安抚她似的。 说到这个,唐嘉虹还真的相信是自己多虑了,祝福刚那神情,怎么看都是好像听见坊间传闻某某明星秘史一样的,哪里像受了情伤,倒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看着她十分尴尬的样子,林燕飞的母亲笑着说:“如果祝福想说的话,你可以问她。” 都听到这儿了,唐嘉虹还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忙笑道:“外面天气这么好,我看松松是憋坏了,没人带它出去玩,我抱它出去走走吧。” 说着,便给松松戴上了狗绳,牵着它出去了。 临出门也没忘记把门给关上。 将那一室的诡异气氛关在身后,她又一次站在阳光之下,手里的小柯基踩到草地,兴高采烈的蹦来跳去,一个劲的往前冲,唐嘉虹不得不跟着它跑。 “哎?原来就是进去抱狗啊。”一直关注她行动的人们在窃窃私语,没有什么爆炸性的大新闻,还真是让她们在这里呆得过于无聊了。 知道祝福没事之后的唐嘉虹,虽然还是一头雾水,但是心情却是放松了许多,反正,等祝福出来之后,她不就知道真相了吗,现在不着急。 古人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总算是不用为祝福的事情而烦恼了,却要为这只松松而头痛,世人皆知柯基是小短腿,可是它有一颗上进的心,也许是想要从视觉上抬高身高,它不好好走路,也不像狗那样跑,而是像一只山羊那样又蹦又跳,简直是狗界中的耻辱。 唐嘉虹一个没留神,手上一松,松松竟然已经跑进人群里去了,还跳上了放蛋糕的桌子,伸着舌头,眼巴巴的看着订婚蛋糕。 好在这里的人都知道松松是林家养的狗,也没有人与它为难,只是唐嘉虹生怕它一高兴跑出了别墅的范围,到时候就麻烦了,还是赶紧抓到它,送回屋里去吧,穿着高跟鞋跟狗赛跑实在是太辛苦。 好在唐嘉虹平时也没有少锻炼,眼看着就要抓住它了,忽然,她只觉得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就失去了平衡,眼看就要栽倒在地。 在奔跑中栽倒,就算是天仙也只能落个脸着地的下场,唐嘉虹闭上眼睛,等着与大地母亲发生亲密接触。 就在她已经闻到草地的芬芳时,她被人扶住了,扶住她的手也是细细软软的,啊,是哪位好心人路见不平吗? 第75章 唐嘉虹睁开眼睛,刚想感激的向来人道谢,当看见眼前是谁的时候,她心中一凉,只宁可栽在地上,也不想是眼前的这个女人扶着她,甚至是被这个女人触摸,都令她觉得一阵阵的犯恶心。 眼前的女人,有一张与她一般无二的脸,只是身形臃肿些,她笑脸盈盈的看着唐嘉虹:“虹虹,没摔着吧?” 看着这张脸,唐嘉虹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只是怔怔的看着她,好像看见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为什么会又看见她,为什么明明不想再见的人,却一次又一次的看见。 唐嘉霓见她站在那里发愣,忙柔声问道:“怎么啦,是不是摔到哪里了,有没有扭到脚?” “上次其实妈也没有怪你,只是我当时已经快要临盆了,所以她有点担心,你不要怪她,对了,听说奶奶出院了以后就被你们接走了,她现在怎么样,我想去看看……”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嘉虹听见“奶奶”,便清醒了过来,她冷冷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奶奶现在很好,她也不想见到你们,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别打她房子的主意。” 听她这么说话,唐嘉霓水汪汪的大眼睛中又泛起了一层雾气,真正是令人百般怜爱:“虹虹,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我真的只是因为担心奶奶,我毕竟也是她的孙女啊。” “哦,是吗,如果不是因为你们的房子还不上贷款,还会想起她?你们都多久没去看过她的?”唐嘉虹讥讽道。 唐嘉霓咬着嘴唇,微微低着头,还没等她再说话,旁边有个女人已经冲过来,将唐嘉霓护在身后,瞪着唐嘉虹:“嘉霓,你离这个疯女人远一点,上一次她在那么多人面前都敢对你动手,现在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呢。” “不是的,雪娇,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上次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了,真的,你不要怪她。”唐嘉霓小声的在一旁劝解。 这个女人唐嘉虹也认识,上次在东郊别墅的时候,在人群里看见了她,善意逢迎,跟谁都能谈笑风生,她是何致远的表妹武雪娇,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女装设计师工作室,平时也算是常在名媛圈子里混的,不过,她最多也只能算得是名媛们的乙方,费尽心思讨各位小姐太太们的欢心,以期能多卖出去几件衣服,毕竟她不是皮尔卡丹,也不是巴黎枫丹白露的知名设计师,离出名还有很长很的距离。 上次去东郊别墅,还是她听着风声以后,千求百求,何致远本来不想带她去,是唐嘉霓看她实在是可怜,才松口带她一起去的,本来根本就没她什么事。 因此,她对这个表嫂很是感激,也越发的看唐嘉虹不顺眼了,她从唐嘉霓那里听来关于她们姐妹之前的恩怨情仇,更是替现任的这位表嫂抱不平。 “你之前霸占了我哥多久,嘉霓姐姐才跟我哥是天生一对,哪像你,结婚以后整天不着家,娶你这个媳妇进门跟没进门一个样,嘉霓姐姐刚结婚没多久就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你呢,结婚四个月,我哥连你的手都没摸过几回吧,要你还不如要个充气娃娃。”武雪娇越说越来劲,根本不管旁边的唐嘉霓扯着她的衣角,让她别说了。 武雪娇指着唐嘉虹:“嘉霓,别跟她说话,她满脑子都是怎么弄别人的家产,才会觉得你是为了房子才想见奶奶的,这种人眼里根本就没有骨肉亲情,一身的铜臭味,我告诉你,你……” 话音未落,一股强大的推力从身后袭来,武雪娇只感到膝弯被撞了一下,整个人站不稳,向前扑倒,本想迅速向前跨一步平稳住身体,但是地下的草根又将鞋跟绊住。 几经挣扎,她还是一下跪在地上,正巧跪在唐嘉虹的面前,她抬头,看着唐嘉虹的脚正站在自己面前,脸上顿时挂不住,想站起来,可是那一下实在摔得有点重,膝盖一时又酸又痛,半天站不起来,武雪娇一咬牙,翻身坐在地上,转头看向力量冲来的方向:“哪个混蛋推我!” 却没有人影,只有一只兴高采烈的柯基正摇着尾巴看着她。 松松刚才兴奋地冲出去,却发现带着它出来的人没有跟上,哎,真是愚蠢无用的人类啊,它又回头去找,发现她和另一个人在说话,嗯,没关系,一起玩嘛。于是松松愉快的想要对那个女人也表示一下友好,一般表示友好就是蹭蹭撞撞嘛,人家金毛和哈士奇都是这么做的,于是它用尽全身的力量,想要与那个女人亲密接触一下,谁知道个子太矮,只能撞到她的腿弯,并不能给她来一个爱的拥抱。 武雪娇认出了这只柯基,就是刚才被唐嘉虹牵在手上的那只,这下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破口大骂:“真是狗似主人形,狗贱人也贱!” 松松却显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还在兴奋的摇着尾巴,把嘴里叼着的一根树枝放在她的手边,又蹦又跳的充满着期待,显然是在示意她把树枝扔出去,然后自己再给捡回来。 周围许多人都往这里望过来了,武雪娇又羞又恼,她站起身,飞起一脚就想朝着松松踢过去,不料,刚一起脚,刚才被草绊了一下,鞋不跟脚,只见那只黑色的高跟鞋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向远处飞去。 松松开始还有些茫然,这个女人不喜欢扔树枝吗,咦,平时不玩扔树枝的游戏,至少也是扔球球或是扔飞盘,从来都没有见过飞鞋的,嗯,也许是新的玩法吧。 小短腿刚想向着鞋子落下的地方蹿过去,狗绳一下子被拉住了。 是谁! 松松回头,刚叫了一声,却发现,拉住狗绳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它认得他,他常常来主人家,看起来脸上总是带着笑容,但是在它偷偷捣过几次蛋被他发现以后,被他带着微笑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它便再也不敢在这个男人面前造次了。 被这个男人拉住绳子,松松也只得老老实实的停下脚步,蹲在他的脚边。 “善始善终。”林书彦将绳子递在了唐嘉虹手上。 然后,他微笑看着武雪娇:“你好,这位小姐,有没有哪里受伤?” 武雪娇当然是认识他的,常在名媛圈子里混,或多或少也从各位大小姐那里了解到一些信息,本来她还想着也许林书彦会有姐妹或者是妻子可以照拂她的生意,可惜他却是一个独子,而且还一直没有听说他结婚的消息。 第1章 “我,我没事……”武雪娇面对着这个男人和煦的笑容,心中小鹿乱撞,已经脑补了许多自己和这个男人在花前月前的场景,很多小说和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一个英俊的总裁,对一个在自己面前摔倒的女人一见倾心,自己说不定要时来运转了。 武雪娇的美梦还没有做完,林书彦就补充了一句:“这只狗的主人是这里的主人,就是今天的新郎,我去叫他过来给你道歉。” “啊?!”武雪娇彻底愣了,原来,这只狗,不是唐嘉虹的吗,今天的新郎,那不就是林燕飞! 林燕飞虽然从来没有从来没有给过她订单,但是,得罪了林燕飞,那可是等于得罪了一堆人呐,看看今天的来宾,或多或少都是与林家有些关系的,如果林家对她表示厌恶,只怕她今年乃至以后,都别想做生意了。 想到这里,武雪娇已是乱了心神,不知说些什么好了,她嗫嚅了半天,也只憋出来一个笑脸:“啊,原来这只小狗狗是林家的呀,难怪这么可爱,越看越讨喜呢。” 那副前倨后恭的小人嘴脸,林书彦长这么大也不知道看了多少,已是习以为常,唐嘉虹却是光棍眼里揉不得沙子,冷冷的笑道:“咦,刚才说狗贱人也贱的不知道是谁呢?” “啊,刚才有人说话吗,我怎么没听见?”武雪娇竭力的尬演,让唐嘉虹也是服气。 林书彦拉着唐嘉虹的手:“走吧,这么拙劣的表演,看了影响心情。” 还没闹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唐嘉虹,就这样被拉走了,她还想回头看一眼,松松欢欣鼓舞的向前跑,前方,大宅的门已经开了,祝福与林燕飞相携从门里走出来。 唐嘉虹担忧好友的情况,也随着一路跑过去,想问问祝福到底怎么样了,脑中转过好几句措词都很不合适,于是她只能望着祝福,等她自己开口。 方才那场闹剧的主角回场了,当然周围所有关心的或是看热闹的也都围了过来。 林燕飞握着祝福的手,带着笑意,大声对在场所有人宣布:“刚才只不过是一场误会,订婚仪式继续。” 什么?一场误会?众人疑惑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么大的事,一句误会就算完了,抢亲这么刺激的事情,只是一场误会? 只听得房间里又传来脚步的声音,众人又争相伸头望去,林燕飞的父母与秦晚茹也一同走了出来,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了秦晚茹身上,毕竟她说这是误会才是误会,以及,其实大家都好想知道,这事怎么是个误会法。 秦晚茹却根本没有向大家解释的意思,她对着林燕飞和祝福微微一笑:“祝两位百年好合。”然后,一挑波浪长发,便大步的向她骑来的摩托车走去,一旁早有人替她捡起摩托车头盔,她接过,看着那人笑道:“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兜风?” 那人一脸的茫然,接着,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晚茹,你……” “不想去就算了。”秦晚茹长腿甩起一个漂亮的弧形,坐在摩托车上,那人忙说:“去去去。”他打开后备箱,取出一只头盔,跟着也跳上了摩托车,一阵引擎的轰鸣,摩托车如风一般的奔驰而去,只留下那个坐在后座上的人长长的话音:“我先走啦,祝你们百年好合……” 接着,一切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在空中散去。 “等等,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了?”唐嘉虹揉了揉眼睛,这变化来得实在是太快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秦晚茹怎么随便还能拉一个男人就这么跑了? 此时,林燕飞的母亲过来,将松松抱走,林燕飞与祝福再次走上红毯,两人手拉着手,完成了仪式,接受大家的祝福。 唐嘉虹一直小心的看着好友的脸色,看她的样子却没有什么被强迫的不甘心,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顾全大局,看起来还挺高兴,想来以她的性格,一定是装不出来的,于是也放下了一半的心,只是另一半的疑惑仍不能解,今天这是怎么了? 到了晚上,众宾客散去,唐嘉虹想去找祝福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祝福却说:“这真的只是一个误会,没事的。” 怎么听怎么假,祝福以前从来不会这么说话的,唐嘉虹不甘心的问道:“你以前从来不会告诉我,这真的只是一个误会,你会把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我,你是不是受了胁迫,是不是林家人逼你完成整个仪式?放心,告诉我,我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 “没事,真的没事啦。”祝福微笑看着唐嘉虹,看她的样子,就好像唐嘉虹真的是多管闲事一样。 唐嘉虹心里还是很不安,但是祝福才是当事人,自己又能说什么,古话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只怕自己管太多了,将来祝福反而会怨恨自己。 这种类似的事情,在别人身上发生太多次了,都是自认为正义的人去替自己的闺蜜打抱不平,结果反被闺蜜怨恨的,或是被心怀怨怼的男方杀害了。 想到这里,唐嘉虹也不再催问她,只是说:“既然这样,那我就不问了,将来你一定要好好的,如果有什么过得不如意的地方,来找我!” 祝福看着她,脸上笑意更盛:“安啦,真的不用担心。” 第78章 但是女人则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她真正动心的男人,再英俊的脸,再强健的身体,也只会让她感到恶心和抗拒,而一旦她接受了,那么就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不能也无法轻易抛开。 第一次与林书彦的亲密接触是在她昏昏沉沉,神智不清的时候,她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可是现在,与林书彦已经相处了这么久,而且现在还是在这样清醒的情况之下,如果真的做到最后一步,她真的无法保证自己在契约结束之后,能像上一次签下离婚协议之后那般的洒脱。 情伤的伤口是世间最难痊愈的,谁能忍受旧伤未好,又受新伤。 小漓这两个字,林书彦至今也不肯给她一个解释,她又怎么能相信林书彦对她会是真心的,她又怎么能对这份婚姻抱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幻想呢? “放开我。”从喉咙中发出的声音,冷漠地令她自己都感到心惊。 林书彦抬起头,看着她的脸,那深深的目光,就好像要从她的眼,看透她的心。 听见她坚定的声音,林书彦停下了动作,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仿佛要看透她心底的一切,是不是只是口是心非,是不是只是欲拒还迎。 不是的,不是的,她的眼睛分明告诉他:“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她竟然是真的不愿意! 唐嘉虹说完这些之后,就这么在他身下静静的躺着,一动也不动,她的眼中虽还带着湿润的痕迹,却已几乎完全被收敛起来,平静的看着他,虽然她没有说出口,但是林书彦知道,她此时在等着他的决定。如果自己不能克制,只会成为笑柄,连个女人都不如。 他知道,现在如果他想要强迫她的话,她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而且,她也绝对不敢叫嚷出声,她缔结这份契约所为的,正是奶奶的放心,而她的奶奶,现在正在林家大宅里,如果小俩口闹出个好歹来,奶奶一定能听见。而且奶奶对他又是十分的满意,奶奶也想抱曾外孙。 可以说,家里人都站在他这一边,只要他轻轻的向前一推,眼前这个倔强的女人,便会完完全全的被他占有。 唐嘉虹看着他的脸色变幻,如同天人交战,也许她低估了林书彦对她的执着,也许她高估了自己在林书彦心中的地位,如果不是需要尊重的对象,谷欠火上来了,管你是谁,只要他满足了就可以,同时,她也知道,这件事,也只限于在这卧室之内,无论林书彦的决定是什么,对她做了什么,出了这个门,她还得跟他扮演一对恩爱夫妻,和和美美,否则,奶奶一定会非常担心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从来没感觉得,时间会过得这么慢。 忽然,俯在她身上的阴影慢慢离去,抵着她幽暗森林的坚硬,也软了下来。 林书彦从她的身上起来,转身向浴室走去,很快,她便听见了花洒发出的巨大水声,那是水龙头开到最大的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很快,花洒的声音停下了,男人穿着宽松居家服的身影只在角落里一闪,接着便是卧室房门发出的一声“哐”。 林家大宅所有的门都做过特殊处理,无论用再大的劲,也不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以免影响其他的安歇,方才那一声,已经是卧室门可以替林书彦发出的最响亮的不平之声了。 唐嘉虹默默的看着那扇门,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的力量一般,瘫软在床上,就连抬起一根手指都需要十分的力量,房间里很安静,方才覆在她身上那具高热的身体离去了,可是,她的身体内部的热度依然不曾退去,也需要用冷水来安抚。 她也进入浴室,发现淋浴间的角落里,有男人发泄过的痕迹,她不动声色的将花洒摘下,对着那里用力的冲,看着那一团粘稠打着旋儿,最后完全消失。 闭上眼睛,任由冷水从头到脚将她淋了个透,从头顶而下的清凉,在她的身上冲刷了许久,她再次睁开眼睛时,眼中已是一片清明,就好像刚才的事没有对她造成任何的影响。 将自己擦干,唐嘉虹躺回床上,方才林书彦将湿淋淋的她扔到床上的时候,弄湿的是他平时躺的那一边,现在虽然那里还是一团湿,但是并不影响她的安眠。 对,是安眠。 安静的卧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的呼吸声,暖暖的橙色灯光,平时总有催人昏昏欲睡的力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却让人觉得这么的刺眼呢? 唐嘉虹将头微微缩进被子里,想要避开一些灯光,可是没有用,还是觉得那灯光从眼缝中直射进来,让大脑皮层无比的活跃。 不行,睡不着!唐嘉虹抬手将夜灯给关了,又将遮光帘严严实实的拉上,这下房间里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无论是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都是一团浓重如墨的黑,什么都看不见。 房间里依旧十分的安静,浴室里的各种用品全都是精挑细选之物,水龙头关上之后,连一滴水都不会漏出来,连水滴的声音都没有…… 平时几乎感觉不到的自己的呼吸声此时越来越响,一呼,一吸,真吵,刺耳一般的喧闹。 唐嘉虹猛地坐起来,在一片黑暗之中,发呆。 明明她的愿望就是让林书彦离开不是吗,可是为什么,他离开之后,她的心中却是空空落落,好像失去了什么,总是在想着什么似的。 她复又睡下,睡不着,辗转反侧,脑中总是想着刚才林书彦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身体的某处微微露出湿意,仿佛哭着求林书彦回来,而她的理智却反复对自己念着两个字:“小漓,小漓,小漓……” 在如同催眠的魔咒中,她终于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还是黑洞洞什么都看不见,她以为时间已经很晚了,惊的跳了起来,一看时间,竟然才刚刚凌晨四点,也就是说,她只睡了四个小时,这么好的安静环境,竟然只睡了四个小时?真是不可思议。 而且就这四个小时,也没怎么睡好,迷迷糊糊依稀做了好几个梦,梦的是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心中一阵一阵的揪痛,醒来的时候,眼角的泪水还不曾干。 她起身,拉开遮光帘,打开落地窗,站在露台向往望去。 夏季的四点,太阳不曾升起,天空却已不再黑暗,蒙蒙的青色,还伴随着山林间晨鸟清脆的叫声,很久没有这么早起来了,她忽然想起某位篮球明星说的:“想要成功?你可曾看过洛杉矶凌晨四点的天空。” 记得当初同事们看到这句话,不由哑然失笑:“四点的天空?天天都看见啊,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没睡呢。” 引得所有人一阵笑,在投行的日子是辛苦的,却也是快乐的,完全不需要想这些令人烦恼的事情,那个时候的她,精心为家庭的未来做出了详尽的计划,什么时候应该存多少钱,宝宝想要上什么样的幼儿园,想要上什么样的小学,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可以完全全职在家陪宝宝,需要存多少钱,自己才可以做全职太太而不至于把何致远给压垮。 她对市场上的各种投资理财工具做了研究,分析需要多少本金才能每月得到足够多的收益,除了人生中几次重要考试,她从来都没有这么认真过。 认真,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笑话一场。 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她知道,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钱是真的。 被伤过一次的人,很难再付出真心,只有钱是真的,认真对它,它也会认真对自己,至于感情,谁知道的,也许今天的此刻对某一个人是真的,明天的另一个时刻对另一个人也是真的。 就像某位金银妖瞳的花花公子说的那样,他对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的,只不过每一段感情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罢了。 唐嘉虹不想做林书彦寂寞空虚时的替代品,如同她也不想拿林书彦来填补感情的空白。现在她觉得空白着挺好,她从来不信佛,只是因为上学的时候,身旁有拉她信佛的,有拉她入道的,还有人拉她去信基督天主的,所以本着好奇之心,关心过全世界主流宗教。 看完了,只觉得各种贵圈真乱,完全提不起信教的欲望来。 可是,就在现在,在这青青的山林之间,她却想起了《大般涅槃经》中的一段: “迦叶,云何菩萨摩诃萨,住于大乘《大涅槃经》观爱别离苦?爱别离苦能为一切众苦根本,如说偈言:因爱生忧,因爱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爱因缘故,则生忧苦;以忧苦故,则令众生生于衰老爱别离苦,所谓命终。善男子,善女子,以别离故,能生种种微细诸苦,今当为汝分别显示。” 是啊……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得不到,就不会因为得到之后又失去而痛苦。 若是没有见过光明,黑暗也不是那么的令人难以忍耐啊…… 今天早上还是要上班的,她知道林书彦有早锻炼的习惯,这个时间,那个男人应该在健身房挥汗如雨吧,她可以抓紧时间,早早的吃完早饭,然后叫车溜出去,直接去公司上班。 进了公司那个属于她的办公室,可以一直憋到下班再出来,反正她的工作也不是时常需要出来见人的。 这段时间,她都不想再看见林书彦了,她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情绪和态度去面对林书彦,如果在工作场合的话,那么多人看着,她还可以保持着公事公办的态度。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不由嫌弃的皱了皱眉,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好的下场,就是两大团乌青挂在眼圈下面,好像只国宝大熊猫,她一层又一层的涂抹着遮瑕膏,那可是号称能完全将纹身盖住的遮瑕,可是抹来抹去,她都有些不满意,她决定偷偷去拿个茶包,往眼睛上先敷一下,去去黑眼圈再说,不然,大概只有刷墙用的白漆才能盖住了。 真是年纪大了,以前读书的时候,随便通宵个三天五夜的毫无压力,期末的时候几天不睡觉,考完试把书一丢就出去打工,还能精神抖擞的跟客人打招呼,现在,唉,别说跟人打招呼了,只怕有人戳她一下,她就要倒下去,随便在一个什么地方呼呼大睡才好。 外面只有准备早餐的仆人起来了,正好,一定有泡好的茶包可以让她拿来用用。 她轻手轻脚的拉开门,迅速向餐厅走过去,却在餐厅门口,与人撞上了个满怀,她被撞得倒退两步,来人伸手扶住她,看见那男人穿的是西装,她不由得心里一抖,抬起头,看清那人的脸,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小李向她问好:“夫人怎么也这么早?” “嗯啊……咦?”哼哼哈哈的应付了几声以后,唐嘉虹忽然想起来,不对啊,这么早,小李来干什么?现在才六点一刻。如果是去别的地方开会,一般是七点半或是八点才会来接林书彦的。 看着小李手上拿着的打包早餐,她当然不会傻到以为小李一大早专程跑到林家大宅里来就是为了蹭几片面包,一定是林书彦有什么工作任务,需要提早。 林书彦从来都不会让小李等太久,他认为任何人等另一个人超过十分钟,都是浪费他人生命的行径,小李既然已经打包好了早餐,那就说明……不好,快溜。 唐嘉虹心念方动,却已经听见脚步声已经快到了门口,来不及了。 转头一看,林书彦手里拎着一个最简单的黑色公文包,站在了她的面前,他将包递过去,唐嘉虹一呆,本能的想要将包接下,一旁的小李眼疾手快将那包接了下来,呃……也对哦,拎包的任务怎么着也不会让她这个现在还穿着家居服的人负责。 第79章 小李接过包之后说了一句:“车已经停在外面了。” “走。”林书彦的声音又恢复了往日的柔和,可是唐嘉虹感觉到了一点不同,那就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她一眼,就好像她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小李与唐嘉虹擦肩而过的时候还打了声招呼,林书彦完全当她是个空气。 明显看出了两人之间的异常,机智的小李决定离这个诡异的气氛远一些,免得不小心把自己给圈起去了。他拎着林书彦的包跑去大门口,又在玄关口那里接过佣人为林书彦收拾好的行李箱,默默等着林书彦出来。 林书彦从门口的衣帽间拿了外套,就向门外走去。 “去哪,几天?”唐嘉虹这个时候也看出了林书彦是要出远门,从行李箱的大小来猜测,起码在两天以上。 林书彦转头看着她:“我不知道董事长去哪里出差要向董事会秘书报备行程。” 他的声音十分冰冷,对她的态度也完全是公事公办的样子,那双黑眸如同冰冷的黑色琉璃,不带一点温度。 虽然是这样,但是唐嘉虹还是看出了他的异样,如果真的是对她视做陌生人,那应该态度是温和的才对,而现的他,分明是在赌气。 唐嘉虹心底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同情他,她也摆出平平淡淡的模样:“当然还是要的,万一传出谣言,说董事长行踪不明,疑已卷款逃向外国,导致股价剧烈波动,我也得有些话向媒体朋友们发公告不是么?” 好,很好,这个女人简直不能再棒了!林书彦压下心中的怒火,死死盯住唐嘉虹那双充满着挑衅的眼神,后者还回给他一个可恨的笑容,好像在嘲笑着他昨天晚上的情不自禁。 “而且,我们的另一份契约,也还是有效的吧,万一老夫人问起来什么,我却一句话也搭不上,那岂不是要出事?”唐嘉虹淡淡笑道,“我也是为你好,当然,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我没有什么损失,大不了就说你和别的女人跑了,我也不知道你去哪儿了,你看这样可好?” 这个女人简直是得寸进尺,林书彦从来没有想过,眼前的这个女人可以厚颜无耻到这个程度,也许之前她的那些无助与软弱,都是他的幻觉,现在她竟然想爬到他的头上来了。 可是她说的也让他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万一她在妈面前说点什么,到时候,那可就麻烦了,好不容易安生下来的日子,又要被妈无休止的叨叨叨给占据。到时候,又要给他安排无数的女人相亲,还不得不保持着礼貌与克制,想想就很可怕。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的女人:“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小李会发给你,你找他就可以了。” 说罢,便转身离开,门在他的身后关上,接着,便是一阵汽车引擎的轰鸣声。 过了没多久,她收到一封邮件,那是小李用公司邮箱发到她的公司邮箱里的,正文只有三个字母“fyi”,for you information,意思是提供给您的信息,供您参考,就是在没话找话的时候用来填补一下邮件空白的说明。附件是一个日历表,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林书彦这一个月的工作行程安排。 公对公,非常的严谨。 唐嘉虹没有回复,她的邮箱是有自动回复功能的,一套公式化的就够了,不用再说什么。 坐在车里的小李却是觉得一阵低气压从后排车座传来,今天早上,他感觉到了老板和夫人之间有异样,但是,他也没法说什么,相信老板不会将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去的……吧? 今天她的工作安排也很满,各种事项接二连三的过来需要她签字确认,连轴转个不停,从早上九点忙到快下午一点,刚想下去找点什么吃的,就听说有一个临时会议,十分钟后需要她出席,办公室里连一点零食和代餐粉都没有了,她便打算去茶水间拿点零食垫垫肚子。 走到门口,却听见茶水间里有几个女同事的声音,她们谈话的内容,似乎与自己有关。 她静静的站在门口,听着里面一个尖尖细细的嗓音说: “哎,你们说,唐嘉虹是个什么来头啊?” “听说她的背景特别硬,刚刚来面试的时候,跟财务部的那个老女人撞了一下,被那个老女人骂了一通,平时都是别人倒霉,没想到,结局居然是那个老女人被开除了,真是大快人心。” “对对对,这事我也听说了,我还听说,她面试的时候,是李特助下来亲自接她的,平时的话,应该是让她去会客室等着吧,怎么就直接上了总裁层了呢?” “我看过她的履历,她之前的那个公司,我有朋友在里面,说她离开的时候,做的最后一个公司的上市计划,差点被柳氏企业的大小姐给搅黄了,后来是我们林总亲自出手,把没人要的股份给认购下来的,才给她全了这个面子。” “你们说林总是不是喜欢她啊?” “哇哦,冲冠一怒为红颜,好浪漫哦。” “可是她自从来了我们这边,也没见有什么特别的建树啊,长得也不像林总以前的女朋友那么好看,要说林总喜欢她,我还真想不通,是喜欢她哪一点。”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哎,我就是跟你讨论一下,需要吗?” 第4章 茶水间里的人感觉到了异样,转头,看见唐嘉虹站在茶水间外的身影,屋里的几个人都吓傻了,背后说人是非最怕的就是被当事人正面撞见,从唐嘉虹的脸色来看,刚才她们的对话应该是一字不落的全部进了她的耳朵了。 所有人都僵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有人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对唐嘉虹说:“嗨嘉虹,正好有刚刚泡好的枸杞茶,你也来喝点,我还有事,先走啦。” 说着,便脚下抹油,溜了。 其他几个人见她顺利溜之大吉,便也接二连三的往外走,只剩下一个,想往外走的时候,却被唐嘉虹拦住了:“你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我……” “林总今天一整天都出差,不会有东西让你传递给谁的,来,坐下,说说看,林总以前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 那个负责跑腿的小姑娘哪见过这个场面,看着唐嘉虹的笑容,只觉得心中一颤,腿都软了,她在瑞诚的工作内容实在是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因为这是在上市公司,加之又是专为董事长服务的,因此工资福利都不错,她真舍不得丢掉这份工作啊……眼前这位唐小姐,为什么看起来好像要吃人一样了呢……谁来救救她,那些没义气的为什么全跑了。 “其实,真的也没什么。”那个小姑娘嗫嚅着,大脑飞速运转,想着应该怎么整理语言,才不会出卖老板,又能让唐嘉虹可以满意。 ………… ………… 下班之后,林家的车来了,司机看见唐嘉虹出来,忙迎上前去:“夫人,您要的东西,都买好了。” 唐嘉虹点点头:“嗯,走吧。” 坐在车上,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们,现在是下班高峰期,路有些堵,所有的人都归心似箭,想要往家里赶,可是自己的家,又在什么地方? 车窗外的霓虹灯光彩耀眼,交通灯不断变幻着红色与绿色,东来的人群,西往的人群,南去的人群,北来的人群,路线交叠之后又分开,分开之后又交汇在一处,每个人都在这个高速运转的都市中寻找着自己的位置,如果不是在自己这里,那一定是在别人那里。 其中有一些人的梦想也许很简单,只不过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觉得这辈子能够居于一隅,安安定定的不生变数,人生便再无所求。 而另一些人的梦想则是把手伸向了星辰大海,市、省、国、国际,甚至连星际也要伸手掺合一把。 有些人得过且过,在别人的目光之下小心翼翼的过着这一生,生怕有哪一步行差踏错,或是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会成为那些三姑六婆私下围在一处窃窃私语的谈资,他们想要让自己、自己的家人全部都符合中庸之道,无可指摘,生怕有一点不一样,也因此,他们也许自己婚姻不幸,却还把眼光放在那些不曾结婚的人身上,指指点点他们这辈子没有人要了,这辈子完了,不结婚不生孩子的就是废人,就是失败者。 还有一些人,追求着不断突破,走上巅峰,他们随着自己的心意过日子,不在乎那些龟缩在阴暗之处,带着羡慕嫉妒恨的神情对他们指指点点,他们并不在乎,谁关心那些如同烂泥一般腐朽的生命对自己指指点点。他们有足够的资本,将烂泥踩在脚下,就算一时落入低谷,他们的眼睛也始终望着星空。 唐嘉虹想起自己与姐姐的最大不同,也许就是这样吧,小时候,总是姐姐在努力迎合着亲戚们,亲戚们对她的要求也只不过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她温柔娴淑,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自己呢,则是一直都是随心所欲,看见不平的事就会大声说出来,对于想要得到的东西,就努力去争取,哪怕别人说这不值得,没有意义,女孩子何必这么辛苦。 也许,这就是求仁得仁吧,离婚之后,也有亲戚专门打电话来指责她不孝,让母亲不高兴,说她不愿意生孩子本来就是她的错,做为一个女人,如果连孩子都不生,那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当时,她将电话直接挂了。现在想想也是好笑,那个亲戚自己的孩子都是成日里打架闹事不学无术,她又到底是哪来的自信打电话来告诉她,不生孩子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如果是过去的自己,她一定当场就怼回去了,可是,在经历了一连串的变故之后,她也失了这样的兴致,与这些人有什么好说的呢,夏虫不可语冰,那些从来都没有活到过冬季的虫子,你对他们解释,水到了零下之后,会变成透明的,坚硬的物体,他们当然会说这是不可能的,会说你胡说八道,会说你只不过是在装逼。 曾经有人认为唐嘉虹在离婚之后,性格会变得柔顺起来,可惜却让他们失望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唐嘉虹始终还是那个逻辑与理性并存的女性,就算是林书彦,她也不会委屈自己去接受一个心中还存有秘密的他。 既然他不肯说,那就由她亲自来寻找这个秘密。 人生总是充满着谜题,而解开它们,则是漫漫人生中相当有趣的一件事。 就算余生不再与任何的爱情产生纠葛,凭着对这些八卦的执着,应该也能高高兴兴的活到九十九吧。 慢慢的,道路上不再那么拥堵,车子缓缓的将繁华甩在身后,前方渐渐变得十分冷清,行人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路上的车都很少,路过了一些高档住宅区,但是那些住宅区里却没几家亮着灯光,看起来黑幢幢的一片,这是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之后的结果,像这种交通不便的地方,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来住,就算是节假日也不会有人来这种并不算得风景优美的地方。 车速慢慢放缓,前方是一片亮着灯的低矮院落,司机出声提醒:“夫人,福利院到了。” “这里吗?”唐嘉虹自言自语,她推开车门,第一步,就差点没踩稳,脚下的路并不平整,差点让她穿着高跟鞋的脚崴了。 勉强扶着车门站好,她慢慢向前,走向了这个在黑暗的夜色之中,孤自亮着一片灯火的院落,看起来还真有种山中逢柴屋的感觉。 直到门口,才看见斑驳的木板上端端正正的写着“市儿童福利院”,这里,是收容和养育孤残儿童的社会机构,在解放前,这里是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育婴堂,之后,依旧延续着它的功能。 第81章 照片的背景,就是那个福利院,正中间站着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笑得如阳光般的灿烂,她的周围是福利院的孩子们,她的身边,则站着唐嘉虹最为熟悉的那个修长挺直的身影,林书彦。 唐嘉虹看着这张照片,心中猛地一跳,那张照片还不算很旧,从福利院墙头挂着的横幅“欢庆x年新春”可以看出来,这是四年前的春节照的。 小漓,这个缠绕在唐嘉虹思绪里数月之久不得其真容的女人,终于通过一张照片,让唐嘉虹见到了她的容貌。 她的气质与唐嘉虹真是天差地别,她是圆圆的脸,长得非常甜美,笑起来之后,眼睛弯弯如月牙一般,令人见之可亲,从外表看起来,也是很有亲和力的。 如果说唐嘉虹是走路带风的职场精英,那么小漓就是一个在家里煲汤绣花的古典式大家闺秀。 看着照片上那样温婉的女子,唐嘉虹一点脾气都没有。 想起东晋时,有一个大将,名为桓温,当时的他已经有了一个身份不低,且凶悍善的正妻:晋明帝的女儿南康长公主。李势投降后被送到了金陵,为了保命,他献出了自己的妹妹,天姿国色让桓温一见倾心,立即纳她为妾。 但是桓温不敢明目张胆地把她带回家,于是为她另建豪宅,藏了起来,之后时常偷偷前去,夜不归宿,完全不碰正妻。后来纸包不住火,桓温在外面包养小三的事情被人传进了南康长公主的耳中,公主当时便令手下人彻查,得知桓温竟然纳妾之后,便大发雷霆之火,当时就带着几十个丫头,带着刀枪棍棒绳子,浩浩荡荡前往这处外宅,准备好好的收拾一下小三。 南康长公主前呼后拥的到了李氏的住处,撞开大门,闯进屋内,只见李氏正在窗前梳头,又黑又亮的头发委地,肤色又洁白如凝脂,整个人明**人,超凡脱俗,如同天仙下凡。 李氏见南康长公主到来,便扎起头发,缓缓转过身,她看着公主一行人气势汹汹,也没有害怕,从容不迫又凄婉幽怨地说:“我本来就不想来这里,只是国破家亡,身不由已。如果杀了我,那正合我意。” 南康长公主见到她的模样,原本想要好好教训她的心思都飞到了九霄云外,抛下了手中的刀,上前抱住李氏,深情地说:“连我看见你都动了心,更何况是桓温这个老家伙。” 从此两人情同姐妹。 当初在南朝宋代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传》里看见这个故事的时候,唐嘉虹还觉得这一定是古代男人的yy,他们就希望家里妻妾和谐,让他们坐享齐人之福。 没想到,今天看见方漓的照片,唐嘉虹竟然也生出了与南康长公主一样的想法:我见犹怜,何况老奴。 如果现在方漓站在自己面前,大概自己也会对她产生同情和好感吧。 想到这儿,唐嘉虹又狠命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你这是疯了吧,这得是多贱啊,才会有这种想法。” 常年与职场上的老油条对撕让她养成了可以迅速找到理由的习惯,她在打了自己脑袋一下之后,马上为自己找到了理由:“对,一定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爱林书彦,如果爱一个人的话,根本就不能容忍别人与自己分享他!” 想到这里,唐嘉虹深吸一口气,将那张照片又夹回诗集之中,好好的放回了那本书原来的位置。 虽然看见了照片,也知道小漓曾经在福利院做过义工,但是这些仅有的信息,还是不能够完整地构建成唐嘉虹想要的内容,她关心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为什么林书彦没有和方漓在一起,这是她心上的刺。 如果方漓死了,她自认争不过死人,也不会想着去争,可是方漓明明还活着啊,还会活生生的给林书彦打电话呢。 还是说,方漓当时抛弃了林书彦,琵琶别抱,另觅佳婿,现在因为婚姻不幸或是死了丈夫,才想起来吃回头草? 唐嘉虹的脑袋被她自己的多种猜测塞得满满,乱七八糟的内容太多,想甩都甩不掉,想得越多,脑袋就越发的涨痛。 “虹虹,出来吃点宵夜。”书房的门被敲响,外面是林老夫人的声音。 她知道书房里只有唐嘉虹,平时林书彦在里面的时候,除非他叫人,否则谁都不会过去打扰他的。 唐嘉虹应声出来,餐桌上放着一碗绿豆百合汤,林老夫人笑道:“喝点吧,解暑的。” “哦,谢谢妈。”唐嘉虹昏头胀脑的胡乱应了一声,端起碗来,一口气喝了下去,那豪迈劲儿,跟山上的女土匪似的。 大概是她晕晕乎乎的样子实在是表现的过于明显,林老夫人笑道:“你们刚结婚不久,小别几天总是会思念对方,我那会儿和书彦他爸刚结婚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可惜,那个时候,书彦他爸实在是公务繁忙,蜜月期间,他都满世界的飞,到处开拓市场,开始还能带着我,后来,我怀上了书彦,身子也不方便,就只能一天一天的数着日子等书彦他爸回来。” 一旁的奶奶也接话道:“我那会儿也是,跟你爷爷结婚是在战争年代,哪有什么婚礼,也没任何仪式,把床铺被子搬到一个房间里,就算结了婚了,那会儿条件实在是太艰苦了,就连找张红纸,想剪个喜字都做不到,结婚当晚,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干呢,空袭警报就响了,刚铺上的被子就要打起卷钻防空洞,然后就是部队整个大转移,我是卫生兵,你爷爷是团长,就这么分开了,过了一年多,我们才见上面,见面的地方还是在战地医院,你爷爷那会儿肚子上给敌人开了一个窟窿,差点就没救下来,要是那会儿没救下来,也就没你了。” 回忆起战争岁月,奶奶的话匣子就合不上了,连林老夫人都听住了,这分属不同时代的两个女人,在新婚之初,都没有与自己的丈夫好好相聚在一起。 唐嘉虹回忆起过去,嘴角浮起一抹苦笑,为什么女人们都这么能坚守,一守那么多年,不改嫁不出轨,可是男人们呢,传说中,水手在每个码头都有一个情人,而走商的商贩,在每一处驿站也都有一个相好…… 想到这里,唐嘉虹只得捧起手中的绿豆百合汤,大大的喝上一口,以掩饰自己的情绪。 “怎么样,好喝吧?”林老夫人笑眯眯的看着她连喝了两碗。 唐嘉虹点点头:“嗯,有一点点苦,喝着很爽口。” “喜欢就好,不过不能多喝,这汤有些寒凉,女孩子要注意保暖。” 唐嘉虹笑着点点头,她看着林老夫人和奶奶,其实她还是很羡慕她们俩的,在经历了第一次的婚变之后,可以说她已经完全将爱情置之度外了,所谓的爱情也只不过是荷尔蒙的一次冲动而已,什么责任感?都是被别人的嘴压着不得不做而已。 第4章 听着林老夫人和奶奶的经历,唐嘉虹又觉得,也许世上是真的有爱情的,只不过这种好事,就好像双色球彩票中个几亿头奖一样,有人中,但是,这个人绝不是自己。 “真是羡慕你们啊。”唐嘉虹忍不说把心中的话脱口而出。 奶奶笑道:“有什么好羡慕的,你和书彦还年轻,比我们有着更多无限可能的未来,我们应该羡慕你才是啊。” 是吗……唐嘉虹低垂着眼睑,看着手里捧着的瓷碗,如果她们知道自己与林书彦只不过是契约婚姻,会说什么,会说“结都结了,不如就凑合着过完吧?”会说“离了多难看,就这么将就着过吧?” 唉,在老一辈人心里,婚姻就是一辈子吧,什么假结婚假离婚,什么契约婚姻,对她们来说都是不存在的吧? 林老夫人看出唐嘉虹有些蔫蔫的,以为受了林书彦的什么委屈,便劝道:“虽然书彦是我儿子,但是我从来也不偏向他的,他虽然平时对谁都是一副笑脸,看不出喜怒哀乐,但是,当他真心喜欢谁的时候,就会一直对她好,他从来也不在嘴上说,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对谁都不在意,其实这孩子,对谁真好,是可以看出来的,总是会默默的替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 是么,真心喜欢…… 唐嘉虹想到林书彦帮她把奶奶接到私家医院,还让好友关林森不远万里从美国飞回来为奶奶执刀,这算不算是真心对她好,算不算是替她把事情都做了? 还是说,对林书彦来说,这一切,都只是契约的一部分,契约中有约定,双方要完美的扮演恩爱夫妻,要让双方家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迄今为止,林书彦做的事,有多少出自真心,有多少是出自契约精神,唐嘉虹真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我看得出来,书彦这孩子是一个专一的人,他绝对不是那种朝三暮四,到处招蜂引蝶的男人。”奶奶也在一旁帮腔。 呵呵,是吗,专一? 如果专一的话,小漓又是怎么回事呢? 明明他对小漓一往情深,甚至那么古早的诗集里,还夹收着小漓的照片,他却还能与自己多次做出那些事情来,如果不是她严词拒绝,早就…… 如果这也可以叫专一,那只能说明,林书彦对着每一个正好在自己眼前的女人,在那个时刻是专一的。 唐嘉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说:“妈,奶奶,你们别想多了,我只是忙着写企划案,还没有找着头绪,所以才会有点恍惚而已啦,好了,休息够了,我该回去继续写ppt了。” 林老夫人和奶奶见状,便放她离去。 回到书房,默默的看了一眼与四个小时之前一般无二,没有多出一个字的空白ppt模板,唐嘉虹发出一声哀嚎,一点都不想写呢。 以前她都是以迅速完成任务而自豪的,没想到,今天自己仿佛得了一种名为拖延症的时髦症状,东摸摸西瞧瞧,除了ppt,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不如看看手机上有没有什么新鲜有意思的东西。 打开手机,又心神不定的打开了通讯录,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咦,怎么会点进了某人的信息里。 林书彦三个大字,明晃晃的出现在她的眼前。 一定是点错了…… 唐嘉虹慌忙退出来,想想自己应该关心一下好友祝福才是,那天订婚宴上闹了一场,后面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自己竟然完全没有再进一步的关心,实在是不应该。 现在祝福也不知道在干什么,贸然打电话过去,万一打扰到了她,反倒不好,她发了一条微信过去,如果祝福有空的话,这个重度网瘾少女一定会马上回的。 可是,过了好一阵子,祝福也没有回信息。 不死心的又发了一条,等了半天,还是没有回。 如果是过去,她会觉得也许是独居的祝福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但是现在祝福与林燕飞在一起呆着,应该不会出什么事,说不定是在干一些夫妻之间应该干的事情,哎,那还是别再发消息了,打扰人家春宵一刻是要下地狱的。 把微信上能说闲话的人全部翻了一遍,发了一圈,也有人应她,但是说不了几句,人家也说要休息了,看看时间,晚上十一点三十分。 “真是的,不修仙不脱发,怎么能叫新时代的好青年。”唐嘉虹无奈的撇撇嘴。 最后,看见了小李的头像。 对哦,小李,他一向都睡得很晚,这会儿肯定醒着,不如问问他,林书彦现在在干嘛。 小李回微信一向很慢,他也不爱发朋友圈,大概他就是那种非常唾弃把微信当做办公软件的人吧。 于是,唐嘉虹选择了拨打电话,电话通了,背景声音十分的吵闹,好像有很多人都在。 “张总,要不要我送你?” “李总,刚才叫的代驾已经到了。” 第82章 “林总,楼上的房间已经开好,您去那里休息吧,一会儿服务的人就去了。” 什么?林总?唐嘉虹的耳朵灵敏的捕捉到了关键词,还有服务的人?什么服务?大宝剑吗? 以前在投行的时候,大家都疯狂出差,平时办公室里都是空空荡荡,寥寥几个留在办公室的,不是马上就要出差,就是出差刚刚回来。 平时唐嘉虹也与几个男同事关系不错,他们说着出差时享受的某些服务,并不会特别避着唐嘉虹。 有时候还会开一些带颜色的笑话,说可惜唐嘉虹不是男儿身,白白的浪费了好多客户免费招待的机会。 “你们在应酬呢?”唐嘉虹假装没有听见刚才的声音。 果然,小李的声音有些慌张:“嗯,啊,就是这边合作公司的人请林总还有几个重要领导吃饭,也没什么的。” 要是真没什么,你慌什么。唐嘉虹心里觉得好笑,小李到底是当她傻呢,还是实在懒得找借口,于是随便说了这么一句。 “谁打来的电话?”是林书彦的声音。 小李好像用手捂着话筒,声音不是很清晰,但是唐嘉虹还是听清楚了,他小声说:“是夫人打过来的。” “夫人?”林书彦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接着,背景音又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应该是小李把捂着话筒的手松开了,唐嘉虹也无意干涉他的私事,正想挂了电话,却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林书彦平静不带着一丝情绪的声音:“有事?” 这声音听起来就好像他此时正抬头,看着一个进入他办公室的职员那样冷冰冰,完全公事公办的态度,别说是夫妻了,就连朋友都不是。 唐嘉虹刚想说“没事”,就听见那边有人说:“林总,我们可是把最好的留给你了。” 最好的,留给你了。 听到这句话,很难不引人遐思,什么高冷总裁,看不上风月场所的那些风尘女子,还不是像大多数男人那样,也会玩“逢场作戏”。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唐嘉虹的心中还是升腾起了一阵火焰,如同一个正常的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时的正常态度,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打什么电话啊,闲得无聊玩暖暖环游世界玩阴阳师玩王者荣耀玩绝地逃亡,哪怕是玩扫雷也比打这个电话强啊! 现在听着电话里的内容,倒是把自己刺激的心神不定。 她也不想像一个冷宫弃妃似的抓着林书彦问:你到底是不是在外面乱搞。反正,契约都说了,他与她只不过是挂名夫妻,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 原本他想干什么,都是他的自由,只要他在外人面前,还能假装对她这个正妻有着一丁点的尊重,那就可以。 男人么,出差在外,又是客户热情招待,不管他睡一个女人,还是睡几个女人,哪怕是睡男人,或是被男人睡,都跟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心中思绪千回百转,她还是觉得有些不甘心,心中暗暗骂着自己,这是真把自己当成林太太不成,管这么多,真是无聊。 她本以为像林书彦那样的性格,应该不会为了应酬而随便跟谁滚床单。 但是,她错了,林书彦好像转过头,对着那人说了一句:“我一会儿就来。” 然后,话筒里又传来林书彦的声音:“到底有什么事?” 声音的音调还是没有任何变化,如同他一如即往的风格,可是唐嘉虹莫名的觉得鼻子一酸,这种被漠视的感觉,为什么这么难受。 林书彦对街边拉住他卖花卖报纸的人,说话也是这一模一样的态度,难道自己在他心中,跟街边的那些人就没有一点区别了吗? 唐嘉虹心中一阵一阵的抽痛。 她强行忍着难过,努力保持着声音的平静,甚至还刻意带上一些戏谑:“没什么,只不过想提醒你一下,你的钱带不带出家门,我管不着。小心点,别把病带回来,我们好歹还在一张床上睡,我可不想从你这染了什么病。” 唐嘉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一张口,话说得就这么难听了,她不敢等着林书彦的回复,急急忙忙的就挂了电话。 等电话挂断了之后,唐嘉虹便瘫坐在椅子上,好像全身都没有了力气,就连手机都差点没握稳,落在地上,她努力想站起来,却觉得腿脚发软,根本就站不起来,好像全身的感官系统都麻了似的。 她努力想要镇定下来,决定认真的去想ppt上的东西,但是,根本就冷静不下来,她默默的看着电脑上跳动的图标,大脑一会儿空白,一会儿很乱,许许多多的事情,那一瞬间,都涌上了心头,让她根本就无法处理这样多的冗杂信息。 她想要在书房里找找闲书,可是站在书架面前的时候,她就想起那本无意间被她抽出来的《席慕容诗集》,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张少女的照片。 现在这满架子的书,谁知道再抽出一本来,里面是不是还藏着林书彦和方漓的美好记忆。 那是属于林书彦的真爱,那是属于他和方漓的美好回忆,而不是和她唐嘉虹的。 而她,在这个林家大宅里,就好像一个客人似的,主人大方的说:“你当然可以用我的书房。”然后,将她迎进了自己的书房,而现在自己却像一个小偷似的,在主人的书房里东翻西翻,偷窥着主人家的隐私,而且竟然还因为这些根本与自己无关的隐私而生气,甚至还想拿着去质问主人家。 自己这些行径是多么的可笑啊,真是反客为主,不知所谓。 最终,唐嘉虹还是坐在书桌前,翻看着公司的资料,无论如何ppt也要挤出点样子来。 可是,她的脑中总是循环着刚才听见的那两句话: “一会儿服务的人就去了。” “最好的留给了你。” 在唐嘉虹的脑中,已经有了各种肤色各种气质的美女,轮番在林书彦的房间里出现,还有几个同时…… 看看时间,林书彦这会儿应该与“服务的人”滚在了一起,他是不是也正在对她做着熟悉的事情,她的身段一定很窈窕,一定很是温柔妩媚,也可能像小漓那样清纯可人。 她们可能会告诉林书彦自己是大学生,因为家贫才不得不沦落入风尘,也可能会告诉林书彦,自己是为了给妹妹攒学费,才不得不来到这里出卖色相,林书彦听了以后呢,会不会因为由怜生爱,与那些女人滚在一起。 男人么,心里总有着救风尘的幻想,觉得自己是可以令浪女回头的英雄。 这种男人,唐嘉虹也见了不少,但是林书彦会是这种男人吗? 她不愿意相信,按理说,以林书彦的阅历和见识,以及在商场打滚这么多年,什么样的虚情假意没见过,还会为了女人信口胡编的常见可怜理由而动心? 第1章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唐嘉虹在脑中说服着自己,一会儿,她自己又觉得好笑,有什么好说服的呢,他爱信不信,不信滚蛋,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被人用仙人跳算计,也跟她没关系。 到时候,如果新闻上大大的跳出个惊天动地的消息,说瑞诚集团的董事长林书彦出轨有实锤,舆论一片哗然的时候,自己应该还可以像很多明星的太太那样,十分大度的站出来,说我愿意相信我的丈夫,我愿意给我丈夫一个回头的机会,我愿意与我的丈夫携手明天。 建立一个标准传统的贤妻,温良恭俭让,妇言妇容妇德妇功,三从四德样样齐全的美好形象。 唐嘉虹心里已经想到怎么接受记者采访,自己怎么样眼里含着泪水又做出一副坚强和信任的样子靠在林书彦的怀里。 还没等她想清楚最后领最佳戏精奖的时候应该穿什么衣服,忽然,她清醒了过来。 林书彦,从来就没有对外界说他结婚了,就算是婚礼当天,也只有寥寥几个嘉宾到场,而那些人,会不会乱说是一回事,关键是他们也并不知道林书彦今天和某些特殊服务人员混在一起了啊。 再说,那些都是男亲戚,对于他们来说,身出轨,心不出轨,就代表着没有出轨,她记得有男同事说过:“还知道回家,就是好男人了啊,有什么好争的,也就是玩玩嘛,谁还当真了。” 刚才想的那些,一瞬间都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对啊,外界根本就不知道林书彦结婚了,又怎么会有出轨这件事呢,男未婚女未嫁,就算在一起滚床单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唐嘉虹不由的一阵挫败感涌上心头,林书彦还是处处占尽先机啊。 这会儿,林书彦是不是在和什么不知名的应召女郎女公关,已经在浴室里洗鸳鸯浴了,就像当初对她那样,在浴室里,赤诚相对,他的手,慢慢解开了她的上衣,用唇亲吻着她的身体,再接下来,是解开她的内衣,他手在她的身体上四处游走,挑起彼此的欲望。 然后,他抱起她,慢慢地压在她的身上,亲吻吮吸着她身体的每一处,包括那里…… “哦不……”唐嘉虹捂着自己的头,不愿意再去想,头好胀,心里好难受,想着林书彦可能会在那些女人身上,做着对自己同样做过的事情,她就接受不了。 唐嘉虹深吸一口气,怔怔的绽出一个苦笑,自言自语的说:“方漓啊方漓,如果说被背叛,你比我还要惨呢……我是不是应该知足才对啊。” 直到凌晨三点多,唐嘉虹才红着双眼,关上了还是一个字没写的ppt,转身离开,回到卧室,在各种异样的情绪之中,不知不觉,她慢慢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一看手机,有无数个电话打进来,都是陌生的号码。 唐嘉虹的工作是不需要坐班的,因为时常需要去证监会拜访,按说十点钟没到,也不至于有这么多人心急火粉燎的找她,好像世界末日了一样。 她总算是在这一堆号码里看见了一个相对眼熟的手机号码,回拨过去,果然是公司总裁层的人,好像还是被她强迫着说出林书彦与方漓往事的那个。 “喂,什么事啊,这么着急?”唐嘉虹迷迷糊糊的问道。 电话那头却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唐秘,不好了,今天早上的新闻你看了没有,从s市往我们这边来的高速公路因为下大雾,产生了连环相撞事故,一连撞了几十辆车,其中最惨的那辆车,被前后夹成了碎片。” “嗯,哦……”唐嘉虹一时没反应过来,连环车祸虽然不是很常见,但也绝不是没有发生过,至于这么紧张吗,再说,她又不是交通部门的人,为什么要打给她。 那个小姑娘见她似乎还没搞清楚事情的严重性,又补充了一句:“看时间,林总也应该在高速公路的那一段上。九点的时候,李特助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准备好一些资料,说董事长回公司就要看的,还说马上就要回来了。” 小姑娘似乎要急哭了,努力的压住了情绪,才勉强继续说:“我看到新闻以后,有些着急,就打电话给李特助但是,电话没有人接,后来我又打了董事长的电话,电话关机了。董事长从来都不关机的……” 唐嘉虹心中一颤,手中原本紧握着的手机,不知不觉松开,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不行,一定要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唐嘉虹几乎用一分钟的时间就换好了衣服,冲出卧室,在大厅里,林老夫人和奶奶显然是已经得到这个消息了,两人的神情都十分的紧张,林老夫人更是看起来比奶奶还要苍老了几岁。 冷静下来,快冷静下来,唐嘉虹对自己说,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个年轻人了,如果她再不冷静下来,只怕林老夫人要崩溃。 此时,赵叔走过来,说:“都安排好了,几个医院也都传来了消息,说没有发现与小林先生相似的人,还请老夫人不要太着急。” 第83章 “我怎么能不着急啊!”林老夫人整个人都快要站立不住了,她一个劲的催着:“快开车,快开车,我要去现场看看。” 赵叔担心的看着林老夫人:“老夫人,现在伤亡者已经被陆续送进了附近的几家医院,并不在现场,您亲自跑过去……” 唐嘉虹对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在说了,此时的唐嘉虹十分明白,赵叔所说的才是在理的,与其一家医院一家医院的跑,不如等各个医院传回消息,看林书彦是不是在他们那里,这样效率还会高一点。 但是在人情面前,什么时候又轮得到理论来说事了,林老夫人所需要的,就是马上赶到任何可能有林书彦出现的地方,一家一家的找,这样对她来说,也是一个心灵的慰藉,有点事情做,对她来说,也好过坐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干,只是静静的等着别人往家里报告令人痛苦的消息。 “妈,我陪您去。”唐嘉虹说,转头,就看着奶奶担忧的眼神,她强自镇定说:“奶奶,我没事,我陪妈去几个医院找找,您留在家里,万一书彦回来了,您也好通知我们回来。” 就算是这个时候,唐嘉虹仍愿意相信,林书彦没事,不是有句话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像林书彦这样的大祸害,起码能活到千秋万载,怎么会说死就死了呢。 她一面自我安慰,一面又安慰着林老夫人,以前,她从来没有感觉到林老夫人真的是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妪了,林老夫人的腰背一直都是挺直的,头发也是染成黑色,发型妆容一丝不苟,往那里一坐,说她是四十五岁,也有人相信。 可是在得知连环车祸消息之后,她的肩背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没有化妆的脸上一片惨白,嘴唇、手都在不断的哆嗦着,唐嘉虹伸出手,按在她的手背上,感受到平时看起来保养得当的手背上,其实早已布满了岁月的刻痕。 此时,她就是林老太太的主心骨,谁都可以乱,她不能乱,谁都可以慌,独她不能慌。 唐嘉虹虽然心中也是紧张的不行,但是,现在她还要把所有的不安强行压下去,安抚着已经快要哭晕过去的林老夫人,不断与她说话,让她对林书彦的安然无恙保持一定的信心和希望。 林老夫人问了不下一百遍:“你觉得书彦会有事吗?” 唐嘉虹不厌其烦的也回答了一百遍:“不会的,肯定不会的,他每次出差都会有些事情拖住,从来都没有准时出过门。” 这句话却是假话,林书彦从来都没有迟到过,定下来的出发时间,除非有什么天大的事情,才会让他停留一下下脚步。 除此之外,谁也不能留住他。 他是一个坚定的按日程行事的男人。 在唐嘉虹的不断安抚下,林老夫人的情绪终于也安定了下来,起码从表面上看,她又恢复了从前那个在林家大宅里说一不二的女主人的形象。 她看着情绪内敛的唐嘉虹,心中充满赞许,虽然这个小姑娘明明眼中满是慌张与害怕,但是,她却还能强自镇定下来,不断的安慰着自己。 这样的女人,才是林家掌家夫人应该有的气度。 从她微微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她也是在乎着林书彦的,本来林老夫人一直担心,林书彦就是随便找了一个女人来糊弄她,因为那件事情,林书彦是不是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了。 但是那么长久的相处以来,她相信,自己的儿子与唐嘉虹之前,是有真感情的。 在少年夫妻最恩爱的时候,如果一方出现了任何的意外,那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希望老天不要这么无情,拆散这对恩爱夫妻。 …… 被封锁的高速公路现场已是一片混乱,这条高速公路是连接两个东南最富庶城市的交通要道,平时车辆川流不息的程度,堪比市中心的立交桥。 今天早上六点多的时候,陡然升腾起了大雾,在白茫茫的雾气中,能见度大概只有五米,就连车辆的远光灯都无法穿透那片白色,一辆车没有及时注意到前方有车辆,发现的时候,踩刹车已是来不及了,瞬间,后面的无数辆车都撞了上去,甚至有的车已经踩了刹车,但是却被它自己后方的车给撞了尾巴,活生生地给推到了那一堆连环车祸的受害车辆之中。 天气的原因,酿成惨剧。 也许,不仅仅是车辆的原因。 唐嘉虹一下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烟熏火燎的气息,那绝对不是汽油燃烧的味道,而是一种稻草被点燃,烧着之后的味道。 此时天已大亮,白色的雾气已渐渐散去,但是,可见度依然不高,阻碍视线的不再是白雾,而是淡淡的青色,那股燃烧着的味道,正是淡淡的青烟中散发出来的。 唐嘉虹想起刚才开过来的时候,看见路边的农田里,有人正举着火把,烧成堆的秸杆,此时已是夏收时节,农田里收下来粮食之后,大量的秸杆无处堆放,农民往往就会直接就地把它们烧掉,这样不仅不占地方,还能为来年的农田里存下一些草木灰,也是肥田的一种方法。 但是,这样的操作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雾霾。 不仅仅是影响高速公路,甚至连飞机的起飞降落都会受到影响。 这些年严抓了一段时间,但也只是让机场附近的农村严格执行了禁止烧秸杆的政策,其他管得不严的地方,还是依旧故我。 由此看来,这次的连环车祸,一半是天灾,一半是人祸…… 出了如此大的事故,大批的交警和120急救人员被调来,现场只听见哭声叫声骂声,还有许多个名字在不同的人口中被呼唤着,每一个人,都被牵挂在某一个人的心中。 有些人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抱着血流不止的身体,跪在地上哭嚎不已,还有人找到了自己亲人的车辆,可是,车已经被后面的大货车完全挤压成了一团,三厢的车,竟然被挤得只有一个人那么宽,里面坐着的人,显然是救不了了。 那么林书彦呢,林书彦会在这些车里吗? 唐嘉虹想问,可是现场所有的警察,医生,护士,都很忙,他们每个人也都在尽心尽力的执行着自己的职责,抢救每一个可以抢救的人,唐嘉虹知道就算自己拉住谁想要问什么,他们也无暇回答。 现在只能凭她自己的观察了。 她记得林书彦常坐的车是什么样的,就这样,一辆车一辆车的找过去。 没有,没有,没有。 数十辆车,她一一看了过去,都没有发现熟悉的那辆。 可是她却不敢松口气,万一,林书彦并没有坐自己常坐的那辆车呢,万一,是别人开车送他回来呢,万一…… 那些已经被挤压的面目全非的车子里坐着几个人,根本看不清楚,一时半会儿事故现场也无法清理出来,都是按着顺序,从前往后一辆一辆清理的。 她一面查看着车子,一面仔细观察着身旁步履匆匆的医生护士,看着他们是来自哪个医院的,便打电话向那些医院求证。 可是很多伤者死者,都还在抢救中,医院一时也无法判断他们的身份。 打了许多电话,却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这让唐嘉虹的心中更加的焦急。 不会有事的,他肯定不会有事的…… 她默默的在心中念着,也许,林书彦昨天和客户送的女人在一起,春宵苦短,根本就没有准时起来,说不定,他现在还在某个酒店的床上? 想到这里,她翻开小李那天发给她的邮件,日程上明明白白写着他们要拜访的公司名称。 唐嘉虹马上拨通那个公司的电话,前台像防贼一样的审了她半天,然后得知她是来问林书彦消息的,又七转八转,最后才转到了昨天负责接待的那个人手中。 “喂,你好,我想问一下,瑞诚的董事长,林书彦,对,就是昨天的那位,他走了吗?”唐嘉虹抱着十二万分的希望,问出这句话。 可是,对方的回答,却令她的心再一次沉到了海底,漆黑而冰冷。 “林董事长吗?他今天一早就退房离开了,时间啊?大概是七点多吧。” 七点多从s市离开,无论再怎么慢,八点钟也能上得了高速公路了,从s市,到事故现场……差不多,正好是小李给公司打电话的时间…… 也许……也许他的车开得快,已经回公司了呢,回公司是正常的日程,所以,不会特别写下来的,也不会有人特别通知她。 唐嘉虹心中又燃起了希望,手指飞快的拨通了公司的电话,打到总裁层那里。 “喂?董事长回来了吗?” 接电话的小姑娘似乎还带着哭腔:“没有,还没有一点消息。” 没有回来……会去哪里了,到底会去哪里。 在日程表上,今天是一片空白,如果没有特别安排去什么公司的话,林书彦是不会贸然前往的,就算是临时有约,也不会约上午这么着急,一般都会安排在下午。 林书彦啊林书彦,你到底去了哪里? 唐嘉虹感觉到心脏好像被一只手用力的握住,用力的挤压着,她握着手机的手,更加的用力,就好像要把手机捏碎似的。 忽然,她的手机响了,是赵叔打来的。 是不是已经有了林书彦的消息? 她连忙想要去按接听键,颤抖的手指连点了几下,都没有点中,冷静,冷静,冷静,她对自己说,深呼吸了一口气,又点了过去,这次终于接通了。 电话那头传来了赵叔的声音:“喂,少夫人……” 唐嘉虹马上接话:“是我,怎么样,有书彦的消息了吗?” “暂时还没有,但是我已经问过所有接受伤员和死亡者的医院,小林先生都不在那里。” 唐嘉虹定了定心神,又追问道:“你有没有查问过没有身份标识的人?” 赵叔回答道:“小林先生平时身上都有名片,不会没有身份标识的。” “我这里也没有发现他,有新消息随时保持联系。”唐嘉虹便挂了电话。 no news is good news,此时此刻,唐嘉虹深深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意义,她宁可希望一直都是找不到找不到找不到,也好过面对林书彦冰冷的尸体。 她不知道自己如果真的看到那个场面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只要看不见,就可以当它不存在! 空气中满是汽油和血腥的味道,她以前很讨厌这种异味,但是现在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似的,只是疯狂的想要找到林书彦,他到底在什么地方。 林老夫人此时已经稳住心神,以她的身份,很快就与现场总指挥确认了一下现场的情况,从远处走来的唐嘉虹,也将没有看见林书彦和医院里没有林书彦的消息传递给了她。 就在两人的心稍稍安了片刻的时候,忽然,只见有人说,前方的桥下,发现了好几辆车! 很有可能是从桥上遇到车祸之后,被推下桥的。 其中就有一辆,是黑色的保时捷911! 在整个市里,拥有保时捷911的人并不多,唐嘉虹甚至都可以把它们的主人一个个的数出来。 保时捷911,黑色,又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这么多的巧合,很难不令唐嘉虹感到心惊肉跳。 她偷眼看了一眼林老夫人,林老夫人的神情明明白白的说明,刚刚传来的消息,她已经听见了。 当时,林老夫人的腿就软了下来,幸好一旁的现场总指挥眼疾手快的扶了一把:“快快快,把老太太扶到一边坐着休息一会儿。” 唐嘉虹和另外一个小战士把她扶到车里坐着,林老夫人的嘴唇已是变得煞白,连眼神都变得迷乱,没有焦距,只听她口中喃喃反复:“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糟糕,只怕是老太太一下子受不了这样大的精神冲击,神智已经濒临崩溃,唐嘉虹忙劝道:“车里的人都捞出来了,没有书彦,林书彦都不在里面。” 第84章 “不在里面?”林老夫人似乎恢复了几分理智,“真的不在里面?” “真的不在!”唐嘉虹心里虚的要死,但是,回答的时候,还是声音坚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听起来就好像她真的知道里面没有林书彦一样。 林老夫人的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她的眼睛,好像要从她的眼中看到她的心底深处,唐嘉虹微笑看着她:“真的,那几辆都打捞出来了,没有,真的没有。” 听她又重复说了几句,林老夫人才好像松了口气似的,整个人靠在座椅靠背上,瘫软无力。 “妈,您歇一会儿,我再去问问,书彦的车到底有没出来,我看呀,他根本就没到这一段来,或是早就过了,去了别的地方。”唐嘉虹对林老夫人交待了一句。 林老夫人疲惫的闭上眼睛,点点头,唐嘉虹马上转身,疯狂的向大桥的方向跑去。 越跑到近前,越觉得心惊,大桥的护栏,已经被撞得塌了一大半,看来那些飞下去的车,都是从这个缺口出去的。 想要把车从水里弄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现场救援人员让后方送吊车过来,暂时还没有动静。 唐嘉虹忙扑过去,问道:“里面的人出来了吗?” 站在岸边的一位医务人员回答道:“这些车撂在一起好几层,最上面的那辆里的没事,自己游出来了,再往下的,不知道,现在也没有蛙人,我们都不会水,没办法确认水下的情况。” 唐嘉虹心下一横,将外套脱去,里面只有一件紧身的运动背心,昨天晚上穿着一直没有脱下来,今天早上突逢惊变,也完全没有想到要换。 周围的人忙于自己手上的工作,谁也没有注意到她,接着,大家都听见了“扑通”一声的入水声。 有人惊呼:“有人跳下水了!” 这片水体很混浊,开始还能看见唐嘉虹的一点影子,然后,就看不见了。 什么都没有带实在是太受限制了。 没有带护目镜,在这样的水中根本就睁不开眼睛,就算睁开了,只怕也看不清什么东西,唐嘉虹凭着刚才在岸上看着记忆中的车辆位置,一辆一辆摸索着,把她能摸到的车门都打开。 好在今天早上天气比较凉爽,这些开车的人都没有把车窗紧闭吹空调,或多或少都开着窗子。 有一些车窗大开,里面的人只要身材合适,都可以跑出来。 再往下潜,还有一些车子,只是开了小小的一道缝,用于透气,这种车子在进水之后,就会因为电路短路,而导致车窗打不开,而在有水压的情况下,车门也是推不动的。 唐嘉虹寄望于他们能够冷静的等着水漫过车顶,车内外水压平衡的时候推开车门游出来。 事实上,也有几辆车主是这么做的,她摸过去的时候,车门是大开着的。 直到,她摸到了那辆保时捷的标志,她认识保时捷的标志,她急忙顺着车头游向车门的位置,抬手一摸,心中顿时一片冰冷,车门没有打开! 对了,林书彦一向不喜欢开车窗的,如果要等到河水真的漫过了头顶,只怕车里的氧气已经不足以令他逃生了。 想到这里,唐嘉虹发疯了似的,用力拉开车门。 虽然车窗是关着的,但车内也进了一些水。 刚开始拉的时候,她没有把车门拉开,一着急,她双脚踩在后门上,用力像拔萝卜那样,拧开门锁的同时,用力将车门向上提拉。 门骤然打开,水涌进车内。 唐嘉虹向车内摸索,车里有人,不止一个,在落水的时候,他们已经将安全带解了下来,因此,唐嘉虹还能顺利左手拉着一只胳膊,右手拉着一只胳膊,奋力向上游去。 江水的浮力不像海水那样大,在快要露出水面的时候,浮力不够了,以唐嘉虹的能力,也只能拉住两个人的手,无法将他们的头抬出水面。 而且,就在此时,她自己也快要精疲力尽了,在水下呆了太长时间,已经耗尽了她的体力。 看着岸边就在眼前,却根本就无力游过去。 她觉得自己慢慢的在向下沉。 朦胧之中,她听见岸上有人在大声喊:“水里有人,快,快!” 你们可得快点,我不行了……这是唐嘉虹最后的想法。 就在她再一次沉入水中的时候,忽然觉得腰间一紧,有一股力量,推着她向上游去,她的头露出了水面。 她在半昏迷的时候,也没有松开手中拉着的两只胳膊。 接着,她感觉到自己好像触碰到了实体,不像水中那样飘飘浮浮,四下茫茫,身下,是坚硬的土地。 她的手还紧紧的握着那两个人的手腕,不肯松。 只听旁边有人低声说:“好了,你已经成功了,松手吧。” 唐嘉虹这才迷迷糊糊的放开了手,又晕了过去。 在黑暗之中,她感受到温软的唇,覆了过来,一次,又一次,将气息吐进她的口中。 过了一会儿,她的呼吸才算平稳下来。 她一直强忍着没有吸进水,因此,很快就醒了过来。她慢慢睁开眼睛,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影很眼熟,一定是在做梦。 “你可终于醒了。”连声音都很熟悉。 怎么可能,这一定是在做梦。唐嘉虹怔怔的看着眼前的人,久久没有反应过来,只听见那人着急的站起来:“医生,医生,她怎么了,她是不是大脑受到了损伤?” 很快,就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匆匆跑来,给她检查了一番,有些疑惑的说:“她没事啊。” 然后,穿着白大褂的人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小姐,小姐,你怎么样?” 唐嘉虹听见这句话,声音十分的清晰,不像平时做梦的时候,声音都是忽近忽远的。 “我没事。”她缓缓吐出三个字,接着便想站起来,却因为脱力,身子一歪,差点栽在地上,接着腰上一紧,被一个结实的胳膊搂住,靠在带着熟悉气息的温暖怀里。 不是梦,真的不是梦,从得知消息,到赶到现场,到一处一处查过来,一家一家问过来,都保持着冷静和镇定的唐嘉虹,此时,忽然鼻子一酸,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串一串的往下流,好像眼里有一个泪泉,怎么都流之不尽似的。 她就这么靠林书彦的怀里,林书彦等她哭够了,抽泣得也差不多了,才问道:“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我不记得你还有这做临时蛙人的技能啊。” 唐嘉虹抬头看着他,忽然抬起双手,拉住林书彦那张英俊的脸,左拉右扯,直扯得他面目扭曲,没错,这手感,是真人。 “要不是你!我才不下去呢!!我的游泳技能仅限于在游泳池里游一百米,再多都没有游过!你还有心说风凉话!”说着,唐嘉虹悲从中来,又狠狠的在林书彦劲瘦的腰上拧了一把,这一把捏得很重,痛得林书彦也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唐嘉虹有些后悔,嘴上却不肯服软: “妈也来了,你快去看看她吧,她都快担心死了。” “什么?妈也来了?”林书彦的样子好像真的完全没有想到这里的连环车祸会给这两个女人带来怎样大的影响,他一脸惊愕,向停车的地方跑过去。 第5章 此时的林老夫人在极大的精神压力之下,已经快要睡着了,在将睡未睡的时候,她身旁的车门打开了,她微微一转头,看见了自己心爱的独生子就站在车门旁,什么事都没有,笑着问:“妈,你怎么也来了?” 林老夫人半张着嘴,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我,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唐嘉虹站在一边,强作镇定,笑道:“不是梦,是真的,妈,你看,我就说书彦不在水里的那些车子里,你看,书彦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吗?” “我看看,我看看。”林老夫人从车里出来,用颤抖的手抚着林书彦的脸,又拉着他的手,仔细检查他身上:“有没有受伤?有没有撞到?” 林书彦身上整整齐齐的,一点油皮都没有蹭破,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什么事都没有。 什么事都没有! 林老夫人放下他的手,心中一块大石头也跟着落在了地上,忽然,林老夫人抬起了手,重重的抽了林书彦一个耳光:“你没事为什么关机,小李呢!还有他,他为什么不接电话!” 愤怒的说完,林书彦无奈的苦笑:“在高速路上的时候才发现手机没电了,充电绳没带,小李没和我在一起,他还留在对方公司,一早上就在开会,可能没有听见吧。” 林老夫人此时又恢复了唐嘉虹平时习惯看见的一家之主气质,威严又尽数回到她的身上。 “走,回家去,回家再收拾你!”林老夫人扔下一句狠话,又坐回车里。 林书彦却没有跟着上车,他说:“刚刚捞上来的人里,有几个我认识的人,我得把他们安顿好。” “什么人,这么重要,这边这么多医生,还要你帮忙?”林老夫人对儿子多管闲事很不满意,现在她就想把儿子拉离这个危险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血,到处都在哀嚎,任是谁在这里久站,就算一个人都不认识,也会被这种氛围中浓浓的绝望气氛弄得很不舒服。 “是金安集团的总裁。” 林老夫人显然是知道金安集团的总裁是谁,她闭上眼睛,点点头:“好吧,那你快点回来。” 林书彦过去,吩咐了几句之后,看着救护车将金安集团的总裁和总裁助理拉走之后,这才回到车上。 一路开回林家大宅的时候,林书彦看着唐嘉虹:“没想到,你居然还会救人。” “我为什么不会救人?”唐嘉虹反问道。 林书彦想了一下措辞:“平时你看起来就是特别理性的一个人,应该不会为了别人做这种冲动的事情,水下救人又没有带任何装备,就这么冒冒失失地跳下去,完全不像你的作风啊。” 哼,还不是为了你。唐嘉虹当着林老夫人的面没敢说出来,毕竟她可是对林老夫人再三保证过,车里没有林书彦,要是没有林书彦的话,自己跳下去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普世救人之心大爆发吗。 她只是随便应付了两句:“没什么,到底也是一条人命,能救就救,要是救不了也是他们命中注定,我可没想搭上自己救他们。” 话说得很是冰冷无情,她无意中目光一扫,却看见林书彦似笑非笑的脸,他刚才全都看见了,如果像唐嘉虹所说的,只不过是随便试着救一下,实在救不了了就松手,那也不会到她自己都快要浮不上来的时候,她都不肯松开水,甚至到了岸上,都还紧紧的握着。 车厢里一时没有人说话,林书彦的手忽然搭在唐嘉虹放在一旁的手背上,唐嘉虹不由得一惊,转头看着她。 林书彦笑着说:“如果车窗没有打开就已经熄火,车门又因为内外水压的压差无法推开的时候,可以把靠背上的车枕卸下来,将车窗撬开,人就能出去。做到这一点需要手臂肌肉的很大力量,一般人做不到。不过……我不是一般人。” 唐嘉虹先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接着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是告诉唐嘉虹,自己绝对不会因为车落在水里而被困在里面出不来的。 呸呸呸,有什么好炫耀的。 唐嘉虹还是很不开心。 林书彦拿起她的手,在她的手指上轻轻浅浅的划上一道:“你看,你的婚姻线虽然开头很乱,但是,后面就是一根到底,所以,你的伴侣,一定会长命百岁,与你白头到老。” 这会儿再傻,唐嘉虹也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她故意扭过头:“懂了,下次不管别人传来什么消息,我都假装不存在,等着你自己跑回家来呗。” 林书彦捧着她的脸,看着她气鼓鼓的脸,被他紧紧地盯着,唐嘉虹不知怎么,脸上又是一阵发烫,她暗骂自己没出息,只是被这么看一看,就脸红,有什么好脸红的! 第85章 林书彦低声在她耳边说:“刚才,可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你一定要记得回报。” 什么?唐嘉虹扭头:“哼,我可不记得有什么救命之恩,你别想骗我!” “是不是骗你不重要,反正现场有新闻记者,已经全程拍下来了,如果你想看,我可以找电视台把完整的片子拿过来,让你看个够。” 唐嘉虹听他说的这么坚定,心中早已信了几分:“你在哪一段救的我啊?人工呼吸?” “你坚持拖着那两个人不肯放手,要不是我平时天天坚持锻炼,差一点也拉不动你。”林书彦轻松地说。 难道,那个在江里,将她托起来的人,是林书彦? 看着唐嘉虹不可置信的目光,林书彦露出笑容:“怎么,我就不能会游泳?” “能……”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在心中她早已信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 她问道:“我打了很多电话,s市那家公司的人说你早就走了,你为什么会在后面被堵塞的车流里?” “路上有点事,耽搁了。”林书彦轻描淡写的应了一句。 什么事这么重要!唐嘉虹想到自己慌乱的到处打电话,而林书彦一点事都没有,还这么轻松自在,就很生气。 她转过头,下巴却被林书彦强迫似的扳回来,被迫正面看着他,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温柔:“怎么,不想看见我?” 此话一出,不知怎的,坐在后座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林老夫人动了一下,唐嘉虹还牢记着自己在契约上约定的职责,忙说:“没有,就是你下次能不能不要这么玩,太吓人了。” 林书彦看着她的眉眼,越看越动心,忽然,他偏过头,嘴唇堵上了唐嘉虹的嘴。 唐嘉虹一愣,本能的想推开他,但是眼角却看见了后座上林老夫人的身影,想想两人曾经差点生死一线的交汇,如果现在不表现一下激动之情,还把丈夫给推开,似乎略假了一点,到时候林老夫人少不得要打探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少不得还要联合奶奶,进行别扭小夫妻说合工作大作战。 那么到时候可是一个大麻烦了,想到这里,唐嘉虹停下了抗拒的动作,任由林书彦采撷着她唇中的美好与芬芳,开始的时候,身子还有些僵硬,在林书彦熟悉的**与柔情之下,她渐渐地放软了身子,如水一般,化在他的怀中。 直到被吻得呼吸紊乱,林书彦才放开了她,临放开的时候,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轻轻舔了一下她的嘴唇,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了紧紧搂着她的手。 被吻得七荤八素的唐嘉虹这才回过神来,又被林书彦亲了,不仅被林书彦亲了,而且,自己还很沉醉,难道是忘记昨天晚上听见的话了吗,林书彦昨天晚上还不知道是跟什么最好的服务人员在一起,说不定是还没有玩尽兴,今天看见了她,才想着在她身上再快活一把。 流氓,混蛋,不要脸! 唐嘉虹想到这里,又伸手拧了他一把,听到林书彦又倒抽了一口凉气,她才觉得心里舒服了一些。 回到林家大宅,奶奶早已经得到消息,知道林书彦平安无事,车还没有进院门,她就已经站在大门口翘首以盼,当看见林家的车回来之后,奶奶脸上绽开笑容:“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唐嘉虹下车的时候,奶奶狐疑地问道:“虹虹,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身上都是湿的?” 唐嘉虹哼了一声,指着林书彦:“你问他吧。” 接着就飞快地跑回卧室,洗澡换衣服。 林书彦迎着奶奶疑惑的目光笑着说:“她去找我的时候,正好遇到我们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正好掉到水里去了,她把那两个人给救了上来。” “她还有这么好的水性呐?”奶奶不解,“我记得,她的水平,最多在游泳池里狗刨个几十米,自保都难,别说救人了。她平时又那么胆小,怎么还会救人?看来这个合作伙伴真的非常重要……” 林老夫人笑着拉着奶奶:“师母,你就别问了,让他们小俩口在一起多聊聊吧,今天也是实在吓着了。” 奶奶打量了林书彦一下,点点头,就被林老夫人拉到小花厅里去聊天了。 唐嘉虹简单的把身上冲了一下,正擦着头发,看见卧室的门打开,林书彦走了进来。 她没好气的转身,想要往露台走,忽然腰身被人从背后紧紧抱住,她挣动了两下,那双修长有力的手如同铁钳一般,哪里挣得开,紧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她袭来,她整个人被翻转过来,按在墙上,被迫直面林书彦的脸。 “你跳下水去,是因为以为我在水下是吗?”林书彦的声音比平时更加温柔,他的双眼细细端详着她,将她的一丝一毫的神情,都尽收眼底,他的手轻轻抚摩着她光滑的小脸,然后顺着耳际滑落到纤长的脖劲之上,有些享受的看着那张俏丽,却微微皱着眉的脸庞。 “呸,想得美。”唐嘉虹完全不想承认自己因为幻想他可能出了事故,而慌得根本脑中一片空白,完全无视了自己根本就没有救人的能力,而莫名其妙地跳下水。 男人的气息从林书彦的身上散发出来,两个人挨得很近,那股熟悉的气息,笼罩了唐嘉虹的全身,让她心底一阵悸动,又暗骂自己没出息,她微微发出喘气,闭上眼睛扭过头,无视眼前这个男人。 “把真心话说出口,有这么难吗?”林书彦温柔地问道,搂着她的腰的手却更加收紧了几分,他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很喜欢抱着唐嘉虹的身体,柔软,落在手上的时候却又富有弹性,摸起来如在绵上,那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你想听,那我就告诉你,我不想当寡妇,说起来很不吉利,将来就没人想娶我,我可不能因为你把自己的名头给毁了。”唐嘉虹咬牙切齿,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此时,她深刻希望林书彦也是这么相信的,这样,他就会生气的放开她,走掉。 可是,林书彦却好像看见一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努力学着别人说谎,却说得不伦不类似的,他的声音在她耳边低低响起:“是吗?” 尾音被有意拉得长长,那双意味深长的眼眸中,显出看透一切的神色,就好像通过她的眼睛,直看到她的内心深处。 “那当然,和平分手总是好找下家的,如果是个寡妇,说出去,克夫呢,想要嫁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就难了哟。”唐嘉虹此时已稳住心神,挑衅的看着林书彦。 “哈哈哈。”林书彦好像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似的,放声大笑起来。 趁着他在笑,手上力道放松的时候,唐嘉虹气恼地挣开了他的控制:“笑什么笑,喝了笑婆婆尿啦!我还有ppt没写完,懒得理你!” 说着,她一甩手,出了卧室门,往书房去了。 就算卧室门已经关上,可是她还是感受到,林书彦那深深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的脚步,一直到很远很远。 坐在书房里,她打开电脑,跳出了一个字没写的ppt文档,她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自己从来都不是这种会因为男人而乱了心神的人,更何况是工作居然没有完成。 看着文档,她又想到昨天那个本不该拨出去的电话,如果自己不是因为东摸西摸,除了ppt之外,什么都想干的话,根本就不会打那个电话,也不会翻到《席慕容诗集》。 第7章 想到昨天听见的、看见的,唐嘉虹原本的那些绮思,又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林书彦根本就是一个无行浪子,对不起小漓,也对不起她,干嘛要惦记这个混蛋,工作工作工作! 对于这份ppt的思路,还是没有梳理清楚,首先,还是先找点配图吧…… 在公司资料库里翻找配图的时候,她的思绪又飘向了远方,明明昨天晚上跟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女人玩的很开心,不是应该已经把生理需要给处理了吗,为什么今天还又搂又抱的,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指望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吗,真是美不死他,都什么年代了,她没有出轨,他就不可以出轨!身不行,心也不行,身心都不行! 不想他了,男人都是难以理解的动物,靠下半身思考问题的! 唐嘉虹恨恨的想。 夜深了,书房被霸占的林书彦,坐在床上,看着手里的书,只是,他的心神也并不在手中的书上,就连书都拿倒了也没注意。 看着这本倒着的书许久,林书彦终于扔下书,坐起来,走向与房间相连的露台,站在露台上,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小湖,在那个湖边,他看见了醉态可掬的唐嘉虹,听着她在醉后吐露心事,平时想要听到她的真心话,那真是千难万难,这个别扭的小女人,也就在那一天,完完全全的向自己坦露了心迹。 本想着自己终于找到了此生的良伴,一个可以与自己分享秘密,分享欢快,分担痛苦的女人,没想到,她却对自己始终是那样的态度,那样的冰冷,箭在弦上,她也说不要,甚至还说,随便什么男人都可以激发起她的欲望,这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能忍受。 唐嘉虹,你到底想要什么!你的心里到底在想着什么! 每天夜里想着睡在自己身边的心爱女人,却想摸一摸抱一抱,都不能,要顾及着她的自尊,不愿意强来。 对啊,以他的身家背景,为什么需要对一个女人强来,只要他点点头,多少女人都排着队上门。 平时应酬,他的名声也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也知道有人在私底下传,他是不是某方面的功能不行,才会假装正人君子。 这一次的合作公司,是一家医药公司,不仅为他准备了漂亮的女公关,甚至还体贴的为他准备好了刚刚开发出来的助兴药,塞在了他的包里。 在房间里,那个漂亮女公关向他贴来的时候,他本想试着去放纵一次,但是刚刚靠近那个女人,就被她全身上下的浓郁的脂粉香水气息熏得直皱眉头,那个女人脱起衣服来,也实在是太快了,还没等他说什么,大半个胸就在他眼前跳动着。 比唐嘉虹主动太多了,可是,他偏偏不喜欢这么主动的女人,一直以来,他一手创立了瑞诚,在商海沉浮这么多年,从来都是他掌控别人,而不是让别人掌握他,从前的经历让他对被人掌控这件事深恶痛绝。 而那些过于顺从的女人,他也没有兴趣,真正有意思的,还是唐嘉虹这样的,性烈如火,在脆弱中又带着倔强,才能最大程度的勾起他的征服欲望,征服之后,看着这个强硬的女人在自己身上化为一滩春水般的柔软,那真是比什么助兴药都有效。 在漂亮女公关洗完澡之后,她全身不着寸缕,性感地扭着腰肢向林书彦走来的时候,林书彦却冷冷的对她说:“穿上你的衣服,出去。” 漂亮女公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还以为只是林书彦嫌她不够漂亮,她扭着身子笑道:“林董,虽然我不是天姿国色,但是关了灯,都一样嘛,女人,可不能只看脸蛋,只有试一试,才知道我的好处。” 话音刚落,她就被林书彦用一件浴袍裹着,丢出门去。 漂亮女公关离开之后,林书彦一个人躺在床上,不知不觉,脑子里就浮现出了唐嘉虹在他身下,婉转呻吟的样子,身体的某一部分,竟然就这么起了反应。 他对情事并不是很热衷,很久都没有自娱自乐了,但是昨天晚上,却让他破了戒,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之中,全都是唐嘉虹脸颊飞满红霞,小嘴微微张着,发出令人心醉的娇声的情景。 …… “还没好?”林书彦挑起了眉毛,唐嘉虹这几天一直没做好的ppt是他今天下午在董事会上要用的,用于讲解明年的公司运营情况。 第86章 已经三天了,他对唐嘉虹的能力一向都十分有信心,从来没想过,她会有完不成任务的时候。 “还差多少?”他微微皱着眉,凑到电脑前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除了几张已经做出来的图之外,只有一个大大的标题,除此之外,一片空白。 他默默转头看着唐嘉虹:“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解释?” “解释啊……”唐嘉虹当然不想承认是因为脑子被一个可恶的身影弄得乱七八糟,根本就想不出来什么象样的东西,所以才没写。 但是编理由,她又不擅长,只是哼哼唧唧的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林老夫人都看不下去了,嗔怪道:“书彦,虽然她是你的员工,但她也是你的妻子,妻子有东西做不出来的时候,你这个做丈夫的,就袖手旁观吗?难道不应该‘有事君子服其劳吗’?” “服……服……依我说,你不如就在家里呆着吧,别出去工作了,这份薪水让我雇一个专业的来。”林书彦摇摇头,拿过电脑,准备全盘开始做。 此时,不服气的唐嘉虹一把夺过电脑:“上午我先不去公司了,给你做出来,你就等着收吧。” 说着,她抱着电脑走进书房,接着,就是书房门被关上的声音。 “你就不能对你媳妇好一点?当年,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爸可是早就跑过来接手了,哪像你,不仅不帮忙,还指责她。”林老夫人又瞪了自己儿子一眼。 唉,这是什么世道,不是说婆婆和儿媳妇是处不好的吗,怎么现在连自己的亲妈都倒戈了。林书彦笑着摇摇头:“好,我去看看她怎么样了。” 书房门被悄然打开,唐嘉虹正在电脑前忙着,键盘噼里啪啦一阵响,她听见林书彦进来,暂时停下了手上的活,抬起头看着他:“你放心,我不会为了赶工就瞎弄的。保证你今天下午的汇报无比精彩。” 林书彦没理她,只是专心的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他摇摇头:“这么写不行。” “怎么?”唐嘉虹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可是有着无比自信的,不容置疑。 “你没有写出整个集团未来发展的最理想蓝图,也没有制定可以量化的分阶段规划,你看你写的这些,都很虚,比如这句‘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品牌’,那么,我问你,怎么才能叫成为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品牌?多知名才算达到这个目标?” “我还没写完啦,你急什么,我还没有查一下之前市场调查组给集团公司做的知名度调查数据,一会儿查到了再给补上去。”唐嘉虹气哼哼。 林书彦的手指放在键盘上敲下了几个数字:“不用查了,去年我们的单品市场占有率是百分之三十七,知名度覆盖全市的百分之九十,全省的百分之七十三,全国的百分之五十一。其中全国不包括西部两个大省。” 信口拈来的数字,让唐嘉虹也不得不佩服,虽然这些算得上是关键经济指标,但是,像林书彦这样日理万机,公司里各种重要事情都要经过他审阅的人,怎么会对大半年前的一些数字记得这么清楚。 林书彦坦然接受了唐嘉虹崇拜的目光,又说道:“好了,计划列了,行动你也得列一下,并且,要让董事会的人相信,你是真的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我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写报告!”唐嘉虹对于林书彦把她完全当成一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似的态度很不满。 林书彦笑笑,转身走出书房:“那我就期待你的表现了。” “哼,去年没有我在,这几处资产都是负资产,你让我怎么替你圆。”唐嘉虹挑眉道。 林书彦笑笑:“这几处,去年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了,完全没有粉饰和掩饰的必要,最重要的是发展的潜力。这些项目,或是转型,或是取消,早就不是问题了。” 怎么什么事都好像在他的预料之中一样,唐嘉虹的小脸又鼓了起来。 快到中午的时候,唐嘉虹已经将ppt完成,林书彦通看了一遍,不咸不淡的夸奖了一下:“还行,看来,你也不是那么的一无是处嘛。” “谁一无是处了!”唐嘉虹站起身,却发现自己比林书彦的身高实在差太多,一点气势都没有,她本能的就找了一个离得最近的高处——椅子,站在上面,哼,现在可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林书彦了,比他高出好多! 现在可以体会到林书彦平时看自己是什么样了。 她得意的低下头,看着林书彦,发现在这个角度看,林书彦的脸还是那么好看,因为居高临下,所以,他挺直的鼻子显得更加笔直,下巴也因为角度关系,显得更尖。 就在她沉迷的看着林书彦的时候,却发现林书彦似乎也在盯着她的某处。 唐嘉虹这才发现,爬这么高,自己的胸部正好与林书彦的视线平齐。 林书彦正看着胸前峰峦起伏的地方。 “呀!流氓!”唐嘉虹急急忙忙想从椅子上跳下来,没想到这椅子底下是带轮子的,她的腿刚一用力,椅子受力便向后跑,她的身体因为惯性,站立不稳,整个向前倒去。 直挺挺的扑在了林书彦身上,林书彦被巨大的冲力一带,也没站稳,倒在地上,好在他及时将头抬起来,才没有磕到后脑勺。 但是,他的整个脸,特别是鼻子,已经深深埋在她的胸前双峰微凹处。 并且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脸还在双峰之上来回蹭了几下。 唐嘉虹抬手想要把他推开,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这可是你故意诱惑我的!” “眼里是色,处处是色,谁诱惑你啦,放开!”唐嘉虹用力挣扎,可是腰部被林书彦的手紧紧控着,用力抬起上半身,胸前的雪团几乎要从衣领里跳出来了,在林书彦的面前晃来晃去,而她的下半身的柔软,也紧紧的贴着林书彦那一处,她已经很明显的感受到了林书彦那里热得惊人的温度,长枪立起,蓄势待发。 她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如果不赶紧逃走的话,一定就逃不掉了。 唐嘉虹想要脱逃,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林书彦反身将她压在了身下,一只大手,在她的身上游移着,流连在她的腰间,胸间,并邪恶地伸入到那双正在用力企图并拢的双腿之间,让这具柔软身体的主人颤抖地更加厉害。 “不,放开我。”唐嘉虹努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却怎么也无法控制身体的颤抖。 “我怎么能放开你呢,我的好夫人?”林书彦的声音也变得有几分沙哑,他的一双眼紧紧地盯着唐嘉虹,后者那明明怕得要死,却还强撑着倔强的样子,别提有多性感了,他俯身身,舔上了那段长长的,白皙的脖子,用洁白的贝齿轻轻刮着那段白色柔软的肌肤,这明显的**行为,让唐嘉虹的全身都有些僵硬,将着,他那狡猾的舌,又沿着脖子一路向下,带着水光与一阵难以忍受的酥麻。 接着,唐嘉虹的耳边便传来了拉链缓缓被拉开的声音,今天随便抓了一件拉链的居家服,没想到却给男人提供了方便,他用牙齿,轻轻的咬着拉链头,慢慢将它拉到小腹之上。 “你还真是意外的可口啊。”林书彦低笑道。 唐嘉虹知道他在说什么,因为想着ppt没有做完,于是,她从床上起来,匆匆洗漱一番以后,就抱起了电脑,连内衣也忘记穿,居家服的拉链被拉开之后,一片雪白的大好春光,完全跳脱出来,在林书彦的眼前轻轻的颤动着。 第9章 如蛇一般游动的舌头,一路到达她全身的最高峰,然后,一口含住,舌尖在那里轻轻的打着圈,牙齿在那里不轻不重的印下了一道印子,只激得躺在地上的唐嘉虹几乎抑制不住的呻吟出声。 那娇啼一般的声音,令林书彦情欲更盛,他抬眼看着唐嘉虹几乎已经迷乱的表情,双眼闪过光芒,便再次低头舔弄着那一点已经坚硬起来的红色,好像是找到了最心爱的玩具,不断用舌头轻轻的碰触,缠绕,双手也没有停下对那具身体的探索和控制。 已经有些呼吸不稳的唐嘉虹转过头,不想看着林书彦在自己胸前的样子,强迫自己忽略身上的一切感觉,可是林书彦本身的技巧又令她无法抑制的呼吸加重,额头与脖颈之间渗出了密密的汗珠,晶莹剔透,顺着她的身体慢慢滑落,最后被长毛绒的地毯完全吸了进去,就连她铺就一地的黑色长发也变得更加凌乱。 “你明明,就很想要。”林书彦的舌头开始一路下滑至她结实漂亮,有着川字型肌肉的小腹上,并在肚脐附近不断的打着圈,时轻时重的吮吸着。痛苦与快感让唐嘉虹的呼吸越发急促,压抑而带着颤抖尾音的呻吟顿时让整间书房都染上了浓浓的粉色气息。 就是这一声无法控制的,几乎听不清的那一声低吟,让林书彦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理智差一点土崩瓦解。 他抬起手,有些粗暴的扯掉了唐嘉虹的裤子,用腿将她的双腿大大分开,直到她隐密之处完全暴露在他的视线之下,那一片幽黑森林与她洁白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巨大的视觉冲击,让男人的心跳越发的加剧,他向下退了一退,舌头停留在她全身最敏感的地方,那里被他的舌头进入,惊得她全身一颤,想要挣动的身体却又被按住。 不能得到满足的男人,抬手解开了自己的束缚,火热的坚硬代替舌头顶在了那里,只要再往前一步…… 唐嘉虹闭上眼睛,等待着…… 从剧烈的挣扎到,全身疲惫,没有一丝力气…… 从哀求到呻吟再到沙哑的嗓子发不出一点声音…… 就在最绝望的时候,忽然听见书房外有人说:“少爷,李先生已经来了。” 这一声,像及时雨一般,将林书彦从沉迷之中唤醒,他看着身下的唐嘉虹,那张俏丽的脸上,满是淋漓的汗水,还有那微红的眼圈,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那张总是跟他辩驳争胜的小嘴,此时微微张着,鲜红诱人。 她还是不愿意…… 没有谁比正在这个女人身上的男人更明白她的心意。 她是真的不愿意,如果刚才就那么强行进入,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再无转圜的余地,她会不会恨自己一辈子。 林书彦不敢想,这个女人,真是个妖精,竟将自己迷到了这个地步,几乎就要用他最为不耻的强行手段得到她。 他抬起手,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珠,又轻轻的吻了上去,这次的吻,不再带着征服欲的暴力,而是无比的轻柔,那是一个男人,对他深爱的女人的吻。 林书彦替唐嘉虹穿好衣服后,自己也将衣服整理整齐,便推门出去了。小李是来接他去公司参加董事局会议的,要用的ppt,唐嘉虹已经做好。 “今天,你就好好休息吧。”林书彦临走时,在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唐嘉虹身边低语了一句。 等他出去以后,很久,如同没有灵魂的木偶一般坐在沙发上的唐嘉虹才醒过神来,她轻轻的抚着自己刚才被林书彦亲吻过的地方,发愣。 他对自己做的这一切,到底算什么? 这间书房里,还放着方漓的照片啊,他这么做,不觉得亏心吗? 唐嘉虹脑中一片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这一切。 过了好一阵,一条微信从手机屏幕上跳出,是祝福,问她一会儿有没有空出来聚聚。 唐嘉虹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同时,也关心好友在订婚之后到底怎么样了,于是回“今天老板放假,来呀,造作呀,反正有大把时光。” 很快两人便约定时间地点,并顺利接上头。 在咖啡厅坐下,唐嘉虹便迫不及待问道:“那天订婚宴上到底怎么回事,我看你和林燕飞还有他的父母,都是神神秘秘的,看起来也不像是传统的抢婚撕逼。” 第87章 “真的没什么,就是一个普通的误会。”祝福还在打哈哈。 唐嘉虹对她的态度很是不满意:“误会?你倒说说,怎么误会个法?” “误会就是,她把燕飞当成别人了。”祝福说得很顺溜,唐嘉虹看着她的表情却是:“你当我是白痴吗?” 哪有这么简单的误会,林家大宅这么大,她一路风驰电掣而来,这么拉风,玩这么大,连要抢的人是谁都不弄清楚?简直像是两国开战,打到半拉却发现打错人了一样可笑。 “你要是不想说就别说了!”唐嘉虹很不高兴,她一直都愿意与祝福分享自己的秘密,包括连自己和林书彦是契约婚姻这件事,都没有瞒着祝福。 可是祝福呢,说起自己的事却是吞吞吐吐,一副自己的秘密要藏藏好的样子。 这让唐嘉虹觉得很不舒服,觉得祝福有事瞒着她,而打听起她的事来却是不遗余力。第一次对好友产生了不满的情绪。 祝福也看出来了,笑着拉着她:“哎呀,真的没什么,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无巧不成书啊?真的就是这么巧。” “哦。” 也不知道祝福是不是真的没看出来唐嘉虹情绪的变化,她一点也没打算解释,依旧兴高采烈的拉着唐嘉虹坐下,点完了饮料,就说:“我在热搜上看见你,可是吓了一大跳呢。” “什么热搜?”唐嘉虹先是一愣,然后想起来,那场高速公路上的连环车祸,这么大的事,只要有口气的就会想着拿手机拍下来,或是干脆搞个当场直播,那么多人在现场,被镜头扫进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只是去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而已。”唐嘉虹随口解释了一下。 祝福睁大了双眼:“为什么看起来可不是这么回事呢?” “那是怎么回事,总不能说是某女青年在高速公路上奔跑造成的连环车祸吧。”完全没有心思关心对她来说已经是过去式的消息。 祝福拿出手机,找到了那个视频,屏幕上,唐嘉虹双手扯下外套,脚上的鞋也迅速脱掉,一个猛子就扎到了水里,很快就不见了踪影,过了很久才能看见一个头顶,她一手提着一个人,但是自己始终也没有把头从水中露出来,接着,岸边一个灰色的身影也“扑通”跳下了水,飞快的游到她的身边,用力将她托起来,那时的唐嘉虹已经没有自己抬着头呼吸的能力,全靠那个灰色的身影托着她,她的头歪在一边,好像奄奄一息的模样。 快到岸边的时候,才有人下来帮着那个灰色的身影把她拉上来,包括她手上死命拉着的两个人,从镜头上看,她当时还有些意识,穿着白大褂的医务工作者们先忙着抢救那两个看起来已经一动不动的两个人了,灰色的身影俯在她的身边,身子不停的抬起,又俯下,看样子,是在给她做人工呼吸。 那个身影,唐嘉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就是林书彦啊,难怪他信誓旦旦说的那么真切,原来竟然是真的。 最后,视频还拍到了他们俩跑到自家的车前面,然后车子离去的样子。 底下的评论已经有几万条了,不仅如此,而且还吵起来了。 大多数人说的是这个女人英勇下水救人,了不起了不起。 另一些人则是关注了他们坐的车,因为车牌号被拍下来了,还有人专门去查了这个车牌,发现车牌是瑞诚集团董事长家的车,还有人通过那模糊的视频分析出来,那个灰衣的男人就是瑞诚集团的董事长林书彦,那个为了救人而晕倒的女人是瑞诚集团的董事会秘书唐嘉虹。 于是,评论就分了几大派: 第一个大派叫做有钱人一定是干了太多坏事,所以心虚,因此才会想着救人派。 第二个大派叫做林书彦老公请不要大意的上我派。 第三个大派叫做林书彦终于跟一个女人不清不楚派。 其中第一个大派已经与各路人马对喷,喷的那叫一个畅快淋漓,有闭着眼睛一通乱骂的,也有认认真真引经据点的,还有人把瑞诚历年的业务翻出来说事的,还有人把林书彦那些年捐过的钱和物拿出来的。 有人说林书彦那些捐款记录都是假的,不然新闻怎么不报?说像他这样搞企业的人,肯定是干一点点好处都想着嚷嚷着让满世界都知道,既然新闻没报,就说明他根本没捐。 支持林书彦的人则说这些拿上新闻来说事的人得是多没见过世面,恨不得自个儿干了点什么事都让全世界知道,肤浅,这么想上新闻你去跳个楼就行了。 唐嘉虹看着直摇头:“现在的人啊,怎么脑子里都这么肮脏。” 再看第二大派,里面喊着林书彦为老公的人,有男也有女,更逗的是,在评论的里面,有一个男人喊林书彦老公,再往下,有一个女人圈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并回复道:“震惊,我竟然在我老公的新闻底下看见了我男朋友叫他老公的评论。” 然后广大网友又是一通愉快的嘲笑。 第一大派是乱喷派,第二大派就是水军路过派,第三大派则令唐嘉虹不得不注意了。 不得不说,网友们真是太厉害了,把唐嘉虹什么时候进公司的,包括面试那天发生了什么,全部都给扒了出来,当然其中也有不少瑞诚员工的功劳。底下有不少一看就是内部人士的回复。 不仅如此,连着林燕飞和祝福的订婚宴上的事,也被人看见,不过还好,由于两人结婚实在是太简单了,根本就可以称之为无声无息,因此,没有人知道他们俩原本就是夫妻。 因此,也有很多人不惮以最坏的惴测去想他们的行为,既然林书彦和唐嘉虹的身份被扒出来了,被救的人当然也被扒出来了:金安集团的董事长和董事长助理。 而金安集团与瑞诚集团正在就本市一个游乐园项目进行竞争,目前看,金安集团由于拥有郊区一大片土地,又有自己相熟的建筑设计师队伍,因此,金安集团得到这个项目的机会非常大,而瑞诚虽然是财大气粗,但是多年来,只在金融业和娱乐业精耕,因此,对于游乐园这种专业性比较高的项目,他们其实并不占优势。 唐嘉虹这几天所做的ppt也就是想说服董事会的人愿意开拓新的发展方向,而不是只在自己熟悉的一亩三分地打转,做生意也与世间很多事情一样,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那家游乐园是世界知名的ip,如果能接下来,不仅是对集团的一次全面提升,将来类似的项目,就可以放心大胆的接下来了。 而且,市里面的领导也会提供大力支持和各种税收优惠,无论如何,也想要拿下来。 只不过内忧外患,公司的董事会里,那些固步自封的老人家总觉得这种游乐园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儿,哪个大人会来,而且也就是来一次,谁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来。 为了说服他们,市场调查团队认真的分析了其他国家、其他城市类似的商业体系,并且分析了这家游乐园ip在其他国家的运营情况,这家游乐园,在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每一天都有大量的游人涌入,就算是天气最差的时候,来的游客数量之多,也可以维持那一天游乐园的运营开支,天气好的时候,更是人满为患,不仅是门票收入,更多的还有饮食收入和特别演出收入,这些都是组成游乐园收入的巨大组成部分。 唐嘉虹对这家游乐园也是颇为喜欢,东京的、香港的、新加坡的,加利福尼亚的,她都是以普通游客的身份亲自去体验了一下,感受到这个游乐园的设计理念不仅仅是针对儿童,而是对每一个还拥有梦想的人。 当然,对董事会说这些浮无缥缈的东西,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林书彦给了她几个方向,让她做出足以让董事会点头投票通过的提案来。 有人认为唐嘉虹会勇敢的下水救金安集团的总裁,完全是因为她就知道那是金安集团的总裁,才会下去救的,为的就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想要迫使金安集团的总裁让出那个项目。 “靠,真是太能yy了,笔给他们,让他们写,纪大烟袋的阅微草堂笔记都没他们幻想的这么精彩。”唐嘉虹喝了一口咖啡,实在是懒得跟这些人一般见识。 祝福还是一脸八卦之心不死的样子凑过来:“可是,我记得你游泳的水平不怎么样啊,我们去海边玩,你不套个游泳圈根本就不敢下去,这么大个人了,还抱着小鸭子游泳圈,搞的好多人以为你是小萝莉,等你上来了,他们才后悔莫及,说早知道心一横就先下手为强了,就算是个真萝莉,大不了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你够……跟谁学得这么下流。”唐嘉虹嗔怪道。 祝福嘻笑着凑了过去:“俗话说的好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唐嘉虹镇定切开一块蛋糕:“哦,原来是林燕飞教你的,好的,我明白了,我一定会以堂嫂的身份好好教育教育他的。” “……虹虹你变坏了。”祝福咂嘴摇头,“可怜的燕飞在家里还不知道要打多少个喷嚏,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这么快就开始心疼他了啊,真是恩爱呢,你们还没结婚,你就这么快倒戈?真是女大不中留。”唐嘉虹故意逗她。 虽说是在说笑,但是唐嘉虹也明显感觉到,祝福可以随便提起林燕飞的名字而没有一点芥蒂的样子,看来那天订婚宴上出的事情,也许真的不是很大,并没有影响这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 嗯,能不影响感情那是最好的了,两人能找到彼此合拍的灵魂伴侣,也是不容易。 “说起来,你和林燕飞,试过了?”唐嘉虹与祝福从来也不假客气的,直接问了这句话,祝福老脸一红:“你的咖啡要冷了,快喝。” “嘁,还假装害羞。”唐嘉虹白了她一眼,用手指勾起咖啡杯,慢慢的品了一口。 看祝福那低着头偷笑的小模样,就知道肯定是试过了,而且她还挺满意。 真是羡慕啊。 祝福从来也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主儿,她见唐嘉虹笑的这么开心,便开口说道:“你还不是早就试过了,你家林书彦的技能应该也不差吧。” 说到这个,唐嘉虹一下子默默无语了,不知道说点什么好,第一次与林书彦的确是发生了,但是,当时她喝醉了一点印象都没有,林书彦有没有特殊能力,她一点都不知道。 后面,本来差一点点就要擦枪走火,却偏偏让她知道了一个叫方漓的女人存在。 她是一个有感情洁癖的,就算现代男女,离婚结婚,闪结闪离都不是什么问题,甚至也有很多人是与多人同时保持着关系的,但是,她接受不了,起码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真爱在一起,如果想要劈腿出去找,那请把这边断得干干净净的再说。 如果林书彦告诉她,方漓是他的前妻,那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林书彦却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什么事也不肯说,那简直是无法容忍,形同背叛的行为。 看着唐嘉虹专心致志只是切蛋糕,并没有回答她的话,祝福好像明白了什么:“你不会,就那一次吧,后面,你就放着那么美味可口的林书彦,光看,不吃啊?” “不对,林书彦对你也是光看不吃啊,俊男美女的组合,学什么柏拉图啊,真是暴殄天物!”祝福为造物主感到不平,难得有这样郎才女貌的登对夫妻出现,结果,两个人却竟然什么都不做。 “不是吧,就算不是契约夫妻,冲着他那脸,他那身材,你也应该下手去试一试啊,你都说了,第一次是在昏迷状态,什么都不知道,简直是太吃亏了啊!要是我,怎么着也要来来回回睡他一百次,才算够本。”祝福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 第88章 吓得唐嘉虹差点站起来捂住她的嘴:“哎哟,我的大小姐,你可小点声吧,周围的人都看着你呢。” “看就看,美女不就是给人看的吗!”祝福一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 “人家是嫌你太吵了啦,唧唧喳喳的,好像刚从乡下进城似的。”唐嘉虹摇摇头。 好在服务员已经把她们点的简餐端上来了,唐嘉虹正好把话题岔开,拿起刀叉准备吃。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吃喝才是人生大事,什么男人,什么是非,都让它死一边去吧。 吃完饭,聊够了八卦,祝福打了一个饱嗝:“亲爱的,过几天我要出去玩它几个月,信号可能不好,要是你一时半会儿看不见我,也不用太挂心。” “又要去哪儿啊?”在唐嘉虹的认知里,现在地球上还有什么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是没有手机信号的吗。 祝福笑笑:“我混进了科考队,进可可西里。” “哇?八百里的无人区啊!”唐嘉虹瞪大了眼睛,“你没事跑到那里做什么。” 她知道有些人为了寻求刺激,会往那里跑,但是,祝福不像是那种去了个什么地方,就拿出来大肆吹嘘的人啊。 祝福笑笑:“我当然不是没事往那里跑啊,我是要去那里调查野生动物的现状,九十年代初的时候,那里盗猎很严重,听说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等我采访回来,我就要写一篇特别深入的报道。” 这行事作风倒是很像祝福,可是,她刚刚才跟林燕飞订了婚,婚礼在被排在日程上,她为什么会想着这会儿往无人区跑,而且听她的意思,还不是那种浅尝辙止的玩法,跟着科考队,少不得要在里面呆上几个月。 林燕飞同意吗? 林燕飞家里同意吗? 唐嘉虹把自己的疑问拿出来问祝福,祝福只是笑笑说:“这是我的工作跟燕飞有什么关系,我只做我想做的。” 说是这么一说,但是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从祝福的脸上又看不出来什么,祝福虽然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她不想说的事情,谁都问不出来,很多人认为她是没心没肺的,唐嘉虹与她相处久了,才能从她的寥寥数语中,听出她其实是有心事的。 只是以前,多问几句,她就会把事情和盘托出,而这次,她却是死咬着牙不肯松口,也不知道到底是怎样天大的秘密,让她不愿意去提。 虽然祝福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但是,唐嘉虹也不能强迫她说出自己不想说的事情,她只是想起自己的一些不好的经历,希望祝福不要走上自己的老路,不要受到伤害,她第一眼看着林燕飞的父母,就觉得他们不是一般平头老百姓,光是眼神里就透着精明,他们会接受祝福,对唐嘉虹来说已经是很意外的事情了。 希望这件事的背后,没有藏着什么更深层次的阴谋。 看着唐嘉虹的眼神,祝福笑着摆摆手:“怎么看你的样子好像我是被拐骗进了传销组织似的。真的没事啦,放心,我又不是傻子。” 唐嘉虹看着她的笑脸,张了张口,最终也还是没有说出来,她心中想的是,如果真的是个傻子,倒好了,如果注定要被骗,那么一直被隐瞒真相到死,也算得上是一种幸福。 最怕的是沉醉在幸福之中的时候,忽然被人告知,你现在的所有幸福都是假的,都是不存在的,你曾经将感情寄托的人们,全部都背叛了你,辜负了你。 到头来,繁华落尽,茫茫天地间,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面对世间的种种。 如果没有见过光明,谁都可以在黑暗之中苟活,可是曾经得到过,再失去,又怎能让人忍受。 “你跟林燕飞,其实加在一起,相处了才不到半年吧……你真的了解他吗?”唐嘉虹小心翼翼的问。 祝福笑笑:“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不到盖棺论定的那一定,谁又敢说自己一定认识谁?” 她这么一说倒是豁达,想想她一直以来的风格,唐嘉虹悬着的心,也放下了七八分,祝福是一个凡事总往坏处想,却做最好准备的人,有时候唐嘉虹会说她太悲观,祝福却说悲观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失望,她不喜欢惊喜,也不喜欢惊吓,喜欢事事都稳稳的,在发展的轨道之内进行。 祝福一向都不怕被人拒绝,喜欢什么就大大方方的去追求,做好了失败的打算,因此被人拒了也不会觉得特别的难堪,很快又会欢欣鼓舞的自己一个人跑去看电影,并不觉得失恋有什么可悲。 “你们之间到底经历过了多少事,才会让你这么义无反顾的闪婚?”唐嘉虹不明白,她的思想还是有些传统,觉得既然是一辈子的事情,起码应该预设一些小事情,让两个人共同去面对。 祝福却笑着说:“你听说过天降系打败竹马系吗?就算我现在经历了再多的事情,如果他心里不喜欢我,等到他真正喜欢的人出现了,我也得靠边站。你说是不是?” 做为一个亲身经历过种种的人,唐嘉虹怎么能说不是呢。 见祝福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唐嘉虹将更多的话又咽了回去,毕竟她是一个婚姻失败的人,第二次的婚姻又是个假的,她有什么立场做为前辈去对祝福说三道四。 “好啦,你也该回去了,不然你家那位霸道总裁……”好像是在响应祝福的话,唐嘉虹的手机开始震动起来。 “快接吧,是你家相公来查岗了吧?”祝福戏谑的说,“我先走啦。” 看着祝福蹦蹦跳跳离开的身影,唐嘉虹摇摇头,低头一看,却是奶奶打来的电话,奇怪,奶奶为什么会打电话给她。 接起来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是唐嘉霓和何致远终于还是找到了奶奶,把宝宝满月宴的请贴发给了奶奶。 奶奶是认识何致远的,以及,她并不知道何致远与唐嘉霓唐嘉虹姐妹之间,有什么恩怨情仇,只觉得这是自己曾外孙的满月宴,应该要去的。 奶奶打电话给她,是想问问唐嘉虹是不是还在外面,如果在的话,去商场,给小宝宝挑件礼物。 “哦,我不太清楚,一般给满月的小孩子应该送点什么?”唐嘉虹问奶奶。 奶奶笑着说:“嗨,不就是长命锁,平安镯,平安锁之类的东西嘛,你去宝源银楼买,那里的东西真,刚刚才听新闻说,有一家无良的珠宝商,卖的黄金都生锈了,这要送出去多丢人呐,要送就送足金的东西。” “哦,好,我正好还没回来,那就去商场转转吧。”唐嘉虹应承了下来。 宝源银楼是本地一家有数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就开在市中心,离她俩刚刚吃饭的地方不远,唐嘉虹往店里走去,这种给小孩子的满月礼,属于万年常备货,她本来也不是太喜欢黄金饰品,除了能看懂金价之外,那些款式确实也是大同小异,实在看不出来区别。 她决定随便挑几样算了,正在等着开票付款的时候,她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在说话,那声音还挺耳熟。 那不就是曾经在祝福订婚礼上听过的武雪娇的声音吗,她对一个人说:“哎,你看这个怎么样,挺可爱的,正好那孩子属虎。” 另一个声音说:“我觉得那个更有灵气一些,麻烦把那个拿过来。” 这声音也相当的耳熟,唐嘉虹慢慢转过头去,那熟悉的背影,不是柳瑶又是谁,哦哟,这两个麻烦的女人怎么搞到一起去了。 看她们也在挑选给小孩子的首饰,看来,她们也应邀准备去满月宴。 本来唐嘉虹觉得,去一个满月宴嘛,也没什么,但是,想到还要在宴会上看到这些人,心里就觉得烦闷得慌,看见这些人,连饭都吃不下去,自己好歹也是去送了一套金首饰的,要是连吃都吃不饱,那也真是太惨了。 武雪娇和柳瑶两人还在仔细的看着柜台里的首饰,唐嘉虹已付完钱悄悄离开了,不是她怕这些人,实在是碰见了,她俩少不得要率先攻击,如果自己不还击呢,那很不科学,她从来也忍不下这口气,如果还击呢,只怕是没完没了,得一直互怼到商店关门,那就没什么必要。 想到这里,她选择了首先离开。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就在她将要推门出去的那一刹那,忽然听见身后武雪娇冷冷的吐出三个字:“唐嘉虹。” 在那一瞬间,唐嘉虹很想假装没听见,听不懂,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就这么自顾自的离开。 只是,唐嘉虹不是这种人,既然武雪娇不怕死的迎难而上了,当面叫住她,那她又有什么道理退缩不前呢? 蔺相如让着廉颇,那是因为廉颇是赵国大将,要将相和,方能国家兴,跟武雪娇这种小人得志便猖狂的人,完全没有什么避让的必要。 反正她这种人也不会像廉颇那样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来负荆请罪。 不存在的,负荆请罪?道歉?一辈子都不可能的,在武雪娇这种人的眼里,她一切的所做所为都充满着正义与天理。 再加上一旁的柳瑶给她助阵,她的底气更足了,因此,才会叫住了唐嘉虹。 唐嘉虹慢慢转过身,平静地看着她:“武小姐有事?” “呵呵,还真是你,看样子,你也是要去满月宴了?”武雪娇扬着下巴看着她。 唐嘉虹看着她那故作出来的趾高气扬的模样,不由觉得好笑:“武小姐,如果想要显得脸小呢,就要把头低下来,45度角,会显得巴掌小脸,好看许多,抬着下巴呢,不仅会显得脸大,而且鼻孔还特别的显眼,像武小姐这样的淑女,应该是不想与鼻孔哥争夺网红的吧?” 女人最怕的就是被人说丑,听到唐嘉虹这么说,武雪娇顿时气得够呛,她指着唐嘉虹:“你这个觊觎姐夫的无耻女人,你怎么还有脸去参加满月酒?” 听到她这么说,唐嘉虹更是轻松自在的一笑:“嗯,我也很想知道,她到底是哪根筋没搭对,哭着喊着,非要求我去参加满月酒呢?唉,我也不想去啊,去了还要买礼物,想想看就很麻烦呢,我有大好的时光,不如在家里和老公一起刷刷剧了,总好比参加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无聊人士聚会,想想就觉得很没意思呢。” 武雪娇虽然也是生在城市之中,但是,平时她关心的不外是吃喝玩乐与明星八卦,论起毒舌来,她实在是差唐嘉虹一大截,唐嘉虹这还是没有引经据典,不然铁定能骂得她根本都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就算是她玩泼妇骂街那一手,唐嘉虹也不会输给她。 看着她胀红着的脸,唐嘉虹慢悠悠的吐出一句:“先撩者贱,你又说不过我,何苦把我叫住,你是不是人生过得太顺风顺水了,一定得要有人来给你脸上抽两巴掌,才能让你找到生命的意义?” 武雪娇被她一番话堵的三步并做两步,走到唐嘉虹面前,一边走还一边叫嚣:“我今天倒要看看,到底是谁给谁抽两巴掌。” 看样子,这是要动手?唐嘉虹最不怕的就是动手了,以前在健身房里常年撸铁,现在林家大宅里的健身房里各项器具也是一应具全,林书彦玩的那些,她也有跟着玩,身手一点没拉下,不吹牛,武雪娇这样的身板,在她手下可能过不来两个来回。 唐嘉虹看着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武雪娇,脸上还带着笑意,好像不知危险逼近,她的双手实则已经绷紧了肌肉,准备随时随地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武雪娇给放倒。 可是,就在武雪娇抬起手来的那一刻,站在身后的柳瑶发话了,柳瑶的声音听起也是柔柔的,嗲嗲的,与唐嘉霓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怕是个男人听了,都会骨酥心痒。 “雪娇,住手,这大庭广众的,多难看呀。” 第89章 柳瑶一步一步走上前来,看着唐嘉虹:“不好意思,她也只是为嘉霓抱不平而已,虽然现在社会抢人老公什么的也不算稀罕事,不过像你这样抢亲姐夫的人,的确不太常见,所以雪娇一时有点忍不住。” 本来这三个女人这边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就已经吸引了很多人过来看,现在柳瑶说的一席话,顿时让围观的看客们发出一阵惊叹。 “妹妹抢姐夫,哇!” “我还以为这事只能是网上的段子呢。” “真稀罕。” 不明真相的路人七嘴八舌,向唐嘉虹攻击过来,他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只凭着柳瑶的只字片语,就在自己的脑中构建出了一个庞大的幻想世界。 武雪娇一个人是好打发的,但是,路人众,一向都是无脑跟随,听风便是雨,唐嘉虹根本不可能对他们每个人一个个解释,想要让这些无脑跟随者转变移目标,就必须抛出更为惊悚的内容。 唐嘉虹脸上充满着悲伤与凄凉:“你们俩能够和和美美的共侍一夫,的确也是令人羡慕,毕竟自古以来,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好钦佩你们俩的胸襟,不仅可以共侍一夫,而且还能真正做到亲如姐妹,还能这么亲密的出来一起给小宝宝挑礼物。” 果然,二女共侍一夫,而且关系还如此融洽,这一点更是成为了惊爆的消息,周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们俩的身上。 现在她们也终于体会到百口莫辩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 唐嘉虹也不管周围人,自顾自的向前离开,走出去没多久,忽然觉得身后有啪啪啪的脚步声一路追过来,没有领悟错的话,来者应该是武雪娇,刚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羞辱一番,想来她也不会忍下这口气。 唐嘉虹优雅的一转身,果然是她,唐嘉虹故意抬头看了看两边,笑着对武雪娇说:“怎么,想在这里动手?这里可是交通要道,你要是把我打出个好歹来,这左右的监控可是一抓一个准的。” 武雪娇咬牙切齿:“打断你一条腿,大不了我赔医药费,你这条贱命能值多少钱?” “呵呵,打断我一条腿?真是很自信呢。”唐嘉虹轻蔑的笑笑,虽然这段时间,在与林书彦的交锋之中,她总是吃瘪,总是被他压制得死死,但是,对于面前这个看起来没什么大脑的女人,她还是很有自信。 她就这么站在那里,等着武雪娇动手。 就在此时,忽然,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无息停在了唐嘉虹的身边,武雪娇一愣,车窗缓缓降下,里面露出了林书彦的头:“听奶奶说你在买东西?买好了吗?” “嗯,买好了。”唐嘉虹举起手中的袋子示意了一下。 “买好了就上来吧,今天做了你喜欢吃的松鼠桂鱼,回去迟了鱼该冷了。” 接着一边的车门打开,唐嘉虹坐进车里,关上门,黑色的车子再次发动引擎,向郊外的林家大宅驶去。 坐在车上,唐嘉虹笑道:“你来得真及时。”她努力找点话题,免得想起中午的事情,实在是尴尬。 “嗯,正好在这附近,听见奶奶说你应该在宝源银楼买礼物,还让我过来帮你参谋一下。”林书彦的声音还是很平静,就好像今天中午本来就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 “幸好你来了,不然我就要被人欺负了呢。”唐嘉虹做出一副可怜的样子。 林书彦的嘴角几不可见的向上勾了一勾:“是啊,我就是因为担心出人命,才会把车停在你身边的。” “哇,原来你这么关心我。” “不,我是担心你把她们俩打死,到时候又是请律师,又要翻卷宗,还要替你交保释金,实在是很麻烦。” 啊?原来他是这么想的啊,唐嘉虹的心中本来就没有几个粉红泡泡,仅存的几个,还被他无情的话语给戳破了:“哦,我的心好痛,你怎么能这么说娇弱的我。” “娇弱的你,健身房里的沙袋被打破了,没记错的话,我已经很久没有用过那个沙袋了,对此你想解释一些什么吗?”林书彦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唐嘉虹默默低头,看着手上的购物袋:“嗯,我觉得,科学的解释应该是最近天气热,皮子容易开裂,所以看起来像是被打破了,其实是一种自然的损耗。你现在想不想听灵异故事版的?” 林书彦对她也是服气,笑着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远处,林家大宅的灯光已照亮了半边的山林。 进门之后,唐嘉虹把买来的长命锁平安镯之类的东西交给奶奶,奶奶接过去,一样一样的看着,脸上笑眯眯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一旁的林老夫人看着这些婴儿小礼品的时候,眼神有一种落寞,她拿起一个小镯子,看了半天,又缓缓放下,唇边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 唐嘉虹当然知道她这是在叹息什么,她也想要抱孙子。 有些人认为,人活着,就必须按步就班,按时上学,按时工作,按时结婚,按时生子,如果有一个环节,没有做到符合大众的标准,就是人生失败者。 但是唐嘉虹从来都没有这么认为过,特别是对于孩子,虽然林家是很有钱,就算是无名无份的单养一个孩子,林家也不是供不起,只不过,她坚持认为,孩子,爱情的结晶,没有爱情,自己也并不想做一个生育的机器。 尤其是现在,她完全不希望在没有弄明白林书彦心里到底爱着谁的时候,就弄出个孩子来。 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孩子的出生,可不是他自己选择的,如果以后因为父母失和,导致他有童年阴影,那可是天大的罪过。 “今天开会怎么样?”本着对自己工作成果负责的精神,唐嘉虹决定打听一下自己的ppt在董事会上有没有让林书彦丢脸。 “嗯……”戴着反蓝光镜的男人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事实上自从进入书房之后,林书彦似乎一直在埋头苦干,时而手指在键盘上如风一般的敲击,时而又停下来,看他的神情,也看不出来会议结果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这让ppt的原创作者唐嘉虹小姐林夫人感到压力山大。 有事就说事嘛,最怕的就是一言不发,默默的在那里敲敲敲,记得上学的时候,班主任也是这种样子。 把调皮捣蛋的学生放学后叫到办公室,然后什么也不说,就这么低着头,自顾自的批改着作业或是卷子,一个勾或是一个叉,慢条斯理的,一点都不管被留堂的学生是怎样的急切心情。 记得《红楼梦》里有那么一章,王熙凤在秦可卿死可协理宁国府,有一个作死的仆人一觉睡过头了,上班迟到,被王熙凤革了一个月的银米,还给活生生的打了二十大板,在被处理的时候,王熙凤也是有一个别的事情要先处理,然后才处理的那个仆人。 想想看,要是立马给处置了也挺好,就是这拖着拖着的特别折磨人。 现在唐嘉虹就是这种心情,她围着林书彦的桌子转悠了半天,林书彦的眼睛根本就不看她,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脑,好像电脑上有奇妙的世界大观一样。 唐嘉虹软磨硬泡了半天,林书彦做到了充耳不闻,什么都听不见的样子,她对此感到很是挫败,鼓着腮坐到一边去了,拿着手机玩现在最流行的一款恋爱手游,说起来这种恋爱手游也是够无聊的,卡关设的很不合理,如果不氪金,根本就过不去。 游戏里有四个美男可供选择,热情和善的大明星,傲娇别扭的总裁,还有健气阳光的警察,和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好处来的奇怪博士。这还是祝福推荐给她的,祝福特别喜欢那个警察,说唐嘉虹一定也会喜欢上他的,开始的确是这样,但是后来,唐嘉虹觉得还是总裁先生比较有意思,也许是投资、方案、开会汇报等等事情,离她更近吧,以及,这个总裁还真是个傲娇别扭,明明会做布丁什么的,非得瞒着女主。 最关键的是,总裁会为女主指点工作上的迷津,其他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想到这里,唐嘉虹觉得自己也是挺好笑的,这是恋爱游戏,又不是战略经营游戏,为什么自己会把关注点放在了这件事上面,搞得自己好像是个工作狂一样。 在她一面高歌晋级,开启各种支线剧情,打败各种npc的时候,方才在耳畔噼里啪啦不止的敲击键盘的声音停止了,接着,一股强大的威压向她压下来。 唉? 她抬起头,迎面飞来一块薄毯,向她压下来:“小心着凉。” “现在是夏天……”她刚嘟囔一声,才感觉到,自己大腿的皮肤,与略显粗糙的薄毯发生了摩擦,显然刚才自己在沙发上躺着的时候因为自己无意识的蹭来蹭去,所以裙子自己慢慢的向上跑,而且还跑了不少,好像已经缩到腰间了…… 想到刚才自己完完全全被看光了,她不由得脸上又是一红,忙隔着毯子,把裙子拉好,坐起来,林书彦此时的手势也好像是按下了ctrl s,保存,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向椅背上靠去,看来,他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了。 “哎,刚才问你呢,我的ppt到底怎么样啊?” “简直太糟糕了。”林书彦淡淡的看着她,那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 唐嘉虹当时就愣住了,从业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直白的差评。 “怎么糟糕了?”她不由自主的问道,不行,就算是个死,也要知道是怎么死的,到底是哪里做的不好,才会让林书彦做出这样的评价,简直就跟刚才那个游戏里的女主一样嘛。 但是那个游戏里的女主本来就是个傻白甜,怎么能跟自己比! 看着唐嘉虹满脸写着:“我要伸冤,我要抗议,我不服,我不干!”的气愤模样,林书彦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急着听答案的唐嘉虹真想把林书彦的脑子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林书彦清了清嗓子:“咳,的确是很糟糕啊,因为你,所以我不得不在下周三之前确定明年的方针,哎,明明还有四个月,都是因为你。” 呃? 刚才还张牙舞爪的唐嘉虹愣在那里,大脑默默的转了几圈,才领悟到他说的意思,顿时脸色由嗔转喜:“你的意思是,董事会通过了吗?” “那当然了,那可是我改过一遍的ppt,能不好吗?”林书彦如愿以偿的又看见唐嘉虹暴跳的样子。 “哼,什么功劳都变成你的了,你改过一遍你了不起,你干嘛不自己写!”唐嘉虹扭过头不看他。 林书彦起身,坐到她身边,笑笑:“因为你写过的才香啊。” 什么跟什么嘛!唐嘉虹转头又想瞪着他,却不小心把唇瓣擦在了他的脸上,林书彦微微一怔,接着笑道:“你还真是热情啊。” “才没有!谁让你靠我那么近!”唐嘉虹飞快的缩到长款沙发的最末端,企图与林书彦拉开距离,只是这么做似乎也是有些徒劳,只要林书彦愿意,他伸出胳膊,就能把唐嘉虹给拉到身边来。 不过此时他也没有再戏弄她的意思,认真的说:“董事会对提案很有兴趣,但是需要进一步的数据支撑,他们所担心的是,现在虽然类似的游乐园项目都运行的不错,但是市场是否已经饱和,就目前来看,在原计划的地址相距两三百公里的位置,已经有了两家不同性质的游乐园了,是否人流量会受到影响。” 想想也对,虽然现在人家赚得挺多,但是,再加进一家的话,是不是还能保持着原来的量,如果说客流量是固定的,那么多开一家,只不过是起到了分流作用。这样的话,自己在提案里找的那些数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90章 “这些人还真会抓重点。”唐嘉虹悻悻的托着腮,心想应该怎么样才能证明新开游乐园会带来新的人流,而不是从原有的目标客户群里挖人。 她正想着,感觉到身边有一股气息在靠近,一转头,不出所料,林书彦已经欺近了她身边,把她吓了一跳:“你干嘛?” “不过来你怎么看,既然你不过来,那只好我过来了,”说的好像绕口令似的,唐嘉虹这才注意到林书彦手上拿着的笔记本:“这是通过市场调查得出的结论,我们计划投入的国际ip游乐园的客户定位是这样的……而那几个的定位群体的年龄段则是……我们有很大的……” 此时的林书彦虽然离她很近,但是她一点也没有排斥的感觉,也没有感觉到他的危险,就好像是一个讲课十分有趣的老师,对着自己的学生讲授着最引以为傲的知识。 她认真的听着,不时点头,不得不说,林书彦以这样的年纪就可以执掌这样大的一个商业帝国,除了他拥有百年基业林氏集团的大背景之外,那就是他的头脑真的好使,每一处的分析都丝丝入扣,对正反两个方面都进行了分析,在质疑者提出他们的疑问之前,林书彦就已经把他们的问题全部回答了,甚至比他们想还要周全,堵得别人一句疑问都没有,他就可以顺利抛出自己的观点,对方甚至没有理由拒收,于是便莫名其妙的接受了。 对,就是莫名其妙,比如现在的自己,虽然觉得他说什么都是对的这一点很不科学,但是,她认真听了这么久,还真的没有找出有什么问题来。 真是不甘心啊。 “我说了半天,你听见没有。”不满于身边人的走神,林书彦伸手扳过她的脸。 “听见了听见了。”唐嘉虹赶紧应声,走神这种不专业的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林书彦看着她强行犟嘴的样子,微微笑道:“那你说说看,当我们的方案确定并且流出后,对地价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应该有什么处理举措?” 等等,什么?地价?刚才不是还在说配套交通设施怎么才能跟得上吗?地价是什么鬼?什么时候提到了? 没错,她刚才是走神的,但是有走神走这么久吗,她飞快的扫了一眼笔记本电脑上显示的时间,屏幕右下角明晃晃的显示现在是晚上的20:21分,讨论交通配套设施的时候,自己明确记得是在20:20分,就这么一分钟的功夫,哪里就会神速的从配套交通设施跳到地价去了,要说自己走神走了一分钟还是有可能的,没道理会直接进步到转话题。 脑中电光火石的闪过这一些之后,唐嘉虹挑眉看着林书彦说:“我说董事长大人,咱们的交通配套设施还没有跟公共交通部门确定好方案吧,现在就谈地价是不是有点早?” 说完,她看着林书彦,扬了扬眉,意思是你想忽悠我,还早五百年呐! 却不知自己这个得意扬扬的小表情,落在林书彦的眼中,却另有一番风情,就好像是在故意向他抛媚眼似的。 如果唐嘉虹知道林书彦心中是这么想的,一定会大叹直男的脑子里面都是什么东西啊! “你说的不错,应该给你一些奖励才是。”林书彦笑着说。 奖励?唐嘉虹闪着星星眼看着他:“是半年后给我升职,还是下个月给我加薪?要是能再多加一些福利的话,我会更高……唔……” 话音未落,剩下的尾音便被林书彦堵在了嘴里,这次的吻不同于往日那些充满着掠夺意味的霸道之吻,男人的唇轻柔的好像一片羽毛,轻轻的按在唐嘉虹的嘴唇上,然后,便放开。 “干……干什么……”忽然被亲到的唐嘉虹被吓到了,而且,林书彦居然就把她这么放开了?这真不像他平时的举动啊。 看着唐嘉虹受惊的模样,林书彦轻笑:“怎么,对这个吻不满意?我可以修改。”说着,又作势要靠近,唐嘉虹本能的向一旁躲闪,但是旁边就是沙发的扶手,哪里还能躲得过去,她惊慌地闭上双眼。 林书彦却没有继续,他移开了一些,平静的说:“额外的福利刚刚已经给你了,还闭着眼睛干什么,不要偷懒,快过来干活。” 好不容易才领会了他话中之意的唐嘉虹睁开眼睛,这个男人还真是有够自恋的,他的吻根本就是骚扰好不好,谁说那是福利的!哼,应该向他讨回来才是。 忽然她脑子一抽,反过来吻上了林书彦的嘴唇,又快又猛,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吻,倒像是她用嘴唇对林书彦发起进攻。 专心看着笔记本的林书彦没有防备,一下子被她吻个正着,然后她又迅速的把他松开:“什么,我才不要,还给你了,我喜欢钻石珠宝,华衣美服,世上所有的一般等价物,还有天然货币,我都喜欢!” “呵呵……一般等价物……”林书彦笑着摇摇头,离开了学校之后,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用这种方法提到货币。 “干嘛,你身为堂堂董事长,不会不知道一般等价物是什么吧。”唐嘉虹当然不认为林书彦会不知道,这是金融学货币学最基础的概念,甚至初中的政治书都有提到过,金银天然是货币,而纸币则是金银的一般等价物,那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充当其它一切商品的统一价值的商品,它的出现,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般等价物可以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相交换,可以把安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而同它发生关系,其他的商品只有首先转化为一般等价物,耗费在它们身上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我当然懂。”林书彦的眼神忽然变得深沉,刚才坐在他身边的时候,还是一股浓浓的学术氛围,而现在,唐嘉虹则又一次感受到了危机,在这个男人面前,真是随时随地都不能放松呢。 林书彦挑起她的下巴:“既然你想聊一般等价物,那么,就让我来好好给你上一堂经济历史好了,一定会让你满意。” “哦?林董事长亲自给我上课,真是太好了。”唐嘉虹强压着紧张,毫不示弱的看着林书彦。 林书彦向她靠近,一双桃花眼直直地看着她:“不过,听我讲课,可是要收学费的。” “学……学费……找我结婚证上的法定丈夫要……”唐嘉虹的身子向后倾,意图与他拉开距离,却浑然不知,这个动作之下,胸前挺立着的浑圆反而离男人的胸膛更近了,甚至已经有了轻微的接触。 林书彦低笑:“这个程度的学费,还不够。” “呃?”唐嘉虹一愣,接着马上反应过来,赶紧用手掩在胸口,“别一开口就学费学费的,谁知道你讲的怎么样啊,要是欺世盗名的骗子呢,我还要告你诈骗!” “有意思,那我现在就来讲讲好了。”林书彦的声音比平时更加的低哑。 “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往往因时因地而不同,交替地、暂时地由这种商品或那种商品来承担。在古希腊的历史记载中,牛、羊、谷物都曾经充当过一般等价物。希腊古代诗人荷马的诗篇中,也曾经提到过一种交换关系,也就是,一个女奴隶可以交换四头公牛,一个铜制的三角架可以换十二头公牛……” “一个活人还不如铜制的三角架,真是黑暗啊。”唐嘉虹动了动身子,“我说,林老师,林大教授,您能不能换个姿势,您这么撑着,不累吗?” 此时林书彦的姿势几乎是将她完全控制在双臂之前,她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扶手上,已是避无可避,林书彦笑笑:“你提醒的对,我是应该换一个姿势。” 说着,便压了下来,双手搂着她,沙发的宽度,根本就不够两个人躺,林书彦大半个身子,都压在了唐嘉虹的身上。唐嘉虹伸手去推,却哪里推得开。 “嗯……你,你放开……”唐嘉虹的脸涨得通红。 林书彦却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他慢悠悠的继续说:“在中国古代,羊、布、海贝、铜器,还有玉璧,都曾经充当过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的这种时间上的不稳定性和地域上的局限性,不能适应商品交换广泛发展的需要。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终于逐渐固定在某些特定的商品上。这种稳定的一般等价物就是货币。贵金属金和银,由于它有不易变质,易于分割和熔合,且体积小而价值大,便于携带等自然属性,最终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货币商品。金银成为稳定的一般等价物即货币,最终完成了价值形式的过程和发展。” 说到这里,林书彦停下了:“你都听明白了吗?” 他的气息在唐嘉虹的耳边拂动着敏感的皮肤,痒痒的,明明只是吹在耳中,却让全身都如同过电一般的酥麻。 唐嘉虹一时失神,没有马上回答,林书彦轻轻含住她的耳垂,舌尖在她的肌肤上打着转,她难耐的想要抬起身体,却碰到了他身体上的某一处,那里发生的变化,令她不敢再动,只得乖乖地躺在那里,嘴上还不老实:“你说完了吧,下课了,该走了。” “是吗?”林书彦的唇挪向了那张不安份的小嘴,轻轻啄了一下,才放开:“可是,你还没有交学费。” “你说的这些我早就知道啦,要什么学费。”唐嘉虹双手撑在他的胸前,才给自己争取了一点空间。 “赖账可是不对的哟。”林书彦的手忽然爆发出力量,一只手便将抗拒自己的那双纤细手腕控制住,高高拉过头顶,按住,另一只手则如蛇一般,从她的衣服下摆探了进去,在她柔软丝滑的皮肤上游移着,感受着身下那具娇躯的颤抖,接着再往上,在胸前突起之处轻轻揉捏着,感受着它那美好的形状。 同时他俯下身子,比之前更加用力的亲吻着她的双唇,柔软的舌头熟稔的探进了她的口腔,不断的戏弄着她的舌头和内壁。 “呜……不要……”又是一个充满强权夺取意味的吻,唐嘉虹感到仅有的一点空气,也被掠走,被吻得无法呼吸的唇发出了破碎的呜咽。 “这是你欠我的。”林书彦的声音也断断续续,他的气息被身下这个女人的甜美撩拨成一团乱,他享受着她的香甜和美好,从小腹传来的闪电般的感觉,让他只想将身下这个女人紧紧的揉进自己的体内,这样他才能得到满足。 这个男人真是太无赖了,自己什么时候欠他的,唐嘉虹脑中只剩下了混乱的意识,缺氧的身体慢慢放软下来,这让男人更加的惊喜,他的手,一颗一颗将唐嘉虹衣服的扣子解开,正要继续动作。 唐嘉虹的眼睛,却看见了书架上那本《席慕容诗集》,意识一下子清明起来,那里,有方漓的照片,这个男人,为什么还可以满不在乎的与自己亲密? 几次调息,让她的呼吸变得平稳,原本迷乱的眼神,也恢复了平静,她慢慢开口:“林书彦,你不觉得这么做,对不起方漓吗?” “什么!”正兴致高昂的男人,忽然从身下的女人口中听到方漓这个名字,解扣子的手,停了下来,转而捏住了她精巧的下巴,被打断兴致的男人在失望之余,手上的力量不小心没有加以控制,唐嘉虹只感觉到自己的下巴好像要被捏碎了似的剧痛,可是,她还是用不服输的眼神看着林书彦。 “谁告诉你,方漓这个名字的?”林书彦的声音也变得冰冷。 呵呵,终于承认了啊,还想瞒一辈子吗? 唐嘉虹冷笑看着他:“怎么,你是想左拥右抱?那也没有什么问题啊,你玩你的,我玩我的,我也出去找,就不信,以我的姿色,想找个男人陪,还找不到。” 第91章 这才发现,林书彦已经直起身子,向她走来,他的腰背也比许多人挺直,不像上网上多的人,会不自觉的勾着脑袋,弯腰驼背,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也没有高低肩,再加上他那身高,要是哪天想要混进国旗班代个岗,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咳……没事,就是想看看你折腾完了没有,你洗好了我就去洗。”唐嘉虹掩饰着自己刚才看男人看傻了的行径,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又暗骂自己没出息,唉,最近这是怎么了,好像自己骂自己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有了两次不愉快的踩刹车经验,想必林书彦应该不会再对自己出手了吧,唐嘉虹在浴室里一边洗澡一边想着,水的温度有些偏热,让她的身上微微出了一些汗。这微微的热度,让她不由想起了今天两次令她体温升高的事情,那个时候,林书彦的身体,还有他的手,也有这样的温度呢。 想到被他压在身下亲吻,抚摸,那些旖旎的画面,不受控制般的从她的脑海里浮出来,就连着自己的身体,也好像起了一些变化。 见鬼,明明是自己把他推开的,这会儿还在想什么呢。 唐嘉虹企图用理智控制着自己的大脑。 可是大脑从来都是一个为所欲为的神秘器官,从来就只有它指挥全身的,身体里还没有什么部位是可以造了它的反,压它一头的。 因此,越是想要克制着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越是不断的想起。 “嗯啊……”唐嘉虹哀叫了一声,扬起手臂,捂着脑袋,又挫败的重重将手臂砸进水中,郁闷的闭上眼睛。 过了不知多久,她的情绪终于得到了平复,水也快冷了,差不多该出去了。 她刚想睁开眼睛,就听见浴室的门开了,门口的人先没进来,然后便步履匆匆,赶到浴缸边,摇晃着她,还拍打着她的脸:“喂。” 本来她想就这么起来的,转念一想,哎呀不对,自己身上现在什么都没穿呢,睁开眼睛看着他,岂不是很尴尬,她决定装晕,等这个男人出去找人的时候,她就赶紧从水里爬起来,穿好衣服,就说是因为水温太热所以晕过去了,这也能解释得通。 可是,这个男人却完全没有想要叫人的意思,他先是探了探她的鼻息,又俯在胸前听了听她的心跳,接着,将她整个人打横从水里抱起来,皮肤接触到房间里被空调控制在二十六度的空气中,不由的打了个寒颤,一粒一粒细微的颗粒,在皮肤上泛起。 原本着急的男人,现在似乎又不着急了,一手扶着她,一手取下一块大毛巾,将她全身包裹住,擦干,然后抱到床上,唐嘉虹的心一下子悬到了嗓子眼,他这会儿不会是想干什么吧。 紧张的连脚趾都不由自主的蜷起来了。 可是,迎接她的却是从头盖到脚的空调被。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唉?就算讨厌自己要死,好歹也是一条人命,万一死在他房里了,到时候他也说不清啊,为什么现在他却如此淡定。 唐嘉虹又装了一会儿晕,终于忍不住了睁开眼睛,却与林书彦那对深沉的黑眸对了个正着。 “我还以为你的耐性可以再坚持的久些。”林书彦的话中明显带着嘲讽意味。 唐嘉虹故意装出迷迷糊糊的样子,就好像大梦初醒一般:“嗯?我不是在洗澡吗?怎么回事?到床上来了?” 林书彦没有再说话,只是用鼻息传达的一声冷哼,便已经代表了他所有的想法。 好吧,看来真的是被拆穿了呢。 更要命的是,她现在身上什么都没穿,要是林书彦主动去抱着她,她还能有话说,要是睡到半夜,自己不小心碰到了林书彦,那岂不是坐实了勾引他? 这怎么能行。 唐嘉虹咬着下嘴唇,看着离她千山万水的睡袍,想起来,又不敢起来,正在犹豫,又听见林书彦冷冰冰的说:“放心,你那身材,我没兴趣。” 他虽是这么说了,但唐嘉虹还是很紧张,绷紧了身子,缩在被窝里一动也不动,过了好一会儿就听见台灯的开关响了一下,眼前的光线陡然变暗,接着是什么东西放在床头柜上的声音。 大床微微抖动了几下,是林书彦睡觉了。 借着夜灯的光,唐嘉虹看见他的确是双目平静的闭着,不多时,便呼吸平缓,看起来,真的是睡着了。 她悄悄起身,蹑手蹑脚的走向放着睡袍的地方。 原本放着睡袍的地方。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空无一物。 她很困惑的东张西望,难道是之前看错了?不可能啊,那么大一件衣服,还能给看错了? 认真的回忆了一下,好像在她缩着头藏在被子里的时候,林书彦好像起来过,她以为他只是去上个洗手间,算了,浴室的置衣筐里应该还有换下来的别的睡衣。 等她进了浴室,却发现置衣筐里也是空无一物,什么都没有。 几件事结合在一起,只能说明一件事,林家的佣人过来把脏衣服拿去洗的时候,林书彦把她的那件睡袍也一并交出去了。 这个男人以前对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不上心的,佣人要拿就拿,不拿就不拿,他只管做自己的事,根本连头都不会抬一下,更何况是主动把衣服给递出去。 这个小气的男人!一定是存心想要让她出糗! 她寻找了这个房间里所有可以找到睡衣或是哪怕一件可以遮体布料的地方,什么都没有。 正在翻找,她忽然听见床上传来响动,是林书彦翻了个身,她一惊,急忙又跳回床上,虽然现在室内灯光很暗,但是夜灯的亮度,已经足以将她的身体曲线照出来。 而且,还不知道这个满腹心机的男人是不是已经醒了,故意偷瞄着她,要给她好看。 算了算了,等明天他离开卧室再做打算吧。 第二天一早,一直惦记着衣服的唐嘉虹醒了,一大早身边多一个人的不适感,差点让她跳起来,以前这个时候,林书彦早就去健身房了啊,为什么今天他还不走! 不就是想看她出洋相吗! 唐嘉虹咬着下嘴唇,用被子严严实实的从头盖到下巴下面,只露出一颗脑袋,她转头看了一眼林书彦,那个男人看起来睡得还是那么安详,动也不动。 装的,一定是装的!唐嘉虹真想狠狠的掐他一把,看他再装! 在困意连绵的时候躺在床上是一种幸福,在紧张的要命,大脑清醒的感觉到身旁的男人一举一动的时候,那就是折磨,她不断默念“快走快走快走快走……” 可惜事与愿违,林书彦不仅没睁开眼睛的打算,还翻了个身,从平躺改为侧卧,脸朝着她的方向。 唐嘉虹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实在是腰酸背痛腿抽筋,躺不下去了。 忽然,她想到一件事,林书彦洗完澡之后,遮盖身体用的是浴巾,而不是穿的睡袍,以他的性格,他绝对不会就扯着一条浴巾便敢走出浴室了。 那么,就说明一件事,房间里至少有一身可以穿着走出去的衣服!不管男士的还是女士的。 可是昨天晚上都已经翻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找到啊? 她的大脑急速运转,忽然她想到了。 大床的前面有一个小小的置物柜,平时看起来很像椅子,她也都把它当做椅子用,临时换衣服的时候坐一坐。 它是可以打开的,里面可以放一些东西。 想到这里,也不管身旁的林书彦到底是真醒还是假睡,唐嘉虹马上就跳起来,奔向床头的置物柜,抬手将柜板掀开,bingo! 咦,难道是预估出错,为什么里面什么都没有。 紧接着,她又听见床上响动了一下,林书彦似乎在被子里动了动。 等等,会不会是被他藏在…… 唐嘉虹抬手将被子的一边抓起,用力向上一抖。 果然,在男人的脚下,是一套蓝色的睡袍,男人的腿弯曲的形状,明显是想要把那套睡袍勾到手中,然后穿上,只可惜慢了一步,被唐嘉虹发现了。 她伸手想要把睡袍抢到手上,男人的腿却更快,蓝色的布料从指尖滑过。 气恼之下,唐嘉虹脑子一热,飞身向男人扑过去,她的目标是睡袍。 只是那个场面看起来……怎么都是她在投怀送抱啊…… …… …… 也许林书彦不近女色的传闻还是有一部分真实性的,面对着什么都没穿的唐嘉虹,他不为所动,在床上一侧身,整个人就站在了地上,抖开睡袍,自己穿上,眼看着就要走出去。 在门口,他还不阴不阳的留下一句话:“中午的时候,会有人送新的睡袍进来的,到时候你就不用跟我抢了。” 谁!谁要跟你抢睡袍啊! 流氓!土匪!臭不要脸! 听着卧室的门关上,唐嘉虹坐在床上生闷气,难道还真的要在这里一直坐到中午吗? 她才没这么无聊! 环顾四周,手中的绵软触感,忽然给了她灵感。 这一天,林家大宅里的不少佣人,都看见了少夫人穿着一件暗色的印度纱丽风格的衣服,穿过大厅,进了衣帽间换上了外出的衣服,然后出门上班去了。 负责清洁衣服的佣人还觉得奇怪,家里什么时候有这种衣服了?难道是少夫人新买的?那个花色,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直到负责打扫房间的佣人进了主卧室的房门,才揭开了谜题,原本铺得好好的床单凭空消失了。 少夫人这是什么新品味…… 且不管林家大宅里的仆佣们在想些什么,这边唐嘉虹则是神情气爽的在公司里把自己应该完成的工作都完成了,不知道是不是人一激动,效率就会高,不仅这几天应该做的工作全都做完了,本来说周五完成、下周完成、下月的计划,都被她做了个七七八八。 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她的嘴角浮出一丝苦笑,大概,还是本能的不想去参加满月酒宴,所以才会刻意的想要多做一些事情,拖延时间吧。 可是现在手上的所有工作节点,都卡在了别人那里,已经不是她可以左右的了。 如果非要强行说还有工作没做完,林书彦第一个就可以揭穿她。 想想昨天那个欲求不满而气急败坏,甚至还不惜干出三岁小孩才会做的藏衣服之事的林书彦,唐嘉虹忍不住捂住额头,只想重重的叹口气,她这是招谁惹谁了。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满月酒宴的举办地离公司不远,走走就能到,她也不想这么几步路就坐车,难得今天的空气质量指数这么好,还是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 与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打好招呼之后,她便拎着包,提前离开了公司。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林书彦的办公室,门关着,不知道人在不在里面。 要不要跟他打个招呼,一起走? 脑子里忽然跳出这个念头,然后被她给否决了,又不是小孩子,干什么事情还非得手拉着手一起走? 一会儿到了酒店,自然就会看见他了,相信不管是谁先到,总能找到一个没有一起过来的理由。 想到这里,她也不再纠结,径直离了公司,向外走去,这会儿已经有一些公司下班了,路上的人不少,唐嘉虹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周围商店橱窗里挂着的秋季新款。 这刚刚夏天,就秋季新款了。 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在夏天的时候就囤着秋季新款,捂上三五个月再穿,更何况本市的气候一向比较尴尬,一年只有冬夏,少有春秋,眼看着还热着热着,忽然一场寒流南下,连降几天的雨,温度立马就暴跌,说不定就直接一脚跨进冬天了。 这种快十万的秋装,到底什么人才会穿呢。 她一个橱窗一个橱窗的看过去,忽然,从一个橱窗的反光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林书彦? 他站在一家首饰店的门口,不知道在等谁。 算了,管他等谁,都不关她的事,继续看橱窗里的漂亮衣服要紧。 不知怎的,自从知道他在那里站着之后,橱窗里放着什么都吸引不了她了,她的目光死死的看着橱窗里那个模糊的身影,忽然一辆车停在他的面前,车门开了,走出来一个女人,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只见那个女人站在林书彦的前面,那模样,有说有笑的,车子开走了,倒影中赫然是两个人手拉着手的样子。 第92章 终于,唐嘉虹忍不住转身,她要亲眼看看这个女孩子是谁,她小心翼翼的靠近,并用电线杆挡住自己的身体,只见那个女孩子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年纪要比唐嘉虹小许多,扎着马尾,看起来青春逼人。大概也就是大学刚毕业的样子吧,也可能还在校。 她亲热的拉着林书彦的手晃来晃去,就好像大学校园里所有的情侣那样,她与林书彦说了几句话,离得太远,听不清楚,只是随风飘来了几个破碎的句子“……还要等多久?……”“……我相信你……”“……愿意……”“……快点哟……” 接着,林书彦伸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头发,那个姑娘歪着头,嘻嘻笑着,伸手去拉扯林书彦的领带,将他的领带弄得歪歪斜斜,林书彦被她扯的弯下腰,她趁机在林书彦的额头上亲了一大口。 林书彦没有阻止她,也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他只是微笑的看着那个小女孩,连眼里都充满带着温柔的光芒。 然后,他把手中的袋子给了那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接过,打开一看,整个人都欢呼雀跃了起来,林书彦弯下腰,对她说了句什么,小女孩的眼睛里都带着甜蜜的笑意。 又说了一会儿话,小女孩的情绪好像低落了下来,林书彦摸摸她的头顶,看起来是那么的亲昵,林书彦又说了些什么,她才又打起了精神,又冲着林书彦甜甜的笑了起来。 两人分手离开,唐嘉虹刚想也走掉,却看见那个小女孩忽然转身,向林书彦跑过去,一句话传进了唐嘉虹的耳朵:“亲爱哒,你的……” 开头那三个字,带着小女孩特有的娇俏婉转,嗲的好像能掐出水来,只怕任是什么男人听了,都会身子一酥吧。 仔细看看这个小女孩的模样,也是清秀可人,小巧玲珑,总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唐嘉虹的脑中,一下子闪过了一个人,一个在照片上的人,虽然眉眼不像,但是全身的气质看起来有十分相似之处。 看来,他的品味倒是一贯如一。 如此专一的男人,真是难得的可喜可贺。 也许是她身上散发的气场过于强大,林书彦似乎往这里看了一下,吓得她本能的又向电线杆后面一躲。 过了一会儿,等她呼吸平稳下来,大脑也冷静,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好笑,与自己一起登记在结婚证上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当街拉拉扯扯玩亲昵,自己做为正经的合法妻子,却在这里鬼鬼祟祟,好像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似的,真是……还有没有天理啦。 想到这里,唐嘉虹决定大大方方的出去,看她怎么让林书彦下不了台! 为此,她还想好了许多种不同的路数,等脑中的可行性报告做好了以后,她再一伸头,唉?那条路上还是人来人往,但是刚才站在那里的林书彦和那个小女孩不见了。 唐嘉虹愣了一愣,手机响起,来电人是奶奶,接起来一听,那边声音嘈杂,奶奶说:“你在哪儿呢?书彦都来了,怎么没见到你?” “啊?我……我想去买点花。”唐嘉虹随口扯了一个理由,那头奶奶催促道:“哎,别买啦,亲戚们都到啦,咱们家又不兴送花这一套的,你快来吧,还有人问你呢,真是的,一点都不懂事。” 原来林书彦先去了,这个家伙一定是坐着那个小姑娘的车过去的,才会这么快,哼,真是左右逢源,小姑娘的便宜也占。 现在这个地方,离酒店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大概两公里左右,走过去也要十几二十分钟,那会儿都该入席了,自己才到,显得特别扎眼,少不得要被奶奶说一顿。 可是现在已经是下班高峰期,别说只有两公里,上车多半是被拒载的命,就连车都很少见啊,哪个出租车司机也不想在上下班高峰期往cbd这种注定被堵在路上等死的区域开。 又想找找共享单车,可是这里的城管十分严格,甚至连自行车道都没有,路边也没有停自行车的地方,更别提共享单车了,往前走了一百多米,好不容易远远的看见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仿佛有一辆蓝色的小车车,还没来得及欢欣鼓舞,就发现那是一家已经宣布破产的共享单车。 人倒起霉来,真是凉水都塞牙,谁让自己在外面呆了这么久,明明比原计划的时间出门还要早,结果现在落得个迟到的地步,真是应了一句老话,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唐嘉虹一面感慨着世事难料,一面踩着个船鞋往前赶,幸好今天不需要参加什么特别高端,需要拿出白领精英范儿的会议,所以没有穿那双杀气十足的十公分的高跟鞋,要是穿着那双鞋,只怕走不了两百米,就要哭着赤足跑了。 姐姐就跟自己不一样,高三毕业,她踩着那双恨天高就转战了大江南北,别说走路了,她还能跑,不仅能跑,插个翅膀还能飞。 越走脚掌越疼的厉害,到后面干脆就麻了,看着天已经黑透,周围的人倒是不少,但是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或是在赶路,或是在低头看手机,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的吧。 这么一想,唐嘉虹麻利的脱下鞋子,就要向前跑,忽然有人拍了她一下,她吓了一跳,本能的回头,发现是一个不认识的人,一定是来推销的。 “你好,我是……”来人正想自我介绍。 唐嘉虹如连珠炮似的:“不好意思,我还有事,不想做安利也不想做玫琳凯,买不起房子也还不起贷款,不想买花也不想信教,当不了明星,也做不了好人,就这样,有事没事都别找我,bye~”边说边跑,说完时,尾音已在遥远的某处,被吹散在风中。 看着她好像惊慌的小兔子一般逃走的背影,那人哑然失笑:“真有意思,没想到,她这么有意思,做不了好人?我看未必吧。走吧,来日总会相见。你笑什么?” “头一次有人看见您跑得这么快。” “是啊,我还以为我是不是变成卡西莫多了。” “先生,如果你再这么引经据典的说话,我觉得您的梦想可能不会实现了。” “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小姑娘是不会看《巴黎圣母院》的,她们不知道卡西莫多是谁,这样您想要和漂亮小姑娘在一起,还希望是灵魂伴侣的梦想,就不会实现了。” “那就说点实际的,把你下个月的工资扣了。” “我爱工资,我更爱真理。” 热闹的酒楼门口,停满了豪车。 门口的led跑马灯上闪烁着:“祝何馨然小朋友满月快乐” 偌大的一个酒楼大厅之中,可谓高朋满座,处处都是互相打招呼的人,今天来的每一位客人,都是在本地有头有脸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在这里丢一个炸弹,整个省的经济起码要混乱大半年,有的公司甚至就直接可以结束运营了。 等唐嘉虹到的时候,酒宴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大家已经不再老实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而是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认识的,不认识的,只要三杯五杯下了肚,都言必称“我朋友”。 还有一些网红脸,拿着个自拍杆架着手机,一边搔首弄姿,一面对着手机嗲嗲的说着一些类似于“今天我参加了一个特别高级的场合,在场的人都是社会名流,想要拿到入场券可是很不容易的哟……谢谢小滨哥的游艇,谢谢,谢谢大青芒的点亮,谢谢,谢谢飞飞的樱花雨和火箭,谢谢……” 不用说,一定是在开直播,听起来,这位小姐姐的打赏还真不少。 找到了主桌的位置,姐姐笑眯眯的抱着孩子,坐在一旁的奶奶手中拿着小银镯在孩子的面前晃来晃去,小银镯上的铃铛发出了清脆的响声,“铃铃铃”响个不停,引得孩子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小嘴张成一个“o”型,好奇的盯着那个铃铛。 人之初,见识少,看得多,说不了。 此时奶奶一抬头,也看见唐嘉虹走过来了,她嗔怪道:“怎么才来,真是的,你的小外甥满月,你都不知道要早点来吗?都说了让你早点早点,书彦都来得比你早。” 唐嘉霓在一旁打着圆场:“奶奶,虹虹不是来了嘛,别再说啦。虹虹,谢谢你的长命锁还有这个小铃铛,好可爱,宝宝很喜欢。宝宝,来,谢谢姨姨。” 刚满月的宝宝哪里会说话,只是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那张小嘴还是半张成“o”型,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奶奶捏着宝宝的小手和小脚,笑眯眯的对唐嘉霓说:“这孩子长得多结实啊,看这眉毛眼睛,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他的下巴跟致远的下巴很像呢。” “哎?你这么一说,还真是的呢。” 小宝宝还在看着唐嘉虹,笑眯眯的向唐嘉虹伸出手来,嘴里咿咿呀呀个不停,也不知道他想发表什么样的意见和看法。 “虹虹,他喜欢你。”奶奶笑着说。 唐嘉虹扯着嘴角笑了笑:“那当然,我差点就成他妈了。” “嗯?”奶奶完全没有领悟到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唐嘉霓可是明白了,她生怕奶奶知道何致远与她们姐妹之间的事情,连忙转移话题:“虹虹与我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宝宝大概以为虹虹就是他妈妈吧。” 一面冲着唐嘉虹使眼色,唐嘉虹冷冷一笑,偏过头,又是一张笑嘻嘻的脸问奶奶:“书彦呢?” “他啊,刚才跟致远出去了,他们男人家总是事儿多,宝宝办满月酒,他们也不好好在这边陪着宝宝,看他们一本正经的样子,肯定又是去谈生意了。” 唐嘉虹点点头,看了一眼被奶奶抱着的宝宝,那个小孩子还真是对她很亲近,看见她就笑个不停,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伸向她,挥来挥去,一副求抱抱的样子。 只是唐嘉虹本来就不喜欢小孩子,再加上这个小孩子的父母对她来说,真是如噩梦一般的存在,现在当着奶奶的面,她还能强行忍住,现在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把各种割地赔款条约签得跟水电费账单似的李鸿章,1919年在巴黎和会上看着列强将青岛由德国转让给日本的顾维钧。 心中风雷翻滚,脸上还要平静无波。 不过也只能暂时压制一时,再多呆一会儿,体内的洪荒皇荒白荒绿荒之力就要按不住的涌出来了,到时候还不知道干出什么事来。她扔下一句话:“我去看看他。” 说完就跑了,看着她火急火燎跑开的样子,奶奶以为她是随时随地都想守在林书彦身边,太恩爱了嘛,因此也不疑有她,只是笑着对唐嘉霓说了两句:“你看你妹妹,真是一天都舍不得跟你妹夫离开。” 唐嘉霓也跟着应了几声,随后很快又将注意力停留在宝宝身上。 在酒店的吸烟处,几个男人站在那里,人手一枝烟,缭绕的烟雾让里面的人都显得模糊不清。 何致远站在林书彦的身边:“林董,多谢您还是这次把订单给我们公司了。” “呵呵,没什么,这是陈厅长亲自打了招呼的,看来,你们鲁冠和陈厅长的关系,挺密切啊。”林书彦不咸不淡的说了这么一句,何致远也没多想,生意场从来都不是单纯的看钱,当然还要看其他的关系,仔细扒一扒,谁身上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也就只有天真无邪的小朋友会认为世上只有什么单枪匹马创业成功的商业巨子。 比如那位从哈佛法律系退学创立了微软的比尔盖茨,比如从哈佛退学创立了facebook的扎克伯格,首先,他们是从哈佛退学的,人家首先能考得上哈佛,就算不退学,平平静静的按部就班过日子,也会是人中龙凤,在上流社会有一席之地。重点是,比尔盖茨他妈就是ibm的高级主管,比尔盖茨他爸老比尔威廉盖茨是美国埃利斯商务律师事务所的老板。 第93章 那间律师所可不是像现在微博上那些名字上挂着律师,嘴上说着毫无逻辑话的智障,而是美国百强律师事务所之一,业务不仅在美国本土,也在亚太地区,他们家就是美国精英阶层,不然比尔盖茨哪来的ibm大订单,哪家公司也不会把这么大的生意交给几个学生。 至于国内的大佬们,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了。比如那位说考了几次大学都没考上,最后好不容易考上,然后挨家挨户推销《中国黄页》还倍受冷遇的,最后在杭州创出一片天地的某位大佬,当时简直是草根翻身的励志典型,直到互联网开始发达,他的资产越来越多,于是人们对他也越来越关注,最终被人发现,他爸与国家开国八元老之一交情匪浅,本来以他的身份,根本就不需要参加什么高考。 从来就没有什么无背景无身家的人可以把生意做大,更遑论做到国际。 这些都是稍微有点阅历的人都知道的事情,他们看着天真的小朋友们还怀抱着上进的希望,心中都在偷笑着,并且会有人用各种鸡汤欺骗那些小孩子,让他们认为,只要自己拼尽全力,就可以出人头地,而最终,却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而已。 吸烟室里的男人们高谈阔论着今年的投资方向,艺术品收藏,最后,还是少不得拐到了女人的头上。 孔子在《礼仪》中曾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男人们也从来都不掩饰他们对美好异性的向往之情。 有人分享着某某俱乐部又来了一批新人,盘靓条顺,而且想要什么类型都有,不管是温柔的,还是制服系的,或是口味奇特,喜欢女王的,应有尽有。 旁边有人笑道:“前几个月不是刚严打了一批吗,这么快就开业,也不怕?” “你仿佛是在逗我笑。”那人调笑道,“管天管地也管不了那一家,那家的背景可是厉害了,轻易动不得的。如果他们家出事,那可真是山无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了。” “哈哈哈,你还唱起来了,行啊,一会儿去看看赵哥的品味怎么样。哎,老何,去吗?” 那人被旁边的人打了一下:“你有毛病啊,人家儿子今天满周岁,当然是要回去陪老婆的,就算是古代再不得宠的皇后,每个月也得有一天是固定的嘿嘿日呢,何况人家何兄跟嫂夫人感情好的很,刚结婚就得了个大胖小子。” “得得得,给你一说,就好像老何被戴了绿帽子似的。” “什么绿帽子,老何跟姐妹花都有一手,那真是人间极乐啊……” 那些人并不知道林书彦与唐嘉虹的事情,越说越不上道,何致远却是听得越发心惊肉跳,偷眼看了一眼林书彦,看不出他的表情上有什么波动,连忙喝道:“别胡说八道了,这边人来人往的,给人听见什么意思。” “哟哟哟,真是家庭妇男五好丈夫了。以前……” “嘘,你小声点……” “以前?怎么了?”唐嘉虹的声音,慢悠悠从外面传来,她并不想推开那扇门,看着那里面的滚滚浓烟跟失火了似的,可想而知推开门一定会被呛死,她现在只想把林书彦给拖出来,在里面熏那么久,都熏入味儿了,等会儿回去怎么都洗不干净,鼻子受罪的还不是睡在他身旁的自己。 她这一出声,可把里面的男人们给吓坏了,那相貌那声音,明明就是唐嘉霓啊。 那个不小心说漏嘴的男人此时早已吓得转身避开,其他人都僵立在那里。 唐嘉虹知道他们弄错人了,忽然脸上嫣然一笑:“喜欢谁就上啊,总是看着一个人,看久了也挺没意思的不是么?” “呵呵呵……”有人终于缓过神来,出来陪笑打哈哈:“嫂子你误会了,我们刚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咦,嫂子你什么时候换衣服了,刚敬酒的时候不是这身衣服啊,这身好看,看起来又精神又有气质……” 别人不知道,何致远和林书彦当然是看出来站在门口的这个女人不是唐嘉霓而是唐嘉虹了,按唐嘉霓的性格,就算听到了,她也绝对不会说出这么夹枪带棒的话来,她一直是个贤妻良母的端庄形象。 唐嘉虹也懒得再跟他们多说什么,只下一句话:“少抽点,一身烟味儿,难闻死了。”便转身离去了,旁边的人撺掇着何致远:“快去解释解释啊……” “没事,不用解释。”何致远慢悠悠的吸了一口烟,又轻轻的吐出来,那一悠闲的派头,完全不紧张。 “哇,你也不怕回去罚跪榴莲?” “没事,她通情达理的很。”何致远笑笑。 又引得众人羡慕不已。 林书彦掐灭了烟头,对众人说:“我先回去了。” “一会儿你去那家俱乐部吗?” “不了,你们尽兴。”说罢,便离开了吸烟室。 唐嘉虹不想回到主桌,在那里,姐姐坐在正中,妈妈坐在右边,奶奶坐在右边,老中青三代女人带着幸福的笑容,正在逗弄着小宝宝,一个新的生命。 “怎么站在这里发愣?”林书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唐嘉虹微微转过头,就闻到一股浓重的烟气扑鼻而来:“你身上的味道,如同被熏了三十年的老腊肉,又像是被蛇精和蝎子精熏黑了心的隐身娃。” “隐身娃是老六,被熏黑了心的是老七。”林书彦微笑着纠正道。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一个美国人,看葫芦娃干什么。”唐嘉虹没好气的说,“算了,我今天睡客卧去,太难闻了。” “是吗,只怕过了今天,奶奶就更着急抱你的孩子了,睡客卧?你是嫌她最近没有催你,日子过得太舒坦了?”林书彦十分直白的点出了唐嘉虹最怕的事情。 “行行行,好好好,你赢了……”唐嘉虹心烦意乱,也不想再与他争口舌之利。 “你也别以为我是想占你便宜,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也不非要你不可。”林书彦这是在用唐嘉虹的话来嘲讽她。 “不是已经有人攒局了吗,等着你赏光去俱乐部vip包厢呢,快去啊。”唐嘉虹也不甘示弱。 林书彦低头看着她,从那张红红的小嘴中不断说出各种尖利的话,他也不禁摇摇头:“你啊,嘴太毒。” “所以呢?你想说明什么?”此时的唐嘉虹的精神绷紧,随时随地准备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 “明明你的内心那么善良,对谁都存着一分好意,可是,你的全部形象,都被你的这张嘴给毁了。” 唐嘉虹闻言挑眉道:“那又怎么样。” “为你感到惋惜而已,世人只看表象,只相信他们相信的事情。嘴太毒,别人会对你退避三舍,同时也会把他们心里对你的评价传递给别人,这样,就会有人认为,你是一个很凶恶的人,因此有好事他们不会想着你,有坏事都会第一个把你的名字列出来。你知道警察列嫌疑人名单是怎么列的吗?都是先从有前科的名单开始寻找,实在排除完了,才会想着寻找其他的线索。” “而你,硬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有前科的人。” 热闹的大厅之中,人来人往,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向唐嘉霓表示祝贺。 而身为她双胞胎妹妹的唐嘉虹,却站在一个角落里,向外看着这一切,林书彦的话在她耳边回荡,从来都是伶牙俐齿的她,竟然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 因为林书彦说的是对的。 其实姐姐唐嘉霓比起自己的性格来,更加的阴鸷,只不过,平时说话与待人接物,看起来都很是温婉可亲,许多人开头的时候分不清她们姐妹俩,相处一段时间之后,都说,那个说话听着就舒服的是姐姐,那个浑身带刺目中无人的是妹妹。 虽然这样,但是由于奶奶从来也没有刻意要求她做出什么改变,于是,她也就这么嚣张跋扈长到了这么大,说话爱用反问句,有谁说话一时没合上拍子,或是有些文不对题,马上就会被她抓出来,唐嘉虹天生逻辑严密,思维敏捷,抓逻辑漏洞一抓一个准,后来她身边的朋友也是少得可怜,不像姐姐唐嘉霓,从上小学一直到不读书,身边总是有男孩子献殷勤。 没有朋友的时候,唐嘉虹也不觉得有什么,她也看不上那些与她的常识范围不相符合的人,觉得与那些人说话太累,见识浅薄,说什么都接不上梗,实在无趣的要命,还不如看书。 而知识接受的越多,与她的知识范围相合的人就越少,每每她一开口,其他人都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还需要她再重新解释一遍。还有一些人出身在小地方,眼界也着实狭窄了一些,只把身边的人当成了这个世界,一开口便是“我周围的人都……”,每每遇到这种人,唐嘉虹便会冷嘲热讽:“你身边有几个人,你就做出调查大数据来了?一万个有吗?” 来来回回的被她这么硬怼之下,还能坚强存活的也没几个人了。 因此,除了必要的公务往来,她也懒得再去跟别人说些什么,圈子不同,何必强融,她也相信着一句话,人是向上走的,何必非要往下看,为了显得合群,一定要把自己的智商拉低去迎合别人吗? 直到后来工作之后,她因为说话太冲,把跟她搭组合作的人都气了个半死,纷纷申请调组,号称如果再让他们跟唐嘉虹一组,就立马辞职。结果最后没有一个组肯要她,因此导致了没有项目接手,在第一个公司,仅仅呆了两个月,就落得了一个自动离职的下场。 有了第一份工作的经验教训,她在职场上已经显得收敛许多了,但也仅限于职场,公务往来。 对于工作,她有着明确的目标,那就是挣钱,为了挣钱,她可以收起爪牙,拿出温和的一面,但是,也仅限于人不犯我的时候,也有过别人不知死活的挑战她,结局是被她喷得体无完肤,然后第二家公司的人才知道原来这个平时话不多,逢人总是三分笑的小姑娘,竟然这么厉害。 不过好在第二份工作还是坚持了很长时间,从只能在组里给别人打下手,到可以独立带组,唐嘉虹接触的人越多,脸上的假面具也戴得越多。 为了感激老板的知遇之恩,她努力挑战各种艰难的工作,也因此,整天飞来飞去,如同空中飞人一般,就算是结婚,也会为了一笔订单中断蜜月而离开,嗯,离开,然后就离婚了。 过去,她还算着姐姐来的时间,判断何致远差不多也是为她苦守空房了两个多月,心里或多或少的有些内疚,直到今天听见他们的对话,看来他以前在自己出差的时候,也没闲过啊。 那一丁点的内疚,也都烟消云散了。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不早了,我要先回去了,说是方案你写,到时候出了纰漏还不是我背锅。”说完,她就真的直接向主桌走过去,问奶奶是现在跟她一起因去,还是过一会儿再走。 奶奶舍不得曾孙子,说:“怎么才来一会儿就要走了?你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工作工作,都快成工作狂了。” “这还不是奶奶您教我的,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依靠自己才是最有用的。”唐嘉虹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正走过来的林书彦。 奶奶也看见了林书彦,以为他也要和唐嘉虹一起走,便说:“那你们先走吧,我要和馨然再多呆一会儿。” 见奶奶抱着馨然,根本就不想撒手的样子,唐嘉虹也知道劝不动她,只是说了句:“那什么时候让车来接?” 奶奶连头都没抬:“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你就不能不要催我吗?” “那行,玩够了,就打电话回来,我们让车去接。”唐嘉虹转头大踏步的离开。 第九十六章 “我看不是,这江湖上的那些游侠,不都讲究的是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嘛?我看这对少年男女,是听说林县令是个好官,又总是被欺负,才到他家里来保护他的。” “你什么都不知道,还在乱讲些什么?告诉你,那个姑娘是林县令的表妹,本来啊,还有一个圆脸姑娘也住这的,这对姐妹花本来都是要与林县令结亲的,但是那个圆脸姑娘想要做妻,但是林县令喜欢的却是另一位姑娘。妻妾之争一直没停过,后来这姐妹俩说去了一趟姑妈家,回来以后啊,那个圆脸的姑娘就不见了。看来是家里亲戚给那个圆脸姑娘另觅佳婿,解了林县令的烦恼。” 之前也的确听县衙里的下人提起过两位姑娘在争夺林县令的宠爱,这下就全对上了,众人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躺在屋里的林翔宇完全不知道自己被人编排出了一场狗血大戏,他还没有醒,静静的躺在床上,上半身赤/裸着,几十根金针扎在他身上,密密麻麻好像刺猬。 独孤怀信手里拿着最后三根金针,没有急于扎下去,这最后三个穴位,个个都是死穴,只要手上力道稍稍有些不稳,林翔宇这条小命就交待在他手里。 阳光,从窗外照进房间,在针尖上跳跃出金色的光芒,独孤怀信想起逃亡那一夜,在边境上身心俱疲的自己遇上了接天连地袭卷而来的黑风暴,迷失了方向,失去意识的自己被半掩在沙丘之下,若是没有人发现,在无遮无挡的炽烈阳光下,自己只有脱水而亡的下场。 再次醒来,却是在奢华的房间里,侍女说,是王爷的世子将他救回来的,多么熟悉的场景啊,只不过当初,是自己将李云清从树下捡回去,只是没想到后来,两人之间,却落得那般的结局。 有心将自己的一切往事掩去,去向世子道谢时才发现,这位王爷世子看起来着实憨厚老实,相貌也是平平无奇,与大夏宁亲王实在是天壤之别。 也幸好是这样,如果又是一个俊朗的样貌,只怕自己会忍不住夺路而逃。 王爷世子说自己是在代父巡视边关的时候发现他的,又问起他是什么人,独孤怀信随便编了一个身份,只说自己是一个游方医生,在戈壁中迷了路,才会遇上黑风暴。世子对医术很有兴趣,询问了好些草药的使用,他也对答如流,世子似乎特别关注如何将草药中的有效成份提纯,他说,草药能救人,不过是因为其中的有效物质,若是能将那些东西提炼成高浓度的药丸,比喝上一大碗黑漆漆,味道恶心的汤汤水水要好多了。 独孤怀信为谢知遇之恩,告诉世子,自己曾对提纯之事有些研究,如果世子需要,自己可以帮忙。这让世子高兴万分,当下就要留他在府中,说要修一处别苑,让他专心炼药,再等一批药材运到,就可以着手炼药了。 同时,世子也提到过,县令林翔宇最近在严查异国人入境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在王府的马车里进城,就根本没有机会进来,没有路引与腰牌的外国人如果偷偷进来,直接视为奸细,当场处死。因此要他不要四处走动,以免被林翔宇发现他的行踪。 这几天独孤怀信都躲在四象观的后院里不敢出来,着实是憋坏了,若不是听见凤歌的声音,他今天也不敢出来,没想到凤歌直接将他带到了县衙,来治疗这个传说中看见没有证件的外国人,就直接杀之的县令林翔宇。 如果把他救醒了,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到时候被自己亲自救下的人杀掉……那可不就像西夏王都之变一样了,不能重蹈覆辙,如果就在这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除掉……反正,已经与凤歌说明了利害,就算林翔宇当真身死在此,她也无法怪罪在自己头上。 独孤怀信的眼睛盯着林翔宇的脸,最终他下定决心,双手稳稳的,接连将三根金针刺入林翔宇的穴道之中。 凤歌在外面等了很久,直到太阳照在头顶,那间紧闭的房门才打开,独孤怀信的神色有些疲惫,凤歌上前:“辛苦了。”又转头大声:“刘大娘,快倒碗茶来。” 独孤怀信接过茶,看着凤歌与刘大娘希冀的目光:“没事了,很快就会醒。” 刘大娘这才松了口气,搓着手笑道:“神医啊!太谢谢了,您忙这一上午,也没吃饭,饿了吧,快快入席,都给您预备好了。” 独孤怀信摇摇头:“我还是走吧,等林县令醒来,两位别说我来过就是帮忙了。” “怎么?”刘大娘不解。 独孤怀信无奈道:“我没有入关文书,只怕林县令醒来,有心要循私,也只能把我给斩了。” 刘大娘笑道:“就算没有入关文书,也断断没有斩人的道理,放心,等林哥儿醒了,让他给你补上一道文书,也就是了。” “不不不,我还有别的……事……”独孤怀信四下张望,却没有看见那个跟着自己过来的律王府的廖大爷,他疑惑问道:“那个,与我一同前来的廖大爷,你们可曾见过?” 凤歌与关林森对视一眼,凤歌清了清嗓子:“他要对铁傀儡图谋不轨,被我发现,已经打出去了。” “对……对铁傀儡……也能图谋不轨?”独孤怀信震惊了,看不出来啊,这位廖大爷的口味如此独特? 既然接他进府的人已经不在,又紧张了这么久,肚子确实有些饿,独孤怀信便应刘大娘之邀,坐下来吃饭。刘大娘并不入席,她转头又去照顾尚未苏醒的林翔宇去了。 “如何?能吃得惯吗?”其实不用问,就现在独孤怀信大快朵颐的样子,他也不会觉得这些菜难吃的。独孤怀信咽下嘴里的食物,叹了一声:“这里的肉,没有大夏的香……” 凤歌知道他思念故国了,安慰道:“李云阳亲政之后,必能还你独孤家一个公道。” “亲政?”独孤怀信像是听见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他放声大笑:“看着吧,符老妖婆活着一日,断不会让他有亲政的机会。” 以自己对符太后的认知,她的确是能做得出来把持朝政一辈子的事,凤歌也不想说那些没用的宽心话,只得岔开话题:“你后面是什么打算?要去北燕吗?” 独孤怀信伸向菜碗的筷子停住了,轻轻放下:“也许不会去了,符老妖婆与北燕的右翼王素有勾结,这次来的安西瓜尔是左翼王的亲信,所以才会与我合谋攻城,否则,他早就将我绑去送给符老妖婆了。” 凤歌对北燕的左右两位翼王也颇有了解,右翼王对武力征服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左翼王则更喜欢“以德服人”,靠纵横合纵之术获得支持,以达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目前北燕皇室对这两位翼王都十分倚重,并无偏颇之意,才能让如今的东方大陆还处在一个相对安稳的状态之中。凤歌又想起了高玄武,这位北燕大亲王,以商人的身份潜入恒国这么久,到底意欲何为。 金璜在他那里数日,就算他再小心翼翼,只怕也留下了一些首尾被她看见,只可惜,如今金璜也离自己而去,这下完全失了情报来源,处处施展不开。 在今天的阅历日志中,凤歌十分严肃认真的写下了自己对情报收集工作的理解和期待。 “所谓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靠得就是准确而及时的情报,否则所有的计划都只会落空,变成笑谈,要掌控国家各个阶层的动向,就必须有一支可靠的收集消息的网络,除了要能收集,还必须有一位头脑清醒的人负责对不同来源的情报进行筛选与排查,剔除虚假错乱以及过时的消息。” 道理人人懂,但是真正要实施起来,却是不易,谁能保证这些消息不是别有用心之人存心想要让自己看见的?记得偷偷看的话本里有一个故事,叫“蒋干盗书”,那个叫蒋干的人,看似是偷到了情报,实则,那情报却是周瑜精心布置等着他偷的,情报的失误,硬是让曹孟德自斩两员大将。 必须是一个完全忠于自己,又脑子够灵的人来做这件事才行,凤歌看着落进书房里的信鸽,觉得自己已经找到合适的人选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留在我大恒也好呀,像你这样的神医,我们恒国很需要,我可以安排你进太医院。” “我不想进太医院,里面的人都是按规矩办事,如同给林县令治病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太医院,他们一定是老老实实的就照保守治疗了,只要人没死,就算他们的功德。而且……说实在的,如果方才不是殿下当机立断,我也不敢……” 凤歌打断他的话,笑道:“你会不敢?你这样的人,会很高兴尝试新方法的,只要没有人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对你说,如果治不好她,就拿你的命来抵。” “说得也对。”独孤怀信微微一哂,“殿下真了解我。” 凤歌认真地说:“我可以安排如药庐那样的地方给你,让你专心做研究,你想要的人员、药品我都会尽力满足,如果你想要研究什么疑难杂症,我也会替你找到志愿者,反正都是要死,还不如找你搏一搏。” 独孤怀信看着凤歌的脸,感叹道:“殿下……你刚才面对林翔宇的治疗方案时,可没现在这么果断。” “那当然,关心则乱。”凤歌坦荡荡的承认。 “如果是你身边的那位关小哥遇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做?”独孤怀信故意问道。 凤歌毫不犹豫:“当然是金针刺穴,他一了百了,不再受折磨,其他的,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是这样吗?宁可自己痛苦,也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受尽折磨的活下去。 独孤怀信又愣在那里,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凤歌又说:“等我离开这里回京的时候,就把你也带上,先把你安排到太医院里呆一段时间,你看看有什么人可用,到时候等我结束游国之后回宫,你可以从中挑一些可用之材。” “等等,我还什么都没答应呢。”独孤怀信连忙道,自己刚才什么都没说啊,凤歌怎么就自顾自的已经安排起后面的事来了。 凤歌无辜的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你不答应我,还想做什么?北燕你去不了,再说那里的草药又少,又不好,我大恒国幅原辽阔,物产丰富,你想要的草药,都能找的到。我们也有传承多年的医学名著,前朝留下的书楼,我们全都好好的保护着,我敢说,整个东方大陆,自有记载开始的医书,如果在我大恒医书楼里找不到,那就永永远远的找不到了。” 话说得十分自负,却也十分有道理,独孤怀信无法反驳。 “就这么说定了!”凤歌丝毫不给他犹豫的机会,一锤定音。 独孤怀信怔怔的看着她,脸上露出笑容:“好。” 就在凤歌为得到这样一位医术国手而开心时,刘大娘激动的跑进来:“神医,神医,他,他醒了。” “醒了,是好事啊,叫他过来一起吃饭吧?”凤歌也很高兴。 “他一醒,就跑到书房去了,拦都拦不住啊。”刘大娘对自家县令大人的敬业之心叹为观止。 凤歌转头看着独孤怀信:“你这一针,不是把他的脑子给扎漏了吧?” 嘴上说着,她已经站起身,向书房快步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独孤怀信的身影就如风一般从她身边刮过,飞奔向书房而去。 没想到他竟然比自己还着急,凤歌忽然想到宫里那些妃嫔在生孩子的时候,父皇很淡定,甚至都不去看一眼,倒是里面的稳婆与全宫上下的侍女特别着急,就好像她们娘娘若是有个好歹,就要她全家陪葬一样。 “还真是,最担心病人的不是病人家属,而是大夫。”凤歌喃喃自语道。 书房之中,已是铺天盖地的纸,纸上是林翔宇刚刚画下的各种奇怪的东西,墨迹淋漓,还没有干。凤歌看他手里还着一张有三个叶片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 林翔宇手上不停,回答道:“这是飞桨,装在船上,搅动起来,可以让船自己动,驱动的方式可以像铁傀儡那样,也可以进一步改进。” 一张画完,接着又拿出了一张,这次画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凤歌偏着头看了半天:“这是孔明灯?” “对,但它比孔明灯更大,大很多倍,孔明灯能够飞上天,它不仅可以自己飞上天,还可以把人,或者是想要放上天的东西捎带上。” 凤歌点点头:“可是,不能控制风向呀,孔明灯烧完了,就直接坠落,如果人上去了,也这么砸下来,可受不了。” 林翔宇手中毛笔顿了顿,他陷入了思索。 凤歌见他这样子,笑道:“又不急于一时,快来吃饭吧。” 林翔宇搁下笔,双手揉了揉头:“自从一醒来,我就觉得脑子里有很多想法,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我想要把它们画出来,如果不马上画出来,它们在我的脑中盘旋不去,而且越来越多,杂乱无章的跳着。” “我的头现在很胀,如果不把一些想法画出来的话,就好像要炸开一样的痛。” 闻所未闻的毛病,凤歌看着独孤怀信:“这是……后遗症?” 独孤怀信让林翔宇坐下,又给他诊了一回脉,完了半晌没说话:“他的脉象着实很乱,阳明一脉跳动异常强劲,这一脉主神思,想来,就是这个原因,才会使得他无法抑制脑中产生各种想法。” 有想法是好事,但是想法太多,实在是对人体损伤太大,凤歌忙问道:“可以压下去吗?” 独孤怀信又摊出针具,摇摇头:“尽力而为。” 这次施针都在头顶,看的凤歌着实心惊肉跳,死盯着独孤怀信的手,生怕他手一抖,就把林翔宇给交待了,被她盯得实在背后发毛,独孤怀信忍不住开口:“殿下,你这么盯着,他不仅不会好,我还会紧张。”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还强自辩解道:“你的经验这么丰富,还会紧张。”嘴上这么说,她还是起身,将林翔宇刚才画下的那些图纸,一张一张的收起来,刻意不去看独孤怀信那里的情况。 林翔宇画下的这些东西,有些能看出来是做什么的,有些则完全看不出来,也不知道他的脑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场景。 此时,一只灰色信鸽扑楞着翅膀,从窗外进来,凤歌抬手将它捉住,从腿上的竹筒里倒出一卷小小的竹芯纸来,半透明的纸上写着寥寥数语:“请殿下速归,边疆将有战事。”,左下角镌着小小的一个“杜”字,这位老同学还真是不出天下门,已是天下事。 第九十七章 只不过,这个天下事知道的也不是很齐全嘛,边疆的战事,那是西夏与北燕之间的,与大恒没有什么关系,何至于要储君速归。凤歌心中暗笑,想着回去以后要不要拿这件事做为笑料,去嘲笑一下这位老同学后知后觉,还情报有误。 想到这里,凤歌心情很多,她将收携带好的图纸放在桌上,见独孤怀信还在忙碌着,便不再打扰,径直走出书房,想到独孤怀信说在律王府里还见过金璜,她心里始终有些不安,金璜一直都是律王的人吗,那律王也应该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丰县,可是凤安年他却仍然毫不知情的样子。 或者……他只是假装不知情,幸好这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西夏的时候已经认识了独孤怀信,不然这样一个大陷阱,自己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现在就是要等着看看,律王派金璜跟在自己身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要除掉自己,那金璜怎么一直也没有动手,如果是想要从自己这边得到什么,那金璜又怎么会半路就露了馅,让自己给赶走了?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坐在这里空想,永远也得不到答案。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看来,我得再去律王叔的府里好生探一探。” 凤歌这次直接前去找了世子,凤二公子腿脚不便,只怕知道的事情不会太多,还不如问这位大表哥来得直接一些,世子见到她十分高兴,问道戈姑娘怎么好些日子没来了,又是拿出自己新近得到的奇石给凤歌看。 凤歌接过石头,故意问道:“这看起来,有点像西夏那边的石头啊。” 世子笑道:“真不愧是璇玑才女,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这的确是西夏的石头,而且啊,还是神石哦。” “神石?许愿用的?”凤歌笑道。 世子小心翼翼拿着“神石”:“这石头,生在西夏王都旁的一片神秘之地,那里五行调和,种什么长什么,着实喜庆的很,据说这块石头放在屋里,可保百病不生。” “如果我没猜错,小王爷说的那片神秘之地,是在燕雀湖畔紫金山下。” 世子双眼猛然睁大:“这这这,这你也知道。” “那地方并不算得神秘,西夏众人尽知,还不如我大恒的祀星一族隐秘极深,若是连这点小事都不知道,又如何敢称璇玑才女呢,只是,小王爷又是如何得到这块石头的?”凤歌看着世子,温柔地笑着,心中却在想:“看你什么时候露出狐狸尾巴。” 世子沉吟半晌:“也不怕你知道,我前几日出外巡守,遇到了一个西夏人,他正赶上了黑风暴,半边身子都被沙丘盖了,我将他救回来,他为表感谢,便将这块石头送给了我。” 还是独孤怀信的礼物?他怎么没提起过?那石质的确晶莹剔透,十分漂亮,绝不是在戈壁上随手能拾到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独孤怀信可以回去慢慢问他,自己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金璜。 凤歌问道:“我先前路过花园时,看见一个圆脸的姑娘站在花间,我怕她晒着了,招呼她往树荫下站站,她却骂我多管闲事,还翻了个白眼,就跑了。不知这姑娘是何等身份?在王府里可以这般的无礼?” 虽然经过是编造的,但她精确的把金璜的性格和日常行径描绘的十分到位。 世子一听便了然:“嗨,戈姑娘想必是遇上父王新纳的小妾了,叫兰玉,仗着父王宠爱,整日里谁都不放在眼里,别说姑娘了,就算是我与二弟见了她,她也连个礼都懒得行,只不过点点头就算过去了,别人家哪有这样的规矩,可是谁说都不成,就连在王府里服侍多年的何妈妈找父王说了她几句不是,父王都让何妈妈多担戴些,年轻姑娘总归是娇纵的。连何妈妈的面子都不管用,谁还敢怎么着,我们也只能远远的躲开罢了。” 什么?金璜是律王的宠妾?凤歌忙问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府的?” “大半年了吧。” 这个时间,是自己刚刚出宫的那会儿,莫非……她在参加暗卫选拔时候的身份,就已经是律王的妾侍了? 律王叔啊律王叔,你到底意欲何为啊? 可是,母后在江湖中的消息来源一向广泛,如何连母后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还委托她来保护自己? 凤歌微微垂着眼睛,脑中将金璜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事情又过了一遍,对了,“我是昭德皇后派来保护你的。”这句话是她自己说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确认,还有那封据说是写给她的信,谁知道是不是她伪造的。 唯今之计,便是再去问问笼烟楼的柳妈妈,她应该将回信带给自己,断不会就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 凤歌笑道:“原来是王爷的宠妾,那倒是有自傲的资本,只是对小王爷和二公子都这般不客气,着实有些不智呢,还未上桥,何必急着断自己的后路。罢了,不说这些事,打扰世子多时,告辞。” 离开王府,便直向笼烟楼而去,现在笼烟楼还没有开门,凤歌前去敲门,开门的小姑娘不情不愿的叨叨道:“太阳还高悬在头上呢,哪来的急色鬼……”打开门,却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她不由愣住了:“你是谁?” 凤歌客气问道:“我找柳妈妈,她人呢?” “她去礼佛了,这几日都不会回来。要卖身的话,再等几天吧。”说着,小丫头就要把门关上,凤歌下意识的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抬手抵住门:“你说谎。” 小丫头明显露出慌张的神情:“我没有。”更加用力的想要关上门。 两人僵持着,然后小丫头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门板上传过来,将她整个人弹开,一个站立不稳,要不是身后一位姑娘及时扶住她,她就少不得要摔个跟头。 她恨恨的叫道:“你到底要干嘛。”这才发现凤歌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容貌俊朗,却充满生人勿近气质的少年。 方才扶住她的那个姑娘看见凤歌,“咦”了一声,问道:“你是不是以前来过一次?” 凤歌也认出了她,是个红牌姑娘,叫翠喜,遂点点头:“不错,是柳妈妈送我下楼的。” 翠喜上前,陪笑道:“抱歉,这小丫头是刚来的,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说罢转头看着那个小丫头:“没你事了。” 然后她对凤歌说:“实不相瞒,柳妈妈这些日子的确不在楼里,她只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找她,就说她礼佛去了,过几日就回来。” “那楼里若是有事,该找谁呢?” 翠喜道:“楼里能有什么事,谁还敢在笼烟楼闹事不成,若是临时有一些需要拿主意的,或是拿银子的事情,找冯爷。” “带我去见他。”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以为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别说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地方不相合的感觉。 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应该是在大树底下,摇着蒲扇,手里端着粗瓷大碗,吹掉上面落的树叶,大口喝着里面凉茶,然后再对身旁围坐着的小孩子讲鬼故事的乡村教书先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姑娘,你找谁呀?” 翠喜忙说:“冯爷,这位姑娘是柳妈妈的旧识,是来找柳妈妈的。” “哦,这样。”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待进了门,冯爷请凤歌坐下,又为她倒上一杯茶:“不巧,拙荆出去礼佛了,有什么事,找我说也是一样。” 又是礼佛,这理由虽然听了好几遍,但为什么总觉得这么好笑呢。 凤歌笑道:“我的母亲与柳姨是二十多年前的好友,专程来见柳姨。她到底在何处,还望冯爷不吝相告。”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第一百零二章 “你又想偷偷摸摸的跑掉吗?” 关林森被这无端的指责弄得哭笑不得:“属下是暗卫,大殿下没有吩咐,属下自然是在暗中保护。” “不必了,你被免职了。” “啊?” 凤歌冷着一张小脸:“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呆着,哪儿也不准去,也不要偷偷摸摸的藏着,我要是出了事,你再快,还得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再出手,耽误时间。” 没有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凤歌继续向县衙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了上去:“可是大殿下,属下与陛下的合约不是这么签的。” “暗卫薪水又不是特别高,你干嘛就喜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凤歌很是不解。 关林森决定捍卫自己工种的尊严:“大殿下,暗卫不是偷偷摸摸,在暗中保护,对方容易失去戒心,保护的成功率也高一些。” “你就在我身边,不是更高吗?有什么区别?在暗中什么的,那是我主动去招惹别人的时候,多埋点伏兵胜算大,我又不做这种事,有伏兵的意义是什么?”凤歌连珠炮似的将关林森的话给堵了回去,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关林森用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总之,在半夜三更走夜路的时候,就是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关林森抓抓脑袋,看着她大步向前的样子,低声嘟囔了一句:“别是怕鬼吧。” 他这句话声音很低,只是夜晚实在太安静,凤歌的耳朵将这五个字尽数收音,她哼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 话音刚落,她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左边的墙头,惊呼一声,关林森一个箭步冲上前,挡在她面前:“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双碧幽幽的眼睛正望着她,那是一只虎斑纹的野猫正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逛累了,跳上墙头歇口气,正好遇上了凤歌的目光。 “别怕,就是一只猫。”关林森轻声安慰道,墙头上的那只猫居高临下望着凤歌,“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充分表达了它对这个胆小如鼠人类的不屑与鄙视,然后就“嗖”的一声,跳下了墙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被一只小猫吓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太丢脸了。 凤歌表情僵硬,也没有与关林森说话,自顾自的往前走,此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关林森和她自己。 想当初在宫里,尚衣局那里闹黄鼠狼,她都兴高采烈的跟着那些太监们去送黄大仙,当时看着蹿出来的大个儿黄鼠狼,心中何曾有个怕字,还倒提着黄鼠狼的尾巴整个宫里乱跑着,招摇过市,吓唬弟弟妹妹各宫娘娘。 今儿这是怎么了! 说出去怕不是要被人笑死! 凤歌低着头只顾走路,连走过了县衙大门口都没注意到,还是站在门口的林翔宇叫住她,她才醒过神来。 “大殿下?您这是怎么了?”连标准版木讷直男林翔宇都看出凤歌这会儿魂不守舍,心神不宁的。 “没事。”凤歌木着一张脸,丢下两个硬梆梆的字。 更反常了,凤歌从来都不会这般冷着脸的。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不太正常,凤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双手食指按在太阳穴上揉了揉,对一脸茫然的林翔宇丢出一个笑容:“真的没事,我先回房睡了。” 她过去了,跟在后面的关林森却被林翔宇一把抓住:“她今儿怎么了,气不顺?谁得罪她了?” “我……”关林森默默继续跟着。 林翔宇看着这对少年男女,也猜出这两个人之间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心里一阵哼哼唧唧:“一股恋爱的酸臭味儿。”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扑楞楞的扇动翅膀声,一只灰白相间的信鸽从空中如炮弹一般落下来,林翔宇连忙赶上前几步,将它接住,信鸽触手之时,肌肤上便传来一阵粘稠的感觉,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萦绕不去。 林翔宇借着府门口的灯光,低头看着接住鸽子的手,手掌之上一片暗色的水渍,是血。 看那鸽子也已经是气息奄奄,林翔宇忙捧着信鸽,往书房奔去。 这只信鸽早就该来了,却一直也没有等到,林翔宇心里发焦,才会在门口徘徊,从京师方向来的信鸽,便是从正门这个方向来的。 那鸽子背上有一道被鹞子的利爪擦过的痕迹,好在这信鸽够机智,身子侧了一侧,没让它给抓着翅膀,飞得也够快,否则,这信,断然是送不来了。 林翔宇先将鸽子腿上绑着的小竹筒拆下,取出其中的竹芯纸,只见那一个小纸卷上,以蝇头小楷端端正正的写着:“律王与北燕暗中结盟,不日边境将有异动,传令玄铁营萧燕然提高警惕。”左下角缀着一个小小的“杜”字。 寥寥数字,却是看得林翔宇心惊肉跳,律王与北燕结盟,不发兵还好,若是发兵,那便是剑指京师的意思,而丰县,就是北燕铁蹄要踏平的第一处地方。若是已有铁证,陛下就可以直接拿下律王,可是很明显,所谓律王与北燕结盟,必然只有风声,并无实据,当今圣上若是想要拿下亲弟弟,也不是靠着莫须有,就可以做到的。 就算是北燕当真兴兵来犯,律王也可以假装与已无关,在丰县这地方,守城的都是律王府的府兵,只要他随便的那么一放水,就算是到时候将北燕人给打回老家,也无法对律王进行事后清算,毕竟打仗么,有输有赢,说他是故意输的,那证据也不好找。 林翔宇都快要愁死了,给信鸽上药的时候,不小心手重了些,信鸽发出凄惨的嘶叫,在寂静后花园的夜空中回荡,听起来分外的吓人。 “你在做什么?”被信鸽的惨叫声吸引而来的凤歌倚在门口,见林翔宇手上按着一只满身是血的鸽子,那只鸽子激烈的挣动着,看林翔宇的表情,好像是在与这鸽子发生激烈的厮杀。 “它被鹰之类的东西抓伤了,我想给它包扎一下。”林翔宇一脸无辜的举起手里的布条,以示自己说的是真话。 凤歌上前,轻轻接过那只鸽子:“让我来吧。” 看着她十分熟练的处理着那鸽子的伤,林翔宇颇有些意外:“大殿下怎么还会这个?” “以前,各宫里的宠物受伤,都会有专人去治,我觉得好玩,就会在一旁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伤口处理完毕后,那只信鸽的精神恢复的非常好,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也再没什么机会去看,好在这手艺还没丢下。”凤歌看着林翔宇:“这鸽子又传来了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只见林翔宇忽然撩袍跪在她面前,把凤歌吓了一跳:“这是做什么?” “丰县即将有巨大的变故,只怕边境将有战事,请大殿下速速回京,以策万全。”林翔宇俯下身,一拜到底,且不说凤歌的国之储君身份若是有个好歹,整个大恒国都会因国本动摇而陷入慌乱,就算单纯以相处这么久的个人关系来说,林翔宇也完全不希望凤歌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上回劝她,根本就不听,这次杜书彦如此郑重的提醒,定然是兵祸迫在眉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离开,林翔宇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她不走,他就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她——文死谏! 还没见着菜刀,凤歌已经被他这阵势给惊到了,她结结巴巴的想要将林翔宇从地上拉起来:“你,你先起来说话。” 只是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个身材细瘦的文弱书生,那体重也不是凤歌能轻易拉得起来的,扯了几下没动静,凤歌也只得放手随他去了。 林翔宇又磕了几个头:“大殿下,算我求你了,快走吧。储君乃是国之根本,如果大殿下出了任何的事,不说陛下与皇后娘娘该有多么的着急难过,就算是我等官员百姓,也会惶恐不安。大殿下,你不为自己保全自己,也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保全自己啊!你的命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而是属于整个大恒国的。” 哎呀,这个大帽子往头上一扣,凤歌只觉得心里被压得沉甸甸的,就好像如果自己不赶紧离开丰县的话,就会成为大恒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要用生铁铸成雕像,跪在京师大门口,让人来人往吐口水的那种。 都快成罪人了,还不赶紧表态?于是凤歌马上从善如流: “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走,好不好?”凤歌平生头一遭,真正感受到了一股“文死谏”的气势,硬生生的被完全压倒,一点帝王威严都拿不出来。 她不知道,林翔宇那会儿在翰林院里天天呆得无趣、无聊,感到人生毫无意义,闲时经常去翰林院隔壁的御史台转悠,看着里面的御史在练习如何慷慨激昂的劝谏上书,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言,从最普通的谏言,到跪谏,力谏、泪谏,以及最高等级的死谏,都是不同的套路玩法。 天资聪慧的他将这些套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不时还会被御史们拉去做陪练,到最后,他的水平反倒是御史台里最高的,御史中丞甚至一度提议要将他调进御史台,加入他们光荣的进谏队伍。 林翔宇觉得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不太适合自己,这才将午饭后的散步路线改为从翰林院前往工部,一路过工部深似海,工部那些神妙奇异的机关术数与各种精妙的设计一下子吸引住了他,工部一个看门小厮做的人偶娃娃都会哭会笑的,那是他收集的第一个娃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凤歌知道林翔宇的过往,她一定会庆幸,这么一个隐藏的嘴炮之王,竟然就自断了经脉,决定去跟闷嘴葫芦理科宅男们一起混,不然,那可有得她受的。当一个讲究逻辑的理科男变成了文综帝,那威力要翻几倍。 总算听到凤歌答应第二天早上离开的许诺,林翔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送凤歌去休息之后,他还要去给萧燕然送信,让他重点关注北燕方向军队的情况,抓紧布防。 前几日,律王高调的出现在京师里,不在丰县,分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丰县出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知,隔那么远,他也鞭长莫及,出什么事,都不是他的错。 北燕人从来都不守信约,口头约定如同放屁,律王不管与他们谋划了些什么,必然是有一封盟书,记下誓约内容,到时候再一一履约,如果能找到盟书,那就能坐实律王里通北燕的造反之举。 谁都知道盟书重要,律王自然对盟书的安放更是加了百倍的小心,不会随手搁在书房里,想来定然是放在一个各种机关暗道、守卫森严的地方。 林翔宇将偌大一个丰县几乎要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至于律王府,杜书彦曾奉旨前来颁赐寿礼,在王府里住了有半个多月,将王府里里外外也是查了个透彻,以他的机关术数之能,找出了律王大公子藏的春宫图,二公子藏的坊间男女之事的话本,翻出了律王各位妾室们争宠用的扎针巫蛊小人、催春药、滑胎剂,以及管家娘子放的高利贷花帐,远超出亲王应有品级俸禄的地契与金银用具,甚至还有一套明显僭越身份的五爪金龙袍服。 却就是没有找到盟书。 没有找到盟书,私造的龙袍很容易就被处理掉,而为了地契与金银处理亲王,也够不着杀头之罪,不过抄一些,罚一些,根本动不着他的根本,反倒容易打草惊蛇。 因此,即使现在北燕人就要兵临城下了,也仍然动摇不了律王半分根本,人家在皇宫里被当今圣上好吃好喝的供着呢,遥遥地就等着看丰县这里的好戏了。 林翔宇下地道赶往边境去送信了,凤歌在房间里睡不着,她走出房间,坐在院中,抬头看着圆圆的月亮高高悬在头顶,她嘟着嘴:“一定是月亮太亮了,一点都不想睡觉。”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她的腿,借着月亮低头一看,黑乎乎的一团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抬头正望着她,嘴里还“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虎子?!”凤歌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那天虎子带着狼群被自己拒于山庄之外,天亮时就没了踪影,以为它从此与自己恩断义绝,再不会露面,没想到今天竟然又看见了它。 凤歌起身,想去厨房给它找些吃的,可是虎子却叼着她的裙摆,不让她走,凤歌蹲下身子,问道:“你要干什么呀?我是去给你拿好吃的。” 虎子没有松开,反倒是拉着她的裙摆,一步步的往林翔宇的卧室走。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这个屋子的主人不在,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别人房间的。”凤歌好声好气的说。 虎子完全不为所动,凤歌也不能因为一只狗……嗯,可能是狼,听不懂人话,就揍它,也不至于为了一只狗断裙摆,人家断袖可是为了美少年呢。 被力大无穷的虎子拖进了林翔宇的房间,虎子示意让她钻到床底下。 林翔宇的床底下,有一个地道,当初她与金璜进城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地道里进来的,莫非那地道里有什么玄机? 凤歌想了想,还是唤来关林森,与自己一同下了地道。 这条地道不长,走了没多久,便已出了城,未出地道,凤歌便觉出不对了。 外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仔细听听,还有“哔剥”作响的火把声,以及不远处的号令声,那是北燕语!!! 第一百零三章 凤歌心中猛然一凛。 这片山林是丰县通往京师的,如果这里出现了北燕人,岂不是说明,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团团围住? 若是想要回京师,林翔宇床下的地道已是能将人送出最远的范围,却还能听见北燕人的声音,那岂不是说明,丰县里的人已经是插翅难飞了。 如果北燕人已经到了这里……岂不是说明京师危矣? 凤歌越想越紧张,急急赶回城里,她心神不宁地等待林翔宇回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她的心中更是焦急万分,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包围的事情他知道吗?萧燕然知道吗? 她思忖片刻,决定亲自往玄铁营去一趟,将这件事告诉萧燕然。 关林森站在她面前:“大殿下一夜没有休息了,我去一趟玄铁营。” “不,他们不认识你,未必会相信你所说的话,一夜算什么,想我在宫中赶功课,三四夜不睡觉,也都玩儿似的。”凤歌摆摆手,“不过你还是陪着我一起去吧。” 说着,两人便从地道往玄铁营而去,地道的出口,离玄铁营还有几里路的距离,这会儿没马,凤歌此时别提多恨自己不会轻功了,若是有机会她一定得好好学学才是。 关林森见她心里着急,可是脚下的步子却着实不够快,便说:“不如属下背着……” “好,就这么决定了。”凤歌对关林森的能力还是知之甚深的,当下也不客气,关林森蹲下背上她,默运真气,脚下生风,不多时,便到了玄铁营。 离营门口还有好远,就听见营门内传来的声音:“战备!战备!北燕人!是北燕人!” 原本黑暗的夜空,被无数举火燎天的火把映照成了不详的血色,一簇簇的火苗,如同地面上的星星,远而望之,如同天空中那颗不详的破军之星落在大地。隔着关防的高大城墙,双方手中的赤色火焰一般无二,只是双方却是你死我活的对峙。 一方为攻,北燕人久居关外的草原大漠之上,牛羊成群,人强马壮,却是靠天吃饭,终日游牧为生,牛羊进多少,便出多少,所谓积蓄,不过牛羊肉干并奶酪等物,若是寒风飞雪提前降临,连为家里的牲畜储备过冬的草料都来不及,一旦风云变色,气候不尽如人意,则全家老小失了生活来源,关内那片广阔而肥沃的土地深深吸引着他们。 听说那里水网丰沛,绝不会因为一时的干旱就面临无水可用,无水可饮的困顿。 听说那里的气候温润,冬天的风也温柔的如同情人轻抚着的手,即使年龄很大,也不会被如刀子一般的朔风在脸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听说那里有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银财宝,每个城市都有巨大的集市,在集市上,有穿上数套也不觉其重的神奇衣料,与厚厚一层的羊皮袄完全不同,还有美味而精致的食物,那是终日吃着牛羊肉蘸盐的北燕平民完全无法想象到的珍馐。 听说住在那里的人不需要一年搬两次家,因而房子里满是华贵的装饰,各种方便生活的器物,就算是天宫,也不过如此。 听说……那里的人,讲究的是以德服人,能嘴炮绝不动手,平日以读书识礼为要,不以武事为意,甚至还在数年前,将国内最强悍的寒山铁骑元帅满门抄斩,从此朝堂之上,武将地位全无,御阶之下,竟无几员武将。就算武将出征,也要文官监军,而那些文官,胆小如鼠,生怕旷日持久的战争,会让庞大的军费影响了国家收入,进而影响他们个人荣华富贵。 武将不能打,文官又怕死,想要拿下大恒,简直是轻而易举! 眼看着今年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草原又将一片封冻,何不南下过冬去? 对!南下过冬!在恒国的高屋中穿着华服,吃着美食拥着美姬,过冬! 北燕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蛊惑之下躁动起来。 全民皆兵,所有十四岁以上的北燕男子,无须皇族说什么,他们放下了牧羊的皮鞭,告别了在家中织毛挤奶的母亲与妻子,握起了刀剑,随着南廷大王,从草原大漠一起涌向了大恒国的北部关口——丰县玄铁营。 一方为守,大恒国自古以来都是农耕社会,百姓只想在这片土地上安安份份过着自己的日子,只要不被压迫到实在生活无可继续,对于所有的不幸与意外,都愿意默默承守,一直到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为止。他们平生所愿只不过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而已。他们有自己的礼仪规矩,也有着自己的文化传统。 遇到天灾,想着的不是去劫掠别人,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发展科技,为了抗旱做出水车,为了防洪建起河堤与人工河渠,如今大恒国某一地区稍有旱情或是水患,地方官员与百姓自己便可以处理,无须惊动京师之中的中枢六部,至皇帝知道灾情之时,往往已是处理完毕之后的事后情况汇报。 不劳而获的人在大恒国的民情之中是被唾弃与鄙视的,土匪与山贼从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那片土地虽然富庶肥沃,但那都是百姓祖祖辈辈,靠着双手打拼出来的结果,而不是坐等着天上掉下来的好处。 这样的百姓,平时克已复礼,温良恭俭让,如果有人想要强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反抗起来也是能杀红眼的。 也有不想打仗的人说,北燕人就算占了京师,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只不过是皇城里换了一个皇帝坐,对于平民的生活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但是很快,关于北燕人的传说就在民间传播开,内容一个赛一个的血腥: 听说北燕人杀人不眨眼,若是所攻之城稍有抵抗,城破之后,便无人生还,尽数屠尽。若是北燕人刚到,毫无抵抗便开城投降,除城中身高在车轮之下的孩童不杀,其余男女一个不留。当投降与拼死抵抗一个结果时,大恒百姓自然不会选择束手就擒等人来屠。 听说北燕人占领了土地之后,首先做的便是将财宝劫掠一空,将文书典籍付之一炬,所过之处便是流着鲜血的焦土。 听说北燕人对待原土地上的孩子,如同对待牛羊畜牲,小小年纪就要担负起沉重的劳役,即使是那些身高不及车轮的投降之城的孩子,他们也往往不能活到成年。 大恒国百姓最重的是自家祖宗的香火延续,也看重本国文化传统的维持与稳定,北燕人如此野蛮,那便只有拼死一搏。放弃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放下投降就能继续过太平日子的天真,拿起手中的武器,尽已所能,将北燕人永远挡在国门之外,这是现下丰县所有百姓的心愿。 即使不懂什么叫家国天下的农人, 即使不在乎皇城之中坐着是谁的自由文人, 即使只是锱铢必较的市井商人, 即使是在书斋之中的学子, 所有人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如何,要挡住来袭的北燕人,无论如何,要守住自己的祖宅田产,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踏入大恒一步! 玄铁营之中,已是众志成城,萧燕然这些日子的练兵起到了效果,凤歌眼前看着的那些士兵,虽不及立国之初那些久经战事的老兵,但也已有了新铸刀锋初出鞘的锋芒与光采,每个人身上散发出的精气神,都与当初她第一次探访玄铁营之时看见那般颓废、惫懒的模样完全不一样,风气为之一新。 看来萧燕然,果真是个人才。 凤歌心中感叹着,正在巡逻守卫的哨兵发现了她,一声厉喝从哨岗上传来:“什么人!” 随着这一声厉喝,周围传来弓弦被拉紧的声音,细听之下,至少有十几张弓已弯成满月,箭头正对着她与关林森,凤歌抬头望着岗哨,亮出手中律王府的玉牌:“有事前来拜见守卫将军。” 不多时,得到消息的萧燕然出营来见,身后还跟着林翔宇,见到凤歌,萧燕然有些意外:“这里十分危险,大殿下怎么来了,快快回京。” “回不去啦。”凤歌嘴角轻轻扬起,将她在连接丰县与京城的山林中发现的北燕军队之事告知萧燕然。 从他的脸色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他不知道这件事,玄铁营的人本来就不多,斥侯就更少,已尽数投在前线,哪里还有余力搞清楚后面的事情。 看他这般烦愁,凤歌再不懂军事,也知道现在的局势不容乐观,一时间,气氛十分凝重,不远处是马嘶人呼,而这四人所站之地,却有着一种死神来临前的令人窒息的死寂。 “没记错的话,萧将军在玄铁营中,也只不过是个偏将嘛,这般令人烦恼的事情,不如先告诉主帅,让他也愁一愁?”凤歌半开玩笑的提示萧燕然应该赶紧将此军情告知玄铁营主帅高德兴。 不提主帅还好,提到主帅,萧燕然眉间的皱纹又加深了几分:“高元帅,他早已不在玄铁营。” “什么?”凤歌惊讶,身为镇边之军的元帅,从来都是无调令绝不许离开,她问道,“想来是我走之后才被调走的?那现在是谁主事?” “不是被调走的,”萧燕然沉沉叹了口气,“现下主事的是我。” 凤歌眨眨眼睛:“高帅,莫不是已为国捐躯?”不可能吧,自己离开这段时间,北燕人也只是袭击了西夏,按说,北燕人不会两面开战,同时与西夏、大恒作战,北燕人再如何的厉害,国力也不足以支持他们如此找麻烦。可是,如果不是开战,主帅为什么会死,总不会是病死或是噎死吧? “他好得很,现在应该与律王殿下在京师里吃香的喝辣的。”萧燕然的语气中满是愤恨。 不必再问,也知道发生什么了,为了给北燕人入关扫平障碍,律王甚至将玄铁营的主帅也一并带进京,让原本就纪律松懈的玄铁营彻底群兵无首,没有一个得力主将的军队即使装备再好,单兵作战能力再强,也不过是个没有启动的铁傀儡,更何况玄铁营连铁傀儡都不如,最多也就算个布娃娃。 原本觉得战事胜败结果大约是五成对五成的凤歌,心里顿时也凉了下来,“也许会输”这四个字从她的脑海中一跳出来,便被她自己匆匆忙忙的抹掉,她神色的变化,在足以照亮山河的火光中,被萧燕然尽收眼底,心中不由生出几分钦佩。 她不是不明白战争的恐怖,脸上那一瞬间的变幻,就足以说明她并不是无知者无畏,但是她这样一个打小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家长公主,锦衣玉食被如珍似宝的呵护着长到十几岁,只怕连杀鸡杀鱼的场面都没见过,却能在这样的紧迫之下,保持镇定,足见过人之处。 丰县被重重包围,林翔宇放出的信鸽,大概是这座城池第一时间传向京师的唯一机会。 关城四周围着高高耸立的山体,在月光之下,山体的阴影牢牢笼罩着这处关隘,如同战争的阴云压在每个关城士兵的心上,这座关城里,只有五六个老兵,真的是很老很老的兵,已经六十多岁了,只在伙头军中做着后勤类的工作,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像年轻人那样在战场上厮杀,而且,他们在年轻岁月,也没有经历过太多的战争,他们中唯一见过血的,只有一人,那一年,他才十三岁,那是大恒国最后一次的大型战争,在那这后,大恒国风平浪静,只有小打小闹的扰边行为,只要扛着武器走到阵地上,磕着瓜子互相骂一通,晚上到了饭点儿就扛着武器,如晚归的农人一般归营吃饭。 要是第二天还没闹完,两边士兵还会交流一下前一天晚上吃了什么,并互相嘲笑对方吃得不好。 而现在,则完全不一样了,真正要经历血与火的考验。 这些过惯了太平日子的士兵,能不能真的扛起保家卫国的重任,就连萧燕然自己心里,也十分没底。 现在唯愿便是能拖得一日是一日,玄铁营尽最大的可能拖住北燕的军队,让后方来得及调集兵马,将北燕人尽量拖离京师。 望着营中队列整齐的士兵,他们操矛持戈,步调整齐划一,士气高昂,除了人数少对阵经验少,几乎什么缺点都没有。然而,唯二的缺陷,也是最为致命的。 “既然丰县已被围,那就请大殿下坐镇丰县,至少安全一些。”萧燕然说道。 凤歌点点头:“我不懂打仗,在这里留着也没什么用处,还要你们分心照顾。” “下官与大殿下一同回去。”林翔宇向萧燕然行一礼,“前线,就交托给萧校尉了。” “义不容辞。”萧燕然一拱手。 凤歌正要离去,忽然看着身旁的关林森:“你留下。” 此话一出,别说关林森,林翔宇与萧燕然的脸上都露出了惊讶之色,关林森看着凤歌:“属下是大公主的暗卫,不敢擅离职守。” “该离的你也离了,这次是孤王的命令,不算你擅离职守,孤王命你留在军中,听凭羽麾校尉萧燕然的调遣。”凤歌脸上看不出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也不像是赌气。 关林森不知凤歌何意,在这等危急关头,竟然将自己调离身边,虽然丰县比起前线来要太平一些,但战事一起,丰县被包围,到时候城中存粮有限,为了一口粮食,到时候饿极了的人们要是闹出什么事来,都很难说。 “大殿下,我……”他还想再努力一下,留在凤歌身边。 凤歌看着他:“别让人说你是靠我的关系进来的,去,立下战功,然后再回来见我。” 然后,便没有对他说第二句话,只对林翔宇说:“走。” 说罢便坚定的向前大步离去,与凤歌在一起有半年多的关林森从来没见过凤歌这般坚定的下令,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是愣愣的站在那里,看着凤歌与林翔宇离去的背影,他心中百感交集。 关林森参与皇家暗卫选拔,本就是为了将来可以从暗转明,做为大内统领,镇守皇城,虽不能再现关家往日荣光,至少也可以再拾武勋,让军功世家的光辉不坠。 第一百零八章 凤安年的话已经说得不能再到位,兹事体大,谁立马轻信谁是傻瓜,如果不知道凤安年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凤歌绝不会从自己的嘴里说出一句对律王有所怀疑的话来。 城楼上的风比地面上吹得更为强劲许多,凤歌迎风而立,发丝轻轻飘扬着,她的双眸依旧被掩在低垂的眼睑之后,许久,她才抬起头,看着自己的这位表哥,微笑道:“律皇叔向来忠君体国,早年为大恒扫除边患立下不世之功,可谓大恒国第一大忠臣,表哥这样说自己的父亲,于国不忠,于家不孝,不知表哥为何要做下这般不忠不孝之事,莫非,只是因为律皇叔没有对你照拂有加?” 一句话直指凤安年心中最深的刺,她的意思很明白,凤安年就是因为在家里过得不够开心,所以才故意说律王与世子有谋反之意,抢先密告自己的父亲与兄长,在这两人被国法处置了之后,他自己可以继承亲王的头衔,根本就是在公报私仇,拿凤歌当枪使。 凤安年本以为凤歌知道律王与世子要造反的消息,一定会勃然大怒,没想到,她的回应竟是这样,不仅不相信,还反斥自己不忠不孝。 “大公主,若是没有真凭实据,我怎么敢说自己的父王与大哥?若不是为国尽忠,我又怎么会舍弃骨肉亲情。”凤安年痛心疾首状,“就是因为见到了证据,我才敢确信这等大事。” “证据是什么?”凤歌问道。 “就是父王与北燕使节签下的盟书,就在王府的秘室里!” 盟书! 就是林翔宇遍寻不见的那份律王与北燕人签下的秘约?! 凤歌终于有所动容,她的一双秀眉微微扬起:“给我看看,律皇叔的字我是认识的,你不要想拿什么假的来骗我。” “自然是千真万确,假不了,如果大公主不信,现在就与我一同回府,我取出来就是,不过这件事还希望保密,只你我二人知道便是,以免走漏风声,父王在京中提前动手,那就不好了。” 提前……动手?莫非律王在京里还藏着一些死士杀手?凤歌以前常看话本中提到有刺客潜入皇宫,只那一人出手,便可血溅五步,天下缟素。父皇与母后整日身边那么多宫女太监侍卫的,也不知道其中会有谁就是被律王买通的杀手,若真是律王狗急跳墙,在宫里动手,那父皇与母后也是防不胜防。 性命攸关的大事,还是谨慎一些为好。凤歌答应了凤安年的要求。 待凤歌悄悄告诉林翔宇关于盟书之事的时候,林翔宇皱起了眉头:“让你一个人去?只怕其中有诈,凤安年现在把话说的这么明白,就是孤注一掷,若是他将你诓进王府囚禁起来,那该如何?” “该做什么,想必你这个智多星早已有所准备了吧?”经过一夜的布防安排,凤歌对林翔宇的信心空前高涨,现在在她心中,林翔宇已经是多智近乎妖,霹雳手段不比阵前杀敌的将军弱。 “没有!”林翔宇回答的一点羞耻之心都没有。 凤歌觉得他这是在谦虚:“怎么会没有!你这样思维缜密的人,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预案预备着事件发生,对不对?” 林翔宇苦着脸:“大公主啊,你可别捧我了,怎么会有啊,我到这里来这么久,整天什么事都不干,连城防都是今天才真正接手,从来没有管过人,从来没有管过事,天天混吃等死,又不是天天都有皇亲国戚跑到我这片地面来跳湖上吊自寻死路,我为什么会准备这种莫名其妙的预案啊。” 说得也对,凤歌也觉得自己把林翔宇逼得也太紧了,就算是天纵英才,也得有练习的机会,平时什么都没准备过,怎么会有临时应对的方法。 “不能去,要么,我陪你一起去。”林翔宇说,他对律王府里所有的人都没有好感,尤其是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文弱的二公子,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二公子身上的气质就是阴阴的,看着别人的眼神就好像在算计着什么,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虽然凤安年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但是他全身那股阴阴的气息,感觉他好像是个已经活了几千年的妖精,藏在阴影里,就等着有机可趁的时候跳出来害人。 “哪有你说的这么玄乎,他也就是个十六岁的人,从娘胎里开始玩阴谋诡计,也就十六年,而且,我也不是傻的啊,就等着他来阴我,要论动手武力什么的,他还未必能打得过我呢。”凤歌对于自己能打赢双腿残疾的人十分有自信,“好了,不要多说,无论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我都必须走这一趟,无论真假,有机会总得去试一试,万一是真的呢?” 林翔宇嘟囔道:“城南的李奶奶就是抱着你这样的想法,然后被人给骗了六百大钱的。” 凤歌也不高兴了:“不然你说怎么办?你又找不到盟书,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盟书的消息,你却畏首畏尾。”说到激动处,她一拍面前的桌子:“你要做的不是不断的对我说这个不行那个不可以,为人臣子的,你还要给我提出解决方案!而且要不止一个!” 被凤歌的气势所慑,林翔宇方才还挺直的腰板不由地塌了下去,他往后缩了一缩:“大公主不愧是国之储君,小小年纪就已经就有上位者的风采。” 凤歌不明白林翔宇为什么突然拍起马屁来了,歪着脑袋想了想,瞪着林翔宇:“你在骂我?” “不敢不敢,下官说的都是真心话。”林翔宇脸上写满了真诚,“像大殿下这样英明睿智、机敏过人、美丽端庄又大方的储君,想来除了天资聪慧之外,还有陛下、皇后娘娘以及太傅多年的细心教导,世间这么多人,与大殿下的同龄人中也少有大殿下如今的成就。” 哪来的什么成就,要是有成就,哪至于被北燕人袭扰了两次,一次在西夏还能赖到李云清李云阳兄弟俩的头上,现在这可是在丰县,大恒国的地界,林翔宇是急于拍马屁拍晕了吧?凤歌皱着眉头,听他到底还能再胡扯出什么东西来。 “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家里稍稍有点钱的人家,都不会舍得让自己的子弟,特别是继承家业的子弟去冒险,更何况是富有四海的天下之主呢。”林翔宇的话锋终于转到正经路上来了,“如果大殿下轻易的去冒险,若是有个好歹来,且不说当今圣上与皇后娘娘该是多么的悲痛欲绝。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失去了储君,就是动摇了国本,到时候北燕人是退了,可是皇宫之中,再为了继承权的事情起了波澜,兄弟阋墙,姐妹翻脸,嫔妃争宠,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虽然林翔宇一直在叨叨叨叨叨,听起来真的很烦,但是就算是凤歌也不得不承认,他戳到自己心里的痛处去了,她虽然想要马上拿到盟书,但是,她同样也负担不起如果这是凤安年的阴谋的结果。 两人在屋里说了许久,凤安年的声音从外面悠悠的飘进来:“外面风很大,是否可以走了?” 凤歌急忙应了一声,起身就要走,林翔宇叹道:“微臣身份低微,言尽于此,如果大殿下一意孤行,臣会写信给御史和史官的,以免得大殿下英勇无畏去取盟书的事迹就这么被淹没在历史的真相之中……” 分明就是威胁,凤歌咬着后槽牙,林翔宇什么时候还会玩这一手以退为进了,以前没见他这么厉害过啊,是他隐藏的太好,还是最近跟什么明师学习过了? 凤歌瞪着林翔宇:“放心,我不会有事,因为所有人都看着我是随他去的,凤安年的目的是取代父兄之位而继之,就必须得位正,我若是失陷在他手里,就算与他无关,他的梦想也会破灭,因此,他必会竭尽全力,保我太平!” 说罢,昂首走了出去。 林翔宇被她的话说的一愣,也没错,凤安年并不是想要抓个人杀掉吃肉,他的愿望要达成的先决条件,就是凤歌太平无事的活着,不仅活着,还要拿着他父兄与北燕人勾结造反的证据,才能把他这个忠臣的形象给烘托出来。 嗯,这么想想,也是有道理的,倒是自己多虑了。 他本想派一个士兵将凤安年与凤歌送回去,也是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但是到了城楼之下,凤安年就让那个士兵去,说城防更重要,自己已经可以熟练的操控轮椅了。 林翔宇站在城楼之上,看着凤歌与凤安年两人沿着长长的青石板的道路往王府去,心里别提有多担心了,原本凤歌有一个暗卫关林森在身边随侍,但是现在关林森远在玄铁营,鞭长莫及,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关林森会把自己给撕了。 唉,现在就寄望于那个人了,杜书彦这个人看人的眼光不错,偏偏怎么找了他? 希望这次杜病鬼依旧没有看走眼,否则…… 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啊! 回到王府,凤安年停下,抬头看着“赦造律亲王府”的牌匾,轻笑道:“过去王府门口站着两大排守卫,每天冠盖如云,可是没有一个人与我有关系。家中仆人丫环成群围在我身边,我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今门可罗雀,没有一个人,我却觉得自己是有用的,方才在城楼之上,将守城官的虎符交给林县令的时候,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什么人家的附庸。” “是啊。”凤歌回应道,“人生在世,总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才对得起在人世间走一趟。” “表妹,你也是这么想的?!”凤安年很激动,接着又变成了沮丧,“只是我的腿实在是糟糕,不然,我也可以上阵杀敌。” 方才他身上的阴冷之气,此时又一扫而光,他就像一个热血沸腾的少年,迫不及待的想要证明自己,性格如此分裂,莫不是有什么病? 凤歌脑中闪过在太医院看过的一些案例,记得有个女子,白天说自己的名字叫紫霞,温柔似水,善良和气,到了晚上就说自己叫青霞,不仅脾气变得异常火爆,而且力气奇大,动不动就把丈夫一顿暴打,后来好像是用往脑袋上扎针的方法,才治好了。不知道这位二表哥,是不是也得了这种怪病。 王府那沉沉的朱色大门现在也没有人开了,凤安年不良于行,他愧疚的看着凤歌:“这种用力气的活,还要表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家动手,我真是没用。” 凤歌笑笑,上前推开大门,现在她只想少说话,多多观察凤安年是不是真的得了什么脑部的疾病。 轮椅在石子地上碾过,这条路是通向律王书房的路,池塘与花苑没有人打理,在这夏季的气候,池中满是绿藻,花下的杂草也都冒出了头,看起来更有一种萧瑟之感。 “才几天,这里就快变成鬼屋了。”凤安年自嘲的笑笑,“我就是留下来让人安心的泥菩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我走。” 原来凤安年早已明白自己的处境。 “我就是不甘心,凭什么是我,凭什么同样身为王爷与嫡妻的儿子,我却只能落得如此下场,我不服!”凤安年的声音变冷,“不怕告诉你,乱世出英雄,北燕人围城,就是我的机会!” “你真的,要出首自己的父亲与大哥?”凤歌还是不敢相信他真的会这么做。 凤安年冷笑道:“他们不仁,我不义,什么亲情,他们从来没有当我是亲人,我为什么要当他们是?他们一声不吭的跑了,用我的性命做为麻痹皇帝与所有人的工具,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遮掩?!” 凤歌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在一旁听着凤安年诉说生平不如意,看来他在王府里真的是郁闷坏了。 到了律王书房,凤安年环顾四周:“我知道这书房里有一处机关可以打开秘道,但不确定是什么,需要找一找。” 两人分头行事,转动花瓶,搬动书架上的书,书房很大,陈设极多,一个一个全部试过来,已是过了许久,但没有一点点动静,凤安年不由得有些沮丧:“不可能,我明明听见过书房里传出过机关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朝阳从东方冉冉升起,空气凝重的仿佛挥不开。 北燕人要攻城了,凤歌虽然知道自己在武力方面无能为力,但是,她却舍不得离开。 朝阳的金光之下,关林森那道挺拔的背影如一杆标枪挺立,他站在那里,大恒的脊梁就在那里,阳光为他的战袍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在风中猎猎飞舞,他的侧脸冷峻如刀削,平静的双眼映着正在残酷厮杀的血色沙场,如火焰一般将战场侵袭。 已经没有材料再去修复已经残破的城墙,北燕士兵轻松的踏过了曾经是城墙的地方,看着如蚁群一般的北燕人,关林森的眉头都不曾动一下。 他传递的每一道命令都简短而准确。 手中一柄长枪,每一次点刺,就是一条人命被收割,喷溅而出的血花在沙场上朵朵盛开,这是世间最极致的残酷,而对于大恒的百姓而言,也是最极致的美丽。 冲至关林森面前的所有来犯之敌皆已躺在了他的脚下,他的面容平静,手中的长枪已被鲜血浸透,他居高临下,看着城外的北燕人冷冷一笑,笑容中尽是对死亡的无畏,从容的让凤歌亦感到震惊。 高古达就在城下,远远的,他再一次取来强弓黑羽箭,微微眯起眼睛,弓弦响动,羽箭急速飞出。 站在远处看着关林森的凤歌刚刚为他杀掉面前的最后一名敌人感到高兴,就看见,半空中悄来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无双的气劲,破空而来,挟着刚猛之势,猛然刺进了关林森的腹部。 关林森的身体猛然一抖。 周围的大恒士兵看了个真切,不由惊呼出声,而北燕士兵则是得意的大笑:“哈哈哈,你们的将军要死啦,还不快……” “投降”二字还没说出来,那个得意的北燕士兵便圆睁着双眼,缓缓倒在血泊之中,到死他惊讶而错愕的看着自己的胸口,无神的眼睛似乎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支枪头是哪儿来的?” 在他颓然倒下的身后,是傲然挺立的关林森,他一点点抽回刺穿人体的长枪,站在风中,昂首一笑,就好像那枝箭根本就没有伤到他。 大恒士兵看了他第二眼,发现他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箭枝,也许,刚才真的只是错觉,那只箭,只是擦过了他的胳膊而已。 他们放下心,士气更加高涨,奋起反杀涌入的北燕人。 凤歌却不放心,趁着北燕人已渐渐被杀退,她向关林森跑来,看见她,关林森露出一丝微笑,想说话说自己没事,只是口一开,便是痛苦的拧眉。 凤歌看见他的胸口,远了看不清,近了便能看见,那个小口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 “嘘。”看出了凤歌的惊慌,关林森对她微微一笑,坚起手指挡在自己嘴唇前。 凤歌明白,在大战之际,主帅安危最能牵动人心,否则,萧燕然也不会伤成那样,还撑着一口气,只为军中无帅,无法安心。 现在,她很后悔,后悔为什么同意让关林森接替萧燕然的指挥之职,如果不是这样,关林森也不会受伤。 “我没事。”关林森伸手想要擦掉她脸上的泪珠,却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又讪讪的将手缩了回来,凤歌却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声召唤:“金璜!” “如何,我就说,准没好事。”顶着关林森那张脸的金璜出现了。 管城将关林森抱起,蒙着脸带下城楼,紧急送回去医治。 军医被召来治疗,检查一番之后说,幸好那一箭射偏了,没有伤到要害,只是要静卧,等箭伤完全好了才能动,否则伤口崩裂,那将会比现在还要糟糕。 晚上的例行点兵又要开始了,管城离开,前往点将台协助对流程不熟悉的金璜。 帐中只剩下了凤歌、关林森还有依旧昏迷不醒的萧燕然。 “我不该让你去的。”凤歌忍不住又落下泪来。 关林森脸色苍白,额上亮晶晶的挂满了汗珠,他的呼吸有些不稳,却努力挣着眼睛,看着凤歌,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真没事,不信你看……” 为了让凤歌安心,关林森还作死的想做几个动作,只是手刚一抬起,伤口传来的一阵抽痛就让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别动了!伤口刚刚才包好!”凤歌忙按住他。 连续征战再加上失血之后,他还坚守了很长时间,此时在凤歌面前,精神一放松,剧烈的疼痛从伤口迅速传遍全身,一时之间,全身绵软的使不上一丝力气。 在烛光下,关林森的脸越发苍白,嘴唇也是干涩起皮,显出灰白之色,他还想再安慰凤歌,眼皮却越来越沉,呼吸越发的短促而混乱。 可是就算是如此的伤重,他仍然没有露出示弱之意,眉间的冷傲与刚强犹存。 他微微闭着眼,额上传来一片清凉,凤歌正在替他擦拭脸上的血迹,然后,是只有纱布包裹着的上半身。 “别……脏……”关林森想阻止她,可是连手指都抬不起来,只是微微颤抖了一下,只是这一个动作,就已经令他喘息不止。 这一箭,伤的不轻。 “哎咦?什么味道?”点完兵的金璜回来,看见凤歌正伤心欲绝的替关林森擦着身体,见她进来,凤歌瞪了她一眼,金璜忙转身,捂着眼睛:“啊,我什么都没看见。” 片刻又疑惑的转过头来:“不是我说啊,他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你没闻到吗?” 凤歌摇摇头:“我只能闻到血的味道。” “这味道很熟悉,虽然被血盖住了,有点淡,我想想……”金璜偏着头想了半天,许久终于一拍掌,“对了,这是断魂花的味道。”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关林森中毒了。 军中只有普通的金创药,来往打仗,就是靠着铁片子削人脑袋,铁刺尖戳人心窝,来来去去实在不够了,还能草船借箭进行回收再利用,涂毒这种事情,又耗时间又浪费感情,一次性的物品折合成单次损耗又实在贵得很,正常人都不会在常规战争的时候在箭上涂毒。 这么有钱又大方的人,显然军阶不会太低,太低也不会有这么多钱浪费,要浪费也不会浪费在普通人身上。 放眼城下的北燕军中,能有钱有闲在箭上涂毒的,只有…… “高古达。”凤歌出声。 “高古达。”蹲在一边的金璜亦同时开口。 两人对视一眼,金璜举起手中箭枝,箭枝末端刻着三个字“高古达”,嗯,原来说穿了是这么的无聊。 知道是什么毒,又知道是谁下的了。 “你有办法解毒吗?”凤歌看着玩着手中箭枝的金璜。 “有啊。”懒洋洋的声音。 凤歌心中一动,赶紧问道:“怎么解。” “把解药拿来,往嘴里一倒,就解了。”金璜露出了贱兮兮的笑容。 凤歌心中十分不快,性命攸关的时候,还在开玩笑! 也是看出了凤歌心中的不爽,金璜摆摆手:“哎,你急什么,独孤怀信不是在丰县吗?” 对啊,西夏的药师族的族长独孤怀信就在这里,怎么忘记了。 凤歌起身就想往丰县跑,金璜按住她的肩膀:“你呆在这里别动,好好照顾他们,我去给你把人扛过来。你跑的这么慢,等你到四象观的时候,人都该死透了。” 不等凤歌回过神,金璜便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明明是一个热心义气的人,就是嘴上怎么这么欠的,凤歌摇摇头,此时管城回到帐中,与凤歌一同照顾萧燕然与关林森二人,萧燕然的伤势已经稳定,只是需要时间来让他的伤口慢慢恢复。 但是关林森那里却出现了反复。 虽然已经尽量将毒血放出,残留的毒性仍是猛烈非常,关林森的身体颤抖地厉害,凤歌伸手探向他的肌肤,高热炽手,昏沉中,他睡得也不安稳,眼睛半睁半合,眸中有些许光亮,却散乱而无神,不知是睡还是醒。 管城昔年在禁军之中,也曾见过宫中之人因妃子内斗而被牵连中毒的场面,当日为求自保,他也曾向太医请教过关于毒药药性的一些问题,虽不认识这是什么毒,但按照金璜刚刚说的断魂花,他却是想起了太医曾经对他传授过的一些理论知识。 “不用太过担心,他现在虽是毒伤未愈却不致命,以金姑娘的速度,今夜便可来回,关公子的毒伤必无性命之忧。”管城安慰道。 他知道凤歌的身份,当初在宫中见过一面,那时的她只不过是一个温婉娇憨的小姑娘,被宫规压着不得不做出少年老成的模样,但是她与陛下在宫里小厨房偷偷摸摸做菜烤红薯的事情,其实早就被宫女内侍传得满天飞了,那样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现在却身在随时都有可能城破的危险之地。 看着她,管城想起了自己的小妹妹,那个梳着羊角辫,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小雪团,却在一次北燕的南下侵袭中死去。 管城心中不由升起一阵坚定的信念:无论如何,也要保她平安! 转头看见萧燕然静静躺在那里,他想了想:“嗯,还有为了萧将军。” 凤歌伏在榻边,眉目间尽是倦色,她担忧地看着关林森昏沉中被高热烧得不正常嫣红的脸色,却道:“管校尉今日杀敌一日,着实辛苦,你身上也有伤,现下军医们都已经处理完士兵的伤了,你也去好好的包扎一下吧,这里有我。” 管城没想到凤歌竟然还注意到了自己,心中更是一阵感激,他肩上的确是受了伤,虽不重,但他一直都忙于军务,无暇处理,又是清点士兵人数,又是照看萧燕然和关林森,现在伤口似乎有些发炎化脓的迹象。 凤歌道:“你一会儿治完伤,就好好的休息吧,明日还不知是何情形,少不得又是一番苦战,体力必会损耗。” 说的也是有道理,管城也知道自己现在在这里戳着也没什么用,只不过看着干着急而已,明天少不得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今日无论如何,也要逼自己好好休息才是。 “萧将军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关公子现在的高热就是因为余毒未清而引起的,再过一阵子,若是还没有解药,只怕会烧得更加厉害,现在他的身子一点也不能受风寒,一会儿如果是出了太多的汗,需要将汗水擦掉,换上干衣服,殿下在此只怕有所不便……” 凤歌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战已数日,人命只不过是草芥,不管是大恒人,还是北燕人,现下在这块地方,也只不过都是人肉而已,又分什么男女。只有能打仗的和不能打仗的两种,你,是能打仗的,你要保留体力,我,是不能打仗的,需要靠你保护,还请管校尉自珍身体,我的性命,尽托校尉之手了。” “殿下言重了。”管城心中一惊,下拜。 凤歌看着他,淡淡说了两个字:“去吧。” 管城心知劝不动她,也只得下去自寻军医,之后便自行回帐歇息。 待他走后,凤歌静静坐在床边。 帐中一片安静,只有呼吸声与烛上火焰燃烧的声音入耳。 蜡烛越烧越短,大约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凤歌心下焦急,却也无奈,她知道从这里到丰县一来一回没有两个时辰是完不了的,何况,战事日久,只怕独孤怀信也不在四象观了,金璜就算脚程够快,也要找一些时候。 万一……万一独孤怀信早早得了消息,早已离开了丰县…… 想到这里,凤歌心中一片冰冷,她紧紧握住了关林森的手,心中的不安尽在她轻轻颤抖的手中。 不多时,果然如管城所言,关林森的身体越来越烫,额上,脖颈中,汗水越聚越多,一摸身上,里衣已被汗水浸透,凤歌再一探其鼻息,只觉得连他呼出的气息都灼烫非常。 在沉沉昏迷之中的关林森飞扬入鬓的眉微微皱着,微微张着口,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隐忍着极度的痛苦。 凤歌并不懂应该如何擦身。 在冷水和热水的选择上,她都考虑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选择了温水,自开战之后,帐中多伤兵,热水也是一天十二个时辰连续不断供应的。否则要她从烧热水开始,只怕三天三夜连火都还没点起来。 凤歌轻轻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薄被,在疗伤时,管城已经替关林森换过一次衣服,只是现在已经再一次被汗水浸透,湿衣紧紧贴在身上,隐约将他结实而紧绷的肌肉勾出几分线条。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凤歌熟门熟路的将关林森被汗水浸湿的里衣脱下,裸露出身体,关林森的胸口剧烈起伏,每一次的呼吸仿佛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痛苦。 此时已是夜色深沉,唯有一只小小的烛光将室内照亮,昏黄的火光被风一吹,摇摇晃晃,将凤歌落在帐篷布上的影子吹得影影绰绰,不似真实。 只见关林森露出的上半身肤色是浅浅的小麦色,与军营中那些成日在阳光之下暴晒的成年西北汉子相比,还是个身量未成的少年模样,他的身体结实而匀称,线条流畅,胸腹处在皮肉之下明显可以看出紧绷的肌肉,就好像被一层绒布包裹着的铁块,刚劲内藏,皮肤摸起来仍是如上好丝绒一般的光滑柔韧。 此时,他的肩头、胸口、腹部全是汗珠,被那微微的烛光一照,更是晶莹剔透,更有一番勾人心弦的意味。 只是,这却是建立在他极度的痛苦之下的。 凤歌一言不发的凝视片刻,拿起手巾,在温水中浸透,拧干,先将他额上的汗水擦去,接着便是顺着脖颈往下,细细擦拭着,接着是起伏不定的胸口。 她一时不小心碰到了胸口的伤处,关林森的眉头愈加紧锁了几分,他微微的动了动,口中发出了几声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听不出来是在说什么。 胸口缠着的绷带太薄太薄,打仗打得太久了,就连这些必需的治疗用品都奇缺,绷带也都是洗了再用,用了再洗,来来回回,绷带本来就又薄又透,再洗过几水之后,更是破败的如同烂布条,只能勉强起到效果。 但是像关林森这样伤口极深的情况,绷带很快就失去了功能。 伤口那里已经浸出了一片血红,凤歌不由自主伸出手想要按住,心中却也知道按之无用,反而只能添其伤痛。 便强忍心中伤感,重新将手巾浸在温水之中揉搓一番,再次铺开,凤歌用手轻轻替他继续擦拭,关林森更好像更加的难受,原本急促起伏的胸膛忽然一滞,将咳未咳,头也不安的轻摇,凤歌忙将他抱起,搂在怀中,让他的下巴搭在自己肩上,轻轻拍了两下,不料,只听耳旁一阵异响。 再看关林森,方才竟是喷出一口血来,血中带黑。 毒,已侵入了肺部。 凤歌心中着慌,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紧紧的抱着他,关林森的身体如同滚烫的炉火,灼烫着她的皮肤,更灼烫着她的心。 许久,从耳旁传来的呼吸声不再急促,凤歌将他放下躺平,关林森已是一动不动,凤歌虽不很通医理,但在这么些时候,身旁的人几次受伤,她也会了最起码的一点常识。 她伸出颤抖的手指,按向关林森颈旁那一小块温热的皮肤,在她颤抖的手指之下,那里原本应该强而有力的跳动几乎消失不见,只有微弱到几乎让她以为那只是自己幻觉的跳动。 如果独孤怀信再不来,如果他来了却没有解药…… 凤歌站起身,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这个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的人,就要死了吗…… 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种痛苦的认知,撕扯着她的心肝,她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愿意承认这是真的,不想承认这一切是真的。 对,这是梦,一定是梦。 她将被子再一次盖在关林森的身上,跑到帐篷外面。 此时已是初夏之时,但在落日之后,这片沙漠的夜风却依旧凉如水。 被冷风迎吹了一阵,凤歌的心中沉下大半,秀美的容颜紧绷着,天上的星星与新月的一点光芒落在她的脸上,一片阴暗。 “闪开闪开。”远远传来的是金璜的声音,似乎有士兵想要拦住她询问腰牌与口令,却被暴躁的她一掌推开。 凤歌先是一愣,再侧耳去听,的确是金璜招牌式的不耐烦没错,急匆匆的脚步声也正在向她这里走来。 她忙过去相迎,向守卫的士兵说明情况,从暗影中走出来的金璜身边果然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西夏药师一族现在唯一的传人独孤怀信。 金璜与独孤怀信一路狂奔赶回军营,独孤怀信入帐检视,凤歌怕打扰了他,没敢进去。 金璜看着她有些瑟缩的纤细身影,觉得有些奇怪。 “大半夜的,你在外面站着吹风是想干什么?”她问道,“里面两位怎么样了?” 凤歌微微转过身,独孤怀信的到来,让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终于可以神情自若的说出话来了:“萧将军一直没什么事,就是关林森的毒比较麻烦一些,出了好几身汗,衣服都快不够换了,还发着高烧,一直都昏迷不醒。” 连日来战况胶着,金璜比士兵们也没有多闲一会儿,她不知道到底还接了谁家的生意,不是替这个士兵守夜,就是替那个士兵巡逻,一会儿顶着萧燕然的脸,一会儿顶着关林森的脸,不管什么时候,都看着她在干活,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休息过。 “你也辛苦了,这些日子都没休息过。”凤歌看着她的脸色,那张平日里吊儿郎当的脸蛋上也好似笼着一层白霜,那是极度疲倦之后才会有的。 “几日没睡了?”凤歌问道。 金璜想了想:“从第一次的瓮城之战开始吧,后面又接了不少单子,没空睡。” 凤歌想不通:“丰县被包围这么久,你上哪儿接的单子?” “嘿,别说是这种程度的包围,就算把我关到牢里,我也能接到单子,哈哈哈。”金璜努力的憋出了三声笑,最后那一声却是破了音,有些尴尬的化为咳嗽。 “咳咳,是这样的,玄铁营旁边不是有一个破村子吗,从破村子再过去一段路,有一个自然村落,再往前才是丰县,就在这个夹缝的自然村,那就是以前那个破村子里的村民迁过去的。玄铁营里有不少士兵的家就在那里,我去那里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太,托我照顾他儿子,我有什么办法,我见钱眼开啊,于是,就接了。” 见钱眼开? 凤歌不信,这种破村子里的村子,能有一口饱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余钱给金璜,让她干活? “那村民给了你什么好处?” 提到这个,金璜的眼神四处瞟:“特别大方的给了我一篮鸡蛋,大概二十几个吧……” “那……鸡蛋呢?”凤歌心下生疑,鸡蛋那种东西,保质期挺短的,如果不及时吃掉,很快会变质,那就不能吃了。 金璜指着帐篷,毫无诚意的假哭了一番:“呐,给里面一个叫萧燕然的王八蛋分给士兵吃了,嘤嘤嘤,我的鸡蛋。” 凤歌这才想起,前一阵子,明明已经打了很久,粮食早已殆尽,但是,忽然有一天,伙房里竟然端出了鸡蛋汤,说先给伤员吃,大家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不过有得吃就好,谁还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没想到,却是金璜的。 “你会这么大方?”凤歌不信。 金璜仰望天空:“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我只是把鸡蛋放在了伙房里,结果被王八蛋萧燕然翻了出来,那会儿我正在城楼上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呢!结果,他问了几声,鸡蛋是谁的,没人知道,他就给分了!!!” “为什么你还要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你不是只是答应了照顾他吗?” “嗯……”金璜低下头,脚尖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轻轻的盘来盘去,激起了地面上的一层尘土,“她的儿子……死了,就在那次冲锋的时候,被北燕人一箭射死了……我没有完成委托,失手了……” 她又抬起头,看着凤歌:“他临死前,看见我,说知道我一直在帮他,说他有一个心愿,希望能看见大恒太平昌盛,希望他母亲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过完这一生。” “所以,我就只好接下这个任务了,太平昌盛啊……那首先就得让这一仗打赢对不对?”金璜轻轻一笑,“接下来,就是你的事喽,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好君主,国家是不会太平昌盛的呢。” 凤歌看着她疲倦的脸上犹自带着光彩,伸手握住她的手,金璜虽是一个杀手,但平时也保养得当,那只手一直以来都是白皙滑腻的,现在摸起来却是被西北风吹得粗糙干裂。 哪个女子不爱惜自己的容貌与皮肤,如果不是因为凤歌,她也不会受这样的罪。 凤歌心中有些内疚,金璜看出来了,笑道:“你别这样,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如果我多带些油脂过来每天都涂,也不会变成这样,是我自己没做准备,跟你没关系,只要你按时付我每个月五两银子就行。” 不知说什么好,凤歌拉着金璜的手,心中暗自下定决心,若是此战平息,将来一定会做一个好皇帝。今日在这边关苦守之人,萧燕然、管城、还有这些将士,金璜,还有关林森,一定会全部善待,无论如何都不会对他们痛下杀手。 独孤怀信不多时就从帐篷里出来,手里已沾上了一些鲜血,对凤歌说:“萧将军的伤确无大碍,只要再休养几天就好,关公子的毒,我已经用银针封住了他的几处穴道,一会儿再给他煎一碗药喝下去,就会醒过来,但是,要彻底清除毒素,还需要有一些特效药泡澡,否则,将来会有后遗症。” “有劳独孤先生了。”凤歌敛手为礼。 独孤怀信笑道:“也不用谢我,丰县被围,我也很麻烦,这场仗赶紧打完,对我来说也是有很大帮助,就是……”他看了一眼金璜:“要是你再敢把我的门踹开,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连件衣服都不让我穿,我就谁都不救了!” 凤歌这才注意到独孤怀信此时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色的中衣,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是刚刚被人从床上拖起来,什么都没整理,又一路赶来。 金璜做了个鬼脸:“都这么熟了,又不是叫你来相亲,穿那么严整,想勾引谁啊,略略略,你煎你的药去,我还有活没干呢,回见。” 说着又如一阵风般的消失在黑夜中了。 独孤怀信看了直摇头:“这样泼皮一样的女子,将来谁敢娶她哟!” 尾声 命运总是这样的奇特,也许在兜兜转转之间,就会发现一些曾经意想不到的故事,从古到今,从都市到沙漠, 一切的一切,都如同早已安排好,却又不尽然,人们的命运是否早已注定,跳出规则是否能有新的变化, 愿意去试, 就代表着有着转机, 去做,也许九死一生, 不做,一定十死无生, 祝福与李墨一在城市里,各自为自己的事业和家庭而奋斗。 祝福将会自己出来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经纪公司,而头牌,当然是李墨一啦, 在创业的路上,并不会一帆风顺,这也是属于祝福和李墨一需要共同携手并肩去面对的。 李墨一成为影帝,专攻功夫片, 虽然有很多桃花绯闻,但是祝福一直坚定的相信他。 关林森会成为一位出色的医生,在乔瑜强大的资金支持下,他可以开发出很多新药,研究出很多治病救人的办法。 乔瑜和关林森继续他们的前缘,女皇与侍卫之间的爱,谁说不会有结果,只要足够爱,没有什么是可以挡住他们的步伐。 在职场中,会有种种的陷阱与坑,只要面对它,动动脑子,就有处理的办法, 就算输,也要输得漂亮。 至于反派人士,想要与祝福复合,那是不可能的,而秦家很快就会被乔瑜联合几大家族打压下去。 祝福与乔瑜两个好闺蜜是永远不会撕逼的,她们都有属于自己的明确目标, 李墨一对金璜的一些影响,在五行门杀手一文中有所体现, 活着有目标的人,跟活着浑浑噩噩的人,行事作风都不一样,达成的结果也不会一样。 唐嘉虹,也是一个霸道的女人, 我的文里的女人,都是真!霸道,而不是装做凶狠的样子,其实还是等着男人来怜爱, 可惜,这样的女人,又没有爱情特写的时候,就是吃不开。 ==== 这个故事,动笔的时候,是沉思熟虑过的,只是似乎选错了发的地方,我一向不擅长写谈恋爱,而在女频不谈恋爱,那是注定活不下去的。但是,我就是喜欢男女主专注彼此的工作,在彼此的眼中看见最闪耀最拼最认真的对方啊。 唉,所以,就这样结束了哟。 祝福曾经遇到的那些事情,也是我在职场上遇见过的相似的事情,当然没有那么浮夸啦, 现在回头看看这篇文,其实问题还是蛮多的, 不过,做为一个职场悲剧记录,还是很够格的, 如果你会点进来,看到这里【嗯,虽然我觉得应该没有什么人看的啦。】 也会对你有一些小小的帮助吧,有一些坑,被前人踩过了,能免则免。 就连那个同事p照片的事情,也是真的有发生过的哟, 当然还没有到那么下流的地步, 后来是仔细查看出照片参数以后,才发现有问题的。 真是过得不容易啊。 其实还有很多职场的事情想要写,但是,成绩不行,拖着也是浪费大家的感情, 等我理清思路,再开一本,大概就会好一些了, 也许并不会好一些,至今还是不会写谈恋爱呢,真是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