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月光和姑娘》 第一章 对美的渴望 美好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是此情可待成追忆。 偶尔,爱情也有意外的惊喜,如雨后栀子花开。 爱情,她不仅仅只属于青春。她属于任何年龄段,只是我们没有察觉罢了。 当我们发现她时,时间已经悄然离去了很多年,爱情早已成了往事,此情已惘然。 但是,一些人,如果运气足够好,爱情就一直存在幸运人的世界里。 反驳的人说,那是错觉,爱情千真万确存在,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爱情与贫富正相关。 其实,那不叫爱情,那叫交换。 一部分人说,爱情与贫富无关。 互相默默的陪伴和守候,一夹咸菜小米粥,白发苍苍时,两人傻傻相望,笑着说些过往,抢着对方碗里的一片豆腐。说着远方的风景和诗,甚至在不停的绊嘴,这是日子,也是爱情。 很多人一直在路上,探访爱情的芳踪。 爱在哪里呢? 爱情犹如浩瀚夜空那颗最耀眼的启明星,可望不可即。 爱情也如山涧淙淙流淌的山泉水,甘甜香美。 只有踏遍万水千山,才觅得片刻欢愉。 爱情就是上帝偷偷的把一对男女原本有互相引诱的气味除掉后,上帝又残忍地把双方丢到世界的不同角落,然后又偷偷观察这对男女如何找到对方。 苏阳虽然如一粒尘埃,但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阳光灿烂。 他的笑可以融化千年的永久冻雪层。仿佛他就像骑着一匹羸弱的白马打乡村而来,他一直向往成为城里人。 他作为城市里一名出色的设计者,他为这座城市打造了很多精美绝伦的景点。 但很尴尬,他依然是这座城市的客居者。 他和许多外出打拼的人一样,渴望牵着城里的姑娘,在城市的街头漫步,看城市灯火阑珊。 城里的月光,很美。 城里的姑娘很美。 月亮就在那里,余诗曼就在那里。 等到梦醒,城里月光依然很美,余诗曼依旧很美。 直到有那么一天,他和来乡下疗伤的余诗曼在一个葡萄庄园相遇,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不期而遇,一见倾心。 从此,一切都改变了。 他们聚着,散着; 哭着,笑着; 累着,闲着; 痛着,爱着; 爱着,追着,这一追求,就是疯狂半生。 这一追求,就是一爱永恒! 苏阳在外又打拼了三年。他回到丽州,余诗曼还在等他。 丽州一幽静的茶楼上,两个打扮得体的青年男女对坐着。 窗外就是一条宽阔而清澈的永康江,和一座古老的西津廊桥。 “你还记得三年前的丽州之约吗?”苏阳端起手中精致的茶杯笑问。 “不记得,但是我还是来了,这也许是习惯。”余诗曼狡黠的笑了。 “哈,你连一个谎言都不会撒。” “为什么要撒谎,我只是遵从自己的内心罢了。” “我总以丽州为圆心,在不停的画圆,我的心一直都没有离开过丽州。” “为什么?” “因为这里有一个人,就好比地心的引力一样,我无法逃逸!” 余诗曼眼里开始闪现泪花。 “我是因一个人,爱上一座城,你信吗?” “不知道。”余诗曼开始小声啜泣。她不想伤害眼前的人。 “是吗?”苏阳笑得很灿烂,他递给余诗曼一张纸巾。 “可我的心一直在远方。” “为什么要这样残忍?”苏阳盯着对方。 “因为对美的渴望,但是从来没有勇气去追逐过。” 隔壁一桌也是一对年轻男女。一个女孩也在小声啜泣。 “要过年了,还要离开丽州?” “也许这是命吧!”女孩停止啜泣,抬头朝男孩嫣然一笑。 余诗曼也停止小声啜泣。她抬头望着苏阳。 苏阳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余诗曼。 苏阳和余诗曼相视而笑。 “隔壁这两人真有意思,一个往城内走,一个却向城外走。”苏阳笑道。 “就你们男孩子是一味芥末。”余诗曼嗔怪道。 余诗曼又开始滴下眼泪。 “看你说的。”苏阳又抽了一张纸巾递上。 “我知道,这年头眼泪很廉价。我是为隔壁女孩子流的。” “嗯哼,明白。”苏阳又扫了一眼,他觉得,茶楼里,没有人有余诗曼有气质。 “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但是,我可以一直等那个人回心转意,哪怕再来一次丽州三年之约。” 苏阳本来也打算在丽州买一套房子,无奈房价过高。 他努力的挣钱,以三年为期。 当他怀揣一年的收入兴高采烈的回到丽州,他却发现,那房价高得离谱。 他想想,还是放弃这座城。 但是,他突然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却放不下。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想的,其实,这座城挺好的,她按照她的规律在高速发展,这里也有很多的机会。” 余诗曼端起茶桌上的蓝色的茶壶,给苏阳加了点开水,也给自己加了点开水。 “谢谢。我知道,但是,这里似乎已经饱和了,对于我们这一行,需要四海为家。”苏阳依旧笑得很灿烂。 “好你一个四海为家。”余诗曼望着外面的西津桥,西津桥很美,长长的廊道上坐满了人。 “不准离开丽州。”隔壁桌的女孩霸道地对男孩说道。 “我必须出去挣钱。”隔壁桌的男孩也如苏阳一样的阳光灿烂。 天底下巧的事情多了。 苏阳和对方男子对视了一秒钟以上。 对方和苏阳一样,拥有天然带卷的一头黑发,似乎搞设计的人都有天然的艺术气质。 在这一秒钟里。 双方都礼貌的点点头。 本来,茶楼是一个谈生意谈爱情的地方。但是,这个老板却反而把这个地方敞开,老板是女的,她觉得,自己做生意就要反其道而行之,让茶楼的生态透明。 所有人都暴露在这硕大的茶室里,聊自己想聊的事情。 这里透明敞亮,却吸引来了很多年轻人,和酒吧闹哄哄的不同,这里安静,可以听到很多不同的故事。 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群人,可以是一对恋人。 桌子设计是单人桌,双人桌,四人桌,多人桌。 这一层都是双人桌,专供恋爱中的男女。 “我喜欢来这里,可以听到很多人的不同故事。”余诗曼把自己的视线从西津桥上移回到苏阳英俊的脸上,她听了隔壁的对话,她现在轻松多了。 “是啊,我也是来感受别人的故事,其实,我也是故事的一部分。”苏阳笑得依旧灿烂。他就像邻家的大男孩,永远的灿烂迷人。 第二章 雨菲儿茶楼 “呃,苏阳,你知道吗?我们公司的人可有意思了,天天在办公室骂资本家,天天想成为资本家。”余诗曼说起自己公司的人来了。 “哈,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读书那会儿,从书中读到资本家如何如何。现今,我们切实感受到资本家天天就在我们身边。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世界,连我都想成为资本家呢!” 苏阳一脸阳光,倒不像昨天那个看了一套房子房价愁眉苦脸的样子。 在余诗曼面前,他真不是装,他天生就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常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人生如寄,没有谁比苏轼更清苦。但是,人们缺的是苏轼那情怀。 余诗曼知道,他是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他也是一个极具才情而又有艺术才华的青年。 这是余诗曼非常欣赏他的地方。 尽管他在生活中有多少的不如意,但是只要一看到余诗曼,那些痛苦的记忆,那些牢骚不满的情绪,一切都消散得无影无踪。 “是啊,谁不想在自己的生活中天天小资一下,谁都有小资的情怀啊。” “你知道吗?我们天天给富人设计那高贵典雅的房子。但是,那里面却住些些财大气粗而粗俗不堪的人,倒不是我多仇富,我这人真不仇富。 只不过,我觉得呢,即使给他们设计出多典雅的房子。可是,他们不一定会欣赏。” “哈,这个倒是真理。” “有人说,年轻时穷些是应该的,不应该一出生就衔着金钥匙出生,那样体会不到创业的乐趣。” “达观,妙论!”余诗曼忍不住慢慢地给这个侃侃而谈又帅气的人鼓掌。 她又认真的看着对方,他的谈吐,他的气质,真的看不出来他是从山城来的人。 其实,人和人之间,就是那么普通一瞥,两人说上几句话。 一个人欣赏另一个人,始于颜值,终于才华,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男人和女人之间,也不例外,谁都希望对方是自己想要的。看着对方舒服,和对方谈着轻松愉快,没有任何矫情。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仿佛五千年前两人就是知音。 茶楼的音乐刚好放在这里,两人瞬间停止交谈,侧耳倾听这悦耳迷人的音乐。 隔壁桌子上的一对男女,似乎和苏阳他们有天然的默契,他们也侧耳倾听这优美的旋律。 ······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请温暖他心房 ······ 若有一天能重逢 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 一首曲子从开始到放完,两人就这么静静地倾听。 两人捧起淡蓝色的茶杯,就这么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时而望望窗外的永康江和西津廊桥。 “这音乐真的好听。” 余诗曼望着苏阳灿烂的脸,他的眼似乎会天生会笑。她不敢凝望太久,生怕迷失在这双眼里从此再也找不到自己。 “是的,我也喜欢听。” 隔壁桌也开始小声的交谈,但是,似乎他们说话也对任何人不设防。 “我必须出去挣钱。”隔壁桌的男孩也如苏阳一样的阳光灿烂。 “不准离开丽州。”隔壁桌的女孩霸道地对男孩说道。 只不过他们两人前后说话的顺序不一样,放音乐前是女孩子说的,放音乐后是男孩子说的,现在他们把说话顺序颠倒过来了。 苏阳和余诗曼相视而笑。 这话很熟,放音乐前隔壁桌刚探讨过。 雨菲儿茶楼女老板看上去三十多岁,身材曼妙,绰约的身影进到茶楼里。她打扮得体,一身职业装,一看就是一个知性的女性。 两对年轻男女不由自主地望向雨菲儿茶楼女老板。他们一致觉得,女老板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因为,她的茶楼学习了远在两千里之外的拉萨的一个叫玛吉阿米的餐厅的做法。 可以把自己的故事写在她的茶楼留言薄上,她会永久的保存这些故事。 第三章 为什么离开 然后,双方互相对望,微笑示意,彼此觉得对方皮肤,气质都非常好。 女孩都喜欢看对方的皮肤和气质。也就是这么一瞬,大家彼此的好感又多起来。 “你们认识吗?”等女孩转过身,苏阳笑问。 “嗯,不。”余诗曼也笑,并微微的摇头否定。 “其实,有时候,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来。”苏阳的理解与众不同。 “你理解世界的样子,真的和一般人不一样呢。” “喔,是吗?哈,诗曼啊,如果是一样,我就不是苏阳了。” “嘿,我说,你不觉得自己过分傲娇了吗?”余诗曼一甩长长的波浪型秀发,嘟着那带润泽光芒的樱桃小嘴。 就在她长发一甩的瞬间,那长发里飘出淡淡的荷兰郁金香的味道。 苏阳嗅着鼻子,这味道很熟悉,和去年的味道一样。 “哎,高阳啊,你给好好听着,就是不许出去!出去了你就别回来找我!我今天把话撂倒这儿。”隔壁的火药味开始加重。 苏阳和余诗曼停止谈话,他们两人虽然没有盯着隔壁吵架的男女。 但是,他们的耳朵开始不由自主地被隔壁牵引。 这里本来就是听故事的地方。 虽然说雨菲尔茶楼是宁静的,这里偶尔也有喧闹,吵架,这符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不过,来这里喝茶的人毕竟都是高素质的人,隔壁桌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 男孩子先朝苏阳他们这边看,女孩子也转身。 也就在这一秒钟内停下争论,他们带着抱歉的表情朝苏阳和余诗曼笑笑。 “你发现没有?来这里,可以寻到很多的创作灵感。”余诗曼望着古色古香的木制的格子窗。 “这窗格好看吗?”苏阳依旧笑,好像他除了笑就不会别的。 “嗯。不知道是谁设计的,这设计师蛮有心和创意的。”余诗曼赞道。 “······” 苏阳还是笑,他端起蓝色的瘦长玻璃茶杯,品着茶。他并没有说话,只是眼睛里透出几分狡黠和睿智。 “你知道吗?像我们这样的人,很多时候被称为城市美容的外科手术医生。” “嗯,这个称呼很贴切。” “说实话,我很喜欢城市,有时候又对城市特别排斥。”苏阳说话依旧率真。 “为什么?” “说不清楚,当我看到一座美丽的城市的时候,就想留下来。但是,时间久了,又觉得这城市少了什么,我就觉得这座城市只有冷冰冰的水泥盒子,她没有灵魂,这需要城市规划者在规划的时候赋予她灵魂。” “这不是你们城市设计师的责任么?” “但是,我们不是决策者,无法按照我们的意图来。” “一个城市,她首先要有文化,然后是什么,请教一下,城市美容大师?” “别称呼我为大师,这大师的名声岂是我辈敢接受的?”苏阳摆手立马拒绝。 “哈,我喜欢称你为城市美容师。因为,走在一座设计非常美的城市里,处处都看到艺术。” “我也要离开丽州了。”苏阳突然话锋一转。 “为什么要离开?”余诗曼感觉身子发凉,她惊问。 “我明天的火车,这是我的票。”隔壁男孩从口袋里掏出火车票放在桌子上。 “为什么要离开?”隔壁女孩身子发凉,她用手压着火车票。 “······”隔壁叫高阳的男孩并不回答。 “高阳,你是猪吗?”女孩开始愤怒。 第四章 继续挽留他 由于两人在小声地讨论隔壁桌的爱情,苏阳和余诗曼他们,甚至不知道隔壁桌那个叫高洋的男孩,何时离开了他的女友。 只见先前那个试图用勇猛而激烈的语言,挽留住叫高洋的男孩的女孩儿,她独自被留在茶楼。 她瘦弱的倩影伏在桌子上,她的背部因啜泣而不时的抽动着。 似乎她过分压抑,失望和特别无助,然后一个人在那不停的抽噎,甚至有越哭越伤心之势。 苏阳同情心爆棚,几次三番想过去劝劝女孩,不要过分悲伤,属于自己的爱情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 但是,他还是停住自己的想法。 不因为别人,确切的说,他内心非常在乎余诗曼。 余诗曼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女孩。 但是,余诗曼对自己喜欢的男孩,她还是敢于动用自己威力无比的狮吼功的。 因为,爱情在任何时候都是独占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只是,没有戳到伤心时,余诗曼自己经常告诉苏阳,说她自己就是温柔得如草原的骆驼。苏阳笑,他说他眼里只看到一只小羊驼。 但是,谁都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苏阳不想招惹这匹不是骆驼的骆驼。 他更想细心呵护这匹心中的小羊驼。 很多爱情,经不起时间的洗涤和轻风的吹拂,甚至如一缕青烟飘向空中,然后消逝殆尽。 茶楼老板雨菲尔姐总是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苏阳和余诗曼看着她迈着轻盈的步子,她一颦一笑,仿佛从唐朝款款而来。她朝苏阳和余诗曼微笑点头。 苏阳不敢直视对方,他神经深处一颤,赶紧躲避这明媚的一梭。 因为,这女老板的眼神可以穿越年轻的男子的内心。她仿佛有读心术一样,让涉世不深的人的眼神仓皇而逃。 她来到哭泣的女孩的桌上,轻轻的推了一把哭泣的女孩,然后她和女孩开始交谈。 许久之后,女孩笑靥如花。 仿佛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地和茶楼女老板笑逐颜开。 “我也该离开了。”苏阳又一次提及自己要离开丽州的事情。 “接近年关的时候,人家总是从外面迫不及待的回来。你倒好,你却背向而驰,何故?”余诗曼不看苏阳,她看着茶红色的格子窗。 她知道,这茶楼的格子窗是苏阳设计的,她故意装着不知道。 面对问话,苏阳稍稍皱了皱眉头。 怎么回答她呢? 说老板催的紧,还是自己决定要走? 苏阳不回答就是回答。 余诗曼也不催他一定要回答,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这也是她的厉害之处。 她是一个不温不火的女孩,属于男孩口里说的那种越看越好看的女孩。一双明媚如阳光的眼睛,声音都是吴侬软语,这也是男孩喜欢的那款型儿。 “叔叔说,他想请你做他家的设计师,叫我跟你说声。” “替我谢谢你叔叔,我已经答应别人了。”苏阳有一次拒绝了余诗曼的邀请。但是,他说话客客气气,滴水不漏。 如果在丽州,她不担心谁会把这个阳光男孩抢走。但是,一旦他离开,这很难把控。 第五章 人生的巧遇 “我去车站送送你。”余诗曼看着自己对面的阳光男孩,她征求对方的意见。 “嗯,好,谢谢。”苏阳还是一脸阳光。 他第一次答应余诗曼去车站送他。因为,他不喜欢女孩子在他面前哭哭啼啼,如果他心一软,就没用勇气离开丽州追逐自己的梦想。 虽然彼此都没有任何表白,在外人看来,他们已经心心相印。仿佛任何苍白的表白都是多余的。也许在千年以前,他们两人早已经熟识了。 他们之间,任何一个眼神,彼此都能读懂对方。 男女之间,有时候,该放手的时候要放手,该抓牢的时候要抓牢。 谁都知道,离别也许是难受的,不信任的告别比离别更难受。 余诗曼很聪明,每次和苏阳见面都是打的士来的,她不想开那部叔叔送她的好车,担心刺激到敏感的苏阳。 苏阳虽然阳光,偶尔也非常敏感,这种艺术气质的敏感也许是致命的。 但是,还好,那仅仅是极为短暂的一瞬间。 这是过分自尊的敏感。 这也是苏阳的全部弱点,敏感。除了这,他很阳光,很大度,很豁达,还很有爱心。 余诗曼的朋友都认识苏阳,她们认真的劝她,你什么都不缺。苏阳太有才情和艺术才华,又那么阳光,你喜欢他,别人和你一样,肯定也喜欢他,不要陷得太深。 一个坠入情网的人,她眼里只有爱情。 而余诗曼不一样,她很冷静,她知道她需要什么。她知道,处于热恋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她也告诫过自己,不要陷得太深。 除了苏阳,这个世界上,毫不夸张地说,似乎其他任何男孩,都像空气一样不存在。 和往常一样,坐在的士里,都是一阵沉默。 “怎么啦?”苏阳看着一脸离愁别绪的余诗曼。 这个时候,余诗曼心里快要崩塌了,她才真正意识到即将离别,她完全理解在茶楼上哭泣的女孩为什么抽噎得那么厉害。 准确的说,那种离别的悲伤已经转染给自己了。 更悲伤的是自己有不能对这个阳光男孩说的话,她不想伤害这个男孩,因为,那是特别残忍的。 “嗯,还好。”余诗曼不争气的眼泪开始决堤似的泛滥。 “给。”苏阳玩魔术似的拿出一块崭新的带着郁金香的纸巾帕递给余诗曼。 这是上次余诗曼送给他的,他一直没有舍得用。 他觉得一个男生,用这么香香的纸巾帕不好,虽然是搞设计的,但是经常要亲临工地,到工地就是满身的臭汗,脏了这纸巾帕不好。 苏阳的同事有时候故意吸着鼻子闻,苏阳啊,你身上有股女人的味道。苏阳赶紧瞪着对方,别瞎说。 其实,他内心虚着呢。 “这次三个月的工期,比上次快。”苏阳安慰对方。 “嗯。”余诗曼总觉得自己的眼泪真的不争气,也许是自己太感性了。 “快到高铁站了。”苏阳看了一眼高铁附近的“圆周村”几个字。 然后,一如既往的平淡的拥抱分手。 “别哭啦,早点回去吧,你叔要担心啦。”苏阳向余诗曼挥手,他已经走到站的大厅门口。 突然,他又转身跑过啦,对着余诗曼耳朵小声的说道:“不准哭,小东西。” 然后,又一溜烟的跑掉了。 登上列车,苏阳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他一愣,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的对面。 “嗨,是你?” “巧了,是你?” “哈,缘分那!” “你是高洋。” “哈,我是,你是?” “我是苏阳。” “兄弟,去哪儿呢?” 第六章 无处不相逢 余诗曼有万千不舍离别之情,她也有万千挽留之意,但是,苏阳还是走了。 苏阳有苏阳的思想,他要离开丽州,他有他的选择,这是为了他自个儿的尊严选择离开,这是他的权利。 余诗曼的叔叔和苏阳谈判的时候,她就在场。 ?? 谈到最后,余诗曼只记得这几句话。 “年轻人,你只值这么多。”叔叔带着劳力士,衔着古巴雪茄,表情非常傲慢。 这很伤苏阳的自尊心。 “谢谢余先生的挽留,我已经答应别的老板了,明天启程。”面对余诗曼叔叔的强势,苏阳依旧笑容灿烂,不亢不卑。 她从自己叔叔的语气判断,叔叔是比较强势的。 她也知道,苏阳也不赖。 当苏阳拒绝了她的叔叔后。 从内心来讲,她是理解苏阳的,虽然她当时还觉得苏阳有些负气。如果他肯留下来,一切都比去外面好。 当然,她知道,她的叔叔都是为了她好,也不是真心想聘请苏阳。 “你跟这穷小子,没有未来。”余诗曼的叔叔等苏阳走后,他开门见山。 “他未来不可限量。”余诗曼望着叔叔,她相信自己的判断。 “很难说。诗曼,我把你当成我的孩子,你和他没有未来。你听着,凤凰男靠不住的!” “谢谢叔叔,我相信他会有前途的。”余诗曼坚持自己的看法,这件事她很固执,唯一一件不听自己叔叔的。 “你傻吗?他一个山城来的,还是农村的。”余诗曼叔叔有些鄙夷的味道。 她就这么一个疼爱自己的叔叔,既然叔叔和苏阳谈不拢,那就谈不拢吧。 男人和男人之间,她有很多不懂。 这是苏阳离开前,余诗曼的叔叔和苏阳一场艰苦谈判失败后,余诗曼叔叔和余诗曼的对话。 余诗曼送走苏阳后,她才从茶楼停车库开走自己的奥迪车回到叔叔的房企公司。 叔叔的房企公司又要招聘售房小姐了。 余诗曼的叔叔特别交代过,要口才好的,还要长得漂亮的,情商高的,并且智商在线的。 “嗨,是你?”茶楼哭泣得厉害的女孩看到余诗曼后,她先是一愣,然后准备转身离开。 女孩长着一张好看的脸,一频一笑,和电影明星张柏芝似的。 如果自己的叔叔家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堂弟余诗威看见她,他肯定要追求者这个女孩子的。 “巧了,是你?”余诗曼粲然一笑,“欢迎啊,简历给我看看。” “嗯。”女孩被余诗曼看穿了,不得不把自己提着的求职简历袋子递给余诗曼。 “哈,缘分那!”余诗曼一看名字,立即对眼前的女孩有好感。她的名字居然和自己一字之差。她居然叫佘诗曼,如果不细看,简直就是同一人。 “我叫余诗曼。”余诗曼把工牌递给佘诗曼看。 “天啦,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奇妙的事情。”叫佘诗曼的女孩惊奇得快要从地上弹跳起来。 “来,来,坐。喜欢咖啡还是茶?”余诗曼客气地把佘诗曼请到待客室。 “白开水吧。”佘诗曼有些腼腆地说道。 “ok,明白了。”余诗曼顺手把没有看完的简历轻轻的放在小玻璃圆桌上。 佘诗曼仔细观察这房企的展示厅,这是丽州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七章 一副假头套 余诗曼对佘诗曼第一印象非常好,气质高雅,谈吐优雅,知性而美丽。 但是,她还想试试她的应变能力。 因为佘诗曼这女孩儿身材和余诗曼简直就是双胞姐妹。 不同的是余诗曼一袭长发,而佘诗曼短发。 既然作为招聘主管嘛,凡是能够用的招数都要用上,余诗曼第一招就是想试试她的服从和执行能力。 她从展厅里面的房间里找出自己婶婶测试售楼小姐的专用假头套,是那种仿佛天然带卷的迷人的长发。 余诗曼婶婶常说,如果碰上男买房人,短发女售房员戴上长发套后,售房女孩子长发及腰,给人有温柔贤惠的女主人感觉。男买房人更愿意买房。 因为,男人虽然购房理性,但是他们更愿意把对方想成假想结婚对象。特别是腰包充足的成功男性,更容易增强购买欲。 虽然这个理论从来没有被证明是否正确,到底长发女孩卖的套数多,还是短发女孩卖的套数多,没有数据支撑。 反正这是叔叔房企内部会议高层达成不成文的共识。 余诗曼觉得,虽然不是靠美女诱导购房,反正有某层意思包含在里面。 佘诗曼扫了一眼,案桌上的袋子有些小零乱。 “这样好不好,我们进里面先试试假头套吧?”余诗曼盯着应聘女孩佘诗曼的眼睛,她笑着指了指大厅里间的房间。 由于是周末,其他工作人员都放假了,只有一个保安和余诗曼值班。 “试头套?” 佘诗曼有些诧异,应聘一个房企销售人员,居然要戴假头套,几个意思?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如此不可思议的要求。 但是,她了解过这个房企公司待遇,是丽州城最好的,五险一金!这是一家不可多得的控股集团。 房企只是他们业务的一部分,具体有哪些公司,这不是佘诗曼感兴趣的,她只想拿下这个销售员的职位。 “是啊,凡是应聘咱们公司的,都要戴假头套啊!”余诗曼大大方方的把自己头上的假发取了下来。 大厅里几乎出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 “哈,你原来也是假发?!” “嗯,是啊!” 佘诗曼放下所有的疑惑,她先是一愣,然后迅速释然! 既然招聘方主管也是戴假头套,自己又为什么不能呢? 于是,佘诗曼嫣然一笑。 “好,走吧!跟你试头套去!” 余诗曼一听,觉得这个女孩子可以调教,应变能力还可以,印象分又多了一分。 然后,二人进入房间,各种颜色的头套,黑色,红色,绿色,蓝色?? “你自己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款式吧!”余诗曼一指头套架子上各种头套。 “嗯,好。” 佘诗曼非常惊讶,一个售房公司,居然弄这么多的发套给工作人员,真的有些变态。 “现在,你就是招聘主管,你要做的就是说服前来应聘的短发女孩戴上咱们公司的发套。” 佘诗曼比较传统,她选择了一款黑色的发套,和余诗曼的一模一样。 “哈,我们看上去真的像双胞胎姐妹!”余诗曼看着落地境中的两人,她非常震惊。 “嗯。” “你出去帮我整理一下案桌上的售房宣传资料袋子。我先把这里整理一下。” “好。”佘诗曼表现很顺从。 然后,佘诗曼帮助整理案桌上的东西。 “姐,走,吃饭去!”余诗曼听到自己弟弟余诗威的声音。 “??” “哈哈哈,对不起!我认错了!你太像我姐姐了!” 第八章 城市的温度 坐上高铁的苏阳和高洋,因茶楼一眼相识,二人在高铁里火热的聊起天来。 “去杭州?” “是的。” “听你口音,你不是丽州本地人?”高洋问苏阳。 “我的确不是丽州人,我是峨眉山城人。” “女友是丽州人吧?” “你猜的不错,我女友是丽州人。”苏阳笑。 “那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异地恋啰了。” “准确来说,是相隔几千公里的异地恋。兄弟,听你口音,你是丽州本地人吧,为什么近年关,你还要离开丽州?” “为了求生存啊!” “丽州不是有很多就业机会吗?” “但是,那些机会不属于我!” “为什么?” “因为我的专业比较特殊。” “你什么专业呢?” “城市规划专业。” “这不是很吃香的专业么?到处都需要城市规划师。尤其是本地房企都在大量招聘设计师。” “兄弟,你是学什么专业的?”高洋问苏阳。 “哈,咱们同行!” “哎呀,知己,知己!”高洋伸出自己的手。 二个年轻人,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幸会,幸会!” “幸会,幸会!” 然后,两人互相欣赏起来。几乎同时,两人问了相同的话。 “嘿,兄弟,去杭州发展?” “嘿,兄弟,去杭州发展?” “去杭州省城找机会,总能找个一差半职,如果找不到大型公司的工作,就接一些私人定制的活吧,反正只要饿不死就成!”高洋有些无奈的样子。 “我和你想法一样,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城市要有温度。如果一个城市没有温度,我就想逃离。”苏阳点头表示赞同。 “我们作为城市建设者,总是希望看到城市建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对。一座城,应该是有她独特的艺术气质;一座城,应该是有她适宜的温度和文化气质。” “但是,很多东西都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只有私人定制,我们才是真正的设计者。但是,缺点很明显,我们没有任何成就感。” “是啊,很多都是资本控制的,根本不是我们想要设计的风格。” “非常讨厌资本控制,但是,我们只能顺从,不然的话就被老板赶走!我们又流落街头。” “是啊,兄弟,看来我们都是理想主义者。” “城市规划如果按照理想来,那些官员也不会答应,因为影响他们的仕途,他们需要短时间证明他们的执政能力!” “是的,很多时候,重复建设严重浪费了很多资金!” “如果一开始按照百年工程或者更长久的设计,被否定的次数特别多,然后就是不停的失业,这让人不断怀疑自己人生之路是不是走错了!” “这也是女友不愿意跟着我们这类人的原因,说不定那天就流落街头。” “女友愿意在本地发展,选择离家近,也是她们爱家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样的女孩子值得交往。” “你发现没,咱们两人的女友好像是一对双胞姐妹呢!” “对,对,我也有这种感觉,一直想问问你的,没有想到咱们居然坐在同一列高铁上。” 第九章 录取新员工 “你是?” 佘诗曼觉得眼前的男孩大大咧咧的,像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学生,更像是邻家的大男孩。 “哦,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余诗威!” 这么老套的电影里学来的打招呼的方式,真的让人无语。 佘诗曼拿着手里收拾的东西,就这么愣愣地看着对方,笑而不语。 不到二十岁的男孩,面部表情如此夸张,说话有些傲娇,有些自负,还有些幼稚。 在街上,公车上,地铁里,在拥挤的人群中,看愁容满面,一脸焦虑玩手机的人太多了,人的心情都很压抑。 突然,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一个满脸阳光灿烂的男孩,他的笑容犹如晴空万里的蓝天白云,让人仿佛置身于心旷神怡,轻风微拂的湖边。 大男孩一头蓬松的黝黑的头发,他说话幼稚,一身名牌。 他简直就是邻家永远长不大的男孩。毫无疑问,他属于治愈系的,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阳光大男孩。 可以肯定,这个男孩肯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 但是,一般有钱人的人家总是喜欢在孩子文化和教养方面下些功夫。专门请一些家庭礼仪,社交礼仪,文化功课培训的老师教授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 “来,我帮你收拾!”大男孩余诗威压根没有注意佘诗曼脸部细微的表化。 他知道,自家公司的女员工很多,大家长得都漂漂亮亮的,着清一色的公司服装,也没什么特别的。 只不过这个员工长得和自己堂姐一样,而且还没有穿公司的服装。 这个男孩虽然说话很不靠谱,但是行为却很懂事。 “谢谢你哈!”佘诗曼一边观察这个男孩,一边和男孩收拾案桌上的东西。 “我姐呢?”抬也不抬的余诗威问。 佘诗曼抬头朝大厅里面的房间一指,靠在问框边上观察的余诗曼,她抱着手走了出来。 “诗威,找我什么事呢?” 此时,余诗威有些蒙,门框边的堂姐和面前的女孩子长得神似,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双胞胎姐妹。 “姐,奶奶来了,爸爸叫我喊你回家吃饭呢!” “吃中午饭,还是晚饭呢?” “当然是中午饭啊!”余诗威抬手一看表,“哎呀,快点,要来不及了!” “我正忙工作呢!” “这里不是有她吗?”余诗威一指佘诗曼。 “呃,你先到车里等我吧。给,车钥匙。” “好。”余诗威接过奥迪车钥匙,蹦蹦跳跳的走出售房大厅。 “是你弟,蛮阳光的!”佘诗曼朝走向玻璃门的余诗曼。 “我叔叔的宝贝,全家的活宝。” “还是一个学生吧。” “一个在校高中生。” “哦。” “你被正式录取了,你先填好表格,下周一正式来公司参加培训。然后一个周后正式上班!” “谢谢。”佘诗曼摘下假头套。 “这个,你拿去吧,这是咱们的道具。上班的时候记得戴头套哦!” “好。”佘诗曼觉得有些别扭,这个公司为什么老是要人戴这个玩意呢? “还有,你在这里稍等一会儿,有人会给你照一张照片,做工作牌。”余诗曼拿出手机,向另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交接工作。 交接完毕,余诗曼走到车里。 “姐,让我开一下车吧?”坐在驾驶室上的余诗威不停地玩方向盘。 “不行,你还没有驾驶证!”余诗曼拉开驾驶室的门。 第十章 初识余诗曼 “呃,兄弟,你那女友是不是叫余诗曼,听说她是大公司老板的侄女儿,你为何还要出来打拼?”高洋似乎知道余诗曼的一些情况。 “你怎么知道的?”苏阳有些吃惊。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是丽州当地人啊,丽州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高洋笑笑。 “喔,你还了解她什么情况呢?”苏阳一听,还想深入的了解余诗曼的一些情况。 “嗯,算了,还是不要说吧。” “怎么啦?”苏阳一脸疑惑地看着高洋躲闪的目光。 “真想知道?” “嗯,真想知道。”苏阳表情依旧真诚,只是那阳光的笑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也听别人说,那余诗曼是一个很高傲的公主,她家的门槛都挤爆了,她至今没有答应任何一家求亲的。”高洋说完,他看着苏阳。 “喔,是这样啊,哈哈,看来有趣。” “不过,兄弟,我听说她家要的聘礼吓死人。” “多少?” “估计上百万。” “哈,上百万,对于我们这写打工仔来说,那可是天文数字啊。”苏阳眉毛都没有皱一下,他轻描淡写地说着百万这几个字。 “你想一下,还是定亲的聘礼呢,如果要娶回家,那非得上千万不可!” “嗯,那价格真的不低。” “我听说,她们家要求男方必须门当户对。” “那肯定啊,现在这个年代,很物质的,肯定有钱人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有钱人啊,不过,也有例外。” “怎么说?” “比如有些有文化或者艺术追求的女孩,她们偏偏喜欢跟有文化和搞艺术的人相处,她们想嫁给有文化和艺术气质的男性。” “你们交往多久了?” “你指的是哪方面的交往?” “当然是男女交往啊?” “没有哪方面的意思,只是彼此谈得来的好朋友罢了。” “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不是。” “那你们认识多久了?” “哈,说来话长,讲几天几夜也讲不完呢!”苏阳笑。 他似乎想起初识余诗曼的情景。 那年,他刚大学毕业,身无分文,又心忧天下,独自一人来丽州找工作。他除了一头长发和背包,连个像样的简历都没有。 苏阳来到余诗曼叔叔的公司应聘,一问他简历,他说被小偷偷了,一问他大学获过什么设计奖项没有?苏阳说什么奖项都没有。 不过,他说,他可以现场设计主顾需要的东西,不出一个小时手绘。 一看这么个奇葩一样的艺术人物,余诗曼的叔叔那天心情大好,加上他的儿子余诗威想学艺术,他当时想让自己的儿子看看,这样的废物专业不值得学习。 余诗曼的叔叔叫苏阳现场设计一个阳光房的样式,他把自己的大致想法跟苏阳说了。然后,要求把自己的侄女儿余诗曼画在阳光房里。 苏阳一听,点头应承下来。 他只是扫了一样非常漂亮的余诗曼一眼,他就开始画画。 余诗曼的叔叔就在那里喝茶,没有到一个小时,苏阳的设计图纸就画好了。 画上和拍的照片没有任何区别,这一下子,把余家三人吓得不轻,觉得这个长头发的青年应该是个大画家。 于是,就高薪把他聘下来。 第十一章 永远的心疼 “姐,你放心好了,我开过我爸爸的路虎,开得稳稳的,你放一百个心吧!”余诗威坐在驾驶室死活不肯出来,他就是要开余诗曼的奥迪车。 “不行,绝对不行,你这是无照驾驶。”余诗曼说什么也不肯。 “不到两里路就到了御道半岛酒店。”余诗威仍旧不死心,他就这么一个疼爱他的堂姐,从小就寄居在他家的,两兄妹亲密无间。 “哎,真的不行。”余诗曼不为所动。 “铃铃铃” “姐,你电话响了。”余诗威乘机启动马达。 “呜呜呜呜······”奥迪车咆哮着。 “姐,你放心坐副驾驶吧。”余诗威顺手把驾驶室的门关上。 接电话的余诗曼没有注意什么,她一边接听电话,一边就走向副驾驶。 灾难来临是没有预告的。 余诗曼坐上车一直在接听电话,他的弟弟余诗威得意洋洋的开着奥迪。 眼看快到御道半岛饭店的时候,奥迪发疯地向酒店门口的墙上撞去。 然后,没有系上安全带的余诗曼被紧急送往医院。 “他到底多少岁?”交警审问吓傻的房企老板余庚水的儿子余诗威。 “他17岁。”余诗曼的叔叔余庚水向警察地上户口本。 “这是无证驾驶,年满14周岁,尽管没满18周岁,但是,还是不能幸免,必须接受刑事处罚。”交警严肃地看着在一边瑟瑟发抖的余诗威。 “天啦,呜呜呜呜,儿子进去了,唯一女儿般的侄女儿住进医院,永远的植物人!呜呜,呜呜·······”余庚水一屁股坐在地上,蒙脸大哭。 “余先生,别哭了,你这么大的老板,把她送往上海治疗,说不定有一线希望。”旁边的一女性好心人劝解道。 “是啊,上海医疗技术高明。别耽误时间,转院要趁早!”一男性路人也劝说。 “好。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 三个月后,余诗曼还是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没有醒来。然后,余诗曼就从上海转回丽州到康复科继续治疗。 余庚水一家陷入恐慌,他想到苏阳。 余庚水的老婆可不愿意天天伺候一个植物人累赘。 余庚水也很发愁,自己老婆不愿意照料自己的侄女儿,而余诗曼连爹妈都没有,谁来照顾她呢? 于是,苏阳就接到余诗曼叔叔的电话,他没有任何犹豫,就从杭州赶回丽州。 “我知道,你爱她,对不对?”余庚水眼睛紧紧地盯着苏阳。 “······”苏阳看着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的余诗曼,他没有回答,他只是点点头。 即使她终身不说话,他也愿意陪伴在她身边,细心照顾她。 因为,他看过一个童话故事,如果自己的睡美人睡着了,就用耐心,恒心和持之以恒的爱心唤醒这个睡美人。 没有任何犹豫就欣然接受照顾余诗曼的责任。 “余叔,没事儿,我会照顾她一辈子的。”苏阳虽然脸上有些阴郁,但是,即使阴郁也遮挡不住他内心的阳光。 “这是我给你们的银行卡。”余庚水递给苏阳一银行卡。 “您拿回去吧,我年轻,自己会挣钱。”苏阳觉得这一家子,他们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医院的康复费用已经交了一年的,那就麻烦你了。”余庚水悻悻地退出病房。 “这年轻人有些傻不拉几的,居然愿意来照顾一个植物人,他们好像还不是恋人关系呢!”一个护士小声地对另外一个护士道。 “是啊,他那么阳光,那么帅气,真替他不值得。”另外一个小护士眼睛瞄着苏阳。 “我严重怀疑,这个女孩会成为他永远的心疼。”第一个说话的护士继续前面的话题。 “嗯,我赞成你的。这年代,谁还这么痴迷?”另外的那个护士依旧赞同的语气道。 苏阳其实听到这些风言风语,他依旧故我。 但是,他下班后一如既往来医院陪伴出于昏迷状态的余诗曼。他坚信,某一天,他肯定会唤醒沉睡的余诗曼。 第十二章 疯狂的决定 苏阳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他现在变得沉默寡言,除了忙些设计事务以外,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陪伴在余诗曼的身边。 他每天至少呼唤余诗曼一千次,这是他对自己硬性的规定,不完成任务,绝对不休息。还有一个规定就是,每天晚上,他定了闹钟,每隔一个小时给余诗曼翻一次身。 特别是他做了一个任何傻子都不会做的决定。 他找到余诗曼的叔叔余庚水,他想和余诗曼拿结婚证。他向余庚水提出这件事情的原因就是,如果拿了结婚证,他们是夫妻了。他可以更方便给余诗曼擦洗身子。 那天,苏阳找到余庚水,他们夫妻都在家。 当苏阳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余庚水还有些犹豫,毕竟余诗曼是他的亲侄女。 余庚水的妻子一听要苏阳要把这个烫手山芋接过去,她立即上前对苏阳说道:“那好啊,这更加方便照顾她,好的,我们家完全同意。” 看到她自己的丈夫余庚水还在犹豫,她气得用脚直踩她的丈夫余庚水。看到自己的丈夫不同意,她把自己的丈夫拉到一边,使劲地做她丈夫的思想工作。 “你是假傻还是真傻啊,如果她是好人,迟早也会嫁出去的,她又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再说了,她现在已经成了植物人,哪个憨憨愿意娶她,他要娶走,我们还巴不得的事情呢? 你呢,倒好,一句不吭,到时候,你来服侍她吃喝拉撒吗? 难道你没有看见,那长发青年,搞艺术的人不是傻就是痴,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余庚水在妻子的无理蛮横的催促下,他最终还是同意了苏阳的要求,不过,他也有一个要求,就是他们不能离开丽州。 苏阳也答应了余庚水的要求,并且余庚水主动说给苏阳租一套房子,苏阳婉拒了。他在丽州有一套出租房,一个人是住,两个人也是住。 周末的时候,他就把余诗曼接回出租房住。 直到后来,苏阳才知道余诗曼的婶婶叫罗金莲。 在苏阳的心里,她比潘金莲还潘金莲。 苏阳在余诗曼的叔叔和婶婶的陪同下,推着坐在轮椅上的余诗曼,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 周末时,苏阳就把余诗曼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把她推到公园里接触自然,接受阳光。 他一边写生,一边对着余诗曼说些话。 或者,他就把余诗曼当成模特,画了一张又一张的画。 他身边很多人都投来羡慕的目光,觉得这对年轻人感情真好。这女病人命真好,有一个有情有义的丈夫这么悉心的照顾她。 一个作家发现了这对不离不弃的夫妻后,非常好奇。他很想写一个爱情故事。于是,作家就和苏阳聊天,作家发现苏阳和余诗曼的故事非常感人。 于是,作家写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书名就叫《百万聘礼》。这个故事就刊登在当地的丽州晚报上,并且以连载的形式发布。 再后来,大家都知道这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了,他们成了丽州的名人。 苏阳是一个特别有爱心,有情义的丽州女婿,他被评为丽州电视台年度最具爱心的外来建设者。 苏阳的故事走进了千家万户,聘请苏阳的老板逐渐多起来。 苏阳除了写生,照顾余诗曼,他的另一个爱好也被激发出来了,那就是写作,他开始创作一部关于城市建设的作品,名字叫做《城市温度》。 第十三章 遥远的记忆 又快到年关了。 苏阳一如既往的忙碌,他以前觉得自己活着是为了艺术而生。 现在,又多了一层含义,他努力奋斗也是为了余诗曼而努力打拼。 苏阳可不想成为一个乞食者。余诗曼的叔叔起初给他一张银行卡,他没有接。 别人认为他傻,其实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余诗曼的叔叔付了康复科好几年的费用。 她除了注射一些必要的流食以外,不需要特别大的开支。 苏阳除了拼命的工作以外,就是周末带着余诗曼到公园散步,接受太阳光和新鲜空气。 如果不画画,苏阳就随身一本医学书,他开始专研如何唤醒植物人的学问。 长这么大以来,陪伴余诗曼的这些日子,是苏阳活得最忙碌和最充实的日子。 他从医学书中得知,有多种方法唤醒她。 他开始用第一种方法,就是刺激她的听觉。他听说,如果千万次的给患者讲她最开心的事情,不断刺激她的听觉。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把她唤醒。 于是,他就开始行动。他一一点一滴回忆他和余诗曼在一起的时光。 余诗曼从小就没有爹娘,她寄居在叔叔家里。 她从小就很懂事,叔叔把她当女儿养!而她婶婶把她当仆人使唤。 毕竟她是她叔叔的亲侄女儿,她的弟弟余诗威也对她特别好。 让她忍受着婶婶的刻薄还住在叔叔家里的原因就是那里有和她相依为命的瞎眼奶奶需要她照料。 不然的话,她早就离开甚至有些恶毒变态的婶婶家的。 当然,她也有感恩叔叔的一面,她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叔叔的企业里帮助叔叔打理企业生意。 自从苏阳来到丽州。 他们在一个乡下葡萄园里相遇后,余诗曼发现自己心里某种情愫被唤醒,她每天渴望看到阳光灿烂的苏阳。 她也知道她婶婶反对他们两交往,因为她婶婶看到余诗曼漂亮的脸蛋很值钱。 每逢有人提亲,她婶婶开口就是一百万聘礼。 她婶婶说她家养育她,而花钱送她上大学,自己家又是家大业大的,穷酸就不要来提亲了。 这也是苏阳迟迟不敢向余诗曼表白的地方。 余诗曼小时候被叔叔带去过山城,她记得山城人都爱喝茶和掏耳朵,余诗曼特别喜欢听四川话。 她小时候和叔叔去茶馆喝茶的时候,她看到一家茶馆里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阳光灿烂的男孩。 大人喝茶,他们便在一起玩茶具。学着各种茶艺。 后来,余诗曼回丽州,那个山城男孩子也是哭得稀里哗啦不让余诗曼的叔叔带她走。 当余诗曼第一眼看到苏阳的时候,她仿佛看到当年那个小男孩。 她所有的美好都被激活了。而且,苏阳就是那个茶馆老板的小儿子。 ?? 苏阳心里一直有一个执念:让美好的回忆慢慢唤醒她的记忆,从而刺激她的神经,达到最终唤醒她的目的! 苏阳家遭到过变故,就是他大学刚毕业那阵子的事儿。 所以,他不得不到发达的沿海城市寻找发展机会。 第十四章 哥哥的拳头 对于苏阳一年到头不回家,他的哥哥苏迪从四川跑来丽州看看自己这个弟弟,究竟什么原因不寄钱回家,自己也不回家? 苏迪真的没有多少文化,靠在山城做棒棒赚点辛苦钱养家糊口。 他们全家都指望苏阳赚点钱寄回家,但是,前几年还好,苏阳寄些钱回家。 由于他和余诗曼结婚后,他觉得不能仅仅给余诗曼喂点保命的流食。还应该给她更多的营养的东西,比如葡萄糖等。 于是,他挣的钱远远不够开支,他觉得不会向余诗曼的叔叔余庚水乞讨的。 他是一个非常有自尊心的人,即使是亲戚,现在自己愿意承担余诗曼的一切,他就不愿意低三下四的求人。 他坚信,总有一天,他可以唤醒沉睡的余诗曼,然后到西津桥上坐坐,吹吹风,看苏溪水流淌,看河里鱼儿活蹦乱跳,去乡下葡萄庄园品酒。 去圆周爬山,去舟山看石壁,去民宿小住几天,去许多许多的地方看风景。 打算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你守着一个植物人,你脑子是不是进了水?”哥哥苏迪看了当地的报纸后,他气愤的把报纸扔在苏阳的脸上,甚至二话没有说,就给苏阳鼻子上一拳头。 苏阳二话没有说,也没有做任何解释,因为,他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 家里需要钱,他是知道的。 父亲和哥哥打电话说,他们一直希望他多寄一点钱重新开一个茶馆的,但是,苏阳却没有多余的钱寄回家。 在他的内心里,他知道自己亏欠家里的。 他也知道,父母和哥哥目前吃饭问题不大。因为,他前几年都寄得有多的钱,自己只是留了极少的钱。 后来,他发现,他无论寄回家里多少钱,家里永远说他寄的钱不够,他也不知道为何不够,他打电话问自己的父亲,父亲总是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然后,就是不停的接到家里催他寄钱的电话。 他接到电话后,他也想再寄些钱回家,但是,他走到邮局后,一摸口袋,剩下的不多,他又犹豫了。他决定下次发工资的时候再多寄点钱。 下次的情形和上次一样。 这样,慢慢地他的家里不再催他要钱,他也过了一段清净的日子。 这不,他哥找上门来了。 还对他动了拳头。 苏阳在厕所把鼻血擦干净了,他想问他给家里寄了那么多的钱究竟去了哪里? “哥,你打我,我不还手,我想问你,我以前给你们寄了那么多钱,都用到什么地方了,照说光是吃饭的话,是不费钱的。”苏阳捏着自己被哥哥刚才打得生疼的鼻子。 “被爸爸拿去还赌债了。”哥哥苏迪不看自己弟弟。 “这里还有一千元钱,你拿走吧,以后不要来找我。”苏阳没有妈妈了,他就一个哥哥,一个爸爸两个亲人。 哥哥准备走出苏阳的出租屋。 “劝你也不要赌了。”苏阳知道自己的父亲和哥哥都是赌棍。 “不会赌了。”他哥哥觉得自己刚才无礼,又给苏阳留下一百元钱,然后消失在茫茫的夜里。 苏阳觉得前几年寄钱是报恩,报答自己父亲和哥哥。 但是,他们变本加厉的赌博,让他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