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传》 自序 自序写些什么?为何写作此书,怎样表述人物历史,是应该首先向读者告白的;其次,由于本书已有几个版本,内容有何不同?书已问世28年,读者多有批评,都需要有所说明和回应。写作的原因与表达方法,在1985年版的《序言》作了交代,现在将之述录下来,然后再说本书的版本与增订原则。要之,期望通过《序言》,为读者提供阅览的方便。 雍正的形象,在人们的心目中,至少在一部分人的印象里,是一个篡位者,屠戮功臣、施行特务统治的残忍的暴君,又是有着重大事迹的帝王。笔者在检阅了有关他的大部分资料之后,认为他敢于革除旧弊,办事雷厉风行,是康乾盛世的有力推进者,是促进清朝历史发展的政治家,是可以肯定的历史人物,因而觉得过往的评论不够中肯,诬罔较多,想为他有所辩白,这是写作本书的第一个目的。第二,作好历史人物的评论,要避免概念化的毛病,“千人一面”,则不是成功的研究。对历史人物所特有的东西,如他具有怎样的秉赋,有什么样的信念,爱憎如何,性格又是怎样的,要作必要的考察,否则难于还原历史人物的本来面貌。雍正具有鲜明个性,而且充分表现出来了,对他的研究可以很好地阐明个人在历史上的地位及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笔者就是想作这方面的尝试。第三,历史人物的个人意志来源于他所在社会的现实,并在那种情况下对社会发生影响,因而要想了解它的产生和作用,就不能离开诞育它的特定的社会条件,恩格斯要求人们重视个人“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要注意“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以及在每一个民族中间又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把个人放到时代社会中考察,既可以阐明个人的历史地位,还可以揭示那个社会的发展状况。这就是从一个人看一个时代,这是进行历史人物研究的目的之一,也是一种研究方法。笔者奢想,通过雍正史的研讨,概括雍正生活时代的社会历史,说明它的状况和特点,探索中国封建社会进程中一个阶段的发展规律。 为了把这些设想表述出来,采取这样一些写作方法: 较多采摘历史资料,加以排比胪列,用资料表现雍正和他的时代。根据资料,笔者作简要的分析。这种评论也许是不确切的,甚而是错误的,但读者若能通过那些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笔者就感到欣慰了。本书为较多地容纳材料,可能做得不恰当,征引大段引文,使篇幅繁冗;还有一些考证,令人读之如同嚼蜡。凡属缺陷,应当改正,而致此之由,则在于想用资料说话。 本书不仅包括主人公雍正的历史资料和叙述,还包含他生平事迹以外的、他那个时期的制度、事件、人物的材料和叙述,换句话说是以他为中心,凡和他的活动有联系的事物,尽可能地给予说明,以期达到透过雍正观察他的时代的目的。 对雍正的思想、才能、性格、作风,企图有所揭示,唯做的是非常不够。 写人物传记,要考虑人的自然法则,即青少年、中年、老年的不同时期,还要考虑某个特定人物的历史特点。具体到雍正,皇子时代四十五年,做皇帝十三年,他所接触和处理的事务是多方面的,可以和应该描绘的,不像科学家、文学家、军事家等那样单纯,要把他的复杂的历史面貌表现出来,就要将他生命演进与生平事迹两方面结合起来,划分他的历史阶段,认清他的主要事迹,作有秩序的、分类的叙述。因此将雍正史分为两大阶段,五大部分,十六个方面进行交代,即第一章,皇子时代的雍正,是他的前半生的历史,也是雍正史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本书第二至十二章,是雍正即位后的重要政治活动,也即雍正朝的重大政事;第三部分,为本书的第十三至十五章,他的为人、作风;第四部分,第十六章,他的死亡和遗政;第五部分,最后一章(第十七章),总结他的一生和时代,提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 本书名称,若以写作的内容来定,可以叫做《雍正及其时代》;若从本书夹叙夹议的写法,也可取名《雍正评传》;或者还可拟用其他的名称。为名实相副,为从简、从俗,取了现在的书名——《雍正传》。 现在来说各个版本的关系,本次增订的原则,对读者、批评者的感谢和对某些学术见解讨论的回应。 本书手稿成于1982年底,次年1月中旬送交人民出版社,1984夏天该社要求作些修改,我遂进行少许文字加工,并因出版有望而于中秋节写出《后记》,1985年印行。几年之后,台湾商务印书馆给了我重梓的机会,因而乘便加进《查抄江宁织造曹家》一章。其实这一章也是在1982年写成的,只因有人认为查抄曹家与雍正史没有多大关系而从书稿中撤了出来,至是我把它恢复进去,这是人民出版社版与台湾商务印书馆版唯一不同的地方,不过它仍应当被视为《雍正传》第2版。第3版是1999年上海三联书店的印本,除个别文字的订正,增添第十四章中的第三节,即《接见中下级官员》。我在第1版《序言》中说:“对雍正的思想、才能、性格、作风,企图有所揭示,唯是做得非常不够”,一直引以为憾。1995年到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档案文书,写作《清代引见履历档案的史料价值——以雍正朝为例》一文(刊载北京《故宫博物院院刊》1996年第4期),因之截取其中有关雍正为人作风的一部分,作为对那种遗憾的弥补。三联版之后,有了2004年的“中国文库”版,是人民出版社版的重印本。现在人民出版社希望给小书增加图版再出一次,俾出图文并重之作,这应当是第4个版本了。 初版《后记》说:“雍正和他的时代的历史,我那里把它说清楚了!我想以后把它改得好一点,这当然要自己努力,另外要靠同行和读者的帮助,我殷切地期盼着同志们的指教。”是的,我希望改写《雍正传》,以提高它的学格品质,故而不时地关注雍正及雍正朝史,搜集新的资料,探求新见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清史研讨的大发展,雍正史研究的丰硕成果,给了我许多养料和启迪,促使我思考新问题,并应吸收和回应;读者的关爱,激励着我。从互联网页上的信息得知,有青年读者攒钱购买拙作,令我感动,更有不安,还有读者指出我的误失,如在三联版“引见官员”一节,就雍正所说“世那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以鼓励官员边干边学的话,认为他的“比喻是世俗的,而且不那么正经”,我不知这句话是孔子说的,白露嘉先生就此指出它出自(《大学》第四十二章)〔《礼记》第四十二章《大学》篇〕,说我对“四书”不熟。批评得非常中肯,特在此鸣谢。我若不努力改写,怎么能对得起抬爱拙作的读者和学术界朋友呢! 修改,确定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此次不作观点性的大动,二是适当地增补。从成稿至今,已有近三十个年头,社会和学术思想界发生巨大变化,我的学术观念也同时代发展相合拍,尤其是进行了世纪性的思潮反思,对史学基本理论重新认识,思考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经济决定论)、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萌芽、18世纪时代特征、世界资本主义化时代的中国、民族问题说到底是阶级问题、宗教是鸦片烟等重大理论问题。今日再来看原书,认识到它的一些缺失、不足,特别感到给人物、事件、制度、社会定性的结论,有的没有必要,有的未见准确,有的不到位,应当删改。然而我决定基本保持原貌。为什么?因为对雍正其人的主体评价没有改变,不公允、不恰当的那种评论,对于本书的基调来讲还不是主要的,如今权且作些文字修订,算作暂时“交差”,如果以后还有机会改写,则将在雍正时代特性方面下些工夫,把对时代特征成熟的新认知写出来。至于增补,本来是可以扩大写作量的,然而我想以适量为宜,免得枝蔓横生,条理不清,主旨反而不明。故而本次增加,主要在继位之谜、奏折制度、社会政策、雍正性格与生活情趣、乾隆初政与雍正政治关系、野史与文艺作品中的雍正诸方面,增加了好几节和若干子目。 至于修订的具体原则,以下列几点约束自己: 维持史学著作应多提供原始材料的一贯认识,给读者思索的资料和思考空间,避免武断的结论,尤其对雍正继位疑案,到目前为止,难有定论,需要多方发掘资料,供读者判断。 对历史人物评论,力避感情色彩,警惕偏袒、苛求或曲意颂扬。 与不同的学术观点,确有必要的始进行适当的讨论,且需尊重他人,心平气和,不自以为是。 增加信息量,吸收学术界新成果,然而不大量表现在文字的扩充中,而在于观点的概述。 有少量的内容放在注释里了,没有写入正文,以避免臃肿。 所利用的实录、起居注、清史列传等基本参考书,在20世纪80年代初写作时尚无后来出版的点校本或编有统一页码的本子,此次再版,本应补进新版本的册页,然因年龄精力关系,已无力再去查阅添注;在新增写的部分,有的注释出新版页码,造成体例的不统一,凡此,均祈请读者谅宥。 适当增补“雍正年表”的内容。 原版有“引用书目”,现改为“参考书目”,原引用书目全部移入,另增加一部分新引用书目和参考书目。 原版图片仅有几帧,今增至一百数十幅。这些图片的实物、原件,大多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故宫博物院,有的是我早年搜集的,有的是田野调查拍摄的,有的是从朱诚如主编的《清史图典》第五册《雍正朝》、第三、四册《康熙朝》、第六册《乾隆朝》,中仁主编的《雍正御批》诸书中选制的,还有从其他图籍中选入一、二件的,在此特对各书编著者致谢。 著 者 2013年5月11日 书于南开大学顾真斋
这些皇子的教师都是翰林院中最博学的人,他们的保傅都是从青年时期起就在宫廷里培养的第一流人物。然而,这并不妨碍皇帝还要亲自去检查皇子们的一切活动,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直到审阅他们的文章,并要他们当面解释功课。 皇帝特别重视皇子们道德的培养以及适合他们身份的锻炼。从他们懂事时起,就训练他们骑马、射箭与使用各种火器,以此作为他们的娱乐和消遣。他不希望皇子们过分娇生惯养;恰恰相反,他希望他们能吃苦耐劳,尽早地坚强起来,并习惯于简朴的生活。这些就是我从神父张诚那里听说的,是他在六年前随同皇帝在鞑靼山区旅行回来后讲的。起初,君王只把他的长子、第三个和第四个儿子带在身边;到打猎时,他还叫另外四个儿子随同前往,其中年龄最大的只十二岁,最小的才九岁。整整一个月,这些年幼的皇子同皇帝一起终日在马上,任凭风吹日晒。他们身背箭筒,手挽弓弩,时而奔驰,时而勒马,显得格外矫捷。他们之中的每个人,几乎没有一天不捕获几件野味回来。首次出猎,最年幼的皇子就用短箭猎获了两头鹿。 皇子们都能流利地讲满语和汉语。在繁难的汉文学习中,他们进步很快。那时连最小的皇子也已学习“四书”的前三部,并开始学习最后一部了。皇帝不愿让他们受到任何细微的不良影响。他让皇子们处在欧洲人无法办到的最谨慎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皇子们身边的人,谁都不敢掩饰他们的哪怕是一个微小的错误。因为这些人明白,如果这样做,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白晋认为包括胤禛在内的康熙诸皇子受到的是比较全面的教育,而康熙本人对他的儿子们的教育非常重视和严格。白晋讲的基本符合史实。康熙对儿子们的学习抓得很紧。他看到一些贵胄之家,对子孙过分娇生惯养,长大成人,不是“痴呆无知”,就是“任性狂恶”,反而害了子孙,因此做“上人”的,对子孙必须从幼年就严格管教。他的二儿子胤礽,是孝诚仁皇后所生,长到两岁,册立为太子,年至六岁,命他读书,为他挑选张英、熊赐履、徐元梦、尹泰、顾八代、汤斌、耿介、汪灏等人做讲官,张、熊、徐、尹等都官至大学士,熊、汤等为著名理学家。皇太子的师傅基本上就是同时就读的皇子的老师,胤禛从张英学习四书五经,向徐元梦学习满文。与胤禛关系最密切的是顾八代,他是满洲镶黄旗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侍讲学士入值尚书房,后升礼部尚书,三十七年(1698年)休致,一直在内廷教育胤禛和其他皇子。退职后过清贫的生活,死时家中没钱办理丧事。胤禛说他“品行端方,学术醇正”。亲自给他理丧,出资安葬。他的廉洁奉公,无疑给胤禛深刻的印象和一定的影响。康熙在繁忙的政务中,给皇太子讲四书五经,据记载,有一阶段,每天在临朝御政之先,令太子将前一日所授的书背诵复讲一遍,达到熟记和融会贯通才告结束。他特别着重以孔孟的经书教育儿子们,对他们说:“凡人养生之道无过于圣人所留之经书,故朕惟训汝等熟习五经四书性理,诚以其中凡存心养性立命之道无所不具故也。”少年和青年时代的胤禛,受父皇和师傅的严格管束,从事以四书五经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掌握了满文、汉文等文化知识和骑射技术,锻炼了身体,养成读书和思考问题的习惯。这个时期,作《春园读书》、《夏日读书》等诗歌,叙述其在春光明媚之时,“讽咏芸编兴不穷”,酷暑难耐之日,静坐书斋习读,都是写实的。清朝教育皇子的方法颇为成功,康熙、雍正、乾隆、嘉庆等皇帝都是这样培养出来的。这个方法,为许多读书人所称道,乾隆时目睹其事的入直军机处、翰林院编修赵翼,富有感情地写道:
本朝家法之严,即皇子读书一事,已迥绝千古。余内直时,届早班之期,率以五鼓入,时部院百官未有至者,惟内府苏拉数人(谓闲散白身人在内府供役者)往来。黑暗中残睡未醒,时复倚柱假寐,然已隐隐望见有白纱灯一点入隆宗门,则皇子进书房也。吾辈穷措大专恃读书为衣食者,尚不能早起,而天家金玉之体乃日日如是。既入书房,作诗文,每日皆有程课,未刻毕,则又有满洲师傅教国书、习国语及骑射等事,薄暮始休。然则文学安得不深?武事安得不娴熟?宜乎皇子孙不惟诗文书画无一不擅其妙,而上下千古成败理乱已了然于胸中。以之临政,复何事不办?因忆昔人所谓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如前朝宫廷间逸惰尤甚,皇子十余岁始请出阁,不过官僚训讲片刻,其余皆妇寺与居,复安望其明道理、烛事机哉?然则我朝谕教之法,岂惟历代所无,即三代以上,亦所不及矣。他虽意在颂扬清朝,然叙事是属实的。 胤禛在尚书房读书的同时,跟随康熙四处巡幸,有时还奉命出京办事,得到接触社会的机会。 康熙在平定三藩叛乱和统一台湾后,把注意力转向北方,几乎每年到塞外巡视,每次指令几位皇子侍行。二十五年(1686年)七月,康熙北巡塞上,九岁的胤禛首次随同出发,同去的有胤禔、胤礽、胤祉。他们一行出古北口,到博洛和屯,西南行,至西尔哈乌里雅苏台,于八月下旬回到北京。此后,康熙出塞,胤禛经常奉命侍从,所经过的地方,大体是今天河北省承德和张家口两个专区。康熙出塞,名为“秋狝”,与蒙古王公共猎,实是会见蒙古族首领,密切他们同清朝中央政府的关系,稳定对这个地区的统治。胤禛多次侍行,看到乃父的巡幸作用,他说“一人临塞北,万里息边烽”,不过说得夸大了些。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漠西准噶尔部首领、野心家噶尔丹攻占漠北喀尔喀蒙古,迫使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图率众南下,康熙谕其撤兵,归还喀尔喀故地,噶尔丹不听劝阻,兵犯内蒙,扬言“夺取黄河为马槽”,妄图吞灭清朝。在这严重威胁面前,康熙任命裕亲王福全为抚远大将军,领兵抵抗,并命十九岁的皇长子胤禔为副将军从征,这是用皇子领兵的开始。康熙于三十五年(1696年)亲征噶尔丹,命皇子参与军事,胤禛时年十九岁,奉命掌管正红旗大营,随从他的有公长泰、都统齐世、原任尚书顾八代等人,与此同时,皇五子胤祺、皇七子胤祐、皇八子胤禩分别管理镶黄旗、正黄旗、镶红旗大营。他们于二月出发,四月,胤禛与诸兄弟参加对噶尔丹进兵与否的议论,六月回到北京。这一次的统兵,胤禛和他的三位弟弟不过是坐镇的意思,没有真正指挥打仗,但是行军议事,也是得到一次军事训练。这次出征的第二年,康熙再次亲征,兵至狼居胥山,彻底击败噶尔丹分裂势力。此役胤禛没有参加,然而他很关心这次战斗,作《狼居胥山大阅》、《功成回銮恭颂二首》,赞扬乃父用兵功业:“指顾靖边烽,怀生尽服从。遐荒归禹甸,大漠纪尧封。庙算无遗策,神功迈昔踪。凯旋旌耀日,光景霁天容”,也表现了他对这场战争的看法。 如今的永定河,清初名叫无定河,又叫浑河,经常泛滥,河道迁徙不常。康熙为了治理它,不断出发考察,三十三年(1694年)胤禛随同康熙出京,沿北运河到天津,西行,至霸州的信安镇、白洋淀西淀东口的赵北口,了解无定河下游的情况。康熙在三十六年(1697年)彻底粉碎噶尔丹势力后,大力治理无定河,次年,疏浚河道145里,筑堤180余里,为了表示希望它不再改道的愿望,特赐名“永定”。三十九年(1700年)十月,带领胤禛和皇十三子胤祥视察永定河南岸工程,驻在宛平县榆垡,胤禛拔出桩木,发现短小不合规格,报告父皇,要求返工。次年四月,胤禛、胤禔、胤祥再次陪同乃父视察永定河,奉命作纪行诗《阅永定河应制》,他对他们父子的任务写道:“帝念切生民,銮舆冒暑行。绕堤翻麦浪,隔柳度莺声。万姓资疏浚,群工受准程。圣心期永定,河伯助功成。”诗未见佳,亦可作康熙年间修治永定河的纪实。 康熙为着治理黄河、淮河、里运河,联络江南士大夫,于二十三年(1684年)起,不断南巡视察河工和了解民情。开始几次,胤禛没有机会参加。四十一年(1702年),他与胤礽、胤祥侍从父皇南巡,行至德州,胤礽生病,就住了下来。胤禛、胤祥依照宫中尚书房的规矩,照常读书习字。一天,康熙召见翰林院侍读学士陈元龙等谈论书法,议得兴起,引诸臣至皇子读书处,胤禛弟兄正在书写对联,“诸臣环立谛视,无不欢跃钦服”。胤禛临帖很多,善于模仿,曾学书乃父字体,颇为相像,得到嘉奖。话说回来,皇太子的病一时好不了,康熙无心南下,遂带着儿子们返回京城。数月后,于四十二年(1703年)正月,原班人员起程南行,途经济南,参观珍珠泉、趵突泉,过泰安州,登泰山。路经沂州府蒙阴县,胤禛作《过蒙阴》诗。在宿迁县阅堤工,渡过黄河。经淮安、扬州,在瓜洲渡长江,到达镇江,登金山江天寺,康熙为它书写“动静万古”匾额,胤禛作诗云:“宿暮金山寺,今方识化城。雨昏春嶂合,石激晚渐鸣。不辨江天色,惟闻钟磬声。因知羁旅境,触景易生情。”继续南行,乘船至苏州,作《雨中泊枫桥遥对虎阜》诗记兴:“维舫枫桥晚,悠悠见虎邱。塔标云影直,钟度雨声幽。僧舍当门竹,渔家隔浦舟。茫茫吴越事,都付与东流。”寻经嘉兴,到杭州,在演武厅,同父皇、兄弟等射箭。至此回还,道过江宁(今南京市),驻跸江宁织造署,其时《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正在担任织造郎中,康熙命从行大学士祭明太祖孝陵。后经由江苏沛县、山东东平州(今东平县)、东昌府(今聊城)等地,于三月间回到北京。这一次,康熙偕同胤禛弟兄察阅了徐家湾、高家堰、翟家霸堤、祥符闸、新河口、桃园烟墩等处,指示将在永定河工程中使用的下挑水埽坝方式移用过来,在王家营对面的鲍家营开挖引河。此次南巡实际是对治河工程的验收,故而颁诏天下,赐复条款三十八项。此行使胤禛了解了黄淮河道工程及江南民情,也是他终身仅有的一次大江南北之行。 清朝皇帝远祖的坟墓永陵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开国君主努尔哈赤的福陵、皇太极的昭陵都在盛京(今沈阳市),顺治的孝陵又在直隶遵化县。顺治母亲孝庄文皇后的遗体放置在孝陵的旁边,称“暂安奉殿”。中国古人认为祭祀和兵戎是国家的大事,祭祖又是祭祀的重要事项。清朝皇帝对于祭祖异常重视,国家有重大事情,或用兵的胜利,都要祭告祖陵。康熙因系孝庄文皇后所扶立,对他的祖母生前极力孝养,死后虔诚致祭。他的儿子们还没有长大成人时,康熙就带着他们祭祖,年岁稍长,就让他们独立进行祭祀活动。二十七年(1688年)十二月,孝庄文皇后一周年忌辰,康熙率同胤禛和胤禔、胤祉去暂安奉殿致祭,次年的忌辰,命皇太子率领胤禛、胤祉前往行礼。三十五年(1696年)、四十五年(1706年)的忌辰,胤禛独自奉命往祭。三十七年(1698年),因平定噶尔丹之乱,康熙亲往盛京拜谒祖陵,七月出发,出古北口,穿越蒙古诸部落,到松花江及吉林乌拉(今吉林市北),南下至兴京祭永陵,到盛京祭福、昭二陵。取道山海关,于十一月回到京师。这一次侍行的皇子很多,据《清圣祖实录》记载,有胤禔、胤祉、胤祺、胤祐、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及胤祥,没有胤禛,但是他有《侍从兴京谒陵二首》诗,表明他跟随乃父祭祀了盛京三陵。他在诗中写道:“龙兴基景命,王气结瑶岑。不睹艰难迹,安知启佑心。山河陵寝壮,弓箭岁时深。盛典叨陪从,威仪百尔钦。”这是云游了清朝发祥地,获得祖宗创业艰辛的深切感受。祭祖之外,胤禛参与了其他祭祀。三十二年(1693年),重修阙里孔庙落成,因系发内帑所修,康熙特令胤祉带领胤禛、胤禩等前往曲阜参加祭祀大典,并勒石《御制重修阙里孔子庙碑》,年仅十五岁的胤禛进行了尊师重道的活动。 康熙于三十七年(1698年)赏赐皇八子以上的皇子郡王、贝勒爵位,胤禛受封为贝勒,胤禔被封为直郡王,胤祉为诚郡王,皇五子胤祺、皇七子胤祐、皇八子胤禩均为贝勒。这时胤禛仅比胤祉小一岁,受封却有等级的差别,而与比他小一岁的胤祺、小两岁的胤祐、小三岁的胤禩属于同一等级,他的年龄处于可上可下的位置,其实更可以上属封王,但是没有得到。其时大学士伊桑阿等请求将上述六位皇子一律封为郡王,康熙不允,认为拟封的四个贝勒为人不足以封王爵,他说:“朕于阿哥等留心视之已久,四阿哥为人轻率,七阿哥赋性鲁钝,朕意已决,尔等勿得再请,异日视伊等奋勉再为加恩,未始不可。”看来胤禛不能封王,在于他“为人轻率”。 康熙多次去佛教圣地五台山朝佛,四十一年(1702年)正月,胤禛与胤礽、胤祥随同父皇出发,经涞水、易州、阜平,过龙泉关时胤禛朝佛有感,作诗云:“隔断红尘另一天,慈云常护此山巅。雄关不阻骖鸾客,胜地偏多应迹贤。兵象销时崇佛像,烽烟靖始飏炉烟。治平功效无生力,赢得村翁自在眠。”旋至五台山佛教圣地,畅游诸大寺。回程经正定,阅视永定河堤,返抵京师。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第一次废太子事件以前的胤禛,即三十岁前的皇四子,比较多的是过书斋的生活,较少独立活动,但不时随从乃父巡幸,东北到满洲发祥地的辽吉,东南至富甲天下的苏杭,西去山西五台,北达内蒙古草原,足迹遍布半个中国。在巡游中,了解了各地经济出产,山脉河川,水利运输,民风社俗,宗教信仰,名胜古迹,历史问题;观察了康熙处理政事,考察了地方行政和吏治,获得了官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巡阅四方,是年轻的胤禛向社会学习的良好方式。这对他日后参加皇位的争夺和继位后的治理,都有极重要的意义。使皇子接触社会,不把他们关在宫墙之内,不使他们只同太监、宫女为伍,增长他们的见识,这是康熙培养皇子的一个良好的方法。
朕观古之纯臣,载在史册者,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实至而名亦归之,故曰:名者实之华。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曰:“名实兼收”,不知所谓名实者果何谓也。给按察使的谕旨又说到这个问题:
迩来士大夫好云名实兼收,所谓名者官爵也,所谓实者货财也。他对官场中流行的名实兼收,非常不满,一针见血地指明官员讲的“实”是个人的“货财”,是“肥家”,不是国计民生的“实”;官员讲的“名”,是官爵,是钓誉,不是由于实心实政而应得的美名。他分清“名实兼收”的“名”和“实”,与为政务实以及由此而得名的“名”和“实”,是两种名实观,他反对不顾民生吏治的“名实兼收”和官员的沽名钓誉。 (4)舍“宽仁”从“严威”。 康熙为政尚宽仁,雍正要不要继承它?他有自己的见解。是宽仁好,还是严猛好,他认为应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观乎其时,审乎其事,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他说他继位时的情形是:“人心玩愒已久,百弊丛生”,因此,“若不惩创,将来无所底止”。他具有实行严猛政治的思想,认为宽仁不合当时的社会情况,为此多次作过说明。他在云贵总督鄂尔泰报告镇沅土司叛乱的奏折上写道:“且猛做去,宽之一字乃上天之恩,若容宽时得有可宽之日,乃尔我君臣之大福,天地神明之殊恩也。”鄂尔泰是他的宠臣,所以公开地告诉对方,他赞成严猛思想。他在云南巡抚杨名时的奏折中批道:“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此诚圣人千古不易之名言也”。杨名时主张宽仁,雍正企图以此说服他。雍正有时还讲宽严结合。对湖广总督杨宗仁说:“尔等封疆大臣于一切政治,但务宽严相济,舒畅兵民之情。”讲究宽仁的,绝不提严猛,因“宽仁”好听,易得兵民官员拥护,讲严猛,易被舆论谴责,雍正讲宽严相济,似不偏废,意在用“宽”遮盖“严”,实质是要严。 (5)主张“人治”。 雍正元年,御史汤之旭奏请划一律例条款,颁示天下,雍正答复说:所奏“未尝不是,但天下事,有治人,无治法,得人办理,则无不允协,不得其人,其间舞文弄法,正自不少。……虽条例划一,弊终难免”。法令制度和制定、执行法令的人,两者对于国家治乱的关系,雍正把人看成是重要的因素,而法制的作用则取决于从政的人的状况,是次要的。他认为很好的法制也要守法的人来推行,若碰到坏人,反倒被他利用为“贪营巧取”的工具。他又认为法久弊生,故法不可恃,还要靠人把它改过来,才能免除弊病。至于法不完善并不要紧,只要有好人来执行,自然会“因时制宜”,加以补充调整,使之成为善法,所以他说“有治人,即有治法”。“有治人,无治法”,自从荀子提出来之后,历来被统治者所信奉,雍正信之弥坚,他的“有治人即有治法”之说,越发明确地把法治从属于人治,进一步说明人治的重要。 “人治”,做为雍正的政治思想的内涵,主要的是帝王的励精图治和在君主指导下的良好的官僚队伍的从政。他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支叶事耳”,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雍正在即位之初,为寝宫养心殿西暖阁书写了一副对联,联文是:“原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一人治天下”的思想,自然形成人治的观念。本来,君主权力要多大有多大,法律是他制定的,法律如不完备,或同他的意志相抵牾,会更改它,或用令、式、格来补充它,他的话就是法令,就是施政方针,当然法治从属于人治了,从属于君主之治了。“以一人治天下”,这是雍正对他的君主至治的思想,也是君权至上的思想的高度概括。 雍正所笃信的人治观念虽然为历代君主所共有,但在他之前,思想家黄宗羲已经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黄宗羲猛烈抨击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传统观念,认为法制对国家的兴衰比人重要,因此要求“治人”服从法制。毫无疑问,黄宗羲的观点比雍正们先进,雍正在他之后还强调人治,从思想体系上讲当然是反动的。但是法制在古代社会不可能真正实现,政治的好坏往往视执政者状况为转移。雍正的“人治”,强调君主励精图治,重视官吏的任用得人,希望实现清明政治。从实践的角度看,他的“人治”又有着某些合理内容。雍正为政务实的思想,重视解决国计民生的实际问题,比那些沽名钓誉而又贪婪的官僚、唯知剥民害民的执政者当然要好。雍正反对朋党的观点是帝王思想,然而朋党在历史上没起多少好作用,常常同政治黑暗相联系,雍正为避免政治混乱,反对朋党,无可非议。 雍正的政治思想如何评价,重要的是看这种思想形成的社会政策及其实践效果。 本节为读者提供的是雍正政治思想概貌,以便阅读后面章节。为概述而采取评论式写法,未能以所叙事情、言论发生的时间顺序来进行,实为拙笔。下面的章节,就避免了这种表达法,尚祈读者鉴宥。
……陕西光景似少些雨,麦田如何?近京城少旱,闻得直隶四外雨皆沾足,其余他省颇好。闻得江南、河南、山东三省搭界处有十数州县,去岁蝗蝻复发,随便写来你知道。再先因边事急,要尔所办之事外,实不忍劳你心神,今既上天成全,大局已定,凡尔之所见所闻,与天下国家吏治民生有兴利除弊,内外大小官员之臧否,随便徐徐奏来,朕酌量而行。特谕。要年羹尧条奏的事情非常广,吏治民生的得失,朝内朝外大大小小的官员的好坏,全都包括在内。这本是宰辅的职责,要年来做,实是寄予了重托。雍正在另一份朱谕中说:“有条奏数条和你商量者,徐徐有时写来”,同他研究别人的奏议。耗羡归公的事,山西巡抚诺岷提出后,雍正认为很好,可以行得,但交廷臣讨论,遭到反对,雍正又觉得他们的话也有道理,拿不定主意,于是征求年羹尧的意见:“此事朕不洞彻,难定是非,和你商量。你意如何?”律例馆修订律例,边改定,边上呈,雍正阅后,发给年羹尧看,要他于可斟酌处提出修改意见。康熙将朱熹升入十哲之列,雍正还想把周敦颐、程颢、程颐抬进这个行列,但周、程生活时代早于朱熹,要升格,就必须排在朱熹前面,雍正觉得朱熹事是乃父所定,若再将周、程置于朱熹之前,于乃父面上不好看,于本身讲孝道也不好,故而委决不下,要年羹尧“详细推敲奏来”。及至年提出意见,雍正特谕九卿,说他“读书明理,持论秉公”要他们细心参考他的意见。有一次考庶常,翰林院已按惯例分三等作了衡量,定了名次,雍正又将试卷秘密送给年羹尧阅视,他在朱谕中写道:
时文头二三内,你速速看了,应那上移下者另封,上写应入某等,仍封原封内交还。不可令都中人知发来你看之处。二等者特多了,若恐冤抑人,作四等亦可。……文章尽力速速看来。既令年羹尧参与其事,又不让人知道,把事情办得很诡秘。二年(1724年)冬,年羹尧陛见之前,雍正因其将来,命各省大吏届期赴京集会,四川巡抚蔡珽以无可会商事务提出异议,雍正又就此征询年羹尧的看法。以年之行止定其他督抚的行动,足见雍正把年羹尧置于其他督抚之上,使他的政见具有某种决定性作用。对于允禩集团的处理,雍正不仅与年羹尧磋商,更让他参加执行。允禟交年羹尧监管后,年说允禟“颇知收敛”,他的人也知道畏惧了,雍正告诉年:允禟和允禩是不可能改变态度的,允禟是“奸诡叵测之人”,要继续提防。又说“苏努实国家宗室中之逆贼,真大花面也,其父子之罪,断不赦他也”。对于雍正的指责阿灵阿、揆叙等允禩党人,社会上传言是年羹尧的主意,雍正加以否定,说:“朕之年长于年羹尧,朕胸中光明洞达,万几庶务无不洞烛其隐微,年羹尧之才为大将军总督则有余,安能具天子之聪明才智乎?”这是“顾左右而言他”,不能否认年羹尧在打击允禩集团方面的作用。 在用人和吏治方面,雍正更与年羹尧频频相商,并给予后者以巨大权力。在年的辖区内,“文官自督抚以至州县,武官自提镇以至千把”,俱听年羹尧分别用舍。元年四月,雍正令范时捷署理陕西巡抚,不久欲将之实授,意将原任巡抚噶世图调为兵部侍郎,就此项任命,特同年羹尧相商。川陕境外的官员的使用,雍正也常让年羹尧参谋意见。京口将军何天培的为人,雍正听到不同的议论,就问年羹尧可曾听到什么,希望他“据实奏来,朕以定去留”。葛继孔原任江苏按察使、内阁侍读学士,被年羹尧参奏,降为鸿胪寺少卿。长芦巡盐御史宋师曾,年羹尧把他大为保荐。安徽官员朱作鼎,年羹尧奏请将他罢职。康熙末,赵之垣署理直隶巡抚,年羹尧密参他是庸劣纨袴,不可担当巡抚重任,雍正听了年的话,将他撤职,改用李维钧。李的由妾扶正的妻子,是年羹尧家人魏之耀的干女儿,雍正又特地叫李与年亲近,所以畿辅重臣倒成了年羹尧的“下人”。江西南赣总兵缺出,雍正拟用宋可进,年羹尧奏称他不能胜任,请将黄起宪补授,雍正采纳了他的建言。二年(1724年)二月,李绂就广西巡抚任,保荐徐用锡同往,年羹尧却说徐是人品不端的小人,不能用。松江提督高其位年老,雍正欲令他在总督、提督、銮仪使三职内任挑一个,适值年羹尧进京,就令他去问高,并征询年的意见。 雍正初,年羹尧两度进京。一次在元年春天,路过山西,因该地欠收,就叫晋抚德音奏请缓征钱粮,德音没有照办,雍正就以此为一个缘由将德音免职,肯定了年羹尧的越境管事。第二次是在二年十月至十一月间,雍正特令礼部拟定迎接年大将军的仪注,侍郎三泰草拟不够妥善,受到降一级处分。年到京时,黄缰紫骝,郊迎的王公以下官员跪接,年安坐而过,看都不看一眼。王公下马问候他,他也只点点头。年羹尧在京的短暂日子里,与总理事务大臣马齐、隆科多等一起担任宣传上谕的使命,雍正说年是“藩邸旧人,记性甚好,能宣朕言,下笔通畅,能达朕意”,是以“令其传达旨意,书写上谕”。年羹尧俨然成为总理事务大臣了。 雍正跟年羹尧私交至厚,给予特殊的甚至是人臣所绝无的荣宠。元年,雍正认为像年羹尧这样的封疆大吏,有十来个人,国家就不愁治理不好。待到青海功成,雍正兴奋异常,把年羹尧视为自己的“恩人”,他也知道这样说有失至尊的体统,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说了。他又向年说:
你此番心行,朕实不知如何疼你,方有颜对天地神明也。立功不必言矣,正当西宁危急之时,即一折一字恐朕心烦惊骇,委曲设法,间以闲字,尔此等用心爱我处,朕皆体到。每向怡(亲王)、舅(舅),朕皆落泪告之,种种亦难书述。总之你待朕之意,朕总晓得就是矣。所以你此一番心,感邀上苍,如是应朕,方知我君臣非泛泛无因而来者也,朕实庆幸之至。把对年的宠异,当作是对天地的忠诚,既不伦不类,话也让人听了肉麻。他还说:“朕不为出色的皇帝,不能酬赏尔之待朕。”因有这样的臣子而严格要求君主,也是人们难于闻见的。雍正为了把对年羹尧的评价传诸久远,谕诸王大臣:对年羹尧这样为国出力的人,“不但朕心倚眷嘉奖,朕世世子孙及天下臣民当共倾心感悦,若稍有负心,便非朕之子孙也,稍有异心,便非我朝臣民也”。简直以对年羹尧的态度,判断人们的正确与否。雍正对年及其家属关怀备至。年羹尧的手腕、臂膀及妻子得病,雍正都加以垂询,对年父遐龄在京情况、年羹尧之妹年贵妃及她生的皇子福惠的身体状况,也时时谕知。年妻是宗室辅国公苏燕之女,封为县君,又因她加恩多给她娘家一个公爵。雍正对年羹尧赏赐极多,元年春天,查抄原苏州织造李煦家产,将其在京房屋赏给了年,家奴任他挑选。赐药品、食物是经常的,一次赐鲜荔枝,通过从京师到西安的六天驿程的驿站传送,争取保存鲜美。这种赏赐,可与唐朝的向杨贵妃送荔枝媲美了。在前述赏赐隆科多十三次事情中,已经说明年羹尧得到七次,是第三多的人,然而雍正御书的匾额,词曰:“社稷之臣”,为隆科多所未用。 年羹尧以藩邸元老看不起隆科多,对皇帝说他是“极平常人”。雍正为使这两个宠臣不发生摩擦,多次为隆向年做工作。在元年正月初二日年羹尧的奏折上就年是否进京陛见之事批道:有些事,舅舅隆科多说必得你来商量。表明隆对年的尊重。他接着说:“舅舅隆科多,此人朕于尔先前不但不深知他,真正大错了。此人真圣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也。”希望年能与隆和好共事。雍正为糅合这两家,自行主张,把年的长子年熙过继给隆作儿子,隆已有两个儿子,获知这一恩赏,喜不自禁,说他命中该有三子,如今得到皇帝之赐,即如同上天所给的,就把年熙更名为得住,并表示一定和年羹尧团结共事:“我二人若少作两个人看,就是负皇上矣”。隆本具和好之意,年经过雍正的这些工作,自然也要和衷共济了。 年羹尧的功劳,主要是在二年二月平定青海的罗卜藏丹津的叛乱上,这个事情的过程及本身意义,以后有机会谈到,其实它的重要性是大大提高雍正的威望和政权的稳定。其时雍正继位不到一年半,人们还在观望他能不能坐得住。他遂利用这个胜利,大肆庆祝,好稳住政权并向政敌发动进攻。二年三月初九日,正在遵化祭陵的雍正,接到年羹尧青海大捷的奏报,捷报称,之所以获得胜利,“皆由圣主高厚之恩,官兵感戴,依仗天威,各加奋勇所致”。雍正向扈从大臣官员宣示,众人欢呼称贺,咸云:“半月克奏大功,自古未有,皆我皇上圣德神威之所致”。年羹尧和朝臣众口一词,将胜利归功于当今皇上的圣德神威。二十二日雍正以平定青海,遣官告祭天、地、宗庙、社稷、奉先殿。四月初二日遣官告祭遵化孝庄文皇后暂安奉殿、顺治孝陵、孝东陵、康熙景陵。十五日举行庆贺礼,雍正接受之外,又以“追念圣祖仁皇帝遗烈,悲哀不止”。二十日,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奏请,青海大捷,应献俘于太庙,恭请皇帝临御午门受俘,雍正下旨:“平定青海,实乃皇考留贻之功,故捷音到日,恭告景陵”,献俘之礼应当举行,但若行受俘之礼,则“归功于朕”,是否不必举行,然循群臣之请,最终还是举行了。 雍正初政,隆科多、年羹尧起了重要作用。 佥都御史吴隆元称隆科多为“柱石大臣”,确实,隆科多和年羹尧是雍正政权在其初年的两根台柱子,他们同怡亲王允祥等一起,在雍正的建筑下,撑起了这个政权大厦。他们坚持反对允禩、允禵的斗争,置对方于无能为力的被动地位;他们进行青海平叛战争,稳定西北局势;他们赞助耗羡归公等项改革,促进清除康熙季年的弊政。他们是雍正初年朝政的重要执行者,促进了政治的进步。 他们得到雍正的殊宠异荣,有其客观原因。长期的朋党之争,使雍正上台之后,不能完全依靠原来的朝臣,而必须在他们中选择倾向于自己的或持中立态度的官僚;对自己集团的老人,既要酬其往日的劳绩,又要为保持今日政权的稳定,用他们为核心,团结广大官员,建立起自己的政权班底,本集团的首要分子,自然就成为朝中的柱石。 雍正给年、隆的宠荣有一定的限度,隆职权虽重,但没有用为大学士,年无有朝中职务,大将军虽尊,干预事务虽多,然不能直接施行,假手于人,终非能为所欲为。不过,雍正对他们,尤其是年羹尧,宠异过分,评价过高,征求意见过多,以致他们权势炳赫,几乎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也是雍正有意无意养成的。早在元年,都统图腊、副都统鄂三等就说雍正“凌逼众阿哥,纵恣隆科多、年羹尧擅权”。被年羹尧保举的范时捷几次在雍正面前诉说年羹尧“狂纵”。戴铎向雍正揭发年羹尧违制用家奴桑成鼎为官。二年上半年,来喜说雍正“听用总理事务大臣等之言,所用者皆系伊等亲友”。这些言论讲了两个内容,一是他们任用私人,一是擅权狂纵。这些人讲话时,都遭到了雍正的呵斥,说他们是无知之论,是庸人揣测皇帝的心意。但为时不久,他就以类似的言论开始责难年、隆,并不断升级,兴起大狱。 二、年羹尧之狱 年羹尧凭恃功劳大,皇帝宠信,行事不知检点,做出种种越权枉法的事,即使皇帝允许的,但也是不合制度的。他的行事不端,概要讲来: (甲)全凭己意任用属员。 山西按察使蒋泂说年羹尧擅权用人情状:
为川陕督臣,恣凭胸臆,横作威福,每遇文武员缺,无论大小,必择其私人始行请补,或一疏而题补数人,甚者或至数十人,吏、兵两部几同虚设。更可骇者,巡抚提镇布按大吏皆皇上所特简者也,而年羹尧必欲挤排异己,遍树私人,未有缺之先外间已传闻某人为巡抚提镇布按矣,闻者亦疑信将半,未几而其缺果出矣,未几而其人果得矣。这是讲年羹尧以总督的身份,任用属员,连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提督、总兵官等地方大员的任免也出于他的意志,所谓皇帝特简之权也就徒具形式了。作为大将军的年羹尧,以军功保举官员,滥用私人,所谓“军中上功,吏部别为一格,谓之‘年选’,尽与先除”。吏、兵二部给年羹尧特殊待遇,凡他的报功请封名单一律准行。奴仆没有出籍不许做官,年羹尧的家仆桑成鼎以军功议叙,先任西安知府,后升直隶道员。另一仆人魏之耀也叙功,位至署理副将。年的幕客赵士河的弟弟赵勖因军前效力得知县职衔,已经亡故,年就私令刘以堂顶替。 (乙)接受贿赂,开奔竞之门。 君主制度下皇帝开捐纳卖官鬻爵,高级官员自亦可纳贿用人。年羹尧大权在握,“于是鲜廉寡耻行贿钻营之徒相奔走于其门”。有人说年羹尧保题各官“悉多营私受贿,赃私巨万”。被年奏参过的葛继孔,两次向年羹尧打点,送去铜器、磁器、玉器、字画等文物,年因而答应对其“留心照看”。被年密奏罢官的赵之垣,向年赠送价值十万两银子的珠宝,年转而保举赵之垣可以起用。 以私人关系用人、荐人,很容易形成举主与被举者、主官与属吏的隶属关系,严重的就产生宗派集团。年羹尧的周围就聚集了一伙人,如原西安按察使王景灏被年推荐为四川巡抚,王对年百依百顺,被人称为年的干儿子。原西安布政使胡期恒受年之荐,被擢为甘肃巡抚。经年推荐的南赣总兵黄起宪,原来是魏之耀的姻亲。 (丙)妄自尊大,违法乱纪,不守臣道。 年羹尧为大将军,就其后来得的公爵讲,其权威顶不上清初统兵的诸王,更不能望允禵项背。但他因继允禵之职,在权势上要同这位大将军王相比拟。过去大学士图海出任大将军时,与督抚往来文书,俱用咨文,表示平等相待。年羹尧正应同他一样,但是给将军、督抚函件竟用令谕,把同官视为下属。在军中蒙古诸王跪谒,连额附、郡王阿宝也不例外。他进京,都统范时捷、直隶总督李维钧跪迎。雍正发往陕西的侍卫,因系皇帝身边的人,理应优礼相待,然而年用他们作仪仗队,前引后随,充下人厮役。年羹尧凡出衙署,先令百姓填道,临时戒严,兵丁把守街口,店铺关门停业。即如二年十一月由京返陕,路过保定,“戴翎子数人轿前摆队,行馆前后左右断绝人行”,好不威风。凡送礼给年的称为“恭进”,年给人东西叫做“赐”。属员禀谢称作“谢恩”,接见新属员叫“引见”。年吃饭称“用膳”,请客叫“排宴”。这一切像是皇帝对臣工的样子。年身边的人也以老大自居,傲视百官。年路过河南,本非其属吏的怀庆府同知穿着官服向年的巡捕官跪着回话,巡捕官安然受之。魏之耀进京,州县道旁打躬,游击、守备跪道,魏乘轿而过,全不答理。据记载,年家塾教师沈某回原籍江苏省亲,沿途“将吏迎候如贵宦,至江苏,巡抚以下皆郊迎”。如此情景,说者未免夸大其词,然亦见年之权势慑人。 年羹尧接受了许多中央和外省官僚的子侄在幕中,名义上是军前效力,或学习理事。这些人有的是自愿来的,如李维钧的亲侄李宗渭。有的是被迫的,如年勒令前川北镇总兵王允吉退职,又要其送一子“来我军前效力,受我未了之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质的意思,表示依附于年。 对于臣道,年羹尧则恃宠而不力行遵守。他在西宁军前,两次恩诏颁到,不按照规定在公所设香案跪听开读,宣示于众。年羹尧编选了陆宣公奏议,进呈后,雍正说要给它写一篇序言,尚未写出,年竟草出一篇,要雍正认可。当时君臣二人关系融洽无间,雍正表示赞赏他这样做,以见双方真诚相待,但这已越出君臣关系的正常限度。年羹尧陛见,在雍正面前“箕坐无人臣礼”。他的大胆妄为,是走的取祸之道。 (丁)在雍正亲信间闹不团结。 年羹尧权力的炙手可热,难免不同其他权臣发生冲突。隆科多名望不及年羹尧,基本上甘心与其结好,倒能相安无事。马齐等人无法与年比肩,便不在话下了。唯独怡亲王允祥是雍正的至厚弟兄,任总理事务王大臣,兼办宫中事务和雍亲王藩邸事项。他可以代表皇帝联络封疆大臣,一些没有资格直接上奏折的地方官,亦可经雍正允许,通过允祥转奏。他的地位是任何人所不能取代的。当年羹尧在青海用兵时,隆科多妄图阻挠,而允祥向雍正进言专阃之道,使其顺利建功。可是对这样的人,年羹尧还妒意十足,于二年十一月对李维钧说:“怡亲王第宅外观宏广,而内草率不堪,矫情伪意,其志可见”。蔡珽原本经由年氏父子拉入雍正集团,其川抚任内,年羹尧奏请在四川铸钱,蔡以不产铅把它否定。蔡逼死重庆知府蒋兴仁,受夔东道程如丝的贿赂,年以此弹劾蔡,蔡被革职拿问。同蔡至好的李绂于元年任吏部右侍郎,时值议叙捐造营房一事,第一名就是年羹尧之子年富,趋炎附势的人要比照军前效力从优议叙,李绂以违例不同意,年乃“痛诋九卿,切责吏部”,怨恨李绂。是以年与蔡、李不和。年与傅鼐同是雍邸旧人中杰出者,雍正说年有才情,而傅忠厚,二年冬欲起用傅,年不高兴,说这将使皇上“耳目杂矣”,这是他二人素来不和的发展。年还中伤河南巡抚田文镜、山西巡抚诺岷,造成双方关系的紧张。年在雍正班底内部与许多人不和好,只能把自己置于孤立地位。 雍正对年羹尧态度的转变是在他第二次进京的时候。年于十月至京,雍正对他非常热情,要九卿给他优叙加恩,说他“公忠体国,不矜不伐”,“内外臣工当以为法,朕实嘉重之至”。不久,雍正赏军,都中传言这是接受了年羹尧的请求。又说整治阿灵阿等人,也是听了年的话。这些话,似乎是说恩威不自上出,雍正被年羹尧玩弄于股掌之中了,这就大大刺伤了雍正的自尊心,他受不了了,十一月十五日,对诸王大臣说:“朕岂冲幼之君,必待年羹尧为之指点,又岂年羹尧强为陈奏而有是举乎?”“朕自揣生平诸事不让于人,向在藩邸时诸王大臣不能为之事,朕之才力能办之,诸王大臣见不到之处,朕之智虑能及之,今居天子之位,尽其心思才力以转移风俗,岂肯安于不能?”年羹尧有大将军总督之才,而不具天子聪明才智。他还说,讲那些话的人,是设计陷害年羹尧。他又把话锋移向隆科多,说有人议论他,也无非是出于忌妒。这些话明着是责难造言者,实际含有告诫年、隆不要盈满骄恣,而要防微杜渐。这时有人密向雍正建议,不要放年羹尧回陕西,以便留京控制。能够作这种建言的,不会有几个人。究竟是谁,资料没有交代,估计是密参帷幄的禅僧文觉。据萧奭记载:“传闻隆、年之狱,阿、塞之死,皆文觉赞成”。很可能,在年离京之前,雍正与文觉密商了拘留他的问题,只是认为时机未到,把他放走,但年并不知晓,仍然耀武扬威地回任了。看来,雍正已经作出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年羹尧。 如果说这种决定是第一步的话,第二步是给有关人员打招呼,揭发或警惕年羹尧的活动。向疆吏透露对年羹尧态度的对象最早的可能是李维钧,雍正在李的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奏折上批道:“近日年羹尧陈奏数事,朕甚疑其居心不纯,大有舞智弄巧潜蓄揽权之意”,你同他的密切关系是奉旨形成的,不必恐惧,但要与他逐渐疏远。接着,雍正在湖广总督杨宗仁的同月十五日奏折上批道:“年羹尧何如人也?就尔所知,据实奏闻。‘纯’之一字可许之乎?否耶!密之!”说白了,就是讲年不是纯臣。川抚王景灏的同月初二日的奏折,得到的朱批是:“年羹尧今来陛见,甚觉乖张,朕有许多不取处,不知其精神颓败所致,抑或功高志满而然。”你虽为年所荐,但不要依附于他,须知“朕非年羹尧能如何如何之主也”。河道总督齐苏勒的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奏折上的密谕是:“近日隆科多、年羹尧大露作威福揽权势光景,若不防微杜渐,此二臣将来必至不能保全,尔等皆当疏远之”;又说怡亲王“公廉忠诚,为当代诸王大臣中第一人,尔其知之”。云贵总督高其倬在三年(1725年)二月十二日奏折上说:读到皇上的密谕,“内有朕命尔事事问年羹尧之前谕,大错矣!”在此以前,雍正已向他交了底。安徽巡抚李成龙与年羹尧有通家之谊,雍正在他的三年正月十一日奏折上知会他:“近日年羹尧擅作威福,逞奸纳贿,朕甚恶之”。雍正在署凉州镇总兵宋可进三年三月初一日奏折上告诉他:“年羹尧颇不喜尔,尔须加意防范,勿露破绽,被伊指摘”。其他得到雍正知照的官员还有,仅此数例可知,雍正打招呼的人有三种类型:一是王景灏、李维钧等人,系年羹尧亲信,雍正要求他们与年划清界限,加以揭发,争取自身的保全,这是分化瓦解政策,最高限度地孤立年羹尧;一是齐苏勒、高其倬等人,原为年所不喜,使他们得知要整饬年,更坚定地拥护皇帝;一是李成龙类的,与年有一般关系,要他们及早警觉,在皇帝与年羹尧双方不要站错阵线。雍正在这些批示中要求官员同允祥接近,表明他是这场斗争的依靠对象。雍正经过二年冬至三年春的给官员打招呼,作好了向年羹尧公开进攻的准备。 第三步是直指年羹尧,将其调离陕西。雍正对年本人,在给其他官僚照会的同时,就有所暗示了。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年奏报抵达西安,雍正在奏折上书写一段论功臣保全名节的话:
凡人臣图功易,成功难;成功易,守功难;守功易,终功难。为君者施恩易,当恩难;当恩易,保恩难;保恩易,全恩难。若倚功造过,必至返恩为仇,此从来人情常有者。尔等功臣,一赖人主防微杜渐,不令至于危地;二在尔等相时见机,不肯蹈其险辙;三须大小臣工避嫌远疑,不送尔等至于绝路。三者缺一不可,而其枢要在尔等功臣自招感也。……我君臣期勉之,慎之。警告年羹尧慎重自为,不可恃功招祸。在一个朱谕中,雍正告诉年:自你走后,揆会说你“立此奇功”,你的话“皇上不好不从”,他如此妄言,因将之发到允禵处,一同监禁。惩治年的吹捧者,对被奉承人也是打击。公开责备年羹尧是从三年正月金南瑛事件开始的。年回陕即命已升任的胡期恒奏劾陕西驿道金南瑛,雍正说这是年、胡搞朋党的做法,以金系大学士朱轼、怡亲王允祥保荐的,不准奏。同月刑部奏蔡珽罪应拟斩,雍正反而召见蔡,问其川中情形,蔡奏年羹尧贪暴,诬陷他,雍正这时不问他逼死人命事,只说蔡珽是年羹尧参劾的,若罪蔡,则人们将说皇帝听年的话杀了蔡珽,这就让年羹尧操持了威福之柄,因此不能给蔡珽治罪,并把他起用为左都御史。三年二月,有所谓“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嘉瑞,内外臣工均上贺表,年羹尧的表章颂扬皇帝朝乾夕惕,励精图治,但把“朝乾夕惕”误书为“夕陽朝乾”,雍正以此为题目,于三月间发出上谕,说年羹尧“不欲以‘朝乾夕惕’四字归之于朕耳”,既然如此,“年羹尧青海之功,朕亦在许与不许之间而未定也。”又说:这件事可以看出“年羹尧自恃己功,显露其不敬之意,其谬误之处断非无心”,责令其回奏。这就把讨伐年羹尧的战幕正式揭开了。接着,一面不停地责备年本人,一面调换川陕官员,将甘抚胡期恒撤职,遗缺由岳钟琪兼任,调署四川提督纳泰回京,派銮仪使赵坤前往署理,这样去掉年的亲信,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乱。一面甄别、整饬年的属吏或曾为其下属的人,雍正说:“稂秀(莠)不除,嘉苗不长,年羹尧之逆党私人,即一员亦不可姑容”。三年三月初七日,大同总兵马觌伯折奏与年羹尧没有瓜连,朱批说他“满口支吾,一派谎词,对君父之前,岂可如此欺诳乎?”河南省河北镇总兵纪成斌于三年二月初一日的奏折得到朱批,要他就年羹尧是什么样的人进行表态,五月十二日,纪奏称年“背恩负国”,雍正朱批嗔道他“颇留有余不尽地步”,下月二十八日,纪又回奏过去受年压抑情况,才获得雍正谅解,转令他报告宁夏镇总兵王暠与年的关系。雍正的这些活动,试图搞清这些官员与年羹尧关系的深度,并促使他们与年分裂。经过如此部署,可以对年本人采取组织处理了。四月份,命年交出抚远大将军印,调任杭州将军,年具折谢恩,雍正批道:
朕闻得早有谣言云,“帝出三江口,嘉湖作战场”之语。朕今用你此任,况你亦奏过浙省观象之论,朕想你若自称帝号,乃天定数也,朕亦难挽;若你自不肯为,有你统朕此数千兵,你断不容三江口令人称帝也。此二语不知你曾闻得否?再你明白回奏二本,朕览之实实心寒之极,看此光景,你并不知感悔。上苍在上,朕若负你,天诛地灭,你若负朕,不知上苍如何发落你也。皇帝和臣下赌咒发誓,表示他不会虐待功臣,但又怀疑臣子要夺帝位,这就说明两者间的矛盾很难调和了。雍正发出调令后,密切监视年的行动,年于五月到新任所,所经地方的大员,如豫抚田文镜都及时报告了年的行踪。年在川陕十数载,建功立业,兵将俱有,一纸文书就把他调走了,反映了中央政府强而有力,也是雍正布置得宜。当时雍正近臣中有人因皇帝屡次降旨严责年羹尧,怕年在陕西称兵作乱,劝雍正不可过严,雍正把它看做是无识之见而不顾,自信“洞观远近之情形,深悉年羹尧之伎俩,而知其无能为也”。他的分析是正确的。年自赴浙,更成为雍正的釜中之肉,任其烹调了。 第四步是勒令年羹尧自裁。年调杭州,官员更看清形势,纷纷揭发他。李维钧连上三疏,说年“挟威势而作威福,招权纳贿,排异党同,冒滥军功,侵吞国帑,杀戮无辜,残害良民”。署晋抚伊都立、都统范时捷、军前翰林院侍读学士怀亲、前川北镇总兵王允吉、原兵部职方司主事钱元昌、副都统董玉祥等先后揭奏年羹尧不法罪状,雍正把他们的奏疏一一发示年羹尧,令其回奏。六月,严惩年氏子弟和亲信,年羹尧的儿子大理寺少卿年富、副都统年兴、骁骑校年逾削籍夺官,南赣总兵黄起宪、四川按察使刘世奇、原长芦盐运使宋师曾、鸿胪寺少卿葛继孔等人以年党、夤缘年羹尧的罪名,或削籍,或籍没资财,或罚修河工。逮捕胡期恒、桑成鼎、魏之耀、河东运使金启勋、家人严大等人。七月,大学士九卿请将年羹尧正法,雍正命革其将军,以闲散章京安置杭州。又考虑到他的影响大,对他的处置需要进一步动员舆论,乃令地方大员各抒己见。封疆大吏自然看皇帝脸色行事,争相上疏。广西巡抚李绂斥责年羹尧“阴谋叵测,狂妄多端,谬借阃外之权,以窃九重之威福”,“大逆不法,法所难宽”,要求诛戮。豫抚田文镜也作了同样的请求。雍正以俯从群臣所请为名,于九月下令逮捕年羹尧,十一月至京,十二月,议政大臣罗列年九十二大罪,请求立正典刑。这九十二条为大逆之罪五,欺罔罪九,僭越罪十六,狂悖罪十三,专擅罪六,贪婪、侵蚀罪分别是十八、十五款,忌刻罪四条。第一大罪是与静一道人、邹鲁等谋为不轨,邹鲁是占象人,据供:他说年羹尧将位至王爵,年自云不止此,五六年后又是光景,并说他住宅上的白气是王气。大逆之二是将朱批谕旨原折藏匿,而仿写交回。僭越罪、狂悖罪就是前面叙述过的那些凌虐同官狂诞不谨的事。贪婪罪是勒索捐纳人员额外银二十四万两,题补官员受谢规银四十余万两,收受乐户窦经荣脱籍银十万两,私行茶盐,贩卖木材、马匹。侵蚀罪是冒销四川军需银一百六十万两,加派银五十六万两,冒销西宁军需银四十七万两,等等。雍正说这九十二款中应服极刑及立斩的就有三十余条,但仍表示开恩,勒令年羹尧自裁,其父年遐龄、兄年希尧革职,年富斩立决,其余十五岁以上之子发遣广西、云南、贵州极边烟瘴之地充军,嫡亲子孙将来长至十五岁者,皆次第照例发遣,永不赦回,亦不许为官。年妻因系宗室之女,发还母家。年羹尧父兄族中现任、候补文武官员者,俱革职。年羹尧及其子所有家产俱抄没入官,将现银一百十万两送西安,补其各项侵欺案件的亏空。邹鲁立斩,案内朋党胡期恒等人分别罪情,处以不同的刑法。年羹尧接到自裁令,迟延不肯下手,总在幻想雍正会下旨赦免他,监刑的蔡珽严加催促,年遂绝望地自缢,叱咤一世的年大将军怎会想到如此下场!更有意思的是,雍正在给年羹尧的最后谕令上说:“尔自尽后,稍有含怨之意,则佛书所谓永堕地狱者,虽万劫亦不能消汝罪孽也。”这对君臣平日往来文书爱用佛家语,永诀之时,雍正犹用佛家说教,令年心悦诚服,死而不敢怨。 雍正搞年羹尧,依靠了他的对立面蔡珽。蔡被任用都宪之后,同年四月兼正白旗汉军都统,七月任兵部尚书,八月署理直隶总督,九月调回尚书任,十月为经筵讲官,他还是议政大臣,身兼五六个要职。蔡珽自与年羹尧反目成仇,就把年往死处整,故催其速死。他也得到了好处,雍正把年羹尧在京房屋一所、奴婢225口以及金银绫绮首饰衣服器皿等物赏给了他。 雍正发了许多上谕,写了不少朱批谕旨,宣布年羹尧的罪状和自惭自责,这中间道出了他大兴年狱的原因。 三年(1725年)五月二十二日上谕:
(年羹尧)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敢于欺罔,忍于背负,几致陷朕于不明。同年七月十二日上谕:
年羹尧自任川陕总督以来,擅作威福,罔利营私,颠倒是非,引用匪类,异己者屏斥,趋赴者荐拔,又借用兵之名,虚冒军功,援植邪党,以朝廷之名器,循一己之私情。同年十二月十一日,令年羹尧自戕的上谕:
尔亦系读书之人,历观史书所载,曾有悖逆不法如尔之甚者乎?自古不法之臣有之,然当未败露之先,尚皆假饰勉强,伪守臣节,如尔之公行不法,全无忌惮,古来曾有其人乎?朕待尔之恩如天高地厚,且待尔父兄及汝子并汝合家之恩俱不啻天高地厚。……朕以尔实心为国,断不欺罔,故尽去嫌疑,一心任用,尔作威福,植党营私,如此辜恩负德,于心忍为乎?处决年羹尧一年以后,在四川布政使佛喜的奏折上批道:
年羹尧深负朕恩,擅作威福,开贿赂之门,奔竞之路,因种种败露,不得已执法,以为人臣负恩罔上者戒,非为其权重权大疑惧而处治也。把这些话与年羹尧的行事结合起来看,年的擅作威福已经造成了雍正的极度不满和某种疑惧,这是年羹尧致败的第一个原因。君主时代最注重名分,君臣大义不可违背,做臣子的要按照各自的官职爵位,做本分内应做的事情,行本分内应行的礼节。年羹尧本来就权重权大,又在自己权限范围以外干预朝中政务,攘夺同僚权力,滥用朝廷名器,于是招来百官侧目和皇帝的不满、疑忌。比较起来,百官侧目尤属小事,皇帝疑忌问题就大了。雍正说不因权重权大疑惧他,这话有实有虚。雍正从政大权独揽,为人自尊心极强,又好表现自己,年羹尧的位尊权重而不能自谨,将使皇帝落个受人支配的名声,甚而是傀儡的恶名,这是雍正所不能忍受的。所以雍正最恨他不守臣节。另外,多少还有点怀疑年要造反,他转述“帝出三江口,嘉湖作战场”的俗谚,把年与争皇位联系起来,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要说雍正怕年羹尧,自属不合实际。他一步一步地整治年,年只能俯首就诛,毫无防卫能力,唯有幻想看旧日的情分,手下超生。他反叛不了。所以雍正说:“朕之不防年羹尧,非不为也,实有所不必也”。至于年羹尧与邹鲁、静一道人图谋不轨的事,显系锻炼成词,原是欲加之罪,既不反映年要造反,也不表示雍正真相信他图谋反叛。 雍正的疑忌不仅是嫉恨年羹尧擅作威福,还因其结成朋党,会危害政治的清明,这是大兴年狱的第二个原因。年羹尧任用私人,排斥异己,在自己身边聚集了一批人。这些人有前面提到过的胡期恒、王景灏、金启勋、王暠、刘世奇、黄起宪,还有陕西按察使黄焜、甘肃按察使张适、神木道李世倬、凤翔知府彭耀祖、西安抚民同知杨廷柏、延安知府李继泰、凉州同知张梅、商州知州王希曾、郃阳知县周文泽、鄠县知县靳树榛、兴平知县梁奕鸿、南郑知县严世杰、三原知县刘子正、醴泉知县马灼、朝邑知县王持权、川东道金德蔚、川南道周元勋、保宁知府王国正、遵义通判崔鸿图、重庆同知杨文斌、嘉定知州金式训、资阳知县靳光祚、南江知县高世禄、巴县知县周仁举、山西平阳知府董正坤、曲沃知县魏世瑛、解州知州杨书、景州知州张基泰、兴安镇总兵武正安、襄阳镇总兵张殿臣、四川提标中军参将阮阳璟,此外还有边宏烈、彭振义、赵建、周仲举、郎廷槐、白讷、常玺、朱炯、赵成等人。这些人不一定都是死党,但与年羹尧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年羹尧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脑,以陕甘四川官员为基干,包括其他地区官员在内的小集团。他们基本上控制川陕,在别处虽有声威,然不能掌握。小说《儿女英雄传》所写纪献唐实指年羹尧,说他是经略七省的大将军,“他那里雄兵十万,甲士千员,猛将如云,谋臣似雨”。这是艺术夸张,与实际情况自有很大出入。年羹尧任用私人,开始雍正睁一眼闭一眼,但发展下去,搞宗派活动,则是雍正所不能容忍的了。雍正要他“解散党羽,革面洗心”,又以明珠与索额图党争的事例,说明朋党危害,不行解散,必加重责。以朋党警告年羹尧,可见雍正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第四章 改革赋役,整顿吏治
各省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经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者,决不宽贷。 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己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倘仍徇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即如山东藩库亏空至数十万,虽以俸工补足为名,实不能不取之民间额外加派。山东如此,他省可知,以小民之膏血,为官府之补苴,地方安得不重困乎?既亏国帑,复累民生,大负皇考爱养元元之至意,此朕所断断不能姑容者。雍正明确规定了在地方上清理钱粮的方针、政策和注意事项。一个月后,即元年(1723年)正月十四日,发出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的上谕。他说钱粮奏销中弊病很大,主要是看有无“部费”,若没有,就是正当开支,计算也清楚,户部也不准奏销,而一有部费,即靡费百万,亦准奏销。当日大行皇帝也知道这种弊端,不过不欲深究,从宽处理,然而“朕今不能如皇考宽容”,此后一应钱粮奏销事务,无论哪一部门,都由新设立的会考府清厘“出入之数”,都要由怡亲王允祥、舅舅隆科多、大学士白潢、尚书朱轼会同办理。雍正要求允祥严格推行他的清查政策,对允祥说:“尔若不能清查,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清查,朕必亲自查出”。雍正一再表示他不宽容,决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把惩办贪官、清理亏空的斗争迅速地、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原来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行奏销,会考府设立后,由它来稽核,就不能自行营私舞弊了。会考府成立不到三年,办理部院钱粮奏销事件550件,其中驳回改正的有96件,占所办事件的17%。户部库银,经允祥查出亏250万两,雍正责命户部历任堂官、司官及部吏赔偿150万两,另100万两由户部逐年弥补。清查中涉及贵族和高级官僚,也不宽贷。康熙第十二子履郡王允祹曾管过内务府事务,追索其亏空,他将家用器皿摆在大街上出卖,以便赔偿。第十子敦郡王允?也有应赔银两,赔了数万金,尚未全完,后查抄他的家产。内务府官员李英贵伙同张鼎鼐等人冒支正项钱粮百余万两,雍正就抄了他的家。因为厉行清补,人们责怪主持其事的允祥“过于苛刻”,“过于搜求”,雍正说这不是允祥的事,是他为“清弊窦”,饬令着追,自己承担了责任。 在地方上的清查亏空,雍正元年普遍开展起来。雍正在盛京将军唐保德等奏请拿审亏空钱粮官员奏折朱批:“诸多年来各官仰仗皇考仁慈,窃取国家钱粮,贪赃枉法,勒索百姓,已成常事,朕决意革此流弊。”清理地方亏空的态度异常鲜明和坚决。当年被革职查封家产的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粮储道许大完、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广西按察使李继谟、原直隶巡道宋师曾、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粮道王舜、前江南粮道李玉堂。山西巡抚苏克济,自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起任职,六十年(1721年)丁忧去职,雍正元年六月潞州知府加璋告发他勒索各府州县银450万两,于是籍没家财,以偿亏空,并责令其家人赵七赔偿20万两。原河道总督赵世显克扣治河工料,侵蚀钱粮,下刑部狱,家财充公。苏州织造李煦亏空银38万两,抄家赔补。雍正指斥李煦“不安分”,与光棍为伍,“谎用、亏空织造衙门银亦不少,理应将李煦立即拿获”。 赃官一被揭发,雍正为使他们退出赃银,保证归还国库,主要是采取抄家籍没的手段。元年八月,通政司右通政钱以垲提出追补办法:“凡亏空官员题参时,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封其家产追变,庶不致隐匿寄顿。”官衙与原籍同时抄检,避免隐藏,一切家产估价变卖,就可以较多地完纳应偿亏空。这项建议被雍正采纳了,大多数犯官的清偿都照此进行。于是社会上流传雍正“好抄人之家产”的说法,甚至人们打牌,把成牌称作“抄家湖”,这固然表现了一部分人对雍正抄家的不满,反之也表明用它作为对付赃官的手段是行之有效的。对人们的攻击,雍正也作了辩解,说明抄家的必要:“若又听其以贪婪横取之赀财,肥身家以长子孙,则国法何在,而人心何以示儆。况犯法之人,原有籍没家产之例,是以朕将奇贪极酷之吏,抄没其家资,以备公事赏赉之用”。 与抄家同样重要的手段是罢官,凡是贪官,一经被人告发,就革职离任,不许再像以往那样留任以弥补亏空。元年二月,雍正谕吏部:“亏空钱粮各官,若革职留任催追,必致贻累百姓”,不可复留原任;若已清还完毕,尚可为官的,由大吏奏请。雍正看到,若允许留任清补,必然要以新的贪污补偿旧项,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他严厉打击贪官方针的实行,被罢官的很多。三年(1725年),湖南巡抚魏廷珍奏称,该省官员“参劾已大半”,表示再查出舞弊,继续纠参。十年(1732年),直隶总督李卫说,通省府厅州县官,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无几,官员的频繁更换,原因之一是被撤职的人多。 既要保证亏欠归还国库,又不许赃官得好处,雍正还采取了许多措施: 命亲戚帮助赔偿。雍正说有的犯官把赃银寄藏在宗族亲友家,这些人也有平时分用赃物的,这时要帮他清偿,所以往往抄没这些人的家产。这样被触动的人多,株连太广,不得人心,实行四年之后,把它停止了。 禁止代赔。过往追赃时,有以地方官和百姓代为清偿的,雍正概不准行。元年五月,新任直隶巡抚李维钧奏请由该省官员帮助前任总督赵弘燮清补亏欠,雍正说纵使州县官有富裕,只可为地方兴利,不可令为他人补漏。二年四月,雍正说令州县代赔之事,弊病很多,可能是不肖绅衿与贪官勾结,利用题留复任,也可能是棍蠹借端科敛,因此不准通行。 挪移之罚,先于侵欺。挪移多是因公挪用,常常有不得已的情况;侵欺是贪污。两种情况,都是亏空,性质有所不同,在处分上也大不一样。一般的惩治,先抓贪污,后及挪移。官僚遂因之取巧,将侵欺报作挪移,避重就轻,希图免罪。雍正对这种情弊了如指掌,他说贪婪的官员,“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至于万难掩饰,则以多者为挪移,少者为侵欺,为之脱其重罪,似此相习成风,以致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为对付贪官的钻空子,雍正改变成例,在挪移和侵欺两项追赔中,不管哪个案子发在先头,一律“将挪移轻罪之项令其先完,侵欺重罪之项令其后完,使捏饰挪移希避重罪之人无所施其伎俩”。他这种办法,显然把轻重倒置了,具有不合理的成分,但却又含有合理因素,即对惩治贪官确有好处。他是不拘成规,想得出,做得出的人。这个办法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行于一时,随着打击贪污取得成效,情况有了变化,就恢复旧日先完侵欺后完挪移的成法了。 对畏罪自杀官员加重处理。四年(1726年)广东巡抚杨文乾奏参肇高罗道李滨亏空钱粮,李即自杀。闽浙总督高其倬、福建巡抚毛文铨参革兴泉道陶范,还未审理,陶已自尽。雍正说:这是犯官“料必以官职家财既不能保,不若以一死抵赖,留赀财为子孙之计”。为使他们的狡计落空,令督抚将犯官“嫡亲子弟并家人等”严加审讯,“所有赃款着落追赔”。 使用这些办法,清查了三年,取得一定效果。各省清偿了一部分亏空,有的省做得比较彻底。如直隶总督李维钧在二年八月报告,该省亏欠银41万两,到本年六月已完20万两,下余21万两明年可以偿清。河南等省也清查较好,下面即将讲到。雍正并不满足,他深知一些封疆大吏没有很好地执行他的政策,即他们开始纠参属员时很严厉,审结时从宽开脱,以使属员怀恩感畏,所以到了三年清查期满,事情未能完结。雍正下令展限三年,要求务必达到预期目的,他说:
凡各省亏空未经补完者,再限三年,宽至雍正七年,务须一一清楚,如届期再不全完,定将该督抚从重治罪。如有实在不能依限之处,著该督抚奏闻请旨。他的决心很大,搞不彻底,绝不罢休。 在整个清查过程中,有的督抚积极开展,有的由雍正派员前往审理,都反映了地方清查的进行情况。 二年(1724年),田文镜就任河南布政使,旋升巡抚,他一到任,就着力清查亏空,当年四月初六日奏折表示:“臣不遗余力檄委各府州互相觉察,设法严查,总期彻底澄清,不容纤毫短少”。 对犯有贪污罪的官员,毫不徇情,坚决题参革职审查。三年,参劾信阳州知州黄振国“狂悖贪劣,实出异常”。克山县知县傅之诚吞没雍正元、二、三年耗羡银1400多两,田文镜将他革职题参。到四年夏天,他共参奏属员22人。经过田文镜及其前任石文焯的努力,雍正二年就把欠在藩库的亏空补清,欠在州县的三四十万两也严催急补。到十年(1732年),河南布政司库存耗羡银七十多万两,表明河南绝对没有亏空现象。雍正对田文镜的雷厉风行很赞赏,说“田文镜参官最多,鄂尔泰从不轻弹,然二人皆各有道”。对他的清查及各项政事非常满意。田文镜因此与推行改土归流的鄂尔泰成为“模范督抚”。 四年(1726年),大规模清查江西钱粮。江西各府州县仓谷亏空很多,巡抚裴 第五章 查抄江宁织造曹家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728年2月3日),雍正以江宁织造曹頫亏空官帑而又转移财产的罪名,下令查抄他的家产。雍正前期,抄了很多人的家,曹頫不过是罹罪者之一,他的官职又小,被抄家对于当时的政局几乎没有影响,原无足深论,似乎更没有在雍正传记中开辟专章来叙述的道理,但是抄家影响了曹家成员曹雪芹的生活、思想及其《红楼梦》的创作。《红楼梦》是罕世奇珍,人们为了理解它,很自然地要了解它的作者,了解作者的家世,从而产生了“红学”和“曹学”。曹家的政治经济地位及其被查抄,成为引人注目的问题,因而笔者认为需要对雍正查抄曹家作些说明。 较早出现的历史学上的雍正篡位说及残暴说,给“红学”以很大的影响,反过来,由于《红楼梦》研究的开展,又把历史学的这些说法深化了,普及了,几乎成了不可动摇的观点。在一部分红学家中形成这样一种概念:雍正是篡位者;他因得位不正,迫害康熙想要传位的允禵和深孚众望的允禩;江宁织造曹頫和苏州织造李煦因系前朝皇帝亲信而受到打击,又陷入允禩、允禵案件而遭殃。他们断言,曹家的被抄,不是雍正所宣布的经济亏空的原因,而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是无辜受迫害。《红楼梦》近期的研究者与爱好者,更将《红楼梦》与雍正紧密联系起来,加深对他的挞伐,诸如把小说中的荣国府比作皇宫,大观园比作圆明园;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第十六公主,他是康熙外孙;秦可卿是废太子允礽的女儿;林黛玉的原型是年妃;贾探春的原型是康熙第三女固伦荣宪公主;北静王水溶的原型是允祥;炼丹的贾敬之死比作雍正之死。更其甚者,创造曹雪芹(书中之名曹天祐)的十五岁恋人竺香玉(是林黛玉化身),被抄进宫,最后成为皇后,生子弘曕,与曹雪芹(曹天祐)合谋毒死雍正。这近百年《红楼梦》研究史,更令笔者认为有说明雍正查抄曹家过程及其原因的必要。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必须考察曹家的全部兴衰史,这样做就有点离开了雍正史,然而由于这个问题的重要,不得不多少破坏本书的体例,对它加以说明。这或许是值得的吧!
风闻库帑亏空者甚多,却不知尔等作何法补完?留心,留心,留心,留心,留心!又在曹寅同年九月初二日的折子上写道:
两淮情弊多端,亏空甚多,必要设法补完,任内无事方好,不可疏忽。千万小心,小心,小心,小心!随后在五十年(1711年)二月初三日的奏折上批问:
两淮亏空近日可曾补完?在同年三月初九日的奏折上又作批示:
亏空太多,甚有关系,十分留心,还未知后来如何,不要看轻了!这些批语的总精神,就是企图唤起曹、李对亏空问题的重视,设法弥补。连用四个“小心”、五个“留心”,警告他们不要以为自己与皇帝有特殊关系,对亏空不以为意,要知道问题严重,才能设法清偿。在九月的折子上批示要人注意弥补亏空,到见次年二月的折子就追问巨额欠负是否偿完,分明不可能,而故作此问,是催促他们从速补偿。此亦可见康熙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迫切解决的心情。康熙设法帮助曹、李清欠,破例允许李煦代替曹寅巡视两淮盐课,指令新盐政李陈常代他们赔偿欠银,真是用皇上家的银子花在皇上身上。正是因为康熙过问此事,官员已明了皇帝的态度,才不敢参奏他们,新盐政也才被迫承担清偿前任的一部分亏空。 康熙如此包容,大有原因。他在谈到曹、李的亏空时,向大臣们说:“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情由是什么,他没有宣布,大家也明白:他们为南巡接驾,为联络士大夫,耗去的巨额金钱,全为皇帝而花销,他们如何报效得起,挪用和侵占钱粮,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是康熙不承认南巡有开支,对于曹、李的效力暗中领情,自是不能责之以亏空官帑了。然又碍于舆情,不便不令他们赔补。曹、李开始不以欠帑为意,也是因与皇帝心心相印,有恃无恐,待后才明白过来,光是皇帝袒护还不够,设若反映太大,皇帝舍弃他们,也就吃罪不起了。康熙于五十六年(1717年)再命李煦为巡盐御史时,警告他这一任与过往不同,“务须另一番作去才是,若有疏忽,罪不容诛矣”。也就是允许他用余银补欠,但不许马虎从事,掉以轻心。所以康熙保护曹、李,乃因他们辛勤奔走,促成他的南巡大业,执行了他的联络汉族上层人士的政策。还有一点也应考虑到,康熙主张实行宽仁政治,对于官员的贪赃,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一般情况下过问不严,只对少数人实行惩罚。有此方针,对曹、李两家自然更不会为难了。 曹寅为康熙的政治及其个人效力,开支浩繁,动辄造成一二百万两的巨额亏欠官帑,虽说设法弥补,但未能清完。亏空之造成系为公事,它的后果则要当事者承担。亏空是犯罪行为,有康熙在可以得到谅解和庇护,一旦国君易人,失去保护伞,就是治罪的根由。所以曹家的亏欠钱粮,潜藏着问罪的危机,不爆发则已,一出事就非同小可。 二、眷宠渐衰 康熙对于曹家始终眷注,这是事实,细察起来,亦有程度的差别与变化。曹玺因系奶公,加衔至一品尚书。曹寅早年伴读,中晚年勤慎供职,但与皇帝关系终逊乃父一筹,只博得三品通政使加衔。曹颙是康熙看着长大的,惜乎享年不永,效力不多,只做到六品主事,乃父所兼任的盐政等大差使已经不能问津。康熙还看重他,乃因“他的祖、父,先前也很勤劳”。他已经靠着祖上恩荫,吃老本,这就是没落的征兆。曹颙死,康熙让曹頫继任织造,奉养曹寅之妻,这是可怜曹家两世遗孀,反映他对已故的曹玺、曹寅父子有感情,对生者则是怜悯,感情上已淡薄一层。曹頫青年袭职,人事不熟,办事也不历练,对老主子不敢乱献殷勤,又以资历浅,政治上小心谨慎,不敢有所作为。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责问他:“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虽是表示关怀,然亦含责备曹頫不亲近之意。曹頫立即报告家产,说明不自行启奏的原因:“因事属猥屑,不敢轻率”。又郑重声明所奏完全属实,如有欺隐,“一经查出,奴才虽粉身碎骨,不足以蔽辜矣”。如此保证,就是怕皇帝信不过。类似的文字,在曹寅的奏折里找不到,这就表明两代人同皇帝疏密关系大不相同。五十七年(1718年),康熙指示曹頫:“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秘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密报地方情形,在曹寅视为当然,在曹頫就不便自专,他以与皇帝交往不深,不敢造次以亲信自居,这就是君臣间的隔阂。五十九年(1720年),康熙对曹頫作了一个措辞严厉的指示:
近来你家差事甚多,如瓷器珐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珐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朕总不知。已(以)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指责曹家贪污皇家的东西,已不允许曹頫有便宜从事的权力。这样,过去君臣间没有芥蒂的情况已不复存在。曹家是赚了皇家不少东西,曹頫时这样,曹寅时也会如此,只是那时康熙不作这种指斥罢了。事情很清楚,曹頫在康熙心目中的地位,与曹寅无法比拟。到他手里,曹家同皇帝关系比曹顒时又形疏散,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家势又有衰微了。像曹寅和康熙那样的密切状况,在君主时代的主奴兼君臣关系中是不多见的,颙、頫兄弟辈自然望尘莫及,因而无法恢复父辈的盛况。如果没有别的变化,越往后与皇帝越疏远,家运就别想好转。曹家即使没有后来抄家那样致命的打击,也会每况愈下。曹寅父子三人与康熙的关系一个比一个疏远,这是自然形成的,而人事上又不能去改变,这也可以说是曹家的一种政治危机。 总的说来,曹家在曹寅的极盛时期,已潜伏着经济危机,加之曹颙、曹頫时代圣眷渐衰,曹家已走在衰落的道路上。但是只要康熙在,它不会发生骤然的变化;同时,出事的因素存在着,一旦政情改变,有着发生剧变的可能。
窃奴才接阁[阅]邸报,伏知大将军年羹尧钦遵万岁圣训,指授方略,乘机进剿,半月之间,遂将罗卜藏丹津逆众党羽歼灭殆尽,生擒其母女子弟及从逆之贝勒、台吉人等,招降男妇人口,收获牛马辎重,不可胜计。凯奏肤功,献俘阙下,从古武功未有如此之神速丕盛者也。钦惟万岁仁孝性成,智勇兼备,自御极以来,布德施恩,上合天心,知人任使,下符舆论,所以制胜万全,即时底定,善继圣祖末竞之志,广布荒服来王之威。圣烈鸿庥,普天胥庆。江南绅衿士民闻知,无不欢欣鼓舞。奴才奉职在外,未获随在廷诸臣舞蹈丹陛,谨率领物林达、笔帖式等望北叩头,恭贺奏闻。奴才曷胜欣忭踊跃之至。曹頫歌颂了青海胜利,而主要是颂扬了皇帝。他一赞雍正“智勇兼备”,至圣至明,知人善任,从而取得不世之功,雍正自尊心特强,把青海之功归于皇帝的将将,说到了雍正的心坎上。二赞雍正的仁孝,完成了康熙的未竟事业。雍正变革他父亲的政治,但不许人说。青海功成,他发上谕,写朱批,处处说是乃父养兵育将,深仁厚泽的结果,又为文告祭康熙的景陵。曹頫说他仁孝性成,善继圣祖未竞之志,正合他的宣传。三赞皇帝善政爱民,布德施恩,深合天心,因之获胜。雍正爱讲天人感应,自谓修人事,爱百姓,得天帝垂鉴,获此奇功。这样君臣思想恰相吻合。雍正见到这个贺表,从内心感到高兴,就在表上朱批:“此篇奏表,文拟甚有趣,简而备,诚而切,是个大通家作的。”他肯定贺表写得好,简明扼要,更好在“诚而切”,即表现了奏折人对皇帝发自内心的忠诚态度,因而所表达的意思非常准确。雍正欣赏曹頫贺折的文字,进而反映他对具折人有一定好感,通过赞扬其文章而表彰其人。曹頫的贺折是官样文章,但他的思想也不能不于其中有所流露。他是好古嗜学的人,为人正派,权变应酬非其所长,他的这个处处符合雍正心意的文章,看来不会全靠的是揣摩之功,而是他具有那样的一些认识,在贺表上表现了爱君之心。所以说这时雍正和曹頫之间关系融洽,至少说不会有大的嫌隙,不会是早已预定的打击对象。 同年,曹頫上一个请安折,雍正作了如下指示:
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亲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为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雍正命令曹頫有事要同怡亲王允祥商量,并经由后者向皇帝奏明请示,于是在君臣之间有了个中间人。这样做,据雍正讲是让允祥照看曹頫,而这位王爷又疼怜他,也会照应得好。这是真关怀曹頫,还是如同一些人认为的是对曹頫不信任而加强管制?这就需要了解允祥在雍正朝的地位及当时的传奏制度。前面说过允祥是雍正第一个信任的亲王,又是皇帝的总管家。他代表雍正与一些封疆大吏,道府官员进行单线联系,代转他们的奏折或不便题奏而又需要报告皇帝的事情。如元年,雍正指示直隶巡抚李维钧:“凡有为难不便奏闻小事,密使人同(怡亲)王商酌。”所以李维钧首倡摊丁入粮,先同允祥商讨。雍正这一指令,显然是对李维钧的关怀。二年(1724年),署理河南巡抚田文镜主动派人向允祥致敬,雍正就此向田文镜说:“此际命王代汝转奏事件,断然不可”。因为田文镜在河南积极推行雍正新政策,与创行耗羡归公的山西巡抚诺岷为“举朝所怨”之人,若允许他同允祥结交,必然会被人攻击为结党营私,将使他们处境不佳,所以雍正又说:“俟汝根基立定,官声表著之时,然后降旨,命王照应于汝,则嫌疑无自而生矣。”被指定与允祥联系有条件,要看其人官声如何,宠臣田文镜想让允祥为其传奏尚不可得,亦见由允祥传奏不是坏事。胡凤翚,其妻与年贵妃为姊妹,应该是雍正的亲信了,元年(1723年)受命为苏州织造,代替李煦,雍正也命允祥照看他,有的旨意就通过允祥下达给他。对于这样传奏,雍正给了他与曹頫同样内容的指示:
毋谓朕将尔交与怡亲王为己得泰山之靠,遂放胆肆志,任意招摇也。倘少有辜负朕恩处,第一参劾尔者即系怡亲王,切莫错会。若希冀王施袒护私恩于尔,别自误尔之身家体面矣。小心,慎之!警告胡凤翚不要以为有了怡亲王的靠山而胡作非为。事情很清楚,传奏人是被传奏人的保护人。雍正命允祥为曹頫传奏,其性质和作用应与李维钧、胡凤翚一样,是为他找了个保护人。再说允祥与曹家关系之深,比李、胡等人又不同。曹寅接驾的那四次康熙南巡,允祥是皇子中唯一的次次都去的人,想来他同曹家感情较深,雍正说他“甚疼怜”曹頫,必是实情。由他作传奏人,对曹家当更有利。这种作法,便于皇帝与臣下联系,含有爱护、笼络被联系人之意,而不是作为管制的手段。当然,具体到曹頫、胡风晕之类的家奴,宠信之外,含有教导、管教的意思,不过这种管教不是非正常的强制,是主奴联系的正常内容。 雍正在这个朱批中警告曹頫,若在允祥之外乱找门路,就是买祸受;对于别人的欺诈要警惕,只要自己主意拿定,就不会受人愚弄;要注意不做有损皇帝名声的事,若那样,允祥也救不了。雍正要求臣工,尤其是家奴,对他应绝对地忠诚,这个朱批体现了这种要求,但也不是只为曹頫而写。上述给胡凤翚的朱批是同样性质的。还有一些朱批表达得更明显。胡凤翚因同年羹尧是郎舅关系,其子胡式瑗被年保举为知县,年案发生,胡凤翚自首,雍正警告他:“当极小心谨饬,闻尔颇不安静,慎之,慎之!”又说:“朕原有旨,除怡亲王外,不许结交一人,孰意尔尚恐怡亲王照顾不周,又复各处钻营。”最后,胡以年党被抄家,自杀。曹、胡的朱批有共同的内容,只是没有说曹頫各处钻营。雍正的意思,家奴只能依靠主人,或主人指定的管家,绝不可以自找管家,更不可以另寻主人。他的这个朱批就是要求曹頫只同允祥联系,不要再找靠山。这是家主对仆人的教训,没有对奴才的分外苛求。 雍正的这个朱批,用词尖刻,态度严厉,规劝之中充满威胁。这样的态度,在曹頫二年(1724年)五月初六日奏折的朱批上又表现出来。曹頫在该折申报告江南发生蝗虫,但未成灾,且雨水充足,百姓已及时播种。雍正见后大发脾气,朱批:“蝗蝻闻得还有,地方官为什么不下力扑灭?二麦虽收,秋禾更要紧。据实奏,凡事有一点欺隐作用,是你自己寻罪,不与朕相干。”曹頫不是地方官,地方上没能全部消灭蝗虫,关他甚事,责问于他,岂非找错了对象?然而雍正不是这样昏暴的人。他是责怪曹頫没有报告地方官不下力消除蝗灾的原因。他要求臣下的报告一定要准确,以便他掌握实际情况。如不确实,他便会被人蒙蔽,影响他的名誉和威信,当然会转过来怪罪报告人的欺蔽。 雍正这样凶恶态度,也是看对象而发。胡凤翚密奏按察使徐琳居官情景,雍正朱批竟说:“少不慎密,须防尔之首领”。五年(1727年)四月初一日,杭州织造孙文成折奏浙江大吏的施政办法,雍正亦作告诫之朱批:“凡百闻奏,若稍有不实,恐尔领罪不起。须知朕非生长深宫之主,系四十年阅历世情之雍亲王也。”六年(1728年)三月初三日,苏州织造李秉忠奏报当地风调雨顺,雍正亦说:“凡如此等之奏,务须一一据实入告,毋得丝毫隐饰。即地方一切事务及大小官员之优劣,若果灼见无疑,亦当据情直陈。倘不慎密,招摇炫露,藉称朕之耳目,擅作威福,吓诈地方,则自贻伊戚也。”这些人都是织造,雍正的口气都很硬。他是把他们当作家奴看待,故不假以辞色。他对这些织造,不管是前朝留下的,还是自己任用的,严厉态度是一致的,只要对皇帝忠诚就行。这确乎说明雍正对曹頫没有特殊的刁难。 上述几个朱批可以表明,雍正在继位前二年,对曹頫是信任的,并严加管教,希望他成为忠实干练的家奴。 此后,直至抄家以前,雍正对曹頫的使用是正常的。曹頫按照规定,行使他的织造职能。三年(1725年),他因江宁织造署库存缎匹已多,请问户部可否上交内府,经户部请示雍正,准允交纳。清朝惯例,江南三织造轮流回京,每年一人,进送织造物件。四年(1726年),曹頫按规定进京,于次年二月返回任所,雍正命他路过江苏仪征时向两淮盐政噶尔泰转传圣谕,事后,领旨者向皇帝奏报经过:“雍正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江宁织造曹頫自京回南,至仪征盐所臣衙门,臣跪请圣安,曹頫口传圣谕,以臣等呈进龙袍及丰灯、香袋等物,皆用绣地,靡费无益,且恐引诱小民不务生产,有关风俗,特命传谕。”本书作者在《朱批谕旨》中看到类此转传谕旨,往往转传有误,雍正知后再加笔削。噶尔泰此折没有朱笔改动,可见曹頫准确地转述了雍正旨意。五年(1727年)该轮到苏州织造高斌进京,五月,高斌就此请旨,雍正不让他行走,仍命刚刚返任的曹頫“将其应进缎匹送来”。这时,曹家可能还有一些小的差事。康熙末年他家差事不少,而这些差事与织造地位有关,雍正初年,织造职务没有变,那些小差事不会非正常地取消,即或改变,也非对曹頫另有看待而作出的。如雍正二年底武备院奏称,从前曹頫等造送的马鞍、撒袋、刀等物的饰件,所存不多,需要再造,考虑到若再命曹頫等打造,“地方遥远,且往来收送,难免生弊”,建议在京就便打制,雍正认为所议很好,把它批准了。这是就事而发,不是针对曹頫来的。 以经济为内容的差事之外,曹頫也有从事政治耳目活动的业务。前述要他据实奏明地方官动向的严谕,就是赋有这种使命的体现。三年(1725年)夏天,他奉命与苏州织造胡凤翚一道调查山东巡抚陈世倌拘捕扬州居民洛兴华的事件,他们通过洛本人,了解了陈世倌误拿洛兴华的经过,报告内务府总管,转呈给雍正。 四年(1726年)在北京发生了曹頫家人吴老汉被捕事件,事情的原委是:吴老汉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代主人赊卖给桑额3100多两银子的人参,到雍正四年秋天还有1300多两未收,屡次催讨,桑额为赖账,串通番役蔡二格等人,反诬吴老汉欠债,将他拘捕,事情经由内务府管辖番役处审理,真相大白,遂将桑额枷号两个月,鞭一百,发往打牲乌拉充打牲夫,欠银如数交还吴老汉。雍正同意这样结案,并大大称赞了管辖番役处的官员,他说:“查出这一案件,很好,应予纪录奖赏。”他表彰的是番役处官员,但他们所办之事则是为曹家昭雪,由此亦可见对曹頫没有另眼看待。 正常使用,按一般人对待,这是事实。但从雍正的谕旨看,自始就对曹頫严厉,后来曹頫不善为官的表现,造成了雍正对他的不满。四年(1726年),雍正发现新近收进的缎子质量不好,要内务府查出是何处织造所进,结果查明,由苏州、江宁所织的一部分上用缎、官缎“甚粗糙轻薄,而比早年织进者已大为不如”。内务府就此奏劾说:“查此项绸缎,皆系内廷用品,理应依照旧式,敬谨细织进呈,今粗糙轻薄者,深为不合。”于是把不合格的绸缎挑出,要曹頫等另行织造,又将他们罚俸一年。织造上用物品,本应加意制作,不能偷工减料,又碰上精明严厉的雍正,更不能马虎一点了。然而曹頫识不及此,进呈不合格产品,岂非自讨罪戾。当年补上挑出的绸缎,曹頫等还引咎自责:“奴才等系特命办理织造之人,所织绸缎轻薄粗糙,实属罪过。”又保证“此后定要倍加谨慎,细密纺织”。五年(1727年)闰三月,雍正穿的石青缎褂面落色,追查是何处织造,结果又是江宁生产的,于是又以不敬谨织染,将曹頫罚俸一年。与此同时,两淮盐政噶尔泰密奏:“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这是说曹頫缺乏才能,办事又不主动热情,所使用的管家也是平庸的人。噶尔泰的访察比较准确,曹頫属于好学而无行政才能的人,所用又非人,只能给曹頫添事,以致织造上用物品屡出差错,遭到谴责。雍正惯于通过各种渠道考察臣下,大约对曹頫居官已先有所了解,及至见到噶尔泰奏折,就朱批说他“原不成器”,说丁汉臣“岂止平常而已”。雍正的意思,本想把曹頫培养成干练贤员,经过几年,认为不长进,表示失望,不再望其成为大器了。不管曹頫本身有无变化,反正雍正对他的看法有了改变:从抱希望到失望。 曹家地位在康熙末年已在走下坡路,君主易人,双方私人关系更浅,衰落的危机比先前更显严重。由于雍正采取维持态度,才没有急转直下。
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著固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绥赫德到彼之后办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到彼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范时绎得到指令后,监禁曹頫管家数人,进行审讯,并将曹家房产杂物一一查清,造册封存。绥赫德于六年(1728年)二月初二日到任,细查曹家财产,与范时绎登记的相同,即房屋及家人住房13处,共计483间;地八处,共19067亩;家人114口;他人欠曹頫债务,连本带利共计22000余两;此外还有家具、旧衣及当票百余张。雍正把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赏给了接任者,并令绥赫德在北京给曹頫酌量留些住房,以便其家属回京居住。 查抄曹家的原因,雍正说是惩治曹頫的亏空之罪。给范时绎的上谕中说:
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产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雍正的意思,曹頫有亏空,这是本罪;他不积极清偿,反而转移家产,希图免脱,罪上加罪,才获此重咎。 曹頫亏空,确是事实。元年(1723年)自报织造项内有亏空,请求在三年之内分批偿还。雍正同意了,曹頫于二年(1724年)正月上折谢恩,说“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保证不顾一切地按期还完欠帑——“只知补清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完全,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至意。”雍正对他能否如期清偿将信将疑,批云:“只要口心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 曹頫的亏空能不能赔补,这要看他的亏欠数量和家产。他的亏欠,如果只是他自身的,不会像曹寅那样,动辄上百万,几十万,但他须偿还的应包括曹寅的亏空。雍正时期,曹寅的欠帑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关于它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有件档案提供了线索。这是内务府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奏的折子。它讲雍正死后,乾隆下即位恩诏,免追八旗和内务府人员侵贪挪移款项,凡属分赔、代赔、着赔的,内务府查明报请宽免。该折开列的分赔项目,共有十一案,其中涉及曹寅的有三案,兹录原文如下:
一件,雍正八年三月内,正黄旗汉军都统咨送,原任散秩大臣佛保收受原任总督八十餽送银五千两,笔帖式杨文锦馈送银四千四百两,原任织造曹寅家人吴老汉开出馈送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下略) 一件,雍正十三年七月内,镶黄旗满洲都统咨送,原任织造郎中曹寅家人吴老汉供出银两案内,原任大学士兼二等伯马齐,欠银七千六百二十六两六钱。(下略) 一件,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内,正黄旗满洲都统咨送,原任织造郎中曹寅亏空案内,开出喀尔吉善佐领下原任尚书凯音布收受馈送银五千六十两。(下略)这里明确地说有个曹寅亏空案,这个案子是何时揭露的,何时定案的,亏空有多少,偿还如何,不得而知,总之有这么一个案子。它说明李煦所宣布的,他和曹寅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清偿了全部欠帑是不真实的,那时康熙为马虎了事,可以认可,但是既有亏欠,到雍正时一查,就被发现了,立案了。为了追赔,自然就落到亏空者的后人曹頫和受过曹寅好处的人身上,因此凯音布等承担了分赔的责任。所谓曹頫的亏空,大约包括曹頫本人和曹寅的两项内容。有了曹寅的欠帑在内,其数量一定很大。 巨量亏欠是曹頫力不能完的,绥赫德的抄家清单表明,曹家仅有大约六七万两银子的产业,破他的家也不够清偿。他的偿还能力实在太有限了,康熙六十年(1721年)代售人参,到次年八月只差银九千两参价,不能交清,被内务府要议处,才蹭到雍正元年(1723年)七月纳完。而由吴老汉被捕事获知,他卖参的银子还没有完全收上来,曹頫是用的别项银子补的这个窟窿。这样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巨额亏空怎么还法!所以曹頫保证三年还清,至雍正四年到期,并没能偿还。即使雍正再展限,曹頫也是力不从心,继续欠帑。这样,雍正终于采取抄家的办法,强制曹頫弥补欠银了。 亏欠是不是抄家的真正原因?有人相信,萧奭在《永宪录》中写到此事,说曹頫“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指雍正)闻之恻然”。 亏空确是抄家的原因。道理并不复杂,雍正正在清理财政和整肃吏治,按照他严猛施政的原则,雷厉风行,对贪官严惩不贷,且贯彻务令退出赃物的精神,所以形成抄家风。不仅如此,雍正对织造府和盐院的清查颇为注意,元年(1723年)十二月,两淮盐政谢赐履请停止两淮余银滋补江宁、苏州两织造,并将当年六月以前给的追回。其中需要曹頫交回的两笔共八万五千余两,谢赐履行文,派人去催还,曹頫概不理睬,谢因此请皇帝下令,让曹頫把欠银送交户部,雍正准令户部催收。不久,雍正调两浙盐政噶尔泰为两淮盐政,“清查浮费”。清理两淮盐课,难免要涉及曹寅。雍正特别命令织造厉行节俭,改变过去贪婪及靡费习气。他在曹頫奏进物单上批写:“用不着的东西,再不必进。”谕孙文成:“尔试看一省之中督抚将军地方文武官员,假若仍踵故习,尔亦循照旧日织造行为举动可也,否则必当择善而行方好。”在苏州织造李秉忠奏折中写道:“尔等包衣下贱习气,率多以欺隐为务,每见小利而不顾品行。”他警惕织造的贪占,不会放松对曹頫的察核。 清理财政、整顿官方政策在中央和地方的全面实行,表明曹頫的遭遇是这一措施的产物。他是被触及的众多的亏空官员中的一个,也是其中的一例,既不奇怪,也不特殊。 雍正说曹頫转移家产,十分可恶。他对此事看得很重,也很恼火。当时隐藏财产的大有人在,雍正对此极为关注,他曾因还在总理事务大臣任上的隆科多做出这样的事,气愤地向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说:
舅舅隆科多行为岂有此理,昏愦之极,各处藏埋运转银子东西。朕如此推诚教导,当感激乐从,今如此居心,可愧可笑!况朕岂有抄没隆科多家产之理,朕实愧见天下臣工也。你不要做如此丑态,以为天下人笑也。他哪里知道年羹尧比隆科多做得还厉害,隆只藏于京城亲友家和西山寺庙中,而年则分藏于京城和各省。他认为臣下暗移家财是对他的不信任,给他难看;而臣下敢于隐匿,又是对皇帝的不忠诚;当清理之时的暗藏,是企图侥幸,抗拒弥补亏空。单凭这样的事,他一怒之下,就可能决定查抄曹頫家产。 促使雍正抄没曹家的因素,有否来自政治方面的呢?据说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雍正朝档案第19210号,是曹頫奏折,是他于雍正二年正月十七日至五月初六日写的四个折子合在一起的,然而该院出版《宫中档雍正朝奏折》没有把它刊出。见过奏折原件的杨启樵说其中第三折盛赞年大将军凯旋。曹頫的奏折在雍正敕编的《朱批谕旨》中没有辑入,究其原因,杨启樵联系其他人未刊的奏折,认为是涉及年、隆案件的关系。他说:“……其他尚有多折,皆为年羹尧、隆科多事而发,俱未刊出,如奉天府丞革职留任程光珠折、四川按察使程如丝折、浙江巡抚法海折、江宁织造曹頫折等,不列举。”程光珠株连于隆案,程如丝系年羹尧参奏之人,法海获罪与允禵、年羹尧均有关,这是其他资料清楚表明了的,至于曹頫与隆、年有何瓜葛,除杨启樵所述资料外,别无线索。雍正警告曹頫“不要乱跑门路”,“除怡亲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不知他是否在允祥之外,又向权势煊赫的年大将军和舅舅隆科多表示亲近?这只能是个疑问。 是不是牵连到允禩集团中去了?不少学者作如是之观。曹家作为老奴,与康熙的儿子会有某种联系,与允禩集团的成员有过往来,如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允禟在江宁打造镀金狮子一对,因铸得不好,交给曹頫,寄存在织造署附近的万寿庵中。曹頫是皇帝家奴,而且是在南京的总管,为皇子办这件事,也是分内之责。如果没有更深一层的关系,这事不能作为曹頫是允禩党人的证明。而雍正得知此事,是在绥赫德抄家之后,因而不可能是导致抄家的缘由。 雍正说明查抄曹家原因,没有提及曹頫是允禩或年、隆党人,倒可证明他确实不是。雍正大讲反对朋党,以此治了许多人的罪。如曾摄抚远大将军印务的贝勒延信,于五年(1727年)十二月被禁,他有所谓党援七罪,一结允禩、阿灵阿,二结允禵,三徇隐年羹尧不臣之心。又如四年十二月责备兵部尚书法海,“与允禵私相交结”,“谄附年羹尧”,将他发往宁夏水利处效力。隆科多案中,亦有交结阿灵阿、揆叙的一条罪状。雍正甚至把自己藩邸旧人戴铎、巴海、沈竹等人都说成允禩党人。曹頫案与延信、隆科多等案同时,雍正若治其朋党之罪,完全没有必要忌讳,反而会就此大加谴责,以说明他打击允禩、年、隆党人的正确。 还有一个事例可以反证曹頫不是允禩党人。有的研究者已正确指出,曹頫犯案,他的亲族没有受到株连,堂伯曹宜、堂兄曹颀仍在当差,曹宜从护军校升为护军参领,曹颀屡蒙赏赐,若曹頫是政治案件,他们就不能不被连累了。此外更有一事值得注意,十三年(1735年)七月,曹宜负责“巡察圈禁允禵地方”,发现允禵太监跳出高墙逃跑,即行报告,雍正为此责备管理内务府事的庄亲王允禄。如果曹頫由允禩案件牵连,曹宜绝不可能被用作监视允禩党人允禵。 或谓否定政治原因,强调经济亏空,为何又把曹頫家产赏给绥赫德,而不作弥补亏欠之用。抄家物资即为国家所有,将之归入国库或赏赐私人,这是皇帝的权力了。把抄家物资赐予私人,是常有的事,雍正朝也不例外,如把李煦在京房屋、家奴赏给年羹尧即是一例。 上述种种,如果不误的话,抄家的原因,是雍正在执行整理财政、清查亏欠政策中,追索曹寅、曹頫的钱粮亏空而对曹頫采取的强制手段;传闻中的曹頫转移家产,被雍正视为奸诈不忠,促成了抄没;骚扰驿站则成了抄家的导火线。曹家同雍正已不复有与康熙那样密切的私人关系,一旦出事,不会有皇帝的曲意庇护,这是曹家在康、雍两朝地位的重大变化,对它的不利因素,它丧失了不被抄家的保障。至于说曹頫系允禩党人而遭殃,没有根据,与曹頫被命受允祥照看的事实不合,与在雍正前五年安稳不动的事实也不合。但曹頫的被惩治,也不是不具有政治内容。雍正实行革新政治,整理财政是其一项内容,且在清理经济同时整肃官方,从这个意义上说,曹家被抄是雍正新政的必然结果,也是一种政治因素在起作用。然而这同雍正打击朋党的政治活动不是一回事,不宜混淆。 关于雍正查抄江宁织造府的问题,不必有成见,一不要因雍正抄家就有恶感,二不必因是曹家就表同情。曹雪芹贡献出国宝《红楼梦》,后人感谢他,敬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他是受之无愧的。爱屋及乌,其先人已予人好印象,何况他们又执行明君康熙的政策,本身又有可敬之处,对他们的惨遭厄运,自然引人同情了。大约为尊者讳的思想也在起作用,对曹雪芹的先人也就不便置一贬词了。如此这般,雍正便处处占不到“是”字,只有挨骂的份了。然而这并没能反映历史的客观真实,对理解曹家地位的变化,曹雪芹政治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不见得有好处。正确分析雍正及其时代,对于弄清这些问题,对于了解《红楼梦》创作的时代背景才是有意义的。
民利未必能全禁,只要地方官不贪取容忍,聚多不令至于数百,又不官采,又不明开,权巧相机而行方可。若尽行禁止,行得来时,妙不可言,恐此图利小民不能忍受也。此不过朕数千里之外遥夺之言,总要你们地方官公正,实行筹划,认真任事,那里有行不来的事?他认为不开矿最好,在已开的情况下为民生起见不便全行禁止,因可允许少数人在半公开半隐蔽状态下开采,如何掌握得好,就要看地方官的行政艺术了。这时他禁采的倾向性已有了,但没有决定,他还考虑矿徒开采的既成事实。次年四月,新任广西巡抚李绂陛辞,雍正要他对开矿的事“时刻留心”,反映他关心此事,希望多听各方面意见,以便决策。约在五月,雍正将通政司右通政梁文科请求允许广东开矿的条陈发给两广总督孔毓珣评议,梁的奏疏说:“查广东各处山内出产铅锡,原系天地自然之利,可以赡养穷民。近年奉禁不许刨挖,则民间无此生业矣。嗣后似应任民刨挖,以为糊口之计”。梁所说的近年奉禁,系指康熙后期封闭矿峒。他讲开矿有利于穷民生计,是要解决社会就业问题。雍正说有人极力反对开采,而梁文科“乃一老成人,且在广年久,未必肯猛浪多事”,因此才要孔毓珣发表意见。六月,孔毓珣回奏:
查广东田少人多,穷民无以资生,铅锡等矿原系天地自然之利,所以资养穷民。臣愚以为弃之可惜,不如择无碍民间田地庐墓、出产铅锡之山场,招商开采,俾附近穷民可借工作养生,并堪抽收课饷,实系有益无损。他主张开采,原因是一养穷民,二增国课。但有个前提,即所开的矿场,不妨碍民间的田地庐墓。开矿,可能损坏山林,使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影响水利,破坏已开垦的农田;还可能毁掉居民的祖坟,而这是长期受宗法性观念统治的人所不能接受的。这两点是禁矿论者所持的主要理由,孔毓珣预先声明,要注意这些问题,以便能实现他的主张。雍正把他的奏疏交户部讨论,遭到了反对。到九月,雍正经过一年多的考虑之后,决策禁止开矿,他在给孔毓珣的上谕中明确表示:“招商开厂,设官征税”,“断不可行”。针对开采论的理由,说明他的看法:第一,解决穷民的生活问题,应当加强农业,而不在逐末开矿,他说:“养民之道,惟在劝农务本,若皆舍本逐末,争趋目前之利,不肯尽力畎亩,殊非经常之道。”他害怕开矿了,人民弃本逐末。他还是从农业与工商业的基本关系出发,把双方绝对对立起来,为固本而抑末。第二,开矿将使民人聚集,会出乱子。他说康熙年间,广东有一二十万矿夫,“遂致盗贼渐起,邻郡戒严”,所以才禁止开采。他还认为开矿不像种庄稼,弄不好就断了矿脉,生产不成,而矿徒中奸良不一,当有利可图时人们聚拢了,矿闭时,矿徒没处去,就要闹乱子。可见维护专制社会的治安,是他不许开矿的重要原因,而对矿冶业前途的不能把握,则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第三,不言开矿征税之利,他表示“富有四海,何籍于此”。广东田少人多,人民生活困苦,而山多正可供开采,解决民间困难,是以开矿者多,政府禁而不散。广东的官员面临地方上急需解决的严重问题,才从实际出发,提请开矿。雍正对他们的态度很不满意,说孔毓珣、布政使王士俊、署按察使楼俨等人受到“格外成全委任”,可是“王士俊反有开矿之请,是何意见耶!”要他们扪心自问,以知愧耻,实心办事,不要以请开矿作为地方事务治理不善的托词。他们只好自认愚昧,不敢坚持。但仍另有官员不时提请开采,雍正遂在九年(1731年)断言:“粤东矿厂,除严禁之外,无二议也”。毫无通融之意。 十二年(1734年),广东总督鄂弥达疏请允许商人在广东惠州、潮州、肇庆、韶州等府开矿。他认为解决小民资生之策,应开发天然矿藏,他说这样做是“应时通变,以疏众货之源”。他把开矿看作民生经济的一个新部门,开辟新的经济领域,不拘泥于农业,确是审时度变的有识之论。他针对矿徒易聚难散、恐为“匪类”的观点,讲述了广东从事铁冶的有几万人而相安无事的事实,说明不要怕人多聚众,只要搞好生产,就不会出乱子,以打消禁采派的疑惧。他还指出开矿可以供应铸造制钱的原料铜、铅,有利于钱币流通。制钱原料不足,是雍正苦心谋图改变的问题,鄂弥达希图以此拨动皇帝的心弦。果然有点效果,雍正准允实行。鄂弥达刚开始办理,就有几名官员条陈反对,道理不过是广东“盗案”多和矿夫增而民食不足两条,这本是老生常谈,然却为雍正所接受。十三年(1735年)四月,他说:“广东近年以来,年谷顺成,米价平减,盗贼渐少,地方宁谧,与从前风景迥异,今若举行开采之事,聚集多人,其中良顽不一,难于稽察管束,恐为闾阎之扰累”,因命鄂弥达停止办理。又两次告诫他:“地方一切事务,自当以久远宁帖,永无后患,始为尽善”。“为大吏者当以镇静处之,不当引之于动”。 雍正在许多事情上,主张因时制宜,从务实出发,兴利除弊。在开矿问题上,他也多方面征询臣工意见,反复考虑,认为开矿有利有弊,而“权其利与害之轻重大小”,是害多利少。他所谓的“害”,关键又在“易聚难散”上。归结起来,害怕新的生产部门的发展,冲击崇本抑末的方针,破坏社会秩序,因而顽固地坚持禁止开矿的政策。 雍正矿禁,唯对采铜开一面之网。六年(1728年),广西巡抚金鉷疏请于桂林府涝江等矿,招募本地殷实商人开采,所得矿砂,三分归公,七分归商。又谓“粤西贫瘠,铜器稀少,如开采得铜,并请价买,以资鼓铸”。涝江等矿是铜矿,雍正就批准在那里招商生产。云南的采铜,得到雍正的特许,因而有较大的发展。雍正初年,云南产铜每年约八九十万斤,一百余万斤,四年(1726年),骤增至215万斤,五年(1727年),又将近翻了一番,达400万斤。云南采铜业的发展,同其他采矿业严遭禁止,踟蹰不前的状况,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是尖锐的矛盾。雍正厚此薄彼,在于他急需黄铜铸造货币。他允许云南开发铜矿,心情一定复杂,一则喜其提供铸币原料,一则忧其可能扰乱他的社会秩序。他的思想、政策也是充满了矛盾。 清朝前期,社会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正确处理手工业、商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要求正确处理农业内部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之间的关系,雍正在这两个重大问题上的决策,墨守历朝政府的重农抑末的政策,违背经济发展的要求,阻碍手工业、商业的发展,从而不利于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和生长,不利于清代社会的前进。他的这一决策,表明他对社会提出的新问题不能理解和处理,表明他有传统社会顽固守旧思想,同他在别的问题上通权达变比较起来,这是他思想中的糟粕,行政上的败政。 制约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根本问题是古代地主土地所有制,雍正没有接触它,这也是那个时代任何人解决不了的事情。雍正企图提高农业生产,所采取的那些措施,涉及的只是少数地区、少数农民,谈不上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多么有效办法。 雍正在垦荒、水利事业中,大量开捐,五年行直隶营田事例,已如前述,六年开云贵垦荒事例,八年广西开垦事例,十一年海塘事例。清政府的收入主要来自田赋,雍正却舍不得多少拿出点来搞农业,库存很多,还要大开捐纳,好得钱财,如广西在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九年十二月开捐一年,收官生捐垦银259000余两。雍正说不是为得钱,是要用捐纳人做官,可以破坏科举出身官员的朋党,然而主要目的还是为增加收入。捐纳卖官,从捐纳制度看,它是政治败坏的表现,不是好事。 农工商业的矛盾得不到较合理的解决,雍正的崇本抑末,实质上也是不利于农业发展的。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雍正是关心生产,特别是关心农业生产,也就是说总在思考民以食为天的大事,也想出一些政策措施,并付诸实行,效果也有一点,只是不显著,甚而也有点副作用,不过从总的情形看,他关注民间生活及生产,立意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他是君父,关怀子民,是他为君的本分,从这个角度看他是尽职的皇帝,是尸位素餐者远不能比拟的。
臣见钻营附势之徒,广通声气,投拜门生,未中者遇科场则求关节,已仕者遇计典则图荐举,且有素不相睦,一拜师生,遂成胶漆,求分说情,每至以直为曲,徧徇庇护,罔顾法纪。科举制下的师生特殊关系,自这个制度于隋唐形成以来就出现了,至此相沿千年,积习之深之重,自不待莽鹄立说明而尽人皆知,只是并无师生关系的官员,下级要拜朝中权贵为老师,是清朝的严重陋习,莽鹄立所说原有嫌隙之人一拜师生而契合,即为指斥时弊了。他又说到:
有无厌之辈,一遇门生升授外职,老师、世兄以及同年故旧,或亲行探望,或差人索取,名曰“抽丰”。在门生情不能却,送往迎来,周旋应接,非剥削民脂,即挪移正项,穷员亏空,从此渐多,倘稍为拒却,人皆鄙笑,指为刻薄寡情。他指出官员挪移亏空的一个原因是为应付打秋风(抽丰),这就同雍正的整理财政联系起来了。雍正看到很高兴,朱批:“师生党比之风,朕所深恶,此奏甚属得理,与朕意合”。因命九卿会议,采纳莽鹄立的建议,禁止内外官员投拜门生与打抽丰。 在这之前,田文镜就在河南约束师生,不得朋比,二年十二月发出“严禁夤缘钻刺以正官方以肃法纪”的告示,说他对于“师生一道,平日痛恶于心”,自诩为官四十年,“从未曳裾于显要之门”。雍正和田文镜式官员的这些举措,产生“天下方轻读书人,不齿举人进士”的对士人不利的情况。 田文镜是监生出身,年轻时出仕为县丞,历四十年始升为地方大员,不入朋党,没有也不可能有师生同年的援引,唯知感激雍正的拔识,竭力以图报效。他视师生朋比为弊端,因对科甲出身的属员并不特别礼遇,而严格以他们所任官职的责任要求他们。三年(1725年)十一月,题参信阳州知县黄振国“狂悖贪劣,实出异常”,次年正月密参汝宁府知府张玢“浮而不实,渐加放纵”,息县知县邵言纶“任柜书银匠朦官作弊,重等收粮”,固始县知县汪諴“向盐商借贷,至用十四两小秤发卖食盐”,陈州知州蔡维翰“怠惰偷安,并不清查保甲,盗案垒垒,亦不比缉”。黄振国、张玢、邵言纶和汪諴都是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的进士,有些人联系田文镜不许师生夤缘等主张,又以他是非科甲出身,认为他无端排斥士人,“不容读书之人在豫省做官”。事有凑巧,也是康熙四十八年的进士、广西巡抚李绂奉调为直隶总督,于四年三月间路过河南,面责田文镜“有心蹂践读书人”。李绂到京入觐,面陈田文镜负国殃民,雍正认真听取,至午夜方罢。李绂随又上疏参劾田文镜“信用佥邪,贤否倒置”;信任“本属市井无赖”的署理知州张球;张球向邵言纶勒借未满所欲,勒索汪諴馈送不遂,转向田文镜诬告,致使田文镜误参他们,因恳乞雍正干预,以使“公道彰而人心劝”。又说田文镜把黄振国害死在狱中,以杀人灭口。雍正对田文镜的为人深信不疑,但据李绂所参,怕他上了属员的当,因将李折发给他,要他审查张球。田文镜于四月二十七日仍以张球为贤能之员回奏。他明知这个弹章为李绂所发,佯作不知,说观疏内斥张球为“市井无赖”,可知此人必为进士。六月,他更以黄、张、邵、汪都是同年为理由,进一步说他们同年弟兄“不无徇私袒护”,对他们的被参“群起妄议”,这样下去,“科甲之员如有贪污苟且,督抚诸臣断不敢为题参矣。”又说皇上屡次颁旨解散朋党,似此是违背圣意,性质严重。田文镜不愧为老吏,找出反对朋党的大题目,而且以科甲人为对象,把矛头隐隐指向李绂,欲陷对手于非命。雍正果然重视他的话,引起对新的朋党问题的注意,说田文镜奏得很对,“浮言啧啧,朕亦闻之,此风何可滋长。”但他还不相信田文镜一面之词,决心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于六月派遣刑部侍郎海寿、工部侍郎史贻直为钦差大臣,到河南审理黄振国等案。海寿等查明张球贪婪不法,证明田文镜确实袒护张球,但对全案作出有利于田的审断。钦差承审中,河南管河道佟镇向钦差揭发田文镜信用的道员陈世倕。佟镇是隆科多亲属,而隆又说过汪諴是好官,被参受冤抑。雍正早知道年羹尧、隆科多对田文镜不满,又见佟镇以揭发陈世倕为名反对田文镜,遂联系到隆科多,怀疑弹劾田文镜是朋党活动。钦差到河南,证实黄振国并没有被田文镜害死,李绂题奏不实,而黄振国原是兵部尚书蔡珽在四川巡抚任内的属员,大计被参革,由于蔡珽的推荐才得任知州,李绂听传闻为他叫屈,使雍正想到李绂与蔡珽的密切关系,怀疑他们搞朋党,害怕再出现年、隆专擅的局面。因此在田文镜承认受张球欺骗的错误后,决心支持他,特地赐给风羊、荔枝,使河南“通省臣民惊为异数”,田文镜也就在羞愧中振作起来,继续贯彻雍正的方针政策。与此同时,李绂还在攻诘田文镜,就袒护同年的说法为自己辩护,他认为这种言论“立说甚巧,而实未合”,因他也题参过同年张玢、陈世倕及广西官员孙来贺。雍正讨厌他的置辩,谓为“喋喋之辞,而见轻于朕”,加以申饬,并将他调离直隶总督要缺,改任工部侍郎,又以蔡珽在直隶总督任内徇庇昌平营参将杨云栋为名,把他降为奉天府尹。以上是四年(1726年)十二月以前发生的事情。 二、谢济世题参田文镜,李绂的失败 翰林院检讨陈学海跟随海寿、史贻直赴河南审查,不同意钦差的意见,回京后向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说明了自己的看法,想上奏,又胆怯,谢济世遂以“济世”为己任,于四年十二月上疏劾奏田文镜,“营私负国、贪虐不法十罪”。雍正把他的奏章掷还,即不让他参劾,他却坚持,雍正大怒,说他所奏内容,与李绂的完全相同,显然是受人指使,“公然结为大党,扰乱国政,颠倒是非”,为了严惩这种结党排陷倾害的恶习,将谢济世革职,发往阿尔泰军前效力赎罪。 雍正认为谢济世是受了李绂的指使,就把李、田互控案推向深入。他要查清李绂与谢济世的关系,命令广西提督、署巡抚事韩良辅调查谢济世在其家乡的行止。了解李绂巡抚任内同谢的关系。韩没有查出把柄,雍正仍不作罢,就以李绂在广西、直隶任内事把他革职。七年(1729年),谢济世在阿尔泰军营承认参劾田文镜是受李绂、蔡珽的指使,雍正就把李绂投入监狱。据文学家袁枚记载,两次决囚,雍正命李绂陪绑,刀置其颈,问现在知道田文镜的公忠了吗?李回称我愚笨,虽死也不知道田文镜的好处。这个情节很难说是准确的,李因田而获罪入狱,则是事实。蔡珽降调之后,在川抚任上受知府程如丝之贿案发,又审出他袒护黄振国在川监毙二命、枷毙二命及杖毙一命的情罪,连及谢济世事,雍正命把他判斩刑,监候处决,黄振国斩立决,张球绞监候。以后,乾隆即位,李绂恢复官籍,蔡珽获释。李、蔡一方受到了沉重打击。雍正对田文镜迭加升赏,五年(1727年),特授他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田文镜原籍正蓝旗,抬入上三旗。六年(1728年)升任河南山东总督,七年(1729年)加太子太保,八年(1730年)兼北河总督。田文镜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李绂与田文镜都是雍正的宠臣。雍正在李绂二年十二月初四日的奏折上批道:“汝与田文镜二人,实难辜负朕恩也”。李绂在康熙末年待罪于永定河工地,雍正登极,立即给他侍郎衔管理户部三库,逾月补户部左侍郎,再逾月又兼兵部右侍郎,以后任督抚,当他就任直隶总督陛见时,赐宴内庭,赏四团龙褂、五爪龙袍,赐对联曰:“畿辅旬宣膺重寄,扶风节钺选名臣”。雍正谈他同李绂的关系,总说:“尔乃不由旁人荐举,为朕所特用之人”,“尔实非他人可比”,“汝之出处与众不同”,并特别称赞他:“诚然不党者李绂也”。两个亲信相争,雍正开始想加以调和,对挑起争端的李绂说:过处在你,不在田文镜,你不应当辩解了。但事态的发展,尤其是谢济世的参与,使雍正肯定李绂和蔡珽搞了个科目人朋党,从而注定了他们的惨败。 李绂揭发田文镜误用张球是准确的,而为黄振国鸣冤是错误的,他不是朝臣,又非言官,河南的事本不和他相干,对田文镜的过失他又抓得不够确切,那么为什么要责备田文镜,非要上诸弹章呢?他是骨鲠在喉,非发不可。原因何在?他是有名的学者,康熙中理学名臣李光地说六百年以来,没人能超过欧阳修和曾巩,而李绂大有希望。诗坛领袖王士禛说:通观当时的文士,没有一个顶得上李绂的。但是他在康熙六十年任会试副考官时,遭到落第举子的哄闹,栽了大跟斗。可以想象,他蔑视落第士人和非士人,对监生出身的田文镜之流打击科甲官员会愤恨不平。如在雍正三年春天,他的门生杨梦倓在河南做官,他就说杨“必不得田文镜之欢心”,可见对田的作为早怀不满情绪。他的思想和所处地位决定,他们有意或无意地同不重视科甲的社会势力作斗争,为科举者争地位,鸣不平,又恃有雍正的宠信,才敢于向田文镜发难。谢济世、陈学海等科举出身者与李绂具有同样的思想感情,是以追随其后。李、谢等科目人为被参劾的同类呼号,他们的攻诘田文镜,具有了科甲官员与非科甲官员斗争的性质。不过问题还要复杂,雍正的打击李、蔡还有超过田、李互控范围的缘由。 三、有计划地打击科目人及其原因 雍正处置谢济世的后几天,就提出科甲人结党的事情了。他说:“师生同年之联络声气,徇私灭公,惑人听闻之邪说,其害于世道人心者更大。”“若科目出身者徇私结党,互相排陷,必至扰乱国政,肆行无忌”。五年(1727年)二月,雍正谕大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科甲出身的人作弊,还不如非科举出身的,因为后者易于败露,而前者巧诈隐密,互相袒护,不易识破。他表示要把官场中科甲人的“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七年(1729年),谕科目进身官员:“乃科甲出身之人,不思秉公持正,以报国恩,相率而趋于植党营私之习,夤缘请托,朋比袒护,以至颠倒是非,排陷报复,无所不为。”又说:“科甲流品相夸尚,其风自唐宋以来就有之,至前明而流弊已极”,又说:“科甲之习一日不革,则天下之公理一日不著,尔等当豁然醒悟,庶可使历代相沿之弊习,廓然顿除也”。他看出科甲人的朋比是唐宋以来的千年积习,不清理不得了,明确了反对科甲朋比的任务。他的决心很大,即使废掉科举也在所不惜。 他采取擒贼先擒王的办法,有计划地打击科目领袖,惩治李绂,即为显例,而抑迫吏部尚书、云贵总督管云南巡抚事的杨名时又是一个典型事例。雍正在给云贵总督鄂尔泰的朱谕中说:“今海内李光地辈已逝,如杨名时者少矣。”“朕整理科甲积习,伊挺身乐为领袖”,“仗伊向来夙望,必因其党庇恶习,抗违朕意,即如朱轼、张廷玉现任大学士,莫不因伊前辈,慑服尊重”,若不惩治他,“恶习万不能革”。于是屡次降旨呵责杨名时。五年闰三月撤销他的职务,只命他署理滇抚事务。这时杨名时奏请用盐务盈余银两修浚洱海河道,雍正就此大加责难,说他即将离任,始有是请,是给自己在地方上留好名声;他的请求不用折本先请示,而径用题本,欲令众人皆知,以博赞誉;不把好事留给后任,也是沽名,所以他“但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并不知有君,尚得靦颜自命为读书人乎?”又说他既想加惠地方,就命他以己资修治洱海河道,他死后,“著伊子孙承办,使天下之人知沽名邀誉之徒不但己身获罪,而且遗累子孙也”。同年秋天,新任巡抚朱纲参奏杨名时任内亏空钱粮仓谷,雍正说亏空应当同布政使常德寿有关,但杨名时不行弹劾,是乐于自负其责,就勒令他赔偿,而不与常德寿相干。次年正月,雍正命杨名时进京,特谕地方官民,在杨行程中,不许以礼接待,不许为他鸣不平,不许造作谤语,揭帖。可见雍正是蓄意打击他。 雍正对一般科举进身的官员,也搜寻他们的过失,予以惩治。五年(1727年),任命浙江观风整俗使王国栋为湖南巡抚,要他到任不要犯“偏袒科目、姑息绅衿”的毛病,要他严参一二科甲出身的庸员,重惩数名败检不肖的劣生,“令众人晓然知尔心迹方好,否则年谊故旧之夤缘请托,音问书札,络绎纷纭,即不胜其酬酢矣”。同年,田文镜又题参进士出身的知县周知非“顽废不职”,雍正认为这是科甲入仕者怨恨田文镜而废弛政治,将其革职拿问,“俾科目出身之员因结党怨望上司而废弛公事者知所儆戒”。与此相联系,对科甲人间的相互包容严肃处理。五年,湖南攸县革职知县陈溥任内仓谷霉变,没有买粮补足,接任知县萧师谔报称陈已补完,接印理事。萧、陈都是科目人,雍正认为萧师谔故意袒护陈溥,朋比为奸,因罚他代替陈完纳亏项,若在一年内不能全完,即监禁严追。给事中崔致远丁忧回山西原籍,雍正说他人品不好,命晋抚伊都立考察他,一年后伊都立没复奏,雍正说他因系科甲进身,保护同类,故而不能奉命,命将他交吏部严行议处。 雍正还从组织措施上压抑科目人。给事中、御史和吏部司官,历来从科甲中铨选,雍正为杜绝党援的弊病,收用人的效果,变通旧例,命这些官职的补充,不一定非从科甲中选拔。君主时代对官员的任用有许多回避的规则,但没有师生回避的条例。七年(1729年),御史阎綋玺提出外任官回避各种条款,雍正因命知府、知县若为师生,自应回避,司道以下有谊关师生者申报督抚,督抚有者报吏部存案。接着吏部定出师生陋习徇庇处分例,规定若师生馈送徇庇,道府失查州县、督抚两司失查道府均须议处。雍正希望用这些办法,防止科甲官员结党营私。 雍正惩治科目人的原因,结党以外,还有重要内容。他说谢济世参劾田文镜的目的,“不过欲使天下督抚皆因循苟且,庸碌偷安,邀众人之虚誉,保一己之身家,而不为国家实心效力,以快其党锢之私心”。为难杨名时的时候,已指责他好名而不顾及君父和同僚,又痛诋他“性喜沽名邀誉,而苟且因(徇)〔循〕,置国家之事于膜外”。雍正厌恶科目出身的官员讲假道学,不务实政,只能因循苟且,博安静持重的虚名,不利于贯彻他的革新的政治方针,是以对好犯因循废弛毛病的科目人大加整饬。 由李绂弹劾田文镜产生的雍正打击、压抑科目官员,就具体问题论,田、李各有是非,雍正全面支持田,重惩李,看似不公平,然而他不是有心袒护一方。反对朋党,改革积弊,这是他的既定施政方针,科举人易犯的徇庇和守旧的毛病,正是他所要清理的内容,李绂、谢济世不期而然地反对执行他的方针最有力的“模范疆吏”田文镜,他才把科甲人当作结党营私加以打击,以推行他的政令。他曾说:
朕早夜孜孜,欲使万民各得其所,措天下于长治久安,何事不加整顿厘饬,务令秩然就理,岂容尔等科甲中党援积习,为世道民生之害,而不望其翕然丕变乎?把他反对科甲朋比与他总的清厘政务方针的关系说得很清楚。被他严惩的科甲领袖杨名时,“以道自任,不与时合”。他们君臣处于对立状态,是政见不同,这就是雍正打击科甲朋党的原因和性质。 科甲官员之间徇情瞻顾的现象,确如雍正所说是很严重的,但是把李绂、谢济世等当作特定的朋党加以打击,未免冤抑。他们只是思想相通,没有有形的或无形的组织。当谢济世参劾田文镜的时候,雍正咬定他受人指使,刑部尚书励廷仪承审,问谢受何人指令?谢回答说是孔孟,因为“自幼读孔孟书,知事上以忠荩,即为孔孟所主使也”。意为做臣子的应忠谏,揭发奸臣。其后在阿尔泰军营承认受蔡珽、李绂指使,是受不住压力的违心话,到乾隆时就推翻了。杨名时所受的不白之冤也多,在处理他时同情者不乏其人,乾隆登极即召用他,入京路上,“天下想望其丰采,滇黔人狂走欢告,老幼相率观公,或张酒宴罗拜,继以泣,至环马首不得前”。也是反映人们的一种情绪。但是雍正在这个活动中,反对虚名邀誉、苟且因循,徇情瞻顾,是针对士风吏习的时弊而发,是富有革新进取精神的表现,是应当基本肯定的。李绂、谢济世、杨名时等人虽未结成有形的科甲朋党,然而为维护科目人的利益积极活动,所受惩创也含有咎由自取的成分。 四、陆生柟“通鉴论”案 当谢济世发往阿尔泰军营效力时,他的同乡陆生柟也遭到同样的厄运。陆生柟,举人出身,部选江南吴县知县,引见,雍正将他改授工部主事。外任知县,历俸多年,或大计卓异行取,才能升补此职,陆生柟初仕就得到这种任用,应该说是受到雍正赏识的。自李绂、谢济世事发,雍正因他是广西人,“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就把他革职,也发往军前,与谢济世一块效力。七年(1729年)五月,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奏参陆生柟书写《通鉴论》十七篇,“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诽议时政。”陆生柟对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之治等问题,就《资治通鉴》所叙述的历史,发表了许多议论。他以为古代的分封制,是“万世无弊之良规,废之为害,不循其制亦为害,至于今,害深祸烈,不可胜言。”陆生柟就汉武帝戾太子事件议论建储,认为“储贰不宜干预外事”,而且要使他懂得干涉政事对于朝政的危机。又以钩弋宫尧母门之事,认为应早立储君。他谈到无为之治,认为国事应抓纲领,“不人人而察,但察铨选之任;不事事而理,只理付托之人。”他说人主只需要“察言动,谨几微,防谗间,虑疏虞,忧盛危明,防微杜渐而已。若笾豆之事,则有司存。”等等。陆生柟讥刺康熙前不能教育太子,至有废黜之事,后不能预立储贰,致使皇子互争,骨肉成为仇人。他同情允禩等人,谴责雍正滥用君权,主张无为而治。雍正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对他的观点逐条进行辩难。雍正认为实行封建制抑或郡县制,是“时势”决定的,称赞柳宗元的公天下自秦始,苏轼的封建者之争端的观点是确有所见,并从秦朝、元朝及清朝的统一,说明郡县制优于封建制,反对陆生柟主张分封制的观点。 陆生柟讲到“蓄必深,发必毒”,雍正说这是他“指阿其那等而言”,意即雍正与允禩等积怨太深太重,所以处理狠毒,因此雍正指斥他“狂悖恶乱,不亦甚乎!”挑明陆生柟的观点与允禩的关系。讲到皇帝的亲理庶务,雍正说:圣明君主“未有不以勤劳为励,而以逸乐无为为治者也。”皇帝一定要励精图治,亲理庶务,革新政治。 陆生柟作为一个小臣,读书人,探讨政权形式和治理方法,雍正同他的争辩,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见解的交锋,本来是正常的。但是陆生柟结合时政进行评论,抨击了康熙和雍正两朝的某些政事,站在允禩一方,对雍正政治的指责并未见有多少道理。雍正“以牙还牙”,说他“罪大恶极,情无可免”,于七年(1729年)年底下令,把他在军前正法。对陆生柟作一些行政处分不是不可以,处以极刑,未免太残酷了。 谢济世与陆生柟可以说是难兄难弟,锡保在告发陆生柟时,也把谢济世参了一本,说他借着批注《大学》,讥刺时政,怙恶不悛。这是对他的文字加以附会,乱加罪名。雍正也深明其事,免其死刑,但同他开了一个“玩笑”,命锡保假意将他和陆生柟同时正法,俟陪绑后才宣布免死的决定。雍正耍弄心机,这样的恶作剧,实是刻薄的表现,难怪厚道的正人君子要骂他,使他留下那么多的罪名。 雍正反对允禩集团、年羹尧集团,打击的对象是一部分满洲贵族和一部分汉人官僚,这些官僚中,有科举出身的,也有非科目人,而第三次整治朋党,则以反对科举入仕者为目标,所以三次反党比,内容、性质各不相同,而出问题多的则在第三次,这是他在前两次胜利的情况下,不谨慎所产生的。而这三起事件的目标,归结起来则是一个,就是澄清官方,推行他的改革政治。
朕览逆书,惊讶堕泪。览之,梦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论朕也,亦未料其逆情如此之大也。此等逆物,如此自首,非天而何?朕实感天祖之恩,昊天罔极矣。此书一无可隐讳处,事情明白后,朕另有谕。他说自己受到莫大的冤枉,但却是好事——正好洗刷冤情。他虽说料不到有人那样议论他,其实,他实行的奏折制度和以侍卫为名及其他名义的情报人员四出活动,能很快获得各种消息,他知道关于他的嗣位,处理允禩党人,诛戮年羹尧、隆科多,朝野颇多私议,只是自己不便挑明,公开论战,因而隐忍不发,或只一般谈谈,如元年、二年两次讲到有人说他“凌逼弟辈”,“凌逼众阿哥”,仅表示那是攻击,并不追究造言者。曾静出来了,固然把他骂得狗血喷头,但有人承认了这些言论,正好顺藤摸瓜,清其源而塞其流。所以他在上述朱批谕旨中指示岳钟琪:“卿可将冤抑处,伊从何处听闻,随便再与言之,看伊如何论议”。这就是说他重点追查关于他的失德言论的根源。他的宠臣、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在关于曾静案的奏折中说:曾静“诬谤圣躬”,“所以能如此,得如此者,臣以为其事有渐,其来有因”,“若非由内而外,由满而汉,谁能以影响全无之言据为可信,此阿其那、塞思黑等之本意,为逆贼曾静之本说也”。他分析像授受之际的事情,民间的传说,必来自官场,尤其是满人,而本源必在皇室内部,具体说就是允禩、允禟。雍正称赞他的奏折“恳挚详明,深诛奸逆之心”。他们君臣追造言人的看法完全一致。 承审官员秉命追问曾静,曾供认系听安仁县生员何立忠、永兴县医生陈象侯所说,而何、陈都是闻听于茶陵州堪舆陈帝西,陈供称在往衡州路上,碰见四个说官话、穿马褂、像是旗人的人,互相说“岳老爷上了谏本,不知避讳,恐怕不便”。这样辗转审问,雍正断定是发配南方边疆的犯人传说的,遂令沿途各省长吏查究。各省巡抚应命相继报告。广西巡抚金鉷奏报发往该省人犯所造的流言,雍正赞许他“逐一密查,确有证据”。田文镜据解守人员供报,折奏发遣广西人犯达色、马守柱、蔡登科、耿桑格、六格、太监吴守义、霍成等言行。湘抚王国栋、布政使赵诚、按察使郭朝祚审不出根由,雍正屡次降旨催责,要他们“再行详讯,务必追出传言之人,则此事方可归着”。王国栋等仍没弄清,就将王调进京城,赵、郭革职。继任巡抚赵弘恩惩前任之失,极意追询,终于报称:允禩等人太监发往戍地,“沿途称冤,逢人讪谤,解送之兵役,住宿之店家共闻之。凡遇村店城市高声呼喊: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又云:只好问我们的罪,岂能封我们的口?”据三藩之一耿精忠的孙子耿六格供招,他被充发在三姓她方(今黑龙江依兰)时,在允禩党人允?使用过的八宝家中,听允禩心腹太监何玉柱、于义向八宝妻子讲述皇上改诏篡位,毒死康熙,逼死太后的话。达色供认允禩太监马起云向他讲太后自杀的情况。这样,雍正找到允禩集团是他失德舆论的散播者。为此,采取对策,一方面再次宣布允禩等人的罪过;另一方面,就曾静所说他的罪状,逐条辩析他没有过失,这样他发了很多上谕。他深知关键是继嗣问题,特加解说,在说明他的嗣统合法性基础上,进而指责曾静谋反与允禩集团的关系。他说:允禩、允禟等人的“奴隶、太监平日相助为虐者,多发遣黔粤烟瘴地方,故于经过之处,布散流言,而逆贼曾静等又素怀不臣之心,一经传闻,遂借以为蛊惑人心之具耳”。利用曾静的案子,雍正自我宣布找到了诬蔑他失德的舆论根源。这是他在这个案件中着意追查的第一个内容,他还在曾静与吕留良关系问题上大做文章。 岳钟琪诱骗张熙时,张就明白表示,他们最崇敬的是吕留良。张说他去过吕家,见其诗文,且随身带有吕的诗册,让岳观看。岳说看不出吕诗有什么反清观点,张为他一一指明。张熙的见解来自曾静,曾静读吕留良的评选时文,认为吕是“近世名儒”,及读他的诗,反复推敲,得其旨意,遂以“华夷之见横介于中心”。也就是说曾静师徒的华夷之辨的观念,受吕留良的影响很大。曾静对吕留良钦佩得五体投地,认为吕应当做皇帝。他在《知新录》中写道:“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猾,即谚所谓光棍也。”他以为合格做皇帝的,春秋时应是孔子,战国时该是孟子,秦以后应为程、朱,“明末皇帝该吕子做”。 吕留良(1629—1683年),号晚村,浙江石门人,因家难之故,参加科举,于顺治十年(1653年)中秀才,以避祸,后事平,遂于康熙五年(1666年)弃青衿,操选政,名气很大,被人尊称为“东海夫子”。前述被雍正延揽的考据学创始人之一的阎若璩认为明末清初有十二圣人(文章大家),即黄宗羲、顾炎武、钱谦益等人,而其中就有吕留良。他在著述中强调区分华夷的不同。他说“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教人站稳华夏的民族立场,不能效忠于夷狄政权。他曾借讲述历史道出对清朝的看法,他说“德祐以后,天地大变,亘古未经,于今复见”。南宋德祐二年(1276年)二月,元军进临安,南宋实已灭亡,与此同时,蒙古族的元朝在全国建立了统治,这是第一个统一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吕留良说是从古未有的不幸事变。清朝是继元之后的统理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吕留良也把它的出现看作是绝大的灾难。他怀念着明朝,在文中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被缅甸送回国时,“满汉皆倾心”,向他下跪;处死他时,“天地晦霾,日月失光”,百里以内的关帝庙都被雷击,意为天怨人怒,反对清朝暴政。他坚持汉族的立场,不承认清朝政府,谓之为“彼中”、“燕”、“北”、“清”,而不称“大清”、“国朝”、“圣朝”。他拒绝为清朝服务,康熙十八年(1679年)开博学鸿词科,官员推荐他,誓死不就,次年,地方官又以山林隐逸荐举他,坚辞不赴。他把这些荐扬看作逼他出仕,厌恶至极。免得再被纠缠,就削发为僧。他这个立场,加上作为理学家的声望,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学者,所谓“穷乡晚近有志之士,风闻而兴起者甚众”。僻处湘南山区的曾静闻其名而向往之,可见其名播海内。 吕留良的门人严鸿逵等继承了他的思想。严鸿逵敌视清朝,希望发生变故,一日观天象,说数年之内,“吴越有兵起于市井之中”。他总想看满人的笑话,说索伦发生地裂,热河大水淹死满洲人两万多,同情朱三太子。大学士朱轼推荐他纂修《明史》,他在日记中表示:“予意自定,当以死拒之耳”。严的学生沈在宽作诗云:“陆沉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理旧疆?”还说“更无地著避秦人”。又录吕留良私淑门人黄补庵诗:“闻说深山无甲子,可知雍正又三年”。这时清朝统治已近百年,他秉承师说,拒不承认清朝,希望恢复汉人的神州。张熙到东南访求吕留良遗书,严鸿逵、沈在宽热情接待。所以吕留良虽死,而后继有人。 雍正说吕留良以批评时艺,托名讲学,造成“海内士子尊崇其著述非一日矣”。深知要清除一部分汉人的反满情绪,要批驳曾静的华夷之辨,必须结合触及他们所崇拜的吕留良,于是将吕氏师徒和曾静一并谴责。他指斥吕留良“凶顽梗化,肆为诬谤,极尽悖逆”。严鸿逵为吕留良羽翼,其言辞有较吕更恶劣处。沈在宽“堕惑逆党之邪说,习染凶徒之余风”,亦是不逞之徒。更重要的是雍正驳难吕、曾等坚持的华夷之辨。他针对汉人反对少数民族做皇帝的观点,提出不以地域作为区别君主好坏标准的理论,他说帝王所以成为国君,是生民选择有德之人,而不是挑选哪个地方的人。这个为分析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立了一个标准,即合不合生民的需要。他举例说,虞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并不因地域而不能做君主,也不能损害他们的圣德。因此,他说清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同虞舜、文王一样可以为君主,声明清朝统治的合理。雍正还说了清朝统治的好处:(甲)清朝使中国疆土开拓广远,是中国臣民的幸事。(乙)清朝创造了太平盛世,使“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丙)清朝是从李自成手中得的天下,不但不是夺的明朝皇位,还为明报仇雪耻,汉人专以朱明后裔为反清旗号,是叛逆的行为。(丁)清朝的衣冠是天命来主中国的形式,“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的话,是无知之人的诋毁。雍正在华夷之辨中具有自豪感,认为南北朝时,君主只能统驭一方,所以南人指北人为索虏,北人诋南人为岛夷。明朝朱元璋的威德不足以抚育蒙古,才兢兢于边防。他以各族都在清朝统治之下的事实,说明华夷无别,维护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朝政权。雍正主张不分地域,以德为王,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积极意义。这一点应予充分肯定,以此调和民族对立思想和情绪,以破除种族成见。而且在清朝人的观念,也确实有以旗人的旗籍相当于汉人的籍贯的意识。但是雍正以纯地域观念代替民族观念,是偷换概念,回避清朝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问题,这是由他作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地位所决定的。 经过案情的审查和思想观点的驳诘,雍正遂作结案的处理,就此又抓了两个方面,一是文字上的,另一是组织上的。 雍正在曾案初发时表示曾书不必隐讳,将来自有处置,过了将近一年,即在七年(1729年)九月,下令将论述这个案子的上谕编辑在一起,附上曾静的口供和忏悔的《归仁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加以刊刻,颁于全国各府州县学,使读书士子观览知悉。如果不知此书,一经发现,就将该省学政、该州县教官从重治罪。曾静口供和《归仁录》,说清世宗至孝纯仁,受位于康熙,兼得传子、传贤二意;又说雍正朝乾夕惕,惩贪婪,减浮粮,勤政爱民。所以《大义觉迷录》一书是为雍正嗣位及初政作宣传的著述。 同年十月,雍正命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并且宣布不但他不杀他们,“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这样处理的原因据说有两条:一是岳钟琪为明了投书真相曾同张熙盟过誓,岳为股肱大臣,与皇上应视为一体,不能让他失信,故应宽免曾、张;二是因曾静投书,才获知造作谤言之人为阿其那、塞思黑的太监,追出元凶,得以晓谕百姓,这样看曾静还有功,不应斩杀。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为用他们现身说法,宣传《大义觉迷录》。他命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南江宁、苏州、浙江杭州等地宣讲,然后秘密押送到湖南,在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张熙由尚书史贻直带往陕西,在各地宣讲完毕,送回原籍,在家候旨,以便随传随到。他们的宣传作用,是任何人所不能起到的。 对吕留良一干人等的处理要复杂一些。八年(1730年)十二月,刑部提出结案意见,雍正命交各省学政,遍询各学生监的意见,因为要焚禁吕的著作,怕有人私藏,故以此为名,多做宣传工作。雍正还命大学士朱轼等批驳吕留良的四书讲义、语录,到九年(1731年)十二月书成,也刊刻颁发学宫。又过了一年,才正式定案,将吕留良及其子、已故进士吕葆中、严鸿逵戮尸枭示,另一子吕毅中、沈在宽斩立决,吕和严的孙辈,人数众多,俱发遣宁古塔(吉林宁安)给披甲人为奴,倘有“顶替隐匿等弊,一经发觉,将浙省办理此案之官员与该犯一体治罪”。吕家财产没官,充浙江工程用费。案中牵连人分别判处:黄补庵已死,妻妾子女给功臣家为奴,父母祖孙兄弟流二千里;刻书人车鼎丰、车鼎贲、与吕留良交往的孙克用、收藏吕留良书籍的周敬舆均应斩,秋后处决;吕门人房明畴、金子尚革去生员,佥妻流三千里;陈祖陶、沈允怀等11人革去教谕、举人、监生、秀才,杖一百;严鸿逵、沈在宽的学生朱霞山、张圣范等人因年幼释放。被处分的还有吕留良的同乡朱振基,他景仰吕的为人,在任广东连州知州时,供奉吕留良牌位,吕案发生时,他已调任广州府理瑶同知,但连州生员告发他,雍正将他革职严审,使其死于狱中。 在审查曾静不久,雍正就此事在宠臣田文镜的奏折上批道:“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以听可也”!对鄂尔泰亦作了同样内容的朱批。经过他的精心料理,由曾静枝蔓出吕留良,作为曾轻吕重的结案处置,确实够出奇的了!亏他想得出! 三、雍正嗣位及其初年政治斗争的总结 曾静以抨击雍正失德,作为反对清朝统治的武器,有着明确的政治目标。雍正如何处理他,原是可以多样的,可以抓他的造反问题,或反满问题,可以不扩大线索,可以秘密进行,也可以公开审理,这就要看雍正的需要了。前已说明,雍正在政治上的成功,同在思想、舆论上的不利地位形成突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的政治成就,影响他的统治的进一步巩固,他需要在思想、舆论上再打一仗,以巩固和扩大他在政治上的胜利。而在雍正五年以前,初政繁忙,还来不及做这件事,曾静出来了,提出的恰是他继位和初政问题,正是思想、舆论界对他不信任的因素,他一下子就敏感到了,抓住了,遂借曾静出的题目,凭恃帝王的权威,在思想上向政敌开火。他在案件初起就对岳钟琪说曾静投书也是好事,随后给浙江总督李卫的朱谕进一步明确了这个观点,他说:关于朕的谣言,由曾静暴露出来,是“天道昭彰,令自投首。静言思之,翻足感庆,借此表明于天下后世,不使白璧蒙污,莫非上苍笃佑乎!”他把曾静的发难视作天赐良机,利用它说明得位的正当,政治举措的得当,政敌的错误,进而说明反对他的舆论根源在于对手的恶意中伤,希图改变人们对他嗣统与初政的看法。雍正的“奇料理”,奇在敢于抓曾静的观点,公开辩论,敢于把不利于他的观点加以公布,敢于把曾静、张熙放到社会上,这个“奇”,表明他有政治气魄,善于料理重大政治事务。当他颁布关于曾静的上谕,鄂尔泰说:“捧读上谕,坦然恻然,自问自慊,不为一曾静,而为千百亿万人,遍示臣民,布告中外,自非大光明,大智慧,无我无人,惟中惟正,固未有能几此者”。撇开他的谀献成分,讲不为曾静而为众人,鄂尔泰说到了雍正心坎上,他是拿曾静做文章,争取舆论同情。由此可见,曾静本身的反清与雍正处理的、旨在说明他嗣位合法性、政治合理性的曾静案不完全一致。这个案子是雍正在思想上打了一仗,被他用作说明继统与初政的工具了,即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了。它是雍正嗣位和初年政治斗争的延续和总结,它的出现是雍正朝政治斗争的必然结果。 吕留良的事和曾静不完全相同。清初,汉族士大夫中一部分人具有强烈的反满思想,吕留良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是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他宣传夷夏之防主要是认识问题,出家不仕也涉及政治,然而是次要的方面。曾静的政治事件把他株连上,他的思想被曾静接受并产生出政治行动,这应由曾静负责,已故的吕留良自不能成为这个事件的主谋,雍正把他作为元凶,处以戮尸酷刑,是按政治犯对待的,但是吕留良本身非政治活动性质并不因人为的加以政治罪名而改变。所以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的获罪,在于他们具有和宣传反满思想,是文字之祸。这个案子搞得那么严重,是雍正处理曾静案的需要。他在曾静案辩嗣位问题中,是被置于被告席的,被告自然愿意把事情讲清,然而纠缠不休,总使自身处于被动地位,于己不利,雍正要改变这种状况,夺取主动权,就放大视野,扩大事态,抓住吕留良,大讲华夷问题,扭转嗣统问题上的被动状态,所以吕案是掩盖曾案的,是为解决曾案问题服务的。不难明了,吕案中人是无辜的受害者。这个冤狱,充分表现了雍正和君主文化专制主义的残暴,还反映了清朝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压迫。 出此可见,曾静案和吕留良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不是一个案子。
从来统驭外蕃,以众建诸侯以分其势为善策,一时陡然举行,彼中头目自必不愿遵依,苟可缓缓设法,谕令听从,逐渐分袭,似亦潜移默化安边之一道,其强弱欺凌之虞,何必为之远虑耶!朕谓其势既分,心即离异,日后纵欲鸱张其中,必互相掣肘,或畏惧相诫,则其邪谋自息矣。于我内地颇觉有益。朕偶然见及于此,非欲必行其事,尔等切勿勉强遵承,以求符朕旨为念,当徐徐斟酌,详议具奏可也。就这个问题详述自己意见,不作结论,然后要臣工讨论。 至于改土归流,雍正起始并不赞成,他于二年(1724年)在广西巡抚李绂的奏折上批云:
土官相袭已久,若一旦无故夺其职守,改土为流,谁不惊疑?李绂服膺主子的见解,上奏折表态,雍正又批道:
斟酌处颇为合宜,诸凡总在尔等封疆大吏审择中道而行也。三年,贵州提督马会伯奏请对苗民用兵,以推行改土归流,雍正让他同云南巡抚管云贵总督事鄂尔泰商讨,朱批说:
黔属仲苗之凶悍及从前地方官之姑息因循,皆朕所悉知,览所奏数条,虽属有理,然不可轻举妄动。鄂尔泰愖重明敏,实心为国人也,诸凡与之详细商酌而行。这时署理贵州巡抚石礼哈亦欲用兵,雍正内心赞同他们的意见,但怕他们少年鲁莽,把事物办坏,故而压住了。不久,何世璂出任黔抚,折奏主张招抚,雍正内心不以为然,但亦允许他实行,然而不见效验。四年四月,鄂尔泰折请贵州用兵,雍正大加赞赏,朱批写道:
前者马会伯奏到,朕恐其猛浪,后见何世璂之奏,朕又恐其怯懦因循,正在忧疑,览汝此奏,朕始宽怀,量尔料理必得事情之中也。事定之时,应具本题奏,当以军功赏叙。石礼哈已调用广州将军,因汝此奏,复命其暂停往粤,俟料理此事毕,再赴新任矣。至此决定强力推行改土归流。这是几年间持有不同意见的君臣往复磋商的结果,就中,雍正从对苗民事务的不熟悉,主意不定,到把握实情,作出裁断,是他吸收臣下意见的过程,所以这种奏折,便于君臣商讨事务,决定政策措施。 河工的问题,雍正亦通过河臣的奏折进行探讨,决定行止。李绂曾向雍正当面提出疏浚淮扬运河的建议,雍正觉得有些道理,命他与河道总督齐苏勒商酌,齐以工程浩大,不敢轻定,拟于实地考察之后,再提出具体意见。他的奏折上呈后,雍正朱批:
朕命李绂来传谕旨,不过令尔得知有此一论,细细再为斟酌,并不为其所奏必可行也。大率河官惟希望兴举工程,尔属员多不可信。况此事关系甚大,岂可猛浪,若徒劳无益,而反有害,不但虚耗钱粮,抑且为千古笑柄。倘果于国计民生有益,亦不可畏难而中止,总在尔详悉筹画妥确,将始终利益通盘打算定时,备细一一奏闻。并非目下急务,尤非轻举妄动之事也。李绂的建议是否可行,雍正说的全是活话,他并非为推卸己责,事成则居乾断之功,事败则推诿臣下,而是要大家商量,他则从中考虑。即如治黄专家靳辅的儿子靳治豫奏称滚水坝无益,减水坝有利,雍正说自己“实未洞彻”其利弊,而“河务关系甚大,不便自立主意”。因将靳治豫打发到齐苏勒处,命他们“悉心通盘打算,酌量为之”。有一官员折陈河工备料的弊端,雍正匿去撰折人姓名,将折转发齐苏勒,命其“尽心筹画”,齐苏勒遵旨陈奏事情原委,雍正览后朱批:“所奏是当之至,朕原甚不然其说,但既有此论,其中或不无些少裨益,所以询汝者,此意耳。今览尔奏,朕洞彻矣”。河工事务复杂,学问甚大,雍正早年虽曾随侍康熙南巡视察河工,参与过永定河工程,但毕竟不是身任其事,了解有限,登极后要拿主意,又不能鲁莽蛮干,自认知识有限,多方考察,臣工奏折就成为他考虑决策的一种材料。上述与齐苏勒商议的几件事,都被否定了,也是处决了政事。雍正君臣利用奏折筹商政务,虽巨细非一,行否不定,但却是奏折的重要内容。 奏折的其他内容,雍正在宁夏道鄂昌奏谢允其奏折言事的折子后写了一篇六七百字的长谕,讲叙极其详明,他写道:
今许汝等下僚亦得折奏者,不过欲广耳目之意。于汝责任外,一切地方之利弊,通省吏治之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属员某优某劣,营伍是否整饬,雨旸果否时若,百姓之生计若何,风俗之淳浇奚似,即邻近远省,以及都门内外,凡有骇人听闻之事,不必待真知灼见,悉可以风闻入告也。只须于奏中将有无确据,抑或偶尔风闻之外,分析陈明,以便朕更加采访,得其实情,汝等既非本所管辖,欲求真知灼见而不可得,所奏纵有谬误失实,断不加责。雍正要了解的情况较多,有地方政事的好坏,地方官的勤惰优劣,大吏待属员是否公正或徇私,军队的训练和纪律,水旱和农业生产,百姓的生活和风俗以及本省和外地的重大事情,概括起来,不外两条,即地方吏治和民情,可以说它们分别是奏折的第二项、第三项内容。 雍正用奏折考察地方吏治,从他的实践看,着重点是在对地方官吏的察核。当李卫任云南盐驿道时,雍正在云南永北镇总兵马会伯奏折上批道:“近闻李卫行事狂纵,操守亦不如前,果然否?一毫不可瞻顾情面及存酬恩报怨之心,据实奏闻”。这是调查李卫。待其任浙江巡抚时,雍正在他的奏折上批示说:对新任黄岩镇总兵董一隆的优劣所知不多,“于伊莅任后,其细加察访,密奏以闻”。雍正派大理寺卿性桂赴浙江清查仓储钱粮,要他到浙后,“凡有风闻之事,即行密奏”。性桂到任后报告杭州将军鄂弥达与李卫的隔阂。田文镜也折奏,说李卫是“当世之贤员,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但“驭吏绳尺未免稍疏,振肃规模未免少检,则于大僚之体有未全,于皇上任使之意亦有所未付”。以“模范督抚”李卫来讲,他密奏别人,别人也密查他。当雍正派李绂为广西巡抚时,李正得宠信,然在他赴任之际,命原广西署抚、提督韩良辅“细访其吏治,密奏朕知”。雍正要重庆总兵任国荣留心文武官声名,他于七年六月折奏:四川学政宋在诗“公而且明,声名甚好”。川东道陆赐书“办事细心,人去得”。永宁道刘嵩龄“人明白,身子甚弱。”永宁协副将张英“声名平常”,漳腊营游击张朝良“操守廉洁,谙练营伍,但不识字”。雍正对这些人分别给了批语:“谨愖自守,小才器”;“为人老成,才情未能倜傥”;“观其人甚有长进,于引见时不似有病,为何如此?”“原系甚平常人,且有孟浪多事之疵”;“其人优劣,前此未知”。湖南布政使朱纲深受雍正信任,亦同样受人考察。雍正在湘抚王朝恩奏折上批示:“朱纲行止,舆论不一,依朕观之,似欲速成者,然否?据实奏来。密之!”而在此以前是让朱纲访查他的顶头上司王朝恩——在朱纲的二年九月初五日的奏折上批语讲其引见王朝恩的印象:“观其为人于地方吏治颇为谙练,但才具微觉狭小”,“汝其事事留意,看其居心行事,倘少有不妥处,密奏以闻。”又怕他有顾虑,指示说:“如稍隐匿,不以实告,欺蔽之咎,汝难辞也”。雍正对亲信和非亲信,了解的或不甚了解的,都令臣下互相监察,文员武弁,上下级之间,中央差遣人员和地方官员都在互相进行。文武不同途,互察出了正常范围。上级监督下级,本是应有职责,但又要密访密奏,就不全是正常的考核了。中央特差人员只解决专门问题,报告地方吏治,则是额外的事情。属员向皇帝汇报主官的事,是不正常的,而雍正很重视这类报告,他要鄂昌奏述“上司孰公孰私”即指此。 对于地方上绅民的情况,雍正甚为关切,希望从奏折中获得确实消息。六年三月,苏州织造李秉忠奏报苏州春雨调和,油菜、小麦长势良好,物价平稳,小民乐业,雍正批道:“览雨水调和情形深慰朕怀,凡如此等之奏,务须一一据实入告,毋得丝毫隐饰。”“苏州地当孔道,为四方辐辏之所,其来往官员暨经过商贾,或遇有关系之事,亦应留心体访明白,密奏以闻”。同年,雍正在广西学政卫昌绩的奏折上批示:“地方上所闻所见,何不乘便奏闻耶?”卫昌绩随即应诏折奏:“粤西风俗之恶薄有宜整齐者,绅士之强横有宜约束者。”使雍正获知该省百姓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故俗有‘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之语,其畏官长也不如畏绅士,故俗有‘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之语”。七年,署理直隶总督刘於义折奏:赵州隆平县民李思义等妄称跪拜太阳可以攘灾避难,接受信徒,骗取钱财,然并无党羽,请将李思义发遣边疆,余众枷责。雍正同意,但指出折中未言及李到发遣地后的管束问题,命作题本时添叙明白。两广总督孔毓珣等奏报广东龙门营千总刘贵于巡查中捕人,遭遇抢犯,被杀身死,业已将拦截者抓获,题请正法,并请治疏忽之罪。雍正朱批:“地方上凡遇此等事件,但要据实奏闻,何罪之有?若隐讳支饰,则反获罪于朕矣!”就是这些奏折,使雍正及时地掌握了各地方的民风习俗、生产生活和治吏情况。 讨论用人问题和宣布对官员的任使,也是奏折的一项内容,也即第四个内容了。四年(1726年)八月,鄂尔泰折奏滇黔两省大小文武各官的情况,雍正作了长篇批语:
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览汝所论之文武大吏以至于微弁,就朕所知者,甚合朕意。……览卿之奏,非大公不能如是,非注意留神为国得人不能如是,非虚明觉照不能如是,朕实嘉之。但所见如是,仍必明试以功,临事经验,方可信任,即经历几事,亦只可信其已往,犹当留意观其将来,万不可信其必不改移也。他很明确,用人是为政的根本大事,而观察人,是看其实践,看他的变化。他自己要掌握这个方法,还要通过朱批让大臣运用这个法则。 雍正利用朱批启示官员如何做人和任职。田文镜刚被提拔为河南巡抚,感恩图报心切,会急躁办坏事,雍正顾虑及此,在其奏折中朱批:“豫抚之任,汝优为之。但天下事过犹不及,适中为贵,朕不虑不及,反恐报效心切,或失之少过耳”。在另一个折子上,就田文镜处理一事不妥善,批示说:“大凡临事,最忌犹豫,尤不宜迎合,设一味揣摩迁就,反致乖忤本意。……今后勿更如是游移无定,随时变转,始于身任封疆重寄,临大节而不可夺之义相符也,切记勿忘”。让他不要迎合,正确理解皇帝意图,方是大臣立足的根基。这是针对具体人、事而发,此类事例很多,如在李秉忠的一个折子上批道:“今将尔调任苏州织造矣。勉力供职,惟当以顾惜颜面为务”。另一折上批云:“竭力保全颜面,莫负朕任用之恩,但尔等包衣下贱习气,率多以欺隐为务,每见小利而不顾品行,辜恩者不一其人,即尔奏中失公失愖之语,朕亦未能遽信,试勉力行与朕看”。 官员之间,特别是平级的,只有和衷共济,才能理好政事,雍正常以此考查和启示臣下。在李卫的叙及鄂弥达赴京陛见、希望令其早日回任的奏折上,雍正批道:“尽心奉职之人,同城共事,焉有不彼此相惜之理,鄂弥达于驻防武臣中论,实一好将军,汝今奏伊约束驻兵之长,伊在朕前极口赞服汝之勤敏,亦出公诚。朕览之甚为欣悦,如是方好”。禅济布与丁士一同为巡视台湾御史,在他们的奏折上,雍正指示说:“和衷二字最为官箴之要,倘有意见不同处,秉公据实密奏,不可匿怨而友,尤不可徇友误公”。不怕有不同的政见,问题在于秉公办理,这样的批示是正确的。 雍正用奏折表彰或训饬一些官员。元年四月江南提督高其位的请安折,雍正批道:“览高其位此奏,字句之外,实有一片爱君之心,发乎至诚,非泛泛虚文可比,朕观之不觉泪落,该部传谕嘉奖之,以表其诚”。雍正在朱批中要领旨人向“模范官吏”效法,他写:“鲁论云择善而从,何不努力效法李卫、鄂尔泰、田文镜三人耶?内外臣工不肯似其居心行事之故,朕殊不解。若不能如三人之行为,而冀朕如三人之信任,不可得也。亟宜殚心竭力黾勉尽职。”雍正在朱批中训斥臣下,非常严厉。杨名时奏折论因循干誉,雍正于行间批云:“人为流俗所渐染,每苦不自知,然所谓渐染者,不过沽名矫廉之习,其病本轻而可治,无如身既为流俗所染,而反泥古自信,认古之非者为是,则病入膏肓,难以救药也。”“一切姑听朕之训示,反躬内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必簧鼓唇吻,掉弄机锋也。”最后作总批:“朕因欲汝洞悉朕之居心,故走笔而谕,不觉言之纚迤而繁也”。指责杨名时犯了沽名钓誉的毛病。 雍正借用奏折评论人物,并决定或宣布官员的取舍任用。李卫奏折称仁和知县纪逯宜“过于拘禁”,不能胜繁剧之任。候补官朱永龄如上谕所说,人去得,确系诚实勤慎,但因系北方人,不熟习南方情况,恐怕难于承担仁和县重任。此外还论到浙江知县张坦熊、云南知州张坦骢、知州张坦让的居官情形。雍正则向他评论新发往浙江的袁皞与申成章二人。 雍正时或命人转传谕旨,又谓传错了,用朱批谕旨改过来。福建按察使刘藩长向布政使潘体丰传达谕旨,谓:“潘体丰人草率,亦卤莽,因他在那里摇摇不定,朕也拿不住他。”潘听后慌惧上折,转述刘言,雍正阅后,说是被刘弄错混传了,将之改正为“潘体丰系朕物色之人,但涉与草率,办事亦卤莽,因他主见尚在摇摇未定,朕亦未之确许,命他坚定志向,以精详和平自勉”。 雍正在朱批中对官员的除陟降调先打招呼,预告本人,或他的主官。如在江苏崇明总兵官李灿九年(1731年)十月初一日奏折上朱批宣布:“今命尔署理浙江总督印务,须当竭力黾勉”。七年八月,广东琼州总兵官施廷专奏报香山澳洋船遭风事,雍正批云:“今已调尔离琼,该镇地方一切总与尔无涉矣。” 雍正对奏折的批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往往因人而异,有的事相近,而批语却大不一样。他为此在关于《朱批谕旨》一书的上谕中特作说明:
至其中有两奏事,而朕之批示迥乎不同者,此则因人而施,量材而教,严急者导之以宽和,优柔者济之以刚毅,过者裁之,不及者引之,并非逞一时之胸臆,信笔旨画,前后矛盾,读者当体朕苦心也。有些事有特别的机密性,雍正通过朱批谕旨下达命令,这可以说是奏折的又一项内容。查嗣庭案发,雍正在李卫奏折上批示,要杭州将军鄂弥达委派副都统傅森、李卫选派可信属官一同星速驰去抄查嗣庭的家。这是亟待执行的绝密命令,不走颁布正式公文的渠道,避免被查抄人获知消息,先行准备,破坏抄检,这样,通过奏折途径保证秘密不至泄露。 奏折内容,包罗广泛,既然涉及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涉及官员的取舍,不要说那些绝密事件的贯彻,就是这些政治事务,也决定了它的保密性。雍正一再以此要求具折人,在命鄂昌书写奏折的朱批上说:“密之一字,最为紧要,不可令一人知之,即汝叔鄂尔泰亦不必令知。假若借此擅作威福,挟制上司,凌人舞弊,少存私意于其间,岂但非荣事,反为取祸之捷径也”。对禅济布的奏折,雍正于保密问题说得极透彻:“至于密折奏闻之事,在朕斟酌,偶一宣露则可,在尔既非露章,惟以审密不泄为要,否则大不利于尔,而亦无益于国事也。其凛遵毋忽”。又向李秉忠说:“地方上事件,从未见尔陈奏一次,此后亦当留心访询;但须慎密,毋借此作威福于人,若不能密,不如不奏也”。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奏折,保密与奏折完全一致,保密是写作奏折的前提条件。这是要求具折人不要声扬文件内容,同时要求领受朱批谕旨的人保守朱批的机密,不得转告他人,更不能交他人观看,只有雍正特别指令告诉某有关人员时,才令其阅读,或转传谕旨精神,若私相传述,即使保密性较小的内容,也是非法的。如原甘肃提督路振声将朱批中对其弟固原提督路振扬的褒语抄告乃弟,路振扬又因此上折谢恩,雍正就此指出:“朕有旨,一切密谕,非奉旨通知,不许传告一人,今路振声公然将朕批谕抄录,宣示于尔,甚属不合,朕已另谕申饬。可见尔等武夫粗率,不达事体也”。雍正严格要求大小臣工保守奏折内容和朱批的机密,特别是对小臣,教导不厌其烦,并以泄密对他们不利相威胁。他考虑到小臣得此荣宠,容易擅作威福,挟制上司和同僚,造成官僚间互相猜忌,政治混乱,对国事不利。 对于不遵守奏折机密的人,雍正采取了必要的惩罚措施。雍正初年,封疆大吏多半派亲属或亲信在京,拆看奏折,为的是他们了解朝中情况,看此奏折合否时宜,有无罣碍,决定上奏与否,对于皇帝的朱批,他们也先行阅视,以便早做料理和应付。二年(1724年),雍正发现了浙闽总督觉罗满保、山西巡抚诺岷、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云南巡抚杨名时等人的这种情况,决定停止他们书写奏折的权力,以示惩罚。这样一来,需要同皇帝商酌的事不好办了,杨名时等为此承认错误,请求恢复他们的密奏权,雍正也从政事出发允许了。没有处分路振声,乃因他是武人,不知书。看来对这类具折人要求低一些。 雍正知道,制裁不能成为主要手段,重要是制定奏折保密制度。他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收回朱批奏折。雍正即位的当月,命令内外官员上交康熙朱批、朱谕的上谕中,又规定:“嗣后朕亲批密旨,亦著交进,不得抄写存留”。此后定制,奏折人在得到朱批谕旨的一定时期后,将原折及朱批一并上交,于宫中保存,本人不得抄存留底。奏折中的朱批,亦不得写入题本,作为奏事的依据。杨名时有一次把朱批叙入本章,暴露了机密,雍正指责他是有意这样办,以证明他过去泄露朱批没有罪。二是打造奏折专用箱锁。雍正于内廷特制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凡有奏折,均装匣内,差专人送至京城。钥匙备有两份,一给奏折人,一执于皇帝手中,这样只有具折人和皇帝二人能够开匣,别人不能也不敢私开。为具折人不断书写奏折的需要,奏匣每员发数个,一般为四个,它只作传递奏折用,凡所上奏折只能用它封装,否则内廷亦不接受。广(州)〔东〕巡抚常赉的奏匣被贼盗去,只得借用广东将军石礼哈的奏匣,不敢仿制。三是奏折直送内廷。奏折由地方送至北京,不同于题本投递办法,不送通政司转呈,若是督抚的折子,直接送到内廷的乾清门,交内奏事处太监径呈皇帝;其他地方官的奏折不能直送宫门,交由雍正指定的王大臣转呈。雍正说若小臣径赴宫门送折,不成体统,其实他是为具折的小臣保密,不使人知道除了方面大员以外有一些什么人能上折子。被指定转传奏折的人,有怡亲王允祥、尚书隆科多、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等人,如赵向奎、鄂昌的奏折送怡亲王府,潘体丰、王溯维的交张廷玉,吕耀曾的交蒋廷锡,朱纲的交隆科多。边远地区的小臣,还有送交巡抚代呈的,如雍正命广西右江道乔于瀛将奏折交巡抚李绂或提督韩良辅转送。转呈的王大臣都是雍正的亲信,他们只是代转,亦不得拆看,具折人也不向代呈人说明奏折内容,如朱纲一再在奏折中保证所奏内容绝对秘密,连隆科多“亦不敢令闻知一字”。四是雍正亲自阅看,不假手于人。折子到了内廷,雍正一人开阅,写朱批,不要任何人员参与此事。他说:“各省文武官员之奏折,一日之间,尝至二三十件,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亲自览阅批发,从无留滞,无一人赞襄于左右,不但宫中无档可查,亦并无专司其事之人”。由于他要专断,以及奏折的保密性,不会让他人与闻,他在这里所说的是实际情况。雍正批阅以后,一般折子转回到具折人手中,以便他们遵循朱批谕旨办事,有少量折子所叙问题,雍正一时拿不定主意,就将它留中,待到有了成熟意见再批发下去。 关于奏折制度的作用,雍正作过说明。他在《朱批谕旨·卷首上谕》中写道:
(朕)受皇考圣祖仁皇帝付托之重,临御寰区,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为敷政宁人之本,然耳目不广,见闻未周,何以宣达下情,洞悉庶务,而训导未切,诰诫未详,又何以使臣工共知朕心,相率而遵道遵路,以继治平之政绩,是以内外臣工皆令其具折奏事,以广谘取,其中确有可采者,即见诸施行,而介在两可者,则或敕交部议,或密谕督抚酌夺奏闻。其有应行指示开导及戒勉惩儆者,则因彼之敷陈,发朕之训谕,每折或手批数十言,或数百言,且有多至千言者,皆出一己之见,未敢言其必当,然而教人为善,戒人为非,示以安民察吏之方,训以正德厚生之要,晓以福善祸淫之理,勉以存诚去伪之功,往复周详,连篇累牍,其大指不过如是,亦既殚竭苦心矣。他把朱批奏折的作用归结为两点:一是通上下之情,以便施政;二是启示臣工,以利其从政。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透彻,他每日看几十封奏折,书写千百言批语,对其作用自然清晰,不过有的话他不便明说,故未谈及。其实奏折制度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 第一,皇帝直接处理庶务,强化其专断权力。 明朝初年,朱元璋废中书省,罢丞相,由皇帝亲领庶务,皇权最重。迨后内阁制形成,它的票拟权使大学士握有一定的宰辅权力。清初承明之制,又有议政王大臣会议,都分散一部分皇帝权力。康熙致力于强化皇权,设南书房,用一部分职位低的文人协助议政,用少数人写告密文书的奏折,加强了对下情的了解。雍正比乃父又跨进一大步,使奏折成为正式官文书,一切比较重大的事情,官员都先通过奏折请示皇帝,而这种奏折既不通过内阁所属的通政司转呈,皇帝的批示完全出自御撰,不需要同内阁大臣商讨,这样奏折文书由皇帝亲自处理,部分剥夺了内阁票拟权,即把内阁抛在一边了。雍正时内阁中书叶凤毛说:“国朝拟旨有定例,内外大臣言官奏折,则直达御前;天子亲笔批答,阁臣不得与闻”,正是说的奏折制下的情况。《四库全书总目》亦云:“自增用奏折以后,皆高居紫极,亲御丹毫,在廷之臣,一词莫赞,即《朱批谕旨》是也”。雍正中期又设立作为纂述转达机构的军机处,代行内阁职权,这就使皇权如同朱元璋时代,真正是“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了。内阁职能削弱的同时,封疆大吏的职权也有所下降,稍微大一点的地方事情,都要上奏折请示,秉承皇帝旨意办理,他们成为皇帝的膀臂,由中枢神经来支配,使中央与地方真正融成一体,在皇帝绝对统治下行施国家机构的职能。章学诚曾就读《朱批谕旨》的感受说:“彼时以督抚之威严,至不能弹一执法县令、詈误之吏,但使操持可信,大吏虽欲挤之死,而皇览能烛其微。愚尝读《朱批谕旨》,而叹当时清节孤直之臣遭逢如此,虽使感激杀身,亦不足为报也。”说明当时政令确系出自雍正。奏折制度不仅加强了皇权,还为皇帝行施至高无上的权力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种不同身份官员反映各种社会问题的奏折,使皇帝了解情况,洞悉下情,为制定政策、任用官员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根据。奏折文书含有互相通讯的意思,君臣间在私下讨论一些问题,君主不懂的事情可以询问臣下,从而增长见识,有利于决策,也即有利于君主集权。 第二,讨论并决定新政策,成为推行雍正政治的工具。奏折文书的制度化,除反映强化皇权的共性外,还体现了雍正的特殊要求。雍正登极,立志改革,他的大政,也即他所说的“机密紧要之事”,通过奏折和朱批谕旨的往复讨论,迅速决定下来,又利用这种文书,指导和监督它的实行。这些,前述奏折的内容已经说明,这里不再复述。要之,雍正把奏折利用为推行其革新政治的一种工具。他那些重大改制的完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他在实行耗羡归公、摊丁入粮、改土归流等重大政策的同时,实行的奏折制度,促使了这些改革的实现。关于这个问题,杨启樵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中认为,密折制是雍正推行政治的主要手段,笔者虽不完全赞同,但这确系有识之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奏折制度实行的意义。凡是推行改革政策,必须雷厉风行,讲求高效率。奏折制度,使臣下奏议“无不立达御前”,这是免去中间的转呈机关的必然结果。奏折迅速递到雍正手中,他又勤于政事,挑灯阅览,立刻批示,该执行的马上付诸实施,从而大大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改革政治的实现。 第三,考察整饬地方吏治,是控制官员的一种手段。康熙间的储位斗争及其在雍正初年的延续,造成雍正了解官民动向的迫切性,增强对官僚控制力的迫切性。秘密奏折制度,在官僚的职责范围以外,使他们互相告密,迫使他们彼此监督,各存戒心,不敢放胆妄为,不敢擅权,因而对雍正更存畏惧之心,做忠顺的奴才,而雍正则可从奏折中窥见臣下的思想、心术以至隐衷,因之予以鼓励和教诲,这样多方联络,上下通情,就能在更大程度上控制臣下。 奏折制度,就其密察官员讲,也是一种告密制度。告密,是一般人所反对的,因为这是不正当的。康熙初行奏折,具折人少,保密程度也高,没有引起多大反响。雍正推广奏折制,就出现反对势力了。他在责备杨名时将奏折朱批叙入题本时,说杨犯错的根本原因,是“其心中以为不当有密奏密批之事耳”。透露出不满奏折制度的力量的存在。他死后一个多月,谢济世代替伯爵钦拜书写《论开言路疏》,提出“欲收开言路之利,且先除开言路之弊”的呼吁,而所谓言路之弊就是奏折告密。疏中说:“告密之例,小人多以此谗害君子,首告者不知主名,被告者无由申诉,上下相忌,君臣相疑。”因此“请自今除军机处,皆用露章,不许密奏”。谢济世和钦拜的发难,是乘雍正之丧,代表反对奏折制的势力要求取消这一制度。据说该疏得到乾隆的首肯,然而新君实际坚持实行奏折制,并于十二年停止奏本的使用,进一步肯定了奏折制度。总而言之,奏折制度下官员互相告密,使他们本身具有特务性质,但这种制度把官员秘密言事变为做官的职能,变为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他们不是专业的特务,把特务的职任寓于一般官职之中了,这是奏折制下官僚政治的一个特点,因此,雍正政治不宜于视为特务横行的政治。 说到告密,雍正有时不忌讳,而关于这方面的传说又很多,不妨在这里一叙。雍正自云:“朕励精图治,耳目甚广”。他所说的耳目,包括科道言官,奏折撰写人,另外还有不同类型的人。被他引见的官员,必须上条奏,其中有官员状况及吏治的内容,这是一种人。另一种是发往督抚处试用后补的侍卫,如派侍卫王守国等六人到直隶总督李绂身边,又如把侍卫派到年羹尧处,被年用作摆队,引起他的恼火。这些侍卫赋有了解该地官民情况的职责,如年羹尧调离陕西时,雍正要掌握他赴浙江的沿途情况,指示田文镜调查,田即派分发豫省试用的侍卫白琦去跟踪,用皇帝的耳目去察看,雍正当然相信,田文镜确系老吏多谋,然亦表明赴各省的侍卫的特务性质。还有一种是临时派员到指定地区密访。八年(1730年),雍正派御史严瑞龙和旗人安某到江南、江西办事,又命他们顺路到浙江,“密访吏治民风,沿海战船营汛。”严瑞龙去过浙江后,又托其四川同乡、原任河工通判张鹏飞代为留心暗察。李卫报告这件事,雍正避开严瑞龙、安某不谈,说早知道张鹏飞爱招摇生事,已令江苏巡抚尹继善查拿了。又说即位以来,“并无一次差人密访之事”,今后若有人称密访者,“督抚即拿之,参之”。说得很凶,并没有从严、安、张开始究处,可见这是欺人之谈,由他派出是实。密访人种类也多,有的情况因资料语焉不详弄不清楚了,但他们干密察勾当则是明确的,如《啸亭杂录》记有数事:一官入都引见,购置新帽子,为熟人所见,告知其故,次日引见时,免冠谢恩,雍正笑着说:小心,不要弄脏你的新帽子。就是说置帽当天已有人报告了。鼎甲出身的官僚王云锦于新年休沐日在家与友好耍叶子戏,忽然丢掉一张,一天上朝,雍正问他元旦干什么了,王从实回奏,雍正对他的诚实很高兴,说细事不欺君,不愧为状元郎。随着从袖中把叶子拿出来给他。昭梿还记一事:王士俊离京赴任,张廷玉向他推荐一名长随,此人供役也很勤谨,后来王士俊要入京陛见,他先告辞,王问为什么要走,他说:我跟你数年,看你没有大错,先进京见皇帝,报告你的情况。其后知道这个人是侍卫,是雍正通过张廷玉安置到王士俊身边监视他的。还有记载说田文镜的幕客乌思道是雍正派的暗探,故乌对田要挟高价,不许变更他草拟的奏折,田对他言听计从,参揭隆科多,因而更得到雍正信任,及至对乌尊礼不足,乌不给书写奏折,田就失宠,只好又贵待他。还有记载说雍正私访,某年除夕夜,小吏兰某在衙门值宿,突然一个伟男子进来,问何不回家过年,回说别人都走了,怕有事要办,故留下了,于是二人对饮,问兰有何欲望,答愿得广东河泊所。迨后雍正坐朝,问广东有何税务官缺,命以兰某补用。这些说法近于演义,不实成分很多,有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如乌思道事,李绂奏参田文镜疏,说乌是张球向田推荐的,田自云与乌是旧相识。更重要的是谓田因乌而宠有盛衰,与田之始终得宠的实际不相合,可见是后人编造。话说回来,雍正用了一些密探,当是事实。 雍正用耳目是为获得真实情况,又知道耳目有时蒙蔽人,反倒得不到实情,所以对他们也非绝对信任。四川巡抚宪德上任之初,苦于无耳目,不了解情况,并以此上奏折,雍正批道:
耳目见闻之论,朕殊不以为然。若能用耳目,即道路之人皆可为我之耳目,否则左右前后无非蔽明塞听之辈。偏用一二人,寄以心腹,非善策也。朕御极之初,实一人不识,然彼时之耳目甚公且确;近数年来股肱心膂大臣多矣,而耳目较前反似不及。访察二字,不被人所愚弄甚属难事,至于用耳目,惟宜于新。勉之,慎之!古云听言当以理察于博采广谘中,要须平情酌理,辨别真伪,方可以言用耳目也。说不用耳目是瞎话,但他深知用耳目有利有弊,要善于利用他们,要能够识别真假,获得真知灼见。是用耳目,而不是为耳目所用,这是他区别于一般平庸君主的地方。 奏折制度是一种文书制度,它的确立,不像某个官衙的设置,似乎是无形的,其实,它的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一般衙门的兴废,它涉及君臣间权力的分配,皇帝政令的施行,是官僚政治上的重大变化。雍正的这方面的活动,值得研究。日本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举办《朱批谕旨》研读班,延续十几年,极其看重这批历史文献,并有不少研究成果问世,是可喜的事情。
尔等家世武功,业在骑射,近多慕为文职,渐至武备废弛;而由文途进身者,又只侥幸成名,不能苦心向学,玩日愒时,迄无所就;平居积习,尤以奢侈相尚,居室用器,衣服饮馔,无不备极纷华,争夸靡丽,甚且沉湎梨园,遨游博肆,不念从前积累之维艰,不顾向后日用之难继,任意糜费,取快目前,彼此效尤,其害莫甚。他敏锐地看到旗人逐渐丢掉尚武精神,向追求生活享乐方面发展。对后一方面感受尤深,他知京中一部分旗人以酗酒、赌博、赴园馆、斗鸡、鹑、蟋蟀为事,京外他去过盛京,见旗人以“演戏、饮酒为事”,以至城中酒肆多得不得了。他还知道,有的旗人的享乐,靠着变卖家产和钱粮来维持,他说他们“多有以口腹之故而鬻卖房产者,即如每饭必欲食酒,将一月所得钱粮,不过多食肉数次,即罄尽矣。又将每季米石,不思存储备用,违背禁令,以贱价尽行粜卖”。 雍正针对一些旗人糜费和不善治生的问题,采取种种措施维持旗人的生活,希望他的国家的根本——八旗军不致为生活问题而动摇。 雍正告诫旗人“量入为出,谋百年之生计”。他严厉禁止旗人分外享乐,元年(1723年),不许旗人酗酒、斗鸡,重定公侯及八旗军民婚丧仪制,让旗人崇尚节俭是重要的原因。到十二年(1734年),他就此事说:“近闻八旗人等仍有未改陋习,以夸多斗靡相尚者”,因命八旗都统务必加强教育。这些禁令,主要是进行教育,收效自不会多,即如变卖禄米,仍是司空见惯之事。五年(1727年),顺承郡王锡保报告,贾富成私自偷买旗军甲米,又向旗人放高利贷,雍正命他加以追查,将所买甲米及高利贷本利银追出,赏给破获此案的官兵。他感到一个一个追查不是根绝旗丁出卖禄米的办法,于六年(1728年)令在京仓附近设立八旗米局24个,即满、蒙、汉军每旗一个,在通州仓附近按八旗左右两翼,设立米局两处,每局都派有专官,稽查禄米的买卖。这是限制旗人的糜费,以便量入为出。 雍正为增加旗人的收入,实行优恤政策。元年(1723年),发内帑银80万两,分给各旗,作为官兵婚嫁丧葬的费用,于是规定护军校、骁骑校等婚事给银十两,丧葬给银20两,马甲、步军等给银递减。这是临时性的补助,对八旗生活帮助有限。 旗人繁衍了,而八旗兵额是固定的,所以出现很多余丁,没有职业,生活无着。雍正想扩大兵额,但又受政府财力的限制,就略为增加兵数,令从满、蒙、汉军中选取4800人为养育兵,每一旗满、蒙、汉军分配六百名,其中满洲460名,蒙古60名,汉军80名。每一个满洲、蒙古养育兵每月关饷银3两,汉军每月也应为3两,但实给2两,多余的饷银给额外增加的养育兵,这样汉军每旗又可增添40人,这次总计添加养育兵5120人。同年,雍正又特别增长汉军额数,把汉军265个佐领又二个半佐领,扩充为270个佐领,兵额从17528名,增至2万名。适当增加八旗兵额,雍正坚持了这项政策。九年(1731年),西安将军秦布奏称,他所管辖官兵定额8000名,然因户口繁盛,旗丁已近4万人,因请在余丁中挑选1000名当差,每月仅给饷银1两、米3斗,雍正批准了他的要求。就此,他考虑到驻防各地的八旗情况相类似,因命其他驻防地也扩大兵额,挑选余丁充任。 八旗庄田是公田,旗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时间长了,实际上成了所有者,因而能将所使用的旗地典当或出售,当然这是不合法的。七年(1729年),雍正过问这类事情,他考虑典卖旗地之事相沿已久,不便依法惩治,又不能不处理而任其发展,因此命各旗查明典卖情况,动支内库银按原价赎回,留在旗内,限原业主一年之内取赎,过限不赎,准本旗及别旗人照原价购买。十二年(1734年),命清查直隶旗地。他力图保持旗人产业,不令流落八旗之外。 限制出卖甲米和旗地,是消极的防范措施,雍正还着眼于发展旗人生产,即位之初,就兴办热河屯垦。元年(1723年)六月命于热河、喀喇和屯、桦榆沟三处屯田,从京城满洲、蒙古八旗中择取没有产业的旗丁八百名前往,编设佐领,另设总管从事经理。十一年(1733年),命喜峰口驻防兵屯田,每名给地150亩,菜园四分,照民田例交税,税银留充兵饷。 雍正下力搞的是八旗井田。孟子讲的井田制,二千年间,真正试行者是雍正。二年(1724年),他批准户部侍郎塞德的建议,设立井田,令拨京南霸州、永清、固安、新城等县官田200多顷,作为井田,在京城八旗内,选择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没有产业的人员前往耕种,按照孟子所说的井田制精神,每户授给100亩为私田,十二亩半为公田,八家共有公田100亩,又给每户十二亩半作室庐场圃之用,官给盖房屋,按人口分配。另给每户发银50两,购置耕牛、农具、种子。私田收入归井田户,公田收成,在三年后全部交公。为办理此事,设置井田管理处,派建议人塞德前往料理。实行以后,愿去的人很少。五年(1727年),雍正说:那些没有产业,游手好闲的旗人,依靠亲戚为生,使好人受累,而他们却能为非作恶,遂强迫他们迁往井田处耕种,那些犯了枷号鞭责罪的革退八旗官兵,也罚往耕种。以后,又把侍郎哲暹、尚书石文焯等先后发往井田处效力。由于所去旗人多“非安分食力之人”,不仅不好好从事生产,反而偷卖官牛,私自出租井田。管理官员又将井田分成等第,徇私调换,干没公田租课。种种情弊,不断发生。乾隆继位就把井田改为屯田,不愿屯田的井田户撤回京中原旗,留下田房交地方官出租,愿意留下屯种的,按地亩完纳钱粮。雍正试行井田制十年,最后以失败而告终。关于井田制,议论者多,然都不敢贸然实行。康熙年间亦有议行的,康熙说井田法好是好,但形势已不允许它实行了,“后世有欲于旷闲之壤仿古行井田之法者,不惟无补于民,正恐益滋烦扰。天下事兴一利不如去一弊之为愈,增一事不如省一事之为得也”。雍正不怕多事,他宣布:“特开井田,以为八旗养赡之地”,希望它能解决八旗的生计,滋扰之弊,在所不计。但是,他的认识不符合于客观实际。第一,一部分旗人因长期脱离生产,成为寄生虫,要他们改变习性和生活习惯,不是一般的行政命令所能做到的,所以用他们实行井田制,他们就只能破坏而不能建设。第二,实行井田制不是一个孤立的简单的事情,它同土地所有制、政治制度、赋税制度等相关,在地主土地私有制已流行千百年后,没有经历社会革命,实行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井田制,即使在一片国有地上实行,在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包围下,它也不可能长期存在,必然会出现将井田私租出卖的现象,如此,井田怎能维持!第三,纵令雍正的井田法得以长期维持,垦田不过二百余顷,户民不过约二百家,人、田均极少,而要想扩大,政府给田、房、开垦费就要增多,也是力量所难达到的,这就是说井田很难大规模发展。那样的小规模进行,根本解决不了旗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因此,雍正实行井田制,虽力求解决旗人生计问题,勇于实践,但以主观代替客观,盲目实践,失败也是理所当然的。 雍正晚年谋图扩大旗人的生产地区,令人往黑龙江、宁古塔等处调查,规划分拨旗人前往居住耕种,正当就绪之时,由于他的故世而没能实行。 在八旗人员逐渐地脱离生产、追逐享乐、生活窘迫的现实面前,雍正力图挽救危机,劝诫他们节俭,为他们堵塞钱财漏洞,又希望用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财源。他的种种努力收效甚微,没有阻止得了旗人的腐化趋势,旗人的生计问题依然存在。他以后,问题更趋严重。这是清朝一代的问题。清朝对八旗用养起来的办法,使他们渐渐成为寄生者,渐渐成为废人,这个基本政策不改变,旗人的问题根本解决不了。雍正希望发展旗人的生产,是有识之见,但没有从根本上变更对旗人的方针,所以就不可能改变旗人的状况。
伊乃深负国恩,与大军对敌之叛贼,国法断不可宥。不得因伊曾封王爵,稍存疑虑。其与罗卜藏丹津同谋之王、贝勒、贝子、公等,既经背叛,即宜削爵。伊等或来归顺,或被擒获,不必更论封爵。但视行事轻重,可宽宥者从宽,应治罪者治罪。不许叛逆请和,坚持武力平乱。 年羹尧经过雍正元年冬天的征战,使敌军十万众投降,罗卜藏丹津逃往柴达木。年羹尧与诸将商议进军方略,意欲调兵二万,分四路征讨。岳钟琪认为青海地区辽阔,敌军尚有十万,若深入其境,它分散诱我,击此失彼,反会四面受敌,不如以精兵五千,直捣贼巢。雍正认为岳钟琪的方案可行,命他为奋威将军,参赞军务。二年(1724年)二月初八日,岳钟琪等进击,猛烈追杀,俘获罗卜藏丹津母亲和妹妹、叛乱头子吹喇克诺木齐、阿喇布坦鄂木布和藏巴札木,罗卜藏丹津改着女装逃跑到准噶尔部,战斗到二十二日结束,为时15天,这是草原上的大战少有的速度。三月初一日军队凯旋,四月十二日,雍正命举行献俘仪式,祭告太庙、社稷、康熙景陵,晋封年羹尧一等公、岳钟琪三等公。 二、青海善后事务的处理 战争结束,年羹尧于五月提出处理善后事宜十三条,经总理王大臣讨论,雍正批准实行。这十三条是: (1)根据青海和硕特诸部首领对战争的态度,给以奖赏或惩治,使恩威并用,以警戒叛服不常的诸部。 (2)仿照内蒙古,实行札萨克制度,将和硕特各部指定游牧地区,编为佐领,授其佐领为札萨克,使其内部不得侵凌征战,亦不能反抗中央。各部有每年会盟习惯,仍许举行,然盟长由谕旨指定,不许私自推尊。 (3)定朝贡和互市制度。原来和硕特人朝贡没有定制,自是将他们按部落分为三班,三年一班入贡,九年一轮回;贡时自备马驼,由口外进出。和硕特与内地人的贸易,指定在西宁和西川口外日月山进行,每年四季交易四次。 (4)在青海的喀尔喀蒙古人,原受和硕特的统治,为分和硕特之势,允许喀尔喀编设佐领,建立札萨克,秉命于中央政府。 (5)青海境内的藏人原受制于和硕特,纳赋贡役,甘肃、四川的藏人亦然,他们也参与了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应乘此时机,把藏民收为编户齐民,设立卫所,收其赋税,另在一部分藏人中任命土千户、百户、巡检,归早先设立的道、厅和新添建的卫所管辖。他们所纳钱粮,要少于原交和硕特和喇嘛寺的额数,以便抚绥。 (6)因和硕特的统治与达赖、班禅治区有交叉,故议及抚绥达赖、班禅办法,每年赐达赖茶叶五千斤,班禅二千五百斤。过去藏人与内地贸易,达赖在叉木多、乍丫等处收“鞍租”,清朝在打箭炉收税,自是定议两处免收,以利贸易的发展。 (7)整顿青海喇嘛寺,西宁各寺,大者僧徒二三千人,少者五六百人,广收钱粮,供应叛匪,因此限定僧侣每寺不能超过三百人,并不得收税,由政府按人供给衣粮。 (8)自西宁之北川口外,至大通河、野马河,至甘州扁都口外,修筑土墙,建设城堡,禁止蒙古人人内地游牧。 (9)在西宁等处增添驻军,以便弹压。在大通河北设大通镇总兵官,驻军三千,盐池设副将,驻兵一千六百,镇海营参将移驻西川口外丹噶尔寺,添兵至一千名。西宁原有通判,改设同知,原属河州的保安、归德二堡,因靠近西宁,改归西宁辖属。 (10)在藏人居住区增设安西镇,驻木鸦的革达地方,里塘设副将,领兵一千二百名,鄂洛、巴塘、宗俄等地各设驻军。 (11)因新设镇营,相应内地镇营可以裁撤或减少营兵,如撤川北、重庆二镇,减少西宁驻军。 (12)在西宁与甘州、凉州之间,兴办屯田,将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军流人犯解往此处,给予种子、耕牛和土地,从事农垦,三年后起科,土地归垦种者为永业。 (13)年羹尧从西宁前线撤回西安,以便办理川陕总督事务,留岳钟琪率兵四千,于西宁办理善后事宜。又甘州有藏人部落,俟秋天马肥时,由西宁出兵加以招抚。 年羹尧还条奏禁约青海十二事,雍正认为他条划周详,也都批准了。 平定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及善后处置,清朝政府加强了对青海地区的统治。康熙虽封固始汗子孙,但对青海多数地区乃是间接的管理,甘肃、四川一些地方也因和硕特人和藏人的联合使清朝削弱了控制力,平定罗卜藏丹津,就大大改变了这种情况。雍正在青海派驻办事大臣,处理蒙藏民事务,把西宁卫改为西宁府,下置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卫,将青海的重要地区直隶于中央。又改甘肃省的凉州卫为凉州府,新设武威县,改镇番卫、永昌卫、古浪所为县,改庄浪所为平番县,改甘州左卫、右卫为张掖县,改高台所为县。随着建制的改变,清朝中央政府对青海地区的统治巩固了。 青海问题,主要是解决青海蒙古人的问题,同时也涉及西藏人,由善后十三条事宜中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了。青海、西藏毗连,中央加强对青海的治理,有利于对西藏的进一步经营。 平叛以后开展屯田,兴办农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也具有积极意义。 在青海的迅速胜利,出乎雍正的预料。他在年羹尧奏折上写道:“前青海势涌,正当危急之时,朕原存一念,即便事不能善结,朕不肯认此大过,何也?当不起,原是圣祖所遗之事,今如此出于望外,好就将此奇勋自己认起来,实实面愧心惭之至”。他提到这是康熙的未竟事业,这是值得注意的。青海和硕特自康熙中期与清朝加强联系以来,越往后越密切,这对它本身的发展、对清朝加强在青海的统治都有益处,而且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罗卜藏丹津不顺应这个历史潮流,却要搞分裂割据,不得人心,自身也曾举棋不定,叛乱后,一些和硕特人归顺清朝,历史发展注定他要失败。而清朝政府,开始想和平解决,一旦发现这是不现实的,即坚决用兵,中途不再接受投降,以利彻底解决问题。主持这一大局的雍正态度坚定,用人得当;前线总指挥年羹尧调度有方,善后措施得宜;深入敌营的岳钟琪,有胆有识,建立奇功。雍正君臣的活动,都为这一事件的顺利发展做了积极贡献。 三、驻藏大臣的滥觞 康熙季年,清军进藏,驱逐了准噶尔势力,留蒙古兵二千名驻守,封参战有功的藏人康济鼐、阿尔布巴为贝子、隆布奈为辅国公,以康济鼐总理前藏事务,授颇罗鼐为札萨克一等台吉,管理后藏事务,他们还都担任噶布伦。 雍正继位时,四川巡抚蔡珽奏请安定八旗人心,以为从西藏撤兵是必要的方法。雍正的态度,据公布的《朱批谕旨》所云,是以蔡珽的建议为谬妄,说那样做是孟浪的,是“以皇考举行此事为非”。这不是当日朱批的实录,是篡改过的。原来他说蔡的看法,“与朕意、廷臣议同,正在此办理。是”。事实上,他在元年(1723年)就把驻藏部队撤回内地了,只在四川的察木多(今西藏自治区昌都)留军驻守。 雍正五年(1727年),西藏噶布伦阿尔布巴、隆布奈、扎尔鼐等忌康济鼐掌权,举兵杀害了他,又阴谋投奔准噶尔。雍正自从西藏撤军,深知对藏中控制力削弱了。阿尔布巴叛乱发生,认为这是一个弥补前咎的机会:“当趁此机,先将西藏事宜料理清楚,以为边防久远之计。”他的办法就是出兵,中心任务是“将达赖喇嘛移至西宁,则西藏可永远无事矣”。当时云贵总督鄂尔泰对出兵持保留态度,希望雍正以抚为上,剿杀次之;羁縻为上,驾驭次之。雍正不听他的意见,表示一定发兵,而且不惜费用。于是下令准备进军。不久,他考虑到,若一发兵,阿尔布巴畏惧而挟持达赖逃亡准噶尔,事情就复杂了,还不如暂不进兵,因而下令停止出师。 叛乱发生后,管理后藏的颇罗鼐即统领后藏和阿里的兵士九千,一面截断叛匪逃向准噶尔的道路,一面进军拉萨,擒获阿尔布巴等首逆。雍正获悉颇罗鼐的成功,知达赖不可能去准部,决计出兵,命左都御史查郎阿率领陕西、四川、云南驻军15000人进藏,继续平叛。六年(1728年)秋,查郎阿至拉萨,诛杀首恶。雍正封颇罗鼐为贝子,总管前后藏事务,后又为他晋爵贝勒。 雍正吸收了上次撤兵的教训,为巩固在西藏的统治,设驻藏大臣,正副二人,留兵二千,分驻前后藏,归驻藏大臣统辖。因驻藏大臣系固定职务,不便频繁更换,又怕内地官员入藏生活上不适应,遂定三年一换办法。这时的驻藏大臣重要任务是管理清军,稳定藏中政局。与乾隆后期定的驻藏大臣同达赖共管藏中事务制度有所不同,但它却是这一制度的发端。驻藏大臣是清朝政府的代表,是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联系的桥梁,密切着双方关系,有利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阿尔布巴叛乱的同年,准噶尔的策妄阿拉布坦死,子噶尔丹策零继立,扬言送还康熙间掳去的拉藏汗的两个儿子,即要干涉藏中事务。雍正下令严防。准噶尔进藏有三条道路,一为西路,由叶尔羌至阿里,此道至前藏迂远,藏中易于准备。一为东路,走喀喇河,然需经过青海,通行不便。一为中路,经腾格里海,到西藏最便捷。因此,驻藏部队每年夏天到腾格里海驻防,冬天因大雪封山而撤离。达赖喇嘛为藏人、蒙人所信仰,然而也成为蒙、藏贵族争夺的对象,把他利用为掌权的工具。雍正怕噶尔丹策零入藏劫持达赖,就把达赖六世迁到他的家乡打箭炉(今四川康定)西边的噶达,用几十万两银子建造规模雄壮的惠远寺,供他居住。旋又把他迁移到泰宁寺(康定西北),派1000名护守。十二年(1734年),雍正因同准噶尔的关系将有改善,派果亲王允礼迎达赖六世进京,达赖因未出痘,不便远行,遂把他送回西藏。 巴塘、里塘地区,康熙时已由清朝治理,雍正初年因从藏中撤兵,这里遂由西藏地方政府管理,平定阿尔布巴之乱以后,雍正命于巴塘、里塘建立宣慰土司,归四川省统辖。又设维西、中甸二厅,归属于云南省。后来章嘉呼图克图以巴塘、里塘为达赖六世出生地,请将该地仍隶前藏,雍正以当地每年商税银5000两赐之,而地仍为四川辖区。 西藏隶属于清朝政府,大体上经过三个时期,崇德、顺治为开创期,康熙、雍正为发展期,乾隆为巩固期。雍正初年撤军,虽有客观原因,恰如他所说是孟浪举动,缺乏远见,后来积极平叛,设立驻藏大臣,弥补了过失。 在西藏事件中,雍正总把西藏问题与蒙古问题联在一起考虑,他说:
西藏、谆噶儿之事,比不得安南、鄂洛素海外诸国,[内蒙]四十八旗、西海、喀尔喀等众蒙古人心系焉。谆噶尔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西藏料理不能妥协,众蒙古心怀疑二。此二处实为国家隐忧,社稷生民忧戚系焉。在他看来,西藏和准噶尔的关系是:准噶尔安宁,西藏则不会生事;西藏不平静,也会引起蒙古的骚动。造成这种相互关系的是喇嘛教。雍正又说:“蒙古之人,尊信佛教,惟言是从,故欲约束蒙古,则喇嘛之教亦不轻弃。”也就是说蒙古人不安静,可以用喇嘛教抚绥,而要利用喇嘛教,就不得不注意西藏问题。注重喇嘛教,首先要笼络教王达赖,这就是雍正以能否控制达赖为前提决定是否进军西藏的原因。 康熙也持同样的见解,所以在命令允禵征讨准噶尔的敕书中说:“朕欲保护黄教,拯救生灵,特命尔为抚远大将军”。清朝前期的皇帝多能如此,史学家赵翼说清朝优待喇嘛教,“正所以帖服外夷,乃长驾远驭之深意”。由此可见,雍正在处理西藏问题时,兼顾准噶尔问题,具有全局观念,是正确的。
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所属土民,每年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莫非朕之赤子,天下共享乐利,而土民独使向隅,朕心深为不忍。因此要求这些封疆大吏加强对土司的管辖,但如何加强,他并没有办法。 三年(1725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奏准,在贵州贵阳府广顺州仲家族的村寨建设营房,增置防汛,当即在宗角盖造完毕,及至计划在长寨建筑,该寨土舍用大石堵塞路口,不容清军建房进驻。署理贵州巡抚石礼哈、提督马会伯先后提出用兵要求。但如在第七章第二节所讲到的,雍正尽管认为石礼哈、马会伯所奏有理,但怕他们年少孟浪,谋虑不周,不能成功,反倒惹事,因此要他们“万不可轻举妄动”。又怕石礼哈“过于勇往直前”,派何世璂为贵州巡抚。何反对用兵,奏请招抚,雍正准许,然而何并没有招抚办法,一无成效。这时雍正的意思是:土司、土舍问题应当解决,但要有得力的官员和妥善的办法。他认为石礼哈等人不是能了却这件大事的主持人,因此不能下用兵的决心。 同年冬,雍正任命鄂尔泰为云南巡抚管云贵总督事,召高其倬至京,进一步了解云贵少数民族情况,并征询他的意见,高主张征剿,雍正遂下旨询问鄂尔泰。这时已是四年春天,广顺土舍更加猖狂,焚烧清军营房。鄂尔泰看到事态严重,必须用兵,“穷究到底,杀一警百,使不敢再犯”。雍正欣赏鄂尔泰的才能,认为他是“才德兼优之督臣”,必能担此重任,同意他进兵,并预先指示他,将来事定,“当以军功赏叙”,表明他对此事的重视。在鄂尔泰进军过程中,何世璂主张适可而止,总兵官暂理贵州大定协副将事丁士杰提出三不可剿说,鄂尔泰表示决不姑息,并以三不可不剿答复丁士杰,要把事情进行到底。雍正支持鄂尔泰,指责何世璂是书生之见,要他努力协助鄂尔泰完成此役;数说丁士杰见解谬妄,失于怯懦因循。 鄂尔泰在对长寨用兵中,感到对土司、土舍蹈袭陈法难于治理,用兵时他们逃跑了,或伪装投降,军队一撤,事故立即出现,这时他认为筹措一劳永逸之法是当务之急。到九月,正式提出改土归流的建议。他在奏折中说:土司相杀相劫,“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此边疆大害,必当剪除者也。”办法就是改土归流,否则,虽是擒拿首恶,不过是临事治标,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还认为在滇黔的行政当中,第一要务是处理土司事务,其他钱粮兵刑之事,即使办理得宜,也是没有抓住主要事项。他还知道,变更旧制,实行改土归流,有失败的可能,则将受到舆论的围攻和行政的制裁,而实行得好,必须殚竭心力,勤奋不懈,所以“稍有瞻顾,必不敢行,稍有懈怠,必不能行”。要实行,则必秉公实力去做。改土归流要讲求方法,他提议:“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自投献为上策,勒令投献为下策。”对于投献者,“但收其田赋,稽其户口,仍量予养赡,授以职衔冠带终身,以示鼓励”,使土司懂得强暴不如安顺。鄂尔泰阐述了改土归流的必要,推行这一政策的战略方针和具体措施。他对改土归流的客观要求认识很深刻,才能摆在云贵大吏的第一要务上;他的改流策略,既要用兵,又不专恃用兵,争取波及面小,尽量减少阻力,以便快速实现,而且少留后遗症,是正确的原则。 雍正阅览鄂尔泰奏折,于数处作了行间批语:“即此二句,上天鉴之矣。”“好。”“务有名问罪为要。”“具题时当将此意入题,即如此意好。”最后总批:“朕中心嘉悦,竟至于感矣!有何可谕,勉之。”全部批准鄂尔泰的建议,勉励他努力实行。当鄂尔泰的条陈进呈后,据说“盈庭失色”,朝臣们都为他捏一把汗,以为雍正将要降罪,但是同人们担心的相反,“世宗大悦,曰:卿,朕奇臣也,此天以卿赐朕也”。雍正对改土归流的态度,与对耗羡归公一样,经历了不赞成——调查研究——赞成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当中一个环节,他进一步了解土司制的弊病、改流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研究和制定了改流的方针、办法,选择了合适的执行人,这才下了决心。由此可见他是善于考察社会问题,肯于接纳臣下的意见,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政治品格,才比较适时地决策: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 有些土司、土舍地处两省或三省的边界,发生事故,一省处治不了;有些土司、土舍属于某省,而从治理方面来看,那种区划不便于政令推行。鄂尔泰深知这些弊端,不利于改土归流的实行,早在全面提出改流建议之前,就提议改变不合理的行政区划。他以东川府为例说:东川属四川,离成都2800里,距昆明仅400里。该府已于康熙中改流,然实际情况与未改差不多。它在四川的邻境是乌蒙土府,该土司攻劫它,知府报告四川不能及时得到救援,只有请求云南救护。东川还与云南的寻甸、禄劝、霑益三土州接壤,东川土人到三土州抢掠人口牲畜,告到官府,因隔省审理,多有徇庇,而且长年不能结案。鄂尔泰又说乌蒙土司,不仅荼毒东川,滇、黔、蜀接壤之地没有不受其害的。因此,他要求把东川划归云南,以便统一事权,有步骤地实行改土归流。他的主张也因甚合雍正之意获得批准。雍正还命他会同川陕总督岳钟琪料理乌蒙土府事务。随后又将乌蒙、镇雄二土府改归云南建制。变更数省交界处的行政区划,以统一事权,是改土归流的必要条件,也是改流方针的内容。 三、改土归流的实现 四年(1726年)四月,鄂尔泰命令对广顺州长寨用兵,不久亲至贵州,到长寨等地巡视,事定后,设立长寨厅(今长顺)。长寨用兵,成为雍正时期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开端。 同年十月,雍正实授鄂尔泰云贵总督,并加兵部尚书衔,以利他在辖区推行改土归流和其他政策。在改流过程中,因广西与贵州接壤,改流事务也较多,雍正遂将它从两广总督辖下划出,归云贵总督管理,于六年(1728年)十二月特授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鄂尔泰受命后,奏称广西情形与云贵稍异,请容他斟酌实际情况,积极料理,但速度从缓。雍正照准,并说:“卿自有次第料理措置之道,实不烦朕南顾之怀也”。鄂尔泰以改土归流为己任,雍正对他充分信赖,君臣际合,改流事项就能大力推行了。 镇沅土知府刀瀚、霑益土知州安于蕃是一伙“势重地广”的“积恶土官”,他们视“命盗为儿戏,倚贿庇作生涯,私占横征,任其苛索”,四年(1726年)六月,鄂尔泰发兵擒拿刀瀚、安于蕃,在其地分设镇沅州(今镇沅县)、霑益州(今沾益县)。同年冬天,鄂尔泰因乌蒙土知府禄万钟攻掠东川府,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助之为虐,遂命游击哈元生率军讨伐,在四川军队配合下获得全胜,即其地改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和镇雄州(今镇雄)。雍正为奖励哈元生的功劳,命鄂尔泰以副将或参将提用。后来哈元生所至立功,几年间升至云南提督。 五年(1727年),广西泗城土知府岑映宸以力量较强,聚兵四千,耀武于南盘江以北地区,当他听到乌蒙改土归流的消息,遂撤兵敛迹。鄂尔泰巡察到贵州南部安笼镇,准备对他进剿,岑映宸乞降,就把南盘江以北划归贵州省,设立永丰州(后改称贞丰州,今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又改泗城为府(治所为今凌云)。这时梧州、柳州、庆远等地土民,为反对土舍的酷虐,“争备粮请兵”,推动了广西的改土归流和设官建制。 六年(1728年),鄂尔泰认为清理黔东南土民问题,重点应在都匀府,其次是黎平府,复次为镇远,要分别轻重,次第解决。就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带兵深入黎平府古州(今榕江)地区的古州江(今都柳江)流域,都匀府丹江(今雷山)地区小丹江(九股河上游)流域和八寨(今丹寨),在镇压顽抗土舍势力基础上,设厅,置同知,理民事。 与云贵广西接界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土司、土舍,本来就因比较接近内地,势力较小,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也较多,土、汉民交往密切,这些是改土归流的有利条件。及至云贵广西改流、建制的浩大声势,给它们以猛烈的冲击。在其内部,土民纷纷逃向官府,请求改流、建官。土司在内外强大压力之下,相继呈请交出世袭印信,让出领地。六年(1728年),湖南桑植、保靖二处土民分别控告土司向国栋、彭御彬,湖南巡抚王国栋出兵问罪,这时处在二地之间的永顺土司彭肇槐自动申请改土归流,雍正接受他的请求,授予参将,赐给拖沙喇哈番世职,世袭罔替,又赏银10000两,听其在江西祖籍置买产业。次年于其地设立永顺府,并设桑植、保靖二县,归该府辖治。 当永顺府建立之时,邻近它的湖北容美土司田旻如心怀疑惧,表示改恶从善,雍正降旨诫谕,望其改过自新。但他依旧私征钱粮,掳掠临近土民,滥发委任状,雍正因命其进京询问,他拒不应召,土民见其不道,相继逃亡,其所属石梁司长官张彤砫亦率领土民投交印信令箭,由于土司内的民众催促田旻如出首,田内外交困,自缢死,于是把他的家属“分别安插到别省居住”,将其地改置为鹤峰州(今鹤峰)。施南土司覃禹鼎与田旻如为翁婿,相济为恶,容美土民将覃禹鼎押交官府。与此同时,忠峒土司田光祖等十五个土司到武昌省城,恳请归流,于是在施南土司处设宣恩县,忠峒等土司亦隶属于它。 四川土司,经总督岳钟琪、巡抚宪德、总督黄廷桂等先后料理,有的实行了改流。七年(1729年),将天全土司改为天全州,土、汉民杂居的黎大所改为清溪县,原来统辖这些地区的雅州直隶州升为雅州府。十三年(1735年)七月,在酉阳土司处改置县制。 在改土归流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置,对自动交印者,多加奖赏,给予现任武职,或给世职;对顽抗者加以惩罚,没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开始,将土司及其家属留于原地。五年(1727年)春,原镇沅土官刀瀚族人、属官闹事,滇抚杨名时题请将刀瀚家属迁往昆明,雍正考虑:若留原处,管束太严,则不能生存,放松管理,又会闹事,不如远远打发他们,因命将刀瀚家属迁往江苏的江宁,由两江总督进行安顿。乌蒙土司禄鼎坤,先因其投降较早,免长途迁徙,安插于昆明,后仍以不妥,移至河南,授为归德营参将,赏银一万两作安家费,由归德知府代其置办产业。酉阳土司冉广烜发往浙江安置。接受安插土司的各地督抚,往往不着意办理,不及时拨给房屋,所给土地由州县经手,胥役中饱,以致生活无着,私自逃跑。雍正因命各地妥善办理。迁移土司,使他们远离原来的领地,这是比较彻底地实现改土归流的有效措施。 改流的实行,清军驻防地扩大,雍正为加强对新设府县的控制,增添营汛。在云南设置乌蒙镇、昭通雄威镇及普洱元威镇,贵州另设古州镇和台拱镇,广西添立右江镇,湖广增加永顺协、永绥协。 清朝政府在改流地区,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实行按田亩征税的原则,但征收多少,又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一般少于内地。如原来永顺土司纳贡银160两,保靖96两,桑植24两,可是永顺土司按土民炊爨征钱,每一炊灶征银2钱2分,叫“火坑钱”。桑植也是这种办法,不过名曰“烟火钱”。保靖土司则收“锄头钱”,土民每用一锄生产,则纳三五钱不等。这样按户、按人的赋税办法,不考虑财产状况,很不合理,改土归流后清朝政府不便沿袭,雍正命以原定贡额为准,各户自报田产,然后计亩征银,改变了无田土民而有赋税负担的状况。又如丽江土府改流后,经杨名时提议,将旧额钱粮,照田亩等则均摊,革去旧日“有田无粮、无粮输赋”的弊病。有的土司原有土贡,改流后,既然纳税,土贡自应取消。广西巡抚韩良辅请将泗城土府的土贡归入正项钱粮,遭到雍正的申斥,命他把土贡等物豁除。改流后,土民所纳的赋役比前稍微减轻了。 赋税与土地相联系。原来土司占有大量耕地,设立庄园,他们的宗族和土目也拥有很多田地,土民只有小量的瘠土。改流时,将土司、土舍的田产当作逆产加以没收,发给兵士,每丁30亩,实行军屯。所给土地为“军田”,许军丁照民田买卖。这就是说清朝政府把土司的田产转给军官和士兵。清朝还对土司强买的土地,实行允许土民按价赎回的政策。个别地方,允许土民占有原土司的部分土地。但总的说来,土民耕地不足的问题,在改土归流中没有也不可能得到解决。 改土归流和设官建制,不仅使原土司、土舍地区与内地政治、经济联系密切了,文化也相应地发展了,十二年,署理湖南巡抚钟保以永顺设府以来,“人文日盛”,奏请于府县设学,府学设教授,额取文武童生各12名,保靖等县各设训导,各取童生八名,另在府城建立考棚。雍正予以批准。次年,四川学政隋人鹏也以土民与汉民日趋接近,应鼓励土民读书,提出土民与汉民文武童生一体考试的要求,也获得雍正的准许。原来土司不许属民读书应试,怕出仕脱离其统治,所以办学也是破坏土司积弊的一项内容。 改土归流,包括上述取消世袭土司,触动土舍,设置府厅州县,派遣流官,增添营汛,建筑城池,兴办学校,实行科举,改革赋役制度等内容。实行的地区,为滇、黔、桂、川、湘、鄂六省,而以滇、黔为主,贵州省的改流设官地区之广,大约相当于原来州县的面积。改流时间自四年(1726年)开始,一直延续到雍正末年。因主要地区在云、贵,八年(1730年),鄂尔泰在云、贵边界筑桥,是年为庚戌年,雍正遂为之命名“庚戌桥”,以纪念鄂尔泰推行改流政策的功绩,这一年可视为改流基本成功的年份。改流的方式,以用兵为先导,以抚绥继之;在开初用兵较多,随后则凭威势,先声夺人,和平解决为多。基本上是按照鄂尔泰的方针进行的。改流中发挥作用的大臣首推鄂尔泰,次为哈元生、张广泗。鄂尔泰不仅是这一方针政策的倡议人,还是实行家,亲赴各地指导,又制订具体的战、抚方案。 纵观改流全过程,雍正发挥了主宰的作用。第一,他决策施行,中间毫不动摇,坚持到底。黔抚何世璂在用兵以后,仍“屡言招抚”,雍正怕军中意见不一,将之内调为刑部侍郎,让赞成改流的疆吏顺利推行其政策。第二,任用鄂尔泰等人。他因两江总督事务繁剧,欲调鄂尔泰往任,然以改流事重,需要他办理,就令他久留其地,至事情基本成功,才于九年(1731年)内召,用为军机大臣、大学士,赏赐伯爵。对哈元生不秩拔擢,召见时解衣赐之,亦命为军机大臣。在两年之间,把张广泗由知府重用为巡抚。奖赏政策,激励他们发挥能动作用,在改流中争立功勋。 四、镇压古州叛乱 改土归流,废除数百年的土司制度,是一次较大的社会改革,必然引起敌对势力的反抗,改流是斗争的过程,巩固成果也需要继续努力。 镇沅改流后,署理知府刘洪度查田编赋,触及原土司上层的利益,他的家人又借机谋利,原土司刀瀚的族人和土目就以刘洪度“编粮苛刻”、“勒索银钱”为借口,于五年(1727年)正月聚众焚烧府衙,杀死刘洪度。鄂尔泰当即发兵往讨。雍正认为事件的发生,一则是土司好乱,再则是委官不当,不能妥善治理。他说得相当准确,以后面一点而言,有的清军到新地方肆行抢掠,有的流官不善经理,骤然增加赋税,兴派徭役,自身又贪婪不法,加之新设镇营的队伍大多是从邻近营汛抽调来的,造成原防区力量的空虚,给原土司上层煽动叛乱以口舌和可乘之机。 贵州古州、台拱地方设官后,原土舍势力仍大,十二年(1734年),当地传言“出有苗王”,阴谋恢复旧日局面。雍正为消弭可能发生的事端,派遣吏部侍郎吕耀曾、大理寺卿德福到贵州,会同当地官员去古州宣谕化导,希望该地安静无事。但是毫无效果。次年二月,终于发生了叛乱。叛乱者以古州、台拱为中心,攻陷镇远府黄平,焚劫都匀府凯里(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县),围困都匀府丹江厅(今雷山县),众至数万,贵阳为之戒严。雍正任命贵州提督哈元生为扬威将军,湖广提督董芳为副将军,率领滇、黔、楚、粤诸军往讨,并要求他们“痛加剿除,务尽根株,不遗后患”。又命刑部尚书张照为抚定苗疆大臣,去贵州。还任用果亲王允礼、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皇五子和亲王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公户部尚书庆复等人办理苗疆事务。鄂尔泰因事变发生,以对改土归流“布置未妥,筹虑未周”请罪,雍正宣布根据有功则赏、无功则辞的原则,削其伯爵,给假养病,实际仍信任他,令他照前参与政务。在贵州,董芳与哈元生不合作,张照支持董芳。他们认为从前不应当改流、建制,现在应该招抚,恢复旧状。因主张不一,将领不和,征伐没有进展。八月雍正死,乾隆继位,坚持平叛,召回张照,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统一指挥作战,次年成功。在处理善后时,乾隆命将“古州等处新设钱粮,尽行豁免,永不征收。”“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俗完结,不必绳以官法”。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进行治理。 雍正朝的改土归流和设官建制,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的一些地区实行了,未改流的地方还不少,土舍地区还很多。即使改流的地方,土司残余势力也还存在,他们仍能不同程度地控制属民,一些地方的流官的权威比他们小得多。但是这一次改流,打击了土司割据势力,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一定程度废除土司、土舍凌虐属民制度,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由于政体的统一,使得民族杂居地区减少了战争,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为民族联系的加强,提供了条件。一句话,它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它的出现,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反映了被压迫的土民和受骚扰的汉民的愿望。主持其事的雍正和鄂尔泰,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要求,适时地作出了判断,并付诸实行,他们做了有益的贡献。
大抵宗族所以不笃者,或富者多吝而无解推之德,或贫者多求而生觖望之思,或以贵凌贱而势利汩其天亲,或以贱骄人而忿傲施于骨肉,或货财相竞不念袒免之情,或意见偶乖顿失宗亲之义,或偏听妻孥之浅识,或误中谗慝之虚词,因而诟谇倾排,无所不至,非惟不知雍睦,抑且忘为宗族矣。接着要求族人以同宗共祖而相亲相爱:
凡属一家一姓,当念乃祖乃宗,宁厚毋薄,宁亲毋疏,长幼必以序相洽,尊卑必以分相联,喜则相庆以结其绸缪,戚则相怜以通其缓急。为此他号召宗族:
立家庙以荐烝尝,设家塾以课子弟,置义田以赡贫乏,修族谱以联疏远。他把兴建祠堂、设立宗族学校、添置族产、纂修谱牒四事,当作维持宗族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事务。 在清代,一部分家族设立宗祠,有的大族还另立支祠,祠堂设有族长,大祠堂还有其他管理人员。祠堂的职责名义上是管理祭祀,实际是治理族人的机构。雍正为了强化它的职权,于四年(1726年)下令在宗族设立族正,“察族之贤不肖”,即考察族内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忠孝伦理的道德标准,表彰遵守模范,谴责它的破坏者。族长的选择,是宗族内自主的事情,他主持族政,政府一般给予支持。族正,由政府指定,代表官方,加重了宗祠的权力。五年(1727年),雍正更改与祠堂有关系的法律条例,他说经官惩治而不悔改的人,准许祠堂告官,可以将他流徙远方,以为宗族除害;若祠堂私自以族规处治,以致身死,可免执行人的抵罪。经过九卿讨论,根据他的指示精神,拟定了相关的律例。司法权原只在政府手中,这一变更,使祠堂也拥有了惩治族人的某种司法权,族长的权力加大了。雍正企图用宗族权力辅佐政权,使两者更好地结合起来,维护清朝的统治。但是这种改变,破坏了政府司法权的完整性,造成政府与宗族的矛盾。因而族正和处理族人司法权的律例能否长期存在,就成了问题。乾隆初年把族正给否定了,至二十二年(1757年)重新设立,可见雍正父子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进行族权与政权的配合。 宗族能否正常开展活动,有着诸多因素,有没有家族公有财产是一种先决条件,如若缺乏公产,祭祀如何能够隆重进行,族内赈济也难于开展,这样族人就难于产生向心力,宗族就缺少凝聚力,这就是雍正强调置义田以赈贫乏的原因。在宗族内部有人捐献地亩钱财,作为祭祀、族学产业,更有人捐出大量土地,建设义庄,资助贫困族人。十年(1732年),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张照奏称:读《圣谕广训》有“置义田以赡贫乏”之教,其祖张淇用己田一千亩作为义田,养赡同族的贫民,现今请求皇上允许立案,在政府注册,载入县志,该项土地不许别人侵占,即使张淇子孙亦不得出卖,他人亦不许私买,违者照律治罪。如此则该项田产可以长久保持,以利解决贫宗的生活问题。雍正见是响应他的号召,高兴地允许立册存案,并说:“张淇以己田作为公产赡养宗党,其敦本厚族之谊可嘉”,应当表彰他这种义举。张淇用私田作义田,建立义庄,经张照的登记,可以长久的保存,它的土地不仅他人不得侵犯,连政府也保证不损害它。义庄始设于北宋的范仲淹,后嗣将它维持下来,雍正中,该族范瑶又以己田1000亩扩建它,收租赡族,其扩充部分,亦申请立案。该义庄所在地的江苏巡抚尹继善奏称,范瑶的行为是受皇上《圣谕广训》教导的结果,现在“化行俗美,群黎编德,三吴士庶,莫不闻风兴起,咏歌盛世,传为美谈”。雍正说范瑶义风可嘉,应予鼓励,于是将他从候选知州补授为员外郎。雍正同时教训尹继善:“地方上偶一善事,何得遽云化行俗美,群黎编德?”他不以有少数义庄为满足,希望它大量的出现,以实现他倡导义行的主张。义田、义庄的地租,一部分用做赡济宗族内贫乏成员。雍正号召置立义田,是利用宗族的力量实行互助,减少政府的压力,使那些不稳定的因素因生活问题得到某种解决而稳定下来。这也是用宗族制度支持政权。 雍正表彰义庄的建立者,只是他旌表义行的一个内容。元年(1723年)二月,命礼部研讨建立忠孝节义牌坊事务,他说以往疆吏把此事当作形式,未认真执行,富室巨姓滥膺表扬,穷乡僻壤的孝子节妇反遭隐没不闻,督抚学政必须加意搜罗。报请旌表,申请人需要到县城,要花路费,胥吏讨索酒食钱,这笔开销,造成贫民不能申请。雍正着意于寒素之家,就是要在实际上扩大旌表对象,以发挥它的影响。礼部遵照雍正指示,议请建立两种祠宇,一为忠义孝悌,一为节孝妇女。建坊银两由政府发给。雍正把它批准了。实行情况各地不尽相同,但都比较重视。七年(1729年),马淑襄被任命为河南光州学政,“抵任值督抚旌表节孝,即为悉心采举,于无力者尤亟搜扬”。有的地方官侵占建坊银两,以致易于倾圮,雍正对此大为恼火,下令把查检祠宇作为地方官交盘的一项内容。忠孝节义祠表彰的是个人,对于“模范宗族”,雍正同过往君主一样施行表扬,十年(1732年),亲书“世笃仁风”匾额,赐给湖南沅江县七世同居的谯衿家族,同年,还给七世同居的陕西武功县李倬、同州刘运惇赐了御书匾额,照例建立牌坊。他的臣子也仿效执行,如湖南宜章知县胡星说该地禾仓堆曹族,“循理守法,安分乐业,秀者诗书,朴者耒耜,凡牵牛服贾之俦,莫不以孝弟为先,而寇攘奸宄之事无闻焉。”于是赠送“淳善可风”匾。 此外,雍正还以优恤老人,宣扬忠孝之道,他认为能够高龄的人,为人多半忠厚,而且讲究养生之道,值得表彰,四年(1726年),普遍赏赐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领赏的达一百四十二万多名,政府发出绢布价银八十九万两,米十六万五千石,这些人都是农民,仕宦、绅士、商贾、僧道不包括在内,如果将这部分人中的老年人算上,老人数字还应增添不少。雍正对这百多万老人的存世,除了称赞他们本身的养生有术之外,就是归功于康熙帝常年仁政养育所致,他真是处处要表现出他的孝道。此外,要求人们讲求谋生之道,应当务本业,生活节俭。 咸同时间的思想家冯桂芬,鉴于摊丁入粮后“民轻去其乡”,政府不易控制的状态,认为需要实行“以保甲为经,宗法为纬”的统治。雍正在摊丁入粮实行之始,就停止编审,制定新的保甲法,设立族正,倡导孝道。他虽然没有像冯桂芬那样总结出保甲与宗族的经纬关系,但却是这样实践的。他这样做,把政府治理真正深入到民间,把人民置于保甲与祠堂交织的严密罗网中。他这样做,使政权自上而下地支持族权,宗祠又自下而上地维护政权,两者结合,君主统治更稳固了。雍正实现行政机构改革,加强了皇权,加上这些地方组织的强化,增强政府统治力,所以雍正时代,从上到下,统治更加严酷了。 前述张惠言说:“保甲之法,原为保安富户起见”。宗法也是如此,那些赈贫的“义行”,其实行者的目的,也如清人孙璜所说:“一以行惠,一以保家”。雍正的地方组织政策,是为保障富人的利益,他的政权的地主阶级性质以此而愈趋明显。
衣服屋宇,穷极奢华,饮食器具,备求精巧,俳优伎乐,恒舞酣歌,宴会嬉游,殆无虚日,金钱珠贝,视为泥沙。甚至悍仆豪奴,服食起居,同于仕官。越礼犯分,罔知自检,骄奢淫佚,相习成风。要求对他们严行约束:“使其痛自改悔,庶徇礼安分,不致蹈僭越之愆。” 民间向有春祈秋报,酬神赛会,除了迷信成分以外,也是民人难得的娱乐机会。雍正元年,鸿胪寺卿李凤翥认为迎神演戏,使得男女混杂,耗费多端,要求加以禁止。雍正表示同感,以为集会可以招致匪类,有碍治安,男女混杂,有伤风化,演戏费钱,影响生活,同意禁止。这些活动都与农业收成有关,而且成了积久相沿的习惯。在以农为本的古代社会,对于农民祈求好年成的愿望,丰收的谢神,大多数统治者不予干涉。雍正在禁止几年后,发觉自己做错了。五年(1727年)四月,田文镜奏折中讲他在禁止迎神赛会,雍正就不以为然了,说酬神祭饷是庆祝有秋之意,不要简单的禁绝,只需惩治借端生事的地棍就可以了。六年(1728年)三月,安徽巡抚魏廷珍疏称将违禁演戏的歙县保长处责了80板,雍正说演戏要区别情况,给以不同的对待:
有力之家祀神酬愿,欢庆之会,歌颂太平,在民间有必不容已之情,在国法无一概禁止之理。今但称违例演戏,而未分析其缘由,则是凡属演戏者皆为犯法,国家无此科条也。其实应该禁绝的是豪势借端敛财,鱼肉农民的弊病,雍正并未在此下力,是不得要领。 在戏禁中,雍正对官员自设戏班,尤为不满。二年(1724年)十二月,他说地方官人私设剧团,用二三十人,一年要开支几千两银子。官员以此为乐,耽误公事,如广西按察使白洵终日以看戏为事,诸务俱皆废弛。所养演员,有的仗势扰害平民,有的送于属员、乡绅处打秋风,因而接交,夤缘生事。于是下令禁止督抚提镇司道府官家中设立戏班。 婚嫁丧葬是人生大事,祈神赛会同社会主体生产的农业收成关系密切,在这些事情的处理上,民间考虑的常常是形式与体面,以及难得的娱乐生活,政府思考的是等级身份、治安和节俭,所作出的规范经常为民间所忽视,敏感的政府就不断地调整它的有关政策,试图将民众的生活纳入预设的轨道,雍正的更定服色婚丧仪制,大讲移风易俗、勤俭节约,表现出他的敏感和强烈干预民众生活的愿望。
所谓惰民者,细问土人,并查绍兴志书,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而名以“惰民”。其内外率习污贱无赖,四民中居业不得占,四民中所籍不得籍,即四民中所常服彼亦不得服,特别以辱之者也。……男子只许捕蛙、卖饧、逐鬼为业,妇则习媒,或伴良家新娶嫁,为人髻冠梳发,或穿珠花,群走市巷,兼就所私,丑秽不堪,辱贱已极,实于乐籍无二。间有流入他方者,人皆贱之。据讲惰民的来源是宋代罪人的遗胤,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惰民籍属丐户,不得列于士农工商四民的名籍,是为贱籍,不许改变。他们的职业,是士农工商所不屑于干的,男子作小手艺和小买卖,塑造土牛,木偶,拗竹灯檠,编机扣,捕蛙、龟,卖饧、饼,或者当吹鼓手,演戏,抬轿子,女子保媒,当伴娘,充栉工,卖珠,做收生婆。他们从事的是服务性的、被当时人贱视的行业。政府不许惰民读书应举,不能做官,不得充当吏员、里长,不准与良人通婚,也不得与良人平等相处。政府为侮辱他们,在居住地区、房屋式样、穿着、打扮、行路乘车等方面,都作了规定。所以惰民同乐户一样,没有任何政治权力,没有人格,没有尊严,是被侮辱被损害的最受压迫的人群。 噶尔泰认为应给惰民自新之路,请求照山陕乐籍例开豁,雍正命礼部议奏。礼部认为捕龟、卖饼、穿珠、作媒是贫民糊口职业,若除其籍,就是不许他们再干这些事,他们反倒无法为生了,不同意削籍。雍正说除籍“亦系好事”,礼部不要反对了。于是令惰民放弃原来职业,别习新业,脱离丐籍,转为民户,按照良民纳税服役。 五年(1727年),雍正亲自提出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当”的开豁为良问题。他说:
近闻江南省中,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其籍业下贱,几与乐户、惰民相同。又其甚者,譬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乃系彼姓伴当、世仆,彼姓凡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执役,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皆得加以箠楚。迨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此朕得诸传闻者,若果有此等之人,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且及于后裔。遂令安徽巡抚魏廷珍查核,提出处理意见。魏廷珍议请区别对待:绅衿之家典买奴仆,有文契可考,未经赎身者,本身及其子孙俱应听从伊主使役;即已赎身,其本身及在主家所生子孙仍应有主仆名分;奴仆在赎身后所生子孙,与原主没有也不应再有主仆名分,应准许豁免为良;年代久远,没有文契,也不受主家豢养的,一概不许以伴当、世仆对待。雍正认为他所议允当,批准执行。世仆、伴当所受压迫,雍正讲的以外,同惰民一样,习鼓吹、抬轿,不与大姓联姻,不得报考,不与大姓平等相称、同坐共食。雍正的除豁,使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免遭主姓凌辱,得为编户齐民。然在实行中,对年代久远、文契无存的贱民,如何区别豢养与不豢养,不好把握,纷争不已。 广东沿江沿海有一种旦民,早在宋元时期,就采集真珠,向政府纳贡,还被称为“乌旦户”,明代又称“龙户”,清初称为“獭家”,在广州河泊所下辖的,每年按户按船交纳鱼课,少数人已略通文字,上岸居住。雍正于二年(1724年)亲书朱谕,命将旦民编立埠次,加以约束。七年(1729年),向广东督抚发出上谕:
旦户即苗蛮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旦船,生齿繁多,不可数计。粤民视旦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旦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跼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旦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且彼输纳鱼课,与齐民一体,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乎!他承认旦户被抑为贱民的不合理,应以他们交纳鱼课为基本事实,把他们当作平民百姓。因此指示广东督抚:
凡无力之旦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旦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这个上谕为旦户开辟了自新之路。 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二县有一种丐户,籍属、社会地位与浙江的惰民完全一样。八年(1730年),江苏巡抚尹继善以他们业已“化行俗美,深知愧耻,欲涤前污”,请照乐户、惰民事例,除其丐籍,列入编户。雍正答应了他的请求。 雍正在短短的几年中,宣布削除乐户等贱民名籍,试图解决数百年来存在的问题。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是: 第一,把它作为厘革前朝弊政的一项内容。雍正以清除前代积弊为政治纲领,数百年来压抑贱民的传统政策是一种弊端。雍正君臣认为永乐“压良为贱”产生的山陕乐户,是“前朝弊政”,故“亟宜革除”。在宋朝有罪的惰民,到清朝并没有罪,再加继承,于理不顺,应当“特沛恩纶”,给予开豁。因此,开豁贱民,同摊丁入粮,耗羡归公,改土归流等项政事一样,是改革政治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获取政治资本的手段。据记载,乐户除籍“令下之日,人皆流涕”。伊都立又说年羹尧攘夺这份功绩,说明除豁贱民是功德之事,统治者都想占有它。噶尔泰请求削除惰民丐籍,说此举“使尧天舜日之中,无一物不被其泽,岂独浙省惰民生者结环,死者衔草,即千万世之后,共戴皇恩于无既矣”。可见释放贱民作为一种仁政,可以提高皇帝的威望。在雍正初年,统治尚不稳固,特别需要民众的支持,这也是雍正忙于处理贱民问题的原因。 第三,移风易俗,维护社会秩序和伦理。在历代统治者中,对待贱民的态度,历来有两种,一是坚持等级制度,残暴地奴役贱民,一是主张部分地释免贱民。如明初人解缙说:“夫罪人不孥,罚弗及嗣。……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听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此风化之所由也”。从维护传统伦常出发,反对降罪人于乐户。雍正君臣与这类人的思想相一致,朝臣说:“我国家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贱民“有伤风化”,理应清除。雍正自己则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令贱民改业从良,就是“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表明他们的动机是维护统治阶级自定的封建道德,同其内部自我破坏其道德准则的人作斗争。 第四,压抑绅权与消弭贱民反抗的一个措施。雍正执行打击不法绅衿的政策,贱民主要受绅衿控制,为他们服务,贱民要脱籍,触犯绅衿的利益,他们不乐意,所以雍正除豁贱民的法令中,包含禁止绅衿土棍阻拦贱民出籍的条文。释放贱民,也是同不法绅衿的斗争。 贱民所受的欺凌,迫使他们产生不满情绪,时或爆发反抗斗争。徽州府祁门县的贱民的政治态度,在康熙间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以前默默忍受非人的虐待,这时起奋发反抗,所谓“越分跳梁者比比,是为厉阶”。他们的斗争已经被统治者视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宁国府泾县的“附丁”,即是雍正所说的一姓奴役一姓关系中的世仆,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要求开户独立,争取摆脱主姓的控制。因为斗争的激烈,得到清朝政府的允许。雍正六年(1728年)开豁令下达之后,执行中受到绅衿阻挠,十二年(1734年),世仆葛遇等十人到北京鸣冤告状,请求立户,终于实现了心愿。官定的浙江惰民服制,逐渐遭到他们的抵制,还在明朝中叶就不太遵守了。常熟有一部分丐户以制绳为业,康熙二十七年,该地造船,勒派丐户交绳索,丐户陆三、周文等向江苏巡抚上告,反对额外差派,经苏州知府查明,是常熟县奸徒搞的鬼,于是在该县立碑,禁止再差派丐户供应绳索,如有违犯,“即严拿究解,官以失察指参,役以蔑功令处死”。这里的丐户通过斗争解除了不合理的差役。 贱民的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迫使统治者考虑改变对他们的统治办法,雍正又要压抑绅权,就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开豁贱籍,既可消弭贱民的对抗情绪,又是取消不法绅衿特权的一个方法。 贱民除籍令下之后,少数贱民改业从良,摆脱了屈辱的地位,多数贱民依然故旧。苏州的丐户还要应承迎春扮演的差役,宁波府没有得到削籍的很多,矛盾严重,终于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发生第二次除豁事件。安徽贱民与绅衿的斗争一直拖到清朝末年,绅衿顽固地制驭世仆,不容改业。如祁门县有周姓为李姓世仆,嘉庆十四年(1809年)按雍正例开豁为良,但周姓恐李姓不依,照旧服役。道光元年(1821年),李姓的李应芳强迫周觉春充当吹鼓手,以致闹出人命案子。 清朝政府对从良的贱民非常苛刻,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定例,规定出籍贱民的应试资格,要从报官改业的人起,“下逮四世,本族亲枝皆清白者方准报捐应试,若仅一二世及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这都影响贱民的真正脱离被奴役地位。所以雍正的一纸命令和某些努力,并没有真能拯救贱民,而他们的最终脱离苦海,也不是靠某个人的恩赐所能达到的。 这是因为贱民的解放,不是某个人的意志所能决定的事情,它取决于社会状况。贱民改业从良,要求社会给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可是雍正时代并没有准备这个条件。在讨论噶尔泰的建议时,礼部就指出惰民的就业问题不能解决,是考虑实际问题的。事情也正是这样,在大多数贱民没有新的谋生之道以前,不可能做到削籍从良。 尽管如此,雍正的开豁令仍具有一定意义。它为贱民脱离贱籍解除了法律禁令,是贱民解放的开始。具体一点说,削籍令是政府宣布取消对贱民的特殊控制法,是使贱民有了离开贱籍的可能。贱民只要依照政府的条件申请改业从良,就可以按照齐民的方式进行生活,一定时期之后可以应试出仕,如果同平民发生纠纷,可以以良人的身份出现在官廷上,可以不会像过去那样因是贱民而遭受不应有的歧视和打击。所有这些,起码在道理上讲是能够达到的了。贱民的除籍,使他们数百年的积郁有所伸舒,生活欲望有所增强,奴才性有所消减,从而使他们受到极大压抑的创造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所以削除贱籍,是对这一部分人的生产力的某种解放。再者,雍正实行摊丁入粮制度后,人民的宗法性隶属关系有所削弱,贱民的除籍,与这一历史趋势相一致。它们共同地反映变革生产关系的要求,发展生产力的要求。 丐户、乐户、旦户、世仆、伴当等贱民是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几百年了。有没有人像雍正一样来触动它们呢?明朝人沈德符曾不解地说:“何以自宋迄今六百余年”,惰民“不蒙宽宥”?其实对贱民也有人做过一点事情,如明英宗释放教坊司乐工3800余人为民。明景帝时议准,凡原为民人而落入乐户的,准许改回去,原为乐户而愿从良的,也允许申请改业,与民一体当差。康熙年间裁革扬州乐户。这些君主只在乐户范围内,释放一部分人,小手小脚,而雍正则大刀阔斧,不仅削去山陕乐籍,取消教坊司,削除全部乐户,又豁除丐户等其他贱籍,所以清人俞正燮研究乐户、丐户史指出:“本朝尽除其籍,而天地为之廓清矣”。“廓清”为谀词过誉,下令除籍则是事实。在上述帝王的行事中,不难看出,雍正很有政治气魄,敢于革除旧弊,使政治趋于修明。
至圣先师孔子以仁义道德启迪万世之人心,而三纲以正,五伦以明,后之继天御宇兼君师之任者有所则效,以敷政立教,企及乎唐虞三代之隆大矣哉。圣人之道,其为福于群黎也甚溥,而为益于帝王也甚宏,宜乎尊崇之典与天地共悠久也。又说:
若无孔子之教,则人将忽于天秩天叙之经,昧于民彝物则之理,势必以小加大,以少陵长,以贱妨贵,尊卑倒置,上下无等,干名犯分,越礼悖义,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尚可胜言哉!……使为君者不知尊崇孔子,亦何以建极于上而表正万邦乎?人第知孔子之教在明伦纪,辨名分,正人心,端风俗,亦知伦纪既明,名分既辨,人心既正,风俗既端,而受其益者之尤在君上也哉!朕故表而出之,以见孔子之道之大,而孔子之功之隆也。他直言不讳,讲君主从孔子学说得的利益最多,所以才极力尊崇他。孔子思想,教人各守本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一实现,没有犯上作乱的,君主的统治就安稳,当然是帝王从中受益最多了。过往人们只讲遵循孔子名教,使风俗端淳,于民有益,不懂得对君主的好处更大。他体察到了,公开地讲出来,这有他坦诚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在孔学与维护君主统治的关系上,他比大多数统治者要认识得深刻。 雍正对于儒家的思想,也有他的理解,并且有超出常人之外的。五年(1727年)会试,出的论题有“士人当有礼义廉耻”,雍正看了试卷,认为贡士们所答,“皆词章记诵之常谈,未能真知题中之理蕴而实有发明”。批评他们“所言止于仪文末节而已,非礼义廉耻之大者也”。他认为礼义廉耻所指甚远,所包甚宏。他说所谓礼,若讲究进退周旋、俯仰揖让,这是小礼,“化民成俗,立教明伦,使天下之人为臣皆知忠,为子皆知孝”,这才是礼的本意。至于“义”,主要是讲开诚布公,荡平正直,使天下之人无党无偏,和衷共济;讲信用,不欺人,谨言行,这是对义的狭隘理解。做官的不吃喝老百姓的东西这是小廉,而真正的廉,是要善于理财,教民务本崇俭,做到家给人足,路不拾遗,盗贼不生,争讼不作,贪官污吏无以自容。“耻”,对不同的人,要求也不一样,作为人君,当以一夫不获其所为耻,而人臣则当以其君之不为尧舜为耻,一般百姓以不失言于人、不失色于人为耻,则是耻之末意。他的结论是:士人以天下为己任,有致君之责,不可徒知小节而不懂它的大义,拘于小节,检束一身,不敢担负天下重任,这是小民的行为,而不是士人之道。即此一端,可见雍正从君主的需要出发,解释儒家的思想,使它更适合统治者的需要。 雍正宣传儒家思想,重要的途径是学校教育和科举。雍正以前的乡试、会试,各考三场,头场试题从“四书”、“五经”里出,会试“四书”题由皇帝裁定,二场作策论、判文、表文,三场作经诗时务策。三场中最重要的是头场,解释“四书”经文。雍正取士,第一重视“四书”文,十年(1732年),敕谕负责科举事务的礼部:“制科以‘四书’文取士,所以觇士子实学,且和其声以鸣国家之盛也。”他认为只有“四书”文才是检验士子真才实学的标准,加以提倡。他要求“四书”文一定要做得“雅正清真”,“雅”、“清”当指文章优美,分量适中,“正”是思想醇正,“真”是讲解真切,符合于儒家圣贤的原意。他的这个要求,针对科场文风而发,他感到当时“士子逞其才气辞华,不免有冗长浮靡之习”。要求考官衡文,“支蔓浮夸之言,当所屏去”。以科举衡文制约文风。朱熹作《四书章句集注》,考“四书”,是以他的注释为标准,雍正重“四书”文,要求士子按照朱注观点,发表议论。但是科举早已成为人们进身的敲门砖,以“四书”为内容的八股文已经不可能作为经世致用之学的文体了。雍正中,沈近思上疏说:“近来士子惟知习学时文(按即‘四书’文),以为梯荣之具,身心民物,久置度外”。这是老问题了,但它的严重,与雍正的提倡有很大关系。后来乾隆也如乃父以经义取士,敕命学士方苞选辑了《钦定四书文》,颁布为标准。经过两代人的倡导,于是士子“以‘四书’文义相为矜尚”,把通晓经典和古今之变的看作“杂学”,写作诗古文辞的目为“杂作”,不精于“四书”文的不被承认为有学问。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学风,把人束缚于“四书”及朱注,不研究实际问题,不关心国计民生,使士人成为汲汲于个人私利而又没有真才实学的庸人。雍正声称改变唐宋以来科举积弊,但是他对科举制本身不作任何变动,就不可能去触动它,以朱注为标准的八股文取士的传统不变,士人攻习章句就不可能振作有为,所以他的提倡“四书”文,只能窒息人才,培养忠实于帝王的奴才。 雍正提倡“四书”文,是以儒家理学为正宗,这是继承了康熙传统政策。但在实践上,他对理学并不迷信,他用什么,根据需要来确定。他要讲求孝道,就恢复顺治时乡会试二场从《孝经》出题的办法,舍弃了宋儒的性理著作,他说:“宋儒之书,虽足羽翼经传,未若圣言之广大悉备”。十一年(1733年),福建学政杨炳条奏,认为《孝经》中可出的题目不多,要求在它之外,也从性理著述中选出一些题。雍正不答应,他说:《孝经》是孔子的撰述,宋儒理学再好也是解释圣人著作的东西,两者不能等量齐观。他所以还让士人留心理学,“盖欲其实体圣贤之德性,非徒记诵宋儒之文辞”。所以还是专从《孝经》出题。不仅如此,国子监司业那布尔建议,把录取童生复试时用的“小学”试题,改用《孝经》之题,雍正痛快地把它接受了。不过《孝经》确实分量小,可出之题不多,所以乾隆继位,乡会试二场的论题,就参用性理之书了。但是雍正对程朱理学还是尊崇的,提倡的,他是把儒家鼻祖孔子的原著和宋儒的注释视为一体,在使用时有所侧重。 有统治思想,必然会有对抗思想的出现,异端的出现。雍正四年因参劾田文镜而被发往阿尔泰军营效力的谢济世,不以惩罚在身而有所顾忌,批注《大学》,被当权者说为“毁谤程朱”。当时他究竟关于程朱写了些什么,没有记录,无法获知。后来,他在乾隆初年出版经书注疏,批评朱注《论语》、《中庸》“错误支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己意笺释释之”。他自己在《进学庸注疏疏》中,就指责他毁斥程朱一事辩解说:“盖以诽谤者因先儒之有疵,讽刺者特行文之失检也。”他主张“发挥孔、曾、思、孟,何必拘泥周、程、张、朱”,“遵古本而不遵程朱”。他大胆攻诘程朱,不怕获罪。这虽是乾隆初年的言论,想雍正中可能锐气更盛。雍正不允许他抨击程朱,又认为他是借题发挥,讥讪时政,进一步罚他在军营当苦差效力赎罪。谢济世是在清代朱学地位提到高峰之后,早期反对它的一个代表,此后,不满意它的人增多,至乾隆后期,形成“宋儒语录,言不雅驯,又腾空说,其义虽有甚醇,学者罕诵习之”的局面。由此可见,雍正坚持的儒家及其理学,在统治阶层内部也不甚得人心,他用它愚弄人民和训练忠实奴才,与社会的进步背道而驰。 科举是读书人的仕进之路,科举的做法实际上起着指导教育的作用。雍正反对朋党,打击过科目人,但并非不要科目人,他不满意的只是科甲朋党,对于教育、科举、科甲出身的官僚相当重视,采取了许多优崇士人的措施: 增加科目和科次。雍正即位后,下令于元年举办恩科会试,考虑到入闱官员的子弟需遵例回避,这个规矩不能破,还要不使他们向隅,决定另开回避卷,使他们得以应试。雍正在即位恩诏中,要求府州县卫官员各举孝廉方正,暂给六品顶戴荣身,以备召用。数月后没有官员推荐,雍正再命各省督抚速遵前诏,“广询博访”,属民中“果有行谊笃实,素为乡党所推者,即列名具奏”。次年根据浙江、直隶、福建、广西疆吏的荐举,各用2人为知县,年龄在五十五以上的用为知州。这是清朝实行孝廉方正科的开始,此后新皇帝继位照例举行。三年(1725年),命在八旗、汉军中推举孝友读书人士。五年(1727年)四月,又要州县官会同该地教官,在每个府州县学的贡生、生员内,公举“居家孝友,行己端方,才可办事,而文亦可观”的一个人,于年底申报上司,偏僻之地无人可举,要县官、教官出具印结,避免人才的遗漏。这两项也是举行孝廉方正科的意思。雍正元年,命八旗满洲人于考试汉字生员、举人、进士外,另试翻译,恢复康熙间中断的满洲翻译科。九年(1731年),雍正怕蒙古文字的废弃,特设蒙文翻译科,取生员、举人、进士,以备理藩院使用。雍正还下令开设专门技术科。元年(1723年),侍讲学士戚麟祥疏奏,请设医学,考取医生,雍正“欲得良医以济众”,命礼部议奏,旋因礼部意见不当,又让吏部和礼部协商,“将如何教习方成良医之处详议具奏”。十一年(1733年),雍正以算法为六艺之一,要求各部院笔帖式、官学生、候补笔帖式学习,三年后举行考试。还没到期,他就离世而不能举行了。康熙开博学鸿词科,雍正亦行效法,十一年下令准备开科,要求三品以上京官各举所知,外省督抚会同学政保题,除现任翰林院、詹事府官员外,都可被推荐,届时亲试,优加录用,“广示兴贤之典,茂昭稽古之荣”。两年中,只有河东总督和直隶总督各举了一二人,其他疆吏迟延不动,雍正下诏催促,然而他不久死去,此事由乾隆分两年举行,其影响远不及康熙朝的盛大。 扩大录取范围。雍正元年(1723年),顺天乡试,雍正命检查落榜的试卷,从中选取2人。同年会试,复检落卷,中选竟多至78人。次年会试,如上年一样复检。清代乡试有取副榜的制度,雍正四年(1726年)乡试,命中副榜者,若前曾中过,则授予举人,这是雍正的创例。五年(1727年)会试,雍正命于落第的举人中,选择“文理明通”的,引见后发往各省,担任教职。拔贡,旧例州县学每十二年一选取,雍正即位开恩,普选一次。至五年,命以后六年一选,以增加它的名额。雍正以这些办法扩大中式的额数,增加读书人入仕的机会。 雍正还以种种办法笼络士子。元年的恩科,殿试在十月二十七日进行,时天已寒冷,雍正怕砚水结冰,令将贡士在丹墀对策改于太和殿内举行,又让太监多置火炉,使温暖以便书写。五年的会试原定在二月,因天寒改在三月,天仍冷,若再延期,怕举子盘费不够,遂按期举行,特许携带手炉和穿皮衣、厚棉衣入场,并由官家供给木炭、姜汤。湖南省的乡试,过往在湖北省进行,雍正因有的应试人要经过洞庭湖,有覆溺的危险,命在湖南建立试院。国子监进士题名碑原由公费树立,康熙三年裁省,由进士出资自建,雍正认为这是关系国家振兴文教的大事,命仍用公费建造,以使士子观览丰碑,“知读书之可以荣名,益励其自修上达之志”。 雍正不仅是奖励,他还用科举作为惩罚手段。如因查嗣庭、汪景祺的缘故,停止浙江乡会试。最有意思的是,雍正要推广官话,也以不许参加科举相制裁。六年(1728年),他说:官员临民,说话要让老百姓听得懂,才能通达上下之情,把政事办好。可是每逢召见闽、粤籍的官员,听他们的乡音不能全懂,他们到地方上处理公事百姓就听不清楚,需要胥吏代传,这就会出现弊窦了,因此要求这两省的士人首先改变乡音。并定则例:生童举监要在八年内学会官话,否则不得参加科举;待到改变了乡音,方能应试。到十年(1732年),署理广东巡抚杨永斌折奏:广东人学官话很困难,已经学习四年了,一点还没有变。推广官话,有利于政令的推行,有益于人们思想感情的交流,有益于生产力和民族文化的提高,本来是好事,但是地方话是千百年形成的,民众乐于使用的,改变它岂是容易的事情!推行官话应该有方法、有步骤,要求士人首先接受,在步骤上是正确的,不过没有创造必要的条件,只令士子自学,并不得其法,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而采取强制推行的办法,未免粗暴不得当了。
朕御极以来,用人行政,事事效法皇考,凡朕所行政务,皆皇考已行之旧章,所颁谕者,皆皇考所颁之宝训,初未尝少有所增损更张也。接着责问邹汝鲁:
所移者何风,所易者何俗,旧染者何事,维新者何政?并把他革职,发到湖北荆州沿江工程处效力。雍正对他父亲的政治作了许多改变,但又要打着法祖的旗号,现今正在说河清是康熙保佑的结果,邹汝鲁却说对旧政作了改革,这不是和皇帝唱反调了吗?邹是书呆子,拍马屁也不会拍,活该受罚!而雍正大耍淫威,实属可恨。 卿云现。据雍正朝曾任总督、侍郎的李绂记载,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雍正即位的前数日,天气阴霾惨淡,到举行登基典礼时,“天忽晴明,赤日中天,臣民欢呼,占为圣主之瑞”,待到第三天,空中发现了卿云。元年(1723年)九月,雍正送他的生母孝恭仁皇后的灵柩赴遵化景陵时,卿云再次出现。次年正月,他举行祈谷祭天礼毕,卿云又发生了。这些卿云现,未见官员的报告,也未见雍正的批谕。六年(1728年)十二月,云贵总督鄂尔泰折奏:十月二十九日圣寿节这一天,云南四府三县地方,出现“五色卿云,光灿捧日”,次日“绚烂倍常”。七年(1729年)闰七月,鄂尔泰又折奏,贵州省思州和古州在一个月之内祥云连续七次出现。有的官员不赞成鄂尔泰这样献媚,如大理县刘姓知县说,我的眼睛迷了沙子,怎么看不见庆云啊!雍正自然支持鄂尔泰,很不满意那些官员,他说像鄂尔泰这样督抚的陈奏祥瑞,是出于强烈的爱君真实感情,认为他是迎合、谄谀的,那是藏有幸灾乐祸的邪心,不简单是春秋责备贤者的意思。在雍正支持下,继鄂尔泰报卿云的纷来沓至。同年,署山东巡抚岳濬奏报,当曲阜孔庙修缮工程进行到大成殿上梁的前两天,庆云出现在阙里上空。雍正说前次阙里火灾,此次庆云,可视为功过相抵,不算祥瑞,但增明年会试的取中额,由上科226人,加至400名。山西巡抚石麟奏报十一月初二日保德州民人发现卿云捧日,外绕三环,光华四射。又报临晋县卿云丽日,五色缤纷,霞光万丈。雍正认为这是山西民风淳朴的验证,命照奖励河南的事例,每州县可多报一个老农,赏给八品顶戴。八年(1730年)五月,湖广镇筸镇总兵官周一德奏报,万岁声高天地喜,庆云飞上衮龙衣。”(《古今图书集成》,中华书局、巴蜀书社1986年版,第29408页下),亦附录于此。 白沙等处“庆云丽日,霞光万道”。不久湖广提督岳超龙奏称,万寿节,镇筸镇“祥云五色,捧绕日轮,光华四射”。九年(1731年)、十年(1732年)、十二年(1734年),山西、山东、云南大吏继续报告庆云呈瑞。 官员这样奏报祯祥,雍正迭加奖励,可是他说:“朕从来不言祥瑞”,“朕素不言祥瑞”。他用尚崇廙奏直隶遵化州凤凰翔集、鄂尔泰奏贵州都匀府石芝丛生二事没有向廷臣宣布的事实,表明他不谈祥瑞——“天下之人勿误以为朕为夸张祥瑞而忘自修之道也”,不管他怎样表白,官员的报祥瑞是在他鼓励、指导之下进行的。他之所以要作这种掩饰,因为大讲祥瑞并不是正常的事情,也可以被视为不光彩的事情,会有少数官员作出议论,像大理刘县令那样。这种情形雍正也明白,他之所以乐于接受呈报祥瑞,必然有其政治上的需要。 二、“天人感应,捷如影响”的说教——政治修明 古人认为天意有两种表现形式,当国泰民安时屡现嘉祥,至政乱刑紊之际,则灾异频兴。在祥瑞与政治两者之间,有一个认识上的桥梁,就是“天人感应”观念。雍正笃信天理,认为老天的赏罚最公平。每当新春之时,他爱写“福”字,赐给臣下,官员感谢皇帝的赐福,雍正说不要这样看,不但皇帝不能以意赐福,“即上天亦岂能以福私与人哉!”衍圣公孔传铎在奏贺庆云的本章中,把祥瑞的出现说成是“乾坤效灵”,雍正说看到奏本,心里很不安宁,因为“朕于事天神至诚至敬,惟望天地神祇俯垂默佑,锡福兆庶,共享升平,……今乃谓天地神祇效灵于人君,岂不闻王者父天而母地,而敢为此亵慢之语乎!”他这样敬天,尤笃信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之说。二年(1724年)三月初五日,他说在二月二十八日向刑部官员讲:“刑狱上关天和,当钦恤民命,牵连之人,毋得久羁监禁”。刑部遵旨释放了几百人,到三月初三日感动上天,普降大雨。消除了春旱的危险,因此,“天人之感,捷如影响,莫谓适逢其会,事属偶然”。三年(1725年)四月十一日又说:三月底田文镜奏报开封干旱,他于四月初一日祈祷神明,初三日河南就得雨了。据此,他进一步阐发天人感应的道理:“天人感应之理至微而实至显,凡人果实尽诚敬,自能上格天心,人君受天眷命,日鉴在兹,其感通为尤捷”。 雍正把自然现象与朝中政治、民间风俗联系起来,用以说明他的政治清明,具体说是: 宣扬雍正政治,海宇升平。官员报祥瑞,总不忘声明这是“皇上敬诚所感,仁孝所孚”,“此皆皇上之至诚足以感召天和,协应地灵”。把它归之于雍正敬天法祖的结果。对此,雍正毫不推让,完全承受。他就五星联珠,日月合璧一事说:日月五星运行于天,原本有规则,是可以测算出来的,但是在什么时候遇到它,是幸运的,这时候,必定是“海宇升平,民安物阜”。他之所以大肆庆贺五星联珠、日月合璧,就是为了说明它的统治造成了太平盛世。 借以教育、鼓励臣僚研究政治得失。雍正说他坚信天人感应,一时一刻“不敢自懈自逸”,凡是遇到水旱灾浸,就“内省行事之过愆,详察政治之阙失”。九年(1731年)上半年天旱,自认是他“一人之咎”。他这样说,包含有内省的因素,但主要是为教导百官。凡是他宠幸的人报祯祥,必就此称赞他们治绩显著,堪为臣僚表率,如田文镜奏报十三穗瑞谷,雍正就说:“朕前降旨言田文镜、杨文乾、李卫皆实心办理地方事务,今闻广东、浙江二省今岁皆获丰收,而广东之熟为数年所未有,豫省民田又产瑞谷,此即该省巡抚诚意感通之征验也”。表彰田文镜治绩,连带肯定杨文乾、李卫的行政。雍正不满意的官员奏报灾害时,必遭一通责骂,往往说有你这样的封疆大吏,地方上不受灾才怪呢!雍正用天人感应说要求官员检查自身的行政,道理上是荒唐的,但若真能借此考察政治,改变吏治,也还有其意义。对人君来讲,言官的进谏在可采与不可采之间,若“天象示警”,对于迷信的君主讲也许能起点作用——使他作些微的内省,这就是腐朽的东西化作神奇了。 宣传雍正圣孝。祥瑞出现最多的是卿云。庆云、卿云,是一回事。相传虞舜将让位给大禹,和臣僚一起唱歌:“卿云烂兮,糺缦缦兮,日月光华,且复旦兮”。卿云现是表示太平气象。此外还别有含意。鄂尔泰在六年(1728年)十二月报告卿云呈现折子中援引《孝经纬·援神契》的话:“天子孝,则庆云现”,说明云南出现的卿云,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的庥征。雍正见到这个奏折异常高兴,在朱批中写道:“朕每遇此祥瑞,蒙上天慈恩,岂有不感喜之理。”因为这个祯祥是鄂尔泰报告的,所以嘉许他是上天恩给的“不世出之良臣”。随即谕告廷臣,特别引出“天子孝则庆云现”的话,并说“朕之事亲,不敢言孝,但自藩邸以至于今,四十余年,诚敬之心,有如一日,只此一念,可以自信”。因为鄂尔泰把庆云与天子孝顺连在一起,使他的这次报庆云不同寻常,雍正大肆开恩,为云贵官员加级晋爵。鄂尔泰由头等轻车都尉超授为三等男爵,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骑尉晋为骑都(卫)〔尉〕,其他巡抚、提督、总兵官各加二级,知县、千总以上俱加一级。雍正重视这件事,同曾静案有密切关系。鄂尔泰奏报前的三个月,曾静案子发生,曾静指责雍正谋父、逼母、弑兄、屠弟,即是大逆不孝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不管雍正有无谋父之事,颂扬他是圣孝的天子,正适合他在政治斗争上的需要,他以此证明他是无辜者,谁若再相信曾静一流的传说,就是悖逆天理昧于忠义的乱臣贼子了。所以庆云现,不是一般的谈祥瑞,而是雍正政治斗争的工具。 三、地震中的雍正 雍正中,朝鲜使臣李真望等人回国,向国王说雍正“恶闻灾异,钦天监虽有灾不敢奏”。当时朝鲜君臣对雍正有偏见,但在这一点上是求实的。雍正时代,由于追求祥瑞,把历来视为灾异的自然现象也认为是祯祥了。八年(1730年)六月初一日发生日食,晋抚石麟奏称,太原当日食时,浓云密雨,等到天晴,太阳已经复元,所以没有见到日食,因此具本题贺。如果说日食是灾异,太原见到与否,它总是发生了,总不是好事,怎么会称起贺来呢?无独有偶,江宁织造隋赫德也奏报,日食之前,江宁阴雨,等到天色晴明时,日光无云,没有见到日食,也把它当作祯祥具折称贺,雍正虽然没有接受他们的贺折,但这种荒唐事情的出现,则是恶言灾异的结果。 八年(1730年)八月十九日,北京发生剧烈地震。中国史书对它有所记录,但缺乏雍正的活动资料,还是朝鲜人作了点滴的记叙。朝鲜英宗六年(即雍正八年,1730年)十一月、七年(1731年)四月出使中国的朝鲜官员李枢、李桡,分别讲述亲历北京地震和耳闻的情况。据他们讲,地震之前,忽然狂风暴雨,接着地震,掀动了桌椅,居民用的沙器,互相撞击,都打破了。房屋倒塌严重,皇宫、圆明园、畅春园都有破坏,连太和殿的一角也倾颓了,死的人很多,有说两万多的,也有说四万的。这时雍正的情况,朝鲜人听清朝内大臣常明讲,皇上“乘船幕处,以避崩压”。这是说地震发生后,雍正先是跑到船上,后来住在临时搭的帐篷中,没有回宫室理政和休息。这个话若真是出自常明之口,当是可信的,因为他是皇帝身边的人。雍正泛舟而居,真是惊慌失措,变了常态。朝鲜英宗讥笑他,“以万乘之主”,作此“举措”,“可谓骇异矣”。 唐宋以前,君主在政治上不景气时,常向祯祥求救,以欺骗民众,维持自己的统治,这样也把祥瑞搞臭了。雍正在这之后讲求祯祥,总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可是又非搞不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他相信天人感应,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复杂的政治斗争的需要,他借此打击政敌,争取民众。 讲祥瑞,弄虚作假,愚弄民众,是统治阶级腐败的表现,无力的表现,雍正大搞祯瑞,是愚蠢的做法。乾隆即位,把献祥瑞也当作前朝败政之一取消了。
京中有一姓刘的道人,久有名的,说他几百岁,寿不可考。前者怡王见他,此人漫言人的前生,他说怡王生前是个道士。朕大笑说:这是你们生前的缘法,应如是也,但只是为什么商量来与我和尚出力?王未能答。朕说不是这样真佛真仙真圣人,不过是大家来为利益众生,栽培福田,那里在色像上着脚,若是力量差些的,还得去做和尚,当道士,各立门庭,方使得。大家大笑一回,闲写来令你一笑。语气和内容,反映的是君臣间欢洽地谈佛论道。在这里,雍正把怡亲王允祥视为道士,自比和尚,是戏言,然又表示了他的某种实际思想。他说他们君臣不是真佛真仙真圣人,只是来为众生栽培福田的。虽然不是真出世,但比一般的出家人要高明。文中说他问怡王,你这个道士为什么来为我和尚出力,而“王未能答”,他遂讲了一番道理。这样的交谈及记录它的行文方法,是采用禅宗的机锋,允祥不能回答皇帝的问题,是没有觉悟的俗人,只好倾听得道的皇帝的教诲。不仅自称和尚,雍正还自视为“野僧”。他在题为《自疑》的诗中说: 谁道空门最上乘,谩言白日可飞升。 垂裳宇内一闲客,不衲人间个野僧。 自谓是不着僧服的野盘僧,无有闲暇地为众生奔走四方,把自己打扮成在家的为臣民谋利益的和尚皇帝。五年(1727年)正月,当群臣庆贺“黄河清”时,蒙古王公进觐朝贺,并要求诵经祈福。雍正说:若蒙古地区因做佛事而人畜兴旺,是受我之赐,“朕亦即是释主”。不但允许,还要给以资助。在这里已不是一般地比作佛徒,而是自称教主了。雍正自号“破尘居士”又称“圆明居士”,表示他身不出家,却在家修行。十一年(1733年)在宫中举行法会,召集全国有学行的僧人参加,凡予会者以为荣耀。雍正亲自说法,收门徒14人,为爱月居士庄亲王允禄,自得居士果亲王允礼,长春居士宝亲王弘历,旭日居士和亲王弘昼,如心居士多罗平郡王福彭,坦然居士大学士鄂尔泰,澄怀居士大学士张廷玉,得意居士左都御史张照,文觉禅师元信雪鸿,悟修禅师明楚楚云,妙正真人娄近垣,僧超善若水,僧超鼎玉铉,僧超盛如川。其中俗家八人,和尚五人,道士一个。雍正把和尚、野僧、释主念不离口,可见他当皇帝也没有忘掉谈佛。不仅如此,他还引用僧人过问政治。 三、用比丘密参帷幄 文觉禅师住于宫中,雍正命他参与议论国家最机密的要务,“倚之如左右手”。据说年羹尧、隆科多、允禩、允禟等人的案子,他都出了主意,成了雍正的高级参谋。十一年(1733年),文觉年满七十,雍正命他往江南朝山,行程中,“仪卫尊严等王公”,所过地方的官员多对他顶礼膜拜,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尚书、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税关监督年希尧等都以弟子礼相见,可见他因密参帷幄具有较高的地位,有类于他的先辈唐朝的李泌、明朝的姚广孝,不过始终没有公开政治身份罢了。 三年(1725年)五月,雍正讲:“近日直隶宣化府、江南苏州府等处竟有僧人假称朕旨,在彼招摇生事”。比丘何以敢于冒称圣旨?而且又不止一起?和尚弘素是雍正的老相识,他的门徒在外地要刊刻《金刚经》,据说是雍正在藩邸赐给弘素的,还有雍亲王亲书的序文。雍正叫把序文送京观看,不承认是他写的。是否为他所书,今已不得而知。这件事和前述正修称替僧,都是和尚争言与皇帝有密切关系,雍正对迦陵性音的态度,前后有绝大的变化。四年(1726年),雍正说他登极后,性音不图权势,到庐山隐居寺修行,“谨守清规,谢绝尘境”,与江西官吏绝无往还,一居四年,默默圆寂。又说性音对佛学“深悟圆通,能阐微妙”,“其语录乃近代僧人之罕能者。”为了表彰他的真修翼善之功,下命追赠国师,赐给谥号,其语录收入经藏。数年之后,雍正大变其调,说他早看出性音品行不端,“好干世法”,所以在御极后即令其出京,以保护法门的清规。性音的语录也是“含糊处不少”,不是“彻底利生之作”,于是性音不能作为“人天师范”,削黜封号,语录撤出藏经。不仅如此,还命地方官查访,不许性音门徒“将朕当年藩邸之旧迹私记作留,违者重治其罪”。这些和尚声称与皇帝有瓜葛,雍正或不承认,或加斥责,究其原因,他们是假借与皇帝关系之名,招摇撞骗,干预地方政务,雍正对他们的排斥,是不允许他们从政,或超过他允许的范围的干政,但也从反面说明确有僧人参与政事。 四、朝臣反对言佛及雍正的克制态度 雍正的引用僧人和信佛,很自然地引起一些笃信儒学而又正直的大臣的不满,并借用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五年(1727年),青年时曾为沙门的沈近思升任左都御史,雍正问他:你必定精通佛教宗旨,不妨陈说一些。沈回奏:臣少年潦倒时逃于佛门,待到进入黉宫,专心于经世之学,以报效国家,哪有闲情顾及佛学。臣知道皇上圣明天纵,早悟大乘之学,但是万机庶务,系于圣躬一身,“是以臣愿皇上为尧舜,不愿皇上为释迦。”臣就是懂得佛学,也不敢向主上妄陈,“以分睿虑”。这一番儒家道理,那时人认为是光明正大的,迫使雍正改容称是。在沈近思以前,侍郎李绂尚得雍正宠幸时,也谏言佛教无补于天下国家。据记载,有一天雍正赐宴,九卿侍坐,为讨得皇帝欢心,大家(竟)〔竞〕谈禅学,这时雍正问户部侍郎赵殿最,你也能谈这个吗,赵回奏没有学过,雍正笑着说你不妨试着讲一下,随即以一佛语问他,赵殿最不愿说佛法,就用儒家的观念加以解释,雍正被弄得哭笑不得,只好对群臣说,他“真钝根也”。另一日,雍正问翰林院检讨任启运佛教经论,任奏称“臣未之学”。雍正只好讪讪地说:“朕知卿非尧舜之道不陈耳”。当文觉禅师颐指南下,地方官趋迎之时,漕运总督魏廷珍独不为礼,且上疏声称:“臣不能从佛法”,以示抗议。陆生柟在被任命主事前的引见时,呈递的奏折上说:“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据雍正讲,这是讥刺他崇尚佛老。这些官僚从维持朝纲的大题目出发,主张独尊儒术,排斥释氏。 一些官僚提出抑佛的具体建议,有的还付诸实行。三年(1725年),御史钱以瑛奏请敕下各省督抚,勒令僧尼还俗。直隶唐山县令驱逐和尚,强夺僧舍,改为民房。有的地方官建言把寺宇改为书院,发展儒学。有的要求重申禁止私度为僧的条令。 雍正对官僚的反佛言行,有时暴跳如雷,而在处理上还是有所克制,如直隶一个赶逐僧道的知县,被他下旨拿问,侍郎留保为之委婉解颐,说僧道都是无法生活的穷人,寺庙实际上是他们的收容所,皇帝容留他们,就如同周文王视民如伤的意思一样,不过是把他们当作鳏寡孤独加以照顾,然而那个学究式的县令不能领会皇上的圣意,难免犯错误。雍正见他说得堂而皇之,捧了自己,又堵了自己的嘴,就把那个知县从轻发落了。 雍正尽力为自己信佛辩解,他说佛教的善应感报的学说,有“补于人之身心”,“然于治天下之道则实无裨益”。又说:“凡体国经邦一应庶务自有古帝王治世大法,佛氏见性明心之学与世无涉”,所以没有“密用僧人赞助之理”。他甚至瞪着眼睛说瞎话:“试问黄冠缁衣之徒,何人为朕所听信优待乎”!但也懂得一手遮不住天下人耳目,用缁衣总有人知晓,就又为沙门参政作解说。他说乃祖顺治征召禅僧玉林琇入内廷,研究佛学,就像黄帝到崆峒山访问广成子,讲求治身之要。黄帝是圣王,所有的行为都是正确的,因此顺治延揽僧人,是师法黄帝,当然没有错。言外之意,我雍正皇帝效法古圣王,师法祖宗,与僧衲过从有何过失!抵赖、辩解也说明他不敢公开地以佛教作为执掌朝纲的政治势力,他信佛、崇佛,也是有所节制的。有人说雍正十年以前内廷不举行法会,是沈近思、李绂反对言佛的结果,有一定道理。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中总有一部分人反佛,形成了传统,密用僧人是不名誉的事情,因此雍正不能不有所顾忌,从而不能恣意信佛、用佛。 五、直接干预佛教内部事务及与释子辨是非 皇帝对佛教内部事务的经营,历来多寡不一。雍正的干预之多,在许多方面超过了其他帝王。主要表现在任命寺院住持,扩建、修缮梵宫,赐予佛徒封号,反对僧衲中的“邪说”等方面。 雍正说要扶持禅宗,“仍择宗门法侣具正知正见者,为之表率倡导”,即使用他认为是正道僧侣持掌寺院事务。如允祥、弘晓父子重修香山卧佛寺成功,因禅师超盛在当时“宗徒内无有出其右者”,特命其去掌法席。又如北京护国寺修缮竣工,雍正选择玉林琇的徒孙超善去充任方丈。根据这些情况,萧奭才在《永宪录》中说:“凡名山古寺,皆内遣僧主之”。 雍正在晚年大量修缮古刹名寺。江南荆溪(今宜兴)崇恩寺,系玉林琇国师、?溪森禅师传法之所,雍正以该寺规模较小,容纳桑门有限,于十一年(1733年)加以扩充,增建殿宇。浙江绍兴报恩寺是玉林琇开堂之所,为传其法,予以维修。浙江舟山普陀山是所谓观音大士示现的圣地,该处普济寺,建于后梁,历代维修,雍正特发帑金,派专官董理修饰,同时修缮了普陀山的法雨寺。南岳恒山是雍正的主寿山,湖南巡抚赵弘恩奏请动用库银修葺,以为皇上祝寿。雍正说为朕延寿不必进行,但为崇祀江河山岳之神则可以,批准了他的建议,但指责他的“识见鄙陋”,原因是越弘恩应当借祀神为名,给皇帝祈寿为实,而不能公开表明为皇帝去启动工程,动用国帑。华山佛宇遭火灾,雍正命江南督抚供给钱财,不计数量,务必恢复原状,于是佛寺及道观均修葺一新。他所维修的兰若,一类是佛教圣地的名寺,再则是他所表彰的玉林琇一派的修行之处,表现了他所提倡的佛教宗派。 十一年(1733年),雍正表彰他认为的圣僧,赐以封号。授鸠摩罗什高足僧肇为大智圆正圣僧禅师,沩仰宗的创始人灵祐及其弟子慧寂分别封为灵觉大圆禅师、真证智通禅师。雍正说这些名僧阐扬佛旨,“救拔群迷”,千百年后帝王旌奖他们,希望时下释徒力求奉信正宗正论。 雍正在赐号、修庙中已表明崇的是玉林琇一派,但觉不够,又亲自著述《拣魔辨异录》,发布有关上谕,直接参加佛教宗派学术斗争。明崇祯间,汉月藏(法藏)著《五宗原》,密云悟著《七辟》、《辟妄救略说》与之论辩,产生宗旨之争。汉月藏法嗣弘吉忍(弘忍)作《五宗救》阐述师说,深受学者欢迎。雍正把汉月藏、弘吉忍之说当作邪魔外道,说自己明于“禅宗之旨,洞知魔外之情,灼见现在魔业之大,预识将来魔患之深”,为了拯救佛徒,“不得不言,不忍不言”,乃摘抄藏、忍语录八十余条,一一指斥,成《拣魔辨异录》一书。同时命令销毁藏、忍语录及《五宗原》、《五宗救》等书,若有僧徒私自收藏的,以不敬律论罪。又命地方官查明汉月藏派下徒众,尽除出禅宗临济宗,永远不许复入祖庭。为了同样的目的,即不许“邪说横行”,雍正又在僧侣的语录中,选择“提持向上,直指真宗”的,编了《御选语录》一书,入选的有僧肇、永嘉觉、寒山、拾得、沩山祐、仰山寂、赵州谂、云门偃、永明寿、紫阳真人、雪窦显、园悟勤、玉林琇、?溪森等僧侣、道士的语录,还编入他自己的《圆明语录》、《圆明百问》,附录《当今法会》。于十一年(1733年)作序,刊刻问世。十二年,雍正令沛天上人组织四十多名僧侣校勘藏经。他还刻印释典《宗镜录》、《宗镜大纲》、《经海一滴》诸书。他采取行政命令的方法解决宗教内部的派别斗争、宗旨之争,以皇帝的权威干涉宗教内部事务。 雍正与释子辨难,遭后世学人讥笑,“以人天子与匹夫搏”。不过这倒符合他一贯的作风。前此与草民曾静、小吏陆生柟驳诘,再与沙门对阵,毫不奇怪。他所注重的是辨明思想,即要以符合自己意见的观念作为指导思想,不仅要把它贯彻在俗民中,还要统治方外世界,为此就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地位了。 六、与道家往还 雍正谋求储位时相信武夷山道士的算命,已见其对道家的态度。他在当皇子时也和道士结交,了解老氏之学,在他的《藩邸集》中,收录《赠羽士》(二首)、《群仙册》(十八首),记录了他对道家的认识和要求。《碧霞祠题宝旙步虚词》之二云: 琼宇璇宫日月长,奇花瑶草总飘香。 琉璃作殿苍龙卫,云雾裁帷青鸟翔。 拂露霓旌珠灿烂,御风鸾驾玉铿锵。 常将天福人间锡,奖孝褒忠佑乃方。 希望道士们存济世之心,宣传忠孝,协助君王的治理。 继位后的雍正,对道家的兴趣不减当年。北京白云观,据说是金代所建,长春真人邱处机曾在此著书,是道家的重地。雍正时与白云观道士往还。该观道士罗清山于五年(1727年)初死去,雍正命内务府官员为他料理丧事,指示按道家礼节从优办理,又追封他为真人,可见他们关系的密切。道士娄近垣,江西人,雍正将他召来,居于光明殿,还把他收为自己的佛家弟子,他为雍正“结幡招鹤”,被封为“妙应真人”。雍正把道士贾士芳、张太虚、王定乾等人养在宫苑,用他们来治病和修炼丹药。 雍正对道家思想并不看得那么重要。他在御极后作的《蓬莱洲咏古》中写道: 唐家空筑望仙楼,秦汉何人到十洲。 尘外啸歌红树晚,壶中坐卧碧天秋。 庙堂待起烟霞侣,泉石还看鹤鹿游。 弱水三千休问渡,皇家自有济川舟。 是啊!古来谁到过方士们所说的仙人胜境的蓬莱瀛洲,唐明皇伫立望仙楼,既无仙人来会,自己也是肉胎俗身。雍正相信他的办法能够治理天下,没有对道教思想寄托多大希望。 七、融合儒佛道三教于一炉 作为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儒佛道三学有许多共同的东西,雍正抓住它们,参以己意,给予说明。他讲三教有共同的目标,即教育百姓如何作人:“三教之觉民于海内也,理同出于一原,道并行而不悖。”比如劝人为善弃恶,儒家用五常百行之说,“诱掖奖劝”,佛家的五戒十善,也是“导人于善”。他说:“劝善者,治天下之要道也。”儒佛都劝善,共同起着“致君泽民”的作用。他还以天命论的观念解释儒佛的共性。儒家天人感应说警戒人们省修过愆,雍正认为求佛也是如此,他说:“天人感应之理无他,曰诚敬而已。”当人诚心拜佛,哪怕是微贱的,愚夫愚妇,他的精神,会引起神明的怜悯而给予拯救和惠泽。他的结论是,儒佛有共同的思想,同一的育民作用。 释老矛盾重重,雍正以帝王之力大搞调和。他说:“性命无二途。仙佛无二道”,强把佛道捏合在一起。他收佛门弟子,却接受了妙应真人娄近垣;他编选佛家的语录,把宋代道家紫阳真人张伯端的著述选了进去;他给沙门赐封号,也赠张伯端为“大慈圆通禅仙紫阳真人”。他认为张伯端的《悟真篇》,尽管是道家的著作,即在佛学中也是最上乘的。 儒学思想历来处于神圣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雍正尊儒,又把儒佛道拉在一起,是以儒助佛,抬高佛教的地位,为自己信佛辩解。他把道家的著作归入佛家典籍,使佛经驳杂了,但却是把道归入于佛,含有扬佛的意思。所以雍正糅合儒佛道三家,要旨在于提倡佛教。 八、政权与神权的高度结合 雍正一生与佛老结下了不解之缘,以万乘之尊而自称“居士”;在日理万机的繁忙中,自撰佛学语录,编选和刊刻释氏经典;大开法会,广收门徒;大力干预梵宫内部事务,兴修庙宇,任命住持,表彰高僧,摈斥“外道”;对朝中出现的奉佛与反佛的摩擦,虽有所顾忌,仍坚持信佛。为什么他在讥笑和反对之中还要扬佛呢?自然有着社会的和个人的原因。 第一,是强化君主专制主义思想统治的需要。雍正深知佛教对于稳定皇权秩序的作用。他讲佛家劝人为善,要被压迫的受苦受难的群众,相信今生的不幸是前生作孽的报应,既然如此,只好甘心忍受,以求来生的幸福。雍正欣赏的是佛教中的禅宗,而禅宗是把佛性灌输到人的内心,使俗人也变成了僧侣。一句话,佛教要人做逆来顺受的良民,极其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孔孟之道作为官方哲学,雍正极力利用它,又给佛学以较高地位,用来辅助儒学,这样就加强了对臣民的专制主义思想统治。 第二,用释徒为谋主必然提高佛教的地位。雍正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利用僧衲密参帷幄,使他们起到高级参谋作用。因之,也要受他们的一些影响,反映他们的一些愿望,给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所以他的修兰若,赐法号,也是使用比丘所采取的必要的奖励手段。 第三,是统治蒙古人的需要。用喇嘛教联系、控制蒙古人,这是清朝满族统治者的传统政策,雍正也在自觉地使用它,此点已无需细说。 雍正崇佛,是利用佛教为他的政治服务,他不是佞佛,不是让沙门利用他。他左右佛堂,而不允许佛教驾驭他。他打击一些比丘,除前述教派宗旨关系,还有政治原因。他惩治迦陵性音门人,同时反对木陈忞徒众。木陈是与玉林琇同时受到顺治礼遇的高僧,曾作《北游集》,涉及侍奉内廷之事,露透其对顺治的影响。雍正指责他是无知妄人,“于瞻顾天颜后,即私乱记载,以无为有,恣意矜夸。”他是否造作顺治的谣言倒不一定,但有以御用僧地位进行招摇之嫌。雍正把木陈忞、迦陵性音看作一类人物,他们虽死,但对他们的徒子徒孙实行管制,毁禁他们的书籍。雍正用僧人作高参,但给他们一个活动范围,不许逾越,否则惩治,他把僧侣玩弄于股掌之中,所以虽崇佛,而没有桑门乱政的事情。还要看到,雍正大修庙宇,耗费了许多金钱,搞了些虚文,虚热闹,这同崇尚务实、反对靡费的精神相违背。 第十四章 用人、待人和宠臣
朕现今用人之法,亦止堪暂行一时,将来自仍归于圣祖畴昔铨衡之成宪。朕缘目击官常懈弛,吏治因循,专以积累为劳,坐废濯磨之志,不得不大示鼓舞,以振作群工委靡之气。俟成知奋勉,治行改观时,自另有裁处之道。雍正要清扫康熙末季积弊,使雍正改元出现新气象,与这个政治方针相适应,确定用人的原则:造成一个振作有为的官吏队伍,去革新政治,因此破坏常规的任用官员办法,反对因循腐败的吏治。在这个总原则下,有一整套用人的具体办法。 雍正和鄂尔泰通过奏折和朱批讨论识人和用人,表明他们对官员的要求。鄂尔泰在四年八月初六日奏折中说:
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时,必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他强调用人一定要得当,要因事择人,不能因人派差事。雍正异常赞赏他的观点,转告他批谕田文镜的关于用人的两句话:
可信者非人何求,不可信者非人而何。又说:
不明此理不可以言用人也,朕实以此法用人,卿等当法之,则永不被人愚矣。这两句话,提出如何对待可信任的人与他的能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对那些可信任而又不能胜任官职的人,就不能抱有什么指望,对不可信又不能胜任的人就不必给他职责了。他不仅看重官员的可信程度,更重要的是把它同他们的才能结合在一块考虑。雍正接着在朱批中写道:
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朕意虽魑魅魍魉,亦不能逃我范围,何惧之有?及至教而不听,有真凭实据时,处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碍乎?卿等封疆大臣,只以留神用才为要,庸碌安分、洁己沽名之人,驾驭虽然省力,唯恐误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费心力,方可操纵,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诚人,然亦不过得中医之法耳,究非尽人力听天之道也。提出用人要用人才之人。他还看到,这种人未免恃才傲物,与那些庸愚听话的人不同,不容易驾驭,但是他认为不必惧怕他们,应当用心去掌握他们。在这里尤需注意的是“惜之、教之”的思想,这是说人才难得,对已经涌现出来的干才,尽管他们有缺陷,也要爱惜,不能摧残;爱惜的方法之一,是对他们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过失,以利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鄂尔泰见到朱批后,于十一月十五日具折陈述自己的意见:
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则实由己,忠厚老成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原以济事,非为众人藏身地,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置之。他认为国家设官定职,出发点是为办事,不是为用人,尤其不是为养闲人,谁能把事情办好就应当用谁,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有缺陷的能人加强教育,对不能办事的善人,或调换职务,或离职赋闲,让出缺位给有能力的人来干。他进一步说明和发展了雍正的使用有才能的人及其有缺点即加以教育的用人方针,雍正看后大为欣赏,称赞他的说理“实可开拓人之胸襟”。雍正用人,一定要使他的才能和职务相当,有才而不肖,贤而无才,取前者而舍后者,这是他用才思想的一个内容。 在贤和才的取舍上,雍正还有更深入的考虑。自从“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司马昭给官员提出“清慎勤”三字要求之后,历代君王皆奉之为圭臬,康熙也不例外,雍正却提出了异议。他在论巡抚的职责时说:“巡抚一官,原极繁难,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谓胜任也。用人虽不求备,惟至督抚必须全才,方不有所贻误,若无包罗通省之襟怀,统驭群僚之器量,即为不称厥职。”又说:“凡事当务大者远者,若只思就区区目前支吾,以尽职任而已,未有不顾此失彼,跋前踬后者,当努力勉一大字”。他把清(廉洁奉公)、慎(忠诚谨慎)、勤(勤劳王事),视作对高级官员的基本要求,另要他们胸有全局,目光远大,办事瞻前顾后,能够驾驭属员,即要兼有才能与忠于职守的品德。署理湖广提督岳超龙在奏谢折中表示:“惟有益思正己率属,砥砺官方,以仰报高厚之恩。”雍正告诉他,即使做到了正己率属,“若不知训练兵丁,涤除陋习,不过自了一身而已,与木偶何异,旷职之愆,仍不能免”。说得很清楚,身为提督大员,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领下属清正廉洁固然很好,但若不能将军队训练好,把从前的弊病革除掉,这样的人品行再好,也不过像个木偶,起不到他所担任的职责的作用。他以这个标尺衡量湘抚王国栋,认为王“心有余而力不足,清慎勤三字朕皆许之,然不能扩充识见,毫无益于地方,殊不胜任”。于是将之内调,并以此教育其后任赵弘恩。直隶巡抚李维钧考察吴桥知县常三乐,“操守廉洁”,“但懦弱不振,难膺民社之寄”,拟将其改任不理民事的教职,报吏部审批。吏部认为,既说常三乐“生性懦弱,必有废弛实迹”,而李维钧又不实指纠参,不予批准。李维钧感到常三乐清廉并无劣迹可议,但不称职,不便留任,不知如何处理才好,特请雍正裁夺。雍正回说,这事很好办,就照他“居官罢软,殊属溺职,相应参革”。有德无才的官,在雍正手下难于得到重任,还要遭到革职的处分。 一个政府对人员的使用,有许多规章制度,雍正去庸人用才干的方针,同清朝的一些固有规则发生了矛盾,他就以不惜破坏定制的精神贯彻自己的原则。他表示:“朕用人原只论才技,从不拘限成例”。又说:“唯期要缺得人,何论升迁之迟速,则例之合否耶!”那些关于官员除陟的规则,主要内容是资历、出身、旗汉区别。他不取消有关规定,在实行中加以变通。元年(1723年),雍正向湖广总督杨宗仁说:“如遇有为有守贤能之员,即行越格保题,以示奖励。如此则官吏欢而民心悦,地方有不改观者乎?”主张不要按资历升转,越级提拔贤能官员,以鼓励他们奋发向上。二年(1724年),要求充任布政使的田文镜推荐能够担当这种职务的人:“若有才守兼优堪任藩司之职,为尔素所深知者,密举二三员来,以备选擢。朕从来用人,不悉拘资格,即或阶级悬殊,亦属无妨”。七年(1729年),命京官学士、侍郎以上,外官布、按以上,各人密保一人,“将其人可胜督抚之任,或可胜藩臬之任,据实奏明。不必拘定满汉,亦不限定资格,即府县等员,官阶尚远者,果有真知灼见,信其可任封疆大僚,亦准列于荐牍之内”。准荐府县为督抚,真是要破格选人才。十二年(1734年),赣南道缺出,雍正命署理两江总督赵弘恩在属员或了解的官员中,“无论越衔与否,拟定一员”,折奏请旨,以便任用补缺。雍正在位期间,一直注意把有才能的人迅速地提到重要富职上。 人们的出身,无论是科甲的或门第的因素,都影响到人的前程和才能的发挥。雍正也重视官员的出身,但有分寸。他说:
国家用人,但当论其贤否,不当限以出身。朕即位以来,亦素重待科甲,然立贤无方,不可谓科甲之外遂无人可用,倘自恃科甲而轻忽非科甲之人,尤为不可。自古来名臣良辅,不从科甲出身者甚多,而科甲出身之人,亦屡见有荡检逾闲者……他有意压抑一些科目人,在科举时代,实不多见。 雍正任用才力官员,自然对年老多病的官员表示反感和不能容忍。元年(1723年),在指示湖广总督杨宗仁越格荐人的同时,要他考察属员,将“贪婪酷劣及老病无能向来苟且姑留之辈,尽数纠参”。十一年(1733年),责备兵部堂官将“年力衰迈”的郎中阿尔哈图、玛绅不行清理,他说:“此等人员留于部内,不但于部务无益,且碍后进之阶”,命他们原品休致。同时传谕各部院衙门,如“章京、笔帖式内有此等年老衰迈、人平常者”即行奏闻,以便清除。他对老病而无能的官员的态度,更从对官员的正常考核的大计、京察、军政中表现出来。其考核情况,略见下表。这些考察,都照例处理了。在被处分的人中,最多的是年老官,尤其是在大计中,远远多于其他类型的官员。这是雍正不容年老多病官员留于任上的表现。其次是才力不及官,即才能不足的官,反映对官员才能的要求比较高,比较严,一定要达到能够胜任的标准,否则就有题参的命运等着他。而贪官极少,处于被考核官员的末位,这不应当是考查不严,官员互相隐瞒的结果,而是贪官就是少的实际状况的反映。 八至十一年大计、京察、军政情况表 时间 考核类别 地区范围 卓异 贪官 浮躁官 年老官 不谨官 罢软官 有疾官 才力不及官 资料出处 8 大计 奉天及直隶等七省 28 1 12 55 36 13 26 34 《清世宗实录》卷103,九年二月丙午条 9 京察 1 1 4 3 6 6 《实录》卷117,十年四月丙辰条 10 军政 3 2 3 2 1 《实录》卷126,十年十二月庚午条 11 大计 浙江等十省 22 17 56 36 23 24 31 《实录》卷140,十二年三月壬戌条 11 大计 直隶及直隶总河 7 4 22 2 2 3 8 《实录》卷143,十二年五月庚寅条 雍正对官员有一套宠信驾驭的办法,最常用的是赏赐,如赐世职,加衔,加级,加记录,赐四团龙补服、双眼花翎、黄带、紫辔,赐“福”字,赏书,赏赐各种食品、药物、人参,以奖励“公忠奉职,勤慎持己”的官僚。雍正对一些官员的身体表示关怀。元年,湖广总督杨宗仁因病奏请命其子、陕西榆林道杨文乾到武昌侍养,雍正立即批准,为使杨宗仁安心养病,给杨文乾加按察使衔,又派深知为好医官的御医赵士英赴鄂为杨宗仁诊治。三年(1725年)七月,两广总督孔毓珣折奏广东按察使宋玮“才守兼优”,可惜有病,恰在他的奏折未到之前,雍正已命宋玮赴京引见,及见孔折,即命宋暂停来京,告诉孔毓珣,转告宋玮:等全好了,可以走路了,再前进,“切勿任伊勉强扶病而行”,免得赶路把他拖垮了。这是因爱才而怜惜之。十一月,孔毓珣折奏宋玮已痊愈起程,雍正知道了很高兴。八年(1730年),浙江按察使方觐调任陕西布政使,上任途中病倒了,雍正要他回家好好休养,等候派遣的御医前往看视,并告诉他陕西藩司之职已另委他人,要其痊愈后即行报告。雍正还关怀到官员的家属。陈时夏在封丘罢考事件中被革职,两年后却升为江苏巡抚,他是云南人,愿将八旬老母迎养任所,雍正就令云南督抚把陈母送到江苏,特地指示:“起身日期一听其母之便,在路随意歇息行走,不必因乘驿定限。”如此优宠,就是要陈时夏尽力办事,他直言不讳地说:“朕既擢用陈时夏,欲其宣力以报朝廷,自不忍令伊垂白之母暌违数千里外,两相悬切”。四年(1726年),雍正见河南禹州知州孙国玺,问他寡母的年龄,要他俟其母至八十岁时奏请御赐匾额。六年(1728年),孙国玺任台湾道,因这个职务不能带家属,就将老母寄居漳州,并将此情折奏雍正,雍正为使他能够迎养,改任他为福建盐驿道。十年(1732年),孙母已届八旬,孙国玺遂为其母请求匾额和诰封,然而雍正大变其调:“朕初期望于汝之心实惟天鉴,岂料汝如是负朕深恩也。今日不但汝母匾额无须启齿,汝若不痛自悛改,仍循洁己沽誉欺蒙隐饰辙迹,身家性命,目前难保,累及汝母,尚在未定。具何心胆面皮,辄敢冒请封典耶!观汝此奏甚属妄诞,可恶之至!”雍正因他沽名钓誉,不实心办事,收回了给他母亲恩典的诺言。由此可见,雍正关怀臣下,一则是为赏功,一则也是驾驭手段,使臣工感激莫名,效忠图报,稍或不谨,就给颜色。袁枚写过雍正关心臣下的两个故事,不一定全都可靠,也可叙来作参考。侍郎留保奉命赴浙江,雍正在他的奏折上批云:闻汝尚无子,可在渐买一二婢妾回京。杭州织造隆升因将女子奴奴赠送给他,于是世间传说留保“奉旨取妾”,以为不世之荣。雍正用尹泰为协办大学士,用其子尹继善为总督,尹继善生母徐氏为尹泰之妾,她儿子位至封疆,却仍青衣侍候主母。一日尹继善陛见,将有所请,雍正说你不用讲了,想为你生母事,回家听旨吧。归家,尹泰以儿子不先请示于己,就上奏,要拿主上恩眷压抑老父,就以杖击之,至徐氏跪求乃止。雍正听说此事,特派宫娥四人至尹宅,为徐氏梳妆,顷刻间,内阁学士来宣旨,封徐氏为一品夫人,并令尹泰先拜徐氏,因其生有贤子。用这个方法宠待尹继善。 雍正打击政敌,残酷无情,但对一些持有不同政策见解的人,只要不同政治斗争相联系,不但不迫害,照旧予以使用和信任。朱轼,康熙末为左都御史,雍正继位,封太子太傅,二年(1724年)命兼吏都尚书,赐诗,云“忠岂惟供职,清能不近名。眷言思共理,为国福苍生”。希望在他辅佐下治好国家。但是朱轼违反雍正意愿,反对耗羡归公。三年(1725年),雍正用他为大学士,还要他教育皇子弘历等人。后来他又反对西北用兵,据传说,他曾不安于位,以病乞休,雍正挽留他,说“尔病如不可医,朕何忍留,如尚可医,尔亦何忍言去”。他感激涕零,从此不复有去志。及至雍正死,他立即针对老主子政策,上条陈,指责司法严刻和垦荒之弊,旋即病死,遗疏反对言利。他同雍正的一些主张唱反调,雍正知道他的思想,但仍然重用他,尤其是让他做弘历的师傅。并在五年(1727年)会试中,对贡士说,你们将来做官,要学朱轼,才不辜负朝廷。太原知府金鉷也反对耗羡归公,雍正却很快提升他为广西按察使,不久擢为巡抚。他为地方官任用的合理,向雍正建议把州县分为衝、疲、繁、难四类,依据分类情况,任用官吏。前已说过,他的办法为雍正所接受。曾静案子中,他清查军流人犯在广西散布反雍正的流言。他既得到雍正的信任,也极力为主子效劳。侍郎沈近思反对火耗提解,雍正仍重其为人,赐诗赞许他:“操比寒潭洁,心同秋月明”。沈近思反对雍正崇佛,雍正并不为意,他死后,加礼部尚书、太子少傅,遗官往祭,又以其子幼,令吏部派司官经理丧事。另一反对耗羡归公的御史刘灿,雍正始初认为他有私心,改授刑部郎中。后见他“居心尚属纯谨”,升之为福建汀漳道。五年(1727年),他因漳州府及属县仓米短少,揭报督抚,文书被府县截回,他气得以头撞壁,福建陆路提督丁士杰密参他浮躁失体统,雍正保护他,说他是感恩图报心切而忘掉了礼体,倒是肯实力任事的表现,没有过错,七年(1729年),李元直为监察御史,上任八个月,疏奏数十上,其一对满汉大学士等均有指责,说“朝廷都俞多,吁咈少,有尧舜,无皋夔”。意即朝中只有赞同,没有争论,名虽谴诘廷臣,实亦涉及皇帝,雍正问他:没有皋夔臣子,哪来的尧舜之君。不过雍正认为他没有恶意,告他:“汝敢言自好,嗣后仍尽言毋惧。”恰好广东上贡的荔枝送到,雍正即赐数枚,以表彰他正直。不久用他为巡视台湾监察御史,雍正亲自取时宪书,为之选择上路的日子。李陛辞时,雍正说他肯定不会贪赃,只怕“任事过急”。雍正即位不久,翰林院检讨孙嘉淦上疏言三事,请“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在储位之争余波未息的情况下要求“亲骨肉”,自然是逆鳞犯讳的,果然雍正大怒,责问翰林院掌院学士为何容此狂生,朱轼在侧说,此人诚然狂妄,但臣佩服他的胆量,雍正沉思一会大笑说,我也不能不赞赏他的胆量,即拔置为国子监司业,且谕九卿:“朕即位以来,孙嘉淦每事直言极谏,朕不惟不怒,且嘉悦焉,尔等且以为法。”随后用他为祭酒、顺天府尹、侍郎。七年(1729年),雍正鉴于生监请人代考的弊病,令自首,可免罪。御史陈宏谋奏,这样做将使胥吏查访,滋扰地方,不如宽其既往,禁其将来,不必令自首了。雍正开始不接受,和他辩论再三,最后认为他识大体,立加表彰,当时山西乡试主考已定了人选,雍正改令他去,试毕复命,雍正命他以御史衔知扬州府事,允许他密折言事。 帝王多用南面之术,越是那些有作为的人用得越高明。雍正说有人攻击他“权术御下”,向大臣表示:“君臣之间惟以推诚为贵,朕与卿等期共勉之”。其实,他说的与做的不一样。他善于用一部分人整治另一部分人。如年羹尧案件之初,雍正在河道总督齐苏勒奏折上批写:“隆科多止论尔操守平常,而年羹尧前岁数奏尔不学无术,必不能料理河务”。用挑动他对年、隆私仇的办法,揭发年羹尧。对待允禩集团,雍正实行的打拉策略,这虽是政治斗争中采取的手段,但也反映雍正的使用权术。雍正讲用人之难,以允禩为例,说“廉亲王其心断不可用,而其人有不得不用之委曲”。政敌的首脑当然不能用,但又必须用,这就看驾驭术之精疏了。雍正成功了,也表示他的权术之高。 雍正继位不久,就有人批评他用人不得法。元年(1723年)二月,他愤愤不平地说:“外间匪类捏造流言,妄生议论。”“且如发遣一人,即议朕报复旧怨,”“又如擢用一人,即议朕恩出于私,以新进加于耆旧之上”。随后,有人说他“进人太骤,退人太速”。他处分臣下,也有人不服,比如黄河清时诸臣表贺,云南督抚杨名时和鄂尔泰的贺表都不合规格,通政司题参,雍正把杨名时交吏部议处,对鄂尔泰免予察议,同时发生的同一事情、同一性质的错误,处理两样,自然引起议论。雍正就宣布他如此处置的原因:
观人必以其素,不以一事之偶差而掩其众善,亦不以一端之偶善而盖其众愆。或为有心之过,或为无心之失,朕无不悉之体之。……鄂尔泰公忠体国,其办理之事,陈奏之言,悉本至诚,恺切之心,以为事君之道,此等纯臣,求之史册,亦不多觏,故其本章错误之小节,朕不但不忍加以处分,并不忍发于部议。至于杨名时,巧诈沽誉,朋比欺蒙,从不实心办事,毫无亲君爱国之心,与鄂尔泰相去霄壤,今若因恕鄂尔泰之事,而并宽杨名时之过,则赏罚不当,于朕公平待下之道转失之矣。他把官员分为两类,区别对待,他所认为才德兼优的,辄加重用,升迁较速,对他们的一般过失,给予教导,而不作处分;若是沽名钓誉、洁身自好,庸懦守旧的,却辄申斥,加以处分,以至降调、罢官。这也是他的用人思想表现,从这可以看出他用人、去人的底蕴。 总括雍正的用人思想和实践,可以归纳出以下三点: (1)雍正为贯彻革新政治的总目标,希望有一个振作有为的官僚队伍去执行他的政策,要求官员振奋向上,并以此决定官员的取舍,摒弃庸懦老病的官员,重用有才能的人,为此而不顾清朝传统的某些规章制度。他的这个用人原则比较合理,无可非难。他对有弱点的干才,采取“惜之、教之”的方针,是积极的爱护人才的态度,体现了政治家的胸怀,是真正使用人才的思想和方针。雍正在用人上有重才轻德的倾向。今日研究亦有人认为他过分倚重能员,鄙薄清官,造成社会坏风气,而康熙倡扬清官,重气节操导的清廉之吏,也即首先贵重人品,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看来康熙、雍正不同的用人方针各有利弊,并因官场吏治状况而定。当提倡清廉而吏治不清、诸事废弛之时,就需要用能吏提高行政效率,维持政务;有才少德之吏弃斥官场时,就需要强调用清官了。从康、雍用人方针,实在可以总结若干用人之道。 (2)雍正因处理政敌,权臣、贪官污吏较多,给人造成不能容人的感觉,又因他宠信的那些人被人误解是雍邸旧人,使人以为他的圈子很小。其实他所重用的人多非藩邸老人。他能够容纳持有不同政策主张的人,如那些反对过他的重大改革的人,不赞成他崇佛的人,当然要以这些人没有朋党活动为前提。他分清是非,凡是为巩固清朝和他的统治着想的,不管政见与他相同与否,一概宽容。他是政治家,不是愚蠢的杀人狂。 (3)雍正同其他帝王一样,好行南面之术。他为实现君主的淫威,也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问题,不可能使各种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天表奇伟,隆准颀身,双耳半垂,目光炯照,音吐洪亮,举止端凝。……幼耽书诗,博览弗倦,精究理学之原,旁彻性宗之旨。天章濬发,立就万言。书法遒雄,妙兼众体。每筹度事理,评骘人才,因端竟委,烛照如神。韬略机宜,皆所洞悉。人臣论君主多有谀词,鄂尔泰等对他们的君主自也难于例外,不过所说他的才能倒基本上合于雍正的实况。他说话声音很高,有朝鲜文献可作佐证。《李朝实录》记载该国使臣李樴于雍正元年回国,向国王报告,亲见雍正“气象英发,语言洪亮”。“气象英发”的赞美之词,不应当是虚誉。 雍正自幼,受严格的教育,掌握了满文和汉文。他当皇子时闻长,尽有时间读书,他自己说:“幼承庭训,时习简编。”登极之后,为了“敷政宁人”,继续学习,举行经筵。他把儒家的“四书”、“五经”烂记于胸,并有自己的理解,不像章句腐儒,咬文嚼字,在儒家圣贤的字句里转悠,毫无发明创见。他对这种人也很看不起。如前述对会试“士人当有礼义廉耻”论题的试卷表示不满,说那些贡士们的见解都是老生常谈,“识量狭隘”。五年(1727年)八月初六日经筵,讲官邓德、蔡世远讲解“文行忠信”,雍正批评说,讲章内将文、行、忠、信分为四端,缺乏贯穿的解释,他认为:“仁义道德之理见于词章者为文,见于躬行者为行,实有诸己则为忠,诚孚于物则为信。分之固为四端,合之则此一理,圣人四教,即谓之一教亦可。”他把仁义道德的观念贯穿于文行忠信之中,即以仁义道德解释文行忠信,使它们凝为一体,就比那些章句经师讲解高明了。雍正又说,在书经讲义里,谓人君以天之心为心,臣下则以君主之心为心,他认为这同君臣一德一心观念不合,君臣都要以天心为心。臣下以君主的意愿为意愿,本来就是要忠君,现在以天心为心,要对天负责,对臣子的要求更高了。对于儒家讲的智、仁、勇,雍正也有他的理解,他说:
圣人统言智、仁、勇,乃一贯之义,如遇有益于民应行之善政,见得透彻,即毅然行之,则是勇以行其智,勇以全其仁,智仁勇未尝非一事,若将三字误会,恐涉于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奸徒之智,反将圣人之言误解矣。他看清智、仁、勇三者的联系,以其之智,认识教和刑的相辅相成关系,所以他“治天下,不肯以妇人之仁弛三尺之法”。 雍正因熟于儒家典论,所以能熟练地应用它“敷政宁人”,教育臣下。如在豫抚石文焯二年(1724年)二月的一份奏折上批道:“谚云说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宣圣所以听言必观行也。积年老吏之习,不合封疆重任之体,总要规模弘阔,志虑精白,不屑于市恩避怨,方为无忝厥职”。用孔子的话教他改变积习,言行一致。一次石文焯奏报严查白莲教事,雍正批示:“涓涓不塞,流为江河。所以圣人谨于防微杜渐,若不除之于早,其害必致蔓延,此事慎毋泛泛视之,一者整齐风俗,洁清地方,二者抑邪扶正,消弥祸患于未形也”。山东巡抚岳濬折奏给予赴粤教种旱田的农人的旅费及家口安置情形,雍正要他从丰赡给,朱批说:“孟子云上农夫食九人,则是众口所赖者,惟此一夫,今离乡远出,所给银两办装可矣,养家之资或恐不敷耳”。七年(1729年)六月初四日,广西巡抚金鉷请安折得到的朱批是:“朕躬甚安,今岁愈觉健壮,此皆蒙我皇考圣灵佑庇之所致。诗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朕三复斯言,增感曷已”。 经学、史学是相联系的,雍正也很熟悉历史,在位期间,能吸取前代经验,改善和加强他的统治。清朝以前,对历代帝王的崇祀,只及开创之君21人,从祀的功臣也只有39人。雍正认为那些虽非创业的君臣,也有统治经验值得吸取,值得尊崇,他说:
三代以上,若夏启之能敬承,殷之太甲、太戊、武丁,周之成王、康王、宣王,颂美诗书,光耀史牒。三代以下,英君哲后,或继世而生,则德教累洽,或间世而出,则谟烈崇光,胥能致海宇之乂安,跻斯民于康阜,嘉言传于信史,善政式为良规。至凡蒙业守成之主,即或运会各殊,屯亨不一,苟无闻于失德,成帝命所宠绥。至于历代名臣:
亦皆川岳钟灵,为时辅佐,功在社稷,德协股肱,比诸从龙之彦,何多让焉。因此,增祀守成的帝王143人,功臣40人,并作《历代帝王庙碑文》,以记其事。魏征谏唐太宗,上“十思疏”,希望君上知足自戒,止兴作以安民,谦冲自牧,慎始敬终,虚心纳下,去谗邪,慎刑法。雍正认为魏征君臣论治,需要吸取,亲书“十思疏”,置于屏风,朝夕观览,又亲书多幅,颁赐给田文镜等宠臣,以便君臣共勉共励。他如评论历史人物、事件、制度,以之训诲臣下尚多。如赐户部“九式经邦”匾额,赐文以周制要求户部忠于职守:“《周礼》以九式之法均节国之财用,职綦重焉,尚其平准出纳,阜成兆民,毋旷乃守。” 雍正倡三教同源之说,学兼佛老。他能崇佛用佛,乃因通于佛学。 在自然科学方面,雍正说在皇子时代,奉其父之命,教习裕亲王福全之子保泰“经书算法”。那时保泰年轻,所学算法,不过是初等的,雍正本人对此所知有限。大体说来,雍正的自然科学知识远不及其父,也不及于其兄允祉、其弟允禄等人。他迷信天人感应说,不可能深入钻研和相信自然科学;相反,他用自然科学的知识为他的敬天愚民政策服务,说制作天文律历,“用以敬天授民,格神知人,行于邦国,而周于乡闾”。 雍正极其迷信神鬼命运。办事一定选择黄道吉日,如岳钟琪西路军大本营迁移,由雍正看历书选定,通知移营时日。有的地方官赴任雍正也给他择定出发日子。他事事讲求吉祥如意,大臣出行,赐予如意,每到过年,诸王大臣向他进呈如意,“取吉兆之意”,从他这儿开始,形成了习惯,流传后世。他笃信八字。他知道年羹尧的八字,有一次年要进京陛见,雍正不允许,向对方说明原因是,“有看八字人说年熙不宜你来”。又告诉年:“你的真八字不可使众知之,著实审密好。番僧中镇厌之事,实不能侵正人,虽属荒唐,然亦说不得全无,未免令人心彰些。”这是怕被人知道八字,遭仇家厌胜。对厌胜之类的事,他是半信半疑,不过同臣民一样,对此类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以免不设防而遭到暗害。他又要求年羹尧把岳钟琪八字告给他。他还要鄂尔泰报告八字,回奏人觉得这是受到极大关怀,他则告诉鄂尔泰:因你身体弱,故要你八字,看你的寿数,今知竟是“大寿八字,朕之心病已全愈矣”。因信八字,和算命的结了不解之缘。有个浙江人史瞎子,名声很大,所谓“言休咎奇中”,有人把他推荐给雍正,大约奏对时说了不中听的话,发遣到辽左为民。 雍正文思敏捷,于日理万机之中,亲自书写朱谕、朱批,少则数字、数十字,多则上千言,都是一挥而就。他的朱谕,从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所见,书写都很整洁,文字流畅,间有口语,很少涂抹。朱批、朱谕不是为作文,也不是为发议论,是处理政事,于行文之中,说明他对某事处理意见,全系政事内容,更可见他的才思和从政能力相一致。朱批、朱谕是这两方面才能的结合。兹录两份原件完好、便于识认的给年羹尧的朱谕,以见一斑。一件:
使臣中佛保等回来所奏之折,抄来发于你看。未出尔之所略。但你临行之奏,待他来人少轻淡之论,朕少不然。朕意仍如前番相待,何也?今换人来矣,想策汪疑根敦,与事无益,二者朕总实在推心置腹,不因彼变迁而随之转移,总以无知小儿之辈待之,体理复彰,你意为何如?再其所请求之事,逐款当如何处,将你意见写来朕看。他如此待留罗卜藏丹津之意,你意为何如?他的人来,一路上仍加意令其丰足感激,可速谕一路应事官员知悉。再他又向藏之论,此信未必也。可速速详悉逐条写奏以闻。特谕。从原件可知,这200余字中,只抹去“料”字,改为“略”字,再则加了“如”、“此”二字。另有一件,原文是:
都中一切蒙古王子、台吉和喇嘛闻郭隆逆僧一事,皆大有敢怒而不敢言之色,此种愚顽总不论是非情理,迷惑于此无理之道者,实不可解。并拉什、特古特等闻之,皆为之辨(变)色,虽口中挫挣云是,光景甚属可笑。因此,朕之佛法实超出于此辈庸僧,时将正经佛法开导他们众蒙古王子、台吉等好几次矣。然皆有貌感而心不然之景。虽然你知道了,北边一带蒙古之众心亦不可不照顾。朕借此机会亦欲言明正经佛法,严敕喇嘛护教,当端其本,敬僧必择其人,连京中一切庸俗番僧,皆严示一番。特令你知道留心,但再若如有如前当行处,亦不可因此姑容。善后之策,甚属紧要,不可因小而误大,图缓而略急。朕之闻见,全谕你来,你知道后只管相时度机而行,你的见识再不得错的,朕信得及。全谕约三百言,只涂改一字,添增十余字,雍正一日书写很多,因系处理政事,一定很认真,一定要深思。但一天处理那么多事,写那么多朱批、朱谕,不可能在每一篇上用很多时间。所以还是他才能出众,思路清晰,援笔立就。 康熙的儿子们多擅长书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王士禛看到允祉的作品,赞叹“遒美妍妙”,又说“东宫暨诸皇子皆工书如此,盖唐宋明以来仅见之盛事也”。这就把雍正包括在内了。雍正元年八月,《景陵圣德神功碑》碑文撰成,雍正命善于书法的允祉、允祐和翰林院中书法精妙者书写。他说自己学过康熙的书法,得到其父的“嘉奖”,这时也书写一过,以便与诸臣比较选择,以供刻石。他说这不是“自耀己长”,不过是为表示对其父的恭敬。显然,他自认为有精于书法的特长。据记载,康熙欣赏他的书法,每年都令他书写赐予臣工的扇面,多达一百余幅。他留下的手迹很多,大多是小字行书,今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赐年羹尧宝石的朱谕、命宠信督抚推荐懂得医学的人的谕旨等原件,均可看出他运笔流畅、娴熟,结构严整,自成风格的书法功力。 说到雍正的政治才能,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比较了解下情,二是比较了解自己,三是建立在这种了解基础上改革政治的抱负。 雍正把他和康熙作了一个比较,说他事事不及其父,“惟有洞悉下情之处”,比其父高明。他认为康熙八岁即位,深居宫中,很难了解真实情况,因为“大小臣工方欲自行其私,又孰肯敷陈其弊;在朕居子臣之位,定省承欢,又有不便陈言之处。以朕为皇考之爱子尚不能言,则皇考果何从而知之乎?”而他自己则有藩邸四十余年的亲身阅历,了解官场和政治实施情况:“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面从背非,种种恶劣之习,皆朕所深知灼见,可以屈指而数者。”他又因在藩邸时间长,阅历深,自认为“较之古来以藩王而入承大统,如汉文帝辈,朕之见闻,更远过之”。继位之后,他通过奏折制度,派遣侍卫和亲信私访,以及一般的官方公文等途径,了解吏治民情,比较多地把握真实情况。同时政事是他亲自处理的,事态的发展变化也就能在他的洞鉴之中。如程如丝贪婪案,为年羹尧所揭发,受蔡珽的阻挠,当年羹尧出事之时,雍正命石文焯往四川审理,石因过去同年有交往,这时更怕再审出实情,落个包庇年的罪名,就做出有利于程、蔡的报告。后来蔡案发生,要重审程案,雍正还打算派石文焯去,为了他能秉公审处,给他如下批示:
程如丝夔州惨伤私商一案,汝前番审鞠大有不协之处,今另行审查,或著汝赴川亦未可定。不必惊慌,朕谅汝彼时原有许多不得已处,虽然终受软懦依违之累,有失公正刚方之体,不合为蔡珽所欺,又欲避年羹尧向日之形迹,未免傅会其间,今恐逃坑复落堑矣。虽然在这件事情中,雍正原有欲诛年而偏袒蔡、程之病,石迎合而为程开释,不能怪罪于石,但雍正了解石、年关系,洞察他的腑肺,分析他的思想入情入微,无不肯綮。雍正曾让署湖广总督福敏路过河南向田文镜转传谕旨,后发现有讹误,又命浙江观风整俗使王国栋路过开封时加以改正,田文镜为此折奏,说一般人只知“皇上操生杀予夺之大权而可畏,而不知皇上禀至圣至神之聪明而不可欺”。雍正实在了解下情,不易被臣下蔽锢。 雍正把他同其父作比较,也是对自身的了解,自云洞悉下情,是有自知之明的一个方面。他相信自己政治上成熟,意志坚定,一往直前实施既定的方针。五年(1727年),他说:
朕年已五十,于事务经练甚多,加以勤于政事,早夜孜孜,凡是非曲直尚有定见,不致为浮言所动。他对自己的了解还表现在有较强的自信心上。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在直隶总督李绂的一份奏折的朱批中,极言自身的见识超过他的臣下。他颇有意思地写道:
尔自被擢用以来,识见实属平常,观人目力亦甚不及。朕但取尔秉彝之良,直率之性而已。凡聆朕一切训谕,如果倾心感服,将来智虑自当增长扩充。……尔诚不及朕远甚,何也?朕经历世故多年,所以动心忍性处实不寻常,若能精白自矢,勉竭同心合德之诚,朕再无不随事训诲玉成汝之理。倘以为能记诵数篇陈文,掇拾几句死册,而怀轻朕之心,恐将来噬脐不及。朕非大言不惭,肆志傲物,徒以威尊凌下之庸主,极当敬而慎之,五内感激,庶永远获益无穷,尔其钦承此谕毋忽。要这有文名而又刚直的臣子服他,并非专恃帝王的权威,也非不知羞耻地大言不惭,他自信识见在被教导人之上,自信不是庸愚的人主,能够驾驭群臣。他认识自己的地位,懂得做皇帝的难处,他不止一次地讲“为君难”,如说:若对弊政不加改革,众人会说皇帝懈于政务,若竭力整顿,又会被人目为苛刻。对于言官的意见若不采纳,则是不能受谏,若以其言谬妄而加处分,则是堵塞言路,怎样做才好呢?他感到这是“为君之所以难也”。他因此铸造了“为君难”的玉玺。 这样认识自己的地位,有利于处理政事。他还知道在君主宝位上,要使自己政策正确,要真正吸取臣下意见,就要反对他们的揣摩迎合,为此屡发指示:“尔诸臣宜矢公矢慎,共襄盛治,嗣后务宜屏去私心,勿事机巧,凡事只求当理,即合朕意,逢迎之术,断不可用。朕在藩邸,洞悉诸弊,岂有向以为非,至今日而忽以为是耶!” 了解情况,认识自己,就可以制定比较切合实际的施政纲领、方针和政策,而且有能力有信心去实现。正因为他把握了康熙末、雍正初的政情、民情,懂得历史,具有“振数百年颓风”的抱负,才能够提出“雍正改元,政治一新”的奋斗目标,适时地要求臣下“将向来怠玩积习务须尽改”,从而进行了一番改革。 英国人濮兰德·白克好司讲到雍正的才智:“控御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赞扬不值。而批臣下之折,尤有趣味,所降谕旨,洋洋数千言,倚笔立就,事理洞明,可谓非常之才矣”。杨珍认为雍正是一位善于观察与思考者。其思想的敏锐性以及思维广度与深度,都超过允禩、允禵等人。他们的中肯之言,可作为这一节的结束语了。
(朕)仰荷皇考诒谋之重大,夙夜祗惧,不遑寝食,天下几务,无分巨细,务期综理详明。朕非以此博取令名,特以钦承列祖开创鸿基,体仰皇考付托至意,为社稷之重,勤劳罔懈耳。他感到维持清朝江山责任的重大,而新继统对臣工不熟悉,需要勤政治理。五年(1727年),雍正把他比较欣赏的疆吏朱纲用为云南巡抚,在朱纲陛辞时,作了可谓推心置腹的长谈,讲到继统初期的心情和情况:
初御极时,诸臣多未识面,朕费无限苦心,鉴别人才,办事自朝至夜,刻无停息,惟以天下大计为重,此身亦不爱惜。其实,雍正的勤于理事,还不仅是初期政事没有头绪的形势所决定的,更重要的是,他健全奏折制度,又创设军机处,把辅臣进一步降低为“幕僚”,使自己一身兼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两重职务,事务自然更加殷繁了。 雍正处理朝政,自早至晚,少有停息,大体上是白天同臣下接触,议决和实施政事,晚上批览奏章。即在吃饭和休息的时候,也是“孜孜以勤慎自勉,不敢贪图轻松安逸。年年如此,寒暑无间。六年(1728年)夏天,他写《夏日勤政殿观新月作》七律一首:“勉思解愠鼓虞琴,殿壁书悬大宝箴。独览万几凭溽暑,难抛一寸是光阴。丝纶日注临轩语,禾黍常期击壤吟。恰好碧天新吐月,半轮为启戒盈心”。雍正因早年夏天中过暑,以后形成畏暑的心理。这一年酷热之时,意欲休息,但一想到前贤的箴言,帝王的职责,就不敢浪费一点时光,又勉励自己警戒骄盈,去努力从事政务。次年又作《暮春有感》:“虚窗帘卷曙光新,柳絮榆钱又暮春。听政每忘花月好,对时惟望雨旸匀。宵衣旰食非干誉,夕惕朝乾自体仁。风纪分颁虽七度,民风深愧未能淳。”因此朝夕戒惧,不敢怠惰,时序的变化虽大,然而无暇也无心欣赏花木的繁荣。 晚间,也是雍正紧张的时刻,批览奏折,常常到深夜,搞得精力疲敝。他常把这种情形书写在臣工的奏折上:
日间刻无宁晷,时夜漏下二鼓,灯下随笔所书。 灯下所批,字画潦草,汝其详加审视。 灯下批写,字迹可笑之极。 又系灯下率笔,字迹更属可笑。 丙夜灯下逐条省鉴,一一批示矣。 因灯烛之下字画潦草,恐卿虑及朕之精神不到,故有前谕,非欲示朕之精勤也。朱批是雍正勤政的最好记录。这一做法他一直坚持下去,虽然八年(1730年)以后,朱批分量有所减少,但他的励精图治的精神仍然洋溢其间。 雍正处理事务,非常认真。臣下的疏忽大意,草率从事,掩饰过愆,往往在他的精细之中被发现了。元年(1723年),年羹尧奏一折,大学士已经议复,后蔡珽有同样内容的折子,大学士没有察觉,又行上奏,雍正注意到了,批评他们“漫不经心”。同年,礼部侍郎蒋廷锡等书写追封孔子五世王爵诏,将“重道”二字误写,没有检查出来,雍正看题本时发现了,把蒋廷锡等叫到跟前,告诫他们“勿谓此等本章无甚紧要,朕不详览,嗣后当愖之”。五年(1727年),浙闽总督高其倬连着就福建水师问题作了两个报告,因路途遥远等缘故,后写的折子先到,雍正见了,因上有续报的话,追问是怎么回事。可见他不放过一个(滹)〔罅〕隙。七年(1729年),署理浙江总督性桂折奏侦稽甘凤池事,雍正阅后批道:“前既奏过,今又照样抄誊续奏,是何意见耶?”具奏人忘了这是重复奏报,日理万机的皇帝对其前折倒印象很深。福建巡抚刘世明没有及时对雍正的训令作出反应,雍正可不是说了话就置于脑后的,于是新的训饬就发生了: “朕日理万机,刻无宁晷,费一片心血,亲笔训诲之旨,竟一字不复,想汝终日在醉梦中矣”。雍正就是这样孜孜不倦地热衷于他的事务。他说:“朕于政事,从来不殚细密,非过为搜求也。”确实,他不是为挑蒋廷锡、高其倬、刘世明等错误,而是他本身办理认真,并以此要求臣下。 雍正在对朱纲说了他不惜自己身体地勤政之后,接着说:“朕之不少图暇逸者如此,尔等督抚身任封疆之责,朕又岂肯任其贪图逸乐?务宜勉励为之,无为溺职之巡抚。”要求臣下和他一样紧张忙碌。他不许官员设立戏班,原因是多方面的,怕他们贪污腐化,败坏风俗,再则是怕他们“以看戏为事,诸务俱以废弛”,影响公务。五年(1727年)六月,他因交廷臣所办事务不能及时办理,发了脾气,他说:我整天坐在勤政殿里,又不顾暑热,想办理事情,为什么诸大臣对交代的事情抱沉默态度,不来回奏,若不能办的话,何以不讲明原委,若不想办的话,干脆交给我,我来替你们办。现在责令你们把因循迟延的问题回答清楚。次年二月,新任御史鄂齐善、曾元迈值班早退,大学士马尔赛请把他们交部议处,雍正讲不要按常规处罚,他们是新进小臣,就这样怠惰,不严加教导,就不能警戒那些越礼偷安的人了。因此命令他们每天到圆明园值班,日未出时到宫门,日落以后才准散班。他们住在城里,这样的当班,真够受的。 雍正勤政,加上他的一套行政办法,所以他办事非常迅速。他每日召见大臣,议决事情。当西北两路用兵时,一天面见军机大臣数次,晚上也要召见。他看官员的本章、奏折,认真而外,处理及时。如在豫抚田文镜三年四月十七日奏折上朱批,询问年羹尧向河南运送资财的去向和河北镇总兵纪成斌的为人,五月初六日田文镜具折回奏,报告已派人了解年的问题,谈了对纪的印象。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初六日,头尾算上才二十天。他们君臣的笔谈,就进行了一个来回。五月二十六日,田文镜进一步折奏年、纪二人的情况,雍正阅后在朱批中又问道员佟世鳞的为人。同一天,田文镜还进呈一谢恩折,雍正也写了朱批,到六月十三日,田文镜就见到这份朱批了,随后于二十一日对佟世鳞问题作了奏报。这一年五月小,二十六日至下月十三日,共17天。开封到北京的路程是1600里,来回3200里。这些奏折,都由田文镜家人呈递,日行不可能像驿站传送公文,可以三四百里,四五百里,所以这17天,主要是路上来回占用了,不用说,雍正随收到随批阅,随即发出。他就是以不过夜的精神看臣下的折子,因而很快掌握了情况,处理了事务。十年(1732年)七月初八日,礼部侍郎张照为他祖父张淇呈请设立义庄和请求旌奖,三天后,即十一日,雍正批准了他的请求,命礼部议奏旌表,十月十三日大学士张廷玉题请给张淇封典,十五日雍正即予认可。关于张淇的封典,事情很小,又是例行公事,两次题本,雍正都在两三天内答复了,并不因平常的事情而拖延。他如此迅速处理事情,可见他的行政效率之高。 雍正躬亲细务,惹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二年(1724年)年初,福建巡抚黄国材上奏,认为细微的事情不必专折奏闻,只需报给六部,由他们汇总具题。还有人认为雍正大小事一齐抓,“烦苛琐细”,他们希望人君不要亲理庶务。雍正对此作了些辩解,就黄国材的奏议说,他是效法康熙六十余年的勤政精神,所以“朝乾夕惕,事无巨细,亲为裁断”。他强调正当年富力强之时,不可稍图暇逸。他说劝他的人也可能有爱君之意,但不知他的脾气,如果大家都效忠为国,事情办得井井有条,就是封章堆叠,也乐于披览,不以为劳,若众人苟且塞责,以致事务废弛,日无一份封章,心里反倒不安。表示他绝不图暇逸而减少对政务的处理。五月,他进一步说明皇帝躬亲政务的必要:“国家设官分职,各有专司,而总揽万几,全在一人之裁决”,因此天子不能端默高拱,必须综理庶务。七月,《御制朋党论》中,把反对他躬理细务的人归之朋党,认为那些人“畏人君之英察,而欲蒙蔽耳目,以自便其好恶之私”。这样一来,再没有人敢于非议亲理庶务了。 雍正从政,日日勤慎,戒备怠惰,坚持不懈,以朝乾夕惕自励,自诩。年羹尧错书“朝乾夕惕”为“夕陽朝乾”,他以此作为整治年的理由,虽是借题发挥,然亦有因。他认为“‘朝乾夕惕’,《易经》传注,皆以为人君之事”。只有人主才配得上“朝乾夕惕”,而他是当之无愧的,年羹尧居然在这里写错了,不诚敬,也就是不以“朝乾夕惕”许他,就这一点来讲他也要恼火的。朝乾夕惕,励精图治,雍正是当之无愧的。
观汝办理诸务,必先将两边情理论一精详,周围弊效讲一透彻,方欲兴此一利,而又虑彼一害,甫欲除彼一害,而又不忍弃此一利,辗转游移,毫无定见。若是则天下无可办之事矣。夫人之处世如行路,然断不能自始至终尽遇坦途顺境,既无风雨困顿,又无山川险阻,所以古人多咏行路难,盖大有寓意存焉。凡举一事,他人之扰乱阻挠已不可当,何堪自复犹豫疑难,百端交集,如蚕吐丝,以缚其身耶!世间事,要当审择一是处,力行之,其余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顾,一切扰乱阻挠,不为纤毫摇动,操此坚耐不拔之志以往,庶几有成。及事成后,害者利矣,非者是矣。无知阻挠之辈,不屏自患矣。今汝则不然,一味优柔不断。依违莫决,朕甚忧汝不克胜任,有关国家用人之得失也,奈何!奈何!。他教诲臣下,办事要拿定主意,不能瞻前顾后,游移不决,莫衷一是。这一朱批贯穿了反对优柔寡断思想,表明雍正主张办事不怕艰难,不顾阻挠,认准了就干。从而说明他具有刚毅果断的性格。 他的这一性格,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决策果断。对一件事情的利弊,一旦有所把握,就作出裁决,即如黄炳创议实行摊丁入粮,他认为时机不成熟,不准许,数月后李维钧又提出来,促使他进一步思考这一问题,及至议出实施办法,立即决策施行。又如诺岷倡议火耗归公,遭到廷臣的强烈反对,他表示支持,朝臣没法,退了一步,希望先作试行,雍正讲可行就行,试什么,于是全面推行。拖泥带水,颠三倒四,犹豫不决,和他的性格不相容。他办起事来,说干就干,干就像干的样子。如他为推行新政策和整顿吏治,大批的罢黜不称职官员和破格引进人才。别人批评他“进人太骤,退人太速”,也毫不顾恤。这种坚毅性格,才便于冲破反对势力的阻挠,坚定地实施他的政策。凡是做开了的事情,他就坚持下去,力求达到目的,所以他的重大的社会政策都没有改变。 雍正的刚毅果断,同他的急躁毛病连在一起。他自己说康熙训诫他遇事时要“戒急用忍”,他就把这个教导书写出来,置于居室,以便朝夕观览。二年(1724年)闰四月,他就对辅国公阿布兰的态度变化检查自己,说没有详察而急于启用阿布兰,及其犯罪又不能隐忍,就是没有实现“戒急用忍”。康熙早在四十七年(1708年)评论他的儿子们时,说雍正幼年“喜怒不定”,雍正认为自己已过而立之年,居心行事,性格已经稳定,不再是幼时喜怒无常的情形,特向其父说明,并请求不要把这个谕旨记载在档案里。康熙说这十几年来四阿哥确实没有这种情况了,可以免予记载。雍正少年时代忽喜忽怒,后来是否改变了,暂且不说。今日研究者就“喜怒不定”作出两种分析,或谓“喜怒不定”是性格率真的表现,好冲动,急躁,从政治方面看不是好品格,但从为人方面考虑可以肯定。或谓喜怒不定,是感情不能积压,随时爆发出来,就是勉强压抑了,一定时间也会迸发出来,令人有莫名其妙之感,细致观察,与性格有关。本书作者认为,喜怒不定的人,虽不能否定他性格中有率真的成分,然而就总体上讲是坏品性,其实喜怒不定,是性情乖僻,可能是神经质的表现,也可能是心境不佳,情绪不安宁,遇事会狂喜狂怒。喜怒不定,也是脾气暴躁的表现,感情说爆发就爆发出来,缺少忍耐性。所以康熙说他喜怒不定,要他戒急用忍,都是批评他性情急躁的毛病。 雍正注意改变他的急脾气,在给李绂的朱批中写道:“朕经历世故多年,所以动心忍性处实不寻常”。就是说,多年来,在重大的事务中,以坚忍的毅力锻炼耐性,克服急躁毛病。在储位斗争时,编辑《悦心集》,研究佛学,就是动心忍性的表现。做皇帝后也留心不犯老毛病。三年春天,直隶总督李维钧奏报广开沟渠,雍正以开沟不是不可等待之事责备他,说他急急忙忙去做,“殊属悖谬”,又警告他,你不怕做贻笑于人的督抚,“朕不甘为轻举妄动之人主”。 但是他轻举妄动的事并不少,像强迫闽粤士人学官话,坚持朔望宣讲《圣谕广训》,停止浙江人的乡会试。对待官员,也常常是喜怒不定。如对福建陆路提督丁士杰原是赏识提拔,在他于四年(1726年)十二月初一日写的折子上批云“所奏甚是,但勉行以践所言可也”。不久,丁士杰借执事给回乡的少詹事陈万策使用的事,被雍正知道了,把他交部议处,丁士杰又上一折为己辩解,这下激恼了雍正,朱批就相当苛刻了。丁士杰折子上说他借执事的“隐微之处更不敢不为我皇上直陈”,雍正就此朱批“无耻之极”。丁说他对上司“并不知如何逢迎”,朱批:“不知逢迎上司,惟知曲意逢迎钦差,其罪更甚。”丁说“臣立意自矢,时存无欺隐之心,亦不敢萌一逢迎之私”。朱批“好无欺隐”,“好不逢迎。”丁又说“逢迎之事,不惟目前不为,即臣终身实断不可为也”。朱批“可谓天良丧尽矣”。丁说他因不知陈万策的狂妄行为,所以没有参奏他,朱批“看尔光景,小人之福有限矣”。这些行间批外,雍正又在折尾写道:“观尔不知悔过,不知愧恧,一味强词饰辨,必不知感朕恩遇,愚贱小人之态露矣,‘卑贱无耻’四字当深以为戒,莫令人指唾。”“无耻之极”,“天良丧尽”,骂得真凶。但是,十几天之后,也即二十六日,丁士杰奏报福建仓储情形的折子上,雍正又夸奖了他:“尔奏甚属可嘉,一切皆似此据实无隐,乃报朕第一著也,勉之,朕甚嘉尔之存心立志。”丁士杰随即获知,陈万策事使他降三级留任,遂于五月二十八日具折谢恩,折中说:“臣闻命自天,愧感无地。”雍正朱批:“若再愧为数事,恐不能有感之一字矣。”丁又表示今后“恪遵慈训,终始如一,以仰答高厚之恩于万一”。朱批则说:“朕因尔向不欺隐,所以训尔终始如一,但饬尔痛改前非矣”。陈万策是正四品的中级官员,丁士杰是从一品的大僚,丁借给他轿舆执事,原是碍于情面,谈不上有意逢迎,他的奏辩原合情理,而雍正原认为丁忠诚,而隐蔽陈万策在乡活动不报,就生他的气,及至看到他的辩解,气上加气,于是指斥激烈,言词过当,迨及有所觉察,于丁的谢恩折中就改过来了。可见他气恼时自己也不能克制,仍有暴怒的毛病。他有时好走极端,说话很不反映实际,以之办事就会出问题。即位初年,对朋党痛恨已极,在《御制朋党论》里大肆挞伐宋人欧阳修,说他的君子有党、小人无朋的说法造成后代的朋党之风,因此,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朕必诛之以正其惑世之罪”。好家伙,欧阳修没遭开棺戮尸之刑真是万幸!对欧阳修发这样大的火真是没来由的,所以他的臣子为他撰写《实录》时,替他害羞,就把欧阳修造成朋党流毒的话删掉,将“诛之”一句,改为“朕必饬之以正其惑”。欧阳修地下有知,这才可以安心了。与此类似的是对允禩、允禟的咒骂,今存档案雍正四年五月十七日的“上谕”与《清世宗实录》所载同一上谕,就有不少改动,如责骂塞思黑、允?“下贱”,他们是皇帝的亲兄弟,如此侮辱他们,置皇帝自身于何地,是以《实录》将这类的话概行删去;“上谕”讲到塞思黑“悖谬可杀”,《实录》改作“悖谬干法”,去掉了杀气腾腾的“杀”字;“上谕”谓不杀允禩等人,他们“亦不过数名死人耳”,《实录》改写成“不过稍延其性命耳”。戒急用忍,实属不易,如八年(1730年)允祥死亡,允祉吊唁比雍正还晚到,而且喜形于色,这是因为允祥与雍正无论在政治上、感情上形同一体,故意以怠慢发泄对雍正的不满,雍正当时为了允祥的丧事圆满,不好发作,过后惩治允祉,把他拘禁于景山,及至十年(1732年)允祉死,雍正发上谕指责允祉:“前年怡贤亲王仙逝,朕心甚为悲切,举朝悼惜,而伊毫无哀痛之情,且欣喜见于辞色,其忍心害礼至于如此”。他开始是动心忍性,没多久,就又犯喜怒不定的毛病了。据载雍正有一天看戏,演的是郑儋打子,看得高兴,赐给伶人食物,该伶受宠若惊,遂与皇帝攀谈起来,因剧中主角是常州刺史,就问今日常州太守为谁。雍正一听勃然大怒,一个贱优,怎敢问起长官!不加惩治,形成风气还得了,立即将伶人杖死。他一激动不要紧,就造成人命归天的惨事。 雍正在他的统治后期,指责一些疆吏轻于改变旧制。他说:“常见督抚提镇等于莅任之初,或轻听人言,或自凭臆见,率尔具奏,更改旧章,不计事之永远可行与否,及至再经条奏,仍复旧规,多费曲折,地方官民未必不受更张之扰累。”其实,他很可以反躬自问,正是因为他锐意改革,有的人搞迎合,经过申请,由他批准实行,所以这些官员犯的过失,正是由他促成的。他的急躁病应为出现此种败政的原因之一。 有人批评雍正,“性高傲而又猜忌,自以为天下事无不知无不能者”。有人指斥他“以黑为白”,“群臣莫能矫其非”,“为人自圣”。归纳这些评论,无非是说雍正刚愎自用,听不得不同意见,不能采纳臣下的建议。这样说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符合事实。雍正对许多问题的决策,事先同有关官员商讨,就中他进行考虑,吸收众人的意见。前述在朱批奏折中讨论政事,已说明了这一点。他对于有些事情中的错误也是乐于承认的。年羹尧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在多种场合表示自己识人不准,用人不当。两广总督孔毓珣因与年羹尧有往来而引罪,雍正则说:“朕无识人之明,误宠匪类,正自引咎不暇,何颜复株连无辜”。认错的态度是诚恳的。再如四年(1726年)九月甘肃巡抚石文焯建议在该地开炉铸造制钱,以便禁绝私钱,雍正朱批不允,不久,在石的十一月的一份奏折的批示就改变了态度,他写道:“禁止私钱一事,果如所议,钱法既清,而民用亦裕,区画甚属妥协。彼时朕虑未周详,故谕暂缓,今已准部议矣”。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原来考虑不周全,很自然地把事情改过来。雍正对他的纳谏问题向大臣作过表白:“朕非文过饰非之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尔等果能指摘朕过,朕心甚喜。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改过是天下第一等好事,有何系吝!”把他完全看成是文过饰非、刚愎自用的人,与事实不合。但是他确实也有过于自信的情况。他以为通过各种渠道完全掌握了下情,其实有的官员的报告是道听途说,不足为信,他却因之对事情作出错误判断。 总之,雍正的性格,主要是刚毅果断,急躁和喜怒不定是老毛病,虽有所警惕、改正,但是极不彻底。他刚毅,但不愎拧。自信,然而有点过分。 雍正的刚强果决,产生雷厉风行的作风,办事迅速,讲究功效,所以他即位就开展革除积弊的活动,时间不长,就取得一定的效果。他的急躁使他的果断不能完全建立在对客观事物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对有的问题分析不够,行动上陷入盲目性,于是事情受到挫折,或开展不下去,达不到预期效果,犯了轻举妄动的毛病。自信心有助于他坚强果敢,自信太过,作为皇帝,就容易阻塞言路,影响政治的改良。 雍正的才能、性格,对于他的政治的出现,给予重大影响,使它赋有他的特色、他的形象。政治像人,也有鲜明的个性,雍正如果不是那样的性格,他的时代的面貌也将不完全是那个样子。
……一结朋党,两党必致一伤。皇考执中宥物,各与保全,不曾戮及一人。尔诸臣内不无立党营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尔等若以蒙皇考宽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辙,诱惑朕之无知弟侄,不改恶习,徒致杀身灭族,有何益处,昏昧极矣。《上谕内阁》则作:
……两相结党,必致一伤。唯我皇考允厥执中,至仁至宥,各与保全,不曾戮及一人。尔诸大臣内不无立党营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尔等若以向蒙皇考宽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辙,诱惑朕之无知弟侄,必致杀身覆族。昏昧极矣。应该说“起居注”记载最接近雍正原话,《上谕内阁》与它的不同处,是在文字上作了一些更动,以便文气流畅,而在意思上没有变化。还有一些改动就不同于此了,如“起居注”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记雍正指斥允禩朋党,原文是:
廉亲王至今与朕结怨,特为此[指朋党]耳。廉亲王之意,不过欲触朕之怒,必至杀人,杀戮显著,则众心离失,伊便可以希图侥幸成事,虽然伊不过作此妄想耳。……即今党羽之人尚犹未息,譬如抄没石文桂家产时,大学士马齐不知从何得信,于先一日晚间通知将各样物件俱皆藏匿。《上谕内阁》则记为:
廉亲王至今与朕结怨,亦即此故。今廉亲王之意,不过欲触朕之怒,多行杀戮,使众心离散,希图挠乱国家耳。《上谕内阁》只说允禩等结党“希图扰乱国家”的罪责,比《起居注》说的“希图侥幸成事”轻得多。同时把对马齐的那段指责删掉了。为了疏通文字而发生的改变,没有多大关系,变更意思的改动是说明认识上发生了变化,又要维护皇帝的威信,而作出的骗人之举。总观改动情况,文字上居多,在涉及某些人物和事件评价时,有的作了变动,但并非变异原貌,而是局部的变化。《上谕内阁》前七年部分与“实录”两见的文字,后者又对前者作了一些变异,其情形大体上与《上谕内阁》对“起居注”的改变相同。所以从史料价值上看,“起居注”最高,《上谕内阁》其次,而“实录”最差。 雍正在汇编《上谕内阁》时,命允禄编辑关于八旗事务的谕旨,允禄也于九年(1731年)完成,命名为《上谕八旗》。 二、《朱批谕旨》 有人说《上谕内阁》“名为臣工所缮录,实与御札手敕无以异”。但是与雍正手书的《朱批谕旨》究竟有所不同。雍正勤政,每日批览奏折,恒用朱笔作批语,或行间写,或折尾写。因为这些奏折都是直达御前的,只给皇帝看的,批语完全出自雍正一人,诚如他所说:“此等奏折皆本人封达朕前,朕亲自览阅,亲笔批发,一字一句,皆出朕之心思,无一件假手于人,亦无一人赞襄于侧,非如外廷宣布之谕旨,尚有阁臣等之撰拟也”。 雍正在敕令整理《上谕内阁》的同时,编辑《朱批谕旨》,十年(1732年)书成,刊刻成功,颁发给臣僚。乾隆三年(1738年)又出了新的刊本。 据雍正在十年(1732年)讲,朱批奏折不下万余件,《朱批谕旨》所收不过是它的十分之二三。其撰折人都是外任文武官员,内官临时差遣在外者间亦有之。今传乾隆本,具折人223人,大约收有7000件朱批奏折。 朱批奏折的件数,远远超出雍正估计的万余件,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有23000多件,具折人约1000名。雍正时把这些奏折分为三类,一是“已录”的,即刊载于《朱批谕旨》上的;一是“不录奏折”,1930年故宫博物院出有《雍正朱批谕旨不录奏折总目》,反映了这类奏折的一部分情况;再一种是“未录奏折”,即准备公开而没有公布的。 纪昀把雍正的勤于阅读奏折和写朱批,与历代帝王作了比较:秦汉以后,皇帝对于奏章,有看有不看的,即使御目了,批上一个字,名曰“凤尾诺”,没有连篇累牍,一一对奏疏作手敕的;唐宋以后,皇帝的文章多是臣下代草,偶尔写几个字的就传为美谈,哪里有雍正那样“句栉字比,标注甲乙,无几微不到者”,真是“书契以来所未尝闻见者”。雍正写了那么多的朱批谕旨,确实是前无古人,以皇帝的当政者而论也是无来者。 书名《朱批谕旨》,内容包含臣工的奏折和雍正的朱批,实系奏折和朱批的合璧,名为《朱批谕旨》,而不标出“奏折”内涵,是突出皇帝的朱批,附上臣下的奏折,才能使读者明了朱批谕旨的针对性,以便理解谕旨。 《朱批谕旨》所公布的文献,与原来的奏折及朱批,亦不尽相同,原因是雍正和编辑者对它作了文字加工,或者说是某种篡改。仅举一例:《朱批谕旨》所收广东巡抚傅泰的八年(1730年)十月十九日折,与《清代文字狱档》所公布的同一折子的档案有数处不同:(甲)档案详细,如傅泰报告宣讲《大义觉迷录》情况,《朱批谕旨》中不载;档案中有傅泰报告发现屈翁山文字悖谬的一段议论,有叙及屈翁山子屈明洪投监后的一番议论,《朱批谕旨》中皆无。(乙)档案中“及臣近敬看《大义觉迷录》内”一句,《朱批谕旨》作:“及臣近日敬看颁到《大义觉迷录》内”。(丙)档案记屈明洪供,对其父文集“曾察阅”,《朱批谕旨》改作“未曾察阅”。(丁)档案中朱批原文是“糊涂烦渎,不明人事之至”。《朱批谕旨》则为“殊属糊涂烦渎,不明事体之至”。这些改动,有的无伤于原意,有的则大有出入。和《上谕内阁》一样,雍正不尊重历史,爱改史料,实是一个大毛病。雍正在文献上作手脚,是对历史的戏弄,更令后世研究者大伤脑筋,为他的事聚讼不已。 雍正讲到编辑《朱批谕旨》的原因,说了两条,一是“可为人心风俗之一助”,因为奏折是秘密的,朱批也不为人所知,将它公布出来,好让人明了他的政事。事实上他是将《朱批谕旨》视作施政的经典文献,是教育臣民的教材,让臣下准确理解他的行政,自觉地持续地执行他的方针政策。朱批奏折是一种施政工具,将它所形成的文件汇编在一起,让它继续发挥工具的作用。另一个原因是,使臣下“咸知朕图治之念,诲人之诚,庶几将此不敢暇逸之心,仰报我皇考于万一耳”这是讲他勤于写朱批,是勤政的表现,上以报答康熙的传位之恩,下以抚育万民。在这里,不难看出雍正帝有自我表现、自我表彰的意思。 制作《朱批谕旨》的主观意图可以不论了,倒是它留下一部高质量的历史文献遗产,为今日的学术界所宝贵。它留给研究者一幅雍正时代社会全貌的图画,举凡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素材,几乎无所不包;尤其可贵的,它的资料是那样的具体、细致、生动,由于记录的是君臣讨论政事,所以提供的还是动态的史料;那些材料不仅反映事物的表象,更可以见事情的主人翁(皇帝、臣工乃至部分绅衿、平民)的观念及心态变化,容易令人进行多维观察,立体地认识雍正朝社会历史。正因为具有如此丰富的史料宝藏,所以它成为雍正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参考典籍,也是清史、中国政治史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如果没有那么丰富的内涵,日本学术团体怎么能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长达19年之久的专门研究!怎能出版许多研究专著! 汇入雍正亲自选辑的《朱批谕旨》一书之外,其他未录、不录的朱批谕旨与奏折,由于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为学术界和档案界所宝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辑成《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收文三万五千件,套色影印,比较完整地反映文献原貌,由江苏古籍出版社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际刊刻问世。朱批奏折不仅有汉文书写的,还有满文书写的,它的史料价值同汉文本一样为学者看重,并利用于康熙、雍正史研究,只是多数学者限于满文阅读能力而无法使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遂致力于将它翻译成汉文,并汇辑成《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于1996年印行。这“汉文汇编”和“满文全译”的面世,令人们看到雍正朱批谕旨的全貌,并能全面地、更好地加以利用,观察和说明雍正及其时代的历史。 三、《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和《世宗宪皇帝圣训》 雍正能作各种体裁的文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他的朱谕,其中有他草写的对子和未完成的诗词,如“天清地宁四序成,恩覃九有仰文明”,“一廷和气庆丰盈,愿抒愚悃体维城”,“仰成仁考四方宁,九秋嘉节公清明。普天率土安丰盈”。可见他是亲自为文的。他的诗文,乾隆时给编成集子,名《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共30卷,其中文20卷,诗10卷,文分十三种体裁,有敕谕,诏,册文,论,记,序,杂著,题辞,赞,题跋,碑文,祭文,诔。这类作品,大多见于《上谕内阁》、《清世宗实录》等书,但它将重要谕旨集中了,便于人们寻找利用。诗分《雍邸集》(7卷)和《四宜堂集》(3卷)。雍邸诗是在皇子时所作,于雍正四年作序刊刻。他皇子时代的传记资料不多,该集辑录他随从康熙巡幸之诗歌,可借作历史资料看待。“四宜堂”是圆明园的一个处所,该诗集作于帝王之时,除给大臣的赐诗反映朝政外,就是他宫廷生活的记录,也有史料价值。 乾隆时在修纂《清世宗实录》和续编《上谕内阁》中,又编辑成《世宗宪皇帝圣训》,由乾隆于五年(1740年)作成序言,剞劂问世。《上谕内阁》是编年体的,“圣训”则把上谕按类编排,全书36卷,分30类,为圣德,圣孝,圣学,圣治,敬天,法祖,文教,武功,敦睦,用人,恤臣,爱民,恤民,察吏,训臣工,奖将士,广言路,理财,慎刑,重农桑,厚风俗,治河,捐赈,积贮,谨制度,崇祀典,笃勋旧,褒忠节,绥藩服,弭盗。由于它是按问题分类,便于读者查找他的有关言论,而其内容,远不及《上谕内阁》丰富。这种“圣训”之作,不独雍正有,清朝历代皇帝皆有,这已成为清朝皇帝的家法,故后世汇集成《十朝圣训》。 四、《圣谕广训》和《大义觉迷录》 康熙作“圣谕十六条”,作为教化民人的规范,雍正继位后对它加以说明,于二年(1724年)刊刻颁发,命名《圣谕广训》,于各地宣传。他作序言,说明颁发缘由。一为继承康熙遗志:“朕缵承大统,临御兆人,以圣祖之心为心,以圣祖之政为政,夙夜黾勉,率由旧章,惟恐小民遵信奉行,久而或怠,用申告诫,以示提撕”。二为小民“共勉为谨身节用之庶人,尽除夫浮薄嚣凌之陋习,则风俗醇厚,室家和平”。这本书是雍正用较通俗的语言,向臣民,尤其是乡曲小民灌输三纲五常伦理,约束臣民的行为。 《大义觉迷录》从内容上讲,与《圣谕广训》并不相同,但在宣传上则是一致的,都要做到家喻户晓。《大义觉迷录》一(节)〔书〕,在第七章已有交代,是关于曾静投书案和吕留良文字狱的历史记录,它汇集了雍正关于这两个案子的主要上谕,说明了审案过程及结案的处理意见。全书分四卷,还包括《奉旨讯问曾静口供》,其中有问有答,问话是承审官员转述雍正提出的问题,雍正就此阐明他的一些看法。这本书还附录了曾静的《归仁录》。该书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所谓雍正篡改康熙遗诏,改“十”字为“于”字,所谓仁寿皇太后为允禵遭囚而自戕,均只见于此,而为其他史籍所无。雍正公布这本书,是为说明他继承的合法,乾隆认为这个问题不宣于公开讲,就把这本书列为禁书,于是更抬高了它的价值。 五、《执中成宪》、《悦心集》和《庭训格言》 六年(1728年)二月,雍正命儒臣采录经史子集所载古代帝王的功德谟训、名臣章奏和儒家圣贤的语类。诸臣边辑录边进呈,雍正亲加删定,至十三年(1735年)五月书成,名《执中成宪》,共分8卷。该书先录前人言行,雍正为之作论——“御制论”。如就“商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作论:“天以仁爱为心,必无作孽于人之理,此皆由人之自取也。其云天作孽者,乃人有过失,天降灾异以示儆,而人能恐惧修省,自可潜为转移,故曰犹可违也。若有过愆,而上天垂训,仍无忌惮,不知畏惧,故曰自作孽也,其能逭乎。”发挥了他的天人感应论见解。他用这本书阐发他的儒家的政治观点,因此乾隆读了该书,知其父的“圣心圣学实于尧舜孔子同揆,而汲汲于是编,则专以启迪我后人,示之标准也”。这本书在雍正生前没有印刷,乾隆元年(1736年)才得以问世。“执两用中”,是政治思想,也是哲学思想,基本上是宣讲中庸之道的。 四年(1726年),雍正把他在藩邸时编辑的《悦心集》刊刻出版。该书共四卷,收录历代政治家、思想家、僧道及一般文士的著述,或一文,或语录,或一诗一词,录后有雍正对作者的介绍,别无评论,选编者的意思完全从选文中表现出来。卷一收有陶潜的《归去来辞》、《桃花源记》及刘禹锡《陋室铭》、黄洽《五不欺》、林逋《省心录》、邵雍《为善吟》、释令遵《法语》,卷二选有欧阳修《归田录》、朱熹《敬恕斋铭》,卷三辑入唐寅《一世歌》、《花下酌酒歌》及陈继儒《警世通言》,卷四录有赵灿英《安命歌》、冯其源《题布袋和尚》及无名氏《醒世歌》、《知足歌》,等等。这些东西,无非是劝人乐天知命,清心寡欲,与世无争,自得其乐,充满释老的观念。雍正以编辑这样的闲书,说明他皇子时追求清净无为,醉心做一闲人,掩盖他参与争夺储位的事实。这也是他在雍正四年把它出版的原因之一。十二年(1734年),赐给直隶总督李卫一部,并告他:“公务余暇,时一展对,颇可悦目清心。朕及卿辈翻阅此书,大似山僧野客观览朝报而谈时政,殊为越分妄想,每一思之不禁失笑”。李卫阅后,奏言由此知“皇上龙潜藩邸,随境而安,澹泊宁静”。雍正的宣传目的可谓达到了。李卫又说:“伏读集中,如黄洽之矢不欺,林逋之戒沽名,邵雍之勉为善,司马光之劝知足,皆古来名臣大儒以忠君爱国之心,抒乐天知命之致。其他单词片语,无非去妄止贪。不同晋人清谈,惟夸旷怀逸志,实为觉世名言,修身至宝。皇上以之涵养圣心,即以之教训臣下,使气质化于和平,性情归于恬淡”。这就是说这本书还有着教人陶情怡性,恬淡为人,从人间纷繁的势利中解脱的内涵,当然也起着告诫臣下安分守己的作用。 第十六章 生活、辞世与政治的延续
可留心访问,有内外科好医生与深达修养性命之人,或道士,或讲道之儒士俗家。倘遇缘访得时,必委曲开导,令其乐从方好,不可迫之以势,厚赠以安其家,一面奏闻,一面着人优待送至京城,朕有用处。竭力代朕访求之,不必预存疑难之怀,便荐送非人,朕亦不怪也;朕自有试用之道。如有闻他省之人,可速将姓名来历密奏以闻,朕再传谕该督抚访查。不可视为具文从事,可留神博间广访,以副朕意。慎密为之。他忙于访求医家,说是为允祥治病,其实是为得了重病的他自己。果然有应命者,八年(1730年),李卫访得河南省道士贾士芳,密加推荐,雍正遂命田文镜把他送至京城。此人原是京中白云观道士,允祥曾于七年(1729年)推荐,召见过他,雍正认为他无用而遣出。他必是有一定名声,李卫才得以闻名而举荐。这次召其治病,他“口诵经咒,并用以手按摩之术”。开始很见效果,雍正高兴地将“朕躬违和,适得异人贾士芳调治有效”之情批谕鄂尔泰。贾道士由被驱逐的妄人,一变为受宠信的异人,身价陡增百倍。那知九月间雍正突然将他下狱议罪,十月即行处斩,连家属也遭到惩罚。原来有一天,贾道士给雍正治病,一面用手按摩,一面口诵经咒,只听念道:“天地听我主持,神鬼听我驱使。”雍正听到这里,勃然大怒,大约是想:我这个至尊的皇帝,不过是老天的骄子,还听命于天地神祇,你一个外方的道士,居然要大地神鬼听你摆布,这不是亵渎神明吗?你不就是大逆不忠的反贼吗?当然要捉拿问斩了。其实雍正的恼怒,更在于认为贾士芳的治病,目的在操纵皇帝的健康:“其调治朕躬也,安与不安,伊竟欲手操其柄,若不能出其范围者。”贾士芳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开这种控制皇帝龙体健康的玩笑,他给雍正治病,当然要竭尽全力将皇帝龙体治愈,可是雍正帝的感觉也不是发神经得来的。事情可能是贾士芳综合使用催眠术、按摩术和气功给雍正帝治疗,而自身功力不济,令雍正时而有疗效感又时而失望,因此认为其欲操纵龙体康宁。贾士芳行“以手按摩之术”,无疑施行按摩术,同时“口诵经咒”,装神弄鬼,以“驱神”为皇帝疗疾,而他本人也可能会点气功术,在向皇帝发功。按摩术、念经咒,诱导皇帝进入睡眠状态,以便得到休息。按摩术、催眠术、气功施行疗效如何,要视施术人的功力来定,还要被施术者的配合,因为受施术者的心理、情绪和精神状态同样影响治疗效果。看来,贾士芳多少有点功力而又有限,他从河南初进宫时,雍正对他期望甚高,与他配合得好,因而有些疗效,待后功力不济,以装神弄鬼欺骗皇帝,为雍正识破,要了他的性命。雍正大耍君威,喜怒无常,也绝非厚道之君。贾道士的遭遇,倒是正合“伴君如伴虎”的俗谚。不过话说回来,雍正究竟是什么病,这里也没有透露。不过这次病得严重,还表现在他对后事的安排。八年六月,“因圣躬违和”,召见允禄、允礼、弘历、弘昼,大学士、内大臣数人,“面谕遗诏大意”。九月,他将亲自写好的朱笔传位密诏一事告知大学士张廷玉。如果不是死神在守着他,他不可能在五十三岁时那样料理后事。这次病是怎样治好的,不得而知,但总让他闯过来了。 这次生病对他的从政有一定影响,自云作了几个月的“静养调摄”,其间,“精神不能贯注”于政务。但是他还是坚持了理事。李卫获知皇帝有病后,奏请他“万机之余,稍为静养片刻。”雍正回答说:“养身之道,不关动静,能养则动未有损,不能养则静亦无益,故曰养身莫如养心,而养心之要,惟贵适理”。表示完全静养做不到,也不一定有益。福建总督刘世明也奏请雍正“静摄圣躬”,以俯慰臣民的愿望。雍正不但不听,反而责备他:“朕之调养精神,必待外省臣工规谏而后省悟,宁有是理?”他好逞强,只要有可能,都勉力办事。八年(1730年)和九年(1731年)的二月,他还照常举行耕耤礼,亲耕耤田,行四推礼,只是精力不足,把筵宴取消了。 九年秋天以后,雍正身体康复了,此后虽有小病,如十年正月患感冒,随即治愈,这一年,他在田文镜奏折上多次朱批讲其身体状况。正月二十八日折朱批:“朕躬今已全愈矣”。二月二十五日折批语:“朕躬甚安,夙疾尽除矣。较之去冬更觉调畅顺适,特谕卿知,自应倍喜矣”,三月十五日折批谕:“朕躬安适如常”,十月初十日折批云:“朕躬甚安。今岁以来,觉健爽倍常,此皆荷蒙上天、圣祖眷佑所致,实为过望”。“实为过望”,是他的心里话,也确实是身体好了。次年六月添了儿子弘曕,他自元年生福沛,至此相隔十年得子,说明他的身体比较好。十一年(1733年)正月,雍正往遵化谒陵,前后六天。十三年(1735年)二月又谒东陵,表明他身体无恙。 二、辞世及死因 据《清世宗实录》记载,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1735年10月6日)雍正在圆明园生病,然在此以前他照常办公,如十八日,与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议事,命哈元生、张照一定清除苗患,否则唯他们是问。二十日,谕军机大臣关于北路军营驼马事务,引见宁古塔将军杜赉,咨送补授协领、佐领人员。设若这时身体已经不好,不会接见这一类不重要的官员。这时健康状况不会太恶劣。及至二十一日也未休息,照常办事,二十二日白天仍与张廷玉议事,晚间病剧,召见宝亲王弘历,和亲王弘昼,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领侍卫内大臣、公丰盛额,纳亲,内大臣、户部侍郎海望,宣布传位弘历,二十三日故世。这个对中国历史施予了一定影响、有着传奇性经历的皇帝就这样急骤地撇弃了金銮宝座和热切留恋的人世。 雍正之死,“实录”只反映辞世的迅速,而为他送终的张廷玉则有感情地提供了一点新情况。张廷玉在自撰年谱中写道:
八月二十日,圣躬偶而违和,犹听政如常,廷玉每日进见,未尝有闻。二十二日漏将二鼓,方就寝,忽闻宣诏甚急,疾起整衣,趋至圆明园,内侍三四辈待于园之西南门,引至寝宫,始知上疾大渐,惊骇欲绝,庄亲王、果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公丰盛额、纳亲、内大臣海望先后至,同至御榻前请安,出,候于阶下。太医进药罔效,至二十三日子时,龙驭上宾矣。他是说雍正二十日就有病了,然很平常,二十二日白天还见了皇帝,夜间再奉诏入见,就“惊骇欲绝”了。除了惊讶病情急速变化之外,是否还有难言之隐?这是不能排除的。 雍正暴卒,官书不载原因,自易引起人的疑窦,再加上关于他为人的传说和评论,更易引人猜测,于是不得好死的种种说法便产生了。其中,被吕四娘刺杀的说法较为风行。传说吕四娘是吕留良的女儿,或说是吕留良之子进士吕葆中的女儿,在吕留良案中,她携母及一仆逃出,为替父祖报仇,习武,入宫杀掉了雍正。或云她的师父是一僧人,原为雍正剑客,后不乐为其所用,离去,培养了这位女徒。据有人讲,这种说法,“都是实录”。这个传说直到今日仍有市场,一九八一年河北省有关部门曾发掘雍正地宫,未打开即作罢。可是社会上传说棺材已经打开,雍正有尸身而无头,似以考古发掘证实雍正被吕四娘所刺。其实,这个说法并没有道理。雍正处置吕家,戮尸、斩首之外,吕留良孙辈发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乾隆时,吕氏遗胤有开面铺、药铺的,有行医的,还有人成为捐纳监生,被清政府发觉,改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后住齐齐哈尔,隶水师营。吕氏后裔俱在,不过遭到严格管制,不能自由活动,当然不能替祖上报仇。至于吕四娘主仆三人的逃出是不可能的,当时办理此事的浙江总督李卫以擅长缉捕盗贼而著称,所以奉命兼管江苏盗案,若吕留良后人果有逸出,他自有能力搜捕到案。再说他曾为吕家题过匾,吕案发生后雍正没有责备他,他必心怀畏惧地下死劲处理有关人员,怎肯容主犯子孙兔脱! 这种传说,亦有它的渊源。另有一种传说,谓雍正九年(1731年),宫女与太监吴守义、霍成伺雍正睡熟,以绳缢之,气将绝,用太医张某之药而愈。这是子虚乌有的事。在明朝倒发生过类似的事。明世宗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被宫婢杨金英等缢而未死,用太医许绅之药而康复。雍正和嘉靖都庙号“世宗”,民间传说,把明世宗事安到清世宗身上,也是难免的。雍正被吕四娘之刺说,可能由此衍化而来。再说他的孙子嘉庆倒真被人谋刺过。嘉庆八年(1803年)闰二月二十日,嘉庆从圆明园返回大内,进神武门,至顺贞门,突有旗人陈德向他行刺,未及近前,已被拿获。这个发生在宫禁的行刺案件,也可能成为后人附会刺客杀害雍正的张本。 还有雍正遇刺于湖南卢氏妇人的说法。谓卢某谋逆被处死,其妇工剑术,为夫报仇,进入畅春园,刺杀雍正,然后自刎。这是小说家言。说湘人被害,大约是出过曾静案的缘故。把圆明园误为畅春园,可见传闻的不确实了。 另有雍正死于丹药中毒的猜测,它得到金梁的重视:“惟世宗之崩,相传修炼饵丹所致,或出有因”。近年杨启樵致力于此项研究,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揭开雍正皇帝隐秘的面纱》和《明清皇室与方术》三部著作中均有专文探讨。明确提出雍正是“服饵丹毒中毒而亡的”的观点。他考察到康熙用方士炼丹,但不贸然尝试,而雍正不同,服内丹之药,又用丹砂、铅、汞等矿物炼外丹;雍正特别崇信宋代道士紫阳真人,又召道士娄近垣主持斋醮;雍正早在雍亲王时就炼丹,继位八年后在圆明园大规模炼丹,由大量使用矿砂、黑铅、硫磺和煤炭、柴薪可知,据此,以及雍正晚年健康状态,“说烧炼的就是丹药,似乎不算武断”。联系雍正热丧期间,新君乾隆急忙发遣宫中道士张太虚等人,可知雍正死于丹药中毒。杨启樵的论点为研究者所接受,如杨乃济《雍正帝死于丹药中毒旁证》文,又如2005年播出的历史系列《清宫秘档》,就持雍正丹药中毒说,与杨启樵一样引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活计档”(各作成活计清档)资料,说明在八年十一月至十三年,雍正指令用白炭、黑炭、银、铜、铅在圆明园炼丹,由内务府总管海望、内侍李进忠、太医院使刘正芳负责。如此,丹药中毒,太可能了,但这还是分析的意见,只有打开雍正的泰陵地宫,化验其遗骸,才能定谳。本书作者亦认为杨启樵此说有理,对雍正的服食丹药作如下分析。 雍正早就对道家的药石感到兴趣,雍邸时作《烧丹》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斗耀,灵异卫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他推崇紫阳真人,为之重建道院,特别赞赏的是真人“发明金丹之要”。表明他对道家丹药的强烈兴趣。他平时爱吃丹药既济丹,四年(1726年),赐鄂尔泰服食,受赐者服用一个月后奏报“大有功效”,并云“旧服药方,有记录雍正炼丹的内务府《活计档》人参鹿茸,无金鱼鳔,今仍以参汤送之,亦与方药无碍”。雍正告诉他:“此方实佳,若于此药相对,朕又添一重宽念矣。仍于秋石兼用作引,不尤当乎?”要他将儒医与道医之药并用不悖。雍正还把既济丹赐给田文镜,说自己正在服用它,没有间断。又说这种药“性不涉寒热温凉,征其效亦不在攻击疾病,惟补益元气,是乃专功”。原来他常服它,并非治疗某种疾病,专用作弥补元气。人们服丹药,总有所顾忌,怕与身体不投,所以雍正要田文镜放心:“此丹修合精工,奏效殊异,放胆服之,莫稍怀疑,乃有益无损良药也。朕知之最确”。表明他研究过丹药的药性。 雍正在宫中养着道士,原是为着治病,有的是用药石,有的用其他手段,如贾士芳则是念咒,行按摩术。娄近垣,为雍正设醮祷祈除祟,此人“颇不喜言炼气修真之法”,不是炼药石的。他很得雍正的青睐,封为妙应真人。雍正密令督抚推荐懂医药的道家,就是要“修炼养生之人”。为雍正炼丹的是道士张太虚、王定乾等人,他们“为炼火之说”,在圆明园内修炼。雍正和道士接近,极其希望道士给他治病、健身,对道家的丹药持欣赏态度,这些情况说明他有可能食丹药中毒而死。 雍正死的第三天,新君乾隆下令驱逐道士张太虚,这是与雍正之死是否有关的耐人寻味的事情。乾隆上谕:
皇考万机余暇,闻外间炉火修炼之说,圣心深知其非,聊欲试观其术,以为游戏消闲之具,因将张太虚、王定乾等数人置于西苑空闲之地,圣心视之与俳优人等耳,未曾听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药。且深知其为市井无赖之徒,最好造言生事,皇考向朕与和亲王面谕者屡矣。今朕将伊等驱出,各回本籍。……伊等平时不安本分,狂妄乖张,惑世欺民,有干法纪,久为皇考之所洞鉴,兹从宽驱逐,乃再造之恩,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以及在外招摇煽惑,断无不败露之理,一经访闻,定严行拿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贷。雍正事出仓皇,乾隆继位,百务待理,竟把驱逐道士当作要务,实令人费解。如果纯粹出于厌恶道士,本可从容解退,如若仅此之由,必令臣下认为他即位首先挑剔其父的毛病,这对其统治不利,他不会这么干。然则或有大故,有可能是其父食道士丹药致死,给雍正造成不得善终的恶名,因恨而逐之。此种大恨本可致王定乾等于死命,但若热丧期间杀人,倒使事态滋大,引人议论,反为不美,故逐出而严加管束。李国荣找出唐高宗处理胡人事例,理解乾隆的行为。据《旧唐书·郝处俊传》记载,唐太宗系“服胡僧长生药”暴亡,唐高宗为不使家丑外扬,为人取笑,遂将胡僧打发走了事,李国荣以此忖度乾隆,是否也是处于这种心理而驱逐张太虚等人。 要想把这个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需要弄清道家的长生不老术在历史上的变化,何以到明清时期还有人相信?这时道家药石有何特点?雍正服食丹药的可能性?这些问题笔者尚无专门研究,这里只是把问题提出来。 总之关于雍正的死因,有三种可能,一如官书所载,因病而亡,但它对暴死的异状未作解释,令人疑窦丛生。郑天挺师认为雍正“是中风死去的”,可惜没有说明,但是值得重视的说法。二为剑客所刺,此无稽之谈,经不起辩驳。三是死于丹药中毒,此说颇有合于情理处,然而究属推论,未可成为定谳。 雍正的死因,本书作者以为这样理解可能中肯一些:丹药中毒造成骤然死亡;用丹药,在于补身、养生,并非为长生不老,此系劳累过度之需要。所以完整地说:积劳成疾是死亡的基本原因,丹药中毒猝死,药死与累死并行不悖,仅述一方面,可能不全面。庄吉发虽持寿终正寝说,但仍强调有病才服药:(史家)“先后提出了‘中风说’、‘丹药中毒说’,虽然有待商榷,但是也说明了雍正皇帝的驾崩,和他的疾病有关,因病去世寿终正寝的说法是较符合历史事实的”。 三、安葬泰陵 雍正子夜死,乾隆、允礼、鄂尔泰、张廷玉连夜将他的遗体送回大内,安放于乾清宫,上午八九点时入殓。因死得急骤,缺乏料理后事的准备,当遗体送回大内时,侍从诸大臣,如张廷玉、鄂尔泰只能乘官厩中劣马,或云驮煤的骡子,又要赶路,张廷玉几乎从马上跌下来,鄂尔泰弄得肛门开裂,鲜血直流。到大内后,张廷玉一昼夜水都未喝一口,当夜只睡了一个时辰,鄂尔泰在禁中忙了七昼夜,始行回家。经过诸人的竭力安排,雍正丧事一切如礼进行。二十七日发表遗诏,九月十一日梓宫安放雍和宫,十一月十二日,乾隆为其父上谥号,曰:“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定雍正山陵名“泰陵”,二年三月初二日安葬雍正于易州泰陵地宫,初五日以其神主升祔太庙。 雍正和其他帝王一样,继位不久就张罗异日的陵寝。四年(1726年),命允祥、张廷玉和工部、内务府官员办理山陵事务。因为顺治、康熙陵都在遵化,选择陵址,很自然地就在遵化进行。五年(1727年)闰三月,雍正命总兵官李楠、钦天监监正明圆带领堪舆人员到遵化勘探地形。四月,允祥等看中了九凤朝阳的山地,雍正也同意在这里建陵。但一施工,发现土质不好,雍正说这个地方,“规模虽大,而形局未全,穴中之土又带砂石,实不可用”。于是弃而不用,别寻他处,遵化地方没有中意的,转向北京西南方向寻觅,开始在房山县踏勘,也因“地内皆砂”,不乐采用。后命福建总督高其倬与允祥勘察,高其倬以通晓天文地理著称,撰有《堪舆家言》(四卷),曾去盛京考察过努尔哈赤的福陵。他与允祥相中了易县泰宁山太平峪地方,奏称该地“实乾坤聚秀之区,为阴阳和会之所,龙穴砂水,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雍正对这里很满意,认为“山脉水法,条理分明,洵为上吉之址”。但这里远离父祖陵寝,与建陵一地之理不合。不过雍正主意打定,七年(1729年)十二月,就让臣下给他找合理的根据。果然,大学士等奏称,汉唐诸陵虽都建于陕西,但汉高帝、文帝、景帝、武帝之陵分别在咸阳、长安、高陵、兴平等县,唐高祖、太宗、高宗、玄宗诸陵分散在三原、醴泉、乾县、蒲城等地,据此,在易州设陵,与古礼不为不合,且遵化与易州都是畿辅之地,离京城不远,完全可以建陵。这样,雍正算是通过了舆论,决定在易州建造陵寝。 雍正迁陵易州,像他的许多行事一样不好解。自他以后,其子孙之陵按辈次分设于遵化和易州,在易州的,自然以泰陵为中心,他陵分列左右。因此有人说雍正是自大狂,一切以我为中心,为避免在遵化的偏僻地位和建立自己的中心,改筑陵园于易州。这是想当然的猜测。究其原因,可能是在他迷信风水上。他说别处选的陵址不好,是“形局未全,穴中之土又带砂土”,即既不利他的安身,也不利他的子孙的兴旺。后来道光的陵应设在遵化,业已建成,嘉奖了与事人员,不久穴内出水,道光就改在易州另建。这一事实有助于理解雍正舍遵化而取易州的原因。 在选址的时候,雍正就积极准备工程用料。四年(1726年)九月,命把采办陵工所需楠木的事交给有关督抚,动用正项钱粮采买。此种材木主要由广东、福建、四川等省供应,六年(1728年)三月,两广总督孔毓珣折奏采办情况,雍正告诉他:“一切动用钱粮,宁费毋省”。他为自己的陵墓,只要办好,花钱在所不计。陵工所用金砖,由江苏承造,五年(1727年)十月,巡抚陈时夏奏报一定认真造办。陵工所用石料,由房山县采办。 八年(1730年)开始建陵工程,至乾隆二年(1737年)竣工,泰陵包括一组建筑,有矗立“圣德神功碑”的大碑亭,享堂,隆恩殿,方城,明楼和地宫,此外还有一群石像生。泰陵雄伟壮丽,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昔日之森严禁区,今日为游览胜地,这自然违背了雍正的意愿,但却使更多的人知道他。
今躬膺圣祖付托神器之重,安可怠忽不为长久之虑乎?当日圣祖因二阿哥之事,身心忧悴,不可殚述。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此时安可举行?然圣祖既将大事付托于朕,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官正中世祖章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或收藏数十年,亦未可定。这储君是谁,本人不知,诸臣不晓,只有皇帝一人预定。他宣布后问诸臣有何意见,隆科多奏称皇上“圣虑周详,为国家大计发明旨,臣下但知天经地义者,岂有异议,惟当谨遵圣旨”。于是诸王大臣九卿等皆免冠叩首,雍正表示满意,令众臣退出,然而留下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藏于“正大光明”匾后始出。这样就确立了秘密建储的制度。这个方法,早在唐朝时期,波斯人就在实行了。据《旧唐书·波斯传》记载:“其王初嗣位,便密选子才堪承统者,书其名字,封而藏之。王死后,大臣与王之群子共发封而视之,本所书名者为主焉”。雍正建储不知是学的古波斯人,还是他的创造,总而言之,他实行了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新的立储方法。有研究者认为康熙二次废太子后再不立储,意在改造建储制度,待后雍正将之概括为秘密立储法。杨珍进一步认为康熙晚年拟订并逐步实施秘密建储计划,雍正的秘密建储是对康熙建储态度、方式、举措长期进行观察、分析、总结后的一次升华;秘建储君之法,是秘密中有公开,公开中有秘密,具有一定辩证色彩,是康熙秘密建储的改进与发展;秘密建储最大限度地集中、强化了皇权。她还认为秘密建储在雍正时期尚未形成制度,带有临时性,是此制度的承先启后者。一个制度的确立和完善,确实有个过程,秘密立储制度,可能是康熙废储及长期不立储的形势,迫使康熙、雍正思考改弦易辙,雍正因而建立这一制度,乾隆经过反复之后予以完善。 雍正密书的是皇四子弘历。他为了保密,在对待诸子上没有异样,特别是令弘历、弘昼承受基本相同的待遇,时或命他们代行祭天、祭祖之礼,同日封王,共参苗疆事务,但有两件事,后来乾隆君臣认为是雍正立弘历为储君的表现。一是雍正元年正月,雍正登极后第一次大祀,祈谷礼成,回大内后将弘历召至养心殿,给他一块肉吃,而没有赐给弘昼,因此弘历认为其父在第一次大祭时,必定是将定其为储贰心愿默告于天,故赐胙肉。雍正封弘历为“宝亲王”,这封号被《清高宗实录》监修总裁官庆桂等解释为将授大宝的表示:“洎世宗之御极,昭嗣服以题楣,祈年颁吉胙之罄,锡封鉴宝命之荷……”所谓“宝”,就是将有大宝——玉玺,践位。这些虽是他们根据弘历嗣位事实进行的推测,不过有道理,应该说符合于雍正的心愿。 雍正于乾清宫密诏之外,另书内容相同的传位诏置放在圆明园内。八年九月,当其重病之时,将有此诏书之事,秘密告诉张廷玉,及至鄂尔泰内召,雍正又于十年正月向鄂尔泰、张廷玉作了说明,并说“汝二人外,再无一人知之”。雍正因居住圆明园时日较多,故在大内诏书之外,又书此传位诏。两份诏书,同样有效。雍正考虑这件事很周详。 及至雍正死,弘历以尽孝子之分,惟事哀号,张廷玉、鄂尔泰乃向允禄、允礼等人说:如今正大统是急事,大行皇帝曾示我二人有密旨,应急请出,诸人同意,但总管太监说不知有此密旨,所以不知藏于何处,张廷玉说:“大行皇帝当日密封之件,谅亦无多,外用黄纸固封,背后写一封字者即是。”据之取出,即传位弘历密旨,由张廷玉就灯下宣读,众臣拜请弘历受命,弘历随令允禄、允礼、鄂尔泰、张廷玉辅政,安排既定,遂扶雍正榇舆返回大内。以上见诸张廷玉的记载,就中突出了他的地位,然而他所叙述的情节是真实的。《清高宗实录》则云,雍正子时死,弘历于寅刻至大内,内侍从“正大光明”匾后取出元年所封诏书,俟允禄、允礼、鄂尔泰、张廷玉等人到齐,始启封,知嗣君事。这里不讲圆明园诏书,可能是以离宫发生的事,不如以在皇宫宣读遗诏更郑重,更合法,故而《实录》才这样来说明。 二十四日,弘历说他在雍正八年(1730年)六月亲奉其父谕旨,谓“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其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每年遵旨缮写上谕,悉能详达朕意,训示臣民,其功甚巨。大学士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安民察吏,绥靖边疆,洵为不世出之名臣。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将来二臣著配享太庙,以昭恩礼”。命将此意书入遗诏之内。同时写入遗诏内的还有雍正对允禄、允礼的评价:“庄亲王心地醇良,和平谨慎,但遇事少有担当,然必不至于错误。果亲王至性忠直,才识俱优,实国家有用之才”。这样以二皇叔和满汉大臣代表的鄂、张四人组成的总理事务王大臣辅佐弘历,保证雍正继嗣统治的稳定,使他的秘密立储制度成功地实现了。 雍正密建太子,收到了立国本以固人心的政治效果,同时避免明立东宫,可能出现的诸皇子争储位,储君与皇帝争权,储贰骄纵等弊病。乾隆继位后认为这个办法好,遵奉实行,于元年(1736年)七月预书皇二子永琏之名,藏于“正大光明”匾后,永琏早死,后又密立皇十五子颙琰,是为仁宗。后来嘉庆、道光都相继用这个方法立嗣。咸丰只有同治一子,故无须用秘密立储法,同治、光绪都没有儿子,更无从采用这个办法了。但从乾、嘉、道、咸诸君的嗣承来看,秘密立储法实行了,而且是成功的。这一制度的创立,避免了雍正以前清朝历史上不只一次出现的争夺储位的斗争,减少了政治混乱,有利于政局的稳定,这是比较好的传位方法。
国家刑罚禁令之设,所以诘奸除暴,惩贪除邪,以端风俗,以肃官方者也,然宽严之用,又必因乎其时。从前朕见人情浇薄,官吏营私,相习成风,罔知省改,势不得不惩治整理,以戒将来。今人心共知儆惕矣,……若从前之例本宽,而朕改易从严者,……仍可酌复旧章,此朕本意也。向后遇此等事,则再加斟酌,若有应照例者,仍照旧例行。乾隆借用雍正的名义,在这里提出治理天下的宽严交替使用问题,初步表示改严从宽意向。一个多月后,召见总理事务王大臣,交代宽严相济的施政方针:
治天下之道,贵得其中,故宽则纠之以猛,猛则济之以宽。而《记》称一张一弛,为文武之道,凡以求协乎中,非可以矫枉过正也。皇祖圣祖仁皇帝,深仁厚泽,垂六十年休养生息,民物恬熙,循是以往,恐有过宽之弊。我皇考绍承大统,振饬纪纲,俾吏治澄清,庶事厘正,人知畏法远罪,而不敢萌侥幸之心,此皇考之因时更化,所以导之于至中,而整肃官方,无非惠爱斯民之至意也。皇考尝以朕为赋性宽缓,屡教诫之;朕仰承圣训,深用警惕,兹当御极之初,时时以皇考之心为心,即以皇考之政为政。惟思刚柔相济,不竞不絿,以臻平康正直之治。夫整饬之与严厉,宽大之与废弛,相似而实不同,朕之所谓宽者,如兵丁之宜存恤,百姓之宜惠保,而非谓罪恶之可以悉赦,刑罚之可以姑纵,与庶政之可以怠荒而弗理也。朕观近日王大臣等所办事务,颇有迟延臻纵之处,想以朕宽大居心,诸臣办理,可以无事于整饬耶?此则不谅朕心,而与朕用宽之意相左矣。……恐相习日久,必至人心玩愒,事务废弛,激朕有不得不严之势。此不惟臣工之不幸,抑亦天下之不幸,更即朕之不幸矣。此后,乾隆不断论述宽严相济的施政道理,由上引谕旨和历次的讲话,可知他的宽严相济、刚柔相济的内涵在于: (1)因时制宜,纠正前朝末年留下的弊端。 康熙末年,与民休息,出现宽纵之弊,所以雍正即位不得不实行严猛方针,进行整饬,于是又产生严峻之弊,形势要求予以改正,乾隆当政,只好用宽仁方针取代烦苛之政。雍正朝的整肃与乾隆朝的宽容均为形势使然,不是当政者随意采取的,不是出自当政者个人的好恶。所以乾隆屡次说,他实行宽容政策,如果造成政务废弛,他就会被迫采取严峻方针,希望臣下同他配合,不让废弛局面的出现。由此可知,所谓宽严相济,当“宽政”出现弊端,就用“严政”来补救,而“严政”出了毛病,再以“宽政”纠偏,如果又发生问题,只好复行“严政”,这是因时制宜的政治思想。“严峻”并非好事,是不得已而行之,最终要走到“宽容”的政治轨道上。 (2)执两用中,强调中庸协调。 “治天下之道,贵在其‘中’”,这一类的话,乾隆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继位第十七天,给雍正拟定谥号,赋予乃父“建中”桂冠。雍正十三年十二月说:“凡政事之张弛,治理之竞絿,惟恐不能协乎大中至正之矩”。同月又说:“朕遵奉皇考圣训,以中平之道治天下”。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治道贵乎得‘中’,矫枉不可过正。……天下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害,凡人之情,有所矫,必有所偏,是以‘中道’最难”。同月训饬陈奏诸臣,所言之事“不能适合厥中”。乾隆表示要实行中庸之道、执中政治,讲究宽严相济,不让因宽而出现废弛的现象,因严而产生烦苛弊病,不可偏废一方,并应当防止这种情形的发生。事情的关键是找到用“中”的法则,令宽严相济,而不相悖,施政艺术也正在这里。所以在他讲述这些执中道理的同时,屡屡告诫臣工,现在实行宽政,就有放纵的苗头,不能不加以警惕。所以说他施行惇大宽政不久,臣下“渐错会朕旨,而趋于废弛之意,朕滋惧焉”。让宽与严互相配合,而不是割裂开来,偏于一边。元年(1736年)三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严治民间开始冒头的盗贼、赌博、打架、娼妓四恶,因为雍正期间“四恶”已经敛迹,如今“无识诸臣误谓朕一切宽容,不事稽查,以致大小官吏,日就纵弛,民间讹言,诸禁己开”。故而严饬官吏,厉行禁止。 乾隆宽严相济政治思想的产生,有客观与主观两方面的因素。以客观形势来讲,乾隆认识到雍正年间存在的社会问题,在强力控制之中有不安定的成分,他认为需要改变。《世宗宪皇帝圣德神功碑》讲到康雍两朝为什么会有相异的治理方针:“圣祖时,疮痍初复,非遍复包涵,不足以厚生养而定民志”,但是“政宽而奸伏,物盛而孽萌”,如果皇考不来“廓清厘剔,大为之防,其流将溢漫而不可以长久”,因此进行整顿改制。他讲了康熙、雍正各自施行其政的客观条件和原因,那么他呢?他不好细说乃父的坏话,惟说臣下奉行不善,出现烦苛之弊,因而令他不得不予以改变,实行宽严相济的方针政策。 第十七章 总结:雍正和他的时代 在本书将要结束的时候,总结雍正一生的政治得失和为人,既要说明他的历史地位,也是试图揭示他那个时代的基本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