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前的那些爱》 走自己的路与下自己的蛋(代序) 《以赛亚书》第8章第55行有一句话,叫“my ways, not your ways.”意即“我要走的路,与你们不同。”我以为,这大概是但丁的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的源起。 因为原是《圣经》里先知的话,所以话语里带有着几分神谕的崇高感、神秘感与哲理意蕴,即使演化到文学创作或民间的谚语中,也还保留着遗世而独立的清高味,所以“让别人说去”自有几分“随他人去说”的自信与洒脱。但凡我们在生活里不能被别人苟同时,这样的话便为我们所津津乐道。 曾几何时,这话显得有些老套,老说“走自己的路”明显有走“老路”的嫌疑。于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本山大叔和宋丹丹大婶在他们的春晚小品里,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与时俱进的说法:“下自己的蛋,让别人说去”。 从“走路”到“下蛋”,不可以说不是一次飞跃。 “走路”的最高成就也无非是踏破几双铁鞋,但事实上,踏破铁鞋倒还不如踏破草鞋显得更有成就,只要你走的是一条长征之路!所以当我们在革命历史博物馆里看到那些踏破的草鞋时,对当年那些“走自己的路”的人会产生由衷的敬佩与景仰之情。但对于大多数人的大多数时候而言,走出这样一条成功的路实属不易,所以就个人而言,“下蛋”就比“走路”要容易的多——容易有成就感,容易冠冕堂皇,也容易为世人所瞩目——尤其,你若还是一只“公鸡”的话! 于是,学人也低下高傲的头颅,向本山大叔的俗文化学习,以“下自己的蛋”相标榜,且渐有泛滥之势。 那么,在这个特立独行的时代,特立独行的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时髦的“下蛋”呢?还是选择老土的“走路”呢? 先来看看这个时髦的“下蛋”说包含着怎样的时代内涵。 我以为,“下自己的蛋,让别人说去”至少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即“下自己的蛋,让别人去说。”一个“说去”,一个“去说”,“下蛋”虽是相同,其间却还是有差别的。 我们知道,对于鸡来说,下蛋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孵化后代。但对于人类来说,动物下蛋的作用却有两个,一个是让其孵化后代,以使其物种延续下去;另一个却是希望把它们的蛋拿来食用,以滋养我们的身体。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养鸡场大了,什么鸡也都会有。我们生活里也时有某只鸡下出恐龙蛋的传闻,于是这样的蛋既不能孵化后代,也不能加以食用,只能供人“瞻仰”而已。但事实上,在大浪淘沙的历史面前,这样的蛋终究不能留传下来,只能像美丽的肥皂泡,在眩惑了我们的视觉后,消失于无形。 对于学者而言,大概就像会下蛋的鸡,因为学者们“下蛋”所背负的使命也无外乎两点:一是传承文化,这样的“蛋”是用来“孵化后代”,引领或开启后学的;一是传播文化,这样的“蛋”是用来“加以食用”,以期让大众获得与知识与文明的滋养!除此之外,就不应该是学者们“下蛋”时所考虑的了。 可是,不然。 因为能下蛋,会下蛋,擅于下蛋,于是难免在红尘的喧嚣诱惑下,要下些稀奇古怪的蛋。这样蛋能吸引眼球——大众的眼球,媒体的眼球,商家的眼球,市场的眼球……在这些目光下,蛋也会闪闪发光,结果是这样的蛋具有了远超过“蛋”应有的价值,下蛋的人也因此而行市看涨。所以时势倒是变成了这样:若你下不出吸引眼球的蛋,你就甚至表现不出“蛋”应有的价值;而只要你能下出吸引眼球的蛋,你和你的蛋都将大放异彩。这就是现实,因为下蛋不再为了食用,不再为了孵化后代,而是为了吸引眼球,于是孔子成了“丧家犬”,李白成了“古惑仔”,而诸葛亮居然成了“最虚伪的男人”,司马相如则成了“骗财骗色男”……于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要“惊”到让人“去说”,让人使劲“去说”,才是“下自己的蛋”的时髦境界。 于是,“下自己的蛋”,故意“让别人去说”就成了一种危险的社会倾向,尤其是对于学者而言,因为学者往往意味着社会的良知所在! 因为这样的“下蛋”说,我会时常警省自己:要踏踏实实地“走路”,不要匆匆忙忙地“下蛋”。所以在讲梁祝故事的时候,有人劝我可以把梁山伯说成是同性恋;在讲牛郎织女故事的时候,有人劝我可以把牛郎说成是地痞无赖耍流氓……凡此种种,只要能让人议论,能吸引眼球,一切皆可为,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我婉拒了,心里在笑,好荒唐的逻辑!因为一切皆有可能,是不是一切便没了原则?说孔子是“丧家犬”的人可曾想过孔子的那句名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以“不知”而冒充“知之”固然可笑,以明明“知之”却有意说出意图哗众的“不知”之言则尤为可恨。若“古惑仔”、“丧家犬”、“最虚伪的男人”之说确有详实的考证、充分的剖析则罢,若不然,岂不就是为了“让别人去说”而下出来的“蛋”吗? 这也让我解了一个长久以来的疑惑,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那么记录历史的那些先贤毫无疑问都应该是些智者,可历史为什么还会如迷雾般那么不清不楚呢?原来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谣言盛于智者”,而这些智者的初衷,要么是为当权者讳,要么就是为了下些让人们“去说”的“蛋”,而故意搅浑了那潭叫做“历史”的清水。 那么,提倡“诗成泣鬼神”、“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杜甫杜老爷子错了吗? 当然没有! 相比较普通的蛋而言,草鸡蛋、双黄蛋又特别值钱。古城高邮不就是因为盛产双黄蛋而在蛋的世界里名甲天下吗? 所以学者研究贵在创新,不仅贵在观点新,而且贵在论据新、思路新、视野新。若没了后者,不过只是“闭门造蛋”,终难免“故为惊世之语”之嫌! 当然,话说回来,写这篇序也难免有“借他人之蛋来下自己的蛋”的嫌疑,包含这本书的内容,也是自己在电视讲学时的讲本,其中也难免有些自以为是的怪诞之“蛋”,但对于这些“蛋”,对于喜欢这些内容的观众朋友、读者朋友,我会努力恪守一个学者的“下蛋”原则,以便无愧于一个教书匠在文化传承与传播中的使命! 事实上,我是那么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喜欢站在讲台上的那种感觉。每次上课,我甚至有种想把足印“印”在讲台上的冲动,不论是站在大学的讲台上,还是站在电视媒体的讲台上。因此,我还是喜欢把自己的心得比作自己走出的“路”,而非自己下出的“蛋”,因为那样更易给我脚踏实地的感觉,也就是“踏实”的感觉。 所以,虽然“路漫漫其修远”,还是让我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代为序! 郦波 于阳光洒满秦淮河上的清晨 引言 你肯定用杯子喝过水,但你有没有注意过杯子和水之间的故事呢? 说有这么一只寂寞的空杯子,它非常渴望水的到来。他向爱神许了一个愿,说只要水能来到他的身边,他的怀里,哪怕最终死去,它也心甘情愿。 他许的愿很灵验,爱情如期而至,一杯滚烫的热水倒进了这个空杯子里。 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开心极了,他心里想,感谢上苍,这就是传说中伟大的爱情吧。过了一会儿,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温暖感觉吧。又过了一会儿,水变凉了,杯子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是心里充满了疑惑,爱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又过了一段时间,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虽然他说不出来,可是他在心里呐喊,我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毫无生气,毫无温暖,这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如果再这样过下去,我宁愿去死。 冰凉的水压在杯子的心里,让他感觉自己像一个行尸走肉。于是他奋力地晃动,想要挣脱这样的生活。他解脱了,在从桌子边摔到地上的1.13秒的时间里,水终于离开了杯子,杯子好开心,然后他掉在了地上,碎了,死了。 临死前,他突然看见,他心里的每一个碎片里都有水的痕迹,这时他才知道,他是爱水的,他永远也抹不去水在他心底的印迹。杯子哭了,一滴泪和水溶在了一起…… 这叫什么?我以为,这就叫做爱情!当然,这更象是男人的爱情。 那么女人的爱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堆火爱上了墙角的一根木头,她内心洋溢着爱的冲动,却羞红了脸,难以诉说。她只是深情地望着木头,满是热情的目光忽闪忽闪地跳动。在火的热恋的目光下,木头释然地说:“我知道你爱我,来,抱我吧!” 于是,火拥抱了木头,可木头因此却消失了。 火,哭了,泪水潸然而下,于是,火,熄了。 木火成“焚”,爱欲为何?为什么所有真心的付出只能换来伤心的回报?这大概是女人在爱情中最常有的困惑了! 当然,你可能不同意我对爱情的这种解读。但就像古希腊的哲人说的那样:“你终究会遇上他们的,一个叫做爱情,另一个叫做死亡!” 幸好,我们都还没遇见那个叫死亡的家伙,否则也不会在此刻畅想爱情了。但你是不是已经遇见过那个叫爱情的家伙了?如果你遇见过,你一定知道,那是生命里最奇妙的东西!有一种说法是说上帝把人一劈两半,扔到人群里,就是让你去寻找你的另一半的。关键是,你找到了吗?是不是找到过,又丢失了呢?如果是,我以为那也不必悲哀,因为爱情就是这样,如“一树一树的花开”,却也有花败的时候;如“燕在梁间的呢喃”,却也有劳燕分飞的时候;如“人间的四月天”,却也有“人间四月芳菲尽”的时候。关键是虽不能天长地久,但却曾深情拥有,那样的爱就如长夜漫漫里的一点星光,从宇宙的深处,从时间之河的深处,跨越了千万光年的距离,终将会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万家灯火的夜里,抬起头,你会发现繁星满天。哪一颗是牛郎织女?哪一颗是陆游唐婉?哪一颗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哪一颗又是白娘子与许仙?问世间,星有几多?问世间,情为何物?让我们一颗一颗慢慢地细数下去,从现在起,走一走中国经典爱情的浪漫之旅,让我为您解读那些“传世经典,倾城之爱”! 第一回 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牛郎织女的故事 要抬头在满天星河里寻找爱情的传说,唐代大诗人杜牧的观点是,首先要看牛郎和织女的故事,所以他在《秋夕》诗里说:“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据我考证,从时间上看,中国最早的两个典型的爱情故事的传说,一个是嫦娥与后羿的故事,一个就是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一般人对牛郎和织女的故事,有一种时间上的误解。这多少是受后来的“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的影响,事实上这两个传说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就是牛郎和织女故事后世演绎的新版本。但这两个故事又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根据明确的记载是在汉代出现的,而牛郎织女的故事则要早得多。 有人会问,到底早多久呢? 事实上,牛郎织女的故事要比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早出现一千年左右。不要小看这一千年的时光,这使得牛郎织女的故事成为了中国古代爱情的代言与象征,也成了中国传统爱情故事的范本,正是牛郎织女的故事奠定了中国式爱情故事的情节模式。所以民间才把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七月七日定为中国的情人节,所以我们的中国经典爱情之旅才要从隔河相望的牛郎星与织女星那里开始。 我个人以为,要想把牛郎织女的故事理解透,必须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牛郎织女为什么没有名字?第二,牛郎织女的爱是不是对等的?第三,这个爱情故事的悲剧成份到底有多重?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牛郎织女没有名字? 首先他们到底有没有名字?有人听了会奇怪,你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这牛郎织女不就是名字吗? 事实上,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这“牛郎”和“织女”它还就不是名字。 中国人的名字由姓、名、字三个部分组成的。比如刘备,他姓刘名备字玄德,关羽,姓关名羽字云长。其中,字是为了专门来形象地解释“名”的内涵,或者是延展“名”的涵义的。现代人对名字的要求宽松多了,不取字了嘛,只有有姓和名,这也叫名字。这在先秦以前也很宽泛,甚至有名无姓也可以叫名字的,比如说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商鞅变法的商鞅,你以为他姓商名鞅,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不姓商,他姓公孙,他的名字叫公孙鞅。因为他被秦王封于商邑,也就是说他的封地在商这个地方,所以当时人称他为商君,联上他的名,就叫商鞅了。其实在封为商君之前,当时的人也很少有叫他公孙鞅的,当时人都叫他卫鞅,因为他是卫国人。所以先秦时期,对人名字的称呼也是比较宽泛和随意的。 但不论再怎么宽泛和随意,最根本的底线在于:名,是一定要有的。比如我们下一回要讲到的后羿,其实“后”也不是他的姓,是古代对远古时期曾经做过部落首领的英雄的一种尊称,比如说周人的始祖就被称为后稷,但后羿的羿作为他的名,却是不能马虎、不能随意、不能省的!这是他作为后羿这个人与其他人区别的最根本的地方,也是一个人名字里最核心的部分。可是“牛郎”、“织女”连这个核心的部分都没有了。 你看,牛和织在这里都不是姓。《百家姓》里有牛这个姓,但没有织这个姓;虽然牛是《百家姓》里的一个姓,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说牛郎姓牛名郎。你说牛群姓牛名群可以,但说牛郎姓牛名郎就错了。这里的牛和织准确地说,是一种职业,是指放牛和织布的人。 当然,先秦也有不少人是把职业放在名字前面当姓用的,比如说师旷、师乙这样的人,师就是专指宫廷的乐师,后来这种职业就变成了一种姓氏。但问题是牛和织这两种职业后边接着的绝对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个人的性别。郎,就是成年男子的普通称呼,那《马路天使》里周璇不是唱嘛“郎啊,咱们俩是一条心”啊!所以牛郎就是一个普通放牛的男性的通称。织女也是一样,就是一个普通的织布女子的通称。 那好了,“牛郎”和“织女”它们既然不是名字,又是什么呢?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代称,一种象征符号,象征着农业社会的男耕女织,象征着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早期一种最为稳定的情感状态。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感状态呢?这就要说到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对于织女来说,她是怎样爱上牛郎的呢? 这首先要看看最通行版本的故事内容是怎么说的。 说是很久很久以前,也就是long long ago,有一贫苦人家,父母早丧,这个弟弟就跟着兄嫂度日,每天去放牛,人们都叫他“牛郎”。牛郎长大了,他嫂子不喜欢他,哥嫂就跟他分家了。他是一个很老实、很善良的人啊,所以唯一分到的家产就是他经常放的那条老黄牛。说这个老黄牛来历不凡,本来是天上的金牛星,因触犯天条被贬到人间,它有感于牛郎对它的饲养和爱护,除了感恩图报辛勤耕作外,还挖空心思想要为牛郎撮合一段美满的良缘。 好了,我们到这里可以看出这段爱情已经有了点天注定的成份。《大话西游》里的周星驰说“没办法,天最大,天注定的爱情就让它来吧。”对于牛郎来说,其实也是对于所有男性来说,天注定的爱情接受起来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于是有一天老黄牛突然开口说话了,他对牛郎说: “明天,天上的七仙女会结伴到东边山谷的湖里洗澡。你趁她们沐浴的时候,取走挂在树上的粉红衣衫,你就会获得你的爱情。” 牛郎听了将信将疑,但还是按老黄牛的指示去了。果然如老黄牛所说,有七个仙女在湖中嬉戏,他马上抱起了矮树上那件粉红衣衫。仙女们发现有人,纷纷穿上衣服飞回了天庭,而那个因为被抢走衣衫而无法返回天庭的仙女就是织女。牛郎告诉织女老黄牛说的话,织女也就留在人间嫁给了牛郎。 注意,这一段情节在各种各样的民间传说的版本里,要么被描写得很优美,要么被说的很简略。但其中关节,应该大有蹊跷。 要说牛郎对织女一见钟情我们理解,但要说织女对牛郎一见钟情,可能性实在不大。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织女是天上的织女,而牛郎只是地上的牛郎,就算是牛郎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像杨过流浪的时候也有一种翩翩佳公子的韵味,那织女在天上见过的有气质的神仙也多了去了,况且牛郎要有这气质,也不用等织女下凡了,村上的女孩子不早就瞄上了? 再退一步,就算织女喜欢牛郎身上独有的气质,但也决不可能在这样一个洗澡被偷衣服的时候,对偷衣贼反倒一见钟情。对于这种洗澡偷衣服的情节,后来金庸先生在《飞狐外传》里也抄袭过,只不过将男女角色反串了一下,说这个胡斐有一次在河里洗澡的时候,袁紫衣偷了他的衣服骑马跑了,当时胡斐相当狼狈,也相当气愤。虽然他后来爱上了袁紫衣,但当时也气得要发疯。胡斐还毕竟是个男人,而织女面对这样一个偷自己衣服的牛郎,怎么可能就一下爱上他了呢?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如果这里说不通,那牛郎就变成了王老虎抢亲了! 我以为这里恰恰突显了这个故事取“牛郎”和“织女”这两个具有象征性名字的意义。我们前面说了,这两个名字的意义在于它体现了农业社会的生活状态,也体现了这个时期的情感状态。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看,农业社会已经是一种典型的父系社会,也就是后来男权社会的主体模式已经形成。在这种社会形态下,男耕永远要比女织重要,所以男性的情感需要也就表现得比女性重要。老黄牛的突然开口,就是用天注定的方式为男性的情感需要提供证据,而牛郎对这种天赐良缘的顺理成章的接受,也表现为一种男性情感需要的顺理成章。在这种情况下,织女的爱作为一种符号出现在男性的情感需求面前,成了支持这种情感价值取向的最有力的证据。 我这样说,不是否认织女对牛郎的爱,她在后来的三年里,为牛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后来的生离死别里,她更表现出对爱情的忠贞,但这种爱对于织女来说,应该是在婚姻生活的相濡以沫里产生的,是在男耕女织的劳动情趣里产生的,而不是在初次洗澡偷衣服时的相遇里产生的,那时的织女,不是作为一个爱情里的女人,只是作为一种爱情的符号出现的。所以这个地方也告诉我们,至少在农业社会之初,男女的爱是不对等的。我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事实上,你看先秦时期的爱情故事,不论是好像能善始善终的范蠡和西施,还是被称为红颜祸水的末代君王们的末代妃子们,妲己啦,褒姒啦,妹喜啦,无一不是被当作一种情感符号甚至是政治符号出现的。这一情况,直到秦汉以后,才有了较为彻底的改观,这其中的发展脉络我们会在后文中详细评说。 当然,为了解决织女面对偷衣服的牛郎的尴尬,后来的一些版本,也做了许多弥补,比如,说牛郎织女本就是一对相爱的天神,牛郎被贬人间,织女苦思相遇,所以面对偷衣人一眼就认出了牛朗,可笑牛郎还懵懂无知。这样圆,也未尝不可,只是让我觉得失去了原来故事的淳朴滋味。 不论故事前面的发生发展有多少种版本,但最感人的结局大多相同。说天帝发现织女私自下凡,派天兵天将将织女捉回天宫。牛郎耕作回来大为焦急,这时候老黄牛又显灵了,他临死前让牛郎剥了他的皮披在身上,这样就能飞上天宫找回织女。牛郎挑着一双儿女飞上天宫,眼见就要追上织女,这时王母拔下发簪在织女身后一划,就出现了一条银河。而牛郎和织女就从此“相隔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了。这时牛郎的小女儿表现出精卫填海一样的勇气,她对牛郎说,我们把天河的水舀干不就可以见到妈妈了吗?牛郎和两个孩子就发挥了“愚公移山”的精神开始“牛公移河”。王母怕他们真的舀干了银河,就允许他们每年七月七鹊桥相会一次,民间也就因此有了东方的情人节和乞巧节。 对于这样一个结局,我们放在中国式爱情的大背景下应该怎么看,这就必须要弄清第三个问题,这到底是一个悲剧?还是一个正剧? 当然,它肯定不是一个喜剧。后来明清的才子佳人戏,从“私定终身后花园”,一直到“奉旨完婚大团圆”倒确实有很大的喜剧成份,但那只是明清小说戏曲的主体模式,并不是中国式爱情主要的情节模式。虽然牛郎织女最后看似有了一个鹊桥相会的机会,这使得故事多少带有了一些完满性结局的正局特点,但鹊桥相会实质上是对银河相隔的这种残酷的现实的强化,也就是说它反而点明了夫妻永世分隔的这种残酷现实。这种处理应该说是一种特有的东方智慧,它一方面让人们对未来还保留希望,另一方面却让每一年剩下的364个夜晚都变成了一种更为深沉的煎熬与等待。事实上,在这种煎熬与等待之中,悲剧的美得到了延伸和升华,这也是这种美丽的爱情传说为什么会历久弥新,历经数千年却依旧能够拔动我们心弦的重要原因。 所以,我从根本上就不赞同有些评论家认为中国除了一部《红楼梦》就没有真正的悲剧的说法,从牛郎织女的故事开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至高的悲剧审美内涵早就饱藏在千年的民间传说里。只是我们的民族智慧让我们表现得哀而不伤,甚至化悲痛为力量,化悲伤为渴望,收拾起起心情,像秦少游赞美牛郎织女那样,深情地吟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说到两情长久的期望,我们不禁会生出“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感慨,人生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哪怕是盖世的英雄与月宫的仙女也难免这样的遗憾。 请看下回:嫦娥与后羿的故事——“一个离家出走的女人”。 第二回 莫道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后羿与嫦娥的故事 如果有这样一个男人,在一天的辛苦工作之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家,却意外地发现家中已空无一人,他朝夕相伴的妻子已经离家出走,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反正她再也不回来了,也回不来了。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不知道其他国家的男人会有怎样的感受,但我知道对于中国男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令人沮丧、甚至是令人悲哀的现实。 在数千年前,第一个碰上这种倒霉事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后羿。 我在上一回里说过,后羿他其实不姓后。“羿”的确是他的名字,但“后”是人们对他的尊称,是古代对远古时期曾经做过部落首领的英雄的一种尊称,比如说周人的始祖就被称为后稷。 从这个称呼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羿射九日”的大英雄,他一定当过古代部族的首领,至少也是个成功男士。但就是这样一个成功男士,在下班回家之后,发现他的老婆,他美丽的妻子嫦娥离家出走了,而且是出走到了永远不能再回头的月宫里! 对于后羿与嫦娥的婚姻与爱情来说,嫦娥的奔月是一个重大的节点。民间关于后羿与嫦娥的爱情故事至少有三种以上不同的版本,但不论对于哪一个版本,这个嫦娥奔月的节点,也就是嫦娥离家出走的这个节点却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我觉得,要想准确地解读嫦娥与后羿的故事,对于这个节点的准确把握至为关键!也就是说,在嫦娥后羿的故事里,最重要的问题是:嫦娥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她是怎样离家出走的? 一个女人离家出走,放在现实生活里,不外乎有这样几种原因:第一种是她变心了,于是她就跟着别的男人私奔了;另一种是她的男人变心了,她对她们的婚姻与爱情彻底绝望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她只是对现在的生活感到厌倦,她要换换环境,寻求一种改变。这一种和前两种不一样,这样的女人有一天会回来的。再有一种可能就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就像天灾人祸,灵异事件,你永远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事实已经就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等你回到家里,那个叫做“妻子”的女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 嫦娥到底属于哪一种呢? 如果我们可以乘坐神舟六号,开启一段踏月之旅,让王志的《面对面》采访一下千年寂寞的嫦娥那就好了。我估计嫦娥对着摄像机,对着一脸忠厚的王志,只会轻启朱唇,说一个字——药! 事实上药才是关键,不论嫦娥的出走属于哪一种可能,促成她奔月的直接因素,都是那包西王母炼制的长生不老药! 药是后羿从西王母那儿讨来的,后羿为什么要求长生不老药呢?原因很简单,可以不死。是让谁不死呢?最标准的说法是后羿想让自己和嫦娥都能不死长生,永浴爱河。 说是后羿取回了不死药,就交给了嫦娥,让他保管起来。可是后羿有个居心叵测的学生,叫逢蒙。这个逢蒙心术很坏,却有小聪明,在后羿的学生里显得很突出,后羿还很相信他,就不经意中让他知道了这个不死药的秘密。有一天,那天应该是那年的八月十五,后羿出差了,不在家。逢蒙冲进后羿家中,拿刀威胁嫦娥交出不死药,否则就要行凶。嫦娥一个弱女子啊,怎么办呢?在紧急关头,她临危不惧,与逢蒙有一番智斗,最后在情急之下,将不死药吞了下去。这不死药原是两个人的份量,她一个人吞了下去,明显服用过量了,当时身子就轻轻飘起,奔月而去了。这是嫦娥故事是最为流行的逢蒙版本,也是传播最为广泛的版本。这个版本里,嫦娥的形象是光辉的,甚至是伟大的。为了捍卫爱情和理想,她像刘胡兰一样义无反顾,最后告别了她的爱人、她的人间,飞到了寂寞的广寒宫里,可以说是——“生的伟大,飞的光荣!” 但要注意一点,在这个版本里,最为关键的人物是谁啊?是逢蒙!是这个在后羿和嫦娥的爱情故事里横插一杠子的家伙! 逢蒙的出现,就像一招“天外飞仙”,让一个本来是浪漫版的爱情故事,变成了阿庆嫂版的智斗故事。因为逢蒙的出现,后羿基本上就没他什么事儿了,他除了在开头作为道具出差去了,然后就是在结尾部分出差回来了。虽然后羿气得要杀逢蒙,但不论杀着没杀着,都改变不了他与嫦娥最终要两地分居的局面了。也就是说,在情节的高潮部分,根本就没他后羿什么事!后羿,这个本来应该是嫦娥故事里的男一号、男主人公,一下子从主角变成配角了! 我以为,这就可以看出逢蒙这个版本的漏洞所在。嫦娥与后羿的情感故事的发展,是靠逢蒙这个外力改变的,也就是说,对于嫦娥与后羿的爱情来说,逢蒙的出现纯粹就是个外因,而在这种版本里,他们的情感发展是靠外因改变的,而不是靠内因改变的。于是,这种改变在我看来,就显得有些牵强了。事实上,最早记载嫦娥奔月故事的几部典籍里,都没有提到逢蒙这个人。所以我以为,只有抛开逢蒙这个人,嫦娥与后羿的情爱纠葛,我们才能看得更透彻些。 还是要回到药上面来。后羿到底有没有把这个可以决定他和嫦娥一生的不死药交给嫦娥来保管呢? 抛开逢蒙的那个版本不谈,剩下的几个故事版本里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不一致的。 有的明确是说后羿讨来不死药后交给了嫦娥,说选哪个良辰吉日两人举行个什么服食仪式再吃的。 有的没说,但透露出来的信息却是后羿并没有将药交给嫦娥来保管。这可以从李商隐最有名的那句诗里看出来。李商隐的诗是这么说的“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辰。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前两句不谈,那是写景引起话题的。第三句很关键,先不管嫦娥奔月之后应不应该后悔,问题是这个导致奔月的灵药它是“偷”来的。这还得了,很多人肯定都不能接受,嫦娥这么冰清玉洁的美丽仙子,怎么可能去干偷这样的事呢?李商隐他又凭什么这么说嫦娥呢? 先从“偷”这个字说起。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有句名言,当别人指责他偷过东西的时候,他振振有词地说“读书人的事,怎么能说偷呢?”他的意思是那要说“窃”!。其实李商隐的偷药之说就是从窃药之说而来的。最早记载“嫦娥奔月”的是《淮南子》,书里说“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一个“窃”字,可以反映出后羿从西王母那里取回的长生不死药并不是交由嫦娥来保管的,否则嫦娥也就谈不上一个“窃”字了,所以李商隐才跟着《淮南子》说嫦娥的药是偷来的了。 那嫦娥为什么要用“偷”或者说“窃”的方式呢?换句话说,后羿为什么不将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至爱的妻子、美丽的老婆来保管呢? 这就要说到后羿嫦娥这个传说故事的发生年代了。据我考证,后羿应该是夏朝太康时代的人。他先是射九日、平三怪,为百姓消除了灾难,万民把他奉若神明,人们拥他为王,有那么一些部落就团结在他的周围。夏太康是大禹的后代,是个昏君。后羿就带领百姓起来抗争。 后来他推翻太康的统治,先是立太康的弟弟仲康为帝,不久就干脆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有穷,统治着南到长江,东起辽东,西迄陇西的广大地区。所谓宝剑赠侠士,美女配英雄!在这个过程中呢,美女嫦娥与英雄后羿的爱情也就在血与火的考验中诞生了。问题是成为国家首领也就是羿被称为“后”以后,他就变了。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天下太平了,没有忧患了,后羿渐渐的志得意满,骄傲起来了。他不问国政,常常委托宰相寒浞当朝,自己到山中打猎取乐。他希望自己能长生不老,于是跑到昆仑山求取了王母娘娘的不死药。还有一种说法是说他是盗取了西王母的不死药。 后羿的这些变化,让进入婚后生活的嫦娥很失望。婚后的男人,总是让女人很失望,这很正常。但请注意,这个地方,也就是嫦娥的失望,是这个故事里最重要的关键点。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她到底有多失望?第二,她到底为什么而失望?这两个问题,答案的不同导致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内涵产生了重大的变化,我认为,这也是导致了后世嫦娥故事版本不同的最根本的原因。 第一个,也就是淮南子和李商隐主张的窃药说、偷药说这个版本。是说后羿作了王以后,对嫦娥渐渐疏远了。四处游猎,经常不在家。开始出差不过一两天,后来出趟差动辄十天半个月不回家,说起来工作忙,但谁知道他是真忙还是假忙。所以这夫妻俩都不能太忙,太忙了就成忙人了,“盲人”嘛,互相就看不见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看都看不见了,还谈什么爱情啊。这嫦娥对后羿的疏远,心生愤恨,再加上知道了后羿有了不死药,却不交给自己保管,这也证明了后羿对自己的疏远。所以她就一不做二不休,搬不倒葫芦洒不了油,她就把后羿那药给偷吃了。我个人觉得,这个版本倒更符合普通夫妻真实的生活状态。问题是嫦娥和后羿那不是普通的夫妻啊,所以就有了第二种,在这个基础上加工的版本。 第二种是说后羿做王之后的变化,都是些由善向恶的变化,是不良嗜好战胜英雄形象的变化。这让嫦娥很失望。在嫦娥失望的过程中,后羿一步步走向深渊,更加声色犬马,胡作非为。但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换了一般女性,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凑合着过呗。可嫦娥做不到,她是一个有个性、有主见的女人啊,她爱她的丈夫,当初嫁给他就因为他是一位朴实无华的英雄,而如今,岁月流逝,英雄不再,她失望至极。她曾经苦苦规劝,但都没用,于是她的心冷了,渴望自我解脱。说这个嫦娥的内心很矛盾,她想了许久,最终才做出这样痛苦的抉择,把这不死之药给吃了,一来可阻止后羿吃了这药,百姓受苦受害;二来自己也要追求一种新的生活,爱人更要爱自己嘛!于是,吃了药的嫦娥就轻飘飘地飞上了月宫。 请注意,这个版本虽然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加工而来的,但药已经不是偷来吃的了,偷药说也不符合这样一个为天下百姓着想的女性光辉形象的要求了。在这个版本里,药一开始就是在嫦娥那儿保管着的。这也是嫦娥作为一个光辉的女性,与后羿为代表的旧势力从容决裂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这一点被第三个版本的嫦娥故事完全继承了下来。 第三种版本就是后人根据屈原《天问》中的几个问题提出的,也叫做“天问”版的嫦娥奔月的故事。屈原在《天问》里说: “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雒嫔?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浞娶纯狐,玄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 这段话牵扯的信息与人物还是比较复杂的,我在这儿不多做解释。但是有一种民间传说却是据此而来的。说善良美丽的嫦娥和后来的西施一样,原来也只是个村姑,结果被心术不正的河伯看上了,在遭到嫦娥义正辞严的拒绝之后,河伯就露出了狰狞的面目,要王老虎抢亲。正好碰到后羿经过,一箭射瞎了河伯的眼睛,河伯就跑了。这英雄救美之后,往往就互见倾心了,嫦娥跟随着后羿射九日,平三害,直至后羿成就霸业。 说这个河伯要报仇,后羿就先发治人,领兵去大战河伯,最后不仅战胜了河伯,还把河伯的老婆洛妃给霸占了。有一种说法,是后羿跟河伯老婆洛妃暗地里私通了,其实都一回事,不过是一个明里,一个暗里,反正事实都一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后羿有了“婚外恋”,嫦娥与后羿的婚姻生活发生了危机!嫦娥面对自己的婚姻危机,也曾对后羿规劝过,可没用,变了心的男人就像嫁出去的女人一样,都是泼出去的水,一样的覆水难收。在这种情况下,嫦娥痛定思痛,选择离家出走,于是就有了奔月一说。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隐含的前提,也就是那个能导致嫦娥能从容地选择离家出走的不死药,是在嫦娥手上保管着的。也就是说,药不是偷的、窃的,也就不存在偷药之后的好奇或者紧张,从而导致的误服不死药的可能。这很关键,这说明嫦娥离家出走的“奔月”计划完全是主动的选择,而不是被动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一时的冲动。嫦娥的奔月,她的离家出走,在这里是一个女性对自身爱情理想与爱情信念的维护,是对婚姻生活中不负责任的男性的一种无声的谴责! 李商隐的诗里说“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是后代人揣测嫦娥到了月宫之后,无法忍受月宫里的荒凉与寂寞,从而产生了后悔之意。如果是放在偷药说、窃药说的故事版本里,还马马虎虎,因为那是一时冲动,自私自利的恶果。但要放在《天问》版的嫦娥故事里,那就是对女性的诬蔑。分明是后羿背叛了嫦娥,为什么嫦娥要后悔?碧海青天,夜夜怀着一颗后悔之心的应该是仰望明月的后羿。苏东坡的《水调歌头》里说“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是说月宫里不胜寒冷,这的确不假,但那不正是一个寒了心的女子的最好的居所吗? 传说中后羿跪在院中,看着明月中的嫦娥心生悔意,但一切都已不能挽回。于是他破罐子破摔,在嫦娥走后更加暴虐不道,原来被他推翻的太康的王后逃回了娘家,生下儿子少康,少康励精图治,居然以十里的土地,五百人的部众为基础,最后完成了他的复国大业,后羿被他的手下寒浞所杀,曾经的盖世英雄,最终以悲剧而告终。 而嫦娥,在天上默默地看着这一切,看着她曾经心爱的男人一朝毁灭,土崩瓦解,真不知她的心里是怎样的感受。 今天,当你沐浴着“床前明月光”而“举头望明月”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里,住着一个曾经为爱所伤的女人! 说到“为爱所伤”,有时受伤的不只是心灵,受伤的还有可能是身体,是生命,乃至牵扯到国家的兴亡。 请看下回:西施的故事——“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 第三回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 ——范蠡和西施的故事 其实,我们可以给西施的故事起一个名字叫《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老实说,这个名字虽然恶俗了点儿,但却很真实。在三个男人中,范蠡毫无疑问是男一号,吴王夫差是男二号,越王勾践虽然只是男三号,却是整个故事里最为关键的一个“配角”! 我说越王勾践是个最为关键的人物,这是从情节的发展上来说的,一般人都以为范蠡和西施最后两个人泛舟五湖之上,过上了神仙眷属的生活,其实这个结果应该存有很大的疑问,而事实远比人们所能想像的悲惨得多。这一切的关键就在这个第三号男人——勾践的身上。这个我们呆会儿再说。 如果不从情节上去看,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里,最关键的人物当然不应该是那三个男人,而应该是那一个女子,也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西施。 可大多数时候,我们在吴越春秋的时代里所看到的西施都是一个比较朦胧、比较模糊的形象,我们知道的比较清楚的信息,第一是她很美,是古今四大美女之首,至今我们还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呢。再一个我们比较清楚的就是,她为了越国的复兴,不惜以牺牲色相为代价,潜入吴国内部,安插在吴王夫差身边,艰苦卓绝地完成了“敌营十八年”的卧底任务,实在堪称现代“无间道”的春秋版始祖。 但除了这两个信息之外,我们对于西施其他方面的信息了解得就比较模糊了。 比如说,作为一个弱女子,她是怎样卷入到一场关乎国家存亡的政治斗争里去的?在卷入这场政治斗争的过程中,她自己又是怎样想的呢? 再比如说,这三个男人中,似乎范蠡才是西施唯一的真爱,那么范蠡为什么,肯把自己深爱的,同时也是深爱自己的女子贡献出来,去帮助越国去完成复国大业呢?要知道,范蠡可不是越国人,他是楚国人! 再比如说,西施来到吴王夫差身边是为了毁灭他的,可当这个男人终于如愿以偿的被毁灭的时候,西施是不是真的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的感觉呢? 还有,看上去越王勾践在西施这场戏中的戏份很少,但他可是西施范蠡这条线最终的幕后领导,他复国之后,对西施和范蠡这对复国的英雄伴侣是不是就是那么宽容地不过问地不了了之了呢?要知道,这越王勾践可是一个“狡兔死,走狗烹”的狠主,是一个下得了狠手的人,复国后,另一个起到关键作用的功臣文种不就被他给杀了吗?这是一个连别人的大便都肯尝的人,他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他独独对西施和范蠡就表现得这么有人性?这些,都是疑问。都是我们要清楚地去看西施那颗美丽心灵、以及她那场美丽爱情时不得不搞清楚的疑问。 首先,我们来看看,西施她是怎么卷入到这场政治阴谋里去的,她的爱情又是怎样产生的。 古人说“春秋无义战”。吴越两国交恶,那是由来已久的。吴王夫差他爹吴王阖闾就是在和越国的交战中,被越人给射死的。临死的时候,阖闾对夫差讲:“你要不为我报仇雪恨,我死不瞑目。”这父仇不共戴天啊,阖闾死后,夫差发愤图强,三年后兴兵伐越,一举扫平越国,并俘虏了越王勾践。 你看,这个夫差还是有那么点儿英雄气慨的,人家报仇也不像这个勾践,人家只是卧薪尝胆,但没找个女人来帮忙;人家报仇靠的是实力,真本事,可不像勾践,喜欢使阴招,献西施、尝大便那都可以算是勾践的阴招。从这点上讲,那越王勾践绝对没有吴王夫差光明磊落。那女人可都是喜欢光明磊落的好男儿的,英雄本色嘛,所以在对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这两个男人的态度上,我想身处那个时代的女人们,如果不是象我们现代人这样,根据卧薪尝胆的典故出处去片面理解历史的话,对这两个人的取舍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也就是说,要在什么“好男儿”之类的比赛中,如果就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真实表现来看,我相信如果只由女性来投票的话,那吴王夫差的短信支持率肯定要比越王勾践要高得多。身在局中的西施对这两个男人的态度应该也是这样,这从后来的发展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这也就埋下了后来一场爱情悲剧的祸根。 说越王勾践被吴国俘虏了之后,先别想着复国了,得先想着怎么逃出来啊?于是他趁吴王有一次生病的时候,就横下心来,尝了吴王的大便,然后从大便的定性分析来告诉吴王,说大王您的病应该没什么问题了,马上就要好了。这夫差也是个心软的主儿,一下子感动得不得了,就把勾践放回国去了。夫差的逻辑是:你看嘛,这种事他都肯做了,他还能有什么二心呢?这真叫唯有非常之人方可为非常之事,这春秋战国,那就是一帮“非常男女”的故事。这勾践回国之后,就开始了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一边在暗中积蓄力量,一边使出美人计,让范蠡寻找美女贡献给夫差。 这时候,西施出场了。 这里要注意,故事的主人公是出场了,但却不是用她自己的名字出场的。 西施,是姓西名施吗? 那肯定不是。 那按春秋时称呼人的习惯,是村子西边一个姓施的女子吗? 好象有点道理,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成语叫“东施效颦”,东施就是一个住在村子东边的施姓女子,那西施当然是住在西边的。 但是早在西施故事出现以前两百年左右的时候,管仲,就在他的《管子?小称》中说:“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也就是说,西施早有其人,而且已经成了美女的通称。只是后来这个西施盖过了所有前面的西施,使得人们以为,西施指的就是颠覆了吴越历史的那个西施。我觉得,这既是这个女子的悲哀,因为她为越国做出了那样大的贡献,却连美丽的名字都不能留下;但这又是这个女子最伟大的地方,是她让这个名字在中国的历史里有了一种不只拘限于形式上的美丽的内涵。 其实,据民间传说,西施的名字叫夷光。关于范蠡如何发现西施,民间也有很多传说。《浣纱记》里说,是西施在河边洗衣服时的美丽身姿一举打动了范蠡,以至于他对西施一见钟情。另外一种说法是他看到西施面带愁容,就与她搭话,搭话过程中了解到她是为越国的亡国而哀愁,真是“天下兴亡,匹女有责”了,这让范蠡既感动又钦佩,一下子就爱上了她。 还有一种说法是,西施被从民间带到宫中,被教授举止礼仪,也就是施行美人计之前的上岗培训,而这个培训老师就是范蠡,二人在这个培训的过程中,产生了情感,同时也坚定了帮助越国复国的革命理想。 我个人比较认同最后一种说法,因为按前两种说法,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范蠡会把自己深爱的西施贡献出来,去帮助不是他的祖国的越国去完成复国大业。正是在计划的准备实施过程中,两个人渐渐产生了爱情,所以当计划必须实施的时候,这种爱情就必须让步给复国大业的需要,这也为二人爱情历程一开始就抹上了悲剧的色彩。所以,当西施被送到吴国去的时候,就有了“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烈。 当然,有人会说,范蠡可能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啊,他可能是一个事业至上主义者,帮助越国复国可以让他更有成就感啊?所以相比较而言,他可能在乎复国多些,而在乎西施少一些。这样说。似乎有些道理,但如果范蠡真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后来就不会取名叫“鸱夷子皮”。 说到“鸱夷子皮”这个名字,就要说到第二个最为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这场爱情的结局到底是怎样的? 声明一下,我们从故事的开始,直接跨越到故事的结局,为的是不让故事的过程干扰了我们的视线。西施在吴王夫差身边的几年,使她对夫差这个男二号到底有怎样的情感我们也可以在结局时看得更清楚一些。 《史记》很奇怪,讲到范蠡的时候,根本没提到有西施这个人。《史记?货殖列传》里说到范蠡的结局时说:“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也就是说越国灭掉吴国后,范蠡不辞而别,改名叫“鸱夷子皮”,前往齐国去了。后来他又离开齐国到陶这个地方,也就是今天的山东定陶,这时候他又改姓朱,所以后世又称他叫陶朱公。问题是他在离开越国的时候,改的这个名字,“鸱夷子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名字呢!难道复姓“鸱夷”,名“子皮”? 台湾有个作家叫高阳,他是这么解释的。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不妨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另外一种可能是,这个鸱夷就是皮袋子的意思,吴王夫曾经命他的功臣伍子胥自杀,就用鸱夷这种皮袋子盛了他的遗体,投到江里面,所以范蠡自称鸱夷子皮,就是在表示他亦是越王的罪臣。 这两种说法都有些合理的成份,但看上去都受了《史记》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论怎么样,范蠡的这个名字,这个离开越国的结局根本不关西施什么事。 这是让人很难接受的。 相比较而言,我更认同国内另外一位学者许晖的看法。他也说鸱夷子皮就是皮袋子的意思,但一个人为什么好好地姓范名蠡不叫呢?而且他后来不是也改朱了吗?这都是正常的名字啊?为什么偏偏在他离开越国的时候,叫这个这么奇怪的皮袋子的名字呢?许晖认为,这是因为范蠡是个大情种,他取这个名字,完全是在悼念西施。 说悼念西施,很多人会大吃一惊。第一,西施和范蠡最后不是双双归隐了吗?第二,就算是悼念,怎么会用皮袋子这种奇怪的名字来悼念一个人呢? 先来看这个第一,西施和范蠡是不是得成了爱情的正果,双双归隐了呢?民间大多采取这种说法,后世的文人也大多认可这种说法,所以,像范蠡那样,携西施“泛舟五湖去”成了后世很多文人的理想与梦想。当然,这种说法也不是空穴来风。唐朝的《吴地记》转引东汉的《越绝书》就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 《越绝书》的话毫无疑问支持了这种说法。 但同样记载吴越故事的另外一部重要的书籍《吴越春秋》,它里面却不是这么说的。北齐的《修文殿御览》转引《吴越春秋》的话说: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以终。”注意,这里鸱夷出现了,是说越王勾践把西施装在皮袋子里沉江了。所以后来范蠡悼念西施,才要用鸱夷子皮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可以看出范蠡哀莫大于心死的心境,同样这也是他离开越国、远身避祸时最真实的情感状态。 如果说,《越绝书》和《吴越春秋》都是后世记载春秋时吴越故事的书,彼此说法矛盾的地方难做一个定论。那么最有力的证据来自于《墨子》这本书。墨子出生并成长于春秋末期,即吴越故事的尾声阶段,又是紧邻吴越的鲁国人,可以说他一定程度上耳闻目睹了吴越故事的壮烈过程,应当是最权威的见证人。他在《墨子?亲士》篇中第一次提到西施的死:他说“西施之沈,其美也。”“沈”是一个通假字,通“沉”。毫无疑问,墨子认为西施是被沉江而死的。而且他还交待了原因:“其美也”——就是因为她的美貌。 这就会留给我们不尽的遐想了。西施是因为她的美才幻惑了吴王夫差,这正是她使命得以成功的地方。怎么又会成为她死亡的诱因了呢? 其实也不难理解,越王勾践把她献给吴王夫差之前可能不敢染指西施,但在灭吴之后,哪怕他对范蠡西施的爱情清楚得很,他也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西施的美色。 有人说,勾践是因为怕重蹈吴王夫差昏君的覆辙,觉得女色误国才把西施给杀了的,这纯属胡说八道。当时越国贡献了两名美女给吴王,也就是范蠡应该训练了两位美女去实行美人计,一个是西施,一个是郑旦。范蠡只和西施产生了爱情,可见他们是真情。而灭吴后,郑旦被勾践收为后宫,这正可以见出勾践的荒淫与好色。他杀西施根本不是什么女色误国,墨子“其美也”三个字透露出的是他的求色而不得。 如果是这样,西施的伟大之处就突显出来了。我们可以这样推断,在历经身在吴国十年漫漫的风雨艰难之后,在历经心在范蠡矢志不渝的爱情考验之后,西施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拒绝了勾践灭吴之后、小人得志之后的飞扬跋扈,这最终导致了“西施之沉”的结局。这也可以明确地看出这个弱小却美丽的女子,在这出戏的最后对戏中三个男人的明确的态度: 第一,她是爱范蠡的。她为了他,不惜用身体和最美的青春年华做代价,却帮助他实现他的丰功伟业,去成就他的人生理想。因此,范蠡才会用心如死灰的后半生、用鸱夷子皮这样的怪名字来怀念他最美丽的爱人。他们的爱情虽然以悲剧而告终,但却有毫不含糊的震撼人心的力量。 第二,她对吴王夫差应该有着很复杂的情感。她来到他的身边就是为了毁灭他的,但夫差对她的钟爱,而且是十年如一日的钟爱,又怎么会让西施——这样一个善良美丽的女子全无感动呢?虽然夫差确实是个昏君。但当勾践打到吴国,夫差被逼要引剑自刎时,还在为西施的安危呼叫哀伤,这使西施大为动情,泪如雨下。在这泪雨里,西施对夫差这个男人,是不是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怀呢? 第三,她对越王勾践这个决定了情节结局的男三号应该是不屑的。虽然他是王,但西施一定看不起这个曾经靠大便逃生、靠女人复国的君王。西施死的早,他没有看到后来文种的被杀和范蠡的退隐自保。她如果看到,她会更加看不起这个男人。政治,或者说王权,会让一个男人失去男人本应有的善良、温暖乃至去拥有爱的情怀。 现在,当我们再回首,穿越历史的迷雾,去看那位名叫西施的女子的时候,或许我们看到的形象不再模糊,或许我们不仅能看到她的美丽容颜,还能,看到她那颗美丽的心灵。 说到美丽容颜和国家兴亡,其实还有一个更动人的故事,那就是春秋时期的桃花夫人的故事。 请看下回:息夫人的故事——“亡国之君与亡国情爱”。 第四回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息夫人的故事 公元737年的一天晚上,地点是在唐歧王家中,事件是歧王请了一帮文人吃饭。 春秋战国时候,王公贵族们喜欢养门客。到了唐代。这个风气又有了点复兴的味道。杜甫诗里就说嘛——“歧王宅里寻常见”。为什么寻常见?就是文人名士经常在王公贵族那里聚会。 说这天晚上,歧王与一帮文人边喝酒,边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女人这个话题上来了。这男人在一起,喜欢以女人为话题,这完全是正常的事儿。问题是就女人的话题,聊着聊着就聊到了“红颜祸水”的话题上。 有一人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说:“这红颜祸水最典型地就表现在女色误国上,你看,吴王夫差好好的天下,不就毁在西施的手里了吗?这上推到上古夏、商、周,这末代君王无不栽在女人的手里。妹喜迷惑夏桀,妲己迷惑商纣王,褒姒迷惑周幽王,这哪一个不是女色误国,断送了大好江山。就算是息妫,好像错不在她身上,但息国与蔡国因她而灭亡却是不争的事实,这女色误国、红颜祸水,我辈不可不谨记啊。” 歧王听了这话,点头称是,其他的人也纷纷附和。这时候歧王就对在场的一位关键人物说:“王维啊,你何不就此作诗一首?以警后人啊!” 听了这话,一直默不作声的唐代大诗人王维王摩诘站了起来,只见他丝毫不作犹豫,取过纸墨笔砚,当即挥毫写下了一首他的旧作,一首五言绝句,题目就叫《息夫人》。诗是这样写的: “莫以今时宠,忘却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当时,所有人看了这首诗,都变得鸦雀无声了。那个夜晚,也因此永远留在了历史的灯火阑珊处。 话说又过了一百年左右的时光,时间已是晚唐,地点仍是在文人骚客的诗酒聚会上,又有人谈起了红颜祸水,谈起了女色亡国,谈起了这个女人——息妫息夫人。所有的文人都力推当时的大文豪杜牧赋诗一首,以仿前朝盛事。杜牧也不推辞,同样像王维一样,挥笔立就,成七绝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 同样是大文豪,同样是写息夫人,王维与杜牧的诗却大相径庭。为什么呢?两人的观点到底有何不同呢?这个答案,我们暂时按下不表,待会儿再详细解说。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息妫息夫人到底是个什么人,她为什么会在千年之后,还让这些酸腐文人津津乐道呢? 息夫人的故事出自《左传?庄公十四年》。说楚国的周围有两个小国家,一个叫息国,一个叫蔡国。息国的国王叫息侯,相传他的祖先是周文王的第十四子。息侯与蔡侯之间本来没多大交往,但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因为他们娶了一对姐妹花——陈国国君陈侯的两个女儿。就像孙策和周瑜分别娶了大乔和小乔,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才铁到那份儿上!也就是成了连襟了。说这个蔡侯娶息妫姐姐的时候并没有见到息妫,他也从来没见过息妫,所以只是听说这小姨子很漂亮,仅此而已。两国之间因为有亲戚关系,所以书信来往,礼仪问答,倒也一直相安无事。坏就坏在有一天息妫思念起姐姐来了,她想到姐姐那儿窜窜门,走走亲戚。按道理说,这也没什么不好,所以息侯就派人把息夫人送到她姐姐蔡国那里去了。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我们中国人的那句老话,叫做“一动不如一静”,这一去就像多米诺骨牌倒下的第一张牌,让无数人的命运,无数人的心情为之彻底发生了扭转。读史读到这里,我经常会感慨,这也是人生的“蝴蝶效应”吧。 有些人会问了,这小姨子到姐夫家去窜窜门儿,很正常啊,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 是啊,一般想来,确实也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可这个人啊,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再难想到,这个蔡侯,身为一国之君,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 在给息妫办的接风宴席上,蔡候一看到息妫立即目瞪口呆,惊为天人。心的话,天下怎么会有这么绝色的美人!这人和人不一样,男人被女人的美丽所震撼后,一般会走两个极端。一种是像段誉看到王语嫣之后,那敬爱之情会上升为一种圣洁的情感,所以他只肯远远地追随王语嫣,开始连碰下手都认为是对王语嫣的亵渎;另一种就是像这个蔡侯见到息夫人之后,喜爱之情立即会变成污浊的无耻情调,所以他在酒席上就开始污言秽语,动手动脚,大概他平常在国内耍流氓耍惯了,他又是国王,又没什么人能管她,所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酒席之上是极尽无耻之相。 息妫受不了他的侮辱,离座拂袖而去。回到家里,向息侯这么一哭诉,息侯勃然大怒,这做姐夫的调戏小姨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息侯就要发兵去攻打蔡国。说起来呢,这个时候虽然息国虽然有了点实力,(插叙一下下:说本来这个息侯也是个无用的昏君,但在娶了息夫人之后,在息夫人每日规劝下,他倒逐渐地改邪归正了,息国的国力也渐渐有了起色。)但奈何息国毕竟是个力量很小的诸侯国,不要说跟楚国比了,比蔡国也还不如。息侯这有心杀贼,但无力起兵啊。于是他也不跟息妫商量,脑筋一根筋,跑到楚国去借兵了。 楚文王一听你们要打架,那好啊,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反正春秋无义战,管你们谁对谁错,打去吧。他也不问息侯为什么事,反正想瞧热闹,就让大将斗丹率兵帮息侯把蔡国给灭了。蔡侯成了阶下囚,被送到楚都郢城软禁起来了。 按道理,此事尘埃落定,恶人有了恶报,也该了结了吧。哪知道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真正的悲剧这才刚刚开始。 说有一天,楚文王刚巧就碰着蔡侯,刚巧就顺口聊了起来。这个文王就问了:“老蔡啊,我倒忘了问你了,你和老息是怎么回事啊?他非要灭了你?” 这小人就是小人,蔡侯一听有了这个说话的机会,可就使起了坏水。他说:“老熊啊(案:楚人国姓为熊),你不知道,我是为了一个女人才亡国的,虽然亡国了,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于是他就把息夫人的美丽极尽夸张之能事地在楚文王面前描述了一番。末了还来了一句:“老熊啊,我虽然亡国了,但我是见过真正的天下第一美人了,死也无憾了。而你,虽然身为泱泱楚国之君,没见过息妫息夫人,你算是白活了。” 楚文王一听这话,立马抓肝挠肺地睡不着了。他虽然没有蔡侯那么无耻,但本质上还是有着蔡侯一样的流氓本性。于是,他就派人去跟息侯说:“我听蔡侯说贵夫人很漂亮,能不能借我看看啊?” 你说这像人话吗?有借人家老婆看看的吗?这息侯当然不肯,而且是坚决不肯,于是楚文王让斗丹二次出兵,又把息国给灭了。把息侯也掳到楚国。 话说斗丹冲进息国王宫的时候,息夫人正含泪欲自尽,斗丹就对她说:“夫人不欲全息侯之命乎?何为夫妇俱死!”也就是说,你要死的话,息侯也就铁定是要被杀的了;你要活着的话,他也就能活着。息妫一听这话,不死了,就随斗丹来到了楚国。文王一看,果然大喜,自此,后宫三千粉黛无颜色。楚文王封息夫人为王后,此后数年,宠爱有加。 换一个普通的女子的话,故事或许到这儿也就结束了。因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根本没有话语权,根本就没有反抗这种暴政下命运的权利和机会。蔡国与息国虽然确实都是因为息夫人而灭了国,但她一个弱女子,面对这些握有强权的“流氓大亨”们,又能怎么样呢?只有顺从罢了!只有屈从罢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我觉得现代的女性要远比古代的女性幸福得多。 故事到这儿,从艺术的角度看,已经具有了丰富的悲剧审美内涵,但事实上,因为主角是息妫息夫人,所以真正的高潮还没有到来。 我们看惯了电影、电视剧,对高潮部分的情节大多能够想像得到,董存瑞炸雕堡的时候是高潮,王成在上甘领上喊“向我开炮”的时候是高潮,乔峰在巨大的民族矛盾面前跳崖自尽的时候是高潮,但你肯定想不到,这个故事里的高潮居然只是“无声”和“不言”。 《左传》里记载,息妫嫁给楚王后,“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也就是说她嫁给楚王后还生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后来鼎鼎有名的楚成王。但她在嫁给楚王的数年里,从来不跟楚王说一句话。有人问她为什么,她回答说:“我作为一个忠贞的女子,不幸嫁给过两个丈夫,面对命运的捉弄,我既然没能去死,又有什么脸面去强颜欢笑、对君王言呢?”其实,这话说的是反语,她的“不言”实质上是一种不屑言,她的无声实质上是一种沉默中的反抗。这让我想起林徽因的一句话来:“我要在沉默里慢慢地学会坚强!”这才是那个真实的息妫,这才是那个“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的息夫人。 至于息夫人的结局,至今已不可考。有一种传说是,终于有一天,她趁着文王出外行猎的机会,一个人溜出宫外与息侯见面。一对苦命的夫妻劫后重逢,唯有相拥而泣,又自知破镜难圆,最后双双殉情自杀。鲜血流在地上,朵朵状如桃花,楚人就在他们的溅血之处遍植桃花,并建桃花夫人庙来纪念他们,于是息夫人又被称为桃花夫人。 说完息夫人的故事,就要说到开头我们提到的那两首诗了。 杜牧的诗是“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细腰宫”就是楚宫,“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嘛!头两句说的就是息夫人居住楚国王宫里,面对花开花落,无言度春秋的场景。后两句是议论,也就是杜牧对这个事的观点,他说不知道息夫人是怎么死的,但毕竟息国与息侯的灭亡命运都是因你而发的,从这点看,你不在当时殉节,这就比不上后来坠楼的那个绿珠了。 “绿珠坠楼”是《世说新语》中的一个故事,说绿珠是石崇一手发现并培养的歌女,石崇就是那个爱跟人比富的纨绔子弟,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后来石崇为孙秀所杀,绿珠跳楼自尽,为主人尽忠了。后世的封建卫道士们对绿珠这种为主尽忠的行为大加赞赏,经常是会拿出来说说事的。 先不说绿珠为了石崇殉节值不值当,就杜牧本人而言,他自己也说自己“楚腰纤细掌中轻”、“赢得青楼薄幸名”,我就想了,你既然自己也是“青楼薄幸人”,也就是说并不是一个情感忠贞的人,你凭什么去指责息妫呢? 所以站在道学和男人的立场上理解息妫是很困难的,只有站在真情的立场上才有可能去理解那个真情的息夫人。幸好公元737年的那个晚上,歧王宅里毕竟还有一个真情的人,他就是王维。 王维有一首《红豆》,我们都很熟悉。诗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红豆又被称为“相思豆”,就缘于这首诗。王维在他的妻子死后,一心理佛,终身未娶,是一个对爱情相当坚贞的人。所以他才会设身处地地去考量息夫人的处境: “莫以今时宠,忘却昔日恩。”息夫人的处境真可谓之两难了,面对两个深爱自己的男人,一个因自己做了亡国奴,一个对自己百般宠爱,还生了两个儿子。真是爱又爱不得,恨又恨不得。正如才女安意如所说的——“再深的痛苦也只能像冰雪飞落大海,水深无声啊。”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是虽然在矛盾里,虽然在两难里,虽然内心有着无限的凄楚,她也要在沉默里慢慢地学会坚强,她也要在爱与恨之间恪守自己最脆弱却又是最牢不可破的底线! 所以,我喜欢王维的这首诗“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我颇喜欢安意如的这段评论——“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是男人的贞洁;息夫人的‘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是女子的坚定”!说的真是太好了,因此我想,说这话的人应该与王维一样,也一定是一个有真情的人! 其实息夫人的故事除了让我感动之外,还让我想到很多。我觉得它其实牵扯到一个重大的命题,一个规律性的现象,那就是亡国之君的亡国情爱。 你看息夫人被称为桃花夫人,后世以花命名的还有一位,那就是后蜀孟昶的花蕊夫人。宋太祖赵匡胤在对待女色的问题上,不比那个好色的楚文王好多少。在灭掉后蜀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把名闻天下的绝色佳人花蕊夫人费皇后送到汴京来侍寝。花蕊夫人和息夫人一样,一个弱女子在滚滚的红尘里,尤其是在滚滚的政治尘埃里,所有能做的事情只有默默地承受命运,默默地抗争。她在宫中挂着孟昶的画像,平淡的日子里,就“看像满眼泪,心共孟昶言”,可见夫妻之情还是很深的。有一次,宋太祖偶然间看到了这幅画,就问是谁?花蕊夫人灵机一动,答是在蜀中常供奉的送子张仙,宋太祖说很好很好,结果宫中一下子流行起来挂孟昶的画像,可笑赵匡胤,抢了别人的老婆,却不知道孟昶就一直站在墙上冷眼看着他。 赵匡胤的弟弟宋太宗赵光义和他哥哥一样,人家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但在好色与无耻上他和他的哥哥没有半分差别。在灭南唐之后,他把李煜夫妇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李后主和小周后掳到汴京,开始是让小周后进宫,常常十天半个月才让回去,李煜见到小周后惟有相拥而泣。你说堂堂一国皇帝,用这种男盗女娼、掩耳盗铃的方法来霸占别的老婆,真难为宋朝的那些史官们要挖空心思为他们这么肮脏、龌龊的主子圆谎、遮羞。后来,李煜不堪其辱,写了首《虞美人》,也就是那首“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赵光义看了这首词,索性横下心来,用牵机药把李煜毒死了,小周后也就彻底被他给霸占了。 还有陈后主的妃子张丽华,隋炀帝杨广那时还是晋王,灭陈之后也是一直惦记着风华绝代的张丽华的。结果去收编的大臣高颖认为张丽华女色误国,也没请示,就把张丽华给杀了。杨广气得要命,找了个茬,把高颖给杀了。事实上,高颖和杨广都不是好东西,就是因为上至帝王,下至这些以卫道士自居的士大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他们偏偏又掌握着社会的决定权和话语权,张丽华、小周后、花蕊夫人、息夫人,这些女人们的命运才注定是一场悲剧。但息夫人的不死、不言,也就是她的“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我以为,却是这种悲剧里最大的亮色,最有价值的内涵。 真是“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说到伤心,说到落泪,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人能像她那样,哭得如此震撼人心,哭得如此感天动地! 请看下回:孟姜女的故事——“一个女人,一台戏!” 第五回 愁心欲共秦贞女,目断天涯路转迷 ——孟姜女的故事 民间传说中,孟姜女与万喜良的故事是这样的: 说秦朝的时候,山东临淄有两户人家,一户孟老汉,一户姜老汉。孟姜两家是邻居,仅一墙之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两家关系很好。 有一年,孟老汉在自家的院墙底下种了一颗葫芦籽。谁知道,很快就发芽了,而且沿着墙壁爬到了姜家的院子那边。后来姜家这边结了一个大葫芦。这个葫芦见风就长,和动画片《葫芦娃》里头一样,我估计动画片《葫芦娃》的创作灵感有可能就来源于孟姜女故事的民间传说。 后来,葫芦大得出奇。有一天葫芦落下来,掉地上裂开,里面躺着一个美丽的女婴。姜老汉叫来老婆,两口子高兴得不得了,急忙把孩子用棉布包好。而姜老汉的老婆刚好还有个小儿子,奶水没断,就喂起这个女婴。 姜老汉这边一惊一乍,惊动了隔壁的孟老汉。孟老汉便过来看看,一问清楚之后孟老汉不干了,说这个葫芦是我种的啊,这娃应该归我啊。这姜老汉也不肯,两人就争上了,后来还是俩老汉的老婆们比较明智,这个男人争起来的时候,女人往往比较明智;这个女人争起来的时候,男人则喜欢装糊涂。她们就说你们也别争了,不行的话这孩子我们就一起养吧。于是这个女婴就有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孟姜两户人家的女儿。这孟姜女一下子就有了两个爹,两个妈。 转眼间,孟姜女已经长大成人了。长得这个漂亮,简直就是个“植物人”!怎么说啊?樱桃小口瓜子脸,杏仁眼来柳叶眉,胳膊是莲藕臂,身姿是杨柳腰,你看浑身上下都长得跟植物一样,不是“植物”人是什么?当时这个漂亮就名闻了四乡八里。 可是后来我们回忆这个故事的时候,多数人都忽视了孟姜女的漂亮,为什么呢?被她万里寻夫、哭长城的事迹给遮掩了。也就是说,在万里寻夫、哭长城的感人事迹下,漂不漂亮已经不重要了。请注意,这很关键,事实上这也是这个传说故事的意义所在。 但为什么在万里寻夫、哭长城的背景下,孟姜女的漂亮不漂亮会变得不重要?这一点,我们会在后面讲到。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大将蒙恬率军三十万北击匈奴,然后广征民役、修筑长城,孟姜女的哥哥也被抓去修长城了。这时候,孟姜二老为孟姜女选了个丈夫叫万喜良。根据一些细节可以知道万喜良是招赘到孟姜女家的。其实也不能说是招赘,是万喜良为了逃征役,误入孟家的院子,被孟姜女救了,然后就在孟家住下了,两个人患难相交,产生了感情,于是就结了婚。这婚后不过才三天,官府就知道了消息,最后还是把万喜良给抓走了。 自从丈夫被抓走之后,孟姜女整日以泪洗面。眼看着冬天快到了,她实在放心不下,就一连几夜为丈夫赶做寒衣,要亲自去长城寻找丈夫。四个爹妈看看拦也拦不住,就答应了。这孟姜女就开始了万里送寒衣的艰苦历程。其间的辛苦难以一一道来,但辛苦的模式却被后人继承了下来,后来秦香莲的万里寻夫,明代戏曲《琵琶记》中的赵五娘的万里寻夫,甚至电影《太极张三丰》里杨紫琼演的那个秋雪的万里寻夫,那都是从这儿抄来的。 历经数月后,孟姜女终于寻到了长城边上。她打听来打听去,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万喜良的消息,找到了一个认识万喜良的邻村的民工,这人哭着告诉她:“一月前,我们在修西边山梁上的长城,正好下暴雨,修好的城墙,总是塌毁。官兵下令所有筑城民工必须用肩膀扛住,等墙上的泥土干了才能离开。谁知雨越下越大,哗的一声,城墙轰然倒塌,所有民工都被压在了底下。我因站在最边上侥幸逃生。建好的长城,下面全是累累白骨,你丈夫也压在这万里长城之下啊。” 孟姜女听说自己丈夫早已和自己阴阳相隔,不由得一阵撕心裂肺,趴在长城脚下就痛哭起来。那哭声传遍霄汉,风云含悲,树木萧瑟。连宏伟坚实的长城也抵抗不住这揪心的哭声,颤栗起来。孟姜女哭了七天七夜,就在第七天夜里,那长城哗啦倒了几千里。一具具白骨都露了出来。但是到底哪具才是万喜良的呢? 她突然想起了小时听母亲说过:亲人的骨头能渗进亲人的鲜血。她咬破中指,滴血认尸。孟姜女就这样在一具具白骨滴血,一边滴一边哭,血滴在白骨上,都向外流。孟姜女不知道滴了多少具尸骨,泪都流干了,忽然滴到一根骨头上,血不向外流,一滴一滴地渗进骨中。 “这就是我的丈夫啊!”孟姜女一下抱住,放声痛哭,直至昏迷过去。 故事到这儿还没完,一般的传说中还有个善恶终有报式的结尾。说秦始皇贪恋孟姜女的美色,要纳她为妃,孟姜女假意应允,在羞辱并控诉了秦始皇之后,她毅然跳海自尽了。这就是民间传说中“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 事实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个故事基本上是杜撰,是根据良好的愿望加工出来的。著名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曾经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考证过孟姜女的故事,他认为这个故事的原型根本就不是发生在秦代的。 据顾颉刚先生考证,孟姜女故事的原型出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攻伐莒国,大将杞梁战死,“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这段话是说,杞梁之妻义正词严地谴责齐侯在城外吊唁杞梁,不合礼节。 汉代刘向编著的《列女传》在这个基础上又增添了“哭城”的情节,说“杞梁之妻无子,内外皆无五属之亲。既无所归,乃就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之,内诚动人,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十日,而城为之崩。”而她最后亦“赴淄水而死”。什么意思呢?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杞梁之妻在丈夫死后,举目无亲了,她在城下抚着丈夫的尸体放声大哭,因为她哭得太伤心,太感人了,路过的人也无不为之落泪。哭到第十天上,城墙居然也被哭得崩塌了。 我们比较一下这两个故事,确实发现其中是有着脉络联系的,你看孟姜女的丈夫叫万喜良,“喜良”就是“杞梁”的谐音嘛。有些孟姜女故事的版本里,她的丈夫就叫万杞梁,名字是一模一样的。还有齐国的国姓是什么啊?姓姜。姜子牙被封于齐地,所以早先齐人多姓姜。“孟”是什么?我们排行的时候说“孟、仲、叔、季”,“孟”就是排行老大的意思。所以孟姜女,就是齐人的长女啊。而《左传》讲的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齐国的。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顾颉刚先生的观点,但就现在孟姜女故事的研究情况来看,学术界大多还是认可顾颉刚先生的这种《左传》源起说的。这种《左传》源起说的主要观点当然不是我刚才说的名字上的蛛丝马迹,那纯属是个人的咬文嚼字。顾先生的主要观点是前后故事中这个杞梁之妻和孟姜女,她们忠于爱情、反抗暴政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让我们对照着这两个不同时期的故事再来解读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这样。 从杞梁之妻的故事到孟姜女的故事,最重要的变化产生在哪里? 我认为最重要的变化有三个地方。第一个是从“原地哭夫”变成了“万里寻夫”。第二个是从“哭倒城墙”发展为“哭倒长城”。第三个就是将故事的时代背景从春秋时期拉到了秦朝。 先来看第一个,从“原地哭夫”变成了“万里寻夫”,它的意义是什么?答案是增加了难度。 春秋故事里说杞梁之妻是“乃就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之”,是因为见到丈夫的尸体被拉了回来,所以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这是什么?这是触景生情。这种事的发生是不可预料的,就像前一段巴西航空公司的空难事件,失事者的家属谁也料不到自己的亲人会遭到飞来横祸,所以在机场认尸的时候,很多人失声痛哭,甚至有些家属并没办法找到亲人的尸体,但在那种情景下,也只能放声痛哭,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情境决定论”,也就是古人常说的“此情此景,宁不悲乎?”“此情此景,催人泪下”。当然,这也反映了杞梁之妻和丈夫间的真挚情感,但还嫌普通,还嫌不够,尤其是在表现中国妇女身上那种坚贞的品格时,这就不够力度了。 怎么办?所谓路遥知马力,艰难见人心!只有增加难度,才可以突显出这种坚贞的品格。于是孟姜女的故事里,我们看到在找到丈夫的过程中增加了送寒衣、行万里,最后滴血认骨的情节。这送寒衣表现的是对丈夫的关切,尤其是万里送寒衣,本来是夫妻间的真挚情感就升华为了一个女子对爱情的坚贞与执着。行万里的艰难旅途,这说明了什么啊?那坚贞后面不是总跟着两个字组成一个成语吗?叫什么啊?叫“坚贞不屈”。要表现坚贞,只有爱情还不行,还要有面对艰难险阻不屈不挠的精神品质。所以到滴血认骨就是这种不屈服的最后升华。 想那孟姜女含着泪滴过数千具尸骨,每一具尸骨的背后也就是说每一个男人的身后都应该有着他自己的“孟姜女”,孟姜女在这个时候,就不再只是万喜良的那个孟姜女了,她是千千万万个孟姜女的化身,她身上的那种对爱情坚贞乃至永远不屈不挠的精神品质,就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劳动妇女身上所固有的那种精神和品质。这样,孟姜女的形象就完成了一个从“小我”到“大我”的升华,她的形象意义就明确了,就高大了,这也是民间为什么对这个故事如此津津乐道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孟姜女的故事作为民间四大传说之一,她让人津津乐道的原因还在于她哭倒长城的轰动效应。这就是第二个变化,从“哭倒城墙”发展到“哭倒长城”,这有什么用意呢?答案是增加了强度,也就是增加了震撼力。 这里要顺便说一下这个男主人公万喜良的尴尬处境。我们知道这个故事很少被人说成是“孟姜女与万喜良”的故事,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说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这是因为故事里的男主人公纯粹是个配角,甚至很多时候,他到底是叫“万喜良”,还是叫“范喜良”,还是叫“万杞良”都搞不清楚。各种不同版本的民间传说里,他的名字是不一样的。但叫什么名字又无所谓,这就可以看出他叫什么不重要,甚至他到底是谁也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让孟姜女的哭诉有了对象,让孟姜女的眼泪有了意义。 这就可以看出,为了突出孟姜女这个形象,一切不相干的其他因素都是可以弱化的,反过来,一切相干的因素又都是可以强化的。所以这个最关键的相干因素——城墙,就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强化。 中国人喜欢垒墙筑城,我估计这跟我们汉字是方块字有关,你看国家的“国”字,四面都是“城墙”,我们南京的明城墙还申请了世界遗产保护。那最大的城墙就非长城莫属了。孟姜女放声一哭而长城倾倒,这个哭就赶得上那个感天动地的窦娥冤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个窦娥只是为自己的冤屈而感天动地的,不像孟姜女,是为了她丈夫,是为了普天下千千万万个受奴役的百姓而感天动地的,这就使得孟姜女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整个受压迫群体的最重要的形象代言人。事实上,中国的民间传说有一个很大的特质,就是传说中具有正面形象意义的主人公往往是民意的形象代言,这从孟姜女的故事里看得尤为清楚。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会有第三个变化了,为什么要把春秋时期的事拉到秦朝来说事儿呢? 秦朝说起来有过两任皇帝,但秦二世那纯属狗尾续貂,可以忽略不计的。秦朝真正意义上的品牌代言人那就是秦始皇。秦始皇什么人啊?从政治史上看,他是第一个称皇帝的人,中国历史有“皇帝”这个称呼的就是从秦始皇开始的,所以他叫始皇帝嘛。从制度史上看,中国后来两千多年的官僚制度体系,甚至一直到现在,很多制度的确立,都是从他那儿开始的。但是从民生的角度看,秦始皇就是暴政的代名词,就是残暴和压迫的代名词。据《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秦始皇大修长城是在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而始皇三十三年,也就是前一年,蒙恬就已经率三十万大军远击匈奴,把匈奴赶到了阴山以北,这个地方早已远离了长城的防御区域,后来一直到秦朝灭亡,匈奴都没有能力再跨过阴山以南。这就说明筑长城从国家防御的角度上讲,并不是刻不容缓的事,也就是说筑长城的首要目的不是军备竞赛,而是对内、对百姓的压迫手段。因为这样超大型的“基建”工程可以使百姓彻底疲于奔命,从而不再滋生事端。 这几乎是所有统治者最愚蠢的地方,秦始皇这样的初衷,使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这不是暴政是什么?它不该被控诉谁该被控诉?所以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最后硬要把秦始皇扯进来,硬要跨越时光的尘埃,从春秋时期回到秦朝的时代里来,其用意也就不言自明了。 正是以上的三个变化使一个原本简单的爱情故事具有了沉厚的历史意义,所以事实上民间看待孟姜女的故事并不是像看牛郎织女、看梁祝那样,把它当作一个纯属的爱情故事来看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前面说在万里寻夫以及哭长城的背景下,孟姜女的漂亮不漂亮会变得不重要。要在“梁祝”这个纯粹的爱情故事里,梁山伯的英俊和祝英台的漂亮就是首要的条件,是不可以被忽略的。再比如我们在前面说过西施,我记得当时说过一个观点,那就是西施的形象意义,也就是这个人物的精神内涵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漂亮给遮掩掉了,所以在这儿,为了要突出孟姜女身上的那种女性的坚贞品质、反抗品格,在万里寻夫、哭长城的背景下,她的漂亮不漂亮就变得不重要了。 我们讲了三个变化,事实上还有一个不变的地方,一个万变不离其中的地方,从杞梁之妻的故事到孟姜女的故事,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一个字:哭。 我一直认为,哭是上帝赋与女人的权利,也是战神赋与女人的武器。拿破仑西征的时候,他老婆约瑟芬跟人瞎搞,给拿破仑戴绿帽子,以为拿破仑会战死沙场,不会回来了。哪知道拿破仑战胜回来了。拿破仑听说了约瑟芬的事就要休了她,坚决不肯见她。约瑟芬就站在门外哭,不仅自己哭,还拉着两个孩子在门口跟她一起哭,直哭到拿破仑回心转意。后来拿破仑登基做皇帝的时候,约瑟芬照样是皇后,可见约瑟芬是掌握了哭的技巧的。但这种哭比起我们的孟姜女来,又“小巫见大巫”了。孟姜女的哭不仅感天动地,而且赋予了长城以新的历史内涵,也赋予了中国历史以丰富的人性内涵。 所以女人的眼泪,就像美人鱼的眼泪,是一颗颗美丽的珍珠啊! 说到眼泪,也就要说到笑容。女人,用眼泪去打动人心,但却应该用微笑来改变生活! 请看下回:举案齐眉的故事——“婚姻与爱情的经营者”。 第六回 青丝纤手成陈迹,举案齐眉已隔生 ——丑女孟光的故事 说老实话,一直以来,我都有个疑惑:女人到底是长得美,容易获得幸福呢?还是长得丑,反倒容易获得幸福? 听到这个问题,我担心很多人会笑话我。 男人会笑我无聊,因为男人大多数都有一种本位主义,也就是大多数男人会有这样的思维定式:离开了男人谈女人的幸福,那不是荒唐吗? 女人呢,大概会笑我荒唐,这么弱智的问题,你居然也提的出来。这答案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当然是长得美才有幸福感嘛,要不街上那数不清的美容院开个什么劲呢?说的也是,大概天底下没有一个女人不这么想。 但我以为,女人选择这个答案是当局者迷,男人看不清这个问题,则是一叶障目,被美色迷了眼。“乱花渐欲迷人眼”嘛,那说的就是男人。 当然,对这个问题,我虽然不同意大多数人的看法,但也没有一个非常绝对的答案。比如说在一般人的生活中,我就不知道答案到底是怎样的。也就是说,如果美与丑的区分度不太大,换句话说,是女人长得美与长得丑之间的差别不是那么绝对的话,我就不知道到底是哪种更容易获得幸福了。 但是,如果这种美与丑,当然我指的是长得美与长得丑,不是心灵与品德层面的那种美与丑,如果这种美与丑的差别很大,我相信,答案和大多数人想像的就根本不一样了。 事实上,我认为,长得丑比长得美更容易让女人获得幸福。 空口无凭,我们让历史来说话。 来看一下历史上最有名的四大美女:西施、貂蝉、王昭君、杨贵妃。这四大美女可不是我随口说的,那可是历史上有定论的,是经过千千万万个中国人的海选,再经过千千万万年时光的海选,才选出来的,那是史有定论的四大美女,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不是像我们生活里有些人动则自封为美女,比如说什么美女作家,身体写作,诸如此类的。我不禁想问一句:那真的美吗? 说中国这传统四大美女为千万中国人所景仰,所有的女性恨不得拥有她们那样的容颜,所有的男性恨不能拥有她们这样的佳人啊。但是,细想一下,这四位女子,哪一位得以善终呢? 西施,就民间传说而言,说她最终与范蠡泛舟五湖,逍遥快活去了。可事实上,这不过是民间良好的愿望而已,在第三回的时候,我们已经考证过西施的结局,较为可信的真实结局应该是墨子的说法,说她最后被越人沉江了,而且原因正是因为她的美,后来范蠡也因此心如死灰,才取了个“鸱夷子皮”的怪名字。西施,四大美人之首,因其美色,纵观其一生,基本毫无幸福可言,自从她出山,就是背负着间谍战的使命的,在吴王夫差身边的十年,强颜欢笑,与心爱的人范蠡天各一方,这更是毫无幸福可言。最终,还被自己人给杀了,致使有情人阴阳相隔,一生到头,那里能看出些幸福的影子呢?这还不都是她长得太漂亮惹的祸? 貂蝉,四大美女之二。跟西施一样,被王允发现之初,就是被派去做间谍的,安插在董卓身边,离间董卓和吕布,实施反间计。你看,这个现象倒很有趣,四大美女,两个做间谍的,一个是派到匈奴的特使,王昭君嘛,可见光长得漂亮不能称美女,还要得有政治上的专业素质,这就是美女的悲哀啊!貂蝉成功地离间了董卓和吕布,董卓被杀之后,她就跟了吕布,可没过几天好日子,不久吕布也在白门楼被杀了,正史里没写貂蝉这个人,《三国演义》里说吕布被杀之后,她被曹兵掳走了,然后就再也没提到过。我想啊,不论是落到哪个小兵手上,还是落在哪个军阀手上,对貂蝉这个女人来说,那都很难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王昭君,第三大美人。长得那个美啊,戏曲《汉宫秋》里写,汉元帝后来见了,“惊为天人”,也就把她当神仙姐姐看。所以王安石写了首诗说“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就是说不怪那个毛延寿,民间传说是画工毛延寿因为没从昭君那得到什么贿赂,所以就把王昭君给画丑了,这样导致汉元帝没能早发现王昭君的美。王安石说,那不怪毛延寿,实在是因为昭君的美你根本就画不出来!昭君没办法,“冷落宫庭中,宫花寂寞红”啊,在宫中无声无息地老死,总不会有幸福可言吧?所以她兵行险着,毛遂自荐去匈奴和亲去了。去国离乡不说,先是嫁给大单于,大单于死后又不得不按匈奴的习俗再嫁给大单于前妻的儿子小单于,昭君不肯啊,写信回家求娘家人帮忙,结果汉朝这边回了封信,信上四个大字“请依胡俗”,昭君只得含泪面对这样的现实,幸福吗? 杨贵妃,这是这四个人中,多少能看出些幸福的影儿来的人,至少在她的生命过程中,不像前三位,充满了那么多艰辛与痛苦。她至少得到过唐明皇的真爱,并且与李隆基度过了相当长的一段幸福时光。但即使这样,只要她位列这四大美女的行列,她就逃脱不了那种悲惨结局的美女宿命。而且她是四个人中死的最惨,最荒唐的。是她的爱人,是跟她七月七日长生殿海誓山盟过的那个亲密爱人赐了她一根绫带,让她上吊自尽的,我想她在生命游离的那一刻,她心中的那种巨大的哀怨和痛苦,是死亡本身难以赋予的。 你看“四大美女”个个都这么惨,这么不幸福,那么“四大丑女”呢?有人问了,有“四大丑女”吗?你瞎掰的吧? 这还真不是我瞎掰,最迟到宋以前,就有好事的文人海选出了中国四大丑女。一般女人要在这个排名榜里,那肯定是想“丑成这样,还怎么活啊?”更别提幸福了。但事实上,一般女人还都远没有这四大丑女来得幸福。 第一个就是远古时候的嫫母。她是黄帝的妃子,为人贤惠。因为她长相丑陋,黄帝利用他的相貌来驱邪避恶,所以授予她“方相氏”的职位。方相氏后来就是驱鬼的巫师,是古代丑角的象征。黄帝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传说 ,黄帝败炎帝,杀蚩尤,皆因嫫母内助有功。 排名第二的叫钟离春,是战国时期齐国无盐(今山东东平县东部)人。这个女人凹头深目,鼻孔朝上,喉结肥大,头发稀疏,皮肤像烤漆,书上说她“极丑无双”,快四十岁了还没嫁出去。不过相貌的缺憾并不能扼杀钟姑娘的雄心。她不仅知书达礼,还关心国家大事。有一天,她像一个纵横家来到齐国的都城临淄,见到了齐宣王。齐宣王是谁呢?就是那个喜欢听数百号人同时吹竽的,结果被滥竽充数的东郭先生忽悠的家伙。 她一见到齐宣王就说:“你完蛋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齐宣王让她给弄懵了,赶紧问怎么就完蛋了。钟离春就给他提了四条意见:一是缺乏人才储备;二是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三是沉湎女色;四是乱建楼堂馆所。宣王觉得钟离春的意见很中肯,就采纳了。尤为可贵的是,宣王对第三条意见非常重视,为了表明自己痛改前非,他让钟离春做了皇后。元朝人还将她的事迹编成杂剧,赞扬她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 排名第四的丑女是三国时期曹魏大臣许允的老婆。许允的妻子名字叫什么,史书上没有记载,她爸爸叫阮共,所以人们一般称她许允妻或是阮氏女。许允《三国志》里是有传的,是个名人。新婚之夜,许允发现阮氏女貌丑容陋,匆忙跑出新房,从此不肯再进。后来,许允的朋友桓范来看他,对许允说:“阮家既然嫁丑女于你,必有原因,你得考察考察。”许允听了桓范的话,果真跨进了新房。但他一见妻子的容貌拔腿又要往外溜,结果被妻子一把拽住。许允反问妻子:“女人的四德(封建礼教要求妇女具备的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四种德行),你有多少?”女人回答:“我缺的只是容貌罢了。读书人要有百行(读形),你有多少?”许允答:“我都有。”女人说:“百行以德为首。你好色不好德,怎么能说你都有呢?”女人的话让许允哑口无言。从此夫妻相敬相爱,感情和谐。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怎么只有三个哩?这排名第三的是谁啊?怎么一下就到排名第四的去了?其实啊,这排名第三的就是我们今天要着重说的“举案齐眉”故事的女主人公,东汉贤士梁鸿的妻子——孟光。 据《后汉书?逸民传》记载,孟光“状肥丑而黑”,能“力举石臼”。也就是长得又胖又黑,而且力气大。这样的女孩谁敢娶啊!孟光因为生得丑,30岁出头了,还没有嫁出去。难得有人给她做媒,她还不肯嫁。她的父母就很是着急,问她“闺女啊,你到底想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孟姑娘回答得倒也干脆:“我只嫁给像梁鸿一样贤能的人,其他任何男人都不嫁!” 梁鸿是什么人啊?他是东汉的大名士,风度翩翩,博学多才,而且人品高尚,是明星级的人物。当地不少达官贵人、名门望族,都想把女儿嫁给他,但梁鸿对这些大户人家的mm都看不上!所以当地人听了孟光的话后,都讥笑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孟光倒也不脸红,她宣称只爱梁鸿的才情与人品,认定梁鸿就是自己的梦中情人。 梁鸿不知通过什么途径听说了同县有一位女子孟光,是自己的铁杆粉丝,非自己不嫁,深受感动。一打听,却是个丑姑娘,心里立马凉了半截儿。但转念一想,女孩子人长得丑点没什么关系,只要品行好就行。她宣称爱我的人品,那她自己也一定是个有品行的姑娘。于是,他做出了个令当时人惊骇的决定:娶孟女为妻。于是,也才有了后来“举案齐眉”的佳话。 那么,梁鸿看中了孟光的哪些品行,或者说,孟光的哪些品行打动了他呢? 举两个例子来看一下。一个就是刚结婚的时候。新婚的当天晚上,本来该是洞房花烛夜,梁鸿独自一人走进了自己的书房埋头读书,一连七天将新娘冷落一旁,不理不睬,这到底怎么回事?小夫妻新婚燕尔,难道就出现了感情的裂痕?孟光到底应该如何应对这场婚姻危机呢?作为女人,一般情况这时候不外乎两种选择。一种是大吵大闹,吵得不行就离婚。一种是逆来顺受,恪守三从四德的原则,坐守空房,但这样的婚姻实际上是名存实亡。 孟光不愧为是一个智慧的女子。她既没有选择大吵大闹,也没有选择逆来顺受,而是等待合适的时机,主动出击,成功地化解了双方的隔阂,结束了这场没有硝烟的冷战。 到了第八天,新娘孟光看到时机已经成熟,便主动来到梁鸿的书房,跪在梁鸿的身旁,不卑不亢地问道:“我听说夫君是个品行高洁、淡泊名利的君子,所以才以身相许。现在,夫君将我迎进了家门,却一连七天对我不理不睬,全不合夫妇之道,不知是何缘故?” 梁鸿放下手中的书本,表情凝重的地说:“我是听说你心地善良,品行端正,朴素大方,所以才娶你。你现在整日穿着绫罗绸缎,面施粉黛,这难道是我梁鸿所想要的吗?我的妻子应该是荆钗布裙,能跟我一起归隐山林的人呀!” 孟氏听后,恍然大悟。这时候就表现出她的聪明来了,她婉尔一笑,对梁鸿说:“我这身打扮就是来试探夫君志趣的。其实我早已经准备好了荆钗布裙。”说完,转身出去,不一会儿,脱去新娘的绮罗之服,换上粗布衣服忙起家务来了。 梁鸿见了大喜:“这才是我梁鸿的妻子啊!”于是就给孟氏取名孟光,字德曜。孟光的名字就是指她品行与志趣的光明。孟光欣然接受了老公取的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她在人生理想与生活情趣上开始与梁鸿步调一致,这对于夫妻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后来李清照与赵明诚之所以能过上一段美满的婚姻生活,原因也在于此。可以说是孟光的主动沟通,不仅化解了一场婚姻危机,而且使她和梁鸿的婚姻生活走上了良性循环。这绝对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 再一个例子就是梁鸿落难之后。前面我们说过,孟光的丈夫梁鸿是个大才子,是文坛的大腕,是东汉帝国公众关注的人物。一次梁鸿东出函谷关,经过京城洛阳,登上北芒山,见宫殿华丽而百姓困苦不堪,抑制不住心头的愤怒,就写了一篇著名的《五噫歌》: “陟彼北芒兮,噫!顾览帝京兮,噫!宫阙崔嵬兮,噫!民之劬劳兮,噫!辽辽未央兮,噫!” 大意就是:登上高高的北芒山,俯看脚下的帝京城,宫室是多么地巍峨,老百姓的苦难,却永远地没有尽头啊!这首歌就像我们今天的流行歌曲一样迅速在社会上流传开来。这下不得了了,汉章帝刘炟听说后,勃然大怒,派人捉拿他。梁鸿一下子成了全国通缉犯。 在新的危机面前,他们夫妇又是如何应对的呢?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他们的婚姻能经得住危机的考验吗? 梁鸿、孟光夫妇眼看着老家呆不去了,于是隐姓改名,一路逃亡,最后逃到我们今天的无锡才定居了下来。千里逃亡之中,孟光是毫无怨言,给了梁鸿精神上极大的鼓励。而且这还不算好,到了吴地之后,梁鸿隐姓埋名,投在富商皋伯通的门下做雇工,住在狭小的侧屋里。白天梁鸿为人舂米,晚上每当他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时,孟光已经为他做好了可口的饭菜。这时候的孟光做了一件名垂史册的事情。为了对这个身处逆境却依旧品格高操的丈夫表示尊敬,她每次送饭的时候不抬头直视丈夫,将盛着饭菜的案板举齐眉头以示尊敬。这就是著名的“举案齐眉”的典故。 请注意,孟光的这个行为不是发生在梁鸿得志时,而是发生在梁鸿落难后,这才显得难能可贵。这对丈夫不仅是尊重,还有感激、理解、抚慰,种种情感,包含其中。男人得妻如此,婚姻怎能不幸福呢? 说有一次这举案齐眉的场景给雇主皋伯通看见了,惊叹道:“我有万贯家财,妻妾尚不能这要对待我。他作为一个打工仔,却能使妻子这样敬重他,看来绝非是凡人!”于是换了间自家正屋宅院内的大房间给梁鸿一家人居住,自此梁鸿才得以潜心学问,闭门著书立说。后来梁鸿病死。孟光携子回到了梁鸿老家平陵,从此潜心教子,无疾而终。 后来的中国男人都很羡慕梁鸿,认为他有一个举案齐眉的妻子,有一个敬爱丈夫、以丈夫为中心的妻子。其实不然。孟光不像西施或貂蝉,是作为男人的工具或附属品出现的;她也不像织女,一开始是作为一种爱情符号出现的。她的举案齐眉不是一种谄媚、依附或者屈从,它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甚至是光明的交流与沟通。在夫妻间,这种相互沟通、相互尊重,甚至是相互迎合,是最好的幸福添加剂。所以孟光虽然长得黑长得丑,但她的微笑在梁鸿的眼里一定是最光明、是灿烂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女子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而你牢牢地抓住了她,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假如命运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梁鸿也一定会对孟光说三个字:“我爱你”! 所以女人啊,美与丑是天注定,而幸福不幸福却是在自己的手中。 说到幸福,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是说幸福之人的幸福大多相同,但痛苦之人的痛苦却各有不同。有一个男人,他叫朱买臣,据说他的痛苦,在古代是独一无二的。 请看下回:朱买臣休妻的故事——“奇异的离婚的事件”。 第七回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朱买臣休妻的故事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结婚十年了,孩子都上小学了,两个人却悄无声息地离婚了。 就在去年,我的一个学生,刚刚结婚才一年,小两口日子应该是蛮幸福的,却好好地就离婚了。 这让我想起当年,我的一个同学,刚刚和女朋友领了结婚证,只是还没办婚庆酒席。就在等着办婚庆酒席的两个月里,离婚了。 说到离婚,这大概是个既非常沉重又非常简单的话题。 沉重之处在于现在离婚率太高,而且是越来越高,人们对离婚现象也越来越麻木了,更多的单亲家庭,更多的情感与财产纠纷,让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让人看不懂。 简单之处在于,现代人对离婚现象见怪不怪,碰上离婚的现实也很容易接受。男人女人们离婚的时候不再死去活来,不再想不开,谁离了谁不活呢?所以在那部著名的电视连续剧《中国式离婚》里,决定情感进程的,我们当然可以说是宋建平;但决定离婚进程却是那位妻子林小枫。一个妻子,或者说一个女人决定了一个家庭的离婚进程,这要放在古代,那绝对是让人难以想像的。 说起古人的离婚,比起现代人来,那就简单多了,但也畸形多了。 最早有关离婚的法典明确地应该说是出现在唐代,但早在秦汉,甚至是先秦时期,就有了约定俗成的社会性规则。当然,严格来说,中国古代没有离婚,只有休妻,所以说这是一种畸形的离婚形式。有关休妻,《唐律》中规定了“七出”之法,但它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了原型,当然那时候不叫七出,叫七去,或者七弃,其实都是一回事,就是女人犯了这七条,也就是“七宗罪”,这男人就有权休了妻子,而且社会道德舆论与法律还都是支持他的。 到底是哪七宗罪呢? 说起来也很无聊,汉代《大戴礼记》的“七去”记载,第一条,“不顺父母”。注意它说的是作媳妇的不孝顺公婆,但字面意思是只要不顺着那就是不孝顺,那什么事儿都要顺着婆婆,实在是为难人,怪不得民间要说“多年媳妇熬成婆”呢。 第二条,“无子”。就是不生孩子,现代科学告诉我们,这个生不下孩子有女人的原因,也有男人的原因,可大多数时候还是男人的原因居多,责任怎么就都推到女人身上去了呢? 第三条,“淫佚”。这里它说的主要是婚外恋,也就是说男人在外面寻花问柳是正常的,但女人除了老公之外还有异性的亲密朋友的话,那就算是淫佚了。 第四条,“妒”。就是妒忌,都说女人小心眼儿,这是女人正常的心理特征嘛,况且爱人的眼里容不下沙子,要一点儿妒忌心都没有,那还有什么爱情呢? 第五条,“有恶疾”。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不生病啊,生病就得被休掉,这一条太没人性,太不人道。 第六条,“口多言”。我觉得这是这七条里最荒唐的,女人多说话也犯法,这不诚心为难人吗?男人多说话那叫能言善辩,女人多说话就叫“口多言”,而现代科学研究告诉我们,女性天生在语言上就比男性更具天赋,能说的反而不让她说,这七出之条果然很畸形,很违反人性。 第七条,“窃盗”。看上去这好像是七条里最合理,也是稍微能说得过去的,可事实上《大戴礼记》里主要指的是在自己家中的窃盗。家中一切财产都是男人的,女人不经男人同意私拿家中财物就属窃盗,怪不得男人们写的典籍里老说嫦娥奔月是“窃”了她老公后羿的不死药才升的天呢,这要放在现在,那些管着男人工资卡的老婆大人们可都怎么活呀? 所以我一直说,现在的女性都很幸福,没有生活在那个荒谬的年代里,可以不再生活在那种畸形的婚姻里。但反过来,男人们或许就有些失落了。尤其是有些大男子主义情结的男同胞们,想起古代那种以男人为绝对中心的婚姻生活,心里未免会有些复古主义的情绪。也难怪,现在越来越多的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还不够,连离婚这档子事,像宋建平这样的,都得看老婆的态度来定夺,从某种极端的意义上说,就是被老婆休掉了老公,这种惨不忍睹、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的事儿,在古代怎么可能会发生呢?这无怪乎要引发男人们的复古情绪了。 但你还别说,别以为古代就完全没有“休夫”的事儿,这汉代的朱买臣休妻,它实质上就是一件“休夫”的离婚事件。 关于朱买臣休妻的故事,绝大多数人是从戏曲里知道的。确实,因为这个故事太独特,太离谱,在古代的影响太大,所以成为戏曲里代代传唱的重要剧目。到明清的时候,就有多部传奇演绎这个故事,其中的《烂柯山》至今仍在舞台上演出;留传至今的福建梨园戏剧本《朱买臣》甚至可能早于《烂柯山》等传奇的年代。这个故事还被更多的剧种翻演,最著名的就数汪笑侬改编的京剧《马前泼水》了。几乎可以这么说,差不多是自从中国有戏剧的时候起,朱买臣的人生际遇就被一代又一代人搬上了舞台。那么,戏曲里的朱买臣是怎么“休妻”的呢?或者说是怎么被老婆休掉的呢? 在戏曲里,这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 说苍翠茂盛的烂柯山下,住着一位读书人朱买臣和他的妻子崔氏。朱买臣为人老实厚道,每日苦读诗书,但运气不好,科举考试屡屡受挫。而他家境贫寒,无以为生,只得到烂柯山上砍柴度日。 多年以来,崔氏跟着丈夫过着清苦的生活,渐渐地她有些不耐烦了,脾气越来越坏,她从心里看不起丈夫那副穷酸的样子,说话就越来越尖酸刻薄。朱买臣有口难言,只得默默忍耐。 有一天,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朱买臣饥肠辘辘,被崔氏逼到山上砍柴。他以为多砍些柴草卖掉,买回米面,妻子就会高兴起来。谁知崔氏另有打算:她让媒婆为自己物色了新的丈夫——家里还算富裕的张木匠。朱买臣一进家门,崔氏就提出要他写下休书。朱买臣痛苦地请求妻子再忍耐一时,等他考中得官,日子就会好起来。崔氏却坚定地表示,即使朱买臣将来做了高官,自己沦为乞丐,也不会去求他。朱买臣见她全然不顾多年的夫妻之情,只好写下了休书。不久,朱买臣考中进士,做了太守。崔氏得知后心慌意乱,她想木匠怎能跟太守相比?太守夫人享的是荣华富贵呀!她决定去找朱买臣,不要现任的丈夫了。崔氏蓬头垢面,赤着双脚,跑到朱买臣面前,苦苦哀求他允许自己回到朱家。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朱买臣若有所思,让人端来一盆清水泼在马前,告诉崔氏,若能将泼在地上的水收回盆中,他就答应她回来。中国人有句成语叫“覆水难收”,就是从这儿来的。崔氏听了这话,知道缘份已尽。她羞愧难当,最后就精神失常了。也有说她最后羞愧得自杀的,不过这好像多少有点有损朱买臣的宽厚形象,所以戏曲里大多不说崔氏最后是一种死亡的结局。 崔氏到底最后是自杀了?还是没自杀?是疯掉了?还是死掉了?不要小看这个结局,我认为要是为了衬托朱买臣奋斗历程的话,崔氏是羞愧得疯了还是羞愧得死了差别都不太大,但要这出戏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买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疯了还是死了的结局就非常之关键了,这不仅牵扯到这个女人的一生形象,还牵扯到朱买臣那个男人的本来面目,“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要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读这个故事,就是为了不让朱买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辉形象,被一种精神失常的假象给糊里糊涂地糊弄过去。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里有几个重要的疑点: 第一,朱买臣是汉代人,考得哪门子进士?《汉书》里有《朱买臣传》,明确写道朱买臣是汉武帝时期的人。考进士那是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可是到隋文帝开皇二年才有的,那还差着六七百年呢?朱买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过话说回来,这在戏曲里也正常,京剧里连战国时候的苏秦都去考过状元。问题是这里为什么要把朱买臣的进取设置成科举考试呢? 原来汉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叫察举制,也就是说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会声望,才会被地方基层政府层层推荐上去。在这种制度下要想脱颖而出,那要有好的名声,和不断的人生积累,不是一个阶段的奋发图强就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是要是这样的话,朱买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后,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咸鱼翻身。而改成科举考试,这个故事就可以变成一个成功的励志故事了。崔氏就是朱买臣开始奋斗过程的那根导火线,是他命里注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经过被老婆休掉这一难,这一关,才能脱胎换骨,凤凰涅磐,走向辉煌和成功。换句话说,在戏曲里,朱买臣他老婆就是朱买臣走向成功的一个“托儿”! 第二个疑点,朱买臣被老婆休掉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自己说的“算命的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许久(就是苦了那么久的意思),再过几年,可就该过好日子了。”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他找出来的理由不可谓不神奇,居然连算命的话都拿出来了,虽然后来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是碰巧啊,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但在离婚的当时,可是一点影儿也没有的事儿啊。当然,这个我们可以不去管它,但从他的话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来,也就是崔氏跟他离婚的时候,朱买臣已经快五十了,就算他们二十岁结婚,事实上古人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人是十五岁,女人是十四岁,所以我们就算朱买臣穷,讨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岁也该结婚了。从二十岁结婚起,到四十几岁离婚,崔氏跟着他受穷,至少也受了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受不了,而就在朱买臣要考中进士前就受不了那份习以为常的穷了呢?要说是再嫁的老公条件好,她不过再嫁给了张木匠,又不是什么大款、大腕的;要说是跟朱买臣彻底没感情了,等到朱买臣做太守了,她怎么又肯违心地腼着脸又来求这个她已经没感情的男人的呢?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腼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的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说老实话,我觉得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按个什么名字。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本来也确实是这样,但在我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就觉得戏曲里这样对待、这样诬蔑这位没名没姓的朱买臣的妻子就尤其让人,最起码是让我觉得愤怒了。 《汉书 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是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这让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就是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 我就纳闷了,是偶然碰上的吗?怎么会这么巧呢? 是朱妻主动来见他的吗?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是像戏曲里说的那样,朱妻想跟朱买臣重归于好吗?那干嘛要跟他现在的老公一起来呢?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是朱买臣主动派人把这夫妻俩请来的呢?这一点可能性有多大,我们看后面的描写就能明白。 《汉书》接着说“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看上去还不错,朱买臣把朱妻和他现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里去住了。但是紧接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后,怎么过的,怎么聊的,怎么叙旧的,一切都没说,班固写《汉书》时只在她们去到太守府后紧接着来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经死。” 怎么突然就自杀了?就死了呢?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朱买臣的老婆到底是怎么死的了,不是死于神经性功能衰竭,也不是死于精神病,是上吊自杀而亡!那么她为什么要自杀?如果是羞愧得要死,那她一见到朱买臣的时候应该最羞愧,那时候为什么不死?初到太守府为什么不死?却要等羞愧之心晾了一个月了才去死?我们知道,再难过,再后悔,再羞愧,事头过了,劲头过了,也就渐渐平息了,怎么会平息了一个月后反倒选择了自杀? 《汉书》写到这儿,没有评论,只是冷冷地、客观地记了一笔。连班固都没说,谁又能说这个女人就是为羞愧而自杀的呢?况且实在没法面对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现在的穷丈夫回家好了。你过你的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饭。你当年贫穷,我跟你贫穷过;你当年落难,我也接济过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这个女人也不欠朱买臣什么,她凭什么要为他而羞愧得自杀? 还有,就人类的历史来看,大多数人的自杀,要么求解脱,要么求反抗,我不由得经常会想,朱买臣妻子的自杀,到底会属于哪一种呢? 朱妻死后,“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就是为他丈夫借了钱、要了钱来安葬这位前妻。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锦还乡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还要四处借钱来安葬前妻,不过是因为借钱可以把影响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让世人和媒体都感动些罢了。 读到这儿,我很佩服班固,他在朱买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写来,全无评论,但春秋笔法,自在其中。 最后一句也尤其得精彩,说买臣“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就是说他回乡唯一要干的事,就是当年对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报答了。有恩的报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将恩报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杀却将一个狭隘男人的本来面目隐约地揭露了出来。 说老实话,在朱买臣休妻的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朱买臣,而是被称作“朱买臣妻”的那个女人。她固然是因为沾了朱买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为人,除去戏曲作品中对她的诬蔑不谈,我以为她虽然没名没姓,但并不辱没那部伟大的《汉书》。 在我看来,《汉书》里有名有姓的那么多角色,甚至包括朱买臣自己在内,就做人而言,都未必比得上这样一个没名没姓的女人。 说到名列青史,朱买臣和他老婆是因为离婚事件,而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则是因为结婚事件。说他们的结婚是一个事件,是因为他们的结合背后隐藏着重重玄机,让人雾里看花,捉摸不透。 请看下回: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是阴谋,还是爱情?” 第八回 归凤求凰缱绻意,时人寥寥不复闻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 今天,我们要来讲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我们讲这个故事,当然是把它作为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来讲的。但巧的是,就是前不久,七月三十号与七月三十一号两天,中央电视台十套科教频道的《百家讲坛》,当时正在播放河南大学王立群教授的《读史记》,其中也讲到了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但他却讲了一个“谋财”与“劫色”的故事。这样问题就来了,这个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它到底是一个美丽的爱情与婚姻的故事呢?还是一个丑陋的谋财与劫色的故事呢?这个问题不解决,恐怕我们今天也讲不下去了。 王老师是学界前辈,我作为后学对他很钦佩,尤其是他在央视十套主讲的《王立群读史记》,我经常看,说实话,学习到不少东西。但有些内容和观点,作为从探讨的角度上去思考,我不能苟同。比如说,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王立群先生说这是一个“让人恶心的劫财与劫色的故事”,说“流传了两千年的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不过是一个美丽的骗局而已”,这种说法,我认为,有“故为惊世之语”之嫌,不论是于情、还是于理都是很难说得通的,也是很难以服众的。 口说无凭,分析为证。我们来看一下王老师的论证过程。 王老师主要根据《史记》、《汉书》和《西京杂记》的记载,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分两讲,即《琴挑文君》与《情变之谜》两讲,来讲述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 在《琴挑文君》里,即相如文君故事的爱情阶段,王老师重点突出了司马相如对卓文君以及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的骗婚过程。说司马相如是成都人,原来家里还是较富裕的。曾在汉景帝朝做过郎官,后随梁孝王去做了一段时间文学侍从。后来辞职不做了,回到了成都。这时,家里已经很穷了。他就跑到临邛,就是现在的四川邛崃,和他的朋友,当时的临邛县令王吉,演出了一出双簧戏。王吉先是给他配备了香车宝马,一身行头搞得漂漂亮亮的,又把他安排到县里最好的宾馆里,然后每天去拜访司马相如。司马相如则故作姿态,县令来拜见,也不接见。王吉还就锲而不舍、恭恭敬敬地每天都去拜见,这下,县里的富豪之间一下子就传开了,说有这么一档子事,有这么一个名人叫司马相如到县里来了,县令天天去拜见他也不见,不知道是什么来头。这个县里最富的富豪就是卓文君她爹卓王孙,据王立群先生说他当时是全国首富。这个卓王孙就置办酒席,将司马相如和县令王吉请到家里来坐客,司马相如就欣然而往,在席间弹了一首琴曲叫《凤求凰》,打动了在屏风后偷听的卓文君的心,当夜,卓文君就夜奔司马相如,也就是跟着司马相如私奔了。说卓文君跟着司马相如回到成都傻眼了,因为这时司马相如已经很穷了,《史记》记载他“家居徒四壁立”,穷得就剩四面墙了。王老师说卓文君看到这个现实,知道受骗了,但没办法,只好回临邛跟老子要钱,卓王孙正在气头上,声称要跟女儿女婿断绝关系,一个子儿也不给。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就对着老丈人家开了个小破酒馆,文君当垆,相如跑堂,摆开了架式,生意热闹得跟同福客栈一样。这卓王孙最后丢不起这脸,只好认了女儿女婿,又给了大量的钱财,司马相如这才和卓文君回来成都,过起了富裕的生活。 在《情变之谜》里,也就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婚姻阶段,王老师主要根据民间传说,讲了司马相如被汉武帝重用之后,曾两度想要抛弃卓文君,但都在卓文君义正辞严的谴责下悬崖勒马,并最终维持了他们的婚姻生活。王立群老师分析,司马相如之所以最终没能走出背叛卓文君的一步,关键之处和他追求卓文君一样,都在于一个“钱”字。王老师还提供了一条佐证,那就是他认为司马相如在受汉武帝赏识重用之后,还是不喜欢在官场上向上爬,关键也是因为他拥有卓文君的雄厚的物质生活财富,不需要再到官场里去打拼了。 总之,不论是《琴挑文君》还是《情变之谜》,不论是司马相如追求卓文君的爱情阶段,还是司马相如背叛卓文君的婚姻阶段,对司马相如来说,其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也是最开始的出发点,王立群老师认为都是一个“钱”字,所以这场“熙熙攘攘,为钱来往”的爱情与婚姻完全是一场美丽的骗局而已。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王立群老师在这两讲里主要提出的五大论据。 第一,“阴谋与爱情”。也就是说司马相如的爱情故事是一场阴谋与爱情的故事。王老师重点强调了司马相如与县令王吉确实是先策划,后得手,用欺骗的手段获得了卓王孙的财与卓文君的色。最后当文君跟着相如私奔到成都,看到“家徒四壁立”的残酷现实时,才明白了这是个骗局,也就是说明白了相如是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此时为时已晚,王老师给出了文君当时的两种选择,一是戳穿骗局,二是帮助隐瞒。最终文君选择了第二个。 我以为王老师的这种解读,至少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他不懂卓文君对爱情的理解,或者说,他不懂一个爱情中的女子的心情。作为全国首富的女儿,卓文君十七岁刚刚嫁人不久,就成了寡妇,换句话说是激情燃烧的岁月刚刚开始燃烧就被命运熄灭了,好在命运又把司马相如送到了她的面前,爱情的火焰又再次点燃,在这种情况下,像卓文君这样的女子,她看重的会是钱财吗?她会因为看到司马相如的家里“家徒四壁”而失望吗?肯定不会。说不定,她还高兴这样呢,这从卓文君自己主动提出回临邛跟她爹要钱,反倒可以看出她的这种兴奋与激动,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帮助司马相如了,一个爱情中的女子最开心的事就是为她的爱人做她力所能及以及力所不能及的所有的事。所以王立群老师说司马相如不主动提出回临邛而让卓文君提出来体现了司马相如的阴险,或者说叫老谋深算,我觉得实在有些荒唐。第二,王老师将这段爱情解读为一场阴谋与爱情,是因为他不懂策划与骗局的区别。在王立群老师看来,司马相如和县令王吉是有预谋、有计划、通过非常手段抱得美人与钱财同归的。但问题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手段呢?我们前面讲了,县令王吉和司马相如演了一出双簧戏,很巧,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时候,也有这么一出双簧戏。1918年的时候,复古派反对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但暂时没有人公开出来讲话。于是钱玄同把社会上的各种反对意见归纳起来,化名\"王敬轩\",给《新青年》写了一封信,来攻击新文化运动,然后再让刘半农写回信予以批驳,两封信同时发表,名为《文学革命之反响》,这一争论,就引起了广泛的社会注意。其实,不过是自己人骂自己人。但钱玄同和刘半农的双簧戏,正式拉开了新文学运动与封建复古主义斗争的序幕。这在文学史上很有名,我想王老师不会不知道,按照司马相如被界定为“阴谋与爱情”的逻辑,这岂不是也要被界定成“阴谋与革命”了?所以,司马相如的双簧戏顶多就是一种为了获得爱情的策划,不能算是损人利己的阴谋。这种策划生动、有趣,还有效,又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我认为这在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里,根本就无可厚非嘛。 王立群老师的第二大论据是“财在色前”。就是王老师认为该怎样给司马相如这个人的人品定性,关键是看“谋财”在前还是“谋色”在前,换句话说就是主要是为卓王孙的财去的,还是为卓文君的色去的。为色去的,尚让人同情,为财去的,就实在是人品低下,让人恶心了。 我觉得这未免有些以迂腐的老夫子之心去度青年男女情爱之腹的嫌疑。王老师认为司马相如首先是为财去的。因为从色上看,正史上并没有对卓文君美色的描绘,而且她还是个寡妇。而《史记》却说司马相如“甚都”,也就是长得极漂亮、极潇洒的意思。说他出现在酒宴上的时候,“一坐尽倾”,所有的人都为他的风采所折服。而他此前也没见过卓文君,所以他不该会是为一个可能长得很一般的寡妇策划了这么麻烦的一场双簧戏。既然不是为色去的,那就是为财去的了。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推论有些一叶障目、不见其余的嫌疑。首先,卓文君长得怎么样,《西京杂记》里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的。《西京杂记》里说卓文君“妖冶好眉色,如望远山”,说她眉毛的化妆手法很特别,形状象望远山,是当时时尚之美的代表。所以后来苏东坡有诗说“相如有家山,缥缈在眉绿。谁云千里远,寄此一颦足。”就是说虽然相如出差远在千里之外,但只要想起卓文君的一颦一笑,那眉目传情的极致之美,都仿佛就在眼前。所以不能说卓文君就长得比司马相如差。况且,双簧戏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临邛的县令王吉,司马相如没见过卓文君,王吉不一定没见过,而通过王吉,了解到卓文君的才色俱佳完全是有可能的,这不正是司马相如这种才子所热衷于追求的佳人吗?其次,卓文君是个寡妇不假,但她不过才十七岁,新婚不久即丧偶,况且汉人对再嫁看得很开放很平常,古人说“脏唐臭汉”,某种角度上就是说唐代与汉代在男女之事态度上的开放与随便,一个寡妇的身份并不能影响文君的什么。反过来,相如除了“甚都”之外,《史记》还记载他“口吃而善著书,有消渴疾。”也就是他虽然长得漂亮,琴也弹得漂亮,但他的弱点也是相当致命的,他说话口吃,而且还有糖尿病,“消喝疾”就是糖尿病。光口吃一点,卓文君再怎么说配司马相如都绰绰有余了,更何况卓文君还是首富之女,而司马相如不过是个穷光蛋。《简?爱》里有一句名言,简?爱曾经对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说:“如果上帝也赋予我财富与美貌,我一定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卓文君对于司马相如来说,就是一个拥有财富与美貌的吸铁石,司马相如因此去凤求凰,又有什么可以被指责的呢? 说到司马相如的穷,就要说到王立群老师第三大论据,“钱财决定论”。也就是通观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不论是“琴挑文君”的爱情阶段,还是有着“情变之谜”的婚姻阶段,决定司马相如行为因素的关键都在于一个“钱”字,由此可以看出司马相如的人品如何,由此,也可以见出其爱情与婚姻的成色如何? 求爱阶段的“为钱说”我们刚刚已经反驳过了。再来看看婚姻危机的时候,是不是也是因为钱司马相如才悬崖勒马的呢?《史记》说:“相如与卓氏婚,饶于财。”看来通过与卓文君的婚姻,司马相如发家致富了确实是个现实,但《史记》紧接着又说“其进仕宦,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常称病亲居,不慕官爵。”就是说他后来被汉武帝重用了,进了官场了,还不热衷于向上爬,王老师认为这是因为他没必要那么辛苦打拼了,因为他的物质生活已经很充裕了。所以当后来他要纳小妾,要包二奶的时候,卓文君采取了坚决分手的姿态,这让司马相如产生了重大的顾虑,这种顾虑主要还是在于生活的经济基础,所以他悬崖勒马了。我想,这种理解恐怕不太符合现实。第一,司马相如想在茂陵纳小妾的时候,已经作为汉武帝的特使胜利出使巴蜀、平息巴蜀纷争回来,是作为功臣在茂陵休养时候的事。这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很重要的外交官员了,他当时的俸禄在二千石,也就是一个省部级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他的经济生活还要依仗卓文君吗?第二,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婚姻之后的情感维系并不是靠钱来维系的。那是靠什么来维系的呢?开始汉武帝要召司马相如进京,卓文君的态度一是支持丈夫的事业,但同时表达了对两地分居情况下“两情如何久长时”的担忧。当司马相如两次情变时,卓文君都不在身边,但通过两封信,两首诗,就把司马相如摆平了,说明他们的婚姻不是靠钱财来维系的,而是靠卓文君这个女人的智慧与才情来维系的。男人就像女人手里的风筝,风筝是属于天空的,事业就是男人的天空,你不放他去飞,他就失去了作为一支风筝的意义。文君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放相如去闯;但风筝飞得再远,作为女人,你都应该握紧你手中那根细细的线,那根线是什么呢?在文君,就是她的智慧与才情。所以我以为这个故事对现代人也很有教育意义,要拴住天空里那只拼命飞翔的风筝,钱、财、物都做不得线,只有你自己,只有你自己丰富的内涵与情感,才是那根细细的,却又是坚韧的线。 第四个论据,“《史记》曲笔说”。王立群老师认为《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并没有对司马相如的窃财、窃色行为予以揭露与批判,是因为司马迁爱惜司马相如之才,曲笔为之隐讳。 古人常说“文章西汉两司马”就是将司马迁与司马相如并称的,司马迁先生写司马相如的时候是不是真的这样“为贤者讳”呢?我们知道,即使是写当世君王汉武帝,或者是写当朝开国之祖刘邦,司马迁都写出了他们真实的面目,这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但《史记》也正因此获得了“不虚美,不隐恶”的盛誉?就是秉持真实的史学创作精神,正因为这一点,它才被称为“史家之绝唱”。如果司马迁是为爱惜司马相如之才而为之遮掩,又怎能谈得上“不虚美”呢? 第五个论据,“后人评说”。王立群老师认为即使司马迁先生是为司马相如辩护的,但相如“窃财、窃色”的行为还是史有定论的。他举了这样一些人,比如与司马相如同样生活在汉代的扬雄就在《解嘲》一文中说“司马相如窃赀于卓氏”,这里的“赀”就是“财”的意思;后来以教育孩子著名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里说“司马长卿窃赀无操”,无操就是没品德,我估计这句话对王老师的影响很大;再就是以一个和尚的身份写出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学理论专著的刘勰,在他的《文心雕龙》《程器》篇里说:“相如窃妻而受金”,这就是既窃财又窃色了,我估计读到这句话,王老师的“窃赀、窃色”说就彻底成形了;还有一个,就是唐代司马贞的《史记索隐》里也提到,“相如纵诞,窃赀卓氏”。“纵诞”是什么意思,就是太荒诞,太不像话,太不道德了。这些人说的,毫无疑问,那语气都是批判,都是指责,所以王立群老师以为他对司马相如的指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这里有三点要注意。第一,如果古人确实都是众口一词来指责司马相如既劫财又劫色的,也就是说“劫财劫色”说并不是什么创见的话,那就没什么再提的必要。第二,事实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诋毁司马相如的这种行为,同样有很多人是持肯定态度的,甚至很多人认为相如文君的这段爱情故事是无比浪漫的,比如说唐代诗人许浑的一首诗里就说“闻说携琴兼载酒,邑人争识马相如”。古诗里经常省略地称司马相如为马相如,这里是说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的故事让世人羡慕,人人都幻想自己能成为那个故事里的男主人公呢。《乐府诗集》里也有首诗说“歌喧桃与李,琴挑凤将雏。风云更代序,人事有荣枯。”用的就是琴挑文君的典故,说它是桃李绚烂的浪漫之事。第三,说司马相如劫财劫色的都是一帮什么人呢,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都是封建正统思想的卫道士罢了,他们对相如、文君这种感情的不耻,正反证了青年男女这种追求爱情的真挚与不拘束,这也正是民间为什么会把相如称为情圣,为什么会把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看作是追求自由恋爱的榜样与典范的重要原因。民间情绪与正统思想在古代总是对立的,这不难理解,王立群先生以这些正统思想为论据,我以为结果恐怕是欲左而实右,正好反衬出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爱情的美丽。 一段美丽的爱情,我想,一定可以感觉得到,却一定难以诉说得清。当十七岁的卓文君立在屏风之后,听着那个为她而来的俊美的男子为她弹奏那首《凤求凰》的时候,那种怦然心动的爱的滋味,一定是最美最美的! 说到爱情的到来,那种感觉,让人如沐春风。但有些人一辈子都可能与爱情无缘,原因只是“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所以有人不甘心那种“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的命运,便勇敢地站了起来,去跨越那堵古老深宫的高大院墙,哪怕这一去的地方只有荒漠连天。 请看下回:王昭君的故事——“那些和亲的女子”。 第九回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王昭君的故事 我很喜欢台湾作家张晓风的一句话,她说: “得到了,就会有失去;得不到的,才永远存在。永恒的距离不变,我的相思就永远不会背过身去。” 对于汉元帝刘奭来说,他后宫里面那个最美的女子王嫱王昭君,他是得到过呢?还是没得到过呢? 对于绝代风华的王昭君来说,所有女人都渴望的幸福的婚姻与爱情,她是得到了呢?还是没得到呢? 这一切还得从毛延寿的那一支笔说起。 那支笔和神笔马良的笔一样,是一枝画笔;但拿画笔的人跟马良不一样,是一个宫庭画师,是一个史有定论的小人。一个小人拿着一支画笔,跟王昭君又有什么关系,这又要从皇帝的老婆说起。 古代皇帝的后宫里到底有多少老婆?这是一个让很多现代人都很困惑的问题。 平常我们会用“三宫六院”这个词去形容皇帝老婆这个特殊阵营的庞大,但事实上,皇帝的老婆并不多,狭义的老婆是指妻,这和民间一样。从夏商周开始,皇帝的妻一般也只有一个,周代称王后,秦以后称皇后,民间传统的说法叫正宫娘娘。但广义地说,老婆不仅指妻,还指妾。也就民间俗话说的“小老婆”。皇帝有多少小老婆呢,周代规定周王最多可以有十二个小老婆,其中三个被称为“夫人”,九个被称为“嫔”。连上大老婆,十三个,这也不少了,比那讨老婆的天才韦小宝已经多了将近一倍了。从秦始皇开始,帝王们开始大规模地讨小老婆,比如说到汉武帝的时候,他除了一个皇后之外,把“嫔”这个层次,也就是“妾”这层次分了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十几个人,总数要有一百多人。 看上去蛮多的了,但离一般人的想像还有不小的距离。有人会说了,不会吧,就这么少,我们去过故宫,见过紫禁城,那三宫六院的规模就住这么点人? 这个问题提得好。事实上,在史书中,在我们的印象里,那些荒淫无耻的帝王确实远不止霸占这么点儿女人。但关键是,我们刚才提的那个问题不应该是“古代皇帝的后宫里到底有多少个老婆”,而应该是“古代皇帝的后宫里到底有多少女人?” 有人会问,这两个问题有区别吗?有区别,而且区别还很大,这个区别所造成的影响也很大,尤其对王昭君的命运产生过关键性的影响。 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杜甫写王昭君的那首七言律诗,开头两句就是“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杜甫在这里称王昭君为“明妃”。称昭君为“明”是因为到了西晋的时候要避司马昭的讳,所以改“昭”为“明”;但称“妃”,就是明确说王昭君是当过汉元帝的老婆的,因为嫔妃就是皇帝的小老婆的统称。 事实上,这是后世文人在抬高王昭君的身价。 我们刚才讲了,皇帝的后宫里有很多女人,但可以被称为大老婆和小老婆的只有少数人。那么后宫里剩下的那些数量庞大的女人们又是些什么人呢?按古代的后宫制度,她们又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最低级的宫女,婢女,但宫女中也有很多随时有可能被皇帝宠幸,从而随时向上升级的。还有一类就是没有小老婆的名分,但随时准备接受皇帝宠幸,从而获得嫔妃的名分,她们中有很多人不能获得嫔妃的名分,最终就只能降级为宫女。这些女人在汉代被称为“待诏掖庭”。应劭注《汉书》的时候说:“郡国献女,未御见,须命于掖庭,故曰待诏。”王昭君就是这样一个待诏的女人,一直到她毛遂自荐要远嫁匈奴的时候,她还没有获得任何嫔妃的身份。 试想一下,如果这时候王昭君已经是汉元帝的小老婆了,哪有一个男人肯把自己的老婆送给别人去和亲的呢?汉、唐两朝实行合亲政策,嫁的可都是公主,哪有嫁老婆的呢?正是因为王昭君这个“待诏掖庭”的身份还不是皇帝的妃子,所以她才可以远嫁匈奴;也正是因为王昭君这个“待诏掖庭”的身份已经是时刻准备着成为皇帝的老婆,汉元帝在把王昭君嫁出去后才把肠子都悔青了,马致远才由此演绎出了《汉宫秋》的悲情故事。 那么杜甫明明知道王昭君只是“待诏掖庭”,他为什么又称昭君为明妃呢? 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对昭君“和亲”使命的推崇,二是对昭君出塞的同情。其实这两点也是后世,也包括现在,大多数人对昭君出塞这件事的态度,但我认为这两点本质上都陷入了一种严重认识误区。 我们先来看第一点,昭君出塞到底是不是和亲? 晋以后的文人开始把昭君远嫁匈奴定义为和亲。但奇怪的是《汉书》有两处地方,也就是在《元帝纪》和《匈奴传》里分别提到过昭君远嫁匈奴这件事,但都没说这件事的性质是和亲。只说匈奴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汉元帝遂“赐亲”于单于。也就是说匈奴来求亲,愿意当大汉天子的女婿,所以汉元帝就赐婚了。但汉代的其他几次和亲,《汉书》都是明确写出了“和亲”两个字的。 我们知道整个汉代,从汉高祖刘邦的白登之围开始,与匈奴和亲就是一项解决匈奴问题的基本国策。为什么要和亲呢?那是不得已而为之。汉高祖为解决边境的骚扰问题,亲率大军与匈奴开战,结果打不过,还被围在白登,差点丢了老命。这回来实在没办法了,手下就献了这么个憋屈的主意,反正也不嫁真的公主过去,找个什么诸侯王的女儿顶着公主的名嫁过去就行了。匈奴好蒙,一看人家连女儿都嫁过来,还捎一大堆礼品,就安生两天。可过不久老毛病就又犯了,汉朝这边还是打不过啊,只好再嫁公主,这叫做和亲。也有不嫁给匈奴的,比如有名乌孙公主。汉武帝朝就有两个乌孙公主,一个叫刘细君,一个叫刘解忧,都先后嫁给了乌孙国王,与乌孙合亲也是为了联合乌孙,夹击匈奴,所以依然是属于“和亲”的国策。 但昭君出塞的时候,情况已大不相同。《汉书?匈奴传》记载,经过一百多年的汉匈战争,到汉元帝的时候,匈奴已经是“大虚弱”,匈奴内部也分崩离析,最多的时候,居然有五个单于在互相攻伐!后来剩下了两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和他的哥哥郅支单于。这时候,匈奴已经到了“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的地步,也就是依附汉朝的一方才能存活下来。呼韩邪单于就主动臣服了,最后汉朝就出兵把郅支单于给灭了。当时郅支单于感到无力对抗大汉,就逃到了今天的伊犁河流域一带。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年),西域都护甘延寿和副校尉陈汤“矫制”,也就是伪造命令出兵,在康居诛斩郅支单于,他们在给朝廷的上疏中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话说得才叫掷地有声,简直就是汉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豪言壮语!呼韩邪单于看到这个情况,怕啊,赶快屁颠儿屁颠儿地来朝觐,还撒着娇要认岳父。这时候汉元帝44岁,而呼韩邪单于已经40岁了,还要认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人为爹,说明在大汉威势之下,匈奴害怕得都已经有些心理变态了。就在这种情况下,昭君出塞,虽然确实对两个民族的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决不是汉代标准意义上的和亲,决不是乌孙公主那样为解汉朝危难而牺牲自我的奉献与献身。 我们再来看第二点,到底是昭君出塞更值得同情呢,还是不出塞更值得同情? 李白有首诗,就叫《王昭君》,诗曰“昭君拂玉鞍,上马啼红颜。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短短二十个字,充满了同情与感叹。感叹什么呢?就是出塞的境遇,就是“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的境遇。李白为什么觉得这种出塞的境遇让人同情与感叹呢?原因有三: 第一,去国离乡。汉代和亲的女子们无不有去国离乡的悲痛。一个朝廷、一个国家的责任要让一个弱女子去背负,而且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甚至一生再不能回来。所以《乐府诗集》里记了一首《乌孙公主歌》,据传是乌孙公主刘细君所作,其中开始第一句是说“吾家嫁我兮天一方”,最后两句总结则说“常思汉土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所以,远嫁他乡,西出阳关无故人了,天涯何人能识君呢?所以我们这些安家固土、不习惯流浪的汉人觉得这很值得同情。 第二,环境恶劣。要去的地方远也就罢了,但要是欧洲、美国什么的,哪怕再远,不也有人屁颠屁颠、抛家离国地偷渡过去吗?但昭君要去的地方不一样。杜甫诗里说“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那是极荒凉的地方啊,文化不通,语言不通,习俗不通,再加上条件差,环境恶劣,这哪是一个汉家王妃能生活的地方呢?我读杜甫诗的时候,经常有一个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杜甫把沙漠与王昭君的青冢连在一起说,让我感觉昭君一个水灵灵的荆楚女子,就是在塔克拉马干沙漠那儿渴死的,苦死的。 第三,胡汉偏见。杜甫和李白都有胡汉偏见,李白说“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你看,你家王昭君明明是去做单于的阏氏的,也就是大老婆的,相当于汉人的皇后,他非要说嫁到胡地就是要作妾的;杜甫说“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你看,昭君嫁到匈奴后,那日常弹琵琶唱歌可能就要用匈奴语啊,杜甫老夫子认为,光唱匈奴语弹琵琶曲这种形式,就够让人悲愤怨恨的了。说实话,这都表现出了汉人知识分子明显的民族沙文主义倾向——认为一个美丽的汉人女子嫁给蛮胡,那就是悲惨的,就是悲剧的,就是该值得同情的。事实上,王昭君去国离乡,远嫁匈奴确实有让人同情的地方,但她嫁呼韩邪单于后的婚姻生活未必就不幸福。这个道理也有三方面。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她不嫁单于,命运可能更悲惨,更悲剧,更值得同情。《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记载,王昭君“以良家子选为掖庭”,但一直待诏、待诏,待诏了好几年,等得花儿都谢了,也没能“等闲结识春风面,伴得君王常依栏”。对于这些入宫的女子来说,常常是“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往往也只落得个“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的悲惨结局。其实这是古代君权制度下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个年轻的女子,在那高深的院墙下,只能将饱满而美丽的生命交给干瘪而寂寞的岁月,在无人欣赏、无人喝彩中,像一片花瓣,消逝于尘埃。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即便只是对那些美丽的容颜来说,这种无声无息的消逝,都是一种冷漠的,充满着悲剧内涵的伤害。更何况,一代君王死后,这些女子的命运就更悲惨,大多数要陪葬,不陪葬的则要入空门为尼,总之先皇的女人谁也碰不得,只有极少数幸运的人能够被发还民间,嫁与普通人为妻。所以在这种黑暗的制度下,昭君再等下去,也没有什么指望,无非又一个“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而已。事实上,昭君远嫁匈奴后四个月,汉元帝就驾崩了,幸亏她走了,她不走,那悲惨的结局立马就到眼前。 古代的文人为了给这种黑暗的制度遮掩,到晋朝的时候,《西京杂记》中第一次虚构了一个替皇帝背黑锅的人物,那就是我们一开始提到的那个宫廷画师毛延寿。说掖庭待诏的女子太多,皇帝也看不过来,就让画师先把每个人的画像先画下来,看着画像再选嫔妃。这一下多了一道程序,便滋生了官僚腐败。这毛延寿就凭着手中一支画笔,大肆行贿受贿。给钱多的就漂亮,不给钱的就极丑。王昭君绝代佳人啊,美人与才子一样,自古多自负,哪肯为“一支笔”而“折腰”呢,坚决不行贿,这毛延寿就把昭君画得泥塑木雕一般,毫无灵气可言。还在眼睛下面莫须有地点了一颗痣。这古代的面相说,女人痣生唇畔,也就是长在嘴边为美人痣,痣生目畔则为泪痣,最可怕的是它还有个恶名,又叫克夫痣,这当然是迷信,胡说八道。我觉得,那只要是美人脸上的痣,都应该叫美人痣嘛!那只要长了美人痣的人,自然也都是美人嘛!可惜古人不明白这个理儿,这个元帝一看了王昭君的画像,立马就pass了。直到宣布了和亲的婚事,等到王昭君盛装出现在汉元帝和呼韩邪单于这两个男人面前的时候,刘奭这才傻了眼,心的话我大汉天子就这么被毛延寿这老小子给忽悠了,所以昭君一走,立马把毛延寿就给杀了。 可那个呼韩邪单于可乐坏了。这也是昭君出塞未必不幸福的第二个理由。呼韩邪单于为什么要求亲,因为他要讨好汉元帝,所以他本来就不会亏待汉朝嫁过去的人。等到他发现昭君竟然又是这么美,就一下子爱上了昭君,立即立昭君为阏氏,也就是皇后,终其后半生,对昭君是宠爱有加。当然,我们不知道昭君爱不爱单于,但呼韩邪单于爱她倒是确实的事。虽然他是一个少数民族,但对于昭君来说,一个美丽的女子需要人来痛爱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生活真理。与其老死在寂寞的宫中或者在元帝死后发配为尼,走与不走哪一种更幸福呢?答案不言自明。所以我觉得昭君是一个很清醒、很决敢的女子,她适时地抓住了机会,主动要求远嫁匈奴,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明她对走和留的后果已经认识得很清楚了。这样聪明的一个女子,最终驾驭了自己的生活,怎么能说是悲剧呢? 第三个理由,就是昭君在匈奴的生活表现。昭君到匈奴后,用从汉朝带来的种子和布帛,教会了匈奴人种植与织布,终其一生很受匈奴人爱戴,匈奴单于和匈奴人都称她为“宁胡阏氏”,就是能使匈奴安宁昌盛的皇后,这说明她在匈奴的生活很充实,很丰富,也很有价值。这种生活不最容易带来幸福的感觉吗? 当然,昭君的结局多少有让我们觉得遗憾的地方。呼韩邪单于死了,按匈奴的习惯,昭君得嫁给他前妻所生的长子复株累单于,这是未开化的一种野蛮婚俗。昭君当然不能接受,请求汉政府声援,结果这时候汉朝回了封信,信上四个大字——“请依胡俗”。昭君这时候,无可奈何,只得又嫁小单于。这多少让人觉得,这个美丽女子的命运真是份外的坎坷。 回到我们开头说的那些话来。对于风华绝代的王昭君来说,女人渴望的那些幸福她是得到了呢?还是没得到呢?我相信读者朋友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但对于汉元帝刘奭来说,他后宫里面那个最美的女子王昭君,他是得到过呢?还是没得到过呢?答案很简单,他本来可以唾手可得,但最终却失之交臂。所以马致远在元曲《汉宫秋》里就揣测说,汉元帝在临死前最爱的就是那个曾经一直在他身边,他却一直都没得到的王昭君。这让这个贵为帝王的男人后悔不已,也动情不已。后人批判说,这种虚构纯属是美化刘奭这家伙,就是他一手造成了昭君的悲剧。我倒很同意马致远的这种推测,虽然在昭君出塞四个月后刘奭就病死了这可能纯属是个巧合。但男人往往对握在手中的不珍惜,等到失去了才觉得份外珍贵,这倒确实是男人之常情。比如说《射雕英雄传》里的那个一灯大师,俗家名叫段智兴,江湖名称南帝段皇爷,原来也是大理国的皇帝啊,就是因为一个得到了又失去的女人而悔破红尘、落发为僧的。那个女人就是她曾经的妃子瑛姑。瑛姑在被南帝忽视的情况下,移情别恋周伯通。以南帝之尊,以南帝之武功,最后在得知真相之后,竟在瑛姑临盆之际,呆站窗下,一夜冷风嗖嗖,竟将他冻至风寒,可见失去刘瑛后,这个君王的后悔之深,用情之深了。所以作为男人,在这里也要规劝所有的男同胞一句: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说到男人不怜惜眼前人,大多出于三种原因,一种是粗心,一种花心,还有一种就是变心。当然,第三种最严重,但前两种也要不得,一时的错也会引发终生的遗憾。 请看下回:秋胡戏妻的故事——“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第十回 莫道不识秋胡面,好女自有罗敷心 ——秋胡戏妻的故事 任贤齐有首很流行的歌,叫《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我还记得开始有段歌词是这样唱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其实我,很可爱!” 从这段歌词里,我认为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三点信息。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是,他说“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又说“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这说明两人是初次相遇,也就是两个人可能是在街头、在路边偶然相遇,不管是在哪儿相遇,反正可以确定的是两个人肯定是互相不认识的。 第二点,他说“其实我很可爱”,实质上是通过自我的表白,向对方表达爱慕之心,换句话说,是这个男的在向这个女孩子示好,示爱。那么她为什么要向这个女孩儿示好、示爱呢?唯一的原因可能就是他对这个女子一见钟情了。那他为什么会对这个女孩儿一见钟情呢?那唯一的原因应该是这场偶遇中女孩子的外表与气质吸引了他。 第三点,他也说“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那说明他知道这种一见钟情之下立即唐突地表达是很失礼的,甚至是不好的,是容易把对方吓坏的。因为往好的说,他这种行为叫情不自禁;往轻的说,他这种行为叫搭讪;往坏里说,他这种行为叫轻浮;往重里说,他这种行为叫调戏妇女,叫耍流氓。所以他在“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的声明之后,赶紧来一句表白:“其实我,很可爱”。但事实上要让一个女子在这种突然的情况下,相信“你其实很可爱”,那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这时候女性都有一种本能的自卫与防卫心理。除非,这时候她也对你一见钟情。 当然,因为这首歌是任贤齐唱的,联系到他作为一个清纯、健康艺人的形象,我们当然会觉得他确实很可爱。但试想一下,要是这首歌是高俅的儿子高衙内在调戏林冲老婆的时候唱的,我们一定会把他当成是一个流氓,一个无赖。也就是说,看来这种一见钟情之下的示好、示爱,本身的是与非还是比较难以简单判断的,关键要看是谁,又是向谁,而且是在什么时候、什么环境下发生的。 于是,唐代的人就为历史上那个最有名的调戏妇女事件的男主人公秋胡叫屈,打抱不平,甚至是翻案,认为给秋胡在桑园调戏妇女的行为作简单的定性有不当的地方,况且人家最后调戏的还是自己老婆,那就更有可原谅之处了。于是,到了京剧《桑园会》的时候,在这种观念下,原来汉代的那个秋胡戏妻的故事,就有了彻底的情节扭转。 要搞清楚这些变化,我们首先要来看看汉代的那个秋胡戏妻到底是个怎样的故事。 说它是汉代的故事,有些人可能会提出疑义。那京剧《桑园会》里不是说秋胡是鲁国的大夫吗?那应该是春秋战国的人啊。一点儿不假,《桑园会》是根据元代杂剧石君宝的《鲁大夫秋胡戏妻》发展来的,石君宝也称秋胡为鲁大夫。事实上,这个故事最早出现在汉代刘向编的《烈女传》里,刘向也说“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也就是说这个品德高尚的女主人公是鲁国人秋胡的妻子。那么我们凭什么要说这是个汉代的故事呢?原因有三。 第一,刘向这本书是写给皇上看的,事可能是实有其事,但要假托历史以名目。中国人喜欢以史为鉴,就像这些“传世经典、倾城之爱”的故事经过了岁月的沉淀,其间的情感也愈发显得淳厚。那些托古言今的事,只有假借古人的名义,才显得更有教育意义和借鉴意义。 第二,京剧里秋胡的老婆叫罗梅英,也有说他老婆叫罗敷的,这两个名字让我们想到了汉乐府中的一首名篇《陌上桑》,那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就叫罗敷。那也是一个采桑女在桑园被调戏的事情,情节就像是秋胡戏妻故事的原型,而那则是一个标准的汉代故事。 第三,从秋胡戏妻这个故事里这个秋胡妻所表现出来的性格特色与时代特色来看,她也更像是一个汉代的女人,而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女子。所以说,秋胡戏妻是一个标准的汉代故事。 那么,在秋胡妻子的身上,到底表现出了哪些汉代女子的特色来了呢?我以为秋胡妻子的身上反映出了汉代女子的四大特色:第一,敢爱;第二,敢恨;第三,敢选择;第四,敢爆发。 先来看第一个,敢爱。我们现在人理解的敢爱大概多指敢于冲破种种阻力,与有情人终成眷属,比如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私奔,再比如许广平与鲁迅的结合。但我以为这还不是敢爱的最高境界。我曾经在鲁迅故居,伫立在鲁迅原配妻子朱安的画像前良久,我清晰地记得我当时想,如果眼前的这个叫朱安的女子,并不是因为要恪守封建的妇道,才在鲁迅家呆了四十一年一直到死,她若也是固执地、一意地爱着她的那个名义上的丈夫呢?我们怎么知道,她不是在坚信丈夫终能回到身边来的爱的信念下,坚强地存活了四十一年的孤独的生命。如果是这样,至少有可能是这样,这不是一种最固执、最勇敢的爱吗?因为无望,才见出爱的坚忍不拔。我不记得是哪一位哲人说过,“爱,是一个人的事。”既然选择了爱,不是因为名节,不是因为礼教,就只是因为要爱的信念,杨过才痴痴地等了十六年。而结果只是杨过终于等到了小龙女,而朱安却永远等不回那个叫周树人的男人!朱安临死前曾经流着泪说:“我希望死后能葬在大先生之旁。”所以,在绍兴,在鲁迅故居,在朱安那幅安详却苍老的画像前,我曾经莫名的流下泪来。如果说许广平对鲁迅的追求是一种勇敢的爱,那么朱安对鲁迅的痴心等待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勇敢且悲壮的爱呢?徐静蕾曾在04年翻拍过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好莱坞拍的版本叫《巫山云》。那个故事讲的正是一个女人十八年默默爱着一个她无法得到的男人的故事,而那个男人却一无所知。直到那个女人临死前,她才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那个男人予以表白。在我看来,那长长的一封信与朱安短短的一句临终遗言并无区别,那十八年的固执之爱与朱安四十一年的孤独等待也并无区别。所以我以为,她们都是用生命实践了敢爱的最高境界。 我们故事里的女主人公也是这样,丈夫去求官,新婚五日后就走了,作妻子的这一等,等闲间便等了五年,到了唐代变文里,就改成等了九年了。后来戏曲里这种情节很多,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的男人都认为作妻子的在家里等丈夫是件天经地义的事儿,所以让女人坐在家里“等待一个不回家的人”,随她等多久都没有关系,所以动不动就让女人在家独守空房几年,甚至十几年。这里要说明一下,很多人会认为这里面会有封建的贞节观念、贞操观念在作怪。事实上这时候还没有宋明理学,虽然汉代已经独尊儒术,但这时候的女子在婚姻与爱情中的主动性远不是后来宋明时代的女性能望其项背的。我们前面讲过的卓文君、王昭君、朱买臣的妻子都体现了这个特点。再比如平阳公主作为汉武帝的姐姐,最后嫁给了卫青,而卫青原来则是平阳公主的家奴,连一个自己的奴隶都肯嫁、都敢嫁,可以看出这个时代的女性在爱情上的自由度有多大。所以秋胡的老婆在家等秋胡,那并不是纯粹的无可奈何之举。戏曲里写婆婆也劝过她改嫁,她不是不能改嫁,是她不愿改嫁,这时候也没有后来的那种封建礼教约束着她必须在家里等丈夫,但她却一意等下去,背后的力量不正是缘于那种敢爱的一份执着吗? 这一点还可以从她面对秋胡调戏时的回答看出来。秋胡在得官回家的路上经过桑园,见一美丽女子正在采桑,便遗金相诱,面对巨大的物质诱惑,一个女人该怎么办?我记得美国曾经拍过一部这样的电影,什么名字我记不住了,只记得一个富翁对一个贫穷的已婚妇女一见钟情,最后只要求这个女人能陪他一起渡过一个美好的夜晚,而他则肯为此付出一百万美元。电影最后还是结束于女主人公去与不去的犹豫与矛盾中,这个问题引发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热烈讨论,有人主张将道德退位,让位于现实的生活需要;有人主张应严守婚姻中的道德底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其实我以为这都没有说中要害,要害不是道德的底线,而应该是情感的底线,是那个妻子对她自己丈夫的情感底线。所以面对此时已不相识的秋胡,《烈女传》记载秋胡妻没有半分犹豫地立即回答说: “嘻!妾采桑奉二亲,不愿人之金,所愿卿无外意,妾亦无淫佚之志。” 翻译成白话就是,把你的臭钱拿开,金子不是我的愿望,我的愿望是我自己对我的丈夫没有二心,所以也愿你别有非分之想。这样的回答足以见出秋胡之妻对自己爱情理想的坚定与执着了。 第二个特点,敢恨。秋胡妻在回家之后听婆婆说日思夜想的丈夫回来了,那份高兴应该是可想而知的。可见了面,突然发现就是刚才在桑园里调戏自己的那个臭男人,这份突然、这份意外、这份失望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的反映都会象秋胡的老婆一样,但生气与失望都肯定会有的,只是像秋胡妻那样由生气和失望上升为愤恨与谴责的恐怕不会多。她面对羞惭的秋胡说: “子束发修身,辞亲往仕,五年乃归,当扬尘疾至。今也,乃悦路旁之人,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忘,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娶矣。妾亦不嫁。” 这话有三个层次。开始还只是数落,说你离家这么久,不想着尽早回家,还有空在路上生事非。后来就发展成了谴责,说你将赡养父母的钱给路边的女子是不孝,家中有妻还要调戏妇女是不义,对父母不孝对国家就不会忠,对家庭不义当官就不会是个好官。这话说得上纲上线,已经是无比的重了,再说下去就充满了愤恨,说你不忠不孝不善不义,我和你这种人还有什么共同语言,这日子还有什么过头! 不要以为她说到这个份上,只是一些气话,《烈女传》记载,她说完之后,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秋胡妻“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 从她临终的这段话来看,逻辑很清楚,条理很清晰,且充满了理性的光辉,所以不应该只是一时的冲动。所以她这时的表现不只是生气,而应是恨,敢爱敢恨的恨。这在汉代女子的身上表现得很明显。《后汉书》记载,东汉黄允为了高攀大司徒袁槐,休掉结发之妻夏侯氏,与袁槐的侄女订婚。夏侯氏假意说要先会会宗室亲友再告别,大会宾客的时候,当着在场三百多人的面儿,夏侯氏当众扯住黄允,数说他不为人知的丑陋及丑恶事件多达十五件,然后登车扬长而去。结果使黄允声名狼籍,袁槐也解除了婚约。夏侯氏的作为,那才堪称是一个敢爱敢恨女人,这一点正像此时的秋胡妻。 第三点,敢选择。这里的选择不是说在生与死之间选择,而是说在面对秋胡时情感上原谅不原谅上的选择。在封建社会,女人在面对男人的时候,其实选择的余地是很小的,甚至在夫权社会的道德约束下,女人是基本上没得什么选择的。后来清代的沈复写过有名的《浮生六记》,回忆他和妻子芸娘的幸福的婚姻生活,而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芸娘主动帮沈复娶小妾,后人大多嘲笑甚至是批判芸娘的迂腐,可事实上却是:在那种时代的思想与情感的禁锢下,芸娘此举正反映出她作为一个女性在那种强大的男权与夫权威势下,已经没得选择。幸好,秋胡妻所在时代不是明清,而是汉代,所以王昭君作为一个待诏掖庭的皇帝的女人也敢于选择走出深宫去寻求真爱,更不用说,卓文君选择了用爱情与父亲作对,而朱买臣的老婆则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合毅然选择休掉了自己的老公。秋胡妻在面对已经惭愧不已,也就是已经有认错倾向与认错表现的丈夫,依旧选择不原谅,虽然极端了些,但可以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个性的真女性。 第四点,敢爆发。鲁迅先生有句名言,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觉得秋胡妻的行为远比鲁迅先生想得还要绝,她是在爆发中死亡,用死亡来爆发的。汉代的女子就有这种果敢与绝决,没什么大不了,死,也死得何其突兀,何其壮烈!后来刘兰芝在与焦仲卿复婚无望的情况下,在与知府公子新婚的当夜,在灯火辉煌中,从容赴水而死。这种死亡,简直就是一种行为艺术,反倒有着无比丰富的生命内涵。秋胡妻完全可以不死的,她可以改嫁,甚至可以像朱买臣的老婆那样来场惊世骇俗的“休夫”,但她没有,她直接就选择了投河而死。后世很多人不理解,晋代傅玄在《秋胡行》里说她“此妇亦太刚”,说她果然是烈女,脾气相当的烈。唐代刘知己就直接批评她的死是一种“强梁之悍妇”的行为。事实上我们从她在桑园遇夫到家中斥夫的表现来看,这个女人根本不是那种让男人“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的悍妇。她在桑园里面对陌生男人时的调戏,既不是“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又不是破口大骂,完全是有理、有据、有节的,其形象与《陌上桑》的那个聪慧的罗敷是完全很接近的。我认为刘知己的这种说法纯属诬蔑,是他不懂一个女人在对支撑生命与希望的爱情信念倒塌后,那种爆发时的决敢和大无畏。 有了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知道,在这场秋胡戏妻的故事里,在这个故事的原型里,真正的主人公、真正要褒扬的是秋胡妻而不是秋胡。但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在秋胡妻的光辉下,尤其是在她这种投河而死的大胆爆发下,秋胡的形象就显得难以入目了,也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男人形象让封建时代的所有男人都难以接受。于是最晚到唐代时候,对秋胡的谴责就有很大程度的降低,敦煌出土的《秋胡变文》虽然残缺不全,但秋胡桑园戏妻一段则将《烈女传》的“遗金相诱”发展得有理有节,秋胡只说是“为你的气质而倾心,能不能将我这儿所有的金子都给你,只求人生片刻的依偎。”说得还是很美的,所以后人就说秋胡不过是遗金相诱,又不是流氓调戏、土匪劫色,既不曾说过什么污言秽语,也没有什么动手动脚,况且最后还是自己的老公,这女人至于要去死吗?这不是陷她老公于不义之地吗?所以许多人据此推测,虽然唐代的《秋胡变文》没有了结局部分,但结局不应该像《烈女传》那样,也就是秋胡妻不一定会再去投河而死的。到了后来的戏曲里,罗梅英就在发了一大通火之后最终还是熄火了,也就是原谅了秋胡,全家大团圆。 而且还有一处最关键改变就是,为了遮掩秋胡这个男人,其实也是中国所有男人的尴尬,戏曲将秋胡桑园戏妻改成了秋胡故意的试妻,也就是说他是故意装成流氓来试探老婆的对自己的忠贞。 我觉得这种改动尤其可笑,就像我们开头说的那样,对一个女孩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确实在传统观念下有些失礼,有些唐突,甚至有些不应该,但也并不说那就一定是个坏男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尤其指的是男人。秋胡确实不应该,赶着回家看多年不见的老婆,还要顺便把路边的野花采一采,但要像是唐变文里说的那样,我也觉得并非就是十恶不赦,况且在妻子的斥责下,他也已面露惭色。虽然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但作为一个男人,他毕竟还有可以让人理解的一些地方。戏曲里为了把这些遮盖,说他故意试妻,在我看来,这倒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反倒暴露了男性更多的阴暗面与猥琐处,实在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败笔。 秋胡,这个男人一时的糊涂,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大错,也把自己晾在尴尬的历史舞台上。所以,那句歌词虽然说的俏皮,但却好像也是真理,它告诉所有的男人: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说到路边的异性相遇,秋胡大概想不到,他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结果唱出了一场悲剧;但就在他同时代的某一个地方,一个女子对一个男子唱着“对面的男孩看过来”,却唱出了人生的喜剧。用小品演员范伟的话来说,“这人和人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请看下回: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天赐的良缘”。 第十一回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 据我所知,有不少人把牛郎织女的故事和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是混淆在一起的。我不止一次和朋友、和学生谈起过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总会有人说:“咦,不就是牛郎织女的故事吗?” 也难怪,这两个故事在形式上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两个女主人公的姓名、职业、能力、家庭出身、阶级成分都完全相同,所以很容易把这两个故事混为一谈。但事实上,这两个故事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差别在于两点:第一,牛郎织女的故事是应该是一个悲剧,这一点我在第一讲里就分析过,而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应该是一出喜剧,或者说是一出正剧,但决不是一出悲剧;第二,牛郎织女的故事应该是一场纯粹的爱情故事,但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却不是一场纯粹的爱情故事。 这么说,估计很多人会有疑义。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后来被黄梅戏改编成了《天仙配》,再后来还被拍成了电影,那是人尽皆知的中国古代美丽的爱情传说,你怎么能说它不是爱情故事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虽然我说它不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但我们还是要从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说起。 上一回我们讲到秋胡戏妻的故事。说秋胡在回家途中,看见美丽的采桑女子,便上前搭讪,递上多年的积蓄,遗金相诱,以示好,示爱。结果,哪知道路边的野花没采成,回到家却发现路边的野花已经乾坤大挪移了,变成了家里的家花,这下戏妻不成反受辱,最后是丢了夫人又折名!秋胡戏妻的故事发生在汉代,但同样是在汉代,同样是路边偶遇,同样是向异性示好、示爱,甚至是一再纠缠,七仙女的遭遇就比秋胡的遭遇幸福得多,光彩得多!这不禁让人有些感慨命运的不公啊! 秋胡是在一棵桑树下遇见自己已经不认识的美丽妻子的,而七仙女则是在一棵老槐树下遇见失魂落魄的穷小子董永的。七仙女一见董永就爱上了他,事实上她根本就是怀揣着爱的使命而来的。于是,她拦住了董永。七仙女拦住董永之后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唐代《秋胡变文》里说秋胡拦住采桑的妻子罗梅英的时候,只是说愿以金相赠,换得片刻共处的时光。我猜他最多也就是唱了首“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所以他老婆的回答也只是“我已嫁人,请你不要有什么非份之想。”我想,虽然我们说秋胡“戏’妻,但这个调戏的成份还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重的,尤其是秋胡的出语也不是那么惊人的。七仙女就不同了,她甚至连“对面的男孩看过来”这种稍有些隐讳的方式都不肯用。最早完整记载董永故事的干宝在《搜神记》里说,七仙女在拦住董永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愿为子妻!” 意思就是说我愿意做你的老婆,你看着办吧! 这种大胆的表白,我想要比秋胡的程度来得激烈得多。这直白得连董永这样一个男人都觉得很难承受,所以到了《清平山堂话本》记载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把这里的反复夸张了许多。 话本里先说董永听了这个素不相识的美丽女子的大胆表白,第一反映不是喜上心头,而是紧张害羞得要落荒而逃。董永当时的回答是“娘子请便,小人告辞!”可见面对路上偶然相遇中异性的“调戏”时,男人与女人一样都有着本能的防卫与自卫的心理。当然,我这里说“调戏”只是借用一下这个词,要说秋胡见到罗梅英时的表白,也还是有几分真情在的,并不完全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调戏妇女的调戏。再比如,我曾经在牛郎织女里分析过,牛郎趁七仙女洗澡时偷了人家的衣服,然后向织女示爱,当时织女就爱上了牛郎,这是极不合理的,这情形就和罗梅英遇到秋胡的表白、董永遇到七仙女的求爱一样,猝不及防之下,不论是于情,还是于理,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是一下子很难接受的。 但再难接受,你都得接受。为什么啊?因为像《大话西游》里说的那样:这段情,是天注定!所以当牛郎把老牛告诉他说这是一段天注定的情缘的话告诉织女的时候,织女只得接受了这个趁她洗澡偷她衣服的男人的爱。所以七仙女也用了这个办法,告诉董永这是一段天注定的婚姻,是天帝命她来嫁给他的。 董永这时候还是不相信。说老实话,我觉得这里表现出了董永这个男同志很好的心理素质与品德修养。首先你说那织女可是仙女,那该长得多美啊,古人形容一个女子美丽的时候,经常说“惊为天人”,也就《天龙八部》里段誉常说的“神仙姐姐”。那现在七仙女就是个“天人”,就是位“神仙姐姐”,董永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美色面前不动摇,这作为一个男人,心理素质实在是超强。其次,人家都说这是天注定了,而且是神仙系统里最高元首天帝的命令,董永还是不相信有天上会掉馅饼这回事儿,这又表现出董永同志极好的品德修养——路不拾遗嘛,连天下掉下来的美丽老婆都不肯捡。所以他还是推辞说:“多蒙娘子厚情,然又无媒人,难以成事。” 七仙女马上说,这简单,“就央槐树为媒,岂不是好?” 你听说过花为媒的,有听说过树为媒的吗?那可是槐树啊,怪不得槐树的“槐”字是一个“木”加一个“鬼”,一棵树都能当媒人,还不成鬼成精了! 这个老槐树果然是个槐树精,他看董永犹犹豫豫的,忍不住就开口说话了,告诉董永这对面确实是神仙姐姐,你们的姻缘确实是天注定的。这下在老槐树的显灵并且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董永不得不相信了。那就结吧,可话本这时候还说了句:“董永再四推却。” 这时候七仙女就火了,怒道:“非奴自贱,因见大官人是个大孝之人,故此情愿为妻。你倒反意推却!岂不闻古人云: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此亦是缘分,何必生疑?” 你看,一直到神仙姐姐发火了,生气了,董永这时候才意识到“姐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才最终“无可奈何,只得结为夫妇。” 看了《清平山堂话本》的这种演绎,我想大多数人会觉得有些好笑,甚至也会有些奇怪。董永至于这么木讷吗?七仙女又至于这么“超级女生”吗?有听说过王老虎抢亲的,哪有听说过七仙女逼婚的呀? 确实,这段仙女示爱的过程写得好象有些离谱,但从本质上看,它与汉代的那个传说本身还是有精神上的一致性的。虽然我们在魏晋时期有关这个故事的记载里并不能看出他们相遇故事的全貌,但仙女主动追求董永这一点绝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七仙女好好一个天上的神仙姐姐不做,干嘛要死乞白咧地缠着董永这个穷光蛋呢? 你看,她为了追求董永动用了四重力量:第一,行为力量,她拦路求婚,这算是极为大胆的求爱实践吧;第二,组织力量,她泄露了天机,也就是告诉董永这场婚姻那可是上面的意思,你看,运用了组织上的威慑力量;第三,群众力量,她让槐树作媒人,还让老槐树来劝说董永,也就是发动了人民群众的力量;第四,人性力量,她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发了火,生了气,她可是个神仙姐姐,不食人间烟火,所以轻易不发火,现在发火了,也就是连人性的潜能都爆发出来了。费了这么大的劲,就为了董永,这个穷光蛋,而且当时他还不只是个穷光蛋,他那时比穷光蛋还不如,因为这个时候,他事实上是一个标准的卖了身的奴隶。为了这个一穷二白的奴隶,七仙女为什么要嫁给他?而且还要费这么大的劲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我为什么说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的重要原因。 就现有的史料来看,在所有已知的典籍里最早提到董永故事的是三国时期曹植的《灵芝篇》。这是一首五言古诗。其中写到董永的事迹是这样说的:“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里有八句话,(注意古诗里不是以句号为一句,而是句读处为一句。)总共提供了五大类信息:第一,董永家贫,就是董永家里很穷;第二,董永至孝,就是他很孝顺;第三,董永佣作,就是他作了别人家的佣工;第四,感动天灵,就是他的孝行感动了天灵;第五,神女助织,就是神女下凡来帮助他。这五大类信息不仅被晋代干宝在《搜神记》的写作时全盘吸收,它们也成了后代话本、小说、戏曲有关这个故事创作时的最主要的情节脉络。也就是说,这个故事从它最早出现到后来两千年的发展,主体的情节模式或者说故事的情节主干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既然情节本身并没有多大变化,情节所反映的主题和思想也就应该没有太大程度的变化,那么这个故事所反映的主题或者说思想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要来看看,在这五大类信息里,董永与七仙女的爱情与婚姻生活是不是最主要的,最核心的。如果是,那么毫无疑问,这就应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情故事。我记得在第一回里讲过,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其实最早可以追溯到牛郎织女的故事,因为两个故事的人物关系,情节发展有着很大程度的雷同。而且牛郎织女的故事产生在夏商周时期,而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是产生在汉代,所以好象更可以看出前后的发展关系来。但要注意的是,牛郎织女的故事就是彻头彻尾以两人的爱情与婚姻生活为故事核心的,所以它当然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但到了董永的故事里,爱情确实还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但已经不是最为核心的内容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从形式上看,在曹植所说的这个故事模式里,“神女助织”是排在最后出现的,也就是七仙女出现在董永的生活里从而产生爱情,那已经故事发展到最后,或者说即使不是最后也是稍后阶段的事了,在这段感情出现之前,已有大量的情节。换句话说至少其它四大类信息,也就是其它四大块内容是与这段感情是基本无关的。所以即使只从形式上的量比来看,爱情也不是这个故事的主体。 第二,从内容上看,这段爱情的产生并不是“为了爱,所以爱的”,它是为其它的一些东西而服务的。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们刚才说了,七仙女在拦路求婚最后生气的时候说:“非奴自贱,因见大官人是个大孝之人,故此情愿为妻。”也就是说,我之所以一定要嫁给你,纯粹是因为你是个天底下至孝之人。那么这个观点是不是只是七仙女一个人的看法呢?不是,在七仙女泄露天庭的组织机密时她就说了,你的孝行感动了天帝,感动了众神,是天帝要让成就这段姻缘的,所以说是天注定。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董永的孝道与孝行感天动地,就不会有天注定,就不会有七仙女的拦路求婚,就不会有这段旷世情缘。那么这段爱情是为什么东西服务的也就明确了,它是为了表彰孝行、宣传孝道服务的。连这么美丽的爱情都是为它服务的,整个故事的主题也就不言自明了,那就是一个字:孝! 所以老槐树下的拦路求婚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桥段,并不是高潮。在它的前面是董永虽然家贫,但却侍奉父母至孝,最后以至卖身葬父的故事。在它后面则是织女运用法力帮助董永赎身,从而表彰董永孝行的因果报应式的大团圆结局。贯穿这整个故事的主线不是“爱”,而是“孝”。这也是我说它不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的最重要的原因。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我说它不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还有一个比较次要的原因,就是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坏人,或者说没有一个反面角色。 我们知道一出爱情剧,不论它是喜剧还是悲剧,都应该有反面角色,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知道鲁迅先生说“悲愤是将人生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而喜剧则是将没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不论是“毁灭”还是“撕破”,那就必须有矛盾,有斗争,也就是要有反面角色、反面势力。 只有一种剧可以没有反面角色与反面势力,那就是作为宣扬某种社会思想出现的社会剧。 有人会问了,这个故事里那个董永卖身给他的傅员外,可是个地主,他应该是个反面人物吧?其实不然,这个人早在干宝的《搜神记》时就提到了,他是这个故事里宣扬董永孝行的重要人物。他开始在董永家贫时放救济粮做慈善事业救济了他,后来在董永要卖身葬父时没说什么就拿出钱来让董永去葬父,董永葬完父亲守完孝是主动到傅家去还债赎身的,就是在去的路上碰上了七仙女的拦路求婚。后来,七仙女与傅员外打赌,说能在十日之内织百匹布,傅员外只是出于好奇与七仙女打赌,在看到七仙女的神技之后,他立即与董永解除了债权关系,并没有丝毫的为难,还大为宣扬董永与七仙女的事迹,可以说在表现孝道这个主题上,这个地主,虽然阶级成分差了点,却绝对是个推波助澜的正面人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故事本身不是悲剧,也不是爱情剧,它是一出正剧,一出具有教育意义的社会剧。 我这样分析,可能会让很多读者失望了。这么美的一出爱情传说,你怎么能把它说得这么教条,这么机械,这么干瘪,这么没有人情味呢?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要按你这么说,那个《天仙配》怎么可能感动全亚洲两亿多观众?那曲《夫妻双双把家还》怎么可能传唱大江南北,至今还在k歌房里被某些人唱个不停呢? 这就要说到至今很多人还是把董永七仙女故事与牛郎织女的故事混淆起来的最重要的原因了。《天仙配》这个剧目改编古代董永故事时,作了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向牛郎织女的故事学习,揉进了反面因素与斗争因素。 首先是傅员外这个人物露出了他本属于地主阶段的丑恶面目,我想,这和那个改编这个剧目的时代恐怕不无关系。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七仙女是背着父亲玉帝爱上了董永,并私自下凡与董永结为夫妻的,这样代表权力阶层的社会统治力量就走到与民众情爱相对立的反面立场,这就有了反面势力与反面角色,这正是牛郎织女的情节模式,所以也就有了牛郎织女的情感模式。 最后,故事的结局虽然没有一个银河相隔、鹊桥相会,但七仙女也像织女那样被抓回了天庭,最后“天上人间一条心”的大结局模式很明显地充满了从牛郎织女故事里改编过来的味道,所以这个《天仙配》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就与此前两千年的董永的故事就大不相同了。 而人们则按自己的情感喜好,渐渐忽视或者说是淡化了董永至孝的故事主题,只把它当作是爱情故事里情节发展的条件与铺垫,所以唱起“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的时候,连“绿水青山”都“带了笑颜”!所以最感人的不再是董永的卖身葬父,而是“你我好比鸳鸯鸟”啊,咱们“夫妻双双把家还”! 说到把夫妻比作鸳鸯,我觉得这种比喻很形象,也很温馨;但同时也让我觉得又有些恐惧,又有些隐忧。原因有两个:第一,其实鸳鸯不是一种一夫一妻制的动物;第二,是因为有一个词,叫做棒打鸳鸯。为什么鸳鸯总是容易被棒打,到底是哪些人总充当着棒打鸳鸯的角色呢? 请看下回:《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女人的‘大棒与胡萝卜’政策”。 第十二回 一曲乐府断人肠,欲将沉醉换悲凉 ——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故事 婆媳关系,大概是中国人家庭关系中最难处的一种关系。 可有意思的是,在有些国家却不是这样。我曾经教过一个吉尔吉斯斯坦的留学生,听他说,在他们国家,婆媳关系往往是家庭关系里最好的。当然他们也有难处的,家庭关系里最难相处的是什么呢?你绝对猜不到,竟然是丈母娘和女婿的关系。这真是不听不知道,世界太奇妙。我们中国人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可到了他们那儿,整个就颠了个个儿! 其实我想,如果整个历史可以重来,我倒愿意像他们国家那样。如果家庭关系中必有一种关系恶劣,那就是丈母娘和女婿好了;如果家庭关系中必有一种关系良好,那就婆媳之间好了。因为这样,在中国数千年封建夫权社会的背景下,就会少了很多悲剧,就会有更多的家庭幸福美满。而男人,或者说古代的大老爷们儿们,只不过在“优裕”的社会氛围下稍受一些委屈而已。 我想,我这样想,虽然会让很多丈母娘和女婿们会骂我,但至少有两个人会对我的这种想法表示深切的认同。他们是两个男人:一个是唐婉的丈夫,他的名字叫陆游;一个是《孔雀东南飞》里刘兰芝的丈夫,他的名字叫焦仲卿。 这两个男人,大概是中国古代社会深受婆媳关系之害最为深重的两个男人。陆游在迫于母命与唐婉离婚之后,一生于爱情一事,郁郁寡欢,唐婉更是因此英年早逝,这更让陆游终生难以释怀。想陆游那“细雨骑驴出剑门”的身影,该是寄寓着多少婚姻生活的萧索与无奈! 焦仲卿就更惨了,他眼睁睁看着自己漂亮、美丽且杰出的妻子嫁给了太守的公子,最后在悲哀与忐忑之中得到了刘兰芝投水自杀的消息,这才安心得上吊去死。他连死都死得这么卑微,这么不流畅!这个男人临死前那一夜的煎熬与艰辛,我以为该是那个时代男人所能感受到的最大的悲哀了。 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由两位母亲一手造成的。 慈母的手中线啊,有时也会织出一张让子女们无法逃脱的网! 陆游的母亲我们先不去说她,后面自有机会去说,我们先来说说《孔雀东南飞》里的焦母。 焦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焦母一出场就是在训儿子,但说的却是儿媳。他对儿子说儿媳刘兰芝“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这段话里应该有三层意思:第一,这个儿媳很不像话,我已经忍她很久了;第二,东家有个非常好的女孩,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可以取代刘兰芝的位置;第三,既然有替补队员,刘兰芝表现又不好,你当然应该换人了,所以现在就可休了她。 听上去焦母这段话还是有一个分析过程的,这是不是说焦母也还是比较理性的呢? 下面紧接焦仲卿表示了抗议,说要休了刘兰芝,别的人我也不会娶的。说老实话,这种抗议还只是一种弱弱的抗议,但焦母一听,“槌床便大怒”,也就是敲着床邦子大声地骂:“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意,会不相从许!”就是说“你个不孝子怎么敢帮着老婆说话。我告诉你,我主意已定,你休也得休,不休也得休。” 后人解读这个故事时,都认为到这儿,焦母露出了霸道的狰狞面目,那完全是一种强权的姿态,就像是当年美帝国主义施行的大棒政策,要活活地棒打鸳鸯了。 事实上,这里焦母确实看上去很凶,很霸道,但也要注意两个客观事实。第一,这是整首《孔雀东南飞》里焦母最凶的地方了,之后她的出场气势一次比一次弱,最后甚至用得都是非常可怜的哀求语气,所以总的来说,她这里的凶不过是偶尔露峥嵘罢了。第二,要知道焦母的这种很凶、很霸道的语气不是跟媳妇说的,而是跟自己的儿子说的,一个母亲对自己亲手拉扯大的孩子说话凶一点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所以据此把焦母说成好象是举着大棒的霸权主义的样子,我觉得还是有些不妥的。 那么,焦母在这一次高调出场后的表现又是怎样的呢?我认为《孔雀东南飞》里写到焦母的地方总共有四处,三处是明显的,这个大家都知道;还有一处是隐性的,一般人没有注意到。 哪四处呢? 第一处,就是我们刚刚讲的高举大棒政策的出场;第二处,是刘兰芝被休后,向她告别,所谓“上堂谢阿母”,说了很多好听的话,但都是好听的反话。焦母的反应呢,竟然是没有回答,只是“母听怒不止”。也就是焦母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但是她生气归生气,却没有反驳,这里体现出她跟媳妇和跟儿子讲话时不同的面貌;第三处,最可怜。当儿子焦仲卿知道刘兰芝另嫁他人要自杀的时候,他有一段跟母亲的告别,当他说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的时候,焦母一听,立即表现出一个母亲的悲哀来,“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她是边哭边说,边说边哭,她对焦仲卿说:“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和所有一般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的表现一样,她先是说你也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孩子,那前途应该是登台拜相的,你小时候不是经常说长大想当什么什么的吗?怎么能为一个女人,抛弃人生的志向,还要抛弃你妈我呢?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东家的秦罗敷,一定不比刘兰芝差,我马上就帮你去下聘礼求婚。说老实话,这个母亲一点儿都不了解他的孩子,到这时候,她念念不忘的还是东家的秦罗敷。但她以为她了解自己的孩子,这跟所有的母亲都一样!到这里的焦母已经显得非常可怜了,甚至多少有些让人同情了。 一般人以为焦母在全篇的出场只有这三处地方,其实不然,还有一处隐性的出场,对表现焦母这个人物也很关键。 第四处,也就是全篇结束的时候,焦仲卿与刘兰芝双双殉情而死,最后“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注意这里体现出的是焦、刘两家的后悔。刘家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因为这时候刘家的人口还比较多,但焦家一定是焦母的主意。因为焦家这时候就剩下焦母和焦仲卿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妹妹了。所以焦家求合葬的一定是焦母,既然是“求”合葬,说明第一,焦母后悔了;第二,她对儿子儿媳之间的感情,这时候应该有了深刻的理解。虽然此时已经为时已晚,但这也表现出焦母并不完全就是个简单粗暴、不通人情的母亲。事实上,这个世界哪有一个彻头彻尾的粗暴而不通人情的“母亲”呢? 有人会说,看你这意思,是要为焦母翻案。其实,翻案谈不上,焦母一手造成了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婚姻悲剧,这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我们分析焦母在这个事件中的心路发展历程,只是为了要让今天的人们好好地从这个悲剧里吸取经验教训,看看怎么样能够以史为鉴,经营好我们自己的婚姻与家庭。 我们从焦母的四次出场表现可以看出,这也只不过是一个再也普通不过的母亲,那么她是怎么一步步走向扼杀一段美满婚姻和两条美丽生命的无底深渊的呢?我们来看一下,到底有哪些原因,促使焦母对刘兰芝这个儿媳如此不满。我以为原因共有五条。 第一条,当然首先就是“婆媳不合”这种中国社会固有的家庭矛盾。好像作婆婆的多年媳妇熬成婆后就一定要把那煎熬受的苦作为革命传统传给下一代,而作媳妇的天生就有着一种戒备心理,小心翼翼地,所以又被叫做“小媳妇”。这两种心态都不是人与人之间正常交流的心态,所以也就不会有正常的人际间的那种良性关系。这是大环境的原因,我们不去多说。 第二条,“没有生育”。通过作品,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刘兰芝被休掉之前,焦家现有人口四人,也就是户口本上只有四个人,户主是焦母,然后是儿子焦仲卿、儿媳刘兰芝,还有一个小女儿,焦仲卿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妹妹,叫什么名字诗里没写。也就是说焦仲卿与刘兰芝“结发同枕席,共事二三年”之后,还没有孩子,甚至也没有身孕。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焦仲卿家本来也是世家,可能也是有名望有地位的,焦母说他“汝本大家子”嘛,但到了焦仲卿这一代,已经人丁单薄,两代单传,所以做为焦母大概最着急的就是要刘兰芝把焦家的香火传下去,可等了三年还没动静,刘兰芝一直没怀孕,所以她就开始找碴儿,要休掉刘兰芝,所以他在让儿子休掉刘兰芝的时候才反复强调,东家有女秦罗敷,条件赛过刘兰芝。要知道刘兰芝已经是绝色美人了,要超过她不容易了,而焦母一口咬定东家女比刘兰芝强,明里不过说是品德比刘兰芝好;暗里应该还有一层说不出来的意思,就是传宗接代她也至少不比刘兰芝差。作为儿子,焦仲卿在这个事情上不着急那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母亲,焦母在这个事情上着急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条,“恋子情结”。焦仲卿他爹什么时候死的,我们不知道,但焦母一手把他和他的小妹拉扯大却是个事实。因为从焦母对焦钟卿说我再为你娶个媳妇,再为你张罗一次婚姻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他和刘兰芝的婚姻就是焦母亲手张罗的。在这种孤儿寡母的生长环境下,母子间的感情可想而知。而现在儿子的爱全转移到儿媳身上去了,儿子在省城当“小吏”,也就是基层公务员,每次好不容易回家,一头就钻进儿媳的房间里去了,你看故事一开头,就是儿子从省城回来,先是在房间里听刘兰芝的哭诉,“府吏得闻之”之后才是“堂上启阿母”,这先后顺序在儿子媳妇看来是很正常的,但在焦母看来,就是让人极其恼火的,所以焦仲卿才刚跟她说我不离婚,她上来就用高压和大棒政策把焦仲卿臭骂了一顿。这说明她也是在气头上,不仅是因为对刘兰芝素来的积怨,更为这时候的刘兰芝作为一个妻子抢了儿子本应对母亲的爱。说到这儿,就要说到这个第四条了。 第四条就是,焦仲卿的处理不当。焦仲卿作为一个儿子也是一个丈夫,夹在两个剑拔弩张的女人中间,那毫无疑问是相当为难的。我想大多数成了家的男人都能体谅他的难处。但正因为难,所以处理起来才不能简单,才更要讲究艺术。可惜焦仲卿在这一点上恰恰处理得太没有艺术,太过简单。你看他听了刘兰芝的哭诉之后,立马就帮刘兰芝去找母亲申诉,结果被母亲一顿骂之后,他立即又跑回房间对刘兰芝说“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就是“我是绝不想休你的,但我妈非要逼着我休掉你。”你看这两个女人本来就水火不相容了,他还在中间当传声筒,用我们现代话讲,他这不是挑事儿吗?他紧接着又对刘兰芝说:“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我语。”就是说“你先回娘家吧”,注意这里的让刘兰芝回娘家就算是正式的休妻了,所以刘兰芝回去后就可以另外再嫁人了。焦仲卿这个糊涂蛋这时候居然说“你先回娘家,我也先回省城去上班,过不久我就回来跟你复婚,我说了这个话,你可一定要等我呀!”他最后来了句“慎勿违我语”,还透着点儿大男子主义的语气,我觉得和他这段话配在一起,实在没脑子,甚至实在说得让人可笑。从他后来简单埋怨刘兰芝再嫁,到他决定死了还要等着刘兰芝先死的消息,我觉得也可以看出来焦仲卿性格上的缺陷,他虽然确实是爱着刘兰芝的,但在爱情面临艰难时,他除唉声叹气,就没什么办法了。最起码他也应该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充当一个斡旋的角色吧,但连这点他也做不到。这里再说开来一点,我就不明白,焦仲卿为什么不带着全家到省城里去住呢?要说省城的房子贵,那至少也应该带着刘兰芝去住,放着婆媳俩在家里整日相对,刘兰芝又是那么个突出而杰出的女性,这两个女人之间没有矛盾才怪。那么,我们凭什么说刘兰芝是个突出而杰出的女性呢?这就要说到第五条了。 第五条,也就是最后一条,但我认为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刘兰芝自身的原因了。在这个悲剧里,我们说固然焦母是始作俑者,但刘兰芝作为爱害者,自身就没有一点儿原因了吗?当然,我首先强调,没有身孕绝不能算是刘兰芝的原因,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生不出孩子,那大多数是男人的原因,况且,刘兰芝她们住在县里,而焦仲卿是府吏,在省城上班,好不容易才回家一趟,那生孩子的机率本来就小。所以这虽然让焦母很着急,但怪在刘兰芝身上那绝对是“莫须有”之罪。那么刘兰芝在这出悲剧里有什么责任呢?总的来说,我觉得有一个地方很明显,就是她与焦母之间严重缺乏沟通与交流。虽然沟通与交流是双方面的,但在这个故事里,刘兰芝要负的责任恐怕要更大一些。 首先刘兰芝肯定是个不一般的女性。或者说她是个女强人,至少是个女名人。我们不知道她是怎么和焦仲卿这个小公务员结合的,但她与焦仲卿结合之前就应该很有名了。为什么呢?她被焦家休掉这件事,才不过过了几天,就满世界都知道了。诗里说她“还家”不过“十余日”,“县令”就“遣媒来”了。而且看来还不只是县里传开了,连省里都传开了。在她拒绝了县令儿子的求婚之后,没两天,省里太守就派人来为儿子求婚来了,而且太守的儿子“年始十八九,窈窕世无双”,也就是说还是个未婚的处男,这个未婚的太守的儿子一定要娶这个结过婚又被休掉的女人,而且还像捡了个宝贝似的,这说明刘兰芝当年的芳名一定是名传天下,至少也应该是个公众人物。 其次,刘兰芝不仅貌美、有名,而且能力还很强,诗里一上来就交代了,她“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对于一个女子来讲,可谓是全才了。尤其是她自己还讲她织布的辛苦是“三日断五匹。”要知道我们上一回讲过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里,七仙女是天上的织女,而且运用了法力,才十日织了一百匹布,而且这还是为了赌赛,为了给董永赎身,织女可谓是尽了全力。也就是说,平均下来,织女尽全力不过一天织十匹布,而刘兰芝平常每天都要织1.66匹布,考虑到凡人与神仙的差异,刘兰芝的水平绝对能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了。 刘兰芝就是这样一个有才、有貌、有名的女子,她的性格当然很独立,甚至是有些孤傲的。你看她被休回家后,她自己的母亲看到后大为悲愤,诗里说“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也就是说了一大通责备与问询的话,而刘兰芝的回答只有淡淡的一句“儿实无罪过”,其性格真是像林徽因说的“我要在沉默里慢慢地学会坚强!”她在焦家的表现也是这样,你看她与焦母和小姑子的告别就可以看得出来。辞别焦母前她是盛装打扮,一早就起来“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当。指如削葱根,口如含珠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然后才去“上堂谢阿母”。见了焦母不过说了两段话,一段是“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这是什么,这是反语。另一段是“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这是什么?这是冷语。而她与小姑子告别的时候,立马就生活态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这说的都是什么?都是情语啊。可见刘兰芝不是不会沟通,她与小姑子就沟通得很好,而她与焦母根本就不愿沟通,所以焦母一开始就说刘兰芝的罪状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也就是什么事都不跟焦母讲。在焦母面前也保持她冰点美人的一贯风格,我以为这是造成焦母对这个儿媳坏印象的根本原因。以刘兰芝这个性格,面对被,休掉的侮辱她一定会选择无声的控诉和冰冷的反抗,所以最极端也是最有可能的形式就是自杀,所以她在再嫁给太守公子的新婚夜里,投水而死,真正做到了林黛玉所说的“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回想一下,如果这个小家庭里,焦母能再宽容一些,刘兰芝能再主动一些,焦仲卿能再聪明一些,是不是有可能能避免这样虽然普通但却让人扼腕叹息的悲剧呢? 焦仲卿与刘兰芝最后双双殉情而死,实践了他们对爱情的诺言。死后他们被两家合葬在一起。坟上长出了连理树,树上还有不停鸣叫着的鸳鸯鸟,据说是为了向世人诉说他们真挚的爱情与悲痛的遭遇。全诗最后一句说“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就是让后人从这个婚姻与家庭的悲剧里要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那问题是到底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呢?只是要所有的母亲都理解儿子吗?还是只是要所有的婆婆都应善待儿媳?我觉得这都是表面的,都是皮毛,都没有深入这个故事的肌理。《孔雀东南飞》,它根本就是一堂沟通与交流的教学案例,当然它是个典型的反面案例。它告诉我们,不只是在工作上、社会上需要人际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家庭、在亲人之间更需要有效的温暖、呵护与交流。 说到亲人之间需要温暖、呵护与交流,那是完全正常的需要。但世事往往是“不如意事常八九,无奈何时岂二三?”为了江山,为了女人,家人之间,同室操戈,兄弟相残的事也屡见不鲜。有这样父子三人,为了一个女子,恩怨,纠缠,其间情感,真是斩不断,理还乱。 请看下回:甄妃的故事——“三个男人一台戏”! 第十三回 凭君莫话伤心事,尽在含情不语中 ——甄妃的故事 我们曾在第三回里讲过“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是说西施和三个男人:一个是她的真爱范蠡,还有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这三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 一个女人一生会被多少男人爱过?这个问题就像一个男人一生会爱上过多少个女人一样,让人难以回答。 西施面对她生命里的三个男人,应该说还算是很从容的。但如果一个女人面对的三个男人,是兄弟,是父子,就像好莱坞经典影片《燃情岁月》里的剧情一样,那就让人感觉有点乱,有点无所适从了。 三国时,一个叫甄宓的女人就有着这种奇特的经历,她被当世三个最有权势,又最有才华的男人爱着,而且这三个男人还是父子,兄弟。这三个男人就是政治史与文学史都鼎鼎有名的曹操、曹丕和曹植。 其实说起来,甄宓面对的还不只是三个男人,当她还没去面对曹氏父子之前,她已经是北方大军阀袁绍的次子袁熙的老婆了。也就是说,她竟然是以一个别人妻子的身份来面对曹氏父子的,就这样还引发了曹家三个男人之间的爱的纷争,可见这个女人的魅力之大。 一个有魅力的女人总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按道理甄宓的故事应该有着非常丰富的情节性的,但奇怪的是我们不论是从正史里还是从野史里,看到有关她的故事都非常简单,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简化。严格来说,她和曹操、曹植之间的情感故事,一直以来都是史无定论的事儿,好像有那么些影子,却又仿佛是子虚乌有,但若说成是捕风捉影,却又让后人心有不甘。而她和曹丕之间又显得太过俗套,太过简单,让我们觉得正史上记的有关她的那点事儿,实在与她的神秘、与她的绝世美丽不相符。于是,面对这样一个扑朔迷离的女子,以及她的情感经历,我们后人往往会陷入一种困惑。 说到这儿,就要说到那本影响重大的《三国演义》了。读有关甄宓的历史时,我经常会想到一个问题,就是《三国演义》为什么对一个据说是并不存在的人物——貂蝉花了大量的笔墨,却对当世最美丽的几个女子惜墨如金呢?要知道,学术界基本上认为貂蝉是《三国演义》的作者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它最早的原型虽然在元代戏曲里就出现过,但总的来说,元以前的历史,不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里都是没有貂蝉这个人的。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物反倒成了三国演义里第一号的女主人公,而三国时期最有名的几位美女却被罗贯中简单写过,有的甚至只提了一下,这让人真有点儿想不通。 那么三国时期最美的女人有哪些呢? 当时流传一句民谣说当世最美的三个女子是:“河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二乔就是孙策和周瑜的老婆大乔和小乔,杜牧后来有句诗叫“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说得就是她们。据说诸葛亮智激周瑜的时候就说,现在曹操兵临赤壁,东吴打是打不过的,但也不至于亡国,只要送两个人过去,曹操自然撤兵。周瑜就问送哪两个人啊?诸葛亮说都督不闻曹操建铜雀台吗?说是就是为了迎娶江东二乔,可见曹操兴兵不过是为了二乔的美色,如今把二乔送过去仗就不用打了嘛。旁边老实巴交的鲁肃听了直冲诸葛亮打眼色,诸葛亮装作看不见,周瑜听了这话怒气冲天,说誓与老贼不两立,由此,孙刘联盟才正式成立。说老实话,你说诸葛亮这番话是不是纯属栽赃陷害,那还真难说。因为我们虽然没见到有关曹操和二乔之间的什么记载,但我们却可以看到他和当世三大美人中的另外一位甄宓的相类似记载。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载了一个“曹公屠邺”的故事。是说曹操官渡之战胜利后,下令屠杀邺郡,同时令人速去把甄宓弄来。手下人去了一趟回来说:“五官中郎将(也就是曹丕)已经把她给带走了”。这时候,曹操听了这句,忍不住恨恨地说了句话:“今破贼,正为奴。”这话用江淮方言的语气表现得就更清楚些,是说“真活抽,我这次费这么大的劲打这仗,为的就是这个女人,没想到被儿子占了先,老子只能让儿子了。”这话里不难看出曹操的失望,这失望也就证明了他对甄宓的渴望。 当然君王都好色,枭雄如曹操这样的人也难免,我们也不用替曹操遮掩。在这方面,继承他王位的曹丕就完全继承了曹操的光辉传统。《三国演义》里记载这一段是这么说的: 却说曹丕见二妇人啼哭,拔剑欲斩之。忽见红光满目,遂按剑而问曰:“汝何人也?”一妇人告曰:“妾乃袁将军之妻刘氏也。”丕曰:“此女何人?”刘氏曰:“此次男袁熙之妻甄氏也。因熙出镇幽州,甄氏不肯远行,故留于此。”丕拖此女近前,见披发垢面。丕以衫袖拭其面而观之,见甄氏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遂对刘氏曰:“吾乃曹丞相之子也。愿保汝家。汝勿忧虑。”遂按剑坐于堂上。却说曹操统领众将入冀州城,……操至绍府门下,问曰:“谁曾入此门来?”守将对曰:“世子在内。”操唤出责之。刘氏出拜曰:“非世子不能保全妾家,愿献甄氏为世子执箕帚。”操教唤出甄氏拜于前。操视之曰:“真吾儿妇也?”遂令曹丕纳之。 《三国演义》里这段描写看上去跟《世说新语》并不一样,但其实本质上没多大差别,或者说在精神上还是一致的。曹丕是因为甄氏的漂亮才不杀她进而霸占她的,而曹操听说曹丕已先进城,而且先进了袁绍的府第了,就“唤出责之”,然后在众将面前说甄宓“真吾儿妇也”那也是不得已而说之,哪有当父亲的跟儿子抢女人的道理呢?这些都说明了甄宓确实是当时人所尽知的绝世美人。 那么,在曹丕得到甄妃后,甄宓的命运又变得怎样了呢? 注意,后世称甄宓一直为甄妃,李商隐的诗里就说“宓妃留枕魏王才”,就是讲她和曹植之间的典故的,这个我们一会儿就会讲到。李商隐就称她为宓妃,但是在《三国志?魏志》里,甄宓的传名可是叫“文昭甄皇后传”,也就是说,她不是曹丕的嫔妃,而是皇后,那这样的话,按古代的规矩就不能叫甄妃,而该叫甄后了。到底是谁错了呢?又或者,这种不同的称呼背后又体现着什么样的隐情呢? 事实上,严格说来,《三国志》中《魏志》的叫法错了。因为甄宓在世从来就没当过皇后。 开始曹丕艳羡她天下第一美人的美色,对她还不错,但随后没多久,就开始冷落甄宓了,因为这时候他又有了新宠,这就是当时南郡太守郭永的两个女儿。其中郭永的次女郭嬛,因为在帮曹丕获得太子位的过程中出了很多主意,而且人又长得年青漂亮,所以很受曹丕的喜欢。在曹丕登帝之后,按道理甄宓是第一个帮曹丕生下儿子的人,甄宓应该是皇后,可是郭嬛一心想排挤掉甄宓,只有排挤掉甄宓她才有可能当皇后,所以她就在曹丕面前经常造甄宓的谣,说她的坏话,而曹丕这个人耳朵根子软,渐渐地就对甄宓越来越疏远。说有一次,郭嬛造谣中伤甄宓,又给甄宓知道了,她就当着曹丕的面把曹丕听信谣言和郭嬛造谣中伤的事实给痛斥了一番,曹丕毕竟是皇帝呀,当时脸就挂不住了,过后,就赐药把甄宓给毒死了。《三国志》的甄宓传里只用了“后有怨言,帝大怒,遣使赐死”十几个字简单地交代了甄宓的死因,但《汉晋春秋》里记载得就详细得多,说曹丕命人在殓葬她时,用头发将她的面盖住,嘴中塞满麸糠,使她在阴曹地府也不得再开口说话,这说明甄宓是死得很惨的,反过来也说明,曹丕对她是没有一点感情的。所以总的来说,虽然曹丕是她名义上的合法老公,两个人之间要说有爱情,有感情,我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史书对甄宓的婚姻生活一般记载的都很简单,而且为什么都好象是还比较美满的呢?这就跟《三国志》称甄宓为皇后有关了。 曹丕死后,他的儿子曹叡即位,史称魏明帝,而这个曹叡就是甄宓嫁给曹丕后生下的亲生儿子。曹叡即位之后,杀了後母郭嬛,追封甄宓为文昭皇太后,替他母亲报了仇。因为要表现母亲曾经母仪天下的风范,所以生平里,尤其是婚姻生活里的种种不如意,也就不能说了,这样也有碍于甄宓作为一个皇后的形象。曹叡的这种作法,我们很容易理解,因此再联系到他亲自为曹植的那篇据说与他母亲有关的《洛神赋》改名字,这就更让人相信,他母亲甄宓与他叔叔曹植之间确实可能有些什么了。 那么,曹植与甄宓之间是不是像民间传说的那样曾经有过一段情缘呢? 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有一出名剧叫《洛神》,那出剧的情节就是以梅兰芳饰演的甄宓与曹丕、曹植兄弟的三角恋爱为主线的。戏里甚至采用了一种民间说法,说这三个人从小是一块长大的。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据正史记载,甄宓在官渡之战之后嫁给曹丕,当时应该是二十二岁左右,而当时曹植才不过十三岁左右。况且,《三国志》里有关甄宓的记载有将近二十处,没有一处提到过曹植的,所以主张曹植与甄宓之间没有关系的人主要的两条根据就是:第一“年龄悬殊”,第二“史无记载”。事实上,我觉得这两条都不能成为确证。 先来看第一条,“年龄悬殊”。事实上,我们知道爱情的产生跟年龄并不是有着必然的关系的。时至今日,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女士的“杨帆恋”依然在温情上演,媒体把它当作是件惊天动地的事儿来恶炒,我觉得完全是出于媒体无良与无知的恶炒本性,这种黄昏恋、忘年恋本来就是很纯洁、很普通,也是很正常的事儿,马克思与燕妮,鲁迅与许广平,那不都差着好多岁吗?有什么好希奇的呢?事实上,我发现现实婚姻与爱情里,如果两个人年龄上能有一段差距,往往还更能幸福,更能美满。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当两个人有矛盾时,心理年龄就会创造一个缓冲地带。再者说,时间也是一种距离,距离产生美嘛,所以甄宓比曹植大上十岁,就不能产生感情了吗?有人说曹植太小,十三岁就爱上嫂子,那绝对不正常。不要忘了,古人男子十五岁就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十三岁谈恋爱,那不算早恋了,后来很多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那就是十五六岁谈的恋爱。 也有人说,就算曹植有早恋的可能,她和甄宓之间的可能性也不大,那毕竟是她的嫂子。事实上,甄宓嫁给曹丕后,曹丕要经常随曹操出征,而曹植能有与甄宓相处的时间也不是不可能的。另外,我们知道曹植是三国时期最有文才的人,后来的谢灵运就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才高八斗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对于有才的年轻男性来说,现实中更容易对年长于自己的女性产生情感,因为他要寻找一种成熟美与深刻美,而这在比自己小的女性身上往往是找不到的,所以才子多有姐弟恋之类的事。这在曹植身上,也应该是一种正常的情感取向。至于从甄宓的角度说,她对曹植产生情感也不是不可能的。我们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她与曹丕之间是没有感情的,甚至夫妻间的矛盾还很大,而相比较曹丕、曹植兄弟,曹丕更喜欢玩弄权术,而曹植更有才,你说一般的女人是更喜欢年青有才气的男人呢?还是更喜欢玩弄权术的男人?我想,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另外,甄宓自己也是个文采蜚然的女诗人,《古诗源》中收录了她的一首《塘上行》,工力很深厚,其中写到夫妻间的感情说“莫以贤豪故,捐弃素所爱,莫以鱼肉贱,捐弃葱与薤;莫以麻枲贱,捐弃菅与蒯;出亦复愁苦,人亦更苦愁。”可见她对不如意的婚姻生活是有着强烈的不满与控诉的。因此对于甄宓来说,寻找自己的真爱也就有了自然的内因与外因。所以这个第一条年龄悬殊应该算不上理由。 第二条,史无记载。应该说这个史无记载指的是正史尤其是《三国志》里没有对二人关系的明确记载。我们前面说过了,陈寿修《三国志》当然要看当权者的脸色的,魏明帝曹叡连他父母之间的矛盾都不愿被后人看到,更何况他母亲与他叔叔之间不正常的关系了。所以《三国志》里对此没有记载那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况且,也不是所有典籍里对此都没有记载,南朝昭明太子《文选》卷十九《洛神赋》李善注中就有一段记载,把曹植与甄宓之间的故事说得就像是小说一样,而且还据此交代了这篇名闻天下的《洛神赋》的由来: 《文选》说“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不食。”这两句是说曹植曾经向曹操要求过,要娶甄宓,可是曹操还是把甄宓嫁给了曹丕,这让曹植很郁闷。《文选》又说“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缕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馋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赍植。”这一段就是李商隐那句著名的“宓妃留枕魏王才”的由来了。是说,甄宓死后,有一次曹植从自己的属地到都城来见曹丕,曹丕突然良心发现,把甄宓以前用过枕头送给了曹植。曹植睹物思人,于是就有了创作洛神赋的冲动。《文选》说“植还,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原来《洛神赋》是曹植在洛水边做的一个梦,从“梦的解析”与“周公解梦”的角度来看,他梦到甄宓纯属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就是他对甄宓思念的抒发,所以原来名叫《感甄赋》,就是感念甄宓的赋,题目的意思明白如话,是后来魏明帝曹叡读到,觉得这样实在是太赤裸裸,太有损于自己父母的形象,才通过皇帝的权力把它改名为《洛神赋》的。 后世不断有人质疑《文选》的这段李善注,认为这段话有明显的附会演绎的成份,当然,我们也确实可以看出这里面确实有些附会的成份,但反过来也说明,那就是至少到南北朝时期,人们普遍认为甄宓与曹植之间是有着情感故事的。 比《文选》更早、更有说服力的是南北朝之前东晋顾恺之的那幅名画《洛神赋图》,它画的就是曹植与甄宓在洛水边梦中相会的图景,它的宋代摹本现在还保存在台北故宫博物院里。 那么顾恺之又是凭什么来演绎曹植与甄宓的故事的呢?当然最有力的证据还是曹植自己的那篇《洛神赋》。曹植明明白白有一篇《洛神赋》在那里,它到底写的是不是与甄宓的事呢? 有人说是美人香草之喻,是像屈原那样,借男女之事向君王表忠心,曹植对他那个要置他于死地,逼着他写出七步诗的那个狠毒的哥哥,有可能写出这么千古传颂的表忠心之作吗?对他的侄儿似乎也没有这个必要。 还有人说,赋的名字原为《感甄赋》,是因为曹植当时的封地、住地是在鄄城,古代“鄄”与“甄”同用。这未免有点钻牛角尖儿,从文中内容来看,这是一点儿都扯不上的。 最后还有人说,这里的“感甄”一定指的就是甄宓吗?曹植《洛神赋》上来第一段话就说“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洛水神最早传说是伏羲的小女儿宓妃,恰好是甄宓的这个宓字。如果说这纯属巧合,后一句又说感楚王神女之事,那就是再强调男女情感之事,这在伏羲的女儿宓妃的身上可是没有任何典故的,再加上题目有个“感甄”,这样一来,曹植的创作意图我以为那是非常明显的了。我就不明白,后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迷信正史,因为正史里没提就要抹杀曹植与甄宓之间这么明白如画的情感呢? 说起来,因为那种浓烈的情感被掩藏在历史的尘埃里,我们对甄宓,那个三国时代最美丽女子的美丽情怀已经渐渐陌生,但你至少应该知道有一种步伐叫“凌波微步”,《天龙八部》里的段誉到底是从哪一位神仙姐姐那儿学来的这么神奇美丽的步法呢?原来,它是甄宓来到曹植身边时的姿态,《洛神赋》里说她踏着凌波微步而来时,那“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的身姿里又该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爱恨情仇! 说到三国时的美女与爱情,当然不能不说貂蝉,她与西施一样,用一个弱女子的肩膀扛起了救国救民的重任,但她和西施不一样的是她没有一个情深义重的范蠡,她只有一个反覆无常、不得善终的吕布,那么她的故事里又有多少情爱的内涵呢? 请看下回:貂蝉的故事——“帅哥美女两相宜”。 第十四回 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 ——貂蝉的故事 说到在这个“中国经典爱情”的系列里讲貂蝉,说实话,我个人还是感觉稍有些为难的。这主要源于两个原因。 第一,历史上到底有没有貂蝉这个人?事实上学术界比较统一的看法是三国时期并没有貂蝉这个人,连这个人本来都没有,怎么讲? 第二,即使我们因为貂蝉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而选择来讲她,但是我们这个系列叫做“中国经典爱情故事”,那么在貂蝉的故事里,有爱情吗?如果她只是个忧国忧民的奇女子,只有巧施连环计的卧底身分,那么是否应该把她放在我们这个以情爱为主的讲述系列里呢? 让我们来解答一下这两个关键性的问题。 首先,貂蝉这个人在历史上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比较统一的看法是,这是一个小说《三国演义》虚构的人物。因为纯粹是虚构,所以作者连名字都没给她,只给她起了个象征性的名字,叫貂蝉。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曾经有过一个有名的相声段子,叫《歪批三国》,其中就提到《三国演义》里有三个没名没姓的人,其中一个指的就是我们今天讲的貂蝉。 事实上,貂蝉是汉代朝廷高级官员官帽上的饰品,所以古有“貂蝉冠”之说。那么《三国演义》里为什么要用一种帽子的名来称呼这个女子呢?换句话说,罗贯中就不能给她起个比较正式的名字吗?事实上这不怪罗贯中,罗贯中写《三国演义》的时候也不过是沿用了元代戏曲的说法而已。早在元杂剧中就有一出戏叫《锦云堂美女连环计》,戏里说貂蝉她姓任,叫任红昌。因在宫中掌管貂蝉帽,所以赐名貂蝉。另一部元杂剧关汉卿的《关大王月夜斩貂蝉》也采用了这种说法。但是元杂剧又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个女子的消息,以及她的名字的呢?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元杂剧之前,貂蝉是否还有其他的历史面貌,现在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也有可能就是元杂剧作者凭空进行的一次艺术创作。但这种创作就真的没有一点儿历史原型吗? 现在在山西忻州还有一个木芝村,据说这里就是貂蝉的故乡。村里现在还有个旅游景点叫貂蝉陵园,但忻州之所以为貂蝉建这个陵园,那也是依据元杂剧《锦云堂美女连环计》中的一句台词,说貂蝉本是“忻州木耳村人氏”。既然它是根据元杂剧的内容来的,这种故乡之说也就有传说的性质了。那么到底有没有貂蝉这个人呢? 实际上,根据我的研究发现,在古代,貂蝉这个词和现代一样,是个常用词,当然我们现在指的是中国四大美女的貂蝉,而古代大多数时候,它指的是封侯受爵的荣耀,就是我们前面说的貂蝉冠,那只有封侯的人朝廷才发貂蝉冠,所以古人常用世代貂蝉指贵族的家世。又有一个常用的典故是说用兜鍪换貂蝉,兜鍪就是战甲、战盔,就是指要建立战功来获得封侯,这是古代很多人的理想。所以我考证了一下,在《四库全书》所载的古代典籍里,提到貂蝉的地方不下一千多处,绝大多数的意思指的是封侯的理想与贵族的身世。古籍里提到貂蝉又是把她当作是一个女人的,我找来找去,只找出了七个地方。尤其是明代杨慎说过一段话,他说“吕将军妻貂蝉,史无所载,唐李长吉《吕将军歌》云‘榼榼银壶摇白马,傅粉女郎大旗下。’似有其人也。”后人多不把这段话当回事,认为杨慎引的李贺写吕布的这首诗纯粹是李贺的想像而已。事实上,联系历史我们发现,这不应该完全就是想像的场景,“傅粉女郎大旗下”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吕布的功业下,是有一个女子,帮他获得了封侯的,或者说是在吕布获得功劳以至于封侯的过程中是帮了吕布的。因为在古代貂蝉就是封侯的代名词,所以后世才把这个不知名的女子索性就叫貂蝉,就因为是她帮吕布获得了貂蝉冠的! 那么吕布有没有封过侯呢?封过,还封过两次侯,第一次是他背叛丁原,投靠董卓,并杀了丁原之后,被董卓封为都亭侯。第二次,是他背叛董卓,和王允联合,杀了董卓之后,被朝廷封为温侯。所以后人大多称吕布为温侯吕布。也就是在封温侯的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女人。 《三国演义》里写董卓与吕布的矛盾是因为貂蝉而起,还写吕布在凤仪亭与貂蝉私会的时候,被董卓发现,董卓气得拿戟怒掷这个干儿子吕布。这一段情节也不是凭空杜撰的,《三国志》中就明确记载过这样的情节。 《三国志 吕布传》里说“卓常使布守中阁,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也就是说吕布与董卓的一个小妾私通,这有可能是导致吕布开始要背叛董卓的导火索。《吕布传》又说“卓性刚而褊,忿不思难,尝小失意,把手戟掷布,布拳捷避之”。也就是说因为一些小事,董卓拿戟怒掷吕布,两个人的矛盾开始明确化了。那么到底是因为什么小事,也就是《三国志》里说的那个“小失意”、小的不愉快是什么事呢?我们不能凭空猜测,就文本看,《三国志》里记载了的董卓与吕布之间的“小失意”,也就是生活上的矛盾,而不是政治上的分歧,只有吕布与董卓的小妾私通这件事。后来明人王世贞在他的《弇州山人四部稿》里有一首诗,说“董姬尽为吕,貂蝉居上头”,也就是说董卓死后,他原来的那些小妾啊、侍女啊,都归吕布所有了,而其中,貂蝉是最得吕布喜欢的。那么这个貂蝉是不是就是那个曾经与吕布私通,又与吕布合谋,最终帮着吕布除掉董卓的那个人呢?至少,这应该是有很大的可能的。而吕布正是因为国家除掉了董卓之害,才被封温侯的,也就是获得朝廷颁发的貂蝉冠的,所以那个帮他成就封侯事业的女人,也因此被叫做貂蝉也就可以理解了。所以唐代李贺才在《吕将军歌》里说“傅粉女郎大旗下”,就是说貂蝉对吕布的封侯功业是有帮助的嘛!由此可知,貂蝉这个人物完全有可能不是凭空杜撰出来,而是有着一些历史的影子的,至于她到底叫什么名字,什么地方人,历史浩渺如海,古今多少事,都湮没在滚滚红尘中,我们也只能用貂蝉这个名字,来纪念那个对一个时代有过特殊贡献的那位女子了。 这里我也顺便说一下,即使我们退一万步说,就算历史中绝无貂蝉这个人,甚至连历史原型也没有,就是民间艺人、戏剧家完全凭空杜撰的艺术形象,我们也不是不能讲。我们这个“中国经典爱情系列”的选材本来就是取自三个范畴:第一,民间传说;第二,历史事实;第三,文学创作。其实不论民间传说还是文学创作,那些故事同样反映了我们这片土地独特的东方智慧与东方情感,所以它们都是我们重要的选材土壤。 这样看来,第二个问题就显得比第一个问题还重要了,不管貂蝉是不是实有其人,在我们的”中国经典爱情系列”里,她的爱情故事又从何说起呢? 按《三国演义》的说法,貂蝉的故事要从“一声叹息”说起。 说貂蝉原是司徒王允养的一个歌女,有一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后花园的小池塘边,看着荷塘月色,慢慢地叹了口气。你说一个女孩儿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叹口气那完全是正常的事儿,有可能是有了心上人,但不能在一起;有可能是还没心上人,有着落寞和着急。不巧,王允正好路过,这就被他看到了。这王允是个非常迂腐的家伙,或者说是个腐儒啊,诶,一块“豆腐儒”啊!像所有的父母总疑心孩子的行为,像所有的老年人总看不惯年青人的表达方式,他一听就叫起来了,说“贱人将有私情耶!”就是说你一个年青女子,在这儿深夜叹息,是不是和什么人私通了? 貂蝉这猝不及防,哪想到叹口气,就惹来这么大祸,当然本能地就回答不是。 王允不依不饶啊,就说那你为什么在这儿叹气? 我估计貂蝉当时也是逼得没办法了,只好大义凛然地说,如今奸臣董卓当道,百姓苦不堪言,我是忧国忧民睡不着啊!王允这块“豆腐儒”一听,大为感动,当即把貂蝉认作义女,这才有了后来的借貂蝉巧施连环计。 说到这儿,我倒想起一个故事来,说有一个女孩子很漂亮,在宴会上被众星捧月一样,party结束后,一个很一般的男孩子邀请她去喝咖啡,女孩子其实根本看不上这个男孩子,但出于礼貌,心想就去一下下吧,敷衍一下就走。这个男孩子很木讷,一路到咖啡馆也没什么话说,咖啡送上来的时候,这个男孩子突然大叫一声:“给我拿点盐。”这一下好多人都很惊讶地看着这个男孩儿,哪有人喝咖啡放盐的啊?在女孩儿惊奇的目光里,男孩子尴尬地笑笑说:“我家在海边,每天在海水里泡,放点儿盐容易让我想起家的味道。”女孩儿一听,心想,这个男孩儿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看来很爱家,很顾家啊,这样的男人多好啊,今天我幸亏跟他来了。后来,两个人就慢慢交往起来,每次去咖啡馆,女孩儿都会主动为男孩儿的咖啡里加盐。他们后来结婚了,男孩儿果然是个很爱家、很顾家的人,他们的日子就像他们爱喝的咖啡一样----“滴滴香浓,意犹未尽”。最后,丈夫去世后,妻子收到一封信,信里说“其实,我对你撒了一个谎,却一直不敢告诉你,我喝咖啡不是要加盐的,你不知道那味道多难喝,我第一次在咖啡馆里那样说,只是觉得当时没话说,太尴尬,就兴冲冲地冒了一句,那知却下不场,这一下就喝了一辈子加盐的咖啡!现在我终于可以不受这个罪了,但我最庆幸的是,因为这句话,得到了你!”妻子读完后,含着泪笑了。多美的人生啊,就因为一句冲动的话! 事实上,对于貂蝉也一样,多么传奇的人生啊,就因为一声叹息,一句回答! 问题是后人大多认为貂蝉传奇的人生价值在于舍身救国,离间董卓与吕布,却从不认为她也和那个幸福的女孩子一样,从一声叹息开始,从一句回答开始,踏上了自己的爱情之旅。后人之所以这样认为,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对吕布的认识上。我们大概在潜意识里都有一种想法,就是吕布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貂蝉这么伟大的女性去爱的。 对于吕布,后世有个盖棺定论,说他是“三姓家奴”,什么意思呢?《三国演义》里张飞虎牢关三英战吕布时就骂吕布是个“三姓家奴”,也就是说他至少有过三个爹,他姓吕,自然有个姓吕的亲爹,后来他认丁原为义父,所以丁原又是他爹,再后来,他背叛丁原,又认董卓为干爹,后来他又背叛了董卓。用句俗话说,别人是“有奶便是娘”,吕布是“有用便认爹”,在杀了董卓之后,他又投靠过很多人,但没多久又总是走上背叛的道路,所以“三姓家奴”就是贬低吕布的人格,说他是个反覆无常的小人。这样的人,让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跟了他,那岂不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哪有什么爱情可言呢? 其实我并不这样认为。纪连海老师在讲吴三桂的时候曾经把吴三桂比作吕布,说吴三桂也是“三姓家奴”,我觉得这种比较好像看上去很贴切,但细想还是有问题。你看吴三桂是跟过三个朝廷,大明,大顺和大清,这其中还有满汉之别,而吕布不过是作为一员战将,跟过三个军阀而已。说他拜董卓为义父之前也曾经认丁原为干爹,这纯粹是《三国演义》的瞎掰,《三国志》根本没有这个记载。 话说回来,在三国那个时代,谁是正统?谁是叛逆?谁没有过二心?谁没有过背叛? 天下英雄,各为其主,说起来都背叛了大汉朝。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而且他自己也有两个爹,他姓曹就不是他亲生父亲的姓,他爹本来姓夏侯,所以他后来用的好些人都是姓夏侯的,而他姓曹是因为他是大太监曹嵩的干儿子,那这么说也是“两姓家奴”吗? 刘备就更不用说了,他投靠过又背叛过的人数基本上与吕布差不多,所以后世有本《厚黑学》就是以他为教学原型的。吕布在白门楼被斩前,还想彻底归顺曹操,曹操也确实有爱才之意,所以有点犹豫想不杀吕布,这时候刘备在旁边对曹操说:“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就是说你忘了吕布是怎么背叛丁原和董卓的吗?曹操听了这话,就不再犹豫,杀了吕布。《三国志》记载吕布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指着刘备说“是儿最叵信者!”,也就是说,你刘备是最反覆无常的人,你凭什么说我呀!《三国演义》里为了维护刘备的形象,把吕布的这话就删掉了,所以从反覆的角度看,在三国那个军阀割据的时代,为了求生存,吕布不停地投靠这个,又投靠那个,这和吴三桂卖国求荣应该是不能等同起来的。 况且,就吕布一生的情况来看,他总的来说还是一个战将,而非一方军阀。他政治眼光比较短浅,但相貌英俊、武艺超群,却是三国里最厉害的一个。你看最简单的证据就是“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刘、关、张三个人合起来都打不过他,那关羽、张飞可是五虎上将头两位,再加个刘备,三国里谁还能经得起这三个人的合战,马超不行,赵云不行,许楮也不行。所以《三国志?吕布传》里面,王允称吕布为“壮健”,陈宫称吕布为“壮士”,那不论是从武艺还是长相来看,吕布都是三国里一等一的人物。抛开他政治上的短视不谈,貂蝉在那个风云时代爱上这样一个英勇的美男子,有什么不可能呢? 再从吕布的角度看,他对貂蝉那是很痛爱的。他一杀完董卓,马上“回眉坞,取了貂蝉”,后来不论转战南北,都始终把貂蝉带在身边,这说明,他是很爱貂蝉的。后来被曹操包围的时候,他也是听了貂蝉的话吕布才没有分兵袭扰曹军,才导致了失败被俘,白门楼被斩。连打仗都听老婆的,可见这个头脑简单的吕布对貂蝉的衷爱程度了。戏曲里表现吕布白门楼被斩时,说他唯独放不下的就是貂蝉。在那个时代,在貂蝉所有接触过的人里,还有比吕布更值得貂蝉去爱的人吗? 要知道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有时候跟一个人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都没有关系,要不然张爱玲也不会爱上那个汉奸胡兰成了。 更何况那个时代,人们对爱情的理解并不像现在人这样。《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载了一个叫“奉倩殉色”的故事。说有一个叫荀粲荀奉倩的东晋名士,他和他老婆的感情很深。深到什么程度呢,说冬天的时候,有一次他老婆生病发烧,体温很高,要降温啊,怎么办呢?这个荀奉倩就先到院子里把自己的身体冻冷,然后回来用身体贴在他老婆身上给她散热,我觉得这种物理降温的方法实在是很奇特,也实在是很温馨。那么是什么让荀奉倩对他老婆这么痴情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他觉得他老婆长得太漂亮了。荀奉倩公然宣称,他就是爱他老婆的美色,并且公开说“妇人德不足称,当以色为主”。也就是女人的学识品德什么的,是不足称道的,我眼中的爱情,就以美色为主。要知道这与任何时代的主流观念都是相违背的。但就因为这个原因,让他们的爱情与婚姻散发出异样的光彩。在老婆死后,荀奉倩不饮不食,思念成疾,没过多久就也死了。虽然他的爱情观在我们今天看来有些狭隘,但他们依然用生命和岁月捍卫了他们自己的爱情理想,这样的人生,在我看来,哪里会比那些所谓的伟大人物要逊色呢? 所以吕布与貂蝉,俊男美女之爱,这就够了,哪里会像我们现在人这样,替古人担忧,觉得吕布的人品与貂蝉的人格并不相配呢? 后来戏曲里安排的貂蝉与关公的感情,我觉得更不能让人接受。曹操把貂蝉当作红颜祸水,先赐给刘备,又赐给关羽,企图因此让刘、关、张兄弟反目,所以才有了“关公读春秋,挥刀斩貂蝉”。也有一种结局是说关公其实是义释了貂蝉,是墙边的青龙偃月刀自己倒下来,把貂蝉给斩了的。民间还有一些其他的传说,说貂蝉有被杀、逃走、当尼姑、回故乡等等不同的结局,总之,最后都是把貂蝉当作红颜祸水看。曹操、刘备、关羽,这些男人为了表现自己的政治道德与政治智慧,把貂蝉一个弱女子当皮球、当道具,踢来踢去,斩来斩去,在对待女性、对待貂蝉上,他们都不如那个鼠目寸光却帅气简单的吕布。 因此,我想第二个问题也就有了答案,貂蝉正是在离间董卓与吕布的过程中,在跟随吕布不断投靠这个、投奔那个的颠沛流离的过程中,她真的爱上了那个头脑简单却英勇、英俊的吕布,并跟他风风雨雨,走完了他们在三国的人生。 在吕布死后,当世有几多英雄,几多风流人物,但都不再有值得貂蝉去爱的人,所以我还是比较欣赏吴梅村在《圆圆曲》中说过的那句话“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作为一个女人,貂蝉的成就不是在巧施连环计,扳倒了董卓上,而是在她找到一个爱她、她也爱的人。 事实上,只要吕布与貂蝉之间的爱情值得人回味,又哪里要去管什么般配不般配呢? 当然,说到谈恋爱的男女般配,还是郎才女貌更容易打动我们,还是那些平凡男女的不平凡故事更富于温情,所以我们在谈论江山美人的英雄之爱时,却更渴望两只蝴蝶般的凡人之爱。 请看下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蝴蝶飞呀飞”。 第十五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 流行歌手庞龙因为一首网络歌曲《两只蝴蝶》而在流行歌坛一炮窜红,他曾经说,他要感谢网络的传播力量,但我觉得他首先应该感谢的是远古时两个相爱的人,是他们的故事让那两只蝴蝶在东方的情感文化里有了无比神秘的力量。 我想,之所以我们对“两只蝴蝶”会那样的认同,是因为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曾经被梁祝化蝶的故事深深打动过。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东方式爱情理念的宣传“名片”不是《红楼梦》,而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它早在1954年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就被全世界的记者誉为是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对于梁祝的故事内容,我想大多数人大概都是从越剧或由越剧翻拍的电影里获得的印象,说有个女孩儿名叫英台,她的故事特别精彩。她先是男扮女装到杭州去上学,路上遇到梁山伯,两人草桥结拜,在学校两个人朝夕相伴,同学三载,祝英台暗恋梁山伯,梁山伯却懵懂无知,只把祝英台当兄弟看。两个人毕业的时候,分别前有一段十八相送,是梁祝戏里的经典,最后祝英台与梁山伯约定,把家中的九妹许配给梁山伯,让他七月七来家中迎娶。送走祝英台后,梁山伯从师母那里得知,英台竟是女儿身,也就明白了所谓的小九妹其实就是英台自己,是英台把自己许配给了梁山伯。这让梁山伯非常兴奋,他根本就等不及到约定的东方情人节那天,一早就赶到祝英台家提亲,可是这时候祝家已经把英台许配给了太守家的公子马文才。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面前,祝英台只能含恨送别了梁山伯。梁山伯兴冲冲而去,却败兴而回,不多久就抑郁而终。祝英台得知梁山伯去逝的消息,在父母逼婚的那天,外披红喜服,内穿白丧服,与父亲谈好要先到梁山伯坟上拜祭,然后才去马家行婚礼。到了梁山伯的坟上,她脱去红衣,露出丧服,是放声大哭,这哭声感天动地,使得梁山伯的坟突然裂开。祝英台纵身一跃,跳进坟里,与梁山伯合葬在了一起。祝英台死后,她和梁山伯的坟上飞出两只美丽的蝴蝶来,他们相伴相依,再不分离,人们就把那双宿双飞的蝴蝶,一只叫做梁山伯,一只叫做祝英台,这就是美丽的“梁祝化蝶”的故事。 对于这个故事,我首先谈两个小小的疑问。第一,就是祝英台的父亲为什么在对女儿的态度上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第二,就是那个倒霉的马文才,他到底是怎么卷进这场故事里来的?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我说祝英台父亲的表现前后不一致是什么意思呢? 这要从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说起。我们知道,这个故事的缘起是因为祝英台的女扮男装、杭城求学。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我考证了一下,从女扮男装所具有的社会性意义这个角度来看,至少在《四库全书》所记载的典籍里,祝英台的女扮男装在中国古代那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虽然先秦时的《左传》里也说过楚王的王妃樊姬偶尔也学男人扮成将军的模样,但这并不是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女扮男装。而梁祝的传说大概起于三国以后、六朝以前,现在可以考证的,最早有梁祝故事记载的,应该梁元帝时期《金楼子》一书,此书著作的年代大约在公元552——554年间,可是他的原作在明末已经消失,清乾隆年间编修的《四库全书》还提到这本书。现存可以见到的最早记载是初唐梁载言所撰的《十道四蕃志》。晚唐张渎的《宣室志》上开始有了较为详细记载。《十道四蕃志》和《宣室志》最后都提到晋丞相谢安奏请朝廷表彰这件事儿,也就是说,梁祝的故事最迟应该发生在东晋的时候。 后来一个较为著名的女扮男装的典型就是花木兰,但花木兰故事产生的准确时间应该在南北朝的北魏时期,从时间上看,它应该是晚于梁祝故事的。至于说后代有很多女扮男装的事儿,那基本上是在明清市民文化的兴起的背景下出现的。比如说黄梅戏里的《女驸马》,《再生缘》里的孟丽君等等。所以从“女扮男装”这一行为艺术的产生根源上看,祝英台可谓是一个开创者,从这个角度上不仅可以看出祝英台本身的个性气质与性格特征来,更重要的是从这个细节上还可以看出祝英台那种较为开放的家教、家庭环境来。也就是说,祝英台的父亲,戏里那个古板的祝员外,其实在对待女儿的事上应该是非常开明的。你想嘛,在那个时代,连女儿女扮男装独自外出求学这种开天辟地的事儿,做父亲都支持,至少可以说他是没反对的,这说明这个做父亲的相当不容易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比我们现代文明社会里的许多父母还要强!最少他能跟女儿沟通,并能最终接受女儿大胆的想法,并真地让她去实施,这在今天很多父母都不一定能做到,更何况是那个远古时代呢?而且,祝英台在外男扮女装一扮就是三年,这也说明父母对祝英台的信任度是很强的。 那么,这样一个开明的父亲为什么会在后来祝英台的情感生活中那么坚决的反对梁祝恋,并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呢?有人会说,这女扮男装和婚姻大事是没得比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在古代的封建礼教下,那可是比天还大、比地还大的约束。 请注意,梁祝故事所发生的东晋时期,并不是我们后来传统印象里认为封建礼教盛行的宋明时期,因为这时候儒家的理学还没产生,社会对女性的桎梏还不是那么的强烈。再看东晋时候的历史实践,这时候社会民众的思想是非常开放的,《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了一些故事,有的就是表现做父母的并不能完全主宰孩子的婚事,尤其是女孩子,在自己的婚姻上还是有很大的自主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上还继承了先秦的传统,还可以算是中国古代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时期。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又在这样一个开明的家庭环境中,而且,还有梁祝两个人的师母为二人做媒,也就是说并不是完全没有“媒妁之言”的,经过祝英台和梁山伯努力地、坚决地,甚至是抵死地抗争,祝英台的父母还是“任你风狂雨骤,我自岿然不动”,我觉得,这就让人有些疑惑了。 有人会说了,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你难道没看过那部轰动全球的动画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吗?那里头说得很清楚嘛,因为是马文才家,也就是马太守家逼婚,所以祝英台她爹没办法。他一个员外,胳膊拧不过大腿,怎么敢跟太守家悔婚呢? 这个问题确实提得很好,事实上整部戏的关键也确实就在这个问题的解答上,这就要说到我们的第二个问题:马文才那个倒霉蛋是怎么卷到这场梁祝的爱情故事里来的呢? 我想,看过好莱坞动画版本的观众,肯定都对吴宗宪配音的马文才印象深刻,这个天下最大号又是最小号的电灯泡从一开始就跟梁祝纠缠在一起。说他是最大号的电灯泡,是因为他从梁祝相识、结拜开始,就一个劲儿地追祝英台,损梁山伯,一直到梁祝化蝶,他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锲而不舍,也算是痴心不改了。说他是最小号的电灯泡,是因为影片为他设计的形象是瘦瘦的,小小的,长条的,是无耻却无聊,又相当猥琐的。这样一个特别的电灯泡最后既毁灭了梁祝的爱情,却又照亮了梁祝的爱情! 说实话,从情节设计上看,马文才这个人物形象的刻划是相当成功的。但是,这纯属是后人的艺术创作,不要说马文才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同学,就是动画片《梁祝》和某些电影、电视剧里常说的马家逼婚一事,事实上,我要告诉大家,那也是不存在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这些电影、电视剧的祖本都是越剧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戏曲版的《梁祝》中并无马家逼婚一出,而且情节表现出来的是祝英台和梁山伯都并不认识马文才,只是说祝英台从学堂毕业回家的时候,父亲告诉她已经把她许配马文才,而马文才则是太守家的公子。越剧里最后的三场戏分别是“哭孝”、“逼嫁”与“化蝶”,这三场戏始终都没出现过马文才,甚至没出现过任何马家的人。而且从“逼嫁”这一场的名称也可以看出来,是祝英台的父亲在逼祝英台嫁,而不是马家在逼婚。这就说明,把梁祝的悲剧责任强加在马文才身上,或者说是强加在马家身上,那是不太公平的。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就是,这个故事在古代的版本中还有一个结尾,但被现代版越剧改编时完全摒弃了。据明代史学家王世贞与杨慎根据唐人典籍考证说,最后是马家把祝英台对梁山伯的忠贞这件事儿,向上汇报给了当朝宰相谢安,并奏请谢安表彰祝英台与梁山伯的墓为义妇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不难看出,马家在梁祝悲剧这件事上完全是个旁观者,虽然梁祝的悲剧也确实是因为祝家与马家的结亲而起,但马家,以及马家的那个马文才,在这出爱情悲剧事件上并不是什么元凶,甚至连帮凶也根本算不上。 如果马家不是帮凶,那么就不存在马家逼婚这一说,那这样的话,祝英台父亲的“逼嫁”的行为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这个本来很开放,很开明的父亲,就这样一意孤行,一手把亲生女儿逼上了绝路了吗? 其实越剧在改编这个古代故事时,是明显注意到了这一点的。所以开始第一出,就把祝英台要女扮男装去求学的戏设计成女儿与父亲的矛盾冲突,说祝员外是个老古板,坚决不准英台去杭州求学,是英台女扮男装装成个算命的骗了他,才最后获得他的允许。这样,这个古板的老头形象才会与最后的那个迂腐的父亲形象完全吻合起来。但即使这样,越剧也只是把梁祝结合的障碍设计为祝员外一人,因为越剧在这个戏上的初衷还是为了表现家长制对青年男女真挚爱情的扼杀。但后来,在影视作品改编加工时,我们已经习惯了表现封建各种丑恶势力对所有真、善、美的东西的迫害,所以顺理成章地要把马家和马文才拉下水,让他们成为那个落后社会的黑暗代表,这比只启用祝英台父亲这个人物,那效果无疑要好得多。所以经过强化祝英台父亲的迂腐与刻板,强化马家父子的无耻与丑恶,现代版梁祝的故事就有了我们现代人特别容易的接受的主题,那就是封建礼教对青年男女真挚爱情的迫害,封建制度对所有真善美事物的扼杀,这让我们更容易想起某个年代特别喜欢说的一句口号: “那个万恶的旧社会啊!” 但是请注意,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并不是到现代才流传开的,古代的人们就很喜爱这个故事,民间更是对梁山伯对祝英台充满了同情,要不然人们也不会把那些双宿双飞的蝴蝶就分别叫做“梁山伯”与“祝英台”了。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古人是没有我们现代人这种觉悟的,也就是他们在这个故事看到的并不会是什么封建礼教对青年男女的迫害,那么这个爱情故事真正打动那个时代人们的关键是什么呢?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还原这个故事的关键所在。 先来看看古代典籍记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与现代版的梁祝故事有什么不同。 我们前面说过,现在可以看到的有关梁祝故事最早有着较为详细记载的是唐代张渎的《宣室志》,这里面是这样记载的: “英台,上虞祝氏女,伪为男游学,与会稽梁山伯者同肄业。山伯,字处仁。祝先归,二年,山伯访友,方知其女子。怅然如有所失。告其父母求聘,而祝已字马氏子矣。山伯后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祝适马氏,舟过墓所,风涛不能进,问知山伯墓。祝登号恸,地忽逢裂陷,祝氏遂并葬焉。晋丞相谢安奏表其墓曰义妇冢。” 从这段记载可以知道,祝英台女扮男装的惊世之举确实是实有其事。另外,她也确实跟梁山伯是同学,是好朋友。但是祝英上了两年学就先回家了。又过了一年,梁山伯从同学、友人那里得知祝英台竟然是女孩子,心里是“怅然有所失”,回到家就让家里人去祝家提亲,可得知这时候,祝英台已字马家了,“已字”就是女孩儿许配给了男方。 梁山伯闻此消息,后来抑郁而终,病死在鄞阳县令的任上,墓在鄮城西郊,正好就是祝英台去马家成亲必经的路上。祝英台成亲路上,船过这一段江面,江上大风大浪,就堵着船不让过去。祝英台一问才知道曾经思念她成疾的梁山伯就葬在岸边,于是上岸哭祭,真情感动天地,墓陷地裂,祝英台于是跟梁山伯得以合葬。注意,最后,梁山伯这个墓最后经谢安申请,被朝廷表彰为“义妇冢”。要知道这本是梁山伯的墓,按道理应该叫“义夫冢”啊,就算是两人合葬在此,也不能只叫“义妇冢”啊?原来啊,在古代男权社会里,古人认为梁山伯对这段错失的情感念念不忘固然不易,但祝英台作为一个女人,能对已经逝去的梁山伯还如此有情有义则更为不易,所以才将此墓叫做“义妇冢”。 看了这段记载,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大体情节上与现代梁祝的故事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但是通过情节所表现出来的人们的情感取向是不一样的。最关键的就是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两大外力不见了,既“马家的逼婚”与“祝家的逼嫁”不见了。虽然造成梁山伯抑郁而终的原因还是祝英台已许配马家,但这已经纯属是命运的捉弄,而非人为的惨剧了。 既然不看重这种外力因素,那么这段爱情本身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内涵让世人感动,我想这才是这个爱情故事在一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也一样被人广为传播的最重要的原因,那么这种特别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呢? 我以为答案很简单,就是两个字——“错过”。 就我个人感觉而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打动我的地方,并不是它的时代意义和社会内涵,而是那段爱情的本身。 对于爱情来说,最痛心的爱,大概就是被错过的爱。 用李商隐的诗来说,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用周星驰美丽的大白话来说,就是“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摆在我的眼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错过之后,才追悔万分。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会对那个女孩儿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段话说得实在太精彩,以至于虽然是段假话,也同样被人广为传颂。请注意,周星驰扮演的孙悟空在对紫霞仙子说这话的时候,当时的意图还是为了骗她,为了得到月光宝盒。但我想,如果是换了梁山伯或者祝英台说这话,我相信,这一定是他们痛彻肺腑的痛心之语。所以当梁山伯知道祝英台竟是女儿身,而她又许配给了马家之后,那种巨大的后悔让他在短时间内就抑郁而终了。所以当祝英台得知思念她的梁山伯已经抑郁而终时,就扑在梁山伯的坟上,痛哭到天崩地裂,与梁山伯一起虽不能生则同室,却最终死则同穴了。 我们经常会在“当爱已经往事”时,唱“有多少爱可以重来”,事实上,没有爱可以重来,所以留给我们的只有如深渊般的悔恨与苍凉。这种感觉不论在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地方,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样。我从来就不同意在爱情上也有进化论一说,唯独爱情是不可能与时俱进的,是千百年来也是千百年后都不会有丝毫变化的,我说的是那些让人产生爱与恨、悔与痛的各种感觉。正是这种感觉让我们在解读梁祝故事的时候,产生了最为强烈的共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注定与一些人、一些事曾经失之交臂、擦肩而过。 正因为如此,最后的化蝶才特别的美,因为那是我们所有人的梦想:与我们的爱,比翼双飞。 说到擦肩而过与失之交臂,我们在人群里最容易产生这样的感觉,但《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歌也唱过“人海之中,找到了你,找到了真爱所依!”也就是说,幸运的话,你可能偶然一抬眼,就会在人群里找到你的真爱所依,有一位叫桃叶的女子,便是这样的幸运。 请看下回:桃叶的故事——“闻郎江上踏歌声”! 第十六回 秦淮河畔夕阳斜,桃叶飘落到谁家 ——桃叶的故事 清代有一位有名的女词人叫纪映淮,一看这个名字就知道,她是在秦淮河边出生的。映淮嘛,就是在倒映在秦淮河水之中。所以在她少女的时候,她最喜欢到秦淮河边来游玩。 在她十五岁的一个夜晚,她又来到秦淮河边,但这一次不是游玩,她是怀着满腹心事,在月光与河水的映照之中,对着千年的桃叶渡诉说着自己的心事。 原来,她刚过了及笄之年,就受父母之命,被许配给了山东莒州的一个姓杜的人家。而明天,她就要起程远嫁山东了。对于未来的夫婿,她既没有和他见过面,又没有通过书信,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儿相爱的感觉。但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实在是一个少女的自然本性。于是她满怀惆怅,在这个月圆之夜,来到秦淮河的桃叶渡口,写下了这样的一首诗。 清溪有桃叶,流水载佳人。名以王郎久,花又古渡新。 楫摇秦代月,枝带晋时春。莫谓供凭栏,因之可结邻。 诗是什么意思呢?原来纪映淮姑娘在说,清溪水,桃叶渡,当年的神仙眷属在何处?天上的明月还是秦时的明月,渡口的桃花还是晋时的芬芳。而那位让人羡慕的桃叶姑娘,正有一个深爱着她的情郎在渡口等着她。而我将要面对的夫君,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不是也像桃叶姑娘的王郎那样有才情?有真情?有深情?如果是这样,那该多么好啊! 那么,这个让纪映淮姑娘视为理想情人的王郎,以及那个让她羡慕不已的桃叶姑娘又是何许人呢? 我想,一个女人如果她让其他女人嫉妒的话,一定是因为她的容貌、财富,甚至是权力;但一个女人如果让其他女人羡慕的话,那一定是因为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那个让千年之后的纪映淮羡慕不已的桃叶姑娘确实除了拥有一份真挚而幸福的爱情之外,她就什么都不拥有了。当然,如果一个女人能拥有一份地老天荒的真情实爱,她也就应该别无所求了。桃叶的一生,正说明了这个道理。 据民间的传说,桃叶,本来也出身于一个书香门第,奈何后来家道中落,只剩桃叶与衰老的父亲相依为命。后来穷愁潦倒的父亲就在秦淮河边的渡口叫卖祖传下来的桃花砚,被一个英俊的男子给买走了。话说,时间飞逝,转眼就到了第二年。因为父亲重病在床,家里别无生计,桃叶只到自制些团扇到河边渡口来卖。桃叶一个女孩子,卖些自制的团扇,又不会做广告,又不会吆喝,卖了大半天,一把也没卖出去。而父亲还等着自己卖了钱抓药呢?桃叶心里这个愁啊,那是愁满心头,挂满眉头啊。 话说她皱着眉头抬眼一看,就看到了河边的一个人。这个人长的很帅,这还罢了,关键是他正在河边洗手里的一方古砚,桃叶一看就认出来了,那正是自己祖传的桃花砚,那曾经也是她读书写字时最珍贵最喜欢的砚台。说这个桃叶一付愁容看砚台的模样被这个男子一回头又看到了。他看见一位卖团扇的姑娘死死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砚台看,就上前问:“姑娘也认得这方古砚吗?我去年从一位老伯手里买来,确实是砚中精品,后来越用越喜欢,想再找那位老伯以示感谢,却再也找不到了。” 桃叶看了看这位帅哥,害羞地回答说“那就是我的父亲,这方桃花砚本是我家的传家之宝。” 男子听后说:“原来这是姑娘的传家这宝,小生实在不知,不如你带我拜见尊父,我好将宝砚归还。” 桃叶一听,泪水下来了,就把父亲重病在床,自己卖团扇为父亲看病的事儿简略地说了一遍。 男子沉吟了一下,突然取砚磨起墨来,然后在每一只团扇上都题了诗,写了字,并亲自叫卖起来。也不知他有什么法力,好多人看了这团扇,一下子就哄抢而光。男子把卖扇子的钱和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交给桃叶,让她赶快回家替父亲看病。桃叶满怀感激,但她并没问这个男人姓什么叫什么,只是在他温暖的目光中渐渐远去了。 话说桃叶回家之后,虽然为父亲抓了药,可父亲已经病入膏肓,没过多久就离她而去了。剩下桃叶孤苦零丁。哪知祸不单行,父亲刚病逝,桃叶自幼定过亲的那个男的又突然夭折。男家要捆绑她葬婚,也就是将她捆绑起来,放在墓旁边,任由野兽撕咬,听由命运安排。也是桃叶的命大福大,大概更是由于某种隐约的爱情力量的主宰,桃叶终于在石碑上磨断绳子逃了出来。桃叶辗转流离,又来到秦淮河的渡口边。她带着希望在人群里张望,一下就看到了正河边洗砚的那个男子,他身边放着那方桃花砚,手里还有一把桃叶做的精致的团扇。 历尽沧桑的桃叶终于露出了微笑,因为她找到了她要找的人。 到这里,不要以为故事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其实不然,桃叶只是笑了,她并没有走过去。因为她知道,她和他之间,有着不可一道逾越的鸿沟。因为她知道,这个帅气英俊、才华横溢,又古道热肠的男人是谁,所以她才觉得自己只能远远地看着他的身影微笑。 对于桃叶的顾虑,我们现代人可能不太理解。人生到此凄凉地,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况且,那个男的上次肯帮她,这次怎么可能又舍弃她呢? 这一点要特别交代一下,在魏晋时期啊,当时的社会自上而下流行着一条规则,而且是一条铁律,那就是有名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也就是整个社会分为士族和庶族两大阶层,这两大阶层是不能通婚的,这也是一个被全社会接受的理念。尤其是士族阶层,如果谁要是与庶族阶层,也就是下层社会的人通婚,整个士族阶层就会群起而攻之。这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好像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儿,或者我们很容易简单地把它理解为门当户对,事实上这要远比简单的门当户对的观念苛刻得多。而这个男人,桃叶从他帮助自己卖团扇那一刻起,就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他正是当世士族的代表,整个魏晋时期少有的大名士!而自己,一介孤寒女子,别说士族出身,连庶族都算不上,哪里能痴心妄想,能够得到那一段永远不可企及的爱情呢? 想到这儿,桃叶的目光黯淡了下来,她的微笑里也带着一丝凄苦的味道。就在她转身想要离去的时候,那个丰神俊郎的男子在一回眸间,蓦然回首,看到了桃叶正在人群的阑珊处。他的眼里放出异样的光芒来,在桃叶将要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他站起身来,叫住了桃叶。就这样,桃叶就在秦淮边的古渡旁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这个竟又在渡口边等着自己的男人。 两个人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坐在河边一番倾诉之后,终于彻底敞开了心扉,男子搀起桃叶的手,爽朗地说:“跟我回去吧,不要怕旁人冷言耻笑!” 于是,就像古人说的,“百年修得同船渡”,两个人一起乘船过河,来到这个男子家所在的乌衣巷里。 在那个时代,又有谁能住在乌衣巷里呢? 刘禹锡的诗里说“旧时王谢堂前燕”,又说“乌衣巷口夕阳斜”,当然,除了王谢家的堂前燕,就只有王谢家的人能住在这儿了。 这个古道热肠、丰神俊朗的男子,正是当世大名士,大书法家,史称“二王”之一的王献之。 说到王献之,那绝对是东晋时期的一个传奇人物,《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传奇故事很多。比如我们都知道他小时候跟父亲王羲之学书法的故事。他受父亲的影响自幼爱好书法,他见父亲的字写得非常好,就羡慕不已。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像父亲那样成为一位受人敬仰的大书法家。有一次,他忍不住问父亲成为一个书法家的秘密。王羲之笑了笑说:“你要想知道秘诀的话,明天早上到院子来。 ” 第二天,王献之早早地来到了院子中,发现父亲早已在那练字了,王羲之见儿子来了,指着院子里那十八缸水说:“书法没有秘诀,只要你写完这十八缸水,字自然而然就会写好了。”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就点醒了王献之,他深受启发,夜以继日地练字。转眼一年又一年,当他写完这十八缸水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为一名伟大的书法家了。 从他成为一个书法家的历程,我们就可以看出他这个人极为专一的毅力与品格。这种专一也体现为他的投入。 比如很多人还知道,有一次他正在练字,父亲王羲之从后面突然抓住他的笔,猛地一拽,哪知道王献之手中的笔根本是纹丝不动。王羲之不由得大为赞赏,用老子《道德经》里的一句话称赞他,叫“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我后来对这个小故事很感兴趣,也曾经好多次有些恶作剧地在人的后面突然去拔别人手中的笔,发现没有一次不拔成功的。要知道我们平常用的是圆珠笔和钢笔,那握力要比握毛笔大得多。事实上,这不是力气的事,而确实是老子的那句话“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这就是一种投入的精神力量,就像爱情里的誓言,“海枯石烂,此情不变”,不就是一种投入的精神力量吗?所以,我一直都主张中国人应该练习写毛笔字,尤其是现在大多数时候用电脑了,笔用得少了,那就更应该练练毛笔字,因为我们可以从那里感受到一种文化传承,一种“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文化品格。 当然,我们这只是说的王献之的书法,并不是他的爱情,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窥一斑可知全豹,我们可以从书法一途看到王献之这个人物的个性与品格。而这与他在情爱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风范应该是一致的。 据说,王献之临死的时候,家里人问他有什么未了的遗憾,王献之这位曾经做过当朝宰相、东晋名士领袖的人物对政治风云全不谈及,只说了一句话:“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就是没什么牵挂和放不下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和妻子郗氏离婚的事儿。原来,王献之早年娶的是出身另一个名门郗昙的女儿郗氏,两个人青梅竹马,感情也很深厚,但后来出于政治原因,在整个家族力量的迫使下,被迫离婚另娶了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所以他临死时才会说一生遗憾的只是觉得对不起郗氏而已,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其言也善。就凭这一句话,我觉得王献之也足以算是一个情深义重的好男人了。 当然即使王献之是个很专情的人,他也不能对抗整个社会的礼俗洪流,所以他只能与郗氏离婚,为了家族的发展,另娶皇帝的女儿;同样,虽然他与桃叶是真情相爱,他也同样不能不顾家中的那位新安公主,也只能纳桃叶为妾。就他把桃叶这样落魄、孤身流离的女子带回家,还纳她为妾,这在当时就已经是惊世骇俗的了。我们完全没必要以现在人的标准,因为他没有正式娶桃叶为妻而责备她。 事实上他对桃叶的态度,也完全不像当时的贵族对待自己的侍妾那样。我们知道,经历秦汉的奢靡之风之后,晋人喜欢养妾,而且名士们是养妾成风。像当时的谢安、王导这些大名士都有养妾之风。要知道,在当时妾的地位是很低的,还不像后世说的什么三姨太、四姨太的,魏晋时期的妾有时跟侍女是混同起来的。汉代的辞书《释名》是这样解释的:“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意思说得很清楚,那时的妾可以同占有她的男子发生性关系,以卑贱的身份受到宠爱,但是不得成为伉俪。连称呼上,也反映出这种尊卑不平等的关系,妾只能称占有她的男子为“君”,俗称“老爷”,而不能称为“夫”。妾在当时的地位,用现代话说白了,就是“性奴”。这种地位使得妾在当时的家庭中挨打受骂得不到保护,甚至连人身安全也没有。《世说新语》记载,丞相王导和堂兄大将军王敦到大臣石崇府上赴宴。“石崇每要(邀)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彊(强),至于沈(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这些美人,实际上就都是石崇的妾。这些活生生的美女,为了劝酒未饮这等小事,就眼睁睁被杀死了。再比说王导,前面已说过他也有好多妾。他的特殊情况是,他在外、在官场上无疑是一个强者,而在内、在家里,却很惧内,是一个怕老婆的汉子。而他的老婆曹氏妒忌心特强,王导只得“密营别馆,以处众妾”。哪知有一天被曹氏发觉了,要去处置。这可急坏了王导,要赶在曹氏前头通知众妾转移,乘上牛车急得用手中的拂尘柄驱牛速行。后来司徒蔡谟听到了这件事,戏弄他说:“朝廷欲加公九锡。”就是告诉他皇帝要赏赐九种贵重器物。他信以为真,还表示谦让。蔡谟说:“不闻余物,惟有短辕犊车,长柄尘尾。”惹得王导大为恼火。我们不管王导生不生气,但那些妾要是被她老婆找到,恐怕远比后来的尤三姐被王熙凤找到要惨得多。 知道了这样的历史背景,才可以挖掘出王献之与桃叶爱情的意义。桃叶不过是王献之的一个妾,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中,地位都是极其低下的。但是,王献之,这位当朝中书令,天下士大夫阶层的领袖又是如何对待她的呢? 说王献之把桃叶带回家中之后,两个人情深意浓。每次,桃叶外出,回来要从渡口坐船过河。当时的秦淮河并不像现在,不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那种欸乃的情调,也不是秦淮八艳名甲天下时的脂粉气息。当时的秦淮河水流湍急,而且渡口又正好是秦淮河与古青溪水道合流处附近,两水交汇之处,水势更是急猛,每次王献之都很担心桃叶,都要亲自到岸边等候桃叶。因为水急船也晃得厉害,所以桃叶每次坐船也很担心。于是每次,王献之看到桃叶渡楫中流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件惊人的举动,这会一种什么样的举动呢? 今天,我们的媒体里充斥着那么多什么超级的女生、男生,什么“好男儿”之流,其实不过就是唱唱歌,走走秀,那要说真正的好男儿,真正的超级男生,那还要非王献之这样的人莫属。他看到桃叶坐在颠簸的船上总是会毫无顾忌地高声歌唱。他唱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他自己填词谱曲的歌。他唱道: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这首歌的意思就是,桃叶啊桃叶,水是这样的急,我站在这渡口,看水送船来去,过渡时连桨也不用划,但你并不用害怕,我就是你生命的舟楫,永远在彼岸痴心地等你。 多美的一首歌啊,多让人心动啊!所以每次听到王献之的歌声,桃叶也会激动得以歌声回应: 桃叶映桃花,无风自婀娜。 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我就是那满园春色里的孤芳一朵,此生只为你绽放,只为你枯萎。因为有你爱着我,我才会“无风也婀娜”啊! 要知道,这个渡口是当时南京城一个几乎是最重要的渡口了,古来就十分繁华而且繁忙,争渡者向来喧声不绝。而且周遭是馆肆林立,人头攒动。在这样一个人群密集的公众场所,又是在那样一个思想闭塞的社会环境里,两个人如此这般地直接表达自己的爱情,那才是真正超级男生和超级女生呢! 王献之与桃叶的“绝对唱响”在当时一下子就引起哄动,当时的人们即使不敢效仿,也从心底由衷佩服他们,于是这个渡口就有了一个名动千古的名字——桃叶渡。 我想当时的人们用这个名字来称呼这个渡口,无疑表达了他们对这段爱情的赞美与羡慕。 试想一下,就像许仙要踏上船去,而船上正有一位美丽的白娘子在深情地等他;而桃叶要坐船过河去,而彼岸正有一位英俊的王献之在温情地等他。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所以一千年后,当那位美丽却孤独的纪映淮悄立在桃叶渡口,秦淮河边,她是多么希望这样的美丽爱情可以重来一次啊。对每一个女人来说,碰上这样的爱情都会好好地珍惜,好好地与她的爱人挥霍生命的美丽。 但有人会说,哪会碰上如此的王郎呢?就像那首歌里唱的“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呢? 事实上,你肯定还记得桃叶初遇王献之的场景,当时王献之那挺拔的身影不过是桃叶渡边人群里的一个普通的身影,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你生命里的王献之,或者不会有歌声,或者不会有桃叶渡,但一定有过一个在车站、在码头、在机场,甚至是在家里,在风中,在雨下等过你的男人。或许在等你的时候,他在心里默默地歌唱过。他就是你生活里的那个值得去爱、去珍惜的“王郎”! 说到痴情地等待,最痴情的莫过于这样一双男女。他们仅止一面之缘,相逢不过片刻,说话不过几句,却彼此种下了深情等待的种子。等到那种子发芽、成长并开出花来,竟结出了人世间最纯美的爱情。 请看下回:人面桃花的故事——“不可不信缘!” 第十七回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崔护与绛娘的故事 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一部韩国影片叫《我的野蛮女友》,那是一部很另类却又很感人的爱情片。很奇怪的是,在拍完《我的野蛮女友》之后,导演郭在容却不再相信这种另类而有些疯狂的爱情,他开始回归传统,然后他拍了一部中规中矩的传统爱情片,是说两个青年男女在放假的时候在乡下偶然相遇后开始的一段恋情,那是一种纯美的爱情故事,一切开始的都是那么自然,而不是突然,我还记得影片翻译过来的时候,有两个中文名字,一个叫《假如爱有天意》,一个叫《不可不信缘》。说老实话,我觉得这两个名字翻译得虽然直白了些,但就像影片里的爱情故事,却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贴切。我个人很喜欢这两个名字,因为我相信人生是有缘分的,而爱,则是有天意的。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可以证明这一切,虽然它发生在遥远的初唐,虽然我们了解它,只是从一首诗开始的。 那首诗很有名,诗是这样写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诗的作者是唐代的诗人崔护。崔护,字殷功,博陵人,也就是今天的河北定州人。他于唐德宗贞元年间中举,最终做到了岭南节度使,也就是一方诸侯了。说实话,虽然崔护的官后来做得很大,但他并不像唐代的其他诗人那样给我们留下来很多的作品,《全唐诗》记载崔护所作的诗总共才有六首,而且其中的五首也都属于比较一般的作品,知道的人也不太多。但就因为一首诗,也就是我们刚才读到的这首《题都城南庄》,就是因为这一首“人面桃花”之作,让崔护最终是作为一个多情的诗人,而非一个节度使、一方诸侯,留在了后人的心目中。 简简单单一首诗,而且是一首七言绝句,寥寥的二十八个字,为什么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印象,为什么可以让一个人在历史的尘埃里永不磨灭呢? 这就要说到这首“人面桃花”之作背后的那个纯美的爱情故事了。 唐人孟棨所作的《本事诗》最早记载了这个故事。因为“本事诗”的意思就是挖掘诗的创作由来,挖掘诗创作过程中发生过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相信,由这首诗引发的故事是一段真实的事情。 故事是这样,是说唐贞元十一年,也就是公元795年,崔护来到京城郊外春游,春游的过程中他邂逅相遇了一位叫绛娘的女子。那么崔护是在什么情况下去春游的呢,他又是在哪里遇到绛娘的呢? 根据史料记载,导致崔护去郊外春游的背景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这一年崔护是进京参加科举考试的,但不幸落弟了,也就是高考落榜了。这样一个落榜生,在离开京城之前是百无聊赖,心情非常地差,所以有机会当然想出去走走。第二,正好这一天是清明节,唐人清明时节已有郊祭的习惯,所以晚唐时杜牧就说“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为什么路上有那么多行人呢?就是去野外郊祭。崔护也没事儿,自个儿在旅店里呆着也闷得慌,再加上高考落榜,本来心里也郁闷,所以自己也想到郊外走一走。第三,《本事诗》里记载崔护是个“孤洁寡合”之人,也就是他的个性是比较内向的,朋友也不多,所以他是一个人去郊外春游的。第四,事实上,因为崔护没有什么亲戚在京城,郊外也没什么祖坟可以祭拜,于是他到郊外的目的,就纯粹变成了游春,散心。 不要小看这四个背景,在这四重背景下,崔护带着郁闷而又轻松的心情漫无目的地下乡了。要知道这种心态很重要,这让后来整个事件的发展都显得那么自然,那么纯粹,也让这段爱情故事虽然在当时显得虽有点不合礼俗,但却在后人的眼里丝毫没有做作、矫情的成份。 说崔护在野外漫无目的地游玩了半天之后,在大自然美好景色的熏陶下,心情也渐渐地明朗起来。他走啊走啊,不知不觉离城已远,来到一处山坳里,本来觉得没有路了,哪知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转过山坳,突然发现眼前是满野的桃树、杏树,花开满地,落英缤纷,景色非常好看。还有一户农家,就座落“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看到有人家,崔护才感觉口渴得厉害,于是加快脚步,朝那户农舍走去。边走崔护边想,不知是谁把家安在如此风景绝佳之地,说不定是当时的什么大隐士之类的呢!崔护来到院墙外,只见柴门紧闭,只有院里桃树的“数枝桃花出墙来”。崔护于是轻轻地叩门,边叩门边说“小生赏春路过,可否讨口水喝?” 过了不一会儿,听见有人走进院里来,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崔护琢磨着开门的应该是位白发长髯、竹杖芒鞋的老者,这样才像隐士啊。哪知道走出来的却是一位妙龄少女。说这个少女虽然一身粗布衣服,却有着清俊脱俗的气质,我们前面说过崔护是个“孤洁寡合”之人,就是性格本来很内向的,面对女孩子很不好意思。但这时候,人家门你也敲开了,不好意思也得说话啊,只好把来意再说一下。这女孩子看他没什么恶意,就让他进院引入草堂落坐,自己就去张罗茶水。 崔护打量着四周,只见室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靠墙放着一排书架,架上放满了诗书,桌上铺着笔墨纸砚,墙壁还挂着一副对联,写着:“几多柳絮风翻雪,无数桃花水浸霞。”词句雅致,情趣不俗,那绝不同于一般乡野农家的风格。临窗书桌的纸上写着一首“咏梅”诗:“素艳明寒雪,清香任晓风;可怜浑似我,零落此山中。” 这是作者在借梅花来感慨身世,一下子就引起了崔护这个高考落榜生的共鸣。正看着,女孩儿端茶走了出来,崔护连声道谢,但喝了两口茶,就觉着别扭了。因为草堂就两个人,这个人跟人在一起不说话,那除非是亲人或者感情非常好,否则是很尴尬的。总不能让人家女孩子先说话吧,于是崔护就期期艾艾地开口说话,先把自己博陵崔护字殷功的姓氏祖籍报了一下,你看人家又没问他,他倒急着先说我叫什么名字,但听了这话,女孩儿也回答他说:“小女绛娘,随父亲蛰居在此。”但说了这话,女孩儿就不再说什么了。于是,崔护只得将话题一转,大赞此地景色宜人,如同仙境,是春游不可多得的好地方。绛娘只是听他高谈阔论,含笑颔首似是赞同,但并不说话。 说到这儿,很多人可能不理解,说这个女孩儿怎么这么矜持呢?是不是也看过电视连续剧《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要说不跟陌生人说话,干嘛又让崔护进来呢? 其实,在唐代虽然整个社会风气是很开放的,但青年男女之间,若不是夫妻,则不可同处一室,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种全社会的共识了。这女孩儿父亲不在家,她一个人和一个陌生的年青男子同处草堂之中,要是还高谈阔论的话,那绝对是那个时代里的另类,严格来说已经可以属于“野蛮女友”一类的了。所以绛娘不说话,不是代表她对崔护反感,而是当时的社会文化心理决定的。事实上,也正是因为绛娘的含笑不语,才更让离开之后的崔护耿耿于心,不能释怀。 崔护本来就内向,说了几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两个人,一个坐在草堂的门口喝水,一个站在满树桃花下默默地静立。四下里山野寂寂,悄然无声,只有春天的气息和两个人静静的呼吸。在这种情况下,一对正常的青年男女,我以为心里很难不荡起一圈圈细密的涟漪来。 但是圣人讲“发乎情,止乎礼”,即使风乍起,吹皱了心里的那一池春水,但这时候又能怎么样呢?于是,两个人就在这幅美丽的乡村图景下,默默地渡过了这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春日下午的安静时光。 我觉得,两个人在草堂院中,在盛开的桃树下共处的这一段无声的空白时光至为关键。它就像绘画里的留白,音乐里的静音部分,那对二人情感的萌发绝对起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作用。 平时很少接触女孩子的崔护自然不太明白少女的心思,见绛娘长久不语,虽然可以欣赏她桃花丛中默默静立的美丽身影,但心里未免还是有些惴惴不安。眼看着太阳已经偏西,崔护只好起身,诚恳地道谢后,恋恋不舍地向少女辞别。少女把他送出院后,独倚在柴门上,默默地目送着崔护渐渐走远。崔护也不时地回过头来张望,只见桃花一般的少女,映着门前艳丽的桃花,一同在春风中摇荡,崔护不由得心中暗叹:真是一副绝美的春景图啊!但绛娘眼中无限的眷恋他却是再也看不清楚了。 有人会问,如果说崔护偶而出门下乡,偶而看到像杜甫说的那样,“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从而心中怦然心动的话,那还多少让人理解。绛娘知书达礼,又随父亲隐居在此,怎么能看到一个讨水喝的路人就也怦然心动呢? 我想,这不难理解,原因至少有三点:第一,首先崔护虽然内向了点儿,但举止文雅,表现得很有涵养,尤其是他还长得很帅。孟棨的《本事诗》和清代康熙时期的《御定渊鉴类函》引明人张君房《丽情集》都说“博陵崔护,姿质甚美。”也就是说他长得很帅,这样一个年青英俊有涵养的男生并不是经常能遇见的,所以绛娘没理由对他没有好感。第二,崔护讨水过程中的表现,虽然显得有些羞涩,有些放不太开,甚至还有些尴尬,但这正体现了崔护是个不擅于做作,是个有真性情的人。甚至很多时候,男孩子有点傻气,会让女孩子觉得他更可爱,更放心。所以,黄蓉条件那么好,放着满天下的英雄看不上,就看上了那个傻乎乎的郭靖。第三,就是我们刚才讲的那段关键的两人共处的无声时光,想春日的午后,静谧的院落,满树的桃花下,一个是斯人独立,一个在背后深情凝视,此情此景,正所谓情景交融,在这种浪漫满园的氛围下,大概一个女子会比一个男子更容易动情。所以崔护不懂女孩子的心情,他以为绛娘不说话是不高兴了,所以只好惶恐地告辞,事实上,他这一走,已经带走了这个女孩子的一颗芳心。 事实后来也证明,绛娘对这一段不知从何而来的感情投入远比崔护要来得深。 崔护回乡后,虽也经常会想起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绛娘,但学业的压力使他渐渐地也就淡忘这事儿。这也可以见出崔护复读准备迎考,那是真下了功夫的。第二年,崔护再次赴长安赶考,这一次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考中了进士。在古代考中了进士就可以当官了,而得官职赴官任之前,士子往往会在这时候成亲或订亲,这叫“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古人认为的人生最大的两件幸事。这时候,崔护就想到了去年在城南郊偶遇的绛娘。高考压力释放之后,崔护首先想到的就是绛娘,说明他对绛娘还是心有所属的。 于是,因为那段“城南旧事”,他又于一个春天的午后去寻访绛娘。 好不容易找到桃花谷里的那户小小的院落,崔护还是像去年那样,边叩门边说“小生赏春路过,可否讨口水喝?”可是过了好长一会儿,门也没有像去年一样吱呀一声被推开来。崔护在门口等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只见院里的桃树将无数盛开的桃花伸到院墙外边来。想起去年的场景,仿佛历历在目,崔护不由得深深地感慨。于是他一冲动,就在门上题了一首诗。这就是那首“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了。 话说崔护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心里总也放不下。脑子里总象是有个声音在问“她究竟哪里去了呢?是外出,还是搬走了呢?甚至还是嫁人了呢?”他想来想去,越想越觉得对绛娘难以忘怀,尤其是她人面桃花中的倩影时常萦绕在心头,以至于茶饭不思。 数日之后,他再度往城南寻访,这回他熟练地找到了茅舍,可还没走近,远远地就听到茅舍中传出了阵阵哭声,崔护心中一紧,连忙加快脚步赶到茅舍前高声询问。这回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泪眼模糊中,上下打量着崔护就问:“你是崔护吧?” 面对老汉一口道出自己的姓名,崔护有些惊讶,他点头称是:“晚生正是崔护。”老汉一听,悲从中来,哭着说:“你杀了我的女儿啊!”崔护惊诧莫名,急忙询问:“敢问老丈原委!”老汉涕泪横流,哽咽地述说道:“爱女绛娘,年方十八,知书达礼,待字闺中,自从去年清明见了你,日夜牵肠挂肚,只说你若有情,必定再度来访。她等过了一天又一天,春去秋来,总不见你的踪影,她朝思暮想,恍然若失。时过一年,本已将绝望,前几天到亲戚家小住,归来见到门上你所题的诗,痛恨自己错失良机,以为今生不能再见到你,因此不食不语,愁肠百结,一病而终。老朽只有这个女儿相依为命,之所以迟迟不嫁,是想找一佳婿,好让我们父女有所依靠。现在绛娘却先我而去了,难道不是你杀了她吗?” 崔护一听这话,当时心中是一阵酸痛。两个人之间那种一层虽薄如纸却又厚如山的情感障碍一下就被捅开了。这时崔护方知绛娘对自己竟是如此深情。《本事诗》里记载这一段内容是这样说的: “崔请入哭之,尚俨然在床。崔举其首枕其股哭而祝曰:‘某在斯,某在斯’。须臾,开目,半日复活矣。” 这一段是说崔护踉踉跄跄进屋,也不再管什么礼俗,抱着停在草堂中绛娘的尸身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就只说一句话:“我来了,我在这儿。我来了,我在这儿!”你看,从这种表达内容就可以看出来,崔护心中此前的那种对绛娘的距离感已是荡然无存了。幸好,不只女人的眼泪可以感天动地,崔护的眼泪也同样感动了苍天,我估计绛娘也是一口抑郁之气郁积在胸中,可能也只属于医学上的“假死”现象,被崔护这么抱着一摇一晃,也就顺过气来了。于是,也就“复活”了过来。 那么,致使绛娘“假死”过去的那口抑郁之气又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去年春天的那场人面桃花的相会吗?假如从此崔护再也不来,绛娘也会死吗?我想,虽然那样,绛娘也会黯然神伤,但不会抑郁而终的。她父亲也说她“本已近绝望”。在古汉语里这个绝望不是我们说的那个绝望的要死的那个意思,而是绝了那个念头,绝了那种希望的意思。《本事诗》里记载绛娘的死因,是她外出回来后,“入归,见左扉有字,读之,入门而病遂绝。”是说她是读了那首“去年今日此门中”后,随即就死了的。也就是说导致她死亡的后悔因素,是她感觉到她有可能错过了这场美丽的爱情。事实上,如果有理智一些分析的话,既然崔护能在时隔一年之后再来到她的门前,说不定还会再来呀,况且诗里说“人面不知何处去”,也就是说崔护也不确定碰不上绛娘的原因是什么,若他真的对自己有情,他就应该继续寻找,而非找一回就做罢。但是,身在局中的青年男女又怎么会这么想呢?这就像我们在梁祝故事里分析的那样,当梁山伯知道自己有可能与祝英台错过了,那种巨大的懊悔袭上心头,不久就夺去了他年青的生命。那种擦肩而过、失之交臂的巨大痛苦与悲凉的感觉,只有身在情爱中的人才能切身地感受到。这正是绛娘可以见一诗而殒命,又可以闻一呼而苏醒的关键所在。 绛娘能够为了爱而死,又能为了爱而活,这就有了后来《牡丹亭》里杜丽娘那种为爱穿透生死的爱情至上主义的身影。既然连生死都能从属于情爱,最后的结局当然是完美的,《本事诗》记载,绛娘“父大喜,遂以女归之”。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知道,至少我个人的理解是,在情爱的世界里最深的痛不是杨过与小龙女的两世相隔,而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一世错过,用《大话西游》里那句经典的台词,就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假如你的手中还握有爱,请你相信,爱自有天意,不可不信缘! 说到缘分,就要说到命运,人生到底有没有命运呢?我个人是相信有命运的。贝多芬也说“他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因此还做了首《命运交响曲》,这反证了他也是相信有命运的。如果不是命运,就不会因为一片叶子,而让两颗互不相识的灵魂跨越时空的障碍,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请看下回:红叶传情的故事——“命运的力量!” 第十八回 相逢却似曾相识,未曾相识已相思 ——红叶传情的故事 我还记得小时候,曾经在海边放过漂流瓶。 好像当时是受了一部外国影片的情节的影响,拿一个空酒瓶,里面塞了张纸条,就满怀希望把它扔进了大海里。 那时候比较懵懂无知,也比较幼稚,记得纸条上只写了一句话:“捡到这个瓶,记得要给我回信”。然后就什么都没写,没有姓名,没有地址,还好写的是汉语,捡到的人至少知道这应该是个中国人。 然后,好长一段时间,心里都满怀希望的等待。后来长大了,知道这很幼稚,也知道不可能真地会等到这样的一封回信。但我每一次站在河边,站在江边,站在海边,甚至只要是站在水边,就会在潜意识里产生一种冲动——希望真的可以捡回一个漂流瓶,里面有写给我的、不知是来自天涯海角的哪一个角落的回信。 所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有一种童年原型理论,是说童年的一些事情、一些想法,有时候会隐性地、或显性地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我大概就被这个漂流瓶情结给显性地影响了,所以一直到长大以后,我都特别喜欢写信。以前是用毛笔写那种蝇头小楷,觉得写的过程很惬意,很享受。现在都用电脑了,所以大多数时候用email。但我即使接受了电子邮箱的写信方式,也一直难以接受qq和msn的那种信息传递方式,因为那实在太快了,太直接了,太没有等待与回味的余地了。或者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写信,所以那只能叫聊天,要聊天的话,又不如面对面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让你说的话得到无限的升华。所以我还是喜欢写信:在漫长的斟酌中,写下,寄出去;在漫长的等待后,收到,读出来。 但可惜,我当年从海上寄出的是一封再也不会有回信的信。 但也说不定呢!我总觉得这个世界是用“奇迹”这个词创造的。万一将来会有一封回信呢?万一会像唐代的于祐和韩翠萍那样,会在命运的驱使下发生一段真正的奇迹呢? 唐代于祐,是唐僖宗时期的人,并不是一个什么有名的诗人,只是一个屡试不中的读书人。但在大唐的国度里,只要是读书人基本上就都是诗人,只要是诗人就会有传奇。这于祐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的例子。 说于祐年轻的时候,每年都到京城来参加科举考试,但很不幸,他作为一个高考落榜生,是年年考,年年不中。这让他的人生一直都黯淡无光。所以他最后只能到河中府贵人韩泳家去做家教和文字秘书。相比之下,我觉得古代的读书人还算是幸运的,高考落榜了,还能去当个师爷、秘书什么的。可现在,大学考上了,甚至研究生毕业了,这种职业和职位往往是打破了头也谋不上。 说在于祐彻底灰心,告别科举考试之前,就在某年他进京赶考的过程中发生过一件类似于漂流瓶事件的小事。 说有一天,落榜生于祐在皇城的街道上散步,时值深秋,西风送落叶,斜阳照残影,顾影自怜的于祐徘徊在御沟边,望着漂浮的落叶,顺流而下,内心充满迷茫和怅惘,感到人生如落叶一样随水飘零。于是,他下意识地在蹲在御沟边,毫无目的地拨弄着河水。忽然,他看见顺水漂流过来一片红叶,上面隐隐约约,好像有墨迹。眼看着这片红叶就要从他眼前流走了,他急忙捞起来,仔细一看,哦,红叶上果然有字,还是一首诗,诗曰: “流水何太急,深宫尽日闲。殷勤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于祐反复吟诵这首诗,细细地品味,从字迹来看,工整秀丽,应该出自于一个女子的手笔;从诗的含义来看,写的是一个女子孤寂无聊的心情,“深宫尽日闲”嘛,从这句中可以知道,她生活在深宫中,能写出这么哀绝凄婉的字句来,一定是一位绝妙佳人。十之八九,可能是一位宫女。于祐不由地叹道:“唉,可惜了一个如此多情的女子!” 于祐晾干了红叶,把它揣在怀中,回到了客店。以后的许多天,总会坐在书桌前,手中拿着红叶,痴痴的发呆。我们常说睹物思人啊,为什么定情要有信物,为什么结婚要送戒指啊?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为什么不是一堆永流传啊?事实上,事物越小,越集中,越能引发人们对事物相关人的想念与思念,所以王维《红豆》诗才说“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啊。于祐虽然根本没见过那个红叶题诗的宫女,但他天天老看那个红叶,心中就不由自主想的全是那个素未谋面,却又神交已久的红颜知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许多日,竟然因为思虑过度,病倒在客店里。他的好友听说后,就赶到了于祐的住处来看他。在听完于祐说完自己得病的根由后,不由得哈哈大笑,说“你怎会如此愚钝,这个女子写这首诗,又不是有意于你,而你也是在偶然间得到的,何必如此痴情呢?而且,皇宫守备森严,你怎么可能找到这个女子呢?你的这种痴情真是好笑啊!” 于祐回答说:“唉!兄台,你也不必讥笑我,假如你身处我的这种境地,定然也会如此。姻缘前生已经注定,能得此佳人为妻,什么功名利禄,都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注意,于祐这段话意思的关键在于他相信姻缘乃属前生注定,好像就是相信我们常说的宿命论,相信是命运把这片红叶送到了他的手里。所以,作为旁观者,他也知道寄希望于这段情感纯属是无稽之谈,但作为当事人,他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他心想,“佛祖高高在上,我若诚心抱定这段姻缘,佛祖必定会从我所愿的”。 于祐为什么会这么想呢?一般人会觉得他就是当局者迷,痴心妄想而已。但我觉得这和唐人的文化心理有关系。我们知道唐代是三教并行的,也就是儒、释、道都很流行。释家,也就是佛家是讲宿命论的,这不用说。儒道两家看似不同,但追根溯源,都本出于《易》,而魏晋南北朝以来,易学盛行,到了唐代的儒、道两家这时候都有丰常浓厚的易学色彩。易学也讲命运,但不是佛家宿命论,不只是简单的命中注定。据我的研究,我认为中国传统易学的命运观其实是种系统论与信息论,它认为我们每个人、每个群体,乃至整个社会都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系统之中,系统中的信息变化多样,而有些信息的变化会引发整个系统的变化,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对于那些能引发整个系统变化的关键性信息,要研究,要重视,甚至要顶礼膜拜。所以易经中的卜筮,就是用极为神秘的形式去寻找这种信息,然后对它顶礼膜拜。后世易学流于民俗,发展成了相命之学,我认为那都是迷信,都是末流。但易学本身的这种命运观还是有着它独特的价值的。当然,这一块的内容相当艰深,也不适合在这里解释过多。但于祐把这件事当作是命运的安排,也就是他把这片红叶当作是他人生系统的关键信息、关键因素来看待的。认为这片红叶会带来他个人人生系统的一系列变化。这种命运观就不是佛家的宿命论了,宿命论本质是消极的,而这种命运观恰恰会催生出积极的人生态度。所以创造这种命运观的《易经》,在乾卦里就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正是在这种信念的作用下,于祐拖着病体,又来到御沟边,沿着水流找到了源头。原来御沟的水流只是经过皇宫,它的源头在皇宫外面。这时,他看着御沟中顺水漂流的落叶,心中一阵阵地激动,仿佛梦想因此就会成真。他拾起一片红叶,也在上面题了一首诗: “曾闻叶上题红怨,叶上题诗寄阿谁?流水无情何太急,红叶有意两心知”。 写完后,他把这片红叶放入御沟的上游,看着它飘飘荡荡,流进了皇宫里。 我们来客观分析一下,于祐的这种行为到底有多荒唐。第一,你根本无法知道这红叶流进了皇宫能否被人注意到。它有可能怎么进去的,怎么出来,就像学生们听课,左耳进,右耳出,这叶子最大的可能就是上游进,下游出,流入皇宫不过是到此一游而已;第二,就算它进去了,也被人拾到了,谁又能保证那个人一定是当初叶上题诗的那一位呢?第三,就算过于幸运,拾到落叶的真便是在叶上题诗的那一位,但宫门一入深如海,她又怎么出得来又怎么与你相认呢?第四,就算她侥幸出宫了,又怎么知道你这首红叶诗是谁写的,人海茫茫,又到哪里去找你呢?所以我们不难发现,于祐这一做法确实荒唐,但不要忘了,你我这样想,那都是局外人,于祐他不这样想,他想到的只有千里姻缘一叶牵,一切自有命运的力量!这就像莱特兄弟相信他们能飞,于是他们最终飞起来了一样。果然,这片红叶开始发挥它在于祐人生中的关键性力量了。 经过这次落弟之后,于祐先是怀揣着那片红叶永远告别了科举的考场,以后他再也没参加科举,要是他还一如既往地考,说不定哪天考中了,就再也没有后来的故事了。然后他像我们开头说的来到了韩泳家做家教。唐僖宗乾符元年(874),天下大旱,皇帝为了表示自己崇尚节俭,带头做个示范,于是遣散宫女三千人,以显其施政的仁厚。有一个宫女叫韩翠萍,被遣散后无家可归,于是寄住到她远房亲戚韩泳家中。 有一天,韩泳突发奇想,就跟于祐做媒,说这个韩翠萍原本也是良家女子,刚刚三十岁,比你小一岁,眉清目秀,才貌出众。而你也老大不小了,我来撮合一下,让她嫁给你,你看怎么样?要知道于祐这时候已经三十一岁了,在现在也算是大龄青年了,在古代那要算是老龄青年了,实在不能再等下去了。于祐听到这话,立刻叩谢允诺。于是,韩泳请人做媒,帮助于祐送了彩礼。一切都按照礼仪妥办,成就了这件婚事。 成亲之后,说这个韩翠萍有一天偶然在于祐的书箱里见到了那片红叶,不由得大吃一惊,说:“这是我所作的诗句,这是我亲手放于御沟中的红叶,相公你是怎样得到的?”于祐就把捡到红叶的始末告诉了韩翠萍。韩翠萍马上说:“这真是巧了,我从御沟中也捡到一枚红叶,不知道又是什么人作的呢!”于是开箱取出红叶,于祐一看,正是自己的那片红叶,当时是热泪盈眶,心里说“my god!我滴个神啊!这真是一切自有天定,不可不信缘啊。”当年在心中发下的宏愿竟真的实现了,谁能说这不是命运的力量呢?两个人拿着题诗放流的红叶,惊叹不已,感慨不已。 后来,韩泳设宴招待于祐和韩翠萍。韩泳说:“你们二人怎么答谢我这个媒人了”!韩翠萍笑道,说:“我和夫君天作之合,媒人却不只是你呢!”韩泳说:“这从何说起呢?”韩翠萍要来纸和笔,作了一首诗: “一联佳句题流水,十载幽思满素怀。今日成却鸾凤友,方知红叶是良媒”。 有的读者朋友可能会问:“传说吧?要不就是小说吧?真得有这么神的事儿?”还别不信,还就真有这事儿,而且还不只一件。 于祐和韩翠萍红叶传情的故事最早见于北宋文人张实的《流红记》,其中还记载了唐昭宗时,宰相张濬曾作诗记述了这段传奇故事:“长安百万户,御水向东流。水中有红叶,惟君得佳句。子复题脱叶,送入宫中去。深宫千万人,叶归韩氏处。出宫三千人,韩氏籍中数。回首谢君恩,泪洒胭脂雨。寄寓贵人家,方与子相遇。佳聘六礼具,百年为夫妇。儿女满眼前,青紫盈门户。兹事自古无,可以传千古”。 可见此事不虚。 唐人孟棨所作的《本事诗》中也曾记载过与此类似的另一个故事:在唐肃宗时,诗人顾况一次与友人游园,于流水中得到一张大梧叶,上面有诗一首:“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个性洒脱的顾况见诗后,也取一片树叶,题诗在上:“愁见莺啼柳絮飞,上阳宫里断肠时;君恩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寄与谁?”,让其泛于波中,随水漂流进宫。十多天后,友人在东苑游春时,又得一红叶题诗,当即带回送给顾况。诗是这样写的:“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酬和独含情?自嗟不及波中叶,荡漾寻春次第行”。遗憾的是,这一段缘分终究没能成为类似于祐夫妇的佳话。 另外,于祐题红叶诗的时候曾有一句叫“曾闻叶上题红怨”,也就是在他之前他就应该听说过这种红叶题诗的事儿。那在他和韩翠萍之前是不是还有这样的事儿呢?还有!明人徐应秋的《玉芝堂谈荟》里就记载了唐德宗时,这比于韩恋要早了将近一百年,奉恩院王才人养女凤儿,就曾在红叶上题诗,放在御沟中随水流出。进士贾全虚得到了此叶,认真起来,怀恋题诗的人,以至于经常思念泣下。德宗皇帝知道了,查问其事,最后将题诗的凤儿赐给了贾全虚为妻。你看,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一看才知道,奇妙还不少。这么多红叶题诗、缘定今生的事儿,难道还能说此事只是读书人善意创作和加工的吗? 我曾经在自己上课的班上做过一个小小的调查,结果是在听过红叶传情这个故事之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肯定地认为这是一个民间的传说故事,也就是不认为这是实有其事的。这还只是年青的大学生们的想法,等到他们在社会上再摸爬滚打几年,就会有更多的人不会相信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因为在我们成长乃至成熟的过程中,我们会越来越老于世故,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相信有奇迹会发生。我们把这种心态美其名曰叫“理性”。事实上我觉得这反倒是成长的悲哀。这至少反映出这种心态的三种不良的方面来: 第一,旁观者姿态。我们有一句话叫“旁观者清”,本来是说旁观者容易把事情看得清楚,但事实上,我们成人化之后,往往看重的是旁观者的清闲、轻松和不负责任。所以我们奉行一条生活准则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这种姿态成为习惯之后,很多人是“事若关己”,也同样会“高高挂起”,所以在工作与生活里会有很多事儿,很多细节,我们只要能糊过去就行,而不是借此来求新局面,新境界,事实上我们常说没有机会,实际上是因为我们已经不会把一片顺水流来的红叶当成改变人生的机会而已。所以我认为这种旁观者姿态决定了大多数人生活中的平庸与碌碌无为。 第二,不相信奇迹。我们小时候听故事,会把自己想象成不是孙悟空,就是二郎神,于是我们那时相信是有筋斗云,是有七十二变的,只是自己还没有机会学会而已。但我们长大后再不会把自己置身于故事里,所以也就不会再相信那些腾云驾雾的奇迹。所以要不是有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我们有可能到今天也无缘与那些天空的鸟儿们一起比翼飞翔。 第三,就是对命运的消极理解。我是相信有命运的,但不是我们传统理解的那种宿命的观点。人一生的这个生存系统里,除这你自身,有很多未知的因素,有很多变化的信息。这些因素、这些信息总会在某些特殊的时候里露出些蛛丝马迹,观察它,揣摩它,引导它,控制它,这就是易学所倡导的一种主动的命运观,所以音乐巨匠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潜台词就是首先是有命运的,其次,我要成为那个驾驭自身命运的人。而宿命论则把命运当作是纯粹的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所以我们习惯了任人宰割,对于细微的变化向来麻木不仁。 当然,这些只是红叶传情这个真实的故事带给我个人的思索,它带给后人更大的财富是一种独特的情感传递形式。自唐以后,用红叶,或红叶题诗来表达爱意,几乎成了一个奇特的东方文化现象。以至于北有北京的香山红叶,南有南京的栖霞红叶,都成了这种红叶文化的典型代表。 也就是在八十多年前,在北京的香山脚下,与张爱玲、萧红、庐隐一起合称为“民国四大才女的”石评梅收到了高君宇的一片红叶,高君宇是共产党早期的革命活动家,当过孙中山的秘书,周恩来与邓颖超的婚姻他就是介绍人。石评梅只见红叶上写着两行字: “满山秋色关不住,一片红叶寄相思。” 石评梅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她心里很喜欢高君宇,但高君宇在乡下有一个父母包办婚姻的妻子,她表示:“宁愿牺牲个人的幸福,而不愿侵犯别人的利益,更不愿拿别人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而且,石评梅自己也有一段痛苦的感情经历。所以高君宇的红叶传情,遭到了石评梅的拒绝,她在红叶背面写了一句:“枯萎的花篮,不敢承受这鲜红的叶儿”,然后退还给高君宇。不久,高君宇劳累过度病逝京华,葬在了陶然亭。石评梅整理他的遗物时又看到了那枚红叶,此时红叶依然,但却物是人非,只有那份感情还依然鲜艳、炽烈。她悲痛欲绝,心如刀割,怀揣着那片红叶亲笔在墓碑上写了一句话:“君宇!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我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评梅。”后来,石评梅不久也去逝了,她的坟就挨着高君宇,一起葬在了陶然亭。虽然,他们没能像于祐、韩翠萍那样结为连理,但因为那鲜艳的红叶,他们的命运同样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这不就是生命的奇迹吗? 所以,我现在有时还会伫立在水边,等着一封或许是永远也不会等到的信。 如果说红叶因为替人传情,从而获得了独特的文化价值;那么柳毅因为替人传书,同样获得了令人羡慕的爱情。可见人勤快一点儿,多替别人跑跑腿,还是物有所值的。 请看下回:柳毅传书的故事——“一个邮递员的幸福生活”。 第十九回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柳毅传书的故事 《神雕侠侣》里有个绝情谷,绝情谷谷主公孙止因为救了小龙女,所以就逼着小龙女嫁给自己;而唐传奇《柳毅传书》里的柳毅,却也是因为救了小龙女,所以就逼着小龙女不准嫁给自己。 这世事真是无奇不有,用小品里范伟的那句名言说,就是“这人跟人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那么,柳毅为什么会在万事俱备,东风也不欠的情况下,却拒绝了小龙女的爱情呢?是他不爱小龙女吗?如果是的话,他为什么又最终娶了那位冰清玉洁、美丽芬芳的小龙女呢? 当然,《神雕侠侣》里的小龙女和《柳毅传书》里的小龙女并不是一个小龙女,但巧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叫小龙女,而且两个人在婚姻与爱情里所经受的迷茫与痛苦开始时也有几分相像。 金庸笔下的小龙女本是个不谙世事的纯情女子,因为她是在古墓里长大的,所以当他突然不想做杨过的师傅,而想做杨过的妻子的时候,她觉得这种改变就是顺理成章的,全然不用管世人的眼光与非议,哪知道世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淹没他们这段纯真的爱情,于是她只得离开杨过,流落到绝情谷,在伤病迷离之际被那个一开始看上去还不错的男人公孙止给救了。 《柳毅传书》里的小龙女也是个不谙世事的纯情女子,因为她是真的龙女,是洞庭湖龙王的小女儿,她被嫁给了泾水龙王十太子。可惜这个龙王十太子生性风流,娶妻之前外头就有不少相好,娶妻后不单没有洞过房,连碰也没有碰过她。小龙女独守空房之余,又被公公婆婆欺负,堂堂龙女,只能成天带着羊群到江边放牧。你可以想象一下苏武牧羊的凄凉,和小龙女牧羊一样。周遭水族禽鸟慑于泾水龙王的威势,谁都不敢为小龙女传书回家求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碰到偶然路过的柳毅。 柳毅的出场,《柳毅传》里交代是“应举下第”,回乡过程中路过泾水之滨。也就是说他和我们上回讲的于祐一样,又是一个高考落榜生。正所谓伤心人独有怀抱,心情郁闷的柳毅正一个人踏着故乡的云走在回乡的路上,这时候他遇见了那个正在河边放羊的小龙女。 据说小龙女长得很漂亮,传奇里说她是“殊色”,但柳毅看到的却是“蛾脸不舒,巾袖无光,凝听翔立,若有所伺”,也就是柳毅从小龙女的神色里看出的是她的伤心与怨懑,这时候的柳毅就上前搭话了。 请注意,在生活里,我们对于路上偶然遇到的陌生人是不会随便去搭话的,一是自卫心理告诉我们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二是社交心理告诉我们主动跟陌生人搭话不礼貌,太轻浮。难道作为知识分子的柳毅不懂这个道理吗?我想,柳毅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这时的柳毅不是高中进士、衣锦还乡、春风得意马蹄急的柳毅,这时的柳毅同样是一个独有怀抱的伤心人,他看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小龙女,同情之心,油然而生,这才上前搭话,这说明柳毅与小龙女的结识是有着情感基础的。因为在后面很长的一段情节里,小龙女与柳毅的感情并不是故事的主线,所以在故事开头的相遇里设置一个情感共鸣的伏笔就显得相当重要了。 小龙女在柳毅的询问下,哭诉了她在丈夫家里所受的悲惨遭遇,尤其是有苦没处诉,跟娘家人又联系不上,一个人远嫁他乡,抬起泪眼来,那叫一个举目无亲,这份苦楚,实在不知道跟谁讲好。今天,突然有个人主动问她,小龙女不由得一场哭诉,即便这个书生帮不上什么忙,宣泄下心里的情绪与压力也是好的。哪知道,这个普普通通、貌不惊人的凡人柳毅,听完之后是义愤填膺,不由得动了侠肝义胆,这时候柳毅说了一段话,很有特色,他说:“吾,义夫也。闻子之说,气血俱动,恨无毛羽,不能奋飞。是何可否之谓乎!”就是说我是个有义气的男子汉,听了你的话,心中是气愤难平,恨不得肋生双翅,立马飞到洞庭湖去给你娘家报信。虽然没翅膀,但这个信我是一定要帮你报的,也就说我是一定要帮你脱离这个苦海的。 说完这段话,柳毅就踏上了一段邮递员的道路。也正是这个决定,为柳毅编织了一个义务邮递员的幸福生活。 我们说一个男人在女人悲伤的眼泪面前,是很容易激起那种男子汉的责任感的。但说是一回事儿,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儿。做语言的巨人很容易,做行动的巨人可就难了。柳毅去报信,至少面临三个难题: 第一,此去洞庭湖路途遥远,我们都知道有一个成语叫泾渭分明,就是指泾水与渭水,那地方可是在陕西,而洞庭湖在湖南湖北,那时候可没有火车飞机,一日真的可以千里,小龙女自己也说“洞庭于兹,相远不知几多也!长天茫茫,信耗莫通”。看来这段路通信是很难的,作为一个邮递员,柳毅他将开辟一个全新的长途快递线路。 第二,我们说小龙女她毕竟是神仙,她自己也不能传递信息回家,而周围水族禽鸟那么多虾兵蟹将,那么多成精的老乌龟,也就是“中华鳖精”们都不敢帮她报信,那说明他们都怕泾水龙王对他们的报复与迫害,那说明这个信不是一个邮递员想传递就敢传递,就能传递的。也就是说柳毅挑了这个事,那是要冒着泾水龙王报复与迫害的危险的。 第三,就是柳毅是一个凡人,是否有能力参与神族之间的恩怨呢。俗话说人鬼殊途,天人殊途,柳毅和小龙女根本就不属于一个生物群落,根本就不在一个生物链里,你知道踏入了神族的恩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有什么样的报应?这都不知道。也就是说柳毅传递这封信,考虑的只是如何将小龙女解脱出困境,而对自己有可能面临的后果全然不予以考虑,这叫什么?这就叫“铁肩担道义”。说到底,就是男人的这种品格铸就了这段传奇,铸就了一段爱情。 说柳毅历尽艰辛来到洞庭湖,按小龙女教他的方法,在一棵大橘树下,“易带向树,三击而止。”然后有人出现在水波间,指引了水路让他前往龙宫。清朝的孔尚任在《桃花扇?修礼》中说:“舌战群雄,让俺不才;柳毅传书,何妨下海。”也就是说柳毅的下海传书在后人的眼里那就是一种胆气。所以,在龙宫里他才表现出了一幅不卑不亢的姿态。 说他不亢,是说他面对小龙女的爹,洞庭的龙王,这是一个仁厚的长者,在得知女儿受的苦之后,在柳毅面前当即就表现出一个慈爱父亲的伤悲来。说老龙王看完女儿的信后,“以袖掩面而泣曰:老父之罪,不能鉴听,坐贻聋瞽,使闺窗孺弱,远罹构害。”用现代话说就是都怪我害了我的宝贝女儿啊,我以为这门亲事门当户对,哪知道是把女儿送入火坑,是我亲手葬送了女儿的幸福啊!从这话不难看出这个老龙王和我们在哪吒闹海里看到那些龙王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当着邮递员的面读女儿的信,一点都不避嫌,这说明老龙王很坦荡;读完信又当着邮递员的面哭诉信的内容,并当面深刻自责,把女儿不幸生活的责任都揽到自己的身上。我们知道,结婚的事,幸福不幸福,那简直就是撞大运,况且儿孙自有儿孙福,他又不是像祝英台他爹一样把女儿逼着嫁出去的,女儿的苦难确实让人同情,但又怎么能把责任怪到这位慈爱的父亲身上呢?所以,连李朝威最后都说,洞庭龙王是“含纳大直”,就是一个有涵养的忠厚长者。面对这样一个有真性情的长者,柳毅表现出的姿态是尊敬与安慰,也就是不亢了。 不卑则是指对另外一个人,也就是洞庭龙王的弟弟,小龙女的叔叔,钱塘君,也就是钱塘江的龙王。但这是一位下岗的龙王。为什么下岗了呢?是因为这位龙王脾气相当得暴躁。据洞庭龙王交代,说大禹治了九年的洪水,就是因为他一怒而造成的。为了衬托钱塘君的暴躁,传奇里设计的他的出场也很有意思。说老龙王把小龙女的信给大家看了之后,“宫中皆恸哭。”老龙王听见,突然想起来,自己先不哭了,赶快对左右说:“疾告宫中,无使有声,恐钱塘所知。”就是快让大家别哭了,惊动了钱塘君,让他知道了这回事儿,那可不是好玩的,也就是以他的脾气,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来呢?果然,老龙王的担心不无道理,正说着呢,突然“词未毕而大声忽发,天拆地裂,宫殿摇簸,云烟沸涌。俄有赤龙长万余尺,电目火舌,朱鳞火须”而出,盘旋了一下,然后“雨雹一瞬而下,乃擘青天而飞去”。一条长有万余尺的赤龙惊天动地地飞出来,又惊天动地地飞走了。说柳毅毕竟是凡人,当时看了“大恐,蹶扑于地”。就是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过了半天,说钱塘君已经解救了小龙女回来,这时候他变化了人形来谢柳毅的传水之恩,柳毅这才看到原来钱墉君是个气宇轩昂的帅气男人。这时候老龙王问他,你这泾水一战杀了多少人啊? 钱塘君轻描淡写地说:“六十万”。 问他毁了多少庄稼啊? “八百里”。 老龙王又问他我原来那个女婿呢? 回答也只有三个字:“食之矣”。也就是给我吃了。 三句回答就可以看出,这个钱塘君不仅暴躁,而且是个非常决敢之人,这种人要拿了主意,你就别想轻易地改变他,而且他的威力还是那么非凡,柳毅面对他时,又该会是怎么样呢? 说老龙王为了感谢柳毅传书之恩,一定要留柳毅在龙宫小住。柳毅不好拒绝,只得留下。在招待晚宴上,见到了被解救回来的小龙女。两个人自有一番叙旧。 话说到了第二天,这个钱塘君请柳毅吃饭,在酒席上钱塘君以他那雷霆万钧之势就向柳毅提出来要把小龙女嫁给柳毅,没想到这时候那个曾经被钱塘君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的柳毅,突然一屁股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严肃地对这个连玉皇大帝都头痛的钱塘江的赤龙说:“诚不知钱塘君孱困如是”。就是说,我不知道原来钱塘君竟是这么地没有见识。我救小龙女是出于道义,这是一个男人的本分,况且因为我的报信,泾水十太子被你生生地给吞了,泾水的虾兵蟹将伤亡六十万,当地的百姓遭罪八百里,我怎么能用这些人的苦难来换我柳毅的幸福呢?我虽然在你钱塘君面前,力不足以撼山岳,但士可杀不可逼,你的威势却也是吓不倒我的。 一番义正严辞,竟将钱塘君说得惭愧起来,连连向柳毅道歉。这就是柳毅的不卑。 遇权势不卑微,遇孱弱不亢直,这就是男子汉大丈夫所说的不卑不亢,柳毅是真的做到了,再加上他不畏险阻,言而有信,所以后世“柳毅传书”这个词就成了不畏艰险,救人于危难的常用的典故。 但如果从这个典故只解读出乐于助人的意思,我觉得那无疑是相当遗憾的,就像最后在拒绝钱塘君的提亲之后,在龙王珍珠宝玉的重谢之下,柳毅孤身离开了龙宫这个结局,我觉得也是相当遗憾的。 当然,我想当事人也未必就觉得不遗憾。 对于小龙女而言,好不容易脱离一个可恶的男人,却又错过了一个可爱的男人,人家说失之东隅,得之桑隅,她是即失之东隅,又失之桑隅,确实是一个充满悲剧的女人了。 对于柳毅来说,娶龙女为妻未必就纯属是道义上的爱情,开始我们也分析过,柳毅之所以肯为小龙女传书,是因为两个人同是天涯沦落人,是有着共同的情感基础的。况且经过这一番事后,两个人的共同语言就更多了,一个是人间好男儿,一个是水底小龙女,完全可以演绎一段人鱼公主或者蓝色生死恋嘛。结果这个柳毅一冲动,倔脾气发作,本来是冲着钱塘君去的,结果却把自己的幸福给堵死了,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嘛。 对于老龙王来说,乘龙佳婿就在面前,弥补女儿过去苦难的将来幸福就在眼前,自己不来提亲,让自己那个成天捅娄子的弟弟来提亲,这在下棋里,那绝对叫是出昏招了,结果一招错,满盘皆输,在柳毅走后,他大概又要埋怨自己“是我亲手葬送了女儿的幸福啊”! 对于钱塘君来说,他是千钧的力气,泥牛入海,满腔的热情,用错了地方。这小龙女出嫁之后,这么多年没人敢来报信,这个柳毅敢来,就说明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这种人本来就吃软不吃硬,你拿着吞泾水十太子的那股劲儿来跟他提要求,还不如一口也把他吞了算了。说理你就更说还过他了,柳毅这种人,他能插手神族的恩怨来做传书这件事儿,说明他自身的精神与信念是独特而坚定的,换句形象点儿的话说,就是柳毅精神世界的小宇宙不一定比你钱塘君差,你靠唬他和吓他那绝对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了。所以说,本来柳毅与小龙女未必就不是你情我愿的,但却被不知不觉拧了过去,你说不是遗憾又是什么。 当然,生活里有些遗憾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儿,只要不是终生遗憾就行。好事还需要多磨呢,这磨的过程中,也就难免会有些遗憾。 话说柳毅离开了龙宫,拿着他在龙宫获赠的宝贝,迅速发家致富了。没多久也就在人间娶了老婆。过了几年,相继娶了两位夫人都去世了。这时候有人介绍了一个姓卢的女孩儿,柳毅一看就很喜欢,因为她长得就像当年的小龙女。柳毅跟她说当年传书的事儿,哪知道姓卢的女孩儿听完了笑着说,你骗我的吧,人间哪会有这样奇怪的事呢?这就像杨过在绝情谷里找到了小龙女,小龙女这时候已经决心不认杨过,就说自己性柳,杨过不像柳毅这么笨,一听就明白了,说姑姑为什么要姓柳呢?噢,是因为我姓杨啊。但柳毅就没杨过这么精,听说并不是小龙女,只得长叹一声,无奈何,但至少可以从卢姑娘的身上看到自己当年初恋的影子,两个人也就结婚了。等过了两年,生下孩子来了,这位卢夫人,才吐露实情,说我就是小龙女,当初不肯承认,是怕你和在龙宫一样,还不要我,如今有了孩子了,才敢对你吐露实情。柳毅一听这话,大为感慨,说其实当初我哪是不喜欢你呢,一是当初是因为救你而害了那么多人,再娶你实在有违我心中的道义精神。另外,就是你叔叔盛气之下提亲,我当然不能屈服。要不然,我又怎么会不娶你呢? 小龙女一听,心里这个冤啊!心得话,亲爱的叔叔和老爸,没听说过一句话叫“我选择,我喜欢”吗?你们操得什么心啊,我这幸福,差点儿又让你们的包办婚姻给毁了。幸好,有情人终成了眷属,据说柳毅最后随小龙女入了仙界,长生不死,永浴爱河去了。这就是一个义务邮递员的最后的幸福生活。 说到柳毅对爱情的这个态度,我不由得还想多说几句,其实我觉得柳毅太迂腐了。爱情与道义是没有关系的,柳毅和我们生活中许多人一样,总是把太多的社会责任感强加在情感生活之中。他并不是不爱小龙女,却因为觉得这样是占了泾水十太子的便宜而错过了自己的真爱,这种思维方式未免偏激了些,极端了些。当然,这体现了柳毅品德很好,境界很高,所以为了再拔高些柳毅的境界,到了某些地方戏里,甚至改成了柳毅是在上京赶考的路上,遇到了小龙女,为了帮助小龙女,他毅然放弃了决定自己人生的“高考”。更离谱的改编是大跃进的时候,《柳毅传书》被改编成地主压迫农民,农民心怀愤怒却苦无对策,柳毅揭露剥削关系,领导农民清算地主,龙女和柳毅的爱情也因此建立在了受压迫的阶级感情基础上。看完戏后,编剧问当时在场的作家赵树理戏怎么样,赵树理突然反问:“柳毅入党了没有?”编剧听了一愣,赵树理又说:“柳毅同志觉悟这么高,是该讨论他的入党问题了。”旁边的人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禁哈哈大笑。我觉得赵树理回答得很妙,他是在说,如此插入阶级斗争,无限拔高柳毅的形象,那就叫强奸民意,或者叫强奸民间故事。事实上,虽然那个编剧糊涂,但也是柳毅给了他可乘之机,谁让柳毅在爱情面前,在真爱面前,当初要表现得那么“高、大、全”呢? 要说被人为拔高的不只是些人物形象,还有爱情本身。比如说唐明皇与杨贵妃,“在天愿愿为双飞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爱情誓言感动过多少后人,但我们不得不说,那是白居易的一首诗让后人产生了幻想,真相却往往未必如我们想象的那样。 请看下回:李隆基与杨玉环的故事——“爱了?恨了?” 第二十回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故事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唐明皇李隆基与那位胖美女杨玉环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是恋人关系?还是情人关系? 但肯定不是夫妻关系! 要知道,他们只是皇帝与妃子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皇帝与皇后之间的关系。即使在杨玉环最得宠的时候,她也只是被封为贵妃;即使在皇后位置空缺的时候,杨玉环也没有被摸正,还只是贵妃。在古代,对于皇帝而言,只有皇后才拥有和皇帝的夫妻关系,不管你说杨玉环是李隆基的情人也好,恋人也好,但她只是他的一个妾,虽然是最高级的妾,但却不是妻。 除了这些,他们还有一种关系,那就是他们也曾经是公公与儿媳之间的关系。杨玉环曾经做过李隆基五年的儿媳,在李隆基遇到她之前,也就是杨玉环17岁的时候,就已经被册封给唐明皇的第18个儿子李瑁为妃,她是在做了五年儿媳之后,竟然顶替了婆婆的岗位。这才叫另类的“多年媳妇熬成了婆”! 不论是哪一种关系,我们看,按道理,按情理,他们之间都不像会有爱情,尤其是真挚的爱情,可世人却都偏偏说他们有?那么在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呢?如果有,又是怎么产生的呢?而且,如果有,一个并非亡国的皇帝为什么不能保护自己的爱人呢?或者换句更强烈的疑问句,那就是如果是真爱,为什么李隆基会一手杀害了他的亲密爱人呢? 重重谜团,让我们来层层剥茧! 先来看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算不算得上真爱。如果是真爱,一定是两情相悦,一定是你有情来我有意,在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是不可能存在着单相思那种爱情的。 既然这样,我们就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先来看看,唐明皇对杨玉环算不算得上是真爱呢?我觉得要搞清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这样几个疑问: 第一,一个公公会不会爱上儿媳? 有一种方言里有一个词叫“爬灰”,指的就是公公与儿媳之间的瞎搞,民间还把这个玩笑栽赃到大文豪苏东坡的身上,大概是因为民间传说里太喜欢苏轼这个人物,所以经常会拿他开玩笑。但是不论怎么开玩笑,爬灰这个词都不是指有感情的私情,而是指有色情的私通。那么唐明皇与儿媳杨玉环之间的这种爬灰会不会是例外呢? 公元737年,唐明皇曾经最宠爱的武惠妃死了,贴身宦官高力士为了安抚圣上的哀思之苦,安排酷似武惠妃但比武惠妃更漂亮的杨玉环与圣上会晤。在骊山华清宫,唐玄宗第一次诏见了儿媳杨玉环。明皇一见之下,立即目瞪口呆,心的话“果然是绝代佳人,胖都胖得这么有型。”但只可惜,他是自己的儿媳!于是内心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也就是很矛盾了。为什么矛盾啊?就是为了眼前美色,要不要跨越世道伦常的矛盾啊!放在常人,不论是从道德伦理,还是从情感上都肯定过不去这一关。但大唐李家的血统跟汉人不完全一样,据史学家考证,其中至少有一半可能是胡人的血统。胡人我们都知道,在婚姻上子娶母,兄娶嫂,那是很乱的。所以你看古人说“脏唐臭汉”,唐高宗是娶了父亲的老婆武则天,而唐玄宗则是娶了儿子的媳妇杨玉环。我们从中不难看出来,李隆基身上的那种一半来自胡人的好色血统。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一面之缘里,决定李隆基个人行为的是好色的遗传基因,而非爱情的基因。于是他先安排杨玉环出家,所以后世又称杨玉环为杨太真,然后绕个弯再把杨玉环娶到宫里,以为这样就可以掩世人之耳目,纯属是掩耳盗铃嘛!若是光明正大的真爱,完全不用这种猥琐的手段嘛。 第二,唐明皇宠爱杨贵妃的时候,如何对待其他的女人? 白居易的《长恨歌》里说,杨贵妃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真的是这样吗?恐怕未必! 就在唐明皇册封杨玉环为贵妃的第二年,他照样在全国开展有关选美的唐代版“选秀”活动,规模搞得还挺大。这就说明,他对杨贵妃并不是“我的眼中只有你”。 就在他专宠杨贵妃的同时,唐明皇又和杨玉环的三个姐姐乱搞一气。特别是对已被封为虢国夫人的杨玉环的三姐,让她可以随便出入宫禁与自己幽会。唐明皇与这位个性解放的荡妇在宫中公然乱伦,一点也不避杨贵妃。这个虢国夫人可不同于杨玉环,她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曾经和堂兄杨国忠乱搞男女关系,现在又时时出入宫禁和妹妹深宫争宠。你说在这种情况下,杨贵妃的宫廷生活,能过得舒心、舒畅吗?顶多不过是物质生活的舒服罢了。而这些事情并不是野史或者道听途说,那都是在《旧唐书?杨贵妃传》上有过明确记载的。 第三,唐明皇为什么要杀杨贵妃? 古往今来不乏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典型,顺治帝在董颚妃死后,心灰意冷得出家了;英王爱德华八世,也就是著名的温莎公爵,为了一个寡妇沃丽丝,不顾所有人的反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王位,这才是真的不爱江山爱美人。不论行为是不是荒唐,但至少称得上是真爱。而唐明皇为了杨贵妃,连其他的女人都舍不得放弃,更何况是江山呢! 后来安史之乱,唐明皇逃往四川,在走到马嵬坡这个地方的时候,手下将士哗变,杀了奸臣杨国忠,因怕将来杨贵妃会报复,所以要求也要杀了杨玉环。这个所谓要跟杨玉环天长地久的男人只是弱弱地替杨玉环问了声:“能不能不杀?”在得到否定答案之后,立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将杨贵妃赐死。虽然结局是无可奈何的,但就李隆基这个男人当时的表现来看,他一点也没尽到对自己女人保护的义务与责任。在危急关头,李隆基所谓的“牺牲精神”,就是要牺牲杨玉环这个女人的生命,来保存自己苟延残喘的地位。这难道就是他对杨玉环的爱吗? 反过来,我们再来看看杨玉环对这个李隆基算不算得上是真爱。同样也要回答这样三个问题: 第一,一个媳妇儿会不会爱上公公? 因李瑁的生母也就是武惠妃病死,李隆基要选妃,竟看上了儿媳妇杨玉环,这真是“爱你没商量”、“爱你不商量”了。当李隆基把22岁的儿媳妇杨玉环从儿子身边抢走时,我们不禁会疑问,李瑁和杨玉环为什么会逆来顺受,没有丝毫的反抗呢?最起码李瑁也应该举手示意,说一声“我反对”吧! 问题是杨玉环如果不顺从,李瑁则有可能性命不保。 历史上唐朝李氏一家,从唐太宗李世民杀兄李建成、杀弟李元吉算起,父子兄弟骨肉相残代代有之。唐明皇也是个杀人魔王,为了家庭纠纷的小事,一怒之下,在一天之中杀掉三个亲生儿子──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我想,是为了保护李瑁也为了自保,杨玉环只好顺从,这即使算不上忍辱偷生,总不能说是心甘情愿吧。至于杨玉环到李隆基身边,有没有怨言,新、旧《唐书》都忽略未记。但乐史的《杨太真外传》却说,天宝九年(公元750年)杨玉环第二次被逐出宫的原因是“窃宁王紫玉笛吹”,也就是说唐明皇怀疑杨玉环思念前夫。因为杨玉环的前夫李瑁自幼住在宁王府里,由宁王之元妃养大。杨悄悄吹“宁王紫玉笛”,思念前夫之情,也就显而易见了。唐人张祜有诗曰:“梨花深院无人见,闲把宁王玉笛吹。”说的也是这事儿。所以杨玉环虽然屈从了,但心里那份情绪是不是爱情,可想而知。 第二,一个女人怎样爱一个花心的男人呢? 《旧唐书》里记载,杨贵妃有多次被“遣归”的经历。也就是她跟李隆基闹别扭了。其中有一次大概就是我们刚刚说的“窃宁王玉笛”的原因,但《旧唐书》统统说成是“因妒”,也就是说杨贵妃乃是因为跟别的女人,这其中包括跟她的姐姐争宠。而且这种行为的结果是触怒了唐明皇而被“遣归”。 注意,先不管是事出什么原因,结果是杨玉环并不是气得离家出走,而是被那个作皇帝的男人给赶走的,而原因只是她妒忌他跟别的女人瞎搞,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姐姐。 从杨玉环本人来说,这种宫廷生活或许她已经过厌了,所以能够“遣归”也可以说是件好事,说不定可以得到解脱呢。但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做不了自己的主了,娘家的兄弟姐妹三姑六婆八大爷大都希望沾她的光,从她那儿获得荣华富贵。现在唯恐她一旦被贬,不仅富贵不保,说不定还会大祸临头。这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于是全家都来说服她、动员她,思想工作做得非常彻底,要她向唐明皇认错,争取回宫。杨贵妃这才有一次次地被“遣归”,又一次次地被诏回。 作为李瑁妃子的杨玉环,自己的家庭被拆散,自己的身体被霸占,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唐明皇与三姐乱搞,不许忌妒,她幸福吗?作为已经被册封为贵妃的杨玉环,自己的老公跟别的女人瞎搞,还把自己赶出家门,反过来还让她来向这个花心的男人道歉、认错,她幸福吗?身处此种境遇下的女人又能、又会怎样深爱那样一个男人呢?这恐怕不是强颜欢笑,握着拳头像王石那样说一句“我能”,就真的能够做到的! 第三,一个女人怎样爱杀害自己的男人? 《旧唐书》里记载,马嵬坡兵变的时候,杨贵妃最终是被“诏,遂缢死于佛室”的。我就奇怪了,唐明皇即使要赐死杨贵妃,也不该让她在佛室里自杀吧。要知道,唐代是非常崇佛的,也就是佛教的影响是很大的。在逃亡的路上还要有专设的佛室可见出皇家对礼佛的重视,这样就更不应该在佛堂里赐死杨贵妃了,佛家本来就讲不杀生,这在佛堂里杀人,要犯多大的忌啊! 难道是杨贵妃自己选择在佛室自杀的吗? 从字面上看不像,“诏,遂缢死于佛室”,也就是一下诏,杨贵妃就死了。形势所迫,大概杨贵妃根本没得选择。事实上关键正在形势所迫上,可见李隆基那个男人在形势面前露出了政客的本业面目,当机立断,管杨贵妃正在哪儿,先杀了再说,大概杨贵妃正好在佛室,所以也就赐死于佛室了。 另外,民间大多传说是杨贵妃自缢于佛室的,但我们从《旧唐书》里并没有明确读到杨贵妃是自缢的。《旧唐书》所说的“诏遂缢死于佛室”,从字面上看倒是让人勒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要是自杀的,那么这句话就应该说成是“诏遂自缢于佛室”。原句中的“诏”与“缢”两个行为动词的主语,也就是执行这两个动作的人,明显有着一定程度的连贯性。 当然,不管最后是自缢,还是让人给勒死的,其实差别都已不大。因为这时候,那个风流皇帝露出的已不是一个丈夫的温情面目,而是一个政客的狰狞面目,虽然是偶尔露峥嵘,但这就是这个男人的本质。面对这样一个为了自身的处境,匆忙杀害自己的男人,试想一个女人又该怎样去爱他呢?所以我想,杨玉环临死前的那一刻,心中一定有无限的悲凉。 似乎现在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了,也就是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权力与色相的游戏,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爱情。但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从白居易的《长恨歌》开始,到白朴的元杂剧《梧桐雨》,到洪升的《长生殿》,都把李杨爱情描绘得那么真情动人、甚至是美轮美奂呢? 这个问题可以这么回答,是白居易首先误导了后人。或者说是白居易的《长恨歌》误导了后人。 这就要弄清楚,白居易的《长恨歌》是实写李杨爱情,还是虚写,抑或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加工与创作? 答案首先肯定不是实写,最简单的一个证据就是《长恨歌》里最有名的那几句结尾,“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为双飞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段话是在篇尾回忆,李、杨二人每年七月到华清宫,这一年的七月七日,在华清宫的长生殿,两个人海誓山盟,后来却不能善终,所以“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的名字也据此而来。但是据陈寅恪等人考证,这事压根儿就不可能存在。据《旧唐书》记载,李、杨每年十月才去华清宫,只在冬季和初春住在那里,为的是“泡温泉”,而不是避暑,所以白居易诗里也说:“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所以看来包含七月七日的长生殿盟誓以及长恨歌中的许多事情,有可能都是白居易的杜撰而已。 事实上,据白居易的朋友陈鸿后来回忆说,他与白居易、王质夫三人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间谈到了唐明皇与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大家都很感叹。于是王质夫就请白居易写一首长诗,请陈鸿写一篇文,二者相辅相承,以传后世。所以白居易写的叫《长恨歌》,它是一首诗;而陈鸿写的叫《长恨传》,它是一篇文。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了,他们俩都不是在写史,纯粹是一种文人的艺术创作而已。 那么,回到诗的内容来看,白居易又不是玄宗朝人,又不需要拍皇上的马屁,干嘛要美化李杨爱情呢?这里的答案恐怕与白居易自己的人生经历有关。 白居易写《长恨歌》的时候正好35岁,而他是36岁结婚的。也就是说他是在他结婚前一年写的这首《长恨歌》。 很多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白居易到36岁才结婚呢?即使是在现代,这也绝对算是大龄青年了!说实话,说大龄青年都实在有些勉强!况且在唐代,那可是一个早婚早育的社会呀。 答案是白居易伤心得不肯结婚。白居易年青的时候在徐州符离曾有过一个情投意合的姑娘,由于姑娘的家庭地位不高,社会上等级门第观念的阻隔,使他们终究没能有情人成为眷属,这给白居易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直到诗人后来离开符离与这位女友永别后,还一直眷恋着她。白居易的《潜别离》诗里说:“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 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又说“惟有潜离与暗别,彼此甘心无后期!”说的就是自己的这种心态。白居易饱尝了相思的苦痛,渴望着真挚的、永不分离的爱情。因此,在创作《长恨歌》的过程中,他很自然地融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对这些“希代之事”进行了加工润色,并按照自己的爱情理想塑造了李杨形象。也就是说白居易在对李杨绵绵不绝的刻骨相思的刻画中,倾注了自己的愿望与苦痛;他描绘李杨爱情忠贞不渝的品质,就是为了把这段爱情升华到理想的高度,使之符合于自己的观念。所以写《长恨歌》的时候,白居易也是“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所以《长恨歌》才那么成功,那么感人。 我想,通过《长恨歌》的创作,白居易郁结在心中的情爱之痛多少得到了宣泄与抚慰,鲁迅先生说,“长歌当哭,是必在痛定之后”。对于白居易来说,《长恨歌》创作完成,也就是“痛定之后”了。所以终于可以收拾起旧心情,开始段新生活了。所以,36岁上,白居易结了婚。 好了,现在再加上白居易的这种创作原因,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李、杨之间是谈不上什么爱情的,更不要说什么真挚的、永恒的爱情了。 但慢着,古训告诉我们,对一个人别急着下结论,更何况这是对两个人。回过头,我们再来看看,李、杨之间是不是就真的一点感情,一点爱情也谈不上呢? 这同样也要问几个问题: 第一,在白居易之前,就没人歌颂过李杨之爱了吗?如果有,那么白居易也就不是纯粹的杜撰了。历史也就不是纯粹被《长恨歌》误导的了。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李白。李白可比白居易更有说服力。如果说唐代有二白,李白是“太白”,而白居易只是“小白”。李白是与李、杨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人,而且我们都知道他与唐明皇与杨贵妃都是有过亲密接触的,他在大醉初醒之际,曾经为杨贵妃一挥而就作《清平调》三首,每一首都是名动千古之作。第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是说玉环之美;第二首“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是说玉环之得宠,、;第三首:“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其中就有不尽的缱绻意韵,也就是说李白总的来说,也是基本认可并描摹了李杨这段惊世恋情的。另外,稍晚一些的杜甫,也有《丽人行》等作品客观地表现了李、杨的这种“名花倾国两相欢”的场景。也就是说,虽然“小白”白居易在《长恨歌》是揉进了自已的情绪,以及自身对爱情的理解,但李、杨恋也不完全就是子虚乌有,至少在当时当世,李、杨恋也还是受到当时人的基本认可的。 第二,李隆基与杨玉环之间是不是就根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答案是否定的。唐明皇与杨贵妃两个人在都擅长音乐,我们知道唐代最有名的大型舞曲《霓裳羽衣曲》可以说就是两个人一起合作完成的。另外他们还一起创作很多乐曲与舞曲,可以说,在艺术情趣上两个人是有着很大的相同和一致之处。这从生活中的小事也可以看出来。据唐人野史记载,说唐明皇与杨贵妃喜欢下棋。但他们俩自创了一种非常奇特的下法。就是以人代棋,让宫女三十二人为棋子,胸前缀以棋子的名称,在绘有棋盘的地上走动来下棋。所以就有了“香车、桂马、金将、银将、玉将”等棋子的名称。后来,这种下法传入了日本,演变成日本的将棋。可见在这些生活情趣、生活细节上,两个人不仅有共同语言,而且共同语言特别的丰富。事实上,人和人的接触,这种生活情趣、生活细节上的共同语言特别重要,所谓日久生情,主要也就是在这种状态中情感达成默契的。 第三,正史记载的杨贵妃的多次因妒被遣出宫是不是多少也能说明些问题。我们前面谈了杨玉环的嫉妒生气而被多次遣归。这虽然说明了李隆基的花心,但反过来也说明杨玉环的在乎啊?一个好吃醋的女人,不往往正是深陷在情爱围城中的女人吗? 第四,唐明皇晚年对杨贵妃的深刻思念是不是史有其实?《长恨歌》里写杨玉环死后,在李隆基余下来的人生里,对杨玉环是刻骨思念,每天是“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也就是思念到“惟将终夜长开眼”的地步,白话说就是想得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后来作为太上皇的唐明皇,又请道士、方士作法,与杨玉环托梦相见,总之是将李杨的尘世之爱进行了最后的梦幻升华。那么这一段描写是不是也是全然凭空的呢?《旧唐书?杨贵妃传》记载,唐明皇被太子逼着退了位,没权了,这时候份外想念杨贵妃。悄悄地命人将当初草草安葬的杨贵妃的尸体移到长安,但这时候尸体已经毁坏了,只有杨玉环当年佩带的香囊还在。唐明皇是睹物思人,泪下涟涟,“乃令图其形于别殿,朝夕视之”。也就是命人画了杨贵妃的像在自己住处的墙上,一直到死,每天都对着墙上的杨玉环寄托自己深深的哀思。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以为这多少还是可以看出李隆基对杨玉环的一些真情来的。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评判李隆基与杨贵妃的这段惊世黄昏恋呢? 我以为很简单,民间夸大了他们的爱情,是因为这段故事的背景是著名的开元盛世和安史之乱,在盛极而衰、巨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人们总希望发生些什么,尤其是些缠绵绯恻的故事,来纪念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谁来演绎这场故事呢?最好的主角莫过于一手开创这个盛世和一手毁灭了这段盛世的人。现今的学者大多完全否定这段爱情,是因为他们太冷静,太客观,从史料出发,完全忽视了人在生活中积累起来的一些不可以简单用道理来说明的情感。 所以这位风流皇帝与中国第四大美女的情爱,既不是一场什么爱情盛宴,也不是全然的色相与权势利益的交易。这就是一出凡人之爱,常人之情,仅此而已。 当这位风流皇帝与中国第四大美女的情爱生活回归凡人之爱、常人之情的时候,我们的中国经典爱情之旅也到了一个重要的关口。此前,自先秦以来的女子,在那些惊世骇俗的情爱中以她们的美丽、纯情演绎了一段段倾城之爱。但此后,中国女子们开始以她们的真性情和才情来演绎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倾城之爱,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代表现象,就是那些名妓们的情爱生活开始在中国经典爱情理念里登堂入室,男人们的名妓情节开始在中国传统经典爱情故事里大放异彩。而名妓们的爱情宣言,正是古代女子们以真情与才情惊撼世人,对抗即将到来的封建礼法社会的最强音。 请看下回:霍小玉的故事——“名妓情爱”。 第二十一回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霍小玉的故事 中国传统的爱情故事,从唐以后逐渐形成两大经典模式,一类是才子佳人的模式,一类就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模式。这两大模式的形成,我个人认为,都跟唐传奇有关。尤其是第二种,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模式,跟唐传奇中许多的妓女故事有关。其中一个最典型的故事,就是《霍小玉传》。 蒋防的《霍小玉传》是唐代传奇中一个有名的悲剧故事。有许多现代学者认为,造成这个悲剧的根源在于唐代的门阀制度,我不这么认为,我以为社会背景固然重要,但情爱生活中个人的性格因素与个性因素却更能起决定作用。像霍小玉和李益,与其说他们是一种社会悲剧,不如说这是一出性格悲剧。那么这个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李益和霍小玉到底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和个性特色呢? 用个最简单的方式来回答,既然世人都说他们的故事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的典型,那么顺理成章,“痴情”和“负心”大概最能概括这两位主人公了。 但是,这种概括到底对不对呢? 先来看霍小玉。霍小玉是一位名妓,但再有名,也是妓。在唐代,妓女的数量非常多,在长安和各个大城市里都有不少妓女。唐末孙棨的《北里志》说“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诣。”也就是说当时的妓女大多喜欢跟士人交往,而这些未得官的知识分子也大多有狎妓的嗜好,这是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无可厚非。但交往可以,结婚就不行了。对于年青知识分子背后的家族来说,一般也持这样的观点,也就是你婚前和妓女怎么瞎搞都行,但结婚想找这样出身的女子那是断断不行的。作为妓女的霍小玉不是不知道这些,尤其李益的出身又是“门族清华”,也就是上层士族阶层出身,想让李益娶霍小女这样的妓女,这本身就是件希望很渺茫的事儿。 但陷入了爱情中的女孩儿总免不了要痴心妄想。所在小玉在经鲍十一娘介绍初识李益之后,两个人浓情欢悦之际,她突然就哭了起来。李益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就是说,虽然现在我们感情这么好,但将来怎么办呢?我现在年青漂亮,可将来总会人老色衰,况且我又出身倡妓之家,你又能对我好多久呢?李益听了这话,立即海誓山盟,而且他不是假的敷衍一下,而是正式地拿出笔墨纸砚来,认真地写下爱情的盟约,郑重地交给了小玉。霍小玉欢天喜地地把这份爱情契约收进自己的百宝箱。以为这样就有了依靠。这确实好像是表现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痴情女子的形象。 既然我们说霍小玉是一个痴情的女子。我们就来看看痴情这个词。你发现没有,痴情的痴字是从一个疒字头的,在汉字里,用这个偏旁的字往往有病态的含义,你看“疯癫、疼痛、瘟疫“这些字都从疒字头。那么痴情、痴心的痴字为什么也要从疒字头呢? 《词源》里解释“痴”有三个义项:第一个,“不聪慧,呆”;第二个,“癫狂”;第三个,“爱好至入迷”。我们不论爱情中的女子会属于哪一种状况,毫无疑问,太过痴情,即使不是病态,也都有不正常、不清醒、分寸失当的地方。 那么,霍小玉是不是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呢? 其实,这也是我在中国传统经典爱情这个系列里讲到名妓情爱不从魏晋南北朝讲起,而要从唐代的霍小玉讲起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讲到名妓情爱,我们说最早且有名的名妓情爱故事早在唐以前就有,比如南北朝时期的钱塘苏小小,她与当朝宰相之子阮郁在美丽的西湖边相识相遇,他们也曾海誓山盟,但后来阮郁迫于家族压力离她而去,苏小小很坦然,甚至是表现得很宽容,悄无声息地就退出了阮郁的生活,当然她内心可能也有着巨大的痛苦,所以她在十九岁的时候就咯血而死了,但这种表面的平静好象是很止乎礼仪,对一个妓女来说好像是达到了一种超然的境界,但我以为这也是过于痴情的另一种表现,另一个极端,同样不自然,同样不正常,同样是有着些病态的内涵的。后世的文人,从白居易到李商隐到苏东坡,甚至在现代也有不少大文豪写文章褒扬苏小小的这种在爱情中不恨不怨的恬淡境界,我却不以为然,男人这样推崇苏小水,是因为男人在骨子里都希望可以遇见这样不计较的女子,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出现,又可以在任何不需要的时候悄无声息地走开,这样多好,不麻烦,没负累,若天下都是这样的痴情女子,那可是男人的大同世界、理想社会了。所以,我以为苏小小的境界固然让男性们向往,但在她身上并没有体现出女性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爱情中除了痴情之外,还应该具有的丰富内涵。女人,或者说女性,在情爱生活中如果只有痴情的话,那她的爱情一定是病态的,况且痴情本身就有着病态的成份。所以我们才要从霍小玉开始,因为后世具有感天动地的情爱故事的名妓们,并不是像苏小小一样只有着痴情,不论是霍小玉、杜十娘,还是柳如是、李香君,在她们身上,除了痴情之外,还有一些更纯粹,更丰富,更高妙的内涵,让她们能在中国经典爱情的历史长河里熠熠生辉。 但这种内涵如果不是痴情这个词可以概括的,那么它又应该被叫做什么呢? 过了两年之后,在李益被朝廷授于“郑县主簿”官职,即将去赴任的时候,这时候霍小玉开始从痴情的沉醉里醒了过来。她知道,士子一般赴官之后就开始要面临着婚配的问题,而自己的身份与李益是有距离的,而且通过李益,她也了解到李益“堂有严亲”,也就是有一个很厉害的妈,所以她认定“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这写出霍小玉智慧与清醒的一面,揭示出婚姻与爱情难以调和的现实矛盾。按正常的思维,两人的婚姻已毫无希望与可能,但霍小玉却以超常的思维提出了超常的办法。她坦诚地对李益说: “妾年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也就是说,我与你的爱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我也不敢奢望能与你白头偕老,只求能与你约定八年的欢乐时光,而且这八年霍小玉是替李益算好的,就是李益最多可以拖到三十岁结婚,我们讲杨贵妃的时候说过,白居易三十六岁才结婚,所以李益三十岁结婚也没什么。共渡八年欢乐时光之后,你去成家也好,“妙选高门”也好,我都不会阻你的前程,而我,此生的心愿已足,我会带着这八年最完美的爱,舍弃红尘,遁入空门。 我个人觉得,作出这个决定既是很艰难的,又是很智慧的。从霍小玉的角度说,艰难在于舍弃婚姻,智慧则在于选择爱情。当然,这里头也体现了霍小玉浪漫的理想化的性格,但这与她冷静的判断、清醒的认识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现实与浪漫紧紧地揉在一起,才最能体现出最独特、最深刻的人性美。我以为霍小玉最耀眼的闪光点也就在这个地方。 人生总是那么残酷,往往是退而求其次,其次亦不可得。在约定最迟到八月即来与小玉相会之后,李益就回家了,但这一回便如沙入尘、水入海,便再也没了消息。霍小玉在约期之后苦苦等待,身体情况是越来越差,开始是“羸卧空闺,遂成沉疾”,就是相思成疾;后来到“委顿床枕”,就是病得都起不了床了;后来到“转侧须人”,连翻身都需要人护理,需要人帮忙,可见用情之深,用情之苦到什么地步了。最后当有了李益的消息时,小玉“多方招致”,就是用了各种办法,想见李益一面,李益还是不见,小玉这时候已是形容枯槁,病入膏肓了。终于有一天,有一个侠士黄衫客绑架了李益来见小玉,霍小玉在重病卧床的情况下,“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也就是重新焕发美丽动人的光彩。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经常会想起黑格尔在《美学》里说过的一句名言,他说:“爱情在女子身上特别显得最美。”正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真爱与至情成为贯穿霍小玉爱情始终的核心因素,才让她既有冷静的分析,又有理想的愿望,既能在失望时锲而不舍,又能在悲愤中毅然决然。 她在回光返照之中对李益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说完后“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后来,李益再娶卢氏和营十一娘,果然整日疑神疑鬼,心神不定,弄得婚姻生活很悲惨,丝毫没有幸福可言。 后来,明代的汤显祖在把这个传奇改编为戏剧《紫钗记》的时候删去了这个结尾,并没有让霍小玉报复李益,有许多学者认为“这足以见出汤显祖这位戏剧大师的超凡眼光”。我个人又觉得有些不以为然了。 《紫钗记》把《霍小玉》传奇的情节改动得很大,是说奸臣卢太尉要逼招李益为婿,李霍二人忠贞不渝、坚决反抗,最后在皇帝赐婚的情况下,获得完美结局。这样的情节当然不需要霍小玉的报复了。但这样的情节让霍小玉的形象魅力大大地打了折扣。 我唯一认可汤显祖的改动是他像在写《牡丹亭》时一样,赋于小玉的不是一种普通女子的痴情形象,而是像杜丽娘一样的“至情”形象,杜丽娘可以为爱穿透生死,霍小玉为什么就不可以为爱而阴魂不散呢?当然,这样好象看起来不美,中国人总是喜欢在女人身上获得依附、依从或者说是从属性的审美乐趣,所以一个好女人的标准是贤妻良母,但不要忘了,女人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女人啊!她们身上那种独立的情感世界,凭什么要依附于男性,从属于男性,甚至是痴迷于男性,才能显得美呢?这不符合美学“独立审美”的原则嘛。所以,我以为霍小玉的报复未必就是败笔,这正是这个“至情”而非“痴情”的女子留给这个滚滚红尘的最后的回音。 所谓“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一个简单的痴情的霍小玉的形象,是不会留给我们这么深刻的震撼力的。 所以,霍小玉在这个故事里的个性特色,应该是“至情”,而非“痴情”。 再来说李益。说实话,我觉得喜欢唐诗的人很难不喜欢李益。那首“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人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绝对是边塞诗中的深情之作。这样一个诗人怎么会是一个负心汉呢?但没办法,霍小玉临死前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一下子就为李益定了性了,这让李益在后来的一千多年里都没能翻身。那么,我们来看看,李益到底是不是负心呢?这里有几个疑问: 第一,他对霍小玉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李益对霍小玉是不是逢场作戏?如果说在小玉第一次提出对将来的恐惧时,李益的海誓山盟还只是一个普通男人的普通表现的话,那么小玉第二次提出八年之约的时候,李益的表现又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李益想如一般士人那样“始乱终弃”的话,这时候完全可以顺水推舟,这样既可遂小玉之愿,又不误自己前程,岂不两全其美?况且小玉是言发肺腑,又不是假意试探。然而,李益的表现却是:“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然后他对小玉说“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我以为一个男人在听到霍小玉这个对爱情折衷的办法时,能“且愧且感”,能产生羞愧之心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至少说明他也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后来对小玉说的话真诚而明确地表达了他既有誓约,便要终生守之的决心,并安慰小玉,安排好了下一步履约的时间表。可见,李益的表现怎么说也要比《莺莺传》中始乱终弃那个张生要好得多。 第二,李益既然安排好了履约的时间表,为什么又会失约呢? 作品里说,李益“未至家日,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李、卢都是当世的大族,作品这里强调“卢亦甲族也”,与卷首的李益“门族清华”遥相呼应,正是门当户对。比较起来,霍小玉的妓女身份,根本无法与甲族的卢氏相抗衡。即使是李益提出来并极力争取,也绝无获准的可能。我们前面说过,在封建家长看来,年青人与妓女有点风流韵事,不管是出于性还是为了情,皆无大碍,但若是谈婚论嫁,那是万万不能的。但李益并不一点想法就没有,作品里说“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就是说李益他妈素来严厉刚毅,李益根本就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但“逡巡”与“辞让”,说明李益主观上还是有抗争的意愿的,但最后的结果是因为李益的性格软弱,以至于他不得不就范。 第三,虽然母命难违,李益对霍小玉又为什么避而不见呢?见一下,把事情说清楚不是更好吗?况且霍小玉对这个结果不是完全没有准备的。 作品里有两个地方说明了李益“回避”不见的原因。一处是定亲时李益为满足卢氏百万聘财的奔波过程的描写:“生家素贫,事须求贷,便托假故,远投亲知,涉历江淮,自秋及夏。生自以孤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其望,遥托亲故,不遣漏言。 ”这表明李益衍期是因为求贷而长途奔波,耗去时日。李益的思维逻辑是,既然已经衍期负约,回复也只能让小玉失望,就不如不令其知,故封锁消息,“欲断其望”,他以为或许这样对小玉更好。可见李益此种做法还是出于善意,也是为小玉着想,也说明他仍是爱小玉的。没成想,这反倒使小玉“羸卧空闺,遂成沉疾”,造成了小玉的更大悲剧,可谓是好心办了坏事。 另一处是在李益又到长安时,“自以衍期负约,又知玉疾候沉绵,惭耻忍割,终不肯往。晨出暮归,欲以回避。” 这次李益先是“潜卜静居,不令人知”,这和上一次封锁消息的思路是一致的。当小玉获知其行踪而“多方召致”时,他仍然坚持回避不见,根源仍是“衍期负约”,深层心态是“惭耻”二字。有惭愧和羞耻之心,说明其良心未泯。当然,这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从情理的角度说,如果还爱小玉,知道她“疾候沉绵”,无论如何应该前往探视,安慰。但从李益的性格和思路说,既然当时无脸面见小玉,隔的时间越长,后果越不好,就越是无脸相见,因此就“惭耻忍割,终不肯往”。这也符合人的心理规律。与此相应的是,最后与小玉相见时,虽被小玉骂得狗血喷头,李益也无半句解释开脱之辞,这又比《莺莺传》里那个巧言令色者的张生要强得多了。 所以我以为李益身上表现出来的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知识分子的通病,正是这种性格使他一误再误,最后偏执过度而至于不近情理,以致最终被扣上了“负心汉”的骂名。 事实上,我觉得相比较于“负心”而言,李益还是“负约”的成份更大一些。 当然,因为他软弱、偏执的性格,导致了负约,从而最终导致了霍小玉的人生悲剧,这是李益这个男人再怎么说也难以逃脱的责任。 有多少美丽的故事,在开始的时候,都是那么的美丽,但结局却往往不如人意。所以杨过会特别喜欢西晋名将羊祜的那句名言“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其实不如意的时候,总是后来,总是结局。所以纳兰容若才会满怀依恋地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若永远只如初相遇的那一刻,便会少了多少苦痛与无奈啊! 说到开始于绚烂,终结于黯淡,事实上,世事也非全然如此,也有开始于黯淡,终结于绚烂的例子,从“最毒妇人心”到“爱不止是一闪念”,李娃的故事告诉我们,天堂和地狱其实都只在人间。 请看下回:《李娃传》的故事——“从魔鬼到天使”。 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李娃传的故事 西方人有两句谚语,我觉得特别适合于唐传奇《李娃传》的故事。一句是“上帝若要你毁灭,必定先让你疯狂。”另一句是,“上帝若要你上天堂,必定先让你下地狱”。我觉得这两句话用在李娃传里那个没有名字的男主人公身再也贴切不过了。 传奇里称这位男主人公叫荥阳公子,至于他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后来宋代话本,元代杂剧都有对这个故事的演绎,到话本和戏曲里,这个荥阳公子开始有名有姓了,说他姓郑,名平,字元和。说实话,这个叫什么名字倒无所谓,关键是他为什么会姓郑呢?话本和戏曲里就经常称他为“郑生”。 原来,传奇里说他是荥阳公子,他的父亲则被称作荥阳公,而唐代以荥阳这个地方为郡望的有四大家族。据《太平寰宇记?河南道九》记载:“荥阳郡四姓:郑、毛、潘、杨。” 但为什么不姓其他三个姓,偏要姓郑呢? 原来,这四大家族里只有郑姓是唐代著名的七大门阀世家之一,也就是名闻天下的“七姓”之一,后人让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显然就是为了要抬高他的家庭出身,标榜他的门阀地位。 那么,在这个郑元和与一个妓女交往的故事中,后人为什么要拼命抬高他的家庭出身和地位呢? 实际上,不止后人在使劲抬高这个郑生、郑元和的身价,这部传奇的作者,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在进行这个故事的创作时,不给他起名字,却只叫他荥阳公子,恐怕也有这种暗示其地位的作用在。只是当时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时在当世,有些名姓大概不好说得太明了,所以只好用荥阳公子这样一个具有强烈暗示意义的代称。所以后来的宋话本与元杂剧才有可能据此敷衍出这位荥阳公子姓郑,是名列唐代七大门阀世家的豪门公子来。 至于拼命抬高郑生的身份和地位,我觉得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反衬这位男主人公的毁灭程度之深;二是为了反衬豪门世族的冷酷与恐怖。三是为了反衬李娃,这个下层普通妓女的有情有义。 我们先来看看这位叫郑元和的荥阳公子是怎样毁灭的。 就像所有爱情故事的美丽开端一样,这位豪门公子郑元和带着父亲的希望和两年的生活费到长安来赶考。才到长安,有一天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街上,突然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美丽非凡的姑娘,郑公子不由看得呆了,就不想走了,于是故意把马鞭子掉在地上,装作捡马鞭子,在那里偷偷地看女孩儿。女孩儿发现有人看她,也就看到了那位磨磨蹭蹭捡马鞭子的帅小伙子。千不该万不该,女孩儿转身进屋前对这个偷窥自己的小伙子嫣然一笑,这一笑就像秋香对唐伯虎的一笑,一下就带走了这个小伙子的灵魂,从此让他再也难以自拔。 说郑元和找朋友介绍想认识这个女孩儿,朋友告诉他这是京城里一个比较有名的妓女,叫李娃,以前与她交往的都是些贵族,跟这种女孩儿交往,“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也”,就是不花大把的钱,是玩不起的。郑元和这时侯是只要能认识李娃,花钱根本无所谓,反正他爹一下子给了两年的生活费呢!所以,我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经常劝我学生的父母,不能一下子给孩子钱太多,尤其不要图省事,一下子把一学期甚至是一学年的钱都给他,年青人往往就是给钱带坏的。这郑元和,他要是没什么钱,也惹不上这档子事儿。 话说他花了大把的票子结识了李娃,李娃也很喜欢他,老鸨就更喜欢他了,其实当然不是喜欢他,是喜欢他的钱,就让他和李娃同居在一起。说两个人浓情密意地过了一年,这时候郑生带来的钱也花光了,结果科举也没去考,也不敢跟家里要钱,最后连马匹、仆人什么的都卖掉了。这时候,老鸨的脸色就难看了,传奇里说是“姥意渐怠”,但奇怪的是李娃却和老鸨不一样,是“娃情弥笃”,也就是反倒对他越来越好。注意这个地方,对照后文来看,这是一个很奇怪、也很关键的地方。因为紧接着,李娃就和老鸨一起来骗他了,那么李娃是不是就是装的呢?和老鸨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儿,是不是演的一出双簧戏呢?这个我们呆会儿再说。 说有一天,李娃说你看一年了,我也没身孕,我们出城去拜拜送子观音吧。于是两个人就出城了。回来的时候,李娃说她姨就住城郊,顺便去看看。到了一处大宅门,果然李娃一个漂亮的姨妈出来,把两个人接了进去。园子太大太漂亮了,郑生就问“你姨妈炒房地产的吧?买的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结果李娃的表现是“笑而不答,以他语对。”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报信说家里老鸨病危,李娃就先赶回去了,郑生想跟着一起走,却被那个漂亮姨妈留了下来。过了半天,等到郑元和告辞回到城里,发现原来的房子已经人去楼空,一问邻居,原来老鸨租的这房子,今天到期,交完租金走人了。郑元和又赶回那个漂亮的姨家,也没人了,一问屋里剩下的一个老者,才知道这也一样,不同的是个短租户,只租了一天。这下只剩下郑元和孤身一人,身无分文,只得流落街头。 得知自己被骗了,“生怨懑,绝食三日,构疾甚笃”,郑元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贫病交加的流浪汉。可他又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里联系。原来这个郑元和当初为了能与李娃长久在一起,竟想法儿让家里以为他是因为带的钱太多被土匪劫财给杀了,你说这个年青人这个事儿做得多荒唐吧。所以现在哪敢再回家啊?好不容易大病一个月才好,在一家殡仪馆找了份临时工。找了份什么工作呢?就在殡仪馆给丧葬的人家唱哀歌,唱挽歌。大概他有钱的时候,也经常唱唱卡拉ok什么的,基础本来就不错,再加上现在心中悲苦,把那哀歌唱的是特别得感人。说有一次和对面殡仪馆的歌手唱哀歌比赛,那一唱出来,绝对是“超级男声”,搞得无数的人围观。围观的人中有一个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原来这个老人是荥阳郑家的老仆人,认出了郑元和,就拽着他回去见正在长安出差的荥阳公。这老爹见了失而复得的儿子,没有半分的喜悦,了解了事情后,只说了句“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就是你这个污辱门风的混蛋还敢来见我?然后就把儿子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结果这个当年因捡马鞭而惹来一身灾祸的郑元和,竟在父亲的马鞭下“不胜其苦而毙”! 死了! 这个父亲竟然亲手打死了儿子! 我们说虎毒尚不食子,可这个朝廷的荥阳公,世家大族的掌门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来清理门户。我们说如果郑元和卖国投敌,或者加入黑社会祸国殃民,你做父亲的含泪斩马稷,大义灭亲还可以理解。但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情感生活上出了点儿格,然后撒了个大谎骗了你,亏了你家两年学费,这虽然是可恨,是让你恨铁不成钢,但这毕竟不能成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没气了之后,这个父亲的表现就更可怕了,白行简只写了五个字,“父弃之而去”。这哪里还像一个亲生父亲呢?是什么让这个做父亲的变得如此极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残?我觉得这就是抬高这个荥阳公子的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抬高了郑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亲荥阳公的地位,在这种社会身份下,他的这种杀子行为就显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就格外鲜明了,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块红屁股就越鲜明,人也这样,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没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鲜明。 说幸好,郑生殡仪馆的朋友一路悄悄跟过来,找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死了,说拿个草席葬了他。结果临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脏还有微微的跳动,于是给他灌汤顺气,又救活了郑生。活是活过来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亲打的地方长满了烂疮,后来殡仪馆也不能住了,只得到处要饭。“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窟室,昼则周游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场里要饭,晚上有时就住在公共厕所里。惨啊,这就是这个豪门贵公子的悲惨遭遇。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这个李娃是不是太可恶了!你看把一个大好青年害成这样!要是一般人的话,我想心里肯定恨死这个李娃了,再见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她啊! 老天给了郑元和这个机会,让他真的再见到了那个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么他一个要饭的是怎么再见到那个李娃的呢? 话说有一天大雪,郑元和实在饿得不行,只得冒着大雪在街上要饭。书上说他“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说巧得很,他在一户人家门口要饭,正好被院里的一个女人听到了。这个女人就是李娃,她一听到就对身边的丫环说:“这一定是郑公子啊,他的声音我一听就听出来的。”结果连忙赶出来,看到郑元和一身是疮,都没有人形了,就问“你是郑元和吧”?这郑元和抬头看到李娃,“愤懑绝倒,口不能言。”就是当时气得晕倒,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李娃的表现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郑元和,大声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说都是我把你害成了这样啊!然后就和丫环一起把郑生抱回了房间。 虽然说郑元和现在的这个样子是很容易让李娃产生忏悔之情的,但我觉得李娃的表现还是有些让人奇怪的。她和老鸨一起设局骗了这个郑公子,如果说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那天设计甩掉郑元和的时候,为什么表演得那么逼真呢?要知道,没有她的出色表演,那个甩包袱的计策是不可能成功的。还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过后应该来找郑元和啊,不应该对他的悲惨遭遇不闻不问啊?但是,如果说她就是蛇蝎心肠,最毒妇人心的话,那么此刻见到郑元和,即使天良发现,最多也就表示惭愧,也不该会有这么发自肺腑的痛心表现吧?所以,连老鸨看了都奇怪,问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顿也就罢了,怎么把他弄回家来呢?所以,李娃的这个反应让人是有些奇怪的。总之,用种简单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就是如果她是个好女人,她就不该把郑元和害得这么惨;如果她是个坏女人,她这时候就不会表现得这么痛心疾首。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就在这种判断上。我们小时候看电影喜欢问爸爸妈妈,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我们那时候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就只有好人和坏人。直到长大以后,我们才知道,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纯粹的好人很少,纯粹的坏人也很少。像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说白了,那都是不好不坏的人。人性里本来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一个好人只不过是善的一面压制了恶的一面,而一个坏人只不过是恶的一面战胜了善的一面。所以我们来看李娃的时候,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真实的人物。我这样说,有三点理由: 第一,李娃作为一个烟花女子,平常接触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不过是依财、依势来买笑、买欢的人罢了,这些人不过是把女人当玩物,即使有些风流才子一时真情,但男人都是喜欢喝忘情水的,刘德华不就老唱“给我一杯忘情水”吗?所以男人从情感里解脱出来很容易,但女人一旦投入真情,就很难抽身。所以《诗经》里早就说过“士之耽兮,犹可说(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脱)也”。就是提醒女人,对于感情这回事儿,不能轻易投入。所以作为李娃这一类女子,首先要生存,其次也要保护自己,她又怎能轻易相信这些贵公子的一时之情呢?这一点上,她正是因为比霍小玉要清醒,要聪明,所以她才不会重蹈霍小玉的悲惨遭遇。所以,她不敢在郑生身上完全投入真情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她也不是对郑元和完全没有感情的。我们前面说了,当郑元和没有钱的时候,老鸨和李娃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老鸨是“姥意渐怠”,而李娃则是“娃情弥笃”,那么这是不是李娃装出来呢?是不是她与老鸨演的双簧戏呢?答案应该不是,因为从后文,也就是救郑元和之后李娃的表现来看,这一句“娃情弥笃”分明是作者白行简在前面埋的一个伏笔,这种写法就像《红楼梦》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本身就是为了让后来的情节看起来合乎情理的。所以这句“娃情弥笃”应该是坐实的。所以当郑生在所谓的姨家问她“此姨之私第也”的时候,她才“笑而不答,以他语对”,也就是她不肯在语言直接欺骗郑生,也就说明她当时在心里对郑生就是有着愧疚的。所以,她后来在院里听到郑生的乞讨声,一下就听出来是郑元和,还说“此必生也,我辨其音也”,既然那么肯定地说自己听得出那是不是郑生的声音,那说明郑生的声音、郑生的人还是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脑海里的。 第三,虽然李娃参与了这个骗局的设计以及实施的过程,但问题是她的内心深处会是怎么想的呢?首先,老鸨给她的压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个烟花女子,又怎么能奢望配郑生这样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骗了郑生,按常情,他应该只不过会一时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样是富贵荣华。李娃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族大姓之家的荥阳公竟会亲手打死儿子,而且又把他弃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说,她当时与老鸨同谋骗郑生的时候,原未料到郑生的下场会是如此之惨,会是这样的濒临绝境。 所以这时候的李娃在见到郑元和的悲惨境遇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发了出来。她面对老鸨要把郑生赶出去的要求,“敛容却睇曰”,就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说,郑生本来就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我,不惜倾其所有,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用诡计害他造成的,现在再不管他,把他赶出去,那就不是人干的事了。然后,李娃揣摩到老鸨的心理,以“生亲戚满朝”为由,也就是郑家朝中当官的亲戚很多,你这样对他,难免会招来祸患,以此来逼老鸨就范。最后,她亮出底牌:“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也就是愿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积蓄拿出来交给老鸨,换自己与郑生另寻他处而居。老鸨听了这话,心里盘算:反正你也年纪大了,赚钱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积蓄来,又可以躲避荥阳郑家的报复,何乐而不为呢?就让李娃和郑生搬走了。 说李娃另花钱找一处房子租下,先帮郑元和养伤,养了半年,身上的疮完全治好,肤色也恢复了正常;养了整整一年,郑生“平愈如初”。然后,李娃开始帮助郑生安排他的后半生。她先是到书店买来各种各样的“高考复习资料”,然后每天陪着郑生一起温习复读,郑元和不仅苦去甘来,红袖添香夜读书,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无任何后顾之忧,所以郑元和得以潜心攻读,当年荒废的学业不仅都拾了回来,水平还更上层楼。 两年后,郑元和对李娃说“我觉得我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结果李娃说,还不到精熟,我们再忍一年,务求要一战成功。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来,李娃是个很有主见,也有很有才干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郑元和参加高考,一举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这时候,李娃又高瞻远瞩地指出“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也就是说,你前面的那些经历毕竟是人生的污点,这一点比其他的士子们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宝剑锋从磨砺出,你是不会彻底摆脱过去黑暗生活的阴影的。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干了,那简直就是有智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她对郑生绝对是一片深情了。郑生在李娃的激励下,为了不让李娃失望,也为了给自己争气,继续发奋苦读,终于在殿试拔得头筹,事后,被授官成都府参军,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争着结识这个杰出的人才。 可以说,是李娃亲手毁了他,又亲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双送他下地狱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问,真的是地李娃毁了郑生,并送他下地狱的吗?其实至少老鸨与郑生的父亲荥阳公的责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郑元和的父亲荥阳公,我自己也是一个父亲,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论有什么社会背景、时代因素,一个父亲怎么可以残忍到这样?所以,故事的结尾写,郑生到四川赴任,结果荥阳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荥阳公又一次面对以为儿子死掉、结果又活过来的现实,说这一次他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说“吾与尔父子如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父子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和好如初了。 说实话,我觉得就文学创作而言,这无疑是个败笔,所以后来宋话本、元杂剧对这个地方改编都很大,把父子间的这种矛盾还有充分的演绎。 但我有时候又想,是不是白行简故意到这里“行简”一笔呢?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才更可以看出这位荥阳公的麻木不仁、装腔作势,才更可以看出这个既是高官又是父亲的人,他心底的那种天性的凉薄。 最后,在彻底帮助完郑生之后,李娃想要抽身而退,这时候郑元和又表现出他天性里的那种痴情来了。还记得我们上一回讲霍小玉的时候说“痴情女子负心汉”,在《李娃传》里,这个郑生才是个真正的“痴情男子”。他“勤请弥恳”,就是死活不让李娃再次在自己的身边消失,大概也是让那次在姨妈家的突然消失给弄怕了。反正李娃走到哪儿,他要跟到哪儿。后来,在郑元和父亲的同意下,郑生与李娃结为夫妻。再后来,郑生官越做越大,李娃也最终被封为汧国夫人。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李娃事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也就是说鲁迅也认为这真是一个“缠绵可观”的好故事,为什么呢?因为李娃,这个人物,既奇特,但她的表现又合乎真实的人性。正是人类的这种真实、丰富,而又迭宕起伏的情感,才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理由啊! 说到情感的丰富、细腻、摇摆和起伏,大概没有比恋爱中男女的表现更让人叹为观止的了。前一分钟还冷如冰,后一分钟可能就热如火。所以爱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请看下回:《莺莺传》的故事——“崔莺莺待月西厢记”。 第二十三回 只为你如花美眷,忍顾她似水流年 ——《莺莺传》的故事 有一个问题,一个女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碰到过一个让他心动的男人,你说这个女人幸不幸福? 我想,大多数女人的答案肯定会觉得那是不幸福的。 但反过来,如果一个女人,碰到了一个让他心动的男人,你说这个女人会不会幸福? 按道理,当然是会幸福的,人生的意义,爱情的意义就在于此嘛! 但我觉得,答案还真难说。就像那个有名的崔莺莺,应该说她是碰到了那个让她心动的男人,张珙,张君瑞,但她们的结局到底是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喜剧呢?还是一出“始乱终弃”的悲剧呢? 大概有人听了我这个问题会觉得奇怪,说你没看过《西厢记》啊?你不知道那《西厢记》最后一句台词儿是“愿普天下有情的人都成了眷属”,那就是说张生与崔莺莺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嘛?你怎么又说他们最后走向悲剧了呢? 事实上,《西厢记》这出戏的影响太大了,它基本上确立了中国古代“才子佳人”戏的典型情爱模式。尤其是最后的那句“愿普天下有情的人都成了眷属”,大概是我们中国人最具东方色彩的爱情宣言了!这个美丽的爱情宣言毫无疑问应该来自于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但这个美丽爱情故事的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悲剧性一面。 这就要说到《西厢记》这出戏的故事祖本,唐代元稹所作的传奇《莺莺传》的故事。 《莺莺传》,元稹在唐代写这部传奇的时候,原名就叫《传奇》,但因为元稹在其中写了一首“会真诗”,所以又把它叫作《会真记》。 《莺莺传》这个名字的意思我们理解,那就是为崔莺莺作的一个传,那《会真记》这个名字又是什么意思呢? 据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考证,在唐代的语言使用环境中,“真”或“仙”不仅指女子美貌,而且语含轻佻,甚至“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倡妓者”。而“会真遇仙或游仙之谓也。”也就是说,“会真”这个词,内在的情感意义是有着那么点轻浮、轻佻,甚至是轻薄的意思的,“会真记”就是对男主人公一次艳遇的记录而已。而男主人公所会的这个“真”,毫无疑问,就是崔莺莺。 所以在《莺莺传》的最后,那个曾经让崔莺莺心动过的男人——张珙张君瑞就有一段著名的评论说: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段话的意思不过是老调重谈,说女色误国,说夏、商、周都毁在妹喜、褒姒和妲己的手里。但张珙又引申了一下,说女色在大处是误国,在小处则是要耽误男人的一生,尤其是漂亮女人,既是尤物,又是妖孽。像崔莺莺这样的美色,我张珙张君瑞,差点儿就被她迷惑以致误入歧途,幸好我是克制住了,所以达到了“忍情”的境界。这段话,在张珙看来,或者说在元稹看来,是段沾沾自喜的话,是面对其他男人时的一段自我夸耀,但在我看来,我相信也是在大多数现代人看来,这简直就是段屁话,就是段毫不知羞耻的污蔑。 请原谅我说脏话,因为每次读到这段话都很来火。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张珙他评论崔莺莺这段话的初衷实在见不得人。 他当时是在长安和他的一些男性同僚说这番话的,说这番话的原因是他刚刚收到崔莺莺寄来的信,崔莺莺为什么会寄信来呢?是因为这个张生在京城寂寞,买了“花胜一合,口脂五寸”也就是一些胭脂水粉托人给莺莺捎去,莺莺收到后寄来这封信,随信寄给张生玉环一枚,莺莺信里说“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终始不绝”,按道理这两个人你送我还,情意绵绵,正是情爱中男女的正常表现,这个张珙张君瑞怎么又会说诋毁崔莺莺的话呢? 这就要揭示这个男人心态的可悲、可恨之处了。 是因为这次要来京城之前,他曾与崔莺莺相聚了一个月,临走前,传奇里说“当去之夕,不复自言其情,愁叹于崔氏之侧。崔已阴知将诀矣,恭貌怡声,徐谓张曰: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就是说张生临别之前,整天愁眉不展,长吁短叹,一般人自然以为他不过是伤离别而已,但崔莺莺已经看出来两个人的感情大概要到了尽头,张生这一走,恐怕再见到也不易,更别提等着他回来娶自己了。于是她幽怨地说张生“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就是你这种男人对女人终将会始乱终弃,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说完之后,莺莺弹了一首悲苦的琴曲,弹了一半,莺莺是悲伤落泪,然后弃琴而去,再不与张生相见。这就是两个人最后的一次离别。 我估计这也是张珙这个男人心底最难平的一次离别。 在这场最后的离别中,崔莺莺作为一个女子,即使将来的婚姻与爱情无望,也不肯放弃自己的尊严,用一种虽然哀怨,但却很自尊的方式,向这个当初勾引了她,如今又要抛弃她的男人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与控诉。 这种方式,我觉得对于张生这个男人是很难接受的。虽然他本来就要抛弃莺莺了,(这是莺莺作为当事人的判断,我想不应该有假),但他还是想夺回一些自己的面子,于是他在京城里又写了封动人的情书给崔莺莺,当莺莺以为爱情又有了指望,回复了一封缠绵的信的时候,他当即将之公之于众,并有了前面那段诬蔑莺莺的无耻言论。这就是我说张珙这个男人特别让人觉得恶心的地方。他的意思是“看,这就是那个纠缠我的女人,她到现在还在写信纠缠我,但我早已达到了忍情的境界,这个女人是不可能再迷惑我了!”这是一段多么无耻的话啊!此后,他便再不与崔莺莺联系,让莺莺在不知情的等待中断绝了一切消息。 所以我不得不说,这个张生很无耻。 但这只是《莺莺传》中的那个张生,而不是《西厢记》中的那个张生。 《西厢记》中那个张生赴京城之前与崔莺莺的最后一次离别感人之极,先是长亭送别一段,有段著名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伤感唱词。说是莺莺和张生离别之后,思念之情难断,当夜还追到张生住的旅店与张生幽会,要夜以继日地再送一程,那情感的缠绵与《莺莺传》里的一句“始乱之,终弃之”的怨懑之情真是天差地别了。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差别呢? 从《莺莺传》到《西厢记》,故事虽然是差不多,但得出来的结论却几乎南辕北辙,而且两部作品的影响同样巨大的得。是什么让王实甫把张珙这个本来可耻的男人最后塑造成了一个可爱的男人的呢? 这一切还要从崔莺莺的那句“始乱之,终弃之”的名言说起。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当年是在没读《莺莺传》之前,先读的《西厢记》。说实话,这个故事一下就打动了我,觉得青年男女之间那种出于自然的情爱状态实在被王实甫写得是活灵活现。但我记得也产生过一个重要的疑问,那就是崔莺莺以一个相国小姐的淑女身份,怎么会与张生发生“一夜情”呢? 请原谅我用“一夜情”这个过分现代的词,这可能有些不妥,但我实在找不到一个更贴切的词儿了。你看,张生在普救寺遇到崔莺莺之后,立即被莺莺的花容月貌所吸引,《莺莺传》里的张生有段心理独白,是说宋玉有篇著名的文章叫《登徒子好色赋》,张生说那个登徒子并不是真的好色,我张珙才是真的好色,因为碰不到真正的人间尤物,所以我一直都保持着处男之身,直到今天我等到崔莺莺这样的真正的人间美色。为了证明崔莺莺确实是人间美色,说当时周围有一批乱军孙飞虎的部队,包围了普救寺,为的就是要抢崔莺莺作押寨夫人。郑老夫人说谁能解普救寺之围就把女儿莺莺许配给他,张生正好与当地守军将领白马将军杜确是拜把兄弟,于是一封信解了普救寺之围。结果老太太反悔了,只让张生与莺莺认兄妹,张生这个憋屈啊,就声称病了赖在莺莺住的西厢之侧的僧房里一住就是一个月。期间通过红娘帮忙,他先是月下弹琴,琴挑莺莺;然后让红娘帮他传纸条,结果崔莺莺回了一首诗“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张生一看,高兴得抓耳挠腮,说是莺莺约我晚上见面。红娘问他你怎么知道啊?他说“待月西厢下”,就是让我月上柳梢头,人约半夜后;“迎风户半开”,就是也会开门等我;“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就是让我跳墙过来。红娘就笑话他说你会跳墙吗?张生说不会也得会啊。于是半夜的时候,红娘陪崔莺莺到园里赏月,这时候张生就真的跳墙过来了,结果满心欢喜见到莺莺时,却被崔莺莺当头一顿臭骂,说“先生虽有活人之恩,恩则当报。既为兄妹,何生此心?万一夫人知之,先生何以自安?今后再勿如此,若更为之,与足下决无干休。”就是说你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干这种事儿呢?要是让我妈知道,你和我可都是要丢尽脸面的。张生被骂糊涂了,只得狼狈地再爬墙回去,老老实实地躲在他的窝里不敢出来了。可过了两天,红娘又来看他,说小姐今晚会来看他,弄得张生也不知道这次又会有什么难料之事,结果到了晚上,红娘果然拿着枕头、被子来了,把一个羞答答的崔莺莺送进张生的屋里,两个人这一晚就巫山云雨地睡在了一起。早晨红娘又来把枕头被子抱走了,而崔莺莺竟然是“终夕无一言”,就是从来到张生屋里到离开,竟然什么话也没说过。以至于张生早晨起来,“拭目危坐久之,犹疑梦寐”,就是怎么也难相信这是真的,以为还是在做梦呢?这一晚之后,“是后十余日,杳不复知”,就是十几天又没有崔莺莺的消息了,好像压根儿就没这事儿。于是张生又写了一首长长的情诗,这一次崔莺莺放下矜持,开始经常偷偷地晚上住到张生这儿来,两个人开始了同居时代。 所以你看,我刚才不得已要用“一夜情”来形容那一晚,就是崔莺莺怎么会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呢? 前两天还把人家骂得狗血喷头,可突然就投怀送抱了! 要说前面矜持是装的我们理解,可也不能矜持起来很吓人,不矜持起来就更吓人、就吓死人吧! 崔莺莺和张生都是未婚男女,又不是什么旷夫怨妇,就算是彼此有情,也不可能一下就这么极端吧?这又不像现代,真的有这种一夜情泛滥、婚前性行为泛滥的社会氛围。 所以在那个时代,崔莺莺的这种改变,或者说是这种突变,至少我觉得似乎有些不合情理、不合逻辑! 直到我后来看到《莺莺传》,并仔细阅读了n遍之后,才明白了崔莺莺的这种转变,那就是为了演绎“始乱之,终弃之”那句话的。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个美丽、真情的女子崔莺莺的形象才显示出她份外动人的一面来。 《莺莺传》里写张生解了普救寺之围的时候,郑老夫人并无谁解围就招谁为婿的承诺,但解围后,老夫人设宴招待了张生。这时候老夫人让莺莺出来拜见张生,莺莺先是推辞不见,原因很简单,就是她不想跟陌生人说话。这时候老夫人说,是他救我们的,你当然应该去见见了。然后莺莺的表现是“久之,辞疾”,就是磨蹭得来,就是不想见。这下子郑老太发火了,说你怎么这么忘恩负义呢,不是他,你现在早被贼人给掳走了,还谈什么避嫌不避嫌啊!在母亲发火的情况下,崔莺莺是“久之,乃至”。你看,用了两个“久之”,就足以看出崔莺莺的不情愿。最后即使出来了,莺莺的表现还是“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就是也不拾掇,也不打扮,完全是为了敷衍一下下,才出来一下下的。所以席间,张生“稍以词导之”,莺莺的表现则是“不对”,就是面对酒席上张生的搭讪,崔莺莺根本就不理他。 那么崔莺莺为什么对这个救了她们全家性命的张生这么不上眼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到这个时候,虽然张生关注过莺莺,但莺莺从来就没关注过张生,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更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两眼放电的女孩子,这是一个矜持而有内涵的女孩子,那么这样的一个女孩儿为什么又会像卓文君一样突然就“夜奔张生”了呢? 先来看看那位郑老夫人的表现,也就是崔莺莺她妈。在《西厢记》里,这无疑是个恶老太的形象,先是悔婚,然后又阻挠莺莺与张生相见,最后还有一出有名“拷红”戏,就是拷问红娘,要不是红娘一番机智的回答,这个灭绝师太一样的老顽固当时就要亲手扼杀了莺莺和张生的爱情。但这决不是《莺莺传》里的那个老夫人。你看她一个劲儿地催着莺莺来见张生这个陌生人,女儿不肯见,她还要逼着她来见。等到让女儿坐到酒席上,她居然聊的话题是张生的家庭、出身,甚至还问到张生的年龄、生辰八字,这哪像是在表示感谢,分明是在挑女婿吗!后来莺莺和张生在小小的普救寺里同居,先后两次,共达两个月之久,你说一个做母亲的,而且就在身旁,能一点儿都没察觉吗?我觉得那是决不可能的。所以后来张生向莺莺询问她母亲的态度时,这里《莺莺传》记载莺莺回答的原文是: “则曰,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老实说,这句话说得有些含糊,古文是不加标点的,所以没有引号,我们不知道莺莺是就只说了句“我不可奈何矣”还是连后面那句“因欲就成之”都是她说的话。如果只说了前面半句,那就是莺莺说“我也不知道”,于是张生就想跟郑夫人谈这桩婚事。但如果两句都是莺莺说的,那意思说是“没办法了,妈已经知道了,现在就想着怎么让我们结婚了。”不管是哪一种,我想都透露出郑老太一定是知道女儿跟张生有私情的,而她的表现也是愿意莺莺跟张生好的。 那么没有了郑老太这个最大的阻力,张生又是怎样获得莺莺的芳心的呢?我以为有两个关键因素:第一,是张生的才情;第二,是红娘的帮助。 《莺莺传》里体现莺莺第一次对张生关注是张生通过红娘传诗于莺莺之后,莺莺这种女子你只凭外貌,只凭油嘴滑舌是很难打动他的,但一首好诗、一手好琴完全就可能获得她的芳心,张生先是精心创作了《春词》两首,后来又创作了长达三十韵的长篇情诗,既然得到了崔莺莺的回复,就说明张生的诗才是打动了莺莺的。 第二个因素大概更关键,就是红娘的援手了。但红娘为什么会帮助张生呢?我以为其实也是张生的另一种才情打动了红娘。红娘虽然在面对老夫人时表现得很机智,但通过作品我们可以知道她其实文化水平不高,张生和莺莺写的诗她都看不懂。所以张生打动她的地方就不是靠两首情诗了,而是靠口才,事实上大概在红娘看来,口才好才显得有才情。张生第一次求红娘帮忙的时候,红娘也曾经反问张生,你既然喜欢我家小姐,找老夫人提亲就是了,老夫人那意思又不像不同意。结果张生说,自酒席上别了你家莺莺小姐之后,“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这话说得比较俏皮,就是我想莺莺已经想得要病入膏肓了,这要等媒人提亲,下聘,纳彩礼,不得等个三四个月啊,那时侯你红娘姐只能在干鱼店里见到我了,就是我早已等得病死变成木乃伊了。这红娘听了这种机智的俏皮话一下就乐了,当即就真得去给张生当“红娘”了。 从张生对红娘和莺莺的不同手法我们也可以看出来,这段恋情纯粹是张生死追莺莺而致。莺莺复诗固然有些心动,但到张生真的半夜跳墙过来相见时,莺莺在吓斥张生的时候说的理由却是“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也就是说“你开始是保护别人免受兵乱,这是义,最终乘危要挟来索取,这是以乱换乱,二者相差无几。”这番斥责之后,张生缩回他那小窝里病了,这时候老夫人也派红娘去慰问,红娘又借机把莺莺埋怨了一番,看到后果如此严重,而心中对张生的才情又不是不看重,所以这时候莺莺心里大概是真的乱了,所以她冲破了内心的矜持,勇敢地踏出了一大步,开始选择她认为摆到眼前的那份真挚的爱情。这就是“始乱之”了。而莺莺的这种夜奔张生的“一夜情”行为也就最贴切地体现了这个“乱”字。 当然,如果结果真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这种“始乱之”的说法又不能成立了,所以《西厢记》里自始至终没提“始乱之”这几个字,因为如果没有“终弃之”,“始乱之”也就谈不上了。 问题是张生最后的态度就是采取了“终弃之”的处理方式。我们前面说过他曾两次与莺莺同居月余,在老夫人丝毫不加阻挠,甚至“因欲就成之”的这种态度下,张生就是没去提亲,以科举功名为由,最终离开了崔莺莺;在崔莺莺“始乱终弃”的指责之后,他再一次“乱之”,骗得莺莺自诉痴情的信,以此向同僚们炫耀,向朋友们展示,以获得“终弃之”前的心理满足,他以为这是男人的自尊,说白了,不过是可怜的自欺欺人的虚荣心而已。 他最荒唐的表现是在传奇《莺莺传》的结尾,在他与莺莺断绝消息一年多之后,莺莺这时已另嫁他人,他上门以表兄的身份求见,莺莺这时并不见他,他却自诩这样就是弥补了情感上的过错,以为这样就可以无愧面对世人,可以无愧面对这段“始乱终弃”的往事了!这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天真自私汉”!说难听点儿,就是个爱情中的阿q 。 所以我很佩服王实甫,他不像元稹,他从这段故事里看到了更多的真、善、美,他从一个真情实意的女子身上发掘出真爱的意义来,又从真爱的意义出发,发掘一个男人也应该天生具有的那种纯粹而美丽的情感来。因为这种眼光,他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具备了人类来自于自然的那种纯美属性。所以“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丽愿望,才最终战胜了“始乱终弃”的惨酷现实。 当然,“王西厢”是站在“董西厢”的肩膀上来成就伟大的。元代的《董解元西厢记》已经开始了从《莺莺传》向王实甫《西厢记》的转变。 但我们仍然不禁想问,元稹为什么在《莺莺传》里会把这个故事写成这个样子呢?而且他的语气还是要为张生辩护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后人大多推断他就是那个将莺莺“始乱之、终弃之”的张生!而莺莺就是他当年初恋的女子!这一点从鲁迅开始,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卞孝萱先生都有过详实的考证,几成定论。 但我总觉得有些遗憾,甚至心有些不甘,因为这个将莺莺始乱终弃的元稹,竟然就是那个写得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杰出诗人! 说到诗,我们知道中国号称是一个诗的国度,我以为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大概自唐以后,几乎所有的经典爱情故事莫不与诗人有关,莫不与诗有关。就连晚唐步飞烟那场惊世的婚外恋,也是因为诗而起的。 请看下回:步飞烟的故事——“一场惊世的婚外恋!” 第二十四回 春城无处不飞花,如烟如梦入谁家 ——步飞烟的故事 我考证了一下,皇甫枚的传奇《步飞烟》,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面描写婚外恋的故事。 我们知道在封建男权社会有“七出”之法,就是男性对女性单方面制约的离婚法。最早在汉代的《大戴礼记》里就有“七去”之条,到《唐六典》中正式规定了“七出”之条。其中位列第二位的叫“淫佚”,它特别强调已婚女子不能与自己丈夫以外的异性有特别亲密的关系。当然,它规定首先是不能有婚外性行为、婚外恋这样的事发生,其次连与其他异性有亲密的关系也不行,也就是说古代的女人有一两个异性朋友那也是算犯法的,是可以被男人休掉的。实际上古人常说的那句“万恶淫为首”,其实并不是指所有的男人和女人,而是男人专为恫吓女人而说的。所以,虽然古代小说里经常写到有奸情、有私通的事儿,那都是用的一种批判、嘲讽、挖苦的笔调。比如说《金瓶梅》里这种事儿就很多。那么在这种封建社会的婚恋观下,皇甫枚为什么会为步飞烟,这个有婚外情女子立传,并采用了一种歌颂的笔调呢? 放下这个问题我们暂且不谈,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故事它属不属于婚外恋? 说步飞烟是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的小老婆,长得很漂亮,尤其是擅长音乐,原文说她“善秦声,好文墨,尤工瓯,其韵与丝竹合”,有些人据此说她不过是人家养的一个歌姬,所以她与别人偷情算不上婚外恋。 但要注意,传奇中明明说了“爱妾步飞烟”“公业甚嬖之”,也就是说步飞烟已经正式被武功业纳为了妾。到唐代,虽然贵族和士人和魏晋南北朝一样,还有蓄姬的习惯,但从唐代的某些法典就可以看出来,所纳之妾与所蓄之歌姬已经渐有区别,所以后来王朝云开始就是被作为歌姬被苏东坡买回家的,但最后则是作为侍妾的身份跟苏东坡流放海南的。在唐宋以后,贵族家中的侍女、歌姬都是可以再买卖的,甚至是可以送人的。但妾的身份一旦确定下来,那就是小老婆的身份了,除非男主人死了,一般不再进行买卖。步飞烟自己也曾经说“下妾不幸,垂髫而孤。中间为媒妁所欺,遂匹合于琐类。”可见她认为自己也是被媒妁之言给骗了的,也就是说她是经过一些婚姻形式被武功业娶回来的,她的地位就是小老婆,而非普通的歌姬。这从武公业这个男人后来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来,当他知道了步飞烟有婚外情的时候,他的表现是“不胜其愤”,也就是所有男人面临这种情况都会产生的“绿帽子”情结。因为小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他才“不胜其愤”,而不是只是因为对一个歌姬的家教不严而生气,那样的话他就不用打死步飞烟了。 那么到底是段什么样的情感让步飞烟这个美丽的女子竟为此殒命了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也告诉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邻居真的很重要,步飞烟的幸福与悲伤就皆因这“邻家男孩”而起。 步飞烟家的隔壁住着一户姓赵的人家,赵家的公子名叫赵象,有一天他在院子围墙的缝里窥见了飞烟,一下子就“神气俱丧,废食忘寐”,就是一下就着魔了。然后他就贿赂武家的看门人,请看门人的老婆传了张纸条给步飞烟。 说步飞烟看了纸条,立即就回了封信,信上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郎心应似琴心怨,脉脉春情更泥谁?”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原来郎心应似琴心怨用的是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的典故,说你我之间这种脉脉之情能不能像相如文君那样那么美呢? 有的人会问了,隔壁小伙子递张纸条来,这个步飞烟就动心了,可见她也未必是个好女子。反对的人又会说,这很正常啊,因为他老公五大三粗一粗人,她和他之间能有什么共同语言?能有什么感情呢?所以旁边有个俊小伙挑逗一下,就动了春心,这也正常。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不正确。这里有几个事实要澄清一下。 第一,步飞烟的老公并不是个什么五大三粗的粗人。一般人一听他老公这个职业“河南府功曹参军”,以为肯定是个带兵的武夫,而且刚好他又姓武,还叫什么武公业,搞得好像还是练武功的,其实啊,这都是错觉。这个功曹参军其实是个文职,就是相当于办公室主任、秘书长什么的,在唐代尤其要主管文书工作,像杜甫就曾经“司功曹参军”,也就是竞聘过这个岗位,干过这个岗位的工作。你说从事这样一个职业的人那不可能是个文盲吧,至少也不会是一介武夫。 第二,至于他姓武,又叫武公业,那更是爹娘老子给取的名字,与他无关了。就算再退一步,即使这个武公业长得五大三粗不像奶油小生,那也不一定就影响夫妻间的情爱生活吧,那个大才子秦观秦少游,高邮人,也长得胡子拉扎得像个山大王,但高邮盛产双黄蛋,秦观虽然长得粗了些,但情感就细腻得很,他的婉约词是真的婉约到骨子里了,民间传说他和苏小妹不也是深情款款的吗?所以武公业的职业、长相应该不是步飞烟要背叛他的原因。 第三,反过来那个赵象又长得怎么样呢?传奇里也没说他就有多英俊,客观交待只说了一句“端秀有文”,在这个词里“端秀”还是次要的,关键是“有文”,就是有文才,所以步飞烟也评价他是“大好才貌”,你看,才在貌先,也就是他确实长得还可以,更关键的是他体现出了有才学、有修养的书卷气来。而这正是步飞烟最为看重的,所以她在评价自己老公时,她的标准也不是外貌长相,而是“盖鄙武生粗悍,非良配耳”,也就是她与老公没感情,原因只在武公业“粗悍”上,这个“粗悍”不是长得粗,而是脾气急躁、脾气暴躁的意思。从故事后面的发展也可以看出来,这个武公业心胸狭窄,个性粗暴,崇尚家庭暴力,完全可以说是个残暴、狠毒的男人。他虽然工作干得是文职,但绝对是个“粗悍”的人,这样的人不论长得怎么样,会有才情吗?会有温情吗?会有爱情吗?我想,即使有,他这种粗悍性格也是很难跟女性沟通的,这让步飞烟对他失望,从而另寻一份动人的情感也就是人之常情了。 还有一个原因,这就是步飞烟自己的因素了。我们前面也说了,她“善秦声,好文墨,尤工瓯,其韵与丝竹合”。这句话提供了两方面的信息,一是她的文采很好,从后面她与赵象因诗联情的过程中来看,她写的诗那要比赵象还好。二是她的音乐才华极高,这个“尤工瓯,其韵与丝竹合”那是一种极高的音乐境界了。瓯就是瓦罐儿,就是一排瓦罐儿,里面放上不同份量的水,她能用手指就能敲出跟丝竹乐器共鸣或伴奏的旋律来。怎么样,现在音乐学院里教不来这种课程的吧!这种艺术境界那完全要靠自我的积累与摸索,而且智商与才情都要很高才行。 所以我们通过分析步飞烟的才情与她老公的性格因素可以看出来,两个人之间不可能什么共同语言的,再加上步飞烟不过是武公业的一个小妾,地位本来就不平等,两个人之间要有感情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因为这种干涸的婚姻生活,大概更因为武公业的这种粗悍性格,我认为步飞烟很容易也很自然会接受一些外来的诱惑,尤其是会看重一个男人的品行与才情。所以当看门人老婆把赵象的纸条送过来,步飞烟打开一看,发现上面只有一首诗,“一睹倾城貌,尘心只自猜。不随萧史去,拟学阿兰来。”这最后两句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萧史与弄玉两个人吹箫弹琴,引来龙与凤凰,结果夫妻俩乘龙跨凤,比翼成仙去了;另一个则是指美丽的仙女杜兰香,降于人间,嫁凡人为妻。这两个典故用的还是有些学问的,意思就是,在我赵象的眼中,你就是神仙姐姐,我多么希望能与神仙姐姐一起琴瑟相合,比翼双飞啊!结果步飞烟一看这首诗后,当时就说:“我亦曾窥见赵郎,大好才貌,此生薄福,不得当之。”原来她早就注意过这个赵象了,原来她早就觉得这个赵象是一幅有才情的气质,原来她早就在心底叹息过,不能嫁给赵象这样一个有才情的男子,那是“此生薄福”啊,也就是命不好啊!所以这时候,她见赵象递诗传情,诗中还文采蜚然,这种手法就一下子打动她的芳心了,于是步飞烟就迅速回了那首“郎心应似琴心怨,脉脉春情更泥谁”的诗,意思很清楚,就是接受了赵象的示爱了。 这里我还想再罗唆几句。在婚姻里,一个没有爱的女人对爱情的渴望固然炽烈,但我认为步飞烟之所以心动,跟赵象诗里表现出的才情还是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的。这可以来看后代的一个例子,明朝的时候,说也有一位很有才情的女子叫张红桥,有个叫王称的书生,和他的朋友林鸿道一起租了张红桥家隔壁的房子住。说两个人都从墙缝里看到张红桥,都很喜欢,也都悄悄地递条子写诗过去,结果这个王称诗里头说“象牙筠簟碧纱笼,绰约佳人睡正浓。谁把棋声忽惊觉,起来想汗湿酥胸。”这首诗有些挑逗,有些色情的味道,或者说表现得有些低级趣味,张红桥一见即大怒,从此再不搭理王称。林鸿道的诗则说“含情欲诉心中事,羞见牵牛织女星”,用了牛郎织女的典故,把那种示好之意很委婉地表达了出来。所以古人写诗很喜欢用典故,我们现代人看了觉得费劲地要命,那在古代会用典,就是有才学有才情的表现。张红桥一看就很喜欢,和步飞烟一样,当即就回了首情诗,由此两个人开始了一段“红桥遗梦”的情爱佳话。可惜步飞烟的命运比张红桥差,差就差在她收到赵象情诗的时候,不像张红桥还是待字闺中,她已经是“老大嫁作粗人妇”了。但这也让她对爱情的渴望更浓烈,其情感的表达方式更直接。所以她当着看门人老婆的面就说其实我也很喜欢赵象的,而且立即就用相如琴挑文君的典故回复了赵象。所以在作者皇甫枚的眼中,这种对爱情大胆追求,又将情爱的着眼点落在才情共鸣、真情共鸣之上的婚外恋,才变成了可以美丽讴歌的对象。 所以皇甫枚随后重点描写了两个人的诗情来往。先是赵象看了步飞烟的复诗,心中大喜,立即又赋诗一首,说“珍重佳人赠好音,彩笺芳翰两情深。薄于蝉翼难供恨,密似蝇头未写心”,也就是说写情诗的这纸太薄太轻,“载不动许多愁”,而那些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更难诉尽我的相思之情。结果这次等了很久也没信来,这个赵象于是就在一天晚上,站在院子里向着隔壁屋子顶上的月亮大声吟诗,说:“绿暗红藏起暝烟,独将幽恨小庭前。沉沉良夜与谁语,星隔银河月半天。”诗说相思之苦,还写得不错,把飞烟的名字还暗藏在第一句“绿暗红藏起暝烟”里,可见这个赵象确实还是有些才情的。结果这一招还挺管用,第二天,步飞烟就递诗过来了,说“近来赢得伤春病,柳弱花欹怯晓风”,原来没回信是因为生病了,而且还是“伤春病”,看来也是因为相思成疾的。于是赵象又赶忙写诗回信。 这里两个人你来我往,在信上、在诗上大战三百回合,我们就不再多说。但还有个细节要注意一下,就是传奇的作者皇甫枚不厌其烦地把两个的诗信往来全记载下来 ,而且每次寄信用的什么纸都要明确交代,为什么呢?你看总共用过薛涛笺、金凤笺、剡溪玉叶纸、碧台笺、乌丝阑,先后很多种,一般人粗看以为这就是作者在卖弄水平,你看各种各样的精美纸张我都知道,所以写一封信换一种纸。其实不然,我觉得这个地方之所以在信纸上都要如此精雕细琢,就是为了要表现两个人在诗情、在才情、在生活情趣上的那种共同语言和共通之处。对于这种情趣下产生的爱情,作者作为一个文人,带着欣赏的笔调去描绘也就不难理解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真爱,步飞烟随后就表现出一个真情女子的大胆与执着来。 她开始是主动约赵象来家中私会,因为武公业经常要值夜班,所以这个赵象就跟《莺莺传》里的张生一样,天天爬墙头过来与飞烟私会。这样交往了有一年之久。终于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个婢女因为受了飞烟的责骂,就去把这事儿向武公业告发了。武公业也很坏,当天晚上装着去上班了,结果躲在墙根下,等步飞烟在院子里等而赵象爬墙爬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把抓住赵象的衣袖,结果赵象使劲一挣,撕落半截衣袖就跑了。这奸夫没抓着,武公业又躲在墙根那儿没看清,然后他就把步飞烟绑在柱子上用鞭子抽,让她说奸夫到底是谁。这时候步飞烟表现出一个弱女子的刚毅面来。事实上,往往是越柔弱的人在某些关键时候表现得越刚强。她虽然被打得混身是血,但只说了一句:“生得相亲,死亦何恨!”就是我总算找到过自己的真爱了,在活的时候能与他有过一段真情,现在死我也无恨了。武公业这个粗悍的男人听了这话,暴跳如雷,下死手痛打步飞烟,步飞烟就这样被他活活打死了。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中不免悲凉,这时候,那个“端秀有文”、“大好才貌”的赵象又到哪去了呢?一个男人跑掉了,丢下一个弱女子承担所有的痛苦与责任,这大概是男人悲哀,但反过来也可以见出女人的伟大,所以我以为这就是作者皇甫枚要以《步飞烟》作为这篇传奇的名字,而不以赵象,或者赵步恋作为作品标志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作者真正要讴歌的,并不是赵步恋,并不是婚外情,而是步飞烟这个弱女子为了寻找自己的爱情不惜背叛礼俗、舍生忘死的那种生命的激情!这不也是一种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吗?不也是一种在爱情的世界里,狭路相逢,敢于“亮剑”的精神吗? 所以,传奇的最后,就写了步飞烟一个有意思的“亮剑”的结尾。说步飞烟死后,赵象也逃得无影无踪了。武公业有两个好朋友,都是知识分子,一个姓李,一个姓崔。两个人听说这事儿后都写了一首诗,姓崔的诗里说“恰似传花人饮散,空抛床下最繁枝”,就是用了一种同情的语气,结果梦见步飞烟对他说,我的容貌不及桃李,但受到的摧折却尚有过之,看了你夸我的佳作,很是惭愧。另一位姓李的诗里则说“艳魄香魂如有在,还应羞见坠楼人”就是用绿珠坠楼、忠于主人的典故来讽刺步飞烟出轨,结果他夜里也梦到了步飞烟,梦里步飞烟指着他怒斥说:“你个伪道学,自己又有什么品德?你用刻薄的言语诋毁我,我要让你到九泉之下来对证。”李生给吓醒了,惊恐不已,没有几天,李生居然真的死了。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我们讲息夫人的时候,都是评论息夫人的事,王维是用同情的笔调说“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而杜牧则用道学的观点、用绿珠坠楼的典故说息妫“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我想,要是息夫人也能像步飞烟一样托梦还魂的话,那杜牧可就要惨了。 步飞烟这段做鬼之后的“亮剑”当然是段无稽之谈,皇甫枚之所以要把这段无稽之谈有模有样地放在最后,我想他还是为了要明确:所有对步飞烟的诋毁都是伪道学的,而对步飞烟寻找真爱、为爱而死的褒扬才是他皇甫枚真正的创作主旨。 所以最开始的那个问题就有了一个再也明显不过的答案,那就是《步飞烟》这篇传奇,并非是歌颂了一场婚外恋,而是歌颂了一个为了爱而灰飞烟灭的女子,虽然那场爱只如烟花般一时绚烂! 说到爱如烟花,虽然只有短暂的一时绚烂,却也正因为其短暂的绚烂,才会留给人永恒的印象。要不然没有了爱的李煜也不会吟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悲叹来。 请看下回:李后主与大小周后的故事——“问君能有几多愁?” 第二十五回 问君何如东流水,一洗铅华万古愁 ——李后主的故事 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谈到那位有名的南唐后主李煜,都是把他当作一个伟大的词人来景仰的,而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昏庸无能的君王来鄙夷的。我们之所以对李煜充满了同情,就是因为他的词,和他词里的那种深沉的亡国情怀。但李煜在亡国之前,事实上就已经是一个独步当世的杰出词人了。 我们来看他早年的一首词,词牌名叫《菩萨蛮》,词是这样写的: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这首词写的是什么内容呢? 是一个女子与情郎幽会时的场景。说有一个大家闺秀,夜里要和情郎去幽会,她怕惊动了家里人,就悄悄地提着裙子,拎着鞋子,穿着丝袜踩着凉凉的台阶,一付小心翼翼的模样。终于溜出来了,终于见到了心上人,躺在情郎的怀里,还不停地诉说着刚才偷偷溜出来时的惊心动魄。 按道理,这首词不过写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中的约会场景,虽然当事人觉得惊心动魄,但实际上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更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为什么这首词就那么有名呢?据说,当时宫里宫外,好多人都在传唱这首词。要知道词在当时就是通俗歌曲、流行歌曲,要按现在的说法,那就是这首词一创作出来就荣登了南唐流行金曲榜的“top ten”十大流行金曲之列。那么这首词为什么这么流行呢?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是皇帝亲自写的,大家要卖他个面子、拍他的马屁呢? 事实上,在得知宫里宫外开始传唱这首词的时候,词作者李煜就后悔了,他可不想成为别人的话柄,因为这首词里的那对偷偷幽会的男女主人公根本就是他自己和他当时的秘密情人周女英。原来,这就是这首词荣登流行金曲榜的真正理由,就是因为它描绘的正是当朝天子的隐秘的私生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让我们觉得奇怪的疑问也就来了。第一,一个皇帝跟情人约会,难道还要偷偷的幽会吗?第二,一个皇帝约会如果也必须采取偷偷的幽会的方式,那么这个跟他幽会的女子又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知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作为皇帝、当朝天子与情人约会要采取偷偷的幽会的方式的,比较著名的只有三位。一个是宋代的宋徽宗赵佶,他跟李煜一样,都是个艺术上的天才,也都是政治上的低能儿,有一段时间,他跟那个著名的名妓李师师约会,为了怕别人说堂堂天子跟妓女约会,所以偷偷地挖个地道通到李师师那儿,以求掩人耳目;另一个比较有名的就是春秋战国时的齐庄公,他勾搭上大臣崔杼的老婆,就趁崔杼不在家,偷偷地到崔杼家楼下对着崔杼老婆的窗口唱情歌,结果后来被崔杼杀了。第三个有名的就是李煜和小周后了。我们说宋徽宗因为是和妓女私会,而齐庄公则因为是和别人的老婆私会,所以都要偷偷摸摸的,但李煜是和自己后来的老婆、当时的情人小周后约会,而且是段正大光明的爱情,为什么也要采取这种偷偷摸摸的幽会的方式呢?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小周后的姐姐——大周后。 大周后的名字叫周娥皇。她和小周后周女英都是三朝元老、大司徒周宗的女儿。巧的很,这姐妹俩的名字一个叫娥皇,一个叫女英。用的正是古代尧舜禹时期尧的两个女儿的名字。尧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舜,而舜最后死于苍悟之野,娥皇与女英在湘水边哭夫而死,最后都化为了湘水之神。更巧的是,李煜生下来有个奇特的地方,就是左眼重瞳,就是有两个瞳仁,所以他的名字叫李煜字重光,重光就是指他的重瞳,而娥皇、女英嫁给的舜也是个重瞳子,而且是历史上最早有重瞳记载的一个人。所以民间就有种说法,是说大小周后与李煜之间的情感纠葛,是一段前生注定的姻缘。 大周后比妹妹大十岁,她和李煜基本上是同岁,史载李煜和大周后两个人在文学艺术上都有很高的造诣,李煜不用说了,周娥皇的音乐造诣据说在当时的南唐是独步天下的。她曾经在李煜父亲李璟的生日宴会上弹奏琵琶,李璟对她的技艺十分称赏,把一把珍贵的“焦桐”琵琶赠送给她。所以她和李煜的这段婚姻绝对是郎才女貌的“黄金搭档”。事实上,李煜和大周后的夫妻感情也确实很深,两个人又有共同语言,又能相敬如宾,所以夫妻生活很和睦。说有一次夫妻俩在一起饮酒,喝到一半,大周后举杯邀李煜起舞。你看,在古代能让皇帝为自己跳舞的,我看遍史书,这还就是唯一的一次记载,说明这夫妻俩的感情生活还是很平等的。李煜一点儿也不生气,还很高兴,但他说要我跳也行,但你要先给我而且是现给我谱一首新曲子我才跳。大周后也不推辞,顷刻而成《邀醉舞破曲》、《恨来迟破曲》两首,于是这位南唐天子就为了一个女人翩翩起舞起来。我们不说大周后即兴作曲的这种超凡的音乐才华,也不说李煜能马上依新曲而舞的舞蹈艺术,单只是这种夫妻生活,就够得上那句“琴瑟之合”的赞誉了吧! 所以对于两人这种温柔缱绻的爱情生活,李煜后来写过很多词来描绘和纪念过。但是,正是这段美好婚姻生活的记载也让李煜后来背上了背叛大周后的骂名。 后来,大周后得了重病。而且祸不单行,她和李煜四岁的小儿子这时候也得急病死了。大周后知道了这个消息,十分伤心,病得就更加厉害了。说李煜朝夕相伴左右,所有的饮食他都要亲自照顾,汤药也一定要亲口尝过才喂给妻子。冬天的晚上,他整夜整夜地守在妻子身边,睏极了也只是和衣而卧,衣不解带。但这一切都不能挽救大周后的生命。大周后把心爱的焦桐琵琶和自己臂上一直佩戴的玉环留给李煜作纪念,又亲自写了要求薄葬的遗书。于乾德二年,也就是公元964年的十二月去世了,时年二十九岁。在大周后死后,《南唐书》记载“后主哀甚,自制诛刻之石与后所爱金屑檀槽琵琶同葬。又作书燔之与诀,自称鳏夫煜。其辞数千言,皆极酸楚。”就是李煜为了深刻悼念自己的亡妻,把周娥皇最喜欢的焦桐琵琶与她同葬,还写了篇感人至深的哀悼文章,在文章里,这个一国的皇帝、当朝的天子竟然自称是“鳏夫煜”。可见他对大周后的感情了。 有人会说,这李煜表现得很深情啊,很出色啊,那绝对是一个温情的好丈夫,怎么就背叛了大周后了呢? 原来就是在大周后重病期间,发生过一件小事。 陆游的《南唐书》里记载:“后寝疾,小周后已入宫中,后偶褰幔见之,惊曰,汝何日来?小周后尚幼,未知嫌疑,对曰,既数日矣。后恚怒,至死面不外向。故后主过哀以掩其迹云”。也就是大周后还在重病的时候,李煜已经把周娥皇的妹妹周女英悄悄接到宫里来了,结果大周后还不知道。不巧有天她刚好看到就问“你什么时候来宫里的?”周女英当时还小,也不太懂这里头的忌讳,就坦白地说“姐夫已经把我接来好多天了”。大周后一听这话,心里凉了半截,大概是对李煜对自己的那份感情太失望了,所以此后至死,都一直面向着墙躺,再也不回过身来看李煜一眼。因为这件事,所以陆游猜测李煜和大周后两个人最后感情是破裂了,而李煜在大周后死后表现得那么哀伤,不过是要掩盖他和小周后的私情而已。 后人大多采用了陆游的这种说法,像宋人王铚的《默记》,清代吴任臣的《十国春秋》大都直接沿用了陆游的这种说法,而那首描绘李煜与小周后在大周后重病时幽会的《菩萨蛮》就成了李煜背叛大周后的佐证。 事实上,我是不太赞成陆游的这种“后主过哀以掩其迹”说法的。原因我想至少有三个方面。 首先第一条就是,李煜在大周后重病期间以及她死后的那种深情哀悼的表现没有装的必要,而且要装也不可能装成那样。我们知道李煜当时的身份是一个皇帝,在中国古代所有的皇帝中,对女人有真情的那是凤毛麟角,把女人当玩物的那是比比皆是。即使唐明皇好像对杨贵妃三千宠爱集一身,当面临政治前途的选择时,也还是毅然决然地抛弃了那个他曾经海誓山盟过的绝代佳人。所以作为一个皇帝,李煜除非是真地对大周后有真情,否则他绝对没必要要表现得有真情。况且他不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里评论李煜是一个拥有“赤子之心”的人,就是说他的纯真性格。他在大周后死后放弃皇帝的身份而自称“鳏夫”。在大周后的葬礼上,他悲痛万分,只能拄着拐杖才能行走。如果这些都是装出来的,那李煜就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词人,而应该去做一个小品演员了。而且,他在此后的一生里,即使与小周后结婚之后,他还不时有怀念大周后的词作出现,这些词往往都是些感人至深的创作精品,我想要是虚情假意的话,没必要装一辈子,装得这么辛苦吧!这些都说明了李煜对大周后的感情是真实的,是深厚的,是完全不必要用什么悲哀的样子才能渲染的。所以也就不存在用哀伤“以掩其迹”的说法。 第二个理由,正是这首《菩萨蛮》,也表现了李煜对大周后的在乎。我们前面讲过,如果这时候李煜已经完全移情别恋了,他作为一个皇帝完全没必要偷偷摸摸啊,你看词里表现出的完全是一幅偷偷约会的场景,就是怕有人知道,怕谁知道呢?我想,在李煜,当然是怕大周后知道。那么李煜为什么怕大周后知道呢?当然是怕伤害了她,引起她的误会,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这反过来说明李煜对大周后还是非常在乎的。当然,我们不排除这时候因为大周后长期重病在床,李煜已经喜欢上了来宫里探望姐姐的周女英。这里要顺便强调一下,据有些野史的说法,周女英是来宫里探望生病的姐姐的,并不是李煜刻意把她接来的。但为什么来了一段时间之后,只与姐夫见了面,却没与姐姐见面,史料里也都没有交代,可能是怕她见了姐姐重病的样子伤心,也可能有别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周女英与李煜在这段时间产生了感情,那倒确实是史有其实的事。但我们退一步说,这也很正常,李煜作为一个男人,我们就不提他作为一个皇帝了,在古代的那个男权社会里,就算是在现在,你也不能因为他对大周后曾经有过的感情,就要求他要从一而终吧!我们的文化总是赞美、推崇那种绝对的、唯一的爱情,好像一次生命只能为一段爱情而来,那样才值得被称颂。事实上,这对于生命本身是并不公平的。为什么一段生命只能有一段真挚的爱情呢?枯木尚能逢春,老树还发新芽,我们为什么要对自己的生命那么苛刻呢?只要在前后每一段婚姻与爱情里你都是真情、真心地投入,我觉得那就是值得称颂的人间真爱。所以虽然李煜在大周后尚未离去之前就与小周后发生了私情,这未免稍嫌早了点儿,但结合他特殊的身份、特殊的生活环境来看,我觉得这并不能就说成是他对大周后的背叛。 那么有人或许会问了,要说不是背叛,为什么大周后会至死都面向墙躺,不再见李煜一面了呢? 这就要说到第三个理由了,陆游在《南唐书》中写这一段大周后惊问小周后的故事时,在前面加了两个字:“或谓”。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我听有的人说”,或者是“有一种传说是说”。也就是陆游对于这个故事的内容也不确定。此前并没有哪一部史书明确记载过这个故事,此后人们也大多据陆游的说法而来,但陆游本人对这件事都不能完全确定,又怎能把它作为李煜在大周后死后“哀而以掩其迹”的理由呢?所以大周后这种听说妹妹进宫了数日就至死把脸对着墙而不再看李煜一面的说法,我估计有很大的可能有民间演绎的成份。另外按史书中对大周后“通书史”的描写、以及她和李煜婚后生活的表现,还有她临死前将心爱的琵琶与臂上的玉环赠与李煜的表现来看,她不应该会做出这种“至死面不外向”的绝情之事。也就是说陆游和陆游之后的文人以这种很虚妄的事来判定李煜在感情上完全背叛了大周后,我觉得那是不能成立的。 李煜在大周后死后,并没有马上娶周女英为妻。而在为大周后守丧的期间,小周后也只是“少以戚里间入宫掖”,就是偶尔以亲戚的身份来到宫中与李煜相会。直到两年之后,李煜才正式娶周女英为妻,周女英也才正式被称为小周后。 李煜对小周后的感情依然很深,《南唐书》记载“后主甚爱之,被宠过于昭惠”,就是李煜爱她更甚于当时爱她的姐姐。只是小周后反倒不如她姐姐的命好。南唐不久就亡国了。小周后随着李煜一起被押送到大宋都城汴梁。接着,最悲惨的苦难岁月便到来了。 宋人王铚在《默记》一书中引龙衮《江南录》记载“小周后随后主归朝,封郑国夫人,例随命妇入宫。每一入辄数日而出,必大泣骂后主,声闻于外,后主多宛转避之。”就是大宋的那个流氓皇帝宋太宗赵光义垂涎小周后的美色,经常把小周后宣进宫里,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不让回来。每次小周后从那个流氓皇帝的身边回来,都要悲愤地大骂李煜。为什么要大骂李煜呢?就是骂他你这个没用的男人,连自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让我这样的背负屈辱,被人欺负。这时候可怜的李煜只好以泪相对,默不做声,甚至有时要躲开小周后。但这并不能就说小周后对李煜就没有感情了。我们说这种骂不过是悲愤之语,口里是一回事,心里实在又是另外一回事。《十国春秋》里记载:“小周后以后主暴殒,悲不自胜,亦薨。”就是说在李煜死后,小周后也随之殉情而死了。所以她对李煜就像李煜对她,彼此虽在困境中,但却终究还是相互扶持,相互深爱着对方的。 那么李煜是怎么死的呢?清代诗人赵翼有句诗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李煜正是在国家不幸与人生的巨大不幸里,激发并创作出了大量感人至深的悲情巨作。其中就有那首导致他死亡的名作《虞美人》。我的一位老师叫陈少松,他是国内研究古诗词吟诵的专家。他是国学大师钱仲联先生的弟子,也是从钱先生那儿学来的南派诗词吟诵的方法。我跟着陈老师学了点皮毛,据说古人在吟诵《虞美人》这首词时应该是这样的: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古诗词是要依平仄而吟诵的,所以像这首悲情巨作,我觉得用吟诵的方法来解读,更能体会到其中那份旷古的悲凉。据说当时人都是用这种吟诵的方法来读诗词的,所以当时的宋太宗赵光义也听到了这首词,也被这其中的悲痛所震撼。但他震撼了之后,不是同情李煜,而是怕李煜有二心,所以就派人赐李煜牵机药,把李煜给毒死了。 李煜死的那晚,正是他四十一年前来这个世界上的那个日子,也正是中国人对男女情感寄托着美好愿望的那个日子。这个多情的种子李煜李重光,他的生日,和他的忌日,竟然都在七月七日的“七夕”之夜里!这更加平添了后人的无限感慨。我们不禁感叹,是造化弄人,是命运的劫难,才让他的人生、他的情感表现得那么丰富而动人! 事实上,我们沿着时光的轨迹,从远古走到唐五代,无数美丽的爱情故事都体现出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是人性的力量赋予了爱情吸引我们的力量,是命运的力量赋予了爱情震撼我们的力量。不论是悲剧还是喜剧,每一场经典的爱情都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是一种丰富的人生,一种深刻的存在。所以我不得不感慨,我们东方情爱文化的深厚与博大。 唐五代以后,宋代拉开了中国文化史上的另一场盛筵。爱情随即折射出别样的异彩! 让我们期待那些更美丽、更丰富的存在:《宋元明清的那些爱》! 后记 人生,真的很奇妙。 虽然我们总会去规划明天,乃至明年的工作,但你永远不能确定,明年,甚至只是明天,你到底会遇上些什么人,会做些什么事儿! 我还清楚地记得,06年底,我规划着来年的工作——上课、教学、科研…… 但我没有预料到,我在来年里,会结识一个叫徐明的人,会被他“拖进”那片光明的“万家灯火”里来。 徐明是江苏电视台《万家灯火》栏目的制片人,与我同龄,却比我胖许多,也因此显得胖得可爱。他总是在乐呵呵地说话,从我们偶然相识的那刻起就这样。我被他打造《万家灯火》这个栏目的构想所吸引,最终义无反顾地走了进来。 刚开始“触电”,实在有几分不适应。由于栏目初创的条件所限,我在演播室里,只能面对摄像机的灯光,却看不到久已习惯的学生们求知的目光,这个过程让人很茫然,说话的时候,“打嗑儿”、忘词儿,甚至犯结巴,那都是常态。我几乎要退却,是徐明,和他手下那帮优秀的编导们,鼓励我,帮助我,让我最终坚持了下来。 八月的时候,七夕节近,江苏电视台策划了一台盛大的有关“东方情人节”电视大餐,而我则“前度刘郎今又来”,再次走进《万家灯火》,主讲这个“评点千古爱情”的系列。后来知道,这个系列本不是由我来讲,只是栏目组看中了我有几分“胡说八道”的口才,又是搞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的博士后,这才力排众议,由我来讲。 由于有了第一次“触电”后的适应,这一回我渐渐放松了下来,也确实能按编导的要求,把摄像机毫无生命感的灯光,想象成观众们饱含情感色彩的目光。于是,终于能够发挥出让徐明和他的编导们所期待的“胡说八道”式的口才,洋洋洒洒地开讲我的《传世经典,倾城之爱》。这个过程,从适应到陶醉,我开始逐渐享受我的电视讲学之旅,而读者朋友见到的这本书,就是我当时在屏幕前那些口语的实录。 按编辑的要求,本书出版时完全保留了我当时“信口开河”所述内容的原貌,甚至大量的口头语也未做修改,按编辑老师的话,美其名曰——“原汁原味”! 可我却不由得有几分惶恐,怕它不严谨,也不够严肃!尤其是一些引述他人观点的地方未能像学术著作一样予以文献标注,比如西施与王昭君的故事里参照了国内学者许晖的观点,霍小玉的故事里参照了国内学者关四平的观点,唐明皇与杨贵妇的故事则参照了网络作家江湖夜雨的观点等等。在此一并声明,并表示感谢。 还要感谢卢海鸣、濮小南与徐延平三位老师,他们为我的讲座准备了许多材料。 另外,还有我的学生张昱、陈妙闽、彭艺斌、黄琰,我常与他们开玩笑,目之以私塾弟子,他们也帮我查阅过一些资料,也是帮助过我的人,在此一并感谢。 事实上,要感谢的人很多,因为没有他人的扶助,一个人在漫漫红尘路上不可能走下来,走到现在。在人生的这段旅程里,虽然“路漫漫其修远”,但幸运的是,始终会有关爱你的人,一路,与你同在! 佛言:“我今说之,汝等乐闻。”佛是快乐的,因为他讲的话,人们都喜欢听。这种快乐让人羡慕。但愿书里那些大白话式的罗嗦语也能给读者朋友带来阅读时的快感,这是写这段文字时最大的心愿。 谨以此记! 郦波 于仙林仙鹤山下 丁亥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