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年锦记·巴黎2555天》 part.1 肚脐眼里倒香槟

那个风一样的男子

那年我22岁,他28岁,相识于偶然。 他约我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见面。 他的脸很好看,28岁,那种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气质很迷人。天冷,他穿了一件黑呢大衣,手提公文包,匆匆赶来。他的名字和前法国总统一样,叫nics。 巴黎是座恋爱的城市,情愫无处不在。轻浮的、浓厚的、不经意的邂逅,以及翩然轻擦过的心动…… 他问:“在巴黎生活有困难吗?” 我抬眸一笑,没有回答。 中国留学生大多家境不佳,他很了解中国国情。 他的手很好看,微突的指节,白净修长,透着成年男子特有的质感。白衬衣也很整洁,纯净如见阳光下的纤缕肌肤。 可惜了……我暗叹一声。 他跟我说过,他曾经有过一个中国女朋友,在深圳认识的。那女孩舍不得离家出国,也就没跟他来法国。 他有念念不忘之意。 嗯,还算诚恳。如尔能负心于彼,于我必无情。 可惜不是这个问题,我再叹。 他的脸甚至可以算是英俊,身材亦有西方人的挺拔修长,围巾与大衣的搭配也很有品。他也是巴黎白领。 可惜了…… 他继续说:“我想请你教我中文,这样你可以多份收入,巴黎的消费很高……” 我微笑。他想得挺周到,如果光是应聘家庭教师,我想我会答应的。可他是在找一个女朋友,如果我没这意思,那么这工作我也不能要。我微笑。 他很诚恳,还有点儿腼腆。这份腼腆是出于对女孩子的尊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这么认为,一直到现在。 真可惜。 “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之间……”他比划着。 窗外梧桐成荫,满地镂日光斑,暖浮晴色。 我突然下定决心,觉得应该说明白。我望了他一眼,说道:“谢谢你。我一点儿都不想。” 之后彼此告辞。他的身影转过咖啡馆外的小巷,腿长长的,一方衣角翩飞。真是迷人的背影。 才28岁,怎么就秃了半个脑袋? 唉。 初来乍到 第一次坐飞机是从上海飞往巴黎,12个小时的航程。到达戴高乐机场,取行李,叫车。赶到原先在网上预订好的住所时,天尚未亮足。房东是对中国夫妇,30来岁,温州人。女主人阿美轻声关照几句后,就关上了自己的房门。 我的房间很小,一张桌子一张床,还有一个立着的单薄的衣柜。 这是我在巴黎的第一个私人空间,简单,狭小,还有点儿寒碜。我躺在床上,竟无一点儿困意,盯着窗户发呆。 巴黎东北角的19区,阴沉沉的暗色调。 异国他乡,我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人不是家人,不是朋友,不是任何一个熟识的人,而是中学语文课本里的林冲。那年10月的某个凌晨,林教头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的念想里,他挥舞着花枪喝道:“嫌房间寒碜?你且看我住的什么破地!” 课本里写着:“屋边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林教头是多么随遇而安的一个人啊,如果不往死里逼他,他是不会上梁山的。 大概累极,我胡思乱想了会儿,仍无睡意。想着天亮去学校注册,人就暂时在这儿住着吧,过几个月稍微熟悉巴黎,结识些同学,再找个舒适点的住所也不迟。我立马搬家的念头被林教头的花枪击得粉碎。如果没有林教头,也许我会立刻搬家,我也就不会遇见他。 他叫enzo,我叫他安祖。 我的学校在6区,是老巴黎风情浓郁的一个区,我觉得这里正是我曾经听说的、想象过无数次的巴黎,心情瞬时大好。 报到时,女秘书给我一本花花绿绿的小册子,她问:“一个人来巴黎?” 我点点头。 她说:“法语还可以?看看上面的内容。” 我拿的是三个月的入境签证,要去换一年居留,需要注册学校、开银行户头、有合法住处的证明等等,其中包括提供房东的身份证明。 我跟房东阿美提这事时,阿美直截了当地说:“我们没有身份。” 我还不太懂。她老公阿勇说:“像你,是拿了签证飞过来的,有合法身份,我们是偷渡过来的,没有任何身份。” 我有点懵:“房子是谁的?” “是我们一个亲戚的,不过她不可能给你开证明,她这人,没好处不办事。” 我觉得林教头的花枪到底不起作用,我得另找住处。 一晚,阿美敲开我的门,神秘兮兮的:“房东的儿子来了,他刚下楼,你快去。” 我追到楼下。巴黎10月的夜晚,很冷。楼底下有只塑料袋飘来荡去,肮脏凄凉。我站在路灯下,安祖站在树影里,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不知道他的年龄,又不敢上前,隔着几米的距离。我跟他说我的境况——我需要一纸证明,需要他的帮助。 心里很无助,但顾不得许多,乱七八糟说了一通后,其实也没奢望能得到陌生人的帮助。 安祖很耐心地听完,说:“既然这么急,我明天给你吧,你放学后在学校等我。” 年轻男子的声音,法语漂亮流畅,应是在这长大的。 心里的小石块儿似乎落了地,听着空荡荡的回音,心里还是有点儿空。 巴黎圣母院 多年后,当我在学校的走廊里拍这照片时,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安祖站在那里等过我。 他站在右边第二根柱子旁,穿着很薄的衣裳。20来岁的男孩有着烧不完的青春,天冷,他穿得极少,一点儿都不畏惧迎面而来的凉风,不必担心他会受寒,他的掌心总是温暖的。 刚放学,走廊里不少学生和老师。在穿梭的人流里,安祖认出我,而我猜着,或许是他。 他的声音留在夜里,我数次猜度,年轻的声音该配上怎样的年轻相貌。 昨晚的树影退去,他原是个漂亮的男孩儿。他不像纯粹的法国人,黑发黑眼,有着东方风情。后来,他跟我说,他的父亲是意大利人。enzo是很常见的意大利名字。 他给我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旁边还有个花哨的签名。女秘书很快帮我办理手续,告诉我几天之内可以领到一年居留。心里的小石块儿终于落了地。 我问安祖:“你妈妈没意见吧?” 他倒不隐瞒,说:“我拿去复印的,签名是我照样子签的。” “真没事?” “能有什么事。” 那时的他真年轻。我蓦地想到,自己当时不也正年少么。 我谢过他。安祖忽然说:“你住的那个地方,早点回去好,晚了不安全。” 而我还想去一趟巴黎圣母院。 他笑,说我一定带了相机。他见过的亚洲游客,一人一台小数码,来到圣母院前拍拍照,拍完了马上去下一个景点,继续拍照。他们旅行的主要内容就是把人和景点一起放在照片上,然后风风火火回家。 他离去的背影稍显得意。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见到他。 巴黎圣母院塔楼前排着很长的队伍。天放凉,风从路边抄过,冻得整支队伍瑟瑟发抖。游客各国口音,不外乎“好冷”“队伍真长”之类的小牢骚。 钟声兀地在头顶炸响,塔楼的钟响了!钟声乘风消散在塞纳河面。游客们恍惚之际,前头出现一位派送小册子的大叔。大叔红光满面,皮带卡在大肚腩下,他时不时端端皮带,一松手又滑下去。 “您从哪儿来的呀?美国呀,美国说英语吗?原来美国是说英语的,给您英文版的圣母院简介。” “您是从德国来的,德语版的印刷成本太高,我们没那么多德语版的……跟德国人开玩笑也必须要认真……圣母院二战时没被炸掉,上帝保佑。” “没有泰语版,真没有,抱歉。” 大叔在我面前站定。我说:“中文版。” “没有中文版怎么办?” “肯定有。” “真让您猜对了,这是给您的。” “可以再给我一份法语版的吗?”可以顺带学法语。 大叔乐了:“您早说,我们就喜欢会说法语的游客,免费赠送法语版。” 人群闲聊着:“刚才的钟声好大,震得耳朵发疼。” 大叔转身接过话:“各位,钟刚敲响时,我在塔楼上,我是被震得滚下来的,信不信?下面的钟声不算什么,嘿嘿,你们上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队伍挪了近1个小时,终于轮到我攀塔。塔楼约有400级楼梯,呈螺旋形上升,爬的时候不觉得累,晕的感觉更明显。每个石阶都有坑,是无数脚步在无数岁月里磨出的痕迹。楼顶蹲着无数怪兽,狰狞的目光落到巴黎四处。最著名的是托腮怪兽,它有个名字,叫“克里斯托弗尔”。它面目怪异但和善,双手托腮若有所思。日升月落,雨雪风霜,它在巴黎圣母院顶楼待了近千年。或许它每天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哎呀,今天晚上吃什么好呢? 我俯视,塞纳河从脚底穿过,碧波粼粼。 巴黎圣母院始建于1163年,已快千年。法国大革命时期,遭遇过前所未有的破坏,教堂内至今还留有各种残缺痕迹。后改为理性圣殿,又变为藏酒仓库,恢复其宗教意义是拿破仑执政之后的事。 绕过楼顶小道,弯腰进入钟楼。头顶木梁交错有致,一口大钟跃然入眼,这是卡西莫多的钟。或许真如大叔所说,当钟敲响时,人会被声浪送向远方。奇思妙想止于此,这口钟很久没响了,我们听到的钟声是旁边的机器所播放的——怪不得大叔笑得神秘。 想象着时光倒流到中世纪,汽车、轮船、太阳镜、潮男潮女……通通消失,花砖路上,马车嘎吱而过,煤油灯重新煲着光,贫民与绅士擦肩而过……头顶乌云滚滚,似乎永远暗无天日。克里斯托弗尔仍旧托着腮,不过它还年轻,皮肤尚未被风霜侵蚀。 圣母院应属于那个年代。 教堂今晚有场弥撒,或许,有些事情永远不会被时间改变。 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学们 进入正式大学前,要先学习一年法语。 我记得第一堂的内容是自我介绍,我们的法语老师叫丝丽薇,50岁左右。我们都直接称呼她丝丽薇。 10月开学,巴黎渐渐转寒,冬天的阳光注入玻璃窗,很暖。大约有20来位同学,来自世界各地。我记得坐我左边的女同学叫sayoko,小夜子,日本人;右边是一位韩国男同学,他的名字的字母拼写很怪,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名字汉译为金基男;班上还有位韩国女同学,姓朴;金发高大的德国男同学余力;美国女同学阿曼达;荷兰小美女关;坐在角落里的马达加斯加修女同学;以及,很有礼貌地请我把椅子挪一下,椅脚踩住了他书包的,温和的越南同学,小阮。 老师让大家把座位挪一下,围成圈儿,这样易于交流。 大多是20来岁的年轻人,国内完成学业后再来法进修。 小阮说他是神父,想进修一年法语后再进修神学。我瞅他一眼,这么年轻就成了神父。 小夜子说她是陪男朋友来巴黎的,男朋友在巴黎工作,她就进校学点儿法语,然后她说很想结婚。丝丽薇鼓励她:“想结婚就直接告诉他。” 关想进法国大学学社会学,她很爱笑,荷兰人中少见的小个子。她的父亲是木匠,这让我想起阿姆斯特丹遍地的花木屐。 阿曼达的专业是博物馆学,法语纯属爱好,她说等这学期结束,想去伦敦工作。 金基男的目标是获得法国文学硕士学位。 朴同学却怪丝丽薇叫不好她的姓名,她姓朴,不姓其他什么,义正词言。接下来的自我介绍我没听清楚,她口音太重,我听力也不行。 马达加斯加的修女同学年龄最大,她有点儿胖,皮肤黑黑的,脾气爽朗,写得一手漂亮的花体法文。她很爱拍我的肩膀,经常一捶下去,向我借笔纸什么的。 余力的金发很漂亮,之所以对这一点印象深刻,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纯正金发,似有阳光落入发间,抖出金光来。“金发碧眼”真是个美好的词,至于他说了些什么,我完全不记得。 这位德国同学平时极少交流,倒是法语学习结束后,只有他经常来信问候。 丝丽薇向我微笑:“轮到你了。” 所有的人都看着我,我该说些什么呢?说巴黎19区灰暗的角落?经常哭泣的二房东阿美?各类匪夷所思的、昂贵的物价?这些是我对巴黎的第一印象。我当然不会说它们,我说理想,说来法国的目的。我想与文字打交道,不论是中文还是法文,文字是人类记录情感的途径,我说我想进入文学专业,成为作家。 这是理想,无论多“狂妄”,没人嘲笑你。 那时年少,多美好。 下课时,丝丽薇悄悄叫住我,问:“亚洲文化中,如果拼错别人的名字是不是很不礼貌?” 她指的是朴同学。 我脑子一蹦跶,忽然想到电影《蝴蝶君》,法国人对神秘的东方文化抱谨慎态度,小心翼翼,怕冒犯了他们看起来莫名其妙而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的“禁区”。 丝丽薇怎么不去问金基男同学呢?好歹他们都来自韩国。 朴同学的发音也不好啊,把丝丽薇叫成“四里外”。 我觉得朴同学有点儿小题大做,老师又不是故意的。 我说:“韩国同学可能对名字发音比较讲究,不过他们很尊敬年长的人,尤其是老师。” 丝丽薇是个敏感的人,她很快就明白了。 人心哪容得下双重标准。 贫民窟的追梦者与富人区的玫瑰 接下来的日子,我奔波在地铁4号线与11号线之间。早晨去上学,一出地铁站,满目欧洲旧式大学区的安宁与优雅;一回住处,迎面非洲与中亚的气息,黑哥儿冲我叫:“表妹,来几根烤玉米,马伊丝,马伊丝!” 据说,巴黎的风向是从西南吹向东北,位于东北角的19区是传统工业区,历来住着劳工与平民,近年来又成了移民的天下。我回去,房间小小的窗,窗外是临冬的萧瑟风景,几片枯叶被风携起,卷来卷去落地无依。 阿美在喝“保灵孕宝”。恍惚想起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姨怀我表妹时,桌上也有几盒这样的营养液。阿美他们在遥远的法国,租中国人的房子,去中国超市,看中国医生,替中国人打工。华人圈的时光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 我问她说,我的床垫有个碗口大的洞,能不能替我换一个。 阿美淡然:“你去路边捡一个。” 捡?我一时摸不着头脑。 “路边经常有旧家具,法国人不要就扔了,你可以去看看,有些还是能用的。”她说,“这些桌椅和衣柜,都是我们捡来的。” “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以前的留学生也是这么过来的。”她好意,“等阿勇回来,我让他帮你去捡一个。” 我觉得还是自己解决比较好。我跑了趟家具店,一米多宽的海绵床垫卖60欧元,我认为太贵,后来干脆把破床垫调个头,有洞的那头移到脚边,算是了事。 学林教头随遇而安。 阿美有时会跟我聊天,说他们的过往:“我跟我老公10年前出来的。当时去的是瑞士,年龄也就你这么大,年轻没想那么多啊,就觉得这个国家好,办的是留学签证,不过第一天我们俩就去打工了,学没上,只想赚钱。 “后来没法子混下去,不上学没居留只能打黑工。在亲戚的帮助下来到法国,还是觉得法国的政策好,虽然仍然没有合法居留,不过打工容易些,可以生活,就是有时候要防警察来查。我们‘黑’了很多年了。” 墙上挂着他们去年的结婚照。阿美有些憔悴,我想阿美年轻时应该很漂亮。 他们有过宏伟的梦想,也曾付诸行动,走了那么远,可远方除了遥远还有什么? 一晃10年。 阿美决定生孩子,她说,孩子比较容易成为法国人,以后他们可以以法国公民监护人的理由,试着申请合法身份。 他们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纸合法身份,然后赚钱。 其余的,都不算什么,包括爱情。 阿美上夜班。她的工作是翻衣料,在阴暗的地窖里重复着,一个月赚600欧元。她还没跟人说怀孕的事,怕老板不要她。 她上班前还特地嘱咐我少用点儿电,作业尽量在学校里完成。 他们是从牙齿缝里省钱的漂泊者。 我乐得去学校图书馆写作业。皮制的桌面、光亮的台灯,比窝在不足6平米的小房间里强太多。只是每每到点,街灯绽亮时,回去的路黑漆漆的,心里会有股莫名的不安。 一天放学,阿曼达请我去她家,同去的还有另外几位同学。 阿曼达的住处离学校只有两分钟的路,60平米的公寓,底楼,外带一个私家花园,她一个人住。我曾问她租金多少,她说3000欧元,那时候的欧元与人民币汇率差不多是10:1,3万人民币每个月,我在脑子里过了下,觉得林教头有道理。 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在某堂课上,丝丽薇问大家,祖父母的工作是什么。我这个中国人,包括日本同学、韩国同学和荷兰同学,回答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美国同学阿曼达的祖父是银行家,祖母是钢琴家。 当时我想,没有被近代炮火洗礼过的国家多幸福啊。 窗台有束新鲜的玫瑰,精心剪过枝,开得刚刚好。空气中有香,室温恰好,人情温暖。我们聊卢浮宫里的藏品,聊巴尔扎克,聊学校咖啡馆里难吃的三明治,也聊香榭丽舍大道著名的“皇后”舞场。 夜幕不紧不慢地拉拢,天色愈变愈浓,最后完全黑去。阿曼达建议大家去外面喝一杯,而我赶着回去,我害怕19区完全天黑后的模样。 路口晃荡的不良少年,街角的劫匪或偷儿,暴力,刀影……这位热情的美国同学不知道我住在巴黎的哪个角落,她也不可能知道阿美的故事。 我到底没有久留。 待我到家时,听见丝丝缕缕的啜泣声,压抑、绝望地隔着门飘来。哭声若隐若现,我一度以为是错觉。 阿美大概10年没见家人了吧。 她快生了。 我记得,那晚的风声特别凄凉。 不撞巴黎铁塔不回头 安祖有时来替他的母亲收房租。时逢周末,他敲开门,问我这个周末有何打算。我说可能去外面逛逛,看下埃菲尔铁塔。其实我在找房子,阿美如果有了孩子,这里根本挤不下。 他说他可以带我去。 拒绝不是件礼貌的事,他帮过我的大忙。 安祖又说:“我还可以帮你拍照。” 有个免费的当地导游,多少人求不来的事,我还矫情什么呢?当下两人去坐地铁。地铁11号线换8号线,在ecole militaire站下,再走一段路,铁塔藏在树后。 走近看,一堆铁啊!埃菲尔铁塔始建于1889年,刚建成时,多少巴黎市民反对,说从没见过这么丑的建筑,简直是巴黎的耻辱。时间点点流逝,最后,这堆铁成了巴黎的象征,多少人忙着赞美它的美丽浪漫。 能发光的不仅是金子,铁也行。 铁塔有电梯和楼梯,我们选了显示勇气的楼梯。我问安祖:“这是你第几次攀铁塔?” 他说:“第一次。”长在巴黎,天天相见的事物,他从没想过登上埃菲尔铁塔看看。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登高远望,晴空下的巴黎似乎还是停留在几个世纪前的模样。铁塔高处,风大,人多。巴黎是世界上接纳游客最多的城市之一,周末,欧洲各地的游客涌向巴黎,首站就是埃菲尔铁塔。 1652级台阶,绕得人精疲力竭,晕头转向。 我撞上了一根铁梁。 我抬头,一面蓝白红旗帜迎风猎猎,天空打了个转,我觉得我要跟着铁塔一起倒塌了。从300米的高空轰然倒地,地面都要抖三抖,多威风。 安祖被人群分到别处。 等我回到地面,双脚踩稳时,才觉天地正常。安祖买了瓶冰水,让我贴着撞伤的额头。然后他开始笑,毫不掩饰地笑我的窘样,而我看着他时,眼角挂着泪。真疼啊。 我们躺在草地上,看着静静的铁塔。 安祖说,曾经有个裁缝穿着自己设计的披风,想从铁塔上飞下来,结果撞地身亡。 一个作家扛着自行车上铁塔,然后再骑自行车到地面。 一支登山队徒手爬上铁塔。 有人将一头奶牛吊上铁塔,兜售黄油、奶酪等乳制品。 还有位面包师踩着高跷爬到铁塔顶层…… 人生精彩纷呈,只因演好各自角色,做着各自的事。一个多世纪,梦想与童心一起,从未泯灭。 “夏天的铁塔比冬天高17厘米。”安祖转过头看我,睫毛长长的。 我等着他下面的话,他却问:“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火灾 凌晨3点,手机疯了般的尖叫起来:“我被火烧了,在医院……”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个似熟非熟的声音是谁的——王盈盈。 盈盈是我在上海读法语班时的同学,我坐在最前排,她坐在最后排。半年疯狂苦读的日子,她记得我,我却不认识她。我让她印象深刻,是某堂课,老师说巴黎的区域划分。巴黎的区都是圆形的,然后顺时针排在一起,呈蜗牛状。 我脱口而出:“圆的?那么中间空出来的地方干什么?种菜?” 全班哄堂大笑。 我跟她再次见面时,是在巴黎的美丽城——华人区,一个阿拉伯人店里买手机号。我当时挑号码,阿拉伯人很老练,道:“你们中国人要8不要4,对吧?给你几个带8的,只贵5块钱。” 我说我要4的也无所谓,给我便宜10块钱。 他白我一眼,没说什么。 我挑了个很好记的号码,盈盈挑了另一个。我们互换号码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她很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过这个同学,但她肯定是我法语班的同学,很奇怪的感觉。 盈盈的专业是服装设计,她跟我一样,要先读一年法语。 她也是孤身一人来巴黎。 若不是这次火灾,也许我永远记不起她是谁。 医院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我打电话叫出租车。进了急诊室,我看到的是一个全身裹着白纱布的病人,只露一双眼。当时一下子觉得盈盈完了,这得落下多少疤痕啊,惨极了。 盈盈却兴奋得什么似的,叫:“快给我拍照!” 异国他乡,三更半夜,孤独一人,死里逃生,她兴奋得双眼放光。 她跟我说半夜发生的事。 盈盈租了个不足10平米的小阁楼。巴黎变冷,她畏寒,买了个吹暖风的小机器。她躺在床上看书时,暖风机对着脚吹。 阁楼里全是书和衣服,床边是窗户,挂几米宽的大窗帘,床底堆满了书,没有一丝缝隙。棉被子,加上劣质海绵床垫,暖风机不停地吹着,她开始闻到一股焦味,然后看到被子冒黑烟。 她大惊,抖了抖被子,火苗一下子冲出来,火焰舔上窗帘,爬到衣柜、书架。不足10平米的阁楼,陷入火海是几秒钟的事。连邻居都遭了殃。 “什么都烧了,包括手机。邻居报了火警,然后救护车送我到医院,还好人跑得快。”她说,“他们告诉我已脱离危险,可以回家了,我能想到的,只有你的手机号码。” 我问:“买保险了吗?” “买了,不过估计只赔偿几千欧元,而我却什么都没了。” 前头神经质的兴奋劲儿一过,她想哭。 我该接她去哪里?我那房间一个人就装满了。 我打电话给安祖。 自铁塔下的我那番“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的话后,他没怎么理我,似乎有点儿伤心。不过他还是很快赶来。 我有点儿累,趴在病床边睡着了。天未亮,几缕琴声飘来,我像是被遥远的琴声唤醒,却疑心还在梦里。梦里是故乡江南,是上海,还是巴黎,都不重要,梦里奔波几万公里,醒来是医院嘈杂的急诊室,守着一个受伤的人。 恍如隔世。 安祖依旧穿得很少,头发稍乱,或许昨夜睡得晚,脸上几许疲累神情。盈盈一见到他,用胳膊肘捅我,用中文低问:“是混血的?混得真帅。” 她越发精神。 安祖替她办理出院手续,也不问去哪儿,三人挤进车。 我问:“我们去哪儿?” 安祖答:“去旅馆,暂时给她开个房间。” 盈盈这浑身纱布的模样? 盈盈担心的是钱,说:“很贵吧,我没带钱。” 安祖调转车头,开往他家。他家住香榭丽舍大街,凯旋门旁。日出隐隐,街道清冷干净,安祖停车时,似乎还有车轮飞驰不住的风声。 我们扶着盈盈进屋时,一个年轻的华人女子扶着楼梯而下。盈盈的样子显然惊到了她,不过她没说话,甚至没多看我们一眼,回到里间关上门。 “是我妹妹。”安祖说,“同母异父的妹妹。” 他其实没必要跟我解释这些。 我说放学后再来看盈盈,又谢他,然后告辞。 园里绿草茵茵,露水潮湿了脚步,我走得有点儿急。安祖追出来,隔了老远叫我:“乔尹。” 我回头,阳光移近眼前,把天空越推越远。他的脸跟门口大理石雕塑一样白。 自今早,他几乎没说什么话。待我想离开,他叫住我:“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你想了解什么,你问我,我什么都说。” 他眼存流光,太阳从凯旋门后升起来了。 当时不觉什么,多年后回忆,才觉这是最迷人的情话。 你好,神父 整个上午都昏昏沉沉的,脑子里不时晃过盈盈缠满纱布的脸、香街漂亮的房子、医院晦暗的走廊和安祖的话,以及自我想象的四处乱窜的火苗。 金基男同学在我面前坐下。 他说:“我去过中国,在西安学过一年中文。” 小小口音,中文说得还算漂亮,他有点儿语言天赋。 我用法语客气道:“才一年就说得这么好。” 他很高兴,开始骄傲:“其实一年不到。” “很了不起呀。”我还是用法语回答。 他问:“跟我说中文吧,我全听得懂。” 我笑:“现在大家学法语,多练多说。”我才不会给人当免费的中文陪练员。 金基男想了想,说:“我在西安的时候,那里的男人几天不洗头,头发很油,像个饼一样压在头上。我的几个朋友都这样子,天天去网吧。” “都这样子?” “嗯,都这样子。”他肯定之余,还点点头。 我说:“韩国女孩都很漂亮。” 他有点儿不自在:“哪里都有漂亮的人啊。” “不,”我很严肃地摇摇头,“都很漂亮,每个都漂亮,都这个样子。为什么呀?” 朴同学也很漂亮。 金基男气馁,挪回自己的座位。 阮神父冲我神秘一笑。 上课,丝丽薇说今天大家选班长。我当时累,竟趴在桌上睡着了。阿曼达、关、小夜子她们一个个指着我,开我的玩笑:“老师,乔尹当班长挺好的。” 朴同学把手举得高高的,想自荐没成,我帮她:“朴同学挺适合的。” 丝丽薇说:“大家都选你,那就你吧。” 班长的任务就是帮老师收作业,和组织活动。 这时,朴同学举手:“老师,她不合适。” 所有人都看着她。阿曼达撇撇嘴:“这女人真麻烦。” 丝丽薇岔开话题,没理她。 不料当天下课,不知道金基男跟朴同学说了些什么,朴同学恶狠狠地看着我,她的法语口音本来就很重,说了些什么我不清楚,但眼见要起冲突。 她朝我扔了本书。 这时,阮神父出来当好人。他的法语也不太好,说得很慢,很有耐心地解释,非常温柔地一个词一个词地劝说。 金基男早逃了。 朴同学第二天就换了班。 “神父,”我问,“我没做错什么吧?” 阮神父摇摇头,说这点小事不要放心上,要学会宽恕他人。还说要是我心情不好,他可以陪我在学校里逛逛。阮神父跟我一般年龄,虽是神父,稚气未脱,走着走着,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起来。他会写“阮”这个汉字。 他来自越南南部的一个富裕家庭。 阮神父说:“我爷爷会写很多汉字,我就不行了。” 而我的好奇心始终在于他为什么会选择神父这个职业,我直接问:“你谈过恋爱吗?” 他点点头。 他说那女孩的家境很不好,他妈妈不同意这门婚事。后来那女孩嫁了别人,他当了神父。寥寥几句,云淡风轻。我想象着,他们那时一定很相爱。 我多想问:“为什么不争取呢?” 也许是争取不了的事。 他跟我说他的家乡,稻田,河流,他母亲的生意铺,越南女孩漂亮的长衫,温暖的冬天…… 他画了很多个“阮”字,然后扔掉树枝,问:“你现在心情好些了没?饿不饿?我请你吃饭。” 我兀地想起盈盈还在安祖家里。 跟阮神父告辞,他挥挥手:“明天见。” 他也是孤单单的,一个人在巴黎。 肚脐眼儿里倒香槟 落地窗,结着几挂大窗帘,移灯剪雨飘过一行愔愔帘影。 时值午夜。 盈盈的纱布拆了,全身上下只有额头烧伤,不知道医生为什么把她全身缠了个遍。安祖帮她申请了学生宿舍,运气好,只有一个名额,而且下周就可以搬进去。我还不知道有学生宿舍这个福利。 盈盈悄悄对我说:“他真不错。” 安祖要去照顾他的咖啡馆,经常很晚回来,有时候让他妹妹去,他就在家陪盈盈。我见过安祖的母亲,四五十岁的女人,个子不高,烫着很卷的黄发。在她眼里,我们是鲁莽的闯入者,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冰冷的女人。 她极少与安祖说话,只有她与现任华人丈夫生的女儿、安祖的妹妹丽姿在一起时,才表现得像个母亲。 我们是闯入者,安祖也是。而这房子是安祖的亲生父亲留给儿子的财产。 已经很晚了,地铁关闭。我窝在沙发上陪盈盈聊着,盈盈很快睡去,我无聊地换着电视频道。 电视里出现一个裸女,然后出现一个裸男,蜡烛、鲜花、朦胧纱帐,他们在做着人类繁衍必行的工作。这时,纱帐旁出现另一个女人,衣装齐整,相当优雅,她解说各种姿势的优劣,每种姿势不同的愉悦点。裸男和裸女随着她的解说,当场示范各种高难度动作,叠加、纠缠、倒立……两人只露肌肤,没有声音。背景音乐轻柔舒缓,飘着烛影。 当裸男再次把裸女举起来时,安祖推门而入。 他敲过门,不过我没注意,门虚掩着。 他叫我出来,问我要吃什么夜宵。我干脆直接问他:“这节目天天有吗?” 他笑,说周末才有。 因为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这类教育节目,觉得新鲜。安祖说他看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一集,是男人把香槟倒进女人肚脐里,然后一点点喝掉。 我想,如果有故事情节就好了。 这是我第一次跟异性聊这事,当成学术般探讨,也许夜半思绪奇特,丝毫不见尴尬。他们的性教育很早很全,此类事见怪不怪。而我的初中生理课,有关女生“月经”的章节,生理老师都不好意思讲解,直接跳过去。 指针滑向后半夜,香榭丽舍大道静悄悄的,路灯煲着光,抛洒下霜色无限。我们慢慢踱着,踱过lv商厦,围着凯旋门绕了个圈儿,一丛丛树影贴在地面,花砖路经典迷人。 路旁一辆车微微地震着,有情事。有意思的是,两名警察往车边走来。 我们闪到一棵树后看热闹。 一名警察凑近车窗看了看,然后对他的同事说:“常事。” 他们开了几句玩笑,走开,没有打扰车里的男女主角。 车继续震着。 这还是冬天,夏天的香街岂不更灿烂? 这般香艳的巴黎。 卢浮魅影卢浮宫 安祖站在玻璃金字塔前。 下午学校组织免费参观卢浮宫,安祖约我晚餐,我怕回去时间有点儿赶,就说下次。安祖说他下午也有空,那就跟我们一起去卢浮宫吧。他一定要来。 他站在已歇息的喷泉边,身后是夕阳里斑驳灿烂的玻璃金字塔入口。 卢浮宫的玻璃金字塔是由华裔工程师贝聿铭所建,后现代的玻璃建筑与古典卢浮宫完美契合,和埃菲尔铁塔一样,是建时遭人诟病,建后人人称赞的作品。丝丽薇跟我说起时,特地强调设计师,她说是中国人设计的,替我骄傲。 我脑子一飘,心里想的是,这么大片大片的玻璃擦起来有多累啊…… 当我回神,安祖不见了。 进口像地宫,空阔阴森。这座巨大的博物馆有好几个展区,东方艺术馆、古罗马与古希腊艺术馆、古埃及艺术馆、珍宝馆、绘画馆及雕塑馆,同学们各自寻着爱好,陆续进馆。当我犹豫着往哪边走时,博物馆的某大叔问我:“你是中国人,我知道你想看什么,维纳斯还是蒙娜丽莎?维纳斯往这边走,蒙娜丽莎在那边。” 我想看木乃伊,天黑一点儿更有气氛。 “拉美西斯二世睡在这边。”大叔指了条路。 入馆处是一座狮身人面像,安祖兀地出现在我背后,我一激灵。 我吓一大跳,警告他:“入馆后可别吓我,我胆子小。” 他嘲笑我:“胆子小还看木乃伊。” “我怕活人。” 他跟着我,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我避着他,我要看一排排的棺木,一具具被人挖出来或躺或立的木乃伊,看棺木上他们的画像、神秘的微笑,以及被纱布缠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对埃及、对木乃伊,很多人抱有敬畏心理,不过这种无法延续的文明,自身难保,何以让人畏惧?诅咒和流言是后人所造,遥远时空滋生浪漫想象,也容易滋生恐惧感。 我站在一具少年法老的木乃伊前,墙上刻着他惨烈的爱情故事。 我身后站着安祖,他在说他的爱情宣言。 “我知道你不会见我,但我想见你,所以我来了。” 我说:“你是不是——” 他急:“你说呀!” 我想到盈盈浑身纱布的模样,我那次见她,想到木乃伊;这次见木乃伊,想到她。不过我想的是另一件事。我说:“盈盈离开你家后,我一直没收到她的消息。” 安祖说:“她给我发了条短信,问我周末有没有空,她做中餐给我吃。我以为她也发了短信给你,如果你不去,我也不去。” 没有消息,我曾给她打过电话,没接。此后杳无音信。 她一定喜欢安祖。在他家几天,安祖抱着她上楼,抱着她下楼,抱着她去花园呼吸新鲜空气。如果换作我,也会爱上这么照顾我的帅哥。 我有怨念,为什么盈盈不发短信给我,半夜先去医院找她的是我呀! 安祖说:“我以为她的脚伤很重。” “她伤的是额头,脚没事。”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是她脚大。” “什么?” 安祖忍不住笑:“她的脚,特别大,我以为是因为受伤纱布缠得多,后来看到她鞋子,才明白,不是纱布的问题,是她的脚本来就大。” 我站在少年王的木乃伊前,控制不住,大笑出声。几名游客奇怪地看着我们。 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一幕。高阔的展厅,光线从高处洒落,遍地石馆、木乃伊、盛内脏的容器、墙上的莎草纸……几千年前的物品掩埋在时间的灰里,一股腐旧气息。 安祖递过一枝玫瑰。 新鲜玫瑰,开在我眼前的一朵花。花开到极致,仿佛恰巧飘过丝雨,转眼又晴空。阳光、雨露和花都在,于是如此动人。 我注意到他手里的袋子,从一进来就拎着,原来装着花。 卢浮宫近千年了,我在这座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博物馆里收到人生第一朵玫瑰。其实,以前也收到过,中学时,一男同学勤工俭学卖玫瑰,被城管抓了,玫瑰被没收,只剩下手里一朵,他气鼓鼓地扔给我:“送给你吧。” 我扔还给他。 而这朵玫瑰,我收了。 某位法国阿姨说,如果想保存玫瑰,要把它一直倒挂着。这朵玫瑰一直倒挂在墙角,渐渐风干、定型,然后落满灰,多年后再看,它已凝缩成一枝不会动的记忆。 图书馆前的流浪汉 蓬比杜图书馆位于巴黎3区,外形像个内脏外露的变形金刚。图书馆前经常排着长队,我去的那天,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没有什么人流露出惊讶或不满的神色,队伍缓缓前行,流浪汉也跟着前行。 他头发枯燥,凌乱地遮住了半张脸,我本来可以忽略他,但他身上散发的异味令人难以忍受,我甚至想跑到后面重新排队,但队伍越来越长,所剩时间越来越少。 人们依然没有什么动静,流浪汉转头冲我一笑,露出一口黄黑的牙。 他招呼:“你好!” 我回答:“你好。” 看不出他的年龄,即便再年轻,邋遢的外表下也没有青春可言。也许他很老了,但污垢掩盖了他的皱纹,看不出他真实的年龄。长久没有与人交流,他的话和他的姿势一样,有点儿不自然。 流浪汉问:“我经常来这里借书,你呢?” 我说:“我第一次来。” 他说:“怪不得,我以前没见过你。” 我笑笑,不再说话。 流浪汉消停了会儿,又问:“是不是很难闻?” 我一时没明白:“什么?” 他说:“在女士面前这么失礼,真不好意思。” 我表示不在意。 他说:“你真好心。” 又问:“你想借什么书?” “一些文学作品。” “我想借最新的有关微机原理的书,我以前就是这个专业的。”他稍停,问:“你不信?”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是张文凭,巴黎某大学的博士学位。这张文凭可能给很多人看过,快碎了,流浪汉不懂如何保管,把它塞回口袋,动作是轻柔、小心翼翼的。 流浪汉说他想继续上学,但没有学校收他,只好靠自学,每天都会来这里。 可能他曾有个不错的工作,后辞职或因事被开除,他的妻子或女友离他而去,他变得消沉,开始流浪,露宿街头。 这只是我的想象。 一天,与朋友聊起,朋友问:“蓬比杜图书馆前的那个流浪汉?他每天都在那里排队,以前是个博士,还挺有名的。只要你理他,他就会给你看他的文凭,很多人都看过。” “为什么会变成流浪汉?” “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他喜欢流浪吧。” 再次去蓬比杜时,流浪汉果真在那里,他又对排在他后面的女孩说:“我身上的味道,我知道很难闻,但我没地方洗澡,附近的那个公园最近不允许我去那里用水管……排在年轻的女士前面,我很难堪……我想借最新的有关微机原理的书,我以前就是这个专业的。你不信?我给你看我的文凭。” 他掏出皱巴巴的纸,然后小心翼翼地塞回口袋。 女孩大概受不了他身上的异味,走出队伍。流浪汉又转身对另一个女孩说:“我以前是学微机原理的,我是博士,你信不信?” 没有什么人流露出惊讶或不满的神色,队伍缓缓前行,流浪汉也跟着前行。待他进图书馆,很快又出来,重新站到人群里排队,重新开始对身边人展示他的文凭。 500欧元一晚的青春 我在13区住过一周,是在搬离阿美的家之后。 本来想等到学期结束后再搬家,没想到意外总是来得比较快。那天,阿美歇斯底里地哭。她的肚子很大,惊心动魄地承受她暴烈的情绪。她辞了工,一个人留在家里,阿勇继续在饭店打工。阿勇和饭店里的某个女孩勾搭上了。 阿美说她这10年来什么都没做成,只是人老了。 然后她说我的电脑很费电,房租还不够交电费的,问我为什么不在学校做完作业再回来。 我立即在网上找了一家临时住所,住一周,在这一周内还得另找房子。 巴黎13区是欧洲最大的华人聚居区,中餐馆、中国超市遍地都是,连这里的麦当劳都是中式建筑,绿瓦飞檐的。 一个很普通的房间,上下铺,上铺属于我。同住的女孩,她说她叫李丹。 她非常漂亮。个子有1.70米多,骨骼清秀,脸也长得迷人,尤其是一双眼,看人时好像蒙了层雾水,温情灵动的模样。墙上挂满她的大照片,她是平面模特儿。 跟她一起住的女孩去外省玩了,一周后回来。 李丹问我来法国做什么,我说我是留学生。她稍稍有点儿惊讶,不过很快说:“我曾经也是,不过现在不学了。” 她说话时很慢很温柔,软声细语的;偶尔抽点儿烟。 一天,她说:“我男朋友要来,你能不能回避一下?” 我说:“你可以去他那儿。” 李丹笑:“他跟他老婆住在一起。” 当晚,我坐地铁去塞纳河边,一个人待到很晚。手机弄丢了,谁都无法联系。天暗了后,街灯倒影在河里,安静、华贵,仿佛这才是真正的巴黎。天已足黑,想着晚点回去,不知不觉在河边坐到半夜。 等我回去时,李丹的男朋友恰巧要走,我们在门口交叉而过。他是一个50来岁的中年人,长得像这里任何一家中餐馆的老板。中年人浑浊而油滑,一双眼不住地打量过往的年轻女孩。 房内有冲凉的水声。 几只空酒瓶,几盘食物残渣,烟味,酒味,窗帘厚厚的,灯光不透。 桌上放着5张100欧元的纸币。 李丹冲凉出来,问我明天要不要跟她一起去逛街买衣服。我说明天有事。 她喝了很多,噼里啪啦地开了房间内所有的灯,光线很亮,亮得泛白。李丹没化妆,非常憔悴。她跟我说,美丽城的老妓女,一个才5块钱。四五十岁的老女人,出来做这事,然后寄钱给国内儿子买房,老女人皮肉越来越不值钱,国内的房价嗖嗖涨。 她又说这里的男人才不会包养她,来一次算一次价,所以她宁可要得多点。 家里人等她的钱用。 她哭,说跟她一起住的女孩找了个法国人,两人要结婚了,可以不用做这事。那女孩没她那么漂亮,就是运气好,虽然找的是个老头。李丹说:“我不要老头子,身上一股子臭味。” 闹腾了很久,才睡去。 第二天,李丹又软声细语,温柔地问我昨晚睡得怎样。妆容精致,跟昨晚判若两人。 灰色的公寓坐落在灰色的街角,人来人往,各自携带着各自的故事。每当我来13区购买中式食品时,都会想到这个漂亮的女孩。 其实她有更好的路可以走。 也许她早搬走了。 亿万富翁 接连几天没见到安祖,我连搬出去都没跟他说,手机丢了后,彻底失去联系。某天上课时,小夜子跟我说起,她曾在校门口看到安祖,穿很少的衣服,靠在学校大门口,看人来人往。小夜子在卢浮宫见过他。“送你玫瑰的那个男孩。”她说。 那几天,中午或者傍晚,一放学我就去找房子,没遇见他。 小夜子提醒了我,我赶到香榭丽舍他的家,家里有个打扫卫生的黑人嬷嬷。我跟她说明来意,嬷嬷说:“他爸爸在呢,你跟他要电话号码。” 安祖的继父姓林,人人叫他林老板。 林老板给我安祖的电话,没有任何多余的话。他对继子很冷漠,没有恨意,是空空的冷。安祖是他眼前的风,如果不裹沙子,他无所谓。 后来,我听说了他的故事。 林老板20多年前来的法国,跟那时大部分来法的国人一样,偷渡、黑工、没有合法身份。安祖的母亲叫玉琴,那时已生下安祖,她的身份是“法国公民的监护人”,一纸在手,她迅速从黑转白。某天傍晚,她住的地方挤满男人,都是来要求跟她结婚的无身份男人。她看中哪个,就可以结婚,男人的身份也会跟着洗白。 安祖的父亲,那个意大利男人,是有家室的。 玉琴选中林老板。别人说她是有眼无珠,看皮囊不看品性。林老板对玉琴说:“安祖的父亲有钱,向他要点儿钱养孩子,有钱开家店也好啊,比为别人打工强。” 几年后,林老板开了一家小餐馆。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林老板很有商业头脑。那时开中餐馆是不错的谋生手段,林老板的餐馆迅速扩大,从巴黎扩展到外省,再从外省搬回巴黎。他不愿止步中餐,尝试着雇佣法国厨师和服务员,做法式海鲜餐馆,结果赔得一塌糊涂。 法国人不买账,说他的法式海鲜不够地道。 林老板又做起了中餐馆。 有人说他以前是个大方、爽朗的人,笑起来眼角织出一大片纹路。林老板的性格转变是因为一件事。 一天,两名女警闯入他的饭店,要求所有工人出示身份证明。林老板见势,一手箍一个女警,用中文向厨房内大喊:“快逃!” 黑工逃得七零八落,聪明点儿的跳上地铁逃到郊区,在玉米地里过了一夜。木讷点儿的,以为没什么事,逃往林老板住的地方,坐在门口等老板回来,结果被抓了。 在法国,雇佣黑工是很严重的案件,林老板没聘请好律师,结果被罚得倾家荡产。 林老板大起大落,这是他人生的第二次大落。 在监狱里,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雇佣了几个没身份的人替他打工,为什么要关他,还要罚那么多的钱,他想不通。 此后对法国绝望,性格大变。 但林老板不会离开法国,依旧开着他的餐馆,把赚钱目标移到国内。林老板说:“法国这破地方,要不是欧元值钱,老子早走了!等钱赚够了,老子就滚回去,不回来了。” 他开始招待国内的考察团,跟国内做官的打交道,在上海等地买房,没几年就发了大财。林老板在上海给自己置房,那个小区据说能见到姚明还是巩俐或是哪个明星。他有空就往国内跑,在上海,一年收的房租就有好几百万。 他在法国舍不得买房子,住的是继子的房,花的是妻子的钱。他赚的钱统统寄往国内存好,等老了回国享受。有时,他会嫌弃玉琴,嫌她粗俗、没文化,他忘了自己早年是怎么过来的,甚至当着继子和女儿的面,对妻子口出恶言:“你是插在我屁股上的一根刺,我早想拔掉了!” 挨了安祖一拳后,林老板再不会当面骂妻子,他开始偷偷办理离婚手续。 这是林老板20多年走过的路,他的故事还在继续。 地下坟墓 巴黎地下是座坟场。 安祖告诉我时,我还以为是他故意吓我,结果是真的。catbes绵延300多公里,从巴黎4区、5区,延续到15区,几百万具尸体安眠在巴黎地底。巴黎是座风情城市,玫瑰、梧桐,春来百花秋落叶,花树摇曳,开落不一,飘过巴黎人家的阳台,整座城市仿佛浸泡在香水里。等夜幕落下,花砖路拾着跌落的灯火,也许星火就飘进了地下坟墓…… 入口很小,130级阶梯通往地下,螺旋形的楼梯,绕着进了坟。开始要走很长的一段路,我们一个骷髅都没看见。不少铁栅栏断了道,只有一条参观主道。据说这条地下通道还有另外个用处——秘密基地,对付过二战时期的德国人,当过避难所。 阴风凉飕飕的,时不时有黑暗的小房间侧身隐现。有灯,灯光也打得神秘怪异。洞穴不高,安祖低着头走在前面。我真怕他一拐弯消失不见,然后突然蹦出来吓我。 果然,走着走着,安祖消失了。 我怔怔地站了会儿,转弯,一道骨头墙扑面而来。 18世纪,巴黎曾爆发天花等传染病,大批巴黎居民死亡。当时的公墓已白骨满溢,当时的警察局长决定把白骨转移到废弃的地下采石场,由虔诚的教士承担此项艰巨任务。由于尸骨数量众多,教士们按类别存放,先将大腿骨堆积码放,其间镶嵌头骨。在18世纪的大革命时期,巴黎激情四溢,流血不止,唯有教士们在巴黎地底做着与世隔绝的活儿,把几百万具尸骨堆成艺术品。 安祖站在一个被游客摸得发亮的头盖骨前。两个世纪前,人们的头盖骨似乎比现代人的小一些,或许是那时候营养不佳。我对安祖说:“也许它是你的前世。” 安祖回一句:“也许这里所有的骨头都属于同一个灵魂,它不停转世,不停死亡,每一世都被人收藏在这里。” 吓他不成,我反被惊出一身冷汗。 堆成骨墙的是平民百姓的尸骨,墓场里也有名人,比如孟德斯鸠,比如罗伯斯庇尔和丹东,他们的尸骨被安放在棺柩内,永世安宁。 人和人之间的待遇,生前不同,死后悬殊。 灯煲着光,拂落一片,拂亮墙角的碎骨。墓室很安静,就我们两人。我始终不敢碰触尸骨,与其说敬畏死者,不如说胆小。安祖站在阴影里,脸上映着疏漏的灯光。 我问他:“这个地下坟墓曾是采石场,石头运到哪里去了呢?” “建卢浮宫、巴黎圣母院。石头堆在巴黎地面变成漂亮的房子,然后建造工人都埋到地下,代替原来石头的位置。很奇怪的感觉是不是?”安祖摸了把骷髅,回身问我。 他其实是个漂亮的男孩儿,不怎么爱说话,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善良,几许身世造就的忧郁气质,并不妨碍他年轻而明亮的心。我并不知道,世事比想象复杂许多。他心里或许住着一个人,而那人未必是我。有好感是多么容易的事儿。 置身于骷髅堆里,我妄自猜想。 洞穴深处,越来越潮湿,地上积满水。我看到几个长满绿毛的骷髅,残缺的牙,两大黑窟窿。谁家的孩子那么不幸,被教士摆到这个位置。 我们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走到出口。按例搜查包,不少游客偷骷髅或腿骨,悄悄带回家。外面的阳光很温暖,天地空明,风落树间,树叶沙沙响。 我们走在树影里,很久都没有说话。 圣诞老人 那年圣诞有雪,雪花落地,铺了薄薄一层,人踩过,路面结了冰。我们在冰上行走,有时故意侧滑一下,“哧溜”滑出好远。这里是巴黎16区。 安祖的爷爷奶奶住在这儿。 门把坠着个铃铛,窗口挂着圣诞老人的木偶,背一个大包,想努力攀爬进来的可爱模样。这是一户地道的法国人家,圣诞树挺拔地伫立着,旁边古式壁炉,生着火,偶尔蹦出一粒火星,一小点光亮,失重似的,飘出火堆,泯灭在空气里。空气里裹有烤肉的香味。 爷爷奶奶80多岁,满头银发。奶奶责怪安祖穿得太少,然后对我说:“你应该叫他多穿点儿,他听你的。” 爷爷去烤火鸡。他的动作有点儿迟缓,人老了,一动就显出老态来,安祖帮他清理烤箱。这时,窗外又飘起了雪,天暗,路灯煲着光,街上人很少。我不知怎地就想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可我们是屋里幸运的人,有着真实的圣诞树、烤火鸡和火炉。 奶奶拿出相册给我看,是安祖小时候的照片,小安祖头发淡淡的,越长大发色越浓密。“越来越像中国人。”奶奶说。 每年圣诞节,安祖都和他们过。 他们并非亲祖父母,他们是抚养过安祖的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 玉琴生下安祖后,继续打工。她的工作是踩缝纫机,大批大批的衣服等她缝合,那些衣料叠累起来,不论白天黑夜,整个房间影影绰绰像伏有鬼怪。生完孩子,无亲无故,意大利男人离她远去,玉琴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她工作时,孩子放在旁边,一哭闹她就不得不停下来。过些时日,她找到一窍门,孩子一哭,她就用缝衣针戳他,反复几次后,孩子不再哭闹,静静睁着一双大眼,盯着母亲。 发觉孩子有恙的还是外人,小安祖被送到儿童医疗中心,在那里遇到了爷爷和奶奶。 他们是儿童心理学专家,安祖是他们退休前最后一个小病人。 也是雪花飘舞的冬天,爷爷戴了假胡子,背着礼物来看安祖。玉琴工作忙,有人帮忙看孩子也遂了心愿。没多少日子,安祖倒觉得爷爷奶奶比较亲,母亲想接他回家时,他哭得撕心裂肺。 奶奶说:“他很聪明,才四五岁,就认得我们回家的路,经常一个人跑出来要见我们。他的母亲没时间照顾他,而我们已退休,非常乐意照顾这个孩子。” 一晃近20年,陌路相逢者渐渐亲如家人。 安祖在厨房里忙着,即使看不见他,我也能感觉到他舒展的眉目和愉快的神情,有爱的地方才叫家,这里和香街上冰冷的房子不同。 爷爷又扮了会儿圣诞老人,圣诞树下摆着五彩斑斓的礼物。夜深,老人睡得早,待爷爷奶奶休息后,安祖递给我一个礼物盒。我打开,是一本童话书,扉页上写有他的一句话:a fille de mon coeur. 我翻了翻,是法语版安徒生童话,还有精美的插图。他说:“我想这书对你的法语学习会有帮助。” 在我翻书的时候,脖子上滑过一道冰冷的触感。安祖把一根项链戴到我脖子上。 他说这才是圣诞礼物。 他祝我圣诞快乐。 生活如海洋,深不可测。当你跌进他的生活圈子,多了解一点,水就多漫一层,最终,会被淹没的。 葡萄美酒夜光杯 日子流过去一些,学期要结束了,阿曼达建议同学们去酒吧里聚一聚,巴黎有很多bar à vin,品尝葡萄酒的“酒吧”。与夜晚疯狂的酒吧完全不同,你可以在这里点一杯葡萄酒,要一碟点心,安静地坐一整个下午。 翔是酿酒师,来这bar à vin纯属偶然。他在法国波尔多学习酿酒技术,再过一年,他就能获得国家酿酒师资格。翔是中国人,说一口性感中文。许久没听人说中文,如今听一个年轻男孩说纯正中文,倒觉得十分性感,也或许性感是缘于他一身的漂亮肌肉。 酿酒师是个体力活。 我抛了个大问题给他:“葡萄酒是怎么酿的呢?” 翔思索片刻,说:“先从葡萄栽种开始说吧……” 春,绑葡萄枝,要阳光,要通风,绑得到位才能长得漂亮。四月份长芽,六七月葡萄变色,九月采摘。相对于白葡萄,红葡萄采摘更晚。因为葡萄结的果越多,味道越淡,果子长出时会摘除一部分,通常扔得满园都是。白葡萄直接压榨,以液体状态用橡木桶或者不锈钢桶发酵,发酵结束后,可以直接装瓶。红葡萄酒复杂许多,整串、分散的要筛选进入发酵罐,固体发酵。橡木桶三年后就废弃,现在大部分用不锈钢桶发酵。 法国阿尔萨斯盛产白葡萄酒,闻名于世的波尔多地区则以盛产红葡萄酒出名。 翔在一个家庭式小酒庄实习,十来公顷的葡萄园,酿酒师非常辛苦,什么都要学,学习课程通常包括化学、管理、会计、生物等。 “宁夏地区潜力非常大,好酒比法国的还贵。”翔说,“现在有很多中国老板买下法国酒庄,请中国酿酒师的也有,不过大多好面子,通常还是请法国酿酒师的多。” 他打算学习结束后去南美洲闯一闯,那里也是葡萄酒的天堂。 他教我们品尝红酒。 红酒酒杯是花球形,腹宽口窄。杯腹宽,让红酒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生香,香气聚拢在窄杯口,便于闻嗅。一些保存颇久的酒需要醒酒器,一般红酒直接倒进杯子。红酒入口时,用舌尖包住酒,味觉与嗅觉并用,感受其微妙。 像是告别会,除了阮神父,同学们都各自点了杯酒,一点儿酒精下肚,神情已各不同。余力开始说话,说很多话,滔滔不绝,跟平时的他完全不一样,说自己学过中文,回德国后给我发电子邮件;关一沾酒脸就红,老问我怎么不请她去家里玩。而我觉得快乐,轻松如卧云端,低头俯视世间种种压力,全然与己无关。想起老家的表哥,平时快活无忧的一人,一喝酒就爬自家楼顶挥菜刀,喊:“我要杀人!”或者干脆自个儿跳下来,所幸楼房不高。 酒精真是尤物。 我又问:“葡萄酒的年份说明什么呢?越久越好?” 翔说:“不一定,主要是看那年的阳光、空气、水、湿度、温度,每年的质量都不一样。” 最早的葡萄酒,是由修士栽种,称其为“上帝的血液”,栽种葡萄是苦修的方式。 翔最大的梦想是做出一款闻名世界的中国葡萄酒。人在国外,此种情怀分外浓烈。 人人都有梦想,只有梦想能让生活前进,即使困难重重。我想到,这学期结束,我该正式进入专业学习了。 送创可贴的救护车 那晚的空气特别湿润,空中传来烈火灼烧般的歌声,是歌剧《巴黎圣母院》中的名曲《belle》。我在做晚餐,菜刀极其锋利,切起菜来很爽快。 总觉得会发生什么。 一点儿声响,敲墙打壁地传来。隔壁又蠢蠢欲动。 我搬到这里已有些时日,房东是上海老太,她腾了个房间给我,我的隔壁住着一个印度女孩。隔音不太好,她做什么我都听得一清二楚。估计今晚又带男友过来。她的正牌男友是哪位我不清楚,一会儿黑,一会儿白。女孩很黑很瘦,一双眼精神极了,人也颇有礼貌,学习非常好,应该是位受欢迎的主儿。 但是她打扰到我了。 我不知道那么黑瘦的女孩爆发力有多强,她开始叫,叫得天昏地暗、欲仙欲死。我真担心她要死了。整栋楼都能听见。 有人开始敲我的门,我喊:“不是我啦!” 那人敲她的门,印度女孩安静了会儿,就那么一会儿,又叫得山崩地裂,仿佛在生孩子。 我在切地瓜,刀滑下去时,隔壁的叫声已无美感,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能不能收敛点儿,已经不是第一次。邻居又敲了几下门,但那女孩毫无顾忌。 果真无敌。 我清清嗓子,也开始叫,拼分贝。我学她的叫声,再加自创,婉转低吼,高昂奔放,要豁得出去才能换来片刻安宁啊。果然,隔壁没动静了,无声无息,惊涛骇浪后的平静。 叫到兴头上,我切到手指了。 刀入左手食指,血喷涌出来。我脑子僵了会儿,盘算着这样的伤口是要到医院包扎呢,还是贴个创可贴就好了。手机响,是安祖的电话。 他问:“晚上想吃什么?” 我说:“我做饭切到手指了,好多血。” “切到哪儿了?” “食指骨节,一半儿。”血继续喷涌,我不知道怎么会流那么多血,流到胳膊肘、滴到地上,一时满地血迹斑斑,“好多好多血,家里没备创可贴。” 安祖说他马上叫救护车。我那尚不灵光的法语,被他理解成了“手指头剁掉一半,看见骨头了”。 救护车“呜哇呜哇”很快赶到,封锁路面,好不热闹。两名大汉一阵忙碌,直接把我撂在担架上。他们迟疑一下,问:“哪里受伤了?” 我举起一根血淋淋的指头。 大汉问:“怎么伤到的?” “切菜伤到的。” 他们很仔细地检查,然后大汉问:“女士,您家里没有创可贴吗?” “没有。”我说,“伤得挺严重的,不是吗?” “您弯弯手指。” 我弯了弯,没障碍。结果大汉帮我包了创可贴,救护车一路呼啸而去。 路面恢复畅通,华灯初上,潮湿的空气裹了温度,一切都如往常安宁。我站在风里,心想:原来是件小事。 安祖随后赶到,了解原委后,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飘着一点儿笑意。我问:“干什么?” 他汗颜:“太丢人了。” 我倒觉得抱歉,救护车赶来送我个创可贴,浪费法国人民的公共资源。很久以后,我想起这件事,都忍不住大笑出声,当时真觉得不好笑,大概是反射弧过长,反应慢。话说回来,救护大汉给我的创可贴,我在药店里都买不到相同的,质量极好。 此后家里长备创可贴。 法兰西贵族 这次说个别人的故事,我当配角。 我想说的是,巴黎歌剧院里发生的故事。跟歌剧有关的爱情故事,男主角的身世有点儿与众不同,当然,女主角也跟我们有点儿不一样。他们的名字我想不起来了,我暂且称呼男主角为“爱先生”,女主角姓潘,我叫她潘女士。 他们年近50,是父母辈的人。 地铁7号线的opéra站,一出来,正对面就是金碧辉煌的巴黎歌剧院。这里日本人很多,游客穿梭不尽。每天,歌剧院的影像被映入无数个相机中,而潘女士的故事,也许没几个人知道。 潘女士来自中国,在巴黎歌剧院唱过歌剧。我认识她,是缘于我的第二任房东,来自上海的“丽莎”,其约50多岁,而我一定要叫她“丽莎姐”,否则她不高兴。 丽莎姐很厉害,早年来到法国,已拿到法国长居,并且为儿子在徐家汇买了套房。她的口头禅是:“只有我不要老板,老板从来不会不要我”,“干活就要往死里干,你拼死拼活的就对了,一刻钟都不能停,这样才有饭吃!” 她租了套房,其中一个房间转租给我。房子非常干净,玻璃窗擦得完全透明,地板不染一粒尘埃。丽莎姐是个热情、现实的漂泊者。 她有个干女儿,跟她一模一样的性格,嘴皮子异常厉害,做事也利索。两人经常在一起吃饭聊天。一天放学,我刚进屋,听见她们在房里议论着谁。 丽莎姐说:“你没看到她那天穿什么——竟然穿着她女儿的运动鞋,而且不穿袜子,赤脚塞进鞋里!哎呦,我看着都替她脸红,家里有的是钱,怎么就这么不修边幅呢?” 干女儿说:“是呀,一点儿都不打扮,也难怪她婆婆看不起她。不过她也挺厉害的,脾气上来就跟她婆婆对着干,大吼大叫的,硬是把那老太婆打压下去,她老公也不会说她什么。” 丽莎姐说:“厉害什么呀,家里的钱她都不管,整天在我面前炫耀她那30万欧元的戒指,其实钱都在她老公手里,你看她平时穿的用的,哪像一个嫁进了那样人家的媳妇?我要是她呀,就把钱抓在手里,自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干女儿说:“她女儿看上去跟她不一样,说话做事都挺好的。” 丽莎姐说:“离婚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都这样,现在妈妈又嫁人了,小姑娘心思多了去。”她又说:“你说,怎么爱先生就看上她了呢……” 她们议论的是潘女士,歌剧演员。之所以聊到她,是因为潘女士和丽莎姐见过几面,丽莎姐非要请潘女士来家里吃饭。饭菜准备好了,潘女士还没到,俩女人得空闲,随意聊几句。 潘女士很快赶到,丽莎姐换副笑脸,殷勤得不得了:“来来来,把包给我……你累了吧?你老公不来啊?” 我瞄一眼潘女士的鞋子,果真是少女运动鞋,她踩掉鞋子,赤脚走在地板上。鞋子一时没恢复原状,软塌塌地陷下去。丽莎姐的笑脸和她刚才的话对比鲜明,我忽然想笑。 潘女士有点儿胖,头发喷了很多定型水,看上去硬邦邦的。她长得很普通,年纪不小,说话速度很快,泼辣爽直的模样。她是歌剧演员,应该是歌唱家吧,我想。 她离异,有一女,来法国后嫁给爱先生。爱先生是法国某红衣主教的后代,传统的法国贵族。他们相识在巴黎歌剧院。 我想知道爱先生长什么样。 这时,丽莎姐过来叫我:“你过来一起吃,别客气。” 很简单的菜,潘女士吃得痛快,丽莎姐反而慢嚼细咽的,还穿得特别漂亮。丽莎姐又问:“我还以为你老公要来呢,特地多做了几个菜。” 潘女士边吃边说:“他不来,他让人送我过来。” 我们这几个女人都在看她手上的钻戒,亮闪亮闪的,配着她廉价的衣服。潘女士说:“下次你们来我家玩。” 丽莎姐笑:“我们去啊……” 潘女士接了个电话,挂后,她笑:“我老公问我在哪里呢,要我早点儿回去。” “他心疼你,怕你丢了。” “有时一天打好几个电话问我在哪里呢!” 潘女士接到爱先生电话后,没多久就走了。丽莎姐还有点儿感慨,自语:“她不能随便交朋友,一定是爱先生让她这么做的!他们那个圈子,唉,怎么可能进他们那个圈子呢?” 潘女士离去时,两脚一压,套上鞋子,背影匆匆的。丽莎姐又跟干女儿聊,聊爱先生的大庄园:“夏秋,果实压得树枝都弯了,不吃,他们又无所谓这些的,那些果子全烂在园子里,我看着真可惜啊,那些栗子啊,李子啊,超市里卖多少钱哪,贵!还是农药催的。爱先生的园子里全是绿色食品,可惜他们不吃。” 在丽莎姐看来,潘女士是普通女人,比她还普通,可是潘女士进了富贵地,她却没这运气。丽莎姐的老公在上海教书,双耳不闻他事,儿子是她一个人带大的。 风卷走枯叶,落花却随流水。人与人之间是不能比的。 若不是丽莎姐的干女儿摔了一跤,我或许永远不会认识爱先生。那天,干女儿磕到台阶上,腿痛得厉害,不能陪丽莎姐去潘女士家,丽莎姐敲开了我的房门,问:“想看城堡吗?” 后来我想,那天我不该来。 爱先生的家在郊外,幽宁的富贵人家。丽莎姐说:“这是他们其中一个住处啦,有很多房子的,夏天住哪里,冬天住哪里,有些房子一年也没能住上几天。” 很美,每个细节都美,那种居高临下的贵气,逼得人直觉自己是穿错了衣服,或走错了地方。一个老太,应是爱先生的母亲,巫里巫气地看着我们,没有任何招呼。丽莎姐是见过世面的人,转身问我:“你比梅子大不了几岁吧?” 梅子是潘女士和前夫的女儿,今年16岁。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嫁,她才来法国,爱先生是她的继父。梅子是个沉默的女孩,跟她泼辣爽直的母亲不同,梅子的心很细、很精巧,敏感多愁,有着小小的快乐。我们很快相熟,梅子带我到她的房间,给我看她珍藏的小东西,跟我说起她的同学,包括她喜欢的那个男生。这些,她是不会与母亲聊的。 “今晚留下来好不好?”梅子恳求似的看着我。 她没多少朋友。快乐仅仅是因为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16岁,她还不会说流利的法语,可她有足够的时间去融入这个新家。站在人生急促的转折点,从中国北方来到法国巴黎,巨大的变化令她有所不安,但变化对于年轻的心来说,只不过是清风一阵,露水一颗。 如果我不留下来,梅子会难过,任何一个拒绝都可能在她心里划一道伤,别人划,或者她自己划。得知我能留下来,她非常开心,说:“我去拿东西给你吃。” 丽莎姐不知道在哪里,也许在和潘女士聊家常。我独自坐在这漂亮的房间里,空旷清冷,连回音都寻不回。窗外碧野蓝天。 梅子拿东西没回来,我起身走了会儿,有意无心地看房子里精致的艺术品,不知不觉走到厨房门口。梅子在里面。爱先生的母亲也在里面。 老太太的声音:“这里不是你的家,你的家在中国!” 我看见一根拐杖抵住冰箱门,老太太的神情活像一尊衰老得面目模糊的愤怒女神。她本是出身优越、优雅一生的女性,我却只看见一张扭曲哀怨的脸,巫里巫气的。 我是不是应该安静地走开?按法律,她是梅子的奶奶。 爱先生站在我身后。这个被丽莎姐和她干女儿聊了无数次闲闻的爱先生,红衣主教的后代,站在我身后。他看上去没什么特别,有着中年人的浑浊和温柔。如果我不在场,他会进厨房,调理母亲与继女的矛盾,即使没什么结果,也不会尴尬,即便是普通人家,也万分不愿把家丑晾在一个不相干的人面前,赤裸裸的。 老太太继续对梅子嘶吼:“你回去,跟你母亲回去!”拐杖敲得冰箱门怦怦响。 我立即离开。 那座漂亮得不真实的房子、敏感的梅子、愤怒的老太,以及印象模糊的爱先生,此后与我再无交集。 我去过巴黎歌剧院。朋友有张多余的歌剧票,送了我。我和一大群普通观众坐在席间,听着仿佛从远古传来的歌声。歌声古典洪亮,那些优雅的服饰、迷人的身姿,涨满了凡人眼帘。这台上台下,不知谁又爱上了谁。 舞台上的她,和落幕卸妆后的她,会异于想象吗? 我最后一次听到爱先生的事,仍然是从丽莎姐和她干女儿口中。某天傍晚,她们依旧窝在隔壁的房间里喝茶聊天,潘女士许久没来了,丽莎姐提到她时,语气有些不快。 我只听到干女儿的一句话: “……那个老太婆得病死了,我真要恭喜她了!” 潘女士再没来过这里。 这是别人的故事。 街头暴力 巴黎协和广场上竖着一座古埃及方尖碑,与埃菲尔铁塔遥遥相望,往右是凯旋门和香榭丽舍大街,偶有摩天轮缓慢辗转。这一块地经常有加长型林肯车开过,传出车内疯狂的音乐,大多是一些青少年与同伴租个车子,绕巴黎疯狂一圈。青春期的男女通常以这种方式寻找存在感。 安祖带我路过这里时,恰有一辆加长车遇红灯停下,长长的,像只会移动的棺材。黑窗开了一扇,探出个头,十四五岁模样的少年,因脑袋空空而显双眼无神,说起市井小语倒流利,溜了一串。我还没反应过来,安祖已怒,冲那少年喊:“她是我女朋友,你这样说她,小心我揍你!” 那人问我要不要上车,惹怒安祖的是一个词,市井小词,鄙视中国人的称呼,发音类似于“choque”。这词法语教科书上没有,大学教材里也不会有,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少年显然火上浇油,又蹦了次“choque”,在他看来,这是个谁暴力谁就牛的世界。红灯没转绿,他挨了安祖一拳,鼻血攀爬过车身,白色车子,那血迹尤为丑陋。 如果安祖面对的只是这个细胳膊细腿正处在发育期的少年,我不会害怕。我害怕的是,不知道车里还有多少人,品行如何,有没有带刀……果然,长车停下了,车里蹦出好多人,全是不良少年的模样。 当时天未黑,埃菲尔铁塔已点亮,广场上的喷泉正欢,游人如织。这样的场景,无论如何都与暴力无关,但暴力还是发生了。 我没见过街头暴力,印象大多来自港产电影,不过现实中无背景音乐,无灯光,无美感,无镜头描述,是赤裸裸的刀枪棍棒。 满地是碎的酒瓶,棺材内的音乐没关,一惊一乍地应着景。警察很快赶来。 去警察局,又去医院,安祖伤得不轻,他说不想回家让继父看笑话;不想回爷爷奶奶那里,怕他们担心。我带他回住的地方,丽莎姐大呼小叫:“哎呀,又是那些人啊,我刚来巴黎的时候,治安比现在好多了!法国的法律是保护小孩的,没成年做什么都不算犯罪,真要命。” 安祖像是睡着了,我真心希望他是由于疲累,而不是因为脑袋被人砸到引起瞌睡。他躺着,很安静。我翻字典、查网页,想知道“choque”到底什么意思,结果得到一个“中国佬,口语,贬义”的解释,据说很不雅,中文无力解释。 安祖睡着,眉间微锁。手臂有个伤口很吓人,皮肉翻滚。后怕翻江倒海似的涌过来,万一他有事怎么办?暴力仍历历在目,我不禁哆嗦。 我想到盈盈的经历。 我们偶尔有联系,安祖替她找了个学生宿舍后,盈盈随后转租出去,赚差价。她租了个小房间,与多人合住,那儿地段不好,常有抢劫案件发生。盈盈是个爱美的女孩,她宁可住得差,也要买名牌包,打扮得漂漂亮亮上街。结果被劫匪盯上,盈盈死拽着包,劫匪差点儿把她的手砍掉。“又是那些人!”她在电话里咆哮。 巴黎流光溢彩的背后,藏着无数暴力与罪恶。我越想越多,眼里有泪。 安祖醒来,“你哭什么?”他笑,“我又不是第一次打架。” 他说17岁时交了个女朋友,女友曾遭一个阿拉伯人调戏,那次打架才算厉害,两个人都挂彩被送进医院,住了好几天,出院后还被纠缠好久。 少年往事,他提起时,眼里有光。 “明明知道打架不好,就是控制不住,受不了。”他说。 他握住我的手,又沉沉睡去。 真希望他梦里有安宁的花香。 卖海鲜的帅哥 我们这条街上只有一个海鲜摊,卖海鲜的是个20多岁的法国小伙子。 穿一身蓝白工作服,很帅。 家里只有我一人嗜好海鲜,我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买蟹腿,很肥的大西洋螃蟹的螯,跟俺老家太平洋东海的蟹螯不一样。 这里人高,马大,螃蟹也肥。我每次都一个人去,排队。轮到我了,我就说来4个或5个蟹螯。然后他就挑给我,很仔细地挑好,外套两个塑料袋。谢谢,再见。从来没有多余的话。 他挑的都是很肥的蟹螯,我很喜欢。每次都一样。我经常去买。直到有一次,安祖跟我一起去海鲜摊,他不喜海鲜,只陪我去买。那个卖海鲜的、英俊的法国哥哥,跟往常一样,很仔细地挑着蟹螯。 谢谢,再见。依然没有多余的话。 回家一看,他给我的,都是空壳少肉的瘦蟹螯。 …… part.2 男朋友,女朋友

程抱一

进入专业学习第二年,文学课换了位教授,本来是位女老师,通常介绍我们一些温柔情爱小说,比如杜拉斯的《情人》。新来的教授对这些小说不屑一顾,他说要看就看俄罗斯大师的作品,尤其是流亡作家。教授叫jean-luc(让·吕克),50开外,头发灰得极有风度。因他老是斜眼看我,时不时提一个难题刁难我,所以我背地里叫他“让驴磕”。 据说他在法国很有名,是位作家。 “你,”他指着我,“你说说看,为什么法国文学作品中,通常是女人出轨?” 好奇怪的问题。我说:“因为那个时代,作家通常是男性,可能在男人眼里,所爱的女人爱上别人就是出轨。如果换成女作家,极有可能是一场天经地义的浪漫。” 同学们哄堂大笑。“让驴磕”挥挥手:“行了,你最近在看什么书?” “l''éternité n''est pas de trop。”(《此情可待》) 《此情可待》讲述中国明末的爱情故事,不新奇的旧时浪漫,在法语语境下略显神秘。书中所言:“你到这世上来,是为了独特一张面孔!那张面孔,有朝一日相见,就再也不能忘记。没有那张面孔,大千世界总只是寥落,不能存有趣味,不能存有意义。没有钟爱的人,什么都是东分西散,飘若轻烟;有了钟爱的人,什么都是心心相印,不断会聚。” “程抱一……”“让驴磕”抹了点儿笑,“不错的作家,我推荐你看他的另外一本小说,le dit de tianyi。”(《天一言》) 旁边的新加坡同学悄声对我说:“我也喜欢程抱一,他的文笔比杜拉斯好多了。” 程抱一,法国著名华裔作家,法兰西学院终身院士,赐剑一柄,上面刻有文天祥的一句诗:天地有正气。法兰西学院仅有40名终身院士,程先生是唯一的亚裔。 程抱一19岁才来法国,把一门陌生的外语变成比母语还熟悉的语言,并因此获得殊荣,程先生是第一位。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程抱一成了我这个从不追星的人的偶像。如“让驴磕”所说:“这需要多少天赋,得付出多大的努力啊!” 人生辉煌,从此与伏尔泰、雨果等文豪并列。程先生被称为“东西方文化的摆渡人”。 我见过他两次,一次是他来我们学校演讲时,一次是电视上。 再一回首,发觉他也老了,躬身驼背,颤颤巍巍。 如有天赋,又认真到极致,此生无憾矣。 不缺钱的小偷 史蒂文那天的目标,是大卖场里松下新出的便携式数码照相机,他打算偷两个,卖个两三百欧元,赚一笔。他牵辆大推车,在饼干区逛了会儿,买两大盒饼干,然后把里面的饼干倒掉,剩下两个空盒子。装数码相机是够用了。 他又买了些纸巾,都是大卷大卷的,然后一路踱到数码区。他干这一行已有些日子,开始纯粹是因为好玩,后来偷窃上瘾,买东西不花钱是多么大的诱惑。史蒂文曾经把一台笔记本电脑装进狗粮袋里,付了狗粮的钱得一台笔记本,他觉得自己太聪明、太伟大了。他并不缺钱。他的理由是“那些大卖场的老板都是吸血鬼,我拿一点儿,并不过分”。 但他这次落网了。 柜台的收银员报了警,警察赶到,亮出一副手铐,人赃俱获,史蒂文被逮捕了。警察说:“你也够蠢,哪有那么重的饼干?” 警察要求先检查史蒂文的车,在史蒂文的应允下,他们翻了翻,没发现什么违禁物品,随后将史蒂文带到警察局。 审讯室。 警察一指墙壁,说:“面朝墙壁站立,把衣服全脱掉。” 史蒂文照办,对着两三个男人脱光,他有点儿难堪,但没办法。时值深秋,天冷,审讯室似乎不设暖气。 警察戴上橡胶手套,命令道:“手扶墙!弯腰!咳嗽!” 史蒂文照做,然后那个警察对同事说:“他屁眼儿里没藏东西。”随后,史蒂文被带到囚禁室。很小的房间,不足十平米,房间尽头隆起一块,上面铺条薄毯,算是床。房间的门不知是塑料还是玻璃制的,没有想象中的铁栏杆。整个房间弥漫异味,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 史蒂文还没来得及跟“室友”打招呼,就又被带到了另一个房间。 这次审讯员是另一个警察,他问:“我们以偷窃罪逮捕您,您要见什么人吗?您可以请律师,您有这个权利。您有什么健康问题吗?如果需要医生,可以提出。” 史蒂文不想让家人知道,他拒绝请律师,关满72个小时就可以出来了,他认罪,不想把事情闹大。接下来拍照、录指纹,史蒂文或许有那么点儿后悔,这下子被记录在案了。 很快,他又被带回囚禁室。 房间很冷,水泥地上的那条薄毯也有异味。“室友”是个20多岁的阿拉伯男人,因为随身携带30克大麻,又被搜出100欧元的现金,从而被判定是毒品交易,囚禁72小时。 “你为什么在这儿?”那人问。 “偷东西。” 那人哧哧笑:“没有比这更不光彩的事了,兄弟,你运气太差。等你出去,咱俩搞一笔,如何?” “没兴趣。” “我担保你是第一次来。” “说对了。” 那人说:“这事跟其他事一样,多进几次,你就习惯了。” 史蒂文躺在水泥地上,心里想着,72个小时该怎么过呢?他不是个爱思考的人,今晚却思绪狂涌,像只多愁善感的受伤的猫。如果他生活落魄倒也罢,偏有份体面的工作,一个美好的家庭和一个可爱的女儿。他一向拿偷窃当爱好,这仿佛是闯红灯,没车时无风无浪,被撞则代价惨重。 “室友”的母亲来看儿子,劈头盖脸一顿骂,骂完了送上餐盒。女人四五十岁,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临走时还抹一阵泪。 那人问史蒂文:“吃不吃?” 史蒂文摇头。那人笑道:“等吃牢饭?别怪我没提醒你,那些没包装的食物可能被人吐了唾沫!我从来不吃他们送的面,只拿没开封的蛋糕和瓶装饮料。” 第二天清晨,史蒂文又被叫去审讯室,这次是教育性提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为什么还要偷窃。史蒂文说不会再这么做了,他道歉的模样非常诚恳,于是天没亮足,他被释放了。 出来之前,他签了份文件,被提醒其余的手续上法院解决。 他的车还在大卖场的停车场,大卖场很远,他问警察能不能送他过去,警察拍拍他的肩膀:“警局不是旅馆,没有叫车服务。” 他拎着“合法购买”的卷筒纸,走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车。 生活对史蒂文来说没什么变化,他依旧去大卖场购物,没人认出他。 安祖的咖啡馆 夏夜。巴黎左岸的石子路,草影魆魆,路灯打不到这里。猫轻手轻脚的,发觉我跟着,它转身,双眼圆睁,在黑暗里发着光。可能是受了惊吓,猫跳入咖啡馆窗内,传来碗碟碰碎的清音。 那是丽姿的猫。客人对咖啡馆内养猫有意见,丽姿偷偷养着。 已经很晚了,阳光渐渐褪去,天空瞬间被搅成黑夜。安祖不在咖啡馆内,丽姿说他下午出去后再没回来。 几乎每一天,他都会在学校门口等我,有时候课程安排有异,我出去时,他还在等,永远穿着很薄的衣服,或靠或站,耐心地等着,然后带我去他的咖啡馆吃晚饭。如果他母亲玉琴在馆内,他会带我去别处吃。两年下来,我对巴黎的美味了如指掌。 整整两天,安祖没给我任何消息,电话也无人接听。我到咖啡馆后,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玉琴笑笑:“喜欢坐这个位置啊?某某也喜欢坐这个位置呢。” 某某是谁我当然清楚,安祖的前女友。自从他对我说“我什么都告诉你”之后,他把他的前几个女朋友也通通告诉了我,不管我想不想知道。玉琴正和林老板打离婚官司,最近越发阴阳怪气。她靠近我,说:“我这儿子对女朋友好,他待你和待前几个一样,只要是他女朋友,他都疼。你不特别。” 刚拿出来的书重新塞回包里,我回去了。 玉琴在身后叨唠:“留学生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一个个在我这里打工刷盘子赚点儿生活费,读那么多书,能赚几个钱,最后还得黑在这里。” 丽姿说:“哥哥那几个女朋友我都没见过。” 咖啡馆里还有几名客人,小圆桌子上碟覆碟,挤着咖啡杯和烟灰缸,巴黎人一顿晚饭可以从晚上8点吃到午夜。 安祖还没回来。我在塞纳河边坐了很久,几艘游船打着强光,在河上缓慢游过。夜深,有点儿凉,回神时地铁已关门,安祖的咖啡馆也已闭灯。路灯高高悬起,抛洒下淡漠的光,有一点儿凄凉。 丽姿的猫又出现了,“喵呜——”跳进树丛。 咖啡馆亮了一角,安祖在忙着整理货柜,只有他一人。门半开,他站在灯光的断面里。“你来了。”他恍惚一句,忘了时间已晚。 我说:“很晚了。” “是的,咖啡馆禁止超时营业,否则会被罚款。”他忽又问,“如果我一辈子都在这里经营咖啡馆,是不是没什么希望?” 我吓一跳:“什么没希望?” “人生。” 他竭力隐藏巨大的悲伤,在这漆黑冰凉的夜里,显得颓然、陌生。这两天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如果他不愿开口说,我也不愿意问。他跟他的家人尚有距离,我又会在哪个位置呢?我希望他快乐,回到那个即使穿得很少、手心依旧温热的安祖。 咖啡机在黑暗里作响,他递给我一杯黑浓咖啡,小小的法式咖啡,两颗糖,一片饼干。在巴黎塞纳河的左岸。 安祖说:“我应该不会在这咖啡馆里过一辈子。”我不声响,听他说。 “我18岁时,母亲给我买下这个咖啡馆,我觉得自立是件好事,可以与他们保持距离。我……不厌恶这样的生活,可实在谈不上喜欢。这几年,我过得不算坏,可我总觉得丢了什么,觉得有些事在等我去完成,与目前的生活毫无关系。我不开心。”他一顿,“不是说和你在一起不开心。” 我太理解他了,我曾经也觉得生活并非如我所愿,想换一个环境试试,于是我来到法国。同时我又不解,法国的学习环境合理宽松,他为什么不去读大学呢? 安祖看着我,问:“24岁再读大学会不会太晚?” “不会。”我一点儿都没迟疑,“读到30岁,一个新开始。” “真的?” “你看我,20多岁开始读另一个专业。” “你已经有个大学文凭了。” “有等于没有。”我永远不会从事母亲替我选择的职业。我不想说这个,一提我就难过。安祖说,如果我支持他,他会继续上学。我不知道自己有心无意的几句话,会改变他的未来,从而改变我们的未来。 安祖的爷爷这天去世,临走前他拉着安祖的手说了句话:“你其实可以再读一些书,做一些你真正喜欢的事,你还年轻……我看得出来,咖啡馆没带给你多少快乐。” 爷爷的葬礼下周举行。 拉雪兹神父墓园 安祖的爷爷葬在拉雪兹神父墓园。墓园位于巴黎东北角的20区,是巴黎现存最大的地上公墓。爷爷葬在西南区其家族之墓里。 刚下了场雨,玫瑰沉沉地耷拉着,灰色硬石,几株杂草,树倒长得很繁茂。爷爷的墓是新的,大理石擦得光华可鉴,送别的人刚刚离去。 前两天,安祖问我,如果这世界最疼你的人去了,留你在这灰色世界,回到小时候那段惊惧的岁月,你悲伤、害怕,只能从地窖的缝隙窥探外面的世界时,你会怎样。我说,只能继续走下去,没别的选择。生老病死是常事,人生如此。 安祖的亲生父亲也葬在这座公墓,他死于车祸,死后给这个极少谋面的儿子留了座公寓。安祖对父亲没有任何感情,即使知道他葬在这里,也不会刻意去看望。据说父亲的家人也很少来,估计其坟前很凄凉。 安祖想一个人待会儿。 公墓安静、诡异,像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树间洒落几声鸟语,仿佛地下亡灵窜动,窃窃私语着。我独自一人向深处走去。 灰色的没有生气的坟墓,安嵌在树荫里,一路静寂无声。据说拿破仑时期,公墓大多位于巴黎市区,有传染疾病的忧患,拿破仑决定在这里建一座公墓,这里离旧时的巴黎市区很远,几乎没有人愿意安葬于此。于是,巴黎市政府决定大张旗鼓地把拉·封丹和莫里哀的遗体改葬到拉雪兹神父墓园,此后众人效仿。 墓园葬有王尔德、肖邦、巴尔扎克等名人,包括国际歌的作者欧仁·鲍狄埃以及歌剧《卡门》的作者比才。肖邦的墓前跪着一个哭泣的少女雕塑,王尔德的坟前印满仰慕者的红唇。再往上走,玻璃保护着两座雪白雕塑,大理石墓碑刻着皇冠,她们是俄罗斯公主。还有几位华人的墓,其中有一位20岁早逝的女孩。 他们来自世界各地,生前演绎各自人生,死后选择长眠巴黎。 越往里走,墓地越古老、精致。我耐心阅读一个个碑文,有长寿而终的圆满人生,也有英年早逝的悲剧。一方墓地是一处归宿,皇室、贵族、名人、平民,都在这公墓里悄然化为尘埃。 我走得有点儿远,已看不见安祖的背影。雨停后,太阳灼烧着树林,隐现一道浅虹。风有点儿冷,我莫名害怕,回去的路却找不到了。这时,一辆小车叮铃铃地开来,公墓巡逻人员见到我,用力摇铃,提醒道:“公墓将于半小时后关闭,请游客作好离开准备。” 铃声极响,也不怕吵醒地下亡灵。小车开过去后,铃声在墓地里久久回荡。 我以为很晚了,出了公墓才觉阳光温暖,花草生香。路上车来车往,孩子的笑声裹着面包的暖香传过来,阳光灿烂得有些刺眼。仿佛刚刚跨过生与死的临界点,来到了人间。 安祖在外面等我,他牵着我的手往回走,手心温暖依旧。 有些事,总会过去的,不是吗? 爸爸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呀? 牙医候诊室里堆满了儿童玩具。 小女孩趴在父亲肩头,一头金发落在父亲的衬衣上,轻盈得仿佛要飘起来。她看着我,水蓝色的眼睛像深海那么蓝。 她忽然问:“爸爸,我们去奶奶家,好吗?” 年轻的父亲答:“好的,我的小跳蚤。” “爷爷也在家吗?” “在家,宝贝儿。” “妈妈也跟我们一起去吗?” “她会来的,我的小虾米。” “我想吃奶奶做的蛋糕,吃完后我会刷牙的。” “真乖,我的小鸡仔。” 小女孩安静了一会儿,忽又问:“爸爸,我是从哪儿来的呀?” 这样的问题,我也问过。答案不外乎是“垃圾堆里捡来的”“石头里蹦出来的”“咯吱窝里扯出来的”等,都是奇幻怪异而充满暴力的回答,毫无美感可言。更有甚者说:“你刚出生时,胳膊和腿都是分开的,后来用螺丝装好,不信,你转一下脚踝手腕,还会嘎吱嘎吱响呢!”同时,说者脸上还浮现出一点儿巫气的笑。 我们的童年提心吊胆。 我好奇,年轻的法国爸爸会如何回答女儿的问题呢? 那位父亲说:“男孩是从圆白菜地里采的,女孩是从玫瑰花里摘的。” 小女孩安静而满足。父亲给予的小小的梦,告诉所有人,她如玫瑰般美丽。长长人生路,即使布满玫瑰的刺,也要戴着玫瑰色眼镜看这世界。 对女孩而言,赞美永远不会太多。 真幸福。 安祖的决定,巴黎怀旧之旅 安祖问我想去巴黎哪里逛逛,我说该去的景点差不多都去过了,他决定带我去看一些私人珍藏的巴黎风景,那是小时候爷爷带他去过的地方。 安祖执意要带我去,第一站是地铁1号线的saint-paul站,转过几条街道,来到一处静谧的空地,几个男孩在打篮球。一堵旧墙,砖石布满岁月风化的痕迹,今日,明日,时光流转,仿佛会一点点地消失。墙后的房子林立,在空间逼仄的巴黎,城墙依旧有它的位置。845年,维京人入侵巴黎,迫使巴黎人在城岛周围建起城墙;1356年,巴黎修建了第二道城墙。 安祖问:“中国长城什么时候修建的?” 我说:“比这个早一千多年吧,崇山峻岭的,工程量又大,苦多了。”说罢,我瞄他一眼:“这个根本不能和长城比。” “是吗?”安祖不服,心有他算,“我带你去看另一处私人景点。” 离巴黎古城墙约十分钟的路程,安祖带我进圣保罗圣路易大教堂,进教堂,右边第二根大石柱上刻着几行字。年代久远,我还是能看出个大概:republique francaise ou mort!(法兰西共和国或者死亡!) 19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巴黎无数古迹遭到破坏,圣保罗圣路易大教堂的石柱上,被某个充满激情的革命者用红墨水描述心声,当着上帝的面,他要一个没有退路的选择! 我的心一震。 我问安祖:“历史上被斩首的那位皇后叫什么?” “marie antote(玛丽·安托瓦内特),”安祖问,“你想知道她的狗埋葬在什么地方吗?” “狗?” “一只叫coco的宠物狗,它的归宿比它主人要好很多。” 我们回到7区,地铁12号线的assemblée nationale站口出来,rue de lille路,80号,我们在一扇墨绿巨大的门前站定,一面三色旗迎风飘扬,门口牌子上写着“国家改革部”。 保安大汉直接亮了相:“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该怎么说,为了看一只小狗的坟墓?这只狗葬在部长先生的院子里? 我低问:“你确定里面有coco的坟墓?” 安祖很确定:“小时候爷爷带我进去看过,没错。” 保安说里面没有小狗的坟墓。上帝好找,圣灵难求,安祖决定直接打电话找部长秘书。说明来意,电话那头也觉得不可思议。直到安祖说:“为了讨女朋友欢心,请帮个忙。” 终于,在那个晴朗的日子里,墨绿色的大门开了。coco的坟墓掩在绿草里,多少年了?300多年了吧,它尊贵的女主人的遗体曾被抛弃在万人坑里,它却有幸在老巴黎最优雅的地儿躲避风雨,没有妨碍到任何人。 巴黎圣安娜路,日本人聚居区。 日餐馆“国虎屋”前照例排着长队,我们挤在队伍里,空中飘过一场雨,湿了发,转眼阳光火辣辣地涂满整条街,又湿又热的空气纠缠于呼吸之间,队伍依旧静静的。安祖站在我身后,双手环着我的腰,下巴搁在我的肩上,向我耳边吹几句情话。他看上去心情很好,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而且迫不及待。 我们坐下来吃热腾腾的乌冬面,他说:“我要去美国读书。” 我没多想:“美国很好呀,什么时候走?” “没那么快,要申请学校和准备好多东西,下半年吧。” “准备读什么?” “金融。” “跟犹太人抢华尔街呀。” 我忽然就笑不出来了。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吧? 我以为,他会在巴黎上学。我做过玫瑰梦,幻想两人一起入学的情景,即使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我们还在巴黎呀,可以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聚会,有很多年轻的同学和朋友,半夜大家一起在圣路易岛上喝个半醉。 我有多么幼稚。 他要去美国,大西洋的另一边。 我有什么资格留他?我太清楚追梦的过程,3年前,我独自拖着个行李,头也不回地走出国门,我又有什么理由阻止他追梦? 他要走了,这座城市开始展露它歇斯底里的一面。 2008年5月12日 5月的巴黎尚未暖透,清晨的阳光轻薄而浮躁,光线随时会隐去,消失。晨曦若晚霞,清晨是黄昏。我被安祖的电话惊醒,他说:“中国地震了,大地震。”我彻底清醒,起身上网。天灾人祸,尸骨遍野,万里之外的惨象。在这书里,我感谢所有给予问候的老师、同学和朋友,无论是物质援助或是心意表达,都是暖的。时光打磨着伤痛的棱角,但悲伤与愤怒都是烙印,挥之不去的。 寥寥几句,纪念。 男朋友,女朋友 时间不知什么时候有了框架,一格一格地过,填满一格,下一格是什么样谁都不知道。安祖去美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他把咖啡馆完全交给妹妹,甚至将生父留给他的公寓挂牌出售。林老板气得龇牙咧嘴,安祖轻描淡写地说:“这个决定,我已经考虑很多年了。”他把所有的财产换成现金,他说很多东西本来就不属于他,失去的时候毫无感觉。 他没有给自己任何退路,爷爷去世后,巴黎成了他急于想甩掉的包袱——我是这么想的。 他花更多的时间陪我,陪我看歌剧,进巴黎有名的餐厅,有时候会领我进巴黎著名的春天商场,问我要不要名牌包,说好多女孩子都喜欢。我说:“lv,驴,驴包。”他哈哈大笑。 他妈妈玉琴来见我,要我留住她儿子,不要让他走。我说无能为力,我只是他交往过的无数女朋友中的一个,他最爱的未必是我。我把咖啡馆里的话抛回给她。这个忙于离婚官司的女人,落了几滴眼泪后再没出现。 有天,我们躺在蒙马特高地的草坪里,蓝蓝的天空有白云,云往前挪动的时候,我感觉地球在转。安祖问我:“我要走,你好像一点儿都不难过。” 我白他一眼:“我难过死了,每天夜里起码要哭两个小时,关起门来哭得天昏地暗,你们都不知道的。” 他笑:“你骗我。” “没骗你,我还特地去药店买了个冰敷的袋子,每天哭完敷眼睛消肿,所以看不出来。” “真看不出来,没一点儿痕迹。” “我还特地去中国超市买了好多大豆大米,补充体力。每天晚上有力气哭。” 他突然蹦出一句:“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我很快地回答他:“不可能的。” 我在巴黎有自己的学业,我不可能将这几年的辛苦付诸东流,美国是很多人的梦,很多人,可能不包括我。安祖说:“很多中国人来法国的目的就是为了去美国,你真的一点儿都不想?” “如果去,也得等我毕业。”我说,“也许到那时,你甚至都想不起来我是谁。你会使劲想,想啊想——当初在巴黎交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来着……乔?” 他的脸色变了。 蒙马特高地的风很大,吹得人衣袂翩翩。附近有座“爱墙”,写满恋人的名字。巴黎还有座桥,桥栏拴满爱心锁。安祖从来不会随众玩这游戏,就像他从来不会说“我爱你”。好几个女朋友因为这习惯而与他分手,他有时也会莫名地问我:“你怎么不介意?” 我说:“我只看行动,话说得再好听也没用。”他花好几个小时去华人街排队给我买一碗面,这比当场一句“我爱你”更让我心动。当然,我也想,很想,太想听他说一句“我爱你”,但我不能问,也永远不会问。 然后,一天,他淋着雨,敲响我的门,说我不爱他。 我没有开门,任他在雨里使劲按铃,我也不会开。安祖,你连巴黎的房子都卖了……雨过天晴,他又会像往常那样,说巴黎又有什么活动,带我一起去看。 7月14日,法国国庆节,巴黎铁塔晚上有烟花。人很多,挤来挤去,我被挤到了别的地方,隔着人群,我能看到他,但我不能接近。这段日子的心酸兀地爆发,在烟花谢后,漆黑的夜幕里,眼泪仿佛不属于我,在我的眼里肆虐成灾。 凌晨,人群终于散尽,埃菲尔铁塔渐渐失了光,变成一堆晨曦中的铁。在距离铁塔几公里的广场,他抱着我,要把我勒死似的,直到天空泛白。 我多想说,安祖,别去美国。 我还想说,你要走的话,带我一起走吧。你走后,谁陪我看烟花?巴黎太孤独了。 对不起,缇娜 缇娜是只狗,长卷毛母猎狗,纯种的格雷风猎犬。安祖刚将它领回家时,谁一碰扫把或其他棍子类的东西,它就哆嗦着躲开,地上一滩尿。缇娜很温顺,摸摸它的头,它会一直蹲在你旁边,摸的时候不能停,如果停了,它会把脑袋伸到你掌心下,要你继续抚摸它。它是不是想将这几年缺失的关爱一下子都要回来呢? 缇娜5岁。它很小的时候被一个猎人买回家,成年时,猎人想要它和公犬生几只纯种猎犬,结果缇娜没怀孕。再大一些,猎人带它去打猎,它不追野猪,不追狐狸,连兔子都不追。当几条猎狗凶猛追赶猎物时,它就在旁看着,结果就是挨主人一顿揍。此后挨打成了家常便饭。 对猎人来说,它什么用都没有。 安祖有次去法国中部的一个朋友家,朋友是猎人的邻居,跟安祖说猎人准备今天处死他的母狗。缇娜在花园篱笆下挖了个洞,逃到朋友家里。安祖跟猎人交涉了下,将缇娜带回巴黎。生长在森林和庄园里的猎狗,对巴黎的车辆行人抱着新奇的态度,它不害怕,但很听话。当然,有时候会忍不住去草坪滚一身泥回家,或者在房子隐秘的地方如厕,经常惹得玉琴与林老板要安祖扔了这只狗。 第一次是我带缇娜去猫狗美容院,剃掉长长的卷毛,它瘦得只剩下一排骨架。回来的路上,它不时斜眼瞅我,低头,很安静,似乎还有点儿害羞,像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姑娘,被人强迫穿上了最时髦的时装,而它大概觉得不适合它。美容院老板很喜欢缇娜,说这狗太温柔了,长着尖利的牙齿,却有着婴孩般温顺的眼神。 猎人打它时,它完全可以自卫,一口咬断他的脖子,像猎狗咬断狮子的脖子一样。但它没有,它的世界没有一点儿暴力,它对野猪温柔,对狐狸温柔,对兔子温柔,对人也温柔。可它是猎狗。 缇娜什么都吃,生菜、水果、狗粮、牛肉,包括面包屑,能装到肚子里的它都不拒绝,安祖叫它“吸尘器”。没几个星期,缇娜变得圆滚滚的,蹲坐时,整个肚子压向地面。林老板说:“巴黎怎么能养猎狗呢?这种狗,就需要几十公顷的地让它跑,有地方跑,它吃多少都不会胖。”他吓唬缇娜:“你这么胖,在中国早被人吃了。” 有时,缇娜会在小花园刨个洞,它想自己出去遛遛,但巴黎不是森林,它曾经自由地狂奔在天地间。在这里,它只能窝在一角,看玻璃窗后的日升日落。 缇娜越来越安静,它觉得在这个新家,没人会伤它。 我们不想伤害它,但别无选择。 安祖去美国前,把香街的房子卖了。活人各有归处,唯有缇娜孤零零地等着下家主人。玉琴、林老板、丽姿忽然之间远了,朋友中也没有适合收养的人选,我租的房子仅仅能塞得下自己。安祖决定带缇娜去宠物收养所。 带缇娜上车时,它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怎么都不肯上车,它叫,很大声。安祖把它弄到后备箱,路上,一直有呜呜的低鸣声。 管理收养所的老头是个瘸子,大概安祖给了他不少费用,老头把缇娜的笼子收拾得特别干净,有水有狗粮,稻草都是新鲜干燥的。“真是只漂亮的狗。”老头说。我环顾一下,这里有很多流浪狗,栓在笼子里等人收养,它们大多有点儿毛病,丑陋、独眼、凶狠,见人狂吠。缇娜很快会有人来领养的。 老头说:“下家我已经找好了,是在外省,那人很喜欢狗,经常来我这里领养的,我们很熟。他有个大庄园,一切都没问题。你们不用担心。” 他点着安祖递上的一叠现钞。 当我拉着它进铁笼子时,安祖在外面,不肯进来。 我觉得,这是我活到现在做过的最残忍的事。 缇娜进了铁笼子,它看着我们叫,不停地叫,最后,整个收养所的狗都跟着叫。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它。它的下家主人是谁,我们无权知道。我希望老头说的话都是真的,那人有个大庄园,很爱狗,缇娜是只漂亮听话的狗,他当然会对它很好。 如果它还活着,今年10岁了。 对不起,缇娜。 最接近上帝的地方 在丽莎姐吞了我的住房押金后,我搬到蒙马特高地附近,依旧很小的房间,不过完全属于我,我的小浴缸、我的厨房。小房间大窗户,落地窗帘会随风飘满半个房间,我在窗口摆了个大花瓶,青粉淡红的中式花瓶,等我收拾好一切,觉得终于像个家了。 我躺在地板上,窗外是圣心教堂,蓝天白云都是斜的。 安祖的飞机在两天前起飞。我不想独自出现在巴黎的街头,我开始回忆。起飞前,他问我:“你一个人在巴黎怎么办?” 我说:“你这么说好像你不回来了。”他说他会回来。转眼,我在巴黎3年了,3年后才知道巴黎原来只有我一个人,他不在。 雪白的圣心教堂让我有种错觉,我觉得自己在印度,窗外是泰姬陵。离安祖越来越远。 还是出去走走吧。 那几个夏夜,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没有离别的负担,蒙马特高地是我们相聚的最后场所。圣心教堂的广场上有很多画师,安祖把我按在椅子上,画师信手拈来一张画,那轻巧熟络的画笔,很快勾勒出我的轮廓。天已很暗,我还没看清画像,一阵风把画纸送到了高地下面,上面有我的画像,就像是我的一点儿灵魂随风去了,心里空了那么一点儿。 我问过安祖:“圣心教堂的建筑风格一点儿都不法式,又圆又白。” 他笑:“法式是什么样的?” “灰的、尖的,像巴黎的天气,一直灰蒙蒙的,如果有太阳,阳光尖辣尖辣的。”永远没有温和的过渡带,巴黎要么是碧绿与黄金的建筑,要么是灰凉的砖石。温暖,大概只存在在爱人的怀里,情人的眼里。 是不是他走了,我才这么想? 我重新去找那位画师,他大概记不得我是谁,说着与以前相同的话,让我坐好,落笔描出我的轮廓。我觉得这张画跟上次不一样——这次我没有笑。 我又去看了爱墙。恰有对情侣在墙上描绘爱意,我有意站得远点儿。站得远,才能看得清。爱墙顶端画着一个半倚的蓝裙女孩,旁边有句话:爱不能强求,请保持理智。 300多种语言的“我爱你”,其中有个中文的“爱”字,繁体,“爱”中还有“心”。 圣心教堂也有颗“心”,我乱乱地想。待我回家时,那枝玫瑰挂在墙角,一缕阳光很轻地浮在它身上。转眼也3年了,搬了数次家,我一直带着它。 打折季节,全城疯抢 法国每年有两个打折季,1月和7月,每次持续1个月。衣服、箱包、鞋子等大打折,折扣一般在50%。通常是星期三为折扣第一天。 巴黎人第一站通常是选著名的春天商场和老佛爷商场。打折第一天,商场刚开门,卷门才缓慢上升几十公分,就有人“滚”进了商场,真是弯腰“滚”进来的。同时呼朋唤友:“快,往那边!”——昨天已做好侦查工作。有首领,有士兵,队长指挥手下,对哪里有战利品了如指掌。巴黎人民对抗外敌时都没有这么奋勇。如果平时看中一套沙发,要2000欧元,这时就能1000欧元拿下。不过通常是看中的沙发不见了,你见到的是另外一些款式,不过不要紧,你永远能发现一些新的战利品,人心最经不起新鲜的诱惑,往往满载而归。 全城疯狂之际,巴黎仍旧静悄悄的,响的是风中猎猎的打折旗,其余没有任何一点儿声音。没有广播里的“跳楼价”“出厂价”,地铁里没有多一点儿声响,只是人们的脚步快了些,手里的袋子多了些。如果你想买大牌箱包和化妆品,这时候就会发觉,大牌仍旧是大牌,一分钱不少。法国打折季通常是针对衣服鞋子,也有其他商品。不过打折的同时,新季商品已经上市,它们放在最醒目的地方,与打折品相比,异常漂亮。你看中时,店员微笑着说:“这是新品,不打折。” 1个月后,旗帜撤销,货物重新标价,没回过神的人们会问一句:“打折是什么时候的事啊?”你也会看到曾经100欧元的货物,重新被标上200欧元。 下一季,抢不抢? 穿绿制服的老先生 巴黎的垃圾桶在美国“9·11”事件之后全部换成了透明的塑料袋。在凉风习习的塞纳河边,会看到一只只毫无遮掩的透明塑料袋,装着汉堡壳、果核、饮料瓶、废纸……满溢出来。这时,你会惊叫一声,觉得现实与想象中的浪漫不符:巴黎好脏啊! 一群游客簇拥过去,原先的垃圾又覆上垃圾。 碰上个法国帅哥美女,他们英文不行,游客法语不通,想合影,于是比画着说:“you and me,咔嚓咔嚓?” “咔嚓”之后,垃圾也入了照片。或者还有个穿绿制服的老先生,在游客身后,默默地捡起一只飘在地上的塑料袋,姿势凝固在风里,他的背后是法国文学院。 他经常来,大概六七十岁,满头白发,行动迟缓而闲适。经常看着一群群兴奋的游客们穿过大道,穿过桥,然后他在他们身后捡垃圾。身上的绿制服是标志,有点儿旧了,我的教授们也穿这样的衣服。他从不说话,眉间微锁,费劲弯腰,捡完垃圾后,双手交叉背后,慢慢踱开。也许他想了千万遍:他年轻时,巴黎不是这样子的。 美丽的风景不应该被垃圾玷污。 钱,钱,钱 留学国外,必备的条件是什么?人、目标和钱。 如果家里钱多得花不完,那么在法国可以安心顺利地读完学业;家里有点儿钱,可以让父母支持一部分,自己在这儿赚一部分;如果家里完全没钱,或者父母不同意你留学法国,那么只能靠自己。 我记得自己打的第一份工是卖衣服和饰品,让朋友从国内捎带衣服过来,自己在华人网站上卖,通常很便宜,几欧十几欧的都有。有次回国,我备了个大行李,塞满后还得往自己身上套,一件接一件,套得肌肉发紧发酸,能穿多少是多少,想着这件可以给我买碗面条,那件可以交水电费……动力无穷,那段日子竟也过来了。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我与一个买衣服的女人约好在rer(区域特快铁路)线某站交易,她很满意衣服,付了钱。我在钢筋水泥交错的地下站转得晕头转向,找钱时多找了5块钱,我很快发觉,不过那个女人竟然开始跑,我岂肯罢休,她越跑我越来劲,两人在巴黎地下站台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果她成功逃脱。多年后想想,两人这是何必呢,才5块钱…… 我摆过摊,我联系了一位资深摊主,让我跟她一起摆,摊主手把手教我,货物要怎么摆才能吸引顾客,那是我做过的最短的工作,才几个小时。以前住在阿美家里,因阿美埋怨我浪费她的电,而我又不能跟孕妇吵架,独自跑出来,在塞纳河边坐到很晚,错过了地铁的末班车,惊恐、无助、眼泪滚滚之际,遇见一对在3区做生意的母女,她们跟我是老乡。妈妈40来岁,女儿20岁,高中毕业便跟母亲一起打理生意。她们是我见过的最和善的商人。 妈妈叫阿春,她笑我的狼狈样,说:“当初我们偷渡出国去意大利,那时什么都没有,两夫妻拖着几个孩子,是乞讨过来的,到法国后才开始做生意。你这点儿小事不算什么啦!” 女儿爱丽丝的母语是浙江方言和意大利语。 阿春脾气暴,性直,心软,她说:“我把你当外甥女看。” 我周末去她们家打工,看店,也会帮她用电脑结账。她们给我的都是法国法定的工资,1个月,4个周末下来,竟然足够生存。爱丽丝很快与一个同乡的男孩子结婚,她才20岁,结婚后帮助夫家打点生意,阿春的店里人手变换,我才去找另一份工作。临走前,阿春说:“下次想来就来。” 我做得最长的一份工是教小孩子中文。孩子是中法混血,爸爸从事奢侈品工作,妈妈是中国代理商,想给孩子们找个中文家教。她仔细地问我在法国读的哪所大学,在国内读的哪所大学后,把两个小男孩交给了我。哥哥是正常的小孩,有点儿调皮,教的东西隔天忘得一干二净;弟弟轻微自闭,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过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小孩儿,无论多久之前我教过他的东西,他都记得,一字不差。如果父母很忙,他们就叫我在家帮忙看小孩。妈妈时不时送我几个大牌的剩货,但大多我会立即转卖掉——我真的是太需要钱了。 这份工作我很喜欢,轻松自由,收入也不错。 盈盈再次联系到我时,问我想不想有份高收入的工作,她说她的老板招人。她约我在咖啡馆见面。人是会有变化的,几年前还是清纯懵懂的女孩儿,再见时,只看到她浮在脸上的一层粉,和挎在臂间的名牌包和一身黑黑灰灰的大牌衣服。盈盈说:“有个老头,一次小费给了我200欧。” 她在一家按摩院工作。 我跟安祖提起时,他大发雷霆,说我平时看上去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那么蠢,盈盈是按摩专业的吗,有技师资格证吗,如果她能随便进得了一家正规的按摩院,还赚那么多钱,那不用解释我也应该清楚,那地方是干什么的。 最后他说,这女孩,自那次火灾事件后就对她没什么好感。 盈盈说:“你有男朋友还自个儿租什么房子呀,你看一些女的,特地找单身男人同居,免房费,上完学拍拍屁股走人,省下一大笔钱。巴黎的房租多贵呀……” 她变得太厉害了。 认识安祖后,他经常带我去吃巴黎的各种风味美食,吃完了去看电影,然后送我回家。他不会向我提出同居的要求。在他的记忆里,他十分厌恶母亲和别的男人的同居史,同居只能是结婚后。我更不愿意。因为认真的感情会伤人,如果受伤了,我会裹着自己的尊严,在自己的小窝里偷偷地舔着伤口哭,一觉醒来又是另一天。 安祖跟我同龄,他不会像我以前遇见的、大我6岁的秃头nics那样通透世情,问我生活有没有困难。恋爱是浪漫自由的。 我问过安祖:“很多中国女孩与外国男孩谈恋爱,男孩子提出必须aa制。” 他的看法是:“那是因为这个男人很小气,而且不爱她,想不花钱玩一场而已。” 我开始写小说,也开始为一些杂志写文。 最近欧元又跌了。 巴黎有条北京路 日子会突然空下来,比如一场考试之后,习惯了忙碌的话,会无所适从,甚至不安。如果那天阴雨连绵,我会捧一本小说坐在窗前,或者在家看一场电影。如果那天天气晴好,则是出行的好日子,穿一双舒适的鞋,独自穿梭在巴黎的大街小巷,会发现有很多很多有趣的路名。它们通常只是一条普通的大道或小径,仅仅因为名字而令人过目不忘。比如: 5区的“钓鱼猫街”(rue du chat qui pêche), 1区的“好孩子街”(rue des bons enfants), 4区的“骡子蹄印街”(rue du pas de mule), 16区的“鸡蛋里挑骨头街”(rue du cherche midi)等。 直到发现20区的某条路,上面写着“passage de pékin”——北京路。据说午夜零点,闭着眼走完整条北京路而不碰到任何东西,就可以穿越到中国北京。 法语中的北京一直是“pékin”而不是“beijing”。我想,是不是哪天午夜试一下,穿越回去可以省了机票钱,说不定穿越到明朝、清朝、民国时的北京,或者今朝,两眼一睁:“中国,我回来了!” 我曾在某个冬天去过北京,极冷,寒风顶人,寒意穿过每一寸肌肤,能带走所有体温。清晨卖大饼的大叔乐呵道:“来北京玩啊?哟,您算是赶上了!” 北京再冷也冷不过冬天的上海。 在上海读书时,与高中同学鲜有联系。某日,某个高中男同学忽然联系我说:“我来上海看你。”他当时在北京读书,北京与上海的距离在当时是一夜火车的距离。我想,是不是来上海开同学会啊,趁这个机会联系下同学们,大家聚一下。 待他到上海时,三两同学相聚叙旧,他没有跟我说上几句话,几个同学围着他,问他近况如何。大家一起吃饭,然后走到外滩,靠栏看黄浦江。夜深,意兴散去后各自回家,我向同学们道别,他问:“你一个人回去没问题吗?” 另一个男同学哈哈笑:“她一个人绝对没问题!” 太晚,我没能坐地铁,一个人慢慢踱着。我跟他们说学校并不远,其实很远,杨浦区和黄浦区虽只差一个字,坐公交却要1个小时。过几天,我渐渐忘了这事,同学们依旧鲜有联系,那位北京来的男同学究竟姓什么,我都想不起来了。 几天后,他又打电话给我,说:“我来上海就是来看你啊!” 我无动于衷,模糊应答一声。 他想跟我多说几句,说上海的冬天真冷,房间里没暖气,湿冷湿冷的。北京虽冷,但房间里像春天。我听他说完,然后说:“学校寝室要关灯了。” 此后他再也没打电话过来。 他的名字依然模糊,包括样貌、身高、性情,回忆始终清晰不了。或许会有这样一位同学,从来没有清晰地存在过,但你知道他是你的同学,你们曾坐在同一个教室,听过同一个老师讲课。哪天再次遇见时,彼此介绍,会恍然大悟:“哦,是你啊,最近好吗?”客套几句后道别,回忆又变得无比朦胧。 人生若是一部电影,总有一些必不可少却印象模糊的配角配合着我们演戏。在自己的电影里,别人是配角;在别人的电影里,我可能是那位让人怎么也想不起来的龙套。彼此交纵相逢,演绎着各自的人生。 我再次看到那位男同学的信息是在某位同学的网络空间。他在北京读完大学后,回家乡就业,再娶妻生子,人生的轨道顺理成章地铺延,传统而稳定。 他的空间写着:“……听医生说我老婆有喜了,我高兴地抱起她,又害怕动作太猛会伤到她肚子里的宝宝……我要做爸爸了,老婆我爱你!” 照片里是一位大叔模样的年轻男人。 那天走过北京路,无端想起这个人、这件事,像一阵风。 旗袍 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有家中餐馆。老板娘叫阿绿,40岁。自我搬到这里起,这家中餐馆换过3位老板娘,阿绿的菜最好吃。 她结过3次婚,女儿是跟第一个丈夫生的,名蕾娜,7岁。 这是我第二次穿旗袍,袍角在风里微微翩飞,比昨天那身好看。 旗袍这东西很微妙,相似的两件,一不小心可能把你从民国的小家碧玉变为餐馆服务员,也可能从迎宾小姐一下子升级为旧日大家闺秀。 旗袍有点儿贴身,我袅袅走进餐馆。意识到穿得跟大家有点儿不一样,迎面的目光不一样,气氛自然异样。 “你来啦。“阿绿笑笑的。 兀地,耳边一记嚎叫,是她的女儿蕾娜:“我也要穿这样的旗袍,我有一件,妈妈,我要穿!” 尖利的童音,歇斯底里。“穿什么穿!”阿绿低吼,脸涨红了,她心情突然很不好,转身对一个小员工泻火,“干活去,今天两场婚礼,300号人!” 她笑笑,对我是客气的:“你去准备下,客人过会儿就来了。” 来法国后,这是我第一次在中餐馆做服务生。阿绿没再看我,转身走过,厨房里锅碗瓢盆乱响。蕾娜撕心裂肺地哭,感觉怪异。如果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会转身即走。可我没有,我是阿绿“请”来帮忙的。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自我搬到这条路,偶尔会去附近的中餐馆点几个菜解馋。前两个老板娘泛泛之交,阿绿跟我聊得最多。我经常去。我们算是老乡,她是瑞安人,口音有点儿不一样。 “你是留学过来的吧?来法国几年啦?” “你写书啊,真好。” “我去年盘下这家店,广告都没做。” “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啊。” 略熟后,她会聊以下这些。 “我是16岁来法国的,走的那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来送我,以为我来法国享福呢,没想到第一天,我妈就让我在地窖里缝衣服!” “你能写书,我可不喜欢这些,让我念书,我宁可多做些活。” “我儿子19岁,跟我前夫一起生活,女儿还小就自己带,跟现在的丈夫不要孩子了,怕女儿心里有想法。” “鬼佬也很精的,看你生意不错,三天两头回来查看,怕你雇了黑工。”她管法国人叫“鬼佬”。 她每天凌晨2点睡,早上10点起来,一周工作7天。永远穿着那身劣质的绣花旗袍,精力旺盛。 “我这旗袍批发的,10块钱能买好多。员工每人一件,上班时候穿。” 再熟些,会跟我说她偷渡过来的事。 “……要走几个月的,漂亮点儿的女孩蛇头故意让她绕远路,好多睡她几天。” “我刚拿到居留,第二天,房间里一溜男人坐在那里等我选,都是黑户,好跟我结婚拿法国居留。我当时选了蕾娜他爸,年轻时懂什么呀,选了这么个男人……” “你也好结婚生孩子了,越年轻生完后身体越好恢复。” “给我打工的这几个孩子,都是假居留,每年花点儿钱买的,我也每天提心吊胆,怕鬼佬上来查。大家出门赚钱都不容易。” 说得贴心贴肺,仿佛当我是朋友。有天,阿绿忽然问我:“你法语好,能帮我看看这封信吗?” 一封有关“caf”的信,政府补助金。她一拍大腿:“哎呦,我去年从b市搬过来,他们就没给过我补助金。1个月300多欧元哪,都10个月没给了!” 一个饭店老板娘,收入可观,为何要政府补助金? “这饭店在我妹妹名下,我每个月拿最低工资,我跟前夫离婚了,单独带着个女儿,政府当然要给我钱了。这叫‘孤女寡母’救济金。” “你不是又结婚了吗?” “这老公是我从国内带出来的,没在这里给他弄居留,还黑着。给他弄居留,我就成了有夫之妇,没钱可领了,就让他黑着吧!我从b市搬过来,救济金b市就不管了。这里的市政府见你不申请,就故意拖着,鬼佬很精的,故意拖得你没耐心,放弃算了。我法语又不大好,见你是外国人,更加拖延……” 申请补助金很简单,打几个电话就可以,他们拥有你全部的资料。 我开始打电话,隔三差五地打,跟电话那头工作人员周旋。 人在异国他乡,学好语言很重要,不仅要学好,还要跟他们说得一样。如果一个非洲黑哥或者一个满头插满鸡毛的印第安人跟我说着家乡话,我不会当他们是外人。 “我哪有时间学法语啊,我这法语点菜收钱够,其他的很难哪。我16岁来这里,第一天我妈就让我在地窖里缝衣服!” 申请补助金简单而烦琐,渐渐有了成效,阿绿也渐渐免去了我的酒水单。 大约磨了1个多月,电话那头终于应了,说是下周就打到阿绿账户上来。10个月未付的金额,大约3000多欧元,且每个月定期打钱。 阿绿笑得牙肉外露,我从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我得请你!你哪天有空,我们去外面好好吃一顿!” 女人的承诺很容易冷却,过了几天,阿绿就不提请吃饭的事了,倒是没再收过我的酒水钱,每次见面热情似火,并且会跟女儿说:“去跟姐姐……不,阿姨玩呀,你每天待在饭店里,法国的其他事儿不懂也不好。” 蕾娜跟我亲近,向我要指甲油:“我要粉色的,下次你来要记得带给我。”阿绿很快收到钱,她开心得不得了。 我以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却发觉自己越来越忙。 阿绿领着她老公,说:“他这胳膊大概是炒菜时伤的,两三年了,不能往后拐,你认识哪个医生比较好?” 她表妹拿着几封信,找我:“我有4个孩子,马上要生第5个,他们说有5个孩子,补助金会翻一番,我也是听说的,不知道怎么申请……你帮我看看。还有,我大女儿16岁了,不知道补助金有没有她的份。” 她另一个表妹:“我牙齿全坏了,看牙医,哪个医生好啊?能报销多少呢?” …… 原来饭店里都是她亲戚。累积的陈年旧事,一下子都冒了出来。 我说:“如果你老公是黑户,他去看医生的话,不能报销。你得给他弄好居留,这样才能报销。陈疾需要很长时间治疗,要花很多钱。” “给他弄居留,我不是没有那个补助金了么……” 那男人挥挥手:“不看了!”阿绿就不多事。 我有一段时间没再去中餐馆,直到阿绿打电话给我:“你这个周末有没有空?” “什么事?” “是这样的,周末没事来我这里,帮我做事吧。这个周末有几个婚礼在饭店里举办,几百号人,忙不过来,你过来帮忙呀!工钱我会付你的。” “我没在饭店里打过工,一点儿都不会。” “哎呀,这个很好学的,饭店里东西又不难,也没你想的那么累。你过来,就这个周末,算帮我的忙。” “我考虑下。” “不用考虑啦!你试试看,太累了你就回去。我还有几个朋友过来帮忙,实在是忙不过来,别人我不放心,这小地方又没有什么留学生。你那么聪明,学得很快的,说不定你会喜欢呢!” 于是周五晚,我又过去了。 阿绿很高兴,嘘寒问暖,递给我一件旗袍:“穿上这件,你穿上去应该会很好看。” 我穿上去,果然很像饭店服务生。这里的服务生都穿这样的旗袍。 蕾娜拿着我的指甲油玩儿,她戴了片假发,还涂了唇膏和睫毛膏。她才7岁。 周五晚不算太忙,我从7点工作到零点,虽然有点儿累,但还好。累的是明后天,几场婚礼接连举办,肯定忙得不可开交。回家倒头就睡,周六晨起时,发现旗袍有汗味。 打电话给阿绿:“还有旗袍不?” “没啦。” “可以不穿旗袍吗?” “要穿过来的……怎么啦?” 忽然想起我也有件旗袍,相似的花色剪裁,从没穿过。相似,可是有点儿不一样。 阿绿在电话那头喊:“有点儿不一样不要紧的啦,快穿上过来,快过来!”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昨天我是服务员,今日恍惚成了旧照片里的女子。 于是,事情发生了。饭店正午12点开门营业,一直到晚上12点才闭门谢客。午餐和晚餐时段中间还有两场婚礼。到晚上七八点时,我连站都站不稳。阿绿的朋友不认识我,以为我是新招的服务员,上了年纪的女人,暗里明里地冷讽热嘲:“阿绿,你怎么招这样的员工啊,手脚都嫩得很!” 阿绿不解释,盯着我。客人渐少,她有了空闲。我却在这个时候打碎了一个杯子。 她站在我面前,穿着跟我相似的旗袍。差不多的花样色调,旗袍都这样,不同的是,我这件是私人旗袍,有着良好的剪裁。 我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 她今天一直想给我脸色看,忽然有了发泄的借口:“你明天不要来了!就算两天的工钱,明天周日就不要来了,我们能应付。” 我认识她1年多,恍惚以为自己交了个朋友。 很早以前,阿绿跟我说过,说她不能在那个朋友面前失了面子。她们都是从地窖里爬出来的,当上了老板娘。谁都不能过得比谁差。 还有我这件旗袍,我这个比她年轻十几岁的女人。 这时,她表妹来找我:“我想把我家的freebox退掉,怎么弄呢?” 我抛她们一个轻笑。我突然厌恶饭店里油腻的碗碟,厌恶饭店花花绿绿的俗气装饰,厌恶她女儿的紧身黑纱和劣质假发,厌恶眼前这个女人。 阿绿大概想起了,她还有些事情需要我帮忙:“孤女寡母”救济金虽然批准下来了,可是还需要几个电话去完善;她家里的电视想收国内的频道,不会弄;新房的贷款,不知哪个银行愿意帮她;她丈夫的前妻的儿子想来法国留学,哪个学校比较好申请…… 她吼了之后,心情莫名转变,发泄了就好:“这样,你明天过来……” “不……来……啦!”拿人当傻子。这时,她丈夫从厨房出来,甩着胳膊:“还是去看医生吧,受不了了,妈的!” 天已经全黑了,月亮悄悄滑落。四周静如坟墓。 这一带有很多中餐馆,大多陈黯无声,却每年向法国政府缴纳不菲的税。只有阿绿这家是正常营业的。 这段日子浪费了不少时间,我有点儿气闷。车行驶老远,才发觉手里还拿着张纸,是阿绿某个亲戚托我写的什么申请书。我一扬手,纸飘出很远。街道出奇得暗。星空密密麻麻盖下来,仿佛黑色童话。 晚安吧。 6年不见双亲面 一晚,我正在家里吸溜着面条,艾文琳娜给我打了个电话,问能不能到我家里过一夜,如果可以,她马上过来。艾文琳娜是我的同学,她在同学之间很出名,原因是她有个吸过毒的性格怪异的男朋友。我们很少交流,偶尔有问候,我对她保持着礼貌,她对我保持着微笑。 艾文琳娜经常向我借笔记或作业。相反,她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即使经常缺课,考试或论文总能拿优秀,她是一个能够放纵自己的人,放纵思维,放纵爱情,放纵感觉,放纵身边所有的一切。任性去爱,尽情去学习的人,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她的脚踝纹了只猫咪,我才发现。 艾文琳娜有点儿抱歉:“我想到你住这儿就来了……我父母今天来巴黎,我不想见他们。” 她因为男朋友的事情,与父母起了摩擦。跟男友交往已有6年。6年前,艾文琳娜的父亲就说:“如果你继续跟那个男人交往,就别再回家,我们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正处叛逆期的艾文琳娜果真与父母不再往来,转眼6年,她一直跟男友在一起。 果然什么都阻挡不了人类繁衍的步伐。 她说:“乔,你知道吗,我从高中开始就跟他在一起了,我一直在赚钱养自己!” 她擅自打开我的冰箱,拿出一瓶我作为调料的廉价红酒,咕噜噜灌了下去。她酒量极大,不怕醉。我看得出,她不快乐,不仅仅是因为父母来巴黎找她,而是,她跟男友相处得不快乐。“6年了,人都说7年之痒,提早1年我们就痒了,他劈腿了。”艾文琳娜说。 我只能听她发牢骚。 她继续说:“其实他很早以前就劈腿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很早之前就知道,我以为他只是玩玩的,没想到他一直玩我!” 我说:“也许你父母是有道理的。” 艾文琳娜冷笑:“他们也是自私的人,否则怎么6年都对我不闻不问?” “今天他们来了啊。” “他们来看我的笑话而已。” “怎么能这么想?” “我只能这么想,我父母得知我与男友分手后,第一句话就是:‘谁让你当初不听我们的话,现在后悔了吧?’他们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只想证明他们是正确的,我永远只能听他们的话!” 我说:“你这6年间没主动联系过他们?” “有,当然有。我会打电话给他们,可他们很冷,永远是‘除非你跟那个男人分手,否则别再来见我们’这样的话。”她说,“乔,你也以为我浪费了6年时间跟一个人渣在一起,是吧?不,我没有这么认为,跟他在一起时我很快乐,快乐的6年,这些快乐在别人那里得不到,所以我一点儿都不后悔。” “那你为什么难过?” 艾文琳娜歪着脑子想了会儿,瞪我:“被甩的是我!” “祝贺你重获自由身。” “对,值得庆祝。”她似乎想开了。 半夜,月光浸湿窗帘,整个房间漾着水般的半透明光。艾文琳娜摇醒我:“你们中国人是不是都会算命?帮我算一下我的下个男朋友什么时候出现。” 她真是任性而为,我说我不是神婆。 艾文琳娜不肯罢休,说:“网上肯定有,帮我算一下。” 我只好装模作样地打开电脑,搞一通,然后说:“网站说,如果你想找到下个男朋友,必须得与父母搞好关系。” 之后,我倒头便睡。 第二天一大早,艾文琳娜不告而别。没几天,同学之间传出了关于她的闲话,说她终于跟那个古怪的男朋友分手了,也跟父母见了面。 “她爸爸见到她时,都哭了。”不知谁说的话。 艾文琳娜没怎么变,依旧我行我素,向我借笔记,偶尔旷课,成绩一如既往得好。没多久,听说她又交了个不甚得父母欢心的男朋友,新男友玩摇滚乐。 part.3 再走一次,香榭丽舍大道吧

facebook,非死不可

如果我没那么重的好奇心去点开安祖的facebook,我想我们可能会走得更远一些。安祖问过我:“你有没有facebook?”我说没有,国内的朋友都不用这个,所以我一般不看。但我还是注册了一个,不过没加任何人。 去美国后,安祖经常打电话给我,发邮件,在msn上聊着。他跟我说他的同学大多比他小,不过也有几个特别老的。我说我也是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他仍然在我身边,没多久会回来的。直到某天,我鬼使神差地点开了他的facebook。 他更新不多,好几天才一两句话,几张图片。最近的更新下面,有人留言,说:“宝贝儿,昨晚的聚会真开心。” 看图片,是个晒成铜色的热辣白人女孩儿,叫妮可。妮可是他的前女友。他跟我说过,以前交过一个说英语的女朋友,他为了听懂英语,每天听广播,读报纸,没两个月就全会了。我认为他是在炫耀,法语和英语本身就很接近。我以为妮可是个英国女孩儿,没想到是美国人。我还特地翻了翻她的facebook,一个和我完全不一样的女人。 所幸我不是替代品。也许安祖就喜欢这一类型的,胸臀凸得夸张,金发,热辣。人人都有私密的偏好,跟人的偏好斗,怎么都赢不了。 17岁时的恋人,再见时,会有什么感觉?旧情重燃?还是惊呼一记:哎呦,老了啊! 安祖的情况显然是前者。我甚至觉得,他不是因为爷爷的话才去美国读书,而是那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旧情人。他对我多好啊,对我真的好,什么都让着我……是不是没有感情,才什么都不计较,因为从不放心上? 心痛的感觉是个人都体会过,我不想多说。 那天我什么都没做,躺在家里等他的电话。 时间一到,电话铃响。他问我今天过得怎样,我说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儿。他问什么事,我说:“如果异性朋友叫我‘宝贝儿’,是不是有点儿过?” 他说太过分了,除非那人是我爸! 我爸从没有这么叫过我。 我又说:“你在美国有段时间了,有没有交到女朋友?” 他说没有。我说:“情人也没有?前女友呢?”一阵沉默,我说:“安祖,你说过,什么都告诉我。其实这点儿小事没什么,你说吧。” 他怎么可能完全忘了前段感情呢?这种事只有女人才做得到。我真讨厌电话里长久的沉默,我在等他的回答,他本来可以撒谎,但他没有。他说妮可是他的前女友,现在跟他在一起,他不想对我撒谎。 我说:“那就这样吧,也没必要再联系了。” 我挂了电话。 此后我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换了号码。我一直想着他能够说几句虚假温暖的话哄哄我也好,哄着哄着我就当真了。他说不想撒谎,我认为撒谎是人性。安祖,畜生也不会撒谎,是不是? 就在分手后的某一天,忽然下起了大雨,同在屋檐下避雨的大叔说了句:“好大的雨,跟母牛撒尿似的。”这样的话,安祖以前也说过,眼泪就那么下来了,雨哗啦啦下着,我冲进雨里。 街上有个老头打伞路过,很老的老头,我觉得他快被大雨压垮了,一步一步慢慢挪着。他停下来看我,看着我哭。我想,他一定知道我为什么哭,一定很羡慕我。羡慕青春时爱与痛的经历,就像我羡慕刚出生的孩子,有着对整个世界任性的权利。我转念一想,他说不定很想笑,觉得我傻乎乎的——多大的事情呀,人生以后的麻烦还多着呢。 是呀,失恋才多大的事儿呀。 病 我坐下,清晨的阳光溪水似的流进教室里,无叶无风的窗外,又是一个冬季。手机“滴”的一声,一条短信。 外公走了。 4年后的春天,也是一条短信,外婆走了。 我在巴黎的7年里,唯留着这两条短信。我知道人生终有一别,没想到这么匆忙,这么遥远——飞回去也要12个小时,人要走的时候,留不住的。 那天的课,老师说的法语我一个词儿都不懂,真听不懂,像几年前刚学的那样,完完全全是陌生的语言。由于没能回答好问题,老师很生气,说这么基础的东西都没掌握好——偏偏这些批评我都听得懂。他相当失望,我也是。我没解释,坐在角落里,安静得像根委靡接近枯萎的秋草。 我觉察到异样是在两天后,我以为睡不好,整个人被抽筋剥骨了似的,软得连站着都没力气。背后有块儿地方,一摸,一片疹子。我打电话给医生,要定个日期。法国人急不了,看病都得先约好哪天哪时,俗称rdv,除非是马上要见上帝了,救护车才会来。 皮肤科的老医生说下个月才有空,看病的人排队都排到圣诞节了。我又打给另一个医生,很年轻的声音,他说今天就可以来。 刚出校门的毕业生,我大概是他第一个病人,接待得很谨慎。他说我背部这东西叫“zona”,拉丁文,湿疹。疹子也有好多种。他给我检查全身皮肤,当我把裤腿卷起来时,发现小腿肚也有一片疹子,跟背部的不一样,红疹自脚尖开始,呈螺旋形攀爬到腿肚子上。这病生得滑稽而富有几何美感。 年轻的男医生说:“这病无药可医。” 我躺在诊床上,看着窗外风雪欲来的天空,想着该怎么跟这世界说拜拜。 年轻的男医生说:“它自己会好的。” 我问:“不是说无药可医么?” 他说:“目前没有药可以治,但它自己会好。” “会传染吗?” “不会。” “这是什么病?” “不知道,医学界还没有给出一个原因,但它自己会好,别担心。”他说,“痒了不要挠,就不会留印子。” 我欲哭无泪,昨晚疯狂地挠了一夜。 年轻的医生给我开了盒治疗背部湿疹的药,我去药店买时,药师噼里啪啦地敲了通电脑,说:“100欧元。”一小盒药,100欧元。 我问:“可以报销吗?” 药师说:“当然,如果有医疗卡,这药可以全部报销。” 我递上绿色的全民医疗卡。在法国,不管是法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只要有合法居留权,都会拥有一张绿色的医疗卡,报销项目分得极细,不过一视同仁。 还没放假,我还得继续上学,放假前还要考试。巴黎很少下雪,刚来的那年下了场雪后,雪花变得不通人情,极少再来光顾,就像那年的人,似乎不会再来了。 很累,要上学,还得挣钱养活自己。我多么想像三毛小说里写的那样,把书往雪里一埋,什么都不顾,然后在火车站碰到一位极帅极帅的军官,来一段倾城的爱恋。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德国,我在30多年后的巴黎,巴黎连雪都不肯下。 我记得有人送我回来,那人的发色像火,在寒冷的天里烧着。 安祖的头发是黑的,跟我一样。 我一回家就躺倒了,那人说会替我向老师请两天假,什么都不用担心。这不是梦,我的心一下子着地,在睡梦里疯狂地休息去了。 凌晨,天还没亮。灯一直开着,我没力气去关,昏昏沉沉地梦了又醒,醒了又梦。我清楚地记得,室内那盏灯爆着火花,毕剥不停,我的眼皮很沉重,脑子很清楚。 小姨站在我的床边,一身灰蓝色的休闲衣,如烟浮动。她问我:“你今年20岁吧?” “我25了,姨。” “哦……”一声沉重的叹息,“我死了已经5年了啊……” 很怕很怕,那感觉是如此清晰,我就是不敢睁开眼睛。 几年前,小姨因车祸走了,留下丈夫和3个孩子。现在,孩子们都上大学了,他们也早已有了年轻的新妈妈。 我说:“姨,外公走了。” 她点点头,无悲无喜。她问我为什么不去上学,我说我病了,请假两天。这一次,梦境那么清晰,她站着,很瘦小,小姨的个子本来就小,梦里的她仿佛被风吹成了一道纤弱的剪影。我对自己说,那是因为我长得高吧…… 我陆陆续续几次梦见她,都是在这里,离家很远的地方。 她很少夸我,给我打过毛衣,一件白底蓝紫色织花的小毛衣。我不记得那时我多大,还未上小学吧,她的新房落成不久,家里永远有着一堆理不齐的会计凭证和最时尚高档的家具。从未和她谈过知心的话,回首依稀中,管束得比母亲还紧。 讨厌过她。 很多年后,妹妹突然对我说,她现在还是觉得小姨最好。 姨,我在这里很好啊,还是你终究有什么话未来得及对我说? “继续上学。”那是她在梦境里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清晨,那一点点的光攀过窗沿,染着窗帘,最后倾倒在室内,注满整个房间。弟弟的空间更新了一篇文章:“……火葬场,外公的遗体烧了很久……” 外公太想小姨了,他想再看看他的小女儿,所以迫不及待地走了。 我睁开眼睛,觉得四肢尚在。病痛和梦一同消失,剩下的还是那个欲转不转的巴黎,我必须用自己的力量推着它,它才会前进一点点。 我的腿留了疤,浅棕色螺旋形的花纹,绕着小腿肚,从脚背一直绕到膝盖。留给我的,还有那个梦。它永远存在。 患有抑郁症的天使 安娜是我的同学,住在巴黎9区的saint georges。她有一头火红的长发,和她妈妈一模一样。我得空时,经常去她家,跟她和她妈妈一起烘焙饼干,泡一壶茶,聊学校里的趣事。 她妈妈叫约瑟琳。第一次去她们家时,由于时间太晚,我便留宿,约瑟琳拿出一套崭新的内衣,说是给我换洗用的。那天,我看见约瑟琳在厨房里端着水杯,往嘴里塞很多药片。安娜说,她妈妈有抑郁症。 我看不出来。约瑟琳总是微笑,很亲和的笑容。背着生病的我时,去学校替我请假时,一直都有美好的笑容。她总能轻易发觉我的忧伤,很敏感的,一点点都能发觉,像调香师捕捉到空气中一丝一缕的香,别的人闻不到。 她会问:“那个男孩还联系你吗?” 我说没有。约瑟琳见过安祖,她挺喜欢他。她说:“如果真喜欢他,就把他追回来;如果真能放下,那就可以开始另一场恋爱了。” 我不是一个一点儿忧伤就可以写满整张脸的人,可约瑟琳很清楚我的心思。她时不时会找我说说安祖,她说如果哪一天我提不提他心情都一样,差不多等于忘了。然后她说:“试着和其他男孩交往看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魅力。” 我还没有忘记,于是觉得谁都不如安祖。烦了,会推开所有人,蹦到很远的地方,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拒绝任何人打扰。但又不愿意承认,错的不是我,为什么偏是我受折磨?也许本来就没有对错,一切归于运气,原不原谅是另一回事。 渐渐地,我就不愿提他了。 一天,安娜红着眼对我说,她妈妈自杀了。 约瑟琳把家里所有的药片都找出来,混合好,一把接一把地吞掉。等到家人发现时,已经太晚了。起因是一件小事,约瑟琳与丈夫吵架。安娜并不认为是父亲的错,她说妈妈已经尝试过很多次自杀。她还说:“死亡对她来说是种解脱。” 我去医院时,约瑟琳已经死了。隔着急救室的玻璃,我看见约瑟琳肿胀了3倍的身体,发蓝胀紫的,像一具受尽折磨后被主人草草遗弃的皮囊。她就那样躺着,毫无美感,毫无生气。她曾背过我啊……那天病重时,梦里相见的红发,原来是约瑟琳。现在她死了。 约瑟琳的骨灰被撒在她祖母的坟前。这是她的遗愿。 很多事情,偏偏要经历死亡才明白。 葬礼结束时,安娜跟我说起约瑟琳的过去。约瑟琳的母亲,也就是安娜的外祖母,是个生活放纵的女人,前后跟不同男人生下5个孩子,约瑟琳是她的第二个女儿。约瑟琳从小无依无靠,父亲是酒鬼,母亲是浪女,没人照顾她的生活。大雪天赤脚抱着弟弟,没有吃的,去偷生猪肉,被人逮到差点儿打死……没有爱,时间也会流逝,人也会长大。约瑟琳恋爱,结婚,但她的生活里总是缺少什么,她不停地向母亲索取爱,得到的总不如愿。 “每次跟外婆打完电话,我妈妈就哭,哭很长时间。”安娜说,“她总是活在过去。” 她待人极好,珍惜世间一切温暖却不留恋。约瑟琳只不过想得到生养她的人的承认,得不到便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她得不到,却忘不了。 安娜说起她的几个舅舅和姨妈:“我妈妈帮我舅舅找了份工作,但我舅舅不愿意干,我妈妈就让他暂时住我家;另一个舅舅酗酒,死于酒精中毒;还有个姨妈,十多年没联系了。我妈妈为他们做了很多事,人死后,他们极少与我家来往。” 那个生了5个孩子的女人,听闻女儿死讯后,与安娜再无联系。 约瑟琳走后的某天,安娜突然问我:“为什么我妈妈忘不了过去?她为什么不尝试忘掉?” 她一定尝试过,努力过。可在约瑟琳的世界里,她冷,她饿,无时无刻不在受折磨。我们温饱有余,站在阳光充足的地方,真诚而轻描淡写的一句:“忘了吧。” 你能忘掉寒冷,忘掉饥饿吗?抑郁症患者的世界,有谁能懂。 安娜不懂,我也不懂。 想要拯救地球的怪叔叔 怪叔叔是安娜的叔叔,也是安娜的教父,他叫“巴黎客”,我叫他巴叔。巴叔住在巴黎另一个区,离埃菲尔铁塔不远。有座旧房子,带个小院子。他养了几只鸡,每天都能听到鸡叫,抬头便是埃菲尔铁塔。巴叔养鸡的初衷是觉得现在的鸡肉根本不能吃,“全是激素”“肉软绵绵的,没劲道”“太贵,1公斤要20欧元,简直是抢劫”。他养了很久的鸡,没见过他宰鸡吃肉。曾有人提醒他:“鸡肥了,可以吃了。”他一脸敌意:“别想碰我心爱的鸡!” 每只鸡都有名字,巴叔把它们当狗养,养出感情了。 巴叔是鳏夫,妻子4年前去世,此后他一直独居。 巴叔有稳定的工作,一个职业干了30多年,收入可以应付生活,偶尔会去附近的国家旅行。巴叔每天都会去同一个咖啡馆喝咖啡,然后买彩票。他买了几十年,安娜说从记事起巴叔就买彩票,从没有中过。安娜曾对他说,几十年的彩票钱可以买房子了,巴叔说:“这是投资,要真中了,这辈子都不用愁。” 每天都捏着几个数据,做一次梦,梦醒了又碎,不要紧,每天都有做梦的机会。无数的梦,像晨空里的肥皂泡,美丽,轻盈,易碎,碎了还有无数的肥皂泡升起。怀着暴富的梦想,走过每一天。 巴叔今年55岁,儿子已成家。妻子去世后,他消沉了一段时间,甚至把房产证、股票等拿出来给儿子和儿媳妇看,说:“万一我死了,你们知道这些东西放哪里。” 听多了,儿子就说:“拜托,爸,你又来了。” 某天,巴叔半夜打电话给儿子:“我见到你妈了,她全身发着绿光。” 儿子让他去国外旅行,散一下心。巴叔不懂英语,选择了北非一个说法语的阿拉伯国家——突尼斯。儿子关照那里的朋友:“我爸就交给你了,让他开心点儿。” 通过介绍,巴叔结识了一个突尼斯女人,他在突尼斯度过愉快的一周。刚回巴黎,他就说:“法国不行了,物价贵,人情冷漠,突尼斯是天堂。”他盼着下一个假期。巴叔会把“新女友”的照片给周围的人看,期待人家说她漂亮。有人调侃他:“很年轻啊!” 巴叔笑:“22岁。” 亲戚说:“这么年轻,哪能看得住,找个40来岁的女人过日子吧。” 巴叔说:“40岁太老了。” 亲戚提醒他:“你55了。” 巴叔说:“那边的人都说我像30多岁的。” 巴叔开始听年轻人的音乐,每次他开车,都会故意开着车窗,猛烈的摇滚乐一路驰骋而去。突尼斯女人时不时向他要钱:“昨天包被偷了。”“我爸爸生病了没钱。”“房子着火,东西都烧光了。”巴叔几百上千欧元地汇,突尼斯女人消停一段日子又会找借口要钱:这次,她说她想来法国。 巴叔向银行贷款几万欧元汇到突尼斯。 家里终于爆发战争。巴叔的儿子、儿媳妇、侄女、嫂子等所有的亲戚都来了,劝他,训他,说他糊涂,家产被妓女骗光了都不知道。 巴叔说那女人不是妓女,是个被生活逼到绝境的可怜女人。 亲戚说:“可怜的女人那么多,为什么非要救这个骗子?” “她不是妓女,也不是骗子,我的钱我做主。” 巴叔甚至想搬家去突尼斯,不过这个念头最终打消。那个女人来到欧洲,没去法国,选择了有朋友居住的瑞典。一段日子里,她没有向巴叔要钱,当然,一个问候都没有。 巴叔继续沉迷于彩票,他的积蓄已被掏空,想中奖的念头越来越强烈。美丽肥皂泡每天都在产生,属于巴叔的泡泡始终没到来。巴叔开始赌球、赛马,安娜会劝他,巴叔说:“你过世的婶婶会保佑我中彩票的。” 继上次梦到全身发绿光的妻子后,巴叔又梦见了救世主,他逢人便说:“我梦见耶稣了,他朝我笑。” 大家都拿他的话当笑话。只有安娜经常来看他,他会对安娜说:“现在的肉啊不能吃了,还是自己养鸡好,我过段日子去乡下,自己种地养鸡。” 很多时候,巴叔会看着不远处的埃菲尔铁塔尖顶,说这个世界千疮百孔,迟早会打仗,原子弹大战啊,日本的地震啊,俄罗斯啊,美国啊,中国啊,迟早会打起来,所以现在要贮备粮食,城市没有乡下那么安全。 “打仗的话,只需一个炮弹巴黎就没了。”他说。 巴叔以前很喜欢画画。妻子去世,突尼斯女人又离开他之后,他又拿起画笔,花了很长时间描了一幅画,然后把画送给安娜。 安娜的客厅里挂满了画,都是亲戚朋友们的作品。橙黄蓝绿紫,鲜艳的一大片,一大屋热情洋溢色彩斑斓的画里,只有巴叔的惨白无力的雪地画显得可怜凄清,清冷得像是刚从冰窟里解冻。 画里是冬天,漫天漫地的雪,枯树,枯井,牵着牛的女人不知何去何从,神情忧伤落寞。 巴叔还在巴黎,每天喝咖啡,买彩票,日子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露华忽变霜阵 万圣节又到了,我忽然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那个上门来讨糖果的小男孩。 要不是狗叫,我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敲门,更不会想到那晚是个节日。 家里开足了暖气,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码字,男女主角还没有相逢。有人敲门。门外是个小男孩,顶了条粗糙的白被单,双眼处挖了两个洞扮鬼。我还是一眼认出他是个小男孩,也只有这个年龄的男孩才有这份顶真的不修边幅——即使是扮鬼。 那双球鞋,通俗的蓝白色。他好像提了个篮子,专门放糖果用的。我想他对今晚的成果可能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 “女士,晚上好。” “晚上好。” 接下来不言自明,要给他糖。男孩大概十来岁,被单后的眼睛眨巴眨巴,其实他不披白布更可爱点儿。我担心他走的时候会被单子绊倒。 糖……我很少吃糖,已经过了吮糖果的年龄了。家里没有备糖。 当然不能让他失望,于是让他等等,我去找糖。 厨房里只有白砂糖,红糖是在中国超市买的,煮枸杞桂圆粥用。 我当然不能找几张玻璃纸裹几把糖霜给他,有虐待嫌疑。 男孩很耐心,门外静悄悄的。狗狗守在门边,喉咙噜噜响,不时吠一记。 在地窖里找到了陈年的糖果。说是陈年,估计起码满周岁了,叠在一个木制大碗里。 怎么办呢……就这么办吧…… 木碗有点儿重,男孩把碗放在地上,然后一把一把抓着糖果往篮子里塞。 我家的陈年糖果终于找到了下家,还好蜜糖是不会坏的。 不知那孩子吃了多少,还是讨回家就随手扔在一旁了。希望他回家翻查战果时,回忆不起那些蒙了灰的糖究竟是从哪家讨来的。 我记得,男孩离开时,步伐是跳跃的,风鼓荡起那条寒酸的单子,袍角翻飞,颇有几分小鬼夜行的韵味。 今年,我也打扮打扮,蒙头去讨糖果吃。 首家是隔壁的女巫,不知她家的糖果是否也是蜥蜴蟾蜍蜘蛛之类的造型…… 德国同学的信 德国同学余力是我语言班的同学,第一年语言学习结束后再没见过他。留在我印象里的是他的金发和高高的个子,总是一个人很沉默很严肃地听老师讲课。他的笔记工整有序,是班里最漂亮的。 语言学习结束后,他回德国,一年给我发一封信。信的开头用法语写:“你好吗?最近怎么样?”然后是一大串问号。 我很简单地回信:“很好啊,你呢?” 很长时间不见回信。 第二年,余力又给我发了一封相似的信,开头用法语写:“你好吗?最近如何啊?”还是一大串问号。 我照旧回信:“挺好的,你呢?最近如何?” 然后是第三年,他依旧是那几句话,下面拖着一大串问号。我觉得这位同学简直是欧盟的奇葩,回信道:“我很好啊,看来你也很好啊,有什么事快说吧,没事别打问号啊!” 发完了信,才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儿过分,余力同学算是很优秀的学生,怎么发这么无聊的信。我想,等到他的下一封信估计是明年了,干脆说明白吧。我打了一封稍微有长度的信,说:“你这3年给我发的信,标点符号多于文字啊,全都是问号,怎么回事呢?” 这一年又快过了,圣诞来临之前,我终于又收到余力同学的信,好长一封邮件。 他说,经过研究,发觉是我的邮箱问题。我的电子邮箱是在中国注册的,他的是德国的。那些“问号”是他打的中文字,不知道为什么到我的邮箱里就不兼容了,全成了问号。原来,他学过一段时间的中文,信的开头是用法语问候,接下来想卖弄中文。不过到我这儿,法语能显示,方块中文字显示不出来,全成了问号。 幸好开头几句是法语。 好大的误会。 我觉得有点儿抱歉,但转念一想,为什么是我的邮箱有问题,我说他也有一半的责任,然后写道:“你可以明年圣诞再回信。” 第二天余力就回了信:“你好吗?我来巴黎玩两天,你有空吗?” 又是圣诞节 那年的圣诞礼物是一袋桔子。 事情是这样的,我进超市买了几个桔子。超市扫描仪出了点儿故障,收银黑哥弄了半天也没扫进去,黑哥气馁,把桔子递给我,说:“拿去吧。” 大约4块钱的桔子,我坐在路边就给扒干净了。开始下雪,小小的一阵,飘完了不留痕迹。那年的圣诞节有火炉,有火鸡,还有一个相伴的人;今年的圣诞节独自一人坐在路边吃桔子。雪飘在膝盖上,连根取暖的火柴都没有。 阮神父给我发了条信息:“来教堂做弥撒吧。” 我回:“我倒是很想吃一碗热腾腾的越南米粉。” 阮神父回道:“明天请你吃。” 安娜的母亲去世,她家今年不过圣诞节,她说打算跟男朋友去美国过圣诞。提到美国,我想到安祖,他可能带着女朋友来巴黎的奶奶家过圣诞,像4年前带着我一样。 那些自以为是的情绪又紧紧地包围了我,跟他分手时也没有这么难受,大约是孤独了。 巴黎浸泡在红灯绿叶的圣诞气氛中,街上有人卖烤栗子,一丝丝焦味。行人拎着礼盒往家里走,家在不远处。余力到巴黎时,天已黑,那头漂亮的金发我一眼就认出来,他远远地朝我招手。一年一封信的老同学,没什么大变化。 但很快,圣诞气氛被我们的谈话中断。 余力问:“你男朋友呢?” 我说:“可能在火炉前跟他的恋人说情话。” “这么悲惨,但你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悲伤。” 难道要我坐在你面前哭给你看吗? 余力说:“我们都认识他,那时他经常来学校接你。” 很美好的回忆,不是吗? 这时,余力说:“我觉得他经常来学校接你,可能是想看看班里男生的情况,同时表示你有男朋友了,免得被男同学抢走。”这个跟我同窗一年,彼此谈话不超过10句的男同学,忽然发表对安祖的看法。那些仅存的温暖的回忆,被他数落得一无是处,在冰冷冬风里失去温度。我可以拿他的话当玩笑,但我没有,我仍然很在意。 余力拿着两张电影票,站在地铁口看我愤怒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 他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到巴黎,才刚出地铁呢,就闹个不愉快,估计是又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德国了吧。 那个圣诞节,我真的是一个人过了。 穿紧身豹纹衣的奶奶 1941年的冬天。法国阿尔萨斯。 天极冷,雪下得很厚,詹妮趴在哥哥的背上,她没有鞋子。哥哥比她大不了多少。两人在雪地里转着,不敢回家。家里的父亲很暴力,街上又有德国人,他们只能在雪地里消磨时间。詹妮幻想着,或许能够在雪地里找到一只冻死的小兽,像上次那样吃顿肉,肚子会好受点儿。 妈妈一定在那里。 詹妮说:“哥哥,别去那里。” 他们的母亲在路边接待德国兵,衣裳不整,醉得一塌糊涂,是当地有名的妓女。詹妮对母亲没有一点儿感情,起码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她极富个性,当懂得母亲只会与男人周旋时,她选择远离,冷冷地看着发生的一切。她说:“如果妈妈能够给我和哥哥带来一点儿食物,我就不会恨她,但她只会喝酒,填饱自己的肚子。现在又与德国人鬼混,我看不起她。” 那年她10岁。 她恨父亲,那个因为她偷吃了一点儿香肠而拿猎枪顶着她脑袋的男人。人生的起始岁月,她只记得哥哥,不过战争很快让她失去了哥哥。 上个世纪60年代是法国的黄金年代,詹妮从阿尔萨斯搬到了巴黎。 她17岁有了第一个孩子,男孩;很快有了第二、第三、第四个儿子。丈夫是个胆小的好人,不敢坐飞机,不敢坐火车,一辈子窝在阿尔萨斯那个小村庄里。儿子们渐渐长大,她离了婚,丈夫后来因酗酒去世。 詹妮对第一个儿媳说:“别让我再见到你,贱人!” 第二个儿子结婚时,她祝愿儿媳妇能够淹死在塞纳河里。 第三个儿子曾偷过珠宝店的金饰,警察来搜查时,詹妮把金首饰藏在冰箱的冷冻室。三儿子后来成了亿万富翁,没有结婚,詹妮跟儿子女友的关系很好。 第四个儿子结婚时,詹妮说儿媳妇的嘴像鸡屁股。 她尖酸刻薄,只有二儿子经常来看她,二儿子的性格跟他父亲一模一样,是个好人。 孙辈们也渐渐长大,大孙女曾说:“我去奶奶家的时候,感觉自己像个外人。”她从不会去看詹妮,詹妮也不过问她的生活。孙子找了个黑人女朋友,她当面说其是“黑奴”“睾丸清空机”。 詹妮活得并不凄凉,她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收入,做得一手好菜,穿衣打扮向来得体,甚至时尚。但很少有人来看她。 直到某天,她的曾孙女出生,一个黑白混血儿。詹妮也是听人说起才知道自己当了曾祖母。她给所有的家人打了电话,请他们周日过来聚餐,儿子孙子们陆续来了,十几个人,一张大桌子都不够。詹妮抱着曾孙女,很开心,她大概忘了,曾孙女的妈妈是她口中的“黑奴”。 她站起来,一个个亲吻着孩子们,拥抱他们,衰老的皮肤滑过年轻的脸。孩子们有点儿不适,也有点儿感动。不过感情并不是一天铸就的,聚餐过后,孩子们仍然没有探望她的习惯。詹妮仍然孤独地活着,时不时抱怨儿孙,说着儿媳孙媳的坏话。 詹妮是我们这栋楼的保洁员。我第一次见她,是震惊于她的紧身豹纹衣、漂亮的口红、高耸整齐的发型。她在外面套了一件工作服,每天都这样,穿得很漂亮,然后打扫卫生。 若不是因为詹妮抢了另一个保洁老太太的工作,若不是那个老太太替我收了一封信,让我去她家拿,若不是那个下午我恰巧有空,老太太愿意跟我闲聊,我就不会知道詹妮的故事。 老太太和詹妮是亲戚。 我们那栋楼里的人,背地里叫詹妮“穿紧身豹纹衣的奶奶”。 算来,她已经快80了吧。 今晚,可不可以陪我去红磨坊 门铃响的时候,我还在想会是谁。 一段日子,我锁在家里昏天暗地地写文。小说、论文,中文、法语,不断交替。天气暖了,暖气刚断,脚上的疤依然在,提醒着我别再惦记夏天的裙子。刚写完小说《翡冷翠》,我把资料收拾齐整,给家里来个大扫除,窗明几净的,我没想过谁会来,更没想到会是他。 美国和法国的距离,到底没有中国和法国那么远。安祖站在门外,行李包在脚下,脸上有点儿胡渣。我差点儿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才想起来,这段日子没搬过家,我在蒙马特高地住了1年多了。 1年多的时间,从失意、绝望,到慢慢挣扎着回到现实,脚还没踩稳,又被一巴掌扇回原地。我脱口而出:“什么时候回来的?”“刚到。” 他没怎么变,晒黑了点儿,套一件印着他学校名字的t恤,有股加州阳光的热度,大西洋西岸的海风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承认有那么一点点陌生的感觉。 没再说什么,让他进了门。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点儿菜和肉。想煮碗面时,发觉安祖已经睡着了,躺在地毯上,头枕着行李,发出舒适轻微的呼吸声。 我给他留了条子,我要去看小孩子,傍晚回来。 很忙,忙得连回想的时间都没有。当我赶回家时,安祖已经走了。我想,他或许去看住在养老院的奶奶,或者又回美国去了,甚至,他不曾来过。这一切都是我忙极时想象出来的自我安慰。但厨房里的面碗是空的,他真的来过。 那枝玫瑰仍吊在窗角,皱皱缩缩的,覆满灰。还记得卢浮宫里惊艳的玫瑰,那是几年前?人和物一样,衰老对其而言是件丑陋的事。我曾幻想过搬家的时候不小心把这玫瑰给弄丢了,或者它被老鼠叼走,被风吹散,被脚步压碎。可它一直都在,顽强地占据一方,永不言败。 安娜问过我:“如果安祖回来,你会怎么做?” 我狠狠的模样:“当然是用扫帚把他赶出去!” 她很肯定地说:“你不会这么做。”她说得对,而且我还很高兴,情绪被搅得大起大落,各种猜测,各种心跳,这场恋爱还没完吧? 我继续写文,门铃忽又响起。 天色开始浸黑,几盏路灯的光扫进房间,光线横移过去,拂亮安祖的脸,虽只有刹那。我明明是快乐的,却质问他:“你不是已经回去了吗?” 安祖答得微妙:“还有个地方没和你一起去。” 我想,大概是巴黎最后一个角落吧。 离家不远的红磨坊。红磨坊的外观很不起眼,一台红色风车,白天安静无声,夜晚闪着几盏灯,灯光刷亮下面几个字:moulin rouge(红磨坊)。我们排队进去时,见一路绅士淑女,一个个装扮得赴盛宴似的。安祖选了最好的位置,桌子、台灯,晚餐也都在这里解决,香槟待会儿便会送上来,歌舞剧马上开始,俊男美女们能让人眼前发亮。歌舞演员们一般来自英国或澳大利亚,舞女的身高接近1.80米,跳康康舞时,能感觉到迎面扑来的欢乐场气氛。 巴黎的特点是:观众与演员总不是巴黎人。如少了巴黎,人类该怎么活呢? 歌舞欢乐至极,晚餐可口宜人,我的思绪开始游走,越热闹的地方越适合走神。我无心关注舞台,我只想问他,在美国的这一年,过得怎么样,为什么突然回来找我。未等我开口,安祖说:“我明天的飞机回去。” “挺忙的。” “周末才有空,我还没有放假。” “我挺忙的。” 他转过头看我,那么大的音乐,我一点儿激情都没有。如果他没有来找我,或许还能有一段美好回忆。回来干什么,偶尔迸发的想念吗?等这点儿念想过了,就马上回去,把其余的情感寄托在别人身上,直到哪天忘了回忆里那个人是谁。是不是,安祖? 这4年里,我是不是你心里的主角?还是只是占据了大部分戏码的配角?17岁时的女友,那些永远美好的时光。如果是我,我就不会回头去找,一找,把仅存的回忆都破坏了,想象怎敌世事。如果美好一如既往,为什么你还要回来找我? 歌舞正处高潮,那个男演员帅极了,再帅也没用,我必须回去写文,没时间了。我大概是红磨坊建立以来第一个中途离场的观众。200欧元的入场券,我潇洒挥挥手——反正不是我掏的口袋。 我用叉子捣鼓着盘里的鹅肝,切得很细,分崩离析了我才满意。我对安祖说:“我回去了,你慢慢看。” 我拔腿便走,他追出来时两人已经在红磨坊之外。安祖有怒意:“干什么,刚才还好好的!” 我说:“刚才都是装的。” 他说:“那你现在准备干什么?” “回家写文章,明天还要工作赚钱。” “那你就不应该答应跟我出来!” “你就不应该回来找我!” 在地铁nche站的站口,我们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为激烈的一次争吵,他说我阴晴不定,我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太自我。吵架时我还看了下手表,太晚不行,得赶快回去。我冲他嚷:“所有的错都是我犯的,妨碍你们相亲相爱了,真抱歉啊!见到你还是很高兴的,不过到此为止吧,我没时间。” 他愣了会儿,说:“你没给过我时间让我解释。” “事实就那样。” 恋爱初期甜蜜满满,后期是争吵,无休无止,是不是该断了? 他站在我面前,头发长了些,其他的没变。变的是我们彼此相对时的姿势,没有拥抱,没有牵手,连一个问候的吻都没有。我不冷不热,他尴尬。我说我要走了,有什么话快点儿说,他就说我总是这样。 起风,刮得我的声线都散了,我不会承认是因为想哭…… 安祖,我要生活啊,我想要在巴黎完成学业就必须去工作。难道我不想和日夜思念的人多处一会儿吗?我太想了,可是我不能。我多么羡慕你,可以专心致志地去学习,学习之余见见心爱的人,这难道不是年少的人最美的时光吗?每当我打电话请朋友寄货来法国;每当我匆忙而紊乱地和顾客约在地铁站交易服装和饰品;每当我坐很长时间的车去打一份很短的工;每当我带着孩子,耗费时光陪他们玩无聊的儿童游戏……我多么想把这些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我可以选更多的课,拥有更丰富的知识,拿更漂亮的分数。当然,更想和你在一起,度过更多美妙的甜蜜时光……这些,你知道吗?我很忙很忙,刚失恋时,忙得差点儿忘了你已不再是我男朋友。 我不说你也清楚的。或许,我们本不是同一片天空下的人。 他眼里有泪光。 我说:“可惜到现在也没有摸索出一条可以长期维持生活的路,都是打的零工。我以为这几年过去,可以稳定些呢。”不是没想过靠着男朋友的肩歇一歇。可是,你看,他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我靠自己是对的,退时可以全身而退。 说这些,很不浪漫。 我看看表:“我该走了。” 见面又如何,明天,他又飞美国了。安祖有什么话要说,我不是不想听,可我必须得走。我能猜出几分,因为他看上去不快乐,比跟我在一起时不快乐。17岁,多遥远的年纪啊,安祖,你想她,爱她。这么多年,再见面时还能拥有从前的感觉吗?而那么美丽的女孩,她会没男朋友吗?彼此还有热烈的感觉吗? 或者有,或者没有,都已与我无关。别再试着告诉我一切,有些事,即使你想说,我也不再想知道了。骄傲的人,怎允许别人以同样的方式再伤自己一次。 我对自己说:“装糊涂啊,装糊涂什么都过去了,他对你那么好。”一会儿又想,“究竟是留恋他这个人,还是留恋他对我的好?要断早断。” 明明忍了,却在车上哭得一塌糊涂。 也没时间多哭。 卡米拉的世界 卡米拉是我的同学,皮肤很黑,我一度以为她刚从非洲移民过来,直到她拿着全家福给我看。照片上,她的父母和哥哥,清一色法国白人,金发碧眼,就她一人黑成了影子。我又一度认为她是被法国家庭领养的非洲小孩。她说这是亲生父母和亲哥哥,因为祖辈里有黑人,隔了几辈遗传给她了。 写论文那段日子,她和我走得最近,两人经常一起去图书馆。 卡米拉有个习惯,坐下来的时候腿会不自主地抖,抖着抖着换个方式又继续抖,同时嘴里嚼着口香糖,非常不羁的形象。有次,在路上被人摸了下屁股,她转身揪住那男人的头发往消防栓上撞,撞得那人满脸是血,结果两人都被请进警察局。警察问她为什么要伤人时,卡米拉对着警察的脸撩起裙子,嚷:“我内裤有他的指纹,要不要看?要不要?” 还有一次,在巴黎4区的图书馆,她坐在我旁边,忽然神秘兮兮地问:“中国男人的那个……”她戴着耳塞听音乐,自以为很小声,其实整个图书馆都能听到。 旁边,老先生翻着一本有百年历史的老书,抬头时眼镜差点儿掉下来。卡米拉还不满,咕哝:“看什么看,老菜皮,你没鸡鸡吗?” 结果我们两人一起被请出了图书馆。 青天白日下,我朝她咆哮:“这样的耻辱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多大的事儿呀。”她满不在乎。 她交过很多男朋友,都是像她一样黑皮肤的。她说生平只交过一个法国白人男朋友,当那男孩乐滋滋地带她见他奶奶时,那位老妇人当场质问孙子:“你竟然交了个黑人……”此后,她只喜欢跟黑人在一起。 我学她的满不在乎,说:“多大的事儿呀。” 不料卡米拉大哭,说就喜欢这么个男朋友,还被他家人嫌弃,被逼分手。她虽然有很多男朋友,她只爱那一个。我安慰她:“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只是不巧被你碰到了。” 她泪眼怒视:“为什么偏偏是他?” 卡米拉不喜欢回家,她说所有人都不喜欢她,包括父母。每次都有陌生人抱着同情的目光看她,背地里说她幸运,说这孩子要在非洲,早饿死了,幸亏被法国人家收养。她不停地解释,解释到后来,忽然觉得厌恶、排斥,最后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任凭他人说三道四。 她有时会来我这里住几天,说自己跟家人吵架了,然后默默地在窗口抽烟,抽烟的时候很安静,完全没有图书馆里的疯狂模样。 在大学二年级的某天,卡米拉请我吃饭,她说她又交了个男朋友,这次想和他结婚。我吓一跳:“你们交往多久了?” “两个月。”她甜蜜地笑。 “你提出想结婚的?” “不,他提的,不过我不反对。我想搬出去和他一起住。” “学习呢?” “结婚了可以继续上学,这个不是问题。” “为什么那么急?” “他是伊拉克人,跟我结婚后可以来法国,他想来法国。” 三年级后,卡米拉没再来上学,她的婚礼我也没有参加。据同学说,她跟丈夫搬去了另一个城市。我曾收过她的一张明信片,此后再无消息。 地铁里的打劫者 这节地铁车厢里的末尾,有4个男乘客,或站或坐。目测,他们分别为8岁的小男孩、25岁的青年,还有两位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一高胖一矮瘦,很明显,面相凶恶的矮个子少年是胖子的首领。小男孩和少年们站着,青年坐着。 小男孩把着一台滑轮车,车前有个塑料袋。他有点儿不安定,时不时把车转来转去。两个少年站在他身旁,说话声音很低,我没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地铁呼啸着钻入阴暗的地下。 青年开了口:“让他走。”“他”指的是小男孩。 矮个子少年有点儿不快,胖子傻乎乎地站在旁边,没有矮个子的命令,他是不会做什么的。 小男孩依旧转着他的车把,塑料袋晃来晃去。 矮个子少年不想理会青年,对小男孩说话时的声音又放低了些。 青年又发话:“别生事,就当什么事都没有,让他走。” 矮个子少年瞄了眼青年,即使坐着,仍能看出青年个子很高,体格健壮。小胖子不是他的对手。矮个子依旧不理会,转而低声威胁小男孩:“把东西拿出来,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小男孩的塑料袋里装着一款新版游戏。 小男孩似乎有了底气,他拒绝少年的要求。 青年把小男孩拉到身旁,地铁到站速度很快,转眼又一站。矮个子少年泄气,又无奈,拖着脚步与胖子下了地铁。 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小男孩的玩伴。 青年、少年们、小男孩,他们之间根本不认识。小男孩在游戏店买了款新游戏,一路被俩不良少年追踪至地铁,幸运的是,青年帮他解了围。 到站,青年和小男孩一同下车。小男孩无惧意,很活泼,他说坐地铁去哥哥家,没想到被俩人纠缠。“谢谢你。”他向青年道谢。 青年挥挥手,俩人走向各自的出口。 德国同学的礼物 “老佛爷”是巴黎著名的购物场所,本fayette,是拿破仑时期建造的商场,在这里几乎可以找到所有的法国名牌。又逢夏日打折季,国内的朋友托我去买某牌子的包,我恰巧又收到德国同学余力的邮件:“……我要去巴黎帮我妈妈买皮包,你有空吗,我们一起吃饭怎样?” 上次冲他发火之后,我觉得有点儿愧疚,写信道歉。他再次回信又是几个月之后。我说:“你来老佛爷这里,我们一起选包吧。” 那天是周一,商场人不多,我们从一楼逛到顶楼,在顶楼吃饭后,又一层层逛下来。余力依旧没什么变化,我一直觉得他的金发很炫,如果晴天走在街上,像顶着一头灿烂阳光。金发的人通常拥有一双天蓝或水绿色的眼睛,余力的眼睛是碧绿的,“金发碧眼”大概就是指他这模样。 我拍拍他的肩,说:“你好像又长高了。” 他哈哈笑:“我早过了长高的年龄了。” 我没对他说,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跟那个德国足球队的教练大叔很像,被人偷拍到挖鼻屎的那位。我说的是气质,不是相貌。与他做过一年同学,想不起他说话的样子,眼前的余力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余力会时不时拿起一条裙子,对我说:“应该很适合你,试试看。” 我说:“布料太少,包都包不住。” 他说:“穿上或许会不一样。” 我不是不喜欢。很漂亮的短裙,颜色很讨喜,可是我不能穿。我的腿上有疤。那条自脚踝蜿蜒到膝盖的螺旋形伤疤一直都在,多难看,短裙大概与我无缘了。余力坚持要我穿,我嘲笑他,他举手做投降状:“更衣室里有镜子,你觉得不好看就直接换掉。我只是单纯地觉得这裙子漂亮,很适合你。” 我进了更衣室,裙子果然合身。我没买不仅仅是因为价格,还有腿上褪不去的伤。我很快换掉。 “我觉得我不能穿裙子了。”我有些伤感。 余力不解:“为什么?” “腿上留了很大的伤疤。” “以前好像没有,什么时候的事?” 我问:“你怎么知道‘以前没有’?” “那年夏天,我们还是同学。” “很注意班里女同学的腿?” 他挠挠脑袋:“大概吧。” 他坐火车回德国的时候,我在房间里写作业。余力大概还在上学,我没注意过他的近况,我们的联系方式通常是邮件,而且几个月一次:他像是一个长时间定时的闹钟,每几个月响一下,提醒我这个人的存在。 果然,几个月后的圣诞节前夕,我又有了余力的消息。他给我寄了个包裹,包裹里是那条短裙,还有一封信。 信里很大篇幅是介绍他的奶奶:“……奶奶很唠叨,经常一件事反复说几十遍。她说的最多的是我的姐姐,我姐姐失恋后不爱打扮,经常只穿一身灰暗色的衣服。我奶奶经常说她,那么年轻,穿得像个老太婆(当然,我不是说你穿得像老太婆)。我奶奶说她年轻时,二战刚结束,没钱买花裙子,所以现在拼了老命穿,可惜再也穿不出年轻时的味道。她常常说:多希望年轻几十岁啊,只要年轻,丑点儿都无所谓,再美的老人也比不上丑陋的青春。何况年轻是没有丑陋可言的,漂亮的裙子现在不穿,难道要等到60岁以后再穿吗?再说,你那么美丽……” 你那么美丽。 情话已许久未说,许久未闻,信看完时方觉热泪盈眶。 信的末尾写道:“短裙现在给你,是因为我觉得它永远不会过时。还有,我毕业了。” 隐藏在旧货市场的爱情传说 巴黎地铁4号线的终点站porte de clignancourt,有个著名的跳蚤市场。市场横跨几条街,各种旧货都有,珍贵古董或廉价平货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淘客们拂沙捡金,捡到的或许是颗珍珠,或许是枚奇异的鹅卵石……无论是什么,它们的背后都有时光铸成的故事。 我听过一颗钻石的故事。 也许是200年前,还是冬天,巴黎不下雪,也极冷。乌云压在监狱顶端,监狱里关着一个年轻的女人。这女人不足18岁,是贵族,她曾有个辉煌的姓,不过这个姓随着家族的破碎而消失无影,她叫玫瑰,监狱里的人叫她“秋天的玫瑰”。秋风萧瑟,玫瑰残破不堪。 经常有人来看她。看她的人是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绅士,她父亲的对手。这个人外表憨厚笨重,内心阴险如蛇,玫瑰家人就是他一手陷害的。父母兄弟姐妹相继去世,连远亲都难逃厄运,玫瑰因与未婚夫出门远游,才有幸躲过一劫。不过家人惨遭迫害后,未婚夫取消与玫瑰的婚约,中年绅士设计将她关进这所监狱。 他几乎每天都来看她,问她相同的问题。 “你母亲的钻石在哪里?” “不知道。” “你一定知道,说出来我就放了你。” “不知道。” 无论他问什么,玫瑰一概回答“不知道”,眼神空空的,头发蓬乱,面如死灰。中年绅士每天都来,问着相同的问题,问完了便走,他很有耐心。对手已经死了,他现在要的是玫瑰家族的财产,一颗钻石,路易皇帝赐予这个家族祖先的钻石。这颗钻石抵得过所有财产,只要拥有这颗钻石,他和他的子孙就几辈子衣食无忧。 这么名贵的钻石,竟然随意显摆而让外人起贪念,愚蠢的一家人。绅士替钻石可惜,他一定要得到它!他有点儿后悔杀了玫瑰家族的所有人,同时庆幸玫瑰还活着。这个女人一定知道她母亲的首饰盒藏在什么地方。 家人已死,未婚夫抛弃她,玫瑰什么都没有,于是谁都威胁不了她。春去秋来,监狱一如既往地冷,玫瑰的沉默一点点磨去绅士的耐心,尽管每天他都准时而来。 春天如期而至,树枝抽芽,百花芬芳。监狱的墙壁似乎没那么冷了。绅士来得比以往早,他一进来就觉出异样,玫瑰有了变化。 她在梳理自己的头发,甚至向看守要了干净的毛巾,擦拭身上、脸上的污垢。她的脸笼了层光晕,像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变得羞涩、迷人。只有爱情才能让人起死回生。 阅尽世事的中年绅士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开始问看守:“什么人来看过她?” 看守答:“先生,每天只有您来看她。” 绅士说:“一定有人来过。” 看守弯腰:“先生,有什么情况我一定会向您报告的,没人能进得了那个房间。” 玫瑰的房间有扇小窗,她能看到一角天地。狡猾的绅士又问:“那么,谁来过这里?玫瑰能看到的那个地方。” 看守回想,“有个年轻人来过,在附近的森林里打猎,说是猎物中枪掉进这所监狱。” “真有此事?” “是的,那只受伤的鸟的确掉在这里。我让他进来是因为……他是部长大人的儿子。” 绅士心里有了打算。 玫瑰再次见到年轻人时已是1个月之后。他是位有着良好修养的小伙子,尽管隔着铁窗,他还是朝监狱里的她微微点头,然后拾起掉在地上的猎物。年轻人高大俊美,符合女孩子对完美情人的所有想象。 绅士照例来看玫瑰,问着相同的问题。玫瑰言不由衷,她眼神迷茫,嘴角留着笑意,仇恨渐渐消失,整个世界是玫瑰色的,所有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要她能跟年轻人见一面,跟他说几句话,或者,只是远远地看着他,玫瑰就觉得很幸福。 终于,这一天,对话起了变化。 绅士问:“你母亲的钻石在哪里?” 玫瑰答:“我不清楚,也许还留在卧室里。” “你一定清楚,说出来我就放了你。” “真的?” 绅士承诺:“真的。” 玫瑰怎么会相信他,但她选择铤而走险,她太想见年轻人。她甚至向绅士讨了一条裙子。玫瑰说:“我可以亲手把钻石交给你,不过我之前要见一个人。” 绅士答应她的请求。玫瑰不知道,这段日子,绅士和年轻人走得很近,他们一起狩猎,一起聚餐。绅士安排女儿与年轻人会面,两颗年轻的心一见钟情。 玫瑰回到家,城堡已经空了,窗帘和桌布蒙着厚厚的灰,烛台挂着烛泪,没有任何生气,有的只是风灌进来的呜呜声。她从秘密的地方找到母亲遗留下的首饰盒,盒里一颗钻石闪闪发亮。她要会情人,必须有首饰,而钻石是女人最美的装饰。 绅士举办的舞会上,玫瑰见到了年轻人和他的未婚妻。玫瑰想,还不如在铁窗里见他,那时候的他完全属于玫瑰。玫瑰有幸与年轻人共舞一曲,她贴着他的身体,紧挨着他的呼吸,感受他温柔的眼神和客气的言语。如果能够一直跳下去,该多好,可惜步步踩在刀尖上。 绅士的眼睛始终停留在玫瑰的钻石上,他双眼发亮,找寻多年的钻石近在咫尺。 玫瑰离开舞会,绅士紧跟其后,跟踪到城堡里。绅士向她伸出手,说:“把钻石给我。” 玫瑰紧攥着钻石,她作好了准备。 枯藤攀爬进窗,绕上了母亲的梳妆台,木质的床,木质的橱柜,一切都已准备妥当。玫瑰点上火,火苗迅速填满房间,一道光,钻石被她扔进火里。绅士大吼一声,扑过去,玫瑰趁机锁紧了门。 整座城堡燃烧着,烧了很久。有人说,是绅士找不到钻石,恼羞成怒而放火。也有人说,是玫瑰烧死了绅士,为她的家人报了仇。 绅士死了,那些伺机复仇的人一拥而上,绅士的家族一落千丈。 又是冬天,这个冬天有雪,雪花一片一片粘在发上,飘到花砖路上。到处是温暖灯火,圣诞节到了。玫瑰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去找年轻人,她的心情从未如此愉悦。 年轻人没认出玫瑰。她跟他见面不过几次,但每次见面对玫瑰来说都不一样。他是那么迷人,温暖,见一次,思念加深一次。而对年轻人来说,玫瑰是陌生人,他对她微笑,就像他向铁窗里的她微笑,在舞会上对她微笑,现在也对她微笑,他不记得她是谁。 玫瑰问:“你要结婚了吗?” 年轻人幸福地回答:“是的。” “和她?” “是的。” 新娘是绅士的女儿。 “为什么?”玫瑰难忍愤怒。她不懂,绅士的家早已败落,绅士的女儿从此不名一钱,就像……就像她。玫瑰家族衰落,未婚夫弃她而去,她以为年轻人也会像丢弃一件廉价物一样,抛弃绅士的女儿。那女人配不上年轻人! 年轻人说:“因为我爱她。” 他到底认为玫瑰是陌生人,这样的对话显得可笑。门在玫瑰面前轻轻地阖上。 雪花狂卷飞舞,飞遍巴黎的每一个角落。玫瑰向法官自首,说自己烧死了绅士,要进监狱。她如愿以偿,被关进先前的牢房,房间里有扇窗,窗外曾有年轻人的身影,那是她的天堂。可她再也没见到年轻人。 那颗钻石,有人说早已在火灾里气化;也有人说,玫瑰并没有把钻石扔进火里,它曾在巴黎的旧货市场出现,被人买走。 而这个故事,仍一直隐藏在巴黎旧货市场里。 鱼先生和他的幽灵房屋 鱼先生姓鱼,m.poisson。 poisson就是鱼的意思。住在两条街之外的猪女士,原本姓cochon,大概她自个儿也觉得cochon太难听,后悄悄改了个字母,现在她叫mme gochon. 鱼先生不卖鱼,他是加工珠宝的珠宝商,今年65岁,走路有点儿颤颤巍巍了。 鱼先生在巴黎的公寓很美。春天时,窗口亮出一树粉花;冬天,一树雪花。但也仅此而已。 他一个人住,似乎从没有人打扰过他。 鱼先生打算离开巴黎。 “巴黎太吵,”他说,“我要搬去乡下。” 猪女士是做房地产中介的,她说有好房子介绍给鱼先生。 大概过了半年,打算搬家的鱼先生又回来了,开始修剪园里乱攀乱窜放肆的枝叶。我觉得他不会搬,至少近期不会。 他开始购物,一大包的食物,上楼时有点儿困难,回来叫我:“嘿,你这个中国小女孩,过来帮我这老头一把。” 我帮他提东西,大包烧烤的食物与用具。鱼先生说下午他的儿子和女儿会来,还有刚出世的孙女,一家人吃烧烤。 “你也过来。”他说。 我以为他没有孩子。 下午,阳光泻在阳台。烤肉的香味、婴儿的哭声,窗外汽车呼啸而过,树开满了花,花后藏着咖啡吧。鱼先生的家人热情而闲适,他们谁都没提鱼先生要搬家的事,他们都不知道。 鱼先生问我:“你一个人在巴黎,你想家吗?”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你不想家是因为你年轻。”他又问,“中国不是独生子女吗,你父母愿意你一个人出来啊?” 我说我不是独生女。 “你父母一定想要个儿子。”鱼先生擅自下了决定,“电视里都这么报道。” 其实我也不能辩驳什么。 很轻的叹息,他说:“很多人想要女儿呢……” 我说:“你儿女双全。” 鱼先生看了我一眼:“我说的是某些人。”他神秘兮兮:“几个月前,我遇到了一栋‘幽灵房屋’。” 阳光大片大片抛在花砖地上,亮得晃眼。 “鬼长什么样?”我极度好奇。鱼先生愣了下,然后跟我说起他的买房经历。 几个月前,猪女士陪鱼先生去看一栋房子,房子位于距离巴黎80公里的一座小镇。房子位于小镇的最高地,外带两公顷的私人花园。 房子的主人是位孤寡老太,两个月前去世。她的儿子们急于出售这栋房子。 厨房里的锅还没上盖子,一本书摊在桌上,连两个月前老太洗干净的衣物还晾着,没人收。 猪女士说,老太的儿子们愿意降价,降5万欧元,再没有比这更合算的房子了。鱼先生签了字。 我问:“你怎么发觉这是‘幽灵房屋’的?你见过那老太太的鬼魂?” 鱼先生哈哈大笑:“是的,她飘来飘去,想收衣服但无能为力。”他在开玩笑,继续说:“幽灵房屋,不过跟你所说的鬼屋不同,鬼屋是maison hantée。幽灵房屋是指不存在的房屋,这房子根本不存在。” 我背脊发冷,这房子明明存在,看得见摸得着的。 “严格意义上讲,这房子根本不存在。”鱼先生坚持,人老了总有点儿固执。 “为什么说它不存在?” “因为它不被法律承认。” 原来,老太的房子没有建筑许可证,是30年前私自建造的违法建筑。这种不被法律承认的房子,幽灵房屋。市政府随时可以拆掉它。 “可是老太住了30年。” “大概可怜她孤身一人。她的儿子们根本不管她。”鱼先生叹,“如果她有个女儿,也许情况会不一样。” 或许会不一样,可谁知道呢? “可是你已经签字买下幽灵房屋了。” “我的律师会帮我摆平一切的。这种隐瞒情况,出售不合法房子的,我或许还能拿到点儿赔偿。” 鱼先生是生意人,他懂得如何跟猪女士打交道。 我低头吃烤肉,鱼先生逗孙女。 一段日子后,听说幽灵房屋已经被拆掉。 “她死了两个月,连衣服都没人帮她收一下。”很久以后,我还是会时不时想到这句话。 总统大选 2012年法国总统大选前夕。 对我而言,法国总统是一位以前闻所未闻,忽而一夜之间家喻户晓的明星。有追星热情的人们扬着手中的选票,为自己中意的人选投上一票。投票有两轮,第一轮淘汰赛,另一轮则是决赛。5月的法国人民,忙着罢工,忙着游行,4年一次忙着选举他们的新总统。 5月,一早醒来,春暖花开。街道变得热燥,往常安静的角落,忽而轰隆隆响起各种口号,喇叭、话筒,甚至用卡车搬运音响。一路泼洒追逐者响亮的声音,控诉现任总统的各种不作为,队伍越走越长,不断有人加入,也不断有人退出。热情从巴黎的一个角落,传递到另一个角落。 遇到法国朋友,我总是问:“你投了谁呀?” 回答不外乎几种。 “萨科齐在这5年里没做什么,我是不指望他了。奥朗德看着傻乎乎的,也没啥戏。” “选萨科齐是因为实在不想让奥朗德毁了法国,移民太多了。” “选奥朗德是因为实在不忍心让萨科齐继续毁了法国。” “让左派上台?法国完了。右派?一样玩完,我还是准备想好8月去哪儿度假。” 比如生活阔绰的鱼先生会选择萨科齐;生活充满忧虑的巴叔则选择奥朗德;安娜对选举没什么热情,忘了投票;也有不远千里飞回来投票的人,比如安祖。 他像上次那样不经意地出现,我淡淡地问:“怎么又回来了?” 他说不想错过2012总统大选,他妹妹丽姿生了个女儿,他当舅舅了:奶奶的身体不是很好,他想回来看看。很多事情,就特地请了几个星期的假,从加州飞往巴黎。他永远不会说:想你了,所以也来看看你。 我陪他去投的票,队伍很长,很多人一大早来排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恍惚写着谁的名字,但谁也不说。兄弟姐妹、夫妻、朋友或者父子母女一起排队,但他们支持的可能并非同一个人。我没有问安祖支持谁,他倒对我说:“我投了空白票。” 花好几个小时从美国飞到巴黎,然后投一张无所谓的空白票? “起码我投了,权力我已经行使了。”他说,“你最近在忙什么?” “毕业,搬家。” “需要帮忙吗?” “已经搬完了。” 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我追着他要租房证明,灯光下异常年轻的两张脸,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搬了无数次家,他还站在我面前。 晚上8点钟,咖啡吧里的电视显示竞选结果,奥朗德的头像闪闪发亮地出现在屏幕前,一时,有人欢呼有人哭。支持左派的人聚集在巴士底狱广场,挥舞各色旗帜;支持萨科齐的聚集在协和广场,一时静默无音,等候上任总统的失败感言。 安祖说:“乔,我会在巴黎多待一段时间。” 我说:“挺好的。” 一封信,一张支票 毕业前几天,我着手整理居室,来巴黎整整7年,搬过无数次家,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跟房东联系,说好搬家的日子,房东说搬家那天他会过来。 我想的是,他大概忘了我那点儿保证金。不多,100欧元,说好退房时算的。结果,他没给我。我再去找他时,发觉他在国家安全局工作。 40多岁的男人,平时不修边幅,没想到他是国家安全人员。这不要紧,我的100块钱比什么都重要。打他手机搪塞其词,给他发短信不回,最后他干脆关机。我想他大概是忘了,因为他并不缺这点儿钱。或者他是葛朗台铁公鸡,能入手的钱一个子儿都不可能丢。 100块钱对我来说,可以买很多东西。 在房东先生关了手机以后,我开始翻信件,每个月自动转房租费的银行账号,上面有房东的地址。结果我发现,我租的房子是房东母亲的,房东只是代收房费,于是我给老太太写了封信。 正式寄出前,我写了很多封。我在想该怎么写好,怎么开口能表达愤怒而不失风度,在写了“你儿子真缺教养”“我很穷,请把钱还给我”“100块钱对我这穷留学生来说很重要”等话后一一撕毁。我想明白,我的目的是要100块钱,而不是向老太太发牢骚。 我静下心,重新写: “女士,很抱歉打扰您。我想这可能是个误会,我于某年某月租了您的房子,租房首期交了100欧元的押金,退房时我向某先生提及这件事,他并未放心上,打他手机时已关机,数额不大,但异国他乡生活不容易,只好向女士您请求帮助。” 信封和信纸都是粉红色,抛进邮筒的一刹那还在犹豫。我再想起这件事,是在一周后收到老太太的信时,信里夹带着一张支票。 信封很漂亮,信里信外贴满花和蝴蝶,花体法文用水笔流畅写出。我还在想是谁寄的,读完才知道是老太太的回信: “亲爱的小姐,今早收到您要求退还保证金的信,我立即给您写了这封信和这张支票,这一定是场误会。支票上的金额是我向作为学生的您呈现的一份小心意。我祝愿您学业有成、事业有成。祝您好运,万事如意。(附:200欧元的支票是你我之间的一个小秘密。)……赛文夫人。” 我果然没有跟任何人说起,直到写下这篇文章。 再见,安祖 他这几天追着我问,问我到底要什么。我脑子一闪,闪到流溢于网络的很俗气的一个游戏:问你身边的男人要星星,他们会有什么举动。 我回答安祖:“我要星星,你能给我吗?” 我是开玩笑,我以为他也会把这话当玩笑,不料两天后,他联系我说已找到星星。我说:“真的?”他说:“真的,满天星星,不过只有在黑暗的地方才能看到。” 听了他的话,我纹丝不动。有关星星的事我已经抛到脑后,我是在回想这段日子安静的心情,很安静,像是从没发生过什么故事,从没有人伤害过我,那些或疼或冷的感觉,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结果。我舒展身体,望着宁静的蓝天,又觉得自己像个历尽世事的老人。太静,有点儿遗憾,不太好,心里有什么东西死了似的。 安祖把窗户关好,放下窗帘,关了灯。 他拿出一个玩具,当他接好电源时,满室星星。 我忽然就对他没感觉了。星星清冷冰凉,有棱有角的,隔了空气刺着我的皮肤。我钟爱的安祖,在这一时刻变得与路人一般,很熟悉的路人。你曾爱过的发色、皮肤,他的脸,全都失去了光华。曾最让我痛不欲生的他的魅力,像是晨阳下的露水,瞬间消失殆尽。他仍旧英俊,但我心死,心跳平稳如深深湖底的水波,安宁极了。 我微笑,温柔而礼貌。“创意不错。”我说。他很开心,就为了等我夸他,跑这么多路买一个土里土气的玩具,像他对部长先生说的“为了讨女朋友欢心”那样。可那时我多爱他呀……我的安祖曾是黎明的英雄,朝阳下的神。 若我不爱,他就成了相识的路人,渐渐退为影子,退回初见时,树荫里的黑影。与他走过的巴黎无数的路,见过的无数风景,埃菲尔铁塔、卢浮宫、香榭丽舍、地下坟墓、红磨坊……又变成了简单的风景。爱与不爱的天空,原来差别这么大。 房间里很黑,星星在转,已毫无意义。安祖吻了吻我,他的吻一直都是轻柔冰凉的,怎么也热烈不起来。我说:“我要走了,明天上课,论文还没写完。”他问:“留下来,可以吗?”我脑子里晃过“让驴磕”教授的脸,让我害怕的是他的话——“这点儿作业都做不完,还想当作家。”然后哼出一串轻蔑的笑。我的作业比什么都重要。 安祖说:“法文作业吗?我可以帮你。” 房间很黑,他的脸模模糊糊的。安祖,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刚来法国学法语的傻女孩吗?还是那个仅仅因为分不清过去完成式和未完成过去式而痛苦不堪的新生?我明天要在礼堂里向同学们用法语介绍金庸的《天龙八部》。你帮过我,谢谢,我只能靠自己。 我想回去,脚步比心思行动得更早。 他在我后面追了一会儿,我没有停,他便没有继续追。 地铁里很亮,安祖想送我回家,我说不必了,现在住的地方很安全。他站在闸口,看着我,地铁呼啸而过。那个咖啡馆的小老板、美国名牌大学的高材生,给我快乐痛苦、让我思念成疾而后心灰意冷的安祖,在巴黎地铁10号线的sèvres babylone站,与我用眼神道声离别。 我想,他一定很早就明白了。 他以后会很好的,我们都会很好的。 再见,安祖。 一念爱,一念恨 有个故事,是我在巴黎,一点一滴写下来的。是个民国故事。有人曾问我:“你在巴黎怎么写的民国故事?”的确,我住在巴黎旧区的老房子里,有一扇落地窗,窗外是巴黎式的车水马龙,空气中流着香水味,若窗前有花,花是玫瑰而非牡丹。街角卖的是长棍面包而非柴板馄饨,淑女们穿的是时装而非旗袍,连问候都没有一句中文。如我关上窗,床头墙角摆的也大多是法文书,生存的角落里没有任何那个时代的痕迹。 但心里有。 每每夜晚降临,故事里的他们就来会我,很优雅很古典的剪影,大多随我的想象而起伏不定,又随我的文字定型。我往往没有时间与他们长相厮守,于是点滴落笔都足显珍贵。在千忙万忙的学习中挤出一个安静的夜晚写这个故事,愈觉奢侈,像是一个人在巴黎偷偷地欣赏一部自制的电影。这个角落只属于我,我委身于狭小的空间,想象却驰骋在万里高空,遥远的时空距离产生不可思议的美,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我的享受。 小说已完成,一部在巴黎完成的,与巴黎毫无关系的小说。 一念爱,一念恨,一念陌路天涯,一念厮守终生。 我的《一念春》。 夜深了,黑暗柔软地压下来。 玉兰花谢得早,夜风一抄,纷纷阔阔的花瓣飘卷了大半个园子。 女人的哭声自深处传来,遥远地,被风吹得若断若续。 尹芝琪擎了风灯,光弧划过她的脸,照亮一轮冰冷的笑。 她知道谁在那儿。 尹家像一座漂亮的宫殿,洋房掩映在香樟树林里,大道是给汽车跑的,小径纵横曲折,连着所有的房间,荷花池里金鱼拂着银尾,梦一般轻。 尹芝琪绕过秋草亭,玻璃暖房露出一角,里面养着玫瑰、牡丹和兰花;一片苍翠的松树林掩着马厩,亮着灯的小屋是裁缝间。伙食房的佣人们正在做消夜,桌上堆满了面包和葡萄。 这里的灯光是最亮的,再往里走,小径漆黑如幽林。 尹芝琪跑了几步,洋纱裙袍翩飞,露出细小的脚踝。黑漆漆的树林张阔如雾。 夜鸟闻得人声,扑棱棱闪去踪迹。 这里已是另外一番景致。几株桃树,一丛青竹,朱漆髹的门,布帘随风微微摆动,挑落一抹宝蓝。 静得像座古墓,只是灯还亮着。 呼吸急促起来,尹芝琪听见自己兴奋的心跳声。她推门而入,古旧楼梯吱吱呀呀地响,灰尘在光线里狂卷飞舞,光洒落在老式的前朝家具上,一对红联,墨字恍惚浮出纸面。 十里洋场,尹家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尹芝琪从小就有着无上的宠爱,她从不相信父母还有一个女儿。听闻多了个妹妹时,她心如刀绞。 那年她5岁。她刚刚学会用叉子,便扬起手说要杀了这个妹妹。母亲尹氏让着大女儿,索性让她们姐妹分别住在园子的两端,吃住都不在一起。尹家这么大,两人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 这一晃,便是十多年。她对突然出现的妹妹始终不能释怀。 风灯晃荡着,光影拖亮前面的路。这里的环境怎么能跟自己住的楼房比?尹芝琪兴奋地想着,脚步松懈下来,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她一抬头,惊呼:“你——” 尹媛就站在楼口,一袭旗袍挣扎出夜色,艳丽得像个精美的木偶娃娃。 尹芝琪无数次地想象过,从夜里若断若续的哭声,从佣人们暧昧的细语里,她以为尹媛是柔弱的、可怜的,会无限艳羡自己身上新买的洋装,然后讨好她,说着奉承的话。 可尹芝琪看到的是一双清冷的眼,没有任何情绪,稳稳接住她的视线。 她们多久没见了,谁也不知道。 尹媛扶住楼梯,手腕滑落一只水金花镯子,一点红唇微然挑出笑意,眉眼斜斜地飞了出去。她这样站着,像枝倾斜的花枝,千娇百媚。她非但没有讨好的意图,从尹媛清浅的笑影里,尹芝琪读出了什么,细细品味下,竟然是恨。 一阵风敏感地吹过,像只清臒的手,撩起旗袍一角。 空空荡荡的,尹芝琪看不见尹媛的脚。 …… ——《一念春》 毕业前夕的游戏 那天下午,风很暖和,阳光被树叶切割后抖落下来,光斑点点移到窗前的课桌上。同学们都在,有时就这么奇怪,没有课的下午,大家偏偏都在,仿佛一定要向离别有个交代。让·吕克先生也在,窗户都开着,风特别舒服,离别的季节又到了。女同学们带了自制的饼干糕点,男同学买了香槟酒,东西堆在桌上,像是最后的聚餐。 艾文琳娜忽然问:“不会恰巧只有13个人吧?” 大家笑她的乌鸦嘴。 让吕克先生说:“这样吧,大家玩一个游戏。每人准备一张纸和一支笔。大家一起学习有好几年了,是否有一位同学让你印象特别深刻?把你对他或她的评价悄悄写下来,然后交给我,由我读出来,让大家猜所描写的是哪位同学。不论评价好坏我都会读,如果特别坏也不要紧,反正再见面也不知何时何地,而且,也不知道是哪位同学写的,所以有仇赶紧报。” 大家都赞成。 第一张纸条,让卢克念道:“他头发是黑的,很短,人很勤奋,就是有点儿爱钻牛角尖,不喜欢别人拼错他的名字。不过这位同学,如果我能够说流利的韩语,我是不会把‘kim’读成‘king’的。当然,你用那特大号口音拼错我的姓名时,我从来没有怪过你。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怪我了,同时希望你能活得轻松点儿。” 目光嗖嗖嗖抛向金基男,这位从语言班开始就和我同班的韩国同学,此时面红耳赤。 第二张纸条:“你有最美丽的红发,最温柔的笑容,最棒的饼干制作手艺。我最熟悉的巴黎角落,大概就是你家的厨房,那里有明亮的阳光和甜美的芬芳。我想谁那么有福气,能把你娶回家,你会是最贤惠的妻子,最温柔的妈妈,最慈爱的祖母……我说这么多好话并不是因为吃了你很多饼干。我希望你永远快乐。” 这是我写的,安娜,祝你永远快乐。天堂不比人世,约瑟琳也会快乐的。 游戏继续着。 “她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这真让人嫉妒。不过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她注定历尽艰难才会遇到真命天子。一想到这点,我就一点儿都不羡慕,相对于漂亮的分数,我更喜欢漂亮的男人。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奇怪,选男人的眼光真的跟智商完全没关系,她能拿那么高的分数应该能分辨清楚哪些是优秀男人,哪些是人渣。可能每个人喜好和品位都不同吧,这么想我就释怀了。最后,说句不情愿的话,这位同学,我还是挺欣赏你的,起码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说得当然是艾文琳娜。艾文琳娜哭了,双手不住拂去滑落的泪水。她果真活得真实。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觉得她有点儿与众不同。她相当聪明,后来几年相处,发觉她果然是个聪明人,经常说一些惊人的话。她好像很忧伤,满腹忧愁。她的家乡那么远,风俗习惯又那么不同,肯定比我要艰难些,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她是个乐观的人,因为她的笑容那么美。最近两年她好像老是在写文章,中文我看不懂,直觉告诉我这是篇爱情小说。以前有个男孩经常在校门口等她,不过他很久没来了,这大概也是她忧伤的原因。她一定不知道,班上有个男同学喜欢她,但她一向无视不喜欢的人,所以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她很快会找到新的爱情。我想对她说,快乐点儿,羡慕你的人很多很多,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所有人都在看着我,我却以为写的是另一个人。听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有新鲜的心跳声。“以前有个男孩经常在校门口等她,不过他很久没来了,这大概也是她忧伤的原因。”多遥远的回忆,风都追不上,那一点儿午后阳光带来的忧伤,很快在另一个评价里过去。 同学们,我们毕业了。 毕业典礼上闪闪发亮的非洲同学 我决定把我的非洲同学包卜留在最后讲。 包卜来自中非,皮肤黑得发亮,他的牙齿很亮,眼睛也很亮,站在太阳下时,整个人闪闪发亮。重要的是,他喜欢发亮的东西。 包卜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今年放假回中国不?给我带一样东西。” 我问:“什么东西?” “太阳镜,boss牌的太阳镜,最好镶金边的。” 我纳闷:“去中国买?” “我的意思是,帮我带副水货。” 我没理他。次年,包卜又问我:“这个假期回中国不?帮我带一样东西。” 我问:“什么东西?” “手表,劳力士手表,最好是金色的。” 我白他一眼:“带水货被海关查到会罚死的,不带。” 毕业前,他又问我要“金光闪闪”的东西。我觉得不了他一个心愿仿佛对不住他,托国内的朋友买了副“闪闪发亮”的廉价太阳眼镜。我问过包卜:“当真要假货?” 包卜点头:“当然,当然。” 那莫怪我不客气。我把不知哪里弄来的boss商标再贴上那副太阳眼镜,于是,一副“闪闪发亮的boss牌太阳镜”就此诞生。几年同学,毕业前夕我送太阳镜给他做毕业礼物。包卜很开心,觉得我非常讲义气,拍毕业照时都执意要站在我身边。 照片上的他戴着闪闪发亮的太阳镜,露着一口闪闪发亮的牙。 多年辛苦,一切都那么闪闪发光。没有谁在身边,无人分享快乐,夜晚安静时坐在窗边,心一沉一沉的,我多想对谁说:“嘿,我毕业啦,晚上替我开瓶香槟庆祝下吧?”没有任何人回答。但我还是很快乐,我已经学会不去在乎。 我也问过包卜:“我也喜欢你家乡那些闪闪发亮的东西,比如钻石啦,黄金啦,有空可否给我捎几公斤过来?” 包卜说:“等我发财后肯定给你捎过来。”他扬扬手里的毕业证书:“这个比钻石还不容易得到。你已经拥有比钻石更珍贵的东西。” 连话都说得那么闪闪发亮。 这些留在以后用来回忆,也会闪闪发亮的。 另一场人生旅程的开始 离开之前,我打算拍巴黎风景,在巴黎临时租了个床铺。巴黎有很多这样的临时居住点,租赁对象大多为刚来巴黎上学的学生,等租到房子就走。我来的那天,恰巧有个女孩也搬进来,女孩20来岁的模样,晒得有点儿黑,估计是从法国南部搬到巴黎的。 女孩的专业是葡萄酒贸易。 房子极小,出门在外的人很容易满足,谁都不会抱怨。半夜,我躺在床上,床边的小窗晃着一点光,这让我想起自己刚来巴黎的那段日子,想起阿美和她的丈夫、他们的房子——那间小得可怜的房间。夜晚,也有这样一扇小窗晃着光,令人遐想无限。 阿美的孩子也快7岁了吧?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 还有那晚,站在树影里的他……我侧转身子,想,时间过得真快,转眼7年。 女孩噼里啪啦敲着键盘,一边回头问我:“姐姐,没影响到你吧?”我说:“不要紧。”女孩有点儿歉意,说自己在外省读的法语,然后到巴黎申请学校,还要找房子,所有的事情都挤在一起了,要是找不到学校和房子,她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笑,每个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等女孩敲完键盘,时针已划向下半夜,她说最担心的是房子,如果找不到住的地方会很麻烦。我问:“你去找过没有?” 她说:“找过,离申请的学校不远,但是犹豫了一下,房子就被人抢走了。” 我说:“巴黎的房子很紧张,有合适的绝对不能犹豫。” 她把我这句话当至理名言,拼命点头。半夜,两个人都睡不着,女孩说:“姐姐,跟我说一下你这几年在巴黎遇见的有意思的事吧。” 7年的事,怎么可能在一两个夜晚讲完呢?我跟她说:“在法国的第一场测试我得了18分,脑子一时没转过弯,尖叫声把老师吓了一跳。” 女孩说:“法国的满分是20分,18分算很优秀的。” “当时我还以为是百分制。” “还有呢?” “还有……”我跟她说切到手指叫救护车的故事,说歌女嫁给贵族的故事,说巴黎地下有很多很多骷髅,玛丽·安东瓦内特的小狗葬在某部长的院子里…… 女孩听得津津有味,忽然问:“姐姐,你有男朋友吗?” “哈,为什么这么好奇?” 女孩探出脑袋:“最关心的就是这个。” “你叫我姐姐,我快成剩女了。” “是房东说的,说你比我大,所以我叫你姐姐,但我觉得你还没到嫁人的那个年龄。” “到了,到了。” “哎呀,我现在还要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嫁出去。”女孩叹口气。对女人来说,仿佛婚姻是最终归宿,在这之前,再成功也不算真正成功。女孩无意流露的天性,我照例说一句:“你还小呢。” 清晨,女孩又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敲键盘,房子还没有着落。我无意中说:“试着申请下学生宿舍看看。” 下午,女孩收到学生宿舍的邮件,说恰巧有人搬出去,有个空位。女孩心情大亮,连连道谢:“姐姐,你怎么知道有学生宿舍的呢?” 多年前,他曾经帮人申请过,那是多遥远的事情啊,一想旧尘扑面,时间在滑动,永远停不下来。我摆弄着相机,女孩已经收拾好行李,她说早点儿搬,怕再等一会儿房子就没了。三个大行李箱,估计里面什么都有,风油精、板蓝根、衣架、针线盒……女人总是把所有能想到的东西带在身边,才有安全感。 这种傻事,我也做过。 女孩走时向我道别,走两步又回头,问我:“姐姐,你有什么建议吗?” 我说:“注意安全,好好学习。” 她点点头,我觉得她会懂的。我刚来巴黎时也是这般年纪,这般迷茫,我在这座举世闻名的城市里度过青春最美好的7年。这一段人生之旅没有回程票,旅途过了就过了,不管你丢失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列车都会继续向下一站驶去,人生不设失物招领处。 我决定离开的那天,安祖曾问我,为什么我一直带着那枝玫瑰。 我忘了当时怎么回答,心里清楚的是,如果带着它,一定是因为不舍。心里还放不下什么?不,放不下的不是别人,是自己,人都是被自己感动的。因自己而留恋某人某物,我没有放不下谁,我忘不掉的是自己的青春。常常在梦里醒来,梦见过去的事,忧伤或浓或淡,伴随着怀旧的无力感。我怀念过去的美好,怀念轻盈的脚步、光滑的皮肤和纯净的爱情,年少时陪伴过我的那个人,我永远记得,而他是谁却再也不重要。他现在在哪儿,是什么样子,我不会去想,更不会去追逐,这不再是爱情,这是因时间距离拉开的情绪,微带着“年轻真好,可惜再也回不去”的遗憾。 所幸,还没老。人生旅途还有很多站,下一站等待我们的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我们能做的,就是将脚下的路一步一步走好。 再走一次香榭丽舍大道吧 我28岁,他也28岁。我们相约在香榭丽舍大街上的某家咖啡馆见面。 他的脸很好看,28岁,那种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气质很迷人。天冷,他穿了一件黑呢大衣,手提公文包,匆匆赶来。 巴黎是座恋爱的城市,情愫无处不在。轻浮的、浓厚的、不经意的邂逅,以及翩然轻擦过的心动…… 他问:“在巴黎一个人生活,有困难吗?” 我抬眸一笑,没有回答。 中国留学生大多家境不佳,他很了解中国国情,也了解我这些年的艰辛。 他的手很好看,微突的指节,白净修长,透着成年男子特有的质感。白衬衣也很整洁,纯净如见阳光下的纤缕肌肤。 好久不见。他说。 他知道,我曾有个男朋友,我们在巴黎相识,后来他去了美国,不是每个人都有美国梦,我也就没跟他去美国。 我说,好久不见。 他的脸甚至可以算是英俊,身材亦有西方人的挺拔修长。围巾与大衣的搭配也很有品,工作也不错。他说:“可不可以做我的中文老师?我学了几年中文,有点儿基础,教起来不会太难。” 我笑问:“免费的?” 他想得挺周到,如果光是应聘家庭教师,我想我会答应的。可他是在找一个女朋友,如果我没这意思,那么这工作我也不能要。我微笑。 他很诚恳,不说话时会给人一种清俊的冷感,可他一定是温暖的,曾有一段时间里我这么认为,一直到现在。 真的好久不见了…… “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之间……”他比划着。 窗外梧桐成荫,满地镂日光斑,暖浮晴色。 我突然下定决心,觉得应该说明白。我望了他一眼,说道:“为什么现在才说?” 他笑着牵起我的手,两人走在香榭丽舍大道上,他转身瞬间我还在想,真是迷人的笑容。 他28岁,一头金发飘在风里。 那就,再走一次香榭丽舍大道吧。 后记 ——喂,你在法国有没有受过歧视? 我曾陆续接触到类似的疑问:“你在法国到底有没有受过歧视?”现在也不断有人拐弯抹角地试探性地问,我想将来肯定还会有人问起。这个问题可以衍生出许多相似的疑问,例如“法国人到底对中国人有什么看法”,“他们喜不喜欢中国文化”,“在法国人眼里,台湾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呀”…… 某高人问我:“台湾到底在哪儿啊?” 细细数来,好大一部分跟政治有关。 政治太高深,我不懂,我只关心超市里黄瓜番茄的价格。 我翻了翻词典,“歧视”解释为:不平等地看待。 怕就怕人家对你没什么看法,自己先在高鼻深目、金发碧眼之前短了气势。 那好吧,在这里浅浅论之,这个“在法国有没有,会不会受到歧视”的问题。 如果把欧洲比作中国(两者面积差不多大),那么法国人就相当于中国的上海人。我指的是“优越感”。在好莱坞电影里,一涉及欧洲的镜头,埃菲尔铁塔马上出现,可见法国是欧洲的象征。去过巴黎,就会感觉欧洲其他地方都是乡下。大体上讲,法国人讲究、精致、懒散,还有个用滥了的词儿:浪漫。说真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浪漫,词典里有两种说法:1、富有诗意;2、行为放荡。似乎也有这么个意思。 我们总是想要从宏观上了解,却不知往往是细节微观决定看法。 喂,你在法国到底有没有受过歧视? 答案是肯定的。 我从小就被人歧视,从亲戚邻居开始,到学校里,再踏入社会,从家乡到上海,再到法国巴黎,歧视无处不在。 那么,你到底有没有受过很高的礼遇? 答案是肯定的。 我也受人宠爱,从亲戚邻居开始,在学校里,再踏入社会,从家乡到上海,再到法国巴黎,宠爱亦无处不在。 在法国也是,各尽其好,只因是异族,就很敏感地把问题放大,更深层的原因来源于近代历史。 两个法国男子,同等优秀,同等迷人。 一位不喜亚洲女子,他爱的是金发碧眼的同族女郎,他爱她的高大丰满,爱她如天使般的面容。 另一位则好东方女子:“你有漆黑的眼睛,漆黑的头发,还有让人惊艳的淡黄皮肤。我喜欢你细巧的眼角上挑出的诱人风情,喜欢你饱满柔软的嘴唇,还有柔和平展的面部轮廓,以及你幽怨神秘的回眸,这是你独有的气质,让人倾心。” 在一条隐蔽的街道里,都可能同时住着贞妇、淫娃、道学先生和花花公子,何况是一个国家。 某人紧追不舍:“那么,大体呢,他们对中国人有什么看法?” 大体我也不知道,我不是统计局的,我也不能将厌恶我的人和喜爱我的人混为一谈、互相比较,只因他们都是法国人,这对他们也不公平。 这么说吧,他们知道中国人都是黑发黑眼,勤劳能干,孝顺长辈,喜欢耍小心眼,同时又热情——对外国人简直热情得过了头,喜欢群居,拥有非凡的生存能力,女人比较顾家,几乎都是独生子女,造假高手,觉得面子很重要…… 他们可能忘了,在中国,懒虫也寄居在每个角落;有人遗弃年迈父母;有人诚实到可怕;有人冷漠,觉得孤独感也是快感;有些女人天生适合当女人,不适合当母亲;超生游击队很多很多…… 在我们的眼里,法国人是这样的:金发碧眼,浪漫懒散,生活闲适,藏独者,多情放荡,前任总统是个傻子,红酒和奢侈品做得很好,男子女子好像都很美。 我们不知道,“法国人”只是一个称呼,拥有法国国籍的就是法国人。不光是白人,其中有黑的、黄的、棕的、混血的、黑发黑眼的、棕发黑眼的、金发碧眼的、棕发碧眼的、金发蓝眼的、棕发蓝眼、红发灰发……有人凌晨起床工作,有人为买房子再找一份体力活,有人无所谓达赖喇嘛,有人睡地铁、冻死街头,有人为情黯然神伤……歪瓜裂枣也不在少数。 在中国,你喊一句什么分裂国家的话,绝大部分不上门揍你也会骂到你皮肤发痒,举旗擂鼓扬言要发动战争的也大有人在。 在法国,你喊一句“阿尔萨斯”是属于德国的,“科西嘉岛”是独立的,他们大多笑笑,心平气和地解释说这些都是属于法国的;如果政客有什么举措,他们就紧张了,大意为“和平年代,我们用税收供奉你们;战争年代,我们用我们父亲、儿子、兄弟的性命来换取你们的政绩,满足你们的野心……”大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哲学精神。 这个世界很大,大到让人晕头转向,我无法统计那么多人的看法,无法用几句话将其概括。 无论在城市乡村、国内国外,我都收获过友谊、爱情。他们无论是黑发还是浅发,都曾让我感动,教会我成长,帮助我消除庸人自扰的心理,让我用更明亮的双眼看待这个世界。 较之法国人,我们对生活背负得更多,也更顽强。虽然对世界的接受面很大程度来源于网络,我们却有着更宽容的心理,更柔软温和的世界观,因为我们有着庞大的国土,有着四两拨千斤的处世观,以及美到极致的汉语言文化…… 如果还有人问:喂,你在法国到底有没有受过歧视? 答:在哪里没有歧视呢? 我们都是普通小民,收获友情,接受异议,做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