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者无垠》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一章 疯狗 “咳咳咳。”屋子里突然传出了一阵呛人的咳嗽声。 余饶不用猜,就知道又是他那该死的老爹在屋子里抽烟了。他不明白,家里已经穷的吃不起饭了,老爹为什么还要抱着他那足有半人高,一米多长的烟枪猛嘬。那柄烟枪嘬起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里都是淡白色的雾气,搞得像神话里的仙宫一样。 小时候好几次,余饶都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个烟给呛死了。得亏自己命硬,没有死。倘若死了,老爹兴许还会笑出来吧——终于少了一个负担。 对了,余饶的老爹也姓余,叫做余枭。有时候,余饶觉得老爹不一定姓余,可能姓张,李,又或者是隔壁老王,反正自己不像他的亲生儿子。 小时候余饶还曾偷偷收集过老爹的鲜血,来了一场滴血认亲,没曾想到,鲜血融合在了一起。尽管万分不情愿,他的确就是余枭的儿子。 做余枭的儿子丢脸吗? 丢脸。 整个平阳城里,最有势力的叫做平阳三虎,指的是三个家族:林家,宋家和贾家。 贾家?不错,正是那个富到了“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贾家。 这些和余枭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想说的是,余枭的家,就只有贾家的一个厕所那么大。 放眼整个平阳城,余家说第二(自然是倒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穷,也算穷到了一定的境界。 然而余枭并不是无业游民,他高超的木匠功底,让人咋舌,曾经雕了一座朝廷正宫里才能用的飞天神龙。神龙栩栩如生,任谁见了都连连竖起大拇指,可是这道神龙摆了还没有三天,就被平阳城的衙役给砸了,末了还丢下一句话,“若不是看你还有一个儿子要抚养,就把你抓到大牢里去。” 原来私自雕刻神龙,犯了武国的大忌讳——目无尊长。 谁是尊长,皇帝便是尊长! 余枭听完笑了,嘲讽说:“皇帝不生你不养你,算什么尊长?” 倒霉的余枭立马被拉去打得半死…… 从此,那些做木匠的刨子,量尺……统统都放在角落里生了灰尘,余家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一天,余饶看到父亲抱着大烟枪在那打瞌睡,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他真想一巴掌扇在父亲的脸上,可最终还是没有那个胆子,只是抱着他的裤脚反复的喊着,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余枭吓得半死,以为好端端的儿子疯了,连忙摸着他的脑袋。可最终发现,儿子正常的很。 “求什么?”余枭冷声问到,已经准备好了拒绝。 “我想请父亲大人重操旧业,让这个家像一个家!” “你别想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当木匠了。” “为什么?” “不喜欢。” 余饶的脑子里当即冒出一个词“任性”。 他觉得自己算是任性的了,没想到自己这个该死的老爹比他还任性,一句“不喜欢”居然就打发了自己。 看着老爹又睡着了,余饶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又得喝西北风了。 去街上碰碰运气吧,没准遇到哪个好心的姑娘,或者眼瞎的老大娘,从他们的口袋里便有了今天晚饭的着落。 余饶自然不会去抢,一来没有那个本事,二来还做不出那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只是学着小乞丐的样子,把手出来,再胡乱吆喝几声,那些人就纷纷把银子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天,一个字,冷。 正午的时候,太阳高高挂,热的不行;到了晚间的时候,却冷得出奇。余饶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粗衫,以为自己在天黑前能讨到饭钱,万万没有想到,月亮都快要出来了,一个钢镚子都没有讨到。 听说武国的战事越来越吃紧了,军粮都不够发了,难不成也影响到了地处偏远的平阳城? 这样的话,自己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小姐。” 余饶看到一位肤白貌美的姑娘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便知道她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赶紧把手伸出去,反复叫着“小姐,小姐”。 通常那些富家小姐自然会意,把钱丢在余饶的手上,这时余饶还会把手抬上几分,摸一摸那些俏姑娘的手。 本来,余饶只管要钱,不管摸手的,可是有一天,余饶在书院里听到宋美玉那家伙说女孩子的手如同软玉,越摸越舒服,越摸越开心…… 至于谁是宋美玉,后文自然会介绍。 自从余饶听了宋美玉的话,心里就直痒痒,趁一次机会,摸了一位姑娘的手,那姑娘看都没有看余饶,赶紧低头走了,这时候余饶便有了胆子,摸得越发流畅了。 余饶还总结了经验,摸别人手的时候,眼睛一定不能盯着她看,否则脾气火爆的,直接给你一巴掌,就算不火爆,也得嗔你一眼……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当下一次宋美玉在书院里再侃侃而谈的时候,余饶的脸上再也不会有着任何的悸动…… 不过,宋美玉又说了,不同姑娘的手,是不同感觉的。 这点余饶倒承认,那些漂亮些的姑娘,手也好像抹了蜜似的…… 余饶本以为那位富家小姐会给自己很多钱,没想到她掏来掏去,只拿出了一个子。一个子,也就是一个包子的钱。 “站住!” 一天的烦闷,让余饶的心情很不好。他站直了身子,叫停了那位姑娘,直愣愣地看着她。 那姑娘立马心里发怵,颤颤巍巍地回道:“你……你想干嘛?” 余饶把钢镚扔在地上,骂道:“你打发要饭的呢?一个子,大爷吃的饱吗?” 那姑娘倒愣住了,回道:“你……你不是要饭的吗?” 余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是个要饭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沦落到要饭了。 时间要算起来,仔细想一想,正是父亲辞掉工作的第二年。 余饶悻悻地笑了出来:“小姐,你就再给一点吧。” “神经病!”那小姐瞪了一眼余饶,赶紧快步走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又只剩下余饶孤独的一人。 这里,是黑黢黢的一片;可是不远处,就开着一系列的酒楼。那些脑满肠肥的客人们,吃饱了,就拿着筷子捅进嘴里,剃剃牙……再到了下一位客人,同样拿着筷子捅进嘴里。 因此客人们总是抱怨,“这筷子尖为什么总是像老鼠啃了一样。”殊不知就是他们自己啃的。 余饶可不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因为那些人压根不会给自己一个子,他们的钱,统统花在了他们搂在怀里的女人身上。 有时候出来,油腻的手上还拿着未啃完的猪大骨,余饶想着他们兴许会丢给自己,没曾想,直丢丢地扔给了路边的狗。 狗吃着猪大骨,朝着他们咬着尾巴,他们笑得越加开心了。 他们有时候会嘲讽余饶:“看那个孩子,活脱脱像一条狗。” 余饶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连条狗都不如,狗尚且快活地吃着猪骨头,摇着尾巴,自己呢? 汪汪汪。 余饶学着狗的样子,叫了几声。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会叫出来,余饶自己也不知道。 周围的人都发出鄙夷的笑声。 据我分析:一,余饶绝对不为钱,因为前文说了,他们不可能给余饶钱; 二,余饶绝对不为了博他们开心,因为余饶讨厌他们; 三,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一点,余饶觉得自己像一条狗,但并不是摇着尾巴的那种狗。 狗也分两种:一是摇着尾巴招人欢喜的家狗,二是吼天吼地的野狗,这种狗,大伙也叫它疯狗。 余饶打架起来不要命,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也叫疯狗。 肚子饿了一天,咕咕叫了一天,终于不叫了。余饶倒有些害怕了,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没准哪天也像这肚子,突然就不叫了呢。 生命,何等的脆弱。 余饶曾经亲眼见到过他的邻居,一位四十多岁的体修,一只胳膊足有余饶整个身子那么宽。别人喝水用碗,他喝水直接用木桶,但仍然喝出了口服液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人,一天突然死在了水井旁边,全身上下只有一道伤口,就在喉咙处。 仵作来了,说他是被一名剑客所杀。 余饶问为什么? 仵作说天底下只有剑客能做到一招制敌,一剑封喉。 那时候余饶便知道了,生命是何等的脆弱,而剑客,似乎站在了生命的对立面。 余饶曾经发现过他父亲在大晚上爬起来,趁着月光,雕刻着一柄小木剑,只有小拇指那么长…… 木剑。 这事一度成为余饶心里的阴影,因为余饶生怕父亲是死性不改,到时候又得被衙役扣一个“目无尊长”的罪名给抓走了。 “父亲,晚上你在雕刻什么?” 余枭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你娘。” 余饶这时候才知道,原来那柄木剑是他爹送给他娘的定情信物。 她娘的尸体埋在土里都变成泥巴,何况这一柄木剑呢? 这一柄木剑也蒙了一层灰尘,棱角磨平了,余枭把它出来,正是给它镀了一层膜,修葺一番。 不过余饶并不信父亲有多么爱母亲,余饶心想如果父亲当真爱母亲,母亲也不至于惨死。 余饶清楚的记得,那是自己两岁左右,母亲躺在自己和父亲的跟前,死法和邻居壮汉一样,也是脖子上的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记忆太遥远了,余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记住母亲的容貌,而是单单记住了她脖子上的亮眼一剑。 对剑的敏感,始终贯穿着余饶的一生。不管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要提到剑,余饶无论如何都会走过去瞧一瞧,看一看。 天彻底黑了,那些嘲笑自己的人,余饶恨不得一剑杀了他们,就像邻居壮汉的死法一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这样就没有人知道是自己做的了。 余饶想到这些,自己的心里倒有些害怕。 …… 余饶看着那些富商回家的路上,一路皆是灯火,十分通亮,动手都不方便;再看看自己回家的路,因为住在平阳城的穷人区,一大早家家户户便关了灯火,黑黢黢的一片。 嫉妒,嫉妒在余饶的心里燃烧。 ——佛说生来平等,简直是狗屁。 那年大概是八岁,余饶记得,一位大和尚穿的破破拉拉,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前,和父亲隐隐约约说了些什么,接着,那位大和尚居然走向了自己,问:“小施主,我看你和佛门有缘,是否愿意随我西去。” 余饶看着他身上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身上衣服,天呐,他穿的居然连自己都不如,什么佛,渡自己都不行,还渡别人? 余饶摇了摇头,回复道:“等你的衣服不破了,再来渡我吧。” “哈哈哈。”那大和尚听完一阵爽朗的笑声,居然凭空消失在了原地。 后来,余饶再没有见过那位大和尚,只是偶然一次,在问道书院的壁挂画上,又看到了那位大和尚的样子。 画里的大和尚看起来精神抖擞多了,也换了一身金丝华丽的衣裳。 余饶问同学他是谁? 同学笑余饶浅薄,连他都不知道,这个大和尚乃是佛家的圣贤,排行第六,号六祖,名惠宗,史称六祖惠宗。 那是余饶头一次见到这天地间的神仙,没想到就这样白白的错过了。如果有再来的一次的机会,余饶一定求惠宗六祖穿的体面些再过来。 …… 没有吃饭,就没有了力气,余饶走路像小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一位醉酒的汉子还真把余饶当做了小姑娘,把他搂在了怀里,准备拼着坐牢,舒服这一晚。 舒服一晚,牢底坐穿。 谁料裤子都脱了,一看居然是余饶! 玛德,活见鬼! 醉酒男子撒腿就跑。 跑着跑着,余饶就看到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按理余饶不会管他,可是余饶从他身边走过去,见他半宿没有动静,自己的脚好像也踩到了水,黏糊糊的,便低头喊了一声:“叔,你怎么了?”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回应。 凑近一瞧,好家伙,脖子上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大叔已经成了死人,身子却还滚烫。 好快的剑……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二章 小魔女 余饶愣在了原地,记忆却如同脱缰的野马,早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邻居的死,母亲的死,不统统都是这样死的吗?难道说,自己认识的人,都得这样死? 余饶恨不得喊一句,“他奶奶的,有种你出来杀了我。” 黑暗里,当真走出了一位手拿长剑的少女,少女一袭夜行服,却依旧挡不住她傲人的身姿。标准的瓜子脸蛋,让她更加俏丽,却也显得更加的冷淡,像她手中的剑一样冷。 她手中的剑,还滴着新鲜的血液…… 现在,余饶是想跑但是两腿发软,根本跑不了。 高手—— 这是少女看到余饶的第一个反应,她杀了那么多人,还从未见过有哪一个人像余饶这样,看到尸体后第一反应居然是检查尸体的伤口,借机来分析剑的形状,剑客的用剑习惯…… 自己不能小瞧他。 少女冷声道:“喂,看样子你也懂得用剑,不知到了哪一境界?” 境界? 境界是个什么玩意,余饶长这么大倒是听说过什么天人境,凡人境,乱七八糟境……若说自己是什么境,狗屎境还差不多。 见余饶不回复自己,少女冷哼了一声:“好吧,江湖规矩,我叫殷落落,你叫什么名字?” 这下余饶终于知道了答案。 “我叫余饶。” 殷落落提着长剑走到余饶的身旁,想看看他拿的是什么剑,可是却没有看到半点剑的踪迹。 探出了脑袋,朝超他的胸口看去,因为殷落落估摸着余饶善用的是短剑,就是那种藏在袖子里或者怀里的剑,那种剑不出罢了,出了,就是一招决胜负。 色魔。 这是余饶首先想到的,这年头到底怎么了,这怪叔叔搂着自己,馋自己的身子,现在来一位漂亮的紧身衣姑娘,也馋自己的身子。 余饶把胸口捂紧了些,向后退了两步。 这一退,直接把殷落落给逗笑了。殷落落明白了,这家伙是个废物。 这年头,想要不死,只能成为两种人,一种是武功绝高的人,这样的人别人杀不死;一种就是像余饶这样的废人,谁都能杀他,因此都不屑杀他。 殷落落瞧着余饶的装扮,想他不过是一名小乞丐,便冷声道:“喂,小叫花子,问道书院在哪,快带本大爷去。” 大爷? 余饶听说过一种男人,明明是个男人,却偏偏说自己是女人,还学着女人模样做妖,莫非眼前的人正是那种人? 余饶探过脑袋,看到了她饱满的胸庭,这才相信,她的确是个女人,而且照他老爹所说,是个生娃娃贼厉害的女人。 啪哧。 殷落落已经一巴掌打在了余饶的脸上,剑也准备出了。 余饶赶紧说:“大爷,现在问道书院已经关门了,况且天黑,我根本找不到路了。不如这样吧,明天一早我带你去问道学院,我正好是那里的学生。” 学生? 殷落落仿佛看到了宝贝,身为魔族的她,费劲了心思想要潜入问道学院,截获里面的秘密,可是那老头子院长风不平实在太厉害。 风不平是谁,问道书院院长,曾经在平阳城前,一人一剑,击退魔族三千兵甲…… 现在有了余饶作掩护,没准她真的能溜进问道书院。 不过殷落落打量着余饶的打扮,怎么都觉得他不像一名学生。 余饶看出了她心里的犹豫,笑道:“哎呀,这天下的间学生也分穷学生和富学生嘛。今晚你就暂住我家,明早准带你去。” 这一点余饶倒说的不假,殷落落勉强信了,但是殷落落不相信余饶这样的家伙还有家。看不出来,这年头乞丐都能买房了。 他们俩朝着余饶的家里走去。 突然间,余饶猛地回过头,看向了邻居大叔的尸体,尸体已经凉了。几只苍蝇却饶有兴趣地围在上面嗡嗡地叫着。 余饶又看到了那只野狗,野狗跑过来,叼走了叔叔的心脏,在一旁狂吃了起来…… “怎么了?”殷落落看着余饶。 余饶用手指了指叔叔的人体,“那可是人啊。” 殷落落冷笑了一声,“众生如草芥,生命如蝼蚁。” 众生如草芥,生命如蝼蚁。 此后许多时间里,这句话就像小时候余饶偷偷看见父亲雕刻木剑一样,成了他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自己有没有一天也会像叔叔一样躺在这冰冷的地上,让野狗叼去自己的心脏呢? 余饶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个老巫婆问一个善良的人:“人没了心,还能活吗?” 那个善良的人立马就死了。 可是如今,那些冠冕堂皇的富商们,却只叫嚷着“只有把良心丢了才能够活,才能够大富大贵!” 余饶想问,人没了心,真的还能活吗? 殷落落见余饶心不在焉,自然怀疑他藏了鬼点子,加上余饶的确有些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殷落落便想要试探他一番。 出剑,剑就已经架在了余饶的脖子上。 感受到脖子传来的凉凉寒意,余饶睁大了眼睛,看着殷落落。 殷落落倒好奇了,“你为什么不躲,也不叫?” “因为我不怕。” “为什么不怕?” 这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余饶压根不知道从哪开始回答。当初他的娘亲的尸体躺在他跟前的时候,旁边还放着一柄血淋淋的剑,那时候,余饶看着剑,就忽然对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 此前他一直以为那种情绪是厌恶,因为是剑杀了他的母亲,可是后来某一天他到铁匠铺里,看到了一柄明晃晃的剑,他却准备想拿起来挥舞一番。这时候余饶就知道自己对剑的感情绝对不是厌恶。 是什么? 余饶现在还不知道,但是父亲告诉他说,“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 但奇怪的是,父亲说完这句话后,又补充了一句,“你长大后就知道了。”还有一声长长叹息声。 如果不是那声长长的叹息声,余饶也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其实,余饶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挺搞笑的,老师上课说的话他统统都记不进去,可是某人的一声叹息,或者爽朗的笑声,婴儿的啼哭……却能在他的脑子里留存很长很长时间。 “像条傻狗。” 殷落落忍不住地骂到,却笑了。 殷落落也不记得自己这是今天晚上第几次笑了,跟着这个少年,自己总会莫名其妙地笑出来。 殷落落刻意放慢了脚步,从背后看着余饶,“像狗,真踏马像一条狗。” “你说什么?”余饶回过身来,看着殷落落。因为隔得有些距离,余饶刻意放大了声音,声音在渺茫的黑暗穿梭,又传来了阵阵回声,像在一个无限循环的空间里…… “我说,你像条狗!”殷落落的声音还在山野间回荡,人就已经到了余饶的身边。 “好俊俏的功夫。”余饶说。 “这叫轻功。” 殷落落长这么大似乎还从来没有碰到像余饶脾气这样好的人,骂他是狗,居然还有脸笑了出来。这个人有趣,真有趣。 殷落落问:“余饶,我骂你是狗,你为什么还笑啊?” 没有答案的问题太多了,余饶又陷入了沉默,不过这个问题,在多年以后他却找到了答案,那时候,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侠”,他想要告诉全世界,他为什么不感到愤怒,因为他知道,他自己不是狗,不是狗! ——只可惜,那时候问问题的人已经死去了多年。 很多事情,哪怕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都会成为一个人终身的遗憾。 …… 看到余饶家的一刹那,殷落落的两眼瞪得像猫头鹰那样大,一瞬间,她甚至觉得自己来到了乱葬岗。我的天呐,世间居然还有这样的屋子,这能叫屋子嘛,叫做断壁残垣还差不多。 殷落落曾经前往过边境的战场,战争中被摧毁的屋子正是这样残破不堪。 这时候殷落落有些佩服余饶的勇气了,这种屋子,没准就会在下雨下雪天塌下来,所以说住在这种屋子里是挺需要勇气的…… “余饶,你这家庭条件,是穷了几代啊?”殷落落鄙夷地问到。 余饶长这么大,很多次听到别人说富几代,却头一次听到说穷几代。余饶想了想,再往上推了推,回道:“估计从祖宗那辈,就开始穷了,因为父亲说过,我们原本是住在荒野里的民族……” 殷落落调笑道:“当今狗皇帝的祖宗也是野人,不过别人如今都混成了皇帝,你怎么还是个小乞丐,哈哈哈……” 余饶愤愤地说道:“看你,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弄得这番模样,不也好不到哪里去吗?” 突然间,殷落落的长剑就传出了一阵杀气,把余饶给吓了一跳。 祸从口出,余饶赶紧把嘴巴闭上。 他听父亲说过,很多剑客的交手,到后来的你死我活,都是一句不经意的玩笑。 殷落落自以为把杀气隐藏的很好,却没想到还让余饶给看了出来,一刹那,杀意消失了,变成了满脸的好奇,她疑惑道:“真是奇怪,我受过特殊训练,除了我的剑,五官上根本没有杀气,然而剑上的杀气一般人根本看不见?莫非你能看得见?” 杀气?余饶没有听说过,杀猪他倒是见过。杀猪佬把刀举起来的一刹那,猪就哇哇叫了起来。莫非猪也能看得见杀气?哈哈哈…… 余饶回复道:“看不见,我只是感觉,就像头猪一样。” “像猪?”等到余饶给殷落落解释了一番,殷落落也笑得后仰,直夸余饶简直是个天才。 天才。 余饶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人夸他是天才,此前,同学们说他是蠢猪,无可救药;隔壁的王大娘说他是傻狗,傻得像一条狗。 “余饶,你又带了什么东西回来?” 余枭睡在木匠坊里,他难过的时候就喜欢呆在木匠坊里,木头的原始香气,自然的氤氲,能让他借助酒力很快睡着。 然而余枭又是一位极敏感的人,外面的一点动静,都能让他瞬间清醒过来。不过当他意识到只不过是余饶罢了,立马又会放松了警惕,那些退去的酒精又会占领大脑的中枢。刚才还能完整的说出一句话,现在却连吐词都不清楚了。 平阳城穷人区里,大部分人都知道他不仅是个出了名的烟鬼,还是个酒鬼。 “是谁!” 未等余饶解释,殷落落就放慢了脚步,向木匠坊里走去。在朦胧的黑暗里,他能看见屋子里伸出了一只脚,搭在门槛上。 殷落落架起了剑势,每一步走得都很小心,却哐当一声,不小心踢到了刨木头的锥子。 他娘的,谁能想到这好端端的地方放了一个手臂大小的锥子。 殷落落低下头,惊讶地发现,地上居然都是木头屑,以及乱七八糟的木匠工具,他大致猜到了,里面的人只是一位木匠…… 不过庆幸的是,屋子里的人并没有醒来,殷落落继续前进着。 常年的杀手经验告诉他,无论对方是真正的身份是什么,只要他没有暴露出来,都把他当做最顶尖的剑客来对待。余枭,必须死。 突然,余枭翻了个身子,把酒壶丢在了地上,“哐当”一声。 这一下倒把殷落落吓得一颤。 “可恶。” 殷落落不管埋伏了,当即拿着剑就要冲进屋子,杀了这该死的木匠。可是身后余饶的声音传了过来,“落落,他是我的父亲。” 其实余饶很早就可以打断殷落落的埋伏了,不过余饶看着屋子里那个醉醺醺的酒鬼,忽然起了一个恶毒的想法——他真的是我的父亲吗? 等到余饶从朦胧的状态中回过神来,已经看到殷落落提起了手中剑,快要砍到父亲的脖子上了…… 罪过—— 余饶自认为对父亲是没有感情的,心里却不知道怎么十分愧疚。 看着屋子里那邋遢的男人,殷落落的嘴里蹦出了一句话,“这是你的父亲?” 然而未等余饶回答,殷落落便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 余饶并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不过从她的笑容里,看到了鄙夷。余饶的心里一阵刺痛,就像宋美玉他们在谩骂自己的时候一模一样。直到后来,余饶读到了一段话“赤裸裸地嘲笑”,那时候余饶才明白了,当时殷落落的笑,就是赤裸裸的嘲笑。 余饶问殷落落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殷落落说龙生龙,凤生风,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她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余饶像一条狗了,因为他的老爹,就是一条狗。 “那这么说,你爹一定是大魔头喽。”余饶顺着她的思维,冷不防地说到。 “你怎么知道!”这一下倒让殷落落吃了一惊,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余饶。手里的剑,下意识地拔出了三分。 余饶说:“因为你是小魔女。” 大狗的儿子叫小狗,大魔头的女儿叫小魔女…… 好逻辑!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三章 书院 昨晚余饶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原因很简单,鸠占鹊巢,也就是殷落落把他那小的可怜的房间给占了,余饶只好跑到厨房里去睡。 家徒四壁的屋子,何况厨房了,四处漏风,余饶半夜冷得直打哆嗦,恨不得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冲进屋子,搂着殷落落睡觉了。他听宋美玉说过,女人的身子如同暖炉,自带温度。 可是他刚刚走出了厨房门,站在大门口,就看到了殷落落手里的那柄长剑挂在的窗户上,一阵微风飘过,还在轻轻地摇曳着。 余饶可不想成为这剑下的亡魂,因此悻悻地退了回来,躲在炉灶边,抱着膝盖。 这时候反正都睡不着了,他就任凭自己的思绪像蒲公英一般乱飞。 这个家里,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女人了,殷落落绝对算得上第一位。不知道为什么,余饶很容易把殷落落和母亲联想到了一起,若真要追究缘由,可能他们都是女人的缘故。也说明和余饶有过关系的女人实在太少了。 余饶心想自己的母亲如果像殷落落那样,是位不折不扣的小魔女,也把父亲赶到屋子外面睡觉,他倒是能理解父亲为什么对母亲没有感情了。倘若自己娶了小魔女这个倒霉的玩意,害的自己一年四季只能睡厨房,那么恐怕自己也对她爱不起来了。 然而宋美玉一年到头换上个十七八个丫头,轮流陪着他睡觉,也不见得他有多么爱一个人。因此余饶总结出来了,爱一个人绝对不看睡不睡觉。 那看什么呢?以现在余饶的经历,很难回答各位。 大清早,余饶就打着哈欠,满脸困倦的样子。 殷落落见了,又说余饶像一条狗,这一次说他像死狗。耸拉着脸皮,一点没有精神。 直到余饶把昨晚自己冷得半死的事情给殷落落说了一通,殷落落才又笑了出来,说余饶果然是条傻狗。绕来绕去,终于从死狗变成了傻狗。 等到两人准备去问道书院了,殷落落才发现余饶的老爹余枭还在呼啦啦地睡着觉。原本她是注意不到的,可是余枭的呼噜声实在太大了,就像锯木头的声音,“呼啦啦呼啦啦……” 殷落落见过不负责任的老爹,却还没有见过像余枭这样不负责任的老爹。对比起自己严厉的父亲,殷落落忽然觉得,自己的老爹和余枭这家伙比起来简直要好一百万倍。 当然,殷落落在挨打的时候就不会这么想了。 魔族的大业。 这是殷落落潜入平阳城的时候,他的父亲殷衡再三嘱咐他的话,说魔族的大业,就全靠你了。 这句话,明显是句谎话,因为殷落落打小时候起,就听到父亲对每一个单独执行任务的人都说过,“魔族的大业就全靠你了。” 结果那些人一个都没有回来,魔族的大业却照常继续着…… 作为父亲的女儿,殷落落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魔族的大业究竟是什么,甚至她连魔族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有着同样相同的肌肤,一鼻一口的五官,为什么自己就被称为魔族人呢? 魔族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吊死平阳城里的人,平阳城里的人,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魔族人。 一天,殷落落看到一位七八岁的孩子被魔族人拴着脖子,慢慢挂在了腐败的枯木上,喉咙一紧,两腿直弹,一会就没有了生机。 殷落落问父亲,“父亲,为什么要吊死他?” 殷衡说:“因为他是平阳城里的人,该死的武国人。” 那时候起,殷落落杀人也不再问为什么,而是判断他是什么人。武国人在魔族人的眼里就好像有了天大的罪,同理,魔族人在武国人眼里也好像有了天大的罪。然而滑稽之处在于,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罪。 殷落落来到平阳城,是父亲告诉他说,平阳城里藏着天大的秘密,藏着秘密的准确地点,就在问道书院。问道书院,绝对不是一座普通书院。 这点,殷落落相信,整个平阳城的人都相信,因为风不平实在太强了,试问,如果问道书院当真只是一座地处偏远小城的普通书院,那么院长怎么可能做的到一人一剑力战三千兵甲? 三千兵甲,大部分读者可能没有概念,可是当他们骑着高头大马,黑压压的一片站在你的跟前,你就知道了三千兵甲有多么恐怖了。 那场战役,殷落落没有参加,但是后来,她又看到了魔族新的一批黑压压一片的三千兵甲,再联想到了风不平的故事,便知道了,三千兵甲很强,而风不平更强。 出发前,殷落落问魔族里的长者,问他们魔族的大业到底是什么。 长者居然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还说如果殷落落知道了,得回来告诉他一声。 他打了一辈子仗,到头来打瞎了一只眼睛,伤了一条腿,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打,打的是谁。 当晚,殷落落就出发了,她希望这一次能找到答案。 问道书院,是一座平阳城里的人再熟悉不过的书院,这座书院的历史,要比平阳城更加的悠久,因此在平阳城的《地理图志》中找不到关于这座书院的任何历史。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也只是听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过,说先有了书院再有了这平阳城。 可是当余饶问老师这座书院历史的时候,老师却说因为平阳城里的人缺乏教育,所以才办的书院,书院的历史在平阳城的后面。 撒谎,这明显就是撒谎,只不过余饶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撒谎。 老先生说,要信书里的东西。现在书里的东西明显出了问题。余饶不清楚自己到底该信谁了。 不信书,是有危险的。 余饶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第一天来到问道学院的时候,他听老师们说,问道学院的后山禁地里,有着一只吃人的怪物,不吐骨头,若你们贪玩溜了进去,就会尸骨无存! 那时候余饶并不信书,可是第二天就有一个孩子偷摸着溜了进去,被风不平救出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只胳膊,血淋淋的胳膊…… 每当余饶给老爹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老爹总会嘲讽道:“余饶,你记住,这天底下哪有什么鬼神,从来都是人比鬼更恐怖。” 从来不相信父亲的余饶,那一次出了奇的信了父亲,他总觉得,后山上不是鬼,而是人,一个比鬼更加恐怖的人。 来了问道书院,殷落落就迫不及待地叫余饶带他去后山的禁地看一看,可是余饶哪里敢去啊,扭捏扭捏,吞吞吐吐,硬是不打算带殷落落过去。若不是在书院里鱼龙混杂,殷落落早就拿着剑逼着余饶带她过去了。 此刻的殷落落,换了一身邻家女孩的装扮,精致的面孔,即使不化妆,也美得叫人称赞,因此她压根没有想到的麻烦随之来了。 起先是两三个男生吞吞吐吐地走了过来,问她很奇怪的问题,“你喝不喝水,你吃不吃东西。” 再到了后来,直接有男生过来,深情地看着殷落落,说殷落落可以做他的妻子吗? 未经人事的殷落落问余饶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 余饶说:“他们这是想要和你睡觉。” 殷落落脸颊一红,当即对着那些男子们吼道:“滚!” 余饶带着一位漂亮的姑娘来到的书院里,一时间成了书院里的头条新闻。余饶惊讶的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大堆亲戚,这些亲戚一上来先是寒暄一阵,再就是问关于殷落落的一切。 余饶是真的不了解殷落落,因此回绝了那些人,那些人直骂余饶小气。 正说着,余饶看到了宋美玉也走了过来。 宋美玉人如其名,小脸蛋美得像女孩子一样,最关键的,他的父亲乃是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家财万贯,因此有传闻,书院里四分之一的女孩子都被宋美玉给睡过。 宋美玉拿着折扇,看到了殷落落,刻意将折扇给哗啦啦地扇开,扇页上,写着出自名家手笔的四个方圆大字“温润如玉”。 那位名家在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本来想写的是“衣冠禽兽”,可是没有了勇气,只好把刚刚动笔的“衣”字改成了“温”字,因此眼力极好的人,还能看得出来“温润如玉”实际上是“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看到了殷,不,是宋美玉看到了殷落落,抹了白胭脂的脸挂起了嘚瑟的笑容,特意从怀里掏出精致的古铜小镜,从嘴里吐出一口唾沫贴在手上,对着镜子,用唾沫把头发给捋齐。这一抹,本来分叉的头发立马变得油光锃亮。宋美玉也越加的美了,真像小姑娘一般。加之用了女人的香水,浑身也布满了少女的体香,走起路来扭扭捏捏…… 余饶突然想起了那天的怪叔叔,他心想如果那怪叔叔当晚袭击的是宋美玉,没准真把宋美玉当女人给办了。 不过这宋美玉看起来是个女人,武功修为可不浅,余饶曾经就因为他骂自己是狗的事情和他交过手,被他轻轻几招就撂倒在了地上。 恨啊,看不惯又干不掉。 “这位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宋美玉走了上来,从怀里拿出一块楠木纹丝的鹿头玉佩。他还说,冬天的时候他见过一只雪白的鹿,并在雪地里捡到了这只玉佩,现在看起来姑娘和这只玉佩有缘,便把玉佩赠给她。 或许宋美玉真的喜欢鹿,因为在床上的时候,他喜欢说:“你真是一头发-春的小母鹿。” 那时候女孩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可是已经晚了,鲜血染红了床单了…… “滚!”殷落落丝毫没有给宋美玉一个好脸色,径直把他给骂开了。自持风流倜傥的宋美玉,还从来没有受到过如此的打击,立马哭得梨花带雨,迈着柳条般轻盈的腿,灰溜溜地跑了。 这仿佛给余饶出了口恶气。余饶问她为什么不喜欢宋美玉,还说女人大概都喜欢宋美玉那样的家伙。 殷落落笑了,她说只有小女生才会喜欢宋美玉那样的家伙,而自己,已经长大了。 长大了? 余饶今年十五岁,年纪和她相仿,可是每次遇到了什么问题,父亲都会说余饶长大了自然会明白,因此余饶渴望长大。但是今天又听到殷落落说自己长大了。长大了,究竟意为着什么? 看着殷落落手里的剑,余饶忽然觉得,长大了就是能握紧手里的剑了。这个荒诞的想法,让他自己都笑了一声。 余饶并不打算带殷落落去后山的禁地,因此就带着他在学院里瞎转悠,希望把这一天的时间都打发掉。殷落落也不是白痴,察觉到了余饶的企图,脸色越加的阴沉。 直到余饶看到了一帮少女迎面朝自己走了过来,为首的那位,穿着青衣淡裙,手里握着一把青纹的玄铁剑。少女的万千青丝仅用一根淡蓝色的蝴蝶带系着,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那一根蝴蝶丝带解去,万千青丝在空中飞舞的样子。而且,那为首的少女论颜值论身材,绝对不比殷落落差半分。 余饶想到了宋美玉的话,说不同女孩子的手摸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因此他觉得林欢欢的手摸着的感觉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因为自己只要见到她,心跳就加速了…… 林欢欢是谁,平阳三虎林振的女儿,书院里的天才少女。无数人的女神,梦中情人。唉,余饶这辈子,只能远远看看了。 看到余饶扭头就走,殷落落还以为自己到了禁地了,将余饶一把抓回来,看向前方,直到看到了林欢欢,殷落落才明白了余饶的“禁地”原来就是这位俏姑娘啊。 俏姑娘,殷落落见到的多,自己就是一位,但是像林欢欢这样的美人坯子,殷落落也自愧不如。 冤家路窄,余饶惊讶的发现,宋美玉那个混蛋家伙,居然混在林欢欢那一批美人堆里。 宋美玉的手里正拿着一瓶上好的胭脂,而林欢欢的指甲上则涂着淡红色指甲,看样子,这两家伙一定亲密无间了。难不成,欢欢女神也被宋美玉这衣冠禽兽睡过了? 余饶想到了这,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难受的要命。他恨不得宋美玉把自己给打一顿,也不希望欢欢被宋美玉搂在怀里。 然而这都是他的想象罢了,林欢欢压根没有被宋美玉楼过,林欢欢不缺钱,也不缺人爱,因此她和殷落落一样,打心底里看不起宋美玉。 余饶冲冠一怒为红颜,不过不是打,而是走,扭头就走! 哼,他奶奶的,看不惯,那我就不看! 殷落落愣在了原地,心想余饶这也太没有出息了。 谁料刚才受了委屈的宋美玉,不会把气撒在小姐妹身上,就撒在了余饶身上,他叫道:“没娘的家伙,你要去哪?” “谁没娘?”殷落落问。 “余饶没娘。”林欢欢说。 “猴子才没娘。”余饶看向了宋美玉。 “玛德,你说谁是猴子?”宋美玉握紧了拳头。 “谁说话谁就是猴子。”余饶说。 脸上带着赤裸裸地笑意,大伙把目光都转向了宋美玉。 接下来余饶就听到了几个字:“给我打死这条疯狗!”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四章 天才,傻狗 提到“打”,余饶想到的第一个字就是“跑”。 读者可能会觉得,“打”和“跑”那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甚至,两者是对立关系,但请听我继续说下去: 那还是上一次他和邻居孩子打架的时候,他的两只胳膊都打脱臼了,而邻居孩子单只手臂落了个粉碎性骨折,一辈子只能杵着拐杖走路了。以后每逢在路上碰到了余饶,都会骂一句“疯狗”。 那时候余饶的老爹就揪着他的耳朵吩咐道:“余饶,下一次你听到了‘打’字,就给我跑,否则不管你打赢了还是打输了,回来我都得揍你。” 余饶曾经发过誓,谁打他他就打谁,可是老爹他是万万不敢打的,天下岂有儿子打老子的道理,况且圣人也说了,儿子打老子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 这个圣人是谁,余饶考究了许久也没有考究出来,天底下被雷劈死的儿子余饶也没有听过,但是被儿子打死的老子,余饶倒见过了好几回—— 当父亲的就躺在冰冷的地上,浑身硬邦邦的,脸上全都是淤青;当儿子的站在一旁,脸上依旧挂着那副桀骜不驯,就好似当年小时候他父亲教训他的样子,那副表情一模一样。 余饶撒开腿就要跑了,却发现自己压根不用跑,当宋美玉冲上来的一刹那,殷落落的剑就已经出手。 按理,殷落落出剑的速度是余饶跑步速度的几千倍,以余饶的眼力,压根捕捉不到剑的踪迹。 可是殷落落的剑离开剑鞘的一刹那,余饶就料到了那柄剑会不偏不倚地停在宋美玉的脖子上,因为殷落落的眼睛就盯在了宋美玉的脖子上。 这个知识点来自他的父亲,余枭说过,比剑客手中的剑还要快的东西,只有剑客的眼睛。眼睛所望,剑即达。 果不其然,殷落落的剑停在了宋美玉的脖子处就停了下来。 很多人会觉得宋美玉一定死翘翘了,可是余饶知道,殷落落绝对不会杀宋美玉,因为如果殷落落敢杀宋美玉的话,那么她一定会先杀了自己。 ——余饶有这自知之明,自己可是要比宋美玉讨厌多了。 “你……你要干什么?”宋美玉吓得花颜失色,连与人对战基本路数都忘了。片刻后才想了起来,连忙补充道:“我爹可是宋成,你知道嘛,平阳三虎之一,你若伤了我,爹爹他一定不会放过你。” 说着轻轻咬着贝唇,无辜求助的眼神看向了林欢欢,他喜欢女孩子这样,便以为女孩子也喜欢他这样。 然而在林欢欢的心里,直反复地冒出着一句话“好快的剑”。 平阳城里的少年剑客,林欢欢都暗自调查过,绝对没有像殷落落这般强的,而且一出手就是杀招,一剑封喉。若不是殷落落及时停住了,现在宋美玉已经倒在了地上。 而且这个人招数,剑法,林欢欢都从来没有见过。自持少年天才的林欢欢心里发怵,若自己和她交起手来,不知道谁更强。 殷落落收起了剑,一脚踹在了宋美玉的屁股上,宋美玉一个踉跄,在地上滚了一圈,连忙抱着屁股,娇羞地跑到了林欢欢的身后躲着。 殷落落冷哼道:“就凭你,还想欺负我家的狗?” 本来还笑眯眯的余饶一听这话不对劲啊,敢情他救自己只是因为自己是她的一条狗,我的天呐,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她的一条狗? 若是一般的地痞流氓,余饶一定要和他们理论理论,让他们的脑袋上开出几多小红花,可是眼前的殷落落,林欢欢……都是书院里的风云人物,一个比一个厉害,余饶可没有本事和他们斗。 余饶心想,等到哪一天自己变强了,也要让你们知道,本大爷的厉害!现在只有一个字“忍”。 以前有人到余饶家里来闹事,当着余饶的面,给了他的父亲一巴掌,说他父亲的做的木工活都是破烂,没用几天就坏了,余饶当即准备和父亲冲上去暴打他一顿,谁料父亲挥挥手把余饶给拦下,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一天若不是余饶又偷偷听到了父亲嘴里呢喃着“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差一点就信了父亲的邪。 一条狗,呵。 现在林欢欢更加瞧不起余饶了,在她的心里,余饶和她的诸多追求者没有什么两样,又穷又不肯努力,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是什么? 说余饶不要脸是轻的,说他是个傻狗才正好。 不过一向受过良好教育的林欢欢,才不会在明面上嘲讽余饶是个傻狗,要说,也在私底下说。 林欢欢的目光都停在了殷落落的身上,她倒是万分好奇,余饶今天带过来的姑娘,究竟是什么人。换句话说,凭余饶这样的货色,又能带什么人来书院呢? “欢欢,替我教训他。”宋美玉在后面轻声唤到,却没有发现林欢欢已经皱起了柳眉。 芙蓉如面柳如眉,余饶突然觉得,欢欢皱起眉头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该死的阴阳人。”殷落落上前一步。又把紧张的气氛给提了起来。 本来,林欢欢是不会管宋美玉这样的无脑少年的,可是没办法,他还有另一重身份是平阳三虎之一宋成的宝贝儿子。平阳三虎向来同气连枝,作为林振的女儿,林欢欢有责任维护平阳三虎的关系,现在这时候,只有帮宋美玉一把了。 “且慢。”林欢欢把手中的青纹长剑举了起来,阳光照在剑柄上,闪过一抹寒芒。 在这个学院,任谁都会给林欢欢几分薄面,因此林欢欢依旧是好言相待,可是她没有想到,殷落落直接骂了起来: “你算什么东西,阴阳人讨的小老婆?” 一向注重名誉的林欢欢最害怕的事情便是别人误会了她和宋成的关系,没想到如今这个殷落落直接广而告之地宣布了出来,简直触碰到了自己的逆鳞。接下来没得说,只有打,胜者才有发言的机会。 两柄长剑在空中纵横交错,宋美玉吓得睁大了眼睛,生怕欢欢不敌,然而殷落落每一击都很险,但是林欢欢还是巧妙地躲开了。几次反攻,眼看林欢欢要刺伤殷落落了,殷落落也巧妙的躲开了。两者不分胜负。大伙看得一股劲。 刀光剑影之中,余饶却打起了哈欠。 剑是用来杀人,倘若不杀人,在空中飞舞和在窗户上挂着又有什么区别。她们两人每一剑看上去都很凶险,却有漏洞百出。这样的剑,让余饶感到乏味。 对比起娘亲脖子上的亮眼一剑,余饶甚至在思考,什么是剑客? 难道拿了剑就叫做剑客了吗? 不,余饶很清楚地告诉自己,弱者不配被称为剑客。 看到余饶打起了哈欠,林欢欢气得握紧了拳头,猛地挥剑,冷不防刺向了殷落落的下三路。此前,林欢欢一直攻击的是殷落落的上身,因此殷落落还没有发现这招的转变。 幸亏余饶在一旁提醒道:“落落,小心下半身!” 殷落落几乎是下意识地把剑格挡在了下半身,那时候林欢欢的剑还没有落下来,殷落落以为自己上了余饶的当,却听到“哐当”一声碰撞声,林欢欢的剑才刚刚落得下来。 我滴个乖乖,殷落落和林欢欢同时睁大了瞳孔,看着余饶,她们都没又想到,这家伙居然提前看出了自己的招式。 当殷落落准备换招挑飞林欢欢手里的剑的时候,又听到余饶说:“欢欢小心,她打算挑飞你手里的剑。” 林欢欢立马把手缩回去,殷落落就折剑横扫了一波,差点把自己的剑挑飞,好险…… 她们的目光停在了余饶的身上,很明显,这场打斗因为余饶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换句话说,她们两个仿佛成了余饶练招的工具,余饶这是自己在和自己打。 突然间,两名女子,两柄剑,转变了方向,径直奔向了余饶。两柄剑就直挺挺地指着余饶的眉心上。 看着剑尖在自己的眼前晃动,太阳照射在上面,有一种异常的美丽,余饶在光斑中,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倒在了血泊中,那迟早也是自己的归路,剑客的归路……不觉中,呼吸像大河一般平稳。 林欢欢冷声道:“我用了五年时间才消除了对剑的恐惧,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怕?” “不知道。”当余饶这么回答的时候,仿佛已经看到了林欢欢的剑刺向了自己的眉心。 痛,那一定很痛。 “你——”林欢欢出剑。 哐当一声,殷落落也出手,这一次,林欢欢的剑被挑飞了出去。 剑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足足滚了三四圈。 现在殷落落的剑已经架在了林欢欢的脖子上,往昔不可一世的天才少女,此刻脸上也写满了不甘…… 余饶嘴里喃喃念叨着:“你输了,但是我不会杀你……” 声音很小,压根没有人听得见他在说什么。 接下来,殷落落说道:“你输了,我不会杀你,带上你的人,滚走!” 说着殷落落便收起了剑,拍了一下余饶的屁股,继续向后山禁地方向走去。 望着他们俩的背影,林欢欢握紧了拳头,这时候宋美玉刚好凑上来,装模作样的关心,林欢欢就再也忍不住了,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啪哧一声…… 耻辱。 宋美玉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耻辱,他发了誓,一定要让余饶和这神秘的少女殷落落死无葬身之地。 救人,宋美玉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找医生,可是杀人,宋美玉有着无数种办法,因为这年头只要有钱,别人就有办法,宋美玉是东家,别人的办法就自然是他的办法了。 “余饶,殷落落,我要你们死!” …… 殷落落看着余饶一路上都在憋笑,心情十分的不爽,她忽然觉得,余饶不是个傻狗,而是在逗她玩。殷落落显得十分气愤。 余饶看出来了,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杀林欢欢。” “为什么?” “因为你如果敢杀她的话,那么就一定敢杀宋美玉了。” “你真是个天才。”殷落落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但是当“天才”二字出口的时候,殷落落意识到,这已经是她第二遍这么夸余饶了。 她问余饶,“你为什么能猜得到我们的剑招,预知未来么?” 余饶只说了两个十分玄妙的字,“感觉。” 这等于殷落落白问了。殷落落又骂了一句“傻狗”。 在众人的印象里,天才和傻狗似乎不应该同时出现在一个人的体内,然而殷落落看着余饶的背影,忽然觉得,尘世之间的人,对于天才和傻狗的理解都错了…… 殷落落快步追上了余饶,她知道余饶带着她瞎兜圈子,因为同样一栋建筑,一棵树,她居然看到了两遍。 “余饶,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是条傻狗么?”殷落落没好气地说,“这样行了吧,我也知道,你不敢去后山禁地,那么我帮你搞定林欢欢,你就带我去后山禁地。” 搞定? 这是个十分有意思的词语,余饶已经不止一遍听到别人这么说了。 上一次有个小子得罪了宋美玉,宋美玉在学院里吆喝着要找人“搞定他”,结果余饶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了。 余饶问道:“‘搞定’是什么意思?” 殷落落的脸颊上浮现出一抹娇羞,难得的娇羞,可是立马就消失了,她走到余饶的跟前,捏了捏余饶的脸蛋,骂道:“傻狗,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搞定她,就是让她和你睡觉!” 睡觉! 这一下子余饶全明白了,心里扑通扑通地乱跳。 余饶很想说“不行,欢欢她一定不同意”,可是嘴却像打了润滑剂,不是自己的嘴了,直接冒出两个字“成交!” 哈哈哈。 殷落落拍了拍余饶的肚子,冷嘲道:“嘴巴上说不要,身体倒是很诚实嘛。”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粒红色的丹药,丹药冒出迷人的麝香。 余饶拿从殷落落手里接过来,放在嘴边闻了闻,吓得殷落落赶紧从余饶手里抢了回来。 殷落落咽了口气,说道:“吓死我了,这药男人吃了会出人命的。” “什么药,这么厉害?” “这药名为翻云覆雨,就是天上的仙子吃了,也会偷溜着下凡间……”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五章 论道 夜闯民宅,闯的还是平阳三虎之一林振的府邸,给欢欢下药…… 余饶一辈子不敢做的事情,今天在殷落落的带领下,一下子全给干完了。 对还是错? 余饶在出发之前反复问着自己,可是来到了林府的大门前,余饶的脑子里就只剩下林欢欢那副动人的模样,就连白日里的蹙眉,都有一股别样的风采。 一切事情都已经准备妥当,眼瞅着林欢欢还在正厅,殷落落便嘱咐余饶说,让余饶藏在林欢欢的床底下,而自己则在门外面把风。 余饶叫她一起进来躲在床底下,殷落落的脸颊立马红的像苹果,她说这种事情,她不好意思看。 不好意思看。 原本余饶还觉得没什么,听了殷落落这话,自己的脸也红了起来。 挺羞人的。 “赶紧吧赶紧吧。”殷落落把余饶给半推了进去。那种感觉就好像新人入洞房的时候一样。 门“框哧”一声关上,殷落落又独自一人在黑暗中了。望着通亮的灯光,殷落落觉得它们都很璀璨,可是自己和余饶一样,今晚是个贼,见不得光明。 无聊中,殷落落埋怨了一句:“傻狗,我怎么让你进去你就进去啊,真是个白痴。” 女人的心思真难猜,像殷落落这样的少女,心思更难猜。俗话说心如乱麻,殷落落这心思,估计麻到了她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整理的地步。 眼看着“翻云覆雨”在林欢欢的茶杯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余饶吞了一下口水,顺势躲在了床下。 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着,一刻都没有消停过。 余饶本以为林欢欢来了,他的心就会安静下来,可是当林欢欢穿着浅白色的睡衣推门进来,伸了个懒腰,妖娆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余饶的心情就更加不能平静了。 事情没有余饶料想的那么好,却也差不多,林欢欢拿起桌上的书,看了一小会后,便泯了一口茶。 这一口茶水下去,林欢欢皱了皱眉,她喝出了苦涩的味道。估计她连做梦都没想到,居然有人敢潜进她的屋子给她下药。 就在余饶干等着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林欢欢居然把衣衫退到了后背,露出了牛奶般丝滑的肌肤…… 余饶只看到她的背上,有着一只凤凰的图案,足以把旁人的注意力统统吸引过去。 那只凤凰的图案,余饶第一眼看上去也以为只不过是刺青罢了,可是他又想林欢欢这样的乖女孩怎么会有刺青呢,便更加仔细地看了过去,原来那是只金黄色的小凤凰,纹理之间,正涌动着一股淡金色的光芒,有着一股呼之欲出的气势。 不知道为什么,余饶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只小凤凰,这只小凤凰一定有着很强很强的实力…… 接下来,他发现小凤凰金色的光芒越加耀眼,林欢欢的表情便越加的痛苦,那种痛苦的表情,余饶之前从来没有见别人有过,仿佛超越了人类承受痛苦的最大极限。 豆大的香汗一粒接着一粒落下,脸色涨的通红。 余饶明白了,敢情欢欢背后的那只小凤凰正在挣脱林欢欢的束缚,而林欢欢拼了命地将它压下去。 小凤凰究竟是什么? 在余饶的记忆里,林欢欢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平阳城人,因为余饶在八岁之前,没有看到过林欢欢,是在八岁以后,突然见到的。 余饶还记得那天,自己在城门口玩耍,被宋美玉那帮混蛋围着打,这时候,一群衣冠华丽的奴才抬着一顶楠木小轿,缓缓地走进了平阳城的大门。 通过轿帘的缝隙,余饶看到了林欢欢,那个现在的天之骄女。 当时,宋美玉就发誓说,他一定会娶林欢欢作她的妻子;而余饶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心里也暗暗地发誓,要娶林欢欢这样的女子作妻子。 现在回想起童年的誓言,余饶只觉得自己天真可爱。同时,又有隐隐地不甘心。 余饶握紧了拳头,指甲嵌进了肉里,可他完全感受不到痛疼,只是反复重复着一句话“欢欢,我们真的不可能在一起么。” 他没有注意到,林欢欢的瞳孔变成了金色,一种十分耀眼的颜色,仿佛天际的太阳。 “仙女。”余饶并没有见过真正的仙女,嘴里却突然蹦了出来。确实,如今的林欢欢,像极了画卷里才有的神仙妃子。 散落的三千青丝飘浮在半空中,露出月光般丝滑的香肩,笼罩着一层金色的光晕…… 距离。 在余饶的心里,他倒宁愿林欢欢只是平凡人,那样他们的距离就能近一些,有可能,只是说有可能,他真的能娶到林欢欢,可是,林欢欢不仅不是穷人,更不是平凡人,而是天之骄女,让整个问道学院仰望的存在。余饶和她的距离,简直就是天和地的距离。 看着林欢欢满身的光芒,余饶的心里生出一抹自卑,他觉得自己和林欢欢真的隔得好远好远…… 他对林欢欢的爱,或许只是雾里看花,注定了悲剧。 突然,林欢欢从半空中跌下,脸色惨白,金色的光芒刹那间退去,后背上那只勃勃生机的小凤凰,也像失去了生命一般,光芒尽退。 余饶吓得睁大了眼睛,心再次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喘着香气,林欢欢无力地趴在桌子上,顾不上自己香泽尽露的身体了。 渴,她只想喝水。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拿起了茶杯,杯口刚刚递到了她的惨白的嘴边,瓷杯就扑通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林欢欢的眼睛想要努力地睁开,却发现实在睁不开了…… 少女自嘲地冷笑了一声,“呵,苍天,反噬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 这时候,余饶再也忍不住,他从床底一个翻身出来。 惊讶。 林欢欢睁大了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实在想不到,自己的床底下居然藏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自己还见过,就是学院里的废物余饶! 欢欢的脑袋里一片空白,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 余饶的双手颤抖着,说话也打着颤,努力地蹦出了几个字“对不起。”说着就要离开了。 刚走到门口,余饶却听到林欢欢轻声地呼唤,“余饶!” 余饶吓得一怔,回过头来,看着林欢欢。不知道为何,他看着一向强势的林欢欢如今如此的虚弱,内心升起一抹怜悯。 余饶知道,她一定是想要杀了自己。 余饶看向林欢欢墙壁上挂着的剑…… 在很早以前他就想过林欢欢的剑会刺入自己的身体,只是没有想到,会以今天这种方式。倘若自己死了,呵,明天平阳城报就会传出来,自己是个登徒子吧,那样,倒是自己对不起父亲了。 自己,给余家丢脸了…… 从小到大,余枭那么多次对不起余饶,习惯了老子坑儿子,余饶心想自己对不起他一次又何妨,就让自己任性一次,坑一会爹。 从始至终,余饶都没有想过拿剑反杀林欢欢。 谁料林欢欢只说了一句话:“渴,我好渴。”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晚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老是渴,但是他若知道余饶用她的杯子装了药,一定把余饶给杀了。 余饶看着地上的瓷杯,悻悻地笑了一声,“我给你换个杯子吧。” 说着就拿起了崭新的杯子,倒满了水,递到了林欢欢唇间。 林欢欢樱桃似的小嘴,沾满了水珠,泯下去,一会儿脸色就恢复了些许的活气。 余饶知道闯一个女孩子的闺房是什么后果,所以他就愣愣地站在那里,等待着林欢欢的剑刺入自己的身体。 林欢欢问余饶:“告诉我,白天你是如何看穿我们的剑招的?” 余饶如实地回答了:“你们眼睛看的地方,就是你们剑落点的地方。” 可是林欢欢显然不满意这个答案,她说:“就算你知道了我剑的落点,你也不可能在一瞬间反应过来。” “不。”余饶说,“在我眼中,剑真的很慢,很慢,就像受伤的蝴蝶一样,很慢,很慢……” 受伤的蝴蝶? 林欢欢的脑子想象出一只受伤蝴蝶从她眼前飞过的模样,她不知道余饶是怎么想出这样精妙的比喻。可是,这叫常人真的很难理解的话林欢欢却是第二次听到。 那时候林欢欢五岁,执剑,他的老师说过,有一种天生的剑客,在他们的眼里,剑不是剑,而是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蝴蝶、蒲公英一样…… 那时候林欢欢根本理解不了剑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像蝴蝶……这些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意思。可是当今天再次听到余饶说“蝴蝶”,林欢欢信了,这天底下,兴许就有一种天生的剑客。 为了知道余饶到底是不是天生的剑客,林欢欢想要知道更多。 其实林欢欢对于余饶的了解,正和余饶对他的了解一样,十分的不全面。 八岁那年,林欢欢坐在轿子上来到平阳城,看到了被宋美玉他们围着打的余饶,她还清楚的记得,她说过一句“叔叔,你们看他好像一条狗啊。”后来又在学院里遇见,林欢欢才了解到余饶的绰号真的叫疯狗。 一条疯狗,居然是天生的剑客? 林欢欢的嘴角挂起了一抹冷嘲,嘲讽的是她自己,还有命运的无常。苦修十几年,终究比不过天赋二字啊! 林欢欢问:“余饶,你的剑道修为到了什么境界?” 再一次听到了境界,余饶想问什么是境界,可是他止住了,因为小时候他问过父亲,可是父亲说,境界这东西,像一座大山,会压得你喘不起气来。 可是看着林欢欢那双淡黄色绝美的瞳孔,余饶还是问了出来,什么是境界? 那一天,余饶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才知道,刚学剑的家伙叫做剑修,后来又有了剑徒、剑师、大剑师、剑宗、剑圣、剑仙…… 除了这些简单的划分,还有修炼阵法、拳脚功夫的家伙,他们的等级划分也同样的复杂。 知道了这些,余饶便回道:“我的境界是剑修吧,因为我也才刚刚接触剑。” 说到自己是剑修的时候,余饶感觉脑子里少了某种东西,就那么突然一下子,这时候他看向林欢欢的剑,再也不是一只只飞舞的蝴蝶了,而就是一柄冰冷的铁剑。 看着那柄铁剑,余饶再也想不到母亲死去时脖子上的亮眼一剑,和尸体旁那柄滴着血,泛着寒光的冷剑。莫名其妙,具体的形象变得模糊起来…… 是的,剑修实在太弱了,让他放弃对剑的执着,对复仇的渴望。 一刹那,余饶想失了魂一样,走到林欢欢的剑旁,握紧了林欢欢的剑,交在了林欢欢的手中,他说:“你想杀了我吧?试试。” 林欢欢一脸纳闷地看着余饶,就像在看一个疯子,不对,是一条疯狗,可是她还是打算吓唬吓唬余饶,手里的剑就果断地出手。 瞬间,剑停在了余饶的脖子上。 余饶虽然依旧不害怕这柄剑,可是嘴唇缓缓地张开,说:“我的境界丢了,我看剑再也不是蝴蝶了。” 林欢欢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余饶说,他躲不开林欢欢的剑了。 正是这一天,余饶的境界跌到了剑修,成了一个彻头彻底的废物。后来余饶在古籍上才知道,他和林欢欢这场对话,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就叫做“论道”,余饶的道心,失了。 而林欢欢在这晚过后,却破了剑修之境,到达了剑徒,实力飞增。 屋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狗叫声,那是一声特别奇怪的狗叫声,让林欢欢不得不皱起了眉头。 余饶却笑了,他知道这是殷落落等不及了,在装狗叫。 既然林欢欢不杀余饶,余饶就准备走了。 林欢欢再次叫住他,问余饶,殷落落到底是什么人。 余饶本不想暴露殷落落的身份,可是他看着林欢欢那双美丽的眸子,实在不忍心欺骗他,便说:“她是魔族人。” “魔族人”三字脱口,余饶看到了林欢欢的俏脸变得扭曲,脸上写满恐惧,仿佛见到了一位恶魔似的。 “开个玩笑。”余饶突然笑了出来。 “呼——被你吓死了。”林欢欢松了口气,“你可以走了。” 当余饶走出大门口的时候,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冷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甚至说充满了威胁,“你若敢把今天晚上的事情说出去,我定叫你万劫不复。” 余饶回过头来,看向她,目光却下意识的停在了她香肩上的那只小凤凰上。原来林欢欢说的正是那只小凤凰的秘密。 …… 两人走在阴暗的巷子里,殷落落朝着余饶竖起了大拇指,“好家伙,真有你的,别人说一般男人半个时辰就算强的了,你这足有三个时辰吧。”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六章 后山禁地 当晚,林欢欢睡觉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院的驴子叫了起来。这种刺耳的叫声她听到过,通常只有春季的驴子才会这么叫,为了繁衍后代,谓之“发-春”。 也正是当晚,林欢欢梦到了余饶轻轻地褪开她的衣衫,梦里的余饶,已经不再是邋遢的少年了。林欢欢吓得醒了过来,才结束了这场噩梦。然而春心荡漾,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后来林欢欢才听人说,那晚,后院的驴子被人喂了一种叫做“翻云覆雨”的春药,这种药,得亏被稀释成了水,而且驴子只喝了一半,否则定会燥热而死。 …… 殷落落满足了余饶的愿望,现在轮到余饶满足她的愿望了。 一大早,殷落落就围在余饶的身边,向他打听禁地里的一切动静,可无奈的是,余饶告诉她的都是有关禁地的种种瘆人传说,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殷落落最后自己也放弃了,叫余饶不准再吓他。 比较有意思的是,殷落落还问了,余饶昨晚舒不舒服,她总听说,这种事情男人会更舒服。 “什么舒服?”余饶一脸茫然地看着她。 殷落落眼看快到后山禁地了,连忙岔开了话题,又回到了后山禁地上。 其实,殷落落自己也不知道后山禁地上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但是有着风不平那样的强者守着,就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秘密。倘若风不平不在这里,换一个瘪三的院长,殷落落压根就不会关注后山禁地了。这叫树大招风。 如果风不平知道是因为自己在这里反而招来了祸端,恐怕得哭晕在厕所里了。 殷落落通过种种传说分析,大概得出了一个结论,后山禁地关着一只恐怖的妖兽。妖兽的战力级别,可能到了大剑师的地步。如果殷落落一但落实了确实这样,那么殷落落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赶紧回去把这一切告诉父亲。 一只大剑师级别的妖兽,到底值不值得父亲动手,这得由父亲自己定夺了。 可是殷落落的心里却希望着后山上不是一只妖兽,而是另一种东西。什么东西呢?殷落落自己也不知道。 殷落落是来找到战争的答案,他希望后山的东西就是这场战场的答案。可是已经打了一百多年的战争,源头怎么会在书院后山呢?殷落落被自己天真的想法给逗笑了。她说自己跟余饶待久了以后,自己也变成了傻狗。 原本余饶以为偏僻的后山并没有守卫,可是他没有想到,就是那个“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家公子贾有富守在了后山山底。 贾有富练的体修,因此块头格外的壮硕,此刻正在用双拳垂着一棵半人粗的槐树,只见槐树瑟瑟发抖,这要是人的话,恐怕要被他锤的吐血了。 平阳三虎的后代们,林欢欢自然排名第一,这个贾有富得排第二了。贾有富的天赋极其的有限,满身的武功,都是用一滴一滴汗水换来的。曾经某些时候,余饶还挺佩服贾有富。可是随着相处久了,余饶才发现,贾有富练武功只是为了欺负更弱者…… 当初贾有富在学院里曾经干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情,那就是公开向林欢欢发出了挑战。大伙都以为年度的大戏开始了,谁料林欢欢直接拒绝了这场比试。当时贾有富气的半死,差点拉开了整个家族的对立,得亏宋美玉半路出面调和。 后来,差不多也在这条后山路上,之所以说“差不多”,是因为这几年学院的道路发生些扩建,改道,原来的路已经变了;就在这里,余饶吃饱了饭无聊,瞎逛,亲眼看到了林欢欢手执白晃晃的剑对战贾有富。整个学院里的人都以为他们没打起来,没想到竟然暗自较量了一场。 贾有富出拳的力量很大,第一拳头下去,余饶没看到林欢欢身影,只看到了林欢欢脚下站着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大坑,原来是被贾有富的拳头砸出来的。贾有富的拳头缠着白色的绷带,他拍了拍绷带上的灰尘,居然像没事人一样又继续捕捉林欢欢的身影。 当林欢欢的剑从后面袭来,贾有富猛地转身,一把掐住了林欢欢纤细的脖子。这一下,让余饶的心也紧张了起来,但是,这紧张并不是余饶担心林欢欢的安危,而是在意贾有富那只大手玷污了欢欢的粉颈;因为那时候余饶知道贾有富已经输了,因为他对战的是剑客,然而注意力却不在剑的身上。 掐住了林欢欢的脖子有什么用?林欢欢的剑尖已经停在了贾有富的脖子上,能看到剑尖已经染了些许的鲜血,若林欢欢的剑再进一分,现在贾有富就已经躺在地上了。 贾有富输了,彻彻底底的输了,若是真的对战,他已经成了死人。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宋美玉突然间在一旁笑了出来。余饶这才发现,宋美玉还在一旁看着。这么说,这一场对决,只有平阳三虎的后代知道喽。 可是余饶还发现,宋美玉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怀里还搂着一名美丽的姑娘。那姑娘一脸无辜的表情,仿佛天上的仙子,不过从她的衣衫打扮来看,应该也是贫寒人家的姑娘。那双眼睛里,总带着怯意,只有看着宋美玉的时候,才充满着满满的爱意。 令人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贾有富猛地冲向了宋美玉,林欢欢以为他这是疯了,一但杀了宋美玉,整个平阳城必将大乱,可是贾有富只是一把拎起了宋美玉怀里那名姑娘的身子,“咯哧”一声,掐断了她的脖子。 姑娘倒在了地上,喉咙里涌出一股股鲜血。贾有富解释说:“这是平阳三虎的事情,外人不能知道。” 强者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抽刀向更弱者。那是余饶第一看见到别人杀人,原来杀人是这么的简单。曾经,他看着地上母亲的尸体,以为母亲和那名剑客一定有着惊心动魄的决斗,才有了后面的一剑封喉,现在看来,母亲的死可能就是一剑封喉,一剑封喉就是一剑封喉,连给你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众生如草芥,生命如蝼蚁。 余饶便对贾有富充满了恨意,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股恨意居然比恨宋美玉更加的强烈。 同时,余饶吓得屏住了呼吸,他知道,一但自己暴露了位置,自己也会死在贾有富的手里。 “你怎么了,看上去很怕他。”殷落落察觉到了余饶的异样。 余饶摇了摇头,目光打量前方,示意向前。 果不其然,当贾有富发现了余饶以后就朝着他走了过来。余饶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他曾经还做过一个梦,自己的父亲和贾有富打了起来,结果父亲被贾有富活生生给锤死了。 余饶已经做好了向贾有富解释的准备,就说他们俩想去后山看一看,散散心。倘若贾有富不让的话,那么正好,找个借口溜了,就能摆脱这个该死的小魔女了。 然而贾有富的目标却不是余饶,对他来说,余饶只是学院里的一条疯狗,哗众取宠,可有可无,他的目标是殷落落,昨天那个打败了林欢欢的少女。 贾有富看着殷落落,很难相信这么一副娇躯,拥有着能打败林欢欢的力量。再对比自己这满身肌肉,却什么也做不了,贾有富越加的嫉妒了。 “喂,站住。”贾有富冷声到,看着殷落落。 殷落落的目光和贾有富对视着,他在贾有富的眼神中看到了挑衅。若不是这在后山禁地,地方敏感,怕打斗引起人潮,进而引来了老不死的风不平,殷落落早就一剑刺穿了贾有富的身体,让贾有富知道什么叫做血流成河。 “你就是打败林欢欢的姑娘吧。”贾有富的目光一下子软了下来,因为他清楚,林欢欢不是她的对手,那么自己自然不是她的对手。 “是的。”殷落落回答。 可是明知不是对手,贾有富却想要挑战一下眼前的少女,他想知道眼前的少女强到了什么地步,在整个平阳城的年轻人里,自己到底值什么分量。他听父亲说过,边境越来不安稳了,朝廷急需要人才,武功的排名可能会影响到官运。 接下来的剑,快到了余饶都没有想到,只见殷落落提了提手腕,一声长剑脱鞘的声音过后,殷落落的剑就架在了贾有富的脖子上。 那天,殷落落之所以和林欢欢打那么久,一来是她们的实力相似,二者她们都是女人,想要了解对手到底几斤几两。但是现在殷落落对这个贾有富没有半点的好感。 不按套路出牌。 这是余饶首先想到的,这种打法,若在正规场合使出来,恐怕要叫人骂的体无完肤。贾有富也是压根没有料想到,眼前的少女居然会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一剑停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要么让开,要么死。”殷落落问的很果断,没有一点俏皮的意思。这让贾有富意识到,眼前的少女根本不是书院里的学生。纵观整个书院,恐怕那些历经杀伐的老师们都没有少女眼神中那股凌厉。很明显,这位少女杀过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贾有富冷笑了一声,悄悄地退开了。 这神秘的姑娘是谁? 看着殷落落和余饶的背影,这个问题也在贾有富的脑子里徘徊。 余饶抱怨道:“喂,你能不能低调一点,你要搞清楚,你是魔族人,我要带你去的是后山禁地,连我们平阳城的人自己都不准去的地方。” “我也想低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殷落落无奈地耸了耸,转而狡黠地说:“喂,我知道你很讨厌他,等你带我去了后山,我就帮你除掉他。你放心,剑客出手,无冤无仇,没有人能查得出来背后的主手是你余饶。” 说的余饶心动,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余饶发现殷落落总是能发现自己在想什么。当初林欢欢是这样,现在贾有富又是这样。不过这一次余饶直接拒绝了殷落落,因为他知道贾有富是什么身份,一但贾有富不分青红皂白的死了,平阳城又要陷入混乱,多少无辜的人受到牵连。 早些年的时候,贾有富还有一名弟弟,叫做贾有财,贾有财在河边玩耍的时候,不慎跌进了河里。 那河岸上的一帮农民,平日里就讨厌贾家财大气粗,仗势欺人的狗模样,便纷纷关上了门窗,任凭贾有财淹死了。 贾家知道以后,连同宋家的官军,把河岸边几百口的农户,逐一按进水里呛死,连八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那时候起,整个平阳城的人都对平阳三虎充满了恐惧。 到了后山上,殷落落刻意放慢了脚步,显得和周围的人一模一样,只是来这里散心罢了。可是随着越往山顶走,人迹越发的罕至,殷落落便加快了脚步,心情也越加的焦急。 “该死,禁地到底在哪!” 走了许久,还是没有见到禁地的标志,余饶只是说,快了,快了…… 殷落落看向山顶,她这时候才发现,原来那黑压压的一片不是后山上种的树木,而是后山山顶始终徘徊着一团乌云。可怜了城外的魔族人,还一直以为那是一片紫竹林。 现在殷落落大致猜到了,所谓后山禁地,不是整个后山,而就在后山的山顶。 “余饶,咱们得跑起来,趁天黑前到达山顶。” 殷落落一边跑着,一边低下头朝山下望去,她这才发现,山下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现在,他们正处在半山腰之中。这座山的确有些邪乎,看起来并不高,可是爬起来,仿佛无穷无尽。 就在殷落落快要放弃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块巨大的天然淡褐色鹅暖石,淡褐色鹅暖石立在正中间,拦腰截断羊肠小路……鹅暖石上,刻着两个血红色的飘逸大字“禁地”。想必这两个字是出自风不平的手笔,因为笔锋弧度的飘逸感和风不平的胡须正好相同,潇洒。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七章 风欲静,风不止 当殷落落踏入禁地的一刹那,她察觉到了整个空间自脚底落点起轻轻荡漾了一下,四周花草树木纷纷扭曲,就像湖面的涟漪一样。这种不同寻常的波动,立马引来了她的警觉,可是当她回头去问余饶的时候,却发现余饶压根不在自己的身后。 奇怪了,刚才两人明明还在一起,怎么突然就消失了呢。殷落落原地喊了一声余饶,空荡荡的回声立马就传了回来,余饶却仍然不见踪影。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像凭空蒸发了一样。这种诡秘的气氛自殷落落的心里蔓延四周。 殷落落想要从禁地里退出来,可是她退到了“禁地”二字的后面,空间状况却依旧没有改变。这时候,殷落落惊讶地发现,刻着“禁地”二字的巨大鹅卵石,像水一样异常地扭曲着,最终化为了一滩泡影。 殷落落想起了从前跟在父亲身后学阵法的日子,那时候殷衡布下了一座幻阵,他让殷落落踏上去。殷落落看着芳草萋萋的土地,就一步跨了上去,可是脚落入阵法的一刹那,周遭的环境猛然间变换,一阵阵寒风吹得她直打哆嗦。最终殷衡把她给救了出来,并告诉她:“这就叫阵法,能通过特殊方位,手段,从而达到迷惑人的效果。” 难道说这也是一座阵法? 殷落落望着高耸的山川,她很相信,偌大的后山禁地都是阵法的一部分。父亲说过,阵法越大,难度越高。这么大范围的大阵,恐怕已经到了诛仙的级别。诛仙级大阵,人畜不分,雁过拔毛,兽走留皮…… 想要破这种大阵,只有找到阵眼,否则就算此阵没有凶险,随着时间的过去,体能消耗,也会白白被饿死、渴死。 殷落落慌了,她现在知道了后山禁地不是她这种后辈应该来的,早知道如此,就直接把父亲殷衡给带过来了。 后面已经无路,殷落落只有向山顶走去。她冥冥中觉得,后山山顶有着某样东西在等着自己,和自己血脉相连,自己的血脉隐隐的波动,有一股血脉喷涌的感觉。 渴,真他妈的渴。 殷落落突然间这么觉得,不过她不是想要喝水,而是想要喝血,她想要把自己纤细的胳膊咬上一口,让新鲜的血液喷涌出来。 蛊惑人的心智。 殷落落轻轻呢喃了一句,她暗自下了决心,自己千万不能被这该死的大阵给蛊惑了,否则死在了自己的手上岂不是成了天大的笑话?殷落落握紧了拳头,刻意让指甲嵌进肉里,一丝丝疼痛传进她的脑子里,让她清醒了许多。 后山山顶终于到了,殷落落发现,后山上的确有着一片紫竹林,紫竹林泛着红颜色的光芒,光芒相互交错,就像浓雾一般障眼。那片隔得老远就能看见的那团黑雾,也确实有,就在山顶的头上,那是一团黑褐色的乌云,乌云之中,闪电纵横,一股难以名状的力量仿佛就藏匿在里面。 每隔几秒钟,就有雷电从高空落下,不偏不倚地砸中乌云下一座四四方方的黑黢黢的木匣子。木匣子的做工十分讲究,每一处地方都刻着复杂的锁纹,更仔细看,便能够发现林欢欢身后的那只小凤凰也赫然在上面。 不过让殷落落更注意的是,小木匣上还有另一种图案——一朵展开的紫荆花。即使木匣上黑黢黢的一片,只能看得到纹路,殷落落也联想到了那是一朵紫红色的紫荆花,开得异常的妖艳。 因为从小到大,殷落落居住的地方总是种满了那种妖艳的紫荆花。在月光下,紫荆花就像一朵朵精灵,都有了生命一般。小时候,殷落落还曾讨厌紫荆花,她觉得紫荆花没有向日葵好看,可是一天她洗澡的时候,用喇叭花瓣泡的水洒在牛奶肌上,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背上居然也有着一朵紫荆花瓣。 着了迷的殷落落跑去问父亲,这是怎么回事,父亲摇了摇头,表示也不知道。随后殷落落偷听到父亲在和长老们说,“这就是宿命。” 或许,紫荆花和殷落落真的有种宿命关系。而殷落落觉得,紫荆花是她的娘亲的礼物。父亲说过,她的娘亲被该死的武国人给抓走了,吊死在了金陵城楼上。 娘亲走的仓促,什么都没有留,只留下了一朵紫荆花——妖艳的紫荆花。 想到这些,殷落落的眼泪就噙在眼眶里,呼之欲出。殷落落绝对不是个爱哭的小女孩,从她记事的时候,即使被剑划破了肌肤,被同胞用拳头打肿了脸颊,她都没有哭过,可是每次想到母亲,这眼泪就是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 殷落落一步一步向前走去,她要把木匣子打开,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秘密。她有隐隐的预感,百年战争的真像就藏在了这木匣子里。还有这木匣子也势必和母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当殷落落伸出手的一刹那,一道闪电忽然从天空落了下来,这次劈的不是木匣子,而是她殷落落。速度之快,殷落落根本反应不过来,轰的一声,殷落落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闪电居然直接透过了她的身子,射到了地面。本来平整的地面,立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一股焦味散发出来。 殷落落睁开眼睛,发现木匣上的紫荆花闪闪发光,仿佛活了一般。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到头来却什么事情都没有。 我的天呐,难道说我免疫这雷电伤害,还是说这雷电伤害压根就是障眼法,根本没有丝毫的作用? 殷落落低下头,看到了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居然连裤子都没有穿,下一秒殷落落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自己的衣衫尽碎。那一道闪电下来,居然把自己劈成了赤身裸体。这一下,殷落落相信了雷电是有伤害,只是为什么对自己的肉体无效呢? 看着紫荆花,殷落落明白了,父亲说的宿命的真相,大概就藏在木匣子里。而我,注定是揭开这宿命的人。 扛着雷电的袭击,殷落落走向了木匣子,伸出手的一刹那,她看到了木匣子的周围突然出现了四柄明晃晃的长剑,长剑之上,赫然写着两个上古时期的文字,若是一般文字,她肯定不认识,只是那两个字实在太常见了“轩辕”,而这四柄长剑,皆是那传说中的旷世神兵“轩辕剑”。 四柄轩辕剑相互呼应,组成了一道剑阵,剑阵相互变换,一道道金光闪烁。这时候殷落落隔空看向木匣子,惊讶地发现原来这木匣子的纹路正是由小凤凰、轩辕剑、还有自己背上的紫荆花组成。 紫荆花她再熟悉不过了,可是轩辕剑,从来只存在上古神话或口头谣言之中,和她殷落落隔得太远了。殷落落知道,这剑阵不是她能够破的了的。果不其然,当她伸出手的一刹那,四柄长剑瞬间变化,刹那间就将殷落落击退。 殷落落贼心不死,更向前一步,轰的一声,这一次轩辕剑没有留情,差点要了她的命。殷落落躺在了地上,嘴里吐出的鲜血染红了她的衣衫。不甘心啊不甘心,殷落落愤愤地握紧了拳头。 真相就在眼前,自己却无能为力! 强行破阵,即使拼的身消道陨! 殷落落下了狠心,翻身从地上起来,握紧了手中的的剑,她背后的紫荆花瓣闪烁,一刹那,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的伤居然都好了。她再次冲向四方剑阵,这一次,她看到了剑阵当中飞出了一只火凤凰。如果说紫荆花是凡间之物,那么这凤凰绝对是天庭才有。凤凰带着蔑视众生的气势,出手便是杀招! 看到凤凰的一刹那,殷落落也握紧了拳头,她总觉得,紫荆花和这凤凰有着什么上辈子的瓜葛。 “你可以看不起我,但是你不可以看不起我背后的紫荆花!” 殷落落执剑呵斥火凤,轰的一声,她手中的剑却断成了两截。 难不成,自己的生命就到这了? 朦胧之间,殷落落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从天际飞了过来,那一身白袍,长须褶面,双手如同大地一般浑厚,背后负着的乃是一柄七尺长的寒芒冷剑。 殷落落苦笑了一声,“这老家伙不会就是风不平吧。” 力战三千兵甲,正是风不平!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风不平从高空落下,冷喝一声,横剑挡在了殷落落的身前。 爆炸声过后,风不平双手颤抖着看着火凤凰,而火凤凰仿佛有了灵智,冷冷地和风不平对视着。 风不平的记忆拉得很远,那还是他小时候。别人都在玩乐的时候,他却要苦修剑道,阵法,拳脚,集百家之长。风不平哭着问父亲,“爹,为什么我们要学习这么多东西?”父亲却说:“孩子,因为我们是封印使一族,我们的使命,便是守护这个世界啊。” 守护这个世界?风不平不知道这句话要用上一辈子的时间,更不知道,父亲、母亲通通死在了守护木匣子的这条路上。这条路还有多远,风不平不知道,但知道的是自己有一天也会跟随父亲的脚步,死在这条路上。他,风不平,现在是这世间最后一名封印使,有责任守护这木匣子的一切。 小凤凰终于开口了,声音是一道犀利的女生,发腔却如同洪钟一般,“风不平,你可知道你身为封印使的责任是守护这木匣子?” 风不平冷笑一声,解开自己的长袍,一丢,长袍便落在了浑身赤裸裸的殷落落的身上,风不平左手呈剑指,轻轻拂过剑身,剑身泛起一阵寒芒。风不平厉声道:“我只知道,我守护的乃是这天下的苍生!” 什么是苍生? 风不平小时候就思考过这个问题,那天,是暴雨天,雨哗啦啦的落了下来,风不平在屋檐下用水瓢接水玩,却忽然发现门前的枯木下,有着一窝蚂蚁,蚂蚁在暴雨中瑟瑟的发抖,许多已经被淹死,成了僵硬的尸体。 天下苍生,难道这蝼蚁不也是天下苍生么?风不平把水瓢给蚂蚁们挡雨,他看着蚂蚁们在水瓢下渐渐安静的身子,知道了,原来蝼蚁也是这天下苍生的一份子。 有的人生来富贵,有的人生来贫穷,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可是生命不分贵贱! 那天,风不平知道了自己的学生,一个孩子,误闯了后山禁地,被禁地上的上古元灵给斩杀了,他异常的愤怒,他那时候就在想,自己这一辈子,到底在守护着什么,木匣子到底值不值得自己守护! 风不平最终只带回了那孩子的一条胳膊,也是在那天,风不平知道了,他要守护的不是木匣子,而是天下苍生! 小凤凰浑身爆发出耀眼的火焰,冲向了风不平。 风不平怒吼一声,白发飘起,一剑化作万剑,冲向了小凤凰。轰的一声,小凤凰在空中折叠几次,最终惨然地落了下去。小凤凰长鸣一声,火焰时有时无。 风不平长吸一口气,收剑,他看着小凤凰,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尔等作为上古元灵,已有灵智,应该知道,天下苍生皆为生命!” 说着搂着殷落落的身子,朝着山下飞去。 余饶这家伙见殷落落前脚刚刚踏入了禁地整个人就消失了,便知道了禁地有些邪乎,聪明的他立马就退了回来,坐在一旁的石凳上,干等着殷落落回来。 不久前,他看到一袭白衣道袍的院长飞到了山顶,他估摸着是殷落落出了事情。他祈祷殷落落可千万别出了事情,虽然是殷落落胁迫他来这里,可是余饶发现殷落落其实挺可爱的,帮他解决了许多麻烦事,再者,要不是殷落落,他也不可能和欢欢女神共处一室。 等到天际那道身影再次出现,余饶发现他居然是朝着自己飞了过来。这时候余饶发现了是院长,便赶紧躲在了大树后面。一般院长只认识两种学生,一种是特别聪明,第二种是特别蠢的,余饶就是第二种,不知道惹了多少事情,进了多少次院长的办公室了。 看到林欢欢居然裸体被院长抱在手里,只盖了一件披风,余饶叹了口气,“唉,没想到院长老人家也好这口,落落,这次你可不能怪我无情了。” 谁料院长冷哼了一声,“余饶,你出来!” 莫非他发现了我?余饶假装没有听到。 “小疯狗,你给我滚出来。” 等风不平再次冷喝了一声,余饶才赶紧走了出来,悻悻道:“谁……谁在叫我啊?” “是老夫,风不平!”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八章 出城 在风不平执教生涯中,他没有见过余饶这样的学生,家境贫寒罢了,居然还天天旷课,跑到街上去当什么叫花子,活生生丢尽了问道学院的脸面。众生如蝼蚁不假,可是你自己明明有向上的机会,却只想着当蝼蚁,这不仅不是珍惜生命,反而是浪费了大好的生命。 看着学院里林欢欢、贾有富等人越来越强了,而余饶等穷后生却越来越弱了,风不平不禁问一句,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难道蝼蚁就真的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吗? 风不平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目前平阳三虎的后代是新一辈的翘楚,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平阳三虎,而像余饶这样的穷人子弟,一辈子只能在贫民窟里挣扎,他们的儿子女儿也只能在平民窟里挣扎。 风不平想要找余饶的父亲谈谈,那一天,他来到了余饶的屋子前,见到了余枭。余枭那糟糕的模样,令人摇头的状态,一瞬间,就让风不平觉得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了,这个当父亲的,简直比儿子还要糟糕。事情的结果果然如同风不平所料,谈论没有任何的意义。余饶的父亲这辈子算是完了,余饶也跟着完了。 看着余饶蹑手蹑脚地从树后面走了出来,脸上还挂着无耻的笑容,风不平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余饶,这个人是你的朋友吗,也是咱们书院的学生?” 问道学院的学生很多,风不平不可能个个都记住,但是风不平隐隐觉得怀中的少女不像是问道学院的学生。他虽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余饶肯定知道。 风不平本来在书院执教,发现了后山的异动才连忙御剑赶了过来。那时候他就看到了余饶盘腿坐在鹅暖石上,仿佛等着什么人,他就猜到了,准是这条疯狗带着伙伴闯了禁地。想到上一次被上古元灵斩杀的孩子,风不平加快了脚步,幸亏救下了殷落落。 等到回来的时候,见余饶又躲在了树后,他就肯定了,余饶这家伙肯定是和怀里的少女串通好了的。 其实,也正是这样才隐瞒住了殷落落的身份,因为少女孤身一人上禁地,很容易让人想到她的不良企图,可是若说她和余饶一起胡闹,误闯了禁地,谁都会相信了。因为是余饶的朋友,肯定脑子也不正常。 余饶自认不会告诉院长殷落落的魔族身份,而是说殷落落是他的表妹。院长低头扫了一眼少女傲人的胸庭,皱了皱眉头,“当真?” 余饶连忙改口,说他说错了,殷落落其实是他的表姐。 这一次风不平才相信了余饶的鬼话。风不平把殷落落交给了余饶,并嘱咐余饶赶紧下山去,终生不得再踏入禁地,否则就把他开除! 看着余饶抱着殷落落一溜烟的跑了,风不平无奈摇了摇头,颇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气势。 …… 余饶回到了家里,把殷落落放在了他的床上,看着殷落落一件衣服也没有穿,余饶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把院长的袍子给掀了,心里念叨着“落落,你可别怪我啊,可别怪我啊。”说着找出自己的衣服,准备给她换上。 这时候家门突然被框哧一声打开,余饶回头望去,居然是自己的父亲,父亲拿着酒瓶,满脸的通红,看样子又喝了不少的酒。余饶慌了,心想这该怎么向父亲解释啊。 谁料余枭就假装没有看见一般,又连忙把余饶的房间大门给关上了,嘴里还喃喃念叨着“孩子他娘,娃娃长大了,哈哈哈……” 原来看不穿衣服的女人就叫长大,余饶害羞地笑了出来。 这时候殷落落忽然醒了过来,只是她四肢乏力,感觉体内有一股不明的力量在吞噬她的身体,搅乱了她的五脏六腑。殷落落准备把这股力量逼出来,却“噗嗤”一声,口吐鲜血,又乏力地瘫倒在了床上。 殷落落惊讶地发现自己一件衣服都没有穿,而余饶拿着衣服站在自己的跟前。这下子余饶再也解释不清了。 殷落落恨得咬了咬牙,骂道:“你真是活脱脱一个畜生啊,我帮你得到了林欢欢,你居然还这样对我。枉我把你当做朋友……” “朋友”二字出口的时候,殷落落才意识到,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而什么时候把余饶当做朋友了呢。 余饶解释道:“大哥,你在后山禁地晕了,是我把你扛回来,那时候你就没穿衣服。我总不能让你一直不穿衣服吧,我这是准备把我的衣服给你披上。” 记忆在殷落落脑子里复苏,她这才想起来,自己是被小凤凰打的衣衫尽无了。这样看来,余饶这家伙还真没有轻薄自己的意思。这时候殷落落又暗自想到,余饶真不是一个男人,女人在他面前他都能忍得住。 殷落落让余饶把衣服拿过来,她自己穿,可是殷落落连抬胳膊都费力气,别说穿衣服,她只好无辜地看着余饶,那眼神明显是在说:“你过来,帮我穿。” 余饶无奈地叹了口气,走过去,拿起衣服,同时尽量把目光移开,不看落落敏感的地方,可是好奇心驱使他总得瞄上一眼。这时候殷落落就会警告他,若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回头就挖了他的眼睛,喂狗。 余饶的指尖每次碰到殷落落牛奶般肌肤的时候,他的心都小鹿一样,扑通扑通的跳。可是余饶发现,林欢欢每次都会一颤,显然她比自己还要紧张。余饶像玩游戏一般,轻轻碰到殷落落的肌肤,然后殷落落一颤,一直循环下去。 到了后来,余饶居然忍不住笑了出来,而殷落落早知道了余饶这家伙在干什么,自己也哈哈笑了出来。她说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余饶这么傻的人,活像一条傻狗。 殷落落以为自己的伤只是外伤,几天之后便好了,可是随着时间的逝去,殷落落的嘴唇泛白,双眼空洞,身体越加的虚弱了。她体内被注入的力量,也越来越膨胀,简直要撕碎了她的身子。这时候殷落落才知道,原来那凤凰给她体内种了神秘力量,类似定时炸弹,看来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余饶为殷落落操碎了心,花光了所有藏在墙洞里的钱,甚至偷拿了一部分父亲的钱,为殷落落请到了当地的名医,可医生说他活了七十年,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是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当余饶再拿钱给那位名医的时候,叫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殷落落,那位名医却说:“你把这些钱留着买棺材,准备后事吧。” 余饶惊了,他没有想过有一天,宣判生命死亡的不是剑,而是一名医生。在殷落落的眼睛里,余饶看到了不甘,同时,也看到了信任。不知道为什么,余饶觉得殷落落信任自己,而自己也信任殷落落。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余饶几乎整天陪在了殷落落的身边。 殷落落说,余饶更像他的家人,这时候余饶也说,殷落落更像他的家人。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不同的目的,最终走在了一起。只可惜了那时候,余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殷落落。 余枭发现了儿子这几天都不太对劲,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是他的好朋友殷落落患了奇怪的病。余枭本来不以为然,可是听说医生都治不好,余枭倒起了好奇心,他只是过去看了一眼,就惊讶地问了出来:“你们是不是去了问道学院后山的禁地?” 察觉到自己太激动了,余枭连忙背过身去,解释说:“咳咳咳……前几年有个家伙去了后山,也患了同样的病。” 见到有希望,余饶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盘拖了出来。余枭听完摇了摇头,说余饶疯了,说再有下一次的话,就不再认余饶这个儿子。余饶头一次见到父亲发那么大的火,不过父亲发完怒以后,就说让余饶出去,他能够治好殷落落的病。 那一天,殷落落忽然觉得余饶的这个废物老爹不废物了,她觉得余枭和后山山顶的小木匣似乎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小木匣就像一股神秘的力量,把所有人统统都扯了进去。当然,殷落落最后否定了这些想法,她觉得是自己多疑了。可能自己真的病的不轻了。 殷落落穿着余饶的衣服,十分宽松。衣服下的娇躯若隐若现…… 余枭散漫的目光刚好一眼看到了殷落落背后的那朵紫荆花瓣,一瞬间,余枭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紫荆花开满山的地方,神农一族永远不死…… 余枭连忙问殷落落是什么人。 狡猾的殷落落给余枭胡诌了一圈。 余枭知道殷落落说了谎话,感叹了一句“这就是宿命吧。” 当又听到“宿命”二字的时候,殷落落想起了父亲,父亲也同样说过“宿命”二字。而且两人在说“宿命”二字的时候,绝不是一般的感叹,而是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宿命”二字带着浓浓的感情色彩。 这一切究竟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余枭让殷落落坐下,他准备运功了。 看到余枭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金光,金光里仿佛藏着一柄剑,殷落落下意识地呢喃了出来,“轩辕剑。” 这时余枭的双手停在了空中,他尴尬地挠了挠头,笑道:“哎呀,前几年学过的手艺,都已经忘的一干而尽了。这病,没法治。”说着余枭走出了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又说了一句:“真把她当朋友,就准备棺材吧。钱不够自己想办法去,老子这一个子也没有。” 废物! 那是余饶第一次当着父亲的面骂他是废物,得亏声音很小,余枭没有听到。 躺在床上的殷落落看着余饶,轻声呼唤道:“余饶,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余饶不理解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殷落落还藏着掖着,也太不把自己当朋友了。 殷落落说:“出了城,找父亲救我。可是城外是魔族的领地,我害怕他们知道你是武国人以后,把你吊死。” 原来她是为了保护我。 余饶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流。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么关心过余饶的安危。余饶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样,让人疯狂。余饶立马握紧了拳头,道:“走,出去找人救你,就算被吊死了我也不怕。只要你告诉你的魔族同胞们,让他们用剑把我杀死就好了。” “用剑?”殷落落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余饶。他不明白余饶为什么突然提到“用剑”,难不成他又想讲什么蹩脚的笑话? 余饶已经把殷落落背在了背上,淡淡地说:“因为我的母亲是死在剑下,所以我也想死在剑下。我不怕死,但是害怕不是死在剑下。吊死,呵,那一定很难受吧……” 疯狗,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殷落落的心里感叹到,双手抱着余饶更加紧了。是呀,倘若余饶不是一条疯狗,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跑出城去找魔族救自己呢。 武国人救魔族人,这在整个平阳城的历史上,好像还是第一次。只不过像余饶这样的小角色,即使救活了魔族人,也登不上历史的舞台。 城门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可是每到了城门口,都会自觉的回来,原因倒是很简单,平阳城外除了一条宽阔的商旅道路,皆是丛林密布的山川,高耸的断崖,和一条条深浅不一的河流。没准河流里就冒出一个魔族人,把你的脖子按住,捂进水里活生生淹死…… 况且城门口还站着身着武国军装的长矛战士,这些战士,都是些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青年人。 这些士兵们大都归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管理,也就是宋美玉的父亲;常年不征战,他们战甲已经破了,长矛都生了锈,杀自己人可以,可若魔族真的打了过来,还得看风不平那样的顶尖战力。 士兵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非有了宋家的通行令,否则一概人等不准去平阳城半步;违者,以魔族人同处,斩立决!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九章 断崖 这一帮守城的官兵,多是些当地的地痞流氓,仗着和平阳三虎的表亲关系,才谋到了官家的职位。走在大街上,若看你不爽,随便给你扣上一顶“私通魔族”的罪名,就把你抓到了牢房里去了。到了牢房里,即使有着方唐镜那样的名嘴,也打得你一句话说不上来。 平阳城里的人敢怒不敢言。敢言的,也大多成了杀威棒下的冤死鬼。当然,这其中也有例外,老秀才方家的第三个儿子方如实便是这例外中的例外。他不仅骂了这些守城的官兵,甚至还用他那长枪挑破了一位守城官兵的板甲。 方如实如今正值二十,少年意气,挥斥方遒,喜欢鲜衣怒马,只可惜了家境贫寒,鲜衣没有,病马倒是有一只。那只病马没人骑它,自己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看得叫人瘆得慌。 那天方如实在街头买菜,忽然见到一位衣衫不整的官兵正在调戏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方如实自幼侠义心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便提着长枪走上了前,骂了他官兵一番,那官兵闹羞成怒,就要和方如实动武。 官兵的刀才举到半空中,就看到方如实的长枪停在了自己的胸前。接着方如实轻轻一挥,又卸了他的板甲。吓得官兵赶紧跪在地上磕头叫爷爷。 你以为这样算是完了? 这才是刚刚开始。官兵很快添油加醋地告诉家主宋成。宋成便吩咐了手下,成群结队找到了老秀才家,把老秀才连同方如实一顿暴打。方如实双拳难敌四手,却还想着抵抗,可是看到被按在地上,苟延残喘的老父亲,他就知道已经输了。 那天,方如实知道了,单凭一个人的力量,绝对不是平阳三虎的对手。平阳三虎是毒瘤,真正的毒瘤,比外患魔族更加的恐怖。迟早有一天,平阳城会毁在内忧上。同时,方如实也埋怨上天为什么如此不公,让这些小人得道。 就在宋成准备结果了方如实生命的时候,林振出现了。 林振的出现不是巧合,他很早就关注平阳城里的这个年轻人了。他很好奇,一个老秀才家的儿子,哪里来的这么好的武功。 林振用他的大手抬起了方如实的下巴颏,仔细打量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方脸,看着便叫人感受到了凌厉。方如实该是一位狠角色。 林振打听一番才知道,原来这方如实的功夫是在看了老秀才的藏书自己琢磨来的。 那一天,方如实也知道了原来他看的那些书,按理划分通通属于兵书。难怪当时他还在书里看到了一些简单的奇门阵法。从此方如实便自诩为兵家。 通过自学,武功有了如此造化,这让宋成也不得不高看方如实了。宋成问方如实愿不愿意加入护城军,成为他挥下的一员。 方如实哪里肯依。 然而没过多久,一向骄傲的宋成,竟然主动跑到了宋家府邸,求家主宋成,让他当上了那个他一直瞧不起的护城军。老百姓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方如实也心性大改,虽然说不欺负人,但也绝对不再仗义出手了。 他成了护城该溜子的一员,每日就是喝酒赌博,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 “站住!”两三个护城军走上前来,打量着余饶背后背着的俏美人。 余饶说他要出城带殷落落去治病。 护城军纷纷笑了起来:“治什么病啊,把背后的俏姑娘让给我,让我身下的东西给她治治。” 说着两三个人便一起围了上来,把余饶逼到城门墙角。他们的笑容越发的狰狞,目光只管看着殷落落那动人的娇躯,至于殷落落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们才不管。他们已经见惯了死人。 见他们的手伸了过来,余饶脑袋一横,猛拳出击,打在了为首的官兵脸上。那官兵在空中转了个圈,狠狠地跌倒在了地上,嘴里骂着“疯狗,我要让你死。” 旁边的官兵却笑着纷纷起哄,嘲笑那名官兵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一旁拿着酒壶喝闷酒的方如实始终静静地看着,他的的长枪就放在他的身旁,裹了一层灰尘,看上去同样蜷曲无力。 他们穿着同样的衣服,却在狗咬狗,方如实冷嘲了一声,这就是如今平阳城的天下,平阳三虎治理的天下,穿着同样的衣服,但绝对不能使两个人脑子挨得近些。平阳城迟早完蛋。 那名官兵恼羞成怒,从腰间抽出了佩刀,刀上闪过一丝寒芒,对准了余饶。官兵对他的伙伴们说:“你们帮我砍死了他,他背后的女人便让给你们。” 说着其他官兵皆舔了舔嘴唇,露出贪婪的笑容。 “这么娇小的身子,不知道轮到第几个就死了,你让给我们更好。” 一名官兵说着,居然率先发起了攻击,他已经迫不及待尝尝妙龄少女的滋味了。 框哧一声,一柄寒枪却挑飞了官兵的佩刀,方如实站在了余饶的跟前。方如实回头看了一眼余饶,乏味地笑道:“你这条疯狗。” 余饶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原来是你。” 那一晚,余饶照常在街头乞讨,忽然碰到了一位倒在墙角睡觉的家伙,见他的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余饶便凑上前去,想寒暄一番,看看究竟是他讨得钱多还是自己讨的钱多。没想到凑上去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官兵。 这年头像自己这样的穷光蛋来乞讨罢了,连当兵的都来乞讨,还有没有天理了。 余饶知道这人自己也得罪不起,想要开溜,没想到他居然叫住了自己,让自己和他一起喝酒。喝着酒,余饶听到说了许多雄心抱负,但那些余饶回头就忘了。末了,余饶记得最清楚的事情,自己把他身上仅有的钱袋给摸了去。 看着方如实站在那里,替自己挡下了一击,余饶心里也犯了迷糊,不知道这人到底是帮自己还是害自己,按理,他也不会帮自己啊,可是挡下这一击又是明摆着帮自己。 若在以往,余饶定会瞎编一个身份,说自己是宋成的表亲,或者林振的表亲,可是余饶听到方如实叫自己“疯狗”,就猜他一定知道了自己的身份。现在麻烦了,冤家统统都找上门来了。 官兵们知道这方如实不是一只好鸟,自己的武艺绝对不是他的对手,便冷喝着:“方如实,你想干什么,你别忘了,你现在也已经是宋家的一条狗了。” 方如实冷眼看去,一枪刺在了官兵的眉心,官兵的眉心当即冒出一滴鲜血,但也只是仅此而已。官兵吓得瑟瑟发抖,喉咙里再也冒不出一句话。杀鸡儆猴,其他官兵见了,都吓得躲在了一旁,不再吱声。 方如实冷声道:“你们才是宋家的狗,我不是,我是武国的兵!” 说完了这些,方如实回头看向了殷落落,他暗笑了一声,目光又转向了余饶,他问余饶出城做什么。 余饶说出去救背上的少女,也就是殷落落。 接下来,方如实没有问,但是他已经猜到了,余饶背后的女子定和魔族有着瓜葛,因为平阳城外大都是魔族的势力;他出去,一定是找魔族人来救她。 “你出去吧。”方如实到,“别忘了,把我的钱袋还我。” 余饶赶紧朝城门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吆喝着“钱用完了,钱袋我也丢了。” “你……”方如实苦笑了一声,“疯狗。” 出了城门以后,余饶正好奇方如实为什么要帮助自己,殷落落忽然开口了,“我认识他。” 原来殷落落潜入平阳城的当晚,遇到了巡街的官兵,她就躲在暗处,没想到那巡街的官兵也走了过来,殷落落准备一战的时候,看到了黑暗里提着灯笼的方如实。方如实一手握着长枪,一手提着灯笼,灯笼的光直扑扑的照在了殷落落的脸上。可是方如实手里长枪却一动没有动,嘴唇也始终紧闭着,神情漠然。 一刹那,殷落落便知道了,这个人绝对不是敌人。正如她所料的那样,方如实默默的转过身去,走开,就好像没有看到过殷落落这个人一样。现在看来,方如实应该是魔族人的内应。 内应。 方如实的事情余饶也听说了一些,他没有想到,一个土生土长的老秀才的儿子居然是魔族的内应。偌大的平阳城里,到底多少个平平无奇的人是魔族的内应呢? 看起来平静的平阳城,实际上暗流汹涌。 平阳城外,寒风阵阵,可是万物勃勃生机,山川大河,都给了余饶极大的震撼。小时候,余饶费劲了心思想要爬过城楼,一睹天地的造化,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直到他放弃。某些时间,余饶想过,自己或许一辈子都无法出平阳城了吧。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多年以后,为了救人,跨出了平阳城的大门。 余饶问殷落落魔族人在哪里,他们是不是长着青面獠牙,殷落落笑了,他说魔族人其实和武国人长得一模一样。然后还自豪地拿自己举作例子,说自己就是魔族人,可是要比大部分武国的小姑娘漂亮的多。 殷落落劝余饶不要着急,继续向前走着,他不必找魔族人,魔族人自然会找上来。 古之商道,黄沙弥漫,本就是最显眼的地方…… 果不其然,余饶走了片刻,就听到了丛林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知道魔族人来了,可是没有想到等来的是当头一棒,余饶立马就晕了过去。 殷落落看着倒在地上的余饶,再看了看眼前五十岁左右,蓬头垢面的老者,苦笑道:“卫爷爷,他是我的朋友。” 大长老卫墨悻悻地笑了出来,他说他分辨不出来这年轻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因此还是先打晕了为妙,他让殷落落放心,说他下手有分寸,余饶估摸着在半个时辰后就会醒来,倘若醒不来,自然可以拿他的人头来抵命。 当问到余饶是什么人的时候,殷落落说他也是魔族人。 卫墨自幼看着殷落落长大,虽然不是殷落落的亲爷爷,但是卫墨膝下无子,简直就把殷落落当成了自家的孩子。当问到殷落落何事受了这么重伤的时候,殷落落便把他在后山上见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卫墨听了面色凝重,说他必须要把这件事情禀告教主。卫墨看着晕了的余饶,问殷落落打算怎么处置这个家伙,是把他送回平阳城,还是丢在了荒山野岭算了。 殷落落想了片刻,做出了惊人的决定,带着余饶去魔族的老巢,断崖。 一来,殷落落觉得由魔族人把余饶送回平阳城,余饶定会被扣上“私通魔族”的罪名,百口莫辩;二来把余饶丢在这荒山野岭,没准就会被猛兽当成了下酒菜。思来想去,只有把他带去断崖。 卫墨看着殷落落惨白的嘴唇,便打算临时做法,帮殷落落治疗身体。余饶躺在地上,殷落落则坐在他的身边。当卫墨把内力注入到殷落落身体的一刹那,只听到一阵凤凰的嘶鸣声,卫墨当场被弹飞吐血。 “好霸道的力量。”卫墨没想到落落的身体里面居然藏着这么一份令人忌惮的力量,同时他又好奇,为什么这股力量在殷落落的体内,殷落落还能活到现在。若这份力量自己来扛,恐怕自己早已经灰飞烟灭了吧。 在殷落落小时候,卫墨便发现她的身体有些异于常人的力量,比如手被剑划伤以后,可以快速的复原,这么看来,落落的身体的确有些玄乎。 “看来,只有教主大人能救你了。”卫墨叹了口气,命两小厮一人把殷落落背着,一人把余饶背着,几人踏上了断崖的路途。 三人来到了断崖下,一条瀑布从天而落,高百尺,宛如天谴。瀑布下站着一位赤身裸体的中年男人,双手握住一柄八尺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激荡的瀑布水落在他的身上,每一刻都如同刀劈石凿,可是男人纹丝不动。 那男人看到了卫墨来了,只顾冷喝一声:“来者是谁!” “剑使徒,是我。”卫墨回到。 “我说的是你背上的少年。” “他?”卫墨看向了余饶,“小姐的朋友,余饶。” 剑使徒的重剑微微翕动了一下,高喝一声:“放绳索。 天际便飞来一道绳索,卫墨等人握紧绳索,缓缓飞向断崖。 …… 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十章 连晨死,殷魔出 痛! 好痛! 头好痛! 眼前是模糊的一片,后脑勺隐隐地发疼,余饶用手摸了摸,果然鼓了一个大包。他努力回想自己是怎么到这的,脑袋里却是空荡荡的一片。 奇怪了,这里是哪。 屋子里黑黢黢的一片,只有透过纸糊的窗户,能看到外面微弱的光亮。现在大概正是傍晚,因为窗户透过来的光颜色是红色,只有傍晚才有这种如血的红日。 余饶站起身来,浑身有些酸痛,看来自己已经睡了很长的时间,看着沉重的木门,余饶停顿了片刻,还是毅然决然地拉了开来。一瞬间,漫天的红日光芒就射得他睁不开眼睛。以往他也看过落日,可从未见过离自己这么近的落日,伸出手,仿佛就能碰到太阳。 这时候余饶打量四周,发现白茫茫一片缥缈,冷风呼呼的吹着,周围种了一群群高大的榉树,正因为这些榉树,才挡住了大部分凌厉的寒风吧。接下来看到的东西让余饶目瞪口呆,只见更偏远一些的地方,腐烂了的榉树枝桠上挂着赤身裸体人类的尸体……尸体散发一阵阵恶臭,引来了许多苍蝇。 一些糜烂的肉泥落在了地上,一只只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就坐在尸体下,疯狂吃食着肉泥…… 看来哪里都有狗。 旁边还有着衣衫单薄的人们,大都像平阳城外普通的农民,但有些人居然还穿着动物皮毛做成的衣衫。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动物的皮毛。 记忆在余饶的脑子里苏醒,他记起来自己是护送殷落落来着,那么这里就是魔族的大本营了,传说中的断崖。 平阳城的大部分人,都以为断崖只是一个传说,没想到真的存在。 唉,余饶还记得小时候和宋美玉他们打赌吹牛,说他见过断崖,结果被宋美玉他们狠狠嘲讽了一番,把余饶给羞的抬不起头。这一次,自己真正见到了断崖了!可是余饶无奈地撇了撇嘴,现在见到了,却不敢再说出来了,否则定会被安上“私通魔族”的罪名。 随着年龄的增长,原先能说的话现在不能说了,原先能做的事情现在不能做了。譬如小时候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偷看小姑娘们洗澡,那时候他只是好奇为什么长得不一样,而现在,呵,若林欢欢知道了她早已经被余饶给看光光过了,恐怕要亲手杀了他。 不过余饶也是个明白人,小时候的林欢欢和现在的林欢欢那能一样嘛/坏笑。 余饶走在断崖上,发现这些魔族人和武国任并没有什么区别,直到别人冷冷地盯着他,他才感受到了,这些人的身上都充满着杀气。余饶加快了脚步,也幸亏他们没有追上来。 到了一段缓坡,余饶朝下看了去,只见一座木制的小木屋,屋前种满了紫荆花。紫荆花瓣遍地都是,一阵风过,花瓣翩翩起舞,宛如人间的精灵。殷落落换了一件更贴自然的衣裳,头戴着小碎花织的花环,盘腿坐在花丛中,像极了紫荆花仙子。 余饶轻轻地走了过去,不小心踩到了脚下的紫荆花,这时候殷落落才睁开了眼睛,目光转向了余饶。 “果然醒了。”殷落落笑了出来,脸色也活跃了不少,看来她到了断崖之后,的确得到了很好医治。 然而真实情况是殷落落只是见到了这群紫荆花,心情好了不少,随之身体也健朗了不少。 刚到缓坡的时候,一刹那,余饶只觉得殷落落不像这肮脏地方的人,为什么如此萧条的地方,却有着这样一处美丽的地方。落日的余辉洒在紫荆花瓣上,花瓣更加的美丽了。 这时候余饶觉得,殷落落和林欢欢实际上一种人,只不过欢欢出生在天堂,而殷落落出生在地狱。 为什么这么说,那是余饶去过林欢欢居住的地方,屋子里也摆满了各种花草,不过都是些名贵的花草,屋子里充满着氤氲的香气,欢欢是一个热爱美丽的女孩;现在殷落落居住的地方,也种满了紫荆花,她也是一位热爱美丽的女孩子。 余饶心想倘若让林欢欢和殷落落的身份换了过来,不知道欢欢会不会在这糟糕的地方种上如此美丽的花儿。说起来,余饶倒挺佩服殷落落了——身在黑暗,心向光明。 殷落落看出了余饶的疑惑,笑了出来,说她就是喜欢紫荆花,没有别的意思,她也杀人…… 两人正在聊着天,余饶却忽然感觉一只大手抓住了自己的脑袋,他连忙回过头,发现一位穿着黑袍的男子站在自己的身后。男子看上去大概四十岁左右,脸上的一道疤触目惊心。两粒眼睛珠子里,看不到半点的希望,都是肮脏的浊物。 男子的身后,跟着大长老卫墨。卫墨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丝毫不在乎余饶的安危。也对,他为什么要在乎余饶的安危,他巴不得教主一招杀了余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啊——”余饶痛苦的叫了出来,声音响彻整个云霄。 崖下剑使徒的重剑再次翕动了一次…… 原来是这个男子正是殷衡,殷落落的父亲,他一出手,就想要了解余饶的性命。这时候殷落落立马叫道:“父亲,放了他,他真的是我的朋友。” 朋友?呵。 上一次殷衡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还是在十年前,那时候发生了一场和武国人的小规模战役,就在看着要赢的时候,殷衡的那位“朋友”一刀捅向了他的身体,若不是殷衡拼命逃了出来,定和那些倒霉的魔族士兵一样,被吊死在了武国的城楼上。 殷衡力气不减。 殷落落再也看不下去了,猛地扑上去,解开父亲的手。余饶松了口气,和殷落落相互搀扶着。 他妈的。 余饶煞是气愤,老子幸幸苦苦来救了你的女儿,你居然还想杀我。可是余饶双拳难敌四手,整个断崖上都是他们的势力,自己只有忍。余饶看了一眼落落,殷落落叫他放心。 “这样的废物,留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殷衡冷哼到。刚才那一番出招,可不单单是想要余饶的性命,他还测了测余饶的武功功底,结果发现,余饶体内的气息凌乱,完全不是学武者该有的样子。 “是他救了我。”殷落落护在了余饶的身边,刚才她急了一下,体内小凤凰的力量又开始了剧烈的波动,很快殷落落就脸色惨白,喘着虚汗。 卫墨见了,连忙劝道:“落落,教主他听说你受了伤,立马就来救你了,你少说几句话。” 卫墨深深叹了口气。 卫墨清楚的记得,殷衡是很爱很爱落落的母亲,那是一位一天到晚都笑嘻嘻的姑娘,头上也喜欢戴着紫荆花的花环。每天晚上,落落的母亲都会做好了各种美味佳肴等着殷衡,有时候还会叫上他小喝一蛊。 卫墨那时候还觉得,断崖上倒不像魔族的根据地了,像武国人的城市。而殷落落的母亲更是夸下海口,说迟早有一天,紫荆花会开满武国和魔族的土地。 只可惜,那天卫墨像往常一样出差回来,发现了小木屋里再也没有了炊烟,遍地狼藉,殷衡一脸惨白地抱着落落母亲的尸体站在崖边,寒风呼啸…… 听了卫墨的这些话,殷落落心里也很感动,她知道父亲关心她,小时候无论她去哪,父亲都会暗中保护着。有一次她对战暗影狼,实在打不过了,以为必死的时候,没想到父亲出现了,一拳将暗影狼轰的稀巴烂。 看着女儿惨白的脸庞,殷衡便把余饶的事情丢在了一边,走过去,让殷落落伸出皓腕。 在殷衡拇指和食指掐住殷落落皓腕的一刹那,余饶只听到殷落落的体内传出了一阵凤凰的嘶鸣声,接着殷衡浑身爆发出一团团黑气,黑气在和凤凰做着斗争。气势越来越大…… 轰的一声,殷衡连退三四步,嘴角溢出了丝丝的鲜血,而殷落落的体内的那股小凤凰变得极度的衰弱,瑟瑟地退回了殷落落的体内。这次,殷落落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许多。 殷衡的眸子却越发的冷淡,一段他不想回忆的记忆,像潮水一般涌来: 那年殷衡刚刚满十八岁,通过魔族最残酷的试炼,成了最顶尖的战士。他没有想到,上头第一次派他去的地方,居然是武国的天子之都金陵城。 惴惴不安的殷衡最终还是去了,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金陵城的繁华,殷衡心动了,但是让他心动不是城市的车水马龙,而是看到了一位头戴紫荆花环的美丽姑娘急匆匆地从饭馆里跑了出来,脸上挂着盈盈地笑意。姑娘说她叫连山晨,连山是她的姓,晨是她的名,还特意俏皮地重复了一遍。 殷衡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笑容,一瞬间便心动了。 ——连山晨,一个让这辈子都忘不了的名字。 看着还有店小二急匆匆地追了出来,殷衡静静听了他们一番争论,才明白了,原来这姑娘是吃了霸王餐。然而姑娘并不是没有钱,她戴着的手镯,还有她腰间鼓鼓的钱包,都证明了她是大户人家的姑娘。 连山晨的回答让殷衡笑了出来,“你们饭馆经常辱骂那些小乞丐,我是替他们报仇。” 这还是个正义善良的姑娘。 店小二哪里肯听,追着便要打过来,这时候殷衡猛地抬手,一团黑气便笼罩了店小二的喉咙。店小二一屁股跌倒在了地上,奄奄一息,他知道,这家伙肯定是个高手。店小二便夹着尾巴赶紧溜了。 连山晨盈盈地笑了出来,说谢谢殷衡帮他教训了坏人。 坏人……那时候殷衡就在想,自己算是坏人吗? 接下来少女居然拉着殷衡的手,说请她去天底下最贵的酒楼,喝最好的酒,还信誓旦旦地说这一次绝对不会吃霸王餐了,说着把钱袋给举了起来,说她有钱,不差钱。 一向冷漠的殷衡,本以为自己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少女的邀请,可是当少女温润如玉的手拉着他的手的时候,殷衡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可笑,自己压根没有办法拒绝少女的任何一个请求。 在金陵城的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殷衡和连山晨成了很好的朋友。连山晨说,她希望殷衡多笑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暖,就像紫荆花一样。 可是天无情,魔族的任务到了最后的阶段。 在一处偏僻的巷子里,殷衡等着那个顶尖的剑客。顶尖剑客和殷衡来了一场殊死搏斗。然而殷衡却棋差一步,眼看前剑尖刺向了自己的心脏,这时一直躲在一旁的连山晨飞扑了出来,挡在了殷衡的身前。 殷衡一掌打在了顶尖剑客的身上,接下来他只看到了连山晨的胸口绽开了红色血渍,像一朵妖艳的玫瑰。 殷衡踩着顶尖剑客的尸体,抱着连山晨回到了断崖,同时也收到了下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就是攻占平阳城,解开问道书院的秘密。 谁都以为连山晨必死无疑,谁料连山晨的身体居然有着惊人的自动修复能力,在几天后,连山晨就活了过来。那时候,连山晨知道了殷衡是魔族人,但是连山晨说:“我知道你是魔族人,但是我爱你,我为你死过一遍,还能有千千万万遍……” 殷衡爱上了连山晨,娶了了她,两人有了一位可爱的女儿,就是殷落落。望着魔族和武国日渐膨胀的战争,连山晨说她怕了,殷衡也说他乏了,想要退出去。殷衡已经目色好了地点,就在南国的土地,那里的气候条件适合种植成片的紫荆花。 当晚殷衡搂着连山晨,两人进入了甜甜的梦乡,可是随着一声凤凰的啼鸣,整个断崖陷入了火海之中。殷衡清楚地看到,那只火凤凰冲进了连山晨的体内,接着,断崖上的火焰是平息了,可是连山晨不断地吐血,吐血,直到身亡。 殷衡看到了连山晨的背后上,妖艳的紫荆花格外的显眼,但是之前,殷衡从未看到过那朵紫荆花纹身,殷衡知道了晨一定有着什么事情瞒着他。不过不重要了,连山晨已经死了,连山晨最后的声音回荡在殷衡的脑子里,“我希望有一天,紫荆花会开满武国和魔族的土地……” 为了找到真相,还有向那只该死的火凤凰复仇,殷衡来到了传说中的魔王殿。 见到了魔王,只有空荡荡的回声:“殷衡,你做好决定了吗?” 殷衡没有回答,只是点头。 空荡荡的声音再次响起:“殷衡,从今天起,你就是十七教的教主。” 连晨死,殷魔出。 “殷衡,遵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