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徒》 前言 这是一本一波三折的作品,在武侠无双第二届征文的时候,我就在脑海中构思出了这个故事,不是传统意义上面的武侠,因为我只想写一些有趣的人,和一些有趣的事情。但是因为《仙路恣女》的连载,所以我暂停了这本书的更新计划。 但是我一直在慢慢的写着,一直写了大约有十万字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将文稿发给了编辑,当然也是因为受到了一些人的刺激还有另外一些人的鼓励。令我感到十分高兴的事情是,这本书通过了责编水墨的审核,并且建议我尽早开书。这不是一件容易决断的事情,因为我另外一本书还在连载当中,但是武侠无双的诱惑太大,我承认我被五万块的保底合约诱惑了,所以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开这本书。 当然过程也是曲折的,先是因为有一次不小心将本书的第一章发布到《仙路恣女》当中,所以导致审核不通过,无奈之下先发布了第二章,打算在通过审核后删除第二章再发布第一章,没有料到因此又被屏蔽。真的是头痛无比,只能去联系客服解决这件事。 最终就是两本书的更新问题,《仙路恣女》的更新也不会暂停,而《刀徒》在上架之前的计划是每日一更,一章3000+,毕竟我有一颗万更的心,却只有时速五百的手。 最后,感谢这些一路上支持我的人,甚至那些每日默默无闻投推荐票的读者,我也记得昵称,而我,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写一个有趣儿的故事出来。至于征文什么的,还是暂且抛之于脑后,虽然不否认自己爱钱,但是更愿意忠于自己的笔,写想要写的故事。 再一次鞠躬致谢。 第一章仙子喜相寻 “哈哈,抓到了!”一个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污秽不堪的青年抓着一只肥鸡,兴奋地大叫道,就差没有手舞足蹈了。 青年用一只眼瞅着那只毛皮光滑油亮的山鸡,口中念念有词:“山鸡兄啊山鸡兄,这回你可撞到我手里面了,没办法,我需要你来填肚子,在这里就先道歉一声,只盼着你来世投胎做人,祝你享受荣华富贵咯。” 他嘴上说着抱歉,可是那眼神,分明是垂涎欲滴,如果山鸡通灵的话,定然会被他给气死。 说罢,他手上陡然用力,山鸡还未发出一声哀鸣就被他给活生生掐死。接下来就是寻一根长短适中、粗细均匀的树枝,拿长剑削皮,只留下光滑的干体。 然后就是给山鸡拔毛,这可难倒了他,思考了一会儿,青年手一扬,一道白光闪过,山鸡的毛就纷纷掉落,露出白嫩的身体,一根毛也没有留下,如果有人这时候在这里,必然会赞叹一声: 好刀法! 再把削好的树枝穿过山鸡的身体,寻一些零散而干燥的枝叶,堆成火堆,把山鸡架了上去。 这些活计,以他的身份,以前哪里会做?只是这个时候饿得极了,竟然也无师自通,做得还像模像样的。青年做完后摸了摸鼻子,叹了口气,这可是师傅亲授的刀法,如今却被他拿来削树枝、拔鸡毛,而且用的还是剑,如果要是让师傅知道,他的皮估计都要被剥下来一层。 “罪过罪过。”青年喃喃自语,神色倒是没有一点儿羞愧的意思。 青年从自己身上那件破烂的不成样子的衣衫里掏出了两枚火石,摩擦撞击之时有火苗溅射迸发,生火也就完毕了。火势变大,灼烤着脱了毛的山鸡,不一会儿就有香味散发出来。闻着这股香味,青年搓了搓手,不顾火苗烫手,开始用手去撕山鸡烤熟了的部分来吃。 “好吃。”青年感慨,如果是平常,山珍海味放在他面前,他说不定也懒得看上一眼,而现在,对着一只烤得半生不熟、又无调料的普通山鸡,居然也觉得分外美味。 “想不到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居然会沦落得这般田地。”在这寂静的山谷,突然有女子的声音传来,这声音娇柔无比,却听得青年心中一凛。 “阁下是谁?不妨出来见面说话。”青年暗地里已经开始蓄力,表面上却仍是不动声色,一副谈笑风生的样子。他之前看了看周围,确定山谷之中只有他一人,这女子又是从何而来?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身负重伤,如果来人有恶意,那么他很有可能栽在这里。 “你猜我是谁?”有女子袅袅娜娜的走过来,着一身锦缎罗裙,莲步轻移之间风情万种,对着青年呵气如兰。而青年却注意到的是,这女子虽然迈的碎步,却一下子就到了他的面前。 轻功不错。 “姑娘莫非是这山谷中神仙姐姐?”青年故作惊奇,“可是照我看来,即便是神仙姐姐,却也没有这般的美貌。”而后又叹息一声,“真是可惜。” “可惜什么?”女子在他面前,托腮看着他,一派天真的模样。 “可惜是这个时候。”青年咂咂嘴,“如果是平常,我一定要沐浴焚香三天三夜,梳洗后才敢来见姑娘,再奉上我天府叶氏最贵重的珍宝,献给仙女姐姐才对。可是我现在穷困潦倒,眼下除了这一只山鸡,竟然是再也拿不出别的东西啦。”说罢摇摇头,好像真的很可惜的样子。 女子听闻,咬着手帕吃吃笑了两声,而后朝青年抛了一个轻飘飘的媚眼,这个媚眼青年很是享受。“不愧是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这嘴巴这么甜,难怪江湖上喜欢你的女子大有人在。” “可惜没有风姑娘你。”青年仍然是笑吟吟的。 “你认出来了?”女子愣了一下,而后又娇艳艳地笑了,“莫不是见过我?” “风怜雨风姑娘,武林盟主唯一的女儿,年纪轻轻就为诛灭魔教立下汗马功劳,江湖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虽然我从未见过风姑娘,却也不是我叶游风自夸,这世上能够对我动用媚术的年轻女子,估计这只有风姑娘你一个人了。”叶游风笑吟吟地道。 女子听到他直接拆穿自己刚才试图用媚术迷惑他的事,却也不尴尬,笑吟吟地坐在青年对面的石头上,一点儿也不怕弄脏了自己华丽的衣裳。 “怎么,不欢迎我。”风怜雨掩嘴,眼波流转,盯着叶游风。 “当然欢迎。”叶游风道,心里却暗暗叫苦,和她周转了半天,却不知道这个女子究竟是要做什么?这女人狠辣地紧,自己既然受了重伤,即便是稍微习过武功的幼子,都能够杀死他。那么无论如何也不会是面前这女人的对手,不妨坐下来好好谈谈。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女子伸出手,青年立刻戒备起来,却看女子伸出手,扯下山鸡的一条腿,开始吃起来。 不得不说,即便是吃着油腻的鸡腿,女子的吃相也是相当的文雅,樱桃小口慢慢咬着,时不时用手帕擦拭,在美人面前,叶游风也开始斯文起来。不过他心里仍然嘀咕,这女人出现在这里,当然不会是只为了吃一只山鸡。 女子吃完了鸡腿,手帕擦拭后丢入了火堆。她伸了伸懒腰,身体曲线暴露无遗,叶游风不动声色地看着,身体有一点僵硬。 “怎么,这么害怕我?”女子歪着头,“是担心我趁这个时候抢夺〖葬剑〗么?”她歪头看着地面上的一样由破烂布条包裹着的长条状物什。 终于说到正题了,叶游风反而呼出了一口气,他的身体放松下来,懒洋洋地道:“风姑娘是武林盟主之女,想必从小便受到教导,是心地善良路见不平的侠女人物,怎么会从我这个小人物手中抢东西呢?” 这话说得颇有深意,先是夸赞一番对方,如果风怜雨真的要强行抢夺,也是落了“理”之一字,会被叶游风抓住把柄,到时候质问那位威名远播的武林盟主对于子女的教养。 “的确不错。”风怜雨拨了一下耳边的头发,这个动作落在他人眼中,一定是极具诱惑力的,只是她眼前的这人,名字叫做叶游风,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区区葬剑而已,本仙子可没有放在眼中。” 刚才叶游风称呼她为仙子,那么她现在也这么称呼自己,却是多了一分调笑之意。“不过若说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是小人物,恐怕没人会赞同。” “我来这里,只是对叶二公子有一个不情之请。”她终于不再笑吟吟的了,“你也知道,我一个姑娘家,孤身一人在江湖上走动,时不时会遇到坏人,我……” “所以想要雇一个贴身镖师?”叶游风悄无声息地翻了一个白眼,而后笑吟吟地接着风怜雨的话说。既然她的用意表明了,他也就放心的多了,只是这女人心思缜密,说话总是让人猜不透。 “我就知道叶二公子这般行侠仗义的好人,定然不会放着我这孤苦无依的弱女子见死不救的。” 孤苦无依?弱女子?叶游风再次翻了一个白眼,不过话说回来,风怜雨能够纵横江湖,多半还是因为父亲是武林盟主的缘故,至于她本身,除了媚术相当了得,武功却是稀松平常。 “我有说过要帮你吗?”叶游风好心提醒她。 风怜雨怔了一下,没想到叶游风竟然会这么说,她的目光瞬间转为凄然,眨眼间就落下两滴泪来,“想不到叶二公子也是见死不救的人,亏我还……还……”说到这里竟然抽噎起来,说不下去了。 “说吧,遇到什么困难了?”叶游风叹了一口气,他对于女人落泪总是没什么抵抗力,即便知道这眼泪中多半没有几分真情实意。现在这情况,看来他是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反正都是如此,倒不如主动一点,反而会留下一个好印象。 “我在泷水姚家拿了些东西。”风怜雨转了一下子眼珠子,道。她脸上泪痕未干,却笑得如同狐狸一般愉快。“他们派了人来追杀我。” 叶游风顿时感觉到一个头有两个大了。 “你要保护我。”风怜雨掩嘴,笑着盯着他。 叶游风顿时感觉到一个头有三个那么大了,泷水姚家,那可是庞然大物,即便是天府叶氏,也不敢轻易与之大动干戈,这位姑奶奶是怎么敢去惹的?这下子就算是她的父亲,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庇护她了。 “莫非你不愿意?”风怜雨靠近他,可怜兮兮地盯着叶游风。后者身体一僵,在看不见的地方,有两根纤细白嫩的手指放在他的灵台穴的位置,只要她稍微一用力,叶游风便登时毙命。 “好说好说。”叶游风干笑了两声,这位姑奶奶,说翻脸就翻脸,当真不是能随便惹得起的。“只是仙子啊,我现在身受重伤,怎么能够和泷水姚家抗衡?”他咳嗽了两声,做出虚弱的样子,事实上他也的确很虚弱。 “这个没问题。”风怜雨见他一口应承下来,笑得眯起了眼睛,猎物既然已经入笼,剩下的就好办了。 第二章悦目是佳人 有了风怜雨在侧,叶游风胆子也变大了许多,虽然这女人武功烂的很,不过至少叶游风不担心随便来个人就能把自己杀死了。两个人结伴来到了城中,寻了间客栈。 客栈的名字叫做“一叶客栈”,正是天府叶氏名下的产业,叶游风表明了身份,作为叶氏的二少爷,顺利的入住了其中一间屋子。 终于有个住的地方了,叶游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么多天来,不但要保护〖葬剑〗,而且必须躲避各路人马的追踪,又不敢出现在大广众之下,一直过着茹毛饮血的野人生活,他早就受够了。 现在在温暖的房间里,还有一大盆热水放好等着他,叶游风立刻脱了身上那件破烂得不成样子的衣服,浸入水中,“舒服~”他感慨了一声,浑身都懒洋洋的,再也不想起来了。 忽然背后有一道灼目的视线,叶游风身体僵硬了一下,而后笑吟吟地道:“风姑娘找在下有什么事吗?不妨等我沐浴完毕再谈不迟。” 风怜雨轻笑了一声,叶游风虽然身受重伤,但是敏锐感知力犹在。不过习武之人向来能够感受到对方是否有敌意,所以叶游风虽然吃惊,到也不至于失态。 她转到叶游风面前,笑吟吟地打量着面前男子矫健的身体,对方不愧是自幼习武,身强体壮,身上的肌肉恰到好处。无论是增之一分还是减之一分都不太合适。他的皮肤也很好,是健康的小麦色,只是光滑的皮肤上面,有纵横的七道剑痕,交错而出,所过之处皮肉翻卷出来,煞是触目惊心。 “这是谁干的?”风怜雨却不理会他的话,怔怔盯着那七道剑痕,问道。 “这个嘛?”叶游风摸摸鼻子,“岭南七剑,我技不如人,被砍了几下。” 他说得轻巧,丝毫不提那一战有多么的凶险万分,其实对方的武功并不比他高,只是仗着人多势众,他又疲于奔命,才使他受了重伤。 然而此时此刻,真正惊讶的人是风怜雨,她也见识过岭南七剑的威力,这几人的武功,论单个来说都不在自己之下,在武林中也是二流之上的好手,而七人联手威力更甚,却没想到这样仍然栽在面前这男人的手中。她眼波流转,看来这一次,是挑对人了。 “姑娘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便可以出去了,至于我的伤势,三天左右应该就能够恢复。我叶游风从来不说大话,既然说要护你,就必然保风姑娘你周全。”叶游风微笑着说道,但是声音中已经带了些许恼怒之意。 江湖儿女,大多豪迈不羁,不拘小节,只是像风怜雨这样肆无忌惮的盯着其他男人的身体看的,叶游风此生所见,还是头一遭。更可怕的还是,这女人已经有丈夫,虽然她的丈夫至今生死未卜,然而无论是否嫁人,这样的行为都不太妥当。 ——他没有注意到,从风怜雨出现到现在,他一直称呼她为姑娘。 “当然有事。”风怜雨看着他脸略红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她从袖口里拿出一个蓝色的瓷瓶,瓶身绘着一个骷髅,还未等叶游风发问,就把瓶中之物一股脑倒入了叶游风沐浴的盆中。 那是一些白色的粉末,入水即化。叶游风刚想说些什么,没料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痛楚传来,那融化了白色粉末的水碰到伤口,只觉得有万蚁噬心之痛,啃着他的血肉。 该死,着了这女人的道!那绘了骷髅的瓷瓶,看起来里面装着的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叶游风气得想要骂娘,可是这时候他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了。 “不必害怕。”风怜雨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这是魔教常用的治疗伤势的圣药,名字叫做〖白骨化尘粉〗,可以快速愈合你的伤口。” “这名字真够难听的。”一波痛感过去,叶游风缓过神来,本来想要问她怎么会有此药,忽然想起她的身份,也就闭口不言。再想到之前在山谷中风怜雨要杀他轻而易举,怎么会等到这个时候,自己当真是错怪她了,心下不禁有些愧疚。 “泷水姚家的人快要追来了,本仙子可等不了那么久。”风怜雨笑吟吟的,“我轻功不错,但也就落了他们一天的脚程。三天,恐怕我的尸体已经挂在泷水姚家的大门口,以此来警告拿着对那宝贝妄动心思的人物了。” 这女人当真会自夸,她的轻功是不错,又怎能落泷水姚家的人一天脚程? “我现在有点好奇你拿了姚家什么东西了,如果是寻常宝物,也就算了。该不会是功法什么的吧?”叶游风的目光突然锐利起来。 “有些时候,知道得太多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哦。”风怜雨掩嘴而笑。 “那就罢了。我这个人,怕死得很呢。”叶游风又笑嘻嘻的了。这时候又有一波痛感传过来,痛得他闭上了眼睛。普通伤药效果都比较温和,不过这所谓的〖白骨化尘粉〗,虽然作用狂暴,效用却是十分明显的。 他身上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就结痂脱落,身上只剩下一些淡粉色的疤痕,那是新生的皮肉。这也便是他身体强健,若是换了一个普通人,哪里还有命在? 风怜雨似乎很喜欢看他皱眉痛苦的样子,笑吟吟地仍不肯走。她既不走,叶游风也就只好继续坐在盆中,水已经慢慢变冷,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先缴械投降:“风姑娘,这个……咳咳……在下要穿衣服,你看看你是不是能……先回避一下?” “原来叶二公子是要穿衣服,那倒是本仙子打扰了,这就告退。”风怜雨似乎就等他说一句话,闻言便退出了房门,只留下一串在叶游风耳中并不如何悦耳的笑声还在房间中回响。 男子叹了一口气,一只脚跨出了水盆。大手一伸,新送来的衣服便到了他手中,接着他才完全出来,然后换上衣服。这期间他一直用衣服遮住羞处,生怕那位姑奶奶再掉头回来。虽然认识不多久,叶游风却打心底相信,这女人是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的。 下楼到了二楼雅座,风怜雨早就点好了饭菜,按照武林规矩,上的是二斤熟牛肉,几道开胃小菜,一斤绍兴女儿红。除此外她又单点了一盘卤猪蹄放在自己面前。 叶游风瞥了她面前的卤猪蹄一眼,风怜雨笑吟吟地问:“叶二公子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叶游风笑嘻嘻的,他现在伤好了,心情亦好多了,也敢肆无忌惮地开玩笑了。“只是没想到多少武林豪杰梦寐以求的美人儿,私下里的爱好竟然是啃蹄子。” “这有什么?”风怜雨听他调侃也不生气,“听说这里的大厨最拿手的菜就是卤猪蹄,美味无比,天下一绝,所以特意点来尝一尝而已。这大厨有规矩,一天只做这道菜三次,今天的份额已经用光了。我就拿匕首切去了他的一根小拇指,再问他一遍,他也就从了。由此可见什么规矩不规矩,在性命面前都是白搭。” 这话是在嘲讽自己之前迫于局势答应她的要求的事儿吗?叶游风摸摸鼻子,这女人性情古怪,稍有不满意就拿刀砍人,不知道是不是在魔教待久了受到感染,看来自己护送她这一路还是要小心才好,虽然自己武功比她高,可架不住一个朝夕相处人的暗算。 “好了,不说这个了。”风怜雨给他斟了一杯酒,“这可是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不信你尝尝。” 叶游风抿了一口,果然滋味醇厚,“果然是好酒,较之我以前喝过的女儿红都要好,虽然我之前也并没有喝过女儿红。” “叶二公子就是会哄女孩子开心。”风怜雨瞥了他一眼,“听说这酒里面还有个悲伤的故事,二公子有兴趣听听吗?” “但说无妨。” “这以前在绍兴啊,每当一户人家有女儿出生的时候,就会在地下埋上一坛酒,等到女儿出嫁之时,便挖出来用来招待宾客,所以这酒叫做女儿红。” 叶游风一愣,“这里面有什么好悲伤的吗?” 风怜雨“呵呵”笑了两声,然后道:“你所喝的这一杯酒,是百年陈酿。” “原来如此。”叶游风苦笑一声,“当真是一个悲伤至极的故事。” “你真好!”风怜雨放下酒杯,突然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她这么一说,叶游风立刻警觉,道:“不敢不敢。” “我夸你你便受着。”风怜雨一本正经地道:“江湖上,那些所谓喜欢我的人,要不然便是为了我父亲的武林盟主之位,要不然便是好色贪欢之徒。却没一个愿意听我说故事的。” “那你的丈夫呢?”叶游风不动声色地问道,“他不爱听你说故事么?” “他?”风怜雨笑吟吟地,“可惜他死啦,再也听不到我说故事了。” “死了?”叶游风惊到了,忽然笑嘻嘻地,“幸好他死了,要不然知道他娘子偷看我洗澡,岂不是要来找我拼命?” “是啊。幸好他死了,阿弥陀佛。”她眉开眼笑,丝毫没有悲伤的意味。 接下来就有些尴尬了,两个人安静地吃着饭,没有一个人说话。 突然,风怜雨一放筷子,“他们追过来了。”她和泷水姚家的人交过手,熟悉他们的气息。 “从这儿走。”叶游风指了指窗子,待风怜雨跳出去后,自己才跟着跃出。与此同时,一道白光闪过,两人刚才吃饭的桌子便被劈成两半。 第三章倚剑增浩叹 “走快点。”叶游风催着风怜雨,后者的表情仍然是笑嘻嘻的,“急什么?你又不是打不过他们几个。” 打倒是能够打过,但是叶游风不想和姚家的人起冲突。虽然叶氏和姚家都是大族,但是毕竟天府叶氏的根基不如泷水姚家,两家也不宜大动干戈。 还有一个原因,泷水姚家的姚沐竹,是他的未婚妻。 所以现在他只想早点把风怜雨送回现任武林盟主的凌云山庄,至于这之后面对泷水姚家的质问,武林盟主大人是选择庇佑女儿还是归还那东西,都和他叶游风无关了。 两个人身法都不错,一路飞奔到呼唤运气王郊外树林中,风怜雨看似落后叶游风一点,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也就只有这么一点而已。看起来风怜雨的轻功的确很不错,自己刚才的想法是小觑她了。 “你可知道来人是谁?”叶游风摸摸鼻子,后面那道气息越来越近,看来是躲不过了,那么总是得告诉他来人究竟是泷水姚家的那个,他也好估量一下对方的实力。 “好像是……好像是……”风怜雨这个时候却卖起了傻,她的一双大眼睛骨碌碌地转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下泷水姚家的姚沐山(姚沐峰)。”两道声音从不同的方位传来,其中有一人接着道:“敢问阁下何人?若不相干,还是请速速离去,休要阻拦泷水姚家的捉拿要犯,否则必将一并格杀!” 他感觉到风怜雨身边的男子的实力不弱,生怕此行会节外生枝,只好搬出泷水姚家的名头,如果对方因此而离开的话倒是少了许多麻烦。 叶游风站定,不再一路飞奔。他解下背后背着的那个破烂布条包裹着的东西,慢慢解开。布条脏兮兮的已经发黑,这上面染着不知道多少人的血。 一个月前,叶游风游历时偶然经过骊山,偶然间得到了这柄堪称神兵利器的宝剑,没想到消息走露,他遭到了当时众多江湖人士的攻击,而岭南七剑就是追杀的最后一拨。 江湖,本来便是如此。绝世功法、神兵利器,都是众人抢夺的目标,兴许下一刻就一步登天,或者是死于非命。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人在江湖,舒一口胸中的意气,逍遥自在,那便是好的。至于能够成就不朽功业,开山立派,于武道一途成为万人敬仰的对象,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叶游风太了解这些江湖儿女,因为他也是其中之一。 布条一解开,便有凶煞之气扑面而来。这口剑可以称之为神兵利器,但是如果称呼为魔剑,恐怕更加令人信服。此剑好饮血,每次出鞘都必然会伤人,而且最重要的是,它的每一任主人,最后都是死得极惨。 妨主之剑。 “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好抢夺的。”叶游风叹了一口气,剑身常年埋于地下,上面有了些锈迹,叶游风仔细擦拭,动作不紧不慢,十分优雅,就如同面对心爱的女子一般。 他使得是刀法,拿剑却是无用的,不过之所以不肯把剑给了他人,一来是因为他这个人有洁癖,对于好的兵器向来爱护有加,不愿意被那些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人玷污,二来也是因为,他想把这〖葬剑〗送给自己的师傅。 当他把剑擦好后,剑身又变得光滑锋锐,隐隐散发出凶煞之气。大凶之物的使用本来就需要时刻小心反噬,而他之所以会想着把剑送给师傅,是因为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见过比师傅更厉害的人,他相信师傅能够驾驭这把剑。 两个白衣人也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个子略高一些,长相温和,一个则皮肤略黑,身材强壮的紧。这两个人就是泷水姚家的子弟,姚沐山和姚沐峰,听说他们还有个三弟,虽然年纪更小但武功却是后来居上,如果这次来的是他,连叶游风也没有把握。 “我说是谁?竟然是叶二公子,真是失敬。”姚沐山道。“现如今我妹妹正在龙门山对付匪贼,不知叶二公子怎么和这妖女走到了一起?” 他语气温和,言辞之间却意有所指。风怜雨在江湖上本来就有妖女称号,如今又盗走了姚家珍宝,作为姚沐竹的未婚丈夫,他的确不应该和她走在一起。 “嘿嘿,没错!你们面前这位,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叶游风叶大侠,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就你们这点微末伎俩,还不快束手就擒,以免打输后磕头求饶,堕了泷水姚家的威名!”风怜雨得意洋洋地道。如今她有了靠山,说起话来分外尖酸刻薄,竟是让面前两人涨红了面皮。 “你这妖女,还不快快把玉玦交出来!”姚沐峰恨恨地道。 “二哥……”叶游风试图缓和一下气氛。 玉玦……什么玉玦,值得姚家如此大动干戈,莫非记载有武功秘籍?叶游风暗暗思忖。 “别叫我二哥,我姚沐峰可担不起叶二公子这般称呼,我二人武功虽然是不足挂齿。不过既然我等奉了家主的命令,那便是鱼死网破,也要把玉玦带回去!”肤色黑一点的姚沐峰喘着粗气道。 “不敢不敢。”叶游风道,心里确实叫苦不迭,再转头看去,风怜雨站在她身后笑吟吟的。这妮子心眼实在够坏的,这下把两人的怨气引到他的身上,又让他无法脱身。可是偏偏她此时此刻笑得天真如稚子,叶游风即便是想要出口斥责,也说不出太重的话来。 “什么不敢?莫不是你不是叶游风?”姚沐峰嗤笑道。 “在下的确是叶游风。”叶游风苦笑道,“在下武功怎么能和泷水姚家的子弟相比?江湖上的名头都是运气使然。只是今天在下非和两位为敌不成,因为我答应了这姑娘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她出了什么代价,我泷水姚家可以两倍,但求叶二公子不要与我们为难。你和我妹妹大婚在即,姚家和叶氏也是世交,还希望叶二公子能看在这份上,将妖女交给我们。”大哥姚沐山为人更稳重一点。 “这个……”叶游风迟疑。 “我泷水姚家虽然不如你天府叶氏富可敌国,但是也不是一穷二白,只要你说,绝不会付不起。”二弟姚沐峰道。他脾气必较暴躁,听得叶游风这个样子,只道是他看不起自家。 “这代价,是我的一条命。”叶游风笑吟吟地,“这位姑娘救了我一条命,那叶某是无论如何也是要还的,烦请两位哥哥担待些,不要与我计较。”他说话挺慢,看似漫不经心地和两人周旋。 “看来还是避免不了咯。”姚沐山长叹一口气,既然是救命之恩,以叶游风武林高手的身份,怎么可能见死不救的。这世间,也的确没有比命更值钱的了。“但愿姚家和叶氏之间不要有所嫌隙。” “绝对不会。”叶游风气势凛然。 他冲着叶游风点了点头,“我兄弟二人武功低微,但是重任在身,无论如何也要拿回我泷水姚家的圣物,不得已要一同出手,让叶二公子笑话了。”神色之间颇为汗颜。几人从小便认识,不过也许久未见了,武功三人应该彼此相当,而自己这一方居然要以二打一,坏了江湖上的规矩。 “喂喂!你们打不打,我都快要睡着了。”风怜雨蹲在地上,“打之前还要啰啰嗦嗦说这些话,我听着都觉得费劲。你们两个打叶游风一个,赢了我就把玉玦还给你们,还当场自刎谢罪,要是输了,你们就得让我们走。”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瓜子儿,开始嗑起来。 自刎谢罪么?叶游风摸摸鼻子,居然如此信任他?要是他真的打输了,作为姚沐山和姚沐谷未来的妹婿,自己当然不会有事,可是她呢?忽然又想到这女人一向狡猾奸诈,她不是男子,说话可以不负责任,到时候一旦自己落入下风,她说不定早已经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 “来吧!”叶游风大喝一声,手持葬剑,剑尖对准二人,一个剑花挽出,竟然率先出手。无论是姚家二子还是风怜雨,都不知道他刚才慢悠悠地说话,其实是抓紧时间恢复体力。风怜雨给他的粉末,固然治愈了他的外伤,可是他和岭南七剑动手,元气也有损伤,不过经过一天,也恢复了七七八八。 姚家二人见他先出手也没什么惊讶,自己这方两人本就占了数量上的便宜,就是叶游风不先出手,他们也会客客气气地请他出手。 叶游风剑尖对准姚沐山,便劈了下去。姚白山在二人当中武功略高,又老成持重,若是先能够解决,再对付姚沐峰便容易许多了。姚沐山面色波澜不惊,早就料到当前的局面,他一个侧身,那剑的剑身就在他耳边堪堪而过,剑气割下了他的一绺头发。 “叶二公子,剑,可不是用来劈的。”姚沐山好心好意提醒道。与此同时,他也拔出了一直背负着的剑,正是江湖上同样赫赫有名的名剑〖折金镂银五凤剑〗,剑分五柄,姚家五子各有一柄。 一剑在手,姚沐山整个人的气质陡然改变,原来的温润如玉中,多了一抹锋锐。 叶游风苦笑一声,他本来学的就是刀法,只是如今手中实在没有别的武器,只好这样做了。面对姚沐山和姚沐峰二人一同攻击,他以长剑使刀法,一时之间竟然也不落下风。 第四章快走踏清秋 姚沐山和姚沐峰吃了一惊,只以为多年不见,叶游风的武功大进。其实不过是因为叶游风率先出手,他曾经多次和姚沐竹拆过招,再了解不过姚家的武功招式,一时压制住了而已。何况姚家二子出手并没有招招拼命,而叶游风看似闲庭信步,却已经用上了十成气力。 过了一会儿,叶游风便已经体力略有不支,开始逐渐落入下风。风怜雨仍然蹲在地方嗑着瓜子,仍然笑吟吟的。 她笃定姚家的人抓不住自己。 拆解到一百多招的时候,叶游风于半空中一个盘旋,整个人抛射出去,剑锋以一种诡异的角度翻转,刺向姚沐峰的耳门。姚沐山举剑横挡,挑开了叶游风的剑。 姚家剑法凌厉迅疾,二人攻守兼备,实在不容易突破,叶游风看着面前两个男子,皱起眉头。 师傅教给他的刀法也有几招威力强横,叶游风没有使出来——他也不能真的伤了他们。 这边姚沐山突然变招,招式绵密细长,不做正面攻击,只是游走缠斗,居然让叶游风腾不出手来。与此同时,姚沐峰的挺剑刺出,剑锋指向的不是叶游风,而是风怜雨! 他们知道,只要抓住这女人,一切就都好办了。 该死!叶游风猛然转身,硬生生受了姚沐山一剑。姚沐山没料到他竟然会为了那个女人如此奋不顾身,情急之中收剑也来不及了,只听得“噗嗤”一声,剑身穿透了叶游风的肩膀。 面前金风响动,折金镂银五凤剑雷霆而至,风怜雨也不躲避,盈盈抬头,一双美目笑吟吟地看着姚沐峰。 那双眼睛是如此美丽,带着勾魂摄魄的魅惑,她的面容晶莹剔透,不似凡人,更仿佛是九天仙女,一时又成为了修炼成人的狐妖。她的嘴唇是鲜艳的红,眼睫毛轻轻颤动,顿时让他心中涌出一股怜惜之意。 他怎么能对这样圣洁无辜的女子下手呢,剑的去势止住了。鼻中嗅到一股淡雅清新的香味,姚沐峰的目光开始迷离。 “二弟!”姚沐山喝道。这妖女的媚术真的是相当了得,一不注意便着了道。 叶游风也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那天风怜雨并没有真正对他动用媚术,不然,现在的他,说不定已经变成了风怜雨的傀儡了。 趁着这个时候,叶游风手腕一抖。葬剑若流云飞雪般在手掌转了一朵剑花,不顾一切地刺向姚沐山的喉咙,这一招如此狠辣,姚沐山措手不及,“你……”他想说的是自己两人对叶游风可没有痛下杀手,忽然又想到眼下局势,便闭口不言,只是出招更加凌厉,不再留情面。 当!葬剑挡住了折金镂银五凤剑,二人各退三步,叶游风肩头伤口鲜血涌动。姚沐山一柄长剑舞动如飞,叶游风却不再恋战,脚点地面,轻轻避开剑锋,冲着风怜雨使了一个眼色,两人一同飞掠而去。 “想不到叶二公子你,居然会临阵脱逃?”风怜雨撇撇嘴。 “我打不过他们,自然是要跑路的。”叶游风微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句至理名言风姑娘该听说过的吧?” “你不是很守信用的么?刚才还说一决死战来着?” “那是你说的,风姑娘。” “风姑娘、风姑娘,听起来好像在叫‘疯姑娘’一样,总是感觉怪怪的。”风怜雨突然道,“我才不疯。” 女人的思维果然和男人的不一样,现在这个时候居然在纠结这种问题,叶游风翻了一个白眼,将话题扯回来:“你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逃?” “往东跑吧。”风怜雨眼珠子转了一下,指了指前方,“这里是邛山,蜀地的一部分,往东不过六七百里就是御剑城了。” “过来。”叶游风慢慢闭上眼睛,冲着风怜雨伸出手,后者笑嘻嘻的,也不问为什么,就把手交给了他。叶游风握着她的手,轻轻一扯,风怜雨就落在了他的背上。同时他双足发力,猛然蹿出,速度一瞬间便提升了好几倍。 这是燃烧内力的做法,叶游风也是被逼急了,居然使出这样的招式。当然,效果是明显的,这一下顿时把和姚沐山的距离拉出好几丈远。 “喂!”风怜雨扯了扯他的衣袂,欲言又止。 “说。”这姑奶奶又想做什么?叶游风一边狂奔一边问道,他能感觉到全身的力气都在以一种恐怖的速度消失,这下便是也笑不出来了。 “那个……你好像跑偏了,我们现在在往东南方向去……”风怜雨弱弱地道。 她伏在叶游风的背上,眼睛弯成一对儿月牙。 噗……叶游风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这女人多半是故意的。他武功不错,又是武林世家出身,然而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弱点,那就是——他没有方向感,一点没有。 小的时候,父亲带他去姚家的时候,他就曾经在姚家迷过路,就在那个时候,他见到了那个女孩,姚沐竹。 这么多年来,也就她一个人知道自己这个秘密。 肩膀传来一阵火辣辣灼痛感,那是折金镂银五凤剑带来的伤,此剑为火属性,所以叶游风肩膀上的伤好像被火烤过一样。 莫不是昨儿烤的那只山鸡诅咒了他?叶游风胡思乱想着,还真是报应不爽,今儿也轮到他被烤上一烤啦。 面前突兀地出现一条河,足足有数十丈宽。叶游风咬咬牙,借力一跃,经过大河正中间的时候便出现颓势,他足尖在水面上一点,一个转身便落到了岸上。 姚沐山停住了脚,面对着大河,他有点犯难——他怕水。 “叶二。”他唤道,“你不该招惹上这个妖女的,她居心叵测啊!” “大哥……”叶游风迟疑了一下,姚沐山是姚沐竹的大哥,自然也是他的大哥。“我不想掺和这件事,只是家父时常教导,不能够欠别人的人情。我把这位风姑娘送回凌云山庄,到时候再向您请罪好了。” “哎!”姚沐山叹了一口气,“这其中缘由,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你许久没来泷水了,我们也很久没见到你了。下次再来,可要把你灌醉再说。” “好说。”叶游风微笑着,这一次的确是他不对,可是他有他的坚持。武侠者,道也,理也,泷水姚家的人并非不明事理。 这个温和的男人苦笑着:“下次你来泷水,估计便是和沐竹的大婚之日了。二弟脾气暴躁,说不定先把你这新郎官打上一顿出出气。” “那便让他打好了。”叶游风想起小的时候几个人一起的快乐时光,忍不住微笑起来。 “哈哈。”姚沐山大笑,“那也要看新娘子同不同意呀?沐竹这段时日武功大进,为了练手便独自一人去剿除龙门山匪祸了。沐峰可打她不过。” “后会有期。”叶游风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一个飞掠,离开了这里。 姚沐山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再追。把剑收回剑鞘,他幽幽地看着叶游风离去的背影,“叶二啊叶二,你可知道那东西不是你该碰的,会招来杀身之祸的。” 他走回树林,推了推姚沐峰。 后者刚才被风怜雨的媚术摄住心神,虽然被他喝醒,却仍然有后遗症,目光呆滞、身体僵硬,一时半会儿看来是缓不过来了。这样,他口中犹自喃喃:“玉玦……玉玦。” “被叶二带走了。”姚沐山平静地道。 “该死!刚才我们就应该……”他清醒了一点,咬牙切齿地道,说到这里声音却又含混不清起来,“他又怎么可能跑掉?” “父亲教导我们,不可轻易暴露那……”姚沐山也说的不明不白。 “他天府叶氏算什么东西,居然也敢这样?叶游风根本配不上沐竹!”姚沐峰忍不住爆了粗口。 姚沐山的性格温和,是与他的身份有关。毕竟是嫡长子,就算是三弟如此出色,也动摇不了他的地位。他淡淡地道:“如今我姚家已经今非昔比,过去的辉煌还是不必再提。天府叶氏是根基薄弱,可是重点在于,叶氏富可敌国。” “那东西丢了也好,否则的话说不定会为姚家招惹来灭顶之灾。”他的眼神无悲无喜,“听说他们要出来了?” “为了那个东西?”姚沐峰一惊,他也知道一些内幕,却不可能如姚沐山知道的那么多。 “嗯。”姚沐山点点头,“你以为如今的姚家,还能够和他们抗衡吗?我们和叶氏都是武林世家,可是近年来却早已经入不敷出,否则家主也不会出此下策。我们几人,以沐谷和沐竹最为出色,也对付不了他们!” “江湖上又要有腥风血雨了啊。”姚沐山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事情。 “可是我们要怎么做呢?”姚沐峰挠挠头,“家主会责怪我们的。” “无妨,我已经通知了三弟,他正在御剑城。叶游风如果要护送那个妖女回凌云山庄,必然经过那里。到时候,便交由三弟伏击他便是。” 姚沐峰的身体已经不那么僵硬了,他尝试活动了一下腿,却差点摔倒在地。那个妖女……他恨恨地想着,可是心里居然出现了一丝杂念。 姚沐山见此背起姚沐峰,慢慢走出了树林。他们的背后,天边是如血的晚霞,仿佛在预示着什么。 第五章垆边人似月 叶游风背着风怜雨一阵狂奔,虽然知道眼下暂时安全,但是不能预知姚沐山和姚沐峰是否会就此放弃,所以叶游风也没有放松警惕。 不知过去了多久,或者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叶游风远远看到一个村落,松了一口气。此刻他的内力也已经消耗殆尽,全靠提着一口真气,这一下吐出来,叶游风登时昏迷过去。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是一片黑暗,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叶游风心里一颤,挣扎着慢慢坐起身子来。 他努力适应周围的光线,这是一个潮湿的地方,没有人,只有一堆积着厚厚灰尘的杂物。叶游风试图扶着墙壁站起来,但是不管怎么尝试都是失败。 该死!内力消耗一空,他现在还不如手无寸铁的普通人,都是拜那个女人所赐。想到那个女人,叶游风苦笑一声,该不会是丢下他一个人跑了吧? 虽然早就知道那女人的目的是利用他——她一个人打不过姚家二子,也知道这么一个危险的女人,还是远离比较好。所以在环顾一周,确认那女人真的不在后,叶游风长出一口气,却又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觉。 颓然地继续在地上躺着,同时努力恢复内力,和姚家二子那一战消耗太多,逃命途中又直接燃烧气力,恐怕无法恢复到巅峰时期了。整个地窖一片漆黑,一点儿光都没有,叶游风就在这里躺着,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的呼吸声都已经微不可闻了。 突然,地窖的门被打开了! 强烈的光打进来,照射在叶游风的脸上,他有一瞬间睁不开眼睛。有个女子立在耀眼的白光里,恍若仙子入凡尘。 是风怜雨。 “你还没走?”叶游风抬头看着黑乎乎的地窖顶,漫不经心地道。 “当然不能走了,丢下叶二公子,谁来保护我呢?”风怜雨笑吟吟地道。“外面下雨了,看来我们要在这多待上一天了。” 他盯着她的眼睛,过了许久,才慢慢问道:“他们没有追来?” “没有。”风怜雨老老实实回答,“护送我回凌云山庄,是当初说好了的,你可不能反悔。”她蹲下来,往叶游风口中塞了一粒药丸,顿时一股暖流从腹部流向丹田位置。 叶游风挑了挑眉毛,这女人,身上的宝贝还挺多的。 身上的力气恢复了大半,叶游风跃出去,寻了些枯枝残叶回来,就地生了些火,地窖里便暖和了许多。风怜雨掏出干粮:“刚才去集市买了些,叶二公子将就着吃一点。” 后者接过干粮,问道:“这里是哪里?” “一个地窖。”风怜雨眯着眼睛。 叶游风翻了一个白眼,他当然知道这里是地窖。 “我也奇怪邛山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一个深宅大院。”风怜雨美目流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自己也差点着了她的媚术,这会儿居然觉得她比起第一次见面,更加貌美。“大概是哪户人家,去了京城做大官,这里便不要了也说不定。” “有这么巧?”叶游风的目光顿时变成怀疑,“好像这是一个天赐的地方让我们藏身。”从这地窖看来,这里不像是久无人居住的地方。 “就是这么巧。”风怜雨又是叹了一口气,“江湖上的巧合事就是这么多,就算是我们现在藏身的这个地方,如果它的主人没有消失,说不定就会有别的农舍里的主人消失。毕竟我们是需要一个住的地方的。” “正好你现在受了伤,内力又有损失,我们需要一个藏身之处。正好这个宅子里的主人消失不见了,我们便可以堂而皇之的住进来。这是上天的恩赐,你说是也不是?”风怜雨笑呵呵地道。 叶游风便不再搭话,只顾着拨弄和风怜雨中央的小火。风怜雨转身出去,回来时手中拎了一坛子酒:“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种天气,喝酒是再合适不过了,而且,这酒是好酒。” “酒,是要陪知己喝的。”叶游风笑嘻嘻地道,似乎刚才那一番不见真枪真剑的争执是不存在的,可是这言下之意却又表明了他的意思:你我不是同一路人。 “嘿嘿。”风怜雨笑了两声,似乎并不如何在意,“堂堂叶二公子,自然不会是和我这样的女子是同一路人。” “可以不这么称呼我吗?”叶游风心下是有些不快的,叶二公子、叶二公子,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这么叫他,可有人理解过他的心意?他只是叶游风,不想做一个借着叶家声势狐假虎威的叶二公子。 “好。我就叫你叶游风。”风怜雨却是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豪气干云,倒是和一开始所见的那个娇媚无双的女子有些不同。 “那我便可以陪你和这坛子酒了。”叶游风微笑着道。 黑暗潮湿的地底,红泥小火炉暖暖地升腾着,热着一壶琥珀色的酒,酒香四溢,十分诱人。 两人就这样坐在地窖下的泥土上,开始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你一杯,我一杯,居然慢慢就喝了半坛子。 “你酒量不错。”叶游风夸赞道。 “你也不差。”风怜雨回应道。叶游风眯起了眼睛,这女人很会体察人的心意,让人觉得和她相处很舒服。他一放松,就不由自主地多喝了一点。 何况,酒的确是好酒。 “喂!你偷泷水姚家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叶游风终于遏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趁着两个人都有些醉的时候,看看能不能问出什么。 风怜雨眉梢一挑,却没有回答。 这是碰了壁,叶游风无奈地叹了口气,闷声喝了几杯,只好转了一个话题:“你是武林盟主的女儿,这样的殊荣。现在做这种事,不怕泷水姚家追究起来,你父亲也保不住你吗?” 这也是他一直想问的。 风怜雨饮了第二杯,面颊微微泛红,“不怕。” “为什么?”叶游风紧追着问。 “嗯?”风怜雨托腮看着他,她每次托腮都会用一种非常真诚而又无辜的眼神,仿佛是一个在要糖吃的小女孩。“你想要套我的话?” 被发觉目的的叶游风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要套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想知道什么啊?怎么样,我们来这个——”她伸出双手比了比划拳的姿势:“只要你赢了我,赢一次,我回答你一件事,如何?同样的,我赢了一次,你就回答我一件事。”她笑的很狡猾。 明知道可能有诈,叶游风却还是豪气万丈地一摆手:“当然没问题。” “那好,来!”见他上当,风怜雨眼睛猫一样地眯了起来,中气十足地伸出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喝,“三星照啊,五魁首!你输了——快快快,喝了酒,我提问!” 叶游风摇摇头,一口气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你为什么不喜欢别人叫你叶二公子?毕竟听说你会继承叶家。”风怜雨想了想,挑了一个不太露骨的问题。 这个嘛,其实他也不知道,只是本能的厌恶这个称谓。因为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在告诉他,你是天府叶市的叶二公子,你是要继承这里的人?他的大哥叶游天剑术精湛,他的三弟叶游灵头脑精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家主却宣布要将这个位置传给他。 “我不知道。”叶游风停顿了一下,“其实我是叶家所有子弟当中最普通的那一个,各方面都普通,资质平庸不说,心思也不怎么活络。何况……” 何况他只想要做一个普通的游侠儿,过着快意恩仇的生活。 风怜雨却立刻懂了他的意思,“九连环啊……满堂红!我又赢了,再问你一个问题。” “说。”可能是刚才那一下,叶游风颇有些要吐露真情的意思。 “你师傅是谁?之前我看你对付姚家那两个家伙的招式,好像没见过。”天府叶氏是商家出身,产业遍布各地,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武林世家,还和老牌势力泷水姚家结成了姻亲。 天府叶氏没有家族固有的武道秘籍,所以族中子弟往往都是去往一些宗门进修。比如叶游风的大哥叶游天,去的就是剑神谷,如今剑法已经出神入化。 “这有一个我不能告诉你,因为我答应师傅要替他保密的。”叶游风微笑着回答,“我自罚三杯。” 师傅是他十二岁的时候来到府上的,那时候他刚从泷水姚家回来两年,还是个不受宠的孩子——他很小的时候就是在泷水姚家生活的,师傅是账房先生,平时不苟言笑,却教给他一套精妙绝伦的刀法。 于是他就成了叶二公子,师承来历很神秘的叶二公子。 “来来来,再划!”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叶游风刚刚起来,走到地窖外面,他仰起沉重的脑袋,在冷风里摇了摇,努力回想自己昨晚到底说了什么。他只依稀记得自己喝了很多很多酒,被一个接一个地问了许多问题。那些问题……那些问题,似乎都是平日里不会说出来的。 可是昨天晚上,他看着对面的女子,忍不住就说出了心里话。还是被这个女子用媚术魅惑了? 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他是地位尊崇的叶二公子,即将迎娶美娇娘,人生已经圆满了不是吗? 而他好像只赢了一次,问的是:“那东西究竟是什么?” “一枚钥匙。”风怜雨如是回答道。 第六章夜来风雨声 “接下来往哪儿走?”第二天一早,叶游风走出地窖,风怜雨已经站在外面等他了。叶游风用一种潇洒的姿态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土,这样问道。 “回凌云山庄必然会经过御剑城,我们往东走。”风怜雨微笑着说道,却并没有表现出别的意思。 叶游风松了一口气。 御剑城距离邛山不过六七百里,以叶游风和风怜雨的轻功,不过一日的功夫,也就到了。 御剑城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自大殷开国已经有两百年了,天下也已经趋于稳定。当时的皇帝陛下却仍然不甘心,于是把手伸向了武林。 当今武林盟主,也就是风怜雨的父亲,风凌云,这个职位却是朝廷封的。当然,风凌云本身武功极高,本人据说一开始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习武之人,忽有奇遇,修行了几门了不得的武艺,又和朝廷有了联系,最终成了武林盟主。 钦差大臣一般的存在。 而这个离帝都偏远的地方,却不服从管教,竟然公然改名御剑城。乔九龄便成了御剑公认的城主,收留一些不愿意跟随朝廷的习武之人。 只是那些个大点儿的门派,却没办法如此,毕竟要顾着大局,尽管如此,御剑城仍然是超然的存在。 两个人进了城,叶游风换了一套普通的装束,而风怜雨却无如何不肯换下她那件格外引人注目的艳丽衣裳,而换了衣服的叶游风,更像是小厮一般的存在。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对于女人来说,漂亮衣服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风怜雨振振有词。 集市热闹,人也是熙熙攘攘的,倒也没人会调戏,毕竟这里多是武林豪杰,不会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这位壮士!”两个人走到人稍微少点的地方,突然有一个头发蓬松散乱的老头儿跳出来,对着叶游风道:“我看你身手不错,正好老夫这里有一本无妄道人所著的《风雨如书》,记载着无妄道人最得意的风雨式。看你这位后生顺眼,便宜点,三两银子就卖给你了。” “哦?”叶游风心念一动,无妄道人是百年前的一名绝顶高手,据说已经达到白日飞升的境界,他的成名招数,就是风雨式,又名指尖风雨。 再看那书,十分古朴, 素色封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风雨如书》?奇怪的名字。 “是啊。公子不知道吧?这御剑城就是无妄道人归隐的地方,他晚年就居住在这里,留下了这本著作。” 老头儿一脸猥琐地笑道:“我与你有缘,三两银子不行,二两也可以的。” 二两银子对于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连九牛一毛也算不上。虽然这老头儿让叶游风觉得不怎么靠谱,不过还是伸向腰间的钱袋。 “公子,可莫要信这老头儿的。”一个中年大汉跳将出来,“我这里也有一本《风雨如书》,您要是要,一两银子就够了。” 什么情况?叶游风的手停在了腰间。 风怜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眼波流转,笑吟吟地道:“无妄道人死前是写了《风雨如书》,却只是回忆性质而已,类似于人物传记,并非记载武功招式,这本书流传出来后,摹本也有很多,已经烂大街了。不信你看。” 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去,果然,满大街都是拿着这本书向过往行人兜售的,都是一模一样的封面,就连上面的字体也一模一样。 而猥琐老头儿和中年大汉却已经开始吵起来了,两个人都看上了叶游风,不依不饶起来。 叶游风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出身寒酸,但是略有点身手的游侠儿。 江湖之中,就是这种人,最渴望出人头地,一步登天。 “这也算是,御剑城的一大特色。”风怜雨笑吟吟地道。 叶游风抚额,眼下两个人还是低调行事比较好,他只得掏出银钱,把两本书都买了下来。 有意思的是,他给了猥琐老头儿二两银子,给了中年大汉一两银子。 风怜雨一怔:“这是为何?” “这是他们自己开的价,与我无关。”叶游风耸耸肩膀,一脸笑意。 中年大汉听得此话,只气的捶胸顿足,可是东西已经转手卖出去了,无法再要回来,只是恨恨地离开了。 猥琐儿老头千恩万谢,也离开了。 风怜雨突然很没有形象地大笑起来,拍了拍叶游风的肩膀:“你这人有意思,很有意思。” “过奖过奖。”叶游风面不改色。 还是一叶客栈,天府叶氏以商家出身,富可敌国的同时,名下产业也是遍地都是。 回了房间,叶游风打开那本书,虽然在风怜雨的口中它一文不值,不过叶游风从来不曾见过这种玩意,好奇之余自然是先睹为快。 “余幼时家贫,中年始习武。初,拜入三清宫下,惜天资鲁钝,三十年不曾有所进步。后六十岁余,得无妄神功,一日顿悟,白发尽化为黑。只得感悟风雨式,于指尖成风雨,战千余场,无一败果。” 这段传说一般的故事,叶游风也听说过。据说无妄道人年轻的时候很穷,在地主手下讨生活。后来进了三清宫当看门人,习了一些粗浅功夫,修炼三十余年,毫无进步。 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突然间功力突飞猛进,一夜之间返老还童,神采奕奕。又自己感悟天地法则,成风雨式,威力无穷。三清宫下弟子不信,依次挑战,都是失败而归。后来无妄道人的名气越来越大,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挑战,可惜无妄道人从来没有败过。 直到遇见那个人。 叶游风往下翻了一页,接着看下去。 “岁八十余,与乔氏乔雨薇战于华山之巅,七日七夜,未有结果。因感无为道人教诲,遂入其门下,得道号无妄,潜心悟道。” 这也是一段传奇故事,彼时的无妄道人还不是无妄,他的真实姓名不可考。然而,他却已经于江湖无敌手。 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后来他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居然是一个叫做乔雨薇的女子。他们在华山之巅大战七天七夜。 乔雨薇,就是现任御剑城主,乔九龄的姑姑。 美人和英雄,而谁也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故事。 后来只知道,乔九龄一意孤行,坚持割据一方,御剑城就此后只属于乔家,属于所有渴望自由的武林人士。当时的天子大怒,朝廷派大军围攻,乔雨薇和乔九龄守望相助,苦苦对抗军队。而已经潜心悟道不再出现在人世间的无妄道人,却突然出手了。 一人独战万骑! 何等威风? 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朝廷退兵,从此不再染指御剑城。而无妄道人,因杀戮过多,而受了天谴。晚年就在御剑城隐居,最终消失在人世间。 只留下这本《风雨如书》。 传言他已经羽化而飞仙了。 “有意思。”风怜雨靠在门边,看着叶游风。 “什么有意思?”叶游风一惊,问道。 “当然是——”风怜雨掩嘴而笑,“书名有意思。风雨如书,指的是他悟出来的风雨式,如书,如书,这个男人,觉得自己的一生是个足以载入史册的传奇。所以我说,有意思。” “他的确是,传奇。”叶游风看着书上最后一段。 “余晚年潜心悟道,方知世间之一切,皆为虚妄。故而为虚妄神功,修行者可得长生。后人但可有成,此余之所愿也。” 长生? 习武之人,寿命较之普通人长上许多,可是终究,也不过一二百年而已。人生天地间,岁月忽已晚,一下子也就过去了。长生,是谁不想的呢? “所以很多人去寻找无妄道人留下来的《虚妄神功》。”风怜雨耸耸肩,“怎么看你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人生在世,百年也好,千万年也好,其实日子无论怎样都是过。”叶游风眯起了眼睛。“所以长生不老,又有什么意义呢?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哪怕只有几日,也足够了。” “叶二公子感慨挺多。”风怜雨啧啧称赞。 “随口说说而已。”叶游风掩饰过去,这女人,总是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说出心里话。“对了,这个时候找在下,有什么事吗?” “这个嘛……”风怜雨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叶游风,“明个儿是御剑城主乔九龄一百二十岁的大寿,父亲给我传话,让我代表他,去祝寿。” “你确定?”叶游风开始头疼了,既然是这样,姚家肯定也派人去了。 那岂不是要,正面冲突? “至少城主寿宴的时候,他们不会动手。他们不会希望,别人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的。” 风怜雨非常有把握地说道。 这么一说,叶游风更加好奇了。可惜从这个女人的口中,根本得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消息。 钥匙,什么钥匙? “等到寿宴一结束,我们立刻走人。”风怜雨笑吟吟地道。 “我最后只问一个问题,派来祝御剑城主大寿的,是姚家的那个?”叶游风抚额。 “姚沐谷。”叶游风听到一个最不想听到的名字,风怜雨眨了眨眼睛,“祝你做个好梦。” 第七章为报先生归 御剑城主乔九龄,今年一百二十岁。一百年前,大殷帝国的军队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岁,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 却义无反顾的,和自己的姑姑一起,守卫这里。 如此值得敬佩的男人,如今也到了垂暮之年。一百二十岁,虽然据说乔九龄老前辈的身体还算硬朗,不过想来再过一二十年,也会羽化西去了。 这也是乔九龄第一次公开摆寿宴,听说不止是为了庆祝生辰,还有一个隐晦的目的,为自己的孙女儿乔倩兮寻一个佳婿。乔九龄一生,跌宕起伏,快意恩仇,武林之中无人可对抗,他的几个儿子却不怎么争气,却是那唯一的孙女儿,出乎意料地天赋异禀,有着当年乔雨薇的风采。 而且还貌美似锦,这下可是热闹了,江湖上会有多少人想要娶她?恐怕比起风怜雨的追求者只多不少。 “你有请柬吗?”风怜雨笑吟吟地道。 “没有。”叶游风摸摸鼻子,老老实实地回答。刚才他询问了一下,家族派的是三弟叶游灵过来,居然不是大哥叶游天。毕竟大哥修行的是剑法,武功又高,更有可能被那不可一世的乔家大小姐看上才对吧? “那就跟在我身后。”风怜雨拿了一套真的小厮的衣服丢给他,叶游风毫无反对意见的接受了。 今日的御剑城很是热闹,来来往往的宾客都在谈笑风生。叶游风跟着风怜雨,看着她笑吟吟地递上请柬,和管事大方得体的聊天。 这女人处事圆滑得很。 百无聊赖地站了一会儿,他四处张望。要说乔家,修筑的居然好似一个缩小版的御剑城,外院居然好似城墙,是一种肃穆的黑色,看得人心头一沉。据说这代表着乔家守卫御剑城的决心。 乔家在,御剑城便在。 风怜雨转头给了他一个眼色,叶游风摸摸鼻子,跟在她的身后,走了进去。 大厅里已经聚了好多人,三三两两,各自聊着天。 作为武林盟主的女儿,风怜雨收到的目光无疑很多。有一些年轻人已经按捺不住,过来和风怜雨搭话。风怜雨笑吟吟地,都一一回应,这种谦和的态度,让她赢得了许多人的好感。 “风姑娘,好久不见,近来可还安好?”金阳帮的少帮主走过来,文绉绉地道。乔家的孙女婿,听起来实在够诱人,不过随着大殷帝国越来越强大,还是武林盟主的位置,更加吸引人。 风姑娘?疯姑娘?莫名其妙地,叶游风想到了那天和风怜雨的对话,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金阳帮的少帮主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是哪里来的小厮,如何地不懂规矩? 叶游风立刻低头,双手垂下,中规中矩。 风怜雨打着圆场:“托陈帮主的福,最近一切都好。” “什么姑娘?她也算是姑娘?不过是一只破鞋罢了。”一个女子开口道,“还是魔教妖孽丢下来的破鞋。”这番话说的声音不大不小,却刚好可以让整个大厅里的人听见。 顿时鸦雀无声,无人说话。所有人都看向说话的女子,这女人叶游风还认识,是巨剑门门下女弟子。 这下子可有好戏看了,顿时众人的目光纷纷变化,戏谑者有之,恶意者有之,无谓者有之,怜悯者亦有之。就连金阳帮的陈姓少帮主,脸色都变得尴尬了些。 出声的女子一脸快意,巨剑门下以男性居多,而她又是小师妹,一直以来备受关怀,谁知道到了这里却被一个“老女人”抢了风头,自然不忿。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一个少年道,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一副忠厚老实的模样,“风姑娘是为了整个武林着想,舍生取义,要不然还不能够除掉魔教呢。”少年看着有点羞涩,却仍然反驳道。 “是啊!”金阳帮的少帮主回过神来,连连道。 “王悦姑娘此话未免太过了些。” “那她最后又为什么把魔教教主放走?”王悦抬着下巴,她长得挺美,脸是尖尖的,一望便知的刻薄相。“说白了,还不是和魔教教主有了苟且之事,最后舍不得奸夫,这样做,是为了武林大局吗?” “够了。”说话的是巨剑门的大师兄,“悦儿,向风姑娘道歉。” 王悦本来得意洋洋,突然被自家,还是自己最尊敬的大师兄如此呵斥,一下子居然红了眼眶,“我偏不!” 大庭广众之下,让她向那个女人道歉? “不然我回去禀告师尊,逐你出山门。”一向温和的大师兄此刻脸仿佛裹上了一层冰霜。 她没想到大师兄会如此维护那个女人,而且说如此狠话,一时之间慌了神。过了好一会儿,才不情不愿地收了收下巴,低声道:“好,我道歉。” “不过呢……”王悦突然又抬起头来,她美丽的眼睛怨恨地盯着风怜雨,“我说话就是这么直,风姑娘是武林之中的女中豪杰,想必一定会担待着些我这小女子的过错吧?” “啧啧。”当下就有人倒吸一口冷气,这是道歉的态度吗? 风怜雨盯着王悦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这笑容是如此妩媚,带着万种风情。大厅里不知道多少男人,悄悄弯了弯腰。 叶游风却突然有点心酸。 所以他出手了,他使的是武林当中比较有名的流风回雪身法,整个人带着残影袭向那个叫做王悦的女子,只听得“啪啪”两声,叶游风又回到了原地,而王悦的脸上,慢慢浮现两道清晰的掌痕。叶游风心下恼怒,下手也重了些,只见那张尖尖的脸儿,不多会儿就肿胀起来。 “你打我?”王悦捂着脸,不可置信地道。从小到大,谁打过她?而她现在,在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有个小厮打扮的人,打了她两巴掌? 巨剑门的大师兄脸色也不好起来,刚才叶游风动作太快,而且出人意料,他居然没有来得及阻挡。 “我打人就是这么重,王姑娘是巨剑门下的杰出子弟,想来一定会担待着些我这种痞赖小人的吧?”叶游风笑吟吟地,把刚才王悦的那一番话,原原本本地还给她。 对于这样的人,没有必要忍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习武之人要鸣不平,遇事怎能畏缩? “打得好!”原先那个忠厚老实少年大声喝彩起来,引得许多人看他。 听到这番话,王悦的脸一时红一时白,居然无法反驳,只好把目光转向身边的大师兄。 “在下巨剑门门下大弟子程响,希望阁下能够给一个交代。”程响上前一步,彼此之间口舌交战也就算了,若是出手,那就不仅仅是对小师妹的惩戒,而是视为对整个巨剑门的挑衅。这是乔九龄老爷子的寿辰,他本不想多生事端,可是对方如此目中无人,那他也绝不能畏战。 看到大师兄中午为自己出头,王悦立刻有趾高气昂起来,在她的眼里,没有人比大师兄更加厉害。 大师兄心中是无所不能的。 “这位不过是我的小厮,程大侠勿和他计较。”程响刚刚拔出剑来,风怜雨就立刻上前,盈盈一笑,望着程响的眼睛。 “咣当——”程响的剑,掉在了地上,而他丝毫没有察觉,痴痴地盯着风怜雨的脸,甚至想要伸出手去。 众宾客哗然,虽然早就知道风怜雨媚术了得,却没有想到竟会如此。程响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在武林之中也有些响当当的名气,更何况家中已有妻室,居然还是中了招。 单论武功而言,叶游风敌不过他。 这女人是个妖精,难怪即便是魔教教主,也会拜倒在她的裙下。 “师兄——”王悦尖利地叫了一声,程响突然回头给了她一个巴掌,只听得又一声清脆的响声,这一下整个大厅可是沸腾了。 “师兄,你居然打我?”王悦楞楞地退后两步,而程响此刻也清醒过来,看着师妹愤怒的目光,正欲解释。 “何事在此喧闹?”乔家的老管事走过来,看到持有巨剑门标志的程响和王悦,皱了皱眉头,脸上闪过一丝不悦:“这里不欢迎巨剑门的人,请你们快点儿离开。” 程响见到老管事,非常恭敬:“御剑城主大寿,家师内心十分挂念乔大侠,可惜不能忤逆老前辈的意思,没有亲自前来,于是派了我们二人过来。” 说罢又拿出一暗红色质地的檀香木盒递了过去,“这是寿礼,希望城主能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不必了。”程响这一番话说得可是恭谦有礼,滴水不漏,老管事仍然是一副淡淡地态度,“御剑城不欢迎巨剑门,东西你们也拿走,我们御剑城什么都不缺。” 程响面色也闪过一丝尴尬,眼看着老管事就要动手赶人,终于忍不住说道:“这里面是《天地决》!” 此话一出,周围瞬间安静了,比之刚才风怜雨受到刁难的时候,更加安静,甚至能够听出来,有的人喘息声变得粗重起来。 “二位稍等一下,我去请示一下城主大人。”老管事先是讶异,而后眼睛中闪过一丝精光。 程响则松了一口气。 第八章顾盼遗光彩 “怎么了?”一个女子袅袅娜娜地走过来。 老管事见此立刻停下来,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句:“小姐!” 于是叶游风就知道这个女子是谁了,江湖第三美人儿,御剑城的小公主,乔倩兮。 巧笑倩兮。 叶游风站在风怜雨身后,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传说中的美女。她全身上下,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一双腿。 笔直、笔直的长腿,毫不客气地说,这是叶游风这辈子见过的最长最直的一双腿了。乔倩兮的身材高挑,立在那里,有一种凌厉的美感。 程响清了清嗓子:“在下巨剑门程响,见过乔小姐。” “怎么回事?”她疑惑地问道。她的声音不怎么甜美圆润,远远听起来雌雄莫辩,但是有一种磁性,让人忍不住沉沦。她走路的姿势也是笔直的,下巴微抬,像一个高傲的公主。奇怪的是,王悦这样只会惹人厌恶,而乔倩兮不会。 那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是乔倩兮。 老管事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乔倩兮的脸色立刻冷了下来,她冷冷地道:“《天地决》怎么会在你们手中?” “家师当年有愧于御剑城,多年以来一直在想办法弥补,这一次历尽艰辛终于找到传说中的《天地决》,立刻就献上来给城主大人。”程响娓娓道来,“只希望城主可以原谅家师当年所做的一切。” 由于大哥在剑神谷修行,而巨剑门与剑神谷关系又不错,叶游风对此也有所了解。巨剑门的掌门,据说是御剑城主最为得意的弟子,却偷了御剑城的《御剑术》,自己开宗立派。御剑城则宣布和巨剑门绝无任何关系,不承认这个弟子的存在。 只是这《天地决》,又是怎么回事? 《天地决》不是乔家传承的心法秘籍,而乔雨薇所修行的,就是《天地决》,怎么又会到了巨剑门门主的手中?莫非当年他偷走的,不止是《御剑术》? 这个消息只有御剑城内部的人才知道,《天地决》早已经失传,一代代都是依靠记忆传承,每次都或有缺失,导致乔家逐渐没落。到了乔雨薇这一代,她居然仅凭自身天赋,完善了许多,才有了御剑城今日的威风。 完整的《天地决》,如果修炼成功,比之无妄道人的《虚妄神功》,却又不知哪个更厉害些。 没有人知道,乔家历代未有将《天地决》修炼成功的人,但是传说中的《虚妄神功》,可是让无妄道人成仙的秘籍,多么诱人? 风怜雨笑吟吟地看着,脸色却发生了一些变化。 叶游风看着她的侧脸,忍不住将她和乔倩兮比较一番,两个人都是绝顶的美人儿,乔倩兮自不必说,江湖第三美人儿的称号不是白来的。叶游风觉得风怜雨的容颜丝毫不逊色于乔倩兮,却不曾登上红颜榜。 或许是那件事,让众武林中人终究是有了忌讳。 至于他的未婚妻姚沐竹,是红颜榜是排名第二的美人儿,还要胜过乔倩兮一筹。 “你们师傅这些年来怎么样了?”突然一道声音响起,御剑城主终于出场了。 叶游风转头看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腰板却挺的笔直,一点儿也不显老态,看上去神采奕奕。“爷爷~”乔倩兮立刻上前,扶住了乔九龄。 “回城主的话,师傅一切都好。”程响弯腰,整个人是毕恭毕敬的。 “《天地决》是我乔家的传承之物,必须要收回。”乔九龄淡淡地道,“凌轩是聪明的孩子,当初若不是我迟迟不肯传给他《御剑术》,恐怕他也不会出此下策。”老人的眼中闪过一丝惆怅之意,想必是回忆起了自己那个最聪慧也是最宠爱的弟子吧? “倩倩,你去和他交上两招。”乔九龄道。 “是!”乔倩兮没有半分犹豫,径直走到程响的面前,那一双傲人的大长腿,配上她凌厉的面容,整个人的气势已经提升到了巅峰。 有人看看乔倩兮,只觉得这女人太过厉害,不由得又瞧瞧风怜雨,越发觉得她娇媚无双,只是想到她的过去,心下又有点忐忑。 “你猜他们在想什么?”风怜雨笑吟吟地靠近叶游风,在他耳边说道。 “他们在想……”叶游风叹了一口气,“你和乔倩兮,究竟选哪个比较好。”这两个女人,家世背景,容貌性格,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敌对方面。 所以要想清楚了。 “其实呀……”风怜雨还是笑吟吟地,掩嘴瞥了一眼叶游风,“他们都想多了。” “这世上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叶游风叹了一口气,这女人说话真是一针见血啊!“总不能让他们想也不能想吧。” “你可以想,可是你却不想。”风怜雨仿佛意有所指。 众人目光聚集的地方,程响已经流了许多冷汗,还是猜不透御剑城主此意。 乔倩兮却面无表情,并且拔出了腰间的佩剑,青霜。 紫电青霜的青霜。 这是御剑城镇城之宝,这柄青霜跟随了乔雨薇整整八十年,最后落到了乔倩兮的手中,剑身通体呈现紫色,灵气逼人。而传说中的紫电,据说会交给乔倩兮的丈夫。 程响咬了咬牙,师傅交代的他已经做到了,剩下的……就算是失败也不会有事吧?他也拔出了自己的佩剑,也是好剑,二刃青钢剑,但是比起乔倩兮所持的青霜,却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乔倩兮却没有拔剑,只用了剑鞘和程响对剑招。 “你这是在侮辱我。”程响咬牙切齿,“即便程某敌不过乔小姐,也请至少拔出剑来。” 美目轻扫,乔倩兮有些奇异地看了一眼程响,“并非我轻视于你而不肯拔剑,只是我若拔剑,你的剑必然会碎。那你就必输无疑了。” “还是请乔小姐拔剑。”程响仍然坚持。 青霜出鞘。 这柄绝世利器甫一出鞘,就带来淡青色的剑光,程响被那美丽的颜色所迷惑,隔了半晌才应到:“果然是好剑,多谢乔小姐拔剑。” 剑光渐起,兵刃交接带来铿铿锵锵的声音,每一次碰撞,二刃青钢剑剑身就多一道裂纹,程响汗如雨下,乔倩兮没有说谎。 “哎!”风怜雨用胳膊捣捣叶游风,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掏出一把瓜子,边嗑边问:“程响的胜算有多少?” “不足一成。”叶游风摇摇头,看情况,再拆上百来招,程响所持的二刃青钢剑就要当场化为碎片,他看了一眼风怜雨,后者完全是看戏模式,瓜子嗑得津津有味。 程响毕竟习武多年,内力深厚,生生坚持了两百多招,最后一招,乔倩兮使出了《御剑术》中的一招“相看两不厌”,青霜剑剑尖挽了一个剑花,向程响刺去,剑尖指向虚虚实实,一时之间竟然看不清楚。程响慌了神,之前他就被逼到角落,此刻退无可退,只好咬牙横剑胸前,借以抵挡。 只听得“咔嚓”一声,原本就已经裂痕密布的二刃青钢剑彻底破碎,由于青霜剑的冲力,二刃青钢剑的碎片迸射而出。叶游风下意识的将风怜雨护在身后,乔九龄缓缓抬手,不受控制的锋利的碎片居然生生的停在了半空之中。 “你很好。”乔九龄居然笑了,“你的师傅,没有把《御剑术》传授给你。” 叶游风心念一转,很快就知道了御剑城主的意思,他让自己的孙女和程响比试,不是刁难,而不过是为了看他是否会使御剑城的招数。 “刚才倩儿使‘相看两不厌’,这招虽然是普通的招式,但是虚虚实实、极难克制,在危机关头你原是会下意识使‘唯有敬亭山‘,可是你并没有。”乔九龄微笑着道,“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你的师傅并没有把《御剑术》传授给你。” 程响这才反应过来,不由自主地抹了一把汗,惭愧道:“家师的确不曾将《御剑术》传授给我,是小子天资简陋,不够资格习得这等上乘武艺。” 乔九龄摇摇头,“老夫不是这个意思,凌轩虽然被驱逐出御剑城,但好歹也还是乔家的弟子,他修行《御剑术》无可厚非,但是他的弟子却不同。还好,凌轩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将《御剑术》私下传授给他人。” 忽然又用一种慈爱的眼神看着程响:“你师傅原本就天资过人,我也有有意将衣钵传给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在外面,一定也吃了不少苦吧。” 御剑城主所说并非虚言,他的几个儿子都不争气,原本就对凌轩寄予厚望,所以对其要求格外严格,后者却盗走《御剑术》逃出御剑城。 这下大厅里的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了,纷纷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程响,乔九龄的意思他们明白的很,是要重新接纳凌轩吗? 程响顺势说道:“家师多年来,对您老念念不忘,时常惦记您老是否安康,更是不辞辛苦,万里奔波,终于找回了这《天地决》,只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重新再叫您老一声师傅。” 这一番话说的可谓是感人至深,乔九龄摆摆手,对着一旁的管事道:“为这个后生安排房间。” 这就是原谅凌轩,又或者巨剑门将会成为御剑城下,众宾客无一不张口结舌,就这么容易? 连叶游风也感到非常惊讶。 老管事扫了了一眼这些人,真是有够愚蠢,不明白《天地决》的分量! 第九章幽人应未眠 御剑城主的大寿在三日之后,来祝贺的武林人士络绎不绝,御剑城中的客栈也纷纷提价,即便如此,仍然是人满为患。 风怜雨作为武林盟主的女儿,自然是有资格住在乔家的,叶游风也跟着沾了一点光。 在被家丁牵引走向安排好的房间之时,他不经意发现,陪伴在御剑城主身边谈笑风生的青年,居然正是自家的三弟,叶游灵! 而显然,家主的决定是对的,叶游灵头脑灵活、嘴巴也甜,把乔九龄哄得非常高兴。而乔倩兮站在一旁,虽然还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可是世人皆知,乔倩兮对于自己的爷爷非常崇敬,言听计从。如果乔九龄让她嫁给谁,她是一定会遵从的。 “怎么?”风怜雨看他回头,顺着目光看去,笑吟吟地道:“看来那位冷美人儿,要成你的弟媳了。” 叶游风乜斜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不知道那位老管事怎么想的,居然只安排了一个房间,不过也难怪,小厮哪里有资格住在这里?这乔家内院的房间不多,只有两栋阁楼,男子住烟雨阁,女子住临薇阁。 “我住哪儿?”叶游风靠近风怜雨,低声问道,言语中已经带上威胁之意。 “怎么?”风怜雨眼波流转,“你想和我一起睡?” “咳咳。”她这一句话直接让叶游风噎住了,自己看起来是那样的人吗?叶游风很郁闷。 他耳朵一动,听到了常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过头来,果然,一名少年正向这里过来。 是刚才在大厅为风怜雨说话的少年,两人停顿的时候,少年已经赶了上来,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奔跑的缘故,脸颊上带有一丝红晕。 “在下、在下青城派陶灵,”少年说话都不太流畅,眼睛里放出精光,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看到美食一样盯着叶游风:“你太帅了!” 叶游风一脸讶异,上下打量着少年,他大约十六七岁左右的样子,看起来很是忠厚老实,该不会是什么奇怪的癖好吧?他心里这么揣测着,脸上的神情就变得古怪起来。 “是啊!” 少年陶灵一脸兴奋,“刚才你在大厅里,扇那个女人的两巴掌,实在是太解气了,我陶灵平生最佩服的,就是你这样的大侠!” 原来如此,叶游风可算是松了一口气,少年挠挠头,满脸不好意思,“我想和兄台结成兄弟,不知道可不可以。” 哈?他现在身上可穿着小厮的衣服,叶游风连连推辞,“在下只是一介布衣,怎能高攀。” “没有的事。”少年陶灵摆摆手,“爹爹一直教导我,要和品质高洁的侠义人士结交。刚才兄台见不平而相助,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扇了那泼妇两耳光,我可都看见了。还有,刚才兄台的轻功真好,我想和你切磋一下。” 等一下,叶游风看了看少年,既然是青城派来人,肯定也有安排的房间,正好可以解决眼下的问题,于是微微一笑:“好啊。” 风怜雨扫了两人一眼,淡淡地道:“去吧。”而后款款而去。 只是这一个眼神而已,陶灵脸瞬间红透,而且微微弯下腰来,看他这模样,叶游风似乎明白了什么,难怪白天在大厅里,这少年会为风怜雨出头。 对于陶灵这样年轻气盛的少年人来说,乔倩兮那样的冰山美人没什么好感,反而是风怜雨这样,娇媚如少妇且温柔体贴的女子,更加有吸引力。这少年这样,也不足为奇了。 陶灵又盯着风怜雨远去的身影看了好一会儿,才转过身来,倒也没有多少不好意思,反而凑过来:“敢问兄台大名?” 这个有些麻烦,俗话说: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可是现在自己可是风怜雨的小厮身份,他沉吟了一会儿,道:“我叫叶二。” 少年没有那么多心眼,拍了拍叶游风的肩膀,小声地道:“你跟在风姑娘身边多久了,知不知道她有什么喜好什么的?”说完竟然是满脸的艳羡。 叶游风抬头看天:“没有,只是这一次前来御剑城祝寿,我才被指派跟着风姑娘的。”说的没错啊,是被风怜雨指派的。 “真可惜。”少年砸吧砸吧嘴,“我看兄台刚才所使,似乎是武林之中大有名气的流风回雪身法。” 武林之中轻功身法之类的还真不少,且不说赫赫有名的凌波微步,还有武当的梯云纵,都颇有威名,不过都失传很久了,而这流风回雪身法,是前人所创,既有凌波微步的轻灵,又有梯云纵的敏捷,不过算不得什么秘密,江湖上不少人都会。 叶游风笑了一下,“偶然得到的而已,你想学吗?” 陶灵听得这话,一蹦三尺高:“真的么?”忽然又挠挠头,“可是我要拿什么来交换呢?我爹爹嘱托过,青城派的剑法,是不能够随意外传的。” 这也是武林之中的规矩,对于那些拥有传承的武功秘籍之类,习者是不可以外传的。这也是为什么乔九龄要看看程响的武艺,来判断凌轩有没有将《御剑术》外传。而对于那些已经没有主人的秘籍,则可以彼此交换,掌握更多的武功。 而流风回雪身法,其创始人已经过世,又无门派传人,就成了人人可以修行的武功。 这会儿陶灵一拍脑袋,“有了!我这里有一套养吾剑法,可以教给你。我不能教给你伏降剑法,可真是对不住啦。” 叶游风一听是剑法,就有些推脱的意思,别的不说,他自幼就修行刀法,对于剑法一途,实在没什么兴趣。 “这养吾剑法不是剑招,而是一种锻炼剑意的法门,可以让剑意更加精纯。”陶灵倒是满脸不好意思,这所谓养吾剑法,算是一个鸡肋型的武功,拿来换流风回雪身法,真是占了便宜了。 他想了想:“我这里还有一套胡家的快刀刀法,迅疾无比,两年前胡家的最后一个传人死了,这刀法还引起一番争斗呢!”他挠挠头,“我也是借此出道的。” 胡家的刀法,虽然有名,但是威力差得很,该武功流传出来后,虽然有人抢夺,但是大多都是一些二三流的角色,而他恰好路过此地,就顺手夺了来,同时也代表青城派的小当家出道。 胡家的刀法,虽然快,但是威力明显不够,可是叶游风心里却有了主意,师傅传授给他的铁刀刀法,虽然威力奇大,但是过于刚猛,在速度上就略输一筹,如果能够融合胡家的快刀刀法,或许能够有所进步。 念及于此,叶游风微笑着点头:“可以。” 两人走在路上,却没去烟雨阁,而是去了某处隐蔽的地方,打算好好切磋一下。 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明天之事,你可准备妥当?” “放心吧。”另一个回答道。“到时候你我得了她,功成名就指日可待!” 她?乔倩兮?叶游风摇摇头,很明显,这两个人是在想着,在明天乔老爷子的寿宴上如何大出风头,以博得那位乔大美人的欢心。 陶灵也是撇撇嘴,拉着叶游风快速走开了。 胡家的刀法果然迅疾,叶游风和陶灵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开始拆起招来,一番下来,叶游风大吃了一惊,这少年的武艺还真是不错,青城派的剑法使得相当不错。 然而真正吃惊的人,是陶灵。他原本就对叶游风评价甚高,现在又出乎自己的意料,他所使的刀法十分凌厉,连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伏降剑法似乎也抵挡不过。 他却没怀疑叶游风的身份,众所周知风怜雨武功很差,又是武林盟主的爱女,派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来贴身保护,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叶兄好刀法!”陶灵连连赞叹,叶游风已经勉强记住了胡家快刀的招式,剩下的就是慢慢领悟了,而陶灵也学会了流风回雪身法,只是使用起来仍然生涩无比。 前半夜就这么过去了,陶灵兴致越来越高,干脆搬了两坛子酒过来,两人席地而坐,交杯换盏。 “啧啧。”有曼妙的身影走过来,“亏我还担心你没有地方住,要睡在地上,没想到这样的好心情,还在与人喝酒。” 声音娇媚,还带了一丝嗔怪之意,听得叶游风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可不就是风怜雨么。这女人怎么会来这里?叶游风可不相信她真的是在担心自己没地方住。 “风姑娘,是在下的不对。”陶灵率先开口,满是歉意,“是在下非要拉着叶兄喝酒,万望风姑娘见谅。” “算了,你们尽兴。”风怜雨懒洋洋地发了一个哈欠,转身而去。 “我们继续。”叶游风道,这少年的脾气颇对他的胃口,是个实诚人,两个人开始交流一些习武心得,到最后陶灵醉醺醺的,居然讨论起女人来,“风姑娘……可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嗝—不知道多想把她娶回家。” 听到少年人的呓语,叶游风微微一笑,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姚沐竹,当年他知道自己居然能跟朝思暮想的女神联姻之时,也兴奋地好几天睡不着觉呢! 他望了一眼女子离去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叶游风总觉得风怜雨临走时瞥他的一眼,大有深意。 第十章世路如今惯 三天之后,乔九龄的寿宴正式开始,而众宾客纷纷代表自家山门宗派献上一番心意,当然也有一些武林中一些赫赫有名的侠义人士受到了邀请。 “华山派贺礼到——”老管事一声中气十足地叫喊,只见一个雪肤花貌的女子捧着一个锦盒过来了。 “青城派贺礼到——”这下是少年陶灵,煞有其事地走在那里,俨然一个小大人,青城派的贺礼却是一部天龙门剑法,让乔九龄大为高兴。这位御剑城主平生喜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剑法,并融合在自家的《御剑术》里。 “衡山派贺礼到——” “点苍派贺礼到——” ………… 叶游风仔细听着,很快,三弟叶游灵代表天府叶氏也送上了贺礼,不过这礼物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居然是一座山。 武林中人原本对于这些黄白之物就不甚在意,何况是御剑城的城主?这下子众人之中有人嗤笑,天府叶氏财大气粗,居然送了一座山,妄图来获得御剑城主的赏识?还是一座鸟不拉屎的废山,真是太小家子气了。 “这不是普通的山,”叶游灵朗声道,“此山名为邲,是天府叶氏新开发的,盛产铁矿。经过专门人士的探寻,产出的铁实乃优质。望城主笑纳。” 这下子周围看热闹的人,神色可就变了。这山本身价值巨大不说,更重要的是叶游灵看出来了,御剑城善使剑,同时底下普通弟子众多,每年对于精铁的消耗无疑是巨大的,可惜御剑城虽然独掌一城,每年仍旧是入不敷出的状态,又哪里来的钱财购买这么大一块盛产铁矿的山呢? “好,好,好!”御剑城主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笑眯眯的抚着胡须,看样子是对叶游灵十分满意。 叶游风叹了一口气,自己这个弟弟的才华,自己当然是自愧弗如。御剑城为了能够和大殷的军队对抗,每年都广收弟子,御剑城没有善于管理产业之人,叶游灵这一下,可是戳到了乔老城主的心里去。 轮到风怜雨了,她笑吟吟地碰上一个锦匣,她一出场,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到那里,眼下虽然风平浪静,但是谁不知道,武林盟主和御剑城向来都是敌对关系?看着自己讨厌的人又成了瞩目的焦点,王悦咬牙切齿不已。 还有一道目光,来自于泷水姚家,正是姚沐谷。姚家一门五子,大哥成熟稳重,二哥性情暴躁,沐竹温柔优雅,这姚沐谷面容阴沉,似乎城府颇深,然而武功是极好的,叶游风也看不出他的深浅。当年他还在泷水姚家的时候,很少见到他,不甚熟悉。 “我代家父来给御剑城主祝寿。”风怜雨行为举止都很有大家风范,笑吟吟地更是凭添了一分和善可亲,“这里面是通灵暖玉,长期佩戴可使身体里面的筋脉舒张,通体舒泰。” 这礼物送的是一个比一个别具匠心,乔九龄如今已经是百岁高龄,常年使剑导致他的身体不怎么好,尤其是经脉,更是出了大问题,每到夜晚便疼痛不已。 “风侄女何须客气。”乔九龄哈哈一笑,虚扶起风怜雨,“你这孩子从小懂事,我也很喜欢,初见面没有什么好送给你的……”乔九龄沉吟了一下,“我这里倒是收藏有一本回风拂柳刀法,多为女子使。我看风侄女身形轻盈,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谢过乔城主。”风怜雨仍然是笑吟吟地,看不出什么变化,不过有人却十分嫉妒,能被御剑城主收藏的,会是什么二流刀法吗? 回到人群当中,风怜雨呼了一口气,接下来是泷水姚家的祝寿,姚沐谷走出来,叶游风能够感觉到他的目光,还若有若无地盯着自己这里。 “快走。”叶游风扯了风怜雨的袖口,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出去。 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很快便出了乔家,往御剑城城门口奔去。 明明是正午,御剑城却关了门,而且守卫森严,叶游风皱了皱眉头,这是什么情况?不过他心里清楚,御剑城搞出这么大阵仗,必然是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只不过他想不通,以乔家的地位,会出什么大事? 御剑城内鱼龙混杂,武艺高强的英雄豪杰不在少数,这会儿就有人嚷嚷着要出城。守城人冷冰冰地道:“御剑城失了《天地决》,如今各大城门都已经关闭,誓要把这偷东西的小贼捉拿!” 《天地决》失窃?叶游风的心,莫名其妙的“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有人愣了愣,嚷嚷着:“我们偏就要出城,这么多人,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一时之间众人纷纷附和:“我们可是有要事在身的,凭什么不放我们出去?”习武之人大多有傲气在身,何曾受过这等气? “少说废话!”守门人冷哼一声,“我既接了命令,闯城之人格杀勿论!若是有人不服调遣,休怪我手中的这把剑不留情面!” 他拔出剑来,剑身银光湛湛,端的是锋锐无匹。 被这么一说,围着城门的人群不由得后退了两步,这时候之前说话那人又道:“《天地决》这种东西,我等都不曾见过,怎么能盗来,定然是弄错了。烦请通融一下,我还要回家探望生病的老母亲呢!” “不行。”守卫者仍旧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 来人红了眼,急道:“不行,我今个儿非得出去不可!”说罢竟然是要硬闯。 守门人眼神一凛,只见得一片白光闪过,闯城门的那人就身首异处,当下便断成了几节。 这场面实在是过于血腥,许多女子都白了面容,守门人收了剑:“还有谁要出去?”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但是经过刚才一事,众人只觉得他的声音如同恶魔,在问自己是否要下地狱般,纷纷后退而去,再也不敢提出城之事。 叶游风叹了一口气,他早就看出守门人武功不错,甚至还要在自己之上,而闯城门这人武功只是稀松平常,一个照面就被对方杀死。守门人的手段是有些过了,可是在这种时候,如果不杀鸡儆猴,动用一点非常手段,场面恐怕难以收拾吧? 可是各大门派派来为乔九龄祝寿的人还都在这城里,御剑城此举就相当于打脸啊,这《天地决》究竟有何魔力,乔九龄一见到此物居然原谅了自己那个犯了叛出师门大罪的弟子,这又是打算与各大门派撕破脸皮了吗? 风怜雨见得叶游风眼中的疑惑,出声为他解释道:“你可知道武林中人习武的目的?” “嗯?”叶游风低头看去,这女人藏在他的身后,她有一张妖娆的容颜,加上三分灵动、三分寂寞、三分慵懒,还有一分……说不出来的感觉,像是沧桑,又像是释然,让她整个人带上了无限的风情。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一刻,她的美貌摄住了他的心,他忍不住低头,凑过去,想要离她近一点。 难怪陶灵,那个小少爷,会为她着迷啊! “习武之人各有各的目标,但是只有一样东西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是令人无法不着迷的。” “什么东西?”她的声音娇婉柔媚,他不由自主地跟着问道。 “那就是长生!”风怜雨吃吃一笑,“据说修行这《天地决》能够使人长生!” “这不可能!”叶游风断然否认。如果修行《天地决》真的能够长生的话,怎么不曾听说乔家有人长生过。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风怜雨收回目光,淡淡地道:“习武之人,内力深厚者,有的甚至可活一二百年,可是时光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谁又不想长生呢? “我们平时所修行内力,没有经过系统的修行,如果能够得到功法引导,吸收天地间那一丝气机,说不定就有机会白日飞升。而这功法嘛,数来数去,也就是三种,《天地决》就是其中之一。” 这三种功法,都来自于三清宫。千百年来,能够飞升成仙的,也就只有三清宫的三位天尊。其中一位天尊在进入三清宫之前有过后代,便是乔家,所以《天地决》也是乔家之宝 叶游风愣了一下,“那《虚妄神功》呢?” “三清宫的三部功法,如今已具体不可考。《虚妄神功》怕就是其中之一,否则无妄道人又怎么能够返老还童、纵横江湖,乃至成仙而去呢?” 成不成仙,都是众人讹传而已,怎么能当真,叶游风苦笑一声。 不过听着风怜雨这么一说,《天地决》果真不是凡物,难怪御剑城摆出这么大阵仗。 这时候城门口又是一阵骚动,刚才那个想要硬闯之人的尸体已经被拖走了,只留下一摊鲜血,对众人也是一个很大的威慑。有人忍不住问道:“那可调查清楚了是谁偷走的?” 守门人抖出一副画像,叶游风看着上面所绘之人,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这个人伪装成风盟主女儿的小厮混进来,偷走了《天地决》,还挟持了风怜雨姑娘!”守门人扫了一眼众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叶游风!” 第十一章遥认行如缀 什么情况?叶游风惊愕无比,他什么时候偷走了《天地决》,又是什么时候挟持了风怜雨? 这下子再也忍不住,看向风怜雨的目光中,就有了怒气。昨天晚上半夜的时候,她曾经出过屋来,当时他未曾在意,现在想来,说不定便是趁那个时候去盗取《天地决》了。 想到这里,他只觉得满口苦涩,只要风怜雨不开口,谁知道他跟在她身边有什么目的?怕是当他为了掩人耳目,故意混进御剑城的。 堂堂天府叶氏叶二公子,却扮成小厮进入乔家,怎么看都像是不安好心的样子。而姚沐山和姚沐峰,也不可能在这个紧要的当口跳出来为他作证,毕竟兹事体大,而且他们想必也以为自己是受了这个妖女的胁迫。 当时姚大曾经对他说过此女居心叵测,要他小心,可笑他竟然当成了耳旁风,如今落得这步田地,也怨不得别人。 风怜雨被他这么一瞪,顿时便有些惶惶然,不过这种心情也只出现了不到一息的功夫,转眼间她又换回了笑吟吟的神色:“我确不是故意害你,不过你若是这么想也无所谓,你我就此分道扬镳。” 她语气极轻,面上还有笑意,可是不知怎么,看到她这幅模样,叶游风居然心下不忍,终于还是道:“把你平安的送回凌云山庄,是我许过诺的,怎么能轻易反悔?” 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了。 当时眼前,整个御剑城到处都是守卫在捉拿他,而风怜雨同样也是疑犯之一,不过碍于她武林盟主女儿的身份,相比重点擒拿的对象便是自己了。 无论如何也不能被抓到!他虽然没有拿《天地决》,可是他的嫌疑的确最大,若是被抓到,便是有千百张嘴也说不清楚了。 “现下该怎么办?”风怜雨低着头,轻声问道,所以叶游风没有看到,她的眼中极快地闪过一丝不忍的神色。 “封城只不过是权宜之策,天下各大门派,还有那些个散修,都聚集在这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让他们出去的。”叶游风分析道,“我们现在最要紧的是,躲到开城的那一天。” 这是唯一的办法,风怜雨想了想,“我在御剑城有座宅子,不是以我的名义,我们可以去那里。” 她从袖中拿出两张人皮面具,一张贴在了叶游风的脸上,顿时叶游风就从一个翩翩公子变成了一个络腮胡子的武夫。至于她自己,则打扮成一个文弱少妇,还是姿容秀美,不知道怎么居然比原来矮了三分。 这女人的易容术相当不错。 “为何你还是这么好看?”叶游风有些不满,怎么自己就是这样的扮相? 风怜雨白了他一眼,“女子最重要的便是容貌,能一样吗?” 叶游风摸摸鼻子,这女人一张嘴恁是能说,自己还是不和她争辩为好。 二人去了风怜雨所说的宅子,几天之后,果然搜查到了这里,是奉了御剑城主的口令,看来乔九龄真的很看重那《天地决》。 叶游风的身份是会些拳脚的武夫,风怜雨是他的妻子,带队搜查的那人叶游风也认识,正是那个守门人。不过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守门人的名字叫做乔生岁,和乔倩兮算是同门,今年不过是二十四五岁,一手剑法使得出神入化,走的是刚劲威猛的路子,本人和他的剑法一样,都是不大讲情面的。 终于敲到了叶游风的门,乔生岁看了两人,又让人在屋子里找了一番,才满意离去。 叶游风放下心来,他刚才真的很紧张,幸好风怜雨这女人的易容术当真了得,才瞒了过去。乔生岁已经开始搜查左右邻居,风怜雨走上前来,拉住一个小兵,塞了一些碎银子,“官爷,这究竟是做什么,闹出了这么大的阵仗?” 御剑城脱离大殷掌控,自己也有些军队,不过都是一些外门弟子充当,平日里也不管事,这小兵没想到自己也有能被称之为“爷”的一天,忍不住心花怒放: “你不知道,乔老城主的武功秘籍丢了,正在派人找呢,是个叫做叶游风的人拿的,这人也是个世家子弟,居然一时没忍住贪念,也不想想,乔家的东西是他能够拿的么?” 小兵说了这些,看风怜雨拿着一双媚眼带着崇慕之色看着自己,此刻的风怜雨用的是后来换上的一副容貌,却还是十分美艳,他受了这媚眼,忍不住多说了一点:“这消息传了出去,听说叶家已经宣布和叶游风断绝关系,就连他那位未婚妻,也和他解除了婚约。” 叶游风浑身一震,脸色瞬间惨白。 那人却又补充了一句:“可见无论什么时候,人都不应该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可好,招来了这等灾祸。” 风怜雨眼看着叶游风神色不对,正好乔生岁已经搜查完这一带,她急忙送走了那小兵,再回头的时候,叶游风已经瘫在了木椅上。 叶家的确不能够和御剑城扯上关系,可是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有调查清楚,就这么干脆利落地宣布逐自己出门,还有姚沐竹,想到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叶游风心里一痛,在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已经成为了一枚弃子。 可是她呢?解除婚约的时候,她究竟是不愿,还是痛痛快快答应了呢? 叶游风不敢去想。 “你莫要担忧,事情总是会调查清楚的。”风怜雨不忍,其实这句安慰的话说出来,连她自己也觉得没有令人信服的力量,拿走《天地决》的人,背后力量一定很强大,叶游风没了叶家做依靠,怎么能斗过? 叶游风突然冲她微微一笑,一副不正经的样子,“离开叶家,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担忧,正好舍了这一身累赘,过些恣意的生活。” 他这样风怜雨反而更加担忧,正欲说些什么,却见叶游风突然一个趔趄,竟然生生吐了一口血。她动作很快,一把扶住快要倒下来的人,扣住他的手腕,细细把脉。 风怜雨行走江湖多年,武功虽然是稀松平常,但是却学会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旁门左道,什么易容术、媚术,就是医道也会上一些,不过不够精深罢了。叶游风的情况很常见,受了重大打击之后,郁结于心,那一口血喷出来之后,整个人就已经好了很多。 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这男人虽然惯会耍嘴皮子,平时也没有一个正形,却是实打实的名门正派作风,恐怕内心对于自己这种女人,也是和那王悦一样,带着鄙夷的,可是他很好的保持了风度。 叶游风再次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满是药味,风怜雨坐在床边守着他,见了他醒来,嫣然一笑: “你昏睡了三天,现在觉得怎么样?” 摸了摸肚子,叶游风笑嘻嘻地说了一句,“我饿了。” “你是大爷,我去给你做饭!”风怜雨翻了一个白眼,说罢起身,居然真的是要做饭。 当饭菜摆在叶游风面前的时候,他抬头看天,“你莫不是打算毒死我?” “怎么敢呢?”风怜雨抿嘴一笑,“只是小女子从未下过厨,这些饭菜都是我的心意,既然是心意,便不能看成色了。” 叶游风的嘴角抽搐,连米饭都是半生不熟,几道菜更是焦黑一片,根本就分辨不出原来的材料,不过他还是端起碗来吃了很多。 不为其他,就是他在这么落魄的时候,风怜雨居然还陪伴着她,要知道她完全可以置身于事外,只要说被叶游风蒙骗了就行,可是她没有。 这就足以令人感动,叶游风看着面前娇媚如花的女子,突然觉得她是个有故事的人,当年和魔宫一战,必然是有着许多世人都不知道的隐情。 两个人被困在这小小的一方天地,居然也能苦中作乐,在这期间,风怜雨的厨艺提高了好几个档次,起码做出来的菜能够看出原材料了。 平日里同进同出,还真像一对儿夫妻。 旁边的王嫂子还时不时地取笑叶游风:“娶了那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平日里可要好生待着才行。”她见叶游风五大三粗,又是络腮胡,而风怜雨则小家碧玉,柔柔弱弱的样子,也难怪她担心。 而每到此刻,风怜雨就会附和,“我每日劳作,家里拾掇得样样整齐,可是这死鬼,居然嫌弃我做饭不合了他胃口,动不动就给我脸色看,可怜我一个弱女子,没了娘家……”说到伤心处的时候,居然还真会抹上几滴眼泪。 于是这附近的人都知道了,那家的主人是个刻薄的男人,叶游风出去的时候,也多受了一些白眼。 “抹黑我,你就这么高兴。”叶游风无语望天,他性子坚韧,早已经从最初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 “反正你已经没了名声,还要怎样?”风怜雨娇嗔了他一眼,叶游风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二人越是这样,越不容易遭人怀疑,也就忍了。 明天,就是御剑城大开的时候,两人约好了分头逃出去,正如叶游风所说的那样,御剑城不可能关城太久,祝寿来的都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御剑城此举就是在打他们的脸,就算是碍着乔九龄的面子,在御剑城住上七天,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第十二章钗斜灯影背 第二天一大早,叶游风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突然觉得不对劲。 家里少了一个人,他没有细细感知,但是那种只有自己一个人了氛围,就算是一般人,也能够感受出来。 风怜雨不见了。 或者说,风怜雨丢下了他一个人,独自离开了。 叶游风抬头看天,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几天他受了打击,只是一味的当缩头乌龟,来欺骗自己,现在风怜雨已经离开了,他就是想这么欺骗自己,也没有办法伪装下去了。 叶家将他逐出家门,姚沐竹和他解除了婚约,风怜雨弃他于不顾,这天地间,飘飘荡荡,竟然还是只有一个人。 桌上还有一张字条,是风怜雨留给他的,他走过去打开来看,上面的内容让他白了脸色。 竟然是如此。 他心里悲苦,拿起了铁刀,他的身上原只带了葬剑,这铁刀还是在御剑城伪装身份时去打的。 院中有一棵树,现在是夏天,枝繁叶茂,叶游风开始练习师傅教给他的铁刀刀法,原本这刀法一味霸道凌厉,现在被他使来,竟然多了几分柔和,带着连绵不绝的气势,等一整套刀法使完,叶游风也恢复了平静。 树叶纷纷而落,铁刀归鞘,配合着他远去的身影,竟然是说不出的寂寥孤独。 他要出城。 谁也拦不住。 背着葬剑和铁刀,叶游风出了城门,因着前几日闭城的缘故,所以今天出城的人格外的多,也格外的混乱,他还是风怜雨给他的那一身粗犷的汉子装扮,叶二公子容貌俊伟,倒是没有人怀疑。 一出了城门,他就听到许许多多的流言,没有一条是于己有利的,全部都在骂他。 他还在御剑城的时候,因为乔装打扮的缘故,虽然出门,为了避嫌,却很少听人议论,如今听到了,竟然也不觉得难过。 青年原本是心高气傲之人,经过了这般的磨难,才认清楚自己的地位,原本还觉得家族不顾自己的心意,现在才明白,没有了家族的支持,他其实什么都不是。 往日里他武功不错,在同龄人当中都是出类拔萃的,现在想来,也有可能因为自己背后家族,所以给了自己几分颜面,却让自己变得不知天高地厚。以前总觉的有武艺傍身,行走江湖,潇洒自在,后来才明白,江湖如斯险恶。 他没有害人之心,却没有办法防着别人来害他,叶游风慢慢走路,到了城外的溪水旁,洗去脸上的易容,露出一张俊秀的脸庞,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经过了这件事,他好像一瞬间成长了许多,再也不会如当初,总是任着自己的性子来,他不责怪家族弃了他,毕竟此举也给叶家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以前他不会考虑这么多,现在开始考虑了,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的是叶游风性格洒脱,就算是遇到了这样的事,也能安慰自己一番,全当是上天对于自己的磨练,如果换了一个心胸狭隘,或者是爱钻牛角尖的人,却没有了这份的胸襟和气度,不是莽撞地跳出来落了圈套,就是消沉下去,籍籍无名。 有间酒楼是江湖中最有名的客栈,不是因为它叫有间酒楼,而是酒楼的主人,名字叫做有间。 风有间。 此人是个落魄剑客,但凡剑客,总是心高气傲的主,就算落魄,也绝不会与世俗为伍,只当自己怀才不遇。但是此人不同,不但开了全国最有名的酒楼,而且日日穿金戴银,就和平常的市井商贾一样。 最妙的是此人爱钱,但是又极其吝啬,最大的爱好就是克扣手下伙计的份钱,这样的作风,哪里有半分剑客的高雅,反而粗俗至极。 但是无人找有间酒楼的麻烦,因为据说风有间是个很厉害的剑客,实际上,从来没有人见到过他出手。那又凭什么认为,他是个厉害的剑客呢? 因为但凡见过他出手的人,最后都死了。 既然都死了,那风有间自然就是很厉害的。 还没人找有间酒楼麻烦的另一个原因是,有间酒楼的酒菜,全部都是最上等的,去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无法忘怀,尤其是道醉三秋,据说是用瑶湖里的瑶鱼做的,肥美无比。 当然了,这么美味的饭菜,不可能是风有间风大爷做的,因为风大爷最大的爱好,就是坐在炕上噼里啪啦数银子。 要说风有间是江湖中少有的妙人,那么做菜的这位,就是妙人中的妙人,妙到有间客栈离了他,就不再是有间客栈了。 据说这位妙人总是一身白衣,弹得一手好琴,下得一手好棋,写得一手好字,描得一手好画,还做得一手好诗,是个高雅至极的人,就是这么个高雅至极的人物,却偏偏喜欢做菜。 做出来的菜还很好吃。 最重要的是,风大爷再怎么克扣伙计们的钱,也不敢动他。 当然,啰里吧嗦地讲了这么一通,是因为叶游风回忆起了有间酒楼,他也曾经去吃过,可是据说那位妙人远游去了,就只吃到了闭门羹。 也没见到风有间。 他现在如此感慨,并非又来到了有间酒楼,而是站在一个看起来又破又小的酒楼门前, 就不由得感慨了一番。 酒楼真的又破又小,门前只挂了两个昏黄的灯笼,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居然像是那传说中有狐狸出没的地方,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纸醉金迷,再不愿意出来。 于是叶游风走了进去。 然后他大失所望,里面就只有三张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桌子,和八条看起来马上就要散架的板凳,为什么说出数量,是因为叶游风觉得,可能之前已经有过散架的板凳了。 桌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灰尘,拂去灰尘之后,底下又是一层厚厚的油垢,叶游风叹了一口气,在这种地方开酒楼,估计也就这样了。 他素来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就是前些日子落魄些,也只有那些日子而已,在这往后,他可能日日都要过这种生活了。 叶游风突然有些蛋疼。 原谅他如此粗俗。 因为他看到柜台边儿有个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头发遮住半边脸,怎么看都像是戏文中所说的,守在这里吸干过路人精血的孤魂野鬼。 还是个艳鬼。 于是叶游风就笑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慢慢的接受了自己如今的身份,“你是老板娘。” 那女子应了一声。 酒楼里,除了他和这个女子没有别人,既然有老板娘,那么老板和伙计呢?但是叶游风不管这些,他认真地道:“我饿了。” 他饿了,就没办法思考。 想了想,又掏出一把铜板,“我是有钱的。”幸好风怜雨没有把事情做绝,给他留了些银钱,否则的话,还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了。 叶游风拿出了钱,那女子也就抬了头,感情是个见钱眼开的?叶游风有些想笑,然后又笑不出来了。 因为女子居然很美,那是一张妖娆的容颜,灯光昏暗下看不清楚五官,可是仅仅凭借着一身的气质,就应该明白,那绝对是一个很美的女子。女子懒懒地往那里一靠,也不见得到做了什么动作,可就是让人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无限的风情,她的举手投足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引诱。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在这荒郊野岭,唯一一家酒楼里,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个极美的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看着你,不是艳鬼是什么? 然后“艳鬼”笑了,一步一步的朝着叶游风这边走过来,叶游风注意到她的脚,穿的同样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斜边绲着白色的小翻毛,鞋面上绣着明亮的五彩珠子。 这样的一双鞋,不是出身于这样一个破落客栈里的女子,能够穿得起的。 偏偏这女子接过桌上的铜板,还认真真的数了数,要多小家子气,就有多小家子气,叶游风也有些不自在,叶家没有别的,就是钱多,他一出手向来都是整锭的银子,何曾只给了铜板。 女子接了铜板,也不说什么,就下去准备饭菜了。 这样的客栈里,能有什么好的饭菜? 可是等到饭菜端上来的时候,叶游风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不仅仅是没有好的饭菜,而是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 要多难吃就有多难吃。 难道漂亮的女人,都是不会做饭的么?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来。 叶游风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铜板给得多了,他不是小气之人,只是身上没多少钱了,该精打细算着花。 精打细算这种词出现在叶二公子身上,是最令人蛋疼的。 可是他真的很饿,而且一饿起来就没有办法思考,但是现在他需要一个清醒的头脑,来理理这些日子的思路,所以他把饭菜都吃了下去。 等到吃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叶二公子用袖子抹了抹嘴,好像他用来抹嘴的不是袖子而是绣了金丝的帕子一样,然后才看向女子,一本正经地道: “风姑娘的手艺一如既往地让人不敢恭维。” 第十三章楚女当时意 “叶二公子怎么又认出我来了?”红衣女子笑吟吟地问,还轻飘飘丢了一个媚眼。 “因为这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人,能像风姑娘这般令人心动。”叶游风老老实实地回答,而且他看起来的确很老实。 风怜雨师承瑶光夫人。 前一代的武林第一美人。 据说只要她愿意,这天底下就没有一个人不会拜倒在她的裙下,只要她笑一下,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奉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 瑶光夫人喜穿石榴裙。 她只收了风怜雨这一个弟子。 “叶二公子总还是这般嘴甜。”风怜雨笑吟吟的,灯光下的她媚眼如丝。 “当然了,”叶二公子也笑了,“这个世上,多半也不会有风姑娘做饭这么难吃的人了。” 红衣女子的目光登时哀怨起来,吐气如兰,“这世上能让我愿意为他做饭的人物,也只得叶二公子一个罢了。” 下一刻,铁刀出鞘,与柳叶弯刀撞到了一起,然后风怜雨的身形就如燕子一般……重重地撞到墙上,因为冲击的缘故发髻散乱了一些,垂在脸颊两侧,嘴角溢出一丝血迹。 她飞出去的姿势还挺美,叶游风心里道,莫不是经常飞出去。 又暗道这女子果真是个妖孽,不愧是瑶光夫人教出来的,当初武林盟主大人把自己唯一的女儿送去瑶光夫人那里,许多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后来魔宫被破,江湖人都称赞风凌云深明大义,又觉得风怜雨是个侠女。 后来风怜雨把魔教教主放走,又被人骂与魔教之人苟且,是个妖女。 自始至终,没人听这个女子说一句话。 就在刚才那一瞬间,风怜雨试图用手中的柳叶儿刀偷袭他,不妨叶游风早已经觉察,以刀对刀,叶游风的武功高上风怜雨许多,她自然讨不了好。 她练了乔九龄赠与的回风拂柳刀法,运劲虽巧,可到底还生疏,终究不是杀伤力大的武功,内力又不如叶游风,后者有心提防,自然不会是对手。 叶游风一步一步上前,把刀架在了风怜雨脖子上,“《天地决》在哪里?” 《天地决》是风怜雨拿的,他早上看到的那张字条上,就是如此说的,她自己亲口承认,叶游风不得不信。他生气,却不是因为风怜雨偷盗《天地决》,也不是因为因为自己被泼了污水,只因得风怜雨骗他。 年纪轻轻却已经有万种风情的女子背抵着肮脏的墙壁,雪白的脖颈上还架着一把锃亮的铁刀,可是她没有半点害怕的意思:“叶二公子总归是怜香惜玉的主儿。” 雪白如削葱根的手指把铁刀一点一点拂来,“就是杀了我,你也得不到《天地决》。” 叶游风突然又蛋疼了,这个女人是个油盐不进的,最近江湖上好像出了不少事,泷水姚家不知名的宝贝被盗,接着又是御剑城的《天地决》得而复失,一桩接着一桩,好像有什么了不得的阴谋,在暗中酝酿。 还有那天晚上的两个人,究竟是风怜雨的同伙,还是另外一波的? 他不想被卷进去,可是已经身处其中。 “风姑娘的虚情假意,叶某领教了。”叶游风收了铁刀,就转身往外走,“当初欠你一命,答应送你回凌云山庄,现在我替你背了这黑锅,算是两清,从此你我再无关系。” 这个女人是个有故事的,身上还有着神秘感,偏偏还生了一张祸水的脸,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既然是会致命的,那么叶游风便不想碰。 “叶游风,”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幽幽地叹息,女子没有称呼他为“叶二公子”,“当日我的确是有心找替罪羊,便挑中了你,不过这一路上相处下来,却发现叶二公子是个极好的人。” 她一字一句,说得真情实意,“既然我累得你被冤枉偷盗了《天地决》,那就赔你一本不输于它的武功秘籍。” 一本破旧的书被丢到同样破烂不堪的方桌上,激起一阵灰尘,那桌一阵颤栗,几乎要当场散架。 “无妄道人的亲笔。” 叶游风不想回头,他怕自己回头后,就会万劫不复,可是他还是回了头,看着桌子上的泛着黄的书籍。 不是《虚妄神功》,是那本《风雨如书》。 那个男人一生风雨,当真是如书,可是这样一本不过是记述无妄道人生平的书,凭什么和《天地决》相比? “是不是觉得它怎么能和《天地决》相比?”女子捋了一下耳边的头发,脸上的笑容和狐狸一般愉快,“这可不是普通的《风雨如书》。” 总归还是,难道还能有什么不同吗?不是普通的人物传记,就是厉害的武功秘籍了? “这是我在乔家找到的《风雨如书》,”风怜雨笑吟吟地,“我去拿《天地决》,却发现两本书居然是放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同等的地位,凭什么在一起?然后我发现,这本书是无妄道人亲笔所写。” 外面流行的那许多版本,大多都是摹本,当初无妄道人隐居在御剑城,后来不知所踪,他亲笔所书的那本流落在外,得了这许多摹本,后来原著被乔家收回,世人要看就只能看这摹本而已,不过摹本终究只是摹本。 叶游风心里一动,听着这风怜雨的意思,这本原著,应该是有着某种玄妙所在,如果当真如此,那倒是也不亏。 他走过去,拿起了这本书。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相信这个女人。 一路走来,这个女人狡猾无比,累得他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便是刚才,还试图对她出手,这样的一个女人,凭什么值得他相信?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或许是有一定的道理,不可否认,和风怜雨相处,是一件很轻松的事,至少她不像沐竹那样,过于优雅,反而失了活泼,而且她很有趣。一个有趣的女人,是很容易得到男人的好感的。 他不想承认,那时候在地窖里。他受了伤,没有力气,一个人躺在黑暗的地上,那一瞬间他想了很多。 然后风怜雨就进来了。 逆光的人,恍若仙子入凡尘,叶游风知道自己对风怜雨有些好感,所以才会被她一而再再而三利用。 叶游风拿了书,就意味着,他同意风怜雨的说法,从此二人,一笔勾销。 再无牵扯。 这是个好主意。 “天色已晚,你就在这里住一晚吧。”风怜雨道,“明天再上路。” 叶游风上了楼,这就是默许了。楼上有许多房间,基本上都脏污无比,不知道多久没打理过了,只有一个房间,却放着崭新的被褥。 看样子在这里开店不是很容易,原本打着酒楼的旗号,却也做些住宿的生意,那就说是客栈又何妨?却非要说是酒楼。 就是不知道这里的主人去了哪里,看这里很久没打扫过了,是废弃的地方?说不定一家几口的性命都死在了风怜雨的手上,想到之前邛山的时候,那个地窖,他曾经问过主人是不是她杀的,风怜雨也不曾反驳。 瑶光夫人就不是什么武林正派,风怜雨又曾经和魔宫的魔头相处过很长时间,谁也吃不透她的脾气。 还有热水,甚至有用来洗发的香露,像是个女孩子住的地方,叶游风不禁莞尔,他这些天来,忙于奔波,头发已经很久没有打理过了,衣服也穿的是寻常武夫的粗布褂子,这算不算是……一种嫌弃? 还有两件精致的中衣,针脚细腻,像是女子亲手所制,叶游风抚摸着那针脚,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思考了良久,终究还是把那衣服放下,仍旧穿着原来的中衣。 然后他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他先是梦到小时候在姚家,他迷路了又不好意思问路,急得团团转,这个时候,那个如雪莲般素雅的少女出现在他的面前,也像是仙子一般,不动声色地遮掩了他路痴的事实,领着他出去。 梦到后来的时候,少女长大成为美丽的女子,却把他推开,说再也不想看到他。 他急了,浑身都发起热来,没有力气,恍恍惚惚间,一双冰冷的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他的心突然就又安定下来。 耳边响起师傅的话:“游风,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挑中你?你哥太过刚直,你弟又太过圆滑,只有你的性格是最好的,但还没有经过打磨,最好能到江湖上历练一番。”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风怜雨就已经坐在他的床头,叶游风骇了一跳,什么时候他的警惕性变得这么低了? 女子仍旧穿着大红色的衣裙,似乎一夜未睡,见到他醒来,一脸似笑非笑:“昨晚梦见梦中情人了?” 叶游风不搭话,两人就要形同陌路了,何必再如朋友说话?风怜雨也不再问,拿了件青色的长衫给他换上,倒像是个小媳妇似的。叶游风是惯得服侍的,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穿戴好了之后便要离开。 “给你准备了一匹马,你,一路保重。”风怜雨低声道,她说话向来张扬,极少如此,叶游风突然有些不忍,到底还是没回头。 女子站在酒楼的门口,看着牵马而去的叶游风,就像是送丈夫出远门的闺怨女子,此刻正是清晨,天边染了绯色的红霞,映得她整个人翩然出尘。 袖口里划出一把匕首,风怜雨笑了一下,带着凄艳的美丽,狠狠扎进自己的心窝! 第十四章相逢非故人 叶游风牵着马,一步一步走在前面。 他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心大,虽然现在的处境是举步维艰,可是他也乐得自在。 “叶游风啊叶游风,”男人摸摸马脖子上的毛,并不柔软,“你平时不是不喜欢家族管着你吗?现在好了,你自由了,尽情去过着浪迹江湖的生活吧。” 马嘶叫了一声,似乎在附和他的话,这是一匹好马,高大俊美,端得是脚力非凡,如果骑上去的话,定然威风凛凛。 他需要思考。 从酒楼出来已经走了两天,他还是没有个头绪,现在夕阳西下,他牵着马,倒是有几分断肠人在天涯的味道。 一人一马行走于山林之中,周围静谧的可怕,忽然间有微弱的“沙沙”声响起,他是武人,耳力非凡,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勒住马,驻足观望。 那“沙沙”的声音还在持续,他跳上一棵高高大大叫不出名字的树,向远处看,却骇了一跳。一时之间,漫山遍野都是毒虫,狼蛛,蚂蚁,蜈蚣,刺蟊,草爬子,蟾蜍,蚰蜒,马陆,各种各样色彩鲜丽的蛇儿,以及一些看不出品种的毒虫,山林之中,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虫子? 那些毒虫速度很快,一会儿就到了叶游风和他的马儿面前,那马儿感受到了危险撒开蹄子就跑,脚力如此快的马,却比不过那些毒虫,不过一息的时间,就被啃食殆尽,只剩下白森森的骨架。 叶游风叹了一口气,然而那些毒虫早已经将他围了起来,一个一个,眼睛有如饿狼。 比饿狼还要可怕。 他脱了外衣,裹成一团,远远地丢出去,果然有一部分毒虫掉头,去追逐那外衣。 果然如此。 衣服是有问题的,他早就发现了,无论是那两件精致的中衣,还是她后来温柔地给他扣上的外衣,都是有问题的,他闻到了一股淡淡地香味,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就是吸引这些毒虫的原因。 那双白皙柔软的手,红衣女子温柔诚挚的目光,体贴地为他披衣,在温柔之下,是欲取他性命的恶毒。 他知道,却偏偏想要验证一下,似乎这样,就可以彻底死心一样。 然而只有一部分毒虫追逐着衣物而去,大部分毒虫还对着叶游风虎视眈眈,怎么回事?叶游风蹙眉,突然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吸引毒虫的香料,不一定都在衣服上,还有可能是在那香露里。 风怜雨是一个很聪慧的女子。 他可以脱去衣服,却不能剪了头发,那股气味已经沾满全身。 他思考的短短几息,已经有毒虫开始爬上叶游风所在的大树,目标十分明确。 深提一口气,他的兵器是铁刀,不适合对付这种东西,他宁愿去和高手拼搏,也不想处于这种境地。 一条蛇猛然窜出,直刺向叶游风的面门,叶游风不慌不忙,挥刀将蛇砍为两半,没有华丽的招式,只有一击即中的淋漓感。这就是师傅教给他刀法的缘故,剑招太过华丽,是为了舒不平,而刀法却简单许多,单单是为了杀人。 他心里没有不平,所以学刀法。 得了空,又有一条碧绿的竹叶青从背后偷袭,叶游风仗着身法灵便,转身又是一刀,竹叶青腥臭的血液喷在他的脸上,看起来格外可怖。 一刀,又是一刀,每一刀带起剧烈的罡风,凡是敢于上前的毒物,都被那股罡风绞杀成碎末,他渐渐进入到了一种玄妙的境界,好像眼中只有那些毒物一样。 前些日子从青城派陶灵那里得来的养吾剑法,这个时候居然发挥了作用,他的刀意越来越精纯,整个人的精气神也越发昂扬,原本凌厉非凡却柔韧不足的铁刀刀法,呈现出连绵不断的攻势。 “啪!啪!啪!”有掌声响起,在空旷而静谧的山林中显得有些骇人,一个瘦高个儿走了出来,面皮焦黄,双目无神,因为太瘦整张脸垮了下来,颧骨高高凸起,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让人看了就觉得害怕。 掌声响起的同时,那些毒虫全部都停在原处,一些蛇儿抬起身子,一边吐着芯子,做出攻击的姿态,却不敢上前。 那瘦高个儿笑了笑,当然这笑容也十分吓人,“叶二公子的铁刀,果真名不虚传。” 叶游风并无意外,这么多的毒虫,绝不可能只是被吸引过来的,而是有人驱使,“阁下的能力,也令叶某大开眼界,只是不知道叶某得罪了阁下哪里,要如此出手?” “呵呵,”瘦高个儿怪笑了两声,“你盗取《天地决》,杀了风盟主的独生女儿,风盟主已经出了追杀令,悬赏三千两白银,取叶游风的命。” 三千两白银,叶游风苦笑一声,一户普通人家一年辛苦,也不过一二两白银,不过风凌云有朝廷撑腰,拿出这么多银钱来也不足为奇,可他是叶二公子,曾几何时,他叶二还是一掷千金的主,现在就连性命也如此不值钱了? 让他无法冷静的是瘦高个儿说得那句话,“杀了风盟主的独生女儿,”那不是风怜雨?风怜雨死了?是被他杀死的? 这不可能,叶游风下意识就想要反驳,那个狡黠的女子怎么可能死了?他早上的时候还见着那个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怎么回忆起来,那如血一般的红色,就带上了一些不详? 是个圈套,风怜雨前天清晨的时候还活着,昨天晚上风凌云就收到了消息,还放出了追杀令?再者这瘦高个儿这么快就寻到了他,而风怜雨昨晚在香露里放了能够吸引毒虫的东西,这一桩一桩,怎么看都是圈套。 而他已经深陷其中。 “我天门十三煞已经接了追杀令,”瘦高个儿继续说道,“你的小命,一定会落到我的手里。” “原来是四煞前辈,晚生失敬。”叶游风凛然,天门十三煞,那可是有名的杀手组织,在江湖上成名许久,居然也被这三千两白银给吸引,至于擅长驱使毒物的,当然是天门十三煞中的第四煞。 这人极其难缠,据说被他追杀的人都是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甚至不敢吃饭,不敢饮水,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当中,会不会就下了毒。 他面对着这样的一个人物,还是个来取自己性命的主儿,居然还能如此恭敬,这是修养。 四煞听了心情大好,又怪笑两声,“小子还不错,知道我老四的脾气,如果敢对我不敬的,那我就让他尝尝我培育的种种虫儿,受尽苦楚才死,你既如此懂事,我就给你一个痛快,让你没甚感觉,就去了。” 这焦黄面皮的瘦高个当真是自负,叶游风神色不变,心里却在思量,究竟该怎么对付他。 天门十三煞个个武功高强,就拿四煞来说,比之叶游风大了二十岁有余,内力自然高了许多,又擅长这种阴毒手段,让人防不胜防,他该如何对付? “那我还要谢谢四煞前辈了,”叶游风笑嘻嘻的,“只是晚生目前还不想死,所以非要和前辈斗上一斗了,就算不敌,也好过束手就擒。” 四煞的脸色明显阴沉下来,“你这是在玩火,我若是不高兴了,你也会死得很惨。” “天门十三煞,总是这样,惯会吓唬人。”一个淡淡的女声道,四煞一个哆嗦,这女人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的?他竟然无所察觉?太可怕了。 叶游风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同样眼睛一亮,一个白衣女子出现在他的对面,立在树顶,和他面对着面,音色清雅:“游风,好久不见。” 突如其来的狂喜出现在心中,哪里还管什么毒物,什么四煞,什么《天地决》,什么追杀令,通通忘在脑后,他的眼里,只有那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女子抬起头,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皮肤白皙细腻,如同上好的美玉,眉目精致而温婉,气质高华,只是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无可忽视的感觉,她的神色并不冰冷,反而带着淡淡的温和的笑容。 姚沐竹是江湖第二美人儿,还在乔倩兮之上。 单单论容貌,或许她和乔倩兮差不多,然而乔倩兮气势逼人,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没有姚沐竹更平易近人。 她只是站在那里,一举一动都散发出难以喻明的韵味。 这才是真正的仙子,他或许是昏了头,才会把风怜雨那个恶毒的女人,当作是仙子。 叶游风喉咙发紧,迟疑了一瞬间才开口:“你不是在龙门山剿除匪患吗?怎么到了这里来?” 龙门山距离这里不远却也不近,加上找他的功夫,姚沐竹一定是刚刚听闻他出事,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 “匪患已经无碍,听说你出了事,我来看看你。”姚沐竹开口,声音是同样的温婉动人。 “……”还未等他说话,姚沐竹就转头看向四煞,“四煞前辈执行任务,然而我与叶二公子有些事要说……” 言下之意,再清楚不过了,四煞冷哼一声,这小女娃他认得,泷水姚家的女子,听说武功深不可测,已经逼近老一辈人物,他以往只觉得夸大其实,现在看来,或许是真的。 再者,他一向是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姚沐竹开口客气,又是个温婉的年轻女子,也不好太过为难,焦黄面皮的瘦高个儿挥了挥手,毒虫就如潮水一般退去。 他转过身来,“我今天就给姚姑娘一个面子,暂且放过你一马,过了今日便不会了。”又对叶游风道,“身高八尺的汉子,居然沦落到女子来保护,当真可笑!” 叶游风笑嘻嘻的,就像是一个不思进取的纨绔,“我乐意让女子保护,四煞前辈管得着?” 第十五章若只如初见 姚沐竹仍然和记忆中一模一样,四煞离开后,叶游风也收敛起笑嘻嘻的神态来,或许是姚沐竹太优雅,只有这样,让他觉得唯有严肃,才配得上她。 白衣女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游风,请把东西交出来吧。” 叶游风还沉浸在见到姚沐竹的喜悦当中,毕竟两个人已经有许多年未见了,谁知道这一开口,便是这种话,他神色大变:“你也认为是我盗取了《天地决》?” 外界是什么样的传言他也听说了,他扮成风怜雨的小厮混进御剑城,盗取了《天地决》,还杀了风怜雨。当然,最后一个名头,引发了许多恶意的揣测。 “并不是,”姚沐竹摇摇头,“《天地决》是乔家的东西,我怎么能讨要,我来,是为了询问你,我姚家至宝的下落。” 姚家至宝,叶游风感觉脑子里灵光一闪,他遇到风怜雨的时候,那个女人就是盗取了姚家的至宝,引得姚沐山和姚沐峰追杀,后来才寻了他做挡箭牌。 那东西应该是一枚玉珏,而据风怜雨所说,它的真正用途,是钥匙。 打开什么的钥匙? 叶游风同样摇摇头,“我不知道什么至宝。”他知道自己的话没什么说服力,风怜雨偷了东西,又传说死在他的手里,不在他这里,还能在谁那里? 女子温和地一笑,她着一身白衣,身姿挺拔绰约,真的像是一株绿竹,“游风,你可知道它的用途。” “不知。”他如何能知道? “那你可知道无妄道人的《虚妄神功》?”姚沐竹的神色温和,“那就是用来得到《虚妄神功》的钥匙。” “……”无妄道人已经有百年不在世间出现,世人多传言他已经羽化而登仙了。 “所以,”姚沐竹挥了挥袖子,“游风,别逼我动手。” 她来这里,当然不是为了儿女情长,而是奉了家族的命令,来拿回玉珏,和叶游风是有些儿时的情分,不过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她一直清心寡欲地习武,感觉自然淡一些。 家族让他嫁给叶游风,她不会反对,要解除婚约,她也没有意见。 然而叶游风却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白衣女子,她外表温和柔顺,竟然如此冷漠?他的脑袋“轰”地一声炸开,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想不了。 姚沐竹给他的打击,比起所有人加在一起,都要大。 “我前不久已经晋入灵武境,”姚沐竹含笑,她是家族这一代第二个晋入灵武境的人,仅在姚沐谷之下,“游风,你配不上我了。” 她的表情诚挚而认真,说出这些话没有一丝情绪波动,就好像在陈述某些事实一般。 游风,你配不上我了。 配不上我了。 叶游风将铁刀插在地下,方才能够站住,他只穿着中衣,血污覆盖了雪白,头发也略有些散乱,整个人看起来狼狈无比,和宛如云朵般高洁的姚沐竹相比,的确是配不上她。 习武之人,因为武功流派的不同,大多数难以明确地衡量,只用一流高手,二流好手或者三流庸手来形容,但是习武之境,到了最后终究会殊途同归,越过一流去,就能够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比如灵武,代表着“武”道一途,开始有了灵气,不再那么死板,也是另外的大境界,多少一流高手,一辈子也进入不了那个境界。 叶游风算得上是天赋出众,虽然年方二十,便已经跨入一流高手的行列,虽然居于末等,可也十分了不起了,但是和五境中人比,还算不上什么。 五境为灵武—牧气—化清—转圣—虚神,武林中人公认的虚神境,百年来就只有无妄道人和乔雨薇而已。至于往下的转圣境,就有御剑城乔九龄、武林盟主风凌云等人。 而姚沐竹比他还要小上一岁,居然踏入了灵武境,其天才程度,可见一斑。 如此说来,的确是配不上她。 下一刻,铁刀被握在叶游风的手里,他的神色是一片疏淡和冷漠,“我没有拿那东西,如果你想要,就过了我手中的这把刀。” 远目望去,他的手中拿着的,是一把铁刀,材质普通,看得出来才铸造不久,刀身明晃晃的。又叹了一口气,姚沐竹感觉今天已经叹了太多的气,这样下去,该不会加速衰老吧? 她从未觉得家族的决定有任何不对,叶游风盗取《天地决》,又杀了风怜雨,整个江湖已经无处容身,就连天府叶氏都抛弃了他,这样的男人,本身实力又不出挑,她姚沐竹怎么会嫁? 凭什么让她嫁? 所以看到叶游风拔刀,姚沐竹心里也略有一些不快,她手腕一转,一把剑出现在她的手上。 折金镂银五凤剑。 剑分五柄,由姚家五个小辈分别拿着,姚沐竹手里也有一把,是真正的神兵利器,据说五剑合一,再配合姚家的功法,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来吧。”叶游风低喝一声,脸色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姚沐竹心下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多数情况下都是笑嘻嘻,并不怎么正经的角色,但是自尊心很强,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两个人之间,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挽回的了。 天色慢慢阴沉下来,有不少乌云汇聚,叶游风想到早上离开酒楼时,那如血的朝霞,朝霞不出门,而这场雨,终究开始下了。 铁刀破开雨幕,直接砍向姚沐竹,他的招式随意,好像是胡乱挥刀一般,一点章法都没有,但是每一次挥出,都直指要害。 姚沐竹抬手,细长剑身的折金镂银五凤剑,对上叶游风的砍刀,招招用尽全力,眉目凛然,这个时候的她,在铺天盖地的雨下,不但不狼狈,反而带着不可侵犯的美丽。 暴雨如瀑,两人顷刻间便已经拆了一两百招,突然银光闪动,五凤剑倏地刺出,指向叶游风的左肩,他斜身侧避,姚沐竹腕抖剑斜,剑锋已削向叶游风的右颈。叶游风举剑格挡,铮的一声响,刀剑相击,嗡嗡作声,震声未绝。 下一刻,刀身就出现无数裂纹,这就是神兵利器的威力,若是没有了刀,便没有了刀法,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三成,难怪武林中人都渴盼拥有一柄神兵。 强行将内力灌注于铁刀内,保持着刀身不断,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碰撞中,刀身的裂纹越来越多。 这么久还没有解决呢,姚沐竹暗暗惊叹,不愧是那个人的徒弟,那刀法虽乱,可是无论她怎么变招,都有着应对的招式。 悄然捏了剑诀,五凤剑疾刺向叶游风的大腿,这一剑来势汹汹,叶游风避无可避,只得铤而走险,不退反进,将一身破绽留给姚沐竹,而自己手中的铁刀刺向姚沐竹的胸口。 这是以命换命的打法,姚沐竹神色瞬息万变,终于还是收了剑,用来格挡叶游风的刀。 “咣当”一声,铁刀断裂成两半,有一半飞了出去,斜斜地插在土里。 叶游风反而笑了,“沐竹,你错了。”他此刻极其狼狈,连刀也没了,却用着一副正在喝茶聊天的态度,笑吟吟地对姚沐竹说:“你错了。” “错在哪里?”姚沐竹反问,表情十分认真,她的确非常想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雨冲洗着叶游风的一身血衣,他却安之若素,“刚才你如果真的不顾一切的,对付我的话,恐怕此刻我早已经死了,可惜的是,你不知道我宁愿自己死了,也绝不会伤你。” 姚沐竹收剑,是在权衡了利弊之后,才做出来的举动,因为她不敢确信,如今已经走到穷途末路的男人,会不会真的和她以命换命。 她错了,因为叶游风不会伤她。 这一番话让姚沐竹心里一惊,眼前的男人虽然狼狈,却不失气度,两个人都只是幼年时候的交情,为何要如此对她?她从来都不是喜欢欠着别人的女子,该怎么办? 白衣女子皱眉,终究还是叹了一口气,两个人的路,是不同的,她淡淡地道:“至宝的事,我来和家族交代,你和姚家,再无关系。” 没有联姻的关系,也不会有关于至宝的麻烦。 也就和姚沐竹没有瓜葛。 上一次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还是他自己亲口所说的,如今,也要轮到这样的情况了。 理了理衣服下摆,叶游风爽朗一笑,“好。” 从此后,天地之间,他孑然一人,与谁也没有瓜葛。 “对了,”叶游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把背后背着的葬剑交给姚沐竹,“把这个交给我的师傅,感谢他这么多年来的教导之恩,可惜的是,我现在没有办法,回报他了。” 葬剑没有剑鞘,只是用一层又一层的布包裹着,布已经很脏了,上面浸满了血污,被那双洁白素雅的手拿着,居然出意料的和谐。 “你不怕我私吞这把剑?”姚沐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人竟然如此信任她,要知道葬剑的威名,还在姚家的折金镂银五凤剑之上。 “你不是那样的人。”叶游风微笑,虽然是微笑的神态,但是比起刚才他眉目凛然的时候,让姚沐竹突然感觉他更遥远了。 他信任她,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好。”姚沐竹收了剑,将剑柄对准自己的眉心,这是江湖的礼仪,代表着叶游风的嘱托,她一定会做到。 下一刻,白衣女子就转身离去,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目送着女子的身影远去,叶游风才咳嗽出声,他的内力比不得姚沐竹,刚才强行提了一口气,现在放松下来,感觉整个肺叶都在剧烈的疼痛。 又该上路了。 可是他该去哪里呢? 第十六章悲失路之人 蜀地有两绝。 一个是川菜,一个是美女。 叶游风在吃担担面,听说是这里的特色,用面粉擀制成面条,煮熟,舀上炒制的猪肉末而成,成菜面条细薄,卤汁酥香,咸鲜微辣,香气扑鼻。他吃得兴高采烈,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亡命天涯的人。 他在一个小茶棚里,说是茶棚,不如说是简陋一些的客栈,接待来往旅人,提供茶水和饭食。 周围有不少风尘仆仆的旅人,大多数都是商贩,出手还算阔绰,而叶游风已经开始计算,自己身上的铜板,还够吃几次这样的饭菜的。 舒舒服服吃了一餐,叶游风摸着肚子,感觉从未有过的满足,甚至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这种不雅的行为,如果有女子在场,叶游风是万万不会做的,然而现场只有一堆散发着臭汗的男人。 不用顶着叶二公子的名头,这种事情做起来还真是……爽。 面是真的好吃,叶游风觉得以前自己吃过的饭食,都比不得这一碗面。 果然饥饿是最美味的佐食。 刚吃完了饭,伙计就上前来满了酒,叶游风接过来送到嘴边,却又不动了。 手把玩着酒碗,在手中转动了一会儿,叶游风突然笑了,然后把酒一饮而尽。 看到他喝下了酒,伙计不知怎么突然就松了一口气,然后旁边的人把桌子一推,饭菜汤汁撒得满地都是,周围吃饭的旅人齐齐拔出刀来:“叶游风,你已经中了毒,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叶游风看到掉落在他脚边的一碗面,感觉内心心疼地一抽一抽的,如今他穷得很,可没有资格这样做啦。 “哦。”叶游风应了一句,乖乖地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这样乖巧地好像是在上学堂的童子,反而让那些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敢上前来了。 “他现在已经不是叶二公子了!”为首一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厚背大砍刀,“只要杀了他,那三千两白银就是我们的了,刚才那碗酒我下了剧毒,现在他一成功力也使不出来,大家不要怕!” “就是,虚张声势而已。”后面的人附和着,却没有一个人敢先冲上来,都是缓缓地推进。 风尘仆仆的旅人,做饭的大娘,端酒过来的伙计,都是为他而来。 叶游风眨巴着眼睛,盯着他们打量,不错,都是一些二流好手,虽然论单个来,或许打不过他,可是还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这么多人一起上,难保他能够应付得过来。 何况他还受了伤——昨日与姚沐竹对决,虽然胜负未分,可是他受了伤,真当姚家剑法的气劲,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灵武境,果真不一般。 可是他要是发了狠,在场的二十来个汉子,估计也会十之去九。是什么让他们想不开,非要来,还是笃定了这十分之九里面,不会有自己的一份儿? 不是三千两白银,是为了声名,这就是江湖,杀了他,无论是御剑城还是武林盟主,都会对自己青眼有加,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再说了,仅仅是杀死叶游风这样一个出名的青年才俊,就能够让他们大出风头了。 多少好男儿,就冲着这一点来。 这就是江湖,为了那一点点名头,便也不惜赌上自己的命来。 谁不是呢? 叶游风还是不动,突然有一声口哨响起,就在这一瞬间,那二十来个人,身体齐齐地抽搐,然后便口吐白沫,昏死在地上,半点儿声音也发不出来。他们的脸变成绛紫色,嘴唇乌黑,又无数只蜘蛛从他们的耳朵里爬出来,色彩斑斓。 叶游风松了一口气,“多谢四煞前辈相救。” 焦黄面皮的中年人走进来,眼睛还是那副没有神采的模样,“我可不是为了救你,你要是被旁人给杀了,我这张老脸,可真是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他既然出手,那么就不能让叶游风的命,落到旁人手中。 所以叶游风喝下了那杯有毒的茶水,四煞既然能够在那二十来个人身上下毒,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为他解毒。 “你可准备好了?”四煞上上下下地打量他,沉声问道,只不过他的声音着实不太好听,总是给人一种砂石磨砺的粗糙感来。 “四煞前辈请。”叶游风含笑应着。 他该应付的,不是那二十来个,身手二流的汉子,而是眼前这个在武林中成名已久的前辈,强者总是有强者的骄傲。 四煞轻轻颌首,焦黄面皮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一根碧绿色的竹竿儿,叶游风可没有忘记,那天,他就是用这个来驱赶那些毒虫的。 他用棒法,而叶游风已经没有了刀,所以叶游风又掉头回了那些汉子身边,捡起地上的一把长刀,他不惯用这种厚背砍刀,然而现在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再回头,碧绿色的竹竿儿已经到了他的面前,棒法展开,初时响声凌厉, 叶游风以刀法应对,竹竿儿柔韧,而刀法凌厉,互相纠缠在一起,彼此不相让。 四煞这才发现,几天不见,叶游风的内力居然又深厚了一些,这并没有什么关系,论深厚,能比得过他们这些老人儿?毕竟二十年光阴摆在那里,可是叶游风的招式之中,多了些许的灵气。 不要小看这一点点的灵气,正是它区分了武林中人和普通高手,这和内力的深厚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有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能够领悟那一个“灵”字。 这是那天暴雨中,和姚沐竹过招时,无意中领悟出来的。 招数中带了灵气,每一次挥刀的时候,所划出的弧度,似乎都跟天地规则有一种莫名的契合。 数招之后,四煞渐感挥出去方位微偏,竹竿儿有点儿歪斜,带动的风声也略见减弱,反而是刀势渐起,他居然有些力不从心,内心震动,眼前的这个青年天赋的确罕见,上次见还只是一流中的末等,现在居然有了跨入灵武境的契机。 还没有到灵武境的地步,但是他已经能够抓住这一点点契机,只要在给他一段时间,用心的去体悟,在三个月之内,进入灵武境不成问题。 叶游风的动作潇洒飘逸,纵是在那么竹竿儿和刀马上就要相拼,生死决于一瞬的时刻,仍然从容写意,又把一切矛盾统一起来,合成他独一无二的大家风范。? 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风范,四煞的心里陡然涌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真的是天才,可惜这世间,从来最不缺天才,何况,这个天才很快便会死了。 以四煞的本领和自负,也不得不分出部分心神,以应付叶游风凌厉到极点的刀法。 惊异的是四煞,叶游风此刻在心里叫苦连天,所谓的大家风范,是过去十数年里,父亲和师傅教给他的,说是对敌要有风度,但是四煞没有注意到,他握刀的手,已经鲜血直流。 虽然竹竿儿柔韧,可是带的是四煞几十年的内力,自然不是叶游风能够比拟的,每一次碰撞,他的虎口都隐隐发麻,后来干脆裂开了。 经脉也在隐隐作痛,甚至开始痉挛抽搐,铁刀刀法是这般的凌厉,虽然威力奇大,可是修炼下去,难免损害根本,端的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叶游风也真是开始拼命了。 都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胡思乱想什么?叶游风苦笑一声,收敛了心思,眼中只看得到那一根竹竿儿,挥刀的动作越发空灵。 四煞原本以为,不过是一个小辈,解决起来应该很简单才对,谁曾想居然过了这么久还没有解决,这让他感觉到面皮火辣辣的。 其实他已经多年不曾动武,天门十三煞里,属他武功最低,原本天赋就不如何出众,后来又花了几乎全部的精力在炼蛊制毒方面,所以才年近四十,也还留在这个境界。 真正让他声名大噪的是,他养的那些个毒物,其中也有不少好东西,所以经常有比他修为还高的人,栽在他的手里。 突然,四煞手腕一抖,叶游风便将竹竿儿挑掉,四煞的脸上出现了诡秘的微笑,一团黑色的光芒起自他的袖底,三十二道细长形状的东西,在半空中划出道道黑影,朝着叶游风而去,他急忙捏了口诀,使出流风回雪身法,在地上翻腾转身,那三十二道细长的黑影,顿时扑了个空,没入叶游风身后去。 是三十二条从未见过的,身形细长的墨黑色虫子。 叶游风方要松口气,又一条极淡的黑影突然跃起,重重的向他胸口抽来,这一次他再也躲避不及,只好举刀格挡在胸前,没想到那黑色的虫儿身体,居然意外的坚韧,不但将厚背砍刀的刀身撞得四分五裂,还直接没入他的胸口! 刀身碎裂,叶游风吐出一口血,而与此同时,四煞的掌风已然到了。不得已,叶游风化掌为刀,对上四煞,这一次使得却是少林寺的燃木刀法,四煞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后手,一时不察,真气受到了冲击,呕出一口鲜血来。 他心里恼怒,又是一掌推出,叶游风和他对上,手里却不附力,反而借着这股力量,同时运转起流风回雪身法,飞速离去。 “哈哈,”空气中只留下叶游风爽朗的大笑声,“你我各自吐了一口血,算是扯平了。” 四煞目瞪口呆。 第十七章行到水穷处 叶游风开始了自己的逃亡之路。 四煞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个从容有风度的青年才俊,居然会做出临阵脱逃这样的事情来。 奶奶的,叶游风在心里骂着粗话,都快死了,不逃才怪,自从离开了天府叶氏,他就再也不需要顾忌,大家都需要遵守的规矩了。 虽然说临阵脱逃不太好,可是总比莫名其妙就死了好吧,更何况他现在可还没打算去死,现在还没有调查清楚,究竟是何人在背后陷害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的话,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他其实很怕死的!刚才那副凛然不惧的大家风范,全部都是装出来的,他面对死亡,也有恐惧。 所以他逃得更快了。 比起背着风怜雨逃亡的那一次,还要更快,将流风回雪身法催到极致,叶游风在行进了一天一夜后,终于力竭。 他的胸口传来剧痛感,撕开衣服一看,胸膛全部都变成了乌黑的颜色,还有着细丝状的凸起,就像是多了一张蜘蛛网一样,眼前的一切变得朦胧不清,这是毒性在发作。 “嗯?这里有个人哎,好像快要死了,要不要告诉小姐呢?”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叶游风感觉有双手探上他的额头,“不过他看起来很穷,到时候付不起药费怎么办?” 噗,他叶二,有一天被说成“看起来很穷”? 那他干脆找块石头撞死得了! 接着那清脆声音的主人又拨开他的头发,“是个英俊的小哥,那就没关系了,如果偿不清药钱,以身相许也是要的。” 以身抵债?这是叶游风昏过去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再次醒来,就是在温暖的房间里了,身上还盖着被褥,破破烂烂沾满血污的衣服,也换成了干净柔软的中衣,屋里还点着有安神作用的熏香,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叶游风很满意,满意到恨不得在这里睡死过去。 “他醒啦?”是昨天那个清脆声音。 “他醒了。”又是一道声音,而且同样的清脆,听得出来应该都是妙龄少女。 果然,他费劲地坐起身子,看到了一个扎着羊角辫儿的少女,脸庞稚嫩,不过……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昨天就是这个少女,一只手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提回来的? “他感觉好些没?”少女道。 “他感觉应该好多了。”又冒出来一个少女,理所当然地回答。 两个一模一样的少女,容貌一模一样,就连声音也几乎一模一样,同样扎着羊角辫儿,只不过一个穿着白衫,一个穿着黑衣,要不是两个小姑娘长得秀气,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了。 “他中了什么毒?”先头那个少女道。 “他中了碧缠蛊。”穿黑衣的少女回答,相比于白衣少女,她显得沉稳了许多。 “主人可真厉害,碧缠蛊都能够治。”白衣少女欢快地拍起手来。 “主人当然厉害,因为主人是神医,是唯一的神医。”黑衣少女面无表情。 “那他有妻子么?”白衣少女眯起眼睛。 “他没有妻子,因为他还是童子。”黑衣少女落落大方地说出这件事。 叶游风一口老血喷出来,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 然而两个少女丝毫没有顾忌叶游风就在旁边,依旧是我行我素,旁若无人地讨论。 “他付不起药费。”白衣少女道,她昨天为叶游风换衣服,发现他的身上只有几十枚铜钱。 “他长得很好看。”黑衣少女回应道,叶游风摸摸面皮,唔,原来自己还有这种优点。 “长得好看也不能付药钱。”白衣少女叹了一口气,面带忧愁。 “那就让他以身相许。”黑衣少女一本正经,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游风甚至都要怀疑,这是不是两个未出阁的女孩子了,毕竟她们说的话,实在不像是女孩子会说的。 “够了!”叶游风有些恼怒,活到二十岁,第一次有人在他的面前,把他还是童子之身的事拿出来说的,让他又羞又怒。 “他生气了。”白衣少女这个时候显得呆呆的。 “他还吼我们。”黑衣少女也愣了。 “从没有人敢吼我们。”白衣少女叉起腰,稚嫩的小脸儿满是怒意。 “我们该教训教训他。”黑衣少女显然也不是好惹的。 “别呀。”叶游风立刻换上了一脸媚笑,对的,他就是这么一个没有节操的人,“二位姑娘,我就是想问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记得我先头是晕过去的。” “你晕过去了。”白衣少女不叉腰了。 “小乙给你扛回来了。”黑衣少女听到他认错,脸上也不生气了。 扛……所以他没记错就是了,这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真的是天生神力,他好歹也身高八尺,这么重居然被单手提起来,不是天生神力又是什么情况? “小甲给你上了药。”白衣少女小乙道。 叶游风慢慢开始习惯了这两个女孩的说话方式,一定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才可以,虽然略有些吵人,不过还是很天真可爱的。 长得还真是很像,叶游风细细打量,自己昨天就是被这一对看似双生子而实际上却确实是双生子的女孩儿给救了。 这两个女孩儿一个叫做小甲,一个叫做小乙。 “那你们小姐是谁?”叶游风立刻问道,他可没有忽视她们俩话中的关键词,按照她们的意思,是因为自己长得好看,所以想要带回来送给她们家小姐? “我们家小姐很漂亮,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子。”小乙骄傲地挺起小胸脯。 “我们家小姐医术很好,是天底下医术最好的女子。”小甲也抬起了头。 最漂亮的女子,还是医术最好的女子,叶游风忍不住嗤笑,这两个小姑娘一定很喜欢她们小姐,居然这样的夸赞,可是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姑娘,就算是有,求娶者必然如云,怎么可能还要自家的丫鬟出来,强要一个男子来娶? “我们家小姐独一无二!”小乙笃定地道。 “我们家小姐独一无二!”小甲附和道。 “那你们家小姐究竟叫什么名字?”叶游风笑嘻嘻地道。 “我们家小姐姓云!”小乙说起自家的小姐时,简直变成了星星眼。 “我们家小姐的闺名不能告诉你。”小甲深以为然地道。 等等,她们家小姐姓云?叶游风的内心就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来,按照他所知道的情况,在这武林当中,长得又漂亮,医术又好,而且又姓云的女子,只有一个人。 她的名字叫做云间月。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的云间月。 武林第一美人儿云间月。 据说这位云姑娘出身药王谷,一身医术出神入化,只要得到她的诊治,只要还没死透,哪怕半只脚已经到了阎王面前,她也能够让你捡回一条命来。 据说这位云姑娘坐诊一次,需要十万两白银。 比叶游风的身价高出三十倍不止。 而且谁也不知晓这位云姑娘的行踪,所以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够找到她,请她救命。这武林中,只留下她救治过的那些人,口口相传她的传说。 如果是这样,那他还真的付不起诊金药费,难不成还真的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叶游风开始胡思乱想了,武林第一美人儿,如果是这样,倒也不错。 话说回来,他这段时间桃花运还真是不错,先是在御剑城看到了武林第三美人乔倩兮,然后又在穷途末路的时候遇到了幼时的女神,武林第二美人儿姚沐竹,最后身中蛊虫,却被武林第一美人儿云间月所救。 还要加上一个不在红颜榜,姿容却丝毫不逊色的风怜雨。 啊!他的艳遇还真是很多呢,这要是说出来,不知道多少游侠儿羡慕死他,不过再想想如今的境遇……叶游风心道,美人儿多也未必是件好事,起码自己落魄到了现在这幅样子。 “小姐?”小乙活泼些,看到门外的女子,急忙跑过去扶住她,“你来了就好,刚才这人还凶我和小甲来着,你可要为我报仇!”说着眼睛里都憋出两汪泪水,看起来好不可怜。 果然女子都是记仇的生物,叶游风在心里默默记着,以后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招惹女人。 然后云间月就走到叶游风面前,点了点小乙的额头,“别闹了,和小甲把东西拿出来。” 小乙撇撇嘴,也没多说什么,就和小甲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东西”。 所谓的东西,是一个药箱,小甲利落地拿出一排银针,针尖闪烁着熠熠的光,这是要给云间月打下手? 叶游风很惊讶,不是为这两个看起来不着调的女孩子,居然是云间月的药童而惊讶,而是因为——云间月闭着眼睛,始终不曾睁开。 莫非天下第一神医兼美人儿,是个瞎子不成? 可是如果是个盲人,又如何为病人诊治,真是一大怪事,而小乙则熟门熟路地,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瓶子。 小瓶子打开,居然是一条虫儿。 第十八章绝世而独立 那虫儿通体莹白,并不像是普通的虫子那般形象可怖,瓶子刚刚打开,就落到了云间月的手上,扭动着身体。 那莹白的虫儿映衬着云间月莹白的手,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叶游风心念一动,开始好好打量眼前的女子,刚刚光把注意力放在了云间月的眼睛上,竟然没注意她的容貌。 可是这一看之下,却大失所望。 因为这位武林第一美人,容貌实在是说不上绝色,虽然不丑,可是十分普通,眉毛、鼻子,嘴唇,都还算是秀气,可也绝对不是倾国倾城,除了皮肤莹白如同玉石,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好看。 还有一点让叶游风觉得不太好的是,她的五官轮廓太过规整,一点灵气都没有,十分死板。 因为先前存了期待,所以才会觉得失望。 红颜榜越来越儿戏了,这样的排名,让人怎么信服?其实武林之中大多数人,不曾都见到过这三个美人儿,更别说妄加评判了。 或许是因为云间月医术高明的原因? 那边云间月已经站了起来,虽然闭着眼睛,却很准确地撕开叶游风胸前的衣服,露出他精壮的胸膛。 ……???叶游风悲愤欲绝,他是刚脱狼窝又入虎口,眼前这女人不会真的要强了他吧?那他究竟是不反抗呢,还是不反抗呢?可是,眼前这女人虽然是第一美人,却不是他叶游风的菜啊! 叶游风心里瞬息万变,而云间月已经伸出手,在他的胸膛按了下去。 清白不保啊!叶游风恨不得捶床,可是他的身体,现在就连坐起来都很费劲,又怎么能够反抗呢? “那个,云姑娘,”叶游风干咳两声,“天下俊秀公子多了去,何必非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再说了,以姑娘的美誉,不知道有多少贵公子排着长队等着娶你呢!” 说得一本正经,似乎是真的悲愤欲绝,而且为云间月着想一样,只是他的脸上挂着散漫不羁的笑容,活脱脱的浪荡子弟。 云间月却根本没理他,刚一按,胸膛就软绵绵地塌陷下去,叶游风内力不说多么深厚,却也绝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而且手下传来的触感,分明像是八十老翁。 “碧缠蛊,果真名不虚传。”云间月低头,若有所思地道。 “那也没有小姐厉害。”小乙气呼呼地,什么碧缠蛊,怎么能够和小姐相比? “小姐一定会有办法。”小甲一如既往地笃定。自从云间月进来,这两个姑娘就不再看一眼叶游风了。 那莹白如玉的虫儿。在她的手上跳来跳去,还不时的摇动着尾部,就好像是在让主人多看自己一眼一样。 叶游风不知道自己身上怎么了,因为他根本没力气去看,身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碧缠蛊是一种很难培育的蛊虫,”云间月的声音清雅,像是古琴的泠泠声,十分悦耳动听,似乎听到了这声音,所有的惶恐,所有的不安,所有的烦躁,都无声地消失,只剩下彻底的安宁,“它最大的特点,也是唯一的特点,就是能够蚕食习武之人的内力。” “那我会不会变成废人?”叶游风微笑,说出这话的时候,丝毫不见任何害怕。 “可能会。”云间月道。 “唔。”叶游风淡淡地道,如果没有内力,那他该怎么报仇?可笑的是,他连害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自己该不该去撞墙呢?叶游风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不过小丙有办法。” 叶游风花了很大的劲儿,才反应过来,所谓的小丙,就是那条通体雪白的虫儿。 “待会儿我会让小丙进入你的身体,至于能不能吞吃那碧缠蛊,就要看运气了。”云间月手指抚上那雪白的虫儿,“小丙年纪还小,所以即便是我,也没有完全的把握。” “怎么进入。”叶游风努力地笑。 “吃进去啊。”云间月略带疑惑,“小丙不是碧缠蛊,没办法从你的皮肤下面钻进去。” 果然原因是因为这虫子太胖了是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南疆的蛊王?”叶游风眨眨眼睛,做出风度翩翩的样子,可惜对面的女子闭着眼睛,看也不看他一眼。 “小丙来自南疆。”小乙点头。 “可是小丙不是蛊王。”小甲摇头,“小丙吃了蛊王。” 云间月起身,“我去净手。” 她刚刚离开,叶游风就痛哭流涕,哪里还有刚才镇定自若的模样,使出全部的力气抓住小乙的衣服下摆,“快,让我离开这里。” “你中了蛊毒,会死的。”小乙歪歪头,动作说不出的可爱。 “难道你想忘恩负义?”小甲呆呆的,或许还不能够知道这个词语的用法,不过她的确很奇怪,多少人请求小姐给他们治病都来不及,这个人居然要逃? 刚才是在美人面前,他只得维持风度,可是现在面对两个半大的毛孩子,也顾不得许多,“我会死的。” “小姐在这里,你怎么会死的?”小乙不解,难道这世界上,还有小姐对付不了的病症? “没有蛊虫能斗得过小丙。”小甲秀气的眉毛蹙起来。 叶游风抬头看天,满脸泪痕,他真的很怕,除了路痴之外,叶二公子还有一个说出来会让大家笑掉大牙的秘密,那就是——他怕虫子。 刚才他花了多大力气,才没让自己叫出来?一只虫!白白胖胖的身体在他面前扭动!而且他甚至不能够动,不能够逃开。 叶游风堆出笑容,“小乙,好姑娘,快让我离开这里,不然我真的会死的!” 在这样的强烈的情绪下,他居然感觉自己能够动了,手先是蜷缩了一下又收起来,腿部传来酸麻肿痛的感觉,他提了一口气,就掀开被子下床。 然后……“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姿势很难看,更糟糕的是,云间月进来了。 他从未在美女面前出过这样的糗,即便是后来在风怜雨或者是姚沐竹面前,他也维持着良好的风度,或许是为了那唯一一点可怜的自尊心吧。 还好的是,云间月看不见。 然而他一抬头,就看到云间月睁开眼睛在看他。 她不是瞎子。 这是怎样的一双眼睛,流光溢彩、火树银花都不及,仿佛这世界上的所有,都比不得她眼睛中的光风霁月。 任谁看了这样一双眼睛,都会不自觉的沉沦下去。 那一双眼睛,让她原本有些呆板的五官瞬间就灵动起来,眼睛里黑色的部分占据了绝大多数,无论转到眼睛里的任何地方,都显得妩媚,就是这一双眼睛,让她整个人都灵动起来。 美貌,原来也是有灵气的。 叶游风现在开始相信,红颜榜的排名,并没有出错。 而云间月的眼神很镇定,叶游风无法形容出那种感觉,就像是最冷漠的人,即便脚下血流成河伏尸万里,也不能流露出其他的神色来,可是偏偏又带着悲悯,仿佛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对着人世间的种种苦难,而悲伤哀悯不已。 “你……你能看得见?”叶游风呆了,甚至都忘记爬起来。 “能。”云间月还是没什么表情,莲步轻移间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让他坐回床上。 “那你为什么刚才不睁眼?”叶游风的确很困惑,奇怪,给病人看病,居然不睁眼? “因为小甲小乙说你长得很好看。”云间月道。 “……”这和我的容貌有什么关系?叶游风感觉自己快要被气得发飙了,一个两个,能不能正常点,你要是好好说话我们还能做好朋友。“所以呢?”叶游风微笑。 “所以我怕你长得不好看,这样,会影响我诊治的心情。”云间月伸出手,小乙立刻递上一根银针,她捏着银针,懒懒地回答。 所以神医都是有脾气的咯? “那如果我长得不好看呢?”叶游风苦笑,颜值在这个世界上,果然是很重要,不但男人要看红颜榜,女神医也要看脸诊治了。 “那我就不睁开眼睛。”云间月把银针放在火烛上反复灼烤,见叶游风仍旧是很困惑,就解释道,“我学医初成时,曾经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见到有病之人,就必须出手诊治。” 原来如此,叶游风明白了,见到病人,就必须诊治,那么闭着眼睛,看不到就可以了,还有这样的法子。 “可是你不睁开眼睛,怎么知道我长得如何?”叶游风又有了疑惑。 “因为你中的是碧缠蛊。”小甲收了火烛,云间月又把叶游风胸前衣服彻底撕开,唔,这女人真暴力,叶游风想,“对付碧缠蛊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我突然有了兴趣。” 感情不是为了自己的容貌,叶游风表示自己受到了伤害! “放松。”云间月把声音放软,她手执银针,眼神冷定,犹如逆转生死的神。 下一刻,银针猛然落下,扎在叶游风的扶突穴,他痛得猛然叫了出来,就在那一瞬间,雪白的虫儿小丙从他张开的嘴巴里钻了进去。 第十九章知心唯有月 不!不要!他看着那雪白的虫子离他越来越近,内心惊恐,眼睛瞪得老大,可是甚至没有力气去拂开那条虫子,眼睁睁的看着它,从自己的嘴巴里钻了进去。 然后云间月拔出了银针,叶游风能够动作了,就掐着自己的脖子,用力的呕吐,想要将那条虫子从口中吐出来,可惜的是事与愿违,那条虫子已经顺着他的喉咙,钻进了身体。 叶游风开始用头去撞墙。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吃下了一条虫子,唯一的欣慰,可能就是这条虫子的卖相还很好,白白胖胖的,倒是不像其他的虫子那样恶心。 “你你你你——”叶游风脸憋得通红,后来干脆蹲在了墙角。他甚至不能够回想,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只虫子的事,否则都快要被恶心死了。 我们知道,叶游风有很严重的洁癖。 当然,为了生存的时候,这一点点的洁癖,也不是不可以丢弃。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心思想这件事了,因为他的身体感觉到了一阵一阵的剧痛,就好像有两只洪水般的怪兽,在他的身体里肆意的胡闹,他感觉到有些地方的皮肤,甚至都被撑起来了,那是碧缠蛊,当然,名字叫做小丙的白色虫儿也不是吃素的,叶游风的经脉也开始剧痛起来。 胸前的黑色迅速扩散,之后蔓延至全身,他的皮肤鼓胀了起来,几乎达到了透明的境界,能够看到底下发黑透亮的血水。 痛!叶游风的额头冒出了细细麻麻的汗珠,这种痛苦超越了以往,这个时候他突然冒出一些别的念头来,比如说当身体遭遇了剧痛的时候,竟然也不觉得心里有多难受了。 “现在该怎么办?”云间月用手去触摸他的皮肤,动作很轻柔,而且手干干净净的,没有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留着好看的指甲。 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一双好看的手。 你妹!叶游风现在只想疯狂的吐槽,有没有搞错?你才是大夫好不好,现在却来问我该怎么办?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 然而他又想错了,因为云间月的这句话并不是问他,而是问小甲和小乙的。 “肺经之气聚于中府,从云门穴发出温煦濡润,如云之出天气也,故名云门。”小甲沉吟了一下,开口道。 “若对云门穴或针或灸,则有疏散阴郁之功。”这次换成小乙接口,“故而应该从云门穴下手。” 云间月脸上还没有什么表情,淡淡地捏着银针,好像放在手中把玩一样,忽然在某个时间点,猛然地刺下,正正好好的扎在叶游风的云门穴初。 有黑色的血水从云门穴慢慢的渗出来,小甲立刻端了盆上前,接住了那些黑色发臭的血水。就在那些血水当中,悄然出现了一个虫儿。 是小丙。只不过现在的这条虫子,不再像是最初那样白白胖胖的可爱了,反而浑身透着红到发黑的光芒,看起来分外地狰狞可怖。 ……叶游风突然觉得其实刚才那样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最起码现在的小丙没有从自己口中出来。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 小甲拿出另外一个瓶口径大了很多的瓶儿,小丙十分通人性的自己挪了回去。 呼~叶游风真的松了一口气,他看到虫子就觉得头皮发麻,然而云间月却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银针一根接一根地落下。 “碧缠蛊能够吞吃习武之人的内力,我在帮你保住这些内力,”云间月和他解释道,“不过能够保住多少,就看你的运气了。” 叶游风抬头看天,“天下第一神医都在这里了,保住多少自然是我的运气,不过……”他又笑嘻嘻的了,“我可没有钱付十万两诊金。” “叶家的叶二公子,居然会没钱付十万两白银?”云间月惊诧,十万两白银虽然很多,但是天府叶氏是出了名的富饶,怎么可能拿不出来?就算是十万两黄金,为了继承人的性命,想必也会凑齐吧? 为面前男人施针的时候,她能够看出他内力流动的方式,据此判断而已。云间月不会武,但是她是出身药王谷的神医。 叶游风眼皮耷拉下来,“我已经不是天府叶氏的叶二公子了。” 嗯?还是小乙机灵些,把在叶游风身上发生的事告诉了云间月,云间月也是一愣,面前这男人是不是笑嘻嘻的,十足纨绔子弟轻浮的模样,看到小丙后虽然叫得夸张,可也没觉察到什么其他的情绪来。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被人栽赃陷害,被家族抛却,被爱人背弃,需要多大的毅力的足够的心性,才能够笑嘻嘻地不表露出来。 “那也没关系。”云间月收了银针,捏上了叶游风的脸,“我对于好看的病人,从来宽容。” 果然还是要看脸对吧?这真的是安慰吗? “那意思就是以身相许咯?”叶游风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正在慢慢恢复,不由得心情大好,眼前的女子不愧于天下第一神医的名头。 云间月接过小甲递来的白色布巾,擦拭了刚才染上黑色血水的手,“我对于一个会早逝的男人,没有兴趣让他来做我的丈夫。” 她看起来有些疲倦,可能因为刚才施针需要灌注心神的缘故,“你自己也清楚吧?在修行一门威力霸道的外家功夫,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内家功法,这样下去,恐怕活不过五十岁。” 叶游风沉默。 “要不是从你身上没搜到什么东西的话,我还真的要以为你是为了活命,盗取了《天地决》呢。”云间月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离开了这个房间,而小甲转身跟上。 这里就只剩下他和小乙,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凑过来,声音略有些发怯,“你很难过,是不是?你那个未婚妻很漂亮吗?可是再漂亮的姑娘,都比不得小姐啊。” 女孩子歪着头,不明白。 难过么?怎么不难过,叶游风苦笑一声,却躺平了身体,“我记得的身上带了一本书,是不是你拿了?” “哼!”小乙跺脚,女孩子的忧愁来得快去得也快,“就是我拿了,谁叫你刚才吼我,我也不要还给你。” 十几岁的毛丫头,最不听话了。 “我告诉你哦,”叶游风笑吟吟地,“乱拿别人东西的孩子不是好孩子,老天爷生气的话,就让你的头发掉光光!” 掉头发么?好可怕,小乙打了一个寒噤,怯生生地从怀里拿出一本书,因为用油纸包着,所以即便那天在雨中战斗,也没有损坏,正是风怜雨后来给他的《风雨如书》。 “还给你!”小乙把书朝着他怀里一丢,就跑了出去。 这本书里肯定有秘密。 就是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无妄道人留下来的宝贝,叶游风把枕头扶高了一些,悠哉悠哉地翻开看了起来。 ——和在御剑城中看到的,内容并无不同。 他托着下巴,按照武林传说中的办法,放在火烛上烤了烤,然而……毫无反应,要不是再烤下去书就要烧起来,叶游风还不会收回来。 不然……试试水洗?可是墨迹要是掉了可怎么办?听说也可以用醋浸泡,这些方法都是他小的时候,听一些传奇故事听来的,便是不知道可不可用。 只是这本书放在御剑城乔家少说也有五六十年了,如果这些法子管用,哪里还轮得到他在这里苦思冥想? 转念一想,忽然又觉得有些不对,为什么他这么笃定,这就是那本真的《风雨如书》?风怜雨那女人最是奸诈狡猾,欺骗陷害了自己一次又一次,自己却还相信她。 或许是那天晚上女子的一身红衣实在太美,又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让他觉得可以相信。 然后叶游风就想到大花说过的,“这个世界上只有骗子对你是真心的,因为骗子他是真心来骗你的。” 比起暴雨中毫不留情转身离去的姚沐竹,叶游风居然又觉得风怜雨其实没那么可恨。 她……真的死了吗?叶游风心下讪讪,有机会自己便给她报仇好了,四煞估计以为他已经死了,或许还在追他,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提高自己的实力。 所以他只能够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本书上。可是反复折腾了半个时辰,也没理出个头绪来。 他一时之间又有些颓然,叶游风,你算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认为自己是特殊的,凭什么觉得自己会是武林传奇中的主角儿一样,得到一本武林秘籍,就能够独步天下? 凭什么? 叶游风也不知道,或许这天地间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觉得这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围绕自己转的,当他明白这不可能是真的之后,他才能够真正的长大。 你以为你是无妄道人,得到《虚妄神功》,然后就能够一飞冲天? 可是,如果无妄道人可以,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呢?叶游风的拳头慢慢握了起来。 眼里出现一抹狠毅,就在这个时候,风风火火的毛丫头小乙又跑了进来,“头发根本就不会掉,你骗我的,是也不是?就算是掉光了头发我家小姐也有办法让它长出来的!” 第二十章枯时新添叶 唔,十几岁的毛丫头,果然难缠。 叶游风刚才自个儿折腾了半个时辰,疲倦极了,也懒得再和一个小孩儿争辩,干脆闭了眼睛,不说话。 然而他的这副模样却惹怒了小乙,她上前一步,把叶游风怀里的《风雨如书》夺了过来,叶游风身上软软的没什么力气,一时不察,居然让她得了逞。 女孩子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你骗我的!你还会凶我,你是大坏蛋!” 她拿着那本书悠悠地晃着,某个瞬间靠近了火苗,可能是因为叶游风刚刚烤过那本书,让它异常干燥,而且温度略高,这一下靠近火苗,竟然猛地燃烧了起来。 “快!松手!”叶游风神色大变,下了床就要去夺她手里的书,但是脚刚落地,就一阵发软,让他摔倒在地上。 小乙看到他神色可怖,有些害怕,反而往后退了一步,正好将整本书送在火烛上方,这下她觉察到不对,因为手指头被烫到了,然后惊呼一声,将烧着的的书丢了出去。 她的叫声惊动了小甲,后者进来就看到地上燃烧着的东西,立刻用脚去踩,试图灭火,可是已经晚了,地上只留下一堆灰烬。 完了!什么都完了!叶游风突然感觉到天旋地转,什么也看不见,《风雨如书》是他寄存最后希望的东西,却这样轻而易举被毁了。 他还有什么?他什么没有了!就是无妄道人,还有《虚妄神功》,可是他什么也没了,这样的他,凭什么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 “对不起啊。”耳边传来小乙怯生生的声音,想来也是知道自己这次把事情闹大了,小姐会不会惩罚她?“我不是故意的。” 叶游风没有心思理她说了什么,他眼前出现的是自己以后的样子,在永无止境的追杀下沧桑无比,形容枯槁,或者干脆就被杀死,可是死了还要背负着骂名。 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是害怕的啊,却还要强装镇定,表现出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笑嘻嘻的样子,可惜这都是自欺欺人而已。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么害怕。 他也不知道对谁诉说。 “不就是一本书吗?”小乙看他不理自己,只顾着自己怔怔地发呆,也有些生气,跺了跺脚,“大不了我去买一本一模一样的赔你好了!” “小乙!”是云间月,果然,刚才还在炸毛的女孩子立刻温驯下来,几乎是畏畏缩缩地道:“小姐,我知道错了。” “小乙知道错了。”小甲为她求情。 “你们先下去吧。”云间月叹了一口气,看着叶游风的模样,忍不住开口,“一本秘籍,当真那么重要?” 叶游风抬头看着云间月,她的眼神一如既往地冷静,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绝对的悲悯和绝对的残忍融为一体,只是一眼,叶游风就知道眼前这个女子,是和自己同一种人。 不过,云间月的话点醒了他,一本秘籍,当真有那么重要,可是没了那本秘籍,他靠什么崛起? “当初留下这些秘籍的前辈,他们呢?”云间月意有所指,既然有秘籍的存在,那么它们肯定也是被人类创建出来的,“何况,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别人的秘籍,不见得就适合你。” 一番怔楞之后,叶游风慢慢清醒过来,是啊,为什么要那么执着于外物?习武之道,从来凭借己身,要是没了武道之心,就算是把天下最好的秘籍放在你面前,也不一定能够成为武道大师。 神思慢慢空明起来,在这一瞬间,叶游风悟到了很多,他的思想和天地规则似乎有某些契合的地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神韵内敛,气质全然不同。 他,进阶灵武境了! 进阶灵武境的同时,他需要一部内家功法,可是……没有。叶游风表面很好相处,实际上却是个心气儿高的人,这么多年也看了不少内家功法,却都没有修行。 内力在他晋入灵武境后就开始自由游窜起来,叶游风试图去控制,却不得要领,这个时候他必须得选择一个内家功法来控制体内暴动的内力,否则极有可能走火入魔而死。 “一举手,前后左右要有定向。起动举动未能由己,要悉心体认,随人所动,随曲就伸,不丢不顶,勿自伸缩。彼有力,我亦有力,我力在先。彼无力,我亦无力,我意仍在先。要刻刻留心,挨何处,心要用在何处,须向不丢不顶中讨消息。”是小甲的声音,说完这些后又道,“小姐,我背得对不对?” 叶游风蹙眉,这分明是武林之中最普通的内家修行口诀,以至于几乎人人都会,尤其是某些山匪豪强,最喜欢用了。 看样子是云间月让小甲背的,可是目的何在?该不会是让他修行这种功法,可是他叶游风记忆力不错,别的不说,就是以前叶家收藏的那些功法,随便拿一本出来,都比这个好。 “很多时候,返璞归真才最适合本道。”云间月缓缓道,“看你长得好看,就再帮你一次好了。这口诀之所以流传广泛,自有它的道理。” 他的见识,竟然比不得一个女子!叶游风赧然,又觉得这种想法对于女子极不公平,心下又带着惭愧。 小乙接口背道,“切记一静无有不静,静须静如山岳。所谓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一动无有不动,动当动若江河,所谓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从此做去,一年半载,便能施於身。此全是用意不是用劲。久之,则人为我制,我不为人制矣。” 顺着这口诀,叶游风慢慢控制住体内的内力,长出一口气,才平静下来。 “多谢。”他认真地道。 近日来他的确很惨,可是也明白了很多,今天经过云间月这一点拨,才平平安安晋入灵武境,如此算来,他欠了云间月两条命了! “不用谢,”云间月淡淡地道,“记得十万两白银的诊金就行了。” “咳咳!”叶游风猛然咳嗽了两声,抬起头来的时候就是笑嘻嘻的神色了,“怎么还要钱?真要逼我以身相许不成?” 云间月横了他一眼,“你以为你值十万两白银?” 不带这么呛人的啊喂! 跳下床,伸了一个懒腰,虽然内力不如从前,可是晋入灵武境带来的好处,完全不是那点内力能够比得,现在的他感觉神清气爽,浑身都是使不完的气力,现在的他对上四煞,至少有六成把握。 出了门,才发现这里居然是个小村庄,还是挺热闹的,只不过在他这间屋子附近,却没有村民敢进来,似乎很畏惧……不,不是畏惧,是尊敬。 有几个七八岁大小的男孩子躲在树下,偷偷摸摸往这里看,见叶游风出来,纷纷逃开去,叶游风一个飞身,就随手捞了一个小鬼回来。 “这里是哪里?”叶游风笑吟吟地问。 原来这里是剑阁下的一个小村庄,不久前爆发了一场瘟疫,幸亏云间月从这里经过,才救了整个村子的命,现在他们都把云间月当做了菩萨,而云间月吩咐过叶游风需要静养,所以他们才不靠近。 剑阁,这里既然叫剑阁,自然是有道理的,这里有全天下最有名的打铁匠。 原来如此,叶游风放下小鬼头,他却不跑,直直盯着叶游风,“你是大侠,对不对?” 大侠?叶游风摸摸鼻子,自己当得起这样的称呼吗? 那男孩儿看他不搭话,自顾自道,“我听老爷爷说过,大侠就是武功高强,行侠仗义的人!你会武功,是也不是?”他的眼睛变成了星星眼,“你能教我武功吗?” “既然你有心学武,那我问你,你可愿意扶危救难?”叶游风一本正经。 “我愿意!”男孩儿高声道,还挺起了小胸脯。 “嗯,很好。”叶游风点点头,“可惜我不能教你。” “为什么?”男孩儿睁大了眼睛,为何好好的话风,说变就变。 叶游风托着下巴,“那你先扎十五天马步,每天三个时辰,能够坚持,我就教你武功。”他自己就不是行侠仗义的人,怎么有资格被称为大侠? 他不配。 男孩儿听了,眼中出现一抹坚毅,转身跑开了。 “糊弄一个小孩子,你也真好意思。”是云间月的声音,哪里有小孩子能够每天坚持三个时辰的马步?叶游风分明是故意为难。 男人转过身来,笑嘻嘻的,“云姑娘能够免费为整个村子诊治,为什么不肯便宜些诊金呢?” “这不一样。”云间月不置可否,换了一个话题,“你看小乙找到了什么?” 因为烧掉那本书而对叶游风心存愧疚的小乙,后来又在那堆灰烬中找到了一些零碎的纸片,还未被烧干净,就忙忙收拾了出来,拿给叶游风看。 他接过那些零零碎碎的纸片,里面每张碎纸片都留了字,或多或少,叶游风一路看下去,脸色阴晴不定。 居然是这样? 竟然是这样! 第二十一章相知在急难 武林前辈偶得秘籍成就无上神通的,不在少数,可是任哪一种办法,也没有会把秘籍烧了的。 所以关窍就在这里,但凡是知道这本书,有可能是无妄道人留下来的秘籍的人,怎么可能会把它烧掉,而不知道的人,又怎么会在意。 况且这本书的摹本何其多,在御剑城几乎是人手一本,看来这无妄道人也是个有童心的人儿,居然将整个武林耍得团团转。 那些没有被烧毁的纸张,是用南海的鲛纱做的,水火不侵,故而在火焰灼烧下安然无恙,那些碎碎零零的纸条上的字连在一起,居然组成了一部秘籍。 不是《虚妄神功》,而是无妄道人自己感悟的风雨式。 风雨式,又名指间风雨。 叶游风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看了下来,他天生记忆力过人,故而也不是什么难事,然后开始细细品悟。 当年无妄道人修炼三十余年不曾有寸进,却在一夜之间顿悟,直接跨入灵武境,而后修炼速度势如破竹,传言他夜观天象而生感悟,但是绝大多数人都相信,无妄道人是得了《虚妄神功》。 无妄道人是三清宫门下童子,天赋差到连成为正式弟子的资格都没有,凭什么一夜顿悟? 原先叶游风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并非如此,因为这的的确确是无妄道人自创的招式,而且精妙绝伦,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才能够创出。 《虚妄神功》是江湖的传说,可能真的存在,却不一定被无妄道人所得,看看那个男人究竟有多么骄傲就知道了。 我的一生,便如风雨,即可成书! 他感悟完毕,再睁开眼睛,却发现天色居然黑了起来,他居然一动不动站了这么久,更让叶游风惊讶的是,云间月还在他的面前。 是在守着他吗? 叶游风心下感动,他其实是个很容易感动的人,却也是偏执的人,这样两种特质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是很奇怪的事情。 云间月帮了他很多,不但救了他的性命,还纠正了他的思想,避免他走入歧途,这对于叶游风而言,是难以回报的大恩。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吩咐我,在下定然在所不辞。”叶游风认认真真地道,他是个很讲信用的人,那天重伤之际遇到了风怜雨,只要风怜雨想,原是可以取了他的性命的,所以他欠了风怜雨一条命,才答应护送她回凌云山庄。 如果当时没有答应她,是不是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呢?他还是高高在上的叶二公子,而不是一个终日被追杀的丧家之犬? 即便如此,叶游风也从未后悔过,他说过他是个有信用的人,就是个有信用的人。 人在很多时候,都需要有原则的。 “以后再说吧。”对于叶游风的话,云间月弯弯嘴角,不置可否,转身回了房间。 也是,现在的叶游风,能承诺什么呢? 叶游风并不恼怒,这是事实。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这里是剑阁,他有个好友就在这里。 这位好友也是个奇葩,所以他现在很想去找他聊聊天,谈谈人生,说说理想。 “这就是你来找我的目的?”男人翻着白眼道,他穿一身青色儒衫,整个人虽然瘦弱,却十分有风骨,就是在翻白眼,也斯斯文文的,让你觉得他不是在向你翻白眼而是在敬茶,这副做派,像极了贵公子,不,不对,温良本身,就是贵公子。 “当然了!”叶游风笑得灿烂,无比肯定地点点头。 说温良是贵公子,并非完全因为他贵公子的气质,而是因为,温良的的确确是贵公子,而且还是不折不扣的那一种。 温家是大殷世家子弟,温良的祖父,更是曾经位极人臣,这位温家大公子可是京城出了名的风流才子,尤其是一手好词,写的精妙绝伦,又生的有风骨,不知道是多少女儿家爱慕的对象,但是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癖好,正是这个癖好,让他出现在了剑阁。 他喜欢打铁。 虽然这种事情说出去恐怕会让人惊讶的眼珠子都掉出来,但是不可否认,这就是事实,为此温良的父亲头痛欲裂,每每跑到剑阁来抓他的时候,温良就会得到消息,提前躲开,等父亲离开之后再回来。 男人手指纤细白皙,怎么看都像是应该握着书卷弹着素琴的手,却被用来打铁,温良抬头轻轻巧巧地看了他一眼,神色慢慢变得正经:“你真得到了风雨式?” 叶游风笑的好像是一只狐狸一般愉快,“我知道你嫉妒,说出来吧,说出来好让我开心一下。”无妄道人的指间风雨,虽然不如《虚妄神功》,却也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叶游风不怕温良说出去,因为信任这个好友,再加上这件事情发生的实在是过于梦幻,让他有了倾吐的欲望。 他绝对不是来炫耀的,相信他吧。 “我只是嫉妒你居然遇到了云间月。”温良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那般的美人儿,和我更匹配才对。” 温良生就一副病弱公子的模样,这曾经是他最骄傲的事情,当然了,叶游风并不敢苟同他的审美。 病弱公子摇摇头,“看到你现在笑嘻嘻的模样,似乎并不如何难过,我也就放心了。” 这话什么意思,叶游风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手已经捂上了心口,做出伤心欲绝的模样,“我真的难过,难过的要死。” 他嘴巴上说的难过,面上却还是一副笑吟吟的模样。 温良继续翻白眼,“要是能信你叶游风的话,母猪都能上树,我真是想不到,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你伤心。” 油灯昏暗的灯光下,叶游风眉目含笑,果真是一副不伤心的模样。 “好了,转回正题,”叶游风忽然又变得严肃,“给我打把刀。” 他的刀在和姚沐竹一战后碎了,虽然那也只是普通的刀,不过刀客没刀,像什么样子? “给钱。”温良翻翻白眼。 “我不给你能怎么样?”叶游风笑吟吟地,一本正经耍着无赖。 对面的男人摇摇头,喃喃道,“论起厚脸皮,这天下可真没有比得上你了。” 叶游风同样摇摇头,直接走到温良身后,那里堆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有数把刀剑,他挑来挑去,拿了一把还未开过刃的细长刀儿,说是细长,其实并不显得女气,不宽不窄,线条流畅,而且,用起来很顺手。 一眼就相中了它的叶游风倒拎着刀儿到了温良面前,“老规矩,打一架,它就是彩头。” 温良如同烧脚一般跳起来,“又是这一招,这么多年,你靠着这一招从我这里掠了多少好刀去了,不行,绝对不行!” 叶游风拿着刀挥舞了两下,越看越满意,“这当初可是你自己说的,再说了,你那些刀没用几天就断了,我能有什么办法?” “你再说一遍,”温良横眉冷对,“你看看你都拿我的刀去做什么,和纯钢、断玉相较,不断才怪!” 纯钢剑、断玉剑都是武林宝剑,而且尤其以锋利出名。 “嘿嘿。”叶游风涎皮涎脸地笑了两声,温良睨了他一眼,“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把我当铸刀大师呢,又或者天府叶氏穷得便是连把名刀也买不起。” 武林男儿,谁不渴望一把神兵利器,叶游风偏不,说得好是神兵利器可以提高战斗力,说些不好听的话,究竟是人控制兵器,还是兵器控制你?尤其是那些成名已久的宝剑,一个一个都有自个儿的灵性,在没有把握完全驾驭的情况下,他绝不会轻易持一把名器。 就拿葬剑举例吧,都说此剑妨主,凡拥有者最终都会走火入魔,杀人力竭而死,其实不过是葬剑煞气过重,拥有的人日侵月染,杀戮之心渐起,这才有了后来的结果。 不过他相信师傅,虽然师傅并未名列英雄榜,然而他相信师傅的武功,甚至不会逊色于风凌云。 美人儿有红颜榜,男人就在英雄榜争一席之地。 “想来想去,还是你的刀,我用着顺手。”叶游风摸摸鼻子,决定说两句好话,毕竟说两句好话又不会死人,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温良最喜欢听这些。 “哼!”温良从鼻子里发出不屑的声音,不过脸色真的有所缓和,“别的可以,这刀却不能给你。” 嗯?叶游风提起刀来看,线条粗犷,浑然大气,“为什么不行?” “这刀不是我的,”温良此刻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实际上,此刀并非我所铸造,它是一块铁而已,我还未曾对它进行过加工。” 这话的意思就是,这铁从被挖出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模样,像是一把刀,而且厚薄适中,就是当初那个挖矿的人也道:“此铁生而为刀。”又因为它实在是太坚硬了,所以温良还在想办法如何打炼。 他这么一说,叶游风才注意到,这铁刀居然是没有刀刃的,看样子,自己这一次,是捡到宝贝了。 “如果我非要不可呢?”叶游风笑眯眯地道。 第二十二章提刀起四顾 温良翻了一个白眼,这下可是真真切切的大白眼,他一向崇慕阮籍,所以对不喜的人时时白眼相向,在京城里颇有些清高的名头,这也是让他老爹为此烦恼不已的一件事。就现下看来,温良已经翻了很多个白眼,可见看叶游风不爽到了极点。 “我想打你。”温良从牙关里挤出这句话,“这可是你说的。”叶游风翩翩一笑,不得不说他笑起来还是有些白衣公子少年侠客的样子的,他立刻拔了刀出来,“你我来一场。” “那你可别后悔。”温良磨磨牙齿,说实话他真的很想体会一下传说中的风雨式多么厉害,不过……虽然叶游风已经踏入灵武境,但是内力却较之从前还要有些不如,这让温良有三分把握。 “自然是不后悔。”叶游风微微一笑。 二人到了屋外,月光如银水一般倾泻下来,照得整座剑阁朦朦胧胧,似乎是在仙境一般。叶游风旋身登上屋顶,这里是剑阁,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山脉。 剑阁在山上。 此山在剑阁。 叶游风立在那里,双袖飘飘,临风而立,他的背后是一轮入境古月,温良瞅着,突然就大笑起来:“你小子居然也有了这等高人风范,和我比起来也差不了几分,果然是进入了灵武境的人,当然也要多亏我的耳濡目染。”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叶游风微笑。 “当然知道,”温良哈哈大笑,“你想骂我臭不要脸。” 二人相视一笑,接着刀剑相接,寒光一片。 温良打铁,对于兵器有些独特的领会,他拿着的是一把清风落叶扫,在武林之中也是有名的剑,据说是一把儒剑,用温良的话来说,儒剑就应该用来配儒人。 从小到大交手不知道多少次,两个人对于对方的招式都无比熟悉,叶游风的铁刀一直刚猛无比,而温良的剑意却缠缠绵绵,持久性很强,是威力并不如何的绕指柔剑法,却被温良练到了极致。 他虽然没有进阶灵武境,但是内力之深厚远非叶游风所比,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打铁,但是剑阁的打铁技术却从不外传,是因为他们可以将打铁与修炼内力融合在一起,算是一门比较独特的内家功夫。 铁刀刀法本来就威力奇大,再融合胡家快刀,速度变快了三分,最玄妙的是叶游风有了内力支撑,不再如从前那般没有后继之力,不过二三十招,温良便觉得难以抵抗。 然而他并不露怯,只见月光下一片墨色闪现,又一把剑出现在温良的左手,却是碧月秋光剑,都是一等一的好剑,就算是叶游风见了也不免羡慕,不愧是剑阁,好剑就是这般多。 这样的神兵利器,就是用再多的钱也买不来。 “别以为这段时间只有你进步,”温良双手持剑,原本瘦弱的身体立得笔直,带着凛然之态,“试一试我新学的左手剑法,泼墨披麻。” 双手持剑,还是使不同的剑法,这般天赋,温良的确是当世奇才,估计他暗中修习也有不少时间了,却一直不曾显露,这会儿却使了出来,估计是为了逼叶游风出风雨式。 那便使来又如何?叶游风慨然一笑,心里蓦然涌上豪情,接着右手送出。 风雨式,不拘任何兵器,抑或是没有兵器,都能够使之破之。 有缥缈的歌声响起,似乎是来自于远方莲池,又像是来自于高空之月,仔细听来,那歌声居然是从自己的心底出现的。 忽变轩昂勇士 一股填然作气 千里不留行 回首暮云远 飞絮搅青冥 风雨式第一式,没有任何的花哨和变招,就这样轻飘飘的一刀送出,天地之间突然狂风大作,有乌云飘来遮住了那一轮明月,周围顿时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进阶进入灵武境之后,便能与天地规则相沟通,但是要说到凭借一己之力影响天气变化的话,最起码也得是转圣境界了。而叶游风能够做到这一点,却是因为风雨式的缘故。 无妄道人将之命名为指尖风雨,便是要将这天地握在手中,翻手覆手之间,风雨自在我掌控。 这是何等的大气魄? 然而温良却丝毫不畏惧,他正面迎了上去,左手剑之出色完全不逊色于右手剑,泼墨招发出,温良横走三步,刀使得简单自然,正如丹青写意当中那般的随心所欲,没有固定的招式,剑随心动。 叶游风的气势节节升高,这是领悟了,风雨式当中第二式的要领,风雨式大开大阖,气派宏伟,每一刀刺出,都有石破天惊、风雨大至之势。 温良双手持剑,分路抵挡,已经将双手剑法使到了极致,却仍然渐感难以抵挡。 他得到云间月指点,虽然不曾修炼什么厉害的内家功夫,但是足够支撑他使出风雨式。叶游风动作自然,目光专注,只看着温良的剑招走向。 转眼间二人又拆了二三十招,温良已然额头见汗,不住倒退,一直退到再无退路之时,定了定神,使出了泼墨披麻中的披麻之意。 披麻,便是披麻戴孝的披麻,一般都是在亲人死去之时,才会如此,所以这路剑法哀恸之意大有。在没有退路之时发出,比之平常要更盛三分威力,而现在他居然已经使出,所以是已到了最后之际。 于是叶游风知道是时候了。 “你说这两小子谁会赢?”月光下,一个胖大和尚一边喝酒一边说话,在他旁边的是一位穿着灰色道袍的中年人,那一声道袍油光发亮又脏兮兮的,看起来倒不如像是一个乞丐,那道人的脸也是干干瘦瘦的,眼睛眯起来,没有一点风采,倒像是个老头子。 “叶家小子最近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武功,我看比之风凌云的大无相功也不遑多让,温良估计是要输了。”那道人抚了抚胡须,眯着眼睛道。 那胖大和尚连连吐了三口唾沫,口中骂了一句,“操他娘的!” 居然害他输了三钱银子,那可是他一天的酒钱。想到一天不能喝酒,和尚的心里就十分的难过,这位胖大和尚油光满面,没有半分和尚的样子,不但喝酒赌博还说脏话,可是看他脸上,居然一点惭愧的意思都没有。 “最近江湖越来越了不得了。”道人的眼睛虽然浑浊,但是偶尔会有一丝精光冒出来,“新人辈出,你我之前遇到的那个小子,不也是如此?年纪轻轻就是牧气镜,绝对不是此世间所有。” “不是此世间所有,难不成还是来自于仙境不成?”胖大和尚又喝了一口酒,嘴里嘟嘟囔囔却不知道是在说些什么,然而道人却听清楚了。 他诡秘地一笑:“谁说不是从仙境来得呢?” 一胖一瘦的两个人,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站在剑阁内部,进行着交谈,忽然又有一人开口说话:“竟然是赤脚和尚和拾得道人,却不知道光临我这小小剑阁,有何贵干?” 转过头看就看到一个面相精明的中年男人,冲着两个人道,脸上还是笑眯眯的,被称为赤脚和尚的胖子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路过而已,你剑阁居然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弟子?” 说罢便指向了温良。 虽然叶游风已经进阶灵武境,可是正因为如此,温良能够在他的手下坚持那么多招更是不容易,尤其是那一心二用,剑分两路的功力,更是令人叹之莫及。 难怪即便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赤脚和尚和拾得道人,都起了爱才之心。 江湖有红颜榜,自然也有英雄榜。 而这两个人都名列其中。 妙的是这两个人一个是和尚,另一个却是道士,也不知怎么就成了至交好友形影不离,当真是令人感慨。 听到高手夸赞自己的弟子,剑阁阁主自然是觉得与有荣焉,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这孩子是个好的,前不久已经感悟到那一丝丝气机,想来不日便要进阶灵武境了。” “哈哈。”胖大和尚粗犷地笑了两声,“你这家伙摆明是刺激我哥俩没有弟子,今天到你这剑阁,必须拿出好酒来招待,不然我可就不乐意了!” “好酒,自然是有的。”中年男人同样爽朗地一笑,不再看小辈的战斗,也很默契地忽略了叶游风的存在,转身离去了。 屋顶之上,温良撑着两把剑,脸色苍白汗如雨滴,没有人知道这个战斗起来风格强悍的瘦弱青年,其实有着严重的心悸,太医曾断言其活不过二十五岁,后来温老爷子便送了温良去习武。 这也是这么多年,温老爷子从不曾真正抓到温良的原因。如果孩子能够在有生之年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那便随他去好了。 “你赢了。”温良长长呼出一口气,气息终于变得均匀起来,“和以前的每一次战斗一样,总是你赢的。” “占了你一些便宜罢了。”叶游风淡淡地道,打败一个病人,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不过他知道温良的脾气,自己必须全力以赴出手,否则这位好友便是会生气的。 把沉甸甸的铁刀交给叶游风,温良微笑,“你接下来去哪里?” “先去拜访一下四煞前辈。”叶游风毫不在意地一笑,“接下来便是浪迹江湖了,怎么,羡慕吧?” 浪迹江湖,不如说是亡命天涯。 “祝你好运。”温良大力捶了一下叶游风,后者搭着他的肩膀,“走之前,喝一杯?” 第二十三章不知桑落酒 男人之间的友情,多半是要靠喝酒来培养的。 温良喝酒也与人不同,没有江湖中人的豪迈粗犷,而是倒了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地撮着。 对此叶游风非常不爽,故而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温良笑了一笑,本来因为比武而苍白的脸,慢慢蒙上一层红晕。 “叶二,不久之后我可能,就要回去了。”温良的手慢慢旋转着酒杯,一双纤瘦的手,因为常年打铁而出现了些许的茧子,辨别不出年纪。 喝酒喝的正高兴的叶游风猛一下呛着了,剧烈咳嗽了两声,才去看温良,“你要回哪里?” “自然是我家了。”温良眯着眼睛,“如今我家没有别的男子,而大殷帝国要征服关外,只能让我去。” 文人带兵? “眼下的局势,你该清楚的。”温良用指头在桌上慢慢地描画着,因为低头而看不清楚神情。 他能清楚什么?叶游风翻了一个白眼,然而却不得不承认,他是清楚的。大殷帝国开国也有数百年了,几乎将整个中原地区纳入进来,唯有关外一直不平静,眼下大殷要统一天下,的确是再合情理不过的事情了。 而眼下大殷帝国的兵马大元帅,粱连泉也是当年征战御剑城的兵马大元帅,粱旭奎之孙,当年那一战牵扯甚大,不仅仅是朝廷出手,还有众武林中人,但是谁能够料到,已经隐居的无妄道人,居然会突然的出手,而且伤了梁旭奎,粱旭奎唯一的儿子,也在那场战争中战死。 据说这个在英雄榜上曾经排名第八的男人,回去之后便一蹶不振,浑浑噩噩过了些年,最终病死,死前还喃喃着,想要再目睹一次无妄道人的风采。 而今时移世易,距离粱旭奎之死,已经过去八十多年了,而粱连泉也继承了他爷爷的位置,成为了兵马大元帅,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今年不到七十岁,便登顶英雄榜,成为了那第四的存在。 和既要看美人儿容貌,又要观察其品性武功的红颜榜不同,英雄榜仅仅论武功高下,奇怪的是,在英雄榜上的强者,少有互相战斗的时候,这又如何来比高低? 但是英雄榜和红颜榜都是由三清宫每年挂出,从不曾有人对此有过异议,因为三清宫曾经拥有过武林至尊的地位,可以说天下武功,尽自出于此处,便连无妄道人,过去不也只是三清宫的一个门童? 没有人知道,三清宫究竟是什么时候就有了的,似乎在这个武林还不叫武林,江湖未成江湖的时候,三清宫便悠久地存在了。 如今三清宫已经没落,门下只有无忌道人带着两个童子,每日扫扫落叶,对了,这无忌道人,正是无为道人和无妄道人的师弟,今年也有百来岁的年纪了,却不曾位列英雄榜。 因为无忌道人根本不会武,就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老者。 按照无忌道人所说,当初他们的师傅认为,那二人一文一武,都会做到巅峰,而他什么都不用修,只修心。所以他打扫三清宫,打扫了整整一百年。 而由他和两位小道童整理出来的英雄榜和红颜榜,天下无一不服。 “他皇帝不想让梁家出手,也不能派你这么一个文弱书生去打仗呀。”叶游风重重地放下杯子,他当然知道这是权谋。 梁家一家三代,始终把持着兵马大元帅这个位置,那些小兵们,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也多半是只认梁家的令牌,而不认皇帝,这样下去,只要这个皇帝还不算昏庸,就不可能在那个宝座上坐得安稳。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温良,温家世世代代都是文臣,多行善举,在百姓的心里有着很好的口碑,同样是大忌讳。 这一次出兵关外,选择温良做大统领,既能分散粱家的兵权,而且又会在百姓的心中,立下温家不好的印象。到那个时候,如果兵败了,皇帝就有理由训练起自己的心腹军队,而温良会成为罪人;如果成功的话,皇帝下达屠城的命令,岂能违抗? 如何违抗? 不能违抗的命令,一旦温良屠城,就会成为残暴的释义者,温家几百年的好名声,也会毁于一旦。 再者,温家只有温良这一只独苗苗,身体又不好,万一他在战争当中出了什么事情,那么温家就绝后了。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皇帝做出来这个简直是荒谬至极的决定,实际上都会使自己成为最大的赢家。 “你不懂。”温良摇摇头,他抬头看屋顶,刚才两个人的战斗,不小心将这屋顶捅出来了一个大窟窿,有星星点点的光芒从上面洒下来,落在他的脸上。 “我的确不懂。”叶游风把杯子里的酒满上,“但是我可以理解。” 在他的眼中,如果温良真的去了,那就是在找死,但是他也可以理解,这人为什么要去。温良笑眯眯地看着叶游风:“你和我是不同的,你的目标呢?英雄榜的哪一个?” “说第一你不要打我。”叶游风也笑了,一个无依无靠、还日日夜夜被追杀的游侠儿,既然在这里恬不知耻的说,想要那英雄榜第一的位置,说出去恐怕会让人笑掉大牙。 于是温良就笑了,“一年半之后的武林大会,你要去么。” 武林大会将于一年半后,在凌云山庄举行,这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各大门派以及一些小有名气的散修都收到了请柬,叶游风摸摸鼻子,“我杀了风怜雨,哪里还敢往凌云山庄跑。” “那可未必。”温良摇摇头,“武林大会期间。杜绝一切个人恩怨,所以就是去了,也无须担忧,风盟主还不至于打了自己的脸。” 他自然是会去的,而且还要光明正大的去,但是眼下,却非讨论这些事情的时机,叶游风又喝了一杯酒,酒的味道清淡不辛辣,是剑阁出名的桑落酒。 “云间月就在这里,你该请她看看你的心悸之症。”叶游风皱眉,忽然就转移了一个话题,“她的确是神医。” “没兴趣。”温良懒洋洋地道,他的脸色有些微红,“我清楚自己的身体,从娘胎里就带来的疾病,这些年为我诊治过的也有武林第二神医官水水,却也说是治不好的。” 可是第二的神医,和第一终究是不同的。叶游风本来是打算劝劝他,温良却话风一转,“你,该和凌云山庄打好关系的,可惜……” 后面的话虽然模糊不清,但是叶游风知道,温良欲表达的是什么,如今大殷帝国日益强大,而有其作为后盾的武林同盟,自然是蒸蒸日上。 更何况风凌云行事的确令人服气,又联合众人剿灭了魔教,魔教教主苏振风也被打败,不知所踪,单单是这一点,“风盟主”的称谓,还是担当得起的。 就是青城派、五岳剑派这些老牌势力,也都加入了武林同盟,整个华夏大地,除了御剑城之外,还有哪片净土?虽然说这样免不了看他人的脸色行事,可总不能抛弃偌大宗派,前去御剑城寻求庇护吧?更何况,在谁人的手下,不需要看人脸色呢? 换一句话说,大殷帝国解决了关外,就会调转矛头指向御剑城,如今没有了独战万骑的无妄道人,没有了昔日风华绝代的乔雨薇,只剩下一个已白发苍苍的乔九龄,就算是乔倩兮和她的姑姑一样风华绝代,也难以挽救御剑城。 “可惜的是,风盟主想要杀我。”叶游风微笑着,语气有些可惜。 就是一个完整的局,风怜雨是不是死了还不好说,但是眼下《天地决》是没有了,而风家撇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矛头,都指着叶游风。 “你接下来去哪里我不管,”温良抿了一小口桑落酒,眼神有些朦胧,都是江湖儿女,懒得在这些事情上计较,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更适合他们的风格。“眼下我却有一件事,要拜托你的。” “你说。”难得看到好友如此严肃,叶游风的神情也凛然起来。 “临走之前,把我这屋顶给修好吧。”温良指了指上方,就是从这里落下的点点星光——两个人刚才踩塌的地方。 “……”叶游风抬头看天,“没有报酬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那把没有刀刃的刀,要用血来开刃。”温良继续着他的白眼风格,只是话语就有些不清不楚了,“请你喝的这坛子酒,值得你做这些了。” “那我也告诉你,我要去关外。”叶游风抚掌大笑。 只听得“咣当”一声,温良已经趴在了桌上,竟然是喝醉了,醉梦中的瘦弱少年口中不断地喃喃:“关外好,去了关外,武林同盟的手还插不到那里去,我……可以放心了。” 叶游风取了大氅给温良盖上,剑阁气候温暖,夜晚还是露重风凉,看到友人沉沉地睡去,叶游风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有没有铁马冰河入他的梦。 接下来就有剑阁的弟子看到,大半夜的,有个丰神俊秀的青年,拎着黑色的瓦片和材料,蹲在屋顶上修补。 第二天,叶游风提着铁刀,下了剑阁,手里还拎着一坛子桑落酒。 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色比凉浆犹嫩,香同甘露永春。 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人。 不醉郎中桑落酒,教人无奈别离情。 第二十四章暂去还来此 距离御剑城《天地决》被盗一事,已经过去一个月左右。 而在这一个月内,发生的最令人震动的一件事,大约就是天门十三煞的第四煞死掉的事情的吧。 尸体是在路边被人发现的,周围聚集了很多毒虫,而致命伤在腹部,一刀毙命,天门十三煞作为杀手组织,因此仇人绝对不在少数,但是最近四煞在追杀一个人。 是个青年,叫做叶游风。 擅长使刀。 据说已经进阶灵武境了。 四煞究竟为谁所杀暂时不能够定论,不过有人信誓旦旦地表明,这绝对是叶游风所为。而叶游风进阶灵武境后,身价也倍增起来。 在江湖上杀一个一流高手并不难,一些二流好手围攻说不定也能拉下马一个,但是进阶灵武境之后,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所以叶游风的命,涨到了三万两白银。 “你看,现在的我,十条命就能抵得上你出诊一次的费用了。”宁静的小村庄里,叶游风嬉皮笑脸地对着云间月道。 后者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很安静地调配着药粉,而另外一边,叶游风被小甲小乙给架住,他一身都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却还是一脸笑意。 想要对付一个成名多年的高手,尤其是一个制毒用毒的高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故而叶游风为此付出了代价,代价就是他现在坐在这里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一般,等待着云间月的宠幸——不,是治疗。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叶游风抬头看天,喃喃自语道,“总感觉右边的胳膊似乎更疼一些。” 他的右边,站着的是小乙,听到这句话脸有些红,下意识地把攥紧的手松开了一些。 “别说话。”云间月慢慢地走过来,说话的语气很冷淡,也很温和,这种感觉大约就是面前的人关心着你,可是又一点儿也不关心你的错乱感。 接着就将刚刚调配好的药粉,敷在了叶游风的腹部,在那里有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正在汩汩地流血,血的颜色略有些发紫,应该是中毒所致,但是当那药粉敷上去之后,血立刻便不流了。 “你已经欠我六十万两白银了。”云间月面无表情地道,她说的是对方欠她六十万两白银,却不是欠她两条命,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欠了命比欠钱要严重许多,所要偿还的恩情也更重。 “云姑娘不用和在下客气,”叶游风拱了拱手,“欠你两条命,我是记得的,来日定会偿还。” 但是专心为他上药的女子,只是懒洋洋地扫了叶游风一眼,那是漠然的一眼,代表着接下来她说出的话,绝非玩笑:“你以为你的命,值六十万两白银?有空多想着如何还我银子,至于还命么?” 她的目光像是清冷冷的初雪,一下子便教人入坠冰窖,“我不需要你的命,你也不会有朝一日救了我。” 女子收了东西,转身往外走:“我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如果真有这么一天,”她回头,嘴角勾起一抹讽刺地微笑,“那么,谁也救不了我。” 叶游风苦笑,小甲冷着一张脸,就像是那个女子一样冷冷清清,倒是小乙颇为活泼,“我们与小姐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你会和我们一起走么?” “他不会。”小甲一如既往地搭话。 “我不会。”叶游风摸摸鼻子,对方摆明是下逐客令,而且自己正在被人追杀,也不适合再跟着人家。 小乙有些怯怯的,“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没有。”叶游风揉了揉她的脑袋,现在他知道了,所有外物都是虚谈,唯有自身强大才能够有立足之地。想到这里他的眼睛眯起来,云间月,真是一个奇女子。 “其实小姐并不是在赶你走,”小乙掰着手指头说着,“小姐在药王谷里长大,很少出来,从小到大也都没有同伴,唯一的好友就是那些看得人头晕眼花的书籍,不习惯与人相交,所以才会这样,我知道小姐是很希望有一个朋友的。” “你愿不愿意做小姐的夫君?”小乙有些忐忑,“我听人说,成了夫妻之后,就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了,有人能够一直陪着小姐,她一定很开心。” “住口!”小甲严厉地喝道,抱歉地看着叶游风,“小乙这丫头是胡说呢。”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容貌,但是前者比起后者来,不知道成熟多少。叶游风感慨一句,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小丫头片子,那样的成熟,反而会让人觉得过于老气。 “小姐并不是仗着医术高明就不救人。”小甲叹了一口气,“其实我家小姐,她自己也是一个病人呢。” 病人?想到那个清清冷冷如月一般的女子,这个有着天下第一神医名头的女子,居然自己也是一个病人,而且也治不好自己的病,那就说这病的确很严重。 “所以小姐总是说,还是不要与人相交为好,因为总是会别离的。”说到这里小甲的眼睛有些红了,“小姐也不是贪财,她身体本来就不好,每一次坐诊都要耗费着巨大的心力,也就相当于间接消耗着小姐的寿命,而且那些银子全部都用于给这些人买药了。” 除去那些厉害的人来找小姐求治之外,小姐不知道已救了多少普通百姓。 “……”叶游风沉默了一下,“可有什么法子?” “当然是有的。”小甲俯身在叶游风耳边说出一个名字,而后点头,“就拜托你了。” 他把刀柄抵在眉心。 腹部的伤口被小甲包扎好,叶游风微笑着走了出去,门口站着一个小男孩,正在墙角处扎马步,不知道已经坚持了多久,男孩满脸都是汗水,但是却一直保持着相同的姿态。 叶游风蹲下来和男孩儿平视:“抱歉,我要走了。” 之前只是随口一说,好教这个小男孩知道,想成为大英雄大侠士,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以为他会自己放弃,本本分分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击杀了四煞回来后,方才知道,在这两天里,小男孩都做到了这件事。 一天扎三个时辰的马步。 虽然已经进入秋季,可是剑阁的太阳还是火辣辣地,男孩的嘴唇苍白,几乎脱皮。 因为他的这句话,男孩子绷紧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下来,直接瘫软在地上,他眨着亮晶晶的眼睛,“为什么要走?” 忽然又兴奋起来:“你是要去惩恶扬善,对不对?我也想去,可是我还没有学成武功。” 惩恶扬善?恐怕在所有人的眼里,他才是那个恶吧?叶游风苦笑,于是他注意到男孩子的目光坚毅,当你坚持做下来某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后,或许就会一瞬间长大。 此刻的男孩子,不能再被叫做男孩子了。 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少年。 叶游风想到自己当年的时候,也是如此急躁,还什么都不会,就想着出去闯荡,他叹了一口气,抓住了一片飘落的枯叶,喃喃自语:“师傅,我错了。” 复而低头看着少年:“你觉得什么才是惩恶扬善?” “就是把坏人全部杀死,保护好人。”少年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才不太确定地回答。 “那你的父母是不是好人呢?”叶游风又问。 “这个是当然!”少年不服气地道,他的皮肤很黑,看起来很健康,这种健康并不仅仅指他身体上的健康,也同样指少年的心理,发展十分的完好。 他说话很大声,也很急切,似乎是不这么做的话,面前的男人就会认为他的父母是坏人一样。对于每一个还未成长起来的健康少年来说,他们的父母都是不可亵渎的神圣存在。 “那就先把你的父母保护好吧。”叶游风努努嘴,“你长大后他们就会老去,你或许不能保护千千万万人,但是已经能够保护两个好人,不是么?” 说着这些,他又解下怀中的匕首,这是从剑阁下来的时候,从温良那里偷摸来得,据说仿的鱼肠剑,材质坚硬锋利,削铁如泥,便是不知道温良知道了会不会在下次见面的时候打死他。 算了,他这样的人,会不会有下一次见面还不一定呢。 “先保护好你的父母,再谈其他事情吧。”叶游风将匕首交给少年。 “你还会来这里看我吗?”少年睁着一双懵懵懂懂的眼睛,楞楞地看着叶游风,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他还年轻,一心想着江湖,话本小说里可以纵情恣意的江湖,还不知道这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湖,而叶游风的一番话给少年带来了冲击。 “会的。”叶游风摸摸少年的脑袋,“我还会回来的。” 如果我还能活着的话,叶游风在心里补充了这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叶游风便松了手,任那片叶子飘飘忽忽落在地上,而后转身离去。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又是独自一人了,真好。 走的时候他还看了一眼那个女子,她正在为村子里的一位老人看病,女子大概能够感受到他的目光,因为云间月的身体略微倾斜了一下,却始终都没有回头。 叶游风“哈哈”一笑,飘然而行,同样是一步也没有回头。 蹲在地上的少年捡起了叶游风刚刚扔下来的那片落叶,发现上面居然有着水迹,他迷惑地抬头看了看天空,万里无云,哪里来的水呢? 第二十五章石苔应可践 因为小甲说得那个名字,叶游风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决定一路向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他要花上很长时间,方能够分辨出来,哪个方向才是西。 他身上还有几十个铜子儿,还是风怜雨留给他的,叶游风摸摸这几十个铜子儿,决定先喝上一壶酒,再上路。 可惜没有桑落酒。 此刻他的心里才意识到,自己居然也有了这种亡命之徒才有的豪迈,今朝有酒今朝醉。 想要喝酒并不难。 毕竟在这蜀地,到处都是摆酒的摊子。只要往那里一坐,丢下几个大钱,再喊上一声“小二,上酒!”多么惬意快活。而眼下叶游风怕的不是找不到路边的小酒馆,也不是怕喝完酒之后没有酒钱被人打出来,而且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把剑。 她穿着一声灰色的衣服,是那种适合于赶路的衣服,通常来说,还可以避免容易弄脏这等尴尬的事情,腰间有玉带,皂罗折上巾,这原本应该是男子的装束,但是大殷民风向来开放,女子着男装已是常见的情况。 让人不得不介意的是,为何是一件灰衣,毕竟那人还是一个女子。叶游风想到风怜雨所说过的话: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这世间再没有比穿衣打扮更加重要的事情了。 的确,无论是否易容,风怜雨的容貌总是俊俏得紧,身上穿的亦是大有讲究,让人觉得像是一朵娇艳艳的花儿,无时无刻不需要怜惜。 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子,却仿佛是毫不在意这些,居然穿一些老者才会穿的颜色,难道仅仅是为了方便赶路? 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叶游风有一瞬间的失神。 女子也看到了他。 所以站起身来朝着叶游风走过来。 她是一个很美的姑娘,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的俗语,在她身上居然体现不出来,就算是穿着这一身灰衣,依旧无法掩盖她本身的美貌,比起诸多装扮精致的女子,还是要美丽无数倍。 现在她朝着叶游风走过来,精致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眉目凛然,一双长腿笔直笔直的,身板也挺得笔直,下巴微微上抬,却不给人一种高傲的感觉。 她当然不会给人高傲的感觉了。 因为她的名字叫做乔倩兮。 “好久不见啊乔姑娘。”叶游风笑吟吟地打招呼,“可惜的是实在不凑巧,居然让乔姑娘瞧见我如此落魄的时候,真乃可悲可叹。” 说着便摇头晃脑,流露出可惜的模样,乔倩兮歪了歪脑袋,似乎是有一些迷惑,为什么一个将死之人,还能如此开心,甚至说出调戏的话语,但是很快,这种迷惑便消失了。 青霜剑出,带起如旋风扫落叶一般的气劲,直接朝着叶游风而来。 “哇咧咧,你居然真的动手!”叶游风猛的一跳,避开了那股气劲,动作犹自有些狼狈,“好歹你我也算有过几面之缘,坐下来喝喝茶,谈谈心什么的,说不定我就主动跟你回御剑城谢罪了呢?” “那走吧。”乔倩兮收了剑,冷冷淡淡地应了一句。 “喂喂喂,还没有喝茶谈心呢。”叶游风无奈,面前的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傻的?当然了,他可不会说出来。 乔倩兮歪了歪头,“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乖乖地跟我回御剑城,再把《天地决》交出来;第二,我把你的腿打残,然后把你抓回御剑城,逼你把《天地决》交出来。” 女子的声音也是一板一眼,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听不出来属于少女的活泼。 早先四煞任务失败的消息,如今已经传遍江湖,一同传遍的还有叶游风晋入灵武境的情况,天门十三煞犹豫了三天,派出了七煞和十一煞来对付叶游风。 整个江湖沸腾了,不过是得到《天地决》才几天,就直接晋入灵武境!他们哪里知道,这期间叶游风经历了大起大落,对于心性同是一种考验,再加上他本身的功底不俗,又有种种机缘,才会侥幸突破到灵武境,却偏以为是武林秘籍的作用。这下一些人也忍不住,纷纷想要出手。 另一个方面,御剑城乔倩兮亲自出手,听说她离城的时候,乔九龄一直送到城门口,而乔倩兮也许诺,不抓到叶游风绝不回城。 他现在就像是过街老鼠一般,只要被人碰到,就要大动干戈。叶游风捋了捋头发,努力做出风度翩翩的样子,“我选第一条。” “那走吧。”乔倩兮说了第二遍,但是能够听出来,女子已然有些生气了,所以最好不要让她说出第三遍来。 叶游风摸摸鼻子,跟了上去。 他打不过乔倩兮是真的,当初在御剑城一战的时候,就能够看出来,程响已经是一流高手当中的佼佼者,依旧对付不了乔倩兮,不是打不过,而是完全被压制住。 乔倩兮应该在一年前就进入灵武境了,她今年十八岁,正当妙龄,和叶游风一般年岁,对比的话,天赋和姚沐竹不遑多让。 不要问他为什么这么乖巧,他是个会审时度势的人,叶游风在心里暗暗地道,打不过还要去打,难道是傻子吗?不如省点力气想着怎么逃跑。 这个人生哲理还是大花教给他的,以前只觉得大花满口胡言,现在却认为是人生哲理。 果然,人生哲理这种事,还是要区分环境的呢。 于是便开始往回走,叶游风一路上嘴巴就没有停下过:“乔姑娘,别看我这落魄样子,其实我三弟和我不一样,整个玉京也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喜欢他,个个如花似玉,温柔贤惠,端得是一等一的好姑娘,你要是再不下手,就会晚了哦。” 玉京,是叶游风的故里。 乔倩兮在走路,没有回答叶游风的话,叶游风看不出来她的身法,不过速度却是很快,当然了,他也没有落下,流风回雪的名字不是白来了,叶游风动作优雅,看似闲庭信步,却不落乔倩兮。 可惜的是,现在没有美人称赞他,不然他的动作能更快。 当年在玉京,还是鲜衣怒马,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乔姑娘,”叶游风也不气馁,“不是我说你们御剑城,这东西也不收好,居然随意将东西放在某处,难怪会被别人偷走。” 前面的人还是没有答话。 叶游风摸摸鼻子,“说了这半天,有些渴了,能不能停下来喝口水?” 女子好像终于听到了他的诉求一般,转过身来,“不是。” “不是什么?”叶游风愣了愣,这回答的话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啊。 “并非我乔家将其管理的不当,《天地决》乃是我乔家传承至宝,怎会轻易丢了。”乔倩兮微微摇头,“在现场发现了魔教中人的气息。” 《天地决》被送回来之后,就立刻派了人看守,而且武功还不低,然而就在夜里,那二人都被打伤。分明是一等一的好手,现场却没有打斗的痕迹,说明他们面对来人,没有反抗之力。 不用几乎,就是没有反抗之力。 叶游风暗道一声不好,魔教早都土崩瓦解,哪里又来得这等高手,又想到江湖上那些传言,风怜雨的夫君,魔教教主苏振风,并没有死。 这么说来,那天密谈的两个人,是魔教中人? “既然御剑城已经查明,是魔教中人所为,为何还要抓我,”叶游风勉强笑了一下,“难道不该让整个武林都知道,魔教余孽还存在么?” “我不知道。”乔倩兮摇摇头,“爷爷说是你拿的,就是你拿的,我说了会抓到你,就会抓到你。” 这妹子还真是耿直到可爱,叶游风心里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乔倩兮不知道,但是乔九龄可是一个老狐狸,《天地决》被魔教中人盗取,又落到风怜雨的手中,然后风怜雨身死,他就成了怀疑的目标。 《天地决》的回归对于御剑城来说当然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却也会带来许多麻烦,而当这个时候,秘籍被盗,一切的麻烦便都会被转移。 他很不幸成了那只替罪羊。 本来在想,如果这是一场陷害的话,还要想办法洗清冤屈,但是从来都无人陷害,不过是他正巧落入到了局中。 所以《天地决》在哪里?御剑城?凌云山庄?抑或者,天府叶氏也有份儿。 不能想这些,叶游风摇摇头,看到前面有一个小酒馆,便嬉皮笑脸地道:“都跟你回去见长辈了,总不能酒也不给喝吧。” 这话说得隐约有歧义,乔倩兮却仿佛没有听出来,只是微微点头,戴上了面纱,和叶游风走进了酒馆。 酒馆不大,拾掇的干干净净,看着就让人舒服,隔壁桌坐了几个中年汉子,看样子也是路过此地的。带着笑容的店小二弯腰小跑过来,因为美人在场,叶游风就点了两盘小菜,和一壶清酒。 怎么怀念起了爱吃蹄子的红衣女子来了呢。 点完了,叶游风笑嘻嘻地道:“我身上没银两。” 只有铜子儿。 乔倩兮很认真地道:“你束手就擒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没银两吃饭了?” 叶游风也认真地道:“你要是不说出来,你还是我心里圣洁的大美人,当然,你就是说出来,也还是我心里圣洁的大美人。” 于是乔倩兮便付了账。 哄女孩子这种事,叶游风最擅长了。 当菜上来的时候,隔壁桌也喝得差不多了,开始高谈阔论起来,而很不幸,叶游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第二十六章冠盖暗争路 “你说那叶家的小子,还会不会回来?”一人呷了一口酒,醉醺醺地问。 “听说进入灵武境了,恁的没用!”一人“啐”了一口,脸上的横肉都在抖动,“被咱们哥几个打了一顿,居然灰溜溜地跑了。” 打了一顿?叶游风猛地吃了一口菜,要是被这群人打了一顿,那他也就太怂了,偏偏乔倩兮还要问一句,“他们是不是在说你。” 明明是问句,却偏偏要用这种平淡无波的语气说出来,怎么听都感觉到,她心里的想法是肯定的。 “咳咳。”叶游风咳嗽了两声,有气无力地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就是你。”乔倩兮认认真真地道。 邻桌的话印证了乔倩兮的想法,“早知道他这么怂,刚才就应该一起上,然后拎着他的人头去凌云山庄,”一人咂咂嘴,有些可惜,“什么晋入灵武境,全他娘的放屁,连咱们哥几个都打不过。” “我看呀,就是天府叶氏捧着他,让这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一些,结果现在,吃到苦头了吧。”另外一人道,“也就是仗着叶家和他的好外公才敢如此。” 叶游风微笑不语,他来自天府叶氏,是这片土地上富可敌国的家族,而他的母亲,则是敦煌城城主唯一的女儿。 敦煌作为边塞要地,重要性也不言而喻,敦煌城主高书邺,是除了粱连泉之外,最被大殷帝国所看重武将,同时在英雄榜排名第九的强者。 多年前叶游风的父亲还在外游历的时候,路过敦煌,居然拐了敦煌城主的女儿回来,气得敦煌城主宣布和这个女儿断绝关系。 只是近年来,一箱又一箱的珍宝源源不断地被送进敦煌城,而高书邺都不客气地收下,被认为是两家关系缓解的证明。 到底是唯一的女儿,怎么能轻易就这么断了? “管他呢,”一人道,“反正咱们已经告诉给了那人,得了这许多的赏钱,接下来的事,就让他们去做好了。” 另外几个人附和道,“就是,有那个心力,不如去醉情楼,听说柳姑娘又要登台了。”说着,一个一个还流露出下流无耻的笑容来,听得乔倩兮面容沉了下来。 就在此刻,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走了进来,“谁说我叶游风胆小的?” “噗!”叶游风刚喝到嘴中的一口酒喷了出来。 只见这位大汉,身高八尺有余,体重却估计有一百八十多斤,脸若倒悬之梨,身若储酒之坛,一双眼睛细小到几乎看不见,他走进来的时候,似乎都能够感受到这小小的酒馆抖了几抖。 “我竟不知道我自己如此仪容。”叶游风抬头看天,喃喃自语地道。 “你还敢回来?”旁边那桌的几个人看到“叶游风”,刚才的可惜又冒出心头,刚才不知道这“叶二公子”如今不禁打,才让他跑掉,现在居然又跑了回来,让这几个人的心思,又重新活络起来。 要知道,抓到叶二公子和通风报信所能得到的赏银,是完全不同的。 说时迟那时快,几个人,虽然还有醉意,但是却已经围拢姿态,将那个胖子围在中间,那胖子倒也不慌,当几个人刚要出手,却突然从身后拿出了一件闪着红光的兵器! 然后几个人脑门一人挨了一下,就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上。 作为本来已经端起板凳,嗑着瓜子的围观群众,看着那几个躺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哼唧,不禁的叹息一声,原以为还有一场好戏可看,没想到这几个家伙这么不经打。 蜀地民风彪悍,又是江湖鼎盛的时机,随处都可见到穿着白衣腰间佩剑的江湖游侠儿,一言不合就动刀子也是常见的事情,在这附近开酒馆的已经见怪不怪,没看到那老板娘还悠哉悠哉地给客人倒酒么? 等给一桌客人倒完了酒之后,老板娘才走到那胖子的面前,于是大家看到了那胖子的兵器,居然是一块红彤彤的…… 板砖! 那老板娘身段还算妖娆,就是面容已经不再年轻的,却依旧能够看出当年的风华了, 有些女人的魅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弭,但有的不会。而眼前的这位老板娘就是后者,她的眼角生了些细细的皱纹,风华却一点儿不减。 她先是看了那胖子两眼,没说什么,只是蹲下来将那几个已经被板砖撂倒的人腰间的钱袋拿了过来,数了十来文银子之后,又放了回去,接着就叫一旁的店小二将那几个人扫地出门了。 如此干脆利落的手法,倒像是经常这么做似的。 那胖子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朗声道,“在下天府叶氏的叶游风,谁要是在背后说俺的坏话,就是这个下场!” “切~”周围响起了一片嘘声,“听说这叶游风丰神俊朗,今日一看,却是个胖子!” 听到这句话,胖子却也是不恼,“听说那些个大侠都是丰神俊朗,俺觉得很符合俺的气质,就这么用了。反正俺家有的是钱,谁敢说半个不字?” 这样一说,却有几分可信。江湖来来往往,人员众多,那些个五境中人自不必说,一些世家子弟,一流高手的名号都是要记得的,然而有谁能够真的见过这些人?多是凭借武功路数来判断。 最近江湖上叶游风的名声很响亮,可是真正见过他的,却有几个? “这么说,你真是叶游风?”一人惊讶地问道,另外一人道,“我看这可不见得,那几个人已经通风报信了,马上就会来人抓他,难道叶游风这么蠢,居然还会回来?” “要是不蠢的话,就该知道,御剑城的东西,能是随便拿的么?”又一人接口道,他说的是实话,然而能在巨大利益面前毫不动心的人,真的是太少太少。 这些话都是小声议论,却一字不落地听进了叶游风的耳中。那胖子仍然恍若未闻,直接在一条长凳那里坐下,那长凳发出“咯吱咯吱”的压迫声,居然没有散架,真是让叶游风刮目相看。 “来壶好酒。”那胖子道,老板娘面不改色地给上了一壶酒,有人看他不但没有打算逃跑,还要在这里喝酒,忍不住开口询问道:“听说官府很快就会派人来捉拿你,你不跑?” “跑什么?”胖子大口干了一杯酒,动作要多粗鲁就有多粗鲁,“不怕告诉你们俺非但不跑,还要光明正大回我天府叶氏去。” “天府叶氏都已经与你断绝关系,现在回去也不怕被老爷子绑了送到凌云山庄去。”角落里有人开口,声音阴阳怪气地让人很不舒服。 “怎么可能?”胖子甚至没有转头,“俺老爹也就是说着玩玩,俺要是真回去了,还能杀了俺不成?” 乔倩兮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叶游风,叶游风背对着那胖子,又喝了一口酒。这死胖子也忒能扯了一些,他老爹的脾气,整个江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天府叶氏本来以商户出身,讲究的就是诚信为本,既然已经放出话来和叶游风断绝关系,那么…… 就是真的断绝关系了。 周围几个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这胖子说得是真是假。江湖上也有人猜测过,叶游风失去了天府叶氏的庇护,最有可能是往关外逃窜,而高书邺看在外孙的面上,说不定会拉他一把。 敦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皇帝陛下的心目中,这位守护边关的老将,和那位统领三百万士兵的粱连泉大元帅,大抵是同等重要的。 天门十三煞中的七煞和十三煞,都在去往边关的路上,等着他叶游风呢。可是现在这么一说,是不是叶游风已经料到如此,才反其道而行,不去关外,却偏偏要回江南? 一口气喝完了一壶酒,又倒了两下,确定没酒出来后,叹息一声,对那老板娘道,“这酒壶太小,不过瘾,有坛吗?” 老板娘抬起眼皮懒洋洋地看了那胖子一眼:“我家的酒后劲大,待会儿要打架的人,喝这么说可不太妙。” 打架?叶游风眨眨眼睛,这老板娘真是有趣了,用市井无赖才会用的“打架”一词来形容,正像是映衬着这句话一般,只听“吁——”的一声,整齐的马步落地,接着就听到一人高声叫喊道:“捉拿要犯叶游风,常人速速回避之!” 叶游风盗取御剑城至宝,不过是江湖中的事,官府不会插手,可是杀了风怜雨,那就不一样了。风凌云可是接受过朝廷封赏的,他要对付叶游风,那各地的官府,也都是要悬赏缉拿此人。 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密集,应是派人将这个酒馆围了起来,叶游风悠哉悠哉地喝着酒,愉快地眯起了眼睛,乔倩兮要带他回御剑城,就不会允许他被抓走,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老板娘却不怎么高兴,袅袅婷婷地走到酒馆的门口:“谁允许你们靠近这里的?” 真是倒抽一口冷气,这女人莫不是不要命了不成,再看她的样子,居然双手叉腰,端得是泼妇骂街的模样。 “抱歉,”为首那人却真的认错了,“竟不知道是谭夫人在此,多有冒犯了。” 第二十七章风旗酒店稀 说话的这个人,身份很是不简单,乃是碧天涯三大神捕之一林枫晚。本人已经四十八岁了,平生缉拿要犯无数,无人逃脱其手。 除了江湖第一杀手霜叶红。 林枫晚,实力应该在牧气境了,属于出世当中的高手之一,这一次由他来追捕,叶游风摇摇头,转头看着乔倩兮:“我们逃不逃?” 少女冷着一张脸,甚至没有转头,始终挺直了腰板坐在原处:“所有的门都被封锁了,就是屋顶,也准备了天网。” 两个人冲出去,面对的就是牧气境高手林枫晚;从后门走,大批官兵包围;如果想从屋顶突围,很不幸,上面有天网,这是一种特制的渔网,用的是蛛丝而制。 至于怎么制造,却是碧天涯一大秘密,据说是用一种罕见种类的蜘蛛,配上特殊的喂食,才能够吐出这种坚韧无比的蛛丝,虽然纤细,却是普通的刀剑都无法割破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叶游风放下筷子,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细细擦拭了嘴巴,如今可是在美女面前,自然是要多多注意行为举止的。抹去了油光后,青年贼眉鼠眼地凑近了乔倩兮,“你的青霜,应该是能划破天网的吧?” 紫电青霜,都是当世名剑,若是连天网也划不破,也堕了神兵利器的威名。 乔倩兮想了一下,“我一个人肯定没问题,带着你就不一定了。” ……这话怎么听出来满满的嫌弃感啊!叶游风的心里已经是内流满面,只好不停地默念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然而那老板娘却并不肯善罢甘休,她叉着腰恶狠狠地骂道,一点没有给林枫晚面子:“你既然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就该知道,这里是不允许官兵踏足的,怎么,你要硬闯?” 酒馆里的客人倒也不害怕,一个一个脸上带着看戏的笑容,能够在这乱贼四起的蜀地开个酒馆,这老板娘岂会是普通人?实际上就是林枫晚,也不得不对她恭恭敬敬。 老板娘不姓谭,但她的夫君谭峭,却是碧天涯的曾经的神捕之一,后来谭峭在追捕一个恶贯满盈的要犯之时,不幸殉职。 后来谭夫人就在这蜀地开了一家酒馆,碧天涯派人来慰问,却被谭夫人拿着扫把赶出了门,并且放出狠话:“不许任何官兵踏足此地。” 后来这话传到了碧天涯创始人吕颐灏耳中,年过古稀的老人沉默良久,最终只是叹了一口气,并且立下规矩:“只要他吕颐灏在世一天,碧天涯的人,就不会踏足这酒馆一步。” 不是不能够踏足这里一步,而是不能够靠近这附近一步。 女子看着叶游风:“你不是远远看见了谭家酒馆的牌匾,才走进来的?” 叶游风笑吟吟的:“我不过是恰巧口渴想喝水了而已,当然了,酒馆那么多,却不是哪一个都拥有牌匾的。” 林枫晚犹豫了许久:“大嫂,那里面有杀人犯,很危险。” 既然已经叫出大嫂两个字,便是用私人关系恳求了,其中也包含着担忧之情,谭夫人是一介女流之辈,压根不会武。 已经四十多岁的妇人冷笑一声:“那又如何?我的夫君已经死掉了,难道我还会在乎我这一条命吗?” 她挺直了腰板走回酒馆,原本还带着怒气的脸上,在转瞬之间又换上了迎接客人的那种笑容:“大家继续喝酒,不用担心。” 胖子刚才闷头舔酒,这会儿听到撤退的消息,反而嚣张起来:“林枫晚,有本事你进来呀!老子马上就回天府叶氏了,到时候你能把我怎么样?” 态度十分的癫狂,而叶游风听在耳中,这胖子的声音不复刚才,居然意外的和自己相似,在外面的人被那门帘遮住,看不到内里的情况,但凡是有见过他的,只会以为叶游风真的在里面。 外面没有了声音,但是叶游风可不会愚蠢到以为,林枫晚是怕了事或者已经离开了,实际上这个男人很低调,所以现在他一定是在这酒馆的附近,等待着叶游风的自投罗网。 “这样吧,”叶游风慢悠悠地喝了一杯酒,“你看到那边的胖子没有,他刚才既然说是叶游风,那就让他先出头好了。” 胖子还在骂着,原本看戏的众人,也起了起哄之心。 乔倩兮睨了叶游风一眼,便拿剑走了出去,林枫晚不认识乔倩兮,可不会不认识青霜剑,年近五十仍旧矫健的中年男人从马上翻身下来,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但是他那张脸别人板起来习惯了,乍一下笑,竟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乔侄女也在这里?”林枫晚努力和蔼一些,“那可真是太巧了。” “不巧,”乔倩兮语气有些生硬,“我刚抓到叶游风在这里,要押他回御剑城。” 林枫晚脸上的笑容稍微有些尴尬,但是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叶游风也是我碧天涯要的人,这可就不太妙了。” 碧天涯由朝廷设立,主要的职责,却是监管江湖中人。一开始颇不受待见,在三大神捕接连抓到几个江洋大盗,包括一个臭名昭著的采花大盗时,才慢慢得到认可。 乔倩兮面色冷漠,一双笔直的长腿微微后退一步,声音甚至没有起伏,“叶游风,属于我御剑城。” 真是一个不懂得给人台阶的后辈,但是林枫晚心里微微叹息,居然有些羡慕对方了。他不能对乔倩兮出手,不仅仅因为御剑城的缘故——他隶属朝廷,御剑城奈何不了他,而多是出于顾全大局的考虑。 事实上,直到现在他还如此客气的缘故,多半是出于对那位武林前辈的敬仰,在他们这一代人心中,乔九龄是丰碑一般的人物。 无妄道人更像是传说,而乔九龄则是实实在在的英雄,不说其他,就是率御剑城抵抗大殷帝国的行为,就足以让所有人仰望。 从谭家酒馆里面接连不断地传出来谩骂,林枫晚对着乔倩兮拱了拱手:“不如这样可好,我随乔侄女回御剑城,等到叶游风那厮交出御剑城至宝,再交由我碧天涯处理。” 折中的法子通常都很适用,但是对于一位前辈来说,这已经是让步了,乔倩兮歪了歪头,爷爷叫她把叶游风带回御剑城,却没有提及《天地决》,只要将叶游风带回去,剩下的事情自然不用她来处理。 念及于此,乔倩兮点点头:“可以。” 偏偏在此刻,酒馆里面传来了一阵骚动,只听到一声呼喊:“叶游风跑了!” 跑了?可是究竟是怎么跑的? 明明这附近已经是团团围住,就算是叶游风已经进阶灵武境,也是插翅难飞。 正这么想着,就看到在后门的方向,那些个官兵呈现包围方式,朝着一个地方涌去,应该是有人冲了出来,再配合上酒馆中那些人的起哄,现场顿时混乱不堪。 什么?乔倩兮立刻转身,那张冷若冰霜的脸上终于不再面无表情,而透露出一抹讶然,她虽然和叶游风相处时间不是很长,却觉得他并非那么愚蠢的人:硬闯这种事,怎么看都是很没有技术含量的呀。 可是回了谭家酒馆,真的不见了那个笑吟吟青年的踪迹。 “林枫晚,有本事就来抓小爷呀!”一道声音传来,赫然是叶游风的声音,而林枫晚面色一沉,因为那个包围圈居然被冲破了,他翻身上马,绕开酒馆前去。 “报告林大人,叶游风逃了。”一个小兵气喘吁吁的报告道,别看那人长得挺胖,但是速度还挺快,他们一群人上去包围,也不知他怎么就走出了包围圈。 不远处一个胖子站在树上,那棵树都在微微地颤动,似乎是不堪重负,那胖子一脸惬意:“林神捕要抓我这无罪小民?” “胡闹,这根本不是叶游风!”林枫晚怒喝一声,居然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那胖子必然是叶游风的同伙,真是该死!此刻再调转马头估计已是来不及了,“快,把这胖子给我擒下来。” 什么,不是叶游风?小兵心里暗暗道,听说这叶游风也是世家子弟,就说怎么可能生成那副德性。 只怪刚才现场太混乱了,从那酒馆里传来一声“叶游风跑了”的声音之后,就看到有个人闯了出来,而他站在众小兵的后面,也没有看清楚,便随着众人一窝蜂的涌上去。 听到指令之后,众小兵立刻上前,可到底不是碧天涯的,不过最近衙门接过来的兵,根本不堪大用。林枫晚气得浑身发抖,双脚用力一蹬,直接朝着那胖子而去,手里的绣春刀已然出鞘。 胖子本来得意忘形,看到林枫晚的动作,往后一顿,绣春刀没有碰到他,刀气却将他脚下的树枝截断,而胖子也吓得从树上掉了下来,又猛地弹了起来,发疯似的狂奔,“来人呐,救命呐,碧天涯要谋害无辜的武林中人了。” 林枫晚落回马上,追了上去,那胖子动作看似笨拙,身上的肥肉一坠一坠,可是林枫晚的坐骑,竟是追不上。 “你见过,比马跑的还快的人么?”一个小兵喃喃,身边的另外一个小兵笑了笑,没有答话。 而这也成了武林中的一个不解之谜,没有人知道,叶游风究竟是怎么不见的。除了那个胖子逃离酒馆之外,并无其他人出来。当然,江湖上另外一种说法,却说的叶游风就是那个胖子。 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第二十八章当年林下语 “你去。” “不不不,还是你去。”叶游风连连摆手。 “去不去?”胖子亮出了自己的兵器,四棱凹面熟铜锏,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最残忍的一种兵器了,而现在这把兵器,就堂而皇之地架在了叶游风的脖子上。 青年抬头看天,“我偏偏不去。”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死胖子难得低声下气,肯定不是啥好事儿,不去! 胖子眼珠子骨碌碌地转了两圈,突然将锏收了起来,然后一把扯住叶游风的袖子,同时向他丢了一个媚眼,“好风风,小风风,你就去嘛~” 嗓音是娇腻腻的,说话的时候还不忘记跺跺脚,只是那脸上的肥肉和肚子上的肥肉一同抖动,一双小眼睛眯起来,那画面实在太美,令人不忍看下去。 “你看我为了救你爬山涉水而来,你忍心这样残忍的拒绝我吗?”胖子双手放在胸前,做出西子捧心模样,叶游风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死胖子变脸的速度比女人还要快,而且一向是厚脸皮,“那个叫跋山涉水!” “嘿嘿,你又不是不知道俺大花没有读过多少书,别纠结这个成不?”大花搓着一双手,这双手可以绝对是他浑身上下最完美的地方了,竟然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一根一根细长细长的,连指甲都泛着莹润的光泽,比女儿家的还好看。 “不纠结这个。”叶游风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句,“我只是没有看出来,你是来救我的?” “绝对是的。”胖子一个劲的狂点头,脸上的表情真诚而又严肃,“我原本已经定好了计划,伪造叶游风即将回叶家的消息,帮你引开那诸多耳目,你就能更快地达到敦煌城了。” “然后呢?”叶游风好心好意地提示道。 胖子的眼神越发的朦胧,甚至挤出来两滴眼泪,语气委屈,“我瞧着那谭家酒馆人气很多,就进去耍了一通,故意让那人去引了林枫晚过来,又让他们知道我已经往叶家去了。” 这招想的是不错,江湖上见过叶游风的人并不多,叶二公子不信被家族抛弃,回去讨要一个说法,细细思量起来,也是说的通的。 虽然这粗劣的一招,瞒不过那些真正精明的人,却可以为叶游风省去不少麻烦,避免了他去关外的路上,被各种各样的人拦截,耽误了时间。至于那些实力强大的人,自然是瞒不过的,叶游风也从来没有想过欺瞒。 过去二十三年里,大花一直沉浸在吃和种花的世界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缺心眼了。为了帮他,想出这么多弯弯绕绕,也当真是难为他了。 叶游风叹了一口气,刚要开口,就听得死胖子又道,“嗨!谁知道你竟然被乔倩兮给抓住了,还恰巧去了谭家酒馆,那时候林枫晚也正好去了谭家酒馆,害得老子又不得不连滚带爬地跑回去救你。” 于是青年继续看天,“我让你救了?” 也是胖子半路进来搅了局,引开了林枫晚的注意力,才让他得以有机会逃脱,至于怎么从酒馆里出来,当然是叶游风凭借着自己一张惯会说花言巧语的舌头,和那老板娘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交易,才被放了出来。 然而话说回来,如果胖子不做这种事情,叶游风也不至于被围困。 “我告诉你,那农舍里的,是个小美人。”胖子没有办法,只能使出这一招,或者这才是他最后的杀手锏。 “既然你如此口渴,那我便舍身为你去讨要一些水来吧。”叶游风摇摇头,还叹息一声,就好像自己说的不是去讨要水而是要去卖身一样,说着脚下竟已经走出几步了。 这个臭不要脸的,胖子气的想要破口大骂,却又无可奈何。刚才两人一同逃到这里来,路过这间农舍,他便称自己口渴让叶游风去取水。实际上,在来的路上,他就来过这间农舍讨过水,可惜的是女主人一脸泼辣,竟然是将他直接赶了出来。 哼哼,待会儿一定要看看叶游风是怎么被赶出来的,大花心道,从小到大他还没见过叶游风吃瘪的模样呢。 叶游风去敲了敲门,那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农舍,两间房子,屋前院后都十分地整齐,没有养着鸡鸭之类,却种了一排的韭菜,绿油油的倒也赏心悦目。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居然显示出几分“悠然见南山”的奇妙意境来。 他的动作轻柔,不声不响地敲了三下,而后静静地等待,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女子前来开门。 的确是个妇人,头发挽了起来,穿着一身藕色的布裙,五官不算出挑,端端正正的一个清秀女子。看着身量十分窈窕,尤其是饱满的胸脯,和纤细的腰肢,是很容易让人产生冲动的那种类型。 叶游风温文尔雅地一笑,对着女子拱了拱手,“在下经过这附近,恰巧口渴,不知可否向姑娘讨口水喝。” 女子皱了皱眉毛,就在胖子以为她也会拿起那支打人很疼的扫把的时候,女子又展颜一笑,“原来如此,小女子这就去为公子拿水。” “那可真是太谢谢小娘子了。”叶游风温和地笑笑,引得女子娇羞不已。 胖子站在远处目瞪口呆,说好的情节呢?说好的登徒子给打出去呢?这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公子当真是客气,不过是一碗水罢了。”村妇道,声音不高不低,听着就让人觉得很舒服的那种,虽不是音色清丽到过耳难忘,却怎么听却不会觉得厌烦,“公子可是从剑阁而来?” 嗯?叶游风的动作顿了顿,“小娘子可是有何指教?” “说笑了,”村妇低头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布裙,漫不经心地道,“公子既然从剑阁而来,又经过这里,便是要去敦煌了?” 心里一凛,叶游风面色严肃,却又听得村妇道:“去敦煌的两条路,北边的那条路上有匪患。黑风山来个几个新大王,我家那口子,就是上山砍柴的时候被抓走杀掉了,徒留我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说罢,还落下两滴泪来。 竟还是个寡妇,叶游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安慰道:“世事无常,小娘子莫要伤心了。” 本还欲想要劝她在日后寻个好人家改嫁——大殷是鼓励女子改嫁的,而这女子看着又是如此的年轻,但是想到对方的丈夫或许才去世不久,自己这么说未免有些孟浪了,便也就闭口不言。 话说回来,最近大殷帝国似乎有些不太平,龙门山有匪患,黑风山也有匪患。多年的和平之下,竟然还有些这样的忧患,的确让人有些想不通,原应该是乱世才有这些的。而当今皇帝连匪患还没平,便又贸贸然打算出兵关外。 叶游风的心头出现了一种不太美妙的感觉。 胖子还在惊讶当中,然后就见到叶游风不慌不忙地端着一瓢水过来,递给他,笑眯眯地问,“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不会被赶出来?” 保持在呆滞状态的胖子点点头,只见叶游风摇摇头,一脸悲痛的模样,“面对女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有礼貌,风度翩翩晓得不?”青年循循善诱,“男人没礼貌的,那叫做登徒浪子,有礼貌的,就叫做风流才子了。” “嗯……”胖子点点头,仔细琢磨了一下,这话甚有道理,忽然又觉察到不对,“可是我那天也有礼貌来着!” 喝了一口水的叶游风又继续道,“当然,关键是像我这样长得好看,不然没用。” 才反应过来的胖子一拳挥在叶游风的脸上,“老子就知道,你叶游风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大花~”叶游风猥琐地笑了笑,一脸谄媚的笑,这个死胖子就是大花,也是从小陪伴他一起长大的,至于这个不笑起来眼睛都眯成一条细缝,走起路来肥肉抖三抖的男人,为什么要叫做“大花”这种村土气息十足的名字,叶游风摊摊手表示,因为这个胖子是个爱花之人。 在他的小院子里,种着各种各样娇贵的花,就算是兰花这种极难伺候的植卉,也被照料得很好,当然,此刻的叶游风并不想和这死胖子探讨“给牡丹浇水究竟是一天几遍,每次浇多少水”这种问题,而是抬头看了看天,道:“我们待会儿可能要改道了。” “嗯?”大花一脸莫名其妙,“改道去哪儿?” “从这条路走。”叶游风指了指北边的这条路,大花眯着眼睛,“为何?” 叶游风将自己与那妇人的话细细说给大花听,胖子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格老子,你就是去调戏良家妇女的!老子却是信了你的邪!”说罢却是一脸的痛心疾首。 她不让你走那条路,你又为何要走?”大花悲痛够了,从鼻孔里哼了一下,然后道,“别告诉我刚才那妇人是故意诓你的。” 他纵然离得远,这双眼目力却不差,那女子定然是没有武力的,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那女子的武艺比他高出太多,当然这种可能性太小,已经被年轻的胖子忽略不计了。 “你看,”叶游风细细地分析道,“那妇人的丈夫明明可以去附近其他的山头打柴,却偏偏要去附近有匪患的山上,这不是自寻死路么?除非是……” 第二十九章石上观流水 他猛然抖了抖手,然后记起自己手中没有扇子,只好叹了一口气,把手搭在胖子的肩膀上,他的动作连贯,虽然看起来就像是手抖了抖才放在胖子身上一般,“除非其他的山头有更可怕的人或者是事,才逼得他不得不这般。” 大花皱起眉头,喃喃自语,“会是什么事,最近江湖上也没出什么大事,更不见新人出道……”一想到新人出道,大花的思路就歪了。 他眼睛一亮,“莫不是……” 江湖最近有个年轻人据说很厉害,二十岁的年纪就进入牧气境,而那个年轻人第一次出道,就是在泷水姚家,当着不少武林前辈的面儿,将来姚家挑衅的方平礼给打成了重伤。 方平礼也是近年来,武林新起后辈中较为优秀的一个,自十四岁出道以来屡战屡胜,莫逢敌手,却败在了姚家姚沐谷的身上,心有不忿。沉寂了好长一段时间,待到十九岁便进阶灵武境,便迫不及待地去了姚家,打算找回场子。 却不料遇到一个正在姚家作客,和他同岁然已经是牧气境的青年,输了一场比试也就罢了,对于他的心境也是一种折损,对此武林当中有前辈评价,方平礼出道后太顺风顺水,如果这件事后还能振作,才算是有了点儿前途。 这一代姚家家主很看好那个来历不明的青年,甚至有传言家主姚勉要把姚沐竹嫁给他,适逢碰到叶游风出了这种事,便趁机和叶家解除了婚约。 “嗯,就是你想的那样。”叶游风无比肯定地点点头,“那边山上,爆发了瘟疫。” 原来和自己想的并不沾边,胖子默默咽下自己口中的话,也是,自己刚才的想法太愚蠢了,千万不能让叶游风知道,否则会被他嘲笑一辈子的。 “瘟疫?”大花皱着眉头,他很少关注除了花草之外外界的事,却也并非懵懂无知之人,听得这话觉得有些不太妙,“以往都是在乱世当中,才会有瘟疫,怎么现在……”然后又住了口,“这些事情你还是莫要担心,现在最重要的便是赶往敦煌。” 大花不是来看望他的,更不是来做无谓的安慰,他的作用,就是帮助叶游风,一路过关斩将,去往敦煌城。 “家主并非真正的将你放弃了,”大花喝了一口水,又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干脆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赫然是一只油汪汪的鸡腿,胖子一边吃着鸡腿,一边念叨,“原本家主的确是想要将你当做是下一代家主培养的,但是眼下情况有所变化,你需要去敦煌城继承城主之位。” 叶游风看着努力啃肉的胖子,脸上表情不变,最初他以为家族抛弃他了,现在得知并没有,为何还是不好受,或许是矫情了。 瞅到叶游风楞楞的,大花叹气,拍了拍青年的肩膀,“凡事有得必有失,你虽然看是和叶家撇清了关系,失去了这一支柱,可是又将成为下一任敦煌城主。就好像是我,虽然我很不情愿抛下我的「二月红」来找你,可是我到了这边,才惊觉……麻辣鸡腿是那么好吃。” “好了,”叶游风抬头看天,轻飘飘的丢出一个白眼来,死胖子每一次说起道理来,都是一种严肃的语气,偏偏话还不如何正经,“我知道你是想把手上的油,蹭在我的衣服上,现在可以拿开了吗?” “别告诉我你是从那女子口中的话,就推导出这么多来。”大花默不作声地收回一双好看的手,似乎刚才那个把油蹭在别人衣服上的人并不是他。 叶游风哑然失笑,从袖子中掏出一张纸条来,“这是刚才她给我的,你看看罢。” 竟然是一张从剑阁去往敦煌的线路图,图中的每一个地点都标注的十分详尽。 “我是疯了才会信叶游风的话。”大花抬头喃喃自语。 刚才叶游风的那些所谓的推理,全部都是信口胡诌,而他居然还饶有兴趣的听了那么久,要是说出去,真是丢脸到了姥姥家。 大花瞄了几眼,且不说这里到下一个地点,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而且每一条路都不那么容易,北边的这条经过黑风山,并且标注出来一些比较细的事。 如今黑风山上的大当家已经换了一个人,此人深不可测,带领着黑风山抢劫过路的人,从来没有一次失手。并且心肠也不坏,从不对那些带着老弱病残的商队下手。 南边却是有几个村庄,上面写着,已经有数个小型村庄感染了瘟疫,叶游风想到剑阁脚下那个村子,似乎也是感染了瘟疫,不过云间月来的及时,疫情已经被控制。 也是,天下第一神医出手,哪里还有治不好的道理? 不知道是不是他多想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剑阁下的那个村子,到这里正好有同一条河流经过。那村子还是在上游,如果它是爆发瘟疫的源泉,那么底下这些村子接连暴发瘟疫,也就可以理解了。 就是不知道云间月会不会往下面来,叶游风皱皱眉头,对方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凡事都有着自己的考量。回忆起那个女子冷漠的目光,他就知道,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左右她的决定。 “那个地方,是叶家安插的一个暗桩。”叶游风慢慢地道,“这消息的来源很确切,我们必须避开瘟疫。” 而且这场瘟疫并不简单,叶游风摇摇头,这上面还写了,碧天涯的林枫晚,本来的任务是抓捕叶游风,现在却被调去处理这件事。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的瘟疫,绝不可能动用碧天涯的势力。 或者说,要避开的不是瘟疫,而是林枫晚,还有瘟疫背后的操纵者。 “看你和那姑娘聊的还挺愉快。”大花冷哼了一声。既然是叶家安插的暗桩,肯定就不会是真正的寡妇,所以称一声姑娘也是应该。 叶游风摇摇头,只道了一声,“非也非也!”看着大花不信的眼神,只好遗憾地感叹:“做事何须一板一眼,这样岂不是很有意思?” “有意思极了!”大花磨拳嚯嚯,一拳打在叶游风的身上,捶得他后退了几步,“堂堂叶家叶二公子,演起戏来竟然不必那些个戏子差。” “过奖过奖。”叶游风揉了揉胸口,死胖子力气还是那么大,“去敦煌,路上要经过永兴,天水,张掖,武威,嘉峪关,有些数不清的对手等着我们呀。” 这一次何止是惊动了江湖中那些想要投机取巧的宵小之徒,就算是前辈大能,也很难有人不对《天地决》动心。大花的举动,只不过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罢了。 “也没多少,”大花掰着手指头,对着旁边的小溪,“碧天涯的林枫晚,御剑城的乔倩兮,姚家的那个牧气境青年,风盟主的悬赏,和天门十三煞的九煞还有十一煞,只要有我在,都动不了你!”胖子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 “就凭你的板砖?”叶游风翻翻白眼,他和死胖子一起长大,对于他的人品秉性最为了解。大花从不喜欢那些武功招式,因为记不住。小的时候,每次要打架的话,都是他与温良打嘴炮,而大花却喜欢拿着一块板砖,搂头就上。 别看粗俗,以前的大花那可是战无不胜。 “别瞧不起板砖。”大花嗤笑一声,“我每天看着你们都觉得累!打个架还想出什么招式。归根究底,打架这玩意儿,比的就是一个狠字,我敢拿板砖砸他的头,他却不想死,我就是稳赢了!” 每一次,大花洋洋自得的歪理,还让人觉得颇有道理。 “林枫晚!”叶游风神色大变,看着胖子的身后,神态骇然,“快跑呀!”胖子头也没回,一听说“林枫晚”三个字,立刻拔腿就跑,眨眼间便到了很远的地方,让叶游风目瞪口呆。 就算是要逃跑,也不至于这样吧? 他摇摇头,也跟了上去。 二人没有看到的是,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又有一个人敲开了村舍的门。那是一个唇红齿白的英俊少年,五官精致到了极点,身量刚刚长开,显得还有些稚嫩,轮廓和叶游风还有三分相似。 少年敲开了那扇门,模样温文尔雅,当女子打开门的时候,他拱了拱手,“夫人今日可曾见过有人经过这里?” “这里每天都有那么多人经过,我怎么知道是哪个?”女人叉着腰道,说罢便“砰”地一声关上门,少年摸摸鼻子,无奈地笑了笑,然后缓步离开这里。 他是没有武功的,每一步走的都很稳,一点一点的向前,走了很远以后,才掏出袖中的纸条,这还是刚才那个女子给他的,展开,里面只有一句话: 叶游风已去黑风山。 那纸条打了一个转儿,慢悠悠地飘落到了溪水当中,少年站在一块大石头上,认真地看着纸条被水淹没,墨迹洇开,最后一点一点沉下去,脸上的表情也开始变幻莫测起来。 然后,他笑了笑,抬脚继续走了。 第三十章人来路渐赊 “前面来人了。”一个尖嘴猴腮的人指着下面道。 一个少女默默地站在石头上,往下面眺望着,此处是一座高山,从她这个角度看一下去,底下是一片苍茫的景色,不要说这座山,就是这片石头,也衬托得少女的身型非常的娇小。 她扎着麻花辫,十成十的少女,身量娇小纤细,大约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穿着一身粉嫩嫩的衣裳,一双眼睛极大,深深的双眼皮,因为这眼睛,使得她的容貌在清纯之中,又夹杂着一丝丝妩媚,看着格外的诱惑。 就是这样一个小女孩,偏偏手中还拿着一把巨大的斧头,那把斧头大约和她个子一样高,除了光滑的柄杆是木色的,斧头本身是幽幽的蓝色,刃处呈现出月牙的形状,因此得名月牙斧。 斧头本身是杀伤力很大,而且又比较粗暴的兵器,由这样一个娇小的少女拿着,单单是看着就十分具有视觉冲击效果,让人忍不住斥一句,哪家的小孩子乱拿斧头玩儿? 可是少女的神态很镇定,她的目力很好,能够在下面那些杂草丛生的路上,分辨出来一个黑点儿。而且那个黑点还在迅速的移动之中,朝着山上一步一步地来着,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便能够看出来是人体的轮廓了。 “来了。”少女将斧头收在身后,一脸的兴奋之色,“今个儿姑奶奶就要干他一票大的!” “对。”有几个汉子已经摩拳擦掌起来,他们的身上穿的是葛布衣衫,彰显着他们的身份。而这衣衫也已经有些破旧了。“叶游风的身上,必然带着不少钱。” “就算是没钱,”一人道,“直接把他送去官府,也能得到许多赏银。” “那可不成。”又有一个中年男人道,他很瘦,瘦到那衣服底下,似乎只剩下一具骷髅架子了,“我黑风山有黑风山的规矩,抢劫可以,和官府合作,那是万万不成的。” 他身上虽然也穿着一身葛布衣衫,却理得十分平整,还戴了一顶文士的帽子,说起话来也是文绉绉的,和旁边那些壮汉是不同的。 “就是,二狗你在撒啥疯?”另外一个汉子道,“二当家说的对,官府将我们害得如此惨,怎可与他们合作?” 他们虽然在这里落草为寇,却也有自己的原则,官府害得他们如此,万不可与他们合作。 被叫做二狗子的人,看起来年纪还不大,一脸的憨厚相,挠了脑自己的后脑勺,“这不是急了吗,附近已经有好几个庄子得了瘟疫,收成又不好,最近已经有很少有商队从咱们这里经过了。山上几百口子弟兄,哪个不要吃饭?” 在他眼里,大当家和二当家的对那些过往的商队手下留情,没有劫走他们全部的货物,可是到后来还要被他们反咬一口,心里也有些恼怒。他不是在黑风山长大,也不大爱接受啥原则之类的东西。 “二当家的,”小六子吞吞吐吐地道,“听说那人已经突破为灵武境了,这是不是太危险了……” 少女把斧头往下一顿,“无妨,如果他敢反抗,就叫他尝尝姑奶奶手中的这把月牙斧。” 这话说得好不狂妄,可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出来说话,反而是略带同情的偏过了头,那位叶家兄弟,只能怪你运气太不好了。谁不知道黑风山真正当家做主的,就是眼前的这位少女,也是黑风山的大当家。 少女名叫曲酒酒。 说话的期间,那人已经走到近处来了,曲酒酒一拍二当家的肩膀,将这位虽然生的高大,却瘦的没有几斤肉的男人给拍的踉跄了两下,二当家的苦笑一声,却转头对一人道:“三当家的,你带着二狗他们几个回山,小六子留在这里接应,劫叶游风这种事,我和大当家的去就成。” 二狗虽然耿直,打起架来也是狠角色,可惜性格太急躁,小六子瘦瘦巴巴的,却难得的机灵,很适合留下来随机应变。程昱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劫了叶游风,咱们就有钱了,你们回去整治两桌菜,把吴二婶的鸡都杀了吧,大家伙好久都没开荤了。” 听到程昱这么说,二狗的眼睛也红了:“那鸡吴二婶都养了许久了,能同意吗?” “这也是为了兄弟们着想啊。”程昱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其实他才只有三十来岁,只是蓄了长须才显得年纪大一些,“等咱们拿了钱,就去隔壁镇上整点过冬的口粮,再给吴二婶买点儿小鸡仔。” “好。”二狗也不矫情。带着其他人就回去了。小六子一个人留在这里,看着黑风山上大当家的和二当家的。 人人都说黑风山上来了一位当家的,从此黑风山从众多土匪窝中崛起,可是谁也不曾知道,这说得一位当家的,其实是两位。 曲酒酒是绝对战斗力,别看她如今才十三岁,却已经达到了灵武境,程昱曾经说过,此女生而为灵武,天生的练武料子,其他人习武多年,也不一定能够进入到灵武境,可曲酒酒年纪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体会到天地之规则。 她是官家出身,父亲是监察御史,母亲是大家闺秀,可惜了好根骨,却一直都不被发掘。御史不是个容易的差事,七年前的冬天,曲酒酒的父亲曲千秋得罪了某位上头的人物,被贬官不说,去赴任的途中还惨遭奸人暗算,父母都死在贼人的手下了。 偏就在刀要落到曲酒酒的身上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斧头,自个儿进了曲酒酒的手里。重逾百斤的月牙斧,在她的手上轻若鸿毛,牵引着她反击。 不到七岁的女童,第一次杀人。 后来流落到了黑风山,才被收留,一路长到这么大。 程昱满意地看着曲酒酒,他是路过黑风山的时候,算到这里会有大气运,才留在了这里。多年来,黑风山才能够安然无恙的存在到现在,不像其他地方的几个山头,落得个被围剿的下场。 实际上他才是黑风山强大的真正原因,让黑风山的低调而又稳固地扎根在这片土地,而且口碑还不错。 但是他一点都不在乎黑风山。 他只在乎曲酒酒。 和此女相比,外界那些所谓的天才,都算个狗屁! “先生。”曲酒酒得意地挥舞了一下自个儿的月牙斧,“先生”两个字,是程昱让她叫的,其实少女似懂非懂,“我这就去会一会那个叶游风。” 她这么一说,又有点儿少女活泼浪漫的味道了,程昱摇摇头,可能是在这土匪山上呆久了,少女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些许的匪气,自己平日里教她的,竟是都不往心里去。 算啦,程昱叹了一口气,反正时候还早,以后慢慢教也是没关系的。他的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来:“叶游风刚进入灵武境,却也不可小觑,他所使得外家功夫刚猛霸道,你只需要正面战斗就行了。” 论起刚猛霸道,能和月牙斧比?而且少女虽然心性单纯,于“武”之一途,着实是一把好手,程昱才不担心她。 “好嘞。”曲酒酒欢快地应了一句,就拉过自己的座驾——一头小毛驴,朝着山下而去。 越来越近了,少女眯起眼睛,看着不远处的清瘦青年,身上陡然释放出一股气势,也记得先生的教导,月牙斧一挥,率先出手! 但是那瘦高青年楞楞地,什么动作都没有,仿佛是没有武功都没有一般,只看到一只小毛驴载着一个少女过来,少女的手上还拿着一把斧头,而斧头正朝着自己的脖子而来,吓得后退一步,却不妨后面有块石头,将他绊倒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曲酒酒也愣住了,两条细细的眉毛蹙起来,心里忍不住开始纠结,这是叶游风?怎么看着,那么怂呢? 而青年从地上爬起来,面对着曲酒酒,不对,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就不该称之为青年了。他的身材颀长,然而容颜却还带着几分稚嫩,约摸只有十五六岁。 从曲酒酒这个角度看过去,少年清秀如山水般的白净面孔上,轻拂过几丝因为刚才举动而略显凌乱的长发,眼睛是传说中的丹凤眼,轻轻地扫过少女,却带出了无尽的风情,玉挺的鼻显得更加笔直,下面是一双薄薄的嘴唇…… 少女看得痴了,原来叶游风这么好看……她想了一下,忽然“嗷呜”一声扑了上去,将男人结结实实压在了身下,小手还不安分地乱摸着:“叶游风呀叶游风,你看你都这样了,不如就跟着姑奶奶在这黑风山上落草为寇,本姑奶奶给你一个压寨夫婿的位置……” 少年原本还带着一点点笑意的眼神彻底冷淡下来,变得沉沉的,“你说是谁?” “叶游风!”曲酒酒头也不抬,手下一个发力,将少年的衣衫撕开,露出光裸的胸膛,已是秋天了,寒风吹过少年的胸膛,白皙的皮肤迅速变成了粉红色,再加上破碎衣衫掩盖之下,若有若无的腹肌,少女忽然捂住了鼻子,好热! 叶游风?叶游风此刻不该被捉到黑风山了么?少年阴沉着脸,该死,叶游风根本不在黑风山。 无论是程昱还是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叶游风竟然不往黑风山上来,因为另外那条路上已经满是瘟疫,他不从这条路走,又能往哪儿去? 可是这事实偏偏不如他们所料! 回过神来得少年再抬头,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扒了大半衣服,而自己也暴露在一个少女的目光下,立刻就涨红了脸! 第三十一章孤灯耿霜席 此刻的叶游风浑然不知黑风山上发生了什么事,反而是和胖子大花在路上慢悠悠地走着,虽然一个劲儿地道瘟疫不可沾染,可是那村妇给他的图纸上,还刻意强调了一件事。 黑风山的大当家,如今是灵武境修为。 江湖中的五境之人,虽然不是稀少到两只手便能数的过来的,可也绝对不多,这位大当家的已经是灵武境,完全不必落草为寇。换一句话说,这样的修为,根本就不必在意那些身外之物,实在不行,开个武馆收徒,也比当个土匪好上百倍。 实际上,走黑风山那条路,绝对比这条路安全,毕竟这条路上还有林枫晚。他面对灵武境的或许还能放手一搏,遇到牧气境的基本上就完蛋了。 叶游风笑眯眯地勾过大花的脖子:“瘟疫绝对不是简单的瘟疫,咱们行走江湖的,就该以「侠」字为先,怎能眼睁睁的看着百姓陷入困境而不管?” “得了吧你。”大花默不作声拍掉他的手,“分明已经去了黑风山,不过半路上听见那黑风山大当家的是个壮汉,才掉头的。” 被拍掉一只手的青年摸了摸鼻子:“去黑风山会发生什么,那都是显而易见的事,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咱们从这条路走,说不定会遇到比较好玩儿的,不觉得这样更刺激吗?” 在叶游风的印象当中,黑风山的大当家,似乎是一个皮肤黝黑还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一双眼睛大的如同铜铃,在武林之中也是一流高手了,竟能有旁人想象不到的气运,突破为灵武境。 这个时候的叶游风还不知道,他以为的大当家,在曲酒酒和程昱来了之后,就变成了三当家的了。而且那位曲姑娘,还是一位成年后会进入红颜榜的美人,如果他知道的话,恐怕会捶胸顿足,悔恨不已。 而眼下,青年的眼睛当中出现一抹兴奋的光来,行侠仗义什么的,不好意思,他还真没有什么慈悲的胸怀,叶游风砸吧砸吧嘴巴,在刀法上有所成就的人很多,唯有此行侠仗义的武人方能当得起“刀客”中的“客”字,称为“刀客”。 可是他配不上这个词。 他是刀徒。 亡命之徒的徒。 “刺激个奶奶,”大花嘟囔了一句,“我看是听说云间月往这里来了才对。” 叶游风抬头看天,忽然就开始怀念风怜雨,那个女人虽然可恶,却是个有趣的,无论他做什么都会笑吟吟地配合,不像大花,一点儿都不会说话,这么不解风情,以后怎么讨老婆? 想自己一路逃亡,虽然辛苦,要是有美人左右相伴,却也乐的自在,可是偏偏跟了一个无趣又好揭短的胖子,叶游风不禁顾影自怜,他的命,好苦! 天是黑沉沉的,无半分明媚,羊肠小道上杂草丛生,似乎是很久没有人从这里出入了,看起来颇为的荒凉。但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路边还有车辙的痕迹。 “你看,这里的车轮印,”大花突然蹲下来,小心翼翼的拨开两边的杂草,神色凝重,“上一次剑阁下雨,还是在半月以前。也就是说,这里在半个月之前,还有马车通过。” 胖子虽然粗鲁又率真,却并不意味着愚蠢,恰恰相反,他是一个心思非常细密的人,叶游风顺着他的话往下说:“这也就意味着,半个月之内,杂草长到了这么高。” “看来这一次,我们会遇到的,比你想象的还要有趣的多。”大花皱着眉头,他平日是懒得思索,可是眼下不得不思索。 两个人继续朝前走,太阳慢慢的落山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配合着婆娑的树影,还有呼啸的山风,让两个人的后颈都冷了起来。 “你有没有听过那个传说,”叶游风舔舔嘴唇,“这一带有一位黑山老妖,每次出现都会带有黑风阵阵,这一带也被称为黑风山。后来世人嫌弃此名难听,纷纷改名,比如咱们脚下的富贵山。只有唯一一座山,还保留着黑风之名。” 大花抬头看着前方,“马上就有地方落脚了,请你不要再抱着我的手臂不撒手了。” 青年被戳穿,也不恼,理了理自己身上的衣服,端得是风度翩翩的好男儿,“你说咱们待会儿会不会遇到美艳女鬼?” 胖子兴致缺缺,“没兴趣。” 前面大约三十丈的地方,果然有一排房屋,应该就是剑阁这边特有的,不大不小刚刚好五六十口子人的小村落。叶游风脚步加快,走了这半天,他只觉得特别很冷,只是再走近几步,只是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儿,他的速度便慢了下来。 旁边伸出来一条壮硕的手臂,横在他的胸前,大花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刚入夜不久,怎么这村落里尽是一盏灯都没有? 没有昏黄的灯光,村庄显得格外的寂静,而叶游风的表情也是越来越凝重,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这村庄的寂静,不是因为夜色的降临,大家都已经进入了梦乡,而是在这村庄上头,凝聚着一种死气。 “有瘟疫?”叶游风嘟囔了一句,这条路之所以危险,可不就是因为瘟疫么。可是这也太可怕了吧,不是想象中的哀鸿遍野,而是一个活人都没有。 这个想法让他遍体生寒,大花摇摇头,“咱们过去看看。” 剑阁的山多崎岖,明天又是那样的黑,饶是是习武之人目力不错,也很难继续走下去。所以今天晚上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宿处,眼前的这个小村子,就再合适不过了。 叶游风拔出了铁刀,细长的刀身在这寒夜里没有半点儿光泽,似乎是隐匿在夜色里了。而胖子也不知道从身上的哪个地方,摸出来一块足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红彤彤的板砖来。 一步,一步。 走到村口的时候,叶游风特意借着天上那也微弱到不能再微弱的月光,看了一下村口的碑,上面写着「安乐村」三个大字,叶游风苦笑一声,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这安乐村里面,恐怕不太安乐呀。 很快就到了第一家屋舍,叶游风提了一口气,大花闪身到了屋舍的门边,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叶游风点点头,猛地一脚踹开了房门。 没有人,叶游风取了火石,凭借着自己的目力和直觉,准确点了煤油灯,这才确确切切的看了一眼屋里面,真的是一个人都没有。 大花也跟着走了进来,看着屋子里面的摆设还是整整齐齐的,传统的农家布局,叶游风先是进了厨房,发现炉灶上居然还放着几个馒头,不过在这个天气,已经变得又冷又硬,有些上面还长了一些绿毛。 叶游风越看越觉得心惊肉跳,这里一点也不像是经过了瘟疫肆虐的村庄,反而像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消失了,这是怎样的劫难? 接下来两个人有一次查探了其他的屋舍,都是一模一样的情况,用具什么的还好好的摆放在那里,但是人已经不知去向。 两个人晃悠了一圈之后,到底还是回到了第一次来的屋舍,因为这里靠近村口,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也能在第一时间察觉。退一万步说,遇到了两个人都难以抵抗的危险,从这里也好跑路。 此时此刻,大花的温柔贤惠就能够体现出来了,胖子仔细将房间内外都打扫了一遍,然后铺好床,他做这些的时候,叶游风一直抱着双臂在旁边看着——身为娇生惯养的叶二公子,这些活计他当然是不会做的。 忽然有点明白了父亲的用意呢,本来还埋怨老爹怎么不叫一个武功高一点的人过来,现在看来,大花真的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但是我们的叶二公子并不愿意干站着,因为这样会显得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于是叶游风看着大花:“大花,你真是太贤惠了。可惜生了一副男儿身,如果你是女的,我一定要把你娶回家做妻子才行。” 当然是在他减肥之后,叶游风又在心里默默的补充了一句,话说回来,大花的五官并不难看,瘦下来的话也是翩翩美男子一个。可惜这家伙管不住嘴,一直都是以一堆肥肉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 大花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对于身后之人说话当放屁已经是屡见不怪,甚至都懒得反驳两句。他打理好之后就招呼叶游风,两个人和衣躺下。 真躺下之后,叶游风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总感觉的空气当做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是新鲜的和腐烂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他坐立不安,终于他还是坐了起来,大花的呼噜打的可真响,也越发衬托得夜色之下的世界安静无比。 他悄悄地下了床,推开窗户往外面看去,却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一幕。 花!漫山遍野的花。 他们来的路上,见到的那些疯长的杂草,居然在迷离的月光下,纷纷开出美丽的花来。 第三十二章辇路生春草 漫山遍野的花,叶游风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些杂乱的蓬草上,能够开出这样的花儿来。那花的颜色是大红色的,而且茎上没有叶子。都说红花还需绿叶衬托,可是这花的颜色,却是不用了。 叶游风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红色,像是最纯正的鲜血的颜色,花的形状像是蝴蝶,只有一半,花瓣略细长,另一半是光秃秃的,看起来非常的奇怪,却又充满着一种奇异的、可以令人窒息的美感,此刻在月光下,正在静静地舒展。 仿佛是蝴蝶在舒展着身体,每一次花瓣纤弱的振动,都是那样令人惊艳,能够触动内心最脆弱柔软的角落。 青年被这突如其来的美丽给迷惑了,呆呆地看着,却忽然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气息,似乎有人在朝这边慢慢的迫近。他立刻转身去摇醒大花,然而死胖子早已在床边坐了起来,眼睛透出一抹光亮来,一点都没有半梦半醒之间的那种朦胧。 他很清醒,十分清醒。 “不止一个,”大花摸了摸床,叶游风什么也没感受到,可是大花却十分肯定地道,“起码有三十个。” 三十个人!叶游风内心十分的吃惊,但是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要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小型的村庄,也就在五六十人左右。 从哪里来的三十多人?难不成是那些村民找到了避难所,却要在这半夜回家?无论怎么看,这件事情都透着一股诡异。 大花把板砖藏在身后,跟着叶游风悄悄地走了出去,细长的刀被握在他的手里,格外地安心。在什么时候,刀徒的手中有刀,都是令人安心的。 当二人以前以后走出去的时候,眼前的景象才真的是让他们惊呆了,只见黑漆漆的山野当中,隐隐约约有三四十个黑色的人影,正低着头采着那些花。 少女采花,多是为了佩戴在发间胸前,爱美之心也。这些普通的村民,却也在这里采花,当他们将那红色的花采下来之后,就送进了口中。 他们竟然在吃花!叶游风想着那花鲜红的颜色,不知为何,再也不觉得其美丽,反而异常的丑陋,在他的喉间涌上来一股恶心感,几乎欲吐。 正在此刻,半空之中突然想起缥缈的音乐之声来,声音悲怆至极,似乎是用铁筝弹奏,伴随着这声音的响起,那三四十个弓着腰的黑色人影,纷纷站起身来,转头看着叶游风,其中有一些人的口中还衔着没来得及咽下去的半朵花,看上去格外的可怖。 他们的外表和普通人没有多大的差别,身上也穿的是黑灰色的粗布褂子,只是皮肤显示出一种不太正常的青灰色来,两只眼睛没有半点神色,木讷如盲人,筝声越发的尖锐凄厉,他们也摇摇摆摆地朝着叶游风走过来。 走路的姿势很奇怪,有些把握不好平衡的感觉。 “我是不是走错路了,到了话本子里的世界?”叶游风抬头看天,居然开始认认真真的思考给这样的问题来,忽然回头去看大花,“你看那些人,像不像传说当中的僵尸?” 说书先生以前是叶游风最喜欢的职业,因为他觉得,每一位说书先生都非常的具有才华,从他们的口中,可以听到很多不同的故事,既有才子佳人之间凄美的爱情,也有江湖前辈那些了不得的经历,更有传说当中鬼怪之类的。 所以叶游风开始怀疑,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神鬼之类的。 但是在他的身后早已经没了人影,再定睛一看,大花居然已经跑出数百丈远了。 “你个死胖子,每次就属你没义气!”叶游风怪叫一声,也开起撒丫子跑了起来,叶游风的流风回雪身法动用之后,他的度不可谓不快,即便如此,也赶不上大花。他的眼前总是那一身肥肉晃晃悠悠,全力以赴也只能不和大花拉开差距罢了。 后面的那些村民虽然穷追不舍,到底还没有脱离普通人的范畴,晃晃悠悠的行动速度也没法和叶游风相比,很快就被二人甩在了身后,可是随着而来一个问题,从他们行走的道路两边,不断钻出来许多人。 如那些村民一般的人。 还有那筝声,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的身后。等二人跑了许久,忽然惊讶地发现,自己转了一圈,居然又回到了原本的村子。 “想不到我叶游风,在有生之年,居然能遇到鬼打墙。”叶游风喃喃自语,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真的是太有意思啦。” 可不是太有意思了么。 大花停了脚步,“我们走错了,这附近的路是环状的,以那个呈现圆形。所以无论我们再走多少步,都无法走出这里。” 纤细白嫩的手指,指向山顶,刚才二人跑路的时候,听到那筝声忽高忽低,忽远忽近,其实筝声从来都没有挪动过。 叶游风惊诧地看着胖子,此刻的大花身上还透出一分凛然的正义:“大花,你可以去碧天涯了。不过,你既然知道,刚才干嘛还跑!” “三十六计,走为上。”大花翻了一个白眼,打不过还不跑么,“何况我刚刚才发现的,你不也跟着我跑来着?” “那怎么能一样?”叶游风捂着心口退后一步,“我这是因为对你全心全意的信任,才会跟在你的身后。” “又给老子放屁!”大花摇摇头,说起粗话来非常符合他的气质,“信不信老子现在就给你卖给林枫晚,拿了赏银吃香喝辣?” “你还不如把我卖给三弟,能拿得赏银更多。”叶游风笑眯眯地说着废话。 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刚才之所以那样做,无非是为了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势和环境,而那些类似于僵尸的村民,也就是在这夜间才格外可怖,速度并不快。 你一句我一句,仿佛是回到了童年时代,两个人互相斗嘴的时光,当然在打嘴炮这种事情上,没有人能比叶游风更厉害。 或许是二人太聒噪,让暗中的那个人觉得有些不耐烦,筝声终于停止了,随着筝声停止,那些人影也停止了挪动,定定地站在那里。 此人居然能在叶游风的废话之下,坚持那么久,大花表示十分的惊讶,而叶游风已经理了理衣服的下摆:“在下叶游风,敢问阁下是?” 在下叶游风。 不是天府叶氏叶游风。 “咯咯。”山顶那人突然笑了两声,声音兼有男子的雄浑和女子的柔媚,辨不清楚雌雄。接着一道人影慢慢地出现,看不清楚面容,身量却纤细仿若女子,还是一个魔女,“叶二公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是付清尘付前辈。”叶游风很淡定,眼前这人虽然声音婉转娇柔,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这男人虽然年纪比他差不了多少,却是早早的就出了道,因此尊称一声前辈也是理所应当。 付清尘今年二十四岁。 灵武境的修为。 不过据说他本人修炼了一种特殊的功法,导致男生女相,而且身段也越来越妖娆,声音也莫分雌雄,这几乎成了江湖上的一个笑柄。但是付清尘本人极其难缠,进入灵武境也有好几年的功夫,曾宣扬和牧气境一战都有三分把握,是个令人头痛的对手。 “此处风景甚好,非常适合赏月,不想还瞧见了美人,真乃我此生一大幸事。”叶游风微微一笑,看着付清尘从山顶飘然而落,动作优雅,还冲着叶游风抛了一个媚眼,害得他一阵恶寒。 美人的媚眼也就罢了,这不男不女之人的媚眼,可着实承受不起。 “叶二公子嘴巴真甜。”付清尘略带哀怨地道,“把奴的心脏迷得扑通扑通乱跳。” 付清尘喜欢别人夸他美人,据说他曾一度去找过无忌道人,希望能将自己列为红颜榜的候选名单之一,可惜被残忍的拒绝了。这让付清尘发疯,甚至要在三清宫大打出手。 后来还是因为无忌道人将付清尘的孪生妹妹付浊水列位红颜榜第十名,付清尘这才罢休,毕竟他和他的孪生妹妹生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脸,无论谁来当这个红颜榜第十,都没有问题。 现在他到了叶游风的面前,青年仔细瞅了瞅,这张脸不愧是能够进入红颜榜前十的,眉目如水墨画一般,增之一分太浓,减之一分太淡,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位从江南走出来的忧愁少女,不过仔细再瞧的话,就会发现他的眉毛是经过修整的,还有下巴,似乎也不太似女子。 男子的怀里还抱着一把铁做的筝,本来筝声就比较凄凉,用铁来做的筝声音就更加悲怆,这也是他的兵器之一,可以用筝声操纵人心。 叶游风暗暗思忖着,之前就听说付清尘可以用乐声操纵人心,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厉害。这附近的村民,起码有百十个了,全部都被付清尘操纵了? 如果能这样的话,那么此人也太可怕了一些。 第三十三章索索枝未柔 “前辈这是什么意思?”叶游风努力地笑了一下,“前辈应该不缺这些银子。” “叶二公子不要老是前辈前辈的叫人家,奴可还年轻着呢。”付清尘有些不情不愿,“三万两白银,奴的确不曾放在心里。”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走了。”叶游风干笑两声,扯着大花就要逃。 “别急着走呀。”付清尘笑吟吟的,“看这里景色多美,可是难得一见的蝶魂花开,就是皇帝老儿,也没有这样的荣幸能够看到。” 大花豁然抬头,目光灼灼如炬,“这是蝶魂?” 蝶魂需要用人的精血浇灌,才能开出花开,成熟之后的香气可以迷惑人心,被迷惑心智的人,必须以蝶魂的花瓣为食,才能够维持活动。 难怪看那些人的皮肤都呈现出青灰色,是因为他们早已被吸食了精血,成为了一具干尸。却因为这种邪门的花儿,还能够继续行动,并且被付清尘操纵。 一阵微风轻轻的吹过,空气中突然传来悦耳的铃声,和刚才凄怆的筝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乐声是如此的美妙和轻柔,能够抚慰人内心深,击中灵魂深处,让欢乐者流泪,让悲哀者发笑。 可是叶游风和大花却同时色变,而大花的嘴唇甚至开始颤抖起来:“你培育出了风音蝶魂?” 当蝶魂这种花数目多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开始孕育一朵风音蝶魂,当然了,风音蝶魂必须用武林高手的精血来培育,才能够产生灵性。而风音蝶魂也相当厉害,就是转圣境界的高手,只要沾染了一点风音蝶魂的花粉,就会功力全失。 真是一种邪门的花儿。 大花平日里最热衷的就是培育各种各样的花朵,对于这种著名的植株,当然能够认出来。而风音蝶魂的特征也相当明显,蝶魂像是半只蝴蝶,风音蝶魂则会在风中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 “怎么样?”付清尘掩面而笑,动作如同娇羞的少女,“我是不是很厉害,要不要夸一夸我?” “厉害。”叶游风苦笑一声,这种只在传说当中才听过的花,现在就盛开在他们的面前。遍地的蝶魂当中,一朵比正常花朵体型大上一倍的蝶魂立在那里,不会给人壮硕的感觉,反而柔柔地垂在枝头,十分惹人爱怜。 形状和普通的蝶魂并无区别,不过花瓣的颜色更加的深邃,在边缘还有一圈黑色,隐约预示着不详。 “那可当然啦。”听到叶游风的夸奖,付清尘高兴的在二人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偷偷告诉你们喔,培育这朵风音蝶魂,可是花费了我不少的心血。单单是喂给它的灵武境高手的精血,就有小擒拿圣手洪仁心,三尺青锋林青锋,杨家枪传人杨坪……” 随着那一个一个名字被念出来,青年体内的血,也慢慢的冷了下去,只觉得通体生寒,甚至冒出了冷汗。这些人可都是武林当中有名的高手,个个都在灵武境的修为,没想到却被人杀了之后,还用血来浇花,真是可悲可叹。 这些还是灵武境的武者,那些一流高手,二流好手,又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难怪宣扬这里有瘟疫,不让那些百姓随意靠近,早先叶游风就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单纯的瘟疫,怎么可能会派林枫晚过来? 所以叶游风暗暗揣测,这里并没有瘟疫,之所以会被认为是瘟疫,恐怕还是因为之前叶游风待的那个村庄偶然爆发瘟疫所致。 如果不是瘟疫的话,就说明这件事爆料出来的后果,比瘟疫还有更加严重。官府干脆不辟谣,任这件事愈演愈烈。 “魔教已经被灭,你这么做,又有什么意思呢?”叶游风摇摇头,“何苦呢?碧天涯已经派人过来了。” 付清尘入了魔道,之前魔教被灭,苏振风不知下落,而剩下的魔教中人,也多战死,剩下一些实力强大的人,没有被抓住,但是也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这是风凌云的战绩,也是帮助他树立武林盟主威信的重要转折点,毕竟魔教存在江湖多年,还是第一次被斩草除根。 这种花的花粉可以让习武之人的功力全失去,魔教中人培育此花,目的不言而喻。联系之前魔教盗取《天地决》的行为,他觉得自己似乎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呢。 叶游风一边说话,一边浑身的肌肉都已经绷紧了,随时准备着逃窜。大花的目光楞楞地,似乎是盯着风音蝶魂失了魂魄,害得叶游风不得不在底下狠狠地掐了他一把。 “现在这花还差两位灵武境的精血,就能够彻底成熟。”付清尘满意的看着叶游风的神色骤变,之前发现这座山的时候,就意识到这里是难得一见的地阴绝脉,极其适合蝶魂生长,便屠了附近的几个村子,用人类之血来肥地,悉心培育。 不复他所望的是,此地果然长出了蝶魂,并且衍生出了风音蝶魂。 “这就是要打架咯。”叶游风横刀在胸前,风度翩翩地询问道。 “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差点都下不去手了。”付清尘幽幽地道,忽然奏筝,“所以你们还是去死吧!” 一言不合就开打,叶游风摸了摸鼻子,从耳边传来筝声,凄厉无比,如同女鬼之惨叫,扎得人脑仁生疼。叶游风眼疾手快,从大花的衣服下摆撕下两缕布条来,塞进了自己的耳朵。 “……”大花沉默了一瞬间,“为什么不撕你自己的?” “堂堂叶少侠出去,穿了一件破了的衣服,会让人很同情的。”叶游风淡淡地道。那尼玛就是撕老子的衣服。撕了老子的衣服,还不记得帮老子的耳朵里也塞布条,大花简直要破口大骂,但是他冷静了下来,也塞了布条在耳朵里。 布条虽然可以阻绝一部分的声音,却不能完全隔离,所以叶游风出手了,大花冲着叶游风道:“你先拖住他一阵子,我去把那朵花采下来,绝不能让这东西流传出去,危害武林中人。” 这话说得大义凛然,叶游风翻了一个白眼,明明就是看到稀有种类的花卉想要罢了,还有,大花特么不是老爹派来保护自己一路上的安危吗?怎么现在还要自己出力? 叶游风抬头看天,然而手下功夫不落,很快就到了付清尘的面前,男人穿了一身无比骚包的红衣,还抹了脂粉,刚靠近叶游风就被那股香气冲得头脑一昏,不由得感叹一句这都可以当作是随身兵器的一种了。 同样都是灵武境,叶游风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红衣男人看到叶游风迫近,收了铁筝,他虽然擅长于用筝声迷惑人心,却不是他的看家本里。铁筝不适合近身战斗,所以付清尘拿出一把伞。 大红色的油纸伞,配合着男人的红衣和殷红的嘴唇,当真是骚包无比。 叶游风机灵得很,右手轻轻送出,细长的铁刀便势挟劲风,向付清尘胸前而来,眼见便要穿胸而过。付清尘轻轻后退一步,红色的伞面如同一朵花般旋转,格挡住了叶游风的铁刀。 那红色的油纸伞,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虽然质地轻薄,然居然连铁刀也捅不通透,这可真是奇了。不过铁刀尚未开刃,而这把伞又有付清尘的内力灌注其中,其中的种种,实在不好判定。 青年见此,从旁边横刀朝着付清尘的脑袋拍击过去,付清尘侧头避开的同时,收伞斜拍,以伞使棍法,与叶游风的刀相击,两个人都感觉到手臂一麻,不等叶游风变招,就徒手抓住了叶游风的手。 “公子可真是不会怜香惜玉,对着一张美人脸,也能下得去如此狠手。”付清尘嘻笑道,因为这番话,他的声音越发显得娘气,而让叶游风从手到浑身上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喂哪里来的死变态,赶快给收手。叶游风脸上的笑容再也维持不住,趁着这个机会猛地朝着付清尘肩头撞了过去。男子一时不察,给撞了一个趔趄。 此时此刻在大花的一路狂奔之下,他已经到了风音蝶魂的面前。胖子一双眼睛晶亮的盯着花儿,一双手颤颤抖抖地,想要去抓那朵花。 “不!”付清尘突然惨叫,绝对不能让大花把那朵花采下来,风音蝶魂不是普通的花,在花朵未完全成熟之前,绝对不可以从枝上离开,否则的话就会彻底枯萎。 该死的琴姬呢,付清尘此刻才想起来,那个女人死哪里去了? 这是他花了那么多心血才培育出来的,绝对不能让那个死胖子拿住了。“干得好!”叶游风大笑一声,对于死胖子的行为难得赞同一次。 大花愣了一下,突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再去抓着那朵花,而是开始刨土。 尼玛这是做什么?叶游风在内心咆哮,他看错了,就知道大花做事不靠谱,此番的做法,不是想要把那朵花扼杀,而是想要带根刨下来,带回去自己培育。 第三十四章上林花发时 疯了!疯了!叶游风目瞪口呆,隐隐觉得自己低估了,大花对于植卉的喜爱程度,到这种时候,居然还不将那东西给毁掉。 大花哪有时间理会叶游风心里所想,他盯着面前的花朵,咽下一口口水,这可是风音蝶魂。岂是普通的花朵可以随意比拟的?他掏出怀里的一把小铲子,然后开始掘土。 付清尘速度不慢,很快就到了大花的面前,胖子的脸色不变,似乎是根本没瞧见那人的动作,待到付清尘到了面前,红色的油纸伞迎面而来,大花往后一仰,整个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避开了付清尘的攻势。 靠,死胖子的身体原来这么柔软。叶游风再一次目瞪口呆,就要上前一步帮助大花的时候,又有一个女子出现,手里头拿了一根珊瑚鞭,鞭子挟持着雷霆之势,又朝着叶游风而来。 叶游风斜着身体避过,鞭子在他的身体右侧,带出来一阵猛烈的风。青年眯了眯眼睛,看到来人是一位红衣女子,手中拿的鞭子也是红色的,煞是美丽。女子容貌不俗,可惜的是叶游风见过形形色色的美人,对于此女毫无兴趣。 因为没有兴趣,就收起了脸上向来玩世不恭的笑容,表情严肃而又认真。女子也是灵武境,和叶游风交手并不落下风,二人顷刻之间,就交手一二百招了。 另一边,付清尘也没料到这胖子的动作这么灵活,面对着胖子的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不再说废话了——不得不承认,很多人身上都有着独特的气场,可以感染周围的人。他面对叶游风的时候可以笑嘻嘻的,面对大花却只有严肃。 再一次靠近,付清尘打了一个转儿,一身红衣飘扬,油纸伞旋转起来如盛开的花朵。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付清尘的怪癖,对美丽的事物格外热衷,他创出的招式很美,当然了,威力也全然不差。 很快,平地就形成一阵狂风,面对着这样的攻势,试问谁不要撄其锋芒?可是大花却只是一闪身,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从背后摸出一块红彤彤的板砖,砸在男子的头上,当即便让这位灵武境的高手两眼一翻,朝后倒了下去。 好身手,叶游风忍不住要为他喝彩一声。大花最擅长这一招,手下板砖简直是无往而不利。 琴姬见到此景,略略吃惊,这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胖子竟然这般厉害,而叶游风淡淡地道:“战斗中分心,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哦。”说着,铁刀突然出手,在半空中打了一个转儿,在飞速旋转中击伤了女子的左臂,又回到了叶游风的手中。 “你竟将铁刀当飞刀使。”琴姬略略睁大了眼睛,她的肩膀有血慢慢渗出来,染得那一身红衣更加妖娆,叶游风毫不介意地转动了一下手腕,“那又如何?” 青年没有大智慧,小聪明却是不少的,一向都不喜欢按套路出牌,这也是让他那位师傅欣喜又头疼的缘故。 大花已经在挖花了,风音蝶魂的根系发达,在发掘的过程中,千万不能伤了它哪怕一点点的根部,否则也会立刻枯萎。 胖子的动作缓慢而又坚定,只是额头已出了汗,叶游风叹了一口气,在他的心里,这邪门植物,当然是立刻毁掉为妙,但是大花这么做,他却又不会阻止。 因为他知道阻止不了,所有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拦住琴姬,为大花争取时间。 琴姬冷笑一声,这位曾经魔教的长老可不是好相与的,“风音蝶魂,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拿走的。” “我知道不太容易拿走,”叶游风抬头看天,弦月西沉,想来再有一两个时辰就要天亮了,“不过在下想要试一试。” 语毕,悍然出手。 山风席卷而过,诸多蝶魂的花瓣被撕扯下来,高高的飘上天空,然后又慢慢的落下来,不是什么落英缤纷的美景,却无端端添了几分悲怆。 大抵是没有什么的,只是漫天的红色花瓣,配合这两个看上去要一决雌雄的男女,偏偏多了几分悲情的意味。 当然,如果将这些说给叶游风听,他肯定是要再翻上几个白眼的。他与琴姬又没有什么关系,说到悲情这方面,是不是也太会胡扯了一些? 想到这里,他的动作越发地快了起来,铁刀上本来沾染了血迹,然而此时此刻,那些血迹又消失不见,似乎是被铁刀本身吸收了。 刀身光滑,配合着他的动作,发出簌簌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饮血的缘故,叶游风总觉得自己与铁刀似乎有了某种微妙的联系,并且能够感受到铁刀很是欢喜。 兵器,也会有情绪?叶游风想到温良说过的话,此刀需要用血来开刃。“铁刀呀铁刀,灵武境高手的血,好喝吗?” 得到铁刀回应的叶游风感觉自己似乎是如有神助,琴姬的珊瑚鞭破开空气,叶游风每一次抬手,都觉得胳膊酸麻,长兵对断刃总是有着天然的优势,这方面铁刀要落入下风了。 就在此刻,铁刀突然发出“嗡嗡”的声响,叶游风也不和琴姬多做纠缠,而是面对着大花而来,琴姬心里一惊,脚步也顿了一顿。 胖子显然也感受到了那股气劲,面色微微一变,手下速度加快了三分。 “别挖了,”叶游风道,脸色深沉,“林枫晚来了。” 然而却已经是晚了,叶游风能够感觉到,这附近瞬间多了十几道气息,全部都是一流高手,当然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在于,那些气息当中,有林枫晚。 “我……”大花难得张口结舌,琴姬目光一转,忽然笑了:“还真是要感谢二位了,否则这风音蝶魂,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培育出来呢?” 叶游风听到她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暗暗地道了一声不好,然而已经晚了,林枫晚策马刚到这里,刚才那番话一次不落地到了他耳中:“想不到你叶游风堕落至此,竟然和魔教中人勾结。” 这位大哥你好好认清楚好吗?好歹你也是碧天涯三大神捕之一,没必要被这么拙劣的把戏给骗了吧。叶游风翻了翻白眼,他的手还在背后快速的颤抖着,肌肉有些痉挛,这是因为刚才和琴姬交手所致。 “我竟不知道碧天涯神捕也有不看证据的时候。”叶游风笑吟吟地道,而林枫晚面色不变,他那一声,也只是顺着琴姬的话罢了,他对于叶游风是否帮助魔教中人,并没有半点的兴趣,反正也是要捉拿回去的。 大花退后一步,虽然风音蝶魂未被他挖掘,但是眼下林枫晚才是最大的危机,退后的时候他踢了付清尘的小腿一脚,发出清脆的声音,似乎是骨头断了,叶游风别过脸去,大花的肉不是白长的,那一脚踢得,叶游风都感觉到了若有若无的疼痛。 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一脚踢得他太痛了,男人居然挣扎了一下,便从地上爬了起来。刚爬起来,就看到林枫晚已快到了自己的面前。 他大惊失色之下,急忙解下铁筝,弹奏起来,那些动作沉滞的村民便摇晃着上前,把林枫晚等人的去路给拦住了。 “杀!”林枫晚暂未开口,底下就有一个捕头道了一声,琴姬冷笑道:“往日都听说碧天涯如何如何,想不到也会为了完成任务,就置平民百姓于不顾!” 听到她这么说,林枫晚带来的人又有些犹豫,那捕头有些恼怒着开口:“你胡说,这些人已经被你们变成了活死人!杀了他们,才是为民除害!” “呵。”琴姬娇笑了一下,闪身到了付清尘旁边,“你说,如果这件事流传出去,百姓们是更愿意相信魔教把他们变作活死人呢?还是更愿意相信碧天涯滥杀无辜呢?” 那捕头一脸尴尬,琴姬说得没错。魔教虽然在江湖当中是人人得而诛之,对普通百姓来说,却是一个遥远的名词。而碧天涯除了维持武林秩序之外,分部也有监管百姓之职责。 近几年来,由于皇帝陛下意图开拓边疆,而国库空虚,故而一提再提赋税,百姓对此多有怨言,这件事情一旦被爆出来,碧天涯一定会受到诸多指责,百姓不会管是非对错的,他们需要一个发泄的对象。 何况,这种事本来就不能被爆出去的,要不然也不至于用瘟疫来掩盖! “够了。”林枫晚淡淡地开口,面前的活死人越来越多,将一众捕快的路给堵的结结实实,那些村民有的口中还发出“嗬嗬”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我碧天涯绝不伤无罪之人,你们先在这里守着。” 说罢,便一拍马背,整个人腾空而起,越过众多村民,朝着叶游风等人而来。 付清尘怪笑一声,他的嗓音尖尖的,本来就有些偏女性化,现在再这么一笑,听在人的耳中,只觉得说不出的刺耳。 第三十五章遗却珊瑚鞭 付清尘笑得开心,林枫晚就没那么高兴了。他的目光沉沉的,一把剑从剑鞘当中拔出,寒光涌现。 这是林枫晚的兵器裁云剑,锋利程度堪比纯钢、断玉,碧天涯三大神捕林枫晚、申明浩、铁贞兰,使得分别是裁云、佛光、白虹三把有名的兵器,尤以裁云最为锋锐,眼下这把剑出鞘,叶游风便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寒光。 就在此时此刻,付清尘忽然露出一抹诡秘的微笑,猛然将身边的琴姬推向林枫晚。女子没有想到,身边的人竟会意图置自己于死地,猝不及防之下,已是一个趔趄扑向林枫晚。 好歹也是成名的高手,琴姬立刻反应过来,珊瑚鞭冲着林枫晚而去,就要勾住男人的手腕,让那把剑的势头偏了一下,林枫晚眉毛一蹙,他如今已是牧气境,怎么会被如此轻易的得手。 手腕抖了一抖,很轻易地卸去了珊瑚鞭上的力道,剑的去势不变,琴姬弯腰避过,接着就挨了林枫晚一脚,这位已经四十多岁的神捕大人,可不会搞怜香惜玉那一套。 这一脚结结实实的踹上了琴姬的心窝,女子的身形偏上,刚好撞上了男人的剑。林枫晚毫无表情,将剑往前一送,不偏不倚的刺进了琴姬的小腹,然后又狠狠地拔出来,当下就是一泼鲜红的血,撒了下来,落到了风音蝶魂的花瓣之上。 “付清尘,你……” 琴姬狠狠坠落在地,脸色迅速苍白下去,从小腹的伤口源源不断地涌出大片大片的鲜血,流入地上,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泥土吸收,不远处的风音蝶魂愈加鲜艳,“你竟这么做!” “我做什么了?”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拔开塞子往下一倒,竟然也是一捧鲜血,不过那血的颜色,较之普通的血来,要更加的浓厚与深邃,应当是习武之人的心头血。 男人的笑容是妖娆的,这血来自于丧门星蔡虎,此人虽然是灵武境的修为,但是早些年来曾被仇家追杀,落下了病根,一直以来都隐居起来,无人知道他的住处。 所以付清尘故意放出话来,说的是天下第一神医云间月最近就在这里,不信那个男人不来。而在叶游风和大花来之前,他才取了蔡虎的心头血。 “呵呵。”琴姬捂着腹部,她明白自己的伤势已经不可挽回,心里对付清尘自然更加怨恨,“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龌龊的心思,其实你真的多年来为我教忠心耿耿,不过是为了……” 话还未说完,付清尘就猛然抬脚,一块石子飞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中了琴姬的太阳穴,女子双目一瞪,就此毙命。 两泼血接连落到了风音蝶魂的身上,只见这朵花儿红艳艳的花瓣,慢慢的向两边绽开,露出娇嫩的花蕊来。 风音蝶魂一旦绽放,可百年不枯萎。 “不好。”这两声同时来自于叶游风和林枫晚,二人同时朝着付清尘攻去,风音蝶魂这东西太邪门,如果落到了魔教中人的手中,还不知道会捅出什么大娄子呢。 然而已经晚了,男人刚才竟然想到这一招,又怎会轻易被他们二人拿住,红色的伞旋转起来,是那般惑人双眼,而只是眨眼之间,付清尘就消失在原地。 与那个妖娆的男人一同消失的,还有已经盛开的风音蝶魂。 该死的!付清尘的逃命本领也是一绝,否则当初魔教被灭之时,他又怎能逃出生天?林枫晚心下恼怒,转眼之间又看到了叶游风。 咦咦咦,叶游风后背一凉,下意识就要抓住大花的手,要和他一同逃窜,结果再一看,大花的身影早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让这样的家伙一路护送自己去敦煌,真的合适么。 叶游风干笑两声:“林前辈,好久不见呐。今天的太阳真是又大又圆呐,真想赋诗两首。”便说便往后退。他心里紧张,口中也开始胡言乱语起来,明明是后夜,哪来的太阳,还是又大又圆的? 仿佛是印证了叶游风所说,天地之间,忽然有一轮圆日缓缓升起来,光线是和煦而又温和的,照耀在这片山脉。 当那些光洒落到村民的身上,他们的身上迅速冒出黑气来,只是眨眼之间便全部倒在了地上,并且身体之上出现了尸斑,还流出黑色的脓水,看着分外的可怖。 这些村民本来就是死人了,只不过靠着蝶魂之力量,才能勉强维持行动到现在,如今风音蝶魂已经盛开,他们也失去了那种力量,因而才倒在地上。 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叶游风将铁刀往地下一戳,刀身弯曲到几乎要折断,然后又狠狠地弹开,借助这股力量,叶游风闪身逃窜。 林枫晚看了看身后的一大片尸体,先前那位说话的捕头下马单膝跪地:“大人,我们眼下该怎么办?” “烧了吧。”林枫晚揉了揉太阳穴,他看着青年的身影以一种很快的速度消失在这里,却没有过多的表情,原本的任务是抓捕叶游风,但是现在出了这档子事,他已经没有心力去管那个笑吟吟的青年了。 付清尘培育风音蝶魂,肯定不是用来观赏的,此事的重要程度,比之叶游风要紧急百倍。 如果他的此刻的内心活动,让叶游风知道,估计又会是一个白眼,说不定还会主动跑到林枫晚面前,嚷嚷着让林枫晚赶快把他抓回去。 他叶游风,什么时候成了无关紧要的人物。 男人双手摊开,有一只模样奇特的虫子振翅高飞起,这是碧天涯培育的专门用来追踪的青蛏,他跟着虫子所去的方向,一路追去,将剩下的都交给那些捕快,很快,这座山就燃了通天的大火。 当所有人都散去的时候,一个少女却出现在这座山中。她的身后是漫天的大火,映红了半边的天空,仿佛像是朝霞一般,艳丽无边。 少女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的模样,因为她的身体格外的娇小,隐藏在一身宽大的有些过分的白色长裙下面,头发只是简单的挽起来,梳了一个简单的发式。 脸上也没有失任何的脂粉,皮肤白白净净的,看上去甚至有些透明,秀气而又疏淡的眉毛之下,是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因为眼黑的部分太多,而且略有些偏向内里,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呆的。 如今山上已是半面大火,少女出现在这里,本已是诡异至极。更加诡异的是,她的身下居然骑着一只巨大无比的白色老虎,这老虎足足有一人那么高,少女坐在它的背上,神情安然,似乎一点也不惧怕这只巨大的老虎突然发疯,将自己吞入腹中。 白虎慢悠悠地踱着步子往前走,在某一刻突然停了下来,少女往下一看,一根红色的鞭子静静的躺在那里。 她的小手伸出,手腕一翻,一根透明到几乎看不见的丝线便探了出去,将那鞭子卷了过来。 鞭子自然是遗落在这里的珊瑚鞭,琴姬所持有的。少女抚摸着,只见它的颜色晶莹剔透,而又透着火红,如同珊瑚的颜色一般,因此得名珊瑚鞭。 好歹也算是一件比较好的兵器,而且颜色又是那样美丽,多少女子都非常的喜欢。 “小乘。”少女唤着白虎,而那白虎也通灵地转过头来,少女如同献宝一般将珊瑚鞭拿给它看,谁知白虎只是瞥了一眼,之后又兴致寥寥的转回头,继续往前走。 少女嘟起嘴巴,“小乘,你不喜欢吗?” 白虎没有搭理。 “好吧。”少女低着头委委屈屈地道,虽然白虎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知道啦,那是别人用过的,我不会用。” 说着,就将珊瑚鞭远远地丢了出去,那鞭子被抛到半空中在阳光的折射下,居然闪现了绯红的光泽,看起来格外的美丽,可惜那种美丽只是一瞬间。 接着少女又自言自语地道:“在这里,昨天晚上有两位牧气境,三位灵武境的高手出现过,唔,死了两个灵武境。不,不对,有一位灵武境的是死了之后才被带过来。” 昨天晚上的一切,明明没有被少女瞧见,可是单单吸了吸鼻子,她对这里似乎就了如指掌。 “娘亲说得对,外界的高手好多,你我还是低调为妙。”少女托着下巴,她哪里知道,骑着一只巨大的老虎,就让她完全没有办法低调起来。 她抚摸着脖子上的一块玉,那是一块残缺的玉,仿佛是玉珏四分五裂后的产物,少女的手指细长,摸着玉珏出了神。 火光卷起一阵风,朝着少女袭过去,拂开了她宽大的裙摆,这时候才发现,少女的裙摆里空荡荡的,她竟然是没有脚的! “嘻嘻。”少女笑了两声,声音带着少女特有的清脆与甜美,她搂着白虎的脖子,绒毛拂在她的脸上,有点儿痒,“小乘,咱们走吧。” 白虎听了这话,便撒开了四肢,将火光远远地抛在了后头。 第三十六章穷山读兵书 “你这是做什么?”少年的脸都快憋红了,才冒出这么一句话。 从小到大,他一直是温和有礼的,何曾被人这么压在身下,更何况那双小手还在他的身上上下摸索。 除去教养奶娘和通房大丫鬟,还从未有人靠他这么近过,甚至能感觉到少女的呼吸,夹杂着馨香,喷在他的脸上,让他从脸到耳根子全部都烧了起来。 当少女的手一路往下,意图拽下他裤子的时候,叶游灵终于忍不住了。他死死扯住自己的裤腰带,却不妨少女的力气极大,眼看着自己就要清白不保,叶游灵提气大喝一声:“姑娘家怎生如此无礼,竟然大庭广众之下,对男子动手动脚,实在是有伤风化。” 这句话说出来,他自己都没有把握,要知道面前的女子,可是会一言不合就将男人扑倒的。行事如此大胆,区区有伤风化四个字,恐怕她还不会在意。 然而曲酒酒眨眨眼睛,居然瞬间就掉下两颗眼泪来,别说,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掉起眼泪可真是一点都不美,眼圈红通通的不说,还一把鼻涕抹在了他的衣服上。 这让生性喜好整洁的叶游灵,在某一瞬间,差点将身上的少女给一巴掌拍飞出去,可是因为家教的缘故,好歹还是硬生生的忍住了。 当然,他就算是想要拍飞面前的女孩,也得有那样的战斗力才行。 叶游灵哪里还顾得少女是个拿月牙斧的狠角色,耐着性子哄着面前的小人儿:“好了好了,是我错了,不该说你有伤风化。” 从未面对这种情况的叶游灵,简直是手忙脚乱,想要抬手去抹去少女的眼泪,却又觉得唐突至极,便硬生生的忍住了,只是在那里干说着道歉的话语。 少女还在哭泣,声音越发的委屈:“你居然吼我!” “我错了。”叶游灵垂着脑海,有气无力地道,生平第一次面对少女的撒泼,只觉得还不如让他处理一些难缠而又头疼的事务。 “哼!”曲酒酒从叶游灵身上爬起来,轻轻地哼了一声,本来女孩家的声音就十分的娇软,如今带上了尾音,更是绵酥无比的,听在耳中只觉得心里麻麻痒痒的,叶游灵慌乱地低了头。 下一刻,他就从地上飞了起来,却是少女猛一跺地,再一脚踢在叶游灵的腰上,少年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然后整个人就落到了小毛驴的身上。 少女一拍毛驴的臀,小毛驴就撒开蹄子,驮着叶游灵欢乐地跑上了山。叶游灵被颠得脸色惨白,胃里涌上来一股不适之意,勉强转头一看,少女正笑眯眯地跟在他的身后。 “快放我下来。”叶游灵已经是满头大汗,咬牙切齿地道,少女速度很快,几乎和毛驴并肩齐驱,偏过头摸了摸叶游灵的脸,顺便感慨了一下皮肤细腻,“就是不放,我要抓你回去做压寨夫婿!” 压寨夫婿…… 本来胸有成竹的少年,在此时此刻突然意识到,仿佛有些什么正在脱离这他原本的掌控,朝着不可预计的方向,慢慢的发展着。 曲酒酒看少年开始挣扎,本来山路就不稳,这一挣扎,几乎要从毛驴的身上掉了下来,她一时情急,拍在少年的后颈,少年两眼一翻,就这样昏厥过去,一动不动的任由这小毛驴,将他驮上了黑风寨。 “唔……”少年再次睁开眼睛,面前是一间普通的客房,当然,对娇生惯养的叶游灵叶家三少爷来说,还是寒酸多了。 他睁开眼睛,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而眼睛同时在四周打量了一下,在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想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当然就是判断自己的处境,于是他看到了坐在他面前的男人。 男人明明穿着十分寒酸,叶游灵却感受到了一种气定神闲的感觉,还未开口,就听到男人淡淡地道:“天府叶氏的叶三公子,怎么会出现在我小小的黑风山?” 被一口指出来处,叶游灵一点都不慌乱,他抬起头来,眉宇之间全部都是镇定:“程前辈不也出现在这里么?” 说罢,居然还微微一笑。当然,在刚睁开眼睛,没有看到曲酒酒的时候,他是松了一口气的。 “我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与你叶家无关。”程昱毫不客气地反驳回去,眼前的少年能一眼认出他来,就说明是有备而来。“你哥哥叶游风不在这里,我们没有抓到他。” 叶游灵神色不变,在曲酒酒抓他来的时候,他猜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叶游风居然不信任家族的情报组织,偏偏要走另外一条路?叶游灵苦笑一声,眉宇之间有一片阴影,“程昱前辈,这是要抓我来和天府叶氏交换什么?” 黑风山上黑风寨,寨子里两百多口人,哪个不要吃饭,近年来时常饥荒,生计定然难以维持。程昱只以为他是有后手,便道:“三公子说笑了,黑风寨从不曾有过这样的念头,如果是有什么样的地方,让公子误会了,还要劳烦指出才好。” 叶游风拿住了,叶家不会出手,叶游灵则不同,最受叶家老太爷器重的叶三,十五岁就接管叶家三分之一产业的叶三。自己若是试图绑架叶游灵,恐怕三天后黑风寨就会被踏平。 “我误会了什么?”叶游灵冷冷淡淡地道,眼眸之中出现一丝不满,“正是你黑风寨的大当家的,给我掳了过来的。” 说起这件事,他的脸上极快的浮起了一丝浅淡而又可疑的红晕,不过在少年的接力掩饰之下,很快的又褪去了。 当然这一切,都没有逃过程昱的眼睛,他一双竹竿儿似的手指,在梨花木的桌子上敲了敲,如此看来给叶游灵准备的还是上好的房间,“酒酒少女心性,顽劣难当,还请叶三公子见谅。” “只是不知道叶三公子拜访我黑风寨,有何指教?”程昱又问,虽然叶游灵乃是被曲酒酒掳上山来的,可是的的确确踏上了山路。 少年伸手摸了摸袖中,手中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可惜眼前发生的一切,和他预料当中的有些出入。不过该做的,还是要做。 “我想和程先生谈一次生意。”一想到这里,叶游灵拱了拱手,态度恭敬了许多,先生二字不是白当的,程昱乃是大殷有名的大儒,甚至被尊称为儒家亚圣,就是当今首辅,也是他的得意门生。 至于这位亚圣大人,为何在晚年放弃安逸的生活,跑到这穷山恶水来,却不是旁人所能够知道的了,也就是叶家手眼通天,才能得到这样的消息。 程昱没有接话,而是用手指轻轻地摩挲茶杯的内侧,明明昨天才卜了一卦,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应该是叶游风,怎么忽地出现了变故? “叶三公子竟如此有趣。我一个老头子,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哪里懂做生意?来到这里,也不过是图个安静,”程昱笑了两声,一双精明的眼睛,却一直注视着面前的少年,“想要好好享受一番晨昏优乐,胸五点尘的乐趣罢了。” 言下之意是你太抬举我这个老头子了。 老狐狸!叶游灵磨磨牙,论道行来,面前这个男人的确不是他能比的,于是他换了一种法子,必须把话挑明白了。 “程前辈实在是太过谦虚了,”叶游灵微微一笑,“小子也表明来意,我叶家可以出钱,让黑风寨所有弟兄都吃饱饭,而且还不用担心官府,如何?” 男人脸色一变,前者还好说,叶家有的就是钱,想要养活几百口人,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但是后者却非同一般,护着黑风寨不被围剿? 更何况叶游灵接手家族以来,可是有名的拔毛公子,精明的厉害,每一笔生意,只要是经过他的手,绝对是稳赚不亏。 “你想要什么?”程昱沉默了一会儿,终究还是问道。 窗外,曲酒酒百无聊赖地叼了一根草,靠在小毛驴身上:“今天那人俊不俊?像天上走下来的谪仙人一般。”少女说着,眼睛晶亮亮的,“让你驮了一路,便宜你了!” 毛驴短嘶了一声,似乎是对主人话不满,但是很快就低头吃着黄豆了。少女的目光投向远处,忽然叹了一口气,一把抓住路过的小六子:“你说为啥我们要叫做黑风寨,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地方,难听死了。” 那被抓来的少年,该不会认为她是黑山老妖之类的吧?想到这里,曲酒酒更加郁闷了。 小六子眼睛一转:“咱们这山就是黑风山,叫黑风寨也顺口了。大当家的要是不高兴,就让二当家的取一个吧。二当家的是读书人,肯定能取个好听的。” “算了算了。”曲酒酒一听这话,连连摆手,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程昱,自己要是这么一说,先生必然要让自己再背书,那可真是头痛。 “对了,大当家的带回来那位公子已经醒了,大当家的要不要去看一下?”小六子又问,叶游灵醒来并不久,不过小六子一直密切注视着,故而得知。 曲酒酒眼睛一亮,一个纵身就飞跃过去,到了门口猛然听到程昱的声音,吓得急忙蹲身下来,凑近窗户扒在墙上,听里面究竟在说什么。 第三十七章有女妖且丽(上) “你个死胖子,真是没有道德心。枉你我从小一起长大,我把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让给你。”叶游风伏在大花的后背上,嘟嘟囔囔地说个不停。 他逃的蛮快,可是临走之前,林枫晚对着他来了一剑,隔着那么远,剑气都划破了叶游风的脚腕,如果他反应不及时,这条腿说不定便也没了。 可是叶二何曾受过这样的苦楚,这一下彻底不干了,大花没得法子,干脆把青年一下背在背上,朝着西边而去。 “什么好吃的?”大花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忘了吗?”叶游风差点摸了一把辛酸泪,“小的时候,我娘每次给我做麻油虱目鱼猪肝粥,我都偷偷拿给你喝。” “那是因为你不惯吃猪肝!”大花撇撇嘴,对于叶游风颠倒是非非常不满。 “那我还把我最爱的吃的桂花糖蒸栗粉糕拿给你了呢。”叶游风不服,“桂花糖蒸栗粉糕多好吃!” “是好吃的,”大花抬头看天,“难道那不是因为你偷偷藏起来的桂花糖蒸栗粉糕都快馊了,所以才给我的?” 这么说着说着,叶游风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大花,你说现在姚姑娘,是不是已经把我给忘了?” 他说得是姚姑娘,而不是沐竹,是因为叶游风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资格这般叫她。青年的声音很低,大花叹了一口气:“你都知道啦?” 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一路走来到处都是人在议论。议论着他叶游风的落魄,也议论着那个新出道的牧气境青年,是多么的天资出众,和红颜榜姚家姑娘,是多么匹配。 “你放心吧,姚家姑娘是不会忘记你的。”大花语气温柔,“多年后她与那牧气境的青年成亲后,定然还会不时记起,从前有个被家族抛弃的落魄傻小子,惦记着她这块天鹅肉。” “你这是安慰人的态度吗?”半天过去,叶游风的声音才闷闷地传出来,对大花所说十分不满。 大花停顿了一下,喘了一口气:“你后悔了吗?” “没有!”叶游风断然否认,如果上天让他回到那时候,他一定还是会那么说,那么做。 “那就好。”大花慢慢地,一字一句地道,“你会成为敦煌的城主,会成为英雄榜上有名的人物,你会有数不尽的女人,何必惦记那一个呢?” 虽然有的时候,得不到的那一个才是最好的。 青年没有再搭话,夕阳将两个人的背影扯得很长很长,路边发黄的草儿披上一层柔软细密的光泽。叶游风的的脚随着大花的迈步而一上一下的动着,脚脖子处的伤口已经经过处理,被帕子给裹缠好了,隐隐还能看到渗出来一些血,在雪白渲染出一朵寒梅。 在天黑之前,他们终于抵达了永兴。 去敦煌的第一站。 两个人找了一家小小的客栈住下,大花还买了一些伤药给他敷上。他的体质本来就比较强,很快脚腕的伤就没事了。 “我还从来没有睡过除了一叶客栈的其他地方呢。”叶游风嘟囔,这客栈里的房间又小又破,被子还散发出一股酸腐的臭味,不知道多久没有换洗过了,这些让他十分的不适应。 幸好风怜雨不在这里,否则定要让他打了自己的脸。 “将就着点吧。”大花劝道,床很小,所以他很自觉地抱了一床被子躺在地上,叶游风也不再折腾,就这么躺在床上。 大花很快就打起了呼噜,在这样的处境还能如此泰然自若,叶游风苦笑一声,或许是他自己太会胡思乱想了。 牧气境啊……叶游风这么想,其实这些天来,她一刻也不敢放松,内力时时刻刻的在经脉之间流动着,运转在三十六个周天之中。 可越是这样,他越能够体会到,想要从灵武境,突破到牧气境,不是那么容易。 天才配佳人? 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遇到了姚沐竹,但是女子见到自己,立刻转身离开,他就在后面追着,某一刻终于追上,他抓住女子的肩膀,回过头来的却是付清尘。 男不像男女不像女的人妖穿了一身红衣,笑嘻嘻地伸了手,那指甲得有二尺长,差点就掐住了叶游风的脖子,骇得青年猛地睁开眼睛,从梦中醒了过来。 天,已经是大亮了。 大花端了一盆水过来给叶游风洗脸,水是井水,寒凉透骨,他捧了一捧泼在脸上,顿时清醒了几分。 此刻的他恐怕绝不会想到,这是他一生之中,最后一次梦到姚沐竹。 永兴地方虽不大,却十分的富庶,而且这里临近钱塘江,要去下一站天水,便可以转乘船运,这可比走路去要快上数十倍不止。 二人出了客栈,好歹大花不算笨,来之前在包裹里塞了好多张银票,所以眼下还不至于像之前那般困顿,走到街上还有闲情逸致要置办一些干粮,留在路上吃。 叶游风的脚好的差不多了,就在街上一瘸一拐地走着,引得不少女子纷纷驻足侧目,心道:这不知是谁家的公子,白瞎了如此好的样貌,却是一个瘸子,恐怕很难讨到媳妇。叶游风对于她们目光当中递过来的探究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吟吟地一一回了媚眼。 这幅作态,和他当年在玉京的风流有得一拼,大殷向来民风开放,那些女子见他虽身有残疾,神色之间却一片从容淡定,脸上还挂着温润如玉的笑容,想来是一个可解风情的男人,自然是更加心许。 大花懒得理会一身都在散发骚气的叶游风,他最重要的就是多买些干粮,当然,还要买鸡腿。一想到鸡腿,大花的脑子就转的比较快了,蜜汁的、盐焗的、香酥的、麻辣的、酱蒸的……越想越馋。 卖鸡腿的店前面有个胭脂摊,叶游风百无聊赖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女子,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未出嫁的、容貌姣好的还是五官普通的,都要在这个摊子前面驻足再三,挑上那么一挑。 而就在这个摊子前面,一个瘦小的青年,正悄悄伸手去够一个姑娘腰间的荷包。 不过那青年的手法,可真不是怎么好,看的叶游风都要着急了。那个瘦小青年,先是伪装成也要去看胭脂的样子,伸手去够那姑娘的腰包,但是正巧那姑娘弯腰,拿起一盒胭脂,他的手扑了一个空,咬牙又靠近了一些。 这下终于是摸到了那个荷包,可是姑娘的荷包未免系得有些太结实了,他怎么扯也扯不下来,又不敢动作过大,惊到了那个姑娘,就在那里满头大汗的解着。 “我说小兄弟,你这么说有些不太好吧。”叶游风慢悠悠地走了过去,直接捉住了瘦小青年干枯的手指。 手感好粗糙的说,叶游风在心里感慨了两声,果然这男子的手和女子是完全不同的。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也不小,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往这边看来。 他本来是不打算管这种事的,毕竟眼下这个关头,还是低调一些为好,不然身份暴露,可就麻烦了,只是他好歹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如何能够看着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有这种事儿,却不出手? 不出手的话,他可就不是那个打马玉京街的叶游风了。 瘦小青年涨红了面皮,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那匕首明晃晃的,瘦小青年握着它,感觉心里安心了不少,匕首在空气中动着,锋刃都快要碰到叶游风的脸了,看着周围的姑娘,一阵提心吊胆,那样好的皮囊,要是给毁了,可真的是太可惜了。 可惜是可惜,只是旁边的人一个个看着,竟没有人敢上前来。 被偷了荷包的姑娘也转过身来,不过似乎是被吓到了,什么也没有做,就呆呆地站在那里。 叶游风不由得在内心道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世界上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风流倜傥俊朗不凡的翩翩浊世佳公子,怕是唯有我一人了。 只手下功夫却不停,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瘦小青年的胳膊上,那人只觉得小臂一阵酸辣,竟是没办法将手握起,只听“啪嗒”一声,那姑娘的荷包就掉到了地上。 “我的荷包。”女子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低头捡起了地上的荷包,她低头的时候露出了自己的脖子,一片瓷白细腻,她睁着一双大眼睛娇怯怯地看着瘦小的青年,“你为什么要偷我的东西?” 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傻姑娘,被偷了东西还要傻乎乎的问上一句,人家为何要偷她的东西?只能道一声傻的可爱。 那瘦小青年脸色变了又变,刚才他看叶游风是一瘸一拐的,只当是个残废,自然不在意,可是现在又注意到,这个路见不平的愣头青的腰间,似乎是带了把刀,虽然在永兴还未有兵器之禁,但能随身带刀者绝非一般人。 自己说不定是惹上了一个硬茬,眼珠子转了两下,猛地狠狠啐了一口,然后……拔腿就跑。 第三十八章有女妖且丽(中) “好了。”叶游风看那人撒腿就跑,也懒得去追,就拍了拍手,“这位姑娘,以后再独自出门,一定要多加小心,江湖上贼人很多。” 说罢,便要转身离开,而一直略显得羞涩的女子也抬起头来。她的容貌是很美艳的类型,水灵灵的大眼,好看的柳叶眉,小巧的鼻子,樱桃红的小嘴,怎么看怎么好看,竟是挑不出半点瑕疵。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也是太过美艳了,尤其是尖尖的下巴,怎么看都有点狐狸脸的样子,不过如此愈发勾人摄魄。 “姑娘可还有事?”叶游风的脾气一向不错,对女人就更加宽容。 尤其是,一个美艳的女人。 “奴家姓杨,在家排名第九,公子可唤我九娘。”那女子的脸上浮现两片可疑的红晕,说话的声音也很低,仿若呢喃。 看得出来,对于主动和男子搭话这件事,的确让她很羞涩,这样羞涩的神情落到叶游风的眼中,是很勾人的。 “原来是杨九娘,在下姓叶,不过是一介浪子。”叶游风无意告知女子自己的姓名,所以用词搪塞。 却又听得那女子急急地开口:“原来是叶公子,叶公子刚才的举动,令小女子感动不已。这荷包,便予了公子罢。” 说完,把荷包塞进叶游风的手中,就匆匆忙忙地跑掉了。 徒留叶游风一个人,拿着荷包楞楞地站在原处。大殷的民风开放,女子上街而不戴头面已属正常,而赠与心仪男子饰物则是无可厚非,前朝更有美男子乘车出行而满载归来之佳事。 只是这荷包乃是女儿家的东西,予了自己,怎么就有那么一丝丝私定终身的意思?不过二人只是萍水相逢,这女子或只是为了表示感谢,那么就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恰巧大花也买好了干粮,从店里走出来,叶游风一惊,万不可让他瞧见了,便匆匆忙忙的将荷包塞到了胸前。 “船家昨天晚上就联系好了,”大花似所未见,直接揽了叶游风的肩膀,把东西塞到他的手中,“这是给你的。” 叶游风一瞥:“为何我的里面全是馒头,你的却有鸡腿?” 满脸红光的死胖子买了东西,心情也好了很多,对着叶游风侃侃而谈:“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呀。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多饿饿,可以保持大脑清醒。什么,我为什么不用清醒?我得多吃点才有体力保护你,你以为天门十三煞那么好对付吗?如果不是为了你……” 胖子又搬出来那套,如果不是叶游风惹出来这么多事,他就不用离开自己心爱的花儿过来保护他的言论。叶游风自知理亏,也不与胖子争辩。 很快就到了码头,叶游风刚要感慨一句终于不用忍受宛如老妈子一般啰啰嗦嗦的大花,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姑娘。 姑娘背对着她,穿着一身白衣,身量纤细,站在江边,背影翩然出尘。 正是之前遇见的那位姑娘。 “原来是叶公子,”杨九娘也注意到了叶游风,福了福身,“真是太巧了。” “的确很巧。”叶游风温润如玉翩翩一笑,“只是这世界上巧合的事情不多,多的是人有意而为之。” 尤其是,前不久二人才相遇,如今又在这里遇到。 “或许是我与公子有不可描述的缘分呢。”杨九娘又道,她的容貌美艳极了,可惜叶游风所见美人无数,就是红颜榜前三,也曾细细地观瞻过,又怎么会被美色所迷? “有没有缘分,我不知道。”叶游风抬头看天,“不过我知道的是,一旦我与谁有了缘分,那个人就会要倒霉的。” “所以,为了姑娘你的安全着想,我们还是不要有什么缘分更好。”叶游风搓了搓手,用一种罕见的、腼腆的姿态,回答了这样的话。 “公子所言,是什么意思。”杨九娘退后一步,柔柔弱弱地道,一双眼睛如同秋水潋滟,却又带着无辜之色,似乎真的听不懂叶游风是话中有话。 叶游风没有回答,而是转头看着大花,胖子正在和船家交涉:“什么?不是说好了出租给我们吗?” 租船的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这位客官,实在抱歉。原是说好了要出租给二位公子,但是是这位姑娘先付了银钱。” 叶游风瞅了大花一眼,似乎在责怪他,气得后者脸红脖子粗,“你这船夫恁得不讲理,明明是我等先来,做生意之人,怎么可言而无信?” “实在对不住啦,可是我上有老下有小,当然是谁钱多就在谁,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万请两位客官见谅。”老人又弯了弯腰,态度十分的谦卑。 “她给了多少?”大花想了想,既然老人是为了钱,那么也可以用钱让老人重新决定载他们,“无论这位姑娘给了你多少订金,都请原封不动的退还给她,因为我们可以出双倍。” “这订金,你们给不起。”老人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大花摸了摸自己胸前塞的银票,刚要反驳,却见到叶游风递了一个眼神,立刻闭口不言。 所谓的订金,还不一定是银钱呢。 对着一位老人家,就算二人再有火气,也无法发泄出来,只能是硬生生忍着。可是这钱塘江很快就要涨潮,没有其他人愿意接这个活。如果今天他们走不了的话,在接下来的十天内,都走不了了。 实际上就是现在,也没人敢冒着生命危险摆渡,也就是这位老人在此摆渡数年,技术娴熟,又亟待用钱,才会如此。 “如果两位公子不介意的话,倒是可以与小女子共乘。”杨九娘道,她的眼波流转间全然都是媚态,“就当是感谢公子刚才帮了我的恩情。” 这船不大也不小,有三个船舱,足够几人共乘,男女共乘,虽然有些唐突,可是眼下却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 女子主动邀请叶游风,男子本来欲拒绝,可是大花却先行一步,拦住了叶游风:“这位小娘子,恭敬不如从命了。” 大花什么时候竟然也会这等甜言蜜语了?叶游风睁大了眼睛,难不成死胖子情窦初开,瞧上了对方? 男人在底下握了握他的手,低声道:“等不了十天了,到那时候恐怕我们就走不掉了。今天这船,就算是不邀请我们,我们也得上去。” 于是叶游风知道,从一开始,对方就没有打算让他们轻易地离开,他们每一步都正好符合对方的设想。 这不是陷阱。直接表明的当然就不是陷阱。 可是他们还不得不跳进去。 或许这就是对方的乐趣所在。 “好,恭敬不如从命。”叶游风轻轻松松地道,说罢还撩了一下衣服下摆,做了一个动作,偏头对着杨九娘道,“姑娘先请。” “不,还是公子先请。”杨九娘声音轻柔甜美,对着叶游风道,语气却十分坚决。 叶游风从来不会和女人争辩,尤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更是懒得再说其他,所以他也就微微一笑,拉着大花走进了船舱。 自称杨九娘的女子微微一笑,也打算走进去,那位艄公却突然开口:“虽然老朽不该开口,可是这世上,未必所有都是沉迷美色的男人。更何况……” 女子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老艄公会说这句话,老人的眼神是清澈而睿智的,能在这里活到这把年纪的老人家,向来都是充满着智慧和豁达的。 所以他只说半句话。 能听懂这半句话的人,自然是懂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听不懂这半句话的人,也不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 “咯咯咯。”杨九娘掩嘴而笑,她的容貌本来就极尽艳丽,却偏偏穿了一身素白如雪的衣裳,如此反衬之下更是我见犹怜,“更何况……他们心里已经有了戒备?” “可是,”女子笑的更加开心,“如果一个女子有心要去诱惑一个男人,就算是他心里有再多的戒备,也很难抗拒,不能抗拒。这就是人性,是男人的本性。” 而且,她向来最喜欢这么做。我就是告诉你,我要诱惑你,不但诱惑你,还要杀你。 就算是知道,面前这个女人是来杀自己的,那些男人也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而她,最喜欢看的,就是那些男人控制不住自己时候的模样。 艄公摇摇头,显然是不赞同面前的女子,可是杨九娘丝毫不在意他的看法,反而直接提起裙摆,每走一步都姿态万方:“如果一个女人诱惑而不成功的话,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女人……她还不够美。” 她杨九娘,可不是那些低劣的货色。 红颜榜第十名,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杨九娘对自己的容貌亦是十分自信,她认为前十在容貌方面已经达到了极致,哪里有什么高下之分? 所谓的高下,不过在于气质而已。 而她杨九娘,就是能让男人心动的气质。 第三十九章有女妖且丽(下) 小舟在摇晃着,叶游风躺在船篷里,目光悠远,他在思索。 很多事情都在酝酿中,而他敏锐地觉察到了不对劲,然而思索到脑仁一阵一阵炸裂的痛感,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他手里握着的东西太少了。 大花不在他的身边,实际上,此时此刻,胖子正蹲在船边和艄公聊天,艄公不愧是浸淫此道多年的老人,如今钱塘江大潮未起,可是已然不平静,而小舟却在这般的掌控之下,平平稳稳。 “你和你家公子要去天水?”艄公抹了一把脸,他的脸膛红光光的,皱纹虽然横生,却是半分不显老态,那些皱纹就如这江面一般,涟漪的背后可能是惊涛骇浪的前兆。 “是呀。”胖子摸了根鸡腿在吃,还示意了艄公,老人摇摇头,“天水是个好地方啊,听说去了那里的人,一定要去天水寺朝拜。很灵验的,会心想事成。” 胖子一心啃着鸡腿,直到嘴唇变得油光光的,也不知道听进去老人的话没有,他看着起伏的江水,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自己的花儿。 没有他的精心培育,回去的时候,花说不定死了几株,哦,老天爷,死的千万不要是二月红。 这边二人在甲板上言语,另外一边,叶游风突然从躺着的姿态变为盘腿坐着,接着就看到杨九娘袅袅娜娜地走了进来。 叶游风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姑娘与我同一船舱,似乎不太好吧。” 然而女子并未理会,而是拿出了一把琴,轻拢慢捻抹复挑,开始唱起来:“八月十八潮,壮观天下无。鲲鹏水击三千里,组练长驱十万夫。” 苏轼的词,向来是豪放不羁的,寻常女子极难将其中的意味唱出来,但是面前的女子不,她的声音明明柔媚婉转,但是唱起来的时候却又隐隐有金石之音。 叶游风便闭口不言,静静地听着,因为在此刻打扰别人,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 女子继续唱着,“红旗青盖互明末,黑沙白浪相吞屠。人生会合古难必,此情此景那两得。愿君闻此添蜡烛,门外白袍如立鹄。” “愿君闻此添蜡烛,门外白袍如立鹄。” 一曲完毕,叶游风便轻轻合掌,“唱的好。” 女子也能有如此的胸襟和气魄,叶游风也觉得有些佩服了,她能够从女子的歌声当中感觉到许多,包括男子想要建功立业的心思和俯视天地的豪情,这样的感情,不会是女子会拥有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将面前的女子引为知己了,男人多孤独,真是缺二三知己。 杨九娘眉目含春,天色慢慢的昏暗起来,叶游风摸索出火石,在这船舱之中,点上了一支蜡烛,在如豆珠般大小的烛光当中,女子越发的显得含情脉脉。 那是如水的目光看的人浑身舒泰,似乎要永远的沉溺下去,叶游风盯着女子不经意间露出的姣白脖颈儿,一瞬间只觉得很难挪开目光。 嘴巴里很干涩,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感觉喉咙一阵一阵的干疼,身体当中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望,正在叫嚣着,要跳出来。 被这样的目光盯着,杨九娘似乎是感觉到了有些不好意思,慢慢的站起身来,打算就这样离开这里。 未料此刻,一个浪头打在船身上,哪怕是艄公技艺精湛,也免不了船身一阵摇晃,女子重心不稳,往前扑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叶游风的怀抱当中。 “姑娘……”叶游风声音沙哑,他的目光黏在女子精致的容颜上,甚至能够感受到女人的温柔和娇媚,这对于男人来说,最具有杀伤力的两点,女子将葱白的手指竖在叶游风的唇边,呵气如兰。 不知怎么,外面突然下起了蒙蒙的雨,最初不过是雨丝,到后来变成了雨点,打在船身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空气之中弥漫着浓郁的水汽,呼吸带着热流交缠在一起,怎么都是暧昧的,船舱内是温暖如春的。恍恍惚惚间,叶游风仿佛置身于天堂之中。 佛家说,唯有一生行善、从未作恶的人才能够通过彼岸。到达极乐之土天堂,但是现在想来,他所身处的,不也和天堂差不多了吗? 女子的头略微往前,嘴唇微微张开,似乎是要亲吻叶游风的面颊。却在靠近的那一刻,从嘴中吐出一根纤细的银针,朝着他的脖颈而去,那银针的顶端是漆黑的,一望便知是涂了剧毒。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太近,银针速度又很快,杨九娘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然而叶游风的眼神却在那一刹那清醒过来,抬手便夹住了银针。 明明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叶游风又如何能够能够反应过来?杨九娘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否定这个结果。 她身为天门十三煞的九煞,刺杀过不知道多少男人,从未有人能够在她的琴音和目光之下,还能够保持冷静。 怎么可能会在这里破例? 绝不可能! 杨九娘摇摇头,然而男人已然清醒过来,哪里还会坐以待毙,反手一扬,带有剧毒的银针就朝着女人的面门发射而来,杨九娘白衣一挥,轻易地拂落银针。 下一刻,又是数十枚剧毒的银针,从她的袖口中激射而出,分为九路,要封锁叶游风身上的八大死穴,还有一路是朝着他的眼睛而去。 叶游风若是想要先护住眼睛,身上必然会重创,如果破了朝着他那八大死穴而来的银针,那么,他的眼睛就会被伤及。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避无可避的,这女人虽然貌美,心狠手辣,也是世间少有。 狭窄的船舱内,叶游风铁刀悍然出鞘,只是受了地方的限制,未能完全施展开来,只见一片寒光闪过,八道银针纷纷被斩落,而还有两枚,就要刺入叶游风的双眼。 银针距离叶游风的瞳孔还有分毫之时,却在半空当中,稳稳的停了下来,再也近不了半分。 这是风雨式,可以在一念之间,影响天地风雨的功法,他现在不过略微修炼了一些皮毛,但是意念却足够控制两枚微不足道的银针。 一个呼吸之间,最后两枚银针,便失去了准头,晃晃悠悠地落到了地上。 而杨九娘却已经趁着这点点时间,转身逃到舱门外,她白色的衣裙在雨中翻飞,拥有一种凄厉的美艳。 一个回头,她就撞上了一堵人墙。是那个胖子,杨九娘眸光一转,口中就吐出让人迷醉的声音:“公子救我……” 只是话音未落,胖子就面无表情地抄出一块板砖,狠狠地砸在女人的头上。可怜了杨九娘,一生自负至极,认为天下未有她拿不下的男人,却不曾料到今日居然连着两下失手,最后还被板砖拍了脑袋。 这件事情要是传扬出去,她也不必在江湖上混了。 血从她光滑的额头,慢慢的流下来,在雨水的洇晕之下瞬间变成一大片,模糊了她的容貌,看着格外可怖。 老艄公蹲在一边,看着这一出跌宕起伏的戏码,脸上带着平和的笑容,一点儿也不震惊、慌乱和害怕。仅仅凭借这一点,他就不会是个平凡的艄公。 胖子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感,拽着女人的衣领,直接将她拖回船舱之中,而叶游风也恰巧从耳中取出两缕布条来。 杨九娘的琴音带着魅惑之力,而他提前在自己的耳朵当中塞了布条,当然这样子不过能略微阻绝一点罢了,关键在于,这是是带血的布条。 以他灵武境的修为,再加上布条的隔断,杨九娘自以为的天衣无缝,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砰!”女人的身体被狠狠地往地上一丢,发出沉闷的骨头撞击的声音,叶游风略带责怪地看了大花一眼:“对着女孩子,怎么如此粗鲁。” 大花磨磨牙齿:“在我的眼里,只有活人和死人,你想做哪一种?” “咦,怎么突然下起雨来了呢?”叶游风奇道,却见大花拿着水瓢舀了一舀江水,冰冷冷的水泼在杨九娘的脸上。 叶游风盘腿坐在,看到女子悠悠地醒转,咧嘴“嘿嘿”地笑了两声:“九姑娘好呀。” 实际上杨九娘现在一点儿也不好,她身上素白如雪的衣衫被雨打湿之后,又浸了血,然后在地上一翻滚,顿时变得肮脏无比,这是有洁癖的杨九娘无法忍受的事情。 她的头发也凌乱地闪开,湿淋淋地贴在脸颊两侧,这样看上去更添了一分楚楚动人。 “呵。”杨九娘冷笑一声,“既然落到了你的手中,要杀要剐都随便吧。”今天对于一向自视甚高的她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天大的打击,以至于女子已是心灰意冷。 “别这样嘛。”叶游风笑吟吟地,“九姑娘如此美丽,我又如何能下得了手呢。我擒住你,不过是想问你个问题罢了。” 杨九娘躺在地上,从她的角度看上去,男人的容貌越发俊朗不凡,还带着一分难得的气度。 “你要问什么?”她略微喘了两口气,才这样问道。 第四十章尊前笑不成 “风凌云什么时候向天门十三煞投的帖?”叶游风微微咳嗽了一声,道。 投帖,是江湖上的黑话。一般雇佣杀手去对付仇家,多是不能光明正大的,这种时候就要用到投帖二字。 天门十三煞是明面上的杀手组织,风凌云雇佣也没有藏着掖着,不过他怀疑的是,在风怜雨之前,风凌云就要杀他! 他清楚的记得那天早上,风怜雨还活着,站在清晨的微光里冲着他笑,那是一种奇怪的笑容,当时不觉得有什么,每每回忆起来,却都能让人心里一颤。 而在第二天晚上,风怜雨之死在江湖上掀起波浪,女子的尸体运回凌云山庄,却说已经死了五天,正是二人从御剑城逃出来的第二天。 这样看或许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如果按照风怜雨真实的生活痕迹,那么,风凌云雇佣天门十三煞的时间,也太早了一些。 似乎,早就知道风怜雨会死。 “九月三十。”杨九娘思索了一下,而后回答道,“九月底的时候,我四哥就往这里来了,当时我还不曾知道,四哥是为了拦截你。” 九月三十?十月二日风怜雨还在他的面前言笑晏晏,叶游风只觉得一切讽刺至极,他微微闭了双眼,又听得杨九娘道:“天门十三煞还从未有过失手之时,竟是低估你了。” 就不该、就不该接下此帖,以为叶游风不过一个毛头小子就好对付,害得四哥惨死,从此天门十三煞少了一人。杨九娘用带着恨意的眼神看着叶游风,忽然挺了挺胸地道:“我知道风怜雨在哪里。” “在哪儿?”叶游风一挑眉毛,这件事他还真感兴趣。 “你过来。”杨九娘瞥了一眼胖子,眼神略带畏惧,似乎被大花那一板砖骇得不轻,在她媚术全力发动之下,对方居然半点没有受到影响,足以证明,此人比叶游风还要更加难对付,“我只说与你一个人听。” 胖子撇了撇嘴巴,很自觉地靠得远了一些,什么嘛,怎么就不能说给他听了? 她微微抬起头来,嘴唇是殷红的,叶游风看了大花一眼,然后低下头去,杨九娘的唇靠近叶游风,忽然在她的右颊偏下靠近下巴的地方,如闪电般落下一个吻。 “你做什么?”叶游风冷不防被偷袭,倒吸了一口冷汗,杨九娘早就料到是这个结果,能不被她诱惑,必然是童子之身,还未领教过那极致的美妙滋味。 只是叶游风在玉京花名在外,暗恋他的女子多不胜数,而他又从不给那些仰慕他的女子脸色看,任谁来都是温和相待,久而久之,便落了一个风流的名声。 是而杨九娘在刺杀之前也未曾想过,叶游风是个童子,而眼下她明白了,却也太晚了。趁着叶游风惊讶的时间,她猛然纵身一跃,就这样从小舟上跃下,落到了水中,溅起一阵水花。 “公子冷不冷?”艄公探了半边身子过来,当看到船中少了一人,却没有半分的惊讶。 “不是很冷。”叶游风翩翩一笑,端得是如画中走来的少年郎,而艄公却十分固执,即便得到了答案,却依旧从另外一个船舱拖出一条被子,丢给叶游风。 好吧,叶游风抬头看天,江湖上的老人多半比较固执,很难说服他们。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恭敬一些的。 是的,从一开始,就不是杨九娘设下陷阱,而是他们设下陷阱,等着杨九娘乖乖上钩。 于是他们成功了。 “你就这么放她走了?”大花转过头来,平静地看着叶游风,如果真想杀杨九娘,刚才就该点了她的穴位,或者是用绳子绑起来,可是偏偏不。 “走就如何?”叶游风舒舒服服地把腿翘起来,刚才面对杨九娘,他心里也是很紧张的,但是未有料到,杨九娘的媚术对他影响力并不如想象中的强大,“如果今天杀了她,才是最麻烦的。” 天门十三煞接了任务,派出四煞追杀叶游风,就算是任务失败,也不过是有损一些名声,可是四煞被反杀,那是耻辱也是仇恨,所以追杀必然会继续。 叶游风苦笑一声,脑海中出现和四煞战斗的场景,他并没有打算杀死四煞,但是打败那个男人之后,他却主动撞在了他的刀上。 “任务失败……也是无脸回去见人。”刀身刺进四煞的腹部,男人焦黄的面皮浮现出一丝惨白,“不如就死在这里。” 这一下,直接将天门十三煞推到叶游风的绝对对立面上去,而对于这样的行为,叶游风只想说一句,自私自利至极。 自己为了面子不要命,竟然还要自己的同伴为此送命。 而今自己放了九煞,对于天门十三煞来说就是有救命之恩,恩仇相泯,希望能够就此摆脱。 大花点了点头,接连杀了四煞和九煞,天门十三煞就会死缠上叶游风,不是叶游风被杀,就是天门十三煞全军覆没,无论哪个结果,似乎都不太好的样子。 所以叶游风的处理很恰当,他早就知道,自己这个少爷,不是那种为了美人就抛弃原则和大局的人。如果今天换了一副处境,杀了九煞更加有利,叶游风必然也会毫不留情地杀之。 这样的少爷,才值得他生死相托。 另外一方面,杨九娘逆流而上,一个半时辰后才浮出水面,幸好是她水性不差,而且除了那一板砖,浑身上下也没有其他的伤势,所以还能保存体力,坚持到现在。 “哗啦”一声,水面冒出一个女子的头颅,虽然洗去胭脂依旧美艳不减,她费力地抓住岸边一切能够抓住的东西,身体再从芦苇丛中一点、一点地挪出来。 还好,她还活着。 执行任务也有好些年了,她第一次觉得离死亡那么近,而这一切都是那个笑吟吟的青年带给她的。 偏偏在此刻,一个红衣女子朝这边而来,每走一步都摇曳生姿,脸上戴了一个银制的面具,只露出一双略显狭长的双眼,这光滑白皙的下巴。 杨九娘看到对方,心里突然一惊,下意识地感觉到了危险,就想要隐匿自己的踪迹,可惜的是太晚了,女子发觉了她,又或者,根本是冲着她来的。 “你是谁?”过度消耗体力,杨九娘的头一阵一阵发昏,身体也是疲软的,她盯着女子,慢慢地蹲下来,她的动作极尽优雅,仿佛是骨子里透出来的尊贵,下巴微微收起,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她。 “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女子的声音好听又迷人,带着令人沉醉的力量,杨九娘的眼神开始恍惚,“你来告诉我,叶游风,他问了你什么?” “问我……”杨九娘明知道不该告诉面前这个女人,可是她偏偏控制不了自己,这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以往她最喜欢看男人这样,可是如今轮到自己,却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投帖……风怜雨在哪儿……” 说到投帖的时候,红衣女子神色不变,从怀里掏出一张烫金的纸,然后用火石点燃了,看着它慢慢变为灰烬。 这是从十一煞那里得来的,上面有日期,伴随着被烧掉,谁也不会知道其中的种种了。 当杨九娘说到,叶游风问风怜雨在哪儿的时候,红衣女子的脸上终于出现了笑容,她明明戴着面具,可是杨九娘就是知道她笑了,因为眼睛中出现了笑意。 “难为你还惦记着我。”红衣女子掩嘴一笑,语气颇为的奇怪,似乎是意料之外又在掌控之中的事,“那我,也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那一笑,所有的背景瞬间黯淡,杨九娘这才觉得,自己以前说过的话是不对的,一个女子不能诱惑男人,是因为她不够美?不,不是。红衣女子的容貌她都没有见到,却依旧被诱惑。 何况,她还是个女人,是个足够美丽的女人。 连女人都可以诱惑,杨九娘忽然明白了什么,她不是不能诱惑叶游风,是因为此女对叶游风用过媚术!被她的气息沾染过,叶游风又如何会为她杨九娘所动? 浑身湿淋淋脏兮兮的女人忽然狂笑起来,红衣女子静静地看着她在那里状若癫狂,“错了,都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忽然又可怜兮兮地看着红衣女子:“我不美么?” 问过之后又自己回答自己,眼神透着爱意:“怎么可能,你是最美的,就算是云间月、姚沐竹也比不得你呢!哈哈哈哈哈哈哈——” 红衣女子很淡定,只是摇了摇头:“可怜。”杨九娘在接二连三地刺激下,在自己的最骄傲的容貌被否决的情况下,彻彻底底地疯了。 “没关系,不会痛太久的。”红衣女子拿出一把刀,刀身细长,竟是和叶游风的那把别无二致,不过仔细看的话,就能够发现材质不同,该是仿造的。 她拿着刀,一点一点放下去,直到耳边再无声音,才把刀拔出来,带起血光片片。 叶游风以为放了九煞就可和天门十三煞和解?可惜,这样的幻想,会在她的手里终止。 第四十一章厌厌漏犹永 叶游风很快就知道艄公为什么要给他递条毯子,因为此时此刻,他浑身上下都害起冷来。 刚刚还不觉得冷,如今却感受到了这种煎熬,他把毯子裹在身上,然后又缩成一团。即便是如此,依旧是觉得冷。这种冷并不是来自于外界,而是身体里传来的冷意,从骨头缝里弥漫开来,占领了他所有的思维。 没有办法思考了。 在他的脸颊靠近脖子的地方,刚才杨九娘落下的唇印,慢慢地显示出来,变成的魅惑的红色,浓郁得鲜艳欲滴,仿佛是一只美艳的女鬼,正在吸食走叶游风体内,所有的血液和暖意。 “怎么这么不小心?”大花轻描淡写地道,手里拿着一个荷包,那是之前在街上偶遇的时候,杨九娘塞给他的,而他居然一直都没有在意! 荷包是无毒的,杨九娘的唇也是无毒的,可是当这二者合在一起,就变成了要人命的毒药!而叶游风只道四煞是使毒高手,却忽略了九煞。早就该想到的,一个杀手,就应该为目标而不择手段。 难怪刚才艄公抱被子过来给他,原来竟是因为这个,大花看着叶游风瑟瑟发抖的样子,有些勉为其难地道:“不然,我抱着你?这样你就不会那么冷了。” 说就说,干嘛还是一副嫌弃的语气?虽然叶游风知道,大花是在嫌弃他对杨九娘戒心太低,以至于着了她的道。 “不用了。”叶游风语气恶劣,“我没有让一个胖子暖和我的准备,如果是个妙龄美女倒还有点可能。” “这三更半夜又在船上的,我到哪儿给你找美女呀。”大花懒洋洋地往后一靠,“这毒不会死人的,顶多是让你受尽苦楚,九煞应该只是想用这招来折磨你罢了。” 他不是很在意,既然不会死,那在意什么?叶游风自己粗心大意造成了这样的结果,不让他吃点苦头他都不长记性,大花恶劣地想。 点点滴滴的雨打在船篷上,如同更漏一般的声音,秋雨萧瑟,风波渐起,在广阔的江面上,只有一条孤零零的小舟,这是何等悲怆的场景和氛围?而叶游风从来没觉得,夜有那么漫长,漫长到……他差点坚持不下去。 等到天色慢慢亮起来,叶游风才感觉体内的野兽停止了肆虐,他的头脑发昏,被折磨了一夜之后,浑身都没有半分力气,兼之猛一下放松下来,很快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当他睡过去之后,大花才慢悠悠地抬头,看着外面的艄公:“可有什么法子?” “没法子。”一个雄浑苍老的声音传进来,“看来九煞是铁心要叶游风的命,此番用的竟然是七日索情,虽然不会对性命损伤,然而在七天七夜的折磨之后,中毒者会经脉瓦解,一身功力全废。” 大花还是很淡定,虽然说叶游风失去武功,就会成为废人一个,然后做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怎么救?”他气定神闲地说了这句话。 从艄公的语气,他就知道,并不是没救的,天下什么毒药,没有解救的办法呢?只要能救,就有办法了。 “……”艄公犹豫了一下,“既是索情,自然要用情来解。毒倒也好办,只要——”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只要弄个女人来给叶游风解毒就行了。” 既然是女人,怎么解毒也就可想而知。 女人……大花皱了一下眉头,叶游风向来洁身自好,给他塞个女人恐怕不大容易,不过,等到最后一天,叶游风失去意识,哪里还能管其他的,大花这么一想,也就放下心来了。 到了当天晚上,叶游风方才醒转,大花炖了条鱼,是刚从湖里钓上来的,味道鲜美肥嫩,叶游风刚好饿了,就着冷硬的干粮一起吃了,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胖子的厨艺真不错,”叶游风抹抹嘴巴上的油光,对着大花夸奖道。都说有间酒楼的柳白衣柳书生是天下第一厨,所做瑶鱼食之可令人忘却世间一切烦恼,然而叶游风从未吃过,自然是不予置评。而就他近二十年的人生中,当属大花做饭我最好吃,“以后谁嫁给你谁有福气。” “放心吧。”大花轻飘飘地丢给他一个白眼,抬头看着黑乎乎的船顶,“只要有你在,怕是我这辈子都找不到婆姨了。” 跟在外表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叶游风随便,谁会在意一个身高九尺脑满肠肥的胖子,何况这个胖子很多时间并不讨喜。 “你和我不一样呀,”叶游风笑吟吟地道,吃饱了他的心情就特别好,“咱们走的风格不同。当然……” 当然,大花要是能减肥就好了,然而任他这个嗜肉如命的性子来看,恐怕是不大可能了。 大花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叶游风想说什么了,干脆撇撇嘴,到了船的另一头,和艄公坐在一起,他就不明白了,女人有什么好,比种花和吃肉还好? 干脆耳不听为静。 艄公脸色倒是十分慈爱,看到大花走过来,不由得一笑:“年轻人大概从来没有过女人,有过之后,就不会这么想了。” 女人?大花想了一下,他印象里的女人多半咋咋呼呼的,颇有些泼妇的架势,平时里总爱说些八卦,对花也没有怜惜之情,甚至有的来过他的花园偷过花,这样的女人,他才不要呢。 看到大花被自己赶走了,叶游风笑了,夜幕慢慢地降临,体内那种冰寒的力量又开始作祟了,他的五官瞬间扭曲起来,额头上的青筋爆出,忍不住蜷了起来。 该死!怎么这样冷!虽然已经经受过一夜这样的折磨,然而第二天愈加来势汹汹,对于疼痛这种东西,果然是没有习惯可言的。 只是他叶游风,并不是这样会选择坐以待毙的人物,双手悄然合起,他在心里捏了口诀:“宇宙三元极元,混沌初开,清阳化日,清阴化月,始分昼夜,天地光明之义……” 这是师傅偶然情况下教给他的一段口诀,虽然他始终未能弄懂其中的意思,不过不妨碍这段口诀本身的厉害,他一边捏着口诀一边操纵体**力的流动,抵抗着那股力量的侵蚀。 结果……当然算是有用或者无用,那段口诀和他的内功基础似乎有某种奇妙的共鸣,如此情况下,让他的经脉不至于那么快被瓦解,因此让他足够坚持七天以上。 与此同时,体内的痛感更加强烈了,在没有其他人存在的情况下,叶游风也没有过多地压抑自己,在船舱内打起滚来。 ——幸好把大花赶走了,不然这件事他要笑一辈子,叶游风在心底安慰自己。 如此反复了三天之后,船只终于抵达了天水,扶着叶游风下来的胖子回头对着船家一笑:“此番就多谢前辈了。” “担不起前辈二字,”艄公摆摆手,“老朽不过是一摆渡人罢了。” 望着叶游风和大花转身离去,老人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忽然感慨一句:“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这老一辈,也该退出这血雨江湖,把一切都交给年轻人了啊。” 走进天水城很是热闹,叶游风好久没有脚踏实地地站立了,感受到阳光洒落在他身体上暖意,叶游风明白了何谓舒服。 他脸颊下方的唇印依旧鲜艳欲滴,这东西竟然是擦不掉了,叶游风只好对此遮遮掩掩,大花给他贴了一块巴掌大的狗皮膏药,叶游风摸了摸,指尖传来狗皮膏药的特殊触感,忍不住苦笑一声:“想不到本公子的风度翩翩,竟然是一块狗皮膏药就能遮掩的。” 不过是三天的功夫,原本俊朗不凡的青年就显得十分憔悴了,整个人瘦了一圈,几乎接近温良了,眼底下有一片青灰色,这是因为夜夜睡不好觉造成的。而且在船上没有修须的工具,以至于叶游风的下巴已经是胡子拉碴,再配上狗皮膏药,的确很难认为这是一个“俊美”的青年。 “走吧。”大花道,在天水城任务繁重,不但要去天水寺朝拜,还要给叶游风找个女人,可怜了他,怎么这么命苦? 而在二人刚刚进城没多久,就有一双眼睛盯上了他们,那是一双沉默的眼睛,甚至没有多大的神采,但是却如同未出鞘的神兵利器一般。 他的手慢慢握起来,两天前,杨九娘的尸体被发现于江边,是被刀器所伤,一刀穿腹而过,又抛尸于江中,然后被送上岸。 画面极其惨烈,绝美的女子尸体被泡的发白肿胀,身体上还缠绕着一些黄绿色的水草,在腹部的伤口还有一些淤泥,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美艳的外表,而她的双眼是怒睁的,似乎是死不瞑目。 曾经巧笑倩兮的女子,就这样不在了,叶游风……他怎么能下得去手?!男人的目光凌厉起来,没关系,我会杀了叶游风,帮你报仇的! 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第四十二章一觉扬州梦(一) 二人找了客栈住下来,叶游风看到柔软的床铺,心道一声:大花居然不再抠门舍得给他找一个上等的客栈,实在是可喜可贺。 刚扑上去,加上这些天来都没有睡过好觉,叶游风很快就睡着了。大花收拾东西的时候瞥了叶游风一眼,忽然用锏朝着叶游风刺下去! 兵器到了半路,依旧没有半点风声,只在尖端闪烁着锋锐的光芒,让人不得不相信,只要这一锏下去,绝对能让叶游风身首分家。 刺到一半,叶游风仍旧是没有半点反应,睡得不可谓不死,大花摇摇头,将自己的兵器收了起来。 这么没有戒心的小主人,可怎么是好?大花叹了一口气,自己该怎么教导他,就算是大花,就算是一起长大的死胖子,也是有可能会背叛他的呢?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时分,叶游风慢慢坐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经过三天的折磨,对于夜晚他已经形成了一种天然的恐惧感,就是不知道今天要如何度过。 大花端了一盆热汤进来,拿了白布给叶游风净面,又取出一套月牙白的长衫给叶游风穿上。他休息好之后,眼底的青灰色有明显的改善,再经过这么一拾掇,看起来颇有几分英俊书生的风骨来。 叶游风一挥衣袖,感觉自己也有了精神,端起桌子上的一杯茶水喝了,如今对于这种劣质茶叶所泡的水,叶游风已经有了免疫力,他打量了大花一眼,便打趣道:“胖子,你今天也穿的不错嘛,这是要逛窑子去?” 胖子点点头,神色十分认真,“是呀。” “咳咳。”喝着茶水的叶游风被这两个字弄得猛然咳嗽了一声,而后无奈地抬起头来,语重心长地道:“大花,我知道,你素了这么多年,难得春思萌动,想要找个女人泄泻火。都是男人,我懂得,懂得。可是咱们有任务在身,这样做不大好吧?” 青年自认为自己的话说得十分委婉,还不至于伤了胖子那颗情窦初开的心,未曾料到胖子幽幽地看了他一眼:“不是我,是你。” 他?他就更不可能了,叶游风心道,且不讨论其他的原因,就是目前一到夜晚他的毒就会发作,也做不了什么呀。 “扬州梦新来了一位头牌,名字叫做岳千机,你真的不想要去看看?”大花坐下来,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岳千机?叶游风眸子一缩,“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说起这个名字,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原因倒是别无其他,主要是这个女子所作所为,实在是大胆而又放肆。 据说岳千机能歌善舞,可诗会画,兼有一手不弱的武艺,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这样的女子,必然会受到众多青年才俊的追捧。 可不知有多少的少年郎,都会对其产生爱慕之心,可惜的是此女向来大胆,总是漂泊无依也就罢了,还时常会收一些入幕之宾。 没错,就是入幕之宾。据说能得到岳千机青睐的人,皆可与岳千机有一夜相处的时间,而这一夜过后,二人就天南海北,各不相干。 而得到青睐的条件更是难以捉摸,有些人可能身为富家公子,英俊潇洒,俊朗不凡,苦苦追求,却也难得女神的芳心。也有的人,可能只是在街上惊鸿一瞥,便被邀请去做了入幕之宾。 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位美人扑朔迷离的传说之一,无论哪一种,都足够令人遐想连篇。 而现在,这位美人,就来到了天水,并且到了扬州梦,眼下扬州梦已经是火爆无比。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扬州梦,是一家青楼的名字。 听到这里,叶游风倒是觉得颇有兴趣——这个世界上,有对岳千机没兴趣的男人么? 大抵是没有的罢。 那样美貌绝艳的女子,那样才华横溢的女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子,无论是哪一点,都是那样的吸引人。 “走。”叶游风撇撇嘴,虽然不觉得自己就会成为那个被挑中的幸运儿,可是凑个热闹,想来还是无妨的,若是有幸看到这位美人儿的容貌,那就更好不活了。 二人说着便去了扬州梦,作为本地最负盛名的青楼,扬州梦一直都十分火爆,可是眼下却超出所有人的预料,甚至达到了万人空巷的地步。 扬州梦的老鸨挥舞着粉红色的绣帕,涂了厚厚一层粉的脸上笑得皱纹横生,那是谄媚的笑容,看着帘幕后面的女人,心里甚至开始盘算,能不能把里面这位姑娘,再多留几日。 要知道这一天的收入,可就抵得上过去三个月!今天真是运气好,遇到了活财神。 以扬州梦为中心,周围已经被人给包围满了,这老鸨也是个精明的,想要进来近距离一睹芳容,就得多花上好多银子,不然就只能在外面乖乖地站着。 在大门口,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台子,是刚刚搭建的,老鸨出现在二楼往下看着,老脸笑得好像菊花一般:“想必大家都已经听说了吧,今天是我们岳千机岳姑娘坐镇。” 听到岳千机三个字,无数青年的眼神都火热起来,那是岳千机! 老鸨停顿了一下,满意地看着众人的反应,然后又接着道:“还是按岳姑娘的老规矩来,各位可上台自我介绍,若是进了岳姑娘的法眼,就可与岳姑娘共度良宵。” 共度良宵,这四个字足以令所有人沸腾,当下也顾不得其他,生怕有人在自己的前头被岳千机看中,纷纷争前恐后地往台子上去,经过一番争抢,有一个青年脱颖而出,站在了台子上。 “我来自我介绍一下,”这青年也是满脸的自信,似乎对岳千机势在必得,“我父亲是这天水有名的富贾,这天水一半的土地,都是我家的。小娘子你要是跟了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富贵荣华……” 他这边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叶游风看了一眼大花:“你觉得如何?” 胖子十分真诚的摇摇头:“一通废话,弃之。” 想不到大花居然也有这么毒舌的时候,叶游风不由得哂笑一声,不过岳千机此女当真厉害,青楼女子,从来都是等待着男人去挑,有谁如她这般,不但行动自由,而且还随意挑男人。 这举动可以算是惊世骇俗了,偏偏这些男人,一个一个,似乎还乐此不疲。叶游风看着,只觉得莫名好笑,似乎人之本性当中,就有一“贱”字。 果然,那富家公子被轰下了台,接下来又上了好几个男人,有的是官宦子弟,有的说自己武艺高强,然而自始至终,那个帘幕后面的女人,都未曾出声。 难免有人开始不满了,开始嚷嚷着:“该不会是在耍我们吧?”“就是!”“就是!”还有一些人纷纷附和道。 然而那老鸨也不生气,只是笑眯眯地道:“岳姑娘的规矩放在这里,大家都是知道的,若是让别人听了去,恐怕还只是以为,公子未被挑中而恼羞成怒呢。” 这下一来,现场立刻变得安静下来,无一人再敢出声。那被拂了面子的青年忿忿不平,似乎要转身离去,只是一想到自己还没有见到岳千机的真容,这一趟来得莫名其妙,还是耐着性子再看。 下一个登台的是个破为壮硕的青年,穿着打扮十分普通,皮肤黑黑的,容貌也不见得如何出色,只是一身隐藏着衣衫下面的肌肉显示着他的力量。 “在下娄星野,”那汉子一抱拳,“想见岳千机。” 众人听了只想要嘲笑他,岳姑娘都说了是自我介绍,这样说算个什么,定然也是看不中的。 可是帘幕后面,却传来女子的轻笑声,如同一缕清风拂过脸面一般的舒服,光是听这声音,就觉得此女必定美貌非凡。 “好呀。” 叶游风呆了呆,更加觉得这个女人有趣,前面那些人说了这许多,唯一没说自己的目的,而要说自我介绍,此人已经自我介绍了,单单报了自己的名字,也是十分自信地表现。 他站的远,然而还是能够感受到,那黑壮汉子的身上,散发着不一般的波动,实力起码在灵武境之上。 “既然你说要见我,”岳千机的声音很好听,“那我就让你见咯。” 底下的数位男人可算是炸了锅,任凭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得到青睐的法子,竟然是这么简单,一个一个又开始恼恨起,自己怎么没有这么说? 如果自己也这么说的话,被岳千机看中的人,是不是就是自己了呢? 那黑壮汉子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自己会中选一般,刚向前走了两步,还未来得及说话,天空中突然有花瓣纷纷扬扬飘落下来,带来一阵一阵的香气。 叶游风神色一变,该不会是……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一般,在漫天花瓣中,一个持伞的红衣人从天而降,单单是看身段,就觉得是个无比美艳的女人,那人落到台子上,脚却是踩在花瓣上的。 似乎是怕台面弄脏了自己的鞋。 第四十三章一觉扬州梦(二) “岳姑娘。”那绝美的红衣人笑道,“见你一次,可真是不大容易。” “那阁下此行,又是何意呢?”岳千机的声音,从帘幕后方传来,声音像是珠子落到了玉盘之上,清脆悦耳,单单是声音,就足够令人自卑。 “亦别无他意,”来人态度倒也不算过分,甚至在嘴角噙了一抹笑容,看的人如沐春风,“不过是想要见姑娘一面,比一比,你我二人,究竟谁美罢了。” 来人是个男子。 却十分妖异美丽。 叶游风扯了扯大花,因为来人是……付清尘,从之前的情况来看,此人对于自身美貌的确看重,却未曾想到,竟然会跑过来和岳千机比美。 这岂不异于主动暴露自己的行踪? 然而岳千机行踪不定,谁也不知道她下一刻会出现在什么地方,所以付清尘还是来了,哪怕被林枫晚发觉。所谓文人相轻,大约女子也是这般的心态。 杨九娘虽然是红颜榜第九,却自认第一,而付清尘面对身为红颜榜第七的岳千机,又如何能够冷静? 付清尘如此做派,叶游风却对于他那个一母同胞的妹妹,付浊水,有些好奇了。 “待会儿我在这里观察,你先去楼内。”大花想了一想,才这样道。付清尘出现在这里,叶游风并不害怕,然而可能会紧跟着而来的林枫晚,才是一大麻烦。 这老人家万一抓不住付清尘,又把目光投在自个儿身上,岂不是糟糕透顶? 叶游风本来欲答应一声,然而很快反应过来,“为何让我去里面。” 虽然说此行的目的,本来就是看一看岳千机,但是叶游风可不想出风头,和岳千机共处一夜,如今有人胜出,热闹也看完了,是时候离开了。 所以大花的举动,怎么都透着一分不正常。 胖子的肉手一巴掌盖在叶游风的头上,细细的小眼睛一瞪,“林枫晚必然将这里都包围了,我们现在走不掉,不过任他林枫晚怎么想,都不会想到气度不凡的叶公子会藏在青楼里!” 本来就不是为了抓叶游风而来,付清尘目标太明显,一身妖娆的红衣,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所以林枫晚重心也不会放在搜捕上,更加猜不到,叶游风也在这里。 青年思索了一下,风音蝶魂何等重要,林枫晚一定布下重兵,不让付清尘逃走,大花的法子的确有效,便点了点头:“我去了。” 他走得时候容色淡定,不似偷偷摸摸之人,而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台子上发生的一切吸引了。他们伸着脑袋,都说岳千机一天最多只见一个人,不知眼下是否会破例。 男人要和女人比美,也是一大奇景了。 叶游风一会儿便拐到了青楼之内,看了看四周,大约是丫鬟之类住的地方,绝不是那些娇滴滴的头牌愿意待的,也就放下心来,听了听动静,然后拐到一个房间。 刚踏进去,小心翼翼地合上门,不发出一点动静,叶游风才转头,眼前就闪过一丝白光,接着,一把长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乔姑娘,”叶游风干笑两声,看着面前的女人,本以为自己这一行足够隐蔽,然而还跟着被乔倩兮追了上来,“好久不见,越来越美了呢。” 女子冷哼一声,对于他的殷勤并不买账,叶游风在心里哀嚎了几下,被那种毒折磨了几天,他的五感都下降了,乔倩兮的功力本来就比他高,刻意隐藏,叶游风居然没有发现。 得,自己撞到了刀口上。 乔倩兮身体绷的紧紧的,如临大敌,叶游风被青霜指着,都能感觉到那一缕寒芒,让他半边脸都木掉了,而且,那种寒意,还入侵到了他的体内。 叶游风脸色一变,再也顾不得其他,拂开了乔倩兮的剑锋,令人惊讶地是,那剑锋十分容易就被拂开,乔倩兮的动作凝滞,一点也没有曾经的凌厉。 而青年也已经注意不到这种细节了,他的动作踉踉跄跄,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体内的毒发作的愈发厉害,他才走两步,干脆便一头栽倒在床上。 乔倩兮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骇了一跳,拿捏不准叶游风究竟是真的还是伪装,但是身体却是放松了一下。 放松了,自然就能看出不一样。一直以来,乔倩兮都是以强硬的态度面对任何人,然而此刻她的面容苍白,脚步虚浮,如果刚才叶游风暴起发难,她绝对会败。 因为她受了很严重的伤。 天底下能把乔倩兮打伤的人没有很多,却也不少,同辈里却是几乎没有。可是又有谁竟放下身份把乔倩兮打成这样,而那个人,竟敢和武林同盟作对? “喂!”乔倩兮强打着精神,戳了戳叶游风的小腿,这动作让她显出几分可爱。然而后者一动不动,好像是死了一般。 女子似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此刻她宁可叶游风好好的,和自己好好战斗一场,也不想叶游风就这么无缘无故地死了。 自己可是要把叶游风带回御剑城的,这样一来,难道自己要拎着男人的头去么?乔倩兮打了一个寒颤,身子却又热了几分,“叶游风,莫装了,再装下去,我就拿青霜将你劈成两半。” 话如小女孩置气一般幼稚可笑,可是经过乔倩兮的口中说出来,却是多了几分可信度。 殊不知叶游风此刻在内心里翻了好大一个白眼,他现在这个样子,难不成还是装的不成?来来来,你装一个我看看。 那种寒冷彻骨的感觉,无时无刻不在他的骨缝里肆虐,比起掉落到冰窟窿还要难捱,脑海当中浮现大片大片冰雪之色,让他的眸子染上些许的暴戾情绪。 他一动不动,是因为动一下就是锥心刺骨的疼痛,而乔倩兮总不会杀了自己,干脆也就不去管了。 乔倩兮看叶游风神态动作不似作伪,反而是真的很痛苦,便凑近了去看,谁知道叶游风突然出手,乔倩兮下意识地挥剑格挡,可是男人的动作却是杂乱无章的。 她本来就受伤过重,体力不支,这下被青年猛地一挡,竟然是握不住剑,脱手而飞了。然后她感觉身子向前,一个天旋地转,就落到了青年的怀里。 “……” 青霜跌落在地上,发出撞击的清脆声音,而在这声音中,乔倩兮对上叶游风的眼睛。 女子呆滞了三个呼吸的功夫,才勉强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的身体顿时滚烫起来,连带着呼吸也有些不稳,姣白的脸颊上浮现出可疑的红晕。 此刻,叶游风早已经失去了意识,只觉得抱着个火炉,暖洋洋地十分惬意,不由得闷哼了一声,若是有人从外面走过,大约会面红耳赤吧。 只是这火炉还软软的,抱着十分舒服,叶游风糊涂了,也没有把软软的火炉,和乔倩兮联系在一起。 毕竟乔倩兮行事太过刚硬,对于她的印象,也无法将其,和软软嫩嫩这四个字匹配在一起。 乔倩兮的脸红的仿佛是要滴出血来,活到十八岁,她从未和男人如此靠近过,在她的记忆中,只有终日放纵美色的父亲和叔叔。 除了自己的爷爷,其他男人皆是污秽不堪的人物。 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可是被叶游风这么抱着,她虽然心慌,却并不觉得难受或者不适,男人的呼吸离得她很近,而乔倩兮……居然感觉到心安。 心安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和某些人认识数十年,可是在他的面前,依旧不会完全放松,而和有的人,只是短短相处过一阵,却仿佛可以在他的面前卸下心防。 叶游风是个很君子的男人。 这一点,任何和他相处过的人,都能够明确的感受到。她滚烫的肌肤碰到男人的脸,是冰凉彻骨的,而身体上的伤口,本来蕴含着火毒,此刻居然飞快地褪去了。 火毒一去,身体上的伤口就开始飞速的愈合,伤口在腹部,不深不浅,大约是足够折磨却又不至于死掉的地步,来人竟是不打算要了乔倩兮的性命,却想磋磨她。 而两个人靠得如此近,呼吸都纠缠在一起,叶游风没有刻意去运转功力,然而经脉之中,内力却仿佛受到了牵引,自发的流动起来,并且试图在侵蚀那股冰寒力量。 叶游风皱着的眉头慢慢地拂平了,身体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乔倩兮心里一动,她的身体也感受到了这种气机,似乎二人靠近,就会发生什么奇妙的共鸣。 横竖眼前没有其他人,而叶游风……乔倩兮一咬牙,蓄力之后,一手刀砍在叶游风的后颈,让他昏睡过去,然后抱着对方,借着这种气机,抓紧恢复实力。 二人的功法明明截然不同,此刻透过他们的身体,如果能透视的话,就会发现,叶游风与乔倩兮的内力流动方式,正在逐渐靠近,彼此互补。 乔倩兮修炼的内功是不完整的《天地决》,能与之互补的,会是什么功法呢? 第四十四章一觉扬州梦(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叶游风的第一感觉,是神清气爽。 虽然昨夜受到了这样的折磨,但是与乔倩兮之间,产生的那种互动,无疑是教他功力有所进步的,而这种进步,就体现在神清气爽之中。 在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全身的灵感到达了最高的状态,而受到吸引的天地灵气,不由自主地进入他的身体当中,淬洗着他的身体。 而他的第二感觉,就是重。 胸口好像被什么给压住了一样,沉得他喘不过气来,叶游风眼珠子往底一看,竟然是乔倩兮,她还在沉睡,侧颜娇美。 难得美人在怀,叶游风就静静地看着,乔美人的五官,配合着她的气质,本来是凌厉非凡的,而现下闭着眼睛,脸色略有些苍白,居然生生演绎出一种我见犹怜的意味。 叶游风握住了她的肩膀,美人的肩头是浑圆的,他还未发力,乔倩兮忽然就睁开了眼睛,目光中带着冷意。 她的目光很清醒,似乎很早以前就醒了,实则不然,是因为她对危险过度敏锐,而每次睁开眼睛,都让大脑迅速运转,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停滞。 双目相接,对方还冷冰冰的,叶游风一时怔楞,下意识脱口而出一句话:“你怎么那么重,快把我压死了!” 乔倩兮也是一愣,下一刻,她右臂的胳膊肘向下,狠狠地捣在叶游风的胸口,让他痛呼一声,而乔倩兮则借助着这种力量,翻身而起。 但凡是女子,对于自己的体重,没有不在意的,更何况大殷向来以女子纤瘦为美,不少女子为了体态好看,竟是用罗素将腰身深深的束缚住,还有不少豆蔻少女,一天只食用一顿,饿得。 走在街上,弱柳扶风的美人,回过头来,却是面黄肌瘦,双目无神的。 那样的美,叶游风反正是欣赏不来的。 更何况,乔倩兮并不胖,可以说是纤瘦得宜,该有的地方不小,不该有的赘肉,绝对没有。体型流畅极了,看上去非常的健美。 也正是因为这样,乔倩兮的肌肉紧实,所以才会格外的沉重,此刻就算是来了一个丰满的美人,恐怕也不会有她这般体重。叶游风说的话只能算是无心之言,可是乔倩兮却上了心。 青霜出鞘,乔倩兮眉目凛然,恨不得咬牙切齿,“你这登徒子,我便活劈了你!” 一觉醒来,乔倩兮感觉到体内的火毒,全部都退去了,只觉得满身轻松,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回忆起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叶游风眼看着青色的剑芒朝着自己而来,顿时一拍床板,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就跃起来,“我说乔姑娘,一大早就打打杀杀的,像话吗?再说了,昨晚我可是被你打晕过去的,谁知道你有没有趁着,这段时间对我做出什么事来。” 好歹他也是个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翩翩浊世佳公子,叶游风忿忿不平地想,乔倩兮听了只柳眉倒竖,若是论起脸皮厚度的话,这天底下,可真是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叶游风了。 他虽然躲过了第一剑,可是乔倩兮恼羞成怒,竟然是接连发出了好几剑,叶游风吸收了不少气机,如今身手敏捷,全部都一一避过。 那几道剑光,在半空中闪过,一分不落都全部都打在了墙上,顿时出现无数纵横交错的痕迹,与此同时,房梁也颤抖了几下,这是被乔倩兮的剑气波及的。 “我的小姑奶奶哎,”叶游风的眉毛耷拉下来,当然了,这并不影响他的英俊,“别在这里打,林枫晚还在这儿呢!” 相比较于乔倩兮,叶游风还是更怕见到林枫晚。 忽然他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一种莫名的感觉出现在他的心头,仿佛是某种危险正在悄悄迫近,来不及细想,他便一扬手臂,一道白色的刀光,就朝着对面女子的面门而去。 乔倩兮神色不变,一个转身,同样是顺着他的刀光,发出了一道攻击,刀剑之气合二为一,威力就不是一加一那么简简单单了,而是成倍增加。 尤其是,他们的内力,是如此地契合,可是完美融在一起,这一点,昨天晚上就验证了。 叶游风松了一口气,看来乔倩兮也注意到了,有人在看着他们,还是一个功力深厚的家伙。那种感觉很危险,叶游风皱起了眉毛。 ——比林枫晚还要危险。 这么想着,旁边的那面墙彻底轰然倒塌,而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那里,青白的光对着那人而去,而他甚至没有眨一下眼睛,那道光,只是靠近他,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对方很强大,而且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大很多,叶游风握紧了刀把,走上前,略微比乔倩兮靠前了半步。 那人还不知道是敌是友,如果真是敌人的话,那么,他叶游风又怎么能让一个女人挡在自己的前头,那样做也忒无耻了些。 “我找到你了,女娃娃,”那人笑了一声,笑声十分的短促,就好像下一刻,快要喘不上来气一样,听在人的耳中,只觉得有些不舒服,“快跟我走吧。” 竟然是来找乔倩兮的,叶游风转转眼珠,联想到昨天晚上乔倩兮的异态,也反应过来了,打伤乔倩兮的,必定就是前面这个人。 而他也朝着这里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不再逆光之后,叶游风终于看到了他的容貌,这是一个男人,大约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身形矫健,一看便知道是个练家子,而且还是老当益壮的那一种。 “怎么样?”对方得意地笑了,“女娃娃,老夫很厉害吧,只用了一个晚上,老夫就找到了你。” “他是谁?”叶游风靠近乔倩兮,在她的耳边道,乔倩兮偏偏头,似乎有些不适应叶游风的接近,想了想还是告诉叶游风,“他是关西剑痴李恒一。” 关西剑痴,叶游风想了想,记忆中,果然有这么一号人物,是少数为剑而痴狂的人,他的一生当中,不曾有过妻儿,也可不吃不喝,只为剑而出生,如此已经到了癫狂一般的境界,自然是大大有名的。 习武之人很多,其中十之八九都用剑,剑道在武林中的地位不可谓不高,也正是因为如此,古往今来,剑之一途早已成熟,想要在此道,继续摸索开拓,很难跳脱出前人的影响。 纵观如今武林,剑家大成者,莫过于御剑城,而论剑之快,则莫过于有间酒楼的主人风有间,这些那一个都是难以超越的目标。 所以师傅叫他学刀。 “嘿嘿。”李恒一走过来,虽然已经是成名的高手了,身上穿的衣服却实在是有些寒酸,然而一看只觉得符合他剑痴的身份。听说除去必要的吃喝拉撒,李恒一全部的精力,都在习剑。 疯魔至此。 因为刚才叶游风已经出声的缘故,所以他也注意到,自己口中的女娃娃,旁边还站着一个年轻男人。虽然有些惊讶,却并不在乎,他大手往前一抓,就要将这两个人都掳走。 “女娃娃,老夫已经抓到了你,”李恒一搓搓手,口中还在念念有词,“那你可要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将御剑术教给我。” 原来是为了这个缘故,叶游风的眼中出现来一丝了然,能劳动剑痴出手的,恐怕只会是被奉为剑道圣典的《御剑术》了吧? 然而乔倩兮却退后一步,“休想!” 不愿意?李恒一的目光顿时就有些不善起来,“这是你我定下来的赌约,怎能不遵从?若是传了出去,岂不叫人看了御剑城的笑话。” “前辈多虑了,”乔倩兮淡淡地道,“那是前辈自顾自地定下来的赌约,晚辈可没有说半句话。” 她站在这里说着话,即便对面是李恒一,看起来仍然淡定。实际上,她一点也不淡定。 李恒一修为已经达到了化清境界,而他对于剑道研究颇深刻,论起站斗力来的话,较之转圣境界怕是也不遑多让。 就算是十个完好无缺的自己站在这里,必然也打不过对方,何况她身上的伤还没有好透,李恒一是个痴人,在他的眼中只有剑和非剑的区别,没有男女和前后辈,下手自然不会顾忌什么。 顶多也就是不把她打死。 “你——”李恒一瞪了瞪眼睛,他看起来应该有一段时间没有洗漱了,脸上的胡子已经将半边的脸给遮住了,现在一瞪眼,居然显得有几分……可爱? 噗,叶游风有些乐了,好歹也相处过几次,比较了解这个女孩的脾气,向来是直来直往的性格,本来还想着,她怎会变得如此圆滑,没想到一切都是那老头自作多情,人家根本没答应。 “那我也不管,”李恒一哼哼了两声,御剑城的小家伙要讲什么诚信道德,他可没有,当下大手一挥,把叶游风和乔倩兮直接卷走,“反正你要把御剑术教给我,不教给我,我就不让你走了!”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痴缠就是了,李恒一无赖地想。 第四十五章一觉扬州梦(四) 外面付清尘还在痴缠,他对于自己的容貌一向十分自信,可是三清宫那个老家伙却将他排在第九,付清尘自然是不愿意信服的。 如今听闻了岳千机在这里,无论怎样也要看上一眼,这女子比他美貌在何处?要不然的话,他可始终都不会甘心。 就算这里是龙潭虎穴,他也要闯一闯。 岳千机没有出声,一旁的丫鬟看的有些急了,这些年来她跟着岳千机四处行走,眼力自然也是不放,看出了底下红衣男人身手不凡,“小姐……” 女子微微抬了手,那是一双极美的手,肤若凝脂,手似柔荑,大约就是来形容这个女人的吧?而这双手,自从出生以来就没有做过任何活计,保养的十分完美,指甲是淡淡的粉红,圆润可爱,又涂了大红的豆蔻,便显得张扬。 仅仅是凭借着这双手,岳千机也有资格被称之为绝世的美人。 丫鬟见她如此,知道是不喜自己多嘴,便也闭上了嘴巴,反正小姐向来料事如神,如果她觉得不会有事,那么便一定不会有事。 果然在底下出现了一阵骚乱,之后又平息下来,因为那个叫做娄星野的汉子,对着付清尘出手了。 他用的也是刀,而且是一把不凡的刀——昆吾刀。 这把刀的传说有很多,最常见的一种,认为昆吾乃用昆吾石冶炼成铁制作的刀,关于昆吾石,《山海经·中山经》:“伊水西二百里有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铜。晋郭璞注:此山出名铜,色赤如火,以之做刃,切玉如割泥也。” 传言割玉须用昆吾刀。 而在《海内十洲记·凤麟洲》中:“昔周穆王时,西胡献昆吾割玉刀及夜光常满杯,刀长一尺,杯受三升。刀切玉如切泥......剑之所出,从流州来。” 种种传说给这把刀蒙上了不一般的色彩,但是大多数人都知道,昆吾刀后来下落不明。 哪里有什么下落不明的东西呢,只不过名器到了足够强大的人手中,而又不被发觉,便这样保存下来罢了。 饶是如此,昆吾刀在此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依旧叫人吃惊了一把。付清尘怔楞了半个呼吸,便笑了起来,他笑起来的时候很美,比女人还要美。 用“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样的诗句来形容,也不过分。 “真是一把好刀,”付清尘微微一笑,“虽然我不使刀,却也心动了呢。” 这就是要明抢了,从他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来到也不令人惊讶,却会叫人不齿。武林中人有武林中人的规矩,哪里有前辈抢夺后辈兵器的道理,不过付清尘出身自魔教,行事放纵也是自然。 若是能指望魔教中人守规矩,也不会发生武林结成同盟,一举进攻魔教的事了。 何况,昆吾刀……真的会令人心动呢。 对于付清尘的话语,娄星野只是冷哼一声,他的皮肤有些黑,肌肉却是饱满的,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一种狂野而又不羁的味道,“首先,你要拿走我的刀才行。” 男人气场一开,付清尘的眼神,果然就变得有些不对了。原因别无其他——娄星野竟是牧气境。 倘若是叶游风此刻还在这里,以他思维之敏捷,必然能够猜出娄星野真实的身份,在这武林之中,能够如此年轻便达到牧气境修为的青年,还会有谁? 又能有谁? “倒是我看差了眼,原来是个硬茬子。”付清尘笑眯眯的,一点儿也不生气,他的眼神扫过娄星野全身上下,仍旧是肆无忌惮,“我杀了你,昆吾刀自然就是无主之物,无主之物的去处,向来都是凭实力的。” 原本只是想一睹美人芳容所以才围了个水窍不通的现场,顿时变得混乱了,有些世家公子哥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言不合,便要拔刀开战的画面。 这些江湖走夫可最是粗鲁野蛮,一不小心误伤了他们怎么办?顿时就有一些公子哥,美人儿也不想看了,就顾着往外逃窜。 老鸨跺了跺脚,大头还没有准备好呢,就将人给赶走了,她用眼神剜了一眼付清尘,却又敢怒不敢言,只是在心里默默祈祷着这两尊瘟神可以快点离开,若是打架将她的扬州梦给拆掉了,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 付清尘那把妖艳诡异的大红色油纸伞又出现在他的手中,也不多说废话,就和对面的青年缠斗起来,他的招式向来波云诡谲,叫人摸不着头脑。 青年眼神刚毅,出招同样很快,一把长刀,环绕住自己周身,不留半点空隙给付清尘,他使得刀法更加邪门,竟然是从未见过的。 “赢了你,见岳姑娘的机会,可就是我的了。”付清尘未能一击必杀,微微弯腰,避开了昆吾刀的刀身,可是能够削金断玉的昆吾刀依旧将付清尘头上的发带给挑断了。 三千青丝倾泻而下,头发是乌黑秀丽的,披散在付清尘的身后,配合那鲜艳的红衣和男人涂了血一般的嘴唇,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 付清尘表面未曾表现什么,心里却已提高了警惕,此青年来历不凡。他一双素白如少女的手,或者大红色的油纸伞在半空中旋转,当真是美到极致,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光从背影判断,大概只觉得是个美人吧。 “小姐,”穿着青衣的丫鬟到底忍不住,虽然知道自己这句话,可能会招来小姐厌烦,却还是问出了口,“你看他们二人,究竟谁会赢?” 她年纪还小,正是处在思春的时候,娄星野容貌不差,但是偏被红衣男人吸引去了目光,天地之间怎么会有如此好看的男人?竟是比女子还美,她小孩子心性还在,看了看那男人,又看了看自家主人。 “啪”地一声,岳千机收起手中的折扇,就在她的脑门上敲了不轻不重地一下,“小贞,我看你想得是那红衣男人赢吧?” 小贞捂着自己的额头,可不是,那红衣男人生的那样美,和小姐匹配绰绰有余,再看通身的气质,也是不羁的人物,小姐……他不知道怎么形容,但是小姐是她这辈子见过最特立独行的女子了。 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自然也需要一个特立独行的男人,方才能够匹配的上。 转眼之间,付清尘和娄星野已经交手了一二百招,在场的除了扬州梦的人,其他人早就跑没影了,而受这两人的影响,周围可谓是乱七八糟,台子塌陷了一半,挂起来的彩旗也只剩一半了。 岳千机托着下巴,忽然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从袖中取出一张银票,因为被捏着而看不清楚具体的金额,小贞却惊讶了一下,岳千机的动作懒洋洋的,“把这个交给祝妈妈。” 小贞心里了然,转身去找老鸨,果然,中年女人一看到这张银票立刻乐开了花,油腻腻的肥硕的手,一把扯过银票,“岳姑娘能来我们这里,是我的荣幸,怎么好意思再收你们钱呢。” 话说的好听,手上动作可不慢,小贞愤愤不平地想,刚才是要回去服侍小姐,就看到一抹白色从窗口一闪而过。 岳千机出来了! 可惜的是付清尘没能看到岳千机的脸,在刚才那千钧一发之际,他和娄星野对了一掌,然后自己后退三步,而青年吐了一口血。但是下一刻,白色的身影一闪而过,竟然是从他的面前,生生带走了青年。 他的脸色阴沉的可怕,怒气仿佛化成水一般滴下来,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付清尘在发怒,但凡是他发怒了,必然就会有人倒霉。 还没等他追上前面那两个人,就有另外一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此人穿着一身普通的衣衫,绣春刀已经出鞘。 “林枫晚!你还真是阴魂不散。”付清尘眯了眯眼睛,中年男人身姿挺拔,笔直笔直地站在他的前方,“付清尘,交出风音蝶魂。” 刀光交织着鲜艳的红色,又是一场战斗,而这一次,付清尘落了下风。 娄星野现在感觉很奇妙,非常的奇妙,如果换了任何一个人,身处在他现在的位置当中,一定也会觉得很奇妙。 因为他这个糙汉,正被一个女人扛在肩头,而这个女人是红颜榜上赫赫有名的岳千机,女子身形明明是弱柳扶风的类型,扛着他却丝毫不费劲。 “咳咳,”娄星野咳嗽了两声,虽然这又让他从口中带出一缕血丝,“岳姑娘……可,可否让我下来?” 他生平没有对付女人的经验,刚才之所以上台也是阴差阳错,现在被扛在肩头神马的…… 下一刻,他就被重重地丢在了地上。娄星野因为从尴尬的处境中被解救出来,松了一口气,反而不在乎岳千机粗暴的行为。 “感谢姑娘相救。”娄星野从地上爬了起来,先是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才敢去看对面女子的容貌。 然后,他愣住了。 第四十六章一觉扬州梦(五) “咣当——” 叶游风和乔倩兮被丢了下来,叶游风秉持着君子之风,在半空中握紧乔倩兮的肩膀,强行扭转位置,导致落下来的时候,他在下面,而乔倩兮趴在他的身上。 女上男下,在这阴暗潮湿的地方,真的有数不清的旖旎风情。 因为在黑暗中,叶游风看不清楚乔倩兮的容貌,他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应该是一个地窖,因为在角落里还放着不少酒坛,地面是青石砖铺的,普通人家万万没有这个实力。 他苦笑一声,自己是不是和地窖有仇?叶游风又忍不住回忆起,风怜雨逆光而来的模样,如今乔倩兮压在他的身上,女子的胴体是柔软芬芳的,让他的心也起了一丝涟漪。 李恒一“嘿嘿”笑了两声,“这里是扬州梦的地下酒窖,不过我把外面给堵住了,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打搅我们,可以安心传授给我御剑术啦。” “你休想,”乔倩兮从叶游风身上爬起来,站在那里咬牙切齿,“御剑术从来只有我御剑城弟子可以修行,前辈怎可自降身份?做出这种事情来,就不怕天下的英雄豪杰耻笑吗?” “英雄豪杰?”李恒一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好好打理过,所以那胡须也是乱糟糟的,“这世界上哪有真正的英雄豪杰,若是他们敢耻笑我,我就一剑击之!” 这人说话倒也狂妄,但是却多了几分风流和不羁在里面,一个不羁的,不将江湖规矩放在眼里的人是最难对付的。 他苦心钻研剑道多年,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这上面,然而近几年来,他时常能够感受到阻碍,并且在这之后,没有一丝一毫的进步。 所以李恒一慌了,天地从来就不公平,尤其是在武道方面,有的人根骨天成,习武之后境界可一日千里,也有人无先天之力,兢兢业业数十年,依旧成不了大能。 当初他选择学习剑道之时,师傅就曾告诫于他这一点,可是他不肯服输,这些年坚持下来到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可以仅仅就到此了。 “那也不可能!”乔倩兮冷笑一声,“规矩就是规矩,我乔家弟子,绝不可能会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我纵然是死,也会将御剑术传授给你。” 哎哎哎!这位姐姐,你要搞清楚状况,现在你我的性命都拿捏在别人的手中,你还如此出言不逊,就不怕这前辈恼了,将你我二人全都格杀与此?叶游风在心里这般腹诽道,却只得一再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死?”李恒一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你可不能死了,就算是死了,也得在死之前将御剑术教给我。” 境界受阻的这几年内,他每天都焦躁无比,最终想出来一个法子,那就是把目光投在了御剑术的身上,御剑术一代一代地传下来,各家的招式典籍都记载于其上,超过乔家历代城主关于剑之一道的领悟。 只要能够拿到御剑术,再好好钻研一番,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有所突破,李恒一卡在化清境数十年,如果这番可以进入转圣境界,才是真正的鲤鱼化龙! “有了,”李恒一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高兴得像是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他上前一步抓住乔倩兮的袖口,“你收我为徒弟,这样我也是御剑城的弟子,就有资格修行御剑术了。” 御剑城的每个弟子,都是有资格修行御剑术的,但是除非嫡传的弟子,才有资格修行完整的御剑术。就是乔倩兮的父亲和叔叔,也没有那个资格。 “这样怎么可能?”乔倩兮皱眉,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就算是皱着眉,也是那样的好看。“前辈与家父同岁,怎可拜我为师?” “你这女娃娃怎么如此迂腐?”李恒一不满了,都说这江湖上越老的人物,越是迂腐,可他今天竟见着了一个如此迂腐的小娃娃,“和你那个爷爷一样的臭脾气!” 听到他说自己的爷爷,乔倩兮的容色冷了下来,然而却未曾出口反驳,而李恒一跳脚了一会儿,突然指向了叶游风,“男娃娃,你来说,我的提议有何不妥?” 他一心痴迷于剑道,对于外界种种规矩,自然是不肯信服的,乍一下被指,叶游风吓了一跳,果不其然收获乔倩兮鄙视眼神一枚,青年理了理自己的下襟,才开口: “李前辈的提议,自然是毫无问题的。”叶游风清了清嗓子,道,老一辈人物拜后辈为师,完全可以理解为虚心求教,反而是一桩美谈。 李恒一高兴地眉毛抖了抖,拍了拍叶游风,“你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又转头看乔倩兮,“听到了没有,他都说没问题了。” “这里总共只有三个人,两个人说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了,少数是要服从多数的。”李恒一一大把年纪,却像是一个爱耍赖的小孩一样,说话的语气,都那样让人哭笑不得。 叶游风又咳嗽了一声,“可是我仍然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 “哪里不妥了?”李恒一你听到这话,立刻横眉竖眼起来。 “李前辈想一想……”叶游风凑近李恒一,这种谄媚的神色,让乔倩兮干脆别过脸,才有的一丁点好感全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您拜乔丫头为师,他日功成名就,位列转圣,可是见了御剑城住,岂不是还要叫他曾祖师爷?” 李恒一一直叫乔倩兮女娃娃、小丫头,刚才叶游风和他说话,也就顺口说了一句乔丫头,有意无意地占了乔倩兮的便宜。 眼前的中年男人,虽然境界非常高,但是心性却如同小孩子一般,若是光和他扯些江湖规矩、仁义道德,怕是半点都不会听的,倒还不如这样迂回劝阻,说不定还会听些。 “那可不成,”李恒一又抖了一下眉毛,或许是叶游风说的话,描述的太有画面感了,光是想到那景象,就让李恒一差点跳起脚来,如今乔老头比他厉害,别说叫曾祖师爷,就是叫一声老祖宗也无妨,可是并肩而立,还要躬身做小?“我换个法子!” 叶游风松了一口气,退后两步,捣了一下乔倩兮的胳膊,后者不耐烦地拍掉,却不似刚才那么厌恶了。 他在心里长叹了一口气,这丫头如此的刚直,乔九龄去世以后,若是她接管了御剑城,对上武林同盟风凌云那只老狐狸,还不知道要怎样吃亏呢。 可是若让她改变自己的性子,从刚直不阿,变成圆滑的话,对于她剑道的修炼,更加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背离自己初衷的修剑,只会让人堕入魔道。 真是让人苦恼啊!叶游风摇摇头,父亲让游灵来,真的是想得深远,游灵武艺一般,但是头脑之精明、心机之深沉、处事之圆滑,怕是十个大哥和自己都比不上的吧? 如果不是自己这边出了事,让御剑城和叶家形同水火,恐怕老弟已经抱的美人归了,他抿了抿嘴,难得有了一丝愧疚。 一直都是愧疚的啊,无论是从哪方面来看,他的资质都不如大哥和三弟,可是偏偏是要他来接管这个家主之位,就好像是抢走了哥哥弟弟的东西一样。 这样也好,他已经不属于叶家了,叶家的家主之位,也会由大哥和三弟来继承。 三弟他……应该是高兴的吧? 空荡荡的地窖当中,顿时响起了脚步声,来自于李恒一,他背着手,还真的是在认真的思考,脚步声也显得格外的焦灼与烦躁。 “前辈……”叶游风再次小心翼翼地开口,“我与乔姑娘都有些饿了,不如出去用些饭菜,回来再慢慢想,可好?” 从昨天晚上开始到今天上午,的确是滴水未进,何况昨天晚上似乎还消耗了不少内力用来对抗痛苦,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应该饿了。 “不行!”李恒一一挥手,“你们这些小娃娃,肚子里坏水多的呢,万一偷偷溜了,我要到哪找你们?” 之前好容易抓着了乔倩兮一次,居然被这女娃娃用了诡计溜走了,当然他打死也不承认,乔倩兮之前解释的说话。 “我没事,”叶游风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乔倩兮一撇手啥都不管,什么厚脸皮的事情都要他来做,幸好他脸皮本来就很厚。“若是把乔姑娘饿出什么事,那可就不好了。” 叶游风说得非常认真,虽然那个在他口中快饿出什么事的乔姑娘,就站在旁边冷着脸一言不发。 李恒一挠了挠头,到了他这个境界,即使三五天不吃饭也能照常活动,可是在他面前的却是两个灵武境的小娃娃…… “算了,”李恒一认命一般地叹了一口气,他一辈子也没有照顾过别人,到了这把年纪,却要做这种事情,好像是出外为后代觅食的鸟兽,“我去给你们找吃的还不成吗?” 等一下,自己刚才在胡思乱想什么,居然自己将自己比作禽兽。李恒一甩甩头,觉得自己有天可能会被气出毛病来。 出去之前,还点住了叶游风和乔倩兮的穴位,不会限制他们的行动,却能让他们暂时无法动用内力。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满意的点点头推开,堵在门外的重物,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出去了。 第四十七章一觉扬州梦(六) 娄星野呆呆地看着。 岳千机身着月白色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星星点点的红梅,用一条同样的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 她一头青丝绾成一个简单的发髻,仅用一支梅花白玉簪固定住,显得格外清新优雅。 这是一个很美的女子,她的五官柔美清新而又透着一种灵动的感觉,但是这些远远还不够,最吸引人的是她那一双眼睛,带着某种叛逆和嚣张,和她的五官,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 而当岳千机的目光落到他的身上之时,娄星野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漏跳了一拍一样,他轻微的咳嗽一声,然后将脸别过去,可是双颊上已浮现出两丝可疑的红晕。 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类似于话本小说中的一见钟情。 奇怪的是,他也见过不少美人,可是从来没有哪一个,能给他这种感觉。 “你在看什么?”岳千机凑上前一步,盯着娄星野别过去的脸,好奇地问。 “……没。”娄星野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但是在女子坦然的目光之中,很快败下阵来,“我只是觉得姑娘生的太好看了。” 无论哪个女人,只要夸她好看,总归是没有错的,就算是岳千机,也不会例外。女子微微一笑,“你见过其他美人么,她们比之于我又如何呢?” 其他美人?娄星野第一反应是想起,与自己青梅竹马长大的那个女人,总是微微抬着下巴,还总是喜欢对人颐指气使,就算是长得美又如何,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 然后又想到,在这江湖之中红颜榜上公认的第二美人,姚沐竹。他才从姚家出来,也见过了那位美人,怎么说呢。端庄优雅,只是和她相处,略沉闷了一些。 有的时候太过优雅,反而会给相处的人一种压力,娄星野就是这么觉得。 “她们是很好看,可是没有岳……岳姑娘你这么可爱。”娄星野抿嘴,他其实是一个很耐看的男人,只不过皮肤黑了一点,五官却十分凌厉,勾勒出一种张狂肆意的味道。 目前的大殷帝国,对于美男子的定义还属于温良那一种,身形柔弱的书生,而娄星野这一类,还是不大受欢迎的。 可爱?岳千机突然大笑起来,她笑的开心,露出一排小板牙,两颗尖尖的虎牙,格外引人注目,是真的可爱。 出道多年,有的夸赞过她光彩美艳,也有的鄙弃过她下贱无德,有的认为她博学广知,亦有的觉得她哗众取宠,可是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人夸过她可爱。 可爱,可爱。 所以岳千机很开心,她拨了一下自己耳边的碎发,“岳千机,你不是要和我认识么,来吧?” “啊?”娄星野慌慌张张,从小到大,没有女人离他那么近,他的鼻尖甚至能够闻到,环绕着他的那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幸好的是,他的皮肤本来就很黑,否则的话定然会被瞧出来脸红了,“来什么?” 他想到了那些形形色色的传言。 岳千机眨巴眨巴眼睛,歪着头看着娄星野,“兑现我的承诺,陪你一晚上,我们可以聊天。” 聊……天,娄星野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然后他甩甩头将这种奇怪的感觉,从心里赶走。 刚才抓着娄星野,来到了这附近的树林之中,女子也没有说换个地方,两个人就肩并肩,在这里行走着。 天色慢慢地黑了,对于民风开放的大殷来说,这样的举动仍旧是有些出格了,但是这人是岳千机,无论她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不会让人惊讶了。 “岳姑娘……家住在哪里?怎么会四处流浪?”娄星野从来没有试过和别人这样聊过天,所以他找了一个话题,算是正式的开场。 女子想了想,“应该是在柳州,据说在我四岁的那一年,柳州爆发了旱灾,我随着家人逃到衮州,但是后来失散了,我落到了人贩子的手中,然后卖给了一家大户人家当丫鬟,可是老爷欲纳我为妾,我就跑出来了。” 说的简单也一目了然,很多细节没有告知与对方。比如说她虽然是丫鬟,但是却被当成小姐培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谈吐才有今天的不凡,若是一个普通的没见过世面的小丫鬟,又怎会变成今天的岳千机? “……”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娄星野的心中悄然升起一种怜惜的感觉。 “你呢?”岳千机拍拍手,平静地问道,实际上,双目已经有兴奋的光芒在跳动了,她喜欢这种感觉,去窥知每一个人不同的故事,“年纪轻轻就是牧气境,哪家的少年郎,竟是如此的出色?” 娄星野犹豫了一下,“我家平日里不怎么在江湖上走动,所以姑娘你可能没有听说过。” 这话说得委婉,身为混江湖也有好几年的老油条,岳千机自然是明白背后的意思,也就不会再追问。而她的态度,却是让娄星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如果她要问下去的话,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呢。 “下一个问题,”岳千机继续问,“还是你来问我。” 二人就这样守着规矩,彼此进行着互动。天彻底黑了下来,树林里很是平静,偶尔也会有杂草丛生,每次遇到那些杂草的时候,岳千机就会小心翼翼地提起自己月白色的裙摆,从上面跨上去,在朦胧的月光之下显得格外……动人。 娄星野看得痴了。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男人为岳千机疯狂,原来这世界居然有这般美好的女子。她的视野阅历不输给男人,她的聪慧机敏不输给才子,而她更兼有女子的美貌与善解人意。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完美的女子,那么这个女子的名字,就叫做岳千机。 与美人在侧春风得意的娄星野相比,付清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纵然是被那些人围堵,他还是成功的逃了出来,只是模样看得就十分凄惨了。 他大红色的长衫,已经被剑削出来几个大口子,露出来的皮肤晶莹如玉石,头上的发带是和娄星野战斗时弄掉的,三千青丝披散,在暗夜中迅速走动的时候,就如同鬼魅一般。 而他一直形影不离的那把伞,则只剩下了骨架。 伞是好伞,曾经对上叶游风的铁刀而无损,可是现在却破成这样,不是伞出了问题呀,是因为要对付他,林枫晚费了好大一阵功夫。 即便是这么狼狈,付清尘依旧很美,美得好像是妖精一般,蛊惑人心的妖精。 “你还想逃?”林枫晚追了上来,他的功力本来就被付清尘深厚,对付对方也是绰绰有余,只是不能下手太重,直接将对方打死了,那么风音蝶魂的下落也就不知了,“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束手就擒?”付清尘呵呵地笑了两声,“碧天涯的神捕,也这么没脑子么?” 而林枫晚则直接从后方腾空而起,在空中打了一个漂亮的旋身,瞬间就到了付清尘的前头,裁云宝剑挥出一片绚烂的虹芒,在夜色中就好似点点繁星自星空中坠落而下,直直地朝着付清尘而来。 手中伞骨脱手而出,变成数十根木棍儿,在半空中化作一片帘幕,堪堪地拦住了虹芒,才化解了杀身之噩。 “林老头火气这么大,”付清尘突然娇艳艳地笑了,比大多数女子还要妩媚,“也是,一大把年纪,该在家里好生歇养了,怎么还往外面乱跑?” “若是你执意求死,”林枫晚耐心向来都不算好,而眼下很明显,快要被他消耗完毕了,“我就送你下去!” 当然是下黄泉了。 他手中的裁云宝剑寒光烁烁,迎风挥出一道雪白的光,直取付清尘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让他胸前的衣服碎裂成只只蝴蝶,大红色的碎片在半空中簌簌而下。 付清尘运转内力,后退了七八尺,直到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才避开了林枫晚的那一剑,冷汗止不住地流下,这也就是他速度和反应力都是一等一的敏捷,否则说不定真的要横死当场。 这个老家伙,和他玩真的! 待不到付清尘喘口气,裁云剑继续变招,笔直地对着付清尘的胸口刺出,这次付清尘可是退无可退,他一个转身,顺着树干“飞”上去,然后就立在了枝头。 裁云剑清冷的剑气,摧得枝头的叶儿都纷纷落下,而付清尘独脚立在其上,身形清绝如同鹤影,他的手心已经满满的都是冷汗,可是面上却波澜不惊,“想知道风音蝶魂在哪儿?” 林枫晚收了裁云,背在身后,“说!” 付清尘撇撇嘴,“自然是不在我身上带着的,如果我算的没错的话,应该已经出了天水,去了别的地方。” 他目标那么大,怎么可能还带着风音蝶魂,而林枫晚已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那我今日就结果了你!” 第四十八章一觉扬州梦(七) 过了一会儿,李恒一就端着一些饭菜回来了,往叶游风面前一放,“快点儿吃。” 菜看起来还不错,只是被李恒一给活活糟蹋了,明明这里有许多的菜色,却都放在了同一个碗里。更要命的是,这些菜里面有的是甜的,有的却是辣的,如此混合在一起,真难以想象其中的滋味,只可用妙不可言来形容。 只是在此情此景之下,又不能不吃,更加不能责怪于李恒一,就算是责怪也没有用,说不定会被这位至情至性地老人家一剑砍死。 叶游风拿起一双筷子,他虽然曾经风餐露宿吃过不少,粗茶淡饭,但是却对着这样一盘看起来丰富的菜,下不了手,反而是一直都沉默的乔倩兮,拿起筷子就夹了菜放在了口中。 ……没有反应? 少女的脸色平静,她一向都是这副高傲而又不近人情的神色,没有半点多余的表情,但是吃着这么难吃的饭菜,也如此安置若素。难道是是自己想多了?叶游风在心里想想,其实这饭菜难吃到哪里去。 这么一想,他就略略放下了一点心,然后夹了一点放在口中,登时便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见李恒一的目光,朝着自己这边扫来,又慌乱地把口中的菜给咽了下去,没想到却咳嗽了好几声,将一张俏白的脸,都给涨得通红。 实在是太丢人了,叶游风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乔倩兮,这几天和对方相处颇多,此刻又一同被困在这里,因此也亲近了不少,乔倩兮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出现了一抹笑意。 想不到他叶游风也有如此丢人现眼的一天,要不然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好了?叶游风开始认真考虑起这个想法的可实现性。 “年轻的小娃娃,”李恒一嗤之以鼻,“总是这样毛毛躁躁的。” “前辈教训的是。”叶游风低头,不过看着他的眼神,可没有半点虚心求教的意思。 这一顿饭吃的很慢,因为那些菜的滋味,实在是令人觉得妙不可言。而他天生味觉又比别人敏感一些,那些乱七八糟的滋味,混合在一起,到了他的口中,又成百倍的放大,吃的自然是辛苦无比。 菜的味道不好,他只好多吃了几口白饭,他这个人对于菜肴的要求比较高,对于白饭却没有什么区别力,听说米有珍珠米、月牙米、胭脂米、越光米、五常香米…… 反正叶游风是不明白,为何要区分出这么多品类来,因为在他的心中都是一样的。于是就着这一点,好友温良总是乐得取笑于他,嘲笑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没有淡雅的天分。 好吧,反正他一个武人本来就粗俗,自己又何必和温良那小子比高雅。 吃完饭了,李恒一又开始上蹿下跳,“乔丫头,刚才我又想到了一个法子,不如你替你爷爷收我为徒,再将御剑术传授给我?” 叶游风眉毛狠狠的抖动了一下,好奇李恒一是怎么能想出这种法子的,简直是……毫无人性。 “不。”乔倩兮的态度干脆明了,她不是爷爷,怎么可代替爷爷做主意,真的成了笑话了。 李恒一挠了挠头,忽然再也控制不住,就在乔倩兮的面前跪了下来,“咣”“咣”“咣”磕了三个响头,每一下都掷地有声,可见是的确用了力的。 “受不了啦,”李恒一红着眼,一想到活生生的御剑术就站在自己的面前,而他居然不能一睹为快,就觉得这身体里好像有成千上万只猴子,在不停的抓挠着他的心肝,“就算是日后要叫乔老头没爷爷,那我也认啦,今天我非得要瞧瞧御剑术不可!” 反正我已经向你磕了头,就是你的徒弟!李恒一得意洋洋地想。 话音刚落,乔倩兮就毫不犹豫的也对着他跪了下来,同样也是三个响头,做这种动作居然无损于她的高傲,她的眉目凛然不输给男子:“前辈这又是何必呢?” “为什么?”李恒一有些烦躁,干脆逼近女孩子,“好歹我也不是那些刚出道的毛头小子,愿意拜在你御剑城下,你应当觉得是荣幸才是,怎么偏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于我?信不信我真的叫你格杀于此!” “御剑城的荣誉,从来只来自于御剑城本身。”乔倩兮淡淡地道,“我之所以会拒绝前辈,是因为前辈不是一个有是非分辨的人,如果学习了御剑术,很有可能会利用它做一些坏事,而但凡习得御剑术的人,都代表着御剑城,所以,不行。” 李恒一不是一个恶人,只是热衷于钻研剑道,以至于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恰恰相反,他的心地十分的单纯,可也正是因为如此,若是被某些有心的人利用了,说不定会造成一些难以想象的后果。 而他还不知道自己被利用了。 “欺人太甚!”李恒一认为乔倩兮分明是找了借口推脱,她就是看不起自己,当下气的就发起抖了。 “前辈莫气,”叶游风急忙出来劝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个化清境高手,说一句通俗点的话可以将他们向蝼蚁一般碾死,“乔丫头肯定有她的苦衷。” 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李恒一将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平心而论,叶游风是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李恒一一把抓过叶游风的衣襟:“你不答应,我也不会杀了你。不过我可以杀了你的小情人,你觉得如何?” 杀了乔倩兮,他就没有办法得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御剑术了,不过叶游风一介外人,妨碍不了他什么事,就算是杀了又如何呢? 叶游风暗叫一声不好,这位关西剑痴竟然误会了自己与乔倩兮的关系,然而乔倩兮厌恶自己又来不及,怎么会把他的性命放在自己的性命之上呢? “你杀了他,我也不会把御剑术传授给你。”乔倩兮面色不变,叶游风苦笑一声,之前乔倩兮就说过,宁可舍了自己的命,也不会教给李恒一御剑术,难道自己的命,会比她的命更重要? 也就是李恒一如此心智,所以才想不到那些弯弯绕绕的事情,比如说他因为那天二人在同一间房中,所以才认为自己是乔倩兮的小情郎。 如果是不用自己的死去威胁对方,反而说出把此事宣扬出去,说不定乔倩兮还有所顾忌,他毕竟还是一个女孩子,没有哪个女子会对自己的清白毫不在乎的,更何况叶游风的身份,还是如此敏感。 他这么想着,就忍不住去看对方的脸,她在这地窖当中,身上也有不少脏污的地方,甚至脸边还抹了一处灰。只是那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近视,如同琉璃一般,没有半点的杂质。 叶游风心神一震,再看李恒一,似乎也有这么一双眼睛清澈,不沾染世间的任何俗事。如此清澈透明的一双眼睛,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了。 李恒一被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毫不留情面的拒绝,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下去了,当即就从自己的背后抽出那把也算是名器的长剑——罗平剑,就架在叶游风的脖子上,“我真的会杀了他!” 真要碰上的话,是万万打不过对方的,不过叶游风又怎会是那种束手就擒的人?是以他虽然一动不动,暗地里却已经运转起内力,流遍四肢百骸,片刻之间就蓄力完毕,只待对方一个出手,便和对方搏命! 他修的铁刀刀法,本身就刚猛霸道无比,若是在关键时刻以自身十成内力燃烧注入刀身,就可以生生提高一个境界,而在这地窖之内,范围狭小,让对方施展不开剑法,那么,他拼了这条命,或许可以争取来了一点点时间,好让乔倩兮逃走。 然而乔倩兮却终于开口,犹自淡定,“你要是杀了他,我就立刻自刎,完整版的御剑术只有我和爷爷知晓,呵,那你就得去求我爷爷啦。” 求乔老头?李恒一怔楞了一下,无妄道人和乔雨薇出世之后,乔九龄便是这天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大高手,这数十年来,也有无数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尝试去挑战他的威严。 那些人在比试之前会,立下生死契,输的人在乔九龄死去前都要服务于御剑城,这些事,他还是知晓一点的。 没有人赢过。 乔九龄就像是他们武道路上的一座丰碑,引领所有人奋发前进,却也是一道城墙,将所有的人都拦在那里,没有人能越过他。 多么绝望的事实! 过了好一会儿,李恒一才颓然收起了罗平剑,“你这女娃娃,恁得心坏!” 他继续冥思苦想,余光瞥见叶游风,忽然抚掌大笑,心里暗暗想着,“这两个小娃娃还是童子之身,此刻就算是互为爱慕,怕也不知爱欲的滋味,若是知道了,恐怕也是无心习武,我且不妨一试。” 一说到这里,他好像想起来了什么,皱起眉毛,有些不大快活,可是很快就恢复如初。 他“嘿嘿”奸笑了两声,“乔丫头,我可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若是不愿意,可就有苦头吃啦。” 乔倩兮皱眉,没有搭理他,而叶游风的心里,却蓦然间涌上来一种不详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