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狼初长成》 前言 狼族,我难以割舍的异类亲人 “生态”一词原本来源于希腊文eco,即“家”、“住所”之意。在草原度过的大半年里,我深深体会到了“家”这一词的沉重含义。这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共同家园。 那是草原格桑花开的季节,为了一个带生命回家的承诺,我抱着从猎人手中救下的死里逃生的小狼,只身来到了草原。以绿草和它眼睛的颜色为它起名“格林(green)”。从抢救一个出生几天尚未睁眼就失去母亲的饿得奄奄一息的小生命,到近一年形影不离的朝夕相处,我和小狼之间早已积累了难以割舍的亲情。我从来不拴它,不限制它的自由,在蓝天碧草之间与它共同学习着野外生存,和它一起狩猎,一起嬉戏,一起散步,一起抢食,一起分享喜怒哀乐,一起在蓝天下相枕而眠。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希望能陪伴它度过生命中最脆弱、最艰难的幼年时光,希望它能够成长为一匹真正的狼,能够生于自由,还于自由。 有谁不曾梦想到天尽头去走一遭?这是一片令人惊异的原野,一片充满生机的湿地。起初,我只打算对一个特殊而又壮美的生态系统做一个简单的记录,但很快,我觉得自己的灵魂被这个地方勾去了,连准备也来不及,就被甩出时空,失落在一个遍地芳草的蛮荒世界。虽然与现代社会隔绝,可是我与其他的牧民一样,在这块土地上,在自然的心脏中扎了根,与自然保持着一种热烈而融洽的关系。对动物的研究越深,就会越多地注意到,它们的感知和感情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但这里面还牵涉到人类的一点私心,这是一种不想和动物一起被纳入自然范畴的私心。 狼有狼的活法,人有人的活法。它们能过群体生活,也能够孤独求存。相比之下,突然脱离文明社会而进入蛮荒世界的我举步维艰,小狼却在野外生存中游刃有余。狼在饥饿的驱使下能学会任何东西,诚然如此,从它第一次吃淹死的老鼠,第一次伏击鼠兔,第一次猎捕旱獭,第一次从人的陷阱中偷取野兔,第一次在我病中为我送来它储存的猎物,第一次与陌生藏獒为夺食而战,第一次为在群斗受伤后的从小一起长大的藏獒兄弟舔伤,第一次与牦牛对峙,第一次在野狗群的包围中领教到群体的作战力量,第一次为了保护我与三只野狗亡命厮杀……那么多的第一次,让格林从一只在我怀中瑟瑟发抖的小毛球成长为如今挺拔矫健的野狼。随着它对自然的探究愈发深入,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我渐渐跟不上它的脚步了,它常常脱离我的视线探看陌生世界,又在我的声声呼唤中幽灵般归来。我为它的成长和机智感到由衷的高兴,它对这人类的妈妈无限的眷恋。在世界的这个尽头,我们享受着最纯粹的生命之乐。 然而另一种残酷的现实危机感却越来越重地压在我心里,我清楚地知道属于它的种族所面临的现状——在这中国最美丽的湿地草原,密如织网的铁丝围栏圈下了属于人的一块块地盘,可哪一域是留给动物的?越来越多的地区成为被逐步贫瘠的牧场所包围的“荒岛”,这种栖息地的支离破碎以及随之而来的人类垦殖、近亲繁殖、疾病和自然灾害加剧了当地物种灭绝的危险。 栖息地的退化和丧失,野生食物的短缺,以及过度放牧的家畜与狼群共享同一块土地,导致牧民和饥饿狼群之间的冲突。尽管狼的种群已经少到不足以对人畜构成威胁了,人类还是持着固有的成见咒骂着,对狼这天生的敌人进行着灭种剿杀。他们或许不知道,如果狼没有了,天空的鸟儿也会随之消失,因为那些食肉的鸟儿全靠捡食狼剩下的猎物来度过食物短缺的严苛冬季。食肉鸟儿和狼都灭绝了,草场更变成了啮齿类的天下,仅仅是鼠兔就可以把草原翻个底朝天,无边的草原上不再有荒野的呼唤,不再有草原雄鹰,甚至不再有草,剩下的只有漫天黄沙和满目疮痍!!! 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惶恐地撩开帐篷,焦急呼喊着小狼格林的名字,直到看见黑暗中那熟悉的两点星亮幽幽溟灭着飘然走近,才弛然而卧。我不知道格林的未来在哪里,它能否如我所期望的生于自由还于自由?还是在回到自然后不久就被人类打死?或者为了好好活着抛弃故土远走他乡寻求庇护? 格林,我难以割舍的异类亲人,我信守承诺将你送回了你出生的家园——狼族们千百年来固守的这片冷风吹拂的广袤草原,然而家将不家,令人垂泪。现以你与我生活的片片光影向世人疾呼,请保留它们的生态家园,请保留中国最后一点狼族血脉!!! 第一章 若尔盖:残忍的四月 夺命一刻 四月,中国最美的湿地若尔盖草原冰雪初融,我来到这里写生。沿路走来,不断地听到牧民对我讲起了一对狼的故事—— 这对狼生育了第一窝小狼崽。初为父母的喜悦和强烈的责任感,使这对狼夫妻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洞里的六条小生命看见草原上的第一缕阳光。 然而随着小狼崽的降生,如何获取充足的食物成了一大难题。在这到处都被人类割据的牧场上,野生食草动物早已难觅踪影。兔类和鼠类虽然也是狼的食物,然而它们狡猾灵巧,速度超快,公狼忙碌半天抓到的一小口肉食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哺乳期母狼的需求。多少天没有饱饱地吃过一顿了,母狼的乳汁少得可怜,没睁眼的小狼崽们饿得嗷嗷直叫,小狼们一出生,饥饿就如影随形。 公狼在草原上一次次徒劳地狩猎,然而饥饿却像挥之不去的魔鬼纠缠着这个脆弱的狼家庭,如果再没有食物,它们将失去一个个新生的幼崽。 望着牧场里肥美的羊羔,公狼感到一阵急切的冲动,尽管狼族成员从不愿意与人为敌,可是基于所有狼爸爸该有的本能,它的每一根神经都知道,遵从本能的选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铤而走险与坐以待毙之间,它宁愿选择前者,狼的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冒险的赌博! 公狼成功地偷走了一只小羊,这对狼夫妻终于有了饱食的喜悦,新鲜的肉食立刻转化为芬芳的乳汁,春水般涨满母狼鼓鼓的rx房,小狼崽们有生以来终于第一次逃离了饥饿的折磨。整个狼窝弥漫着家的温暖。几天后,公狼再次去了那个牧场,然而代价却是沉重的——它踩上了盗猎者的狼夹子,最终变成了一张晾晒在肮脏墙壁上的狼皮。 接下来的几天里,饱受丧夫之痛和饥饿折磨的母狼夜夜哀嗥,牧民惶惶不安,生怕招致狼疯狂的报复。如果母狼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也许还能忍受着远走他乡,但它有六只小狼崽,作为母亲,它无法忍受怀里呜咽的小生命跟着它一起挨饿。它潜入了牧场,在饥饿和强烈的复仇欲望驱使下咬死了三只羊。天生不可调和的牧民和狼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尖锐。 为了免除后患,猎人们带着藏獒到处搜寻,找到了狼窝。他们发现窝里还有六只还未睁眼的幼狼挤在狼洞中瑟瑟发抖。有人建议杀掉小狼,炸掉狼窝!有人怕招致母狼更疯狂的报复,建议留下一只活的,母狼爱子心切,一定会带着仅存的小狼远走他乡躲避灾祸。或者把小狼的两只后腿折断,让母狼养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小狼,一辈子身心疲惫,就再也别想卷土重来了。 但是,有人觉得母狼不会为保护小狼而离开这里,建议斩草除根,这样还可以多张小狼皮,小狼皮做帽子更是绝佳。 一个精心设计的投毒计划成形了——裹着毒素的牛羊肉出现在母狼觅食的路上。或许是饥饿和育子的强烈愿望削弱了母狼的戒心,当母狼察觉异样时已无力挽回了。 可是这只深度中毒的母狼只有一个愿望,要拖着饱餐后乳汁丰盈的身体爬回窝边,要让幼崽们在它身体冷却之前喝到最后一口奶。为了完成这个心愿,不至于半途就被人活剥,它一面艰难地爬向幼子,一面用尖利的狼牙撕开了背部的皮毛,把身上完好的狼皮撕咬得千疮百孔,狼可杀不可辱!最终,母狼把和着血滴的乳汁喂进了幼狼的嘴里,它挨个舔舐完幼崽,看着围剿上来的猎人,喷涌出一声带血的狼嗥,不卑不亢。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此情此景无论是生是死,是人是兽,都是一份不可泯灭的亲情与悲壮。 六只垂死的小狼不知去向 母狼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它身下的小狼崽们被牧民装进麻袋,带回了牧场。幸运的是,由于母狼最后的悲壮举动,小狼崽没有落入盗猎者手中立刻成为仔狼皮帽;不幸的是,由于毕竟太小就失去母亲的庇护难以生存,带回它们的牧民也从未有过养狼的经验,嗷嗷待哺的小狼崽们生死未卜…… 故事就发生在我到达草原的两天前,虽然牧民们的描述略有差异,但小狼崽的命运立刻牵动了我的心,我决定找到它们。茫茫草原上,找人如同大海捞针,我抱着一线希望马不停蹄、沿路打听,一路上却不断地传来小狼的死讯,我几乎是边哭边赶路。 历经三天两夜,终于找到了那个传说中带回小狼崽的五十岁左右的牧民老阿爸。他坐在帐篷外摇着经筒,慈眉善目却表情阴郁,旁边还有两个牧民小伙子和一个大姐正在忙碌,估计是他的家人吧。 这一家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到来颇感意外,我一问起小狼的事情,他们立刻有些警惕起来。我试着和牧民老阿爸攀谈,他却一言不发,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打量着我。我费了半天口舌,诚心诚意地对他表明来意,老人家的神情才渐渐缓和下来,终于叹了口气,指了指帐篷,黯然地说:“你来晚了。”我的心霎时沉到了谷底,急匆匆地撞进了帐篷。只见最后一只小狼已经不再有生息,它四肢松散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连肚子上的皮毛都没有丝毫的起伏。跟进来的牧民们拨弄了它几下,又捻住小狼后颈拎起来摇了一摇,小狼垂着爪子耷着头,软绵绵地晃荡着毫无声息,牧民们放下小狼都摇了摇头:“死了……” 一句话如五雷轰顶,我顿时泪眼模糊,几天来的日夜兼程和六条生命之烛的逐一熄灭让我悲从中来,我痛苦地把头埋在手心里,憋了几天的悲痛终于难以抑制,猛然间哭吼出一声长长的狼嗥,那是对狼族成员的挽歌。 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奇迹发生了,那死去的小狼耳朵一跳,一个激灵颤颤巍巍翻过身来,闭着眼睛晃晃悠悠地撑在地上细听动静。 “咦?啊……”牧民们齐声欷?,似乎也找不到什么词来表达惊讶了。 “活着?居然活着?!”我瞪大了眼睛,这突如其来的情景让我悲喜交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一只活生生的小野狼崽。已毫无生气的小狼居然会死而复生,真让人难以置信,我一时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 小狼瑟瑟抖动着,满怀希望地站着,像个盲人一般还在凝神静听,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轻轻蹲下身子试探着“呜呜”地叫了几声。它浑身猛烈颤抖起来,如同黑暗中摸索的人乍见曙光,它立刻循着声音,跌跌撞撞地爬了过来!它没有视力,完全是凭着听觉和感觉找向了我,这何尝不是一种缘?那一刻我猛然相信了狼的确是有灵性的,冥冥中自有天意,那一声长啸恰似狼妈妈临终前的悲叹,那些“呜呜”声恰似母狼殷殷唤子的声音。 小狼嗅着,拱着,小爪子抓着,使劲往我怀里爬,舔咬着我的嘴唇,这是小狼认妈妈的举动,是与生俱来的生存本领。强烈的求生欲让它在黑暗中义无反顾地摸索着,追逐我殷殷唤子的声音,小狼把我当成了妈妈。 “把它带走吧,替我们去向上天赎罪” 陡然间被一只小野狼如此垂青,我心中的奇异感无以复加,甚至升起一种受宠若惊的惶恐。我连忙拉开冲锋衣把小狼捂在怀里给它温暖,小狼一个劲儿地往冲锋衣里面我的腋下拱去,似乎此刻越是黑暗拥挤和温暖的地方,越能给它以最大的安慰,它仿佛在拼命寻找狼洞中与母亲相依相偎的安全感。我生怕腋下厚实的冲锋衣会让小狼窒息,略略放宽松一点,谁知只要有一丝松动的余地,小狼立刻又往更紧更拥挤的里面钻。直钻到大半个身子都隐没在我腋下,进无可进小狼才勉强消停下来。 我早就听说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崽会本能地装死,但没想到它竟然能装得如此耐性十足,让众人都被它的毫无生气所迷惑。 我突然想起了它的兄弟姐妹,忙问:“其他的小狼崽呢?” “死了。”牧民回答。 “真的死了吗?”我怀着一线希望,“不会像它一样装死吧?” “肯定死了,那些狼崽两天都没熬过,死硬了才拿出去埋的。这只小狼就是看它一直还是软的,有点气息才一直留着。”大姐回答。一直站在门口看的老阿爸听见我们谈起死去的小狼,默默地转身走出了帐篷外,似乎一点也不想回顾这些伤心事。 我才燃起的希望又熄灭了:“它这样几天了?都吃过些什么?” “拿回来有四五天了,它什么都不吃,就是拱那些死了的狼崽。”牧民小伙子说。 “把死狼崽拿开的时候它还咬人呢,后来没力气了就一直躺着。”大姐说。 我心里郁结难当。这些天我不知道这小狼是怎么熬过来的,离开了母狼的体温和与兄弟姐妹相依偎的温暖,草原寒夜的温度足以夺去它柔弱的生命。我轻轻探一只手指进去抚摸小狼,它鼻子干燥,耳朵滚烫,在发烧,身体相当虚弱,似乎刚才的一番挣扎寻找又将它仅存的一点体力消耗殆尽。突然,我感觉那张毛茸茸的小嘴叼住了我伸进去的手指,接着指尖被温暖湿热的小舌头包裹了起来,它虚弱地吮咬了两下,我这才从伤感中清醒了过来,想起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有牛奶吗?” 大姐忙拿出早上挤的鲜牦牛奶。我轻手轻脚地抱着小狼,用一只不锈钢小茶盅盛上牛奶,放在铁灶上烧开,再浸入凉水中冷却下来。我咬上一口饼干,喝口牛奶在嘴里含着,仍用刚才呼唤的声音对着小狼:“呜呜……”瑟缩在我怀里的小狼动了,迅速抽出小脑袋来盲目而焦急地嗅闻寻找着,我把含化了的饼干奶浆吐在手心,送到它鼻子下面。说时迟那时快,小狼一反虚弱常态,猛的一口就咬上来抢夺奶浆,奶浆霎时糊了它一头一嘴,它更加狂野了,把乱溅的奶浆连同我手心的肉一股脑儿地撕咬着往嘴里吞送。 我疼得咝咝咬牙,忙不迭地抽手,手心已经被小狼的尖牙刺出两个米粒大的血洞,这小家伙还没睁眼就狼性十足。我以前也曾经救过不少的流浪狗,但是哪怕饿极了的流浪狗面对牛奶,也是舔食的,小狼的确跟狗不同, 初见面就明确地让我理解了“狼吞”一词的贴切。狼的字典里没有“品尝”两个字,不会“狼舔”!吞、抢、撕、咬是狼标准的取食方式。看来用手心盛食喂狼真是异常危险的事。我挤出血,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带上皮手套再小心翼翼地喂小狼,几天以来滴水未进的小狼把一杯含化的饼干奶浆吃得干干净净。尽管饿极了的小狼还在焦急寻找,伸长了脖子向我的嘴唇乞食,但我绝不敢多喂。喂完食物,皮手套已经多了好几个眼儿。 “睁眼了!”牧民大姐惊奇地指着我怀里的小狼崽。我仔细看去,小狼的一只眼睛已经睁开大半,另一只还像被胶水粘住一样只虚开一条细缝。 在场的人对垂死小狼寻母乞食的异常举动啧啧称奇,觉得不可思议。我抱着小狼就像抱着孩子一样,它触动了我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一种想要呵护它的感觉陡然升了起来。无论人类还是动物,在母爱面前一样温柔而安详。 能进食就有希望。我在老阿爸家外支起帐篷停留了两天,每天数次煮熟牛奶融化饼干浆喂小狼,小狼的精神略微好转,眼睛也完全睁开了,只是眼睛里还有一层明显的蓝膜。它有时候还能离开我的怀抱,下地蹒跚地走上几步。老阿爸看在眼里,表情日渐温和,有天还对我们微微笑了一下,但仍旧寡言少语。 但是,小狼一直在发烧,除了我随身携带的一点应急药物之外,牧区没有可救它的医药可寻。 “你把它带走吧,藏族人信佛,如果能救它一命也算我对母狼赎罪了,替我们去向上天赎罪。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一直沉默寡言的老阿爸有一天终于对我说。 人破坏了狼的栖息地,狼侵犯了人的安宁,杀戮、诅咒、报复、遗孤,……这一切终究能怪谁? 怀抱着这一出生就受到人们诅咒的小小异类的孩子,我和小狼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章 带它回家 城市神秘来客 为了让小狼从严寒缺氧的高原下来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我带小狼沿路搭车回成都。一路上下车喂奶、把尿、休息……再换车,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白天温度高的时候,小狼在我怀里热得待不住,我就找了个纸箱子把小家伙装在里面搭车。闻到有陌生人的气息,它一声不吭地躺在箱子里装死,即使有人敲拍纸箱,它也悄无声息。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纸箱子里有活物。 晚上,我到一家小县城的旅店休息,因为那只皮手套手心处已经被抢食的小狼咬穿了,我买了一只奶瓶和包装好的牛奶,准备给小狼喂奶。为避免乳糖过高让小狼肠胃不适,我把牛奶兑水稀释,再加入一点点婴儿退烧的药末搅匀,灌入了奶瓶。我在旅店房间忙里忙外地洗烫奶瓶、兑牛奶的时候,小狼就紧紧贴在我的脚边,跟前跟后地转悠,仿佛我是一块强力磁铁,而它是一撮被牢牢吸附着的轻飘飘的铁屑,我好几次差点踩到它。兑了牛奶,我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蹲在床边把奶瓶垂下,递到小狼面前。 小狼闻到熟悉的奶香味立刻立起来,贪婪地叼抢奶嘴,两只小爪子焦急地扒抓滑溜的奶瓶,可奶瓶中的牛奶就是不见少,小狼闻得到吃不到,急得团团转,这大大超出我的意料。我又试了几次,发现小狼的确不会吮吸,只会叼着奶嘴不断地狂咬撕扯。我无法用硬塑料的奶瓶帮它挤压出奶,面对不会吮吸的小狼,我都替它着急。我抽出橡皮的奶嘴一看,已经被小狼咬变形了,牛奶从筛子似的破洞里一滴滴缓缓渗出,但这点涓涓细流显然不足以安抚一只饥饿的狼崽。曾听老牧民跟我说过一窝狼崽抢奶之狂暴,凡是哺乳的母狼,没一个rx房是完好无缺的,小狼崽们从娘胎出来吃第一口奶开始就懂得拼抢竞争,抢到的奶水越多,存活的几率就越大。看来这只坚持到最后的强悍小狼也应该是当初抢到奶水最多的一个。 我还在惊讶中,小狼又猛扑上来一口咬住奶嘴,使出浑身力气往后拖抢,小爪子在滑溜溜的地板上不断打滑。突然“啪”的一声,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它咬着半截奶嘴,一个跟头跌了个四脚朝天,牛奶洒了一地。小狼急忙翻身,边吞嚼着嘴里的半截奶嘴,边贪婪地抢食满地的牛奶,我连忙抓住它的脖子,掰开嘴巴把半截奶嘴强抠出来,小狼张牙舞爪地咆哮着冲我龇牙。我一放开小狼,它立刻大吃特吃起来,但仍是且舔且咬的形式,地面的牛奶不但不能舔干净,反而被它踩得一塌糊涂。它显然没吃到多少,不满地呜呜叫着。 能这样吃就好办。我找了一个大碗,把牛奶倒在碗里,放在地上,轻声一唤,小狼立刻扑过来,一头扎进碗里,嘴巴一张合,顷刻间碗里的牛奶就少了一半。它一边用舌头片刻不停地狂卷着牛奶往嘴里送,一边还用嘴漾起牛奶,争分夺秒地往喉咙里裹吞,不断发出咕噜咕噜的吞咽声。这样还不够,小狼干脆踩进碗里霸着喝,好像牛奶还会逃跑似的。一碗牛奶又被踩翻, 流得到处都是,我只好扶着奶碗才能保证它喝完。还在病中的小狼吃东西却毫不娇气,记得没断奶的小狗或其他动物幼崽往往都需要用注射器或者奶瓶来劝喂,而小狼却大可不必。看来我准备奶瓶真是多此一举,它远非我想象的那么孱弱。 历经三天终于到了成都,下一步是如何安顿小狼的问题,它在我怀里很依恋。经过三天的实验,我更加确定那“呜呜”声对它的确起作用,每每唤起,它就像得到最高指令一样,立刻来到我的身边。它在我的怀里很依恋,我决定将它暂时藏在画室里。 我的画室是一个位于三楼的30平方米左右的屋顶小房子,三面通透的玻璃,最右边一个罗汉床,左侧是一方水槽,放上几盆植物在池中,锦鲤在水里悠游。画室中间是一张大大的画案,平时我就在这里画画。屋外是一片小小的菜地,四季蔬菜不断,很有几分陶渊明情结的父亲喜欢在闹市中享受一份田间小趣。二楼是父母的住处和一大片平台花园,而客厅和我的卧室书房则在一楼。父母常常在二楼花园的花架下看报、聊天或与小孙女桐桐享受着天伦之乐,一般很少上三楼画室来打扰我作画。 天生会装死 我有一只小小的博美犬,因为浑身雪白,酷似北极狐,所以就起了“狐狸”这个名字,它今年五岁了,按照狗的年龄而言,也算是狗过中年的“老狐狸”了。“狐狸”也喜欢这花园菜地相对自由的空间,或许人和动物都对绿色有着莫名的眷恋吧。除了外出写生,我都会特别安于待在画室尽情地舒展画笔。 我喜欢动物,喜欢琢磨它们不可思议的行为和思维。画室也成了一个充满灵气的地方,茂密的花木常常引来漂亮的鸟儿在屋外欢喜跳跃。每天早上我会抓一把小米,放一碗清水在屋外,给那些城市里飞倦了的鸟儿们暂时休息享用。白头翁、麻雀、斑鸠、鸽子、蚁、戴胜、迁徙的燕子等都是画室的常客。 虽然画室不乏小生灵造访,而今一只小狼走进这宁静的空间还是尤为特别。父母再开明也不会容忍女儿引狼入室吧,况且家里还有七岁的小孙女桐桐,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要瞒过所有的人。 要到三楼画室,首先要避过父母经过一楼的客厅和二楼的花园。进家门之前,我心怀忐忑,让小狼躲进纸箱子,摸摸它的脑袋安抚一下,小狼本能地领悟,在纸箱里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就不再动了,很快进入了“死亡”的状态。我盖上纸箱拍拍箱盖,箱子里毫无回应,小狼“死”得非常到位。这立刻给我增添了几分信心。我做了个深呼吸,一只手臂夹上纸箱,另一只手按响了门铃。 爸爸开门相迎,简单寒暄了几句。 “你拿的啥?”妈妈注意到我的纸箱子。 “颜料。”我若无其事地回答,父母没有起疑。 我想起了格林的口粮问题:“家里有牛奶吧?我想喝点。” “有啊,你不是讨厌喝牛奶吗?” “哦,在草原喝惯了。”我脸一红,反应挺快。 言多必失,我低头夹着箱子往楼上走。进了画室把纸箱轻轻放在地上,狐狸围着箱子嗅来嗅去,满脸狐疑。我正要关玻璃门,妈妈跟进了画室,给我送来两盒牛奶。突然,她留意到纸箱子上扎出来的几个透气孔,又看看牛奶,有点疑惑起来:“这牛奶真是你喝吗?” “当然。”我镇定自如地打开一包牛奶喝起来。 “你不会又捡了什么猫猫狗狗的回来吧?” “没捡猫狗。”我肯定地回答。真是知女莫若母,不过这次远比妈妈的想象更胜一筹。妈妈将信将疑地用脚尖磕了磕纸箱,纸箱纹丝不动,这才放心地下楼了。 听没动静了,我关上门,侧翻纸箱轻轻打开,只见小狼仍旧一动不动装死,小眼紧闭,身上的绒毛如同蒲公英的花丝一般,似乎轻轻呵口气就会飘然散去。狐狸早就闻到了野味,钻进纸箱里好奇地探看,用鼻子拱了一下小狼。小狼沉住气不动,尽管狐狸是近亲,但对小狼来说,仍旧是没有分过类的陌生味道。 “小家伙死得可真够专业的。”我暗自好笑。轻声一唤,小狼立刻站起,从纸箱子里爬了出来,抖了抖一身的绒毛,东张西望四处观察这个新环境,狐狸马上跟屁虫似的嗅着小狼的屁股,跟前跟后。 好几次有生人来,我向床底推推小狼的屁股,它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几步钻进窝里藏好,大气都不出一口。这样躲了一个多星期,竟然无人发现它的存在。 一天下午,父母上楼来,在屋顶菜园子里摘菜,逗留了很久。我站在画室门口,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生怕小狼走出来或者弄出点什么动静被发现,可它隐藏得就像根本不存在似的。只有狐狸这个奸细激动地窜进窜出,跑到父亲跟前又蹦又跳,两眼放光,猛拽他的裤腿,又马上冲回罗汉床下朝着里面狂叫,鼻尖像个箭头一样直指着蜷缩在黑暗角落里的小狼,拼命想要向父母“告密”。哪知道父亲并未理解它的“良苦用心”,不耐烦地赏了它一句:“讨厌!走开!”狐狸气得天旋地转,就是开不了口,表达不出自己的意思。 我幸灾乐祸地看着它忙里忙外,一把揪住它的嘴筒子:“狐狸,现知道会一门外语多重要了吧?”狐狸挣出嘴,叫得声嘶力竭,气得浑身发抖。 “它到底想干什么?”父亲被吵得心烦。 “呵呵,没什么,皮痒了找削呢。”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扒过狐狸用手指轻轻点着它的命根子,“狐狸,你还不反省吗?!” 狐狸的眼里闪过彻底绝望的光芒,死的心都有了,终于放弃了上诉的最后努力。 半个多小时过去,我心里开始佩服小狼,若是小狗听到人声,早就躁动起来了,而小狼却是警惕异常。我以为它睡着了,趁着父母不注意,假装捡地上的东西探下头去看了看。小家伙圆睁着两眼坐在羊皮上,头机警地向前伸着,耳廓轻摆,显然它知道外面有陌生人的存在,也明白此刻应该不动声色地明哲保身。我开始渐渐放下心来。 “狐狸最近是咋了?每天喝那么多牛奶,还到处乱撒尿。你看这地上一滩一滩的,该教育了。”爸爸拿起拖布清理地上的斑斑尿迹。 刚消停下来的狐狸陡然蒙受这不白之冤,肺都气炸了:“奶不是我喝的,尿也不是我撒的,天地良心啊!”它几乎是带着哭腔地汪汪叫屈。 而我此刻却没心思去安慰狐狸,看着父亲大刀阔斧地拖着地,我开始提心吊胆起来。我知道很多狗都有这样的嗜好,喜欢跟移动着的拖布和扫把较劲,甚至咬着拖布满屋子被拖来拖去还不依不饶呜呜示威,我生怕小狼也会这样。要是在老爸拖着地的时候突然窜出一个黑糊糊毛茸茸的东西,还不把老爷子心脏病吓出来?要不就是把小狼被当成大耗子给打翻在地…… 我感觉心都快蹦出胸腔了,斜眼偷看小狼,它在榻下面,眼珠随着拖布来来去去轻轻转动,颈毛静悄悄地竖立着,时刻关注情况,但丝毫没有要“出击”的意思,仍然保持它的埋伏、注视、冷静、淡定…… 父亲走后,在我的召唤下,小狼才一步三摇晃晃悠悠溜达出来围着我转圈,在父亲刚拖干净的地上又撒了大大一泡尿。 小狼是个天生的隐藏高手。屋外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警觉起来,当我离开画室的时候,它会本能地把自己藏起来,悄悄地待在窝里。有人进来的时候更是安静得出奇,两点星亮的小眼睛很乖很警惕地望着外面,观察动静,我没解除警报,它就按兵不动。 我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一位常于野外和蛇打交道的女科学家说:“在自然界,动物们首先要学会的就是把自己藏起来,然后静静地观察周遭。走进一个安静的森林,似乎周围空无一物,但实际上有无数双眼睛正用各种想法在打量着你。要做猎食者就更是这样,首先要让自己不被猎食,然后才是狩猎。”看来狼从小就精于此道。 争风吃醋,斗智斗勇 我倒了一碗牛奶。一见有吃的,狐狸立刻丢下小狼,谄媚地凑过嘴来,对着香甜的牛奶幸福地伸出了舌头。“狐狸坐下!”我命令。 狐狸一愣,立刻端正坐好,舌头歪挂到嘴旁边摆出最可爱的造型,讨好地等着我允许它进食。 “让小狼喝!”我下令了。 “什么?”狐狸难以置信地甩甩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对,主人一定是弄错了。它把狗嘴伸到牛奶碗前,试探地再次伸出舌头。 “狐狸不准喝!让小狼喝!”我不容置疑地重复我的命令。这命令如同五雷轰顶,狐狸半截舌头定在牛奶碗的上空,美食当前的幸福表情顿时僵住——这次它总算是听明白了。小狼早已闻到牛奶的香味,急冲锋地跑了过来。 “坐下!”我的命令狐狸不敢不从,它极不情愿地坐了下来,但失宠的尴尬和被人夺去口中食的愤怒逐渐在鼻梁聚集,獠牙从皱起的鼻翼下伸了出来,它死死盯着迎上来的小狼,一副随时要爆发噬咬的状态。小狼根本不在乎狐狸的反应,它眼里只有那碗牛奶,箭射而来,抢过碗,一个猛子扎进牛奶里咕噜咕噜狼吞虎咽。“哐当”,奶碗又被掀翻了,似乎不把餐桌搅乱就不是狼的进食风格。小狼一边在满地滑溜溜的牛奶上跌着跟头,一边不管不顾地狂舔,好像饿极了的流浪儿,那副贪婪样看得我连连摇头。 “汪汪!汪呜!”狐狸咆哮一声,龇着牙冲扑上来,狠狠威胁这胆敢在它碗里吃东西的家伙。我一把护住小狼,扬手一巴掌威胁狐狸!初来乍到的小狼吓得条件反射地缩成一团,嘴里的狂吞猛咽却丝毫不停。眼看一地的牛奶已经舔得差不多了,小狼这才放缓了速度,警惕地注视着狐狸露出的凶相,小鼻子悄无声息地微微皱了起来,埋着头有样学样地模仿狐狸凶狠的姿态。 但小狼鼻子上稚嫩的肌肉却总是软绵绵不太受控制似的,皱不起有力而标准的龇牙凶相,嘴巴也歪歪扭扭地抽动着,看起来更像是牙疼病犯了。这种表情衬上它还没长出来的耳朵和小脑袋,愈发显得可爱。 我一只手用力按住狐狸,另一只手再倒上一点牛奶,轻抚着安慰小狼说:“没事,喝吧。”狐狸被压住动弹不得,冲小狼狂吼着示意:“没事才怪!”我啪的一巴掌打在狐狸屁股上。打得虽然不重,但为了一个外来者挨打,却足以令长期受宠的狐狸尊严扫地。狐狸当即拒绝我给它的牛奶,表示它的强烈抗议。 令狐狸万万没想到的事情还在后面,吃饱喝足的小狼崽很快发现了狐狸的安乐窝——罗汉床底下的羊皮垫子。那原来是狐狸的“卧室”:狐狸仗着我的娇惯,软缠硬磨地拖走了两张昂贵的羊皮,并煞费心思地铺垫在床底最里面。床前有个15厘米高、1.8米长的踏脚凳挡着。狐狸平时钻到床底,躺在舒服的羊皮上,借着踏脚凳和床沿的遮挡,还能有一线视野可以观察到外面的情况,这儿就像隐蔽的军事堡垒,真是个不错的地方。小狼略一巡视立刻就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狼占狗巢,大摇大摆地住了进去。 挖洞筑巢,狼也许不是顶尖高手,可占窝却是狼的特长,仿佛很早以前狼就懂得“机遇”这个词。狼多数时候是个流浪猎手,逐猎物而行,食物短缺时浪迹范围可达到几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居无定所是普遍现象。除了产子或不得已的情况,狼宁愿把力气用来捕猎,也不想为自己的定居工程花费太大的精力,到需要洞穴的时候再去巧取豪夺是狼一贯的作风。草原上的狼常霸占大一点的狐狸洞、獾子洞、旱獭洞,再扩宽一些就堂而皇之地改建成狼洞。面对这顶级掠食者的入侵,弱小的动物唯恐避之不及。草原上的大狼如此横行霸道,没想到刚睁眼的狼崽儿骨子里竟然也是个小流氓,“看上了就是我的”,霸权主义在小狼崽身上彰显无余。 眼看小狼得寸进尺,居然还要占据自己辛苦构建的巢穴,狐狸怒火中烧,暴跳如雷地冲到床下想把小狼赶出来。可小狼一旦占窝之后,任凭狐狸威胁也好恐吓也罢,它绝不相让。狐狸从床下跑进跑出好几趟,汪汪大叫着,希望我为它主持公道,我充耳不闻。狐狸看我不替它做主,怒火更盛,狂吼数声张嘴就咬!站都站不稳的小狼遇到威胁却毫不含糊,立刻龇牙迎战,你来我往,床下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吱!”小狼崽惨叫。 “狐狸你敢!”我趴在床边一声断喝。 狐狸一惊,停止了攻击,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公然违背我的命令。出生才十几天的小狼崽当然是打不过狐狸的,它被压在狐狸爪子下面,拼命地扭动挣扎却仍旧龇牙不服。看见狐狸胆敢欺负小狼,我火冒三丈:“滚出来!!” 狐狸心虚地低头缩脚,灰溜溜地爬出床底。 我指着狐狸的鼻子怒斥:“给我反省!”狐狸极不情愿地翻身躺在地上,翘起后腿,气呼呼地反省错误。服从是狗的天性,没有我的赦免,它绝不敢翻身走开。 刚才吃了亏的小狼见我制服了狐狸,幸灾乐祸地跑过来绕着躺在地上的狐狸转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狐狸呜噜呜噜地咆哮着,还想威胁这个让它挨打又受罚的入侵者。 “闭嘴!”我警告,“我要再见你欺负小狼,有你好看的!” 有我撑腰,小狼高兴地嗅来嗅去,干脆笨拙地爬到了狐狸身上。迫于我的压力,狐狸极力忍耐着,任小狼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我看到“狐狸”和小狼终于能相容了,非常高兴,拿起相机边拍边夸道:“乖,这样多好,和平相处……”话未落音,狐狸过电似的浑身颤抖,惊声尖叫起来!原来“友好”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这小狼趁着狐狸没有反抗之力时,找准它的命根子,一口咬了下去,甩头就撕!狐狸奋起一脚蹬开小狼,痛得“嗷嗷”直叫。小狼像个绒球一样咕噜咕噜滚出一米多远,翻身起来,就叉着两腿屁颠屁颠地跑回床底下躲了起来。只见一条嫩春笋似的小尾巴颤颤巍巍地拖在身后晃悠,转眼就不见了,留下狐狸蜷成一团不住地舔伤止痛。 我傻眼了,赶紧安慰狐狸检查伤口。还好小狼崽力气并不大,但是尖利的乳牙还是在要紧部位扎出了几个米粒大小的血点,最可恶的是,下嘴的地方选得实在刁钻阴险,这家伙真是瞅准一切机会睚眦必报。虽然和小狼才相处了一个星期,但我常常在方方面面感觉自己太低估了它。从此我只要在小狼面前让狐狸反省,狐狸就惊恐万状地哀嗥求饶。 狐狸从小到大跟随我五年,感情之深也是可想而知的,一个人一辈子可能拥有很多只狗,但一只狗一辈子只忠于一个主人,所以对狗一定要公平。我把两块羊皮分开铺在床下,让它们各占一边。但狐狸摆出此仇不共戴天的架势,愤而拖出属于自己那块羊皮,铺在画案下另起炉灶,惹不起躲得起。 狐狸让步以后,我常有意识地多多抚摸夸奖它,还经常避开小狼塞点零食给它,狐狸高兴起来:“我在主人心中还是有特殊地位的。” 每隔一小时左右,安全的时候我会呼唤它一次,这时原本安静的床下就会传来轻微地骚动声,紧接着小狼就像迎接“母狼回归”一样窜了出来,蹦跳舔咬。一般来说,它的第一件事是撒一泡尿——忍了一个小时了,然后就焦急地扑上前来,啃咬我的脚腕。小小的尖牙有时候咬得人生疼,但只要轻轻提醒它两声,它就会松开。我想是它太小,而我太高,否则这迎接仪式定是冲上前来舔咬“母狼”的嘴唇乞食。 日复一日,小狼对我抛出了美丽的魔咒,魂牵梦萦的都是小狼嗷嗷待哺的眼神和呼唤,于是我半夜都会起来喂它牛奶,陪它嬉戏,哄它入睡。 每次进食时,小狼都会急切地把脑袋扎进牛奶碗里,一面狂舔,一面发出快乐的哼哼,喉咙里传来迫不及待的稚嫩吞咽声,尤其可爱。如果小狼放开肚子,一次能喝上半斤牛奶,肚子撑得大过胸围的两倍多,我生怕它撑出问题,往往看它舔舐的速度缓慢下来就不再喂了。 吃饱喝足是小狼最惬意的时候,它会挺着大肚子上来抱我的腿,像一个热乎乎的水球贴在我的脚面上,然后它会顽皮地咬着脚趾头,引起我的注意,听我回答它的声音,还常常重心不稳似的翻身亮肚,伸爪子拍我一下,示意我给它揉揉。我抚摸着小狼胀得青红色毛细血管都很清晰的肚子,真担心会不会手指一按,奶水就呕出来,不过我是多余担心了,小狼的胃太能装了,每餐必吃到让人小心轻放为止,它的消化功能也特别强。我放心地轻轻捋着它的绒毛,像母狼舔舐一样,帮助它消化。对这一切,狐狸看在眼里,醋在心里。 玩上半小时左右,小狼就会困倦地回窝里睡大觉,之后就再没响动了。 虽然在这阶段,睡觉是它的首要任务,但如果我再次呼唤它,它每唤必应。这与小狗崽明显不同。小狗崽若是吃饱,任凭怎么喊都很迟钝,懒于回应,而小狼只要听到安全呼唤,立刻出动。放风时间一到,要么乞食,要么尿尿,要么戏耍。尽管我与它相处仅仅数天,却已达到了一定的默契,小狼就像个很认真地玩捉迷藏的孩子,说不出声就不出声,直到听到妈妈的“解放信号”。 仔细一想,狗崽长期在人的庇护之下慵懒松散,没有任何天敌威胁和生存危机,他们想什么时候吃想什么时候玩都可以,光天化日溜达出窝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但对小狼而言安全的自由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他当然要抓紧一切的时间来享受珍贵的自由。 跟“老狐狸”斗还嫩了点儿 小狼天生有种危机感,自我保护意识超强。在自然界小狼崽的天敌很多,熊、豺、野狗以及其他掠食动物无不威胁着狼崽们幼小的生命,只有最会保护自己的小狼崽,才能获得最大的生存机会。当它们弱小的时候,绝不会像狗那样张扬,不分敌友地嬉闹,而是尽量保持低调,以求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生存机会,这才是为狼之道。 我对小狼的耐性有了极大的信心,对这自然造就的野生生命由衷地佩服起来,它给予的母子般的信赖和默契更是让我倍感温暖与奇妙。 狐狸几番告密不成,又有我的威胁与控制,它不敢再与小狼正面为敌。但明争结束,暗斗却在继续。 这天狐狸就找到了机会,它在画室的落地玻璃上发现了一只大马蜂。马蜂是画室的常客,我没太在意。狐狸小时候就被马蜂蜇过,深知厉害,它是断然不会去招惹的。但醉翁之意不在酒,狐狸激动地围着小狼绕圈,殷切地把它引到玻璃前面,冲着马蜂“汪”地叫了一声,小狼立刻注意到这个小活物。动物幼崽都对活动的东西充满好奇,小狼崽也不例外,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向马蜂咬过去…… “嗷呜”一声惨叫,小狼的嫩鼻子被大马蜂狠狠蜇了一下,痛得它尖叫起来,六神无主地乱撞玻璃,几个蹦跳冲到画室外的花园里,一头扎进浇花的水盆中,本能地用冰凉的水来安抚它的剧痛。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坏了,连忙找来牙膏给小狼抹在鼻尖上。小狼狼狈地捂着鼻子可怜地呜咽,它万万没想到这么小的活物会给它带来那么刻骨铭心的痛,它终于明白了杀伤力不以大小而论的道理。过了一会儿,它的鼻子开始肿了起来,鼻头都歪向了一边,显然牙膏也不足以慰藉小狼最敏感部位的肿痛,而且令它很不舒服。它用爪子抹去鼻子上的牙膏,又伸舌头舔爪子,再抹再舔,反反复复自行疗伤。 恰巧这天家中无人,冲出画室的小狼才没有暴露。我对狐狸是不是故意为之表示深度怀疑,看狐狸得意地摇头摆尾的样子,又抓不到确凿证据,不好惩罚它。但我的怀疑很快就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 当天下午,一个熟识的朋友来我画室小坐,狐狸就跑进小狼躲藏的床下,不停地碰撞小狼伤肿的鼻子。小狼忍痛潜伏,狐狸更是得意,扭来扭去地在小狼的鼻子上蹭擦挨挤,几次都疼得小狼忍耐不住“吱吱”地叫出声来。 “什么声音?”朋友低头想看,我忙掩饰过去。 送走朋友后,放出小狼,狐狸又殷勤友好地跟小狼玩在一起。我隐约感觉狐狸没那么简单,却又没理由对它发作,还是决定再观察一下。 小狼总喜欢爬到狐狸身上睡觉,狐狸却很不乐意,每次都哼哼唧唧地猫腰耸背把小狼拱下来,不耐烦地走开。但小狼看上的东西哪里是轻易甩得掉的?狐狸挪到哪儿睡,小狼就跟到哪儿,拽尾巴咬耳朵让它片刻不得安宁。 狐狸又累又困,凑到我面前来趴在我脚下,小狼立刻叼着狐狸的尾巴把它身子拉直展平,再爬到狐狸肥厚的背上去睡觉,俨然把狐狸当成暖和的铺垫。 狐狸稍一动弹,小狼的尖牙就往它身上招呼。狐狸抬头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哼哼,却只得到我一句:“乖,好好对你狼弟弟。”狐狸只好忍气吞声。睡上个把小时,狐狸有些麻木了,蜷起身子刚想换个舒服点的姿势,惊醒的小狼立刻蛮横地咬住狐狸的尾巴,呼啦一下把狐狸拉直展平,再爬到狐狸背上继续呼呼大睡!狐狸欲哭无泪地忍受着,两个家伙看似和睦下来。 画室北角有一处我洗笔用的小水槽。由于阴凉潮湿,天气燥热的时候,狐狸和小狼也常溜达到水槽边上去玩,这地势显然又给了狐狸些许灵感。 这天玩着玩着,狐狸突然惊异地抬头望着天花板汪汪叫,好像有了重大发现,并大步向前走去。小狼自然而然地跟着抬头往前走,才走了几步就一脚踩空,哧溜掉进了水槽,回头一看,狐狸早就急刹车了,悠闲地站在水槽边观望。水槽里的积水仅仅淹到小狼的肚子,但是四周滑溜溜的,小狼怎么也爬不出来,急得吱吱唧唧地向我大声求救。我连忙放下画笔,把小狼拎了出来,放在阳光下晒干,狐狸掩饰着幸灾乐祸的表情,连忙走开了。 第二天中午,我在一楼吃过饭回到画室,叫了几声不见小狼出迎,片刻后小狼的声音却又从水槽里传了出来。我忙把小狼从水槽里捞起来。俗话说“只有傻子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两跤”,小狼怎么这么不长记性?这次小狼显然掉进去比较久了,挣扎得有点精疲力竭,下半身湿漉漉的不住发抖。 水槽里的奶碗引起了我的注意,只有狐狸才有那本事叼得起这沉重的奶碗,扔进水槽里去!如果说昨天的失足是意外,今天就断无偶然性可言!而此刻狐狸到哪儿去了?我低头一找,狐狸正趴在床底下半闭着眼睛装睡,耳朵却听着动静。 “狐狸!”我厉声叫道。狐狸如遭到雷击般浑身一震,夹紧尾巴缩手缩脚地爬出来。我为啥生气它心知肚明,看这表情就已经不打自招。 “你自己说怎么办吧!”我用毛巾裹住抖个不停的小狼,冲狐狸哼了一声。狐狸认栽地翻过身来反省思过。不过反省一会儿换小狼在水槽泡半天这笔买卖一点都不亏,小狼的下半身被倒在水槽的红颜料染得跟猴屁股一样,好几天才擦拭干净。 此后,狐狸表面显得更加恭顺谦让,每次喝牛奶从不跟小狼争抢,总是很绅士地坐在一边看小狼喝,整蛊伎俩也更加隐蔽。小狼的活动空间只在画室,而狐狸却能跟着我楼上楼下自由出入。这天我在厨房炒菜,半截辣椒掉在地上,狐狸高兴地上来嗅了嗅发现是辣椒,失望地走开了。少时,狐狸又兴奋地回转来,小心翼翼地叼起辣椒上楼去了。“这家伙还对辣椒感兴趣?”我纳闷地忙碌着。 等我吃完饭回到楼上画室,小狼已隐藏了一个多小时,大热天的早渴坏了,我一唤,小狼就急冲出来,风卷残云地把奶碗中剩下的牛奶洗劫一空。 “咳!咔!哇……”小狼突然异常难受,伸长舌头不停哈气,摇头晃脑地舔着鼻子满地打滚,两只前爪抱着舌头不断抠抓,大片大片的口水淌出来打湿了胸毛。我一愣,忙端起奶碗检查,几颗金黄的辣椒籽还粘在碗底。我连忙洗碗倒上清水给小狼,但它再也不肯吃这个奶碗里的东西。我只好换了一个碗装水给它,它才大口喝起来,连喝了两碗水才渐渐止住辣。牛奶里哪儿来的辣椒?我突然想起狐狸在厨房的异常举动,满屋找狐狸算账,而狐狸早就溜到二楼父母的房间避难去了,整整一天都没上来。从此我将辣椒花椒这些东西严格监管起来,不给狐狸任何可乘之机。 姜还是老的辣,没满月的小狼要跟“老狐狸”斗还嫩了点儿,论狡诈论经验狐狸都远胜于它。但自从有了狐狸这碗水垫底,小狼的观察和防备能力突飞猛进,其狡猾和多疑也与日俱增,变得更加谨慎小心。 不知不觉中小狼快满月了,它已经比刚来画室时候长大了许多,以前只有狐狸的一半大小,而现在只比狐狸小半个脑袋了。看着小狼迅速恢复健康,日渐活泼,再不是当初病危孱弱的样子,我心里美滋滋的,总算捡回一条命,但新的担忧又袭上心头。随着小狼的长大,终有一天它不再甘于像孱弱幼崽那样乖乖地躲起来,画室终究不是藏狼卧虎之地。 当小狼觉得自己牙齿更尖了,爪子更利了,以前打不过的狐狸也似乎并不可怕了,地盘也更熟悉了,就没那么怕外界了。相反,它更向往新鲜泥土的气息,它看上了画室外的小菜地。 第三章 瞒天过海 紧急转移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楼上无人,小狼大胆地溜达到画室外,爬到菜地里尽情地翻滚折腾。它压倒了一大片小葱,把萝卜一个个刨出来啃得全是窟窿,刚长出的菜苗被踩得东倒西歪,刚长红的番茄被咬来吃了。小狼还饶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间掏了个大坑,在庭院的雪白地砖上踩满了黑糊糊的爪印,猛听得有人上楼来,小狼一溜烟销声匿迹——那是我和爸爸上来浇水。刚一看见乱糟糟的菜地我们就傻眼了,心痛不已的爸爸不问青红皂白,抄起扫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骂了个狗血喷头。我看着爪印一路通到床底下,当然知道谁才是罪魁祸首,但也乐得装聋作哑,任狐狸去背黑锅,狐狸气得眼泪汪汪,整整一天绝食抗议! 爸爸刚一离开,小狼就认为安全了,不等我呼唤就自信满满地溜达出来。在画室生活了十多天,它对这里的环境和存在什么威胁已经了如指掌。它抱着我的腿亲热一番后,得意洋洋地拱出一个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样玩着,仿佛向我炫耀它的收获。一会儿它玩够了,才把番茄一股脑儿地吞吃了下去,连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浆都舔了个干净。这家伙小小年纪就会自己找吃食,判断什么东西能吃,看那菜地里,萝卜啃过,菜叶子咬过,小葱嚼过,但似乎都不合它的口味,唯独对这番茄情有独钟——吃掉一个,咬烂一个,还带走一个。在炎热的楼顶,这番茄确实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间想起原产于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传说“狼桃”的得名是由于它艳红如火,人们都以为它有毒,没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们心目中,凡是邪恶的、有毒的都喜欢冠以狼的名称,因为在他们眼里世间万物最恶毒危险的莫过于狼。直到16世纪,英国俄罗达拉公爵去南美洲旅游,回国时勇敢地带回“狼桃”作为表达爱情的礼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从此,欧州人称它为“爱情果”、“情人果”,并作为观赏植物栽种在庭院里。 但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旧没有人敢吃“狼桃”。 到了18世纪,一位法国画家多次为“狼桃”写生,面对这样美丽可爱却有“剧毒”的浆果,他实在抵挡不住诱惑,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他还躺在床上,鼓着眼睛对着天花板发愣。他吃了一个全世界都说有毒的邪恶“狼桃”居然没死?! 他满面春风地把“狼桃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大家都惊呆了。不久,“狼桃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从那以后,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无疑,这位法国画家并非出于饥不择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爱上了他所描绘的“狼桃”。 或许只有画画的人,才有这样的疯狂与叛逆以命试爱。正如我执意走进狼性世界一样,传说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对于“狼桃”的由来我想到的是另一个可能。菜园中萝卜茄子黄瓜等诸多诱人蔬果都被小狼浅尝则弃,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却天生就认识番茄,情有独钟地选而食之,莫非“狼桃”与狼真的有着不解之缘?一些资料记载:“在南美洲荒野,许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每逢入暮时分就在灌木丛中寻找浆果充饥,同时也补充维生素和水分。”人们都只知道狼吃肉,却不知道狼同样嗜食蔬果杂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钟爱的救命果实。或许,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经跟随狼的脚步捡拾这种鲜艳的浆果救命,之后感慨地把狼如此钟爱的红色浆果叫做“狼桃”。 从寻找到第一个番茄开始,小狼有了辨别食物的能力,我心怀甜蜜地把小狼够不着的几个“狼桃”摘下来给它放在窝边,第二天它们就无影无踪了。 小狼敢独自走出画室了,这无疑给它增加了危险性,加上它和狐狸钩心斗角,这样下去迟早瞒不过父母,画室不是久留之地,另寻他处迫在眉睫。 在亦风的帮助下,我们找到了一套公寓。 我迅速收拾好东西,唤出床底下的小狼,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小狼的后脖子,把它拎了起来。一离开地面,小狼立刻放松四肢,软绵绵的像个布偶一样一动不动,随我拎着走。我手轻轻晃了晃,小狼也像个钟摆一样随手摇了摇,眼中流露出安静、乖巧、从容和忍耐的神色。我尽量放松手指,不让小狼觉得太难受,不过换成是长着尖牙的母狼叼着小狼长途跋涉地挪窝,也许会更难受吧,可小狼有着天生的耐受力。 母狼经常会挪窝,当她觉得巢穴不安全的时候,会一个个叼着她的幼崽去新的安全处所。当母狼搬运它们的时候,小家伙们一动不动就是一种本能的合作。被叼的狼崽在妈妈的口中不会挣扎,而剩下的狼崽则寻找庇护,安静地藏起来,等着妈妈一趟一趟地来接它们。可这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本能在过分依赖人类庇护的狗身上已消失殆尽。 我如今就充当起了“挪窝的母狼”的角色。我把小狼放进纸箱子里,尽管盛夏藏于箱中闷热无比,但它固执地忍耐着一动不动,我在箱侧给小狼开出两个大大的透气孔,以为它会从透气孔中探头张望一番,谁知它仍旧无动于衷地躺着,除了因为燥热,呼吸比以前急促一点之外,它放松肢体纹丝不动。荒野小狼非常清楚贪图一时舒服的下场或许会断送一条小命,关键时刻当忍则忍。我想起《狼图腾》中曾描述掏出的一窝狼崽装死的场景,不禁会心一笑,这是狼崽们唯一的自卫方式。虽然这种本能的自卫不见得总是有效,特别是对于更加狡猾的人类。人能轻易地看穿它们可怜的“伎俩”,所以言之“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所以狼合该败在更加凶狠狡诈的人手里。 我抱着纸箱出门,狐狸自然是哭天抢地地堵在家门口不让我走,可为了小狼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让狐狸在家想想这些日子欺负小狼的过错吧。 我每次远行都是父母照顾狐狸,每次出门它都会耍横撒泼,非要跟着我“不带我走我死给你看!”也难怪,对狐狸来说我是它的全部,没有我它的世界会瞬间崩塌。 陌生的新家 半小时的车程,我就到了小狼的新家。我和亦风把车上所有东西都搬进家收拾停当,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一张床、一个沙发、冰箱、书桌、洗衣机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足够了。最重要的是,这公寓之上无人去的楼顶有2000多平方米的地方可以让小狼无干扰地活动过多接触人对它是没有益处的。现在,一个大屋子的活动空间对小狼来说足够了,我对这私密的地方相当满意。 “你捡回来的流浪狗呢?”亦风问。 我头皮一麻,这才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谎,尴尬地想着应对。 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亦风的家近在咫尺,他迟早是看得到小狼的,好在小狼跟小狗区别不大,兴许他认不出来就能瞒天过海。想到这里我心一横,“呜呜”唤了几声,一直放在角落里沉寂无声的纸箱“嘭”的一声爆响,憋屈了半天的小狼如石猴问世一般乍然冲破纸箱蹦了出来,兴冲冲地边撒着一大泡尿,边迫不及待地向我跑来。 突然看见亦风这陌生人在,小狼微微愣了一下,蹒跚小跑过去,伸鼻子前前后后地嗅闻亦风。 “哟,瞧这小家伙……藏得真好……”亦风一乐,张开手接住它抱起来一看,愣住了:“狼?!”亦风的笑容迅速消失了,他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表情中凝结了一千个疑问。 我嚅嗫着还妄图掩饰一下:“这狗……是……有点儿像狼哈?”然而,长期热衷于看动物世界还陪我接触过狼群的亦风眼光却并不拙劣,他用手指拨开小家伙钉子般尖利的獠牙,瞪着我哼了一声:“流浪狗?你就唬我吧。说,怎么回事?” 我像打了败仗一样顿时泄了气,眼泪汪汪地把救下小狼的经过对亦风坦白交代了…… 亦风静静地听完,叹了口气:“傻丫头,我理解你的同情心,可你这是引狼入室啊,长大了多危险,你想过没有?” “我还没想那么多,”我委屈地皱起眉头,“只想着先救回一条命再说,换成是你,你会见死不救吗?” “这条命不一样,你捡十条狗我都没意见,可这是狼啊!” “它那么可爱,跟小狗没什么两样。”我小声狡辩。 “现在是可爱,但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你把老祖宗的话都忘了吗?” “老祖宗还说天圆地方呢!”我向来长着反骨,“现代人比起古人的见识广阔得多,干吗要事事奉行前人的信条?” “这可不是瞎话。《狼子野心》的古文在学生时候就读过,说有个富人出猎抓到两只小狼,将它们和狗混在一起豢养。狼很驯服,也和狗相安无事。这人竟然就忘了它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厅里,听到群狗发出愤怒的叫声,惊醒起来四周看看,没有一个人,再次就枕准备睡觉,狗又像刚才一样吼叫。这人便假睡观察,结果发现两只狼等到他没有察觉,要上来咬他的喉咙,狗阻止了狼上前。这个人最后杀狼取皮。故事末尾还专门写了‘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狼子野心,是真实而没有诬蔑它们啊!)告诫后人。” “古文不错啊!”我静静地听完,呵呵一笑,“就这个故事本身来说吧,这富人光想着指责他养大的两只小狼背叛了他,可怎么不想想小狼当初是他打猎抓来的呢?说不定还是杀大狼掏狼窝得来的,他的这种豢养恩惠是建立在强取豪夺基础上的,施恩方式本身就是个错误,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去验证一件事情,得到的答案也一定是错误的。狼是相当记仇的动物,绝不乏赵氏孤儿这样忍辱复仇的例子;狼又是崇尚自由的,它绝不甘于像狗那样过奴性十足的生活。这富人像狗一样驯养着狼,怎么可能不是悲剧结束?这么一个不了解狼性的人留下的评价值得我们信奉吗?况且古人只说狼子野心,这个‘野’字就很有深意了,野心是对自己应有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我觉得,身为野狼拥有野心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我低头看着这个可怜又可爱的“狼子”,见亦风默然望狼,犹豫无语,我接着说:“再说《狼子野心》的典故是讲楚穆王时期越椒为夺权同族相残的故事,人们总是不愿明说自己同类不好而借助兽类来隐喻,历史久远了,后人也就只记着字面的训诫,而忘记了故事的根源。” 亦风一扬手:“不管你怎么替狼辩解,狼的凶残还是有目共睹的,它毕竟跟狗不同。那种凶狠不可能因为驯养而有所收敛!撇开‘狼子野心’这个典故,千百年来对狼的形容就没一个好的,连古人造这‘狼’字都是在‘狠’字的头上加了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 我用指头在手心写画了一下,慢悠悠地说:“为什么那样想呢?狼字拆开是‘犬’‘良’,可以看出,古人认为狼是良犬,而非恶兽,《说文解字》也说了,狼,‘良兽也,从犬良声’。” 亦风气得猛揪头发,哭笑不得:“伶牙俐齿的!我不跟你争了,总有一天你被它咬一口才知道引狼入室的后果!”说罢无可奈何地转身离去。 来到了新家,小狼刚萌生出来的大胆又有所收敛,为了安全起见,我暂不带它外出,即使有时候小狼偶尔跑到门口探看,我两声轻唤,它就叉着罗圈腿晃晃悠悠地回来了,像一团可爱的灰色绒球。 小狼的身体也在惊人地变化着,一天一个样,常常早上起来,我就觉得它又比昨天大了一圈。几天后小狼就满月了,从鼻尖到尾巴尖52厘米,尾巴约为10厘米。直立时,从前掌到耳尖,高31厘米,体重1.5千克。这时期的小狼长得很快,一个星期之前还软绵绵地贴在脑袋上的小耳朵,几天时间就支楞起来,并且像急待绽放的花瓣一样越撑越开,对着光时,透明耳骨中隐隐约约现出一丝丝淡红色毛细血管。有时玩着玩着,它会突然竖起这对花瓣耳朵,然后迅速转身跑回床下再不出声。甭问,它灵敏的听觉告诉它有人来了,回家的邻居、修水电的、换门锁的……它甚至能一声不响在床下潜伏几个小时,直到陌生人离开才解除警戒钻出来。 它听声音辨方位也准确了许多,我召唤它的时候,它能准确地向声音的方向跑来,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样还要短暂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小狼的眼睛里还有些淡蓝色,像一层慢慢变薄的雾气,正在渐渐退去,只是视力似乎还不是太好,常常一块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见,要借用鼻子焦急地嗅闻一番,才能找到。 小家伙的身上覆盖着两层毛。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约1厘米长,密实蓬松,用于保暖,对着毛丛吹口气,细软的绒毛虽倒伏,却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却是吹口气就现出下面粉红的皮肤,可见狼毛的密实程度远远大于狗的皮毛。因为这时候的小狼保持体温的能力还比较弱,常常需要贴着母狼和其他的兄弟姐妹取暖,所以这层贴身绒毛的保暖效果极好;另外三周大的小狼就可以摸索着跟妈妈出窝在洞口附近晒太阳了,黑色绒毛能够帮助它从阳光中吸收更多的热量。黑绒毛之上一层又尖又细又长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长,稀疏均匀,根根如钢针般直立笔挺,毛尖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那是刺而不是毛,张扬跋扈的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它是个野东西。 如果在狼群中长大,绝对是个头狼 俗话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我一直以为小狼不会摇尾巴,没想到它会。当它乞食和开心的时候,或者对我表示恭顺的时候,它会狠狠地摇尾巴,只是不像狗那样灵动,更像汽车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当它急切乞食和极度恭顺的时候,尾巴摇动的频率更快。这时候小家伙的尾巴是前粗后细,圆锥形的一根,尖端细弱可怜巴巴颤颤巍巍地抖着,像只刚剥出来的嫩笋芯儿,小尾巴根部却陡然变粗,强悍地植在小狼屁股上,唯恐扎根不牢被谁一把揪断似的。 过去一直以为小狼最早成型的感官是嗅觉,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它最早用以感知的竟然是触觉。它的脚爪肉垫上分布着敏锐的神经末梢,在它还未睁眼时,就靠小爪子摸索,寻找母狼的乳头、感知兄弟姐妹的存在。逐渐长大以后,每当有情况出现,它首先是四脚站定不动,让小脚爪尽量感知地面的微微震动,有时抓紧地面的小爪子还紧张地收缩一下,之后立刻耸动鼻翼,鼻孔张弛收集味道,接着动用听觉,转动头部和耳廓寻找异常声音的来源,动作虽然连续,却仍有细微的先后之分。小狼最后成形的才是视觉,尤其在小狼眼睛蓝膜褪尽之前,触觉、嗅觉、听觉是它主要的感官,会相继成熟。 对小狼的认知发展而言,三个月是一个分界线,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要受到狼妈妈的严格保护,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要经过狼妈妈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它也能认出它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可以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 三个月之后的小狼活动范围变广,狼妈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护它,小狼需要自己判断危险的来临,遇到陌生事物会本能地害怕和排斥,这时候它再认识的味道都容易被归类为有害的、有威胁的,例如这时候出现的其他狼或者动物甚至人,都会被归类为它的竞争者、猎物或者敌人,它会牢记这些味道。所以三个月之后的小狼要再接受和亲近陌生人是比较难的了。 小狼的第一个月几乎都是在大量的睡眠中度过的,它很淘气贪玩,但精力有限,往往玩上一会儿就困倦了,打着哈欠扒在沙发边缘,使出吃奶的劲儿努力往上爬,可爱至极。我轻轻托着它圆滚滚的小屁股助它爬上来,小家伙疲惫地哼唧着钻到我怀里,眼皮沉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从第一次在我怀里睁开迷蒙双眼,我的怀抱就是它最本能的向往。我轻轻用手护住它的身子,在柔柔的呼吸声中感受这份异样的亲情,沉沉入梦,与狼共眠。 此时是小狼最为淘气的时候。它喜欢撕咬东西,电线、桌腿、窗帘等都成了它磨牙的玩具,我每天早上起来都有一只拖鞋找不着,不用问,在它窝里。 如果它有兄弟姐妹,从这时到它满三个月,正是开始在嬉闹中相互试探力量、确定今后在狼群中地位的时候,而它现在能找到的“活物”就只有我,所以老跟我较劲儿。 小狼的牙也比一星期前尖了许多,而且有点不依不饶了,以前提醒它两声,它就会自动松口,现在提醒四五声甚至“反攻”一下,它才很不情愿地放开,意犹未尽地绕着我转圈,一副很想占上风的样子。 想起它一窝六个兄弟姐妹,出生几天就被人掏出来,所有小狼崽都抗不过饥饿与寒冷的折磨,只有它一个坚强地活了下来,虽然有病,但经我调养一星期后就恢复迅速,可见体质根基确实是优胜劣汰中的精品,如果它在狼群中长大,绝对是头狼的角色。而看它每次在我手中玩命地喝奶,喝完还要抢夺碗的狼劲儿,的确是个狠角色。但它现在吃东西的时候还是很安于我的抚摸的,或许还没有到占有欲和护食本性膨胀的阶段。 放纵它是为了保留它的天性 小狼天生好奇,这阶段更是一个淘气捣乱、破坏力超强的小男孩,屋子里面的家具、电器无一幸免地成了它磨牙的玩具。咬地板、啃墙角、钻进被窝里睡觉、爬到马桶里喝水;我洗着衣服发现厕所淌了一地的水——小狼把下水道软管给抽出来了;我撑开雨伞,伞面已经被撕成一条一条,像一只水母……我蹲下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小狼干脆从我后背爬上来,抓着发髻坐在我头上高兴地看我忙碌;我一起身,它就连忙过电般地抓紧发髻,像孩子坐上云霄飞车一样又紧张又兴奋地哼哼,小尾巴就在我后颈窝痒酥酥地扫着。 尽管我把狐狸教育得很听话——坐、握手、打滚、装死等伎俩无一不会,但我从来不用教狗的方法去约束小狼,我很放纵小狼,它爱怎样就怎样吧,顺其自然保持它的野性和桀骜不驯,它应该学会的是辨别食物和狩猎这些生存技能,这比玩球和握手这些取悦人类的本领重要多了。它不是宠物,它天生狂野。即使现在对我无限依恋,终有一天会离我而去的,因为它身体里流淌的是野性血液,它理应保留狼子野心。 自从在这里和小狼安家,我整天闭门不出,也未和人接触过,每天都是醒来就和小狼哼哼唧唧地说狼语,我都怀疑我再说人话的时候舌头会不会打结?没有人诉说的日子里,每当夜深人静,我就把和小狼的故事与情感写成日记。最初只是对小狼成长状态和身体恢复情况的一些记录,后来一些有趣的成长故事和观察也成了我日记的一部分,像一个母亲为孩子每一步的成长而充满惊奇欢欣和鼓舞。 小狼满月后的一天,我忙完清洁打电话叫外卖,低头一看,小狼偏着脑袋竖着小耳朵万分不解地看着我,似乎为我刚才的自言自语而感到奇怪,小狼当然不明白人类用来沟通的电话为何物。我蹲下来抚摸它好奇的小脑袋,它爬到我身上,隔着衣兜反复嗅闻着我刚才用过的手机。我哈哈一笑,干脆把手机掏出来放到它鼻子跟前。它认真地闻了闻,又伸出薄薄的粉红小舌头舔来尝了尝,突然张开嘴一口咬住抢了过去,手脚并用一通乱嚼。每咬一口,按钮还会发出尖利的滴滴声,就像一个在它口中垂死挣扎的猎物,声嘶力竭的按键音似乎是对它的努力撕咬做出的最大鼓励。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小狼越玩越兴奋,这手机在它眼中简直就是一个杀不死的活物,无论怎么咬都会有叫声。 咬着咬着,突然手机那头响起了欢快的铃声,接着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从话筒中响起:“喂?”小狼吓了一跳,竖起耳朵望向门口,手机“铛”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小狼吓得连连退步,像每次听见陌生人闯入一样缩进了床底下潜伏起来。“喂?”又是一声,小狼这才发现声音并非来自门外,而是来自这小小的对自己毫无威胁的“猎物”,它匍匐着身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来,小鼻子一探一探地嗅着。 “喂?说话啊?”电话那头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 小狼兴趣盎然,低垂着脑袋,摆动着耳廓,像一只大狐狸聆听地下鼹鼠的动静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手机里的声音,突然它一跃而起,一口咬住手机猛地一甩头,手机“啪”的一声摔在墙角“粉碎性骨折”,小狼迅速上前把每个肢解部分都嗅了一遍,又咬起来尝了尝,眉头一皱呸呸地吐了出来。破坏完毕,它对再没了声响回应的手机顿时失去了兴趣,似乎是觉得那个“猎物”已经被它咬死了。 小狼终于玩累了,它丢下已经肢解的手机,费劲地爬上沙发,钻到我怀里打个哈欠睡起觉来。小狼特别喜欢把尖嘴埋在我的腋下,像鸵鸟似的使劲往里拱,似乎那才有足够的安全感。我一直担心它会不会被闷死,而它却乐在其中。 第四章 门外的世界 它的名字叫格林 我睡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就听得有敲门声,小狼一个翻身跳下沙发就缩进了床底。 亦风来了,他神色慌张地说:“你刚给我打电话又不吭气儿,我听电话里动静很大,啪的一声挂断就再也打不通了,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赶紧跑过来看。” “哦,小狼刚才玩手机来着。”我笑了,“你怎么那么紧张啊?”亦风提心吊胆地叹口气,进屋坐在沙发上:“你一个人跟狼在一起,我怎么不担心?我最近老做梦,梦见你睡觉的时候一只狼照着你的脖子咬下去。” 小狼已听见是抱过自己的亦风的声音,立刻从床底下跑了出来,皮球一样滚到亦风跟前,张开小爪子把他的腿抱了个结结实实,一边哼哼唧唧撒娇,一边把肚子翻过来左扭右扭地让他摸。 “它还记得我?”亦风有些惊异,小狼仅仅见过他一面。我微微一笑,在亦风身边坐下:“它记性好着呢。把肚子亮给你了,还不摸摸它?” 亦风的心微微一动,伸手触摸到了小狼细嫩无毛的光滑肚腹,如同婴儿般的奇妙触感令亦风紧张的表情顿时舒展。小狼用前爪愉快地捧着亦风的手掌摇来晃去,后爪子舒服得直抖。 亦风避开小狼尖利的爪牙,轻轻地把它抱在怀里,目光里浮现出少有的温柔:“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呢。” “那你怎么叫它呢?” “呜、呜、呜、呜……”我叫了几声,小狼立刻朝我身上爬过来。 亦风惊异地耸耸眉毛,学了几声,小狼歪着脑袋看他:“听不懂。”一番努力后,亦风苦笑着:“我学不来你的声音啊,看它这么聪明,像个孩子一样,咱们给它起个名儿吧。” 我心里漾起一阵感动,名字是一种认可,是一种亲密感情的维系,如果一个动物在你身边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想过给它起,那么在你的心里,它不过就是个囚禁在身边的牲畜,哪怕好吃好喝山珍海味地喂养着它,可在潜意识里你并没有把它放在与你平等的位置上来爱,这样的缘分来时无心,去亦无情。而有了名字,就意味着有了归属感;有了名字,就有发自内心真切感情的萌芽。亦风要给它起名字就意味着接纳了它。但起名却真是个费脑筋的活儿。 “叫阿狼?”我挺省事儿。 “最好别带狼字,出门咋叫啊?还怕不够吓人?低调,低调!” “黑豹?” “你就在动物园里转圈了是吧?那叫盗用,你家博美就是个例子,好好的狗要起个‘狐狸’做名字,让人半天反应不过来。” 我俩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那儿起着名儿,小狼夹在中间,一会儿看看他,一会儿看看我,坐在我膝盖上好奇地听着,翻过后爪子挠着小脑袋,打着呵欠似乎也没听到令它满意的名字。无聊之余爬下地开始撕咬起拖鞋来。 阿狼、闪电、黑豹、月光……最后我们定下叫“格林”。 那是“二战”时候纳粹一个元帅的名字,虽然最终战败,却也不得不说是个狠角色,好战是他的本性,狼的天生狠劲和好斗跟格林如出一辙,而且格林也是一个爱狼养狼的人。 我喜欢这个名字,还因为格林兄弟《小红帽》的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从小对狼的偏见、莫名惧怕与仇视。狼外婆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从前纯粹为了娱乐而编造的故事变成了主流意识,偏偏这些欺骗人的概念却向着毫无防备、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灌输,在最初的时候就影响了他们对客观事物的判断。我会重新为格林写一篇属于它自己的真实的“格林童话”,记录它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英文就叫green,就像它眼睛的颜色、草原的颜色。或许男人和女人的想法的确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难得这样殊途同归。 “格林!”我们一声声呼唤着,小格林翻身起来抖抖毛发,亲昵地跑了过来,把伤痕累累的拖鞋还给我,对我俩又亲又舔,显然它也喜欢这个名字。 “回家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很担心。”亦风说。 “我回去了小狼怎么办?” “每天来看它,给它送饭啊。” “那不成探监啦?我离开一会儿,小狼都到处找我。而且资料上都说了,狼妈妈可是相当负责的,在前三个月里,母狼除了喝水,可是寸步不离照顾幼崽的。” “那要是‘母狼’自己都饿死了呢?光啃饼干能过日子吗?”亦风气呼呼地来回跺着脚,拿起钱包钥匙,一开门走了出去。 “你去哪儿?” 亦风头也不回地扬扬手:“‘公狼’给你们‘打猎’去!” 一阵淡淡的暖意在我心里慢慢激荡开来,格林又多了一个人的疼爱。 转天一早起来收拾了一下,我打算出门重新买一个体温计,原来那个电子体温计早就被格林咬得“神经错乱”了,上次测量下来一看:40c,把我吓了一跳。重新测量再看:80c,这明显在“谎报军情”嘛。有些号称高科技的东西实在太过脆弱了,还是买只传统的体温计比较靠谱。当然,做电子体温计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仪器还要过狼牙这一关。 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 从接回格林那天起,我就寸步不离地陪着它,今天看它还在忘我地陶醉于和马桶刷子的戏耍中,我就悄悄掩上门,下楼去买体温计。格林尚小,虽然调皮,估计破坏性也不大。我决定匆匆出门,快去快回。 等我回来开门一看,不由大吃一惊!半个小时的光景,屋里全乱了套: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厕所里的卫生卷纸被拖出来老长,像迎接国家元首的地毯一直铺到了阳台,面巾和日记本被撕得满地都是,洗衣机和电冰箱的电线都被咬断了。更让我吃惊的是,洗衣机竟然从原位置挪出了一米多远,不知道小小狼崽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拖动它。洗衣机后面的墙上赫然被撕咬出一个大洞,那是用塑料挡板遮住的水表监测口,小狼一定对阴冷黑暗的洞穴情有独钟。冰箱面上的薄膜被抓扯得惨不忍睹,电视打开了,咿咿呀呀地放着广告。电脑的鼠标被拽下来甩在地上,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瓶翻倒了,滚在桌子边上,里面的蜂蜜所剩无几。 格林挺着大肚子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还伴随着一点小小的鼾声,胖嘟嘟的屁股下面还压着已经被掏出电池的电视遥控器,它的嘴上脑袋上沾满了黏糊糊的蜜糖,真是一个甜梦啊。听见开门声,格林半眯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尾巴简单地摇了摇,算是打了招呼:“老妈,今儿的午饭俺自己搞定了。”显然干了这么一番“大事业”,它累了,又接着睡去了。 它是怎么爬上沙发的?一看沙发前面的纸盒子,我明白了,这家伙从床底下把装台灯的纸盒子拽出来,放在沙发前面,垫脚高度正好先爬上纸盒再上沙发。可是将近一米高的桌子格林又是怎么爬上去偷吃蜂蜜的呢?实在令我费解,唯一的解释就是借助旁边的报纸架了。 都说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不到一个月格林就能如此聪明地利用环境,看来这话真的有道理。今天,它用自己寻来的香甜蜂蜜代替了牛奶,填饱了饥饿的小狼肚子,而我则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片狼藉”。 收拾完被格林破坏的屋子,格林的蜂蜜也消化得七七八八,开始爬下沙发来。我拿了一个生鸡蛋滚到它面前。 格林第一次见到鸡蛋,有点不知所措,但本能告诉它,这是可以吃的东西,几番嗅闻和拨来滚去之后,它还是拿这圆滚滚的物件没办法。我抹了一点火腿肠的肉味在蛋壳上,它的劲头更大了,把鸡蛋叼在嘴里,四处想办法。一个不留神,鸡蛋从嘴里滑落,掉在地上,磕出一道缝,淡淡的腥味从缝中渗出,格林更兴奋了,围着鸡蛋直打转,似乎琢磨出了一点端倪,它把爪子压在鸡蛋上,略一用力,滑滑的鸡蛋就迅速被弹出,撞在墙角,破了!格林兴奋地跑过去舔着流出的蛋黄蛋清,连蛋壳也一并嚼碎吞下,直到把地板都舔干净,无限享受的样子。此后我每天给它一个生鸡蛋,由它自己玩够了以后吃掉,这对它迅速发育的耳朵很有好处。 我为格林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都留下了珍贵的照片,格林对我的照相机尤其感兴趣,每次我蹲下来拍照的时候,它就会迅速跑过来对镜头又闻又舔,结果好多照片拍出来的都是一张毛茸茸的嘴和夸张的大鼻子,相机镜头也常常被舔花。 随着格林逐渐长大,破坏力也与日俱增,淘出圈来了,大有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之势。看过它捣乱后的房间就会明白什么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几天后,当我完成采购,提着菜回来,屋子里又是一片狼藉,我都不意外了。可突然出现的格林却着实吓了我一跳,它口吐白沫,一路跑,一路滴,直直地朝我冲过来。我顿时蒙了,狂犬病?怎么一点征兆都没有?来不及多想,我把菜朝它一丢,闪身躲进了旁边的洗手间。隔着玻璃格林呜呜叫着抓着门,抓得我心里直发毛,环顾四周想着脱身的办法。只有墙角靠着一根扫把,忽又想起前两天才被格林牙齿划伤过,顿时五雷轰顶,留遗嘱的心都有了。也罢,豁出去了,拉开门“啪”的一扫把把它打翻在地,左手抓住后脖子避开爪牙把它拎了起来。 格林乖乖地被拎着,满脸兴奋,大张着嘴伸出舌头快活地哈着气,眼睛里盛满了迎接妈妈归来的激动和亲热。这不像病态啊?我正纳闷,突然一股熟悉的甜香味钻进鼻孔,再凑近一闻,这小子口气清新异常,猛地想起一样东西。照地上一找,果然,半截牙膏筒躺在地上,被咬得千疮百孔,挤出来的牙膏舔得干干净净。小子,吃啥你也别吃牙膏啊,吓死我了,差点把你“人道毁灭”。 格林莫名其妙挨了顿打,却仍然掩饰不住见到我的兴奋,伸长脖子,温热的小舌头在我脸上一舔,痒酥酥的,满是牙膏味儿,我又好气又好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挨了打的格林头上起了个小包,这是它第一次挨打。狼可是记吃记打又记仇的家伙,从此,格林对扫把这个曾经敲得它昏天黑地的东西深恶痛绝,没事就拖出来狂啃猛咬,狠狠地发泄它的怨气。一个月中,它咬坏了三个扫把,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 我看到夜行动物特有的眼睛 满月后的格林开始有意识地关注自己的健康状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监测自己每次的便溺,从前它常常拉肚子,特别是啃咬吞食一些东西后,它很关注大便里哪些东西是原封不动拉出来的,下次就不屑于再吃它了。格林的健康日渐稳定,也不再拉肚子了。 我用体温计为格林测量肛温,它别扭极了,非常讨厌体温计插进它的屁股里,测完以后恶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体温计。有一天,我发现放在书桌上的体温计不见踪影了,到处找都没有。我生怕玻璃水银的体温计被格林咬碎了伤到它,甚至引起中毒,但格林始终安然无恙,家里也没发现任何玻璃渣,体温计就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地消失了。 几天后,马桶堵住了,我请来工人疏通下水管道。折腾半天,掏出了失踪多日的体温计。甭问,格林干的!它竟知道这玻璃的讨厌东西不能咬坏,就转而扔进了马桶里,这也太可恶了。打发走了工人,我叫出格林开始严肃教育。格林偏着脑袋听了两句,突然伸出两只前爪并拢向前一溜,“哧啦”一下在光滑的地板上像磕长头一样拉长身子趴了下来。我一愣:“今天怎么行此大礼啊?难道它知道错了?”格林伸长舌头斜眼瞄我一下,在地板上呼呼大睡起来。我这才领悟,中午天气热,这家伙绷直了身子趴下,把肚腹少毛的地方紧贴在凉快的地板上,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散热,它才不会有悔过心呢。 天气实在太热了,这天夜里,我开着窗户睡觉。月色清朗,洒进屋中,我很快进入了梦乡。格林却一点不知疲倦,它白天早已睡够了。它扒在床边叼着我的辫子往下拖,想要我起来陪它玩,我翻了个身没理它,它不满意地呜呜叫着。 不一会儿,屋子里传来了叮叮当当折腾捣乱的声音,我疲惫而痛苦地捂着耳朵,这家伙又要拆房子了。果然“哗啦!哐哐当当……”一连串大响动——卫生间的盥洗架被它拉倒了,接着“吧嗒、吧嗒”津津有味舔舐的声音又钻进耳朵。我生怕它乱吃东西,再也耐不住了,翻身起来查看,格林正忘乎所以地舔着果味的洗发液,我唉声叹气地收拾干净。 突然,我发现格林的眼睛在清透的月色下如同两颗湛蓝的宝石,闪闪发光。其实小狼的眼睛本身并不发光,但能反射月光、星光和其他微弱的光线,这些光线汇集在眼睛的虹膜上,使这双眼睛光彩照人,给黑暗中的小狼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两点磷火般的光亮随着它身形的移动,拖出流星一样长长的光尾,这是夜行动物特有的眼睛。 我有心试试它的夜视能力,摸出口袋里一颗小小的黑色巧克力豆,不动声色地把巧克力豆用指尖弹射出去,几声轻微的碰响,巧克力豆弹了几下,最后不知落在什么地方,那两点磷火迅速准确地箭射而出,一秒钟后传来了嚼碎巧克力豆的声音。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黑暗中我几乎是睁眼瞎,而格林却天生是暗夜的精灵,是夜神最为眷顾的孩子,不惜摘下两颗明星相赠。 黑夜给了格林光明的眼睛,但愿它将来看到的永远是光明。 好奇心可以战胜一切恐惧 格林身上有种神秘而不可阻挡的力量——生长的力量,这力量最明显而外在的表现就是好奇和探寻,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股力量在它体内升腾,当它觉得屋子里的一切都索然无味了以后,最向往的就是屋外的世界。从格林第一次见了亦风不再本能地把自己藏起来,而是好奇地嗅闻这个陌生人的时候,这股成长的生命浪潮就冲走了它与生俱来的恐惧感。 格林的食量越来越大,两三天喝一箱牛奶是常有的事,我出门采购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格林看见我一次次消失在门后,又一次次开门而入,每次手里都会有收获——鸡蛋、牛奶,还有那对它有无限吸引力的充满腥香的肉,它便热切地跳起来扑咬着袋子,再失望地看着我将这些食物都储存在那个它怎么也啃不开的冰冷的柜子里。它总期望有朝一日爬进那个柜子里吃个够,也总好奇为什么每次我消失在门外以后就能带回好吃的?诸多的疑问强烈地刺激着它的好奇心。 渐渐地,它开始在我每次要出门的时候跟随在我脚跟后面,想要到门外看个究竟,每次都被我严肃制止,推回屋内。门一次次地合上,它只好独自在屋里自娱自乐,时不时地在门后侧着耳朵细听,它知道,有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妈妈就会带着食物回来。 有一次,我开门时把焦急等待的格林夹在门背后,进屋转了一圈没找着它,回头才发现那团小毛球卡在门后可怜巴巴地哼唧着;还有一次,我一进门,就把扑上来热烈欢迎的格林踩得吱吱叫,于是赶紧收脚。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小心翼翼地把门先开一条缝,等格林钻过来了以后把它抱在怀里,再放心地敞开大门进去,这样既不会夹住它也不至于踩着它。 但这些丝毫没有打消格林想窥探门后世界的念头。有一天,它趁着我拖完地板开门通风的时候,扑腾着嫩腿向着大门颤颤巍巍地爬去,像藤蔓植物追逐阳光一样,缓慢却坚定地爬向那里,然后站在门口望着空荡荡的楼道发呆。楼道里偶尔吹起的微风似乎都可以将它轻易地掀翻,它却固执地摇摇晃晃站着,直到我关门也没敢迈出第一步。 第二天,它伸了一只小爪子踩在了门外光滑而坚实的地砖上。第三天,它索性四个爪子都踏出了门外,还走了几步,光洁的地砖上映照出它的影子,仿佛一个隐藏在未知世界的伙伴,格林一直愣愣地看着它,直到我寻找的呼唤声响起,它才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掉头就逃回屋子。 格林在楼道里一次比一次走得远,越走胆子越大。为了阻挡日渐好奇的格林,通风的时候,我把茶几椅子木板等家什挡在门口,让它知难而退。可是门外好像并没什么危害啊,格林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一再阻止它。 终于有一天,格林对外界的好奇战胜了恐惧和对我的服从。它自娱自乐地叼着布偶走到这些阻挡物跟前,想起那天在外面地砖上邂逅的神秘伙伴,一种强烈的孤独感和渴望让它丢下了嘴里的布偶,审视着这些阻隔它走出去的劳什子。它试过很多次,都没翻过去,可今天它欣喜的发现布偶可以帮它这个忙。“存在的东西都是可以利用的”,格林天生就明白这一点。它踩着布偶,笨拙地指挥着腿,扒着茶几,几次跌得仰面朝天后,它终于成功了,翻过障碍,扭着小屁股争分夺秒地往门外跑!我的呼唤也不奏效了,格林深怕被捉拿归案,边在地砖上打滑,边铆足了劲儿往电梯口奔去!旋即传来美眉的惊呼声和格林悲惨的尖叫声——出事儿了!我急忙追出去。 却说格林看见等电梯的美眉,高兴地上前示好,美眉却是个怕狗的人,更惧怕格林的爪子抓破她性感的丝袜,看着格林靠近,竟惊恐地跳起了踢踏舞。那舞动的高跟鞋就成了杀伤性武器,把格林的小爪子重重地踩了几下。格林呜咽着躲到了我的身后,无助而恐慌地靠着我的腿。 我低头一看,地上一串红红的梅花印,格林左前爪有气无力地挂在胸口颤抖着,小身体找不着平衡,放下爪子,一挨着地又反射似的抬起来。格林无力地靠在我的腿边,生平第一次知道了痛的滋味,它像所有受了惊的狗崽一样,一个劲儿地呜呜叫着,受伤的爪子随着急促的喘息和叫声像钟摆一样在它窄窄的胸口晃荡。它不知道这未知的世界到底会带给它怎样的伤害,只是隐约意识到,不是所有人都会给它以热情的拥抱。痛的感觉超越了它沉默的本能,随着脚爪的落地,它无法自控地呜呜大叫起来。似乎只有那样才能释放它因疼痛而抑制不住的恐惧和反抗。 我心痛极了,把格林轻轻抱回了屋子,放在沙发上检查它的爪子,刚拨开它小爪子上的绒毛托平脚掌,它又呻吟起来,抗拒地抽开爪子,甚至还因为我弄痛了它,用牙齿拼命地咬我的手。我一面呜呜叫着安慰它,一面迅速检查了骨骼,把一只悬挂在肉上的断指甲剪掉,撒了一点白药粉末,然后放开了它的爪子,硬着心肠任由它拉长声音哀嗥了一阵,之后就像每次清洁身体一样,格林埋头自然而然地用小舌头去清理自己的伤口。 从此,格林左前爪的一个指头缺少了一块,这让格林的脚印特别容易辨认。虽然每只狼的身上都少不了伤痕,但别的狼是在战斗中受伤,每一处伤换来的都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引以为傲。而小格林生命中的第一道疤痕却是在对人类表示友好的过程中留下的,这不该是一只狼应有的伤痕。这足以让它引以为戒,足以泯灭动物对人最初的信任与纯真。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亲近,格林,你一定要记住! 小狼落水后的一个惊人发现 格林老实了好几天,伤口渐渐愈合了。好了伤疤忘了疼,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但是成长中第一份痛楚的记忆是深刻的,格林每每听到高跟鞋的声音,就会惊恐地钻回床底下瑟瑟发抖,抖得寒毛都竖立起来。从此,我和格林在一起的时候再也没穿过高跟鞋。 成长过程中的好奇心是无法阻止的,格林小爪子的伤好了以后,我终于带它走出了那道厚实的家门。午后阳光灿烂,一切对它都是陌生而充满新鲜感的。小爪子踩在土上面的感觉如此之好,比走在家里滑溜的地板上不知惬意多少倍。泥土中带着浓浓的熟悉的味道,更是挑起了它与生俱来的强烈好奇。陌生世界的诱惑如此之多,它早已忘记了妈妈的存在,我的呼唤对它失去了控制力。格林自顾自地用嘴、用鼻子、用爪子甚至用身体去感知和探寻那魔幻般的未知世界:嗅嗅芳香的花朵,讨厌的花粉让它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在葱郁的草地上打几 个滚,有些草茎把它娇嫩的鼻尖割得隐隐生疼;舔舔地上发出碎裂响声的落叶,苦苦的还扎嘴;咬咬树枝,磨一磨它那不安分的痒痒的乳牙…… 格林好奇地探寻着这陌生的世界,它对移动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如果有人路过,它也会乐颠颠地跟过去看个究竟。 “哟,这小家伙长得像只大耗子一样。”一位老奶奶看着它的细尾巴评价。 “我觉得像只小猪。”一个小伙子看着格林刚长突出来的嘴评价。 格林兴高采烈地围着这些人转悠,一直跟着人们到了单元门口,前前后后地闻,把这些味道一一归类。玩着玩着,它突然竖起耳朵,浑身一激灵,神色陡变!像撞了邪一样惊恐万状地往回跑,慌乱中竟一头扎进花台边的草丛潜伏了下来,小身子过电似的哆嗦,从草丛中露出半个眼睛,诚惶诚恐地向外探望。 这是怎么了?我正纳闷,耳听“踢踏踢踏”清脆的声音从单元门里传出,一位穿着高跟鞋的女子走了出来,原来是这声音吓着小家伙了。格林已经把高跟鞋的声音归类为极具杀伤力的恐惧音符,在第一时间作出隐藏的反应。直到女子走远,“踢踏”声完全消失,它才试探着伸出小脑袋跟在后面张望,并随时做好再逃跑的准备。 这时,妈妈熟悉的唤乳声音再次传来,格林跌跌撞撞扭着小屁股跑回妈妈身边,一头扎在熟悉的牛奶碗里。 才喝了几口,它又被什么声音给吸引了,愣愣地出了一下神,扭头一路小跑,欢叫着继续它的冒险,向着那开着最美丽花朵的地方奔去——遗憾的是那是一池睡莲,格林以前从没见过水,而水面看上去也平平坦坦的,它想都没想跑了上去。 “扑通!” 水却并没有像陆地那样实实在在地托起格林幼小的身体,反而把它拉了进去,并且以一种冰冷强大的势头把它包围起来。有一瞬间,它不知道身在何处,它来不及思考发生了什么事情,恐惧已经超越了思维主宰了它的所有意识。格林急促地张嘴呼吸,水立刻抓住机会涌进了它的肺,这种窒息和不适应让它像死了一样难受,在格林看来,那就意味着死亡,虽然死亡这个词对它也许是模糊的,不知所指的,但是像荒野里的每只动物一样,它具有意识到死的本能,它认为死亡才是最大的伤害,是未知世界的本质,是所有恐惧的总和与根源,是可能发生在它身上的难以想象的终极大灾难。它对此从未体验,却害怕至极! 片刻,格林浮上了水面,清新的空气再次填补了它对氧气急切的渴望,格林不再下沉了,它隐约听到了妈妈赶来的声音,但是方向在哪里呢?格林睁开刺痛的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对岸,于是本能地四腿划水,小尾巴还像舵一样地调整着方向,向着对岸奋力游去。 午后阳光下,一只刚满月的小狼在斑斓的睡莲池中展示着它天生会游泳的本能,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画面。惊讶、欣赏、佩服、担忧!既想观察格林的表现,又怕它呛死,但我知道,有些对世界的认知课程是格林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某些现实经验必须靠它自己去获取和总结。在此之前,格林对广阔的水面没有概念,但今天格林在小区的水池里经历了这一切,今后就能避免在大江大河里犯傻。 格林继续游着,它可怜地张嘴哀叫,水立刻又灌进嘴里,让它生生把声音咽了下去,那一刹那,它大概领会到了陌生世界的冷酷。我的呼唤声在对岸急切地响起,一时间,格林可能想起了世界上还有妈妈这回事,想要妈妈的感觉支撑着它循着声音前行,向着它眼里那遥远的对岸坚持游去。 终于,它被趴在岸边的我湿淋淋地捞了起来。 格林终于脚踏实地,湿漉漉的小家伙有些惊魂未定地抖着,四条小腿没有了蓬松胎毛的修饰,像麻杆一样可怜巴巴地弯曲着。格林终于领教了什么叫做水,知道了有些看似平静的表面并非那么踏实可行,原来,让它活命的水也可以要它的命。 拨开格林的毛发,我惊奇地发现,它虽然在水里游了七八分钟,却只有外层的毛发湿了,内层的绒毛是完全干燥的。难怪人们说狼皮保暖,原来它的皮毛如此奇妙,据说下雪天狼能趴在雪窝子里待上整晚,安然睡觉,即使身下的积雪融化了,也不能弄湿它内层的皮毛。 我把格林放在悬挂的玩具秋千上,让它安分地待在那里晒晒太阳。几分钟后,它身上的水就蒸发干了。阳光下,格林的细毛蓬松而带着金辉,柔柔地泛着微光。可这小家伙哪里安分得了?没一会儿,它又瞅准一个地方,用眼睛简单地测量了一下高度,啪的一下,笨拙地落在了泡沫地面上,四脚乱蹬,翻过身,抬起几天前受伤的爪子,嗷嗷叫了两声就安静下来,继续东张西望。 小格林在水里遭过了一劫,它领教了陌生世界的力量,但既然这个严酷的世界放过了它,似乎又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惊魂甫定的格林老实了十分钟,很快忘记了惶恐继续冒险去了。只是每当它路过水池子的时候,仅在水边嗅闻探望,不再贸然步入。 有什么能阻止一双好奇的小眼睛对世界的探寻呢?小格林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它将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 格林累了,身体累了,小脑袋也累了,以前所有的日子加起来也没有今天过得辛苦而充实。回家的路上,它跟我走着走着干脆睡着了,我把它抱起来搭在肩膀上,沐着夕阳回家。开门后,像拎小猫似的把它放回窝里,这一切都丝毫没有惊扰到它的甜梦。 亲亲它的小脑门儿,晚安,小毛球! 第五章 第一滴血 诈降 时光如飞,转眼我已经和格林共同生活了一个半月了。它明显地长大了许多,已经能够趴在沙发边上,咬上面的东西了。此时格林的体长连同尾巴共65厘米,身高33厘米,体重 2.8千克,和“狐狸”一样大了。它眼睛的蓝膜已经褪去,逐渐呈现出灰绿色,头部开始呈现淡棕色,身上仍然是黑色,只是毛渐渐粗糙了起来。耳朵立起来了,如同两把小勺子支楞在脑袋上,又硬又挺。背部出现了两块时隐时现的白斑,淡淡地勾勒出肩胛骨的形状,胸部比起狗来,显得比较窄小,但也显得它更加瘦削了。胸前锁骨的位置有两块白斑,走路的时候会随动作隐隐呈现出动感。尾巴平平直直垂在身后,像挂了条死蛇,很少摇动,似乎那条尾巴根本就不属于它。 经过了几天的呼唤,格林已经对自己的名字有了明显反应,比狗的适应期短多了,但它最喜欢的仍然是我母狼唤子的呜呜声。 一个月到三个月大小的狼正是与同伴在玩耍中较量、确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的时候,这个阶段非常重要,因为一旦确立,基本终身不变。格林现在正在步入这个阶段,流淌在血液里的本能让它为了确立自己的地位而屡屡宣战。它的牙齿很尖,越来越喜欢咬人,明里暗里地跟我较上了劲。它常常一口咬住我的脚踝,虽然是戏耍,但往往咬得兴起就连拖带拽,很疼!我怕被它咬伤,换上了牛仔裤和运动鞋。可我的忍耐和退让却使格林越加张狂,它时常皱起鼻子,露出尖利的獠牙直视着我,向我挑战。在它眼里,形体上的差异似乎可以忽略不计,獠牙之下出政权。 最疼的一次发生在一天晚上。那次,格林叼着我的脚背,竟开始撕咬起来,它用力向后抽动身体,拖咬着,疼得我“啊”的叫出声来,大声叫道“格林,不准!格林,放开……”野性毕露的小狼哪里听得进半句话,我又惊又气,一手抓住它的脖子,一手掰开它的大嘴,把它扔开,再一看,我的脚踝上已经有了几个深深的牙痕。 此时的格林退到一边,一面瞪圆了隐隐闪着绿光的狼眼与我对视,一面皱起鼻翼残忍地用小舌头舔着尖牙和上唇。我不禁怒火中烧,拿起扫把指着它的鼻尖:“格林,你敢咬我?!”看见我拿起了它极端憎恨的扫把做武器,格林的两眼刹那间射出桀骜不驯的凶光,一口咬住扫把头,发出威胁的吼声,小小的鼻翼皱成了一个“川”字,露出尖利的犬牙和粉红的牙龈,挥舞着爪子,一副宁死不服、血战到底的样子。 我顿时热血上涌:“好,你不服就用你的方法!!”扫把一扔,顺势一掌扑倒格林,“啊呜”一口,咬在它还没来得及张开的大嘴上,连鼻子带下巴咬了个结结实实——我叫你残忍!我叫你舔獠牙! 格林前后爪子一阵乱蹬,我咬得愈发紧了,频频发出威胁的吼声,双手紧压住它乱扭的身体。格林看挣扎无用,便发出了咝咝的讨饶声,又尖又细又柔弱,像小孩无助的啼哭。我的心微微一软,略一犹豫,放松了压住它身体的手。格林没有挣扎,只是讨好地轻叫着,慢慢地收拢后腿,蜷缩起了身子,像老兔子般一动不动。我慢慢松口正要放开,心里却隐隐觉得格林讨饶的姿势似乎不对,又转念一想,可能它太小且没有真正在狼群中长大,故而臣服姿势似是而非吧。正犹豫间,格林突然狂挣起来,适才蜷起的后腿猛蹬向我的肩膀,随即像弹簧一样翻转腰身跳起来,身体强行后退,想把尖嘴抽出来,匕首一样的前爪还不忘在转身瞬间往我的脖子上狠狠一抓! 我火冒三丈,狡猾的家伙竟然跟我玩诈降,于是猛地加力毫不留情咬了下去。 人急了咬狼 兔子急了咬人,人急了咬狼!!格林马上尖声呜咽起来,凄凉的吱吱声从鼻子发出,就像婴儿即将溺毙般可怜又闷哑的啼哭。我怕它又是缓兵之计,仍旧坚持咬了一会儿才缓缓松开口,两手依然按住它的身体不放。渐渐地,格林的身体完全放松下来,不再有任何反抗的备战姿势了,胸腔剧烈地起伏着。它把后腿伸直,亮出粉红色光溜溜的肚子,颤抖的小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偶尔讨好地轻轻摇晃着,耳朵向后收拢贴着头,眼睛里褪去了挑衅的神色。 过了一会儿,它转头伸嘴舔着我压住它的手,满脸驯服乞求地看着我。我又冲它示威地龇龇牙,它忙不迭地又摇了几下尾巴。我放开一只手,见它静静躺着不动等候我的最后发落,这才放开了另一只手。格林如蒙大赦,像懒驴打滚一样仰面朝天,撒娇似的左右扭动,随我摆弄,轻轻咬着我的手指尖,无限谄媚与讨好。想起它刚才不依不饶要占我上风的样子,我拨弄着它的头,揪着它的耳朵:“给本姑娘好好记住这个教训!” 再看看格林的鼻梁上,有一丝红色,似乎是被我咬破了,我赶紧起身去找药酒。格林翻身起来,夹起尾巴,屁股放得很低,蹭到我面前,耳朵向颈后收拢,一边抬头用一种高山仰止的神色望着我,老老实实地让我给它擦药,一边舔舔我的手,蹭蹭我的腿,修补刚才紧张的关系。 给格林擦完药,我才觉得脖子上有点火辣辣的疼,照镜子一看,脖子上一抹殷红的血痕,一滴血正缓缓顺着颈窝流下。好家伙,这一爪子要是抓在脸上或者眼睛上那还得了?好在这个时候跟它分出了高下,如果小狼再长大些,爪牙再利点,恐怕就没这么轻松了。转头再看看又恢复乖巧的格林,像个调皮的小男孩。它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因为在狼的字典里,就是强者为王,弱者甘心臣服。 我尊重狼道,无论如何都不忍心因自己受伤就剪掉格林的爪子,毕竟那是它生存的根本,我爱狼,不也正是爱它的野性和不屈么? 格林,好好成长吧,终有一天你会战胜我的,而且这一天不会遥远! 儿童节到了,为庆祝格林的节日,我决定今天给它换食。我为它熬了一大锅肉粥加鸡蛋,满屋子香喷喷的。格林激动极了,蹦跳着想抢,我把粥凉温之后,端给了它。格林顿时闻也不闻就一头扎了进去,嘴巴快速张合几下,碗里的粥就少了一大半,而且它还发出吼声,示意我走开。 走开就走开吧,我退到一边,静静地看格林狼吞虎咽,肚子撑得浑圆了还不肯罢休。吃饱后,格林就能接受我的抚摸了,但还是不允许我拿开它还剩一口饭的碗。它围着屋子溜达了一圈后,打了个脆生生的小饱嗝,似乎又腾出一点空胃,又回来继续把剩下的都吃了。它舔干净碗,再快速地搜索遗落在碗边地上的肉渣饭粒,最后把碗扣过来翻了个底朝天,把碗底沾着的几粒肉渣也卷进嘴里,这才懒洋洋地走到一边,舔爪子去了。我轻轻探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热乎乎的,涨得跟纸一样薄。 亦风也来看望格林,进屋就晃着手里的袋子:“看我给你儿子带的好东西。”随着“叮叮铃铃”的一阵脆响,亦风掏出来一串铃铛:“你不是老说格林走路像鬼一样没声音吗?” 的确,格林走起路来一点声响都没有,我老担心踩着它,而且夜里出去的时候常常看不见它在哪里,有了铃铛就方便多了。 亦风又拿出一个给宠物狗用来磨牙的牛筋假骨头,递到格林跟前:“小家伙,给你磨牙牙的好东西。”格林近前嗅了嗅,对于假骨头不屑一顾,别说咬了,看都不看一眼,白费了亦风的一番心思。 我笑着给了格林一大块糖,让它一边玩去。 坐在沙发上,亦风注意到我脖子上长长的疤痕:“又伤了?” “格林没轻重,怪不了它的。” 亦风忧心忡忡地问起我来:“狼多长时间成年?” “公狼一年性成熟,母狼两年。” 安全临界点上:较量与反较量 格林已经一个多月大了,比刚来的时候大了将近一倍,它将来何去何从?我们忧心忡忡。我们商量有三条路。 第一,送到动物园,这样想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看望它,也合情合法。 第二,送到重庆野生动物园的狼山,那里有几十只狼可以和它做伴,也是属于它的天地,越早送它去越好,养的时间长了我担心情感上就割舍不下了。 第三,在郊外租一处僻静的农家小院。 然而,这些想法又一个一个地被我们否定了。 第一,送去动物园固然可以常常看到它,也不用担心它饿死,还可以随时满足我的思念,但是对格林却意味着终身监禁,成为供人指指点点观赏的展品。它会怎么想呢?狼生性自由,它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像牲口一样地活着,如果失去了自由,它还有什么生存的必要呢?而且抚养一场后,最终让我们隔着牢笼去看望自己的孩子,这会是什么感受?难道那几平方米的笼子就是格林的归宿?我们不能太自私。送进动物园容易,想再出来就不可能了。 第二,重庆野生动物园固然对狼要人道得多,但是格林和那些狼的品种似乎不太一样,当然这也要稍微再长大一点才看得出,现在不敢对它的品种妄下定论。为难的是现在这么小毫无自卫能力不可能送过去,等长大一些又怕步了秀袖的后尘! 秀袖是一只出生不久就被母亲遗弃在重庆野生动物园狼山水塘边的小母狼,那里的饲养员发现并救起了她,把它抚养长大。秀袖与饲养员亲密无间,甚至喜欢在饲养员弹吉它的时候跟着一起歌唱。然而过度亲近人的秀袖在放归狼群以后,却为狼群所不容,自幼受宠的秀袖始终不肯对其他地位高的母狼们表示臣服,最后被那些母狼咬穿肚子悲惨地死去了。 第三,农家小院毕竟没有自主权,不知道还罢了,知道的谁愿意把房子租给你养狼?最重要的是,农家院再大,都远远不能满足一只狼的领地范围,况且没有完整的食物链可供它做野化训练,虽然格林长得像狗,可它一旦学会嗥叫,怎么可能瞒得住附近的村民呢? 格林的未来在哪里?这是一个问题。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我们对格林的命运充满担扰。 有一天,亦风走进小厨房说:“上次你说格林跳上写字台吃了蜂蜜,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橱柜比写字台矮得多,格林要想跳上来还不跟玩儿似的?所以最好别在这里做吃的,否则那些油味儿肉味儿必定会逗引它上来,砸锅碎碗都是小事儿了,这小子又没安全意识,万一哪天晚上咬断了煤气管,你们娘儿俩就报销了。” “有道理。”我头皮有点发麻,哪里敢说格林已经上来过一次了。那天我正在睡觉,突然听到厨房里传出哐当声,赶过去一看,格林已经光顾过灶台了,酱油淌得到处都是,被狼爪子踩得梅花遍地开,橱柜上的盐罐子被打翻,格林嘴巴边上全是白呼呼的盐粒儿。也许是实在太咸了,格林憋紧了喉咙咳嗽着,飞奔出厨房到处找水喝。 后来,我详细查阅一些资料,才知道动物也同样需要摄取一定的盐分和糖分,但我喂食格林的东西里却往往缺少这两样,特别是盐分,因为我总是担心吃盐会让它掉毛。有时候它放着肉骨头不啃,却翻出我丢弃在垃圾桶里的方便面袋子,忘乎所以地舔着。由此看来,一定是长久以来自身机体的需要诱发它本能地寻找这些物质作为补充。知道这点后,我就常常在食物里加入一点点盐,还时不时地给小家伙一些糖吃。至于格林当初是如何发现高高在上的盐和蜂蜜的呢?估计当时它那敏锐的嗅觉就已经开始为它的觅食服务了。 这些日子我分析了那么多事情,却从没注意到那根粘着油腻的煤气软胶管道,那对小狼尖牙毫无抵御能力却包裹着致命毒气的胶管的确是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我爬上橱柜关闭了煤气总闸,用洗洁精仔细地擦洗管道和灶台上的油污。 亦风靠在厨房门边耐心地看着我忙里忙外,半晌他突然说:“去我家里做饭吧。” “什么?” “你这里不适宜做饭,到我家去,你自己也可以好好地吃饭,不用老是 泡方便面过日子,我家厨房用具都齐备,你给格林做饭也方便。” “不用了吧。” “我是认真的,格林以后要换食了,你少不得要做饭煮肉,它弹跳能力又强,蹦上灶台怎么办?养狼是很耗精力的事,你长期泡方便面肯定坚持不久,为了长远打算,养好身体是第一位的。晚餐时候你就带格林过来,你做饭,我们都可以吃得好好的,采购的事情就我去,你也不用操心它在家里折腾了。这样你可以二十四小时陪着它,你觉得呢?” “我想想吧。”我擦完灶台,把抹布晾在水池边。 突然,亦风一脚踩在格林反扣的碗上,低头一看:“把这个碗也洗洗吧。”边说边俯身弯腰去捡,格林尖叫着冲过来张嘴就咬!亦风毫无防备,急忙缩手,着实吓了一跳:“它怎么了?” “不知道啊?平时不这样。”我也有些意外。 “碗里有东西?” “没有啦,今天吃得精光。是不是第一天换食会护碗啊?” “只听说过护食,没听说吃完还护碗的。”亦风摇摇头。 在格林的恐吓声中,我俩慢慢退后两步,只见它像守财奴一样,用两只前爪死死地压住反扣的塑料大碗,不让它有丝毫的挪动。 我仔细观察着格林的动作,一个恶作剧的念头油然而生。我顽皮地拍拍亦风:“你等着。”转身跑到冰箱前面一阵猛找,翻出两段羊角笋尖,试试硬度刚好,迅速把笋尖镶在嘴里装成两颗大獠牙的样子,捂着嘴巴跑了回来,蹲在格林面前。 “你干什么呢?”亦风没看见我背过身在冰箱里倒腾啥,满腹狐疑地问。我冲亦风摆摆手,狡猾地眨眨眼睛让他等着看好戏。 我直直地逼视着格林,格林也毫不示弱,目不转睛地用一种只有野性动物才有的目光逼视着我。对视是一种较量,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这样的胆量,比如狗不会和主人进行目光的较量,好多次我硬抓住狐狸的脸颊逼着它和我对视,但最多十几秒它就会心虚地转开眼光。而格林是狼,它天生就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胆识、力量、意图。 我又往前靠近了一点,格林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咕噜声,我再逼近了一点,这显然突破了格林的安全临界点,它顿时低下头,使翻起看人的目光更为凶狠,狼毫也竖立了起来,努力显得比平时更加强壮威武一些,在威胁的低吼声中,它皱起了鼻子,露出白森森的尖利乳牙,随之摆出了发动攻击的姿态。 我就等着这一步了,猛然放下遮挡嘴巴的手“啊呜”一声咆哮,亮出了那两颗威猛无比、白如寒霜、摄人胆魄、新鲜出炉的“大獠牙”! 格林一见,顿时傻眼了,呜的一声哼哼起来,牙也不龇了,鼻子也不皱了,毛也塌下去了,本来竖立的耳朵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船帆一样,顺到了小脑袋后面,尾巴紧紧夹在肚子底下,像所有受了惊吓的狗崽一样,呜呜狺叫着,连退带躲地缩到花盆后面,再探出半个脑袋惊恐万状地望着我。对几天前跟我争地位时被咬中鼻梁的痛,它显然还记忆犹新,而此刻我又无端长出一对巨大的獠牙,直吓得它魂不附体,小身子筛糠一样乱颤不已。 亦风又吃惊又好笑:“你别把它心脏病吓出来,出的什么怪招啊!” “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紧了紧摇摇欲坠的“牙齿”,满脸得意的笑。 “哈哈,领教了!”亦风捧腹大笑,鸡蛋里挑骨头地说,“如果你能把头发竖起来,就更有杀伤力了!” “那只有过电了。”我毫不含糊地说,獠牙在我得意忘形的嘴里晃晃悠悠,随时准备叛逃。 亦风笑得差点没坐地上:“快扶稳,笑掉‘大牙’就穿帮了。” 我又张“牙”舞爪地凶了格林一下,这才当着它的面掀开了扣在地上的碗。格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宝藏被揭开,绝望地哀叫着,又实在不敢对我公然挑衅。 原来,碗底是一块啃剩下的糖,这时已经融化得一半都粘在了地板上。平日里牛奶米粉都消化得快,一颗作为零食的糖不在话下,可格林今天吃的都是结实的东西,肚子实在是饱得连容纳一块糖的余地都没有了,第一次有了剩余的食物,它决定把糖先藏起来,以备日后享用。 我和亦风面面相觑,哑然无语。 狼是储存食物的专家,没想到脱离狼群成长的格林无师自通地懂得这一点,真是狼之天性啊。 “基因真是很玄妙的东西,有的技能就像烙印在狼的基因里一样,关键时刻就能显现出来。”亦风甚为叹服。 “是啊,有的本领生来就沉睡在它的基因里,等待被唤醒的一天。”我看看小屋外林立的高楼大厦,“唉,也可能一辈子沉睡下去。” 亦风安慰地拍拍我的肩膀,忍住笑说:“牙该取了吧,像吸血伯爵,晚上我该睡不好觉了。” “你会被吓醒吗?” “哈哈,我会被笑醒!”亦风忍俊不禁,“特别是你戴着獠牙发表感叹的样子,更让人觉得怪异。像剑齿虎,母剑齿虎!” “有那么搞笑么?我照照镜子去。”我起身奔洗手间去了。 “这个糖要打扫么?”亦风连忙追问。 格林冲我可怜巴巴地狺叫了两声,看看只有亦风留下来守着它,立刻又横了起来,冲亦风皱鼻子龇牙——它和亦风的地位还没分出过高下呢。 “让它留着吧,它的第一份藏品被没收,会恨你一辈子的,你得尊重它的劳动和隐私。”我说。亦风小心翼翼地把碗推还给格林,毕恭毕敬地退开了。 血腥味唤起了狼的野性 争抢地位、护食藏食……这些都只是个开始,随着格林慢慢长大,一些属于狼之本性的东西越来越多地显露了出来。 为给格林磨乳牙,我采购来许多肉骨头。我打算先把骨头煮到全熟给它吃,以后等格林的肠胃能接受了,再逐步煮得生一点、再生一点,直至最后可以给它喂食生肉。 我把煮熟的骨头放凉后,端到格林吃饭的老地方,拿起一块骨头递给它。我还没弯下腰,格林就猛地跳起,在空中以一个漂亮的转体动作抢过骨头,一溜烟儿就躲进床下去啃食了。对这难得的美味,它当然要找个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吃独食。我埋头一看,真糟糕!床下已经被格林弄得油腻腻的,况且家里的扫把都被它啃得没法用了。 不一会儿,格林就把骨头上面的肉渣软骨啃得一干二净,连骨髓都被它用长舌头勾出来吃得丁点儿不剩。格林嗅一嗅再没什么可啃的了,“啪”的一脚把骨头踢了出来,飞跑上阳台抬头望装骨头的盆子,跃跃欲扑。我赶紧把盆子放得更高,又拿了一根肉更多的骨头出来。这根骨头为避免再被它拖进床下去,我用一根长绳子把骨头牢牢拴住,另一头系在阳台的栏杆上,这才把骨头扔了下去。我拴绳子的时候,格林早就迫不及待地蹦跳着抢夺了,骨头还没落地就被这小子半空截住,又是转身就跑,“扑哧”一声格林被绳子拽了个急转弯! 小格林愤怒地咆哮着,咬紧骨头奋力抢夺,刚扯了两下就愣住了,它发现并没有人在抢它的骨头,那么这个骨头为什么拖不走呢?它叼着骨头又试着拽了两下,左看右看。 我挺得意:“小家伙,这块肉你拿不走的,乖乖在这里吃!” 格林抬头看了我一眼,把骨头放了下来,上前一步叼起绳子,挂到后槽牙上“咯吱”两下绳子立刻咬断,动作干净利落。格林冲目瞪口呆的我满含笑意地眨眨伶俐的大眼睛,嘴巴向两边一咧,露出狡猾的笑容,叼起肉骨头大摇大摆地回床底下去了,只剩下半截断绳子挂在我面前,那断口像剪刀剪开的一样齐齐整整。 见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了我这番小儿科的伎俩,我惊讶不已。小狼才一个半月,这是它生平第一次啃肉骨头,也第一次看见绳子,它竟能准确地判断出绳子和肉骨头的关系。狼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强,就是一两岁的人类小孩子,智力发育也绝没如此之快,格林的确有资格嘲笑我。 又一天上午,我兴冲冲地哼着歌,剁肉骨头,一不小心剁到了手,我不由“啊”的一声,痛得蹲坐在地上,血流如注。小格林循声赶来,关切地呜呜叫着,一看我受伤了,急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伤口,我惊呼一声,本能地把它推开。格林还没打疫苗,狼的唾液中细菌太多,怎能让它舔舐伤口?而且,鲜血对正在换食的它是多大的刺激啊?狼毕竟是食肉动物,马戏团的驯兽师还常常因为伤口的血腥味引得长期驯养的食肉兽野性大发,何况这来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它从此迷恋上了我的血味……我不敢想下去了,背后一阵寒意。 格林委屈地呜呜叫着,不明白我为什么断然拒绝它的关心。它试探着再凑近,伸出舌头。我仍旧把它推开,虽然已不像刚才那么用力,可还是让它伤心极了。它退后几步,一脚踩到了地上的血,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再舔一下……眼神由好奇到惊异再到贪婪,起了明显的变化,它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的腥味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地舔着,偶尔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比喝牛奶要疯狂多了。 真是讽刺,我钟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舐我的血。我呆呆地站在一旁,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了。 绝不能让它把我的血液归类为食物!我勉强站起来,拿起光秃秃的扫把,把格林挑开。格林退后几步,对我皱着小鼻子龇起了牙!耍狠也没有用,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我也照样露出了牙齿,发出低吼恐吓的声音,看谁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后了几步,仍旧露出粘着血液的牙齿,用舌头意犹未尽舔着牙尖,死死盯着地上的血,犹豫不前。 我赶忙拿来一坨纸巾把地上的残血擦拭干净。格林如同随时爆发的引擎,低低地吼着,眼睛泛红,埋低脑袋,蹲下后腿,做出随时扑上来的动作,但它终究还是没有扑来,只是很不甘愿地看着我把这些“美味”统统抹去,扔在垃圾桶里,拎出门外。格林嗅嗅紧闭的大门,又嗅嗅刚才流淌着美味的地面,怅然若失。 不多时,一块煮熟的肉骨头摆在格林面前,它高兴地狼吞虎咽起来。我想它应该会忘记刚才那一幕,毕竟它是孩子,哪个小孩不天生健忘呢。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 傍晚散步的时候,格林从我的视线里鬼魅般地消失了,当我终于找到它的时候,它正在小区的垃圾桶边埋头苦干,一桶垃圾已经翻倒,一袋袋的垃圾被撕开。猛然间,格林似乎有所发现,它撕开一包垃圾袋,拖出一个卫生巾大嚼起来。 太不像话了!我连忙上去喝止,格林叼起卫生巾满院乱跑,小区里散步的人们见状,大笑不止,我尴尬地追在后面:“格林,不许跑!站住!”我边喊边追,迎面和下楼散步的亦风撞个正着:“我说你们俩这干啥呢?” 我红着脸吼:“抓住它,它刨垃圾,恶心死了!”边说边推开还在发愣的亦风,继续猛追。 终于,我气喘吁吁地把格林逼到了睡莲池边。显然那天呛水的经历让它印象深刻,它连忙来个急刹车,我猛扑上去按住了它,它尖声大叫,卫生巾掉在了睡莲池里,血腥味立刻在水中散播开来。那些锦鲤们闻到腥味,以为又有投食了,一拥而上来抢夺,顿时锦鲤翻腾。格林猛见冒出这么多活物,一下呆住了,趴在池边,不挣扎也不叫了,伸长细细的脖子惊讶地看着。 我看格林丢了卫生巾,就放开它,回头冲赶过来的亦风说:“看着它!”转身找来一根长树枝,捞起水里泡得胀鼓鼓的恶心玩意儿,扔回垃圾箱里,心想回头一定收拾这刨垃圾的脏小子。 我气呼呼地对亦风说:“气死我了,什么东西不好捡,偏喜欢衔那玩意儿!” 亦风忙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指格林。我把眼光投向格林,见它仍旧全神贯注地在水边发愣,时不时地还伸鼻子去嗅一嗅,小脑袋里不知道在转着什么念头。看着那些此起彼伏的鱼背,它终于试探性地抬起一只爪子放了上去。哗啦!鱼群一哄而散,翻腾的鱼尾巴溅了它一脑袋的水花。格林猛甩着头颈,全身也跟着抖动起来,霎时间一层晶莹的水雾笼罩着它。它定定神,又看了看空荡荡的水面和躲入深处的鱼群,怅然若失地回到了我身边,用痒酥酥的绒毛蹭了蹭我的脚背,我适才的怒气一下子就消了一大半。 两个人一只狼悠悠缓缓地散着步,走着走着,亦风禁不住偷笑:“刚才看见你那样气急败坏地追,还以为抓贼呢,一只小狼至于这么上火吗?”“去!”我立刻打断他的话,“在外面可不许叫它狼!你可没看见别人笑得那样,捡啥不好,多丢人啊!” “对它而言,那就是个吸引它的玩具或者食物,它才不管人类拿它来干啥用的呢,不知不罪嘛。呵呵,其实格林不扎眼,你在后面追才扎眼呢!‘站住!不许跑!站住!’哈哈 ……”亦风夸张地学着我的样子。 我急得举起拳头:“找削呢你!” “斯文斯文,注意淑女形象哈!”亦风边笑边躲。 白了他一眼,我放下拳头,不由得又担心起来:“你说我在家里啥好吃的没给它啊,肉骨头也天天有,它干吗还刨垃圾。” 亦风说:“因为血腥味啊,我告诉过你的,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你看它这么小就已经显露出对血的狂热,这也是我最担心的。” 我点点头,这一点上午我就已经领教过了。现在,小狼循着血腥味对垃圾桶产生了兴趣,也是情有可原,那怎么办呢? 亦风告诫我:“别喂生肉!不能把它的野性激发出来,否则对你很危险!” 我默不做声,这是迟早要面临的问题,喂不喂食生肉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把它当宠物还是野物,是驯化与不驯化的抉择。 “别想了,这事你可一定得听我的,否则总有一天,它的晚餐就是你了,别做第二个东郭先生。” “少拿这个说事儿!”本来有些犹豫不决的我突然莫名火起,“狼会说话么?” 亦风一愣,不知如何作答。 “狼会说话么?狼会甘愿钻进一个陌生人的书袋子里去吗?”我步步紧逼毫不相让。 “不会。” “那么既然连你都知道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还要相信那些杜撰的东西?既然狼不会说话,它和东郭先生的对话从何而来?既然狼生性多疑,它怎么会钻进东郭先生的书袋子里去躲灾难?既然东郭先生救狼的事情都纯粹扯淡,那么狼忘恩负义的举动又从何谈起呢?你居然还拿这个来教育我?!” “瞧瞧,急了?这也就是个比喻,说明从古至今,狼的名声都不好。” “名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些漏洞百出的故事也能败坏一个动物的名声?狼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食肉动物而已,它和羊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吃草一个吃肉,一个被人喜欢一个让人害怕。正因为人们害怕狼的肉食性,就把各种恶毒的大帽子都扣在它头上,还把故事编造得有板有眼甚至编入教材,让这种憎恨世世代代延续下去!从西方到东方,从以狼为师的游牧民族到与狼为敌的农耕文化,从狼人到巫婆,从伪信仰到真迷信,从经过加工的‘事实’到荒谬绝伦的传说,狼的形象在这些传说中越来越变味。如果再有人在一边继续添油加醋说见到狼袭击人,见到狼群以家畜或战场上的死尸为食,那么它们的名声就更加一落千丈。名声又能说明什么呢?事实上,你也知道东郭先生的故事是个比喻,它比喻的到底是什么?人还是狼?” “人。”亦风叹了口气。 “既然是比喻人的忘恩负义,为什么偏要用狼的形象来演绎那些小人的作为?人总是把狼说成是贪婪忘义的,其实就是人在为自己的贪婪找个替身,就像是人们把残暴寄托在虎身上,把奴颜婢膝寄托在狗身上一样。人从来就不能正视自己的丑陋,统统冠之以动物的名字,什么豺狼当道、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心不足、狼狈为奸……千百年来,狼没少替人背黑锅, 这就是人类嫁祸给狼的名声。”我说着说着有点愤愤不平了。亦风笑着拍拍我的肩:“行了行了,我知道说不过你,但那些成语也同样是人类千百年来观察狼的习性所得来的很形象的比喻。虽然包含了对自己同类丑陋的庇护,也带有人类的很强烈的主观意识,但也并非全都是空穴来风,栽赃陷害。克里斯多夫就说过‘在古代,狼的形象是人们在观察该物种习性并将之与人类社会进行联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狼的禀性与某些奸佞之人没有共同之处,又怎么会无端地联系起来呢?” 亦风停了一下,等面前的行人走远继续道:“即使人们对狼的行为如何加油添醋地渲染,但狼要吃家畜要吃战场上的死尸,这也是真实的,当然会引起人类的恐惧和厌恶。不但如此,仅从自然威胁来说,狼吃活人的事情也是存在的,我的家乡就发生过狼拖走小孩的真实事情,长辈们提起哪家哪户都知道,这可不是编造的故事。” “真的?说说!”我一听有狼的故事就来了兴趣。 “我也是听长辈们讲的,以前我的老家后面是几座大山,那山上就有狼。村子里养猪的人家有时候夜里听见猪吱哇乱叫,打着电筒出来赶狼。那时正赶上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啥吃的都没有,人饿得草根树皮都啃光了就吃土。有个背靠山住的人家,大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两个小男孩。一天晚上,狼就钻进这家屋里把弟弟给拖走了。小哥哥醒过来,看见狼,吓得大喊大叫,街坊四邻赶来打死了狼。那只狼也是饿得只剩皮包骨头,死也要扯下弟弟腿上的肉大嚼。后来,那个小孩是从狼嘴里抢下来了,却因失血过多死了。那时候,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谈得上医疗条件。” 我叹了口气,眼前似乎浮现出那时候饥寒交迫、生灵涂炭、野狼横行的画面。想起救回格林的时候那位老牧民的叹息:“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所以,”亦风继续说,“狼毕竟是食肉猛兽,莫说是死尸了,就是活人它也敢动。它吃饱了倒也罢了,如果哪天它饿了,我真担心你的安全。” “我理解,但是你要知道,那毕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自然界压倒一切的问题就是饥饿。当面临极度饥荒的时候,人都会不择手段,何况求生欲极强的狼。但是相处这么久了你也能体会得到,格林对我们有多依恋。狼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如果万事都要忽略感情而看待,人也会吃人的。同类相食这种事情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屡见不鲜,如果说灾荒时期人类易子相食是迫不得已,那么在不缺少食物的现在仍然有些人将婴儿汤视作大补的壮阳圣品,相比之下,有些人还不如狼。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极限,当没有达到饥饿极限的时候,人也好、狼也罢,都不会丧心病狂到对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同伴丧失理智的。” “可你不是它的同类,你是人,人和狼之间会有超越饥饿的感情么?那简直是童话。”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们都听过太多编造的童话了,我就想知道真实的童话会是什么样。” 亦风叹口气:“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狼的肉食天性是无法改变的,它对人血照样狂热,我只怕你养狼为患。” “爱肉食的不光是狼,人也同样爱肉,狼众食人,人众食狼。人与狼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相克相制的,然而现在这个天平已经严重倾斜,人众狼寡,而且人还有超越食肉的其他目的。人灭种灭族杀狼的事例比狼多上千百倍,若论残忍程度,人连狼牙狼骨狼肾都不放过,当真是吃狼不吐骨头的残酷,站在狼的角度它有多怕人可想而知。但格林都相信我,我为什么不能相信它?” 亦风眉头轻蹙,默不做声。 “如果对狼没有足够的了解,我也不会轻易尝试的,相信我好么?”我柔声宽慰。 亦风点点头:“我多帮你收集些关于狼的资料吧,特别是它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但是我无法辨别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妄的。” “我会在和格林慢慢的相处中辨别的。” “那你要喂它生肉么?” “顺其自然吧。”我弯下腰,两手从背后叉住格林的腋窝,调过头来把它的小脑袋对准凉亭。一松手,格林像上紧了发条的玩具狗,不假思索地向着凉亭进发。惹得亦风格格笑起来。 信步走到凉亭里坐下,亦风伸出大手,从肚子下面捞起这个小绒球:“小家伙,几天不见又长大些了哦!”他一只只地检查它的爪子:“听说前些日子伤了,是哪一只啊?” “左前爪,已经没事了,它的恢复能力很强。” “还健康吧?” “挺好,我每个星期都给它测一次体温。” 我想了想又说:“就是前几天有点拉肚子,还吐了一次,估计是掉进水池子里肚子受凉了。” 亦风把格林放在双腿上,翻过它的小肚子摸了摸:“呵呵,也难怪,它肚子上光溜溜的没几根毛嘛,不保暖。”亦风抹掉它小爪子上的土灰,轻轻揉捏着说:“嘿,你摸摸看,它的爪子太舒服了,厚厚实实软乎乎的肉垫,掌形比狐狸这只成年狗的还大,手感好极了!” 我伸手去握格林的爪子,果然软乎乎的,像加厚的海绵一样。难怪它走路的时候能够比猫更加悄无声息,形同鬼魅。“手怎么了?”亦风突然发现了我胡乱包裹的伤口。 我急忙缩手往身后藏,亦风急了一把抓过手来:“快给我看,是不是被咬了?” “不是,我自己剁骨头不小心。” “你让人省点心好不好?剁骨头做什么?” “煮给格林吃。” “行啊你,你能不能先对自己好点啊?有你这样的吗?女孩儿家,砍一大口子胡乱包一下就了事。忒野了点吧?”亦风抱着格林,站起身来拽着我就走。 “上哪儿?” “到我家去,上药!” “几天就好了,不用上药。” “你爱惜点儿自己吧,这手是画画的,不是喂狼的!”亦风有点心疼。 “没那么金贵。”我不以为然。 亦风厉声道:“去不去?” “不去!”我脖子一梗,天生倔脾气。 “不去我告诉你爸妈,我告诉他们你在我们小区里养狼!” 命中死穴,我气焰顿消,垂头丧气地跟他回家擦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