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江湖之北宋鏖战》 第一章 玉笛横陈 翩翩公子 如同无数糟糕的烂剧一样,本书开头还是从老掉牙情节开始,因为寻常百姓家最常见的江湖,就是闹市,特别是伴随着哒哒马蹄声。 清晨,朝霞被东方第一缕晨光暖暖地唤醒。在福州城南街区闹市中,已是人声鼎沸。忽然,从远处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以及马夫焦急催促声:“让开、让开、快让开,马不听使唤了!”原来,一匹马受惊之后,径直从城门向人群中冲了进来。众人惊慌失措,乱作一团。一个三岁左右的孩童在躲避不已的人群中,与母亲失散。孩子被挤倒,摔在地上哇哇大哭,孩子母亲被挤在街道另一旁,还没来得急喊出声来,只见脱缰的马正朝孩子摔倒的方向奔驰而来。一场悲剧即将上演。说是迟,那是快,一个黄色的身影似闪电沿墙壁飞疾而过,从街旁的货摊上弹起,凌空将孩童从马头及时抱起,跃到安全的地带。孩子的母亲准备迎上前磕头感谢恩人,那道黄光微微一笑,并抢先一步扶起妇人,便抽身用腰间一锭碎银弹中马腹,卷起尘土飞扬,一时刹住腿嘶鸣着。“黄光”瞄准时机,果断拴住马缰,动作轻盈,手法娴熟,烈马即时被控制下来,交到了主人手里。围观路人齐手拍好,在一缕阳光的投射下,将一脸的剑眉星宇抛晒在众多女子的倾慕的目光中。“这位小哥,请问到应天的路怎么走最便捷?”“黄光”询问身旁一名小贩后,便微微扬了扬头转身消失在众人目光之中。 “在众目睽睽之下耍帅,这老掉牙的动作让人无趣!不过还是颇具狭义之心。”在临街六、七丈远的酒楼上,一个倩丽的身影举过酒杯,一身红衫袭人,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显出身段窈窕,灿若玫瑰,眼澄似水,约莫十八九岁,对着邻座蓝色绸衫女子,顶着下颚微微道:“堂姐,依他的身手,跟平遥城的冷风相比,胜负如何?”蓝衫女子静静地品着茗茶,并没有抬头,但一举一动姿容雍容,温顺文雅,声腔圆润,轻言道:“只凭一个出手的动作,很难看出武功深浅的,除非有心偏袒。”红衫女子盈盈笑道,“最近江湖好像忽然多了许多身手还算不错的后生才俊,这些人如果能招进邵阳府,安排在永宁镖局或通亨钱庄,都是不错的苗子!”“长江后浪排前浪固然是好,但年轻人正处人生最美好年华,在意气风发、挥霍激情的同时,也容易冲动易怒。镖户走镖不仅讲究兵刀相见,以死相拼,更讲究人脉丰富,官商精通;钱庄则更要注重察言观色,另外要守住底线!对于这些,年轻人往往是需要交学费的。”“呵,我最亲爱的堂姐,一口一口的‘年轻人’叫着,仿佛有的人已经年过古稀,八十不远了哈!”红衫女子俏皮道。说着,她将一杯酒一饮而尽,提高声调一本正经道:“人生就如同这酒,每个年龄阶段都有独特味道,或清甜、或浓烈、或酱香,我高姿就喜欢儒雅风度又可塑性强的类型,直觉告诉我这个人的武功身手大有可为把冷风这颗‘眼中钉’拔掉,我倒很期待下一个相逢的机会,大家打个照面,试试水深水浅。”“嗯,可惜世事如棋,人海茫茫,哪有那么多见面又重逢的机会?”蓝衫女子故意轻声地反问道。“堂姐知道我能耳听八方,明目达聪,还故意明知故问!”红衫女俏皮道,“他在问去应天府的路,刚好是我们下一站要去的地方,要说‘再见’何难?” 蓝衫女子抬起头,丽色生春,犹如出水芙蓉般清雅,目光投向街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丝容光挂在嘴前,自言自语道:“如果春天有约,就任由他‘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吧!”遥望远方,草长莺飞,正是江南好时节。 原来,这一对姐妹花是来自江南声明显赫的邵阳府家,祖籍襄阳,后举家搬迁到应天(南京,又称金陵)。妹妹是本家小姐高姿,姐姐是邵府二小姐高茹的女儿潘星竹,而邵阳府的老爷罗宪忠的祖父正是北宋初流传千古“杯酒释兵权”中被收军权、以骁勇名震三军的镇国节度使罗彦环。罗家退隐政治后“乘风破浪扬帆商海”,是江浙盛名的商贾旺族,行业涉及丝绸、酒楼、货运、茶叶等诸多领域,其中属永宁镖局和通亨钱庄名声最响,与姑苏城白云镖局和牧马钱庄齐名天下。而潘星竹原本长年随父母在燕云十六州做烟草、私盐等边塞贸易,但由于两年前在返乡途中,遭遇悍匪劫杀,父母及众家仆不幸罹难,唯独她在机缘巧合下死里逃生,后投奔邵阳府,被称“堂小姐”。 翌日,在圆润春色里,暮色黄昏中,闹市浮华下隐藏的孤寂感跃然水面。风疏疏地斜织着湖边烂漫起舞的柳絮,卷起涟漪在和煦的微风中零落荡漾,撩起一叶扁舟上吹笛男人的白色衣袂,翩翩然而来,顺江缓缓驶进视线,一身洁净而明朗的白色锦服。玉树临风,眉目如画,晶莹澄澈,飘逸灵动,与拱桥争辉相映,犹如一朵天竺葵在无限绚丽晚霞光中盛开,轻灵纯雅,倾尽韶华。 玉笛横陈,乘风踏波,靠近岸边,男子收起竹笛,斜在腰间,穿过五彩琉璃玲珑拱桥,那份淡然潇洒,俊秀出尘,如皎皎“潘安”临俗世,似翩翩“宋玉”入凡尘。伴随着刚健的步伐,利落的身姿,他纵身跃上岸边,身形似娇燕般敏捷,超凡脱俗的气质展现无疑,凸显出“正是似水流年,光景无限好”的高雅气质。 上岸的瞬间,男子又“刷”地一声展开原本插在腰间的折扇,轻踱两步,一袭雪白色的长袍,将袖口边绽放的金色流苏蔷薇花衬托着无比娇艳,走在祥和的春风里,纤细的身影自信从容---定睛一看,原来正是在襄阳城南闹市中从马蹄下救孩童的“黄光”—他叫沐云帆,白衣胜雪,衣袂翩翩,更加衬托出他的轻盈韵致,不扎不束,俨然超越世俗的美态生姿。 步行数里,城门上“应天城”三个金字映入眼帘,沐云帆微微一笑,正准备跨城门而入,忽然看见一群人围作一团,里边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走近观望,一位衣着质朴的老妪和一名年轻气盛的褐色衣服的小伙子正在为一匹青色的丝绢发生激励争执,双方都称丝绢为自己所有,互不相让,最后竟然撕扯扭打起来。路人见老妪在气力上远不敌小伙子,纷纷阻止劝架道:“这匹丝绢是否有独特的标记?或者下雨现场有证人?” “没有独特标记,也没有人证。这是我早先购买的丝绢,因为手头一时紧张,准备拿到集市上贩卖。不想行至半途下起雨来。所处之地人烟稀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竟无避雨之地,眼见雨水绵绵不绝,只得把绢展开来遮雨,正在此时,远处奔来一人,浑身冷得发抖,衣服全湿透了,请求到绢下避雨。”双方解释如出一辙,都称自己好心收留对方避雨,却不料雨止天晴后,对方有侵财无赖的贪心,强行说丝绢是自己所有,一路扯扯拉拉找人评理,直到走到城门口。 “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我见他是年少的小伙子,跟我儿子般大小的年龄,好心帮助他;他却欺负我年老,身体羸弱,硬要抢我用来换钱买药、买粮的丝绢,真是欺人太甚呀!”说着,带着乡土气息的老妪,更是老泪纵横,语言间充满了惋惜和不解之情。 围观人群听后,纷纷指责褐衣少年倚强凌弱,好逸恶劳。少年一时间哑语,满脸通红道:“反正丝绢是我的嘛!”续而双方又陷入了争执之中,由于围观人群不断增多,挡住了通向城门的官道。守城门的两个侍卫持枪快步上前,厉声叱喝道:“散开、散开,不要滋惹生事!否则,按照“当街斗殴”的罪名统统抓起来,放到牢里去!” 见此状,众人一时不知所措,沐云帆解围道:“既然你俩都坚持丝归绢归属于自己,不肯放弃,眼前又惹怒了官差,不如由我作个判决,就地化解此事,既不让双方空手而归,又避免祸端,不知大伙可有异议?” 双方见沐云帆气宇轩昂,仪表不凡,必将有什么妙计公正断案,均点头同意。沐云帆当即接过丝绢,轻舞折扇从中间划过,只见匹绢如同被利剑一分为二,众人当场惊愕不已。他便将分半的匹绢分别递给老妪和少年,嘴角扬起,微笑道:“各人一半,免得再争。” “还在磨蹭什么?”在守城侍卫的再次警告下,老妪和少年相视一下,各自领了匹绢,只得作罢。众人唏嘘一声,也逐渐散去。 褐衣少年没有进城门,抱着匹绢闷闷不乐,回头碰到同村的邻居便满脸愤恨地诉说了刚才的遭遇,大骂断案人是糊涂虫;老妪也在不悦的表情下,背着匹绢随人流进了城门,走到城西半里外的集市上,便放下半匹绢向路人叫卖,因为价格偏铺面货低较多,很快,半匹丝绢被抢购一空。 正当老妪喜露眉梢,乐嘻嘻地盘点着手中的铜板时候,却被盯梢的一名衙役擒住,大喝道:“无耻妇人,竟然盗抢他人财物,在此贩卖。还不从实招来!” 原来,当时在城门外,沐云帆紧跟着一路抱怨的褐衣少年,直到他走出城门百米外遇见同村的邻居,便果断地判断是老妪在说谎,丝绢属于少年。 为了寻求证据,沐云帆拉住褐衣少年,来到城门侍卫岗哨,要求派人跟梢老妪,察言观色其神情和贩卖丝绢的价格。 “你怎敢断定老妪一定会拿着丝绢去城东或城西的集市上贩卖,万一她在城里购买完了东西,打算抱着丝绢回家呢?”侍卫长问。 “绝不可能,作为乡下的妇人,她不劳而获白捡了半匹丝绢,匆忙进城,定是想尽快换回银两,免得夜长梦多。” “我们凭什么相信你,断定老妪是个贼人?” “凭这块残玉,上面刻有篆书印雕的西夏番文,能够预言吉凶,映照古今。若不尽快按照我说的做,我还敢断定你们的饭碗不保!”沐云帆分明是一脸正经道,却面带笑意道:“你们可以接过残玉,请你家大人验明,看我说的是否有半点差错!” 侍卫长接过残玉,手感温润细腻,如脂如膏,判定“来者不善”,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刻派人跟梢老妇,同时按照吩咐,从岗亭中取出一个灰色的账本交给沐云帆。 集市上,忽现衙役,人群逐渐聚集起来,老妪更是一惊,正欲辩解。 此时,沐云帆陪同少年出现在她身前,质问道:“若是您老的货物,就请速速说出大致是什么时候在哪家铺面购得的丝绢,店铺都有进出货的账本,到时候比对,就知真假了!”“老妪年岁已高,记性不好,日子久了,记不得这些细琐的事情!”老妪咬牙推脱道。 “是吗?日子久了,有多久?”沐云帆追问道:“一匹丝绢的价格对乡下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看您老言谈语词淋漓,卖绢算账头脑清晰,不至于三、四天时间里就把一笔对家庭开销不菲的帐忘在了花在什么地方吧?”他语气铿锵有力,言辞掷地有声。 “不是两、三天,大概有半个月或半个月以上时间了,我年龄大了,记性就不好了,上了十天,就准忘东西!”老妪一时语挫,立马补充道。 顿时,沐云帆从背后晃出一个账本,厉声道:“不要再掩饰了,这匹丝绢是一周前从西域运过来的,质地纯正,手感柔滑,只有城里的祥和绸庄才有货,根本不可能在半个月前销售!这本账本也清楚地记录了这批丝绢的进出货时间!” “对、对、对,我想起来了,是一周前在祥和绸庄买的,当时我准备给刚过门的儿媳妇置办一样像样的新衣服,所以才花了大价钱,出了血本,不料家中发生变故,儿子病了,才打算把丝绢倒卖出去!”老妪连连解释道:“刚才我是被官差大老爷吓呆了,一时间什么都给忘了,的确是在祥和绸庄买的呀!” 话音刚落,少年无比激动,跪道:“这下,总算洗清我的不白冤情了,承蒙大人您的高见呀!”衙役从沐云帆手中毕恭毕敬地接过账本,嘲笑老妪道:“你这无知妇人,城里绸庄共有7个,但根本没有什么祥和绸庄!这也不是什么产自西域的华娟,而是以柞蚕丝织成的平绢,属于中上品之物,哪里谈得上全城独有---你这是不打自招!” 老妪听后,脸色惨白,瘫坐在地上,手中还没来得及揣进囊中的铜钱哗哗地落在地上,她抬头看着衙役正准备捂进胸口的账本,吃惊道:“那这账本--” “呵,那倒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账本,只不过不是什么祥和绸庄的,而是记录我邵阳城门日常驻守官兵伙食开支的账本!”说着,一位年约46、47岁,体态发胖,头戴官帽,身着朝服,脚蹬朝靴的官员在随身侍卫的开道下,大步流星道。 众人见到他,立马跪身叩道:“参见知府大人!”原来,来者正是邵阳的最高行政长官沈周,官从四品。原本他不应该因为一件小案出现在集市之中,但他当从随从手中接过守城侍卫递交的和田断玉时候,毅然放下手中的事务,赶到集市。 沐云帆没有跪下,但拱手施礼道:“沈周大人,一别四年,依旧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呀!” 第二章 逢凶化吉 一桶江山 原来,邵阳府大人与沐云帆是旧识,俩人曾在西夏银州结识。沐云帆是商贾世家的贵公子,少以才学知名,精通史书音律,又好武学经书,曾拜师于辽东胡家、西域玄宗、南疆五毒等诸多名家门派。因为生性洒脱,放浪不羁,不喜欢迎来送往,也厌倦了家族内部的明争暗斗,以及形形色色的体制束缚,便挣脱了仕途功名的羁绊,索性寄情于风月,纵横于四海山水,寻访名山大川,立志揽尽天下风土人情,结交各路英雄豪杰,实现儿时“志在四方”的抱负。 “哪里,哪里!沐少睿智无双,心思机敏,莅临邵阳, 还没进城门,就破了一桩悬案,在下佩服!”说着,知州便嘱咐官差把老妪拖下,打入牢狱,先行仗棍三十!并将卖绢所得赃款还与少年。 老妪痛哭流涕,恳求宽恕,哭喊道:“大人,老妇的先夫早逝,实在是因为家里贫穷,儿子患病卧床不起,媳妇刚进门吃不了苦跑回娘家,已经无米下锅、无钱治病才不得已干出这等蠢事的呀!”沈周听见嘶声裂肺的哭声,烦躁不已,他呵斥属下道:“还不快把这败坏我应天淳朴民风的刁妇关押起来,以儆效尤!” 正当此时,沐云帆却转变态度,为老妪求情道:“老妇年过杖乡之年(花甲之年),因为救子心切,才干出违法之事,念在父母恩情的伦理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怜悯之情,还望大人法外施恩,网开一面!” “可是这妇人满口谎言,如何信得过她?”沈周疑惑道。 “这次应该不假。她的双手又黑又粗,满是老茧,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一直很艰难。她刚才用来包裹铜钱的皮纸,散发着一股刺鼻的中药材气味,想必定时长期被用来包裹药材,由此判断她的家人的确有人患病多日了。”沐云帆解释道。 少年一听,也拜倒在地,向知州大人请愿为老妪求情。 沈周见在沐云帆诚恳说辞的煽动下,围观人群随即躁动起来,只好对老妪从宽处理,吩咐衙役为其松绑道:“既然事出有因,受害人也为你这罪人求情,本官姑且这次就宽饶你,对此不追究,但若发现还有下次,定当从严重惩,绝不姑息!”老妪连连谢恩后,又拜倒在沐云帆和少年面前,泣不成声道:“今早老妇冒雨出门原本想为儿子上山采药,不想滋生邪念,多谢恩公不计前嫌,放老妇一马,大恩大德,唯有在次拜谢!”。 沐云帆上前扶起老妪,关切言语道:“老人家,情非得已之时才做情非得已之事,这儿有50两碎银,你快救你儿性命去吧!”说着,便从衣袖中取出银两放在妇人手上。刹时,人群中传来阵阵掌声和喝彩声。 老妪再次拜谢后,破涕为笑离开。少年也准备带着另外半匹丝绢和衙役递给的货钱感恩离开。沐云帆笑笑,对其言道:“今天这么一折腾,也耽搁了小伙子你做生意,你的善良和宽容将赋予这剩下的半匹丝绢更好的价钱,大家说对不对!”沐云帆提高了声调,英武潇洒的神态更多了几分轻灵跳脱。 “对!”一声响亮回声从人群中异口同声地发出,围观人头更是躁动起来…… “我替小兄弟谢谢大家!”沐云帆仿佛一个收放自如的弹簧,能够随时抓住观众兴奋点。他掷地有声地对围观人群表示感谢,并回过头对少年道:“我同样以50两购买你剩下的这半匹丝绢,作为我对应天城淳朴民风的无尚敬意,希望你能够给予我这个荣誉,让我有幸将这份敬业赠与我们深得民心和爱戴的青天知府大人!”言语中,深情款款流露,细微之处流露出的不俗才华和品位,在人群中激起千层浪,令众人感动不已。 顿时,四周掌声雷动,气氛热烈,更有春心荡漾的少女上前为沐云帆献上鲜花。最终,少年满怀高兴地将丝绢卖给了沐云帆,沐云帆随即将货物作为见面礼,送到沈周身旁衙役手中。 “沐少呀,你真乃神人也,能够将我州府一出讹人钱财的闹剧演绎为‘仁义礼智让’的传世佳话,博得满堂众彩,为应天城争得了口碑呀!”沈周不禁称赞道。 回到知府,沐云帆被奉为座上客,沈周命下人沏上最上等的乌龙茶,准备佳肴热情款待。两人寒暄述旧起来。 沐云帆告之,自己打算在应天(南京,又称金陵)地带停留多日,一方面纵情山水,一方面考察商机。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洲。应天东接富饶长江三角洲,南靠宁镇丘陵,西倚皖赣山区,北连沃土江淮平原,素有‘东南门户,南北咽喉’之称,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商机广阔。”沐云帆侃侃道:“我慕名‘金陵自古繁华’而来,也想领略‘六朝烟月之首,金粉荟萃之都’的万种风情。”说着,莞然一笑,目若秋波。 “沐少,想不到,时隔多年,这块残玉您还留着。”沈周凝视着玉,一声感慨道:“您真是我命中的贵人,这片残玉又让我回到了从前在西夏做经略安抚使的日子。” “这么好的和田软玉,我自然得小心翼翼地收留着,要知道它可是稀缺珍罕、寓意吉祥的贡品。我说过待重逢之日就是它完璧归赵之日哈!”沐云帆泯了一口茶,缓缓道:“我也不是什么贵人,只是过客。这不,我又从大人您的地盘上打马而过来了哈!” “老爷,原来这玉是贡品,难怪沐公子说它能‘预言吉凶,映照古今’呢!”侍卫长恍然大悟道。 “呵呵,它不仅能够‘预言吉凶’,而且还能逢凶化吉呢!”沈周欣欣然道:“这个宝贝可是让老爷我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若不是沐少的良策唤起‘魔咒’,我沈府的家眷恐怕已经在老爷我的坟头哭过4个春秋了哈!”说着,沈州从家中一个尘封多年的匣子里取出另一块断玉,两块断玉凑在一起,竟然组成一只“玉桶”。 自唐以来,西夏属于番汉联合政治,以党项族为主导,汉族与其他族群为辅,主要处于列强环视的河西走廊与河套地区。宋朝在河东、陕西、河北等地设置了经略安抚使司,兼任所驻州府的最高长官,但只能管兵而不具备发兵的权力,同时受其他官吏的监察和制约。 宋真宗赵恒咸平元年,也正是4年前,因为崇尚西夏的佛学礼俗,沐云帆慕名前往银州高台寺参悟禅理,登上塔顶,凭窗眺望,古城风光和塞上景色尽收眼底,且天地连接处一线黄河,又见见香火鼎盛,游人不绝,“东土名流”、“西天达士”往来频繁,兴致勃然,脱口道:“高台现慈云,观千顷悦色,尽是三空妙谛;宝寺映佛天,听晨钟暮鼓,无非一点禅机。”正巧被时任西夏五州经略史的沈周撞上,觉此人才华横溢,气宇不凡,便在谈笑间有了往来。 直到有一日,沈周气喘吁吁找到沐云帆下榻的客栈,一脸晦气,掌心摊开两块残玉,慌神道:“沐少,这回我算大难临头了!”原来,西夏夏毅宗之母没藏太后为向宋真宗表示附庸大宋的诚意,特命工匠用上等和田玉制作了一对玉桶作为贡品,送到沈府,不料府上官吏在运往汴京的途中,一只玉桶被意外打碎,一对玉桶变成了单只。 “《易经》中水代表财富,玉桶装水,即是装财,寓意“盆满钵倾”,如今碎了一只,是不吉之兆,更是失职之责,轻则被官贬,重则被免职呀!”沈周焦急道。 “恐怕比预想的还要坏!”沐云帆听后解释道:“没藏太后之所以选择雕琢‘木桶’赠给圣上,最大的寓意不是财富,而是江山,象征‘有备无患’、‘固若金汤’,如今碎了一只,不只是不吉之兆,更是大凶之兆,轻则人头落地,重则株连九族!” 沈周一听,几乎瘫坐在地上,定了定神道:“沐少,您足智多谋,见识卓越,可要救我呀!”说着,潸然泪下。 沐云帆倒是轻松,他笑着劝说沈周道:“打碎一只玉桶,不足担忧,你只管放心回京进殿面圣,只要照我说的话讲,一定平安无事,说不定,还会因祸得福!” 第二天,沈周睡上一个好觉后,满脸悦色从容不迫地带上剩下的一只玉桶,以及象牙、丝绸、酥酪等贡品重新踏上了返京的路途,只是将打碎的玉桶的另一半残玉留于沐云帆,作为临别的赠物,待有朝重逢之日再重聚“残玉”。陆也随即离开了西夏,开始了下一站旅途。 半个多月后,在汴京的宣德殿上,沈周果断地承认了是自己私下故意打掉了一只玉桶。在众大臣无不诧异的眼光和宋真宗愤怒的表情中,他不慌不忙又义正言辞道:“为了万岁的江山,我别无选择打掉玉桶,因为‘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只有一统(桶)江山,哪有二统(桶)江山?否则,国家永无宁日,社稷民不聊身呀!” 事后,沈周果然如沐云帆所料,因祸得福,否极泰来,不仅没有被贬官,反而被抽调回江南“财赋重地”应天,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双丰收。 第三章 一群萌宝 醉仙楼聚 “说应天,道应天,应天来了个沐云帆,貌比潘安智双全,割断丝绢断奇案,巧辩玉碎解难题,出手阔绰恤民情,人人见了人人夸!”三天后,在南京这座襟江带河、依山傍水、钟山龙蟠的古都,四处都能听见孩童们在欢畅这首刚出炉不久的歌谣。自然也包括江湖人称“鬼面神偷”燕三郎的众多粉丝---丐帮童子军。 燕三郎是否姓燕,世人并不知晓,据说他在家排名老三。但是他总是一副散漫不羁、吊儿郎当、玩世不恭、浑浑噩噩的样子,加上贼性不改,这是天下有志之士都嗤之以鼻的秉性。 “我跟你们讲,那一个眼神,那叫无比的犀利;那一个阔步,那叫无比优雅;那一个微笑,那叫无比勾魂;那一个出手,那叫无比……。”丐帮童子军的家宝对着众多小伙伴,沉醉回忆,绘声绘色描绘道,忽然,屁股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他当即从地上愤怒地跳起来,转过头,还没等到他的口头禅“谁呀,我用一个笸箩问候你大爷!”脱口完毕,只听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接着软绵绵地描绘道:“那一个出手,那叫无比的给力!” 众多小伙伴哈哈大笑,家宝却摸着小屁屁停住了怒火,原来来自正是童子军的“头儿”--燕三郎。 只见燕三郎倚在墙角,嘴角含着一根稻草,棱角分明的脸庞,忽然冷峻起来,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眉如墨画,在低垂的长睫毛下,黑色水晶似的双眸,又仿佛孤傲地目空一切。“有我一半酷吗?”他低头自信满满地问道。 面对燕三郎这搔首弄姿出的模样,众小伙伴们着实怔住了,家宝先是一鄂,继而胆怯地摇了摇头。 “是吗?能在三日内红遍金陵三十二港、二十八湾,十六条烟花巷,实力再怎么样也应该有我三成功底吧!”说着,燕三郎换了一个摆酷的造型,右手托腮,目光仰视,春风从左颊拂过,长长的睫毛轻轻翕合,眼眸看上去更是漆黑如夜。 “老大,他怎么能够和您相提并论呢!”虎头急忙道。 “废话,我是问他有没有我三分之一的酷帅?压根没有把他拿到同等级别较量的意图。”燕三郎刮了刮虎头的鼻子,故做生气,温然一笑道。 “不是的,老大,他的酷帅根本不用摆,不用装,就可以秒杀众生了!”不满5岁的家宝喃喃道,语言之间,又情不自禁地开始“抒情”起来:“那一个出手,那叫无比的阔气!足足一百两银子呀,就这么冤枉买了一匹丝绢——不过,那阵势、那气场的确是无比的给力呀!帅呆了,酷毙了!” “家宝当时只是挤在人堆里瞄了一眼,就学人家以讹传讹地胡乱夸耀,这是小小年纪见识少的缘故!”来福见燕三郎脸色不对,赶紧替家宝解释道。 “不是的,不是的,我当场也给高兴坏了,跟着人群看帅哥,真是越看越有味呀!”家宝一听说别人讲自己只是瞄了一眼,怕被他人嫌弃他是“年龄小、个子矮”的缘故,也着急了,嚷道:“谁说我只是瞄了一眼,我身手利索,钻到了人群前面,一路上紧跟着,直到亲眼看见他跟知府大人走进了大院,才被衙役给哄散了!” “够了!你娃娃说他的酷帅不用摆,不用装,意思就是说你爷爷我的酷帅是摆出来,装出来的了!小心你爷爷我‘一个笸箩掌问候你大爷’!”燕三郎清俊的眉宇间透出不悦的神情道:“不就是攀知府想把金陵的地皮踩熟吗?就假借区区的一百两收买人心,这点伎俩,你们都看不出来吗?” “老大,说的对也!作为堂堂‘少鹰派’的我们,怎么能够学那些无知女儿家,被这种小伎俩蛊惑。”年仅11岁、在孩子堆里年龄最大的锁儿,代表大家表态道:“我们坚决响应老大的号召,坚决拥护老大的方针,坚决捍卫老大的权威,坚决服从老大的命令,坚决打击和取缔一切有损于老大的形象、威胁老大的利益的不法动机和行为!” “请大家热烈鼓掌!”说完,锁儿又带头呼应道:“老大说‘一百两乃区区小数’,我们现在就让老大满足我们区区的愿望,带我们上醉仙楼吃几桌区区的小菜去哈!”顿时,掌声雷动起来,孩子们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你们这群小鬼,‘以讹传讹’总算还是讹诈到你们大爷我头上,还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摆出一套套啰里啰嗦的官话、套话——不愧是我燕三郎的门生。好!今天爷高兴,就让你们得逞一回,走,咱们到醉仙楼去感受下什么是金陵最区区的‘舌尖上的美味’。” “等等,老大,忘了问一句,您老带足‘购买力’没?那个‘区区小’的地方可是要先付账,再上菜呀!”路途上,虎头一语中的地问道。 “是呀,燕哥哥,醉仙楼老贵了,贵的我都想‘用一个笸箩问候他大爷’,我们还是换一家吧!”家宝懂事地说道。 “乖宝,它若不先结账后上菜的话,我还真就看不起它的档次,不得去了。”燕三郎慵懒笑着道:“放心,我身上自然是有钱,若是不够,就索性把你们这一群讨厌鬼、赖皮猫抵押在店里做跑堂的伙计,既能够有机会学厨子的手艺,又保管饿不死,多好呀!” “老大,真坏!” “老大这么说,是骗小孩的,他哪一次丢下咱们不管了?” “我们本来就是小孩嘛,老大骗我们究竟是有钱带我们打牙祭,还是没钱把我们典当了呀!” “自然是带我们欢喜去呀,老大什么时候缺过钱呀,别忘了他在江湖‘一哥’的身份。” “坦白说,身上的确有钱,不过只有一1贯钱也。”,燕三郎忽然深情紧张,猛然回忆道:“昨天在吉祥赌坊押宝,手气背,好像一不小心输了100两银子——对,白花花的银子打了水漂,我的心肝呀!” “啊!”众人惊呼,异口同声道:“不会吧,搞了半天,果然是在骗小孩呀!” “呵呵,放心,老大就是骗天、骗地、骗老婆,也不会骗你们小孩的。”燕三郎伸伸腰,摆摆头,眼眸一亮道:“爷今天请你们打牙祭,原本就没想过要花钱,这一贯钱也是多余的。”言语间,剑眉星目。 第四章 无赖咋滴 有名有分 众小孩儿心领神会,笑逐颜开地蹦跳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朗朗的笑声似黄莺打蹄。 “对了,老大,为什么家宝可以叫你‘哥哥’?我们就要管你叫爷呢?”还是虎头抬头好奇地发问道。 “因为家宝比你们都乖呗!”燕三郎笑道:“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多问。”他依旧将一根稻草含在嘴里,解释道:“家宝年龄最小,他自然得叫我哥哥,谁叫我长得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你们一个个心思这么多,眼睛一旦扑闪扑闪的就有鬼主意了,不把我叫‘爷’,能镇得住你们这群淘气包?”说着,众人哈哈大笑。 燕三郎,这个有着放荡形骸、闲云野鹤性情的男人,在礼教严谨的大宋王朝凌寒怒放,犹如雪山顶上迎风独立的凌霄花,很难将他和“鬼面神偷”联系到一起,但又那么顺其自然地联系到一起,貌似当年名扬天下的盗中之帅--楚留香,更是伴有一种“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气质,他们同样思维缜密、观察入微、足智多谋,只是燕三郎在江湖上只是近五年内才出现的新面孔,他不属于风华绝代的种,仿佛只是为了某种目的在‘苟且’的活着。 于是,闹市中,有一排中间凸起的身影,在不顾市容市貌的‘劣质心态’下,唱着歌、哼着小曲、扭着屁股,屁颠屁颠地向目的地醉仙楼走去。 来到醉仙楼,果然是金陵最好的食府,早已经高朋满坐,觥筹交错。 燕三郎不想排队等候,只见他站在门外扶梯下,对着“少鹰派”的几个孩子,故意大声嚷道:“什么呀,小朋友,你们说你们的娘纠集了一帮‘母老虎’,刚从怡红院折腾出来,现在准备四处到街上抓现行。”“是呀,我娘她们好凶的呀,说是要把天下的负心汉生剐活剥了,把不要脸的女人给乱棍打死!我担心我爹他这次死定了,就想提前报信,但不知道爹在哪里,只有乱撞!爹呀!”“呵,那肯定是要死翘翘了,有好戏看咯!”燕三郎拖长了嗓音,幸灾乐祸道。 话音刚落,只见醉仙楼的男男女女有三分之一躁动起来;续而人头攒动,伴随一阵慌乱的脚步;最后,在半分钟酒店内原本满满的座位,霎时竟被腾空出三分之一。 此时,燕三郎和众小孩儿背对着醉仙楼,佯装故意离开,手指却在默默地数着:“一、二、三、四、五……”当数到十的时候,回头看醉仙楼内已经一片狼藉,有不少位子已经空了,留下大桌大桌还没多开口吃的菜,还有人挤人挤掉的帽子和手绢。 他们这才不慌不忙地进入店里,坐在一桌菜肴丰富、酒色香醇,但还没等动筷、人却落荒而逃的饭桌前,燕三郎指着家宝,对店家小儿道:“刚才走的这座客人是这娃的亲爹,因为在外‘偷腥’,没有脸面见他儿和他老婆,和情妇跑了,这座菜就留给他娃填饱肚子,毕竟一路小跑过来报信,饿了也渴了。”掌柜和店小二心有不快,幸好客人在下单的时候就提前付了款,否则必定河东狮吼。 “对了,那有这桌、那桌……统统把还没动筷的菜给我们打包,人跑了,但菜绝对不能浪费掉!浪费可耻嘛!我们姑且也就不嫌弃是‘二手菜’了!”燕三郎回头补充道。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孩子们也把握准时机,烘托气氛道。 “怎么的,还没完没了的!”掌柜发起脾气来:“你们这一群熊孩子,不要耽误我做生意,快滚开!”说着,忙使唤店小二儿赶紧赶人出店。 孩子们扮了扮鬼脸,并不搭理,叫嚷道:“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饭菜,他付了钱,凭什么不让我吃,你们开黑店,欺负小孩!”说着,佯装委屈地哭了起来。在场其他桌的客人却哈哈大笑,随声附和道:“老板可不能把饭菜又收回去,转手卖二道价格哈!” 碍于情面和信誉,掌柜示意店小二儿不再驱赶,满脸却是怒火中烧。燕三郎绕道掌柜身边,嬉皮笑脸地拍拍其肩膀让他消消气,并口中喃喃道:“待他们将来长大了都是要当英雄的,自然是‘雄孩子’了哈,别生气,快招呼小二把未来的客人们照顾周到了,续好生意兴隆的香火,才能保证你的这家店能做成百年老店!”掌柜横眉冷眼地盯了燕三郎一眼,骂了一句:“登徒子!”便埋头做账,不再理会他。毕竟饭钱、菜钱、酒钱已经收进囊中,不想多生事端,对耍无赖之人讲话也是多余。 “无赖咋滴,咱们是有名有分,这叫行的端,坐的直,吃的理所当然!”燕三郎扬一扬脸,理直气壮地道。说着,他便陪同熊孩子们坐下,畅快自如地大饱口福起来。 “燕哥哥,你怎么知道有人会跑呢?”家宝一边吃东西,一边疑问道。 “你知道你现在手里抓的敬德烤鸭是多少钱一只腿吗?你晓得这里凭借东临秦淮、南靠集市,以及曾经南唐后主李煜的光顾之幸,酒水比其他客店贵几层吗?”燕三郎提问道。 “老板胃口大漫天要价跟人跑不跑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重大关系、直接关系、必然关系了!”燕三郎斩钉截铁地说:“在这种场合吃饭,普通老百姓少则半个月的伙食费玩完,多则两、三个月的工活白干,依照一个男人的正常消费习惯,花血本请女人在这种场合吃饭,通常只会针对两种对象——” “要么是还没有追到手的猎物,要么是已经另寻新欢的宠物。”燕三郎沉思片道:“正所谓‘一等男人家中有家,二等男人墙外开花,三等男人干活回家’……算了,少儿不宜,这个话题不适合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的。” “老大,好像很懂也,是有过新欢,还是旧宠呢,所以感悟深刻,总结到位呢?”锁儿嚼着牛肉俏皮道。 “这就要先请教阁下问的是那个新欢?那个旧宠了?”燕三郎反问道,说着,又敲了下锁儿脑门。 “嘘,又来欺负我们是娃娃不懂事了。” “既然不懂就不要乱发疑问和感慨,此处禁止煽情!”燕舒适地靠在一旁欣赏秦淮河的逍遥椅上,对饭桌上4个正在‘埋头苦干’的小人头发号施令道。 忽然,只听家宝惊喜叫道:“是他也,就是他。”合不拢嘴的他口中还包着饭菜。 “哇,果然好靓仔哈,好有型喔.好俊朗也!”顺眼望去,锁儿和其他小伙伴们也禁不住感概道。 只见沐云帆一袭锦衣,标俊清彻,风神卓然,独自坐在隔壁帘内的茶具前,那是客栈内欣赏秦淮河最佳的位置,他静静地享受着“烟笼寒水月笼沙”的桨声灯影和不绝笙歌,仿佛这一切承载着他旅途中的丝丝疲惫,在十里流淌的波面上弹落尘土和倦意。 第五章 闻名见面 棋逢对手 忽然一枚铜钱向眉心疾走,沐云帆如游丝轻松地偏头侧目闪过,回头时,食指正好夹住了这枚铜币。 “我说这位公子,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热情的美酒,与其一个人在那里独觅春色,何不过来痛饮几杯!”燕三郎举酒道。 “我不喜欢饮酒,但喜欢结交朋友。少侠机智聪慧,思维敏捷,几位小朋友也乖巧可爱,在下很荣幸有这个机会与阁下小酌一杯。”沐云帆回应道。 “喔,刚才那一幕,我见店内的人要么争先恐后替我买单,狼狈逃走;要么有说有笑地看热闹;要么指指点点地评头论足……只有一个人面无表情,神情麻木,依旧行若无事地看山、看水、看风景,我还以为他是聋子或者哑巴呢!”燕三郎一个箭步,掀开帘子,凑到沐云帆身边,向窗台仔细地看了看,又左右望了望,私语道:“其实我原本料想定是有个清秀雅致、娇羞柔嫩的妞儿在楼底下与你眉目传情,你才这般入神,原来你还真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也!”说着,燕三郎倚靠在柱子旁,打量着眼前这个相貌惊鸿一瞥的男人。 “帅哥哥,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呢?”家宝问道。 “我从‘夸夸其谈’来,准备到‘年年丰收’去,途径贵地。”沐云帆一泯茶香道。 “喔,从广西海口来(汉代至明代,海口划归广西),准备到江苏常熟去,这位公子爷,你千里迢迢行走江湖,光盘缠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家室出身想必一定是鼎盛旺族吧!”燕三郎略带疑问的口吻问道。 “在下沐云帆,家境委实攀不上鼎盛两字,将就‘凑合’罢了,只怪在下天性顽劣,喜欢游记、探险,不习惯被家规束缚,所以立志游走四方,行万里路,做个放荡不羁的游侠客。”沐云帆凡解释道:“海口地处热带滨海,朝廷刚刚开埠,风光独特,景色可餐,纵使千里迢迢奔波,也不枉虚行。” “沐公子虽然年纪轻轻,但气宇轩昂,风度不凡,一看就是阅历丰富、胆识过人、才思敏捷的有为侠士!”客栈掌柜掀开珠帘,亲自送上点心,不由夸赞道。在路过燕三郎时,又故意瞪了一眼,略带鄙视的神情道:“不像有的人,年纪轻轻就骗吃骗喝,只会耍小伎俩,带坏小朋友。” “坏了,阅历丰富、胆识过人、才思敏捷这些词汇好像都是老大的‘专利词’也,这老头是在拿‘帅帅’做对比挑战老大的权威也!”锁儿对家宝和来福窃语道:“老大这回要发火了!” “可是帅帅真的很棒耶,你们不觉得有‘颠倒众生’的感觉吗?”来福也‘倒戈’反问道。 “帅个头呀,这个年头,男的都叫帅哥、女的都叫美女!”说着,锁儿顶住大拇指,中指蓄势待发,各自弹了家宝和来福一个脑门,拖着语重心长的口吻、若有所悟道:“拜托,我们是堂堂‘少鹰派’的班子成员,能不能不被世俗化、功利化、妖魔化呢?不要总是学大人以‘相貌协会’的标准判断是非高下。老大常说‘这个时代的江湖讲究的是内涵,是内涵!美貌不是王道,内涵才是本质’!” “这个道理我们当然明白,老大一贯的处事作风就是跟不帅的人比帅,跟比他帅的人比内涵。”家宝和来福摸着隐隐发疼的脑门,相视一下,满脸委屈道。 三个小屁孩的话音未落,只听珠帘内传来一阵掷地有声的话音“这个时代的江湖讲究的是内涵,是内涵!(声调再次被提高响度),美貌不是王道,内涵才是本质!如果你有勇气,有骨气,有志气,就和我燕三郎比内涵,比境界,比深度!”燕三郎愤愤不平道。 “相貌和品位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成正比的,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位燕兄的情绪何必这么义愤填膺,一切淡定就好,从容且对。”沐云帆缓缓撑开手中的折扇轻摇,心平气和地说道。 一场争斗,一触即发。 “既然如此,要么接受挑战比内涵,要么自认是绣花枕头一个,徒有其表,胸无城府。”燕三郎见他语意中有推却之情,便步步紧逼道。 “沐公子,这小子凭借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就如此嚣张,自视甚高,您不要怕他……” “知道怕就好!”还没等掌柜话语说完,燕三郎便翘起左腿,右手从桌上端起盛有精致点心的餐盘,津津有味吃起来。 “切!我的意思是说‘沐公子您不要怕给这小子难堪,对于缺乏家教和礼数的人,就要在气头上浇他一盆冷水,让他对自我和人生好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这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好处!”掌柜略带无语和讽刺的腔调补充道。 “比一比,比一比,把他彻底比下去,浇他一个‘落汤鸡’。”客店内其他食客也纷纷起哄起来。 空气中的气氛开始凝重起来。沐云帆眉峰拢起,手中的折扇被灵活的五指把玩着,目光轻轻的飘到燕三郎身上,嘴角露出一席浅浅的笑意道:“那好吧,但不知道怎么个比法?” 燕三郎在江湖上的武功向来以“草上飞”的轻功闻名,逃跑之术独步武林,但内功表现不佳,往往采取“走为上策”的技法。只见他信心满满道:“武能安邦,文以治国。看你眉清目秀,斯斯文文,就不欺负你花拳绣腿的功夫。我们玩高雅一些、简单一点的游戏:比才智,你问我答,或者我问你答,打不出或打错者输,怎么样!” “好,承蒙燕兄照顾、体恤,就先请燕兄出题,我来答。”沐云帆一纸折扇,潇洒俊逸。 “既然如此,我就再体恤你一下,见你年轻轻轻就离家出走,浪迹江湖很多年了,想必从小就不服管教,不好好读书,一心想做‘人在江湖’的古惑仔,就先降低考题的难度,考你四个最简单的成语。”燕三郎佯以君子风度,提前声明道。 “燕兄真是善解人意,沐某先在此感激不尽!”沐云帆拱手言谢道。 众人发出一阵嘘嘘声,鄙视不已。 三个小屁孩在鄙视声中不约而同地耷拉下脑袋,也习惯式地“哎”了一声。 第六章 文无第一 武无第二 燕三郎:一个和离(古代,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叫做‘和离’)过十次婚姻的女人,应该怎么形容她? 沐云帆:前“公”尽弃。 燕三郎:七仙女嫁出去一个? 沐云帆:六神无主。 燕三郎:十个男人偷看五个女人洗澡。 沐云帆:五光十色。 燕三郎:一位高僧与一名屠夫同时去世,为什么屠夫比高僧先升天? 陆卓凡:因为屠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自然更快到西方极乐。 燕三郎加速语气,追问道::三个金叫“鑫”,三个水叫“淼”,三个人叫“众”,那么三个鬼应该叫什么? 沐云帆绕视众人,玉容漾起涟涟笑意道:这个简单,人人都会,叫“救命!” 燕三郎紧握拳头,觉得自己‘下手太软’,放平了腔调道:“不错,热身赛完毕,现在进入正题,体现思维格局,彰显人生的高度。 燕三郎:请问把学费拿来念书,还是环游世界更合适?并说明充足理由! 沐云帆:读书在没有充分知识作为前提的情况下,即使行了万里路也不过是邮差而已。 燕三郎:为什么一个人越成熟,就越难爱上一个人? 沐云帆:不是越成熟越难爱上一个人,是越成熟越能分辨那是不是爱。 燕三郎:同样是别人比自己强,为什么有时会产生嫉妒心理,而有时会产生崇拜? 沐云帆:远的崇拜,近的嫉妒;够不着的崇拜,够得着的嫉妒;有利益冲突的嫉妒,没利益冲突的崇拜。 燕三郎见状,觉得此人果真不同凡响,应变机敏,不仅能出口成章,而且精言妙语连珠。于是,他加快语速,缩小思考时间连问道:没有人会一帆风顺,你是如何走出人生的阴霾的? 沐云帆:多走几步。 燕三郎:为什么有些事对别人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却不愿帮忙? 沐云帆:部分人是因为不够爱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人,部分人是因为不够信任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人。 燕三郎:你听过最落寞的一句话或诗句是什么? 沐云帆: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言者无二三。 燕三郎最终服气了,他心有不甘却心悦诚服地说道:好吧,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好人是如何变成坏人的? 沐云帆唇角微微勾起,漾出好看的弧度,眉宇舒畅,笑若清泉,一本正经地说道:当他觉得不公平的时候。 同台竞技,高下已定。众人起哄,燕三郎有些尴尬,垂头叹气,呐呐说了一句:“该你出题转攻,我来防御了。” 家宝童言无忌,显得有些欢喜,手舞足蹈,仰头对其他小伙伴兴奋道:“看吧,看吧,我说过我没有吹牛吧,帅哥哥他真的很厉害!” 锁儿和来福又“哎了”一声,径直跑到燕三郎身旁,鼓气到:“老大,放心,虽然这一局我们败了,但虽败犹荣,毕竟对手太强悍,敌人太狡猾—不,我们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你的人品风范、崇高境界、音容笑貌,甚至妙语连珠在我们心目中永远都是最棒的!” “咦,你们几个娃娃怎么不说我永远活在你们心中,永垂不朽呢?”燕三郎听后有些别扭、挠头,挑了挑眉头,眸色微微冷了下去,轻声责道。 “刚才承蒙燕兄口下留情,我也趁着大家雅兴出一道灯谜吧。沐云帆将折扇潇洒一合,报拳行礼后,粲然一笑,出题道:“行也坐,站也坐,卧也坐,请猜一物。” 燕三郎听后,淡淡一笑,神情悠然道:“我恰巧也有一谜,正好对上你这个题。” “喔,洗耳恭听。”沐云帆唇角微扬,貌似好奇问道。 “行也卧,站也卧,坐也卧,也猜一物。”燕三郎凌空一个翻身,转身坐在藤椅上,懒洋洋吃着花生米道。 “呵呵,我输了!”沐云帆会然一笑,心领神会,绝美的唇形,利索地吐出惊人之语:“我的谜底是青蛙,燕兄的谜底恰是蛇。蛇是青蛙的天敌,纵然青蛙百般挣扎,最终还是会如同这盘中的花生米被沦为腹中餐,输得很惨!”说着,他端起燕三郎搁置在一旁的酒壶,斟满一杯,先敬燕三郎,接着给自己斟满一杯酒,双手捧杯,一饮而尽。 燕三郎环视了一遍在场众人惊愕的表情,潇洒的脸庞露出三分坏坏的笑意,他将酒杯举起,倒扣在桌上,酒浆渗出。续而起身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坦荡荡的君子,但也不屑磋来食。这一局,还是我输了,输得干干净净,输得彻彻底底,输得心服口服!” 说罢,燕三郎捧起一壶酒,认赌服输,一饮而尽,接着又拿起邻桌的酒壶豪饮起来。估计一口气一斤下肚,冷酒森森,灌口入鼻,呛然入胃。 接着,燕三郎招呼着几个小屁孩准备离开。临行前,他略微一怔,强忍过量饮酒后身体的不适应,强打精神,扬起笑容,对身后的沐云帆扬声道:“你这位小爷,生得俏丽俊美也就算了,还颖悟绝伦,风情万种,是想害死多少痴情女子?” 话音刚落,客栈里的女人,无论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还是已为人妻的少妇,眼色中都流露出对沐云帆的丝丝爱慕之情。 说罢,燕三郎没有再回头,领着一群孩子,揣着一叠花生米,边走、边吃,口中喃喃道:“害死无知的蠢女人也就算了,活该一个个贪色,见异思迁,但还要殃及天真灿烂的萌宝,真是罪孽大了喔!” 酒楼的掌柜招呼店小二摆开架势,准备拦住燕三郎及孩子们,索要刚才喝酒的钱,被沐云帆递给的一锭银子拦了下下。 “那我应该如何赎罪呢?”沐云帆眉心微动,曼妙眸光盈满笑意,温文尔雅地问道。 “你太聪明,也太会抢风头,无论对女人还是男人,都是一种祸害,不妨早日回家去吧,出门在外,皆是是非!”声音方落,燕三郎仿佛跃步凌空,转瞬间消逝在面前。 “有意思。”沐云帆脸上露出一贯柔和的笑容,凭直觉,他日后将与这个叫燕三郎的男人有很深的交道,但又参不透,燕三郎这个江湖的二流浪子凭什么资质与自己过实招。 要知道,沐云帆的风仪,不仅仅是俊美不凡,更是天生就带着一种高贵的气质,这是一种掩盖不住的气场,内心中包裹着高傲、孤寂的坚冰,或许只有用权力的养分去浇灌。 第七章 婆娑月夜 拜见主上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在皎洁月夜下,一轮朗月和几点零星抛洒在空中,月光像纱幔一样铺洒在原野上,又像银子般洒落在山岗上。树林一片朦胧,三抹影两立一跪掺藏在婆娑叶影之中。 “冰雨,在这儿就别多礼了,有什么收获?”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矗立在山岗上,目光却在盈盈月光的映照下格外锐利,一身淡墨长衫,黑发披肩,飘逸如仙。 “回禀主上,狸猫传来消息,荣亲王府内部已经暗流涌动,宗姬(宋代把亲王的女儿尊为‘宗姬’)嘉夫人正在借府内被盗之事,招兵买马,扩充武装力量,明为加强防范,实为蓄势待发,假以数日,只欠东风,便能点燃这把隐忍了二十多年年的‘火种’,到时候祸起萧墙,定能火烧连营,将赵室的根基连根拔起!” “恩,毒狼哪边的情况如何?” “回禀主上,近日一直没有如期得到反馈的信号,属下担心——” “这么说,就是进展顺利了。”透过月色的寒光,主上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一双仿佛可以望穿前世今生的耀眼黑眸,肃然时若寒星,浅笑来如弯月。 风过,吹落一地闪着银光的碎叶,在吹乱的眸中,口中被唤作主上的男人,仰望星空的神情在瞬间完成了由“寒星”到“弯月”的转变。“我了解‘毒狼’,它不和你们联系,是因为你们的接头会增添它诱敌的风险,它现在不需要援手。待到遇事不顺时,它自然会想办法寻求协助。” “另外,根据‘狸猫’提供的情报,我们已经擒获了潜伏在钱庄的‘云雀’,他也很配合,透露赵室已经派八贤王赵德芳插手边疆事务,企图夺回燕云十六州,我们是不是按照约定,放了他及他的家小出汴州,让一家子人团圆。” “当然要放,我们辽人做事向来说一不二,说放他们出城就一定要放他们出城。”暗香盈袖,迷离的风掀起他大红袍裙角,映在他深邃的目光中,那声音低缓、沙哑,映衬着来人面色萧然,一袭素纱纹有雪狼的袍子,矗立在陡立的山崖边,冷傲决绝。 “放他们一家老小出汴州,待走出界外,再派人手在半路上截杀,并宣扬出去说‘大宋枢密院’(宋代管理军机事务的最高机关)的暗部要清理门户—-就让他们一家人在黄泉之下团圆吧!”来人回头,用略带傲气的神情解释道:“既然选择了生活在黑暗中为组织卖命,就不应该拥有感情的羁绊,更不应该因为感情将组织出卖,他违背了职业的底线,就该死!他的家小送命是为我们在行动中被杀的7名勇士陪葬,血的伤口应该用血的滋润作为补偿!” “主上英明果断,属下遵令!” “八贤王,呵,大宋真是人才济济呀!火玩大了,我以为派何方高圣来收拾残局,原来是相中了个退居朝廷三线的老纨绔,既然如此,那就快战快捷吧!”来人显然对对手有些失望,但胜利的曙光临近的快感又让他热血沸腾。那一张气宇轩昂的脸,眉目肃然,傲睨一切,语气却异常平和。 冷月高挂枝梢,寒风把光秃秃的树枝,吹得呼呼直叫。待夜色分娩了晨曦,山雾苍茫,传来狼对天长嗷的空灵声,银色的眸子里倒影着野性的敏捷和欲望。 . 第八章 大漠狂沙 王爷驾到 边塞,从祁连山下出发,穿过北麓常年积雪的狭长地带,经过上千余里长途跋涉,雪山、草原、碧水、沙漠相映成趣,映入眼帘,既具有南国风韵,又具有塞上风情。在寂静的草原中,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疾驰而过,划破了大地的沉寂。 马车一袭白色,装饰的很考究,楠木车身,雕梁画栋,巧夺天工,一个铜铃挂在车脊上。赶马车的车夫一看便是练家子,名叫青羽,黝黑的皮肤,浓密的须髯,一把六尺青色的长戟横靠在身后,那一声:“驾”更是震惊了原本已因为寒冷而蜷缩的飞鸟。马车右前方则紧跟着一名锦衣护卫,名叫紫涵,约莫25、26岁,一身紫色玄衣,袖口秀着一朵梅花,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左肩上挎着一把百斤重的白玉星月弓弩,腰间左右插着两把霹雳回旋斩,膂力骁捷,冠绝一时,泼喇喇地纵马疾驰。 车内突然响起了一阵隐隐的咳嗽声,一个稳重有磁性的中年男声从车中传出:“青羽、紫涵,我们在前面停停。”青羽应声将两匹正在狂奔的骏马拉住,回头答道:“老爷,过了这雪峰,再越过雁门山,咱们回到大宋的疆域了!”“我知道,我想下车再看看这片沃土,这车也震得厉害,我随便下来歇歇。” 青羽松开缰绳让马缓步前进了几丈,下车撩开帘子小心翼翼地扶着车里的人出来。 从车里走下一个身着素白长袍的中年男人,仪表堂堂,容貌秀雅,头戴朱玉发冠,脚穿白鹿皮靴,举手投足间充满名士的儒雅与洒脱,虽然那修长略显单薄的身体不时因为咳嗽而前倾,但一副病态却难掩他与众不同的气质。 “看我大宋江山,结束了自安史之乱以来的分裂局面,但失去燕云十六州的屏障,犹如失去了防御虎狼之师进攻中原的利盾。如今,西北有党项族的西夏,西南有段氏大理,东北更有虎视眈眈的辽、金,我们深陷包围圈之中却没有引起足够的警醒,依旧在歌舞升平中粉饰太平。”中年男人瞭望马车碾过的痕迹道:“在我父辈们小的时候,这一片被列强环视的河西走廊与河套地区还是我们汉人的,但今天站在同样的土地上,它已经成为了邻邦;我不知道我们的将来,还能不能夺回祖宗的东西,但我们必须守住现有的、所剩不多的每一寸土地!” “王爷,这是您一直都未曾改变的志向呀!如今皇上也有意委与重任于您,我们一定能够‘突围’的。”紫涵跃下马道。原来,中年男人正是八贤王赵德芳,他再次示意在外叫他‘老爷’。 “我不中用了,身子骨越来越差,未来是要依靠你们年轻人去开创的。皇上仁义,见我体弱多病,只是以‘委与重任’给我下了紧箍咒,要我速速回开封罢了,殊不知我生性浪荡,习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八贤王抬眼望了雁门山的方向,或许是受了冷风,一时竟比刚才咳嗽得更厉害了。 “老爷,您多保重身体。”紫涵从马车掏出一张白净的毡子铺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回身搀扶赵德芳坐下。青羽取下水壶和糕点盛上。 八贤王坐定后,微笑着没有说话,他的身子骨还没到弱不禁风的地步,但眼前这两个孩子却一直很用心地在照顾他,他不忍心拒绝关心自己的好意。他平生的女人很多,但可惜没有留下子嗣。要么还没等呱呱坠地就难产死亡,要么垂髫之年就不幸夭折。这也是他多年来性情压抑、游逸四方、不问朝政的一个缘由。 “栗子糕。”八贤王在接过糕点的时候,显然是有点惊愕,青羽见状,急忙解释道:“近日老爷连夜奔波,食欲不振,有些面色萎黄,肢倦乏力,所以我特意准备了栗子糕,有健脾益胃的功效---我并不知道这不合老爷胃口!” “没有,栗子糕色泽艳丽,质地松软,香甜适口,我很喜欢。只是好久时间都没有吃上它了,忽然间很惊喜!”八贤王的笑容更加惬意了,他轻轻地尝了一口道:“恩,不错!如果再在糕点内加入适量芝麻仁和玉米粉,沥去水分,调拌红糖,做成糕坯,装笼用武火蒸上1刻钟,即可作为可口的早餐食用,更有滋养补虚、健脾益胃的疗效。” 话音落,紫涵和青羽都吃惊地凝视着他,青羽不禁佩服道:“属下愚笨,跟随老爷多年,原本只知道老爷您精通兵法、诗文、音律、玄学,万万想不到出身高贵帝王家的您,还对民间的糕点有如此精妙的研究。” 八贤王表情淡然,微微敛起剑眉,他霎时意识到自己多说了什么,浅浅笑靥,心中却是滋生出许多感慨:又是身临雁门山,又是口中栗子糕,又是三月乍暖还寒时。光阴似箭,原本以为二十年年的时光会冲淡一切,将记忆深处的伤口彻底缝合,却不料它竟是如此脆弱就暴露在众人眼前,即使事过境迁,即使物是人非,但这种久违的疼痛还是让他又想起了那个尘封已久的名字:谷雪。 如同,有的人,纵然早已成为生命中相逢一视的过客,却始终堆落在记忆的角落里,被小心翼翼地被包裹起来,用一生来遗忘。因为,爱情没有缘由,不分长短,闭上嘴巴,眼睛也会说出来,除非到了瞑目的那一天。 记忆倒戈,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但还是泯灭不下曾经最美的青春。 八贤王已经记不得谷雪是他生命中第几个女人,因为他的身边从来不缺乏投怀送抱的美女;也记不得当初是怎样走到一起的,只记着曾经真心地爱过、追求过、开心过……她的美不是绝艳倾城的妩媚,不是青涩娇滴的可人,不是成熟内敛的稳重,而是温婉爽朗的细腻---如同深谷皑皑白雪中的幽兰,清新秀丽,淡雅宜人。 第九章 风流王爷 多情种子 时光追溯到二十八年前,八贤王正值鼎盛年华,生得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又睿智聪慧,资质甚高,深得宋真祖宠爱。后来,因为针贬时弊朝廷“募兵制”导致“强干弱枝”的弊端,力谏改变“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尴尬局面而遭到宗室的排斥,又因放荡不羁的性情,不肯屈从于俗见,便被宋太宗暂时贬为上轻车都尉屯兵边境。 在被贬的一年里,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雁门山,他开始第一次学会反思进退有度地把握自己尚且不能掌控的政局;开始第一次真正享受大自然给予的赏心悦目和心旷神怡;也开始第一次追逐同龄人的爱情。 显然,身边从来是左右逢源、美女绕膝的他,有些厌倦权术之争的尔虞我诈,也有些厌倦了深宫中夹含太多内涵的男女肌肤之亲。他惊喜于她通书史、谙音律、知后汉的才情,喜欢于她眉目如画、梨涡浅笑、眸如秋水的静穆,偏好于她亲手做的栗子糕、莲叶羹、鲜花饼的美味……他们一起攀登“九塞尊崇第一关”的雄伟,一起倾听“半卷红旗临易水”慷慨,一起痛彻“雁门山边骨成灰”的悲壮。 直到有一天,他打算向她坦诚自己帝王家的身世,因为他想给予爱人惊喜:他终于下定决定,要迎娶她做王妃。 直到有一天,她也打算向他坦诚自己是契丹商贾之女,因为她想给予爱人惊喜:她有了爱的结晶,他要做父亲了。 “我们分手吧,我是个感情不专一的男人,不会给予你幸福!”在谷雪事先一步说出自己是辽人,因为热衷汉学,化名周游中土名胜时,他冷漠地说道。 “这不是理由,当爱情或幸福不在的时候,也不应该欺骗!”谷雨嘶声道,她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忧郁,她想弄清楚错在了什么地方。 “我们契丹人做事不喜欢拐弯抹角,欲说还休。我不相信我们的从前都是假的,也不相信我爱上的男人会是一个薄情寡性、喜乐无常的人!”谷雪黯然神殇地质问道。 “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我相信你会懂。”他侧过头,眼中流露出的悲伤和无奈,将自尊紧紧地包裹着,他没有因为女人流泪的历史,以前没有,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有,但真得动过情的伤,还是让他在背对心爱女人的时候,留下了王的眼泪。 “喔,因为我是契丹人--”谷雪恍然间懂了。她抚平衣袖,收住悲伤道:“我不知道你是何等尊荣的背景身世,但是我想如果我是汉家的女儿或者出生契丹同样显赫的门第,我们就会在一起了,对吗?” “对,你若仅是汉家普通的女儿,我可以排除门户偏见,不论等级之差,迎娶你进门,因为我会不顾一切尽我所能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你若是出身契丹显赫的门第,我也可以说服我的家人,通过联姻的方式接受你,加强双方政治往来,化干戈为玉帛---可惜你两者皆不是。” 他缓缓转过头,迅速扫过眸中的感伤,厉声悠悠道:“自太祖起,宋辽战争现达25年,双方死伤无数,哀鸿遍野,积怨很深,尤其是太祖皇帝在高粱河战役遭到暗箭惨败,双方已经势同水火--我实在无法背负这凝聚民族血与泪的沉重的爱,这实在不在我的能力之内,会压着我喘不过气来,随时让我窒息的!”他加重了语调,仿佛要把一腔怒火发泄出来。 “为了争夺赤裸裸的利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战场上没有对错之分!”谷雪一语中的地驳斥道:“在利字面前,无论国家还是个人,趋利避害都是本性。” “我不想去讨论什么民族大义,我只是契丹族一个普通的商贾人家,父亲常年在宋辽边界经商,大家互通往来,互惠互利,我们祈求天下太平,万事亨通,没有掺杂太多民族间的憎恶恨意---我也只是想问,这个孩子,你有什么打算。”说着,她嘴角勾勒出浅浅的弧度,抚摸着刚刚怀有身孕的肚子,眼色中布满焦虑和不安,怀抱着一丝希望,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个孩子生不逢时,或许原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上。”他踌躇了很久,最终开口道:“这是我随身带着一千两银票,我知道这很卑劣,但我没有其他办法表达我的歉意,你先拿着,把孩子还是做了吧,他在世上得不到父爱,只会吃苦,毕竟长痛不如短痛--稍加片刻,我再叫人送五千两银票过来!” 话还没等说完,一个响亮的耳光重重地落在了赵德芳俊逸的左脸庞,留下五指纤细的掌纹。谷雪噙着泪水,将那一千两狠狠地甩在地上,便夺门而出。 他蓦地不语,这是他第一次被女人打,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他的眼睛一阵湿润,凝望着女人绝决离开的背影消失在迷失的眸中,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愤怒地拾起那飘落在脚下的一千两银票,竭尽全力撕着粉碎,洋洋洒洒地抛在头顶,然后一个掌掴使劲地扇在右脸庞,一颗高傲的心瞬间被击溃了。 诚然,最是无情帝王家,但纵使轻狂,第一次注入深情的爱,始终无法轻描淡写地全身而退。 此次后,他们再没有相见,谷雪就如同河谷中的雪,融化在三月的阳春季节。 因为,雁门山原本就没有叫谷雪的女子,只是曾经有一个精通汉文、精通古今的契丹姑娘。甚至多年后,那个曾经相恋的男人都不知道她的真实名字叫姬越,是后来西夏夏惠宗李秉常的贤妃,即二世子李宗业的额娘,而李宗业正是沐云帆的西夏名字。 原来,在伤心离开雁门山,姬越亦觉得无颜面对父亲,几经打算后,她还是毅然决定离开契丹独自生下孩子,再向父亲请罪。在艰难谋生的道路上,她因精通音律、汉文,被推荐到时任西夏晋王李秉常的府上做琴师,教11岁的长子李乾顺音律词赋。 年过40岁,刚刚饱受丧妻之痛的李秉常对眼前这个不施粉黛却如朝霞映雪、回身举步恰似杨柳妍柔的女人颇有好感。 因为当权者乃太后娘家的外戚势力梁乙埋,专权西夏,生性残暴,嗜血成瘾,经常烂醉如泥时大开杀戒,皇室一再发生争夺皇权之争,上层不稳,政治动荡,李秉常也过着保不保夕的日子,对前程忧心忡忡,时常半夜惊醒,怅怅然在失眠中暗自神伤。 姬越厨艺尚佳,感恩李秉常的收留之情,经常熬夜煎煮桂圆猪心汤、糯米百合粥等静心安神食物送到寝外,一来两去,俩人渐渐熟悉,闲暇接触的机会增多。 李秉常身边缺少枕头人,姬越的温婉和聪慧很快感染了他,以至周后,每日必食煲汤方才就寝,失眠便唤萧秉烛话谈。姬越以三国乱世和五代十国的轶事奇闻为鉴,分析政局时势,李秉常倾心汉学博大清新,又欢心红颜相伴,经常睡意全无,通宵欢谈。 姬越想到自身境遇,与其朝朝暮暮思念一个深爱却绝情的男人,不如倚靠一棵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大树。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以及腹中胎儿的人生,在利益的权衡下,她心中的私欲开始酝酿,自己不能出身富贵与爱人厮守是命运,但眼前绝好良机,使腹中胎儿的命运正掌握在自己手中…… 她或许太爱那个男人,所以想尽可能为孩子创造最好的生活品质;她或许太爱自己,所以不愿意再在颠沛流离中吃苦;她或许忽然间也警醒起未出阁女子的名声,尤其是对饱含儒家诗书的女人来说,名声往往就是“命”…… 所以,她在小心翼翼隐瞒自己怀有身孕的同时,也计算心机,投其所好,忽然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很快用如雪的肌肤和肉体彻底征服了一个中年男人寂寞的心。 最终李秉常准确判断时机,合人趁外戚梁乙埋熟睡杀死暴君,并被拥护为西夏惠宗称王。登基不久后,他便迎娶了心仪的姬越,并对腹中的孩儿给予重望,取名“李宗业”。 果然,李宗业不负众望,年少聪慧,敏而好学,家中藏书极富,经常沉酣其中,五岁便能笔工咏絮,七岁骑马射箭,十三岁侃侃而谈天下,十五岁成为西夏最年轻骁勇的猛士。 第十章 大漠遇袭 弩戟迸发 趟过大漠孤烟,迎来黄河落日。 风沙浮波,仰望雁门关外,那一川杨柳,在晚霞谢幕的迷蒙中绽放出星星绿荫,飘飘洒洒如同少女的柔发印在深浅不一的霞光中,格外醒目。 “老爷,塞北之地风沙大,您的咳嗽好像越来越严重了,请快上车吧,我们赶紧赶路,今晚务必要赶到城内,找个大夫,给您的病好好瞧瞧。”紫涵关切道。 “老爷这阴虚肺燥的咳嗽有十来年了,历来连御医都束手无策,只能治标不能治本。”青羽满脸无奈道。 “咳...”八贤王赵德芳从思绪中抽身回到现实,笑道:放心吧,没事。10年前就缠上的病根现在都没要命,即使10年后也不会怎么样!”说着,他回身上了马车,忽然觉得自己真是老了,略微动一动似乎就很疲惫,便靠在毡垫上闭目养神。 忽然,平稳的马车颠簸着停了下来,只见黄沙滚滚,二十四名刀客,一袭黑衣,头戴面罩,仿佛从天而降,步伐如风,身影如箭,从四方包抄过来,拦在马车周围。 “喔,我主仆三人路过贵地,不知道无意之间冒犯那一路的江湖朋友,还请通融一下,卖个人情--买路钱,请只管开个数,我等还赶着送我家老爷看病,只求图个方便!”紫涵原本也是刀客,有二十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他见对方来势汹汹、杀气很重,一双双狰狞嗜血的眼睛仿佛在窥探猎物扫视着马车上下,双手抱拳言道。 “买路钱能值几个钱?我等只要在关外取了轿中之人的项上人头,便能一辈子坐拥荣华富贵!”领头的黑客倒不避讳,语气中尽是杀意。 “凭你们这一群乌鸦,就想打我老爷的主意,真是不自量力,口出狂言!”青羽愤恨道。 “速战速决,不留活口,杀!”言语间,二十四路刀客疾步向前,或拔剑而起,或大刀而举,或铁锤一定,或铁斧一挥……凶神恶煞,掘地而奔,下手歹毒,招招致命。 紫涵和青羽迅速从马背起身,各自护住马车东、南和西、北方向,随即刀光剑影,拳棍相向,双方陷入一场鱼死网破的厮杀中。 紫涵使用弓弩,不善于近身战。他右手一挑,弩飞空中,平直回旋,百斤重的弓弩之风犹如棍状,虽然仅是柄身,减缓了劲道,但足以力着三四人,气震四五人,重创一俩人,连同身后六、七人犹如积木倒塌之势个个瘫倒在地,吐血不止,痛苦哀叫。若是换做刀剑,恐怕已有数人下了九泉。 青羽使用六尺“卜”字形的戟,钩、啄、刺、割被挥舞得灵巧自如,带有“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飘逸,枪法劲力矫健,杀伤能力远胜过戈和矛,在交战中呼呼生风,十几个来回下来,奋扬俯仰,直刺有力,横击到劲,已经有四、五名刀客被刺中胸膛或腿骨。 在浴血的厮杀,对方却在武艺上处于下风,但毫无退色,准备打体力消耗的持久战。紫涵、青羽几十个回合下来,都已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暗暗较量间,已经有十三名刀客为不义之财付出生命的代价,但紫涵和青羽被逼退离马车三丈远开展肉博战。 他们左右不知不觉紧靠在一起,“他爷爷的,都算得上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好难缠喔!我干掉了九个!”青羽语言间不知是倒霉的丧气,还是沾沾自喜的得意。 “你比我强。我这个算上才八个。”言语间,紫涵抬腿后踢,一个弩背翻空猛击,利索地将从背后持刀偷袭青羽的一个刀客当场毙命。青羽暗自道:“好险!”毕竟死亡离他只有一寸之差。 说是迟,那是快,又有三名刀客准备趁机跃身偷袭马车。手中矛头或利剑已经逼近车厢,白刃带着冽冽杀气将马车的帘子划破,直指车上端坐的八贤王赵德芳的咽喉。 马车的帘子在被矛掀开时,一双淡定的黑眸在淡定中等着死亡。他是那么地从容,又是那么地自信,只是眼色中多了几分感伤,仿佛是在见证着别人的死亡,痛心着别人的璀璨年华被戛然而止,啜饮着别人的生命挽歌。 刀客讲究快意恩仇,就在胜利的表情即将绽露在脸庞的瞬间,一汩汩鲜血却似水墨洇入黄昏最美的光和影中,在灿烂霞光的斑驳画境中,增添了一抹抹更加绚丽鲜亮、娇艳妩媚的玫瑰红! 没有人看清弩箭是如何拔出的,三支箭头已经带着酷烈的旋风呼啸而过,死亡的气息弥漫在裸露的旷野中,血腥还来不及回味,就在飞速旋转的锋芒中刺穿了那三名刀客的结喉,瞬息也弹开了杀气腾腾的矛和剑,击落在带血的荒地上,仿佛是为死者竖立的碑文。 三名刀客倒在了车毂前,嘴角泛起浅浅的挑花,他们都是带着成功的喜悦被秒杀掉了,在死亡到来时,尚未辨清形势,便在懵懂之中,葬身于星河一般的箭光之下,甚至来不及一声惨叫…… “十一个!”紫涵纵身后跃,轻声道。 青羽飞身回到马车前,持戟对峙着剩下的五名刀客,对紫涵笑道:“早知道你这么轻松就解决仨,我就不逞能和你抢了!” 剩下的五名刀客中包括为首叫嚣者,虽然没有倒下,但多少也负伤在身,他们着实被这“惊鸿一发”怔住了,揣测着即使全力厮杀也可能性命不保,便打算走为上计。 “哪能这么轻松一走了之,快说出幕后黑手!”紫涵厉声道。 为首的刀客命令众人呈鸟兽状散去,各奔一方,自己却随身旁一人同向东南方向逃逸。紫涵拔出利箭,拉弓上弦,迅速朝四面八方各射一支,百步穿杨的绝技,仿佛会识别细微的方向,紧追敌人不放,最后相续击中落荒而逃的四名刀客,为首的刀客用身边人为肉靶,侥幸逃过一劫,但箭在穿过同伴大腿的同时,也恰巧对准他俯身落地的位置,从他额头划过,留下箭头的星月印记。 青羽迅速奔向倒地刀客,箭伤在大腿上或腹部,显然紫涵手下留情,都不是致命伤,但发现四人面如土灰,均已中毒身亡。 “看来无论是对我们,还是对工具,原本都没有留活口的打算呀。”八贤王赵德芳已经走下马车,来到西北方向的死者前,缓缓道:“不用查看了,都是汉人!” 青羽不解道:“为什么?兴许是契丹人或者西夏人所 为!” 八贤王转身悠然道:“在茫茫沙漠戈壁上偷袭,他们身手很好,但都没有骑马,这是为什么呢?要知道戈壁暑热难耐,长途跋涉步行,纵使轻功再好也很难吃得消的。” “是的。”紫涵和青羽点头道。 “西夏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国土有三分之二以上是沙漠地形,距离此地最近城邑也在二百里开外的贺兰山脉,他们即使‘有来无往’,不骑马奔波体力也会消耗一半,不可能有杀敌的全胜把握。”八贤王喃喃道。 “那么契丹人呢?他们离这最近的城池在西京道,不足八十里呀!即使不骑马,也在情理之中。”青羽疑问道。 “契丹作为游牧民族,是马背上的枭雄,人人骑术精湛,马背杀敌正是拿手戏!如果在大漠空旷之地擒敌不借助马力,就等同于骑马不用马鞭,打人不用拳头,同样也没有发挥全胜之力。”八贤王逐一解释道。 他接着言道:“我大宋丧失了对北方万里牧场的控制权,是一个缺马的王朝,骑兵不精,鲜有高手具备精湛的马术,所以杀敌不需要借助马力。另外,距离此地最近的城池不是西夏或契丹所有,而正是我大宋,所以即便有人想要路上劫杀,也不需要借助马力奔波,照样可以保存实力,发挥最佳战斗状态,确保全胜!”清冽的声调中,仿佛珠玉落地,轻描淡写。 “这么说,朝廷有人想对老爷您不利,有叵测之心!”紫涵着急道。 “咳、咳、咳”,八贤王眼底倒是笑意盈盈,只是嘴角的咳嗽不停使唤,他面带愠色道:“我在朝廷中的名声一向都不太好,有老朋友还惦记着我,是好事!” 说罢,八贤王上车,一行人继续赶路。 傍晚,大漠里天边绯红的晚霞,终于如同青花瓷般的脆弱,渐渐碎裂开来,蔓延到无尽的天际里。 第十一章 无泪医鬼 所以任性 “好精湛的箭法!这侠士肩挎二百斤重的弓弩,不仅能够健步如飞,急若流星,而且百步穿杨,例无虚发,真乃神人也!”在血战地高处的戈壁滩上,一位年约26岁,一身华贵金衣端坐于轮椅中的少年,头上戴着束发嵌宝黄色色金冠,眉心一点朱砂闪烁流华,静若处子,不染尘埃,虽是缠绵弱骨偏生得一片玲珑心思。在随从铁无涯的陪同下,静默地观战了大致格斗。 少年名叫江晟,来自“雪海”和“瑶池”的圣地--天山,他丰神如玉,肌肤胜雪,眉目清秀,姣姣不群,甚是俊美,眉心一点朱砂精致绝艳,声音更是有如天籁,仿佛飘在云端,无拘无束,空灵澄澈。 铁无涯是个皮肤黝黑的汉子,生得豹头环眼,燕颔虬须,声若巨雷,善挥一双铁锤,舞得呼呼生风。 主仆两人倚在一起,格外醒目,尤其黑白分明。主子皮肤白皙似刚剥壳的鸡蛋,吹弹可破;随从铁无涯却黝黑似碳,健硕的身材,在淡淡的眉毛下,一双眼睛倒是炯炯有神。 “公子,我们虽然居高临下观斗,但毕竟有百余米远,只能大致揣测招式和劲度,如何能判断出那少年手中的弓弩竟然有百斤?”铁无涯吃惊地问道。 “不是靠眼睛来判断,而是靠耳朵!”江晟蓦然地望着成峡谷地貌的戈壁,进一步解释道:“空谷绝音---弩是一种用机械力量射箭的弓。当瞄准目标后,匣内的‘牙’被扳动,弓弦就会弹出,使箭矢疾射而出。我是根据风声来判断箭矢划破气流的阻力,从而推测弓弩的重量。” “少爷,您精通医卜星相、五行地理,自然是不会错的了!您说它有百斤,就不会只有九十九斤,也不会冒出一百零一斤来!”铁无涯语气坚定地道。 江晟明眸微动,淡然一笑,语气中略有惋惜地言道:“可惜了那个穿白衣的男人。他气宇非凡,风度超俗,不过可能就命不久矣!” “为何,只因为他时有咳嗽吗?”铁无涯好奇地问道。 “人生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咳嗽、穷困和爱。你若越想隐瞒就越欲盖弥彰。他的病因我虽暂时无法判断,但可以断定病情已经久拖不愈多年,伴有胸痛,导致左心衰竭,呼吸道出血,这很有可能是肺栓塞的征兆,随时会发生猝死!”江晟轻轻地叹口气道。 “没有施救的法子了吗?”铁无涯也觉得可惜,追问了一句。 “我没有说他必死无疑,自然是有法子,但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个运气能够逃脱死神的魔掌。”江晟自顾推着冰冷的轮椅向前,静若冰封,朱唇轻启道:“命由天定,运由己生。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命运若怜惜你,你就有峰回路转之日;否则,就各安天命吧,不能怪谁!” 铁无涯明白主子此时的心境,也清楚天下能拯救白衣中年男子不死的命运只掌握在两个人的手里。一位正是主子江晟,人称“医鬼无泪江仲景”;另一位则是天山半坡道人,即江晟的师傅,生性孤寂,喜欢独处,已在北疆闭关于高耸入云的雪峰中半年,不知所踪。 大凡腿疾者,一为先天不足,二为后天受挫。先天不足者,多被认为大脑无法控制腿部双肢,所以不能行走;后天受挫者,多为腰部以下神经因外界撞击而断裂坏死,无法接收大脑的信息。江晟属于先天不足,后天又曾被人重摔受挫过,即使爬行也困难,腿疾使半坡道人束手无策。 中国人从来相信先天资质,认为“三岁看到老”,孩子若是不能走路,人生便被定位在残缺,生活基本上就没有多少期望和盼头。江晟即使聪慧过人,天赋极高,也在内心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定位于二流或三流货色,甚至低到尘埃里去。外冷内热的性格使他孤高、自负、妄为。 言到此,八贤王一行终于来到了雁门山下,酉时已过,远望城门关闭。赵德芳在马车内强忍着剧烈胸痛,伴随气短,他又一次急促地咳嗽起来,一口猩红的鲜血猛然地咳在了他掌心里。 八贤王的心中一紧,一种不祥的征兆笼上心头。但他迅速淡定了下来。 生命都是脆弱的,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悄然折逝。但他还不能倒下,他还有大多的遗憾没有完成,他不能在人生最重要的时候倒下! 对于人生而言,他没有太多起伏,帝王出身的荣耀和放荡不羁的性格在前三十年困扰了他做“随大流”和“求小异”的选择题。因为他太敏锐,一眼就嗅出了这个王朝必然走向败落的根源。 后二十年,岁月的磨刀石已经削去了他大部分个性的棱角,只是在骨子里一直小心翼翼坚守着“民族大义”的旗帜。因为他太固执,他不愿意放手赵氏江山的基业随波逐流,总是在黑暗中窥视它的一举一动,因为暴露在阳光底下的东西往往是伪装的,不真实的。 为了不让关心他的人担心,他赶忙将手藏在衣袖中,用虚弱的身体强打起精神来,首先在气场上不能输掉!因为进入雁门关后,就意味着他不再是“赵德芳”三个字的简单组合,而是要切实扛起起“八贤王”三个字的沉重担子。 公元979年,北宋攻灭北汉,正式结束自安史之乱和黄巢之乱以来的藩镇割据局面,崇尚儒学,得到复兴,科技发展也是迅速,在政治方面比较开明,经济文化相对繁荣。但是,由于幽云十六州的问题,宋朝与辽国的疆界退至山西的河曲、岢岚、原平、代县、繁峙和河北的阜平、满城、容城、霸州及天津等一线,加上轻武或抑武,积贫积弱的军事格局,如今的北宋王朝,波澜不惊、风平浪静之下多方暗流涌动。 黎明之前,一场腥风血雨正在加急酝酿。 第十二章 黄尘相退 不让王侯 伫立城池,东临隆岭,西靠隆山,峰峦叠蟑,抬头已经是曾经屹立于淡淡雾霭中的云中城防。 还没来得及叫门,蓦然,厚重的城门轰然响着被两名守城卫士推开了。除了手持干戈的数十名武士整齐排列、恭候路旁外,道路中央还恭毕敬地站立着一位书生模样的中年青衫男人,布袍缓带,腰间挂着一把三寸有余的白银小珠算,虽然已过不惑之年,但外表温文尔雅,而且有些仙风道骨,神情甚是潇洒。 他快步上前,躬身彬彬有礼地道:“草民诸葛不群拜见八贤王!”说着,深深拱礼,做了褒拜的姿态。 青羽一惊,愕然道:“马车中所卧之人并未下辇,你是如何判断就是八贤王?” 来人微微一笑,脸色多了几分精炼,腰间的白银小珠算在大漠呼啸的风沙中隐隐作响,似朦胧的雨中在寂寞地唱歌。 他神情依旧悠然,不慌不忙道:“因为少侠--你!”说着,目光飘向青衫,温和道:“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正是驻守南京的归德将军青狄的遗子。” “为什么这么说?”青羽反问道。自从十二年前,父亲暴病离世后,他便跟着八贤王游走四方,朝廷很少有人见过他,江湖更很少有人认识他。 “你与你父亲的神情举态有六、七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把六尺梨花长戟寸不离身。”诸葛不群解释道:“归德将军与八贤王是发小,也是挚友,将军不幸驾鹤西去后,八贤王视你为己出,接入府上,精心照顾。所以有六尺梨花长戟的地方,一定有八贤王爷在。” “你究竟是什么人?”八贤王卷开车帘,露出炯炯有神的目光,眉梢蕴了丝冷,打量着眼前人。 “不瞒王爷,草民本是一介布衣,只是有幸入了荣亲王府谋了份差事,后又承蒙主子错爱,做了府内总管。”诸葛不群恭敬道。 “原来是叶嘉皇姐府上的人,难怪对我皇家的事情如此清楚。”八贤王略显苍白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这种微笑,似乎能够让阳光猛然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光亮一下子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 “早闻归德将军在世时深居简出,鲜有露面,很少同将军府以外的人交往。诸葛先生不是圈子内的人,却能轻而易举认出青羽,想必先生性情阔达,社交广泛,与将军的交情不浅吧!”紫涵的表情略带惊喜,灿然问道。 诸葛不群惶恐起身,恭敬道:“这位公子过奖了,我辈一来才疏学浅,二来生性鲁钝,三来门第不高,岂能与归德将军相提。” 说着,他略略沉吟,眼中精光一扫,侃侃道:“归德将军当年英姿勃发,神采威武,一身梨花长戟枪法更是独步天下,鄙人慕名已久,但遗憾都未有谋面的机会。直到进府第三年,承蒙主子的荣光,有幸在太祖四十五岁寿诞的大庆之日,瞻仰过大将军舞戟助兴,至今犹未忘现场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矢石不能摧,实在让人叹为观止,过目难忘呀!”诸葛不群的目光中无不流露出钦佩之色。 正当此时,一阵急促而明亮的马蹄声,自关内遥遥传来,如骤雨,铁蹄飞扬,尘土蔽天。 “吁——。”打马人勒马而止,通身乌黑的骏马,前蹄高扬,长声嘶鸣,停了下来。一名身穿厚重盔甲,神态飙武、手持一对金装锏,颏下五柳花白长须,却精神矍铄的老将军跃马而下,气喘吁吁地一个箭步冲过来,拱手大声拜道:“雁门山镇国大将军唐荣参见八贤王,迎驾来迟,请降罪!” 正在老将军快步上前,准备单膝跪地的瞬间,却被赵德芳一把稳稳扶住,并恭敬地回了一揖,轻声道:“唐老将军,快快请起,一别二十八年,您还是老当益壮,别来无恙呀!” “哪里,已临古稀之年,身子骨自然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只是今天有幸还能见到八贤王,觉得格外精神焕发、容光满面,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八年前的时光呀!”唐荣大喜,几许温热竟涌上双眸,高兴地道。 青羽和紫涵早从老爷口中知晓边塞有个不倒翁“廉颇”,揣摩定是此人,也上前向老将军恭敬地作揖行礼。 “什么八贤王,还是二十八年前那个老给您添麻烦的小方子,还是那个屡教不改的混小子!”赵德芳双眸微抬,垂首恭谨道:“您可是本朝元老,是我的老上司和师长--当初我被太祖皇帝派到雁门关任都尉,您已经是官从三品的云麾将军。我当时年少轻狂,可没少让你操心。您老的言传身教,而今仍然历历在目呀!”说罢,两人分外默契的大笑起来, 最后,赵德芳忍不住的咳嗽打断了笑声,他不由感慨道:“人生浮沉是一种历练,岁月沧桑是一种积累。老将军叱咤风云五十年有余,阅人阅事无数,是块难得的‘宝贝’呀!” “八贤王,您生病了,脸色也不太好,怎么了?”唐荣立即把目光转向紫涵和青羽,焦急地问道。 紫涵和青羽赶紧扶住老爷,不知从何说起,脸色有些为难,刚要解释,却被赵德芳抢先道:“不碍事,兴许是大漠风沙大,吹久了喉部受了寒,一时被刺激咳嗽罢了!” “一直听说您老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一线反复调动,想不到,时隔多年,最后竟有又重新调回到了雁门山,真是变化无常又自有天数呀!”他默然片刻,转移话题道。 “是呀,老夫刚从荆北调回三晋,可惜从前的部将早已散落他方……八贤王您当年虽然年纪轻轻,但真是高瞻远瞩,如今‘兵不知将,将不识兵’的现象已使我军军事实力折腰,老臣--!”唐荣显得有些感伤,一时激动,放高了声调道。 “呵,老将军言重了!当初我是年轻气盛,只会意气用事,万事多有考虑不周之处。”赵德芳介于当场耳目众多,又是牵扯朝廷军政的敏感话题,怕话题再闲聊下去,会滋生事端,便把话题及时打住下来。 唐荣有些哽咽道:“人老了,总是容易怀旧,老地方,老环境,光阴容易脱落,但记忆不会,只会越发深刻,情不自禁去想念一些事,一群人,一段永远沉没在过眼云烟中的从容岁月。” 说到此,赵德芳的心又被无形地拧了一下,透过记忆的影子,那个女人嘴角含着丝丝笑意仿佛就在眼前,贝齿隐约。记忆很幽静,也很幽深,让怀旧的心情略显凝重,而那些逝去的青葱岁月证明了自己也曾年轻过。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向往和追求恬淡、宁静的生活。因为回过头来才发现能让你强大的不是坚持而是放下,能让你淡泊的不是得到而是失去,能让你懂得的不是一帆风顺,而是挫折坎坷,能让你愉悦的不是等待往事结束,而是勇敢的和它说再见……”赵德芳微微一笑,神情自若道。 “对了,王爷,我为您引荐一位贤俊,正是此人通知老夫说‘贵客到了,雁门山的春天就要绽放出汴京花香的芬芳了’,老夫才匆忙从十里外的白水赶回。”唐荣抱拳道。 “老将军指的可是诸葛先生。”赵德芳转头道。 “正是!诸葛先生博学多识,好客热情,与老夫在荆北时就是旧交。近日他奉临安公主之命带驼队从西夏购回滩羊皮、贺兰石、八宝茶等特产,路经关口,因惦记老夫无人寒暄,便特意捎礼看望老夫。我原本欢喜留故人今晚畅饮,却喜上加喜地与王爷您重逢,今晚一定要不醉不归!”唐荣兴奋地举锏道。 说着,一行人簇拥着八贤王准备进城关门。 正当此时,西风劲吹,黄沙滚滚,遮天蔽日,眼前是一片混沌的世界。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在迷雾的风沙中,传来一个清脆细腻的声音,如驼铃般悦耳,如暖风般邃魄。 众人停住脚步,原本以为是一个迷途的少女迈着莲步款款而来。定眼一看,却是一个少年灵眸微眨,粉唇微扬,有着比少女更绝美白皙的皮肤,眉心一点朱砂似流星闪烁,目光皎洁如月。 来人正是江晟,在随仆铁无涯的推助下,乘着轮椅缓缓地从不远处走来,身后的沙土仿佛避让不已,他华贵金衣上洁白的衣袖和内衣的素纱竟一尘不染。 “塞外之地,冷热多变,系蛮荒苦寒之所,风暴、沙虐,支配着这个壮观而枯寂的世界。”江晟凝视着左右地面快速滚动的沙流,微微感慨道。 “少爷,看来我们来的不算晚,城门还没有关闭,可以找间客栈歇脚了,不用在这蛮荒苦寒之所继续溜达了。”铁无涯高兴地道。 “不,我们的确来晚了,只巧碰对了时候。”江晟看着八贤王一行人,既有手持一对金装锏的老将,又有列队整齐的卫士,还有仪态举止儒雅的书生,他转头用余光扫了扫白色的马车,颔首笑言道:“不知道是托了那位贵人的福气---无涯,进城吧,我有点累,想早点休息了!” “嗯”,铁无涯应了一声,便推着江晟直接从马车旁经过,然后若无其事地从列队迎驾的夹道中,大大方方地跨进城门,没有半点回头。 众人不备,一时竟被这傲慢的气场给怔住了,唐荣和青羽原本予以阻拦,赵德芳左手伸到自己背后,摇了几摇,示意不可多言或阻拦。 紫涵倒是直率,他向青羽嘀咕道:“我以为他要在托福的后面,客套说声‘谢谢’什么的,却不料直奔主题进城了。” “你不觉得他在说‘托贵人的福气’的时候,小白脸在抽筋,语气很不诚恳吗?”青羽略带怒气道:“一看就是不服礼教的纨绔子弟,找抽!” “咳--”,赵德芳凝视着一主一仆渐行渐远的背影,强忍呛咳,对唐荣和青羽、紫涵道:“都是急着过关的赶路人,谁前脚或者谁后脚跨进城门,又有什么关系呢?” 诸葛不群用手指轻轻敲着白银小珠算,一丝笑意挂在脸庞,俯声道:“王爷除了有过人的度量和胆识外,还格外惜才,刚才的年轻人虽是轻狂傲慢,但气质不凡,身手更是不凡。” “不错,仅就他身边的那个皮肤黝黑、豹头环眼的大汉而言,虽然神态彪悍,但步子轻盈无声,异常稳健,必定是个内力深厚的习武之人。”紫涵道:“那位少爷的身手更是高深莫测,刚才狂风肆虐,风力足以将树连根拔起,他寒气压人,却不显杀气,平和运用内力竟将风沙形成的涡流灵活置于身体一尺开外,以致周身洁衣不染尘埃—不知道是何方来由?” “越是这种情况,越应该小心防范,探明身份,弄清底细。”唐荣提醒道:“老夫现在派人跃马将俩人拦住!” 说罢,老将军准备纵身上马,带领一路人绝尘而去。 “且慢!”赵德芳不慌不忙道:“本王现在关心的不是他们两个人的武功高低或者身份来路,而是伫立城门多时,不知什么时候能再饮上一口清香的白玉杏花汾酒,什么时候再能吃上被太祖皇帝誉为“天下第一荞”的鞑靼荞。”语气中,颇含不满之情。 唐荣听到这话,显得有些惊慌失措,赵德芳一向是不威自怒,立刻收住马缰,暗自责怪自己考虑不周,没有充分体恤八贤王一行人连夜奔波的劳累,立马吩咐侍卫回城返回将军府。 紫涵和青羽明白赵德芳故意生气,转移视线,是不想兴师动众去深挖那一主一仆的底细,也不想多加滋事,便不再多言,随八贤王左右慢行。 “天下面食,尽在三晋,有据可查的面食达二百八十种,在。你们若有时间,可以尝尝口味。刀削面、圪培面、龙须面、灌肠、拉面……都是极品。”回府的路上,路过一家老字号的面庄,赵德芳对紫涵和青羽道。 “二百八十余种面食?王爷,真的、假的?”紫涵惊呼道。 “绝对不掺假!”赵德芳一丝灿烂的笑靥在略显苍白的脸庞上闪耀,他坚定的口吻一扫紫涵那疑惑的表情。 怎么可能掺假?生命是脆弱的,随时都有可能悄然消逝,但记忆不会:被贬的岁月里,在轻狂如歌的流年,他和那个曾经说要在一起的女孩,每天约定品尝一种口味的面食,后来竟不知道到底是谁为了谁喜欢上了北方的“面面俱到”,只清晰记着最后一碗被响亮地叫出了“二百八十”的名号。 “现在的她又身处何方呢?生活是否过着好呢?会不会对自己还心存怨恨?会不会也在某个时刻触景伤情也回想起过去吃过的一碗混沌、一块梁糕、一品锅贴、一盘甩饼……”赵德芳原本一片汪然平静的心境也有些泛起波澜,或许过去的二十八年,他时常想起,但很少去深思这些问题,因为怕痛,怕自责,怕难过,怕担当。 “分开了,就不要打扰彼此的生活。”这是最简单的托词。纵观芸芸人海,每段人生都会有不一样的风景,但曾经相爱的人儿,大多都已经散落天涯,只能用陌生人的口吻来回忆。 第十三章 悬丝问诊 鬼医简出 进城之后,江晟和铁无涯径直在城东客栈歇脚。虽已经进入初春,但塞北的三月并没有江南的阳光,依旧寒风索索,仿佛隆冬的那点冷,依旧挂在枝头,迟迟不肯下来。 一夜过后,铁无涯推门进屋,准备伺候少主子起床。不料江晟已经早起,正在烛光摇曳中翻看着一本厚厚的医书,书的扉页已经泛黄,但却整洁干净。长长的睫毛在金灿灿的烛光下不时跳跃。 “少爷,你身子骨本身就弱,加上从天山长途跋涉,双腿久坐,肌肉松弛,血液得不到静脉压,循环功能削弱,定时疲倦之极,暂且就不要看书了!”铁无涯紧张道。 “没事,昨晚的确困意浓浓,睡意不知不觉来袭,美美睡了一觉后,感觉精神好多了!”江晟继续埋头阅读,不知不觉翻过一页,娓娓道:“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读书是一种娱乐,多读书,读好书,人生才会摒除浮躁,善于决断,安于求实,勇于担当,精于规划。” “少爷,你嗜书如命,学贯古今,博闻强记,既是医中鬼才,又是学富五车的旷世奇才,你的人生哪有什么浮躁的影子?”铁无涯喃喃道。 “纵使是精通岐黄、妙手回春的神医,又如何?二十六年了,我身体一直羸弱,对自己的腿病更是一筹莫展,只能束手待毙做个残废;纵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又如何?我也只不过是一个江湖游医,混迹于红尘,最终难免不被宿命掩埋,不会留半点儿尘埃。”江晟的性情有些喜乐无常,起伏变化大,脸色突然阴沉了下来,最终将书扣上,重重地丢弃在案桌上。 “这书看与不看,今天看或明天看其实差别不大,无非是为功名利禄折腰。我无心这些世俗羁绊,又何必浪费光阴在这上面。”江晟慵懒地伸了伸腰,玉容漾起一丝疲倦道:“屋里闷着慌,陪我出去走走--都说‘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到底有何奇观?” 西陉关的清晨,依旧被东方第一缕晨光暖暖的唤醒,一主一仆由东向西在城门两头晃悠,昨晚因为太色已暗,没有较好的视线饱览被古人形容为“天造神为”的勾注山,今日趁着明媚阳光,仰望“三关冲要无双地,九塞尊崇第一关”的雄伟,以及沿途林立关隘,蜿蜒山脊长城,江晟显然心情不错,目光愉悦。 “少爷,这雄关依山傍险,连接瀚海,直抵幽燕,人潮熙熙攘攘,想必也是诸多名流骚客的常踏之地。”铁无涯见江晟面色不错,神情悠闲,投其所好地问道。 “雁门与宁武、偏头并称内长城之‘外三关’,关墙雉堞密集,烽堠遥相呼应,十八隘口更是连为一体,千古为兵家必征之地。赵国大将李牧凭借关城之险击败匈奴十万人马;汉朝名将李广、卫青、霍去病曾经在此廖战,兵戎相见,赤地千里,威震塞外;唐代安东都护薛仁贵也斩敌数千捷报频传此地---它不是属于名流骚客的集聚地,而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葬身所。”江晟轻轻抬额,纤眉一蹙道。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胭脂凝夜紫。”他凝视着东城楼门额上雕嵌着与西城门“地利”横匾对应的“天险”横匾时,心中滋生出几分苍凉与悲壮,不由呤诵起唐代鬼才李贺的佳句。 “李贺别称‘诗鬼’,一生忧郁病笃,二十七岁就卒于昌谷故居;我被人送称号‘医鬼’,半生也愁苦多病,今年眼见晃过二十六个年头,不知何年何月就会撒手人寰。”江晟语气峰回,几乎是瞬间勃然变调。 “呸、呸、呸,少爷,怎么会呢?你多病,是因为从小身子骨羸弱,但经过半坡道人多年来精心调养,已经没有大碍,除了……”铁无涯下意识地瞄了瞄江晟的膝下,立马又补充道:“李长吉(李贺,字长吉)早逝最重要原因是摆脱不了功名利禄的束缚,在仕途中不得志,最终郁郁寡欢而终。少爷你只求人生洒脱,哪能相提并论?” “的确不能相提并论,他虽不幸,但却魂归故里而亡,我即使早逝,也最终要做个四处飘零的孤鬼游魂,寻不到根。”江晟略带伤感,眉心微低,略带愁容道。 铁无涯见话题无意间勾起了少爷心窝底的最痛处,立马悔恨地想钻一个地缝下去。 他刚想找个安慰的由头来宽慰主子,不料,江晟唇角微扬,含了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又淡然道:“天薄我福,吾厚吾德以迎之;天劳我形,吾逸吾心以补之;天厄我遇,吾亨吾道以通之,人生还有什么比平易恬静的心态更值得珍惜呢?” 说罢,江晟竟然粲然一笑,轻抚肩上一束恰如春水的青丝,神情悠扬道:“无涯,你推我到集市上走走,听说晋城的刀削面乃是天下一绝,我们去开开味吧,我有些饿了……” 走到城东闹市,已经是日正时分,街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的吆喝声与布衣百姓的喧闹声混杂,偶然有商贾达人、官宦兵吏汇济其中。 前行二百米,一杆斗大的旗帜迎风飘展,上面楷书书写着“又见面”三个字,乃一处吊脚阁楼面馆,生意旺盛,号称开了三十年不倒的“太原天字一号”。江晟在铁无涯的推扶下,随着人气正准备跨进店铺门槛,只听见隔壁临街的一个粮油米店铺的门儿被人狠狠地踢开,续而传来一阵严厉的斥责声,以及一个妇人掩头唯唯诺诺的哭声。 “你这妇人,好生歹毒,我为一家人的生计奔波劳累,经常出门在外运送货物,你不在家好好地管理家事,伺候双亲,却长期虐待我的长子,在雨雪冰冻天气,给他用芦花做棉衣,用冷水洗澡,真是毒蝎心肠!”闻声望去,一个身穿蓝色褂头的男子,正在劈头盖脸地痛斥自己卧在病床的妻子。床榻的另一边则坐着一个年龄约莫六、七岁、一脸稚气的孩童,左手握着冰糖葫芦,右手抱着一个木马,显然被父母的吵闹惊吓住了,冰糖葫芦不知不觉从手上滑下,跟着“哇哇”地哭出声来。 顺着吵闹,邻居家的几户人家零零碎碎地凑在窗前或门前,对着屋子内的女人也指指点点道:“平时间这泼妇可泼辣剽悍了,对街坊们动不动骂街就算了,上次几个铜钱找不着了,硬是说让她大儿子偷去了,趁着男人不在家就将娃娃痛打了一顿!” “她呀,对自己的娃儿像块宝,对前妻的娃儿像根草,专会做表面功夫。男人回来了,虎头还有的饭吃、衣穿,看上去一家人还算凑合;男人一走就翻脸,把虎头呼来唤去当佣人使,凭着心情任意打骂!”一个大娘手中还拿着针线,有些愤愤不平,又哎了一声道:“只怪虎头这孩子老实,娘亲走着早,习惯了受气不吭声!”“现在好了,报应来了,这刁妇患了疾病卧床不起,据说是中了邪,只知道腹中饥饿,却不想饮食饭菜。男人也知道了其品行恶劣,追究起过错来,恐怕是要遭休了也!”一个少妇面带几分悦色,眉飞色舞道。江晟原本对这市井之事不感兴趣,只是可怜了孩子的啼哭声,故停驻了一会。他透过窗棂看了那卧床的妇女一眼,略带惋惜,又冷冷道:“的确是报应,她面色惨白,是脾胃虚弱导致气血两亏。但索要她性命的是腹部胃肠发炎导致穿孔,阵阵隐痛影响了食欲,即使不被饿死,隐痛不久也会将向左右肩扩散,演变为剧痛,随时都会出现休克状态。”说罢,江晟准备回头推着轮椅跨入“又见面”面馆。在回眸的一瞬间,一个约莫十一、十二岁,叫虎头的孩子气喘吁吁地闯入了他的视野。原来,清晨出门,虎头随父亲姚林牵车出门到邻家镇上送菜籽油,因为天气咋暖还寒,身穿芦花做的棉衣,他不由得因为身体寒冷打颤,将装有菜籽油的一个罐子掉落在地上,脾气暴躁的父亲姚林原本就为妻子病情焦虑,见到此情景更是,立马随手抽起驾驴的鞭子,重重地打在他的身上。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姚林方知长子受到虐待,心急如焚,便不顾虎头阻挡,怒气冲冲地驾车回家,找妻子讨要说法,打算休逐后妻。虎头见拗不过父亲,便一路小跑紧随着驴车回到家中,跪求父亲饶恕继母,看着卧床的妇人和依偎在一旁的弟弟,泪花盈盈地诚挚道:“留下母亲只不过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两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听后十分感动,父子俩抱在一起。继母听后,悔恨知错,泪水也忍不住淌下来,语气哽咽,捂住腹部的阵痛,抱住幼子,连连道:“我……错了、错了、我错了……只可惜晚了!”见到这番景象,围观的邻居有些心软,纷纷叹了口气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现在中了邪重病缠身,即使想要做个贤妻良母,恐怕也熬不过几天日子了!”把一切看在眼里的江晟,眼睛有些盈动,血脉亲情触动了他麻木的神经,清朗的容颜上,流露出一丝复杂的情绪。他坐在轮椅上,微微抬起右手食指,铁无涯便会意将轮椅调转方向,缓缓驶向“姚记粮油米店”。 “不算晚,熬过七日服药期后,慢慢调养,还有机会重新为人良母。”江晟在店外轻柔道,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内人突发疾病,近日来只知道腹中饥饿,却不想饮食,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请了城南的老郎中诊断过,说是少阴君火,导致心悸气短,但查不出具体缘由,只能卧床调养。后来,我再请仙姑看过,说是风水犯忌,中了邪,可能命不久矣!”姚林抹了抹挂在脸庞的泪痕,语气充满疑惑道。“你请的是郎中和神婆,不是我们家少爷!”铁无涯显着有些生气。江晟倒是很平静,他用一贯孤傲的神态凝视着众人诧异的目光,一根细若蚕丝、轻若羽绒的金线在顷刻间从指尖似拨动琴弦被弹出,直接对准方向,穿过店铺内的窗棂,准确缠绕在那卧床妇女的左手腕上。“放心,我家少爷是在为尊夫人把脉,没有其他恶意。”铁无涯解释道。霎时,金线快似灵蛇被收了回来,藏于江晟洁白胜雪的衣袍中,眉心一点朱砂格外醒目。“我刚才只是初步断定尊夫人的病情是胃肠穿孔所致,所以提出煎服七日极苦姜黄、当归、人参等配置的中药,加上我特制的续命断雪膏,即可保住性命。”江晟扬了下眉头,接着道:“现在经过诊断,她的病情属于虚象型,内火过剩,想必尊夫人除了日常饮食不当外,还很容易情绪波动,好嫉妒,好挑剔,好面子。”“神医,请您快救救我娘亲吧!”虎头跨出房门,赶紧磕头道。“虽是继母,但也作为娘亲,她非但不厚爱你,反而苛刻你,你难得不恨她吗?”江晟眉心一皱问道。“为什么要恨呢?恨一个人内心要多么痛苦,更何况是自己朝夕相对的娘亲。”虎头虽是年幼,但一语中的道。江晟没有再言语,他转过轮椅,背对店铺,“长命百岁我不敢保证,尊夫人还有三十年的阳寿应该没问题!”江晟命铁无涯利索地写下一方药剂,又从怀中取出一个水晶瓶,倒出一枚圆润的赤红色的丹药来,递到虎头手头,微笑道:“这是我秘制的宝贝赤丸,取天山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有阴寒的气息,能够阴阳调和,祛病延年--拿着药方和丹药去救你娘亲的性命去吧!” “谢谢大哥哥,不,谢谢神医的大慈大悲之心!”毕竟是在商贾家长大的孩子,虎头说话带着大人的腔调,满心欢喜地捧过丹药,感觉有些冰清刺骨的感觉,一溜烟跑到病榻前,小心翼翼地伺候妇人咽下。 片刻,妇人的脸上露出十分惊愕的神情,嘴角微微翘了起来,续而一副神清气爽的摸样,脸色如荷,对旁人惊喜道:“感觉真不错,像沐浴在阳光里,身体好舒服……”说着,紧紧搂住虎头和身边的幼子,盈盈泪光道:“娘一定要好好地爱你们,弥补以前的过错—虎头,你真是娘的好儿子,娘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逝去的娘亲,唔、唔……” 话语中,姚林连连屈身拜谢,妇人也急着从床上跃身下地,跪谢江晟及铁无涯救命之恩:“多谢恩公悬壶济世的心肠,救了奴家贱命一条。” 江晟泰然自若,寒声说道:“你们错了,救人的不是我,而是你们的儿子虎头--我从来都不是怀有大慈大悲心肠的人,对别人的生死貌似没有什么多余的闲心关注,更谈不上有悬壶济世的医德。” 说着,他把如同星剑的眉头一挑,回头淡然道:“我给丹药,只是因为虎头的孝顺而意外收获了一份感动,一时心软罢了--我是一个很难得有心肝的人,偶尔麻木的心态被世俗的羁绊震撼一下,感觉也还不错。” 话声落下,江晟便在铁无涯的陪同下径直走向了面馆。那馆子进门的两侧印着“低头不见抬头见,昨日闻香今又闻”的对联,虽不工整,但与“又见面”横幅的意境也还算贴切。 而刚刚发生的一幕,恰好闯入一行人的眼帘,正是八贤王和紫涵、青羽。他们在“又见面”的阁楼上,目视地十余米开外的“姚记粮油米店”,神态各异地聊着。 “老爷,你看,就是昨个儿在城门口那个桀骜不驯的小白脸和黑炭头。”青羽侧坐在板凳上,一手随意拣着盘中的蚕豆、瓜果往口里送,一手指着方向用略带诧异的神情道:“他用的是西域的金蚕丝诊脉,出手不凡,抛开武功内力不谈,必定是悬壶济世的高手。”一把六尺梨花长戟依靠在背后,依旧寸不离身。 “眉心一点红,拨琴一根丝,疑似花中秀女,却是端庄妙男,人称医鬼‘无泪江仲景’。”紫涵伫靠在柱子间,双手抱臂,微微敛起似月的黛眉,用清冽的声调道:“早就应该想到是他的—可惜,怎么想也想不到江湖传奇的神医鬼手竟是年纪轻轻就已经坐在轮椅上的人。”言语之间,一声惋惜之声落下。 第十四章 斧戟相啸 以打相识 “我带你们俩来面馆是品尝这表里山河的美味,饱口福的,不是让你们坐在高处看美女或靓仔,饱眼福的。”八贤王说笑着,一边招呼店小二放下端在手中热气腾腾的刀削面,一边关切问道:“浇头可是金针木耳鸡蛋打卤?” “不会错,都是按照您的要求配搭调和,外加黄瓜丝、韭菜花、老陈醋,保证内虚外筋,柔软光滑,绝对可口!”店小儿夸耀道:“听您老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对咱们这里的饮食习惯还挺懂行。” “吾半生没有什么作为,只是绕了大江南北走了一遭,相比于燕都炸酱面、山东伊府面、蜀地担担面、江城热干面,我觉得还是这里的面食更嚼劲十足,回味无穷哈!”八贤王没有参与青羽、紫涵的话题,倒是与店小二交谈甚欢。 “这位爷,您算是来对时候了,我们这里的面不仅品质好,而且讲究机缘,因为骨汤需要长时间熬炖而成,工序复杂,所以每天只能供应两百碗的量,您这碗,刚好就是本店今天销售的最后一碗。”店小二俯身迎道。 八贤王赵德芳笑意盈盈,回头对青羽、紫涵道:“二十八年了,还是老规律呀!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挺不错哦,不知道是要遇见贵人呢?还是要遇见贵事呢?” 店内,食客如云,店小二忙和着来回窜动。铁无涯见要等排位上面,显着有些急躁。 江晟倒是一副闲情逸致的摸样,在一旁观静静地看着掌勺汉子削面,只见其左手托住揉好的面团,右手持刀,对着汤锅,嚓、嚓、嚓,一刀赶一刀,削出的面叶儿,一叶连一叶,恰似流星赶月,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白线,面叶落入汤锅,汤滚面翻,又似银鱼戏水,煞是好看。 “客官,真是对不起,午时过去我们就要熬制骨汤了,伺候完楼上的几位客人,小店也准备打烊了--明个儿请您打早!”面店的掌勺走出厨房,面带歉意地躬身说到。 “少爷,真是扫兴,刚走进店里,这面就售空了!”当铁无涯从店家口中得知最后一碗刀削面刚刚从自个儿眼前经过送往阁楼时,心情有些懊恼道。 “如果刚才索性不管那粮油店的闲事,估计也没这岔。”江晟语气平缓,凝视着厨子搁在菜板上的弧形刀,轻叹了一声:“可惜了……”言辞间难分是真是假。 铁无涯赶紧补充道:“少爷您一向是刀子嘴、豆腐心,我们今个儿错过了,明天打早过来就行了。再说,无非就是一碗面而已。有什么可惜的?” “一叶落锅,一叶飘;一叶离面,又出刀;银鱼入水,翻白浪;柳絮飞凛,落树梢。”江晟闭上眸又睁开,收摄心神,轻描淡写地解释道:“食欲是需要环境和雅致来挑逗的。刚才见那汉子操刀时手腕灵,出力平,用力匀,每个面叶的长度恰好都是六寸,如同欣赏一场艺术表演,顿时兴致勃勃,食欲颇佳,对这小小一碗面的美味格外期待—-可惜坏了心情。即便是明日再来,即使是舌尖上的美味,心情不见了,对美食的兴趣也会黯然失色的。” “说的真好,楼下的这位朋友,如果还有心情,可否考虑屈身到阁楼上品味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呢?”紫涵性格豪爽,爱好交友,自己虽然武功不错,在江湖上鲜有对手,但从小过着打打非非的日子,没有读过几年私塾,所以特别喜欢儒雅博学、文质彬彬的气质型。 他见江晟出口成章,觉得除了医鬼‘无泪江仲景’的称号外,至少还能考个秀才什么的,便对江晟脱口道。 但话音刚落,紫涵立刻后悔了,他方才想起自己说过的话:神医鬼手“无泪江仲景“是年轻轻轻就坐在轮椅上的人。他怎么方便从楼下到楼上走动呢? “没有心情!”果然,江晟对盛情邀请一口拒绝了。 铁无涯护主心切,以为对方是有意挑衅,嘲笑公子双腿残废,鼻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大声斥责道:“是那个龟孙子在这里摆谱装大爷,滚出来先吃我一锤,再回来吃你的面!”。 紫涵一阵脸红,有些不知所措,挠着额头急着揣摩如何解释,不料一个瞬间,青羽从阁楼扶手处探出头来,原本就对江晟俩人没有好感的他,怒气渐生,心有不快地反驳道:“你这炭头,真是不知好歹!我家兄弟好心好意地说话,却遭来你一顿乱骂。看你生的是豹子头,心却比针尖还小,嘴上功夫尽是娘们的玩意,不知道除了粗言秽语外,还有什么能耐?” 铁无涯原本性情火爆,被青羽的话语一刺激,更是怒火中烧,连连叫嚷道:“你这乳臭未干的臭小子,头发又黄,还带着耳钉,拿丑当俊,真以为自己是金毛狮王呀?” 青羽最恨被人拿自己头发黄和带耳钉说事,他立马侧身握起搁在身后的六尺梨花长戟,一个跨步从六、七米高的阁楼跃下,锋头直指铁无涯额间,大声喝道:“看是你的斧头硬实,还是我的长戟厉害?谁让你在这里乱嚼舌头。” 紫涵欲要阻止,但手刚刚触碰到青羽的衣襟,青羽已经满带怒火纵身跃下,只扯下衣襟一脚,他暗自责怪是自己考虑不周,惹出祸事,本想迅速下楼拦住两人的打斗,但在下意识与八贤王交视的目光中,看到其暗示自己暂且不要插手,稳住不动,便也停止住了脚步,只有满是焦急地观望着局势的发展。 铁无涯也不示弱,举起双斧过头顶,如同长虹般的迎了上去,斧锋在空中旋劈,呼啸而过,当头一棒实在有数百斤的力道,青羽长戟一挥,宛然一条游龙,身轻如燕抵住犀利猛击,反手一撩,又开始挥戈势劲力反攻,一招“蛟龙出水”迅速展身撤步,出手辛辣。 幸好,已经临近面店打烊的午后时分,铺面的食客不多,只有稀疏的十二、十三人在吃过面后,悠闲地聊天或品点心,加上掌柜、伙计不过十八、十九人,他们对眼前突发的打斗显得有些措手不及,其中有三、四人“唲”、“啊”的喊出声来,然后惊慌失色地逃出了铺子,更多的人则是带着几分悦色,稍有兴致地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当凑热闹看,时不时品着茶或瓜子,喝彩喊出一个“好”字。 两件兵器一个体宽,一个身长,双方对接交锋五十余招,大致势均力敌,所产生的气流一次比一次大,震得大堂东侧的一只大酒坛“嘭”的一响登时化为数十块瓦片,瓦片极为峰利,如同钢镖、飞刀一般向四下里飞速乱串,一旦触及肉体,定将血肉淋淋。大堂里顿时惊呼一片,余下的人群慌乱起来,但似乎已经来不及躲闪。 第十五章 结交主仆 各退一步 紫涵见状,立马抽身释放出插在腰间的两把回旋斩,各自从左右方,迅速凌空飞旋,刀背上仿佛长了眼睛,一跃起,便掠身径直撞向四野里乱溅的酒坛碎片。众人原本以为是想通过阻力将瓦砾一一打回到地面,却不料瓦砾在遇见刀锋的瞬间化成杂末碎片,如同切豆腐一样,连叮当之声也听不到半点。 其中有六、七块锋利的瓦砾在将要接近食客或伙计的要害部位时在秒间被及时击落成杂末,这又包括直接刺向江晟额头和胸前的两块,其中一块碎片正对着他眉心一点朱砂滑落,幸好没有碰着那白皙无比、娇滴滴的肌肤。 两把回旋斩在环绕大堂一周之后,交会在一起,合二为一,竟然形成阴阳刀,寒光烁烁,绝非凡品,冷冽而又慑人。 铁无涯和青羽见持兵器一时难分胜负,求胜心切,便凌空飞起在半空中连对了一掌,两股力量都是刚性十足,蕴有浑厚内力,最终仍然相持不下。 “无涯,我们出言不逊在先,还不快收掌!”江晟终于发话了。 与此相对,几乎同一个时间节点,八贤王也厉声言道:“青羽,我们虽是无心之过,但的确理亏在先,还不快住手!” 铁无涯和青羽也各自退了半步,收回掌力,站成两方阵势,在大堂中间隔开五米、六米距离。双方对视,背心都已大汗淋淋。 众人经过这么一吓,再也没有观赏武斗的雅兴,不敢在店铺内停留半刻,“嗖嗖”地溜之大吉,生怕遭来横祸。 八贤王和紫涵走下楼梯,拱手一礼道:“一场误会,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少侠勿怪!” “早闻霹雳阴阳刀,出手辛辣,吹毛利刃,逢人头就取,今天有幸一见,真是大失所望呀!”江晟并没有直接理会道歉,倒是用略显遗憾的口吻叹息道。 “遇佛杀佛,遇神杀神,只是阴阳刀留给江湖人一个片面的印象。它不一定就是冷酷无情的。”紫涵道。 “兵器和人一样,留给别人什么样的印象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身究竟怎么样,是什么?”江晟保持一贯高傲的神情,接着道:“你是这刀的主人么?” “算是吧,尊驾有何指教。”紫涵见江晟对刀的来路似乎比较熟悉,好奇地问道。 “你希望我说报仇,还是报恩呢?”江晟表情略显严肃道:“问一件杀人不眨眼的兵器,自然是寻仇来的了,还用着多问吗?”说着,他推动了下轮椅,眼角朝上,语调有些嘲讽的意味。 “尊驾的双腿……难不成与这阴阳刀有关系?”紫涵顿时警觉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不和谐的氛围,每个人的表情抽搐起来,或多或少都有些紧张。 “不错,你还不算太笨拙,一猜就中。”江晟低声道,眉心一点朱砂微微紧皱。 此时铁无涯更是戒备再三,他熟悉一旦遇上不寻常或者特别烦心的事情,江晟惯有的姿态就是皱眉心,他随时准备抡起斧头再大干一场。 青羽年轻气盛,刚才原本就没有打爽,心中有些不服气,见形势有些不对,胸中也热血沸腾,时刻准备抽戟再战他几十回合。现场气氛骤然变的更加紧张起来。 “这位朋友,我的这位小兄弟人品和武功呢,还算不错,但是胆子不大,也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你不要说半句,漏半句,吓坏了他。”八贤王依旧坐在阁楼上,神情淡定,语气平缓道。一字一词言语间,虽然平淡,但无不透露出不威自怒的气场,让人不由生出几分敬畏之情。 “嗬,你怎知我只说了一半话,另一半话就不会吓坏这位兄弟。”江晟低声问道。 “因为你的目光纯正,并没有恶意!”八贤王埋头品着搁在案桌杀上的茶,然后淡淡一笑,抬头看着江晟,胸有成竹地说道。 霎时,两道犀利的目光在瞬间交错,如同雷鸣闪电在一瞥间碰撞在一起,擦出火花,只不过不是在等待倾盆大雨泻下,而是在攀比谁更能够看透人心。 数秒过后,江晟冷冷地把脸转开,唇角却绽放出一朵小小的笑容,好像心满意足的样子。 “我曾经的确与阴阳刀有过一面之缘,只不过那是我还是未满龆年(男孩八岁,女孩七岁)的孩童,被人劫持,而那人手中正握的是寒光烁烁的阴阳刀;我也曾经亲眼目睹过那刀光之阴冷,杀气来势汹汹,却按无声息---在百米之外的漆黑之夜,还未等围攻的敌人刀锋出鞘、弯弓上弦,就已经以千钧之力咆哮回旋取了三十余人的项上人头。” “即便是你耳根聪灵,反应迅捷,快速出手用利剑或钢刀去阻挡死神的到来,但都无事于补。”江晟用左手指轻轻敲了敲轮椅的扶手,双目微陷,仿佛依旧心有余悸,轻声接着道。 “为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不过是一把回旋刀,持兵器运用内力把它狠狠挡回去,再杀他一个“瓮中之鳖”岂不快哉!”青羽陡然追问道。 紫涵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青羽,用有些低沉但很果断的语气言道:“不可能!” “为什么?”此时,青羽和铁无涯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道。 “因为江公子已经说过了,阴阳刀的阴性森森,锋锐无比,一贯是‘遇佛杀佛,遇神杀神’。”紫涵解释道:“阴阳刀是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的传人,用上古神兵青釭剑的剑梢在上千度炙热的火炉中熔化七七四十九天锻造而成,削铁如泥,无坚不摧,即便是上等玄石打造的锋利之物,都能轻而易举地折断。” “不错!”江晟用左手指轻轻敲了敲轮椅的扶手,双目微陷,仿佛依旧心有余悸,轻声接着道:“奇门兵刃就如同纸片被穿破---甚至,在对手身首离异的瞬间,项上那原本应该喷射如注的血花还没有来得及绽放,人就已经愕然倒地,滚烫的鲜血才渐渐地浸湿地面,在雪白如棉的天山脚下舞出动感生命最后的乐章。” 原来,十八年前的夏天,在天山锡尔河下,年近8岁的江晟又一次想着法摆脱掉了身后的“尾巴”铁无涯,独自推着轮椅来到山光水色的河边。这是他三天前无意间发现的圣地:河中的水都是由冰雪融化而成,清澈透明,似一面晶莹剔透的镜子;洁白的雪峰,翠绿的云杉倒映在水中,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最关键的是,这里,只有江晟一个孤独的人影伫立在水边,在静静地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 寂寞的人,不一定感到孤独。而孤独的人,往往总会感到一种无所事事的寂寞。如同拖着疲倦的躯壳,置身于喧嚣的人群中,凝望着万家灯火,却凄凄然不知该归向何方。一种无以名状的焦虑感和自卑感席裹着全身,吞噬着内心,让自己难以自拔。 然而,孤独与自卑就犹如一对如影随形的孪生兄弟。 江晟,就是一个从小习惯孤独、乐意孤独、甘心孤独的人。因为双腿天生残疾的阴霾,他不愿意主动接触同龄人,用孤傲和强势小心翼翼地包裹着内心的自卑。又加上肌肤白皙宛如少女的原因,他害怕被别人嘲笑,更是加固“围城”自我封闭,用高傲的目光扼杀所有嬉笑、嘲讽的可能性,甚至将一切同情和怜悯之情也远拒千里之外。 他天资聪慧,更勤于刻苦,不仅深得天山无量医尊半坡道人的真传,而且创新出奇,五岁熟识“四象”、“二十八宿”,七岁能将“望闻问切”运用自如,八岁便自创盘丝绵掌“天蚕吐丝”、“灵蛇摆尾”,用悬丝诊脉。 但是,这一切骄傲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依旧是一个自小残废的孩子,依旧是一个注定永远要坐在轮椅上仰望天空的弱者。与其他同龄孩子不同,他从来无暇要天真灿烂般数星星、看月亮,也从来不屑励志要有什么抱负做个伟岸式的英雄人物。 如果说着更准确一点,前者不是无暇,是不屑;后者不是不屑,是无暇。他要腾出尽量多的时间去钻研医术治愈腿疾。毕竟,此时的他才八岁,对腿残还有不服输要挣扎的欲望,对命运还有不低头的勇气和憧憬。 只是在自我世界封闭的同时,他偶尔会做个像淘气孩子,借故从“尾巴”铁无涯的守护下逃出来,透透气,自我放风一阵子。 他不喜欢成为被保护的小动物,更不喜欢被圈养的生活圈子,但是双腿患疾,很多时候必须求助于他人的帮助,很多时候自己原本就是一只容易被伤害的兔子或小猫。 铁无涯是天山半坡道人在普永桥街边看技杂耍摔跤时,给了赎身费收养的孤儿,体貌黝黑,广额阔面,不待成年已经是虎体熊腰,气雄力壮, 据说父母双亲曾是开封(汴州)手工业作坊的裁缝店主,生下此炭头儿后生意红火不已,站在店门外等待量体裁衣的顾客络绎不绝,在半条街内一览望不到头,所以给小儿取名“铁无涯”,喜获若宝。开店5年内,铁家旗下已经有14家分店遍地洛阳、许昌等北宋名城,白市、夜市和晓市的生意都爆棚,交易数额动即过万。 北宋的都城开封和华北平原上其他城市一样,布局横平竖直,民居铺张开阔,大街宽度逾百米,起着火灾隔离作用,因而火灾发生时候,通常受到损失的局限于一个街区。针对火灾的威胁,皇室、官宦、富商在住宅和货栈的四周挖了防火渠,很好保护了自己的财产。引水的通道让沿东北城门一带聚居的人群形成了富人区;而普通百姓在大火来临时候只能抱头乱窜奔西湖边逃命。 想来钱财来着太容易,后来家里涉赌,小赌成大,自然家境落败。待到铁无涯5岁时,父母双亲原本到开封普济寺祈福,却因家庭琐事竟然在庙堂上争执吵闹起来,终不欢而散,回到家中半夜雷雨大作,戌刻,院中枣树**,火光骤起,由厨房延烧庭院,数十亩华寨化为寥寥青烟,父母亲也在火海中丧生,唯有铁无涯被母亲情急之中从窗台将他抛下防火渠,一丈高落水他竟大难不死,可惜成为了孤儿,跟随江湖艺人街边杂耍,混口饭吃。 因为铁无涯长得虎背熊腰,气雄力壮,脾气易躁,半坡道人授他鼎天铁锤,一双140斤重的兵器,被他杂耍着呼呼生风,真是恨天无柄,恨地无环,要不,他准盼望着把天扯下来,把地提起来。 第十六章 痞子过街 人人喊打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无聊中,说了几个貌似有几分英雄情愫的人物,再换个口味,说几个混迹于市井的贩夫走卒。《管子?小匡》曰:“处商必就市井。” 西汉置的广陵郡,抛开江南才子佳人的名号,也是市井之徒混迹的集散地。在唐代以前,城市分区规划严格,娱乐活动不易在民间流传。到北宋时,娱乐活动打破了等级的藩篱,在市井兴起,瓦舍应运而生。 每当夜幕降临,比较阔气的有钱人便习惯逛戏园或茶楼,泡上一壶好茶,点上一盘糕点,且看、且听、且食、且饮,优哉游哉。 云萧萧显然不属于这类有钱人,平常能混个温饱已经是不错的日子。当广陵郡有一波人在为一年一度的城隍会准备祭祀仪式的时候,他已经悄然溜进了宁国寺偷窥,因为他原本就是个市井之徒,不劳而获的捷径就是盗劫。 云不劫,只盗。不劫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出身不了名门,也不在武家或拳家扎根,势单力薄,被挨揍的概率太大!一不小心就会送掉卿卿性命,还被人称道做:大快人心! 但是事实后来证明:他的确是出身名门的“富二代”和“官二代”,而是祖上还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龙纹鞭,乃宋太祖赵匡胤在“镇定二州”时钦点取名。 事实还证明,对于他这样不知诗书、不懂礼乐、不守规矩的痞子而言,在佳人、美酒、名剑中,他惟独不好酒,只因为他父亲便是个酒鬼,而他对那个男人的怨恨却不是从酒开始的。 此时,作为古都的广陵郡,苏醒地过于太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晨曦的昏色已经折射出柔弱的微光。 在风和日丽的清晨,寺庙里的和尚们早已开始了忙碌。古刹寺的钟声嘹亮,大小弟子们磨拳擦掌,小沙弥们挑起担子站在井边打水,头上的青茎似乎都要爆裂,好不容易才将一桶水提了上来,又放下桶去挑下一担子水。一个脑袋探进墙来,专注着晨练者的架势,凭空比划着,续而一句:“没趣!”便跳下墙去,熟悉得钻进了走廊里。 小沙弥们依旧在抱怨着日子的乏味,责怪寺中戒律清规定的是冠冕堂皇,一方面自个儿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另一方面却看到大师兄们搂着小妮子亲热,大弟子们敞开门吃香的喝辣的。 几个小沙弥聚在一起,在闲暇之际,动手逮几只蛐蛐斗斗开开心,却被执法师兄硬是逐进了柴房。如今劈柴、做饭、洗衣、挑水的活全让自己揽下了,心里满腹委屈,但也惟有背地里哭爹骂娘,哀叹自己福薄。“快,快,大师兄在催了,别磨蹭了!”一个小沙弥慌里慌张地跑进柴房来,取下火钳上的烤鸡装入盘中,便赶紧往外跑,生怕又被体罚。 忽然,一颗石头从眼前横飞而过,打在廊柱上,在走廊阴冷潮湿的空气中,四下无人,伴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抽泣声,毫无预兆地从小沙弥耳边划过,顿时后背渐凉,脖颈处裸露的肌肤已不禁寒意,变得几许僵直。 小沙弥愣了片刻,颤颤惊惊地张望道“谁?”环顾四下,还是不见人影,再一低头,发现盘中专程孝敬给大师兄的烤鸡不见了,正在恐慌中,“哇!”又听得一声尖叫,小沙弥吓得拔腿就跑。 云萧萧窃笑不已,从梁上跳下身去,手里提着烤鸡便要往回走,心想:这小庙里的小光头胆子不怎么样,厨艺倒还马虎。要是在店里当个伙计什么的,包吃包住,幸而还能有个十儿八钱的,真是脑袋进水了,呆在这破庙里白受罪。活该让他师兄逐出去,也就早早脱离了这苦海! 途中经过早市,镇上的市场不大,也许是时间尚早,叫卖得也就那么几个,甚至连走来路往的人也与往日相差无几。好比古刹寺的晨练,十年如一月,看不出什么新鲜玩意,云叹了口气。这时从“百翠楼”走来了几个衣襟不整的汉子,为首的蓝衣男子更是眉飞色舞,一副意尤未尽的德行。云“呸”了一声,低声骂道:“养不起老母的人还有钱慰劳怡红院,真是他妈姥姥的!”忽地想起上次的事还没了,急忙垂下了头,加快了步子,赶得急,一脚下去竟踢飞了路旁的一处瓜皮。 而那瓜皮不偏不倚得险些踩在那蓝衣汉子的脚下,那人阴沉了脸,抬起头来,瞅见了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暗示左右两人拦住路口,挡在云萧萧的前面。云见绕不过去,也就放慢了步子,蓝衣人吆喝道:“只见过黄鼠狼给鸡拜年,没见过赖皮狗衔鸡过寺。”众人跟着参合道:“狗与狼是近亲嘛!” 云有些不愠,但立马满面堆笑道:“畜生招呼畜生,这不,四只拦路狗也就哈腰舔舌躺在路中央了吗?”蓝衣人听罢,卷起衣袖开骂道:“小畜生,前些日子叫你给遛了,你这贱种,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找了什么样的男人才能有你这样的小贱胚子!还敢在爷们面前叫板,哼,什么东西!”云自小得知是个孤儿,没有见过爹娘的模样,原本对父母的事儿也不在乎,但知晓来着不善,估计逃不了被群殴,也壮壮胆,想向四野好事之人“借力”便叫嚷道:“出言不逊就算了,破口就骂人的爹娘,哪个不是父母双亲生的?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算哪门子英雄好汉?” 谁知,叫嚷了半天,街坊压根没有人见路不平,出言相助,更不用说伸出援助之手了,云萧萧处于绝对的孤立状态,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内。他平常就不算乐意助人的好心人,经常惹是生非,被人唤做“野种”也习惯了。这也是他之后痛恨父母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使娘亲嫁个杀人越货的土匪也好,至少能够保护自己不随意受人欺负,闲暇时候能够欺负人更是甚好! 此时,他不指望外援,只能自保,侧身攥紧了掛在腰间的一把弯刀——那是他昨天被老鼠磨牙烦恼了,在翻床底柜追赶鼠噪时无意间发现到的。“余伯这老头,什么时候还藏了宝贝在床下,是怕我到当铺换了烤鸭还是鸡翅?真是越老越糊涂!”云萧萧捧起刀,见刀长三寸七分,刀柄上刻有“恋月”二字,虽然分不清楚刀身是否是由不寻常玄铁铸造,但也断定能买半桌饭菜打个牙祭,便直径把刀揣在腰间溜出门去,准备出门寻个典当行换好个好价钱潇洒一下。 至于,这把弯月刀是什么料、从哪里来、有什么用,都跟自己无关。相信这也跟余伯这个瘦弱单薄、唠唠叨叨的花甲老人也扯不上多少关系,当然除了日常切菜做饭用外。 带头的蓝衣汉看云摸刀,更是乐意讪笑道:“小崽子,平日里偷鸡摸狗的,就带这东西犯案?你要真是个东西,就用它冲大爷我这里来一下啊!”说者,扒开衣服,指了指一团肥膘的胸膛。云惊愕了下,退了一步,他原本脸皮就不薄,自然也不是个容易被激怒的人,那把弯刀他还没能用过,更不会在这个时候将它派上用场,因为他还不傻,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与其进牢房伺候狱头,还不如在外当个痞子自在。 “哟,小崽子不敢呀,这刀子原来也就是你这聋子的耳朵——装装门面的呀,哈哈!”蓝衣人更猖狂了,笑得他脸上的横肉直颤,“要真不敢呀,那好,爷们也不存心刁难你这贱骨头。来,你就从爷这胯下钻过去,爷再赏你一碗肉汤喝!”说完,伸腿,指了指胯下,紧接着四人放声浪笑开去。 云萧萧懂得趋利避害,眼下是四个人,自己逞能只能更欠揍,最好的办法就是乘机溜之大吉,便皮笑肉不笑地附和着点点头。在弯下身子的时候,他调转步伐准备迅速开遛,却不料那几人似乎算准了自己的打算,左右两旁人几个大跨步跳过身去,劫住了他的后路,其他的人包抄上来,把云团团围住,使陷入窘境之中。 四人狞笑着,握紧拳头,嘻嘻哈哈地向云袭来。云用长期在少林寺中偷窥顺手牵羊来的拳法胡乱应和着,正巧一拳不偏不倚地反击在一蓝衣男人的阳白穴上,那人哀号着跳起身来,大声嚷嚷道:“打,给我往死里的打!这**养的,妈的!”其他的三人便更加疯狂了,按住云,一顿暴打。蓝衣人也扑了上去,霎时拳头如雨点般落下来,云左迎右挡,都说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这里是四个人的八只手,他浑身疼痛难耐,拼劲权力,奋力起身,在潜意识中拔出弯刀,顺势向一方冲去准备杀出一条逃生路。 蓝衣汉迎上前攥住他,挥动着拳头砸向云的脸,云大喝一声,猛得刺向蓝衣人,又一把推开他,挣脱着跑出包围圈。 但没走多远,听见背后传来一阵惊叫声,一人大呼道:“李老二没了!”待云转过身去,那三儿已撒腿跑开了,只留下一人直直地俯在地上,有一种红色的液体从他的胸部浸透流了出来,那身上的蓝顷刻间让人觉得格外刺目。云摊开手,才发现满是血,弯刀落了下来,伴着哒哒的血滴声。顿时,市场里所有的人似乎都放下了手中的活,张大了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市面上的小打小闹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了,而在今天,今天早晨,他们终于盼到了更为吃惊的一幕。可惜没有人看清楚那把弯刀是怎样刺入这个痞子的胸膛,甚至没有人能够说明白在刚才以前,这把弯刀究竟出现在谁的手里。他们中间有人开始埋怨了,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不应该是顾着叫卖、讨价、数钱和摸包儿。不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他们看见了一个人,握着一把带血的弯刀,站在一具尸体的不远处微微颤抖。 显然,云的目光有些呆滞了,脑里一片空白,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弯刀,”他嘴里叨念着,俯下身去拾起它,终于想到了他该做的事:“逃!” 第十七章 杀人出逃 别过余伯 云萧萧上气不接下气地一溜烟跑回到家中,一个有些驼背但慈祥和蔼的老汉正在整理打点着炕头上杂物,忽听得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一阵纳闷,回过头来见是云,道:“兔崽子,大清早你关什么门呀?” “没,没事!” “没事?”老汉仔细打量了云,一副丢魂落魄的模样,急切地问道:“究竟出了什么事有,大汗淋淋的?” 云见隐瞒不住,只好从实说了,:“老孱头,我,我怕……闹出人命了!”云把老汉使唤成孱头,因为他总是一副软弱无能的样子。 “什么,人命?谁?” “李老二”,云缓缓道:“他找麻烦,我就不客气了!” 老汉双眉紧锁,一阵沉思后,催促道:“快,官府立马要来捉人了,你呆在家里不是坐以待毖吗?快,快,收拾收拾,赶紧出去闭闭风头呀!”说着,瞧见了云腰间插着的弯刀,一把夺过来拔开,只见血迹斑斑,“你这娃,东西怎么可以随便拿的!哎,这把无隐刀吹毛断发,斩金截铁,是吸血的东西!你那能拿它去捅人呢?” “这么说真是把好刀了?”云萧萧语气中竟有几分兴奋,甚是诧异家中竟藏有这样的稀罕物。 余伯一向本分,从不沾染血腥之事,连鸡鸭都不敢下刀,这其中定是有什么蹊跷。但大难当前,云萧萧也无暇多问了,慌忙地拿了桌上两个窝头打成包,来不及胡扯几件衣服,便匆匆出门了。 临末,云萧萧望着老汉孱弱的身影,竟有些内疚,低声道:“老孱头,我走了!这些年你步伐蹒跚,唠里唠叨,让我烦心事不少!我也给你惹了不少麻烦……” 老汉一言不发,云知道余伯尚在气头上,也不多说了,直到他快要迈出门槛的那一瞬间,老汉这才上前抓住云的手道:“萧萧,你到了外面,要多长些心眼啊,人心难测,且不可再莽撞了!且记平安是福,平安是福呀!”老汉的声音有些抽噎了,云萧萧的心也开始颤动了,这次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心寒。 当人生遇到挫折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容易脱离实际,想入非非,把自己放到虚无世界中,企图用麻痹应付挫折,获得满足。在市井中,云萧萧也盼望、羡慕、嫉妒衣食无忧、锦衣玉食的生活,他虽然没有到追求人生光环和荣耀、博得他人欣赏和尊敬的境地,但自小被同伴排斥、冷落、讥讽,他也抱怨过生活不易、命苦艰辛。什么我不能出生在豪门世家?不出生豪门世家也就算了,为什么我不能成长在一个有父母呵护的寻常人家?不成长在寻常人家也就算了,为什么我不能寄养在一个有基本劳动力、面子过得去的收养户?”要知道,余伯有多么形容枯槁,风烛残年,两腿颤颤,言语迟缓,且唠叨不已。 忽然人性本真,回想这么多年来,余伯没有妻儿,和自己相依为命,就视自己如同己出一般。没有余伯,断不会有他23年的命。 而今余伯老了,尚且羔羊跪乳乌鸦反哺,自己却不能侍奉在老人身边,只顾逃命天涯,而这一去,还不知何时何日是个头儿。想到这里,云萧萧生平第一次有些悔恨自己了,如果当初老孱头收留的不是他,若是个乖巧的女儿,或者是个安分的儿子,无论如何也是比现在的处境强的,至少不会这般熬神费劲地欲言又止了,“余伯……” “不说了,赶快走吧!对了,我这还有些余钱,你带着吧!”老汉一边推动着他,一边从衣袖里掏出几撮钱币。云萧萧有些感动,临时改了本性,坚持不要钱,一来二去的,老汉有些生气了,“你这混小子,干吗老不听话呢?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呀,怎么,嫌少呀,多的我能拿给你吗?” 看着老汉暗淡下去的目光,云不再推脱了,只是像个孩子似的乖乖地贮在那里,任老汉将钱币放进他的衣囊里,他知道那是余伯现在能够拿出最多的钱,他知道那也是他的一片心。是余伯好心收养了他——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他就成了这个老人最大的牵挂。而今他要走了,也应该将老人的心一块带着,让那颗心不要再挂念着这么一个浪子。在那一刻,他想做个好儿子,如果有机会可以重来。他不会再去跟别人的小孩较劲,不会再去摘邻居家的青果,不会去撅北堂先生的胡须,这样余伯也就不用补偿给别人家长医疗费,不用忍受那泼妇人的漫骂,不用哀求知乎则也的老夫子的宽容…… “还有,这个,你也一起拿着吧!”余伯最后还是把那把罪恶的弯刀,塞到了他的手里。此时此刻,那把弯刀似乎有千斤重,云萧萧已经恨透了它。是它,逼得自己要背井离乡,也是它,让自己的明天毫无着落,更是它,害得自己现在的心情这般繁负不堪,云萧萧铮铮地看着他,嘴角微微发颤。 余伯仿佛看穿了他的心事,拍拍他的肩膀道:“带走吧,这东西是个祸根,总应该由你这个祸害带着吧,好了,好了,我这就没什么好留你的了,赶快上路吧!” 云强忍着泪水,依旧摆出平日里满不在乎的样子,淡笑道:“我自然会的,老孱头你要多保重了!有一阵子不能惹你生气,待我回来时不许再唠唠叨叨了!” 一扭头,云便奔跑着消失在晨霭中了,他感觉得到那双眼睛一直在目送着他,他清楚他欠了余伯很多。这笔债,他立志要还,所以他一定会再回来! “老孱头,你可要、一定、必须等着我……” 多少年后,云萧萧回想起这个场景,竟有些浅浅的冷笑,人性的表里不一和龌龊猥琐,在余伯的骨子里流畅,这个被唤作老孱头的男人,孱弱了二十三年,也伪装了二十三年。自己原本以为的不幸生世的确与他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是恨是爱,是固执是放下,他无暇纠结,原本,他也是个多面人,早已习惯戴着面具跳舞! 如果要写书励志的花,不妨从善的方面来看待,把云萧萧视为热爱生命的人,将困难当做一种磨砺,不断逼迫自己向上、锐意进取,如同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夜越漆黑,灯光越亮,人生的价值也就越张扬! 第十八章 丐帮集会 迈步江湖 接受最坏的结果,往往是克服任何不幸的第一步。 出门无所靠,世事多艰难。云萧萧原本就走得匆忙,身上无过多的盘缠,料想着官府不会善罢甘休,想必要尽量逃得远些才好,便拼劲加快了步伐。 生存,是每一个生物的本能。没有人愿意死,哪怕死亡意味着是更好的解脱。因此,为了活下去,为了这个卑微的执念,历史上,仁人志士忍辱偷生从来不是难事! 对于云萧萧而言,一日半餐,只要饿不死便成了。实在饥饿难挡,他就提早了945年发扬民国“阿q精神”:**或者自贱。不过他现在还一无所有,把自己定价为痞子格调,自然不会叮嘱自己:你是云萧萧,是未来江湖中流砥柱,在世上还没有更多人知道这三个字前,绝对不能就这样轻易地倒下呀! 他只会把自己和无足轻重的花草相比较:贱草一枚尚且能够违心在暴风暴雨下苟活,我云萧萧算是贱痞一枚,风往哪个方向吹,就往哪个方向倒,不信就活不了!命长赛不过王八,也要赢过贱草!”便固执地一咬牙,倔强地又甩开了步子。 的确,成熟在逆境,醒悟在绝境。 经过几十天长途跋涉,到了黑水镇,早已囊中羞涩,满腹空空了。 云萧萧走在街面上,看着热气腾腾刚刚出笼的包子,早就唱起了空城计的肚子更加抗议了。“当前对要紧的事就是能够找到一份活儿做,填饱肚子!”云这样想着,便到店铺里去问活,跑腿打杂、扛麻袋,哪怕是洗衣服做饭都成。云已经尝够了挨饿的滋味,他只觉得现在他一个人都可以吞得下一头牛。 不料,还不等他走进店门,伙计们就出来吆喝了:“滚、滚、滚,那来这么多的乞丐,这什么也没有。快滚,别弄脏了店儿!” “这么多……”云有些诧异,巡视了下周围,没有更多的人。抬头看见小二正怒气冲冲地瞪着自己,下意识地打量了下自身:经过好些日子没日没夜地跋涉,狼狈了些,可也不至于太邋遢呀。云挑了挑眉,憋着嘴道:“狗眼看人低!”哼了一声,就走开了。 云已毫无分文,画饼充饥显然是不可能的,便拖着步子向前走,原本疲惫不堪的身子更觉乏力了,不知不觉间竟一头载了下去,好半天才睁开眼,集面上的人群依旧你来我往的,云萧萧只觉得头晕眼花的,已看不清他们的脸了,无精打采地倚在墙角下坐下,垂下了头。 不知又过了好一会,“当当当”几枚铜钱从云的眼前落下,云一抬头,一枚系着银铃的环状玉配顿时闯入他的眼帘。那青翠色的绿,仿佛是有液体在里面流动似的,让这个玉佩看上去如同鲜活的泉水一般,云不懂玉,但他肯定他那定是块好玉。佩玉的应该是个身着白地青花长褂的年轻女子,云眨眨眼还想看清楚那个人的容貌,一块被他肯定的好玉究竟是谁得了去?那女子已转身离开了,“叮叮当当”只听见她腰间留下的清脆铃铛声。 云看着溅落在地面上的钱币,嘴角微微扬起,黯笑道:“云萧萧呀云萧萧,你真是被人当作乞丐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也!!!”仰头窃喜一会儿,他迅速地将那几铜钱揣进了兜里,慢慢站起身来,满心欢喜地向刚才卖包子的小贩走去,他实在太饿了。 来了笼包子,云萧萧狼吞虎咽了起来,眨眼的工夫,那笼包子就见底了,云的肚子自然是没有多少感觉,“不管他了,总算是垫过底了!”云付过三枚铜钱后,将剩下的六枚小心翼翼地放回了衣兜里,还不知道这捡来的仔儿,什么时候再救上他一命的呢? 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他不能白白地坐在一个地方等着下一次的昏倒。要知道,不是每次醒来都能见着孔方兄的,更不是每次都能醒得来的,就如同那枚玉佩,是个稀罕物,去了可能永远就见不着了。 云不糊涂,可眼前他真得很迷茫。路就在脚下,但他却不知道要通向何方,他又能够走多远,他只是在一味地走,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看着身边毫不相干的人。渐渐地,他的思维又敏锐起来了,他开始有些明白店小二在吐出那几个字时,为何是那样一副恼怒不胜烦的模样。“那么多——乞丐!”云在口里咀嚼着,不错,这黑水镇里的乞丐倒真就那个字:“多!” 街头巷尾,时不时都能看见些他们,三五成群,走东窜西的,或索性就一伙在地面上蹲着、坐着,倒不怎么乞讨,只是相互间窃窃私语着,然后又若有所悟似的点着脑袋。云虽然纳闷,倒觉得挺有意思,“逃经黑水镇,竟遇上了乞丐开会!” 正在这时,云感觉到有一只手身进了他的衣囊,云猛地用在古刹寺看来的一招反手擒拿,抓住衣囊里的手,“呼”的一声将后面人拽起。 只听得“哎哟!”一声,那人便以一个标准的狗吃屎式重重地摔倒在地。云拍拍手,从小跟人打到大的他,自信还是有这么一手。那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眼角就有些红润了,云一看,笑了,原来还是个奶气未脱的孩子,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满脸污垢,虽辨不清长的什么模样,不过一双眼睛倒是分外明亮。 “小叫花子,什么不好学,学这个,这是你做的来的么?” 那孩子不吭声,也不哭,抬起头,直直地瞪着云,云猜想那一跤定然摔得不轻,心想这小子倒还有几分毅力,又笑道:“不说话啊,知道害怕了,偷爷爷我的钱,现在晓得错了?” “无——赖!”小叫花瞥着嘴,好半天终于挤出两个字来。 “什么,无赖,我?你这毛孩,倒蛮能诬赖的嘛,不做无赖去才可惜了!”云倒不真生气,无赖这两个字,他听得多了,“那你说说,我怎么无赖你了,就因为我摔着你了?” 小叫花知道捞不着便宜,甩过头去,也不再理会云,只觉得很是委屈:肚子依然饿得咕咕乱叫不说,屁股又在疼痛不已了。不知不觉间,竟失声哭了起来。 这下弄得云有些苦笑不得了,作为一个过来人,他知道饥饿对于孩子来说,甚至会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云觉得有些心软了,他原本还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回头看见前面有一卖肉饼的,便上了前,“你这饼咋卖呀?” 那卖饼的抬了头,瞟了瞟云,冷笑一声道:“咋卖?咋卖都成,就不白送!” 云有些恼了,随而平静下来。 “咋卖都成,是吧?”云迅速从衣囊里抖出了一枚铜钱,嘴唇微微上翘笑道“那好,就用它们,我拿这些饼!”说完,不等那店家回答,云便把铺面上摆放的十多个饼一股脑儿地全塞进了衣襟里,转身便往回走。 那店家断没有料到云萧萧会这样做,刹那间怔住了,回过神来时,云已经走出了好几丈远。那男人当然不肯作罢,要知道他这十多个肉饼要下来可不只四十钱呀,而这一个铜钱还顶不上他的香料钱。便挥动着菜刀追出来,“你这小瘪三,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想走,可没那么容易!站住,看老子今天不劈死你这小兔崽子!” 云真得也就停下了脚来,背对着这男人,叫嚷声又使他想到了那流动着的红色液体,鲜艳而又明亮的色彩,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好看的红,他可能还在慢慢地回味着…… 眼见着那男人近了,近了,在他高举着的菜刀快要落下来时,云猛地回过身来,嘴角上泛起的微笑令这个男人不寒而粟,而与此同时,云快速地拔开了刀鞘,握紧了弯刀对直了向那道白刃挡去。 “哐”的一声,就一声。那菜刀俨然就是一张硬纸,被那弯刀直径横裁了过去,顷刻间被划成了两半。一半掉在了地上,弹跳了起来,另一半还握在男人的手中。那男人呆住了,僵硬的身子还在保持着瞬间的姿势,一下子便软得趴倒在了地上。云又回过头去,将弯刀插入了鞘中,继续向前走去。 小叫花也迎了上来,眼眸里流露出向往的目光,跳起来嚷道:“哇,你太酷了!” “老孱头是不会骗我的!”云萧萧的面容很是平静,似一雨池水。 “老孱头,谁是老孱头呀?”小叫花抬起头来问道。其实他并指望云会告诉他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无论那个人是谁,对于他而言都一样是个陌生人,一个不相干的人。他只是借机能够亲近云,用手去抚摩那把让他转悲为喜的神刀。 “不饿不疼了吗?”云瞧着这张稚气的小脸,小叫花看了看云,从刀鞘上缩回了手,低下了头。 云淡淡笑了笑,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饼来,在小叫花眼前晃了晃,他便伸手要来抢。云自然给拿开了去,“给你,也行,但你总得告诉我些什么吧!” “我什么也不知道!”小叫花眨巴着眼,可怜巴巴地望着云说道。 “什么也不知道呀?”云抿抿嘴,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那好,我准能帮你找一个你知道的问题!” 小叫花知道云萧萧岂能是个大善之辈,但也无可奈何,嘟着小嘴瞅着云,只求他能够快些想到,不要太过刁难。 时间过得似乎特别的慢,小叫花的肚子里已不再是敲响的小鼓,而是擂响了的大鼓。心想着:云萧萧身上就有抢来的十多块饼揣着,却任由着自己饥肠辘辘,还唐而皇之地说是在帮自己想问题,真是可恶得很,又奈他不得,只好在心里把他诅咒个百儿十次。 好一阵子,云萧萧才猛地一拍脑袋叫道:“喔,其实我早就应该想的嘛!”看着小叫花迷惑的眼神,云润了润喉子,说道:“你起初说我什么来着,什么无,什么来呀去的?” 小叫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么长时间,以为他是在算计什么呢,原来是落在这个节骨眼上。 “无赖!”小叫花憋足了劲,冲云嚷道。 眼瞧着小叫花渐渐憋红的脸,云觉得有些畅快了,谁叫这小东西又偷又闹的,居然还出言不逊顶撞他这位太师爷,就说这小东西在娘胎的时候,他云萧萧早都已经“闻名”北城一带了。要说整人,在孝川,他要认了第二,也就没人敢认这第一了。 “对,就说这个,你倒是说说看我是个怎么样的——无赖法,”云拍打着裤角道,“我要觉得你说的是那么个理儿呢,这饼我也就不含糊地送给你了!要不是啊,这饼呀——” 云萧萧又顿了顿,耸耸肩:“没办法,我也不得不省下了哟,现在就说吧!” 小叫花狠不得冲上前去,也给云一个垫步侧踢,火气上来了,也就图个痛快了,“好,我就说这其中的理。第一,什么叫‘小叫花子’呀?你以为你穿成这样,就是公子少爷吗,真是乌鸦笑猪黑——自己不觉得,这叫无耻吧;第二,什么叫‘爷爷我的钱’?我爷爷早死了,他要真有钱,我能这样吗?我可是长子嫡孙喔!再说那是你的钱吗,那是别人可怜给你的,你能可怜给我么?哼,要不是你在那啃着香喷喷的包子,谗了我,我能找上你这样的吗?要不找上你,我至于挨上那一跤吗,兴许我早都钓到好的鱼了,吃饱喝足睡大觉去了,可现在呢,我都得了什么好了?你到头来,还怨我,这不是赖皮是什么?第三,第三就是,我,我……” “第三,第三就是‘我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呀!”云萧萧没想到这孩子年纪轻轻的,倒还挺能折腾,上下嘴皮一翻,那死人都能给说活了,“天大地大,看来是你最大了!” 小叫花得意得扬起了嘴,“无所谓了,有第一和第二也就够了,反正无耻加赖皮也就是无赖了!”说着,向云摊开了手。 云倒守信,把饼放在了他手里,小叫花便囫圄吞枣般大口咬了起来,还没尝到味,那饼就没了,又抬头望着云,云这回也到爽快,二话没说,又掏出两个饼塞在了他手中。 小叫花显然很是感动,几乎有些受宠若惊了,咬咬唇,抬眼冲云甜甜地笑了笑,又埋头吃了起来。 “幸亏你不是个女孩!”云瞧着他的吃样扬眉笑道。 “为啥?”小叫花边吃边抬头问道。 云狡黠地笑道:“一个女人呢,姑且放开容貌不谈。若是嘴太厉害,就成了泼妇;若是吃像太难看,就成了好吃婆。要是两者都占齐了,那可不得了了,既是妇人又做了太婆,哪能还有时间再去做小姑娘家!” 小叫花方才知道这是云的一报还一报,自己不免问得有些自取其辱,羞红了脸,“胡说,我可是男子汉,大丈夫!”说完,朝云扮了个鬼脸,便跑开了。 看着小叫花蹦蹦跳跳地跑开,“小孩子!”云长舒了口气后,竟觉得自己也很饿了,掏出一个饼来,也大口咀嚼起来。云的心情倒也不赖,山穷水尽后的他,此时的衣襟里却涨鼓鼓的,衣囊里剩下的那八枚铜币捂在手心里还热乎乎的…… 第十九章 赌房遇事 遭遇北丐 云萧萧又一个人了,静下心来,又觉得有些郁闷了,面对现实该何去何从,他觉得自己还需要多想想。前程何往,世事难料,又岂在算计中呢?云虽明白这个理,但并不甘心任凭着老天爷对自己的命运指手画脚,一边放开着步子,一边琢磨着自己的打算。这几天是不用多饿肚子了,可肉饼吃没了以后呢,那剩下的几个铜币是远不够自己吃几顿饱饭的,难道再去抢不成?云有些自嘲了,自己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说卑劣无赖也行,但至此还没能猥琐发展到那般田地,若那男人客气一点,也断不会遭此“劫数”。 云萧萧一边寻思着,一边迈着步子,路过一家馆时,冷不防从里面猛地推出一个人来。那人约莫有两百余斤的样子,踉跄几步,终没能站住脚,“哎哟!”一声惨叫便重重地跌在了地上,面色苍白,便坐地不起了,仅剩下一个劲得嚎号: “哎哟哟,我的娘亲呢,痛死我了,哎哟,不行了,我的天……” 云萧萧暗自庆幸:要不是闪得及时,岂不成了这肥猪的坐下垫了?一面抱怨着是哪家的生意做得怎样损,抬起头来只听得里面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三扇门楣大开,每扇门楣上都挂着蓝色的布帘,布帘上用金线绣着一个一个大大的“赌”字,云的心里有底了。 帘子卷开了,从里面走出几个剽悍的男人,横眉绿眼地瞪着那胖子,瞧着他在地上面目抽痉,痛苦地嚎叫着,都“咯咯咯”地笑开了怀:“你这死肥猪,输没了钱就想赖着不走了?要不索性就卖了你这身肥肉,也倒便宜了,哈哈哈!” 这时又一人踱着步,漫不经心地从他们中走了出来。此人的个头倒不高,在那些打手的包围中显得格外醒目。黄蜡色的脸,耳朵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但他的目光却很锐利,像是响尾蛇的眼睛。他看了看胖子痛不欲生的德行,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转而严肃起来,对身边的人嘱咐道:“这样的穷鬼,打发他快走,别坏了规矩!” 旁边的人立马哈腰陪笑道:“是、是、是,您说的是,您放心,有我们在,准坏不了!”那人冷笑一声,便要转身离开了,打手们一面让出道来,恭送道:“您慢走,慢走!”一面走上前去,对准胖子使劲踹道:“快滚,快滚,到一旁哭丧去!”那胖子的叫声更大了,几乎成了哀嚎了…… 云萧萧站在一边,看在眼里,虽然觉得很有些不爽,也没支声。此时,那些打手的叫嚷和胖子的哀嚎似乎已经刺痛了他的神经,他有些想逃了。“十赌九骗”,到头想想,那胖子也是活该,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也!”馆里的叫喊声依旧此起彼伏,俨然胜过了外面的喧闹,云萧萧加快了脚步。 街面上还是人头攒动着,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会有谁为谁的停息,也就不需要有太多的叹息了。云很快又融入其中了。 “走呀,走呀,集合了哟!”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不知从哪里窜出个小屁孩,一路奔跑着,吆喝着。云萧萧定了定神,看清楚了,还好,不是先前那个能扯淡的小叫花,不然打那,那有他,还真成人物了。心想:这丐帮的娃儿,还真不得了,打小都这样能闹,怪不得闹得爹妈都倾家荡产,落泊百家了。 再一琢磨,觉得自己倒真挺无赖的,自己不能闹吗,现在的安分不都是闹怕了的结果吗?自己不是丧门星吗,余伯含莘茹苦养大了自己得了什么好,说不定亲爹亲娘20多年前还真是叫自己给克死了的呢?想到这里,云萧萧狠狠地抽了自己一记耳光,他觉得自己越来越没谱了,说什么不好,竟诅咒起自个儿的爹娘,不由垂下了头,他的心又开始沉沦了下去,“他们长得什么样,我会更像谁些呢?”他的目光有些呆滞了,他在记忆的深处努力地挖掘着,哪怕是些只字片断,可是没有,曾经没有找到的,现在也一样找不到。云闭了眼,仰面长空: “他们一定都还活得好好的。是我太皮了,是自己走丢了,忘了回去的路,他们一定还在盼望着儿子回家!……” “快,快,集合了!走那边去!”嚷嚷声打断了云的思绪,他睁开了眼,这次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是很多人,准确得说是很多乞丐。周围的乞丐们一时间都停下了手中的活,站起身来,奔一个方向去了。 云萧萧很纳闷,直觉告诉他出事了,当然是不会关他的事,现在就是天塌下来,也与他毫不相干的,因为当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就与每个人无关了,也包括他云萧萧。不过云想要去看看,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于是,随手捡了根拐杖,这样他便觉得更像那一个队伍里的人些了,便跟着人群一起向前跑,身上的衣服倒也破旧,谁也没正眼啾他,一路叫嚷着,来到一条巷口前。 见别人都慢了下来,云萧萧也跟着慢了下来,别人坐下歇息了,他也坐下了。看着这样多的乞丐,他甚至有些兴奋了。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几百号人密密麻麻地涌在一起,气味尽管难受了些,不过也倒乐意。 “究竟出啥大事了?”云萧萧想找人问个清楚,但没人搭理他,所有的人都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云萧萧也不吭气了,他想该来的早晚会来,反正自己走这一遭不会冤枉就是了,也就跟着耐心地等。 没过多久,几个乞丐匆匆忙忙跑了过来,边跑便边嚷嚷开了:“走,兄弟门,青红帮的抢了咱在闹市里的地盘,还打伤了咱好几个弟兄,走,去教训他们,揍个青红皂白!” 人群里开始躁动起来。“打,打,打!”几乎所有的乞丐们都愤然起身,挥动着拳头,大大咧咧地骂开了花:“打死这些乌龟王八蛋!”又一窝蜂地向前挤去,云萧萧也随波逐流地跟在其中,他早就听说过少林丐帮是江湖上的泰山北斗,少林寺的工夫在古刹寺多少也算见识过了,也该饱饱这丐帮里的绝学了。 走进了巷,不远处就看见一伙人正气势汹汹地聚在了那,像是等候多时的样子,这边便更加摩拳擦掌了云萧萧走在人群里,料想前面的人应该就是所谓的青红帮了,可觉得奇怪了:原本以为那青红帮会是何等的帮会,敢与丐帮树敌,可放眼望去,不也是一群乞丐吗,难道乞帮也分你我吗?云不想枉加猜测,便向一旁套话了: “哇,这些人这么凶,要吃人呀!” “我呸!”旁边的一人扭过头来,一吐唾沫,对云萧萧说道:“就凭这他们这一股子人?也敢在老子们面前逞威风,看今天不打他个抱头鼠窜才怪!” “就是,这青红帮越来越嚣张了,今咱通天帮的兄弟们就容不得它了,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到咱的地盘上来撒野!”另一人也转过头来愤愤不平道,见云有些疑迟,又凑在云萧萧的耳旁低语道:“兄弟,刚进来不久吧?别怕,倒看看这青红帮能有什么三头六臂。就跟你直说了吧,帮中城南城北的兄弟还有的在往这赶,到时候打起来,咱肯定是吃不了亏!” 云萧萧诧异了一下,方才知道原来这丐帮里不知几时起,划分为若干个帮,各帮各成一派,各占一地。要说去打架,并不是说要招对招,单挑单的一决高下,而是仗着人多势众一窝蜂地冲上前去头抱头,脚靠脚地厮扯在一起。 “这不是小孩子的把戏吗?”云不免觉得暗自好笑,一样的蓬头垢面,一样的衣衫褴褛,还不知道那拳头会落在谁家的兄弟上呢。真是无聊,也倒应了一句老话:狗咬狗! 果然,两路人马怒目而视后,一人疾呼道:“打!”双方便扑上去,厮打在了一起,云萧萧自然不会去真打,只前倾后仰,左右逢圆,来回移动着步伐,只要那拳头不会落在自家身上就好。 正打在热闹中,只听得一声叱呵:“你们都是些什么东西,要抢地盘也不挑挑时候!西厢阁的妖妇就要前来闹事了,还不赶快到总坛那边集合,哼!”寻声望去,不知何时来了个青衣男人,拉长的脸,鼻子更大了,一双眼睛看得叫人心颤,那男人环视了四下,没人敢吭声了,漫骂了几句,摆手又走了。 “是他!”云萧萧在心底暗暗地叫道。 青衣男人走后,双方也倒作罢,又各自站回了原来的地方。不过这次云萧萧没有站回通天帮,而是捂着肚子,摆出一副挨了打的模样乖乖地站到了青红帮的队伍里。平心而论,通天帮的面色的确要好很多,比较下来,人也显然要多得多。 青红帮里不少人已经打红了眼,把牙齿咬得咯咯的响,云萧萧心里虽然很是幸灾乐祸,却硬是皱起眉头,故意自言自语道: “下手真够狠的。这通天帮无非也就这两手,等咱拿出看家绝活来——” 一人抹了抹嘴角上的血沫,抬眼看了看云,讪笑道:“哪里有什么绝活,今儿就没能带够人,这帮里的绝招就是人多力量大,要是冲上去,十个围着他一个打,打得就舒畅了!” “别磨蹭了,快走!女魔头来惹事,壮声势去呀!”说话的间隙里,青红帮的领队又开始吆喝了,说完狠狠地瞪了瞪通天门的人,低声道:“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就是了!” 通天门倒也得意,任由着青红帮吹胡子瞪眼,狠不得他们此时再滋惹些端倪,好放手再打他个皮痒痒的。见青红帮里尽是些识事物者的俊杰之才,也就无趣跟着招呼着赶往总坛了。 云萧萧正在犹豫要不要跟着去。这事要放在从前,他定是无需犹豫的,可现在看来,这江湖中的事也不过是想当然罢了,见面不如耳闻,还不如溜进戏院里看几出好戏过瘾呢。 正在思索中,人群又开始骚动了起来。云萧萧在其中被一挤一撞的,也就身不由己地向前拖动着步子…… 第二十一章 摄魂针出 姗姗迟来 “想必西厢阁的无忧宫主就是尊驾了?”青衣男人一改严肃,又拱手相笑道:“不知宫主亲临鄙帮是为何事呀?” 那妇人并不直接回答,抬眼冲青衣男人莞尔一笑,那青衣男人便立刻涨红了脸,三魂立即被摄去了六魄,只是盯着妇人的脸望地出神。 云觉得好笑极了。这妇人已不是二八岁月,还能如此钩魂夺魄,倒是那青衣男人此时恍惚如坠云端般,如痴如醉的眼神,比较在赌房和巷口见面时目光的凶狠冷漠俨然辩若两人。云不免有些恶心,心里暗自道:“这男人,怎一个贱字了得?” “你就是丐帮现任的六袋长老——青鹤子,青长老吧?”妇人终于缓缓开口了,眼角依旧妩媚妖娆。 男人怔了怔眼,自觉有些失态,忙连声道:“一点儿小名,何足为外人道也?宫主言重了!” “哪里的话,长老太自谦了,”妇人发缕轻拂,喃喃一笑道:“中原武林,向来以貌取人,就凭长老您这等的尊容在丐帮还能出得了众,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了!” 云萧萧听了狠不得拍着腿喷笑不已,可是躲在角落里不敢太过张扬,唯有强忍地噎着。人群里却有人忍不住嗤嗤直笑,虬髯大汉和秀才乞丐转过身去,狠狠地瞪了瞪四下,方才平息了下来。 青衣男人自然脸上挂不住,脸色由红到白,浑身气得直哆嗦。 看着男人恼羞成怒的模样,云有些幸灾乐祸,有道是“女人如花就带刺”,忽然从云端摔入谷地,这青衣男人总算是自讨没趣了。 “我说,青长老,您还傻愣在哪干嘛,去,把你们家老不死的叫出来,别让姑奶奶我等久了!”妇人又抿嘴笑道。 青衣男人青筋暴起,脸变得阴冷扭曲,终于发作了:“妖妇,你别欺人太甚!” “哎,你们男人变脸怎么就跟翻书似的呀,”妇人低头一叹,进而一甩衣袖,不耐烦地喝道:“本宫可没空跟你们瞎罗嗦,乖乖地把东西还回来,叫你们当家的出来,谢个茶认个错,也就罢了!否则,哼……” “笑话,你这妖妇作恶多端,如今竟敢欺负到我们丐帮头上了。且不说咱没拿你什么,就是拿了,又能怎样,我倒要看看几个娘们,能把我们大老爷们怎么了?”青鹤子挤了挤眉头,斜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笑道,把“怎么了”三个字压得特别暧昧,众人便一阵附和,不绝于耳。 云不吭气,这青鹤子诚然是个淫邪之徒,可这妇人虽然风韵犹存,扰手弄姿,显然也不是个清淑胚子,他倒要看看这场闹剧该怎么个收场。 妇人倒不动怒,轻挑了下眉头,一抬衣袖,眨眼间已射出数十枚银针,直逼向青鹤子的喉结处。青鹤子见银针来势迅急,快步转身,速而又低头侧目,来回迂步,左挡右踢好不容易躲过了这一劫。 那无忧宫主似乎还不肯做罢,轻哼了声,一甩衣袖,“嗖、嗖、嗖”又放出更多的针来。 青鹤子不禁脸色煞白,哪里还能招架得住,正在慌乱间,一道身影凌空而下,挡在了他的前面,随而那人将袖头往前一拂,还不待众人看清楚,已将暗器尽收于袖内,众人惊诧,方才看清来人的面孔,忙高呼道:“是帮主,帮主,帮主到了!哈,帮主到了!” 云定了定神,只见来者约莫五十多岁的年纪,胡须花白,一袭蓝衫,虽然略显些破旧,但面容冷峻,望之隐隐透出一种不怒自威的霸气。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上天有好生之德,施主又何必强夺人性命呢?” 不知什么时候,从一旁又走出来一个白发满头的老和尚,但见那老和尚精神矍硕,步履轻盈,面相慈祥,倒不像古刹寺里的和尚生得那般猥琐。 “笑话,什么时候这和尚和要饭的吃一锅饭了?”无忧宫主一扬蛾眉,清笑道。 “贫僧法号悟放,让宫主见笑了,”老和尚走上前去,依旧笑眯着眼,双手相合继续道,“天下武林本成一家,宫主又何出此言呢?” “穆帮主,这妖妇大言不渐,居然公开挑衅我丐帮,辱没帮主们的名声,”青鹤子半晌回过神来,急忙冲至蓝衣长者的跟前,弯腰诉苦道:“小的实在气不过,与她理论,却不料这恶妇突出毒手,幸亏帮主您及时搭救,否则小的,恐怕……恐怕就无能,再为丐帮、为帮主效犬马之劳了……” 话至此时,青鹤子竟有些晗泪哽咽了,又仿佛是不自禁地紧握住了蓝衣长者的手,神情激动,与先前赌房、巷道里的凶煞辩若两人。云萧萧看得真切,不由暗自生笑:这青鹤子倒也真是个人物,刚才眸子里还淫光闪闪,现在却泪眼婆娑,俨然那一个放荡,这一个孝子。呵,这哪里是在述苦,分明就是在邀功嘛,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就说‘你知道不,在这女魔头大放厥词的时候,只有我——青鹤子,挺身而出,铤身走险,以至于险些送了性命,你说说看,我是不是很乖,很听话呀?’转而又一想:这救命之恩,也就是再生父母呀,人家不要说做个孝子,就是弄个孝孙当当也无妨呀! 想着想着,云觉得好笑极了,只恨不敢声张,唯有憋足了气,接着往后瞧。 那蓝衣长者倒也不像是个情理中人,面对青鹤子的痛诉,也只是抽出另一只手来,扬了扬手,那青鹤子便自觉地站回原地了,随之的,还有那刚揽于袖中的银针们,所不同的是,它们此刻赴向的正是无忧宫主,好象沿途返回一般。 “完璧归赵!”蓝衣长者喝道。 无忧宫主也不躲闪,一舞衣袖,像是三五下的工夫,只见衣带翩跹间,那些银针又一一刺在了一旁的树上。 “本宫送出去的东西,概不退换!”无忧宫主淡然一笑,言语间却浸透着一股狠劲。 “阿弥陀佛,冤家易解不易结,众施主,何必多生怨怒呢?……”老和尚正欲开口。 “闭嘴,你这老秃驴!”无忧拂袖低眉道:“颂好你的经,念好你的佛,别真拿自个儿当救世活佛了,滥发慈悲,本宫可没工夫听你说教!要是惹恼了我,就是如来佛主来了,我也一样送他回西天极乐!” “这讨厌的臭和尚!要送也送他姥姥的下十八层地狱!”云在心里漫骂着,“这冤家是‘易结不易解’的,笨蛋!”古刹寺的和尚见过了,云平生就最恨和尚了,什么吃斋念佛、满口阿弥陀佛全是扯淡,其实也就是一群吃喝嫖赌无所不通,欺善怕恶道貌岸然的卑微小人。 第二十二章 何等小儿 自觅死路 我佛慈悲!阿弥陀佛”老和尚长叹了口气,闭上双目,双掌合十,低声直道,“罪过,罪过!” 无忧轻瞥了他一眼,走上前去,转而对蓝衣长者讪笑道:“丐帮的穆副帮主终于肯露脸了?哼,识事务的话,老老实实地把锦囊双手奉还给本宫。那里面的东西虽然值不了几个钱,可总不能让你们丐帮偷鸡摸狗地欺负到我西厢阁的头上了吧!要不然的话,我这伺候的可不单单是几根针了!” 蓝衣长者并不多话,双掌早在暗自行功运气,这时已提足八成以上功力,他知道对付像莫天心这样的塞外高手,必然要先下手为强,最好像兵书上所说的“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顿时间只见他双掌劈空,掌风带啸,“嘘”地一声,卷起一阵狂飘,向无忧宫主疾卷过去,云站在一旁,看得真切,不禁瞠目结舌,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那无忧宫主莫天心又岂是初涉江湖,自然早有提防,一错步法,向后数尺,那掌力便在她身外破裂开去,砰然一声大响,沙石弭空,云萧萧的心霎时跳到了嗓子眼,心想:“好险!” 无忧随之又一式“夜鸟投林”,横掠一丈,只听得衣袂生风,一股流光星雨随着袖丝呼啸而下,正好迎着蓝衣长者左右两侧,满罩而来。蓝衣长者闻声知警,忙从腰间拔出配剑,左右来回挥动,并飞速辗转步伐,“啷啷啷”将行至身边的暗器打落了下来,定眼一看,原来一个个都是褐而微红的六角小铁片,定是浸过毒汁的,那颜色亮得让人发寒。 蓝衣长者心中长吁一口大气,直瞪着无忧,立时提气凝神,丝毫不敢大意,准备静以待变,侍机再出一掌。 “小人,偷袭本宫,找死!”无忧撂了撂额前的鬓丝,心里却在盘思着:这丐帮副帮主穆玉天绝不是等闲之徒,与他同来的那个老秃驴容光满面,步伐稳健,想来也非泛泛之辈,若这二人联手,自己定然是占不了上风,可又觉得那穆玉天实在可恨,若就此做罢,心中实有不甘。 正在犹豫间,抬眼见那老和尚还在闭目独自叨念,仿佛置身于别处样,对外的事情漠不关心,便一横心,但求快战快捷,也非抱那一掌之狠,定要那姓穆的知道我无忧宫主的架子不是做出来吓唬那些无名小儿的。拿定主意后,嘴角微微上扬,瞥了一眼穆玉天。 穆不知其中深浅,正在疑惑中。无忧深憋了一口气,迅速从袖中又抖出两簇银针,凌空一跃,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身形在空中一折之际,两簇银针脱手而出,直指穆玉天周身各个要穴,穆仓促间抖剑又快速挥舞着,青鹤子他们也只有躲开傻眼的份儿,这西厢阁千手银针的厉害,他是尝够了。 在这一间隙间,无忧已跃至其左旁不远处,此时,云更加大气不敢出一声,甚至用双手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因为无忧的落脚处离他仅有数米多,他的心更加砰砰直跳,要说青鹤子他们并非善辈,但这妇人亦非良民呀,出手也是相当的歹毒。即便不说其他,要是那蓝衣男人再袭来一掌什么的,她倒可以轻松抽身而退,可自己岂不是要在那飞沙走石中形神俱灭吗?云越想越害怕,将来就是到了阎王殿里,阎王爷问起是怎么死的,还不得答是“冤死”的么? 还好,这妇人一心恋战,对云,未能有所察觉,但见无忧一手臂轻轻地来回摆动,那姿态俨然就是在摆弄一条窜动的蛇,另一只手臂下垂着,纤细的指尖顷刻间凝聚了一股股强大的气流,那气流融会在一起仿佛要成为一个球。 原来无忧早就预料到那些银针终究奈何不了穆玉天,只不过运用他们来拖延小许儿时间,为自己下一步运气出掌争取时机。但无忧深知这么做是极其危险的,要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内云集这么多内力,会颇伤真气之外,如果稍一岔神,还既容易走火入魔,要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任何风吹草动都足以使她乱了心智,可她还是决定要放手一搏,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穆玉天和无忧宫主两个人的身上,没有人留意到不远出墙角的那个竹筐,更没有人注意到在那个竹筐下还罩着一个人。 穆玉天知道其中有诈,却不得不就范,莫天心是出了名的毒娘子,还不知道这银针上她又蘸了什么毒,那敢马虎,只恨自己养得都是一群看戏的废物,遇上的也只是个会念经的和尚。 云也不敢再往下想,越想就越觉得自己会死得冤枉,正值郁闷时却不想摆动的手踝竟碰倒了身边靠墙斜放着的竹竿。 还不等云反应过来,“哗哗哗”齐齐并排地倒下,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无忧的身上,竹竿并不重,要换做平时也就不足言道,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她无忧宫主正在聚精会神地单手运气,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慌了神,立即岔了气,胸口犹如火扰一般,豆大的汗珠随及从鬓发旁倏然流了下来。 无忧强忍着疼痛,也在这个时候,她终于发现了云,不由娥眉倒竖,凤眼圆睁,“你这个可恶的小子!” 云意识到自己创了祸,急忙站起身来,猛地掀开竹筐,可能是蹲得久了,脚都不怎么听使唤了,刚跑出几步,竟一头栽倒在了地上,慌乱间,索性顺势在地上打滚了起来,猛得便滚在了那口大水缸的后面,还不等他站起身来,无忧宫主岂能做罢,狠不得将这倒霉的兔崽子碎尸万段,一声断喝便一掌向那水缸劈去。 这一掌虽然不是劲力十足,但也足可开碑裂石,只感觉到周围气流急聚,刹那间尘烟顿起,天地颤动,四下里嗡嗡做响。乞丐们个个惊慌失措傻了神,云萧萧自是害怕,腿脚不住地直哆嗦,心想着难逃死劫了,只是下意思地紧抱着水缸不肯撒手。 凝聚的气流在顷刻间迸裂开来,向云萧萧直扑而去。云立刻闭了眼,众人也料定这毛小子必要血肉横飞、尸骨无寸了,胆小得纷纷回过头去,生怕那血淋淋的场面再吓坏了自己,胆大的如青鹤子、虬髯大汉一类则瞪大了双眼,倒想见识见识这恶妇人的黯然消魂掌具备着怎样的杀伤力,而穆玉天却显得神情淡然,轻哼了声,他是准备趁莫天心气机絮乱混乱时再杀她个回马枪,忽然觉得后背上一阵钻心的疼,才意识到刚才撤转翻身的时候不小心扎进了根银针。 针是小,虽未能伤中要害,但针上蘸有的巨毒在体内已有扩展之势,穆忍不住眉头紧皱,攥紧的拳头又松了下来。扭过头来瞧了瞧老和尚,见那和尚仍旧闭目养神,独自叨念着,虽说有些恨从心起,仍面无表情。 说时迟那是快,只见气流激荡开去,倏然如狂涛急卷而来,轰的一声,惊得水缸里的水花冲天飞起,洒上半空,又急速落下,若初融碎雪,怒放莲花,暴雨般落下。 众人惊呆了——在这急风骤雨过后,他们依然看到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人站在里水缸的另一头,还有那口大水缸,除了溅出去的水,它并没有损伤到什么,这场风暴似乎根本就不像人们起初所预见的那样狰狞,急卷袭来后,却如同雨后初霁般,他和它都是那样的完整无缺站立在风雨之后,云的手还是死死地扣在了水缸的边缘。 说到诧异的人群,就不得不提到三个人了。 一个是云萧萧。他也愣呆了,只知道先前已抱了必死的心态,这会儿还没有回过神来。诚然,从小到大,他是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围聚在一起,也不曾看到过真正的高手你死我亡般的真正对决,可这一次,他参加的,却差点是自己的葬礼。 第二个是穆玉天,他在霎时仿佛就失去了从前的平静,张大了嘴,半天合不拢来。这莫天心的本事他算领教一二了,刚才的掌力分明这般速猛,若是没有数十载的内功修行是不可能有那样的定力,就是他自己,堂堂的丐帮副长老,自十八岁习练武功以来,在那样的场景下不躲不闪,单以内力相抗,也不敢保证能毫发未伤呀。穆定了定神,仔细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年轻的面孔,他不能猜测到这个人的来历,但他可以确定一点:这个衣冠褴褛的青年绝对不会是丐帮弟子,那么他为什么要乔装成乞丐模样,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有着如此的能耐,究竟受得何人的真传……有太多的问题让穆玉天费解了,他始终不愿相信会这号的人物,这么小的年纪竟能有如此深厚的内力,莫非他打娘胎起就在受着高人的指点,苦练内功心法了? 另一个就是无忧宫主莫天心了,一方面她有着与穆玉天同样的疑惑,她分明感受到这水缸的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与她内力相抗,两力相争,这水缸没有理由会幸存下来,另一方面,当她再次抬眼注视这个半路里杀出的混小子,透过他脸上的污垢和淤泥,竟觉得有些眼熟,剑眉、星目、薄唇,尤其是那双迥然的眼睛,虽然还杂含着丝慌乱,却有着清泽如水的明朗,仿佛似曾相识,他究竟是谁呢? 第二十三章 搅局放人 佛心自现 还不待莫天心从思索中抽出身来,穆玉天忍住疼痛,忽然剑走中宫,倏地探身前伸,疾起一式“铁树银花”,手中的剑顿起数十道耀眼光芒,啸声又起,又向她闪电袭出四五招,莫天心本来已心血紊乱,一口烦闷之气还滞留在胸中,回过神来时,只恨穆玉天这老贼太过卑劣,唯有来回移动身形,试与刀刃擦身而过。 情况甚是危机,此时莫天心身后的那带头的伺婢,抛下手中的青灯,从袖中抽出一把软剑,立刻迎了上去。众伺婢也跟着抽剑迎上身去,剑光交错而下,莫天心在婢女的左右遮挡下乘机抽出身去。 穆玉天不肯做休,发出一股狠劲,剑风一兜,发出一阵阵刺耳的铮鸣。众女子眼见招架不住了,正要以死相抗,忽而又一道弧线,一道身影横空而落,立在了穆玉天的跟前。 穆一愣,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才那闭目颂经的老和尚,和尚依旧慈眉善目,“阿弥陀佛!” “刚才不来帮忙,这时又来搅局!”穆眉头一皱,想到这里,不由得更加恼火,剑风急下,不但没有收回的意思,反而越发速猛。 正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只听得“锵啷”一响,但见那和尚只用两个指头便拈住了剑尖,轻轻的拨到一边,低眉鞠首道:“善哉,善哉。得饶人处且饶人,女施主既已负伤在身,也算是咎由自取了,穆副帮主,又何必再去伤她性命呢?” “够了!”穆玉天心中自然恼怒,但知道这和尚也是少林的高僧,不便当着众人的面儿多生干戈,放下手来,冷笑一声,道:“你这和尚好不糊涂,不愿帮忙也倒罢了,现在反要为这些妖妇求起情来,莫非大师也会怜香惜玉不成?” “阿弥陀佛!出家人六根清净,但求诚心礼佛,”老和尚并不抬头,又低声对穆道:“暗地里袭人也并非贵派所为呀!” 穆玉天不由怒目圆睁,丐帮既与少林齐名,却叫这秃驴小瞧了自己,只恨大当家的甄浩竟请来了这么个碍事的老顽固。 但这穆玉天倒不是意气用事之辈,心中虽有怒火,但知道这老秃驴和甄浩交情匪浅,既然他有心袒护了,争持下去唯怕坏了自个儿的颜面。何况这莫天心已经走火入魔了,要是没准儿逼得她魔性大发的话,弄不好也会玉石俱焚。转而一想,现在放了这妖妇的话,恐怕日后也就难觅佳机了,又实有不甘。 几经掂量,穆玉天对着老和尚恨恨地哼了一声,便抽剑回头了。 莫天心的侍俾们急忙退回身去,扶起莫天心。领首的白衣女子挡在了最前面,抛下话来:“丐帮仗势欺人,今日之仇他日定将奉还!对丐帮子弟决不姑息!”便一挥衣袖,纷纷起身撤离。 穆玉天心中自然不快,但事即如此,也只能作罢,背对着老和尚冷笑道:“还以为会对大师您感恩不尽呢,却不想一句言谢的话都不曾舍得留下呀!” 再说云萧萧,毒娘子无忧宫主终于走了,此刻的他早就瘫坐在了地上,身上还在不住的哆嗦,穆玉天径直走到了他的跟前,“小兄弟,如何称呼了?不知师承何处,有何因由要混入我丐帮?” 云萧萧却一脸茫然,显然是受惊不小,也没有应声。 穆玉天见其并不愿意老实作答,轻哼了声,急步上前,一手狠狠地按住云的手臂,一手紧紧地把住云的手腕。 云来不及躲闪,唯有乖乖就范,穆下手不轻,云的额头不由得冒出了汗,咬着牙挺着,倒要看看这穆玉天要玩些什么把势。 好一会儿,穆终于推开了云,斜了斜眼打量了下这个毛头小子,严格来说这小子脉象极乱,体内似乎有两股真气相互倾轧,他全身经脉好象经过易经什么的洗髓,经过这么严重的冲撞,竟无什么大碍。不过,从这小子的身手可以断定此人并非内家高手,怎么可能会有这等修为呢? 云眨了眨眼,穆玉天刚才的确弄疼了他,心中自然不悦。又看了看穆玉天,那双眼睛正直直地盯着自己,那眼神就像是猎取了一只怪物似的,这让云更加地不爽,叫道:“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何必动手动脚呢?” “没别的意思,只是看看那妖妇怎么就想着要夹着尾巴逃了?”穆玉天冷笑一声,目光仍然停留在了云的身上。 云一听,竟乐了,笑道:“你们丐帮不是一向都是讲究人海战术,那妇人们不也说了,丐帮是仗势欺人,人家是弱质女子,打不过还能躲不起吗?” 穆知道云在有心戏谑,虽想发作,却碍于自己的颜面。丐帮毕竟是江湖正统,自己身为帮中的长老,在众人面前跟一个稚嫩小子叫劲,未免有失了自己的身份,更何况这小子来历不明,只怕这其中另有渊源。 可站在一旁的青鹤子憋不住气了,打从穆帮主来,他都没能好好地奉献出自己的能耐,先前只因为无忧宫一干人等太狡猾了,自己要是冒然出手的话,唯恐坏了帮主的大计,现在又怎能放任着这呆头小子去张狂。 只见青鹤子跃至云萧萧的跟前,拧住云的衣领,还不等他反应,便听得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响,霎时云的脸上便著有了鲜红的五指印,整个脸很快肿了起来,青鹤子随即指着云的鼻子,大声嚷嚷道: “臭小子,那是因为副帮主他老人家功高一筹,不,是几筹!你这半两的小子,胡说些什么?” 打,云是不怕的,从小到大打打闹闹的事多的去了,可却要这般的窝囊,让人家拧着吃耳光子,是没有过的,即便是那天杀的李家老二,惹恼了自个,如今也了结了去。 云瞪大了双眼,狠狠地对着青鹤子,恨不得再去掏出那把罪恶的弯刀,再插进这个男人的胸膛。就在这个时候,老和尚走上身来,一把扶住了云,又一声阿弥陀佛道:“小兄弟,受了惊吓,语不达意才冒犯了丐帮,也就请长老们看在贫僧的薄面上,再网开一面吧!” 青鹤子自然也晓得这老秃驴是掌门大当家的熟客,不便直接去驳面子,回头看了看穆,见穆并无其他的示意,便松开了手,“滚吧,混小子,就你这副德行,再怎么扮相,也不像我丐帮里的人!” 云踉跄了几步,这青鹤子腕力不小,心中虽有怒火,但见周围这么多眼睛围着自己,争持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再说这满城都是乞丐,好不容易才捡回来一条命,即便是被乞丐们活活打死了,官府才不会多费劳力地去缉拿真凶呢!想到这里,云有些恋家了,准确的说是又开始挂念吴伯了,不知道官府是否对他的归案也失去了兴趣了呢?他们该不会去刁难老头子了吧? 云觉得自己该走了,此刻一切的怒火和愤恨都不那么重要了,回家成为他唯一的欲望,以至于他似乎都没能听清楚那个小眼男人又叫嚣了些什么,好像是在说谁穿上什么也不像什么,“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么?”云在心里犯了嘀咕,这该死的小眼龟又在放什么屁,这乞丐国里的太子送给他当,都嫌脏呢! 他低着头,拔开人群,努力地向外拖着步子。他不想再看谁的脸,更不想再让别人看见他的狼狈。人群里传来了阵阵嗤笑声,云不想去理会,这个世上的每天都会发出很多声音,集市里的喧闹声,池塘边的蛙叫声,寺里和尚的木鱼声,屠畜场中的蝇鸣声……再多一些狗崽子们的放屁声,也是无关紧要的。 或许嘲笑也是一种美德,因为无志的人会因为它加速灭亡,有志的人会因为它迅速成长。云萧萧属于两者皆有,抑或是两者皆无的中间人,至少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踏踏实实做过什么,至少他此时此刻,有一股莫名的激流在心中涌动。 只是埋头打那老和尚身边擦身而过时,云感觉到了这双眼睛的炯然,他揣度着这个人依旧是在眯着眼,那神情忽地使他联想到了弥勒佛的画像,转而又立马被他否定了:不像不像,这世上那有那么富态大腹便便的和尚吗? 第二十四章 好意被斥 巧割尾巴 但说云萧萧走后,老和尚也俯身合十对穆玉天道:“事既至此,老衲也就告辞了!”穆玉天转过头去,只一摆手道:“高僧辛苦了,这一趟果然是有劳大师了!” 穆玉天话中分明带刺,将“果然”二字咬得相当突出,老和尚自知已经开罪了人,多说也无益,道了一句“还望穆帮主多加保重!”便就转身离去了。 穆玉天自然不屑,青鹤子见事已了却,恭恭敬敬地站在了穆玉天的跟前,却不想穆又一抬眼,冷冷地看着他道:“你是怎么做事的?” 青鹤子顿时失了分寸,怕是副帮主还在为女魔头的事谴责自己无能,忙支支吾吾道:“属下我,我已经全力以赴了呀,只是笨手苯脚的,怕,怕……” “够了,我不是指莫天心的事,那种时刻,我也从不指望你们这群人!”穆见青鹤子一脸迷惑,压底了嗓门在他耳旁言语道:“这‘帮主’二字,是你们随随便便、堂而皇之叫给我听的吗?” 青鹤子一听,便放下心来了,满脸堆笑道:“那,那还不是迟早的事儿,这甄帮主也无非是入行的早点,其实在兄弟们的心目中,唯为副帮主您马首是瞻!” 见穆怒气未消,续而又低声道:“副帮主您放心,都是自家的兄弟,信得过的!” “放屁,你是当那和尚是瞎子,还是聋子,抑或是个傻子了?”穆越发气愤,“还有那个衣衫褴褛小子,他能是你青鹤子调教出来的‘自家兄弟’?” 青鹤子不敢言语了,只怨那老秃驴为何也跟着来了,还有那个混帐小子,偏偏在这个节骨眼跑进来滥竽充数,害得自己原本是一番好意,却惹来了穆玉天的一顿斥责,真恨不得刚才就一掌劈死那小子。 “瞎愣着做什么,这个晦气的地方还想多呆不成了?”穆玉天突然提高了嗓门,吓得其他的人一怔,见穆玉天真得生气了,谁都不吭声了。 青鹤子对大刀“周仓”和不第秀才使了使眼色,两人才慌忙地催促着众人的离开,青鹤子却没有动,只静静地等在穆玉天身边,听候发落或差谴。 穆玉天又怎会不知道青鹤子是号什么样的人,他要想去掉这前面的“副”字,以及要打理好以后更多的事,身边确实需要这样的聪明人,所以也无心再去追究。背上银针的毒性虽然被内力控制下来了,可仍在隐隐做痛,随时都有失控的可能,穆不敢马虎,他必须尽快将体内的毒素逼出来,便对青鹤子说道:“你先替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我要静心疗养一小段时间!”青鹤子连连点头。 穆玉天忽然又转过头来:“对了,还有刚才那个小子,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青鹤子会意一笑道:“暂且不杀他,自然有留着的道理。” 再说云萧萧,重新回到了镇上,此刻已是灯火近黄昏了,市面上的人们已经陆续在收拾摊子准备回家了。往来的步履匆匆,浑浊的尘世灯火,这都不属于他,他只需要快点地离开,不,是逃走,在这里他永远都只是一片漂泊在浪尖上的孤叶。 云萧萧独自在街上迈着步,竟有些口渴了,他记得刚才有路过一家面食铺,想必那店家还未有离开,兴许能够讨得一碗水喝,便折过身来,要往回走。这一折不要紧,云的心里顿时起了些疙瘩,只见两个乞丐正在慌忙地往一旁躲,脸上呈有不少惊慌之色,直觉告诉他:他被人跟踪了,而且是被乞丐给盯上了。 但是云萧萧不敢肯定,心想他们既然在总坛放了他,又何必再劳神劳力地找人看着他呢?这乞丐又能图他云萧萧什么,莫非这丐帮也做起了另类生意,可是即便是打劫,他们也似乎是找错了对象吧,难不成看上了怀里揣着的十来个饼和几文小钱? 云萧萧不禁有些哑然失笑,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去,却不停地走走停停,这看看,那瞧瞧,那些乞丐也都跟着放慢了步子。 其实他们也倒不苯,透过街边小百货摊上悬着的铜镜,云从映像里看到刚才的两个人跟到路口,便索性停了下来,冲着对面的乞丐耳语了几局,两人便乖乖地离开了。 接下来,云萧萧依旧被尾巴跟着,只不过又换上了后面的几个乞丐。就这样,几乎到了一定的路程,尾巴们都会交替更换,也不全是乞丐,有时还会变成几个挑夫、鱼贩子、酒房的厮们,穿插其中。 这一路下来就毫无疑问了,看来丐帮真是四通八达呀。虽然云不知道是这其中玩的是什么路数,但是可以肯定是不怀好意的。 云萧萧一边在镇子里继续转悠着,一边揣度着该怎样去甩掉身后这些麻烦的尾巴。天色越来越暗淡了,又转过了一个街角,云萧萧却吓了一跳,倒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在拐弯处,偏偏不倚不斜地,不知被那个倒霉胚子给凿了一口大坑。 “真是造孽!”云萧萧嘀咕着,这坑约莫也有六七尺,方才若不是步履慢了些,这一抬腿不就硬生生地栽进去了吗?想起被寄托在老夫子那里读书的时候,也曾半夜趁大伙熟睡的时候爬起来,在老夫子家卧房旁的茅厕前挖了口坑,害得老头子夜里起来急着上茅厕,冷不防地被狠狠摔了一跤不说,还硬是磕掉了两颗门牙。 “哎,可怜的老头儿!”云萧萧叹了口气,以前只觉得这法子挺解恨的,谁让他罗里罗嗦的,还非得要拿着戒尺打红自己的手呢,现在想想才觉得有那么一点儿不是东西了。 忽地一个念头从云的脑海里闪过,嘴角既而浮起了一丝笑意。他迅速绕开了大坑后,便开始向前跑,而且故意把脚步声搞得很大,料想后面跟踪的那两个人应该也听到了吧,云萧萧再回头看看身后的转角处,果然尾随身后的尾巴听到急速的跑步声之后,赶着要追上前去,“呯……”的一声巨响!只见两个家伙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转角,已来不及收脚便一头扎进了坑里,伴随着一声声惊惶失措的叫声。 “可怜虫!”云萧萧摇了摇头,作出一副心疼的模样,便抿着嘴,笑着走开了。 第二十五章 林中遇险 险象丛生 云萧萧赶着路,那如血的残阳在西方的天空中尽情燃烧,眼看就要吞没那最后一丝的云霞,云萧萧才猛得发现这七绕八拐下来,脚下的路已不是出城的道了。云萧萧云有些埋怨了,安静下来,竟觉得身上有些痒了,好象有很多虫子在爬,路上的行人都绕着道在走,他知道自己有很多天都未能洗澡了,这一副的邋遢相是够呛的,方才想起了青鹤子说的是什么,自嘲地捋了捋额前的蓬发。 就在抬眼的一瞬,云萧萧瞥见了一旁竹竿上晾着的衣袜,那是一件洗得微微发白了的蓝布衫。天近将黑,小路上的人并不多,云见状便轻轻取下了衣衫,自己是时候该去换一套行头了。 只剩下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冲洗下,去去这一身的晦气。云萧萧这样想,见前面迎面走来了三个挑竿的渔夫,有说有笑的,看来收获颇丰。 “今天的运气不赖呀,只想再多呆些时候,说不准还能再逮条大鱼呢?” “你这家伙,今天就数你运气最好了,还嫌不够呀,难怪别人说,这衣食不愁想当官,得了皇帝想神仙!” “行了,行了,这话是咱们说得的吗?真是的”,另一个人也开了口:“老四,你就知足了吧,再说那林子,大白天的都叫人害怕,黑灯瞎火的你敢多留吗?” “林子?”云萧萧听得真切了,如此说来这前面必然有个林子了,而这林子里能钓得上鱼,也就必然有水了,他加快了步伐,上前走去。 果不其然,约莫了四五里的地,云萧萧果真看到了一片林子。满目苍翠郁郁丛丛,风过竹叶飒飒作响。云一阵窃喜,闪身进入竹林,林很深,云迟疑了一下,想起渔夫的言语中似乎对这林子还有几许后怕,又立刻笑了笑,暗自道“云萧萧呀,云萧萧呀,出来闯荡江湖,什么没学到,倒把胆子吓小了!”便直径入了林子深处。 空气里躁动的气息并没有被黑夜的来临所震住,云萧萧一个人在林见穿行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哼上了小曲。正当四下里找不到眉目的时候,云隐隐约约听见潺潺的流水声,掺合着夜的寂静。 “对,是水声,而且就在不远处。”云萧萧兴奋地加快了脚步,果然,穿过脚下的竹林,在月色的银辉下,景色倏然开阔,蜿蜓的水面,绕成银带,铺展在林木之间。 云萧萧迫不及待地脱下衣物,一头扎进波光粼粼水面。水很凉,却很舒服,他猜想着它的味道也该一样的清洌可口,在水里,他就宛如一只快乐的游鱼。要知道,岸上正栖息着的是勃发的夏。 好一阵子,云萧萧才恋恋不舍地从水里出来,换上干净的衣裳,才发现自己有些饿了,这一天他都不曾有好好地吃过,他拿出饼,大口地咀嚼了起来。 吃着吃着,云萧萧开始觉得心里不自在,万籁惧寂的夜,墨黑的山地,丛林时不时隐约传来虫鸣的呜呜声,仿佛女子抽噎的哭声。他知道这世上是不应该有鬼的,如果人死了,真能变成鬼,以另一种姿态存活,那么死亡也就不足为惧了,那充其也就是一个渡口,而不是终结者的尾幕。 可云云萧萧的手还是在不住地哆嗦着,他忽然间想起了儿时,从西家院角拉胡琴的王瞎子那里听来故事,便恨恨地掐了掐自己,不许让他再去想那些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可就在抬眼间,云萧萧张大了嘴巴,他看见了灌木丛中出现的那一双冷峻的、浸着绿光的眼睛。 “是狼!”云萧萧跳起身来,几乎同时尖叫了起来,便抛出手中的饼,撒腿就跑。他并不知道这么做是极其愚蠢的,狼是丛林里最可怕的动物,它富有着极强的耐力和狡猾的智力,一旦被狼盯上,千万不要有过激动作,更不能奔跑,要时不时回头看它们,这样它们就不会轻举妄动了。没有人告诉过云这些,生命的本能让他再次选择了“逃”。 人在什么时候最显英雄本色?不是驱赶畜生,而是被畜生追赶。 仓皇的跑在没有边际的黑暗中,脚下的枯叶,喀啦的做响,像是了踩在枯朽的骨头上一样。云没命地在跑,周围的枝叶像蜘蛛的脚伸展开开,仿佛是死去的人伸向人间的五指,愤怒和绝望。 云萧萧没敢再去回头,他怕回过头去的时候,狼就会从背后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忽地,一个不留神,云被一块石块绊到,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心也跟着一声痛,像是摔碎的瓷碗,地上的彻冷一时间侵透全身。也在这时,不知怎么的,云萧萧的脚就被一根绳索死死的缠住了,“唿”地整个人就悬挂在了半空中。 云萧萧知道是中了以往猎人部署下的陷阱,要是换在从前,他早就喊爹骂娘了,可现在,却是十二分的庆幸,“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呀!” 这时狼也追到了眼前,云不免骤然生出警觉,下意识地奋起仰身,双手一把抓住套在脚腕上的绳索。 狼很愤怒,猛抬起头,凶残充血的双眼,冷厉的眼光对着云直射而来。 云萧萧的心里自然害怕,却不甘示弱。 一人一狼四道眼光,在半空陡然相对,同时间瞳孔收缩抽紧。 狼显然被激怒了,腾空跃起,云萧萧惊慌的黑瞳中映射出长长森白的獠牙,心也被提到了嗓子眼,索性闭上了双目,竟想起了那祈福禅诵的喃喃自语,平生这是他第一次相信有那东西的存在,可西天自有极乐吗? 好半晌的工夫,云萧萧才缓缓睁开了眼,狼还在下面,依旧目露凶光盯着他,不,是那悬在空中的绳索。原来狼并没有成功,虽然只有一尺之差。 云萧萧暗喜,悬着的心好不容易放了下来,笑道:“你这畜生,还能吃天了不成?索性就留着下面再给爷爷我多做几个揖!” 那畜生也怪,好像听懂了云萧萧的话,再试了几试,没能得逞,便灰溜溜地走开了。 云萧萧长松了口气,但还没等他喘过气来,便发现了狼其实并未走远,而是站在了不远处的高地上。 他有种不详的预感,就在这时,狼开始了俯冲,撒开四蹄,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云,“我的天呀!” “锵!”地一响,只见狼首高昂,四肢舒张,硕大的身躯重重地从空中坠下,伴随着一声哀怨的长嗥。云萧萧感到了钻心的疼痛,但不是自己的。 也在那一瞬间,云萧萧的眼前一晃,一个身影闪电般掠过他身前,就像带起一阵风。 云萧萧再定眼一看,光线很弱,但他确定那是一个人。一种惧怕感觉的淡化,使他长嘘了一口气。 第二十六章 回湖取水 虚惊实险 透过月光,只见那人蓬头散发,俨然是从土里钻出来的一般,却看不清他的脸,在凄冷的月色下,云倒觉得他更像是个鬼。 来人三步并做两步走到了狼的跟前,用脚踢了踢那畜生,并不费力地将它一搭手抗上了肩,乐道:“呵呵,今宵好过了!” 那人似乎没有留意到云的存在,径直着准备离开了。 “前辈,前辈,我!”云急了,挥动着双臂在空中摇摆,他想那人即便是个瞎子,也不该是个聋子吧。 “哈,落网的东西应该留给设网的人收拾,才与我无关呢!”来人并不理会,继续转身要走。 “何用你自作多情!”云撇了撇嘴,便一扬身,从腰后抽出刀来斩断了绳索,土很软,即使摔在了地上,也倒没有什么。 云轻轻地弹了弹身上的尘土,刀刃在月光下闪烁着绚烂的银辉,月色在刀锋上却颤抖了起来,“好刀!”不知什么时候,蓬面人回过头来,云在隐约中第一次看清了那个人的脸,那是一张让他终身难忘的脸,颜面的污垢并没能完全掩饰住棱角的分明,而脸上那道狭长的镰形条刀疤更像一道制符刻在了人的心上,十分显赫。可那双眼睛却不甚明亮,配上这张脸更显得黯淡。 “喂,把那东西借给我!”来人开口了。 “当然——”,云迅速抽刀回鞘,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道:“不借!” 蓬面人也不生气,凑上身来,扬了扬狼尾,缓缓道:“给你分肉!” 云笑道:“分肉,可以,不过——我来!”的确云很饿了,怀里揣着的那些饼早被狼给追飞了,可惜这一两天来,他都没舍得多吃。这个建议对于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了。 树下点起了篝火,找来的枯枝在火中跳跃,充溢着橙色的温暖,剥下了狼皮,云便主动操刀,两个人相对坐下,蓬面人又沉默了起来。 “你一块,我一块!你再一块,我又一块……”云倒不含糊,一边叫嚷着,一边把狼肉片片切割下来。刀在他手里不停地运转着,割法却时薄时厚,俨然琢磨了大小两份。 “好了!”云将最后一块狼肉割了下来,放进了小的那份里,便将它推给了对面的人,将大的留在了自己跟前。 “这样公平了吧!”云扬扬头,道:“你是主,我是客,你的多,我的少,对的住您老吧!” 蓬面人点点头,笑了笑,就用树杈串起肉片烤了起来。 云有些纳闷了,他本来就想开开玩笑,试试这家伙的反应,没想到他却如此地顺从了,“莫非是个傻子?” 云不说话了,他一边烤着肉,一边偷偷地打量着对面的这个人。在剥狼皮的时候,云发现是因为有锐物刺进了狼的颅腔才使之顿时毙命的,而在分肉时他找到了这所谓的锐物,也就是平日里再常见不过的两颗石仔儿。 在火光的映衬下,这个人的相貌更加狼狈了,破烂不堪的衣衫早已分不清颜色,蓬乱的头发上满是杂草,遮去了大半的脸颊。 云在思考着:这样一个人会是谁,也是丐帮的吗,他怎么时此刻,出现在此地呢?他脸上的疤是这么来的呢?竟然就这么轻巧地杀了一只狼……有太多的疑问围绕着他,可云不会去问,至少不会主动去问,他只是一个好奇的人,却不是一个多嘴的人。 云正兴致勃勃地吃到劲头,忽然那人猛地一头栽在了地上,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云着实吃惊不小,忙跑上前去只见他脸色青紫,两眼翻白。云知道这是癫痫病发作了,立马从身边抽出一小截树枝想塞进他的上、下磨牙之间,以防阵挛期中他将自己的舌头咬破,却不料蓬面人咬住的却是云的手指,云疼得不禁大叫,却实在无可奈何。 过了好一会儿,蓬面人终于松了口,云顿时瘫坐在地上,长喘着气,食指上留下了一排清晰的粉红色牙印。 “水、水、水……”蓬面人还没有力气,只喃喃地念着。 云瞥了一眼身边这个苍白无力的男人,虽然有些埋怨,但仔细想想也正是由于这个人才使得自己有惊无险,狼口脱身的。一想到狼那凶狠阴冷的目光,云打了个冷颤,便觉得受这么点苦也就无所谓了。 他站起身来,想到了来时的那片湖,便要上那取水了,可心里却又开始哆嗦了,也就是在那个地方,他撞上了那一双眼睛,不知下次还会不会遇上?遇上了还能不能生还? 想到这,云有些犹豫了,但看着男人痛苦的面容,他不想无动于衷。正在举棋不定的时侯,他注视到了熊熊燃烧着的篝火。 “狼是怕火的,拼命往白烟罩不到的地方躲!”云再次想起了王瞎子故事里的话,“这瞎子满嘴的胡话,就姑且信他一回吧!” 云点燃了火把,照着亮,快步返回了湖边,一路上,他也攥紧了刀把,警惕着周围,准备着随时要插进谁的脑颅。 在见着湖水的一刹那,云又懵了,来得时候竟忘了拿什么做器具,将这水舀回去呀。没办法,云再次脱下了衣衫,放进湖里去打湿,即使在完成这个动作时,云也不敢大意,只是单膝向前,并不时张望着四周,要有个风吹草动,也好随时应变。 云回来了,这一路出奇地平静,倒让他有些失望。他一手将男人扶起身来,一手拧水送到男人的口里。这才发现男人的一只右手高高肿起,显然指骨尽折,浑身不泛发了炎症的烂肉,里边浸出的脓水黄里带红,不免让人看了直恶心。 云强忍着,他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但他明白也是个可怜人,一个病人,一个真真正正的乞丐,虽然他向自己乞讨得的仅仅是那么一点儿的水。蓬面人眨巴着眼睛静静注视着云,说不出话,嘴角却在不住地颤动着,云不知道他想说些什么,可从他那黯淡的眼睛里却找到一丝晶莹。 突然云觉得有些不对劲,下意识地俯下身来,竟发现腰后别着的弯刀已经明晃晃地握在了眼前这个人的手里,云皱了皱眉头,正欲发作。 与此同时,更让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此人提起刀便毫无犹豫地朝着他的肩上砍去,云不由地脸色惊变,却来不及躲避了,只恨自己这好不容易唤醒的慈悲心肠,是放鸭子上山——错了地方,也就注定成了死鬼要账——活该了。 “啊!”肌肉好像被利刃割开了一般,狠狠的抽搐一下,血喷溅了出来,竟不觉得疼。 云定了定神,才发现这血不是自己的,又看了看蓬面男人,他显然很得意自己的这件作品,云顺着他的眼神终于看清了那个血淋淋的东西,和剩下的另一截还在蠕动着的躯体——仍在放肆地纠缠着。 “蛇!”云失声道,却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时候盘在了自己身后,而此时蛇身已经不再动了,红色的芯子却仿佛还在呲呲作响。 “好险!”云长吁了口气,还好是虚惊一场。 蓬面人看看云,一脸憨厚得咧着嘴冲他轻轻地笑,随即又快速地把刀插回了云的腰间。 诚然,他是个不太会笑的人,笑容很僵硬,神情也有些木然,但此时云却很塌实,甚至觉得很窝心。 第二十七章 男人如花 我仙人掌 蓬面人时而喃喃自语,时而沉默不语,他和云仿佛是影子,彼此跟在彼此的后面,他有时候神志清晰,谈吐自如,有时候对树上的蝉、水中的蛙、牧笛的短歌都充满了好奇,问东问西,有时候忽然暴跳如雷,竟对着山谷的回音的落叶嘶吼。 山谷里溪流旋转,奔腾跳跃,银雾飞溅,灿烂的阳光穿过树林,透过早雾,到处生机盎然。云迎面向着太阳,郁闷的心情被一扫而光。他向着山谷呐喊:“你好吗,现在过着怎么样?我想你了!”呐喊中,云的脑海中浮现的是余伯以及有无限憧憬并未曾谋面的爹娘,想起七沟八岭小山村,竟还有一丝怀念,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他可能永远迈不出那个村口,顶多在镇上混个脸熟。忽然间,云显得失落起来,有些黯然神伤,他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余伯乃至爹娘。人的本性是寻根,每一个人都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云也不例外,有时候这无关贫穷富贵,就是给予自己一个命运初始的交代,只需要告知答案就可以了。云并不甘心,他觉得爹娘一定在人海的某个角度等着他,也在不断地寻找失散的亲情—漂泊久了,或许云太渴望家的温暖了,有个知冷知热的亲人陪着自己,就是心灵的慰藉,比如之前乡下的余伯,乃至现在身边疯傻的蓬面人。 蓬面人看到山野春花灿烂,欢喜地跑向花丛。云见状,跟上去,准备俯下身子摘一朵含苞怒放的山花。不料,蓬面人转过身,大声惊呼道:“不要动它,它有生命的!”说着,急忙跑向云。云不解道:“这年头,人命都如同草芥,还用这么矫情怜惜一点山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比人美,也比人忠诚。它们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享受属于自己的花花世界。只要有人愿意培育它们,它们就会绽放芳华,赠人余香”蓬面人忽然诗情画意起来,小心翼翼地凝视着一簇簇山花,看花朵聚集在叶片下,犹如无数只蝴蝶,微微张开翅膀,随风起摆。 云听后,竟有些起鸡皮疙瘩,他觉得男人将小女人的矫情通过爱花表达出来,不是怜香惜玉,而是一种病态,更何况是像蓬面人这么粗俗邋遢的男人,不过听文采,其仿佛出生于书香门第,是一个读书人, 云随口反问一句:“你以前是个私塾先生?说话酸啾啾的!我只听说过‘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那有这么多无病呻吟!”说罢,云直径就摘下身边的一朵映山红,随手插在蓬面人乱蓬蓬的的发髻上,笑盈盈道:“这才显得花儿娇艳欲滴,跟随你为伴,叫一路山花不负侬!”蓬面人取下映山红,有些生气,转手将花插在云的耳后道:“粗俗,鄙也!”云依旧笑道:“我这么玉树临风,只会衬托花的黯然失色!”对此,蓬面人不予理会,直径向前方走去。 云见他如此小气,也不开玩笑了。如果说男人如花,剑胆琴心的男人就如同梅花,凌霜傲雪,孤然绽放;激情四射的男人就如向日葵,热力洋溢,激情不休;温文儒雅的男人就如同君子兰,潇洒如风,玉润鉴人……“我如果是花,也就是一株仙人掌,说的好听是‘坚忍不拔、自强不息’,说的直接就是“风吹日晒,任其自生自灭”云有些感慨道。他在思虑这句话的时候,还并不知道他像仙人掌,其实是因为浑身长满尖刺,硬朗分明的形态和线条,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气质,并且一旦开花就有毒,因为花瓣色彩渐变,色泽明媚光艳,容易吸引动情的人触碰,爱不释手,如果手被刺伤后,皮肤就会红肿疼痛。 “男人爱花的理由千条万条,绝不会离开女人这个因素。”云追上前搭话道。蓬面人依旧不搭理他。 “没有不爱花的女人,只有不浪漫的男人!你心里是不是有哪个放不下的姑娘?”云前言不搭后语聊道。 蓬面人回答道:“你还懂这些?”云见有话题了,连忙接道:“红尘百花开放,必有几枝专为我开!”这是他听书学会的话语。云是不喑男女之事的,虽然在乡下已有不少的女孩子在暗地里偷偷地打量着他,即使不肯与他多说话,也忍不住见面的时候脸红,羞羞答答的双眼想要多看云一眼。云坏坏的笑脸,依旧挡不住他剑眉星眸、棱角分明的五官。云也不去多理会她们,照样走自己的路,吃自己的饭,干自己的事。 蓬面人停住了脚步,扭头看他道:“从前过往的事,我都记不起来了,就像你一样不知晓自己的身世,我只记着零稀的记忆碎片,却怎么也拼接不出一个完整的画面,但越往深想,就越发头疼。” 云宽慰他不要多想,两人走到河边,云主动为他整理发髻,清洗衣物,水潺潺地从蓬面人头顶上滑下,勾勒出一张刀削似的脸线,漫散的雾气洒在一张消瘦的脸上,月牙形的刀疤印在明晰的水面上,云着实被吓了一跳,却立刻收住不寒而栗的表情,转为对他遭遇的思索,以及发自内心的几丝关切。 “你的身手这么好,想必以前遭惹了不少仇家,是不是被他们重伤后失忆?”云进一步猜想道,“可是,除了失忆外,你的武功并没有废,为什么你的仇家在重伤你之后,不杀你,甚至不废掉你的武功呢?斩草除根的道理不懂吗?”“如果是意外导致失忆呢?”蓬面人问道。“如果是意外,你的武功这么好,会遭遇什么样的情况能导致失忆呢?你的家人为什么没有在身边照顾你,而放任你四处流浪呢?难不成你和我一样也是孤儿?”云略带戏谑的口吻反问道。 蓬面人愣了一下,他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挺睿智,头脑不错,有些信任他。他知道自己时常都会犯病,一旦情绪失控起来,就会脾气暴躁地想要杀人见血腥,竟主动地担忧起云呆在他身边的危险境遇。忽然间,他的胸口又疼痛起来,汗滴不停地从额头与脸颊滑落下来,云立马上前扶住他。 蓬面人咬着牙,似乎很难受,说道:“老毛病了,你来帮我调气!随便我教一套掌法。” “我什么都不会,现学现用,这样行不行?”云疑迟道。 男人并不作答,一手抓过云,不等他反应反应过来,就从下颌的承浆穴出发,经会龈交穴,直打背部的长强穴。云顿时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全身的筋骨都自动地松开了。 “我替你打通了任督二脉,接下来的奇经八脉,你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就行了!”蓬面人交代道。 云点点头,盘腿坐下,学会凝神运气,不知道是口诀并不难,还是资质聪慧,他领悟要领又快又到位,一吸气,真气从督脉进入脑海,一呼气,真气又从任脉到达丹田,反复吐纳后,心中流淌着一股热流自掌心传进体内,气回丹田,神归紫府。 “很好,我教你心法,为我运功疗伤!”蓬面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眼前这个年轻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练武奇才,他很庆幸,无意间发现了他的资质。“我的病,有时候走火入魔,自己都很难控制,传授你一些武功作为日后自保之用。”蓬面人诚意满满,或许觉得和这个年轻人比较有缘,他让云为其运功疗伤后,便有针对性训练云的指法、手臂法、身法、心法,让他到河边一肩担两桶满满当当的水过独木桥,器满则不能覆。三天不行,就半个月。半月之后,又让他到竹林间用竹叶射箭,把握力量与准心,一周不行,就三个旬。 学武,犹如以指对月,目凝于指,则月华散尽。“天赋不错,把基础打牢,就事半功倍。”蓬面人虽然记忆残缺,但对于传授武学自有门路,他凭感觉走,根据云的秉性及时调整教授套路。云对每天的勤学苦练但不厌倦,因为他早已厌倦了挨打受气的日子,只要今日吃苦,是为明日昂首挺胸,就是干劲满满,更何况其骨骼惊奇,天赋异禀,不用“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也日有收获。 “武学精髓要慢慢领悟,才能融会贯通,你现在懂得了皮毛,日后修行是否能够游走四方,就要看自己的造化了!”两个月后,云的武学初有成绩。蓬面人对此言语道。 云与蓬面人有师徒之情,便改口称呼其为师父。云对师父依旧有时没大没小,他们习惯了这种兄弟间似的关系,他很开心,因为这世上除了余伯之外,他又多了一位不是亲人的亲人。 如果男人是花,云觉得蓬面人就是铁树,铁树开花,千年一回,云不知道何时能够开花,但知道他是美好的象征,生长能力强,能够为自己挡煞化灾。 第二十八章 婆婆丁忆,买卖好运 蓬面人在湖边又生起了一堆火,一切变的更加明亮起来,云靠在火堆旁,安静地舒展着四肢,享受着温暖和惬意,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大早儿了。阳光穿透树林,斑斑驳驳的照着地上,空气格外新鲜,还飘着湿漉漉的甜味儿,湖面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就像一层透明的绫纱,没有风,湖面静静的,被树上密密层层的树叶映得一片浓绿,比起晚上的阴深恐怖,俨然辩若两样。云揉了揉眼,一旁的男人还在酣睡,看来昨晚一夜的折腾,他也累得够呛了,云无意去打搅他。 一些不知名的鸟儿在头顶啾啾地欢叫着,偶尔响起振翅的声音,追逐着投在林叶间细碎的阳光。云有些兴奋了,抵挡不住阳光的诱惑,便寻着雨露的清新和泥土散发出的清香在林间漫步了起来。 清凉凉的露水落在脚面,更多的鸟群在林中欢呼跳跃着,象是放飞的孩子们。云也跟着快乐了起来,大自然是最好的洗涤剂,一切的不悦在自然的音律中都会黯然淡去。黛色的山峦把湛蓝的天宇勾出波纹的花边,浓绿的林木郁郁葱葱而显得深邃悠远,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幅恬美活泼的画卷藏在黑色的布罩下的竟会是另一张狰狞恐惧的面孔。 云忽然眼前一亮,在灌木丛边盛开着好些浓绿油光的蒲公英,一阵风过,绒白色的球儿便曼妙地在空中飘舞着、翻飞着,如羽屑般地飞舞,离开熟悉的土壤,并不知道未来会落在何处,却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那一抹抹淡淡的色彩,遮不住浓浓执着的情怀。 云相信它们的飘洒并不是孤独的流浪,而是生命的延续,是糅合着自然的本色。是的,它们的生命短暂,却时刻准备着用纷飞去迎接新的生命…… 当蓬面人睁开双眼的时候,云已经回来了,他的怀里捧着采回来的蒲公英,绵延柔韧的叶子似大蓟般厚重,他正将它们放进湖水里洗涤干净。 “这是什么?” “婆婆丁!”云头也不抬,虽然在家里的医书里早就知道了它的学名:“蒲公英,茎、叶、花、絮并似苦苣,但小耳,性寒、味苦、甘,解食毒,散滞气,化热毒,消恶肿,利湿。”但比起蒲公英这个名字,他更偏爱于这样唤它们。 记得儿时,收成不好,他便时常蹦蹦跳跳地跟在老孱头的身后,到田间地头、泽畔林边去挖些野菜,而婆婆丁只是一个开始,随之而来的还有荠菜、柳蒿芽、曲么芽、小根蒜、明儿菜、蕨菜、水芹菜等等,这样一直能够持续到盛夏或早秋。而在他第一次摘下这个毛茸茸的家伙,让雪白的小伞顺风飘飞而问出同样的问题时,余伯便微笑地抚摩着他的头,告诉了他那三个字“婆婆丁”。可以说云对这些游荡着的小精灵是有着特殊的感情,每当小时候上火或者和人打架把鼻子弄流血的时候,余伯也总是到外面采些它们回来,用手揉碎了轻轻地塞到他的鼻子里,这样血很快就止住了。 “我这已经烤好了肉,你先吃点填填肚子!”云转过头来,指了指火堆旁烤熟了的狼肉,蓬面人应答了一声,便拿起肉大口地撕嚼了起来。 云续而站起身来,将手里的蒲公英细细地捣碎了,待加水二碗煎成一碗时,又递给了男人,“先喝了它吧,清热解毒的。其实应该在饭前服用的,这样效果会好些,只怕那会让你饿得更久了,原本昨天你就没能多吃些!” 蓬面人接过碗,抬头冲云眨了眨眼,从他复杂而又激动的眼神中,云知道他是在感激自己。这个不善言辞的男人,总是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感情,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的独处和落泊,让这颗倍受冷落的心已经忘了该怎样去交流。 在此时,云觉得自己很幸运,至少这么多年来,一直还有个人在真正地守侯着他的成长,在用心去呵护着他的心灵,并最大可能地包容着他的叛逆,还教会了他看病、抓药这么多东西,虽然他并没有尽心地去学,他的梦想也不是成为一个替人看看发烧头痛、感冒伤风,再不就是跌打骨折、出疹解热什么的赤脚郎中来打发岁月,但他清楚这个人是在很认真地想传授给他一门吃饭穿衣的手艺。 “好了,你就继续留在这里好好休息吧!”云又俯下身去,拾起地上的狼皮和剩余的狼肉。 蓬面人顿时睁大了眼睛,端着碗的手刹那间僵硬了,忽而又垂下了头。 “都走吧,什么也不需要给我留下!”蓬面人在心里呢喃着,生命中,本来就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呵,我去集市上转转哈,兴许这些东西还能卖上个好价钱,再换些药回来哈!”云自顾整理着货物,随而掂量起手中的肉块,对蓬面人一笑道:“只恨这倒霉的天气,怕是放得久了,倒是便宜了这要吃人的主儿!” 蓬面人似乎有些喜出望外,抬起的双眼流露出几分欣喜,像孩子似的使劲地点着头,云又笑了。 集市上依旧人声鼎沸,云拣了一角落儿,将狼皮撑在了找来的直立木架上,便放开喉咙大声叫卖了起来,“看一看,瞧一瞧哟,正儿八经的狼——肉卖哟!” 云故意把狼字拖得很长,那直立着的狼皮无疑就是最好的佐证。这集市上天天都有人卖猪肉的、鸡肉的、鸭肉的,却鲜能看到有人在卖狼肉的,自然相当地扯人眼球,不一会的工夫,云的身边便聚集了好些看热闹的人。 云越发得意了,“买吧,买吧,这可是好不容易才打来恶狼呀!” “你这狼是咋打来的呀?”人们七嘴八舌地围绕着狼皮和肉议论开了。 “是这狼要吃羊的时候,冷不防先踩中了布置下的机关,于是大家伙儿抗锄的抗锄,抄扁担的抄扁担,齐心协力一番恶战后才给弄死的!”云连想也没想,便又滔滔不绝了起来,仿佛狼吃羊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儿,只需要将战况尽量说得紧张刺激些,也就愈发能体现出这狼的价值来。 可惜看热闹的很多,听故事的也很多,可真正要打这狼主意的却很少,云有些口干舌躁了。回头再想想,自己不就成了那只要被狼吃掉的羊吗?想到一只只温顺弱小的羊羔,对比起自己的灵敏和柔韧,云开始觉得这个比方有些过头了。 “喂,兄弟,你这狼皮这么卖呀?”从人群中走进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背上背着一把长剑,露出镶嵌祖母绿的剑柄来。 这一问倒是把云给怔住了,他光顾着叫卖,却还未能想好这其中的价格,更没有料到这么快就来了买家。 云迟疑了会儿,伸出了五个指头,心想:我这吃羊的狼,肚子里装着好歹都是些宝贝羊肉,总该值羊皮的三倍吧,也就不白当了一回任人宰割的羊儿! 白衣少年倒也爽快,二话不说,便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子放在了云的案板上,从木架上径直取下狼皮,转身就走。 云有些呆了,因为案板上留下的不是五两银子,而是五十两银子,这是云一生中赚到的最多的钱。 云拿起钱,有些语无伦次了,望着少年离去的背影,竟嚷道:“嗨,我说……你还要这些狼肉吗,不,我的意思是——都搭给你……” 少年回过头来,一双黑檀木的眼眸掠带着一丝笑意,便又回过身去离开了。 其实话一出了口,云就觉得自己问得蠢极了,那人分明在意的只是狼皮,自己何必要去画蛇添足呢,“搭给你”是什么意思,是在买一送一吗?难道说有人买了狼肉,也要把皮一同赠出去吗?莫不是觉得这五十两受之有愧?真是活见鬼了,这不偷不抢的,还真是活腻了嫌钱多吗? “这家伙不是疯子也是个傻子了!”云自我解嘲道,可那少年的笑意云却记下了,还有那把银灰色的长长剑柄,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的幽蓝的光。 诚然,这世上有很多的疯子,却没有太多的傻子。 第二十九章 再遇丐帮 一线联姻 云拿出部分钱去药铺买了些药材,又进了家酒店,将手上的狼肉让了出去,说是让,是因为他并无奢望再在这肉的上面多做华章,只对店家说是打来的野狗,换了两三块小碎银就急急脱手了。看着店老板眉飞色舞的表情,云只当是便宜了这厮,先前叫卖着的地儿,距离酒楼不远,站在楼上尽可一目了然,怕是这肉上了餐桌,就要价格飙生了吧。 刚跨出店门,就迎面遇到了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花子们正拿着画像四处张望着,云有些惶恐了,因为那画像上画着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呸,这群贼心不死的东西!” 云欲要躲闪,却来不及了,紧握住腰间的弯刀准备着再搏一次,“还好,出来的时候没有落下它!” 奇怪的是花子们与他打了正面后,却若无其事的走开了,云正在疑惑中,惟恐这其中有诈,下意识地打量了自己,不禁长舒了口气。经过昨夜一番的换洗后,画像上那个蓬头垢面的邋遢小子又怎能比得上现在的翩翩少年郎呢?再说,那张画像的画工也委实不怎样,再怎么着,画匠也应该别具匠心地把主人公多修饰得漂亮一点儿,否者谁又肯出钱去画像以流芳百世、以慰后人呢? “八成也就那穷酸秀才的拙笔,哼,还想自诩文人呢,活该一辈子就做一要饭的穷叫花子!”云轻挑了下眉头,准备加快脚步往回走,转而一想:如今这些小叫花们是在河滩里撒网——瞎张罗,那么呆在镇上的危险系数不就没了吗? 云又琢磨着应该再带点什么回去,毕竟自己刚做成的是一笔好买卖,要溯本追源下来,孤僻怪可功不可没呀。总该再去买些好吃点,打打牙祭,老吃那种所谓的野味他也该腻了,对了,再给他添置一件象样的衣物吧,这人靠衣裳马靠鞍,怎么能放任着去与乞丐为舞呢? 便左右打逛着,别说,这黑水镇倒也真是方圆数十里的大镇,街道上摩肩接踵的,道路两旁,也是店铺林立,难怪做乞丐们的都专挑这地方来行乞要钱了。 云正揣摩着要买的东西,冷不防撞上了对面的人。抬眼一看,原来是个年轻的携剑红裳女子。云揉了揉肩,料想这个女子也该被撞疼了吧,毕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但见她面无表情,甚至连“吱”一声的意愿也没有,仍是快步向前走去。 云转过身去,目送着女子离去的背影,倒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隐约间对这个女子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种感觉以前是曾有过的,在命悬一线的丐帮总坛,抑或在别的已经消失在记忆深处的地方,就好像是被对手抵住了咽喉的味道,而这种气息不是由全身带出来的,是从她的眼里流露出的。 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人流的涌动下,女子的衣袖在擦身时碰到了云别在腰间的刀鞘,竟脱丝了,一头绕在了云的刀鞘上。 女子显然还并未察觉,依然步履匆匆,云想开口,却不知该如何发话,就这样丝带越来越长,约莫走了十多米,在众人的哗笑中,女子才发现左手的袖口快要裸露至半臂了,不免尴尬了起来。倏然回头,见身后的这个男子正啼笑皆非地望着她,不由双眉一蹙,一挥手先扯断了丝线,又跃身而起,直立云的面前。 云愕然了下,见女子脸色不愠,一脸愤恨地盯着自己,索性也收敛起刚才的笑容,摆出一副不疼不痒的模样打量着眼前这个面若冰霜的女人,忖量着这光天白日的还能让一个女人吃了自己,倒要看看是谁耗得过谁! 但见那女子面部线条清淡柔和,并不梳髻,乌黑的青丝只是被一根发簪轻轻地挽起,其余的长发便任由地如同黑瀑般奔泻下来,虽不及翩若惊鸿之色,也不失为一道风景。 “原来女孩子不涂脂抹粉,红装素裹也可以这般漂亮!”云在心里寻思着,“可惜呀,是个冷妹妹……” “呵呵,千里姻缘一线牵,今儿算是领教了!”正在两人相持之际,不知又是哪个好事之徒冷不防地抛出一句话来,四下哗然。这一说不要紧,本来貌似平静的水面下,已经暗流涌动,这下正好再一击石起千层浪。 看着众人喜笑颜开的面孔,女子顿时双颊红霞翻飞,星眸怨气如丝,一咬银牙,对云忿然道:“你既已让我难堪,为何还不道歉?” 云微微一笑,觉得这女人生起气来反倒多了几分女人味儿,一袭红衣更映得脸蛋润滑可人。可不是嘛,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就应该像涓涓细流一般,绵绵流长娇娇滴滴的,又不是冰雕的,能脸红也算得上是本性在现了。 “我让姑娘难堪了吗?哎,要真是弄得难堪了,也都怪这些说笑的人了!”云又佯装出一脸无辜,两手一摊道:“再说他们所说的姻缘也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一定、确定以及肯定就是姑娘您难堪了呢?” “你……”女子的手有些颤动了,不由凤目生寒,玉面含威道:“我柳雨晴从来得理不让,你还要贫嘴!” “喔,是柳雨晴,柳大小姐呀,记住了!”云轻挑的嘴角依旧含着笑,吐出的话语如流水般清冽柔和,转而故做疑惑地压低了嗓门:“可是,可是柳小姐您,您这样主动地自报家门,是想暗示给小生我什么呢?” 一语即落,众人又大笑了起来,女子并非玩笑中人,见遇上了泼皮,搅得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自然怒由中生,愠形于色,“锵!”地一响剑已出鞘,带起一道快极的弧线直指云的胸膛。 一道寒光瞬时袭过云的瞳孔,人群里顿时也哑然无声了,只怕是要拖累了谁血溅当场。平日里嬉笑打骂惯了的他知道这次又闹过头了,没想到这女人们使剑舞枪了起来,也是好杀生的动物,妖媚的,冷敛的,都一样。 “不要生气嘛,只是闲得无聊,开开玩笑了,要知道生气可是在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哟!”云一改先前的顽劣赔笑着,自觉地举起了双手慢慢往后退,两眼却在余光中不停地搜索着有利于逃跑的帮助,已无需后悔,那也只能耗费精神而于事无补。 女人注视着云,似乎并不打算要立刻执行这个男人的死刑,倒要看看他还能玩些什么把戏。 在退至一家客栈的时候,云忽然来了精神,在他只手可得的地方就停着店铺里运粮的板车,上面还放着些圆鼓鼓的麻袋,而此时店家的掌柜正歇底斯里地招呼着伙计快去外面把未能卸完的面粉运回仓库里去。 当听到“粉”这个字眼时,云快笑出声来,人常说“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 云压抑住内心的欢喜,一脸无奈地冲着女子苦笑着,笑容是最好的麻痹剂,云深信,与此同时,他的一只手已偷偷地握住了别在腰后的弯刀。 说时迟那时快,云一个跨步,猛得抓起身边的一个麻袋,拔出刀来恨恨地扎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再迅速地提起向前面掷去。顿时白花花的面粉齐齐而出,形成一团白雾,遮住了人的视线。 “咳、咳、咳”,在众人的呛嗽声中,云便堂而皇之地离开了,殊不知有一双眼睛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开他,直到他跳跃着溜出了巷口的拐角。这一连串的动作男子完成得很麻利,看来这种困兽犹斗、狗急跳墙的事以前确实没能少干过,女子立在屋檐上,轻抿着薄唇,续而又跃下身去,直径迈入了客栈,在一个角落里搜索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第三十章 剑锋归鞘 高下立判 “雨晴,确定就这样让他走了吗?”只见一个青衣男人坐在阁楼上,背对着街头闹市,端起酒杯,浅浅地品尝一口,低声言语道。声音低沉,却带磁性。原来,女孩姓柳,叫雨晴。 “叔叔,您这是明知故问”。柳雨晴走上前,缓缓道:“对付这样的毛头小子,还需要用剑吗?”语气间冷若冰霜。 “当然没有必要,莫说用剑,就是用一根手指,他也走不出这集市了”。青衣男人嘴角微微扬起,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仿佛水面上的一道涟漪,言语道:“你真的长大了,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了。”说着,又提起酒壶斟满一杯,虽是戴着的斗笠的脸庞,黑纱依旧挡不住气宇轩扬、仪表不凡的气场。 “年轻人气盛,有一颗不服输的心,虽然少了些礼教,多了些浮躁,但还是知道死活的。若是一个人既不愿在面子上轻易放了他,又不想就这么杀了他,最好的选择就是吓跑他了!”青衣男人埋头一饮而尽道:“不像有的人,躲在暗落里自以为是,以为全天下只有你是对的,却一不小心做了其他人的旗子,当了炮灰。”说着,男人轻轻叹了一口气,仿佛甚是惋惜,便预备起身招呼店小二再送一壶酒来。却不料脚底一沉,四肢乏力,几乎要瘫坐在椅子上,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 “叔叔!”柳雨晴的眼神里有些焦急,似热锅上的蚂蚁,立马上前想要搀扶男人。不料,一股浓烈的杀气袭来,伴随寒剑逼人。她及时地移开步伐,疾风劲急般用手中剑鞘抵挡住袭击,并丹田运气把寒剑震开。女人侧身凝视,一张皮笑肉不笑的黄蜡色的脸正对着她和青衣男人的方向,此人獐头鼠目,约莫四十多岁,手持一把七星剑,头顶上插有一个似碧纱宫扇的羽毛帽,穿一身黄装,甚是不协调的装束。身边还有五、六个帮手,手持兵器将女子和青衣男人围了起来。 “呵,小丫头片子,还真有两把刷子,等爷再出手,你可要小心了哟。”来人不怀好意地提醒道。 “是吗?以为自己插了几根孔雀的羽毛,就变成凡间的凤凰了,到了早上还不是照样打鸣。”柳雨晴不屑一顾地嘲讽道。 对此,来人旁边有一个手持龙须钩的灰色衣帮手,打量了下眼前的这个冰美人,青丝垂肩,玉簪斜插,即使是素颜朝天,不施脂粉,也如同海棠花初开,厉声呵斥道:“小妞子头发长见识短,竟敢对我们堂主这么说话,让爷们好好调教后再说。”说着,眼底已经泛起了一丝淫光。 “她只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何必污言秽语!”青衣男人捂着胸口的疼痛,斥责道。 “呵呵,孩子?这世上只有两种人,不是男人就是女人。只有男人把女人给办了,才能有孩子哈!”灰色衣者哈哈大笑一声,言辞充满了调谑,眼睛在女子身上打晃,并对来人道:“老大,这妞水滴滴的,待收拾完‘货物’后,把她孝敬给堂主,再让大伙尝尝鲜吧!” “错了!”青衣男人果断道:“这世上的确只有两种人,不过是死人与活人罢了!”话音刚落,只听得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黄衣持龙须钩者的眼睛竟被一双筷子戳瞎了,出手之快,还没看清楚方向,甚至鲜血还没来得及流出来。 众人惊呼了一下,有些胆怯了,一时间任由灰色衣者在地方打滚,鲜血喷射出来,留了一地。见此状,来人索性亲手一剑了结灰色衣者,免得他鬼哭狼嚎的惨叫声,让自己心烦不已。 “这毒无色无味,往酒里一搅和,根本就是神不知鬼不觉!你怎么还有力气出手?”来者疑惑道:“算时辰,你应该中毒很深,深入骨髓了吧!” “不错!但是拿起一双筷子,力量还是勉强可以的!”青衣男人气息渐渐微弱了下来,仿佛命如游丝。 来人见状有些放心道:“逞一时之勇,那就受死吧!” “等等,虽然我活不了,但是你们不怕被她杀吗?”青衣男人说的临终遗言,却是替杀害自己的人考虑的问题。 “会吗?”只见来人一反手,剑气势挟劲风,将附近桌上的菜肴一并卷起,剑锋在空中快刀斩乱麻般挥舞,待菜肴落下,拼凑成图,已经构成了一幅似碧纱宫扇的图片。“怎么样,我的剑快不快?” “堂主无敌,堂主无敌!”众帮手随声附和道。 “你呢,你的剑又能达到什么目的?”来人用剑指着柳雨晴,喃喃问道。 “吓唬人或者杀人。”柳雨晴手握剑柄,心平气和,一字接一字道。 “呵呵,真的是吓坏我们了!”来人和其他人忍俊不住道,“我说美娇娘,你能杀得了谁?” “你们!”柳雨晴依旧平静如水地回答道。话音落地,剑锋也归鞘,来人及一干杀手均被一剑封喉,剑气缥渺无迹,云淡风扬,只见被杀者喉咙的肌肉还在跳动,却还来不及等张嘴伸出舌头,就已经一命归西。 “叔叔,你并未中毒,为何要佯装中毒一般。”柳雨晴转身凝视青衣男人,疑问道。 “如果我说的确中毒了,但是这毒却取不了我的性命,因为我的身体,因为酒精作用已经病入膏骨,能够以毒攻毒了,你会信吗?”青衣男人依旧莞尔一笑,如同春风拂面,让人喜悦、温暖。 柳雨晴指导青衣男人是说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但还是放心不下,低声曼语,有些抱怨道:“虽说江湖有‘南北酒王’,但是人家是真王爷,叔叔你何必偏执,也同他一般嗜酒如命?” “这世上偏执的人可不止我一人,刚刚活人变成了死人,这会又来了不怕死的活人!”青衣男人微微笑道。 第三十一章 不速之客 自报唐门 话音刚落,倏见两条人影自梁上飞落而下。 这两人一高一矮,更为奇特的是一个细眼卧眉、脸色白净,另一个却方头大耳、黑如锅底。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个愈衬其细和白,一个愈见其圆和黑。 青衣男人很快就注意到了他们宽大的袖口,不由皱了皱眉头。 “耳力不错呀!”其中的胖子一边冷笑着,一边用脚使劲踹了踹地板上还未僵硬的尸体,面部的赘肉狰狞地跳动着,“这群色胆包天的老鬼倒真成了风流鬼了哈!” “真是好可惜哟,这几个老鬼专横跋扈、自以为是,在我们兄弟这儿占了不少便宜呢,本来就该由我们来取其性命的!”高个子一副不胜羞恼之状,说起话来却曼声曼气的,让人听得浑身不自在。 柳雨晴眼睑微垂,一股凌厉之气掠过眉间,低声道:“你们没做的事,我替你们做了,那么他没能完成的事,是不是由你们来继续呀?” 高个子听了,竟“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对身边的胖子细语道:“唐四哥,这小妹妹说的是什么话呀,我可听不懂!” 那笑眯着的双眼,尤像只狐狸。说着,他缓缓上前了几步,左右看了看紫衣男人憔悴的面容,又心疼地叫出声来:“哎哟哟,唐哥哥,你快来看看呀,这位大侠面色晦暗无光,就是搁着纱罩也瞧着嘴角的血迹了,看了真叫人揪心呀!” 说罢,走到戴羽毛帽之人的尸首边,长叹了声,轻叨道:“你这天杀的东西,临死了,还要拖人下水,真是孽性不改……” 高个子嘴里还在说着话,只听得袖风一甩,唰唰几声,一片寒光暴闪而出,点点寒星顿时射向了秦妤晴。 柳雨晴自知来者不善,早有提防。原地一式“鲤鱼倒穿波”,挺腰凌空一翻,跃起两丈,身形在空中一折之际剑已出鞘,迅速将那些暗器尽数磕飞,随而玉臂轻摘,捻住一枚落下的暗器定眼一瞧,却是一枚五寸长的三棱双锋针,显然是由打磨得雪亮的精钢制成。 高个子见事已败露,不由得咬牙切齿,冲胖子黯然笑道:“原本不打算劳烦哥哥你的,看来是不得不了!” “尽扯些没用的屁话干什么!”胖子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原本就是交代我们三个人来的,这该死的厮儿非要自作聪明,以为甩掉了我们就可以独揽功劳了,却白白搭了性命,活该他倒霉去了!难道能让你赴了他的后程?” 高个子急忙一脸赔笑道:“那是,那是!就我们兄弟的交情,他能比得了吗?只恨这没用的东西,收拾了老的,却偏偏输给了小的……哼,要不然,我们就做成了这身后的黄雀,要吃掉他一只黄螳螂,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儿!” “好了,就数你最罗嗦了!”胖子轻蔑的眼神里写满了不屑,抬头瞅了一眼柳雨晴,冷笑道:“丫头,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柳雨晴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漠然道:“刚才的那个既叫‘黄螳螂’,你们就是白眼狼和黑皮猪了!” 一抹恬淡的笑容不由在紫衣男人颤抖的嘴角延伸了出去。江湖有句话叫“宁遇阎罗王,不惹唐门郎”,他完全可以想象到这唐门兄弟在听到两个词后的反应,可他已毋须担心,这个自持倔强的女孩已不复当年的文弱不自胜,她的睿智和好学终于让她成长至独当一面了。 但见高个子紧撇着眉头,把牙齿咬得是格格地作响,胖子的一张原本鲜猪肝一样的脸色顿时胀成了卤牛膀一般,嘎声怒道:“你敢小瞧于我!” 语罢,胖子双手一甩,六根钢针脱手而出,速度快得几乎变成了六道白光,带着啸音,向女子射去。 眼看白光将至,女子剑锋已动,一跃而起,矫若游龙。 胖子没料得她会如此迅猛至斯,手中长袍一抖,又一道寒芒,一枚铁弹带着“嗡嗡”金音,直扑女子脸庞。他这一掷轻飘飘看似如同拂去屋角尘沙,毫无用力。紫衣男人却眼前一寒,这一掷之力如能折钢! 高个子也不甘落后,顿时从一只狡猾的狐狸,变成了一头恶狼。他一扬手,也放出了数道暗器,直打女子的要穴。 与其说是扬手,不如说是甩袖,他与胖子都穿着宽袍大袖,长可垂地,非常适合放暗器。 只听得“锃锃锃”一阵脆响,柳雨晴便把打来的暗器挡在了四周的梁柱上,而那枚射出的铁弹也被踢至一旁。 胖子大喝一声,又一枚铁弹,抖手掷出,可这一次却不是打向柳雨晴的,而是直射被她踢飞半空的那一枚铁弹而去。 “砰!”两枚铁胆半空相撞,激起一溜火花,接着向下疾泻,恍如两颗流星一般,划起两道银芒,挟着“嗡嗡”慑人心魄的锐音,一左一右,直向女子两肋打去。 柳雨晴并不示弱,刹那间,剑锋便掠起一股无形的柔劲激荡而出,如怒海狂涛一般,将两枚铁胆又震飞数丈。 但那两枚铁胆竟像有了灵性般,被震飞后又在半空中互相绕了一个圈子,重新向女子胸前袭来。 紫衣男人轻敛眉头,知道这是唐门七绝中所要掌握的必杀锏之一——齐齐追心弹。这铁弹,无须碰到实物,遇力一阻便自行转弯。一旦锁定了目标,即可互为照应,左右攻击,直到使对手筋疲力尽,中弹身亡。 柳雨晴倒不躲闪了,身形突然暴走,再一次避开了那两股强劲的冲力。 与此同时,胖子显然有些不胜烦了,自女子身后飞身而起,越过桌子,一掌就向柳雨晴的天灵盖拍了下去。 他一出手,才让人乍见,他的手竟比砧板还厚。似团扇般的大,整只手就像一支锤子———支足以开碑碎石的锤子! 紫衣男人看得真切,随手掏出一枚铜板,就向那胖子的右腕脉抖手打出。 只见“唉呀”一声,那胖子便如同“千斤坠”般落到了地上,紧握着右腕,蜷腰蹲地,就哼声不绝了。 高个子没有看清楚原由,本以为这胖子就要得手,却落了个如此惨样,料想这女子定还藏有什么暗杀之技,脸上冷汗不断沁了出来。 高个子自知不如,正琢磨着要如何才能保全住自己的时候,胖子又晃恍惚惚地站起身来。 他的脸色已经斗变了,意外之情,形之于色,气得全身肥肉颤哆不已,高个子知道这回胖子是真得生气了。 就在这时,只听一声怪吼,胖子一个滑步冲出丈余,把一张大桌子自底部撞碎成了四五爿,再双手一抄,举起两大爿就向柳雨晴猛砸了出去。 高个子的脸上,立即闪过了一丝得意和狡桧的神色。他可以肯定那两爿的边沿上已铺上了一层青惨惨的事物,既似青苔又像霉菌。 桌子本来是无毒的,可是一旦经过了他唐大海的手就能变成有毒的了,无论这女子沾上了哪一处,立刻就会不得动弹,只等着毒发身亡了。 “毒—发—身—亡”当高个子吐出这四个字时,却张大了嘴,他再一次望见了那张惨淡的脸,而此时,低矮的帽沿只露出了尖细的下颚,还有些疏落的胡碴。 事实上那顶斗笠下藏着的极可能已是张死人的脸,安然地如同雕塑。 “他还没有死!”高个子几乎是带着绝望的哀号,他那惊慌的瞳孔再此撞上了两道幽暗的目光,有若实质一般刺痛了他的神经。 在用毒的方面,黄天霸从来没有失手过。用胖子的话说,这老色鬼就是根泥鳅,一旦瞅准了时机,总能趁虚而入,也正因为如此,才得到了主上的信用。虽然和胖子们时不时闹出些过节,也能活命到而今。可就在今天,这条毒虫葬送的却成了自己的性命。 就在高个子懊恼的时候,血的味道再次刺激了他的神经。 剑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剑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只听得“咯”的声响,胖子的呼吸已经停顿了,连眼珠也完全凸了出来。 他至死的时候也没能看清楚剑是如何绕过袭击冲上来的,更不会知道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在要涉入江湖前,所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唐门暗器说》。 第三十二章 藏着的脸 迟还的债 高个子看得目瞪口呆,直到那血点点滴滴地掉下,他才腿脚一软,瘫坐在地。 “需要再一较生死吗?”柳雨晴的声音很恬淡,却让高个子着实受惊不小。他的嘴唇剧烈地颤抖着,可是说不出话,灰蒙蒙的眼睛里涌出了一些东西,说不清是震怖或者悲哀。 这个丫头片子,她居然杀了他!她的剑就像是午夜里的梦幻,不,是噩梦! 心神恍惚的一刹那,高个子急忙收回了目光,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坐以待毙地死去,更不甘心这十年来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威望付之东流,再怎么也得拼个鱼死网破呀! 高个子冷笑了声,看着凑近身来的柳雨晴,抬手就是一甩。 一道白色的电光,从他的手里,挣脱了出去,扑哧一声,却没能射入柳雨晴的眉心,反倒是一道凛冽的剑光过后,一丝鲜血,从自己的手腕里流了出来。 高个子显然有些意外了,意外的不是手中的针,而是那把剑,那把现在应该是插在他喉咙里的剑。 “说,是谁指使你们来的?”柳雨晴紧蹙了下眉头。 在听到这句话后,高个子原本颤抖着的身体停了下来,嘴却抿成了一条线,轻哼了声:“说?这就是你们让我活着的理由吗?” “你可以把它当作我们交换的条件!”斗笠下藏着的那一张脸终于抬起了头,血色消褪的唇颊犹带病容,但远不如死人的惨白。 “看来我是没有选择了!”高个子撇了撇嘴,扫了男人一眼道:“那么,我可以在此之前多问你一个问题吗?因为我不想带着迷惑离开!” “咳咳!”青衣男人轻咳了两声,缓缓地站起身来,“可以,你请问吧!” “你是怎么知道这酒里掺了毒?”高个子忿忿道:“难道你每一次喝酒吃饭,都会细心地去验毒吗?要知道,黄天霸挑中的药可不是普通的银针象牙就可以瞧得出的!” “如果把人生的每一处都当做验毒场,那我们岂不都成了装在药罐里的蠹虫了吗?”青衣男人苍白的面孔陡然绽开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情愿泡在的是酒坛子里!” 话语间,青衣男人已经走到了高个子的面前,他的步履平稳而又轻快。 柳雨晴轻抿薄唇,转头看了看青衣男人,明亮的眼睛里略现出清烟般的惆怅,相隔几月,他似乎又憔悴了些,酒对于这个男人而言,又何尝不是穿肠的毒药呢? “是酒店的伙计告诉了我!”望着高个子迷惑的眼,青衣男人的回答很干脆。 “胡说!你当我们这些毒棍,都是马勺上的苍蝇,混饭吃的吗?”高个子瞪红的双眼,写满了愤怒,“酒店的伙计?哼,他‘疾风剑’的名号来得固然夸张,可用毒还不至于那么窝囊!” “你不信么?”男人从怀里又掏出一个酒袋来,像是憋闷了很久似的,迫不及待地要呷上一口。 这回酒是从喉咙里下了肚,高个子望见了喉结的抖动。 “我既然不打算骗你,就一定会述之以实,何况这话说来也简单!”男人微微一笑,下颚刚硬的线条也显得柔和了起来,他伸出右手来,道:“你可看见了我这只手?” 高个子冷笑一声,道:“怎么,难不成你这只手能忽然牵出一只牡丹花来吗?” “其实我这只手,本来是来拿茶壶的。但你可曾留意到,刚才茶壶的把子却不在我的手这一边!”男人并不生气,反而平静得像一条没有波澜的小溪。 “不在你手这边又怎样?”高个子越发地迷糊起来了。 “我刚进店门,店里的伙计招呼我坐下的时候,我便注意到他是个左撇子……”男人忍不住掩住嘴又咳嗽了几声,道:“内堂向东,伙计从堂里出来的时候,酒壶的把子按理说是该朝北的。换句话而言,我若伸出手来,就应该能拧起酒壶,满满地为自己斟上一杯,可事实是‘茶壶的把子却不在我的手这一边’!” 男人的语气很平和,仿佛在转述着别人的故事。 “所以你既料定了这酒壶必然经过了第二个人的手!”高个子几乎是在咆哮中怒吼,“那么之后的姿态都只是你做出来麻痹人的假象了?” “那只是按照你们的需要,稍微夸张了些细节!”看着高个子不甚恼怒的模样,男人轻扬着唇微笑着:“我并不是存心要作弄你们,只因为近来闲逛得多了,身体确实不太硬朗了,另外还有那么一点儿——难过……” 说到这里,男人停顿了下来,看了看桌上放着的酒壶,竟叹出一口气来:“倒是可惜了这三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男人说话的时候很认真,那神情仿佛是在替心爱的情人惋惜着一个不小心被摔碎了的漂亮的水晶首饰。 高个子不禁愣住了,在经过几秒扭曲的表情之后,终于忍耐不住放声大笑了出来,他想他已经猜到他是谁了——那个黑色的斗笠下藏着的脸的名字,虽然自己未能有机会去拜见过这个人,但可以肯定就是他了。因为这天底下心细如尘的人不少,可是男人的却很少;这号的男人中好酒如色者有之,可饮姿风雅者甚少;而这其中偏偏又是半个酒病痨子就别无他选了。 “既然是他,那唐胖子和黄泥鳅的死也就不冤了!”高个子这样想着,冷眼瞅了瞅柳雨晴,心里忿忿地嘀咕道:“这个臭丫头,倒是好生的福气,修来了这等的师傅!” 高个子又细细留意起男人的手,可惜他的手里只捏着个酒袋,再没有其它的东西,便不免遗憾了起来。他实在想看看那是一把怎样的剑,为何握在这样一个酒病痨子的手里,竟成了令江湖闻风丧胆二十余载的神兵利器? 于是他准备再嚷嚷些什么,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就在仰起头一瞬间,他的喉咙就像是被什么人给掐住了似的,又俨如一根鱼刺哽在了喉结里,紧接着手也跟着不住地哆嗦了起来,胃里忍不住地一阵阵翻腾。 高个子紧皱了下眉头,脸色顿时慌张了起来,他想到了那一锭锭雪花花的银子,记忆把他拉回到了昨天的万里无云。 那是他见过的好天气,以至于绚灿的阳光,将银子们映衬得格外的活芒耀现、浴人温心。 “你这赖皮,终于舍得来还钱了?”他趾高气扬地站着,漠视着眼前这个弯着腰、满脸堆满笑容黄蜡色的脸,将“终于”这两个字咬得恨恨的。 这天杀的黄泥鳅不理会杀人偿命,总算晓得要欠债还钱了。那可是不多不少的八百两呀,是要用多少个人头才能换回来的辛苦钱!当初三言两语就被这混球给蒙了过去,结果利钱没能捞着,反倒丢了本钱。原本以为是肉包子打狗,注定要一去不回了,现在可好,他奶奶的终于肯良心发现了。 高个子能不兴奋吗,活活搂着这些银子睡了两天,那份失而复得的喜悦,简直比搂着妮子睡觉还要舒坦。 可现在也因为这些银子,一股不祥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此刻那些明耀入眼的白,只能让他想到一样东西——那就是胖子钢针上蘸着的毒汁。 “不好,他中毒了!”男人很快发现了情况的不对。 也正在此时,高个子栽在了他的脚跟边上。一双眼睛睁得很大,像刚才死盯着男人时的样子,嘴还保持着之前说话的动作微张着,一些深色的液体从他喉咙里飞快流淌出来,在地板上扑哧扑哧冒着些细小的气泡。 “虽然只是一小会儿的时间,但他死的时候一定很痛苦!”柳雨晴的睫毛低俯,面对着最后一具尸首,她更情愿背过身去,“我的剑是不会带给他们这样的痛苦!” 青衣男人没有多说话了。在这个世上,总会有人感叹:活着真累;有人抱怨:生不如死!然而,他们的生命并没有随着埋怨声像秋叶般匆匆逃离世间,就因为他们还留恋生命。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他不愿杀人,也不想看人被杀,因为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可是这个世界却不允许所有的人都活下来,于是制造了不可一世的混世魔头,也成就了自以为是救世主的英雄大侠,一样的杀人,一样的血流成河,只不过一个叫“嗜杀如命”,一个叫“替天除害”。 想到这里,青衣男人不禁哑然失笑了起来,他还没有醉,为何会说起这样的疯话来。自古正邪不两立,为了更多更好的人活下去,有些人的存在一开始便是个错误了,只是厮杀本身并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他们自己人也起内讧,自相残杀,皆是死有余辜!”柳雨晴冷眼道。 第三十三章 皓月悉母 爱已成风 好不容易甩掉了麻烦,云萧萧长长地舒了口气后,不免又开始骄傲了起来,“小丫头片子,也敢跑来跟哥哥我叫板!要真娶回来了做小老婆,不就要谋杀亲夫了?哼,这样的女人靠上了,谁不得倒霉!”再一看天色,已近日落时分,云怕孤僻怪要等着急了,在旁边的店铺里买了几包熟食,打了两斤黄酒,急匆匆地回林子去了。 且说莫天心那里,竹林一战中由于云萧萧的无意扰乱,导致她运功时气血紊乱,险些走火入魔,在众俾女的搀扶下回到了天厢阁。 “宫主,您请慢点!”为首的白衣女子扶着她坐下后,便急着要去东院的炼丹房拿药,刚迈出坊门,迎面撞上了一行人,白色骏马上的男子身着丝质长衫,头顶的发簪弯锐如钩。 白衣女子先是一愣,立即屈身行礼道: “公子……” “奴娇,是宫主她受伤了吗?”还未等女子开口,男子已跃身下马,熏伊坊是天厢阁的重地,里面收藏的都是极其珍贵的药材和丹丸,非一般人肯予的,见女子这般行色匆匆,已预料到事态的严重性,而他就是天厢阁的少公子——皓月。 “回公子的话,是的,宫主是让丐帮的臭乞丐给暗算了!”女子愤愤然道。 男子皱了皱眉头,折扇轻弄,转身便快步向养心堂走去,女子也就紧随其后。 “娘!”一跨进门槛,男子便叫出了声。 无忧宫主正值痛苦难当,在闭目调神安顿心智,听见这声叫唤,微微地睁开了眼,来人长身玉立,于晚风中袖袂翻飞,“皓儿!你怎么来了!” “娘,先不说这些,让孩儿先来为你运气调神!”望着莫天心一脸的憔悴,男子的心开始疼痛了起来,明亮的眼眸里闪过些怨恨的情绪,接着吩咐左右道: “你们守在门口,三个时辰内,任何人不得进来!另外,奴娇你再去熏伊坊,按照我的单子为宫主熬制两副调心养神的汤药!” 待侍俾拿来纸墨,男子便在案桌上迅速写了药方递给奴娇,又从她手中拿过丹药,轻轻喂无忧宫主服下,所有人就按着公子的话各就其位了。 房间内皓月公子和莫天心两人四掌相接,默坐行功。 皓月慢慢提气运行小周天,试着把惊鸿斗气输送给宫主,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待天边重新出现鱼肚白的时候,皓月公子的额角已渗出细密的汗珠,彻夜的未眠和过分的劳累让他的眼眸里布满了血丝,但可喜的是,莫天心的脉象终于渐趋于平稳。 “皓儿,辛苦你了!”莫天心一边为皓月拭去额上的汗珠,一边缓缓地说道。 “娘亲对孩儿说这样的话,只能让孩儿感到心伤!因为为娘亲做任何事情,都是孩儿所应该的!” 皓月微微斜挑了眉头,确实,在他的心底没有什么会比眼前这个女人的安危更加重要,因为正是她——予以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莫天心淡淡笑道:“你不是说不愿来这中土吗?” “可孩儿也说过,不离娘亲左右呀!”皓月公子一捋额前的丝发,回笑道:“孩儿不是不愿来这中原,而是舍不得让娘亲来这‘情殇之地’!” 在听到后面这四个字的时候,莫天心眉头一蹙,她轻抿薄唇,又转过身去斜倚在塌上静静地看着窗外,此时几缕云彩已轻描淡写地挂在了天边。 曾经爱上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一件事,简单到简陋,简单到莫名其妙。那也是个风轻云淡的日子,那一双乌黑的眸子像是停留了一千年的无底深潭,兴不起任何波动,只静静地反射着迎面而来的耀眼剑光,再在一片叫嚣着的厮杀声中,不经意地侧身、转步、踢脚,仅仅在几个简单的来回挪步中便将那七、八个狂妄的欺男霸女的青城恶徒一扫而下。她却在抱怨,暗自道:“这家伙居然抢在前面夺了我的风头,也该在他身上扎下几个窟窿眼!”诚然她不是好管闲事的人,但她最见不得别人在她面前耍横,尤其是仅凭着几身三脚猫的工夫,就当自己是“天王老子”要称王称霸。可从此那动止间的一袭薄雾轻衫却留在了她的梦中,是否也正如另一个人所对她的赞赏“衣袂飘飘,翩若惊鸿”? 她不愿去比较,她只爱着他,而他是真爱着自己吗?她始终相信“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可他的字典里好像抠除了这个字,即使是在与她如胶似漆的日子里,他也从不对她说那三个字。而另一人的嘴里却总是有着太多的承诺与表白,可他忘了师祖婆的话:“诺言在出口的那一瞬间绝对是真的,但诺言却是有生命的,终会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地风化而死亡!”所以她只能把这所有的暧语都读成一份真实的谎言。这世俗所有低劣男人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恶心丑态,那一双双贪婪若渴的目光似乎想要将她融化,却让她越发的反感,当时她只有一种冲动——杀人! 后来师祖婆笑着对她说:“那不是男人们的错,只因为你出落得太美,是上天对你的宠爱造就了这一个错误!”她便不再生气了,女人特有的虚荣心告诉她“这是件绝好的事情,她可以持有这份宠爱愈发为所欲为!”她渐渐习惯也陶醉于男人们心悦诚服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争强斗胜,即使她对他们从来不屑一顾。这些庸俗的蠢货,总是喜欢在弱者面前耀武扬威,在强者面前唯唯诺诺,在一般女人面前歇斯底里,在漂亮女人面前温情款款,而她所要做的就是微笑着站在一旁,去欣赏一群疯子狗咬狗,直到遇见了他。 缘分有的时候是清凉的绿茶,在静心的时候,可以有围炉赏雪,品茗论天下的幽雅,一如谷中的兰花,素淡而又不失妖娆。缘分也有时是甘泉沁心,如茫茫沙漠会有绿洲,供那无望的人,有一线的希望在支撑自己,走心的荒漠。缘分有时也如同喉梗的刺,刺痛的不仅仅是肉体,也是心灵,为了尝鱼之鲜,应有切肤之疼。 一开始她静静看着他,看他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从容,谈笑顾盼间的尔雅温文,甚至是唇角眉梢的那抹轻佻狂傲,传递着说不尽的倜傥风流。而这一切他并不是刻意做给她看,因为靠近他身边的每个人,从走东串西的卖油郎到市场上的老妪、深山里的樵夫,甚至学堂里的孩童都在欣赏着他的美——正是由于他的睿智才帮卖油郎识别出了真正的扒手,因为那罪恶的第三只手伸出时免不了沾上钱袋上的油渍,便逃不过水的眼睛;正是由于他的矫捷才从飞驰而过的马车下抢下了躲闪不及的老妇人,在这个各安天命的年代有多少人会去理会一个老婆子的颤颤噤噤,那马车上高昂着的富贵的头都不曾回过;正是由于他的干练才去平息了华虎山的匪患,那曾被一脸无辜的督抚大人吹嘘成无所不能的数十个剽悍匪汉,却敌不过他的单枪匹马,一夜之间整个匪巢竟被他连根拔起;正是由于他的博学才将原本枯燥的德业课谈吐得妙趣横生,本来是受督抚大人的指使来故意刁难他这样的“江湖术士”的院长,却非但未能挫杀他的锐气,也忍不住和学生们一起为他喝彩呐喊…… 对了,只有一个人未能肯定过他——那也是她的师祖婆,记忆中的她只是微蹙着娥眉,从没有正眼看他,只因为一直以来做为师祖婆的她只看好她和那个人吗?就为了所谓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便非得终成眷属吗?年轻气盛时的她对着师祖婆毫不掩饰眼里的嘲讽之色,只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像是从遥远的国度带来的毒药,控制了她怦然心动的心猿意马,心剧烈的灼热,小鹿,伴随岁月的孤寂,也一点点地侵蚀了她所有的骄傲和傲慢,以至于她无时无刻不留恋他温暖的怀抱,留恋得无法割舍,留恋得痛彻心扉。 很多女人总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毛病,不知是不是出于过度的自信,那就是总想着去改造男人。她也不例外,必须完全去占有他,或者把他改造成自己完全想要的样子——可她错了,因为他只是他,不是别人。 慢慢的,她有些着急了,可她不愿低头,便开始变本加厉地玩弄着外场风情,她蛮以为他会在乎,会歇斯底里地跑来与她较真,可他突然间却变成了聋子、哑巴,他没有再来找她,她便把希望一天天留给明天,直到有一夜她终于下定决心去结束这场对峙,甘愿去全心全意成为他的女人,而不再奢望让他充当自己男人的时候,却没有再在那熟悉的院落里找到他的影子。她本以为她的到来会带给他惊喜,会有着乍然相见的喜悦,可她的想象和期盼却扑了空,他走了,回中土了,或许好些日子前就已经离开了,仅是这样,没有征兆也没有任何的暗示,就这样不留痕迹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了。那一夜是她生命中的第20个除夕,看着空中绽放的灿烂烟花,无助的感觉第一次象条蟒蛇样紧紧的裹着她,让她感到窒息,找不到未来的路,也忘了回去的方向。 那一晚,她伤心欲绝,乃至人群里任何一个人,无论年龄美丑,都可以将她带走……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皓月似乎并没有去留意母亲的表情变化,只是自顾自地念着这首诗,不免扰断了她的恍惚,原以为,岁月的消逝可以让人淡忘走过的路程,而如今伤心的感觉又清晰地爬上心头。 “好了,我累了,你也下去休息吧!”说着莫天心蓦的闭了眼,眉梢却挑生出了少许的冷意,长发若一匹柔光流潋的青缎散在枕上,衬出雪砌似的容色。 诗,依是往日之作,却早已不见了当时之人。是的,很多事情可遇而不可求,就像感情。曾经以为什么都能把握得住,可是一不小心的疯狂,就会让欲望成全了欲望,她没有后悔,只是害怕回味。当爱已成风,却还要在心里建筑一座坟墓来埋葬那个背影,也许,这个坟墓要建筑一生。 “好的,孩儿先告退了,不打扰娘亲休息了!”皓月做过揖,正要走,见侍药的宫娥已立在了门外,又回过头来,轻声道:“母亲,那备好的汤药您要什么时候喝呢?” 好一会工夫,无忧也不做答,依然在抚手假寐,皓月公子固然知道其中缘由,既然有意得罪了母亲,也只好听之、任之。 “宫主已经歇息了,不要去打搅了,待宫主醒后,再重新熬副汤药侍侯宫主喝下!”皓月对门外的宫娥嘱咐道,轻叹了口气,离开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一定要见见那个男人,那个让母亲痛苦至今的男人,一直以来他都希望能与母亲一同分担这份痛苦,这个貌似洒脱的女人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总在不时的黯然神伤。记忆是所有惆怅的根源,总有些事在不断地沉淀,不忍碰触,而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在努力隐忍着自己的伤痛,躲在某个小小的一隅寂寞地舐舔自己的伤口,无力的静默着,直到慢慢让伤口愈合,再等待下一时期的复发。 但现在身为儿子的他,也成长为了一个男人,他已经有能力去保护这个他所至爱的女人,他也一样能够为她簪花画眉,愿意把这世上最艳丽的色彩收拢去做她的彩衣,他还要让她去享受这阳光下最舒适的温情,而这一切只是因为她是他的母亲,是他心目中最完满的女人,所以不可以再有人去伤害她!想到这里,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还该做些什么,又快步离开了厢阁。 第三十四章 携孤回家 路生枝节 云萧萧不敢再在城里做过多的逗留,回到了林子里,赶紧为蓬面人上好了药,置换好衣裳。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啊,穿上新衣裳的孤僻怪显得愈发精神了,转了转圈,望着云萧萧嘿嘿地傻笑。云萧萧一拍他的肩膀,说道:“好了,我要回家了!你呢,想好有什么可去的地方了吗?” 蓬面人一听,顿时着急了起来,一手摆动着,一手扯着云的衣裳嚷道:“别,别……别,别撇下我!别撇下我……”俨然一个害怕再次走丢的孩子,云看着他激动的样子,不禁心生怜意,是啊,从见到他时狼狈不堪的模样来看,他已经落魄了很长的日子了,如果真有地方可去,那早该去了,何苦在外独自飘零?他的神智还有些问题,若是犯起病来,怕是难说后果。 无可否认,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云对眼前这个男人倒是建立了少许情谊,沉思了片刻后,云决定带孤僻怪一起上路。他不知道未来的路上还会发生什么,但至少在过去,这个男人的出现曾给予过他安全感。 “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就跟着我吧!不过路上可要乖乖听话哦!”云顺势握住蓬面人的手,冲他爽朗地笑了笑,“你看着比我年长,以后就叫你老哥吧!” 蓬面人一听,粗犷的面庞上顿时流露出惊喜交加的表情,很是顺从地连连点头。 离开了梅龙镇,两人终于在道上找到了一家茶铺店进去歇脚。茶铺不大,约有六、七张座子,待云萧萧他们到来之前,已有好些人在铺内喝茶。云找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店小二见来了客人,马上迎了过来。 “客官想要些什么?”店小二满脸堆笑,边收拾桌面,边问道。 “来一壶凉茶,随便再弄些店里拿手的好菜!”云倒也豪爽,这兜里有了银子,说话也阔气多了。 “好嘞,客官你们座着,凉茶饭菜马上就上来!”说完,店小二直奔后厨而去。 “来了,本店最有名的姜爆鸭子来了!”大约小半柱香的时间,店小二左手拧着一壶凉茶,右手端着大盘热气腾腾的鸭子走了出来,来到云和孤僻怪的桌前,边倒茶,边搭讪起来: “客官,这也要去昌州?” 蓬面人扯下桌上的鸭腿,耐不住饥饿,一口塞进了大半,嘟嚷着嘴说道:“去昌州干嘛?” “啊?”店小二略感诧异,接着说道:“你们不知道么?昌州城这几天可要热闹了,夏侯世家的大小姐今值及笄之年,城里正准备大办笄礼,举城欢庆,听说光是夏侯庄上的流水宴就有三百多桌呢!大家现在都急着进城看热闹!” 云萧萧啜了一口凉茶,缓缓道:“进城吃白食啊,这路远的,还指不定抵得上要穿破的几双鞋钱呢!” “客官此话就差矣了!”店小二说到了兴头上,便滔滔不绝起来,“这趟昌州城可不会走得冤枉!看到店里这些人没有,他们都是去昌州的,所以这些天店里的生意才好了起来。人家夏侯家乃名门望族,就是在江湖也颇具威望,好多武林名士和朝廷官僚都会前往祝贺,再说,那夏侯大小姐……” 说到这里,店小二有意压低了嗓子,从一旁抽过一根长板凳径直坐下,小声笑道:“据说这位大小姐绝对是个倾城的美人胚子,平时鲜有露面,好多公子贵人也都想趁机去一睹芳容!城里还摆下了擂台,谁是最后的赢家,谁就能成为夏侯家的座上客!” 云萧萧听了,不禁讪笑一声:“你这店小二啊,不好好做生意,知道的东西倒不少!这昌州城要真有你说的这么好,为何你不辞了这店,也去城里晃晃,说不定那夏侯家的大小姐冷不防还看上你家的姜爆鸭了呢?” 店小二被这话窘得脸面绯红,站起身来埋怨道:“你这客官好生欺人,我本好心把听来的都说与你们,却反被你嘲笑!” 云萧萧用手指轻轻地叩了叩桌子,微微笑道“我也就开个玩笑,你莫往心里去。开始你已经说得很多也很好了,真没必要最后再去搬出个倾城大小姐!” 说完,云萧萧从怀里抛出一点碎银子给店小二,“这银子作为茶水钱和饭钱可够?” 店小二拿过银子,估量了一下,回答道:“应该够了,够了,多谢客官!” “应该的,也不枉你费这么多唾沫星子!”云萧萧知道店里的伙计也大都出生寒门,和客人们寒暄无非是想要些赏钱,补充道,“再去打包些馒头,留做路上用!” 路上,究竟是哪的路上?任那店小二说得天花乱坠,云萧萧是不打算去昌州的,出来这段日子,让他对所谓的江湖名门已经失去了兴趣,现实太可笑,有的东西还是存在意念中的好。至于女人嘛,云不禁寒颤了下,“漂亮女人犹如是山间的蘑菇,越是漂亮的脸蛋便越是危险,看上去很美,吃下去有毒!”从孤僻怪那里,他也似乎再次印证了这句说法。他从来就没有立志过要去成为一名英雄,所以美人关还是留给别人去考验吧,人若是真死了,美与丑就都跟自己无关了,“风流鬼”充其量只是一噱头而已。于是,云坦言道:“女人是红颜祸水,漂亮的女人更是洪水猛兽,这么多男人想要抢来抢去,估计抢到手也是二手货了!正如你口中所说的夏侯世家的大小姐,有这么多男人争着想当上门女婿,是非不多才怪呢,只怕有福迎娶,没命享受吧!” 不料云萧萧的一杯茶还没喝上第二口,迎面便走近一翩翩紫衣少年,随即少年很不客气地扬声道:“这茶铺我包了,其他人等都可以留下,酒水钱和饭菜钱且记我头上,但这两个人要速速给我消失!” 待云抬起头的时候,正遇上少年直投过来的目光,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唇边的弧度似笑非笑,那是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光洁白皙的脸庞,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 茶铺店的老板闻声出来,正准备上前问清些什么,紫衣少年很不耐烦地丢给他一枚玉佩,厉声道:“这是一块上好的岫岩软玉,够你这店里大半年的盈利了,现在你帮我叫这两个人滚!”说着,少年直指着云萧萧和孤僻怪。 茶铺店的老板顿时有些懵了,一方面难以压抑住内心的喜悦,双手颤颤微微地捧过玉佩,另一方面又转过头来,尴尬地望着云他们,不知该如何开口?真不知道眼前这两人怎样得罪了这位财神爷,才遭来如此境遇。 云萧萧淡淡地看了一眼少年,清冷地一笑,“既然如此,请阁下等在下喝完这杯茶,可好?”说罢也不理紫衣少年答应与否,径自端起茶来。蓬面人也不多语,操起整只鸭子,旁若无人地大口啃了起来,边吃嘴里还含糊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那少年见这二人并不买帐,更是双眉紧蹙,他知道云慢悠悠地品茗,是有心戏耍他,不由高声斥问一声:“你是让还是不让?” 云萧萧继续自顾品茗。其实他是不懂茶的,更加不懂怎么品茗。如果放在从前,他觉得所谓品茗就是有钱有闲人的没事找事,要么口渴就一壶灌下,要么空闲就活动下筋骨,坐在茶馆里懒洋洋地喝水,就是一种变相的浪费生命。但是现在,他也附庸起风雅来,意思就是说“我偏不走,就要这么赖着耗着,你小子能咋样?”颜色中带着一丝挑衅的味道。 少年也是性情骄横暴躁之人,盛怒之下,心想“即使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就不客气了。”倏而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刀,不由分说便向云萧萧端茶的手臂砍去,“你是找死!” 眼看刀锋就快划破云的长衫,只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听到“叮”地一声,虎口巨震,刀被两根手指硬生生地夹住了,刀身无法再往下寸进丝毫。 这一刀下去,也着实把云萧萧吓得不轻,更准确地说是后怕不已,他不曾想到这看起来若不胜衣的骄蛮公子也有做屠夫的嗜好。当那冰冷的刀面切近肌肤时,寒气顿时渗入骨髓,让他的面皮忍不住抽搐起来,似乎稍稍用力,就能见血。 云萧萧抬起头来,看着一旁的蓬面人,头皮也跟着嗡嗡作响。只见他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一手用两根手指头稳稳地夹住刀身,另一手还不忘了将剩余的晶莹饱满的鸭肉塞入嘴里,浓郁的酱汁蹭了他一嘴的油,刚才还偌大一盘的鸭子,眼下只剩一堆骨头了。 “好吃,太好吃了!”蓬面人一边狼吞虎咽地嚼着,一边大声叫道。 少年微微一诧,却是怒火更盛,一咬牙,几乎是倾力要把这一刀砍下去。然而,那刀竟然纹丝不动! 云萧萧把心却提到了嗓子眼,手臂自然不敢乱动,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孤僻怪看,“老哥……” 云萧萧的声音很微弱,仿佛在自语,就好像他此时的呼吸一样,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此时,只见蓬面人手指微微一用力,听得一声清脆的声响,“呯——”刀身应声断成了两截,断口却是那样的平整。望着溅在地面上的刀片,云长吁了一口气。 少年看得目瞪口呆,同时一股劲气沿着握着刀柄的手直冲心脉,身子禁不住这样的踉跄,跌了出去。不料身后又闪出一个白影,手一张,环住了他向后跌的身子,终于扶住了他。 “冷风!”少年看到来人,不由喜形于色,愤懑地用手指着孤僻怪的面孔,道:“就是这家伙,居然敢坏我的事!” 但见那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间一把长长的配剑更凸现出他的挺拔,透过那双深邃却宛如一潭死水般的眼眸,云萧萧觉得他的心也仿佛冷如雪,让人难以猜测。但见那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间一把长长的配剑更凸现出他的挺拔,透过那双深邃却宛如一潭死水般的眼眸,云萧萧觉得他的心也仿佛冷如雪,让人难以猜测。原来,他的名字叫冷风,果然冷气逼人,凛冽刺骨。 第三十五章 血溅花生 嗜血笑容 花开几朵,各表一支。且说余伯在送走云萧萧之后,并不急于离开这是非之地,也不慌忙整理东西,而是把前几天在田里收获晒干的一簸箕花生拿了出来,坐下进行地剥离,有条不紊,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门扉也没有扣上。几个凶神恶煞的衙役走了进来,不耐烦的上前,大声嚷嚷:“姓云的野小子呢?躲到哪里去了,赶快交出来!”只见余伯正在对于衙役的问话,他置若罔闻,依旧熟练地剥开花生的外壳。衙役不耐烦了,点燃了一根火把,喝道:“再不说,老子就放火,烧了这房子了!”当解开红帐子,白白胖胖的花生仁裸露在外时,余伯没有理会衙役的威胁,而是接连把一颗颗花生放进嘴里咀嚼,一声声香脆的声音从口中传出。 “怎么官爷也要放火啊!这跟杀人的罪名可是并驾齐驱的!”余伯故作惊讶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废话!我们是来抓杀人犯的,你包庇罪犯,诬陷衙役,绝不老实,也是戴罪之身,来呀,给我绑起来!”为首的衙役怒吼道。 “且慢,待我整理下衣袖。”余伯忽然声如洪钟地说道,语气又平稳了下来,“现在走,或许还来得及吧?” “哼,来得及什么?你与犯人私下勾结,沆瀣一气,如果不交出上百两银子来梳理关系,也是死罪一条!”衙役坦然道。 对此,余伯笑了笑,笑容温和却面色诡状异形,应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上路吧!”还不等站在他左右一边的衙役靠上前,为首的衙役已经一声毙命,余下的同伴儿定眼一眼,杀死他的竟是一颗花生米。是滴,那些不起眼的花生米成为了杀人凶器,正一颗颗摆放在簸箕里,出手干净利落、巧捷万端,没有人看清楚是怎么刺入衙役的喉咙里的,原来能够封喉的不仅仅只有剑。 剩余下的衙役把心提到嗓子眼儿上来,浑身紧张得就像拉满了弓的弦一样,可是真的已经来不及了。几颗花生米就结束了他们的性命,根本没有给他们转身准备逃跑的机会,更没有给他们任何还手的间隙,眼神充满了惊恐,眼睛却已了无生气。 生命的可贵之处,在于白驹过隙,在于悲喜无常,在于朝荣夕毙。 “可惜了,这么好的花生米,一粒粮食一滴汗。”余伯在有些惋惜的同时,整理了下衣袖。 对于朝野的达观贵族或者江湖的名门望族而言,日常的穿戴整理是很注重的生活环节,例如戴冠、正冠、插钗等行为。今日的余伯仿佛也是如此,小臂微微向上抬起,举止儒雅斯文,并在头顶特意佩戴了淡雅的束发冠,浅笑低吟间完全摆脱下昔日承星履草、胼手胝足的农夫形象,这是云萧萧二十年来从未见过的体态仪表,也是余伯二十年来第一次露出了本色的自己,他凝视着铜镜中的自己,唇边扬起了一抹清浅且嗜血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话题又转到云萧萧这边,他现在还不知晓平时看似孱弱不堪的余伯,竟然怀揣如此炉火纯青的功夫,以至于能够点石成金般得心应手地运用手上任何物品当兵器。云萧萧只是明白余伯之所以不像其他长辈一样注重对自己私塾教育,以期来日谋个秀才什么的功名,能够在重文轻武的政治生态环境下有个安身立命管的温饱差事,而是选择花费不少精力和银两在草药熬制上,用尽刺络法、吸桶法、拔罐法、泡浴法等全心调养自己的身体,是由于自己从小体弱多病,太虚让补。为此,他虽然是个市井痞子的性格,但对余伯心数十年如一日的悉心照顾心怀感激,觉得自己有时候就像一个拖油瓶,惹是生非,百无一是不说,还让家里破费了不少银。这些银两,原本可以让余伯娶上媳妇或者安度晚年的,却被自己给耽搁了。如今自己亡命天涯,还不能守在余伯身边尽一点孝,真是余孽大了,于心有愧。 不过此时,面对在茶坊里遇见的杀气冲冲的紫衣的女子,云萧萧已经自顾不暇,他还没有多余心思想到该如何弥补给余伯尽孝的事,也没有空闲反思自己碌碌无为的人生,因为逃命自保是眼前最重要的事情。 且说云萧萧所处的茶坊里外,顷刻间笼罩着一股肃杀之气,在场之人不禁后退数步,生怕冲了锐气。 紫衣女子知道这一战下来必定是场恶战,眼前这个疯癫男人,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一个极为棘手的人物,但冷风毕竟是她爹手下的第一悍将,又岂容小觑?当初他仅凭一人之力,持一把浪剑,便力端了名噪一时的黑羽十三煞和他们的老巢。 可她无法想象那一夜是怎样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他的全身该是迸发着怎样的决绝?每一次剑锋落下,都在空中划做一道血色的弧线,任他的身后布满尸体,就像刚从地狱爬上来的厉鬼。只是在那血肉横飞中乱舞着的黑发,于融融的月色下愈发映衬出一张冷漠至极的脸,耳边则是淡淡的风。苍蓝银辉中,他微微仰起头,任头上那些清冷如银的月光落满周身,仿佛为他的轮廓踱上了一层白霜。 她只记得第二天,当她在厅堂看到那把血迹斑斑的长剑时,那一抹抹刺目的腥红竟让她的心有些微颤。因为杀戮太多,剑口已经严重发卷,剑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仍在空中挥散不去。之后,父亲便把自己珍藏已久的赤霄宝剑授予了他。 那确实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雪白的剑刃透出几分碧绿,即使在阳光的照耀下也寒意依旧,薄如蝉翼的剑刃犹如霜雪,却能斩金截玉。 这把剑也一直是她所喜欢的,可前面几番要求下来,父亲终究都没有答应给她,只说她是个丫头,这等的人间利器不是她能够把玩住的。她心中再是不悦,也还是无可奈何。 面对父亲的慷慨相赠,冷风倒没有做任何的推辞,即使是假意的也没有半点,反是一脸坦然地将剑接在了手里。她呢,在一旁看着,虽然是一脸娇慎,但也只有撇嘴的份儿。 第三十六章 锋扫血溅 侬本多情 趁冷风牵制住蓬面人的间隙,紫衣女子赶紧上前扶起云萧萧,“喂,你怎么样了?” 话刚出口,紫衣女子便觉得这句话问得实在很多余,任谁的胸口被击上那么厚重的一掌,除了痛苦得龇牙咧嘴,还能怎么样?再说,事情都是因为云而起,他就是当场毙命死了,也是自己活该。 但说云萧萧,蓬面人那一掌下来,确实震得他气血翻涌,头晕目眩,只觉胸膛内一阵阵剧痛,五脏六腑似乎都快裂开了。幸亏他及时喊了一声:“老哥!”才让蓬面人对他收住了手。 只闻一股芬馥之气缭绕鼻际,云萧萧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这个烈火轰、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的野蛮小姐,喃喃道:“能怎么样?不是如你所愿,快要丢命了吗?”紫衣女子撅了一下嘴,推开云,忍不住蹙起眉尖,贝齿轻咬着柔唇道:“你就不怕我再给你补上一刀?” 云萧萧轻轻地笑了笑,含笑的眼神明若朗月,眸间竟浸透着少许晒然。过往经历的一幕幕告诉他,如果有的人要真痛下杀手,向来事先都是不警示的。 他冲着紫衣女子站起来身来,用手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我敢打赌,你只是说说,并不打算这样做!” 紫衣女子一挑眉梢,轻哼了声,上前几步,抬头盯着云:“是吗?你凭什么这么自信?” “你真想知道么?”见女子的脸色有些迷惑,云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好,过来我告诉你!” 正当女子凑近身时,云的唇猛地贴了上去。她显然被眼前的举动惊呆了,却没有躲闪,意乱情迷间,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此时,云萧萧却错开了自己的身体,转头厉声言道:“没有礼数的女人就是廉价的路摊货,还是回家补习下《礼记》、《仪礼》去吧!”女子一鄂,道:“你这小子也不见得是精品橱柜里的东西,缺乏家教!”“是的,所以大家彼此、彼此,这算不算“情投意合”哈?”云萧萧立马补充道。 冷风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云萧萧与紫雨女子两人之间的轻薄举动,没有理会,与蓬面的交手让他全神贯注。只见蓬面人发疯般又杀了过来,凌厉的杀气却越逼越近,距离云萧萧和紫衣女子只有几尺之远。紫衣女子急忙拉起云萧萧的手腕,一把将他搂向自己的方向,为了及时避开蓬面人的袭击。 云萧萧的心神陡然一凛,在起身的那一瞥间,他分明感受到了紫衣女子的胸脯帖在了自己的胸怀,伴随一种酥软温暖的感觉,他在无意间瞄准了那丰盈圆润的饱满,颇有“高耸入云”之势,有些神色慌张,不禁蹙了蹙眉,顿时一个踉跄。这次,紫衣女子倒是温柔地轻声道:“小心!” 正在这时,只听一声龙吟,白光急转。冷风将手中的长剑翻转自如,身形亦飘逸从容,丝毫不见任何迟滞之像。看来白衣男人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耐心,轻叱一声手中的长剑,又以惊人的速度刺出,忽而一剑长虹化做无数光影,向蓬面人袭去。 蓬面人一声怒吼,也势若洪雷,平地霍地掀起一阵狂飚,与长剑发出劲气交击的声音,轰轰怦怦的响声便似连珠炮一般在空中密集炸响,看得大家是目瞪口呆,云萧萧亦是张着瞳孔,吃惊地瞪大了眼,并叫嚷道:“他是情绪失控无法自主了!不要再激怒他,点穴最好!” 蓬面人一阵暴走,带起的劲风犹如利刃般直扑而来,似有无数迅雷疾风相互冲撞激荡,剑虹陡然破碎开去,冷风不由左手一震,顿时拿捏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赤霄剑脱手飞出。 正当蓬面人冲上前去准备直拍冷风面门时,却被他脚下步伐一错,虚晃了下身影躲开了。此时的蓬面人已经是走火入魔,怎肯罢休,他像一只受伤的豹子一样朝白衣男人又猛扑而去。 冷风这次倒也不闪不让了,右掌一挥,硬接硬架了过去。两股掌力相击,平地又激起一阵狂飚,扫得地上沙飞石走,尘飞雾起。 在场所有的店家和众人都惊讶地张开了嘴,在逃命躲闪之余伴随一脸的震惊之色。他们看到两人此时的掌法几乎如出一辙,两道龙形掌气如两颗出膛的炮弹,狠狠地撞向了高空。 姜还是老的辣,冷风自觉吃力,知道对方的内功修为远在自己之上。对孤僻怪竟会使出跟自己一样的飞龙掌手,心中也是一愕。心神分散之间,一股劲风袭面,宛如利刃加身,震得冷风身上的衣衫嘶嘶裂开。 冷风暗叫不好,手上势道虽仍刚猛狠辣,但后劲却已渐见衰减,这时再想凝神聚气,回填内力怕是容不得他了。 果然蓬面人见势,倏地起身,眼看就要击出下一掌。只见冷风血脉贲张,胳臂上还刺有一只似龙非龙的凶兽刺青,赤红色的兽头盘踞在他的右肩,兽爪凝如实质紧紧的抓住他的小臂,兽身则盘旋而上。 一见那凶兽刺青,蓬面人仿佛被点穴一样,当下就愣住了,只觉得大脑又一下子涌进了许多东西,整个人随着记忆的刺激又头疼起来,一阵灵魂撕裂般的痛楚从身体深处涌现出来,全身一阵颤栗,忍不住仰天长啸一声,身子像弯曲的弹簧一样又弹了回去。 待蓬面人双足落地之时,身体还在左摇右晃,差点站立不稳。也就是在这时,他身后很突兀地传来破空之声,但见一个白色身形一偏,一个轻旋,已经转到了他的身后。 “不要杀我老哥!”云萧萧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还不及他大叫完,冷风随即左手用力一指点穴,蓬面人眼前一黑,身体便如一滩烂泥一般,缓缓跌落在地上。 “老哥,老哥!”云萧萧大呼一声,踉跄着脚步,跌跌撞撞地扑上前来。 “不用紧张,他只是晕厥了过去!”冷风一反手,进而回剑归鞘,剑光闪烁的瞬间,映着他冷漠的眸子。 “凌峰……”紫衣女子也小心地凑近身来,“他是疯子吗?出手如此之快!” “不是快,是狠!”冷风纠正道,他知道眼前这个有些神志不清的人的身手绝对在他之上,他们招数套路竟然有些相近,让他甚是疑惑。 “这个人这么危险,又来历不明,留下活口会不会有麻烦?”紫衣女人转过头悄悄对白衣男人担忧道。 “你是怕我们有麻烦,还是怕夏侯府有麻烦,或者是怕这个小子有麻烦?”白衣男人直径反问道。紫衣女子一脸不悦道:“我是替你着想,怕日后有人会找你秋后算账!真是不识好人心!” “热闹也凑了,架也打了,是不是该返程看沿途风景了?冷风有些不耐烦道。 “哦,好嘛!”紫衣女子随口应了声,纤长的睫毛一边眨巴着,一边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道:“我就是奇怪你冷风出手,还会剩下活口吗?”说完这句,她发现云萧萧正狠狠地瞪着她,又垂下眼帘,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对此,冷风并没有直接理会,而是走到云萧萧身边,好心劝导道:“这位兄台,你这位朋友心神不稳,性情不定,稍不留神,很容易走火入魔!”说着,便俯下身去,将蓬面人翻过身来,使之平躺在地上。 云萧萧担心他要对老哥哥施以毒手,正要伸手前去阻拦,只见一溜血箭飞出,冷风将孤僻怪肩头的飞刀迅速拔了出来。他又从腰间拿出一个小瓶,拧开盖子,将里面的药粉撒在了孤僻怪的伤口上。 看着伤口上慢慢凝固的血渍,冷风轻轻勾了勾嘴角,站起身来,冲着云萧萧淡淡道:“你还是应该感谢我们家小姐,幸好她的小刀上没有毒!” 云萧萧一声怒哼,眉梢一挑,讥笑道:“如此说来,我若做了刀下鬼,还得去阎王那里感谢人家送我早投胎来了?” “放心,我是剑客,但并不习惯于趁人之危取人性命!”白衣男人解释道。 此刻,云萧萧那颗悬着的心也放下来了,埋头为蓬面人包扎伤口。布条在伤口处缠了又缠,再收紧扎好,最后打了个漂亮的死结。从小喜欢惹是生非的他,处理起伤口来倒很显娴熟。 “我知道有一个人,没准儿能治好他的失心疯!”紫衣女子一改温怒的神色,扬起嘴角,在转身回府的一刹那,轻启红唇说道。为此,她故意顿了顿,有些专心致志地盯着云萧萧的脸,渴望他能挽留些什么。 云萧萧并没有抬头,在跟随余伯生活的日子里,他也时常看过一些医术,知道失心疯就是癫狂症,大都由大脑功能紊乱引起的。这类病,应该没有特效的药,即使开来也无非是镇静的药物,都是治标不治本的。 “你不信?”女子见云萧萧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心中竟隐隐泛起一丝失落。从小被家人百般呵护,捧为掌上明珠的她,早已习惯了心安理得地享受人们的宠爱加身,如今却被这样一个无名小子漠视着。 她的唇有些微微颤动,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内心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每个人都渴望体验到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尤其是被自己所在意的人。原来,对人有心动的感觉会是很简单的一件事,简单到简陋,简单到莫名其妙,即使只是因为那个人对你不搭理…… “我爹爹说,医鬼‘无泪江仲景’能治好天下所有疑难病症,只要不死!”紫衣女子还是在临行前抛下了这句无关紧要的话。而对于凌峰而言,他不杀蓬面人的理由,其实与不趁人之危取人性命无关,他只是很想探究清楚为什么一个疯癫的人会使出与自己如此相似的招数,尤其是对蓬面人还未来得及击出的那一掌,他知道此掌若下去,纵然三个自己的功力都未必能活着踏上返回夏侯府的路上,而他学习练就的武功是江湖武学的玄门,门派早已销声匿迹江湖数十年。 第三十七章 玉丢夏侯 峰浪碰头 说着,紫衣女子便与冷风抽身骑马离开,走出茶坊的店门时,她又回头晃了晃手中的一根良渚翡翠玉坠,言语调戏又带着几分矫情地说道:“你这个痞子,谁会跟你情投意合?这个坠子,赤如鸡寇,色正匀称,艳而不暗,还能典当凑一些银两,就算你供我读《礼记》、《仪礼》的学费,也算你对夏侯家无理的赔偿!”原来,她便是夏侯家千金夏梓阳,在她搀扶云的瞬间,便已经有了“索赔”的念头。 云萧萧见状,神色一慌,竭尽全力,立马冲出了茶坊的店门,两人却借机骑马离开,云萧萧懊悔不已,那个叫夏梓阳的紫衣女孩随手窃走的不是一根玉坠,而是一根连系他对父母双亲唯一念想的寄托,他的心随着玉坠已经飘向了昌州城,他要找回从年幼襁褓时就陪伴他、祈福他的“玩伴”,找回揭示自己身世仅有的线索,因为他一直相信:父母双亲并没有狠心地抛弃他,只是不得已离开他。在他最需要父母照顾、疼惜的二十年里,也是这根玉坠给予了他生活最大的勇气和力量。 但眼前,云萧萧要照顾昏厥中的蓬面人,这个人暂且代替玉坠成为他的护者,而远在家乡的余伯是云最大的牵挂。“不知道余伯这个老头子怎么样了?是被官兵被抓了,还是一不走运被打死了?或者是侥幸身边忽然少掉拖了十几年的累赘,终于欢天喜地熬出头了。。。。。。”云萧萧寻思着,他定了定神,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自言道:“老东西也是一条油滑无束的泥鳅,没有地道的手腕是翻不出浪的,没准儿他现在正在太阳底下暖烘烘地晒着屁股呢,心里还时不时地盘算着下次云萧萧这个臭小子回来,该用什么家法对他清算旧账和新账呢!” 话说又回到冷风那里,他随夏梓阳到昌州门口,便吩咐接应的属下送“少爷”回府。夏梓阳不满道:“我回自个的家,怎么像被押解的犯人?” “昌州城日下出现很多陌生面容,万事还是谨慎为好!” “这是当然,不过城里既然来了许多贵客,就一定有很多好戏在后面。我们作为东道主,也应该大大方方迎客!” “的确应该大方,不过少爷既然连读《礼记》、《仪礼》的学费也惦记别人的赞助,就更该懂得收支有节度,行事要揣度!” “你没看不来他身边的那个男人的功力不可忽视吗?在江湖上能较之高下的人屈指可数,却没有在我们清单名册上,这个男人的背后一定有故事。我这叫请客有方,到时候,说不定有更大惊喜!”梓阳竭力解释道。 “或许吧,但最怕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毕竟惊喜的背后往往也暗藏着许多惊愕或惊骇!”冷风说完,便提剑离开,走到途中,又补充道:“除了那个男人,那个小子的背后或许也有故事,以他的气场是不配拥有这么上品的明玉。” “你的意思是说他是小偷或者是劫匪?”夏梓阳追问道。 “他是谁与我无关,与少爷您也无关,您还是多关心自己是谁吧,这样行事在外才会更懂得章法和分寸!”冷风淡淡地说。 “好了,你又不是我爹,在这喋喋不休,我就是希望在昌州城再碰见这个臭小子又怎么样,我就是要让他知道不来昌州城就妄为江湖人!”夏梓阳娇俏道。 冷风没有再接话,他径直离开,只是心在想:如果不来昌州城,就可以不算江湖人,那他情愿一辈子不踏入这城门! 夜色苍茫,清冷的晚风阵阵掠过背脊,几点繁星映着慧光。 又一个身背银灰色长剑的黑衣少年翘着腿座在一丈高的树梢上,不耐烦等着谁。 “这个该去被卖到万花楼做跑堂的‘风子’,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还不给爷爷我出现。 口中还没等喃喃完,耳边一块飞石疾驶而过。他利索地躲开,浮笑道:“真是给骂对了,有人一被骂就现身,说明脸皮还有救!” 说着一个跃身下树,舒活筋骨道:“可把爷/我(“爷”字刚脱口,白衣少年立马改口为“我”,显然,他对来人是有所忌讳的)等坏了,你不知道,这半柱香的功夫都能在万花楼快活赛神仙了!” 来人用斗笠遮面,没有应声。 “所以我说你应该被卖到窑子里当跑堂的,这样你就知道春宵值千金的道理了,也明白今晚的迟到对我所造成的重大心灵损失了!”黑衣少年仰身道。 “没兴趣听你的委屈,更没兴趣陪你油腔滑调,刚才临时有事耽搁了,昌州城里一切进展顺利,不过夏侯羽是个沉稳、敏感的人,他借女儿笄礼之名宴请江南名流,未必太过张扬。” 来人卸下头戴的斗笠,正是冷风。 他接着道:“此事应该还有文章。你回去转告城主,请他再宽限我半个月,月之牙的印我还需要时间查找,夏侯家看似简单,但池中的“水”也着实很深,不能大意,否则功亏一篑!”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当年,夏侯家跟萧家能够结成亲家,强强联合,恐怕这小小‘池水’就变成滔天‘江海’了!”黑衣少年微微叹息道:“可惜‘小三’终究斗不过‘正室’,更何况还是皇室……” 冷风打断了黑衣少年的话:“这说起女人的故事,你怎么就特别来劲似的,什么八卦讲什么!” “嘿,我是谁啊?”黑衣少年嘻嘻哈哈地走上前来,“白浪是也!江湖事自然要被我波翻浪卷了!” 冷风鼻中一声冷哼,“姓白却穿一身黑,你改名叫乌鸦吧!”说着,转身喃喃地补充道,“与其关心别人的八卦,不如先审视下自己的任务吧!”说完,留下一个冷傲的背影,便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夜幕中。 “什么人啊,真是的!”白浪撇了撇嘴,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自言自语道,“这么多年了,这人还是死样不改!好不容易见上一面,装那门子的酷,叙叙旧也好!” 第三十八章 不悦禁足 菲生前痛 “好无聊啊,一天闷在屋里,一点儿新鲜感都没有!还是出去安逸!”夏侯梓阳一脸慵懒地坐在窗前,漫不经心地看着外面的景象。自从上次溜出去被凌峰请回家后,夏侯羽便下了死命令,让家仆对她严加看管,她现在走哪里,都有人如影形随着,不允许跨出府邸一步。 闲来无事,她便从兜里拿出了那块玉坠,放在手里仔细揣摩着。女人有的时候确实很蛮横,可是她们的初衷并不是要证明自己是对的,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时时谦就着自己。这世上有的人会让自己讨厌,偏偏女人又是善变的动物,有时竟会在讨厌之后又忽然喜欢上这个男人的“坏”。 “我们家的阳儿,这么专心地在看什么呢?”只闻一阵幽香萦萦入鼻,一个橙衣妇人莲步款款地走了进来,只见她的腰间挽了条纱织腰带,肩披透明薄纱,头上插了支蝴蝶晶石钗,最重要的是她的声音,有如玉珠落盘,清新出尘。 “没有啊,哪有看什么!”梓阳听到背后的脚步声响,立马慌慌张张地收起了手里的东西,转过身来,拉起妇人的手撒娇道:“姑姑,你快来看看嘛,我爹都迫害我到什么程度,现在我就差个枷锁铐在手腕上了了!” “是吗?让我瞧瞧!”妇人拉起夏侯梓阳转了一圈,微微一笑,只见她面容秀美,但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宛如病容,显得苍白异常,“转眼我们家的大小姐,就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了。怕是你爹不这么管着你,我上这厢房来还寻不着你这朵娇滴滴的花呢!” “姑姑就知道拿我取笑!”梓阳梨涡轻陷,摇着妇人的手娇嗔道。 “呵呵,看来我来得正好,素菲你也在这儿!”门外又传来一个男子爽朗的笑声。 妇人一看,便迎了上去,“哥哥,你来了!”在起身之时,曼妙眸光,她盈然笑意若一朵娇艳玻瑰绽放。 身边的众人也都卑躬屈膝起来,齐声叫到:“老爷好!”原来来者正是夏侯山庄的主人夏侯羽,只见他衣着讲究,身材凛凛,眉宇之间自有一股威严,而刚才那个妇人,便是他的妹妹夏侯素菲。 夏侯梓阳甩过头去,嘟起个小嘴,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哎哟,是谁惹得我们家的大小姐不高兴了呢?来,告诉爹爹!让爹爹替你抱不平去!”夏侯羽看似严厉,说起话来却还和蔼。 “哼!”梓阳斜瞅了一眼父亲,脸色一变,满脸的不悦不尽言表,“我哪里是什么大小姐,分明就是夏侯家的代罪之人,才被囚于此!” “阳儿这么说话,爹就生气了!”夏侯羽收敛起笑容,换上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冲着夏侯梓阳说道:“再过两天就是大典了,你是笄礼的主角,不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呆着,又准备上哪里去给我闯祸呢?” “人家什么时候给你闯祸了嘛!”梓阳一边抿着嘴,一边跺着脚,梨花带雨般拉起夏侯素菲的手,娇嗔道:“好不容易跑出去一回,不就被你派人逮回来关起来了吗?” “好了,好了,别闹了,阳儿乖!你爹也是为你好,怕你在外面受到伤害!”夏侯素菲微笑颔首,一边安抚着夏侯梓阳,一边对夏侯羽说:“你这个当爹爹的,女儿如今长大了,也应该多留给女儿一些空间,不要老想着要束缚她!” “行行行,拗不过你们俩儿,以后你要是愿意出去走走,也不是不可以!”夏侯羽摆了摆衣袖,喃喃道,“但是必须安安分分的,且不可再一个人私自出府,身边一定要有随从相陪。” “好耶,就知道爹爹最疼我了,才舍不得让我难过呢!”一听夏侯羽松了口,夏侯梓阳立马破涕为笑,冲上去搂着夏侯羽的脖子高兴地跳了起来。 “看看你的样子,这都行成人之礼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夏侯羽拍拍夏侯梓阳的肩膀笑道,又对夏侯素菲说道:“素菲啊,我这有事正想与你商量呢,我们旁边说话去!” “什么事嘛,神神秘秘的,女儿也想知道!” “大人的事,小孩子跟着掺和什么!”说着,夏侯羽便招呼着夏侯素菲出了厢房,进了内阁。 “哥哥有什么事,不妨直言,阳儿虽小,但也不是外人!”夏侯素菲轻轻地说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夏侯羽转过头来望着夏侯素菲,眼睛里竟有几分深邃,欣然而有喜色地说道,“你也知道阳儿的笄礼,前些日子府里发了好些请帖出去,这其中我也请了一个人来……” 说到这里,夏侯羽故意停顿了下来,却不再言语,只是看着素菲的脸。 “妹妹一介女流,素来不懂江湖和朝野之事,哥哥自是识大体之人,该请什么人心里自有分寸!不必特意说与旁人来听。” “可对于你而言,他并非旁人!”看着夏侯素菲一脸的沉静,却无法掩饰神色间的那一抹清愁,夏侯羽的心里不免有些心疼,“他此时就在静雅居。” 说完,夏侯羽走上去拍了拍夏侯素菲的肩膀,在她耳边轻语道:“在哥哥心目中,你是天下最聪慧的女子。相信哥哥,相见不一定不如怀念的!” “妹妹愚钝,并不能领会哥哥所言,这且先行告辞了!”夏侯素菲微微欠身,便要转身向着房间之外行去。 “他——想见你!”在夏侯苏菲即将跨出房门时,夏侯羽说出了这句话,很轻的一句话,仿佛是怕言重了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字眼,都会触及到对面这个让他怜爱的女人内心深处埋没已久的伤心地。 也是在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夏侯素菲的面色微微一怔,眉心微动,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去了。本来以为岁月会模糊曾经相识的脸,可直到有一天寻找失落的记忆,才发现记忆中的人还是那么的熟悉…… 第三十九章 陌上梨情 裘入贵庄 爱情说,有些人仅仅就看了一眼,却在心底从此生根,甚至牵念一生。 雪白的梨花压满枝头,嫩黄的树叶衬托着晶莹剔透的花瓣,像皮肤极好的少女,轻轻一弹,便要弹出水似的,微风轻拂,花朵间似乎在呢喃细语,时而一些花瓣儿便随风起舞,轻轻四散飘落,在枝叶间低低盘旋,最后纷纷扬扬地落下,宛如为大地铺上了一层寒霜,让人不忍心踏上去…… 萧正羽屏息仰望,天空隐隐约约,满目是梨花朴素恬静的容颜。 一脚刚踏进居园,夏侯苏菲就认出了他的背影,依然是那样地安然所素,可是在这梨花瓣雨中,那一袭白袍萧索中却不免带着些落寞。落寞如同这漫天的花瓣,有的飞不进欣赏人的世界,也温暖不了欣赏人的视线。 在凝视背影的那一刻,夏侯苏菲有些犹豫了,迈出去的脚又准备退回去。 “你来了。”声音适时响起,让她没有了再退的理由。 “郡马爷,也是来看梨花的吗?”在说出前面那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心在忍不住地抽动,一丝疼痛瞬时从心底蔓延开去。 萧正羽转过身来,“不,我在等你!” “等我?”夏侯素菲苦笑了一下,“不知郡马爷何事?” 当对面这个男人转过头来的时候,她再次看清了他的脸,二十年在指间轻逝,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平,两鬓也有了华发,但他的眼睛依然深邃而明亮,目光中却带有一丝丝的自嘲。 回忆终究像沙子般从指缝泻下,夏侯苏菲不曾想过,当昔日情人在眼前,熟悉的面庞下,浮现地却是陌生而遥远的感觉。 可是在萧正羽看来,她还是如同二十年前那个梨花树下橙衣翩翩的仙子一般,静静地站在那里,任飞花在她的秀发飘零,那刹那,满世界的鲜花似乎都盛开了,岁月仿佛停在了初识的春天。 “萧某人何德何能,岂敢劳烦大小姐!”男人语气平缓,随手拿出挂在腰间的酒袋,直接灌了一口,淡淡道:“只是路过,想来看看你,看看就好!”说完,萧正羽便不再出声,只是他已经辨不清这酒是不是,为了此刻怯懦的心事故意携带而来? 有时候,男人的无声沉默比女人的眼泪还要有杀伤力。 夏侯素菲眉头微蹙,双眸如一泓秋水般潋滟,却分明写着“怜惜”两个字:“酒虽好,莫贪杯!” 她不论说什么都是清清的、淡淡的,可又让人不得不生出轸恤之情,萧正羽沉静的眼睛里微起了点儿波澜,“酒能伤身但却不伤心。” 此时,天空忽然下起雨来,丝丝缕缕的雨似连绵的思绪,有如点绛唇般的温柔,又携来些许微薄的凉意,满树的梨花,便一朵朵、一瓣瓣,随风而落,飘然而下,轻轻地飘落在雨水浸染的土地,轻盈而淡雅…… 是的,雨,终于,落了下来!漫了这开满梨花的居园,漫了夏侯素菲的心,也漫了他的心!只是,心与心,还能是一样么?当梨花满地时,悄无声息间,谁的心曾被那一抹不具名的怅惘和失落所萦绕,充斥,薄如蝉翼,却挥之不去。又有谁知道,这么多年,是谁在这个院中就这样伫立在斜风细雨中,想着他的脸庞,想着他的声音。 果然都只是宿命么?思念一个近在咫尺的人,空气中似乎漂浮着暧昧而尴尬的气息,又被雨水渐渐地稀释,雨点打在脸上的感觉,可以让人分不清是泪还是雨。 “春意料峭,小姐快回屋休息吧,晗晟实在是打扰了。”在这个男人转身离去的刹那,是否希望过有人会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略带湿意的眸子里静静守候他回眸的目光,有时,时间既是向前飞逝,永不回头,却也是不断轮回沉浮,反复浸透记忆…… 只道是原知天意欺人意,不作短聚作长分,可忆当年奈何情?对待爱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爱恨交织,不是欺骗背叛。而是在极致的疼爱之后,逐渐淡漠的爱。 话说另一边,迎来送往夏侯山庄的客人远远不止萧正羽一个人。 “这该死的天,怎么又下雨了!”白浪抬头望着阴霾的天空中飘落的雨丝,不禁抱怨着,一路逶迤,薄薄的雨已经润湿了尘土,空气中弥漫着略带沁凉的气息。 白浪加快了步伐,因为下雨,昌州城里少了很多平日里的人气和喧嚣,也就是在这样的烟雨朦胧之中,山庄被披上了一层幕纱,晶莹柔和间还是难以掩住它的宏伟大气。山庄的正门上方悬有一块匾,上面写着“夏侯山庄”四个镏金大字,字体浑厚、有力,虽历经百年仍熠熠生辉,匾额四边镂空雕刻着花纹,显得古朴、厚重,精美绝伦,分外醒目。正殿高高耸起的基座,在雨中犹如一朵洁白盛放的莲花,托起了整个飞檐叠嶂的庄宇。 与方才街道上的冷清相比,白浪远远便看到山庄门口往来之人依旧络绎不绝的,想来都是前来恭贺送礼的。白浪也随列步入了人群,走近了才看到面前这一个个献上的贺礼里,有玲珑剔透的翡翠,有形状各异的玉石,有熠熠夺目的珍珠,有线纹怪异的玛瑙,还有能延年益寿的百年人参…… “呵,看来我以后得努力多生些小白浪啊,隔它个一年半载的,就办个冠礼、笄礼什么的,没准儿要不了几年的功夫也能成一江湖大户!”白浪望着人群,若有所思地托着腮帮笑道,门前平滑似水的青砖地上照旧铺上了红锦。 堂外沉香木制成的厚实高椅上,正襟危坐着一位年岁颇高的长者,眉宇间不时流露出一股清直和慎重,白浪知道他便是这夏侯山庄的大管家——夏侯炎。 每接受一份恭恭敬敬捧递上来的贺礼,他都会浅笑着礼貌地点点头以示谢意,然后身旁的家仆就会上前去收下礼品,笑容灿若春华。 轮到白浪走上前去的时候,这位清润祥和的管家脸上的笑容稍微僵硬了些,然后逐渐变淡,最后转变成一种稍显惊讶,还略带点微妙欣喜的表情。 那双手递上来的是一袭珍贵的赤狼皮裘,只见这裘衣——款式典雅大方、毛面平齐轻盈、毛质顺滑细腻、光泽明亮匀称、手感舒适柔软,最为可贵的这竟是一件整皮裘衣,中间一条串珠玫瑰红荔枝纹鹿皮腰带更显皮裘的优雅高贵。谁都知道狼是世界上凶猛冷酷的动物,要制得这么一身漂亮十足的裘衣,也得出于名师之手。 夏侯炎不禁心中一震,他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白衣少年,却迎来少年风轻云淡般的笑容,“晚辈奉家师之命,为小姐的寿诞略备薄礼,以此聊表心意,还望贵庄不要嫌弃!” “呵呵,《史记》中记载孟尝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无双’,今日见此狼裘,也是开眼了啊。” “我九华门本是江湖小派,承蒙庄主看得起,才能赴此盛会,实乃荣幸之至!”白浪一边递还请柬,一边恭手为礼道:“这皮裘只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只愿穿在大小姐身上,能衬得上小姐的美才好!” “好好好,贵派这番心意,在下先代我家庄主收下,回去还请小哥向尊师带好!”说着,夏侯炎便招呼下人将白浪领进庄内的客房安顿了下来。 这夏侯山庄果然不愧为天下第一庄,不禁门楣高大,庄内还别有风情。白浪站在窗前,只见窗外新藤攀墙,嫩绿点朱阁间,更有一泓清池,将附近的亭台阁楼、嘉树繁华、奇石峥嵘都尽收其中。 可惜白浪并不是有心于山水之人,正值百无聊赖之中,一个人影的晃动,让他眼前忽然一亮,他的瞳孔急剧收缩,想要把这个人看得更加真切些。只是雨还没有停,蒙蒙的雨丝带来了春天清新的气息,也酿作了场淅淅沥沥纷扬而下的水雾,转眼,那个模糊的身影便离开了他的视野。 但这对于白浪来说已经足够了,有的时候尽管眼睛里看不清一个人的轮廓,但心里的感觉对了——那便是他了。每个人都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味道,也叫磁场,例如萧正羽身上就有着不同于其他酒肆里男人的震摄力,又例如凌峰身上就有不同于其他护卫的傲骨嶙嶙。 第四十章 琴声绵绵 庙堂边塞 江湖草莽,多是明枪往来,凭真功夫撕杀。庙堂朝野,却是明争暗斗,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所以,朝廷比江湖更凶险,一入侯门深似海的离殇从未远离过瑶台琼室和鸾舆凤驾,周廻五里的北宋汴京宫室宫城,上等白玉铺造的台阶闪耀着温润光芒,飞檐上檀香木雕刻而成的凤凰展翅欲飞,在大庆殿的雄伟壮丽和福宁宫的富丽堂皇的掩饰下,显得金迷纸醉,却是暗流涌动,在这里对权力与欲望的追求与迷失,是永恒的话题。 清晨,天刚破晓,东方泛白,伴随灿烂的霞光,在邸路幽深、怒放棠花醉客人的王府,一位明目皓齿的贵妇人在庭院中婉婉落座,一双丹凤眼微微向上扬起,髻边插一支攒珠累丝金凤,一袭红衣明媚动人,耳上的绿色翡翠耳坠摇曳生光,气度雍容沉静。她低声问了一旁奉茶的侍女:“主公呢,还在书房吗?”侍女沉默不答,只是摇了摇头。另一旁身穿紫褐色裳衣,约莫四十多岁的贴身婢女流苏,面色有些凝重地补充道:“侍卫探到,昨夜驸马爷就出了府门。” 听闻后,妇人并没有生怒,脸庞反而露出一丝冷冷的笑容,便玉指轻扬,低眉信手弹琴,三尺乌丝随风飞舞,琴声悠扬清澈如青峦间嬉戏的山泉,又如杨柳梢头微风中的丝絮。一个“探”字,反映了她对他的视野掌控,也说明了彼此夫妻关系的间隙。只见霞光中,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凤阳阁”。此人正是临安公主赵璇,即在位宋仁宗的姑姑,出身虽然尊贵,但她还有一个颇为让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身份:萧正羽的正室。萧家堪称豫中望族,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其中萧正羽曾高中榜眼,授翰林编修,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因为厌倦官场名利争斗和尔虞我诈,任性愤然辞官,在家疏财结客,与江湖的志士仁人交往,淡泊名利,追逐闲云野鹤的生活,被誉“醉意驸马爷”。 画风一转,暮色苍茫,在千里之外环群山而建的雁门关,唐荣设宴款待八贤王等人,并派人在军帐内载歌载舞助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番应酬后,唐荣有些酒力不支,被部下搀扶前往军帐休息,他与号称“南北酒王”的赵德芳放歌纵酒,毕竟不是对手。据说,八贤王赵德芳纵然贪杯,但是只有在人生最开心或最不开心的时候才会喝醉。 酒阑宾散后,诸葛不群走出帐篷外,听着边塞独有的琵琶曲,望着大雁归去开封府的方向,饶有兴致地吟唱道:“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沙漠戈壁突然起风,边塞的风沙吹过形似月亮的雁池,寒光、剑戟、号角,回荡在悠扬的琴声中,略带凄楚。边楼、江水、月夜,尽是离愁。 “都说诸葛先生是‘算盘一响、黄金万两’,也有不得志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八贤王也从宴席中抽身走出,晚宴或许因为性情高兴而畅怀痛饮,又忍不住胸闷猛咳嗽起来。青羽怕夜风受凉急忙为其披上披肩,紫涵取来一壶食醋解酒。对此,赵德芳倒是满不在乎,他认为富贵虽然不在天,但是生死却有命。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更何况黄金万两的钱财只是很多东西披着的外壳,却不是里面的果实。”诸葛不群晃了晃腰间那一把三寸有余的白银小珠算,噼里啪啦地娴熟玩弄了一下,快速、准确,精致,接着他若有所悟地吟唱道:“七子之家隔两行,十全归一道沧桑。五湖四海盘中算,三教九流珠上忙。柴米油盐小黎庶,江山社稷大朝堂--这小小珠算,可谓包罗万象,可比半部论语治天下!” “不错,自古以来,在圣贤诗篇中,珠算都被赋予了‘神机妙算’‘精打细算’的意味,凸显出睿智。早闻诸葛先生足智多谋,卓而不群,回答问题果然滴水不漏,平生不得志也是化作多少红尘烟雨中。”赵德芳畅言道。 “王爷是含着金汤匙出生,龙血凤髓,金枝玉叶,身份尊贵,本应该过着养尊处优、坐享其成的日子,却来到这‘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的塞外,可否也有平生不得志的地方?”诸葛不群反问道。 赵德芳云淡风轻似得笑了笑,淡淡道:“世上没有不劳而获,也没有坐享其成,即使是帝王家的江山社稷,也乃马革裹尸还的血染的荣华富贵。身世酒杯中,万事皆空,我平生的不得志太多了,郁郁寡欢,所以嗜酒。” “如今宋辽对峙,剑拔弩张,主和派主张以怀柔之术与辽国议和,御之以恩信,待之以礼节,以金帛财物满足蛮夷贪欲,破财免灾。主战派主张以武力驱除辽人,收复幽云十六州等河山,维护中原统一,两者互为擘肘。王爷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诸葛不群恭谨地问道。 “面对契丹、西夏等外族欺凌,主和还是主战?大宋朝堂已经争吵了数十年,有人说主和就是投降卖国,阿谀逢迎,有人说主战就是冒进虚妄,盲目乐观。我认为,这些观点都过于偏颇,皇城宫墙内外,各有心思杂念。我已经远离庙堂之高多年,索性就当个闲云野鹤静静地观望这盘棋子就好,不参与其中纷争。”赵德芳倒是说话不偏不倚,两边不站立场,两头不得罪,他又喝了扬起酒壶,咕嘟嘟饮了一口,轻松自如地喃喃道:“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听后,诸葛不群不再多加探问,他知道赵德芳是一个有品讲德的人,越是放荡不羁的背后,越是追逐内心最初的执着。于是,同样嘴角轻扬地笑了笑,算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高扬地说道:“听说比酒更烈的是人心,也听说无论八贤王喝醉与否,都是在装糊涂!今日一见,原来耳闻都是错的,比酒更烈的是等闲变却故人心,曾经壮志凌云的八贤王可不是墙头草似的中间派,不知道今夜是否真的有些微醺了?” “呵呵,心碎喝酒,喝酒伤肺,到头来就是没心又没肺。你怎么能期待一个没心又没肺有什么凌云壮志?”赵德芳回应道,“再说,主人请喝酒,客人就得要喝醉,否则岂不是扫了主人家的颜面?”一席言语下来,问着诸葛不群竟然无从应答,便长揖谢过赵德芳等众人,拂袖返回营帐歇息。 望着诸葛不群拂袖而去的背影,紫涵有些疑惑道:“他是商贾买卖人家,朝廷自古重农抑商,他如何进得了临安王府,与长公主有往来,对宫中的事情知之甚多?”青羽在一旁解释道:“我大宋商业经济发达,太宗曾经就派出特使带上通商诏书,到周边各国游说,商贾之风兴起,他们不仅形成了独特的行陌文化,还积极地向权贵士大夫靠拢,一方面寄希望于子孙后代能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达官显贵,出人头地,另一方面攀结权贵,谋求在交往中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双方各取所需。” 第四十一章 主和与主战 幽云十六州 “王爷,这次朝廷连颁三道金牌召您回京,不知是何缘由?”紫涵有些担忧道。 “朝廷人心纷乱,变数太多,仁宗又优柔寡断,生性多疑,我怕有人在其中作梗设下套路。”青羽也顾虑道,“王爷,朝政从来都是是非之地,您已经看破红尘权欲不问朝纲政事十余年,如今明知宫廷之争暗流涌动,又何必过来淌这趟浑水?” “佛说‘乐天知命,无喜无忧’,一切随其自然吧,”赵德芳温文尔雅道,“看破红尘却终究还是身处红尘,略过名利却终究还属帝王家。”赵德芳垂下眼帘,眼眶里蕴含的傲气和倔强,却让人感觉几分霸气。 “那个诸葛不群虽然是一介商贩,鼓舌摇唇,谈吐倒是儒雅,听他口吻,似乎对主战派与主和派颇为在意。王爷您不是主张以战促和,取得博弈筹码,收复幽云十六州的失地吗?怎么会是两头都不站稳立场,让诸葛不群找到由头落个闲话。”青羽不解道。 “人与人初识,切记交浅言深。《增广贤文》有云: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况且这个世界上,看你笑话的人很多,何必事事放心上。”赵德芳语气平缓地问道,“自陈桥兵变,太祖黄袍加身后登基称帝之后,面对安史之乱之后五代十国藩镇割据的纷繁复杂形势,仅用了20年就完成了百年来南北统一大业,你们可知晓原因?” 青羽和紫涵沉思了一会,各自说道:“我大宋建国初始,盘踞于南方地区的军阀武装已如日落的夕阳,呈现衰落之势。留有可趁之机。”“江南、巴蜀物产丰盛,太祖英明神武,采取先南后北的统一战略,使奉师之费充沛,集聚举国之力实施北伐。” 听闻后,赵德芳点了点头,眼前的这两个孩子已经长大了,懂得思考分析时政,续而露出喜悦之情,接着补充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使用了逐个瓦解、各个击破的手段,使南方诸国七八十万的拥兵量在我大宋不足二十万的挥师南下兵力面前,溃不成军。”他解释道,相对比而言,如今北宋虽然国运昌盛,但是西北有西夏,南方有大理,北边有契丹,可谓是腹背受敌。如今,辽国占据了幽云十六州,我们失去中原门户这个重要的北方天然屏障,处处被动,但是辽国间接也成为了我们与北边女真、鞑靼等其他游牧民族的缓冲带—所以,在与辽国的对峙博弈中,我们不能一刀切,实行绝对主和或绝对主战。 八贤王,这个谈吐悠然自若却病怏怏的男人,时光荏苒在他脸上留下了斑驳的痕迹,却依旧儒雅地像一条清澈隽永的溪流,并倒影着睿智的粼粼波光。 他嗜酒与萧正羽不同。萧正羽是酒徒,因为时间长了,习惯了酒精带着甘甜进入身体,轻轻柔柔地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让他产生了一种依赖、上瘾,如同怀揣着一种男人对女人喜爱想要的感觉。每当萧正羽品评美酒的时候,不喜欢小口泯饮,总是迫不及待习惯性地提起酒壶豪饮,轻轻地闭上眼,感觉香醇的液体攸然滑过舌尖,润润地过喉,滑滑地入嗓,暖暖地浮动在腹间,徐徐地游离在鼻吸里,悄悄地潜进血脉中,这一刻,萧正羽是最惬意畅快的,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 赵德芳则不同,他喜欢轻抿一口,齿颊留芳,酒精能够让他特别警醒,思维清晰,并且反应敏捷,无论是一个人独处时,还是与众人一起时,入睡前,晨起后,品酒慢饮,一爵又一爵,入口,入喉,入心……人生如酒,别贪;人生如杯,别满。不贪是修养,不满是智慧。赵德芳的人生,就如同白酒般刚烈回甘,在屡屡微风过处留有陈香。 第四十二章 堂前质问 话不投机 “酒,酒,酒,整日醉生梦死,你是存心要让全朝野上下的人都知道自己这个驸马爷过着有多么不称心如意,有多么不幸福吗?”临安公主赵璇坐在大厅里,接过侍女端来的茶、抿了抿,用帕子拭过唇角,对着刚刚回府,提着酒壶正准备跨进门槛的萧正羽,冷冷抬眸,厉声质问道。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酒也。”萧正羽不慌不忙,淡淡回答道。 “什么,匹夫?我临安王府堂堂的驸马爷,竟然自嘲自己是匹夫!”赵璇酝酿好情绪,神色间骤然带着愤怒,回怂道:“你如果觉得匹夫两个字对得起你们萧家‘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的名誉,要这么自甘堕落,也无人能够拯救你!” 萧正羽望着眼前习惯了咄咄逼人的妻子,竟有一丝怜悯,言语从容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名门士大夫的抱负志向,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情怀,并无两样。” “笑话,你生于洛阳豫中名望之家,结交之人当是诗礼簪缨之辈,本不该屑于与市井为伍,却将匹夫与士大夫相提并论,你真是喝酒醉得意识不清,数典忘祖了!”赵璇的眸色微微冷了下去,继续数落道。 “酒,使每天的生活更加惬意舒适,不那么压抑,让时光纵然流逝,这个回答满意了吗?”萧正羽扬起嘴角一笑,双眼一凛,反问道。说罢,他便抽身准备进书房,同时表示对这个话题有些厌倦,丢下一句话“喝我的酒,让别人去说吧。“ 赵璇原本想等夫君回来好好谈谈,只要彼此给个台阶下,双方都不难堪,不料平时温和柔顺的萧正羽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倔强好胜的她,自然也不敢落寞,沉声怂道:“别和我装你活的洒脱,家业不守,仕途不求,整日流连于酒池肉林,不思进取,你觉得丢尽的是我临安王府赵家的颜面,还是你豫中望族萧家的声誉?“ “黄金白壁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功名利禄对我来说皆是浮云了,所谓家族声誉自然也就放下了。”萧正羽唇角微微勾起,一声叹息,坦然说道。 “真是朽木不可雕也!”赵璇原本就是性情刚烈的女人,她一脸错愕地看着眼前心不在焉的萧正羽,柳眉幽眸之间透露出一丝鄙视,抛下一句总结,不想再争辩什么,时间不是让人忘了心痛,而是让人习惯了心痛。 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熟悉。 陌生的是萧正羽少年时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意气风发,已经被岁月冲刷着烟消云散,这个曾经对仕途充满无限憧憬的榜眼,渴望做出一番功绩,为国为民,如今只晓得整日与酒相伴,阔论人世浮沉,没有一丝斗志,却甚至快哉,乐在其中,游览奇山异水,名胜美景。她不知道萧正羽的心上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女人,但是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看似前景阔达的仕途。 熟悉的是萧正羽一副昏昏沉沉、不谙世事的样子,已经有许些年头。早些年,赵璇要求他力求上进,追逐名利,施展抱负,不仅要继承“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的传统家风,而且要借势自己赵氏皇家的血脉,攀龙附凤,在政治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求高居左右丞相位,弥补她作为皇家女儿身不能参政议政的遗憾和委屈。强硬、刚毅、倔强的公主没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把丈夫变成自己心目中的样子,结果却将他越推越远,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至到心力交瘁。她只不过是用了二十年的时间编织着自己的梦。 更何况,在爱情的路上,两个人就好,三个人太多。 而对于萧正羽来说,或许到了一定的年龄,便开始学会谁都不想取悦了,没必要去迎合什么,觉得怎么舒服就怎么过日子。从前朝堂论争、沙场征战的人生理想,包括沉浮幕僚的世俗愿望,已经哀莫大于心死了。“才“的施展与“情“的获得,原本应该寄托于知遇重用的获得上,他却一眼望穿了红尘,官场就是一个博弈场,无论王侯将相,还是普通吏僚,不进则退,慢也是退,该你唱主角的时候,主动权就是你的,但是主动权不可能永远是你的,博弈竞技总有谢幕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是早晚,成为天下这盘棋局的弃子,不如趁谢幕之前把所有欲望抛开,把一切输赢忘掉,留一寸乐土,悠裁快裁,潇洒自如过好这没有机会重头再来的一生。 这是萧正羽的生活态度,不管世俗言语抑或旁人眼光。或许面具戴太久了,就摘不下来了,除非伤筋动骨扒皮,必然血肉模糊,索性习惯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并且甘之如饴,把面具变成自己的脸,任其为之。 事实证明,夫妻之间发生摩擦,与其话不投机,争论不休,不如面面相觑,习惯缄默。这样,即使彼此心烦意乱,至少耳朵不会吵,嗓音不用大。 第四十三章 榜眼入宫 春风得意 时光回溯到二十年前的模样。当时萧正羽高中榜眼被授翰林院编修,儒雅俊朗,风度翩翩,正值头角峥嵘的时候。 赵璇是太祖赵匡胤孙女,即长子赵德昭的女儿,与萧正羽是儿时的玩伴,有青梅竹马的情谊。初见萧正羽的时候,两人还是不满龆年的黄口小儿。待到十三岁的舞勺之年,萧正羽的父亲萧守文作为进士出身担任尚书的职务,赠刑部侍郎,代理狄青军营的统领,驻军邠州,已经领着家眷出汴京去驻守北疆,萧正羽与赵璇从此别过。 萧正羽与赵璇虽然是青梅竹马,虽然有太祖赵匡胤的儿时婚约,但是孩童时候,多是少男少女懵懂的情窦初开,又会有多少情深? 再次见到萧正羽的时候,正赶上他到翰林院任职第一天。翰林院坐在东长安街,大门向北开,是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其地位清贵,却是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 当日,赵璇从皇陵祭祀回来,便在侍女的陪同下乘坐马车风尘仆仆来到翰林院找首辅询问修书撰史,虽然好多年没有来到这里了,但依旧轻车熟路,年少时曾陪同皇兄出阁读书,便是请翰林院侍讲,寒暑无间。 辘辘的马车声如雨水般滑过皇宫晶莹的汉白玉,伴随着滴滴答答的车轮声,寂寥而单调。马车四面装裹丝绸,嵌金银丝的窗牖被一帘粉色的绉纱遮挡,让车外的人不能看清马车中的乘客的尊荣。 原本翰林院作为朝政重地,是不允许女子进出的。赵璇的马车自然被拦了下来,翰林院大门处带甲卫兵见马车华贵,小心问道:“来者何人?”跟车的约莫十六、十七岁的小婢女应声回答道:“临安公主府,长公主拜访首辅大人尹正,麻烦通报一声。” 带甲卫兵长揖行礼后,告知长公主一行:“三年一次的科举落幕,金榜题名、皇榜高中的三甲刚刚被朝廷送入翰林院充当编纂,首辅大人现在正在与他们交涉,请长公主移步稍等。”听闻后,侍女有些不悦,呐呐说道:“这样不合适吧,长公主莅临,尔等却是要尊驾等候?翰林学士官居正三品,果然是好大的门面哟!” 带甲卫兵不卑不亢,连忙解释道:“属下愚钝,并非为难公主,只是大人定下规矩,议事的时候,闲人不得打扰。”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是闲人?真是放肆!”跟车的小婢女刚入宫跟在主子身边不久,还不熟知主子的秉性,加上年轻气盛,嚷嚷起来。 “放肆的是你这个贱婢,如此不知礼数,翰林院的地位清贵,有‘天子私人’之称。长公主过路来探访首辅大人,询问修书事由,原本也是趁清闲来翰林院走走,询问盛世修书的事情,自然是‘闲’。”婢女流苏见临安公主给自己使了一个眼色,立马会意后,走下马车叱喝道,语气凌厉冷意,吓着跟车的小婢女一个瑟缩,慌忙给跪下,并自煽耳光认错。这倒让门口带甲卫兵长竟有些手足无措,连忙让一旁侍卫进门通报,告知通翰林首辅。 此举正中赵璇的心意,一方面她是要彰显临安公主府的府规严明,管教得力,另一方面也是变相让翰林府难堪。一个王府的丫鬟在青天白日跪在府门前,本身就是不光鲜的事情,吸引眼球,招惹闲人看热闹,更何况还是跪在养才储望之所的翰林院,且有辱斯文不说,更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风清气正的翰林院沾染上了什么男女之事,让妙龄宫女当街下跪。 此时,萧正羽在司礼监通传太监贾公公的陪同下,正从御书房出来,已经走到距离翰林院大门口不足五丈的距离,刚巧撞见了宫女下跪的这一幕。 问其缘由,为何萧正羽没有同其他三甲一同到翰林院,是因为宋真宗赵恒心血来潮,提前召见了萧氏父子,一方面是当面询问北疆的事务,因为北疆军事事务繁忙且重要,北方有契丹族,东北有女真族,在北方西半边还有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政权。另一方面,是想见一见萧正羽,听闻他面如宋玉,貌若潘安,且才思敏捷,年幼时候就因为天资聪慧,被太祖赵匡胤赐婚于长公主赵赵璇。果不其然,高中了榜眼。 画风回到召见的场景。一番君臣寒暄和之后,宋真宗赵恒对萧正羽颇为满意。看到他,竟想起了被自己贬为上轻车都尉屯兵雁门关边境的四子八贤王,一时有些思念。他们同样风度不凡,同样朝气蓬勃。 想到萧正羽刚刚高中了榜眼,宋真宗赵恒一时心血来潮,临时出起了一道考题,凝视着萧正羽,对萧守文兴致勃勃地说道:“令郎才华横溢,在科举中蟾宫折桂,可知天底下什么最大吗?”话音刚落,在一旁伺候的贾公公的脸色露出了喜笑颜开的表情,宋真宗眉头一挑,转头疑问道:“贾公公,似乎立马有了答案吗?” 贾公公笑容灿烂,一脸阿谀,恭敬地回答道:“不是奴才有答案,是天下人都有答案!” “喔,那你就先说这天下人的答案是什么?”宋真宗好奇地追问道。 “天底下皇权最大,皇帝最大!”贾公公满脸笑容道。听闻后,萧守文的脸色一沉,也随声附和道:“公公说的极是!” “是吗?”宋真宗用眼神扫了一下萧正羽,心中有些美滋滋地问道:“这天下人就这一个答案了吗?”他身为皇帝,天底下有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有什么恭维奉承的话没听过?不过,他满心期待着萧正羽能给他一个什么更好的答案。 果不其然,萧正羽低沉地摇了摇头,表示否定,定声回到道:“臣以为天底下道理最大!” “为什么?”贾公公守住笑容,一脸惊愕道。 “大道无形生育万物,大道无情运行万物,大道无名养育万物。”萧正羽不慌不忙地解释道:“正因为如此,就算皇上您也要讲道理,明是非,所以道理最大!” 宋真宗听后,哈哈大笑,对在场的萧守文和贾公公等一行人乐道:“听到了吗?这就是金榜题名的三甲与尔等的区别,也只有翰林院能够收的了你们这些才华横溢,风流俊秀的才子。” 多年后,再回忆起这一幕,萧正羽便觉得,自己从第一天接触皇权的时候,或许就注定了不适合官场这个舞台,因为很多人都在演戏,有时候比的是演技,有时候比的是舞台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到底能不能入戏。如果沉不住气,就可能乱出牌,牌一旦出手,再想往回改,回旋的空间就很小了。 第四十四章 再次重逢 雪下婚约 通传太监贾公公认出了临安公主府的马车,见此形势,立马小碎步迎了上去,在马车前半跪作揖行礼道:“奴才贾迪叩见长公主殿下,祝万福安康。” “贾公公受累,从宣德门到紫宸殿,再到翰林院,都有您忙前忙后的身影。”侍女掀开车帘,赵璇由丫鬟扶着走下马车,只见她身穿一袭朴素的蓝色纱裙,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腰间系着一条白色流苏,配一条翠绿色的玉佩,头发用一根蝴蝶玉簪插住,三千青丝散开,看起来素雅,却尽显华贵,裙幅褶褶如月光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显得步态雍容柔美。 言语间,赵璇与萧正羽的目光相遇,双方都在第一时间认出了彼此,微微颔首示意。这是两人在分别五年后的邂逅,五年的时光清浅和岁月嫣然,让昔日的少男少女已经成长为俊男靓女。 赵璇抬眸,保持淡定,内心却心猿意马,柔声道:“听皇兄说,萧公子也参加了今年的科举进士,却未料是蟾宫折桂,恭喜恭喜!一别几年不见,归来已经放榜梅花三鼎甲。”非进士不得入翰林院,非翰林不得入内阁”。凡是考中进士的状元、榜眼、探花,均可被直接选入翰林,其余进士都要再经过考核选拔,才有进入翰林院,获得职位的资格。萧正羽出现在翰林院,说明已经皇榜高中“三鼎甲”。反之,如果得知萧正羽已经高中榜眼,则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授翰林院修撰、编修,出现在翰林院。 其实,赵璇早已探听萧正羽科举高中榜眼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前往翰林院的缘由,但是她不愿意就这么直白地告诉萧正羽“因为你回来了,我有些思念,故过来看望,君可好?”,而是以询问盛世修书的名义,前往翰林院,也真是“闲”情。 每个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多是羞涩而含蓄,又似小鹿乱撞。花底离愁三月雨,一寸还成千万缕。赵璇对萧正羽一直存有好感,毕竟干净硬朗帅气的男孩子,对于任何女孩子而言,都易倾心仰慕,更何况文韬武略。 但是对于赵璇而言,倾心于萧正羽的最重要原因,并不在于他的品貌非凡和气宇轩扬,也不在于他的才思敏捷和才华多旦,而是在于是他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候:父亲亡故,风木含悲,不仅仅是因为年少时候要承受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的悲恸欲绝,还因为自古皇家的争斗都是六亲不认,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欲哭不能哭、不敢哭、不准哭的童年时光,儿时有了萧正羽的陪伴,犹如一道曙光,照亮了生活的一个角落,让她在万重压力与花式暗黑中够稍作休息,养精蓄锐,蓄势待发—--所以,当她探听得知萧正羽已经随父亲返回东京开封府,身处陵园的她把对亲人的思念埋藏心底,立马返京为见心上人一面,这于他科举及第成名无关。 记着第一次相逢时候,是宋开宝七年(公元976年)的冬天,雪花漫舞,柳絮一般,来时纤尘不染,落时点尘不惊,将皇宫幻化成一片静谧的天堂。一朵朵六角小花,玲珑剔透,举世无双,将皇宫金碧辉煌的殿堂、楼阁、亭廊、台榭、庙坛都打扮的银装素裹。 宫女们和太监们却无暇欣赏这风景如画的诗意,只顾埋头扫雪,时不时抱怨地雪大如席太费力、难清扫。有一个轮廓分明、羞涩俊气的小男孩跟随父亲进宫,恭敬地等候在御花园内,即是萧正羽。当时其父亲萧守文被太祖皇帝赵匡胤召见,在垂拱殿商议国事。 宋太祖奉行“文以靖国”这一理念,果断的实行“右文抑武”的基本国策,通过设立“誓牌”,尊孔崇儒,完善科举,创设殿试,知人善任,厚禄养廉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成为历史上推崇的一代文治之君,彻底扭转了唐末以来武夫专权的局面,使宋代文化空前繁盛。当然,萧守文父子显然也是该政策受益方,“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是家族沿袭下来的荣誉,也深得皇帝器重。 赵璇正当5岁,正在御花园雪地里抽陀螺,被一群小宫女簇拥着。纵使雪花飘飘,也没有阻止小公主的热情。一时鞭声四起,笑靥如花,陀螺在冰上飞速长时间旋转。 小男孩独自一人站在不远处,默默地看着眼前的热闹。他似乎想融入其中,却又觉得格格不入,一众女孩子在一起玩耍,他显得几分无聊,等待父亲的时间显得比较漫长。 于是,小男孩突发奇想,他一个人在一旁雪地上用“脚踩”绘画,只见他时而奔跑、时而慢步、时而停下用脚蹭一蹭、蹬一蹬,让旁人不知道缘由,顿时吸引了在一旁嬉戏玩耍的赵璇。忽然,小公主在余光中瞥见一个陌生的小男孩身影在雪地里来回晃动,脚下生风,仿佛在描绘着什么图画,年龄与自己相仿,大约7、8岁。 旁边伺候的小宫女也顺视望去,觉得小男孩的行为举止甚是滑稽,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对赵璇“扑哧”言笑道:“长公主,他好奇怪喔,像鹅一样在雪地里打圈。”对此,赵璇并没有直接理会,而是她们充满好奇地反问道:“你们说他,究竟在雪地上绘画什么东西?” 随着步伐的移动,轻重落地,小男孩在雪地里留下的足迹串联起来,似乎是在宣纸上作画,执笔挥墨,笔底春风,潇洒自如。 不知不觉,赵璇停下了手中兴致勃勃地抽打陀螺的鞭子,充满了好奇心,较为急促地迈开步伐凑上前看热闹。刹那,一群小宫女在临安公主的带领下,把小男孩围了起来,在一旁扫地的宫女和太监也放下手中的活儿,饶有兴趣地揣摩起绘画的答案来。 小男孩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沉浸在自我绘画的世界里,畅享“脚”墨横姿带来的乐趣。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幅“雪地杏花图”就呈现在皑皑白雪的纸面上,因为花朵的枝、叶线条粗细不同,因此小男孩时而奔跑、时而慢步、时而停下用脚蹭一蹭、蹬一蹬。 欣然放眼望去,雪地上的这一朵朵杏花象一只只蝴蝶在枝头振翅欲飞,几枝待开的花蕾亦如娇羞的小姑娘,浅笑低眉,风韵天成。这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脚踩”绘画,让赵璇和一众小宫女们鸦雀无声,梦幻一样令人窒息的美丽,被纷纷扬扬飘落的雪花,一点一点地皑皑漫地,洋洋洒洒,伤感、唯美。雪地上的杏花,盛开在孩童们的心田,深植了这样一份无法涵盖、无力描绘的情愫,让赵璇对眼前这个俊秀的小男孩心生羡慕,便积极主动地走上前去,拿着手中的鞭子递给他,并转眸使了个眼神让身边的小宫女拾起地上的陀螺,一并交到小男孩手上。在场的一众宫女和太监们也被“脚踩”绘画所吸引,觉得叹为观止,不禁鼓起掌来。 赵璇用略带商量的口吻缓缓道:“我把皇爷爷送我的陀螺,送给你,你教授我绘画吧!”小男孩疑迟了一会儿,接过陀螺,眉目如画,点头应了一声。 正在此时,议事完毕,太祖赵匡胤率萧守文等大臣也从垂拱殿出来,一路走到了御花园,见到众人围着一个小男孩被折服,也议论起这挥洒自如的“雪地杏花图”来。萧守文急忙招呼儿子回到自己的身边,连忙道:“正羽,快过来,拜见皇上。” 萧正羽转身跑了过去,将陀螺和鞭子交到了父亲的手中,长辑鞠躬行礼道:“拜见皇上,恭请圣安。”太祖赵匡胤看着陀螺笑了笑,眼前这个孩子年龄虽小,略带羞涩腼腆,但是气场够足,天赋秉然。 书画讲究疏密,疏处可使走马,密地不使透风。“脚踩”绘画不仅需要笔精墨妙、行云流水的绘画功底,以及提前谋划、随机应变的反应能力,更需要深强盛体力。 这会,不等赵匡胤招唤,赵璇也跑到了身边,童声道:“璇儿给皇爷爷请安。”太祖赵匡胤却佯装有些生气,指着萧守文手上的陀螺道:“皇爷爷送给璇儿的礼物呢?”赵璇撒娇道:“皇爷爷送我的礼物是最珍贵的东西,所以我用它换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喔,璇儿不是以前璇儿了?什么地方变着更好了?”赵匡胤疑问道。 “这个小哥哥答应日后教我绘画,绘画会让璇儿提高观察力,变着更自信和有风度。”赵璇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听后,赵匡胤喜在眉宇,乐不可支,一方面眼前的这个嫡长孙女聪慧过人,巧笑倩兮,甚是讨自己欢喜;一方面请安的这个俊秀小男孩才智过人,灿若星辰。两人年龄相仿,相貌般配。 再加上萧正羽家室原本就显赫,属于豫中望族,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太祖赵匡胤便临时有意将长公主赵璇许配给萧正羽,让两人定下儿时婚姻。 于是,太祖赵匡胤抚摸了赵璇的额头,转身问萧守文道:“爱卿呀,这是我的嫡长孙女临安公主赵璇,觉得怎么样?” 萧守文立马俯身回答道:“小公主锦心绣口,冰雪聪明,皇上真是多福之人!”“有福之人何止朕一人,令郎生的仪表堂堂,又具有慧根,不知将来是谁家的女儿有这等福气,能够嫁进萧府。”太祖赵匡胤点拨道。 萧守文顿时有些开悟,恭敬回应道:“让皇上见笑了,临安公主金枝玉叶,日后下嫁谁家才是谁家的极大福气。” “既然如此,朕就赐婚,让临安公主出降到尔家,让赵氏江山与豫中望族萧家皆享福气。”太祖赵匡胤捋了捋龙须,顺水推舟地说道。 听闻后,萧守文让儿子和自己立马跪拜,感谢皇恩浩荡,赐婚公主,忐忑道:“皇上言重了,公主琼枝玉叶之躯,尊而尚之,萧家一定不辜负皇上恩宠,不辜负公主深情。”,引得龙颜大悦。 萧守文也是纵横官场得意之人,应酬起来倒还得心应手。萧正羽却觉得有些不适。大人们一跪二拜三叩首,相互说些恭维奉承的话,已经是常态,却不自在。他羞涩埋头,在余光中扫了一眼临安公主,觉得她固然美哉,但带傲气,不知道日后是否能玩到一块。至于婚约大事,对于还是儿提时候的孩子而言,则太过遥远,没有概念。 萧正羽与赵璇年幼的相识源于一个陀螺。对于孩子而言,陀螺的快乐在于不停地处于旋转中。如果不能旋舞,醉然倒地,即使外表再华丽的陀螺,也不能给童年带来任何惊喜和快乐。然而,陀螺不停旋转的动力,来自鞭子冷酷无情的抽打。如果鞭子停止抽打,动力尽失,陀螺的吸引力和生命力的光彩就会黯然失色。 滚滚红尘,芸芸众生,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只独特有生命的陀螺呢?在人生的路途上,特别是在暗流涌动的宫廷权斗,步步为营,攀登权力的巅峰,没有机会屡败屡战,只能蓄势待人一招致敌。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惰性,只有别人或自己不断施加压力中,才能被迫成长。拒绝压力,就是拒绝成功。 事后证明,临安公主赵璇就是一个乐于生命不息旋转的陀螺,刚硬倔强,前期隐忍克制,是为了后期爆发。但是刚硬的性格中透露出桀骜不驯的皇家气场,倔强的脾气更往往给身边人带来压抑感,好似一把双刃剑,既可伤害别人,也可伤害自己。 佛说:一切注定都有因果。 第四十五章 风起皇陵 铭记之殇 阳春三月的皇陵,万千春色依旧挥不去静穆安然,石刻林立,碑碣参差,在晨光中目送着临安公主的马车远去,传伴随哒哒的马蹄声响。波光粼粼中九曲回旋的山水将皇陵环绕,风水保证了皇家龙气“遇水则聚,永固不失”的贵格,却隐含着莫名的躁动。皇权富贵依旧逃脱不了生死轮回,王权之争却提前注定了某些人的生死。 微寒薄凉的风从耳旁呼啸摇曳,像是在鸣咽,又像是在咏唱,惶恐惆怅的忧伤,在娓娓诉说着,北宋王朝的风起云涌,铭记难忘的殇。 思绪飘零,记忆跳跃,回到宋太祖赵匡胤暴毙之谜,这是故事迂回的时间节点。 “中允功名洗马才,旧僚陪送有谁哀?临湖殿里弯弓客,却向宜秋洒涕回。”此《咏史》诗写“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兄弟相残的史实,寓意王朝更迭、权力交替中的血腥无道。宋代赵氏江山也是暗流涌动,谍影重重。 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夺取了后周柴家江山,这才有了大宋和大宋开国皇帝宋太祖。宋太祖辜负旧朝周世宗对他的信任,建立自己的江山霸业,而他之后却没有将皇位传给儿孙,而被手足残杀弑兄篡位,也算报应。 北宋开宝九年(976年)十月二十日,宋太祖赵匡胤突然驾崩,终年五十岁,这距离他赐婚萧家不过两年。赵匡胤死后,皇位由其弟弟赵光义继承,却没有遗诏。为何继续的是胞弟,不是长子,千年来世人也争论不休,有人说赵光义“烛影斧声”弑兄篡位,有人说是杜太后(赵匡胤、赵光义生母)在临终前与赵匡胤有金匮之盟。 无论事实如何,总之,太祖赵匡胤暴毙后,继位者是赵光义,宋太宗登基称帝后,在“烛光斧影”的迷雾与质疑声中成为北宋的第二位皇帝,史称宋太宗。 赵光义登基称帝后,把年号改成太平兴国,寓意天下兴盛,赵匡胤的长子赵德昭时年25岁,早已成家立业,被封为武功郡王,上朝之时,表面上位于宰相之前,地位崇高,权势显赫,依旧人前人后被恭维,赵璇被册封为长公主,刚满七岁,正值黄发垂髫之年,年幼的她还不懂得祖父的忽然暴毙对家族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是伤心疼爱自己的皇爷爷忽然走了,每日思念。 由于父亲在宫廷任职,萧正羽倒是时常与赵璇碰面。看见赵璇因为怀念着与皇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时常吞声忍泪,萧正羽就偷偷带她到皇宫后山坡上,找到一朵牵牛花,告诉她:皇爷爷是驾鹤西归了,在天上看着你。如果你想和他说话,可以守在牵牛花旁聆听。牵牛花是牛郎与织女的传音筒,也可以替你传话。 赵璇信以为真,有了心理的慰藉,随着时光流逝渐渐地忘却了伤痛,依旧过着无拘无束、怡然自乐的童年,只是父亲、母亲常常暗自神伤,讳莫如深,独自凭栏处,弹琴复长啸,使赵璇五颜六色的童年变着春意阑珊。 话说在位之时,赵光义急于求成,为展示自己的雄心大志,以及在朝野中矫正视听取得正统认可,他希望自己像秦始皇、唐太宗一样南征北战、建功立业,做一个名垂青史的霸主。树立雄心壮志后,赵光义便确立目标收复失地统一中原,首先是进攻北汉,然后再击败辽国,最后夺取幽云十六州。 然而天不如人愿,太平兴国四年,即赵光义登机三年之后,宋太宗带兵亲征攻打幽州,赵德昭跟随。由于兵荒马乱,在一次征战中败北,赵光义于夜里只顾独自逃命与军队失去联系,一时间群龙无首,军中发生哗变,将领们无所适从。于是当时就有人提出,谋立赵德昭为皇帝。事后,宋太宗归来知道此事,顿时龙颜不悦,心生怒气。北伐失利,宋太宗心情烦闷,没心思对战争中立下功勋的将士封赏。 此次出战,宋军虽然在高梁河之战中失败,但之前的太原之战,宋军属于取得胜利。赵德昭仁慈宽厚,性格不喜于色,为将士们感到不平,便向宋太宗提了下此事,却未想到得到赵光义的严厉呵斥,勃然大怒道:“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 原来军中谋立赵德昭这件事,刺激了赵光义敏感的神经,他发现赵德昭在军中拥有威信甚高,对自己终归是个威胁。如今赵德昭为将士们请命,更是说明彼此沆瀣一气,赵光义便冷言相对。这句话虽然简洁,却内涵丰富,暗含杀机。 赵德昭在退朝之后,非常害怕,回到自家王府,只见年幼的女儿正在池塘边从竹兜里放几只鱼虾回到水里。女儿转头看见父亲回来,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说道:“父亲,你累不累呀!我给你捏肩捶腿—今天萧哥哥教我了手法,可舒服了!” 赵德昭心疼女儿懂事,一把将女儿搂在怀里,低声说道:“父王不累,璇儿刚才在池塘边做什么呢?” “我再放生,送小鱼虾儿回家。”赵璇解释道,她让侍卫从御膳房取了几条鱼虾回来,装进竹兜里,拿回来放生。 “为什么呢?”赵德昭疑问道。 “佛说,放生者,有求必应。我希望佛主能够帮我实现愿望,让父亲、母亲多开心地陪陪我,不要时不时地唉声叹气。”赵璇扑闪着大眼睛,一脸萌萌道,“自从皇爷爷驾鹤西归后,父亲和母亲就不怎么爱笑了,你们也是想爷爷了,所以不想我了吗?” 赵德昭顿时陷入沉沉的思考,皱着眉头,良久。他不愿意孩子多想,如同平常父母一样,抱起孩子,满目柔情,用胡茬故意刺了刺女儿白嫩的脸蛋,难有笑容地温声道:“父母想你,从未改变,只是你一天天地长大了,要慢慢学会照顾自己。” 说着,赵德昭让侍女过来,带小公主到庭院里捉迷藏。他毅然决然站起身,自言自语谈谈道,“是呀,真的有些累了。”便直径走向卧房。 赵德昭明白赵光义对自己冷言相向,说明不再信任自己,妻女和家里五十余人口随时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自古皇权争斗都是不择手段,父亲是太祖皇帝尚且死的不明不白,自己和家人势单力薄,必定难逃劫难。 于是,为了自证清白,不连累妻女及家人,武功郡王赵德昭沉思片刻,在如坐针毡中选择了割脉自尽,毫无征兆,在漫漫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声叹息。 第四十六章 盲人提灯 路在何方 《大学》开篇第一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话说京城传来圣旨宣八贤王赵德芳回京任职,接受封赏。这就意味着十年里肆意边塞的生活即将结束,也意味着距离少年时代“修身而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抱负又近了一步。赵德芳多智善骑射,曾经跟随狄青大破西夏,夜袭昆仑关,平侬智高之乱,深得宋真宗赵恒的喜欢,但是性格少放荡不羁,又与狄青往来较为密切被皇权无端猜忌,最终遭到排斥,终被政治边缘化。宋神宗赵顼继位后,赵德芳被册封为秦王,任检校太尉,虽然地位高于正职,如同其他朝代的太师、太傅、太保之类,但是属于荣誉职衔的散官,没有具体的职权,实质上被皇权架空。赵德芳不甘于去封地就藩从此被困于封地,于是索性主动请辞,放弃封地,云游四海,安心当一个闲云野鹤般的王爷,不再过问朝廷中的是是非非。 又是华灯初上,酒微醺,夜未央。赵德芳等人在雁门关逗留了两天,似乎并不急着赶路道京师,夜晚稍有兴致地到边关镇上的酒楼归云阁小酌。月亮像一张弓,弯弯地挂在天空,照映在赵德芳冷峻清瘦的脸庞。他靠在躺椅上泯一口黄酒,闭目小憩,醇厚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从喉咙开始倒回鼻腔,乍一开始的辛辣慢慢地化成热流,又从咽喉延展,到胸腔,到腹部,再散去,仿佛品味人生百味的五味杂陈,感觉时光是这样的惬意悠扬,一下子就深陷在温煦的月光里,一副慵懒散客的模样,看着街巷中行色匆匆的赶路人,听夜里蛐蛐和蟋蟀悦耳的鸣叫声。 忽然,一个大约40多岁,有着火一样蓬勃的头发,衣着陈旧却整洁蓝色布衣的盲人,一路步履蹒跚地杵着盲杖,行至到归云阁酒楼的门口,讨要一口水喝。店小二见状,没有直接拒绝,打算在擦完这几张桌子后,就去舀水一碗,当做善事。 不料,蓝布衣盲人竟有些着急起来,对店小二道语气催促道:“口渴之人要喝水,就如店里面口馋的客人要大口吃鸡、大口喝酒一样,要速速拿来!” 店小二听闻后,一股怒火不由得从两肋一下窜了上来了,嘴角怒骂道:“你这屌厮,给你水喝不收你铜钱,是恩赐于你。你却把自个儿身份跟店里的金主们比,也不掂量掂量,真是痴人梦话!”说着,便呸呸两声,露出鄙夷的神情。 盲人更加怒不可遏,伺机反噬地回怂道:“你这竖子,自己把自己放着低下,竟还带着沾沾自喜的神情。” 眼见两人就要争吵起来,为了不影响酒楼生意,掌柜对店小二使了个眼色,示意不要再与盲人纠缠以免滋事,并指使他立马去舀水一碗,速速把盲人打发掉。毕竟,店家敞开门做生意,没有必要与一个连市井之流都不如的弱势群体盲人计较。 在店小二不情愿地将水递给蓝布衣盲人,准备驱赶他走的时候,赵德芳吩咐店家不着急,让店家取了一个红色的灯笼递给盲人手里,灯笼的钱财算在自己的酒帐上。 掌柜不解,挠着脑袋。但是见有客人愿意支付灯笼的钱,便不再顾虑让店小二照着吩咐做了,把灯笼交给了眼前的蓝布衣盲人。 月光从落地窗外透进来,在赵德芳纤长的睫毛下勾勒出一笔阴影,发丝随着夜风微拂前额,赵德芳对盲人缓缓地说道:“天晚了,路上黑,你打个灯笼,方便回家吧!“ 蓝布衣盲人听后,立马火冒三丈,眉毛不由自主的拧在一起,怒道:“你明明知道我是瞎子,还给我打个灯笼照路,这不是变相嘲笑我吗?” 紫涵也附耳低语道:“老爷,他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对没有白天与黑夜一丝概念,看不到柳绿桃红的万千世界,挑一盏灯笼上路,岂不令人迷惘和可笑?” 对此,赵德芳却挑眉一笑,对着蓝布衣盲人,不慌不忙地解释道:“你在路上行走,许多过往人也急着赶路,你打着灯笼,别人就可以看到你,以至于不会把你撞到了。” 蓝布衣盲人一听,有道理,从店小二手中接过灯笼,恭敬地鞠躬道:“虽然看不到先生的尊荣,但是听先生的一席话,便知道先生一定是非富则贵的通达之人,思维不同寻常,说话醍醐灌顶。” 说着,蓝布衣盲人从怀里掏出一只白色千纸鹤来,伸手投向赵德芳所坐下的方向,语气缓缓道:“我本是一介布衣,身无长物,只有一纸千纸鹤为伴。鹤寓意祥瑞,是吉祥之鸟。为感谢先生的指点,特将此物送于先生。”在说话之余,他闻声辨别方向,便上前伸出左手将千纸鹤呈递给赵德芳面前。 此举显然唐突和有些荒谬,顿时让店里的掌柜和店小二捧腹大笑,也让站在一旁的紫涵和青羽觉得纳闷不已,脸色一黯,露出少许诧异神情。 正在埋头对账单算账的掌柜不禁抬起头来,对盲人冷嘲热讽道:“瞧你这副穷酸相,把没钱两个字,刻在心里,写在脸上,还表露在言语中。” 在一边打扫桌子的店小二也放下手中的活儿,随声应和道:“你眼瞎,是不知道,人家穿着扮相一看就是贵客,你利索点就提着灯笼直接走人得了,何必讨个没趣,自扫颜面!” 对他人的言论,蓝布衣盲人并没有理会,他的眼睛空洞,如同其他盲人一样,没有任何光亮,但是却并非虚的感觉。 就在众人或议论,或缄默的时候,赵德芳微微笑了,笑容如同清泉的波纹,从嘴角的小旋涡里溢了出来,漾及满脸。他热情地从蓝布衣盲人的手中,接过褶皱的绿色千纸鹤,认真地说道:“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与盲人之间同样也有窗户,只是看不清晰罢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大家作为朋友沟通交流,谢谢你的礼物。” 蓝布衣盲人眉头轻皱,陷入了短暂沉思,淡淡留下一句:“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只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很久没有开窗看看外面的世界了!”说罢,他良久轻叹一声,便径直提起红灯笼,依旧步履蹒跚地向店外的小巷走去。 在月色衬托的隐约之中,盲人的步履犹如离弦之箭一般,时隐时现,像轻云笼月,浮动飘忽;又似回风旋雪,捉摸不定。只是那红红的灯笼,像一团火焰在行走,又似一个穿红嫁衣的姑娘在巷头徘徊。 这一边,性情比较刚烈的青羽,已经按捺不住满腹的疑问,他与紫涵互相看了一眼,终究先沉不住气,眨了眨眼睛,向八贤王赵德芳问道:“老爷,这个人甚是奇怪,您为何要收下他的东西呢?” “喔?你觉得他哪一点奇怪?”赵德芳将手中的酒杯放下,甩了甩袖子,好奇地反问道。 青羽的心“咯噔”一跳,他虽然知道八贤王在明知故问,却依旧一本认真地回答道:“如果是盲人,读书和穿衣两件事都是麻烦事,他说起话来文绉绉的,说明是一个读书人,他穿着梳理整洁说明这事对他来说并不麻烦!” 赵德芳轻轻嘘了一口气,带着微微笑意地道:“世人用眼看俗尘,盲人用心读世界,心胸更为亮堂。如果他比你还急躁,一定事出有因。” “什么因?”青羽眉头一皱,不禁问道。 对此,紫涵已经开悟,拍了拍青羽的肩膀,轻轻耳语地笑道:“答案已经在老爷的手上。”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赵德芳手上的千纸鹤。 赵德芳的面色逐渐凝重,用手指来回触摸着千纸鹤的双翅膀,若有所思地说道:“有的人装疯,是为了迷惑敌人保全性命;有的人装傻,是由于人生难得糊涂活的简单;有的人装瞎,是因为不喜欢社交与人强颜欢笑。” “那么,这只千纸鹤,寓意说明了什么呢?”青羽和紫涵异口同声地问道。 赵德芳一手端起酒杯细品,一手将千纸鹤捧在掌心端详,看着如雪耀眼的白色,陷入了沉思中。忽然间,他仿佛明白了什么,抿了一口酒水,瞬间抬起头,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党项!西夏夹在辽宋中间,岂能独善其身?” “从何知晓寓意是西夏?”紫涵和青羽不解地问道。 “鹤除了象征吉祥如意外,还代表鸟象征自由。党项人是羌族的后代,在青藏高原繁衍生息,享受着神圣的雪山,辽阔的草原,是地道的游牧民族,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没有文字,没有历法,伴随草木枯荣过着风一般的日子,他们追逐自由,崇拜白色,敬畏天地之间的神秘力量。”赵德芳解释道,“更何况,他是用左手将千纸鹤递交给我,俗话说‘左西右东’,这也暗示了寓意西夏。” “老爷的意思是说,这个所谓的盲人是探子不良人,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涿州战役的幕后推手是西夏?”青羽一声唏嘘,显得有些吃惊。 “可是这个盲人究竟是谁呢?”紫涵低声思语,脑海来回翻滚了一遍,一下子想到了怀疑对象,感慨道:“莫非是面涅将军狄青的部下?” “不错,我们只是来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赵德芳点头同意道,“自从与辽国幽州战役大败之后,狄青将军深谋远虑,利用军中人脉和威信,精心挑选了十二名死使潜伏在各地,作为收集情报信息之用。他们或出没于走夫贩卒之间,或高居庙堂之位,不被外人知晓真实身份。” “可是据说十二名死使之中,由于叛徒出卖,已经有数人以身殉国,被辽国萧太后处决。”青羽眼神里闪烁着忧伤,黯然地说道,“涿州战役,军部原本计划周详,三千兵力潜入京畿南大门,意图偷袭辽国粮草辎重,一举攻下涿州这‘幽燕沃壤’之地,为夺回燕云十六州打开缺口。不料中途被辽军反包围,兵力损失惨重,三千出征壮士只有不到二百人浴血归来,令人痛心疾首,也丧失了收复失地的大好良机。” “不仅如此,涿州也是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籍之地,是我大宋江山的血脉原点。涿州这一战败阵下来,最重要的影响是严重挫伤了军心士气,让王权有所忌惮,更加重文教,轻武事,使大宋强干弱枝的不利局面终成定局。”赵德芳低下头,脸色刷地变了,难得不再细品,忽然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气氛仿佛降到了冰点,让青羽和紫涵顿时不敢再吱声,一切沉默下来。 “呵,人生若飞花,盛衰各有时。既然今天撞上好运气了,就不要扫兴,知道了背后推手是谁,就打起精神来陪他玩下去。”赵德芳随即眉开眼笑道,打破了凝重的氛围。 第四十七章 解开迷局 谁为棋子 其实,在青羽开口之前,赵德芳便已经知晓蓝布衣盲人是谁,也明白蓝布衣盲人早也明白自己皇家王爷的身份,因为千纸鹤的“鹤”字不仅仅寓意吉祥长寿,也不单单代表向往自由,更在于说明它“一鸟之下,万鸟之上”的地位,赵德芳的性格原本也是如同“闲云野鹤”般无拘无束。 赵德芳凝视着手中的千纸鹤,在夜风的吹拂下,千纸鹤的翅膀随风起舞,仿佛时刻准备振翅高飞。赵德芳原本微蹙的眉头渐渐松开,眼里抱有闪闪亮光,瞬间扬起一抹明媚的微笑,让人感怀。 在北宋一代,真正算得上名将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就是宋朝建立之初,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分割禁军统帅权力,再行“更戍法”,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而一旦发生战事,将帅只能按照朝廷阵图、训令行事。在这样僵硬的兵制管理体制下,成就名将的难度真是超乎想象。 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形下,狄青还是因为累累军功不断擢升,最终由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北宋王朝最高军事指挥官,高居首相。 狄青出身贫门,自少入伍,面有刺字,善于骑射,在对敌作战的时候,披头散发,戴铜面具,冲锋陷阵,立下了卓越战功,人称“面涅将军”。一生经历二十五战,凭借战功,狄青累迁延州指挥使。不幸的是,这位名将却抑郁而终,英年早逝。这让赵德芳更加坚定地放弃了早已厌倦的皇权之争,逃离名利场的欲望诱惑,远走边塞。 但是,远在边塞的赵德芳虽然放下名利,过着貌似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却一丝也没有忘却自己是北宋王朝岐王的身份,以及肩膀上担负着守护盛世、统一河山的使命。自始至终,他在乎的不是皇权的功名富贵,而是在乎皇权的经世济民。 在赵德芳的眼里,皇权不是私权,并非等同于纵情声色肆意妄为,而是要肩扛治国安邦的重担,实现圣君贤相,国泰民安。但是,北宋王朝并没有给予他太多的机会。蓝布衣盲人,的确是探子不良人,但并非是“面涅将军”狄青的手下。这一点,赵德芳从一开始就是只晓得,不过他顺着青羽的话,把布下棋局的操盘手名号推给了已经不再人世的狄青将军,目的是让躲藏在黑暗中窥视大宋江山的各路狼虫虎豹生疑揣测,相互内斗。 因为当初狄青将军精心挑选的死使,并不是仅数人被害,而是全军覆没,而死使的总数并不是传闻中的十二名,而是只有七名。“面涅将军”狄青在临终之际,最后见的人就是赵德芳,他告知八贤王在朝堂高官和军中兵部之中有乱臣贼子,精准掌握了北宋的兵力分布与动员状况,导致在涿州战役中被敌军突袭而措手不及,接连败仗,死使也被逐一连根拔起。 为了惑乱敌人的心神,狄青故意对外泄露自己手下的死使人数是十二人,除了被除名的七人外,还有棋子散布于边塞或其他重要城邑,让辽国有所忌惮和戒备,不敢轻举妄动。 在此,赵德芳料想吾等人的行踪必然也在敌人的监视范围之内,说不定就在归云阁酒楼就有耳目正关注自己的一举一动。所以,他顾左右而言他,通过言语引诱,让潜伏的暗流将注意力转移到蓝布衣盲人的身上,从而达到引蛇出洞的目的。 需要确定的是,蓝布衣盲人并非是盲人,而是面涅将军狄青手下的一员大将柳宗泽,官至诸司使。此人骁勇善战,坚决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朝野传言,在公元986年的幽州战败中,柳宗泽在护主撤离的过程中,于高粱河不幸中箭被乱军刺死,铁蹄踏破,尸骨未存。 实践上,柳宗泽在战役中箭受伤后,跌下马背的他,凭借过硬体力,在拼尽全力斩杀迎面追上的几个辽国将领和士兵后,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躲进了陡峭的湖堤布满荆棘的灌木丛中。由于杂树丛生,荆棘遮目,密密麻麻,什么也看不见,避开了辽兵的搜索,毕竟没有谁愿意在荆棘遍地的地方穿行,体会肌肤被割破的痛楚声响。 幽州结束后,彻底改变了宋辽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宋朝开始由攻势转为守势,使宋朝“积贫积弱”彻底暴露出来。 与改变战局同时,柳宗泽事后被赶来支援的八贤王赵德芳救起,因为觉察到军部有人出卖了行军的情报导致战败,柳宗泽没有返回营部而是潜伏了下来,选择隐姓埋名,探查究竟。当然,朝廷庙堂上下皆以为柳宗泽惨死于兵荒马乱之中,为其家小给予了抚恤。 这一晃就是十八年。柳宗泽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游走于市井或边塞,成为了赵德芳的耳目。赵德芳身在江湖,心系朝纲,运筹帷幄。他誓要如同剥洋葱一般,将潜伏于北宋王朝的各种暗流进行抽丝剥茧,让真相层层脱落出来。 此次,柳宗泽经过多方周旋打探,确凿了西夏与契丹已经建立联盟,对宋形成合围之势,让赵德芳心中明确了一丝方向。一方面故弄玄虚,传递信息;一方面掩人耳目,声东击西。 一场博弈,排兵布阵,调兵遣将,正式开启。 第四十八章 桂花盛开 遇见贵人 柳宗泽姓柳,想必读者已经猜到,与柳雨晴有关,正是其生父。 话说十六年前,柳宗泽被朝廷判定战死沙场后,在给予了柳家一定抚恤赐钱物后,便按照惯例让其家人遣返归农,即令其归乡种田,官府发给一定量的粮食。柳宗泽原本出生于颍州贫农家庭,属于寒门子弟,父母双亲早已亡故,加上妻子体弱多病,家底环境并不宽裕,留下五岁女儿柳雨晴没有多少余力照顾。 官场原本就是人走茶凉的地方,况且柳宗泽原本性格直爽随性,得罪了不少权贵,加上跟随“面涅将军”狄青左右,被朝廷以文官为主流的官场所排斥。所以,到了家族落难的时候,朝中官僚同仁并没有几人关心帮扶柳氏孤儿寡母。 柳雨晴跟随母亲回到了故土颍州镇上。生活的艰辛和不易落在了母女俩柔弱的肩膀上。柳氏身体羸弱,常年需要服用药物治疗,看病拿药的开销较大,又不能从事繁重的农事,基本上紧靠有限的抚恤金生计,导致家庭经济条件有限。 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年幼懂事的柳雨晴并没有气馁。她跟着母亲缝补衣物或纳鞋垫。农闲的时候,就到山上采集鲜花拿到镇上的集市上去贩卖,春天杜鹃花,夏天君子兰,秋天金桂,冬天腊梅。 每一个季度有属于自己的花语,柳雨晴如果比作一朵盛开的鲜花,就似虞美人,坚强冷艳,碧血化为江上草,花开更比杜鹃红。 又是一年秋色,桂馥兰馨,山野一树树桂花枝繁叶茂,让人心旷神怡,桂花十里飘香寓意贵人来,不知道今何日? 柳雨晴时年七岁,向往日一样,到山里摘取一枝枝桂花,放在竹篮里,提跨到集市上卖花。 这一天,天气并不好,阴沉压抑,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浊云。东北风呜呜地吼叫,肆虐地在旷地奔跑,干涩的风落在柳雨晴稚嫩的脸庞上,有些刺骨。 这一天,运气也并不好。柳雨晴提跨着花篮无人问津,脸上充满了淡淡的忧愁。她抬起小脸,向街口张望,见到有行入经过,她都深吸一口气,一脸笑容的凑上去询问。然后,跑来跑去,行人都避而远之,要么恶语相向,要么冷漠摆手, 相对比而言,集市上阡陌交通,两旁店肆林立,贩夫走卒穿梭其中,叫卖声吆喝声交织在一起,端的是热闹非凡。 树上的蝉声响着,让柳雨晴显得有些烦心。 这时,对面赌场门口的一个大腹便便的打手正在迎客,觉得小女孩碍事,便对她厉声呵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挡着老爷们做生意,快滚到一边去!”。说着,他便伸出一直肥硕的大手,一把拽住小女孩,像拎起一只小鸡一样,将柳雨晴重重地推到在地。 顿时,桂花酒落一地,被踩坏,娇嫩的花瓣,片片飘落,浓郁的幽香,熏得人都要醉了,却让柳雨晴心疼,顾不上身体被摔撞的疼痛。 打手满脸凶相,瞪着柳雨晴,柳雨晴毕竟是个孩子,眼泪顿时夺眶而出,在眼睛里打转。于是,她拽着打手的裤脚不肯放手。打手一见,心生怒气,抬起脚准备狠狠地向小女孩踹去。 柳雨晴娇小柔弱的身体,怎么可能承受起膘肥体壮的打手恶狠狠地踢打。眼看孩子就要受伤,一道身影在空中划过,如同飞驰的火花,一把将柳雨晴及时抱起,并脚下生风,腰间发力,使手中剑气比霜更加寒冷,用内力将打手震出一丈开外,重重地跌倒在赌场门前柱子上,浑身动弹不得,上下横肉抖动,躺在地上痛苦地哀嚎,悲鸣着发出呻吟。 男子把柳雨晴抱起缓缓放下,她定眼一看,原来来者是一个戴着白色皂纱制成帷帽的男子,以作掩面,看不清容颜,但是体型姣好,持剑而立。 打手似杀猪般的哀嚎声,惊动了赌坊的其他打手和杂役,他们三五成群地纷纷跑出大门,察看是什么情况。见到同伴被打倒在地,他们捏紧了拳头,准备对戴帷帽的男子形成包围之势,进行还击教训。但是,男子回头转身的一个举动,立马让众人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来,戴帷帽的男子从怀中取出一锭白银,握在手心轻轻一捏,貌似坚不可摧的白银竟然就裂开了,可见此人内力之高,剑气凌人,自然功夫不凡。再加上,北宋的一锭白银通常都是官银,是有朝野背景的达官显贵使用的货币,通常老百姓人家是没有资格使用的,更加说明了此人来者不善。 何必为了一个区区的另外一个打手,把自己给连累了呢?妄辜了卿卿性命。众人见状,没有谁愿意搭理被打同伴的死活,更别提要报仇,成鸟兽之行散去,眼见戴帷帽的男子带着小女孩在人群之间扬长而去。 男子弯从地上拾捡起残碎的桂花枝叶,小心翼翼地放回花篮里,接着掏出丝绢俯身替小女孩擦拭挂在脸颊的眼泪。柳雨晴凝视着眼前的这个陌不相识的叔叔,心中涌上一股春天般的暖意,如同父亲守护一般让人感到踏实,一阵秋风吹来,细细的桂花碎瓣翩翩起舞,萦绕肩头。 戴帷帽的男子在面纱之下,露出清泉似的微笑,安慰小女孩道:“小朋友,不哭,不哭,叔叔带你去买糖吃。” 柳雨晴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孩子对糖的喜欢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乐此不彼的。但是,看着地上和竹篮中散落的桂花花瓣,有些心疼,念念不舍。 男子看出了小女孩的心思,抚摸额头,喃喃道:“放心,今天你的桂花,叔叔全包下了,叔叔拿回去酿酒!”说着,他便把刚刚捏裂的那一锭白银递给柳雨晴的手上。 那可是白花花的一锭白银,柳雨晴看了看纹银,转手就塞给了男子,用稚嫩的童声坚定地说道:“叔叔,我的花不值这个价格,谢谢你!把银子还给您。” 男子有些诧异,眉宇舒畅,他不再说什么,对眼前的这个柔弱的小女孩有了一丝怜悯和喜好。他牵着柳雨晴的手,向镇上的糖果店走去。 门前栽桂花,出门遇贵人。对于柳雨晴而言,她的确是遇见了日后人生中的贵人,他如父亲般温暖,如兄长般照顾,弥补了童年里父爱的缺失。 续言:在日后时光的流逝蹉跎中,到了情窦初开的懵懂年龄,女孩往往最是感性,容易把替自己擦拭泪水的男人当做为爱人,因为在心里脆弱的时候有人给予关爱,即使相处了十二年却从未谋过面。那种暗恋的感觉就如同这一树碧绿的的桂花,沐浴着清雅的香气,性疏迹远只留香,自是花中第一流。 第四十九章 月下托孤 剑气凌然 一路护送小女孩回到家,在与柳氏的交谈细聊中,男子方才得知碰见的母女俩竟然是诸司使柳宗泽将军的遗孀。在惊讶之余,也激发了对朝野对忠义烈士阵亡后家属照顾不周的几丝愤恨之情。 北宋重文轻武,实行“兵将分离”制度,武将直接被排除到最高权力中心以外,虽然军队超过百万,但是更戍法严重影响了指挥和协调能力,大大削弱了战斗力。这是北宋军事力量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让多少武将寒了心。遥想当年面涅将军狄青位居枢密使高位,与宰相同级别,级从一品,可是每次迎面碰上士大夫的车马,还得主动“引车避之”,这是赵家大宋王朝怎样的悲哀,也让戴帷帽的男子,以及天下众多怀有家国情怀的仁人义士痛心不已,一声叹息。 男子对柳氏母女多加关心,在生活上给予帮扶救济,定期会让人捎带日常所需东西给柳氏母女,偶尔也会来探望,询问日常情况和困难,对孤儿寡母的两个人甚是照顾。但是,却一直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戴着类似斗笠的帷帽往来。柳氏料想男子一定非同寻常人,或许是丈夫身前的同僚,或者是什么特殊的经历或要难言之隐遮面避人。她从来多问什么,看着出女儿很期盼他的每一次到来,每天估算着日子在村口等着,凝望着日出和日落,眼神中充满期待和激动。 成人世界的等待或许是一种心灵深处的煎熬,容易躁动不安,容易患得患失,显着几分矫揉造作,一旦情绪失衡就是过犹不及。相对比而言,孩子的心田永远明净,等待则是一种纯粹的心灵依赖,清澈透明的眼睛永远充满了希望,尘世的喧嚣与浮躁与自我无关,仅是有了对别人的的牵挂,平淡无奇的岁月就更多了生命的丰盈。 家中没有顶梁柱,因为放心不下女儿未来的生活,柳氏一直郁郁寡欢,至到戴帷帽的男子的出现,她看到了一丝希望,甚至感到了从前丈夫能够带给她们母女的安全感和慰藉感。 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柳氏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咳出血来。她的心猛然一惊,却又异常地平静,该来的终归还是来了,她知道自己的结局是什么,既然挣脱不了命运就坦然接受,想着还可以早一点与黄泉之路的丈夫在奈何桥相会,但是始终放心不下女儿未来的生活,她急于在临终之际想找到一根稻草,分担自己的顾虑,宽慰自己的忧伤。 柳氏是不幸的,至死都不知晓自己心心念念的丈夫并没有真的离世,命赴黄泉也终与不能与夫君团聚;柳氏也是幸运的,她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遇见了可以放心将女儿托付的人,这个人如同父亲般体贴,如同兄长般关怀,有着尘世间如同孩子般纯粹的心,以及无与伦比的盛世容颜。 一个夏日里月明星稀的夜晚,月皓当空,几点疏星隐耀朦胧大地,月色迷雾。柳氏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心爱的女儿和故土。 对于时年九岁的柳雨晴来说,这个夜长,思念更长,情思绵绵,像吐不尽的蚕丝。 值得欣慰的是,还不待柳氏开口哀求,戴帷帽的男子便主动提出会照顾小女孩日后的饮食起居,不辜负将军的忠诚和夫人的信任。 事后,再妥善安葬了柳氏后,男子便携柳雨晴离开颍州,前往商都郑州。郑州距离北宋帝都汴州不到四十里的路程,处于开封的“辅郡”地位,往来交通便捷。他将小女孩安置在巩义一处民宅,交代了一个老妈子照顾日常生活,并聘请了私塾先生授课,自己依旧是定期过来探访。 柳雨晴的性格,独立自主性较强,刚中带柔,不矫揉造作。父母的相续离世和家庭的变故,让她逐渐变得沉默,不善言语,不苟言笑,性格却更加沉稳。 相对比深闺读书而言,柳雨晴更加喜欢练剑,或许是因为受过苦,她倍加希望日后自己能有能力保护家人及想要保护的人。同时,她也继承父亲秉性刚直,嫉恶如仇的性格,看不惯人世间的不平事。 戴帷帽的男子深信与这个小女孩很有缘分,看出了心中强大意志,也欣赏小女孩的勤奋和聪慧,更加怜惜小女孩的出生,是忠臣将后的遗孀,所以,他放下心中所有顾虑,答应收这一个唯一的关门弟子,将毕生所学的剑术和领悟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了柳雨晴, 或许柳雨晴正逢练武的大好年龄,身体的柔韧性高,接纳剑术精髓快;或者柳雨晴天生就适合拿剑,剑术轻快敏捷,潇洒飘逸,以柔克刚,技法中的点、崩、截、绞,充分体现出一种柔性的美,“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剑法原最难精准掌握,在她身上却运用自如。 行侠者佩剑而行,文雅高尚者佩剑,将军统帅佩剑,剑乃是武术文化的精髓,是衡量功夫境界高深的尺码。剑为兵器中之神,有君子之风。 男子崇剑,腰间系龙渊剑世无双,出神入化,却不曾轻易出剑,因剑术高超,剑锋出鞘,必然带来血光之灾。柳雨晴拜于名下,自然等同于终南捷径,登堂入室。 时光流逝,岁月不居。转眼到了第三个年头,柳雨晴时年十二岁,到了金钗之年,小女初长成,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 山峰之巅,漫花灿烂,沐浴清晨的阳光,柳雨晴仗剑起舞,时而刚柔张弛,时而轻重伸缩,浅绿色的倩影如同飞燕般轻盈,玉手持剑,春笋纤长,手腕轻旋,剑气如同电光火石飞驰,迸发出银光,清澈明亮,在峰峦叠嶂的山色葱翠,融合一体,近处将风吹落的花瓣席卷起来,空中弥漫着清香,远处让杳杳竹林发出空弦之声,风动如海,光影婆娑, 冷不防,一道寒光从耳边拂过。同样是戴着白色帷帽,同样是健步如飞,男子双眼迸发出剑意,闪身来到了柳雨晴的身边。一股强劲的内力在召唤柳雨晴手中的剑气,并慢慢吞噬之前银光。 柳雨晴目光如电,穿破虚空,俯身仰面迎战,连环十六剑过去,干净利落,对面的巨石上被划出一道道深三寸有余的累累剑痕。不服输的斗气让她冲破任督二脉,眼见剑气逼近就要灼伤自己,她持剑一横,步伐沉稳,身体旋转,竟使出一道“凤鸣岐山“的绝技,乃自保招数,瞬间一道紫色的圆环似护钟将自己罩住,然后凌空一个跃步,顺利从剑气咄咄逼人的险境中脱身。 男子抬头凝视,只见柳雨晴的脸庞,秀色掩冷艳,春花羞玉颜。 他随即收剑,对柳雨晴缓缓道:“看来,我低估了你,你的剑法进步之快,比我预计的时间快了两年。”面纱下面映透着一张颜如冠玉的面孔。 听闻后,柳雨晴的嘴角也微微一笑,眸含春水,清波流盼,俯身对男子敬道:“多亏了叔叔的悉心教导,才能有所建树。” 男子莞尔一笑,坦言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有练剑的天赋,这与他人无关。日后我能传授给你的就只有心法,你要练就最上乘的剑术,就必须赋予手中之剑灵气,做到人剑合一,珠联璧合。” “怎样才能赋予手中之剑灵气呢?”柳雨晴追问道。 “剑的灵气不是依靠别人给的,而是剑的主人长期养护它,渐渐磨合出来的。如同与人交往一样,把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变成手足难分的知己。”男子沉吟了半晌,开口道。 只见他在说话之余,伸手在掌中的龙渊剑身上一弹,清脆之声连绵不绝,隐隐不散。 柳雨晴忍不住赞道:“真乃好剑也,作为天下至尊利器,神剑一出,谁与争锋!” 男子叹息道:“你还太年轻,不懂剑的忧伤。绝世名剑也好,普通刀剑也罢,最好的归宿就是封剑归鞘,不谙世事。” 龙泉剑,又名龙渊剑,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距今有二千六百多年,是中国古代名剑,诚信高洁之剑。传说是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 柳雨晴不语,凝视宝剑,剑虽归鞘,剑意犹存。 相传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放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名曰“七星“”。剑成之後,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盤卧。是名龙渊。故名此剑曰“七星龙渊”,简称“龙渊剑”。 第五十章 帷帽之下 绝世容颜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 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伴随每一天的瞬息变化。 对于柳雨晴来说,岁月永远不会变的是:男子永远戴着帷帽,以作掩面。不过变化的是:帷帽檐下的丝绢的颜色时而黑色,时而白色。 另外,就是男子越来越喜欢喝酒。从小酌畅饮的君子有度,到酣畅淋漓的不醉不归。酒,似脱缰,释放出野马,放纵内心深处的狂野,仿佛只有醉后,才能感受真正的身心自由。 在柳雨晴的记忆里,有两次印象最为深刻。 一次,正值盛夏,在郁郁苍苍竹林中,传授至上绝学:“万剑归宗”之后。 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 “万剑归宗乃是剑术中至高境界,一旦使出此招数,天下万剑就犹如仆见主,如朝拜尊神一般臣服于你的剑气之下。”男子示范道,眼神中闪过一片寒冷,整个人瞬百间迸发出令人感到强烈攻击欲望的气场,剑意凌然,直冲九霄,横扫八方,仿佛让时间停滞不前,犹如划破沉沉暮霭的晨曦,倏然出现,拥有洞穿万物的力量。 此时,剑气所到之处,不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而是风欲止而树不静。 “剑术挥舞似拨动琴弦,高山流水,应气度宏大,洒脱身如。其动静、疾缓富有鲜明生动的节奏变化,起承转合注重韵律。”续而,男子低眉看了一下有些惊魂未定的柳雨晴,解释道:“很多变化,与手腕的劲力运使有关,如一点一崩,一缠一截,劲力技巧在于用腕,挂剑时需扣腕,回身劈剑则需旋腕---这些需要依靠悟性,加上勤学苦练,使剑法和劲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柳雨晴有些紧张不安,点头应了一声,回应道:“是滴,叔叔。”眼睛却不敢直视平日里这个对她和蔼可爱的男人。 从余光中,只见他,手握着未曾龙渊剑,语气冰冷,低沉的声音没有一丝起伏,一袭黑袍,那被剑气扬起的帷帽,显着那般般冰冷,触不可摸---这是她这几年来从未见过的模样,冷若冰霜的眼神,显得空洞,让人感觉不到多少温暖。 柳雨晴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男子心神不定或者愁眉不展,才会有这般落寞神情,发泄情绪在剑气上。 这一天的训练,男子没有再过多言语什么,他只是一个跃身跳起,站在树梢之上,依靠着,从怀中掏出一壶酒,一边咕噜噜地喝下肚,仿佛要把心事一饮而尽,一边远远地注视着柳雨晴练习剑术。 剑气笼罩中,盛夏的竹林,舒展开长臂,抖起一片浓郁的青纱,临风起舞、婀娜多姿。远看,仿佛一块青翠无瑕的翡翠,近看,又如一道碧浪翻滚的屏障。满目青翠,一碧万顷,让人陶醉。 练习完剑后,男子已经喝得酒意正浓,被柳雨晴搀扶着他回到了屋舍,艰难地挪到床上躺下。这是她见他第一次喝醉,也是距离他最近的时候。乃至他的呼吸均匀都清晰可见。 豆蔻华年,青春期的少女心中总住着一个男人。暗恋就是:吾喜欢夏天的雨,雨后的光,和任何时候的尔,却不敢太靠近你。 望着男子熟睡的神态,凝视他戴着帷帽的脸庞,柳雨晴心中涌上一丝久违的冲动。她小心翼翼地想要去揭开帷帽下的容颜,了解多年来的一个夙愿。 但是就在和面纱触手可及的时候,男子冷不防侧翻了一个身,让柳雨晴疑虑了一下,觉得行为属于有些趁人之危的不齿,便在心中将这股冲动打压了下去。 她的确用手触碰了男子的帷帽,只是体贴地为他盖上了被子,然后吹灭油灯,悄悄地关上门离开,脚步轻盈,生怕打扰了叔叔休息。 这一切,其实都被戴帷帽的男子所感知,他只是微醺,并没有熟睡。他故意翻身,让柳雨晴有所顾虑,结果在他意料之中,也在他意料之外。 他忽然间觉得一股暖意涌上心头。柳雨晴的体贴和懂事让他甚是欣慰,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女人的温柔。 这种温柔,有知己的相知相惜,有恋人的温情款款,让人轻松惬意,颇为享受。 所以,今夜,他并不打算回家,回到那个让他既心爱过又心碎过的女人身边,回到那个梦起又梦醒的地方。 帷帽之下的绝世容颜,隐藏着是一颗孤独而躁动的心。且看缘起缘灭,不屑一世浮华。 不过,他真的有些累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窗外,一抹月色,拂过山墙,倚在小楼,映一帘竹影珊珊,照一片瓦光鳞鳞。浓浓的月色如浓浓的茶,恰似浓浓的乡韵香远。 梦乡中,摇晃的酒杯中,仿佛能够窥见一生的光阴和情义,又使内心显得平与满足。 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萧正羽,那个出生于“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官宦世家的驸马爷,那个理应春风得意,拥有才智和容颜并举的幸运儿,却觉得人生不如意,醉酒消愁,愁更愁。 他的一生原本被两个心动的女人被羁绊,现在又多了一个柳雨晴,注定生活中起起伏伏,命运打了一个结,从此生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第五十一章 临安王府 醉累驸马 这不得不提到萧家的剑术,简直低调地不露锋芒,却可以独步天下。因为北宋“重文教,轻武事”,萧家立下祖训家规,确立“读书为本,以儒为业”,收敛剑气,躲避锋芒,不见圭角,以免招惹是非祸害。萧家属于豫中名门望族,在地方历史悠久,声望颇高,与陇西李氏、太原王氏、弘农杨氏、陈郡谢氏、清河崔氏等五姓七望世家素有交情。为了延续家族的荣光,萧家身在江湖不问江湖世事,潜心培育子弟赶赴科举考取功名,养成文宦之家的家风,以庇佑家族昌盛。相对比文武状元而言,文士从快、从优,武举不受重视。当举子被点为状元时最次也是翰林,然后逐步升迁。而武状元若无重大战役的表现,也只能靠时间来升迁。所以,萧家主张一律从文。 古有国家深陷危难之际弃笔从戎,今有北宋文不换武之风弃武从文。 翌日,晨光熹微,穿透薄雾,射进窗户中,给人一种温暖清新的感觉。 床榻上,床单、被罩整齐叠放着,淡淡的檀木香充斥着屋内,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满屋子清新闲适---一切就待柳雨晴推门进来。 柳雨晴熬了薄荷百合汤,径直向房门走来。其实,她已料想屋内必然人去楼空,叔叔踏上归程,早早地离开商都郑州。他是一个不喜欢拖泥带水的人,重情忠义,心中也必然还有其他牵挂。 但是,她依旧抱着一丝侥幸,或者放不下牵挂和责任感,早早地给叔叔熬制了养生粥,有利于润肺止咳、清心安神。毕竟进入芒种,湿热天气容易让人心情烦躁,饮酒又容易伤肝伤胃。 一份想念,一丝牵挂。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现在来说是临安公主府的事情。 为什么萧正羽会如此愤慨,不轻易动怒的他,终究忍不住发气。 萧正羽与临安公主赵璇由宋太祖赵匡胤指婚,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 萧正羽喜欢生性聪慧的女人,赵璇自然不例外,她是宋太祖的长房孙女,父王是赵匡胤的长子赵德昭,赵匡胤忽然暴毙身亡后,大宋江山不是延续自周朝开始由太子继位的传统,而是续位给了胞弟赵光义,这里面其中缘由浮想翩翩,也不言而喻。 赵璇对皇祖父暴毙和父亲割腕自杀的事情,始终耿耿于怀。她表面臣服于当今朝政,暗中蓄积自己的力量。 宋太宗赵光义和宋真宗赵恒觉得她终归只是女儿身,掀不起大风大浪,加上内心原本多少有愧,对她的传闻多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她去。 赵璇的性格强势,情绪善变,在外佯作一副与世无争的温婉模样,回到府中却是另外一种尊颜,有着强烈的控制欲望,时常患得患失,喜欢试探对方。一旦有机会找到由头,发气脾气来,便盛气凌人,咄咄相逼,给予人一种踹不过来气的压力。 或许是因为年少时经历王权相争带来的家庭变故,或许是太缺乏安全感,赵璇外表强势,内在又玻璃心,强迫自己伪装,为了保护自己,不想在王室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无助。她渴望有人能懂,却又害怕被了解,于是不断进行纠结与自我拉扯。 没有了父母的庇佑,庙堂上孤立难援,赵璇仿佛溺水的人,在水中奋力挣扎,却无力摆脱困境一般……在命悬一旦之际,人处于危急时刻,哪怕是一棵稻草或者飘零的落叶,也想在危急时刻慌拼命抓住,孤注一掷。 萧正羽就是赵璇生命中的一根救命稻草,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就像溺水的人竭力抓住岸上的树枝一样,把许多寄托与期待押注在这个男人身上,希望他在身边为自己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希望他功成名就挤进北宋王朝权力的最圈层,希望他替父王拿回原本属于本家的尊严和地位,希望他……但是,越是期望越多,越是负重前行,越是害怕辜负。 萧正羽爱着这个童年和自己青梅竹马的小公主,从前的她爱笑,倚门献笑,掩口而笑,眉飞眼笑,破涕成笑……他几乎记着她所有笑语盈盈的样子,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他竭尽所能,想给予未婚妻以关爱,弥补亲人离去带来的忧伤和落寞。毕竟,从一开始,他对太祖将长公主赐婚给自己的决定,是欣然接受的。只是父亲萧守文在私下会有一声叹息。 古代人一般富贵的人家都有三妻四妾,如果是达官贵人更是妻妾成群,美色萦绕且不说,人生逍遥自在。但是有一种人,虽然表面风光,富贵荣华享不尽,却处处被王权牵制,即是驸马。抛开不能纳妾,否则视为对皇权不敬不说,在从政为官上也自带了导向性束缚,容易被人为化分成阵营扣上结党营私,且冷不防就被皇权忌惮。 对于太祖赵匡胤赐婚萧家,萧守文的内心是拒绝的,只是碍于皇权威严,自己不能得罪圣恩,故无法推却,只有欣然接受。 对于父亲的顾虑和担忧,萧正羽倒还没有思考在这个地步。毕竟,当时的他还太年轻,只知晓跟着自我感觉走。 在他心目中,赵璇不是长公主,而是记忆里那个在御花园雪地里不停抽陀螺的小女孩。她自信开朗,笑靥如花,有修养学识,懂琴棋书画,知谦逊平和,被众人捧在手心里,却不娇嗔满面。他们一起做迷藏,数星星,斗蛐蛐,猜灯谜……景福殿、延福宫、翠微殿、后苑都留下了他们一起奔跑嬉戏的身影,一袭长衣烂漫华锦。 一个芳心暗许,一个一见倾心。原本没有其他变故,太祖金口赐婚,实属天赐良缘,成人之美。 但是,世事无常。赵璇的性格随着家庭变故,发生改变,甚至让萧正羽捉摸不透。当然,这种变化并不是从他与赵璇在翰林院重逢的时候,就凸显出来的,而是在接触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的。 毕竟人和人刚刚相处的时候,总是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对方。相处久了,缺点才会渐渐暴露出来。萧正羽对赵璇的感情停留在从前过往的美好回忆中,她的笑容璀璨如同明珠,印入了他的脑海里,成为最美的记忆,像一豆萤火,即使岁月如何流逝,虽然光亮微弱却炫丽。 相爱容易,相处难。萧正羽虽是榜眼出身,但是崇武,并不喜欢文人墨客太多迂回于社交之中,且纵情歌舞升平,喜欢浅吟低唱,在人际交往中应酬唱和,而不干更多的实事,造成结党营私之风,贪腐横行,却还自命清高,心高气傲,看不起排斥在外浴血疆场的武将,这也让原本血气方刚的萧正羽愤慨不已。 在日益强化中央集权政治的大背景之,赵璇一心渴望未婚夫涉足政治权利的核心范畴,与太师、太尉、太博等打成一片,沽名钓誉,难免要再三督促萧正羽,要勤于社交,周旋于官场各种应酬之中。这让萧正羽很不适应,应酬迎来送往,公款吃喝成风,大到朝堂群臣,小到州府县官,群臣从升迁、到任再到离职、寿辰、婚嫁等名目繁多,耗费巨大,饷馈皆为百姓出,让他看清了朝野的腐败与不堪,更加厌倦这种政治生态环境,不愿意同流合污。 对此,他谢绝迎来客往的社交,出淤泥而不染,淡泊名利,不屑于罗绮华服和轻车香马,倾心于回归内心的纯粹和本真。于是,他与赵璇产生了分歧,从开始的好言相劝,到后来的冷战,再争吵,不可避免。以至于夫妻俩人不再琴瑟和鸣,哪怕是肌肤相亲的一刻,彼此也觉得灵魂离身体很远。 “官场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很多事情玩来转去最终要纠结于人情二字上来,熟人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形成利益输送的对接管道,最后构成一张纸密不透风的关系网--你如果不融入这张关系网,怎么能够在朝廷立足?不要说巩固发展新生势力,连在官场站稳脚跟都很难!”赵璇俨乎其然地说道。 “谁说我一定要企图在朝廷站稳脚跟、巩固势力?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官场应酬接待仍然追求权利、面子和人情,不以腐败为耻,反用权力寻租换取酒色享受,结党营私,抱团取火,这样的朝廷不呆也罢!”萧正羽义正言辞地问道。 “官场应酬古来皆有,天经地义。就说自周天子以来,历任皇上都要在大年初一举办皇宫朝会宴饮,文武百官均要参加,且携带女眷同乐,排场阔绰,豪饮奢侈,一直持续到今。其他例行公事,比如新帝登基时的元会宴、改元建号时的定鼎宴、祝寿时的万寿宴等,也是不计其数,宴席上每顿山珍海味,皆可抵得上普通百姓一年的吃穿花销。古来万事皆如此,你有什么可愤愤不平?”赵璇回眸顾盼生辉,缓缓地反驳道。 “我不喜欢,可以了吗?无论是古来万事皆如此,还是古来圣贤皆如此,宦海沉浮,我都不喜欢!”萧正羽拔高音调,对赵璇厉声叫道。这是他少有的时候地发怒,更是他此前绝无仅有地对身为长公主的未婚妻嘶吼。 既然已经发出了第一声呐喊,他就索性把心中压抑的情绪发泄出来,勃然变色,愤怒睁大了双眼,额角的青筋随着呼呼出气,一鼓一胀。萧正羽厉声说道:“我需要的是一个温婉可人的妻子,而不是站在我背后,操控我仕途和政治前景的指路人--我不是木偶人,不需要有人在背后提线!” 刹那,或许习惯了萧正羽温文尔雅面庞,赵璇一下子就愣住了,表情凝固。过了大半响,她才缓过神来,眉宇之间难掩疑惑道:“我让你步步紧跟走稳仕途,希望你们萧家延续家族荣耀,发扬光大,难道就这么为难你这位一甲榜眼了吗?如今你任知翰林院修撰,只从六品,你父亲还远在邠州驻军,文将带兵,开疆辟土,生死系于两军交锋。” 赵璇说话之余,含了一缕气定神闲,理了理云堆翠髻,转身坐回朱椅上,徐徐地道:“你可知,公公虽然能文能武,智勇双全,但还是少不了有小人在宋仁宗身边吹风。当初面涅将军狄青骁勇善战,履立战功,累迁延州指挥使,就是因为不擅长官场人际交际,被朝廷众臣所排斥,憋屈苦闷,最终才郁郁而终--难道,你想重蹈覆辙吗?” “赵家人说这话,不觉得有愧吗?”萧正羽眼神中带着不屑,冷冷的说道:“将军抱憾而终,武将被朝野排挤,真的只是因为他们不懂人情应酬,不知礼数规矩吗?恐怕即使武将日日应酬,杯觥交错;夜夜张罗,迎来送往,都不能入了满朝文官的法眼。” 说着,萧正羽的语气顿了顿,疑迟片刻,忧形于色,那句话终于还是脱口而出:“因为根本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于你们赵家原本就是武人专权,窃取了后周江山,才怕‘陈桥兵变’重演,将重文轻武定位祖宗之法,根深蒂固,不可撼动---毕竟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说罢,萧正羽冷眸一转,似有一道寒光射出,眼神清冽,直视眼前的赵璇,若有一种如释重负却又如鲠在喉的压力袭来。 话音刚落,赵璇顿时被激怒,蹙了蹙眉头,原本朱唇轻启,呵气如兰的她,几乎从朱椅上跳了起来,眉目肃然,吓着贴身婢女流苏心中不甚惶恐,连忙跪下,劝道:“请长公主息怒,请长公主息怒。” 只见赵璇玉指轻扬,指着眼前的心上人,厉声郁然道:道:“萧正羽,你骄横放肆!难不成是活腻了!” “不错,我是活腻了。游走于表面一团和气,和颜悦色,背里互相较劲、尔虞我诈的名利场,不仅要卑躬屈膝,还要弹冠相庆,我是水深火热,生不如死!”萧正羽正视赵璇的目光,掷地有声地道,“长公主要如何,一切悉听尊便!”说罢,转头决然转身离开,直径跨出府门,目光锐利果敢。 对于赵璇而言,一袭凉意从头渗到脚,她嘴角微微颤抖,心绪慢慢平静下来,缓缓坐下,不再说话,视线游离于萧正羽背影消失的方向。 片刻后,想起什么,扭头对贴身婢女流苏道:“驸马爷今天说的话,半个字都不能传到府外去,若是谁有任何闪失,我便要谁坐罪,株连九族!” 流苏急忙躬身,点头恭谨应道:“主子,放下,在自己家,说话办事,自然与外人无关。驸马爷,刚才说什么来着了,奴婢一时耳背,没有听清。” 赵璇轻轻颔首,微微一凝,递去赞许的眼神,心里不由得一沉,颦眉微皱,湿了眼角。 也许是从前孤单的日子过的太久了,萧正羽的忽然抽身离开,让她又开始惧怕最初没有挂念的感觉,心酸醋意浸透心扉,也越发没有了期盼,却越发不甘心屈从。 这一夜晚来风急,庭院里满园怒放的邹菊被吹落花瓣,落英缤纷,铺满台阶。 这一夜,赵璇的梦冗长而琐碎。 第五十二章 相逢红颜 落花有意 夜幕如期而至,从来不徘徊。萧正羽行走在汴梁的东南角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怅然若失。每一次创伤,最终都会演变成为一种成熟。 他并不想返回府邸,更不想回临安公主府。他知道赵璇的性子,此时定是指派的丫鬟守在自家门口候着。若日后还能厮守,也未必能够回到当初。 至马行街,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很久没有出宫了,原本以为夜静得如同一潭水,静谧如初,却不想夜市如此繁华。其中马行街乃都城酒楼极盛繁华之处。 乾德三年,宋太祖赵匡胤诏令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未不得禁止。从此,饮食夜市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日趋繁华。《东京梦华录》里记载:“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是东京汴州夜市的真实写照。 而在北宋之前,都有着严格的宵禁制度,尤其在皇城内,每到黄昏,城门闭锁,各居民区也封闭起来,如无要事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称为“犯夜”,予以处罚。 只见夜市上人来客往,买卖兴旺,茶坊、酒肆、面店、彩帛、香烛、油酱等铺面林立,人流熙熙攘攘,灯火璀璨,可谓“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看着灯火通明的繁华闹市,以及满目欢跃的人群,萧正羽心情向好。他的目光也随琳琅满目的商品游离起来,不知不觉中被一把精致的古风折扇所吸引。 折扇是绫绢材质,紫檀为扇骨,扇面绘制豳山仪凤,琴瑟和鸣。 这是邠州十二景之一。邠州为周天子族落发祥之地,在州东南一里,相传是凤凰栖凤之地,周天子仿炎皇伐梧桐,做琴瑟和鸣,引得凤凰来。萧正羽上前拾起折扇,上面刻着“凤鸣于岐,人知之;凤鸣于邠,人不尽知之“的字样,勾起了他对从前随父亲在邠州驻守的回忆,一种乡愁涌上心头,融于流光溢彩的夜色之中。于是,他决定掏出碎银,购买此扇,便俯身低头对摊贩货主说道:“店家,我要这绘有‘琴瑟和鸣’的扇子,给我装起来!”。 正当此时,一个清脆婉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吐语如珠,也对店家柔声道:“店家,我要这绘有‘鸳鸯戏水’的扇子,帮我装起来!”言辞相差无几,却是异口同声。 说罢,两个声音在售扇摊边响起,两个人顿时面面相觑,有些尴尬。售扇的店家倒是高兴不已,生意同时上门,皆两把折扇都是紫檀为扇骨,一个琴瑟和鸣,一个鸳鸯戏水,甚是搭配,便满心欢喜地把两把折扇放进楠木盒子,分别恭敬地递给两位客人,并情不自禁地问道:“琴瑟和鸣鸳鸯栖,同心结结永相系,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位是认识,同行之人?” 听闻后,接过折扇的女子顿时低眉垂眼、脸红耳赤,连忙回应道:“店家说笑了,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不曾相识。”说着,凝视着眼前鸳鸯戏水的的折扇,随即又补充道:“我这是腰送给哥哥娶亲的礼物。” 萧正羽侧身瞄了一眼女子,只见她身着素衣,肌肤胜雪,美目流盼,自有一股轻灵之气,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如九秋之菊,埋头很低,似乎不愿正视自己。 见女子如此羞涩腼腆的模样,清澈纯然,像一株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萧正羽心生一丝怜悯之心。羞涩,是人最自然纯真的感情,不矫情,不可做作,不刻意雕饰,是情感的自然流泻,也是女子含蓄质朴的直接表露。女子的羞涩犹如薄云后的一轮皓月,引人入胜,惹人怜爱。 “对,我们不曾相识,只是有缘人罢了。”说着,萧正羽温文尔雅地笑了笑,便放下一锭银子,接过装着折扇的盒子,独自扬长离开。 店家见状,急忙大声招呼道:“这位公子爷,扇子虽好,价值不菲,但实在也值不了这么贵重的银子。” 对此,萧正羽没有回头,嘴角薄薄的笑意却温煦,边走边回应道:“不是说了吗?和这位姑娘有缘,她哥哥娶亲是终身大事,余下的钱就算为姑娘买单,做个人情。” 女子有些诧异,盈然伫立,这才抬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在余光中,她清晰地感觉到男子那俊朗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地无可挑剔,乌木般的黑色瞳孔,飘逸出尘,让人流连忘返,怦然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她欲追赶上前,可惜萧正羽健步如飞,早已在人海中不见了踪迹。 “小姐,那位公子生得好生俊俏,惊为天人,招人喜欢。”女子身边的丫鬟,忍不住夸耀道。 “紫鹃,我们是女孩家,要娇矜含蓄,不能这么浮躁。”女子眉目肃然,假装嗔怒道。 “既然那位公子爷有心要送给小姐礼物,我们何乐不为,就收下吧,当讨个吉利!”紫鹃见女子接过折扇,有些犹豫不定,便调皮着吐了吐舌头说道。 一旁的店家见状,也宽慰道:“看小姐言谈举止,也是知书达理的贵人。相请不如偶遇,公子与小姐郎才女貌,的确是有缘人,就不防手下馈赠,作为纪念吧。” 女子一抹红晕,点头谢过店家,便小心翼翼地将折扇藏于袖中。 火光映照之下,容色晶莹如玉,如新月生晕,如花树堆雪,仪静体闲、柔情绰态,是又一种如同茉莉花开的静谧之美,洁白,香馥,平易近人。 在茫茫人海之中,每一天都会遇见不同的人。擦身而过者多是过客,但是也总会有一两个人被回眸,在时光的步履匆匆中,彼此之间舍得互相停留了几秒,说不定就开启了两个人的另一段不寻常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