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寒门教父》 001、有个老头雪中饮酒 当宋可对高欢提出分手的要求时,他刚从重生的茫然中回神。那是一九九零年的一月二十日,深城下着小雨,天气湿冷得像是穿着条浸水的棉裤,让人十分难受。宋可的的脸蛋红扑扑的,小手白嫩得像是水磨的豆腐。 “分手吧,你配不上我。” 搂着她的是个有着地中海发型的老男人,大肚便便,脸颊上的肉直往下垂。他叫王喂马,是华南皮革厂的厂长,国营企业,手底下管着两百多号人的吃喝拉撒,说不上手眼通天,但平素里颐指气使很是威风。王喂马乜斜地瞥着高欢,心里油然而生一股子优越感。长的俊俏有蛋用,美女这东西终归是权利的玩物。 高欢只是笑笑:“随你。” 宋可心头一颤,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失去某些东西,并且再也无法弥补。 一月二十七是春节,高欢赶在除夕那天回到老家。那是一座蜗居在太行山脚下的村落,早前有个游方道士路过,便说这村里久沐龙息,早晚要出枭雄。村里人对此报以哄笑,想来也是,村里统共百多户人家,个个穷得叮当响,要按古代的标准,这里也能叫夜不闭户,因为没啥可偷的。有次来个小偷半夜跳进村里最富裕的老杨家,老杨跟着在小偷背后站了半个多钟头,小偷回头一看吓得半死,谁知老杨安慰他说: “你别怕,俺跟你一起找钱,找到你分俺一半,成么?” 搭着公交车坐到山口,翻过两道山梁就是老槐村。村口有一颗上百年的老槐树,树冠庞大,树干直径能有一米多,夏天一到晚上,村里老少爷们便都端着饭碗聚到树荫底下纳凉,有些赌性大的就在树下搬块大理石,在上面刻出个棋谱,招呼几个同好在那里赌棋。赌注不大,每盘一分或者两分的都有,这对月收入两百块的他们来说足够怡情,又不伤身,还不是美滋滋。 这几天西伯利亚的寒流并不安分,从华北平原一路南下,穿州过府,横扫全国,老槐村自然首当其冲,气温骤降,紧跟着没多久就下起大雪。大雪封路,蜿蜒十八里的山路上连个鬼影都看不着,到处都是白得通透的世界。 高欢背着行囊站在村口,一眼就看见老槐树底下的老秋。 当然他现在还不认识老秋,老秋只是个衣衫破烂得像个乞丐的糟老头。后来高欢曾问他,为什么叫老秋。老秋笑眯眯地摇头晃脑,那蓬几乎能做鸡窝的白头发在风中飘动,“因为冬天太冷,秋天正好是稻谷成熟的时节。”这没头没脑的回答并没有打消高欢的疑虑,直到很久以后他才能够明白酝酿在简单名字中的意蕴竟是那样宏阔深远。 老秋坐在老槐树下的石凳上,就着大理石棋盘喝酒。酒不温。菜是一叠炒得焦黑的花生米,上面沾着晶莹的盐粒,还发着热气儿。高欢奇怪地看着他。 “喝一杯?”老秋说。 “不冷么?”高欢没有拒绝。 老秋笑着,干枯得像是鹰爪的手指着远处小卖部里就着火炉喝酒的痴汉:“如此盛景正合下酒,你瞧他们那样简直是在糟蹋好东西。” 高欢不禁腹诽,像您这样不怕冷的怪人天下少有,他们只是普通人。 “读过柳河东的诗么?”不等高欢回答,老秋便老神在在地摇头低吟起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念完之后以手击股,赞佩不已,“好诗,难得的好诗哇!当浮一大白!”说着满饮一杯杜康酒。 高欢对这幅场景很疑惑,他听说过重生可能引发的蝴蝶效应,知道历史可能发生改变,但他不明白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为什么同样受到重生的干扰。前世他回乡时也是除夕这天,但是并没有下雪,当然也没有这么一个神神怪怪的糟老头。如果高欢能够机灵地问句“这诗为什么好”的话,那么他将很有可能得到解开困惑的答案,因为老秋一定会这么如实回答: “因为这首诗写的就是我。” 半杯杜康酒下肚,高欢感到腹部逐渐温暖。剩下半杯正打算喝,老秋却伸手夺过他的杯子,将那半杯酒一饮而光。 “真小气。” “哈哈,你是第一个敢这么说我的娃娃。” 老秋笑得大大咧咧,像个顽童,极珍视地抱起剩下的多半瓶酒,砸吧砸吧嘴说,“小子,我老头可只欠你半杯酒,莫要贪得无厌。” “你啥时候欠我的?” “上辈子。” “切,糊弄谁呢!” “嘿嘿,爱信不信。” 似乎比乞丐还要邋遢的老头儿用那曾经看透千年沧海浮沉的目光射在高欢的身上,饱含着某种不可告人的深意。高欢顿时感觉自己像是一丝不挂站在他面前,所有隐私都暴露在苍凉的空气中,一尘不染,而对方则充满神秘。 老头看起来年纪不小,但是说话像敲钟,走路刮大风,身子骨硬朗得简直不像话。 高欢同样被老头打量着。年轻人高瘦,利落,两眼明得像霜夜里的大星。处于阴暗中的高欢,脸庞分外柔和,全身上下散发着某种让人倍感亲切的气息,但一俟他走出阴暗迎接光明,脸上棱角便毫不掩饰地张狂起来,像是经过长期冬眠之后饥饿嗜血的大毛熊,面对一切可能作为食物的东西张牙舞爪,凶猛如龙。 “鹰视狼顾,有虎狼之姿。”老秋忽然呢喃着说。 “什么?”高欢没听清楚。 “你既然不信命,大抵也是不信风水的。”老秋站在老槐树下,风从西面的落星坡汹涌而来,他头上莹白的头发却像银针般岿然不动,宛若天神,“不过信是一回事,对不对又是另一回事。咱俩前世也算有缘,不妨和你说道说道。你看过共和国地图吧?应该知道太行山的走势,它跟共和国大多数山川都不同,是自北向南走向。风水学中的峦头派认为,这是逆天之象,有大造化。因为全国风水主西起东流,所以东部省份最为富裕,但是唯独太行山异势突起,强行拦截天地气运,仿佛龙骨一般逆天而行。” 他的脸庞忽然潮起一片红色,指着老槐说:“太行山如龙匍匐,龙头在南,龙尾在北,而你们老槐村恰好就在龙口处,这就是所谓真龙吐息之地。我听说以前有高人告诉你们说此地久沐龙息,必有枭雄,话说的是不错的,这老槐今世便有福报,在此沐浴百年,此后如果没人干扰,至少得有千年寿命,可说是万古罕见。” 高欢被他说的心动,忍不住问:“那枭雄是谁?” 老秋又仰脖灌进一口烈酒,猛吸口冷气,咧起嘴笑,露出一口大黄牙:“某个命硬得足以夺天地造化的那个人。” 002、有个少女名叫阿羞 老秋走后,天又开始下雪,不过雪片小了许多,像是粉粒,很难糅合起来堆成雪人。高欢回到家门口,看见院里母亲张兰正在烧火蒸馒头,父亲高求在旁边忙着劈柴火。俩人看见满身雪花的高欢吃惊不已,忙问你怎么回来啦。高欢瞧见父母斑白的发梢,红着眼说想家,张兰听到这话感觉心像刀割般的疼,连声说: “在外面可苦了你啦!” 高欢向来是个报喜不报忧的人,不愿意将深城的伤心事告诉父母,只说自己辞掉工作,准备下海创业干票大的。 高求和张兰不疑有他,看到独子回来过年虽然蹊跷,但是愉快很快将他们包围。乡下人传统思想浓厚,过年节就注重个团圆,本来去小卖部用座机打电话听到高欢今年不回来时还很伤心,如今看到精神焕发的儿子回来过年,心里自然喜欢,仿佛下雪天都是暖和的。高欢见不得父母操劳,尤其是前世经历太多,今世就尤其珍视父母的身体,赶紧劝着父母在旁边休息,他自己倒是把腾笼屉、劈柴火的差使全都揽到身上。 高求和张兰对视一眼,心里同时泛起温暖的念头:“熊孩子终有一日会长大,他会理解父母的恩养和想法。” 等到晚上,高欢已经蒸好一百多个白面馒头。张兰早就做好饭菜,四菜一汤,就着新鲜可口的白面馍馍,三人吃得不亦乐乎。吃饱喝足,高求便领着一家三口去村里最富裕的老杨家看春晚。当时电视在农村还是个稀罕玩意儿,尽管是黑白电视,也不是寻常人家负担得起。等他们三个走到老杨家,发现院子里已经坐满了人。 老杨也是个热心肠,怕大家被雪淋着,就在院里支起一张布幔,大伙儿便都在布幔底下坐着,等待着老杨把电视搬出来。 在这与世隔绝的村庄里,大半年都难蹦出个新鲜屁,偶尔听说哪家的公公睡了儿媳妇,第二天就成阖村的头条新闻,让这些牲口们兴奋得夜里睡不着觉,比他们自己扑在大姑娘的胸脯上都欢实。因此村里人见高欢回来,都觉得挺新鲜,眼熟的就过来打招呼问声好,嘘寒问暖客套一番。高欢常年在外上学,对许多村民都脸生,于是只好脸上含着笑,见谁都叫大爷大嫂。 老杨媳妇儿桂花嫂是个嘴巴停不下来的典型农村中年妇女,甫一见到高欢,便笑着说:“老高家的小儿子不得了哇,现在居然长得这样俊俏!我记得你刚从大学毕业?嗨呀,了不起,咱老槐村百十年难出个秀才举人,如今好容易有了大学生,也算是给咱村长脸啦!” “哪里哪里……” 桂花嫂接着问:“分配工作了吗?一个月工资多少啊?有没有对象呢?准备啥时候结婚……” 高欢求救似的看向父母,后者却殷切地盯着他,显然他们也十分关心这些问题,只不过没好意思问。高欢注意到在场的多数人都看着他,似乎比起看春晚来说,这个巴掌大的小山村里唯一一位大学生的成就才是更重要的花边新闻。谁知高欢一开口就让他们全部失望,“刚辞职,现在工作太难找,还没找到。” “这么说是被打发回来的?” 桂花嫂热情登时变冷,脸上笑容像雪花融化一样消失,“哼,俺还以为大学生多了不起哪,敢情到头来还是回到这山旮旯里窝着。” 旁边立即有人附和:“要我说,读书有啥用啊?不但花钱,即便上了大学也没个前途,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让娃娃们跟着做工,好赖是点进项。”大家都是持这种观点,读书是耗钱的营生,又不像干活做工那样可以立即看到成效,辛辛苦苦培养几十年出个大学生,说不得最后还是一事无成回乡务农,既然如此,又何必浪费那些功夫。 高求脸上有些挂不住,红着脸干笑说:“耕读传家,耕读传家,俺们小欢不急的。” 桂花嫂大剌剌地笑,那愉快的眼神里充满了鄙弃和怀疑。 刚刚还热络的村民们顿时连屁都不再蹦一个,没人再缠出闲工夫对着高欢嘘寒问暖,一腔热情全都灌注在老杨正好搬出的黑白电视上,十几双黑眼珠子死死地盯着电视里欢快蹦跳的小人儿,然后同时爆发出哄堂大笑。 “这个叫赵笨山的演的真好!” “笑死我啦哈哈!” 张兰拍拍高欢的肩膀,褶子多到可以夹死蚊子的脸现出一个温暖的笑容,满是老茧的手抚摸着小儿子的脑瓜,给他以无声的支持。 高欢展颜一笑,似乎心绪并没有受到影响。 春晚临近结束,一个小姑娘突然跳出来堵住电视屏幕。“阿娇,你起开!”桂花嫂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叫阿娇的小姑娘好像根本不怕她,笑嘻嘻地扭着十六岁的腰肢,对着她妈扮鬼脸,然后从背后掏出一只毛茸茸的大老鼠,“你们说,它可不可爱?” 院子里鸦雀无声。 “问你们啊,它可不可爱?” 大人们都不愿意搭理她。 小姑娘很伤心,噘着嘴说:“小老鼠这么漂亮,你们居然没人觉得可爱?” 高欢见这小姑娘机灵古怪很讨人喜欢,不忍她伤心,就出言说:“我觉得它很可爱啊!” 见有人应承,阿娇高兴地提溜着老鼠的尾巴:“你们看,这老鼠黑不溜秋的这么丑,居然真的有人觉得它可爱,他可真瞎!”说完,拽住尾巴猛然朝地上摔去,一声闷响,老鼠已经全身血肉模糊,吱呀挣扎几下,再不能动。 全场震惊。 高欢瞠目结舌地瞪着阿娇,没想到小小年纪竟是如此残忍。杀老鼠不是啥稀罕事儿,但是一个二八芳龄的小姑娘这样活摔老鼠的,这是头回见。在她身上丝毫看不到少女的扭捏与羞涩,全是悍然屠杀和狠戾乖张。 视线转向桂花嫂,高欢倒觉得这姑娘八成是继承了她亲妈的基因。 在这时,另一个小姑娘从屋子里跑出来,看见死在地上的老鼠吓了一跳,不用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跑到阿娇跟前揪住耳朵,教训说:“你又摔老鼠了是不是?说你多少次都不听,看我不叫咱爸揍你!” “阿羞姐姐,我知道错啦!” 003、关于苏联 阿羞是高欢第一个喜欢的女人。从初中时起,阿羞就对有着惊人上进心的高欢青眼有加,每次早读还未开始,高欢就可以看到自己书桌上放着一杯豆浆和两根油条,当他向四周投去疑问的目光时,总会看到脸红得像苹果的阿羞微微低着头,有意无意地向他瞥一眼,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夏天燥热的清晨。那天阿羞绕着村西边的落星坡晨跑,邻近村口时高欢正好跑出来,当时阿羞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手撑着膝盖休息,高欢就问她: “还跑得动吗?” 阿羞说:“累死了,再也跑不动啦!” 然后高欢就在阿羞的屁股上轻轻地打一巴掌,装模作样地深情地嗅着手上的味道:“没想到你的屁股蛋儿这么香。”阿羞登时霞飞双颊,朝着高欢扑上来。高欢拔腿就跑,阿羞就在后面追,高欢眼看就要被追上,于是一边跑一边朝后头嚷:“你刚才不是说跑不动了吗?大骗纸!” 后来俩人上完高中,阿羞听从母命,回家待业,高欢却要奔向更远的前程,他们的命运连结将在高欢踏入大城市的那一刹彻底断开。阿羞决定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高欢。她深爱着这个男人。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们俩人偷偷摸摸地钻进村外二里地远的一座废弃石灰窑,窑里面灰尘很多,阿羞就在地上铺上凉席,自己娇羞地躺在上面。 “上来吧!”她说。 “我该怎么做?”高欢这个雏儿有些生疏地琢磨技巧。 突然大雨倾盆,窑洞外面发出稀稀拉拉的声音。当高欢把阿羞的裤子脱掉的一刹那,却发现阿羞的内裤有些臃肿。 “怎么回事儿?” “我……那个来啦……” “哪个呀?” “例假……” “你难道不知道例假期间不能那个的嘛?” 接着俩人消失在疯狂的暴雨中,各自回家。一个月后,两人再次聚首石灰窑。这是最后一次难得的机会,因为明天高欢将要踏上前往深城的火车。但是似曾相识的一幕再次发生,高欢绝望地看着阿羞下面高高隆起的内裤,猛然想到: “靠!这他娘正好是一个月啊!” 阿羞一脸委屈地说:“不好意思哈,我又给忘啦!” 此时在老杨家再次见到阿羞,她依然是那么明艳动人,当年蠢萌蠢萌的少女已经长得比她母亲还要高,高欢痴痴地看着,眼中再也容不下别人。 但是高欢并没有跟她相认,还不是时候,至少不是现在。 守岁是不必守的,现如今已经没有古时候那么多规矩。高欢在曾经安枕休眠过十几年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在鞭炮声的催促下醒来。天还没亮,雪依然下着。厨房里已经传出起面浸在热水中沸腾的香味,新年第一碗新鲜四溢的猪肉大葱饺子刚好出锅。高欢跟着父亲跑到院子里把一万响的大红鞭炮挂在房顶,父亲在房顶提溜着,他就站在大门旁边用火柴点燃鞭炮。 猩红的炮纸随着炮仗的炸裂上下翻飞,热闹非凡,像是预示着今年红火的家运一样。 放完鞭炮,按规矩高欢要端上一碗饺子给爷爷奶奶送去。到了爷爷奶奶家,送上饺子,然后再恭恭敬敬地磕上一个响头,便能在爷爷奶奶欢喜的笑容中接到喜气十足的红包。高欢推脱着不要,奶奶便作势生气,吓得高欢赶紧接过来揣兜里,完了发自真心地说几句吉祥话,于是一家人便都沉溺在幸福和气的氛围中。 等回到家,徐洋就已经坐在屋里等他。 徐洋是他大学同学,或者说死党更准确一点。俩兄弟没有什么过命的交情,事实上只要你不是脑袋绑在裤袋上的社会青年,一辈子也难得证明所谓过命的交情。但是夏天去大排档撸串,冬天跳进冰河里游泳,这些事儿都干过。在学校,穿过同一条裤子,追过同一个女人,分手那天高欢大半夜里睡不着觉,一个电话打给徐洋,他二话没说就揣着两瓶剑南春过来拼酒,当时把内心空虚的高欢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立马去趟泰国变成女人让好兄弟爽一爽。 离开深城时,高欢请徐洋帮他个忙,去趟苏联打听消息。 徐洋是首都大院子弟,消息灵通,当时就回到首都请人帮忙,没来得及跟家里人团圆过年,接到消息反馈就立马跑来老槐村。高求和张兰一辈子没见过世面,见到穿着精致的徐洋有些发怯,哆哆嗦嗦地不知道该怎么招待客人,唯恐做出失礼的举动给自己儿子丢人。徐洋这人心思活络,眼珠子一转就知道二老在想什么,“叔叔婶子别见外,我跟高欢亲兄弟一样的。” 高欢揽着徐洋的脖子说:“妈,这牲口没什么贪嘴的臭毛病,您就是给他来一碗猪饲料,他也能吭哧吭哧地全啃干净,别担心会慢待他。” 张兰得到信息,便不再纠结,喜滋滋地又下一碗猪肉馅儿饺子,趁着风急雪大,将热腾腾的吃食端上桌。徐洋还没吃,就先赞叹“这卖相贼好”,饺子囫囵下肚,他砸吧着嘴,“婶子您这饺子做得也忒好吃,比我妈可强多啦!” 瞧着他猪八戒吞人参果似的猴急样子,张兰被逗得哈哈大笑,她从心底里为儿子开心,看样子这孩子交的朋友是正道人。 吃完饭,高欢父母便出去遛弯,逢人便拜年问好,图个吉利。 而徐洋则恰到好处地带来一个极为重要的消息。据说,北方雄主红色苏联摇摇欲坠,境内加盟共和国陆续宣布独立,就连主体俄罗斯都在暗中谋划。去年东欧就以匈牙利为代表开始背水,团结工会的瓦文萨入主波兰,今年波罗的海三国蠢蠢欲动,听说苏共有意放弃一党制,这等于彻底洞开行将就木的苏联的大门。 高欢对此早有所知。 根据前世记忆,立陶宛、拉脱维亚、摩尔多瓦等国将在今年相继独立,俄罗斯则会在六月份左右脱离苏联掌控,东西德国趁此时机顺势合并,基督民主党将彻底执政德国,这意味着横亘在东西方之间的铁幕行将崩溃,全球化浪潮将席卷世界。当然,对于高欢这种平民百姓来说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四架飞机。 “他们有四架飞机要处理?” “是,四架苏制图-154。” 004、倒卖国家重器 苏制图-154客机,由图波列夫设计局研制,载客量167人,机身尾部装备三台发动机,结构坚实稳固,推重比良好,起飞表现极佳,拥有十四个大型低压轮胎使其能于积雪而未平整的跑道上安全降落,是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可以跟波音727媲美的机种。 “你打听飞机干什么?” “你说呢?” “……你不会想趁乱去偷吧?不可能,那玩意儿你也不会开呀!” 微微摇头,高欢反而问徐洋:“你觉得这年头什么最好挣钱?” 徐洋说:“那还用说,当然是轻工和外贸。……不过你也知道现在的经济形势,中央彻底被前年的物价闯关吓破胆,宏观层面政策全面紧缩,社会意识形态高度敏感,报纸上天天都在讨论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舆论环境简直瘆人。我还听说sd和js的百万级私营企业主全都噤若寒蝉,纷纷把企业捐献给乡镇集体,唯恐自己被抓到小辫子拉出来批斗一番。如今通货膨胀倒是控制得住,但是一刀切式的保守政策彻底激冷经济,全国的轻工货物都在积压卖不出去,要想在这种形势下挣钱,还是挣大钱,太难啦!” 高欢说:“难是难了点儿,但也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徐洋疑惑着:“那你想?” 高欢将手臂在空中自信地一挥:“你说,咱们做倒爷如何?” 徐洋说:“空手套白狼?” 高欢说:“我更喜欢空手道这个词。” 徐洋说:“反正都一样,一个意思!”他好像突然想明白高欢让自己打听飞机的用意,双眼不可置信地张得跟铜铃一般大:“你该不会是想倒卖飞机吧?天老爷,你可别逗我,昔年纵横欧洲大陆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也没你这般大的气魄!”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 “问题是咱们有钱吗?四架图-154,往少了说都得六七亿吧?” “用不了那么多,苏联家里乱成一锅粥,这时候正是跳楼价大甩卖,恨不得抛弃所有苏维埃时代的印记,他们漫天要价,咱们大可坐地还钱,比时间的话,他们必输无疑。” 徐洋当然还在怀疑为何高欢能够如此笃定,但高欢不能说出自己的自信所在。稍微关注点国际时事的人都知道共和国北边那个不可一世的老大哥即将崩溃,当年纵横欧陆号称欧洲宪兵的沙俄早就没了踪影,威名赫赫的苏维埃钢铁洪流最终倒在了经济衰退的噩梦中,想起当年在共和国边境陈兵百万的寒夜,而今俯瞰着它轰然解体,所有共和国人终于长出一口气。 但是解体是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人知道时限,甚至有人仍然坚信马列主义的光辉终将降临这块神奇的土地,它会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常言道,圣人能看一丈远,而凡人只能看一步远。所以对于徐洋这样桎梏在历史洪流中的人来说,苏联依然强大得不可一世,当跟这样庞大得令人恐惧的国家机器做生意时,他仍然不免感到心虚,想象不到自己凭什么能够在僵持的贸易中成为胜利的一方。 交谈持续了一个上午。 等中午高求和张兰回来,徐洋已经开心地跟高欢打起雪仗。俩人都是北方人,懂雪,喜欢雪,所以对于下雪的冬天格外热爱。 张兰好笑地看着两个半大青年像个毛头小子似的玩耍,嘴里劝他们小心别砸到眼睛,不经意间却想起十几年前高欢刚学会走路时的场景,那时自己还年轻,刚结婚没几年,全身都是活力,两条膀子壮的能连背几十编织袋玉米棒都不带喘气儿,就算下地干活,就算当天累得全身散架,只要睡一觉起来照样精神焕发。 可是现在自己老啦,老得眼睛开始变花,睡觉也不顶用,失去的力气像是池子里流光的水,再也回不来啦!如今地里重活几乎都没法干,全靠着高求支应着,她曾不止一次地抱怨自己拖累老高家,恨不得早死了算,好歹少去个累赘。每次这时候高求都是泪流满面,死死抱住张兰,身体颤抖得像是在零下五十度的雪地里裸跑。 不过看着高欢逐渐长大成人,张兰心里乐得跟开花儿似的,逢人就说自己儿子孝顺有出息,惹得街坊四邻一阵抱怨,总以为是她拿大学生的名头臊她们。 “中午想吃什么?”张兰问俩人。 “问我爸吧,他想吃啥我们就吃啥。”高欢搭着高求的肩膀说。 “他属猪,树皮都能吃得香喷喷,问他干啥?来,徐洋,你是客人,你说想吃啥?” 好么,张兰直接就把高求给略过去,惹得后者连连向高欢使眼色,那意思很明白,“你看你妈压根就不把我当人。”高欢被张兰逗得大笑,一手搂着高求,一手搂着张兰,“妈,今儿个过年,结婚这么多年,你好歹得让我爸体会一下一家之主的感觉吧?” 高求点头说:“还不是你个小兔崽子把你妈的心头塞满啦?我在你妈心里就没位置。” 这个几十年如一日毫无怨言地伺候父子俩人的女人心里甜的像吃了蜜,连声说:“都有都有,俺心里只有你爷俩,还不知足?” 爷俩顿时点头如捣蒜。 家庭会议是在高求和张兰毫无预料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主题很明确,高欢打算出去赚钱,询问二老的意见。高求和张兰自认见识短,便摆出一副无论你做什么我们都支持的架势,兴高采烈地在旁边加油。 等到他们知道高欢要做的是飞机生意时,顿时傻眼。 “爸,妈,我缺本钱。” “那得多少?” 父母两人问话的声音都是发颤的。他们就是再没见识,但是也知道飞机那玩意儿贼金贵,甭说买卖,就是见也没见过这稀罕东西。听说儿子缺钱,俩人心里立刻开始打鼓,心说坐个飞机都得几十上百块,那买个飞机不得几百万? “不,是好几亿。” “啥?!” 俩人顿时不言声了。过了一会儿,高求几乎是声音沙哑地嘶声说:“小欢,你就是把俺们俩打包出去卖器官也卖不了几个亿哇!” 005、一千块难倒英雄汉 “什么卖器官,你们扯到哪里去啦?” 高欢哭笑不得地摇头,对于父母俩人的想象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只好一口气解释说并不是要几亿的现金,而是自己前往苏联的路费。高求对此不解,但高欢并不打算跟他解释,如果把全部流程和盘托出,太耗费时间。 高求感觉自己脑袋里一半是水一半是面,一摇头就成浆糊,迷迷糊糊。 “只要路费的话,够吗?” “够。” “那得多少钱?” “一千块左右吧。” “一千啊……” 高求和张兰走去旁边嘀咕一晌,心里满是自责。他们总觉得是自家贫苦的环境困囿了高欢,不然以他的聪明才智早就一飞冲天,因此对于高欢筹钱的请求极为看重,用高求的话说,就是“几个亿拿不出来是俺没本事,但一千块还拿不出来就是俺窝囊!” 这钱,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筹齐! 当然也没惨到那种地步。 一九九零年,城市家庭月收入平均四百多,农村只有一半。在这个衬衫只要三块、一亩宅基地也就两百块的年代,一千块是实实在在的巨款,这至少是老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得来的收成,不容易。 高欢在深城工作不到半年,攒钱是攒不下来的,多半还都给宋可花去,看到父母为这一千块钱犯愁,他心里更是愧疚。但是刚刚重生回来的他并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吃穿不愁的快活日子。前世的父母去世过早,子欲养而亲不待,今世占尽天时地利,那便让父母享尽两世之福。 老实说,高欢提出筹款的时机很不好。 老高家不是没存款,但是光供养高欢上大学就花去大半,好在高欢懂事勤工俭学,所以高求夫妻俩人省吃俭用还能存下五千多。不巧年前高求大哥遭遇车祸住院,没逮住肇事司机,他躺在重症监护室好几天,药费是流水式地往外花。不久大嫂就来哭穷,说自家钱都花光,医院还欠着几千块钱的款项,再不交钱人得死病房里头。 高求哪能眼看着大哥惨死,当即就把存款送过去,帮他们一家渡过难关。在医院住几个月,他大哥终于出院,除去腿上落下的毛病,其他也没啥。后来警方抓住肇始司机,经过协商,最终赔给大哥家两万块钱,但大嫂好像忘了借钱这茬,压根没来还钱,高求老实巴交,脸皮薄,也没好意思张嘴要。 这事儿一拖就拖到现在,悬而未决。 高欢觉得大嫂办事不地道,但一看父亲的眼神就知道,他这人讲义气,重亲情,最厌恶旁人说他亲人的不是,高欢也没法说啥。 “去跟亲戚们借点吧,再不成,去老杨家借点也行,我就豁出这张老脸!” 在张兰的催促下,高求终于下定决心,领着高欢和张兰去大哥家,徐洋则已经离开老槐村,趁着天亮要赶最后一趟火车回首都,俩人约定三天后在首都碰面。一路上,高求的脸色都不好看,这也难怪,大年初一上门要债,好说不好听,尤其对于好面儿的乡村人来说,这阵势说出去能叫村里人当笑话讲半年。 “你是有多穷啊这么猴急,年都不让别人好好过。” 这句话是高求跟大嫂坦明来意后大嫂的回答,话语里充满了理直气壮。高求被她刺得脸红,但还是梗着脖子说:“孩子有急用,不然我也不能来麻烦你不是?” “哟,大学生回来啦?” 大嫂皮笑肉不笑地说:“不是说他都工作了吗?怎么还在当你俩的蛀虫,问你们要钱?” 张兰气哼哼地说:“大嫂你这话说得我不爱听,俺娃咋就成蛀虫啦?爹生娘养,这难道不是应该的么?别说他工作,就算以后结婚,俺们照样是他爹妈,有俺们在世一天,就是穷死也是俺们俩出去讨食吃来养他。” 大嫂笑说:“那我管不着,我只是没想到上过大学还这么没出息。幸好我有远见,没让俺们家高兴考大学,现如今都给俺们家挣三年钱啦!眼看着就要自力更生讨媳妇儿生娃娃,你们那个却还在伸手要钱,说出去笑死个人!” 张兰向来不惮于跟同为村妇的人吵架,别人骂她咒她那是司空见惯,但谁都知道她是出了名的护短,这点上倒是跟高求一个路子,就受不了别人辱她家人,尤其是自己儿子,听到大嫂在那儿冷言嘲讽,她就怕伤到儿子自尊心,气得她抓起门后的扫帚就往大嫂身上丢过去。大嫂身手利落,弯腰就躲过去,然后大骂: “高求家的,你真扔啊?” “扔的就是你,看你还管不管得住自己那张嘴!呸!” 俩人吵着吵着就要打起来,旁边黑脸站着的高求赶紧跳出来拦住她们,不防被激烈挣扎的女人们挖的脸上三道血长的印子,风一吹就火辣辣地疼。正巧这时高求大哥听到动静出来,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身体瘦的像是纸片,怎么都站不稳,好像地上一只蚂蚁都能绊倒他。 “大哥,你……你怎么成这副样子?” 高求嗓子眼好似含着块烧红的火炭,吃惊地看着活像七八十岁风烛残年的老人的大哥,“你今年才五十多岁啊!” “车祸要了俺半条命。”大哥吃力地笑着,“你们在吵吵啥?” “没……没啥,俺们就是来串门,这就要回去。”看到大哥这幅样子,高求再也不忍心提起还钱的要求。 大哥知道高求不肯说实话,就问他媳妇儿:“他们来干啥?” 大嫂别着脸说:“大过年来借钱的!” 张兰当时就反驳:“你血口喷人,俺们是来要债的!” 大哥说:“什么债?” 高求拉着张兰,示意她不要再刺激大哥。张兰撇撇嘴,心有不忍,但是看到大嫂那副蛮不讲理的样子更加生气,便说:“年前你车祸住院,大嫂在俺们家借了五千块钱,到现在都没还。大哥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大哥疑问的眼神抛向大嫂:“有这回事儿?” 006、犬猎 大嫂纠结许久,终于承认。 “那你怎么不跟我说?”大哥愤怒地将拐杖在地上狠狠地顿几下,嘟嘟作响,青石板都裂开几条缝,没想到这个全身像是贴着一层腊肉片的男人还有这股狠劲儿,“人活一口气,你这样平白无故昧下我亲生兄弟的钱,让我还有什么脸出去见人?去,去拿钱还给人家。”接着又把那张快要埋进坟堆里的干瘦脸庞转向张兰和高求,说:“小欢他妈,这事是我不对,我当时没问清楚,她也没说,我在这里跟你赔个不是,你要是还生气,就骂我几句,觉得不解气的话打我也成,我一个黄土卖到脖颈的人受得住,你别跟这个无知女人计较。” “我无知?”大嫂气得大哭,转身跑走,“我辛辛苦苦,还不是为这个家?” 这幅场景让高欢一家三口都有些尴尬,看见他们因为自家要债而吵架,反而显得自家故意来找茬似的。回家路上,高欢看见父亲的脸色还是僵硬着,像个丧尸,心里觉得过意不去,就跟父亲道歉认错。高求苦笑,说这跟他没什么关系,但高欢还是感到一种负罪感,猛然想起那个拄着拐杖,在雪地里挣扎着站稳的男人,侧脸跟父亲竟然一模一样。 也许,男人总是要被草蛋的生活蹂躏得不成人样? 高求看着阴沉沉的天空,许久之后,才叹息般地说:“咱们高家,没一个孬种。” 钱的问题已经解决,接下来的几天高欢便没有别的担忧。计划这种东西是不必做的,因为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而他最擅长的就是随机应变。 大年初二一大早,高欢就跟着邻居家进山打猎。山是小丘山,挨着落星坡在老槐村的西面。那里旁的珍贵猎物没有,但是野鸡野猪管够。这年头共和国制造业还在轻工方面局促,像小丘山这样富含矿物的山体并没跟后世那样开发殆尽,因此野物还剩不少。不仅如此,大雪封山前,老是有成群的野猪下山毁田,要么就是拱白菜,啃田根儿,算是当地一害。 杨浇水是个跟高欢同龄的年轻人,是他邻居,不过早就结婚,如今孩子还在吃奶。他家是老槐村里的老猎户,传到今天是第三代。 “打猎啊,是门技术活儿。” “有什么讲究?” “别的地方不知道,咱们这儿打猎有两种,一种是刀猎,一种是犬猎。” “没人用枪?” “枪倒是有。”杨浇水从裤裆里掏出一把用链条和铁丝做成的玩具,“你瞧这个成么?自制的链条枪,哈哈。”说着安装火柴,朝虚空中开一枪。枪响,声音像是摔炮,火星倏忽闪烁,链条中间冒出一丝白烟,有二氧化硫燃烧的气味,“现如今咱中原老百姓哪儿有枪哇?边境地区倒是有,不过那一是为了防境外流民,二是政府疏于管制,咱们这儿,也就小屁孩儿玩的链条枪。” 高欢笑了笑,倒是对他领来的几条狗有点兴趣。 四条狗,一条土狗,两条杜高,还有一条是比特。杨浇水说,这是专门为猎野猪的配置。 那条大黄土狗算是带头大哥,土话也叫骚犬,专门用来闻味儿寻踪,每次第一个找到野猪的一定是它。这东西贼精明,发现野猪后绝对不下第一口,因为它知道,野猪不好惹,不说獠牙凶猛,就是那两百多斤的重量狂奔过来,炮弹一样,它根本承受不住。所以就狂吠,招呼同伴来围攻。不到三四秒,杜高和比特就会过去帮它。 杜高和比特体形并不大,但是凶悍。 这种凶悍没见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那是绝对的一往无前,不惜命地往野猪身上扑,只要下嘴咬到猪肉,死活不撒嘴,打也没用,除非野猪死绝。据说比特这东西是外国人精心培育的品种,堪称犬中战神,在极度兴奋时会分泌出高丸激素,使他疼痛神经无法传导,战斗起来根本毫无顾忌,因为根本就不知疼痛。 不过野猪也不好惹,有时遇到野猪王,就得配合猎手两尺长的猎刀,从野猪颈下直接捅过去,刀尖恰好刺破肚里内脏,用不了多久就不会再喘气儿。 “旧时候我爷爷那辈儿人时兴刀猎,就是凭着身手硬抗野怪,甭说是野猪,就是太行山跑下来的金钱豹都宰过几只!”杨浇水说的很兴奋,好像自己就是几十年前威风凛凛地站在野猪林里单挑几百斤野兽的枭雄,“不过现在不行啦!猎户不像以前,光是打猎就能维生,年景不好,也得下地种田刨土吃食。到我这一代,身手不行,就只能靠这几条狗壮声势,猎点小野猪还凑合,逢个十天半月开个荤打打牙祭,再大的东西,我没见过,就算见着也不敢打。我有老婆,有孩子,就算只剩一口气也得先顾着他们。” 这话说的落寞,处处透着一代不如一代的悲凉。 高欢对此不能苟同,他认为历史虽有相似,但那是螺旋式的上升,生产力总在进步,世人喜欢贵古贱今,多半是因为时下活得不如意,所以把古代幻想得过分美好,这是悲观情绪作祟。事实上,每一代人都觉得当代的自己不如意,这不过是因为他们站在历史的洪流中不能自已,因为感到自己的渺小而产生的无奈罢了。 在高欢这个活力迸发的年纪,正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时候,对生活保持乐观,对生命保持崇敬,永远向往阳光,永远充满热情。 前世将近五十年的生活阅历告诉自己,生活不能好高骛远,但也不能斤斤计较,格局要广阔,求生要尊严,人的一生应该顺应心意,作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这样才能在身陨形灭时不留遗憾地阔步离开。 忽然,前面骚犬开始狂吠。 杨浇水跟高欢对视一眼,说:“找到啦!” 俩人朝着骚犬发现的地方狂奔,赶到之后俩人顿时无语,杨浇水好笑地背过身去,拉着四只叫得比发现野猪还欢实的老狗走出长满松树的老林子。高欢叹口气,穿过落满积雪的灌木丛,走进满是蓬蒿阴暗潮湿的小山窝。 “阿羞,你屁股都给人看光了……” 007、采蘑菇的小姑娘 今天一早,阿羞就穿戴整齐跑进小丘山。她并没有跟着桂花嫂回娘家,因为每次看到抖动着两条跟香肠般肥厚的嘴唇的母亲在那吹嘘自家是老槐村首富,她就觉得无聊。所谓首富,也不过是置办了全村唯一一台黑白电视机,或者是自家的院墙不再是土坷垃搅和麦秆,而是结结实实体体面面的藏青色砖头。 但是这些对她来说,都无所谓,她一点也不物质,她不在乎这个。 想起除夕那天高欢看向她时躲躲闪闪的眼神,她就有些生气。既然已经回来,他为什么不来看自己?忙么,她为他想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但不久又被她自己推翻,巴掌大的老槐村能有多少过年串门的亲戚,又能有多忙? 或者说,就像她不在乎贫富一样,他也不在乎她? 这使她感到很伤心。 尽管心里仍在打鼓,这仍不能阻止她对他的思念。她打算为他做一道菜。小时候,他最欢吃她做的小鸡炖蘑菇。那时他吃的很开心,满嘴流油,嘴巴里塞满了菜肴,腮帮子鼓得跟青蛙似的,笑嘻嘻地看着她,说: “阿羞,你可真好看。” 然后阿羞就娇羞得转过头,娇嗔说:“你真坏,就爱捉弄人家。”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高欢知道这个道理,不过在他成功追到阿羞之前,他没想到外表看起来柔软得像老槐村东面那条流晶河的阿羞竟然也好这口。 人不可貌相,他想。 阿羞提着竹笼走上落星坡,走进小丘山。小丘山里面的树可真多,有松树,有杨树,还有某些不知名的参天大树。阿羞小心翼翼地沿着前人走过的山路往里走,偶尔听到山里传来野鸡叫声,她都要停下来等待一晌,等确定没有怪物出没的时候再继续往前。她不是个胆大的姑娘,看到老鼠会尖叫,看到蟑螂会吓得到处乱跑,至于更凶猛的野猪野狼,别说看到,就是听到这些畜生的叫声都能让她连做半个月的噩梦。 但她还是选择孤身进山,尽管山里有所有这些她害怕的东西。 因为高欢喜欢吃小鸡炖蘑菇,山里正好有她需要的蘑菇,所以她愿意冒着天大的危险,毅然决然独自进山。 逻辑很简单,她就是这样简单的姑娘。 简单得令人心疼。 高欢看着蜷缩在小山窝里的阿羞,再也说不出话。她的衣服已经在滚落山坡时被树枝刮烂,上半身还算完整,下面整个屁股蛋露出半截,上面新鲜的血迹在寒冷的气温中已经变得青紫,光洁小巧的手掌上全是血斑,手背的地方被碎石子剌出一条寸许长的伤痕,所幸脸上没伤,但是被冰天雪地冻得脸色发白,鼻孔里呼出的几乎都不是热气儿。 微阖着眼睛,阿羞好似已经睡着,胸前仍然死死抱着竹笼,竹笼里有三颗刚摘的蘑菇。 两粒豆大的泪珠从高欢眼眶霍然滚下,发烫的泪水灼得他心脏生疼。 他摇摇阿羞的肩膀,轻声说:“阿羞,醒一醒,你还好吗?” 阿羞半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你是谁呀?” 高欢脸上挤出笑容,泪珠曾在上面滚落:“我是高欢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阿羞嘴角抽搐着,似乎也想笑,但笑不出来:“高欢啊……我正要给你做小鸡炖蘑菇呢……”她把竹笼递到高欢面前,“你看,这是我刚采的蘑菇,新鲜不新鲜?” 高欢拼命点头:“新鲜,很新鲜。来,我送你回家。” 阿羞说:“蘑菇还没采够呢。” 高欢说:“够啦够啦,三个就足够啦,你一个,我一个,最后一个留给神仙,让他在天上好好保佑咱们。” 阿羞高兴地说:“好啊,那咱们回家。” 高欢呢喃说:“……好,回家。” 最后是高欢把阿羞抱出去的,姿势很潇洒,是公主抱,但高欢的胳膊就没那么潇洒了,等到他把阿羞送回家门,发现自己的胳膊已经没有知觉,竟然保持着怀抱的姿势,好像是冰棍儿一样被冻僵在空气中。期间阿羞逐渐清醒,发现自己躺在高欢的怀中,开心得像个将要出嫁的小媳妇儿,那条曾被石子剌出寸许长的手臂紧紧搂着高欢的脖子,片刻也不舍得放松。 “你冷么?” “不冷。”阿羞怯怯地说,“你的怀里简直比火炉还暖和。” 小鸡炖蘑菇是没法做了,高欢用强势的语气命令阿羞躺在床上别再动弹,这让阿羞好不容易盼到高欢来的时候却没能做菜很是遗憾,高欢拿出两床被子盖在阿羞身上,又温一壶水,灌进暖水袋里塞进她的被窝。至于伤口,全村首富的作用便显现出来,也就阿羞家里时常备着创可贴,好在阿羞的伤全是皮外伤,不需要惊动村里唯一的那位还没拿到行医执照的老中医,对于多少懂点药用知识的高欢来说,创可贴足以治好她的伤口。 但是怎么贴是个问题。 手背很好贴,那屁股呢? 高欢忸怩着不好意思,阿羞却一副豁出去的架势,及时地展现出女汉子作风,看见高欢犹豫不决的样子就想拿枕头教训他,她说: “我早晚是你媳妇儿,害羞啥?” 高欢傻眼:“这……这就定啦?” “那当然,你还想反悔不成?” “没那回事儿,我觉得仓促了点儿……” 就这样被阿羞定为她未来的男人,高欢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前世他的老婆并不是阿羞,所以不清楚是不是因为重生的缘故,可能把这世还没见面的老婆给弄丢。这些都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当高欢用手指摸到阿羞光滑的屁股蛋时,他确实动心了。 好滑。 好滑啊。 老男人喜欢少女不是没有原因的,这是她们发育最纯洁的年华,不仅是心灵,就是肉体也同样处在任人采摘的时候。幸运的是高欢并不是精虫上脑的小年轻,心动只是刹那,如果当时他毫不犹豫地扑上床,相信阿羞并不会反抗。二十一岁的阿羞在老槐村已经算是老女人,这个年龄还没出嫁的漂亮姑娘只会让那些长舌妇门认为是身体多半有毛病。桂花嫂曾经不止一次地教训她,并且为她安排附近几个乡镇的英才俊彦来相亲,但是阿羞就是没有听从她的意见,甚至不惜为此跟从没打过她骂过她的桂花嫂翻脸。 “为什么?”桂花嫂难以理解。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只喜欢高欢。 008、女人如刀,华美锋利 坐火车到首都是件新鲜事儿,前世的高欢经常往四九城里跑,但那都是新世纪后,九零年的火车还不像前世那样高效。 以八十公里时速疾行的火车披着绿皮,每过几秒钟就会传来轻微的震动,有些没坐惯的人被颠簸得头晕目眩,从座位上跳起来就往厕所钻,很快,厕所就成为火车上仅次于热水站的第二热门,因为这些乘客们大抵只能在逼仄的火车上完成吃喝拉撒的简单动作。泡面的发明应该是最先在火车上引起风潮,对于习惯省吃俭用的共和国老百姓来说,这种简单便宜的速食品简直是为他们量身定制,各种浓重得几乎可以用来腌菜的酱料经过热水的挥发,急遽地填满整节车厢,刚开始感到饥饿的高欢闻到这股味道顿时没有进食的兴趣。 一丝灰尘从车厢顶部坠落下来,落在高欢对面某个秃头的脑袋上,这丝灰尘很可能已经在车厢顶上静静地待了几十年。 火车到达首都站时,雪还没停。出站口,放眼望去全都是黑魆魆的人头,像是粘贴在香酥饼上的黑芝麻糊。他们举着用鞋盒临时做成的牌子,上面写着自己等待的旅人的名字,目光焦灼,殷切地盼望着后者平安健康地归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高欢想。 徐洋没能来接他,电话里说,今儿个他亲姐回国,父母严命要他亲自去接。高欢也不急,反正要在首都拾掇一下自己,顺便瞧下帝都风物,看看九十年代皇城根儿下的侃爷们是个什么状态,毕竟由去年学生们引起的风波而导致的戒严令在持续八个月之后终于解除,老少爷们儿也不像去年那样充满战斗感的紧张,小市民心态刚刚开始萌孽。 随意找家小店儿,想进去坐坐。 老首都炸酱面就不错。 门帘是厚重的棉花做成,一掀开,那里面的味道能顶人一跟头。里面十几个吃客吆五喝六,不是啤酒就是大肉,看起来生活质量挺高。 吃完面条,高欢沿着工体溜达一圈。工体是六一年建的,当时是举办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后来慢慢就发展成四九城小地标,后世那些盛大体育赛事或者明星演唱会就爱在这儿凑热闹,跟三里屯这个娱乐圣地算是互补。 共和国人爱看球,不爱踢球,首都人民也一样。 最乐意的就是大夏天叫上朋友在工体里喊上几句,喝着汽水,吃着雪糕,光着膀子瞎吆喝。有时碰上踢外国队,几万人就齐声大喊臭沙逼,既能发泄情绪,还理直气壮地爱国,何乐不为。这场景想想挺无耻,但就是带劲儿。 徐洋是带着女人来见高欢的。 高欢当时住在徐洋为他定好的旅社,挺高级,听说还招待过外宾。高欢没好意思,就说自己住本省驻京办招待所就行,你甭破费。徐洋就朝着高欢胸口猛捶一拳,“你丫别跟爷装蒜,咱俩谁跟谁,是爷们儿就甭说个不字,仔细我拿针缝起你那两片肉!这里是哥们儿的地盘,到这里还让你出钱,不是打哥们儿的脸么?” 旁边的女人看他俩拌嘴就是笑。 高欢就说:“有什么好笑的啊?” 女人说:“你贼逗。” 高欢说:“我已经很努力地约束我的魅力,现在看来,我完全失败了。” 女人说:“贫嘴的臭毛病跟徐洋学的吧?忒自恋,俗。” 高欢说:“俗?那你来个不俗的。” 接着女人就在高欢的脸上吻了一下,晶莹的嘴唇在他脸上留下一块可能十几年都不愿洗脸的温柔印记,高欢像只被冻僵的哈士奇,俩眼瞪得比玻璃珠都圆。女人见他这副德行,摇摆着几乎能让八十岁的缩阳老头儿重返阳刚的美臀,娇笑地慢慢走远。雪花从三万英尺的高空悠然坠落,落在她那像是梵高画作般莫测的后现代主义脚印上。 “喜欢么?” “有这么回事儿。” “别自恋,人家这是洋人礼节,没别的意思。” “唉,兴许她真有别的意思呢……” “瞅你那熊样,做梦!”徐洋玩味地搭着高欢的肩膀:“那可是我亲姐,漂亮吧?” 小心咽着唾沫以免徐洋发现的高欢忙着点头,说:“妖精似的,勾人。她叫啥?” “徐橙橙。” 徐橙橙是个骄傲的女人。骄傲并不是贬义词,因为一个人要维持自己的骄傲需要付出难以想象的成本,可能是时间,可能是金钱,更多的是“人后受罪、人前显贵”的努力。她在八十年代末被公派前往苏联留学,当时可以选择拒绝,但她没有。那时的大环境是国内精英前赴后继地争取美国签证,你不考雅思托福几乎就是自甘堕落的象征,尤其是去年发生那件事情之后,被誉为民主灯塔的美国更加成为前进青年接受先锋思潮的圣地。 逆大势而行的徐橙橙心志坚定,并没有因为父母的阻挠放弃理想。 三年后,她在莫斯科大学成功拿到硕士证书,一口流利的俄语更是让她备受外交部门青睐,不久就被招入对苏部门工作。 更让高欢没想到的是,徐洋说的俄语翻译竟然就是她。 三天前,当徐橙橙在电话里听说高欢的计划时,几乎是用嘲讽的语气教训徐洋,“你跟着这么个空说大话的朋友鬼混,难怪到现在还一事无成。” 话虽这么说,但她心里对高欢还是好奇,身居外交部门,国际形势和国内大环境她比谁都了解,苏联的岌岌可危已经使共和国高层感到唇亡齿寒,如履薄冰,于是沉溺在计划主导一切的官僚主义死灰复燃,八十年代那种昂首阔步迈过河的改革步伐越迈越小,单是从去年十月底开始,华东和华南以冰箱和制鞋为代表的家电纺织私营企业备受打压,往往只是监管部门开张条子,说你是假冒伪劣产品你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就算先前拿到过生产执照也没辙。 人们赫然发现社会形式似乎又开始往左拐。 有志经商的大学生们掀起留学潮,他们不愿被一群吃得脑满肠肥的官老爷们指挥,跟随着四通集团万润楠的脚步,向着世界各地汹涌而去。就是在这样艰苦卓绝的商业环境中,高欢怎么就敢提出这样宏大的设想? 他凭什么? 从徐洋打电话那天开始她就迫切希望见到高欢。这个计划很刺激,她承认,但一般人干不成,尤其对方是苏联人。她在苏联待过三年,对他们非常熟悉。她希望自己见到的是个英武不凡、谈吐有节的稳重男人。 只可惜现实并非如此,所以她很失望。 那个男人除了帅,简直一无所有。 009、帅比语言更有力量 大年初六的天气似乎好了点,小米粥似的阳光懒洋洋地照在首都刚刚铺就的柏油路面上,本来就不厚的积雪迅速融化成水,钻进不知道通往何处的下水道。天安门城墙上挂着的伟大领袖绘像又到换新的时候,首都人民都攒动在天安门广场边儿看热闹。 今儿一大早,高欢就拉着还没睡醒的徐洋出来寻摸几件儿衣服。徐洋推脱说买衣服这事儿我姐门儿清,找她去。没办法,高欢只好拉下脸去找看起来好像对高欢没什么好感的徐橙橙,那张脸从没笑得那么灿烂,脸上褶子弯的跟橘子皮似的。徐橙橙慵懒地放下手中的《野性的呼唤》,戴上新潮的墨镜,麻溜的甩着马尾辫走出来。 难不成这女人心里也住着头回归野性的巨犬? 高欢觉得自己开始有点明白这条小辣椒的风格。 挑衣服,自然不能挑地摊儿货,因为还要忽悠苏联人,所以高欢很坚决地拒绝徐橙橙要在动物园批发市场寻摸的打算。徐橙橙没发表意见,那张像是雕刻着美艳带刺儿的玫瑰花的脸庞微笑着,只是在路过高欢跟前时,不带一丝烟火气地说: “打肿脸充胖子。” 高欢无奈地摊手,这女人估计认定自己是个穷鬼出身的败家子儿。 见她要走,高欢只好问:“去哪儿?” 那个头也不回的女人说:“和平街北口小店。” 瞧着高欢愣神,徐洋伸脑袋过来说:“那儿是我姐以前挑衣服的地方,品味不错,就是忒贵,是她闺蜜开的。” 小店是不错,要价也算合乎常理。顶新的万富顿西装,一件两百六十八,不还价。高欢不由得暗暗咂舌,难怪说如今共和国制衣业暴利,这东西本地产贴外国牌儿,二十块成本的东西就敢大咧咧卖你两百多,真够黑的。 徐橙橙瞧见他那小家子气,东磨蹭西看看就跟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一准儿的乡巴佬模样,心里就是再反感也不由地笑起来。 “喂,你可没说啥时候交了个这样式儿的男朋友?” “呸呸呸,谁说他是我男朋友啦?你再埋汰我,我就跟你拼啦!” 打趣徐橙橙的就是这家小店的店主,她叫林摘花,模样俊俏,还特意画着淡妆,身上穿着件前卫时髦的玄色紧身皮衣,把那副妖娆身段儿凸显得淋漓尽致。高欢愉快地看着两个大美女在那边嬉笑打闹,银铃般的声音简直让人吃了蜜般舒爽。谁知还没看够,就发现有两道比冰凌子还要冷上几分的眼神射过来,说: “看什么看,换你的衣服去!” 高欢受气包似的钻进试衣间,那副委屈模样把林摘花逗得花枝乱颤。 “不过这人长得不赖呀,橙橙,你真没动心?”林摘花轻声说。 “哼,不过是又一个只会说大话空话的所谓进步青年,如今这种男人满大街都是。”徐橙橙失望地看着刚刚那个男人钻进的试衣间,“共和国五千年历史,向来是说大话的多,做实事的少,我不希望自己未来的男人只会大言不惭地空许宏愿,然后等到见识社会的残酷之后,转而变得怨天尤人小肚鸡肠。说实话,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已经腻了。” “你就那么肯定他也是这样?”林摘花朝着高欢所在的位置努嘴。 “八成把握。”徐橙橙肯定地说。 “兴许他就是那剩下的两成呢?”林摘花兴致勃勃地坐在沙发上,翘起那双比筷子还要直的小细腿,仿佛很喜欢看自己闺蜜吃瘪的样子。 “要真是那样,我不介意嫁给他。”徐橙橙捋开额前刘海,冷艳脸庞美得惊人。 不得不感叹共和国对于华夏女性权力意识觉醒起到的前所未有的作用,这两个搁在过去万恶的旧社会里兴许要做少奶奶的女人谈起高欢的婚事,可能比那些包办婚姻的老式家族长辈们都要强硬得多,她们似乎丝毫没有想到要先询问高欢本人的意见。尽管他很可能面对徐橙橙的美艳脸庞说不出一个不字,但那好歹也是条流程不是? 不过全身心都灌注在新西装上的高欢并没有听到这些,他只是专心致志地站在试衣镜前,像是看着陌生人似的看着自己。 徐洋从背后跳出来,惊讶地叫:“靠,这套衣服简直像是给你订做的!” 高欢说:“很帅?” 徐洋拍着他肩膀:“再努努力,就快追上我啦!” 高欢撇嘴说:“德行,以您那不要脸的程度,我还得在修炼个百八十年。” 高欢走到徐橙橙跟前,问她:“姐,你看还成么?”徐橙橙没说话,隐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动也不动地盯着像是人形衣架子的高欢。她知道他很帅,很容易让女生对他产生好感,但她没想到在换上一套合体西装后他的魅力竟然能有如此大的提升。这让她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那个像月光般迷人的绅士。 “姐?” “哦,很好,挺合身的。” 徐橙橙试图将语气恢复得更加冷淡,以使人听不出她内心的波动:“你还有别的问题么?没有的话就结账回家。” 高欢的衣服已经挑完,徐洋就更简单些,只是随便找套不那么过时的衣服就行,这跟他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有关,不是很在乎吃穿。三人各自满意地离开小店,林摘花就痴痴地靠在门口,看着徐橙橙那明显心潮波动的背影,轻声笑起来。 “死鸭子嘴硬。”她说。 大街上人来人往,旁边音像店里放着罗大佑唱的《明天会更好》,前面有两个穿着制服的女人在推销美加净护肤品。高欢看着一望无际的长安街头,想起自己的重生身份,有些感伤。虽然他有亲人,有朋友,但内心里最重要的那个秘密却永远无法诉说。这种感觉很坏,因为他经常会把现实和记忆弄混,分不清自己所经历的是否是梦境。无法掌握命运的感觉简直令人厌恶,人就像命运沙河中的沙粒,永远随波逐流,没有自由。 高欢仰头望着躲在云彩背后的太阳,内心空明得如同纸张。 这世界人来人往,我却依然孤独。他想。 010、叶卡捷琳堡 摆个小摊,胜过县官; 喇叭一响,不做省长。 这是对改革开放后共和国现状的形象描述。商业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在这里生根发芽,就像是冬天冰面底下涌动的河水,正在以毫无知觉却又庞大隐秘的方式改造这个国家,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有朝一日它的枝干将会触及到这个国家的最顶端,并且以强大不可逆转的能量倒逼整个制度的顶层设计。不过这些都还不是高欢考虑的问题,他的力量还太小,小到连美女徐橙橙的轻蔑目光都无法改变,可他能够笃定的是,当他乘坐着苏联的飞机回到共和国时,那时的他将第一次拥有对历史抛去不屑的嗤笑声的力量。 从首都机场出发,目的地叶卡捷琳堡。 叶卡捷琳堡是个有故事的城市。 它位于乌拉尔山脉东麓,伊赛特河畔,距离首都莫斯科有一千六百多公里。一九四一年,德国发动代号为巴巴罗萨的侵苏行动,短短十天之内,深入苏联境内六百余公里,直抵首都莫斯科。顽强的苏联人展开旷日持久的莫斯科保卫战,与此同时,斯大林下令启动历史规模最大的工业转移计划,转移的设备、物资超过一百万节车皮,其中大部分都流入叶卡捷琳堡这座城市,使其一跃成为俄罗斯联邦境内第三大城市。 五十年过去后,叶卡捷琳堡的日子却并没有好过多少。 由于过分强调军事发展,苏联经济每况愈下。 这样畸形的工业体系发展到后期已经无法供给民众基本的生活物资,以致民心大乱,分离主义运动四起。在加盟共和国相继宣布独立后,俄罗斯在内部启动全方位的私有化计划,在此期间,国有资产高速流失,短短几年之内,缔造出数十个雄霸一方的超级富豪大,每个超级富豪背后都是无数血肉模糊的平民。 无数人为此付出生命,因为饥饿,因为寒冷。 行走在叶卡捷琳堡的大街上,似乎还能看到号称延续千年的东罗马帝国余晖,雄起巍峨的东正教教堂矗立在市中心,像是在向世人宣告这个国家的历史辉煌将会永存不倒。 前世高欢曾经来过这里,当时出于旅游目的,特地在本地著名景点滴血教堂展览许久,那时的叶卡捷琳堡已经走出亡国阴霾,市民脸上一派祥和气息。然而此刻的叶卡捷琳堡市民显然预料不到后世,即使预料到也与他们无关,因为当下的他们正面临着被饿死冻死的威胁。 凛冬已至,长夜将来,由于物资短缺,市民们在市区各个超市门口排起长龙,等待着买到家里急需的衣服和食物。几个面有菜色的斯拉夫美女眼含热泪,恳求着店主的恩赐,她们愿意奉上十倍的价钱,但没人会可怜她们,很快后面此起彼伏的人流将他们淹没,在这种时候,那些身材壮硕的中年妇女似乎更加有用。面色苍郁的徐橙橙脚步有些沉重,看着有些市民甚至不惜为一块面包大打出手,忍不住叹气,“战争在你希望时来临,却绝不会在你祈求时离开,大国争霸的恶果,终归还是要普通百姓来承担。” “这种说法有些片面。” “怎么?”徐橙橙看着对此有不同意见的高欢。 “十一区历史你知道吧?”高欢笑着说,“这个国家曾经四赌国运。第一次是明治维新,全面西化,赌赢了,结果是国力跃升,成为世界强权;第二次是甲午战争,赌赢了,结果是获得朝鲜、台湾和琉球诸岛,势力范围几何倍扩张,大陆政策的实现逐渐成为可能;第三次则是侵华战争,赌输了,结果是沦为非正常国家,政治军事由美国掌控,即使经济强大,也无法谋求大国地位;至于第四次么,就是现在,不过目前看来这次国运相赌的时限很长,还看不到边。大国争霸,同样是具有赌徒性质的对赌国运,争的不仅仅是帝国高层的野心,也是这个国家掌握地球资源的限度,最终还是为造福这个国家的人民。” “譬如美国?”徐橙橙说。 “不错,美国也赌了四次,第一次独立战争,第二次南北战争,第三次就是世界大战,第四次美苏冷战。它全都赢了,然后就拥有世界警察的权力,地球四大洋彻底成为它的内湖,执掌普世真理定义标准,说谁是邪恶轴心谁就是邪恶轴心。美国老百姓能有今天这生活水平,跟它是霸权难道没关系?” 徐橙橙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打量面前这个男人,坦白说,这番道理乍一听振聋发聩,但仔细琢磨起来并不皆然。 这只能算他一家之言,未准对,未准错。 但真正让她震撼的是这个男人似乎并非像她想象的那样胸无点墨全是大话,至少这种颇有思想深度的长篇大论,没点政治和历史素养说不出来。她怔怔地看着面前这个侧脸比陈冠西还要帅上几分的男人,喃喃自语: “莫非真看走眼了?” 高欢一行三人很快来到位于叶卡捷琳堡的图波列夫设计局分部。这里就是徐洋曾经打听到的四架图-154有待处理的飞机制造企业。 设计局门口有个流浪汉,看着门卫吃面包直流口水。 门卫朝着流浪汉冷冷地扫一眼,上前一脚踹开他:“滚开,脏东西!全苏联的面包都不够吃,你个乞丐打什么歪脑筋?” 流浪汉悻悻离开,胸口瘦的都能数清楚肋骨。 高欢摇摇头,走到门卫跟前,挤出一个并不难看的笑脸,说:“你好,请问能见见你们设计局负责人么?” 徐橙橙很有眼色地走到高欢跟前替他翻译。 门卫见是个黄种人,皱着眉头就想叫他滚。但是看到旁边的徐橙橙,脸色立马变得温和,但是苏联人特有的骄傲仍然使他高高地站在门卫圆石上,用眼睛望着谢瓦斯捷亚诺夫宫顶部那座双头鹰圆钟,把鼻孔对着高欢,高傲地说: “你是蒙古人?” “不,我是共和国来的。” “哦,就是那个盛产黄皮猴和眯眯眼的国家?” 空气突然变得很安静。 耶格尔在图波列夫设计局当门卫已经有三年,就像这个名字一样,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俄罗斯农民,从太祖父时起就是。没人知道的是,他的祖先曾经是农奴,直到后来列宁出现,他们家才得到解放,所以他对列宁主义有着近乎宗教般的崇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背弃列宁主义的邪恶共和国,他是向来不齿的,至于那些黄皮肤黑头发的人民,在他眼中,那简直是低等民族特有的形象体征。 所以当他看到高欢那时起,他就打算狠狠将他羞辱一番。 他认为,这些共和国人不配得到苏联人的尊重。 011、共和国永不臣服 高欢不是个擅长打架的男人。中学时,曾经被盘踞在学校门口的社会青年劫过钱,当时身边有三个男同学,每个人个子都比他高,身材比他壮,但是没有一个敢动手。高欢交出两毛钱,那是他一个星期的零用钱。他胆小,怕事,畏惧那些染着黄毛流里流气的痞子,他们一手拿着廉价的散装烟一手拿着冰冷的砖头,像个大兵似的混不吝,那副架势使人紧张。 “狗材,瞅你们那怂样,鳖孙老子生下的鳖孙犊子。” 那人骂的很难听,颤抖得像个筛子的高欢却出人意料地开始握紧拳头,脖子上似乎显现出只有极度激动时才会出现的青筋。旁边三个男同学拉着高欢,不断用眼神示意他,别冲动,被人骂几句又不会掉块肉,好汉不吃眼前亏。 “可我他妈就是吃不了这个亏!” 说完这句话,高欢就冲着领头的扑过去。过程很简单,高欢结结实实地在那人脸上连揍三拳,第四拳还没打出来就被其他的小流氓一脚踹开。接着他就遭到十几个壮硕青年的殴打,数不清到底挨了多少拳打脚踢,就觉得浑身疼,像是被火车碾过,感觉要散架似的。那三个比他高比他壮实的男同学同样受到暴力的蹂躏,没一个人敢反抗,因为他们觉得反抗会被打得更惨。等到那群流氓尽兴走远,仨人同时向高欢投去抱怨的目光,他们觉得是被高欢连累的。 高欢从冰冷的地面上爬起来,看了眼斜挂在天上的月亮,说:“月亮可真白,惨白。” 那仨人的伤势比高欢轻得多,但还是忍不住埋怨高欢,“你跟那些混蛋顶嘴,不是找死么!自己找死还不算,还要拉上我们垫背?” 高欢冷着脸问他们:“你们觉得刚才他骂的鳖孙是谁?” “是我们啊。” “对,是你们,但不是我。” 脸上两只眼睛肿的像拳头的高欢咧着嘴笑,捡起地上被扔的烟头吸两口,吐出一团像牛奶一样乳白色的烟雾。 鳖孙之所以是鳖孙,是因为他具备鳖孙的属性,胆子小,怕顶事,遇见比自己凶悍的东西就把头缩进龟壳里,意婬自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另类英豪。其实在旁人眼里,那是比街边土狗还要下贱的种。曾经,有个自称是来自关外的男人站在高欢面前,告诉他说,男人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权,可以没有女人,也可以没有兄弟,但他有两样东西不能丢,一样是理想,一样是尊严。男人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就是行尸走肉,连混吃等死的肉猪都不如。 那人外号叫乔四,旁人都叫他乔四爷。 这话不错,但是对高欢来说,还要再加一样东西,那就是他的父母。 他不是个满脸横肉的凶汉,事实上,他向来很温和,像只温驯的狗。但是当别人用最下流的语言辱及他的父母时,他这只狗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张开从来不曾撕咬过的血盆大口,狠狠地将那人撕成两段。 即便代价是自己的生命。 对男人来说,总有比死亡更珍贵的东西。 往往在这时候,人们才发现,这条温和的金毛犬凶猛起来居然丝毫不亚于森林狼。 如果老秋在场,他一定会高兴地猛灌一口烈酒,击掌说:“磅礴大气,跋扈少年,可来痛饮一杯否?!”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高欢的逆鳞就是父母。但是在他心目中,跟父母处于同等位置的还有一样东西,那东西如哀哀劬劳的张兰和高求般几十年如一日地将他哺育长大,赐予他无上的荣耀和历史的光辉。 那东西叫国家。 那东西叫民族。 五千年的光辉荣耀流淌在不屈的血液中,那个曾经豪迈地宣称“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的伟大民族绵延至今永存不倒,并且以这个星球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疯狂速度高傲腾飞,这是隐藏在高欢骨子里的骄傲。 五十多年前,跃居帝国列强的东面那个岛国邻居曾经非常自信。 他们设想出宏达的大陆政策,运用经济学原理,将共和国的各种情况代入公式,最后用并不复杂的模型公式得出结论: “灭亡共和国,三个月足矣。” 当时情况确实很分明。岛国优势大得可怕,他们有日立,有东芝,有雅马哈,有川崎重工,有三菱重工还有富士重工,不仅武器先进,就连士兵都训练有素,而那时的共和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长江以北赤地千里,长江以南战乱无休,老百姓麻木,怕死,官员腐败,油滑,依然沉沦在农业帝国的共和国的工业产值加起来竟然只有岛国的零头! 大曰本帝国必胜!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但他们还忽略了一种东西。 人。 人是上帝的杰作,是自然界创造出的唯一可以对大自然抛去质疑目光的生灵。人的力量无法用统计学计算出来。 尤其是共和国的人。 于是岛国军队进入共和国,于是战争从三个月打到八年。 与此同时,亚洲战场全面溃败,岛国军队横扫东南亚,不久之后,号称现代文明中心的欧洲战场同样沦陷,德国闪击战战无不胜。 东条英机脸色苍白,扪心自问,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共和国的苦哈哈们还在坚持? 为什么饥饿和贫穷没有击倒这些人? 为什么他们要为这个腐败溃烂的国家付出生命? 难道皇军不是应该像大水崩沙那样摧毁他们吗? 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个民族,是世界上最为坚韧的民族。 古代埃及早已被扬着绿旗的阿拉伯人摧毁,古代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早已成为传说,古代印度甚至根本没有统一成为一个国家,只有共和国的土地上,依然是那个五千年前战天斗地的伟大民族,依然是五千年后傲视全球的勤奋民族,在这里生存繁衍,坚毅顽强,他们继承着三皇五帝的无上荣光,只要民族长存,共和国战车将永不散场。 从来没有什么人能真正地征服他们,历时千年,从来如此。 这是个有着无数缺点、无数劣根性的民族,但也是个有着无数潜力、无数闪光点的民族。 当横扫东南亚的岛国军队进入这里之后才惊讶地发现,仅仅一夜之间,好像所有都已改变,腐败的官员可以捐献家财,怕死的百姓可以悍不畏死,即使涌现出无数的汉奸走狗,但不久就会有更多的草莽英雄站出来。 因为所有的一切,都牢牢地刻入这个民族的骨髓:坚强,勇敢,无所畏惧。 从来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这是一个伟大民族的天赋。 共和国,永不臣服。 012、意志就是我的第二条腿 所以当高欢用杀人的目光凝视耶格尔时便不难理解。 耶格尔侮辱的不是高欢本人,而是共和国,以及共和国国土上不曾湮灭的伟大民族。 徐橙橙很合时宜地走过来拉住高欢的胳膊,就像数十年前那个挂着惨白月亮的夜晚那些鳖孙同学的动作一样。她明白耶格尔激怒了他,但她还是打算劝他息事宁人。种族歧视这种现象遍布整个白人世界,她见得多,并且认为这没有任何解决办法,或许是骨子里崇洋媚外低人一等的心理在作祟,即便她也反感耶格尔的所作所为,却又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这理所应当。惯于教育本国民众谦让包容的儒家思想深入骨髓,徐橙橙这个接受过西方高等教育的女人却没明白平等权利的争取只有通过流血来达成。 高欢拉开她,然后走到用鼻孔对着他的图波列夫设计局门卫的身前,出拳。拳风并不快,但是高傲的耶格尔从没预料到这个低等民族的男人敢对他动手,所以当他意识到这一拳是朝自己打来的时候,防卫动作已经来不及。 沉闷的声音响起,像是打在沙袋上。 拳头的目标是耶格尔的腹部。如果耶格尔注重锻炼腹肌,那么这拳对他来说就无足轻重,好在他没有。 受到拳击的耶格尔迅速蜷起身子,像只虾米。 高欢的第二拳还没跟上,就看到耶格尔背后跳出一个黑影。 是徐洋。 徐洋手中拿着块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板儿砖,朝着耶格尔劈头盖脸砸过去。耶格尔眼前一黑,顿时血流满面。 他大叫着冲进值班室,拿出步枪,大喊:“黄皮猴们滚出来,我要宰了你们!” 但是高欢三人早已跑得不见踪影。耶格尔只能听到从遥远的街道尽头传来的徐橙橙那娇俏伶俐的俄语喊声:“告诉你们总裁,有三个共和国人来买你们的图-154飞机,我们等着你们总裁求上门来的那天。” 你们来买飞机,还要设计局总裁求上门? 耶格尔从没听过这样无理的要求,要不是设计局对于用枪有严厉规定,他一定提着步枪冲上去把那三个共和国人全都射成马蜂窝。 街道尽头,还沉浸在震惊中的徐橙橙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头脑明显不清楚地她居然问出令高欢和徐洋哭笑不得的问题,“咱们干嘛跑呀?”高欢苦笑着,看着这个好不容易显露出一次呆萌表情的冷艳女人,很想像摸阿羞那样摸摸她的头,宠溺地说: “姐,设计局里可是常驻着武装部队的啊!” 徐橙橙清脆的喊声还回荡在图波列夫设计局前的大道上,紧接着设计局大门洞开,从里面驶出一辆黑色汽车,汽车后排坐着的便是本局总裁别里科夫。别里科夫示意汽车停下,摇下车窗,对着满脸是血的站岗卫兵耶格尔说: “你是怎么回事?” 耶格尔立正,敬礼:“报告总裁,我刚才被一伙来路不明的共和国人袭击。” 别里科夫微微皱眉,心里浮现出南方那个国家中令人记忆深刻的小个子的样子,联想到他跟中亚国家某些领导人的暗中约定,有些发愁。看着耶格尔紧张颤抖的样子,别里科夫对此并无丝毫兴趣,但也清楚作为军工企业的设计局,没有人胆敢随便过来闹事,所以对于耶格尔在话语中的掩饰很是不满,“他们来干什么?” 面对别里科夫那几乎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神,耶格尔不敢隐瞒。 “购买图-154?” 别里科夫好似听到笑话,不屑地撇撇嘴,上唇发白的胡须微微抖动。依然惦记着外兴安岭以北大片土地的共和国显然不怀好意,他们不会忘记外蒙古被强行分离的屈辱,所以一直隐忍到苏联式微的现在,看着我们的笑话,想让苏联人吃瘪么? 可笑。 他们不配拥有苏制飞机。 别里科夫抬手看了眼腕上的手表,九点半,是时候去见见尤里同志了,关于四架图-154,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价格。至于那些共和国人,让他们见鬼去吧! 两天后,徐橙橙才基本恢复本来的冷艳面貌。但是再次单独面对高欢时,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充满居高临下的自信,而是有时候居然会露出小女人的一面,羞涩得揉着衣角,低着头,双眼怔怔地看着不知该如何放置的脚丫,局促不安。她不明白一个男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才可能为一句侮辱国家的话而对着拥有枪械的苏联人大打出手,可能一亿个男人里都没有一个,要么是缺乏勇气,要么是压根不热爱自己的祖国。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有着俊俏脸庞的男人用热切猥琐的目光看自己时居然有那么一丝可爱。 两天的时间里都在叶卡捷琳堡闲逛,对于倒卖运输客机这样的大生意,徐洋心里没底,他不知道究竟怎么才能不花一分钱在苏联人手中拿到价值过亿的飞机。显然,苏联人并不是傻子。但是见高欢一副成竹在胸,也就不再担心。他了解自己这位兄弟,有时候显得玩世不恭,那多半是他对这事儿有九成把握,如果着急忙慌地想办法,那这事儿多半要遭。这是他特有的行事风格。 这天沿着城中大道瞎溜达,碰到一个挺特别的老人。 老人只有一条腿,另一条从膝盖处断开。 他拄着拐杖,艰难地走进鞋店。高欢三人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只见他缓缓跳到柜台前,指手画脚一番,似乎是询问有没有那种鞋子。柜台后的店员显得有些不耐烦,听着这个老人极度模糊的腔调有些烦躁,最后终于明白他的意思,才冷冷的说: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的鞋不卖一只的。” 老人低下头,看着只剩一只的脚,久久不语。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直到店员催促的声音再次响起,老人才满脸忧伤地离开。 走出鞋店,老人穿过好几条街。 期间有年轻人见他行动困难,就想搀扶他过马路。老人笑着摇头,坚持自己能行。 他说:“我的意志就是我的第二条腿。” 013、将星出世,白骨凋零 老人拄着拐杖来到列宁广场。广场中间是一座大型水池,水池上面矗立着一座锈迹斑斑的列宁石雕像。如今已是寒冬,水池早已废弃,马路上的积雪被行人踩得异常瓷实,腿脚不便的老人就在这湿滑的积雪上前行。广场中行人少得可怜,偶尔有几个穿着貂皮大衣雍容华贵的富人走过,脸上洋溢着幸福精致的微笑,蜗居在广场周围小巷里的流浪汉则饥肠辘辘,好容易乞求到一小块面包便珍宝似的捂在怀里就着雪球咽下肚子。 突然,路口窜出一辆白色拉达轿车,似乎是因为打滑已经不受控制。 轮胎摩擦着雪面,发出尖锐的撕裂声。 疾驰的拉达像是金属制成的扫帚,要将雪面上一切杂物全部扫飞,四肢健全的路人躲闪及时,没有受伤,然而不幸的是,这辆金属猛兽似乎并不打算放过拄着拐杖的老人,它以每秒五米的速度加速冲向他。周围的路人们备受惊吓,看着明显没有反应过来身处危险之中的老人满是遗憾,他们悲哀地闭上眼睛,不忍看到即将出现的血肉模糊的场景,只能向上帝祈祷,今天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里又要增添一个不幸的亡灵。 “小心!” 叫声从高欢的嘴里喊出,话音没落,他就冲到汽车前面,推开老人。 还没反应过来的老人只感觉一股重力撞飞自己,接着就撞到广场中间干涸的水池石壁上。高欢借着惯性鱼跃出去,恰好躲开拉达轿车。白色拉达一往无前,轰然撞在前面的酒店石壁,引擎盖豁然扬起,响声震耳欲聋。 另一边,由于年岁太大,老人骨质酥松,根本经不起这样的碰撞,肩膀磕碰的地方当即开裂,手臂里像是嵌着一块铁钉,稍动一动就疼得呲牙咧嘴。脸上伤势还算好,只是擦出几条血口,看起来鲜血淋漓很是吓人,其实只是皮外伤,比起骨折要容易康复得多。高欢顾不上自己背上的伤,赶紧跑到老人跟前问他: “老人家,你还好吧?” 徐橙橙紧跟着过来照顾老人,顺便翻译。 这个脸上有八分慌乱的女人恼怒地瞪高欢一眼,意思是你这样的动作太危险,根本没考虑自己的安全。高欢没心没肺地咧着嘴笑,没来由地拍拍她的肩膀,脸上洋溢着谁都知道的得意,似乎在说:“还说你不关心我?”徐橙橙登时羞恼无比,恨恨地在他腰上揪起一块肉就拧,疼得高欢连连讨饶,委屈大叫姑奶奶。俩人一举一动默契至极,简直像是结婚多年的小夫妻,倒是惹得旁边的徐洋心里直犯嘀咕,心说莫非这俩人早就搞到一起啦? 受伤老人紧咬着嘴唇,那种比那手术刀生剜腐肉还要疼的感觉愣是没把他逼出一声叫唤。 瞧见手表指针正好指到十点,他没来得及跟高欢道谢,就挣扎着站起来,无论高欢怎么劝他都不听,只是板着那张好像从不来不会笑的脸说: “时间到了。” “什么时间?” 高欢刚想问,就得到答案。 是奏响国歌的时间到了。 十点一到,离此不远的市政府大院里传出宣鸣的国歌,遥远的高空飘扬着象征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猩红旗帜,那是苏联国旗。国歌的名字叫《牢不可破的联盟》,旋律沧桑而铿锵,像是灌注着亿万人民不屈精神的雄壮声音激情合唱,大水崩沙,利刀破竹,有如大江,有如星河,汹涌澎湃的激流从一望无际的高山俯冲而下,势不可挡,刚猛绝伦,冲击着每个人的胸口。 老人艰难地站起来,站直,站得笔直。 那条因为老迈而弯曲了几十年的脊背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挺得笔直。 他扔掉拐杖,用那仅剩的一条腿矗立在地面上,像颗嵌入地面的钉子,岿然不动。 颤抖地抬起那条刚刚骨折的手臂,收缩,齐额,伸直手掌,这是来自一个耄耋老人的军礼,一丝不苟得让人感觉到悲凉。 这不由得让高欢想起一句话。 张牙舞爪的人往往是脆弱的,因为真正强大的人是自信的,自信就会温和,温和就会坚定,坚定就会勇往直前,无所畏惧,这样的人就像海面上的浮冰,水上只有一角,水下庞然如山,只有真正强大的洋流才能见识他的辽阔,而渺小的帆船看到的只是角落。 雄壮威武的国歌声传入耳朵,老人那天蓝色的眼睛里饱含热泪,这段国歌似乎又将他带往那段战火纷飞的激情岁月…… 那是一九四一年的夏天。 纳粹德国违反《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与意大利、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芬兰等以事先拟订好的一份代号为“巴巴罗萨”的计划,出动一百九十个师,三千七百辆坦克,四千九百架飞机,四万七千门大炮和一百九十艘战舰,共五百五十万人,划分为三个集团军群,从北方、中央、南方三个方向以闪击战的方式对苏联发动突然袭击。 当时,古德里安创造的闪击战攻势凌厉,似乎无往而不利,他们用27天内征服波兰,1天内征服丹麦,23天内征服挪威,5天内征服荷兰,18天内征服比利时,39天内征服号称拥有欧洲最强陆军的法国,横扫欧陆,几近无敌。 德军一路势如破竹,仅仅在十天之内便突破苏联防线,深入境内六百公里。 手足无措的斯大林再度使出内战时的手段,采取焦土抗战,用大炮、火箭炮,并出动空军摧毁前沿阵地道路两旁四十到六十公里纵深地区的居民点,组织小分队,放火烧毁村庄、城市,而这些地方并无德国人。 人民流离失所,数十万人死亡。 由于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运动,苏联将星陨落,人才凋零,如今只剩下一个朱可夫堪称大用。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共和国历史中很相似的两段故事,一段是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另一段是大明无猛虎,竖子李景隆。不过幸运的是朱可夫并非扶不起的李景隆,他拥有着媲美曼施坦因、隆美尔诸人的宏伟战术。 他将在这场战争中璀璨绽放。 很快,在朱可夫领导下的军事委员会组织起莫扎伊斯克防线。 这是守卫莫斯科的主力战线。 与此同时,列宁格勒则陷入德军包围。对于列宁格勒,朱可夫的指导思想很清晰,他说:“不是列宁格勒惧怕死亡,而是死亡惧怕列宁格勒。永远不要考虑列宁格勒一旦失守怎么办,列宁格勒不能失守!” 朱可夫用专用电话向莫斯科报告:“截至今天傍晚,我军在敌人前进道路上构置了炮火系统,其中包括舰炮、高射炮和其他大炮。我们正把迫击炮也集中起来。我想明天早晨,我们可以在主要方向形成密集的炮火屏障以便与步兵协同。步兵已在今天部署在上述防线。”同一时间的德军司令部则认为列宁格勒唾手可得,据说柏林的战报曾宣称:“列宁格勒的包围圈越缩越紧,该城的攻陷指日可待。” 014、我和孩子等你回来 那时,老人就是列宁格勒的守军之一。 他叫弗拉基米洛维奇。 漫山遍野的t34坦克已经灰飞烟灭,他只剩下手中那把svt-40半自动步枪。战壕中,本来有上百人的连队只剩下十五人。 伊米尔中尉用水壶冲洗着黑乎乎的脸,看着长街对面严阵以待的德军,吐了口唾沫,在空中摇着手臂示意全体队员围拢过来。队员们脸比他还黑,但是来不及洗,也不想洗,他们太累,累得连倒水这样的动作都懒得做,因为他们要留着最后举枪的力气去杀敌。伊米尔中尉也不想洗,但他是连长,得让队员们看见他,看见他发出的命令。 “克伦佐夫呢?” “死逑了。” “他娘的,他还欠老子两百卢布呢。” 伊米尔中尉骂骂咧咧地用布缠着枪,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队员死讯的他缠枪速度变慢许多。缠好枪后,他看着队员中年龄最小的弗拉基米洛维奇,笑了笑,笑的贼难看,旁边几个队员就打趣他笑得跟哭丧似的,不吉利。伊米尔朝那几个大兵屁股上踹一脚,骂一句“狗才”,便笑嘻嘻地蹲在弗拉基米洛维奇跟前。 弗拉基米洛维奇才十七岁,稚嫩,单纯,仰着脸看着自己的连长,笑容里不含一丝杂质。 “别笑!”连长说。 “为啥?”弗拉基米洛维奇不懂。 “你笑起来像哭丧,我瞧着像是在咒我。”伊米尔开句玩笑话,大家也都在笑,只有弗洛基米罗维奇这个新兵蛋子还不懂他们这些大兵在面临死亡威胁时惯用调节气氛的小手段,这种打闹会让他们感到轻松许多,起码在杀敌时举枪的手不抖,就算最后被人干掉那也是笑眯眯的,不给身旁兄弟们留下一张恐怖的死人脸。 伊米尔拍着弗拉基米洛维奇的肩膀,说:“你刚进来队伍,经验不足,就跟在我背后学习,枪放得多少无所谓,重要的是护着自己的脑袋,别让对面那群德国人给崩碎咯!真打起来我肯定护不住你,还是得靠你自己,你明白吗?” “明白。” 大伙儿都是用怜悯的眼神看向弗拉基米洛维奇,他们知道,在战争中,死的最快的往往是这些不懂子弹长没长眼的新兵。如果今天这战壕里十五个人有十四个能出去,那多半死的就是弗拉基米洛维奇,这是军人的宿命。 不久,德国人又冲击一波。 这一波十五人连队伤亡七人,剩下八人。令所有人惊奇的是,弗拉基米洛维奇毫发无伤,并且拿枪击杀对面两人。 其中一个士兵很绝望地说:“德军攻势一波比一波凶猛,我们已经无法完成人民赋予我们的艰巨使命,只能撤退。但是,我们能往哪里撤退呢?” 这话说得其余众人默不作声,只是机械地擦拭着自己步枪上的尘垢,双眼干枯得像是古井。 伊米尔默然将手伸进口袋,摸到一张纸条。 他并没有把纸条拿出来,但是纸条里似乎蕴藏着无穷的力量,短短的几秒钟,垂头丧气的伊米尔就重新焕发精神,斗志昂扬得大吼起来:“我们的身后就是莫斯科!同志们,我们的背后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 他用无与伦比的激昂声音宣告着:“苏联虽大,但已无路可退,我们的背后就是莫斯科!” 德军发起新一波的攻势。 德军阵中,少校施罗德拿出望远镜,观察着对面的堡垒,脸色发青。根据情报,对面战壕和堡垒中只有一个连队的苏联军人。他不信。他认为人数至少要翻两倍。就凭那些战术落伍素养低下的苏联军人,一个连队根本不足以抵挡己方兵团。在这场攻坚战中,德军已经损失两百三十八人,两辆坦克,十几门自动火炮。 这样的战损只可能由上千苏联军人的性命造成。 他非常自信,德军拥有全世界最精锐的战士,最先进的武器,最前卫的战术。 两天后,堡垒终于攻克。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战壕中的尸体似乎并不多。施罗德命令手下清点,不久手下沉默地归来,报出一个令他瞠目结舌的数字。 一百二十三人。 这甚至不是一个加强连的人数。 施罗德难以置信,这就是阻挡了己方兵团并且杀死两百多德军士兵的全部敌人么?究竟是什么在支撑这些苏联军人顽强抵抗? 幸运的是,他们抓到一个活口,似乎是个中尉,他叫伊米尔。 伊米尔被俘时,依然是个战斗狂人,他瞪着溜圆的大眼珠子,抱起沉重的冲锋枪疯狂射杀。当时他的背后是个脸皮稚嫩的小兵。德国军人仍然能听到伊米尔冲着小兵怒吼的声音,他说,“愚蠢的弗拉基米洛维奇,你的小命还要留着保卫首都!跑,跑哇!有我伊米尔守卫此地,就算古德里安亲自来这儿都过不去!” 弗拉基米洛维奇双眼通红,头也不回地夺路狂奔。 伊米尔脸上闪过一抹自嘲,没想到所有人一致认为最先死亡的小兵会是唯一活着的那个。不过这也好,苏联不能没有年轻人,而我们这些上年纪的,将会用鲜血捍卫这个神圣国家,没有一个德国人能够在我活着时进入莫斯科。 施罗德居高临下地斜睨着伊米尔:“只有你们一个连队?” 伊米尔吐出口血沫,脸上是残忍的笑容:“没错。” “你记不记得你们杀了我们多少人?” “不到两百个?兴许更多,谁知道呢?” “两百三十八个,哦不,加上刚才那个为了活捉你被你射杀的下士,一共两百三十九个。”施罗德脸色冰冷地瞪着他。 “用这种眼神看我干什么?难不成你要我为他们忏悔?”伊米尔毫不顾忌地哈哈大笑,“杀死我吧,让我早点跟我死去的兄弟们见面去。你知道,当他们听到这个消息时,一定会高兴得喝上三天三夜伏特加。” 施罗德冷冷的说:“临死前你还有什么请求么?” 伊米尔说:“有。” 他试图站起来,但德军把他按得死死的跪在地上。施罗德使个眼色,伊米尔便被放开,然后施施然站起来。转身,面朝莫斯科,面朝克里姆林宫,举起手臂,臂与肩齐平,五指并拢,指向自己的太阳穴处。 标准的军礼。 与此同时,旁边的德国军人全都举起右手,做出象征着德意志及其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抬手姿势,齐声高呼:“元首万岁!” 而伊米尔说:“苏联万岁!” 然后枪声响起,伊米尔栽倒在血泊中。 他的手中紧紧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还有丝丝香味,像是大家闺秀常用的那种,上面用娟秀的笔触写着一句话。 “伊米尔,我和孩子等你回来。” 015、胡无人,汉道昌 国歌只有三分三十九秒,站在列宁广场上的老人却为此悲伤半个世纪。 五十多年前的那天,弗拉基米洛维奇独自一人逃出列宁格勒,可他没能遵从伊米儿中尉的命令保卫莫斯科。他刚跑出城墙,就被天上飞来的炸弹炸断了腿。炸弹来自苏军阵营,这说明列宁格勒后方的援军已经被德国人打得自乱阵脚。后来他被战友送回莫斯科,但是医院已经满员,一个刚加入的志愿者护士草草地为他包扎断腿后,便把他送上通往叶卡捷琳堡的火车。 半年后,他已经可以独自走路。 他向长官申请出战。当时,斯大林格勒战役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长官否决他的请求,并且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他是逃兵,将会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 三年后,当苏军攻入柏林的那天,弗拉基米洛维奇在叶卡捷琳堡流下眼泪。他为此欣慰,伊米儿中尉和那一百多个同袍的血仇终于昭雪,九泉之下,他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是他们的鲜血铸成列宁格勒屹立不倒的城墙。 但伊米儿他们不知道的是,弗拉基米洛维奇已经在叶卡捷琳堡的古拉格住了三年。 古拉格,也就是劳教所,大清洗时代最著名的标志物之一,在某些西方学者的眼中,这是比肩集中营的恐怖所在。 弗拉基米洛维奇一直在古拉格住到赫鲁晓夫上任之后。 他终于被平反。 历史用事实给他证明,他不是逃兵。 断腿用献血给他证明,他是个英雄。 五十多年过去了,弗拉基米洛维奇仍然忘不掉那个枪林弹雨的夜晚。是那天让他明白男人之所以为男人的意义。 骄傲,热血,永不后退。 如今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但他还是保持着每天从城郊农场赶来列宁广场的习惯,时间总是保持在十点刚到的那一刻。在这时,列宁广场旁边的市政府大院里将会准时地响起国歌,国歌的声音雄壮而热烈,就像伊米儿中尉的吼声一样。 高欢看着这幅场景,心中只有无言的震撼。 面前的老人肩部骨折,满脸鲜血,但他还是保持着几十年如一日的标准军姿,以光辉荣耀的姿态迎接国歌的到来。即使他曾被人污蔑为逃兵,即使在肮脏污秽的古拉格里度过三年生不如死的劳改生涯,他依然用自己的满腔赤诚热爱这个国家。 赤胆忠心,不过如此。 当年拼命守护这个国家的人们早已寂寂无闻,享受和平的市民们全都忘却。但是总有一群人在国家荣耀存亡之际挺身而出,这群人就叫老兵。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这时,徐洋却突然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半死不活的毛熊才是好的毛熊。” 难得的是,高欢对此报以同意的点头,轻声说:“共和国绝不能容忍在匈奴蒙古之后再出现一个强大的北方邻居,那不符合我们的利益。虽然苏联人有苏联人的悲壮,但我是共和国人,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将站在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战线上判断是非。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全球化浪潮即将袭来,九十年代已经是苏联的终点,但只是共和国的起点,我们的征途不是贝加尔湖,也不是外兴安岭,而是那广阔无垠的星辰大海!东方雄狮已经觉醒,垂垂老去的红色苏联,安息吧,我们将踩在你的尸体上完成复兴。” 对于这两人的交谈,徐橙橙只是暗暗地腹诽一句:“两只冷血怪物。” 不过三人倒是有他们的一致共识,苏联的倒下诚然是我们的期望,但是当你看到一个耄耋老人用满腔赤诚去热爱这个国家的时候,你仍然不能不感到动容。或许是因为他们在国内看到太多沉迷于金钱和权利的人,这样充满热血和真诚的人总能博得人们的好感,与国籍无关,与民族无关,只是本能地出于对生命中美好东西的起码尊敬。 老人的感谢迟到了四分钟,但是依然十分真诚。 他说:“因为你们三个人,让我对共和国有了更新的认识。” 高欢现在还不明白这种更新的认识有什么好处,不过他不会冒犯一个老人的好意。在街边招揽到一座出租车,高欢他们七手八脚抬着老人坐进去,之后便朝着离这儿最近的医院狂奔。送医的过程很顺利,医院里显得十分清闲,一问之下才知道,最近消息疯传苏联境内的公立机构要实行大规模私有化,医院也在此列。所以这些医生护士人心惶惶,都无心看病,纷纷琢磨着要不要跳槽换个薪水高的医院试试。 安娜作为护士已经在波特金医院工作三年,她才二十三岁,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 临近中午下班,就注意到一伙儿奇怪的共和国人抬着一个俄罗斯老头儿来到医院,那老头脸上全都是血,胳膊好像都抬不起来。 这让安娜很生气。 苏联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但这些共和国人明明比苏联人还不如,怎么就敢在这里闹事?这个拥有着完美高加索洋娃娃美女脸庞的金发护士走过来,优雅苗条的身段儿缓缓穿过空灵宽阔的波特金医院大厅,似乎比阿尔卑斯山还要陡峭几分的胸脯就横亘在高欢面前,那身让人闻起来就像喝醉几十瓶伏特加的体香搞得高欢昏昏迷醉。 高欢这个原以为阿羞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人的牲口在遇到徐橙橙后,很机智地把美女的标准提高几分。 不过在看到这个东欧护士后,标准似乎还得往上拉。 俗话说二十看脸,三十看胸,四十看臀,但东欧美女的魅力就在于她能在二十岁的时候把女人所有的优势都集齐于一身。 虽然她们会在三十岁的时候会迅速地完成由少女到大妈的蜕变,不过对于男人来说,享受过她们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对你的毕恭毕敬,那就足够吹半辈子的风流孽债。想象一下你把一个一尘不染的天使压在身下是什么感觉,那就是高欢在看到安娜时的感觉。 总的来说,俩字,视奸。 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视奸,与道德无关,与人品无关,就是本能。 安娜当然注意到高欢毫不掩饰的荡漾目光,但她并不以为意,事实上,在她的家庭文化中,被人注视是一种合乎礼仪展示魅力的表现。对此,她早已习惯。不过看到那个目光稍显猥琐的共和国人的俊俏模样,她心里颇有几分满足,至少那人不是个邋遢的痴汉。但这些依然不能构成原谅他的理由,光天化日之下将苏联老人撞成重伤,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原谅。 她对高欢说:“你得负责。” 高欢说:“我倒是愿意对你负责。” 安娜生气地抽了抽鼻子:“这样调戏一个单身女生并非绅士行为。” 高欢和徐洋对视一眼,强憋着笑意,单身女士,难道这么漂亮的小可人儿都没人追求么?看来苏联的确乏人可用。联想到上世纪曾睥睨天下的超级强权红色帝国,如今竟被太平洋另一侧的邪恶美帝逼得家破人亡,他们不由想起一千多年前诗仙李太白的那首名篇。全篇很长,像徐洋这种不学无术的人只记得其中两句。 胡无人,汉道昌。 016、尚未崛起的沙皇 弗拉基米洛维奇老人被推进急救室。 安娜就站在急救室门口,愤怒地指责高欢:“你们这些共和国人我见得多啦,想着趁我们苏联四分五裂过来捞一杯羹,是不是?” 高欢辩解:“不是……” 安娜打断他:“不是就怪啦,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们国家的老邓头跟中亚那些独裁者眉来眼去不是一天两天啦,苏联新闻都报道过。哼,这些小女子我管不着,也没法管,但我身为一个护士,就见不得你们欺负我们国家的老人!瞧瞧你们,国际驾照还没拿到吧?准是在黑心的中介汽车商那里租到的汽车,没熟悉怎么开,就贸然上路把老人撞伤了吧?可耻,可恶!” 老邓头? 别说高欢,就连徐橙橙都没忍住笑,原来这个小姑娘眼里邓公是这么号人物,绰号挺有意思。 见安娜一副胡搅蛮缠的样子,不愿听人解释,高欢也就随她去骂,老实说,被一个长得漂亮说话好听的金发妹子骂几句还是蛮舒服的。高欢绝对不会承认这是后世岛国片培养的凌辱属性,没想到重生后还是这么强烈。 没过多久,老人就被推出来。 安娜率先冲过去说:“老先生,是不是他们三个撞的你?你现在指认,我就报警抓他们!” 说着还朝高欢抛去个得意的眼神。 不过对于高欢这种疯狂解锁凌辱属性的人来说,这眼神怎么瞧怎么像媚眼。再转头看看旁边的徐橙橙,发现她的眼神很澄澈,就没这种类似偷情又不是偷情的复杂意境,不得不让人感叹,论妖精属性,东方女人还是太含蓄。 徐橙橙注意到高欢的小打算,不悦地在他屁股上踹一脚,这一脚踹的真狠,差点就把高欢给踹到前面的安娜身上。即便如此还是吓得安娜大吃一惊,应激反应之下一巴掌盖在高欢的脸上,这让顺势想在安娜胸口揩把油的高欢大呼可惜,委屈地捂着脸再也不敢去想那等下作事,心里琢磨着莫非真有上帝的说法?要不然怎么自己刚想干坏事就被人制裁。 弗拉基米洛维奇笑眯糊糊地看着几个年轻人的打闹,要根烟抽。 安娜板着脸,却又充满关心的语气:“医院哪儿能抽烟呢!再说,你是病人,我是护士,你得听我的,我说了算,不准抽!” 老人被这个管的比女儿还宽的可爱护士逗得十分愉快,只好说不抽也罢。 安娜仍然不肯放弃报警抓高欢的机会,接着问老人:“你快说呀,是不是他们撞的?” 老人摇头说:“不是啊,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 安娜狐疑:“真的?我瞧着不像。你看那个人,就是最帅的那个,眼神太邪恶了,像个来自东方的恶魔。” 高欢顿时无语:“人不可貌相,帅又不是原罪,用得着这么恨我么?” 老人微笑着摇头,反而示意高欢走过来,对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万分感谢。 终于被现实击败的安娜脸色绯红,那张奶酪似的脸蛋儿满是忸怩不安,她紧张得绞着自己纤细修长的手指头,再一抬头看见高欢那张明显像是嘲笑自己的脸,其中促狭味道不言自明,她既为自己的不分好坏而羞愧,更讨厌那个令自己出丑的俊俏男人,即便他是波特金医院中少数几个懂得大方欣赏自己美貌的男人。 “恨死你了啦!” 娇滴滴的安娜娇滴滴地大叫着跑开。 对于这一切感到莫名其妙的高欢无奈地耸肩,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就被一个天真可爱的洋娃娃记恨,这多少有点儿冤枉。想到这里便十分后悔刚才为什么不趁着被徐橙橙踹的那一脚扑到安娜的身上,反正都要被人记恨,那不如让自己的恶行有始有终一些,就像东晋著名妄人桓宣武昔日抚枕而叹的那样: “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覆遗臭万载耶?” 最终,弗拉基米洛维奇老人被安置在普通病房。 医生说,骨折这种伤不好将养,尤其是老年人,像弗拉基米洛维奇这样的至少要先住院观察一段时期。老人虽然倔强,但这次却没有表达异议,只是央求着医生打电话给自己的儿子,让他过来照看自己,也免得再麻烦高欢他们。高欢知道年迈的老人依然满身豪气,就像他多年前即便断腿依然坚持赶赴前线一样。此时看着自己病怏怏地躺在病床上,心里很不好受,便不忍心再打搅他。等到高欢三人退出病房,老人望着粉刷得雪白的房顶,才认命般地幽幽地叹了口气: “我老了。” 三个小时后,老人的儿子赶来医院。 他告诉自己父亲,近期他刚从德国出差回来,就在莫斯科计划着某件事情,接到电话之后立马赶到叶卡捷琳堡。但是这位儿子的长相却引起高欢的极度怀疑,他几乎是捂着自己的嘴巴,全身颤抖地凝视着面前的壮汉。 这个人像极了某人。 弗拉基米洛维奇老人指着儿子对高欢说:“他就是我的儿子,弗拉基米尔。” 弗拉基米尔跟高欢握手:“万分感谢你对我父亲的帮助。” 高欢依然满脸的难以置信:“幸何如之。敢问贵姓?” 弗拉基米尔骄傲地挺起胸膛,说:“普惊。” “……” “草!” 向来不愿意说脏话的高欢终于还是蹦出一句脏话,因为此时此刻除去脏话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表达他内心的激动。普惊奇怪地打量着面前的共和国年轻人,在这个人的身上他似乎看到某种与他人截然不同的东西,不羁之气,但也仅止于此。他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与政治无关的事情上,尽管这个人曾经对他父亲有救命之恩。 对他这种人来说,谈钱伤感情,但他没有感情,所以还是谈钱来得实在。 当然,钱这个字有点刺眼,我们不妨换成利益。 高欢没有想到来趟苏联居然能跟未来沙皇搭上线,仅仅是几分钟之内,他心里便连续翻转过几十种大胆刺激的计划。如果他想要在重生之路达成人生目标,势必要寻求普惊的帮助,也许这个帮助要在几年后才会兑现。关于这个目标他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那是前世将近五十年的人生经验总结而成的人生至理,至少是他认为的至理。 “终其一生,我的努力都是为了争取改变世界和不被世界改变的自由。” 017、别里科夫的选择 别里科夫最近心情很不好。 自从戈尔巴樵夫主席实施五百天计划以来,苏联政府便开始大规模地向企业职工和居民出售国有资产。某些学者对此提出抗议,认为这一行为是典型的资本主义,不仅会极度削弱国企实力,而且会造成史上最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流失。然而事实已经发生,并且看戈尔巴樵夫的态度似乎不可逆转,私有化和市场化很快在苏联国内蔓延开来。 可惜不幸的是,事情往往会朝着你所期望的反方向走。 自打一九八七年开始,苏联出现隐性私有化现象,先是共清团干部利用不受政府干扰的自发市场形成时期逐步扩大经营范围,紧接着各级行政官员便使用手中的行政权力,以非法形式获取对于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官员们借改革之名,在国内成立大量康采恩,也就是大型企业集团。他们使康采恩掌握国有企业控股权,而康采恩的股份则在各级领导人中间消化,这一看似国有资产仍然归属国有的股份变更,事实上最终把国有资产导向权力官员。 在一九九零年初,苏联境内便涌现出大量新型企业家,而这些企业家的前身,往往来自于苏联政府内部的公务员体系。 其中意义不言自明。 事实上,在俄罗斯退出苏联之后,领导人叶林钦实行的休克疗法,比之戈尔巴樵夫有过之而无不及,俄罗斯巨富们就是在这时开始完成血腥的原始积累,通过大规模掠夺公共财富,站上新兴权贵资产阶级的宝座。 别里科夫身在苏联体制之中,对于这些自然清楚无比。 今年苏联经济衰退已成必然,悲观的卢布贬值预期弥漫在克里姆林宫前的红场大道上。到十一月初,官方汇率中美元兑卢布的比值已经由1:0.6跌至1:1.8,这是三十年来第一次大幅度贬值,初步估算苏联至少损失五千亿卢布以上。 看着大街小巷中抢购商品的苏联人民,别里科夫眼神深沉,嘴角勾起诡异的笑容。 敲门声响。 瓦尔尼斯基走进别里科夫办公室。 “尤里那条老狗出价多少?” “一架五百万卢布。” “他疯了么?”瓦尔尼斯基给别里科夫倒杯热水,“这连成本都不够。” “他有政策保护。”别里科夫摇着透明的玻璃杯,定定地看着杯里晃动的水流,“而且他的兄弟就在国家计划委员会里当副部长。” “所以他是明摆着把我们当软柿子捏?” “柿子软不软,捏了才知道。” 今年刚过五十七岁的别里科夫已经拥有稀疏的白发,那块象征着效忠斯大林的小胡子总是在说话时簌簌抖动,十分引人注目。瓦尔尼斯基作为他的幕僚,早就提出自己的建议。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挖社会主义墙角,我们高楼大厦搞不到,至少要搞到几块砖。有权的都去倒腾石油天然气,次一点的控股重工企业,轮到别里科夫这种级别的,也就只能倒卖几架飞机赚点外快。但最让他火大的是,就连这几块砖都有人抢! 尤里仗着国家计委的撑腰,竟然把手伸到叶卡捷琳堡。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就连瓦尔尼斯基这种老好人都有些反感他的做派了。 “也许我们不应该在一棵树上吊死。” “您的意思是?” “我们惹不起尤里,这是事实,不过那并不能证明他可以在叶卡捷琳堡为所欲为。既然对方狮子大开口,我们何妨换一家客户?” “谁?” 别里科夫窝在材质上好的herman-miller办公椅中,右手撑着半边脑袋,看着照片中那个俊俏的黄种人,“也许是时候放下对共和国人的成见了,至少在他们掏钱的时候。” …… …… 高欢忽然打了个喷嚏。靠近北极圈的天气果然妖冶,身处亚欧大陆的中间部分,总是能享受到上帝赐予这个冻土国家堪称吓人的昼夜温差。白天还能敞开外套舒服下,一到晚上就能体会到北冰洋汹涌而来的冷锋气旋,刺骨的寒冷与罕见的干燥折磨得整个人都无精打采,恨不得一天到晚钻进迪厅里不停地跳着迪斯科取暖醒神。 别里科夫的邀请很及时,当时高欢他们正是被叶卡捷琳堡的天气折腾得欲先欲死的时候。 这天高欢穿戴整齐,那件体面的万富顿西装终于派上用场。 小脸快要冻僵的徐橙橙帮着高欢整理衣角,那身即便在分子运动极其缓慢的冬天也无法阻止的体香扑腾着钻进高欢的鼻孔。高欢很想在这个女人踮着脚尖为自己整理衣领的时候抱住她,他能想象到姑娘那柔弱无骨的腰肢一定会带给他前所未有的舒爽手感。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就在他做出拥抱动作的同时,眼观六路的徐橙橙就已经用杀人的目光瞪向他。这把百无聊赖正在打哈欠的徐洋看得大乐不已,等他姐姐走开,就假装用徐橙橙的语气在高欢的耳边取笑说: “姑奶奶好心把你当兄弟,你他妈却总是想上我?” 再次回到图波列夫设计局分部,高欢已经像个衣锦还乡的富员外。一身顶体面的万富顿西装,香江明星代言的铁达时手表,高端雅致的发蜡大背头,再加上那总是富含深意的笑容,所有这些构成了高欢假装成为共和国富商的表象。 到设计局门口,他们再度见到出言不逊的耶格尔。 不得不承认,耶格尔是个尽忠职守的卫兵。尽管头上被徐洋狠狠地阴了一板砖,他仍然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铁卫精神,将脑袋缠得跟印度锡克教徒式的大布包,挺着胸抬着头,目光炯炯地注视着路面上的行人。 很快,他就注意到几天前曾向他偷袭的那几个黄种人。 残忍的笑容像是水波一样在耶格尔的脸上漾开,他提起自动步枪,气势汹汹地跳下站台,横立在高欢面前。 “瞧瞧,瞧瞧,眯眯眼准是害怕我的报复,过来给我求饶了么?” 耶格尔哈哈大笑,那声音简直像沉睡的老牛打呼噜,他端起手中亮晃晃的步枪,“现在知道害怕啦?哈哈,算你们识相。知道这是什么吗?ak74!这玩意儿又叫毒弹头,当它的子弹进入你的皮肉,会在伤口内爆裂,那时你的皮肉就会像被踢飞的蛋糕一样,满地都是血腥。啊哈,五颜六色,真漂亮!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轻易就杀死你,我会用手中这把枪在你的尸体上作画,要知道,我以前曾在奥地利当过画家,就像西特勒那样,你应该庆幸宰了你的是个会使枪的艺术家。哈哈!” 018、何不去挖煤 天下流氓数东方, 东方流氓数我庄。 我庄流氓数我爸, 我教我爸耍流氓。 用这首打油诗来形容重生后的高欢再合适不过。对于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面子显然不比里子更重要。他看重的是实惠。所以当耶格尔放浪形骸地嘲笑他时,他并没有像上次那么怒不可遏,因为个人荣辱比诸国家尊严,似乎并不是那么非争不可。 他笑着看着耶格尔:“告诉我,你们苏联人是怎么对待朋友的?” 耶格尔说:“招待朋友,自然是好酒好肉!酒要亚美尼亚的白兰地,格鲁吉亚的红酒,或者白俄罗斯的加气葡萄酒也行,肉要高加索大牛肉,上好的里脊肉咬起来倍儿有嚼劲。吃饱喝足再来点茶也不错,共和国虽然一无是处,你们国家的茉莉花茶倒挺合大爷的胃口。” 苏联人嗜酒,无酒不欢,跟蒙古人一个德性。 关于苏联美食,有这么个说法:面包、牛奶、土豆、奶酪和香肠叫“五大领袖”,圆白菜、葱头、胡萝卜和甜菜叫“四大金刚”,黑面包、伏特加、鱼子酱叫“三剑客”。这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重要性不亚于共和国传统家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不过在耶格尔这个糙汉的世界中,也许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酒更重要。 高欢又说:“你对我大呼小叫,符合苏联人待客礼仪么?” 耶格尔大手一挥:“狗屁,你又不是我们苏联人的朋友,你是敌人,你是曾经袭击过耶格尔大爷的亚洲敌人!” 高欢摊开手:“我当然不是你的朋友,不过我的朋友却在你们局里。” 耶格尔抬起抢:“是谁?你给我老老实实交待出来,我去宰了他!” 话音刚落,耶格尔就注意到背后有个黑影靠近过来。他警惕地收缩肌肉,眼睛在注视高欢等人的同时不断向后瞟。阴冷的空气从背后飘出来,一片早已腐烂的法式梧桐叶被寒风卷起,在他的面前冉冉落地。接着,他就听到黑影传来阴森森的声音说: “耶格尔,你要宰了谁呀?” 耶格尔豁然转身,吓得一跳:“哈,别里科夫总裁?” 别里科夫冷着脸越过耶格尔,看见高欢后脸上微笑起来,两人握手寒暄,看起来好不亲热。就算蠢成猪,耶格尔现在也明白高欢说的朋友是谁了。只是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前几天总裁还对共和国人充满轻蔑和不屑,怎么如今竟然把他们奉为座上宾! 他不由看向高欢,这个总是微笑着的男人,似乎无论何时都成竹在胸,充满自信。 他凭什么? 高欢跟着别里科夫走进设计局大门。 经过门口时,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对别里科夫说:“作为朋友,我得提醒总裁一句,没有教养的卫兵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挡掉几千万卢布的生意。” 别里科夫停在大门前。 几天前,他从耶格尔的口中得知高欢三个共和国人来设计局的事情。高欢对别里科夫的提醒似乎是在隐约地告诉他,耶格尔的孟浪险些葬送这笔生意,而他对总裁可能会隐瞒事实。事实上,耶格尔并没有隐瞒。不过别里科夫跟耶格尔的态度并无二致,他从骨子里瞧不起共和国人,因此在有更好的买家存在时,他无论如何不会考虑把飞机卖给只会卖衣服做鞋子的共和国人,这是曾经世界上最大帝国人民残存的骄傲。 所以别里科夫并不想让高欢知道真相。 现实很残酷,在贪得无厌的大富豪尤里报价五百万卢布之后,全世界只剩下这个共和国人拥有购买欲望。 别里科夫没有选择。 苏联已经市场化,我们得对客户保持尊重,哪怕是假装。别里科夫这样对自己说。 于是他把头转向耶格尔,面无表情地盯着这个即将被高欢改变命运的可怜人,说:“耶格尔,我听瓦尔尼斯基说最近西伯利亚的煤矿缺少工人,身为一个伟大苏维埃国家的公民,你何不在此时奉献自己的力量?” 耶格尔都快哭出来:“总裁,饶命啊,那里的煤矿全是流放罪犯啊……” 别里科夫伸出手打断他:“党和国家会记得你的。” 接着,他又转头询问高欢的意见:“高先生,我想你不会为难一个可怜的挖煤工吧?希望这点变故不会影响我们的高尚友谊。” 高欢轻轻摇头,再度抛给耶格尔一个灿烂的笑容。 耶格尔顿时通体生寒,忽然想起某个只有在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字眼:“魔鬼。” …… …… 商业交谈是在友好温暖的氛围中展开的。宽阔空灵的会议室中,高欢和别里科夫分别坐在长桌的两侧。高欢没有主动出击,别里科夫也不打算暴露自己的底牌,两人都在等待对方开口。许久许久之后,高欢依然保持沉默,直到他喝到自己喜欢的信阳毛尖茶。 茶者,润喉。 图-154客机,作价多少? 一千五百万卢布。换算汇率,人民币一亿一千九百万。 高欢伸出四根手指:“四架呢?” 别里科夫寸步不让:“单位价格乘以四,你应该算得出来。” 高欢笑着说:“掏钱买东西,多买总要打个折扣。” 别里科夫说:“这四架飞机是国有资产,上面有规定,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友谊归友谊,商业归商业,我要是贸然折价,兴许计委就要派人来查我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 高欢摇头,起身要走。 别里科夫一脸懵然:“这什么意思?” 高欢说:“我是诚心来买,你不是诚心要卖,这买卖不谈也罢,浪费唇舌。” 别里科夫说:“把话说清楚。” 高欢站到窗前,指着窗外说:“现在苏联是个什么情况,你清楚,我也清楚。全国上下都想着在这个行将就木的巨人身上削肉挖骨头,难道你不想?国家计委这种噱头就别扯了,它们现在管不住,也管不过来,糊弄外人可以,但我门儿清。国际贸易拿回扣是常事,但我没有跟你谈回扣,你就一点不奇怪?因为我知道,这四架飞机是处理品,价格只要高过废铁就是赚,赚多赚少才是你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些钱全都会流进你的腰包。” “我说的对么?别里科夫总裁。” 019、伏笔 会议室里弥漫着一种叫震惊的空气。拥有天蓝色眼睛的别里科夫神色复杂地看着高欢,他现在不由自主开始怀疑高欢的身份。他曾设想过高欢为共和国某家政府机构服务,但是很快就推翻这种毫无逻辑的猜想,此时的共和国还在纠结着道路之争,不可能让代表资本主义的商人出面,这会给国内和国际一种鲜明的象征意义。如果只是一个从来没有在苏联留过学的共和国平民,那么别里科夫只能心服口服地说一声: “了不起。” 价格一降再降。 高欢适时地抓住别里科夫无人可卖的痛点,拼命压价,压到最后连徐洋和徐橙橙都有些心疼对面这个站起来有一米九的苏联人。 最终定价,六千二百万美元! 按照美元与人民币1:4.78的汇率,折合四架飞机三亿人民币。 心里不停在滴血的别里科夫嘴里用俄语唠唠叨叨自己吃了大亏,谈判完结之后,像只生无可恋的圣伯纳德犬瘫在沙发里。庆祝酒会很潦草,只是简单地呈上些红酒和菜品,别里科夫看起来丝毫没有进食的欲望,只见他紧皱着眉头,手指不停地掰来掰去,似乎是在埋怨自己谈判时被高欢步步紧逼牵着鼻子走的谈判风格。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面对这个充满自信的共和国人,就好像所有底细都被对方摸清,他所处心积虑保存的底牌毫无作用,简直像只任人玩弄的风筝。 如果当时坚持一点,不被高欢忽悠的话,我至少还能多赚一千万卢布!他想。 这些东方人实在太狡猾,比乌拉尔河里那些滑不留手的泥鳅还要精明,尤其是那个高欢,谈判技巧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他娘的,共和国啥时候出了这号人物? 别里科夫曾经让瓦尔尼斯基向共和国驻苏使馆官员打听过,对方说国内并没有此人名头。这倒是让别里科夫有些瞠目结舌,难道说现在随便来一个共和国人都能将苏联设计局总裁玩弄于鼓掌之间吗?现在共和国还没崛起,就已经有这样可怕的人才储备,如果不久之后成功形成工业体系,岂不是要一飞冲天? 想到这里,别里科夫喝了口红酒压压惊,他忽然发觉,当整个苏联都在向西眺望民主灯塔美利坚合众国的时候,东方的某条巨龙也在悄然苏醒。谁也说不清楚苏联人民全盘倒向西方是对是错,但很快历史就会为他们给出答案。 这个庞大的国家里,只有叶卡捷琳堡图波列夫设计局分部总裁别里科夫看着酒中倒影,想起那个总是自信微笑的共和国年轻人,发出疑问。 也许俄罗斯民族的未来不在西方,而是东方? …… …… 高欢打算交下别里科夫这个朋友,哪怕只是个酒肉朋友。在风云变幻的九十年代,他有太多可以改变世界的大事可以做,要想做成功,那就不可避免地需要朋友的帮助。在苏联,他第一个结交的是那个叫普惊的男人,第二个,就是别里科夫。普惊是天选之人,嚣张跋扈之气无人可挡,皇族血脉终将觉醒,对他而言入主克里姆林宫只是时间问题,所以用不着高欢的规划。但别里科夫就不同,他在前世的世界历史中籍籍无名,要想成事,只有高欢在关键时刻帮他一把,好让他在苏联解体的历史中成为新俄罗斯的巨擘之一。 高欢端着高脚杯,走到别里科夫跟前。 “干杯?” “干杯。” 别里科夫微笑地打量着高欢。这个年轻人高大,利落,英气勃勃,顾盼之间仿佛凶兽,那身凌厉乖张的气质让人不敢靠近。可他又是这么温和,脸上总是带着笑,那锋利的棱角丝毫不影响他对别人的示好,像只好看软萌的折耳猫。 “你准备好现金购买飞机了吗?” “我没有现金。” “……你是在耍我?” “不不不,放轻松,我的朋友,依我看来你现在需要的不是现金。” “那还能有什么?” “你应该去过列宁广场吧?”高欢酌一口酒说,“那里是整个市区流浪汉最集中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的叶卡捷琳堡市民欠债,破产,然后流浪,低收入高通胀的生活压力使他们艰于喘息。放眼天下,现在整个苏联生活物资匮乏,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商品。相比于钱,我想你更需要物资。” “你要给我物资?” “不错。而且我还会附送给你一条建议,在拿到物资之后,你何不囤积居奇,高价转卖?这样一来的话,你可以在苏联国内市场上把在谈判桌上失去的一千万卢布赚回来,也可能会更多,你觉得呢我亲爱的别里科夫?” 高欢还有一条没有说,比起金钱,别里科夫更需要名望。或者说,高欢需要他有名望。也许名望现在并没有金钱来得实在,但不久就会迸发出高于它本身几何倍数的能量。 别里科夫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死死抱住高欢,哽咽的声音几乎要穿透胸膛。 天底下去哪儿找这么好的朋友? 不仅一心一意为他考虑,而且钱也一点没让他少赚,在别里科夫的心目中,高欢简直已经化身成为东正教堂里的神父,用他那温和优雅的东方嗓音传递着上帝的福音。这个年近六十的老人真诚地感受到来自高欢的友谊,他朝远处抬抬手,叫来自己的女儿。随着白色碎花洋裙走过来的是个高挑典雅的女人,金黄色的头发梳着叶卡捷琳娜女皇那样的发髻,白里透红的脸蛋,还有一双似乎会说话的黝黑眉毛,她的美丽总是能让全世界最忧郁的男人绽放笑容。 “安娜,过来见一下我的新朋友,哦不,是最真诚的朋友。” 安娜见到高欢,那张白里透红的脸蛋变得更红。 这让刚刚震惊于安娜艳丽之姿的高欢更为惊叹,前几天身段撩人的护士装已经足够惹火,今天这身束腰洋裙更是美艳得不可方物。堪称庞大的胸脯高高耸立,像是一对桀骜不驯的卫兵死死地盯住正在咽口水的高欢,似乎在威胁他禁止靠近。 别里科夫说:“安娜,别对一个绅士如此无礼,你至少应该敛裙致意。” 安娜不情不愿地行礼:“你好,色眯眯先生。” 高欢对这个称呼哭笑不得,好在别里科夫很适时地展现乃父雄风,吓得安娜不敢再放肆。别里科夫笑着告诉安娜说,他准备让高欢试着跟她交往。听到这个消息,安娜小嘴一噘就哭了。谁知别里科夫竟然笑着说: “你看,这就是女人,听到令她欢喜的消息不是笑,而是喜欢哭。” 高欢说:“我看她好像不愿意,别勉强了吧?” 安娜用手背抹着眼泪,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别里科夫似乎早有所知,毫不在意地说:“哦,就是那个穷小子阿布拉莫维奇?你去跟他说分手吧,就说是我说的,他如果不听话,我不介意让局里那些肚子上放肉的大兵们出去拉练一圈,那时候他会明白比起爱情小命儿更重要。” “你要我怎么说嘛,那他要是生气得一头撞在墙上怎么办?” “他要是真撞死了。”别里科夫无所谓地说:“那你就不必再跟他说了。” 020、爱你就像爱生命 告别塔台,乌拉尔航空的飞机从叶卡捷琳堡机场起飞,在天空中划出一道白线。三月份的天气终于好转许多,浓重的乌云像是群捣蛋的小屁孩迅速在太阳爸爸的照射中消退。有只从大高加索山远道而来的苍鹰扑腾着翅膀穿过阳光,那双遒劲有力的双爪站在山顶,望着不远处戴着彼得大帝皇冠的双头鹰国徽,就像是望着桀骜不驯的自己。 成功拿到四架图-154飞机代理授权书的高欢看起来红光满面,兴奋异常。 按照计划,他在苏联拿到授权书后,将借此换取国内企业的信任,促使他们提供货物,同时联络急需购买民航客机的航空公司买下四架图-154,并且付出定金。 过程虽有波折,所幸一切都在照计划进行。 众所周知,此时的苏联和共和国都不好过。苏联执着重工业的偏向政策在经济衰退之际彻底显出恶果,到解体时期,国内生活物资短缺,民生难以为继,哀鸿一片。而彼时的共和国由于宏观层面政策紧缩,经济由过热迅速转为过冷,前些年开足马力生产的轻工商品大量积压,国内市场无法消化,与此同时,经济下行的现实和未来经济的悲观预期更是引发全国大范围的三角债现象,某些地区的工业生产甚至陷入停滞状态,虽然中央和地方已经着手启动金融机构救市行为,但是短期内很难看到成效。 两国截然不同的困境为高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他将用这四架图-154客机,调动共和国史上最大规模的以物易物形式的民间贸易。【零↑九△小↓說△網】简单来说,就是罐头换飞机。天时地利人和,这场贸易将造福所有参与者。 于苏联来说,获得紧缺物资。 于共和国而言,成功解决大规模商品积压难题。 于高欢自己,很轻巧地发扬自己时代先知的长处,避免资金不足的短处。 一举数得的同时,还能在飞机贸易中获得巨大利益,个人名望将以大江澎湃的姿态迅速席卷整个共和国。 他分明记得,两年后,中南海里那个备受尊崇的老人将会为持续三年的共和国道路之争彻底盖棺定论,从此共和国将在中华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奋力狂奔,一往无前,而那些率先抢跑的民间商人再也不必在听到利润两字时噤若寒蝉,摆脱贫困成为堂而皇之的时代任务,每个朝着消灭贫困目标前行的共和国人都将得到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双重赞誉。 届时,高欢将独占鳌头。 用不了多久,“罐头换飞机”的名号将响彻整个共和国。 看着窗外急速掠过的冬景,他突然逸兴遄飞,忍不住低吟一声:“慷慨过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 …… 印着乌拉尔航空公司的客机慵懒地越过共和国国境线,进入共和国境内。【零↑九△小↓說△網】云层似乎突然变得浓重起来,图拉机长微微皱眉,他心里忽然跳出个极不吉利的念头。好在云层虽浓,并没有强对流横插过来,飞机依然安安稳稳地穿行在离地九千米的高空,机身偶尔发出轻微的抖动,很快就被经验丰富的图拉机长轻巧化解,万事无碍。 像杆利箭那样,客机刺破云雾急速串出,身后带起一片乱流。 几十年向来处变不惊的图拉机长陡然大叫起来,紧接着就感觉到机身开始大幅抖动,整条飞机像是在频率急剧震荡的波形上上跳下窜。 “鸟群,是鸟群!” 鸟群像一股黑色的潮水般涌进飞机引擎,十几秒过后,引擎轰然爆炸。 烈火;骄阳。 飞机瞬间变成风筝,朝着一望无际的丛林栽倒。 机舱中的高欢左手拽着徐洋,右手拉着徐橙橙,全身器官跟随着飞机处于一种极其微妙的同幅震动中,呼之欲出的呕吐感令人异常难受。 “姐,徐洋,抓紧喽!” 徐洋和徐橙橙已经抖动得说不出话。 尖锐刺耳的金属声突然响起,像是金刚石钻头打磨铜器,整条飞机以鱼跃的姿态朝着足有十几米高的深山丛林轰然撞去,机翼瞬间被突起的山峰折断,失去平衡后的机身整体向着右侧倾倒,紧接着砸向地面! 机舱中的乘客因为激荡气流脑部缺氧,全部昏迷过去。 机身尾部迅速裂开一道大口,随着与地面摩擦加剧豁然断开,十几个坐在后排的乘客登时被气流甩飞出去,砸成肉沫。 许久之后,飞机终于摆脱惯性停下来。 整个机头已经被烧得焦黑,前后三十多米长的机身只剩下头部还在,驾驶室也被山石砸开,图拉机长胸口被一根树木贯穿。 机舱里还剩下五六个人。 天色逐渐变黑。 不知到深夜几点时,机舱里传出一阵轻微的声音。高欢挣扎着鲜血淋漓的胳膊,解开安全带,从座位上跌下来。举目四顾,一片死寂。猛然发现隔坐的徐橙橙还有呼吸,连忙爬到上面解开她身上的安全带,抱着送到地面。他还想去找徐洋,却发现徐洋的座位空空如也,整个人早就不知道被气流卷到哪里去。 明晃晃的月光如水一样倾泻而下,将整片丛林照的分明。 高欢紧紧抱着不省人事的徐橙橙,看着机舱里已经被烧得焦黑的尸体,泪流满面。 徐洋死了,他知道。 在这种灾难事故中,没有人能够苟活。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那是一个月前遇见满头白发的老秋的时候,那个老头神神道道,说欠自己半杯酒,又说老槐村必出枭雄,自有天佑。 当时他有十分不信。 现在有七分。 另外三分的信服来自于这场几乎九死一生的航空灾难,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就算是伤也只是左手臂上被尖锐的金属皮擦伤,用布条绑上之后并不大碍,这种程度的痛苦根本不能跟被碾成肉沫的其他人相比。 时兮运兮,命兮数兮。 相术说,命如水,运如舟,命是滔滔江河,无可更改,运是煌煌龙船,自有西东。 也许那半杯酒真的跟命运有关? 对于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来说,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就像睡觉一样。 但高欢无法直面徐洋的死亡。 当自己死亡时,两腿一蹬,便毫无知觉,而徐洋的死亡却像是在高欢的心上剜掉一块肉,令他痛不欲生。 他看着怀中紧闭双眼的徐橙橙,突然想到太行山下老槐村里那个呆萌的少女,那时她站在布满青松的落星坡上,月光从三十八万公里外的星球上照过来,映得她整片脸庞都熠熠生辉,那对聪明灵秀的大眼睛充满殷切地凝注着高欢。 “你爱我么?”她问。 那时高欢没有回答,是因为还没想好。那时他觉得时间还长,不必急于给爱下定义。但是现在他突然有些后悔。身边的人和事物就如同这该死的漫长岁月,无法捉住,如果阿羞再问一遍,高欢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 “爱。” “有多爱?” “爱你就像爱生命。” 021、别怕弟弟,我保护你 夜色清寒,入眼处尽是雪地片片。高欢把其他几个死人衣服扒下来,自己穿上两件,又给徐橙橙套上两件,这些东西可以在极寒到来之时保存足够的温暖。用手摸了摸徐橙橙的胸口,还热乎,心脏像个水泵有力跳动,这说明人没事,大抵是因为缺氧而导致的昏迷,不过外伤十分严重,需要尽快治疗。此时已是深夜,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气温骤降得厉害,没过多久高欢就感觉手脚冰凉。旁边坠毁的焦黑色飞机头逐渐变成冰冷的金属,再也没有往日的光泽,像只阴沉沉的死神俯瞰着唯一存活的他们。 得找个避寒的地方,高欢想。 他把徐橙橙扛到背上,双手紧紧地攀住她的双腿。就这样走了两公里,他感到手腿发麻,那条受伤的手臂疼得像是把筋抽出来似的。 他坐下来休息了会儿,再度站起来时,从一件衣服上撕下两块布条,把徐橙橙绑在背上,这样可以减轻他手臂的吃重。又走了两个多小时,天色渐渐亮起来,黑魆魆的天空慢慢变成灰色,野地里那些积雪显得更加光明。高欢本想坐下来休息,但不到一分钟就感觉长时间运动积累的热量迅速从体内流失,寒冷从四面八方涌进身体,透过厚重衣服里的热汗,使他一阵颤抖。 这让他感到恐慌。 在这种严酷环境下,寒冷与疲惫造成的脱力感可能会使他丧命。 于是他赶紧站起来,脱下一件衣服裹在徐橙橙身上,继续朝着南方走下去。他知道,保持运动可以让自己储蓄热量,大脑清醒,一旦停下来吹到冷风就可能感冒发烧,到时头脑昏昏沉沉必死无疑。而徐橙橙还在昏迷,相比于不断走路的高欢,她更需要厚实的衣服将体温维持在健康状态,而且女孩子向来体弱,免疫力也差上不少。 太阳从地平线升上来,远远看去,就如同一团虚弱的火球被人掷上天空,四周晦暗的空气立马变得空明,湖泊,山川,丛林,在光明下纤毫毕现。 金色的尘土在阳光中跳跃,就像是一块金色的裹尸布,缓缓盖向这片山脉。 翻过一座山梁,举目望去,下面是一块死气沉沉的山谷。没有鸟群,没有大树,全是些覆盖在潮湿地面上的灌木丛。这里的积雪已经融化,雪水浸透在成片的绿色苔藓中,脚踩上去就发出一阵一阵的次擦声,再抬起来时便更加费力,似乎是被章鱼的爪子给吸附住。 高欢已经走过十几公里。 他的肚子开始感到饥饿,腿上传来的麻痹感使他每走一步都要停滞一晌。 背上的徐橙橙不止一次地脱落到腰上,然后是屁股上,这时候高欢便要腾出仅有的几分力气,把她往自己的背上抬。她的脸越来越苍白,呼吸也越来越虚弱。必须尽快治疗她的伤势,而且要找到一个取暖的地方吃些东西,否则她撑不到救援队来临那天。幸运的是,高欢很快发现隐藏在嶙峋怪石中的一汪小水潭。山谷里温度要高上不少,小水潭应该是刚刚化冰,潭水要远远高过本来的水位线。水质很清,还能看见里面游动的一条小鱼。 小鱼只有拇指大小,但这已经足够令高欢兴奋。 他放下徐橙橙,然后趴到小水潭跟前,拿出用金属皮临时做成的铁皮碗,缓缓伸进水中,试图将小鱼捞出来。 “这是一顿大餐!”他想。 机敏的小鱼并没有让高欢达成愿望,早在铁皮碗抓到它之前,就已经摇摆着尾巴钻向更深处。 “该死!”高欢捶着地面。 他似乎心情很不好,小鱼的逃脱更是激怒了他,此时再也无法保持平和的心态,拿起铁皮碗就在水潭里搅动起来,看来是想要浑水摸鱼,碰运气。可惜的是,他忘记了小水潭水底的淤泥,由于剧烈的搅动,很快水质就变得浑浊。现在,他连小鱼在哪儿都看不到了。 旭日初升,阳光穿过灌木丛,在小水潭水面上映出一片波光粼粼。 高欢尝试着用深呼吸平复心情。 十秒钟过后,他终于冷静下来,现在他只能将小水潭里的水舀光,那样的话,才有可能在浑浊的潭水中找到小鱼。 舀水是个技术活儿,下手要轻,盛水要满,这样才可以节省更多的力气,并且免得水质浑浊把小鱼弄丢。所幸小水潭之所以叫小水潭,是因为它并不大。高欢从早上舀到中午,终于把水全部舀得干干净净,但仔细一看,小鱼却没了影。他把头伸进干涸的水潭,猛然发现在水底竟然有一条极细密的水道,水道蜿蜒着通向旁边更辽阔的澎湃大河,而那条大河里全是些流动着的沙尘,根本什么都看不清。 高欢颓然坐在地上,眼神空洞。 就像是坠崖时突然有人拉了他一把,然后又把他推向更深的深渊。 他在山谷里扫视一周。一片死寂。上帝剥夺生命在此存在的意义。就在这时,附近丛林里突然传来一阵窸窣的跳动声,紧接着就从草丛里跳出两只通体灰色的草原狼。阴影中,它们的眼睛迸射出令人心寒的荧光,狭长的狼嘴里耷拉着一条粘稠的涎液,双足呈一前一后向下倾压,似乎随时准备跳上来搏命。 见此野兽,高欢不禁头皮发麻,绝望地坐在地上。 他已经没有力气行走,更不用说搏斗。死亡像是空气一样笼罩着他。然而当他视线掠过嘴唇发紫的徐橙橙时,心底里蓦然涌出某种温暖的东西。于是想起几天前她曾活蹦乱跳地拉着他在叶卡捷琳堡的步行街上展览风景,当时有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将她们围起来,想要抢钱。他还没动,徐橙橙就把他拉在身后,自己站在最前,摆出一副军体拳的准备架势。 “别怕弟弟,我保护你。” 想到这副场景,高欢突然愉快地笑起来,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想死,因为世界上还有某些东西在执着地等待着自己,比如父母,比如阿羞,比如濒临死亡的徐橙橙。他轻轻抚摸着徐橙橙那滑如奶脂的脸蛋儿,笑容坚强得像是坚定守护着爱妻尸体的雄狮,轻声说: “姐,现在轮到我保护你了。” 022、背着她,就像穿越一个世纪 徐橙橙睁开眼睛,忽然感到浑身疼痛。手臂,背部,大腿,脚踝,顺着体内无数条传导神经向大脑传递着受伤的信息。她听到某种野兽的低鸣。是狼,两只草原狼。这两只狼凶狠,壮硕,代表着肌肉力量的胸脯肉鼓得老高,四条黑白相间的臂爪灵活而强壮。这时,它们在奔腾,在跳跃,在撕咬,隐隐约约中,她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她身前,张牙舞爪地发出吼叫。他手中拿着一根手臂粗细的松木棍,叫嚣的同时奋力挥舞,木棍击打在坚硬的狼头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滚开,畜生们!” 两只狼一前一后将他包围。 同时跳跃,同时张开血盆大口,那个男人似乎是因为疲惫,反应明显变慢,来不及招架背后那只畜生,抡起松木棍就朝前面的那只狼的腰上打去。 麻杆腿,豆腐腰,扫帚尾巴铁的脑,做过猎户的多少有点打狼经验。 这是邻居杨浇水教他的。 松木棍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面前凶悍的草原狼经受不住,当即跌倒在地上,但那个男人根本顾不上高兴,已经被背后的那匹狼咬住大腿。他突然发出比狼还要狠厉的叫声,凄惨而绝望,充满钻心的颤抖,听起来都不像人的声音。徐橙橙知道,他准是疼到了心窝里。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仍在坚持战斗,并没有倒下。他疼得已经握不住手中的松木棍,只好赤着手去掰狼头。 没掰开。 据说,海湾鳄的咬合力有四千二百磅,老虎的有一千一百磅,而狼的有七百磅。 这是一串冰冷的数字。 这些数字用冰冷的现实告诉那个男人,他必死无疑。 徐橙橙忽然有些心疼他,尽管她还不知道他是谁。她感觉脑袋昏昏沉沉,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是出于人性,她在内心祈祷那个男人能够挺住。 可是他挺不住。 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非经历不能明白,连日来的疲惫、衰弱和饥饿使他手脚无力。大腿上流出几道鲜红的血迹。他缓缓倒下,看着徐橙橙的脸,惨然一笑。徐橙橙听见后,下意识地发觉胸口靠左的某个器官骤然跳动,然后缩紧,开始疼痛。那是心脏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虚弱至极的她突然吼出两个连她都错愕至极的字眼: “别死!” 倒下的男人顿时投来惊讶的目光:“姐?” 徐橙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她没有一丝力气,只能半张着眼睛看着他。那个男人好像突然换了一个人,他的脸庞上写满了不屈、坚毅和永不放弃。搏斗再度在一匹狼和一个男人之间展开。时间仅仅持续三分钟,结局是男人用铁皮碗上锋利的豁口在草原狼的脖子上拉开一段长达十三厘米的伤口,狼血从大动脉里汩汩流出,热得发烫。 见此情景,终于挣扎着挤出微笑的徐橙橙再度昏迷过去。 不知过去多久,她迷迷糊糊地醒来。 她发现自己正在某个男人的背上。此时已是黄昏,夕阳挂在遥远的白雪山头,惨淡的黄色光芒斜斜地照射在男人的侧脸上。徐橙橙看得痴迷。她从他身上感受到一股阳刚之气。肉体的温度通过背部传导过来,使徐橙橙在这凄寒的荒原里感受到一股暖意。天空中不时掠过几只飞鸟,扑楞着翅膀越过苍蓝的天空,倏然远去,留下一阵苍茫悲壮的鸣叫声。 昏昏沉沉间,她似乎曾开口问他:“你是谁呀?” 他发出微不可查的笑声:“我是高欢。” 她又问:“我们在哪儿呢?” 他说:“我们在回家的路上。” 她说:“走了好久了呢,还没到家么?” 他说:“就快到了,你睡醒就能看到家人,相信我。” 她沉沉睡去,梦中还在呢喃:“高欢……我相信你……” 他背着她,越过高山,越过莽原,越过铺满积雪的谷底,越过冰冷刺骨的大溪地。 他背着她,仿佛已经穿越了一个世纪。 徐橙橙发现他走得越来越慢,喘息也越来越虚弱,有时他被一块岩石绊倒,半天都爬不起来,他已经筋疲力尽,不惜性命。他每次栽倒的姿势都一样,永远地保持前倾,似乎是故意要把温暖的背部留给某个更重要的人。有时候摔得非常严重,牙齿中间流出鲜血,嘴唇上布满皲裂的纹路,但他还是坚持着朝着不见人烟的南方走下去,即使慢得像一只寿命百年的老龟,即使身体已经僵硬得像坨冰雕,他从来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因为他知道,只有不停地向南走,才能活下去。 他要活下去,背上的女人也要活下去。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生命。 …… …… 天空又被黑暗笼罩,夜幕再次降临。庆幸的是,高欢已经找到一座山洞,姑且能当暂时栖息的地方,说是山洞也不准确,其实只是一座石头山的底部被横切出一个口子,躲在这个口子里恰好能够遮风避雨。高欢的脸色极其苍白,他明白,这是失血过多的原因。好在今天路过某个丛林时,发现一处松鸡的野窝,鸡窝里虽然没有野鸡,但有五个拳头大小的野鸡蛋。高欢就把鸡蛋藏在上衣的口袋里,不过因为摔倒压碎了两个,幸好没有漏,还能吃。 他用石头围起一座小火炉,在里面添加些干柴禾,燃起火堆。 温度很快充满整个山洞。 接着他又支起一个支架,将铁皮碗灌上水吊在架上煮水,然后在水里加了一个鸡蛋。新鲜的鸡蛋味顿时涌入鼻头,引起肚子一阵起义般的咕噜声。 他没舍得吃煮鸡蛋,只是喝了点汤,肚里稍微有些东西垫着,就把鸡蛋喂给徐橙橙。徐橙橙依然徘徊在半睡半醒之间,这让高欢很忧虑。随后他又煮开一碗热水,混着冷水,调好温度,把徐橙橙身上的衣服扒光,放到花费俩小时找到的干草上。他又从衣服上撕掉一块布条,充当毛巾,蘸上水后擦拭徐橙橙身上的伤口。 因为天气寒冷,伤口并没有发炎,细腻的皮肤上伤口开始结痂。 然而刚擦到一半,高欢突然发觉有一道极其锋利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一直在心里祈祷徐橙橙千万别在这尴尬的档口苏醒的高欢终于看到对方那杀人的眼神,于是赶紧捧出一个比菊花还要灿烂的笑容,浑然不知脸上十几道伤口同时开始流血的他颇有些谄媚地说: “姐,你皮肤真好,咋保养的?” 023、请问南方是哪里 高欢和徐橙橙已经在山洞里住了两天。 期间已然苏醒的徐橙橙再也不愿意高欢靠近她,仿佛生怕一不注意就又被那个臭小子扒光衣服,但是俩人在山洞里独处时,又不免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暗自脸红,心里盘算着当他看到自己身体的一刹那到底想些什么,会不会嫌弃自己腰上的赘肉太多,或者跟安娜比起来相形见绌的胸部太小。俩人都是年轻人,受伤也不重,恢复起来倒是很快,到现在已经能正常行动。徐橙橙的脸色没有两天前那样苍白,除去身体结痂的伤口有些发痒意外,没有别的问题。至于高欢,已经是个活蹦乱跳的大小伙子。 “姐,你瞧,我刚打的野兔!” 跟着声音走进来的是个浑身充满野性魅力的男人,他的腰上围着一条草原狼的狼皮,混杂着泥土的黝黑脸庞神采奕奕,手中还提着一只即将成为荒原美食的灰毛野兔。 徐橙橙没有很忸怩地说句“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话,只是笑着接过高欢掷过来的兔子,手脚麻利地开始拔毛剥皮掏内脏。超强的野外适应能力使她根本来不及焕发母爱的光辉,肚里那只急需进食的胃脏就已经在催促她一切为了生存。 忙完早餐,高欢就躺在山洞里的干草垛上休息。 顺着明晃晃的火光,他突然发现山洞的石壁上写着些东西。他抽出一块燃烧的木头,将火光对准石壁,赫然发现竟然是一副石凿图画。画中有两个人物,一个年老体弱,拿着一根像是降魔杵之类的东西,另一个头发凌乱,笑眯眯地看着苍天大海,意境辽阔。画旁边还有一幅字,字体铿锵,却又不乏圆润之气,似乎在颜筋柳骨之外又自成一体。 “汉始元六年,秋与苏武泛舟北海,持节归来。” “两千年后,来者有缘。” 见此描述,高欢不由霍然一惊! 汉朝始元六年,岂不是公元前几十年?距离今天确实已有两千年。秋与苏武泛舟北海,苏武他知道,苏武牧羊的典故早已嵌入中华民族血脉中,那是忠贞不屈的典范。北海是如今苏联占有的贝加尔湖,那么秋又是谁?他竟然能预言到两千年后正好有人来这里避难! 神乎其技,神乎其技! 突然,高欢心头冉冉浮现出一个人名,他再次想起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头。 他叫老秋。 或者,也许,应该…… 高欢将脸凑近石壁,定定地盯着动也不动,慢慢的他就察觉到画中悠闲老人的意蕴简直跟大雪封路那天的老秋一模一样。两千年后,他依然是白发童颜,长相竟然没有丝毫变化。更蹊跷的是,他堪称魔咒的预言,果然再次在高欢身上应验。飞机失事可以称为巧合,但是这次物证如山的局面却无法抵赖。 他究竟是谁? …… …… 时光流转,岁月回到两千多年前。 苏武站在毡包前,看着拥挤着成千上万头牛羊的辽阔草原,心如止水。他的身旁站着一个英武不凡的胡人,卫律。卫律心情很不好。由于虞常等人谋反,且鞮侯单于大发雷霆,动辄就鞭笞身边的奴仆,以此为乐,已经打死了十几个,卫律也时常受到叱责。今天他接到单于命令,来劝降大汉使者中郎将苏武。 “你总该说几句话吧?” “我能骂单于吗?” “不能。” “那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卫律抽出手中宝刀,刀柄镀金,锋利的刀刃散发着丝丝寒气,“瞧见没,这是单于赐予小可的金刀,不仅削铁如泥,而且象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如果你真心投诚,慷慨的雄主不介意再为你铸造一把金刀,甚至比我的还要好。” “不必了。” “你认识虞常吧?就是那个妄图造反的人。”卫律把刀放在苏武勃颈上,“他很顽固,就像你一样,一句话也不肯说。所以我把他给宰了,用的是金刀的上半部分。你闻闻,上面还残留着虞常的血腥味儿。像苏大人这样精明的人,恐怕不想跟虞常这样的犟种一个下场吧?” 苏武放声大笑起来。 卫律大怒:“你笑什么?”他又把刀伸前一寸,刀刃进入苏武皮肉。 苏武笑着说:“南越国曾经杀汉朝使者,然后就变成汉朝的九个郡;宛王曾经杀汉使者,然后人头就被悬在北门当灯笼;朝鲜曾经杀汉朝使者,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朝鲜这个国家。现在汉朝周边只剩下匈奴还没杀汉朝使者了,那就从我开始吧!大汉王朝只有站着死的英雄,没有丢盔弃甲的懦夫。我相信,国家会为我报仇。”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卫律没有杀他,他不敢,且鞮侯单于的命令是招降。尤其是经过这番对话之后,他越发想要招降这个瘦弱的汉人。 他把苏武囚禁在地窖内,禁止投食。 但苏武并没有屈服,他也不会向匈奴人求救。天下雪,他就抓起雪球和着毡毛一起吃下,这样过去几十天,苏武竟然还没有死。且鞮侯单于觉得他似有神助,就把他迁往北海牧羊,也就是贝尔加湖畔,并且告诉他只有在公羊生小羊后才会把他放走。 苏武不发一言,用那老朽的双腿走向遥远寒冷的北方。 匈奴人不给苏武供应粮食,苏武就刨开土层,挖掘鼹鼠藏在地下的粮食吃。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这让且鞮侯单于简直难以置信。 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这个瘦弱的汉人,让他如此坚强呢? 且鞮侯单于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劝苏武:“如果你愿意为匈奴人效忠,我答应封你为匈奴左贤王,地位仅仅在我之下!” 苏武轻轻摇头,笑着说:“你不懂。” 且鞮侯单于不明白,于是再次想到用死亡威胁他。 即使是强悍无畏的草原民族,也会怕死,他相信,这个柔弱的汉人最终会败倒在匈奴人的铁马弯刀之下。 “我将要杀你,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苏武点点头,然后询问说:“请问南方是哪里?” 且鞮侯单于为他指明方向。 苏武整理好自己的衣服,面朝南方,缓缓跪倒,叩首,再叩首,三叩首。接着,他像头猛虎一样站起来,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决绝之色。且鞮侯单于的弯刀架在他的肩膀上,沉重而寒冷的刀锋却并没有让苏武颤动分毫。他只是看着遥远的南方,想起南方帝国里自己的妻儿,父母,以及那个待他厚重的过世君王,眼含热泪,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 “以身许国的时候到了。” 024、家有中山王 苏武当然没有死。且鞮侯单于没有杀他。因为他在这个老迈得开始掉牙的老头身上看到些他在匈奴人身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顽强,忠贞,矢志不渝。 他不明白苏武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虚幻的信念,并且为此不惜放弃生命? 草原人以前不懂,现在不懂,以后也不会懂。 因为他们只知道肚子饿就吃肉,没有肉就去抢,抢不过就做奴仆,他们是一群进化成人类肢体的食肉动物,除去温饱欲望等本能需求之外,毫无人性。 人性由很多东西组成,其中一个叫道义。 道,是煌煌大道,义,是崇高理想。 草原人的历史中,没有吞炭为哑杀身成仁的豫让,没有民贵君轻舍生取义的孟子,没有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霍去病。 所以苏武才会笑着说:“你不懂。” 对于苏武而言,有些东西远比生命更重要,那叫尊严,那叫理想。那是人类社会中最为崇高神圣的东西,那是人性无与伦比的魅力。 且鞮侯单于突然开始害怕。 他看着苏武瘦弱的背影凝固在草原的寒风中,像座大山般岿然不动。他再转头看看自己背后那些阿谀奉承的大臣们,卑躬屈膝,脸上腆着笑,恨不得跪下舔他的脚趾。像是被一把利刃刺穿胸膛那样,且鞮侯单于放声长叹: “我是在跟怎样一个民族在战斗啊!” …… …… 三天后,高欢和徐橙橙离开山洞,收拾行囊继续向南方前进。南方温暖,南方会有人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穿过雄伟壮阔的山脉,找到隐匿在草原中的居民。根据估算,他们俩人所处的位置应该在长城以北的内蒙境内。 又过去两天,他们发现一座村庄。 典型的北方村庄,低矮,团聚,一股股象征着生命的炊烟从家户中飘上天空,村前的山道上有一个老人赶着四十多只羊在缓慢行走。 高欢和徐橙橙得到村民帮助,乘坐着大约一周才会到县城一次的骡车走上山路。拉着板车的黑骡子的脖子上挂着个铃铛,走起路来丁零作响,就在这悠闲恬然的丁零声中,高欢和徐橙橙进入终于可称作繁忙的县城。县里人告诉他们,再往前就是hhht那里有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都有去往首都的班次。高欢和徐橙橙连忙道谢不迭,在踏上前往hhht的汽车前,徐橙橙不由看向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群山,那里留存着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 然后她看向高欢。 高欢依然是那副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脸:“乡亲们说,那座山叫大青山。” 徐橙橙点点头,心里暗暗发誓,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座山,也永远不会忘记寒冷刺骨的荒原里,某个男人不惜性命地背着自己,向充满希望的南方踏步前进。 …… …… 徐达年纪已过七旬,但身子骨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壮,硬朗,不需要旁人帮忙,提着八十斤重的铁榔头能连跑七层楼,不带喘气儿。旧时战友们称赞他,这身板儿,硬邦邦,大眼睛,亮堂堂,说话像敲钟,走路刮大风,一身威武不凡的跋扈气,震得流氓宵小莫敢接近。又因为跟大明朝开国元勋徐达同名,同僚们便喜欢私下叫他中山王。 他不仅有中山王的地位,还有中山王的脾气。 听到小儿子徐洋的死讯,他在那座曾经住过清朝大将军的四合院里站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家里人到院子里一看,老人似乎突然老了十岁。那杆从来不曾弯曲的腰,变弯了,那头比小伙子还要乌黑浓密的头发,变白了。 有细心的,还能瞧见老爷子眼角挂着一滴泪! 多坚强的人,居然能伤心到这地步! “顺子,备车,跟我去趟内蒙。”老爷子叫的是在家里帮忙的本家大侄子徐顺。 “您这是要?”徐顺问。 “洋子是去啦,尸体烧得焦黑!但橙橙还没个踪影,我要去找她,亲自上内蒙找她!” “别介,大伯,您这岁数经不起折腾!就待在家里听消息吧,内蒙已经派出救援队,您就算再精明再勇武,好赖不也是一个人嘛!人多力量大,相信内蒙地方政府吧!” “唉!” 拿好外套的徐达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忽然想起那个把儿子女儿一起叫到苏联的罪魁祸首,那个叫高欢的狐朋狗友,就是他,就是他害死自己的一双儿女!可惜啊,这么大的空难事故,应该也跟着洋子一起死了吧?报不了仇啦! 就在这时,院门口突然传来徐顺的惊叫声:“啊?你……你回来啦?” 他的声音带着颤抖,充满讶异。 紧接着他双手合十,连连鞠躬:“头七不是刚过吗?橙橙姐,许是路途太远迷了路,耽误了回家的时辰么?” 徐橙橙一脚踹在徐顺屁股上:“兔崽子好好瞧瞧,姑奶奶好好儿的,压根没死!” 瞬间从惊吓变成惊喜的徐顺高兴地大叫起来,赶紧跑到院子里,找到正拿着红色小水壶向海棠花洒水的徐达,说:“大伯,堂姐回来啦!” “橙橙?” 徐达明显没反应过来。 等到巧笑嫣然的徐橙橙活生生地走到他跟前,流着两眼泪凝望着他的时候,他才终于哇地大叫一声,一步迈到徐橙橙跟前,伸出双手想要抱她,却又感到难为情,几十年来向来保持着严苛冷峻形象的父亲竟然无从下手。好在徐橙橙大难不死,早就对看似冷漠的父亲放下芥蒂,跳起来拱到清减消瘦的老人怀中,放声大哭。 院里众人全被感染,就连徐顺这个喜欢说男儿流血不流泪的部队糙汉也双眼通红。 高欢站在庭院中,微笑地看着感人至深的父女拥抱,不禁想起远在九百多公里外的老槐村里的高求和张兰。 不知道他们听没听到坠机消息,听到后又是怎样的伤心欲绝。 父女拉着手在阳光下交谈一番,粗略了解求生过程的徐达大呼侥幸,于是注意到庭院中像跟狗尾巴草站着的高欢,眯起双眼。 “爸,就是他救我出来的。” “哦,小伙子好样的,叫什么名字啊?” “高欢。” 听到这个名字,徐达气得一手拍断椅把! 025、有人来自九百公里外 “混账!你干嘛把这个杀人凶手领到家里,我嫌他脏!” 徐达怒不可遏,徐橙橙赶紧让徐顺把高欢领到她的屋子里,接着连忙跟父亲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尤其详细叙述她和高欢两人劫后余生的挣扎。这番经历本就离奇,根本不需要添油加醋便已经足够引人遐想,听到最后,徐达竟然也不知不觉地点起头来,感受到大青山里那种荒无人烟残酷凄寒的世外绝境,不禁有些赞佩高欢的顽强和坚毅,即便万分讨厌这个将儿女置身险境的男人,但还是发自内心地为他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声: “是个男人。” 但他还是无法原谅他将徐洋害死的事实。 徐橙橙解释说:“爸,空难事故本来就举世罕见,高欢带徐洋去苏联,说到底还是因为心里把他当兄弟,想着俩人一起见见世面,又不是成心要害人,您这么识大体一人,愣是把把空难全都归咎于高欢,多少让人觉得有点胡搅蛮缠,不讲道理,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徐达轻轻点头,细一想,是这么回事儿。 按理说,高欢是个好孩子,跟原先大院里那些混成兵痞的小混蛋们不一样,知道上进,也懂国际大势,更难能可贵的是百折不挠永不放弃,这种精神,等闲人身上看不到,要是搁过去那按大院算成分的年代,兴许老头一高兴就收了高欢当干儿子也说不定,在家里栽培几年,然后送去地方部队磨练磨练,说不得十几年后又是一颗璀璨将星。老人上了年纪,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培养子弟成才,有一个算一个,等到去世那天看见绕满床的英雄好汉,临走时也能大笑着说上几句“老子不亏”的豪放话。 眼神里仿佛闪烁着智慧光辉的徐达看着说起高欢便滔滔不绝的女儿,心里跟明镜儿的似的,没等徐橙橙挑明关系,就大剌剌地问她: “闺女,你喜欢他,是不是?” 徐橙橙娇羞地垂下头,撒娇似的哼一声:“说什么哪您,可不许为老不尊哦!” “男欢女爱,这算什么不尊啊?哈哈,闺女,你说起他来两颗眼珠子直放光,可能你自己不清楚,但旁边的人一看一个准,这事儿呀,骗不了别人。” “有那么夸张?” “这才哪儿跟哪儿,我都没提你那副兴奋劲儿了。” 徐橙橙登时羞得无地自容,这才猛然发现自从出了大青山之后,自己眼里似乎真的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每天只要看到那个笑的蔫儿坏的男人,心里就跟抹了蜜似的,甜滋滋的,像个小媳妇儿那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看着那英俊潇洒的背影偷着乐。 也许这就是爱吧?她想。 徐达摇着那双比鹰爪还有劲儿的老寒腿,笑嘻嘻地说:“你要让我原谅他,也行,但你得给我保证,他能入赘咱家做我半个老儿子。他要真有那通天的福气娶了你这样花容月貌的姑娘,到时我不介意送他一条大好前程,准保合你意。” 徐橙橙有些犹疑:“入赘?我怕他不同意。” 徐达瞪起双眼:“不同意老子打断他的狗腿!” 徐橙橙开心地笑着,浑然没注意自己父亲话里的威胁意味,只顾着去遥想有朝一日自己真的做了那个坏家伙的妻子,等到酒席宴罢,他满身酒气地走进新人洞房,自己满脸通红地在他面前脱光衣服是副什么光景。 …… …… 高欢就这样在徐家住下。养伤,休息,调戏徐橙橙,这就是他悠闲的首都生活。怀里还揣着那张即将在共和国掀起风雨的飞机代理授权书,心里琢磨着应该先找几个体制内的人,打听下最近国内哪家航空公司需要客机。 这天下午,徐家的大门又被敲响。 紧接着徐顺就跑到高欢的屋子里,阴阳怪气地说:“高欢,有个小姑娘找你。” 高欢说:“是谁?” 徐顺耷拉着脸说:“我哪儿知道,人家不告诉我。我可警告你,堂姐对你有意思,老爷子也愿意放下恩怨撮合你们,你就甭再打旁的心思。要是有一天我听说你在外勾搭哪家的小姐,别怪我喊上部队里的哥们儿拿枪子儿崩你!” 高欢只是笑笑,并没有跟他计较。 出门一看,原来是阿娇。 这个刁蛮的小姑娘陡一看见高欢,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接着伸出小腿在他屁股上踹几脚,可是踹不动,于是更加生气:“你个臭乌龟烂王八,我和姐姐好容易从老槐村千辛万苦赶过来,你却在深宅大院里享福气,气死我啦你!” “你和姐姐?” “还有你爸爸,老高叔叔!” “我爸怎么也来啦?” “还不是听说你坐的飞机出事!”阿娇兴许是跑得累了,双手叉着腰一副小泼妇风姿,“村里的教书先生看到报纸才知道,当时就把老高叔叔吓得半死,张兰婶子哭得嗓子都哑了,就把老高叔叔派来首都打听消息。老高叔叔一辈子没出过老槐村,连个字都不认得,他懂什么呀?阿羞姐姐听说了就说跟他一起来,路上互相有个照应。哼,你个负心汉是不知道,阿羞姐姐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抹眼泪,梦里全在叫你的名字,要不是被我偷偷发现我都不知道!” 这话说完,高欢脑海中缓缓浮现出两个老人痛哭流涕的场面,然后是一个呆萌少女,站在老槐村地势最高的落星坡上翘首盼望。 父母之恩,少女之情,这让我今生如何回报? 轻轻甩头,高欢捺下这些情绪,看着精力充沛的阿娇,忍不住问:“我爸和你姐来我能理解,怎么你也来啦?” 阿娇抽了抽秀气的小鼻子,说:“还不是关心你呗!” 高欢为之绝倒:“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 阿娇被她看破,也是无所谓地抖抖肩膀,她当然不会承认她丝毫不关心高欢的生死,她只是喜欢看热闹,另外,还听说首都升旗挺有意思,人山人海的肯定好玩儿,就央求着阿羞带她过来,阿羞禁不住这个小鬼的死缠烂打,只好同意。 026、大块头不如小板砖 “行啦,别磨蹭啦,阿羞姐姐正在被人欺侮呢!” “什么?” 阿娇拉着高欢边往外面跑,边跟他解释。高求一行三人坐着火车来到首都,下车后看着繁忙嘈杂的都市,六神无主。倒是阿羞心里有打算,就领着他们在街边找个招待所住下。随后的几天都是在首都街上打听消息,好在皇城根儿下的百姓们热爱八卦,消息也灵通,没多久就打听到最近刚出的一则新闻,说是空难还有两名幸存者,已经回到首都,只不过不愿意记者们采访,希望恢复本来平静的普通生活。 这一来,真相自然不了了之。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徐达家的大侄子徐顺喜欢出外喝两口,喝醉之后就在酒馆里吹牛,然后说起高欢求生的事迹,把他吹得有如天神下凡,悍不可挡。旁边有人不信,他就指着徐家说,高欢和徐橙橙俩幸存者就在府里住着,如假包换。 后来街坊邻居见徐橙橙出门,信了一半,再后来高欢时常出来晨跑,就信了十成。 久而久之,消息就在四九城传开。 打听到消息的高求三人就打算来找高欢,可是走到巷子口,遇到了麻烦。他们是典型的老农民进城做派,手里提着家乡的蔬菜、大蒜和山鸡,其中大半是阿羞的主意。阿羞说,上次回家高欢没能吃到她做的小鸡儿炖蘑菇,如今逃难出来,身子骨肯定虚,就直接把食材拿过来做菜给他补补。一路上坐车都被人指指点点,不止一个人在嘲笑这伙人乡巴佬,就连在乡村里锻炼出脸皮极厚实的高求都被人说得有些不好意思,阿羞却丝毫不以为忤,她说: “只要高欢能好,我被人说几句又算得了什么?” 临到巷子口,阿羞手中拎着的山鸡突然脱手,跳到一个猪肉贩的摊上,出溜就是一泡屎拉在他的案板上。 猪肉贩气得大叫,拿起杀猪刀就砍。 山鸡活蹦乱跳,将猪肉踢得七零八散,最后终于被猪肉贩活活砍死,但是今天的生意却是没法做下去了,他就拽住阿羞,要她赔钱。 阿羞说:“你砍死我的鸡,我还没让你赔钱呢!” 猪肉贩狞笑着说:“小姑娘歪理不少,瞧着就像外地来的乡巴佬。也不打听打听,我猪肉张是好相与的么?今儿个就一句话,要么赔钱,要么就把你卖到八大胡同里做鸡,我猪肉张从来不做亏本儿的生意。瞧你脸蛋儿挺水灵,兴许卖掉还能赚个百八千的?嘿嘿……” 旁边的高求被这幅架势吓得腿直哆嗦。 说实话,他也不是怂,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是至理,要是在老槐村,甭说几个满脸横肉的猪肉贩,就是腰带上别脑袋的地痞无赖,他也敢拿着一把锄头上去拼命,但是一到外地,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有些胆怯,好像没了家乡那股子悍勇空气激励,瞬间就从一条叱咤风云的龙变成守门嚎叫的狗。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没见识。 底气不足。 他陪着笑脸走到猪肉贩跟前,递给他一支烟,说:“兄弟,咱们乡下人不懂规矩,没能管好手里的山鸡是不对,但你也把它宰了出了口气,就别再为难小姑娘了吧?钱呢,要是有,我肯定会赔给你,不过这年头不好过,出门带的钱省吃俭用还是花得精光,现如今口袋里比天安门城楼上伟大领袖的画像还干净,只剩五毛钱,要不,您抬抬手?” 说着,把五毛钱伸到猪肉贩面前。 “五毛?当老子是下贱的乞丐么?” 约莫全身能有两百多斤的猪肉贩一把打开高求的手臂,紧接着拽住高求的领口,突然把他拉到自己跟前,脸对着脸,布满油腥的大脸盘子居高临下地逼视着慌张的高求,口中喷出的热气像是滚烫的铁汁,灼得他脸面生疼。 “你这狗才,拿我当猴子耍吗?” “不敢不敢。” “少废话,拿钱!” “就五毛……”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哈!”猪肉贩提起高求的领子,手臂猛然一使劲,就把他扔出两米多远,轰然砸在旁边的墙根。 高求疼得呲牙咧嘴,站都站不起来。 猪肉贩满意地拍拍自己的手臂,这种强壮有力的感觉使他越发兴奋。转头看向阿羞,那双堪称邪恶的眼珠子盯着少女发育完好的胸部打转一晌,接着视线逐渐向下,接连扫过她柔软的腰肢和微微翘起的小屁股,跟自家屁股比猪还要油腻的婆娘对比一番,不觉微微撇嘴,看向阿羞的目光变得更加热切,不禁幻想起来要是把这样一个水灵纤弱的丫头按在床上是副什么场景,也许她会用那张樱桃小嘴拼命地喊救命,这副令人血脉贲张的画面简直在诱使他犯罪。 没过多久,猪肉贩就感觉到裤裆里某个不争气的东西开始对着阿羞疯狂鞠躬。 他一步跳上前,抓住阿羞的胳膊,像是掩饰般扣在胸前,手指极隐秘地划过阿羞的胸前,感受到那酥软的手感,顿时如受电击般舒爽。 阿羞察觉到这个流氓举动,紧咬着银牙想要挣脱,却苦于对方力气太大。 猪肉贩笑着说:“小姑娘,现在没人能帮你啦!” 阿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长街尽头某个她思念了很久的男人渐渐走来,那双就算被人辱骂被人欺侮也从不流泪的眼睛突然蓄满了泪水。 那是高欢。 他正朝着猪肉贩走过来。 阿娇不断催促他:“快点啊,阿羞姐姐已经被他绑架啦!” 高欢当然知道,从出小巷那一刻,他就看到娇弱怜人的阿羞。同样的,他也看到了那个足有一米九身高的壮汉猪肉贩。 “让我先撒一泡尿。” 说着,高欢拐进一条小巷。 阿娇朝着高欢的背影投去鄙夷的目光,没想到这个曾经在老槐村称王称霸的畜生见到真正的壮汉竟然立马认怂。这就是阿羞姐姐梦中迷恋的男人么?哼,我就说姐姐看走了眼,这样一个只会欺软怕硬的孬种,就是村里的傻子大柱都比他要强。 然而阿娇不知道的是,高欢出来的时候,背后的手里已经多了一块板砖。 他走到猪肉贩跟前。 猪肉贩不屑地笑着说:“这就是你们请来的帮手?哈哈,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高欢仍然低着头,只是用极其平常的音调说:“劳驾,能把脑袋伸过来么?” 猪肉贩伸出脑袋,说:“怎么,想跟大爷磕头认错?” 高欢看准猪肉贩脑袋所在的位置,举起板砖就使劲砸在那个地方。猪肉贩只是发出啊的一声,接着就被高欢连砸三下,脑袋中间的位置都变成一个小坑,鲜血像泉水似的涌出来。高欢依然没有停手,直到把他砸到地上。高欢看他似乎再也站不起来了,才打了打手上的灰尘,对吓呆了的阿羞三人招招手,一手拉着阿羞,一手搀着高求,笑嘻嘻地说: “走,咱们回家。” 027、高人总在火车站 领着高求一行三人回到徐家,徐橙橙听说是高欢父亲便赶紧过来招待。 好在徐家别的没有,空房子管够,安置这仨人简直是小菜一碟。阿娇在这富丽堂皇的三进四合院里欢快地走马观花瞧一遍,最后舒舒服服地躺在松棉软和的大床上,由衷地感叹句:“城里人就是会享受。”阿羞就腼腆得多,像只美国狸猫般小心打量着她可能一辈子都住不上的华丽院落,走路步伐不紧不慢,其实心里早就把自己当成高欢的内人,因此随时注意着自己的形象,生怕在这贵胄之家显得俗套,落了他的面子。 对此三人的表现,徐达只是报以轻蔑的冷笑:“这些农民!” 安顿好父亲他们,高欢只是稍稍叙旧,就出门办事。 他要赶在一个月内尽快把国内物资、购机事宜办妥,算上航空公司上报计委审批时间,以及苏联方面迫不及待的交付计划,估摸着最少还要大约两个月。而那时已经是五月底,到六月,俄罗斯将彻底宣布独立,再到后面的九月,就是改变整个首都风貌的亚运会。等到办完罐头换飞机这项事业,他心中还有另一项宏伟计划要实行。 当然,这急不来。 关于经济,高欢对此有着非常复杂的认识。 前世他曾接触过的几个行业大佬,有国美电器黄光玉,有大邱庄庄主余左敏,有百度创始人李燕宏,有联想电脑柳川志,有重工大鳄梁文根,有零售大王宗青后,还有性价比狂人雷军……这些大佬们所涉及的行业从家电到机械,从机械到食品,从食品到电脑,从电脑到智能手机,可以肯定地说,这些人构成了九十年代以后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大企业时代,虽然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却在各个行业里做到霸主级的象征地位。 从九十年代的家电业,到本世纪末新世纪初的互联网电脑产业,再到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移动互联网智能机时代,信息技术革命以强大而不可逆转的姿态从过去俯冲而来,它们在生产力更新迭代的同时,将缔造出整个星球最具影响力的产业。 换言之,这是改变世界的最佳途径。 信息技术和国际贸易推动全球化迅猛发展,这些东西也许在以后会备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它们创造了近现代全球经济增长的黄金二十年。 这是大势。 在顺应大势之外,还要看个人选择。 就像前面列举的各位行业大佬,他们就秉持着极其丰富多元的经济观。有的认为营销为王,有的认为实业至上,还有的对这些报以轻蔑的嗤笑,专注于东买西卖的轻工货贸,赚取着被人认为最为轻巧的空手道。 还有个诨名,叫二道贩子。 高欢对这些头衔和标签没有偏见,重生过后,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态与前世迥然不同。可以说是包容心,也可以说是悲悯心,他发现自己开始从不同层面上同情这个世界。所谓同情不是圣母,而是学会理解不同人面临不同境况下的非理性选择。映射到经济观层面上,他就不会再纠结那些所谓的意识形态。 经济的本质是管理,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类生活水平。 以造福人类为目标,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套用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的观点:“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你可以不择手段。” 但是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最紧要的还是先找到亟需客机的航空公司。 …… …… 出门沿路打听,不知不觉来到火车站广场附近。高欢心里想着事情埋头只顾往前走,突然有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扭头一看,是个衣着破烂的青年。他穿着件比路边乞讨的叫花子还要前卫的破烂衣裳,满头油渍散发着轻微的恶臭味儿,笑嘻嘻地盯着高欢,咧开嘴,从脸上挤出一个自己以为并不难看的笑容: “兄弟,差五十块钱买火车票,搭把手呗?” 听到这话高欢差点没笑出来:“老哥,还用这套路骗人,会不会有点儿过时?” 破烂青年歪着头,不明白高欢什么意思:“我没骗人。” 高欢指着满广场的人流说:“你瞧瞧,火车站每天客流量以万计算,像干你们这行的少说也得有百八十个吧?刚开始旁人还不清楚,好心的兴许会借你五十,但后来发现被骗,一传十十传百,哪儿还会有人上当?” 即使是冬末苦寒天气,依旧穿着破烂衣服还能有一副龙马精神的青年只是微微摇头,似乎已经习惯对方的冷漠和怀疑,转身迈开大步说走就走,再也不曾回头。吊诡的是,向来不信牛鬼蛇神的高欢在被神乎其技的老秋教育之后,莫名地发现面前大步流星的青年身上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飒沓的身影镶嵌在嘈杂脏乱的火车站广场风景中,高欢在脑袋里寻摸良久,才终于找出八个字来形容这个骨架魁伟的男人: “天下苍鹰,浪子燕青。” 在拥挤着一万多人的火车站广场上,似乎只有他不为凡尘俗世所打扰,也许只有内心清明得宛若尘埃,才能落拓得像个乞丐。 高欢突然叫住他。 “有事?” “有点儿。” 高欢掏出五十块钱递给他。 “发善心?”破烂青年笑容很值得玩味,目光平和地看着高欢,既没有表现出过度的感谢,也没有像传说中的大侠高人那样视金钱如粪土,“五十块钱不是个小数目,在我老家,这足够我爹喝上半年的土制烧酒。嘿,你是没见过他喝醉那样子,整片脸全是红的,突然打个嗝,就跟金鱼在水里吐泡泡一样,满嘴的酒气喷出来,能把苍蝇熏死。” 高欢摇摇头:“要是发善心,我会给你一百。但我知道你这种人不需要。救急不救穷,我这五十块能救你的急,救不了你的穷。如果你真是个破烂扮相的骗子,我劝你一句,干这行实在没什么意思,大男人有手有脚,但凡有点活计好赖饿不死,操这行当,缺德。以前我也不信命运一说,但现在有点忌惮,遇见你也不是给你灌鸡汤,就琢磨着咱们男人甭说贫穷富贵,活这一辈子多少得有点儿血腥气,不能被草蛋的生活折磨得畏畏缩缩。当然,我说这些的前提是你确实是个骗子,你要真是有急用的外乡人,就当我这些话全是放屁。出门在外,多个帮手多条路。” 一直保持微笑的青年人没啥表示,这让好容易憋出一大段人生格言的高欢好不失落,心想着您就算真是骗子,好歹也鼓个掌叫个好捧捧场不是?谁知道这货也是个闷葫芦,掰扯半天话崩不出个响屁,就在高欢郁郁寡欢摆手走开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那个男人轻声说了句: “你借我五十,我欠你条命。” 028、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在街上转悠一天,也没打听到有用的消息,等高欢回到徐家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数九隆冬天黑得很快,走在路上不隔一米远都看不清人脸。不过老首都人民倒是极富娱乐情怀,不顾砭入骨髓的寒冷,就着小卖部外面昏黄的灯光,在塑料棚底下支起桌子打扑克。高欢站在背后看了会儿,觉得挺有意思,扑克牌上印有这时代著名的黄山风光。据说这种在牌面印画的风格刚开始在国内风行,只要稍微带点图画就能卖脱销。 后来有些走在时代前沿的人看着岛国动作片激发灵感,就在扑克牌上印着外国穿着三点丰乳肥臀的大洋妞,这无疑极度满足了九十年代男同胞们躁动的小情调,一经出厂,不用广告宣传,销量瞬间直逼伟大领袖的红宝书。 旁边儿的公园里有许多人聚在一起,高欢上去一问,原来是在练气功。 领头的大妈戴着个锅盖,说是能通过锅盖沟通宇宙信息,说完还不停地推荐高欢去练功,说他这样的年轻小伙子有悟性,没准儿能成为田大师一样的气功大师。 高欢对此哭笑不得。 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无疑步子大了点,让某些隐藏在封建迷信中的糟粕死灰复燃。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从来不乏各种教派,汉代有黄巾,元末有红巾,明朝有白莲教,清朝有长毛贼,但是自共和国成立之后,所有邪教都被无产阶级铁拳碾成齑粉。 谁知道改革开放后,这些东西又开始像毒草一样在华夏大地萌孽。九十年代初,是各种气功大师们最猖獗的一段时期。 高欢对这些外国魔术师早就玩腻的把戏没兴趣,无非是汉化版的魔术稍加包装,然后就变成各种神乎其神的法术,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国家不够开放,老百姓民智未开,没见识,某些野心份子就乘机浑水摸鱼欺世盗名。 等回到徐家,发现阿羞他们全都不见人影。 高欢赶紧跑去找徐橙橙,徐橙橙却把自己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他掀开被子,竟然看到徐橙橙哭得眼睛红肿,被单都湿成一片。 “你这是怎么啦?” “我怎么?我怎么不都是你害的吗?” “关我什么事啊?” “你别问我,你去问你的好妹妹去!”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高欢长叹口气,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她肯定跟阿娇和阿羞闹矛盾,女人可真是麻烦。 高欢刚走出徐橙橙房门,就被门外的徐达叫住。 “你还有脸回来?”徐达怒目金刚似的瞪着高欢。 “徐叔,橙橙到底是怎么啦?” 高欢不敢跟未来老丈人摆脸色看,即便心里一万个不乐意,明知道这老头对自己有成见,还是后辈一般恭恭敬敬地行礼,语气不紧不慢,倒是让怒火攻心的徐达有些自嘲一笑,没想到这小子的养气功夫比我还好。 “你跟阿羞有过婚约?”徐达问。 “没……”刚想说没有,忽然想到过年在家时跟阿羞的对话,只好改口说,“我们有口头上的婚约,不过你也知道,年轻人嘴上没毛,话赶话就说到那里了。”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认同她?” 徐达把话问到这里,高欢沉默了。 他喜欢阿羞么?喜欢。想跟她结婚么?没想过。从大青山回来后,他一直在避免自己在阿羞和徐橙橙之间做选择,因为他知道不管选择哪个都会造成另一个人的悲剧,所以他索性就把问题抛之脑后,对现在的他来说,这个问题是无解的,他谁也不愿意伤害。但是面前的老人非得逼着他在两人之间做出选择,他感到为难。 “不说话?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 徐达冷着脸说:“今天橙橙跟你爸他们聊天,说到最近要跟你成婚的事情,你爸有些惊讶,这还可以理解,因为跟橙橙也认识没多久。但是阿娇那个女孩的表现有些出格,她竟然跑到橙橙跟前突然打她一巴掌,并且嘴里很不干净,嚷嚷说橙橙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的臭表子,还说橙橙抢走阿羞姐姐的男人,就算这个男人是个比狗还怂的怂货,那也是阿羞姐姐的东西。倒是那个阿羞不吭不响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然后打了阿娇一耳光。” 听到这里,高欢的脸色就像跑马灯般连续翻腾过惊讶、错愕、伤心的表情。 徐达继续说:“之后阿娇就大叫着跑出去,你爸和阿羞跟着在后面追,没追到,那个满嘴脏话的小丫头应该是跑丢了,你爸他们还在找,我让徐顺也去帮忙叫人找了。” 高欢心里五味杂陈。 想着当那个蠢萌的少女听到徐橙橙满脸欢喜地告诉她自己要结婚时,心里应该比被大青山里那只草原狼咬一口还疼吧?她这人认生,而且内向,只有跟高欢在一起才欢实地像只布偶猫,面对外人的时候,永远是那么怯生生的,不会说一句叫别人难受的话。 她是那种宁愿自己被削得遍体鳞伤,也不会朝别人恶言相向的好姑娘。 当高欢被草原狼咬的痛苦欲绝时,有徐橙橙疼惜他,可当阿羞受伤时,又有谁疼惜她呢? …… …… 脸色阴沉的徐达极不满意高欢的态度,在听到徐橙橙被打之后,他没有表现出一个准丈夫应该表现出来的气愤,反而神色忧郁地似乎在思念另一个女人。这让徐达对高欢的观感一落千丈,种种过往愤懑接踵而来,想起徐洋的死,更加厌恶眼前站着的年轻人。 他想:“山沟沟里混出来的农民全是一副臭德性。” 对于徐达气势凌人的逼视,高欢无话可说,向他告辞后,就去找阿娇他们。 徐达在他奔跑的身影后面淡漠地说了句:“我在承德买了座房子,像我这样的老头儿,用不了两年就会彻底退下来颐养天年。所以我希望在这最后两年的公务生涯里过得开开心心,不想被任何可能引起我愤怒的事情打扰。如果你想拥有一个在婚礼上诚心祝福你婚姻幸福的岳父的话,那我劝你最好在跟橙橙订婚之日前处理好那个女人。否则……你是个聪明人,知道我要说什么。” 029、高欢,我饿 跑出徐家,高欢顿时被突然而至的寒风冻得打个冷战。 接连跑过几道街,都没找到父亲和阿羞,到旁边路人那里询问,也都说没见过,这让他急得直跺脚。父亲高求一辈子窝在老槐村那条山沟沟里没动弹,要不是惦记着高欢的安危,老到死估计都没见过绿皮火车长什么样,至于这更广阔更幽深的紫禁城,心里更是发憷。现如今被刁蛮任性的阿娇吊着跑,没准儿人没抓到,反而把自己和阿羞全都弄丢,虽然不怕他被拐,但旁边的阿羞却极吊人贩子的胃口。 共和国有的是打光棍儿的老男人,不愁阿羞这样苗条的黄花大闺女卖不出去。 “阿娇这丫头就缺教训。” 早就想把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小丫头教训一番的高欢加快脚步,多年培养的晨跑体格使他耐力强盛而绵长,又穿过几个拆迁的棚户区,终于在新修建的高架桥下面找到高求和阿羞。见到高欢的第一面,那个坚强得只肯躲在被窝里哭的少女泪流满面,扑到高欢怀中,哭着说: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要娶她……” “阿羞,我……” “我没关系的,以前跟你说结婚的事情都是在逗你,就像咱们以前过家家,你还记得么?在老槐村的时候,就数咱们两个玩得好,每天一放学就钻进麦秆堆里过家家,谁都看不见,那时你还脱掉人家的裤子看屁股了呢!” “阿羞,你别说了……” “真的没关系的,高欢。你能找到喜欢的人,我也很开心呀!都怪我,都怪我没能管住阿娇,她太任性。当时她打完徐橙橙我人都傻了,我怕徐橙橙迁怒你,就也打了阿娇一巴掌。阿娇当时突然就哭了,扯着脖子掉眼泪,哭得比我妈打她还要伤心。因为这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打她,我从来都没有打过她,她是我亲妹妹啊……” 阿羞在高欢怀里哭成泪人。 这是她出生二十一年来最伤心的一次。 高欢感到很自责,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废物。强大么?也强大,他能跟别里科夫谈笑风生,还将策动共和国史上最大规模的以物易物民间贸易。在可以预见的几年内,他的风头将盖过同时期的所有企业家。弱小么?也弱小,弱小到连一个单纯的农村少女都保护不了,弱小到中山王徐达指着他的鼻子骂农民都无可奈何。 人的一生,为什么要这么艰难? 他很想放弃,但是怀里女人的哽咽声使他更加坚强。他想起叶卡捷琳堡十点钟的列宁广场上那个英勇忠贞的老兵,想起贝加尔湖畔那个在匈奴弯刀下悍不畏死的老人,还有下午在火车站广场上那个迷之微笑的破烂青年,突然发现自己胸中充满豪气。 如果生活不艰难,我的人生又如何能璀璨? 这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谁也阻止不了谁发光,谁也阻止不了谁灿烂。英雄和平庸的唯一区别就是永不动摇的意志。 轻轻地拍着阿羞纤柔的脊背,手指传来二十一岁少女娇嫩的触感不禁使人心猿意马,不过现在不是精虫上脑的时候。他将父亲和阿羞劝回家,自己一个人去找阿娇。阿羞虽然不肯,但也知道自己在偌大的四九城容易迷路,到时不仅没有帮到高欢,反而成为负担。想通此节,她便反过来劝慰高求,轻声央求着这个把阿娇丢失视作给老高家丢脸的男人相信高欢。 黑夜越来越浓,附近街道里起了雾。 忍不住把衣领立起来裹紧脖子的高欢四处打量着,寻思小丫头可能躲在哪家的胡同里窝着。天气这么冷,她穿得也不厚,这个精明得不像是十六岁的女娃娃是不会跑远的。 又找了几个钟头,已经是凌晨四点钟。 高欢顺着和平街往西走,没走几步路,就瞧见一个兰州拉面店外面有一个黑影蹲着,走近一看有点像阿娇。 “阿娇,你是不是阿娇?” “哼。” 黑影发出一个简短有力的单音节。 高欢看清是阿娇的脸,忍不住板着脸说:“来首都学啥不好,非要学股小太妹的风气?你这一走把你阿羞姐姐吓得半死,连着我爸都差点心脏病发,你觉得挺有趣,是不是?你不拿自个儿小命当金贵东西,别连累你的亲姐姐!” 阿娇别过脸不去看他。 但是抖动的肩膀出卖了她。 高欢说:“冷不冷?” 阿娇说:“不冷!” 高欢说:“要真不冷,你能躲在人家做拉面的火炉旁边儿?” 阿娇扭过脸死死瞪着他,瞪着瞪着,两股晶莹的眼泪就从眼眶里滋溜落下来。紧接着,她就开始哽咽,嗓子里像是含了只青蛙,发出奇怪的响声。 “我冷,这四九城的鬼天气简直冷死啦!这儿天大的地方,除了干净白嫩的姑娘比老槐村多了点儿,要我看也没什么好的,这冷天气就叫人受不了!我才在大街上呆了一会儿,脚上就被冻出好几个冻疮,冷风跟水似的直往脖子里钻,再不暖暖炉子,你就得给我收尸啦!” “活该!” 高欢也是气在头上:“冻死你都不可惜!你这会儿想起阿羞的不容易啦?她一个小姑娘,带着你这么个拖油瓶来这儿人地两生的首都,你就不心疼她?打徐橙橙一巴掌,你的气是出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姐姐如何自处?你们住在徐家,她不得乘徐橙橙的情意?你打完,她还得巴巴地腆着脸去跟人家道歉,她心里能好受?” 阿娇被高欢指点明白,突然有些懊悔,但是不愿意在高欢面前露怯。 高欢见她不为所动,气得指着大街吼说:“你跑,你继续跑,我看你还能跑多远!” 阿娇挣扎着站起来,连看都没看高欢一眼,因为寒冷蜷缩着身体,扶着墙根就要走。 高欢赶紧拉住她:“小太妹,要你走你还真走呀?” 阿娇不说话,但是眼泪流的越来越多。许久之后,才蹦出俩字儿:“我饿!” “饿?就该饿死你!”高欢骂骂咧咧地蹲下说:“来,上来我背着你。” 阿娇乖乖地爬到他的背上。高欢背着她一直往东走,穿过和平街,穿过天安门,穿过王府井,也穿过徐家所在的那条小巷。他的嘴里仍然在不停地教训着阿娇:“你这个刁蛮任性的丫头,早就得好好让人给改改。桂花嫂十六年的扫帚都没能把你打乖顺,你咋就比头牛还倔?你打徐橙橙,还气你阿羞姐姐,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你一下惹哭了俩,这下开心了吧?我也是倒霉,怎么平白无故招惹你这么个小祖宗?幸亏你没叫过我哥,我没那福分,甭说下辈子,咱们最好下下辈子也别再碰见,免得犯冲……” 许久之后,阿娇看到前面炸酱面饭馆儿的灯光,那是高欢第一次来首都时吃的第一顿饭,她小心翼翼的问高欢:“高欢,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炸酱面?” 高欢不再骂她,突然温和地说: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