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年之美国梦》 前言:无法被侮辱与损害的人 我生日那天,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两个绿色的笔记本。一深一浅的绿色。她说:“你可以一个本上写诗一个本上写小说。” 我有些舍不得用。在去天津看望诗友的城际列车上,我终于打开了浅绿色的那本,对着车窗外翻滚的云彩,写了一首诗。 这是自城际列车开通之后我首次乘坐。有两年没去天津了。上一回还是天津诗会,住在一晚八十块钱的招待所里,晚上去礼堂朗读诗歌。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没有按照计划回北京,可正如我期待中的,我的生日是在海边度过的。我们一帮诗人一起在天津坐船出海。尽管大海是灰色的,阳光也炽热晒人,每个人还是很快乐。 发小寻来车站接我。我们直接去了饭馆——朋友们都已经在那里了。好几年没见的诗友们就像昨天刚见过,仍旧熟悉。 大家吃饭,喝酒,吃完饭散步去旁边的一家酒吧。夜晚的天津,闲适、亲切、有情调。 我拿出相机,拍了一张名为“天津夜色”的照片。从肉眼看去,天空是层层叠叠的蓝色。云与天空融为一体,分不出来哪里是天空,哪里是云彩。街道旁边的建筑物打着灯光,在夜色的映衬下,整条街道都像是浮在水里。 那是夏夜,我心中飘动着的柔情。 酒吧里我像往常一样点了杯自由古巴。打电话把另一个同样喜欢摇滚乐和诗歌的朋友叫了来。他来的时候,说:我们有六年没有见了吧? 哈哈,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二十,他十八。我们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在他开的摇滚小店里听音乐,聊天。凌晨四点,一起在马路上唱“三个脏朋克”。那也是个夏夜。他小店里的电扇呼呼地吹着,风仍是热的。那时他上高二。那时我刚出版第二本小说,梦想有一天能去美国看看。 他没变,只是多了一副眼镜。仍旧是穿着黑色高帮的allstar。他现在在读研究生,平时研究垮掉的一代。他的女友也喜欢诗歌。看着他们年轻的脸,我就特别开心。我感到庆幸,终于从青春期中全身而退。没有死,也没有疯。要知道,在某些时候,死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也许比起死,放弃自我和迷失自我更轻易些。 我想我也没变。“做不出卖自己的赢家。”《着火了怎么办?》里的台词。说得没错。 大家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在座的几乎就是我在天津所有的朋友了。我们见证过互相的进步,我们鼓励过互相的成长。我们现在——还年轻。说起刚开过的诗会,大家遗憾我没有到场。 夜里,我睡在发小寻的屋里。是间平房,极其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除此之外是cd播放机。 我仍然处在完全颠倒的时差中。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旁边的沙发上。她放了一张cd,直到天色发亮,鸟声叽喳,我才慢慢睡去。中午,蝉鸣将我吵醒。 我喜欢她的生活状态。每个人都需要一面镜子或者对比物,才能知道自己理想的生活状态和何时需要调整。她就是我的镜子。纯粹而简单的生活状态,就是我所欣赏的也是我将努力达到的生活状态。 有这样的朋友,我就觉得充实。我根本不再觉得孤独。 从天津回来的列车上,我与一个穿着军装上衣,有着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眼珠的年轻外国男孩坐在一起。他后来问我北京南站有没有地铁站。他很怪,像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他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香水味道。我闻出来,是我以前用过的那款白色香水,名字叫“rush”。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香水。天津到北京的列车上有那么多人。偏偏让我坐在了他身边。偏偏他用的香水是我用的那款。 我盯着窗外快速掠过的农田和建筑,闭上双眼。我没有与他或者与任何人对话的欲望。我可以自满自足。 我从未那么满足,并且幸福。从那时起,我将这部小说的基调定为:在荒谬的世界里,从未失去过信心与勇气的人们,最终得到了彻底和完整的幸福。 在此之前,他们遭遇过种种考验,见识过这个世界能给人们设置的障碍中最严厉的那种——以爱为名的考验。 创作这本书的期间,我也经历过我自身的“存在主义危机”。好在总有些人或事提醒我和修正我前行的道路。 是那些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带给我力量和信念。于是我决定将此书献给那些在孤独和逆境中拼搏和奋斗的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感谢一直伴随在我身边和心灵的家人、朋友和陌生读者。 阅读本书时适合听的十首歌 pyourhandssayyeah—overandoveragain radiohead—nosurprises mercuryrev—opus40 thesh—straighttohell adamgreen—emily gangoffour—damagedgoods hangonthebox—nowiwannasayapologiestoyou peterbjornandjohn—youngfolks efitzgerald—mistyblue m.ward—gettothetableontime 第一章 那时候我刚和上一位恋人分手,大概有三个月的日子一直痛苦不堪。那是个冬季还迟迟不愿离去的早春,天色总是忽明忽暗,总是阴天、多雨。 我常常就莫名地哀伤起来,觉得没人疼,觉得孤独。由于思念分手的男友再加上对未知命运莫名的恐惧,我经常哭。我常常哭着入睡,然后又哭醒,眼泪就像河水一样在我脸上流淌。后来我甚至都懒得擦了,让它自然风干。 在那些因想念他而睡不着的夜里,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你知道,这是规律,你每次都能将想忘掉的人忘掉,这次也肯定能。 在这样的心态中,只有恐怖片能打动我了。 看完恐怖片后如果吓得睡不着觉,我就打开电脑给自己连播三遍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后来,我去了趟新华书店,买了张斯大林身着戎装的海报贴到了墙上,面对着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好意思失眠了。 有部片子讲的是一位极其孤独的女孩,总是得不到她想要的温情和爱情,只有布娃娃作伴。最后她杀了她所有的朋友和喜欢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慢慢拼成一个人的形状,当她拼成的人躺在床上时,她令人心碎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并没有望着她。她哭了,然后慢慢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当她把眼睛放在那个人的脸上时,奇迹发生了。那个人活了过来,伸出手臂搂住了她。是出于共同的孤独还是感动?最终他们心意相通。 至少它给了我一个启发:如果没有朋友,就自己创造一个。 我开始迷恋上网络聊天。我发现了一个全英文的以音乐交流为主的网站。身边喜欢音乐的朋友都在里面注册听歌交友,我也不甘落后地注册了。 在那里我叫vanunu,1986年对西方媒体首次指出以色列藏有核弹头的前工程师的名字。 没有人看出这名字有何喻意,我的友邻里都是些摇滚乐和诗歌爱好者。 这一天,我刚登陆这个音乐网站,就看到有人加了我。在留言条里,他说他和我有共同喜欢的乐队,共同喜欢的作家,还有——共同喜欢的政治和历史。这最后一句话令我窃喜,随之而来就是一抹担忧。那种心情很复杂,像被人看穿了心思的小孩。这句话告诉我,他知道vanunu这个人。其实我知道他,仅仅是从报纸的某个小辞条里,觉得这个名字的读音很好听,如此而已。哪知后来我真的用了他的名字呢?我点开他的资料,brad,美国人,住在阿拉斯加,二十九岁,水瓶星座,已婚。没有照片。看着他这条留言,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他加我为好友了。可能比起被一个人了解的可怕,孤独是件更可怕的事吧。 我和brad聊上了,刚开始是互相留言,后来不过瘾,就互相加了msn。我们在msn上聊得不亦乐乎,他说他喜欢佛教,曾在日本学过禅。我们从文学聊到音乐,从电影聊到衣服,从毒品聊到香水,从家庭聊到军事,还有旅行和西藏。他说他爸曾经是海军陆战队队员,我说我前几天还刚买了一套关于介绍美国海军陆战队训练情况的dvd。我们的话题很广,几乎谈到任何话题都一拍即合,很有共鸣。 我的英语并不好,要深谈下去很困难。改天一上线,他居然跟我用中文说了句“你好”。原来他居然下载了个中文翻译软件。这简直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俗话。我们就这样你说句英语我说句中文,金山词霸对中文之星,你来我往,一聊就到天亮。 我所在的文学院管理比较松,有时候只有上午有课,brad没有工作,时间也很自由,我们常常从我的午夜聊到他那边的午夜。 我常常聊着聊着就“嘿嘿”笑起来,欣慰地球另外一边居然还有个人如此懂我。笑完就又感觉惆怅,这种看得到摸不着的友情令我感觉有些迷失。我像一只蛰伏在洞中受伤的野兽,沉默寡言,深居简出,连睡衣都不换。我慢慢消瘦下来,头发长得老长,捂了一个冬天的皮肤重又变得苍白,在上网的时候兴奋莫名,还经常自言自语,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简直就是神经病的前期表现。 玩摇滚乐的女朋友gia王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个挪威的电视台采访她,希望我能作陪。我说好吧。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就真的一礼拜不出门了。 摄影师是个年轻而和善的北欧男人,他跟拍了几天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如游泳的时候、逛街的时候、看演出的时候、坐在酒店的玻璃窗前侃侃而谈的时候。我的朋友在摄像机面前从容自得,而我则像一个蹩脚的演员,不是情绪不到位就是表情过于夸张。总体来说,我还是说了那段时间说得最多的话。 我渴望像游泳的时候,把头埋进水里,只听得到水花溅起的声音,周围一片安静,像空白,如果能这样一直游下去多好,不用跟谁说废话,不用想琐碎的生活,不用想土崩瓦解的爱情,就这样一直潜在温暖而凉爽的水里,让它包围我的身体,一直游下去。 走出游泳馆,头发还湿漉漉的,北京初春晚上的寒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噼啪作响,同时也灌进了我的脖子。我赶紧把头塞进羽绒服的帽子里。天是微微发亮的蓝色,时间还早,我们几个人站在游泳馆门口商量去旁边吃麦当劳,突然我感到万分孤独,吃完饭还要孤独地回家这样的事情变得无法忍受。我强烈地期盼这个采访能多拍几天,这样我就有人陪了——我被这种朴素又傻逼的想法吓了一跳,有那么几秒钟我甚至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知道我的朋友还有摄影师他们还在身边,是绝不能哭出来的。我强忍着这突如其来的泪水,把眼眶憋得通红。 “您是我的心灵伙伴。”在网络上brad打来这行字。 心灵伙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这个英语单词。他吓了我一跳,这是我一直在寻找却又不知如何称呼的词,然而却被他说了出来。 最后一天拍摄是在迪厅,那天是情人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安排去迪厅,可能要顺便体现一下发展的中国里主流年轻人的夜生活。去之前我就已经喝了几杯,快到迪厅时,一阵抵挡不住的头晕令我不得不坐在路边稍作喘息,四周都是手持玫瑰花的情侣和三五成行的年轻人们,我醉眼朦胧地看着他们。 不知何时我突然意识到旁边多出个平头方脸的男人,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见我看他,便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了?”我没搭理他,他继续问:“怎么了你?”说着,他就把手放到了我肩上,用像在哄小孩的口气说:“找个地方轻松会儿吧……” 刚开始我还有些理智,说不了,不用管我。当他再次重复并且试图紧紧抱我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挣脱他的手,边向迪厅跑边喊:“你是什么人啊,凭什么跟我说话?把我当什么人了?啊?你也配!” 一进门差点撞到那个摄影师,他怎么会站在门口?他笑嘻嘻地扶着已经明显喝多了的我,我问:“今天咱们拍什么?” gia王已经在舞厅中间跳上了。她跳得很投入,手扬得很高。摄影记者跟住她不停地拍,噼噼啪啪闪光灯不停地闪,周围的人都在看她。这音乐太弱智了,如果是平时我早就不自在了,幸好今天我喝多了,我冲进舞池,冲镜头竖了个中指。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总是怀疑那些在镜头前面侃侃而谈的人是不是他们本人。他们要说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要说的?那些被摄像机忽略的东西才是真相。就像刚关掉机器时脸上疲倦的表情,某个讽刺的眼神和忧心忡忡的精神状态,这些都不会出现在摄像机前,他们把它管理得很好,只让它在没人时才尽情流露。 拍摄结束后,摄影师说他明天回挪威。我们顺路,决定打一辆车回去。我们随意聊了两句,便沉默下来。过了几秒钟,他转过头来,轻轻地吻了我的唇。我微微地闭上眼,开始回吻他——不,他没有吻我,我也没有俯身过去吻他。这些仅仅是我的想象,被我戛然而止禁止再想下去的想象。我警觉地睁开眼,看到的是车座上铺着的白色椅罩。汽车缓缓开近宾馆的大门,终于停了下来。他侧过身子,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他说:“takecare.” “保重。”我说。 “再见。” “再见。” 他下车后我松了口气:我终于学会自控了。 若是从前,我肯定是要吻他一下的吧?或者还会要求去他的宾馆。没什么目的,就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是呀,比起无聊来,被拒绝的滋味儿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吧? 在这孤单的夜晚,我孤单地坐在出租车里,看着他孤单的身影走向酒店的旋转门。不,他不会孤单,明天会有摄影师与他同班飞机回国。既然如此,他便安慰不了我的孤独。 我挪到靠右边车窗的位置,把一双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车再次开动,快速而安静地驶过东长安街,驶过西单、军事博物馆和公主坟,转了几个弯,来到我住的大院门前。比起喧嚣、娱乐场所众多的北京东部,我还是喜欢西边。我喜欢西长安街上的建筑,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苏式建筑总是让人感觉有种厚实的安全感。在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博物馆。尤其是晚上经过那一片儿,侧头正好看到军事博物馆顶上的红星时,我总会感到心潮澎湃。 过了十二点,电梯已经停了。爬楼梯时想到网络那头还有我的心灵伙伴在等我,而现在正是他们国家的下午时间,他肯定在网上,不由得兴奋起来,连上楼都有劲儿了。那段时间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线:我美丽的花回来了。 我顿时心里暖融融的。这叫什么?这叫“心灵伙伴”! 我们聊得很投机。与别的聊天对象要求看照片和视频不同,brad从未让我给他传过照片。不过我的照片栏里总是放着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avid,美国某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讲师、作家。我们聊天时,我戏称他为我的老师。天知道他是作为我的英语老师还是文学老师,我们常常聊的都是文学,他经常在网上给我弹吉它。他挺漂亮,有张照片是坐在蓝色法拉利车里的。我总是传给他我的最新照片,从各种各样的自拍照到浴室自拍图不一而足。后来发展到我们对着摄像头手淫。 “我喜欢你的腰。”david说。 难怪他这么说,他们那边吃的脂肪含量比较高,所以电影里的人除了帅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长了一圈有点像游泳圈的脂肪。 有时候我洗完澡直接披着浴巾和他聊天,他夸我穿着的裙子漂亮,我说这是浴巾,结果这话又勾起了我们的情欲,两人再次重复一遍脱衣服调情的过程。 他说你来美国吧,等夏天我们学校放假,我带你到处去玩,还要喂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说。小孩子气的调情。可美国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请信。而david又无法代表他的大学给我发邀请信,此事就搁下来了,像我们说过的玩笑,没有再被提起。我们偶尔通电话,幸好我的手机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张国际电话卡的。david没有女朋友,他说他爱我,我也说过爱他。 还有个英格兰伦敦的喜欢摇滚的文身小青年,我们的交流往往简单粗暴,每当他上网我们就说些淫言秽语,彼此调戏一番。那时候我的英语突飞猛进,懂了许多实用的单词和短语,有些是用来自我介绍的,有些是用来交流增进了解的。没有一本教科书里有这么多涵义丰富的词汇,就算有也没有这样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聊天中学习英语,这句话果然没错。 有个比文身师有修养的英国男孩,当时他正在英国北部的某个城市上学。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在msn上讲了一个非常别致、不落窠臼的黄色小说,让我在自慰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xdx潮。光看他的英语叙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说,不是每个说英语的人都能把英语说好的,能说那么活泼又不下流的英语的人,仅此一位,因此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david的英语书卷气太重,brad的英语没问题,只是他太迷恋我,难免纠缠于语法和叙述方式,brad的说话方式太街头太摇滚乐,有股痞气。算起来,唯有他的英语完美无缺。可惜,由于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我像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似的沉迷于这种网络对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和这种方便顺畅又丝毫没有后顾之忧的性关系。这些关系里面,有些是单纯的性关系,有些是夹杂着爱与友谊的性关系,还有些没有发展性关系,就仅仅是朋友。我们通过网站认识,在msn上继续交流,诉说彼此的生活和爱情,互相出主意,没话说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各忙各的。 总体来说,在这个音乐网站上认识的人都还算有素质,在另外一家专门交友的网站认识的就比较不堪了。有位尼泊尔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个小时,就约了当天凌晨的约会。他坐了十六站地铁从他所在的东边的大学到达我西郊的家,鱼水之欢后此人仅仅休息了十分钟便坐地铁回去了,说是学校里举行运动会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离开,真佩服他的体力!后来我没有再约见他,因为那天为了约会我整整打扫了两个小时房间,还特意换了崭新的刚洗过的白床单,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说或诗歌类的书籍都扔到了阳台上,而他却只待了四十分钟。我躺在床单上想,至少两个月内不用换床单了。 总之,我可以随便和人上床。只要对方不认识我。 我有许多感情,却完全产生不了男女之爱。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对象,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作家和诗人们。我常常为他们写诗,假装他们还活着。 自从认识了brad之后,我经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avid了。 david欣赏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说这才是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丽塔》仅属二流。他说他还欣赏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发现他的欣赏口味也仅属二流。 我和brad聊音乐和服饰,他说在高中里面体育迷和朋克们互相恨对方。 “为什么?”我问他。 他解释道:“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体育迷们喜欢运动,讨厌颓废的生活;而朋克们厌恶平常的生活,觉得体育迷们没脑子,从来不思考,只知道锻炼身体。” 他还给我发来一首唐诗的英文版,说他很喜欢。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发现应该是李商隐的诗。我想了一会,该不会是那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吧?后来一想,不对,到网上一查,原来是这首: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电话时,brad被我糟糕的英语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译软件对我的帮助有多大,而那些该死的英语发音又是多么难以发出。震惊之后,他哈哈笑起来,说我的英语发音很逗。他很通情达理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让我付昂贵的手机费,这让我想起david,每次都是我给他打,他从来没给我打过。这样想起来让我有点不爽。在网络通讯还不够普及的昨天,我们只好用真金白银来打电话。 有一天,brad在网上说他妻子想和他离婚,还说他和我结婚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这种荒谬的想法吓了我一跳,随即而来的是种因为国力不够强大而产生的某种强烈的愤懑之情。用不着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吧?“不用,谢谢了。”我给他回了这一句。我当时肯定涌出来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国了。 brad也说这很荒谬。他说他没有这个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来的,可能是对他经常上网有所不满,主动要求离婚吧。他说他妻子和他结婚时还是“处女”,所以他想尽量为她负责。后来我见过他传来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温和得近于模糊,发福的身材,黄褐色的头发,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主妇。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有些同情她,其实同情什么呢?美国女人也不全是好莱坞明星,大部分人可能就是这么普通和平凡。 “我很喜欢佛教,以前曾经去过日本学禅,五月份时我打算去曼谷待一段时间,教英语,拜寺庙。我很想当和尚。小时候我喜欢写诗,想嫁给morrissey。青春期的时候是同性恋,吸毒、写诗、疯狂做爱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喜欢上了佛教。认识您真好,您可能是观音。” 我深深错愕,仍然被感动了,不由自主地对他说:“您真好。” brad开始称呼我为他的公主。我们的聊天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对我尊重而殷勤,而且很粘人,就连聊天的间隙我上厕所他都要叮嘱我快点回来。一丝不快闪过我的脑际,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于日夜颠倒,时差紊乱,我时常有种上天在上或神灵在看着我的幻觉。一切正在发生并通过我发生,这是一种再循环的感觉。真是既奇怪又荒谬。不,仅仅是荒谬。梦幻的气息笼罩着我,即使我言语粗俗,强烈的梦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没有吸毒,却随时能产生幻觉。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呢?我越来越瘦。生活的一半是梦境,就连醒着的时候也像在做梦。梦境逐渐超出了正常时间。 第二章 在妙趣横生的夜晚聊天和枯燥无味的白天学习中,春天来了。 我走在路上,走过一棵开花的桃树。白色和淡粉色的桃花纷纷而落,其中有一朵经过我的眼前,落在我的脚下。我弯下身,捡起它。然后放在手心,一路带回家。 我喜欢桃花。喜欢它的美,它的风尘。 在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时的阿飞和李寻欢在桃树下练剑。桃花纷然而落,落在他们宽大的衣袖上,落在春天潮湿的土地上,层层叠叠,此情此景,年老时的他们会回忆起来吗?曾有一个春天的夜晚,少年阿飞和他最好的朋友李寻欢在桃树下练过剑。 “你干嘛呢?”eric发来消息时我正拖着我那块基本上用来收藏展览的滑板在楼下宽阔的马路上努力进行平衡运动。那时是晚上十点多,河边的那条路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车经过。 “真酷。我年轻的时候也滑过滑板来着。”eric在短信里感慨道。仅仅透过文字,我都能感到他明显的羡慕与遗憾交织之情。 我想起david曾告诉我他上高中之前经常滑着滑板去上学,自从成年后他就把这东西束之高阁,好像它是只属于青春期的玩具。他说在他的国家里只有小孩会溜滑板。 我也太过于晚熟了,还在玩着这种青春期的玩具。也许是eric勾起了我对青春期的幻想,所以我突然对家里那块落满灰尘的滑板感兴趣了。不,也许更确切点说是他让我发现了青春的弥足珍贵,在他面前,我就像拥有了一大笔宝藏。上帝早晚会收回它,它是不受控制的,现在就是要尽力享受,可我总是把时间浪费在担忧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以后我回忆起来肯定会发现我年轻时难过的日子和快乐的日子一样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哎哟,还有什么比突然发现自己浪费了很多青春时光更可怕的事呢? “我一会儿给你打电话吧。”eric说。 但他没打。我给他发短信,他说困了。 “我觉得有点失落。”我告诉他。 “我明白。”他回。 你明白,你又何曾明白?david曾说过我们都是奇怪的人,他说他经常会想起我,但他从未询问过我的电话号码。还有谁像brad一样给我打过四百美金的电话?可是他也失去了消息。几天以后他给我写邮件说他已经到曼谷了,正在安顿生活。 第一次见eric时是在一家咖啡馆。朋友给我介绍说他是位剧作家。他从笔记本电脑前抬起脸,一张单纯的心型脸,蓝色的眸子,不算年轻,大概三十五岁左右,但眼神还算清澈。 “你好。”他说,向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笑容与他上一秒钟悲伤的神色形成强烈的对比。他的那个笑容让我发觉一个人即使在最痛苦的时候也有振作和表现美好的能力。因为这个微笑,我对他好感倍增。我也太唯心主义了。 他说他正在经历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大概是些感情事让他近期颓靡吧。听到他嘴里说出“存在主义”几个字,我像遭了雷劈般震撼,迅速把他引为知己。像我这样一个感到孤独的人发现了另一个人的孤独,剩下的事便是尽力让他不再孤独。 他曾说过:“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上帝,自己的创造者。我想用下半辈子的所有时间来找到那个创造我的创造者。即使白找也无所谓。” 他有太多奇思妙想,比如有天他突然建议我戒烟并把戒烟的过程写出来。“肯定特有意思,你觉得呢?有这么多人想戒烟都没成功,而你,一个一直抽烟的女孩突然戒掉了,多戏剧化啊。一定要把过程清楚地写出来,比如戒烟第一天的感觉,戒烟第二天的感觉……” eric给我打来电话,说晚上八点半开完会想和我见面。十点钟的时候他发短信说可以去他常去的咖啡馆找他。他告诉了我一个陌生的咖啡馆的名字,那个地方在城市中部的某条胡同里,平时我很少去。 出租车快开到的时候,他发来短信说他状态不好,不想见人,最好别来。我说没关系,看你一眼我就走,因为我已经到了。他说他不在,刚才就已经离开了。夜里的胡同光线模糊,让人看不清楚路。刚下过雨,地很滑,我打了个趔趄。 我依然走到咖啡馆门口,一路上期望能遇上他。我向咖啡馆望进去,里面没有他。他果然已经走了。 我想给他打个电话,但还是作罢了。我沮丧地走出胡同口,上了车。 从二环路打车回三环的家时,我一直在诅咒他,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真是反复无常。 就在快到家时,他又给我发来短信,说他郁闷,问我还愿不愿意去见他。我说没问题。于是我让司机掉头,重新去找他。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了。 我们在后海散步。我问他来中国多少年了,想不想家之类的问题。那夜月明风清,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夜里的风还是有些凉。 “可以去你家待会吗?”我知道他家离这不远。 他想了一下,同意了。 当我们走进他的房间时,他表现得局促不安。“真不好意思,这里太简陋了。”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房间,觉得他有点太夸张了。这是一套干净、整齐的二居室,没他说的那么差,这房间只是显示出主人很少在屋里停留。 他越过我,去收晾在阳台上的衣物。他的心情感染了我,我也不禁感觉稍微有点儿手足无措,像是个强行进入别人房间偷窥隐私的无聊的人。 “我在家里写不出东西,只能去咖啡馆。”他开口道。 “为什么?”我很奇怪,毕竟咖啡馆里人来人往,怎么可能安静下来写东西呢? “……我在家的时候精力无法集中。” 如果在家都无法集中精神,那在哪儿能集中?我暗揣道,同情地飞快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也感觉很尴尬,我们默默无语地坐了一会儿。 “有水吗?”我打破沉默。 他站起来,走向冰箱,然后端来一大瓶矿泉水。他递给我时显得紧张而惶恐,手都在微微颤抖:“只有这个。对不起,我一个人住,就没有买杯子。你直接喝吧。” 我把给他买的一瓶男款香水拿出来,“送你的礼物。” “谢谢。”他端详了一会,开了个玩笑,“不是假的吧?” “真的,是真的!”我解释道,“有天在商店里看到,觉得应该很适合你。” “哦。呵呵。”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看着他低头沉思的样儿,我也够难受的,这和我预想的亲密畅谈的情景差得也太远了。我不禁埋怨自己为何多事非要来他家。又待了最多五分钟,实在待不下去了,我说那我走吧,可能你更希望一个人待着。他站起来,把我送到门口,我走出楼道,看到一只白猫拖着它的尾巴慢慢滑过。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愤怒万分,脑子里只涌上一句话:愚蠢的人!正在我诅咒自己的弱智时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发来的:对不起,我不知道如何和人类相处,我不会交流不会说话,我觉得和动物在一起更舒服。 我靠!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于是我不客气地立刻回过去:对不起,我也是人类。是我无能,无法拯救你。别再和我联系了。 扪心自问,也许我并不是那种稍微好一点的人类。而他这存在主义危机也够严重的。有个问题开始在我脑中盘桓:他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是从哪儿开始的呢? 谁知道什么是终点呢?下一个人在哪里? 每个人都想找一个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来拯救自己。我根本拯救不了他。要拯救的恐怕不是他,而是我自己。我还怀着这样不现实的希望,那个希望就是希望有人来拯救我。 到底能不能找到呢?我估计成。 然后我就删掉了他所有发来的短信。 我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他叫蓝小脉,也喜欢诗歌,曾在网上读过我的诗,想与我见个面。我本不想见他,但他很执拗,说一定要见面。我最终同意了。 春日晴好的下午,我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在楼下等他。阳光暖暖地晒在我身上。我站在楼下,期待着与一个陌生人的会面。他穿过正在抽芽长叶的树木和几大蓬艳黄色的迎春花,远远走来。我向他招招手,他露出微笑,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刚才等待带来的不快立即烟消云散。我突然想,也许这半年来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今天心血来潮见了他。 我们一起走去附近的河边聊天。天气晴好,柳树正在抽芽,空气里到处都氤氲着春天特有的暖融融而潮湿的气息。我们互相凝视对方,情不自禁地吻起来。有个小女孩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看到我们,跟她妈妈说:“妈,快看,同性恋!” 我们互相看看,哑然失笑。他的头发长得比我的都长,披在肩膀上。穿着件朴素的天蓝色格子衬衫,看起来眉清目秀。而我,短头发,穿着一件白衬衫。那个小女孩是把他当成了女孩还是把我当成了男孩? 夜晚,我们一路在西三环散步。车水马龙,我们只是边走路边说话,走到哪里都不在乎。他莫名地依恋我。我们路过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饮料和吃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好像奇怪买东西需要花钱似的。待我追问,他羞涩地说他上学很早,十三岁就初中毕业了。之后的七年时间都在全国各地流浪,去过无人区,饿的时候就吃野菜和野果,走过一个月大山,把自己绑在树上睡觉。没有钱了就饿着肚子在建筑工地拉砖,鞋坏了就光着脚走路。他看到过大海、雪山、沙漠、草原和湖泊,与许多来来往往的过客擦肩而过。经历的坎坷一次次凭借着信念和朋友化危为安。 他绝对是个异类,绝对迷人。这个野性未驯的年轻人,这个不习惯大城市一直流浪的有着褐色皮肤和明亮眼瞳的男孩颠覆了我关于真正生命和生活的概念。我的身边从未有过这样的朋友。一个真正流浪过的年轻人。为什么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在网上没引起我的注意?看来有时候真得见面,见了面才知道到底什么样。 半夜,我们走回河边,去街心花园荡秋千。我坐在秋千上,他在背后帮我推秋千。月亮很大很圆。眼前的一切都像笼上了神秘而童真的色彩,像小时候。 “真希望能早些认识你,与你一起流浪。”我扭过头对他说。 “现在也不晚呀。”他微笑起来,又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们一起到春天的草地上奔跑吧!一起吃树叶吧!” “你知道树叶是什么味道的吗?”他对我讲他在无人区里流浪时没有食物,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树叶和野果。 “在云南时爬到雪山上我就想,如果只在雪山上活几天多好,能涂抹掉一生,还我洁净。” 那夜,我用笔记本电脑给他放了一部我最喜欢的电影,因为他说他以前很少看电影。我们像认识了很久,就算平躺在床上,也没有紧张之情。 和他在一起我一样寂寞。只是很平静。 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个与往常一样毫无奇迹的晚上,我坐在出租车里,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想去的,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无心打扮,但转念一想,出去混混也好。 一路上没开口的出租车时司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用辛酸的口气对我说:“一看你这样,就属于那种不好好吃饭的孩子吧?你看看你多瘦啊!” 我朝右看了看他车上的镜子:“不瘦啊!” “还不瘦啊?你多少斤啊?” 我估摸了一个数字,他说我看上去根本没有那么重。为了说服我吃饭的重要性,他甚至给我讲了半天他和前女友做饭的过程,直到我答应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吃饭,他才满意地闭口不言了。 那是一个一半中国人一半外国人的party。女主人是秘鲁人,一头微卷的黑色长发散发着万种风情,深褐色的皮肤和深褐色的眼睛又压得住阵角,为她增添了稳重。我在厨房里待着没事干,不时地伸手拿几块小点心吃。在阳台抽烟的是几位西班牙人,他们不时开玩笑嘲笑其中一位是同性恋。那个人也不生气。可能是因为他们说他是同性恋,我对他放松了警惕,还聊得挺好。末了,他们约我一起去迪厅玩。我最讨厌迪厅了,可今晚闲着也是闲着,没什么不好的。我同意了,准备向主人告辞。 我对她说我要走了,她突然指着坐在长沙发上的几个男人说,他们都不错,而且没有女朋友,你也可以跟他们认识一下。 “哈哈哈。”我笑起来,想掩饰我的紧张。 “martin!”她喊其中一个小伙子,然后侧过脸来轻轻地说:“他不错。” 他穿一件简单的深色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典型的日尔曼人的面容,长得很端正,也很可爱,但不过分。 我走上前,向他伸出手,“你好。” 他也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握了手。 “你是学生吗?”他问我。 “是的。我也写诗。” “哦?”他扬起眉,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问道,“什么样的诗?” “呃……”我想了一下,觉得就算说了他也听不懂,就回避了这个话题,问:“你呢?” “我是摄影师。” 西班牙人正在另一个房间等我,我回头看了一眼他们,对他说:“我们一会儿去跳舞,你来吗?” 他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进迪厅的时候,martin边买票边嘟囔:“唉,中国女人都希望男人给她们买票。”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帮我买票的打算。但听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停下了找钱包的动作。就让他误会去吧,就让他为他的想法买单吧! 那夜我们一起在跳舞的时候,martin要了我的手机号。最后,我一手拉着martin,一手拉着号称是同性恋的家伙,一路溜达到三里屯街。 “你的梦想是什么?”martin问我。 “上哈佛吧。”我踢着一块石子。 “你知道哈佛大学在哪吗?” “是在纽约吗?”我犹豫了一下。 他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很开心,“在波士顿!” “没所谓在哪儿,只要在就成了。” 同性恋男人的脸色开始阴沉起来,也许他并不是一个同性恋,只是我太先入为主了。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凝望着三里屯街。“感觉真好,像在飞。”我突然变得多情起来。 “你飞一个给我看看。”martin说。 对于他这样的俏皮话,我还是起了一点点的不快。那夜,他们看着我上了出租车,我没跟任何一个人走,也没带任何一个人回。至少martin有我的联系方式,同性恋家伙根本没要我的手机号。 几乎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进入了一种新生活。竖有一句诗:“也许你所看到的,就是你所想到的”。对一件事情的渴望太过强烈,愿望太过执著,它就会变成真的。 martin第二天约我看戏剧。那天夜里,我去了他的公寓。他当时和另一个人合租,他住在小屋里,他的朋友住在大房间里。 我们坐在客厅聊天。过了一会我开口了:“咱们睡觉吧?我困了。” 他笑起来:“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你够直接。” 我瞪着他,不明白我刚才那句话怎么就直接了。难道我来他家是为了坐在客厅聊天吗? 极不靠谱的事发生在那个周末的798。我和martin手拉手在798的大厅内乱逛,突然收到了eric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在哪。我说798。他说他也来。我说好。 五分钟后,我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eric,没想到他真来了。我发现他时他正在紧盯着我们,眼神中露出一刹那惊讶与伤心的表情。那肯定是没有控制住的表情。这也算得上是一场存在主义危机吧! 我向他走去,刚想开口,他便自言自语道:“没事。”我张了张嘴,接下来他说:“滚。” 我说“好”,就拉着martin走了。 这段时间,我几乎把brad给忽视了。我没有时间经常上网了,偶尔在martin家上网查一下那个音乐网站,我都有种负罪感。对谁呢?对brad、martin、还是david?我应该履行承诺,去泰国找brad吗?即使我不再爱他? 同时,我又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我对谁都没有责任。无论是对eric、brad,还是对martin、david。我对他们丝毫没有责任。每个人都选择了他们的生活。有些人选择抛弃了我,有些人选择暂时与我在一起。谁都说不好未来,谁都不知道未来。可笑的仅仅是有些人在抛弃别人以后还以为别人会一直站在路口等待。 brad源源不断地寄来印着泰国风光的明信片,每张都写满热情的话语,写满他的思念和期待。每一张明信片上都写着“我爱你”和“快来吧”。 我烦恼地把它们都塞进抽屉里不想再看。我甚至感到一种被催促的恼怒。 炎热的国度,佛教,寺庙。这是我对泰国仅有的一点可怜的想象力。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呢?或许,可以去海边晒太阳。 清晨,我陪martin去公司上班。他的办公室在一个小公园里面,风景不错。我们一起在他公司吃过早饭,我说要回家。刚走了几步,他就向我跑来。我惊喜地看着他,他说有东西忘在家里了,现在要去取。我还以为他是要送我到公园门口呢!我们走着走着,他顺手在地上的草丛中揪下一朵黄色的小花递给我。我接过来,小心地捏在手中,把它夹在笔记本里。 在我们认识不久后,martin就到外地去拍片子去了。他给我发短信说在黄河旁边散步,那河水的黄色让他想到了我的皮肤。 “宝贝,我们公司有个美国人说认识你,还老说你坏话,你认识他吗?”几天后,martin在电话里问我。 “什么情况?”我警惕地问。 听他说完我才想起来,几个月前我接受过一次关于“中国年轻诗人”的采访,当时那个记者很热情,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狂点头。 “最好的聊天者其实都是那种不怎么开口的人。”这句话来形容他果然没错。 其实他没对我干什么缺德事,只不过在msn上问过我几次低级下流的问题,向我要过裸照,因为我没有,因而作罢;半夜三点约我去农民扎堆的滚石喝酒(我拒绝了);并且顺便对他的同事,也就是martin讲了许多杜撰出来的我的坏话。 幸好刚认识他时没一激动做出什么以身相许的事来,好险啊。 “你要不要看我们当时的聊天纪录?我电脑里还有。”我问martin。 “不用。不用。他肯定想泡你没泡上,知道我们现在在一起就有点生气。别理他就行了。” 有天我们因为谁买安全套的事情生了气。那夜我睡得很不踏实,越想越生气。当第四次醒来后我再也睡不着了。我在martin的那张单人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亲爱的,别闹了!”他迷迷糊糊地说。我继续在床上扭来扭去,他突然伸手拍了我屁股一下。我一下子蹦起来:“干什么啊你?” “啊,对不起。”他醒了,揉着眼睛,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什么话都没说,走到了洗手间。过了一会儿我回到他的房间。 “你干嘛去了?” “我戴隐形眼镜了,我要回家。” 他叹了口气,把我拉上床。我已经冻得浑身发冷。他搂着我,“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打你的。我刚才可能还在做梦,不太清醒。” 我只好躺下了。 “我们要考虑一下以后的关系。不要着急下结论。这几天先别联系了。”他说。 我静静地听着,出于自尊,我回答:“好。” 一夜都没睡好。清晨明晃晃的阳光透过阳台穿进来。我感到一阵熟悉的忧伤和强烈的幻灭感,好像这两个礼拜的幸福都是不真实的。我再次觉得这是假的,而真的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为什么那么没有信心呢?我曾经主动追求,并至今抵抗消极。我不愿意等待martin对我们关系做出的定论。答案只有可能是继续或者结束。我不愿意分分秒秒都陷在“被决定”的状态中。罢了,也许是到了去泰国与brad见面的时候了。 我们一言不发地出了门。在马路边,他拉住我,我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别这样……”他说,还是在我嘴上印上轻轻的一吻。我说我走了。正好是绿灯,我径直过了马路。我打了辆车,司机问我去哪。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咬牙说:“军事博物馆。” 在我心情最乱和最差的时候,我都会去一些在我看来有着特殊意义的场所,以便让纷杂焦躁的情绪平复下来。 我根本不该去,我应该回家拿护照去大使馆签证,因为大使馆只在上午工作。实际上今天这种情况就像所有感官系统的脱轨,我的内心已经崩塌,我再次想起许多过去的事情,好像过去的噩梦又回来了。 我一个人逛着军事博物馆。高大的建筑物内正在办一个什么家具的展览会。几乎所有进场的人都是去看家具展的。只有几个外国游客和我一样,是来看那些跟军事有关的历史和文物。 我给宁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她也正在郁闷呢。挂电话时我还开了句玩笑:“千万不要让他们把咱们关进精神病院,病症就是‘妄想症’。” 晚上,我坐在房间里看书。电话响了,是martin。我望着那电话号码冷笑,没有接。等它终于静下来时,我才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 “嘀。”几分钟后,一条短信传了过来:“我想你。” 我没理他。 电话又响了,这次我接了。 “明天晚上来我家吧,我给你做饭。” martin做了一桌西餐,还买了红酒,点了蜡烛。吃过饭后,我告诉他我过几天要去泰国旅行。他有些惊讶,但还是表现得很得体。没有问我具体要做什么,只是说要好好玩,回来跟他联系。 我在网上告诉了brad这个消息,他兴奋至极。我却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不是做错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应该做些别的决定,我不知道。这太荒诞太像做梦了。 天下起雨。 martin给我发短信说:“看到外面那美丽的雨了吗?” 我想起萨特曾写过的句子: 我躺在地上 微风吹在我的脸上 远处有人正在吹口哨 此时天正下着雨 那是柔和而平静的雨 我给他回了条短信,说我要去河边散散步。 天是樱桃色的。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是霓虹灯映红了被污染了的天空。我撑上伞,下了楼。在河边坐了一会,打开萨特的《恶心》。有几滴雨掉到我的书页上,墨迹被洇湿了。我看了五分钟,太冷了,就撑着伞回家了。 第三章 闷热。 这是我的第一种感觉。我搭的这架飞机晚点一个半小时,入关又耗费了半个小时,我抵达曼谷时比预计晚了两个小时。我隐隐希望他生气地离开。但看到他站在等待的人群中时,我只好像一只慢慢踏向囚笼的羊向他走去。 黑衬衫,黑裤子,正如他早先所形容的那样。他高兴地向我迎来,很自然地接过我的旅行箱。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希望没人注意到我们。 出了机场,一阵热浪险些将我掀倒在地。出租车飞驰在高速路上。我和brad基本上没怎么说话,我把手放在出租车的座位上,brad按住我的手,我没有动。 汽车七拐八拐,停在一座白色的酒店前。酒店楼不太高,大概只有七八层,不是高级酒店,也不寒酸,应该是三星级左右。 房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小。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空调开着,还是感觉很热。落地才几十分钟,t恤已经被汗濡湿了。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一个澡。brad帮我把行李放在地板上,我从中拿出洗漱用具,进了洗手间。必须要多洗一会儿,利用这些时间思考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洗澡的时候我感觉事情有些让人头疼,很显然,我完全不喜欢他,而他很喜欢我。并且,他不知道我喜欢上了别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跟他在一起,在异国他乡,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看看一会儿能不能自己订个房间。如果不行,就第二天醒了再订。来之前,我们都以为可以睡在一起。现在看来,我不但不喜欢他,连容忍都无法容忍,做做样子都难。 洗完澡一出来,迎面就看到他正坐在床边紧紧凝视着我,吓了我一跳。 那夜,我们没有做爱。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身体,我任由他抚摸。然后他抚身向下,亲吻我。我想制止,又动不了。那种从未有过的魂飞魄散的高xdx潮令我完全无语。房间很黑暗,只有透过白色窗帘进来的一丝湿热的外面马路上的光。只有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身处何地。 他想让我吻他,我十分勉强,只好轻轻地碰了碰他的嘴唇。对他完全没有性欲,又不知道怎么才能不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我很累,想睡觉。”我只好这么说。 早上当我睁开眼睛时,接触到的是brad投入而若有所思的目光。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量着我。我吓了一跳,随即伸了个懒腰,说:“早安。” “我们一会儿去附近的寺里走走吧。” 我拿着一只蓝色的坡跟凉鞋和一只黑色的allstar球鞋问他:“我穿哪一双?” 他指了指黑色的球鞋。“我们需要走一段路,这双鞋会比较舒服。” 在宾馆的餐厅,我们简单地吃了西式早餐就出发了。 阳光白晃晃的。像维米莉?苏莲娜的诗里写的:“这白得耀眼的爱情,这白得耀眼的夏天,这白得耀眼的精神病。” 阳光照在身上炽热无比。幸好在出门之前就已经涂了厚厚的防晒霜。brad仍然穿一身黑,黑t恤黑长裤黑皮鞋,像在向所有人昭示他的身份:古怪的朋克与哥特的混合体。 他不停地抹汗,我也是。我们尽量在树荫下行走,这样凉爽些。在路上到处能看到在树下打坐的僧侣和个子不高、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也有各地的游客,西方人很多,基本上都是西方男人旁边挎着一个个子瘦小、浓妆艳抹的当地女人。刚开始我还挺诧异地盯着看一眼,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突然,我意识到,我与brad在别人看来会不会也很怪异?一个穿得很摇滚的东方女孩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西方胖男人,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关系?唯一让我舒心的是,我们各走各的,没有拉手或者拥抱。 走着走着,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胳膊看。“怎么了?”我问他。“在我们国家,女士都会刮去胳膊和腿上的毛发。”他说。 “我觉得这样挺自然。”我有些不快地说。 “头发才是自然的,这些不是。”他态度温和但口气十分肯定,对自己的观点胸有成竹。 大国沙文主义!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认识美只有一种形式,就是那种最粗俗的——他居然对此深信不疑,还要求我改变我原有的样子。我就喜欢我这个样子,他居然还挑三拣四,他以为他是谁呀? 我笑了,不想纠缠这个愚蠢的话题:“是吗?” 幸好他只是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如果他要是说出“这是文明人士的规则”之类的话我肯定当场就发飙了。 我们走到一座金碧辉煌、规模盛大的寺,这里应该就是拉玛一世泰皇所建的玉佛寺。他在前面带路,我很温顺地跟着他走。庙里不允许穿鞋,幸好今天听他的话穿了球鞋,系带凉鞋脱起来太不方便。 在佛像面前,我也跪下来朝拜。能看出来,他远比我虔诚。 寺里有一只大白猫,我抱着它待了一会儿。brad替我拍了几张照片。 后来,那些照片我再也没有看到过。 出了寺庙,他招手打了辆车,我们决定去吃午饭。这是市中心附近的一条街,巨大的、亮着广告牌的购物中心就在旁边。面对着英文和泰文的菜单,我把点菜权交给了他。我无精打采却努力振作精神,随着冬荫功汤、木瓜沙拉、炒肉和炸鸡块逐渐上桌,我决定要好好地吃一顿。 吃着吃着,真的开始高兴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能跟他好好玩上几天。哪怕我现在对他完全没有一丝超出友情的感情,我也不希望闹得不愉快。 “你想过几天去海边玩吗?我想游泳。听说这边有些岛不错。” “我不喜欢海边。”他一口回绝。 “我们可以游泳啊!”我想说服他,而他立刻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我不喜欢游泳。”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海边人太多,天气太热。他不喜欢阳光,也不喜欢在路上要花费很多时间。总之他想留在城市里。 我有些失望,但也没说什么。 吃完饭,我们慢慢逛街。到处都是人,路边总有铺满鲜花的水坛和善男信女们正在跪拜的四面佛。 我们选了家路边的咖啡馆,坐下来喝咖啡。我递给他一支烟,他说他不吸烟。他只是看着我吸。我心烦意乱,吸得愈发多了。 闷热潮湿的天气和brad热情而直接的目光让我感到呼吸困难。我使劲喘了几口气,仍感到一阵胸闷。 回到宾馆。又是默默无言。如果我的英语够好,或许我可以把气氛搞得融洽些。但现在这种状况,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我并不是跟他生气或者对他有意见,有时候我只是无话可说,我开始害怕与他单独处在一个空间,因为我总是需要解释为什么我不开口。 “我觉得你像是我的兄弟。”我看着他,突然感到一丝柔情。他也有他的可爱之处啊,我应该对他好一点,别这么粗暴。 他却被激怒了,跳到床上质问我:“为什么你们都说我像你们的兄弟?” “呃……”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就是随口一说,谁知道还有人也这么跟他说过呢?我连忙解释道:“因为你很可爱。” “可爱?!我讨厌可爱!”他暴跳如雷,冲我嚷嚷道。 我又无语了,向他解释半天,可爱这个词不代表愚蠢。他终于平静下来。但是看得出来,我的话仍让他很伤心。他仍然一副受了伤害的表情。 “我们需要谈谈。为什么我感觉你这么冷漠?”他盯着我,终于开始问出这个我一直拒绝想,也从未给过他真正答案的问题。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brad,我想告诉你,”我搜肠刮肚,努力回忆所有我学过的英语单词,最终还是选择了最普通的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当朋友吧。” “不!我们不是朋友!你跟我说过你爱我的!所以你来了泰国!为什么现在变了?”他紧紧盯着我,每个词都清晰有力。 “我……”见光死怎么说?我的大脑迅速转动,想找一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词。 见我无法回答他,他怒目圆睁,像是要用眼神把我杀死。从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失去爱的惊惶、痛苦与愤怒,几乎像火焰般冲我燃烧过来,我已经能感受到它那危险的热度和力度。 我在旁边订了一间房。我想这样可能会好一些,保持些距离,大家冷静一下。 brad看起来既疲倦又伤心。他对我说:“我并不很想与你上床。”见到我惊讶的神色,他又补充道:“真正的乐趣都不是能从做爱中得到的。我更感兴趣的是像以前一样,能跟你无话不谈,我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我可以忍受没有性的爱,但绝对无法忍受没有爱的性。” 晚上,我睡在自己的房间。与brad的房间格局一模一样,只是床和洗手间的位置对了个个儿。我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中午,他来到我房间,说要跟我谈一谈。我们说着说着就又吵起来了。 我说:“我想一个人走走。我要安静一下。我们可以过一会儿再谈。” “我可以陪你。”他说。 “不用,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他跳起来,冲到门边把门反锁上,“我必须要跟你谈谈。” “谈什么?”我看着他的举动,不耐烦地挑起眉头。 “谈你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要一个人待着!” 我恨自己无法坦诚地告诉他我爱上了另外一个人。我更恨自己将自己逼到了这个境地:既无法走,也无法留。我在心里苦苦哀求他:让我安静一会儿吧。 “如果你走,我就自杀。”他立在墙边,几乎是在尖叫。 “随便你!”我说。我真不怕别人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怎么可能有人用威胁的方法来爱呢?爱情恐怖分子!他在我眼前如此虚张声势,脆弱无比,简直可笑极了。 这个长得像一头熊一样的穿一身黑的美国男人简直既愚蠢又危险。 我盯着房间那扇关闭着的玻璃窗,在思考如果从三楼跳下去会不会跌断腿。那扇窗户目前对我来说就代表着自由和光明——是我遗失了的自由和光明。我真茫然,我他妈在做什么?我来这里,不是想用英语吵架的,不是要验证这世界有多么可怕的,但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我无法强迫自己爱一个疯狂之人,更无法接受对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不但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也不知道什么是法律! 我打定主意,清楚地开口道:“我宁可从窗户跳下去,也不会爱你。” “如果你走,我就死。”他固执地又说了一遍。 我情不自禁地苦笑了一下。这件事可笑就可笑在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双方都是真诚的,都希望对方明白并且接受自己的态度与底限,并且毫不妥协。 他看到我的笑容更觉得愤怒,忍无可忍下“砰”地一拳向墙砸去。我吓了一跳,随即觉得自己万分可笑。简直比他还要可笑。我处在相当不利的地位,首先从体力上来说,我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他失去了控制,想要伤害我的身体,那简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觉得自己特无力。与他的激情相比,我的漠然态度就连自己都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我会对一个曾经付出过感情的人(哪怕仅仅在网上)如此无情?为什么他会对一个仅仅在网上付出过感情的人如此在意?这难道不是验证了精神交流的不确定性和我性格的缺陷吗?没有一种快感和冒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事已至此,我只想走,只想离开这间可怕的屋子,只要离开这个变态的人。 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我们都累了。他坐在离门较近的墙边的地上,我也在电视旁边坐了下来。 “我得上趟洗手间。”他有力无气地开口道。 “那你去吧。” “你别走啊。” “嗯。” 他进了洗手间,锁上了门。我立刻冲到了门口,颤抖着扭开门,逃出了屋子。我顺着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下去,心跳不已。他听到了动静,离开了厕所,紧跟在后面向我追过来。一瞬间,我以为我置身于某个恶劣的三流恐怖片中。 门口就有一辆出租车。“去市中心!我要去网吧!”我跳上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 司机开车的时候,我不住地扭头向后看,生怕brad也打了辆车追踪我。车流的灯光闪作一片,我根本看不出哪辆车上是他。 司机将我放在一条繁华的夜市街上。 这里灯火通明,像另一个世界,让我目不暇接。有人在摆地摊,卖衣服、鞋或者别的小饰品。歌声、笑声、闹声不绝于耳,又恍若隔世。到处都是寻欢作乐的外国人和当地小姐。我手里拎着包,身上的超短裙还来不及换。这么热的天,我还感到大腿冷飕飕的,就像没穿衣服。 万般无奈中,我试着给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打电话。对方接了电话,“我有麻烦,我是中国公民。”我冲着电话喊着,差点结巴起来。“怎么回事?”一个中文说得并不利落的女人问道。 “是这样的……”我简单诉说了一遍过程,“我需要您的帮助!我明天能不能去趟大使馆?我怕他还纠缠我。”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啪!”我气愤地挂了电话,这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吗? 太多的不怀好意的眼光向我聚来,不时有人跟我用英语或者泰语打招呼,也许他们认为我也是当地人,我一律厌恶地瞪过去或者装作没听见。真像恐怖电影一样,中国大使馆是指不上了……为了镇定,我点了一支烟。 我不想回宾馆,我们住在同一个宾馆,我害怕再次看到他,再次用英语谈感情,再次用英语吵架。害怕再次失去自由。 我跑到一家开着的网吧,上去看了看我经常浏览的中文诗歌网页,查了查邮件。没什么新鲜的事,我却感觉恍若隔世。 我又打车回来了。刚到楼下,便看到一个人抱着臂膀,神情沮丧地倚在路边的墙上发呆。是brad。一瞬间,我心软了。 我向他走过去,步履轻快。在这一秒钟内,我是主动的,是自由的。 他看到我,一刹那流露出完完全全幸福的表情。 我看到他的神情,不禁有些怅然。 “我们散散步?”我提议道。 他点点头。我们向前走去。在这个像所有闷热的夜晚一样闷热的夜里,听着未知种类的虫鸣,我们步伐一致、不快不慢地向前走着。我们路过爬满蔓藤类植物正在开着白色花朵的矮墙、热闹的饭馆、几家小小的二十四小时超市。 在其中一家门前,我停住了脚步。他明白我的意思:“进去看看?” 我在这家超市里买了些不需要买、买了也无妨的小东西:一瓶色彩艳丽、塑料包装的果汁,一盒深蓝色包装的口香糖和一袋巧克力糖。如果不是知道不合时宜,我甚至想买几枝花。 第三天下午,他来我的房间找我。我看到他胳膊上缠着绷带,身上还有血迹。“怎么回事?”我追问他。他含糊地说,他昨天想自杀,把手腕割了。我想去摸,他缩回了手。 他堵在我门口,让我退房,和他一起住。我说不,我想自己住。 “我们去海边吧。”他作出了妥协,“你不是想去海边吗?那我们就去海边吧。” “我想回去了。”我黯然道。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什么时候?”他急切地询问。 “越早越好。”我说。 “不!不要走!”他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开始用他已经受伤的胳膊捶打着墙壁。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说,不要再伤害我。服务员在楼道里看到我们在吵架,打电话叫来了警察。 我对警察说,没事儿。他们走了。他倚在墙上,目光迷离而悲伤。 “你是我的恶梦。”我说,“我永远也不原谅你。”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锁上房门,想该何去何从。我想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我想回北京。但我的机票是两个星期以后的,我还得在机场改机票。我理解他的心理落差。他期待已久的“心灵伙伴”对他是如此冷漠和嫌恶。并且还藏有一个真正的理由,那就是她已经爱上别人了。在来曼谷之前,我就知道会有太多像骨牌效应的事情发生,不过本着“可为不可为”的态度,我仍然来了。而我真的无法改写这结局。 我的大脑一片纷杂,为了抑制不必要的胡思乱想,我来到浴室,开始洗澡。当我收拾整齐准备出门的时候,我发现门缝里塞着一堆碎纸条。我把门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曾经给他写的信。 这倒减轻了我的负疚感。我一下子蹲下来,把那些碎纸条仔细地、一张张地从地毯上捡起来,揉到手心里,然后站起身,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扔进了洗手间的垃圾筐里。 我躺在床上,感受着空调给这房间带来的凉爽的温度,白色窗帘外面的世界暂时与我无关。我盯着那扇门,突然又有些惊慌,万一一会儿brad来找我,又要“谈谈”该怎么办?不行,得离开这个房间,到外面先避一避。 我打车到市区的购物中心。这里到处都是游人。阳光炽热,天气发白。多么令人绝望的天气啊,简直像世界末日。我一个人,孤单而惊惶。 这酷热的鬼天气再加上失魂落魄,我感到浑身无力。一眼看到了星巴克的标志,我走进去,买了杯咖啡,坐在户外的椅子上,点了根烟。 阳光劈头盖脸地浇到我身上,坐在室内喝咖啡的人们大多悠闲而轻松。我徐徐吐出的烟雾,像把自己笼罩起来,整个人都像被烤焦了一样,几乎汗流浃背。 喝过咖啡,我走进那家百货公司。漫无目的,只想打发点时间。百货公司的顶层有一家电影院,我买了一张票,坐在电影院里看了starwar3。电影演了什么,我几乎没看进去。但只有在看电影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心才是平静的。 看完电影,我打车回宾馆。随着出租车越临近那家白色的宾馆,我的心越紧缩得厉害。像是面临无可推托的、不可挽回的结局一样,我怀着兔死狐悲的心情,按了电梯,上了楼。 不知是我太过敏感还是事出有因,我发现前台的男服务员盯着我看了几秒钟。就连我走进电梯之时,都能感觉到他的目光紧紧地贴住我的后背。而当我转过身来,他却又低下头,像是在忙活别的事儿。 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找了半天,才想起出门前一直把手机放在洗手间里充电。 “你怎么不接电话?”那头传来martin焦急的声音。 “我刚才把手机放在宾馆充电了。”我解释道。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放松下来。 “你怎么了亲爱的?我很担心你。我给你打了一下午电话,还以为你出事了……” “我还好。”我说,“我晚上就去机场,看看能不能立刻回北京。” “为什么?你不是说要在那里待几个礼拜吗?” 我这才想起来,他并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只知道我是去泰国度假,这行程是我在认识他之前就定的。他甚至有些佩服我的独立。如果他要知道这过程,估计早就急了吧。 “发生了一些事情。” “……好。”他想问我为什么,但又欲言又止,“等你回北京再说吧。我来机场接你。” 他的电话给了我一丝安慰,挂了电话后,我又开始收拾东西。外面下起了大雨,天色昏沉,电闪雷鸣,像是我的心情。这就是热带,前几分钟还是烈日当空,后几分钟就突然下起雨来。 一切收拾妥当,我轻轻扭开房间的门,冲brad房间的方向警惕地看了一眼,发现没什么动静。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下楼。我用尽量自然的声音对前台说,我要订一辆去机场的出租车。 车在十五分钟之内就到了。这十五分钟里,我不敢坐在大堂,生怕brad突然进来或者出来会看见我。如果是这样,我就走不了了。我紧锁房门,注视着我的手表。 车子停在宾馆外面。 大雨滂沱,车窗上布满了水珠,我神色黯然地望着窗外,窗外的风景一片模糊。只有空调呼呼的声音和汽车轧过街道溅起雨水的声音,压抑而沉闷。别了!我只停留了三天的曼谷。我的心跳得飞快,暗暗祈求车子快点开,快点,再快点,一旦到了机场,我就安全了。 哪知,司机突然接了个电话后,调了个头,就往回开。 “怎么回事?我要去机场!”我差点跳了起来,用英语冲他吼道。 他看上去也焦急不已,想解释,断断续续地说了几个英语单词,又用泰语重复了几遍什么。最后就沉默下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开车。我迷惑不已。 十分钟后,车子又开回到那座宾馆,我差点就要晕过去了。简直是噩梦又回来了。我居然又回到了这座宾馆!司机说了句什么,就下车进了宾馆。片刻后,他又回来了,另一个女孩也跟着上了这辆车。 “你好。”她一上车,就向我打招呼。是台湾味儿的普通话。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她。据她所说,这辆车是她订的,刚才司机把我当成了她。走到半路接到宾馆的电话,才又开了回去。 原来是这样。我如释重负。 “你在曼谷是旅行吗?”她问我。 “是的。”我用轻松的语调回答了她,然后反问她,“你呢?” “我已经来了一个多月了,是来这里旅游的,现在去机场接一个朋友。” 车子终于开到了机场。我们告别。我举着机票,到处寻找“中国国际旅行社”的招牌。这张机票简直是我重返正常世界的通行证。 算我幸运,还有半个小时国旅就下班了。我在他们下班前换好了机票。我想立刻给martin打一个电话,但此时,也许我最需要的就是喝一杯咖啡。我走到离我最近的椅子坐了下来。 “你怎么了?”一个悦耳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来,并且是中国话。 我抬起头,一个背着行李的高大男孩正站在我面前,关切地看着我。我往左右看了看,意识到他是在问我。 “我……今天晚上回国。”我扬了扬手里的机票,“你呢?” “哦。”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下手表,“我和你一个航班。咱们的飞机还有一个小时,要不咱们去旁边的咖啡馆坐坐,休息一会儿吧。” 我感激地冲他笑了一下。在国外遇到中国人,感觉真好。 电话突然响起来,我看了一眼,是brad。我没有接。片刻后,一条短信发了过来。是他向我道歉的短信,问我在哪里。正在看着,突然,电话又响了,吓了我一跳。这次是martin。我接了起来。 “怎么样宝贝?机票换好了吗?” “我今天晚上就回北京!”听到他的声音,我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亲爱的,太好了!我晚上去接你!” 刚挂了电话,手机又不厌其烦地响起来。还是brad,他一直在给我打电话。我不接,他就给我发短信,向我道歉,问我在哪里,一条接一条,我的手机隔几分钟就响一次。我关了手机,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 我们走出机场抽烟。雨已经停了。空气中夹带着一丝清新的凉意。天边覆盖着几缕淡橘色的云彩。三天。这是我来到曼谷的第三天,感觉却像是过去了几年。 martin来机杨接我。我一见到他就冲去过,与他紧紧搂在一起。再次见到他,简直有些恍若隔世,一股幸福感立刻涌了上来。我搂着他坚实的肩膀,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 回到家,扔下行李,洗过澡后,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睡着睡着就做了一个噩梦。我在饭馆上厕所,有人敲门,我就打开门,吓了我一跳,原来是个外国小流氓,我发现这厕所像一间房子,他要进来,我很害怕,我知道他想强xx我。我让他出去,他真的出去了。于是我也走出去了。刚出门,他就把我拉到一边,那里有他的四个同伴,他们都在那里不怀好意地盯着我。我问那个人他们在这里想干什么,他生气了,脱下了外衣,开始打我。然后我就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我跑出去,让别人去叫警察,但每个人都不紧不慢,我特着急,特别生气,并且绝望。因为martin也在里面,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他。 下一个镜头是martin的喉咙上中了一枪。当我哭着向他跑过去时,他睁开眼睛,对我说了一些话,他最后一句话是:“无所谓。” 后来放在我面前的是martin为我写的一大本子的信。他说到了我们的朋友,说得很精彩,并且是用中文说的。后来他就死了。 第四章 我们又踏上去远方的旅程。一想到要离开冰天雪地的北京,我们都长舒了一口气。 飞机上。我的头隐隐作痛。martin在看一部欧洲电影。我翻遍了飞机上的免费杂志。百无聊赖时想看小说,找了半天才想起来书都放在了托运的行李箱里。接下来的时间没法看书,这让我有些后悔。 我拉拉他的胳膊,想跟他聊会儿天,哪知他看电影正看得入迷,不耐烦地把我的手拨了回去。 我又拉了拉他的胳膊。“干嘛呀?”他说,眼睛还盯着屏幕。 “聊会儿天吧。”我说。 “看完再聊。”他漫不经心地说。 “那我现在干嘛呀?”我有些上火,语气开始不耐烦起来。 “这电影很有意思,你也看吧。”他终于肯把眼睛从屏幕上调过来,换到我的脸上,不过目光还有些不集中。 “不,”我拖长了声调,不知道为什么,一种熟悉的情绪开始上来了,那好像是种强迫症,一旦涌上来,根本压不下去,我强调道:“我就想和你聊天。”其实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要聊天的兴致了。 “呀,你别闹了,你安静一会儿行不行?” 类似这样的对话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总是我由于无聊开始想和他对话,而他正沉浸在某种事件或娱乐中懒得回应我,接下来他就会指责我不能自己安静地待着或者寻找自己的快乐,而我也会从反驳到愤怒,争吵就这样一次次地发生了。 这次也不例外。我们冲彼此嚷嚷起来,我抓住他的胳膊不放,可他的劲儿很大,被我打断了看电影,他的火气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他盯着我,口气坚决地地对我说:“你别烦我行不行?” 我愣了一下,无言以对,一下子就哭起来。我站起来走到后面的空座位上用杂志掩着脸开始哭。 他根本没理我,把耳机戴上接着看电影。 飞机上的人不多,机舱后面一大半都是空的。我们就坐在机舱后排,但这样的吵架仍引起了一些旅客的侧目。 我哭得很伤心,都忘了为什么而引起的吵架了,只觉得伤心难耐。 下飞机的时候,我去了洗手间,发现眼睛已经肿了。我们互相不说话地走出机场。这里是晚上了,一股熟悉的热气扑面而来。 机场外面竖着一棵巨大的圣诞树,许多颗小灯泡在亮晶晶地闪烁。我抽出一支烟,点燃。martin看着我烦躁地在吸烟,走过来跟我道歉:“对不起,别生气了。我们好好玩吧。” 我其实还在生气,但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心立刻就软了。他轻轻地抚摸我哭肿的眼睛,我突然发现他的胳膊上有两道红肿的印子,“啊?这是我刚才抓的吗?” “嗯。”他苦笑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捧起他的胳膊心疼地吹了几下,“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刚才我那么使劲……” 他立刻原谅了我,向我露出笑容。他是我交往过的男朋友里脾气最好的一位,就是特别固执,有时候像机器一样死板。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跟他吵得不可开交。martin说我是他见过最固执的人,其实他也是我见过最固执的人。我们是相互的地狱。 我们住在一家家庭式旅馆中,在曼谷城中停留了两夜三天。听说这家店已经营业了二十年,很有接待外国旅客的经验。价钱还算便宜,折成人民币大概八十块钱。旅馆旁边的路正在整修,尘土飞扬,非常北京。 房间不大,有一张床、衣柜和一张写字台,连电视都没有。上厕所和洗澡都要在走廊的公共浴室,幸好人很少,洗手间很干净。房间里也可以无线上网,楼下就有按摩室和网吧,像是躁动的大海中一座风平浪静的小岛。 曼谷像这样的家庭式旅馆有许多,和宾馆不同的是它们更能让远方的客人感到放松和亲切,旅馆里还可以提供饭食和酒水饮料,也可以与旅馆的服务员们一同在客厅(也就是一楼的大堂)里看泰国电视剧。因此这样的小旅馆更受欧美旅客的欢迎。然而,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一般中国旅客在经济有保障的情况下肯定更青睐标准的宾馆。中国旅客出门在外基本要求是房间干净舒适,服务方便周到,而并非要尽快融入当地人的生活,因此他们更会选择宾馆,甚至是连锁酒店。 如果我有钱,或者我自己来,我一定会选择坐落在湄南河畔的半岛饭店。出门旅行,我不希望自己还要为了居住环境发愁。酒店最好有二十四小时的无线网络和通信设备,有二十四小时的热水,最好能像在家里一样安全、舒适、方便。 第一天夜里,我没有睡好。蒙眬中一直听到有动物的嘶鸣,时断时续,像是有野猫叫,又像是隔壁有个幽怨的女子在抽泣,令人毛骨悚然。martin早已睡熟,我怎么也睡不着,短暂的几次睡着后又被惊醒,那声音迟久不散,甚至有越叫越响的趋势。有几次我从床上突然坐起来,想要寻找那声音的来源。 梦里梦到那些路,包括从机场打车到旅馆里路过的曼谷大王宫与玉佛寺下的广场上纳凉的人们。 不知道我是几点睡着的。那夜我睡得很香很沉。也许是因为空气清新或是在异地的新鲜感,清晨八点左右,我毫不费劲地醒了。从镜子里,我发现我的脸稍微有点肿。 天气湿热。曼谷的年平均温度是摄氏二十八度,十二月的平均温度则是摄氏二十四度。 吃过早饭,我躺在旅馆的床上看毛姆和伊凡?布宁的小说。他们各有各的好,毛姆就是太聪明,让我不喜欢,小说写的太像小说了;布宁则像忧郁的英式歌曲,让人郁郁寡欢,可我喜欢他写的绮绚的俄国农村风光。 下午我们去逛街。在路上,有两个晒得棕黑的泰国男人冲着martin喊“luckyman!luckyman!”,我们都以笑作答。我问martin:“他们什么意思?难道他们把我当成泰国人了?”“你想得太多了,宝贝儿,可能他们只是觉得你很漂亮。”“那你真的是luckyman了!”“是啊,我是luckyman,有你在身边。”说着,他用他汗津津的胳膊搂紧了我。 我们相拥着去码头坐渡轮。码头周围的环境非常幽静,巨大的树木随风沙沙作响。我坐在码头的台阶上,观察地上爬着的小虫子。十几个与我们同样在等渡轮的人分散在四周,吸烟、喝饮料或者低声交谈。 湄南河的河水肮脏浑浊,像是磨成粉末的菜头色,不时漂来塑料瓶之类的垃圾。我们坐在快船上,看着沿途的庙宇、建筑、教堂及海航公司。 夜晚的曼谷灯光闪烁,到处是各种肤色的游客。穿着休闲装的大块头美国人,优雅消瘦的法国人,体格壮硕的德国人,以及看不出国籍的西方人。行走在他们中间,我不由自主地寻找那些曾经走过或看到过的建筑。有时候,我以为我曾来过某条街,再仔细观察一下,发现没有来过。 夜影绰绰,热带的气息如影随形。随处可见的芸芸众生们,偶尔可以听到的家乡口音。 在小吃街的夜市吃晚饭时,由于没座位,我们不得不和两个食客拼桌。他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通过聊天,我们得知他们是西班牙人,应该是夫妻。 martin与男旅客聊了几句。大家都对来这里旅行得到的享受赞不绝口。我们的菜陆续上了。男旅客突然对martin说:“youarealuckyman.”当他第二次说这个句子时,我们终于问他为什么。 “因为你和她在一起。”他目光闪烁,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指了指我。似乎我是一件货品,或是我根本听不懂他说的话。 这次,martin不得不尴尬地笑起来,说:“谢谢。” 坐在那个男人旁边的中年女人开始沉默,并面带愠色,像一切在面对这种棘手的状况的妻子所做的一模一样。 我点上一支烟,微笑着对那个萍水相逢的男人说:“谢谢。” 告别了那对奇怪的西班牙人,我们手拉手走到另一条街,打算小酌几杯。 夜风吹动我那条橙色与粉色相间的斜肩长裙,丝质的裙摆温柔地拍打着我的小腿。殷勤的、穿着制服的年轻服务员们到处走动,天色美丽至极。在落日过后的几个小时内,在真正的黑夜到来之前,天空仍然会有层淡淡的浅蓝色和浅粉色交织的霞光。 martin向我举起杯,那双蓝色的眼睛此时又焕发出了光采,像一对珍贵的、无瑕的宝石。每当他开心的时候,他的眸子会变成宝石蓝色,而当他生气或郁闷时,他的眼睛会变成深灰色。我也举起自己那杯“自由古巴”,灯光掩映下这杯我最喜爱的鸡尾酒发出琥珀般迷人的光。我迎着martin的眸子,与他碰杯,深深地喝下一大口。 martin提议说去夜市逛逛。这里的夜市很大,热闹至极,灯光充足,就像白天,摊位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服装,同时也有卖小吃的小摊。他挑了一件印着泰文“红牛”标志的t恤衫,我一向不习惯在这样的地方买衣服,衣服越多我越头疼。所以什么都没买。 “我有些累了。”我对他说,“我们回去睡觉吧。” 我们并未直接回旅馆,而是去了一家酒吧。martin对那里的人妖表演很好奇。我有些倦怠,但仍陪了去。我们刚走进酒吧的时候,正看到几个脸色惊惶的旅客仓皇下楼。 楼上的空间很大,没有几个顾客。我们被安排坐在沙发上,穿着三点式的服务员为我们拿来酒单。我突然明白了,这家酒吧是黑店,这里的酒都很贵。而此时已经无法离开了,不远处几个粗壮的保安正在虎视眈眈。我们每人点了一杯酒。那些舞女们并无心跳舞,他们大大咧咧地随便扯几下胸罩随即敷衍地对顾客微笑。我回过头,观察着四周,整间酒吧只有不到十位与我们同处于尴尬状态的顾客,每个人都似乎坐立不安,似乎都在为自己身处此地感到迷惑。二十分钟后,我们付钱离开。相当于人民币三百块钱左右。 那夜,我翻来覆去。仍然没有睡好。今夜没有听到人或者动物在哭泣,只是听到汽车开过马路发出的摩擦车轮声。 我们决定去附近的一座真正的小岛上游泳晒太阳。 ko-chang。象岛。旅行书里介绍说它是靠近“备受战争煎熬”的柬埔寨的前哨。旅行书里介绍说:“在这里,嬉皮士们曾在东南亚保存完好的原始丛林中和与世隔绝的海岸线上寻欢作乐。后来,他们也不得不面对世界了。” 车窗外到处是田野。如果不是有飞快掠过的椰子树,这里就和中国北方的农村没什么区别。热带的天气便是窗外炎热,而车内开着空调,空气冰凉。 “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女孩,我越看越熟悉。我拿出手机,给宁发了一条短信:我看到了世界上另外一个你。” 翠青 翠青到达苏州的天泽恩寺时已经是傍晚了。 这之前她坐火车到了苏州,小脉来车站接她。那是个小而肮脏的长途汽车站,四周的人都衣衫不整,一看就是经过了长途的旅行。 在烈日下,她抱臂等了四十分钟,小脉却还没出现。她相信他正在来的路上,那座寺离市区很远,坐车起码要一个半小时。 小脉穿着白色的汉装褂子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穿过马路,露出笑容,向她走来。阳光下他的脸黝黑,牙齿雪亮。就像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小脉瘦且健康,野性未驯,有种山野气息。这两年,她憔悴了,他倒是唇若桃花,还像她见他十九岁时的样子。他之前总是在流浪,居无定所。不知怎地,就对佛教有了兴趣。因缘际会,来到了苏州的寺里,一住就是大半年,现在也没有要离开的念头。 这座寺在山上,山上还驻扎着一支部队。就在寺的下方。从寺里可以看到部队的房子,他们的房子修得像别墅,是四层的奶黄色小楼。尤其是当她看到站岗的战士歪歪扭扭地在那里站着,简直以为自己看走了眼。这里跟北京军区真的不一样。她家附近的军队大院,站岗的小战士都挺得像标枪一样直。平时在路上碰到战士,都二人成排,三人成行,不像苏州的军人,随随便便地边走边吃冰棍,并且一路都没有看到纠察。 “只有感情能伤害到你。”这是小脉给她的留言。看到这句留言,她决定去找他,越快越好。此前半年,他一直约她来天泽恩寺看看。他住在那里,老住持很喜欢他。他上早课、晚课,坚持吃素,闲时读佛经,编佛刊。翠青答应来看他,一直没来。 小脉帮她把行李放在她的屋里,他还细心地买了新毛巾、香皂、洗发水之类的日用品,还有一些零食,甚至还有一盒花茶,茶的说明书上写它是由茉莉花、桂花和槐花与高山乌龙茶调配而成,有助于心灵的平静与愉悦。选了这样一盒茶,小脉真是用心良苦。她住的屋子是在二楼,二十平米的房间,简简单单,干干净净,里面有两张木板单人床。小脉帮她订好让她自己住。 “我带你去看我的房间啊,我的房间特别好,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可以洗澡。本来我想让你住在我那里的,可是师父不同意,呵呵,可能因为你是女孩子吧,不方便。” 翠青随他走下楼,走过长亭,来到一座庭院。小脉推开虚掩的木门,翠青一进去就叫道:“这儿真好!真大!”小脉的房间很宽敞,单人床边放着一个深褐色的书架,窗边是一张写字台。桌上还放着小脉没吃完的方便面。“好呀,你还敢吃肉。”翠青向他打趣。“我没吃呀。”小脉笑,“我吃面时都把调料里的肉拣出来的。” 在寺里她暂时忘记了一切。每天很早就起床,跟着师傅和和尚们做早课,晚上很早就睡觉。自己洗自己的衣服,和小脉一起散步,看风景。其实什么都没想——可它们都会出现在梦中。 “你还记得你是谁吗?”梦中人问她。他长得像小脉,又像是那个和蔼的老住持,他站在灯光下面,却看不清他的脸。 “我……我是翠青啊。” “哦?” “我……”她的大脑在飞速旋转,“我叫翠青,出生在北方某个半岛的一个小村庄里。我的父母很爱我。我有一个大家庭。我很小就来到了北京生活。这个城市很大。我爱摇滚乐。后来,我爱上了文学。我变了很多,有时候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他向她微笑,鼓励她继续说。 “我……别人说我以前是个摇滚青年,后来他们说我是个诗歌青年。喜欢我的人很喜欢我,讨厌我的人也有很多。我是个很矛盾的人。” “你能记起你出生之前叫什么名字吗?在你父母没有给你起名之前?” “我……”这怎么可能,出生之前不是不存在吗?她努力回忆,仍旧是一片混沌。“出生之前不是什么都不是吗?怎么可能有记忆?”她大声问他。他没有睬她,她想跑过去抓住他的肩膀,既然他提到了出生以前,那么他应该知道她出生前是什么吧? 她向他跑去,他却总离她有几丈之遥,一着急,她醒了。 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头顶粉白色的电风扇。翠青没开电扇,尽管天很热,又潮湿。她不怕热,睡觉还裹着毛巾被呢。被子已经被汗濡湿,她想起刚才做的梦,谁会料到她现在会住在寺里,皈依佛教,希望看破红尘呢? 她看到了一只萤火虫。它轻盈地飞过面前的树丛,转眼便不见了。小脉说他经常在这里看到许多萤火虫。有时候他静静地看着它们飞远而心神迷醉。因为远离城市,这里的夜特别安静。仔细聆听,能听到许多虫鸣。蛐蛐儿和许多不知名的昆虫,它们的叫声夹杂在一起,像首秋天的协奏曲。翠青听着听着,惘然不知今夕何夕。的确是初秋了,寺里的秋意尤其浓。在这样的地方,四季才更分明吧,也更容易被有心的人觉察吧。 “我带你看一棵树。”小脉领她到一座寺院,那里有一棵被雷劈了一半烧得焦黄的树,没有被劈到的那一面已经又长得郁郁葱葱了。 “所有的人都该学习这棵树。” 片晌他又说:“你就是它呀!” “呵呵。我就是它。是呀。” 这种感觉,就像那首唐诗里写的,也许前生相见过,也许前生本就是知己。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 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翠青有好几次跟小脉说要他带她到山下的部队里看看。小脉总是说要小心,不要被寺里别的人看到了,不好。最后他终于拗不过翠青,他们从寺后面的门溜到外面,下面就是部队。正值傍晚,没什么人。只有部队的广播在播放整点新闻。 “你看,你来到我们寺里,不专心学佛,反而跑到军队玩。你的喜好差别也太明显了。” “我都喜欢嘛!” “你可能不知道吧?部队现在用的地是我们寺里的地,解放后天泽恩寺给了下面的部队好大一块地。本来他们还想要,寺里的和尚说我们要有块地种菜,自古以来这寺的和尚都是自种自吃,一日不劳作一日不食,就这样,他们才没把地全要了去。” 翠青听了,没说话。她的社会经验还是太少,又是单纯得可爱,这么多年都生活在北京三环边上相对安静的军区大院里,本不知道天高皇帝远,上面传下来的指示下面会打折扣这个道理。 部队旁边是一座不小的竹林,在黄昏时分显得格外幽静。 她看到一位小战士坐在石椅上正在抽烟。她向他走过去,说:“可以给我一支吗?” 他点点头,露出稚气的受宠若惊的表情,从“南京”香烟盒里抽出一支,为她点上。 她站着,把那支大逆不道的香烟抽完。 佛经里讲,烟是淋浴魔女的经血长成的毒草,会迷乱人的心智。在寺里这几天,她没有抽烟。突然又抽起来,有些不习惯了,呛人的烟味又窜进嗓子。 夜里,她在竹林里与他相约。他问她:“这是什么香味?”她笑起来,说这是驱蚊水的味道。 她扒下他的军装,铺在地上,避免被草扎到。她摸着他因激动和紧张而汗漉漉的身体,他将她搂在怀里,耳边是清脆的虫鸣。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你。”他喃喃自语,“还能碰到这样一个人。” “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也不必了解我是谁。”她轻声说,“你最好不知道我是谁。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一瞬间又想起那个梦。她甩甩头,把它抛至脑后。人生得意须尽欢。人生失意更须尽欢。 夜夜狂欢。在无人注目的幽深角落。 她总觉得有几双眼睛同时盯着她,然而她感觉不到恶意。它们是她的神,她的信念,她的魔鬼。 她曾是个激烈任性的孩子。与生俱来的反叛让她与这世界格格不入。小脉说得对,只有爱情能伤害到她。当她意识到她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本性,需要被拯救时,她对小脉说第二天来找他。她要洗脱自己的罪责。也许她死后要下地狱,无所谓了。就算是下地狱,她也是他们中唯一那个下地狱的。就把所有的罪让我来背吧,因为我爱你。爱情是个多么迷人的字眼,在它的驱使下,一切都会发生。它能令一个本来纯粹、美好、可爱的人,变得不由自主、痛不欲生;也能令一位原本善良、单纯的人变得粗鄙、冷酷、没有感情。 她几乎想不起来那些日子是怎么度过的。她动不动就暴怒起来,无法遏止。 他们有过太多的争吵和泪水。她哭了太多次,有好几回,泪水把枕头都洇湿了。沉溺,沉溺至无底深渊。扔东西砸手机撕墙上的海报哭得精疲力竭。许多次争吵后,她迎着冷风,快步走出胡同,打辆车,面无表情地通报地址——岂止是面无表情,简直就是悲伤欲绝,完全无法思考,否则就决堤千里。 有好几次她就站在心理咨询室的门口却不敢走进去。 等她终于鼓足勇气想进去的时候,门上挂着把锁,纸条上写着现在有事出门,有事请打电话。 在爱情面前,她变成了一个恐怖分子。变成了世界上最糟糕的女朋友。她真的理解了报纸上那些因为情感纠纷而引起的血案,她十分理解他们,并给予深深的同情。 如果不是懦弱,她很有可能就自杀了。 “情也是苦啊。”小脉叹了一口气,“我什么都能想明白,就是参不透这个情字。你与他有什么好计较的呢?能在一起就是缘分,还要吵成这样。你也是,根本什么都忍不得。”小脉接着给她讲:“有个故事是这样的,寒山问拾得:‘如果世间有人无端的诽谤我、欺负我、侮辱我、耻笑我、轻视我、鄙贱我、厌恶我、欺骗我,我要怎么做才好呢?’拾得回答说:‘你不妨忍着他、谦让他、任由他、避开他、耐烦他、尊敬他、不要理会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我们什么时候能开悟?”翠青焦急地问他。 “小笨蛋,”他亲昵地对她说,“你要先想起来你是谁呀。”随即他又换了一副严肃的口吻,“当你发现了自己的本性的时候,就开悟了,否则一直是苦,即使快乐也是苦的。你所有要的东西都在你自己身上,何苦向外处寻找。” 她痴痴地望着他,不知道该作何回答。 在寺里待足了一周,吃了一周的素食,念了一周的早课、晚课。她要告别了,该回家了。小脉说他要继续待在寺里,直到编好佛刊或者直到他认为他应该走的那一天。 最后一个晚上,她来到竹林。这是和他最后一次做爱了吧?她不想向他告别,对他来说,她本就是个陌生人,一个闯入者。心中充满了不可名状的柔情,她攥住他的肩膀,死死地按着他年轻的皮肤,向他的脸看去,想把他记在心里。 蓦然间,她看到了自己的脸。她发现手上攥着的是自己的肩膀,那种指尖按压在肌肤上的力度清晰可辨。她往下看,发现她压着的是一副女性的身体,被阳光晒成淡棕色的皮肤、小巧的胸部、修长的大腿和涂着淡粉红色趾甲油的脚。屏神凝气片刻,她才想起这是她的身体。包括这淡粉色的趾甲油,也是来苏州之前刚涂上的。翠青身下的这个女孩的脸上全是迷茫的表情,她的混沌、痛苦和无知无觉,一览无遗。 她看着,怔怔地流下泪来。这时候,部队的熄灯号响了。她再一看,身下什么都没有,只有因为风吹而落下来的枯黄的竹叶。 她未把这些向任何人提起。就连小脉都没有。 离开的那天,她皈依佛门,向佛像跪下去,深深俯首。老住持嘴里念念有声,她用探询的眼光看着老住持,他向她微微一笑,好像在说天机不可泄露。 他为她取名“妙霁”,霁,雨过天晴、怒气消除之意。 “看,师父多了解你。”小脉在旁边看着,肃然而欣慰。几年前他们曾一起走过开着艳粉色花朵的桃树,在河边亲吻,在网上写诗。几年后他们分别皈依佛门,称呼对方为“师兄”、“师妹”。翠青想起来心存感激,当时她肯定没有想到,他们都会有这么一天。 还是来时的那座山。翠青走下山,再望一望。小脉帮她拎着包,嘴唇紧闭,面容还是那么英俊而沉默。 坐在出租车里,车缓缓朝山下开去。一道一道的坡。离开镇子换了长途公共汽车。开始下雨了,雨哗哗地敲打在玻璃窗上。不时有人上车下车。翠青伸出手指,在上面划着一道道白色的水痕。 第一章 光年 第一章 生日那晚下雨了。朋友们陆续赶来我刚搬进去的小公寓,聊天,嬉笑,打闹,喝光了三瓶酒,红、白葡萄酒和rum酒。没有人喝醉,我也没有。 凌晨三点半,大家终于都走了。我关上门,望着突然寂静下来的房间和一片狼藉的桌子,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楼下传来喝醉了的路人的吵嚷声,这里是市中心,不远处的街道上有着本市最大最火的几家迪厅和夜店,每到周末,车水马龙的声音便不绝于耳。 我一个人住在这间房子里。它的安静和空荡总是在提醒我的失败。那个将我抛弃的人,那个迫使我迅速成长的人,那个让我一个人居住的人,那个决定留在大洋彼岸的人。只是我是如此消极而被动,我不会做出任何反应,唯一的反应便是说:thankyou。 沉默且无措。这种感觉真像是受过某种心理创伤后的呆滞反应。真不知过了青春期后居然还会有这么无奈的一大块时间。 我不知道该怎么度过这段时间。我反反复复听最近我从各个渠道听到的喜欢的歌曲。还是punk、r&b和后摇滚乐队。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句歌词,“还是会期待,还是觉得孤单太失败。”我从网上查到它的名字,不厌其烦在youtube上听了一百遍。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首大气磅礴的流行歌曲,然后就像得到末世的安慰一样立刻下载了下来。我沉浸在这些音乐的包围中,它们是我的药,能稍微安慰我哪怕五秒钟时间。 我在msn上与宁有一搭没一搭地对话。我们互相推荐了几首歌。她又给我推荐了一首外太空的mtv。我重新开始听那首歌,歌词写得很晦涩,迷幻摇滚我已经很久没听了。里面有一句歌词是“iamaliveshecriedbutidon-tknowwhatitmeans”。(我仍然活着,她在哭,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john曾说过离开我无法活着。我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我仍然在活着。在此之前,我因为自己仍然活着而感到羞耻。 经常是在屋里坐了好久我才意识到我是独自一人。我跳起来,决定出门去看场电影。即使是再走到一个封闭空间,即使外面大雨倾盆。这雨无休无止,冲刷着这个古老而狂野的城市,天空发出污染后的霓红色。坐在黑暗的电影院中,呼吸着周围都是陌生人的空气,都会让我有种安慰感。中间有段情节让我红了眼眶,我睁大双眼,竭力不让眼泪流下来。 孤独。 他冲向汽车,汽车碾轧过他的身体,他仍然能起来,接着冲向另一辆汽车,汽车再次碾轧过他的身体,他仍然不死,于是他继续站起,冲向高楼,跳下去…… 这段情节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看过。为什么?我的太阳穴疼痛起来,没有等到电影结束,我便冲出影院,大雨滂沱,我在路边站了十分钟才打到一辆车回了家。 回到家后,我试图睡觉,但仍然睡不着,睡意像被偷走了,我的大脑空白一片。好像什么都记不起。没有办法,我只好在网上看电影。宁居然还在网上,她告诉我她睡不着,只好上网看电影。我笑起来,我们的境遇总是如此相似。 “巨大的阴影都这样,要用二十年的心理重建来消除。”我给她打过去一行字。其实我是在对自己说。与她对话有时候相当于我在自言自语。 宁是在四年前认识我的。她是我的读者。 四年前。她突然来找我。之前我们从未谋面。她的到来也是奇特的。有一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她在北京。我告诉了她我的地址,让她来找我。也许她来北京是来办事,或者见别的朋友,谁知道呢?反正我是其中一环。我没问她来北京干什么。我的特点是如果你不开口说我就不问。 她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 一双眼睛很炽热又内向。穿的是我喜欢的样子。看上去很随意。一条短裤和一件颜色黯淡的t恤衫,这样的打扮很适合北京。 她说要给我做饭。 中间我们吵了架,怎么吵起来的事后想想很搞笑。她说要给我们做饭,炒菜的时候我问她是不是真的会做,她说真的会,我继续逗她玩,结果她一下子生气了。 她扔了炒勺冲出了门。我愣了一下,跑出去追。见她正在电梯口抹眼泪,刚抹去旧的新的又涌上来。都气哭了呀。对不起,我说。没事,她说,我先走了,明天我去找你。我说,好吧。我看着她上了电梯然后才转身离去。 我忘了是如何慢慢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的。每一次我需要她的时候,她都在。她后来开始给我写长长的邮件。我随心情好坏回或不回。 潜意识里这样火热的感情令我害怕。只因我知道我的感情一被激发便会永远存在。除非死亡,没有什么能消除它。就像我还记得我初中喜欢过的男孩的音容相貌,也清楚地记得他是如何把我甩掉的。 一闭眼,所有往事便自动浮现。那年夏天的味道、裙子轻轻拍打小腿的重量和楼道里昏黄的灯光。我趴在他房间的单人床上,被他紧紧地搂着,心中仍是羞愧难安。 他后来因为要准备高考而跟我断绝了联系。在这之前,我记得他掐着我的脖子,轻轻问我,眼睛里露出血红的光:为什么我的眼前总是出现你的脸? 那语调听起来简直是恨了。 第二章 我开始习惯这间小公寓,每天上完学便回到家听音乐,很少出门。屋里空空荡荡,前房客都已经取走他们的物品,留下来的只是最基本的家具,唯一能传达我个人气息的是墙上挂着的一帧我的个人照和一幅法国作家的海报。 几乎每天都要下场雨。我经常待在我位于七层的房间里,坐在窗台上看大雨像瀑布一样往下落,哗哗哗,却没有丝毫快感。 john在我生日前一礼拜给我写了封e-mail,告诉我他不来中国了。他说他很抱歉很长时间没有与我联系,这段时间他脑子很乱。最后他写道:我不希望失去你这个朋友,我希望能和你保持联系。你永远是我心的一部分,我的茱莉。 我是在他写信后三天才看到这封信的,他发到了一个我不常用的邮箱里。在此之前,他已经很久没给我写过邮件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查看那个邮箱。 在看过他邮件的十分钟后,我给他回了信。只有一句话,“john,thankyou.” 他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的生日密码里写着:虽然心太软,表现出来的却是冷酷疏离。 周末出现了久违的太阳。碧空万里无云的天。树特别绿。花也特别艳。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我特别悲伤。几乎没有力气骑自行车了。 这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有自杀的冲动。要紧紧按住自己的手,才能制止自己继续去想如何自杀的事。宁在msn上对我说,她也是。 绝对崩溃,我说。 绝对崩溃,她说。 卢给我打电话来,约我见面,说他们有个环保主义的party。 我本来不想出门,但一想应该出去走走,就答应了。我去晚了。穿了一身黑色。这表示我不快乐。我已经有一个星期处于极度不快乐的状态了,穿一身的黑色意味着我到达了不快乐的极点。 我怀着一颗绝对崩溃的心来到日坛公园。之前我甚至走错了路,是那该死的司机将我放到了另外一个公园门口,我还边走边想着东南西北呢。 “茱莉,好吗最近?”他表现得很快乐。每一次见面他都表现得很快乐。美国人都喜欢假装很快乐吗? 张开手臂,我们拥抱了一下。三个月没见了,他好像健壮了些。他还是喜欢穿长袖的素色衬衫,即使在七月的夏天。 在一杯鸡尾酒下肚后,我感觉快乐多了。原来快乐如此简单,只需要一点酒精和荷尔蒙。 卢跟我说他要搬家了。好像上次见面他也说他要搬家了。于是我问他和女朋友还好吗?他说分手了。我立刻哈哈笑起来,说我上回跟你说的那个美国男孩,我们也分手了。我们碰了碰杯。我心里还有些疑惑,上回见面时他总是流露出幸福的表情,怎么这三个月不见他们就分手了? “嗨,”卢向对面一个走过来的女孩打招呼,同时对我说,“我介绍我的同事给你认识。” 穿蓝色连衣裙和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的女孩走过来,冲我笑了一下,好像要跟我握手,我跟她碰了一下杯子,说“你好”。她在卢的左边坐下,我们三个人聊起来。 她的侧脸很美,是很东方的美丽。大眼睛、双眼皮,面庞圆润。 聊了片刻她站起来说要上厕所,把手里的包放在旁边让他看着。能感觉出来她希望他陪她去,但显然,卢没有做出站起来的动作。 她走之后,我呼了口气,终于可以跟他聊点私人话题了,也有点不解,卢什么时候开始如此受欢迎了? 我是在他写信后三天才看到这封信的,他发到了一个我不常用的邮箱里。在此之前,他已经很久没给我写过邮件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查看那个邮箱。 在看过他邮件的十分钟后,我给他回了信。只有一句话,“john,thankyou.” 他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的生日密码里写着:虽然心太软,表现出来的却是冷酷疏离。 周末出现了久违的太阳。碧空万里无云的天。树特别绿。花也特别艳。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我特别悲伤。几乎没有力气骑自行车了。 这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有自杀的冲动。要紧紧按住自己的手,才能制止自己继续去想如何自杀的事。宁在msn上对我说,她也是。 绝对崩溃,我说。 绝对崩溃,她说。 卢给我打电话来,约我见面,说他们有个环保主义的party。 我本来不想出门,但一想应该出去走走,就答应了。我去晚了。穿了一身黑色。这表示我不快乐。我已经有一个星期处于极度不快乐的状态了,穿一身的黑色意味着我到达了不快乐的极点。 我怀着一颗绝对崩溃的心来到日坛公园。之前我甚至走错了路,是那该死的司机将我放到了另外一个公园门口,我还边走边想着东南西北呢。 “茱莉,好吗最近?”他表现得很快乐。每一次见面他都表现得很快乐。美国人都喜欢假装很快乐吗? 张开手臂,我们拥抱了一下。三个月没见了,他好像健壮了些。他还是喜欢穿长袖的素色衬衫,即使在七月的夏天。 在一杯鸡尾酒下肚后,我感觉快乐多了。原来快乐如此简单,只需要一点酒精和荷尔蒙。 卢跟我说他要搬家了。好像上次见面他也说他要搬家了。于是我问他和女朋友还好吗?他说分手了。我立刻哈哈笑起来,说我上回跟你说的那个美国男孩,我们也分手了。我们碰了碰杯。我心里还有些疑惑,上回见面时他总是流露出幸福的表情,怎么这三个月不见他们就分手了? “嗨,”卢向对面一个走过来的女孩打招呼,同时对我说,“我介绍我的同事给你认识。” 穿蓝色连衣裙和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的女孩走过来,冲我笑了一下,好像要跟我握手,我跟她碰了一下杯子,说“你好”。她在卢的左边坐下,我们三个人聊起来。 她的侧脸很美,是很东方的美丽。大眼睛、双眼皮,面庞圆润。 聊了片刻她站起来说要上厕所,把手里的包放在旁边让他看着。能感觉出来她希望他陪她去,但显然,卢没有做出站起来的动作。 她走之后,我呼了口气,终于可以跟他聊点私人话题了,也有点不解,卢什么时候开始如此受欢迎了? 卢咬着吸管,对我眨了眨眼,这几乎是个挑逗的动作。一瞬间我看得有点发呆,心想这是我认识的人吗?他曾是我的同事,所以我从未对他有过任何非分之想,后来他辞职换了公司,我们还经常联络,我突然间发现,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你们为什么分手?” “她不喜欢中国。” “哦。这样啊。那好吧,那让她离开中国吧。”我几乎是恶狠狠地说。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说他不来中国了。” 我们正说着,长发女孩上厕所回来了,我及时住了嘴。她在我们对面拉了把椅子坐下:“这样我们就方便对话了。” 我假装没有感觉到她的暗示。她对卢有明显的好感,对我有些莫名的紧张。她把腿伸直,正好处在我和卢中间。哈,这哪是方便谈话呀,这简直是领导我们的谈话。 我那杯酒喝完了,卢给我匀了点他杯子里的酒。喝过后,我决定去吧台再点一杯。 回来后发现我坐的位置上多了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简单的白色翻领衫和一条西裤,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长头发的穿素色连衣裙的年轻女生。他们看上去像一对在国外常见的留学生情侣,眼神单纯而美好,没有自卑和无谓的防卫。看着他们,我难过地想我的黑色衣服带来的视觉效果是多么压抑。我脸上的妆好像也太浓重了。 男孩正在跟长发女孩用英语对话。他的英语很标准,她的也还可以。尽管他们的英语都很好,用英语对话没任何技术问题,但这仍然让我很不解。 “为什么你们两个中国人要说英语?” 他们面面相觑,露出尴尬的表情。片刻后那个长发的年轻女孩先开口道:“他很早就去英国了,其实他英文比中文说得好。” “哦。那难怪了。中文说得不好不是你的错。”我对单眼皮男孩说。 “可是你英语说得不好就是你的错了。”他笑嘻嘻回敬我。 “嗯。我错了。”我说,“你还可以说四川话吧?” 男孩一直在笑着。他真可爱。如果他不是第二天就去成都,我肯定第二天就约他。 “她醉了吧?”他们问卢。 “没有。”我抗议道。 酒会没有结束前我和卢提前告辞了,临别时男孩和女孩正在酒吧里取食物,我瞥见酒吧外面不远处的湖光塔影,美妙得如同剪纸画一般。 我与卢走出石舫酒吧,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来。月光下卢的表情看上去平静而困惑,“我在等着心碎的时刻,但它迟迟不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分手我并不感觉特别悲伤。”他向我倾诉这次失恋。 “我的心却碎了。” 卢一定又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问题就在于,没有人相信我真的会爱上一个仅仅相处过三天的陌生人。 “how?”他开口问。卢的中文很好,平时我们交流都用中文,这次他急切想询问原因,母语便脱口而出。 我慢慢开口道:“那是四月份的事了。那时,中国发生了许多惨剧,这竟让我徒然生出了死生契阔之感。正如《倾城之恋》一样,一座城市的覆灭成全了两个人,那是小说。现实情况里是一个国家都在遭受冷眼与灾难。作为这个国家的国民,我感到每一次对祖国的打击就像打击在我身上。在这种毫无安全感和自豪感的情况下,我对john的爱愈来愈深。” 我们站在公园小道的路边,两旁耸立着高大的松柏,公园外马路上的灯光被隔绝在茂密的树影之外,没有人路过,一个人也没有。整个公园静谧无比。雨后树木和青草散发出清香的味道。我看到没有开启的路灯上有一个小小的红点在闪烁。我在黑暗中冲着它莞尔一笑。“而分开是因为……” 我竟感到难以启齿。我感觉在这里跟卢说这些很可笑。我站起身,快速地说:“我们该走了。” 他伸出手臂,抓住我的手。我任由他擎着,不愿去触碰他的双眼。那双柔和单纯的眼睛也并无多余的热情给我。卢开始用手抚摸我的脸,见我没有反应,便继续向下摸去。我浑身僵硬,犹豫了一下,制止了他。 “卢,或许你的心已经碎了。摸我是没有用的,这只会让我们更痛苦。”我冷酷地说。 他表情痛苦地看着我。 “这是什么?”他盯着红灯轻声叫道。 “这是摄像头。”我咧开嘴,向他笑起来。他一定看到了我的牙齿,上面荡漾着纯洁的恶意的笑容。 我让出租车在家附近停下来,穿过一条马路去超市买了两瓶可乐和一盒方便面。走路的时候我发现满天都充满着xxxx的象征,而拒绝是如此性感。黑裙子下的t字裤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夏夜的风像手一样抚摸着我。我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第三章 john从五月底就开始对我冷淡下来。那其实只是我们恋爱后的第二个月。有许多迹象可以表明他其实已经萌生退意,只是我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与他视频的时候,有人敲他房间的门。john的表情一瞬间变得紧张而尴尬,他说那是他的房客。我明白他是指他的前女友。他们在一起五年,分分合合十几次。那个女孩现在仍然住在他们共同的房子里,据他说是因为她没有钱自己去租房。 我以为只要坚持,就会见到他。我以为之前的所有挫折只是考验,是极乐到来之前的黑夜。哪知整个故事都是一条下滑线,之前的抑扬顿挫只不过是为了让它下滑得更有力更鲜明些。我阻止不了它下滑的速度,只好跟着它一起坠入地狱。之前我所说过的不离不弃,就是如此吧。 我生日的前夜,凌晨一点半,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john发来的短信,我盯着这个名字凝神良久,半天才打开短信来看。他说他想我,并且再次向我道歉,他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对待我。 他怎么还活着?并且提醒我他对不起我这个事实。我用尽各种方法令自己忘记了那三个月的日日夜夜,而他居然又再度挑拨我那早已经被毁灭的热情。我光着脚愤怒地跳起来,关了手机。在这过程中,小腿碰到了床板,一阵疼痛。 我再次失眠了,躺在床上再也睡不着。只有空调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干脆爬起来看周写的小说。一直看到天开始发亮,视线变得模糊再也看不清楚字迹为止。我听着电脑里的音乐,慢慢睡过去。 周是我在网络上发现的奇迹。三年前我就看过他在网上的小说,我惊喜地发现,他写的小说内容如此对我胃口。只是他旅居国外,个人生活非常神秘,在我认识的朋友圈子中,也根本没有人知道有“周”这个名字的存在。 从来没想过会与他在现实生活中相识,直到一个月前我发现了他的msn。我立刻加了他。 他说他在悉尼。悉尼?那不是我半个月后将要去的地方吗?我会在半个月后与一些作家们有一次澳洲之旅。那时我和john还没分开,为了在北京陪伴john,我曾想过要拒绝这次旅行。 一个月前,我刚从灾区回来。疲惫不堪。我去邮局,给john寄了一件写着“ilovebj”的t恤和一本书,在里面夹了封很长的手写的信,向他倾诉内心的热爱与挣扎,我说谢谢你终于买了机票,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然而,一切不可预知地向下滑落。几天后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一切故态复萌。爱,越来越变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甚至恶毒地想他那里怎么也不来一次地震啊?以前再痛苦再难受也想着压抑自己,我怎么会爱得如此荡气回肠又遭遇如此的冷漠?我几乎都要因爱生恨了。 就在那夜,嘉来找我。我们坐在街心公园里,听着晚风吹动白杨树哗啦哗啦的响声。 已经是夏夜了。 “我喜欢你的发型。颜色也很适合你,像《低俗小说》里的乌玛?诺曼。” 我走的时候北京还是暮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在兰州停留的那夜,我冲到目光所及处的第一家美发店,换了一个新发型。实在等不到回北京再做这些事,路途中看到的那些悲伤和压抑已经要压垮我。本来我是想染成深蓝色,但那家美发店实在太小了,染发膏都是我没有听说过的牌子,我只好放弃了染蓝色的设想,选择了比较容易染的浅栗色。 嘉瘦了很多,我几乎认不出她来。“我很难过,一个星期都吃不下饭。” 那应该属于神经性厌食。爱情的力量摧枯拉朽,能建立和毁灭任何事物。 “爱情比命运更不公平。” “是的,不公平的是:为什么难过的是我们?”我反问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你和john还好吗?”她问。 “不好。” 我只是觉得难以为继,不知该怎样才能继续下去,不知道这样坚持下去有没有意义。我以前毫不怀疑,我们可以平等自由相处,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我更不怀疑,如果有机会,我们将可以一辈子这样相处下去而毫不厌烦也不会有争吵和泪水。天呐,我以前在说些什么呀,我肯定是错了。 我对自己很抱歉,居然需要从头推翻曾经的设想。居然要承认爱错了对象。我几乎无法原谅自己眼睁睁地看着事情变得这么糟糕。 我对他也感到抱歉。他的确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只是最后,我还是恢复本来面目了,并且更糟糕——我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压下来恨的念头。 “也许我爱错了。”她说,“在此之前,我都只爱女孩子。这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男孩,但我发现爱情是如此痛苦,而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承认自己爱错了又是如此艰难。” “阿咪走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不能爱了。她耗尽了我百分之九十的爱。如果我只剩下了百分之十。只是这百分之十的爱,也比大部分男子给我的要多。” 阿咪是她在北大的同学,她最爱的人。阿咪研究生毕业在深圳找了工作,嘉得知此消息后如丧考妣,竟然开始吐血。此后她心死,用最后的十毫升爱爱上了一个男人。 “现在我只剩下三毫升了。” 她低着头,所以我没有看清楚她到底有没有哭。但我知道夜空是湛蓝色,使我回忆起今年四月。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四月好像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john走的时候是残忍的四月。他临走前的那天下午,我陪他去三里屯文身。他选择了中国国旗的图案。我情不自禁地认为以后每当他看到手臂,就会想起我。 我目送他走过安检处,便走出了机场。路上的桃花、梨花已经开了。北京最美而又最短暂的春天来了。道路两侧的树上开了许多粉红色和雪白色的花朵,粉嫩的花衬着绿叶,美得令人精神一振。 尽管天色阴沉,空气却香气四溢,那是潮湿的泥土混合着点点花香的味道。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春季的空气,这是爱情的味道。 我整夜整夜阅读一本厚重的美国现代小说。它讲了一个人应该坚持成为他自己。看累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过头,希望他就在床的另一边陪着我。我的心里涌动着一股柔情。仿佛我们相识已久,我们可以待在一起,无所谓对方做什么,也觉得心安理得。 有太多夜晚我毫无睡意,脑海中不停地出现各种意象,每一种都是关于他的,耳边也在同时进行着英文对话,我自己与自己造句,假想与他对话。 正在想着,他发来短信: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亲爱的。 我便再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查他所在的城市的概况。克里夫兰,工业城市,位于美国的俄亥俄州,四季分明,温差很大,黑人人口占百分之四十。 就这样,我凌晨才睡去。而早上七点半又要起床去上课。下课后,我常常待在同学的宿舍里消磨时光,喝咖啡、谈天说地或者看john从邮件里传给我的音乐录像带。其中有一个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角是一个男人,他在地下隧道中面无表情向前走,走向对面开来的车,被车撞倒后站起来又冲向另外一辆车,重复,直到整首歌结束。这个mtv看得我们满头雾水,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 我的同学终于忍不住告诉我他们觉得我太孤独了。他们在上学的这段时间几乎每个人都有短暂的情人,我却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过。现在看他们搂抱在一起的躯体,我感到刺目。 “为什么?”我反问道,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的幸福感到难过。 “你真的要等他吗?”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当然。”我简单地说。 那时我以为我要死在每天下午五点钟升起的淡淡忧愁中,还有那薄雾般的早晨、寂寞的午夜。我曾像守着神话一样守着爱情,像期待奇迹一样期待他的到来。爱快变成了信仰,可见坚持的难度。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他,该如何将他遗忘?我对他的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像大水冲垮了堤坝,一发不可收拾,思念令我变成一具等待的化石,除了心脏是柔软的,身体其它部位都如石头般无欲无求。 他给我写来邮件:茱莉,你看起來虽然孤独,但是却有着无法用世俗眼光可定义的宁静的美。如果有一天我们无法再相见,泪水将从我的心中流出。 我一下子感动起来。对他的爱就是这样通过短信和电话和邮件一点一滴积累起来。我真正爱上他是在那天,电话里john用他年轻而诚恳的声音焦急地对我说:我们结婚吧,这样你以后就可以跟着我去美国了。 当即我便哽咽起来。日后他在邮件中说我们只认识了三天,却决定共度一生,这对他来说都太快了。不,我差点大声喊出来,怎么会太快了呢?怎么是三天呢?也许对你来说仅仅是三天,而对我来说分开后的每一天也如在一起时一样的真实、一样的刻骨铭心啊! 那几天北京经常下雨。雨过天晴后的天空是湛蓝色,像我小时候经历过的九十年代的北京。我慢慢走过绿意朦胧的街头,呼吸着春天的味道,想着他,如果他在就好了,如果他在,我该有多么幸福! 那是我最后的快乐时光。那是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和朋友嘉约在西单,我看见她开心得漫溢的样子,拉着她爱人的手慢慢融入黑夜。 只是此后五月顺理成章地到来。这是充满了眼泪和汗水的一个月。那天像一个黑色的休止符,杜绝了所有的快乐。那天整个南中国都在地震,北京也有震感。我和嘉坐在酒吧里聊天,对未来都产生了某种不确定感。在种种变故中,我们迅速变成了怀疑主义者。 烽火连天,颠沛流离。我濒临崩溃,迅速消瘦下来。我一遍遍地查看他曾经给我发过的邮件,急切地想要找到他爱我的证据:我爱你超过世界上的一切,请等着我,亲爱的。 上帝啊,如果你和我的痛苦一样多,那么你是如何忍受的呢? 我终于搬到了学校去住。这样起码不用早上再去赶一个小时的地铁。即使与他通过电话,也仍然无法缓解那种完全无力与被动的感觉。而大部分英语单词在开口前便忘却了,通电话时说出的都是无时态的最基本的单词。他总是在skype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你看上去那么悲伤。是的,为什么我看上去如此悲伤?是我太勇敢无畏还是过于不切实际?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或某个人竟这样难,如同吃了黄连。 大地震的三天哀悼日过后,我立即报名参加了去灾区一线的采访团,并且在第二天下午便坐飞机离开了北京。 我写邮件告诉他我要去灾区了。他没有回信。出发那天,我在出租车里给他发短信问他能否给他打电话。他说可以,但他在酒吧,噪音很大。我说那我在短信里告诉你吧。我解释了一下情况,他没有回短信。也许他并不了解我此行的意义。 我想间隙就是从那天开始的。起码在我的心中,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我们要在灾区停留十天,在这十天内很难上网,手机也不一定随时有电,在客观条件上失去了和他主动联络的可能性。我在心里是多么依赖他啊。一想到这么长时间看不到他、听不到他、感觉不到他,我便心生恐惧。 在兰州时,我收到他的短信,说买了回北京的机票,将在我生日当天下午抵达北京。我欣喜若狂,这条短信就像一颗精神原子弹,让我忘记了坐了一天长途车后身体的极度疲乏。唯一的忧虑便是我突然想起我们有四天没有通电话了—— 后来是十天。 十五天. 再后来是永远。 也许是国内形势太乱让我们变得如此悲观如此惶惑不安,让我们这么着急想和一个人在一起,这么需要温暖和回应。或许我应该检讨,检讨为何如此需要某人,为何自己不能活。 我知道,最痛苦的时候还未到来。如同地震一般,我的心脏就在震中。 也许下礼拜才是最难熬的时间。那一定是放手前最后的挣扎。怀疑自己曾经的选择是件痛苦的事。余震不断,灾后重建又如何开展? 周拯救我于水火。他热情而直接,像曾经的我。只是如同john隔着整个太平洋,这次我和周隔着整个印度洋。 我决定去参加这次旅行。那夜我准时入睡,睡意重新归来,像久违的老友。 第四章 半个月后,我所在的文学院举行了一次毕业旅行。上海、苏州、杭州和乌镇,那是一次类似像“文化苦旅”的旅程,学校找的旅行团只顾着带我们到各大景点,丝毫没给个人自由的时间。 我总有那么多话想与周说,我翻来覆去地对他讲我生活中的小细节和小烦恼,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他总是津津有味地听。我在把所有此前对john的感情投射到周身上,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工程,之前毫无纰漏,我与周的灵魂交融得严丝合缝。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呢?恰恰出现在这个时候?莫非这是上帝对我的补偿? 我走到哪里,哪里的雨水便翩然而至。乌镇的夜里,我独自待在房间里,别的同学都是两个人一间房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同屋却始终没回来。 她不在,我便细细听窗外的雨声。身在异地,一切如梦似幻,在与周讲电话的过程中,我的灵魂终于嵌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john,在最后一次电话里他说周末会去纽约。 在上海的宾馆里,john给我发短信过来,说已经到了纽约,他很兴奋,这是他梦想中的城市。我没理他。一天后,john又发短信过来:“你还活着吗?” 是的,我仍活着。我怀着恶作剧的复仇心态在二十分钟后才给他回了一条短信说你好好玩吧。他并不知道我现在也在外地,也在“玩”。没有必要告诉他了。 “我看到一件iloveny的t恤衫,你想要吗?”片刻之后他又发来一句。 有什么东西梗住我喉咙,令我泫然欲泣。我从没有问过你这样的问题,john,我在给你任何东西之前,从来没有问过你。 “我爱你。”他试探地发来这句。 多么可耻的三个字。我没有回答。我曾那么爱他。如今,爱的信念被摧毁了,我再也找不到继续的理由了。 此前我们每天都在倒计时算相聚的日期。“还有三十天我们就会见面了”、“二十八天”、“只有两个星期了我的爱”……此后我便见不得任何种类的倒计时,如果根本不会相会,倒计时简直是个笑话,是场酷刑。 次日下午导游带着我们坐轮船游西湖。船上都是人,密密麻麻,与四周的美景很不相称。我听着随身听,盯着西湖的湖水发呆,一种突如其来的荒谬感令我恶心欲吐。后来我知道就在那个时候john放弃了来中国的计划。事实上,我们只是同时放弃了对方。 原来我们是有心灵感应的。谁说没有?那么难受的下午,不会再有了。 那是个白日茫茫烟雾袅袅的夏天中的某一天。 那是青春期每一年中的某一年。 我们都不相信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再也回不来。 这难道还不是个悲剧吗?每天我想到这个,就想死一千次。 夜里。我和两个男同学去酒吧喝酒。我点了一杯鸡尾酒,听着酒吧里吵闹而低级的音乐,白天的抑郁并未因喝酒而减少。我只是需要喝更多。直到开始头疼。 夜晚雨后的西湖像笼了一层雾,开始有些凉意,我躺在湖边的长椅上反复听着同样的音乐。也许我们之间不是地理的距离,而是时间距离。如果穿越时间,我们就不再有距离。令我悲哀的是,我却无法穿越时间,于是我在这里。是啊,为什么他们都离得那么远?如果我有一张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的护照或者我有许多可以立刻到任何地方去的钱,我就会与他们毫无距离吗? john已经变成一块巨大的纪念碑,横在离我有十二个小时的地方。日升、日落、星升、星落,在时间的距离中,我遗失了他。 周离我更近些,他在离我有四个小时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南半球。 就在我迷恋上喝酒的同时,宁开始画画。好像是突然开始的,她一张张传来她画的画。画上面是她自己和各种各样的我。周和宁是平衡的跷跷板的两端,分别组成我的黑夜和白天。 我与周很少谈起john。直到那一天。不知谁先提到了这个名字,我忘了我说了什么,周一下子生气了。“难道你还在爱着他?原来你是一直希望他来?” 我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手握话筒,感到一阵神情恍惚。一种失语状态让我完全说不出话来。 该死的john,消失了竟然还能再破坏我的生活。我有种想杀了他的冲动。 我的无语彻底激怒了他。“再见。” “啪”地一声,那边挂断了电话。 我完全动弹不得,直到两秒钟后才放下电话。他的激烈有如一把匕首,直插进我的喉咙。让我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往往内心有多激烈,此时就有多沉默。 他的激烈在我看来正如看电影一般。不,不是看电影,是在照镜子。我满怀激烈地看着他的激烈,由于我内心早已翻江倒海,反而表现出的是无比的平静。这种平静在正常人看来是可疑的。这就不能怪他为什么突然对我生气了。轮到以前的我,估计也会很生气吧。 我对john唯一的一次生气是在嘉去找我那夜的前一晚。那夜我彻夜难眠,一秒一秒数着时间,我们中间有十二个小时时差,我的黑夜正是他的白天。我要睁着眼睛度过我的黑夜,抵达他的白天。我在等他给我回短信,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手机依然静默。终于在凌晨七点多的时候,他发过来一条短信。我立刻给他打了过去。 那天与今天有相同之处,都是后来电话断了,不同的是那次是电话掉线了,我没有再打过去,而这次是周挂断了我的电话。 胸口突然抽搐了一下。我还以为我的心早就被john挖走了呢。 我比那夜更绝望。只有一秒钟我想到了要不要打电话过去,要不要发个短信解释。更多的是种无动于衷想看着事物一步步灭亡的情绪。我不会像曾经认为被一个人拒绝就像被所追求的理想拒绝一样痛心了,也许现在我已经可以分辨清楚我所追求的理想和能带给我所追求的理想的人之间的区别了。 我和宁聊了一夜。这段时间只有她一直在倾听我的心事。我很悲伤。我的眼睛很悲伤。沉沦。我是真的累了。但心跳还是那么急速。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酒再加上半杯可乐,小心翼翼地喝下去。在喝酒的晚上我最悲伤,也最快乐。 宁说她决定去美国把john杀掉,顺便拍个纪录片。“本来我们不想杀了他的,但后来还是杀了。”她说。 她是如此地按我想的去想,按我说的去说。有些甚至是在我未曾表达之前,她便已经说出口,做了出来。我的感激也没有说出口。我知道她明白。 我配合她说着什么,心却越沉越深。我问自己,能忘掉那一切吗?为什么不能忘呢?手一抖,酒洒在了电脑上,幸好只是一点点。我伸出舌头,慢慢把它舔干净。外面仍然在下雨。宁静的、寂寞的雨。周的那里早已是凌晨了吧? 这时我才想起来,已经好久没有算时差了。那时候,每天我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现在是john那里的几点,是不是我们可以联系的时间。 john的脸已经变得模糊了,我努力想了一秒钟他脸的轮廓,随即放弃了。 那夜在梦里我梦到了他们。周看着我,质问: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难道你还在爱那个美国小混混? 我被他连番的追问问得魂飞魄散,摇摇欲坠。 下一个场景是john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甜意:亲爱的,我很快就要来中国了…… 一整天都没有周的消息。梦里的每一秒钟却记忆犹新,挥之不去。 我终于给周发了一条短信,“你还好吧?” 他没有回。 我张皇失措,怎么会这样?不,不要这样。我永远是你的战友。我是你的过去。 周很快出现在msn上。看得出他还生气呢,说话还挺冲的。他说在悉尼就不接待我了,他决定飞去美国办点事,请我自己保重。我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只是机械地说“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家里的电话响起来,我冲过去接电话,知道是他。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人只有周一个人。气氛没有变,就像我们没有吵过。他说要不要再爱一次。我再次说“好”。 我回父母家的时候发现五月份的手机单据到了。一长串的熟悉的长途电话号。我把它拂平,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像我撕掉便利店收据或出租车票一样,整齐地、熟练地撕碎了它。 第五章 在连续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我们降落在墨尔本机场。没有停留休息,直接转机去悉尼,然后在悉尼机场等待转机去黄金海岸。那天他也要去东南亚出差,知道我在机场短暂停留的消息,连闯了四个红灯来看我。我们约在机场停车口处见。我一眼认出了他,他下车向我走来,我居然不敢直视他。机场工作人员催促他快把车开走,他示意我上车,他带我绕整个机场转了一圈然后又送回到机场。 “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不过我仍然很喜欢你。”周说。 刚到黄金海岸的第一天夜里就开始下雨了。雨落在巨大的热带植物和树木上,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这种响声也是幽怨的,不似北京的雨声那般爽快。 半夜想抽烟,也只好下楼或去阳台,房间是禁止吸烟的。 楼下不时走过年轻而健康的白种男孩,每一个都像john一样漂亮。不,他们甚至比john还要漂亮。我想起我租的公寓的前房客,也就是john的朋友,在我问如果john永远不回来该怎么办时,他回答:你可以跟着我去美国,那里全都是和john一样的男孩。或者,你可以把你以后的男朋友叫做“john”。 第二天阳光灿烂,恢复了澳洲常见的晴天。我在房间睡了一上午,错过了旅行团的活动。除了另外两个女作家请假到周围的城市购物,整个旅行团里只有我和另外一位男作家韩因为睡觉而留在了宾馆。 我其实是饿醒的。发现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我去敲韩的房门,他打开门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醒。我在他的房间上了会网,点了一个匹萨饼。 我们打算去看海。我们走到一条路的尽头,发现路边有个指示牌用英语写着“此路不通”。在半路上我们看到一个湖,他说你就当这是海吧!我们向湖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地很湿。走过的时候鞋几乎要陷进去,像到了沼泽。 “嗯……你闻一下这空气。多好闻啊。”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空气真好。我深深吸了一口这座城市的空气。 我们调过头接着走。这一次我们决定到繁华地带去看一看。我指着像在天边一样遥远的一座高楼上的红灯,说:“就到那里吧。” 我们一直走,身边都是车,没有人像我们一样走在路上。已经丧失了时间的概念,一看手表才八点,这里与北京有两个小时的时差,北京才六点啊,正是堵车热闹的时候,这里怎么就已经死气沉沉了? 路过一座荒凉的桥。昏黄的路灯,路旁是自由生长的野草,让我想到一个澳大利亚的skinhead的电影《无法无天》。路两边会有几个这样的种族分子少年吗?当然没有。空无一人。除了我们。桥下涂满涂鸦,其中有一只是邪恶的熊猫,我拿出手机拍了下来。 ——两个月前,我同样坐在昏黄的路灯下。也是在抽烟。 两个月前的甘肃文县。 发生最大余震的那天,我们正在文县的一个小山村采访。突然间地动山摇,几乎站立不稳,人们惊慌失措,大声呼救,或者紧紧搂住身边的人。我呆愣在原地,手足无措,一无所傍,不敢相信死亡真的近在咫尺。根本没有躲避的地方,前面几步是已经被震塌了的土坯房,后面是深坑。那时我居然想到了来采访之前网上的热门帖——“地震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谁?” 打给谁?真可笑,无论想打给谁都打不出去。地震时和地震后的信号一度是中断的。 我颤抖着拿出手机,想给他打电话,他是我唯一的安慰了,死并不可怕,最难捱的还是精神的空虚。还没按下拨打键我就强行制止住了自己,不行,他那里正是午夜,我不要吵醒他。那几十秒钟让我发现我的爱是如此无私,我爱他超过爱自己。于是我决定先发条短信,告诉他如果有时间,请给我打电话。 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并不想让他为我担心,只是我太需要他的安慰了。我是如此缺乏力量。 当夜,我们借住在当地的一家小学的操场上。由于余震不断,无法在房间停留,根本没有充电的地方,更别提上网了。只有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才有网络,我们轮流使用往北京发回通讯稿,基本没有时间干别的。我带着强烈的负罪感在唯一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紧急查了一下邮件和我们经常去的网站,没有任何新消息和新邮件。 我走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帐篷,坐在冰凉的台阶上,昏黄的路灯照耀着我,也把松柏的影子照映到对面的高楼墙壁上。我点上一支烟,大脑翻腾不止,无比悲伤。恐惧、迷茫、失落、担忧,这些情感轮番上场。我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坚强,如果没有人关心就自己关心自己,如果没有人照顾就自己照顾自己。我强迫自己一遍遍重复这些道理,直至彻底麻木。他始终没有消息,死亡也不过如此了。我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看着电池一格格地消失。在无法随时充电的情况下,我应该只在白天开机。但我那么想得到他的回应,我没办法做到别的,至少能保证我的手机有电。 那是我人生中最凄凉的夜,它让我发现我的感情生活完全失败。我看着松树透过灯光投在墙上的巨大的阴影,忍不住流下泪来…… 我禁止自己再想下去。“接着走吧。”我说。 中间路过一家很大的超市,估计是方圆五里地之内最大的超市了。我们很欣喜地冲进去,发现离关门时间只差两分钟了。店员和善地告诉我们,如果要买什么东西就赶紧去买。 “我要买点牛奶。”我跟韩说。 “宾馆冰箱里就有。”他说。 于是我们出去了,接着赶路,去那大方向明确却不知道具体还有多少路程的市中心。 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很大很圆,比在北京看到的要大要圆。并不是外国的月亮都圆,我在欧洲看到的就没有这么圆。 “现在有辆夏利给我我就满足了。”作家兼司机的他呻吟了一声。 后来我们实在走不动了就回去了,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半夜我想抽烟时发现前夜我扔在阳台上的火柴已经被雾水打湿了,我拿吹风机吹了半天都不干。我却懒得去宾馆大堂取盒新的。到底下不下楼?我想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不抽了。 白天我们终于被汽车拉着到了沙滩。 即使在沙滩上,我仍穿着黑色的polo衫。说不上为什么,我不再穿我最喜欢的白色衣服了。 女作家们被安排集体接受一个国内一家电视台的采访,主题是“爱情”。 我断然拒绝了采访,独自沿着沙滩跑起步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在哼着某首歌的旋律,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就是能让我在无助或没安全感的时候感到安全和温暖。 那晚我们凌晨三点半被叫醒,直飞到悉尼。 “天,你们参加的到底是旅行团还是游击队?”周不可置信地问我。 第六章 我们疲惫不堪地走出机舱。我的座位偏后,走在后面。一抬头就看到有个人斜靠在机场大厅的柱子上,穿着风衣,戴着墨镜,正在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是周。 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出其不意?简直像电影一样。 周见到我的时候我身着一身黑色,素面朝天,像是地狱中的来客。 我让他先到门口等我,对那些好奇的作家们说我要见一个网友,先告辞了。大家嬉皮笑脸地看着我,我急匆匆地离开了。 周在门口等着我,我一把抓着他的胳膊。他带我到停车场。我跳上那辆黑色宝马汽车,和他扬长而去,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他带我到“中国城”里逛街。 “自从地震后,我就没有什么购物欲了。”我脱口而出。 “地震改变了你什么?” “很多。”过了一秒钟,我又补充了一句,“我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活着就行了。” 我被这次地震完全改变了。某种内在的、深刻的变化。总结出来也仅仅是些耳熟能详的大白话。 他带我去海边。歌剧院抬头就能看见。我有一种终于和同志接上头的感觉,两个人看起来都神经兮兮,窃窃私语。周围的人会不会感觉我们很奇怪? 我总是称呼他为“周同志”,他哭笑不得地说:“现在也只有你叫我同志了,就连别的国内来的人都不这么称呼了。” 周发现我在哼着的歌是《军港之夜》,我耐心地给他解释是这首歌的歌词感动了我,我总在最无助和没有安全感的时候想起它。比如说即使我没有任何人的怀抱,唱起这首歌,就会让我感觉到我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 “你怎么没有在任何人的怀抱?你在我的怀抱啊!” “拜托,我的意思是在异国想到祖国母亲就感到温暖嘛,我是过去的你呀!” “是呀,你就是过去的我,我不应该太苛求你。我原来比你还左,你这算什么呀?我以前做的不知道比你过分多少……” …… 我们几乎都是边走边谈,两个人之间有说不完的话。任何话题都能谈论起来,与他对话,就像与一个异性的更成熟些的宁在对话。宁一直坚定地站在我身边,是我最后的阵地。周则冲在我前面,无论思想还是别的,他都走在我的前面。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如此强势的人,而且对我如此温柔。简直就像做梦一般。 夜里我们住在蓝山,离悉尼城开车一个半小时的地方。他开车的时候,我睡着了。 半夜我们出去吃宵夜,他启动车,我随口说去蓝山看看吧。他说好,便立刻开上了蓝山方向的高速公路。 寂静。除了马达的声音。他开车的时候会把一只手放在我的手里。我坐在他旁边,望着无言的黑色的山,风吹拂着我栗色的短发。 寂静。美丽的月亮与星空。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南半球冬夜的寒意。 汽车在干净而顺畅的公路上驶过。我让他扭开广播,广播里在放电子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西方广播电台主持人说话的声音,那一定流露出他们生活中最值得赞美的一面——欢快、自然、完全平等的交流。只要听到他们说话的口音,我便感觉心满意足。 我仔细看他的脸。那双小眼睛炯炯有神地与我对峙。一瞬间我有点恍惚,无法把这个人与我想象中的人对上号。可是他们明明就是一个人,并且都极具魅力。但是……他们的性格和状态是相反的呀。天呐,我到底爱上的是哪个人?也许同时爱上了他们。 我怎么能爱上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呢?哦,明白了,我不也是分裂的几个人吗? 是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分裂的世界中。人格分裂是正常的,一如时空是平行的。 整个夜晚我都睡在他的臂弯里,像是认识了许久。他的过去就是现在的我,我的未来就是此时的他,那现在的我正在哪里呢? 周驾车带我飞驰在悉尼仅有的那条高速公路上。阳光很好,如果不是有些风我就会把窗户打开一些了,开阔的蓝天上有几缕淡淡的白云,剩下的天空都是纯粹的蓝。我心无旁骛地坐在他身边,音箱里连续不断地放着babyshambles的albion,这是我曾经e-mail给他的音乐,他居然把它刻了下来。 还有那首我曾经听过无数遍的yellowmoon。我曾传给john这首歌。这是首悲伤的日语歌,听不懂意思,里面只有两句英语歌词在反复诘问着是非对错。 我听得入神。车窗外的异国风景也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只要放着我喜欢的音乐,是哪个国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晚我们居然吵起架来。只是因为我不认同他对某个词的解释。第一次他说要下楼走走,清醒一下。然后他上楼,说我想好了,我们分手吧。我打开房间的门,说那你走吧。他拿着行李走出门。片刻后门响了,他走进来说可以原谅我吗? 我直接就倒在了床上。哥们,你在演电视剧吗? “我们到楼下走走吧。”我披上一件衣服,和他走下楼。街上有许多行人。许多喝醉了酒的和手里拿着酒边走边喝的澳洲人及世界各地的旅客。这其中最忧心忡忡的一个就是我。 地上有些白天留下的垃圾。许多年轻的小伙子和姑娘们相拥要去酒吧寻欢作乐。我这才想起今天是周六,这是周末的夜晚。 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凉。我拿出香烟,点上火。 “我告诉你,你最大的问题是价值观混乱!没有逻辑!如果你再这样反叛下去,迟早要把自己给毁了!你们这种人最终将会反叛自己。这样你们就完全毁了。”他指着路边一个正在喝酒的流浪汉,“也许他就是你们的前身。”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迷惑地问。 “你是个天才呀,你应该是精英里的精英,可你现在却一心想扎到地下去,就像你现在决定去当妓女一样,再努力也顶多是个三流的妓女。可是你的思想决定了你的与众不同,为什么不能往上走呢?”他明显比我激动,他说话的时候不时拍打着我的胳膊,劲道比较重,很快我的胳膊就开始感觉到疼了。 “我需要点时间。”我抵触地回答道。 “你现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懊恼万分。 “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办。我不能给你指条路,说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如果这样我也太自以为是了,因为我确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头疼欲裂,好像又回到了平面世界一样。明显的是两种价值观的对立。我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好像在该说些什么的时候,我总是欲言又止。我决定冷静下来,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你是不是经常幻想一个理想的男人?”周缓和了一下语气。 我们正在等待绿灯,当绿灯终于亮起来时,我们随着过马路的人群走过人行横道。 我整理了一下思维,开口道:“我更多想的是一个理想的组织或者事业。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但我总是在想某一天有个组织找到我,说现在要给你分配任务了。那我就会特别高兴。我以前的所有日子都在为这一天的到来与这一天到来之后的未来而活着。” “其实我想过一种准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够朴素一些,可是偏偏有时候却是那么虚荣。” 人潮汹涌。很多人手里拎着酒。女孩画着黑眼圈穿着短裙。我还以为崇尚自然的澳洲没有夜生活呢。看来我想错了。 很多人只穿着t恤。我还是紧了紧身上的风衣。 他的话令我出汗,但温度仍然很低,我其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每当我真要开口的时候,他已经在滔滔不绝了。 从沙滩回来后的几天,我的胳膊开始脱皮。也许是晒伤了。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几天后我发现我黑了。我在想是不是我反应慢,怎么连变黑这种事都要几天后才能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