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魂》 楔子 二百年前,台湾水沙连内山,荒古以来,榛莽未开,天险地绝,番人聚结,射飞速走,时靖时乱……名日哮天番社。 哮天社将亡了。 老巫师巴奇灵身披着破麻衣,以树枝杖地,颤巍巍爬上断崖。风啸着,夜已低布,崖上有道幽黑的人影,对着深不见底的人壑,兀白盘坐。垂肩的发在风中乱扬,然而那人不动不移,无声无息,像块顽石,像段枯木──了然没有生机。 “青狼……”巴奇灵哑着声唤道,满面都是忧苦之色。 青狼,哮天社最英勇的战士,如今也是最后的一名战士了,他是部落存亡唯一的命脉。 可是自月圆那一夜历劫归来,到今,四天四夜了,他独坐在断崖上,从白昼到黑夜,从月升到星沉。任凭烈日炙他,暴雨淋他,冷风扑他,寒露浸他,一身的发肤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他却始终浑然没有知觉、没有反应。他彷佛萌了死意,要在这崖上生生断送他的性命!这一切,一切,就为了一名汉女。 巴奇灵不由得怆然浩叹。汉番两隔,巳如天界,而今这汉女又已香消玉殒,更是隔了个渺渺的冥界。生和死是无法相寻,无法通融的;青狼,这孩子,情太痴,人太傻了……然而,今生纵使无缘,来世……还有着来世呵!祖先留传下来的智慧,世世代代的警语里,都说着来世有来世的安排,使得今生憾恨满怀的人,有了对生的勇气,也有了对死的向往……对死的向往──想到这里,巴奇灵瘦瞿的身子战栗起来,倘若青狼真的求死,那么,哮天社真真要亡了。 “青狼,”他再度唤那年轻的战士,不能不苦苦劝解,“你得提振起精神来!一场血战,族人牺牲殆尽,我已老朽,不中用了,我族要靠你来延续下去,你,万万不可有寻死的心呀!” 崖上,尽是黑风寒露,那尊石一般的影子动了,然后慢慢,慢慢的回转过来──藉一线微茫茫的月光,巴奇灵见着青狼那形销骨毁的模样,不禁一惊,兼之心痛,足下跟着颠倒了好几步。 那张原是年轻俊整的脸庞,不知惹动多少族中少女的心,如今变得麻木惨伤,教人不忍卒睹;一双深眸,从前总是迸着炯炯的神采,蕴有无比的英豪,现在成了他身后那漆黑无涯的大壑,除了空洞缥缈,还是空洞缥缈,竟──竟连一丝生趣也没有了。 “青狼──”老巫师嗓子一哽,说不出话。 这青年战士却发了声,“巴奇灵,”这是他四天来头一次开口,那嗓音哑得像摩擦出声的枯叶子,然而绝没有任何枯叶子会发出那样凄恻、那样苦痛的声音!“我不寻死,但是,我爱的女子死在我的刀下,我,又有什么活下去的凭借?而活下去又能有什么希望。” 话到后来,已成了撕心裂腑的呐喊,那年轻的面貌也因痛苦以致扭曲了。 巴奇灵不忍听,不忍看,他虽老迈,却也不是无情人,可是眼见青狼的绝望与灰败,即便是为了情、为了爱,他依然要痛心疾首的训斥他。 “你是个战士,是个男儿汉,怎能说出这样的丧气话!” 族中长老的训斥,令青狼一时默然,默然中,他的热泪却纵横了满脸。 他突然抡紧拳头,朝空中狂叫:“为什么?为什么降下这样的命运到我身上──先是让我亡族,又让我失去所爱的人!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要受此惩罚受此罪?” 夜黑的天空像命运一样的幽暗。 巴奇灵也洒泪无言了。 青狼颓然倒跪下来,像折断的青茅,垂头哽咽,“不该的,不该她死的,不该她与我的缘分这么薄;这么短……”他泣不成声了。 毕竟是个少年郎,有着热烈深挚的情感,也难怪他放不下,想不开。巴奇灵缓缓把一只枯瘠的手放到青狼肩上,用怜悯的口吻道:“你和她的缘分是在来世、在来世呵。” 那因为哭泣而耸动的肩头忽一定。“来世……”他抬起头,激楚地说:“这一生都已无缘,来世怎能够寄望?” 巴奇灵却仰首望着夜天,观那迢迢的星子,悠悠说道:“那是个很遥远的人世,用尽祖先的智慧也无法想像的人世,有一对男女在那个人世里出生,他们相遇、相爱,并且厮守了终生,圆了宿世的情绿──”老人低下头来凝视青狼。“那男子就是你,而那女子……就是让你现下生死难忘的心上人。” 青狼噤口不发一语,只管紧紧瞅着巴奇灵不放,一双泪闪闪的眸子,渐渐从怀疑,到迷惘。最后迸出火焰般燃烧的眼神。 巴奇灵是部族里不世出的智者,他的智慧、他的法力,甚至外族都为之敬畏。而他,从不打妄语,从不。 青狼猛扑到他脚边,激烈请求,“让我去见她!巴奇灵,把我送到你说的那个人世去,让我和她相见!” 老巫师倒吸一口冷气。“青狼,今生来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不能够相通,你不可能闯到来世去,在那里存活!” “就让我走一遭,让我见见她,见见他们……不,是我们!看一切是不是如你所说的那样。就算只能见一眼,有这一眼,我也甘心!” 巴奇灵仍旧是骇然,一颗头摇晃不迭,像他们猎回来而挂在竹竿上的首级。“孩子,你知道你在要求什么吗?即便我有这法力送你到来世去,这么做,违背天道,激怒神灵,是──是会赔上一条命的!” “我不怕!我只求见她一眼,死也无憾。” 青狼那高亢、那决绝的态度,看得巴奇灵心惊肉跳。明明知道是死路,他还是这样奋不顾身吗?巴奇灵瘦骨嶙峋的身子像是撑不住了,颤索了起来。 “青狼,你真的甘愿为此,牺牲一条人命?” 那张年轻的脸刻着都是不悔的表情。“在所不惜,在所不惜!” 假使是在白日,青狼会看见巴奇灵的面色是苍白的,并且充满悲伤。他佝着背转过去,面对险壑,久久不作声。 青狼跪在崎岖的地表,心却往崖下的深渊滚了去。长老不答应,他不答应;从来巴奇灵做的决定,没有人能够忤逆──“青狼,”老人开腔了。“去──捕一条最凶猛的蛇回来。” 青狼顿然跳起来,大喜过望。巴奇灵作法,总需要最凶猛的蛇。他旋身,踉跄但是奋力地往树林奔去,不数步,又猛打住,回头对立在那儿的老人道:“巴奇灵,谢谢你!” 巴奇灵望着迅速没入黑色森林那条英伟的影子,发出了最深沉的一声叹息。这,也是早有安排的命运吧?是他也不能挽回的。 巴奇灵蹒跚走下断崖,拣了一块空地,升起箐火。他在火边坐下来等。 月在中天的当儿,听得一阵□□声,青狼肩挑着一只长矛回来了,矛上赫然吊一尾腕口粗的百步蛇。巴奇灵兀自微弱一笑,到底是族里的少年英雄,黑夜捕蛇,也难不倒他。 老巫师取出竹筒装入小米洒,以刀刺蛇,令蛇血滴入酒中。他昂头望了望眼前这个打小受他疼爱的年轻人,再次一叹,不能够让他抱恨终天,不是吗?“青狼,”老巫师沉声道:“巴奇灵成全你,了你心愿,你万勿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闻此言,青狼内心涌起一股羞愧。他即要走上巴奇灵所说的死路,此去恐将不回,为见伊人,无怨无悔,但是对于祖先圣灵,对于方在血战中死绝的族人,他不能不有无限的愧意,霎时,他委实企盼有个机会,跪求先人的原谅……来不及了。巴奇灵那无人能懂的咒语,在忽忽的风里吟哦而起,不容人踌躇。青狼一咬牙。决然闭上了眼睛,带了几分的畏怖,等待巫法力量的到来。 老巫师的咒语越来越急,骤雨一般,而周围的风也越来越狂,袭起漫天飞沙走石,惊动山野,夜宿的林鸟像蝙蝠似的成群飞扑了起来。 狂风里,青狼跌跌撞撞,不但无法站稳,连气也喘不过来了。他张口想喊巴奇灵-突然那混了蛇血的小米酒整个泼向他,巴奇灵念咒的声音雷一样轰然,他感觉到天摇地动,一股巨大惊人的能量,鬼哭神号地将他卷了起来,卷了出去,他像风里一片就要粉身碎骨的叶子,不得自主的被带离开他所在的那块地,那片莽林,那个空间──那个世界。 同一个时间,巴奇灵也被同一股力量轰得整个往后跌出一、二丈远,匍匐在地上。风依旧呼号,但是那道时空的旋流,挟带着青狼去了,远了,渐渐寂灭了。 巴奇灵艰难地抬起头,他的唇眼鼻俱渗出了血丝,五脏六腑受震而裂,生命的潮水已流失了大半。青狼不知情,做这逆天的大法,报应是落在施法者身上,须得赔上的是他──巴奇灵的一条命呀。 然而他未有不甘,只因他爱这孩子……此刻,巴奇灵浑身都在痛苦的颤抖,他想就此合了眼,咽下生命最后的一口气,结束他的一生。眼前旷胧,出现他那早年即已死去的妻儿的面孔,殷殷含笑,召唤着他……他幽微地吐出一口虚气,闭了眼。 巴奇灵!一声彷佛来自云外空旷回荡的呼喊,惊动了徘徊在幽冥之境的魂魄,巴奇灵猛又睁眼──青狼!青狼在另一个人世尚需要他法力的护持,他不能,还不能,这仅存的一息,不能让它断,一断,青狼就会流落于茫茫的时空,魂飞魄散,消失于无形。 颤着,抽搐着,但是巴奇灵倾尽微薄的生命力,爬向空地上的箐火。守着火,苟延残喘,守着那火。 青狼在狂喊。 然而惊雷骇电中,连他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只觉得整个人如在滚滚的漩涡里翻腾。天旋地转,白的光、青的霓上下交迸,他的四肢百骸都要崩裂开来。霍然间,一道猛烈的气流勃然大怒,将他掷入一片旷黑之中。 他重重摔下,死了过去。 他知道他死了过去──意识、呼吸、力气全不存在。 一切重新回到寂静里。天地还在吗?那个隐隐约约“咻咻”响着的声音……是什么?许久许久之后,青狼才发现,那是他的喘息。他没有死,他只是像一只从半空掉下来的飞鼠,摔昏了头,极不英勇的趴在地上。 青狼极力撑起身子,昏沉沉、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四周一片林影,一如他来的那个山野。这,便是巴奇灵所说的那个人世吗?与他死别了的。他那心爱的女人,就活在这个地方吗?一颗心突突跳动起来,摇晃着走了几步,一抬头,赫然看见黑暗中的远处无比光明,像有千万支火炬同时烧亮一般──那是祖父曾对他描述过的,汉人繁华的京城?人夜亦如白昼一般!由是越发的紧张,步履越发的慎重。片刻后,青狼发现他所在是一座偌大的花园,远远那头却是一片怪异庞然的建筑,像座山头那么高,却与他见过的汉人屋宇没一处相似。 不见飞檐,不见雕墙,整个地像个方的泥盒子,巨巍巍倒覆在那里,密密麻麻的格子窗,有明也有暗,竟似个莫大的牢笼一般。青狼不觉感到有些森然──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欲相寻的人儿又在何处?忽见着连接那建筑的有一条长廊,直伸入花园,廊下一道人影,抚柱而立。 青狼的胸口蓦地滚热起来,心喜若狂。 是她!巴奇灵没有骗他,究竟让他与死去的心上人重逢相见。 没有多一分细想,他拔足便往廊下奔去。近了,一双锋利像鹰隼的黑睛,在隐微的光下把那人看仔细了,却因而倒走了寸步。 这不是他生死难忘的女子;这是个男人,倚着柱,满面都是泪痕!就算最凶恶的豹与熊拦在青狼面前,也不能教他有一丝丝发抖,可是现在他却整副身子都在剧颤,他只能,就只能,瞠眼望着那男人──他与青狼一般,有着异乎寻常高拔的身量,五官截然分明,浓眉,直鼻,坚峻的下巴,同样与青狼毫无二致。他是他,巴奇灵所说的,来世的他!青狼一心想见的唯有心爱的女人,全无丝毫心理准备一来就撞上“他自己”,当下见此人身影凄清,独立在廊下垂泪,心头又是惊又是疑、又是急又是惧,一时间,完全不知举措。 他为什么在这里泪流满面?为什么没有把心爱的女人带在身边?为什么不是与她相守着──像巴奇灵说的那样!难道,难道说在这个时世里,他还是失去了她,他还是无缘无分与她厮守?而终究只能躲在一处,懦弱而又无助的流泪,就像青狼不吃不喝坐在断崖一样?青狼再禁不起这样的绝望,急怒攻心,伸手就将悬在腰际一把尖刀拔出,“咻”地朝廊下掷去,要结束这无用的男人一条命。 无中生有的一把刀飞过高腾云的鬓角,倏地插入廊柱,距他的脸几乎只有一发之隔。他吃了-惊,翻过身来,依旧有着天生猎人的灵敏和矫健。 “什么人?”他喝问。 暗地里草坪出现一个人形,那影子看来熟悉得让高腾云觉得怪异,凝目一看──他不禁骇然失色。 那是个年轻人,长相犷悍,蓄一肩长发,披着豹皮衣,系黑布裤,胸瞠袒露,佩了一串狼牙,赤足立在那儿。可以看出,他在咬牙切齿,一脸悲愤像整个世界的不幸都压在他身上,而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与唇,乃至于他从头到脚全般的形像──都与高腾云一模一样,分毫不差!高腾云完全不怪自己失去冷静──任何人在见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如出一辙的……不管那是鬼,还是妖怪,能够不失去冷静的,那只有瞎子才办得到!“你究竟是什么人?”他甚至于不能控制他战栗的嗓子。 “我是你──”这鬼魅一般的年轻人厉声道:“我是前世的你。” 第一章 高腾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一定会出现。 高腾云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男人。十岁那年他就已经接受过考验──老天安排让他放学回家的时候,亲眼目睹喝了假酒的父母,双双暴毙在屋里的一幕。所有人称赞这个遭遇不幸的孩子所表现出来的坚强和自持,或许这样,他们才不必过度赔上自己的同情。从此以后,坚强和自持成了高腾云的人生态度。 他伪装得太好,以至于内在那一个“他”,那个忧悒、失落、无助的“他”,从来没有冒头的机会。高腾云不让“他”出现,以为能够牢牢压制住“他”。 其实高腾云不是不明白,他早晚会崩溃。事实上,这个世界如果持续不美好下去,活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有崩溃的一天。 高腾云的问题在于,他崩溃的日期似乎来得早了点──就在今天。 事情从一份掉在地上的报纸开始。 这天下午,他刚杀掉一个人,身上斑斑点点染着那人的血渍,一把银光霍霍的小刀居然还在手上。 通常,做完这份工作,他是不会把工具还拿在手上的,而且,他也没有感到心情沉重的必要。干他们这一行,如果不习惯儿到死人,那表示他还不上道,是个菜鸟。的确,二十八岁,在这一行仍旧被视作是生嫩的。 他自己也猜不透,今天的情绪怎会陷得这么低。走过白森森的长廊,入鼻尽是死的、病的。充满忧患的气味。一个老头子歪在靠墙的廊椅上,冲着他叫:“喂,你踩着了我的报纸!” 他脚步一顿,就顿在那张报纸上。“山地悲歌”斗大一行标题,射入他的眼帘,其下一行。字体较小,却更刺目:原住民自作孽?没错,加了个问号,然而下标题的人,难道没有指控的意味?高腾云感觉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刺痛感,慢慢俯下身,拾起那张报纸。 老头子越发叫嚣起来:“做什么?这是我的报纸!”有一种人,对于不值得争的东西,特别争得厉害,由于他生命里的寒伧。 高腾云徐徐转过去,看着老头说:“你要我拿出十五元买下它吗?” 高腾云有一点不自知,正因为他生得凝眉深目,眉宇间总是带一股峻色,加上他黝黑的肤色,他身形的高大,他的伟岸,他恒常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这老头似乎到此刻才对他有新的发现──他身上的血迹太清楚了,手上一把刀那更忽视不了。老头子咽了咽,很不甘心,但很识相。 “算啦,反正-…是昨天的报纸了,”而且不是他的,是人家扔在椅上不要了的。“这年头,总有人比我更倒楣。”老头子喃咕着,歪歪斜斜的,就像这辈子历经的人生路,走了。 高腾云一双眉结得紧紧的,在意的不是那老头,是那张报纸。他就着窗下的光读那篇报导,由于是夕阳余晖,染得版面上一片血红。 果然是洋洋洒洒的一篇报导──经济势力向山地侵略,人们只有近利,没有远见,滥垦滥伐,种茶种果,兼之山葵槟榔。森林被侵蚀掉了,于是大地反扑了,半个月前的一场洪水造成山崩地裂,士石流埋葬了二十二条人命……哮天村的二十二条人命。 高腾云手上的那把刀,现在好像插在脊背上一样。他几可感觉到,酸腥的血,由他的伤口,新的伤口,旧的伤口,一点一点地淌下来。 抬起头,望出去拱型的长窗,一条街外的报社大楼正对着他──这素以自矜,历史最久,言论最公正的报社,每天把事实真相告诉社会大众……他硕长的手把那张报纸一拧,举大步便往外走。 出了大门,过了大街,一路人车纷至杳来;这个社会一向拥挤得使高腾云觉得不快乐。 他依旧赫赫然跨入了报社大楼,没有让不快乐阻挡什么。 警卫正和一名时髦女子调笑着,忘记要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高腾云从他身边走过去,笔直朝电梯去。警卫却及时回过神来,在他背后叫道:“这位先生,你有什么事?” 高腾云回过头,脸上一抹笑,冷峻的。 “贵报有篇报导写得太精采了,我想向你的同仁表达敬意。”说毕,他闪身进入电梯,不能对方有反应的余地。他估计他上编辑部,找到那记者,把他杀了之后,还有余裕时间离开现场。 掉转身,才发现有个女孩缩存电梯角落,抱着公文袋像抱着盾牌,显现出一脸的害怕。 她是该感到害怕,和她一起关在这电梯间的,是个浑身血迹的男人,不是圣诞老公公。 他同情她,但是需要她帮忙。“告诉我,编辑部在哪一楼?” “六-六-六-” 他伸手按了六楼的钮,没有去安慰这个吓得都结巴了的女孩,因为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什么。 他常常连要对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六楼的编辑部沸腾得像个蚂蚁窝,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也像群蚂蚁,一忽儿冲来,一忽儿跑去,但是高腾云怀疑蚂蚁比他们更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逮住一名卷着袖子,把笔架在耳上的瘦个子,报纸一横到他鼻尖,问:“写这篇报导的记者在哪儿?” 这瘦子天生一张青苍的脸,什么时候他都可以神经贸的发起抖来。这会儿他却一僵,上下觑高腾云一眼──他在报社好夕混了几年,人也算灵光,现在他该怎么办?这陌生男子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分明是上门找碴的。报馆被人找碴,也不是头一遭,但是别人举标语、丢鸡蛋,这人却拿了一把刀!天知道他是不是一路从大门杀上来的,他身上全是血迹!瘦子自忖,如果他把同事指出来,他同事会吃大亏,如果他不说,他自己会吃大亏!瘦子正值天人交战的一刻,后头忽有人问话:“什么事?” 这回来的是个阔脸,瘦子立刻放弃内心的道德挣扎──不能怪他,是阔脸自己送上来的。他手一指说:“呃,就是他。” 高腾云逼向阔脸,一双浓眉如山雨欲来的黑云,令人惊慑。他揭起报纸,沉声问:“这篇“山地悲歌”的报导是你写的?” 阔脸很有危机感,马上往后退,一边提防对方的刀子,一边表明,“这……这是集体采访的新闻,我是召集人,挂个名,稿子不是由我执笔。” “那么是谁?” “先生,你──” “我问你,这篇报导是谁写的?”高腾云再也按捺不住,咆哮起来。 办公室所有人都被惊动了,包括瘦子和阔脸,全体纷纷往后退,谁也不想和一把杀气腾腾、直逼而来的利刃作对。 人生的挫败,真的是无所不在吗?高腾云心想,挥着刀子但不自觉,对着这群张口结舌的呆子吼道:“写这篇“山地悲歌”的人到底是谁?” 就在这时候,有个人撞进编辑部,一壁用一口清脆的嗓音嚷着问:“什么时候截稿?我还有多少时间?” 高腾云回过身,入眼所见是个年轻女孩,纤长身段,穿黑色紧身裤,黑色麂皮靴,一件俊俏的皮夹克领口半竖,肩上桃一只黑色大包包,手里拎一部笔记型电脑,随时准备着要闯荡前途。 这女孩年纪不过二十三、四,明眸皓齿甜孜孜的一张脸,留一头看来非常不驯服的鬈曲短发,从来没法子梳好它。在这春寒料峭的三月天里,她娇俏的鼻尖上尽是细细的汗珠,人还在微喘,像有全天下的事教她忙得都停不下一口气似的。她用手背把鼻汗一抹,抹去了汗,留下一道污痕。 她不是没有女人味,但那模样儿,毋宁更像一个顽皮漂亮的小男孩。 她眨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整个人洋溢着盎然的精神,此时她往办公室一瞧,极为勾整的一双眉蹙了起来。 奇怪,今天的办公室好像成了快要沉没的铁达尼号,所有人相依为命挤在船的那一头。 她喊:“你们这是在干嘛──” 话未完,她突然见到前面五、六步的走道,堵了个男子,他的脸庞映入她瞳心,顿时间轰然一响,不知是响在脑海,还是响在心房,只知胸中的一颗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人感到眩晕,摇摇颤颤几乎站立不住了。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恍惚中,她惊异自问:这个男人是谁?哪里见过?为什么看到他,她有一种……有一种上辈子就和他相识的感觉?她喘着息,对抗那种昏眩感,竭力张大眼睛,要把他看清楚。 他很高,很黝黑,神态十分严峻,浓眉底下嵌着深陷的眸子──眸里藏有许多心事。他的眉宇极具英气,却敛着一般沧凉感,他身上一种特别的、凝重的气质,加上那一身肤色,像个落难的中东王公贵族……他究竟是谁?高腾云有一?那感到非常踌躇──他认识的人他一定认得,然而眼前的女子使他失去这份自信。他肯定不认识她,但又为什么觉得“认得她”?这似曾相识的感受,带来一阵阵不安、悸动的情绪。 女孩呆望他半晌,用一种近乎是畏惧的口吻问他:“你……你是谁?” 他没有做正面的回答,只道:“我来找一个人。” “什么人?” 他扬起手中的报纸,“山地悲歌”那版面对着她。“写这篇报导的记者。” 女孩闪动的眼睛蓦然张大,一口气由她唇间倒吸回去,原来明媚的一张脸变得疑疑惑惑的了。她那群同事在后头猛向她挤眉弄眼,做生死攸关的暗示,但是她没搞懂。 然而就凭这股气氛,这女孩的表情,高腾云却先懂了。 “山地悲歌……”她呐呐地,向前移二步。“那……那是我写的。” 整座办公室里的呼吸声全告中断,好像再也没人需要氧气似的。 高腾云也移二步。现在两人相距不到三步了,彼此相看更仔细,也更心悸。高腾云若把手举出去,可以碰到她的脸颊、她的下巴;他的刀尖,可以抵在她的心口……“你写的,是吗?”高腾云的声调异乎寻常的柔和,怕惊动什么似的──一个心虚的人被人这样问话,是要感到惊心动魄的,但这女孩只是一脸茫然的颜色。 高腾云对她微笑,不知在什么时候他已迫至她跟前,两人显出了一种差距颇大的比例──不知是他太高大,还是她太娇小。 他轻扬那张报纸,上头依稀还有个泥灰色的脚痕,乍看像只嘲笑的大嘴巴。“原住民,自作孽,是吗?山地乡这些人自食恶果,是吗?因为他们贪婪、无知、粗霸,要钱不要命,所以他们把大好的山林,把自己的家园消耗掉了、腐蚀掉了、毁灭掉了,最后,他们把自己的生命也葬送掉了;,山洪暴发,大地反扑,二十二条人命,一切是他们自作自受,他们活该倒楣,是吗?” 一句句都是咬出血来的力道,都是摔向脸上火辣辣的巴掌。 女孩骤然变了色,一阵白过一阵,哑声说:“我……我不是这么写的。” “但这就是?的意思,?所要表达的,所谓山地乡的内幕、原住民的实况。?知道的就只有这些,浮面肤浅,以偏概全,?能表达的也只有这些!” 女孩把嘴唇死死咬住,然而咬不住那激烈的颤意;她那对眼睛迸着不自然的光亮,玲珑的眼圈儿变得红红的,拚命的眨动,好像含住了两眶泪,竭力不使它们滚出来。 这男人在指责别人之前,都不想一想吗?这些话在于他或许只是泄怒,可是加诸一名新闻工作者身上,那是毁灭。 为这篇“山地悲歌”的报导,她上山下海,废寝忘食,读资料、访专家,汇整小组所有采访稿,自认尽了心。稿成之后,采访主任也表嘉许,-切因为这是她得到的第一个上线的机会,她的第一篇采访报导……然而这火腾腾的男人赶尽杀绝的说下去:“如果?不了解自己要做什么,我可以告诉?,?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一点人性在里面!” 这女孩脸上有的一丝血色,终于也荡然消失了,忽地她双眼一闭,咕咚一声──高腾云眼睁睁见她就在他脚跟前昏倒下来。 他还真愣柱了,不能相信自己把一个前一刻还鲜蹦活跳的人,活生生骂昏倒在地上。“要命!”他大声诅咒起来,到这地步也很难判决,是这女记者还是他自己比较罪过。 他把手上的刀子随便往一张桌子扔下,蹲下来纯熟迅速的查看昏倒的女孩,她的瞳孔脉息。她皮肤的温度──很快有六、七成把握,知道她的问题。 他把女孩抱起来的时候,办公室一群人还打结在那儿,目瞪口呆的,他看了就有气,吼道…“这里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她躺着的吗?” 这群中蛊的人这才有了行动能力,纷纷让开来,把后面一扇门推开。 “到会议室来,会议室有沙发。” 高腾云将那昏过去的女孩抱入会议室,小心放在一张橄榄绿的沙发上,拿垫子垫高她的足部,解开她的衣领好通气。 众人在后七嘴八舌的当儿,高腾云的态度倒很冷静。果然没多久,那女孩轻轻呻吟了起来,眼皮颤瑟,睁了眼,有点恍惚,软绵绵地看着他。 “现在觉得怎样?”他用职业化的口吻。 女孩怔仲了半晌,微弱道:“我……我肚子好空,没……没力气。” 要他猜,他差不多可以猜对。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他质问。 “昨天晚上到……到现在。” “为什么不吃?”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像个奶妈一样的?滕h□/p>“没……没有时闲,有太多新闻要跑……” 后头有人抢着说:“我去冲杯咖啡。” “最好弄杯热牛奶来。”高腾云命令。他又回过头来责备这女孩,“?搞不清楚轮胎和人有什么不同吗?” 她十分茫然。“轮胎和人?” “轮胎不需要吃东西,人需要。” 她挣动起来,大约是想到刚才这人强悍的一番话,记起了要委屈,于是脸垮下来。这男人是打哪儿冒出来的?他尽会骂人吗?她颤道:“我……我不是新闻技术员,我没有你说的那么没良心!” 高腾云望着她苍白因而有些楚楚可怜的脸,她的双唇虽也成了粉白色的,依旧显得柔软而饱满、含苞待放着。而一道污痕还在翘翘的鼻子上呢,教人忍不住想伸手替她拭去。 他非常挫折的吐一口气,那股懊恼不是对她,而是对自己。如果他还有一点人情味,这时候就不宜再痛批这女孩的不是,再说──也许他痛批这女孩,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么有权利。 现场出现片刻的宁静,静得有些紧张,陡然沙发间响起一阵细利的铃响,女孩挣扎着要起来。“我──我的行动电话响了!”顾不得自己手软脚软,急急要接,就怕错过任何一点消息。 哪知这高大黝黑的男人,用一只大手将她按了回去。“是我的。”说着,他从铁灰色外套掏出十分精巧的一支大哥大,聆听片刻,脸色似乎又更阴沉了些。“我马上回去。”他对电话里说。 他收起大哥大,望了女孩一会见,那双眼眸的深邃,使她不自禁心绪耸动。 “好好吃点东西。”他交代着。很奇怪,他这句话里彷佛含有一种……温柔感。 她怔怔望着他,轻颤着,觉得认识他,觉得……想哭了。 高腾云从沙发边站起来,准备要走,却突然被人自后一扭,一把手铐铐上他双腕,他掉头一看──大门的警卫正喳呼着,要同事将人犯抓牢。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高腾云诘问。 “你携带凶器闯入报社大楼威胁员工,我们必须把你交给警方处理。” “你们必须把我放开!”他怒道,“不要耽误我!我还得赶回工作岗位去救人。” 警卫上下觑着他,对他一身的血迹和狼狈讥道:“哈,说你去杀人还比较可信,救人?” 他冷笑起来。“我看你的举止行动,还是二百年前未开化的生番──” 这句话是一刀插在伤口上。 高腾云勃然大怒,他那坚硕的肩膀本能的往前一撞,把这个用最蠢的方式来得罪人的汉子,硬生生撞翻在一张茶几上,几上的花瓶匡当一声落了地,碎裂四射,众人惊叫着散开来。 骚动中,忽有一个苍厚的声音响起:“这里是怎么一回事?” 会议室来了位长者,满头银发,服装整饬,富有威仪地在口中叼根烟斗。 他是本报的大老,社论的主笔,在报社的地位只一、二人之下。他忽然把那霜白的眉一抬,“咦”了一声说:“高腾云,你怎么在这儿?” 人群里有人诧问:“周老,您认识这个人?” “认识呀,还很熟呢!他是大观纪念医院的外科医师,我太太还是他的病号。” 周老把高腾云送到报社大门。 高腾云终于表示了歉意,“很抱歉,到您的报社惹了麻烦。” 这位长者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快回医院去吧!急诊处等着你呢。”怡然吸一口 烟,目送他过街。 高腾云三脚两步赶回医院,重新走过下午拾获报纸的长廊,不禁苦笑--在报社要不是周老出面,被押到警局去,可是怎么也解释不清了。 他一直很能够把情绪埋藏在内心,像今天这样激动的表现,在他是失常。 糟的是,他有种不妙的预感,这失常的现象,似乎不准备到此为止。 很快他那预感就得到证实。 一脚踏入急诊处,这一向是病急惨慌的地方,他先听到一阵痛苦的哀叫-小病床上一名病人抱腹在翻转,未见处理。 他蹙眉询问在场的医师,得到一个理直气壮的答覆:“要先正确诊断才能处理。” 高腾云只觉得一股气冲上来,这些人到何时才能学会要看“病”更要看“病人”!任由患者在那儿叫苦,难道他们真的无动于衷?他插身过去,自然动作不十分斯文,看过病人,命令道:“这人没有明显的外科状况,先给他打个止痛针。” 小护士跑去准备针药了,被高腾云挤开的那名医帅,吹胡子瞪眼睛要来与他理论,慢了些许,另一名护士奔来,急道:“高医师,快来!有个重伤患者!” 担架上瘫着一具瘦小的身躯,头脸都是血,人已经没有意识了。高腾云才看一眼,一颗心便直往下沉。 还是个少年,由其脸庞轮廓看得出来,是个原住民。 “什么意外?”他问,心情不自然地起悸动。 “从一百公尺高的工地摔下山谷。” 脑袋削去了半边,鲜血汨汨直流。高腾云知道他这种种时刻必须咬紧牙关,他命令:“把人移到诊疗台。” “真可怜,才十三岁,是个布农族的。”一名护士说。 高腾云的心像被一只拳头打了一记。止血、针药、插气管,他指挥着急救措施,然而他觉得呼吸困难。 “说是跟他爸爸去上工,山路的铺网工程,天太黑,一个失足……”护士说。 一名细皮嫩肉的实习医师很诧畏,“这么小就当工人,卖这种命?再说,这不是非法童工?” “没办法,听说家境很苦……” 高腾云胸口堵着、塞着,空气没法子进入。 呼吸,快呼吸──他心里直吼,吼他自己,吼这垂危的生命。 “高医师,病人的心跳──” “电击!”他咆哮。 一次,二次──要命、要命!快呼吸!三次──病床边那部闪光的机器“哔”一长声,萤幕上的线条从曲线变成水平,没有希望地画下去,通向虚无的黑暗。 心跳停了,呼吸停了,瞳孔已经放大……生命已去,血,却依然幽幽淌下来。 七点一到,伤者宣告死亡。 孩子的父亲,一个黧黑的布农族汉子,倒坐下来,用□脏的双手蒙住面孔,嚎啕大哭。 高腾云立在那儿,戴着手套的双手,再度染了血,沉甸甸地垂着。下午,有个癌症病人在这双手里死去,现在,另一个重伤病人同样在这双手里死去,他忽然有种冲动想要冷笑──他所从事的真是救人的职业吗?或者他只是一名使者,专把人命交到死神手里?那布农族汉子的哭声,把高腾云笼罩住,把他一点一点的吞噬掉。在高腾云耳中听来,那不只是个父亲死了孩子之后的悲鸣,那是整个部族在劣势、沦丧、贫厄、困顿中的悲呜──那其中也有高腾云一把无尽的酸泪。 因为,他也是部族里的一份子,他体内也流淌着相同祖先的血液。 他也是布农族的儿女。 高腾云闭上眼睛,脑海闪过-幕幕族人在现实里、在当今这个环境里,个个像兽一样拚斗、挣扎、流血的困境,他看太多,听太多了。 难道曾经鹰扬的部族,曾经身为这座岛屿的主人家,如今就只能在社会黑暗的底层爬行,永远,永远也没有再站起来、与这块土地上所有人一样昂首阔步的机会和余地?高腾云身心都在激颤,眼一睁,见到萎缩在地上那汉子的泪脸,他那颗结冻的心破裂了,一阵痛楚袭来,他勃然大怒,一箭步跨上前,把那汉子狠狠从地上揪起。 “为什么让那么小的孩子去做工?为什么不好好栽培他,让他受教育,让他学技艺,让他像个正常的孩子快快乐乐的长大,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将来在这社会上能有立足之地?” 不公平,高腾云明明知道他对这汉子的质问不公平,他比谁都要明白这汉子背后会有的苦况、他的无能为力,可是高腾云控制不了白己。 他的心也碎了。 那恸哭的汉子吓怔住,满是红丝的眼睛却滚出更豆大的泪珠,他抽泣道:“我……我也是想,可是他……他妈妈才生下双胞胎,五、八个孩子,又……又有老人家,家里太……太苦了高腾云纠缠的双手突然一软,松开那汉子,那汉子倒退的当儿,高腾云自己也必须费力才能站稳。 急诊处一时的骇静,被那细皮嫩肉的实习医师打破了──他似乎也想为这场面说几句公道话,嗤地一笑。 “家里苦就该有家庭计画嘛,生那么多孙子做什么?事先也该打好经济基础,平常少喝点酒,你们山地人就是贪杯;劣酒、私酿的,灌了一堆,还有人不要命去喝假洒,医院老有喝出问题的山地人上门来,送了命,怪谁--” 这实习医师或许了解别人的问题,对于自己的问题却有些迟钝,因此他完全提防不到高腾云突然一拳挥过来,结结实实击中他娇生惯养的下巴──他被打得往后仰,整个人张贴在白色的墙上,和现场的所有人一样,都骇呆了。 高腾云却指着他,额上一条筋牵掣着,咬牙道:“在你对事情有真正的认识之前,闭上你的嘴巴,少充专家!” 小医师心疼地捧着脸,还是不明白这肿了的下巴是怎么来的。 高腾云发这么大的火,传出去没有人会相信!在同仁眼中,他是个稳重、优秀、判断力强的医师;似乎性情有那么一点沉郁,总是独来独行,然而他却出奇受到病人的喜爱和信赖。 就算是从前还在医学院里,师长和同侪也早就对他刮目相看。课堂上,他能和教授讨论深入的问题,用一口纯正英国腔的英语和外籍老师对答如流。 因为他有高大的英姿,深眸高鼻,气质凝重,许多不知情的人情想他有着外国血统,后来隐约知道,他曾被一对来台从事医学研究的英国老夫妇所收养……外人对于他的了解,也仅止于此。他从不谈论自己的身世。 高腾云不谈论自己的身世,那是因为他知道,别人不会懂得他的身世对他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别人不会懂得他多么想要回到他真正的世界里去。 丢下众人错愕的眼光,他一旋身,大步离开急诊处。穿廊过门,一路的走,走出大楼,终于来到花园这道回廊。 这里,人稀,灯暗,四下静悄俏的。他撑着柱,像撑住一颗疲惫的心,他朝遥远的夜空望去,黑暗里望不见什么,然而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家乡,是在那个方向。 他的家乡呵,三百年来布农族的祖居地,层峦叠翠的在山的怀里,曾经拥抱过他,哺育过他,至今让他无论是醒着,或梦着都念念不忘的──哮天部落。 和从前一样,一想到家乡,他的部落,他的族人,高腾云的心便痉挛起来,牵动一股由来已久的剧痛。今天这股痛,更是痛到了极至。 那篇报导至少有句话说对了,哮天部落的确在唱着一首山地悲歌。 部落的贫困,使得他的族人一批批离开山村,流落在都市的底层求生,上鹰架、下矿坑、到海上搏浪,甚有女子一脚便跨入烟花巷,在迷离的城市里苟活;粗陋恶劣的环境中,一个不小心,便失去了生命……像急诊处那个十三岁的少年。 终于,社会无情的竞争,又将他们驱赶回部落,然而族人面对的却是更大的困境──狩猎生活无以为生,世代居住的土地被平地人把持、侵占、不当开发,到最后……来了更大的浩劫。 高腾云内心的那阵痉挛,蔓延到全身,他想到半个月前在电视、报上所见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哮天山区山洪暴发,可怕的土石流淹没村庄,淹没农地,淹没牲畜。 淹没他的部落,淹没他的族人……淹没一个部族生存的希望。 此时,高腾云整副身躯都在抖索了,知道他最后那一点自持的力量也告瓦解。他不再记得,也不在乎有多久不曾哭过了,泪水要崩落,就让它崩落吧──让它像吞没哮天村的滔滔山洪一样,把他吞没,或把他带走,他不在乎了……高腾云正在他人生最黑暗的河流里漂浮,赫然间一把匕首飞出夜色,朝他射杀而来,以其凌厉,十足有置他于死的余地──只要掷刀的人有心。 他或许处在情绪的低潮,然而出于本能,他闪过那把飞刀,由震惊转为愤怒。趁人不备开这样的玩笑,也太过分了,何况,如果并不是玩笑。 才一腾过身,高腾云即刻看到那人。 他是个受过严格科学训练的人,天生又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一向不轻易害怕,可是现在,他整个地被一般莫可名状的寒意涵盖住。 那个人站在蓝沉沉的月光下,一脸鬼魅般阴郁的颜色,假使他是鬼魂,高腾云不知道鬼魂也会有那种心急焦苦的表情,好像赶往幽明两界,一切都来不及。他穿一身传统布农族的衣装,豹皮绣布,已经极其罕见了,胸前那串山猪獠牙的寒光,更异常地逼人。 他的双眼,同样闪着寒光,与高腾云相同的眼;那嘴型,那鼻梁,那深刻分明的脸庞五官。甚至于那副特别昂藏高大的体型──都挑不出有哪一处,不是与高腾云自己生得一模一样!“你到底是什么人?在这里装神弄鬼?”高腾云这一声怒问带着恐惧。 “我乃哮天部落的青狼。”这鬼魅一般的布农族青年,用一种奇怪的古腔古调说,一副态色冷傲又悍然。 高腾云只觉得背脊上一阵阵发冷。青狼──也正是他布农的本文,以祖先为名,亦是布农家族的传统。他依然记得,儿时,父亲如何一遍遍向他传述家族世代英勇,迭出英雄的故事,特别是二百年前一位名叫青狼的战士……“这算什么伎俩?你为什么──”哦,他痛恨任何让他看来像个傻瓜的状况。“为什么长相和我一模一样?” “我就是你──”他睨视高腾云,一字一字的说:“生生世世之前的你。 我越过时空之界,来到这里,本以为──” 他的神情突然转为愤恨,一种由极度失望而来的愤恨,厉然道:“要知我自己的来世──你,竟是这般懦弱、无用,尽管流泪哭泣的男人,我也犯不着苦苦跑这一趟!” 冷不防这叫青狼的男子,就像一匹狼一样扑过来,高腾云被撞倒在草地上,被这男子强劲的一双手紧紧勒住颈项,失掉了呼吸。危急中,他的反应也一样猛烈,他抓住对方的臂膀一翻身,反过来跨在他身上,给他一拳。 青狼闪过那一拳,双手松开那么一下,立刻又回来扯住高腾云的衣领,两人打了个滚,高腾云再度被压制在下,咻咻地喘气。 青狼充满不屑的说:“你只是个无用的男人──你连搏击的技巧也不懂!” 高腾云发一声吼,生平他最受不得别人轻藐,说什么都不愿示弱。上医学院,独立求学生活,成为专科医师,凭的是一股傲气,这时候这股傲气被他用来和这对手搏斗。 他不是没有学过布农族的角力,小时候在部落,父亲就是训练他的师父……高腾云赫然抬起膝盖,一个倒栽,借力把青狼甩了出去。 他听见扑通一声,一阵水花溅起又落下,他躺在草地上,脸孔被溅得都是水渍。而青狼成了池里的一条鱼──这家伙口口声声骂人无用,好像自己是什么开天辟地级的大英雄,这会儿恐怕也难自称是好汉。 高腾云绝不是同情他,可是他喘了半天气,没听见有人从池裹爬上来的动静,不免感到疑惑,撇过头去张望。 草地上远方暗蓝的池塘,除了几道银丝般的涟漪荡漾着,连一条美人鱼也见不到,别说一匹狼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提着戒心绕池子一周,左顾右看,也只见到树影摇动,四下渺渺,那个上辈子的他──如果他真的相信的话──怎么找就是连个影子也没有。 “喂──”高腾云对空喊道,最好这四周没旁人在,否则属于这一类的状况,很难向神经正常的人解释清楚。“你不是说你辛辛苦苦越过时空的界线来的?怎么,才打了一架,就这样马马虎虎走了?” 一片阗静。 高腾云内心的谜团滚得更大,他慢慢靠着池子蹲下,伸手去撩拨近看呈乌绿色的水面,一面自言自语:“难怪我这辈子会是这么“无用”,看来,我的上辈子也好不到哪里--” 蓦然一只手破水而出,一把揪住他的裤管,他喊都来不及,人便翻下水了。 高腾云在水中挣扎得就像碰上了水怪,好不容易泅到池边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断了气,怎么喘都是空气不足。睁开湿淋淋的眼睛,却见到青狼人在对面的水中,两臂攀着岸,好整以暇的瞟他,脸上却一脉冷笑,还是鄙夷的表情。 “你的水底功夫不怎么样嘛。” 高腾云愤然抹去满脸水气,最恨人家挑明了他是旱鸭子,在水里像条虫。 五岁那回溺过水之后,他就痛恨下水,但是,他干嘛让这家伙知道!“打了这两下,陆上、水中全不行,”那个自大狂摇着头,啧啧连声。 “我不懂你怎么做个男人!” 高腾云怒火中烧,嚷道:“真要打,我可以跟你打到天上去!” 从回廊那端斜过来的光,照见青狼的面色忽然间泛白了。半天,他呐呐道:“在…你们这个时代,人已经可以在天上飞了?” 高腾云闻言,还真愣了一下,也只有青狼那种认真的程度,使他大笑起来。 “没错,”这下是他占了上风,在这土包子面前简直是得意非凡。“在我们这个时代,人已经在天上飞了。” 完全是在给高腾云造势,否则不会不倔不倚在这一刻天空恰好来一架飞机,青狼昂首,只见黑色的天际如天外来星,一个闪烁庞然的异物轰轰隆隆,朝他们当头而来。他骇然跳出池子,半身匍匐在地,如临大敌的喝道:“天外来的怪灵!” 高腾云没有比这时候更接受距他们的生活圈只有一公里,平常把他们扰得要疯掉的飞机场。他忍住一肚子笑,慢条斯理爬出池子,忽然间得没事做,整理起湿淋淋的衣服来了,口 吻也变得同样的悠哉。 “那不是什么怪灵,”他甩着一只带水的袖子,很无心的对准了青狼的头脸。“那就是我们飞上天的工具──叫做飞机;基本上,除非它发生故障,朝你冲下来,否则它是无害的,你大可不必对它摆出一副作战的姿势。” 直到那可惊的铁银色大鸟由天顶越过去,青狼才吁了一口气,放松全身的姿态。“飞机……”他喃喃道,紧盯住那远去的光点不放,慢慢立起身子,充满了惊慑与敬畏-这时代人已经可以在天上飞了,他们有一种叫做“飞机” 的用具,近看如巨鹏,远看是星星!“巴奇灵没有骗我,这是一个让人无法想像的时世……” 高腾云一震。“巴奇灵?”这可不是个寻常的名字。 青狼依旧在观星,口里应道:“我们哮天部落的大巫师。就是他用法术把我送到这里来的。” 现在轮到高腾云感到惊慑和敬畏,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公平。巴奇灵是二百年前布农族最伟大的巫师,具有通天化地的本领,留下许多传奇,至今老一辈族人提到他,依然敬之如神……高腾云瞪着青狼,这男子与他如出一辙的面貌,还是令他见之心惊,情也不能,不信也不能,不禁又颤然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青狼掉过头,不耐烦的对他叱喝:“你这笨人,我说过多少次?我是你,前世的你,是巴奇灵用法术使我穿越时空,到了这里的。” 高腾云用力摇了摇头,开始担心自己这副长期被誉为绝顶的头脑,已经有败坏的现象,如果有,那么一定要怪这个蛮里蛮气的、跑了二百年远路专程来找碴的家伙!尽管他是怀疑的多,肯定的少,他不能不问:“你穿越时空而来,目的是什么?” 这一问,却使得青狼霎时回过神──目的!他的目的!他掠过来,狠狠抓住高腾云的手腕,急叫道:“真真人呢?她人在哪里?快带我去见她!” 这人手像铁爪!高腾云痛得牙齿都要掉下来,一怒,反射动作的挥给青狼一个左钩拳。 “放手!否则别想我带你去见任何人!” 青狼吃了一拳,陡然甩掉高腾云的手,发出一声奇怪的呼啸,转身便冲到廊下,去拔他那把插在柱上的刀。 显然取了家伙要回来和高腾云拚命。 高腾云心里先冷了半截,把眼睛闭上──恨起巴奇灵来了。 看来大巫师巴奇灵根本是个老胡涂,放了青狼这浑小子来此,没有一点种族兴亡的责任心也就罢了,还尽要找人厮杀。 高腾云还不及想好如何对应,青狼已是猎刀在手,汹汹奔了回来。高腾云马上往后踏,恨不能够变出个法子,把这“番”打回一百年前,他应该乖乖待在那儿的世界去。 及至瞧见他的表情,高腾云却傻了眼──这小子手里把持着武器,整张脸却是眉开眼笑,一副喜不自胜之状,前后像换了个人,哪里是来找他厮杀的?“快,快,”青狼只管催促,一刻都按捺不了。“带我去见她──去见真真!” 真真,无疑是个女人,一个男人提到女子时如此欣喜亢奋……现在高腾云能够做点揣测了。 他端详青狼,沉着地说:“如果你是需要我帮忙,你总得先告诉我真真是什么人。” “啪”一声,青狼手上的刀落了地,前一刻喜洋洋的脸孔瞬时丧失了血色。他冲过来,抓住高腾云的衣领,然而这时再也没有先前的劲道,他嘶吼着,教人看出来他的恐惧和无望。 “你少跟我装傻,说你不知道真真!你知道,你一定知道,你应当跟她在一起的!” 高腾云文风未动,看着眼前这张脸孔与他生得毫无二致,但是刻满了绝望之色,不知怎地他生出一股同情心来,也因此,更要把话说清楚。 “我从来没有认识过,或者听说过一个叫真真的女人。” 青狼彷佛再也站不稳,想把高腾云推开,自己却歪斜往后颠,重重倒坐在地面,湿发披在脸上,是不是英雄好汉都一样,伤心到极处,再也止不住滚滚而下的热泪。 高腾云就像从镜里看着自己在落泪,扭曲了的一张脸,格外感到不忍卒睹。他深深蹙起眉头,问道:“真真究竟是谁?” 冷风里,青狼□哑了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惨凄侧。 “她是我的妻子。” 高腾云的心一凝,忽然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他会听到一个他宁可不要知道的故事。 然而青狼带着他的命运,已经找上他了。 第二章 这年的天候有些反常,入秋了,却一连几个密云不雨的日子,一股不祥的郁沉,闷热得教人发慌。 然而一大早,闵家小姐真真便忙不迭打发妈子丫头,在后埕上腌渍菜蔬,有树子、菜心、糜瓜几色,先以盐揉之,晒一天,再用石头压出苦汁。 她差人捧来小口大腹的红陶土罐,腌菜置入罐里,-一封口。如此不数日,就能食用了。 天热,真真穿秋香色绫绸的裙衫,镶织锦带的袖口卷了起来,露出着了玉镯子的一双皓腕。腻发如云,梳一个盘蛇髻,额前一排绞剪眉,因为出了香汗,微有些湿了,稀落在眉上,反更有几分的娇致。 忙完一段落,她这才抽出腋下水红的绢子来拭脸。她一张脸生得十分纤楚,就是下颔过于细巧,显得有点单薄相,但是眉眸娟丽,一管清瘦的秀鼻,朱唇小如苞瓣,一如她的母亲,都是罕有的美人。 一旁,六旬的老妈子一壁?着腰,瞟真真一眼,嘴里裹嘀嘀咕咕道:“也没见过哪家官府小姐,没事来操劳这些粗活儿。” 这老妈子姓罗,原是当年闵夫人的陪嫁,天生亢直,仗着自己在闵府有点来历年资,很敢提着嗓子对主子说话。 真真素来与罗嬷嬷相亲,不以为意,只含笑道:“还是特为爹腌制的,昨天伺候他用午膳,他忽然提到这个……” 爹自病后,始终饮食无味,昨天忽忽提起腌菜来,辞色间似乎很是渴念,真真一片孝心,隔日便领了下人,亲手来腌制。 真真或算不上特别能干,一些家务亲自操持,大半是因为家道清简,府中婢仆不多,又乏得力的亲眷之故。 “说起?那个爹爹呀……”罗嬷嬷换换一副口气,唏嘘摇头。“人家做官大鱼大肉,他吃腌菜!他挺得住一身傲骨头,可害苦了我家小姐。”说着,抬了蓝布衫的宽大袖子拭起老泪来,不免有责怪之意。 罗嬷嬷常年为她家小姐抱屈──闵夫人是出身大家的中原才媛,色艺双绝,为了爱才,下嫁当年的新科进士闵正。闵正有满腹才情,为人又是温存风雅,夫妻鹣鲽情深的,花间月下,诗词唱和,委实是羡煞天下俗人的神仙眷侣。 单单可惜一点,闵正一向自负情操,不屑逢迎,虽然为官,依旧是两袖清风,生活上自然委屈了娇贵的闵夫人。 闵夫人嫁为才子妇,也就有这份心理准备,不惜摘下珠翠,褪去绫罗绸缎,甚至于亲主中馈,操作家事,哪复有豪门闺阁的身段气派?这也就是罗嬷嬷老为小姐叫屈的缘故了。 闵正仕途不利,倒没有影响夫妻感情,就在他初任彰化知县那一年,闵夫人竟又有了喜信,越年,在女儿真真之后,终给闵家添了一嗣。 喜庆的气氛犹在,闵正为了一件公干,渡海跑了一趟厦门,四个月后,归心似箭兴匆匆的回来,哪知到了落花满庭的家门,只见明镜蒙尘,香闺寂寂──爱妻已在月前一场急病里,撒手人寰了。 自那时起,闵正脸上便难再出现笑意。 真真想起慈母,又见罗嬷嬷哭泣,不禁心里一阵酸楚,口里道:“罗嬷嬷,?别哭呀。” 自已却落下泪来,拭汗的手绢子反来拭泪了。 “什么事伤心哭泣,真妹妹?” 忽然听得一声沉厚的问话,真真抬起头──一名青年男子跨过花园那道月门而来,一身天青色劲装,看得出来风尘仆仆,却依然不失一股俊逸出众的丰神。 真真那含泪的脸儿乍然而开,惊喜道:“俊秀哥哥,你回来了!” 宋俊秀他是从后园子的角门进来的,把马鞭、坐骑交给小厮,也不换装了,穿过花园取捷径,一心急着要先面见恩师──当然,也为了见真真。 或许,见真真之情,要来得更急切吧。他为近来自己的心态感觉到奇怪,他彷拂是越来越熬不得埋在胸臆间的那股相思,那股情意离开“霞外居”不过五、六日的光景。奉恩师命,先返回彰化营驻地,见过徐参将,再赶赴鹿港拜谒理番同知刘大人,报告水沙连番乱一事,主要是向他们征询处置之道,做一个决定。如此日夜奔波,公务繁荣,然而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真真。 凌秀的年纪长真真三岁有余,他总怀念少时从闵正读书,与真真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时光。 从戎之后,不是征伐,就是转驻在外,两人相见的时机自然就难得了,况且,纵然他得空回闵府向恩师请安,真真已是待字的闺女,他也不便屡屡见她,如往常那般。 这一回,还是为着闵正因病移居到水沙连来疗养,凌秀带兵随行做护卫,这才又有了与真真相处的机会。 相处近一个月,伊人天天入眼来,一颦一笑,都把他多年来对真真种下的层层情愫,挑拨得是波涛汹涌,难以自持。 偏偏凌秀是个行规步矩,严守分际的人,平日行止不肯有半点冒失,何况是对真真,又怎愿有一丁点儿的唐突?因此只能在自己胸中锁住一段柔,没法子向佳人倾吐,苦苦压抑,总像是折磨。 真真对于凌秀,似乎就没有这种复杂深沉的心思,见着他,只是欣喜,浅浅带上了笑,脸上却还有泪痕,眼眉楚楚,使得凌秀看了又怜又爱,内心的那份情意不自禁显露出来。 快步定到真真跟前,下人退去了,他柔声低问:“怎么了?什么事委屈了妹妹?还是什么人欺负了妹妹?” “没有什么。”真真抿去余泪,这时候感到有些赧然。不过一时勾动思母的情绪,见嬷嬷哭了,自己也跟着哭,想想,还真孩子气。 凌秀却不信,见她眼圈儿泛着红晕,一片对她呵护之心,要问到底。“一定有事,告诉我。” 他越这么追究,真真越觉得羞赧,别过身去,一味否认,“真的没有什么。” 她坚持不说,在凌秀,却感到失望了,他总愿意自己是真真能够托付心事的人。 踅到真真跟前,他起先没说话,只是注视她。真真垂头立着也没动,一阵风来,拂动她的裙端,裙上绣有金线的兰芝和蝴蝶,飘到了凌秀布着泥尘的靴面上,她身上一缕如兰如麝的香味。也飘到了凌秀鼻端──凌秀心头一荡,再也按抑不住,虽压着嗓音,话却说得极其迫功,“真妹妹,?知道?是可以信得过我的,我俩也算从小一块兄长大,这几年虽少相见,但我的心总是……总是记挂着妹妹,妹妹但凡有事,凌秀没有不效犬马的道理,甚至于,甚至于凌秀可以为妹妹出生入死──” 见凌秀说话突然严重起来,真真不能不动容,也不能不脸红,急抬头拦阻他,“凌秀哥哥。好端端怎么说到死上头去了──” 凌秀却突然失了神,紧盯着她,口中喃喃,“真妹妹,我──”他心中有话,吐露不出,俊脸上双颧烧得红红,神情却是一片的迷-u鳌 如此之状,却把真真吓着了,看着他,退后一步,忧急地问:“凌秀哥哥,你是怎么了?莫不是这趟路风尘劳累,还是事有不顺?” 凌秀一下如大梦初醒,也发现自己失了态,十分不安,连忙说:“没有,我没有事,路上一切顺利,平番之议有结果,我还得去向恩师秉告。” 真真轻轻一吁,望了望天色。“爹歇中觉也该起来了,你先过去,我马上给他送午点去。” 凌秀点点头,脸色恢复平静,却还似有一丝迷惘,幽幽望真真一眼,掉过身,走回廊去了。 看着那道修俊的身影,消失在廊弯的几竽绿竹之后,真真这才回转过来,上阶进了厨房。 炉上一锅冰糖百合银耳早炖得烂熟了,真真取下白底篮彩的深碗,盛了两份,加盖配上汤匙,待要唤大丫头阿□,背后忽然有人咕卿道:“那个人,姑娘可要留点神……” 真真吃了一惊,回头见是罗嬷嬷。人佝在角落暗处,嘎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来没由的,只教人听了心头一阵发凉。 真真颤声问:“罗嬷嬷,?说什么?” 罗嬷嬷却不吭气了,一双老花的眼睛只管眇眇眺着回廊。 凌秀去的方向。 不久,真真领着大丫头阿采,送点心到了“汲文斋”。 汲文斋原是座书轩,宁静清幽,也设了寝卧的地方,闵正在此起居,可养病,可读书,必要时见客也方便。 真真打起帘子,恰好见到父亲拥衾而起,她喊了声“爹”,忙赶过去,扶持爹起床、披衣,问他可好。 闵正露出微弱的一笑,拍拍女儿手背,并没有答话。 他今年四十初度,相貌清隽,身体一向偏于文弱,半年前无由的病倒下来,也延请过好几位大夫诊视,看不出所以然,吃了些方子,都没有些效应。 这当中有位老医师曾经表示,闵正有积郁的脉象。真真不免想到,母亲故后这四年,父亲始终是落落寡欢,眉头少有开展的时候──如今这病,只怕一半还是心病呢。 因此,当彰化仕绅提到水沙连有一口泉,治百病有其效,真真便力劝父亲到这里来疗养,暂离开失去女主人的故宅,或能稍稍转移伤逝缅怀的心情。 水沙连一地,果然是个山回水抱,土厚泉甘的好地方,景致尤其清丽幽绝,唯一要顾虑的是,距番界近了。这一阵子,内川番不时出来为乱,闵正携家带眷到这里养病,势不能不提防。 正因为彰化营的刘参将是闵正的旧交,而把总宋凌秀又曾经是闵正的学生,有这二层关系,刘参将特命宋凌秀调了一干兵丁,浩浩荡荡护送闵知县一家来到水沙连,驻守在此。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她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要过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更是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从来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心头思来想去的,一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完,厅外传来朗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秀逸,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事实上,凌秀原是文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十八岁因为家变,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彰化营把总的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为两位爷儿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累闵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过坐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听说闵正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到,闵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叠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过,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最近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性十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得眉清目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很乖,” 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慢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美,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不完的霜冷日子。 闵正的妹子,闵玉,早年配的是粤族名流,出嫁时也是风风光光的。谁知道大喜之日,还未送入洞房,新姑爷却在酒席上饮过一杯黄梁,竟就无故暴毙了。 姑翁哭天抢地,怨来怪去,所有罪咎还是归结到刚过门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定是闵玉命里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爷。 可怜闵玉的遭遇,实在是古今少有的惨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尽公婆多少的谩骂和苛待,甚至屡屡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忏是不祥之身,几度想要寻死,都不得解。 消息传到闵正耳朵里,他大为气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贰嫁,那还能说,但是不能要人过着没有人道的日子。于是,起了一乘轿子,亲自去把妹子领了回门。 闵玉回来后,上门说亲的也还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终自认不祥,早把姻缘之念给断绝了,从此只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后来闵正丧了妻,真真到底年纪尚轻,替代不了母职,做姑姑的强打起精神,把娃儿抱过来照顾──她诸事不管,就专只拉拔这个没娘的孩子。 一个命蹇的女人,一个没娘的娃儿,两人虽是姑甥,却是情同母子……此时,凌秀抱着小枣子,走向半月池。 池中,摇着萤红尾巴的大金鱼,穿过睡莲枝叶相追逐,好不亲热;而静立在水畔的女人,只有发钗上一条细细的银坠子,在风里伶伶仃仃的飘摇着。 凌秀恭谨地呼了声“玉姑姑”,跟的是真真和小枣子的叫法。 “凌秀,”闵玉微弱一笑。“还不晓得你回来了呢。” “也才刚到。”他简单道。 闵玉见着小枣子脚上一双绣老虎纹的鞋子,直蹭在凌秀的袍子上,凌秀不在乎,她却过意不去,伸臂说道:“小枣子,你要把你秀哥哥的袍挂蹭脏了,姑姑来抱。” 小枣子此时却要腻凌秀,嚷了声“不要”,把凌秀的颈子一勾,用力扭过身去──忽然听到嗤拉一声,裂帛的音响,不及细看,却见梨花树丛后方,袅袅走出个人儿,眉目如绘,笑道:“小枣子,看你,把凌秀哥哥的衣服都扯裂了。” 是真真。凌秀不知道他的衣服哪里裂了,他眼里就只有真真。 闵玉叫声“哎呀,”趁势把小枣子从凌秀手里抱过去,故意唬他,“闯祸了,秀哥哥要打。” 凌秀忙道;“没有关系,”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只竹编的小人偶,上头系着红绿丝线,是在鹿港街头买的。“给小枣子玩耍。” 小枣子接过玩具,喜得眉开眼笑的,姑姑催他道谢,他张口便说:“谢、谢、谢、谢……” 一高兴,也口吃,一路谢下去,逗得大家都笑了。 闵玉唤了妈子,要给小枣子洗澡,姑甥俩进屋去了。庭埕上只留下真真和凌秀。 真真悄悄移近些,提起凌秀的袖口,看了一下。凌秀自己这才瞧见,挂子边裂了一道两寸长的缝儿。 “到屋里来,给你缝两针吧,凌秀哥哥。” 她的口气,她的意态,如许地温婉,唇际微微,有一抹浅笑,又彷佛含着那么一点羞意。 凌秀只觉得胸口一阵暖流,一阵蜜意,一时说不出话,讷讷点头,随她上了走廊,掀帘子进屋。 真真径入内间,捧出一只螺钿红木盒子,里头有针线。屋里暗了,她先将一座雕着花叶的银灯台点亮,移到桌上,拉过一条方凳,便就着灯光,密密缝起凌秀那件蓝马褂来。 凌秀负手立在门边看着她,她人沐在柔红的光下,垂首敛眸,一针一线悉心的穿梭缝补,宛然似个新嫁的娘子,温柔,娴静,美丽……如果她是他的妻子……她十七,他二一,都是嫁娶的年纪了。 这一想,心波涌动,顿时荡起满怀的绮思,没有办法压抑自己。真真将裂口缝妥了,细细银牙,噬断了线,起身把马褂递还给凌秀。 “行了,凌秀哥哥。” 凌秀伸出手──不是去接马褂,是扣住真真的纤腕,将她一拉。 真真跌入凌秀怀中,她轻轻的惊喘,而他重重的呼吸。厅上银灯红光,他想像那是洞房的红烛,烛色把真真的娇靥映红了,她羞不自胜,她是他新娶的娇娘,他要把一腔翻江倒海的情意。全数向她吐诉……凌秀感觉到眼前迷离,蒙胧中所见,真真那秀致的眉眸近在咫尺,她的双唇微启,像绿枝梢上颤颤的璎苞,色润而红……他向那唇苞吻去──“凌秀哥哥!” 真真的一声惊呼,使得凌秀为之一震,蓦地转醒过来,忙将她放开。 两人僵对,真真脸红,他的脸更红,像灌了烈酒那样的烧着。 他猛咽着,不管要做什么,都觉得困难,简直无法排解眼前的窘境,好容易挤出一句,“真妹妹,我──”却又没了下文。千言万语,不知道怎么说出。 他突然把马褂使劲一抄,旋身跨出门槛,一霎走得无影无踪。 他走时带起的一阵风,把银灯上那簇小小的焰儿拂灭了,使得真真陷入幽黑里,和那片黑一般的不知所措。 这天晚上,凌秀在厢房独对孤灯,从初更闷坐到三更天,依旧忽忽如狂,心情没办法平复。 他懊恼自己造次,失去平日的自制,但是情烙如火,烧得他痛苦辗转,不得安宁。他能够把持多久,实在没法子预测,他怕自己终会爆发开来,却又渴望索性爆发开来。 挑明了,表明了,他爱真真,让她知道,让她表态,他也好明白她的心意。 她的心意……真真对他,对他究竟可有那么一点心思在?平日相待,她的确是温巧可人,每每一声“凌秀哥哥,便教他心酥骨软,不能自己。她为他缝衣,为他奉茶,一举一动,一个好意,都足见有情,但是──那种情,是他要的那一种吗?她的心,可是在他的身上?他没有办法揣摩,没有半点把握,患得患失,心乱如麻。 万一,真真一片冰心,对他竟是不为所动?又万一,万一恩师心目中另有人选,竟将她许了别人──想到这里,不禁霍然大惊,猛地站起来,铿锵一响,桌上一盏铜雕油灯,整个教他给撞翻在地上。他立在那儿,正喘息着,门上却起了一阵剥啄声──有人叩着门。 凌秀感到惊疑──他带来的营兵睡在后园子东侧的仓库,他这间厢房,独立在三进之外,地点幽僻,也不是兵丁巡夜会经过的路线,这夜深人静的时节,有谁会来敲他的门?“什么人?”他沙着声问。 门外呢哝答了一声,听不清楚。 也不点灯,摸黑踉踉跄跄过去开门,只见幽微的月下,立了条曼丽的黑影儿,一道胭脂香味窜入鼻腔──凌秀的心狂震起来,那股子惊喜,像作梦一样。 是真真!话都不及说,也不必说,凌秀一伸臂便把她拉进门,热灼灼的嘴唇压上那张粉脸,他吻得她如饥似渴,非但她没法子透气,他自己也透不了气。 她嘤咛着发出娇声,身子在他怀里蠕动,一副娇躯,惹得人发狂。 凌秀原是个最压抑的人,刻意地守分寸,绝少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偏偏世上最难压抑,压抑起来也最苦的,就数是情涛苦海了,一得宣泄,那宣泄的力量,只怕什么理智都拦不住。 凌秀此际,正是如此。而他所受的,已不单单是一个晚上的折腾,而是千百个日夜所堆垒起来的刻骨煎熬!他重重吮她的嘴儿,呻吟道:“妹妹,你让凌秀给想煞了。” 她没作声,却把他的胳膀一挽,将人引到床榻,恍惚里,凌秀只觉得她的举动有一种异常的娇娆。 他的手摸着她的衣襟,隐隐有感那是粗糙的布衣,不是细料子,而卷螺布扣子,一半早已解开了。 凌秀的脑中没有办法再做任何的思考,朝思暮想的女子,此刻就投身在他怀里,他不能,也无能再克制自己──或许他的问题,一向就在于过度的克制。 于是他变得张狂了,手一扯,便把那半解的衣衫扯开来-内头无一物,只有一件小得撩人的锈花肚兜,遮不住丰盈的胸脯。 凌秀把他一张火烫的脸庞往那片酥胸埋去,隔着纤薄的肚兜一口咬下……那女子睨叫:“大爷……” 这是她头一回发声,低哑成熟的嗓子,是凌秀听过,却不是他熟悉的语音。 他一惊,陡然扬起头。 月色斜入镂空的窗格,他看到横陈在眼前的女子的脸,鬓发已经散乱,一双媚眼儿,半合半睇对着他,人正轻喘着……这哪里是他魂牵梦萦的可人儿真真?这是白日里总对他明来暗去送着秋波的大丫头,阿采!脑门上着实像挨了一棍,他猛把阿采推开,挣扎而起。 “怎么是你”他先是哑着问,然后忍不住嘶吼,“我要的女人不是你” 阿采见凌秀忽然大变,揪住他的手,不让他去。“大爷为什么不要阿采?阿采总算也有几分姿色──大爷那些班兵,个个都垂涎阿采!”她带上哭声诉道。 阿采是有几分姿色,显然阿采也不随便与人相好,她对凌秀是另眼相看,才会在深夜自来投怀。但是对凌秀另眼相看的,数起来就多了。 彰化大富侯员外,素有名望的洪秀才,都有意把爱女嫁能他,甚至于和他仅有一面之缘,鹿港锦瑟楼的名妓谢果红,对他一见倾心,也悄悄透出口风,如果凌秀愿纳,果红甘心委身做侧室,携来千金和仆从,万种风情专只伺候他一人。 从大家闺秀到青楼艳妓,乃至于眼前这个俏丫头阿采,凌秀从来不乏机会。然而万红丛中。他却始终独钟一枝花──他的心版始终只刻画着一个人,他的一片痴情始终只倾注在这个人儿身上。 凌秀甩开阿采的手,离了床,如醉如狂的,喊着:“真真!”便撞出门去。 夜色幽黑,露气重,回廊栏杆全是点点水珠,凌秀跌着、撞着,扶着栏杆走,长衫湿了一片,口中依旧是“真真、真真”的呼唤不已。 他晓得今生若不得真真,不与她共成好梦,他绝不能善终。 凌秀左转右折,过了一廊又一廊,颠颠倒倒来到后进的轩馆,一头便要闯进屋里,但是一踩上台阶,却陡地煞住了。 他愣愣望着紧闭的门叶,暗沉沉的窗扉,里头有人也早睡了。他好像到此一刻才意识到,这三更半夜的时分里,无论要提什么、说什么,都不适宜,都不对劲。 他跄然退下石阶,在那儿失神立有半晌,忽就双膝一曲,石砌庭上跪倒下来,他的神情也在这时候一扫迷茫浑噩之色,转为坚凝,彷佛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郁结的气候却瞬时变了,天际轰然打起一道响雷,把黑夜的石庭照得一片煞白,顷刻之间,大雨如注而下。 凌秀淋漓跪在雨中,却没有再移动。 闵正直到隔天上午,才知道凌秀在他的门庭上,足足跪了一夜。 正因为闵正有夜读的习惯,病中不改,所以这阵子家人都避免过早扰他,待他睡足了精神起来,往往已接近晌午了。 今日他却较平日起得早些,开出房门,赫然见到凌秀跪在庭前。 庭上全是昨夜一场大雨留下的水迹,凌秀双膝都浸了水,上身曝干了,下摆靴裤仍旧是透湿的,一副憔悴凌乱的面貌,足见是从夜里跪到现在,闵正不由得大吃一惊,拖着病身,忙上前去扶他。 “凌秀,什么事?何以至此?” 凌秀却跪拜不肯起来,口中哽咽道:“凌秀蒙恩师不弃,曾教之,曾养之……”养之是指他在遭逢家变之后,受闵家一年有余的照顾。“这番浩恩,凌秀铭记心头,总希望有报答的一天。” 闵正却道:“凌秀,我把你当自家人,谈什么报答呢?” 这一说,凌秀反而涕泣如雨。“恩师既把凌秀当自家人,那么更要给凌秀一个报恩的机会。求恩师成全──把真真托付给我!陵秀孑然一身,愿为闵家至亲,奉恩师为父,把小枣子当弟弟,而真真──真真是至爱!凌秀今生今世,对真真眷惜顾爱之心,永不更改!” 闵正慢慢打起身子来,他明白了,原来,凌秀这是在求他许婚。 他望着凌秀跪地的身影,那张年轻的脸庞都爬满青青的胡髭了,然而掩不住一片痛楚急切的神情。他蓦然间想,凌秀为情所困,怕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吧?偏偏他帮不了他,只得严肃着脸色,说:“凌秀,真真的婚事,为师的不能答应你。” 凌秀闻言,顿时面色如土。 闵正对这少年郎十分的同情,可是他娓娓道:“虽然自古儿女亲事,都是父母做主,但是真真是我唯一的女儿,我总盼着她后半生能够幸福。婚姻大事,须得她自己心甘情愿才行呀。”闵正是个长身男子,再度移一步过去,和颜悦色将凌秀扶起。“这样,你能明白吧,凌秀?” 凌秀只是呐呐地,青苍的面孔,犹漫着一层茫然。 发一声喟叹之后,闵正又言道:“你是我得意的门生,少见的文武全才,一向是端恭有为;据我所知,就有许多世家姑娘都属意于你,我,又怎会不懂得惜才?”他深深看着凌秀。 “姑不论真真的意思如何,在我心目中,是早把你当成理想的子婿了。” 就这一句话,使得凌秀转悲为喜,喜之若狂。 意思太明显了,闵正这就是许婚的表示。 凌秀顷刻又跪落下来,俯地喊:“凌秀叩谢恩师!” 他却不知道,闵正许了他,命运却没有许了他。 凌秀走后,闵正自然急于询问女儿对于婚事的意思,他料想她是愿意的,但总要亲口问过,才能放心。他就只这么一个闺女,张罗好她的终身,对于她九泉之下的母亲,也才有个交代。 思及亡妻,闵正的眼眶又湿润了……偏偏这天迟迟不见真真来到书斋。真真有孝心,闵正病中的饭食起居,她总尽可能的亲自侍奉。问起来,老仆阿全才禀道:“小姐一大早就带着丫头小银,乘轿出门去了。” 闵正很惊异,追问下去。 原来,真真听人家传说,山郊有个叫水仙岩的地方,祀观音,非常之灵验,她一心要为父病求祷,早早便备了肴果鲜花,打发轿班出门,专程要去拜观音。 水仙岩一地已进了山,开有山道,平时也有香客往来,然而位置毕竟是落在荒郊野地,真真只由一个丫头陪着,虽有四名轿班,却不是荷枪带剑的卫士,这实在教人不能不担心。 消息报到凌秀那里。 他正和水沙连的通事周滚眉在厅中密谈。滚眉原是汉人,但从小被社番养大,因而通番语,识番情,很有点交涉的本事,一直做为汉番之间的桥梁。 凌秀找他来问话,无非想了解哮天社的情势。 没想到滚眉一听听差的来报,竟从椅上跌了下来,大喊:“小姐不好了!” 凌秀厉问:“何出此言?” 滚眉满头大汗,惶悚道:“今早我才接到消息,哮天番的大巫师巴奇灵得了个梦占,示意族人出草,已经筹备了一二日,今天要行动──选的正是水仙岩的路线!” 话一说完,滚眉却往后颠退了去,一屁股又跌回椅上,瞠眼径望着凌秀,吓得哆嗦。 凌秀的整张脸都变了──双眼绽出凶光,青湛堪的好不骇人,面色奇惨,颊上却不断的抽搐;他那神情,竟比内山那所谓“鲸面纹身,猎人如兽”的凶番,还要狰狞几分!他倏然翻身往门外掠,一壁对跟班的暴喝:“召集兵丁,立刻备马──迟延者斩!” 轿子到山岩下,上去还有二、三十步的山阶,两恻荒烟蔓草,看来陡峭得很。真真掀了轿帘道:“就在这里停轿吧!我和小银用走的上去。” 老轿班望了望苍郁的四野,不放心,说:“小的陪姑娘上去。”一路上,他直犯嘀咕。真真来拜佛,没有事先禀家人,怕的就是家人嘀咕,不许她来。 但是她打听清楚了,水仙岩还不至于是人迹罕至之处,何况,据说这里的观音娘娘有求必应,但人得亲自来求。 “不必了,观音祠就在上头。”真真仰着脸看,郁郁苍苍的林树间,露出土朱色的一角庙檐。 体恤轿班一路辛苦,她要他们找个浓荫休息,自己带了小银,挽谢篮,一步一喘径上了山阶。 这观音祠凿建在巨大空阔的石岩当中,其实十分简陋,一座形似观音佛像的巨石突耸于崖壁上,底下,不过是灰泥红砖随便砌成的香案。 摆好四色肴果,插上一把红菊,却发现一落纸钱给放在轿里头,忘了携上来,只好让小银再上下一趟了。 小银去后,真真独在石岩,先上了香,对着观音像很是虔心的祷念起来。 为父亲的病况絮絮诉求了许久,接着又为小枣子求平安,为玉姑姑求安乐,轮到自己,她顿了一顿。 为自己求什么呢?刚过二八年华,待嫁女儿的心思,所求所愿的,便只有……得一位如意郎君了……这一想,虽在私下,真真粉脸上还是冒起了红晕,感到羞不自胜。然而还是要求,不求,观音娘娘怎么会知道?又怎么会庇佑呢?她素手持香,垂着微红的脸儿,悄悄道:“真真愿得好郎君,相爱相惜,一生追随──” 突然间,一阵吓破人胆的战啸响过林野,真真一震,手中的一炷香掉落地。 那是什么?她茫然四顾,只觉得四围风声鹤唳,野风一阵狂过一阵,断枝落叶满地飞,她彷佛听到人在嘶叫,风中无法明辨,身上起了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止不住的心惊胆寒。 又一阵厉啸,真真战栗地退了一步。 猛回头,她看见荒蛮的山阶上窜起一个人──跋扈高耸,一身黝黑,赤足披兽皮衣,额上系着黑头巾,插一根鹰羽在风中摇动,一双眼睛像两潭黑水,深豁豁,凛冽冽的──隔着山岚野风,逼视着她。 他一手持了把刀,另一手拎着──是一具血淋淋的头颅,颅上的两只眼睛,还骇然瞠得大大的!那是老轿班的人脑袋!真真作梦绝想不到,她会碰上馘首的凶番!这一骇,魂飞魄散,张嘴便要尖叫──但是尖叫声还未冲出喉咙,她已经身子一软,昏厥下来。 第三章 山麓,石板屋的聚落,回荡着阵阵悠远柔和的吟唱,原来是几名妇女聚在一起,正一边织布,一边哼着小米丰收歌,歌声虽不整齐,倒颇有些韵味。 不料村口传来一阵喧嚣,一群在松林里玩猎头游戏的孩子,纷纷奔回部落,都提着噪门大叫:“青狼回来了!青狼回来了!” 引得织布妇女起了骚动,当中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姑娘,唤做小雨,有着黄润的皮色,模样儿十分俏甜的,忍不住站了起来,也顾不得旁人窃笑,举步便朝部落的广场奔了去,她挂在胸前五彩的珠炼跟着甩荡不已,发出巧脆的响音。 果然在岩石小径那一头,出现一道英武的人影,踩过落叶大步而来。他负着重,想来是有丰收的猎物。青狼是哮天社最厉害的猎人。 孩子簇拥着他进部落。他佩着弓箭,穿毛里猎衣,剌绣的蓝头巾缚在额上,露出英气勃勃一张脸庞;他有浓秀的眉目,虽然不常言笑,保持着战士的威仪,但是她见过他勾起嘴角似笑不笑的那样子,那更醉人。 她没有再看到比他更俊的男子。 青狼踏上广场的时候,注意到她,眼神深深地看她一眼。这姑娘羞了,红着脸翻身跑进石板屋去,人贴在门板上,聆听外面的热闹。族人都兴匆匆聚拢到广场,青狼打了不少猎物,可要好好做个分配,与族人共享。 他们少不得又要夸赞他的英勇一番,他的父亲,也是哮天社的老头目,那更得意,这孩子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当然那也是青狼自己本身天资太好。 五岁参加打耳祭,场子上挂着羌、鹿和山猪耳朵,他眼神利,瞄得准,射中耳边缘的,就数他第一。六岁随父亲人山打猎,小小个儿在姑婆芋叶子下,等待父亲逐出猎物,就这样躲过一夜,不惊不怕,已见得出猎人沉潜和坚忍的底子。 十岁青狼就加入族人出草的行列,如此年轻,是破了纪录的,他却表现得可圈可点。战斗中他绊倒敌人,救了一名族人。父亲许他在尸首上划下第一刀,他背着人头回村时,那才是轰动。 但是让他真正打响名气的,却是在他十二岁那年,当时他已长得比同龄孩子高大,隐隐一股魁伟的架式。一晚,他二岁的妹妹教一头豹子给叼走了,母亲哭得肝肠寸断,他一怒,持一把猎刀,循血迹连夜追出部落。谁也不晓得凭他是如何和一头青腾腾的豹子搏斗的,然而三天后,他把那头豹尸驮了回来,族中长老震得连手里的烟管都落下地。 到今天,青狼骁勇的声名,早传递各族。他能只身走群山,出入他族的猎场,哪怕对方再凶悍,照样教他给取走陷阱,拔开标记。如此豪强,也莫怪他族一听到“青狼”的名号,不是震怖,就是拜倒!小雨还知道,邻族的姑娘也慕青狼的英名,有意结亲的,多得像森林里密密麻麻的叶子!青狼今年二十了,同龄的青年大多娶了妻,青狼的父母急得很。老夫妻俩相偕上了小雨的家门,我她父母商量那一天,小雨心里便明白了。 从那时候起,小雨整个人就像浸在酒里,泡在蜜里,晕陶陶、甜蜜蜜的,又惊又喜;她不敢相信打从懂事开始,便一直偷偷地在作的美梦,竟然要成真了!她就要成为青狼的妻子了。 头目家已经给她家送了酒和黑布,婚事算是议定。青狼狩猎归来,今晚部落会有一场小小的庆典,他们的喜讯,即要宣布……想到这里,小雨不禁闭上眼睛,被心头那股子喜甜充塞着,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夜幕刚落,营火便迫不及待的升上来,族人、小孩和狗,感染着兴奋,都围聚在火边。 族人搭肩成圈子,妇女在外围,子女都背了来,加人合唱。 歌吟由低爬高,再降低,一层叠一层,有多人来和,就有多少美妙的音色,浑然谐和,唱出了人间天籁。 青狼最爱这一刻。族人的和声倘若顺畅,则预兆有丰收之年,因此人人忘情,都做全力的发挥。他每每感受到却族团结融合之情,内心总是澎湃不能自己。 接着,由勇土围成圈蹲下,轮番饮小米酒,并且“报战功”。轮到了青狼,他以简洁有力的语腔,一段段说出我族英勇的事迹,族人跟着覆诵,妇女们有的发声,有的舞动,热烈地做配合。 这是族人最感骄傲的时刻,男人激昂,女人陶醉──而其中醉得最厉害的是小雨。一晚上,她一张俏脸红彤彤,眼睛一瞬也不瞬的始终牵在青狼身上。 仪式一结束,头目便站了起来,小雨这时候心猛跳,低下头去,全神听他说话。 “我很高兴的宣布一个消息,经过双方的商量和同意,青狼将和小雨结为夫妻□” 众人还来不及欢呼、陡然一个锐声道:“我反对!” 现场顿时静下来,只听得营火劈啪响,一名怀抱婴儿的少妇,突出了人围。 她约莫二十上下,穿着织出花纹的麻布衣裙,名如其人,就叫花衣,浓发插一支鹿角钗,容貌十分艳丽,却是一片寒霜。人在场子中央,冷冷把话说来。“小雨是村子最美的待嫁姑娘,身体强健,能编能织,又善炊煮,外族来求婚的勇士很多,都是有本事的。反过来看──”她把一双黑眼睛凌厉对向青狼。“青郎这二年没什么作为,总是一个人在山野游荡,连族里出草的盛事都错过了,枉耽了勇士的美名,小雨怎能嫁给他?” 一番话说得咄咄逼人,明耳人听了却都晓得,这纯属为反对而反对。然而花衣具祈雨的能力,在族中占有一点地位,出口的话,多少有它的分量。 小雨猛抬头,简直惊傻了,她挤出人群,激烈地喊一声:“大姊!” 那艳丽的少妇并不理会,而蹲在一旁有个体型庞大的汉子,漆黑如熊,名叫熊耳,却咕哝道:“花衣说的,也有点道理……” 熊耳正是花衣的丈夫,为了帮妻,附和这么一句。他也是族中数一数二的勇士,他的帮腔,自然更形成压力。 小雨万万想不到事情会起这样的变化,俏脸都变惨白了,指着花衣说:“你是故意挑剔青狼,要破坏我和他的──” 花衣对妹子厉斥:“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余地!” 这女孩立刻泪涔涔直下,用手蒙着脸,转身奔走,撞入石板屋大哭去了。 在场的气氛一时僵着,众人寂寂,很是尴尬。却见蹲踞在场子中的青狼抄起酒瓢,仰头一口饮尽小米酒,然后立起,一句话也没丢下,独个儿走了。 他晓得花衣从始到终紧盯着他看,但他不理会。 他穿过夜色,来到莽莽的松林,月下一个人踯躅。夜枭呼呼呜叫,猫似的双眼在树头上闪着光,倒像刚才花衣那一双锐利的眸子。 认真的,青狼并不是那么在乎花衣阻他婚事。小雨固然活泼可爱,他也不讨厌她,然而父母征询他的意思时,他也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由着双亲做主去了。 其实一向来,青狼的心从没有放在族中,或是外族哪一个少女身上,他还真想学着熊耳那句话──花衣说的,也有点道理。 至少是其中的一句。 他总爱在山野游荡。自许为山林男儿,体内湍流的是原始的血液,每每他行走山川,与鸟兽一样的活跃,最能激迸出生命的豪情──青狼忽然感到身子一凛,他有太敏锐的耳目,觉察到幽暗中有一团黑物向他靠近。他一蹲,一脚朝那黑物的下肢踢去──“哎呀”一声压得很低,不太敢声张似的,一个人跌在铺满松针的地上。 青狼凝目瞧去,月下一张美丽的脸──是花衣。 她独一人尾随青狼到松林,孩子并不在怀里。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沉声问,也不去拉她。 花衣没答腔,自己爬起来,拍裙子拍头发,趁着月光一边斜睨着他,探索他的表情。半晌,她用一种幽幽的声调问:“我坏了你的好事,你一定恨我吧?” 青狼看她一眼,淡然道:“没什么好恨的。” 她却像受到刺激似的,厉声问:“难道你真的就不想娶妻成家?” 树梢传来扑翅声,夜臬飞起,朝有鼠的地方去了。青狼昂头追踪的方向,口里应道:“能成便成,不成,那也算了。” 花衣横到他眼前,咬牙道:“如果二年前,你不是让了熊耳,如今──” 她的嗓子忽然一紧。“如今做夫妻的,是你和我!” 青狼聆听密林上头扑动的音响,“吱”一声,小东西窜过树梢。猎物逃了,夜臬扑了空,他隐约想着,慢慢掉过头来看花衣。 她满脸都是激动之色,月色里的黑眼睛彷佛更显得幽恨,然而她依旧是美丽的。青狼不能不承认,她是他唯一曾经动过心的女人。 可是当初对花衣动心的,不止青狼一个。族中未婚的青年,莫不对花衣有意,而其中与青狼竞逐最凶的,便是熊耳。 熊耳也不只在这一件事和青狼竞争,他们一块儿长大,他是事事都要和他比高下;对于花衣,他爱恋极探,更是势在必得。 两人相持到最后,决定依照传统的方式分胜负──谁在最短的时间内,猎回三颗人头,花衣就归谁的。 出发那天清早,花衣在村口追上青狼,把一枚她认为象征吉利的彩石塞进他手里,甚而情不自禁投入他怀中。当青狼挑起花衣的下巴来,见到她深色光泽的脸孔充满殷切的企盼,他动容的吻了她。 那是他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 为了争取时效,青狼大胆直入落马埔汉番杂处的垦区,埋伏半日,碰上三名上山种蕃薯的归化番,取了三人首级,随即奔上归途。 他抄捷径,走的是险崖的山路,不料途中却在高处瞥见熊耳人在崖下,一跛一跛走得极艰苦。 青狼下险崖,悄悄跟了熊耳一段路,才发现他不知因何缘故受了腿伤,看他伤势不轻,如不立刻回部落疗伤,恐怕要烂去一条腿,甚至送上一条命!青狼当然知道熊耳素性倔强,更清楚他对花衣的一片爱意;他拖着血肉模糊的一条腿,痛苦得咻咻喘气,却拚了命仍然要前进──那是因为他两手还是空空的,一颗人头也没有呀。 而没有人头就没有花衣,慢了还不行!那一刻,青狼深深体会到竞争的残酷,它让人拿了命去争取,牺牲的还不仅仅是自己!他忽然感觉到背上所负那三个首级是那么沉重,而心头涌现出一种难言的悲悯。 然而青狼默默地走了。晓得熊耳绝不会接受他的帮助。 当熊耳突被一阵山獐的骚动所惊,踉跄来到一处芒草丛,竟赫然发现三颗血迹方干的人头。正等着他来取。他又惊又喜拜倒下来──这是自天而降,神灵所赐呀,要他形回去迎娶花衣。感动上天的,一定就是他的诚心了。 七天后,遁入山林的青狼,回到了部落,花衣已经是熊耳新婚的妻子了。 二年来,花衣不曾正面看青狼一眼,和他说过一句话,青狼很难猜出她内心的感受,此刻听她哽咽一说,满腔的幽怨令青狼不禁吃了一惊。 “?怎么知道是我让了熊耳?” “新婚之夜,熊耳醉酒,说出他捡到人头的来由,我知道那一定是你让给了他的,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 青狼轻轻一叹。在他,那当初仅仅是一念之间,而对花衣来说,嫁给熊耳,备受宠爱,她也为他生了个壮小子,不能不说是好的收场;青狼自己的失意,至此也全部?入深山大壑,不复再提了。 此刻,在月下与花衣相对,他是一派坦然。 “花衣,?与熊耳做夫妻,就像林鸟那样的好合,又有可爱的儿子,要爱惜,要看重……” 花衣听这劝解,却退倒一步,问:“你这么说,是忘了我俩的过去……” 青狼微微变了脸色,严正道:“我俩并没有什么过去,何况?是已嫁的妇人了,快别提这些,对谁都不好!” “青狼,青狼,你好绝情!”花衣颤声说,竟滚下泪来,旋身跑去两步,又停下来,回头恨恨对他发誓,“只要我还在,只要我能够,我绝不让你称心如意的娶妻!你记住了,青狼!” 他望着那道美丽抖索的影子,消失于墨黑的松林,胸中彷佛又出现二年前他利用一头山獐,引熊耳入草丛取人头的那时-荦——ㄔx来的心痛。 如今事早成定局,不论当时曾留下什么遗憾和无奈,他毕竟是个坦荡荡的勇士,他也只能立在那儿,任由悲凉的松风吹拂他一身。 青狼没有想到,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看见花衣。 过二日,青狼再度佩弓带刀,拜别了父母。秋后是狩猎季,野兽都迁徙到低处来避寒,要把握这个时机,族中的男人也都在农忙过后,三五成群,入山打猎去了。 尽管青狼以此做为解释,但他父母都明白,这次婚事的逆变,难免使他郁郁不乐。让他出门逛一圈,舒散舒散心情也好,慈爱的父母这么想。 哪知道青狼这一趟出门再回来,部落已是人事全非。 熊耳本不是那么愿意带着妻儿下山的,但这回花衣对青狼的婚事唱反调,在族中引起了些非难,她也不好过,他索性让她和七八月大的儿子跟着一起出门,到水沙连找詹福九做生意,同行的还有他两个表弟,帮忙扛猎肉、熊皮。 在福九那座大院落里,但见壮丁往来,戒备很是严密。也不把熊耳一行人领入厅堂,只在埕上看货。福九长着粗大的身架子,横阔的脸上□住一双小眼睛,打量的不是那批货,是悄悄立在一旁,正奶着娃儿的那番妇。 那番妇一身黑泽丰腴的皮肉,眉一抬,两只水艳艳的眼睛瞄福九一下,忙又移开。那股风情,即使在摇芳阅一群鸶莺燕燕里头,也都少见。 福九绕着成捆的鹿皮踱步,操一口番话冷笑道:“货色倒不差,可是你又要盐糖,又要布匹珠线──要的也太多了吧?” 熊耳愕然。“以前都是这样子交换的。” “现在不同喽,市面上的行情在变化,”福九撇着粉湿的嘴唇一笑,忽然把眼光放到花衣身上。“不过,要讲价也不是不行,你把这女人留在我庄子几天,说不定我可以跟她讲出个好价钱。” 熊耳还僵在那儿,满头雾水的,花衣却变了色,抱着孩子上前拉扯丈夫的衣□,急道:“我们走,我们走。” 一声大笑,福九摇过来,伸手便掐住花衣的腮帮子。“急什么,让詹爷招待?不好吗?” 他指上一枚金铜戒抬刮过花衣的面颊,她叫起来。一转眼,番刀出鞘,已架在福九的项上,熊耳狠声道:“把你臭手拿开,汉佬!” 詹宅的壮丁见状,蜂拥而上,但是主子受制,一群人威威赫赫,也无可奈何。熊耳两名表弟看着情形不对,胡乱捆起地上的熊皮,扛了就跟着走。 熊耳把福九直挟到山脚下才放人,等大批家丁赶到时,熊耳一行已经遁走。 闹出不快,又恐福九率众来找麻烦,熊耳也不敢再另寻买主了,领着妻兄弟兄,匆匆踏上归途。往草莽林菁中赶一天路,到了这天晚上,才放下戒心来。 几个男人喝了酒,感到轻松,醺醺然在营火边困着了。不料,福九派出的一干人手,早埋伏在林中,这时候一涌而上,狙击熊耳三人,连八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一刀刺死。独独活抓了花衣,连同一批熊皮也夺了去,这当中,根本没有所谓福九的鹿皮。 那福九的存心,根本只在花衣身上。花衣被抓回詹宅,已奄奄一息,见福九袒胸露腹,发着淫笑向她逼来,晓得不从必死,她本是个烈性子,这时候情愿死,也不愿屈从这恶豪,当下狼狠咬断自己的舌头,血溅满口。 福九不想这番妇竟然咬舌自尽,费那么大周章,眼睁睁见它泡汤,恨得一把揪住花衣的头发,大惊一声“贱人!”把人重重摔向砖地,怨气冲天的走了。 那濒死的女人倒在自己的血泊里,把散乱的浓发都染红了,她的脸被染血的青丝半掩着,显出一种凄艳的绝色。一张脸孔浮现在她蒙胧的眼底,不是与她恩爱的丈夫,不是她心疼的儿子。是她一生唯一爱过的男人……青狼……她在死前呼唤他最后一声。她的死讯一传回部落,他与族人会来为她复仇,他终会为她,就为她,拔出佩刀。 也值得了,也值得了……愈近家门,青狼愈是归心似箭。离家的这十日,他对部落,对年老的双亲,格外有着悬念,这是从未有过的事……翻过一道山岭,已望得见位于翠谷平台哮天部落,他心头一喜,赶忙加步。突然空谷起回音,一阵急过一阵,那是族人以圆木相击,在群山间报警的信号。 青狼凝神判断声音的来处,却不在哮天部落,是来自部落后面的山头。 他感到惊诧而不解。既然家门已近在咫尺,他决定先回村子一探,再做定夺。 才到村口,青狼便觉得不对劲。静──太安静了,平日里人畜相闻,孩子笑闹的声音都听不见,四下一片死寂……青狼匆匆进村,却更加骇然──整个村落成了荒墟,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他觉得背上迸出冷汗……陡然一条幽魂自树端朝他扑下来,青狼被撞倒在地,却立刻翻起,向那黑影压过去。 那不是幽魂,是族人米旺。彼此看清楚了,青狼大叫:“米旺,你眼睛坏得这么快,把我当成什么?部落──” “部落出事了,青狼。” 米旺将青狼拉人隐蔽的林间,惨戚戚地告诉他变故的始末,青狼听得如雷轰顶。 “……是一队送亲的水里社人,在半路发现熊耳他们的,帮忙把人抬回来,阿拖、阿望和那娃儿都没了命m只有熊耳还有气息……” 青狼的两只拳头捏得像石瑰一样硬。“花衣呢?” 花衣被劫,熊耳三人和孩子遇刺,死的死,伤的伤,族人感到悲愤莫名,于是由花衣的父兄带头,组队三十人,连夜下山,进攻詹福九的庄子。 一进庄,就落入陷阱。原来那福九素知番性,早布置好、二百名的勇丁,刀枪垒垒,就等番来。番人再怎么悍强,毕竟敌不过这样的人多势众,虽也挫伤对方好一些人力,终究还是落败而逃。 而福九拿定了摧杀殆尽的手段,一路追击,最后得逃回部落的,不过三、四人。 哮天社的老头目,也就是青狼的父亲,唯恐汉人直捣部落,连忙将族人全数迁移到后山头。暂时避祸,原处只留个人暗中监视。 自后山头传出的击木声,便是向外出未归的族人打警告讯号……青狼整个人已经化成寒冰,他粗嘎着声,再度一问:“花衣救回来了吗?” 米旺半晌没吭气,一会才说:“走吧!我带你到后山头,你看看熊耳去吧。” 熊耳躺在地面的木板上,浑身是血窟窿,族人已在为他身后做准备了。 花衣的父兄下山时,他负着伤坚持要跟去,血战中遭到更凶狠的砍杀,被二名族人先扛回来,但是受伤太重,只剩那最后的一口气了。 他不肯合口,在等着青狼。 当青狼在他身边蹲跪下来时,这一向奋勇如熊的汉子,用蚊豸般哀竭的力气哆嗦着告诉他:“花衣……死了,尸体被丢在庄外的野地,她……咬舌自杀……” 两个男人的手交握着,濒死的人手冷得像冰雹,送终的人手更像冰雹。 “杀福九,为……为她报仇,”这汉子至此气数已尽,通出最后的话来,“她爱你,青狼……她只爱你一个……” 熊耳断了气,两眼仍然瞠着,惘惘充满不甘,脸上有泪,却不知是他死前流下的泪──还是青狼淌落在他脸上的泪。 不出二日,闵知县爱女真真在水仙岩为番人劫去的消息,便传遍了水沙连。 闵正一惊,呕出血来,闵玉不知所措,只顾抱着小枣子啼哭,而凌秀更是急得几乎半狂了!他守在汲文斋,困兽一般来回踱走,闵正从病榻上伸出手来,颤声呼道:“真真,我女……” 凌秀立刻匍匐跪倒,大叫:“恩师,凌秀去救真真,马上去救!说罢,飞身便往外冲。外头是漫天的暴雨,他在雨中被手下强拉了回来。 “把总大人,这狂风暴雨已连作了二天二夜,外头是屋毁人亡,山上更是土崩树倒,您要救真真姑娘也得等风雨稍停呐。" 凌秀满面胡鬓,使一副清俊的脸盘看来无比狂乱,他望着翻云覆雨阴怖的天空,张起双手呐喊:“真真──” 岩窟里,暗沉沉,冷冽冽,那官府之女就在他脚边,依然昏晕未醒。 待她醒来,便将她杀了。青狼盘坐在那儿,手按猎刀,绝不打算留情。 这半个月,青狼几度想下山寻仇,都为大巫师巴奇灵所禁,说是险象重重,不许他妄动。 直到二天前,巴奇灵得了梦占,要族人下山猎头,以慰这次本族所牺牲掉的勇士亡灵。 行动这天,巴奇灵一早在岗上观天象,只见天色灰沉像锅底一样,断言一日之内必会变天,敦促出草的十人动作要快。行前,巴奇灵却把青狼喊住了。 巴奇灵戴羊角的皮帽,皱纹纵横满脸,威严的眼神里又蕴着慈爱,他使青狼想到自己的祖父。 老人欲言又止,最后肃肃然吩咐:“青狼,千万记得──不能留下后患。” 他伫立岗上,望着远去的一行人当中,青狠那特别英伟的身影,脸上有抹隐昧的忧色。 “孩子,希望你逃得过这一劫……”这话说在呼号的山风里面,没有人听见。 出门所占,吉位在西南向,果然,一下水仙岩便发现一乘汉人轿子,族人杀了那四男一女,取下人头。 过去族人出草,仅仅为了仪式需要,或是夸示英豪,并非心存滥杀,对于猎头的对象也无深仇大恨,猎头回来,还要举行祭典,告慰被馘首的亡魂。 但是这回不一样,他们杀汉人,是为了出尽这段日子以来,对汉人的一腔怨气。他们不会饶过汉人,就像他不会饶过脚边这汉女一样。 青狼两道严寒的目光,缓缓移向那倒卧在地的女子。岩窟里有隐微的光度,依稀照见她一副姣好面貌,她曲着身,裙下微露出一只绣鞋,那么纤小的脚……在水仙岩上,乍见她立于石壁观音像之前,她穿一身像月色一样柔而白的衣裳,衣边有云似的图纸,镂出细细的花蝶,衣在风里颤着,蝶也在风里颤着……她雾般的发丝结成髻,簪一支雕银的钗子,像只飞鸟,垂下长长的银丝在脸侧轻晃着,她的脸……像深山的降雪,那样情艳,那样洁白。 青狼一生,未见过如此的美人,那一刻,几乎以为碰上了下凡的仙子。 她却露出惊悚的神情,整个人摇摇欲坠,彷佛不自知的说了一句话:“不……不得嚣张,我是彰化知县闵正的女儿……”然后,她昏厥下去,而青狼从迷惘中醒来。她不是什么仙子,她是汉人之女,是官府家的小姐。 青狼拎起手上淌血的人头,冷笑着,方才这老家伙便一再疾呼他们是官府家的人,企图吓阻族人。官府家更可恨!过去多少汉番冲突,官府总是护着汉人,真正讲过公平的又有几回?何况他们从周滚眉那里得到消息──这回接受詹福九对哮天社诬告的,正是这个彰化知县闵正!青狼把手里的猎刀一横,大步便跨过去。忽然这时候,大地起了巨雷,一股奇异的响动。 青狼竖耳倾听,很快发现那不是巨雷,是有百骑的马匹在奔跑──“青狼,汉人的兵队来了!” 族人在岩下呼喊。 搬这汉女要趁早,青狠心里这么一想,回首把手里的人头抛到岩下的族人。“你们快走,大家分道,我随后就赶上!” 青狼掠回来,将那汉女的身子一提……待凌秀的人马赶到,只在山脚下找到四名轿班和丫头小银的尸身,都没了首级,而岩上落了只荷红色绣鞋;真真──已然不知去向。 他不知为何不能一刀俐落杀了她。 为了避开汉人的追杀,他故意走上险极的悬崖。巴奇灵的预言如真,果然变了天;黄昏前,他背负这汉女躲进了崖上的岩窟。 这汉女始终昏昏沉沉的,不能醒来,青狼为自己的犹豫感到不耐烦起来,掌着他那利刃,移过身去,抓起她一把松脱的发丝。 她的头发,如雾如纱,如缎子一样柔滑,青狼只觉得一股震荡从他握发的指端,直捣向胸瞠……他这是怎么了?他恨恨骂一声,一咬牙,竖了刀朝那截玉般的颈子刺去──“娘……”这姑娘呢呢喃喃唤着。 青狼的手腕忽地一软,使不出力来,呆望着这绝美的容颜,那合著的眸子不知什么时候逸出泪来,晶莹楚楚的悬在眼角。 她在梦中喊着娘。她也有母亲,她的母亲也许正倚门等着她回去呢!青狼倒坐下来,不曾觉得用刀有这么困难过!他为什么不能把她当作一头羌一样的杀了呢,问题是,她怎么看就不像一头羌!这汉女蠕动了一下,月白色的裙裾露出一片血迹,青狼蹙着额倾前去看,是她失了鞋的那只小脚受了伤,正微微地沁血,那伤口还不小……他对自己勃然发怒──这汉女受不受伤又如何?她的伤有害无害,与他有什么相干?随之一跃而起,忿忿然朝洞外去了。 真真恍恍惚惚醒来,听见一阵小小的敲击声,幽暗里见一条庞然的人影蹲在那儿,彷佛拿块石头在岩板上杵着什么,她是神智迷糊不知道怕,只觉得怪异。 她人在哪里?这地方像个黑窟窿……还没搞懂,先感觉到了寒意,抱身打冷颤。杵石头的那人抬起头来,一张脸庞棱角如雕,深深嵌住一对眼眸,寒潭一般──是……是那馘首的番人!他捧着石板来到她跟前,蹲了下来,她惊恐得几欲死去,想逃想叫,都没了力气。他伸手拉住她一只脚,她全身起哆嗦,开始挣扎。 “不要动,否则我用草藤捆你”他操汉语喝道。 真真反挣扎得更凶,胸口的哮喘像飞沙一样响,一脚踢中他的下巴,他大叫“可恶”,真拿了草藤,先捆她双膝,冉捆双腕。 她成了一尾鱼,脱了水在地上弹动。赫然感到脚上一阵剧痛,骇得肝胆都像碎了。 这番要杀她,他从她的脚上剁起!然而那阵剧痛很快过去,接着来的是一波清凉感。真真颤索索的睁眼看去,只见这番人把石板土一团浓呛的绿泥,一抹抹涂到她的足踝;自顾自的,始终不睬她一眼。末了,解下黑头巾。缚在她脚上。 “你的脚受了伤,给你上草药。”这句话寒着脸说,不成解释,倒像恐吓。他整个人像个骇人的恐吓──面目严峻,发长垂肩,耳上吊一只三角型的夜光贝,闪着冷光。 他是把她手脚解开了,她却缩在那儿,再不能动。 他径摸着倒楣的下巴,走到另一端,盘坐下来,不再理会她。 过半晌,真真才吞完害怕的眼泪,挤出颤音道:“你是……你是……” 她没法子把话说完整,但青狼知道她要问什么。“我乃哮天社的青狼。” 冷冷报出名号。 狼?他一双凌厉的眼睛是够像了。真真觉得浑身冰冷。“这……这里……”她现在说话和小枣子是相同的韵律。 “这里是埋伏崖的岩洞。” 至此,真真才像完全的醒悟过来──她在水仙岩上香,却遭到番人的挟持!惊恐之余,也顾不得受伤的那一脚,从地上踉跄爬起,哭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摇摇晃晃往洞口奔。 青狼只是冷笑看着她。 才到洞口,真真便被风雨泼了一身。洞外是风哭雨号,一片昏黑的世界,她抹去满脸也不知是雨,还是泪的水珠,扶着岩壁冒险往洞外一探,登时惊呆了。 这岩窟高巍巍地悬在半空,底下是一片狰狞的黑色峭壁,一步踏出去,便是不见底的苍茫深渊!她听见那番人在山洞头阴恻恻道:“从昨晚到今天,风雨大作,把崖路也冲断了。?要走,那得先变成一只鸟。” 真真忽觉得眼前变得像洞外的天地,昏黑浑沌──她身子一倾,昏倒在湿泞的地上。 她冷得直打颤,紊乱的作着噩梦,但是有个低沉的声音在安慰她……真真睁眼,见到那番人的脸庞逼临着她,又是一惊。然而他并没有特殊不善的表情,径脱下兽皮衣,给她披上。 真真不敢要,又不敢不要,瑟缩在大兽皮衣底下。 他又来-o的脚了,手劲极大。古来女子教陌生男人给这样子碰触,那是玷了清白的,但是真真这时节哪里想得到这些?她怕都来不及。 他拿来一团绿泥,原来是要给她换药。一抹一抹推得极仔细。真真不明白这番为何如此照顾她的伤口。事毕,他一声不吭,又到另外一头去坐下来,甚至背对着她。 于是一整晚,真真拥着兽皮衣,时昏时醒的,而这自称青狼的番人,数度过来为她换药,初始真真还感到恐惧,最后委实乏了,心一横,任他摆布去了。 到了隔日,青狼解下她脚上的黑头巾,检视一番,咕哝:“已经消肿了。” 他现出一抹似有若无的得意色,真真这时才发现他其实相当年轻,比她大不了多少。他把地上一只有个凹洞的石头推过来,凹洞中盛有雨水。 见了水,才晓得口渴,真真颤颤捧起石碗,喝了那水。放下碗,青狼已经走开了。 隐隐还听得见洞外的风雨声,天候之恶,可以想见。真真想起爹爹,自己生死难卜,不知他有多着急,还有姑姑和小枣子……不禁滚滚落下泪来。 哭着哭着,又睡着了。 这回醒时,感觉到暖意,是她身边不知何时升起一堆火。真真拥兽皮坐起来,青狼人在火堆那一边,抬头看她,脸上有个微微的笑意。 在暖红的火光下,这少年番人那副冷峻的神情不见了,他看来眉飞眼浓,显出一股英俊之色来。真真一时忘了害怕,怔忡望着他,他可也不让着,昂脸和她对看。她慌忙垂下头,火光烧得双颊红殷殷的。 很快一股香味弥漫过来,真真见到火上架了树叉,正油滋滋的烤着肉呢。 她立刻觉得饿了。不论任何情况,饿总还是人的本能。 好在青狼烤食的手脚极快,真真并没有煎熬太久,树枝叉肉便送到她手上,她往那酥香结实的一团咬一口,口舌间洋溢着满足感。 “这是什么肉?”她小小声问这番人。 “山老鼠。” 嘴里一口肉呕出来,手上的烤肉块霍然落地。“山老鼠?”真真抓着喉咙说:“我不吃山老鼠!” 青狼瞪眼。“为什么不吃?” “那……那是蛮子才吃的东西!” 真真眼睁睁见他脸色转为严寒,把人冻僵。他咬牙切齿道:“山老鼠肉是蛮子吃的,?是文明人,不吃──你们文明人,只吃文明东西,做文明事。是这样吧?” 她有种惹祸上身的感觉,却不明所以。青狼依旧咄咄逼人。 “于是你们文明人所谓有教化,便可以对我族社为所欲为,占我土地、夺我货物、奸我妇女,对我们赶尽杀绝,是吗?”他一句说得比一句还要猛厉。 “我──我不知有这种事。”她哑着嗓说- 你是官府小姐,你是知县的女儿,你不知有这种事?你父亲正是做这种事的人!”他逼到她面前。 真真闻言,激愤起来。“我爹为官廉正,做人敦厚,绝不苛待百姓,是汉是番都一样!” 青狼寒声大笑。“那么,帮着詹福九那厮要来追讨我哮天社的,又是何人?”他突然拔出刀来,刀上的百步蛇纹在火光下曲折突腾。 “我应该要杀了你的”他慢慢把刀刃架到真真颈上,吓得她气丝儿都断了。“在水仙岩。 我本就要立地杀了你,取下你的人头。” 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下不了手。 冰凉的刀柄,挑起她的下巴来。她的下巴颏儿真小,二根指头一掐,好像就能够摘下它。 火光下她的眉目唇鼻,样样都显得娇巧。 “你…叫什么名字?” “真……真……”她的声音微弱得几听不见。 “真真……”他念。她震了震。 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子,这女子此刻在他刀下发抖。使得仇敌发抖,本是战士的荣耀,然而青狼现在丝毫没有快感。许是因为这女子并非真正的冤头债主,他只能这么解释。 青狼把刀收回去,恢复他的心平气和。捡了地上的烤鼠肉,递给真真,“吃吧。” 真真困难地咽着,早听不见自己的心跳了,然而她宁死也耍抗拒那块鼠肉。“我……我不吃。” 他生气的把那肉往地面一扔。“吃不吃,随便你,在这里饿死、渴死,或是病死,我一点也不在乎!” 真真见他一?又换上一脸厉色,心里惊怕,又觉得委屈,人往后缩,眼泪终于迸了出来。 但是这少年番人再也不理睬她,掉头往洞口走。 他在洞口失去影子的当儿,真真还愣了一下,然后,如同领悟什么天大的秘密,猛爬起来,跟着奔到洞口。 洞外依旧是那个昏天暗地的世界,眼见那番人就像一头猿猴,在滂沱雨中攀着黑色峭壁而去,真真简直比被他一刀杀了还要惊恐。 他走了,他把她抛在这个上下不得的荒洞里头,自己走了! 第四章 这片峭壁连猿猴也不敢攀越,何况是在风雨交加之际,青狼寻着石缝一——移动,满头满脸的雨水淋淋直下,使他什么也看不m楚,他内心不由得产生一个有始以来男人解不开的疑问──女人总是在给男人挫折受吗?脑中又浮现那汉人姑娘抽抽噎噎、泪痕狼籍的模样……他不愿也不敢相信,那就是他的答案。 这样一个分神,一阵风狂,险险把青狼扫下深谷去。他挂在峭壁半空,内心做着什么?天呀,我为什么要怜惜她?她蜷伏在那儿,秀发都散了,那支雕银凤钗握在手里。-阵劈啪的声响,使她微笑了,她梦见小枣子在放鞭炮,姑姑爹爹都和他站一处,她朝他们跑去,却怎么也不能接近,她呜咽大喊醒了过来。 她是哭着睡着的,又哭着醒来,该是冰凉的面颊,却热烘烘的,身边有暖意。她抬起迷惘的头。 已灭了的火堆又燃烧着,已离去的人又坐在原处。 青狼!真真爬起来,自己也不能相信,再见到他是这么欣喜,悄问:“你……回来了?” 他不吭声、不睬她。地上一片大芋叶有堆果实,他忙着用石头把硬核击碎,一颗颗扔入红烬里。不片刻,整个洞窟便充满一股爽脆的甜香味儿。 青狼把烤熟了的核果挑出来,放在芋叶上,推过去给真真。“这是山胡桃,很香脆的。” 真真慢慢伸出一只纤秀的手,拈了一果了送入口。青狼屏气凝神注意她,那张极美的嘴儿泛起小小的笑,她说:“唔,滋味真好……” 停顿在青狼胸中的那口气,这才舒了开来。 芋叶一旁,那只石碗照旧盛着雨水,真真啜着水,津津有味把核果吃了大半,才发觉青狼自己并未享用,他坐在近洞口处,拿猎刀正削着竹片。山风吹他的头发,他的发梢还是湿着的。 她蓦然都明白了──这道果子、这生火的木头、给她敷脚的药草,乃至于那山鼠肉,都是他冒着风雨出洞去搜罗回来的。为着她不吃鼠肉,他特去找来这堆核果……真真虽是给这少年番人劫来,但他始终没有伤害她,两日来,在这深山洞窟里,他照顾她的脚伤,给她饮水吃食……她可以感受到在这番人严峻的面目下,带着一股内敛自持的温柔,她对于他,不自禁生出一种特别的情感来。 当青狼弹奏起自制的乐器,那清亮的铮琮之声,吸引了真真,她悄悄趋近,轻问:“这是什么?声音好美。” “这是弓琴,”青狼回答,“用竹片和月桃线做成。” 说着,青狼拿起那弓状之物,弹唱起来;许多祖先传下的歌调,有拜精灵的,有咏月亮的,也有求爱的情歌……他每唱一曲,便向真真翻译一个故事,他的嗓子天生的好,她听得着迷,但忽然发一个疑问:“你懂汉语,是向谁学的?” “是我祖父教我的,我祖父是个很有见识的人,进过番童学堂,也到过台湾府城,面见巡抚” 老人在世时,常向族人讲述安平水师和火枪的威力,他似乎十分忧虑有朝一日,汉人的强势会压迫到山里的部族,因此他教子孙汉语,以利沟通,又训勉他们要磨练战技以求自保……由是,青狼不免谈到打耳祭,部落孩童训练战技之始,又讲述播种、狩猎种种祭典的精采处。 真真从不知番人风俗是这么丰富而有涵意,说到小儿祭的时候,真真发现番人父母对子女的疼爱之心,也与汉人无畏,她感到一股亲切,对番族的恐惧心不知不觉去了大半。 兴致高时,少不得提及猎头行动,那是部落男人最英勇的表现,不猎头就称不上男人,是莫大的耻辱。青狼却觉察真真噤了声,面色变得苍白,晓得他吓着她了,忽然感到有些懊悔。 “你们在水仙岩,把……老轿班和小银都……杀了,”她颤道,想到丧了命的家仆,垂下泪来。“究竟与他们有何仇恨?” 青狼的神色一凛。“不是与他们有仇恨,是你们汉人对我族不义,铸下冤怨,我们要取你汉人人头,回去告慰我族亡灵!” 他在洞口,朝东北方望去,幽幽道:“哮天社在祖居地一向安定,如今却被迫退到二个山头后的溪底,露宿荒林,许多老人和小孩都生了病” 他想到自己老迈的母亲卧病在草丛间,心痛之色刻在脸上。真真见他一脸有痛苦、有悲愤,突然对他充满怜悯与不忍,不由得要问:“你数度说了,哮天社与汉人有仇怨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青狼转过头来看她,她娟丽的眉色带着关切,那不是虚假,也没有无知。 光一分这样的神情,便使他动容。他深深做一个吐纳,话从熊耳找福九交易说起,把事情始末一一告诉真真。 听到花衣被劫,幼儿被刺,真真已经是满口含泪。不知怎地,从青狼语气中她感受出来,他对这名叫花衣的女子,是有一点特别感情的。也难怪他的眉宇间,画着那么深的痛楚。真真竟暗暗欣羡起被他心疼的那个女人了…而花衣终至自尽,近三十名战士皆中陷阱而死,一节节都听得真真惊心动魄──这哮天社人果其受了莫大的屈害,而水沙连竟然还讨番声四起!“爹爹和凌秀哥哥都被福九所蒙骗了……”真真喃喃道,忽而激切起来,“青狼,让真真回去替你伸冤!真真会把事实原由全都告知爹爹。爹爹嫉恶如仇,定会替哮天社主持公道!” “让真真回去……”几字却在青狼心中敲响一记警讯,他赫然想到行前巴奇灵肃重的神态,他分明交代的是──不能留下后患。 青狼的面容霎时变得好似阴沉的夜色。 望着他那种表情,真真一颗心往洞外渺渺的深渊落了去。他纵使没有言语,她也恍然明白。他──是不会放过她了。 翌日,一道清光射入洞内,青狼在洞口站望了许久,回头道:“我们可以走了。” 洞外天晴日朗,三日夜的风雨,已经过去了。 真真慢慢起身,脚边暗红的火烬,一点一点的在熄减。她和青狼就隔着红烬相望。要走了,要离开这给给他们庇身三日的岩窟……忽然两人都生出许多难言的心绪来。 难道可以不走吗?难道可以永远活在这个洞窟里,就他与她,与世隔离,一男,一女……如果说青狼不敢想想像这问题,那么真真更不敢想了。在她,一步步都走得忐忑不安,因为猜不透青狼的意向,不知道这一步踏出岩窟,是生是死。 光是在洞口一探,青烟迷蒙,下边那不见底的深壑,已骇得真真飘飘摇瑶,立都立不住脚。 但是青狼说:“我会把你安全带上崖去。” 他将头发用皮带子一束,露出沉着坚定之色,使她相信他。 下崖的路被洪水冲毁,上崖的路却犹留着一线狭道。青狼拉下崖顶坚韧的垂藤,把他自己和真真系牢了,随即蹲下来,把真真足上另一只鞋摘掉。 “我的鞋──”三天来,她只穿一只鞋,此际还像舍不得它似的。 “索性脱了鞋,好走路。”他指点道。她一双脚玉雕一般,着实小巧可人,但愿上路的时候候,可别伤了它们,青狼隐约想着,要不是山径太险,说什么他也要背她走……“跟着我,手扶在壁上,一次移一步,不要往下看……” 青狼带着真真上崖路,面壁横着移步。真真松散的长发随风飘,背后的一片虚空在冷笑,唯有青狼沉稳的声音一步步叮咛她,他一只大手紧牵着她,温暖而有力。 “就快到了,好姑娘,崖顶快到……”在?嬷中,他那出奇的温柔,越发教人刻骨铭心。 真真睁开眼,果然见到崖顶就在上头。就差几步子,突然乱翠荫中扑出一群鸟来,真真一吓,脚往下滑──“青狼──” 惊叫声在空谷中昏眩地回响,真真就靠身士一条草藤和青狼一只手,将她拉在半空中,她一身白,像一缕薄命的轻雾,随时会被风吹去,了无痕迹。 青狼额上的汗和真真满脸的眼泪一样汹涌,他喘叫:“别动别动,不要怕,我拉你上来!” 多亏他早一步,一臂已经攀在崖顶一块突石上,藉着它使力,一——将坠下的人拉回径上。 两个人都是是魂飞魄散,接下来一小段,青狼怎么带,真真怎么上了崖,全然胡胡涂涂的不清楚了。 见真真伏在地上,整副娇躯抖颤个不停,青狼直是满心的悔恨,想自己根本就不该把她带上埋伏崖,教她一个如花似玉、娇弱弱的姑娘家受这等磨难,万一方才她的一失足,便跌下那万丈深崖一个“万一”,使青狼都浑身震颤起来,急急扯去草藤,掠过去忘情的将真真一拥,忏悔般声声唤着:“真真,真真,真真……” 她向他抬起脸,一脸儿惨瑟瑟的都是泪,像朵被寒雨摧打了一夜的白杏花。他心惜得不得了,用面颊去抚拭她的泪,无助地说:“我该怎么办?我不能放过你,我又不愿杀了你!” 水仙岩上乍见的那一刻,早震动了青狼的心。尽管青狼一再坚定必杀她的决心,不便勇士的意志软弱,然而此时此刻,真真在他怀里所感受到的,却只有他的一片款款柔情。 “青狼……” 这嘤咛一唤,终于使得英雄气短。青狼不自禁低下头去吻真真,吻得悱恻缠绵,让真真两片泛凉的唇,开始回暖,开始化软,她的人也变得迷迷离离,痴痴醉醉。 被一个男人这样拥抱,这样吻着,是真真生平的头一遭;气儿也喘,心儿也跳,却只想偎得他更深,永远依恋在他怀里,永远留在这如梦如醉,甜美的境地里。 正当真真一双手不知不觉的伸出去,要将青狼搂住,他却猛地把她推开来。崖上草木萧萧,杀气腾腾,青狼纵身跳起。 “有理伏!”他叫,才跃两步──一张网自天而降,罩住青狼,旋即吊上树。 芒林中窜出一人,一把明晃晃的长剑拾向青狼,暴喝:“可恨淫番,终于落我罗网!” 持剑之人,两眼通红,满血胡髭,一脸的凶煞气!若非他发声,真真绝难认出他便是平日她那温雅文俊的凌秀哥哥!在他身后,三面草丛都是严阵以待的弓箭手,所有箭头都对准网中的青狼。真真惊呼:“凌秀哥哥!” 凌秀两道目光射过来,迸着一种像是愤恨而痛怨的眼神,对着她而来,吓她一跳,然而他转瞬便喊:“真真别怕,凌秀替你把这番杀了,”他手一挥,下令:“放箭──” “不!,”真真的尖叫喝住了弓箭手。“不要伤他!” “真真,你受这番侮辱,为何护他?”凌秀厉声问。 “他没有侮辱我,”真真拚命摇头。“他对我没有一分一毫的伤害,如果没有他,我不可能活着命上崖。” 真真愈是辩护,凌秀愈是盛怒。“这番大胆凶残,杀知县仆,劫知县女,今日不杀此番,不能了结!” 哪知道真真竟向悬崖闪去,煞白着脸赌咒:“你真杀他,我便跳下这崖,粉身碎骨!” 这万万不是凌秀想得到、料想出的变化,他哮吼:“真真,你是疯了不成?这样护着这厮,究竟为什么?” 那被罗在网中的青狼,从树梢头嘶着声喊下来,“闵姑娘,顾你自己,别为我做傻事……” 凌秀见他两人彼此相护,不禁又惊又怒又妒,挥剑朝青狼冲去,“索性我直接斩了你──” 真真哭着大叫,“秀哥哥,你逼我死矣!” 凌秀闻声,手中长剑铿一声落地,忽然凝在那儿,心中茫茫,再也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了。缓缓抬头望去,见真真在崖端飘荡荡、泪盈盈的那模样,他内心绞起一阵剧痛。 难道她不知道他爱她吗?她遭劫这三日,他神颠魂乱,忧急得如同要死去,他用尽了方法。在水仙岩抓回来那名哮天番身上,终于拷问出真真被劫的去向。那番死前犹自冷笑道:“你们抓不到青狼的,他的本事太高了。” 连通事周滚眉都拧着一双手说:“青狼少年豪强,闵姑娘恐怕……凶多吉少。” 凌秀赫然拔出长剑时,周滚眉倒退好几步。“真真若死,我必将这番碎尸万段,真真不死。我也耍将这番碎尸万段!” 顾不得天候恶劣,调兵遣将,由一队归化的生番带路,直上埋伏崖。一路咬牙切齿,誓杀青狼。 只是他作梦也想不到,崖上发现真真那时际,她人在那少年番人的怀抱里,在她的唇下!不见她挣扎,不见她反抗,她竟像是心甘情愿的由她拥吻。 那一?,凌秀原本满副欢喜之心都碎了、散了,整个人像坠入噩梦中,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噩梦……此时,崖上刮起一道强风,凌秀从梦中醒来,入眼所见的还是真真临崖那伶伶仃仃的身影儿,他听见她一遍遍恳求:“放他走,凌秀哥哥,放他走……” 他心一紧,英雄的意气皆消沉下去。罢了,罢了!“来人,把这番解下……” “一见青狼挣出网罗,真真离了崖,一头朝他奔去。才半途,凌秀横出身来,拦腰将她抱住。紧套在臂弯间。 “闵姑娘──”青狼喊企图强眼前的刀枪阵,然而刀光剑影隔着,只能听见凌秀狠狠地发毒誓:“哮天番,你听好了!从此刻起,你再敢接近真真一步,我定将你大卸八块,再剁成肉酱喂了猪狗!” 真真也惧了,唯恐凌秀即时翻脸,急叫:“青狼,你快走,快走──” 她人被凌秀拘得死死的,不得解脱,等她好不容易探出头来,险急的高崖上,已不见青狼的影子,却从那荒渺渺的林菁深处,传来悠远的回声。 “闵姑娘,你承诺我的事可要记得了……” “青狼!”她微微应着,凄恻而坚决,我会,我会为你伸冤的……为哮天社伸冤,真真把它当做对青狼的誓言,念念不忘,暗暗着急,却没有实现的机会。原因是,历经风波回到霞外居,进门却见父亲病沉沉的,情势比以前还更严重了。 不问也知,自是为了她遭劫的意外,一急急坏了原就孱弱的身子骨。真真又是愧疚,又是忧心,守在病榻,寸步不敢离开。照料过几日,才见得父亲的病容渐渐转出些好气色来。 但是闵正毕竟因病不能视事,一切委由凌秀处理。凌秀接连几天早出晚归的忙着,真真心里已有些怀疑;这日,园邸外忽然人马喧腾,她让老仆阿全去瞧是什么光景。阿全兴匆匆跑回来说:“北路讨番的兵马来到水沙连了,驻扎在詹爷的庄子外,这边的班兵刚接到咱们宋大人的令,要过去会合呢。” 真真一听,大惊失色,回到父亲榻前,跪下来便哭。 闵正自病中睁开眼,问她话:“真真,你哭什么?” “爹,”她揪住锦褥一角泣诉:“哮天社番是冤枉的,詹福九夺番妇,构陷番人,爹,您要查清楚,为他们做主呀!” 闵正伸出手,微弱地把女儿握住。“你放心,爹会做主……等爹病好了,就替你和凌秀完婚;你娘……”他咳了一阵子,接下去,“你娘也高兴得很呢……” 便这几句话,说明了病人依然是神智昏沉,人事不知,真真好像兜头淋了一盆冷水,对父亲的满腔希望都成了空。 “您说什么,爹?”她悄声问。“要替我和凌秀完婚?” 然而她爹闭了眼睛,又昏睡过去了。 真真觉得一阵凉意,漫上心头。 直到二更天,凌秀才回到霞外居,折过四廊,要回自己的厢房,没想到回廊的风灯底下,真真立在那儿。 “真真,这时候你在这儿做什么?” 夜里风凉,她系了件黑缎子披风,绣银红花朵,一张脸出奇的雪白,多半是人在风中受寒的缘故。 “凌秀哥哥,”她迎上来,开口便道:“我听说讨番的部队来了。” 凌秀的脸色马上沉下去,这些天,他的脸色都够阴沉了!自下了埋伏崖,他便是这副神态,真真虽然仔细向他交代经过,越替青狼辩解,越使他变色,真真只得噤了口,该说的都没说。 她一直在等机会,可是她还真怕见到他。她的凌秀哥哥像换了个人,一向总是温悦的面目。寒得吓人不说,他那双眼神彷佛纠结着什么复杂的心思,每当她觉察他拿那双眼睛,不出一声的盯着她时,总不由得心头一惊……如今事况急迫,她不能不硬着头皮来找他。讨番之事,是他在负责。 然而凌秀却无意和她讨论,一句“你不必担心这些”,便旋身走去。 真真急急跟着走,一方脑儿说:“那哮天社人是受了詹福九的陷害。福九杀番人,夺皮货,强抢番妇,使得那番妇自尽,才激得哮天社人下山复仇,福九是始作俑者,错不在哮天社!” 长篇大论,凌秀却是恍若未闻,真真一急,伸于去牵他箭衣的袖子,他猝然反过身,一把将真真拉到胸前,他身上一股混合马革风沙和强烈的男性气味,冲入她鼻腔,一时使得她无法透气。 他的脸几乎要压到地面上来了。“你为什么如此关心哮天社?这些野番是生是死,你何必在意?莫非,你还真对那个叫做青狼的番小子,有着特别的感情?”他像咬着这些字句说话似的。 被凌秀这样一质问,真真自己也惊动了!风雨岩窟的那三日,崖上的拥吻,那个英伟的少年番人有一种她可以强烈感受到的情意,她初开的情窦,她的一片芳心,竟不知在什么时候,放在他身上……然而这样的感情,真真不敢、不能、也不愿承认,尤其在凌秀面前!她挣扎着,一面极力陈述:“那福九的暴行太令人齿冷,哮天社明明受了冤屈,青……青狼他把一切都告诉了我,官府要做的该是查明真相,秉公处理,倘若爹爹能够视事,一定会主持正义,凌秀哥哥,你也不能例外呀!” 也不知是真真的道理打动了凌秀,还是她泫然的神情使他软化,凌秀终于深深一呼吸,放开她,反翦双手,转向斑驳的红拦干。 “哮天社怎么受到冤屈──你说来我听听吧。” 这一说钜钿靡遗,真真将青狼所述一字不漏都告诉凌秀。她一脸充满热切的期盼,为哮天社主持公道的希望,现在都寄托在凌秀这里了。 许久,不见凌秀反应,她在风灯一旁,只看到他半张脸,看不出他的表情。他沉吟了半晌,才道:“果真如此,那么这件案子倒要重新考量了。” 真真一听,喜动颜色;哮天社有雪冤的机会了!他这时掉过脸来看她。“但是现下哮天番四处流窜,很难找出他们,问明原由。” 真真立刻记起,在岩窟那时,青狼曾经向她提到族人的下落;赶快提供线索,“他说过他们全族都退到祖居地二个山头后的溪底,露宿山林。” 凌秀点点头,忽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径望着幽暗的园林。真真一时忘我,上前去拉他的手,切切问:“凌秀哥哥,你会帮他们吧?” 凌秀震了一下。她的手小而软。他曾经有过许多想像,但从来没有摸过她的手。他一直抱着不能冒犯她的想法,一心珍重着她,偏偏,她辜负了这份珍重,埋伏崖上,她让那番抱着她冰清玉洁的身子……他觉得自己体内不知哪处,有一根弦,绞了起来,越绞越紧,越绞越紧……他伸出一条手臂,把真真束在自己身上,低头看她。“你一片热呼呼的心,是为了哮天社,还是为了那个半人半兽的番子,青狼?” “他是好端端一个人!” “不,他不算,”凌秀摇头。“这些番子不算是人,他们是兽的一种,你没瞧过我父母死时的模样,你没瞧见轿班和小银掉了脑袋的那副惨像。 真真双眸突然注满了泪水,吃力地想解释,“他们是──” 凌秀的嘴却压到她唇上,没有吻着,只是烫烫的压着,阻止她说话。她听见他用一种幽沉得怪异的声调说,“你知不知道,你爹爹已经把你许给了我?很快你就要成为我的妻室,在你的思想里,不能有别人,只能有我,懂吗?” 她不明所以的打着颤,没能作声。 凌秀蓦地把手一放,真真跌到栏干上。她还来不及收拾那股惊悸感,已见凌秀回身一转,不回厢房,竟又朝黑黝黝的后园子去了。 只踌躇一下,她还是喊:“你──你要去哪儿?” 他打住步伐,回头对她微笑。“你不是把哮天番的下落告诉我了?我这就去找他们……谈谈。” 在她的思想里,不敢有思念,然而每当入了梦,那条粗犷而英伟的影子,却是了无顾忌的充斥在梦中。 夜里她梦着,白日她苦苦等候消息。 五天后,水沙连响起漫天的爆竹声,喜庆一般,小厮一路兴高采烈奔回来,连喊着:“宋大人回来了!”真真匆匆打起帘子出堂屋,迎面来的是一阵喧腾。 “宋大人大获全胜,凯歌荣归!” 这话她可听不懂了,按着心跳问:“宋大人又不是去打仗,哪来的“大获全胜”?” “宋大人是去打仗!兵将乡勇五百人,直捣番窟,把哮天番杀得一个不剩……” 接下来那歼杀的盛况,真真再也听不见了,她只觉得眼前的光天化日瞬间变了色,天昏地暗中,她看到一个人全副武装,提着长剑跨入大埕,他的靴上满是泥巴,满是血迹。 凌秀来到她跟前,她已经认不出他了,因为他那张脸庞的俊秀之色,被一层层的冷酷,一层层的煞气掩盖去了。她彷佛揪着他在哭问,但不自知。 “你骗我……你为什么这么狠心,他们是无辜的……” “他们不是人,他们该死!该杀!” “青……青狼?” “他死在乱刀下。” 那一团乌云朝真真压下来,她只来得及吐出一句,“我恨你……”人便倒地了。 他来寻她,遍体一道道的刀痕,淌着血恨恨说:“真真,你出卖了我……” 她在梦中肝肠寸断,大喊:“青狼,我随你去──” 然而他丢下她走了。 过了两天的水沙连,仍旧听得到鞭炮声。当周滚眉在家中的堂厅,认出上门的这位全身素白,面色如雪的美人,居然是闵知县的掌珠,不禁大感惊异,忙搁下烟杆子,亲自扶正青缎垫子,请了上座。 她是来问讨哮天社的始末,只有滚眉这里,能得到一点实情。滚眉是社番养大,与哮天社攀得上一点亲戚关系,正因为夹在汉番之间,他显得很为难。 对于福九,滚眉也颇有些忌惮。只怪哮天社要惹上福九爷,后来又把事端闹大,宋大人不也说了──过去汉人折损在番人手里的,也不只一名妇人、一批皮货而已。 这一听,真真又是一惊,这么说福九迫害哮天番的事项,凌秀是知情的,而他竟然助纣为虐!“也难怪宋大人,他双亲死在番乱中,他对番人一向深恶痛绝,这回大小姐在水仙岩遇劫,宋大人更是放不过哮天社了。” 他这不知是慨叹,还是剖析,真真无心分辨,她只听到下一句,“本来出兵也没这么快,是宋大人得了消息,知道哮天社人藏匿的地点……” 这个“消息”,正是从真真口中说出去的,她想帮助哮天社,反害了他们!她好似血流都冷了,眼泪汨汨而下。 “他……他真把他们杀得一个不剩?” 哮天社是灭族了,滚眉吞吐着说不出口,但是真真看他表情也明白了。 “他们说……一干祸首的尸体被带回来,悬在荒坡示众?”她泣问。 所谓一干祸首,指的是反抗最烈的几名哮天战士。滚眉点头。 “青……青狼呢?”真真颤抖得不成声。 滚眉黯然道:“也在其中。” 真真悠悠晃晃站起来,说:“周先生,带我到荒坡去,我要去祭他。” 荒坡上的风,割过人的脸,冷得像刀子,滚眉忍不住要牙关打格,多半是因为他在这里提心吊胆的缘故。 轿子和马匹都停在山脚下,也不要从人了,由他陪着真真上荒坡,说好说歹才劝得她在这片石砾之前打仗。 “一场激战下来,尸首完整的也面目全非了,谁是谁都辨不出来,”他苦劝。“大小姐,你就在这里遥祭吧,也算表了心意。” 黄纸钱满天里,彷佛化蝶而飞,真真一身缟素,早哭倒下来。滚眉心底的忐忑却越来越深,好像不管他怎么做,都要惹祸。 远处鸦叫声中,一列木架,几具尸身在风里阴恻恻地晃荡,大老远瞧上一眼,也教人恐怖。真真却跪着一步步爬过去,滚眉拉都拉不住。 她害了他!她害了他!真真满脑子凄惨地喊,泪眼朦胧看不清方向,可是鸦群忽然惊起,她抬头──前方的风沙里出现一条人影,伟伟岸岸,长发扬起……真真连眼泪都没有抹清,踉跄爬起,便朝他奔过去,伸臂将他搂住,那副披着豹皮背心的胸膛是暖烈的,她把泪脸贴在那上面。 “我就知道你没有死!你不会死──你是观音娘娘赐给我的,你不会死!” 被拥住的这年轻人却一把扯住她的头发往下拉,迫她昂起脸来,面对一柄冷森森的猎刀。 “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死?”他咬牙一字一字说,“因为我还要来向你索命!是你指点那宋凌秀引兵人山,杀尽我族!” “你杀了我吧!我甘心死在你刀下。”她流着冷泪,闭上眼睛。 刀尖抵在那如玉的皓颈上,刺出了血滴。青狼的双目也像迸出了血滴,他嘶吼:“你为什么说化不算话,没有帮我反而害我?” 真真睁了眼,透过弥漫的泪水看他,看不清楚,也知他痛苦。“凌秀哥哥骗了我,我求他帮助,才把你族人的下落告诉他,谁知他竟领兵去攻打你们……” 青狼凝立不动,身体却在真真的双臂里颤着,像忍住着无比的苦楚。他陡然把她一推,再不理她,旋了身走。 “青狼,你往哪里去?”她悲声喊。 他顶着风沙回过头来,悲愤中露出冷笑。“族人差不多死绝了,我除了复仇,就只能一人在山林之间苟活。” 激战中,青狼原决心反抗到死,不想负伤的父亲严命他护送巴奇灵和小雨逃命。他不解父亲还是想为部落留下一线命脉,等他将两人安置在安全处,匆匆又赶回去,然而战场已成了死城。 “带我走,青狼!”真真跑过去拉住他冰凉大手,恳求他。“我愿随你入山,做你妻子,为你养儿育女,一生不离!” 说出这话,不唯青狼呆了,真真自己也呆了──她怎能做如此大胆惊人的表达?然而这一字一句都是出自肺腑,都是真心真意!青狼慢腾腾将整个身子转过来,像受到莫大的震撼,那张脸交织着各种情绪──但是,他与凌秀的复杂深沉是多么的不同,真真望着他想,他的神色坦坦荡荡,激动、惊异、甜蜜和悲哀,全部一目了然。 他两手捧住她的脸,双眼又深又沉的看她。“你是说真的,真真?你愿意跟我走,做番人的妻子,过山野的生活?” 用力点头,用力将他拥住,决绝而贞烈。 “爹爹一开始误信詹福九的佞言,凌秀哥哥又是非不分,而我,我害你亡族,害你成了孤零零一个人,这一切,我要弥补!” “就只为了弥补?” “不,不只这样!”真真将脸埋入他怀里,喃喃道。 “那还有什么?”他挑起她的下巴,一定要她说。 “还有,还有,你是我在水仙岩向观音娘娘求来的,我向地求一个相爱的郎君,□把你给了我。” 千般的柔情、千般的蜜意,还有那一镂动人的凄楚,却揉进她的语气、她的神色里,青狼再也按捺不了,将她紧紧拥抱。他原以为已经粉碎了的世界,这一刻,都教她给补了回来。 突然间,他们听到远处风起劳动,滚眉也喘吁吁蹭上坡来。 “巡兵来了!”他喊,转对青狼劈口道:“你也大胆得可以,就算你在山上侥幸不死,也该知道这节骨眼风声正紧,莽莽撞撞闯下山,自己送死来!” 青狼牵紧真真的手。“我们走。” “慢着!”滚眉大叫。“你就这样把大小姐带了走?我回去如何交代,我还能活命吗?” 育狼的眉色一厉。“你若阻止我,你也不能活命。” 滚眉脚一蹭,重重吐一口气。“算我走倒运,走倒运,”他掉头往山脚下一张望。“巡兵即时便到,事实上,这一带都布有防守的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闯来的……这会儿你携了个姑娘家怎么跑?” 他将两人往荒坡一侧推去。“走,走,进树林子去,那头有一、二间破凡舍,好歹可以避一避。” 匆匆入树林,躲入瓦舍。天色将暗了,青狼盘算着,不便带真真走夜路,也只得先就此避过一夜。滚眉也这么说。他慌慌忙忙欲走时,真真喊住他:“周先生,”她卸下自小佩戴的富贵春金锁片,交与了他。“请将此物转呈我爹,告诉他是我心甘情愿随青狼走……”如此亦或可助滚眉避祸也。 此时她也不免悲伤落泪,切切地交代,“告诉我爹,真真不孝,真真求他原谅,但望……但望日后父女犹有重见之日!” 滚眉望着金锁片摇头叹息,这锁片上雕镂的荣华富贵,从此去矣。青狼又在门口拉住滚眉。 “三天后再把锁片交上去。” 滚眉自然明白。三天后,青狠带着真真,已深入莽莽群山,不复可寻了。 黑寒的瓦舍,一对惊命的鸳鸯拥着、吻着、相互爱怜着,哪怕门外不数步便是重重的危机,也不能减去一丝丝两人的情意,或也正是这重重的危机,更使那情意浓上千重,万万夜,渐渐深了,忽然间两人都感受到,周遭有一种奇异的死寂。青狼竖耳倾听,远远荒坡那一头,只有在亡命里呼号的风声,此外是一片沉甸甸的安静。 他悄声对她说:“我出去探探。” “不要!”真真惊悸的拉住他的手,不要他离开。 “别怕,只在树林子,马上回来。” 一个深吻浓郁郁的留在她唇上,他不在的片刻里,可以陪着她。她捧着心等他,那扇破门吱咯的开了,她一颗心始落了地,娇呢投向那道高长的人影。 他拥住她,附耳温温柔柔唤一声:“真妹妹……” 这一唤使得真真的五脏六腑全部震开来,像听到恶魔的呼唤……他不是青狼,他是凌秀!幽暗中,他把一串□□响的东西挂到她颈上。那是她交给周滚眉的金锁片。 汲文斋里,像刮着惊怒的风,下着愁惨的雨。 真真被凌秀-掷,掷到了父亲的床榻前。闵正拖着-条松散的辫子,撑起白衫里半具瘦塌的身子来。病沉的人,迸出了旺急得不寻常的精神。 说是中邪,说是昏头,都不能解释真真的行为,闵正又惊又急,气得直哆嗦,而真真跪地泪流满面,一声声的哀求:“爹,我爱青狼,我与青狼已有盟约,求求您,让女儿随他去,我愿意荆钗布裙,跟他过蛮荒生涯的日子!” 就算闵正再是一身的清骨,不屑于世俗,他到底出身诗礼,又是在上做了官的,怎么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他颤声斥道:“蛮荒生涯,哪来的钗?哪来的裙?真真,他们是一群茹毛饮血,未开化的番子呀!” “不,不,爹,他们也是人,他们也同样有情有义,有规有格,尢其青狼,尤其青狼……” 闵正扯住帐子直喘。“再怎样,一名深山的番子比得上文明人吗?真真,你知不知道爹已将你许给了凌秀,你凌秀哥哥对你一片心,你这样辜负他?” 他摇首重重叹息。 “你自毁了好姻缘,自毁了好姻绿,如今,他还要你吗……” 一语未毕,那守在门前的凌秀,磕一声拜倒青石地上。“恩帅,凌秀对真妹妹之心,自始至终,未有丝毫改变,只要恩师一声准了,凌秀立刻与真真成礼完婚──” 哪知真真哭出声,断了凌秀的表口。“爹,真真与青狼订有终身,真真只嫁他一人……” 她父亲抚住心口,彷佛气也透不过来了。“真真呀,真真,你胡涂到这地步!为父的余日不多了,你教我到了九泉之下,如何面对你那死去的娘?如何向她交代?”说着,“哇”一声咳出一团血在绿褥子上……人便摊在乌心石的床板,双泪直下。 真真吓得跪爬过去,凌秀也抢到榻边,而一直抱着小枣子立在一旁垂泪的闵玉,也赶了过来。她一向是个最无能为力的女人,自真真遇劫,闵正病沉,她只是张惶失措的,难有什么主张,现在,她推着小枣子哽声说:“去,小枣子,求姊姊去──求姊姊听爹爹的话,答应爹爹的安排,不要再忤逆。” 小枣子一把瘦伶伶的小手臂勾住真真的颈子,见大人个个流泪,他也跟着哭泣,还更伤心。 “姊姊、姊姊,听爹爹的话,”他虽然不懂事,但蒙胧知道姊姊似乎要到什么地方去了,再不回来,故而自己加上一句话,“不要丢下小枣了,小枣子要姊姊!” 童稚之言,使得真真整个心碎了,她抱着幼弟,热泪都淌到他桃红的衣衫上。亲情之难割,爱情更难舍,她泪眼模糊面对父亲幼弟,心里想到青狼,那整副肝肠便像刀割着,刀绞着,刀剁着……赫然她被拉起来,凌秀押着她。“恩师,由凌秀来劝劝她……” 一到廊上,凌秀便把真真往红砖壁一按,壁上一副浮雕走兽图凹凸地扎她的背,而凌秀的神情让她怕──他用那种痛苦、那种急切、那种激烈逼压着她。 “难道你不明白?青狼是要犯,如果你跟他走,官府追逼,他最后是死路一条。”他颊上有道血痕,那是在荒坡捕捉青狼时,教他给一刀划上去的。 她泣道:“官府追逼──那也是你!” 凌秀的一双眸子像两口井,透出阴寒之气来。 没有错,在哮天番窟大战之后,没有法子确定青狼毙了命,这绝对是凌秀难以定心、也不能罢休的,他带下青狼父兄的尸首,暴露在荒坡,料准了如果青狼未死,必来劫尸。 凌秀只是没想到,青狼能够闯过荒坡上的防备,竟至于把真真带走。 然而,青狼一定也没想到,他误以为可以信得过的周滚眉,早是凌秀底下的人。 此刻凌秀很慢的,但是很冷的微笑起来。他用嘴唇去摩挲真真粉湿的颊,嘘气似的说:“你可以拿你自己来交换他的命,真真。” 第五章 喜之日,一切从简。 新人在堂中拜过天地,病奄奄的闵正由侍仆扶回房去,新婿携了娘子的手,踩过红毡,扶入了新房。 精雕细琢的红眠床,绣帘悬在床眉上头,花草簇拥着凤凰。新人坐在大红幔下,红烛烧得正旺,烨烨的火光在新人华丽的宫装上跳着、闪着、心慌意乱着。 她的头垂得低低的,彷佛头上那顶珠冠不胜负荷。微一动,冠上一排珠帘子便颤了起来,使得掩在帘下的那张娇容,好像也在颤瑟。 他缓缓移步过去,为伊揭帕。 她没有抬头,但他瞧见了她脸上两行泪。 他一震,伸手要握她手,陡然她缩了开,表明了、道明了她的不情不愿、无心无意。他觉得整副心肠像被马蜂所螫满,血淋淋、火辣辣的痛不可遏。 她说过的话又在他脑门上响──“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 一遍遍轰击着他,把他逼疯了。 她对他真的无一丝情意吗?他是如此刻骨地爱着她!凌秀突然用力将真真一抱,压在床板上重重便吻;她在他强大粗暴的怀抱里嘤咛,然而她的人,冰凉、呆板、没有反应。像一扇永远不会敞开的门扉。 他移开来喘气的当儿,真真启了她那发红的唇,说:“你答应今晚就要放了青狼……” 青狼,青狼,她心里只有青狼!?那间,凌秀感到一股蛮暴可怕的力量从他体内的隐密处窜上来,像另一个灵魂,将他整个的控制住了。 正当此时,外头响起急迫的叩门声,凌秀蹒跚穿过贴了喜字的粉红帘子,出去应门。是伺候书房的小厮。 “宋大人,不好了,老爷他──” 凌秀那阴霾怪异的神色,使得这小厮话到一半就断了,凌秀也不理睬,径自跨出门槛,像个醉了酒的人歪歪倒倒一路的走,走到了汲文斋。 这幽僻的轩馆有一股死亡的气息;闵正快要死了,他苍瘦的脸漫着一层混浊之色,生机一点一点的在离开。 “真真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爱惜她……”他竭力做临终的遗言。 凌秀只呆呆立在那儿,也不流泪,也不下跪,僵硬的面孔像副面具。 “她只是一具空壳子,跟你一样,已经没有生命力了,我没办法爱她,没办法留下她……” “凌秀,你──说什么──”只存一丝生气的闵正一惊,伸出枯手揪住凌秀缎红的袍子;而凌秀仅仅一拨,便拨下他的手,面无表情看他一眼,转身而去。 “凌秀──”闵正使了最后的劲嘶喊,生命的一线却在这里溘然断了。 闵正死了,双眼瞠在那里──彷佛留下惊异,留下悔恨。 而凌秀双眼所蕴的,是一种决裂,一种疯狂的眼神。他跌也似的重新进了新房,差点把喜帘扯裂。真真固然已如同稿木死灰,还是不由得感到惧怕。 她为青狼的生死感到惧怕。 但是凌秀的举止这时候却显得出奇的缓和,他什么都没说,踅到檀木桌前,用两只玲珑的玉杯斟了洒,从从容容擎到真真跟前,温存地唤一声“娘子”。 “我们喝盅交杯酒。”他对她微笑。 那琥珀黄的酒汁轻轻漾着,杯底的红彩牡丹花变得蒙蒙胧胧。他要她拿住酒,肘弯儿与她一勾,她怔着,杯缘凑在唇边,他却用力一推,一杯酒如数进入她嘴里,火一般的流过咽喉。 真真呛了起来,凌秀拥住她,迷离徜鳎痴痴望着。 “我依旧记得初次见到你的情景,就在你家书斋外,你靠在黄陶大鱼缸上,逗那水里的金鱼玩耍,腕儿有串银钤子,叮叮当当地响,你梳着双髻,还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呢,那年我也才十三,但是,但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将来我一定要娶这姑娘为妻……” 说到这里,凌秀伸手轻抚真真的粉颊,她却在他的触碰下战栗。 “这么多年的工夫,无论是与你相见或不相见,我都受着相思之苦,不管我人到哪里、在做什么,一颗心、整副脑子,思的、想的、念的都是你,这种煎熬、这种苦,你明白吗?你懂吗?” 他摇起头来,现出沉痛的表情。“不,你不懂的,否则你不会辜负我的一副心肠,多年的爱恋,你不会眼中无我,你不会去爱上那个番子!”他的话越说越激厉。 “难道我宋凌秀就真的比不上那个半人半兽的番子?难道我在你心中的价值是这么的微贱?枉我对你的一片痴爱,浓情深意,你宁可爱那番子,不愿爱我?真真,真真,你让我好痛苦,好断肠;是你,是你负了我,是你作践我、糟蹋了我!” 他的样子、他的嗓子都变了,双眼睛织起红丝,那脸泛着青,透出阴气,嘶声道:“我……我不能再爱你了,不能再留你了……” 真真欲挣扎,他却将她抱紧,轻轻“噢”了一声,呢喃道:“你流血了……我来为?拭去。” 凌秀的手指抚过她嘴角,指上一抹鲜血。真真大惊,她的嘴角在淌着血水!凌秀只是含笑望着她。 “你心里念念不忘青狼,对不对?你想见他,他也想见你,”他笑了,脸扭曲着。“可以,我让你和他见上一面,就在这旖旎的洞房,我亲自去带他来。” 凌秀猛把真真放开,起身往外走,在喜帘之前打住,回过头。“不过,” 他慢幽幽说,“这是他死前见你的最后一面,也是你死前见他的最后一面;你呢,会拖得久一点,你喝下的那杯酒会让你熬上一整夜。” 帘起又落下,真真扑上去叫,“凌秀──”她的身子却猝然痉挛起来,撞在桌面上。 抖着、喘着,真真抬起头,望见对面雕花铜镜里她自己的脸。血,从她的眼梢、嘴角、鼻子汨汨地沁出来。真真震骇得捧住脸,想要立起,然而一阵剧痛穿过她体内,倒下去时,她衰竭地喊:“青狼!” 青狼到底在哪里?夜风飒飒,周滚眉拉着马,匿身在霞外居边门的暗处,心急如焚。 自青狼在荒坡落网,滚眉便一直不安到今天──背叛青狼是死路,背叛凌秀也是死,但在凶险的人生局势当中,滚眉最后选择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那条路。 趁凌秀成亲之日,他拎了喜酒直上牢房,把狱卒灌醉了,破门放出青狼。 哪知道青狼一听真真被迫与凌秀完婚,竟似发狂一般,逼着滚眉带他来到霞外居。 他发誓:“我一定要把真真带出来!” 这一潜入,也有些时辰了。青狼呀,老兄,滚眉心底打着鼓,口里喊苦,你人在哪里?青狼人在乌黑的后埕,不意撞上个打灯笼的老婆子,她虽是满脸震惊,喘吁吁的,却道:“你……你就是我家姑娘喜欢上的那个人吧?”她突然用袖子拭泪。 “你来得好,快去带了她走吧!她虽嫁了,怕也没得日子活了。” 就靠这自称罗嬷嬷的老婆子指引,青狼来到上房,红光中四下凄清,真真一身美丽的衣裳,人倒在桌下,头上的珠冠都滚掉了。 青狼大惊失色,忙将真真抱起,这一看,更加骇然──她面如薄纸,七孔流血,满肩的刺绣花草,星星点点都溅了血,她的气息只剩游丝般的一缕。 “真真!” 那锥心的唤叫,使她睁眼,她抓他的豹衣说:“快逃,青狼,凌秀要……要杀你……” “那畜生把你怎么了?” “他……在酒中下毒……”她手往桌子一抓,花乌螺钿的桌面上还落有猩红色的粉末。 青狼狂急地抱她起来。“我带你出去,叫人救你!” “不,不,”真真喘道,“我知道……我没得救了。”她娇小的身子又是一曲,大量浓血从口中冒出来。 他慌得为她拭血,热泪却像滂沱的大雨直落下来。真真抖索着伸手去抚他的泪脸。 “不要伤心,青狼,我……屈服了凌秀,如今凌秀杀我,正好……成全了我,”这薄命的佳人忽对他绽出一笑,凄绝,而又美绝。“死前,能再见你一面,我……也无憾了。” “真真,心爱的!”青狼抱着她恸哭。眼睁睁见心爱之人死,与英雄绝路没有分别。他觉得他也要死在这一刻了。 真真又起一阵强烈的痉挛,剧痛使她凄惨呻吟,她揪住青狼的手,哀伤d:“拿出你的刀来,送我走,别……别让我受折磨……” 青狼的一双眼睛被热泪烧痛,也烧模糊了,他的脑子一阵一阵的发黑,刀在他手里猛颤,真真一声声痛苦地求着他……那把爬着百步蛇纹的刀在那片美丽的胸瞠刺下去,热血飞溅到他脸上,与泪相溶,他听到她用最温柔的声调说了最后一句话:“郎君,来生再会……” 现代闵敏噩梦,魇住了她。 梦境狂乱,她挣扎着,不能醒来。 她在风声鹤唳之中。四野,是一阵又一阵悚人的战啸,她惶惶不安;身上,冒着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有个人横?着她,要逃也不行,都骇僵了,望着那人的相样。长的发,黑森的眼;他将一把刀举起来,刀上历历绘着百步蛇纹。 真真……他一声唤,她整个惊栗起来,忽然悲伤不能自己。一步步惶恐地向他走去,一步步看清楚他的面孔……深浓的一副眉眼,藏着一股伤心色,凛凛使人心痛。她想问为什么?想伸手抚触他忧郁的眉心──他陡然扬起手来,手上不再是百步蛇纹的刀,是卷起来的一份报,扫向她的脸。 又是那股愤忽,那一条条凌厉的指责,句句都螫入她的心。 “你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那么一点人性──” 不!闵敏被她自己惊醒了,梦里的那声呼喊,嗡嗡的在耳朵里响,她猛坐起来,粉绿的被子揪在胸口,颈子上一片汗。 她冷得直打颤,虽然房间里温暖馨香,绝没有寒意。 是那梦的关系,她作的是什么梦?梦的是什么人?使她这样子耸动心惊。 梦的前半段已经是暧昧不明了,她只记得一股子凄怆,现在回想,还留着心碎的感觉。 梦的后半段有一张脸……她的脑子绘出他的轮廓,那雕刻般英俊而深刻的五官,教人一看就不能忘的,一个男人──高腾云。 闵敏整个地都想起来了,闭上眼睛,靠在枫木床头板上,恨这个男人。 他在办公室骂她还不够,追到梦里来,继续讨伐她。同事们安慰她,不要想太多,一件事情做得再好,都有人不满意,记者写稿得罪人,那是宇宙自然常态。 但是闵敏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这个宇宙自然常态。她是这个世界上怀有崇高理想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如果你跟她说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她争得让你的脑袋都掉下来。 如果你跟她说,她是个技术员,不是记者,那么脑袋掉下来的会是她自己。 闵敏进报社之初,是待在编译祖,每天埋在国际新闻堆中,呃,基本上她觉得,这是比较容易让人就在编辑台上睡着的工作。 她脑筋很灵活,很快想到用麦克笔把“为新闻,有热情,有冲劲,有理想”这十二字专业格言大大写下来,摆在自己桌上,希望给上司一点联想。 可是很奇怪,她这几个字能大家造成的感动和注意,好像也没有比马路上“禁止车辆回转”那几个字,还要来得强烈。 于是一天,她发现自己微不足道的一只手,在会议桌上举了起来。她只有一分钟的时闲,因为就要散会了。众人发愣地看她,又用去半分钟,她拿剩下的半分钟说了一句话:“我觉得编辑部二线的工作人员,应该有上第一线磨练的机会。” 当时老板那表情,和六祖慧能顿悟的时候差不多。 第二天,市政组的组长便要闵敏去报到,然后交代她去把市长太太和议员太太吵架的新闻写回来。 她写回来了。可惜的是,那天她穿的一件漂亮的黄纱衫的袖子,在人群推挤中被扯裂了,没有捡回来。 不过闵敏对于跑新闻、抢新闻所出现的种种状况,一点都不介意,三不五时裂开一只衣袖,踩断一只鞋跟,统统说得过去──只为她实在太爱、太爱这份工作了。 闵敏绝对相信记者工作是人生最好的历炼。每天出门采访都像在上学校,这个社会就是大教室,每一个碰到的人,都可以做为她的老师,她所学习是人生世相,社会百态。 她自然要感觉到骄傲,能有哪一行业,比之记者工作更精采、更富内涵的?你每天都在仗义执言,为社会利益挺身说话,你的报导引起回响,甚至督促了改进,能有哪一种成就,还要令人满足、令人欣慰呢?因而闵敏一头就栽进去,每天为着她的新闻工作追赶跑跳碰,不嫌苦、不怕累,也可以不吃饭,而依旧是活活泼泼,斗志高昂。 记者群中,抱着理想的人数,也不在少,然而闵敏特别有一种天性上的纯真盎然、对人生的热情。她在工作上所体会到的那种快乐,正是一个人的天分得到发展。 她很努力,最期望获得欣赏。 高腾云最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是新闻界的新兵,还需要信心,而他直接造成打击。 闵敏用最缓慢的速度,做一个深呼吸,丢开被子下床。一双腿纤长圆润,走过象牙木地板。 这间八坪大,灰红色调的套房,一个好处是,它开了一幅引人入胜的落地玻璃窗;人只要能望得出去,所在的空间就不致显得那么狭窄迫人。 闵敏把覆在额上、曲如波浪的头发拨了拨,踱到落地窗前。她睡时穿的是一件俏小的白色紧身背心,底下是更小的白色底裤,遮隐不住一圈细腰,一身婀娜结实的线条。 好在是深夜里,不至于担心这副撩人的体态,教人给窥见了。 隔了一条街,与她面对面的,是那座白日里属灰白色,而入夜后成了灰黑色的庞大建筑,光影点点,那里面一向有许多病人,也有许多医师。 而其中一个就是高腾云。 光是想到他,闵敏心头便又涌现那种莫可名状的感受──好像认得他,曾经与他相亲,应该记得的,却都忘记了,被一道空空白隔绝开来,有说不出来的沧桑,说不出来的绝望……二天来,这感觉在心里牵萦,使得闵敏心神不宁,比较他对她的那场指责,影响还要更大。 他把她抱到会议室的沙发时,其实她还有隐微的一丝意识,感觉到他的动作俐落而温暖;为她拂开头发,为她解开衣领,他的手抚过她的额头、面颊、皮肤,每一下触碰都像个温柔的关心在那昏沉的片刻里,她感到这一生从未有过的甜蜜和依恋──对一个男人。 一个狠狠贪骂她,伤透她的心的陌生男人。 闵敏抱着胳膊,把自己靠在落地窗上,把纤丽的影子描在青霜似的玻璃片上,她却瞧不见自己一张明秀可爱的脸蛋,出现了委委屈屈,又不服气的表情。 不,她绝不是高腾云说的那样。 做为一个记者,追求的即使是新闻的客观信实,也绝不是放弃了对人的那份关怀。 对于哮天村的灾变,正所以要关怀、了解村民的痛苦,闵敏在灾后三度进入危险的山区现场,甚至于摄影记者没能跟上来,是她,拿着自己那部傻瓜相机,打着哆嗦,拍下哮天村一幕幕怵目惊心的景况──山崩了,屋垮了,地盘流失,人还被埋在土石流底下,尸体一具具被挖出来,幸存的人俯地嚎哭……而灾区四围,不见苍山,不见翠林,光秃秃的陡坡全是人工种上去的经济作物,在松软脆弱的地质上。 人把大自然毁了,大自然终于回过头,把人也毁了。 难道,她在抹去热泪之后,能够不把事实写出来吗?难道,她要把报导仅仅停留存同情关怀的层面,而不做分析,不做探讨,不公布真相,不告诉大家──人是怎么自己把自己毁灭掉的?她错了吗?闵敏忽然觉得嘴唇在颤瑟,她咬住它,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才跑了半年新闻,她的眼泪好像洒得太多了。 在哮天村现场就已经偷偷哭了一场,回报社看照片,又是眼热心酸,动笔描述灾民的情形。 写一行字,掉二行泪。 她真个和台湾高山地质一样的脆弱!可她就是搞不懂,明明“山地悲歌”一篇报导,得到那么多的掌声,她偏偏只在乎高腾云一个人说的话。 她不要他藐视、不要他反对、不要他误会;她要他嘉许她,欣赏她!老天,他只是一个陌生人!闵敏抬起头,盯住楼外夜色里的大观纪念医院,全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一个把她拿来和“轮胎”一起打比方的男人?经过不安宁的一夜,心头还悬着纠葛,天一亮,闵敏依旧全副精神抖擞,去做她该做的事。 这是她的过人处。 九点不到,她赶到市政府。哇,果然看见一群为数二、三十人的莺莺燕燕,早盘踞在广场上。昨天便得到消息,特种营业人士要向市政府抗议强力取缔。 天气清凉,群莺们更清凉──一律比基尼!警卫要维持秩序,碰上推挤却很为难,因为男女授受不亲!她们向市长要求工作权!市长要把她们送到“妇女福利中心”妥善处理!很有趣,很热闹,也有很多问题必须关心。闵敏忙了一上午,稍有空?,随采随写。 群莺散去了,她还没走,溜进市府大楼,到新闻处、公关室逛一逛,向熟人打招呼。跑得勤快,再加上那么一点敏感度,往往能碰到意外的好新闻。 不过闵敏今天碰上的倒不是新闻,是一个人。 她在三楼大厅,远远瞥见他从电梯踏出来,一直风度翩翩,颀长的身影,其实还没有把握是他,心就先跳了起来。 他偏巧朝她的方向过来,她的心跳得更快。 他看见她了,似有几分惊喜,泛起笑容,快步走过来,道:“闵小姐!在这里碰见?,真是太巧了。” 闵敏脸粉红的,叫声:“邵议员……” 邵天俊他是哈佛回来的政治学博士,家里是中部极有底子的大家族,去年县议员选举,一举就拿下最高票;还不到三十岁,年轻,诚恳,热心,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 尤其受女人欢迎。 因为他的文质彬彬,那常蕴含笑意的眉梢眼角,不算最英俊,但是很迷人的一副相貌。 他是一种典型,让女人把一片芳心寄托在他身上的那一种。 闵敏又觉得一阵臊意了,想到半年前第一次采访邵天俊。他正因为掀了河堤工程的几笔内幕,得罪县、市政府两方,媒体蜂拥上前采访他,闵敏也在其中,挤到他跟前才喊了声:“请问邵议员──” 她脚上一只咖啡色鞋子掉在他裤管下,她愣了,他也愣了,但是他先回过神,俯身下去帮她拾鞋子。 “先把鞋子穿上,再问问题好不好?”他慢条斯理道,眼底闪烁着笑意。 闵敏整张脸烧红起来。隔天,各报几乎都登了一张“邵议员为女记者拾鞋子”的悫铥-c 闵敏第一次在新闻界是这样出名的。 事后他请闵敏喝咖啡,闵敏一定要请客,他笑吟吟的。“那太好了,欠你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了。” 闵敏心里忍不住直叹息,他真懂得怎么让女人快乐。 “下一次”的机会虽然没有再碰上,闵敏却和邵天俊另外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因为这一场哮天村的灾变。 固然他是当地出身的议员,他的家族与当地据说有百年的渊源,但是他更具有一种人文关怀,对哮天村种种的问题,前因后果,相当重视,也相当了解。 因而写报导的时候,闵敏找上他几回访问他、向他请益,他索性指定一名助理协助她,提供许多资料。稿子见了报,署名邵天俊的一大捧火鹤花送到报社来,同事围住闵敏,都哗然了。 现在与他不期而遇,依然记得他送的那捧花,心里欣欣然的,问道:“邵议员怎么会到市府来了?” 他笑,“手里一件调解案,不跟市府里的人周旋周旋,还真扳不过来。” 邵天俊之得人缘,也和他一种坦率、不做作的态度有关系。 “谢谢你那天送的花……”她说,俏脸有点热。 “你的“山地悲歌”,非常有力的一篇报导,我很欣赏。” 闵敏的脸更热了。倒不是为着邵天俊的恭维,是他一双直视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抬起银质的腕表,瞄一眼。 “十二点半了,你吃过午饭没有?” 她摇头,她忘了。现在被人一提,饿了起来。 “市府楼上的餐厅不错,一起吃个饭吧。”说着,邵天俊抬手往她背上轻轻一搭,推她向前。这时候的他,倒很果决。 金红色带点法国风格的餐厅,客人不少,但是邵天俊有办法拿到靠窗一个幽雅的位置。 他为闵敏拉出丝绒椅时,闵敏隐约地想:改天她得换套妩媚的裙装,也许是银蓝镶条纹的那一件,找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她把她军装似的小夹克脱了,披在椅背上。平日夹克、靴子的装束,只是在工作上图个简便而已,其实漂亮的高跟鞋,她也是有几双呢!邵天俊在明柔的灯光下端详她,他系的那条抢眼的铬黄格子领带,结下凹一个洞,像个带了笑的酒窝,她被瞧得不太好意思了,他却开了腔:“光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孙子,很难想像你也能和大家一样冲锋陷阵的跑新闻。” 闵敏在眼睫下觑着他。这句话让女记者不以为然。 他自己笑了,举起桌上一杯淡酒。“失言,失言,但绝无对?轻视的意思。”他很爽朗地把酒喝掉。“原谅我了?” 闵敏不由得也笑。“只要你不再怀疑我的能力。” “现代女性就是有傲气。”邵天俊摇头,和她话起家常。“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父亲三年前去世了,”闵敏叹一下。“妈妈跟着兄嫂在美国定居。” 邵天俊扬眉。“这里没别的亲人?”闵敏拿水晶杯啜一口,摇头。他又问:“家人放心你个人在这里?她耸个肩。“他们老催我过去,我不想去。” “为什么?” 她搁下杯子,双手交叉起来。“我是学新闻的,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 邵天俊给予一个肯定的点头。 闵敏反过来问他,“邵议员呢?大家都知道,你在国外有更好的机会。” “我做的是为民服务的工作,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尽管是模仿她的口气,他的面色却是严肃的。 两人相对,微微一笑,发展出惺惺相知的那点味道来。 上菜之后,他突然问:“没有男朋友?没有心上人?” 闵敏的心头扑朔迷离地,闪过一条人影,怔了一、二秒,她摇头。 邵天俊笑道:“这么说,要追你是有机会喽?” “邵议员真爱开玩笑。” “如果我不是开玩笑呢?”他又拿一双闪动的眼睛瞅着她了。 闵敏赶紧低下头,抖开白色餐巾,正耍拿刀叉,一只手却从桌对面伸过来,邵天俊将她的手覆握住。 “闵小姐,我没有让你不愉快吧?” 她心跳着,抬头看他,忽然顽皮起来,说道:“市府餐厅常有记者惠顾呢,邵议员,一个大意,明天报上又给你刊上一张“邵议员牵女记者的手”,你吃得消吗?” 他大笑,把手收回去。但显然他并不在乎给人拍了照片去。 闵敏很想慢慢吃完这顿饭,不要太快结束和邵天俊相处的时刻;然而,她的时间有限,而身为一位当红的政治人物,邵天俊更是一寸光阴一寸金。 他们在三十分钟后,由餐厅下了楼,闵敏小心不使自己过于流露出依依不舍的表情,倒是邵天俊直率地说了:“今天这顿饭就可惜吃得太仓卒……”他蓦地想起来似的,“我都还没请你喝咖啡呢。”“你请我吃了饭。”她提醒他。 “吃饭和喝咖啡又不一样,”没想到他分得这么清楚,闵敏绝不和他辩。 “我们一定要找时间一起喝咖啡,而且──”他对她微笑。“不要这么匆忙。” 闵敏只感觉晕陶陶的,像被人喂了一杯醇酒。 两人在大厅分手,邵天俊转往停车场,闵敏则慢慢走出中府广场。午后的广场显得空旷,天色阴了,赌气似的,飘着雨呢。 @闵敏立再那儿,也蹙了眉,望着不高兴的天空,要数落它两句话。 真真!一声唤叫。闵敏猛颤一下。什么人?她心里惊问,左右张望着,在呼唤谁?广场周围,尽管有人车往来,然而都与她毫不相干。她无缘无故感到心慌起来,挪动脚步。没有方向的走,追着那声音。 她的确清清楚楚的听到,不是幻想,那声音割她的心,她却不明白怎么一回事。 闵敏摇摇鬼曳走着、寻着,摸不着头绪,愈来愈心急,冷不防撞上一个人的胸膛──“闵小姐!” 闵敏茫然抬起头,隔半晌才认出来,扶着她的人是前一刻才和她分手的邵天俊,正拿关切的押情看着她。 “怎么了?怎么才一下子,你的脸色变这么难看?” 什么道理闵敏自己也说不上来,摇摇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胡走,走到停车场来了。 她对他微弱一笑,赶快编个理由。 “刚刚瞄见一个熟人,追他追丢了,弄得头有点昏,饭后还真不适合做激烈运动!” 让他以为她体力有问题,总比脑筋有问题要来得好吧!“真的没事?” 她做个深呼吸。“没事。” 邵天俊似乎相信了,扬头往前望。“我临时想到一件事,正想回头去找你,你就来了。” 闵敏好奇心起。“什么事?” 他放开她,一串金质车钥匙在手里叮当响着。“我集合了一批地质、水土保持方面的专家,明天要到哮天村勘查,如果确定那地区不适合居住,一定要说服居民赶快迁村才行,?要是对后续发展有兴趣,也许愿意跟着一起来?” 哮天村。闵敏心一动,一口便答应,当下和邵天俊约好时间地点。她忽然冥冥有种奇异的感触,觉得刚才那一声呼唤──正是来自哮天村。 隔日,闵敏六点钟不到便起了床,忙着准备出门,心情从昨天延续过来,有一股急躁和心慌。 她关心哮天村,愿意再回去看看,甚至继续追踪报导。这当中,高腾云给她的那番刺激也大有关系;她必须回去,要一个肯定,肯定自己没有做错,没有遗漏什么……至于那股子心慌感,纠缠不去,又和这座村落有什么关系?她不知道,只是着急。昨天已向组长报备过,现在她是迫不及待的想上路了──” “呃,不是,闵小姐,临时出了点问题,今天的行程取消了。”他的助理这么说,“邵议员会和你联络,亲自向你解释的。” 闵敏挂了电话,缓缓在床边坐下来,有点发呆。 其实,行程临时变卦,也没什么稀奇,也晓得这趟路不是快乐的郊游她干嘛这样子嗒然若失的?就因为她摆脱不了哮天村在呼唤这样的感觉──无论如何都要去这一趟。 黑色大包包就搁在脚边,所有行头,笔记本、相机、录音机……都在里面。闵敏拿靴子头踢着包包,踢着、踢着……她霍然跳了起来。 扛起背包冲出门时,她领略到人长了一副头脑的好处──它能思考,并且懂变通。 她是包车去的,寻往浊水溪的上游。车过日月潭,这个古来名为水沙连的名胜地,她下车在小杂货店补充饼干和矿泉水,忍不住又买了包著名的蜜饯。继续上山,朝中央山脉的方向。 原来一小时的车程走了二小时,因为深山沿途残破难行。司机停车在蓊郁的山麓路断之处,闵敏和他约好三点钟之前会下山。 她把赭绿色的夹克脱下来系存腰上,背着包包,不厌其烦走了半小时的碎石坡,石垒间有粉红的石楠花,她黑色的背心底下,沁沁地都是汗。 她很快穿出一片赤杨疏林,眼前一惊,见到土崩石落黑赫赫的一片山壑──已经来到布农族三百年的祖居地。 哮天部落。 四野苍茫,闵敏朝那片崩圯的险境一步步踩过去。深壑里起了雾,山林绿黝黝的,风里有松涛声,闵敏忽感到一阵恍惚──她听见的是松涛吗。抑或是歌声?风呜鸣地吹过山林,彷佛捎来歌吟之声。一重又一重的合音,山一样的叠上天,水一样的浑然而来,那是布农族人在吟唱,祈求丰收和平安,从洪荒一般古老的年代,遥遥地传了来……一声鸦叫,在碧微的天空不知哪一处,她从自己的懵懂里醒过来,觉得心窝好痛好痛,好像才刚刺下一刀,正迸着血。 四面山野起了雾,她无依地站在那儿,被一种悲怆感笼罩住了……闵敏晓得,这和她置身在哮天村灾变的现场没多大关怀,那股悲怆感来自她自己,像是生命的远处,很遥远的记忆。但,那究竟是什么?她听见沙沙声,有人穿过那片赤杨林来了,雾中出现一条人影,慢慢停住,隔着满地落叶和她对望。 那人高大黝黑,穿蟹青色半身风衣,两手抄在口袋里,一双眸子很深很深,远远地,都像要吞没她的灵魂。他,是高腾云!来不及收拾意外的情绪,马上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又朝她袭来了,闵敏感觉自己想要热泪盈眶的跑过去,投入他怀里,什么都不管,只要他拥抱她、安慰她,与她相会。 为了强力控制白己,闵敏人几乎发起抖来。她不懂,真的不懂。一见到高腾云,她的情绪、她的行为都要走样!她咬住嘴唇想:不知道这样子算不算也是“上辈子有仇”的一种?高腾云徐徐走过来,扬着一道浓眉。妞o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你又怎么在这里?”闵敏反问。 “我这是回自己老家,”他的目光往四野一梭巡。“我的祖先在这块土地已经生活二、三百年了。”他看见她的表情。“怎么,很吃惊?” 不,闵敏不是吃惊,而是恍然大悟。难怪高腾云对“山地悲歌”那篇报导,反应那么激烈。他是骄傲的布农人,哮天部落的子民!“你在这里长大?” “我在这里出生……”微一顿。“只待到十岁。” 闵敏很好奇。“然后离开部落,出去发展,结果发展得很好,成了部落的光荣?”她话里并没有讥讽的意思。 “离开部落也不是我自己伟大的生涯规画。”说着,高腾云忽往坡地迈上去,闵敏自动跟上。在最后一阶,他回身向她递出手,她把手交给他,由他拉上陡坡。 隐隐的,闵敏觉察他并没有放开她的手;隐隐的,高腾云不想放开她的手,他握着她。 不等他开口,闵敏就懂了,伶俐地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坡左的荒烟蔓草中,有座颇完整的石庭,庭上一幢半倾圮的石板屋,也是杂草丛生。 “我小时后就住在这栋屋子里,”高腾云缓缓道来,“我家出了好几代的头目,住屋规模来得大些屋地板下还葬有好几位祖先。” 这个闵敏知道,屋内葬亲,是布农族一种伦理观念。“你十岁之后呢?”她实在想知道他的事,顾不得礼貌了。 他望着石板屋,面容沉着。“十岁那年,我父母误喝假酒死了。一天,一对做医学研究的英国老夫妇经过哮天村,看见我蹲在路边剔着肾蕨根吃,他们于是决定,要在他们的家庭加进一名布农小孩,并且以培养英国绅士的方式栽培这个孩子。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的父母之一。” 原来如此,头目之子天生的英气,加上后天人文的熏陶,造就出他那种非凡的气质。 只有在谈到贝恩夫妇时,高腾云微微流露出笑容。闵敏望着他,心头轻荡着──天呀,他脸上带着笑意的样子真是动人!她故意让自己踉跄了一下,他果然出手来扶她。现在,他们两人接触的面积有扩大的迹象。 到他十八岁,贝恩夫妇退休还乡,他们要他跟着回英国。 “你为什么不要?”她问。 高腾云凝望群山起伏,久久才说:“我不想离家更远了。” 闵敏突然眼眶热起来,不知为什么,她不自觉的挨近他。 贝恩夫妇留下一笔钱,回乡去了,他后来考上医学院,使远在欧洲的贝恩夫妇十分高兴,但两老毕竟年纪大了,难再回来探望他,高腾云从此独自生活……“一直到现在?” 闵敏追问。“一个人?没有个伴?” “一直一个人……”高腾云掉头看她,似笑非笑的。“追根究柢是记者的本性吧?” 她很愿意把自己的舌头打个结,问题是它不肯被打结。她脱口道:“我不相信你身边没有个女人在!” 他的笑意出来了,这个凝重的男人也有那种带了一点坏的表情。他把她拖近了一些。“谁说我身边没有个女人在。我有,而且还是个非常女人的女人。” 闵敏仰着红红的脸,他的下巴就在她的眉睫上,坚整、有气概的下巴,决意耍扰乱你的心……那下巴动了,他低问:“你为什么又回到哮天村?我以为这个山地部落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利用价值?”她凛然问。 高腾云面色渐渐阴暗下来。“你利用它写了一篇报导,大大出了一番锋头,不是吗?” 闵敏心发凉。“我写它不是在利用它出锋头,我是因为责任,因为──” 关心!她在心里喊,充满伤心气愤,但没有说出口。因为“责任”加上“关心”两个大冠冕,一抬出来,她打赌高腾云马上会说她根本在贪着“麦格塞塞奖”。这个男人对她没有一点好评价!闵敏变成受了委屈的小孩,咬住嘴唇,把高腾云一推,翻了身走。 才两步,她整个人被拉回去,落入高腾云的怀抱。“为什么哭了?”他问。 她不知道她哭了,就算她真哭了,也和他没有关系──女人才不要为坏心的男人流眼泪!“嘘……”他将她制伏在臂弯里,嗓子压得很低,说:“对不起……我有时候是过分了点。” 闵敏哭得更凶。 一声轻叹,一张温热的嘴覆到她唇上。她突然静止下来,尝到咸味道,是眼泪……她还真哭了呢,模模糊糊地想。 那咸味道很快消失了,开始漫起一种甜润感,吻的动作绵绵地来,在抚慰着她。唇舌厮磨的那种亲密感,让人心都酥了,力气没了,脑子也变得迷迷昧昧。 要不是坡底下传来一阵人声,闵敏永远不会再清醒。是高腾云先移开来,望着仍然在怀的她;那双眸子太深奥了,不知他在想什么,她慢慢回过神,才顿然脸红心跳。 他刚才做了什么?不──是她做了什么?她让他吻了她!人声越来越近,高腾云往下眺望,蹙眉嘀咕:“哮天村现在好像比迪士尼乐园还要红。” 闵敏也见到了,底下七、八人浩浩荡荡而来,领头的那个是……“邵天俊!”她诧异的喊出来。 “是呀,邵天俊,据说是对哮天村最关切的人。”高腾云的语气带一丝嘲弄,闵敏纳闷瞧他一眼。 但是她最感纳闷的还是邵天俊,他明明通知她今天取消行程。“我下去看看。”她说,这回不敢再瞧高腾云,怕自己心慌慌的,红着一张脸下去。 闵敏才下坡地一半,邵天俊一抬头,见到她,脸上掠过一抹惊异,有点异样似的。但他很快泛出笑脸,高喊:“闵小姐!” 这声“闵小姐”,却把立在坡上的高腾云震得一呆。闵小姐!这三天来,高腾云都快被青狼──那个平空冒出,也不知是真是假,是人还是鬼的家伙──以及他满口的闵姑娘逼疯了!高腾云一生滴酒不沾,然而那天深夜,听完青狼的整个故事,他却去拎回一瓶波本酒,和青狼一起痛饮,坚决要造成自己生平第一次的大醉。 酒醒时,他会很高兴,因为青狼和闵姑娘只是一个梦,也许他会考虑把梦里的故事提供给那位写爱情小说的病人,让她去完成旷世钜作。 可是隔天他眼睛一睁开,就感觉老天爷在对他耸肩头,表示爱莫能助。 他狠狠眨三下眼,没有用,那个叫青狼的家伙,依旧在他眼前屹立不摇,一点也没有想要消失于无形的意思。他甚至来不及从床上翻起,那把现在动不动就来威胁他性命的猎刀,又在脖子上了。 “去把闵姑娘找出来!” 高腾云躺在那儿瞪着天花板。火星探测船都已经登陆了,要他去找一个二百年前活过的女人!他是学科学的,可是现在科学的表情很抱歉,好像在说,“这件事儿,你只好自己看着办了!” 这件事儿三天来使高腾云心神不宁,神魂颠倒。固然他表面很冷静,不使青狼知道;然而在他内心,那个二百年前只用一片痴意、一片真心,竟至于被毒所害,最后凄惨死在刀下的薄命女子,已给他掀起了喧天的巨波!高腾云吃惊的发现,他脑中竟也响起一种呼号声:“真真,你在哪里?” 此际这“闵小姐”三字,高腾云听来有如雷响,平日深思熟虑的脑子这时一团混乱,霎时就冲下坡底,把闵敏一揪,重重抓着她双臂,严声问:“他叫你什么?” 闵敏骇了一跳,哑然望着他,不知他在咆哮什么。邵天俊见状,立刻过来干涉。 “嘿,你这人是怎么回事?请你立刻放开闵小姐!” 哪知高腾云转而看邵天俊,一双眼睛精光毕露。“你叫她什么?” 似乎邵天俊受到一点影响,脚步挪了挪,愕然道:“闵小姐呀,还有什么?”他换一种口气,“你把人放开来行不行──” 高腾云却不再理他,径自回过脸,目色凛凛盯住闵敏。她的面色这时候有些苍白,然而依旧是明眸皓齿一张甜脸蛋,高腾云记起对她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第一次在报社见到她如此,今天乍见她伫立在黄叶地,感觉更强烈,那绝不是一种寻常的情绪,除非,除非……“?叫什么名字?”他低声问,气息屏住。 “闵……”她咽了咽。“敏。” 高腾云看着她,久久,久久,脑子渐渐澄清,渐渐恢复成一个理智、冷静、现代化的人。 “闵敏……”他喃喃念一渥,放开她。“幸会。” 闵敏绷紧的身子这才放松下来。幸会!他非要用这种夸张的方式来问她名字吗?这又不是在舞台上演戏,需要来点刺激的!“这边走,闵小姐,”邵天俊趁机快把闵敏带开。“我要跟?解释呢,为什么通知?取消行程?实在是这边的居民最近对媒体很敏感,我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才……” “是这样。”她口中应着,有些心不在焉,频频回头。高腾云兀自立在那儿,两道视线追着她,她被它所纠缠,心慌意乱的。 哦,她真希望邵天俊不要把手搭在她肩上,不要把她带走和他那批水土专家会晤可以稍待片刻,她要趁高腾云人还在那儿,多看他几眼、多和他说几句话、多靠近他一点点…等到闵敏随同邵天俊和一批专家巡视一周,又回到原点,她已经找不到高腾云的去向。 天底下姓闵的人总有一打,不是每一个姓闵的女人都和二百年前那位闵小姐有直系关系,高腾云返回医院宿舍时,一路做逻辑化的推敲。何况,前辈子的闵小姐这辈子不见得又姓闵。换新鲜的,是人之常情。 现在回想起来,他在山坡下死揪着人家问的那种样子,还真冒失!不过他晓得他再也忘不了,她双唇那香软的滋味……高腾云见他屋里灯光微亮,晓得青狼在里面。 正因为担心青狼那副扮相一出去,保证吓坏沿途的老弱妇孺,还可能出状况,高腾云特别叮咛他别出门乱闯。青狼关在屋里,虽好比一头困兽,不过这节骨眼上,他对于参观现代都市,也殊欠一份兴致,天天只巴望高腾云找出真真的下落来。 “巴奇灵会把我送到你这里,表示真真人就在你附近,你一定找得到!” 青狼对巴奇灵是很相信,然而高腾云可没那么乐观。 他推开们,灰米格调的单身宿舍一切,可是他那生来就有的敏锐感马上感觉不对──屋子空寂寂,青狼不见了!高腾云从屋内找到屋外,立在淡暗的草坪,甚感到惊疑……八成巴奇灵越想越不对,把青狼召回去了,少让他留在这里折腾人!他却不能死心,屋子前后的找。他这屋子是一列老旧平房,再过去一点,医院盖起了崭新的宿舍大楼m员工大都迁过去了,只有他图清静,还留在这里。 半天,高腾云眉头深蹙,慢慢走回屋子。青狼是走了,还是出了意外?或者,他陡然在门口打住──根本就没有这号从二百年前来到本世纪的人物?这个容易解释,因为他终于在现实中疯了,给自己幻想出一个前辈子的英雄。 那个前辈子的英雄,赫然像一团黑雾,在高腾云面前现身,他吃惊地往后一跳,对方也往后一跳,在廊上如两只刺猬对峙。 和一个与自己生得一模一样的人打照面,谁都需要一点时间来恢复优雅的风度。高腾云喘了三秒,大叫:“青狼,你到哪儿去了?我四处找你!”他自己大约没发现,他的语气有一丝担心存在。 青狼徐徐打直身子。“你久不回来,我到灰益子那头探探你的下落。” 所谓“灰盒子”,是指高腾云工作的医院大楼。 “有人撞见你没有?”高腾云马上紧张起来。 青狼哂笑。“一个真正的战士,不会走一小段路就被人撞见。” 分明话里带着刺!高腾云握了握拳头。 青狼随他进屋子,质问:“你-整天去了哪里?” 他脱了风衣,掷在黑色方块沙发上,呼一口气。“我回哮天部落去了。”回哮天村是临时起意,没告诉青狼,事实上自那晚听完青狼的故事,他便有种想回老家去看看的强烈渴望。 “真的?你回部落?”青狼流露惊喜的声调,原本一直阴霾着的面庞,也欣欣然透出一抹兴奋。 高腾云望着青狼,了解那是与他自己一样,对家乡一份思慕的感情。这个不速之客,打开始便是一副的来者不善,现在,高腾云倒对他产生了亲切感。 “我真想瞧瞧过百年之后的家乡是什么样子,”青狼自顾自咕哝,“等我找到真真,也许我可以去看看……” 他没觉察高腾云突然问噤声不语。 “你没事回部落做什么?”青狼却又诘道,“有真真什么消息吗?”他的表情恢复其严厉。 “没有头绪,”高腾云摇头,顿一下,“不过”他几乎想伸指碰触自己的嘴唇,追索唇上可能还在的一抹香沁的滋味。“我今天倒碰上了个姓闵的女孩──” 立刻高腾云的手腕被夹住,他极力忍住那痛得想杀人的冲动,咬牙对青狼道:“你能不能把我当伙伴,不是当死对头?” 青狼那表情好像在说:我才不要和你这个弱不禁风,看来没多大用处的家伙做伙伴!不过他道:“我没把你当死对头。” “那你能不能把你的虎爪从我手上拿开?” 青狼很惊讶,他没发现自己把高腾云钳得死死的。他把手拿开了,一迭声问:“那女孩,你说的这姓闵的女孩怎样?她怎样?”他一张脸再没有比这时候更明亮了,整个人像要手舞足蹈起来似的。 高腾云揉着手腕,没好气的说:“你有点“战士”的威仪行不行?”他老早想找机会还牙了。 青狼停下来,拿眼睛瞪箸他。高腾云摆手,“好,好,我说。”决定不惹“他自己”。 “这女孩我想和你那苦──”高腾云一下把“苦命的真真”下半截吞回去。还是别糗人家的好,这一对,命苦的够命苦,哀怨的够哀怨了。“我想和真真扯不上关系,她……是个记者。” 一道浓眉扬起来,那角度和高腾云的很逼近。“记者是什么玩意儿?” 青狼问。 “呃,记者是一种职业。”高腾云边说边踱到黑色镶白边的小冰箱前,取二罐冰啤酒,一罐递给青狼。很快响起“啪”一声,青狼灌一大口。高腾云忍不住想,这个“古早人”摸起文明产物,倒是熟练得很快。 高腾云侃侃说下去,“他们专门打听各种消息,大的小的,有的没的,然后统统告诉人家。”但愿对一个二百年前的原住民而言,这算是深入浅出的说明。 青狼似乎不能理解这一行的神圣性,咋舌道:“有人做这么无聊的事?” “喂,你说话尊重人家一点,”高腾云马上袒护起闵敏来。“记者是现代社会很重要的一种人物。” “我的真真在现代变成重要的人啦?”青狼惊奇地问,“现在的女人和过去不一样了吗?” “现代的女人和过去的确相差很大,她们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力量,争取和男性相等的地位,不能小看的。” 如果这样,如果女人已经转变,有她们的力量,就不会再由命运牵着走,受屈而不能反抗,真真来到现代,不会再走上同一条悲路了……想到这里,青狼那张总是悲凄之色挥不去的脸,出现一种无比欣慰的神情。 “可是,”高腾云咕哝,“她又不叫真真……” “废话,都过了几辈子,她当然会换个名字什么的,哪还叫真真!” 高腾云瞠目。这位百年之前原住民的理则能力,好像比他还来得强一点。 沉吟半天,高腾云还是持保守的立场,但青狼兴匆匆追问:“告诉我,这女孩她生得是何模样?” 高腾云半闭起眼睛,在脑海精挑细绘闵敏的形貌。“她有一张甜甜的脸蛋,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很灵活很漂亮,会说话似的;她定定看住你的时候,保证你脑子一片空,恨不得跟了她走;而她的嘴……” 他不能不停下来吸一口空气了。“她的嘴……那张嘴让我想到我们部落后山,每年春天山樱花开始结苞,小小紧紧的一朵,透出粉粉嫩嫩的浅红色……那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樱唇,你会愿意舍了命去尝一尝它的滋味,那种柔软度,那种甜味……” 在坡上,他吻她的时候,尝到的不止是柔软香甜,还有她的泪味儿,那使得他更感到销魂一番尽致的形容,使青狼也悠悠陷入甜蜜的回忆中……埋伏崖上,他曾忘情地吻过真真,那是激狂、不顾后果的,然而她唇瓣香柔,轻轻的反啄,那吻温柔而不悔……此时青狼陶陶然的,感到喜不可抑。“是她,是她,一定是她!” 高腾云愕道:“你怎么这么肯定?光凭我描述几句话,你连人都没见到呢!就算见了,她的样子很可能都变了,你也认不出来!” 青狼却紧盯着高腾云,说:“如果她是真真,她见到你,就会忆起来,就会认出来,这种感应不管过了几辈子,都不会断掉,我有把握!” 对闵敏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又在高腾云胸中翻荡。他望了青狼许久,慢慢说了:“如果这样,那我就有把握,”很显然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幻觉。“那女孩不是真真。因为她见到我,就跟见到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一腔热盼,满脸喜色,突然被一阵冷风扫过,全都散了。青狼颓丧下来。 这一夜,两个男人又是悒悒相对。 第六章 他没想到这么快又会碰上闵敏。这回碰上,靠的不是那缕虚渺的似曾相识之感,他是直接而准确的认出她来──纵使她背对着他。 从病理室出来的那道走廊,一向行人疏落。远远的转角长窗前,她背着她那随身不离的黑色大包包,倚在那儿。今天她穿铜红外套,配几何图纹的短裙,黑毛袜黑靴子,把一双腿塑得笔直挺秀。 走近时,高腾云锁起了眉心。那女孩双肩一直在耸动着!“闵小姐,怎么了?”他来到她背后问。 她震了一震,没有回头,但是高腾云知道她晓得他。 她摇起头来。“没……没什么。”沙哑的嗓声,就是不回头,移步想走。 高腾云一叹,伸手扣住闵敏的手,也不多说,把人拉出廊道,在火焰木下一张铁椅子坐下。 此时看她,果然眼睛红红的。 起先他也没说什么,双手交握,手肘放在膝上,望着绿地另一端小小的喷泉,白色医师服在阳光下泛亮。末了才慢条斯理道:“有时候,跟不相干的人讲讲心事,会更轻松的。” 隔壁的闷了半晌,脱口道:“作家朱莎死了!” 这朱莎是名女人,出书、演讲、主持节目,在文艺界很风光,个把月前入院,才传出有精神耗弱的病况,前晚上吊自杀,就在大观纪念医院的私人病房。 连着两天,家属进出,记者穿梭往来,高腾云猜想闵敏也是来采访的。 在朱家,眼见哀痛欲绝的家属还要强打起精神应付记者,一遍遍向各个媒体重复朱莎从发病到自杀的过程,朱父应要求捧着女儿著作摆姿势拍照,朱奶奶一哭,闪光灯便闪得像国庆烟火。 下午大批记者跟着丧家来到医院,太平间里死者被移出来,朱母晕厥在地,摄影记者冲上前抢镜头,好不容易朱母被抬起来时,有人大喊:“让她再躺一下,我换个角度照!” 人群中,朱父那茫然无助的眼神抬起来,远远地恰与闵敏对上,她大大一震,眼泪不禁迸出一方干净的蓝纹手帕,递入闵敏手中,她抽噎道:“我……我想我不是个好记者,我太容易动私人感情了!” 高腾云慢慢把一手按在闵敏手背上,他的手大而温厚。“我觉得你是个好记者,你有一颗温暖热烈的心。” 闵敏忽然间安静了,手里握住他那方手帕,她的眼泪被它吸去,不见了。 火焰花瓣自树梢飘下来,落在高腾云的白长衣上,红色的,温暖的,热烈的。 他的一句话,使她得到慰藉和鼓舞。他近在身边,她想……想把头靠在他肩上,把人偎进他的怀里,让他拥抱着……老天,这么冲动,这么好幻想──他真觉得她是好记者吗?过片刻,她说:“我在布告栏看见启事,你为一名伤患家属募款,你捐了三万元。” 高腾云挪了挪,不大自在。“是个布农家庭,大孩子在工地发生意外死了,家境很苦……” 她彷佛感觉从他身上有一股暖意、一种男子的气息,向她笼罩过来。她捏弄他那条手帕,喃喃道:“我把你手帕弄脏了……” 高腾云一笑,从她手上把手帕拿回去,收入口袋。 有人在楼上走廊探出身来喊:“闵敏──” 她叹口气。“是同业,大概有什么消息。”她从来没有在离开一张铁椅子时,是感到如此依恋不舍的!她登上长廊,高腾云喊了声:“闵敏,”她在阶上回头。他道:“你敢直言,你能抓问题。 “山地悲歌”那篇报导证明你是有实力的……”其实,他后来只觉得是自己过于冲动,他把那篇报导看了又看,不能不说,那是个认真的记者写出来的东西。这些话,早想告诉她了。 “继续做一个好记者。”他对她说。 闵敏觉得她的心长出一对翅膀来,使她一路走得飘飘欲仙。 傍晚时候,高腾云下班,提了一袋吃的回宿舍,有红焖鸡翅饭,几样小炒。青狼对于美食或许兴趣不大,但是高腾云总希望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那家伙磨起人来比牙医师还要狠!刚到宿舍的大门,有个柔脆的声音在后头叫着:“高医师!”一条秀丽的影子穿过暮色匆匆而来。 是下午才和他碰过面的闵敏。他很惊奇,下意识朝他屋子那头瞄一眼,青狼不会闯出来吓人才对,不过他还是移到了围墙外。他开了个玩笑,“还要找我讲心事?我不晓得我当心理医师比当外科医师好。” 这种黄昏的光线下,看不清楚她是不是脸红了,不过她略低了低头,双手抵在胸前,有点踌躇的开言道:“是有件事,不知道能不能跟你谈谈?” “一个人的生活就有这种好处,”他笑。“有的是时间跟人家谈话。” 闵敏抬起脸来看他,明眸眨了眨,带点顽皮样。“包括情话?” 他又笑了,只牵动嘴的一角。“如果你愿意。” 这回他看得很清楚,她真红了脸,但是脸上隐隐有笑意。她很卖力的整顿神情,进入主题。 “这次又回哮天村,我感觉哮天村灾变,除了我们所知道的因素,似乎还有另外的问题存在。” 是有另外的问题,有很多的问题,然而高腾云每每碰上这样的题目,总是深深一呼吸,战栗又感慨,更多的是无助。 他离开部落近二十年了,家乡的种种情况,有的变生疏,有的不敢闻问。 闻问又如何?他和大多数族人一样,都深深感受到庞大的现实之无法抗衡。 他自己固然在汉人社会出人头地,你眼见族人部落陷在挣扎不了的困境里,徒然是加深内心的郁卒,有更大的无力感。 故而此刻,他也只能深叹。“山地部落本来就有着种种的问题,?知道,这么多年在外,我回部落的次数并不多,就是怕见了部落的问题会伤心。” 即便他放弃外地更好的单位、更高的待遇,只为留在离家近一点的地方,却还是近乡情怯,无能为力。 闵敏在他跟前立定。“但是我们不能被问题吓倒,我们不能逃避或退缩!” 她激荡着记者的热血。“我想做哮天村的追踪报导,有些事我觉得怪怪的。” 那天,她向邵天俊那批水土专家询问相关问题,听到的却是一些模棱两可的回答,她开始觉得事有蹊跷……她正色对高腾云说:“我必须做进一步的访查,可是现在哮天村由对外界满排斥的,”她绞手来回踱了几步。“大概是媒体报导对他们太苛了,我是其一……” 她显得有点内疚,高腾云一叹,“有些事,或许是需要直接的批评吧。” 高腾云有此谅解的一说,使得闵敏很感激,经过多日的省思,她开始在调整自我,她绝不愿意做一个下笔偏颇的记者。 而高腾云正如下午他所想的那样,从激愤沉淀下来,他必须承认,闵敏对哮天村的报导是直言,而非恶言。 这件事情上,两人终于渐渐靠近了。闵敏鼓起勇气说:“要了解事实,要靠哮天村民,你是他们的族人,如果你能够陪我去采访,他们或许愿意配合。” 不知什么时候夜色落下来了,闵敏那双漂亮的眼睛充满殷盼,幽微里都闪烁起来;高腾云望着她,觉得自己一颗心,原来暗暗的像夜空,现在?进了她星星般的一对眸子。 他对她说:“这么多事,这一件是我最乐意做的。” 他答应了。闵敏泛出惊喜的笑靥。“我们得约个时间!” 高腾云又越过围墙往屋子那头瞄一下,隐约想着,闵敏人在这儿,该让青狼见见她吗?有这必要吗?一?他咬牙,决定了,伸手揽在闵敏肩头,说:“走。” “去哪儿?” “到对面咖啡店,我们谈谈细节。”他突然急着把闵敏带正。也不知怎地,不希望青狼见到她,和她相认,就算她真的是闵真真!前辈子是前辈子的事,有爱有恨,也都成了渺茫不可寻的云烟,不该今生再来纠缠。他不要青狼见她,把她吓坏,何况她不是……然而一条影子,扬着长发,早悄悄的移近,当高腾云感到背心上一凛的时候,已听见幽幽一声:“真真,闵姑娘……” 高腾云倒抽一口气,而闵敏已回过头去,蓦地张大眼睛,呆着了。他站在暝色里,长发赤足,豹皮衣被风拂起,露出腰际的猎刀,他的面貌十分粗犷英武,然而,颊上有泪……她整个人剧烈颤动起来,快立不住了,高腾云发急地要去扶她,只见她两眼直勾勾,像失了魂,却是满脸泪下如雨,他心一惊,也呆了。 她向幽暗处那条伟岸的人影一步步走去,脑子里电掣雷轰,划过古远生命的一幕幕、一景景,所有的美丽、悲哀和怆伤。她颤颤启了樱唇,依旧是前世那痴心深意的佳人,泪声一喊:“青狼……” 还来不及投身过去,她身一软,往红砖地倒下。 “闵敏!” “真真!” 青狼抢先一步,把人抱住,他咬着牙忍泪,可是泪珠还是一颗颗滚下来。 高腾云冲w前怒道:“看你干的好事!你把她吓昏了!” “她是真真,她就是真真……”青狼又悲又喜道。 高腾云绷住下巴,无论他再怎么不愿、不能也不肯相信,方才一幕,他眼睁睁的都看到了──闵敏在一?那间变了样,她喊出一个她绝不可能知道的古代布农名字:青狼。 她认得他,她认得青狼──她是二百年前和青狼生死相恋的情人。 她是高腾云前世的爱,今生的缘。 这一?,高腾云站在那儿,望着青狼与他怀中的女子,只觉得前世今生,情牵爱缠,那不能割、不能舍、不能断的所有纠给,使他惊心动魄,人从骨子底悚然了起来。 他微带踉跄的向前,伸出双手道:“把她给我。” “不要!”青狼抱人抱得紧紧的。“可恶,把她给我!”高腾云吼叫。“我是医生,我要救!” 这个二百年前的哮天社人,把闵敏交到高腾云手中的时候,脸上那种宁可去死也舍不得的表情,教人简直看不下去。高腾云抱了闵敏进屋子,他那个“前辈子”也紧跟进来,好像他是黏在他背后似的!更烦人的是,高腾云解她衣扣时,那家伙嚷起来:“你做什么?” 他垫高她的脚,那家伙又叫:“你别乱碰她!” 高腾云想拿厨房那把水果刀,插在他背上。 最后,那家伙总算找到事做了,曲一膝在床边蹲跪下来,伸手轻拂女孩的头,喃喃道:“她的头发变这么短,而且鬈鬈的,”一遍遍拂着,那语气自己就痴迷起来。“可是还是好柔好黑……” 高腾云咬住一边的牙关,忍着。 一会儿,他凑近她的脸蛋,这回是悄悄话,“可怜,刚才那样子哭,流了好多眼泪。” 用手去抹她的眉、她的颊,忘了自己脸上也有泪。 现在,轮到高腾云嚷起来:“你别乱摸乱摸的行不行?” “要你管!” 高腾云两边的牙关一起咬住。他捧了条湿毛巾过来,不客气的拨开青狼的手,小心为闵敏拭起泪痕狼籍的脸。 谁知青狼那双手旁若无人的向下进行,一下惊叫,,“怎么她瘦成这样子──” 一个男人的忍耐限度仅止于此。高腾云扣住青狼的手腕,霍然跳起来。 “我会照顾她的,老兄你不必费心了!” 青狼嗤鼻。“要靠你,我还不如自己来,她可是我的女人!” 高腾云还以冷笑。“对不起,老兄,你大概忘了,这女人前辈子是你的,这辈子可是我的!” “她是我的!”青狼怒吼。 “是我的!” 躺在黑白相间床上的女孩呻吟了,“好吵呀……” 两个大声公一?静下来,一起掉头看闵敏。她睫毛眨着眨着,眼睛睁开了,非常迷惘,“我……怎么在这儿?” “你昏过去了一下。”高腾云尽告知责任。 “又来了吗?”闵敏自己很吃惊,想爬起来,却忽然一僵,呆望着床前手扣着手的两个男人;两个男人也望着她,气都屏住了,端看她反应。 “你……你们两个,”她满脸的不可置信。“是双胞胎吗?”也就只有惊奇了,那张脸眉清目秀,再不见一丝的牵扯窒碍。 她忘了,高腾云忖想,乍见青狼之际,激起?那前世的记忆,有如电光石火,倏起又倏落,一场晕厥醒来,她忘却了一切。高腾云一颗心始放下来。 两个男人各自把手甩开,高腾云抢着说:“这位是……呃,我表弟。” 青狼张口便喊:“真──” 高腾云把冒失鬼的背心一抓,拖了回来,挤出一个最融洽的笑脸,恶狠狠对他说:“人家芳名叫闵敏,懂点礼貌,称呼人家闵小姐!” 字面下的意义是──如果你当她的面,扯出真真一个字眼来,我和你没完没了!表亲两个在那里看谁的眼珠子可以瞪最大,闵敏却笑吟吟开口道:“不必那么拘泥了,叫我闵敏就行了。你们两个还长得真像!”她啧啧称奇。“布农男人都像你们这样吗?不是长得酷,就是长得帅!” 两个男人都想问,哪个酷?哪个帅?闵敏打量扮相和大家比较不一样的那一个。“这位表弟,请问怎么称呼你?” 青狼立刻靠过去,柔声道:“叫我青狼,真──闵姑娘。” 他望着她、看着她,眼神深切切,心头热呼呼,巴不得和她相认,巴不得和她重续百年的情缘,但见她一脸纯真无邪,浑然不知前尘,他一肚子欲吐的话,只得硬生生又吞回去;他,也和高腾云一样,只怕前世记忆一挑起,对她,会是伤害……然而他终究情不自禁,执住她的手,殷殷道:“闵姑娘,和你相见,我实在好欢喜、好快乐,你可知道,我天天梦、天天想,向祖灵求了又求,求了又求,为的就是见面的这一刻!” 一旁,高腾云把双拳蜷起来。青狼再用那种肉麻腔对闵敏说话,他就要把他推出去!闵姑娘却咯咯笑,虽不明白这小伙子怎地这么热情,说出这罗曼蒂克的话来。“你这人真有意思!你一身打扮好──好英俊呀,你刚参加丰年祭回来吗?” 高腾云竖着一只耳朵听。她把青狼归入英俊之流,这么说她是觉得他“酷”?“我平常就是这么穿的。”青狼讷讷道。 “真的?真是太酷了!”她笑说。 怎么?青狼又变“酷”了!那他呢?他到底是她心目中的“帅”,还是心目中的“酷”?高腾云想得眉头起码打十个结。 可惜这位女评审不知道高腾云内心的烦恼,把研究兴趣放在青狼身上,看到他胸前佩的山猪獠牙,美眸一亮。 “你这串项炼很特别──” “你喜欢?”青狼二话不说,把獠牙串摘下。“送给你!”他亲为自她戴上。獠牙温顺顺地躺在美人胸前,好像找到最好的依归,而美人盈盈的笑靥,把英雄的心都融化掉了。 “谢谢你啦,你人真好!”闵敏喜孜孜道。 从这里开始,青狼便以-种小乌依人之状,挨在闵敏身边,和她有说有笑。都没有人发现到高腾云变成一个热气球,鼓了一肚子气,硬在那儿憋着。 终于,他跳起来,对那小俩口大声打岔:“闵敏,你要去哮天村采访,不是得定个日期吗?” 闵敏回过头,“呃,是的……”她忽然瞄见壁钟,人像弹簧,也跟着一跳,嘴里直嚷,“完了完了,都这时候了!截稿时间赶不上,我准被杀头!” “谁?谁敢杀你头?”青狼手按猎刀,勃然怒吼,“我先把他人头猎了来!” 高腾云的眼睛向空中翻,闵敏却笑得花枝乱颤。 “谢谢你,青狼,你真有义气!” 接下来,高腾云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才把闵敏带出屋子。要不是闵敏答应会再来“找他玩”,青狼根本不让她去!公园墙外,高腾云都还觉得青狼一双眼睛跟在他背后走!他执意送她过两条街,回报社去。 “明天我到医院,尽快挪出假来。”他向她保证。 “好。”她很高兴。 在街灯下,他悄悄观察她,迟疑地出声:“闵敏?” “什么?” “你……真的没事?” “我很好啊。”她说,蹦蹦跳跳上报社台阶,一头鬈发都成了风中的波浪。她站在阶上回过头,对他嫣然一笑,挥了手。 他觉得自己的心像被温柔的手握着了。 他直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大厅,这才缓缓回转,重上红砖道,然而传来一声喊:“高腾云!” 他扬起头,闵敏从二楼淡绿的帷幕窗探出身来,“你提过的事,要说到做到!” 浓眉诧异的一抬。“什么事?” “谈情话的事!” 那条铜红色的俏影子自窗口隐去后,高腾云人在街头,立了好久好久,面上一抹惺惺忪忪的笑容,让过往的行人以为他站在那儿作梦呢。 约好第二天要联络,可是高腾云数度打电话到报社,都找不到闵敏,只得留下口信。 值班到中午,高腾云回宿舍。才到围墙大门,便听见屋里传出一阵野兽般惊人的嘶吼声,他胸口猛一撞──是青狼!高腾云拔腿便往屋子跑。他和青狼从碰面的那个晚上起,没有一天不抬杠斗嘴的,昨天闵敏出现,十八世纪的青狼和二十世纪的青狼更正式成为情敌。竞争状态下,耍高腾云承认他欣赏青狼、关切青狼,那绝对是二万一千个不可能!可是听见青狼在嚎叫,他冲得比什么都要快。 一头撞进门里,高腾云呆了──青狼半蹲在客厅中央,双手高举,摇头呐喊,完全一副大猩猩的模样,而趴在米灰地毯上,笑得前俯后仰的,正是闵敏!“可以请问,老兄,你这是在做什么吗?”高腾云得先换过一口气,才能用那副谦虚的口吻请教那头大猩猩。 青狼慢慢把双手放下来,讪讪地说:“我摆大黑熊的姿势给闵姑娘看。” 大黑熊!亏他还是他们的民族英雄!闵敏笑得香喘吁吁,“青狼在演戏呢!他说大黑熊喜欢山脚下的美姑娘,准备下山抢她回去当老婆。” “幸亏我回来得早。”高腾云嘀咕道,狠狠瞪青狼一眼。 青狼耸耸肩,重新坐下来,地毯上琳琅满目的,闵敏挪出个空位给高腾云,他听见青狼津津有味大嚼手里的东西,仔细一瞧──麦当劳的双层大汉堡!“这是闵姑娘带来的。”青狼配一大口冰可乐,将半块汉堡塞入口中。 “喜欢吗?”闵敏又递上一份苹果派给他。 “?准备的,我却喜欢!”青狼露出满脸幸福的表情。 当下高腾云心生警惕,他担心的不是大黑熊要抢美姑娘,他担心的是大黑熊终于体会到新世纪的奥妙,就此决定要死赖在这里!闵敏自然也为高腾云备了一份午餐,他啜一口咖啡,对她说:“我打了几通电话到报社找你。” 她眼睛亮晶晶的看他。“你挪出假了?” “明后两天。” “好极了!”她拍手道。 两人商量动身事宜,谈到哮天村问题,青狼静坐一旁聆听,神情显得极沉穆,也了解谈话内容的严肃性。其实,部落的现况,家乡的变迁,高腾云大抵对青狼说过,他不知道他能理解多少,也许,不要知道太多反而好……三人吃吃喝喝聊聊,过午二点多,闵敏又是十万火急跳起来,忙收拾包包,道:“下午开小组会议,迟到了组长会杀──” 瞥见青狼脸色,她及时收住口。刚才他已经忧心忡忡劝过她,要她换一个“社”,别待在这个会自相残杀的“社”里头。他真是可爱!闵敏忽上前在青狼脸上亲了一下,谁都意想不到。这举动非但使青狼傻住,面孔由黝黑泛成红,旁边,高腾云也僵着了。他看着闵敏,而闵敏看着青狼,她,眼底有柔色。 那一?,高腾云心头陡跳──二百年前的记忆又回来了吗?又在撩乱她了吗?下一秒钟,她又要扑入青狼怀里,认她前世的情郎……一相认,她就永远离不开他了。 这么一想,高腾云狂动的心像被箭穿过去,他想大叫──不,这女人是我的,这女人这辈子属于我,谁也别想抢走她!而闵敏愣了半晌,忽然一笑,一脸的无邪,把这云雾迷离的气氛驱散掉了。 高腾云暗暗的吐出一口长气。 原来那一亲,只是一个无心的动作,只不过……他睨了青狼一眼,那会使他们的民族大英雄至少痴呆半年之久!闵敏坚持不要人送,扛了包包仓卒就走,却在廊下给高腾云叫住,他拿着她一本忘了收的皮面万用册出来。 “丢三落四的……”她对自已咕哝,把万用册丢入包包。 两人在廊下相对,忽然有种独处的心跳感觉。-只雀儿在生了苔痕的檐角上叫着,午后很静,凉凉的风吹着她白白的脸,白里一抹有意无意的红晕。 高腾云凝看着她,刚才的那股激动还未完全过去,耿耿地想问:你喜欢的是我吧?是我吧?他忽然想起昨晚她在报社朝他喊的话。呆子,那样还不能明白吗?他心里骂自己一句,把她拉过来,低头吻她的嘴。 很柔很软的一个吻,分开时,人也变得软软的了。 “我说到做到。”他低声对她说。 她没作声,唇角像抿着一个浅笑,有一点点羞。末了,她道:“明天见。” “明天见。” 他目送她走,及至回过身,才觉察窗后青狼的身影。他看见他吻她了。 以为青狼会大发雷霆,不料他没有,只变得异常沉默。一下午高腾云收拾上山装备,有件事直梗在心头,最后不能不问。 “青狼,你怎么回你的时代去?” 飨郁他盘坐窗下。“巴奇灵自会安排。” 看着这个与他生得一模一样的年轻人,高腾云内心去不了那种复杂情绪……青狼出现至今,号称是他的前生,他在二百年前活过的生命,他却始终没有对这个“前辈子”产生联系感,心理上,始终青狼是青狠,高腾云是高腾云,不相干的两个人。 一切从闵敏开始,她的出现,使得高腾云和青狼形成对立,然而他不能不承认,他对青狼却也因此有了认同感,因为──他们的生命里有同样一个女人,他们同样爱这个女人。 青狼来时,他曾难以想像,现在青狼若去……他又会怎么想?他不知道,他很矛盾。一个问题盘来盘去,还是问出口:“巴奇灵……什么时候会召你回去?” 青狼也怕这个问题,面容沉沉地暗下来。回去……回那荒凉苦寂,没有真真的岁月里……他的心扭曲般的痛苦起来。 然而身为战士,绝不能丧失勇气,青狼毕竟必须面对他必须面对的。叹口气,他揣测,“时候还未到。” “你怎么晓得?” “巴奇灵若要召我,我会有感应。” 经过一段长长的静默,忽然青狼站起来,到高腾云眼前,一把坚冷之物交到他手中。是那刻有百步蛇纹的猎刀,哮天战士随身不离之器。 “这把刀,送给你,”青狼道,“你可要……好好照顾闵姑娘。” 高腾云握住那刀,他的手温与青狼留在柄上的手温相和为一。他的语气同那刀一样的坚悍。 “我会。” 相同的爱,使他们敌对;相同的爱,却也使他们的灵魂重叠。 闵敏回到报社,在会议室等着她的,不是小组会议,而是邵天俊,让人惊异。他仍然一派斯文的笑容,闵敏却不大自在。她知道他的来意。 果然,他开口问道:“今天报上刊出你的报导,我看了。” 那篇稿子不长,发稿前闵敏还颇犹豫,但是她好几次与邵天俊联系,都只能找到他的助理,一切问题皆由助理回应。 然而助理没法子回答,为什么邵议员找来的水土专家,都是美、日的“外来和尚”?为什么经过闵敏查证,这些专家并不具足以被肯定的资历?这些问号,上了报。 现在,邵天俊对她说明:“找外人是迫于无奈,国内的专家,像刘毅、方铭玉教授一些人,他们怕压力,躲得远远的。 可是为什么闵敏捧着邵议员发布的专家调查报告,去向诸如刘毅、方铭玉教授请教时,他们都说当初也曾参与鉴定,却有人不让他们说真话?他们指出,邵议员拿出来的调查报告杂乱无章,前后矛盾,这又是为什么?“那只是初步的调查报告,大家急着看,这才公布的,”邵天俊笑道。 “将来会有更深入的调查结果公诸于世,”他把双子一摊。“说来一些问题,都只是误会,可是闵敏,你那么写,可把我害惨了。” 闵敏没作声。 邵天俊踱到她面前,他穿一身考究的黑蓝色,背着光,正面很阴暗。她看不清楚他,但听他极柔声的说:“这些误会,你一定要帮我澄清,好吗,闵敏?” “如果是误会,我一定会在报上说明。” 他“嗯”了一声,双手插入笔挺的裤口袋。“刚刚我和洪组长聊过,他说你要做哮天村的追踪报导?” 她点头。“哮天村的问题不少。” 他含糊笑了笑。“你需要有人帮忙,”沉吟一下。“这样好了,我指定一名助理专负责这件事,这段期间来帮你求证、找资料……明天我和你联络。” 明天我就要上山,有人陪我去,正是要协助我……闵敏想这么告诉邵天俊,他却忽然转向会议桌,把蓝瓶里一枝红玫瑰抽了出来,举到闵敏面前。 “你是个好记者,认真又有冲劲,”他用着磁性的嗓调夸奖她。“等你忙完了,别忘了我们还要一起喝咖啡。” 那条风度翩翩的影子出了门去,又引起外头一阵女性的骚动。闵敏手持那枝红玫瑰,立了半天才回过神,蓦然觉得疼,一看,花刺翦翦扎入她的指尖了。 她没有想到,隔天一早,她背着背包跨出大楼,一部气派的墨绿宾士车,早在广场上候着她。 高腾云也没有想到。他驾着租来的黑吉普在路口等绿灯,远远望过去,宾士的主人殷殷下了车,亲为闵敏开车门。 没有多久,闵敏便坐着邵天俊那部宾土车,驰骋而去了。 第七章 高腾云不知道他在街口杵了多久。因为大清早,往来没什么车,没人按喇叭轰他。 他不会看错。闵敏穿翻领黄夹克、牛仔裤,登山背包在肩上,分明是上山的打扮,她却上了邵天俊的车走了!这会儿他该感到怀疑,却不是,他感到的是醋意,同时一股气馁。或许她在一夜之间有了领悟──邵议员是比他更好的陪同,有那议员在呼风唤雨,她采访起来一定无往不利!他发现他只能这么解释了。道旁,一名戴蓝扁帽的学童隔着车窗在瞪他,他的吉普车挡着了人家的校车,他只得开动。 一时间不知怎么办,车子开得很慢很慢,引擎噗噗响,像头受伤的兽。 这头兽渐渐发起怒来,带着伤,奔了起来。 闯过二条街,那部墨绿宾士车入了眼,高腾云咬牙,一股劲追上去。它要转弯,他猛抡方向盘,把车一横──“嘎”一声,宾士车陡地煞下来,邵天俊在驾驶座上喘着气骂:“搞什么鬼,差点撞上啦!” 而在位子上跌歪了的闵敏,慢慢也正起来,睁大眼睛看着?在前方的黑色吉普跳下一个人,他穿一身铁灰,高大凛然的走了过来。 是高腾云!邵天俊摇下车窗对他叫骂:“你这人怎么开车的?这样横冲直撞,想出人命吗?” “对不起,邵议员,”高腾云却是慢条斯理道,朝闵敏瞟了一眼。“不过,你车上那女人是我的。” “什么?”邵天俊瞠眼,回过头看闵敏,闵敏霎时觉得耳根子烫了起来。 见到高腾云,她是很高兴,可是他……他也没必要这么冒失呀!也不知道邵天俊怎晓得她今天的行程,闵敏一再推拒,邵还是坚持送她上山,也不管她早和人有约。闵敏正拚命想法子脱身,高腾云人就追来了。 “我和闵小姐早约好了,”他很仔细的对邵天俊说,好像他是个呆子,转而道:“下车,闵敏。”完全命令式的口吻。 他不晓得他那副霸气,已经对现代女性的自尊,造成了刺激。 那位现代女性挺着腰杆子,坐在那儿文风未动。 “看样子,闵小姐比较喜欢搭德国车。”邵天俊发冷笑,使得高腾云磨牙。 “闵敏,你是跟他,还是跟我?” 闵敏却不理会,推门下车,抓过背包大步走,往反方向。高腾云三脚两步上前拉住她。 “你上哪儿?” 很快邵天俊也冲过来加入角力,他拉住高腾云。“闵小姐跟我走──” 结果两个大男人一起被甩开,漂亮、独立、充满女性自觉的闵小姐气呼呼道:“我要跟谁走,由我自己决定!” 她非常有尊严的转过身,大背包丢上车,人也跟着上了座。 高腾云慢慢垂下一双手,慢慢转向邵天俊,慢慢的说:“看样子,闵小姐比较信任吉普车。” 他上车发动引擎的时候,比一个刚斗死一只牛的西班牙人还要得意。邵天俊在他的后视镜里,脸色一阵阵发阴,很快就被他甩在大老远后了。 他抽空瞄隔壁的闵敏一眼,见她鼓着俏生生一张脸,好心的劝:“像那种油头粉面的家伙,你还是少接近的好。” “邵议员人很客气!”她叫起来。“他只是──只是──” “只是硬把你架上车,你明明告诉他你另外约了人,他还是不理?” 闵敏没吭声。他则摇头说下去:“那家伙看起来一脸心机,不是个可靠的人……好在我及时赶到,否则还不知道?会落得什么下场。”他跟着就把他那雄壮的胸膛给鼓起来。 说得好像他是耶和华,而她是他受苦受难的子民!从这里开始,闵敏和他呕气,气嘟嘟的不理他。 山上的天气也跟着好事,竟下起雨来了。越高处,云雾越浓,车在破碎的山路缓慢蜿蜓,高腾云越劝她不要心急,她越心急,毕竟时间可不多。 过午总算抵达哮天山麓,闵敏这才松一口气。 灾变至今,灾民仍在山脚下的小学扎营度日。六旬的老村长,因为天生的一脸忧患,他成为本族的代表人物,不过见到高腾云,他依旧很高兴,取出自制的小米酒待客。 闵敏因为能够喝点洒,得到老村长的赏识,愿意跟她谈点问题。谈到哮天村四周许多违法开发的山地,种满有“绿金”之称的高山茶。 “那些土地虽是布农人在耕作,布农人却不是主人,只是佃农。” 她很诧异。“为什么?这些土地不是布农人历代所有的?” 老人焦瘦的脸孔非常沉痛。“这些年来,族人的土地许许多多都被平地人收买去了。” “山地买卖是非法的。” “平地人有各种手段,自从传出哮天山区特别适合种茶,平地人便挟大批的资金来到这里,一-一-的把地买去。”高腾云指出来。 “他们不是用买的,常常是用骗的!”老村长激动的喊。“晓得某一家缺钱,拿了现金上门来怂恿,有的甚至把人灌醉,拉去按了手印。土英的叔叔就是,一醉醒来,祖先的地就丢了!” 闵敏非常震惊,她想去看看面积最大、最陡峭的那座茶园,三天前整块山坡滑下溪谷不见了的新灾区。老村长答应带她去,然而正下着雨,要等到明天才能上去。 小小的营区因为高腾云回来,扫除掉一些阴沉的气氛,族人来来去去找他说话,他破例和大伙儿喝些酒。黄昏时分,忽然看不到闵敏,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指着雨茫茫的山林说:“记者小姐上山去了。” 高腾云吓了一跳。雨一直没停过,天又要黑了。他生起气来,这女孩不知道什么叫危险吗?出门之前,青狼可是龇牙咧嘴的威胁过他,要是他让闵姑娘少掉一根寒毛,那他麻烦就大了。 这趟路一来由于闵敏十分重视,二来又事关哮天村的福祉,为了避免无谓的状况,高腾云力阻青狼随行,他哪里肯?两人都翻了脸。 “哮天村有问题,需要闵敏公诸社会;何况──”高腾云抬出撒手□,“你不希望闵敏顺利完成她的工作吗?你不希望她好吗?反倒破坏她?” 这话哪需要高腾云提醒?青狼心里面比什么都明白,他迢迢越过-百年来到这个时世,为的是了自己的心愿,看真真一眼,他了解自己无能也不能干涉到她现世的人生,何况是破坏?铁青着脸,但青狼让了步,交换的条件是──高腾云一定要把她看好。 结果才上山,他就把她看丢了!高腾云匆匆披了雨衣上山,雨越下越烈,山路很泥泞,到处都是倒木枯枝,走来相当辛苦。他想她又到村子去了;灾变之后,那地方现在根本没有人。 一路的呼喊,可是一直到进入荒芜的村落,都不见闵敏的踪影。高腾云却在上崖的小径上,发现一件砖红色雨衣,被雨水打泞了。是她的。 老天,她爬上断崖去了吗?愈逼近崖顶,风愈大,扑得人透不了气。岸上落了暮色,一片惨绿的风雨,却空无一人。 他对着虚空大喊:“闵敏!” 传回来的还是虚空。她不在这里。 这时候高腾云很狂急了,转了身要下崖,忽然有人出声:“青狼……” 他猛回头,崖上仍旧空荡荡,只有飘摇的树影,那树影……高腾云赫地倒抽一口冷气──老天,那不是树影,那是人影,临在崖边颤巍巍的,快被大风扫下去了!“闵敏!”他没命的冲上前。一个不小心,一个力道太强,他抱着她,两个人都要翻落崖下。 高腾云把闵敏狠狠拖离开崖边,她浑身湿透了,在他怀里猛发抖,而他抖得比她更厉害。 “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他吼着,把她抱得紧紧的。“你把我吓死了,你把我吓死了!” 她傻愣愣的,脸上雨水淋漓。“有人……在这崖上叫着我。” 高腾云这一听心都凉了,不禁回头瞧。这崖,正是二百年前,青狼日晒雨淋,四天四夜苦思真真的地方,正是巴奇灵大巫师作法,飞度时空把青狼送到现代来的地方。 怕是前世的记忆又来拨弄她了。 高腾云见闵敏这副狼狈相,对她是又怜又疼,一秒也不想在崖上逗留,把她的砖红雨衣绍她披上,忙牵了下崖。 不料正如他所担心的那样,下方的一条山沟水已经涨上来,成了湍流了。 “不能过去,太危险,”他说。没有别的下山途径,山里又已是黑沉沉的,他手里的女孩冷得直打颤。当下他决定,“走,上头有个蝙蝠洞,我们今晚待在那儿。” “蝙蝠洞?我不要待在蝙蝠洞里!”闵敏叫起来。高腾云却笑了。她显然恢复清醒了。 “蝙蝠洞老早没有蝙蝠了。”他说。 而且洞内出奇的洁净,脚下一片柔沙。他让闵敏坐下来,匆匆出洞,不久,用雨衣包一大捆木头、火种回洞,是由残破的家屋搜罗来的。 高腾云生火的技巧还很熟练,很快的,闵敏便笼在一片洋洋的火光中。 由他敦促着,她把湿漉漉的外套、衬衫脱了,单穿着白色背心烤火。 脱下的衣服都挂在架起来的树枝上,高腾云自己打着赤膊,火光在他的胸膛上闪着,使那结实的肌理像在跳动。 “觉得好点了吗?”他问她。 她点点头,又嗫嚅道:“我给你惹了麻烦……” 他望着白背心底下玲珑起伏的曲线,嘴角又带起一边的笑意。“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可能不是麻烦,而是机会。” 火光的殷色漫上闵敏的脸,她嗔问:“我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 “有时候不是,”高腾云把她拉过来,吻她极娇柔的唇,吻得她轻叹,整个人安顿在他怀里。这时候他才问:“你为什么没告诉我,就自己跑上山来?” “我本来只是随意走走,”闵敏又叹一下,娓娓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像被牵引着,一直往山上来,一直……爬上那座断崖。” “你说……有人在叫着你。” “是有人在叫着我,我有那种感觉!”她激楚地说。“好几次了,也不止在这里,我会突然听到呼唤,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哀愁,一种凄恻,整个人变得又茫然又伤心,好像跟自己最亲的人失散了一样!”她抬眸看他,眸中隐隐有泪光。“你知道吗?这种感觉是从遇见你之后才开始的,第一次在办公室见到你,我就觉得和你似曾相识,好像,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你!” 这番话,比起青狼说起前生之事,还要更震憾高腾云。也许他是直到此刻,对于青狼与真真,他与闵敏,这前生今世的情爱牵缠,才真正的信了,认了,也接受了。 他将闵敏拥紧,下巴靠在她潮湿的发上,觉得眼眶发烫。“也许,也许我们真的上辈子就认识了……” 那沙哑的嗓声引得闵敏挣开来,仰脸看他。“高……”她轻轻唤,伸指去碰他刚落在颊上的一滴泪。“你为什么哭?” 刚落泪的一对深眸闭了闭,他必须牢牢地拥住这女子,才能稍微控制内心激腾的波涛。 前世曾经生死相牵,今生他们又来相认……唯有这样才能说明,为什么他几乎是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她了。 他睁了眼深深看她。“我想到我们族里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他将她深深拥着,移近火边,因为有这团暖焰,因为这样相依着,他们再不觉得寒凉。 “很久很久以前,哮天山上,同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同样一座黑幽幽的山洞,有个叫做青狼的哮天战士,慢慢的升了火,火堆边昏迷着一位很美很美的汉人姑娘,名叫真真,她是青狼的敌人,她是他劫入山来的,青狼,却爱上了她……” 营火轻爆着响声,高腾云的嗓子低沉而柔软,闵敏几乎是屏住了气息在听他说故事。是他的嗓子太扣人心弦,还是这故事太教人惊心动魄?一段段,一节节,逼近她的心,撼动着她,她觉得双唇开始颤抖,眼睛热烘烘的,不知在什么时候,泪,淌了满脸。 喜日起了骇人的剧变,酒里埋下杀机,真真已是劫数难逃,然而,她要青狼──她心中唯一的男人──举起刀子送她后上最后一程……“不──”闵敏惊悚地抓着高腾云,含泪要阻止他,彷佛如此能够改变悲剧。可是高腾云无能为力,声调沉沉的说下去。 再怎么碎心,怎么叫喊,怎么不甘与不愿,青狼仍然必须做承受最大痛苦的那个人。他已经无法看清楚,热泪滂沱中,他的刀,送入真真艳红色的胸口,那一刻,青狼觉得自己也随她一起断了魂……而那条幽魂从二百年前一直哭泣到今天,高腾云彷佛还听得见。他把闵敏抱紧了,感到胸膛湿凉,原来是她在哭泣,泪水浸着他。 “亲亲,不要哭……”他让自己贴紧她,像在依靠她,他的泪意哽在喉咙。 她鸣咽着,“老天……为什么这么狠心?” “不,”高腾云把她的脸捧起来,试着安慰,“老天不狠心,它另外做了安排。” “它……让他们团聚了吗?”闵敏幽幽问,她的一张脸,因为染泪,显得小而凄楚,摇颤的火光映上去,她也像在摇颤。那副脉脉的眉眼,含着幽情,带着悲切,是如此的逼真。 一股惊震袭向高腾云,他想叫出来──就像真真!她就是真真!他不由得用力将她搂住,哑着声喊:“它让他们团聚了──它让我碰见了你,找到了你!” 他扳下她的头,随即把嘴覆上去,吻她满脸。宛如压抑了百年的相思,百年的深情,现在完全爆发开来似的,他挡不住那道力量,她也挡不住,只能被它卷去。 蝙蝠洞里的一团火,烧得正烈,他除去她身上剩余的衣物,他受不了再有任何隔阂,他要跟她贴紧,跟她相亲,像他们从来,从来没有分隔过!黄沙地异常的柔软,闵敏躺下来,被高腾云身与心双重的温暖所覆盖,他的吻、他的爱抚,他每一个动作,都充满浓烈、无法取代的情感。 这不像是他们的第一次,这像是苦劫之后的重聚,心酸里有无尽的甜蜜。 当这男人嵌进她的身子,彷佛同时也嵌进了她的生命。 她啼唤他的名字,终于觉得,和她找了好久好久那个最亲爱的人团圆了。 她是听着鸟叫声醒来的,一双深浓的笑眼正看着她。 她和这双笑眼的主人偎在一起,他怕是醒了有段时间,已倚起上半身来。 柔亮的天光斜照入洞,就照着他;他一副宽肩,全裸的胸膛,比昨夜在红焰下看来,还要更显得英挺。 昨夜……闵敏的脸蓦然变得红馥馥的。 高腾云忍不住靠过来亲她。“你是想到和我想到一样的事吗?” 别过脸去,娇声啐道:“我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 他笑,把她扳回来。“这句话你昨晚上就说过了。”他细细啄她的唇,一片胸瞠朝她压去,再度覆在她那柔滑起伏的的陵上。 闵敏带点喘的说:“昨晚上你说了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给我听,那是……真的事吗?” 这时高腾云仰起头来,凝眸端详她。一头鬈发昨晚被雨淋过,现在干了,蓬松而淘气的披在额上,下边的眉眼分明,一向甜美,但因为与他经过了一夜,被他如此亲密的搂抱在怀,她那眉梢眼底不能不蕴起一缕娇羞……曾经被高腾云认为像个顽皮漂亮的小男孩,如今,十足是个女人了;活在这个时代,聪慧、快乐而有生气,与久远的过去没有牵连。 这也就是高腾云打一开始,便抱定不告诉她前世的因缘,不让前世的悲憾给她的今生造成任何一点影响的原因。高腾云要她像现在这样过下去,他要她有永远美丽的一生,不许哀愁再来侵害她。 “故事就只是故事,”高腾云一双胳臂将她圈着,吻她额头说,“它能够让人感伤,却不能对人生造成影响,懂吗,小可爱?” 小可爱愣愣想了一会儿,抬起脸来看他,忽然出现一副真正可称为“可爱”的样子来──她红着脸在他怀里扭来扭去的挣扎,挣开后,发现除了覆身的两件外套外,她是身无寸缕的一夜睡在这个男人怀里,霎时脸孔越发透红了。 “你那故事或许不会对我的人生造成影响,”她咬唇,“你的影响,却大了!” 话说得像在怪他,却含着羞嗔,高腾云心波动荡,伸手把她抓回来,又压在黄沙地上了。 “你不知道吗?我爱你,从第一眼就是了。” 闵敏一双眸子变得迷迷蒙蒙。“我以为那时候你恨我呢,害我难过得差点死掉,”她把纤臂一勾,勾住高腾云的颈项。“没有女人希望自己一见钟情的男人恨她的!” 香唇送上去,两个人又缠结在一起。很难判断这样一缠,又过了多少时候,一直到洞下方远远传来呼叫声,这里的喘息似乎才刚刚平抚呢。 高腾云先穿衣出洞去,让闵敏在后头慢慢收拾。是老村长带了人上山来找,一夜为他们担心。 等到闵敏姗姗而来,天空残留的一点昨夜的乌云,也散净了。这样明丽的天色下,她那对眸光有点曲折,不太能够直接与高腾云对视,不巧对上了,马上飘来一分红云,云底下又像是笑,又像是嗔。 高腾云笑在心头上。 啃过干粮,一个行动敏捷的族人,回村子为闵敏取来她的大包包。不仅闵敏迫不及待,老村长也急于带她去了解情况。他是有问必答,却有一桩疑问怎么也想不通。他领着众人到现场。 照说,村子后方是一片扎实的天然林,地层抓得牢牢的,没有崩塌的理由,其他的垦植地和村子又有段距离,如此,半个多月前那场惊天动地的土石流,究竟怎么来的?高腾云不死心,攀越崩塌处查看,只见黄泥流从溪谷一路绵延下来。于是大伙儿顺这道泥流行上游走,要把源头找出来。 大约跋涉半个多小时,一名打头阵的族人去了又回,催赶大家登上高处去看。在小山陵上,闵敏发现几个布农人都瞠服望着溪谷对面一处大型工地。 “我三个月前还来过这儿,”老村长错愕极了,“对面山头还好好的。” 现在,整块山头夷为平地,露出光秃秃的土层。或许是近日有雨,工地停了工,不见半个人,但是各种庞大的机具、挖土机都停放在现场。 “一个爬上岩块的布农人指说:“他们是从另一面新开一条林道上来的。” 高腾云则观察着下方,眉头攒得极紧。“挖掉整个山头,废土废石就近倾倒溪谷,结果,来了一场高达一千公厘的暴雨……” 喃喃的,闵敏接下去,“把这些堆积在溪谷的废土石,整个冲刷到了……” “哮天村。”高腾云完成结论。 一阵凉意爬上来,闵敏看着高腾云,讷讷道:“半个月来,我们一直把灾变原因归结到滥垦滥伐,这推断并没有错,只不过,“她的语气忽然一变,带着歉意,“元凶不是哮天村民,而是另有其人!” -眨眼,闵敏已旋过身去,他叫:“闵敏,你去哪儿?” 她钻过一截倒木底下,爬向高处。“拍照,”她手忙脚乱拨开蔓藤,四处选位子。“我要拍工地,拍这些可恶的废土石。” “我来帮你。”高腾云一下来到她身边,伸手要拿她的相机。 这可犯了一个错。闵敏抱着相机闪开,“不,”她极傲然地说,“我自己来。这是我的工作。” 然而过一会,从他肩下经过时,又轻轻呢哝一句:“高,谢谢你。” 怎么听都觉得像个亲密的私语,高腾云蹙着的眉心还来不及舒开,嘴边的笑意已泛起来。 大伙儿在这处来历不明的工地,盘桓半日,议论纷纷。高腾云陪着闵敏做现场拍照,寻找蛛丝马迹。午后,一行人回到山脚下的小学营区,仍然群情激愤。 望着这一张张布农人黧黑的脸庞,饱含着山林的风霜,闵敏下了决心,并且允诺老村长,一定全力追查事实,仗义执言。 趁最后还有两个小时左右的天色,他们打道下山。闵敏一路还忙着翻看她抄得密密麻麻的笔记,后来,她才注意到他们的车行有些忽快忽慢的,讶问道:“怎么了吗?” “没怎么,”高腾云马上答说,“一路有落石,不好走,出了山区就好。”他却又往后视镜瞄了几眼。 闵敏坐在车上不疑有他,也未觉察镜上有条落后的车影子,时近时远的跟着他们。高腾云心里透着狐疑,彷佛那部尾随的车不是个凑巧。 晚上九点多,终于回到市区。错过一顿饭,索性在一家小吃店炒三份什锦河粉,带回宿舍。 谁知高腾云绕来绕去,偏找不到一个停车位,和宿舍有段距离了,他急躁起来。不该把闵敏一个人留在空落落的巷口等他,虽然尾随他们在山路上绕的那部车,进了市区便不见踪影,证明是他多心,他还是一时很难笃定。 要是被拖吊,就让它罚吧,高腾云心一横,把吉普往路转角的黄线区一停,便急急回头去找闵敏。 昏暗的街灯下,她只是纤细细一道影子,显得从后方悄悄逼近她的那个黑影,特别巨大噬人,他向她伸出手──高腾云就像一头豹子一样往前窜。重重一声撞击,闵敏一吓,猛回头,见到人行道上倒了两个四脚朝天的男人,嗯……正确一点说,是一对布农族表兄弟。 她□住眼睛研究他们俩,问:“这是你们族里见面的仪式?” 一个抱肩头,一个闪了腰,哼哼唧唧的爬起。青狼满脸都是遭到无妄之灾的表情,冲着老高吼:“你干嘛莫名其妙的撞我?” “你干嘛偷偷摸摸接近她?”显然高大哥也觉得他没错。刚才远远的看,他还以为──还以为──“哎,哥儿俩,别发生误会,青狼是出来迎接我们的,”闵敏赶紧打圆场,从包包里拎出一瓶小米酒,对青狼笑盈盈。“喏,村长的好意,我特地带回来给你!” 就算闵敏带回来的只是一瓶子土,八成青狼都要感动得掉眼泪。他马上拔开瓶盖,仰头喝了一口,非常满足的说了句布农族谚语:“美酒是老实人做的──村长一定是好人!” 闵敏只笑着挽住青狼。 高腾云跟在他们身后走,略有点跛。有件事他一直很疑心,他觉得每回他们三人在一块儿,似乎闵敏和青狼就要来得亲密些……做人也别太小气了,高腾云马上调整心态,青狼早晚要走,闵敏肯定是他的女人,这会她和青狼亲密些,就不必计较那么多啦!想着,高腾云一箭步上前,伸手一揽,硬把闵敏从青狼臂间揽开,大剌剌把别人的变成他自己的。人是如何的言行不一致,在这里他做了最佳的示范。 接下来,青狼一双锐目便不时通视高腾云,没有点胆子,还真会被他吓死。不过高腾云也豁出去了,他总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吧?何况男女感情的事,还是分清楚一点的好。 三人回宿舍,吃了迟来的一餐。青狼要了解他们此行的过程,高腾云什么都讲了──独独略过蝙蝠洞一节。奇怪的是,他觉得青狼看他的眼神,好像比什么时候都要犀利,可以把人穿透。 时候实在晚了,高腾云催着送闵敏回去,唯恐她太累。她泥着,又和青狼说了许多话──她还真的很喜欢他呢。青狼更舍不得,现在,他一次比一次舍不得她走。他的时间有限了。 高腾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不吃醋。 那栋大厦就在报社隔壁,他坚持送她上楼,到房门口,再三叮咛她门户要小心。她正纳闷,他忽然把她圈入怀里,就在这条灯色淡淡的廊上吻她。 应该是吻别,没有想到情致却越来越缠绵,闵敏不是自己立着,是由他撑持着,整个人变得又软又腻,她的嘴沿他下巴来到他暖暖的颈窝。 再有定力的男人,也禁不起这张温润小嘴那样子吮吻着,他附在她耳畔,喘道:“亲爱的,再继续下去,我就走不了了。” 闵敏昂头,蒙□地看他。“我要……有个人抱我进屋子。”匿着声,自己也不能相信说出这种话来。 他把她抱进去,没有再出来。 直至午夜,高腾云才又回到宿舍,人像带了点醉意,身上还隐约荡着一缕女人的幽香。 因为悠悠忽忽的,一道门,遭到攻击,不能有防备。 他被青狼狠命的撞上墙壁,青狼一条古铜色胳臂就横在他咽喉上,只消一压,他就呼吸不了。高腾云沉得住气,还能够消遣青狼:“你八成很后悔,如果没把刀送给我,这会儿拿它来断我的脖子,那就方便了。” 青狼面色阴鸷。“我凭一双手就能断你脖子。” “突然又对我的脖子不顺眼,总有个原因吧?” “你冒犯了她!”这位哮天战士如雷咆哮。 原来,他看出来了。也许是高腾云和闵敏之间的气氛,变化得太明显,也可能是青狼委实太敏感──来到现代,仍以情郎自居,他看出了秘密。 但现在觉得被冒犯的,是高腾云。“这不关你的事。”何况那也不叫冒犯!“不关我的事?真真她──” “她不是真真,再世做人,她已经不再是真真。她有的是全新的性格、全新的际遇、全新的命运,她和二百年前那个哀怨不幸的女人,一点关连也没有了!” 这番话一出,青狼宛如被当头一轰,他僵住跟块石头一样。她不是真真,她已经不再是真真……他的脑子里在空谷回音,一阵阵响着。 他猝然把高腾云一放,歪歪斜斜冲出屋子,在幽暗的草坪猛站住了。一架飞机──这怪物,几天来他已经看熟了──闪着光点从夜空画过去,然而夜空底下,仍有无数光点,那是城市在发光,即便深夜,这座城市依然闪烁生光,能够照亮黑暗。 这与他所熟悉的山林、与他来的那个百年前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而真真,因他而死,爱他而死的真真,来到这个时世……也不再一样了。 风来时,觉得凉凉的,这才发觉他留了二行泪在脸上。他可以哭,可以心碎,但是绝不愿意真真再做一个心碎哭泣的女人,二百年前的悲伤与不幸,他愿意一肩扛了,他要她在这个身世里,有全新的命运……像高腾云说的那样。 不知何时,高腾云无声的来到青狼身后,看不见他的泪,然而风拂他的长发,他孤挺在那儿,悲凉而决绝,依然是英雄的姿态。 他懂他的心,他了解的。这一刻,高腾云觉得他与青狼有着相通的灵犀,他们承受同样的痛苦,得到同样的喜悦,因为,这是相同的一条灵魂呀,迸发出来的是一般深、一般浓的情和爱!“我爱她,”他缓缓出声道,“从一开始就是,见她的第-眼,就想保护她、照顾她、为她做一切事情,”他向前走一步,像是对青狼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心,用最大的力量,爱她,给她幸福,让她一生快乐,有我在,这辈子她不会再流一滴伤心的眼泪!” 青狼慢慢回过身,双眸幽深,注视他许久,然后问:“这些话,你对她说了没有?” 高腾云略有踌躇。“还没有……” “那你该对她说,把这些话统统告诉她,不是在这冲着我说!”青狼骂。 “我会。”这一答,则万分肯定了。 一整夜,青狼没有睡,盘腿坐在窗前,他的脸容映在结了薄露的窗上,冷肃,但是平静。 望过去,床上高腾云睡着,眉目深刻,彷佛梦中仍然有着惦念……惦念的是青狼给他的托付,他们都深爱的那个女人。 正直和深情都在那张惦念的面孔上。青狼信任高腾云。他晓得时候一到,他可以放心的走了。 只求、只盼,那个时候不要来得太快。 第八章 那份传真来得很简短,只有四个字:停,否则死。 乍看,闵敏还有点不解,不过她很快懂了。昨天便有同事私下警告她:“小心点,闵敏,这条新闻不是?惹得起的。” 这反而激起她的倔脾气,也为著有主管全力的支持,她更要做到底。二天来,她与许多的单位联络过,查访过许多的对象;公家的、私人的,合法的、非法的……知道的越多,越让她惊心──也越让她不能罢手。 有威胁、没有威胁都一样。 不过,传真上那句狠话,到底造成一些心理影响,闵敏出报社时,整个脑子还绕着它打转,没注意到高腾云已来到身边。 约好他值完班过来接她,青狼在宿舍等着,再忙,三人一起吃个消夜的时间总有。 她是从后门出来的,巷弄极僻静,一盏半怀了的路灯,落下来的是灰青色的光,让人视线更昏暗。他一来,便伸出一条手臂把她肩头套住,她才要微笑,一般强烈、令人不悦的男性气味冲入鼻腔。那笑意即刻僵了。 这人不是高腾云!她要挣扎来不及,那条胳臂整个钳紧她的颈子,有个冷硬的东西重重往她腰部一抵。 “知道道是什么东西吗?”那人低问。 “我希望是把玩具枪。”虽然她冻得像冰库里的一条鱼,她依旧这么回答。 嘿嘿笑着,一张黏腻的嘴,像刚啃过骨头,凑到颊边摩挲她。“你很可爱,可是,不怎么聪明。” “谁说的!”她还顶嘴。 那冷硬的东西狠狠顶闵敏一记,痛得她叫出来,那男人对着她的耳朵说:“放聪明一点,小姑娘,不该问、不该挖、不该知道的事情,千万不要碰,否则你会──” “放开她!”一个更冷更硬的声音在他们背后响起。 闵敏马上喊:“高,他有枪──”。 可是那把刻百步蛇纹的利刃,越发悍强,抵住歹徒的背心不放。“我保证这刀只要一推,就会穿过心脏,”高腾云那声调,任谁听了都会寒栗,他厉叱:“马上放开她!” 歹徒的胳臂才迟疑那一下,闵敏迅速挣脱他,正要闪开,他却横出一脚,把她绊倒。 “闵敏──”就这一分神,那歹徒猛转身,向高腾云扬起了枪。 “不──”闵敏伸手奋力去拖歹徒的脚,他一个颠踬,枪坠了地,高腾云扑地去抢枪,举枪时,那歹徒已向暗里逃逸了。 闵敏爬进高腾云怀里,鱼解了冻,拚命在发抖。他上下抚摸她检查着,急急询问:“你有没有怎样?有没有怎样?” “没……没有,”她极力控制打格的牙关。“那……那人只是要恐吓我,不许我挖新闻……”那份传真也是。 高腾云振起身子。“我们去报警!” “不,不要!”她把他拉住。“事情一张扬,我就很难做新闻了。” “闵敏,”高-野s。“不要为了独家,就不顾性命!” “不是的,不是为了独家,是为了真相!” “真相没有比你的性命来得重要,”他揪住她的双臂,重重说:“闵敏,我要你放弃这条新闻!” 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脸上犹留着方才受惊之后的苍白,但是倔气也在那里,“你不懂吗,高?威胁利诱,本就是记者工作第一道的难关,如果我越不过,那么我也别吃这行饭了!” 这一听,他把她揪得更紧。“听好,去报警,否则,让我二十四小时跟着你。” 至少,他让她脸上恢复了血色,从苍白变成高傲的潮红,她一字一句说:“如果我需要保镳,我就到警察局去,如果我需要保母,我就回家去。我也不必做记者了!” 忧虑心急,使高腾云发怒,他用力摇撼她,“你就不能当个听话的女人,当个安分的女人吗?” “如果,”闵敏把那娇巧,却不服输的下巴抬起来。“我要当个听话、安分的女人,我索性倒退二百年去过日子!” 这是当头棒喝,高腾云蓦然想到命薄的真真,几乎要失声大喊──不,他不要闵敏回到那孤弱,不能自主的女性命运里去!回过神,闵敏巳挣开他,沿着报社的高墙跑走了。他的不认同,不了解,最令她伤心气馁,她把他狂急的呼唤甩在后头,奔回她住的大厦,把自己牢牢锁在门后。 后来一看,真的只是把玩具枪,然而也够恫吓的了。一整晚,跟着一整天,高腾云一颗心没法子安稳,恨不能丢下工作去盯住闵敏,跟住闵敏。 但是她人在哪里?他至少打了三百通电话,却找不到她。或者是她蓄意躲着他?高腾云在研究室里,挫折地放下话筒,一双浓眉满布着躁郁阴霾的云层。 没有人敢接近他,在这种气候下。 不怕犯忌的,那也有。故而午后的研究室,有个声音穿过浓浓的低气压和药水味,隐微地传来:“高医师……” 果然,引来那穿白袍的人影,头也不回的一阵雷吼,“做什么?” 门上静默了一下,然后幽幽道:“如果你不欢迎,那我走了……” 他霎时旋过身,那么高拔的身量,依旧动作俐落敏捷。人虽在窗口的光下,因为那深深的眸子,那密浓而压得低低的眉,使他神态总带一种教人看不适的幽邃,一种沉郁……是这副神态,让她起初一眼,就为他心碎了。 不笑的时候,他让人却步,他也不言语。闵敏挨在门边上,咬住下唇,嗫嚅了几许,慢慢转身离开。 他没让她走超过三步,抓她回去,她跌进他怀里,他也没让她再出声,嘴将她封住。 他的吻,道出他强烈的情绪,有煎熬,有挣扎,有忧急……闵敏需要他能明□,她在他唇上吐露:“不是为了独家,是为了你……” 为了你的部落,你的族人。 高腾云抬头,望见她眼底的柔光,胸口滚过一阵烫热。他太愚蠢了,竟不能了解她的用心!孜孜□□跑这条新闻,就为了替他的村子、他的部落说几句公道话,他还要曲解她!高腾云用力将她拥抱,久久说不出话来,由于喉咙里那股梗塞。 闵敏在他身上靠了很久,后来轻轻一叹,“我要动笔了……” 听她一说:高腾云慢慢把她肩头移开,看着她。“你都准备好?” 她点头。“今天,我掌握到了最后的证据。”一切资料齐备。同行间也开始传耳语,发这条新闻,是势在必行。 但是她神色有些悒悒不乐,言辞中也带着犹豫,高腾云隐隐有种感觉,好像她在最后的关头,反而失去了原先有的积极。 假使闵敏知道高腾云的怀疑,她会承认的。回到家里整顿心情,将她的笔记型电脑打开,坐了下来──在四周簇拥着她的,是连日辛苦所得的资料、文件、照片、访谈纪录,所有确切的证据。 她却发现自己下不了手。这堆资料揭发了惊人的事实,使她都连连战栗,她太清楚了,真相一公布,会造什么样的震撼,什么样的结果──会有人,因此而被毁了。 她在真相之前徘徊。头一次明白,真相,也会使人痛苦。不知为什么,一种“梦碎”的感觉这样牵绊她。 门铃响时,闵敏很惊讶。高腾云知道她在家里写稿,报社那边,也报备过了。不该有人来打扰她重要的工作。 门打开来,她一愣,完全没有料想到。还是和和悦悦满面推着笑,还是文质彬彬颀长的一身,邵天俊人在她跟前。 “我马上要出国了,就只有今天晚上有空,这顿饭,你一定一定要赏光,”他把她的手握住。“我们有许多事要谈。” 话说得何其殷切婉转,闵敏望着他,半启着嘴,要讲的话却讲不出来。 最后,她暗自叹了一下,她拒绝不了邵天俊。 他也不让她拒绝。 高腾云辗转不安的形色,要避过青狼的注意,那不可能。他逼着他说。 他只好说了。不说,是因为不想徒增无谓的烦恼;说了,是知道青狼情愿承受忧虑,也不愿被瞒着,在无知中安逸的度日。战士有面对忧患的担当。 才听到闵敏遭到胁迫一节,青狼汹汹跳起来,指着高腾云质问:“这个时代的男人,已经没有保护女人的责任了吗?” 这真教高腾云哑巴吃黄连,青狼根本不知情,这个时代的女人有多么难搞定,你自己巴巴的想保护她们,她们可不见得领情,昨天他不就碰了一鼻子灰?于是他改以向青狼分析,“现代女人追求独立,追求自我表现,她们是很骄傲的,学习成长,也学习保护自己。” 非常抱歉,青狼对于“一个女人的成长”这类探讨课程,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赫赫地大步往外走。女人在外受威胁,而男人安坐在家中──谢天谢地,他不是生在这个丢脸的时代里!“你要去哪儿?”高腾云追着他问。 他抬起头,目光投往二条街外,报社旁边那栋珊瑚红的大厦。深宵,他常隔窗望着它,想着闵敏使空住在那上边,总觉得她像个仙女。 “闵姑娘需要有人保护。”青狼撂下这话,便往大街去。 “闵敏她──” 她是需要保护。下午在研究堂,闵敏把她所有的进展告诉他,被她挖出来的,不为人知的事实,连他听了都震惊、都愤怒、也更担心,他怕她会因为揭发事实而受到伤害。 然而她坚决说她会完成这篇报导,虽然高腾云感觉出来她的一股犹豫。 “你不能去找她,她要工作!” “我不会吵她,我只守着她。”青狼毫不停步。 如果他有本事穿过这二条街,顺利抵达闵敏的住处,那算高腾云败给他!傍晚的下班时段,青狼走上街头,飞发赤足,豹衣在身,霓虹灯下,他就像一头刚出丛林的豹子那么夺口──马上他当选为最轰动的街头新闻!汽车对他按喇叭,公车族的眼镜掉了地,加上小学生兴奋恐怖的尖叫声,交通警察在这种时候最忙不过来,他们又要指挥交通,又要加入看热闹的阵容。 “如果你非要出来不可,能不能请你紧跟着我走。”高腾云认为自己可为青狼收点遮挡效果。 一个带孩子的太太走过时,对高腾云说:“你弟弟的造型好炫!” 高腾云立刻对青狼改口:“能不能请你离我远一点?” 然而青狼自有他走在异域的一种超凡的勇气和镇定。数百年,原住民各有生活领域,再凶猛的部族也忌惮离开自己的狩猎区,只有布农族人敢于走出范围,只身出入他族的领地,单枪匹马行走打猎。 现在,青狼孤孤荡荡,走入这与他隔阂二百年时空的都市丛林,四面八荒都是可怕的陌生和骚动,但见他神态机警戒备,一步一步前进,绝不惊慌,他知道白己的目的,并且决心要到达。 在他身上,高腾云看到了祖先的胆量和气魄,活生生所展现的布农魂!这是高腾云一生受到最大的震撼。回想过往,他做为布农族的一份子,眼见族人的种种困境,内心忧郁,抱着无力感过日子,始终拘囚在原处,何曾有踏出去的一步?如果古代的布农人能够闯出局限,现代的布农人为什么不能闯出困境?愣这半晌,青狼已经甩下他,自顾自行前去了。高腾云此时起了不甘落后之心,立即追上去。 却在十字路口,青狼突然整个的僵住,高腾云一见他神色,跟着大吃一惊。 他没看过如此剧烈扭曲的表情!青狼额上的筋脉一条一条的绽起,一双眼珠子像要从眶里暴裂出来,他在咬牙切齿,咬得整个人都在抽搐,失去控制。 高腾云大叫:“青狼,你怎么──” 那条古铜色胳臂抬起来,颤着、抖着,索索指向前方。十字路口一幅超大的电视墙,正播着新闻节目,接受访问的政治人物,在畅谈出国访问的行程。 只见青狼从齿缝里迸出嘶声:“宋──宋凌秀在此!” 高腾云霎时觉得他像坠入冰窟,身体一节节的冻上来。他艰难地昂头,望着大萤幕里侃侃而谈的青年男子,耳边听着青狼一遍遍的嘶声:宋凌秀在此……宋凌秀在此……二百年前因爱成恨的宋凌秀,二百年前花烛之夜,狠心毒害了真真的宋凌秀!他是青狼和高腾云共同的仇敌,在现代他叫做邵天俊。 一条情丝紧紧缠着仇绪,过了前世,茫茫昧昧来到今生,他们三人,竟又一步一步的牵扯在一起了。高腾云感到昏眩,被这跨世离奇的纠缠惊得又是迷幻,又是悚然。 他猛抓起青狼的手,说:“走,我们快去找闵敏!” 从现在起,他不让闵敏离开他的眼底一步!没想到却迟了,大厦管理员认出来,刚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闵小姐一起上车驰走的,可不就是邵议员吗?高腾云感觉脚心一阵阵发凉,胸腔死死地堵住了。闵敏和邵天俊出了门,她和邵天俊出了门。他依稀听见下午闵敏对他说的话:“这篇报导要揭发的一个人──就是邵天俊。” 他遏制不了,朝空一声狂吼:“闵敏!”好像这样可以唤她回来。 她终于穿上这袭银蓝镶条纹的裙装了,双肩镂篮纱,珠光条纹随长裙款款落下,有意无意的触着足踝;她挑了那双枣黑镂花鞋子,纤巧的高跟,使她走出一种绰约的姿态来。 也因此,邵天俊自然而然的扶着她、挽着她。她在眉上淡淡扫上颜色,出来时,邵天俊从沙发立起;倘若她是他的情人,他那种含笑凝看她的眼神,会教她心醉。不是情人也还是心醉。 然而不一样了,她对他的感觉,对他的印象,不可能再一样了。闵敏又是一叹,一个晚上以来,这不知是她几回叹息,连邵天俊都觉察到,抬眼看她。 “你好像不太开怀。”他斟一点酒,在上好的水晶杯。 他们在林木隐蔽的花园用餐。来的时候,餐桌都铺陈好了,一座银雕烛台也已燃亮,不过却再也不见有人,都被支退了似的,看过去,屋里一个花帘窗子昏昏的亮着,其余一片黑,无人走动的迹象。 邵天俊显然安排过,要跟她独处。 这栋白石双层别墅在近郊,他只有在进市区办事,才会到此落脚。他手上的产业多,处处需要费心,但是一个企图心强旺如他的男人,没有止息的时候。多,还要更多,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性格。 旁边一张细脚跟小餐台,银盖子打开来,准备的菜色是炭烤牛柳、梅汁鸭胸、烩猴头茹和四色沙拉。闵敏吃得食不知味。 “我知道你这几天相当忙碌,”他啜着酒,眼睛在杯缘上看她。“据说,是在追查一件所谓的内幕。” 闵敏瞅他一眼。他今晚的穿着很随和,一件咖啡色手织毛衣,衬出他的书卷气。对于这个人,从头到尾给人一个美好观感的,闵敏发现她还抱着点希望,这也是她今晚和他出来的原因。也许,他能给她几个好的理由。 “那或许要说,是一件──”她慢慢道,“事实。” 邵天俊笑起来。“你们记者就是迷信这个字眼,其实,所谓的事实,不过就是一个既定的现象,往往它存在已久。” “关键在于,有人知道和没人知道的不同。” 他瞧着她,眼面上好像有层雾。“比如说,以前没人知道我们邵家收购了大笔的部落土地。” “而且许多是违法的……哮天村的土地就是一例。”他既然直说,她也就很镇静。 尝一口酒,一阵思索,他道:“对哮天村民来说,这可能不算坏事,哮天村地质很差,不适合人住,买他们的地,让他们迁移,也算在帮助他们。” “三百年前,布农族人的祖先选择落脚的,是地盘坚固的地方,一直安居到今天──也就是哮天村的现址;而真正地质脆弱的,是四周的山头坡地,现在布满茶园的地方,这些山头,这些茶园……”她停下来,直视他。“十之八九,都在你的家族名下。” “难怪媒体挞伐哮天村民滥垦滥伐,他们是那么忿忿不平。”他一笑,并不关己的口气,一时让闵敏对不上话来。她不相信他的态度真是如此,又说下去:“一开始,在刘毅、方铭玉教授联合提出的报告里,就指出这一点,但是,邵议员,你力主哮天村迁村,把专家的意见都压下去了。” 他手一扬。“我不也请来专家做鉴定,做调查了?” 闵敏摇头。“你请来的专家只为你个人服务,他们提出来的环境评估,偏颇含糊,甚至忽略事实。比如,哮天溪上游的山地,是最不稳定的地层,他们一笔就带过去──” “你知道,”邵天俊突然插口,“那边的整地工程已经进行一半了。” 没想到他竟然自己提出来,神色自若,一点也不闪避,反教闵敏发傻,过半天才又说:“在那边开山整地,准备要大兴土木的幕后老板,就是你,邵议员。” 银烛台上粉色的长烛,烧了一半有余,在夜风里摇曳,显得很不安定。 邵天俊从藤编扶手椅上站起身,双手插入米白笔挺的长裤袋里,沿餐桌徐徐踱步。 “还是我长久以来的构想,开发一处综合休闲度假中心,挑在有山有水,风景优美的地方,温泉泳池、草原骑马场、森林高尔夫球场、健身房、俱乐部、豪华先进的会议厅、醇酒美人,应有尽有,只供上流人士出入……” 闵敏僵硬地坐在那儿,望着邵天俊,而他一味仰望乌蓝的天空,彷佛向往着一幕远景。 “我第一次有机会,负责这么大的计画,即使在我的家族里面,也有着竞争,要让长辈同意,取得资源,可也是经过一番辛苦的争取,他们说──这回就看你了,”而他回过头来看她,“你一定能体会,能想像,对于这案子,我抱了多大的雄心,我多急着要大展身手。” “你的确很急,邵议员。”闵敏慢慢说,“挖掉哮天溪上游一大片山头,没有经过周详的环境评佑,地质调查,说动工就动工了──” “那些不重要。”他一下切断她的话。 “不重要?”她陡然扬起眉。“即使买通官员,层层勾结,伪造文书,违法开发……” 他从鼻腔里笑了出来,突然伸手将她自椅上拉起,含笑定晴看着她。 “闵敏,闵敏,非常的事业,需要非常的手段,有心做点事的人,是不能不抱这点打算的,你不懂吗?” “即使,”她的嗓子都变了,“即使你的非常手段,已经破坏了环境,造成可怕的土石流,毁掉一整个村落,夺走二十几条的人命?” “有些人命,”他凑在她面前,因为低调而声音显得有磁性,“是不值钱的,存在,不重要,不存在,更不重要。” 闵敏瞪眼,简直不能相信,他在说出这种话的时候,还能保持那么温文的笑容。原来盘在她心头那种失望,那梦碎的感觉,此刻轰轰然化成了激愤。 怎么会这么傻?这么天真。证据历历在手,回头还对这个人抱着幻想,幻想这当中或许是存着误会,幻想他能给她好理由。 结果她只让自己那种粉碎感来得更彻底!闵敏退后去,深吸一口气说:“邵议员,该了解的事,我已经非常了解了,我该走了。” 她旋身,从暗幽幽的铺石花径,往大门走。邵天俊掠过来,挡住了去路,却把她一手牵住,微笑说话。 “闵敏,你挖了我许多事出来,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你想,我会放你走吗?” 到这一?,闵敏才真正寒起心来,警觉到自己处在一个不利的境地,猛想到那份传真,那持枪的歹徒……想到得太晚了。她真是个呆子!“我受到的恐吓……”她嗫嚅道。却忘记警讯,一点提防也没有的,让邵天俊带到他的地方来!“不是,”他依旧不慌不忙,摇头说:“那不是恐吓,只是给你个提醒──要分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 邵天俊突然用力一拉,因为闵敏脚上那双挑高鞋跟的缘故,她立不稳,跌到他胸前,邵天俊马上揽住她的身子。这时候他的面庞靠她很近了,他泛着酒味的口气拂到她脸上来。 “我无意吓唬你,或是伤害你,闵敏,”他很轻很缓的对她说,“我想你不会不知道吧?我是很喜欢你的,打一开始,你就让我特别心动,特别有感觉……而我也感受得到,你对我同样是有一点好感的……” “我对你有很大的好感!”闵敏说得像是控诉,是对于他所造成的失望,一个激动痛切的抗议。她想挣扎,奇怪的是,他虽不像使了力,却让她挣不开来。 邵天俊在微笑,一味的微笑,嘴里闪着点水光,凑得更近,言语也更温存。“我们是可以进一步发展的。闵敏,相信我,我对你很有心,很有感情,站到我的阵线来,跟了我,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爱你,让你过得舒舒服服,风风光光……” 距离实在太近,邵天俊的面目在眼底变得合混模糊,此时她不是凭视力,而是凭记忆,勾勒出他的形象──总是含笑的眉眼,天生一副令人倾心的丰采,谁见了他,谁都愿意把芳心寄托在他身上,她也曾是那许许多多女子当中的一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眼前这个──卑鄙冷血的伪君子!他竟以为可以拉拢她、收买她,拿感情条件来交换她的良心!她不是这种女人!存在闵敏心中,对邵天俊最后那一点期望,终于在此完全破灭了。 她在他臂间猛烈挣扎起来──那是不可能的──一句话要冲出口,却被重重堵回去,邵天俊张口朝她压下来,捕攫住她整张嘴,像要吃掉她似的吻她。 邵天俊自己都感觉得到,他抓着闵敏的手湿而冒着热气。这女人扭动的娇躯,在他的嘴巴下嘤嘤的抗议声,都像是挑拨,越发使他亢奋,他曲起五指一抓,镂蓝纱的衣帛裂了,露出芳洁的肩头来,他的手迫不及待要探入那片半敞的胸口──突如其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提住他的后领口,他整个人被拖开,倒撞在一株刺桐树上,一树的红花瓣簌簌落了他满头。他靠着树干,吃惊地瞠大眼睛。 眼前一个极高大的男子,黑色皮夹克斜落在肩头,冷眉恣目对着他,像出闸的兽,彷佛下一刻就要跳过来,把他撕咬成碎片!“是──你!”邵天俊认得,是与那天开吉普车同一个男子。“你怎么闯进来的?”又惊又怒,回头朝屋子张望。 “找你的保镳是吗?”高腾云冷笑。“他们躺在侧门稍事休息。对了,你的侧门要加强保全设施,那地方和你的胯下一样脆弱。” 邵天俊怒胀着脸,却不敢上前。高腾云将一旁惊魂未定的闵敏勾过来,她喘着:“高……” 不知怎地,他的神色特别的酷寒,连她见了都要怕,他粗鲁的拉扯她,对她说话也像在咬牙,“你来了你不该来的地方,女人,这会也该走了。” 才转身,背后的邵天俊逮到机会就偷袭了,擎着餐桌上的烛台窜上去,往高腾云脑门便敲。 然而斜地里,一条影子的速度比他更快、更猛。邵天俊一个晚上第二次受攻击,这回,翻倒了餐台,他的背脊重重击在草地上。 他半昏了头,晕晕沉沉睁眼时,差点惊叫出来。一条鬼魅似的人影,一脚虎虎地踩住他的胸口,长发披在脸上,露出青森森一双骇人的眼睛,身上挂着斑驳的兽皮,胳臂腿肚硬垒垒的像钢条。 “你……你是人还是鬼?”邵天俊一辈子好强,可是现在他止不住浑身的悚栗。 “你不认得我了吗?” 那粗哑怪异的腔音一出,又令邵天俊大大的一震,一种阴森命定的感觉袭向他,挑出一肢可怕的熟悉感,就那一?那,他彷佛能够认出这个人,想起他是谁……不过邵天俊少了这点机会,那条黑色的魅影扑到他身上,冰硬的双手扼住他的脖子,一边厉啸着他听不懂的话。 “你害死了她,宋凌秀!偿她命来,偿她命来──” 见状,闵敏失声急叫:“青狼,不要──你会勒死他!” 她奔上前,被高腾云猛给拉开,他对她吼:“你还护着这下流胚子!” 她也叫:“青狼会闹出人命!” 果真邵天俊已经给扼得双眼都暴瞠出来,两只手翻过去乱扒乱抓,陡然握住一柄掉了他的餐刀,盲目的举刀便刺──一刀刺进青狼的肩头,竖在那儿抖抖晃晃;血,沿着青狼的膀子流下来,可是他一双手依旧勒着邵天俊,一丝一毫也没有松动。 再下去,邵天俊就要断气了,闵敏的急叫声已成了哭声,高腾云也不得不叱喝:“青狼,够了,这时代是不能随便杀人的!” 然而青狼此时意识里灌满了仇恨,他没有听觉、没有视觉、也没有理智,一双手像生铁铸成,连高腾云下了死劲去扳,也扳不动它分寸。 情急之下,他只得出拳,结结实实一记,在青狼脑门上。青狼昏厥下去时,那双要报仇的手还箍着不放人。 屋子那头听得见一些骚动了,高腾云奋力将青狼扛上肩,一手去扣闵敏的手腕。她早吓出一身冷汗,还想抽身去探邵天俊的声息,却给高腾云猛扯了走。 “他死不了的,我们快走!” 他的声息总算慢慢缓和下来,绷住了的眉毛、唇齿、脸上的肌肉,也一条条的放松开了。 他的意识还不太安稳,然而靠着一针镇定剂,他睡了过去。 闵敏留在床边,帮青狼把盖好了的被子再理一次,她的情绪没能够平静,虽然高腾云说青狼的伤是不碍事的。高腾云巳给他肩头的伤口缝合,包扎起来。 即使睡着,青狼还是沁了满脸汗,闵敏为他拭了又拭。她疑心那或者是泪?今天晚上惊心动魄的一幕,她忘不掉,而且不能懂得。 可是高腾云什么都没说,他站在门外的廊下,凝成黑黝黝的影子。闵敏把青狼的手轻轻放回去,慢慢起身。 门开时,咿呀一声,高腾云依然未动,但是闵敏将他拦腰搂着了,脸偎在他紧热的胸膛上。她需要他!今天晚上,要不是他和青狼在最险急的时际里赶到,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脱身,万一根本脱不了身……她颤颤吁一口气,最后的一缕惊惶,还盘在心头。幸亏临出门时,她偷偷给报社打了通电话,让同事晓得她的去向,高腾云才能透过周老追出她的行踪……但是牵连了他,还害得青狼挂彩,闵敏毕竟感到愧疚,心里的歉意不知怎么说,只顾把高腾云抱得紧紧的,偎着他不离。许久,察觉他冷僵僵的没有反应,闵敏觉得怪异,抬起头,只见他一脸的阴霾寒峻,那神情比什么时候都要来得悚人,她吃了一惊。 何来这样的表情,闵敏不明白,发颤地唤他:“高……”他不动,她又一声,“高……” 攀住他的肩,摇他。 那张冷脸缓缓低下来,那双眼睛黑宕宕的,还要更冷冽。他开了腔,声音像敲下来的冰块。 “你喜欢他,对不对?你根本不愿意揭发他的。” 闵敏乍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噤着声,呆呆看他。高腾云的脸色一层一屑的变暗,像渐渐逼近来的赤黑风暴。 “今天下午我就感觉不对,你那么迟疑,那么不情愿,完全失去当初追查实情的那股活力和冲劲。你一定很懊恼吧?没有想到,谁会想到?最后被你挖出来的,竟然会是我们的政治金童,人见人爱──包括你在内──的邵天俊!我几乎可以体会你悔不当初的心情,早知道,你是不会这样兴匆匆的来追这条新闻的。” 他每说一句,对闵敏就是一鞭。连日的压力,-晚上的惊恐,快要使闵敏崩溃了,她的喉咙先垮下来,全变了调。 “高腾云,你……你在胡说什么!” “我胡说吗?我情愿我是胡说!”他揪住闵敏双腕,狠狠把她一拉,她撞上他坚硬的胸部。 “可是在邵天俊的别墅里,我清清楚楚的听到,清清楚楚的看到,他是怎么说的──站到他的阵线去,跟了他,他会好好待你、好好爱你,他是有本事、有能力让?过得舒舒服服,风风光光因为一晚上莫大的冲击、惊惧和惶急,因为那割了他的心、钻人他骨里的嫉妒,那不肯信,又不能不信的痛苦拉锯:高腾云剩没多少理智了。他爆发开来,心在最原始的状态,他变得比一头野兽还要蛮暴,还要残忍。 “我一双眼睛也看到了,你躺在他怀里,你让他吻你、碰你,你让他一双手在你身体前前后后,上上下下,你当场就要宽衣解带了,是不是?把自己给了这个假仁个义、龌龊下流的男人!索性和他同流合污,成了一丘之貉!” 闵敏两耳只听见哗哗的声响,她以为她流了满脸的眼泪,然而没有,她脸上一片干涸、一片冷凝和僵硬;她的人、她的心也是这样粗荒的一片,下一分钟,她整个就要龟裂,要破碎了。 从她嘴里滚出来的字眼,先成了碎石子,先把她自己砸痛。“既然你这么了解,这么清楚,你为什么把我带回来?坏人家的好事。如果不是你冒冒失失的去闹场,这会儿我和邵天俊已经“宽衣解带,同流合污”了!” 他龇开嘴冷笑。“也许,也许在我们野蛮人的观念里,你先被我占有,就是属于我的,是我的财产,我不可能容许别的男人、任何一个男人,再碰到你、占有你──除了我以外!” 说着,他粗暴而猛烈地吻住她,吻得力道太凶,不知是咬破,或是磨破了唇,两人都淌出血来,在又妒又恨又爱的吻里面,吮着腥的、咸的、甜的血的滋味;陷进去,两人都陷进颠狂迷离的激情里。 他猛转身,把她推到最幽暗的角落那根柱子去,扯起她银蓝的长裙,抱起了她在腰上。 绝望中只想证明,这女人是他的,依然是他的!她想逃、想抗拒,但是他的凶猛、他的激情、他饥渴的进入,使她全然失去能力,跟着他掉入了漩涡,痛楚的波涛,狂喜的波涛,全夹击了她。 不知过了多久,浓急的喘息声低了,微了,四周变得异常幽静,只有廊外花草间唧唧的虫呜,是唯一听得见的声音。 高腾云泄尽了狂暴的力量,闵敏只一推,他便跌了开去。她的眼泪终于哗哗地流下来。 “就算你碰过我、占有过我,我也不会是属于你的──我永远不会是属于一个愚蠢、盲目、头脑不清的男人!” 她旋身即去,一眨眼,便没入那片他看不明的茫茫夜色里。 热腾腾的早报,热腾腾的头条,斗大的字体像张了嘴在尖叫:邵天俊违法开发哮天村山地一手写出这爆炸性内幕的,不是别人,正是闵敏。 第九章 早报新闻一出,立刻晚报跟进,隔天,众家报纸也加入,电视、广播开始以此为叩应话题,检调单位也正式宣布追查此事。 夺命土石流,二十二条亡魂,他们要查个水落石出。 外头沸沸扬扬的,然而,并不关己,一贯事不关己的态度,他保持他的优雅、高洁、从容不迫,像一条雪白端整的手帕。 四周一片黑,唯有他所坐之处有亮光。他坐在一盏水晶灯下,他喜欢任何水晶灯下的位置,那使他有一种璀璨、精致、完美的感觉。他是个极端讲究完美的人,一向是。 他的一生,是个完美,到处令人惊叹,有时候他几乎觉得他活着的意义,只为雕琢这个完美人生。 假如这个人生不再完美……他徐徐摇头,笑了。 因为发出了些笑声,惊动窗下那只光艳雪白的鹦鹉,她在雕花紫檀鸟架上挪了挪,脚上系着的一条银炼子,坠下来成半圆型,细脆的响动。 他轻嘘了一声,把她逗得飞了来,娇滴滴站在他臂上,啄他指头,显然通人性。她叫蜜雪儿,养她有三年了,特别宠她,就为着她这身一尘不染的羽色,尤其水晶灯下看来,她通体白灿灿的,直如一座晶莹的雪雕,寻不出一丝瑕疵来。 他还曾经带着她拍了照呢,太登对了,他们,两个完美……蜜雪儿在他的爱抚下,微微斜了头,模样儿很是爱娇,他用一根指头挑弄她雪白的颈部……忽然□住了眼,凑前去细看,不信,又看──一根泛黄的羽毛,夹杂在那片白茸茸之中。 蜜雪儿突地嘎嘎叫起来,因为被他陷住了,他拈住那根黄羽毛,毫不留情的一扯。手放开来,蜜雪儿吓飞了,在空中扑了一阵子,惊魂地回到紫檀架子上。 他却瞪着手上那根黄羽毛,久久,像作了噩梦。鸟架那边又嘎一声,这才把他唤醒。醒来发现自己身上不知哪里冒了汗,感觉湿黏黏的……这让他起了一阵厌恶感。高尚的人不会冒汗。 目光投向蜜雪儿;露了迹的一根黄羽毛,让她那身白忽然看起来很刺目,很做作……乌红的小抽屉打开来,里头躺着另一件艺术品,一把银柄手枪,浑身精工,美丽而且实用。他忍不住玩赏了一会,陶醉中,慢慢把枪口瞄准窗口--“砰”一声,蜜雪儿惨叫,血花从雪白般的羽身上迸出来,她拖着银炼子摔下鸟架,往玫瑰紫地毯一撞,死了。 一阵烟硝淡淡然荡过来,他脸上显出一种极为认真严肃的表情。他讨厌不完美。 “你说什么?人不见──”青狼脚一蹭,在床沿陡地站起。 可是他的怒问,也似乎没能震动高腾云。高腾云坐在角落的铁脚椅上,双手交握,头半垂着,眼睛不知看地,还是看手。 才二天,他变了一个样子,脸颊削进去,下巴冒着胡碴,那本来就不算短的墨浓的头发,凌乱覆下额来,惩罚似的压在他眉上。他和青狼两个人的相样,就数现在最逼近,不同的在于,青狼是一脸怒容,他则是一脸颓丧。 他已经颓丧两天了,而且越来越颓丧!青狼分开两脚,站在那里,像在磨牙吮血,“那畜生……宋凌秀,他往哪里逃了?”青狼口中的宋凌秀,就是邵天俊,别人或许不懂,高腾云自然不会不仅。 那名字在他心头抓了一下。他往脚边的黑木几上一叠报纸瞄了瞄。“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他一堆违法事件抖出来之后,他人就不见了。”说到这里,高腾云的胸口又一阵痉挛,两天前,他发了疯的相信,邵天俊会得意下去,他的恶行劣迹不会被抖出来。现在,高腾云骂他自己是个白痴。 喘口气,他说下去:“各方却在找他,他最有可能是逃出国去避风头,不过,他的麻烦太大,尤其是哮天村的人命,那不是他或是他的家族摆得平的,他逃不掉,他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青狼不管法律的制裁,要消他心头一段悲恨,他得亲手自己来。他咬牙筋恨恨道:“可恶,可恶,那厮……” 那天晚上,他已将他死仇的一条命勒在手上,听不见、顾不得,满脑子只有报仇的意念。 可是猛来了一阵剧痛,把他和那可贵的复仇机会截开来,等他昏昏沉沉的再度苏醒,他已经丧失了机会。 肩头有伤,他甚至忘了,这时候怒极之下一甩臂,一阵抽痛,让他下意识的按住伤口。 高腾云赶紧看他一眼。其实青狼的肩伤复原极佳,不需要担心,也许是他下的特效药的作用。 高腾云另外还给他下了点别的,让他醒醒睡睡休息个两天,否则高腾云可能没法子应付他。晓得他脑子一清醒,必然要找两个人,一个邵天俊,一个──“闵姑娘呢?” 这下,沉甸甸坐在铁脚椅上的高腾云,明显的一震。他就怕青狼问,就怕青狼提,教他怎么回答?从他是一个混蛋开始说起吗?高腾云慢慢把自己的头抱住。他是怎么对待她的?那些刻薄、污蔑、不公平的话,他是怎么说出口的?他真的就那样一点脑筋、一点判断力都没有吗?又冤枉她、又侮辱她、又──他不敢想下去,他不敢想他是如何的伤她;伤她的心,伤她的人,只知道这辈子,他没有像现在这样的痛恨自己、厌恶自己!然而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当他发现他有资格名列金氏世界纪录最愚蠢的男人时,闵敏已经不见了。 “她不见了,”高腾云哑着嗓,满声的痛苦。“她在报上发了稿子,然后人就走了,我找了她两天两夜,根本不知道她在哪里。” 报社也不知道,只说她主动联络过几次,并且继续发哮天村事件的后续稿子,报社担心她的安全,高腾云更是牵肠挂肚,急得一颗心都焦了。 青狼冲过来,一把揪住他。“高腾云,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为什么闵姑娘好端端的人就走了?” 因为她碰上一个我这样的混球!来不及说话,陡然间平空滚起一道气流,看不见,摸不到,只能感受到一般虎虎生风的能量,把两人隔开,青狼整个人像被那股能量拖着了,踉跄往后退,直退到床沿,倒坐下来。 那道气流来了又去,倏忽消失,留着室内的窗帘、挂画、几椅在风尾巴下瑟瑟抖动。 高腾云惊问:“怎么回事?” 坐在床沿的青狼大口喘着,慢慢抬眼看高腾云。“是……巴奇灵,”第一次,高腾云听见他话里带了颤意。“他准备要召我回去了。” 高腾云人一凛。时候到了吗?时候到了吗?两个人怔忡对望,不仅高腾云体会得到青狼心里的那股不愿意、不舍得,他自己内心的不愿意、不舍得,还要更强烈!青狼奋力跳起来。“找闵姑娘,我没有多少时候了!” “可是──” 黑木几上堆得斜斜的报纸忽然榻下地,高腾云的视线落在闵敏最新的一篇报导上,他俯身去把报纸拾起,脑子里彷佛“当”地响了一记。 她的文章最末,不是明明白白附带了一行──哮天村现场采访报导?浑浑沌沌有二日的心神,瞬时整个清晰敞亮开来,他把青狼的胳膀一拉,喊道:“走,回哮天村!闵敏人在那儿!” 二百年前──巴奇灵高冷的崖上,风摇叶落,老人歪在那株红榉木下,被枯叶子铺了一身。 他一动也未动,彷佛已经死去。 又一道风起,跟着来的,是远远的山谷一阵又一阵,不停歇的击木声,短促而急,教人听了慌张害怕。落叶里佝偻的身子蠕蠕动起来,巴奇灵喘息仰起头。 那是邻族在发警告信号,汉人的兵队浩浩荡荡的向哮天山区而来。 青狼,孩子,你必须回来了。 这崖上风萧萧地,让人觉得冷瑟,她披蓝外套,把自己抱着,弄不懂自己因何老要上崖来。到哮天村二天,村人开始回部落清理残破的家园,她同他们一起上山,可,她每每独自爬上这崖,总觉得受到一种牵引。 四方的空旷中,总像听到呼唤。 “闵姑娘……” 分分明明的呼唤,闵敏心怦怦跳起来,回过头,云下映现一条伟岸的人影,太熟悉了,反让她感到如梦似的。哦,她又产生幻觉了吗?“青狼……”分不清这是梦呓,还是现实里的反应。 他近了,飘飘的长发,凝注的眼神;他将她拥着了,拥在他温暖的气息里,她手碰到的是真实具体的身躯。闵敏惊喜的喊出来:“青狼,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在作梦呢?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把她抱得特别紧,那不只是见面的欣喜而已,她似乎感觉他人太微微发颤,他带着一种急切而绝望的情绪。 “你没事吧,闵姑娘?你都好好的吧?我为你着急死了,一路拚命的赶,上山来找你,幸好,辛好,你人在这里!” 她向他保证,“我很好,哮天村的人很照顾我;我还有一点采访要做,所以才上山来的。 你是……?”她往左右一瞄,空荡荡的,没第二条人影,她到嘴边的问话又吞回去。 “听我说,闵姑娘,听我说──”青狼忽把她的脸捧着,音调惶惶,格外的紧迫,好像有事要发生,都来不及了。“我就只有这一回,以后不会再有机会,我-定要让你知道,在我心中你是唯一的,你刻在那里,永永远远不会消失、不会磨灭!能够再见到你,知道你平安、快乐,我再也没有别的愿望、再也不敢有其他的要求了。我要你这样过下去,一生欢乐,一生幸福,一生……”他一只健壮、布着茧的手心轻抚她的面颊,他的嗓子变得极柔,极柔。 “一生都这样的勇敢和美丽;懂吗?懂我的心吗?你会做到吗?答应我!” 闵敏的眼眶在发烫,如此强大的感情,如此深挚的心意,实在让人太难了解了,然而闵敏内心所受那无法形容的感动,却更奇异、更汹涌。打一开始,她就喜欢青狼,和他彷佛有一种特别的牵系,与人不同的亲近感。她不禁伸手碰他坚峻的下巴,用暖暖的语调说:“我不会辜负你的期望,青狼,我会努力,让自己有幸福快乐的一生,可是,你也要答应我,要像我一样,一辈子很努力,很勇敢,很快乐!” 泪水从青狼那张年轻而有英气的脸庞滚下来,他喉咙哑了,虽然酸楚但是坚决地答应:“我会,因为?,我会。” 她也逸了泪,微笑着,踮起脚来,亲亲爱爱的吻他,那像在承诺他,也接受他的承诺。 再度抬头时,崖上多了一个人,穿一整身的暗色调,那身形尤显得高大,他两颊有胡髭,脸像山壁上的黑板岩,没有一丝表情。 她的心跳为之一停,紧跟着狂震起来,脸上先是一红,却又逐渐退去血色,变得苍白了。 是让她哭了二日夜的男人,让她夜里梦见他,却又心痛得醒过来的男人。 一切像是注定的,在这里又给他看见她捧着另一个男子在亲吻,又给他撞上活生生一幕荡女的现场!闵敏不知道要说什么、要做什么,脑子发了昏,委屈的泪意堵在鼻子喉咙,两个眼眶里,她把青狼放开,翻身朝悬崖另一条小路冲下去了。 青狼要追她去,可是高腾云几大步掠过来,拉住青狼。“这一次,好歹这一次,你让我自己处理我和闵敏的事。” 两人互瞅了半天,比起来最凌乱、最憔悴、最痛心疾首的那一个,赢了。 青狼慢慢退后去。有点讨厌自己这么富有同情心,而高腾云已经一阵风似的,追着闵敏去了。 她一头胡乱的跑,根本不分方向,满脑子一个念头──只要逃开他,只要逃开这个仅仅再用一句侮辱、冤屈的话,就能够让她死掉的男人!“闵敏!”他在浓绿的树林里追着她喊,从后方直逼过来。整座林子都是他的声音,追着她,愈来愈近。她不知要往哪里跑,还是跑,颈上一条白丝中松了,在她肩后飞飘。她感觉得到他热呼呼的气息,已经在脑门上了,他伸出手,抓住那条丝巾。 “闵敏──” 只抓住那条丝巾。高腾云手推着一棵树喘气,眼睁睁看着闵敏纤丽的影子没入林间。到目前为止,所有情况似乎只准备证明青狼说过的一句话:他是个顶无用的男人!他把一个女人气跑之后,就再也追不上她了!闵敏没命的翻过一道半涸的溪床,还没来得及从草地上爬起来,便撞上一片硬邦邦、热腾腾的胸膛──高腾云那副复仇者似的脸盘就在她鼻子前!她惊叫一声,掉身便逃,他的五指揪住她蓝衣的背心,两人一起跌在满地枯红的榉叶上。 她不认输的在地上爬,脚踝被他抓住了,起了一身的哆嗦,回头看他的时候,他赫然一扑──成功了,这女孩被他擒住了;美丽、愤怒、无助、得任他宰割。这下青狼没话说了吧?显然高腾云乐观得太早了些,他美丽而倔强的猎物突地扬脚,往后一踢。 她也不清楚她踢中了哪里,不过似乎是人类最脆弱的部位之一,马上他惨叫起来。 闵敏一吓,反转身来看他,恰如其分的中计。最后的结果是,她躺在一地的落叶上,整个的被压在高腾云庞大而烫热的身体底下。 他用一双手控制住她的脸,两眼灼灼地看她,又喘、又急,迫切切地说:“闵敏,至少,至少让我把要说的话说完。我是个可恶的笨蛋,我没有想到我的脑容量还停留在克罗马尼安人的阶段,三岁小孩都能判断的事情,我不能判断!那天晚上四处找你的时候,我整个人早急疯了,失去一半的神智,后来,后来,看见你人在邵天俊怀里……” 他得喘一口气才能继续,“你在他怀里,我终于完全丧失了心性,因为嫉妒,因为恐惧,我不再用脑筋,我用怒气,我开始攻击,我对你说出了最残酷、最不公平的话来,就像?说的──我愚蠢、盲目、头脑不清,我重重的伤害了你,不懂你的心……”他出现一种无比痛悔和不舍的表情,“而且,你的人……” 她由于没法子别过脸去,因而紧紧闭上眼,但是封锁不了从眼角溢出来的泪水。高腾云突然也觉得自己噎住了,用力吞吐了一会,压抑着嗓子说:“二天来我不断不断的后悔,不断不断的想,我怎么做出这种事?怎么会?后来终于明白了,”他的音量更低更沉。“那只有一个原因,一个道理,那是因为我爱你……” “我恨你!”她仍旧闭眼,声音沙哑的。 他不管,“我爱你!因为爱你,因为害怕失去你,因为不能失去你,因为生命里最大的一个意义,就是你!”他摇她几下,她像布娃娃一样软。 “你不懂吗?如果没有了你,我的人生剩下的就只会是一片荒漠,没有一点生机了;闵敏,”他唤她,“我爱你……” “我恨你。” “我爱你。” “我恨你……”那恨,有点乏力了。 “一切是我不好,是我错,但是我爱你!”他越发坚持,那刻骨的告白,一波一波的来,“我爱你!我爱你……” 被他捧着的她湿濡的脸,一双含泪的睫毛在闪动了,慢慢睁开来,透过盈盈水光看着他,然后,她轻启唇,软软的、低低的、柔柔的唤一声:“高……” 那一声像蜜一样,流过高腾云的心田,他狂喜地要低头吻她,不料她脸色遽然变了,猛使劲──也不懂她哪来那么大力气,把高腾云这样大个子的男人整个推翻开去。 他滚在地上的时候,一颗心也滚了出去──他还是没能挽回她,念头一闪,“砰”地枪声便响了。他那颗滚出去的心脏又滚回来,却像在胸膛爆裂了似的。 “闵敏──”他叫,立刻觉悟她救了他一命。前一刻要不是闵敏把他推出去,那枚现正在她头上方几-的落叶堆冒青烟的子弹儿,就会穿过他的脑袋!他正要向她爬去,林子那头却慢慢起了一阵笑声。有个人踩在一块岩石上,全身上下都穿白,白衣白裤白鞋,系一只领结也是白的,没一点杂色,那副装扮在这山野林间,有说不出来的怪异怵目。 “我打扰了你们吧?”他温和道,一双眼神却有点乱闪,好像跳个不停的黑玻璃球,清俊的脸孔微微笑着,但眉宇间却给人觉得像是缭绕着秽气,黄黯黯的。他走下岩石,手里一把枪闪着银光。 “邵……邵议员!”闵敏只能嗫嚅。 邵天俊高高立着,□望地上的两个人。“闵敏,我找了你好久呢,没想到你是和心上人躲在这地方,”他恻了恻头。“我现在好像有点懂了,你写那些报导,是为了这个布农男人吧?也难怪你,他刚才说的那些话我都听见了,他还真能打动人,”他笑。“今天多亏他,要不是跟了他的车,我可能还找不到你。” 高腾云简直要拿一把刀砍他自己,他就不能提防到邵天俊根本藏身在国内,正搜寻着闵敏吗?结果,他把他引了来!现下,高腾云一边暗中挪动身子,一边说:“邵议员,这一带是登山路线,常有登山客来来往往的,你在这里出现,恐怕不太妥当吧?” “是吗?”邵天俊咕哝道,眼珠子转了一圈,枪倒对得笔直,高腾云找不到缝隙。“是会有登山客,这里风景好嘛,山明水秀,无与伦比,我也才挑上这地方来开发,那是很庞大、很壮观的一项计画,闵敏也知道……” 忽地他双眼一□,又摇了头。“呃,不,闵敏不知道,我都对她说过了,她还是不明白,写出那些报导来,把我的计画都搞砸了!闵敏啊闵敏,你真胡涂,就因为你事情没搞清楚,消息就散布出去,结果坏了大事,坏了大事呀!”他一副沉痛至极之状。 “我把事情搞得很清楚,我才发布新闻,那是我的工作,我的职责,我也守着记者的原则!” 高腾云几乎要掩面,在这种情势下,她还对一名持枪者疾呼新闻伦理道德!“不,闵敏,你那不叫工作或职责,那叫破坏破坏理想,破坏伟大。” 邵天俊踱到她跟前,伸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高腾云不能有动作,那把本来指住他的枪,现在指住了闵敏。但是邵天俊把嘴凑到闵敏耳边说话的时候,高腾云差点把一副腮帮子绷裂开来。 “事情弄到这步田地,难道你不扼腕、不遗憾?我不相信你这么冷血、这么无动于衷!一定是你还没有真的了解!”他突然把她往前一推。“走,到我的“理想国”去,见到它的伟大,你就会懂了。” 就趁邵天俊有一片刻把枪偏开,高腾云身子一振,向他冲撞过去,手握百步蛇纹猎刀。 邵天俊却在跌倒的?那,扬起手来,向高腾云开了枪。 听到骤然的枪响,在崖下对峙的三人,都不免移神。这时候谁先反应,谁就占了先机。 马上青狼腿一扫,拐倒右首那家伙,而左侧的大块头果然扑过来,青狼早看准了地势,一闪身,教大块头自己去撞树。他立刻跟进,揪住大块头的衣领,地上的家伙歪斜爬起来时,青狼把人狠狠一转──兄弟两个脑袋对撞,-鞠躬昏死在地。对方总共有三人。当时青狼正在崖上,眺望哮天村的景况,心绪异常激动。他惊喜的是,哮天社没有亡族,隔了二百年,他们的后代,依旧在祖先的土地上生活;他却更加怆痛,这片百年家园,如今竟是满目疮痍!这段日子以来,从高腾云口中,多少知道族人当今的情况,来到哮天村,更惊心地了解到那严重性,青狼对高腾云说得非常激切:“我们的祖先一向能吃苦、能奋斗,山野子民不会被任何事所击倒,以前是,以后也是,你和族人一定要打起精神,对付困难,”他牢抓住高腾云的手。“我恨我没有机会留下来和族人一起努力,我的战场在二百年前,你的战场在这里,如果族人不能够领悟,你一定要带领大家,奋斗下去,那是我族的精神!” 同样这段日子以来,从青狼这里,高腾云得到莫大的激励,布农人的骨气,一点一点在他内心复苏。当他反握住青狼的手,脸上的表情有绝对的坚定。他说:“如果过去,我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逃避身为布农人的责任。” 他相信他。青狼立在岸上,看着高腾云追着闵敏而去,凄然中却也有欣慰;至爱的女子,至爱的家园,都交给他,他会尽心尽力,一如青狼自己。 他们是同一条灵魂。 他可以安心的走了……就在那时候,青狼却瞥见崖下的浓荫出现三个人,领头的穿一身白衣,教青狼勃然变色,那不正是他心心念念要找的死仇──宋凌秀?来到现代,他叫邵天俊,前辈子他毒害真真,这辈子他依然是个孽种,要对闵敏不利!邵天俊却直接进入林子,留下二个喽兵想摆平青狼。青狼望着横在地上的两个家伙冷笑,很快找来蔓藤,像捆山猪般的捆了他们。 他忧虑高腾云和闵敏不知怎样,邵天俊那畜生追在他们后头,分明心怀不轨!他要往树林子冲,耳边蓦地刮起呼呼的风声,他身不由主在风里摇晃起来。那不是风,是一股能量。巴奇灵第二度在召唤他!青狼心狂跳,但是不顾一切,顶着风前进。一路从树的折枝,草叶倾斜的角度,判断前面三人的去向,他一跳过干溪床,便看见落在草地的那把刀。 那是他送给高腾云的猎刀。百步蛇纹上的鲜血滴下青草地。 青狼的心头一撞,涌现不祥的预感──高腾云和闵敏势必陷入危险里了!他握住那带血的刀,寻着地面的血迹走,霎时风势转剧,直扑着他,到处是落叶狂飘,他越来越没法子控制自己的动作。 不,不,巴奇灵,现在不要,他必须去救闵敏和高腾云!他和那一阵强过一阵的能量搏斗,身体索索抖颤,又跌又撞的走。高腾云、闵敏,你们在哪里?邵天俊,畜生,你在哪里?快,要来不及了!一片黑腾腾的大峭壁在青狼面前升上来,崖上的天变得青冉冉的,落起迷茫的雨雾来了。 青狼浑身冷僵。他认得这地方,怎么可能忘得了?这便是当日他劫了真真上来的埋伏崖!湿泥上印着凌乱的脚印,和着血迹,二对在前,一对在后,一定是邵天俊逼着闵敏和高腾云上了崖。 青狼提一口气往山径上冲,谁知一阵强大的气流陡然从他足下涌起,将他整个人拔了起来。他吓得魂飞魄散,对着半空呼吼:“我还不能走,巴奇灵!” 巴奇灵被那道从时空之中反扑回来的力道,震得往后倒,伏在乱石地上,无力再动一下。 四野都是凛冽的风声,呼啸着杀气,汉人的兵队已近,宋凌秀所率的官兵正一步步逼进哮天社。青狼呀,你快快回来!倘若巴奇灵死在汉人手下,法力一去,青狼将会魂魄四散,荡入茫茫的时空,化为乌有!不想巴奇灵拚着生命里最后一缕力量,要召回青狼,却遇上他在时空的另一端,顽强的抵抗着,巴奇灵的法力竟然被他那强悍的意志力,硬生生给挡了回来!山下隐隐传来兵刃铿锵的声音。 老巫师一惊,最后一次,艰苦的撑起薄弱的身子,黑血从他嘴角成一线流下。这是他所剩仅有一口气了,青狼一定得回来。 宋凌秀已经到了。 “已经到了!”邵天俊放开喉咙喊。绝顶上,风冲着人吼,满天眩晕的雨雾,教人恐恐慌慌不知往哪里躲。唯有邵天俊是一副雀跃,脸上的晦色不见了,油亮亮迸着贲红的光彩。 “这地方在我的规画里是最好的观景台,登高一望,我的国度一览无遗!” 他们被逼着上峭壁的陡径那时候,天下起毛毛雨,被打湿的峭壁化成黑,碰来像冰块一样。高腾云不断叮咛闵敏:“一步一步,踩稳了再走,不要往下看……” 彷佛前生之事,历历重演。高腾云怎会不知道这地方!绝壁大壑,自古以来就叫埋伏崖。 二百年前,真真、青狼和宋凌秀,曾在这崖上有过生死交关的对立,二百年后,闵敏、高腾云和邵天俊,又来到这莽莽荡荡的绝顶之上,同样在生死的关头上!闵敏跑到高腾云的身边来,方才因为攀岩使了力,他的手臂又涌出血来。 虽然他一再表示,他不要紧,子弹只擦过手臂,然而闵敏见他流血,还是吓得面色青苍,屡次想帮他包扎,都被邵天俊扯开。 高腾云晓得她不愿示弱,不愿哭出来,硬是含住了两眶泪,这会儿却很坚决,把他一直揣在口袋,她那条白丝中抽出来,说:“你的伤口要扎起来才行。” 她不顾邵天俊枪下的威胁,却惹邵天俊不高兴了。他揪住她的头发往后拖,她叫出声,高腾云要扑过去,那枪,抵住她鬓边,使他僵在原地。 “这些小事,你就不必再费神了,”邵天俊慢条斯理对闵敏道,“时间可不多,很快,我要送你到别地方去了。” “什……什么地方?” 他慢慢咧嘴笑。“一个你该去的地方。” 连高腾云都毛骨悚然起来。 但是邵天俊又恢复他的兴高□烈,热络的催促:“到边边去,到边边去,那样才看得清楚!”用枪把他们逼到崖边。 脚下的深处,一眼就教人像跌入噩梦般的天旋地转,闵敏早跟峭壁上的石块成了型,冰得整个麻痹了,胡胡涂涂的只听见邵天俊在滔滔直说:“都看见了吧,山回水抱,多壮丽、多气派的规模!喏,中间黄色圆顶的建筑是主体,左边塔型那座楼有五层高,室内休闲都在那儿,它后面就是引天然泉水的五彩泳池,过哮天溪,那一大片森林绿地是高尔夫球场,来过的人都爱死了!我自己最得意的却是红色跑马场,马厩一律最先进的设备,刚从英国引进了二十匹骏马,就在过去那个山头下……” 闵敏和高腾云面面相觑。望过去,深谷对面邵天俊所比画的那块山头,他非法开发的山地,只有光秃秃的一片,被铲平了的地表什么都没有,甚至比上周闵敏来拍照时还要荒旷凄凉!她实在忍不住,说:“邵议员,你的计画或许无懈可击,可是你开发的手段有瑕疵……” “瑕疵!”邵天俊瞠了眼看她,急急辩解,“那不可能,我的计画、我做的事,不会有任何的瑕疵,我受不了瑕疵,我这人凡事务求完美,一点纰漏都会让我发狂,我是受不了的!” 他微笑起来,显出一脸心平气和的表情,闵敏越觉得发冷。“其实我这人本身就是个完美,你们没发现吗?我的所作所为,一生的过程,像这样,” 他朝自己一比,“是一身雪白,光明亮丽,纯粹的表征。” 原来如此,这就是他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白雪公主的意思!“我不会让人找出瑕疵,找出污点来的。像蜜雪儿,那太杀风景了嘛!” 他惨不忍睹的摆摆头,两眼望着闵敏,忽然显得很伤心。“所以,你看,闵敏,为什么你造成的破坏,我会这样承受不住?那对我简直是一种玷污、一种毁灭,让我活不下去!” 他像泄了气的皮球,头瘫垂下去。 缓缓的他又像重新充了气,脖子挺起来。“我必须除去这个污点,让自己恢复无瑕,我要从头再开始”他深深一叹。“去吧,闵敏,你走吧,让我重新展开人生吧。” 她以为邵天俊要放她走,不料他说下去:“你是造成污点的人,你存在的一天,污点也存在一天,唯有你从这个世界消失,那污点才会跟着消失,离开我的生命。” 邵天俊的眼珠子又开始乱闪的时候,闵敏和高腾云一致肯定了──这人是个疯子!一个心性已经错乱,陷入疯狂,持枪的疯子!高腾云手心冒出汗来,心脏撞着胸膛,他几乎听得见那砰砰的声响。他绝不能让邵天俊这疯子伤害闵敏,一定要想法子脱险,一定要!他和闵敏靠崖边很近,邵天俊人在他们对边,一把枪挥着,逼迫闵敏往崖边退,意图很明显了。高腾云喊:“邵议员,事情未必那么简单,即使让闵敏消失,你的污点也不见得能消失!” 枪声从高腾云和闵敏中间呼啸过去,闵敏吓得一踉跄,脚跟着碎石子往后滑,幸亏高腾云及时把她拉回来,她头埋在他的肩下,怕得不敢抬。两只冰冷的手握在一起,没有再分开。 那一头,邵天俊抽搐着一张脸在狂叫:“她身上带着我的污点,只要她消失,我的污点也会消失──” 一番暴跳如雷好像把他后方那片苍茫树林也给惊动了,都沙沙摇颤起来。 高腾云起初以为是自己眼花,但是一条幽微的人影在林中隐去又出现,高腾云几乎要高呼起来──错不了,是青狼!他才悄悄钻过树丛,却突然倒下去。 没有人知道,这高腾云到达怎样一个惊惶的地步,他感觉四围涌动着凛凛的风气,看着青狼趴在树丛下,手脚挣动,却挣扎不起,他比什么都明白,是穿越时空那道能量他牵制住了。 高腾云想大喊,青狼,撑住;想冲过去,然而这边邵天俊把枪瞄准了他们。 “你们是要自己跳下崖,还是要我开枪?” 那冷酷的威胁从风中传入青狼耳里,激得他一股劲撑起身子。他剩没多少力气了,那滚滚的气流一路拖拉着他、撕扯着他,像要将他四分五裂,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他只存一个意念──救闵敏和高腾云!他彷佛能够听见高腾云的呼喊,他鼓起力量来,他们两人的灵犀是通透的。他爬一株老樟,藉垂藤之力攀上枝桠,在浓荫中抓着树藤向悬崖移近,凝聚起最后全数的力量。 这样的动作,高腾云完全意会,马上就搭配,他手朝远处的工地一指,紧急说:“邵议员,你看,你那座跑马场出了问题──” 邵天俊那是直接反应,变了脸色,跟着就挪向崖边,“什么问题──” 一句话未完,一团黑影自老樟树上凶猛地向他飘来。 “宋凌秀,赴死吧!” 同一个时刻,高腾云抱着闵敏扑倒在地上,青狼的身体狠狠撞上邵天俊,他凄厉的叫声撕裂了空气。高腾云扬头时,只见到一具白影子像颗鹅卵石,直落下灰阴阴的深谷里去。 青狠抓着老樟树上的垂藤,都来不及从崖外荡回来,空中顿然风卷云涌,超强的能量像大浪一般袭来,他的意志力一松散,冉也不能抗拒它。 垂藤荡来,高腾云惶急的向青狼伸出手──抓不到了!他眼睁睁看着青狼滚入浩荡的风云里,半空中只?下他最后的声音:“高腾云,好好照顾闵姑娘……” 一转眼,时空的逆流挟卷着青狼,飒飒去了。 闵敏挣出高腾云的怀抱太迟,瞧见空荡荡的垂藤,大惊失色,她爬到崖边往下看,“青狼……也摔下崖……”未说完,即痛哭失声。高腾云立刻把她拥回怀里。 她这样以为也好,也好。他心中无比怆然,把脸抵在闵敏发上,一遍遍说:“不要伤心,亲亲,青狼只是回到另一个世界,青狼只是回到另一个世界……” 热泪也滚下他的脸庞。 二百年前──哮天社他翻着、滚着、飞腾着,时空的逆流风驰电掣。他两耳轰轰的响,不知是风在吼,还是他自己在叫。他像被分解开来,手、脚、躯体一块块往下坠,一颗心滚在半空,被那最后道力量重重掷u了地。 他死了。 时空中一片静谧,无声无息,唯有心跳。 他的心还在跳!青狼霍然张开眼,看见昏黄的天,四野浓绿是他熟悉的山林,他气吁吁吃力的爬起,还不太支持得住,忽然有条纤细的影了,拨开茅丛,呜咽的朝他奔来。 “青狼,青狼,你回来了!” 看仔细,竟是小雨,一双手臂牢牢箍住他,说什么都不再放开似的。他挑起她满是泪痕楚楚的脸蛋。 “小雨,你怎么没有好好待在邻社,跑回部落来了?” 她扑簌簌的直掉眼泪。“我担心你和巴奇灵,如果,如果你们也死了,我也……我也……” 也决意随他们而去,不愿孤零零活在这个世上。 一提到巴奇灵,青狼急急问?“巴奇灵人呢?” 小雨回头朝红榉木那头看,老人趴在暗红的箐火一边,青狼冲过来时,老人的口鼻间还有些嘶喘,然而很隐微了。这年轻的哮天战士哑声大喊:“巴奇灵!” “青狼,”那只枯瘦的手抓住他,仅仅一丝余力。“宋凌秀带兵来了,你要……对抗他,你能的!”另一只枯手把小雨的手牵过来,交与青狼。 “小雨是你父母做主,婚配给你的,带着她……杀出重围,哮……天社的命脉,就在你俩身上……” 暮天里闪过雷光,巴奇灵冷悠悠溯一口气,朝空中呢喃:“阿娃,爱妻,我来了……” 在两个年轻人跪地的嚎哭声中,哮天一代大巫帅溘然合目。 此时在部落下方的树林,已隐隐可见火炬和刀光,青狼遽然把泪一收。 宋凌秀,你来得好。我既能将二百年后的你撞入深谷,我就能将今天的你粉身碎骨。真真之恨,我绝对替她报了!青狼拾起一支地上的长矛,迎着烈风赫赫站起来。今夕一战,决定存亡。 他是哮天社最后的战士,他不会让部族的命脉就此断了。 回头将小雨的手一牵,他喝道:“来吧,小雨,我带你杀出重围!” 尾声 一年后哮天村她独立在崖上,春日里的夜色,带了一抹柔情的蓝,渐渐笼下来了,她久久凭空凝望着,依然是一种怀念的姿态。 他悄悄踱到她身后,虽没有出声,由于那温暖熟悉的气息,她晓得是他,便往后轻轻的一靠,在他胸前。趁她发一声微叹,他伸出双手将她拦腰搂着了。 后来她不再哭了,高腾云那个壮烈动人的故事抚平她的伤心。她甚至相信,她所认识的那个青狼真的是在另一个世界,他没有死。 他们始终找不到他。搜救人员冒险下深谷,只吊起邵天俊的尸首,然而青狼却无一衫片履被寻获。成了谜。 高腾云什么也没有告诉闵敏,把它当成对青狼的诺言,不再让她流泪,不再让她悲伤,这是他答应过青狼的。 他还答应,身为布农族的一份子,要尽到责任。因此如今每月率一支医疗小组,回乡服务,成了他的任务之一。而半个月前,他集合族人所成立的“布农现代发展促进会”也正式运作了。 他们要在守住传统文化和融入现代社会之间,找出一条积极有效的路来。 高腾云永远不会忘记,那位穿越时空而来的布农英雄对他的激励。 奋斗,是我族的精神。奋斗,也是最大的希望。 曾经刻在他脸上的忧悒、落寞和无奈,今天已被一股强烈的决心所取代。 “高,”偎在他怀里的可人儿开了口,“你再把你们族里那个故事说给我听。” 这故事,高腾云说过一遍又一遍,闵敏总是百听不厌。代代从老族人口中传下这样一段 历史──二百年前,哮天社历经一场浩劫,全族只剩下一名战士,独自面对大批的官兵,当时的情况有多凶险,没有人能够想像,但是这位战士决心要杀掉仇人,闯出生路……“他……他办得到吗?”闵敏颤声问。 高腾云微笑。“你知道的,最后他办到了,当他一刀斩下仇人的首级时,在场的官兵都吓得纷纷倒退。” “他为情人报了仇……”这时候,她总会有点哽咽。 高腾云也一样。“他为情人报了仇。”他把她拥得紧紧的。 她爱恋地偎着他,听他侃侃说下去。不数日,水沙连那始作俑者的恶贾,也跟着被人馘首而去,人们知道是那哮天战士来为族人复仇了,没有人敢去追他……“后来呢?” 昂起头时,不期然看到天际最闪动的星星。“传说中,最后他带着与他订有婚约的少女,双双没入林壑,不复再见。直到许多许多年之后,一度亡绝的哮天社又再度兴旺起来……” 和以往一样,结尾时,闵敏会不知不觉露出微笑,那微笑,极其的美丽安慰。高腾云有种感觉,她彷佛把青狼和故事里百年前的英雄合而为一,那谜一样出现又消失的青狼,或许正是那位多情的英雄人物,来过现代一遭呢……虽然她没有这么说出来,只把这美丽的幻想独自留在心中。 忽然她惊呼了一下,把高腾云吓一跳。“怎么了?” 她轻喘,抚住肚子,但微笑了。“宝宝……在动!” 那道带着幸福感的暖流又淌过他的心,他不由得把她进一步拥牢。他们婚后不久,闵敏就有了喜,纵然如此,她仍旧不放下工作,怀着五个月身孕,她活跃一如当初那个勇于揭发黑暗内幕的女记者!她反过身来抓着丈夫的手,因为这准妈妈的身分,让她站在一个较优越的地位,她独断的说:“以后我要叫这孩子青狼。” 做丈夫的顺水推舟。“全听你的。”她不知道,布农子女承袭祖先的名字,是个传统,不管她要不要,他们的孩子都会叫做青狼。 崖上拂来一阵风,闵敏定了定,悄声问:“你听见没有?” “听见什么?” 她却不说话了,兀自凝神倾听。然而高腾云明白,他偶尔会有相同的感应。彷佛在一个悠远时空的天涯里,有人遥遥地唤来一声:“闵姑娘……” 那是二百年前那条灵魂的呼唤,那也是高腾云内在灵魂的呼唤。同样一腔深情,同样对一名女子的挚爱,使得时空相隔的两条灵魂,悠悠合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