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南归时》 第一章 巴蜀有一地,名曰:黎溪。 此地山高水奇,风景如画。白天,碧空万里,柔风阵阵。夜晚,星辰如斗,触手可及。 我叫花笙。黎溪城内,我的大名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打得过地痞,斗得过流氓,时不时还做点损人利己的坏事,黎溪的人看到我,眼神都有点小恐惧。 我有一个“腰缠万肉”的爹爹,一个如花似玉,温柔如水的娘亲,还有一个做梦都想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哥哥,然而,他一次都没有成功过。我的爹爹虽然胖的只剩下肉了,但是,他一身祖传的武艺,让哥哥这个想闯荡江湖的浪子,时不时鼻青脸肿一下,还是绰绰有余的。 今天花慕严第无数次逃跑未遂,被倒挂在门口的歪脖子树上。我抱着一个碗大的苹果,坐在离他不远处的鸡窝旁,啃得满脸是水,爹爹拿着马鞭,在他屁股上“咻咻”地打着,就像阿娘晒被子时,打棉被发出的声音。我咧嘴一乐,顾不得哥哥哀嚎的声音,幸灾乐祸,“哥哥你饭都吃到屁股上了吧,这么多肉,打起来像打在棉花上一样。” 爹爹回头瞪了一眼我,我笑得更欢了。一口苹果没嚼碎,卡到嗓子眼里,呛得我眼泪都下来了。 爹爹终于不打了,看来是打得差不多了。他刚刚回屋,倒挂着的哥哥就对我发起狠来,他双脚虽被扎紧了,但是手还是很长的,一巴掌呼过来,打在我的头上,我没站稳,立刻就摔了一个狗啃泥,我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扯着嗓子喊道:“爹,你儿子裤子里垫了棉花。” 爹爹端着茶水出来,不顾哥哥万般阻挠,就把他裤子扒了,又是一顿胖揍。 我听着哥哥的哀嚎,心情大好,立即决定傍晚不帮爹娘打扫旅店了。我要去阿兰若看我的朋友七乐(yue)。七乐是一个小沙弥,他是我十二年来见过最好看的人。真的,没有之一。 肤若凝脂,眼若星辰。不仅如此,他的五官更是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都会从家里偷一点肉给他带去,不是一个鸡腿,就是几片干牛肉,七乐实在是太瘦了,我阿娘说,吃肉才能长肉,我就每次见他都给他带肉。 我一阵小跑,跑到阿兰若的**,那里有个狗洞,我经常钻进去找他。 我原本可以轻车熟路就进了阿兰若,没有想到一不小心踩到谁放得捕猎器,我的一条腿被绳子紧紧地缠着,这时绳子的另一头,忽然发力,我一个趔趄,鸡腿从袖口飞了出去,正砸在来人的脸上。红油在他脸上画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 紧接着,他旁边的一个人大声地笑了起来。 “李炎啊李炎,你不是说这次一定会捉到那只红狐狸吗?我穆茗骁有生之年竟然还能看见你失手一次,哈哈,不错不错。”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叫李炎是吧?还不赶紧给你姑奶奶松绑,小心我打你个满地找牙。” “小丫头片子。”他左手一用力,我腿上的绳子就越来越紧。我和他打了起来,要不是我是个半吊子,他肯定连门牙都不剩了。可惜,我爹教我的时候,我总是吊儿郎当不上进。 他三下五除二,我就躺在了地上,绳子严丝合缝地缠在了我的身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在他不屑一顾地把绳头扔到我身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时,我一个鱼打挺,跳起来,一头撞在他鼻子上,他顿时鼻血横流,场面一度很是解气。 那个自称穆茗骁的一直抱着手臂看我们打斗。看到这时,他笑得花枝招展,流鼻血的男人,气闷得踢了他一脚,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灰溜溜”地走了。当然,这个“灰溜溜”是我自己认为的。事实上他虽然红油和鼻血满脸,但还是阻挡不住浑身散发的阵阵风华。 “厉害,小丫头。”穆茗骁走之前,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天已经快黑了,我一边骂一边解开了身上的绳子。七乐也没有见上,只能回家了。 一路,我总感觉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不禁一阵后怕,想起哥哥平时吓唬我的鬼故事,一溜烟,跑回了家。 自从我回家以后的这几天,我们家的小鸡崽,老是在减少,我哥哥晚上守了几天,终于抓住了这个罪魁祸首,原来是一只红狐狸。 第二章 我们家里开着一个旅店,爹爹和朋友还经营着一个酿酒坊。听哥哥闲扯的时候说,旅店是我们家从我太爷爷就开始做的营生。至于酒坊呢?哥哥一脸娇羞,说是因为娘亲嫁给爹的时候,特别喜欢喝酒,阿爹就跟着一个酿酒师,辛辛苦苦学了三年,终于开了一家酒坊,以此作了聘礼,娶了黎溪最好看的女子。 哥哥说起爹娘的事情,从来都是一脸的陶醉,一脸的向往。 哥哥还说,就是因为阿爹很喜欢阿娘,所以他才叫花慕严,因为阿娘本家姓严。还因为阿娘最喜欢吃花生,所以我就叫花笙。啥?这我就不能忍了。我一脸忿忿不平去找爹娘算账,没想到,没一个人理我。我只好回去继续听哥哥闲扯:你以为只有阿爹很喜欢阿娘?那你就错了。我一边翻白眼一边听他继续吹。他说其实阿爹在年轻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只不过后来娶了全镇最好看的女人,一时懈怠,吃得多了点,一不小心长歪了。阿娘呢,也没有我看到的那么温柔。 哥哥说,就在他五岁的时候,镇上有一个寡妇,天天趁阿娘不注意叫阿爹帮她干活,不是修窗户,就是修桌子。阿爹是个头脑简单又热心善良的人,他从来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再加上,他觉得寡妇一个人生活,也蛮可怜的,总是会去帮忙。整整一个月,阿娘终于忍不住了。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寡妇又来叫阿爹帮她看看,她家的猪三天没有吃饭了,是不是生病了。我阿爹正吃饭呢,放下碗筷就要去。我阿娘一个大力,推翻了桌子,把饭菜油汤全部浇到了寡妇衣服上,一只手就把阿爹的耳朵给揪住,拖到了旅店门口的沙堆上跪下。寡妇看勾引不成要跑,被我阿娘一把扫帚轰出了家门。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哥哥说,当时阿娘拿了一个小木凳放在寡妇家门口,抱着一个茶壶,坐在那里骂了三天三夜,竟然连一句重复的都没有。 从那以后,不光寡妇,就连其他女人看见父亲都要“礼让三分”,正眼都不敢看一下。 也是从那以后,我阿爹再也不敢不听我阿娘的话,私自出门了,每次出门办事都会经过阿娘同意。哥哥还说,也是从那以后,阿爹就吃得越来越多,长得越来越胖,所以导致我从小看到的就是一个丑爹。 话说那个红狐狸到了我家以后,天天就围着我转。我去喂马,它跟着;我去洗衣,它跟着,我去解手,它也在茅坑外蹲着。 后来我也就习惯了。 我给它的脖子上挂了一只银铃铛,它走起路来,总会叮铃作响。它更爱跟着我了。 红狐狸在来我家的第六天,我抱着它去见了我的朋友七乐。 在这个世界上,我喜欢的人,除了爹娘,就是七乐。 “它长得好看吗?”我问。 “比我都好看。”七乐说。 “那我想叫它七乐,可以吗?” “当然啦。你知道的阿笙,你说什么我都愿意的。”七乐总是如此的善解人意。他的眼睛笑起来就像是弯弯的月亮。 “七乐,你的眼睛真好看。就像天上的月亮。” “阿笙,你的眼睛也好看,就像,嗯,就像核桃一样。” “哈哈哈哈。”我们总是坐在后山的大槐树下,很认真地夸着对方,并且,每次都是一样的话。 七乐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会画画,会吹箫,吹筚篥,还会用树叶吹出一首很好听的曲子。我们会认识,也是因为有一天我和哥哥上后山采蘑菇,他就坐在那棵大槐树下吹叶子,起初,他根本就不理我。自顾自地吹他的音乐,就像我不存在一样。结果,我锲而不舍缠了他半年,他终于和我成了朋友。 我除了隔几天去寺院看他,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每年的正月初三,我们总是会坐在大槐树下吃叫花鸡。这个传统,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反正我们认识到现在,每年都是这样的。 我也总会在每年的正月初三,从娘亲喂的鸡里偷一只最大的,再往袖子里塞点调料,在天还蒙蒙亮就出门找七乐。 有些习惯形成以后就很难再改掉。就像现在。正月初三,我偷了一只很大很大的鸡,比往年的都大,调料也塞得比往年还多,等我吭哧吭哧爬上山的时候,七乐还没有来。 我从黎明等到天黑,七乐都没有来。那只鸡被我紧紧抓在手里抓了一天,鸡毛掉了一地。我的身上,头发上,都是鸡毛。我不相信七乐是这样会爽约的人。我就一直等,一直等......深夜,爹娘带着一大帮人举着火把,把我和那只倒霉的鸡,提溜回家。 回家以后,我第一次被阿爹罚跪在门口的沙堆上。我记得那天我一口饭都没有吃,一滴水都没有喝,一句话也没有说。 七乐真的是我第一个那么喜欢的人。 我从后山上回来以后,阿娘说我突然间长大了。 因为我总是抱着我的小狐狸坐在歪脖子树下发呆。话也少了很多。 如果不是他突然住进我家旅店,我肯定要这样子颓废好久。 “阿笙,阿笙!”一天哥哥从门外一路叫着进来。 “你叫魂呢吧你。” “毛丫头,还敢嫌弃你哥。”他大力地打了一下我的头。一脸神神秘秘“门外来了一个很俊俏的男人。说是要和爹爹一起合开酒坊呢。” “爹不是有朋友一起开吗?”我没搭理,继续给小狐狸洗澡。 “你到底是不是这个家里的人,昨天爹不是说了吗,那个朋友突然想要考取功名,不和爹合作了,爹把房子抵押出去,才把酒坊给保住了。” “啥?房子抵押啦?” “花笙,你真不是这个家里的人。”哥哥一脸嫌弃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我赶紧放下狐狸,擦擦手跟了出去。 原来是他。 “哥,你是不是眼睛瞎啊?” “阿笙啊,去给这个哥哥沏茶。”爹说。 “噢”我吐了个舌头给他。他装作没看见。 等我沏了一壶很咸很咸的茶后,他竟然把第一杯端给了我爹。 就在我爹要伸手接的时候,我一把抢过来,“我突然好渴,我先喝吧,阿爹。” “那好吧。” 等我刚刚闭着气喝完这放了三把盐巴的茶,那个叫李炎的又把茶递给我爹。 娘的个鸡大腿。 一壶咸茶都让我喝完了。 ......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让这个叫李炎的好看。管他长得好看不好看。 第三章 李炎和穆茗骁住进了我家旅店。我则成了帮他们跑腿的奴婢。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李炎。穆茗骁还是很识趣的一个人。什么都会亲力亲为,而且对我说话也温声细语。 自从李炎肯出钱把我们家抵押的房子赎回来以后,我爹娘就待他和亲生儿子一样,不,比亲生儿子更甚。花慕严都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们总是对他很尊敬,事实上,他比我哥哥大一个月。今年正好十八。我瞧不上爹娘的态度,加上心直口快,就问爹娘。为啥这么看重这个李炎? 我爹一边抹嘴上扫帚一样粗的胡子,一边说:有本事,你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靠自己开几家酒楼,建一个“福满楼”啊! 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叫李炎的果真是个人才。要是跟我没有仇的话肯定得抱他大腿,以后好吃香的喝辣的,只不过,我把他惹毛了,他应该不会那么轻易让我抱大腿的吧。 不过,话说“福满楼”是个什么鬼?我一直都不清楚。会不会有很多好吃的?哥哥说,福满楼可能是个喝花酒的地方。他说起花酒的时候,一脸向往。我没有喝过花酒,我想去看看。 我阿娘是这个镇上厨艺最好的女人。这一点,你看我爹的体型就可以知道了。 自从李炎和穆茗骁来黎溪不住我家旅店在外面住的时候。他们就天天预订早饭午饭晚饭。 而我呢?就得天天提个篮子给他们送饭。 “花笙你终于来了!我都快要饿死了。”我还在院门外,就听到穆茗骁鬼叫。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七乐整天屁颠屁颠跟着你,恨不得把铃铛给摇烂,整个黎溪的人应该都知道你到哪儿了。” “哈哈哈”我把菜放下来。 去逗弄七乐,小家伙舔我的手掌心表示亲昵。 李炎一脸嫌弃。 “七乐很干净的,我天天给它洗澡呢。” 他又是一白眼。分明在说:我在嫌弃你, “有本事你别吃啊。” “饭送来了,你可以走了。” “哼,谁稀罕和你待在一块。简直是浪费生命。” 穆茗骁夹起一个红烧肉丢给七乐,七乐完美的接住了。“我说你们是不是八字不合啊,怎么一见面就吵。” 李炎没说话,拿起了碗筷。 事实上,李炎确实对别人都挺好的,就连七乐,他都很喜欢。 娘个鸡大腿!我这么美丽善良活泼可爱的姑娘,他怎么老是嫌弃我。 这让我怎么好意思抱大腿? “花笙啊,等会我和李炎要去打猎,你去不去?”我还没回答,穆茗骁又说,“算了,女孩子家家的还是待在家里做女红吧。” 我正要反对,没等我开口,李炎却说:“你看她,哪里像个女孩子?还女红,你信不信,她连针线都没摸过?” “哼,少看不起人。我哪里不像女孩子了?谁没摸过针线?”话越说到后面我声音越小。我确实不会做女红,小时候娘亲逼我学,我把指头扎烂,才把一只鸳鸯绣好。兴致勃勃地拿给他们看,爹爹笑着说,我的麻雀绣的好丑。哥哥说,我的五彩小鸡绣的很好看。只有我阿娘老实告诉我,以后,还是好好去跟你爹练武吧。 所以...... “带上我吧。”扯着穆茗骁的袖子。 穆茗骁给我一个让我问李炎的眼神。 我揪着袖子不说话。这个小气鬼,怎么可能让我去。 “走吧。” 我没想到李炎这么快就同意我去。 “哈哈哈,那我们打个赌吧。”我说,“谁第一个打到猎物,其余的两个就要满足他一个愿望。” “好。” “好。” 那天我用毯子包着七乐,把它放在背上。我骑着李炎给我的马,七乐乖乖地用爪子抓着我的衣服。铃铛在风里放肆地欢笑。 穆茗骁和李炎看着我一直笑。 这一笑,我感觉自己可神气了。骑着马,嗖嗖就进了后山。这一带,我很熟,我知道哪里兔子多,哪里山鸡多,哪里山猪多...... 可能是带着七乐,我的运气变得特别好。我先后遇到一只兔子一只山鸡。可惜的是,我学艺不精,箭箭跑偏,就在马背上的箭快用完的时候,我看见了一只五颜六色的锦鸡。它的尾巴真的是太好看了。我一箭射过去,它不见了。等我下马去寻的时候,才发现被我射中了。 “啊!李炎,穆茗骁!我赢了,我赢了!哈哈哈哈!” 我提着锦鸡的尾巴,不顾它扑腾扑腾挣扎,一路向他们跑去。一边跑,一边笑。 等我快要跑到他们跟前的时候,突然被一根树桩子一绊,狠狠地摔了一跤。我飞快爬起,咧着嘴笑,向他们炫耀,要奖励。 “说吧,要什么?” 我看着李炎,神气地指着他说:“我要去看看你的福满楼。” “你一个小孩子去什么福满楼?” “你要耍赖吗?” 李炎给了我一个白眼,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他在笑呢? 他很无语地说“好。晚上带你去看看。” “说吧,要什么?”穆茗骁看着我,像一个长者看小孩子一样慈祥。事实上,我还是喜欢李炎看我的眼神,虽然他总是嫌弃我,但是,他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孩子。 “我晚上告诉你。” 后来,我只记得。那天,李炎一直很开心,我从来没见他怎么笑过。他的牙齿真的很白,笑起来也是真的很好看,就快和我心里最好看的七乐一样了。 七乐。 我已经半年没有见过七乐了。 那天傍晚,我们带着小狐狸七乐,坐在后山最高的地方,生了一堆火。把打来的兔子,山鸡都烤了。 我们坐的地方,恰好可以看见那个大槐树,看见那个我和七乐常常坐的地方。我吃着烤兔子,看着那些我们用来坐的白石头,突然心里有一点点难受。 也许,有的人就是用来怀念的吧。 后来。 李炎带我去看了“福满楼”。 原来,福满楼,就是李炎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的一个家。那里有没有家的孤儿,有残疾有缺憾的流浪者,还有免费为他们服务的善良的人。 李炎带我走进那里的时候,他们都向我微笑打招呼。 那个晚上,我和他们坐在院子里。正值夏末,萤火虫在院里的桂花边徘徊,悠悠的花香,伴着夏虫的低鸣,我们谈着自己觉得很快乐的事情。那一刻,我真的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叫做“福满楼”的地方。 三三是个断臂的女孩,她和我差不多大,很温婉,很喜欢笑,她还会口技,她能用嘴模仿鸟叫,模仿很多人说话的声音,模仿雨声......后来,我才知道,她在三岁的时候,就被父亲卖给人贩子了,是李炎把她救下来的。 坤叔是个大夫,他家在黎溪城外山脚下,有一次,下暴雨,山洪暴发了。他一家人都被埋在了稀软的黄泥里,恰好那天,他去另一个村子给人家看病,躲过一劫。那场天灾,带走了他的父母,妻子和他两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儿子。他一夜白头,自此开始流浪,帮人开药方,后来遇见了李炎,进了福满楼。 还有很多很多人...... 后来,我就常常来这里帮忙做事。不过大多都是帮倒忙。不过那里的人都很善良,他们从来不会对你凶,你做错事情也会笑着教你该怎么做。 其实,那天,我还向穆茗骁提了要求。 我无意间知道穆茗骁其实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他几乎包揽了黎溪整个驿站,信息渠道特别广泛。 “我想知道七乐去哪里了。” 三天以后。 他告诉我:七乐去了长安。 第四章 爹娘总是说,我自从跟着李炎混,身上的流氓气息不见了。 难怪我哥总是质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哪里会有父母这么说自己的女儿的。 我不就是时不时给镇子上卖茶叶蛋的张大娘锅里撒点小石子,给王家豆腐坊的豆腐里放点毛毛虫吗?其实他们不知道,张大娘总是不洗鸡蛋就煮,还老是占那些自己一个人买茶叶蛋吃的孩子的便宜,王家的豆腐其实真的特别脏,我曾经把毽子踢到他家去了,去捡的时候,看见他们的豆腐上坐着两个老鼠,吱吱吱地商量着啃豆腐呢。他们熟视无睹,最后还把它们都卖了出去。 恶人总有恶人磨嘛。嘿嘿。 我还是每天带着七乐给他们两个送饭。 很多年以后,我想起我的十二岁,总是伴着七乐清脆的铃铛声,阿娘做的饭菜香,还有我哼着的不知名的歌曲一起穿过黎溪那些长满青苔的大街小巷。 秋天来了,李炎总是不出门,整天在屋内不是拨算盘就是练字。 坤叔这几天总是在熬夜,福满楼里整天弥漫着中药的味道。 “坤叔,这是谁的药?” “公子的。公子有寒疾,每到秋冬就会复发。” “哈哈哈,李炎那么壮的人,竟然是个药罐子?哈哈。” “谁是药罐子?” 我咂咂嘴。真是的,每次背后说他,他都能听到。 “你不是每天宅在屋里不出来吗?今天怎么会来福满楼啊?” 李炎回我一记白眼。温和地谢过坤叔,然后端着药准备进门。 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明白,为啥他每次对别人都特别好,就对我一副我吃了他家馒头一样的表情。我这么可爱善良又美丽的。呃呃。 坤叔每次看见我们斗嘴都会笑,他一笑,整张脸的皱纹都好像在笑,我真的越来越喜欢他了。 “坤叔啊,我想求您一件事情。” “小丫头,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什么坏主意?坤叔啊!您能不能教我学医啊?” “哈哈哈,你还学医,你要是学医肯定治死的比救活的多。” “李炎,你会不会说话?”我一脚踢过去,他飞快地躲了过去,我趁势又飞起一脚,他掀了下衣角,一下子站在房檐上。 “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和我动手?” “会轻功了不起啊?要是我好好和我爹学的话,肯定打你个满地找牙!”我总是喜欢放狠话,这一点,让我在后来吃了不少亏。 “你倒是好好学啊?”李炎站在房檐上,白色的衣袂在风里翻飞,风里传来一股淡淡的绿茶味。 我气得捞起石子砸他,他也总是躲,我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忿忿地回家。 阿爹正在马厩里给枣红色的大马洗澡,一股子臭味扑鼻而来。 我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围栏上。 “阿爹,你教我轻功吧。” “和谁打架了?” “没。” “那为啥要学轻功?” “逃命啊。” “那你去找你哥,让他教你。” “他?他不行啊。” “丑八怪,说谁不行?” 今天是怎么回事,老是背后说人被抓住。 “慕严啊,你教教你妹妹。” “我才不教她。”花慕严拿着一个鸡腿吃,不屑地瞪了我一眼。 我跑过去抢鸡腿,平日里我几把就抢到了。 今天怎么也追不上。 后来,花慕严让我目瞪口呆了一下午。就在我跟着李炎混的这半年,我那个天呀,花慕严竟然能飞得这么高了,而且这么长时间也不落地。 后来他偷偷告诉我独门秘方,就是每天都得倒挂在歪脖子树上。他还告诉我,我只要多挂几天就可以学会轻功了。 我被他挂在树上,头晕眼花,脑袋涨得要炸掉了,第二天,胳膊和手指头肿了一大圈,连眼睛都肿了。 “花慕严!!!” “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天,我一脸憔悴地去给他们送饭,路过福满楼的时候,坤叔让我给李炎顺便把药带过去。 “丫头,你脸怎么肿了?” “我被花慕严挂在院里挂了半晚上。”七乐跟着我,听我说话时,发出“吱吱吱”的声音,我可以理解成它也在笑我吗? “跟我进屋。” 坤叔拿着针,在我脑袋上扎了两下,他才放好针,我就感觉手不涨了,脸也不涨了。 “哈哈,坤叔你简直太神奇了。你教我学医吧。”我拉着坤叔的袖子使劲晃。 “丫头,学医可是个长久的活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事实上,我当时确实觉得坤叔很神奇,医术也很高明。当时我对什么都有兴趣,又都对什么都只是图个兴趣。 但是坤叔这个和善的老人,还是答应了教我。 我跟着他认草药,看药方,钻研医书。 后来,我治好了娘亲每到冬天就手脚冰冷的毛病,治好了阿爹常年嗓子不爽利,老清嗓子的毛病。其实我最想治的还是花慕严那个坏家伙,老是欺负我的坏毛病。 重阳节马上就要到了,听三三说,李炎好像要和穆茗骁去长安。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两个人真的来头不小,他们的生意竟然都做到那里去了。 我软磨硬泡他们都不带我去。 气死。 那天他们走得时候,雨下的很大。黎溪城内全部都是泥水。真是气死姑奶奶我了,竟然为了撇下我,天还没亮就走了。 我戴着蓑衣,戴着斗笠,抱着我的小狐狸。一直跟着他们。 他们一共有两个马车,八个侍从。因为路太难走,走得很慢。我一直走到城外才开始喊他们。 李炎第一个反应过来。 他几步跃下马车,就开始吼我。 “你怎么这么不省心?跟你说了,此去山高路远,路途艰险。你一个女孩子,我们这些大老爷们,谁照顾你?” 我依稀记得,这是李炎第一次和我说这么长的话。我就静静地盯着他,也没有说话。 “来人,把花笙给我送回去。” “我不回去。不回去。” 转眼,两个彪形大汉就下马抓我,我一手抱着小狐狸七乐,一手栽进烂泥里,滚了一身泥。 “我不回去。” “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省点心?” “我要跟你去闯荡江湖!” 蓦然,静寂。 很多年后,我想起这一幕都会忍俊不禁。一个十二岁的黄毛丫头,在泥里打着滚儿,跟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说,要跟他去闯荡江湖。 最后,我还是没有去。被我爹揪着耳朵的就提溜回家了。 第五章 后来,我四年没有再见过李炎,穆茗骁。我总是想去长安,想见七乐。 这个想法在我给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说了很多遍以后,他开始发奋苦读,励志金榜题名后要在长安给我买一个院子。 我听了以后,笑得鼻涕眼泪横流。 终于,在失败了三次之后,我哥花慕严还是失败了。但是他确实给我在长安买了一个院子。 当他写信回来,让爹娘带着我去长安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想到他在长安城开起了花楼,那时候,我已经逛了几回花楼,知道花楼是什么了。但是他把花楼起名叫“福满楼”是几个意思? 彼时,我已经和坤叔学了四年医术,一般的疑难杂症还是可以应付的。 当花慕严从长安派人来接我们的时候,我爹趾高气扬,财大气粗地告诉黎溪的人,花慕严中了头名状元。 可笑的是,他们都信了。一个个眼红不已。 耗时半年,我们一家人终于到了长安。刚到长安那天,正值正月十四,长安城里热闹非凡。 我抱着小狐狸,不顾花慕严劝告就混进了长安的人海里。 “七乐!我终于来到长安了。”我在心里默默念道。 长安城里真他娘的繁华,和黎溪比,哎呀,简直是不能比。 我记得有个酸不溜秋的诗人曾经说过:当你在寂寞的时候想一个人,这不算什么,但是,当你在热闹的时候,还想他,这就算什么了。 我真的很喜欢七乐。 这么多年,我还是喜欢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和尚。 也是长大后,我才知道,和尚是不能娶媳妇的。娘的。不管他,反正我来长安就是为了找七乐的。 正月十五,长安城里人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猜灯谜的,放花灯的,卖艺的,耍猴的...... 我在小贩那里买了一个老虎面具,戴着它刚把花灯放在河池里,结果突然掠过一个黑影,从河面飞了过来,把好几个花灯弄进水里。 “你武功很好嘛?炫耀轻功你可以去别处,干嘛踩坏我的花灯?” 我手叉腰,拦住他。 他一个箭步就猛踢过来。 幸好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菜鸟了。不然这一脚肯定要疼好几天。 我抽出腰间的鞭子,一顿狂甩。竟把他吓走了。 围观的人都拍手叫好。 我嘿嘿一笑:“小意思,小意思。” 然后留给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 等离开了人群,我才想起来,娘的,还戴着面具呢。哼。我正准备把面具摘下来,回到那里,一回头,发现那个黑衣人就站在我身后。 “嗬!”吓人。 “花笙?”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穆茗骁。 “哈哈哈,没想到是你啊。你干嘛穿成这样?” “我在追小偷。” “长安城真乱。”我吸吸鼻子。 “你怎么来长安了?” 我不好意思说是因为哥哥把花楼开到长安了,就说:“我是来找七乐的。” “不错不错。早点回家。” 他摸摸我的头走了。穆茗骁最爱摸我的头,起初我是很反抗的,后来我都习惯了。 我在长安城晃荡了半个月,再也没有见过穆茗骁,更别说找七乐了。我连李炎都没有见过。 长安城真他娘的大。 第六章 有天饭后,我晃荡着进了一个茶楼,茶楼里有人在讲书。 我要了一碟花生,一盘瓜子,一壶酒。坐在二楼最高处纵观全场。 送东西的小二有点愣愣的。长得也有点木讷。楼下一个肥头大耳的客人,嫌弃他慢手慢脚,开始大声嚷嚷:“这么傻在家待着好了,出来干什么活啊?笨死了!” 小二没有说话,依旧不卑不亢地往桌上放东西。这时,那个肥头大耳的客人抡起了巴掌。“滚远点,傻子!” 我拿着花生瞄准他的手打了过去,“哎,跑偏了。”这时,花生准确地打在他的脑壳上,发出“噔”的声音。这时,智力有点障碍的小二被老板拉了过去。 “哎呦!哪个孙子打得爷?站出来?” “你他娘的才是孙子呢!”我站起来对着他吐了个舌。 “总有一些傻子不知道尊重别人。” 这厢那个家伙已经和他的朋友从楼梯上跑了上来。 “孙子,你给我站住!” “老娘为啥听你的。你说站住就站住?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我等着他们四个爬上楼了,抓着楼梯上的红带子,“唰”一下落在地上,从袖口把银子掏出来,放到柜台上,又朝他扔了几个花生,我看见准确无误地砸到他了,就拍拍屁股走了。 我都快跑出茶楼了,突然感觉到一个人在看我。我回头的时候,看见他穿着月白的长袍,他和那些看热闹的人不一样。不过,他的眼眸我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当时捉弄了人,急着离开。要不是一定要仔细看看,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要知道我平日最爱看的就是美男了。 当我大摇大摆回到福满楼后院的时候,发现爹娘用黄鼠狼看鸡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我吓得抱住自己:“干嘛这么看着我?” “咳咳,你又去哪里野了?”我爹清清嗓子,假装正经道。 “我去隔壁药材店帮忙了。”我扯起谎来,我自己都怕。 “阿笙啊,是这样啊,你也年纪不小了,该成婚了。你看我们黎溪好多和你一样大的姑娘都嫁人了,孩子都有你一半高了。你毕竟也长得不好看,也没有什么才艺,再等等,老了就没有人要了。” “噗!”我一口茶水吐了出来。顾不得怜惜我哥据说是皇上才能喝到的上好龙井,我大声道:“我的娘呀!你昧着良心说话,晚上不会做噩梦吗?我哪里不好看?我哪里没有才艺?” “你那三脚猫的功夫算才艺?”我还没有张嘴争辩,我爹接着又说:“你再别提你的医术了,你去年给人家张大娘开药,人家小小的伤风没治好,倒是给人家把痢疾给治出来了。大半个月像是住进茅坑里了一样。阿笙呐,你这样让阿爹很是担心呢。” “我。”我还能说什么?“那你准备把我嫁给谁?” “你哥替你看好了,朱雀街三号有个叫熊旦的,是个卖烧饼的,现在长安城里已经有三个分店了。此人虽然丑是丑了点,但是憨厚老实,很有商业头脑。而且二十八了还没有娶妻,你去以后是正妻,他说对你很是满意,你要是嫁过去,绝对不纳妾,财产全部交由你管。”我阿娘像倒豆子一样说完。 “花慕严哪去了?” “花慕严,你给我出来!” “阿笙,你再考虑考虑,这个人我们一致觉得很好。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 “那个啥蛋都二十八了还没有成亲,他是不是有问题啊,我一个花季少女,温柔善良可爱美丽大方,为啥要嫁给一个快三十了还没有妻子的老男人?一定是花慕严在外面欠下了赌债,要拿我换钱!哼,你们告诉他,没门。我的婚姻大事,我自己做决定。” “娘的,反了你了。”我爹竟然和我对着来了。 我一肚子委屈:“我还是不是你的贴心小棉袄了?” “闺女,你啥时候贴过心?” “额。” “反正我除了七乐,谁都不嫁。” “七乐到底是谁啊,让你念念不忘这么多年。喂个狐狸叫七乐,养的马叫七乐,种个水仙花叫七乐,唯一会吹的筚篥叫七乐......”阿娘还在说。 我捂着耳朵出了门。 径直走到马厩里,牵出了七乐。 我阿娘说得不错,我的所有物品都叫七乐。不仅我的狐狸叫七乐,我两岁的枣红马儿叫七乐,我的房间唯一一盆水仙花叫七乐,筚篥叫七乐,我的桐油灯也叫七乐,阿娘喂的一群鸡里最好看的那只也叫七乐,我们家那两只鸽子都叫七乐......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已经忘了七乐长什么样了,我怕随着时间过去,我连他的名字也忘了,所以,我身边所有好看的,我喜欢的东西我都叫它七乐。 我甚至都想过,如果我二十岁还没有找到七乐,我嫁人生的孩子也叫七乐。 不过有时候我一想,这个想法有点诡异,我竟然做了喜欢的人的娘。所以我还在犹豫,要不要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七乐。 “驾!驾!”我大声喊着,让七乐走,马儿和我一样激动,“噔噔噔”就上了长安朱雀街。 可能是马儿与我感情笃深,能体会到我此刻的心情。在朱雀街上吓坏了一堆人。 “疯子!骑这么快要去死啊!” “赶着去投胎啊!” “......” 我听到有人骂我,我这个人除了长得好看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我从来不介意别人骂我。当然,这是在我知道自己错了的前提下。 “嘭”的一声。 我就撞上了一个华丽的轿子。 娘的鸡大腿。 “大胆刁民,冲撞了我家夫人还不下马?” “不好意思。”我抱抱拳,跃下马。整个动作风流潇洒,一气呵成。 我这个人还有一个优点就是能屈能伸。 “拿下!” “我都道歉了,你还要怎样?” 我抽出鞭子,准备打一场架活动活动筋骨。 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我本来准备逃掉的,但是一想太没有面子了,人在江湖漂,还是得有点面子的。 “唰!唰!唰!”周围一群穿着盔甲的大兵,都把剑拔了出来。 哇 “兄弟?来真的啊?” 我顾不得废话,开始甩起鞭子来。 自从我离开黎溪,我的鞭子都快要废了,要是再不使使,真的成腰带了。 就在我成功地撂倒了几个大兵以后,看热闹的人群,突然留出了一条路。 又一辆香车宝马停在我们面前。 打斗默契地停下了。 “王夫人,给我家公子一个面子,放过这个姑娘吧。” 良久。 车里的丫鬟出来传话,让我走。 “谢了!下次请你喝酒啊!”我对着后来的那个马车抱拳道。 我跳上马说:“七乐,走!” 马儿听话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我又来到了长安河池的小船上。 我刚到这里的第三天,发现的一个地方。 这里有很多很多只小船,有很多卖身的和不卖身的姑娘。 我不歧视任何职业,我交朋友也不看这些。 我很喜欢来这里听一个姑娘弹琴,她总是戴着一个面纱,从不与人多话。如果不是她回答问题时,寥寥数语,我肯定以为她不会说话。 “来了?”她问我。 “嗯。” “船舱有酒。” “连你也看出我心情不好了?” 她没有回答。 “听什么?” “和前天一样。” 第七章 她是穆欣。是我在长安第一个朋友。 和她在一起,总是我喋喋不休,她话少。但是知冷暖。 我从来没有问过,她卖身与否。她从来没有问过我姓甚名谁。她会给我留酒,下雨会给我拿伞,没吃饭会给我最好吃的桂花糕。我说我做的亏心事她不会骂我,我听歌不给银子,她也不要,我对她说七乐,她会陪我喝酒。 今天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的琴声婉转悠扬。曲罢,她说“这叫高山流水。” 我们一起坐在船舱里喝酒。 我脱掉鞋袜,把脚伸到冷冷的水里,搅水。远处的船上灯影重叠,琴声流泻。 “什么时候,你也给我讲讲你的故事。” 相识快两个月,她终于把面纱揭了下来。 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脸上有一个刀疤。要是没有那个刀疤,她真的特别美,比七乐还美。我总是随时随地都能想到七乐。 “这就是我的故事。”她喝了一口酒。晶莹的眼睛望着我。风吹动着她的头发,她对我笑了一下,笑容美得,让我有一种:“要是我是个男人我一定娶她”的感觉。 “你逛过花楼吗?” “花楼?”她一脸茫然。 于是我带上她,我们穿着男人的衣服,逛了几圈花楼。当然不是花慕严的福满楼。那里的女人,俗的连我都看不上,怪不得现在生意惨淡。 “这个花楼据我观察是全长安最高档的花楼,虽然它摆脱不了花楼的本质。但是这里不仅有姑娘,还有小官呐。” “小官是啥?” “哎,小官就......”我正准备给她讲讲。 “穆欣?”一个男人突然大声叫道。 “穆茗骁?”我一脸吃惊。 当然他旁边可不就是李炎吗? “哈哈,两位也来逛花楼啊?” “跟我回去!”穆茗骁叫道。穆欣不管,被他拽着胳膊带了出去。 “花笙,你等着,我晚点再和你算账。”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怕你啊!” 原来是兄妹啊,世界真小。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一起逛个花楼!”我道。 李炎给了我一个白眼。他越发的高大了,眉眼勾魂动魄,简直一个冰山美男,我发现我看痴了。 “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知羞,来这种地方。” “凭什么男的能来,女的就不能来。” “迟早嫁不出去。” “关你屁事。” 李炎走了,又停下来“少带着穆欣来这种地方。人家可是个好姑娘。” “屁事多啊,跟你有毛关系。” “这可是你说的。” “娘的,就当老子不认识你。” “好。” 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爱说狠话。这个缺点,真的让我吃了蛮多的苦。 我刚刚说了不认识李炎的第二天。我在上完茅房后还没有来得及洗手就被人用石头打晕,装进了袋子里。 娘的鸡大腿。 能不能让我洗个手先。 我是被人用冷水泼醒的。 入目,是一个画着精致妆容,头上的发簪多得要砸死人的女人。 她端坐在椅子上,拿着一杯茶,悠哉悠哉地喝着。 “这位美人,你抓我来这儿干嘛?” “大胆奴婢,这是我家侧妃娘娘。岂容你轻薄?” “哦!我明白了,你就是那天那个夫人吧!” 我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几个侍卫就站在那个侧妃的前面。 “我说这位美人,我都道歉了,你还要怎样?” “说,你和李成美是什么关系?” “李成美又是什么鬼?” 这时,我听见外面有人喊“颍王殿下!” 门,“哗”一下开了。 “臣妾给殿下请安!” 那个女人以风一样的速度飘了过去,黏在了所谓颍王的身上。 我没有见过权贵,没有见过王爷,我不知道该干嘛。 我眼神一瞟。 “哎呀,我的娘,这不是李炎嘛?” 你好好的商人不做你做啥王爷,不对,不 对,你好好的王爷不做,你做啥商人? “大胆,见到王爷还不下跪?” 李炎这厮没有说话,一副油盐不进的表情,等着我下跪呢。 “大家都这么熟了,不跪了吧。” “我可不敢认识你。” 我抱着手臂,誓死不跪。我料定,李炎绝对不会动我的。 结果几个彪形大汉就这么把我推到地上。 “好了,现在大家熟了,你起来说话。” 我握着拳头,在心里问候了李炎的祖宗十八代。我后来一想,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后背止不住一阵冷风。 “王爷,这个女人那天在朱雀街冲撞了我,把你上次生辰给我送的那个玉簪都摔碎了。”这女人真的是水做的。说哭,眼泪就砸下来了。 我在心里算着,她掉几颗眼泪就把脸上的胭脂冲散了,结果她才掉了半颗眼泪,李炎就心疼的不行,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拍背,安慰道:“聆韵不哭,你要是喜欢,本王再送你一个。” “来人,把这个不懂规矩的丫头扔进柴房。” “重色亲友。” 几个彪形大汉又来抓我“哎哎哎!能不能洗个手先?蹲完茅坑没洗手。” “嗤”几个婢女被我逗笑了。那个李炎怀里的女人也笑了。 我这个人有个怪癖,就是忍受不了脏,我一天要洗很多次脸,很多次手。要是哪天手脏了,我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李炎看见美人笑了,准了:“带她去洗手。” 半夜,柴房里的老鼠在我头顶上跑来跑去,蛐蛐叫个不停。蚊子更是把我咬得快熟了。 我还没有吃饭,我已经记不清在心里把李炎的祖宗问候了多少遍了。 “没人性的东西。” “老子就当当年给猪送饭了。” “再不把姑奶奶放了,我就一把火烧了你家柴房。” “哐哐哐”守门的人嫌我吵,用脚踢了几下门。 我还是想不通,李炎这厮竟然为了一个女人,一点点情分都不讲。 还有,李炎的眼光也太另类了吧,竟然喜欢这种女人。简直比福满楼的老鸨还做作。 这时,我看见一个老鼠从一堆柴禾里钻了出去,我飞快地用手一扒拉,结果柴房的角角里,有一个狗洞。 我飞快地估计了一下自己的腰围,喜上眉梢,准备从这里逃出去。逃出去再一把火烧了这里。 事实证明,盲目自信,是不可取的。我半个身子卡在狗洞里,卡得有点紧,巡夜的人敲着锣,声音忽远忽近,我又急又热,出了一身冷汗。 这时,从远处来了一只白色的大狗,它蹦跳着过来,就对着我的脸一顿狂舔,我的两只手还卡在里面,脸上狗的口水,糊了一脸。我恶心地不住地呕,它还在舔。连我的嘴巴也不放过。在一阵急忙挣扎中,我终于从狗洞里滚了出来,结果一不小心就滚到人的脚面上。 “李炎?” “狗洞可还适合?” “你不要欺人太甚!” “欺人了又怎么样?” 这是我见过李炎最贱的一面。可能是他的脸太好看了,让我的怒火烧起来不是很有力。我是不会承认我是怕他王爷的身份的。 “来人,带花笙去洗漱。” 我无比梦幻地在所谓王爷家洗了个澡,洗完以后,他吩咐人给我做了一桌子好菜。 “这是干吗?打一顿给一个甜枣吗?”我气愤地咽了咽口水,“今天你打死我,我都不会吃的。” “我知道七乐的消息。” “什么?”我一把抓住他的袖子,“你说真的?” “现在可以吃饭了吗?” 我点头如捣蒜,“可以可以。”我说过了,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屈能伸。 等我吃完一手抱着肚子,一手剔牙的时候,李炎悠哉地告诉我:这是他吃剩下的。 我再次在心里礼貌地问候了他的十九代祖宗。 第八章 “和我成亲,做我侧妃,三个月以后我让你见你想见的人,然后给你自由。” “和你成亲?” “做你侧妃?” “你脑子被驴踢了吧!” “你到底是贪图我的财,还是我的色?” 我一连串冒出几个问句,李炎正襟危坐,连眉都没有抬一下。 “贪图?你脑子被驴踢了吧?你不答应可以,出门右拐。” 说着这厮打了个呵欠,做出要睡觉的样子。“本王累了,簌月,送客!” “喂喂,我说不同意了吗?” “那好,明天是个好日子,你回去准备嫁妆,明天就搬过来。” “我那个天,你急毛啊?” “不同意你可以走了。” 我只能对着他的背影干挥拳头,谁让人家捏着我的软肋呢。 人一旦有了软肋,就懦弱的不行。 而七乐,就是我的软肋。 我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成了李炎的侧妃。我不知道李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一想,他一个王爷,要钱有钱,要美女,手一伸,****的美女就会主动投怀送抱,我除了长得好看温柔美丽可爱,就会闯祸,他到底有啥可图的。我爹娘也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难道?他想霸占我哥的福满楼?不会吧?花慕严那眼光,福满楼也离倒闭不远了。我左思右想,右思左想,还是想不出他到底图个啥。所以,莫名奇妙成了李炎的侧妃,我不是很在乎,虽然我三个月以后,我就会成为一个还没有成亲就被休了的女人,但是只要能找到七乐,我做什么都愿意。那时候,我没有想过,我具体找到七乐要干什么,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执念。我不怨他当年的不告而别。我只是很想见他。 没有婚礼,没有拜天地,甚至连嫁衣都没有,我就住进了颍王府。 我给爹娘的借口是,我在李炎家做大夫。爹娘听说我又和李炎混在一起,开心地几天都合不拢嘴。 “就是嘛,这才像个样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别一天不务正业,到处闲逛。”老人家就是好骗,估计他们要是知道他们眼里的有为青年是当朝王爷,他们一定会吓得头发都竖起来吧。 “不过,你的医术,你确定可以给人看病?别把聋子治成哑巴了。” 爹娘啰里啰嗦地说了一大堆。 我跟李炎说好的,虽然我不知道他让我做侧妃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他会给我绝对的自由,我还是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三个月以后,我就可以见到七乐了。我一想,就很开心。 我的生活还是那样,不过多了一个帮手。簌月不仅长得婷婷动人,武功更是甩我几条街。 我有了她罩着,闯祸闯得更加肆无忌惮。 还有,自从我实现了十二岁抱李炎大腿的梦想后,生活果真是有滋有味,潇洒的不要不要的。 隔几天,李炎就会收到长安城内各处要账的单子,不是某花楼的账单,就是某赌场的账单,或者就是打了人医药费的账单...... 一个月过去了,李炎实在被那些以各种借口要账的人惹烦了,竟然吩咐账房不给我银子了。 而且更可恨的是,他还不让我出府。 这可由不得他。 当然,这是在他把守在门前的那些大兵撤走的前提下。 有了这些士兵,我只好在半夜出去。因为在晚上的时候,他们会有一个换班的时期。我就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偷偷溜出去。 当然还有簌月。 她真的太讲义气了,不顾李炎的惩罚,处处宠着我。要是花慕严稍微成器那么一丢丢,让她做我的嫂子我倒是很乐意的。 我刚刚发现长安城里有一个很大的赌场,就拽着簌月进去见见世面。 簌月一脸害怕。 “这不是侧妃该来的地方,王爷知道了肯定要重罚簌月的。我们不要进去了。” “没事没事,他现在肯定还在睡觉呢,我们就进去小赌一把。” “就一把。”簌月一副苦瓜脸。 “就一把。” “小兄弟,还赌不赌了,下注了?”对面一个很好看的小哥哥,微眯着眼睛,邪笑着问我。 簌月扯着我的袖子说:公子,该回家了。都输了七把了。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格外喜欢看美人。不管男的女的。在我眼里,世上的人就分两种:一种是好看的,一种是不好看的。对于前者,我总是格外喜欢又格外宽容,对于后者,我总是懒得看他们一眼。 虽然捂着良心说句实话,我自己就处于两者之间。可我还是喜欢美人啊。 “赌!” “公子!公子!”簌月还在苦心劝我。 “那就下注吧!” 我左摸右摸,从腰间摸出一块玉。“啪”就摔在桌上。 这是李炎成婚当日给我的。他很冷漠地砸过来,“拿着这玉,你就是本王的侧妃了,婚约虽然是假的,但是本王还是希望你谨言慎行,不要给本王脸上摸黑。要是你让本王蒙羞,本王一定重重罚你。”当时我被他一口一个“本王”听烦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啦。” “公子使不得啊,这是侧妃的印章啊!万万不能拿它下注啊!这可是杀头的重罪啊!” “啥?你咋不早说啊?”我连忙拿过来,这时,跟前满脸横肉的男人,一把夺过去,“既已下注,就不能更改!” “啊!还有这规矩?” 簌月和他理论,他仗着人多,就围上来要打人。 “娘的,不要吵了,赌!老子就不信了,运气这么差。” 在一片起哄声中,我又输了。 这时对面那个好看的男人笑着在烛光下端详那玉。我越看他越生气。 抽出鞭子准备打架。簌月一把把我拉了出去。态度无比强硬。 “干嘛拉我?我要把印章抢回来。” “刚才那些人是黑麒营的人,我们打不过他。” “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也没有注意,就在刚刚,一个人堵着我们的时候,我看见他胳膊上纹着的刺青了。” “黑麒营是什么东西?” “你不知道,那是江湖上一个很有名的帮派,那里的人杀人如魔,个个武功高强。素来被一些赌场雇去,维护赌场的生意。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和簌月坐在某花楼的角落,手托腮,两脸生无可恋,“那咋办?那块玉不见了真的会杀头吗?” “会的。” 这时,一个乞丐拿着打狗棒,端着一个破碗,赶我们走,嫌弃我们挡了他的生意。 气死老子了。正准备发威,他丢下破碗溜了。这时腿也不瘸了,手也不抖了。 他边跑边骂:太晦气了,自从坐在这里,老子一个字儿都没要到。 我气得抽出鞭子,在天空中狂甩了几下。打哭你信不信? 甩完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时从花楼里走出来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拍了拍手。给我脚下扔了一块银子过来。 “甩得好,再给爷甩一个。” 竟然以为我在卖艺!!! 我扶额叹息。真想打哭这个醉鬼。 输光了钱,丢了印章,还被乞丐嫌弃,我都已经气得要炸掉了。 一回头发现簌月竟然捂着嘴在那笑。 朋友没得做了。 ...... 天马上就要亮了,太阳已经潜伏在长安高低交错的楼宇里,一声声鸡鸣催着它赶快升起。离天明越快,我越感觉,自己的脑袋不是自己的了。 我在脑海里想了一千种方法,发现没有用后,决定去花楼吃个热豆花先。 “簌月,你有钱吗?” “我找找。” “只有这个了。” 簌月从头上把一个金簪子拿了下来。一脸不情愿。 “这,这是董郎送我的。” 既然是定情信物,那我肯定不能拿啊。毕竟我这么仗义。 我在心里想着。 手已经伸了出去,“簌月,你真是我的好姐妹。我一有钱就给你赎回来。” 簌月紧紧拽着不放手,我假装逗她玩。 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 “小姑娘,人家的定情信物就不要拿了。热豆花,我可以请你吃。” “哇!”我没有想到声音这么好听的人竟然长得也这么好看。 还有,这脸,我是不是在哪里见到过。 第九章 他着一身白色长衣,微笑着向我走来,浑身散发着儒雅和帅气。高鼻深目,眉毛浓长,鼻梁秀挺,嘴唇微薄。美好的像画中的神仙,仿佛下一秒都要飞到天上去了,我都要被他美哭了。 我痴痴地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是我刚刚从话本上看来的,书上那些男人都是用这话哄骗女孩子的。 “你猜?”他对我笑。 我就像是魂被勾走了一样,跟着他就进了花楼。 “公子?公子!” 簌月的叫我仿佛都没有听见。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豆花,真的,没有之一。 吃完豆花,那个美人告诉我,他叫李成美。什么??他就是李成美! 我一向记性不是很好,但是我对这个名字记得很清楚。那是王聆韵审问我时问出的人名。 难道他们有什么奸情? 我一向心直口快。心里想什么绝对藏不住。“你可认识王聆韵?” “王聆韵是谁?” 我看他一脸迷惑不像是装的。就再也没有继续追问。天马上就要亮了,簌月催促我赶紧回去,要不然那个王聆韵和李炎又要找我麻烦。 我万般不舍的和那个美人告别。 走之前,我千叮咛万嘱咐“我叫花笙哦,不要忘记我哦,有时间一起喝酒啊!” 美人笑着答应我。 临走,他抓住我的衣袖。 “呐,这个给你。回去再看。” 我老脸一红。这是干什么吗啊?我可只喜欢七乐。绝对不会喜欢别人的。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紧紧握着手上的东西。听话地没有打开盒子。 终于到了王府,我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里赫然躺着我刚刚赌出去的印章。 “啊!簌月,不用杀头了,脑袋保住了!哈哈哈!”我抱着簌月在王府里高兴地跳起来。 这时,我看见李炎从王聆韵的院子里出来。一脸冷漠地朝我走来。 “你又出去了?” 我咂咂嘴,正准备辩解,他说“簌月,你该去领罚了。” “是,王爷!” “啥?你凭什么罚她?簌月又没有错!” “你再这样胡闹,给我王府抹黑,不仅会牵连她为你受罚,你还会见不到你想见的人。”李炎一把将赌场的账单摔在我身上。 “哼!一人做事一人当,要罚就罚我好了,簌月没有错。” “好,这是你说的。来人,将侧妃关进小黑屋反省反省。” 娘的鸡大腿。 要不是为了见七乐,谁稀罕做你的侧妃。 我被侍卫“请”去小黑屋的时候,看到李炎朝我阴笑。贱得让我想脱掉鞋,抽他几个鞋帮子。 我狠狠地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在他的暴怒声中大摇大摆地走向小黑屋。娘的,这男人的肉和石头一样硬,肩膀疼得要死,但是,我还得强颜欢笑。 “公子!公子!” 我在心里幻想着自己高大伟岸的形象,简直就像说书的口中,刺秦王的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呸呸呸,什么不复还。乌鸦嘴。 “咕噜噜”肚子好饿啊。 李炎这个王八蛋,关小黑屋就关小黑屋嘛,干嘛不给饭吃。 诅咒你吃饭咬舌头,睡觉做噩梦...... 李炎这厮果真没有让人给我送饭,我不知道是饿得还是气得,大字型躺在小黑屋里动弹不得。 我一直在吹口哨,这个曲子是七乐经常吹给我听得,我没想到,记忆力一向很差的我,把这个曲子记了这么多年。 这时,我看见小黑屋唯一的小窗户上一个人影。 “李炎,你他娘的终于来了,你想饿死老子啊?” “花笙。”他叫道。 不是李炎,是李成美的声音。 对啊,李炎怎么会来,他现在肯定在王聆韵那里。 “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就是知道啊。”他笑着说。 “公子?你怎么来了?”我听见簌月的声音从外面传来。“阿笙,我来给你送饭了。肯定饿坏了吧。” “簌月,李炎有没有为难你?” “王爷对簌月很好的,并没有为难簌月。” 我一阵冷哼,那个王八蛋。 “走吧,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可是我出不来啊!” “这个简单啊。” “咔”一声,小窗户就被打碎了。 鉴于上次钻狗洞的惨痛教训,我不敢再轻易高估自己。“要不算了吧,我太胖了会被卡在窗户里的。” 李成美被我的直率逗笑了。 “那好吧。” 我听见门口的锁“丁零当啷”响,不想,一会儿,李成美就站在我的面前。“现在可以走了吧?” “哇!你好神奇。” 当时的我,对他的身份半点不知,但是,我就是很相信他。我没有问他是谁,但我估计他肯定和李炎关系匪浅,他没有告诉我,我也没有问。我总是执拗地相信,他总会告诉我的。当然,我也没有告诉我和李炎的事情,我不说,他也不问。 李成美带着我和簌月出了颍王府。 马车径直走进了一家院落。夜幕里,只见那个院落周围密密麻麻地种着青竹,竹子在风里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那是一座用竹子建造的房屋,屋内所有的器皿都是竹子制成的,整个屋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青竹香。我贪婪地吸了几口:“真香啊”。 簌月自从进来就一直打量。 “里屋有一个秋千,你可以去玩。我给你们做饭。” “啥?”我蹬蹬噔地跑进去。“啊!真的耶!” 我一直想要一个秋千,可是福满楼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给我搭。 我坐在秋千上哇哇大叫。 不一会儿,屋内就飘来一阵饭香。 李成美啊!他竟然做了这么多好吃的。有剔缕鸡,黄金鸡,葫芦鸡,乌雌鸡汤,还有几个素菜。 “怎么全部是鸡啊?” “你不喜欢吃吗?” “喜欢喜欢。我最喜欢吃鸡肉了。” “簌月也一起吃吧。”李成美真的很善解人意,他看见簌月有点紧张,就笑着对她说。 簌月还要推辞,我一把把她拉着坐在我的身旁。 “好姐妹就要一起吃好吃的。” 李成美一直看着我们吃。 后来,簌月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才拿着筷子夹了几口素菜。 饭后,我们坐在屋顶上喝酒。那酒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酒。简直比阿爹酿的酒还好喝。 “这酒是什么酒?” “这个酒没有名字。”李成美道,“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不要再叫七乐了。”一直没有说话的簌月说道。 我正想张口呢。 “哦?七乐?”他看着我问。 “阿笙的一个故人。她的狐狸叫七乐,马叫七乐,筚篥叫七乐,水仙花也是......” 李成美一脸匪夷所思地看着我“七乐到底是你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我哈哈大笑。 笑了一会,发现并没有多好笑。“可能是一种习惯吧。”我喝了一口酒。 他们两个都专注地望着我。我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 “今天的月亮真多啊!” ...... 后来,我总是带着簌月隔三差五就和李成美厮混,他做的饭实在是太香了,更重要的是,他人美心善,脾气好,让人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一连好几天,我都没有再出去逛。 我住的院子里,莫名其妙多了一个秋千。我整天和簌月坐在上面玩。 中午王聆韵又过来找茬了。 我几句给怼回去,哭哭啼啼地回去了。我觉得她肯定要给李炎吹枕头风,我就换了衣服,回福满楼了。 “阿娘,阿爹,我回来了!” 没有人理我。我跑到里屋找了一大圈一个人影都没有。 后院。阿爹和阿娘坐在花园里,望着地上的狐狸。 “阿笙啊,你终于回来了,七乐快死了。” “什么?” “它太老了,对于狐狸来说,它已经算长寿的了。它挣扎了三天没有闭眼,肯定是在等你。” 听见我的声音,小狐狸用力地抬起头看我,脖子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我连忙把它抱在怀里,叫它七乐,它用它的前爪碰了我的脸一下,然后安静地在我的怀里睡了过去。它眼睛闭上的时候,眼泪流在了我的胳膊上,隔着衣服,我都能感觉到它的滚烫。 我的心在一瞬间疼了起来。我总是在想,我的小狐狸和我肯定是上辈子就认识,否则它怎么会跟着我回家,对我温顺地像是对待朋友。事实上,它就是我的朋友。我的小狐狸它很懂事,它陪着我度过了很多个没有七乐的日子。它会在我开心的时候,陪着我笑,在我难过的时候,乖乖依偎在我怀里,到生命终结的时候,它也没有先走,要见我最后一面。 我把七乐埋在了庭院的梨花树下,还埋了一坛酒给它,小家伙被我养馋了,隔几天就要喝点酒。那串铃铛,被我挂在了梨树上,风一过,就会叮铃作响。就像七乐还活着一样。 埋了七乐,我心里有点怅然若失。 阿娘见我不开心,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花慕严罕见的也在。 阿爹丝毫没有受到小狐狸死去的影响。 他似乎还有点高兴,“我们一家人自从来到长安,还没有聚齐过。今天喝点酒吧。” 我和我哥也罕见的没有吵架斗嘴。 “孩子们都长大了啊,慕严也该收收心,娶个媳妇了。阿笙也再不要玩了,该找个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不要再找七乐了,你要明白,这世间,很多人就是用来错过的。”阿娘说。 “我还小呢。”我和我哥同时答道。 饭后,我被阿娘拉着去逛朱雀大街,阿娘说我也大了,到了该涂胭脂水粉的年龄了,不要总是穿着男装,把自己打扮地像个男孩子。在我的百般推辞下,只买了两盒胭脂,这边该放下胭脂水粉,阿娘又把我拉进了卖布的店里。 “阿笙,你选嘛,阿娘给你做一套裙子,做你十七岁生辰的礼物。” “这个怎么样?” 我摇摇头。 “那个怎么样?” ...... 陪伴我很多年的小狐狸死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我知道阿娘也是为了让我开心。就尽力耐心陪她逛。 我一路耷拉着脑袋不说话,阿娘倒是一直在逗我开心。这是平时我的活儿啊。 后来的日子里,我每每想起那天的自己,我都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 第十章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李炎了。听簌月说,李炎和穆茗骁去打猎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好想见识一下皇家的围猎场。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我白天睡多了觉,晚上睡不着,便点着灯,躺在美人榻上看话本。我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对话本里缠绵悱恻的爱情唏嘘不已。 这时,我听见门外,有脚步声。 “谁?” 没有人回答我。 我披着衣服正准备去看看。一只白色的小狐狸从门外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小家伙看起来还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两只眼睛像晶莹的青葡萄。皮毛白得一尘不染,它有点害怕,走了几步看见我看它,不敢走了。 “小可爱,快过来。”我向它伸出手。 它犹豫着转了个圈,差点摔倒了,我的心都要被酥化了。 几步上前,把它抱在怀里。它的身上有一股似曾相识的味道。 我抱着它走出房间,门外一个人都没有。 夜间的空气有一点沁人心脾的冷,星星在头顶眨巴着明亮的眼睛。小狐狸用软软的头挤了我一下。我对着空气说了声谢谢。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抱着小狐狸,李炎罕见地没有和他的宝贝王聆韵吃饭。他大摇大摆着进来,一屁股坐在我房间的凳子上。 “奴婢这就给您添筷。”簌月道。 “哪里拐来的狐狸,这么丑?” “哪里丑了,明明这么可爱。” “什么名字?不会又是七乐吧?花笙你就是个土鳖。” “谁说是七乐了?我还没想好呢。” “那就按你把它拐来的时间给它起名字吧,初七来的就叫初七,十三来的就叫十三。” “我为啥要听你的。” “随便你,土鳖。” 李炎说完就走了。 他是不是没有吃药啊。 虽然我那样说,但是后来小狐狸还是叫了十三。因为昨天正好是十三。 第二天早上,穆欣来颍王府找我。她一见到我就拽着我把我往外拉。根本不顾我连脸都没有洗。我一只鞋还在手里攥着。 “跟我走!”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刚刚睡醒,我思维还在一片混沌之中。 “不要说话,你要是相信我就和我走。” “等等,让我穿个鞋先。” 直到我们来到远离王府的一家茶馆里,穆欣才解释了刚刚的行为。 “你为什么要和李炎混在一起?”她拽着我的胳膊,使劲地摇。 我在心里想:难道这妮子也喜欢李炎?我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用了一个“也”。 “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连他什么底细都没有搞清楚就和他混在一起,将来被利用了怎么办?” 我喝了口茶:“我有什么值得他利用的?你看看,我有什么?”我摊摊手。打了个呵欠。 “你不要再找七乐了,好不好,他要是能记得你,早就来找你了。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真的是喜欢他吗?这只是一个习惯而已。你不要为了他做傻事。我最后在劝你一遍,你离李炎远一点,不然以后你会后悔的。” 她神神叨叨地和我说了一通。然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记得那天,她没有再戴着那个面纱,她脸上的伤疤赫然印在脸上。她穿着一身素白,身上一丁点花纹都没有。她连发髻也没有梳,头发就那样被一根绳子绑着。我坐在露天的茶馆里,晃荡着一双腿,揉着眼睛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前面的路口处。 我还没有睡醒,准备回去睡个回笼觉。刚走了几步就听见身后一阵由远及近急促的马蹄声。 “花笙?花笙?” “谁在叫我?”我一脸迷糊。 这不是前几天扬言要收拾我的穆茗骁吗?大清早的。穆家这兄妹两个怎么了? “穆欣呢?你有没有见过她?” “她刚刚走啊。你过来的时候难道没有碰到她?” “该死。”他骑马离开了。 “没礼貌的熊孩子,连谢谢都不说。”当时我只想着睡觉,并没有觉得事情有什么不对。 直到有一天和李炎说起穆茗骁,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并不是兄妹。 十月初九是我的生辰,这天,我跟李炎说我要回家吃饭。李炎愣是不同意。 非得说我肯定是要给他闯祸。这实在是冤枉我,自从上次被他关进小黑屋,我就再也没有闯过祸了。 簌月这天显得格外地开心,她跟我说,今天王爷在朝堂上被皇上夸奖了,所以今天王爷心情特别好,各个院里都加菜,晚上可能还会有好玩的事情。 我瘪瘪嘴,真没出息,被皇上夸了有啥,这么点小事,值得这么高兴吗? 我只想回去穿阿娘给我做的新裙子,吃阿娘给我做的长寿面。 我抱着十三坐在院里的秋千上,一边顺它的毛,一边给它说李炎的坏话。 “嘭”“嘭”只听见几声巨响,天空上就出现了一朵五彩的花儿,我是第一次见烟花,我和十三都不知道这是烟花,十三吓得从我怀里跳了下去。 那些五彩的光束,盛开,然后坠落,火星往下坠,我又惊又怕,怕它落在身上烫到我,赶紧捂着头准备往屋里逃去。 “喂,跑什么?”李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是我第一次被男人拉手。 但是当时太怕了,并没有注意。 “李炎,快跑,天上下火了,烫着怎么办。”我说着就用袖子去捂他的脸。 他很奇怪地盯着我,盯着我的袖子。随后哈哈大笑。 我被他一把掠到了屋顶上,烟花还在放,这时,我听见周围全部都是欢呼声。 我呆呆地望着烟花,一脸惊讶。 原来它不会烫到人啊。 红色,紫色,绿色的,蓝色的……我雀跃地一直在数。 李炎看着我打了我头一下,骂道:傻孢子。 这时,我才看到我们两个姿势有多暧昧。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由于我站在较高的地势上,所以他的头离我很近。他的鼻息喷在我的脸上,我感觉脸上痒痒的。在烟花的照耀下,我突然发现李炎的睫毛好长啊。 “离我远点。” 我一把把他推开。 “谁稀罕离你近呀。不识好歹的女人。” 这时,烟花已经停了,我正准备下去呢,刚刚走到屋檐边突然又放了一个烟花,正好在我们头顶上绽开了,我没有防备,吓得脚一空头就先落了下去。李炎反应很快,半空里把我接住了。但是不幸的是,我最近吃得有一点点多,稍微有一点点重,李炎没有料到我那么重,没有接稳,我们两个被挂在了门前的月桂树上。 “不是武功高强吗?连我都接不住?” “谁让你一天和猪一样吃那么多。我哪知道你这么重。” “你再说,你再说。”我挣扎着踢他。 我们被挂了半个时辰,才被院里的人搭着梯子救了下来。 这真的让我每每回忆起来,欲哭无泪。 第二天,我还在睡觉,李炎就过来敲门。敲了几下,我没理,他就自己进来了。 “听簌月说,昨天是你生辰?” 我在被子里“嗯”了一声。 “走嘛,本大爷今天心情好,陪你回趟家。” 我一骨碌坐起来,“李炎,你没病吧?” 这是我第一次起这么早。 我坐在马上昏昏欲睡。李炎倒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刚刚进福满楼,李炎就被我哥拉了过去。他们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啥。 “阿爹,阿娘,我回来了!” 这是我每每回家第一句要说的话。 阿娘正在烙煎饼,阿爹正在后院劈柴,听见我的声音,两个人都停下手里的活向我看过来。 “阿笙回来了?”阿娘说。 “小崽子,你还知道回来?昨天你娘做了一桌子菜,你都没有回来。我们还想着今天热剩菜吃呢。好了,现在这些剩菜都归你了。”阿爹说。 “快去洗洗手,准备吃早饭了。” “哎?李炎也来了?来来来,赶紧坐。阿笙快去沏壶好茶。”这仿佛不是我爹而是李炎的爹。 李炎惯常会在我阿爹阿娘面前装乖。一脸温和谦虚地叫“伯父伯母。” 这个家伙真的是人模狗样。要是被我爹娘知道,他曾经把我关在小黑屋不给我饭吃,他们会怎么样?我看着阿爹手抓着李炎的手,一个劲夸他,觉得就算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 我端着茶出来的那一刻,突然有一种错觉。仿佛,我和李炎真的是夫妻,李炎只是陪我回家看望阿爹阿娘。 我打了一个冷战,拍拍脸,肯定是今早没睡好,还在梦游呢。 第十一章 古人常说:红颜祸水。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此前是没有感悟的。但是自从和李炎看了场烟花,回了趟家以后,我深深觉得,古人诚不欺我也。 这天,我终于良心发现,决定要好好钻研医书,以后成为扁鹊那样对社会有帮助的人。可是,我发现,每当我下决心好好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全世界都来抱我大腿。 这不,我刚刚翻开书,王聆韵就带着她的狗腿子们走了进来。 自从我和李炎达成协议,成了他的侧妃,这女人就对我各种阳奉阴违。 真他娘的恶心。 “妹妹前天生辰,我这个做姐姐的疏忽了,竟然没有给你准备礼物。”说着她从侍女手上拿了一个雕花的木盒子。 “这是我刚刚嫁入王府,王爷送我的生辰礼物,希望妹妹不要嫌弃。王爷也真是的,连妹妹生辰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妹妹你也不要伤心,回去我一定好好说他。” “哦。”我趴在床上继续翻着医书,没有正眼看她一眼。 这女人明明就是来给我添堵的,幸亏老子不喜欢李炎,我一本正经地翻着医书。 “王美人这么好心,那我就收下了,谢啦。” 我再翻了一页书。 “哦,对了,你出去的时候,把门关上,要不然总有阿猫阿狗要不请自来。谢谢咯。” 总体而言,我是一个浑身带刺的人。你要是让我不舒服,我肯定会让你更不舒服。以德报怨,委曲求全在我这里是不存在的。 王聆韵把盒子“哐”一下放在桌上。气冲冲地出去了。 隔天,就听说她病倒了。真是个娇滴滴的女人。 正是这天,我突然有点想吃糯米酥,但是颍王府的人竟然不知道糯米酥是什么。 我只好挽起袖子进了厨房。我良心发现觉得李炎这几天对我挺好的,准备给他也做几个尝尝。当然还有簌月。 我很认真地淘洗糯米,把它们做成花瓣的样子,簌月说可以把它装进好看的锦盒里拿给王爷吃。我一边说着麻烦但是还是照做了。 当我把最后一个装进盒子,准备先拿给李炎尝的时候,就听见门外有人喊:颍王殿下。 “你来的正好,我......”我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一把将我拽出厨房,突然的大力我左手的盒子被甩了出去。刚刚做好,冒着热气的糯米酥叮叮当当全掉在地上。 “松手。” 李炎没有理我,凶神恶煞地将我往出拽。 “王爷!”簌月急的直喊。 “你发什么疯?放开我。” 厨房外,他大力一推,我差点跌坐在地上。“花笙,拜托你搞清楚自己的位置,你真以为自己是这个王府的主人了吗?谁允许你欺负聆韵的?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么做的?” 李炎眼睛猩红的,大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韵味。身后一大帮人,年长的那个看见李炎冲我发怒,一边摸着自己的山羊胡,一边假心假意地劝李炎: “好了好了王爷,家和万事兴嘛。聆韵要是看见王爷为了她生这么大气肯定会心疼的。” 我低头看看自己,衣裙上全部是糯米粉,手上黏着蜂蜜,任凭我不停地用两只手糊来糊去,还是在我的手上。我忽然想起,前不久和李成美坐在屋顶上喝酒,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逆鳞,不允许别人触碰,不允许别人染指。 而王聆韵,就是李炎的逆鳞吧。 我呆呆地立在众人面前,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看着一群人围着我准备看笑话。 “我没有欺负她。”我直直看着李炎,他负手而立,一脸冷漠。我的解释他也没有理会,仿佛我们从来都没有认识过。我忽然意识到根本没必要解释。 “你我都知道,这不过是个契约,要不是为了七乐,你以为我会让你站在我面前对我吼着说话吗?你以为你是个王爷我就怕你了?”我一把从腰间将玉拽了下来。“还给你,七乐我自己找。” 我拍了拍身上的粉末。在李炎暴怒的声音里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颍王府。 我是会轻功的,只不过来到这长安城,很久没有用过了。 我一路从高高低低的房顶上跳来跳去,就像小时候玩游戏跳房子一样。 我听到下面有人夸我武功好,有人说我臭显摆。脚长在我身上,我愿意走就走,愿意跑就跑,愿意跳就跳。关他们鸟事。 当我进了福满楼,正巧遇见一大帮人闹事。 他们说福满楼的菜里吃出了老鼠肉,抓住送菜的小二就准备打。我爹去城南买酒去了。花慕严也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福满楼里没有一个会武功的。 “放开他,有什么事情和我说。” 小二被一把摔在对面的桌上,好一会爬不起来。 “你是谁?一个小丫头片子能管事?你们店里的菜里有老鼠毛,你知不知道?”他身材魁梧,目测足够抵得上两个我了。 “我们店里的菜好吃我不敢保证,但是干净是绝对的,你们说的老鼠,是肯定不会有的。” “你怎么知道?万一老鼠是自己跑进菜里的呢?” 我阿娘听到了前面的动静,急急忙忙过来。低声下气给他们道歉。“这样吧,这次的菜我们就不收钱了。” 他们喜笑颜开。连连称好。 本来这件事就会以他们吃霸王餐结束,没想到,他们正要走出去的时候,那个刚刚和我理论的人,竟然趁我不备,差点摸了一把我的下巴。 老娘今天的好脾气在这一天告罄。我的鞭子迅速缠在了他硕大的腿上,他没料到我竟然会还手,一个趔趄,门牙嗑在了桌子腿上。 “花笙,花笙。”我已经听不见阿娘焦急的呼唤了。 我只看见我的鞭子不住地在他们六个人身上飞舞。他们把我围在中间,一起朝我涌上来,这是我打过最酣畅淋漓的架了。 “娘的,你们都以为姑奶奶好欺负是不是?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六个大男人一瞬间作鸟兽逃散状。我还准备追呢,被阿娘一把抱住了。 “阿笙,好了好了,教训完了就够了。” 当晚,我去找了穆欣。可惜的是,那个小船里没有她。撑船的阿翁告诉我,穆欣已经好久没有来这里了。 我买了一壶酒,坐在露天的酒馆里,听着长安男人在那里吹牛: 女人还是要找温柔的,你一看她,就只想着怜香惜玉,哪里还会有去外面偷吃的想法吗?你家的婆娘嗓门比我都大,魁梧的和男人一样,也不知道你们晚上是怎么度过的。 一阵嗤笑。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魁梧怎么了,爷就是好这一口。不听人唠叨,心里就是不舒服。生活嘛,唠唠叨叨,吵吵闹闹才热闹。 他们说笑着,谈起了河池小船上的歌女。其中一个说,有一个姑娘总是戴着一个面纱,貌似是个哑巴,但是弹出的音乐简直是天籁之音。前几天有个男人总是来纠缠她,后来听说是出家了。 啥? 我急的一把抓住那个男人。 ....... 两天以后我去大慈恩寺,没有找到穆欣,找到了穆茗骁。 穆欣和穆茗骁很久之前就认识了,穆欣的娘亲是穆府的乐师,穆欣的爹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两个孩子从小青梅竹马。当穆茗骁拉着穆欣去征求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时,发现自己的父亲早就和穆欣的母亲暗度陈仓了。 他们战战兢兢地说明了来意,父亲勃然大怒。没有原因,就是不许。 后来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穆茗骁被父亲叫出去秉烛夜谈才知道,原来父亲少时****,在十多年前就和穆欣的母亲在一起了,只不过后来两人阴差阳错分开了几年。父亲很笃定的告诉穆茗骁,穆欣是他的妹妹。 “我没有告诉穆欣这个事情,后来,我就娶了一屋子的女人。你知道那种绝望吗?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她在我成亲那天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裙,她拦住我问道:‘是我给你绣的手帕不好看?还是我不够漂亮,你为什么要娶别人?’那是我第一次见她这么绝望。后来再见她的时候,她的脸已经毁容了。她是以这种方式告诉我:我和她早就回不去了。”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钟声。 “你听,慈恩寺的钟声,那是她在敲呢。”穆茗骁说着,冲我指了指远处,他的脸上一片安详。 “那后来呢?她知道了吗?” “知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 “你的那些女人呢?” “早就散了。” “那你还有什么打算?” “等我办完一件大事,就去慈恩寺底下陪她。她愿意做她的敲钟人,我就做那个听钟声的人。” 不知是对穆欣的心疼还是对穆茗骁的同情,我突然有点想哭。 “傻子,干嘛啊?”穆茗骁敲敲我的头。“花笙,作为朋友,我还是多一句嘴,离李炎远一点。虽然他也是我的朋友,但是,你心性单纯,我不得不提。他早就不是黎溪城内那个李炎了,长安城是一个很复杂的地方。” “我知道。”我闷闷地说。 第十二章 我又跟着李成美蹭了几顿饭,其间吐槽了李炎的种种恶行。他也只是笑,并不接话。 “我就像个混混一样。”可能是月光太皎洁,我突然意识到,这些年都是混着长大的。 “你本来就是好不好?”李成美说。 “哈哈哈,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 “我再也不能这样混日子了,我也要干点大事。像开个花楼啊。” “噗。”李成美一口酒喷了出来。“咳咳,这也叫大事?对了,这段时间都没有听你提起七乐,你是不准备找他了吗?” “七乐当然要找,但是花楼也是要开得。” “阿笙,你说真的?一个女孩子开什么花楼啊?” “哈哈哈,逗你的。” “如果,如......” “如果什么?” “算了,不说了。” “......” 李炎说得对,我确实没有摆清自己的位置。我只是一个平头百姓,跟王公贵族还是要划清界限的。至于七乐,就像是穆欣说得一样,有缘总会相见的。 我已经快要十八岁了,我不急着嫁人生孩子。我只想干点喜欢干的事情。当然,肯定不是开花楼了。 我悄无声息地回家住了,阿爹阿娘也善良的没有问我。 对此,我感到万分的满意。 花慕严已经大半个月没有出现了。福满楼的生意每况愈下。 我决定找个师傅,好好学医,将来福满楼关门大吉了,我好带着阿爹阿娘糊口啊。 李成美用他强大的人脉在长安城给我找了一个师傅。这老头每次看见我,眼神都毕恭毕敬,仿佛我是他师傅。 我去了两天就没有再去了。 还是得我自己找,找个说骂就骂,说打就打的师傅,打还是算了。我知道我的惰性,就是吃硬不吃软,要是师傅降不住我,我肯定啥都学不会。 这天,我终于找到了一家药房。看病的人从门口排到了街上,好啦!就他了。 我缠了那个老头七天,他都不教我。 “女孩子学什么医?你这个年龄也该回家抱娃娃咯。” “你怎么好坏话不分呢?我说了我不收徒弟,更别说你是个女娃了。” “再蹲在这里,我就放狗咬你了。” “关门。” “你怎么又来了。” “癞皮啊,你走不走?” ...... 其间我一直蹲在他家门口,不吵不闹,我是个能屈能伸的人。虽然很多时候我确实有点痞里痞气的,但是我要是认真起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是自己。 我在他家门口蹲了一个月。 一天,他终于说:“好吧。进来吧” 我一个激动晕了过去。手里咬了半口的包子,打着圈儿滚了出去。 娘的,一个月没有好好吃饭,饿出病来了。还有,长安城的冬天,真他娘的冷。 我过上了两点一线的生活。早上天还没有亮就从家里出来。到师傅家去烧水做饭,晚上星星挂满天幕,药房关门了,就骑着我的小红马回家。我再也没有见过李炎,李成美倒是三天两头见。他时不时给我带点好吃的,药店的伙计们都说我是癞蛤蟆吃上天鹅肉了,这么好的福气还不知道待在家里,还出来学医受这罪。 每次我都辩解,但是没有人相信。我问过我自己,跟李成美混在一起是不是贪图人家的美色,但是我清楚地知道,他那么好,我从来都没有往那里想过。当然,他肯定也是。 我的生活整天满满当当,师傅给我规定了目标,每天要认多少草药,每天要背多少医书,要是完不成,就不许吃饭。我确实很忙,要是病人多的时候,我还要抓药,煎药,但是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个边边角角很空,没来由的空。就像是吃完了师娘做的冰冰凉凉的薄荷糖,嘴里心里都散发着冰凉的那种怅然。 那天师娘生日,师傅说今天不开门,吩咐我去东街买点羊肉,带两壶酒,我们四个徒弟开心地要飞起来了。 饭后,我们几个被师傅轰了,说他要和师娘过二人世界。 的确是二人世界。他们没有孩子,师傅最遗憾的事情应该就是自己是个大夫却治不了夫人不能生育的病。但是我最钦佩师傅的还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爱着自己的妻子。没有孩子也从没有动过纳妾的念头。有时候想想,身边的人,还都是很幸福的。 我阿娘常说:人这一辈子,如意的,不如意的,各占一半,人还是要学会知足,珍惜那些拥有的。不必执着于失去的,时光总会把重要的东西留下。 饭后,长安城里下雪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雪。那般纯洁,那般无暇。我喝了一点酒,感觉身体暖呼呼的。雪顽皮地落在我的睫毛上,我的头发上。我忽然有点想念小狐狸七乐,要是它还活着,雪地上就会有很多梅花一样的小脚印,我还有点想念穆欣,不知道慈恩寺的雪大不大,她敲钟的时候冷不冷,我的思绪像雪花一样满天乱飞。 我从东街买了阿娘最爱吃的杏仁糕,想象着阿娘吃到时开心的样子。她肯定会说:阿笙长大了,知道疼阿娘了。 没进门我就大声喊:阿爹阿娘,我回来了! 等我进门的时候,后院的桌子椅子盘子碎了一地,透过帘子,二楼的雕花楼梯,歪歪斜斜挂在半空。 二楼传来一阵阵打斗声。 我浑身颤抖着拿起鞭子走上二楼,楼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那些无辜的人,有福满楼的厨子,有送菜的小二,还有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出的女人。 “阿爹!”我亲眼看见那些黑衣人围着我阿爹,见我上来,迅速又将我围了起来。 “阿笙,你快走!快走!” “我不走。” “王八蛋!看我不杀了你们。” 那些人,招招毙命,一看就知道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我的鞭子缠在一人的脖子上,被他一剑斩断。阿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还在流血,正和一个人打斗,身后一人趁阿爹不备手里的剑就要刺进阿爹的身上。 “阿爹!”我被围着动弹不得,正要跃过去替他挡了那一剑。 电光石火间,他就这么从二楼的窗户里飞了进来。雪白的光影在阿爹身后,一剑刺穿了那个黑衣人的身体。黑衣人轰然倒地,两腿一蹬,死了。 我们三个被围在了一起。阿爹胸口的血,大股大股地开始流,他实在撑不住了,单膝跪在了地上。 “阿爹,阿爹,你不要吓我!”我一把扶住他。 就在这时,我的眼前,一把剑逐渐变大,仿佛要刺进我的眼睛里。我来不及闪躲,忘了反应。一抹雪白,挡住了锋利的剑。 再睁开眼,李炎一脚踢开了那个黑衣人,那把原本要刺进我眼睛里的剑刺穿了他的左胳膊。剑在肉里严丝合缝地贴着,好像原本就长在里面一样。血一直顺着白色的袖子涌了出来。 “李炎!” “叫什么叫,老子没事。”他还朝我笑,我看见他额头上的冷汗像水珠一样冒了出来,嘴唇开始变得铁青。 这时,一大堆官兵从楼梯上挤了上来。 簌月也来了,她几步上来扶住李炎,眼泪如泉涌。不住地喊着王爷。 阿爹躺在我的怀里,呼吸缓慢。 李炎在昏迷之际,让人将我阿爹抬去颍王府治疗。让那些官兵守着这里。 所有的事情发生就在不足一刻钟,就像是梦,但是周围的斑斑血迹和打斗的痕迹,告诉我,这不是梦。 我身上的伤口火急火燎地疼,但是胸口像是压了几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想哭,但是气短的哭不出来。 阿娘呢? 我腿软的几乎是爬进后院的,雪还在下,我阿娘睡在后院的积雪里,已经被雪给盖了一层,身下的血染红了半个院子。我慌忙地将雪往边上扒,抱着已经冰冷的阿娘,“阿娘,阿娘,阿娘!”我不知道我叫了多少声,她再也没有醒过来。 “阿娘,你看看,我给你买的杏仁糕。还热乎着呢,我给你拆啊,哎呀,被我压碎了,我给你重新去买好不好?好不好阿娘?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呀?好不好?”我知道阿娘再也不会回答我了,她再也吃不上我买的杏仁糕了。 我总是一有点事情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告诉阿娘,比如,哥哥勾搭了哪个女孩子,我看见了黄头发蓝眼睛的人,阿爹吃饭不洗手...... 我总是上茅房也要报告阿娘:阿娘我去茅房了。我娘我去解手了。阿娘我去尿尿了。每当这时候,阿娘总是会说:你烦不烦,这种事情你自己悄悄解决就好,不用告诉我。 我总是被阿娘嫌弃不会做女红,她每次说,我都会告诉她:我有一个心灵手巧的阿娘,我还怕什么?反正我想穿什么,阿娘总是会做给我的。 ...... 我阿娘就在这个冬天,睡在了长安的雪地里,再也没有醒过来。 第十三章 阿爹死在了颍王府。 阿娘刚刚下葬,阿爹看见我头上戴着的白花,忽然泪如雨下。 哭着哭着就断了气。 他的手开始变冷了,然后是脚,后来,连胸口都没有温度了。我呆呆坐在床边,将他的手紧紧攥在手里。 我突然意识到:从今往后,阿爹再也不会在我的人生里出现了。 他昨天还说:等哥哥找了媳妇,就带着我和阿娘回黎溪。长安城里一点意思都没有。等我们回家了秋天去陌河里捞鱼,去后山打猎;春天去田野里扎稻草人,再租点张叔家的地,给阿娘种一大片的花生。冬天黎溪也不会很冷,阿娘在厨房里忙,他就打扫那些客人丢的垃圾和饭粒。今年就给我找户老实厚道的人家,不必太富但也不能太穷,过两年生个大胖孙子,他和阿娘可以帮我看孩子...... “阿爹,你不是说要带着我和阿娘回家吗?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呢?” 我的人生,就像是长安的冬天,寒冷而漫长。李炎也一直没有醒过来。王聆韵一直陪着他,看见我就让人把我往外轰。我只好坐在门口数着雪花。 雪没完没了的下。 我一直坐在门廊边,那天,下了半个月的雪终于晴了。我听见李炎的咳嗽声深深浅浅传了出来。 “花笙呢?”我没想到他醒来的第一句话是找我。 王聆韵哭哭啼啼地从房间里出来。我怯怯地不敢进去。我还戴着孝呢,李炎刚刚醒来,还是避讳一下好。簌月说他让我进去。 我拍了拍坐麻了的腿说:“既然醒来了,我就可以放心了。欠他的我会还。”我往院里走了几步。 “花笙,你这个没良心的傻子,老子为了你,胳膊都断掉了一回,你竟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到我身后的,一回头,他还穿着里衣,左胳膊上血迹清晰可见。光脚就站在我身旁,一把抓住我的手。将我拥入怀中。 “你准备去哪?哪里都不许去!” 一股温暖的中药味环绕在我身上,我不敢乱动,怕触着他的伤口。在他怀里,我的鼻子开始泛酸,心像是被揉碎了一样疼。我想跟他说我的阿娘和阿爹,我想跟他说,好多好多,难过的,悲伤的,不能负担的。 这时,李成美带着一大帮人走了进来。“殿下艳福不浅啊,刚刚醒来就美人环抱。” 他右手紧紧抓着我的手,仿佛害怕我跑了。一把将我推到身后,以老鹰护小鸡的姿势道:“太子殿下,既然来到我的王府,还是按着辈分唤我一声叔叔吧。” 李成美哈哈大笑。 “呐,这是皇上命令我拿过来的药。”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跟我厮混的竟然是当朝的太子。 他将药给簌月,转身就走,也没有看我,走到一半停了下来,好像准备说什么,但是又什么都没有说。自那以后,李成美,这个当朝的太子,仿佛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李炎自从受伤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再也不缠着他的宝贝王聆韵了,总是跟个孩子一样黏着我,让我给他喂水,喂饭,穿衣服。 我知道,肯定是好心,企图分散我的注意力,怕我受不了父母双亡的打击,寻了短见。 我是想过死的。真的。但是父母的大仇未报,我不能让他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掉。哥哥也下落不明,现在生死未卜。还有李炎,他牺牲整个左臂救我,我不能让他失望。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活着,关了福满楼。隔几天去一趟东街的药房,师傅听闻了我的事情,再也不会对我凶了,温声细语,其实,我倒是希望他对我和以前一样,这样我就能骗骗自己,日子还是这样,阿爹阿娘还在,我要赶紧学好医术,将来赡养父母。 太阳还是每天照常升起,我还是每天和昨天,无数个昨天一样,活着。仅仅是活着。我再也不会笑了,好像是丧失了这项能力。 李炎终于可以下床了。他现在也不上朝,经常抱着小狐狸十三,嘀嘀咕咕地说话。每天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来,给爷笑一个。 簌月对我礼貌周道,但是很多东西都在悄无声息地变化着。不可言说,不可明示。 转眼间,长安的除夕就来了。往年的除夕,我们一家人总会待在一起包饺子,熬黄花鱼汤,阿爹最喜欢吃羊肉,我们也会放很多调料,放一大把干辣椒烫羊肉。这时候,我们总会围着火炉喝点小麦酒。那是阿爹用最新鲜的小麦酿成的酒,一口下肚,嘴里一股绵长的清香,身上暖和的像是裹着滚烫的棉被一样。 颍王府张灯结彩,王聆韵的院子里传来一阵欢声笑语,丝竹悦耳,古筝潺潺。我听见李炎的声音从那边传来。王府里每个人都穿着新衣服,像是被整个世界宠溺的福娃娃。唯独我穿着一身素白。好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哦,不是好像,是果真如此。 我从马厩里牵出我的小红马,它用头贴着我表示亲昵。我摸摸它的头,“七乐,我们去找穆欣好不好。” 我刚刚牵着七乐走到颍王府门口,师娘站在门口正和守门的人说要见我。 “阿笙啊,过年了,我和你师傅怪孤独的,想让你陪陪我们。”我的师娘总是如此善解人意。她没有说我可怜,反倒善良地顾全我的顾虑,我的敏感。我的眼泪说来就来。她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她有点矮,却足以给我全部的安全感。 师娘牵着我,我牵着七乐,走在长安的街上。街上的商铺好多都关门了,还有一家卖茶叶蛋的,一家卖高粱酒的,一家卖包子的没有关门。街上有点冷清,卖包子的大娘,冻得咻咻直颤。 “阿笙吃不吃包子?” 我点点头。 “等着,师娘这就去给你买。” 我拿着热乎乎的包子,舍不得吃。转角路口,我一回头发现颍王府的门口站着一个人,他穿着单衣,雪白地仿佛要和这个冬天融为一体。 东街到药房门口,师傅那个干瘦的老头,站在门口,此时夜已经渐渐浓了,药房门口的灯亮着,光晕染红了脚下的地面,看着眼睛都暖烘烘的。 师傅接过马绳,拍拍我的背: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师傅给你做了黄花鱼,师娘给你包了饺子......我们一家人好好吃个团圆饭。 “师傅。” “哭什么?这么好的日子,本来就丑还哭,一哭更丑。” 我不想要长大,但是所有的事情逼迫我在一瞬间长大。 所有情愿的不情愿的,都在一瞬间充斥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哥不见了。这是我目前最牵挂的事情。 师娘劝我让我找李炎帮忙。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本来已经欠他一条命了,这个世界上,我最怕的事情就是欠人情了。 而且,很早以前我就摆清了自己的位置,他是王公贵族,我是市井小民,有些事情,还是开始就算清的好。 这天我正在药房里抓药。他突然出现,我没有抬眼,“药方给我!”。 半晌无声。 我一抬头,他就站在我眼前。他越发的清瘦了,依旧俊逸,依旧让人挪不开眼。 “我胳膊疼。” “王府里的御医肯定比师傅的医术高啊。” “我胳膊疼。” “这样吧,你先去找师傅开药方。” “我胳膊疼。” “你是不是就会说这一句话?” “我胳膊疼。” “......” 这是我过年后第一次见他。我不敢说自己心平如镜,因为再一次见到他,我整个人都在暗暗发抖,我既渴望靠近他,又告诫自己远离他。两股力量在我的脑子里撕扯,我只好缚手投降不去管它。 “为什么不回家?” 他问我。 “那里是你的家,是你和王聆韵的家。” “你这个没良心的。”李炎一脸冷漠,生气的要走,突然又返回来“哦,我知道了,你是在吃醋,对不对,对,就是这样的。” “大夫,还抓不抓药了,我媳妇还等着草药催生呢?” “抓抓。马上马上。” 他还在那里说:“你就是在吃醋。” 他一直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等着我抓药。根本不像是个王爷。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真的有点可爱呢。 终于,关门了。此刻天早就黑了。 李炎是个不挑食的王爷,他大鱼大肉也吃,咸菜馒头也吃。我们吃了师娘煮的饭后,他用胳膊疼的事情威胁我,让我陪他去长安城最高的地方。 等我们迎着寒风走上城墙时。他一脸神秘地告诉我:花笙,你给我笑一个,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觉得他神经兮兮的。而且,我好像已经好久都没有笑过了,我都怀疑自己已经不会笑了。 突然,烟花就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绽开了,绚丽的光束,在暗夜里飞舞,掉下来的烟花在半路又冲了上去,开出淡紫色,如丁香花一样的花朵。流光溢彩,璀璨绚烂。天空不时被染成红色,绿色,蓝色,紫色...... “可以笑一个吗?” “让你笑啊,哭什么?” ..... 我在药房里住着,隔几天李炎就会给我带好吃的,不是东街我最爱吃的包子,就是他们家厨子做的糯米酥,桂花糕。 小狐狸十三,也被它喂得圆滚滚的,像是个球一样。总是像那时候的七乐一样,爱跟着主人。不过,它最爱跟的还是李炎。李炎在养伤期间,天天抱着它,小家伙是个傲娇的主儿,李炎这么惯着它,它就和他格外地亲。 这天,我跟着李炎回了趟颍王府。我还有一大堆东西落在那里。 我收拾东西的时候,李炎一言不发地看着我。黑着脸跟着我进进出出。 “花笙,我发现你真的是没有良心。” 我没有答话。 “原来的契约也不作数了吗?你,你最爱的七乐也不找了吗?” “七乐。”我放下包袱:“有缘的话肯定还会见的。” “那你不报仇了吗?你以为凭你一个人能对付他们?” “你知道他们的底细?” “你今晚,哦,不,今后都住在王府,我就带你去找他们。” “李炎,能不能不要总是威胁我。” “这不是威胁。”李炎忽然抓住我的手:“伯父去世之前,叮嘱过我,让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 “我不要人照顾。” “那我需要人照顾。” “你王府那么多的人。” “你有没有良心?” 每次当李炎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一点都不怕他对我凶,但是,只要他将受伤的胳膊放在我眼前,质问我:有没有良心。所有他提的要求,我仿佛全部都会想都不想的满足。并且心甘情愿,甘之若饴。 第十四章 我还是住在了王府。 晚饭后,我坐在秋千上拿着医书看,这本书中记载的大多是如何以毒攻毒的方子。 “花笙,王爷去侧妃那里了?”簌月穿着一身月白的长袍,更衬得肤白貌美,光彩照人。 大概是从李炎受伤那天起,她就不叫我“阿笙”了。 有的事情,不需要解释。 “应该是吧。” 我继续翻着书,给她留了一点地方。原来,我们都会坐在一个秋千上。 “王爷真的很疼王聆韵呢。”她直呼全名。让我有一点吃惊。她并没有和往常一样,坐在我旁边。 她静静站在秋千旁。 “他们两个从小青梅竹马,王爷从那时候到现在,都一直很宠爱她。她善妒,他为了她一个女人都没有。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上怕摔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女子能这么受王爷青睐。” “青梅竹马,肯定两小无猜啊。” 簌月走了。我无措地看着医书上,大大小小的水滴浸湿了书页,慢慢变大,密密麻麻,颜色氤氲得越来越浅。 既然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给我放烟花? 我又失眠了。 半夜,我坐在房顶上喝酒。长安城里一片寂静。偶有晚睡的人家,点点灯火,浅浅的鸡鸣狗吠。星星在天边低语,我看着月亮从柳梢慢慢爬到天边,东边一片火红的云晕染着暗黑的天空。 天快亮了。 阿娘活着的时候总是说:只要天亮了,一切都会变好的。 我刚刚进屋躺下,没有一个时辰。就听见李炎砸门的声音。 “花笙,快起来,我带你去打猎。” 我没有管他,继续睡,这时候,他就闯了进来。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我睡觉时进屋了。冰凉的手,伸进我的脖子里。 “懒虫,起来了。我知道郊外一处地方,那里有很多飞禽。” “我不去。” “去不去?去不去?”他冰凉的手就来捞我的被子。 ...... 长安城外。 初春时节,风还是很冷冽,马儿一跑,冷风就直往领口里灌。 李炎问我:冷不冷? 我说:冷。 他说:我也冷。 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他连忙将身上的貂皮长袄给我扔了过来。 我又给他扔了回去。 “穿上,要不然我们就同骑一匹马。你选择。” ...... 那是一片冰湖,河面上有很多鸟类,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大群的天鹅。它们站在冰面上,两两相依。姿态优雅的像个公主。 “花笙,回去给你煲个汤,补补。” 李炎拿起箭,隐在干枯的草丛里,第一箭射出去,就射中了湖中央的那只天鹅。 天鹅恹恹地倒在了冰面上。 “阿笙,你站在湖边,我去捡。” 湖很大,李炎才走到中途,一只天鹅就开始哀鸣,声音凄婉绵长。 我呆呆地看着,它悬在那只死去的天鹅上空,徘徊盘旋,久久不肯离开,低低飞了几圈以后,忽然张开翅膀,冲上天空,叫声决绝,飞到半空忽而转身俯冲向冰湖,这时,它的翅膀再也没有扇动。它以决绝殉情的方式,头砸进了冰面,它就死在了我的脚下。 整个头卡在了冰里。将厚厚的冰砸出了几道相互交错的裂痕,不一会儿,血就填满了裂缝。 李炎呆呆地看看我,又看看我的脚下。一脸做错了事情的表情。我站在那里,不敢乱动,怕惊了它们的灵魂。 我和李炎不约而同地将两只死去的天鹅放到芦苇边。 把它们葬在了一起。 风还是在吹着,比来的时候更冷了。 “一生就一个伴侣,真好。” “一个伴侣?那怎么才能儿孙满堂呢?” 我将衣服脱下来扔给他。从树上将马儿解开。骑上马,飞快地朝回城的方向跑去。 “花笙!花笙!” 他一直在叫我。我没有回头。 我的情绪说来就来。眼泪好像在风里结冰了。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反正,眼泪就是停不下来。果真,女孩子有时候就是矫情。 在离长安城还有大概两里的时候。李炎骑着马,挡在我的面前。 他什么话也没有说。 一步跳下马,将我的马牵住,向我伸出右手:下来。 我鬼使神差地下了马。 他将刚刚我穿着的貂皮长袄披在我身上。将我抱在怀里。我正要挣扎。 听见他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带着蛊惑人心的魔力。 “乖,让我抱抱。” 我又开始哭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哭。一见到他就想哭,不见到他也想哭。 半晌,他似乎感觉到了。把我从怀中拉开,俯下身来看我。 “怎么还哭了?”我哭得越大声了。 “再哭我就要吻你了。”他说着,脸就开始靠近。 他的嘴唇贴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点了一下。软软的,冰冰的。他的目光带着打探和狡黠,炽热地仿佛要喷出火来。 我的脸开始滚烫,从脸颊到脖子再到耳朵都特别烫。 “害羞了?”李炎笑着将我连着温暖的长袄一起裹在怀里。“你迟早要习惯的。” 如果时光在这一刻停止多好。 这时,我又看见了李成美。他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衣,手里拿着一株树苗和锄头。朝我们走来。 “咳咳。”他装作咳嗽的样子。“颍王殿下真真是风流里的典范。穆老将军刚刚给你送了十个美人,还不够你抱嘛,现在又抱着我家阿笙?对了,你们家的王美人,不吃醋吗?” 闻声,我立刻从他怀里撤出来。目光看向李成美。 “阿笙,你最爱吃桃子,我在竹屋给你种一棵桃树吧,三五年,它也就能吃了。” 我还没有答话。 李炎道:“颍王府没有桃子吗?怎敢劳烦太子殿下?” “我亲自种的,阿笙肯定喜欢。对吧,阿笙?”李成美看着我,扯出一个迷倒众生的微笑。 李炎瞪了一眼他。“走,我们回家。” 我向李成美挥手,被李炎看见了,一路黑着脸,和我一句话也不说。 第十五章 和李炎三个月的契约早就过了。他没有再提七乐,我也默契地没有再提。 从郊外回来,李炎赌气似的叫管家买了一马车的桃树苗。亲自拿着锄头去了后院,栽了三天。终于把它们都栽完了。仆人们一接近,他就大喊大叫,不让帮忙。 内心没有触动是骗人的。 王聆韵带着一大帮的人围在后院,看见李炎扛着锄头出来了,立马迎上去,“王爷,你不是最讨厌吃桃子吗?干嘛要种这么多桃树?” 李炎看着我,笑笑说:“我想看桃花不成吗?” “让聆韵看看,你看手都磨破了。”王聆韵说着,用纤纤玉手摸李炎的手,眼泪就一串串挂在腮帮子上了。 我抱起跑出来的十三,再不想留在这里。转身朝房间走去。 “花笙?花笙?” 不多时,李炎换了一身衣服进了我的房间。 他拿着一个蜜饯一边吃着,一边就坐在我面前。“我发现你这个人,比王聆韵还善妒。” “哦?你想多了。” “再不要骗我了,我都知道。”他又从桌子上拿出一个蜜饯。 “我说真的。”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要老老实实和我在一起吗?”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嫁给一个王爷。” “那你要嫁给谁?”他的语气已经开始变了。质问里带着愠怒。 “我要嫁给一个农夫。” “农夫有什么好的?”他拿着茶杯喝了一大口水。 我没有搭理,继续道:“然后生一窝孩子。他每天去田地里干活,我就给他做饭。我们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向日葵,院子的边边上有一个大大的栅栏,里面要喂很多圆滚滚,胖乎乎的小鸡小鸭。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田地里播种......” “不要说了,停!” “秋天的时候......” “不许说了,花笙!” “秋天的时候,我们会带着孩子去收割粮食,孩子们会大声在田野里唱歌,我们会笑着看着最小的孩子在田野里打滚儿......” “我他娘的叫你不要说了!”李炎大声吼我。桌上的茶杯蜜饯被他一把推倒在地。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嘴唇就堵住了我的嘴。 他刚刚吃过蜜饯,嘴里有一股蜜饯的味道。他大力地把我箍在怀里,人高马大,我丝毫不能撼动他半分。他肆虐地在我的唇上辗转,啃咬。眼睛野兽一样地盯着我,带着怒火。 半晌,我再没有力气反抗了,他放开了我。我一摸嘴唇,手上有血。 “下次再乱说,我还这样。” 我狠狠地瞪着他,他也狠狠地瞪着我。 “我跟你拼了!” 我气得要打他,他也没有让我。我们开始打架,屋子里的桌子,屏风,凳子,花瓶被我们打翻在地。不知不觉,我们就打到床上。他一手握着我的两只手,将我反手压在床上,用头抵着我的脑袋。半个身子压在我身上。 “是不是你给我生个孩子就可以把你留在身边了?” “你休想!” “你就是吃醋,你还不承认。那我就让你看看,我是不是休想。” 他一手捏着我的两只手,一手就开始脱衣服。 “我发现你这个女人就是欠收拾。” “你这个王八蛋,你放开我!” “整个颍王府,有多少女人排着队等着给我生孩子呢,你还不乐意?” “你别以为谁都稀罕你,我告诉你我心里只有七乐。” “七乐!七乐!七乐!你信不信我让你永远都见不到他!” 他整个上身都已经脱光了。开始拨我的衣服。 “混蛋!放开我!” “你再骂,孩子你生定了!” “啊!” “王爷!”一大堆人从门外涌了进来。 “簌月听见屋里传来声响,以为是刺客。” 李炎一把拉开被子把我捂在里头。 “都滚出去!”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然后是门被轻轻关上的声音。 静。 我们都没有说话。 半晌,我听见门又开了。 他走了。 第十六章 过了好几天,李炎都没有再来找我。我在王府里待了几天,把师傅的医书都看完了,实在无聊地不行了,就去药房帮忙了。 我前脚刚到药房,李成美后脚就赶来了。自那日郊外一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遇见他。这时,他穿着一件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长衫,依旧是素雅的月白。头发随意地琯着,哪里有半点太子殿下的样子。我无端地想起前些日子看的话本,话本里用来形容男主人公的句子“陌上人如玉”。 李成美一直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冰清玉洁,仙风道骨。呃,我哥要是在的话肯定又要说我乱用成语了。 “你怎么来了?”再次见到他,我有点不好意思。 “路过这里,顺便来看看你。”他倒是一脸坦然。 “进来坐吧。” 我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 师娘在边上对着我挤眼睛。 茶还没有喝一口,门外又来一人,一句话不说,也不坐。不是李炎又是谁。 “颍王殿下是派人跟踪我吗?怎么我前脚刚到,你后脚就跟来了?” “太子殿下还是太闲了,我劝你最好和本王的王妃保持距离,还是按照辈分唤她一声皇婶。” “我和阿笙认识的时候,皇叔你还在哪里?” 我正纳闷,不是我和李炎认识得早吗?李成美就气汹汹地走了。 李炎一句话都不说,黑着脸。我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师娘给我使眼色,让我还是跟他回去吧。 我被他打扰得没办法做事,就只好跟他回去了。他拉着我径直走向他给我种的桃花树下。好几棵桃树已经开花了,也有几棵不知道是水浇多了,还是什么原因,枯死了。 “你看,我跟你保证,明年这个时候,肯定比现在还好看。我昨天叫了几个果农,他们以后会专心伺候这些树的。等明年,你就能吃到桃子了。” “明年我又在哪里?” “就在这里,除了这里,你哪里也不许去。” 他温热的手一直拉着我。 “我哥到现在没有线索,爹娘的也死得不明不白,这偌大的长安城怎么容得下我。” “这些事交给我。你是本王的王妃,本王在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 我们慢慢走到秋千架下,他随我一起坐在秋千上,那一双大手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 我们都已经对这段婚姻的原因闭口不谈。我也从来没有要过一个答案。现在的李炎,就是我活下去的浮木。 而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人一旦把所有的希望和感情全部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是一件万分可怕的事情。 第十七章 阿爹阿娘在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个孩子。那时候做什么都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每个睡不着的夜晚,我仿佛能感觉到父母就在身边。可是梦里我却从来没有梦见过他们。 花慕严失踪了,到现在都不见踪迹。李炎派出去的人回来都是摇头。他总是安慰我:总能找到的,总会回来的。 希望一点点从眼前溜走。我开始害怕去寻找。 我只想报仇。这是我活着的唯一方向。 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我开始钻研毒术。我要让那些杀害我爹娘的人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可是李炎一旦看见我在看这种书,就立刻怒了。不仅要把我的书收了,还要把那些毒草、毒粉都统统销毁。 我知道他怕的是什么,他怕我以身试毒。是的,有一段时间,我报仇的信念太强大了,我就是用自己试毒的,所幸,古人诚不欺我。我还活着。 李炎看见我这样拼命,终于还是妥协了。他找了一个号称是“毒师”的人来教我。还专门找了个房间让我去捣鼓。每次看见毒师,我总是很想坤叔。很想回家。 那天,李炎一脸凝重的来找我,他刚进门就抓住我的手:“花笙,找到凶手了!你答应我不要激动。” “在哪里?”我几乎是颤抖着声音问得。我全身的血液开始翻滚,又想起父母离世时的场景。同时,我又很迫切地想要去了解,为什么爹娘那么善良的人,偏偏要遭遇横祸。 从王府走向地牢,这一路潮湿幽暗,李炎一路牵着我。我的眼眶开始湿润。 进入天牢,狱长正在鞭打那两个凶手。他们四肢都被铁链锁着,我冲向他们:“你们为什么要杀我爹娘?他们那么善良的人,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我怒吼着,不断地摇晃着铁链。抓住他们的衣领问道。他们的嘴严丝合缝地闭着,一句话也不说。 我抽过来李炎的佩剑,大力地向他们斩去,他们依然狂笑不答。血开始顺着铁链流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抵住其中一个的脖子,这时候,我发现他们残损的衣服下,胳膊上绣着黑色的印记。 “你就庆幸吧!我们本来杀得应该是你。只不过你爹娘替你挡了灾。” 听了这话,我只觉得头晕目眩,差点倒在那里,“你说什么?” 李炎扶住了我,“来人,给我打!” “哈哈哈哈” 地牢里传出他们的笑声,“你以为这样就能让我们黑麒营的人出卖主子?” “花笙,我们回去吧,这里交给他们。” 原来是有人想杀我!原来是我害了阿爹阿娘!我浑身冰冷,突然喉头一甜,突然吐出一口血来。 “花笙!” 紧接着,我就失去了意识。 梦里,全部都是爹娘。他们在大雪地里一直相携着往前走,我大声地喊,他们也不等我一下。我拼尽全力跑,他们走得越来越远。末了,我听见爹娘说:花笙呀,不要老是想着报仇。自古命运总有定数,好好和李炎过日子。 这几日,李炎总陪在我身边。他察觉出我和簌月之间不对劲,特意从宫外给我买了一个叫静儿的丫环。 这个小姑娘和我小时候一样好动,话多。就是从她口中,我才知道,太医说我得了郁症。也是在她口中,我才知道,我昏迷的这几日李炎都没有去上朝。一直在床前陪着我。 我刚刚醒来,就听见静儿告诉我:“隔壁的又生病了。” 我很惊奇地问她:“隔壁的是谁?” 她挤眉弄眼地告诉我:“就是那个王聆韵。在您昏迷的几天,她不是肚子疼就是头疼。可是殿下从来没有看过她一回去。” 她刚说着,李炎就走了进来。“你醒来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的手就自觉放在我的额头上。我看着他的眼睛,泛起了红血丝,脸一下子开始发烫。“脸红什么?” “没眼力见的,还不知道出去!” “是!殿下。”静儿捂着嘴笑着跑出去,还不忘记关门。 这时候,室内就我们两个人。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你知不知道,你昏迷的这几天,我差点吓死。这几天我睡觉都不敢睡,太医说你一定要好好休息。所有的事情交给我,你不要再管了。我一定会找出幕后真凶,给伯父伯母报仇。” 我没有哭,但是泪水就开始往下落。都怪李炎,把我变成了一个哭哭啼啼的女孩子。 “怎么又哭了?不哭了,乖。” 他拿大手揩掉我眼角的泪花。“有我在,不哭了。花笙,等所有事情都结束了,你嫁给我好不好?” “我……” “你不愿意?”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本王说嫁就嫁。我一定要把你风风光光地娶进门。给你一个交代。” “那王聆韵怎么办?” “花笙,其实,我和她之间从来不是你想得那样。” “那是什么样?” 我半天得不到回答,转眼看他,他已经抱着我睡着了,脑袋耷在我肩膀上。我轻轻将他放在床上,盖上被子。他睡得好熟,深深浅浅的呼吸。闭上眼,我才发现,他的眼窝深陷,一看就是没睡好觉。我悄悄挨着他躺下,数着他长长的睫毛,用手指戳他凸起来的喉结。内心涌动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别闹,花笙。” 他梦呓着喊出我的名字。接着伸出胳膊把我搂进怀里。 我一动都不敢动。心里翻起惊涛骇浪。天哪,我这就跟当朝的王爷睡在一起了?接着,又一股醋意翻上来:是不是从前他也是这样搂着王聆韵睡觉的? “我是王聆韵!”我大喊了一声。李炎吓得一激灵坐了起来。说着还喊了一声:“大胆!” 睡眼惺忪地就一把把我推下床去。 我坐在地上愣了半刻,没有想到他一个做着梦的人,听到王聆韵的名字,这么大的反应。 “好你个花笙?竟敢骗本王。”他一把将我揪起,扔到床上,就开始挠我的脚心。 哈哈哈哈哈…… “说你错了,要不然我就继续。” 我再也受不了了。就跟他求饶。闹了半天,他的瞌睡虫被我给赶跑了。非得让我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 “我哪里有什么故事?” “我不管,都怪你打扰了我睡觉。” “话说,你为什么听到你侧妃的名字这么大的反应?” “我都跟你讲了,我跟她不曾有过任何关系。” “我才不信。” “这是我第一次和女人睡在一张床上。” “真的假的?” “不信算了。” “真的?” “真的?” …… “真的?” “你还要不要给本王讲故事?” 嘿,还摆起谱来了。 我突然发现,心里对他的戒备突然就瓦解了。就算现在真的要嫁给他,我也愿意了。原来一直以来,我都是在吃醋,所有的不甘心都是因为他不曾身心一致的属于我。 “那你有过女人嘛?” “额,你这个小妮子怎么这么直接?不害臊吗?” “你快说,这个很重要。” “不曾。”他脸上开始泛红。 我突然好开心。 “那我愿意你娶我了。” 第十八章 师娘最近说自己右眼皮跳得厉害,想让我陪她去大慈恩寺去烧香。一想可以见到穆欣,我就欣然答应了。 这是我第一次去大慈恩寺。从山脚下到半山腰,一路连个歇脚的小店都没有。树木蓊蓊郁郁,刚下过雨的空气异常清新,山泉水敲击着溪底的小石头,发出“丁零当啷”的响动。 当我们沿着弯弯绕绕的山路走上去,就见她蹲在山泉旁洗衣服。 当时逆着阳光,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袍子,戴着一顶帽子。从从容容地望着我。我倒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穆欣!” “来了。”她的语气过于平淡,让我有点意想不到。 师娘见我们认识,就说上山等我。 我便坐在大石头旁边等着她洗衣服。 “穆茗骁一直在找你。” “我知道。” “有什么过不去的,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世间万事太痛苦了,只有这里,我才能得到解脱。” 我看她脸色突然变白,便没有再往下说。我随她抱着衣服往寺院走去。 如果我不提穆茗骁,她平静的样子倒真像放下了。 我和她在厢房里待了会,跟她讲了我爹娘的事情。我哭了,她也哭了。 她安慰我总会过去的。临走又跟我说,让我离李炎远一点。可是,我现在依然没有将这个放在心上。 黄昏我和师娘走的时候就遇见了穆茗骁。他抱着一把剑歪歪斜斜地坐在庙门外的大松树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不远处的大钟。 刚走到山脚,李炎便来接我们。他那天穿着一身紫色的衣衫,在火把的照耀下异常的魅惑,让我竟然有点挪不开眼。 我扶着师娘坐上了马车,自己则和李炎骑着马往前缓缓走着。仆人在前面拿着火把,山中的萤火虫像是繁星点点,向着我们闪闪而来。 “萤火虫!” “想不想捉几只回去养着?” “小时候我总是和我哥跑去后山捉好多回来关在帐子里玩,然后等天明的时候它们就在我床上、身上、脸上爬的密密麻麻,我到现在一想起来都很害怕。” “哈哈哈,想不到你竟然这么胆小。我记得你小时候可是个狠角色,掏鸟蛋,捉蛇的事情没少干,居然还怕这些小虫子。” “人嘛,总有怕的物件。对了,穆茗骁不回去吗?” “他呀。这都是常态。” “怪不得好久都没有见他了。原来天天在这里守着。命运真是能捉弄人。” 这时候我甚至在心里庆幸,庆幸我和李炎还是好好的。 可是,没过多久,我们这种平静的生活也被打乱了。 第十九章 那天傍晚,我正打算给我的小红马洗澡,李炎突然急匆匆回来,说北边起了战事。皇上派他去平息战乱。 他急急忙忙去里屋收拾行装,说明早就走。 我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洗洗手去了里屋。一边帮他整理,一边说:“能不能带上我呀,我可以穿上男人的衣服。我想去帮你。” “花笙,你乖一点。这可是去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战场上那么危险怎么能有女人?” 我低低地道:“我就跟在你身边,怎么会有危险。” 他突然摸了摸我的头,一把将我抱进怀里。他俯下头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回荡:“花笙,你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我们就成亲。我还欠你一场婚礼呢。” “可是我想陪在你身边。我不想和你分开。再说了打仗那么危险,我要是不在你身边我会急疯的。” 他亲了亲我的额角“我跟你保证,我一定会完完整整,安安全全地回到你身边。” 他的眼睛直直盯着我,我感觉在他的注视下我都要化成水了。 不知怎的,我脸就开始发烫了。耳朵也有点烫。 这时候,他莫名奇妙就开始亲我了。从额头到眉骨,从鼻尖到嘴唇,他的嘴唇游走在我的脸上,忽然,他亲了亲我的耳朵,痒的我一下子跌在床上。 再看他时,他眼睛红的吓人。看起来很难受像是在克制什么。我隐隐约约猜到他的心思。一想起他要去边疆那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见到他,我就特别想把所有都给他。 我靠在枕头上望着他,内心还在犹豫。他突然喘着气将我整个人包在被子里,像包饺子一样从外面紧紧抱住。 “哎呀,我要憋死了。李炎!”我在被子里反抗。 他开始大笑,“我才不放手,让你挑衅我!” 闹了一会,他终于将我放开。把我从被子里提溜出来,两只大手,恶狠狠地抱住我的脸亲了一口。 “等着,爷打了胜仗,回来再好好收拾你!” 我当时差点没找到一个地缝钻进去。当然,还有点疑惑,难道,是我没有吸引力?他仿佛看清了我的心思。坐在床边,拉着我的手,目光温柔地盯着我说:“花笙,我不想不明不白地拥有你。我想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婚礼。而且我答应过你爹,我要一辈子对你好的。可是战场上情况复杂,我不能在没有回来之前这样草草就要了你,到时候,万一我回不来,你不就成了没有人要的姑娘了?” 他这样的神情,这样一番话,我立马就哭出声来了。 “那我不管,你带我去战场,我要去帮助你,绝对不会给你惹麻烦。” 他扶额,“我不是跟你说了,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那你就要了我,这样你死了,我还有个念想。” “那我刚刚的话给谁说了?” 我们一整晚都在这两个话题上绕来绕去。到了半夜二更时分,我再也支撑不了,睡了过去。 我当时还不知道,李炎抱着我整整一夜没有合眼。 第二天。 我送他去城外的时候,他轻轻亲了我的额头一下。目光温柔地看着我:“等我回来,我们就选个好日子成亲吧。” “好。你一定要安安全全地回来。不能让我等太久,要不然,我可是不会嫁给你的。到时候我就随便找个人一嫁。” “你敢!”他重重地锤了一下我的头。从怀里给我掏出了一个白玉的小鱼儿玉佩。 “这可是我母妃唯一给我留下的东西,你要好好保管哦。” 然后,他就跨上马,头也不回地往前跑去。 一路看着规规整整的军队随着他越走越远。我不甘心又爬上了城墙眺望。直到那长长的队伍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怅然若失地走了回去。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没有李炎的时候,总感觉时间像被定住了一样漫长。我整日就在王府翻看一些医书。 每天晚上,不论天晴下雨,我总会爬上城楼去看看那条路,是不是有人回来了。 第二十章 那天,我百无聊赖收拾屋子。没想到李炎给我留了一封书信。 “花笙,其实有时候想一想,如果本王不是生在帝王家,或许我们会更幸福吧!不过既然已经如此,那么这一辈子,无论怎样,都希望我们能不离不弃。等我。” 我已经半个月没有见他了。他在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温暖。而现在,一想起爹娘不在,哥哥也丢了,连唯一的他也去了战场,我就觉得自己真的孤单的像浮萍一样。 昏黄的烛光,窗外雨打着大片的芭蕉,我更想他了。夜晚的时候,我不想哭,但是想着想着我的枕头就湿了。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我跟师父和师娘说了声。就骑着我的小红马向北疆跑去。 我的这次旅途果真像师娘担心的那样,一路布满荆棘。 我刚出门的第一天,黄昏时分,我见马儿有点累了,便找了一处河水让马儿喝水。我则坐在歪脖子树上吃干粮。远处的山一片血红,头顶上乌鸦成堆地叫着。小红马本来在安静的饮水,忽然变得急躁起来。 我看形势有点不对,就一脚踩上更高一点的枝条,一看,天哪!有五六只狼虎视眈眈朝我们走来。它们还从不同的方向悄悄往上走。我看见小红马已经挣脱了缰绳。在树下等我,便从树上一跃跳到马背上。马儿跑得特别快,惊了狼群,后来它们也迅速追赶。有一只灰白的狼,眼看着就要追上我们。我正准备撒毒粉,结果我的小红马一脚正中它的眼睛,它疼得蜷缩在地上打转。 我摸了摸我的马:真是我的宝贝,不错呀。下次看我的。 小红马仍然用力地跑着,后面的狼群离我们还有一点距离。我想着算了不跑了,试试我新做的毒药。 我喊住了马,调转了马头。后面几只狼,看我们停下,也颤巍巍的停住了。嘴角流着口水在那盯着我们。 “来呀,兄弟们,给你们尝点鲜。” 我看准风向撒出红色的毒粉,粉末混在风里瞬间被狼群吸进鼻子。我驾着小红马跑得远远的,不一会了,那些狼群就像喝醉了一样,倒在地上。 脱离了狼群,我不敢停留准备赶紧找个歇脚的地方,这时候却被一个猎人模样的人叫住。 “姑娘,我看见你一个人干掉了那一群畜生,你还真是有本事。” 我笑着未答“大叔,您知道哪里有客栈吗?” “要不然,你把这几头畜生给我,我带你去我们家吧。我家里也有一个像你一般大的姑娘。” 见我在犹豫,没有言语。 “我不是坏人,我家就在附近村子里。我平时就靠打猎为生。刚才那几只狼是我盯着的,我本来挖了陷阱的,结果,被你的马给引过去了。” 我一想,算了,要不然就跟他去吧,反正天都快黑了。 “大叔,那你带我去你们家。那几头狼你想要就拿去好了。” “那我就谢谢了。” 他拿着绳子将那几头狼捆在一起,我让我的小红马帮他拖着,他说太重了拖不动,就找了些草给盖住了,说赶明了拿家里的驴车来拉。我牵着马随他去陷阱那里抱回了咩咩直叫的小羊羔。 到天黑,终于走到他家里了。 “爹,你回来了?” 我们刚走进院落,一个姑娘打着灯笼就迎了出来。黄色灯光照着她的脸,显得眉清目秀。 “这个姑娘是我带回来的客人,宁溪,你看着去厨房给做点饭吃。” “好的。那你带客人去里屋坐着,娘刚刚生起火。” 我刚走进去,就看见那个妇人长得极像我阿娘。眼泪就直往上涌。那个姑娘端菜过来,看见我这般模样,“姐姐可是身体不适?” “烟熏的我眼睛有点灼烧。” 她赶忙拿着吹火的竹筒把火往大了烧。她的母亲给我煮了一杯油茶。笑着递给我:“我们乡里人的东西不好,望贵客不要嫌弃。” 我连忙接住:“不敢不敢。” 那位大叔,绘声绘色的给她们讲我孤身战胜群狼的故事。末了还使劲夸我巾帼不让须眉。我被夸得有点脸红。 “姐姐一个人要去哪里?” “我要去北疆找一个人。” “北疆战乱,你去多危险呀!” “我不怕。”一想到他我就浑身长满了力量。 “姐姐,不瞒你说,我的夫君也被抓去打仗了。如果您有幸见到他了麻烦您告诉他,让他一定要平安回来,我会等他的。” 这个叫宁溪的女孩说着说着哭了起来。 她爹娘才告诉我。 原来,这个姑娘在结婚当日,正在举行婚礼的时候,丈夫被抓去北疆打仗了。 我听了心里有点难受,战争造成了多少人家悲剧呀。本是洞房花烛夜,却硬生生让战争给毁了。 “他叫什么名字呀,到时候我会替你去找他的。” “他叫郑义。”女孩哽咽着说道。 “这个孩子也是苦命人呀,从小父母双亡,六七岁被当铺的老板收留,当个伙计混口饭吃。我们就只有宁溪一个闺女,我看他憨厚老实,为人正派,找了人去给他说媒,他一心愿意来我们家给我们做个上门女婿。没成想,竟然大婚当日被抓走。造孽呀……” 我在一瞬间突然就觉得,芸芸众生怎么都过得如此凄苦。生活真的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