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靡宝中短篇小说集》 每次相遇都是一场重逢 3月12日晴 这个人躺在洁白的病床上,身上插着管子,苍白无光泽的皮肤,凹下去的面颊和瘦骨嶙峋的四肢,乍看下就像马王堆新出土的千年僵尸,一点也看不出当年俊逸潇洒的样子。 不过这也不指望他,任何一个在床上挺尸了一年多的植物人都不会容颜依旧,睡美人毕竟只存在童话中。 张姐指着这个“僵尸”对我说:“他是刚从省医院转来的,以后也归你照看。” 我老实地点头,目送她出去,然后把视线转到了那个人身上。 唉!宁家俊,多年不见,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3月13日晴 我从护士小秋那里打听到的宁家俊是如何由一个健康青年变成一具挺尸的全过程。原来身为某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儿子的某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年前喝多了酒开着宝马去撞电线杆,成了现在这样。 小秋感情充沛,情报充足,串在一起成了一出豪门电视剧。 可怜见的,头一个星期,来看宁家俊的人多得像是来参观毛主席纪念堂。第二个星期,就只有亲人和女朋友们还会来打一头。到了第三个星期,亲戚女友们全不见了,只有他父亲兄长来看了他一回,给医院丢下一笔钱。满一个月的时候,探访的人全体消失,每天只有期待着睡王子醒来的小护士怀着无限耐心和关爱守在他身边。 等到一年后我到来的时候,他早就已经由省级医院的特殊房转到我们这家区医院的普通房,私人护理也撤了。因为他的父亲心脏病发去世,他的哥哥掌管了家里的大权。 小秋走后我开始给宁家俊擦身按摩。灯光下他的光头亮得像60瓦的灯泡,开颅手术后留下的疤就像灯泡上的商标。我摆动着他瘦弱无知觉的肢体,揉着那双可以拉出优美旋律的手。宁家俊苍白无光泽的皮肤是微温的,就是这点温度,证明他还活着。 3月15日晴 我妈终于知道宁家俊转到我们医院了,她一边挥刀狠狠剁排骨一边埋怨我不早告诉她。她说一直记得宁家俊瞪着圆圆眼睛仰着雪白小脸唤她阿姨主动帮她提东西的模样,我说宁家俊从小就靠着几分姿色骗尽街道里所有师奶,其实从本质上来讲那厮是邪恶的、虚伪的、自私的、风流的……然后我妈作势要朝我扔菜刀。 不就是宁家俊小时候最爱喝她炖的乌鸡汤嘛,我坚决抵制那汤是因为受不了汤里的当归。当归啊~~~~~~~ 3月17日雨 今天先是开会,主任说了很多,但是我只听到身边张姐和人在说主任同他太太闹离婚的事。散会后小秋拉住我,问我是不是和宁家俊以前认识。我觉得作为本医院情报系统的精英,她的确是名副其实的,但是我没有把私事贡献出来添砖加瓦的无私精神。我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世界其实那么小,我们以前都有可能曾在某个街角擦身而过。 说完后又觉得这句话很熟,不知道是哪个文学青年在我耳边说过。 回家后我翻开初中同学录,照片上的某人虽然还是一根青涩的豆芽菜,但是旁边那个戴眼睛的胖女孩似乎也没什么立场嘲笑他。我合上同学录,回忆起这些天给宁家俊擦身时的情景,想起我的手下他修长但是枯瘦无力的手脚。我忽然想起他以前是高校篮球队主力,记忆最深的是我在教室自习或者是放学后推着单车回家时,操场上传来的女孩子们尖锐刺耳充满爱慕激情的叫声。 我从来没有完整地看过他一场比赛,但是却看过他无数次上篮动作,背负阳光下那矫健的身影。那阵子《灌篮高手》在校园中疯狂流行,那厮也不顾校规把刘海留长半遮住眼睛,学流川枫做一个面部肌肉瘫痪的白痴,惹得无数女孩子疯狂。 不过我记得他也还是有笑的,每次作弄我过后,他都抽筋似地讥笑道:亚亚,你是猪啊! 啊!!!!活该他今天变成挺尸,一定是我多年前的仇恨形成的强大怨咒终于在一年前降临在他身上了! 3月20日阴 我爸涨工资了。中午我们全家去馆子里庆祝了一番。然后我妈说到买房子的事。她说宁家那个什么房地产公司新开发的花园住宅小区开盘卖楼了,她看中一套90平方的。 我坚决反对。宁家杰这么吝啬的人修出来的房子,一定是豆腐工程,渗水漏电,一级地震就可以震翻。 我爸本来就心疼钱,于是顺着我把话题又引到了宁家俊身上。我妈同情心泛滥,说家俊这孩子真可怜,未婚妻这半年来跟某某公司的公子进进出出的。 下午我回到医院,给宁家俊翻了个身,然后坐他身边,伸手捏住他唯一没有萎缩变形的挺直鼻子,说你醒醒吧,不然老婆都要跟着别人跑了。 他还是睡着,不过这个姿势让他不那么像一具挺尸,而像个……像高中时的那个男孩子。 3月25日雨 春天雨真多,墙壁上都要长出蘑菇来了,张姐脸上也冒出了好几颗小痘痘。很奇怪,我和小秋都觉得她这个年纪脸上唯一能长的应该是皱纹。 我很讨厌下雨,雨天总让我想到离别,想到过去,想到我的护士考试和我妈逼我喝的当归炖鸡汤。我一直觉得除了农民伯伯和气象学家,没有谁会因为下雨而高兴。但是院子里一对雨中拥抱的恋人和两个戏耍的孩子显然不这么认为。 后来我给宁家俊念报纸。我津津有味含着眼泪读完了文艺版的连载爱情小说,又翻到娱乐版,怀着报复的快感同他孜孜不倦地讲着一个国际大导演拍的关于一个□和几个嫖客之间的故事。我知道他肯定不爱听这个,不过现在的他没得选择。如果他的大脑照医生说的那样没有死亡的话,他一定还记得自己当年干下的恶行。 这个邪恶的、自私的家伙是怎样以为学校争光而要努力练球为由让老师给我派下任务,为他整理誊写每一科的笔记,害得我没有办法赶回家看《新白娘子》重播的。而更令人发指的是这家伙明明录下了全剧,就因为我赌气的一句“不稀罕”就把录像带给砸烂了。为什么我为他做了一整个学期的秘书,到头来还要受他闲气? 多雨的天气让我的头脑越来越混乱。 3月27日雨 气象台说今天是晴的,见鬼。 我重了一斤,宁家俊还是老样子。他不会就这样沉睡到老吧?前提是他哥哥有耐性提供他在医院睡到老,或者我国没有出台安乐死法律条文。 后来小秋过来看我,她看到了宁家俊,说童话里的公主是被王子吻了就醒了,电视里的女主角是被男主角吻了就活了。也许我该试试这个偏方。 我说别说我不想去亲吻一具僵尸除非他长得像汤姆克鲁斯,就算愿意,恐怕一年前的那些护士们早都亲肿嘴巴了。再说这种事情应该留给宁少的女朋友们去做,我不想被病人家属告猥亵。 4月1日阴 早上上班,小秋一见到我就兴奋地说宁家俊醒了。我说呸,今天四月一。 当然,宁家俊没醒。但是同病房的一个睡了四个月的病人醒了。他醒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回来了。” 我们吃午饭的时候聚在一起讨论他这句话。小秋说那个人的灵魂一定在那四个月里穿越到另外的时空中去了,然后其他人同她讨论那人的灵魂附身到什么人身上了。有的说是王爷,有的说是将军,有的说是宰相,还有的说是短命皇帝。我说不能是畜生吗?被鄙视了。 吃完饭回到病房,看到里面有人。那个男子背对着我,低头看着无知无觉躺在床上的宁家俊,西装革履,抹了发胶,擦了香水。我想他大概是宁家俊的什么有钱的公子朋友,真难得还有人惦记着来看望他。 这时那个男子转过身来,看到我,忽然温和地笑了,似曾相识的脸和亲切地笑啊。 他说:“是亚亚吧,好多年不见,你长好看了。” 妈呀!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宁家俊他哥哥,宁家杰! 4月2日雨 宁家杰比宁家俊大三岁,记忆中是个话很少的人,按照现在分析,就是少年老沉。小秋说这样的男人天生有种王者之风,能堪大任,做得大事。她手舞足蹈唾沫横飞引经据典地向我证明宁家杰才是一支质优股。 我一边按摩着宁家俊的手指头,一边问他:“你哥昨天同我聊天,不像不关心你,但是又这样苛刻你的治疗。你们家足够有钱送你去国外吧?没准那样,你早就醒来了呢。” 宁家俊死猪一样躺着,只有鼻孔在出气。我突然想,他的灵魂不会同小秋说的那样,穿越到另外的时空里去了吧?用着别人的身体,过着另外一种生活,也有着快乐和烦恼,这边的躯壳和人生已成前尘往事。 我拿来cd机,放音乐给他听:“好听吗?你也学过小提琴,知道这是什么曲子吗?我很早以前听人拉过,后来找了好久才找到。” 他没反应。当然。 4月3日小雨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没有撑伞奔跑在雨里,同学们嘻嘻哈哈地从我身边跑过。然后宁家俊骑着单车窜到我面前,我看到他刺眼的耐克跑鞋啪地踩进水洼里,水花四溅。 他把伞伸到我头上。以往的高傲不见了,他有点慌张的,带着讨好的口吻对我说:“亚亚,你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你会回答。我也……其实我也……” 我的内心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愤怒、悲伤、失望。我脱下沉重的书包,没头没脑地向宁家俊扔去,狠狠砸在他身上。他没站稳,扑通跌倒在泥水里。 然后我拔腿就跑,宁家俊在后面一直叫我的名字。 我醒来后觉得很奇怪,我一点也不记得有这么一件事了。或者是宁家俊欺负我的恶迹实在太多以至于我忘记了部分。 今天一直在下雨,这让我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体内有种力量总是想爆发出来,给病人扎针的时候我有种自己是女杀手的错觉。 快下班的时候宁家杰来了。我们聊了聊,话题从宁家俊转到我的工资待遇和最近的房展会上去了。 4月5日晴 发工资了,我决定去买一条垂涎许久的裙子配我的靴子。高中的时候我开始瘦下来,然后疯狂地开始搜集裙子。从心理角度分析,这都是某人一句“胖人穿什么裙子,浪费布料”惹的祸。 宁家杰又来了,这次我们聊了很多,他问了我的学习和工作,像来视察慰问的领导。他说他工作很累,很羡慕宁家俊。这什么话?能活蹦乱跳的,谁愿意在床上挺尸? 他还说:“家俊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爱作弄你,但是那都没有恶意。其实他一直很后悔,这些年,一直都很后悔。他时常提起你,走在路上看到亚裔女孩都要问我像不像你。如果他醒来了,看到你在他身边,他一定很高兴。” 他说得那么诚恳,让我想到以前有次我跳远崴着了脚,宁家俊连着半个月骑车搭我上学。这下又觉得宁家俊不是那么可恶了。 我认识宁家兄弟的时候才六岁,宁叔叔是我爸以前的同事。我们高中的时候他离开单位南下做生意发了财,买了房子搬出巷子去后,就不大同我们家来往了。高中毕业后宁家把兄弟俩送去国外读书,我便再也没见着他们。这些年他们遇到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变化,我都不知道。 吃饭的时候我妈满腔热情地讨论着房市,她还说,我在服侍宁家杰的弟弟,买他家的房子会不会便宜点。我说卖房子又不是卖菜。给骂了。 4月16日晴 牛肉涨了。房子涨了。市中心那条河的水位也涨了。 我读完了当天的报纸和租的言情小说后,翻出了高中同学录,打算同沉睡中的宁家俊聊聊以前的事。 可是翻开相册又不知道说什么。我的高中在宁家俊的欺压下并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比如宁家俊打完球后在女生面前炫耀他胸部的肌肉,比如他翻出我日记在班上大声念,比如考试偷看我的卷子害得两人都被抓去了办公室……我一条一条数给宁家俊听,同时脑子里还时不时冒出我以为已经忘记的片段,多得让我自己都惊讶。 这场声讨是以运动会上他在我跳远的时候突然出声吓我这个故事结尾的。那场事故不但让我摔了个狗□,让我们班丢了年级总分第一名,更让我的脚扭伤了,一个多星期都走不了路。 想到这里我忽然停了下来。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在尘土和嘲笑声中哭了起来。脚上传来的疼痛,一身的狼狈,还有失败后的羞愧让我哭了起来。过去被宁家俊如何欺负都没有哭的我哭了起来。 后来是宁家俊背着我去了医务室,我在他的背上拼命叫他放下我,他装作没听见。我记得那正是日光斜照时分,伏在他背上的我正好看见金色的夕阳照在他结实的胳膊上,汗水从他脸颊滑落到下巴,然后滴到搂着他脖子的我的手上…… 4月20日晴 天气暖和很多了,有蚊子了,好死不死地在我脖子上叮了一口。小秋一个上午都瞅着我露出□的笑容,这个小蹄子! 我今天给宁家俊念的是一份体育周刊。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良心发现,大概是天气终于放晴了,而且还要持续晴朗一段时间。宁家俊也不喜欢下雨吧,我看他躺着也快发霉了。这个人这么喜欢运动的,记忆中总他奔跑或跳跃的镜头,那么骄傲自信的笑,生机勃勃,阳光般灿烂。我总是远远地望着他,在阴暗的教室里望着操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影。即使我不看,光是听欢呼声就知道他在哪里。然后我等待着,静静等待着,那个浑身发光的人冲进教室,跑到我面前,兴高采烈地问我:“亚亚,刚才看到了吗?” 我情不自禁摸着宁家俊苍白的脸:“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以前的你到哪里去了呢?” 那个老师的宠儿,那个同学们的偶像,那个我的克星。再也不能神采飞扬地站在舞台上拉小提琴,再也不能在欢呼声中跑跳着,再也不能突然从角落冲出来吓掉我手里的垃圾筐,再也不能惹恼了我后追着我道歉了…… 小秋进来的时候我正在擦眼睛,她大喊着说看到宁家俊的手动了一下。我们两个凝神屏气研究了好久,但宁家俊没有再动。我想大概小秋看到我的泪水,怕我尴尬才岔开话题的。 5月1日晴转雨 爸妈参加了某地三日游,带着有限的金钱和无限的热情投入到劳动节黄金周人踩人活动中去了。我留在医院,床上躺着宁家俊。 不知道怎么的,我总觉得今天应该陪在他身边,我觉得有什么事会发生。或者,历史上的今天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我心神不宁得很,给宁家俊翻了好几个身。拿起报纸来读了几句就没心思了。 中午的时候天开始转阴。我吃完午饭在休息室小睡片刻,然后给雷声惊醒。我跑进病房的时候,豆大雨点已经啪嗒打在窗台上,我忙过去把窗户关上。这时一个闪电在天空中闪过,又像是在我大脑中闪过一样。 我听到了声音。一个男孩子轻声说:“我同你读同一所大学吧,我们继续做朋友。” 一个女孩子大声说:“是!我喜欢他,我从来就不是他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子尖锐的声音响起:“他高考完就要出国了,你不知道吗?” 有许多人在大声笑,嘲讽讥笑,他们的笑声越来越大,像雷声一样在我大脑里来回滚动着。我痛苦地抱住头跌坐在凳子上。宁家俊依旧平静地躺着,脸上似乎带着一点忧伤。然后我的视线模糊了起来。 再然后宁家杰来了。 他今天穿着很正式的黑西装,雪白的衬衫和黑领带,带着一束百合花。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来瞻仰弟弟遗容的。 结果宁家杰对宁家俊说:“今天是妈妈的忌日,我代你给她上香了。”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王阿姨的忌日啊。 5月2日阴五年前的昨天 爸爸妈妈都去了宁家,却把我留在了家里。到了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着伞下楼倒垃圾,回来的时候,发现楼道口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人。 我坐在他的身边。他头发衣服都是湿的,搭拉着脑袋,宽阔的肩膀一抖一抖。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他肩上。 他抬起头来,一脸是水,眼睛通红:“亚亚。” “你还好吗?”我问。 他说:“我妈走了。” 我也很难过,但是除了拍拍他的肩膀,不知道还该做什么。他湿漉漉的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楼道电灯微弱的光线下他的脸痛苦地扭曲着,身子抖得厉害。 我看着他,忽然张开手臂拥住了他,让他的头靠在我肩上。他愣了一下,慢慢伸出手抱住我的腰,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5月7日大风 风真大,我在公车上看到街上的女孩子都是捂着裙子走路。这让我想到了宁家俊以前有阵子也很爱掀我的裙子。有一次我终于发火了,朝他扔了很多书。后来他买了电影票来讨好我:“亚亚,别生气。笑一个,我们看电影去。” 到了医院,宁家俊还是雕塑一样躺着。我给他擦身按摩。宁家杰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给宁家俊穿衣服,他过来帮了我一把。然后夸奖了我,说我把他弟弟这个身体照顾得很好。 他说:“你们俩从小感情就好。你高二那次伤了脚,他每天早起半个小时,去你家接你上学。他有低血压,起床困难,那阵不容易啊。现在他成了这样,别的朋友都把他忘了,你却还在他身边。” 我呆呆站着。 我很想同他说我做这些是因为我拿了工钱,想说我同这个家伙一直水火不容,想说我同宁家俊早就不是朋友了。可我还没开口,宁家杰忽然皱起眉头,他感觉宁家俊握着他的手动了一下。 5月10日晴 医生说宁家俊的情况有好转,但是什么时候醒还是说不准。宁家杰很高兴的样子,打了好几个电话联系医生,决定把宁家俊送去美国治疗。他还真是个生意人,看到有转机了才肯投资。 我给宁家俊按摩,手控制不住地摸着他皮包骨头的脸。我说:“你现在这么瘦,这么丑,再也没有立场嘲笑我了,真好。” 他一动不动,看不出医生说的有好转的样子。 我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扣,叹口气:“宁家俊,你知道吗?其实那次跳远伤的脚,一个星期就好了。我装作走不了路,因为……因为你每天来接我。你同我说你要和我读同一所大学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奇怪吧,你明明是那么讨厌的一个人……” “你……你别去美国。你醒来吧,醒来了我们看电影去……” 我想我后来又哭了。 5月14日阴 闷热。我妈打算今年给家里多添一台空调。我爸又偷偷在厕所里抽烟了。 宁家俊继续挺尸中。不过据说他今天又动了,我没看到,我上厕所去了。宁家杰说美国的医院联系得差不多了,过几天他交代了生意上的事就送宁家俊过去。 5月17日小雨 宁家俊成立医院里的新闻人物。大家都在说他在好转,大家都在说他要转去美国治疗了。大家说。 我坐在宁家俊的身边,耐心地握着他的手,足足两个小时零四十分钟。没动。我们两个都没动。 淅淅沥沥的雨让我情绪低落,有点伤感。我低下头,轻碰了一下他没有血色的嘴唇,没头没脑地对他说:“你醒来吧。我已经原谅你了。” 我原谅他什么? 5月18日晴 听说宁家俊半夜的时候醒了。 我没见到他,我到医院的时候病房和楼道都已经被拥挤的人群和鲜花挤得水泄不通。还有人在拍照,就像有僵尸复活了似的。 小秋钻进去看过一眼,出来告诉我没什么好看的,不过是恢复意识了,和诈尸差不多。我笑。然后她用酸溜溜的口气提起宁家俊那个什么未婚妻也闻风而来了,哭着扑在宁家俊身上,好像她才是苦守了宁家俊一年多的人。我又笑。 回到家,我妈也在说宁家俊醒来的事,她说要炖点汤,让我明天给宁家俊带过去。 5月19日雨 我带着我妈一大早起来炖的鸡汤赶到医院。因为公车半路抛锚,我耽搁了半个小时。 今天病房外很冷清,就像过去的几个月里一样平静正常。我推开门走进去,宁家俊的那张床是空的。 张姐说宁家俊他哥哥一早就把他接走了,送去美国治疗。 吃午饭的时候我把保温盒打开,一股当归的气味冲进鼻子里。鸡汤已经凉了,我还是把它喝了干净。 人都走了,戏也落幕了。?月?日雨 今年雨真多。我把工作辞了,专心在家里准备考研。日记也很久没写了,不过今天的雨下得和那天很像,我想还是写点什么吧。 其实我以前是不讨厌当归的味道的,后来是生病的时候给我妈逼着灌了很多,才吃怕了的。当年那次高烧不退把他们吓坏了,生怕我会烧傻了。我记得烧得迷糊间我似乎听到窗外响起了悠扬的小提琴声,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在练琴。悦耳的旋律让我昏昏沉沉的脑子清明了一些,让我沉重疼痛的心缓和了一些。然后我对自己说,都是梦,是梦,忘记吧,全部忘记…… 我发现我看不进书,于是开始整理房间。我翻出了高中毕业纪念册,有一则留言用熟悉的字迹写着:“虽然我们即将分别,但是世界其实那么小,我们以前可能曾在某个街角擦身而过,而每次相遇都是一场重逢。” 我翻过来看留言人:宁家俊。?月?日 小秋来看我。她告诉我,听宁家俊以前的主治医生说,宁家俊在美国的康复治疗进展得很顺利。宁家还给医院送来了锦旗。我想宁家杰果真小气,一面旗帜值多少钱?应该一人一个红包才是。 她走后天空中开始打雷,傍晚的时候下起了大雨,夏天特有的瓢泼大雨。我趴在窗边看雨,脑袋里似乎也在哗哗下着大雨。青灰色的天空被固定在窗格里。 墙上的黑板上写着:“距离高考还有12天”。 下课后的教室,几个学生并不友善地围住了一个戴眼睛的女孩子。女孩子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场面,依旧镇定地收拾着课本。 “喂!”一个男生大声道,“孙亚琴,你和宁家俊可是青梅竹马啊,你喜欢他吧?” 女孩的脸一下就苍白了。教室里响起一阵笑声,大家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里,期待着她的回答。 这时一个女孩子开口刺激道:“你跟人说过,宁家俊答应要同你考同一所大学。他高考完就要出国了,你不知道吗?” 女孩的脸色更加苍白,她咬住了下唇。 “你装着呆呆傻傻的样子,其实是喜欢人家又不敢说吧?” “你和他走得那么近,你们到底什么关系?朋友?恐怕不是吧!” 众人又大笑起来。 女孩缓缓抬起头,忽然坚定地大声说:“是!我喜欢他,我从来就不是他的朋友!” 所有人静了一秒,然后爆发出欢呼声。那几个围住她的学生更是得意忘形。一个熟悉的身影被人拉进教室来,有人在大声喊:“宁家俊,你打赌输了,她承认了,快拿钱来!” 宁家俊却木然地望着女孩。女孩震惊愤怒,眼里的水光褪去,她背起书包,撞开人,冲了出去…… 妈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我从玻璃里看到她担忧的目光。我说没事,我都想起来了,其实也就那么大点事。当时年少以为天塌下来不为过,现在想来其实根本没什么。 妈说:“你那天淋着雨回来我就觉得不对。高考完就病倒发高烧。病好了,宁家俊也走了,你也忘了。伤心的事不记得也好。” 忘了,又想起来了。四年时间短似一个弹指,其实什么也没改变。我同那人之间永远隔着遥远的距离,他的光明优秀和我的阴暗平凡。十多年里一直追逐着他的影子,现在也累了。 并不是每段感情都能善终。 10月22日晴 生活还是如往常一样继续。 汽油价格似乎回落了。我的隐形眼睛在洗脸的时候掉了一只。老爸在厕所抽烟给我妈抓了现行,于是我妈多了一双新鞋子,我多了一条牛仔裤。 秋天来了,楼下的银杏树叶开始发黄。我想起了韩国的偶像剧,想起了我也曾经和一个男孩子走在银杏树下。那一去不返的十六、七岁,简直像往生的记忆。 10月29日阴 今天碰到高中同学小曼,她挺着一个快临盆的大肚子,比当年胖了一倍。我们俩对视半天才认出对方。 分手的时候她忽然问起宁家俊。我说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见过他了。她露出遗憾忏悔的表情,说当年那事的确是个玩笑,虽然几个女孩子是有点妒忌你。后来宁家俊一身是水地回来,大发雷霆,砸了桌子板凳。大家都没想到你居然会承认。宁家俊他……他是最在乎你的。只是那时大家都太小,太幼稚了…… 我这才想起她也是那天围住我的女生之一。我笑笑说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 11月3日阴 时间过得真快,冬天就快到了。 有耗子在家里厨房扎了窝,吃了我最爱的五块钱一斤的梨子。 在我呼天抢地的时候我妈告诉我,有高中同学打电话来,说有同学聚会。她说:“听说宁家俊回来了。” 我想,应该是两条腿走下飞机的吧。 11月6日阴 哪个鸟人选的这种鬼天气去公园里举办同学聚会? 我在被子里做了几次起身努力后,决定放弃。 睡得迷糊的时候,家里电话响了。爸妈都出门了,我躺在床上也不想去接。电话响了十多声挂了。我也睡不着了,在被窝里写日记。我决定写一下对即将到来的考研的估算。 其实当初以我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一本的。但是淋了雨后感冒的我发挥得很不理想。这次考研我一定要证明我的聪明才智绝对不是一场不合理的高考就可以否定的! 宁家俊已经是过去时。我还要把家里小提琴的cd都收拾了丢了,多买几条裤子穿,还有……这是谁家的孩子在练琴啊,大清早的。 还有,我决定答应我妈安排的相亲,多认识几个异性也好。我父母就是相亲认识的……这曲子怎么这么熟悉? 还有……还有…… 窗户拉开。 “谁大清早的在人楼下拉琴啊?” 银杏树下,一个年轻人放下小提琴,抬起头来。熟悉的面孔,带着大病初愈后的的消瘦,温柔的笑意。 女孩瞪大眼睛:“宁……你……你……” “熟悉吧?”宁家俊的眼睛亮晶晶的,“我高考完去美国前,在你家楼下拉了半个晚上。你都没有从窗户里看我一眼,好狠心啊。” 说着,哀伤埋怨的语气像个小媳妇。 女孩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半晌才深吸了一口气,问:“你……你怎么来了?” “来兑现你的承诺啊。”宁家俊冲她挤了挤眼睛。 “我什么承诺?” “你说的,我醒了,就同我去看电影的。” 女孩愣了两秒,恍然大悟,惊呼一声:“你!” 宁家俊温柔地笑,阳光般的笑容荡漾在脸上,满了,渐渐溢了出来,流满了女孩的一脸。女孩感觉到脸上渐渐发烫,这股温暖一点一点蔓延,向胸口涌去,让什么冰冻了许多年的东西慢慢开始融化。 金色的银杏树叶被风一吹,脱离了枝头,飞扬在半空中。 而天,正在放晴。 思君朝与暮 秦暮是秦朝的半妹。 所谓半兄妹,顾名思义,就是指他们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不是同母异父,就是同父异母。秦家兄妹就是属于后者。 秦暮被带到秦朝面前那时,缩头缩脑,心惊胆战,像是被拐卖来的孩子。 秦朝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只比自己小半岁的妹妹,突然彻底明白母亲为什么铁了心地要和父亲离婚。愤怒让那个一贯高傲优雅的母亲摇身变成了练功走火入魔的女人,她疯狂地砸碎了家里一切可以砸的东西,在父亲脸上留下一道道鲜红的爪印。秦朝茫然且惶恐地站在他们中间,就像一个崩了口的罐子,痛苦就从那个裂缝里不断溢出来。然后母亲走了,给了他一个拥抱,决绝地转身。她痛恨前夫,恨到可以舍弃和他共同养育的孩子。于是秦朝就再没了她的消息。 想到这里,秦朝的眼睛里迸射出怨恨的花火,啪啦作响。恐惧像一条冰冷的蛇沿着秦暮的脊柱往上爬,她瘦小的身子控制不住哆嗦。她那时候不漂亮,受惊后也无法用“花容失色”来形容,所以秦朝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尽其所能地恶毒地瞪着她。 这是一场家庭伦理战的序幕。 那是1998年的5月,秦朝17岁,一个像伦敦天气一样不稳定的年纪,烦恼生生不息,荷尔蒙和父母离婚给他的生活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他变成了一只气急败坏的狼,眼睛里永远带着愤恨和鄙视,在学校的楼与楼之间幽灵般徘徊着。没人理解他的孤独,也没有人聆听他的声音,母亲一去不返,父亲夜夜加班。面条煮好了,切一根火腿肠。青春期像这碗面条一样乏味。 也就是1998年的5月,秦暮从外婆家狭窄阴暗的小阁楼里,搬到了五光十色的大都市,搬到了一间有窗户的明亮的小房间。街上行人车流川流不息,霓红灯整夜通明,广告女郎妖娆的姿势和鲜红的嘴唇在她单纯的眼睛里刻下羡慕的色彩。那个叫做父亲的陌生男人长久地凝视她,想从她的脸上寻找母亲留下来的影子。最后他失望地说:“你太瘦了。” 她一直以为父亲在她小时候就去世了,但是这才知道她错了。大人喜欢用死亡来掩饰失踪,或是用失踪来掩饰死亡。总之从那个男人出现的一刻起,秘密就不再是秘密。 秦暮进了秦朝在读的那个班。秦朝就像被侵犯了领地的狗一样看着她走进教室。秦暮稀疏发黄的头发扎成两个辫子,她身上还穿着从外婆家里带来的花布衣服,浑身泥土味。坐在后面的郭倩倩扑哧一声笑出来,整个教室里弥漫着拼命压抑却终究还是溢出来的鄙夷。 “秦朝,听说她是你妹妹?” 秦朝羞愤难当,仿佛被侮辱了的义士。秦暮紧张地走过他身边时,他伸出了脚。 秦暮跌得很痛,骨头似乎都要断了,她有好一阵子都动弹不得。欢笑声环绕着她,充满着幸灾乐祸。她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金丝鸟笼子里的一只麻雀,或是闯进了孔雀栏里的一头小猪。 她默默地站了起来。 那时候他们都读高三,在那个炎热沸腾的初夏,在粉笔灰尘和纸张沙沙声中仔细品味着汗水沿着背一路滑落的激灵。混沌的大脑里会突然闪过疯狂的画面,一只只游进教室的大海龟,一群群在同学头上游荡的热带鱼,一艘艘从教室窗外驶过的潜艇,或是一丛一丛像杂草一样生长起来的红珊瑚。对于秦朝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无处可逃的世界,因为他有着绝对的极乐的精神领域,不论何时何地,他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逃避掉学习、高考,甚至更多不肯面视的东西。 而秦暮就是那个突破防线进入他领域的不速之客。不不,她可不是像一只蝴蝶一样飞进了秦朝的窗口。 秦暮改变了他们父子的生活,几乎像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一样。她的花布衣服如同旗帜一样招摇醒目,她总是把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她总是把碗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阳台上有晾好的衣服和嫩绿的植物,勃勃生机充满了这所曾经阴暗压抑的屋子。她总是在晚上十点端着冰牛奶忐忑不安地走进秦朝的房间,把牛奶往桌子上一放,小声地说:“喝吧。” 她的声音像蚊子,秦朝烦她烦得不得了。这个家里不像多了一个妹妹,反像多了一个保姆。而这个小保姆却似乎乐在其中。她炒着菜也会唱歌,仔细听才知道那是她在背英语单词。她总有她的快乐,那也是她独一无二的精神领域,那里没有热带海洋,有的是童年朴素的小巷、油条豆浆的芳香,和外婆的豆瓣酱。 每到那个时候,父亲都会默默地注视着秦暮,用那中秦朝从没看过的愧疚留恋的眼神。秦朝便想,秦暮的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又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父母这段婚姻里的?父亲那么爱她,又是怎么隐瞒这段婚外情的呢? 父亲说,秦朝,对你妹妹好点,我们都欠她的。秦朝呸一声,她是谁?找我们打官司的秋菊? 这个“小秋菊”成了老师的助理,抱着一大摞试卷册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她脸上的汗就像早晨树叶上的露珠,亮晶晶覆满一层,她来不及擦,就一个一个念名字。当她念到秦朝时,张大了嘴巴,眼睛瞪得像鸽子。试卷上满眼力透纸背的圈圈和叉叉跃进眼里,这是一张怒气腾腾的试卷,是老师咬牙切齿痛心疾首下的产物。 有许多事情是秦暮怎么都不明白的,优等生总是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功课难,就如同秦朝想不通为什么母亲会为了这个不起眼的丫头而不要他一样。把一切的怨恨堆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很无耻吗?反正秦朝那时候也不是绅士。 后来秦暮就帮秦朝辅导功课了。谁叫他们是兄妹呢? 秦暮写得一手漂亮的字,她在纸上写下化学公式,每个字都像在跳芭蕾。她极有耐心全神贯注地解公式,改错字,她说那是“只缘感君一回顾”不是“只愿”。她的碎发被汗水浸湿,贴在脸颊上,像被河水拂过的水草一样光亮顺滑。汗水沿着脸颊滑下来,啪嗒啪嗒滴在了作业本上,于是秦朝鬼使神差地沾了一点,放进嘴里。 咸的。 秦朝惊醒,跳起来冲了出去。秦暮在他身后喊哥哥、哥哥!秦朝没理她,他才不是她的哥哥呢! 那时候郭倩倩总穿着白裙子像朵栀子花儿一样婷婷站在楼下等秦朝,两人卿卿我我拉拉扯扯打打闹闹。似乎是为了报复自己被她留下来补课,秦朝总是踩着单车带起一阵风,呼地从秦暮身边飞过,吓得秦暮跌跌撞撞,然后郭倩倩银铃般的笑声一路撒远,就像在叫唤:“快看过来呀!快看过来呀!”秦暮就抱着书远远看他们离开。 秦朝有时候回头看过去,总见那个小丫头一脸委屈地看着他,站在树阴下,身影越来越小。郭倩倩问:“你干吗那么讨厌你妹?她也不过是有点土。” 有时候秦朝想,父母离婚也不能全怪在秦暮头上。他上中学后父亲做生意亏了一笔钱,之后父母就总是吵架,他知道母亲背着父亲把股票换成钱,他知道母亲带人来把家里值钱的古董搬走。她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偏偏就是没看到站在旁边的秦朝。 许巍的从天而降,不像一个救公主于恶龙的王子,倒更像一块掉得不是时候的大椰子,砸起一滩稀泥巴,溅得秦朝一身都是。 那一次秦朝在秦暮身边超车而去,再次鬼使神差地回头望,只见秦暮寂寥地低垂着头,然后许巍那个胖小子凑上去搭讪,急切地像抢到一块剩肉的秃鹫。秦朝的车龙头一歪,连人带车就这么哗啦跌做一摊。 许巍送秦暮回家,两人一路走来沉默得像两块土豆。大土豆问,口渴吗?小土豆摇头。大土豆又问,饿了吗?小土豆还是摇头。大土豆终于鼓起勇气,握住小土豆的手说,我以后保护你,不让你哥欺负你好吗?小土豆还没吭声,小土豆她哥就已经从楼道里窜了出来,像一匹恶狼,对大土豆眦牙:你xx的离我妹远一点! 他们开战,莫名其妙的。秦朝想,我这是为了什么?那个破坏了我的家庭的小丫头,还是每晚十点钟的冰牛奶? 秦朝在许巍的作业本上画乌龟,许巍在秦朝的板凳上涂胶水,秦朝扎破许巍的单车轮胎,许巍就栽赃秦朝考试作弊。秦暮在他们中间转成一个陀螺,她啼笑皆非,身不由己配合他们上演闹剧。也许外婆是对的,男孩到底成熟得晚。 秦暮摇摇晃晃地提着垃圾筐走着,她的胳膊从花布衣服下伸出来,细瘦得可以在风中像带子一样飘扬。这时秦朝就会从某个角落里咚咚跑出来,一言不发抢过垃圾筐,再咚咚跑去垃圾场。秦暮诚惶诚恐,像突然看到上帝降临在眼前的牧羊人。一个篮球就这样从天而降,伴随着叫声咚地打得秦朝头昏眼花,垃圾洒了一地。许巍似笑非笑,不敢把自己的快乐表现得太明显。然后秦朝抹了一把脸上的泥,呼地扑了上去。 秦暮的座位靠窗户,一抬头就可以望到操场对面学校大门外挤着的密密麻麻的考生家长。知了在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考场里的电扇风声像雨声。她看到了一个右手打着石膏的高瘦少年,失魂落魄地在人群边缘游荡着。她甚至可以看到他回过头来的脸上苍茫的神色,不过那应该是幻觉,他们之间隔得那么远。 秦朝没复读,反正他成绩也不好。他用他爷爷留给他的一笔钱买了一台相机,报了一个摄影班,开始尝试着做一名摄影记者。那是他多年的梦想了,热爱艺术和自由的他最适合这份工作。只是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在这个大都市中,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或是沙漠里的一粒沙子那样渺小。 而秦暮考上了北大,她走了。 那是1999年的9月,换上白衬衫粉红裙子的少女亭亭玉立,她柔软的面孔上有笑,她清澈明亮的眼睛里有泪,她上火车前,突然转过身去,对着一脸不情愿跟来的秦朝说,那句乐府诗你还记得吗?“只缘感君一回顾”后面是什么? 秦朝看了她五秒,说你考试考糊涂了吧? 秦暮脸上有掩饰不去的失落,然后她很快就被人声沸腾的火车带去了远方。北京那个花花世界不知道会如何迷了她的眼,北方的风沙不知道会不会吹枯她娇嫩的面容。这些秦朝都不知道。秦暮的前途和他的,并不在同一个地方。秦暮房间里的窗帘被风吹着哗啦响,秦朝半夜醒来,走过去拧亮了她房间的灯。书桌上还放着秦朝随手送给她的自己不要的笔筒,风吹到脸上一片冰凉。他突然感悟,那个燥热浮动的夏天也随着秦暮而远去了。 秦朝开始工作,抗着相机,就像士兵抗着武器,天南地北到处跑。他有了一身黑皮肤,有了一身结实有力的肌肉,有了一双大脚丫子,他相信自己现在站在秦暮面前,她也认不出自己来。她一定像鸽子一样瞪着眼睛,被他嘲笑得满脸通红。如果现在再有许巍之流出现,谁也靠近不了她了…… 秦朝站在高山之颠举着相机对着日出,忽然想从这里跳下去。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了秦暮。 秦暮在北京过着单调的日子,和所有勤奋的大学生一样,在教室、食堂和寝室之间团团转。北京很大,学校人很多,可是她的日子却很平静。这里有三月风沙,却没有骑着车从身边飞过的男生,每个人都神色匆匆,也没有谁会回头看她。 后来同学介绍了男孩子给她。人是很好的,白衬衣,礼貌地给她拉椅子,倒汽水。男生认识得多了,才更加发觉秦朝当年对自己有多么恶劣。他简直混帐极了,居然那样对待一个文弱的女孩子,他一定会遭报应的。恩,让他遭受什么的好?就让他进山被野猪追,下河被水蛇咬。还要他找不到女朋友,气死他! 秦暮其实是有点古灵精怪的。 等到2003年,秦暮毕业。她留校继续读研,依旧优秀,依旧单身,依旧温文。那一年,她又碰到了许巍。 许巍已经不再是个胖子了,女大可以十八变,男大也照样,他如今堪称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穿着西装颇有几分派头。他一上来就说小暮你好你变漂亮好多我都不认得你了你爸还好爸你外婆还好吧你哥还没有抱着相机饿死吧? 秦暮呵呵地笑,说秦朝没死,他现在给国家地理拍照片,人又进四川了。 许巍原本兴高采烈地狠咬,却咬到了石头,牙齿磕得全掉光。这时秦暮神色忧伤地说,不过我爸快不行了。 秦朝回来了,奔丧。他在深山老林里没有信号,秦暮联络不上他。他在灵堂上呜呜地哭,使劲揪头发,是一个让任何人看着都感动的孝子。秦暮不得不打起精神周旋与亲友之间。秦朝哭累了,就会抬起头来,贪婪地注视着她优美的身影,然后再被伤痛与罪恶感折磨得湿了眼睛。浪子偏偏很多泪水。他经年没同她见一面,并非不想见,而是怕见,他像罪犯躲着警察,秦暮就是他灵魂的审判者。见不得光的感情一直在他心里深藏着,捂着盖着,贴着滚烫的心,一不小心就发酵了,猛地膨胀,就快要从胸膛里爆裂出来。 这时秦暮忽然走过来,张开双手抱住了他,像是妹妹抱住了兄长,更多却是像一个女人抱住了一个男人。秦朝浑身颤抖着,却不敢回抱住她。 晚上夜很静,秦暮在厨房里煮面条,圆圆的月亮就挂在窗外。突然卧室里传来东西打翻的声音,秦暮急忙跑过去,看到秦朝呆坐在一大堆杂物中间,手里的纸飘落在腿上。 那是一份秦朝的领养证明。 秦朝摇晃着破碎的理智,碎片在脑袋里哐当响,回音阵阵。他抬头看秦暮,她同情关切地注视着他,几乎像母亲看着跌交的孩子。 你知道? 我知道。 她知道自己的父母本是一对夫妻,知道他们一直不孕导致家庭危机,知道父亲一夜出轨让母亲虽然怀着她还是毅然离婚。她也知道父亲再婚后依旧不孕,知道他们后来终于领养了一个陌生的男孩子,知道那个男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于是父亲说,秦朝,对你妹妹好点,我们都欠她的。于是母亲的高跟鞋声逐渐远去。 什么时候知道的? 爸来接我时,我外婆就全告诉我了。 你早知道,却没告诉我。 因为……你那时候,只还有这么一点幸福了…… 每个家庭都有几个秘密,像剥洋葱一样,剥开来都是一部精彩的泪眼汪汪的家庭伦理剧。秦朝啪嗒地掉眼泪,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失明许久的盲人,突然张开眼看到自己沐浴在阳光与朝露之下,回过头来,秦暮就站在几步之遥,平静温柔地注视着他。她知道那么多事,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她担心那时候的他无法再承受这一根麦秆。小小的她有着大大的关怀,默默的动作里有着深深的爱。 她没说,在他伸脚绊倒她时没说,在他回头看她时没说,在她上车离去时没说,在她拥抱他的时候也没说。因为她以为有一种心动,只有她一个人有体会,而他并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 秦暮问,“只缘感君一回顾”后面是什么? 他知道,那是“使我思君朝与暮”。 现在他都知道了。 末日之恋 题记: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那块promisend。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 promisend/末日之恋 文/靡宝 小暮来到那片荒漠的时候,正是一年里最干旱的季节。 太阳烘烤着大地,泥土龟裂成块,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样的黄色。她站在这块在蓝天的映衬下颜色和谐而富有情调的荒漠上,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那时她手里还拽着她的那个已经脏兮兮的包,她仅有的财产。浑身是土,脸被泥灰和汗水覆盖,细小的伤口布满全身,疲惫灌满每一条血管。 那是最后一次核爆炸后的第二年夏天,人类进入了各种资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里。 小暮见到阿严的时候是他最迷茫的时候。她的袋子里空空的只有两件衣服,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她的嘴唇裂开了很痛,她的脚也打出了血。小暮看着这片空旷荒凉的大地打从心里想念着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从很多很多方面来说那时的小暮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孩子,她还会哭会想吃糖会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时像她这样的流离失所的孩子有千万之多,他们或存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严那时穿着黑色衣服,这点给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里是太阳毒辣的荒漠,没有什么比黑色更吸收热量的了。那个男人蹲在一片断壁残垣边不知在摆弄什么。然后小暮发现他居然没有戴防毒面具,这更不可思议。大气已经被有毒的孢子充满,病菌滋养,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风之谷》里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样危险。防毒面具已经成了必须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严那里走去,刚走了两步,脚下一陷,就掉进下面的不知什么东西里。 阿严那时其实在修理他的空气净化装置,说出来恐怕都不信,但他的确是个很出色的工程师。不过整个世界的经济已经崩溃,所以一个优秀的工程师也和一个匝桶匠没什么区别。甚至,一个卖牛奶的也会比他更受到欢迎和尊重。 阿严听到身后有悉悉索索的声音时,还一阵惊喜,心想有新的猎物掉进陷阱了。回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个人。一个小孩子,只得一点点大,戴着难看的防毒面具,脏做一团。那团东西给他的陷阱缠住了腿,正在拼命挣扎着,防毒面具下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骂人。 阿严把小暮自里面拽出来的时候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了。小暮用所有人都听得懂的英语骂:“狗娘养的!” 阿严想也没想就扬起手啪地狠拍了一下小暮那带着防毒面具的脑袋,说:“你这死小孩说什么呢?” 后来阿严把小暮带回他的帐篷里给他包扎伤口。阿严并不是特别好心,只是觉得小暮还是孩子,而且他一个人在这片荒原上生活得太久,有点寂寞了。 阿严对小暮说,把面具取下来吧,我这里的空气是净化了的。然后把毛巾塞给他,叫她去洗澡。这小孩不知多久没有洗澡了,脏得不行。小暮洗完澡出来,擦头发上的水珠,抬头一眼看到站在门边的阿严,尖叫一声捂住胸部。 阿严满不在乎地嗤笑:“别遮了,飞机场都比你那里平。” 他丢给小暮几件衣服,衣服上带着汗水和尘土的味道,小暮可怜巴巴地皱着眉头,挣扎了半天还是穿上了。 阿严问她:“你从哪里来?” 小暮说:“我从破灭的城里来。” “那你要去哪里?” “去一个适合生存的地方。” 阿严嗤之以鼻:“别做梦了,这个世界已经完蛋了。” 小暮茫然不知所措。她所认识的人,父母、亲戚、朋友,全部都失踪或者死去,年幼单纯如她,其实都没有估计到自己居然还能够活这么久。死亡在那个时候,已经不是恐惧或者折磨,而是一种解脱了。 阿严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子娇嫩的面庞,问:“你多大了?” 小暮说:“十七,你呢?” 阿严没回答,他心想,十七岁,一朵开在末世的花,初吐芬芳,却就要凋谢了。 就这样,小暮被阿严收留了。 他们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水。这是他们每天必须做的事。没有水,就没有生命! 他们每天要走很远,几乎要花去半天时间。阿严背着水箱,小暮就小跑着跟在他后面。等他们到达那个还没有被污染的小湖泊的时候,才坐下来歇息。 小暮就是在那时学会的抽烟。她累极了,浑身是汗,把自己整个泡在清凉的水里,只露出鼻子以上部分,一双大眼睛楚楚可怜地从防毒面具里往四处张望。 阿严就和他说:“上来吧,再泡下去就长尾巴了!”然后把吸了一半的烟丢了过去。 小暮最开始呛了个半死。 吃的非常单调。阿严自己种的有土豆,他们在那个湖里捉一点鱼。没有盐,但是已经比小暮以前的伙食好了太多。她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红润,并且开始微笑。 他们回到阿严的帐篷才取下面具,那里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比较安全的地方之一。 小暮会在下午没事的时候去画画。 荒漠的夕阳是橙色的,燃烧起来般的热烈。小暮总会先对着夕阳站上几分钟,再开始动笔。 阿严不懂画。我们总不可能要求一个出色的理性的机械工程师也能体会一个感性的艺术家的举动和作品。更何况当阿严看到小暮画的夕阳是紫色的时候。 “那是什么东西?”他那时问。画布上一团紫色的云雾般的东西,有说不出的诡异。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释给他知道,“那是夕阳,就是你身后的东西。” “怎么是紫色的?”阿严无法理解。 小暮很惊讶地看他,说:“可夕阳就是这个颜色啊!” 这一句话,阿严就知道了这个女孩是色弱。 顿时他非常同情小暮,觉得她和自己很像,一个是有出色的设计才华却无人赏识,一个是有热爱艺术的心却没有先天条件。这就叫惺惺相惜,让阿严把小暮列为了自己的难兄难弟行列。那时候的小暮在他脑子里是没有性别的,小暮只是小暮而已,一个又干又瘦的孩子,天真单纯,无可救药的乐天。 阿严平日里都在忙着做自己的实验。他告诉小暮他的发明将来有一天会改变这个世界,小暮将信将疑,因为他们是否能活到将发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个未知数。 小暮从不过问阿严的研究,除了一两次他那个当作实验室的小帐篷发出爆炸声让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会他在搞什么名堂。 小暮总觉得阿严是个疯子,阿严却认为自己是天才。当然天才和疯子的区别在于成就,可小暮并没有体会到阿严的发明的好处。就好比虽然阿严口头赞扬小暮的画画得多么多么好,可他从那一团团颜色里什么也看不出来一样。 阿严当小暮是小孩子,会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说时事。 那时谁都不知道这个糟糕的状况何时会有转机,谁都不知道他们能在这种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活到什么时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类成为了地球的主人。经济早就崩溃,小暮就一直在用面值500的钞票来擦油画笔。所以与其考虑股票何时会回升,还不如担心水源枯竭后怎么生存。 不过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多大改善,但自从小暮闯进阿严的生活后,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发现他堆积了一个礼拜的衣服突然给洗了晾在外面,然后发现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橱柜里,发现每次他从实验室里会来都会看见桌子上摆上可口的饭菜。 阿严小时候听母亲讲过一个故事,书生买了一副古画,于是有仙女从画中走下来,为他操持家务,缝补衣服。当然阿严不是书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个流浪的孩子有着良好的家教,比这个有家的工程师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们就都没事可做了,阿严便教小暮喝酒。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教唆未成年少女饮酒,本是罪大恶极之事,可是那时整个世界已经乱成了一滩稀泥,也许真的只有酒精才能拯救一点人类麻木的神经。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拦都拦不住。阿严立刻后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满帐篷乱跑,然后跑累了蹲在地上开始哭。阿严给她吓住,大气不敢出。 小暮抽动着小肩膀,啪嗒啪嗒地边哭边喃喃自语。阿严以为她睡着了,走过去推推他。小暮就顺势扑进阿严的怀里。阿严只感觉到软软的,香香的,也不敢反过去搂她。 小暮在阿严怀里钻了钻,轻轻说:“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严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上有烟的味道,这个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怀里伏了很久,安静如一只小动物。 阿严把她抱到床上的时候她也没醒过来。阿严帮她盖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软如绒般的头发,心想着以后绝对不让这丫头沾酒。他抬头看看帐篷外的天空。被污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们也许会在这里躲一辈子,等待这无聊的生命终结的一天。荒野的风把帐篷吹得哗哗响,仿佛下雨了一般。 阿严站起来关上灯,回自己的床上休息,这时小暮的声音细细地传了过来,问他:“阿严,你当初为什么要收留我……” 阿严便在想这个问题,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着了,都没有想出答案。也没有回答。 天气继续干旱下去,他们打水的固定的那个湖一天之内就低了五米。这个世界上的资源就像这湖水一样在时间的流逝中化做虚无不复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头望阿严。太阳刺眼,阿严苦恼地蹲在地上,把包顶在脑袋上。 小暮伸出舌头舔了舔食指,举到空中,对阿严说:“阿严,我们往南走吧。雨季已经不再来了。” 很久很久以后,阿严想起了那天小暮说的话,觉得她说得真对。即使这个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过去的东西,都不会再回来了。而他们的生命也就如随着风而蒸发掉的水一样,轻易消散,不留一丝痕迹。 他们带上够一个星期的水出发往南走,阿严对小暮说,假如他们没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们就要放弃这里的生活回到城市里去,争夺一块阴暗肮脏的空间。 生活本是如此,没有了更好的,就只有更差的。当然那时他们都不知道那里的次辐射有多么严重。 阿严后来在传记里写到,那是最危险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们停下来休息。小暮在帐篷外面画画,阿严就坐在他旁边抽烟。小暮画夕阳,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调色盘里的颜色也都是怪怪的。阿严把烟屁股扔掉,问你这画叫什么名字。 小暮说:“就叫它‘promisend’。” 阿严问:“什么时候可以画好?” 小暮遗憾地说:“可惜我颜料不够了……” “不要紧,不要紧!”阿严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们进城去买。” 那天晚上阿严就已经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他的头很痛。那晚月亮终于出来了,银色的光芒撒在荒凉的大地上,气温下降,冻得他直打抖。 忽然小暮推了推他,说:“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阿严摸到她冰凉的手,叹息一声,掀开毯子。小暮欣喜地笑着,摸索上来,依偎进他的怀里。女孩柔软的头发搔着他的颈窝,呼吸里有一股他许久没有闻到过的清甜。那一刻他心跳得很厉害,情不自禁把她紧抱住。怀里的身躯瘦小孱弱,让他一阵心酸。 他们拥抱着看这满地月色。小暮从毯子探出头,鼻子抵着阿严的下巴,大口吸着阿严身上特有的香烟的气息,问他:“阿严,我们会熬过去吗?” “会的会的。”阿严说,心里突然有种感动,觉得自己正肩负着另外一个人的人生,觉得自己真想永远都不放开手,觉得多想就这样拥抱一直到天荒地老。 小暮也一直睡不着,她轻声地哼着歌。模糊的歌词,忧伤的旋律,随着夜晚的风飘飘荡荡,传到天际。 小暮说:“阿严,我好像爱上你了。” 阿严平静地说:“你还小,你还不知道什么是爱。” 小暮笑了,把手放在心口:“我知道,我一想感到你,这里会疼。” 女孩有着同外貌不相称的倔强坚定,让她在那瞬间变得无比的美丽,高傲的,幸福地,向世界宣布自己的爱情。 阿严温柔地凝视她,说:“你以为自己爱上我了,因为我们正相依为命。” “是!”小暮说,“你是我的命!” 阿严望着天上的月亮,眼睛终于有点湿润:“你不该爱上我,我没办法给你幸福。我没有这个能力。” “你已经给了。”小暮说,“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么愉快,如果我明天就死了,我也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阿严将小暮拉进怀里,用毯子紧紧裹住。 “睡吧。做一个美梦。” 小暮抬起头来,在他脸颊上印下一个吻,偷了香似的笑起来。 那个吻,就像一阵风。阿严愣着,想去努力感受一下,只抓到一点柔软的感触。小暮的笑,却像一颗石子丢进了他的心湖里。 第二天阿严的头更痛了。他躺在床上,听到小暮在做早餐,火腿鸡蛋牛奶,他的肚子在叫。小暮叫:“阿严,起来了。”他用毯子蒙住脑袋。小暮走过来,拉毯子。 “阿严,我叫你最后一次,你再不起来就别想我给你留……”阿严一把将她拉进毯子里,小暮尖尖叫了一声,很快被阿严堵上了嘴巴。 他们继续往南走。一路上阿严的头还是痛,小暮一直唱着歌。太阳有点晒,风很暖和,小暮的眼睛总是瞟向阿严。阿严就问他你老看我做什么。小暮说,你眼睛好肿哦,好像熊猫!阿严伸手要敲他,他们打闹起来。阿严把车开得歪歪扭扭的,车屁股后面老长的黄烟。 他们傍晚把车停在背风的地方,小暮牵起绳子把洗好的衣服晾起来,洁白的衣服随着风飘飘荡荡,阿严戴着防毒面具的脑袋突然从后面伸出来,吓得小暮尖叫。 最后的六天。阿严只知道有一种香水叫最后六天,城里的名媛都喜欢用。他用的是古龙,觉得男人要有男人自己的味道。 后来他回到了城市,在电视橱窗里看到香水广告,广告词说:“最后六天是爱情的味道。” 短暂、痴迷、至死不渝的爱的味道。 他们在白天旅行,在晚上依偎着入睡。他们表白爱语,说情人们已经说烂了的所有情话并且津津有味。阿严从没像那时那样觉得自己真是一俗人,觉得自己是真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虽然知道同一时间这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身在爱河,但还是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 第三天的时候,阿严接到了短讯,终于有一个商家对他的发明产生了兴趣,希望能同他详细谈一谈。 那天阿严打开了最后一瓶藏酒,同小暮一起喝了大醉。他们拉着手转圈,放肆大笑,一直到头晕眼花摔倒在沙地上。 阿严等这一天等了久,他自己都快记不住了。寂寞的研究岁月里,小暮来到了他的身边,带来了欢笑,带来了好运,还带来了爱情。他一度单调如黄色荒漠之地的生命丰富多彩起来,小暮就是这世界上最出色的画师。 小暮坐在阿严怀里对着夕阳比画:“我将来要画一副十米长的画卷,全画这荒漠的景,就叫它promisend。这个地方是我和阿严约定好的地方,我的所有愿望都在这里实现了。” 阿严笑他说:“我的所有愿望也在这里实现了。” “我是你的幸运星。” “是,你是我的幸运星。” 他亲吻她柔软的面庞。 可小暮终究没有画那幅十米长的画,她连那幅小的画都没来得及画完。第四天的时候她晕倒了,阿严看到了政府竖在荒原中的标示,他们置身辐射区。 这多么不可思议,去年阿严来这里取水的时候这里还有动物出没!这个世界完蛋了!阿严在心底痛鸣,紧抱着怀里的情人,这个世界已经完蛋了! 小暮发着高烧,阿严没有找到水,他只有把小暮紧抱着。他对小暮说:“我们回去!我们回去!”小暮闭着眼睛什么也没说,他吻吻他滚烫的嘴唇,小暮也没有反应。他已经深度昏迷。 后来阿严对别人形容时说到,这就好比你的股票从最高点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落到最低谷。那人想了想说:“你小子不要诅咒我好不好!” 他们被上帝抛弃! 阿严后来总是没办法完整得回忆起那最后两天发生的事,辐射让他的大脑在那两天里完全处于一种混沌状态。麻木地开车,没汽油了,再麻木地抱着小暮走。他发出的求救信号一直没有回音,人们已经无暇顾及别人的生死。 他们需要水,于是他们要离开这片曾经包容他们、让他们相爱的荒漠。手里的人一天比一天虚弱,阿严的神智也一天比一天恍惚。死亡就是他们脚下的影子,而生还的希望就如同头顶的太阳一样遥不可及。 阿严后来养成了个习惯,总是喜欢抬头看太阳,一直看到眼睛流眼泪。心理医生说那是一种自虐习惯,心中的内疚需要通过极端途径来发泄。他建议阿严戴墨镜。 阿严那时是以为他们两个都会死的。他给小暮喝完最后一瓶水,用身体给他挡着夕阳依旧毒辣的光和热度。小暮蠕动了嘴唇,喃喃着。 阿严把耳朵凑上去,听到小暮在喊他的名字,心里痛得流下眼泪。他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让小暮死!上帝啊不要把我们分开!他宁愿用自己的命来换小暮的命!可又想到要是自己死了小暮会多难过,她孤单一人又怎么走出这片地方? 小暮恢复了点意识,动手把防毒面具摘下来,轻轻问:“我们在哪里?” 阿严说:“我们就快回去了!” “回哪里?” “没有辐射的地方” 小暮睁开眼睛,那双曾经水色潋滟、顾盼生辉的眼睛一片空洞,生命似乎已经从这里提前离去。 她问:“阿严,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阿严轻喝:“胡说什么呢?”声音已经很弱了。 小暮闭上一会儿眼睛,再睁开来,说:“阿严,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一起。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然后他又昏迷了过去。 风刮得很厉害,黄沙漫天。阿严跪在地上呼喊小暮的名字,但小暮听不到。阿严的头痛到了极点,眼前的一切都在模糊,惟独小暮的脸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 后来阿严在医院醒来,只他一个人。 医生告诉他,他受了过多的辐射,脑部有水肿,会影响视觉。一个穿便装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对他说:“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华生制造的代表,以前见过的。我们想和您谈谈您的发明。” 阿严问:“小暮呢?” “谁?” “小暮……那个女孩子……在我怀里那个……” 对方久久没有说话。 阿严的眼睛剧烈刺痛,却没有泪水流下来,医生说,那是因为他的泪腺受了很重的伤。 于是他没有哭,他的泪水流到了心里。他也没有再追问,他知道已经不用问了。 防毒面具,晾在帐篷外的白色衣服,紫色的夕阳,娇嫩的面容和轻柔的吻,车尾的黄沙,维持六天的香水……还有promisend。那些都是梦一般的存在。在这个梦里他深爱过一个叫小暮的女孩,他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却知道她最后到了哪里去…… 十年后,阿严看到了他的发明是如何改变了这个世界。这个他曾以为已经完蛋了的世界。空气净化,辐射限制,病菌消灭,资源循环。人们开始取下防毒面具接吻。花儿开始芬芳,鸟儿开始歌唱。天空开始下雨,雨后会出现彩虹。 阿严现在是名人了,是个伟大的发明家,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雕塑和头像随处可见,他的名字用来命名基金、奖学金、大学、华厦。他住在一栋漂亮的别墅里,养着许多嫩绿色的水生植物。 他在那片荒漠里研究的东西造福着整个人类。但偏偏有个人终究没有享受到他的发明带来的福利。那个消逝的灵魂就像天上的云,偶尔飘在他的头顶,短暂的停留,然后飘走,不流痕迹。 朋友给他一张画展的门票,说:“新锐画家,辐射最严重时期失明了,但画的画却可以卖天价。擅长油画,尤其是画夕阳。你不是喜欢吗?去看看吧!” 小暮………… 阿严戴上墨镜出门,阴天,大都会里的人从他身边麻木走过,和他当年在荒漠中抱着小逐渐冰冷的身体时的表情一样。 画廊里满是人,画家是个年轻女子,微微胖,笑容一团和气,有种迟钝的快乐。 阿严还是穿一件黑色的衣服,在众多黑西装的男人中一点都不显眼。有人认出他来了,有人从他旁边走过。整个会场的人都在有秩序地忙碌着。 阿严走着走着,突然走不动了。他看到了一幅十米长的画卷,上面画的是荒漠中的夕阳,用最艳丽的紫色涂抹,画面张狂、野性,充满灵气。在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在画前回头看他,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 他的耳边响起了小暮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一起。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 顿时泪流满面。 ——end—— 痒 李彤云半夜转醒,因为身上奇痒难耐。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每次痒起来,仿佛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爬过,所有感官神经都得到刺激。可是脱了衣服检查,身上并没有半点异样,皮肤依旧光滑。 李母说:“兴许天气太干燥,擦点润肤油就好了。” 李彤云摇头,“早就试过,根本不见效。痒起来,依旧想把这张人皮换了。” “那该看医生。” “谁有这空?”李彤云正面临期末考试,无暇他顾。 同窗好友张子青有自己的看法:“也许是太紧张。我每逢面试,都觉得手心有股寒气直冲脑门,三伏天也不例外。” 李彤云叹气,“交换生名额才几个,僧多粥少,不得不在最后拼一下。” “你家经济那么宽裕,想出国读书还不容易?”张子青宽慰她。 “可这次的学校,我家若不是有本事捐一座图书馆,我是进不去的。我家刨底卖了都凑不上一层楼。” 李彤云最看中的,是学校的名声。 “对了,听说了吗?林宝如走上层路线。” 林宝如是李彤云的最大劲敌,她立刻来了兴致。 “有同学去学院,亲眼见她自主任办公室里走出来,他送她到门口,手搭她肩上。” “真是猥亵!”李彤云一脸嫌恶。 张子青也摇头,“这算不公平竞争。不知道学院领导怎么看待?” “林宝如就那几分长相,也敢出来搔头弄姿。 张子青终于觉得不妥,温和提醒她,“我们不该在人背后这样议论。” 李彤云笑,“子青,你真是善良。对了,你这次也报名,我看你机会就挺大的。” 张子青苦笑,“我家这情况,即使选中我,也没钱让我去。我报名不过是凑个热闹。” 张子青幼年失牯,寡母工资微薄,她还得处处做家教补贴家用。不像李彤云,家境小康,自幼就一大堆家教围着她转。 子青沉着稳重,彤云活泼率性。偏偏两个女生感情很好,张子青并不自卑,李彤云在她面前也不骄奢淫逸。 过了几日,张子青又从学院里听到流言。这闲言碎语传神得很,说某月某日,见到这两人在某街上的咖啡吧里碰面。还说林宝如专门熬了汤给主任送去,说那是治疗秃顶的。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学生向老师请教问题,都上咖啡吧。”李彤云一边挠背,一边冷言冷语。 张子青拉下她的手,看那给她抓得通红的皮肤,“没长疮也没长藓,怎么会那么痒?” “痒算什么?林宝如为了一张出国机票,裙子都敢掀。” 张子青急忙捂住她的嘴,“小声点,当心隔墙有耳。” “现在这事谁不知道?” “说起来奇怪,这事怎么一下就传开了?” “自然是众人不服。我们拼死拼活地读书,她陪着老头坐咖啡店里讨论李白的诗。于是她做直升飞机排头名,我们则是填了表格在后面蹲着。” “直到现在我都不敢想象林宝如是那样的人。”子青叹气。 “子青,你把人想得太好。”李彤云嗤之以鼻。 张子青摇头笑,“也许是她同我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我愿意把她想象得好一点。” 下午上课,林宝如姗姗来迟,只见双眼通红,神情萎靡,众目睽睽之下,有些慌张失措,非常可怜。 李彤云对张子青耳语:“看,做出这楚楚可怜的模样,糊弄谁呢!” “也许她真是冤枉的。”张子青说,“道听途说,不可信以为真。” 她们前面还空有一个位子,林宝如便过来坐下。张子青赶忙拉了李彤云一下,提醒她别再说话。可是依李彤云的个性,不让她做的事她偏要做,当即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子青,学校外新开了一家咖啡店,我们以后可以去那里温书了。” 林宝如背影一颤,但是并没有回头。 张子青面有难色,意示李彤云别说下去,可她这朋友反而更上劲,“最近读书太用功,头发一个劲地掉,也不知道吃什么补一下?” 张子青见制止不住,忙埋头看书。李彤云见林宝如还没动静,不依不休,道:“可惜才掉几根头发,还换不来我想要的东西。” 林宝如终于克制不住,转过身来。她的眼睛充血,满满包含着愤怒和憎恨,狠狠道:“李彤云,原来这些谣言都是你散布出去的!” 李彤云冷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你造谣诽谤我!”林宝如大怒,“你妒忌我成绩优异,想用这样的卑劣手段来和我抢名额!”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你自己不要脸,还怕别人说?” 张子青在旁边低声叫道:“小声点,老师看过来了!” 李彤云一甩头,“有什么事说不得?” 林宝如吼道:“李彤云,你这蛇蝎女人!” 老师也大怒,拍讲台,“要吵出去吵!这里是教室!” 话音一落,周围同学纷纷附和,矛头全指向林宝如。林宝如听在耳里,如雷轰顶,浑身颤抖不可抑制。班上那么多双眼睛,居然没有一双是同情支持她的。 她呜地一声哭出来,奔出教室。 张子青瞪李彤云一眼,“你何苦把她逼到这地步?” 李彤云满不在乎,“自作自受罢了。来来,我后腰好痒,帮我抓抓。” 过了几日传来消息,林宝如办理了休学,离开了校园。她一直是老师的宠儿,现在也落得这个下场。 前来通风报信的同学讪笑着对李彤云说:“你功劳大了。” 李彤云听出端倪,立刻反问:“什么功劳?我又做过什么?” 同学皮笑肉不笑,敷衍几句就走了。李彤云气不过,站起来要追,却给张子青一把拉住。 “彤云,你最近火气怎么那么大,逢人就撞?” “你听听那家伙说的话,在暗示我是散布林宝如谣言的那个人!”李彤云气急败坏。 “我们行正影直,不怕别人说。” “众口铄金,前面才有林宝如的例子。” 张子青点头,“那你以后低调些。” 可是一连几天,周围人都用怀疑戒备的眼神看李彤云。上课时只有张子青愿意挨她坐。 张子青奚落她:“看吧,早叫你谨言慎行的!” 可是已经晚了,李彤云被年级辅导员叫到办公室里。辅导员语重心长道:“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危言耸听、中伤他人的行为,是为世人所不齿的。” 李彤云一惊一吓,更是觉得身上出奇瘙痒,急火攻心,泪水直流,连声说:“老师,这是误会,造谣的人不是我。” 辅导员本来就认定了是她诬陷了自己最爱的学生,再看她痛哭流涕的样子,心中更生厌恶。 李彤云失魂落魄地回来,隐约知道自己出国是没有希望了。偏偏身上变本加厉地痒,怎么抓都止不住,忽然一下用力过度,皮肤上立刻起了血红的道子。 张子青急忙给她上药,感叹道:“这是何苦,他不过一个辅导员而已。” 这句话给李彤云提了醒,她搜地站起来。“我去找书记!” 张子青骇然,死死拉住她,“祖奶奶,你消停点吧。再这么闹下去,你自己也毁了!” 可是李彤云若是听人劝告,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步。好友一番阻拦,反而坚定她的决心。她当即甩开张子青的手,来不及整理衣服就跑了出去。 书记认得这个风风火火的女学生,这下看她蓬头垢面地跑进来,心中立刻戒备起来。他前段时间为着林宝如的事弄得晕头转向,现在又冒出来一个李彤云,简直让他没法招架。但看李彤云这副神情,担心若不好生安抚她,她会从院办楼顶往下跳的。 他听李彤云一路说下来,心里也明白七、八分。这不过是有人妒忌造谣,李彤云出头打击林宝如,结果反而落得祸首的嫌疑。说白了也是女孩子年轻冲动,做事欠考虑,种下苦果。如今名声已经败坏,来找他哭诉又有何用? 学校里又并非只有李彤云一个优等生。 他敷衍道:“这事我们会追查清楚的,你回去好好复习吧。” 李彤云听书记这口气,便知道事情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他们已经定案,她留下来也只有向隅而泣的份。那一刹那,用心如死灰来形容她的心情,再贴切不过。 她如行尸走肉一般,安静地离开了办公室。 过了许久,响起敲门声,一个少女推门进来。 书记让她坐下,说:“这次机会难得,希望你一定要好好珍惜。” 少女大力点头。 “其实你和林宝如都很有希望竞争这个名额,可惜她因个人问题退出。这些事闹得很大,想必你也知道了。” 少女又点头。 “我同你说这些,无非是想提醒你庄敬自强,洁身自爱,也不要像李彤云那样牵连进是非里。你是本学院第一个拿着赞助金出国的学生,不要辜负这笔款子。” 少女笑了笑。她提起笔,将面前的表单仔仔细细填写好,贴上相片,递给书记。书记看了一遍,盖上学院公章。 张子青看着那血红的章印,露出释然满足的笑。书记也向她道喜,“这下放心了,可以回去睡个好觉了?” 那是当然! 张子青在桌子下轻抚着被抓红的手臂,心想,她短时间内是不会因为瘙痒而彻夜不眠了。 九世 九世 文/靡宝 第一世,她是名满秦淮的花魁。 总是一身红衣,红得刺目,红得张扬,红得似那雪地里的傲然绽放的梅。出尘之貌,惊才绝艳,多少文人争相结识,多少王孙公子不惜散尽千金只为见她一面。水晶珠帘后,一双水色潋滟的眸子,冷冷含笑地看你一眼,便已经夺了你三魂四魄去。 秦淮销魂夜,她一身红衣,正在场子中央唱着“晓来枝上绵蛮,似把芳心、深意低诉”,头一低,就看到了他。 他已经是功成名就的护国将军,平日里自律甚严,这次被友人强拉出来吃花酒。进来时,满面尴尬,踉跄一步。两人对上眼,她便把词给忘得一干二净。 一个是英俊挺拔的堂堂男儿,一个是双十红颜。一个是朝中清流,一个是烟花独醒。一个是历尽风霜,一个是阅尽红尘。 知音,知己,知心。 都以为此生不过这般寂寞终了,没料到爱情来时,如此汹涌,黯然销魂。 可是,可是,他家有高堂与正室,怎么可能容一个勾栏女子进门?百年家族名望,怎么可以为一个女子所毁? 就这时,边境烽火又起。他走了。去了遥远的北方,和野蛮凶悍的金人作战。 金戈铁马入梦来。梦里,他正身陷埋伏,在修罗场上做最后的奋力撕杀。她分不清他身上的红,是他的还是敌人的血。 渐渐,体力不支,他的动作慢下来。背后有人策马袭来,一剑挥向他的颈项…… 送回家中的,是一具无头残尸,他的父母悲痛欲绝,他的妻儿仓皇失措。而她,静静收拾好行囊,踏上北行路。 天高路长,寒风凛冽,她一个孤身女子执著奔赴那人殉国的战场。那一大片辽阔的土地呵,曾经盛开着野花的土地,现在满地残肢断臂,血路蜿蜒。她去哪里找寻他? 纤纤玉手,拈花拨琴的手,拨开残缺的铠甲,拨开一具具失去生命的躯体,终于,寻找到了属于她的那张面孔。 她笑了,把那颗头颅抱在怀里。鲜血淋漓的手,缓缓拔下头上的凤钗,握紧,深深□喉里。 再也,没人能把他们分开。 浑浑噩噩中已经到了冥府,见了阎王。 阎王亲自端着一碗孟婆汤候着她,什么都没说,只是一声叹息。 她悠悠一笑。 阎君道,第一世就已是如此坎坷,仙君不易啊。 她说,多谢阎君,将来的苦难,疏影也都晓得。疏影知道该怎么做。 说罢仰头饮尽了孟婆汤。 *** 第二世,她是太守之女,锦衣玉食。 将门之家,幼承庭训,兵书剑马,无一不精。还有一个青梅竹马,那是副将之子,自两小无猜时便一同上树捉蝉,下河摸鱼,极尽淘气之能事,让长辈无可奈何。待到大了,又时常背着大人关外纵马,比刀试箭,哪里有大家闺秀的影子。 小城地处边关,葱葱群山静,悠悠白云远。关外,就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那里有剽悍的游牧民族,放牧高歌于天地之间。城中也常有高鼻深目的商贩,卖肥骠骏马和锋利宝刀。 她酷爱宝刀,常爱去翻淘,因为识货,还颇得那老商贩赏识,结成知己。 草原骏马狂野未驯,被这汹涌人潮和杂耍的锣鼓声一惊,竟然挣脱缰绳,扬开蹄子,在街道上发疯地奔踏起来。受了惊的人们惊慌四窜,一个孩子跌在尘土里,哇哇大哭。 就这紧要关头,红衣少女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掀起一根长杆,横举起挡在孩子身前。马儿冲到跟前,一跃而过,随即有老商贩的儿子扑上去将它降伏。 一片称赞声中,那矫健男子深深望她一眼,头巾下只露出挺直的鼻梁和琥珀色的眸子。 少女甚至并未当那是一次邂逅。 当年冬寒,次年,匈奴挥兵而下,攻城掠地,烧杀屠戮。 父兄披坚执锐,在城上不眠不休坚守着。她随母亲城下照料伤病士兵,听着城外的厮杀声,闻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她知道那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 死守了数日,匈奴突然诡异地改道围攻他处。本以为危机已解,没想到皇帝昏庸,听了小人谗言,竟以为父亲私通敌军,要将他们满门抄斩。 那夜她并不想走,是青梅竹马的少年掰开了她抓住门框的手,将她打昏,抱上马背。醒来时,孤身在茫茫草原中,身旁骏马上的男人有着挺直的鼻梁和琥珀色的眼睛。 来。男人伸出了手。以后草原就是你的家。 于是她就在草原住了下来。连绵起伏的小山丘,蜿蜒流淌的河水,迎风飞舞的旌旗,飘着乳酪香气的大帐篷。她别着匈奴的宝刀,穿着匈奴的衣服,随着匈奴的王策马奔驰在杀场,同他一起征服了临近的部落。 她依旧穿着红衣,那颜色仿佛鲜血染成。很快,无人不知右贤王身边有一个汉妃,红袍怒马,与王如影随形。 草原的夜,漫天繁星,篝火边的歌传得很远很远,却不知道是否能传到家乡人的耳朵里。王最爱搂着她,坐在僻静的山冈上,望着月夜下的草原,同她看着月上山冈,河水静淌。那时候,王说,他已爱她很久了。 她只是笑,红衣映衬下的秀美脸上早已经没有当日的纯真坦率。她是一株生长在草原上的梅,不合适宜的,倔强的,想要绽放一树花。 王总问,你为什么总是不开心?是不是想家了?待我将来入主中原,定要带着你风风光光地回去。 她眼色闪动,低下头去。 汉帝同匈奴宣战已在众人预料之中。王同以往一样,撇下一干妃子,只带了她随军。 两军对阵,汉军中一个少将的面孔那么熟悉,那竟是儿时青梅竹马的他。昔日发小,如今也要生死对决了吗? 梅儿,你身为汉人,以身侍奉匈奴人不说,还同他们与祖国人作战,你良心让狗吃了吗? 她在马上一晃,面色如纸。 那场仗打了许久,两军一直相持不下。她那次被斥责后就少鲜上阵,只每日在帐中抄些文书,描些地图,等候男人们回来。 王带着一身血腥拥住她。我的梅儿受委屈了。不怕,等我打赢了汉军,活捉了那个小子,交给你随便处置。 她只淡淡说:你这样待我,我不委屈。 战事一直僵持到入冬,终于有了变化。匈奴一连吃了几个败仗,元气大伤,无奈下撤退千里。军中彻查奸细,查到她这里来。 会审时,她只轻声说,王,我是叛国随了您的。王便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踏出帐去。从此再无人敢提此事。 可是机密依旧不断泄露出去,汉军深入草原穷追不舍,匈奴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逃窜。她的王,一代枭雄,落魄时依旧不减王者风采,沧桑的眼睛里,始终带着愧疚与怜爱注视着她,自己唇已干裂,却问,梅儿,你渴不渴? 那个皎洁月夜,汉军骑兵终于将他们团团围住。王舍下一切,独独带着她突围。 突然一个胸口剧痛。她手里的匈奴宝刀染着王滚烫的血,同身上红衣融成一片。 王起先一惊,终于笑了,注视着她的眼睛始终充满柔情。 年轻的将军一马当先,挥刀而下,男人的头颅在月色中滚落到她脚下。 梅儿。少将激动地唤她。多亏你一直给我们传报,这仗才赢得如此漂亮。新帝登基,已经给你父平反,你随我回去吧。 她却将王的头颅抱在怀里,无动于衷。 梅儿,当初是这个男人伪造文书,陷害你父通敌,累你全家冤死,逼你叛逃的。他同你有国仇家恨啊! 她笑了,对着怀里头颅说:你用江山赎了我家血仇,我便也用所有,报答你的爱好了。 说罢,不等旁人阻止,刀划过颈项。两人的血终是融在了一起。 又见阎王,恍如隔世。黄泉路上独自一人,爱她的人没有等她。 阎王说,看,即使这样,你仍只有同他生死诀别。 她望着彼岸星星点点鬼火掩映下一望无际的红花,说,生也罢,死也罢,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期望来世,别再逢战乱了。 *** 第三世。 高高的朱红宫门缓缓打开,长长一列妙龄少女姿态婀娜地走了进去。 三年一度的选秀,小小画院执事之女的她也身在其列。二八红颜,纯真善良,继承祖传一手好丹青,不论是花鸟鱼虫,还是山水人物,都绘得活灵活现。 家世平平的她没有被选在帝王侧,便分去了宫里丹心阁,专事誊抄文史。丹心阁偏远僻静,靠着冷宫,时常听到被禁锢的妃子啼哭哀号,稍有地位之人从不涉足这里。 同事的宫女们怨声载道,而她却安分知足。心里盘算着,再过得八年满了二十五,就可以出宫去。世伯家的大哥说他会等她出来,也不知道做不做得真。 那日午后,轻风卷起刚画好的小荷蜻蜓图,送出窗外。她追过去,见一个青衣小儿捧着画正看得津津有味道。那孩子漂亮得像个仙童,黑嗔嗔的大眼睛几分胆怯、几分向往地望着她。 她心里一动,温柔笑着招呼那孩子进来,给他瓜果点心。孩子囫囵吃了,继而甜甜唤了她一声姐姐。 后来才知道这孩子是废太子的独子,那皇孙身份形同虚设,丢在宫里自生自灭,身边的宫人对他从不上心,他便偷跑出来想出宫,结果尚未走出去,却遇着了她。 小皇孙虽已有十二岁,可尚未发蒙,她对他怜爱有加,便亲自教导他识字断文。她的那手丹青终于派上用场,以画解字,灵活生动,引得那孩子目不转睛,更是将那些画细细收藏起来。 宫女笑话她,若是要攀皇亲,可也别找一个拔了毛的凤凰。他日改朝换代,这小皇孙能不能活命还是问题,你同他不姐不弟,不主不仆的,算个什么? 她却没想那么多,只当在这冰冷的宫里多了一个伴。 从此两人朝夕相处,读书嬉戏,阁内总可见那个小跟班寸步不离地在她左右,两人形影不分。 院中有株寒梅,冬日花开时,她把孩子搂在披风下,依偎着雪里赏梅。 她忽然说,冬梅落时,正是百花争春之际,赏花之人也都无心留恋那缕寒香吧? 孩子觉得这话不吉利,将她的腰抱得更紧。 花开花落几度春,转身过来,身后人已经是英俊挺拔的少年,一双深邃的眼睛却始终追随着她的身影。此刻外面正天翻地覆,皇帝病危,皇子夺嫡,骨肉相残,人心惶惶。而小院里的生活却依旧平静。 待到尘埃落定那日,左相捧着圣旨率着浩浩荡荡的人马行至丹心院,见到少年皇孙,齐刷刷跪了下来,三呼万岁。 新君临走前牵着她的手说,问梅,我早就在父亲灵前发过誓,他日若登基,定要立你为后。你等我回来迎你。 少年坚定深情的爱语下,她动容而又迷茫。 可是她没等来封后诏书,却等来鸩酒一杯。左相面无表情。你父亲拥护大皇子造反,已经服诛,你也快点饮了这酒,赶上去尽孝吧。 她不惊,也不惧,平静得像似早就看透了红尘世事。只是举杯时忽然问,以后他怎么办? 左相笑道,小女端庄贤惠,一样尤擅丹青,相信会代替你照顾好陛下。 她轻叹一声,饮下了杯中酒。 阎君见了她,头一句话便是:五年之后他彻掌朝政,灭了左相九族,追封你为后。 她点了点头,不喜也不悲。 阎王颇多感慨,道:仙子,你明知道,不论经历几世,你注定是不能同他厮守的。 她目光盈盈,低吟着: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有他解意,逆风又有何惧? 第四世,官家的千金,却偏偏爱上了家中斯文英俊的西席。 两人双双私奔而去,没了钱,没了路,他只好重操旧业做个教书匠。她也只有亲自操劳家务,做活补贴家用,一手好绣活,尤其是梅花。 一日员外家的管事上门来,竟是提亲。员外小姐同她当年一个样,迷上了那人的斯文模样。要下嫁,却是不肯做小。 他说,你且委屈一下。我娶了她,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 她爽快地同意了。 于是吹吹打打新人入门,她温顺地跪下来请安。丈夫与新妇喝交杯酒,咽下去,两人齐齐倒地而亡。 官府上门抓她,屋子却是已经是一片火海。 第五世,她的爷爷是医圣,她从小生长在香雪谷里,从不知外界世事。而后一天,带着伤的男子误闯了进来…… 第六世,亡国之后和敌国君王。 第七世…… 习惯了后,日子过得飞快。饮了孟婆汤的她不记得过往,每一世挨着也不那么漫长。就是每次轮回到了阎府,都少不了听阎君一番唠叨。她都笑着应下来,习以为常。 几百年过去,阎君都有点麻木,她的眼神却依旧清明。 后来这一世,开始于震耳欲聋的炮仗声。铺天盖地的红色,龙凤呈祥绣满一床锦被,连那床帘挂钩都是小小金龙,不愧是皇家气派。 盖头掀起,宫女太监皆一脸惊艳,年轻英武的皇帝却只是淡淡说了一声“好”。 也不怪他,太后丞相把持朝政,硬是要他娶了表妹。但她还是失落地垂下眼,朝思暮想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却像隔着一条鸿沟一样远。 皇帝年少却不得志,朝堂上发号施令的其实是帘子后面的女人。回到后宫大发雷霆,摔了茶杯玉盏,她忙着人默默收拾。他一看着这个母亲逼自己娶的女人,冲动之下一脚踢过去。 她忍着,踢在身上,疼却是在心上。 皇帝爱梅,宫中遍植梅花,再命宫女后妃身着红衣穿梭梅海之中,追逐嬉戏。她却从不参加,只在远处看着,皇帝如此荒废朝政,她的神情却似乎带笑。 后来三年大旱,她吃的米都不大新鲜,更何况蝼蚁小民呢?她便下令各宫供奉减半。 皇帝这才注意到这个沉默的皇后,将她叫来,褒奖几句。她只淡淡说,臣妾倾后宫之力,可救数千人于饥荒;陛下倾满朝之力,则可以救天下于水火。 皇帝讥讽笑道,皇后说得轻松,可是如今的朝廷,是你们梅家的朝廷啊。 她听了,淡定地抬起头来,清澈的眼睛里带着怜悯,注视着堂上孤独的帝王。只有她看得到声色犬马的颓靡下那一抹精光。 皇帝端详她,问,皇后爱朕吗? 她老老实实坦坦白白地回答,爱。 皇帝眼神闪烁,大笑着将她搂进怀里。 皇后失宠经年,终沐龙恩,让太后和梅家都松了一口气,连带着皇帝和梅家的关系也都逐渐缓和下来。她同娘家来往密切,三天两头赐下钱财和奴仆,一年三省,一时荣宠极盛。 皇帝与她对垒到深夜,关键时刻落错一步棋,无奈而笑。 她便说,这步不做数吧。 皇帝却摇头,落子无悔。 她也知道自己是一粒不能悔的棋子。 后来发生的事就顺理成章了。梅丞相突然被查出通敌卖国,罪证确凿,株连九族。她就在内室,听到皇帝对尉廷司说,杀。眼前突然一片红雾。 她当然不能再当皇后,先是废做梅妃,迁到了一处偏殿。太后上门,破口大骂,你在自家安插间谍害死爹娘,你不得好死。 她叹,我早自己自己不得好死。 后来皇帝来了,不说话,只是凝视着她。她冲他笑,陛下,终于到我上路了吗? 皇帝终于动容,扣住她的肩问,为什么?朕从来没有真心待你好过,为什么? 她一脸平静,说,陛下听过这么一个故事吗?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株梅孤独地长在一座深山之中。后来有一位龙君机缘巧合下帮那梅度了一劫,与她结缘。后来那龙君被陷害,在劫难逃,临别时赠梅花仙子一枚龙族宝物水玲珑。没想那梅吸取了水玲珑上的灵气,修炼成形…… 皇帝听得入迷,追问,然后呢? 她淡淡笑,那梅花仙子当然是前去救下了龙君,双双腾云而去了…… 皇帝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懂。你让我想起来了,我自小做一个梦,梦里有个红衣女子站在一株梅下。我看不清她的脸,可每梦到她,都会觉得很是欣喜。我想我前世一定认识她,时而同她在草原上策马奔驰,时而同她的僻静小院临画。觉空大师说她同我有夙缘。 她问,陛下,那你后来找着她了吗? 皇帝摇头,梦里人,去哪里找呢? 她不语,也没再看他一眼。那夜饮了牛乳躺下,也就此一睡再没醒来。 宫人翌日来报丧,皇帝正在批折子,提着朱笔一动不动。太监看着不对,上前轻推,皇帝突然大吐一口鲜血,昏迷不醒。 皇帝重病,举国求医,一个年轻男子揭了皇榜进宫来。见了皇帝,已经病得不成人形,气若游丝。男子也不跪,背手笑道,敖靖兄,情之一事真是玄妙,这么霸道的封印,竟被你一下冲破了。 龙塌上的男子只无力地说了一句:我竟如此对她。 男子叹息,那也不是你的错。她哪一世不是过得心甘情愿的? 敖靖双目涣散无神。 男子无奈摇头。封印冲破,轮回打乱,全都失了控。我来接你回去,你父王病故,大哥登基,他为你在瑶母座前求情,瑶母要见你呢。 敖靖终于把目光转了过来,问,那疏影呢? 男子却未答话。 *** 此时她人已在冥府,阎君不在,小鬼告诉她,新龙王即位,诸仙都庆贺去了。 她便说,那我就等等吧。 于是坐在忘川边,眺望着彼岸的红花,也渐渐泛起了困意,闭上了眼睛。 她又梦见了和敖靖的初次相遇。那不仅是一段情缘的初萌,也是一场浩劫的开始。 那时,她是生长在森森苍林之中的一株梅,他是天调施云布雨的一条青龙。他们一个深山里,一个碧云间。 山深幽且静,翠苗破土、松针落地皆清晰可闻。野花初绽之晨,月落松间之夜,盈盈松香给氤氲雾气酝腾得浸满每一方土地,使得松山亦林海。她的根就扎在这片土地里,吸取天地灵气潜心修炼,虽然清净,却无法信步于方寸之外。 相比之她,敖靖的自由是那么的显耀。修长的身躯优美的划过天际,云里显现,云里隐去,飘逸潇洒得像是山间轻快的风。她总是羡慕地仰望着他从头顶天空遨游而过,栖息枝上的灵鸟告诉她,那就是龙。司水的龙。她也是自那时遗憾自己修行尚浅,她是如此渴望具有人形。 记得那年前所未有的寒冷,冰雪交加,大雪深深,埋住了她一半身子。身边不少树木都挨不住死去,她知道自己百年之劫将至了。 天雷滚滚,风雪愈烈,狂暴地席卷包围住她,打飞了含苞的花朵,折断了枝条,雷火点燃,烧灼着她的身躯,那巨大的痛苦让她生不如死。 眼看着就要熬不过去,一股清凉的水从天而降,浇灭了天火。她终于得以苟延残喘。 敖靖以天人之姿站在她面前,光芒逼人让她不敢仰视。他几分怜惜地摸着她烧伤的枝干,道: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就这么被天火毁了,太可惜。 她猛地一震,竟忘了炙身的疼痛。 后来敖靖便常下凡来找她,为她起名“疏影”。她虽不能成形,但可以勉强维持一个轮廓。她反复地念着这两个字,没有实体却是感觉满口的芬芳。 敖靖是龙王四子,母亲龙后去世已久。生性淡泊,逍遥多才的他很是厌倦龙庭里永无宁日的争斗,成日出游躲避。他最是喜欢倚着她的树干,饮酒小憩,舞剑作画。敖靖的剑极美,清冽凌厉,飘逸翩然。他听了笑,说师傅总说我杀气不够,妇人之心。敖靖有时也爱念着一些她听不懂的诗。每次当他念起“数萼初含雪,孤标画本难。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横笛和愁听,斜技依病看。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她飘渺虚幻的眼眶里都要盈满泪水,刹那间为他绽放满树芳华。 他贪恋她的情静纯然忘却家族繁杂,她贪恋着他身上的温暖驱散孤寒。这样平淡绵长的交往,金乌西落,玉兔东升,层林尽染,春风又绿。一晃就是数十年。 敖靖最后一次来见她时,她闻到了血腥味。出事了。 敖靖抚着她透明的轮廓,对她说,疏影,我大哥重病,新龙后陷害是我做的手脚。她收买了小人,我这次怕是在劫难逃。 她恐慌了,抓住他不让他离去。可是没有实体的她却是什么都抓不住。 敖靖将一枚水玲珑埋在她真身的土下。这水玲珑是龙族宝物,这枚更是我贴身佩带多年的。你好好收藏着,若我逃不过此劫,它可庇佑你安然度过下一个百年天劫。 敖靖说,疏影,我本以为可以同你就这样徜徉青山,天长地久,怕是来不及了。 她只有眼睁睁看着他决然而去,声嘶力竭地哭喊。那水玲珑忽然迸射七彩光芒,像是感受到了原主的离去。她受了启示,吸收了水玲珑的灵气。一阵目眩之后,她终于感受到双脚落地的感觉。 敖靖那时已经被缚在了斩龙台上。太古玄铁,怎是普通刀剑可以斩断的?她红了眼什么都不顾,闯了天宫兵器阁,打伤了守卫,抢下了太明剑,挥手砍断了太古玄铁。 面对如潮水般包围过来的天兵,她一直澎湃的心却平静了下来。敖靖一声叹息,将她紧拥在怀里,接过太明剑,挡下劈过来的兵器。他那一直空灵轻盈的剑灌注满了杀气,那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掩饰着的真实。 可是,虽然他武艺精湛,却也难以一敌百,只是两人被押到天帝座下时,他握着她的手都没有松开。 瑶母问,悔不悔? 不悔。 怕不怕? 不怕。 于是就被双双打下凡间,经历轮回转世之苦。因犯杀戮之罪,世世都会死于非命以来偿还。这样也就罢了,偏偏还要他们永世有缘无份地错过,就因为一切皆源自动情。 真是,居然已经过去几百年。 她朦胧之际,被推醒过来。阎君表情有些古怪,对她说,你且先不用上路,有仙君要见你。 谁?谁还记得她这个小小梅仙? 跟着阎君,离开地府上了天,竟然渐渐走到明亮繁华的地方。轻雾缭绕,仙乐飘渺,空气中漂浮着清香。白玉的天柱长阶,金甲肃穆的天兵,这一幕幕那么熟悉,直教她回想起几百年前,自己被敖靖护在怀里,踏着他杀出来的血路,就是从这里走下来的。 当初跪在瑶母前时,她是一心想把罪过全部担下的。才几百年的修行,若能救敖靖,横竖拼了就是了。 敖靖却挡在她身前说,疏影所做只是为了救我,我愿担下所有责任。 高高在上的西王母听了,只是不耐其烦地叹了一口气。情爱痴嗔,在她眼里不过无聊玩意。隔着一条银河岂只牛郎与织女一对呢。 天帝却有些好奇了。她这一个小小的梅花仙子,又是女流之辈,从哪里来的那么的勇气闯天宫…… 想到这里,阎君将她唤回神来,她才看到前来接他们的两个仙子,居然董双成和安法婴。 果真是瑶母要见她。 再度跪在瑶母座下,心情竟同几百年前一样的平静塌实。瑶母问她,八世的肉胎磨难,你可悔? 她的回答也如当初一样坚定:疏影不悔。 不悔啊?瑶母带笑看她。就不怕再被罚去轮回? 她却答,怕! 瑶母感兴趣,问,怕什么? 怕再连累敖靖同受着轮回之苦,望娘娘放了他吧。 瑶母一愣,似有动容,喃喃道:你说的,竟和他如出一辙…… 一旁的新任龙王笑了起来,娘娘输了,可要愿赌服输哦。 什么赌?怎么输?却没人告诉她。活似几百年的苦难不过是上位者消遣的一场游戏。 出了瑶池,还未问阎君出了什么事,阎君就先说了。娘娘先见了龙四皇子,也问他悔不悔,怕不怕。他说不悔,只是怕再拖累着你受轮回之苦。 她脚步一滞,含泪而笑。 往生池边,阎君拱手相送,仙子保重。 她虽然觉得他笑容有些蹊跷,但没多想,投进了池里。旋涡没顶之前突然想起来,这一次她居然没喝孟婆汤。 朦胧间听到阎君的声音,仙子,龙王求情,娘娘感于你们用情之真,已赦免了你们的杀戮之罪。来世愿你们白头偕老。 “那然后呢?”孩子童音软糯。 “然后两个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女孩的声音含笑。 孩子不满地撇着嘴,“这故事一点都不好听,我听不懂。”一旁的几个孩子纷纷点头。 女孩敲着他们的小脑瓜子,“要我讲故事,讲了又说不爱听,讨打!” 孩子们哇哇叫着,闹成一团。一个一直没出声的女孩忽然问:“那么,姐姐,她后来见着他了吗?” 女孩收回手,摇了摇头:“没有,她还没有见到他。但是她知道他一定在找她。人间那么大,她要耐心等,就会等到他找过来。” “怎么等呢?像睡美人等王子一样吗?” 女孩放声大笑了起来。 孩子们终于离开了小屋。女孩收拾着留下来的一片狼籍,小收音机正沙哑地唱着流行歌曲,夕阳在地上那些刚重见天日的刀剑盔甲上爬格子。 门外忽然有一个声音传来:“请问张老师在吗?” 女孩直起身来。门口有个高高大大的黑影子。 “他还在三号坑,不到晚饭不回来呢。” “你是他这届的学生吧?”男生笑了笑,“我是你师兄,张老叫我来支援的。” 女孩也笑了,“我知道。我等你很久了。” “多久了?”男生瞪大眼睛,显得有几分稚气。 女孩歪头算了算,“好几百年了,就和外面那片古战场的年岁一样久呢。” 男生挠着头,裂嘴笑:“我可真让小师妹久等呢!” “来,我带你去找张老吧。”女孩在前面指路。 男生放下背包跟了出去。 “对了,师妹,那可真的是宋末时期的古战场?” “那当然是。你和听说过那个将军与名妓的故事?” “就是那个千里寻头的那个名妓?” “对,就是那个。张老说,肯定就是那场战役呢!” “张老越来越像张半仙了。” “哈哈……”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吊膀子。” “不是!是真的!” “梦里?” “不要笑,也许还不止梦里见过你,真的……” 若只如初见 妈妈在电话里大叫出来:“什么?你们分居了?为什么?” 我耳朵生痛,把话筒拿远,皱着眉头。 离婚,是当事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可问为什么的总是别人。 我说:“妈,我们今天已经签字了,反对无效。” 妈妈问:“是谁先提出的?” 我说:“是我,我喜欢上了别人。” 妈妈不信,说:“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说:“妈你不用担心,这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对夫妻离婚,我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妈妈反驳:“可这世界上也有无数对夫妇白头偕老,你们为什么不是其中的一对?” 我苦笑,“我们掌握不好这门技术。” 妈妈说,丹心,丹心。给你的名字没有起对,你总让我担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亲才会这样爱我包容我。我说:“妈,我没事。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找个好男人。” 妈妈还是不停地说:“怎么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车……”我挂电话时她还在那头叫“丹心?丹心?” 然后一片寂静。 我觉得很疲惫,空空的屋子里,只有我和我的猫在一起。我环视这间豪华高档的套房,墙上还挂着我们的旅行时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沟人间天堂的风光。那时他的俊美中还带着一点点青涩,而我正在热恋中。 我站在沙发上,摘下那张照片,丢到角落里,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我和他提到离婚时,他就是坐在这张沙发上的。 我很直接地说:“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说我想分居,就像平时告诉他“程瑞,我想上街买点东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样。 他正在看曲谱。今年他的事业正达到顶峰,上一张专辑创下最高销量,满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新闻和海报,他们称他为塞壬。宣传海报上,他□着上身,海草缠绕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梦,却无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听到我说的话,有点惊讶地抬起头看我,一双不论时光如何流逝依旧深邃动人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虑是否要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时,他轻轻说:“还是要走到这一步吗……” 我当他同意了。这个过程是很多离婚夫妻羡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平静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结局。社会流动人口那么多,来了又走根本没什么,这世界上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 电话声又响起来了,估计是妈妈发动亲戚朋友来轮番轰炸的。 结果是程瑞,他问:“你没睡吗?” 我看看钟,才九点。笑道:“我在等待十二点的钟声呢!”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想今天回来拿点东西。” 没问题。 这房子是他买的,分开时给了我。他是个很会善后的男人,说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后的事安排地稳稳当当的人是他。房子、车、首饰、信贷,甚至书房里的一株米兰花。 那是我送他的结婚周年礼。他送我钻石,我送他花。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花却只开一季。我赚了呢。 我放下电话,然后拔了电话线,以防止家里三姑六婆们接连不断的“爱”的询问。当初结婚的时候,受了她们多少风言冷语,什么好好一个大学生却偏偏嫁一个酒吧里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堕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亲气得扇我一个耳光,母亲好久没同我说话。 可我还是嫁了他。那时候年轻,有年轻的身和心,还有年轻的勇气。爱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拥有他。 程瑞说,我会对你好。我便紧紧抱住他。 那个时候啊。 还好母亲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们就离了婚,而不是怕亲戚知道了丢人现眼。她怕我受到伤害,虽然那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没有伤痕的成年人,只是我们有遮掩的华服而已。 我去卧室先收拾他的东西,好让他回来拿。 打开衣柜,就看到了我买给他的一件大衣。那时我们才交往。我在名牌店里找到这件衣服,我想他极适合这乳白色和这大小,然后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那时他穿着这衣服高贵耀眼,像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我当时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红的。 我回想,觉得他那样的好端端的一个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实在有些不忍。于是有点理解歌迷们憎恨我的心情了。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开始叠。想电视里男人离家出走,妻子扯着衣服拽着箱子苦苦哀求,我却还帮着收拾。母亲见到了不知怎么个嚷嚷法,她一辈子都把腰杆挺得笔直,见女儿这样作践自己,不咬舌头!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户,对着一面爬满青藤的砖墙,吊扇一转起来就咣当咣当响。夏天蚊子很多,我点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席子上弹吉他。他唱着写给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诱惑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他穿着磨白了的牛仔裤,我素面朝天。我们周末会赶个大早买两张半票进公园,游荡到日暮时分才出来。后来公园收全票了,他就带着我去爬墙,有次被管理员发现,我们疯跑过三条街才逃脱。 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后来他红了。他当然会红,听过他的歌的人都会这么认为。他的海报出现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现在电视里。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际,他才回来,带着烟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着。 这些,别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们在网上呐喊着爱她,我在她们嘴里,只是“那个女人”,没有名字的女人。塞壬还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却变成碍眼的黄脸婆了。 在她们眼里,我就是那种穷奢极侈,娇生惯养,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时有红色法拉利,买名牌时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仆人专门伺候,首饰挂得像饰品架,围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来指尖红红,十米远就能闻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说搬说得容易,这五柜子的衣服他怎么带走。然后去收拾桌子,一拉开抽屉,就看到我们的婚戒。 我愣了几秒,然后把戒指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发呆,考虑呆会是否要把戒指给他让他带走做纪念。 真让人头痛。签了字,说话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点差错昔日夫妻转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个朋友离了婚,跑来向我诉苦,说签字时她不过抱怨笔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么?就那么急? 可我知道程瑞决不会这样。他是个好男人,重情重义,识得大体,温柔体贴。我嫁他六年,是我的荣幸。他不再爱我,但他仍是个上等男人。 我全无了心思,回到客厅。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失恋。三年恩爱转头空,不胜人生一场醉。老外跑过来,在我身边叽里咕噜,可怜我是外语系学生,那时候也听不懂半个词。那洋人来拉我,程瑞突然从台上跳下来,大吼:别碰我的女人!然后将我带走,丢进出租车里。 我一直笑。现在回想起来,一直牢牢记得他那时的每句话,可见凡事有前兆。 第二张专辑大卖后,他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回头看到我寂寞的笑。他一张夺目的脸,大帽子加高领衣服,我替他热。我们跑去□广场。黑幕下,车来车往、灯火辉煌。我们激动地拥抱对方,像初相恋一样热情,像偷情一样兴奋。我忽然觉得忧伤,我怀念以前吃完晚饭手拉手走在大街上的日子,怀念他在酒吧昏暗的台上唱着最后一首献给我的歌,怀念那日日夜夜平淡幸福的厮守。 墙上的钟敲了十下。我站起来去厨房找点吃的。一打开冰箱,只有酒。我拿了一瓶,倒上满满一杯,一饮而尽。然后坐到客厅里,打开电视,欢乐的声音顿时泻了一屋子。 然后手机响了,我跳起来,回忆起我拔了电话线的。 程瑞在那头大声说:“丹心?你电话怎么突然打不通,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没事!没事!”我忙说,“你什么时候到?” “这里出车祸,给堵住了,要晚点到。” 我对着手机苦笑。又是迟到。离婚了还要上演这戏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在等待中生活。等待那人回家,等待那人给我打电话,等待他记起我这个人。记不清在沙发上睡着了多少次,记不清在餐厅里空等了多少回,终于明白原来婚姻不是结束,婚姻是另外一个开始,“从此幸福”依旧存在于童话。那些爱情小说着实害惨了少女们。 电视里有女孩子在大叫:芊雯!我惊醒过来。 那个女子依旧娇艳美丽不可方物。一度,她和我丈夫的绯闻漫天飞。 我见过这位女士,是在一部电影的首映式上。我着白色套装,她则是黑色露背小礼服,活似要来场正义于邪恶的较量。我们一握手,记者的闪光灯就唰唰亮,闪了我的眼睛。我有些躲闪,她却立刻摆好了姿势千娇百媚大大方方。 回来路上我问程瑞:“有没有心动?” 程瑞屈起中指敲我脑袋,说:“胡思乱想!” 我总是开他们玩笑,我有黑色幽默,我苦中作乐。报纸上报道他们如何出双入对,我嘻嘻哈哈边看边念边吃苹果。他们当然不拿我来炒作,他们不稀罕我。 后来我上网看到歌迷们高呼着要程瑞离婚,“休了那个婆娘”,和芊雯双宿双飞。我这才觉得这事不好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成了粗鄙庸俗的村妇,程瑞是娶错了老婆的才子,芊雯女士倒成了与他心意相同才华共赏的红颜知己。 这感觉不好,真的不好。我是一个善良无害的女人,为什么我的嘴脸被刻画得那么丑恶? 我识英雄于微时,我错了吗?可是我怀璧,于是我错了。 我突然觉得口里很苦,又仰头灌了一口酒。程瑞还没到,但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可以一直等下去。 我们婚后程瑞唯一一次大假,我们唯一一次旅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在阿尔卑斯山脚,温暖的小旅店里,我们围一张大大的羊毛毯子,缩在窗户前壁炉旁,看窗外白雪覆盖的山和草地,看天空深深的蓝色。 我看漫天飞雪映衬下的天空,不知道这美丽后面有什么。 程瑞问我怎么一直不说话。 我说:“小时候,大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本命星。有阵子我就夜夜抬头看,那里定有一颗独一无二的星,那是属于我的。” 他紧经拥抱我说,我就是属于你的,属于你一个人的。 但是他错了。 酒瓶空了,我放下瓶子,看钟,已经十点半。我又去拿了瓶酒。我其实不应该喝那么多,我酒量不高,万一到时候见了他管不住舌头胡言乱语该怎么办?那太丢脸了,我不要。我是个坚强自信的女人,我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使整个世界塌方了,我也要在废墟上抬头挺胸地活着。 他会怎么看,他会怎么说,都不管了,他已经我不是我丈夫。以前一颗心悬在他身上,一双眼睛只看着他,一对耳朵只听他的话。现在离了婚,由奴隶解放为将军,乐得轻松。 电视里,主持人问芊雯和初恋情人第一次约会在哪里。她含糊答学校。我突然想,我和程瑞的第一次约会在哪里? 记得是在街角一家面条店。夏日的傍晚,天边一片火烧云,我们两个面对面坐在闷热的小店里,趟着汗水吃牛肉面。程瑞那时候就是一个大男孩,他不友善地说,大小姐,你时间多得可以打水漂,我却靠着晚上赚点钱糊口。你要玩可以,放过我行不行! 我笑眯眯道,要不要再来一碗冰绿豆沙? 他苦恼,自尊与食欲在战斗,最后放弃尊严选择了一碗冰凉清甜的绿豆沙。 那是我们的开始,清贫少年和天真少女,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爱情一样轻盈浪漫。我着迷地看着他半瞌着眼睛唱情歌,他亦着迷地看着我在他那间小厨房里忙忙碌碌。那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两个疲惫的成年人会坐在一张桌子上签署一份叫离婚协议书的文件。 许多夫妻都只可以同患难,不可共富贵啊。 然后门铃就响起来了。我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把酒瓶藏好,匆匆涮了口,这才去开门。 站在门外的居然是月如姐。程瑞的经纪人。 十点半不算早了,我去厨房为她冲了杯柠檬红茶。出去时就看到她正拿着我丢到一边的照片在看,对我说:“你下定了决心后也真够狠的。” 我耸耸肩:“不然怎么叫下定决心。” 她接过红茶,开始游说。 “凡事都会有转机,看着明明走到了死角,谁知暗处还有一扇门。你们太仓促,会后悔。” 我问:“外面怎么样了?” 她苦笑:“我已经关了所有电话。如果你们想霸占报纸头条,那你们成功了。” 我有点厌烦了:“你现在来也于事无补。这年头老百姓离婚的不知多少,我们凭什么不能离?” 瞧,多有意思。一般人离婚,总会说,我们这有什么,你看看那些明星们怎么个离法;我们离婚时却说,全天下的平民百姓都来离婚,我们又算什么? 月如姐看着我,目光里充满遗憾和同情。她人很好,就像我的大姐姐,程瑞的成功少不了她的协助。我们夫妻都感激她,但是她挽救不了我们的婚姻。 终于她说:“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垂下头。 “他爱你。我看得最清楚了,这些年,他只爱你。外面那些传闻,你也知道,都是为了炒作。我知道你压力大,他的压力也一点不小。希望你能体谅他。” 我对她笑:“体谅了六年。” “等这个阶段过了……”她说。 “这话我也听了六年了。没红的时候等红,红了等更红。我结了婚就像没结婚似的。我已经看得很清楚,我们俩能好好过日子的时候,就是他退休的时候。那是多久?十年?二十年?” 月如姐嗟道:“去!现在还有哪个歌手能红二十年的?” “那又如何?我们追求早就不一样。我是小女人,我只想和爱人朝朝暮暮。” “你再多给他一点时间吧。”月如姐恳求我,“你一路走过来那么辛苦,怎么可以现在放弃?” 我说,“我的丈夫,但是不属于我。我早就知道了,他属于大家的,我以前霸占着他,现在我把他还出来。” 月如姐很焦急:“你知道不知道,外面有消息是你有外遇才要离婚的。” 我累了,真的累了。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这个世界太吵闹,太复杂,五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法在这里生活。我放弃我的塞壬,我想要回到我的船上去。 这一年多来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交谈,我们甚至很少碰面,很多时候我只有翻报纸才能知道他的行踪。我的朋友都不在这个城市,我下了班后只有和一屋子的书做伴。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没有丈夫,我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 好不容易团聚,半晌,我问他,你还好吗?他问我,你还好吗? 可悲啊,已经生疏至此。 月如姐还在念念叨叨:“要是有个孩子会好点。” 她真是一个好人。 月如姐起身告辞,我没有留,甚至没有送。她走到门边,回头说:“我欣赏你的勇气。” 当年嫁他需要勇气,今日离开他,也需要勇气。我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身胆。其实她该这样想,离婚后我就成了富婆,房子车珠宝都有了,而且还年轻,这样的女人是多少男人的理想对象。这样想她就不会觉得我吃亏了。但她不这样想,所以我说她是个好人。 时钟敲十一下,屋子里又空空。人来了又走,我留了下来。 我等我的爱人来看我最后一面,这心情完全不可以和以往恋爱时约会那般轻松。那时见了面我会做小女生状依偎他怀里,现在恐怕多看一眼就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我是那么爱他。 我洗了个澡,拿了酒继续喝,电视里开始放革命片反腐片三流都市生活片,我关了,放他的歌。 《不要说永远》 的确不能说永远。 若真要我说我对那个叫明珠的女孩子有什么感觉,我还真说不出来。 她年轻美丽,野心勃勃。她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主动出击积极进取。我像一只慢慢爬的乌龟一下就被矫健的她超越过去。那时候,我才发觉我似乎老了。 我和她的见面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尴尬的一件事:他们当时在拥吻。她和程瑞。 一屋子的酒味,啤酒瓶子散落一地,气球和彩带还到处挂着。屋子里面只有他们两个人人,浑然忘我。那是一个庆功会,庆祝唱片大卖。而我迟到了,所以正赶上看到这一幕。 我就站在敞开的门口,看他们俩倒在沙发上,若无旁人地缠绵。女孩子白皙圆润的胳膊紧紧攀附着我丈夫的肩膀。我目瞪口呆,脚就在这时仿佛钉在了地板上,无法移动半分。 我知道自己很不对。我不该偷看自己的丈夫,更不该看一个衣衫半褪的女人。 我很快地离开了,我踢到了啤酒罐,我的高跟鞋蹬蹬响。程瑞追了出来,一边拉着衣服一边喊我的名字,我逃跑,像是被猎人追逐的兔子。跑到车站,跳上客车,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女友家里一躲半个月。 程瑞没有追着找来,他出国做宣传去了。 这世界上的确没有永远。 我们关系彻底破裂。相对无言,但是没有泪千行。再然后我们离了婚。 我的婚姻。 我喝空了第三瓶酒。 但我从不责怪怨恨程瑞。他一直都是一个浪子,我能做他妻子这么多年,起码说明他最爱的女人还是我。 只是我也是可以做出选择的。 门上有钥匙转动把手的声音,我等的人来了。 那男人永远那么俊美,举手投足风度翩翩。 我和他走进卧室,指指衣柜说:“我不知道你要带走多少,是收拾了几件你常穿的。” 他打开衣柜,首先就拿出来了我为他织的那件毛衣放进箱子。我眼睛一热,把头别过去。 我说,你慢慢收拾,我先去睡了。然后去另一间房间。 客房,卧具齐全,我躺在柔软的床上发呆。骗谁?今晚绝对失眠! 酒精在肚子里起作用,我头又昏又痛,就是没有睡意,便摸索着爬起来,从床头柜里翻出了一瓶安眠药,倒了两颗,去厨房倒水想吃。程瑞的声音就在这时响起: “酒精加安眠药,除非你不想活了。” 我差点忘了这两种东西不可一起用。 我把药片丢到垃圾桶里,捡了张凳子坐下。程瑞从冰箱里拿了瓶牛奶放到微波炉里热。 “不用管我了,”我说,“你收拾好了就走吧。” 他叹了一口气:“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个鬼。” 我说:“没有死的人,只有活的鬼。” “你这样,叫我怎么放心?” 我笑起来,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放心?你这才不放心?”你早干什么去了? 微波炉发出声音,牛奶热好了。他端了过来,说小心烫,放我手边。但我并没有去碰。 我需要的不是热牛奶。 “说吧。”他说,“你要怎么样?你要怎么样才肯原谅我?” “原谅你什么?” “我和明珠,那次是失控。” 我叹气:“你若说女人,我气的不是那一件事,只是我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了。相敬如宾,有什么意思?一辈子和你的野心分享你,我不要。” 他沉默,显得很疲惫。 “你能放弃你的事业吗?心甘情愿地?不能!到时候你缅怀过去失落埋怨起来,我也不能保证到我能坚强地背负起那份情绪。我只是一个女人。” “丹心,你的要求为什么那么多?” “一个女人希望丈夫天天晚饭后待在自己身边,这不是要求。” 他注视着我。很少有女人不在这样的注视下融化为一滩春水。 “丹心,我爱的女人,从始至终,只有你一个。” 他说完低下头,眼角有湿润的光芒闪过。 这我相信。可是一段婚姻空有爱情是不够的。家庭需要两个人的维持,我的独角戏唱得再精彩,也成不了影后。 他不能放弃,我放弃。退一步开阔天空,大家都有更好的选择。 我不忍看他,“你真可以走了。我只是情绪低落,保证不出人命!” 他狠瞪我:“丹心,不要开玩笑!” 真是的,我说笑话时总有人当真,等我说真话了,却没人愿意相信。 我扶着晕旋的头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夜深了,车流依旧不减。天空阴翳,我看不到星星,很失望。 程瑞在我身后说:“丹心,不如……”我举手阻止他的话,我不想和他总结我们婚姻失败的原因。 他没再说什么,一直站在我身后。 我把婚戒从口袋里拿出,交到他手上,说:“要留要丢随便你,我这里不保管贵重物品。” 他低着头。 我又转过身面对窗户。 一片沉默后,他明白过来我不会再和他说话,终于移动了身子,提起行李。 我听到门把转动的声音,心如刀割,泪水开始淌下来。多情自古伤离别。 他站在门口,并没有急着走。他和我说:“丹心,我走了……” 门终于关上。 我缓缓跪在地上,靠着玻璃窗默默哭。 我固然会久久思念他,但我不会再把光阴和爱情消耗在等待上面。 我又想起了初次与他见面。少年自舞台上跳了下来,就像天人从天而降,璀璨的灯火在我视网膜里交织成五彩祥云。 人生若只如初见。 梨花白 我仍清晰地记得,那日是农历十月初二,小雪。 天很冷。黎明前下过一阵雨,落在地上便成了雪。天亮后,那些冰渣滓又渐渐化成了泥水,成了地上污浊泥泞的一摊摊黑色。 我出门那时正是下午六时,天色已暗,路上行人稀少。且神色匆忙,惊疑不定。孩子偶尔发出哭声,也被母亲立刻哄住,那短促的声音就像是被这尖刀般寒风利落砍断了似的。 司机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说:“二小姐,外面冷得紧,当心着凉。” 我这才把车窗摇了起来。 灰色的天空和街道在车窗外缓缓晃过,地上污水里,偶尔可见那些已被车轮和行人践踏成泥的传单尚有未染的白色一角,就像是飘落街边的花瓣。 这样一个阴冷的冬天,大姐的儿子,我的大外甥满百日。我正前去赴宴。 姐姐大我三岁,前年由父母做主,嫁了冯司令的长子。 我们言家和冯家是世交,姐姐说她懂事起就知道自己将来会嫁给冯家老大。所以对于这桩婚姻,一点新鲜感也无。 我知道她心里喜欢的是学校的国文老师,那个笑起来和穆如春风的男子。后来那个老师突然被调走了,姐姐哭了一场,嫁去了冯家。 她是个温顺的女子,不像我总是有那么多古怪的想法,所以妈妈更疼爱她。 到了和平饭店,外面车水马龙,里面人声鼎沸,一派纸醉金迷。 姐姐一身大红旗袍紫狐裘,怀里抱着一团东西,那就是冯家宝贝金孙。她一脸喜气,比坐月子时瘦了些,精神奇好。 见到了我,高声招呼:“楚仪,你总算来了。” 她也变了,她以前从来不这样高声说话的。 妈妈拉着我的手说:“刚才还在着急,白天才发生动乱,不安全得紧,怕你发生意外。” 我说:“街上没什么人,我是选衣服才出门晚了。” 冯太太在旁笑:“你怎么打扮都漂亮,景文看了都喜欢。景文……景文呢?” 姐夫说:“二弟学校有事,要晚些。” 冯太太有点不高兴:“今天学生游行闹得那么大,他还到处乱跑。” 姐姐附和道:“听说抓了不少人,还开了抢。” 妈妈连声道阿弥陀佛,大喜日子不该说这个。 姐姐凑过来说:“你最近同景文如何?” 我笑:“偶尔见一面。” 姐姐说:“冯家二老总是念叨着你和他,你得当心了。冯家这些年风光,将来还不知如何,景文说白了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和你姐夫一样都没出息。你心里得有个数。” 姐姐一条一条数来,罗列长长一单,那语气是陌生的。 我们如不能改变生活,就只有被生活改变。 我很想问她幸福吗?又觉得这样问,或许有点残忍了。 酒梦正酣时,门口起了小小骚动。我知道那肯定是冯家二公子冯景文驾到。 他还穿着黑色校服,领口扣子照例松开的,一脸玩世不恭,走上前来,满嘴没心没肺的甜言蜜语,哄得原本板着脸的冯太太笑起来。姐姐冲我挤眼睛。 冯司令笑骂他:“来这么晚,不像话!”也并没生气。 冯景文素来是宠儿。 看到我,嬉皮笑脸道:“楚仪妹妹,今天好漂亮。这是我同学,小叶。” 这时我才看到那个同他一起进来的男学生。 我至今都记得那双清冽的眼睛,仿佛高山冰雪,仿佛溪涧清光,明亮地直射而来,让我不禁感觉一阵晕眩。 少年有一张俊逸且苍白的面孔。冯景文胡闹的时候,他一直平静地站在旁边,身子偶尔轻微地抖一下。 我说:“你好,我姓言。” 他冲我笑了一下,脸上多了一抹病态的嫣红。他也穿着黑色校服,笔直地站着,就像一棵松。 门口处又起了骚动,冯司令诧异地站了起来,说:“他们怎么来了?” 我便说:“我带景文他们进去洗把脸吧。” 景文和他跟着我离开大厅,我带着他们越走越偏,转进后堂僻静处,小叶便软软倒下。 我们急忙将他扶住,遮遮掩掩地让他靠墙站着。 景文对我说:“楚仪,帮我照顾一下他。” “你要去哪里?现在大厅里都是警察!” “我不出去是不行的。我尽快脱身来找你们。” 小叶半昏迷着,靠着我喘着气。他身体很凉,我的手摸到他腰侧一大片粘腻濡湿。流了这么多血,能不冷吗? 黑暗中听他轻声说:“言小姐,拖累你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清澈,在我耳朵里回响。 我问:“疼吗?” 他笑了笑。他笑起来真好看,受那么重的伤,眼睛还是那么明亮。 忽然有杂乱的脚步声往我们这边过来,他的身体一僵。我一咬牙,拉着他转了一个方向。 手电筒的光射过来,“那里什么人?” 我从小叶的肩上探过头去,不耐烦道:“你们又是什么人?” 对方有人认出了我,那道灯光被打偏了,“蠢货,那是言参谋长的千金!” 他们走了。我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小叶忽然问我:“怕吗?” 轻柔的,满怀着关切。 我还没答,景文已经回来了。 景文紧握了一下我的手:“我送小叶离开,楚仪,谢谢你。” 他们趁着夜色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像传奇故事里的侠客。我留在原地,就像做了一场梦。 恍然大悟时,才发觉裙子上沾了血迹。星星点点,像杜鹃啼的血。 我取来一杯红酒往裙子上泼去。 之后许多天,我都没再见着景文。街上戒严了几日,警察到处抓学生,弄的满城鸡飞狗跳,学校里也是人心惶惶。一些人不见了,有些回来了,有些再也没有回来。 妈妈便没让我上学,怕我受波及。 外面满城风雨,家里的太太们照旧打着麻将,同外界几乎完全隔绝了开来。我日日坐在窗边看书,外面一片白茫茫。我想,天气这么恶劣,那些警察肯定休息了,他也一定安全了吧? 二姨娘笑我:“楚仪是在记挂着谁呢?” 三姨娘说:“不会是冯家老二吧?” 姐姐脸色又黑了几分。 突然有什么东西砸中窗子,我悄悄往下看,景文在雪地里冲我挥了挥手。 *** 我抖着大衣上的碎雪,随着景文走上楼梯。 小楼年代有些久了,木头楼梯咯吱咯吱响,空气中有霉旧和腥臭,还有一股冰冷的煤烟味。一个衣衫褴褛的的孩子好奇地从门缝里望着我们。我冲他笑,他吓得立刻关上门。 叶家在二楼尽头,门窗上该是玻璃的地方糊着报纸。一个中年妇女打开门,朝景文点了点头,再打量了我一下。 景文问:“伯母,小叶怎么样了?” 叶太太说:“他好很多了,你送来的药很管用。” 里面传来小叶的声音:“景文吗?快进来吧。” 我们走进去时。里面很暗,窗户一株梨树遮住了所有的光,可是冷风还是一个劲往里灌。他正坐在床上。床上摆满了书,其他的一切都是陈旧的颜色。 我看不清他的脸,只听到他挺有精神的声音说:“言小姐,这么冷的天,你居然来看我。”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我惦念了他那么久,现在终于见着了,他好好的,而且还记得我,同我那么客气,我却紧张得不知道该怎么的好。 他对那个妇人说:“妈,这是言小姐,救过我的命。” 叶太太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招呼我们坐。景文很机灵地跟着她烧水去了。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点什么,想了半天,问:“疼吗?” 他笑了,“早不疼了。” 我又说:“我叫言楚仪。” 他说:“我叫叶黎。” 我实在不知该再说些什么。他一直笑吟吟地看着我,眼睛在昏暗中格外清亮。外间的水开了,咕噜作响,然后传来冲水声。 我抓着这一点点时间说:“我一直很担心你。” 说完,脸上滚烫。 叶黎愣了一下,浅浅一笑,“谢谢你。” 那天我们没有呆多久。景文轻描淡写地告诉叶黎,最近几个同学回来了。 叶黎忽然问:“那青燕呢?”他的眼睛里带着迫切的光芒。 景文顿了一下,摇了摇头。 叶黎眼里的光芒一下子消失了。 青燕,那是谁?让他那么牵挂思念? 上了车,景文忽然对我说:“楚仪,你人也见到了,以后最好还是别再来这里了。” 景文是最了解我的人,我的心思从来躲不过他的眼睛。 天越来越冷了。我听到妈妈和姨娘在说,北边战事吃紧,又说南边城市有起义。父亲已经许久没有着家,家里也没有客人,冷冷清清,成日只听到妈妈念佛的声音。 大屋终日昏暗,仿佛黑夜方尽,又是黄昏。 黎明,黎明在哪里? 我一次又一次梦回那间简陋的小屋,耳畔又听到楼梯的咯吱声,鼻端总是闻到那亲切的煤烟味。叶家的茶很涩,叶太太不喜欢我。可是叶黎会对我温柔地笑。 我对妈妈说:“总之无事可做,我去父亲那里小住,顺便给他送几件冬衣吧。” 妈妈叹息一声,同意了。 父亲的小公馆里全是最新的外国玩意,惟独书房的门总是锁着。父亲宠溺我,任我整日无所事事,在屋子里乱转。 我每天都做点心,晚上的时候端给父亲。他都在看文件,或是和下属谈话。我不声不响,放下茶点就走。他的下属有时会红着脸向我道谢。 一日午后,我又在父亲书房门口碰到了那个年轻人。 我记得他叫少杰,我说:“少杰哥,我落了耳环在这里,你帮我找找。” 我的声音软软糯糯,他红了脸,埋下身子在书房的地毯上一寸一寸帮我找。良久,却是我先在书桌边找到了耳环。 那日晚上下了大雪,早上起来,院子几乎都要被雪埋起来了。听说城里旧房子塌了好几处。 我央求许久,父亲终于同意我去看望同学。 于是我又来到了那栋破旧的小砖楼下,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穿过乌黑的煤烟,敲响那扇木门。 *** 叶太太依旧淡淡看我一眼,去外间烧水。 房间还是那么昏暗,床头点着一盏小小煤油灯,叶黎就在灯下微笑地看。我坐在他面前,贪婪地注视着他俊美的面容,一边冷得直打哆嗦。 他把炉子往我这里挪过来,笑着说:“冻成这样还跑过来,到底什么事?” 我说:“没事就不能来么?” “你的身份不同,怎么可以总来这种地方?” “这里是你家。” 他无奈地摇摇头:“你来这里,景文会不高兴的。再说,我的伤已经好了。” 我问:“你怕吗?” 他有点迷惑,想了想,坚定地说:“不怕。” 我笑:“我也不怕。” 他不住摇头,“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轻声说:“上月抓起来的学生还关着。” 他浑身一震,目光如炬直视我。 我紧张得发抖,继续说:“因为事情闹得大,上面不肯饶他们,决定杀鸡敬猴。” 他噌地站了起来,“言小姐!” “我叫楚仪。”我固执地说。 他嘴唇翕动,半晌,却还是没有把那两个字念出口。 他不肯唤我名字,因为他挂念着青燕。 “陈青燕也在其列。他们一共六个,五男一女,有一个已经重伤死在狱里,女学生也有伤在身。年前他们肯定要处决他们……” 叶黎脸上的血色褪尽,苍白地吓人。我惶惶不安,站起来,步步往外退去。 “言小姐!”他猛地大喊一声,扑通跪在我脚下。 “求你帮忙,救青燕出来!” 叶太太听到声音,匆匆奔进来,看到这场面,愣住了。 我站在那里,像是一盆冰水从头泼下。叶黎的脸上一片决绝之色,让我的心撕裂一般的疼痛。 我找到景文,说:“我们得把那些学生救出来。” 景文看了我许久,冷冷说:“这事你父亲管着,得他下令。” 我只有去求父亲,最疼爱我的父亲。他总说我最像他,聪明,有胆识,有主见,迟迟舍不得把我嫁出去。 父亲听了我的话,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说:“放人可以,但是你要和你那些朋友立刻断绝联系。” 那几个学生就这样被放了出来。陈青燕遍体鳞伤,只剩一口气。她清秀的脸烧得通红,勉强张开眼睛,看到叶黎,露出一个惨淡而又欣慰的笑容。 “阿黎……” 叶黎紧紧抱住她,浑身都在发抖。 景文铁青着脸拖着我步步走远,“你都看到了?死心吧,别再参合进来了。” 陈青燕几天后下葬。葬礼我没去。那天下鹅毛大雪。我站在玻璃窗前看着雪片从天而降,心想那么一个美好的女孩子从此长眠于冰冷的地下,到底是谁的错? 战事吃紧,他也整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们家的富贵是建立在一个摇曳的政基之上的,而倾城炮火转眼就可以让这些荣华化做灰烬。父亲开始悄悄把家里的资产换成金条,用箱子装着,南下运去。姐姐也和姐夫准备动身去日本。 我们要逃了,逃离这个被我们蛀空而即将倒塌的房子。 那样一个阴冷的午后,叶黎却找上门来。 我在温暖的小沙龙里,请他喝可口的奶茶。他瘦了很多,轮廓更显分明。他的笑容里带着疲倦,有些光芒从他眼睛里永久地消逝了,那几乎让我心碎。 我问:“我能为你做什么?” “言小姐,景文好些天没消息了。” “冯家估计忙着撤退,他八成是被禁足了。” “能联系到他吗?” 我摇头,“我姐姐之前警告过我,要我最好不要再去找他。我想冯家是知道他的事了。” 叶黎失落地垂下头。 我送他出去,少杰恰好进来。我介绍说:“这是给我同学。” 外面又下起了雪,叶黎黑色的背影显得那么单薄瘦弱,似乎不小心就要被那片白色吞噬一样。 我拿起伞冲了出去。少杰在身后喊我,我说:“我给同学送伞。” 叶黎诧异地看着我气喘吁吁地跑近。我把伞塞进他手里,说:“交给我吧!” “什么?” “如果信得过我。把东西交给我,我代景文送出去!” *** 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听到极远处的炮火声,我告诉妈妈,她说那或许是过年时人家放的炮仗。 我天真善良的母亲。这样一个风雨动荡朝不保夕的时刻,谁还会有兴致寄情烟火? 姐姐已经去了日本,父亲忙得焦头烂额。我早出晚归,无人管束。 我每隔几日,都要去叶家所在的那栋小楼。每次去,我都给他带一份点心,常同他在树下分食了,再告别。 不论谁看来,我们都像一对热恋中的孩子。富家女爱上贫小子,几千年来这也不是什么新鲜故事。 他从不请我上楼,便约在院中那株老梨树下。真真是月上树梢头,人约黄昏后。 叶黎总比我早,在树下等我。消瘦的黑色身影,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雪地被月光照得明亮如白昼,他站在那里是那么寂寞寥落。 我送过他一条亲手织的红色的围巾,总不见他围。我原以为是天暖了的原因,后来我想,他大概是在以他的方式,悼念陈青燕吧。那个时候我真觉得有时候死去也是一种幸福。 我说:“我们家就快南下了。父亲说,会先去香港,然后或者去南亚,或者去台湾。” 叶黎说:“你还是走得好。这里太危险了。” 我问:“那你呢?现在警察大肆抓人,你为什么不躲起来?” 他摇头,“我不走,这里是我的祖国,我不走。” 那我也不走。 有一次我问他:“等一切都过去了,你想做什么?” 他想了想说:“做一名老师,我想做一个博学的人。” “教书颇清苦。” “我不贪富贵。” 他还告诉我,他就是在那间小屋子里出生的,从小就在这株梨树下玩耍。说往事时,他的侧面被月光镀上一层银边,清俊得不似凡人。 我问:“这树开花美吗?” 他说:“美极了,洁白胜雪。” 我说,“那就像冬天还没有过去啊。” 那株梨树记载了我生命中这段苦涩又甜蜜的日子。 景文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溜出监视,找上门来。 他的脸色很难看,“听说是你一直在帮叶黎带东西。” 我反问:“那又有什么不对?” 他更生气了:“你怎么不跟着家人走?就快打过来了,那么危险!我叫你不要再去见叶黎了,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我笑着说:“景文,我忍不住想见他。” 景文一下握紧了拳头,脸上却笑了,说:“是这样的啊?”他一直在极力忍着什么。 他也很不容易,一直扮着纨绔子弟,并不真正得人喜欢。冯家曾有意撮合我们两个,但我家上自父母下到姐姐,都将这事支吾过去了。 晚上我照例出门,妈妈忽然喝住我:“你要去哪里?” 我说:“朋友家。” 妈妈冷笑:“三餐不济,家徒四壁,你何时交了那样的朋友?” 景文!肯定是景文对妈妈说了什么。 妈妈说:“你快点把东西收拾好,下礼拜我们就要上火车了。” 我大叫起来:“我不走!” 妈妈前所未有的严厉:“你想留下来等死吗?” “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杀我?” 妈妈气得浑身发抖:“你没犯法,你给他们送情报,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不要命了!你忘了你父亲是谁了吗?你会害了我们一家的!” 那时我听到汽车开进庭院的声音,是父亲回来了。我跳起来冲回房间里,反锁上浴室的门,将所有的资料一把火点燃。父亲破门而入,只看到一堆闪着火星的灰烬。 父亲粗粗喘气,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这是我长这么大他第一次打我。 他唤来少杰:“看着二小姐,没我命令,不得放她出来。” 我大喊大叫,全力挣扎,拳打脚踢,但还是被关进了房间。我砸尽了东西,我绝食,可是父亲依旧没有放我出来。 三天过去了,我依旧没有外界一点消息。少杰每日给我送饭,我不停地追问他,他却一个字都不敢说。我知道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不日就要起程出逃。我心里的恐惧像个旋涡,越来越大,几乎把我的整个世界都要卷进去。 第四天的时候,我跪在了少杰的面前。我说:“我求求你,让我在走前见他最后一面。” 少杰把我扶起来,为我擦去眼泪。他终于说:“您得在一个小时内回来。” *** 我站在那株梨树下,呼唤着叶黎:“阿黎!”就像陈青燕那样喊他。 雪已经化了,但天反而更冷了。我在风里冻得瑟瑟发抖,仰望着那扇亮着橙色光芒的小窗。 叶黎推开窗,看到了我。他惊讶地瞪大了眼。 “楚仪,你怎么来了?” 我一阵狂喜,他叫我的名字呢! 他说:“景文说你已经跟家里人走了。” 我哽咽着说:“我给你送来亲手做的点心。你不是说从来没有吃过樱桃吗?我做了樱桃酥,你一定要尝尝。” 他纳闷地皱紧眉头,转而伸展开来,一脸惊骇。 我把盒子放在梨树下,反复强调:“你一定要尝尝!一定!一定!” “楚仪!”他大声叫我。 我说:“你忙你的去吧。我要走了,也许以后都见不着了。我断不会忘了你,你若能偶尔记起我就够了。” 说着,一脸都是冰凉的泪,急忙转过身去。 叶黎没再叫我。樱桃,应逃。他得赶紧逃,哪里顾得什么风花雪月? 我颤抖着一步步往院门走去,少杰在外面等着我。回去晚了被人发现,父亲要大发雷霆,说不定立刻押着我上火车。我不想走,只想和叶黎在一起,可是又怎么能由着我呢? “楚仪!”叶黎又喊了我一声,声音很急很近。 我转过身去,他跑过来,张开手一把抱住我。 我浑身发抖,激动幸福地甘愿在那一刻死去。 他怜爱地看着我,苦笑:“你怎么冻成这样?脸都青了。你怎么不叫别人来?” 我说:“我被父亲关了几天,谁都信不过。我是逃出来的,就是想再见你一面。” 他叹了一口气,说:“傻瓜。”他又把我紧紧抱住。 我的泪水一直流。叶黎的体温透过单薄的衣服传递过来,让我觉得温暖无比。我回抱着他,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是手电筒的光束惊动了我们。 松开手,警察已经将我们半包围住。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们。叶黎反手将我护在了身后。 然后我看到景文排开众人走了出来。 我一度以为我看错了,可是真真就是他。高挑俊郎,不明意义地笑。 我全明白了,我怒叫:“冯景文!” 他笑笑,吩咐旁人:“把言小姐带过来,别伤了她。” 我被扯离了叶黎的身边,拖到景文身前。我方一站定,就向他扑了过去,他往后一躲,可是脸上还是结结实实地挨了这记耳光,三道血痕迹宛然。 叶黎站在枪口下,一动不动,冰冷的目光注视着景文。 景文对他说:“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再和楚仪纠缠了,你总是不听。” 我抱着景文的手,哭了出来:“你不可以这样!你放他走吧!我什么都答应你!”我活这么大,第一次这样求人。 叶黎厉声道:“言楚仪,你也不用再做戏了!” 我一愣,继而拼命摇头:“我不是!我没有!阿黎,我没有出卖你!” 叶黎从容一笑,“哪那么多废话?要抓我就动手吧。” “不!”我大叫。景文抓住我,“你够了吧?你还要我怎么样?你本来就是我的!” 我破口大骂,“冯景文,你要遭报应的!”我受良好教育,连骂人都找不到狠话。红了眼,只有张口狠狠咬他的手。 突然后颈一疼,我失去了知觉。 然后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我兴致勃勃地去为叶黎送点心,他拿了夹在点心盒里的情报,很高兴,对我温柔地笑。但是他却说:“你以后不用来了,东西有青燕帮我送。” 我大惊:“可是陈青燕不是死了吗?” “胡说!”他不高兴了,“青燕没有死,她只是躲起来了。她现在回来了,你以后不用来了。” 我惶惶,还不死心:“为什么呢?我可以做得很好的!” 他不耐烦敷衍我,干脆地说:“我不信任你。你会出卖我的。我不喜欢你,我有青燕了,你回去吧。” 我急了,想抓住他。他手一甩,我整个人往后倒,仿佛跌进了深渊。不停地坠落,黑暗将我包围。我惊恐地大叫,然后被人猛地摇醒。 妈妈见我张开眼睛,连道了好几声阿弥陀佛。 “你总算是醒来了。你发高烧,都快睡了一个星期了。” 我怔怔。 “景文送你回来的。好在有他在。那个人已经给抓了起来,伤害不了你了。你看天已经转暖了,明天我们就上火车,到了香港就没事了。” 我挣扎着坐起来“那人是冤枉的,景文不是东西。” “胡说。我看景文这孩子不错,这次帮了你父亲大忙。那些造反的人,都是要枪毙的,你以后想都不要想他们了。” 我浑身发冷,血液都要冻结起来。景文,就是因为我,才让你背叛的?我何德何能?你良心何安? 晚一点的时候,父亲来看我,说:“你还那么小,懂什么政治?瞎胡闹!你迟早会明白,我这都是为你好。” 我一直哭:“我跟你们走,你们可不可以不杀他们?” 父亲被我的眼泪弄得心烦,说:“好好,关一关就放了。行了吧?” 他又说:“景文来了,想看看你。” 我歇斯底里地喊:“不见!我死也不见他!” 我的声音响得整栋楼都听得到。 第二日,我还是有点低烧,可是父亲却坚持起程。我一言不发地随着他们上了车,如行尸走肉。逃难的人把火车站挤得水泄不通,人声喧哗。可是我的世界却是寂静无声的。 我要走了,乱世出逃。城将倾塌,我也无处可恋。 叶黎将来出狱,想起我,会恨多久?我又会恨景文多久? 人群把我和父母冲散了,妈妈在前面大声叫我。一直跟在我身边的少杰沉默了一个早上,这时说:“二小姐,我听了老爷的电话,他们要在今早处决所有的犯人。” 我猛地瞪住他。他似乎被我吓着了,忙说:“但是今天早上传来消息,说有人劫狱,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妈妈还在前面喊我,我望了望她,又看了看少杰。我将手里的提包丢进少杰怀里,朝着火车站相反的方向跑去。 *** 叶家一片焦黑,火焰肆虐后只留下满目狼籍。 街坊说:“火是一大早燃起来的,好在没有蔓延。” “那母子俩呢?” “叶大婶半个月前就走了,她儿子前阵子犯事被抓起来,就没再见着。” 我迷茫,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如果叶黎有幸逃出来,他会去哪里?火是他放的吗? 久违的阳光下一切都那么明亮,一片白色从眼前飘过,这才惊觉梨树居然开花了。 春天来了。 我独自站在树下。想起那晚惨烈的离别,眼睛热痛。 “楚仪?” 我猛地转过身去。 叶黎慢慢地从灌木后走出来。他还穿着被抓那日的黑色校服,瘦了好多,头发凌乱,苍白的脸上有伤。 我太过震惊,语无伦次起来:“我不是……我没有……其实……不是我……” 他笑了:“我知道你是无辜的。” 一句话就让我的眼泪涌了出来。我说:“你还好吗?你不该在这里。你还不快逃?” 他却摇了摇头,慢慢地走过来。我停止了哭泣:“你……” 他软软跌倒在我脚下。 我将他扶起,摸到他的腹部一片濡湿。这不是我第一次见他时的伤,严重得多,滚烫的血从我指逢里渗出来,淌到了地上。 我喃喃:“怎么会?怎么会?” 叶黎大口喘气,说:“我走不了了,你别被我连累。” “我去叫人来,给你止血。” “别,”他摇头,“我这样就很好……很好……” 我抱住他,看着地上的血越积越多,而我反而渐渐平静了下来,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会有这么一个结局一样。 他说:“你走吧,别错过火车。” 我说:“我不走,都这样了,我要陪陪你。” 叶黎勉强笑了笑:“楚仪,你真好。” 我说:“因为我喜欢你。” 他闭上了眼,“谢谢你……我这样……谢谢你……” 我抱紧他,“你还有什么心愿?”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对不起……” 我没哭,可是泪水还是一滴一滴落在他的脸上。他平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安稳地睡去。地上的血慢慢蔓延开来,飘零的花瓣落在上面,就像下了雪一样。 我仰头看着满树繁花。今天真是个好天气,灿烂阳光透过花枝照射下来,我和沉睡着的叶黎都沐浴在春日的温暖里。一切的喧嚣,一切的爱恨都在那一刻都离我们远去。 梨花似雪,纷纷扬扬,落在我们身上。 就像冬天还没有过去。 *** 叶黎死后第十天,我随家人到达了香港。我们在这个岭南鱼港定居了下来。 景文来找我许多次,我都没有再见他。我和他已无话可谈。我断无法亲手刃他为叶黎报仇,干脆将他从我的世界里革除。 我曾经的青梅竹马,分享一切秘密,亲如兄妹的人。我不够了解他,更没办法原谅他。我的错,我自会去赎,他的错,自有他的惩罚。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他失落地离开我家,背影佝偻,苍老了几岁。 后来冯家去了台湾,听姐姐说,景文过得很堕落,醉生梦死,不停地逃避着什么。又过了几年,姐姐在来信里不冷不热地提了一句,说景文在阳明山上出了车祸,去世了。 那年,香港起了一场大火。而我结识了一个清贫的学者。 婚后,我随丈夫移民英国。他教历史,我读莎士比亚。后来我们有了两个孩子,全家搬到一栋带花园的房子里。 院子里有一株老梨,春天开稀稀疏疏的几枝花,我却钟爱得不行。 丈夫说:“古来君子自比梅兰竹菊,却鲜有人提到梨花。我却觉得它欺雪傲霜,冰清玉洁,春风中颇有几分凛冽之姿。” 我的丈夫,我想我同他白头到老不成问题。 后来我老了。两个孩子,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纽约,结婚生子。我和丈夫晚年寂寞。 温暖阳光里,我坐在梨树下的摇椅上,偶尔会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春日,那一场温和平静的生离死别,那一个再无人知晓的故事。 叶黎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是个俊朗儒雅的少年。他安详地躺着,洁白的花瓣落在我的肩头,落在他的身上,那场面美丽地不像是死亡。 我被人带走时,才看到他手里拽着的东西。 那是我亲手织来送他的红色围巾。 我想,在叶黎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我的。 我爱过的男孩,永远占据了我生命里的那个冬季。 当所有冰霜消融时,有花落似雪。 可曾记得爱 木蓉来到苏夫哈的时候,正是雨季。 这个靠海的异国小镇到处有着生动的景色,鸽子在屋檐下啄食苞谷,茂盛油绿的树上开着大朵大朵的白花,芳香弥漫在整个小镇的空气里。雨水冲刷着街道,那些战后重建起来的房屋全部粉刷着雪白墙壁和彩色屋顶,檐下有悠闲品茶的老人。当地的姑娘梳着又黑又长的辫子,衣服色彩鲜艳,个个肢体轻盈如鸟儿。路边一家面包店刚好有新鲜面包出炉,甜香吸引一群放学回家的孩子驻足。 想起五年前潘兆伦在信里向她描述,说这里给炮火轰炸得几乎成为平地,人们只得挖洞住在地下,排队领救济粮,全家人裹一床棉被过冬。他们记者团只得天天啃干面包,上厕所也得留意头顶飞过去的是鸟还是轰炸机。 她当时还看得哈哈大笑,转给全家人开心。谁知一个星期后就收到兆伦遇难的噩耗,一个月后才收到他从远方寄来的求婚戒指。 世事是如此难料,生死是如此无常。电视上都会演,男主角在炮火声中给心上人打去电话,诉说我爱你永远不变,很高兴能爱着你死去。观众看得热泪盈眶,在现实中他们无须付出任何痛苦代价。 司机把车停在一座普通的三层建筑前,红十字会的标志崭新注目。有穿白大褂的熟人出来欢迎她,那是医院里的张姓前辈。 老张带她去看宿舍。小小六坪,一张床,一张桌子。他指着剩余的空间诙谐道:“别看这里小,刚好可以放一张四角桌,凑一桌麻将是没问题。” 木蓉笑,解开行李安置下来。 雨一直下到傍晚都还没停。房檐漏水,木蓉找来盆子接着,滴滴答答,时间就在这清脆的声音中缓缓流逝。 惆怅旧欢如梦。 她想起少时的中学教室。南方的小城雨水充沛,每到雨季便潮湿温热,让人浑身粘腻如同糊了一层胶水。偏偏学校简陋,教室不通风,有蚊虫叮咬得浑身都痒。 那时兆伦便会悄悄把凳子挪过来,打开清凉油的盖子,细心为她擦上。 晚上下自习后,兆伦总是先送她回家,再绕一大圈回自己家。天黑路烂,回到家很晚,可即使这样,第二天还是准时出现在木家楼下。 翩翩少年,一表人才,衬衣总是洗得雪白。扶着自行车,对她说:“快点,要迟到了。” 兆伦去世后,她总是睡不好。常常半夜听到兆伦在耳边说话:出门要加衣服,少吃速食,不要熬夜……竟然句句都是叮咛。于是惊醒过来,再也睡不着。看这空荡荡的屋子,只有她一个人。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两人明明已经在幸福地计划未来,可转眼他却再也不能回到她身边。 随后一个月,她和老张随医疗小组到各医疗死角进行传染病防疫工作,一人背一个大医药箱,步行上山下田。老张告诉她,忙完这一个月,伸出手来,只有指甲还是白的。 当年兆伦也在电话里形容过该地的太阳。他说,我要是在手上搭块毛巾,伸太阳下,只需要五分钟,取下毛巾后那块皮肤就要白上三倍。好玩吧,人都给晒成了变色龙。 兆伦是那种黄连树下弹琵琶,再苦也能找到乐趣的人。同他在一起,总是有听不完的笑话,生活是那么有趣。 护士来敲门:“木医生,这有个女士出了车祸,伤到了头,你快来帮忙。” 木蓉立刻赶去。 病床上躺着一个年轻的当地女子,一脸血,居然还看得出长得极美。麦色皮肤,直鼻梁,大眼睛紧闭着,柔弱动人,如同开放在碧绿枝叶上的那洁白花朵。呵!连同为女子的木蓉都心动。 她检查一番,对旁边怜香惜玉的男医生们道:“别紧张,右手骨骨折,有脑震荡。不严重,我给她处理一下伤口。” 护士补充:“她有两个月身孕。” 木蓉急忙叫:“老张在哪里?他这个妇产大夫!” 所有人都围着这个女子紧张万分。人美就是这点好,容易受关注受照顾。 木蓉看那昏迷的女子,心潮澎湃。当年,当年兆伦是否也曾这样浑身是伤地躺在陌生的医院里,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能帮助他,任由他生命流逝? 处理完时已经入夜了。僻静的小村落,四周是一片黑暗。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木蓉取下口罩到户外透气。雨正细细地下着,氤氲水气里尽是清凉的花香。凉风过来,吹得她直发抖。 这时,好似又听到兆伦在身后说:“春夜雨最寒,却偏偏要跑出来遭罪,作为医生,反而不知道注意身体。” 木蓉苦笑道:“我这就回去。” 她已经养成和这遐想中的鬼魂对话的习惯。 对方又说:“那快过来。” 木蓉这才发现不对,的确有人在说话,不是她神魂颠倒的幻觉。那嗓音低沉轻柔,是如此熟悉,即使再过五十年她也不会听错。 她猛地转过身。露台的暗处站着一个人,隐约见高高个子,衬衫雪白,习惯性地把右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她整个人绷紧,几乎是脱口而出喊道:“兆伦?” “兆伦?我不是。”那人说。 一句话喝得木蓉清醒过来。 对方从角落里走到亮处,木蓉看清楚他的脸。那是一个东方人,五官端正,年纪和她相仿,身材修长。有几份眼熟,但明显不是兆伦。 木蓉失望地笑了笑,“你不是。” “看清楚了?”男子微笑。 木蓉窘迫地道歉:“对不起。” 男子伸出手:“我该谢谢你。他们说我妻子和孩子都没事了。她出门买东西,才走上马路,就给摩托车撞到。我们离她就职的医院有点远,就送你这里来了。” 他取出名片,苏寒山,和木蓉一样,也是某慈善机构的员工。他们这样的支援人员在该地并不少见。 原来他就是那朵花儿的主人,还真是郎才女貌。 木蓉说:“她也是医生?” 苏君点点头:“我们夫妻都是同一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我在学校教书,她则为战后的人们修补残破的肢体。” “在这里生活多久了?” “已经快五年。” 木蓉咋舌,“我还以为一般是一年一换的。” “妻子是当地人,我在国内也没亲人,就定居下来了。”苏寒山一笑。 木蓉忽然一阵心惊肉跳,不为其他,就为他笑起来居然像足了兆伦,左边嘴角要歪一边,眼睛弯弯。可笑容一去,整张脸又恢复往常的陌生,一点痕迹也不留。 苏寒山,苏寒山。木蓉反复念着这名字,竟然觉得耳熟。可又立刻对自己说:不要再做梦了,且多看看周围,一切都是那么现实。逝者已矣,你蹉跎五年来缅怀,还不够么? 潘母时而与她联络,总是问:“有男朋友了吗?还没有?你该往前看看。” 妹妹木莲更直接,介绍异性不果,怒斥道:“莫非那潘家要给你在市中心立贞节牌坊,于是你就这样为他守寡!” 全都当她失心疯。 她对着空气问:“兆伦,你说我该怎么办?” 然后耳朵听到兆伦回答她:“忘记我,你有你自己的生活。” 唉,说要忘记,谈何容易? 那数年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点点滴滴浓情惬意,已经食髓知味,篆刻在脑里。 她甚至还保留着大学时兆伦为她抄来的笔记,码得整整齐齐,放书柜里。记忆里的无数片段中,总有一幕,是兆伦骑着他那破烂的老爷车,载着她穿梭于夏日的大街小巷,树阴斑驳如网,笼罩两人。 一年暑假,兆伦陪父母去旅游,他们分别一个月。 某日晚上,木蓉忽然听到阳台有响动,出去一看,竟然是兆伦在楼下往木家阳台扔小石子。 他俩四目相接片刻,他顺着下水管道爬上二楼来。 木蓉笑道:“我们像足了罗密欧和茱丽叶。” 两人紧紧拥抱。 兆伦死后,她永远在门口为他保留一双拖鞋。想象中,某个彩霞满天的傍晚,忽然听到钥匙在锁里转动,门打开,他风尘仆仆地出现,把包往一边丢,换上拖鞋啪嗒啪嗒走进来。 也许兆伦是那朵和她隔水的莲,也许是那只与她分飞的燕,也许是她前世随手摘的一支柳,是她想求却又没有求到的一支签。他们只有短短一段缘。 记得那时,兆伦是如此激动地告诉她他被选中前往战地采访。他说的口沫横飞,她却听得惊心动魄,子弹不长眼,谁来保证他的安全? 他便这样走了,那样自信满满,每次联络,总是说,你耐心等等,等到战争结束了,我就回来。 同去的记者死亡三人,失踪两人。那是轰动一时的惨剧。 木蓉忽然浑身一震,这个名字她听说过!他便是在那次事件中和兆伦一道失踪的那位记者! 木蓉刚刚冲出办公室,就见苏寒山迎面走了过来,微笑着和她打招呼。 “木医生?”他说,“米拉已经醒来了,我正要请你过去看看。” 木蓉一步跨上去,拉住他问:“你的真名就叫苏寒山?” 苏君一怔,答道:“的确是我真名。” “您在国内时在哪里供职?” 苏寒山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来。 木蓉缩回手:“苏先生,请原谅我的失礼。我有朋友和您同名,但他于八年前在本地失踪。所以……” “是这样。”苏寒山体谅一笑,他的声音是那么酷似兆伦,口气也是那么熟捻,“我能理解,木医生。但我想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木蓉长长呼出一口气,“走吧,我去给你的米拉看看。” 苏寒山忽然腼腆地笑了。呵!这两人该是新婚不久。 米拉一双眼睛是碧绿色,里面有盈盈柔情,说话轻柔动听。她用流利的中文道谢:“木医生,您真是妙手仁心。” 苏寒山在一边解释:“我教了她一点中文,让你见笑了。” “怎么会?”木蓉夸奖道,“尊夫人是我所见外国人中,成语用得最标准的了!” “哪里!哪里!”米拉立刻加一句,“木医生过奖。我学正文都是为了山,可是觉得太难,浅尝辄止。偶尔说对一个,那是瞎猫撞上死耗子。” 木蓉肃然起敬,这个女子可不简单。 苏寒山过去对,轻轻扶米拉坐起来,给她披上衣服。他说:“我把木医生吓了一跳,她有个失踪的朋友和我同名呢。” 米拉瞪大眼睛,像只吃惊的小鸽子。她问:“是吗?长得像吗?” 木蓉很老实地摇摇头:“不,我并未见过本人。” 米拉遗憾道:“失踪啊,五、六年前这里乱做一团,有亲友失踪也是难免的?”她对丈夫说,“幸好我们都熬过来了,不是吗?” 是啊。 兆伦打来电话,都会说:“你听,刚才又过去一颗炸弹。快听,听到爆炸声了吗?” 那一刻,战争在她耳边特别真切。 她祈祷啊祈祷,希望天上那么多神中,有一个可以听见她的祷告,请让兆伦安全回来吧。 可是没用,炮火声是那么大,掩盖了一切。 木莲当初得知兆伦要做战地记者时,就忿忿不平:“他不是个好男人,他怎么都不为你想想?” 可是木莲怎么知道,大夏天伏在教室温书,这个人会体贴地为她扇扇子;冬天手冷握不住笔,此人会拉过来塞进衣服里。她不知道兆伦拒绝其他女生时说:“我爱木蓉,我想和她结婚。”她不知道兆伦趁她熟睡时表白说:“我自初中第一眼见你时就喜欢上你。” 那个青涩的年代,少男少女在树阴下相遇,知了的欢叫声中他们擦肩而过,走出老远,才忍不住偷偷回头看一眼。没想到恰好对方也回过头来。那时木蓉无心一笑,荡起心波层层。 木蓉上网搜索,片刻,五年前的那次事件的新闻资料就出来了。她点开图片,看那个叫苏寒山的人。 呵!是他!看这端正眉目和蔼笑容,正是现在这个苏寒山! 木蓉激动不已,立刻拨打电话回国,给兆伦昔日的同事。对方一听,大喊出来:“真的??” 木蓉说:“为确保万一,恐怕得化验一下才能确定。” “好的!”对方立刻说,“我有苏寒山的dna报告,我现在就传真给你。”又问,“只有苏寒山一人?” 木蓉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她也无不遗憾。 “不,没有兆伦。奇迹只有一个。” 小小的医院因为来了一名娇客,突然热闹起来。 米拉人缘极好,住院一周,前来看望她的亲友每天都有,鲜花水果从来不缺。 苏寒山是模范丈夫,每天下课必带着亲自熬的汤来,嘘寒问暖。夫妻俩共同话题是古典音乐,有时木蓉来查房,听他们聊,完全不懂。 她不是不喜欢音乐,她和兆伦都是发烧友,独好动漫音乐。有阵子迷《太空堡垒》,几乎天天听兆伦在哼那首“可曾记得爱”。 他出事后,木蓉幻听时,也常常觉得他在屋子某个角落里哼这首歌。 每每泪流满面。 木蓉问米拉:“你们结婚多久了?” “有四年了。” 木蓉微微吃惊:“你们感情真好!我还以为你们新婚。” 苏寒山每日下班准时来探访,次次有新书籍杂志,顿顿便当都是大补之品,花样层出不穷。木蓉开他玩笑:“苏先生该改行做餐饮,绝对发大财。” 苏君笑,指指妻子:“我也不是天才,都是她挑食,把我给训练出来了。” 米拉立刻红了脸。 木蓉曾经也给人这样疼爱过,也和一个人幸福生活着。 可是兆伦,你究竟是生是死?你在哪里?腐烂的肉体化做了泥了吗?在你倒下的地方,是否长出一株小树,也开洁白芳香的花? 老张问木蓉:“听说你在查苏寒山的资料?” 木蓉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你当我是谁?”老张挺直腰,“上次看他背影,我也差点喊他兆伦兄。” 木蓉垂下头,“老张,你别当我死心眼。兆伦他死没见尸,我心里总是存着一线希望的。” “还希望他回来是不?”老张笑她,“你这小姑娘倒是长情,这么多年都如一日。兆伦是没这福分。” “缘分啊,太浅了。” 可是偏偏要遇上,遇上了偏偏又要相爱。他带着她的爱一道消失了,要她怎么忘了他? 老张叹气:“你该有个新的开始。” “谁说我不想呢?别的男生来打听,什么,未婚夫去世五年了还没找过新的,一定是不忘情。这样的女人打不进她内心,娶回家也不会全心对你。于是通通打退堂鼓。长此以往,恶性循环。” “所以错把苏寒山当你家兆伦?小木啊,你可要知道,这个苏君是有妻子的。人前背后的闲话,不可不防。” “我知道。”木蓉把目光放在手上,无名指上的戒指就是兆伦死后收到的那枚。 老张诗性大发:“时间流逝啊。五年过去,多少人事作古。” 谁说不是?五年,人事都已经面目全非。过去仿佛不是自己经历过的。 木蓉忽然觉得不对。 当日在医院,苏寒山是怎么对妻子说来着,他只简单地说木蓉有朋友失踪。而他那漂亮的妻子是如何接答的?她说该地五年前局势动乱,有失踪是难免的。 她怎么知道木蓉要找的苏寒山是于五年前才该地失踪?木容并没有说过。 推开病房门,那个熟悉的身影就映入眼帘。苏寒山正侧坐在床边,给妻子喂汤。 大学时木容也病过,躺在床上下不来,当时兆伦在外地实习,她忍住没告诉他。 那天傍晚,她睡醒过来,浑身都是高烧过后的疼痛,口渴,却无人在身边。寂静的房间里,只有挂钟在滴答作响。她看着放在房间另一边的水壶,终于没忍住眼泪哭出来。 这时门突然开了,兆伦一阵风一样冲了进来,把她紧抱在怀里。 如此这般,教她如何忘了他?容不下别人,是因为她曾如此被深爱过,她知道恐怕再也没人会这样爱她。她永远会记得这份爱。 苏寒山如同阿妈一样,哄妻子吃饭:“再来一口,就一口。” 米拉做了个俏皮的鬼脸说:“这里面放了怪味道的东西,难吃死了!” “是这当归,最补了。” “还补,没看木医生都在笑话我?” “你身体日见好转,她作为医生自然要笑。快,等你好起来,我带你回中国旅游去。把我们的蜜月补回来。” “唉,老夫老妻,还浪漫个什么劲儿?”米拉笑着出拳轻捶苏寒山。苏手上还端着的那碗爱心补汤,此刻不可避免地洒了出来。 木蓉敲敲门,走进来帮着收拾,“跟我去值班室,我帮你借件衣服换了,这衣服我交人去洗。” 她向老张借了衬衣和裤子,回到值班室,没多想就开门进去。 正好苏寒山脱去了上衣,听到开门声,惊讶地回过头。木蓉一看到他宽阔的裸肩时脸就红了,身后有护士推着小车路过,她只得一步迈进来,匆忙把门关上。 她低着头把衣服递给苏寒山,眼角瞟到一处,顿时瞪大。 这苏寒山身上,竟密密布着细小的疤痕,还有一条大的,几乎贯穿整个背。而那腰间,那里,有块她死都不会认错的黑斑。 神啊,你看到了吗?那是兆伦身上才有的胎记! 苏寒山尴尬地笑笑:“吓到你了?我战时受过伤,幸好只伤到皮肉,现在已经没事了。” 木蓉颤抖着手指向他腰间。苏寒山看了一眼,说:“这不是伤疤,是胎记。” 木蓉一张脸已经是青灰色,甚是恐怖。她不得不扶住旁边的桌子,不然恐怕要当场瘫倒在地上。 苏寒山立刻伸手扶她肩膀,找来椅子让她坐下,然后倒来一杯温水,递到她手上。他轻声问:“木医生,要不要我去叫人?” 木蓉立刻摇头:“不!不用!” 苏寒山在她面前半坐下来,柔声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木医生,不舒服吗?你的脸色真吓人。” 木蓉深呼吸,深深地呼吸,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她问:“苏先生,你今年多大?” 苏寒山皱皱眉头,回答:“二十九岁。” “你战时就在该地工作?” “是的。” “那之前呢。” “应该也是在这里。” “应该?”木蓉终于听到她预计会听到的话。 苏寒山很干脆地说到:“你看到了,我那时受的伤很重,后脑都凹进去一大块。人人都以为我会死,可我活了过来。但作为代价,我不再记得以前的事。” 木蓉怔怔瞪住他。 这情况既熟悉又陌生,电视上是不少见,因为那是在演故事。可是生活中,人人忙着削尖脑袋争取生存,谁有那时间闹失忆? 不不,失忆和癌症一样,都是象牙塔里才子佳人的专利,不适合木蓉兆伦这些贷款买房子等着结婚的小老百姓。 苏寒山看她这样,详细解释给她听:“米拉是我的医生,她给我看我身上的证件,告诉我一切。” “她说你是谁?” “我就是苏寒山。是和她供职于同一机构的员工。” 木蓉在心里喊:不不!你不是苏寒山! 她不住发抖,手脚冰凉。 她绞着手,刹时局促地像面对面试老师的学生,“苏先生,你的血型是多少?” “a型。” 兆伦也是a型。 “你当年伤得有多重?” “面目都遭毁容,算不算恐怖?” 木容盯住这张陌生的脸,“谁为你整形的?” “我妻子。” 她想起来,米拉确实是整形医生。 “依据的是什么?” “我证件上的照片。” 木蓉颤抖着问:“那,你身体上还有其他什么伤病吗?” “呵,去年体检时,他们告诉我,说我切除过阑尾。” 那一瞬间,木蓉仿佛被一双手一下拉回大学校园。 本来在球场上奔跑的兆伦忽然捂着肚子倒下。送去医院时,她都快急死,医生却嫌他们大惊小怪:“不就是阑尾发炎,怎么个个如丧考妣的?放心,一刀就可以解决。” 说得简直和杀猪一般,弄得木蓉又哈哈笑起来。 五年前那个凌晨寂静的夜,电话铃声格外刺耳。她抱怨着爬起来,接过来听。 潘母悲痛绝望的声音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传递到她耳朵里:“小蓉,他们说兆伦失踪了!怎么会呢?你去查查?他不会死的!绝对不会!他说了会回来的!” 她呆呆望着窗外给霓虹彻夜照亮的天空,居然是黑里透着血红,凭地恐怖。 她安慰自己,这是一个噩梦,她咬牙坚持下去,总有醒来的一天。 可她从未想过,这个悲剧会转化为闹剧! 荒唐滑稽,阴差阳错中,那幸福,就自指间溜走。 她在小房间的窗前坐了一整夜,手脚冰凉,灵魂已经脱离肉体。 木蓉找到基因鉴定科,拿出自苏寒山衬衣上取下的头发,交给熟识的医生。 说不心虚是骗人的。她从小到大还从未面临过如此混乱局面,也没有在这些方面动过这样复杂的心思。 雨下个没完,花落一茬又一茬,开不尽,也落不尽。昔日箐箐校园里那些欢乐的嘈杂声早就远去在都市的车水马龙里,离开校园的人也已惊人的速度在改变。不变的,是那个从始至终陪在身边的人,爱她,呵护她,将她拱若珍宝。夫复何求? 兆伦曾和她这样计划未来:我们先住这套小公寓。计划孩子五岁,就可以换套大的。客厅可以招待孩子的小朋友来扮家家。我觉得国产车也不错,要不先买四轮驱动,可以开出去自费旅游? 计划了那么多,没想到最后,却是和别人一起实现的。 因为战争结束了,但他并没有回来…… 千想万想,却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失去他。 木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未眠。看那天色由黑变浅,一片悦目的靛蓝。 心里空空,房间里也空空。泪滴下来,有回音。 报告出来那天,木蓉去看望米拉。 雨微歇,有朦胧阳光照射在米拉柔美的脸上。她对着木蓉微笑,非常绚目的微笑:“木医生,你的负责,真让同身为医生的我汗颜。” 木蓉把带来的花给她插上,说:“一个好消息,你和孩子现在已经非常健康,过一两天就可以出院。我想给你庆祝,但附近都买不到花,只好从园子里偷偷剪了几枝,你可别告诉园丁。” 米拉笑着点头:“木医生,你这么漂亮,又这么温柔细心,你男朋友真是幸运。” 木蓉摇摇头:“我独身呢!” “这样?”米拉一脸惋惜,又立刻笑了,“不怕不怕!我们医院一直缺设备,但从来不缺年轻俊彦。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士,我帮你留意。” 木蓉笑。她轻声说:“也不是的,我有未婚夫。” “啊!”米拉叫,“失言!失言!” 木蓉转动手上戒指,“他去世有好些年了。” 有那么片刻没有人说话,然后米拉说:“真抱歉。” 木蓉看着她,说:“都是五年前的事了。” 米拉脸色微微一变,问:“出了什么事?” “他是战地记者,被派来这里采访。离他返回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有枚炸弹在他身边爆炸。就这样了。” 米拉张开口,连说了好几个“这”字,都没把话说完。却是木蓉,坐到她身边,拿起梳子说:“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来来,我给你梳头。我多羡慕你这头长发。告诉我你是怎么保养的?” 米拉牵强地笑笑:“你那未婚夫,是不是……” 木蓉问:“你真的没有去烫过发,这么直!” 米拉便不再说什么了。 苏寒山推门进来,对她点点头,一脸温柔对米拉说:“快来看看,我今天给你做了什么?” 他献宝似的捧上保温盒。 木蓉站起来,悄悄离开。门合上前,她忍不住多看一眼。苏寒山正专心对妻子解释菜里的名堂,这个补血,那个美容。来,让我喂你。 木蓉拉开露台的门,手扶着墙壁,一步一步走。潮湿的空气里混合着花香和消毒水的味道,空空的露台上只有她沉重的呼吸声。 走着走着,她忽然停住,靠着墙哭了起来。 半跪在地上哭。 自兆伦失踪那半年后,久没这样痛哭了。眼泪这东西无害,又可以宣泄情绪,流流也无妨。只是怕心里的痛苦太深太重,不是几滴眼泪也就可以带得走的。 震惊,失望,遗憾,伤痛,最多的,还是不甘心! 曾经,曾经,这个人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她一个人身上,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曾经,这个人专心倾听她说每一句话,耐心由她发小脾气。这个人,也曾为了逗她开心,骑车穿越整个城市就为了买她喜欢吃的点心。 木蓉每次洗过头,在阳台擦拭头发时,总有错觉,仿佛下一刻,那个人便会偷偷潜到她身后,伸手抱住她,转一圈。那间他们一起买来打算结婚的公寓,这五年来,装修从未变过。木蓉就差在门口点长明灯,让他回来可以找得到路。 但她此刻已经明白过来:事过境迁,爱情千疮百空,在那人的心里已经不复存在。他不会再回来! 他已经不是兆伦,他空有那具身躯,却是别人的灵魂。 她走到米拉的房间外。里面的说话声传了出来。 她站外面静静地听,听兆伦的声音叙述着对另一个女人的温柔爱恋。熟悉的语调,熟悉的用词。他的习惯没变,喜欢管心爱的人叫小东西。 他的littleone。 现在谁是他的littleone? 当然已经不再是木蓉。 能不能用这双手把他摇醒过来?能不能冲进去告诉他这一切,要他随她回去? 木蓉忽然庆幸他们当初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不然这是怎样的悲惨伦理剧?不然她得告诉他,他在地球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家,还有一个孩子在等他回去。 让他选择,让他痛苦。 现在他则完全不必为此苦恼,他已经找到了另一半,有了家。这个家代他做出了选择。 而她,还要在人海里继续寻觅下去。 走过一座座无人之城,看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她点亮的。 曾经那么深爱,也没能到老。曾经那么亲密,最后也沦落为陌路。 护士路过,问:“木医生,怎么不进去?” 木蓉立刻转身离开。她怕别人看到她的泪水。 老张终于得到消息,沉默良久:“小木,现在怎么办?” 木蓉没有回答。 “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不知道。”木蓉低下头,“我一句话就会改变了他们俩的整个生活。就像已经长愈合的骨头,我要再去敲断,重新接上。那很痛的。” “可是那骨头本来就接错位了。” “但他们夫妻生活得很好……” “你的生活却是一团糟。” 木蓉叹口气。 老张接着说:“这些年来你过得有如行尸走肉,他却在这里娶妻生子。” “你别这表情!”木蓉叫,“我这五年给每个亲友都怜悯一番,我受不了自己老是受害者的形象!” 老张坐她对面,语气凝重:“你就这样放弃了?你等他五年!一个女人有几个五年?” 木蓉反问他:“要要我如何?同一个孕妇抢丈夫?老张,他是苏寒山,不是潘兆伦。他大脑受伤严重,也许这辈子都想不起来我是谁?难道要我巴巴等他五十年,死后再和他埋一起?” “他有权知道。” 木蓉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步:“我必须把这事告诉潘家二老,要瞒,是瞒不住的。” “老人知道了,他也必定会知道。你呢?” 木蓉抱住自己,“我不敢见他。他不记得我了……” 她哽咽,彷徨得像只被主人抛弃的小动物。 老张苦笑:“不过苏君那漂亮的妻子要是知道自己原来是第三者,不知做何感想?” 木蓉忽然把脸埋在手里,肩膀耸动,“第三者?她不是。只有出局者才是第三者。” 她如同乌龟缩在自己小小的,但是无比安全的壳里。不去听,不去想。 她对自己说,这样的结局已经是最好。 那几天,她几乎天天在半夜醒过来,恍惚中以为自己是做梦,以为这是思念成疾。可一看挂历,事实摆在面前。 戒指在微弱的光线下闪光,她一摸脸,发现湿了一片。 苏夫哈的雨依旧下个没完。寂寥的午后,木蓉打着伞站在小小庭院里。那不知名的洁白花朵给雨水打落不少,零落成泥。可是枝头,却又有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带着涩涩的青色。 不堪回首的过去,和崭新的生命。 她叹一口气,转过身,看到苏寒山正站在屋檐下。 “木医生,你对雨可真是情有独钟。这么大的雨,把你衣服都打湿了。”他关怀道,“快进来吧,小心着凉。” 木蓉走过去,没有进去,站在阶下仰头看他。问:“你怎么不去陪米拉?” “她已经睡了,我不想吵着她。” 木蓉目光柔和:“你真爱她。” 苏寒山笑了,“老夫老妻,说什么爱不爱?” “会在这里继续定居下去吗?” “米拉觉得这里环境不大好,我们会在孩子入学的时候移民到教育条件好点的国家吧。”他同她说他们的家庭计划,“支援者的工作是高尚,可孩子需要好的环境。” “计划不止一个孩子吧?” 苏寒山腼腆地笑笑:“我和米拉都喜欢孩子。” 木蓉也喜欢孩子。她最爱看那粉嫩一团缩在自己怀里,依偎着自己。她曾常想象着有那么一天,他们夫妻两人会为了给孩子换尿布而忙得满头汗。她抱着孩子,兆伦抱着她,一起拍张照片,一家人都笑得傻傻的。 那都是以前做过的梦。 木蓉垂下眼帘,遮住一双忧伤的眼睛。她缓缓走回屋檐下,收起伞,抬眼扫了苏寒山一眼,点点头,轻轻离去。 苏寒山在她身后纳闷。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子,为什么总是那么忧伤呢?谁会舍得伤她的心? 潘家父母赶到。木蓉去接他们。 潘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问:“小蓉,真的?是真的?” 木蓉温和而耐心地安抚她:“是的,他们现在医院等你们。快同我来。” 潘母哭起来:“我的儿,忘不忘没关系,活着就好!” 木蓉送他们到医院,老张迎接两老,她就没再跟上去。既然兆伦已经不再记得她,那她便是一个陌生人。亲人团聚的场面,她插在中间,太尴尬。 她回宿舍收拾行李,她下午就要出发去另一个遥远的城市上任。 虽然一万个不甘心,但这的确是该她走的时候了。不想兆伦为难,不想上演家庭伦理大剧。若是还有那么一点点自爱和尊严,她选择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苏夫哈的天气已经暖和许多,来时带的毛衣和外套现在已经成了累赘。她看那羊毛大衣,还是兆伦用头一笔工资为她买的。她心爱了这么多年,兆伦出事后她更是时常拿出来睹物思人。 可她的行李已经超重,她不知道拿这衣服怎么办。 木蓉倒在床上,闭眼假寐片刻。朦胧间听到有人敲门,她昏昏沉沉爬起来。 门打开,兆伦居然在在门外,一脸风尘,满眼柔情。 木蓉惊呆了,说:“兆伦,这是真的你?你回来了?” 兆伦默默不说话,只是对着她微笑,笑容如晴朗天空,有温馨阳光照耀。 木蓉泪如泉涌,走上前伸手想摸他的脸。她不停地喃喃:“兆伦!兆伦!” 兆伦依旧只是对着她笑。 朦胧间响起敲门声,木蓉昏昏沉沉去开门。 米拉站在门外。 天,究竟哪个是梦? 米拉局促地地笑了笑,说:“他们告诉我你就要走了?” 木蓉后退一步,意示她进来说话,可是米拉并没有动。她看到木蓉看看收拾好的行李,露出惊讶的表情。 木蓉笑了笑:“在这里做了两个月,想换个地方。” 米拉垂下头,缓缓说:“木小姐,自上次你同我说你未婚夫,我心里就已经有数了。若说我这一生做过什么愧疚的事,也,就这一件。那种让我半夜醒来会盗汗的愧疚。” 木蓉站在窗边,不出声。 米拉继续说:“我当时确实以为他就是证件上的人,那时局势太乱了,医院天天有伤员涌进来,我们没法去证实他到底是谁。我为他修复容貌,我治疗他让他恢复健康。在我知道他失去记忆时,我为了留住他,骗他是我同事。” 她声音变地激动,双手合拢按在腹部:“木小姐,我爱他,而他也爱我。我们即将有孩子。” 木蓉冷静地为她的话做注脚:“于是,你也忘了这个人或许会有亲友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他回去!” 米拉怔住,几乎要哭出来,但忍住了。 她点点头:“木小姐,你恨我,那是应该的。” 木蓉摇摇头。 “我会把这一切详细说明给山听,我不想以后梦回时一身冷汗。” 木蓉叹一口气。 米拉苦笑:“可你终究是要走的是吗?” 楼下,司机在按喇叭。 木蓉拎起行李,把那件羊毛大衣交给米拉,说:“我的箱子装不下,你代我捐赠出去吧。” 米拉接过衣服,不舍追问:“木小姐,你不去见见他?” 木蓉停在门口,没有回头。米拉听她声音悲伤空洞。 “他已经忘记过去的爱。相见争如不见。” 米拉垂下眼,把脸埋在大衣里。木容深呼吸一口气,走下楼。 老张在驾驶座向她招手:“我送你一程。” 木蓉把行李放进车里。要上车时,忽然听人喊她名字,那么熟悉的嗓音。 苏寒山匆匆追出来,“木小姐,要走怎么也不说一声!” 木蓉怔怔盯住他。 苏寒山伸出手,“这些日子多亏你的帮助,你到了新地方,要记得和我们联络。” 木蓉没有和他握手。 苏君也不介意,依旧热情:“真是可惜,这里的雨季就要过去,天晴后,许多景点值得一游。” 老张喊:“小木,时间差不多了。” 木蓉深深看他一眼,一笑:“苏先生,保重。” 她转身上了车。 苏寒山目送他们走远,身旁的灌木上只有寥寥几朵的白花,也有开败的迹象。 雨季终究是快过去了,连风都比往日温暖干爽。她离开这片发生故事的土地,身后是她爱的人,他则是留在了这里。这一幕送别如此简单,却又如此传神,木蓉知道自己会记住一辈子。 浑身轻飘飘,离别没有重量。 老张沉默良久,忽然低声骂一句:“这他妈的唱的哪出戏?” 木蓉淡淡一笑,戏谑道:“春日恋歌。” “他若是知道后,立刻离婚追来了呢?” “老张,不论是兆伦还是苏寒山,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抛妻弃子的男人。” 老张摇着头。他必定是觉得做人太难,有成全必然有伤害,世上事无两全。他说:“小木,你遇事太理智,太冷静,于是你总吃亏。” 可木蓉心里已经是一片澄明。 也许这个人明天就会想起一切,默默注视她离开的方向,继续自己的生活;也许他待到孙儿都约会女生时才回忆起过去,千里寻到她的坟,献上一捧怒放的花,纪念那段被他遗忘的爱。 但他终究是彻底淡出她的生活了。 现实生活中,哪里来那么多破镜重圆? 木蓉懒懒靠在靠背上。 外面,太阳终于破云而出,金色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她放在膝上的手上。一双素手,毫无修饰,只用把手术刀操作灵活就好。 “还是那句话:我若和兆伦结了婚,生养了孩子,那这必定不会是一个故事。” 靡宝 04.9.29 miracle `daybreakattimepoint 东京的初春便是如此。整个城市在这个微暖的季节中带着经历过末世纪动乱后的一种大病初愈的楚楚动人,温柔含蓄地包容着创伤,享受着和平。没有任何人说过,但大家都知道,劫难是告一段落了。人类那奇妙的第六感就像股票一般,都是在绝望中产生的。生存下来的人都记得那一段崩溃的日子,如地球爆炸般的震动还有绝望至极时产生的灵感——希望——就是这么到来了。总之,现在是平静了,一切看起来都很好。人们照旧忙着:家属忙着寻找失散的亲人;医生忙着救助伤者;女人们忙着收拾院落;男人们忙着收拾东京,收拾那些破砖烂瓦,好空出位置重建城市。这将会把东京重新规划一遍,于是,建筑师、设计师又忙着赚新世纪的第一笔钱。这当然也需要大笔的资金,从而引起了政治家们的争吵导致了新一轮的选举。当然,人类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总是在灾难过后上演,那是爱情。上野公园已成为情人们的天下,很难想象这么多对人是怎样在短时间内凑合成的,但有一点,尽管仍有些不安,但他们看起来是幸福的。重建的城市总是在不断暴露着各种弊端,但这丝毫影响不到樱树下私语的情侣们。爱情是盲目的,所以他们有权什么都看不到。就某种程度而言,这是种奢侈的幸福。 不知道是今年樱花开得过早还是天气反常地冷,总之,下雪了。那几乎不能算是雪的白色小颗粒被上天如释重负般抖落,像极了造物主慈悲、同情的泪水。它们的到来引起了公园中情侣们的赞叹和欢呼。孩子般纯真的喜悦弥漫满整个公园,再溢出来,流向四面八方。 "居然下雪了!" "多好啊!" "上野公园现在一定很美吧。我打算过几天带惠子他们去看樱花呢!" "那要快哦!今年的樱花开得不怎么热闹。" "怎么啦?" "熬过来已经很不容易了,有不少树都死了。" "那真可惜啊!" "是呀。我昨天同铃子去看那株我们蜜月时留过影的樱树,就是那株很高大的,开粉红色花的那株。以前别的樱树还没怎么开,它就满树是繁花了。我们今年去看,结果……" "死了?" "大概吧,我不敢保证。花是没开了,也枯了一半,看样子也快不行了。" "死了也好,死了也好!再种新苗,过新日子。" "呵呵,是呀!" ………… 昴流仍在犹豫着。他注视着面前一步之远的气派的玻璃门,看着雪粒积留在门把上,直到堆积得太多,突然崩塌一块,落到地上,与其他的雪混为一气。这是个有趣的过程,看一样东西由虚无到存在,由微薄到厚实,由繁华到幻灭……他想,他是在发呆了。他意识到自己已在这栋大厦下站了近一个小时了,这很不容易,因为,他只在风衣里穿了一件薄毛衣。如果这让北都知道——昴流的嘴角泛起微笑——他仍能想象她高分贝的叫声,尽管他已有十年没再听到了。人的记忆是很奇妙的,因为它不怎么听从主人的意志,你所记住的,总有那么一部分是该被诅咒的,你拿它没办法。这也许就是上帝那伟大计划中的一部分。所以,人最好不要思考,那只会凭添痛苦而已。 昴流双目的焦距开始涣散。风卷起了衣领的一边,又把几粒雪吹到他的睫毛上。如此真实。是的,真实! 他的一切感觉在告诉他——他还活着!他正站在雪地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耳朵冻得有些痛,眼睛也开始起雾。这都是活着才有的感受,他还在呼吸,心脏还在跳动。仿佛一切都很好,一切都没变。 如果真能这么认为就好了! 昴流努力地眨眨眼,让停留在睫毛上的雪粒落下。但这是徒劳,雪照旧下它的。很快,睫毛上又有了一层白色。路对面小商店的售货员忙着手里的事,却时不时抬起头迅速地向这边瞟上一眼,奇怪着在这样一个雪天,一个衣着单薄的青年在一栋公寓前踯躅意味着什么。 终于,昴流有了幅度较大的动作。他抽出手,伸向前,只需要轻轻一推,公寓大厦的玻璃门便热情地打开了。迎面而来的暖气让他有点不知所措,好像太暖和了点,觉得闷了。至少,他开始觉得头晕。 当门在身后关上时,昴流注意到,大厅里没有人,连个保安都没有。他的胶鞋与大理石地板摩擦发出的刺耳的声音在空空的大厅里回响。 人都到那里去了?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这样尖叫出来。 人呢—— 这里太闷了!实在是太闷了!昴流几乎是冲进电梯,但这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凭着另一个人的记忆按了个键,电梯启动了。 又是一阵晕眩,他踉跄地后退一步,紧抓住扶手,背靠着墙。慢慢地,慢慢的,双膝跪在地板上——这是种保持平衡的本能。 一种低调的情绪缠绕住了他,沮丧、疲惫、胆怯。他大口地喘着气,努力吸取着其实并不缺少的氧气。这听起来像是在啜泣…… 温润的空气让头发上的雪融化了,冰冷的水浸进头发里,冻僵的手也在这样的温度下开始恢复知觉,指尖感到刺痛。这种感觉就犹如长了藤一般,沿着手臂向上蔓延,一步一步侵蚀,直达左边肋骨下。昴流痛苦地弯下腰,松开紧抓着扶手的手,抱住自己——就这样蜷着身体缩在角落里。电梯仍旧上升着,微弱的嗡嗡声仿佛永无止境。 ……为什么来呢? 昴流抬起头,透过凌乱的刘海戒备的环视四周。 什么都没有。 昴流的气息平稳了些,开始挣扎着站起来。这个过程比他想象的要费力,但他还是站起来了。他还没有虚弱到娇弱的地步,更何况没有理由这样。他一直在挺着,也许还会永远这样挺下去,尽管已没有什么意义,但,他得把该做完的事都做完了,才能真正地休息。究竟该做些什么,他不知道。如今,已没有谁再需要他了,他自然不必再为了别人活得那么辛苦。 所以,他开始思考活着的意义。 活着…… 只是为了怀念吧…… 让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思念着的人…… 铃地一声,电梯震动着停了下来,自动门款款而开,把门外幽静高雅的走廊展现在来者面前。昴流疲惫地看着,轻叹了一声,踏出电梯。 有一种直觉在引导着他,他无须查找,便可到达他想到的地方。这是种连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感觉,像一种本能。他便这么走着,无法知道大脑里是充满杂乱的思绪还是一片空白。 为什么要来? 为了什么? 是想看点什么吧。 看什么好呢? 什么都好! 想找点什么吗? 想。但找什么好呢? 什么都一样……只要是有关他的…… 只是去随便看看…… 门把上还残留有术的痕迹,微弱而飘渺。昴流无须推侧它消逝的时间,他所该做的只是扭动门把,走进房间而已。 忽然,有一个声音响起: "我是害怕……星史郎……不喜欢我……" "我……我喜欢……星史郎……" 他看到一个少年站在房门前泪流满面地剖白着,忐忑不安,微微地打着颤。 几乎是同一时间,昴流打开了房门—— 这里,有着难以想象的整洁与素雅。 玄关处摆放着一株散尾葵,墨绿的叶子散而不乱地舒展着,红橡木地板上静静躺着一双崭新的拖鞋,鞋面上竟印有史努比的头像!! 昴流惊鄂了两秒,他还是认得那个图案的。当他注意到鞋子的大小时,才明白过来—— 他是故意的!! 这简直是个恶作剧!! 他早就料到了。这么做,是为了好玩? 不知道! 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昴流紧咬着下唇,痛苦地笑着,如那人所愿地换上拖鞋。 你的安排啊…… 整洁的客厅里摆设着色调简洁明快的家具,电视上有个飞机模型,旁边是一盆娇小的仙人掌,颇有几分情调。玻璃茶几上散落着杂志,一本《读者》打开着,页面有些皱,大概是常翻的。 很快,昴流的注意力被那扇落地窗吸引住了。它占了整整一面墙,透明洁净的玻璃和藏青色的窗棂和谐而醒目。现在是黄昏,斜日总算挣扎着在雪后露面了。金黄微弱的光芒不动声色地为屋内的一切镀上层薄膜,屋外氤氲的烟雾也不例外,全成了飞扬的金沙,在人迹寥落的大街上尽情伸展翻腾,竟也驱散了几分冷清,凭添了一笔嚣张。 昴流总是很难把夕阳与朝日区分开来。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的气氛,只是方向不同罢了。 昴流发现,从这里可以望得很远,几乎让你错以为可以鸟瞰整个东京。也许只用发个呆,便可幻想着自己从这踏过各个屋顶,直飞天际…… 以往的每一个夜晚,你就是这样站在这里看着这个繁华又萎靡的城市的吗? 你就是站在这扇窗的后面,嘲笑着一切吗? 居高临下,以绝对的强势、绝对的掌握来搜索、查看你的猎物。 不动声色,看着他人上演一出出闹剧。 你是应该选择落地窗的…… 窗边的角架上搁着一株铁线莲,下面一层是一台银灰色的迷你音响。昴流的指尖轻滑过一个个键,然后,按下了y。指示灯闪烁着,光碟开始转动。昴流没再理会,转身向紧挨着客厅的起居室走去。 昏暗的光线下,床上的白被单格外醒目。昴流注视着,先是俯下身,然后,他把自己的整个身子倒在床上。 缎面的床罩带来冰凉柔顺的快感,还有……一丝烟草味…… 一线淡淡的光出现在几乎是漆黑的门口,那是什么? 昴流惊异地望着,坐了起来。没有灵的迹象,也不是任何一种他所知道的术。那光线逐渐增强,而且迅速地往这边移动过来。昴流怔怔地看着,也许它会飞过来,也许还会袭击自己,但他仍一动不动。 然而,它做了件比它出现更奇怪的事,"咻"地一声钻进了床边的衣柜里。 这的确太奇怪了。昴流不自主地去拉开衣柜的门,光线是钻进去了,但并不在里面。 昴流愣愣地站在那儿,好似被自己给骗了。 衣橱里也有着烟草的清香,是他常用的品牌。这种气息,昴流只在他的身边闻到过,飘忽、幽远得像丛林间的月光。 他把头伸进密密的衣服里,抽动全身使劲地呼吸着,手抱住一件昂贵的西服,紧楼在怀里。 客厅里的音箱响完了一曲蓝调摇滚,换成了一首抒情的歌。昴流把头埋在衣服里,细细地听。很耳熟的调子,有着重逢的亲切,但是想不起来了。 他松开手,发现衣橱底下有一个纸盒,不像是鞋盒,应该是装着一些私房钱的盒子,就如同别人一样。但是,他怎么会这样放钱? 倘若真的是这样,这便是他的又一个恶作剧。 昂流第一次惊讶于自己的好奇心。他拿起盒子,把它打开。房间里已黑成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昂流伸手摸了摸,里面只有一张纸而已。他把它握在手里,感受到一种奇异的熟悉,在大脑里搜索着与纸有关的一切。 曲子到了□,灵犀一点——这是——〈norwegianwood>!! 昂流闭上眼睛,坐回到床上,泪水,终于开始不可抑制地倾泻而出,顺着脸颊到达下巴,再滴落到紧抓着纸的手上。 现在,无须睁开眼,他已知道了那是什么了—— 他的纸符 回到大峡谷 第1章 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苍凉荒蛮、遗世孤立的一片未被现代文明侵入的土地。科罗拉多河在高原上切割出这道神奇的痕迹,她源源不断的流水给这里注入生机和活力,在深深的峡谷里创造出独特的世界。这里栖息着成千上万的生物,朗斯峰的雪水是母爱的恩赐,高高的两岸是神的臂弯,鸟儿、虫子和小兽们是精灵,如果彼得•潘要寻找另一个nevend的话,他会来这里。 《回到大峡谷》(returntograndcanyon),音乐cd,是nichsgunn的《大峡谷》的继篇,制作费时32星期,应该也是呕心沥血之作。相比之下,笔者更爱《回到大峡谷》。也许音乐形式更富于变化,也许旋律更合个人味口,也许那几首印第安味浓厚的曲子颇有新意,总之是着迷了。这音乐,不仅仅是满足快感的旋律,它会带给你幻想。切合情景的乐器运用和自然音响的加入以及每首曲子之间巧妙的连接使整张专集浑然一体,它就是一个纯净、壮观的大峡谷。请跟着我来,去这片被喻为“oneofnaturalwonderoftheworld”的世界—— a1—《returntograndcanyon》重返大峡谷★★★★☆ “我听到了峡谷里回荡着的轻轻的风声,还有我的脚步声,沉沉地敲击在心上。一步一步,越来越近了。有水在流动,峡谷里的回音在耳边响着。终于,像推开一扇门,我朝思暮想的地方就在眼前。” 在一连串的轻微不可捉摸的风声和沉闷的打击声后,清越的萧声凌空响起,像冬来傲霜的红梅,像春来初绽的樱花,或是满眼夏绿的荷塘里独秀的一朵荷花,遍山红叶里一点溪泉边的草绿。清新,像薄荷,又有点惊喜,就这么突然地把这个世界呈现在面前。那高高的萧声几乎像是笛子了,就这么缠缠绵绵地在峡谷里回响,拔得尖尖的音飞了起来,还有闷闷的心跳声,这是激动的声音,像漂泊多年的浪客回到了载满回忆的地方。熟悉的路,熟悉的声音,还有呼吸,和风同步,思绪在畅游,我想起了以前,我怎么会把你们忘了呢?我最爱的人,还有这片地方。在轻柔的萧声和和煦的小提琴声中回荡着如同古老机器般温馨,在那年代久远的扬声机里发出的带杂音的乐曲里,午后收音机里的絮叨里,老厨房的油腥气里,旧床铺的嘎嘎吱吱声里,都有的一样东西,那翻涌的记忆让你觉得自己仿佛已经活了千万年。不自觉地想起了《浪客剑心之追忆篇》中那曲被fans喻为千古绝唱的《inmemories》中,那听后久久不散的思念…… 这是回忆的声音。 a2—《flightofcondor》神鹰在天★★★★☆ 很有创意的翻译。在前一首曲子渐渐消失的尾音后,一秒不落地接了上来。轻吹的萧声和翅膀扇动的拟声传进大脑,抬起头的一瞬间,一只雄健的鹰展翅掠过头顶的天空。音乐也在这里突转,骤然响起的打击乐的节奏和充满活力的小提琴声中,我看到了这只骄傲的鹰,这是被印第安人奉为神的鹰,它光亮的羽毛折射着阳光,伸展的躯体如箭一般。我变成了它,在气流中俯瞰着苍茫的大地。人类一直向往着天空,而且他们几乎成功了,他们只是不能像鸟儿一样飞罢了。我是不会把那种将自己装在一个大铁盒子里然后在空中颠得东倒西歪晕头转向的方式称为飞的。也许在莱克兄弟时期的飞行才和鸟儿有些接近,那是种接触到风的感觉,在穿越山川河流时,是与自然融合而不是隔绝。科技的发展让人类登上月球杀死了月兔嫦娥的同时,也切断了人类本可以飞翔的一双翅膀。 萧声加了进来,嗅到了风的味道。大地一片繁荣,阳光分布,我摆脱了尘世的一切,看属于自己、也属于其他生物的王国。人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是一样,就像一碗水无论怎么放里面的水面都是平的。我们小如蝼蚁般寄居在自然里,却要自命主人般恣意行事。如果你家的白蚁乱咬木制家具你会怎么样?消灭他们!那么我们当然也就没理由抱怨大自然给我们的灾难。如果你有机会,我劝你去看看,不一定要飞起来,在高处,看看绿草茂盛的大地,看看寂寥悠闲的山川,最后再看看自己的影子,你也许会惊醒过来,难道人类已经被排挤在和谐的生物圈之外?曾看过的《倾国怨伶》里说到,其实人在最初听得到自然的声音,可是浑浊的心灵让他们丧失这项本性。其实我们失去的,远远不止这些了。这是羡慕的声音。 a3—《kaibabforest》凯博的森林★★★★ 这是一片生生不息的土地! 我栖息在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里,收起翅膀,幻化成一棵树。笛子吹出主旋律,婉转的、清越的、带着流水的蔓延的感觉,如树枝上缠绕着的蔓藤一般,接连不断。手鼓那富有节奏的敲打声响起,沙棒、响指和电子配音,似乎还有鸟叫,当然了,这里是森林嘛!印第安的风味浓郁了起来。树下的阴影斑斓,一段亮一段暗,像由一个仙境到另一个仙境,连接处一闪,又通望那不可知的尽头。什么是生活?忙里偷闲,绝妙!幻想也不可少。在这里一切都充满了想象力,树洞里,土里,枝叶间,好像都藏着什么东西,是迷路的孩子丢下的布娃娃还是精灵们的家?孩子们如果来了,会对这一切惊喜,他们令我感叹和羡慕的想象力里会将这里描述成一个在我所有认识之外的世界。我若也活在这里,会想着天天采果子逗小鹿或是住在树上看日出日落,当然还有我的电脑和漫画,没有它们我会寂寞。充实和悠闲真的那么难两全?像我现在,吃得饱饱的,听着歌,敲着键盘,可我知道在非洲每天有成千上万人死去,中东的枪炮声总是划破孩子的梦。不单纯的世界也就不那么平静。 这是宁静的声音。 a4—《havasufalls》哈瓦苏瀑布★★★★ 哗啦啦地一阵水声,那亮晶晶的珠子就这么溅满我的所有思绪。仍是由萧吹出主旋律,如水珠般噔噔做响的节奏,还有印第安人的无法知道意义的叫喊声,感觉明快地像莫奈的画,或是高更笔下的色彩,那是只有在孩子的世界里才有的颜色和构图。阳光按水的深浅垂直分布,凉爽的潮气在灌木间隙中浮动。天和水都是透明的,动物间也是通明的,都如水一般清澈。其实看着这清澈的水,觉得要逍遥自在也不难。好的生活并非一定得有金币倪裳、美酒佳肴、宝马香车,让自己清净透明最好。 这是透明的颜色。 a5—《daybreakattimepoint》天埔拂晓★★★★★ 名字起得绝妙! 东方的天际泛红,日光努力透过层层乌云照射到大地上,树叶上镀了一层荧蓝的光,像起了火一样。荒野的清晨,干燥的土地,树叶上的露珠,逐渐苏醒的鸟儿,都有着一种活泼的庸懒。小提琴用几个简短的音符带出幽幽的萧声,竟然忧伤得不像话,仿佛哭过,泪水还沾在草尖。远处有雷声滚动,风雨欲来。钢琴一个一个的音像吐珠子一样吐出来,滚落到地上,弹起,再落下。萧声一阵平缓时,我坐在森林最高最大的树的最顶部的枝杈上看天,雨落下来了,密密地、细细地,一点都不遗漏。 伤感,幽静的清晨。 记得小时候,早上起床时常哭,全处于对床的依赖。那种如同呆在羊水里一样,安全、被动、无欲无求的感觉让人深深向往。小孩子是无法分析这种情绪的,当然,长大后被起床之后要做的太多事纠缠,也早忘了赖床的感觉。我不会再躺在窗上等着吃“牛奶鸡蛋”,不会大冷天只穿着睡衣在床上玩一个早上也不怕着凉,我急着起来温书,记着后天的考试。现在想想,偶尔晚起其实也挺好。 最后的□像在离别,才想起,清晨和深夜一样,也是告别的时刻,就不知这次要走的是谁?细雨下,似乎看到一个眺望远方的女孩…… 这是思念的声音。 a6—《horseshoemasa》马蹄铁玛萨★★★ 几下干脆的手鼓声后,萧声富有活力地扬起,带着沙棒和水声,几分悠游,几分飘然,轻松且愉快,虽然调子不是很明快。这像是上路人,座下骏马踏着峡谷里的流水石块,手里一把吉他,几下轻拨,就是一曲小调,颇合山水的意境。又是一个开始,不是吗?如果你正在路上,珍惜你的憧憬。 a7—《thegreatestwonder》最伟大的奇迹★★★☆ 走在雪地上的脚步声,紧跟着是月夜下的狼嗥,一阵手鼓声后,中气十足的男中音响起。这是整张cd里唯一一首歌曲,极富印第安色彩。在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手鼓,我很喜欢它,去掉重金属的单调,又保留了生动。那是由一双黝黑、稳健、结实的手极富技巧的拍击下发出的与天地共鸣的节奏。它踏踏实实,有着烟草的绿色怀旧情调,一声一声仿若心跳。男歌手的声音很好听,像那种带着草帽,踩着牛皮鞋的乡村歌手,开朗又朴实。我没法听懂他在唱什么,但我好像看到了古老的印第安部落,炊烟袅袅,劳累一天归家的人走在小路上,狗儿围着他们撒欢,孩子们跑了上来……月亮升了起来,大人在篝火旁给孩子讲起了大城市里的事,火光在孩子的眼里闪动,希望也在闪动。也许有一天,他们会走出山林,去大城市,也许从此,他们和他们的后辈都会在那里生活,村子里只剩下老人和狗,看篝火熄灭,文明消逝。何其伤心!我们其实很也有一个像日本靖国神社的地方,那里乘列着烈士的名牌供我们每年一度正式、隆重的瞻仰,所有领导人都前往参加纪念活动。这绝对不同于借扫墓去春游的举动,我们在回顾一个特定的场合,回顾历史,我们更加自豪和严肃,因为我们纪念的,是真正的为世界和平献身的英雄! 这是严肃的声音。 a8—《thecrosing》渡口★★★ 时光,正如这科罗拉多河,川流不息。印第安人的神秘的歌声、马匹的嘶叫声和慌乱的声音,还有一如既往的萧声,唱出美国的历史,枪与玫瑰、血与泪、爱与恨中的故事。由这一边渡到那一边,穿过的,不仅仅是条河而已。 a9—《navajostory》那瓦加的故事★★★★ 开篇一段英文(我的英语听力啊—_—、、),既然是故事,当然有人讲故事,老伯断断续续地述说着大峡谷的历史。说书人?想起另一件事:苏格兰东岸的一个小岛住着一位只会讲苏格兰盖尔语的老人,全英国唯一一位硕果仅存的说书人,一个国宝级的资产。他是个瞎子,不识一个大字,却能出口成章,引经据典,顺口冒出吟游诗人般的辞藻,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道出长篇史诗,当他兴致来时,故事是一个接着一个地不停。语言工作者还得用录音机录下他粗糙的声音,以做研究用。他的文化遗产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历史的长远,文化的深厚,靠着这样的人记载。他们不会忘记,在创造的同时,要知道过去。因为,“一个不懂得自己生前历史的人,永远是个孩子”(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 a10—《cottonwoodcamp》棉花地野宿★★★★☆ 孩子般的欢乐,在啸声和萧声中洋溢开来,轻快,明朗。是个好天气,我要带上土司和奶酪,还有新鲜的草莓,刚出炉的面包,浓香的红茶和一只狗,同朋友在这里铺开我心爱的格子桌布。我要采山野芬芳的花朵,饮溪间甘甜的河水,呼吸从朗斯峰上吹来的风。哦是的!这多美妙!我戴着漂亮的白色太阳帽在地里奔跑,狗儿紧紧跟着,我们好像获得自由了!我让阳光把皮肤晒成小麦色,让泥巴粘在原本干净的皮鞋上,这有什么了不起?我身上有了自然的气息,我可以飞了…… a11—《angel’swindow》天使之窗★★★★★ 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整张cd里最不可错过的曲子。有别于前面的以萧演奏主旋律,钢琴清澈、冰凉、诤琮的音符一个个在一阵风铃声后缓缓泻出。珠落玉盘!有些庄重的节奏,吉他和小提琴伴奏,和谐,华美,有着神的味道。“天使之窗”是峡谷里的一道自然景观,是岩石经侵蚀而成,就像指引灵魂升天的门,高贵神圣地突出在峡谷中。比人工雕琢的教堂更值得朝拜的地方,就是这里。正因如此,原本有着印第安民族风味的音乐到这里突转,变的严肃起来。过度部分,萧与钢琴并奏,利落又柔和,仿如吹过“天使之窗”的风。 放松思绪:神在的地方闪烁着光芒,虔诚的鸟儿背着信念至死不渝地飞着。我已找不出词好去形容这片景象。这和平、繁荣、有信仰、有真挚情感的大地,怎么能用一个词就简单概括,她在不变中有着万变,沉默中有着活跃、古老中有着新鲜。这是我们从未感受过的,一个真正的奇迹! (心级评价为个人主观看法,仅供参考。) 幻梦在线 终于到了这一天。奶奶从医生的办公室里走出来,脸色苍白地告诉我,我得住院。 已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是头痛。那时觉得不碍事,以为是学习紧张累了,并没有在意,直到有一天我晕倒在教室。 奶奶说:你好好休息,你弟弟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然后长长叹了口气。 我笑着搂住她,不以为意。那时的我还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见到了我的主治医生,是个得用“漂亮”来形容的青年男子。只是神情忧郁冷漠,说话语气平淡,仿佛心事重重。 他让我喝中药。 我敬仰中华五千年文明,热爱祖先们留下的文化遗产,但这并不能表明我的味?能接受这“具有悠久历史”的苦涩药汁。 住我隔壁病房的小女孩也被他陷害。小孩子,嫌药苦,怎么也不肯喝。争来争去时,药碗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母亲一气之下就是一耳光。小孩便跑到我这里来哭。 我哄着她,抬头看到她站在门外的父母。 他们看起来都是普通工薪阶层的人,工作繁忙却每天都会抽出大量时间陪她。 而我身边只有护士。弟弟要上学,奶奶有公司要照料。来来去去都是一个人。 我说:你瞧你爸爸妈妈多关心你呀!妈妈打你,她比你还疼呢! 她哭,说,你骗人。他们不爱我才打我! 现在的小孩被爱包围着长大,反面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我说,他们是爱你的,看,你妈妈生气要走了! 她马上回头,看到母亲含着泪冲她笑。 她问我,姐姐喝的药不苦吗?为什么你还是喝了? 我的药更苦,因为我是一个人喝。 她母亲带她走时,她说,姐姐,以后我和你一起喝药,这样就不会那么苦了! 多可爱的孩子!她得的是血癌,一个星期后病情突发去世了。 死似乎是件很容易的事。 我站在遗体旁哭,他冷漠地看着,劝我:没人给她捐骨髓,去世是迟早的事。这其实未尝不是种解脱。 他是医生,司空见惯。 我们都是他生命中的过客。 我喜欢乘护士不注意溜出去,在医院里转来转去。我又回到了爱冒险的年纪,去了许多病人不涉足的禁区。正因这样,我总耽误预约的会诊。护士们一次次地满医院找我,可从不责备,皇氏掌管有这家医院40%的股权。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无聊。 入院的第二个星期,我要做手术。 我知道这个手术对我是那么重要,可还是又在前一晚溜出去玩。 我下了地下二楼,然后沿着长长的通道往前走。 前方是我所不知的未来,身后是义无反顾的过去,我执着地走,四周没有人,我的脚步声回响,我却一点也不害怕。 终于,我走到了尽头。 那里有一扇门,没锁。 我走了进去。 里面很冷,四面都是箱子。灯光惨淡,寂寥无声。 我觉得很眼熟,一切似曾相识。 一阵晕眩后我回想了起来。 很久以前奶奶带我们去医院,坐电梯一直往下,再走了好久,然后到了一间冰冷的大房间里。他们告诉我和弟弟,爸爸妈妈在这里。 爷爷奶奶在哭,不让我们看那白布下的形状怪异的东西。 回去后我就经常做梦,梦里都是火和白布盖着的父母。 那时我小,不明白自己去了个什么地方。但现在不同。 又是一阵晕眩,有人从后面扶住我。 几乎是同时,我发现周围景物在变。我正前方是天花板,床边有好多人。有人在说话。 这次手术失败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希望,请皇夫人相信………… 只是梦? 我待在床上养伤,无聊得很,于是那台陪着我走完短暂人生的手提电脑出现在我的病房里。 我在网上四处游荡,似孤魂野鬼。终日除了给朋友发发短信,在论坛上灌水吵架外无所作为。 弟弟来看我,护士姐姐们大惊小怪,她没见过长得这么可爱的男孩,纷纷逗他,让他红了一张脸。 我对他一个人生活不放心,细细省问。 你该关心的是你自己啊,姐!他神情忧郁。 我心一酸,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声说: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姐姐我永远在你身边! 即使我走了,也不要害怕! 我已有所觉悟。 那天我心血来潮去聊天室,用个名字“北都”,我喜欢她,因为我们是如此的相似。 上班时间,聊天室里却人满为患,难怪经济发展这么慢。 我和那些人话不投机时,看到了“牙晓”。 瞧这多有意思,仿佛有人在冥冥之中领路。那就当我们在他的梦里好了。 我说:巧啊! 他冷淡地回我,问:你怎么来的? 这好比问“鸡为什么要过马路”,答案可以千奇百怪。不过我心情实在是好,忽略了他的无理。 我说:是你把我带进你的梦里来的啊! 本是句现成的台词,却把他感动了。 他停了一下,说:做梦也好,梦是虚幻的,不像现实那么无奈。 什么话?年纪轻轻就对人生大彻大悟可并不是件好事,少年老成和愚昧无知一样可悲。 我说:人生本无奈,既然被生下来了就不要抱怨。做人该及时行乐,免得到白头时后悔。 他失笑:你的理论真是大逆不道,难怪会在这时在网上。 你还不是一样! 他接着说:你有没有遇到过那种明明知道结局悲惨,却无力改变的事。 有!我说,交通事故。 那时我和弟弟还很小,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只有父母乘坐的那辆轿车熊熊燃烧的情景在脑海里挥散不去。 他们只是来幼儿园接我们,一个横跑过马路的小朋友让站在门口的我们看到了上面那一幕。 我说:这种事太多了,有人喜自然有人忧,为什么要改变? 他说,不,我明明看得见对方的未来,却帮不了。 我笑起来,你是何人?星见还是梦见? 这家伙太入戏了! 姐姐!突然有人在头顶叫我,我睁开眼,看到是弟弟。 你旷课?我问。 你在说什么啊?我们不是要去参加爸爸和妈妈的葬礼吗?弟弟小小的脸上还有泪痕,鼻子红红的。 我猛地回过神,坐起来。 我做梦了。我说,我长大了,生了很重的病,然后…… 弟弟突然搂住我:不要,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啊!爸爸妈妈走了,你不要离开我! 我拉着弟弟的手站在墓地,周围都是大人。 我看到那一堆新土,却看不到父母。这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记不得父母的样子了! 我急了,拼命回想,可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弟弟问,你怎么了? 我一下子甩开他,拔腿往回跑,想回家找父母的相片。 他们在身后追我,大声喊着。 我觉得好恐怖,越跑越快。可是他们跑得更快,追到了我。我回过头,看到好几个蒙着白布的东西正向我靠近,吓得尖叫起来…… 护士冰凉的手放到我的额头上,我醒了过来。 别睡了,她温柔亲切地说,该去做检查。 我看电脑,他已下线。 走时才留意到,这个地方叫“幻梦在线”。 好,我记住了! 我又站在了那些模样怪异的机器前。其实我该很知足,家里有的是钱,我才做得起这样昂贵的检查。没钱别说进这家高级医院,就是在一般医院给医生正眼看一下都难。这世上看不下去却又无力改变的事还多着呢! 回去的时候遇见了我那俊美的主治医生。一位中年妇女对着他抹眼泪,表情悲痛欲绝,让人心酸。 我看不出他的表情。他说,夫人,很抱歉,您丈夫进医院时就已经到了晚期。病危通知书很快就会签给您,请您节哀顺便。 真是铁石心肠。生老病死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生死分别总值得你的一点怜悯吧? 可他是医生,早已麻木,我则是少见多怪。 那妇人哭泣着离去,不过40出头,却有着80岁的苍老。中年丧夫,还有老人要奉,儿女待哺,生活的担子无形,重量却无法估计。 我看着她苍凉的背景,想到了奶奶。 世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这时他看到了我,问:检查完了? 我突然冒出一句:我死的时候千万别来看我。 他大吃一惊,喝着:胡说什么! 我吐吐舌头,逃回了病房。 又是一个上班时间,我在“幻梦在线”和“牙晓”碰面。 我调侃:大人最近很闲啊! 他没有计较,问:你有没有过理想? 当然有! 父母惨死后我想当一名交警,后来有人说这行业不适合女孩子,我便想当总统;小学五年级时知道自己生错了国家,这辈子与这个小资职位无缘,于是改为人民教师;初三,在同学对我的教师梦的嘲笑声中发誓要做个数学家;高二在数理化成绩一团糟的情况下决定做律师,可我到最后非但没有踏入法学院,反而走进了医院的大门。 我应当仰天长啸。瞧!生活如此捉弄我! 他继续说:我想做医生。 很好啊,救死扶伤。 那若是救不了呢? 我冷笑,医生不是神,何必那么在意。 我想起了另一个人,看人家多老道,深谙生死由命,让你死就不得埋怨人家医术不精。 他说:明明诊断出来是绝症,看到病人那么努力求生存,我们却知道这一切努力都没有用,结果还是不会变。 我问:结果真的那么重要吗? 他反问:不重要吗? 这样下去会没完没了。我笑道:别的医生可没你这种奇怪想法。让我猜猜,你儿时身边定有人因病去世,于是你决心从医,救病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可现实却不容你乐观,你水平有限,力不从心,总见一幕幕悲剧上演,于是对儿时理想产生怀疑。 他没有回话,我当他默认了。 得意之余也对自己的理想产生了怀疑,也许比起律师,我更适合做个心理学家。 我开始做化疗。痛苦的过程,每次结束后都会倒在护士的怀里干呕。 弟弟每天都来看我,剪了头发的我看上去和他一个模样。 我和他自受精卵时就在一起,相亲相爱那么多年,我庆幸将我们分开的只是死亡而已。 我生日,却只能呆在病房里。 来了很多人,所有人都尽力让我开心,因为这是我最后一个生日派对。 那天晚上很热闹,礼物推得老高,都是价值不菲的名品。 可我现在要它们做何用?带进棺材里,跟着我一起烂掉? 我想要的不是这些,从不是!我想坐在山岗上吹风,想去修学旅行,一个人背着包去很远的地方,想在一个不起眼的山涧建一座无名桥,想养一只狗,想找个男孩谈谈恋爱。 我大笑起来,原来我还有这么多事想做。 我的笑声不可抑止,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用不可形容的眼神看着我。 然后我又哭了,停不住。感情一发便不可收拾,在这种情况下我没必要再装坚强。 这情形一直持续到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他。 月凉如水。他坐在床边,我注视着他弧度美好的侧面。 他的声音像夜空里的提琴演奏的小夜曲,如泣如诉。 我父亲也是名脑癌科医生………… 我静静地听。 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善良的人,医术高明,品行端正。我父亲的专业让他频繁接触死亡。我记得小时候在诊所里最常见的,便是病人的痛苦和亲友们的哭泣。 哦,我心想,真是个糟糕的生长环境。 那时治疗癌症的水平比现在还要低很多,得了这类病就如同以前人患上了肺结核,等待他们的只有病痛和死亡。所以父亲总是很小心地告诉病人病情,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有人从父亲办公室里哭着跑出来。父亲一直不开心,他行医从未得到过快乐。有一次他说,从医是为救死扶伤,可明知救不了还去救,明知救了还是同一个结局,这种努力是否值得? 我那时并不理解。十二岁那年,来了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头痛,和你一样。我和她玩得很好,亲密无间。可不知为什么,父亲总是不乐意我同她来往,说这样会耽误她的治疗。他对母亲说,太好了,分别时会很痛苦的。 一个多月后的下午,我像往常一样放了学去找她玩。她不在病房,那里空而整洁,仿佛从未住过人。我到处找她,楼上楼下地跑,疯了一样。后来父亲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我还是失败了。 后来我考上了最好的医学院,进了最高级的医院,干我父亲的专业。也只有在这时,我才了解父亲当时的无奈。他是那么地无能为力。你总是知道别人的死期,可一切辛苦都没用。 他看着我,轻声问:为什么现在才哭出来? 我冲他笑,答非所问:原来你是一个这么善良的家伙! 他起身离去。 我对着那扇闭着的门,幽幽地说:如果结局是不能改变的,那它远远没有生动而充满各种经历的过程重要。 我相信他听得到。 我是他的一个病人,和之前的他的绝症病人一样,也许会和之后的一些绝症病人一样,来到他这里,从他那里知道自己的命运,然后按着这条已知终点路走,去接受神的审判。 可我又不同。 我也抗拒过命运。即使失败了,我也很快乐。 生性乐观也好,神经大条也罢,又有什么关系呢? 盛夏来临,万物生机勃勃,而我却步入冬眠期。 我的睡眠时间越来越长,有时长到吓得看护拉钤叫医生。可我清醒时精神却特别好,这便是回光反照。 我已不敢照镜子,怕见鬼。以前用尽方法减肥,现在却是骷髅一副。 清醒时也常去“幻梦在线”,可一次也没碰见他。也许是我的话起了作用。 他在变,更卖命地做研究。 他年青俊彦,前途无量,一旦坚定信心便会大刀阔斧干一场。哪像我,自怜自哀地等着那一天。 弟弟放了暑假,天天陪着我。 外面总是很热闹。孩子在欢笑,人们在交谈,仿佛过节。 听说了吗?护士们在交头接耳:他的新研究成功了! 呀!可还是差一点啊,那边的说由他主要负责的那个女孩已经进入弥留期了………… 小声点啦! 我的思维动作灵活,可除此之外全无知觉,这也许就是临死的感觉吧。 终于,我没开口,所有人却都来了。 护士小姐拔掉了所有输液管。这些玩意儿从四个月前就一直跟着我,没了它们,我像回到了入院前。 我努力睁开眼,奶奶在抹眼泪,弟弟握着我的手。他们嘴巴一张一合,我什么也听不到。 人们对我死前的表现毫无期盼,我的后事早已交待清楚,心愿全了,不会死不瞑目,再变厉鬼纠缠不休。 他并不在。 也好,我也不想让他看见自己这副模样。 我很高兴能遇见他,很高兴我曾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这么重要的角色。 我的人生很短,不过十八年,却能给他最大的帮助。 即使他只把我当匆匆过客,可他不会忘了在幻梦里,有过一个叫“北都”的女孩拉过他一把,带他去看过一片希望之海。 他会一直向着这个目标奋斗,再遥远也终会有到达的一天。 我生命中所见的最后风景很清雅:窗外阳光斜照,树叶浓绿得不可开交,空气在,一切都是那么透明。 天高云淡。 我闭上眼,感觉身体轻轻飘起。 就在同一时刻,早晨闹钤叫起床的声音浅浅传来……………… end 无题 h往s寝室窗户丢石头时s正在和哥们儿看林熙蕾的写真,啪的一声,正中窗户框子,一点没伤玻璃。哥们都笑起来了,说:“ya-chan,你他妈还看什么林熙蕾的写真?楼下一天使都不理了!”s就胳膊一扎把说话的人的脖子卡住,要勒死他。这时h在下面不耐烦地叫到:“ya-chan,你在不在?”s松了手,那人立刻跳起来,怪声怪调叫:“在!在!甜心,我立刻下来!” s就在这善意的调笑声中仔细梳了头,抹了把脸下了楼。h坐在楼口的椅子上,小小的脑袋上还戴着圣诞节s给他买的圣诞帽,穿件白色大衣,围红色的围巾,一张小脸也红通通的。周围来会男友的女生都纷纷往他那里看。看到s,h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笑得可以把这黑黑的天点亮,s立刻别过脸,一把拉着h离开了宿舍楼。 晚上到处都是人,每个人都喜气洋洋仿佛全国人民刚打了个翻身仗。两个人走在路灯后树阴下,s一直握着h的小手,那孩子笑得和中了彩似的。s回头看他一眼,轻轻说了句:白痴。h立刻追问:“ya-chan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好不好?”s说:“我说,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决不和你一起去舞会!”h歪着小脑袋笑了,说ya-chan你人真好。s想用“人好”来形容他有点不对,想反驳但有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不说话埋头继续走。 他们到西区活动中心的时候舞会早就开始了,戴着面具的人到处都是,走过来都说一句“新年好”,h总笑着回一句你也新年好。舞会入口放几张桌子,有人在卖面具,两块钱一个,前面围了至少有一个连的人,手里举着钱往前挤,h看到了就和s说也要,然后松开s的手也往那里跑。刚跑了两步就给s像抓小鸡一样一把抓了回来。s对他说,你给我在好好这站着别动,不许去挤!然后转过身,大手拨开人群,嘴里说让一下喂让一下,一下子就消失在人海里。h就真一动不动站在那等他回来。过了好半天s才从里面挣扎出来,把买来的面具塞在h手上,h一看就欢呼出来:“ya-chan,你买的是罗密欧和茱丽叶的啊!”s一惊,才发觉买的是什么。h已经乐颠颠地把面具戴上了,拉着s钻进了舞池里。 学校的舞会因为不要钱历来就人多为患,更何况这新旧交替的狂欢时刻。s一直紧紧抓着h的手以免他一不小心就给人群带走了,又想h没事干吗只长那点高度,掉进人群里连点泡泡都不会冒一个上来。舞池里人太多了,转身都难,更没法跳舞,dj放劲暴的舞曲也只能当噪音处理。所有人都带一副面具,看在s眼里都和唐僧取经时遇到的妖怪一样,活似要吃了他们俩。 好不容易挤到舞池中心,人才松了许多。h就拉住s说我们跳舞吧。s吞了口唾沫说什么?要跳你自己跳!当时在心里下决定这辈子打死都不会像这只小猪一样扭腰甩头发,绝对!h那时已经随着音乐动了起来,他把大衣给s拿着,乐孜孜地跳起来。昏暗闪动的灯光下,s就看到那孩子动人的身影随着节奏舞动。他真觉得h是上天下来的人,怎么就那么美丽并且纯洁,单纯地仿佛什么事都不会伤害他一样。他觉得自己真是幸运极了才会遇到他,才会得到他。 h回头向这边喊:“ya-chan,你站那不无聊吗?过来一起跳吧。活动一下。”s冲他喊白痴才来学校舞厅跳舞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土啊。h努力听,但音乐声太大没听到。便又扭头自己乐着。人群很快地移动着,渐渐把s往边上推,s身不由己往后退,那小小的美丽的身影逐渐被其他脑袋所取代。 dj换了首慢歌,人群里突然有一个高挑秀顷的影子靠向h,优雅地伸手向h,仿佛一个王子。对方戴着路西华的面具,s不知道他是谁,但猜得出来他以为h是女孩子,向他邀舞。他已经隔h太远了,一时没办法过去,只有在嘴里碎碎念说拒绝啊拒绝啊念着念着就看到h也很优雅很优雅地把手放在对方手里。 s几乎要跳起来! 就在h把手放在那人手里的时候,旁边的人也都找到了舞伴,都搂搂抱抱地在音乐下动着。一下子气氛就暧昧起来。s红着眼睛看到那人把手放在了h的腰上,便恨不得自己的目光变成一把利刀往那只手上砍去,然后他又看到了h软棉棉的身子在那人的用力下一下子就跌进了对方的怀里,给抱了个满怀。dj在放惠特尼·休斯顿的《i’lwaysloveyou》,那两个拥抱在一起的人简直是一幅画。s呆在原地,直到歌曲放完了,那人松开很陶醉的h时才回过神来。 一股无名烈火就在s胸口熊熊燃烧。他猛地把挡在眼前的人狠狠推开,大步冲了过去。那里那男子正在问h你叫什么名字,边说边取下面具,露出张英俊的面孔,而h则呆呆看着他,说我……我叫海豆,那男子就迷人微笑说真特别的名字啊,我是gackt……s就在这个时刻极刹风景地赶到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把把h搂了回来,紧紧抱在自己怀里,一双眼睛狠盯着那个男子,说:幸会了。 gackt不苯,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微笑着对h说:“那么,后会有期。”然后翩翩然又消失在人群里。s低头,看到h的眼睛还盯着gackt离去的方向,忍不住就吼他:“还看什么看?人都走了!”h抬头有点不悦地说:“ya-chan,你把我的舞伴赶跑了。”s一听就是一肚子火,当下就扯着h出了舞池,使劲拉着他走,h在后面怎么叫他他都不理。 s一直走到外面一处很僻静的宽大的阳台时才放开手,但紧接着抓过h的肩膀就开始骂他:“你怎么那么下贱啊你?人家抱着你就让人家抱着!就那么喜欢给人抱着吗?”旁边在亲热的情侣们都纷纷看来这边。h哭起来,说:ya-chan不要这样,我以后不会了,不要这样。可s一时停不住了继续骂:“我就知道你说要来跳舞准没好事!你这给人吃了你都不知道,你是猪啊!真以为自己是茱丽叶了不是?当我的面就那么□了你背着我还不知做出什么事啊你……”s气得越骂越难听,h哭着哭着终于忍不住了,大叫着回他:“都是你的错!”s说什么?你说什么?h边哭边大喊说:“你自己不对!我只不过是想跳舞来着,是你自己不陪人家跳的,那我找个舞伴有什么不对!是你先不要我的,现在却反过来来责怪我。都你的错!”喊完了就捂着脸哭起来,哭得肝肠寸断淅沥哗啦一发不可收拾,几乎要断气,小肩膀一耸一耸的,仿佛有天大的委屈。 s呆在那里,骂了句“日你妈”,然后拉过h,就狠狠地吻他。h发抖的身子在s手下缩了缩便逐渐平静下来,哭泣的声音淹没在s的吻里,只轻轻嘤了一声。他们不要命地接吻,热情不可抑止,两人都觉得天旋地转都停不下来。然后s把h拉开,用袖子把他脸上泪水擦干,他这一举动让h又来了泪水,s不得不又去擦。最后不耐烦了,便还是死死抱紧h接吻。那孩子在他怀里柔若无骨,热情而害羞地回应他,两个人都觉得身体里像燃烧了一把火。最后当h把他汗湿的手颤抖着从s衣服下摆伸进去放在他背上时,s才惊醒过来,把大衣给h穿上拉着他离开了活动中心。 他们回去时没有走树阴下了。两人幸福地手拉着手穿过基础教学楼,经过留学生公寓,一直走到灯火辉煌的体育中心。到处都充满了节日的喜庆气氛,体育馆前的空地上有好多人在闹着。两人就在草地上找了个地方坐下,h便温顺地把头靠在s的肩膀上。过了很久很久,他才轻轻问:“ya-chan,你为什么那么生气?”s说我生气是因为你太过分了,怎么可以当着我的面和那鸭子那么亲密!h就说那以后我不当你的面就可以了吗?s立刻凶凶地说你敢!h小声嘟哝凶什么凶我只是假设。s说假设也不行!你是老子的,绝对不可以让别的男人碰。你对那鸭子最好现在就死了那条心。以后你也不准去跳舞了,要跳也只能和我跳。h问你不是不跳的吗?s就狠狠瞪他。于是h把头埋得深深的独自笑得不得了,开心得仿佛s刚才的话是在对他表白。 就在这时天上开始下雪了,h叫了一声开心地跳了起来,伸手去接。s就站在一旁看着他欢,看那小小的白色人儿快活地跳着,红色的围巾在风里飞舞,看h冻得红红的脸上无比美丽的笑容,看h转过身来,冲他大声说:ya-chan,你看!是雪!所有人明年定会和我们一样很幸福很幸福的对不对? s心里柔柔一动,走上去,把h拉进怀里。 “ya-chan?” “别动……你头上有雪…………” over 祝所有姐姐妹妹们在新的一年里快快乐乐,心想事成,身体健康,家庭美满,万事如意,钱包满满! 愿hyde和sakura在新的一年里终于得到幸福哦!!! [我一字没改搬上来了,可以见以前众人的白日梦做到何等程度!] 游牧民族 那时s和h总喜欢录完音后去后面的商业街上瞎转。一条繁华的商业街,叫不上名字的时装模特的海报,还有一家接一家的高级品牌店。h就和s在大衣底下悄悄牵着手,从街的这头晃到街的那头,有时会去转角的一排小店那买点香烟,s要一时体贴,还会想到去kfc给h买点薯条或冰激凌什么的,再看那孩子露出甜美的笑容,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着。到最后他们都会在店面后的小巷子里紧紧拥抱着接吻,气都透不过来地吻,h的冰激凌总是给蹭到了衣服上,留着股香味。有时会回去晚了,t总是叹口气,似乎有无限的话要说,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那时的彩虹也和那排小店一样在芸芸众生中一文不名,所以s和h还可以大着胆子在街上随便走而不怕有人指着他们叫,所以他们可以自由地住在一起不用担心会上报纸头条。他们有时也会去逛那些店,走进去,拿起好看的衣服,放在身上比画一下,笑笑,再放回原来的位子。h是那么美丽可爱,店员们从不从中作梗,说:多合适,抱一件回去多好。可那时他们还挤着斗室吃着泡面。 一次录完音,h又和s去逛街。走过一间接一间再熟悉不过的高级时装店,h突然发现尽头新开了一家店。他问s可以去看看吗?s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开口说:“haido,不论是什么店,我都没有办法买你喜欢的衣服给你。”h看了他很久很久,为这句话伤神和感动。他从没有想过要s给他买衣服,他看那些美丽的衣服就只是因为它们美丽而已。但他并不知道s看着那些衣服是如此适合h而却连一件都没有办法拥有,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和伤感。 他们走进那家小店就闻到了一阵芳香,店员迎了出来。小店铺着褐色的地毯,音乐从角落里飘了出来,衣服就随意地挂着,灯光如此柔和。h就看到了那件米黄色亚麻布的衣服,领口没有滚边,随意的裁剪,宽大得不像话,仿佛是一块布围起来的,如同希腊众神穿着听荷马唱歌的袍子。h指着那件衣服就说,我要试试。s在旁边说:你穿那衣服要做游牧民族?店小姐笑,先生说得极对,本店牌子就是游牧民族。 h换上了衣服,宽大的衣服几乎拖到膝盖,肩搭下来,窄窄的,愈发显得娇小可爱,那种倔强嚣张却机灵轻巧的迷人却透了出来。店员惊叹多合适啊!是啊,所有他们买不起的衣服h穿起来都是合适的。h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对s笑笑:“一点都不合适,至少,我还差双鞋。”然后脱了下来,脱下了那身他穿上后焕然一变的衣服,拉着s蹬蹬蹬地走了。 以后他们忙了起来,再也没有去逛过那条街,更没去那家叫游牧民族的店,再然后他们离开了这个城市,最后,s离开了彩虹。 一切都回不到从前。 s走的那天,h出奇的平静,t、k他们原本一直很担心他会歇斯底里,但他没有,没有哭泣没有抱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一直静静靠在门边看s一点一点收拾自己的东西。整整一个下午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h连姿势都没有变。s很仔细地收拾好一切:他的宝贝鼓,他的乱七八糟的杂志,他的烟和酒,他塞在床底的臭袜子。他会把这一切都带走,却独独没有包括h。 他的h,他小小的美丽的h,他最最心爱最最宝贝的爱人,他却没有把他也带走。 s拎着大包出门的时候h也没有动一下,就在他两只脚都跨出去的时候,h突然伸出了手从后面抱住了他。s听到他在自言自语:你要去哪里?要去哪里?做个游牧民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什么都留不住你…… s突然就热泪盈眶,无法自抑。 在那之后的无数个夜里s总是梦到h从身后抱着自己,他的话回荡着耳边,一遍一遍。醒来了,那轻轻的呢喃就叠化在窗外吹进来的风中,叠化在深夜逐渐远去的火车轰隆里,看似消失,却早已渗入骨髓。s就回想起了他们以前的点点滴滴,手悄悄握在一起去逛街,在角落里不要命地接吻,撒娇时倒在他怀里的柔软,□时发出的可爱的如小鸽子般的声音。在那一瞬间s就像又回到了他们当初的小房子里,h仿佛就站在他面前,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柔软的嘴唇放在自己嘴唇下的热度。他们的身体中有一部分是永远连在一起的,一旦想起对方,那里就会牵扯得很痛很痛。 现在s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音乐,不用老要跟着进度顾及其他事,他的鼓可以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恣意狂奔,他的生活可以不用再想着照顾别人而小心翼翼。一条小巷子,两三瓶啤酒,四五个人,他即使衣冠不整,他即使随地而坐,也是无冕之王。h也终于可以穿所有他穿上去既好看价钱又昂贵的衣服了,他可以买大而明亮的房子住,可以买最眩的德国车开,可以认识很多很多漂亮的讨他欢心的女孩子,可以过随心所欲的生活,鲜花,掌声,天使的翅膀。s就坐在电视机前,h就坐在拥挤嘈杂的live后排,两人越过所有有形的无形的物体望到对方眼睛的最深处。 后来h认识大石惠。t对他说:就是她了,再好的女人拿来做妻子时都会给挑剔得千创百孔。h想了想,觉得t说的很对。后来他solo了,去了伦敦。 伦敦,静得很,连鸽子都不大叫唤。英国人的生活都像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样神秘兮兮的,怎么就没法子像东方人那样有什么事大可拍桌子拍板子说个明明白白。h在那里住了很久,惠也没有表示希望他回家,他有他的清静淡雅,她有她的灯红酒绿。时间久了,h就好象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妻子,早上起来的时候,心里总有种感觉,他只需叫一声,s就会端着早餐从那扇门外进来,坐在他旁边,搂过他,给他把餐巾围上。动作并不温柔,却有无限娇宠溺爱。然后门开了,管家进来说先生,有您的国际邮包。 瞬间回到过去,又瞬间回到现在。 惠写着:我估计伦敦已经暖和了,你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换衣服,你看看这件。h打开包裹,注意到包装上的字:游牧民族。然后他笑了,隔了这么多年,又终于重逢。 这牌子的衣服永远不拘于常规的裁剪,每件衣服拿出来都像随时可以穿着跑去大草原,最普通的料子,最好的效果。衣服不大合身,也许分居太久惠已经忘了自己的丈夫的身高。h站在穿衣镜前,里面的人已经是一头白发了。他把鞋子蹬掉,赤着脚,才看着舒服了点。然后脱下来嘱咐下人挂好。后来回了日本,有一次g来他那里坐坐,看到那件衣服,说:你已经不合适穿这衣服了。h很惊讶地看他,g继续说:你一直就在守侯着,等待出去游牧的人回来。h说不出话,他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居然这样悲哀。 k对h说,fnas都叫我们泡泡团,h心想可不是,没事取那么个怪名字,没准下个乐队就叫牙刷了。k那里不少s白头发时的照儿,h看着就冷笑,我染个白头发,你跑来凑什么热闹,莫非还想和我白头偕老?k接了电话过来说:他堵车,一个小时后到不到得了都说不准,你先回去好了。一起开live的事嘛,以后还有得商量。 h一点都没有留,拿着衣服就出去了,下到停车场,就看到s那辆林宝坚尼仿佛怒气冲冲地驶进来,吱地停在h面前。s就坐在驾驶座,摇下车窗看着h,h也看着他。他们两个,一个老了,一个胖了,时间仿佛下定决心要在他们身上证明什么。h穿着正经的阿玛尼的西装,s还是那件黑色夹克,停车场很宽大,就他们两个人,不再是当年的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不再是长头发小男孩和吊儿郎当小伙子。h早就不再吃冰激凌,早就用不照亲自去逛时装店,他只要打打电话就有人把他要的东西送上来。s也不再陪任何人逛街,不再排队给什么人买点心,有人会主动来打理他的生活,他不再老挂念着要早起给谁做早餐。 然后s侧了侧头,说:上车。h当时就觉得自己该把手上的包丢在那张因为熬夜和酒精有点发肿的脸上,至少该甩甩头发干脆地说:我有车。但他什么也没做,不自主地就过去上了副驾驶座。车发动了,这该死的熊猫开车永远不踩刹车,一下子就飚出去老远,把一切都抛在了后面。 s把车一直往郊区开,h说你停下来我还要回去赶通告,s没有理他,脚还踩在油门上,h大叫你这疯子把车给我停下来听到没有,要死你自己去我还要养老婆!s还是一直把车往郊外开。h终于忍不住握紧拳头捶s,力气不大,却让方向盘歪来歪去,车还是没停。最后他抽出腿狠狠朝s踢过去,车一下子失控开进了路旁的草地里好远才停了下来。两人都吓出一身冷汗。s抓着h就大骂你是猪啊我那只脚踩离合器呢!h说放开我,我要下车,一整车的通告在等我,疯了才会上你的车。说完去拉车门。 s就在那时长手一伸啪地把门关上,再把车子上所有门都锁了起来。然后一把那h抓了过来,手伸到他脑后,抓住他头发,狠狠吻他。h的理智在告诉他不行,他得马上走,他还要赶通告还要回家陪老婆,可身体却在第一时间就背叛了他,双手已经反扣着s的背,身子紧紧贴着,张着嘴贪婪地索吻。 他们不知道什么时间就躺在了汽车的后座上了。衣服还没有脱完就紧抱在一起,有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有多久没有这么亲密了,时间仿佛一下子回到多年前,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两人在开着窗户的小小的床上不知疲倦地□,h的长头发散在床单上,纤细洁白的身子在s下面扭动。事隔多年再度拥抱这曾经无比熟悉的身体,语言完全就是多余的。h的手指在s的背上拼命抓着,s把脸埋在h的胸口,握住他的一只手拉到他的腹下去………… h没想到他们居然会到这变态的郊外在这辆同样变态林宝坚尼的后座上干。汗水,□,雾气,把s这辆车搞得一塌糊涂。有限的空间带来的压抑感刺激着欲望,疯狂的拥抱和接吻,迫切解决彼此的□。s温暖的器官在h身体里不停□,极度刺激的快感,过分亢奋的大脑,还有s眼睛里坚定的温存都让h激动地要哭。他一遍一遍呼唤着s的名字,死死抓着他,不愿放手。 然后s把车开了回去,回他的家。h一进门就冲去浴室打开水龙头洗澡,一边骂s变态暴力一边用力洗去身上的液体。然后他找出浴巾把自己裹着,拉开浴室门的一瞬间,他仿佛错觉,回到了多年前,欢爱过后,s点着烟,从烟雾里看着他,说:出去吃点东西,走吧,然后他马上换好衣服,把手放在s伸过来的手里,欢天喜地地出去,就像孩子要去公园。 s拿自己的一件大衣服丢过去:发什么呆,不饿吗?h接过衣服怔怔地点头。s说你等一下我去做点吃的,然后穿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进了厨房。h没有去换衣服,坐在乱糟糟的沙发上不敢相信他们居然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分开这几年没做的事全补回来了。吃饭,吵架,□,还有守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大眼瞪小眼。 s端着饭出来的时候h还在发呆,和往常一样拍拍他的脑袋说乖,吃饭了。h终于发了火,啪地把s的手打开。 不要碰我你这变态!h张开嘴就大骂。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以为这还和以前一样啊?我任由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啊!我告诉你你错了我早就受够了!我受够了你的毫不在乎我受够了你的逍遥自在!你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就要在那里等啊等啊等你回来然后你想上就上我犯什么贱我?你走你的啊你吹你的泡泡去你找你的te啊sato啊你还吃什么回头草啊?我没你照样过得好得很照样娶老婆生孩子你一回来就要把一切都打乱你不安好心你不是人…… 骂到最后完全就是在胡闹,连h自己都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和一泼妇一样因为找不到台下大吵大闹非要和薄情郎拼个你死我活。s手里的盘子就在那时候落到地上摔了个粉碎,h闭上眼睛以为s会发火了打他,可是s没有。他忽地跪下去抱住了h的腰,把头埋在h腿上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这时h才发现自己也早就泪流满面了。他把s抱住,浴巾从他肩膀上滑到了腰间,看上去像圣母。 然后他们倒在床上抱在一起无止尽地接吻,多少次感觉到欲望已经升起,可两人都没有去管它。h后来和s说到一起去开live,s把嘴巴放到h耳朵边吹气,只是笑,什么也没说。h突然想到也许这就叫□,目的无所不达。s问你不回家你老婆不发难?h笑她回不回家还不知道。s说我们两个真是该死了。h说是啊,这样抱在一起死,明天上头条,可以考虑。 s停了一会,忽然问:haido,你在这吗? h也很温存地回答:我在这儿,一直都在。 s抱紧h:我会和你在一起。 那种久违了的温情重新上来围绕着他们两个,h睡着前喃喃着说醒来想吃冰激凌。 h醒来的时候天完全黑了,s留下条子说去录音了,饭在微波炉里,要热3分钟,如果发烧了要吃药。背面还写有字,那只苯熊猫不知搞什么名堂,画了张地图要h去找一样东西。房间很黑,h也没开灯,摸索着,在放衣服的柜子下摸到一个盒子,抱过去坐在床上。 h还没有打开盒子的时候就有点预感到里面是什么了。他颤抖着手指揭开盖子,再摸索着把塑料纸打开,手指尖刚触碰到里面东西的时候泪水就流了出来: 那是他当年试过的那件“游牧民族”。 樱猪十年 sakuhy十年历程 1992年的圣诞节的晚上,hyde第一次遇到sakura。 那时hyde一头及腰长发,白色衣裙,拘束地站在livehouse的暗处;sa则是一身黑色,直着腰在台上打鼓,头发也长,柔软地披在颈后。后来hyde回忆道:“這個人好像在站着打鼓……”那是因为sa哥哥打鼓腰板总是直的缘故。 那时sa是别的乐队(叫deadend还是什么的)的鼓手,tetus有拉他跳槽的意思。那天是te把hyde带去的,见完面一伙人去吃饭,中国料理(笑,无论什么都是料理~~)。sa哥哥点了一盘糖醋里脊,放自己面前,然后和te他们谈话。他和ken是一见如故,然后做了10年的好友。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的里脊已经给人吃光了。 hyde冲他傻笑,一副真糟糕的表情(from:采访)。 然后sakura就加入了彩虹。那是1993年1月16日。[该出来自konkon的聊天记录] 然后他们决定由东京到大阪发展(我在此省略去彩虹的一些具体发展状况,只在必要时注明)。sa是东京人,只有搬家,于是搬去了hyde家里。在那之前hyde一直和清春住一起,为了sa,hyde就把他赶出去了。可怜的清春哥哥后来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这事,还是有点心理不平衡的,笑~~~ sa怕生,也不喜欢大阪,不愿出门。采访中hyde提到sa一个人躲在大阪的家里。(笑) hyde是个很会照顾人的人。于是陪着他熟悉环境。 男人解决寂寞的办法,首选是去喝酒。sa后来在电台节目里说到他那时常和hyde一起去喝酒。别人都错把hyde当女生,以为sa带了个美丽的女生来。sa说起时口气很得意呢。笑~~hyde的美丽是无庸置疑的。他自己就提起过:indies时期solo时,因为被误会为女孩子而被袭击过。[from:konkon的聊天记录] 大阪,其实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值得怀念的地方。那时他们还不怎么红,名利的大帽子还没压过来,可以自由自在。上街玩耍,做音乐,快乐得简直在飞。hyde在电台节目里回忆:sakura不喜欢坐公车,他一坐上去就睡觉,过了站都不知道呢。所以我总要陪着他。他真是个让人操心的人。口气仿佛小媳妇,笑~~~ 而与之对应的,总是让我们伤感的,是后来,很久以后,sa离开彩虹以后。一次重返大阪。回来后在电台里说:“回了大阪。”“说起来我本人,有一段时间也在大阪住过的。因为有这么多意味包含在其中,所以是片令人感慨颇深的土地啊,哎……就算在夏天的炎热中,也还是……大阪也还是这样……大阪,毕竟对我来说,是个居住过很长时间的地方呐。乡愁袭来的瞬间是有的。”“啊,过去,我在这里住过的啊……啊,但是现在,这里已经没有我住的地方了(以前他住hyde家里,但说这话的时候已经离开彩虹约两年了。)”“哎,回去的时候,乘着电车,乘着新干线,就想,什么时候一定还会来大阪的吧……然后这样,由崭新的大阪车站向两边的街道看去,啊……我确实是住在那边的呢……一边这样想——但是……对我来说这里已经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如此这般如此这般……满怀乡愁回到了东京。但是,怎么说呢……在那之前一天,因为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喝酒,所以在途中就睡着了。很想睡,就睡着了。正呼呼大睡的时候,那个……就被一个人弄醒了哟。一个脸涨的通红的人。嗯。他说:“对不起,你坐着的地方,是我的位置……”“啊、这里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笑)”非常伤感的一段。因为以前他乘车必有hyde陪伴,以防止他睡觉等等,现在那人却不在了。不再有人提醒他了…… 后来他们名气大起来,又回到了东京。那时sa已经和hyde亲密无间了。hyde由来在采访中提到过他对sa的印象:“sa基本上是个粗人,但也有很温柔的时候。比如进房间,如果我还在睡觉,他就会轻轻地关门哦~~但不知为什么,放东西还是“乒!”地一下!”后来hyde还说过:[贵重的东西,千万不要放在sa的左右][因为他绝对会给你弄坏!!] sa带hyde去常卡拉ok的时候,大家当时夸小猪(大陆fans对hyde的爱称)唱得很好,然后sa就很骄傲地说:那当然了,我带来的人嘛! 当时小猪是想写一首关于69年阿波罗13号的歌。但是sa觉得,写被阿波罗13号遗忘在月球上机械感觉会更好,写那些机械每天看着地球从月亮的地平线上升起,但是再也会不去的那种感觉…… hyde一听,觉得这个构思很好,不过他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来理解sa的意思。 后来他们录音基本上结束了,一起坐在回家的新干线上。hyde就对sa说,你给我写首歌词吧。 然后sa就写了有名的《“goodmorning,hide”》,hide就是hyde的名字秀人(hideto)的前面部分。歌名有冒号,是句对白。可这亦是首道别的歌,后来,当sa离开的是时候,这首歌就完全有了另外一层意义………………[from:konkon樱猪聊天记录] 94年,他们都还年轻。乐队正式major。其中一直有传说,为了让乐队major,hyde以跟社长上床作交换条件,不知道是真是假。(没办法,坂本龙一那时真的很照顾他们,而他自己又是向来喜欢美丽小男生老bt。) 94年采访时,对于最近最关心的事情这个问题,hyde回答是:sakura的事情 94年的小猪还是一头长发。所有人都宠他,骄傲如公主。 他有个习惯,只要看他们的演唱会就会知道:hyde在唱歌的时候,只要后面是sa(不过一般鼓手都是在主唱的后方就是了),他就会……不停地回头……频率之高,无法形容……记忆中在唱《i‘msohappy》的时候,开始唱“iloveyou”的时候望了一下,然后几乎每唱一句就回望一下。(那首歌有n句iloveyou……后来hyde对记者说这首歌已经给他设为家里的电话铃声了……) [sakura曾经说过:“如果hyde是个女孩子,我一定会非常爱他。”hyde回以“假如我是女孩子,我一定要嫁给sakura”。他们常常在一起玩。有时候,他们笑起来的样子就好像恋人!!不管sakura在哪里,hyde就会跟到哪里。他说:“我喜欢樱花,因为它和我同名,而且这也是hyde喜欢的花!!”每当他叫醒hyde之前,都会盯着hyde的脸看一阵。][from:日本采访] 他们那时是形影不离的。 乐队一天比一天红,他们依旧快乐地做着自己的音乐。 小猪和sa对话的时候,声音就和跟别人讲话时不一样,似乎音调会比较高一些,也更甜腻一点。其中小猪最著名的口头禅就是:sakuradame!(sakura好差劲),估计“xx失格(不会打日语)”这个称呼就是从这里来的。sa在把话题往□方面引时,小猪那声恼怒的:“yach~an!!”也是其中很著名的段子。 sa这人说话容易脱线。一次上节目,他突然说到:hyde床上有好多很好玩的东西哦!(情趣用品,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有的……汗汗汗)当时hyde的脸色就变了,说sakura你怎么可以在这里说这个?sa就说好好,我不说了。结果没过多久,他老人家又说到:真的很好玩啊~~hyde床上的那些…………这知小猪就发火了,大叫ya-chan!然后sa才住口…… 关于过去,sakura说:“从‘sakura君’慢慢变成‘sakurachi’,最后才变成sakura。”最早成员们都很注意地在叫sakura时加上“君”字、sakura突然要大家直呼其名。尽管这样还是变成了“sakurachi(好像是要喊chan而又中途收口的感觉)”。hyde想要直呼别人的大名的话得要相当的勇气,而突然改口更是难上加难。“最初是:‘sakuraa’这样,加一个小小的‘a’字在后面。真是好可爱。”要说有什么原因的话,是因为sakura当初看起来确实很帅的样子。 sakura的意思是:“我是觉得,大家都差不多的年龄,为什么独喊我‘sakura君’(笑)?我都喊‘tetsu’的。有一次,因为有演出,我和hyde同住一屋。那时就对hyde说‘喊我sakura就可以了’。他说:‘明白了。就这么叫吧。’于是到了早上。我这人早上有低血压,所以就不行了。hyde那么拼命地想把我弄起来都没办法让我起来,于是他好像不知从哪里下了决心似的突然喊道:‘sa、sa、sa??sakura~’(笑)”[本段资料提炼自:range的别院会客室] 关于称呼: yachan:是sakura的爱称。过去的话,只听到小猪叫过一次。那是一次他和sakura的电台节目。原本一直“sakura、sakura”这么叫的小猪,面对sakura间歇性发作的无厘头毛病,终于忍不住大喊了一声:“yacha~n!!”(爆笑~~~)直到抱怨过他以后(虽然中间sakura一直在唱歌……),小猪才又恢复叫他:“sakura”。现在,虽然已过了30岁,但sakura却开始总自称为yachan了。于是每次他的无厘头发作的时候,tetsu就会居心叵测地问他:“ya几岁啦??” haidi:小猪鲜为人知的一个爱称。因为似乎只有sakura这么叫过他,后来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只有一些fans还记得。[from:range的别院会客室] 来说说sa哥哥,他出身很好,家里很有钱。他是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大哥是那种要继承家里的会社的,一直接受精英教育,姐姐也嫁了个很好的人。所以,他作为最小的孩子,并没有什么家庭责任。这也就是他一直过着简朴生活,靠自己的本事生活的原因。 sa哥是个不合适上层生活的人啊~~最合适他的,就是乱哄哄的街头、三两个好哥们儿,几瓶啤酒,连桌子都不要地席地而坐…… 我喜欢这样的人!!!!!比起喝马提尼都象在喝普通啤酒的有钱人,我更喜欢喝啤酒的样子都象在喝马提尼的浪子。他们好比没有领土的王者,一切的领土都在他们心中。[这两段from:konkon/别院会客室] 不过可能是这样,他和彩虹的整体并不很融合。 彩虹在tetsu的带领下是注定往出名的方向发展的,但sa却是不适合那样的环境的。这也是日后悲剧的一点点征兆。 再说樱猪: 著名的“肩车”—— 95、96年的live结束后呢,sa经常会把小猪抗在肩膀上走一圈后下台。看过的人好像都对这个印象深刻,小猪那时候可是一副女王样,sa一指挥,还不是乖得不行。猪那时候谁不敢招惹啊,他也想招惹sa,老去粘着粘着,但是如果sa不喜欢不理他,他绝对不乱来。以前的fansreport都有说啊,看上去最拽的人是hyde,实际上是sakura。hyde简直把他当主人!! 那时的live和后来的live相比,永远都多了那么一份快乐!一家人在一起玩耍的快乐。他们在台上大笑大叫,满场奔跑。 那几年,他们在天堂上。 小猪把sa的大头贴贴在自己的手机上,他跟老ken坐节目的时候说到了,ken起初还不相信(ken知道的,他是不敢相信hyde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后来小猪拿手机出来给他看。那是sa不要了才给他的,结果给他当宝贝…… sa也挺喜欢逗小猪玩的,比如教他看免费的黄色录像(爆笑),小猪还很高兴,说是:“好厉害~”sa都把那时还很单纯的hyde给彻底带坏了………… 后来,拍完《vividcolors》的pv后hyde剪了头发,十足中学女学生。当时fans都挺吃惊的,好好的头发就没了。就去问sakura:hyde为什么剪头发啊?sa就说:夏天啊,睡觉的时候很热的。日本饭就怀疑,是不是sa你自己抱着小猪睡觉觉得热,叫他去剪的啊。玩笑话~~小插曲,可以看出他们95年的时候关系已经火起来了。 此外,sakura还真是个好男人。 还有就是,sakura厨艺不错哦。 好象是中学的时候,sakura的妈妈遭遇车祸,家里一片混乱。爸爸什么也不肯对他们多说,姐姐被送到了亲戚家。谁来做饭呢?于是sa哥就自告奋勇地做饭了。 还在彩虹的时候,有一次问到做什么菜最拿手的问题,别人都说了一个,只有他说,“其实我什么都会做一点呐。” 95、96年是hyde的全盛时期:95演唱会中,第12分钟有幕后花絮,hyde将头发往耳后一挽,似喜似嗔地目光转动……啊啊啊~~~其他也不必说了,单是这一刻,便已是俏媚到了极点。花魁啊~~~!!!(图片欠缺)[from:别院] 好,下面说点他们闹得凶的一些事件。主要是在96年了。 关于他们两的传文是从96年开始的, 96年底到97年初的时候在日本传得很多, 最夸张的是 96年底的电视上,就是那种娱乐新闻类的节目都开始很直接说到 “彩虹乐队的主音hyde和鼓手sakura被疑为同性恋人”这样的大标题 据说经济公司的人还专门就此发表申明做澄清,很是紧张。(难怪到后面要给拆散了,这样闹下去彩虹不就完了) 以下from:台湾新闻 人气视觉系乐队彩虹的主唱hyde和鼓手sakura自飞机场事件以来(所谓飞机场事件,就是他们两人一起去度假,在飞机场被发现拥抱在一起……汗),有关他们有不正常关系的消息就不绝于耳.当大众众说纷纭的时候,5月中旬,有记者拍到hyde经常出没sakura位于浅草的公寓,两人态度亲昵,更拍到hyde经常使用的驾座是sakura的林宝坚尼(哇~~~好,好豪华的车,果然是有钱人的少爷).记者求证于两人的所属事物所,负责人再三强调,他们2人只是很要好的朋友,请大家不要作无谓的猜疑.当记者问到sakura的时候,sakura看起来很轻松的样子,说:"这样我会交不到女朋友呢."而hyde则笑着说:"那我当你的女朋友好了!”然后两人笑成一堆,另记者不知如何继续.[该处新闻由vivi提供] 有可能是炒作……但几率很小…………然后是konkon大人的分析: 那个事件大家都应该知道了吧?偶就不重复了。首先从sa哥的反应开始看! sa哥很轻松地说:“这样我会没有女朋友的。”…………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顺着记者的思路推导出一个结果来???通常哈哈一笑,大大咧咧地说一句:“哪有这种事啊?我们只是好朋友嘛~”足以解决疑虑。但他却在这里绕了个弯。可见这个回答是经过他思考的。一方面幽他一默,另一方面却保留了暧昧的态度。难道直接否定会出什么问题??当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说:“我是男人……”之类的,可这时却不能这么说,他得照顾到每个在场人的心情。 这时我们注意到原来小猪也在旁边~~小猪的回答纵然令人绝倒,但先不管他说了什么,光他说这话的背景因素就很有意思~他好象根本没在考虑怎么澄清事实。他的话是在接sa哥的而不是记者的。换句话说呢,不只记者在等待sa哥的答案,小猪也在等sa哥给他一个答案哟~~ok!!当然这么说是有些过火啦~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当时的心思可不在辟谣上,他一直在考虑和关注的是sa哥的反应……不然他怎么会立刻说出:“那我做你的女朋友吧”这种超级不合时宜的蠢话来??(要知道,人家正怀疑你们有不正当关系也~~还胡闹??!!当心魔王大嘴巴抽你!!) 之后,我猜sa哥一定是先一愣,然后才哈哈大笑的。他可能想:完了,咱们不是越描越黑吗??(偶就不往下猜了,以免有同人倾向)但我又觉得他肯定会有不好意思在里头。他可能不太能搞清小猪这句话里有多少搞笑的成分,又有多少真心的成分。这个时候大笑当然是最好的方法。一来缓解尴尬,二来表明自己完全把这当笑话来看了。这不是心计的问题,是人的下意识行为哦。这时,小猪也心领神会,马上和他一起笑。两个人完全把记者同志排除在外了。他们分明制造出一个二人氛围,不让其他人有机可趁□话来…………真歹毒啊~~~ 总结:在别人已经起疑心,并已经问到面前来的时候,这两个家伙还嘻嘻哈哈,拐弯抹角,甚至越描越黑,可见这两个人在一起的话绝对干不了好事,只会让公司以及魔王头大两圈。所以非拆散了不可………… 有次小猪在live上的讲话,说现在樱花开了,大家有没有去赏花呀~~~这时sa站起来拼命指着自己,然后小猪看见了,说:如果没有看的话,就看看我们家的sakura好了~~ 那阵子猪经常开口就是“我们家sakura怎么样怎么样”…………到后面他一说,其他队员都要笑他们两个。 在一个采访中,当问及如果要你rc的一个队员结婚的话,你会选谁?hyde很快地说:“sakura!”sakura则选hyde,虽然hyde表情没什么变化,纯纯情情的,不过现场气氛倒是挺暧昧的(汗)。 理由:sakura的是:“动动下巴就能指挥”;hyde的是:“好像可以□纵在手掌里的样子”(笑)两个人是这样回答的(笑)。 96年参加石桥贵明和中居正广主持的有关love的访谈节目时,每个队员手拿一个按钮匿名回答问题。结果有的问题只有一个灯亮的时候(就是只有一个队员承认时)石桥总是不怀好意地硬说是hyde,老是叫他解释,hyde当时看起来有些讨厌石桥(就是,这家伙居心不良)每次口渴时想喝水都被石桥打断,没有喝成,这次水杯都举到嘴边了又被打断,实在是很令人不高兴。此时有人出来替hyde做盾牌,在电视采访中一向不爱说话的sakura站出来主动说:“不是hyde,是我按的钮。”当时的气氛一下被缓和,真是太感动了[from:koko蚀年] 在很多采访中,hyde总是喜欢和sakura粘在一起,96年rcspecial的节目中,hyde在采访时老是看身后的sakura,直到sakura把手搭在hyde的腿上时他才不看了。 hyde说过,如果他是女孩子会很想嫁给sakura,如果什么人像sakura也就会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喝醉了的话,会成为kiss恶魔……kiss最多的是sakura(笑)。有一次,在hyde大醉后整个人就扑到sa的身上,然后就kiss了sa一下,再一下,再再一下~一共是三下拉~~醉眼朦胧的回过头对其他两人说:“好象不太公平,要不我每人都亲一下?”(我也要~~~) 然后就是戒指事件: 一天,hyde和sa在街上逛,hyde看中了一支琥珀戒指。 小猪非常喜欢,但是很贵啊。“alexsutorita”(98000元),回去后hyde想来想去还是想要,就拜托sakura“虽然不合适,但还是买下来吧。”,让他去帮忙买回来。第二天想去付钱的时候,sakura说:“算了吧,反正都买了。”于是就没有要他的钱。……果然是男人樱泽!!(实话)也就算是sa送的了。 然后…… hyde得到了戒指,就在广播里说:“这是很重要的人给我的”。sakura脱队后,在后来的演唱会上hyde说过:“这个戒指……是恋人给我的。”“因为太大了只有戴在中指上。但有重要事情的时候会戴在无名指上。”戴在无名指上的话……是“有恋人了”和“已经结婚了”的意思(笑)……可真勇敢~[以上from:蚀年] 那支戒指他一直戴着,后来因为喜欢那个设计师的设计,自己也有去买过一个同款式的红色的戒指。hyde一直戴在右手上,后来结婚后,为了尊重女方,取下来改戴在了左手上。但是他从没有戴过婚戒………………………… 接下来就悲惨的97了…………天使打落凡间…… 1997年1月10日,开始了他们的全国巡回演唱会,也是sakura作为彩虹的鼓手的最后一场live。 1997年2月24日,那一年的情人节过后的第十天。鼓手sakura因违反日本兴奋剂取缔法而被捕。原定于3月21日发行的单曲和巡回live等一切活动全部暂停。 那一天,有许多事情再也回不去了……………… 一切都乱完了,hyde后来在歌词里写道“早知道就杀了你了,在那个早晨之前。”几乎崩溃。都看到他在事务所里歇斯底里,哭闹,一次又一次找社长(sa家里估计是跑法院救儿子,他就找社长希望不要让sa离队,但社长也没办法),只有他那么坚持不泄。后来发高烧,自闭。接受采访的时候哭着说:“虽然sakura被捕了,但我还是…………”然后说不下去了,哭得一塌糊涂。hyde啊,我们知道你是想说我还是爱他的吧~~~(同人幻想,自动忽略) 后来sakura离队。彩虹重组,新鼓手yukki加入。live上,hyde对着台下观众依旧卖力表演,却没有再回头………… 先说hyde的事。 他迅速成长。 93的hyde,是个娇俏可人的小女孩,长发白衣,纵做出撩人姿态,也只似小孩想学大人样,可爱多过吸引 到了95,多了份高傲和娇纵,台上看似任性而目空一切,却又常常表现出眉梢带喜,嘴角含笑的温婉状.此时的小猪真是全盛时期,镜头拉的多近都不见一丝瑕疵,衣服穿的再宽松也看的出柳腰纤纤,又常常搞些恶作剧,还会撅嘴瞪眼的故作可爱状,更吸引人的是不经意中的魅力,随便一个眼神斜飞过来,立刻迷倒一大片……真没什么好说的 fans的评价: 97时,仿佛心和灵都不在身上,台上的只是一具躯壳,麻木茫然,偶然闪过一丝心碎和无助,显的眼睛尤其大,别有一份楚楚动人的味道 99的小猪开始显出男性的感觉,脱离了妖精的媚惑,更多是人类的美丽。吸取了教训的他开始稳重老成[from:别院] 00年,更加具有男性的本色,非常有成熟魅力。然后结婚,为人夫。(不用我说你都知道我们得到他突然结婚的消息有多么惊恐……他怎么就那么想不开跑去结婚了,还娶了个比他高9公分多的女人。)一头秀发给他任性地染成了白色(后来才改金色的) 01年,彩虹成员停止活动开始各自solo。 03年,他们将重新归队,开始活动。 来说说hyde的婚姻,先忽略他结婚那阵子我身边一狂迷他的女人的种种恐怖举动……(那时我正迷x-japan,所以还不觉得)。谁都没想到他会结婚的。 他在99年(?)的一个节目上和大石惠女士认识,石是一名天气预报的播音员,出过写真集,是个受欢迎的美女(我出于一名女性歌迷对此表示怀疑)同时是hyde的歌迷。而hyde则说过很喜欢石的写真。节目导演安排,那时石就从后面走出来了。 说到sa离开后他迅速长大。 不再是那个撒娇的孩子,不再是那个需要人填补空虚的恋人。[复活时其此类语句连发。(笑)类似“心里有很多空洞……好想撒娇……”……] konkon形容是: 人还是那个人 脸还是那张脸 神情却不是那种神情 眼也不是那双眼 苦笑~~吃一鉴长一智,他收敛了很多很多。 他开始了自己的solo,最有名的歌还是那首《evergreen》了。fans中很多人认为那是送给sakura的歌(本人谈里指出是送给一位去世的朋友的,不过同人女的幻想是可以原谅的,笑~): 我靠在窗边 象放进瓶中的干百合 隔着玻璃 看时间流转 透进来的阳光洒在身上 还有那叫人入睡的薄霭 懒洋洋的 是夏日午后的时光。 如果我能令这岁月停止 将时间的钟拨回昨日 是不是这些伤痛 就会消失不见 我只愿留下幸福的记忆 一遍遍回想, 在一起的喜悦时光。 *那时的景色永远不变 看枝上有绿叶一点点绽放 看光与影变换摇荡 记忆中那景色永远不变 正如我记得你沉默的泪水滑下脸庞 你这属于春天的孩子啊 是那样无暇的美丽 你的纯洁天真 可以将一切包容 你的触摸, 是天使的治愈之手 抚慰灵魂陷入沉睡。 *这记忆中的风景永不改变 我那么希望再见到你, 希望感到你的气息。 这记忆中的风景永不改变 让我一直记得你的温柔无限 这记忆中的风景永不改变 虽然在你的悲伤中它也曾显得黯淡 这记忆中的风景永不改变 那时候为什么我没有拭去你的眼泪 当钟声响起,时光流逝 我竟无法开口与你告别 这记忆中的风景永不改变 让我可以一直记得你温柔无限 他到底还是把它写下来,唱出来了,那过往最美的一段风景,最幸福的回忆。 白金的发线,鬼影瞳瞳的大眼睛,肌肤润泽、骨肉亭匀——小猪仿佛和吸血鬼交换了契约似的复活了他鼎盛时期的美貌,而且比起当年,更增加了几分神秘和优雅的韵味。整部mtv一大半是小猪的近镜头,旁若无人地浅斟低唱,末了镜头一点点拉远,原先背景模糊的线条清晰起来,原来小猪是坐在一个大笼子里独自弹唱,笼子的门根本没有关,门前还有供他上下的梯子。原来是这样的啊,爱的樊笼是只有心甘情愿的人才会走进去的,并且再也不愿意出来。[from:别院/ichika:爱与勇气——《evergreen》听后] 怎么说呢~~他和sa虽然在那次事件后给公司强制阻止(?都这么怀疑)见面,sa也因担心影响到hyde的前途,有避开他。他们有两年多(大致估计的)来往很少,可以说是没有来往。 sakura被捕后,hyde老是做关于sakura的梦、本人谈、都跑到梦里来了……[看来小猪那段时期非常难过的说法是真的。我还看到过小猪说自己那段时间:“一碰吉他就恶心] sakura脱队后,第一场东京巨蛋的演唱会。开始的时间迟了很多,据说是因为sakura和hyde会面的原因。 那时彩虹大红大紫!hyde的名字炒翻了天!而sa也组了自己的乐队zigzo。然后……笑~~~时常被人发现互相观看对方的live(笑)。特别是hyde。zigzo在东京附近演唱会,他的出现率极高(笑)。都是穿地不起眼,混在歌迷中间,坐普通席,也不和sa说他来了,谁都不告诉(我估计也包括他夫人)。其实在一开始就有fans发现了,但他们都不敢确定。终于有一次有fans大胆地叫出来:“hyde-san!!!!”场面顿时大混乱……笑~~~工作人员吓傻了,急忙把他找出来保护起来,送到关系者席(相当于特殊人员席位)。以后他来的时候就在关系者席位看了。 但从那以后,总有好事的fans在live上cos他。一次sa哥终于忍不住,抢过话筒对着底下喊:“好多hyde啊……”全场暴笑。很可爱很热心的fans呢~~~~ sa也有去看彩虹的live。也是谁都没告诉,找个角落蹲着~笑。但是还是给hyde看到了,对着话筒就喊:“最后面那个穿黑衣服黑头发的家伙给我上来啊!!!”那时全场都安静了。(那个,sa后来和hyde一样也去染了个白头发,白头偕老??)那一次确实是,然后sa都不知道拿什么话来回答hyde了。但sa还是没有上去。(是不大合适啦`~~)然后走掉了…… 还有一场著名的live是hyde结婚前的最后一场live,sakura突然跑去看他。因为hyde结婚是结了后才宣布的,所以在那之前,估计只有自己人才知道他要结婚了。sa在live开场前跑去看他,结果live就顿时推迟了半个小时才开始的。 结果等hyde一出场,所有fans都吓傻了………… 我心疼死了,一看就知道绝对有哭过的……非常惨…… 再难过,还是结婚去了,再不舍,也和sa分别5年了…… 这里我补充一下关于sa的离队: 当年sakura退队时公司给的理由是:“音乐理念不和”。 由于怎么听都象是谎话,有些“好事”的fans就想办法弄到了电话,找到了sakura的妈妈。结果sakura的妈妈很不悦地表示说:其实是公司为ruku的光明前途,决定牺牲掉sakura的…… 想当初,sakura要出来搞音乐时,他的妈妈心里是持不赞成态度的,所以里面绝对不会有偏袒的因素。 98年出了《heart》之后,有记者采访sakura。谈到彩虹,他只是说:我欠他们的很多,没法还清。 这么多年下来,sakura从来没抱怨过一句,也从来没为自己辩解过一句…… 我不知道hyde的婚姻生活怎么样。他从不说,新的fans都不知道他已婚。我们也时常忘了他还有个妻子。他们结婚两年多没有孩子,结婚纪念日都没有在一起过。(第一年的时候hyde在伦敦录音,第二年的时候……汗……在网上和sa聊天,因为是公共活动,有fans参加的,所以我们都知道……聊的话题儿童不宜,笑~~~) 但是,另一方面……hyde后来光明正大地去看sa的live后,问题就出来了……除开记者不说,连朋友ken都常说到:“开完了live,本想一起喝酒庆祝的,可一转眼那两个人就不见了,也不说一声就跑了。”有记者目击hyde上了sa的车,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汗………………也许是喝酒去了吧…… zigzo解散后sa又在去年8月(??)新组了个乐队s·o·a·p(中文翻译:猫娘养的……他有乱起名字的习惯,我们都担心他将来的小孩……),彩虹还在solo的吉他手ken加入。然后…………然后……………… hyde和sa的关系开始回温。 sa继把彩虹的吉他手拉来组乐队后,接着把彩虹的主唱拉来和他们一起开巡回live……………… 这场live在今年5月14号的时候结束,非常开心的过程哦~~~其中有hyde一不小心给fans拉住了脚,往台下拽。这时sa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冲出来,一把把他抱了回去,抱走了。fans后来说两人还相视而笑……hyde那样子简直像的小女人……而最让我们激动的是,fans们终于又看到hyde回头了!! 在live上唱歌时回头望,那仿佛是一百年前的事了啊。多么怀念啊~~据在场fans说,hyde到后面,不只是回头了,他后来干脆转过身去对着sakura唱。可那家伙都没理他,他就跑到鼓边唱。sa是一副“拜托你别闹了!这么多人在!”的表情……哈哈~~ 然后,就在我们都开心地以为两个人又回到了过去(虽然有点对不起hyde的妻子……不过这位女士不论是在日本还是在中国,评价都不大好。她在日本最奢侈的艺□子里排第二,第一是菜菜子,不说菜菜子本人很能赚钱,hyde这种非主流歌手的钱哪比得过反町?且一直有对丈夫过分管束的恶评。所以一直没人同情她丈夫和别的男人暧昧了……)。发生了一件事。 大石惠女士怀孕了。 今年10月的一天,一家杂志偷拍的某女大着肚子上妇产医院的照片相信把很多人由开着樱花的天堂打进了怪石嶙峋的地狱…… 据记者目测,估计有7个月的身孕了。也就是说,年初怀上的。也就是说,在hyde和sa一起开live的时候,这孩子已经存在于大石惠的肚子里……也就是说,这对夫妻一直瞒着我们(不过人家私事不想说也没什么),也就是说……就是说…………一切全完了…… 抱歉我在这件事上不想多说。但是相信,绝大多数人,虽然心中悲伤,还是祝福孩子的诞生的………… 我的看法是:生啊生啊,世界那么糟糕,生活那么艰辛,到处是陷阱等着你跳。你们看,又有一个无辜的小生命要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受苦受难了……阿门!上帝保佑他。 其他补充(有点不识趣) 再说说羊的事好了,突然想起的: hyde在后来(sa离队后)一次采访(节目?)上说到以前做过的一个梦。说自己一次睡觉的时候梦到有很多羊的亡灵从窗户下走过,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立刻醒了过来,急忙把sa也摇醒,和他说这个梦,然后说:“要是再梦到,就一起骑上去,看看它们去了哪里了。” 但是他却再也没有梦到那群羊,正如他和sa的的那些美好日子也再也回不去了………… 不过,hyde啊~~你一爬起来就把某人也摇醒了……哦…………………还真巧呢!哈…… 2000live上hyde念白 (汗……我怎么看都觉得是写给那只熊猫的也,那年hyde结了婚,那时恐怕是真的绝望了吧?) 是asilentletter之前的那段念白,在黑色大屏幕上一句句闪现的,声音很低沉。 dearmylove, howareyou? ihavebeenthinkingaboutyou. iwritethisletterknowingitwillprobablyneverreachyou. manydays, ascoldaswinternights havepassedsincethattime. myweakness andthewayinwhichihurtyou disappearintothedarkness. iknowwecannotbacktheclockandreturn. ibelievethatnotmeetingyou signifiesmstlove. iwillneverforgetthetendernessyoushowedme. youliveonineachnewday. yourmemorybrightensthesky. donthateme. dontbesadbecauseofme. thatisalliask. iopenedthewindowtodayandsaw amyriadofflowersblooming. ithankyoufromthebottomofmyheart. thankyou. tosaygoodbye itslikebeingasmalllostchildagain. goodbye,goodbye,goodbye,goodbye. hyde有色弱。他原来一直是美术学校的学生,虽然对色彩不敏感,但一直坚持学习艺术设计,父母也非常支持他。他后来在专门的学校毕业后还在广告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呢。然后给tetsu每天n个电话骗到彩虹当主唱去了~~哈哈 他说他的梦想其实是想做个优秀的设计师,最后却做了个优秀的艺人。彩虹以前的宣传海报什么的都是他设计的。后来成立的个人事务所以后,里面买的衣服啊,七七八八的东西都是他设计的。据说他solo时的专集封面,一个非常优秀的平面设计图案也是出自他之手哦!靡靡也是学艺术设计的,所以对hyde是非常欣赏的,我非常喜爱他设计的东西呢~~~~~~~~~~~带着童话的味道。 something shine , something rain 一点阳光,一点雨 哲回来说:“对面旧房子搬来一个男人,养一只狗,长得还不错。” 秀中从颜料罐里挑颜料,一用力,一块黑色颜料掉在了他的白衬衫上。他站起来对哲说:“教授说下星期是最后期限了。” “那只狗是黄金猎犬,那男人穿黑衣服,背影看上去像基诺·里维斯。” “可是我还是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颜色。”秀说,动手撤画布。 “他全部行李就一个包袱,开一辆越野吉普。” “帮我一下。”秀扯不动一个钉子。哲拽着画布的一头,两人一用力,嘶地一声,画布撕烂了。秀看了一眼,用一种黑白电影里美人常用的忧怨的眼神,然后把那块破布拖了出去丢在走廊上。 哲对他喊:“房东老太婆会上来骂我们的。” 秀打开衣柜拣出一件干净衣服,“她上来敲门的时候你可以对她笑得灿烂点,这对付她很有用。” “这个星期你画了六张画,你什么时候做我们的毕业论文?”哲跟在秀后面叫。 秀拿着衣服走进浴室,开始脱衣服。 “你听到我说话了吗?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升级的!” 秀手放在门把上,忧郁的大眼睛晃了哲一眼,他白皙的身子在寒冷的风中微微发抖。哲把脸转过一边。秀忽然妩媚地笑了。 “因为我和教授睡一张床!”他狠狠关上浴室的门。 “太好了!”哲叫,“哪天你和系主任睡一张床的时候告诉我。我来巴结你,我们都可以毕业了。” 秀锁上门 哲在门外对他喊:“也许我们该表示点友好,去向他借根葱怎么样?” 秀在浴室里把水龙头开得大大的,烫烫的水一直冲刷他的背。他把一边的百叶窗拉起一点点,正好可以看到对面的旧房子。房子是二战前遗留下来的了,阴暗潮湿,木地板在半夜咯吱咯吱响,窗户时开时合,墙上,石阶上全是青苔,院子里有株桂树,现在正开着花,树下停着一辆吉普。 不一会儿,有一个男人从屋里走了出来,脚下跟一只狗。男子从吉普上搬了很多东西下来,柚木桌子,台灯,还有一幅画。秀睁大眼睛看着那张画,不自觉地把百叶窗拉开大半。忽然,那个黑衣服的男人突然回过头来,看向秀这边。 秀吓得立刻放下手,窗帘晃动不停。 他立刻擦干,穿上衣服跑了出去。哲正在和房东说话,“放心,我们会立刻清理好的。”秀已经跑了下去。哲急忙在他身后对他喊:“他不会有葱的,你得向他借钉子!”声音非常大。 秀走到那扇门前,看到门牌上已经换上了主人的名字,他拼着念了出来:“樱。”那个男人叫樱。 门自己开了,黑衣男子站在门后吃惊地看他,他的手上还提着一袋垃圾。男子出乎意料的年轻,像个学生,长头发扎着,尖下巴,薄薄的嘴唇,长得很帅气。 秀的大眼睛越过长长的刘海看他,说:“你好。” 男子笑了,“嗨!你好。我知道,你是来借钉子的。” 樱从各种大盒子里腾出了一个空地方,刚好够放下秀的小屁股。他问秀喝点什么,秀说茶吧,来了法国后就一直没喝过茶了。其实樱的茶也不过是超市五法郎一大包买回来的所谓龙井。他去给他冲了一大杯。 秀坐在盒子间看樱在屋子里忙来忙去。 房子里的木地板已经老久不堪,踩着吱吱响。秀看樱从房间的这头跑到那头收拾东西,他跑到哪里,声音就响到哪里。秀看着好笑,这人永远没有计划地把物品转移来转移去,这样下去,恐怕到他搬走,这里都一直乱如麻。 樱的东西都是黑的。牛仔裤上沾有颜料,鞋子样式非常可爱,但也是黑的。他有一个大笨钟,还有一个古老的衣架,茶器是从日本本土带来的,秀发现杯口磕了一个缺口。 那只黄金猎犬用他湿漉漉的鼻子蹭着秀的脸,秀嘻嘻笑着拍拍它的头,跳下地,走到那幅画前面。这幅画是这个凌乱的房间里唯一一个色彩鲜艳的物体,如同乌鸦群里的一只火鸡一样耀眼。画中一片雨景,天空在逐渐放亮。 樱说:“这是我母亲在我20岁生日送的礼物,叫《彩虹》。” 秀转头对他说:“她爱你。” “是,但不会永远纵容我。” 秀其实很想问,让你这样离家,过这样的生活是否就是纵容你。但他终究没问出口。他知道,席克拉蒙的真迹不是普通人家可以买得起的。 樱丢下手里的东西,问秀:“来读书的?” 秀点头。 “在哪里读?” “一大。你呢?” “我不读书。” “那这间房子是……” “这是我的画室。”樱的口气高傲如征服者威廉对人宣布英格兰是他的领土。 秀笑了,他几乎看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扎着头发,袖子糊着颜料,灯下坐着一个半裸的女人,空气中全是松节油的味道。这就是艺术家,即使这样一间身上会长蘑菇的房间,也是他骄傲的领地。 秀笑的时候,小鹿般的大眼睛闪着动人的光芒,柔软的头发褡在脸边,让他看上去更像个孩子。 樱笑了,“你多大岁数了?你家里人怎么放心把这么漂亮的儿子独自放出来?” “我研究生都快要毕业了!”秀把小胸膛挺起来。 樱笑,“今天星期五,我们有一个周末的时间熟悉。你吃了饭了吗?” 秀左右晃脑袋。 樱拍拍秀的肩膀,“回去套件衣服,我们去红磨房。” 秀温顺地照着做了。当他跑回公寓的时候,哲正把电话放下,看到他,说:“你回来得正好,惠刚才来电话了,你不在她很失望。” 秀站在那里,有点意外和不知所措,“说了什么?” “说你寄的东西已经收到了,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哦。”秀说。回房间,取了一件外套出来。 哲继续说,“她和我聊了几句,似乎希望你回日本工作。你去哪里?” “和邻居吃饭。”秀大步走了出去。 哲立刻跑到窗户往下看,对面屋子那个穿黑衣的男人点着烟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看到秀,站起来拍拍屁股。他是个正经人,他还知道拍屁股。于是放心地回去给自己弄饭吃。 这边,秀发现自己大大高估了樱的方向感和识路能力。当他们开着车在市区里转了近一个小时后,秀才想到问他:“你来巴黎多久了?” 樱说:“没多久,上个星期。” 秀已经饿得没力气了,下了车就蹲在路边,缩成小小一团。樱锁了那辆老爷车,过来推推他,“别这样,警察会以为你是流浪的小动物。” 秀哼哼道:“我要吃西班牙奄列,我要吃通心粉,最起码有披萨。”他从长长的刘海往上望,路人纷纷看过来,樱在苦笑。 天气阴得很,风大,估计有雨,樱拉着这个小东西找了一家餐厅走了进去,上了通心粉和披萨。咖啡上上来的时候,外面忽然一声响,雨哗地就下了起来。他们坐在靠街的玻璃窗前,看到路上行人个个抱头鼠窜,如同遭到空袭。 外面的世界是灰蓝色的,路灯亮着昏黄的光,雨点晶莹透亮,整个世界的色调美极了。他们坐的那扇玻璃窗下有摆摊子的小贩正在收拾东西,雨已经把他的夹克打湿了,他还把那写画一张一张慢慢放回箱子里。 他们都在看着那个小贩。 “学生。”秀说,“一个摆一天地摊挣300法郎的学生。” “300法郎,那他生活不算太糟糕。”樱说。 “是。但这些吃干面包,喝白开水的学生却会天天去卢浮宫,他们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他们在蒙马特上圣心堂的那条路摆画卖。我以前也去光顾过,画得不好,但还是把画寄回国了。” “你妈妈看了说了什么?” 秀皱皱眉头歪着头,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特别有种孩子的天真,大眼睛带着笑看着樱,他说:“我寄给我未婚妻了。” 樱说什么?什么?一连说了好几个。秀不知道他是觉得他这样子的看着不像是有婚约的人,还是在哀叹自己没有未婚妻。 秀把钱包掏给樱。那是个蓝色的半新的帆布钱包,很普通,里面东西也很少,只有一百法郎和一张照片。里面的女子看上去似乎比秀还大点,很端庄,在笑,那种在日本女性杂志里常见的笑。那张一百法郎的钞票反而是簇新的。 樱把钱包还给秀,“你居然那么早结婚。你多大了,有20了吗?” 秀要跳起来,“我有25了!” “别这样!”樱抓他的手把他拉回位子上,“你是个幸运的人呢。为什么是她?” “我不知道。”秀说,“每个人都这么问我,可我真的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就要结婚了。” “可夫妻间,了解得太多并不是好事。” “是,不清不楚糊里糊涂过一辈子。”樱笑了。秀忽然红着脸缩了回去。 他们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雨也已经停了。天还是灰的,樱看了看表,对秀说:“去不去我的公寓?” 秀笑了,他在想,先是约他出来,然后请他吃饭,现在又把他往家里带,如果这事是发生在一男一女之间,那么谁都可以想象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可他们都是男人,虽然在巴黎这个同性恋的天堂里生活,可他们骨子都还是东方人,也许他只是想请他去喝点酒。 “房间和你的画室一样?”秀突然问。 樱想了想,说:“黑黑的没有灯,到处是薄纱和羽毛,银质烛台,角落里有音乐,半裸的女侍……”秀哈哈笑,孩子一样,精致的小脸仰着。樱拉他一把,“你这样子是真的要结婚了?不骗我?” 他们步行去樱的公寓,因为樱说很近。他们走了半个小时后秀问他公寓究竟在哪里。樱说,在圣米雪儿。 妈呀,秀叫。因为不想回头去开车,他们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中途一点也不顺利。起初是走错了路,看了一场街头摇滚演出,主唱对秀直竖中指;然后转了回来,樱又看到一家玩具店,去买了一个玩具熊猫。然后在广场上喂了鸽子,然后看了一出木偶剧,再继续往前走,樱给秀买了一袋苞米花,结果秀绊了一下,全撒了,又买了冰激凌,吃得衣服上都是。两个人都弄得一身是汗,天突然又下雨了,他们跑去家咖啡店躲雨,等雨停了,樱突然指着远远的一处说:“就是那里,快到了。”他终于记起来了。 他们找个了街边喷泉洗了个脸,抬起头的时候,秀笑了起来,他拉拉樱的衣服,指着前方说:“你看!你看!是彩虹!” 樱的公寓楼顶起了半片彩虹,仿佛初生的孩子一样娇贵,颜色都不明显,简直像幻觉。可那是真的彩虹,只要一点阳光,一点雨,于是诞生了! 樱的公寓很小,很明亮,很干净,秀觉得这人真好,他的条件足可以住福克大道呢,却跑来这小地方蹲着。他看看四周,除了一张大床,只有一个书桌,没有画。他有点失望。 樱对他说:“你先用卫生间好了,我把你衣服弄干。”口气很强硬,于是秀不得不去洗了个澡。他在浴室里抹香皂的时候,就听到外面古旧的洗衣机在轰隆作响。好一会儿衣服洗好了,樱拿下去借房东的机器烘干,上来看到秀已经换上了他的衬衣。衣服太大了,穿在秀身上简直像袍子,秀还没有长裤,只得光着两条细白的腿。樱看了一眼,做了个鬼脸,说:“不行!不行!”他找来一条沙滩裤给秀。 秀拽着裤子,对着樱媚媚地笑了,“不是有半裸的女侍的吗?” 樱咬着牙齿,“该死的,看我敢不敢把你从这里丢出去!” 秀大笑,他知道他是个正派的人,甚至有点保守。这时他们都听到了那个声音。隔壁有情侣在□,脆弱的墙壁在震动,女人叫得很大声,呻吟透过墙壁模糊地传过来。单身男子住这样的地方是很容易遇上这样的尴尬。秀立刻把裤子穿上。 樱满意地看了一眼,下了楼去,捧上来了烤得香喷喷的糕点,没有奄列。两个人坐在地上吃,因为樱没有吃饭用的桌子。秀歪着脑袋啃鸡骨头,樱仔细看他很久,终于问:“你读什么的?” “美术学。”真是门不中用的学科。 “为了学着个大老远从日本跑来?” “每个人都这么说。” “喜欢巴黎吗?” “她是一个高级应招女。聪明,有才华,可以端庄宜人,可以性感放荡。”秀抹抹嘴,“我还要杯香草咖啡。” “你这么能吃,将来怎么办?” “我自己养自己,不用担心。”秀的小手从宽大的袖子里伸出来来,抱着咖啡杯。 樱问:“你这个样子真像个小巫师,你真的会回去结婚?” 秀说:“巫师也会结婚,我还会有儿子。” 樱摇头,“你怎么能结婚,你还简直像个孩子。” “真奇怪,谁规定娃娃脸的男人不能结婚生孩子?”秀问。 “你们怎么认识的?” “同学。” “你的朋友怎么说?” “是我要结婚,不是他们。” “你一个人来了巴黎,没带她来?” “这是留学,况且有些女人是不能来这里的,来了就会变。” “看样子你很了解她。” 秀说:“人都有点小聪明的。” 樱在这时突然站了起来,向秀这里迈了一步,秀立刻绷紧身子。可樱又迈了一步,跨了过去,他去打开了房门,房东把烘干的衣服送了上来,看到秀笑了,用英语说:“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房东走后,樱无奈地对秀说:“他误会了。” “那你怎么不和他说。” “你总之是要走的,我也从不把时间花在解释误会上面。” 秀叫:“真奇怪,你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樱把手一摊,“如你所见,我专门勾引盲目崇拜艺术家的小姑娘,把她们骗来我的公寓里。” “你给她们看席克拉蒙的画?” “嘿!”樱叫,“你是识货的!” 秀得意极了。 “你画画吗?” 秀摇头。 “为什么?” 秀垂着眼睛,“我不合适。” “画画并不复杂。” “你将来可以成名?” 樱笑了,“我也许在这房子里画一辈子,可我父亲在日本有间大公司,也许有天你会在电视上看到我,我给抓了回去,塞进西装里,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领带快把我勒死。” “那你有几天的时间?” “我还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明天。” “不读书真好。” “工作永远比读书辛苦,等你穿上西装对人点头哈腰的时候你就明白了。” “你有工作?” “别瞧不起人。”樱说。 秀解释,“我是说,我还以为你很自由。” “人一旦了追求,便都不大自由了。” 他们胡扯着,天黑的时候开了酒。秀喝了半瓶,已经有点醉了,拿来扫帚玩耍。樱说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然后拉他去换衣服。可秀怎么也动不了。樱没有办法,只有亲自动手帮他换。樱的手是很温暖的,划过皮肤的时候,秀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有种战栗的快感。那时他就在想,如果这时候这个人对他做了什么,他一定不会追究。有时候他的想法就是这么奇怪。 那一刻其他的东西都离他很远了,哲,惠,席克拉蒙的画,他的研究生论文…… 当然樱什么也没有对他做,他帮他换好衣服,倒了杯水在秀脸上,终于把他叫醒,拉他下楼。秀这才完全清醒过来。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肩并肩走在昏黄的路灯下。秀的脚步不稳,樱的手就一直扶着他的腰,秀一直感觉到有股力量自接触的地方传了过来。 月亮出来了,照着地上的积水,明晃晃的,也许这滩水在白天看来污浊不堪,可这时候它是美丽的。秀想,这就和生活一样,不清不楚中往往却是美好的。 樱送他到地铁站,他说要等母亲电话,让秀自己回家。 这是个很普通的分别。 樱说:“你注意一下你的信箱。”然后秀刷了卡,往下地下的电梯走。他回过头,看到樱还站在人群中看他。他对秀挥手,秀一下子就想起《蓝桥遗梦》。不过想归想,樱这样的男人是怎么样也不适合做悲情男主角的。他该是个知己式的人物,在你失意的时候带着酒来看你。 他若有所思地回了家。 第二天他给惠买东西,忙了一天,哲一直打他的手机,他没空,关上了。晚上回到家,他发现了不对,对面房间一直没有亮灯。写着“樱”的门牌已经拆掉了。 哲过来说:“对面男人搬走了。” “什么?” “我找你说这事呢。很突然的,来了一帮子人,搬了个空。那人走前还在我们楼下转了很久。” 秀呆了几秒,冲出去看信箱,里面是有一封信,信封里是他忘在樱那里的一百法郎,还有一副草草的彩铅素描。素描画的自然是秀,穿着巫师的袍子,骑着扫帚,背后是半片彩虹。画中的秀拽拽地笑着,无名指戴有戒指。 秀把信封再倒了倒,没有其他的了。 走了。就这么走了。他按照上面的地址写了封信去,本想写很多的,可拿着笔又什么都写不出来了,最后只说了声谢谢。可是没有回音。 也许是那个送儿子席克拉蒙的妈妈终于不再放纵儿子了。 谁知道呢?那是别人的故事。每个人都该把重点放在自己的故事上。 哲看了画,说:“画的真好。你这个家伙,明明苯苯的,孩子气,不像是活在现实中的,却是要和我们走一样的路。” 可已经找不到樱了。秀才想起他还没有把自己的名字告诉樱。可那又怎样?反正不再见面。 秀很快交了论文,后来他和哲一起回了日本。 再然后他结了婚。 是的,结婚。没人说一个娃娃脸的漂亮男人不可以结婚。秀从不觉得自己该过上很不平凡的一生,所以他做了个普通人。 秀和惠在东京住了下来,他开了间画廊。每当人问他为什么不自己画几张的时候,他总是很有耐心地告诉对方,他有色弱。他也哪里都没有去,不再轻易结交陌生人,他穿上西装,很帅气,很俊美,再也没人说他像女孩子了。他的灵气就那样一点一点消失,魔力也一点一点消失。他是个成功的画廊老板,一个精明的商人,抽着烟,会羞涩地笑,眼睛里深深地看不到底。 当然他也再也没有了樱的消息。他留意电视,可从来没有见到一个穿黑衣服,长头发,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的男人。哪里都没有这样一个男子。他送他的画用玻璃框了起来,和他搜集的其他大师的作品放在一起,有人问起的时候就说,是的,那是一个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画家。 他的画廊常收学生的作品,惠不理解,学生的画卖得并不好,不过丈夫的决定她从来不干涉。而后,秀终于捧红了一个学生,他给他举办了一个盛大的画展,来了很多人,包括后来又去法国工作的哲,下那么大的雨,还是赶来了。 哲问他:“为什么从来不去巴黎?我们当初那间公寓给拆了,对面的那间老房子也拆了,建了新的高楼,变化真大,你该来看看。” 惠笑着代替丈夫回答,“他不喜欢巴黎,说那里太复杂。我也不喜欢,那里太物欲横流了。” 秀没说话。他不知道巴黎有多物欲横流,他只知道那里摆一天地摊可以得300法郎,走三个小时的路,有木偶剧可以看。 哲换了话题,问惠:“你是不是身体不好,脸色有点苍白。” 惠暧昧地笑着别过脸。秀抽着烟,看画廊里人来人往。墙上挂着画,深沉的颜色,真搞不懂一个学生怎么有那么灰暗的内心。那副画的名字叫知己,可秀知道知己绝对不是这个颜色,知己是彩虹般绚丽的,令人心神荡漾的。知己是陪你走三个小时的路,和你喝酒话人生,在你上车前回首的时候对你挥手的人。 哲坐了一会儿就走了,惠拿着他落下的雨伞追了出去。秀走到窗户边,往天上往,果真,天上起了彩虹,淡淡的半片。 惠回来了,说:“开始还是大雨,现在就挂上了彩虹。”她关上办公室的门。 秀靠着窗户,问妻子:“医生怎么说的?” 惠顿时红了脸,无限娇羞地依偎过来,在秀耳边轻吐了几个字。 楼下一家咖啡屋在放一首老歌,“给我一点点阳光,给我一点点雨,我给你一个短暂的奇迹……” 秀想,那不就是彩虹吗?原来快乐那么简单,也那么短暂。 他开始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