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人性与人生》 论中国特色之存在主义 当年,批判“存在主义”哲学曾被列为学界重点任务。 我本不清楚什么是“存在主义”哲学的,糊里糊涂地表态,殊违己愿,故那时还真的读了几本关于“存在主义”的书,基本上算是比较明白了。 严格地说,存在主义根本构不成是一种思想上的学派,也难以归于任何一种主义。它根本谈不上是一种哲学,只不过是一种近乎哲学的思想现象的共同标签。并且,当时的所谓“存在主义者”大部分很讨厌被别人贴上这一标签,而且互相颇为反感,抛弃标签唯恐不及时。 在每一份“存在主义者”的名单上,几乎都少不了雅斯培、兹德格尔、萨特、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加缪、莫尔克和尼采们。 他们绝非自行联合的“同志”,而是研究所谓“存在主义”思想现象的学者,大学教授们的一厢情愿的归纳。 按美国研究“存在主义”的著名学者w.考夫曼看来,“这些人物所共有的一个主要的特征就是他们那热烈的个人主义”。 “他们那热烈的个人主义”又是一种怎样的“个人主义”呢? 与自私自利肯定是不同的。 那是一种“拒绝归属于思想上任何一个派系,否认任何信仰团体(特别是各种体系)的充足性,将一概传统哲学视为表面的、经院的和远离生活的东西而对之显然不满——这就是存在主义的核心”。 “充足性”三字,可理解为“全面性”——否认任何信仰的“充足性”,即否认任何信仰的全面性——在所谓“存在主义者”们那里,主要是针对宗教信仰而言的。 考夫曼同时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每个时代的某一部分人都有的感受”。 那是一种信仰危机的或强烈或隐微的感受。而用文字描写呈现此种感受,作家们远比哲学家们内行,于是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这样的作家,因其小说《地下室手记》和《变形记》在以上方面的出色特征,也被贴上了“存在主义者”的标签,但他们本人实际上对于所谓“存在主义”的哲学概念毫无兴趣。特别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写《地下室手记》时,“存在主义”这一概念还没被提出呢。他被归于“存在主义者”多少是一个意外——哲学动物偶尔将目光瞥向文学动物,发现《地下室手记》中的“我”太有信仰危机了,于是说:“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存在主义者’”——结果不但“我”成了典型的“存在主义者”,“我”的创造者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被强行收编了。 卡夫卡的《变形记》以及其后尤涅斯库的《犀牛》,都是表现他们所处的时代对人之异化的代表作。 因而后来的学者们普遍认为——所谓“存在主义”,其在哲学上的成熟远不及在文学方面的成就的“存在”。 问题是——那些曾经的“哲学动物”也罢,“文学动物”也罢,其质疑、呈现、揭穿、批判,矛头本是直指资本主义时代之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现实的。他们的思想,乃是拥护资本主义的人们所坚决反对的。 将投枪掷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和信仰的人,在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曾遭到同样批判。而在资本主义国家倒也没怎么批判过他们,任“存在主义者”们自说自话地“存在”着而已。即或有所批判,也不过是纯学术界司空见惯的事,政治是从不参与的,连宗教也未假以颜色。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存在主义”是从纯粹个人感受出发对现存世界的秩序之合理性的质疑和否定而已。 当年的我也并没将“存在主义”当为一门哲学,正如我从不认为尼采的乱七八糟的思想居然算得上是哲学。“存在主义者”们那种感受我也有,从小到大一直有——现在仍有。 之所以旧事重提,乃因——依我的眼看来,中国批判“存在主义”批判一溜儿够,倒是现在成了世界上“存在主义者”们特多的国家。即使不是最多的国家,也肯定是多到数二数三的国家。 有时我走在街上,望着如织的行人,内心不由得说——“看呀,谁并不是‘存在主义者’呢?包括我。” 在机场、商场、车站、会场、医院…… 电视中的人;看电视的人; 做报告的人;听报告的人; 蹿红于网络的人;活跃于各种活动的人; 讲台上的人;讲台下的人…… 在一切时空中的几乎一切人;老人也罢,孩子也罢,差不多都不同程度地接近着是一个个“存在主义者”,再加不同成色的实用主义、投机主义、无政府主义、享受主义、自我中心主义和对整个地球的乐观主义或悲观主义……总而言之,大抵是一个个的“存在主义者”+。尽管绝大多数人从没听说过什么“存在主义”,但“存在主义”像当初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加缪们的名字打上了“存在主义者”的标签一样,也在许多许多估计会多到百分之九十几以上的中国人的头上戴上了“存在主义者”的紧箍环。 所谓公仆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也几乎可以说是少数“存在主义者”与多数“存在主义者”之间的关系。前者在被怀疑的前提下疑惑地服务着;后者在怀疑的前提下疑惑地决定拥护什么或反对什么。“后存在主义者”们与“存在主义者”前辈们的区别在于,几乎仅仅在于——将自己自囚于地下室的“我”,变成了甲虫和犀牛的“我”,皆因那种“存在主义”的感觉而不适、烦恼、痛苦,愤怒;“后存在主义者”们却是渐适的;善于以嘻哈和戏谑驱除烦恼的;对不适习惯成自然的有时还表现出自若与惬意的大多数。 凝视当今之世界,不仅中国人如此。除了仍有一些极虔诚亦极可敬的宗教信徒仍恪守对宗教的不二信仰,别国的许许多多的人也都“存在主义者”的特征明而显之了。 几乎可以说,全人类的大多数人仿佛都被“存在主义”所传染了。或许是为了自我平衡,实用主义也便在本世纪盛焉。 然而却不能据此便说人类在意识上退化了——比之于相信人死后灵魂上天堂或下地狱的同类,怀疑天堂或地狱之说,不为灵魂上天堂而为善,不惧灵魂下地狱而拒恶,分明是更与时俱进了。 “存在主义”与实用主义相结合,不论乐见也罢,忧虑也罢,痛心疾首也罢——似乎都已成为地球新人类的意识特征。 这样的新人类绝对怀疑“等到不远的将来”这一论调,对于夸夸其谈“天下大同”也格外反感。 他们对许多事的态度都变得极其现实了——为什么做某事?于国有利或于民有利?于国有利需要民付出什么代价?于民有利又究竟是于哪一部分“民”有利?将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某事?完成某事的过程中有无利益集团的利益黑箱操作?完成某事后即使对我没什么好处,我的儿女会否享受到成果…… 而这样的态度,除了以“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来概括,再难找得到更精准的概括。 简直也可以说——这是人类社会的“新常态”。马克思所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相对于大多数人,显然已成为“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的“关系的总和”。不但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亦如此。而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友好能否经受得住考验,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的即理性又灵活变通的考验——一切政治人物,不论在国内事务或国际关系中,都几乎只能于如上前提之下交出答卷…… 2016年8月14日 你想成为吸血鬼吗? 没有人想成为老美电影中的那类僵尸,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一直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总拍此类电影,据我所知,即使在美国票房也一向不是多么的高,然而总有些他们的电影人乐此不疲,还搞成了系列,似乎要可持续地拍下去——但这是另一个问题。 至于老美的吸血鬼电影,确曾拍出过几部经典,《夜访吸血鬼》可算其中之一。 在该电影中,两个男吸血鬼都由英俊小生饰演——从外表看,都是美男子,华裳丽服,贵族气质显然。并且,过的也是典型的贵族生活,不乏男仆女婢的服侍,出则豪车骏马,入则大堂阔殿,总之皆属上流人家的宅府。还有一点也许会令世上男人羡煞,所到之处,即使并不招摇,亦特吸引贵妇倩女的眼球。如果他们回以多情一瞥,她们都乐于投怀入抱。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渴望成其好事。当然,下场一向是不美妙的,她们获得他们的青睐,须搭赔上性命。 至于财富,他们似乎从不缺少财富,甭管怎么得来的。 他们与真正的贵族的“高富帅”子弟相比,唯一不够幸福的就是见不得阳光,所以他们的幸福体现在夜生活中。白天,他们在自己为自己选购的高档棺材里安眠。 他们的日子也有麻烦,那就是不喝人血生命就完结了。对于他们,一等血是贵族血,年轻的贵族女性的血是极品血。但他们也很能将就,贵族血“供应”中断时,平民血贫民血乞丐血也不排斥。无奈之下,家禽家畜的血耗子的血都是咽得下去的。 他们心中还有如影随形的恐惧——对阳光的害怕和对人类报复的害怕。 但老牌的吸血鬼,比如活了三四百年了,便往往修炼出高强的生命力,不但不怎么怕阳光,而且具有了以一抗百甚至抗千军万马的巨大战斗能量。“岁月催人老”对他不适用。在五百岁以内,他们帅气的脸上不会生出哪怕是一条极细微的皱纹。 吸血鬼几乎永远年轻,只要能不间断地吸到保质保量的血。 在这一前提之下,他们尽可以天天过着《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那一种地地道道的贵族生活——想花天酒地就花天酒地;想挥金如土就挥金如土;想美女围绕就美女围绕。喜欢哪一个就口下留情与之多逢场作戏些日子;忽一日喜新厌旧了,或被纠缠烦了,喝了她的血就是,于是一了百了。只要做得专业不留痕迹,怀疑的目光是不太会锁定他们那么风流倜傥的“上等人物”的。 最主要的一点是——他们不必也不会有什么罪孽感,如同掠食动物在上帝面前并无罪孽感。因为它们有理由反问:“难道不是你使我成为掠食动物的吗?” 亲爱的年轻的朋友,怎么样?想当一个那样的吸血鬼吗? 我听到似乎有年轻的女性在问:可我是女人啊! 性别根本不是个问题。从逻辑上讲,年轻的女人同样可以成为永葆花容月貌的女吸血鬼。女盖茨比的生活正在向你招手,如何?考虑一下不? 至于六十岁以上的男女,我想就别动心了吧。因为你从哪一个年龄哪一种样子开始变成吸血鬼的,你就只能是那个年龄那种样子的吸血鬼。吸血鬼万寿无疆,却没法使时光在自己身上倒流。变吸血鬼也得趁早,都土埋半截了,省省吧。 变,或不变,对年轻男女才更有考虑的意义。 不,不,一经考虑,其实便没有回答的意义了。因为这个问题之超出常识是明摆着的,人的理性不喜欢思考这类问题,会认为是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既古老又直逼人性先天弱点的问题,与各种宗教的“原罪”说有最密切的关系。 世界上的任何一种宗教都不约而同地将人类的“原罪”认定为事实,那么宗教所认定的“原罪”究竟指什么呢? 非他,欲望而已。 人是带着欲望的本能降生于世的。人的欲望比世上任何一种动物的欲望都复杂,每每体现荒诞不经的性质。动物的欲望则简单明了,并且绝不荒诞,仅仅与生存目的有关而已。 四百五十多年前的英国戏剧家克里斯多弗·马洛的名剧《浮士德博士的悲剧》,是人类较早探究欲望的文艺作品,歌德后来将同一题材写成了长诗《浮士德》,主题未变,也不可能变——他完成《浮士德》前后用了近六十年的时间。 “我只不过是在重复前人所做的事。”——这是歌德在别人问到他的创作意义时所做的回答。后人认为,他实际上解释了自己为什么在马洛之后还要用几乎一生来完成长诗《浮士德》。 是啊,为什么呢? 因为浮士德不但确有其人,而且是德国16世纪前半叶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他是存在主义的鼻祖。 存在主义是一种怎样的哲学呢? 简单地理解,存在主义所宣扬的差不多是这样一种思想——“我即宇宙”,“我欲故我在”。 这一种思想反对宗教禁欲教规的企图是确凿的,因而不无进步性。但其欲望至上的主张,亦令当时的人们感到担忧。又因为欲望至上主义委实具有使人替人类的前景不安的性质,以至于后来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萨特虽然亦对宗教禁欲主义极其反感,但同时又很不喜欢别人往自己身上硬贴“存在主义者”的标签。 人-欲望-人生;这三者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不但是马洛要探究的,也是歌德想给出回答的。 在马洛的戏剧中,浮士德与巫师梅尔菲斯达成的“交易”是——梅尔菲斯愿为他绝对服务二十四年,服务内容不但须满足他的一切欲望,还包括回答他问题,消灭他所视为的敌人,帮助他的亲爱者和朋友。但二十四年后,他要将自己的灵魂交给魔鬼卢西法。 获得魔法的浮士德于是几乎无所不能,随心所欲,他甚至公然戏弄罗马法老,使德国王宫中那些瞧不起他的公卿大人头上长出了角。他大名远播,最后爱上了希腊美女海伦,由她的香唇发现了天堂…… 然而约定的期限到了,当灵魂即将属于魔鬼时,他恐惧了,以自杀毁约。 与马洛相比,歌德对人-欲望-人生的思考更深一些,也可以说更形而上一些。 马洛是靴匠的长子,与莎士比亚同年,获得过剑桥大学的奖学金,但长期缺课,所选的哲学专业反而没学好。他的日子一向饥一顿饱一顿的,并且酗酒成性。后世不少研究者认为,莎士比亚的某些剧作和诗篇,也许是由马洛代写的,为的是换得生活费。 这样一位马洛,人生的许多欲望从没怎么得到过满足,其人生价值取向偏于“我欲故我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歌德却是富家子弟,其父是法学博士,任过市参议员;母亲是法兰克福市长的女儿。 他本人当过魏玛宫廷的枢密顾问、内阁大臣。他不但热爱文学,也同样喜欢哲学,还潜心研究过解剖学、骨骼学和植物学,甚至发表过诗体论文《植物的演变》。 歌德通过他笔下的老浮士德之口叹道: “人类越努力越迷惘。” “我只是毫无任何意义地奔过这个世界。” “我难道不是逃亡者?不是无家可归之人?” “我犹如往下直泻的瀑布,受欲望驱使而坠深渊。” 显然,歌德并不认同“浮士德式”生存方式。 美国一系列吸血鬼题材的小说、电影,除了商业目的,也都会多多少少注入些“歌德式思考”。否则,那类电影便成了彻底的垃圾。 《夜访吸血鬼》肯定并不垃圾,因为“歌德式思考”几乎贯穿始终。在该片中,吸血场面也并不血腥,尽量优雅——我觉得,似乎是一种隐喻,即——哪怕以达尔文主义来看待,吸血鬼比之于人类,也是高踞生存链上端的。 “你愿意变成吸血鬼吗?” 我向某些青年讲了“高富帅”型吸血鬼的故事后,总是会向他们提出同样的问题。 我居住在平民社区,那条街上的小门面一处紧挨一处,最窄的才两米宽。那些青年有理发的、按摩的、卖果蔬的、开洗染店的。他们的生存压力很大,门面租金涨得很高。 他们起初的反应是暧昧地笑。 我坚持要一个回答。 十之七八的回答是:“那谁不想啊!” 答后,不好意思地又笑。 我再见到他们时又问:“做了那种梦没有?” 他们反问:“哪种梦啊?” “变成了‘高富帅’类型的吸血鬼呀。” “嘿,你不重提,早忘了!” “忘得那么快?” “那种想法不走心的,顺口一答,一秒钟之后就彻底忘了。” 他们虽与马洛同属一个阶层,却似乎并无马洛那种欲望痛苦。如果店面租金不涨得太高,我觉得,他们相当安于自己寻常的生存。 但我们这个时代,难道不是一个欲望横流的时代吗? 而他们所面对的欲望诱惑,比我所经历的任何一个时代都要多,都要强烈,都要可憎;每天从四面八方包围着中国人,往往想躲都躲不开。 他们是怎样做到熟视无睹,处之若定的呢? 他们都非宗教徒,与宗教影响无关; 他们也肯定都没读过《浮士德》; 他们绝不会将什么写着“无欲则刚”“知足常乐”的条幅挂在家里或店里,他们才不需要那类所谓人生真谛的启迪; 他们对所谓国学的至理名言也毫无兴趣,没那时间和精力; 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老实说,我至今还回答不了自己。 我只看清了一个人类社会的真相——强烈的欲望,从来都体现在人类自身生存链的较高层级,越往上越强烈,直至体现得最强烈,最最强烈。 比如秦始皇,竟强烈到想要长生不老的地步,希望将皇位一直稳坐下去。 而生存层级越处于下端的人们,其实欲望越现实。 到了最低的层级,便只不过是巴望着能过上小康生活了。 中国生活在低层的人一向是多数。 对低层之人而言,中国梦即小康梦,岂有他哉? 2016年8月19日 语说寒门与贵子 汉文学的考究之处也在于——每可凭一字之别,表征出程度细致的不同。 如“痛哭”与“恸哭”,二者的不同实难诠释清楚,所谓“只可意会,无法言传”。 “恫吓”与“恐吓”亦如此。 “贫穷”“贫困”“贫寒”三个词中,尤以“贫寒”之贫境甚,即——贫穷到了冬季没钱买柴取暖的地步。 “寒门”,即那样的穷人家。 “寒门之子”,即那样的穷人家的儿子。 “寒门之女”四字是少见的,因为在从前,她们大抵早嫁,或早夭了。与父母在“寒门”长相厮守、相依为命的老姑娘是有的,但情况极少。《聊斋》中的“侠女”近于那一情况,却据说是为报血海深仇而伴老母隐居于民间的吕四娘的原型,本属豪门之女,大仇一报,便人间蒸发,无人知其所踪了。 故“寒门儿女”之女,多属小女孩。 “寒门之子”们的人生却又是另一番境况。通常他们是娶不上妻的,作为人子,并负有侍奉二老的责任。在旧时的小说或戏剧中,他们通常与老母形影相吊地生活在一起,老母不但年事已高,且往往双目失明或是聋哑,娶妻之事于他们被说成“讨老婆”。未知此言先是由民间而戏剧或恰恰反过来,然一个“讨”字,具有极怜悯之意味,道尽了花最少的钱办终身大事的苦衷。 又如在“侠女”中,顾生便是如此一个“寒门之子”,“博于材艺,而家綦贫。又以母老,不忍离膝下,惟日为人书画,受贽以自给。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 古文中“材”指技能,以区别于“才干”之“才”。 綦——极也。 虽“博”于技能,但家境贫寒,且需赡养老母,娶妻便几成空想。 在旧小说或戏剧中,顾生们大抵是孝的榜样。“艳如桃李,冷若冰霜”之侠女,以处子之身报顾生相济之德,不仅出于对他“讨”不上妻的同情,还因敬他是“大孝”之子。 我小时候,常听到“寒门”二字,这二字总是与“孝子”二字连在一起。因为不但我家是当年城市里的贫穷人家,那一片人家皆贫穷。母亲与邻家大人聊得最多的一个话题,便是哪家哪家的儿子多么多么“孝道”。在社会的底层,“自古寒门出孝子”,是大荣耀。故我自幼确乎是将孝当成一种“道”来接受的。 长大后,才偶尔从旧小说中读到“寒门出贵子”这样的话。 自古寒门必然出孝子吗? 从没有统计数字予以证实,显然是谁都无法肯定地说清楚的。 为什么旧小说旧戏剧中的寒门之子多是孝子呢? 因为对于寒门之子,孝是比较易于做到的,是可完全由主观来决定的,是想那样就能那样的。进言之,“寒门出孝子”是底层人家的父母极其现实的而且也是极人性化的诉求——文艺家关注到了这种底层诉求,一代又一代、一个历史时期又一个历史时期地通过文学或戏剧予以满足,并且有意使之在底层社会形成重要的亲情伦理。其伦理基础是符合人心取向的,用民间劝人的话语来说往往如此:“生活已是这般贫穷,父母已是这般不易,你作为儿子,有什么理由不孝啊!” 事实也是,民间的长辈,确乎一代又一代、一个历史时期又一个历史时期地对寒门的不孝之子进行几乎百千年来未变的台词式的教诲。 文艺的影响功能如民间教诲,久而久之,“寒门出孝子”这一底层愿望,演变成了“自古寒门出孝子”这一仿佛的规律。 是理想主义色彩很浓的愿望。 寒门肯定出孝子吗? 未必。 豪门富家之子定然不孝吗? 也未必。 既然都未必,为什么“自古寒门出孝子”会在底层民间口口相传呢? 非他,底层民间尤其需要此种亲情伦理的慰藉,正如真的牧羊女更需要白马王子爱上了牧羊女的童话——公主和格格们才不听不看那一类童话。 “自古寒门出孝子”之说是一种文化现象。分明的,很理想主义,却属于有益无害的那一种理想主义。 而所谓“自古寒门出贵子”之说,却是一种伪说,并且有害无益。 首先,何为“贵子”呢? 不论在中国的古代还是外国的古代,“贵子”一向专指成为权力显赫的达官的儿子们。特别是在中国的古代,纵然谁家儿子已成了富商,那也照样算不上所谓“贵子”,所以他们往往要花钱捐个红顶子戴。也就是说,马云如果是古代人,他如果不花钱捐红顶子戴,那么他究竟算不算贵子,恐怕是有争议的。 “贵子”二字在中国,一向是官本位下产生的专用词。它不同于西方的贵族之子,它是指“之子”自己成了公侯将相,起码是中了进士成了部或部以上的大官。 当下之中国,毕竟已是进入了现代历史时期的国家;那么,就连成了大老板的儿子们也算在“贵子”之列吧。 接着的一个问题是,官当到多大我们虽然已给出了比较能达成共识的结论,但老板要做到多大才约等于“贵子”呢? 而我认为“自古寒门出贵子”是一种当代中国人的伪说的理由更在于——无须统计也可以肯定,此前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历史时期的任何一部书中,都断不会出现那样一句话。 因为它违背常识,不符合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是对个别例子的似乎的规律说。 但“寒门出贵子”五个字,不但在书中、在戏剧中,在民间语境中却也都是老生常谈了。 一种对个别例子的老生常谈的现象说。是的,仅仅是现象说,绝非规律说。 还以“侠女”为例,顾生虽是孝子,却命中注定寿薄,二十八岁就死了。但他与侠女之子却十八岁中进士,当大官是不成问题的,正所谓父仅孝子,未成贵子;子成贵孙,“犹奉祖母以终老”。 然而终究是故事。 却也不仅仅是故事——在古代,“寒门出贵子”的例子是有的:一靠“造反”,或曰“起义”,多是活不下去走投无路的农民及子弟。“起义”是近代史学词,以给予正面的评价。这是豁出性命之事,成功者如朱元璋。二靠科举。科举一举两得,既缓解了造反冲动,也为朝廷选拔了人才。但若以为有很多寒门之子靠科举成了“贵子”,实在是大误会。自宋以降,科举渐成国策,然真的寒门之子通过此管道而成“贵子”者,往多了说也就千万之一二而已。 寒门之子往往输在科举的起跑线上——凿壁偷光、聚萤为烛与有名师启蒙的豪门子拼知识,虽头悬梁、锥刺股,也总是会功亏一篑的。 项羽偶见秦始皇出行的阵仗,想:“吾可取而代之。” 在他的意识中,“贵”至高峰莫过于称帝。 陈胜“造反”之前亦发天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为了统一“造反”意志,他曾对铁杆弟兄们信誓旦旦地说:“苟富贵,勿相忘。” 在他们的意识中,人生倘不富贵,便太对不起生命了。何为贵?做一把王侯将相耳! 贵族之子项羽也罢,寒门之子陈胜也罢,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对好的人生也只能有那一种水平的认识。 现代社会的现代性也在于如此两点——消除“寒门”现象;在好人生的理解方面,给人以比项羽比陈胜们广泛得多的选择。 由是,我对今日之中国,忽一下那么多人特别是青年哀叹“寒门何以再难出贵子”,便生出大的困惑来。 依我想来,现在中国即或仍有“寒门”人家,估计也是少的。但贫穷人家仍不少。那么,“寒门何以再难出贵子”,可以换成“底层人家何以再难出贵子”来说。 我的第一个大困惑是——在今日之中国,彼们认为,何谓“贵子”? 若仍认为只有做了大大的官,大大的老板方可言之为“贵子”,那么这一种意识,与项羽与陈胜们有什么区别呢?是否直接将好人生仅仅与陈胜们所言的“富贵”画了等号呢? 具体来说吧,倘数名曾经的寒门之子,至中年后,分别成部级干部、大学校长或书记(普遍也是局级干部)、大学教授、优秀的中学校长、中学特级教师、技高业专的高等技术工人、好医生、歌唱者(虽非明星大腕,但喜欢唱且能以唱自食其力,而且生活得还较快乐)……不一而足。 在他们中,谁为“贵”? 部长者? 大学校长或书记次之? 教授们无官职,大约不在“贵”之列啰? 其他诸从业者呢?既非“贵”其人生便平庸了没出息了吗? 若如此认为,岂不是很腐朽的一种人生认识论吗?岂不是正合了这样的逻辑吗——官本位,我所排斥也;但当大官嘛,我心孜孜以求也! 我的第二个大困惑是——现代之社会,为知识化了的人提供了千般百种的有可能实现梦想的职业,即或是底层人家之子吧,何必眼中只有当大官一条路? 我的人际接触面告诉我,在大学中,成为教授的底层人家的儿女多得是!在文艺界体育界活得很精彩的底层人家的儿女也多得是!在当下的县长县委书记中,工农的儿子也多得是!几乎在各行各业,都有底层人家的优秀儿女表现杰出甚而非凡,若以项羽、陈胜们的人生观来评论,他们便都不是底层人家的“贵子”啰? 怎么地,中国反封建反了一个多世纪了,封建到家了的关于人生的思想,居然还如此地能蛊惑人心并深入人心吗? 所以我认为,比之于“自古寒门出孝子”,哀叹“寒门何以再难出贵子”,实在是使拒绝封建思想的人心寒的现象。 而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动机倒不是出于批判;恰恰相反,而是想拨乱反正,纠正某些人的误解。 我觉得,中国之现实存在着如下三个特色—— 官本位依然本位着; 官本位观念确已发生动摇,渐趋式微; 底层人家的子弟通向官场的通道梗阻仍多。 底层人家有不少子弟,仍十分向往为官,并且很可能是要以做“大公仆”为己任的,我们姑且这么认为; 为他们清除梗阻,使他们实现其志的过程顺畅些——这也体现着一种社会进步。 我想,这也许才是提出“寒门何以再难出贵子”这一话题的人的本意。 那么,这话题其实与龚自珍那“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诗句异曲同工。 而往直白了说,其实是这么一种意思—— 我乃底层人家之子,我的人生志向是当大官。这是我最强烈的人生志向,我矢志不渝,并且自信能当得很好!中国,为什么我这样的人当大官难而又难,难于上青天?而奥巴马和普京,出身也和我差不多,却可以在他们的国家当上总统?敢问我的路在何方…… 如此说来,便明白多了。我也就没了困惑,虽然仍会想,何必呢?但能十二分地理解。 只不过,对于这样的人,在当下之中国,我是无法安慰的。 2016年7月30日 《苹果树下》与广告扶贫 我对“精准扶贫”的国策举双手赞同。 我认为中国之商企界,若有心也为“精准扶贫”尽一份力,其实很可以转变观念,从此开始尝试“广告扶贫”。 中国之国企和民企每年的广告费是一个天文数字,每年基本上由广告制作商和诸类明星代言人收入囊中。 任何企业都不可能自己制作广告,广告目的由广告商代为实现乃必由之路。但企业可以对广告商提出可行性要求,而我所言之“广告扶贫”,则可部分地达到目的。 我这一想法是因为看了央视纪实频道播出的《苹果树下》而产生的——非央视制作之节目,而是大连电视台的作品(在此向大连电视台此纪实片的制作团队致敬)——该纪录片讲述的是大连瓦房店东马石村胡万增夫妇和他们的难以自食其力的儿女以及他们一家四口与赖以为生的三百多棵苹果树的真实故事。 胡万增夫妇都是年近五十的人了,他们的“苹果树人生”使我对苹果从此产生了对圣果般的不寻常心理。我牙不好,不爱吃苹果,但后来每见苹果,立刻便会联想到胡万增一家四口;仿佛苹果便约等于胡万增这个名字,胡万增便约等于苹果了。 正是这一种广告般的纪录片效果,使我产生了“广告扶贫”的想法。 通过《苹果树下》的介绍,胡万增夫妇可以成为广告形象代言人吗? 我给出的答案当然是可以。 但——他们能出现在哪些产品的广告中呢? 这是个需要审慎考虑的问题。 我觉得绝大多数产品的广告中都不适合出现他们夫妇的形象,甚至连苹果广告本身也不适合。比如山东任何一地的苹果,肯定并不愿在包装箱上出现大连果农胡万增的形象和他的名字,别的地方的苹果包装箱上肯定也不愿那样。 但如果由他们夫妇为苹果酱、苹果饮料做广告会如何? 我想是苹果加工企业及广告商可以尝试的。 我坚决不认为,在广告的效果方面,唯“小鲜肉”与当红明星永是万应灵丹。如果认为广告学是一门学问,那么此门学问的真谛恰恰在于,倘智慧性地出新一下,连动物的广告效应往往都足以与诸类明星们一比高下,而想象之动物如米老鼠、唐老鸭、加菲猫、狮子王的广告影响力,在欧洲曾使明星们望尘莫及。 就我本人的感觉而言,从电视里看了太多的明星广告,已每每使我对电视也产生了厌烦。 我是太希望中国的电视广告能出一下新了。 比如肥皂、洗衣粉、一般价格的洗发液、厨房去污剂,就不见得非明星们来做不可;由胡万增们来做,不但未尝不可,效果也许还会更好一些。 广告收入又快又多又容易——这会不会彻底改变了胡万增们的当下生活轨道呢? 毕竟,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希望他们一家的生活借助做广告这件事有所提高——住上了好些大些的房子,有了机动车,日常生活的家电水平丰富了,收成不好的年头也不必太为生计所忧了。却不愿看到另一种结果——他们有了经济人,果园也荒弃了,一心巴望持续不断地接广告。因为我们都十分清楚,那是不可持续的。对明星和“小鲜肉”们也不可持续,更别说对他们了。如果做广告这一件事使他们的生活向后一种轨道改变了,那么岂不是等于使他们误入歧途害了他们吗? 而如果机会降临,他们清醒地知道那只不过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两次幸运而已,则无论对他们还是对中国的广告业之突破思维定式,都无疑是好事。 他们的广告费肯定不会像明星们的广告费那样高得令人咂舌。 若他们居然愿从广告收入中分出几分之一,捐助给某些生活与他们同样艰难,他们以前很想帮助而无力周济的人家,那么我认为,他们真是心灵伟大得很、高尚得很、可敬得很。即使周济的是比他们生活更难的穷亲戚,那也同样是极其可敬的。并且,为明星们也树立了榜样。 由胡万增一家想到,中国有不少植树楷模,我不止一次从电视中看到过他们可敬的事迹和他们所做的公益性广告。 公益性广告是免费的。 但企业和广告商们,为什么眼睛非盯着明星不可呢?请他们来做有偿广告真的注定会是“白烧钱”的事吗? 我看未必。 民企不愿尝试,国企为什么就不能带带这个头呢? 凡事总得有人带头。 广而论之,国企也罢,民企也罢,民间个体工匠也罢,一切普通劳动者中不但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而且生活困窘的人(实际情况是,确有不少那样的人荣誉加身却过着值得同情的日子);一切为一方水土、一处乡村甚或仅仅是为自己的家庭辛劳不止且事迹感动我们的人——我认为都可以成为有偿广告人。 电视台的综艺歌唱大赛节目既然能为街头歌者提供平台,使他们的人生有所改变,广告业当然也可以帮助那些我们希望他们获得一些社会帮助的人。 而他们在获得了帮助之后倘也能从收益中分出一部分帮助同样需要帮助的人,则等于中国之广告业也为中国之扶贫尽了一份有创意的贡献。 中国之广告资金流确乎是巨数,据说每年至少近千亿,即使仅有百分之一二“流”向胡万增们,再经他们“流”向更多的需要社会关爱的家庭,总比只“流”向不差钱的明星们的口袋里多了点儿广告效应之外的社会意义。 我不认为明星们会来气。若果如我所言,明星们肯定也会乐见其事。甚至,可能有些明星会以样学样,愿从自己的广告收益中分出一两成,实现个人名义的“广告慈善”。我觉得他们中一些人是有慈善心的,只不过不晓得通过何种可信赖的方式实现为好。 自然,有两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 一曰契约精神; 二曰心理考验。 契约精神有合同限制着,好办点儿。 心理障碍就不怎么容易克服了——许许多多本有助人为乐之情怀的我们的同胞,每一想到某些“家族利益集团”以特权所谋之巨额财富富可抵省(如今之中国经济基础十分雄厚了,个人财富富可敌国已是妄想,但抵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年财政收入几乎成为事实),而且如民间所言,仿佛瓷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财富基本转移向国外,拔一毛可利天下亦绝不为——于是,自己的慈善心极受破坏。 “妈妈的,他们全那样,我又何必这样!”——凡人要克服此种心理障碍,委实非易事。 这乃是导致几乎整个中国社会种种心理失衡现象的“死结”般的可恶现实,因而每使不少好的想法好的愿望如冰块上吹火绒,能吹出几缕烟已不错了,真的生成一堆火谈何容易! 故,我这一篇文字,估计也就是自说自话,文字的行为艺术而已…… 2016年8月15日于北京 论吸血鬼策略 在《夜访吸血鬼》这一部美国电影中,有如下情节: 外表帅气、儒雅、举止斯文,然而冷酷无情,咬死人没商量的老牌吸血鬼,在一个少女吸血鬼面前流露了内心的恐惧——阳光对他们即意味着死亡,而且他们人数太少,已快绝种,他们既靠吸人血而活其实便是挑战全人类。一旦有许多人类认清了他们吸血鬼的真面目,他们也将在劫难逃…… 那少女吸血鬼和他一样,外表看起来天真无邪,极有教养,像个十足的贵族之家的乖乖女,却同样也是咬死人没商量的。她有时咬死人并非由于饥渴难耐,急需喝人血,而仅仅由于任性,是完全本能之反应,所谓一时兴起。当特别喜欢她的胖胖的年龄可以当她祖母的女裁缝为她量体裁衣时,仅仅因为女裁缝的脖子引起了她下口的冲动,如同笼中之鸟引起了宠物猫破笼而吃的冲动那样——结果她也将女裁缝咬死了。一秒钟前还欢颜相向,一秒钟后她就凶相毕露了。 正是如此这般一个少女吸血鬼,向老牌吸血鬼贡献了她深思熟虑的思想:“我们应该改变策略,从今往后,不仅仅是咬死他们,而是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那样我们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多。” 吸血鬼咬人,大抵是将人血喝光拉倒。那时,人就死了。但吸血鬼若改变一下策略,不将人血一饮而光,在人奄奄一息时,也将自己的血让人饮下几口,于是一个新的吸血鬼就诞生了,吸血鬼家族就因此有了新成员。长此以往,家族就壮大了。 世上断无真的吸血鬼,也便断无什么吸血鬼家族。“吸血鬼”三个字常被用以比喻剥削之狠、压榨之狠。美国华尔街纠集了一批老牌“吸血鬼”,不但靠玩金融把戏剥削本国人,也剥削别国财富。并且,压榨“马仔”们。什么都没创造,年薪却巨高。连美国人自己都看不下眼去,一再通过媒体予以揭露,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也每以他们的勾当为题材予以形象化的抨击。 比如最近的一部美国电影之内容便是如此——金融风暴即将来临,一家超大的金融公司囤积了十几只股票,尚未来得及炒卖出去。怎么办呢?七八个小时内若不清仓,一干高管的饭碗就砸了。于是彼们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做出断臂决定,强迫员工强力推销,完成定额者可获一百几十万美元的奖金。 有些台词极其耐人寻味: “都是些垃圾,我们这样做是否太不道德了?” “难道我们不是一直在做这样的事吗?对于财迷心窍的人有必要讲道德吗?” “可是,卖给谁呢?” “有卖必有买,卖给一切肯买的人,包括你母亲!” 而总裁对下属的能力的评定一向是以下三条——动作快、够聪明、会骗。 他们成功地保住了吸金饭碗,大批员工“苦战”了几小时后失业。 对于“吸血鬼”们的此种行径,人类社会已有足够充足的认识。 但是,对于“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这种“吸血鬼”策略,许多人却是缺乏思考的。 “吸血鬼”策略自然也是人类之策略。此一策略现象,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比比皆是。 就以《水浒传》中的林冲为例吧,火烧草料场后,被逼上梁山。当时梁山的一把手王伦,命他下山随便杀一个人,以证其落草之意决矣。 杀人,对于林冲也不是头一遭了。但随便杀一个人,却会使他有罪过感。 这是和王伦们不一样的。 王伦们要使林冲变成和他们一样杀人不眨眼,不必考虑被杀者无辜不无辜。 而这是王伦们主政梁山时的规矩。 这一规矩的实质是——全体同伙,必须是“一样的人”。谁还与同伙有不一样的地方,对于同伙是不安全的。像林冲这样武艺高强的人尤其得按规矩办,否则会使同伙更加疑虑。 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有如下情节——某小镇的一些居民观看了一场戏剧演出,主角是“一位落难伯爵”,同时也是“表演艺术大师”。既而观看者们都觉大上其当,认为所谓演出根本就是骗钱的低俗胡闹。 但他们不想说出真相,因为他们不是居民的全部,只是第一批观看者,少数。 “必须让所有的人都与我们一样,否则我们会成为被耻笑的对象!” 彼们皆如是想,于是都说演出水平高极了,于是小镇居民一批接一批全部都上当了。基于同样想法,一个不少地都很二,似乎也就谁都不二了。 《皇帝的新装》,“指鹿为马”这一成语,揭示的都是“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的策略真相。 “冷战”时期,世界分成了姓“社”和姓“资”两大阵营,每一阵营都力图更多的国家变得和自己阵营中的诸国一样——如果情况反了过来,整个阵营都会紧张不安。 “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此种策略或缘于救助愿望,或缘于心理恐慌。 在中国,“精准扶贫”缘于救助愿望;“一窝腐败”缘于心理恐慌,是“吸血鬼”策略的中国式“发扬光大”。 判断“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究竟是缘于好的目的还是坏的动机并不难,看企图将别人变得和自己一样的人的言行是否一致即可。如果某些人说一套做一套,满嘴“大公无私”,背地里贪得无厌——那么,正派的人就绝不要被变得和他们一样。 “将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在现实社会中,彼们赖以改变别人的法宝,往往体现为方法上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思想、心理、情绪、道德观念的同化。 我是一个悦然于被好的思想、心理、情绪、道德观念所同化的人;我认为被同化并不可耻。倘现实生活中有一位米里艾主教,我真的特别愿意像冉·阿让那样被他同化,并会觉得幸运,感激他。 但雪亮的人民群众的眼睛,经常帮我这种很容易轻信的人洞察到——在一件件教袍下,更多的是福娄洛教士那种虚伪的灵魂。 故我意识到,恪守“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对自己尤为重要。否则,我的智商便会比加西莫多的智商还低。 精神赖思想而自由; 思想携精神乃独立。 倘不多读些书,人只不过会受一己之本能经验的左右变得狡猾和市侩而已。实际上,也是被看不见的人变得和他们一样了…… 2016年7月31日 千年病灶:撼山易,撼奴性难 “国民劣根性”问题是“五四”知识分子们率先提出的。谈及此,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鲁迅。其实不惟鲁迅,这是那时诸多知识分子共同关注的。叹息无奈者有之,痛心疾首者有之,热忱于启蒙者有之,而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梁启超对“国民劣根性”的激抨绝不亚于鲁迅。陈独秀创办《新青年》伊始曾公开发表厉言:凡1919年以前出生者当死,唯1919年后出生者应生!何出此言?针对国民劣根性耳。当然,他指的不是肉体生命,而是思想生命、精神生命。蔡元培、胡适也是不否认国民劣根性之存在的。只不过他们是宅心仁厚的君子型知识分子,不忍对同胞批评过苛,一主张默默地思想启蒙,加以改造;一主张实行教育救国、教育强国,培养优秀的新国人种子。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的演说表达了他的希望:培养具有“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的新国人这一教育思想证明了他的希望。 就连闻一多也看到了国民劣根性。但他是矛盾的。好友潘光旦在国外修的是“优生学”,致信给他,言及中国人缺乏优生意识。闻一多复信曰:“倘你借了西方的理论,来证明我们中国人种上的劣,我将想办法买手枪。你甫一回国,我亲手打死你。” 但他也写过《死水》一诗: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这样的诗句,显然也是一种国状及国民劣根性的诗性呈现。闻一多从国外一回到上海,时逢“五卅惨案”发生不久,于是他又悲愤地写下了《发现》: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 为什么他又认为不是了呢?有了在国外的见识,对比中国,大约倍感国民精神状态的不振。“不是”者,首先是对国家形象及国民精神状态的不认可也。 那时中国人被外国人鄙视为“东亚病夫”,而我们自喻是“东亚睡狮”。狮本该是威猛的,但那时的我们却仿佛被打了麻醉枪,永远睡将下去,于是类乎懒猫。 清末以前,中国思想先贤们是论过国民性的,但即使论到其劣,也是从普遍的人类弱点劣点去论,并不仅仅认为只有中国人身上才表现的。那么,我们现在接触到了第一个问题——某些劣根性,仅仅是中国人天生固有的吗? 我的回答是:否。 人类不能像培育骏马和良犬那样去优配繁衍,某些人性的缺点和弱点是人类普遍固有的。而某些劣点又仅仅是人类才有的,连动物也没有,如贪婪、忘恩负义、陷害、虚荣、伪善等。故,万不可就人类普遍的弱点、缺点、劣点来指摘中国人。但,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又完全可以造成某一国家的人们较普遍地具有某一种劣性。比如西方欧美国家,由于资本主义持续时间长,便有一种列强劣性,这一种劣性的最丑恶记录是贩奴活动、种族歧视。当然,这是他们的历史表现。 于是我们接触到了第二个问题——中国人曾经的劣根性主要是什么?我强调曾经,是因为今天的中国已与“五四”以前大不一样,不可同日而语。 在当年,民族“劣根性”的主要表现是奴性,“五四”知识分子深恶痛绝的也是奴性。 那么,当年中国人的奴性是怎么形成的呢? 这要循中国的历史来追溯。 世界上没有人曾经撰文批判大唐时期中国人的劣根性,中国的史籍中也无记载。唐诗在精神上是豪迈的,气质上是浪漫的,格调上是庄重的,可供我们对唐人的国民性形成总印象。唐诗的以上品质,从宋朝早期的诗词中亦可见到继承,如苏轼、欧阳修、范仲淹等人的诗词。 但是到了宋中期,宋词开始出现颓废、无聊、无病呻吟似的自哀自怜。明明是大男人,写起词来,却偏如小媳妇。这一文学现象是很值得研究的。伤心泪、相思情、无限愁、莫名苦、琐碎忧这些词汇,是宋词中最常出现的。今天的中文学子们,如果爱诗词的,男生偏爱唐诗,女生偏爱宋词。唐诗吸引男生的是男人胸怀,女生则偏爱宋词的小女人味。大抵如此。 为什么唐诗之气质到了宋词后期变成那样了呢? 因为北宋不久便亡了,被金所灭。现在打开宋词三百首,第一篇便是宋徽宗的《宴山亭》: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着燕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浓,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问凄凉院落,几番春暮? 凭寄离恨重重,这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宋徽宗做梦都想回到大宋王宫,最终死于囚地,这很可怜。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朝代兴旺更替,亦属历史常事。但一个朝代被另一种迥异的文化所灭,却是另外一回事。北宋又没被全灭,一部分朝臣子民逃往长江以南,建立了“南宋”,史称“小朝廷”。由“大宋”而小,而苟存,这不能不成为南宋人心口的疼。拿破仑被俘并死于海上荒岛,当时的法国人心口也疼。兹事体对“那一国人”都是伤与耻。 故这一时期的宋词,没法豪迈得起来了,只有悲句与哀句了。南宋人从士到民,无不担忧一件事——亡的命运哪一天落在南宋?人们毫无安全感,怎么能豪迈得起来、浪漫得起来呢?故当年连李清照亦有词句曰:“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后来南宋果然也亡了,这一次亡它的是元朝,建都大都(今北京)。 元朝将统治下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自然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西北少数民族),第三等是“汉人”,特指那些早已长期在金统治之下的长城以北的汉族人;第四等是“南人”,灭了南宋以后所统治的汉人。 并且,元朝取消了科举,这就断了前朝遗民跻身官僚阶层的想头——我们都知道,服官政是古代知识分子的追求。同时又实行了“驱口制”,即规定南宋俘虏及家属世代为元官吏之奴,可买卖,可互赠,可处死。还实行了“匠户制”,使几百万工匠成为“匠户”,其实便是做技工的匠奴。对于南宋官员,实行“诛捕之法”,抓到便杀,迫使他们逃入深山老林,隐姓埋名。南宋知识分子惧怕也遭“诛捕”,大抵只有遁世。 于是汉民族的诗性全没了,想不为奴亦不可能。集体的奴性,由此开始。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我们今天读马致远的这一首诗,以为诗人表达的仅仅是旅人思乡,而对他当时的内心悲情,实属缺乏理解。当年民间有唱: 说中华,道中华, 中华本是好地方, 自从来了元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元朝享国九十二年,以后是明朝。明朝二百七十年,经历了由初定到中兴到衰亡的自然规律。“初定”要靠“专制”,不专制不足以初定。明朝大兴“文字狱”,一首诗倘看着不顺眼,是很可能被满门抄斩的。二百七十年后,明朝因腐败也亡了。 于是清朝建立,统治了中国二百七十六年。 世界上有此种经历的国家是不多的,我个人认为,正是这种历史经历,使国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奴性。唯奴性十足,方能存活,所谓顺生逆亡。旷日持久,奴成心性。谭嗣同不惜以死来震撼那奴性,然撼山易,撼奴性难。鲁迅正是哀怒于这一种难,郁闷中写出了《药》。 故,清朝一崩,知识分子通力来批判“国民劣根性”,他们是看得准的,所开的医治国民劣根性的药方也是对的。只不过有人的药方温些,有人的药方猛些。 可以这样说,中国人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八年抗战,与批判国民劣根性有一定关系。那批判无疑令中国人的灵魂疼过,那疼之后是抛了奴性的勇。 综上所述,我认为,今日之中国人,绝非是梁启超、鲁迅们当年所满眼望到的那类奴性成自然的、浑噩冷漠乃至麻木的同胞了。我们中国人的国民性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国民”只不过是“民”。普遍之中国人正在增长着维权意识,由一般概念的“民”而转变为“公民”。民告官,告大官,告政府,这样的事在从前不能说没有。《杨三姐告状》,告的就是官,就是衙门。但是现在,从前被视为草民们的底层人、农民,告官告政府之事司空见惯,奴性分明已成为中国人过去时的印记。 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深思,那就是近年来的青年工人跳楼事件。他们多是农家子女。他们的父母辈遇到想不开的事尚且并不轻易寻死,他们应比他们的父母更理性。但相反,他们却比他们的父母辈脆弱多了。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虽为农家儿女,其实自小也是娇生惯养。尤其是独生子女的他们,像城里人家的独生子女一样,也是“宝”。与从前的农家儿女相比,他们其实没怎么干过农活的。他们的跳楼,也可说是“娇”的扭曲表现。还有一点那就是——若他们置身于一种循环往复的秩序中,而“秩序”对他们脆弱的心理承受又缺乏较周到的人文关怀的话,那么,他们或者渐渐地要求自己适应那秩序,全无要求改变那秩序的主动意识,于是身上又表现出类似奴性的秩序下的麻木,或者走向另一种极端,企图以死一了百了。 要使两三亿之多的打工的农家子女成为有诉求而又有理性,有个体权益意识而又有集体权益意识,必要时能够做出维权行动反应而又善于正当行动的青年公民,全社会任重而道远。 自从网络普及,中国人对社会事件的参与意识极大地表现了出来。尤其事关公平、道义、社会同情之时,中国人这方面的参与热忱、激情,绝对不亚于当今别国之人。但是也应看到,在网络表态中,嘻哈油滑的言论颇多。可以认为那是幽默。对于某些事,幽一大默有时也确实比明明白白地表达立场更高明,有时甚至更具有表达艺术。而有些事,除了幽他一大默,或干脆“调戏”一番,几乎也不知再说什么好。 但我个人认为,网络作为公众表达公民社会诉求和意见的平台,就好比从前农村的乡场,既是开会的地方,也是娱乐的地方。从前的中国农民在这方面分得很清,娱乐时尽管在乡场搞笑,开会时便像开会的样子。倘开会时也搞笑,使严肃郑重之事亦接近着娱乐了,那么渐渐地,乡场存在的意义,就会变得只不过是娱乐之所了。 亲爱的诸位,最后我要强调时间是分母,历史是分子。时间离现实越远,历史影响现实的“值”越小,最终不再影响现实,只不过纯粹成了“记事”。此时人类对历史的要求也只不过是真实、公正的认知价值;若反过来,视历史为分母,人类就难免被历史异化,背上历史包袱,成为历史的心理奴隶了。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抗日战争不仅千锤百炼了汉民族,使我们这个民族浴火重生、凤凰涅槃,也千锤百炼了汉族与蒙、满、回、朝、维等多个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一种关系也凤凰涅槃了。可以这样说,中国经历了抗日战争,各民族之间空前团结了。古代的历史,使汉民族那样,也使汉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那样。近代的历史,使汉民族这样,也使汉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这样。 影响现实的,是离现实最近的史。 离中国现实最近的是中国的近代悲情惨状史,中国人心理上仍打着这一种史的深深烙印,每以极敏感极强烈的民族主义言行表现之。解读当代中国人的“国民性”更应从此点出发,而不能照搬鲁迅们那个时代总结的特征。 培养一个贵族是容易的 “培养一个贵族至少需要三代的教养。”——众所周知,这是巴尔扎克的名言。 我想,一个人是不是贵族,或者像不像贵族,至少有一条标准——那就是看他或她的言谈举止、待人处世是否达到了所谓“贵族”的风范。比如是否斯文,做派是否优雅,是否深谙“上流社会”的礼仪要求,等等。 巴尔扎克的名言曾被我们中国人广泛引用。原因是“一部分中国人先富起来”了。他们行有名车代步,止有靓女相陪,大小官员常是他们的座上客,这个星那个星常是他们的至爱亲朋。他们每每出手阔绰,一掷万金、几万金、十几万金,以搏奢斗豪为乐为荣,因而便都俨然贵族起来了似的。而有些人则指责他们还算不上真正的贵族,所持的根据就是巴尔扎克的名言。 我也引用过巴尔扎克的名言。但是现在我不太相信“巴先生”此名言的正确性了。 《百万英镑》这部电影,就具体、形象、生动地颠覆了“巴先生”的名言。一个落魄到走投无路的青年,一旦拥有了百万英镑,不是在很短的日子里,便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地完成了由一个穷光蛋嬗变为一位贵族的过程了吗? 美国还有一部电影《不公平的游戏》,讲的是两位老资本家百无聊赖的情况下打了一次十美元的赌——一个要使一名怎么也谋不到职业、整日流浪街头乞讨的黑人青年迅速成为大亨,从里到外贵族起来;一个要使一位踌躇满志,不久将成为自己乘龙快婿的“准贵族”白人青年,从贵族的高门槛外一个跟头跌到贫民窟去。结果两位老资本家都不费吹灰之力地达到了他们之目的。 至于什么风度啦、礼仪常识啦、言谈举止啦,那都是完全可以在人指导下“速成”的,绝不比一个厨子的“速成”期长。 反正两部电影是这么告诉我们的。信不信由你。 别说贵族了,国王也是可以“速成”的。 还有一部外国影片似乎叫《金头盔》,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王后生了双胞胎,由于某些大臣们的野心暗中起作用,将本该按老国王遗嘱继承王位的哥哥从小送出了王宫,沦为穷乡村里的贫儿,使弟弟成功地篡了位。二十几年后,另一些大臣出于同样的权势野心,将哥哥寻找到了,暗中加紧“培训”。当然是按国王的言谈举止、风度和威仪进行“培训”的。“速成”之后,绑架国王,取而代之。弟弟从此由王而囚,并被戴上了金头盔至死…… 可见,“巴先生”的名言,的确是不足信的。 波斯王居鲁士大帝出身于平民。按说,他的儿子该是平民的孙子。可其毫无平民情感,在历史上是臭名昭著的。他在宫廷里自小就骄横跋扈,目中无人,不可一世。 有次他因对其父王无礼,遭居鲁士训斥。 居鲁士说:“从前我跟我父亲讲话,绝不像你现在跟我讲话的样子。” 小居鲁士仰脸叉腰地说:“你只是平民的儿子,而我,是居鲁士大帝的儿子,咱们两个是可以相比的吗?” 老居鲁士非但未怒,反而异常高兴,将儿子搂在怀中,连连夸奖:“说得有理,说得有理,果然不愧是居鲁士大帝的儿子!” 一位大帝的儿子,是多么容易否认自己也是平民的孙子啊!对平民阶级,又是多么自然而然地就予以轻蔑了啊!哪里需要三代之久才能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呢? 扫视我们的生活,谁都不难发现——中国正“速成”地派生着一茬又一茬的大小“贵族”。长则十几年内,短则几年内,再短甚至一年内,几个月内,几天内,一些原本朴朴实实的老百姓的孙儿孙女,就摇身一变,成为“大款”“富豪”,起码是什么“老板”的公子或千金了。这一种变当然也是好事。总比他们永远是老百姓的孙儿孙女甚至不幸沦为贫儿妓女要好。但遗憾的是,他们一旦“贵族”起来,在风度、礼仪、言谈举止方面,反而变得越发地缺少甚至没有教养。变得像些个小居鲁士一样。而他们的成了“大款”“富豪”或“老板”的父辈,也那么自然而然地便忘了自己其实是——可能不久前仍是老百姓的儿子。他们对他们自己像小居鲁士一样骄横跋扈、目中无人、不可一世、专善比阔比奢的儿子,又往往是那么地沾沾自喜。 这样的些个“速成”起来的中国“贵族”,对平民百姓的轻蔑,毫无感情、毫无体恤、毫无慈悲,据我所知,据我看来,是比巴尔扎克笔下的某些贵族人物对平民百姓的恶劣的“阶级立场”尤甚的…… 所以中国有话道是“千好万好,不如有个好爸”。所以当代中国人一般只比“爸”而不怎么比“爷”。因为一比祖父,现今的许多达官新贵、才子精英、文人学士、名媛淑女,则也许统统都只不过是农民的孙儿孙女了。所以,巴尔扎克的名言,放之于中国而不准也。培养一个劣等贵族是极容易的!…… 当怀才不遇者遭遇暴发户 我有一个中学同学,前几年抓住了某种人生机遇,当上了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后来公司奇迹般地发展壮大,于是本人也成了一个令别人羡煞的人物——家庭富丽堂皇,豪华轿车代步,三天两头出国一次。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非“五星”级宾馆是不屑于住的。于是几乎在一切人前颐指气使,常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还有一个中学同学,是个自以为“怀才不遇”的人。每每嗟叹错过了某些人生机遇,满肚子的愤世不平。当然,他顶瞧不起的,是我那当上了董事长的同学,又瞧不起又羡煞。其实他很有心攀附于对方,可对方似曾暗示他——攀附也是白攀附,绝不会因此而给他什么好处。于是他心里只剩下了瞧不起,又瞧不起又嫉恨。 实事求是地说,当了董事长的同学,确有许多“暴发者”的劣迹。而又瞧不起他又嫉恨他的同学,渐渐地便将收集他的种种劣迹,当成了自己的一件很重要、很主要、很正经的事。收集自然是为了宣扬,宣扬自然是为了搞臭对方。虽然人微言轻,势单力薄,并不能达到搞臭之目的,但讽之谤之,总是一种宣泄,总是一种快感,心里也多少获得些许暂时的平衡,仿佛连世界在这一时刻,都暂时变得公正了些。 几年来,一方在不断地发达,一方在不断地攻讦。一方根本不把另一方的存在当成一回事儿,另一方却把对方的存在当成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似的,总盼着某一天看到对方彻底垮台……其实对方总有一天要垮台,乃是许许多多的人早已预见到了的。 果不其然,当董事长的那一位东窗事发,一变而为“严打”对象,仓仓促促地逃亡国外了。其家人亲眷、三朋四友,不是成了“阶下囚”,便是成了“网中人”。他那一个偌大的公司,当然也就垮得更彻底。 此后我又见到了那个“怀才不遇”的同学。 我问他:“今后,你心情该舒畅些了吧?” 他却郁郁地说:“有什么可舒畅的?” 我说:“被你言中,xxx和他的公司终于彻底垮了,你的心情还有什么不舒畅的?” 他苦笑一下,说:“高兴是高兴了几天,可是……” 嗫嗫嚅嚅,分明有许多难言隐衷。 我问:“可是什么啊?讲出来,别闷在心里嘛!” 他吞吐片刻,说出的一句话是:“可是我他妈的还是我啊!眼瞅着快往五十奔了,才混到一个副科级,这世道太黑暗了!” 我望着他,竟不知怎样安慰。 他任的是一个闲职,没什么权力,自然也没什么责任,却有的是时间,无所谓上班,经常在单位四方八面地打电话,怂恿熟悉的人们“撮一顿”。只要有人埋单,不管在多远的地方,不管是在什么街角旮旯的饭馆,不管相聚的是些什么人,也不管刮风还是下雨,蹬辆破自行车,总是要赶去的。每次必醉。以前,吃喝着的同时,还可以骂骂我那个当董事长的同学,醉了还可以骂骂这社会。而我那个当董事长的同学逃亡国外以后,在国内连一个可供他骂骂出气的具体人物也没有了。倘偏要继续骂,听者觉得无聊,自己也觉得怪索然的。醉了骂这社会呢,又似乎骂不出多少道理了。倘说社会先前不公,皆因将他压根儿瞧不起的一个小子抬举成了什么董事长的话,社会不是已然彻底收回对那个小子的宠爱,很令他解恨地惩罚那个小子了吗?倘要求社会也让他当上一位什么董事长才显得更公正的话,他又分明地没多少“硬性”理由可摆,说不出口。于是呢,诅咒失去了具体之目标,嫉恨失去了具体之目标,仇视也失去了具体之目标。须知原先的他,几乎是将诅咒、嫉恨、收集一个具体之人的劣迹并广为传播当成自己生活的重要的主要的意义的。现在他似乎反倒觉得自己的生活丧失了意义,很缺少目的性了,反倒觉得活得更无聊、更空虚、更失意了。话说得少了,酒却喝得更多了,于是更常醉醺醺的了,人也更无精打采、更自卑、更颓废了…… 同学们认为他这样子长此下去是不行的,都劝他应该想想自己还能做什么,还能做好什么,还能怎样向社会证实自己的个人价值。可他,其实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愿做。于是呢,也便没有什么大的机遇向他招手微笑,小的机遇又一次次被他眼睁睁地从自己身旁错过…… 后来听说他病了,去医院检查了几次,没查出什么了不得的病,但又确实是在病着。有经常见到他的同学跟我说,一副活不了多久的老病号的恹恹苟活的样子…… 再后来我回哈尔滨市,众同学聚首,自然又见着了他。使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的状态并不像某些同学说的那样糟。相反,他气色挺不错,情绪也很好,整个人的精神极为亢奋,酒量更见长了。 “他妈的,就那个王八蛋,他也配当局长?他哪点儿比我强?你们说他哪点儿比我强?啊?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我当副科长时,他不过是我手底下一催巴儿!” 我悄悄问身旁的同学:“他这又骂谁呢?” 答曰:“咱们当年的同学中,有一个当上了局长……” 我暗想——原来他又找到了某种活着的意义和目的性。进而想,也许他肯定比我们大家都活得长,因为那么一种活着的意义和目的性,今天实在是太容易找到了。即使一度丧失,那也不过是暂时的,导致的空虚也就不会太长久。 “有一天我在一家大饭店里碰见了他,衣冠楚楚的,人五人六的,见我爱搭不理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女秘书!我今天把话撂这儿,过不了多久,他准一个筋斗从局长的交椅上栽下来,成为xxx第二……” 他说得很激昂,很慷慨,颈上的额上的青筋凸起,唾沫四溅…… 猴子 公园的笼子里,有一群猴子。它们究竟被关在笼子里多久了,已经无人知晓。 我们说那是笼子,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它更像网状的大房子,猴子们在里边享有着较充分的活动空间。在那空间里,它们是自由的。但,再大的笼子也毕竟是笼子,而不是丛林。 公园的笼子里,还有一棵大树。那树的躯干在笼中,那树的树冠却在笼外。确切地说,是在罩住笼子的铁网的上边。树在笼中的躯干部分,已有多处地方掉皮了,被小猴子淘气扒下去的。树的几茎老根,拱起而扭曲地暴露于地面,宛如丑陋的灰色的蛇。树干中间,还有一个朽洞,而且越朽越大。但那棵树却是一棵野果树,春季仍开花,秋季仍结些果子。树冠在雨天足以遮雨,在酷暑足以投阴。它所结的果子是一年比一年少了,今年秋季结的果子尤其少。于是从网眼掉入笼中的果子,再也不是共享的美食了。猴群是有地位之分和等级之分的。特权和公认的资格成为占有果子多少的前提。一些掉落在网罩上的果子,只有爬到树干的最上方,将猴臂从网眼伸出网外,才能用猴爪子抓到。却只有某些猴子可以爬到树干的最上方。首先当然是猴王,其次是猴王所亲昵待之的猴,再其次是强壮善斗的猴。 于是那一棵树既不只向笼中投下阴影,也在猴群中造成了不平等现象。 于是嫉妒产生了…… 于是愤懑产生了…… 于是争抢产生了…… 于是撕咬产生了…… 于是笼中每每充满了敌视的、战斗的气氛…… 年轻的管理员因为猴群的骚动不安而不安,他忧心忡忡地去请教老管理员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老管理员说:“别睬它们,由它们去。” 年轻的管理员困惑地问:“那怎么行?它们会彼此伤害的!” “它们在丛林中也并非永远和睦相处。有的猴在被逮着以前,就带着互相伤害留下的残疾了。” “可是……如果被咬死一只呢?” “死就死吧。死一只,还会出生两只。笼子不是丛林,生而不死,笼中将猴满为患的。” 年轻的管理员虽然觉得老管理员的话不无道理,但对老管理员淡然处之的态度还是有些不解。 老管理员看出了此点,以思想高深的口吻说:“对于我们动物园管理员而言,我们最成功的管理就是,使无论猴子还是别的什么动物,彻底地遗忘它们的种群曾生存过的丛林、草原、深山和莽野。使它们的低级头脑之中逐渐形成这样的一种似乎本能的意识——它们天生便是笼中之物。笼子即它们的天地,它们的天地即笼子。通常情况下我们几乎对此无计可施,只有依赖时间,进一步说是依赖它们一代代的退化。退化了的动物不再向往笼子外面的世界,正如精神退化了的人类不再追求自由……” 他正说着,笼子那边传来猴群发出的尖厉而使人惊悚的嚣叫。年轻的管理员看了他一眼,转身向笼子跑去…… 猴群在笼中正“战斗”得十分惨烈——具体地说,并非所有的猴子都投入了“战斗”。大多数猴子只不过又蹦又跳,蹿上蹿下,龇牙咧嘴,在自己一方“前线猛士”的后边助威。而双方的几只“猛士”却真的撕咬作一团。那一时刻,猴子显出了它们相当凶残的一面。它们的牙齿一旦咬住对方的要害,就是受到当头一棒,仿佛也不会松口,仿佛宁肯同归于尽。那时猴的脸相,与咬住了猎物颈子的狼、狮、豹等猛兽的脸相没什么两样…… 年轻的管理员看得目瞪口呆。 一只手轻轻拍在他肩上,是老管理员的手。 老管理员眼望笼中惨烈的自戕情形,慢条斯理地说:“好,很好。对于我们,这是再好不过的现象了。看我手上这道疤,猴子挠的。几年前,这群猴子中还有出色的猴王。是的,那是一只出色的猴。它攻击我,因为它很恨人。它恨人,因为人使它和它的猴群变成了供人观看的笼中之物。它以为成功地攻击了我,就可能率它的猴群夺门而逃了。 “我挺钦佩那样的猴子,它那样证明它是一只向往丛林自由的猴子。瞧眼前这群猴子吧!它们中已不太可能产生那样的猴子了。它们相互攻击,撕咬,只不过是为了在笼子里的地位。几年前那一只出色的猴子,是被它的同类咬死的。我由于钦佩它,在动物园里选了个好地方把它埋了……” 一只比猴王更强壮的猴子,将猴王活活咬死了。当血从猴王的颈中射出,年轻的管理员转过了脸不忍看…… “现在,它们开始在它们的同类中树立敌人了。它们越这样,我们越容易成为它们的上帝了。对于我们,这是好现象,很好的现象……” 获胜的猴子,也就是新猴王,显得异常亢奋。它迅速地爬上树干的高处,又迅速地蹿下来,并不时地龇牙咧嘴。蹿上蹿下之际,不忘将猴臂从网眼伸出,抓取几颗果分抛给帮它夺得了王位的“有功之臣”。而那些毛上沾满了同类血迹的猴,则一只只围着树干蹦来蹦去,抓耳挠腮,显出无上荣光的猴子嘴脸。随后啃着果子,分别蹲踞在高高低低的树丫上了,像一只只秃鹫栖在高高低低的树丫上…… 于是,在动物园里,在笼子里,那一棵朽树又一次易主了。 从此,这群猴子,以及它们的下一代,低级的头脑中更没有了丛林的概念,更没有了对自由的向往。 从此,当然地,年轻的管理员的职责简单多了,尽管猴群中的“战斗”仍时有发生。他认为,那些为笼中地位死了的猴子,是根本不值得他挖个坑埋的…… 真话的尴尬处境 人生下来,渐渐地学会了说话,渐渐地也就学会了说假话。之所以说假话,乃因说真话往往会弄得自己很尴尬,弄得对方也很尴尬。甚至会弄得对方很恼怒,于是也就弄得自己很被动,很不幸…… 相传,清朝光绪年间,有一抚台大人微服私访民间,在路上碰到一个卖油条的孩子,便问:“你们抚台大人好不好?”孩子说:“他是瘟官!”抚台大人一听极怒,却克制着,不动声色。回府后,命衙役把孩子捉去,痛打了几十板子…… 后来这孩子长大了,按俗常的眼光看还颇有出息(他能颇有出息,实在得感激说真话的那一次深刻教训)。某次大臣找他谈话—— 大臣:“你看这篇文章写得怎么样?” 他说:“我认为是好的。” 大臣摇了摇头。 “我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好的。” 大臣摇头。 “我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针对……” 大臣摇头。 “确切地说这篇文章有些逻辑混乱。” 大臣摇头。 “总而言之,这是一篇表面读起来是好的,而本质上很糟糕,简直可以说很坏的文章!”他以权威的口吻做出了最后的权威性的结论。其实大臣摇头是因为感到衣领很别扭。然而大臣对他的意见十分满意,于是大臣在国王面前说了他不少好话。一天国王将他召去,对他说:“读一读这首诗,告诉我,你过去是否读到过这样文理不通的歪诗?” 他读后对国王说:“陛下,你判断任何事物都独具慧眼,这诗确是我所见过的诗中最拙劣最可笑的。” 国王问:“这首诗的作者自命不凡,对不对?” 他说:“尊敬的陛下,没有比这更恰当的评语了!” 国王说:“但这首诗是我写的……” “是吗?……” 他心头掠过一阵大的不安。随即勉强镇定下来,双手装模作样地浑身上下摸了个遍,虔诚地又说:“尊敬的陛下,您有所不知,我的眼睛高度近视,刚才看您的诗时又没戴眼镜。能否允许我戴上眼镜重读一遍?” 国王矜持地点了点头…… 他戴上眼镜重读后,以一种崇拜之至的口吻说:“噢,尊敬的陛下,如果这样的诗还不是天才写的,那么怎样的诗才算天才写的呢?……” 国王笑了,望着他说:“以后,你得出正确的结论之前,不要忘了戴上眼镜!” 我将这三个故事“剪辑”,或曰拼凑到一起,绝不怀有半点暗讽什么的企图,只不过想指出——说假话的技巧一旦被某些人当成经验,真话的意义便死亡了。真话像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是需要适合的“生存环境”的。倘没有这一“生存环境”为前提,说真话的人则显得愚不可及,而说假话则必显得聪明可爱了。如此的话,即使社会的良知和文明一再呼吁、要求、鼓励说真话,真话也会像埋入深土不具发芽的种子一样沉默着,而假话却能处处招摇过市畅行无阻。 报复的尺度 不唯人有报复心,较高级的动物也是有的。 然而动物之报复,不论对同类,对包括人在内的另类,绝对只不过是愤怒的宣泄,满足于一口咬死而已。它们有时也会继续攻击报复对象的尸体,甚而吃掉。那当然是很血腥很恐怖的场面,但对于报复对象而言,痛苦与恐惧毕竟在起初致命的一咬几咬之后,已经结束。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一只或一群动物,在报复另一只或一群动物时,将它们咬得半死,然后蹲卧一旁,听它们哀嚎,看它们痛苦万状,而达到享受的极大快感。 是的,动物断不会这样。 而某些人会这样。 就此点而言,真不知该说是人比动物高级,还是比动物残忍。 不,不,恐怕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同类即某些人的报复行为,显然证明人性中具有远比兽性更凶残的方面。“人面兽心”“蛇蝎心肠”“禽兽不如”这样一些形容词,稍一深想,其实在人兽之间是颠倒是非的。“禽兽不如”改为“禽兽莫及”,反倒恰当。 人对禽兽之报复,大抵也往往能控制在一个有限的尺度,手段并不至于多么的残忍。倘猛禽凶兽伤了人自己或他的亲友,人对它们的报复,不过就是得手之际,杀死完事。 例如,《水浒传》中的李逵,对老娘是何等的孝心,可高高兴兴地下山接母,为老娘寻水去的一会儿工夫,不料双目失明的老娘已被一窝猛虎吃掉。那李逵,斯时该是何等的悲伤,何等的愤怒,但也不过就是将一窝四只大小老虎杀死了之。以他的勇猛,将其中一只杀个半死,再加以细细地折磨,并非完全做不到的事。 然而他却没有。 故李逵虽也曾在与官军交战中杀人不眨眼,但我们并不因而斥其“惨无人道”。 但人对人的报复,有时竟异乎寻常地残忍。 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报复——吕后对戚夫人一次次所下的毒手。她先是命人打得戚夫人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之后命人挖掉戚夫人双眼,豁开戚夫人脸腮,割下戚夫人舌头。再之后,砍掉戚夫人四肢,将其抛入猪圈,使其生不如死,死亦不能。还要给戚夫人起一个供观赏的名叫“人彘”。还要带自己的儿子来一起参观。以至于那年轻的皇帝看得心惊胆战,连道:“非人所为,非人所为!”——所为者虽是生母,也不禁要予以道义的谴责。 似乎,正是因为这一《史记》情节后来被改成了戏剧,搬上了舞台,看的人多了,中国以后有了“最毒不过妇人心”一句话。分明,此话是男人们先说开的。 一个人类社会的真相乃是,就总体而言,世上大多数残忍之事,皆是由男人们做下的。那些残忍之事中的许多,是男人们对女人们做下的。吕后的所为,当属个案。做残忍的事须有铁石般的心肠。大多数女性身上,同时具有母性之特征。而母性是与残忍相对立的。 故基本上可以这么说,比动物更残忍的,主要是男人。 古代种种连听来也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皆是男人们发明的,由男人们来实施的。男人们看着受刑之人,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鲁迅曾夜读记载古代酷刑的书,仅看数页便即掩卷,骇然于那林林总总的残忍。 人有报复心,本身并不多么地值得谴责。倘竟无,那么人也就成“圣”、成“佛”了。说穿了,以法律的名义判罪犯刑期,乃至死刑,便是人类社会对坏人、罪大恶极之人实行公开、公正之惩罚的方式。惩罚者,报复也。然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期以后,司法过程是绝对禁止用刑的。纵使对坏人恶人,一旦用刑,那也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同样要受法律制裁。 报复的尺度,折射着人类文明的尺度。 美国大兵虐待伊拉克犯人的丑闻之所以是丑闻,正在于那种种与报复心理有关的行径,违背了人类文明的尺度。 人类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相当严肃地思考报复之尺度的问题了。比如在《希腊神话故事》中,特洛伊城下成为战场,两军交战中,特洛伊城的卫城统帅赫克托耳,误将阿喀琉斯的表弟当成了阿喀琉斯本人,在一对一单挑的决斗中结果了对方。阿喀琉斯与其表弟感情深焉,于是单枪匹马叫阵赫克托耳,并在决斗中替表弟报了仇,杀死了赫克托耳。 在从古至今的战争中,这种人对人的仇怨、憎恨、报复,真是在所难免。但人类社会对此点,却也以“人道”的名誉做出了种种约定俗成的尺度限制。报复一旦逾越了那尺度,便要对自己的不人道负责。在这类尺度还未以法理之观念确立之前,人类便借助神的名义来告诫。这种文化现象,体现在《希腊神话故事》中。 还以赫克托耳与阿喀琉斯为例,后者杀死前者,报复目的其实已经达到,但却还要用剑将赫克托耳的脚踝扎出洞来,穿过绳索,拖尸数圈,以使在城头观战的赫克托耳的老父亲、妻子和弟弟等一概亲人伤心欲绝——这,便逾越了报复的尺度。 《希腊神话故事》中是这样记载的——阿喀琉斯的行为,触怒了包括太阳神阿波罗和众神之王宙斯在内的几乎所有神的愤怒。他们一致认为,阿喀琉斯必须因他的行为而受到严厉惩罚。宙斯还命阿喀琉斯的母亲水神连夜去往她儿子的营帐,告知她的儿子:是晚赫克托耳的老父亲一定会前来讨要尸体,而阿喀琉斯则必须毫无条件地允许——这是神们一致的态度。 所谓“人文原则”“人文主义”“人文精神”,乃是源远流长的文化现象。无论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还是西方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只要我们稍稍提高接受的心智水平,就可以发现古人刻意体现其中的、那种几近苦口婆心的、对我们后人的教诲。而这正是文化的自觉性、能动性、责任感之所在。有时,在同一部作品中,其善良愿望与糟粕芜杂一片,但只要我们不将自己的眼光降低到仅仅看热闹的水平,那么便是不难区别和分清的。 据此,我们当然便会认为,在《希腊神话故事》中,美狄亚的遭遇是令人同情的,美狄亚对伊阿宋的报复之念是我们理解的,但她为了达到报复目的,连自己与背叛爱情的丈夫伊阿宋所生的两个孩子竟也杀死,便逾越了报复的尺度,超出了我们普遍之人所能认同的情理范围。而这一则故事,如果我们不从这一文化立场来看,对于今天的我们便毫无认识价值了。而摈除了认识价值,那则故事的想象力本身,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只不过体现了人类童年时期的想象力,并无多少可圈可点之处。 若我们以同样之眼光来看我们的古典文学名著,比如《水浒传》吧,武松替兄报仇而杀潘金莲,是谓私刑。衙门既被收买,报仇那么心切,连私刑这一种行为,我们也是可以宽容的。 但是,当一个被缚住的弱女子终于口口声声认罪、哀哀乞求饶命时,却还是要剖胸取心,我们今人都能认可吗? 武松血溅鸳鸯楼,连杀十余人之多,其中包括马夫、更夫、丫鬟。他们中有人也求饶命的,武松却一味只说:“饶你不得。” 武松这一文学人物,本色固然堪称英雄,民间声誉甚高,但其愤怒之下的暴烈复仇行为,难免会使后世对他的喜爱打几分折扣。然作为文学人物,那一些情节的设置进而可以说是成功的,因为恰恰描写出了这样一种事实——报复源于仇恨,仇越大,恨便深。大仇恨促生之大愤怒,如烈火也,能将人性烧得理性全无,唯剩仇恨,一报为快。殃及无辜,全不顾耳。武松报仇雪恨之后,以仇人血于壁上题“杀人者武松也”,按现今说法,这叫对某事件“负责”。所谓“好汉做事好汉当”,又显英雄本色也。但也可以认为,一通的劈杀之后,仇恨之火终灭,理性又从仇恨的灰烬之中显现了。 民间原则、司法条例、国际法庭、联合国会议,不但为主持正义而形成,亦为限制报复行为的失控而存在。在现代了的世界的今天,一切历史上的人和事,以及文化现象中的人和事,都当以更“人道”的立场来重新审视。因为归根结底,一概政治的立场都绝对不可能是普世的。而人道主义是普世的将永无歧义。 是以,国民党之杀害“渣滓洞”“白公馆”那些所谓“党国”的敌人,竟连几个连连哀哭着求生的孩子也不放过,其残忍的报复污点,到任何时候也是抹不尽的。而蒋介石后来之笃信基督教,不知与忏悔有关也无? 是以,苏联时期的布尔什维克的军人们,不管他们对于沙皇政府有多么的仇恨,对沙皇的四个平均年龄仅十几岁的儿女刀刺斧砍,排枪扫射,其残忍的灭绝行径,必然也成为令人难以原谅的罪状之一。前几年连普京都亲临了对沙皇一家骸骨的安葬仪式,意味着是默默无言的赎罪姿态。 是以,“文革”期间,对张志新这一早已在狱中惨遭种种凌辱的,唯有思想而已,绝无任何反抗能力的病弱女子,竟还要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由几条罪恶凶汉牢牢按住,利刃割喉,以断其声——这一种残忍行径,也是将永远将他们钉在罪恶柱上的…… 年长者大抵知道,关于张志新烈士被害的经过,是经胡耀邦亲笔批准,才在《人民日报》扼要登载的。“割喉”一节,出于对善良之人们心灵承受力的爱护,改成:“为了使她在赴刑场的途中不再能发出声音,对她的声带采取了手段……” 难以明了的读者纷纷往报社打电话,问那究竟是什么意思,记者们难以作答。终于有人猜到了,追问再三才得到证实。那一天,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哭红了哭肿了他们的双眼。没有那一天中国人流的许多许多眼泪,恐怕不足以证明中国人对“文革”这一浩劫有了起码认识。 于是想到,有些人士高调聚议,要求为“四人帮”平反。那么,为“四人帮”平反,便等于最终要为“文革”翻案,便等于对当年千千万万为张志新烈士流泪的人们的蔑视。也等于,对许许多多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尤其那些被残忍地迫害致死的冤魂的再践踏。 这,恐怕仅仅以“人道”的名义,都是有起码正义感的人断不能答应的。若答应了,中国再有钱,中国人还配被这世界正眼一看吗?至于日军历史上的侵华兽行,德国法西斯军人在“二战”中的残忍罪恶,另当别论。因为这里在讨论的毕竟还是人的行为,而不是“异形”的行为…… 2009年11月18日于北京 一条小街的gdp现象 我家所住那条小街对面,店铺紧挨店铺,毫无空隙。从街头到街尾,概莫如此。 15年前那条小街的一侧有处新楼群开盘,每平米6400。我家刚搬去时,小街对面是一幢幢五层或六层的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建成的板楼,窗临街,门在后,每幢楼的窗前都由一米多高的绿色的铁栅栏围着。那时街面和人行道是平的,也可以说没有划分清楚的人行道。当年除了出租车会开到那里,街两侧是绝无私家车占地久停的。我们那个小区有地下车库,车位闲置率大,物业很希望业主们租或买地下车位。但地上车位租金便宜,有长远眼光买地下车位的人家不多。 当年小街两旁有许多老树,小街很清静,买东西却不方便。 后来,究竟从哪一年起我记不清了,大约是三四年后吧——街口的一处楼群也开盘了,每平米的价格涨到1万多了,旺销而毕。小街上的人家翻了数倍,人口变得相当稠密。随之,街对面有几段铁栅栏拆了,有几户住一层的人家将房子租给外地人开店铺了。 当年我是海淀区人大代表,预见到了后来可能是什么情况,曾建议有关部门对那种商租现象应有所限制。 不知为什么我的建议未起作用。 仅一年后,所有一层人家的房子都变成了店铺。相邻的三处由高楼群组成的社区入住率很快就满了,每一个社区的车位也都不够用了。不论社区内还是小街上,人们常因车位问题而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有时,快半夜了,不知哪里会响起对骂声、哭喊声、呼救声。 2005年前后,那条在三环与四环之间的小街,成为北京市最脏乱差的小街之一。早晚车辆堵得水泄不通的现象司空见惯。炎热的日子里街上时有臭味,雨天流淌的雨水是黑的,漂着油。若谁鞋袜湿了,回到家里不用肥皂是洗不净仿佛油腻之足的。 我在《紧绷的小街》一文中,曾概述过那条小街当年的情形。 如今,具体说是十八大后,小街的面貌改善多了。一些老旧楼房刷新了,加了保温层。小街也重铺过两次了,左右都有高出街面的人行道了。老树虽已很少了,新树却一年年长高了。 我估计,改变那条小街脏乱差现象所花的成本,远比各方面当年收费和缴税的总和多得多。这如同当年中国某些地方的“野蛮发展”,后来须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钱来治理。而且稍一放松治理,又会迅速变回到脏乱差去。实际上,那条小街的半段差不多已经变回去了。 当年的楼盘已涨到快6万一平米了,一套120多平米的三居室,在中介公司的标价是750万左右。据说很容易卖出,买方多是外地人。三处高楼社区里的居民三分之二是外地的,三分之一是本地的,包括回迁户。而我在小街上所见的人,则十之八九是外地人。 像北京的某些小街一样,这条小街的两侧也从早到晚停满了车。往往,右侧或左侧还会有停了双排车的时候。幸而小街成为车辆单行街了,却没安探头,所以不管那一套的驾车人往往仍会造成小街上的车辆堵塞现象。 小街上店铺多,给居民带来的好处是买东西方便。而买东西方便可以说是生活方便的主项之一。出租方承租方图方便和便宜的居民确乎在一个时期内都有受惠之感。当年也就是2003年时一处门面的年房租才1.8万至2万元,每一处外地人所租的门面都足以解决一户人家的生计问题,有的人家靠小本生意在家乡农村盖了房或在镇里县里买了房,而租金对出租方人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言而喻。偶有城管驱逐占道摆摊卖菜的小贩时,居民中的老太太们还很光火,立场完全站在小贩们一边——她们只要方便和便宜,对小街变得多么脏乱差都能包容。 幸而居民的主要成分不仅是她们,否则治理是否属于顺应民意之事还真得两说了。 如今门面租金涨到了每年十万或十一二万。电费由每度5角涨到了1.54元。 不论是那些临街小门面或街后超市里的东西,一切一切都随之涨价了。也可以说,倘一户人家的基本收入没增加,从理论上讲实际生活水平肯定下降了。 每个烧饼由5角变成1元了。 煎饼卷由2元变成3元5元6元了。 油饼由1元变成2元或2元5角了(甜的)。 菜价也涨得很明显。 理一次发由15元涨到了20元或25元了,买优惠卡20元,否则25元。 按摩由一小时60元变成80元100元120元了。 有些门面撑不下去了,如按摩所、洗衣店、糕点房、杂货铺——纷纷关门了。 凡面向少数人或经营货物非属日常消费的门面,基本都撑不下去了。 但饭店并没倒闭,菜铺亦然稳稳当当地存在着。举凡与吃字沾边的生意,一如既往地并不受房租涨价的负面影响。理发铺也不受此影响。男人半月一个月才理一次发,女人最多一年内做两次头发,都对理发铺涨价充分理解。但这种理解并不同样给予开洗衣店的人——如果洗一件毛料衣服当年20元如今30元或35元了,许多人就宁肯用家里的洗衣机洗了。 谁爱走谁走,房东是一点儿也没有危机感的。往往是,前人刚走,房子几天后就又租出去了,也许租金还又提了些。而后来者们,大抵是要开饭店的,或卖与“吃”字连在一起的东西。 故小街上的“吃”的经济一直方兴未艾,充分体现了“民以食为天”。 小街两端各有一家复印社——东家也有照快相的业务,西家兼制各种材质(主要是塑料或油布)的广告招牌,东家所受影响不大;西家从2015年起,已减少了1/3左右的招牌制作业务。这乃因为,凡制招牌的,都是由于店铺需要,而只要开的不是理发店或与卖吃的不沾边,那么就很难坚持得下去。 在不远处的翠微商场那样的较大商场情形也类似。每日一开门,人们蜂拥而至,两个小时内一层顾客多多——一层的一半是食品区;卖首饰、化妆品的另一半极为冷清。 卖服装的二层、卖家电的三层都难得一见顾客的身影,售货员们显得百无聊赖。这情形也有两三年了。 吃、玩(包括旅游)、下一代的抚养成本、自身之健康成本(包括医药费)——拉动内需,基本靠国人此四方面之消费。 房地产和汽车业拉动gdp的功能乃“双刃剑”,有时体现为饮鸩止渴,无须赘述。 广场舞现象主要非是歌舞升平的所谓“盛世”现象,乃体现于底层民众心理的“盛世”危机现象,是降低健康成本的零消费民间方式。 电影业票房近年的快速增长,可归于娱乐消费的“舍得”意识。 对于境外旅游的中国人往往成为外国的“暴购”团,爱国之人士每大发惊诧议论,责备有钱为什么不花在国内呢?——其实,那些中国人在国外的“舍得”消费,除了外国的商品质量确优,性价比往往还低于国内,也还有“玩”得尽兴与否的心理在左右他们。在外国特“舍得”地消费几次,能更大程度地满足自己“到此一游”游得潇洒的良好感觉。 当然,仅靠以上“四项基本内容”为拉动国家的内需做贡献,给力的程度是太不够了。 还靠什么呢? 我也想不出来。 纵观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史,大多数国家的内需gdp其实也主要靠以上“四项基本内容”。 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次发达国家相比,不同在于,前者一向在谋求多挣外国人的钱,而且往往做到了。而后者只能一个时期内做到,难以一向做到。 故,在前者,出口创汇才是gdp增长的大头,内需是保底的。 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出口创汇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何时君再来”尚不可知,估计不会很快又来了。 对于中国,拉动内需也开始是“保底”时代了。 就目前看,普遍中国人的内需品质总体上还相当低下,但好在有近十四亿人口,基数大,将gdp增长的底兜住一个时期似应不成问题。 我们中国的经济增长显然已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不是如何抑制增长过快的问题,而是如何防止下滑过快的问题。 若在以后的三四年里,我国gdp增长指数降到6%以下,我是不会吃惊的。若六七年后逐渐降至5%,但相当长时期内保持稳定,我以为也不必沮丧。 因为那将仍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足以使人另眼相看的现象。 我们中国应从经济高速增长的快意中清醒过来,调整心态,以平常心冷静地面对增长缓速下降的事实,尽量使下降较长期停止于某一个安全点。 这是我对于“新常态”的超前解读,并自认为并未超前多少。 至于那会使我们中国的经济总量超过美国的目标何时实现,我觉得可以先放一放这想头。 有比、赶、超的目标自然很好,但有时放一放远大目标,将现实的国计民生问题抓住,逐步予以解决,不但明智,而且也很好。 2016年8月22日于北京 中国影视那些事 一 1977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电影制片厂;1988年底调到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2002年调到北京语言大学至今。虽已身在大学快15年了,却并没完全地不再关注中国之电影和电视剧事业的发展趋势——在大学讲文学现象时,往往也讲到影视现象。不论本科生还是硕士生,毕业论文选择中国影视研究方向的不少。 1980年起,中国电影业开始了“文革”后的“复苏”时期,大师云集,有一千几百名员工号称中国电影业“龙头老大”的北京电影制片厂,十年内最多时也就年度完成十二三部电影而已。 “复苏”时期有过乐观情况——当年任何一部新电影都要向关系单位赠送关系票,厂内各部门往往因分到的关系票多少产生意见,皆抱怨本部门的关系票不够赠送。 二 20世纪80年代从始至终,举凡一切认为文学艺术应肩负起推动社会进步之责任的小说家、报告文学作家、诗人,电影或戏剧编导几乎都近于本能地涉及过“反思”题材,根本不曾涉及的肯定是少数。 都刚刚经历过“文革”,耳闻目睹使人悲令人怒的事林林总总,完全不想形成文学艺术化的作品,实在违反本能。 然“反思”深了,呈现失当,便会被批判为“缺德派”沦为镖靶,遭“歌德派”围剿。 文化艺术监管部门的同志也每每恼火,认为“缺德派”甚不懂事,不安生。 若一切文化艺术门类的反思与批判蔚然成风,遥相呼应,对于当时遍体鳞伤的中国后果注定严峻。 故“守门员”们认为自己更加责任重大。 两类不同的责任动物,都觉得对方是最不可爱的人。 而政治人士们,则认为“反思”这个忙文学艺术家们已帮到位了,再一意孤行就是成心捣乱;他们急欲排除干扰做更要紧的事。 整个80年代,因为电影的受众面大,审查尤其严格,比之于文学,可圈可点的作品自然更为有限。 80年代末,我读过一位与我算是“同一茬”的作家的创作谈,对其中一段印象深刻——“不用谁来限制了,对于以文学的方式载超负荷的政治反思,我真的已经累了——我要对责任感说抱歉了!” 那一种累,搞电影的人更有体会。 并且,到了80年代末,“反思”虽仍表浅(或也正由于表浅),但是普遍的中国人,已都希望文学艺术快来关注现实了。 故中国电影总体上与“反思”说“拜拜”,开始了现实题材的“开发”热。 三 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电影的颓势一年甚于一年。 首先是由于电视机的普及,电视节目开始多样化以及电影院的普遍老旧——除非口碑甚佳的电影,否则人们不能对自己给出不坐在家里看电视而偏去离家不近甚至挺远的电影院看一场各方面都很寻常的电影的理由。 并且,90年代之青年,大抵是70年代人和60年代人中的小字辈。在他们的成长阶段,人与书的亲情是主要的文化现象。他们中喜欢读书的人多,而这样的人,是不太会成为追星族的。即使有追星倾向,也不怎么会因而便非看某电影明星主演的电影。 90年代的中国,经济现状疲软,上班族已多年没涨工资,物价却在不断地涨,人们普遍缺乏进电影院的好心情——倒是电视节目主持人们,比电影明星们更易于快速成名。某些新生代电影演员,往往也是由于主演电视剧而蹿红的。 各电影制片厂也有自身的困境——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包袱越来越重,电影题材越来越窄。与人们对电影水平的要求提高了相反,用一二百万拍出让人们觉得不看很遗憾的电影越来越难。而一二百万却是较高投资,儿童电影的成本基本控制在五十万以内。 美国电影正是在那一时期开始在中国电影市场独占鳌头的——有好电影,也有垃圾片,如《第一滴血》之类。 90年代是出版业的黄金时代,不少出版商因而成为最先买了私家车甚至好车的人,当年帕萨特算是很好的车了。 90年代也是电视明星和歌星笑星的黄金年代。 90年代的中国电影陷入了最低谷,几乎只有张艺谋一枝独秀——因为他在题材上的另辟蹊径。 四 2000年中国电影业开始体制改革——不改不行了,死路一条。一改,厂实际上就没了,变成公司了。许多电影人失业了,不发给工资了,还要交劳务管理费。不少长影人“流亡”到北京来了,成了拍电视剧的主力军。 这对电视剧行业是福音,故2000年以降是电视剧开始繁荣的年代。 2000年以降还是中国工人阶级大面积经历下岗“阵痛”的时期,全社会银根缩紧。但电影专业人士的加盟,有利于产生一批投资不高口碑较好的电视剧。 到2005年,中国经济局面开始好转,民间资本积累初具规模,房地产业尚未遍地开花,政策允许电影人为拍电影而私募资金了,于是民间资本逐渐试水于电影业——美国电影能赚大钱,中国电影何以不能呢?这想法其实也是可敬的。 在中国电影的转机时期,张艺谋、冯小刚对于将人们(主要指青年)“请”回电影院功不可没。 这一时期的电影观众的主体是“80后”青年——城市青年居多,大学生次之,农村进城务工的青年也是为数不少的观众群体。看电影是他们谈恋爱的内容主项,渐渐取代了逛公园。 “80后”与“60后”“70后”大不相同,他们成长阶段的文化背景大抵是声像文艺——人与书的亲密关系从这一代始逐渐分离、疏远;中国随之产生了第一茬追星族。 为了迎合他们,中国电影开始探索商业成功的真相。他们毕竟是中国看过最多外国电影或影碟的一代人,要求不低,故这一时期的中国电影虽是迎合于他们取悦于他们的时期,却也是一个制作水平提升的时期。 与制作水平的提升相比,思想价值及社会认识价值的苍白也渐显端倪。 疏远书籍的电影观众,不太可能对电影抱有娱乐满足以外的需求。 然而这一时期也还是颇产生了一些好电影——以功夫片成就显著。港台电影人的介入,使国产电影在面貌和气质上大为改观,总体而言是好的改观。 他们对于中国电影市场今天的红火亦功不可没。 五 我将《泰囧》一片的出现,视为中国电影娱乐至上的时代的元年。 我不认为这部电影是低俗的。作为一部喜剧片,几乎可以说一点儿“毛病”也没有。但我也不认为它是一部多么优秀的喜剧片,比之于《大话西游》《功夫》,其内容显然是单薄的,也难以咀嚼出娱乐以外的滋味。 它在票房上的大为成功使我相当不解。后来我有些明白了——中国电影观众基本上又换了一代人,“80后”在人数上已不再是主体,“90后”成为电影院的常客了。 与前几代人相比,“90后”是与书籍最疏远的一代人。这样的一代人,最容易在娱乐至上的时代成为电影明星的所谓粉丝。 从心理学上分析,粉丝并不觉得自己是被明星绑架了——恰恰相反,他们经常有种是明星上帝的良好感觉,仿佛明星是他们创造的亚当或夏娃。他们参与到一切关于某明星的话题热议之中,以为正是他们在决定着明星人气的涨落,以为自己是热门话题的弄潮儿,于是便“我说故我在”了——若有谁指出他们只不过是无形巨手所推动的广告链上的别人利益目的之实现的组成部分,他们往往因煞了自己的风景而大光其火。当然,这里所言是部分,非整体。 追星是最容易在中产阶级以下人家之儿女间传染开来的社会风习病——但也同时是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的佐证。而粉丝族群的主体,确乎是由低文化青年构成的。学历层级越低,表现越荒唐。与“80后”“70后”“60后”中的小字辈相比,“90后”吃的苦少,见的家庭困状少,对父母之不容易的悯情也少。 正穷着的人家的儿女是不太会追星的。 极孝敬父母的底层人家的儿女也是不太会充当粉丝的。 在已不再穷了的人家长大,从小惯受宠爱,且深受明星宣传现象浸淫的青少年,才会以充当粉丝为虚荣——而这一种虚荣是最可怜的虚荣。 同是粉丝,对有的人是娱记工作,对有的人是第二职业,都是钱所驱动的——大多数本性粉丝,往往看不明白别人的策划,反而会误将彼们的雇用粉能力误当成超己素质,暗觉惭愧,企图以更竭力的表现证明自己在粉丝圈的存在价值。 葛优是“50后”“60后”的开心果。 周星驰是“70后”“80后”的开心果。 下一代人大抵不“热恋”上一代人“热恋”过的星,正如初恋的人大抵恋“崭新”的对象;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 对“90后”而言,王宝强属于当红新星。《泰囧》的票方业绩,其吸引力占大头。 “80后”“70后”的身上有“60后”“50后”的文化基因。 “60后”“50后”身上有时代的影子——八九十年代的中国,是大多数人渴望与思想发生亲密接触的中国;而思想主要不在电影院里,在书里。 2005年后的中国,由于电脑、手机的普及,出版业开始滑坡。电脑、手机在国外的另一叫法是接传服务器,对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却更是解闷和提供乐子的东西。 “90后”是在此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他们与“80后”也有分明的代沟——电影对于他们如同超大屏幕上的电子游戏,他们对所追之星的要求也很简单——亲(或乖),多给点儿乐子哈!但也别太低俗。那样你掉价,我们也没面子! 故2005年后,影视明星单靠演技而不善于与粉丝进行嘻哈交流的话,人气就怎么也高不到哪儿去。而一部电影缺乏搞笑元素的话,方方面面再是上乘之作票房也高不到哪儿去。 然而每年仍有佳片,是电影人对电影之敬爱心的奉现。 印度电影若无歌舞,印度之电影观众便不买账。 中国电影若无乐子,当下的观众也看得不够开心。 我并不排斥喜剧——《大话西游》《功夫》都是我爱看的。《捉妖记》其实也不错。 我只不过困惑于这样一点——一个民族对笑像对美食般没够的话,将来会怎样? 现在,人们对于明星们片酬甚高似有微词。我认为就电影而言,是谁都无权干涉的事。 电影投资多是民间资本,是私钱。私钱慨予,谁又凭什么干涉呢? 但我预见,中国电影的黄金时代已至峰值,若无题材的拓宽,至2020年,能将目前票房业绩维持为常态便很不错。估计,也许还会下滑。那也未必是坏事,因为那时,题材上类型上,或会产生出新品种来。 六 好莱坞被叫作“梦工厂”,电影院被叫作“梦空间”是有一定道理的。 梦是脱离现实的,而人有时需要脱离现实一下,这是电影可持续存在的根据。全世界的电影都有此倾向,证明现代的人类需要脱离一下现实的想法强烈了。 但电视是在家里看的,电视剧似应以现实题材为主。否则,人脱离现实的时候未免太多了。 国产之电视剧,近年争相大播古装片。今年例外,现实题材电视剧多了,是好现象。 恰恰是古装片,成本越来越大,明星片酬越来越高。今年已突破每集五百万,明年也许会突破六百万。顺其自然,三年后突破一千万绝无悬念。 虽然,广电总局已将电视剧的售权限制于“两星”了;但一千万劈开来卖给“两星”,每“星”的收购价却在五百万。 也就是说,即使以每集一千万为上限,出品方仍可以每集五百万的成本来投入。 而绝大多数古装片,其实内容并无任何大制作的价值——往最高了评价,“景泰蓝馒头”而已。 此类电视剧,比“天价月饼”更离谱。 谁肯一再投入那么高的资本呢? 民间经济体。 中国之民间资本,雄厚得富可敌国。也有种种基金介入——基金是高利息集资游戏,不转投就玩完。股市风险大,房地产慢,投资古装电视剧资金回笼快且无风险。 为什么非青睐古装片呢? 高投入才有高回报。 就那么有把握不亏吗? 好比“炒楼花”,只要预先有两家电视台接盘就稳赚不亏。 电视台高价收购就不怕亏吗? 古装片集数越长广告越多,成本越高广告招商价也越高。即使亏了也没什么,电视台是总体赢利的,年底业绩结算才见英雄本色。 企业竞争那么高的广告划算吗? 全国每年的广告费是天文数字,所谓广告费是一定要花掉的钱;你不肯花就会有别人抢在你前边花。花在古装电视剧方面,当下仍是最先考虑,甚至被认为是最佳抉择。广告成本大了,产品价格不就提高了吗? 当然的。 近年还有什么东西的价格是没提高的呢? 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经济利益环——雄厚而又对实业投资不感兴趣的民间资本,力挺古装电视剧之种种策划和出品;制作方以明星为饵,将钓钩甩向电视台;电视台是中国的“追星大佬”,既无水平判断一部电视剧的艺术价值,亦无兴趣进行判断,唯明星马首是瞻而已。它们复将钓钩甩向企业广告部门或广告公司;后者买单后,将费用摊入产品价格。再高额的广告费用摊入海量之产品后,单价的涨幅通常是毫不显眼的。 于是以上诸方在一部古装电视剧尚未开拍时,每一方都已笃定获利了——或经济的,或广告的;没有亏家。 那么,观众呢? 虽然每一方事先事后都要打着“广大观众”的招牌说事,其实观众是最受轻蔑的——因为并不在那利益环上,并无发言权。 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观众喜欢看什么不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还不是我们想让他们看什么他们就必然看什么!” 而中国的电视观众中的绝大多数,确实处在被利益环上诸方合力操控着浑然不觉的状态。 倘收视率高,便成为加码炒作的条件;若收视率低,不公布就是。 故,不管观众看与不看,那个利益环一如既往运作自如。好比喷水景观,有人看,在循环地喷;没人看,也在那喷着。只要循环地喷着,便产生着环上利益。 这便是“景泰蓝馒头”始终占领电视剧主体的真相。 馒头也罢,包子也罢,若面粉非是转基因麦子磨成的,拌馅的食材也较安全,吃了总还是对人的身体有点儿益处的。起码别吃撑着了是无害的。 但目前中国电视中播出的古装剧,包括口碑还不错的,内容除了呈现古代权力关系厚黑学的那点儿东西,几乎再无别的任何谈得上是文艺营养的元素。 此种东西看多了的下一代,像成长时期吃多了转基因食品一样,偏说无害等于自欺欺人。 我曾与某电视台高管进行过如下对话: “我始终打算形成一份提案,敦促有关方面出台政策,限制电视台只许每三年购一部古装片。那么,每年仍有十部左右古装片得以播出。作为一类剧种,也不算少了。” “为什么你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确实会损害别人利益,也确实并不利己。但依我想来,现实题材的电视剧也许就会多了。现实题材成本再高也高不到哪儿去,天价片酬现象将相对地少了,有利于电视剧行业的良性发展。” “你为什么总是呼吁现实题材多少的问题?” “有什么不对吗?” “现实有好的方面,有不好的负面的方面……” “对不起打断一下,电视新闻中不也常报道不好的负面的方面吗?” “新闻是新闻。新闻代表党的声音。不好的负面的方面,党来批评是一回事,通过电视剧表现是另一回事……” “这我不太明白了。” “有什么不明白的?好比反腐,党来暴光贪官污吏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丑陋行径是一回事,通过电视剧入木三分淋漓尽致地表现是另一回事……” 我终于清楚了,从此打消了写什么提案的念头。 不久,与我进行以上谈话的人升成省厅厅长了。又不久,据说被“双规”了…… 2016年9月10日 实难为续的收视率 这里所言乃中国之电视收视率。 中国曾是世界上电视观众最多的国家,当然现在肯定还是。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与电影观众和手机“观众”的快速增加相比,电视观众则越来越少了。报载中国的网民已近七亿五千万,四十五六年前,中国的人口恰是那么多。 七亿五千万的网民并非都是不再看电视的人口,却也绝不再是经常看电视的人口了。他们中有人偶尔还是要看看电视的,比如精彩的球赛、奥运节目、大事件实况转播等,从电视的大屏幕上看效果更好。不过独自看电脑或许更会是年轻人们的选择——十五六寸的电脑屏幕看多大场面都足够了,而且可以戴着耳机无声无息地看;有时独乐乐胜于共乐乐。 由于电视节目大抵也可以从电脑和手机上看到,电视观众数量锐减便成了一个世界现象,哪一国家的哪一电视台都无一例外地面临此种尴尬,不会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 在电脑和手机尚未普及之前,因为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为了将观众吸引在电视机前,从业者们曾挖空心思想出过各种高招——苏联解体后,为了能使人们重新关注电视新闻,男女主播人竟一度裸体亮相。而真人秀系列节目是美国人的创举,美国电影《楚门之门》讽刺了这一点。其后出了几部同样讽刺矛头的电影,虚构出电视台为了收视率的飙升,将真人秀发展到了真人之间绝境追杀的恐怖惊悚的犯罪节目——电影从电视的窘况中窥到了自己的商机,企图“乘人之危发不义之财”。 俱往矣。 电脑时代与手机时代接踵而至,使电视同业之间的竞争既显得更加重要也显得无足轻重了——好比高铁时代已成事实,普通列车之间竞争又怎么样,不竞争又怎么样呢? 中国是世界上有规模的电视台最多的国家之一,比美国多得多——各省都起码有三家主要电视台——省台、省卫视、省会城市台,全国便是百余家有规模的电视台,从业者众。 不再竞争了便意味着自行的在业内边缘化,长此以往自然不是个事;继续竞争,除了以收视率和广告收益为衡量业绩的标准,别的标准又都显得“客里空”。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某省的人们只能看某省的电视,也断不该有这种法律。各省电视台所感到的最大的压力乃是——本省的许多人被别省的电视台吸引成了经常的观众,而一不小心确实会是那样。 于是彼此仿制的电视节目比比皆是,大同小异。先是,国内照搬国外的,继之在国内电视中形成扎堆现象。 有位朋友曾授我以保健秘窍,据他说不看电视,绝对有益于身心状态之良好。其理由是——呈现于任何方面的扎堆现象都必然使人心烦意乱,想变得不浮躁都不容易。 我诘问:“难道中国人的浮躁与电视有关吗?” 他说:“你以为不是吗?我心脏搭桥后养病期间,家里的电视很少开,全家人的性格似乎都变得稳定了。除了新闻和天气预报,电视里真有那么多值得傻看的内容吗?而从手机上了解新闻和天气预报不是更方便吗?” 他认为,中国保留十数家电视台足矣。山东、河南、四川等大省,保留电视台不无必要性。其他各省重点新闻,一律由央视汇总播出可也。就新闻而言,从来都是一个调调,很多张嘴来说和由一张嘴来汇总了说,没什么不同。至于欣赏、娱乐,人们现在的要求不是多,而是精。多必烂,少而精才是规律。现在的电视节目,不是绚丽,而是绚烂。有些电视剧,难道不是又绚又烂吗? 我又问:“按你的想法,岂不是会造成大批电视从业者失业?” 这一问将他问住了,愣了半晌,苦笑道:“可也是啊。” 而我认识的一位电视台的头头说:“现在一部电视剧的收购价已突破五百万一集了,我桌上的一份合同是每集四百万,三十集一亿二,等着我签字呢,几次拿起笔,手都发抖,不敢轻易往下落。有预测表明,来年单价最高的电视剧将会开到六百万。” 问:“那会是什么样的剧呢?” 答:“无非三维特技多一些,明星大腕多一些而已,不能指望那样的剧有什么艺术价值。” 问:“不买会如何?” 答:“别的电视台买了、播了、火了、还赚了,那就是我的失败。” 问:“如果你签了字,买了、播了、没火,还赔了呢?” 答:“看走眼是允许的。明明允许你有看走眼的权力你还放弃这种权力是不允许的,反正赔也不是赔自己的。其实往开了一想,三百万一集,四百万五百万一集,无所谓的事。即使赔了,不还挣得了‘有气魄’三个字吗?我这人有时想不太开,自寻烦恼罢了。” 再问:“电视台都不买会怎样?” 答:“根本不可能!哪儿会那么齐心呢。总体而言,电视台不太会是亏损单位,买一部剧赔个几千万,挣得了‘有气魄’三个字,也认为值得。现在各电视台都尽量装出财大气粗的样子,唯恐越抠搜越被边缘化。再说,即使都不买,还有各大网站兜底呢,有的网站比电视台资本雄厚得多,在收视率方面击败电视台是它们引以为荣的事。” 以上之中国电视现象,既有世界性的成因,又有中国特色。其主要特色是——最容易通过亦最有可能获得较高经济回报的内容是娱乐节目。除娱乐节目,其他种种也容易通过的节目基本都不能获得理想的经济回报。概言之,中国电视内容基本由政治宣传、新闻报道、欣赏和娱乐四大种类构成,并且此种构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民间资本所运作产生的电视产品,几乎只能在娱乐种类中获得商机。其获得了商机,同时意味着电视台也有利可图。在此点上,买方与卖方心照不宣目的极为一致。进言之,娱乐是国家单位与民间资本共同锁定的具有经济增长潜力无限可能性的一大块“根据地”,是借以平衡老生常谈的单调至极的电视政治的“法宝”;是营造“丰富多彩”的文艺局面的大计方针;当然也便是严格管控前提之下开得最大的一个口子。买方与卖方都只能在这一个口子的设卡处完成交易,电视剧向来体现最大的交易额——并且也只能是人们所见的那么几种。非那么几种而竟得以播出,不但过程皆有背景,而且价格也往往很低。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此种情况绝不会改变,不管人们看腻了没有。 我的某些朋友曾热切地期望中国电视剧之局面会有另一种新气象,即如同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电影浪潮”的那么一种气象。他们常说——那才对得起中国目前这样的时代,并且会给后人留下一批有价值的东西,也会使后人心生敬意。 我原也有与他们同样热切程度的期望,并且逢此话题便很激动——多次碰壁后终于明了,现实主义其实最不合时宜,或者这么说——时下所也倡导的现实主义,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意大利式的“新现实主义”,也与文艺学词典上的任何现实主义风马牛不相及,区别于文艺学词典上曾有过的一切现实主义概念的——“最新现实主义”。 当我明了此点后,就不再期望什么了,逢“现实主义”话题也一点儿都不激动了。 我开始换一种思维换一种眼光看待中国的电视文艺现象,于是产生另一种感受——在中国特色的前提下,其实每一家电视台都是不敢不力争上游的;尽管文章几乎只能做在“娱乐”二字上。并且事实证明,以“娱乐”为抓手,大方向和总路线的确定居然完全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大多数中国人最热爱两件事——吃与乐,故娱乐是特有群众基础的,所谓“娱乐是个纲,纲举目张”。 现实主义精神在中国电视剧方面差不多已经死了,仍将继续“死”下去,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起死回生的迹象;但在纪实类电视频道中却仍顽强地活着,显示着绝不会轻易死去的令人肃然的生命力。然而据说除了“纪”明星带着他们的小女儿或这样或那样之“实”,别的一概所“纪”之“实”,收视率是很低的。 低不等于无。 只要还有人看,就一定要存在着。正如倘没了摆放人文类书籍的书架,书店和图书馆还配是书店和图书馆吗? 某日,我参加了一次中外朋友各半的小型文艺现象座谈会,一位外国朋友说:一个国家也是有气质的。国家的气质是由大多数国人的气质来体现的。某国的大多数人之所以与别国的大多数人不同,物质生活水平造成的差异不是全部原因,只是原因之一。 如果大多数人与文艺的亲密关系由娱乐热衷转向欣赏需求了,那么你肯定会看到,在那个国家里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的一切方面都发生了不同以往的变化。代代相袭,遂成国家气质…… 我的一位中国朋友不以为然地说:你的话听起来有文艺万能的意味。 那位外国朋友又说:不是文艺万能,是人类的进化自觉万能。 我的中国朋友更不以为然地问:你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啊? 我及时将话题岔开了。 那位外国朋友的话其实说得很明白——一味耽于娱乐、乐而不疲的人,原始人的“精神”特征远远大于近代人类的精神特征。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的视域内一旦没有乐子,他们的嘴巴一旦合上就再不发出笑声,他们的内心顿时又空落落的,顿时又觉生活没什么意思的原因之一。 不久前全国政协开一次会,要求我就当前文艺生态环境作发言——问题我是看得清的,原因也是找得准的,对于我们中国下一代人下几代人的智商的负面影响亦有自己的预见,但——怎么改变呢? 无以为策,未赴其会。 近日复索关于电视文艺现象提案,仅成两则,郑重呈交: 一、电视台乃国家单位,对电视文艺现象负有引领责任。好比公共食堂食材采购员,对那类价格炒到贵得离谱,却几乎并无人体必不可缺之营养价值甚而吃多了有害无益的菜品若一味追捧,不惜重金收购——不符合国家单位办公共食堂之宗旨。 建议广电总局公布规定,凡那单集价格高得离谱人文含量却又少得近无的剧种,禁止购进。应有明确价格上限,总不能任由那样一些绚烂的垃圾无休止地二百万一集三百万一集四百万五百万一集地一味涨下去而又一味假冒广大观众之名自趋自好。上限一经公布,有敢无视者,当惩办之。这有一些好处——电视剧成本可降下来,有利于投资的良性循环,赌博式投资现象会减少;有利于电视剧的大方向总路线向关注现实反映现实的理念扭转;有利于年轻一代从业者在更宽广的空间更充分地表现才华…… 二、如果五a级风景区不应仅以门票收入的多少来定,企业的品质怎样不应仅看其每年赚了多少钱,那么电视台当然也不能仅以收视率之高低而论昆仲。 省级电视台也可以评级吗? 曾有人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可以试行一种标准稀释唯收视率马首是瞻的不良倾向。 我觉得不可行。标准由谁们来定,依据什么来定,首先便会分歧严重。 但每年评单项奖是可行的。如人文精神贡献奖、时事评论优秀节目奖、关注民生情怀奖、丰富大众文艺创意奖等。单项奖的标准比较容易统一,并且区别于仅从类型上所评的电视剧、纪实节目、综艺节目等奖事,强调了超于类型之上的社会公器的功能服务作用。某省电视若与此类奖从不沾边,仅以收视率夸夸其谈,不要多久,必难持续自喜。 倘这样的奖项果评,且广纳公众投票,那么我会投央视纪实频道一票人文精神贡献奖;会投央视科教频道《我爱发明》一票关注民生情怀奖;会投《星光大道》一票丰富大众文艺创意奖;我会投《一虎一席谈》一票时事评论优秀节目奖;会投陈小楠、曾子墨各一票人文精神贡献个人奖;会投河北电视台《中华好诗词》一票丰富大众文艺创意奖,却不会投央视同类节目的票,因为后者只不过“克隆”了前者——事实上我偶尔也看《中国好声音》的,认为是很好的音乐节目,中国需要那类节目。四位导师的表现,在同类节目中可敬可爱之真性情每见。若此节目属中国原创,我也会投一票的。同类节目中,周立波们的《中国达人秀》与萨贝宁的《精彩中国人》异曲同工,每吸引基层劳动者登台示能献技,各有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可圈点之处——却未免太相似了,会使我握票难以委决。 至于电视剧,总体上我无票可投。若手有黄牌,则高举没商量——因其题材的长期脱离现实;以宫斗剧为最的毫无文艺价值;因一波又一波抬高演员身价变相抬高剧种售价的陈仓暗度、袖中交易、推波助澜…… 那类“东西”的没意义或对青少年心性养成的有害无益,引一位电视台负责购片的头头的话可见一斑。 我问彼自己的儿女对那类剧什么看法。 答曰:“我的孩子怎么会看那类东西!” 一副受了侮辱的样子。 又问:“你限制自己的孩子看?” 答曰:“我们这种人家的孩子还用限制他们看那类东西吗?家风熏陶,那点儿自觉性再没有岂不太惭愧了?” 然也——凡花那么多钱制作、敢签字花那么高价买下的人,皆非等闲人物。人家的孩子,也不同于寻常百姓人家的孩子。人家的孩子才不看“那类东西”!未必全不看,十之八九是不看的。人家使电视里充斥着“那些东西”,完全是为“你们”——某些不拿自己的儿女当回事或根本不知怎么拿自己的儿女当回事的人们——和“你们”的儿女“服务”的! 日月两轮天地眼,天地不言——那么,让我说出此真相吧! 阿门…… 2016年8月10日 那些老美电影中的台词 在一部很平庸的美国电影中有这样一小段情节——两个陌路相识的男人在荒野的篝火旁夜宿,一个发现另一个胸前悬挂小十字架,于是引发了自己对上帝的质疑。 他说:“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就不可能是仁慈的;如果上帝是仁慈的,他就不会是万能的。” 此言何意呢? 我理解是——如果上帝对于人类是全面控制(或曰专制)的,那他又怎么会是仁慈的呢?因为仁慈必然同时体现包容;而如果上帝确实是仁慈的,那么他就断不会对人类实行无所不能的控制。 在西方文化史中(当然包括文学艺术),启蒙运动以降,对宗教禁锢人的思想、道德和言行的清规戒律,思想家文艺家进行过一番又一番批判,有时相当激烈,于是付出代价。但宗教正是在这种批判中进行反省,改革教义,与时俱进,重立初心,才至今仍对人类社会发挥其正能量。否则,也许寿终正寝矣。 我对以上一句台词过耳不忘,乃因我知道——普遍的西方人并非主张完全不需要一位上帝;而是在启蒙运动之前便已长期质疑上帝对人类的控制到底应该有多大,究竟应该不应该有其边界。 人类不能长期忍受对自己的思想意识的无限控制权的存在,即使这种权力体现于上帝。 以上一句台词,道出的正是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的真相。 人类不反对上帝对自己的思想意识或曰灵魂拥有控制权,但普遍的人类不愿将灵魂完全交付给上帝。 也可以这样说,在西方,普遍的人们还是愿意做上帝之子的,但同时希望也做自己。完全做上帝之子,那是少数神教职人员的人生,非是一切人所愿意的人生。 王权(或皇权)统治肉身,宗教主宰灵魂——这是西方国家普通人在漫长历史时期内的生存状况。 他们越来越感到——比之于肉身被严格统治,灵魂被全面主宰是更不幸的有苦难言的事。 所以启蒙时期的某些文艺首先向宗教发起了批判——这是人类历史上思想的交锋;被长期压抑的思想与长期处于主宰地位的思想的交锋。 启蒙时期的文艺使命是——先解放灵魂,再解放肉身。 另一种现象是——倘若文艺批判的矛头首先是对准王权的,而对宗教犹抱善愿,那么必会受到包括主教在内的宗教高层人士的庇护。若反过来,则每受到包括国王、王后在内的王权的默许。 而文艺家的作品,有时被王权所禁,有时被教派封杀。这使他们每每左右逢敌,只能横身而立。但也有的时候,由于王权与神权矛盾深矣,他们又能在夹缝中创作出传世之作。 倘若王权与神权的关系一向联袂如铁,那么所谓文化启蒙运动注定难以发生。 “如果上帝是仁慈的,就不会是万能的;如果是万能的,就不会是仁慈的。”——虽然只不过是一部平庸的美国电影中的台词(我是偶尔从电视中看的),却仍促使我思考了一些中国问题: 中国人的生存问题,当然始终是由政府来管的。从前是大包干式的管,企图一竿子插到底地管。那种管法当然是不可持续的——快十四亿人口了,一百几十年前全世界才十六亿人口;即使政府是由上帝亲自主阁的也肯定管不好。现在是部分地管了,管重点,比如就业、医保社保、共同富裕、精准扶贫、反腐倡廉……而这是明智的。 但,中国人也有所谓灵魂问题吗? 如果普遍没有,那么中国人岂不是很奇怪的一部分人类了吗? 如果也有的,那么靠什么来帮助自己摆正灵魂呢? 靠孔子吗?靠儒学吗? 儒学是古代哲学,且不论其是是非非歧义至今——仅以哲学宗教化这一点而言,会是文化的进步现象吗? 何况,靠人管人的灵魂是不靠谱的。 而且我们大众其实每每发现——某些表里不一的人,他们自己的灵魂一点儿也不比我们的灵魂高尚,反而往往由于贪恋权力、财富、女色和享乐,比我们大众的灵魂本色差多了! 他们也没那资格呀! 是的,我们中国人如何约束自己的灵魂,不做浮士德那样的事——这实在也是中国的一个哈姆雷特之问…… 2016年8月7日于北京 当今中国青年阶层分析 不差钱的“富二代” 报载,当下中国有一万余位资产在两亿以上的富豪们,“二世祖”是南方民间对他们儿女的叫法。关于他们的事情民间谈资颇多,人们常津津乐道。某些报刊亦热衷于兜售他们的种种事情,以财富带给他们的“潇洒”为主,羡慕意识流淌于字里行间。窃以为,一万多相对于十三亿几千万人口,相对于四亿几千万中国当代青年,实在是少得并没什么普遍性,并不能因为他们是某家族财富的“二世祖”,便必定具有值得传媒特别关注之意义。故应对他们本着这样一种报道原则——若他们做了对社会影响恶劣之事,谴责与批判;若他们做了对社会有益之事,予以表扬与支持。否则,可当他们并不存在。在中国,值得给予关注的群体很多,非是不报道“二世祖”们开什么名车,养什么宠物,第几次谈对象便会闲得无事可做。传媒是社会的“复眼”,过分追捧明星已够讨嫌,倘再经常无端地盯向“二世祖”们,这样的“复眼”自身毛病就大了。 由于有了以上“二世祖”的存在,所谓“富二代”的界定难免模糊。倘不包括“二世祖”们,“富二代”通常被认为是这样一些青年——家境富有,意愿实现起来非常容易,比如出国留学,比如买车购房,比如谈婚论嫁。他们的消费现象,往往也倾向于高档甚至奢侈。和“二世祖”们一样,他们往往也拥有名车。他们的家庭资产分为有形和隐形两部分:有形的已很可观,隐形的究竟多少,他们大抵并不清楚,甚至连他们的父母也不清楚。我的一名研究生曾幽幽地对我说:“老师,人比人真是得死。我们这种学生,毕业后即使回省城谋生,房价也还是会让我们望洋兴叹。可我认识的另一类大学生,刚谈恋爱,双方父母就都出钱在北京给他们买下了三居室,而且各自一套。只要一结婚,就会给他们添辆好车。北京房价再高,人家也没有嫌高的感觉!”——那么,“另一类”或“人家”自然便是“富二代”了。 我还知道这样一件事——女孩在国外读书,忽生明星梦,非要当影视演员。于是母亲带女儿专程回国,到处托关系,终于认识了某一剧组的导演,声明只要让女儿在剧中饰一个小角色,一分钱不要,还愿意反过来给剧组几十万。导演说您女儿也不太具有成为演员的条件啊,当母亲的则说,那我也得成全我女儿,让她过把瘾啊!——那女儿,也当属“富二代”无疑了。 如此这般的“富二代”,他们的人生词典中,通常没有“差钱”二字。他们的家长尤其是父亲们,要么是中等私企老板,要么是国企高管,要么是操实权握财柄的官员。倘是官员,其家庭的隐形财富有多少,他们确乎难以了解。他们往往一边享受着“不差钱”的人生,一边将眼瞥向“二世祖”们,对后者比自己还“不差钱”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每不服气,故常在社会上弄出些与后者比赛“不差钱”的响动来。 我认为,对于父母是国企高管或实权派官员的他们,社会应予必要的关注。因为这类父母中不乏现行弊端分明的体制的最大利益获得者及最本能的捍卫者。这些身为父母的人,对于推动社会民主、公平、正义是不安且反感的。有这样的父母的“富二代”,当他们步入中年,具有优势甚至强势话语权后,是会站在一向依赖并倍觉亲密的利益集团一方,发挥本能的维护作用,还是会比较无私地超越那一利益集团,站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立场,发符合社会良知之声,就只有拭目以待了。如果期待他们成为后一种中年人,则必须从现在起,运用公平、正义之自觉的文化使他们受到人文影响。而谈到文化的人文思想影响力,依我看来,在中国,不仅对于他们是少之又少微乎其微,即使对最广大的青年而言,也是令人沮丧的。故我看未来的“富二代”的眼,总体上是忧郁的。不排除他们中会产生足以秉持社会良知的可敬人物,但估计不会太多。 在中国,如上之“富二代”的人数,大致不会少于一两千万。这还没有包括同样足以富及三代五代的文娱艺术界超级成功人士的子女。不过他们的子女人数毕竟有限,没有特别加以评说的意义。 中产阶层家庭的儿女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中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几乎必然是该国中产阶层不可或缺的成分,少则占三分之一,多则占一半。中国国情特殊,20世纪80年代以前,除少数高级知识分子,一般大学教授的生活水平虽比城市平民阶层的生活水平高些,但其实高不到哪儿去。20世纪80年代后,这些人家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不可谓不大,他们成为改革开放的直接受惠群体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不论从居住条件还是收入情况看,知识分子家庭的生活水平已普遍高于工薪阶层。另一批,正有希望跻身于中产阶层。最差的一批,生活水平也早已超过所谓小康。 然而2009年以来的房价大飙升,使中产阶层生活状态顿受威胁,他们的心理也受到重创,带有明显的挫败感。仅以我语言大学的同事为例,有人为了资助儿子结婚买房,耗尽二三十年的积蓄不说,儿子也还需贷款一百余万,沦为“房奴”,所买却只不过八九十平方米的住房而已。还有人,夫妻双方都是五十来岁的大学教授,从教都已二十几年,手攥着百余万存款,儿子也到了结婚年龄,眼睁睁看着房价升势迅猛,不知如何是好,只有徒唤奈何。他们的儿女,皆是当下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有大学学历甚至是硕士、博士学历。这些青年成家立业后,原本最有可能奋斗成为中产阶层人士,但现在看来,可能性大大降低了,愿景极为遥远了。他们顺利地谋到“白领”职业是不成问题的,然“白领”终究不等于中产阶层。中产阶层也终究得有那么点儿“产”可言,起码人生到头来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可即使婚后夫妻二人各自月薪万元,要买下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由父母代付部分购房款,也还得自己贷款一百几十万。按每年可偿还十万,亦需十几年方能还清。又,他们从参加工作到实现月薪万元,即使工资隔年一升估计至少也需十年。那么,前后加起来可就是二十几年了,他们也奔五十了。人生到了五十岁时,才终于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两居室,尽管总算有份“物业”了,恐怕也还只是“小康人家”,而非“中产”。何况,他们自己也总是要做父母的。一旦有了儿女,那一份支出就大为可观了,那一份操心也不可等闲视之。于是,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的目标,便离他们比遥远更遥远了。倘若双方父母中有一位甚至有两位同时或先后患了难以治疗的疾病,他们小家庭的生活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好在,据我了解,这样一些青年,因为终究是知识分子家庭的后代,可以“知识出身”这一良好形象为心理的盾,抵挡住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现实的猛烈击打。所以,他们在精神状态方面一般还是比较乐观的。他们普遍的人生主张是活在当下,抓住当下,享受当下;更在乎的是于当下是否活出了好滋味、好感觉。这一种拒瞻将来,拒想将来,多少有点儿及时行乐主义的人生态度,虽然每令父母辈摇头叹息,对他们自己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并且,他们大抵是当下青年中的晚婚主义者。内心潜持独身主义者,在他们中也为数不少。三分之一左右按正常年龄结婚的,打算做“丁克”一族者亦大有人在。 在中国当下青年中,他们是格外重视精神享受的。他们也青睐时尚,但追求比较精致的东西,每每自标品位高雅。他们是都市文化消费的主力军,并且对文化标准的要求往往显得苛刻,有时近于尖刻。他们中一些人极有可能一生清贫,但大抵不至于潦倒,更不至于沦为“草根”或弱势。成为物质生活方面的富人对于他们既已不易,他们便似乎都想做中国之精神贵族了。事实上,他们身上既有雅皮士的特征,也确乎同时具有精神贵族的特征。 一个国家是不可以没有一些精神贵族的;决然没有,这个国家的文化也就不值一提了。即使在非洲部落民族,也有以享受他们的文化精品为快事的“精神贵族”。 他们中有不少人将成为中国未来高品质文化的守望者。不是说这类守望者只能出在他们中间,而是说由他们之间产生更必然些,也会更多些。 城市平民阶层的儿女 出身于这个阶层的当下青年,尤其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相当一部分内心是很凄凉悲苦的。因为他们的父母,最是一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此类父母的人生大抵历经坎坷,青年时过好生活的愿景强烈,但这愿景后来终于被社会和时代所粉碎。但愿景的碎片还保存在内心深处,并且时常也还是要发一下光的,所谓未泯。设身处地想一想确实令人心疼。中国城市平民人家的生活从前肯定比农村人家强,也是被农民所向往和羡慕的。但现在是否还比农民强,那则不一定了。现在不少的城市平民人家,往往会反过来羡慕农村富裕的农民,起码农村里那些别墅般的二三层小楼,便是他们每一看见便会自叹弗如的。但若有农民愿与他们换,他们又是肯定摇头的。他们的根已扎在城市好几代了,不论对于植物还是人,移根是冒险的,会水土不服。对于人,水土不服却又再移不回去,那痛苦就大了。 “所谓日子,过的还不是儿女的日子!”这是城市平民父母们之间常说的一句话,意指儿女是唯一的精神寄托,也是唯一过上好日子的依赖,更是使整个家庭脱胎换骨的希望。故他们与儿女的关系,很像是体育教练与运动员的关系,甚至是拳击教练与拳手的关系。在他们看来,社会正是一个大赛场,而这也基本是事实,起码目前在中国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事实。所以他们常心事重重、表情严肃地对儿女们说:“孩子,咱家过上好生活可全靠你了。”出身于城市平民人家的青年,从小到大,有几个没听过父母那样的话呢? 可那样的话和十字架又有什么区别?话的弦外之音是——你必须考上名牌大学,只有毕业于名牌大学才能找到好工作;只有找到好工作才有机会出人头地,只有出人头地父母才能沾你的光在人前骄傲,并过上幸福又有尊严的生活;只有那样,你才算对得起父母……即使嘴上不这么说,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儿女领会了——父母是要求自己在社会这个大赛场上过五关斩六将,夺取金牌金腰带的。于是对于他们,从小学到大学都成了赛场或拳台。然而除了北京、上海,在任何省份的任何一座城市,考上大学已需终日刻苦,考上名牌大学更是谈何容易!并且,通常规律是——若要考上名牌大学,先得挤入重点小学。对于平民人家的孩子,上重点小学简直和考入名牌大学同样难,甚至比考上名牌大学还难。名牌大学仅仅以高分为王,进入重点小学却是要交赞助费的,那非平民人家所能承受得起。往往即使借钱交,也找不到门路。故背负着改换门庭之沉重十字架的平民家庭的儿女们,只有从小就将灵魂交换给中国的教育制度,变自己为善于考试的机器。但即使进了重点初中、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终于跃过了龙门,却发现在龙门那边,自己仍不过是一条小鱼。而一迈入社会,找工作虽比普通大学的毕业生容易点儿,工资却也高不到哪儿去。本科如此,硕士博士,情况差不多也是如此,于是倍感失落…… 另外一些只考上普通大学的,高考一结束就觉得对不起父母了,大学一毕业就更觉得对不起父母了。那点儿工资,月月给父母,自己花起来更是拮据。不月月给父母,不但良心上过不去,连面子上也过不去。家在本市的,只有免谈婚事,一年又一年地赖家而居。天天吃着父母的,别人不说“啃老”,实际上也等于“啃老”。家在外地的,当然不愿让父母了解到自己变成了“蜗居”的“蚁族”。和农村贫困人家的儿女们一样,他们是中国不幸的孩子,苦孩子。 我希望中国以后少争办些动辄“大手笔”地耗费几千亿的“国际形象工程”,省下钱来,更多地花在苦孩子们身上——这才是正事! 他们中考上大学者,几乎都可视为坚卓毅忍之青年。 他们中有人最易出现心理问题,倘缺乏关爱与集体温暖,每酿自杀自残的悲剧,或伤害他人的惨案。然他们总体上绝非危险一族,而是内心最郁闷、最迷惘的一族,是纠结最多、痛苦最多,苦苦挣扎且最觉寡助的一族。 他们的心,敏感多于情感,故为人处世每显冷感。对于帮助他们的人,他们心里也是怀有感激的,却又往往倍觉自尊受伤的刺痛,结果常将感激封住不露,饰以淡漠的假象。而这又每使他们给人以不近人情的印象。这种时候,他们的内心就又多了一种纠结和痛苦。比之于同情,他们更需要公平;比之于和善相待,他们更需要真诚的友谊。 谁如果与他们结下了真诚的友谊,谁的心里也就拥有了一份大信赖,他们往往会像狗忠实于主人那般忠实于那份友谊。他们那样的朋友是最难交的,只要交下了,大抵是一辈子的朋友。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轻易或首先背叛友谊。 他们像极了于连。与于连的区别仅仅是,他们不至于有于连那么大的野心。事实上他们的人生愿望极现实,极易满足,也极寻常。但对于他们,连那样的愿望实现起来也需不寻常的机会。“给我一次机会吧!”——这是他们默默在心里不知说了多少遍的心语。但又一个问题是——此话有时真的有必要对掌握机会的人大声地说出来,而他们往往比其他同代人更多了说之前的心理负担。 他们中之坚卓毅忍者,或可成将来靠百折不挠的个人奋斗而成功的世人偶像,或可成将来足以向社会贡献人文思想力的优秀人物。 人文思想力通常与锦衣玉食者无缘。托尔斯泰、雨果们是例外,并且考察他们的人生,虽出身贵族,却不曾以锦衣玉食为荣。 农家儿女 家在农村的大学生,或已经参加工作的他们,倘若家乡居然较富,如南方那种绿水青山、环境美好且又交通方便的农村,则他们身处大都市所感受的迷惘,反而要比城市平民的青年少一些。这是因为,他们的农民父母其实对他们并无太高的要求。倘他们能在大都市里站稳脚跟,安家落户,父母自然高兴;倘他们自己觉得在大都市里难过活,要回到省城工作,父母照样高兴,照样认为他们并没有白上大学,即使他们回到了就近的县城谋到了一份工作,父母虽会感到有点儿遗憾,但不久那点儿遗憾就会过去的。 很少有农民对他们考上大学的儿女们说:“咱家就指望你了,你一定要结束咱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的命运!”他们明白,那绝不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儿女所必然能完成的家庭使命。他们供儿女读完大学,想法相对单纯:只要儿女们以后比他们生活得好,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中国农民大多是些不求儿女回报什么的父母。他们对土地的指望和依赖甚至要比对儿女们还多一些。 故不少幸运地在较富裕的农村以及小镇小县城有家的、就读于大都市漂泊于大都市的学子和青年,心态比城市平民(或贫民)之家的学子、青年还要达观几分。因为他们的人生永远有一条退路——他们的家园。如果家庭和睦,家园的门便永远为他们敞开,家人永远欢迎他们回去。所以,即使他们在大都市里住的是集装箱——南方已有将空置的集装箱租给他们住的现象——他们往往也能咬紧牙关挺过去。他们留在大都市艰苦奋斗,甚至年复一年地漂泊在大都市,完全是他们个人心甘情愿的选择,与家庭寄托之压力没什么关系。如果他们实在打拼累了,往往会回到家园休养、调整一段时日。同样命运的城市平民或贫民人家的儿女,却断无一处“稚子就花拈蛱蝶,人家依树系秋千”,“罗汉松遮花里路,美人蕉错雨中棂”的家园可以回归。坐在那样的家门口,回忆儿时“争骑一竿竹,偷折四邻花”之往事,真的近于是在疗养。即使并没回去,想一想那样的家园,也是消累解乏的。故不论他们是就读学子、公司青年抑或打工青年,精神上总有一种达观在支撑着。是的,那只不过是种达观,算不上是乐观。但是能够达观,也已很值得为他们高兴了。 不论一个当下青年是大学校园里的学子、大都市里的临时就业者或季节性打工者,若他们的家不但在农村,还在偏僻之地的贫穷农村,则他们的心境比之于以上一类青年,肯定截然相反。 回到那样的家园,即使是年节假期探家一次,那也是忧愁的温情有,快乐的心情无。打工青年们最终却总是要回去的。 大学毕业生回去了毫无意义——不论对他们自己,还是对他们的家庭。他们连省城和县里也难以回去,因为省城也罢,县里也罢,适合于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根本不会有他们的份儿。而农村,通常也不会直接招聘什么大学毕业生“村官”的。 所以,当他们用“不放弃!绝不放弃!”之类的话语表达留在大都市的决心时,大都市应该予以理解,全社会也应该予以理解。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以上两句话,是狄更斯小说《双城记》的开篇语。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此不赘述。狄氏将“好”写在前,将“坏”写在后,意味着他首先是在肯定那样一个时代。在此借用一下他的句式来说: 当代中国青年,他们是些令人失望的青年。当代中国青年,他们是些足以令中国寄托希望的青年。 说他们令人失望,乃因以中老年人的眼看来,他们身上有太多毛病。诸毛病中,以独生子女的娇骄二气、“自我中心”的坏习性、逐娱乐鄙修养的玩世不恭最为讨嫌。 说他们足以令中国寄托希望,乃因他们是自1949年以后最真实地表现为人的一代,也可以说是忠顺意识之基因最少,故而是真正意义上脱胎换骨的一代。在他们眼中,世界真的是平的;在他们的思想的底里,对民主、自由、人道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尊重和诉求,也比1949年以后的任何一代人都更本能和更强烈…… 只不过,现在还没轮到他们充分呈现影响力,而他们一旦整体发声,十之七八都会是进步思想的认同者和光大者。 仅仅谴责是不够的 一个仅仅三岁的男孩被他的亲父遗弃在一所“国立”医院里——因为那男孩患了白血病,而他的亲人们首先是对他负有抚养之法律责任的父亲,再也没有经济能力为他提供医疗费用了。按照院方的说法,要维持那孩子的生命,每天至少需要三百元的医疗费。而要保住那孩子的生命,则必须进行骨髓移植,那又至少需要三十万元。 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农民。我们都知道的——在中国,一户普通农民是决然承担不起那么高额的医疗费的。除非那孩子有十个身强体健的亲人,每个亲人都甘愿为他每月卖一次血,那么十年以后,才能够攒足三十万元。但是,十年中每天三百多元的医疗费又从何而来呢?那得需要一个农户人家的孩子有多少甘愿为他轮番献血的亲人呢? 事实也确乎是,那父亲已然倾家荡产束手无策了。连负责寻找到他的调查人员,都不禁对着电视台摄像机说:“虽然他的做法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面对他的家庭的实际情况,我却开始有些同情他了。” 见诸媒体的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已经发生得不少了。可以预见,以后还会渐多起来。 我认为,此类事情首先并不仅仅是什么亲情伦理性质的现象,而更是明明白白的社会问题,所以,仅仅做出亲情伦理方面的谴责是不够的。 电视台还在报道中采访了一位院方的代言人,一个表情严肃得接近严峻的男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似乎是一位团委书记。他口中说出了这样的话:“这算什么事?难道要通过这一种方法来要挟社会吗?”我极不赞成他的看法。 我真是忍不住要坦率说出我对他的话的看法,那就是——我很反感有人居然如此这般看待类似的事情。 明明只不过是一个父亲要救自己儿子的命却又凭自己的经济能力救不成了,明明是一种贫困现象,明明是一种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的社会问题,为什么非要把它说成是什么“要挟社会”的性质呢? “要挟社会”——此言重矣!这么看待事情,岂不是将社会问题属性的现象直接上升为政治问题属性的现象了吗? “要挟社会”——这等于在说同类事情皆属对社会采取恐怖行径了啊!幸而只不过是团委书记,若是职位很高的人,头脑中居然有这样的思想,那才更是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害无益的思想啊! 当然,我也绝不支持那位当父亲的人的做法。不是事情一经报道,不久便有善良的人们为其捐赠了三十余万吗?这再一次说明,在我们的社会中,尤其在民间,在千千万万普通民众中,互助的意识不但没有完全丧失,而且有时做出的反应是那么迅速,所体现的热忱是那么可贵,因而也动人。 我想,此事给一切遭遇不幸并且无力自救的人们的启示当是:倘若不知该求助于何方,那么就赶快先求助于传媒吧!遗弃肯定不是理性的做法,更不是唯一的选择。 而此事给予传媒的启示当是:传媒并不仅仅是客观之事的载体,有时候还应该是而且简直必须是主观之事的载体。唯其主观,所以便更加能动。也就是说,传媒当是有人性之社会公器,否则传媒承担社会良知的义务就没有了自信自觉的前提。在中国,由传媒替弱势群体的走投无路之境况不遗余力、义不容辞地大声疾呼,乃是传媒报道价值的最大意义之一,绝非最小意义。传媒做这样的事情,比特别主观地热忱饱满地为这个星那个星的知名度而不遗余力,而似乎义不容辞,意义要巨大得多。传媒担此义务方显可贵。在对于此事的报道中,我以为有关传媒已做得相当之好,并未一味仅加痛斥,所以那报道是较为人性化的报道。而唯有人性化的报道,才更有利于唤起民间的互助心肠。 此事给医院的启示当是:我前边提到这一所医院时,用了“国立”二字,乃是相对于“私立”而言的一种姑且的说法。我认为,学校、医院是特殊之单位,倘具有公共产业的性质,便也同时具有了“国立”之品格。而“国立”医院之品格当是什么呢?永远奉行人道主义的原则为第一原则的原则而已。而公众则以此原则来对国家精神进行理所当然的评估。大也罢,小也罢,省市一级的也罢,乡镇一级的也罢,凡属“国立”,皆与国家精神相联系耳。也就是说,倘一所私立医院面对伤病之人居然奉行金钱第一的原则,公众鄙视和诅咒的是它的经营者;而一所国立医院若也那样,大受其损的必是国家形象无疑。 在此事中,院方的反应和表现是良好的。医护人员的反应和表现也是良好的。医院并没有因为一个患白血病的儿童显然被遗弃在医院里了,显然没有人替他负担医疗费了而就根本不对他进行必要的医治。正因为一所“国立”医院在奉行人道主义是第一原则方面已做得相当周到,无可指责,社会公众的救助之心才体现得那么及时、那么踊跃。于是国家精神与公众意识达成了一次良好的呼应。 而近年来,某些医院,虽属国立,其做法却每令公众瞠目结舌,除了愤慨,再就不可能被激发起另外的任何良好的思想感情,更别说行动了。那些医院的主管者遇到同类事情的第一反应和表现是——我这所医院怎么这么倒霉?没钱还想看病,世上哪有此理?人命宝贵是生病的人个人的事!医院若因收治了这等病人而亏损了一笔钱是我的责任!谁为我的责任负责任?由于他们的第一反应和表现完全背离医院的人道主义原则,那么他们除了将急需救治的病人抬出医院抛在什么地方了事,自然不可能再有任何一点儿善良的行动可言。据报载,曾有医院通知殡仪馆将活人拉去火葬的恶劣事件,正是以上极端不人道的恶劣心理所导致的。这样的“国立”医院如此这般的恶劣行径,将使公众对国家精神大为质疑。国家形象严重受损几成必然之事。而此无形之大损失,往往非是金钱所能弥补的。 此事给国家亦即政府的启示当是:任何一所医院,哪怕它的规模再大,都根本不可能一厢情愿地替国家一揽子承担起免费拯救弱势公民生命的大善事。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弱势群体数以亿计,一烛数烛之光,岂能照明百千人家?医疗保险虽为良策,但既已不幸沦为弱势,那笔保险费肯定是上不起的了。何况,遥见帆影之舟,哪里又救得活眼前沉波之人呢?民政部门来关爱吗?我们都知道的——在中国,它只具有促进赈灾活动的职能,国家每年并未拨给它数目可观的救助款。中华慈善总会吗?我们也知道的,它虽是有一笔苦心募集来的款项,但相对于中国弱势群体的庞大基数,实在也是杯水车薪。何况,它的分支机构,也只不过设到了省一级,而且在许多省里,不过是徒有其名。 那么,就真的没有什么办法了吗?办法当然是有的。而且只能由国家来决定那么做不那么做。即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公有的或私有的企业,按其总的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抽取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成立公司或企业名下的慈善基金。这一笔基金当然应是免税的。千条江河归大海的局面,也就是说——慈善之心只能以捐款方式汇总到一处实行“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的策略,早已被证明根本不适应弱势群体越来越看不起病、求不起医的严峻情况了。慈善之事,乃全社会之事,为什么不欢迎全社会来做呢? 至于顾虑有人打着慈善的幌子“合理合法”地避税逃税,我以为实在是因噎废食了。中国有能力管理那么多“中国特色”的复杂之事,难道还管理不了区区小事?责成各级民政部门检查名曰慈善基金是否每年用于慈善救助了,民政部的职能不是也被更切实地调动了吗? 还有两点乃是极具经验性的社会学真相,那就是一方面,文明社会的文明的企业和有文明素养的企业家,它们和他们是愿意亲自来做被社会认为高尚的事情的。慈善事业即是。仅仅将它们和他们视为慈善捐款的大户,采取你出钱我收钱的简单办法,是有悖于企业人性化、人性高尚化的社会发展规律的。长此以往,此规律受到漠然对待,企业便不再真的向往人性化,人性便不再追求高尚化。和我一样愿意思考慈善问题的人们,请读读报吧——在某些大饭店里,一百九十八万元一桌的酒席业已预售一空,是不是很引人深省呢?而另一方面,以为只要传媒善作悲情报道,平民百姓之善良心肠是很容易随时被调动起来的——这一种认识观是完全错误的。 不,社会的真相并非如此。慈善之事也绝不仅仅应该是平民百姓的事。百姓之人道精神需要国家之人道精神来引领,百姓之悲悯情怀需要国家之悲悯情怀来衬托。 医生的位置 据说,进行过这样的民意测验——“你最尊敬的十种人。”并要求以职业排列。 我不以职业来作为什么可尊敬或不可尊敬的原则。道理是那么明白,可敬的人不都包括在可敬的职业中。从事可敬的职业的人中,也有不可敬甚至可恶的人。如果将“尊敬”改为“重要”,我想我会排列如下: 一农民、二政治家、三科学家、四医生、五教育工作者…… 医生这一职业的社会位置,现在是越来越突出了。无论在中国或外国。你可以从第四位往前移它,不但移到科学家前边去,甚至直接移到政治家前边去,政治家也保准没什么不满情绪。因为人活着,第一要有饭吃。第二千万别生病,尤其别生危害生命的病,比如癌。而现在,不但生病的人多了,似乎得癌的也多了。一旦得了癌,似乎神医也束手无策了。但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发现得早或晚,医治得及时或不及时,手术的效果……好医生好医院保你多活许多年。否则,三个月半年,你就见上帝了。 有一种社会现象是如今“社团”多了。也就是“校友会”“战友会”,这个“会”那个“会”的。反正只要一些人由于某种缘分在一起待过,都赶紧地联络感情,赶紧地抱成个团儿。起码是一些人中的这几个和那几个,这一些和那一些。不论一次旅游活动或一期什么学习班,仿佛比玩和学习还重要的更大收获,是又认识了一些人。当然,人认识人是一门学问。有人愿意结识有共同语言的,有人愿意结识有用的。而有用的,似乎没有共同语言,也有那么点共同语言了。 另一种社会现象是,在任何“社团”中,或在任何一些人形成的圈子中,医生大抵是不可或缺的人。医生这一职业,渗透性极强,从下里巴人,到达官显贵,都被视为愿意结识的人。身为医生们的人,自己可能很失落,很不愿交际,但不会因此而减少别人认识他们的渴望。 试问,哪一位局长或职位相当于局长的人,不认识一位或几位主治医生?哪一位首长,不认识一位或几位内科或外科专家?而普通百姓,只要有幸结识了一位护士、挂号员、门诊医生,如果对方也同样表示出乐于和自己交往的诚意,谁都会有种喜不自胜的感觉啊!是不是呢?那则意味着,你一旦生了病,医院对你不是那么望而却步的地方了。你也许可以“走后门儿”挂上急诊号,医生询问你病情时,也许预先受到叮嘱,会细致点儿,不至于三五分钟便将你打发了,还可以开点儿好药、新药、特效药。 如果,一个社交圈子里,居然没有医生,那算是一个圈子吗?那样的圈子,算是一个结构完整的圈子吗? 谁的电话簿上,不是将护士或医生或仅仅是在医院工作的人,记在最明显的位置呢? 而这一种关系,有时简直意味着是一笔“财富”,非至亲至交的人,非大动了同情心怜悯心恻隐心慈悲心的时候,一般人是不肯轻易将这一种关系转赐他人的。 中国人与医生的关系,是人际关系中的至上关系。普遍的人们,未见得非巴结着去结识一位局长或部长。但对医生,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中国人与医生的关系,对于有幸有这种关系的人,简直又意味着是极其有价值的“专利”。 中国目前的中国式的“社团”现象,从本质上去分析,乃是对激变着的时代的忧患。而医生在一切人际的结合中,都是受欢迎的,实在是说明了两点——第一,中国人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了。这也同时说明社会进步了。正如反过来——对自己生命的无所谓说明人对社会的责任感降低到了极端。第二,看病在中国依然是“老大难”问题。尽管不断改善,但依然有苦衷。尤其对普通百姓们的这样。 当时代发展的利益还不能平等地具体到一切人身上的时候,当时代发展的负面强烈地困扰某些人的时候,人便企图同时代保持某种距离。于是人与社会的中介关系便产生。中国式的“社团”是中国人和中国目前时代的“扬长避短”的选择。既是被动的,亦是主动的。普遍的中国人,希望通过它的产生,感受社会发展的利益,削弱社会发展的负面的困扰。并且,希望它是“小而全”的,希望三十六行七十二业都囊括其中。那么换煤气、孩子入托、转学、生病、住院、往火葬场送葬,似乎一切都有了受“关照”的可能了。我常想,一位主治医生,一位外科或内科以及其他医科专家,在一切人际圈子中,其特殊地位大概不啻是一位“教父”吧? 于是医生这一社会职业,便具有了双重服务的性质。一方面要服务于广泛的人,另一方面要服务于某一社会层面,或曰人际圈内的人。这是由不得他们自己的。 目前许多大医院都实行了专家挂牌门诊,这是极大的好事。这就使平民百姓,也有相应的机会,请专家们诊一次病或动一次手术了! 我最近看到了《中国高级医师咨询词典》一书。这本书的问世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一件造福于民的积公德的事。这使深受病苦的平民百姓,可以从一部词典,清楚到哪儿去才能有幸受一位高级医师的治疗。否则,愿望落了空的平民百姓,企图在他们的人际圈子里去结识一位高级医师或一位专家,岂非“天缘”才可以实现的事吗? 这对高级医师和医科专家们,也同样是好事。这就将他们,从“层面”范围的服务中“解放”了出来,使他们的高明的一技之长及宝贵的经验,得以从真正意义上服务于人民了。我想,这一点,肯定是他们十分情愿并十分自慰的。因为这一点,和医生这一职业的对人平等的人道主义原则是一致的。也是和我们常常进行教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一致的。 否则,不一致。 最后,我想对高级医师和医科专家们说,当一位平民百姓坐在您面前时,您千万千万要格外地细心格外地耐心啊!他们不是想接受一位高级医师或专家的诊断治疗,就可以通过电话联系上的人。他们不是从前根本不认识您,想认识您,便能认识上您的人。替他们想想,能坐在您面前,对他们是多大的幸运啊!也许费了多大的周折啊! 请多关照! 务必的,请多关照了…… 法理与情理 中国人的法制观念正在提高着,这是一件极好的事。提高的标志之一,就是“官司”多了。 有次一位法制报的记者问我:“在法理与情理之间,你更看重法理还是情理?”我说:“涉法言法,涉情言情。”他说:“法理情理纠缠不清呢?”我想了想,向他举了三个例子:一、报载三名小学生,凑了十元钱——甲五元、乙三元、丙二元,合买了五张彩券。当他们分撕五张彩券时,仅出两元钱的那孩子手中的三张彩券,有一张中了奖。 他喜呼:“哈,我中彩啦!” 于是跑回家去。于是家长也跟着兴奋。奖品是一套组合音响、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 出了五元钱的孩子和出了三元钱的孩子,心中非常失落,回家与各自父母细说一遍,父母听后,都觉与情理不通,于是相约了去到那个仅出两元钱的孩子家,对其家长提出分配的要求。那家长不情愿。于是闹到法庭上。 一审判决——谁中了彩,东西归谁。不支持另外两位家长的分配要求。他们不服,上诉。二审判决——既然当时是凑钱合买,足以认定共同中彩。以法律的名义,支持分配要求,并强制执行分配。 三个孩子的关系,原本是很友好的。三家的关系也曾很亲密。经两次上法庭,孩子们反目了,大人们相恶了。 此一俗例,不可效也。法理固然权威,固然公正,但总该也给情理留存点儿现实空间吧?不就是独自获得一样东西与三人各得一样东西的区别吗?不就是三千多元的事吗?三千多元,真的比三个孩子之间的友好与三个家庭的亲密关系重要得多吗? 我认为此事之不通情理,体现在孩子丙的家长身上。主动一点儿,请了另两个孩子的家长来,相互商量着分配,图个共同的喜兴,是多么好的事呢?从此孩子大人的关系,岂不更加相敬相亲了吗?“哈,我中彩啦!”此话差矣。三人合买的彩券,只不过由你撕的一张中彩了。那是“我们中彩啦”啊!“我”与“我们”,一字之差,情理顿丧。 究竟什么原因,在利益面前,使我们的孩子变得心中只有“我”,而全没了“我们”的概念呢? 究竟什么原因,在利益面前,使我们的家长们,也变得和自私的孩子一个样,全没了半点儿情理原则了呢? 以法理的名义裁决违背情理的事情,证明着这样的一种现象——人心中已快彻底丧失了情理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法理再权威、再公正,人的法制观念再强,人在现实中的生存质量却显然地下降着。 二、报载山东省招远市九曲村党支部书记,出面召集几位村委委员拟定一纸协议,“裁决”他的亲侄子、持枪杀人致死的凶犯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万元,死者家属不得向司法机关起诉。“协议”由那村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亲笔拟定,在几位村委委员的软硬兼施之下,强迫死者家属接受…… 此事件本身已毫无情理可言,非向法理呼吁,而难有正义的伸张。倘弃法理而收钱款,不足取也。人或可忍,法不能容。法本身和人一样,亦有原则,不可破也。 三、美国有一部电影,片名我忘了,内容是:一名单身青年,与一对夫妇为邻。那对夫妇有一男孩儿,青年爱那孩子如爱自己的孩子。他与他们的关系,当然也就亲如一家。青年为那孩子买了一艘玩具艇,准备在孩子的生日相送。两家之间的隔墙有一狗洞,那孩子常从狗洞钻来钻去。一天孩子又钻过青年家这边来,进到屋里,发现了玩具艇,便捧出放在游泳池玩,一失足落入池中,不幸淹死。而那青年当时正在锄草,浑然不知。孩子死后,那青年和孩子的家长一样痛不欲生…… 而孩子的父母去向法院告了那青年。理由是——你既然发现过我的孩子从狗洞钻来钻去,为什么不砌了那洞?如果砌了那洞,我的孩子会死吗?法院判定那青年有责任罪。 那青年也感到自己确有责任罪,不上诉。服判七年。并将自己的一份二十几万美元的人身保险,主动赔偿给那失去孩子的父母,以表达自己的痛悔…… 青年服刑后,那一对父母却不感觉任何安慰。想想既痛失爱子,又使朋友成了犯人,伤心更甚。后来,他们主动退了那青年的赔偿,并撤诉,使那青年重获自由。他们认为,他们死了的爱子,一定希望他们能够纠正前一种做法——如果有所谓天堂的话……此法理与情理纠缠不清之一例也。影片是根据真事改编的。法的条文再周全,也难以包括一切公正。法乎情乎,有时完全取决人心。所以,一句名言是——“普通的良知乃法律的基础”。 在民事案中,法理与情理,纠缠不清之时颇多。在民事案中,情理是法理的不在卷条文。故有人在法理上胜诉了,在情理上却“败诉”了。依我看来,此亦不可取也。这种情况之下,我的立场,倒宁愿站在情理一边的…… 世界的丑陋 在全世界,卖淫、走私、贩毒、色情业的方兴未艾,文化的色情化,贿赂的丑闻,无不与商业瓜葛甚密。十之八九,是在合法经商的招牌之下进行的。连昔日韩国的总统,也东窗事发,原来曾被商所俘过,在全世界的睽睽注视之下站在了被告席上,并且被判处死刑。 那些日子里韩国是多么的举国激愤啊! 出租汽车司机大瞪着两眼将车摇摇晃晃地开上了人行道。 警察发现他滴酒未沾。他是由于心理被刺激成那样儿。他接受不了他们的前总统原来是一个勒索巨贿的家伙这样一个铁证如山的事实。 而一个月薪一百万韩元的政府较高级官员,于头脑清醒之时算了一笔账,结论是他若想挣扎到他们的前总统受贿那么大数目的一笔钱,得工作四万余年。他算完这笔账倒不愿意清醒着了,于是跑去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并用酒瓶子击碎了酒馆的玻璃,当众搂抱住女招待非礼无忌起来…… 但是谁若问韩国人还要不要商业时代了,回答将是肯定的——当然还要! 一个理智的国家理智的民族,明白商业时代再有一百条一千条不好,却仍有另外一百条一千条别的任何时代所不可能带给人们的好处,却仍是人类最好的选择。 总统索贿巨款,将他绞死就是了吗? 韩国人尽可以许多许多次地选出一个总统,而对商业时代的选择却是不容反复的。一旦动摇了它的基础再要巩固它的基础,最短大约也需二十年。韩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世界上几乎所有高度民主的国家的大多数公民,也都是明白这一点的。一个繁荣的商业局面光临的时代,对于这些国家普遍的人们来说,不啻是上帝对世间的一次巡礼。而总统对他们算什么呢?不过是比较认可的一名公仆罢了! 诚如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第二卷中所言:“民主社会中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东西能比商业更伟大、更辉煌了。它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丰富了大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想象,把所有的旺盛精力都吸引过来。无论是谁,无论是任何偏见,都不能阻止人们通过商业而致富的愿望。民主社会中,所有大笔财富的取得都要靠商业的增长。” 然而商业这枝“玫瑰”,对于与之久违了的中国人而言,却未免太光怪陆离、杂乱无章、浮华而又浮躁了。它使人欲膨胀,人心贪婪。它使腐败现象如同倒片机将蝴蝶变成毛毛虫的令人厌恶的过程放映给人看。它使一小部分人那么不可思议地暴发,使他们中某些人暴发之后为富不仁…… 所希冀的和已经面临的似乎根本不是一码事,于是许许多多的中国人迷惘、困惑、失落、痛心疾首而且愤懑了。开始以诅咒勾引坏了自己好儿子的娼妓般的语言诅咒商业时代。 但这似乎主要是几年前的情况。几年前商业在中国混浊的初级阶段,确实是“刺”多“蕾”少的。现在它的“刺”已被共和国的法修剪掉了一些。现在它当年的一些“蕾”开花了。现在,普遍的中国人,已经能够比较冷静比较明智比较客观比较平和地凝视商业时代了。谁若问普遍的中国人——我们是否应该将商业时代这看起来总有点儿离经叛道的“新娘子”再一次逐出国门?普遍的中国人寻思一下,大约会宽容地这样回答:让“她”留下吧!世上哪有没毛病的“媳妇”,我们日后慢慢调教“她”吧。这么想和这么说,都无疑意味着一个民族的成熟。而这一种成熟,又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时代改变了太理想主义的期望。中国是一个动辄容易陷入理想主义思维怪圈的民族。而西方人却早就对商业时代的本质有所洞察了。 《民主和教育》一书的作者杜威说:“认为商业的事情在它自身的范围内可以‘自觉’地成为一种理想的文化,认为它可以把为社会服务作为自身的宗旨,并让它来代表社会的利益和良心——这样的想法是极其荒谬的。先生们,我们在承认商业的贡献的同时,绝对不可以把它想象得很温良。因为这不符合事实。我们要给它套上鞍镫。我们跨在它背上的时候,要穿带马刺的靴子。只有在这一种情况下,它才能收敛它自私自利原则之下的欲望,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对社会做些回报。” 杜威的这段话,对当前的中国人,尤其当前的中国首脑们,是非常有参考意义的。 一切有关商业的法规、法令,都是为了更好地驾驭它,使它更大限度地造福于社会的“鞍镫”和“缰辔”。同时也是不断激励它按照社会福利的总目标奋进的“马刺”。优秀的骑手和坐骑之间,常常达到一种“合二为一”似的最佳境界。这也是国家和商业时代之间的最佳境界。 税法是商业法规、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条。 密尔在《功利主义》一书中说:“买卖人对一切顾客买一样的东西收一样的价钱,并不随顾客出钱能力的大小而高低他的价目,世人都认为这是公道的,而不是不公道。但是若以此原则制定税法,就与人的人道主义和社会利便的感觉太不相容了。国家应对富人特别制定某几项高税。因为我们冷静分析后不得不承认,国家这台机器,历来为富人的效劳比为穷人的效劳多。” 卢梭在他的《政治经济学》中则说得更明白:“如果富人显示阔绰的虚荣心可以从许多奢侈之物中获得极大的满足,那么让他们在享受奢侈时增加一些开支,正是征收这种税的充分的理由。只要世界上有富人存在,他们就愿意使自己有别于穷人。而国家也设计不出比以这种差别为根据的税源更公平更可靠的税源。” 世界上许多商业发达的国家都早就这样做着了。 中国将如何开始呢? 再给它点儿时间吧。 如果,一个时代为了“造”出一个富人,不惜以产生三个甚至数个穷人为代价,那么不管它是不是商业时代,不管多少有思想的人极力加以赞颂,它总是要完蛋的。 罗斯金在《到此为止》一书中说:“既然穷人无权占有富人的财产久为人知,我同样也希望,富人无权占有穷人的财产这一事理明昭天下。” 一切鲸吞、瓜分、巧取豪夺、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的人,都既不但对国家犯罪,同时也对人民犯罪,犯有制造贫穷罪和占有穷人财产罪。因为道理是那么的明白——那一部分财产原本是靠劳动者积累的。国家原本是可以用它救助一部分穷人,消灭一部分贫穷现象的。 萧伯纳在他的小说《巴巴拉少校》前言中说:“金钱大量地聚积在一部分人手里,对他们来说多得没有什么价值了,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少得可怜难以为生时,它就变成该诅咒的东西了。” 这样的现象往往是由于——“给四个人每天三先令,让他们干十到十二小时的艰苦劳动;而却常常向另一个人提供不劳而获的机会,使其轻而易举地便会得到一千或一万英镑。” 这绝不是一个健康的、成熟的、人人衷心拥护的商业时代的特征。 健康的、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基本特征应该是——普遍的人们为了挣到使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钱其实并不太难;某些人企图挣比这更多的钱其实很不容易。 在中国,目前相反的现象还随处可见。但是要消除这一种现象,中国又只有万桨齐动,中流击水。回头恰恰无岸。 商业时代的一切负面弊端,只有通过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才能疗治。这一点是走过来了的国家向我们证实了的。好比一个在冰天雪地中决定何去何从的人,思考必须变得极为简单——哪里升起着炊烟哪里就是继续前行的方向。 而商业的炊烟,一向袅袅升起在时代的前面。商业不在其后插路标。它不但一向一往无前,而且总是随身带走火种。你需要火,那么就只有跟随它。国家是人类的公民,就像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一样。人类进入了商业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公民”都只能“跟着感觉走”,迁移不到外星球去。中世纪的罗马教堂曾发放过“赎罪券”——这意味着上帝也曾集资。宗教经商,赎罪靠钱,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商人是商业的细胞。商业是人类社会的动脉。商业其实从来不仅是人类的表象活动,也不仅是由它影响着人类的意识形态。它本身便是一种最悠久的最实际的意识形态的变种。它使政治像经济。它使外交像外贸。它使经济学像发财经。它使我们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一半儿像商人。它使商人像马克·吐温说的那一种人——“如果金钱在向我招手,那么无论是《圣经》、地狱,还是我母亲,都绝不可能使我转回身去。” 它使道德观念代代嬗变,它使人文原则更弦易张。 它给一切艺术随心所欲地标价。不管是最古典的还是最现代的,最俗的还是最雅的。它使法绕着它转。今天为它修正一款,明天为它增加一条。以至于法典最厚的美国,律师们喟叹当律师太难了。它殷勤地为我们服务,甚至周到至千方百计净化我们每天所吸的空气和每天所饮的水的地步,但同时一点儿也不害臊地向我们伸手要钱。你不需要几万元一套的马桶,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是商便合法地生产之……你不需要纯金的水龙头,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是商便合法地生产之……它还制造《格林童话》里的国王才睡的黄金床……它还在月球上开发墓地。将来肯定也要在月球上开发旅游热线。人觉得地球上的商品已经太多太多,但明天商业还会向人提供令人感到新奇的东西。 商业早已开发到了人的头脑里,人的心灵里。人的思想人的精神其实早已入股商业了。人还敢嘴硬说人拒绝商业时代吗?人有什么资格拒绝有什么资本拒绝?人每天的心思一半儿左右与商业时代有关。它本身微微地摇摆一次,万亿之众的命运和生活就不复再是原先的状态了! 物理学家说:人是熵的减少者。 化学家说:人是碳原子的产物。 生理化学家说:人是核酸与酸相互作用器。 生物学家说:人是细胞的聚体。 天文学家说:人是星际的孩子。 而商业时代说:我是人类的奶娘。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是。 谈到将来,便确实产生了一个终极关怀的话题。人类不再吮“她”的乳汁行不行呢?这话题太沉重,也太遥远。还是不讨论吧!邓小平同志的一种思想方法,不失为很实际的方法——如果我们的智慧不够,不妨留给下一代人去解决…… 梁晓声答读者问 《中国妇女杂志》第十期询问作家 问题一:能让朋友别不把自己当外人吗? 读者 菜大姐 年初开了一个小饭馆,前期为了攒人气,免费请朋友吃了两个星期。结果有一位闺蜜每星期都来白吃。她总说,又来蹭吃了啊。我只好说,咱俩啥关系,添双筷子的事,你只管来。她偶尔也帮忙端端盘子,招呼招呼客人。我心里有不满,但说出来的话总是给她满不在乎热情好客的感觉。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家里来亲戚,或者请朋友吃饭,都到我这儿免费吃,还跟她的客人说,我跟老板娘关系老好了,跟一家人一样一样的,你们随便吃,回头多拉几拨人来就都有了。我挺窝憋的,她怎么能这么不自觉呢?我是做生意,又不是请客。我跟老公发牢骚,老公说都怪我的热情态度误导了她,可我们真的是多年的好友,我不但拉不下脸来,有时候还主动给她加个菜啥的。我也说不清自己是咋地了,这么双重人格。我希望是她自己意识到不妥而不再白吃,而不是因为我不高兴她才不来,那样显得我太小气,之前的亏也白吃了。有啥办法让她“自觉”呢? 回答: 实话实说,我不是特别相信这种事的真实性,觉得太像冯小刚他们在电视中主持的《笑傲江湖》中的节目。 在现实生活中,那种“不把自己当外人”的人是有的,但一般也就只占朋友一两次便宜而已。再三再四,且率亲带友地多次到朋友开的小本生意的饭馆蹭吃蹭喝,似乎要可持续地吃下去——这种人实在是少见的。既为闺蜜,当更加体恤你的不易,何至如此?若某人占便宜到如此地步,那么日常必有种种令别人不悦甚或反感的表现,你又怎么会与这种人长期成为闺蜜呢? 建议如下: 1.以前是否欠过对方什么人情?或在开小饭馆过程中,曾蒙对方鼎力相助?若有以上情况,先从自己方面做出了断性抵得过的酬报再说。 2.若双方关系确非一般,亲如同怀姐妹,则对方的表现亦有可能是那样的——那么除了自己要想开点儿,也可主动与对方聊聊自己经营的辛苦。有时,朋友也许并非一心只想占便宜,而是由于对你的难处缺乏认识罢了。在这种情况下,使他人了解自己的难处是完全必要的,绝对强过太爱面子。 3.若仍无效,只得请你们共同的朋友给她提个醒了。此下策也,很可能将其得罪了。那样的人,不论作为朋友还是闺蜜,都是将就式的,失去了就失去了吧。 问题二:怎样让女儿甩掉中性的外壳? 读者 风来了 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女儿跟我关系也还不错,从小到大也没啥不对劲的地方,但我现在发现,女儿从来不跟我一起洗澡,换衣服也必须让我出去。我嗔她:跟你妈还有啥不好意思的?女儿不理,依然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她从小有点胖,一直拒绝穿太女性化的衣服。有次我跟她说:如果你下次回家能变变样就好了,穿上高跟鞋、连衣裙,再做个大波浪头。结果还没等我说完,女儿就来了一句:除非你杀了我!女儿26岁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的闺蜜有的还结了婚,但女儿就是不为所动,到现在也不找男朋友。哪个女儿跟妈妈还不好意思呢?她这么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体,怎么接触异性啊!其实她挺漂亮的,工作也不错。也不知道是我们哪点做得不好,让她成了这个样子,我们都愁死了。 回答: 您作为母亲的忧虑我很能理解。我的感觉是——当下之中国似逢晚婚时代,26岁对农村女青年而言确该谈婚论嫁了,但对城市人家的女儿来说,还不算迫在眉睫的年龄。我几位朋友的女儿已三十来岁三十余岁了,仍优哉游哉地独身着,故您不必太过替女儿焦急。 您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将敢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体与能否获得男青们青睐联想在一起,这是令我讶然的。我不认为好的爱情和婚姻,肯定更属于敢于大胆暴露自己身体的女青年。也不认为一个26岁的女儿不愿与母亲同浴,换衣服也请母亲回避有什么不正常的,倒是您这位认为女儿颇不正常的母亲,反而令我有些不解了。 至于一个26岁的女儿是穿得中性一点儿好还是穿得性感一点儿好,我只能说因人而异。并且我还觉得,一个26岁的女儿穿得朴素点儿,甚或穿得中性的时候多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男青年某些情况下不修边幅,非大缺点。但女青年确以衣着搭配得当为好。男女是有别的,衣着习惯怎样,确实更能体现一个女青年的内在修养、生活态度以及对仪表美的价值取向。这方面我是外行,建议请教内行的朋友对您女儿的衣着习惯给出点评(以不当面为明智)——若朋友认为不成其为问题,您也大可不必自寻烦恼。 当下之男女青年,工作压力比较大,接触面却相对狭窄,做母亲的智慧地为女儿创造与男青年的交友机会,委实也是应该的。 归根到底,女青年的好婚姻主要并不靠衣着和发式怎样来决定——精准地判定您女儿的可爱之处是哪几点,助其凸显,比忧虑她的衣着和发式问题更切实际。 问题三:爱上他却爱不上继女怎么办? 读者 后妈难当 我单身多年,一个人带女儿,管教特别严厉。没想到女儿青春期逆反,逃学,喝酒,夜不归宿……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女儿学校来了新班主任,对她关心有加,竟成了女儿最信赖的人,女儿的变化让我对他非常感激,一来二去,我们相爱了,今年女儿高中毕业,我们顺利结婚。他原是鳏夫,自己带着个7岁的女儿。我对自己说,他拯救了我的女儿,我也应该当好他女儿的妈妈。但我发现,我总是能看到这个孩子的缺点,比如,她没有我女儿小时候听话,没有我女儿小时候能吃苦,喜欢哭兮兮地跟她爸爸撒娇,吃饭剩一半让她爸爸吃,要是我女儿这样,我早就一巴掌上去了。我无法掩饰我对这个孩子的厌恶,指责他管教不严,对她太纵容。他总说,她还小,长大就好了。我对他偏袒孩子的做法忍不住怒气冲天。但很快,想起他对我女儿的好,我又很后悔,也担心自己的暴脾气把他的宽容消耗完了。我能感觉到我对他女儿有恶意,我就是控制不住,我其实很想当个好后妈,当个温柔的妻子,我怎样才能做到啊? 回答: 要求自己喜欢一个确实不招人喜欢的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求自己发自内心地流淌出心灵中原本没有或极其缺失的情感则更不容易。若两种事集于一身,矛盾总有一天会爆发。 您所指出的那女孩的缺点,在我看来都在可容忍范围内。您应明白,您对自己的女儿实行“虎妈”式的管教是一回事,对继女那样则是性质不同的另一回事——何况您对自己的女儿那样也并没有收到好的效果。 我觉得您是一个相当自我中心的女人,进一步说是一个除了对自己的女儿很难友善地对待别人的女人。您所谓的“爱上他”,只不过是自己需要被一个男人所爱而已;是获得式的感情需求,而非同时也是给予式的感情互补。进一步说,不论“他”的孩子是男是女、乖或不乖,在您可能都是多余的。 当然,不排除继女确实不可爱。而您强调其不可爱的程度所举的例子,恰恰证明继女不可爱的程度并没到多么严重的地步。 所以问题主要出在您身上。 您的问题不是一般心理问题,而是心灵问题。 心灵问题难以从心理上解决。 建议每日认真想几次,究竟“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是何意? 再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扪心自问几次。 另外,从网上搜索《中央车站》这部电影,多看几遍。 若竟看不明白,心灵也无动于衷,那就神仙都帮不上了。 问题四:如何重拾丈夫的信任? 读者 水样年华 我老公比我大20岁,我是因为欣赏他的才华与成熟才嫁给他的,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前妻的女儿已经结婚)。结婚第一年我们关系还不错,第二年他突然变得像防贼一样防着我,家里保险柜的密码换了,放在抽屉里的现金要做上记号(有一次吵架他指责我动了他的钱,因为上面放的纸条位置不对了),给我零花钱也都要反复问清楚我干什么用。我说了一万遍,我不稀罕你的钱,他就是不信。我只是问过他日后对儿子和女儿是不是该区别对待,毕竟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根儿。他说我是盼他早死。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对他了,对他温柔,他说我是装的;对他发怒,他说这才是我的真面目。我从心底里关心他,他有糖尿病,我对他的饮食特别上心,还督促他锻炼,不知道是不是他身边有人挑拨,或者是因为他更年期脾气大了?反正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我不知道怎样重拾他的信任。 回答: 这颇令人同情,真不知说什么好。现实生活中每有这样的情况——原本自己所爱的是很好的人,不承想婚后逐渐判若两人。但此种情况的前提无非三种——一方婚前以假面具欺骗了另一方;或一方经历了不良事件,心理受伤;再或由疾病导致情绪变坏,多疑多虑。 若排除后两种情况,那么给我的感觉是——你们的婚姻可能是在双方都不是特别了解对方之爱情观、婚姻观、儿女观、财产观的情况下一拍即合的,即所谓埋下了变数的伏笔。在此种情况下,变数几乎必然是要发生的。 我们普通人皆是有先天缺点的,这缺点也往往体现在婚姻观上——虽曰缺点,又有可以理解的方面。 您有此种缺点吗? 若决然没有,那么就不必过急,让时间和事实来证明就好。 若竟也有,坦率向您的先生承认,求得他的理解——我认为,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其实也包括爱上他的财产,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对其财产持有分享之心理,也完全属于正当心理。这事原本是可以开诚布公地交流的,不属于阴暗心理。 但对方若与自己的想法不和,尊重对方的想法而已——即使明显对自己是不公的,明显是对方的缺点。 因为,爱一个人,与其结成了夫妻,便意味着连对方的缺点也包含在内了。 您先生对您的不信任因一个钱字而起,您若确是一个对钱看得极淡的人,那么便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证明给他看吧。 也只有先这么试试——宣言是无用的,往往适得其反;但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态度的证明,也许是有效的。 问题五:老爸和老公我向谁? 读者 小秦 我老妈不在了,老爸主动请缨来给我带孩子,每年来我家住四五个月,儿子都5岁了,老爸和我老公却越来越搞不到一起。儿子调皮,我老爸老想上巴掌,在他看来,孩子不打不成器,我虽然是女儿,小时候也没少挨揍,他好几次特别骄傲地说,你今天这么能干,都是我当年打出来的。但我老公是决不肯动孩子一个指头的,孩子犯多大错他都能和颜悦色。我爸总说他这样不行!我老公先还忍着,后来跟我抱怨,现在干脆毫不客气地跟我爸顶嘴。有一次还把我爸气走了,我非常难过,为此跟老公吵了结婚以来最大的一架。我其实不是非需要我爸来带孩子,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能体现他价值的事,是他很高兴做的事,我不忍心剥夺他的快乐。但我该如何调和他俩之间的矛盾呢? 回答: 一般而言,若外孙不是被宠惯得太没个样子,身为岳父的人,是不太会与女婿在对外孙的教育问题上发生严重冲突的。 那样的岳父不是没有,甚少。 你父亲说你有出息是他“当年打出来的”——你心里肯定清楚,他其实并没毒打过你。他只不过主张该严则严而已。他的“老想上巴掌”,无非是警告方式罢了。 我不认为他舍得往狠里打。 你们这一代父母,宠惯孩子反倒是普遍现象。而许多当下的孩子,也确实被你们这一代父母宠惯得太没个好孩子样了,其任性每甚于喵星人、汪星人。 我不主张打孩子。 但也特别反感惯孩子。 古今中外——在教育下一代的问题上,有识之士都是主张该严则严的。 该严而不严,即为惯。 而惯子如杀子。 建议您与您先生讨论一下,对孩子在哪些方面应严格之?统一了认识,就要统一在行动上。 若你们自己在该严的方面严了,当父亲和岳父的,便不至于操那份儿心了! 2016年8月30日 我的人生经验 在某次读书活动中,有青年向我讨教“人生经验”。 所谓“人生经验”,我确乎是有一些的。连动物乃至昆虫都有其生活经验,何况人呢?人类的社会比动物和昆虫的“社会”关系复杂,故所谓“人生经验”,若编一部“大全”,估计将近百条。 但有些经验,近于常识。偏偏近于常识的经验,每被许多人所忽视。而我认为,告诉青年朋友对他们是有益无害的,于是回答如下: 一、一类事尽量少做 去年“国庆”前,我将几位中学时的好同学连同他们的老伴从哈尔滨请到北京来玩——这是我多年的夙愿。他们中有一对夫妇,原本是要来的,却临时有事,去了外地。但他们都在哈市买了来程车票,返程票是我在北京替他们买的——我与售票点儿的人已较熟悉了,他们一一用手机发来姓名和身份证号,买时很顺利。其实,若相互不熟悉,未必能顺利,因为当时的规定是购票须验明购票者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售票——特殊时期,规定严格。 售票点的人熟悉我,信任我,能买到票实属侥幸。 但售票点是无法退票的,只能到列车站去退票,而且也要持有购票人身份证。 我问售票点的人:“如果我带齐我的一切证件肯定退不成吗?” 答曰:“那只有碰运气了,把握很小,您何必呢?真白跑一次多不值得,还是请你的老同学将身份证快递过来的好。” 而问题是——我那老同学夫妇俩在外地,他们回哈尔滨也是要用身份证的。倘为了及时将身份证快递给我,他们就必须提前回哈市。 我不愿他们那样,尽管售票点的人将话说得很明白,我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去列车站时,我将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医疗卡等一概能证明我绝非骗子的证件都带齐了。 然而我的运气不好。 退票窗口的姑娘说,没有购票人的身份证,不管我有多少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都无济于事,她无权对我行方便,却挺理解我的想法,建议我去找在大厅坐台的值班经理。她保证,只要值班经理给她一个电话指示,她愿意为我退票。 这不啻是好兆头。 值班经理也是位姑娘,也不看我的证件,打断我的陈述,指点迷津:“你让对方将他们的身份证拍在手机上再发到你的手机上,之后你到车站外找处打字社,将手机与电脑联线,打印出来。再去车站派出所请他们确认后盖章,最后再去退票就可以了。” 我的手机太老旧,虽当着她的面与老同学通了话,却收不到发过来的图像。 我说:“请行个方便吧,你看我这把年纪了,大热的天,衣服都湿了,体恤体恤吧。” 她说:“我该告知你的已经告知了,车票是有价票券,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怕我是个冒退者对不对?所以你要看看我这些证件啊!” 我还调出了老同学发在我手机上的他们夫妇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她与票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对一下,但她不再理我了。 我白跑了一次车站。 最终还是——老同学夫妇俩提前从外地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快递给我。有了他们的身份证,我等二次去车站,排了会儿队,一分钟就将票退成了。 类似的事我碰到多次,有相当长一个时期,我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户口上的名字不统一,从邮局取一个是几本书或一盒月饼的邮件或一份小额稿费汇款单,都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对方照章行事,而我认为规章是人立的,应留有灵活一点儿的空间。我每次连户口本都带了,户口本能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是我这个人的名字。但对方们若认死理,那我就干没辙。对方们的说法是——只能等过期退回,或让派出所开一份正式证明,证明身份证所显示的人与邮件上写的姓名确系同一人。派出所也不愿开此类证明,他们怕身份证是我捡的。 而我的人生经验之一便是——若某部门有某种规定明明是自己知道的,比如退列车票也须持有购票人的身份证;领取邮件须持有与邮件上的姓名一致的身份证——我们明明知道的话,就不要心存侥幸。 勿学我,侥幸于自己也许会面对着一个比较好说话、不那么认死理的人。 我的经验告诉我,面对一个好说话的人的概率仅十之一二而已,面对一个认死理的人的概率却是十之八九的事。 这也不仅是中国现象,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认死理的人,遇到不好说话的人和好说话的人的比例估计差不多也是八九比一二。起码,我在别国的小说和电影中看到的情况是那样,故我希望碰上了类似之事的人,大可不必因而就影响了自己的爱国情怀。 首先,要理顺某些可能使自己麻烦不断的个人证件关系——现在我身份证的名字终于与户口上的名字统一起来了。 其次,宁肯将麻烦留给自己,也比心存侥幸的结果好。比如我所遇到的退票之事,无非便是请老同学提前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寄来,有了他们的身份证,也就不必白跑一次列车站了,更不会与不好说话的人吵了一番,白生一肚子气了。 虽然认死理的人全世界哪一个国家都有,但中国更多些。 所以,将希望寄托于面对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的事,以根本不那么去做为明智。 二、有些话尽量不说 还以我退票之事为例。 我要达到目的,自然据理力争——退票又不是上车,在职权内行个方便,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无非怕我是个骗子,票是捡的甚或是偷的抢的。但我出示的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在内的证件,明明可以证明我不会是骗子啊。 我恳求道:“你看一眼这些证件嘛。” 她说:“没必要看,户口本和身份证也有假的。” 我怔了片刻又说:“那你看我这老头会是骗子吗?” 她说:“骗子不分年龄。” 我又怔了片刻,愤然道:“你怎么这种态度呢?那你坐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说:“你的事关系到人命吗?既然并不,铁道部长来了我也这种态度。” 我顿时火冒三丈。 尽管铁道部已改成铁路总公司了,她仍习惯于叫“铁道部长”。 而我之所以发火,是因为她那么理直气壮所说的话分明是二百五都不信的假话。别说铁道部长了,也别说我持有那么多证件了——即使她的一个小上级领着一个人来指示她:“给退票窗口打个电话,把这个人的票给退了。”说完转身就走,她不必会立刻照办吗?肯定连问都不敢多问一句。或者,她的亲戚朋友在我那种情况下想要退票,也必然根本就不是个事。 这是常识,中国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联想到了另一件事——有次我到派出所去,要开一份证明我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说了半天,就是不给我开,答曰:“派出所不是管你们这些事的地方。” 这也是一句假话。 因为我知道,派出所不但正该管这类事,而且专为此类事印有证明信纸,就在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有了那样的证明,我才能在机场派出所补页允许登机的临时身份证明,第二天才能顺利登机。 但她似乎认为她的抽屉里即使明明有那种印好的证明信低,我也不应该麻烦于她——而应将票退了,再重买一张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合的机票。 那日我骂了“浑蛋”。 结果就更不给我开了。 无奈之下,猛想起导演尹力与派出所有密切关系,当即用手机求助。 尹力说:“老哥,别急,别发火,多大点事儿啊,等那儿别走。” 几分钟后,一位副所长亲自替我开了证明。 口吐粗话是语言不文明的表现,过后我总是很懊悔。并且,我已改过自新了。以后再逢类似情况,宁可花冤枉钱,搭赔上时间和精力将某些麻烦事不嫌麻烦地解决了,也不再心存也许偏就碰上了一个好说话的人那种违背常理的侥幸了——那概率实在太低,结果每每自取其辱,也侮辱了别人。 我要对青年朋友们说的是,你们中有些人,或者正是从事“为人民服务”之性质的工作的人,或者将要成为那样的人。恰恰是“为人民服务”性质的工作,大抵也是与职权联系在一起的工作。而职权又往往与“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参加工作初期,唯恐出差错,挨批评,担责任;所以,即使原本是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的人,也完全可能在工作岗位上改变成一个“认死理”的人。 若果而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又碰上了像我那么不懂事,心怀侥幸企图突破“死理”达到愿望的讨厌者,该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首先向老同志请教。有少数老同志,工作久了,明白行方便于人其实也不等于犯什么错误的道理;或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自己年轻权力实在有限无法做主为托词,反博同情。此等哀兵策略,每能收到良好效果。 但,尽量别说:“xx部长来了我也是这种态度”之类的话。 在中国,这种根本违背中国人常识的话,其实和骂人话一样撮火,有时甚至比骂人话还撮火。 君不见,某些由一般性矛盾被激化为事件的过程,往往导火线便是由于有职权一方说了那种比骂人话还撮火的话。 三、某类人,要尽量包容 我的一名研究生毕业后在南方某省工作,某日与我通手机“汇报”她的一段住院经历——她因肠道疾病住院,同病房的女人五十二三岁,是一名有二十余年工龄的环卫工,却仍属合同工;因为家在农村,没本市户口。 我们都知道的,医院里的普通双人间是很小的——但她的亲人们每天看望她;除了她的丈夫,还有她的儿子、儿媳、六七岁的孙子以及女儿、女婿。她丈夫是建筑工地的临时伙夫,其他亲人都生活在农村。父母在城里打工儿女们却是茶农,这样的情况是不多的。 从早到晚她的床边至少有三个亲人——两个大人和她的孙子。而晚上,医院是要清房的,只允许她的一个亲人陪助她,她的孙子就每每躲在卫生间甚至床下,熄灯后与陪助的大人挤在一张窄窄的折叠床上睡。白天,那小孙子总爱看电视,尽管她一再提醒要把音量开到最小,还是使我的学生感到厌烦。并且她的亲人们几乎天天在病房的卫生间冲澡、洗衣服,这分明是占公家便宜的行为!我的学生内心里难免会产生鄙视。 “我本来打算要求调房的,但后来听医生说她得的是晚期肠癌,已经扩散,手术时根本清除不尽,估计生命期不会太长的。我就立刻打消了调房的念头,怕换成别人,难以容忍她那些亲人。老师,我这么想对吧?” 我的回答当然是:“对。” 后来,那女人的工友们也常来看她,我的学生从她的工友们的话中得知——二十余年间,她义务献血七八次;她是她们的组长,她受到的表彰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总之她是一个好人,好环卫工人。 那日她的工友们走后,我的学生已对她心生油然的敬意了。 而她却说:“别听她们七嘴八舌地夸我,我身体一向很好,献血也是图的营养补助费。” 她说她献血所得的钱,差不多都花在孙子身上了。 她的话使我的学生几乎落泪,同时也更尊敬她了,因为她的坦率。 她说她是他们大家庭的功臣,她丈夫的工作也是她给找的。因为有他们夫妇俩在城里打工挣钱,经常帮助儿女的生活,儿女才逐渐安心在乡下做茶农了,生活也一年比一年稳定和向好了。也正因为她是这样的母亲,她一生病,亲人们自然全来了。 她说她和丈夫租住在一间十二三平米的平房里,舍不得花钱,没装空调,正值炎热的日子,她的亲人们特别是小孙子更愿意待在病房里——有空调啊! 此时,我的学生反而替她出谋划策了——我的学生注意到,到病房有两个楼梯口。左边的,要经过护士的值班室,而右边的就不必。以后,她的亲人们就都从右边的楼梯到病房来了。 我的学生独自在那座城市工作,也想雇一名陪助。 她说:“何必呢?我女儿、儿媳不是每天都有一个在吗?你随便支使她们好了,你们年轻人挣钱也挺不容易的,能省就省吧。” 我的学生高兴地同意了。 “老师,其实我不是想省一笔钱,是想有理由留给她一笔钱。” 我说:“你不说我也知道。” 学生问:“老师为什么能猜到?” 我说:“因为你是我学生啊。” 我的学生出院时,委托护士交给那名环卫女工两千元钱。 一个多星期后我的学生到医院复查时,得知她的病友也出院了——那环卫女工没收她的钱,给她留下了一条红腰带,今年是我的学生的本命年。红腰带显然是为她做的,其上,用金黄色的线绣着“祝好人一生平安”几个字。 学生问:“老师,怎么会这样?” 我说:“怎样啊?” 她说:“我居然在别人眼里成了好人!” 我说:“你本来就是好人啊!” 我的手机里传来了我学生的抽泣声。 在那一天之前,我只对我的学生们说过:“希望你们将来都做好人。”——却从没对任何一名学生说过:“你本来就是好人。” 我觉得,我的学生也是由于我那样一句话而哭。 对于显然不良的甚至恶劣的行径,包容无异于姑息怂恿。但,有时候,某些人使我们自己不爽的做法,也许另有隐衷。此时我们所包容的,完全可能是一个其实很值得我们尊敬的人。此时包容能使我们发现别人身上良好的一面,并使自己的心性也受到那良好的影响。 包容会使好人更好。 会使想成为好人的人肯定能够成为好人。 会使人倾听到对同一人物同一事件同一现象的多种不同的声音,而善于倾听是智者修为——包容会使人更加具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 故包容不仅对被包容者有益,对包容者本身也大有裨益。 四、一类事做了就不后悔 某日我从盲人按摩所回家,晚上九点多了,那条人行道上过往行人已少,皆步履匆匆,而我走得从容不迫。 在过街天桥的桥口,我被一个女人拦住了——她四十多岁,个子不高,短发微胖,衣着整洁。她身边还有一个女人,身材高挑,二十六七岁,穿得很正规,胸前的幼儿兜里有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在睡着。她一手揽着幼儿兜,一手扶着幼儿车的车把。幼儿车是新的,而她一脸的不快与茫然。 拦住我的女人说,年轻的女人是她的弟媳。小两口吵架了,她弟媳赌气抱着孩子要回老家,而她追出来了,她俩谁的身上也没带钱。她弟媳还是不肯回家,她怕一会儿孩子醒了,渴了……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给了她二十元钱。不论买水还是买奶,二十元绰绰有余。 我踏上天桥后,她又叫住了我,并且也踏上了天桥,小声央求我再多给她些钱。 “天都这么晚了,我怕我今晚没法把我弟媳劝回家了……可我们在哪儿过夜啊!您如果肯多给我点儿,我再要点儿,我们两个大人一个小孩今晚就能找家小旅店住下……” 我望一眼那年轻的女人,她的脸转向了别处。我略一犹豫,将钱夹中的二百多元钱全给她了。 隔日在家看电视,电视里恰好讲到各种各样行乞乃至诈骗的伎俩,而“苦肉计”是惯技之一。 我便不由得暗想,昨天晚上自己被骗了吗? 我之所以将钱包里的钱全给了那个女人,另一个女人身上的小孩子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毕竟也不是一个容易轻信的人,我是经过了判断的——像她们那样乞讨,预先是要有构思的,还要有道具。果而是骗乞,孩子和幼儿车岂不一样成了道具了吗?而且,构思甚具创新,情节既接地气又不一般化。问题是,那么煞费苦心,一个晚上又能骗到多少钱呢?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是就给了二百多元吗?一晚上碰到两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就会骗乞到一万五千多,而且只不过是半个夜班三四个“工作”小时的事。被她们骗了,对辛辛苦苦靠诚实的劳动每月才挣几千元的人是莫大的讽刺!你被骗了其实也等于参与了讽刺。 而我的理性思考是——不见得每天晚上都碰到我这样的人吧? 为了解别人面对我遇到的那种事究竟会怎么想,我与几位朋友曾颇认真地讨论过,每一位朋友都以如上那种思想批判我。 也有朋友说,就算她们每三天才碰到一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那也能讨到两三千元吧?她们是较高级的骗乞者,不同于跪在什么地方见人就磕头那一类。对于那一类乞讨者,给钱的人往往给的也是零钱,给一元就算不少了,给十元就如同“大善人”了。可你想她们那“故事”编得多新,使想给她们钱的人,少于十元根本给不出手。而且呢,你也不要替她们将事情想得太不容易了。其实呢,在她们跟玩儿似的——预先构思好了“故事”,穿得体体面面的,只当是带着孩子逛逛街散散步了。锁定一个目标,能骗多少骗多少。即使到十点多了一个也没骗成,散散步对身体也是有益的嘛!…… 我认为朋友的判断不是完全不合逻辑。 但我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就算我们所遇到的类似的事十之八九是骗,那么,总还有一两次可能不是骗吧? 于是,事情会不会成了这样——需要一点儿钱钞帮助的人认为我们是大千世界中那个有可能肯于帮助自己的人,而我们基于先入为主的阴谋论的成见,明明能够及时给予那点儿帮助,却冷漠而去。须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所遇非是十之八九的骗而是十之一二的真,我们自己对于那“真”要么是十之八九的不予理睬者要么是十之一二的使“真”之希望成真的人。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所遇之事百分之百是骗,那么那十之一二的“真”对于我们这个大千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呢? 朋友则强调:十之一二构不成经验,十之八九才是经验——人要靠经验而不要靠形而上的推理行事才对。 然而又数日后,我竟在一家超市再次遇见了那两个女人——年轻的仍用幼儿兜带着孩子,年长的推着那辆幼儿车。 她们对我自是一再感谢,还给了我二百多元钱。我也没来虚的,既还,便接了——我觉得她们是真心实意地要还。 原来她们租住在离我们那一小区不远的平房里。 与十之八九的骗不同的十之一二的她们,偏巧让我碰上了。十之一二的我这样的非阴谋论经验主义者,也偏巧让他们碰上了。 所谓极少数碰上了极少数。 在中国,其实没有谁好心施舍十次却八九次都被骗了。更多的情况是,一个人只不过发扬好心了一两次,被骗了。 那又怎样呢? 不就是几元钱十几元钱的事吗? 值得耿耿于怀一辈子吗? 难道中国人都想做一辈子没被骗过的人吗? 连上帝也受过骗;诸神也受过骗;撒旦也受过骗;不少高级的骗子也受过骗。 身为人类,竟有绝不受骗之想,乃人类大非分之想,可谓之曰“超上帝之想”。此非人类之想,亦非诸神之想。 故,若世上有一个人是终生从未受过一次骗的人,那么此人不论男女,必是可怕的。 书、女人和瓶 北京四环外五环内有幢建于2010年的高楼,一层至二层一半是商场一半是饭店;二层以上一半是写字楼一半是宾馆。 写字楼的第八层,两年前由一位南方的段姓老板买下了,作为其房地产公司的总部。 段老板喜欢收集陶瓷精品或古董,放玻璃罩内,不但装点于办公区,连办公区外的大堂及电梯两侧也有所陈列。整层楼都是他的,没谁干涉。 大堂内的坐台小姐姓詹,名芸;二十二三岁,山东登州人,农家女儿,自幼失母,由父亲和奶奶接替带大。没考上“大本”,只有民办的“高级职业学校”文凭。芸步其父后尘来到北京,这里干一年那里干半载,所学大众服装设计专业荒废了。其父两年前出了工伤,一条腿残了,得到一笔抚恤金回老家农村去了。失去了对父亲的依傍,芸对工作不敢再持理想主义,只求稳定而已。因容貌姣好,遂成前台小姐。工资不高,工作单调,无非接接电话,笑脸迎送客人,阻止推销的拉广告的销售保险的人进入办公区——段老板特烦那类人。 上班数日,小詹便领教了久坐之辛苦,晚上腰酸背痛。而最难耐的是那份无聊,电话不断、客人纷至,对她反倒成了好事;那她就可以经常说话或起身走走了。然而有时上下午也没几次电话,并无来人,只不过公司的人偶尔出去了几个,她就连起身走走的机会也没有了。而且,她的坐姿被要求必须是端坐,歪身伏台是不允许的,被发现一次就会被记过一次,记过三次就会被扣工资。低头摆弄手机或看书,被发现一次等于被接连发现三次,不但扣工资,还将遭受到小头头的警告——小头头即公司劳务科的一个事妈型的中年男子。 芸的眼,已将几个玻璃罩内架子之上的东西看得够够的了。她最不想看到的是一个青花瓷胆形瓶,它正对着她摆在电梯右侧,大约是为了使来客一出电梯就看得到。玻璃罩内还有纸牌,上写“元青花”三字。据说,是段老板花了一大笔钱从拍卖行竞拍到的。那么值钱的东西居然摆在那种地方是芸起初不解的,但一想到全公司的人都下班后,整层八楼是落锁封闭的,正所谓连只蚊子也飞不进去,便也不奇怪了。上班两个月后,芸一闭上眼睛那青花瓷瓶便在她头脑中浮现,也多次出现在她梦中。她但愿那儿摆的是一盆花,或挂着一幅画,或根本什么都没有。 芸上班时的愉快,是韩姐出现之时。韩姐四十几岁了,是公司的清洁工,河北农村人。那个村在北京与河北的交界地带。用她的话说:“我只差一点点就是北京人了。” 与芸相比,韩姐的工作是另一种辛苦——她每天来得最早,要将整个八层的地拖一遍。先从办公区开始,等公司的人都刷过卡了,她则要开始拖大堂了。拖完大堂,一手拎桶水一手拿抹布,擦这里擦那里。段老板有洁癖,长一双显微镜眼,发现哪儿有点灰尘有个污点就发脾气。中午,韩姐还要用小推车到三层电梯口接员工们订的盒饭,因为一二层是商场,对三层以上的保安措施特别严,电梯前有一名保安值岗,送纯净水的送盒饭的快递的,都不许上楼,一律由各公司的人下到三层来接取;那些事也都是韩姐的工作。自然,午饭后,韩姐又得进行一番清洁。 韩姐拖地拖到接待台那儿,倘办公区没人出出入入,她就会拄着拖把与芸说上一会儿话。她可以歇歇,也正中芸的下怀。韩姐接待台擦得最认真最仔细,擦啊擦的,像怎么擦也不擦不干净似的。那时,她俩就会越聊越亲近。 韩姐是个离婚了的女人,她丈夫不但吸毒还替毒犯子贩毒,仍在服刑。她女儿精神受了刺激,本来学习挺好,结果考不成大学了,由她六十多岁了仍在务农的父母操心着。她与一个在北京收废品的是河北老乡的二茬子光棍相好多年了,由于她有那么一个女儿,他总是下不了决心与她结为夫妻。 韩姐是个心眼实诚的女人,认为谁是好人,便将谁视为亲人。芸多次替她到三楼去接盒饭和纯净水,她觉得芸是好姑娘。芸听她讲时落泪了,她就什么关于自己的事都愿讲给芸听了——她是一个在北京打工的内心极其寂寞的农村女人。 一日,韩姐从办公区夹出几册刊物,走到大堂,全掉地上了。凡公司职员扔弃不要的东西,能当废品卖的,她一律挑拣出来,积存多了——总送给她的相好。芸见其中有本书,要过去了。那是一本简编的《说文解字》,芸如获至宝。韩姐见她喜欢书,问她更爱看哪一类?芸说自己没上过大学,知识少,还是想看知识类的。以后韩姐就经常捎给她那一类书,从她相好的所收的书中选出的。一套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到《论语》《中庸》《大学》等巴掌大的袖珍书,成了芸的最爱。芸读那类书受益匪浅,久而久之,知识大增。经韩姐一宣传,似乎成了“学究”——许多字怎么从古字演化为现代字的,她能对答如流。对于百家姓的任何一姓的起源,也都能说得一清二楚。“五经”她不感兴趣,却差不多能将“四书”背下来了,也通晓大意。 由是,吃午饭时,便有不信的人向她请教知识。名曰请教,其实是要考考她,看她答不上来的窘态。却没谁考住过她。在限定的知识范围内,她确实是接近学究了。 有人问她记那些知识有什么用? 答曰:“人不学,不知义。” 然而讥之者是多数——你詹芸再知义,不还是只配在办公区外的前台吗? 芸晓得,不曾过心。韩姐每代其愤然,亦多次劝阻。 韩姐不知为什么与相好闹别扭了。她一向住在那男人租的房子里,赌气离开,当晚就没地方住了。芸则与人合租了一间离公司不远的半地下室房间,恰巧那时对方回老家了,诚邀韩姐暂住她那里。 两个忘年交女人住一起后,感情加深了。晚上,通常是韩姐看手机,芸看书。韩姐的手机是她相好的给她买的,功能很全的那一种。芸的手机却很便宜。她不是手机控,也没加入什么微信圈。 某晚,韩姐看着看着手机,忽然哭了。芸以为她因与相好的闹别扭而难过,却不是。韩姐从手机上看到了一段关于企鹅的视频——小企鹅好不容易长大了,爸妈该带它下海了。海上还有浮冰,小企鹅在父母的帮助下历尽艰险刚游过浮冰区,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它爸妈眼看着它被活活吃掉爱莫能助。 芸听韩姐一讲,自己也伤心落泪了。不仅为小企鹅的悲惨命运,也为一头骆驼妈妈和她的孩子。她从书中看到过这么一件古代的事——蒙古大军与别国军队作战过程中,主帅阵亡了。恐影响军心,将军们将主帅偷偷埋了,并用十几匹战马踏平了埋葬地,否则怕被狼群所食。但以后怎么找得到呢?他们当着一头骆驼妈妈的面杀死了它的孩子,将血遍洒在埋葬地。他们相信那么做了,即使很久以后,骆驼妈妈也会引领他们准确地找到此地。但人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动物与动物是不同的。骆驼妈妈因心疼过度,绝食而亡。 怕韩姐更难过,芸没讲给她听。她只是搂抱着韩姐的胳膊陪着落泪而已。 “肝胆相照”这个词应用在女人身上,大抵便是双方的善良心的相通而已。 半月后不好的事发生在韩姐身上了——她正擦“元青花”的玻璃罩和架子时,电梯门一开,迈出了一对青年男女。他们发现下错了楼层,嘻嘻哈哈地互相责怪,逗贫。韩姐分心地直起了腰,也许由于腿蹲麻了,没站稳,扶了架子一下——架子倒了,玻璃罩碎了,“元青花”也碎了。 电梯门又一开,那一对男女赶紧进入电梯,溜之大吉。 办公区有人出来,见状大呼:“清洁工闯祸了!” 转眼办公区跑出来许多人,皆斥责韩姐: “你怎么搞的?” “你赔得起吗?” “等着吃官司吧你!” 韩姐奔向了楼梯。 芸顿觉不祥,追随而去。 段老板也出现了,所有的人都向他表示惋惜和对韩姐的气恼。 段老板却问:“她人呢?” 人们一时大眼瞪小眼。 “还不快去找人!” 人们这才知道最该做的是什么事。 韩姐跑到了一座立交桥上,欲寻短见。幸而有芸紧紧跟随,没使悲剧发生。 而公司那边乱了套了,四处寻找的人纷纷归来,都说找不到。 段老板坐立不安,急得骂人。 那所谓“元青花”只不过是他花三百来元从潘家园买的。若因三百来元钱的东西闹出人命,不但自己的虚荣将遭人耻笑,良心上也会永远内疚的。 他焦虑如热锅上的蚂蚁。 管韩姐的小头头被命令不停地打韩姐的手机。每次都通,但没人接,这使事情似乎变成了事件,结果似乎也注定不祥了。 韩姐的手机并不随时带在身上,它响在她的挎包里,她的挎包放在人人都有的小件储存匣里。 而芸的手机在接待台的抽屉里。 天黑了,下班时间早过了,头头脑脑都不走,毫无意义地陪着段老板着急。 半夜后,不得不报警。 天快亮时,民警在芸的住处找到了她和韩姐。斯时韩姐已近崩溃,而芸差不多已对她说了一百遍这样的话:“有我在你身边,你就休想死得成。” “你是怎么劝她的呢?” “我说,再普通的人的命,那也是宝贵的人命。再宝贵的瓷瓶,它也不过就是个瓷瓶,怎么能比得上人命宝贵?我相信韩老板是懂得这种起码道理的人,绝不会为难你。” “对,对,我是那样的人!” “那,你绝不难为她?” “当然!我还要感谢你呢。她没出事,对公司是莫大的幸运!我听别人说你爱看书,都看什么书?” 第二天,在段老板的办公室,他平易近人地与芸交谈了一个多小时。 芸说了自己都看了哪些书后,段老板问她背得出《百家姓》不?芸不但背得滚瓜烂熟,还向韩老板讲了段姓的来历。 段老板又问了几个姓,芸有问必答。 他又请她背《三字经》《千字文》《论语》《孟子》什么的,芸同样张口就背,一次磕巴都没有。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背的?” “自幼。” 芸没说实话——其实一年多以来,她几乎天天在坐前台的八小时里背,以打发无聊。多亏韩姐给她的是巴掌大的袖珍本,低头看也不易被发现。 而韩老板,也只字不提“元青花”实际上是他花多少钱买的。 他最后说:“像你这么好的记性,没上过大学太遗憾了。如果有可能上大学,你想学什么专业呢?” 芸毫不犹豫地说:“大众服装设计。” 不久,芸到一所民办大学上学去了,段老板找朋友推荐的,并替她预交了大学四年的学费。 芸离开北京那天,公司有不少人在站台上送她。老板感激之人,头头脑脑皆表现出心怀敬意的态度。 韩姐也出现在了站台上,挽着与他相好的男人。段老板为她的女儿交了一笔终身医保;那男人打消了后顾之忧,与韩姐把证办了。 送芸的人们回到公司,一出电梯,见架子又摆在那儿了,玻璃罩内是那“元青花”碎片。 纸牌却换了,其上写的是——“此元代青花,碎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段某某亲写以铭记。” 韩姐却因心理上留下了阴影,辞职了。 段老板也未挽留,给了她特大方的一笔“精神损失补偿金”。 他对芸和韩姐的善举,使他赚足了好口碑。那一年北京市海选道德模范人物,他的名字在网上也出现过的。 我的一名学生在他的公司上班,向我讲了此事,嘱我只要不写那“元青花”是怎么回事,但写无妨。 而我觉得,即使写了那“元青花”是怎么回事,段老板的形象也还是蛮高大的。一事善,一意佛啊! 2016年9月7日 七彩茉莉 老友a君,将七十翁也;退休前任某出版社副总编。该社不大,在业内口碑颇佳;赖其慧眼识珠,推出过不少好书。 君乃善良长者,向以仁心处世待人,虽属无神论者,对特蕾莎修女则敬若女神。他的儿女都在国外成家立业了,老伴也去世了,唯他一人留在北京,住出版社分给他的一幢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老楼的三居室内,九十几平米,住得极满足。自恃身体健康,未雇“阿姨”。终日读书,写随笔、散文,钩沉往事故人,活得倒也澹淡充实,幸福指数挺高。 几年前,他的家曾是我们共同的二三好友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之处。在他书房,正面墙上悬挂特蕾莎修女大幅油画像,他请一位画家朋友为他画的,以一方精美古朴的老砚谢之,所谓各得其所。画像左右配挂条幅,乃君亲笔所书特蕾莎修女生前常说的话: “人们经常是不讲道理的,反逻辑的和自以为是的;不管怎样,都要原谅他们。” “即使你将你最好的留给世界了,对世界可能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你还是要将最好的留下。” 他的书法在京城小有名气,若别人求字,每以特蕾莎语录相赠。 曾有人执意要其写孔子语录——多为官场中人。所谓“国学”在官场大热后,执该意者尤多。 他却每次都教导彼们:“孔子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特蕾莎修女是世界的,但也应是中国的。二者的思想都是可敬的,比起来,孔子家族从王权那儿所获得好处太多太大了,简直也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而特蕾莎修女没从任何利益集团那儿沽钓过任何好处,她是一位纯粹地为世界上穷困的人们服务的人,她的一生更是不为任何个人利益竭诚努力的一生——还是写她的话吧。” 倘对方坚持己见,他竟会放下笔,正色道:“要么写特蕾莎修女的话,要么算了,只能请你原谅我驳了你的面子。” 有几次我也在场,眼见他将对方搞得怪难堪的,待对方走后,忍不住劝他何必那么认真? 他却说:“我太讨厌奉迎之风了,俗不可耐。” 他对自己的人生如此评价:“一件害人的事也没做过,给人世间留下了几本好书而已。” a君称得上是难得的好邻居。那幢六层老楼没电梯,一星期一次,他定期搞楼道卫生,二十几年从未间断,四季如常。他家住三楼,既不但每次从六楼认真扫到一楼,还用拖布拖。拖一遍,至少换三桶水,有时竟拖两遍。他所住的那个单元,楼道总是干干净净的,楼梯扶手更是一尘不染。而另外四个单元的楼道,则脏得近乎垃圾楼的楼道了。那幢楼原本住着两个事业单位的人家,老住户或将房子卖了,或租出了,后搬入的人家都拒绝交每月一二十元的清扫费(从前每月十元,后来也不过每月二十元)。没专人清扫,也不是每个单元都有一位他那样的义务清扫工,自然就脏。脏得实在让人看不下眼去的时候,由街道干部强迫着,才一家出一个人来一次大扫除。也不是每家都肯出人,租房住的外地户尤其不肯出人,在那种时候每锁上门,全家大小遛弯儿去了,等大扫除过后再回家。反正都不是老户,即使住对门同时开门见着了也不说一句话,便根本都不在乎给对方留下怎样的印象。或许,还都想给对方留下这么一种印象——别惹我啊,我不是好惹的,我是草民我怕谁?几次大扫除后,出人的人家就很生不出人的人家的气,见着了不拿好眼色瞪对方。对方也还以冷眼,意思是——我家门槛以外的卫生关我什么事?下次我家还没人,你管得着吗?气死你!仿佛,要证明自己正是那种不管自己怎样,别人那都必须包容自己的人。结果便是,互相嫌恶。这使街道干部们很头疼、很无奈,因为有关方面经常检查社区卫生。怕受批评,后来干脆由街道出一笔钱,每两个月雇人打扫一次那幢楼的楼道。虽然如此,a君仍充当着义务清扫工,他难以忍受两个月才打扫一次的楼道的卫生状况。 某日我去他家,恰见他在拖楼道,也恰见一对青年男女自上层楼下来,都往楼梯上吐瓜子皮。 我说:“年轻人,怜悯一点儿老同志行不行?快七十岁的人了,拖一次楼道不容易……” 不待我的话说完,男青年顶了我一句:“有人逼他做了吗?” 我再说不出话来,一对年轻人冷面而过。 a君却责备我:“你多余说那么几句,他们是租房住的,房租又涨了,他们压力大,应该像特蕾莎修女说的,原谅他们。” 进了他家,各自坐下,他又说:“单元门一关,我就当我们这个单元的人家都属于一个大家庭。不管买下了房子的,租住的,主要家庭成员都是忙人、累人、有压力的人。就我是闲人,也没什么压力,搞搞楼道公共卫生这种事由我来做责无旁贷,全当健身了。” 我说:“你可以写份告知书贴楼道里,要求别人起码能尽量保持一下楼道卫生。” 他说:“不是没那么想过。转而一想,觉得不好。” 问:“为什么觉得不好?” 他说:“确实也没人逼我做啊。何况街道上还雇人每两个月打扫一次。我心甘情愿地做是一回事,可如果以为自己因而就有权要求别人怎样怎样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无话可说了。 去年年初,我们的一位共同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我——a君摊上官司了,成了被告了,而且基本上是原告胜诉了。 愕问详情,方知——住他楼上的一户人家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在自家门外跌了一跤,大腿骨折。而那老太太的五十来岁的儿子,认为是由于a君刚刚拖过楼道,使水泥地面太湿,因而才导致自己的老娘滑倒了。人家说有自家小“阿姨”可做证,给了他两种选择——或一次性赔偿十万元,彻底私了;或等着上法庭。 a君的常识提醒他,私了往往后患无穷,只得选择了当被告。 而法官认为——楼道没有探头,故无铁证足以证明,老太太之跌倒确与a君拖湿了地面有关;但也没有铁证足以证明,a君拖过的地面并非多么的湿滑。所以,从逻辑上不能排除有其可能性。又所以,此案只能依据逻辑关系进行判决,小“阿姨”的证言作为参考。 结果是——a君须为老太太支付一半也就是两万三千余元的人道主义住院医疗费;老太太没参加过工作,她儿子也没为她缴纳过医保,故本案不能不本着同情弱者的司法精神进行判决。 a君没上诉,他预料上诉也肯定还是那么一种结果,认了。 我说:“我见过他拖楼道啊,他每涮一次拖布,都会用戴胶皮手套的双手将拖布拧得很干呀。” 那位朋友在电话里说:“可这一点是无法证明的嘛!” 发生了那件事后,a君再也不敢拖楼道了,也完全丧失了以前住在那里的好心情。这是必然的,他根本无法对那老太太和她的儿子以及那小“阿姨”硬装出若无其事的友好如常的样子;而那老太太的秃头大脸一副刁民形象的儿子,每次见到a君也总像a君仍欠他一大笔钱耍赖不还似的。此种关系已非谁原谅不原谅谁的问题。特蕾莎修女的精神帮不上a君任何忙,孔子也帮不上。毕竟,a君达不到特蕾莎修女那种崇高的心灵境界,也算不上孔子所谓的君子。 他只不过是一个好人而已。 春节后,好人a君与我们几位朋友相聚时告知,他做出了人生中破釜沉舟的决定——也将房子卖了,大部分钱存上了,用八十几万在一处环境优美的郊区买了所漂亮的小农家院。不久,他搬去那里住了。 包括我在内的他的三位朋友,便都打算去看望他。约来约去的,拖到7月初才终于成行。 a君胖了,气色佳。 那地方依山傍水,果是好去处。离某处部队医院颇近,只消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他的新家不再仅仅是家,而可以说是“家园”了,因为有了不小的院子。他是喜欢养花的人,斯时院子里的树花已开过了,一花圃草花却开得烂漫,散紫翻红,美不胜收。 我们都叫不出那是什么花。 a君说是七彩茉莉,虽属草本,气温若不低于零下10c,则可挨过冬季,其根不死,来年春夏仍可奉献红花绿叶。 a君的心情分明地又好了,其言其行显得更加热爱生活了。我们都看得出来,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女人有关。 那女人五十来岁,衣着得体,快手快脚,做事麻利,当年定有几分姿色,如今还是挺经得住端详的。 a君称她“玉华”,说她是风景区的临时勤杂工,他搬过来后需要一个照顾自己的人,在风景区偶然认识了她,问她愿不愿成为照顾自己的人,而她表示愿意,于是从风景区的集体宿舍搬到这个小院里来住了。还说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女儿特出息,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翻译。她愿有自己的一份自由生活,所以不进城去投靠女儿。 “这院里原本只有树,没有那些七彩茉莉,她知道我喜欢花以后,用风景区的花籽在院子里种出来的。我喜欢花,她会种花,我俩缘分不浅吧?” 我们也都听得出来,他俩不只缘分不浅,关系也已不浅。 我们三个在a君那里住了一夜。 晚饭是玉华做的,她厨艺不错,却不就座,像服务员似的,将我们每一个照顾得都很周到。 第二天上午我们告辞时,a君搂着玉华的肩,站在院门口目送我们的车开走。 一个朋友在车上说:“也忘了问玉华是哪个省的人了。” 开车的朋友说:“操心太多了吧?” 我说:“他有一天肯定会请咱们喝他俩的喜酒。” 两个月后,我收到一份从某国寄来的邮包。自忖并不认识彼国的什么人,甚怪。拆开,竟是a君所书特蕾莎修女之语录,曾挂在他家那两幅中的一幅,还有一瓶治萎缩性胃炎的药和一封信。 信是a君在那一国家定居的儿子代他写给我的,而他因精神受了大刺激,正在那一国家接受心理治疗。 读罢信,方知a君经历的官司,竟有起伏跌宕的下文: 先是,那老太太的两个女儿,因家产分配不均,求助于电视台的调解节目,希望她们的弟弟能回心转意,与她们重新分配家产——两个姐姐的说辞是,父母老宅的动迁补偿款,几乎被她们的弟弟独吞。一部分买了城里的房子(因而曾与a君成了同一幢老楼的同一个单元的邻居),另一部分不知去向。两个姐姐指斥弟弟,不但挟持母亲与己同住,而且拒绝为老母用动迁补偿款补交医疗保险…… 那当弟弟的于现场勃然大怒。 调停失败,闹上了法庭。 既闹上了法庭,便干脆都撕破了脸,亲情殆尽,变为互憎,都恶语攻讦。 两个姐姐怒斥她们的弟弟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反逻辑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一向善于搅浑水、恶人先告状的人——为了表明她们的话是有根据的,她们揭发了他如何收买小“阿姨”做伪证讹诈a君的劣迹。由于涉及前案判决的公正与否,法庭传唤了那小“阿姨”。慑于法庭的威严,小“阿姨”供认不讳。那老太太的儿子又勃然大怒,反咬一口,咒言小“阿姨”被自己的两个姐姐收买了。小“阿姨”大呼其冤,亦声泪俱下地控诉他多次奸淫过自己…… 总之是你咬我来我咬他,当庭打起了连环口架。 便不得不休庭了。 小“阿姨”无处栖身了,亦怕因做伪证被追究法律责任,潜回到她母亲也就是a君后来的住处去了。 a君一见到那小“阿姨”,自是骇然万分,而“玉华”对他说过的种种谎言,不攻自破。 那母女俩跪地乞求原谅。 a君虽不忍当即驱逐,亦不敢与她们在那小院里共度一夜,只得住到附近的宾馆去了。经彻夜思考,决定予以原谅。但回到小院后,那母女俩已不知去向。她们盗走了他的存折以及某些她们认为值钱的东西,连特蕾莎修女的油画像也只剩被破坏了的框子了。 这是必须报案的。 第二天那母女二人就被抓捕到了。 第三天法院的同志也找到了a君,告知他,他有要求结案重审的权利。 他放弃了那权利。 但他也不愿继续在那小院住下去了——尽管那正是七彩茉莉盛开怒放、小院芬芳四溢的时候。 他已没了再一个住处。 好在有护照。于是,锁了院门,在宾馆住了下去,出国申请一经批准,便到某国投奔儿子去也。 另外两位朋友也收到了邮包——内有另一条幅或特蕾莎修女的油画像。 我们三个用短信互发了一通感慨,以后各忙各的,渐渐地,似乎都将远在他国的a君给忘了。 今年7月,a君又开始联系我们。 他说他不会在别国常住下去,还是要落叶归根的。但也不愿一回国就住进养老院——请我们替他去看看,他那第二处家怎么样了? 我们某日清早驱车前往,到时八点多钟。头天晚上刮了半夜的风,那日无雾霾,蓝天白云,阳光灿灿。 一位老友掏出他寄来的钥匙开院门,锁心已完全锈死,哪里还扭得动呢! 驾车的朋友取来车上的救生锤,将锁砸落。门的合页也几乎锈住了,我们差不多是撞门而入。 但见满院七彩茉莉开得葳蕤,一片连一片,一丛傍一丛。除了一条铺砖窄道,凡有土壤的地方全被那花们占领了。铺砖窄道也只能容人侧身而过,开满花朵的花枝,从左右两侧将其遮掩了。几棵树的树干,皆被五彩云霞般的花朵“埋”住了半截。 一院落鲜花开得令人目眩,浓馥香气使人沉醉。 竟难见杂草野蒿的踪影,真是太奇怪了! 一个朋友困惑地说:“怎么会这样?” 我说:“去年是暖冬啊。” 另一个朋友说:“它们原本就是这院落里的多数,种子集中于此,院外又以水泥地面为主,杂草野蒿的种子不太容易被风刮进来。即使刮进来了也是少数。多数排挤少数,当然便会如此啦!” 我一时陷入沉思,觉得自己的头脑之中太应该产生出来一点儿比“去年是暖冬”更值得一说的感想了,却又一时产生不出来。 便只有呆住着。 2016年8月27日于北京 禅机可无,灵犀当有 我和作家柯云路应出版社的要求,自北京始,取道南京、上海、杭州、武汉、西安签名售书。历时十四天。 我正为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创作连续电视剧《同龄人》,十四天对我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时间,不情愿得很。而且,我一向认为,好的作家,只将自己认真耕耘的书稿经由出版社交付社会就是了,大可不必连自己也一并热热闹闹地交付出去,仿佛用自己给自己的书做广告似的。但是时下,签名售书不仅已成了一种时髦,简直进而成了作家对出版社对书店以及对读者的一种义务。既然已经是义务了,也就无论以什么理由拒绝都会显得不礼貌了,也就只有识时务而从之的份儿了…… 我在南京签名售书时,桌前曾一度拥挤,一中年妇女向我提出请求——“把我名字也写上吧!”我看了她一眼说:“对不起,不写了,我看后边排了那么多人!”她还想争取,被后边的人挤了开去……后来一本我已签过了的书又摆在了我面前。我困惑地说:“这一本我不是签过了么!”它的主人说:“为了能请您签上我的名字,我又排了一次队。这总可以了吧?”我抬头一看,是刚才那位妇女。我不忍再拒绝,问:“你叫什么名字?”她说:“我叫林晓婷……”我问:“哪一个‘婷’字?”她说:“女字旁加一个街亭的亭……”直至我签上了“林晓婷同志惠存”几个字,她才心满意足地持书而去……那一天我还碰到了中学时期教过我政治的一位女教师。她很激动,眼眶湿了。我也很激动,但又不可能和教师长谈,只能嘱咐书店的同志,将她买书的钱退给她,签名活动后我交钱,我不愿让我的中学教师买我的书,我要赠她我的书……晚上,陪同我们的花城出版社的阎少卿同志交给了我一张字条。我展开看,只写着这样几行字: 晓声同志:多年不通信了。不知你一向可好。也不知你以前的病怎么样?得知您签名售书的消息,我特别向单位请了一次假。我已有了自己的小窝儿,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已经三岁了……祝您创作丰收! 林晓婷 倏地我想了起来——她是十年前很喜欢读我的小说的一位读者。当年她每读我一篇小说都差不多要写给我一封信。有时写得很长。对于我写得不好的小说,或虽不失为好小说但写得不好的地方,指出得比批评家们还坦率,一矢中的。仿佛她是我写作方面的一位严师…… 一位作家能拥有这样的一位读者真是一种幸运。至今我对写作绝不敢产生哪怕一点儿漫不经心,不能不承认因为我心中常有她那样的读者似乎时时要求着我……后来我们在南京见过一两面,我是“高高在上”的讲座者,她是普普通通的一名文学女青年,一名听众……再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从我的读者中信中消失了……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面对面的时刻,我竟“眈眈相视不识君”。 我好懊恼。 懊恼我没能一眼便认出她,还要问她的名字是哪个“婷”……尽管那字条上留下了她单位的电话号码,但斯时她的单位肯定已下班无人……第二天我一早便离开了南京,将那份懊恼以及内疚带到了上海,带到了杭州、武汉和西安,一直带回了北京……当年的读者来信我早已不保存了。实在地说我已忘了她的工作单位,只记得她是从医的。我给南京电视台的朋友写了封信,抄了她的电话号码和我家的电话号码。嘱咐朋友替我多多问候她,并欢迎她有机会来北京时,到我家里做客…… 在西安,同样是签名案前拥挤的时刻,花城出版社的阎少卿同志挤入人墙,将一本书说——“先签这一本,先签这一本,一位残疾女青年摇着轮椅来买你的书……” 争先恐后塞到我面前的书,一本本地又从我面前移开了,使我得以先签了那一本书…… 倏忽间我想到——她从多远的地方赶来购书呢?如果很远,我是否应多给她一份满足呢?为了能够确实对得起她摇着轮椅车而来…… 我放下笔对人们说:“请大家耐心略等一会儿,我要去看看那青年……” 人们默默从签名案前闪开了。那一刹那我从人们脸读到了两个字是——理解。 我绕出柜台走到了那坐在轮椅上,只能远远观望签名情形的文学女青年跟前。 她说:“谢谢你为我签名。” 我说:“谢谢你买这一本书。”她在西安画院工作,画工笔花鸟画…… 我见她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主动说:“如果你高兴的话,我们合一张影吧?” 她说:“我心里正这么想,可不好意思开口……”说着要从轮椅上站起来……” 我急忙扶她坐下,请一位记者替我们照了一张相。过后我悄悄嘱咐那位记者:“不一定要寄给我,但是别忘了一定寄给她一张……” 我并不以为自己是名人。在今天一位作家若这么以为,是荒唐可笑的。某些作家也会这么说,但骨子里那份妄自尊大,是非常讨嫌的。他们或她们有时无视别人对自己的哪怕一点小小的企望,仿佛在大大的名人眼里普通人是根本不必费神予以理睬的。不但讨嫌而且意识浅薄。我因我能那样做,首先自己愉快,如今开口闭口玄谈禅机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因为已经成了一种时髦。我自忖与禅或道或儒什么的是无缘的,而且不耻于永做凡夫俗子。凡夫俗子就该有点凡夫俗子的样子。禅机可无,灵犀当有——那就是对人的理解,对人间真诚的尊重。这一种真诚的确是在生活中随时随处可能存在的,它是人心中的一种“维他命”。有时我百思不得其解,社会越文明,人心对真诚的感应当越细腻才是,为什么反而越来越麻木不仁了呢?那么一种普遍的巨大的麻木有时呈现出令人震惊的状态来。也许有人以为那一种真诚是琐碎的。可是倘若琐碎人生里再无了“琐碎”的真诚,岂非只剩下了渣滓似的琐碎了吗?诚然几本书并不可能就使谁的人生真的变得不琐碎。作如是想除了妄自尊大,还包含有自欺欺人…… 返回北京途中,小阎说:“五个城市签下来,你一共大概签了一千五六百本!”我笑笑说:“也许吧。”我问他是否感到是一种损失?他说并不。他说收获很大。收获到了别样的不曾预想过的……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于是我们的手互握了一下。 在有的城市,书店的同志不免会在我耳畔低声催促:“快点儿签。日期用阿拉伯数字签就行……” 我那样签了几本,但绝大多数并不用阿拉伯数字,而且签得极认真,尽量将名字写清楚。有一次购书者听到了书店同志的话,抗议起来:“别催他!我们有耐心!” 我以为“耐心”二字颇堪咀嚼。虔诚是需要一点儿耐心去换取的。于我于读者于生活中一切人,该都是这样吧? 做竹须空,做人须直 “人生”对我是个很沉重的话题。 五次文代会我因身体不好迟去报到了两天。会上几次打电话到厂里催我,还封了我一个“副团长”。 那天天黑得异常早,极冷,风也大。 出厂门前,我在收发室逗留了一会儿,发现了寄给我的两封信。一封是弟弟写来的,一封是哥哥写来的。我一看落款是“哈尔滨精神病院”,一看那秀丽的笔画搭配得很漂亮的笔体,便知是哥哥写来的。我已近十五六年没见过哥哥的面了,已近十五六年没见过哥哥的笔体了。当时那一种心情真是言语难以表述。这两封信我都没敢拆。我有某种沉重的预感。看那两封信,我当时的心理准备不足。信带到了会上,隔一天我才鼓起勇气看。弟弟的信告诉我,老父亲老母亲都病了。他们想我,也因《无冕皇帝》的风波为我这难尽孝心的儿子深感不安。哥哥的信词句凄楚至极——他在精神病院看了根据我的小说《父亲》改编的电视剧,显然情绪受了极大的刺激。有两句话使我整个儿的心战栗——“我知我有罪孽,给家庭造成了不幸。如果可能,我宁愿割我的肉偿还家人!”“我想家,可我的家在哪儿啊?谁来救救我?哪怕让我再过上几天正常人的生活就死也行啊!” 我对坐在身旁的影协书记张青同志悄语,请她单独主持下午会议发言,便匆匆离开了会场。一回到房间,我恨不得大哭,恨不得大喊,恨不得用头撞墙!我头脑中一片空白,眼泪默默地流。几次闯入洗澡间,想用冷水冲冲头,进去了却又不知自己想干什么…… 我只反复地在心里对自己说两个字:房子、房子、房子。 母亲已经七十二岁,父亲已经七十八岁。他们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抚养大了我。我却半点孝心也没尽过!他们还能活在世上几天?我一定要把他们接到身边来!我要他们死也死在我身边!我要发送他们,我有这个义务!我的义务都让弟弟妹妹分担了,而弟弟妹妹们的居住条件一点儿也不比我强!如果我不能在老父老母活着的时候尽一点儿孝子之心,我的灵魂将何以安宁? 哥哥是一位好哥哥,大学里的学生会主席。我与哥哥从小手足之情甚笃。我做了错事,哥哥主动代我受过。记得我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想吃蛋糕。深更半夜,哥哥从郊区跑到市内,在一家日夜商店给我买回了半斤蛋糕!那一天还下着细雨,那一年哥也不过才十二三岁…… 有些单位要调我,也答应给房子,但需等上一两年,童影的领导会前也找我谈过,也希望我到童影去起一些作用。童影的房子也很紧张,但只要我肯去,他们现调也要腾出房子来,当时我由于恋着创作,未下决心。 面对着两封信,一切的得失考虑都不存在了。 我匆匆草了一页半纸的请调书——用的就是五次文代会的便笺。接着,我去将童影顾问于蓝同志从会上叫出,向她表明我的决心。老同志一向从品格到能力对我充满信任感,执着双手说:“你做此决定,我离休也安心了!”随后我将北影新任厂长宋崇叫出,请他——其实是等于逼他在我的调请书上签了字。开始他愣愣地瞧着我,半晌才问:“晓声,你怎么了?你对我有什么误解没有?”我将两封信给他看。他看后说:“我答应给你房子啊!我在全厂大小会上为你呼吁过啊!”这是真话。这位新上任的厂长对我很信任,很关心,而且是由衷的。岂止是他,全体北影艺委会都为我呼吁过。连从不轻率对任何事表态的德高望重的老导演水华同志,都在会上说过“不能放梁晓声走”的话。北影对我是极有感情的。我对北影也是极有感情的。 记得我当时对宋崇说的是:“别的话都别讲了,北影的房子5月份才分,而我恨不得明天后天就将父亲母亲哥哥接来!别让我跪下来求你!” 他这才真正理解了我的心情,沉吟半晌说:“你给我时间,让我考虑考虑。” 下午,他还给了我那请调报告,我见上面批的是“既然童影将我支持给了北影,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将晓声支持给童影。但我的的确确很不愿放他走。” 为了房子,到童影干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哪怕是公务员。童影当然不是调我去当公务员。于是我成了童影的艺术厂长…… 我正式到童影上班两个多月了,给我的房子却还未腾出来。 我身患肝硬化,应全休,但我能刚刚调到童影就全休吗?每天上班,想不上班也得上班。中午和晚上回去迟了,上了小学的儿子进不了家门,常常在走廊里哭。 房子没住上就不担当工作吗?那也未免过分功利了。事实上,我现在已是全部身心地投入我的那份工作。我总不能骗房子住啊! “人生”这个话题对我来说真是沉重的,我谈这个话题如同癌症患者对人谈患癌症的症状…… 我从前不知珍惜父母给予我的这血肉之躯,现在我明白这是一个大的错误。明白了之后我还是把自己“抵押”给了童影厂。现在我才了解我自己其实是很怕死的。怕死更是因为觉得遗憾。身为小说家面对这纷杂的迷乱的浮躁的时代,我认为仍有那么多可以写的能够写的值得写的。我最需要谨慎地爱惜自己的时候,亲人和朋友们善良劝告,我也只能当成是别人的一种善良而已。我的血肉之躯是父母给予我的,我以血肉之躯回报父母,我别无选择。这是无奈的事。我认可这无奈,同时牢记着家母的训导。 家母对我做人的训导是——做竹须空,做人须直。 在我的中学毕业鉴定中,写有这样的评语:该学生性格正直,富有正义感。责人宽,克己严……1986年,“文革”第三年,我的鉴定中没有“造反精神”如何如何之类,而有这样的评语,乃是我的中学母校对我的最高评定。这所学校当年未对第二个学生做出过同样的评语。 在我离开兵团连队的鉴定中,也写有这样的评语:该同志性格正直,富有正义感,要求自己严格…… 在我从复旦大学毕业的鉴定中,还写有这样的评语:性格正直,有正义感,同“四人帮”做过斗争,希望早日入党……十六位同学集体评定,连和我矛盾极深的同学,亦不得不对这样的评语点头默认…… 在我离开北影的鉴定中,仍写有这样的评语:正直,正派,有正义感,对同志真诚,勇于做自我批评。 我不是演员。演员亦不可能从少年到青年到成年,20多年表演不是自己本质的另一个人到如此成功的地步!我看重“正直、正派、真诚”这样的评语,胜过其他一切好的评语。这三点乃是我做人的至死不渝的准则。我牢牢记住了家母的训导,我对得起母亲!我尤其骄傲的是在我较长期生活和工作过的任何地方,包括一直不能同我和睦相处的人,亦不得不对我的正直亦敬亦畏。我从不阿谀奉承,从不见风使舵。仅以北影为例,我与历届文学部主任拍过桌子,“怒发冲冠”过,横眉竖目过,但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如今都是我的“忘年交”。我调走得那么突然,他们对我依依不舍,惋惜我走前没入党。早在几年前,老同志们就对我说:“晓声,写入党申请书吧,趁现在我们这些了解你的人还在,你应该入党啊!你这样的年轻人入党,我们举双手!有一天我们离休了,只怕难有人再像我们这么信任你了!”党内的同志们,甚至要在我走前,召开支部会议,“突击”发展我入党。是我阻止了。连刚刚到北影不久的厂长宋崇,对此也深有感慨。 我愿正直、正派、真诚、正义这些评语,伴我终生。人能活到这样,才算不枉活着! 人在今天仍能获得这些,当然也是一种幸福!所以我又有理由说,我活得还挺幸福。 最主要的,我自己认为是最主要的,我已并不惭愧地得到了,其他便是次要的、无足轻重的。 我对自己的做人极满意。 我是不会变的。真变了的是别人。一种类似文痞、流氓的行径,我看到在文坛在社会挺有市场。 我蔑视和厌恶这一现象。 真的文坛之丑恶,其实正是这一现象。 我将永久牢记家母关于做人的训导——做竹须空,做人须直…… 好母亲应该有好儿子。反之是人世间大孽。 就是这样。 老妪 那一个老妪是一个卖茶蛋的老妪。在12月的一个冷天。在北京龙庆峡附近。儿子须作一篇“游记”,我带他到那儿“体验生活”。 卖茶蛋的皆乡村女孩儿和年轻妇女。就那么一个老妪,跻身她们中间,并不起劲儿地招徕。偶发一声叫卖,嗓音是沙哑的。所以她的生意就冷清。茶蛋都是煮的。老妪锅里的蛋未见得比别人锅里的小。我不太能明白男人们为什么连买茶蛋还要物色女主人。 老妪似乎自甘冷清,低着头,拨弄煮锅里的蛋。时时抬头,目光睃向眼前行人,仿佛也只不过因为不能总低着头。目光里绝无半点儿乞意。 我出于一时的不平,一时的体恤,一时的怜悯,向她买了几个茶蛋。活在好人边儿上的人,大抵内心会生发这种一时的小善良,并且总克制不了这一种自我表现的冲动。表现了,自信自己仍立足在好人边上,便获得一种自慰,和证明了什么的心量安泰感和满足感…… 老妪应找我两毛钱,我则扯着儿子转身便走,佯装没有算清小账。儿子边走边说:“爸,她少找咱们两毛钱。”我说:“知道。但是咱们不要了。大冷的天她卖一只茶蛋挣不了几个钱,怪不易的……”于是我向儿子讲,什么叫同情心,人为什么应有同情心,以及同情心是一种怎样的美德等等……两个多小时后,我和儿子从公园出来,被人叫住——竟是那老妪,袖着双手,缩着瘦颈,身子冷得佝偻着。“这个人,”她说,“你刚才买我的茶蛋,我还没找你钱,一转眼,你不见了……” 老妪一只手从袖筒里抽出,干枯的一只老手,递向我两毛钱,皱巴巴的两毛钱……儿子仰脸看我。我不得不接了钱。我不知自己当时对她说了句什么……而公园的守门人对我说:“人家老太太,为了你这两毛钱,站我旁边等了那么半天……” 我和儿子又经过买茶蛋的摊行时,见一老叟,守着她那煮锅。如老妪一样,低着头,摆弄煮锅里的蛋。偶发一声叫卖,嗓音同样是沙哑的。目光偶向眼前行人一睃,也只不过是任意的一睃,绝无半点儿乞意。比别人,生意依旧冷清…… 人心的尊贵,一旦近乎本能的,我们也就只有为之肃然了。我觉得我的类同施舍的行径,对于老妪,实在是很猥琐的…… 狡猾是一种冒险 从前,在印度,有些穷苦的人为了挣点儿钱,不得不冒险去猎蟒。 那是一种巨大的蟒,一种以潮湿的岩洞为穴的蟒,背有黄褐色的斑纹,腹白色,喜吞尸体,尤喜吞人的尸体。于是被某些部族的印度人视为神明,认定它们是受更高级的神明的派遣,承担着消化掉人的尸体之使命。故人死了,往往抬到有蟒占据的岩洞口去,祈祷尽快被蟒吞掉。为使蟒吞起来更容易,且要在尸体上涂了油膏。油膏散发出特别的香味儿,蟒一闻到,就爬出洞了…… 为生活所迫的穷苦人呢,企图猎到这一种巨大的蟒,就佯装成一具尸体,往自己身上遍涂油膏,潜往蟒的洞穴,直挺挺地躺在洞口。当然,赤身裸体,一丝不挂。最主要的一点是一脚朝向洞口。蟒就在洞中从人的双脚开始吞。人渐渐被吞入,蟒躯也就渐渐从洞中蜒出了。如果不懂得这一点,头朝向洞口,那么顷刻便没命了,猎蟒的企图也就成了痴心妄想了…… 究竟因为蟒尤喜吞人的尸体,才被人迷信地图腾化了,还是因为蟒先被迷信地图腾化了,才养成了“吃白食”的习性,没谁解释得清楚。 我少年时曾读过一篇印度小说,详细地描绘了人猎蟒的过程。那人不是一个大人,而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他和他的父亲相依为命。他的父亲患了重病,奄奄待毙,无钱医治,只要有钱医治,医生保证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钱也不多,那少年家里却拿不起。于是那少年萌生了猎蟒的念头。他明白,只要能猎得一条蟒,卖了蟒皮,父亲就不致眼睁睁地死去了…… 某天夜里,他就真的用行动去实现他的念头了。他在有蟒出没的山下脱光衣服,往自己身上涂遍了那一种油膏。他涂得非常之仔细,连一个脚趾都没忽略。一个少年如果一心要干成一件非干成不可的大事,那时他的认真态度往往超过了大人们。当年我读到此处,内心里既为那少年的勇敢所震撼,又替他感到极大的恐惧。我觉得世界上顶残酷的事情,莫过于生活逼迫着一个孩子去冒死的危险了。这一种冒险的义务性,绝非“视死如归”四个字所能包含的。“视死如归”,有时只要不怕死就足够了,有时甚至“但求一死”罢了。而猎蟒者的冒险,目的不在于死得无畏,而在于活得侥幸。活是最终目的。与活下来的重要性和难度相比,死倒显得非常简单不足论道了…… 那少年手握一柄锋利的尖刀,趁夜仰躺在蟒的洞穴口。天亮之时,蟒发现了他,就从他并拢的双脚开始吞他。他屏住呼吸。不管蟒吞得快还是吞得慢,猎蟒者都必须屏住呼吸——蟒那时是极其敏感的,稍微明显的呼吸,蟒都会察觉到。通常它吞一个涂了油膏的大人,需要二十多分钟。猎蟒者在它将自己吞了一半的时候,也就是吞到自己腰际,猝不及防地坐起来——以瞬间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腭,另一手将刀用全力横向一削,于是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就会被削下来。自家的生死,完全取决于那一瞬间的速度和力度。削下来便远远地一抛,速度达到而力度稍欠,猎蟒者也休想活命了。蟒突然间受到强烈疼痛的强刺激,便会将已经吞下去的半截人体一下子呕出来。人就地一滚躲开,蟒失去了上腭连同双眼,想咬,咬不成;想缠,看不见。愤怒到极点,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但是如果未能将蟒的上半个头削下,蟒眼仍能看到,那么它就会带着受骗上当的大愤怒,蹿过去将人缠住,直到将人缠死,与人同归于尽…… 不幸就发生在那少年的身体快被蟒吞进了一半之际——有一只小蚂蚁钻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无法忍耐的。少年终于打了个喷嚏,结果可想而知…… 数天后,少年的父亲也死了。尸体涂了油,也被赤裸裸地抬到那一个蟒洞口……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读过的这一篇小说。其他方面的读后感想,随着岁月渐渐地淡化了,如今只在头脑中留存下了一个固执的疑问——猎蟒的方式和经验,可以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最冒险的一种呢?将自己先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无疑是大智大勇的选择。但这一种“智”,是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狡猾呢?难道不是吗?蟒喜吞人尸,人便投其所好,从蟒决然料想不到的方面设计谋,将自身作为诱饵,送到蟒口边上,任由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发制人”,多么狡猾的一着!但是问题又来了——狡猾也真的可以算是一种“智”吗?勉强可以算之,却能算是什么“大智”吗?我一向以为,狡猾是狡猾,“智”是“智”,二者是有些区别的。诸葛亮以“空城计”而退压城大军,是谓“智”。曹操将徐庶的老母亲掳了去,当作“人质”逼徐庶为自己效力,似乎就只能说是狡猾了吧!而且其狡其猾又是多么的卑劣呢! 那么在人与兽的较量中,人为什么又偏偏要选择最最狡猾的方式去冒险呢?如果说从前的印度人猎蟒的方式还不足以证明这一点,那么非洲安可尔地区的猎人猎获野牛的方式,也是同样狡猾同样冒险的。非洲安可尔地区的野牛身高体壮,狂暴异常,当地土人祖祖辈辈采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猎杀之。他们利用的是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的习性。 为什么安可尔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也是没谁能够解释得明白的。 猎手除了腰间围着树皮和臂上戴着臂环外,也几乎可以说是赤身裸体的。一张小弓、几支毒箭和拴在臂环上的小刀,是猎野牛的全副武装。他们总是单独行动,埋伏在野牛经常出没的草丛中。而单独行动则是为了避免瓜分。 当野牛成群结队来吃草时,埋伏着的猎手便暗暗物色自己的谋杀目标,然后小心翼翼地匍匐逼近。趁目标低头嚼草之际,早已瞄准它的猎手霍然站起放箭。随即又卧倒下去,动作之疾跟那离弦的箭一样。 箭在野牛粗壮的颈上颤动。庞然大物低哼一声,甩着脑袋,好像在驱赶讨厌的牛蝇。一会儿,它开始警觉地扬头凝视,那是怀疑附近埋伏着狡猾的敌人了。烦躁不安的几分钟过去后,野牛回望离远的牛群,想要去追赶伙伴们了。而正在这时,第二支箭又射中了它。野牛虽然目光敏锐,却未能发现潜伏在草丛中的敌人。但它听到了弓弦的声响。颈上的第二支箭使它加倍地狂躁,鼻子翘得高高的,朝弓弦响处急奔过去。它并不感到恐惧,只不过感到很愤怒。突然间它停了下来,因为它嗅到了可疑的气味儿。边闻,边向前搜索…… 人被看到了!野牛低俯下头,挺着两支锐不可当的角,笔直地冲上前去,对那猎手来说,情况十分危险。如果他沉不住气,起身逃跑,那么他死定了!但他却躺在原地纹丝不动。野牛在猎手跟前不停地跺蹄,刨地,摇头晃脑,喷着粗重的鼻息,大瞪着因愤怒而充血的眼睛……最后它却并没攻击那具“人尸”,轻蔑地转身走开了…… 但这只是一种“战术”而已——野牛的“战术”。这“战术”也许是从它的许多同类们的可悲下场本能地总结出来的。它又猛地掉转身躯,冲回到人跟前,围绕着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时一阵阵喷着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喷在人脸上。而那猎手确有非凡的镇定力。他居然能始终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与野牛眼对眼地彼此注视着,比真的死人还像死人。野牛一次次杀了五番“回马枪”,仍对“死人”看不出任何破绽。于是野牛反倒认为自己太多疑了,决定停止对那“死人”的试探,放开四蹄飞奔着去追赶它的群体,而这一次次的疲于奔命,加速了箭镞上的毒性发作,使它在飞奔中四腿一软,轰然倒地。这体重一千多斤的庞然大物,就如此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里了…… 现代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动物们不但有习性,而且有种类性格。野牛是种类性格非常高傲的动物,用形容人的词比喻它们可以说是“刚愎自负”。进攻死了的东西,是违反它的种类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违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动物却不能。动物的种类性格,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模式,或曰“行为原则”也未尝不可。改变之,起码需要百代以上的过程。在它们的种类性格尚未改变前,它们是死也不会违反“行为原则”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们呆板的种类性格。现代的动物学家们认为,野牛之所以绝不践踏或抵触死尸,还因为它们的“心理卫生”习惯。它们极其厌恶死了的东西,视死了的东西为肮脏透顶的东西,唯恐那肮脏玷污了它们的蹄和角。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挥武器的威力——发情期与同类争夺配偶的时候以及与狮子遭遇的时候。它的“回马枪”也可算作一种狡猾。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为了谋杀它,宁肯佯装成它视为肮脏透顶的“死尸”…… 比非洲土人猎取安可尔野牛更狡猾的,是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的方式。吉尔伯特岛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古岛,周围海域的章鱼之大,是足以令世人震惊的。它们的触角能轻而易举地弄翻一条载着人的小船。 猎捕大章鱼的吉尔伯特岛人,双双合作。一个充当“诱饵”,一个充当“杀手”。为了对“诱饵”表示应有的敬意,岛上的人们也称他们为“牺牲者”。 “牺牲者”先潜入水中,在有大章鱼出没的礁洞附近缓游,以引起潜伏的大章鱼的注意。然后突然转身,勇敢地直冲洞口,无畏地闯入大章鱼八条触角的打击范围。 充当“杀手”的人,埋伏在不远处,期待着进攻的机会。当他看到“诱饵”已被章鱼拖到洞口,大章鱼已用它那坚硬的角质喙贪婪地在“诱饵”的肉体上试探着,寻找一个最柔软的部位下口。 于是“杀手”迅速游过去,将伙伴和大章鱼一起拉离洞穴。大章鱼被激怒了,更凶狠地缠紧了“牺牲者”。而“牺牲者”也紧紧抱住大章鱼,防止它意识到危险抛弃自己溜掉。于是“杀手”飞快地擒住大章鱼的头,使劲儿把它向自己的脸扭过来,然后对准它的双眼之间——此处是章鱼的致命部位。套用一个武侠小说中常见的词可叫“死穴”——拼命啃咬起来。一口、两口、三口……不一会儿,张牙舞爪的大章鱼渐渐放松了吸盘,触角也像条条死蛇一样垂了下去,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分析一下人类在猎捕和“谋杀”动物们时的狡猾,是颇有些意思的。首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狡猾往往是弱类被生存环境逼迫生出来的心计。我们的祖先,没有利牙和锐爪,连凭了自卫的角、蹄、较厚些的皮也没有,甚至连逃命之时足够快的速度都没有。在亘古的纪元,人这种动物,无疑是地球上最弱的动物之一种,不群居简直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于是被生存的环境生存的本能逼生出了狡猾。狡猾成了人对付动物的特殊能力。其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将狡猾的能力用以对付自己的同类,显然是在人比一切动物都强大了之后。当一切动物都不再可以严重地威胁人类生存的时候,一部分人类便直接构成了另一部分人类的敌人。主要矛盾缓解了,消弭了;次要矛盾上升了,转化了。比如分配的矛盾,占有的矛盾,划分势力范围的矛盾。因为人最了解人,所以人对付人比人对付动物有难度多了。尤其是在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成千上万的人对付成千上万的人的情况下。于是人类的狡猾就更狡猾了,于是心计变成了诡计。“卧底者”、特务、间谍,其角色很像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时的“牺牲者”。“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军事上的战术,正可以用古印度人猎蟒时的冒险来生动形象地加以解说。那么,军事上的佯败,也就好比非洲土人猎杀安可尔野牛时装死的方法了。 归根结底,我以为狡猾并非智慧,恰如调侃不等于幽默。狡猾往往是冒险,是通过冒险达到目的之心计。大的狡猾是大的冒险,小的狡猾是小的冒险。比如“二战”时期日军偷袭珍珠港的军事行径,所冒之险便是彻底激怒一个强敌,使这一个强敌坚定了必予报复的军事意志。而后来美国投在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对日本军国主义来说,无异于是自己的狡猾的代价。德国法西斯在“二战”时对苏联不宣而战,也是一种军事上的狡猾。代价是使一个战胜过拿破仑所统率的侵略大军的民族,同仇敌忾,与国共存亡。柏林的终于被攻陷,并且在几十年内一分为二,是德意志民族为希特勒这一个民族罪人付出的代价。 而智慧,乃是人类克服狡猾劣习的良方,是人类后天自我教育的成果。智慧是一种力求避免冒险的思想方法。它往往绕过狡猾的冒险的冲动,寻求更佳的达到目的之途径。狡猾的行径,最易激起人类之间的仇恨,因而是卑劣的行径。智慧则缓解、消弭和转化人类之间的矛盾与仇恨。也可以说,智慧是针对狡猾而言的。至于诸葛亮的“空城计”,尽管是冒险得不能再冒险的选择,但那几乎等于是唯一的选择,没有选择之情况下的选择。并且,目的在于防卫,不在于进攻,所以没有卑劣性,恰恰体现出了智慧的魅力。 一个人过于狡猾,在人际关系中,同样是一种冒险。其代价是,倘被公认为一个狡猾的人了,那么也就等于被公认为是一个卑劣的人一样了。谁要是被公认为是一个卑劣的人了,几乎一辈子都难以扭转人们对他或她的普遍看法。而且,只怕是没谁再愿与之交往了。这对一个人来说,可是多么大的一种冒险、多么大的一种代价啊! 一个人过于狡猾,就怎么样也不能称其为一个可爱可敬之人了。对于处在同一人文环境中的人,将注定了是危险的。对于有他或她存在的那一人文环境,将注定了是有害的。因为狡猾是一种无形的武器。因其无形,拥有这一武器的人,总是会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之,直到为自己的狡猾付出惨重的代价。但那时,他人,周边的人文环境,也就同样被伤害得很严重了。 一个人过于狡猾,无论他或她多么有学识,受过多么高的教育,身上总难免留有土著人的痕迹。也就是我们的祖先们未开化时的那些行为痕迹。现代人类即使对付动物们,也大抵不采取我们祖先们那种种又狡猾又冒险的古老方式方法。狡猾实在是人类性格的退化,使人类降低到仅仅比动物的智商高级一点点的阶段。比如吉尔伯特岛人用啃咬的方式猎杀章鱼,谁能说不狡猾得带有了动物性呢? 人啊,为了我们自己不承担狡猾的后果不为过分的狡猾付出代价,还是不要冒狡猾这一种险吧。试着做一个不那么狡猾的人,也许会感到活得并不差劲儿。 当然,若能做一个智慧之人,常以智慧之人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他人,看待名利纷争,看待人际摩擦,则就更值得学习了。 人性似水 天地之间,百千物象,无常者,水也;易化者,水也;浩渺广大无边际者,水也;小而如珠如玑甚或微不可见者,水也。 人性似水。 一壶水沸,遂蒸发为汽,弥漫满室,削弱干燥;江河湖海,暑热之季,亦水汽若烟,成雾,进而凝状为云,进而作雨。雨或霏霏,雨或滂沱,于是电闪雷鸣,每有霹雳裂石、断树、摧墙、轰亭阁;于高空遇冷,结晶成雹;晨化露,夜聚霜……总之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雨、雪、霜、雹、露、冰、云、雾,无不变形变态于水;昌年祸岁,也往往与水有着密切的关系。乌云翻滚,霓虹斜悬,盖水之故也;碧波如镜,水之媚也;狂澜巨涛,水之怒也;瀑乃水之激越;泉乃水之灵秀;溪显水性活泼;大江东去一日千里,水之奔放也。 人性似水。 水在地上,但是没有什么力量也没有什么法术可以将它限制在地上。只要它“想”上天,它就会自由自在地随心所欲地升到天空进行即兴的表演。于是天空不宁。水在地上,但是没有什么力量也没有什么法术可以将它限制在地上。只要它“想”入地,即使针眼儿似的一个缝隙,也足可使它渗入到地下溶洞中去。这一缝隙堵住了,它会寻找到另一缝隙。针眼儿似的一个缝隙太小了吗?水将使它渐渐变大。一百年后,起先针眼儿似的一个缝隙已大如斗口大如缸口。一千年后,地下的河或地下的潭形成了。于是地藏玄机。除了水,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像水一样在天空、在地上、在地底下以千变万化的形态存在呢? 人性似水。 我们说“造物”这句话时,头脑之中首先想到的是“上帝”,或法力仅次于“上帝”的什么神明。但“上帝”是并不存在的,神明也是并不存在的。起码对如我一样的无神论者们而言是不存在的。水却是实在之物。以我浅见,水即“上帝”。水之法力无边,水绝对当得起“造物”之神。动物加植物,从大到小,从参天古树到芊芊小草,从蜗蚁至犀象,总计百余万科目、种类,哪一种哪一类离得开水居然能活呢?哪一种哪一类离开了水居然还能继续它们物种的演化呢?地壳的运动使沧海变成桑田,而水却使桑田又变成了沧海。坚硬的岩石变成了粉末,我们认为那是风蚀的结果。但风是怎样形成的呢?不消说,微风也罢,罡风也罢,可怕的台风、飓风、龙卷风也罢,归根结底,生成于水。风只不过是水之子。“鬼斧神工”之物,或直接是水的杰作,或是水遣风完成的。连沙漠上也有水的幻象——风将水汽从湿润的地域吹送到沙漠上,或以雨的形态渗入很深很深的沙漠底层,在炎日的照射之下,水汽织为海市蜃楼…… 人性似水。 水真是千变万化的。某些时候,某种情况下,又简直可以说是千姿百态的。鸟瞰黄河,蜿蜿逶逶,九曲八弯,那亘古之水看去竟是那么的柔顺,仿佛是一条即将临产的大蛇,因了母性的本能完全收敛其暴躁的另面,打算永远做慈爱的母亲似的。那时候那种情况下,它真是恬静极了,能使我们关于蛇和蟒的恐怖联想也由于它的柔顺和恬静而改变了。同样是长江,在诗人和词人们的笔下又竟是那么的不同。“万里长江飘玉带,一轮明月滚绣球”,意境何其浩壮幽远而又妙曼啊!“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却又多么的气势险怵,令人为之屏息啊!人性亦然,人性亦然。人性之难以一言而尽,似天下之水的无穷变化。 人性似水。人性确乎如水啊! 水成雾;雾成露;一夜雾浓,晨曦中散去,树叶上,草尖上,花瓣上,都会留下晶莹的露珠。那是世上最美的珠子。没有任何另外一种比它更透明,比它更润洁。你可以抖落在你掌心里一颗,那时你会感觉到它微微的沁凉。你也能用你的掌心掬住两颗、三颗,但你的手掌比别人再大,你也没法掬住更多了。因为两颗露珠只消轻轻一碰,顷刻就会连成一体。它们也许变成了较大的一颗,通常情况下却不再是珠子;它们会失去珠子的形状,只不过变成了一小汪水,结果你再也无法使它们还原成珠子,更无法使它们分成各自原先那么大的两颗珠子。露珠虽然一文不值,却有别于一切司空见惯的东西。你可以从河滩上捡回许许多多自己喜欢的石子,如果手巧,还可以将它们粘成为各种好看的形状。但你无法收集哪怕是小小的一碟露珠占为私有。无论你的手多么巧,你也无法将几颗露珠串成首饰链子,戴在颈上或腕上炫耀于人。这就是露珠的品质,它们看去都是一样的,却根本无法收集在一起,更无法用来装饰什么,甚至企图保存一整天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你只能欣赏它们。你唯一长久保存它们的方式,就是将它们给你留下的印象“摄录”在记忆中。露珠如人性最细致也最纯洁的一面,通常体现在女孩儿和少女们身上。我的一位朋友曾告诉我,有次她给她的女儿讲《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她那仅仅四岁的女儿泪流满面。那时的人家里还普遍使用着火柴。从此女孩儿有了收集整盒火柴的习惯,越是火柴盒漂亮的她越珍惜,连妈妈用一根都不允许。她说等她长大了,要去找到那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并且将自己收集的火柴全都送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她仅仅四岁,还听不明白在那一则令人悲伤的故事中,其实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已经冻死。是的,这一种露珠般的人性,几乎只属于天真的心灵。 人性似水。 山里的清泉和潺潺小溪,如少男和少女处在初恋时期的人性。那是人自己对自己实行的第一次洗礼。人一生往往也只能自己对自己实行那么一次洗礼。爱在那时仿佛圣水,一尘不染;人性第一次使人本能地理解什么是“忠贞”。哪怕相爱着的两个人一个字也不认识,从没听谁讲解过“忠贞”一词。关于性的观念在现代的社会已然“解放”,人性在这方面也少有了动人的体现。但是某些寻找宝物似的一次次在爱河中浮上潜下的男人和女人,除了性事的本能的驱使又是在寻找什么呢?也许正是在寻找那如清泉和小溪一般的人性的珍贵感受吧? 静静的湖泊和幽幽的深潭,如成年男女后天形成的人性。我坦率地承认二者相比我一向亲近湖泊而畏避深潭。除了少数的火山湖,更多的湖是由江河的支流汇聚而成的,或是由山雪融化和雨后的山洪形成的。经过了湍急奔泻的阶段,它们终于水光清漪波平如镜了。倘还有苇丛装点着,还有山廓作背景,往往便是风景。那是颇值得或远或近地欣赏的。通常你只要并不冒失地去试探其深浅,它对你是没有任何危险的。然而那幽幽的深潭却不同。它们往往隐蔽在大山的阴暗处,在阳光不易照耀到的地方。有时是在一处凸着的山喙的下方,有时是在寒气森森潮湿滴水的山洞里。即使它们其实并没有多么深,但看去它们给人以深不可测的印象。海和湖的颜色一般是发蓝的,所以望着悦目。江河哪怕在汛季浑浊着,却是我常见的,对它们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然而潭确乎不同,它的颜色看去往往是黑的。你若掬起一捧,它的水通常也是清的。然而还入潭中,又与一潭水黑成一体了。潭水往往是凉的,还往往是很凉很凉的。除了在电影里出现过片断,在现实生活中偏喜在潭中游泳的人是不多的。事实上与江河湖海比起来,潭尤其对人没什么危害。历史上没有过任何关于潭水成灾的记载,而江河湖海泛滥之灾全世界每年到处发生。我害怕潭可能与异怪类的神话有关。在那类神话中,深潭里总是会冷不丁地跃出狰狞之物,将人一爪捕住或一口叼住拖下潭去。潭每使我联想到人性“城府”的一面。“城府”太深之人不见得便一定是专门害人的小人。但是在这样的人的心里,友情一般是没有什么位置的。正义感公道原则也少有。有时似乎有,但最终证明,还是没有。那给你错误印象的感觉,到头来本质上还是他的“城府”。如潭的人性,其实较少体现在女人身上。“城府”更是男人的人性一面。女人惯用的只不过是心计。但是有“城府”的男人对女人的心计往往一清二楚,他只不过不动声色,有时还会反过来加以利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切水都在器皿中。盛装海洋的,是地球的一部分。水只有在蒸发为气时,才算突破了局限它的范围,并且仍存在着。 盛装如水的人性的器皿是人的意识。人的意识并非完全没有任何局限。但是它确乎可以非常之巨大,有时能盛装得下如海洋一般广阔的人性。如海洋的人性是伟大的人性,诗性的人性,崇高的人性。因为它超越了总是紧紧纠缠住人的人性本能的层面,使人一下子显得比地球上任何一种美丽的或强壮的动物都高大和高贵起来。如海洋的人性不是由某一个人的丰功伟绩所证明的。许多伟人在人性方面往往残缺。具有如海洋一般人性的人,对男人而言,一切出于与普罗米修斯同样目的而富有同样牺牲精神的人,皆是。不管他们为此是否经受过普罗米修斯那一种苦罚。对女人而言,南丁格尔以及一切与她一样心怀博爱的她的姐妹,也皆是。 如水的人性亦如水性那般没有长性。水往低处流这一点最接近着人性的先天本质。人性体现于最自私的一面时,于人永远是最自然而然的。正如水往低处流时最为“心甘情愿”。一路往低处流着的水不可能不浑浊。汪住在什么坑坑洼洼的地方还会从而成为死水,进而成为腐水。社会谴责一味自私自利着的人们时,往往以为那些人之人性一定是卑污可耻并快乐着的。而依我想来,人性长期处于那一种状态未必真的有什么长期的快乐可言。引向高处之水是一项大的工程。高处之水比之低处之水总是更有些用途,否则人何必费时费力地偏要那样?大多数人之人性,未尝不企盼着向高处升华的机会。当然那高处非是尼采的“超人”们才配居住的高处。那种“高处”算什么鬼地方?人性向往升华的倾向是文化的影响。在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里,普遍而言,一向的文化质量怎样,一向的人性质量便大抵怎样。一个男人若扶一个女人过马路,倘她不是偶然跌倒于马路中央的漂亮女郎,而是一个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老妪,那么他即使没有听到一个谢字,他也会连续几天内心里充满阳光的。他会觉得扶那样一个老妪过马路时的感觉,挺好。与费尽心机勾引一个女郎并终于如愿以偿的感觉大为不同,是另一种快活。如水的人性倒流向高处的过程,是一种心灵自我教育的过程。但是人既为人,就不可能长期地将自己的人性自筑水坝永远蓄在高处。那样一来人性也就没了丝毫的快乐可言。因为人性无论于己还是于他人,都不是为了变成标本镶在高级的框子里。真实的人性是俗的。是的,人性本质上有极俗的一面。一个理想的社会和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不该是这样的一把剪刀——以为可以将一概人之人性极俗的一面从人心里剪除干净;而是明白它,认可它,理解它,最大限度地兼容它;同时,有不俗的文化在不知不觉之中吸引和影响我们普遍之人的人性向上,而不一味地“流淌”到低洼处从而一味地不可救药地俗下去…… 我们俗着,我们可以偶尔不俗;我们本性上是自私自利的,我们可以偶尔不自私自利;我们有时心生出某些邪念,我们也可以偶尔表现高尚一下的冲动;我们甚至某时真的堕落着了,而我们又是可以从堕落中自拔的……我们至死还是没有成为一个所谓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检点我们的生命,我们确曾有过那样的时候,起码确曾有过那样的愿望…… 人性似水,我们实难决定水性的千变万化。 但是水啊,它有多么美好的一些状态呢! 人性也可以的。 而不是不可以——一个社会若能使大多数人相信这一点,那么这个社会就开始是一个人文化的社会了…… 人生真相 仅仅为了生存而被自己根本不愿做的事情牢牢粘住一生的人越来越少;每一个人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只要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不脱离实际,终将有机会满足一下或间接满足一下自己的“愿意”。 人活着就得做事情。 古今中外,无一人活着而居然可以不做什么事情。连婴儿也不例外。吮奶便是婴儿所做的事情,不许他做他便哭闹不休,许他做了他便乖而安静。广论之,连蚊子也要做事:吸血;连蚯蚓也要做事:钻地。 一个人一生所做之事,可以从许多方面来归纳——比如善事恶事,好事坏事,雅事俗事,大事小事,等等。 世上一切人之一生所做的事情,也可用更简单的方式加以区分,那就是无外乎——愿意做的、必须做的、不愿意做的。 古今中外,上下数千年,任何一个曾活过的人,正活着的人们的一生,皆交叉记录着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必须做的事情、不愿意做的事情。即将出生的人们的一生,注定了也还是如此这般。 细细想来,古今中外,一生仅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但凡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一概不做的人,极少极少。大约,根本没有过吧?从前的国王皇帝们还要上朝议政呢,那不见得是他们天天都愿意做的事。 有些人却一生都在做着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他或她的职业绝不是自己愿意的,但若改变却千难万难,“难于上青天”。不说古代,不论外国,仅在中国,仅在二十几年前,这样一些终生无奈的人比比皆是。 而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其实只不过都在整日做着自己必须做的事情。日复一日,渐渐地,我们对我们那么愿意做,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漠然了。甚至,连想也再不去想了。仿佛我们的头脑之中对那些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从来也没产生过试图一做的欲念似的。即使那些事情做起来并不需要什么望洋兴叹的资格和资本。日复一日地,渐渐地,我们变成了一些生命流程仅仅被必须做的、杂七杂八的事情注入得满满的人。我们只祈祷我们千万别被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粘住了。果而如祈,我们则已谢天谢地,大觉幸运了,甚至会觉得顺顺当当地过了挺好的一生。 我想,这乃是所谓人生的真相之一吧?一生仅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凡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一概不做的人,我们就不必太羡慕了吧!衰老、生病、死亡,这些事任谁都是躲不过的。生病就得住院,住院就得接受治疗。治疗不仅是医生的事情,也是需要病人配合着做的事情。某些治疗的漫长阶段比某些病本身更痛苦。于是人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一下子成了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到后来为了生命,最不愿做的事情不但变成了必须做的事情,而且变成了最愿做好的事情。倒是唯恐别人们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进而不愿意在自己的努力配合之下尽职尽责了。 我们且不说那些一生被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牢牢粘住,百般无奈的人了吧!他们也未必注定了全没他们的幸运。比如他们中有人一听做胃镜检查这件事就脸色大变,竟幸运地有一副从未疼过的胃,一生连粒胃药也没吃过。比如他们中有人一听动手术就心惊胆战,竟幸运地一生也没躺上过手术台。比如他们中有人最怕死得艰难,竟幸运地死得很安详,一点儿痛苦也没经受,忽然地就死了,或死在熟睡之中。有的死前还哼着歌洗了人生的最后一次热水澡,且换上了一套新的睡衣…… 我们还是了解一下我们自己,亦即这世界上大多数人的人生真相吧! 我们必须做的事情,首先是那些意味着我们人生支点的事情。我们一旦连这些事情也不做,或做得不努力,我们的人生就失去了稳定性,甚而不能延续下去。比如我们每人总得有一份工作,总得有一份收入。于是有单位的人总得天天上班;自由职业者不能太随性,该勤奋之时就得自己要求自己孜孜不倦。这世界上极少数的人之所以是幸运的,幸运就幸运在——必须做的事情恰也同时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大多数人无此幸运。大多数人有了一份工作有了一份收入就已然不错。在就业机会竞争激烈的时代,纵然非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也得当成一种低质量的幸运来看待。即使打算摆脱,也无不掂量再三,思前虑后,犹犹豫豫。 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我们整日必须做的事情,往往不仅关乎着我们自己的人生,也关乎着种种的责任和义务。比如父母对子女的;夫妻双方的;长子长女对弟弟妹妹的,等等。这些责任和义务,使那些我们寻常之人整日必须做的事情具有了超乎于愿意不愿意之上的性质。并随之具有了特殊的意义。这一种特殊的意义,纵然不比那些我们愿意做的事情对于我们自己更快乐,也比那些事情显得更重要、更值得。 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恰恰是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无忧无虑地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情。普遍的规律也大抵如此。一些人勤勤恳恳地做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数年如一日,甚至十几年二十几年如一日,人生终于柳暗花明,终于得以有条件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了。其条件当然首先是自己为自己创造的。这当然得有这样的前提——自己所愿意做的事情,自己一直惦记在心,一直向往着去做,一直并没泯灭了念头…… 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恰恰不是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无忧无虑地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情。我们往往已看得分明,我们愿意做的事情,并不由于我们将我们必须做的事做得多么努力做得多么无可指责而离我们近了;相反,却日复一日地,渐渐地离我们远了,成了注定与我们的人生错过的事情。不管我们一直怎样惦记在心,一直怎样向往着去做。但我们却仍那么努力那么无可指责地做着我们必须做的事情。为了什么呢?为了下一代,为了下一代得以最大限度地做他们和她们愿意做的事;为了他们和她们愿意做的事不再完全被动地与自己的人生眼睁睁错过;为了他们和她们,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动性,不被那些自己根本不愿意做的事粘住,进而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动性,使自己必须做的事与自己愿意做的事协调地相一致起来。起码部分地相一致起来。起码不重蹈我们自己人生的覆辙,因了整日陷于必须做的事而彻底断送了试图一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条件和机会。社会是赖于上一代如此这般的牺牲精神而进步的。 下一代人也是赖于上一代人如此这般的牺牲精神而大受其益的。 有些父母为什么宁肯自己坚持着去干体力难支的繁重劳动,或退休以后也还要无怨无悔地去做一份收入极低微的工作呢?为了子女们能够接受高等教育,能够从而使子女们的人生顺利地靠近他们愿意做的事情。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句话,在这一点上,实在是应该改成“可敬天下父母心”的。而子女们倘竟不能理解此点,则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最令人同情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终于像放下沉重的十字架一样,摆脱了自己必须做甚而不愿意做却做了几乎整整一生的事情;终于有一天长舒一口气自己对自己说——现在,我可要去做我愿意做的事情了。那事情也许只不过是回老家看看,或到某地去旅游,甚或,只不过是坐一次飞机,乘一次海船……而死神却突然来牵他或她的手了…… 所以,我对出身贫寒的青年们进一言,倘有了能力,先不必只一件件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要想一想,自己怎么就有了这样的能力?完全靠的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做了哪些牺牲?并且要及时地问:“爸爸妈妈,你们一生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些什么事情?咱们现在就做那样的事情!为了你们心里的那一份长久的期望!……” 我的一位当了经理的青年朋友就这样问过自己的父母,在今年的春节前——而他的父母吞吞吐吐说出来的却是,他们想离开城市重温几天小时候的农村生活。 当儿子的大为诧异:那我带着公司员工去农村玩过几次了,你们怎么不提出来呢? 父母道:我们两个老人,慢慢腾腾的,跟了去还不拖累你玩不快活呀! 当儿子的不禁默想,进而戚然。 春节期间,他坚决地回绝了一切应酬,是陪父母在京郊农村度过的…… 我们憧憬的理想社会是这样的:仅仅为了生存而被自己根本不愿做的事情牢牢粘住一生的人越来越少;每一个人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只要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不脱离实际,终将有机会满足一下或间接满足一下自己的“愿意”。 据我分析,大多数人愿意做的事情,其实还都是一些不失自知之明的事情。 时代毕竟进步了。 标志之一也是——活得不失自知之明的人越来越多而非越来越少了。 尽管我们大多数人依然还都在做着我们整日必须做的事情,但这些事情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我们的人生的关系已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宽松,使我们开始有相对自主的时间和精力顾及我们愿意做的事情,不使之成为泡影。重要的倒是,我们自己是否还像从前那么全凭必须这一种惯性活着…… 我们都知道的,金钱除了不能解决生死问题,除了不能一向成功地收买法律,几乎可以解决至少可以淡化人面临的许许多多困扰。 我们大多数世人,或更具体地说——百分之九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世人,与金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的意思是在说,或者是在问,或者仅仅是在想——那种关系果真像我们人类的文化和对自身的认识经验所记录的那样,竟是贪而无足的吗? 我感觉到这样的一种情况——即在我们人类的文化和对自身认识的经验中,教诲我们人类应对金钱持怎样的态度和理念,是由来久矣并且多而又多的;但分析和研究我们与金钱之关系的真相的思想成果,却很少很少。似乎我们人类与金钱的关系,仅仅是由我们应对金钱持怎样的态度来决定的。似乎只要我们接受了某种对金钱的正确的理念,金钱对我们就是无足轻重的东西了,对我们就会完全丧失吸引力了。 在我们人类与金钱的关系中,某种假设正确的理念,真的能起特别重要的作用吗?果而那样,思想岂不简直万能了吗? 在全世界,在人类的古代,金即是钱;即是通用币;即是永恒的财富。百锭之金往往意味着佳食锦衣,唤奴使婢的生活。所有富人的日子一旦受到威胁,首先将金物及价值接近着金的珠宝埋藏起来。所以直到现在,虽然普遍之人的日常生活早已不受金的影响,在谈论钱的时候,却仍习惯于二字合并。 在今天,在中国,“文化”已是一个泡沫化了的词。已是一个被泛淡得失去了“本身义”并被无限“引申义”了的词。不是一切有历史的事物都能顺理成章地构成一种文化,事物仅仅有历史只不过是历史悠久的事物。纵然在那悠久的历史中事物一再地演变过,其演变的过程也不足以自然而然地构成一种文化。 只有我们人类对某一事物积累了一定量的思想认识,并且传承以文字的记载,并且在大文化系统之中占据特殊的意义,某一事物才算是一种文化“化”了的事物。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而即使此观点特别地容易引起争议,我们若以此观点来谈论金钱,并且首先从“金钱文化”说起,大约是不会错到哪里去的。 外国和中国的一切古典思想家们,有一位算一位,哪一位不曾谈论过人与金钱的关系呢?可以这么认为,自从金钱开始介入我们人类的生存形态那一天起,人类的头脑便开始产生着对于金钱的思想或曰意识形态了。它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呈现在童话、神话、民间文学、士人文学、戏剧以及后来的影视作品和大众传媒里。它们全部的教诲,一言以蔽之,用教义最浅白的“济公活佛圣训”中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死后一文带不去,一旦无常万事休。” 数千年以来,“金钱文化”对人类的这种教诲的初衷几乎不曾丝毫改变过,可谓谆谆复谆谆,用心良苦。只有在现当代的经济学理论成果中,才偶尔涉及我们人类与金钱之关系的真相,却也每几笔带过,点到为止。 那真相我以为便是——其实我们人类之大多数对金钱所持的态度,非但不像“金钱文化”从来渲染的那么一味贪婪,细分析,简直还相当理性,相当朴素,相当有度。 奴隶追求的是自由。 诗人追求的是传世。 科学家追求的是成果。 文艺家追求的是经典。 史学家追求的是真实。 思想家追求的是影响。 政治家追求的是稳定…… 而小百姓追求的只不过是丰衣足食、无病无灾、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罢了。倘是工人,无非希望企业兴旺,从而确保自己的收入养家度日不成问题;倘是农民,无非希望风调雨顺,亩产高一点儿,售出容易点儿;倘是小商小贩,无非希望有个长久的摊位,税种合理,不积货,薄利多销…… 如此看来,大多数世人虽然每天都生活在这个由金钱所推转着的世界上,每一个日子都离不开金钱这一种东西,甚而我们的双手每天都至少点数过一次金钱,我们的心里每天都至少盘算过一次金钱,但并不因而都梦想着有朝一日成为富豪或资本家,银行账户上存着千万亿万,于是大过奢侈的生活,于是认为奢侈高贵便是幸福…… 真的,细分析,我确确实实地觉得,人类之大多数对金钱所持的态度,从过去到现在甚至包括将来,其实一向是很健康的。 一直不健康的或温和一点儿说不怎么健康的,恰恰是“金钱文化”本身。这一种文化几乎每天干扰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正常视听要求和愿望,似乎企图使我们彻底地变成仅此一种文化的受众,从而使其本身变成摇钱树。这一种文化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当其在表现人的时候几乎永远的只有一个角度,无非人和金钱的关系,再加点性和权谋。它的模式是——“那公司那经理那女人,和那一大笔钱。” 我们大多数世人每天受着这一种文化的污染,而我们对金钱的态度却仍相当理性、相当朴素、相当有度。我简直不能不这样赞叹——大多数世人活得真是难能可贵! 再细加分析,具体的一个人,无论男女,无论有一个穷爸爸还是富爸爸,其一生皆大致可分为如下阶段: 童年——以亲情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少年——以自尊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青年——以爱情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中年前期——以事业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中年后期——以金钱满足为最大也许还是最后满足的阶段。 老年前期——以自尊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老年后期——以亲情满足为最大满足的阶段…… 大多数人大抵如此,少数人不在其例。 人,尤其男人,在中年后期,往往会与金钱发生撕扯不开的纠缠关系。这乃因为——他在爱情和事业两方面,可能有一方面忽然感到是失败的,甚或两方面都感到是失败的、沮丧的。也许那是一个事实,也许仅仅是他自己误入了什么迷津;还因为中年后期的男人,是家庭责任压力最大的人生阶段,缓解那压力仅靠个人作为已觉力不从心,于是意识里生出对金钱的幻想。我们都知道的,金钱除了不能解决生死问题,除了不能一向成功地收买法律,几乎可以解决至少可以淡化人面临的许许多多困扰。但普遍而言,中年后期的男人已具有与其年龄相一致的理性了。他们对金钱的幻想仅仅是幻想罢了。并且,这幻想折叠在内心里,往往是不说道的。某些男人在中年后期又有事业的新篇章和爱情的新情节,则他们便也不会把金钱看得过重。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人们的追求,包括对人生享受的追求,往往呈现着与金钱没有直接关系的现象。“金钱文化”在那些国家里也许照旧地花样翻新,但对人们的意识已经不足以构成深刻的重要的影响。我们留心一下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国家的文化的文艺的和传媒的主流内容往往是关于爱、生、死、家庭伦理和人类道德趋向以及人类大命运的。或者,纯粹是娱乐的。 因为在那些国家里,中产阶级生活已经是不难实现的。 而中产阶级,乃是一个与金钱的关系最自然、最得体、最有分寸的阶级。 在经济落后的国家,普遍的人们也反而不太产生对金钱的强烈又痛苦的幻想。因为那接近着梦想。他们对金钱的愿望是由自己限制得很低很低的,于是金钱反而最容易成为带给他们满足的东西。 在发展中国家,特别在由经济落后国家向经济振兴国家迅速过渡的国家,其文化随之嬗变的一个显著事实就是——“金钱文化”同步地迅速繁衍和对大文化系统的蚕食,和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几乎无孔不入的侵略式影响。人面对之,要么采取个人式的抵御姿态,要么接受它的冲击它的洗脑,最终变得有点儿像金钱崇拜者了。在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时代,充斥于文化、文艺和媒体的经常的主要的内容,往往是关于金钱这一种东西的。在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时代,文化和文艺往往几乎已经丧失了向人们讲述一个纯粹的、与金钱不发生瓜葛的爱情故事的能力。因为这样的爱情故事已不合人们的胃口,或曰已不合时宜,被认为浅薄了。于是通俗歌曲异军突起,将文化和文艺丧失了的元素吸收去变成为自身存在的养分。通俗歌曲的受众是青少年,是以对爱情的向往为向往,以对爱情的满足为满足的群体。他们沉湎于通俗歌曲为之编织的爱情帷幔中,就其潜意识而言,往往意味着不愿长大,逃避长大——因为长大后,将不得不面对金钱的左右和困扰。 在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时代,贫富迅速分化,差距迅速悬殊,人对金钱的基本需求和底线一番番被刷新。相对于有些人,那底线不断地不明智地一次次攀升;相对于另一些人,那底线不断地不得已地一次次跌降。前者往往可能由于不能居住于富人区而混乱了人与金钱的关系;后者则往往可能由于连生存都无法为计而产生了人对金钱的偏狂理解。 归根结底,不是人的错,更不是时代的错,也当然不是金钱的错,而只不过是——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人和金钱贴紧于同一段社会通道之中了。当同时钻出以后,人和金钱两种本质上不同的东西(姑且也将人叫作东西吧),又会分开来,保持必要的距离,仅在最日常的情况之下发生最日常的“亲密接触”。 那时,大多数人就可以这样诚实又平淡地说了:金钱嘛,它不是唯一使我万分激动的东西,也不是唯一使我惴惴不安的东西,更不是我人生中唯一重要的东西。我必须有足够花用的金钱,而我的情况正是这样。 归根结底,爱国主义——正是由这一种人对金钱相当理性、相当朴素、相当有度,因而相当良好的感觉来决定的。 哪一个国家使它的人民与金钱的关系如此这般着了,它的人民便几乎无须被教导,自然而然地爱着他们的国了…… 关于邵洵美之杂感 关于邵洵美和他的诗他在他那个年代曾广为文坛所知的沙龙以及他办刊办出版的那些事,我是知道一些了——近年对他的钩沉文章不少,我也只能从那样一些文章中了解;简直也可以说知道得委实不少了。 近日所读的一篇,是施立松所写的《“教学子”诗人邵洵美》,《作家文摘》转自《名人传记》的一篇文章。在我印象中,某时期内,《名人传记》发表了几篇对他的钩沉文章。 施立松的文章主要写邵洵美欲为已故好友徐志摩的遗孀陆小曼过六十岁生日竟无一宴之金而愁,不惜将一枚祖传印章卖了——斯时陆小曼已美人迟暮,牙齿掉光,两腮凹陷,形同弄堂寻常人家之老妪;而那一枚印章,乃是书画大师吴昌硕专为其祖父邵友廉刻制的,收藏价值甚高——1958年农历九月的事。 读罢感慨良多。 邵洵美在出身豪门与爱诗两方面,与纳兰性德颇为相似。不同的是——后者在其所处的年代不可能享有办刊办出版的自由,性格也相反。纳兰氏虽属高官二代,却抑郁寡欢,寿数亦短。邵氏却是较长寿之人,也很享受过一段富贵与任性得兼的人生。 窃以为,就心性而言,邵洵美与张伯驹、叶企孙、胡适、蔡元培们有共同之处——民国时期,虽则中国知识分子、文人之间每每分成阵营,文字战事不断,但却仍能恪守一条原则,即文化主张主义的不同,不完全影响对于彼此好人格的尊敬。 此点胡适做得甚为君子,他与李大钊、陈独秀在主义方面后来分明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只有分道扬镳——但无论在李大钊、陈独秀生前还是死后,其尊敬、友谊和悼念之情,一向发乎真心实意;与邵洵美对友谊的珍视可谓同属美谈。 而对于陈独秀、刘丰农、钱玄同三位“同志”以双簧伎俩攻击林纾的做法,胡适提出过批评,曰:“非君子所为,不可以再。” 又窃以为,全部的儒家的思想,若仅以其做人之道而论,今人之说东道西,夸夸其谈,说到点子上的却不多。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无非便是一句话——做君子勿做小人而已。 何为君子?又何谓小人?似乎歧义多多。 然世人心中皆有一杆秤,而非多么难以区别的。 坊间的区别之法与政治人士们不同,一向的圭臬是超阶级、超主义、超阵营的。这种“超”,又一向是有底线的。卖国或爱国,是首要的底线;捍卫王道还是拥护进步,乃第二道底线。在第二道底线方面,大多数“旧”知识分子“旧”文人,又是一向较为包容的——比如对于辜鸿铭、王国维,因他们的保皇只不过是一种绝对个体的思想主张,拥护进步的人士们并不齐心协力地要置于死地“再踏上千万只脚”而后快。也可以说,比之于“你死我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共戴天”“彻底消灭”的曾经的阶级斗争神圣的圭臬,坊间的圭臬要人性得多,道德得多。往往显得很儒家,也很君子。 坊间圭臬又从不失守其底线——比如对于张勋企图以武力实行封建王朝之复辟,则几乎便是一致的声讨。 历史上曾有一个“旧”知识分子或文人屁颠屁颠地充当张勋的走狗的吗? 一个也无。 由此看来,“旧”知识分子“旧”文人之较多数,大事上是有原则的。 抗日战争时期,堕落于汉奸之列的,也就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个。 由而想到20世纪“反右”时期,上海的一把手柯庆施有句名言是:“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很贱,不经常狠狠整他们不行。” 此言打击大多数之厉色姑且不论,当时流毒甚广,被当作理直气壮的经验这一政治现象尤值得深思。 康生也是柯庆施那类政治动物,非说他是人,只能以小人谓之。 客观地来看一个人的优劣,那么,将邵洵美的人生掰开了揉碎了摊薄了抚平了细审视之,实在不能不承认——并无任何可恶的方面。恰恰相反,其可爱的方面倒是显然。 正如焦大之所以是焦大,并非其原罪;邵洵美乃豪门后代,也不等于他便有了作为一个人的先天污点。 他纨绔吗? 其实也并不。比之于当时上海滩的纨绔子弟们,他的活法倒显出某些洁身自好的天性来——不酗酒成习,更不吸鸦片,也不终日拈花惹草。与郁达夫相比,他热衷的人生倒是更健康一些。否则,邵氏沙龙岂不成了颓废文人的聚所了吗? 他崇文爱诗敬重文人们,也并非出于无聊凑趣附庸风雅的心理——他是真性真情的那样,这一点像极了纳兰性德。 为人热情、坦诚、仗义——他基本上是当得起这样的评价的。“孟尝君”的比喻,也并不完全是时人的虚美。 然而他终究不是柔石们,没写过《为奴隶的母亲》或殷夫那样的“革命诗”。 正因为如此,鲁迅不喜欢他。 他原本对鲁迅是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也谈不上尊敬不尊敬——太不是一路人了啊!但由于鲁迅对他的讽刺,他也对鲁迅大不敬起来。以至于鲁迅死后,他发表过幸灾乐祸的戟文。 这也证明他终究不是胡适那样的人。 鲁迅生前对胡适的讽刺,可谓频矣,然鲁迅死后,胡适笔下关于鲁迅的文字,基本上是厚道的、君子式的。 若反过来,倘胡适死在鲁迅前边,则我想象不出鲁迅笔下关于胡适的文字会是怎样的。 鲁迅是极其厌恶做人之君子原则的,一向认为是骗和伪。 鲁迅的书我也读得较多了,却至今也不清楚,除了他所言的敢于直面死亡与鲜血的“真的猛士”,关于做人方面,鲁迅还有另外的主张吗? 他连对闰土后来也很鄙视。 而由邵洵美,我想到了刘德华主演的低成本的朴实无华的电影《桃姐》。 我一厢情愿地想,如果邵家也有桃姐那样一位女佣,邵洵美对她当也会很人性化的吧? 这是无法证明的。 但此想法,在我是有根据的——一个自己落魄到极点时仍对同样落魄到极点的老朋友牵挂萦怀的人,对有恩于自己的老女佣,大抵是会予以照顾的。 不过,若桃姐对其使出阶级斗争的撒手锏,致使其自己和家人遭受大厄运,则关系肯定另当别论了。 知识分子与转基因 这里谈的是中国知识分子,且限于文化知识分子,即自身所学专业及后来乃至终身职业与文、史、哲领域密不可分的一类知识分子。 科技知识分子是另一类人。除了在人类处于科学知识蒙昧的时期,这一类人的发现、发明、创造曾与当局的意识形态控制尺度产生冲突,因而受到迫害——在历史的多数时期,他们实际上是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性质的当局所愿倚重的人,因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大抵会使国家和代表国家的当局大受其益而不是反过来。故他们的人生,通常不致过于可悲。这乃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事实,无须赘言的。 这里谈的“转基因”,与崔永元与方舟子之间争论是非的“转基因”毫无关系,只不过是借以比喻。他们争得特别激烈之时,有记者要我表态,我拒绝了,由于当时我对“转基因”食物的知识完全空白。现在,我也有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故可以表态站在崔永元一边了。入口之物无小事,危害与否尚不明确的东西,当然以慎食为好。 言归正题——仅举蔡元培、鲁迅、胡适、郭沫若为例,浅析中国文化知识分子之群体的思想“基因”的守与失,试看我们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文化成色的嬗变。 一、1940年蔡元培逝后,国内曾有报道言及联合国亦表示了哀悼,充分肯定其在中国教育事业方面所做的卓越贡献,认为对于教育落后的国家有示范性的作用。未经核实,姑且存欤。但以上两点确合事实,当无争议。 这里且不谈他的贡献,单论其德。 当年国民政府发布褒扬令(非寻常哀悼),颂其“道德文章,夙负时望”,“推行主义,启导新规、士气昌明,万流景仰”。 以上恳词包含以下诸意: 蔡元培是一位“士”,其“士”的精神磊落坦荡; 他是一个为主义而鞠躬尽瘁的人,他推行的自然是三民主义; 他在人格方面,具有极其本色的而非企图靠作秀赢得的强大魅力,即使反对他的人也由衷折服。 所以全国不分政治派别,“万流景仰”。 冯友兰认为他“是近代确合乎君子标准的一个人”。 儒家文化论及个人道德修养的全部内容,无非“君子”二字而已。 “可以托六尺之躯,可以寄百里之命”“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身可危也,志不可夺也”,“可欺以其方,难枉以非道”——这些中国古代关于君子的标准,在蔡元培人生的不同阶段,几乎都不同程度地证明了。 冯友兰由是称赞他的人格“是儒家教育理想的最高表现”。 傅斯年的评价更全面些,他说:“蔡元培先生实在代表两种伟大文化:一曰,中国传统圣贤之修养;一曰,西欧自由博爱之理想。此两种文化,具其一难,兼备尤不可觏。先生殁后,此两种文化,在中国之气象已亡矣!” 鲁迅兄弟的业师寿洙邻说:“孑民道德学问,集古今中外之大成,而实践之,加以不择壤流,不耻下问之大度,可谓伟大矣。” 正因其具有“不择壤流”,兼容并包之襟怀,连辜鸿铭也说:“现在中国只有两个好人,一个是蔡元培,一个是我。因为蔡先生点了翰林之后不肯做官就去革命。我呢,自从跟张文襄(之洞)做了前清的官之后,到现在还是保皇。” 不肯做官的蔡元培托病离朝,回到家乡兴办新式学堂,先后主办、创建了中西学堂、绍兴府学堂、越郡公学、明道女校、稽山中学、嵊县剡山书院、南阳公学。1902年,创建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爱国民校。1904年组织光复会,1905年参加同盟会。谦谦君子而研制炸药,每欲以文人之躯换清廷大佬之狗命——想来真真令人心疼。 今日之国人,特别是青年,若对鲁迅知之甚多,对蔡元培仅知一二,或全然陌生,实在是不应该的,也实在是知识方面的遗憾。 同在绍兴,同在一条街上,鲁迅故居车水马龙,蔡元培故居门可罗雀,可谓国人一大羞耻也。 蔡元培者,可谓中国近代史上文化知识分子中的孙逸仙啊! 世负斯人!世负斯人! 若有青年读了我此书,且又去了绍兴,我劝你们也前往蔡元培故居参观。比之于鲁迅故居,那里未免冷清、寒酸。而比之于鲁迅,蔡元培则尤可崇敬也! 你们若果去了,勿忘代我深鞠一躬。 你们须知,你们中人所津津乐道的近代中国历史上那些大师级的文化知识分子,几乎都是受到过蔡元培人格与精神的感召的! 二、关于鲁迅,我以为蔡元培为鲁迅全集所作之序中的评语,甚为中肯:“先生阅世既深,有种种之不忍见不忍闻的事实,而自己又有一种理想的世界,蕴积既久,非一吐不快。”——这实际上等于替泉下的鲁迅辩了“带病态的人物”这一贬识。对于鲁迅的文学成就,蔡元培推崇备至:“蹊往独辟,为后学开示无数法门,所以鄙人敢以新文学开山目之。” 鲁迅生前,对是同乡的蔡元培亦不乏文字讥讽。其逝后,蔡元培毫不计较,诚受其夫人重托,两个月内遍阅鲁迅遗著,潜心析思,方落笔墨,足见他的人格之可敬绝非虚名。 后来的鲁迅研究者,每将其与胡适相比较,以拔高他的伟大。此种比较之法的失当之处在于,仿佛胡适很矮小,只可做伟大之鲁迅的陪衬人。我年轻时深受此种比较的影响,深信不疑。后来读书渐多,始觉受蒙蔽矣。 我倒是每将鲁迅与郭沫若相比较,结果一次又一次产生这样的印象——鲁迅与郭沫若在人格上肯定是不同的,在思想上却曾十分地近似过。 我产生这样的印象,乃因鲁迅是格外赞赏尼采的。 尼采的所谓哲学,在我看来,无非便是“造反有理”那一套而已。又在我看来,他的“超人妄想”,分明是反众生的。他几乎一切都反,包括对宗教也乏敬意。但却从不以文字或语言冒犯德皇——因其母亲的家族中,有人深受皇恩,而且那恩泽及其身。仅此一点,作为“哲学家”便甚不靠谱了。 鲁迅赞赏尼采的文学,不引也罢。 其杂文《这样的战士》中,有几行字是:“那些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样好名称:慈善家、学者、文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头下有各样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东方文明…… 但他举起了投枪。 …… 他微笑,偏侧一掷,却正中了他们心窝。” 在《复仇》二篇中,鲁迅一如既往地表达了他对看客们的极强烈的憎恶,不,那其实是憎恨,因极厌恶而极强烈的与痛苦同在的憎恨。 因憎恨而痛苦,这是鲁迅那个时代几乎唯他独有的一种痛苦。他憎恨别人的悲运变成看客围娱的现象,自己却往往陷于同样境况。 然而,无论我们对鲁迅多么理解,都难以否认他有思想特别偏激的方面,如他对中国历史、中国字以及中医全面而彻底地否定的言论。 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左”,那么他与尼采可算是“国际战友”;而与郭沫若,则可谓是思想上的“同志”,尽管他们彼此同等程度地排斥。 1949年前的郭沫若的“左”,尚在可以兼容并包的范围;1949年后,郭的“左”的激昂优越感逐年炽烈。不但打倒任何曾属同一阵营的人都是他必带头欢呼的,而且往往也亲自口诛笔伐。 故,到“文革”时期,死了的鲁迅的语录,也有殊荣被印成“小红书”,在红卫兵和造反派中广为流传;活着的郭沫若的表态,往往意味着是代表中国全体文化知识分子宣告立场了。 两个互无好感的人,因他们思想中的“左”的共同点,便都起了身不由己的作用。 在鲁迅,那是完全无奈的,因为已无法抗议了。 在郭沫若,却是另外一回事,起初出于自我证明,后来出于趋利避害的“明智”。 鲁迅的“左”是由衷的、刚烈的、宁折不弯的,无丝毫取悦心理的正大光明的“左”;他极其鄙视利用的勾当和情愿被利用的伪态。 所以鲁迅在人格上与许多别的中国文化知识分子的“左”是不一样的。 在我看来,鲁迅之“气象”,宝贵而可敬的方面,似乎也终结于中国某些70年代文化知识分子身上了;不那么可取的方面,却反而似乎成了后人身上的“基因”现象…… 三、相对于鲁迅,胡适一向被大陆的历史定义为近代以降“右翼”中国文化知识分子的领袖人物。 这么定义自有其道理,因为连中国共产党的同路人都不曾是过一日,并且一向“效忠”于国民党。 确乎,在国共两党之间,胡适是选边站的。 但毛泽东对他的态度却也任性得可以——倘他肯留在大陆,那么北京图书馆馆长的位置便是他的;他选择去了美国,于是上了“战犯”名单,且排名极为靠前。 姑且不论他的政治立场选择之对错,单论其历史作用与人格美点,我以为周、胡二人身上实在是有诸多相同之点。 “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那么胡适就不是了吗?肯定应该说更是的吧?他毫无疑问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之一啊。今天汉字能在中国较容易地达到普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能以现代汉字创作出越来越千姿百态的文学作品,能将越来越多的外国文学作品翻译成人人读起来轻松流畅的中文读本,是不是应该对胡适心怀感激呢? 那在当年也是一件骂声四起,很不容易取得成功的事。为其成功,他是不是也做到了“冷对千夫指,甘为孺子牛”呢?只不过他做得相当淡定,未曾“横眉”,也未曾“伏首”而已。他与志同道合者们所做那事,利益是超乎党派、阶级,功在国家与民族的。 胡适是有奴颜和媚骨的吗? 当然也是丝毫没有的——他与蒋介石之间一向以诤言、逆言平等讨论问题的自尊自重的态度,足以说明此点。 他虽算不上是什么“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但他于“国统”时期,一再大声疾呼民主、法制、言论自由、人权平等,难道不也等于是在不遗余力地传播进步思想吗? 与鲁迅的四处树敌相反,胡适是团结每一个正派的好人而唯恐不及的——连瞧着他大不顺眼的辜鸿铭,他也不愿与其真的形成交恶关系,而且最终辜鸿铭基本上也算是被他团结了——因为辜鸿铭在他心目中并不是一个坏人。 当时及以后曾有某些人士贬损胡适“是个大乡愿”,在我这儿,视为“訾嗷”蔡元培的同类。 唐德刚说: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 我认为此评恰当,毫不过分。 但我更喜欢徐复观评胡适的——“一个伟大的书生”。 此“书生”在社会学的主张方面坚决反对暴力革命,但又与坚决实行武装夺取政权的共产党的两位高级领导人李大钊与陈独秀友谊深焉。 他之反对暴力革命纯粹是站在社会学的立场上而非站在国民党的立场上;李、陈二位逝后,他将对他们的真挚的悼念文字印在自己新出版的书上。 他“书生”到写信劝毛泽东解散共产党的武装,以不流血的参与议会斗争的方式对抗国民党的一党独大、一党专制,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这当然是天真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的——不流的只会是国民党的血,许多共产党人却肯定会肝脑涂地。 他也很反感蒋介石搞党天下,反对“剿共”,认为共产党当然不是“匪”,而是国民党的公开的,有政治纲领、组织系统和军队的“政敌”而已;所以国民党不但应该允许共产党的合法存在,还应划分给共产党至少一个省,任其搞共产主义试验——倘效果好,其他省有权力效仿。 因为他是一个影响力“伟大”的书生,而且又是由于真性情驱使的真天真,国、共两党才都不忍心灭他。 他也真的愤慨于国民党的腐败无能,曾斥曰:“所以老百姓才纷纷投奔共产党,拿起枪来反抗!” 他也会天真得相信谣言,见报上说共产党入川后“大开杀戒”,致使几十万人头落地,迫不及待地催促国民党拯救四川,“该出手时就出手”——待明白自己上当了,复而对共产党人所受的迫害表示同情。 共产党逐渐拥有了大陆,天下定局分明,他却偏要忠于他的政治主张一条道走到黑。 国民党退至台湾,他也不跟随求安,于是“流亡”于美国。 蒋介石请他去台湾出任“科学院”院长,一向清高的他反而去了。 他的想法是——知道你在利用我,但我正可利用你对我的利用,做我最想做的弘扬文化民主之事。 已被共产党宣布为战犯了;也一再名列国民党的黑名单榜首。 他对自己的处境心知肚明,却终生无怨无悔。 大陆大张旗鼓地批他,他坦然面对。 蒋介石其实也巴不得他早点儿死,他也完全猜得到。 但他对两边任何一边都绝无屈膝之态。 这是否称得上具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呢? 当然的!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蔡元培、鲁迅、胡适,他们其实有着一样的骨质,并列于同一人格高度——不同的是他们的性格和思想主张。 蔡元培和胡适,都是一定要以“君子”风范立人做事的。 而鲁迅不愿做“君子”——如绝不行小人勾当和反感成为人格榜样——这乃是由于他之甚缺兼容并包的襟怀和长期纠缠他的“憎恨的痛苦”所决定的。 他们都是只有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才能侥幸存在的人物。 胡适的千年唯此一“书生”的文化“气象”也是不可复制的——以我的眼看来,中国以后相当长时期内,胡适那种自由知识分子的“基因”,在文化知识分子们身上不会再现特征。 四、关于郭沫若,便没有多说的必要了。 但郭沫若式的文化知识分子的“基因”,在中国当下及以后几代文化知识分子身上,将还会是特征之一,由不同的人对当官(其实大抵是当管文化知识分子的官)这件事的不同感觉而决定体现得明显与不明显。普遍规律是,官位越高,特征越鲜明。 总体而言,中国文化知识分子之素质还是进步多了的,表现如下: 1.凡需表态(除非事关国土完整、国家分裂与否),都更愿以低调为好。高调的、激扬文字的、哗众取宠意图分明的表态,已基本上为文化知识分子所不耻。偏演此技者,定遭同类侧目。 2.倘同类又上什么名单,落井下石者鲜见矣。即或其言行的确与自己之见解或主张相左,也只不过表示遗憾而已。若并未被要求表态,则大抵沉默。趁机充当棍棒,采取诛心之法,置同类于雪霜之境以博青睐者,更是少之又少了,近年鲜闻。并未绝种,但繁殖力大不如前了。 3.滤掉具体语境,对某同类之发言断章取义,归纳成“黑话”,匿名或实名向有关机构打小报告,目的在于表忠取宠的现象也少了。我从青年时期便深受此种现象之苦,极厌之。如今此现象也并未完全消除,但同类之间的出卖确已被公认是卑鄙行径了。工作性质的汇报却还是常态——既是某些同志的工作,也就只有理解万岁。有的话别当人家面说才好,你说了,使人家为难。不汇报,人家失职,可能要被问责;汇报了,人家觉得对不起你。所以须懂事。这点道理,越来越多的文化知识分子开始认同。 在胡适们的时代,文化知识分子们最为关注的乃是民族与民权问题。民生虽哀鸿遍野,文化知识分子们发声的重点倒不在斯。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国情,不同时代的文化知识分子有不同的甘愿自授的使命。 民生、民权——中国之文化知识分子,倘肩上的使命感怎么也卸不下来,那么在这两方面还是有些作用可以发挥的。 写到这里,我更加理解蔡元培和胡适了——他们之教育兴国、法制医国,民主改良的努力路径,不是幼稚,是不逢其时耳。 现在之中国,当然还是需要鲁迅精神的;而我却希望蔡元培和胡适的“基因”,在自己和同类们的言行中也有所现——人格上可敬起来,话语权便更大些…… 2016年9月2日 敬读静好心灵 至今,我已为他人的书作过不少序了——包括同行、教授、学者、文艺家们;也为文学青年、自己的学生、喜欢写作的工人、农民、基层干部、年长于自己的老者们的书作过序。 居然还为一位年轻的牙科医生所著的教导人们如何爱护牙齿的书作过序。 却从没为佛门人物的书作过序。 记得曾为某大学副校长的书作过序——他也是带博士生的教授,所教专业是佛学研究,可谓此学科的专家。还为日本某大学一位佛学教授的书作过序——她是中国人,在国内取得了佛学学位后,东渡扶桑进行佛学交流,于是留在日本从教了。 为两位大学中的佛学教授的佛学研究书写序,我是丝毫也没有心理障碍的,因为他们的书是关于佛教的知识书,“学问”书;他们是将佛教真谛视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分析和阐释的。他们所做之事,主要是知识传授,“学问”引导,非以洗涤人的心灵为己任。而且他们不是佛门传人,是和我一样的人。进言之,我也只不过视他们为学者而已,故他们的书对我之心灵的影响是极有限的。正如若听谁讲杜甫的诗,纵使讲得甚好,我也不太会将他们视为与杜甫具有同样家国情怀的人。 然而我笔下也确实写出过直接与佛教发生联系的文字——大约十几年前,南方某寺的一位主持托人捎来一封亲笔信,请我为该寺的敬佛碑林写句话——我极为汗颜。但认为那是不可以不从命的。一想到自己的文字将被刻在碑上,竖立于佛门内的碑林之中,供僧侣兄弟与朝拜者们观看,惭愧顿生,几近于无地自容。因我深知,自己是太不配了。最终,仅从还比较有自我要求的做人的起码方面,写了两行毛笔字:“无雅量难成君子,有慈悲于是成佛。” 自那以后,在是否有慈悲心和雅量两方面,便如同宣誓过了一般,自我要求愈加虔诚了。 我忆起以上之事乃是因为,面对阿旺嘉措宣讲佛家经义的书稿,我的惭愧超过于当年何止十倍! 这情形好比是——听人口吐莲花似的侃侃而谈如何欣赏中国古典诗词的美是一回事(那类书籍和讲座我是大抵不看不听的,因为我的智商足够我自己欣赏);但假如杜甫、陶渊明们穿越时空直至我们面前,与我们谈诗性的家国情怀,心灵的返璞归真,我想大多数人除了洗耳恭听,八成皆会失语的。 我读阿旺嘉措上师的书稿,如洗耳恭听杜甫、陶渊明们之真人向我宣讲诗词之美的要义,处处呈现着真善美的境界。 我的第一感受是——我们人世间有阿旺嘉措金刚上师这样的佛门人物,真真是人世间的一大幸事、一大福祉啊! 上师乃自幼皈依佛门之人,他全身心地服务于佛,于是也便全身心地服务于我们众生。他一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活得快乐、智慧,循循善诱地劝导我们如何才能真正活得快乐和智慧;他是值得我们感恩的。写文章著书教我们以上两点的人不少。他们的文章或书也往往挺好,甚至连他们本人也是好人,但那样的文字或书即使直指我们的心灵,我们却不太会生出膜拜之情来。 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事实——那时他们偶一为之或一个时期的写作现象,并不以持久地助我们洗涤心灵为己任。 然而阿旺嘉措上师不同,他是以毕生服务于我们的心灵为己任的人。毕生——己任,这绝非寻常人所做得到的。而做得到是一回事,做得怎样又是另外一回事。上师不但孜孜不倦地一直在做,也以他的书证明了他做得很好。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时候都备受心灵烦恼的困扰,却几乎每一个人都有某些陷于世事乖舛之淖难以自拔之时,所以上师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的良师益友。他的劝导我们更愿意接受,我们也会因此而替自己感到幸运,并对他心生出崇敬。 在欲望横流,欺骗行为邪恶之徒层出不穷的非常态时代,阿旺嘉措金刚上师这样的人物的存在,具有不可取代难能可贵的意义。 我的第二感受是——上师是那么的理解人,他并不以他的言他的书影响我们都和他一样皈依佛门。他的言他的书不是替佛门吸引弟子的言和书。他正视他有他的人生我们有我们的人生这一客观区别。他特别尊重我们的人生,只不过希望我们在处理自己与爱人,自己与亲人,自己与他人,人与名利、财富、社会的关系时,多一些快乐,少一些烦恼,多一些智慧,少一些愚顽。也就是说,我们正是哪一业界中人,尽管还按我们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来生活。职业的区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是某一业界之中善良的人。他的“不强加”的理解,会使我们在读他的书时心态完全放松,因而愿意敞开心扉来吸收他的启迪。 第三点感受是——上师绝非那种心里只有佛、只有经、只顾自己修行的佛门中人;他心里有人间诸事,有我们众生的生活图景。他极其关注世事,极其关注我们这些佛门以外的人的存在。他不是那种足不出佛门,坐等人们前来求解的上师。他经常主动迈出佛门,走向民间,去往国内外各地,以他的言和书与我们民间之人交流对人生的感悟。用我们民间的话说,他是位“深入群众”的上师,他的言和书是“接地气”的言和书。他为了阐明人生道理所举的民间事例,无一不是我们也知道的。他的言和书,不是从经义到经义的说教,是有的放矢的开导。而这尤其可证明,他不仅是属于佛门的,也是属于民间的。他身体力行地通过自觉地走向民间这一点,来实现他终生敬奉佛门的理想。 正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位上师,我们亦应虔诚欢迎他之走向民间、走向我们。 我们珍视他的书,也便是对他的欢迎。 第四点感受那就是——上师有极上乘的文字表达的水平,其水平可谓多一字嫌多,少一字嫌少。却又朴实无华,通俗易懂。有的行文洗练到极致;有的又是纯粹的大白话。读上师的书,每每使我联想到《静夜思》《登鹳雀楼》那样一些经典的白话诗。以白话作诗而成诗之千古绝唱,这种对文字的应用境界反而是更高之境界。上师的书亦可证明,他并非那种只读经书的上师。凡对人确立正知正念大有益处的书,想来都在他的喜读范围之内,因而能将书中文字信手拈来,应用自如,却又绝不“掉书袋”。他在自己的书中指出——有文化而对他们起“慢心”,也是不足取的。 他在闻思学习方面,也是可以做我们的榜样的。 我读上师的书,为上师的书写序的过程,也是自己的心灵受到洗涤、去除杂质的过程。 我的愧作虽然仍在,却也倍感荣幸。 谨祝上师这一套丛书在民间口传手予,读者多多。 2016年6月2日于北京 巴金的启示 巴金老人在世时,我是见到过他两次的。 第一次是1977年5月23日,上海举行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活动。一次规模很大的活动。正式出席的有三百余人,曰“代表”。前一年10月已经粉碎了“四人帮”,而我于那一年的9月毕业。我是以复旦大学中文系特约学生“代表”的身份参加的。复旦大学中文系也就分到了那么一个学生“代表”名额的。我之所以将“代表”二字括上引号,乃因都非是选举产生的,而是指定的。 于我,那“代表”的资格是选举的也罢,是指定的也罢,性质上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无非就是一名在校的中文系学生参加了一次有关文艺的纪念活动而已。如今想来,对于当时那三百余位正式“代表”而言,意义非同小可。正因为都是指定的,那体现着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中国政治,对众多文艺界人士的一种重新评估;一种政治作用力的,而非文艺自身能力的、展览式的、集体的亮相。中老年者居多,青年寥寥无几。我在文学组,两位组长是黄宗英老师和茹志鹃老师,我是发言记录员。文学组皆老前辈,连中年人也没有。除了我一个青年,还有一名华东师大的女青年,也是中文系的在校生。 巴金老当年便是文学组的一名“代表”,还有吴强、施蛰存、黄佐临等。我虽从少年时期就喜爱文学,但有些名字对于我是极其陌生的。比如施蛰存,我就闻所未闻。我少年时期不可能接触到他的作品。新中国成立后,除了某些老图书馆,新建的图书馆包括大多数大学的图书馆里,根本寻找不到他的作品。新中国成立后,他的作品大约也是没再版过的吧?考虑到学科的需要,复旦大学中文系的阅览室虽然比校图书馆的文学书籍更“全面”一些,虽然我几乎每天都到阅览室去,但三年里既没见过施蛰存的书,也没见过林语堂、梁实秋、胡适、徐志摩、张爱玲、沈从文的书。这毫不奇怪。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文革”中,全国一概的图书馆,是被一遍一遍篦头发一样篦过的。他们的书不可能被我这一代人的眼所发现。 然而,巴金老的书当年却是赫然在架的。 如今想来,我觉得巴金老比起他们,那还是特别幸运的。作为作家,他虽然在“文革”时期被“冰冻”了起来,但是他的作品,毕竟还能在一所著名的大学的中文系的阅览室里存在着。 尽管粉碎“四人帮”了,但文学老人们在会上的言语既短少又谨慎。在会间休息,相互之间的交谈那也是心照不宣,以三言两语流露彼此关心的情谊而已。每个人的头上,依然还戴着“文革”中乃至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被强加的莫须有的罪名。那是一些依然戴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罪名却又蒙幸参加纪念活动的“代表”。 由于我几乎读过巴金老的那时为止的全部作品,对他自然是崇敬的。上楼下楼时,每搀扶着他。用餐时,也乐于给前辈们添饭、盛汤。但是我没和他交谈过。心中是想问他许多关于文学的问题的,但又一想肯定都是他当时难以坦率回答一个陌生的文学青年的问题,于是不忍强前辈所难…… 第二次见到巴金老,是在上海,在他的家里。已忘记了我到上海参加什么活动。八九人同行,又是我最年轻。内中还有当时作协的领导,所以我一言未发,只不过从旁默默注视他。也可以说是欣赏一位文学老人。那一年似乎是1985年。他已在一年前的四届作代会上被选为中国作协主席。 那一次他给我留下的印象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慈祥。 后来巴金老出版的几本思想随笔,我也是很认真地读过的。 对于我个人,他那一种虔诚的忏悔意识和要求自己以后说真话的原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于今,前一种印象越来越淡薄了,后一种印象更加深刻了。依我想来,当政治的巨大脚掌悬在某些人头上,随时准备狠狠踩踏下去的时候,无论那些人是知识分子抑或不是,由于懦弱说了些违心的话——那实在是置身度外的人应该予以理解和原谅的。后来人说前朝事也罢,在安全的方位抱臂旁观也罢。尤其那违心话的性质仅仅关乎自己对自己的评价的时候,并没有同时牵连别人安危的时候。 巴金老人在“文革”中所说某些违心话,便是如上的一些话而已。他当选中国作协主席以后,对自己所做的反思和忏悔,自然是极可爱极可敬的,也完全值得我们后辈尤其是后辈知识分子学习。但若将中国发生“文革”那样的事情与中国知识分子应该集体地怎样居然没有集体地怎样直接联系起来进行评判,则我认为是很小儿科的评判。巴金老人自己并没用他的文字发表过以上的联系。但以上言论“文革”后一直是有的。它的小儿科的性质以至于——忽略了相对于政治的巨大脚掌,一个或一些被剥夺了话语权的知识分子,几乎便渺小得形同蝼蚁这样一个事实。 我以为正确的评判的立场也许恰恰相反,首选应该受到谴责的是那一只巨大的脚掌。它不该那么不道德,它怎么又偏可以那么不道德地肆无忌惮呢?这一定有它自身的规律。将思想的方向一味引向对知识分子的分析,恰恰会使真正值得深入分析并大声说出分析结果的现象,于是获得赎免。在中国知识分子不知怎么一下子热衷于分析知识分子自身的过剩的思想泡沫中,我以为真正值得深入分析的现象,在中国还一直并没有被分析得多么深入。也可以说,实际上几乎等于获得了赎免。 以我的耳听来,违心的话,热衷于而渐成习惯的假话、套话、照本宣科的毫无个人态度的话,总之,等等令人听了心里恼火大皱其眉的高调门儿的话,委实还是太多了! 巴金老人自己并不好为人师。他从未摆出诲人不倦的面孔,以知识分子导师的话语和文章来“告诫”要求中国知识分子“应该”说真话。所以我将“应该”括上引号,也将“告诫”括上引号。巴金老人只不过通过解剖分析和批判自己以身作则。 而依我的眼看,他的以身作则是起到了一定影响作用的。而依我的耳听,假话虽仍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但是真正发自中国知识分子之口的假话,确乎比以往的任何年代都少了。中国知识分子已找回了一点儿说假话应该感到的羞耻。尽量说真话;难以坦陈真言之时便不说话;尽量避免说假话、套话;以不进谗言不说媚语为底线……是的,我以为大多数知识分子,对于自己话语是逐渐具有一种较为自尊自重的原则态度了。假话现象,分明已像云朵一样,随风积聚到另外的平台上去了。恕我直言——官场上的假话目前最多,坏影响也最大。 出于知识分子之口的假话现象固然是少了,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同时从知识分子口中听到的真话于是多了。依我的眼看来,依我的耳听来,仅仅说格外保险的“知识”话语的知识分子多了。知识分子总是不甘寂寞的。既为知识分子,干脆只言说“知识”,确乎明哲保身,于是蔚然成风。这是一种仅仅飘浮在关于中国知识分子的话语品质的底线之上的现象。这不是一个高标准,但相比于从前的年代,总归也还算是一种进步——有底线毕竟比完全没有好。 然而依我的眼看来,依我的耳听来,民众对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期望,是越来越变成失望了。民众对知识分子的要求显然比知识分子目前对自身的要求高不少。民众企盼知识分子能如古代的“士”一般,多一些社会担当的道义和责任。我们太有负于民众了。我自己从青年时期便幻想为“士”,然而我自己的知识分子原则,也早已从理想主义的高处,年复一年地,徐徐降下在底线的边缘了。 于是每联想到冰心老人生前写过的一篇短文——《无士当如何?》。 有时我甚至想——也许中国人对中国知识分子(这里主要指的是文化知识分子)的社会定位太过中国特色也太过超现实主义了吧?也许“士”的时代只适合于古代吧?正如“侠”的时代和骑士的时代,只能成为人类的历史。 但已降在文化知识分子人格底线边缘的我,对于自己说假话还是不能不感到耻辱,倘听到我的同类说假话还是不能不感到嫌恶。真话不一定总是见解正确的话。不是“二百五”的人也一定应该明白——对于许多事情,正确的话那肯定不会仅仅发自一个社会发言的立场。有时发自于两个截然不同甚至对立的立场的社会发言,往往各有各的正确性。而假话,却肯定是粘带着千般百种的私利和私欲的话。故假话里产生不了任何有益于社会公利的意义。即使不正确的真话,也将一再证明着人说真话的一种极正当的极符合人性的权利。 什么时候,假话终于没了大行其道八面玲珑的市场,或即使不正确的真话,也不再是一种罪过——那时,只有那时,真话里才能产生真正的思想力。 用不说假话的原则来凸显出假话的丑陋——在这个底线前提下,我相信,中国文化知识分子的担当道义,总有一天会成为一种令民众满意的角色特征。 沉思闻一多 多么异常呵,想到一位写了那么多好诗的诗人,首先想到的竟不是他的诗,而是他的死! 他那些如丝一样缠绵,如泉一样明澈,如花一样美丽,如火一样热烈,如瀑布一样激情悬泻,如儿童的哭诉一样打动人心的诗呵——在诗人死后五十六年的这一个夏季,在一个安静的中午,我首先想到的竟不是他的诗,而是他鲜血溅流的死! 斯时亮丽的阳光,洒在他的诗集和他厚厚的年谱上。而诗人的死,竟是因为——他不但爱诗,而且,像爱诗一样爱我们的国! 多么压抑呵,想到闻一多,首先想到的竟不是他的才华,不是他的学者气质、教授风范,甚至也不是他那为我们后人所极为熟悉的、嘴角叼着烟斗忧郁地思考着的样子,而是他付出了生命代价的拍案而起! 就因为他的拍案而起,他就成了敌人——成了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务们的敌人!成了特务们背后的戴笠们的敌人!成了戴笠们背后的蒋介石们的敌人!进而成了整个独裁统治机器的敌人! 而诗人竟也就索性倔然傲然地,以自己是一个敌人的姿态,挺立在他的立场上无所畏惧地挑战了: “今天,这里有没有特务!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杀死李先生!……” “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 而诗人原本是那么地善良,那么地主张平和,那么地对世界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憧憬;连是诗人,也曾是一位打算一生“为艺术而艺术”的“新月派”的诗人,即使面对专制得特别黑暗的现实,也不过仅仅将他的一捧捧悲愤糅入他的诗句里…… 这样的一位近代诗人惨遭杀害,那么古代的诗人杜甫也就合当被砍头了! 然而杜甫却并非死于非命。 然而闻一多却被子弹像射击敌人一样地杀害了,而且是卑鄙的背后射击。 想来,那样的一种时代,它确乎已走到了尽头。 想来,那样的一种独裁统治,它确乎已该灭亡。 想来,一种连抒情诗人也被逼得变成了斗士的时代和政治,肯定是一种坏到了极点的时代和坏到了极点的政治。虽然它本身坏到了那样一种程度,是由于诸多内外矛盾的冲撞导致的结果。虽然在那样一种情况之下,连诗人也变成了斗士,往往意味着是历史的决定。正如普罗米修斯的盗火,是由于听到了人间的吁救之声。 想来,一种好的时代和政治,它似乎应该是没有什么斗士的时代。那时诗人只爱诗不再是逃避现实的选择,那时诗人只爱诗也即意味着爱国,那时诗即诗人的国,而且不被误解。 那时如闻一多一样的诗人,将以另外的一颗心灵感觉着《红烛》,将以另外的一双眼睛注视着他的《发现》。 想来,尽管我们后人将诗人之死祭在肃然起敬的坛上;尽管诗人当得起我们后人永远的缅怀和纪念;尽管我们永远称颂诗人的无所畏惧——但是一想到诗人被特务的子弹所射杀这一种事情,我们还是会不禁一阵阵地心痛啊!正如闻一多是那样地心痛李公朴的死,正如李公朴们是那样地心痛万千底层百姓的挣扎着的生存…… 多么自然呵,在首先想到诗人的死之后,我更感动于他的《红烛》了;我也更理解他的《发现》了,更能体会到他面对《死水》的喟叹了,更能以珍惜的心情看待他那些极浪漫极抒情的诗篇了。由那么纯粹的浪漫和抒情到《发现》的如梦初醒到面对《死水》的嫌恶,该是何等痛苦的一个过程啊!如果这过程反过来,无论对诗人还是对一个国家,该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中国为此,成了世界近代史上付出生命代价最最巨大的一个国家。而尤以诗人闻一多的死,在当时最震骇了它。 因为诗人只不过对暗杀的行径,表达了他作为一个国人终于难以遏制的愤慨。 红烛啊! 这样红的烛! 诗人啊, 吐出你的心来比比。 可是一般颜色? 写出这样诗句的诗人,仿佛早已预示下了,他将为他爱诗般爱着的国,溅淌出比红烛的颜色更红的鲜血……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我来了,不知道是一场空喜。 …… 那不是你,不是我的心爱! 我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 我问,拳头擂着大地的赤胸, 总问不出消息;我喊着叫你, 呕出一颗心来,——在我心里! 写出这样诗句的诗人,分明地已在宣告着,他为着他的国,是肯于连地狱也下的。一切诗人之所以是诗人,皆发乎于对诗的爱。却并非所有爱诗的诗人都同时爱国。 有的诗人仅仅爱诗而已,通过爱诗这一件事而更充分地爱自己;或兼及而爱自然,而爱女人,而爱美酒……这样的诗人,永远都是任何一个时代所不伤害的,甚至是恩宠有加的。这样的诗人的命况永远是比较安全的。即使沦落,也起码是安全的。 有的诗人,却被时代所选择了去用诗唤醒大众和民族。他们之成为斗士,乃是不由自主的责任。因为他们之作为诗人,几乎天生的已有别于别的诗人。当他们感觉他们的诗已缺乏斗士摧枯拉朽的力量,他们就只有以诗人之躯,拼着搭赔上他们的鲜血和生命了。 相对于一个国家,如爱诗爱自然爱女人一般爱国的诗人,都有着诗人的大诗心。 相对于我们的世界,如爱诗爱自然爱女人一般用诗鼓呼和平的诗人,都是更值得世界心怀敬意的。在他们的诗面前,在他们那样的诗人面前。 台湾有一位诗人叫羊令野,他写过一首咏叹红叶的诗: 我是裸着脉络来的, 唱着最后一首秋歌的, 捧着一掌血的落叶啊! 我将归向,我最初萌芽的土地…… 闻一多,1946年的中国之一片“捧着一掌血的落叶”!一支迎着罡风奋不顾身地点燃了自己于是骤然熄灭的红烛! 他原本是“裸着脉络”为诗而来到世界上的,却为他的国的民主和伸张政治之正义,而卧着自己的血归于他“最初萌芽的土地”。那土地1946年千疮百孔。 在世界近代史上,他是唯一一位被子弹从背后卑鄙地射杀的诗人。 虽然我们想到他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死,其后才是他的诗——却也正因为这样,他的诗浸着和红烛一样红的血色,渲透了文学的史,染红了叫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新国家之诞生的生命史。…… 闻一多这个名字因而本身具有了交于一切诗的诗性…… 中国人文文化的现状 我先朗诵一首台湾诗人羊令野的《红叶赋》: 我是裸着脉络来的, 唱着最后一首秋歌的, 捧出一掌血的落叶啊。 我将归向我第一次萌芽的土。 风为什么萧萧瑟瑟, 雨为什么淅淅沥沥, 如此深沉的漂泊的夜啊, 欧阳修你怎么还没有赋个完呢? 我还是喜欢那位宫女写的诗, 御沟的水啊缓缓地流, 小小的一叶载满爱情的船, 一路低吟到你跟前。 现在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对文学的理解也以多元为好,一个人过分强调自己所理解的文学理念的话,有时可能会显得迂腐,有时会显得过于理想主义,甚至有时会显得偏激。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并不能判断我的文学理念,或者说我对文学现象的认识是否接近正确。人不是越老越自信,而是越老越不自信了。这让我想起数学家华罗庚举的一个例子,他说人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好比伸手到袋中,当摸出一只红色玻璃球的时候,你判断这只袋子里装有红色玻璃球,这是对的,然后你第二次、第三次连续摸出的都是红色玻璃球,你会下意识地产生一个结论:这袋子里装满了红色玻璃球。但是也许正在你产生这个意识的时候,你第四次再摸,摸出一只白色玻璃球,那时你就会纠正自己:“啊,袋子里其实还有白色的玻璃球。”当你第五次摸时,你可能摸出的是木球,“这袋子里究竟装着什么?”你已经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我们到大学里来主要是学知识的,其实“知识”这两个字是可以,而且应当分开来理解的。它包含着对事物和以往知识的知性和识性。知性是什么意思呢?只不过是知道了而已,甚至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同学们从小学到中学到高中,所必须练的其实不过是知性的能力,知性的能力体现为老师把一些得出结论的知识抄在黑板上,告诉你那是应该记住的,学生把它抄在笔记本上,对自己说那是必然要考的。但是理科和文科有区别,对理科来说,知道本身就是意义。比如说学医的,他知道人体是由多少骨骼,多少肌肉,多少神经束构成的,在临床上,知道肯定比不知道有用得多。 但是文科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它不能仅仅停止在“知道”而已,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资讯发达的时代。比如说我在讲电影、中外电影欣赏评论课时,就要捎带讲到中外电影史;但是在电影学院里,电影史本身已经构成一个专业,而且一部电影史可能要讲一学年。电影史就在网上,你按三个键,一部电影史就显现出来了,还需要老师拿着电影史画出重点,再抄在黑板上吗? 因此我讲了两章以后,就合上书了。我每星期只有两堂课,对同学来说,这两堂课是宝贵的,我恐怕更要强调识性。我们知道了一些,怎样认识它?又怎样通过我们的笔把我们的认识记录下来,而且这个记录的过程使别人在阅读的时候,传达了这种知识,并且产生阅读的快感?本学期开学以来,同学们都想让我讲创作,但是我用了三个星期六堂课的时间讲“人文”二字。大家非常惊讶,都举手说:“人文我懂啊,典型的一句话就够了——以人为本。”你能说他不知道吗?如果我问你们,你们也会说“以人为本”;如果下面坐的是政府公务员,他们也知道以人为本;若是满堂的民工,只要其中一些是有文化的,他也会知道人文就是以人为本。那么我们大学学子是不是真的比他们知道得更多一点呢?除了以人为本,还能告诉别人什么呢? 如果我们看一下历史,三万五千年以前,人类还处在蒙昧时期,那时人类进化的成就无非就是认识了火,发明了最简单的工具武器。但是到五千年前的时候已经很不一样了,出现了城邦的雏形,农业的雏形,有一般的交换贸易,而这时只能叫文明史,不能叫文化史。 文化史,在西方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那时出现了楔形文字。有文字出现的时候才有文化史,然后就有了早期的文化现象。从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再往前的一千年内,人类的文化都是神文化,在祭祀活动中,表达对神的崇拜;到下个一千年的时候,才有一点人文化的痕迹,也仅仅表现在人类处于童年想象时期的神和人类相结合生下的半人半神人物传说。那时的文化,整整用一千年时间才能得到一点点进步。 到公元前五百年时,出现了伊索寓言。我们在读《农夫和蛇》的时候,会感觉不就是这么一个寓言吗?不就是说对蛇一样的恶人不要有恻隐吗?甚至我们会觉得这个寓言的智慧性还不如我们的“杯弓蛇影”,不如我们的“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们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们不能把寓言放在公元前五百年的人类文化坐标上来看待。公元前五百年出现了一个奴隶叫伊索,我个人认为这是人类第一次人文主义的体现。想一想,公元前五百年的时候,有一个奴隶通过自己的思想力争取到了自己的自由,这是人类史上第一个通过思想力争取到自由的记录。伊索的主人在世的时候曾经问过他:“伊索,你需要什么?”伊索说:“主人,我需要自由。”他的主人那时不想给伊索自由。伊索内心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获得,他经常扮演的角色也只不过是主人有客人来时,给客人讲一个故事。伊索通过自己的思想力来创造故事,他知道若做不好这件事情,他决然没有自由;做好了,可能有自由,也仅仅是可能。当伊索得到自由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他的主人也快死了,在临死前给了伊索自由。 当我们这样来看伊索、伊索寓言的时候,我们会对这件事,会对历史心生出一种温情和感动。这就是后来为什么人文主义要把自由放在第一位的原因。在伊索之后才出现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生三位都强调过阅读伊索的重要性。我个人把它确立为人类文明史中相当重要的人文主义事件。还有耶稣出现之前,人类是受上帝控制的,上帝主宰我们的灵魂,主宰我们死后到另一个世界的生存。但是到耶稣时就不一样了,从前人类对神文化的崇拜(这种崇拜最主要体现在宗教文化中),到耶稣这里成为人文化,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即使耶稣这人是虚构出来的,也表明人类在思想中有一种要摆脱上帝与自己关系的本能。耶稣是人之子,是由人类母亲所生的,是宗教中的第一个非神之“神”。我们要为自己创造另一个神,才发生了宗教上的讨伐。最后在没有征服成功的情况下,说:“好吧,我们也承认耶稣是耶和华的儿子。”因为流血已不能征讨人类需要一个平凡的神的思想力。 那时是人文主义的世界,我们在分析宗教的时候,发现基督教义中谈到了战争,提到如果战争不可避免,获胜的一方要善待俘虏。关于善待俘虏的话一直到今天都存在,这是全世界的共识,我们没有改变这一点,我们继承了这一点,我们认为这是人类的文明。还有,获胜的一方有义务保护失败方的妇女和儿童俘虏,不得杀害他们。这是什么?是早期的人道主义。还提到富人要对穷人慷慨一些,要关心他们孩子上学的问题,关心他们之中麻风病人的问题。后来,萧伯纳也曾谈到过这样的问题,及对整个社会的认识,认为当贫穷存在时,富人不可能像自己想象中一样过上真正幸福的日子,请想象一下,无论你富到什么程度,只要城市中存在贫民窟,在贫民窟里有传染病,当富人不能用栅栏把这些给隔离开的时候,当你随时能看到失学儿童的时候,如果那个富人不是麻木的,他肯定会感到他的幸福是不安全的。 我今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英国、法国都有这么长时间的历史了,但我似乎从来没有接触过欧洲的文化人所写的对于当时王权的歌颂。但在孔老夫子润色过的《诗经》里,包括风、雅、颂。风指民间的,雅是文化人的,而颂就是记录中国古代的文化人士对当时拥有王权者们的称颂。这给了我特别奇怪的想法,文化人士的前身,和王权发生过那样的关系,为什么会那样?古罗马在那么早的时期已经形成了三权分立、元老院,元老院的形式还是圆形桌子,每个人都可以就关系到国家命运的事物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讨论。在那样的时候,也没有出现对屋大维称颂的诗句,而《诗经》却存在着,因为我们那个时候的封建社会没有文明到这种程度。 被王权利用的宗教就会变质,变质后就会成为统治人们精神生活的方式,因此在14世纪时出现了贞洁锁、铁乳罩。当宗教走到这一步,从最初的人文愿望走到了反人性,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十日谈》就挑战了这一点,因此我们才能知道它的意义。再往后,出现了莎士比亚、达·芬奇,情况又不一样了,我们会困惑:今天讲西方古典文学的人都会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充满了人文主义的气息,按照我们现在的看法,莎士比亚的戏剧都是帝王和贵族,如果有普通人的话,只不过是仆人,而仆人在戏剧中又常常是可笑的配角,我们怎么说充满人文主义呢?要知道在莎士比亚之前,戏剧中演的是神,或是神之儿女的故事,而到这里,毕竟人站在了舞台上,正因为这一点,它是人文的,就这么简单,针对神文化。 因此我们看到一个现象,在舞台上真正占据主角的必然是人上人,而最普通的人要进入文艺,需经过很漫长的争取,不经过这个争取,只能是配角。在同时代的一幅油画《罗马盛典》中,中间是苏格拉底,旁边是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等,把所有罗马时期人类文化的精英都放在一个大的盛典里,而且是用最古典主义的画风把它画出来。在此之前人类画的都是神,神能那样地自信、那样地顶天立地,而现在人把自己的同类绘画在盛典中,这很重要,然后才能发展到16、17世纪的复兴和启蒙。我们今天看雨果作品的时候,看《巴黎圣母院》,感觉也不过是一部古典爱情小说而已,但有这样一个场面:卡西莫多被执行鞭笞的时候,巴黎的广场上围满了市民,以致警察要用他们的刀背和马臀去冲撞开人们。而雨果写到这一场面的时候是怀着嫌恶的,他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我们的同类在受鞭笞的时候,有那么多同类围观,从中得到娱乐?这在动物界是没有的,在动物界不会发生这样的情景:一种动物在受虐待的时候,其他动物会感到欢快。动物不是这样的,但人类居然是这样的。人文主义就是嘲弄这一点。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十几年间,由外国翻译过来的文学作品不像现在这样多,是有限的一些。一个爱读书的人无论借或怎么样,总是会把这些书都读遍的。屠格涅夫的《木木》和托尔斯泰的《午夜舞会》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 《木木》讲的是屠格涅夫出身于贵族家庭,他的祖母是女地主。有一次他跟着祖母到庄园,看到一个高大的又聋又哑又丑的看门人。看门人已经成为仆人中地位最低的一个,没有人跟他交往。他有一只小狗叫木木,当女地主出现的时候,小狗由于第一次看到她,冲着女地主吠了两声,并且咬破了她的裙边。屠格涅夫的祖母命令把小狗处死。可想而知,那个人没有亲情、没有感情、没有友情,只有与那只小狗的感情,但他并没有觉悟到也不可能觉悟到我要反抗我要争取等,他最后只能是含着眼泪在小狗的颈上拴了一块石头并抚摸着小狗,然后把小狗抱到河里,看着小狗沉下去。 还有托尔斯泰的《午夜舞会》,讲的是托尔斯泰那时是名军官,在要塞做中尉。他爱上了要塞司令美丽的女儿,两人已经谈婚论嫁。午夜要塞举行舞会,他和小姐在要塞的花园里散步,突然听到令人恐怖的喊叫声,原来在花园另一端,司令官在监督对一个士兵施行鞭笞。托尔斯泰对小姐说:“你能对你的父亲说停止吗?惩罚有时体现一下就够了。”但是小姐不以为然地说:“不,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的父亲在工作,他在履行他的责任。”年轻的托尔斯泰请求了三次。小姐说:“如果你将来成为我的丈夫,对于这一切你应该习惯。你应该习惯听到这样的喊叫声,就跟没有听到一样。周围的人们不都是这样吗?”确实周围的人们就像没有听到一样,依旧在散步,男士挽着女士的手臂是那样地彬彬有礼。托尔斯泰吻了小姐的手说:“那我只有告辞了,祝你晚安!”背过身走的时候,他说:“上帝啊,怎么会做这样一个女人的丈夫,不管她有多么漂亮。”这影响了我的爱情观,我想以后无论我遇到多么漂亮的女人,如果她的心地像那位要塞司令官的女儿,或者她像包法利夫人那样虚荣,她都蛊惑不了我,那就是文学对我们的影响。 我从北京大串联回来的时候,走廊里挂满了大字报。我看到我的语文老师庞盈,从厕所出来,被剃了鬼头,脸已经浮肿,一手拿着水勺,一手拿着小桶。我不是她最喜欢的学生,但我那时的反应就是退后几步,深深地鞠个躬说:“庞盈老师,你好!”她愣了一下,我听到小桶掉在地上,她退到厕所里面哭了。多少年以后她在给我的信中说:“梁晓声,你还记得当年那件事吗?我可一直记在心里。”这也只能是我们在那个年代的情感表达而已。那时我中学的教导主任宋慧颖大冬天在操场里扫雪,没有戴手套,并且也被剃了鬼头。我跟她打招呼,“宋老师,我大串联回来了,也不能再上学了,谢谢你教过我们政治,我给你鞠个躬。”这是我们只能做到的吧,但在那个年代这对人很重要。可能有一点点是我母亲教过我的,但是书本给我的更多一些。 正因为这样,再来看那些我从前读过的名著时,我内心会有一种亲切感。大家读《悲惨世界》的时候,如果不能把它放在那个时代的文化背景里来思考,那么我们还为什么要纪念雨果?他通过《悲惨世界》那样一些书,使人类文化中举起人文主义的旗帜。他的这些书是在流亡的时候写的,连巴黎的洗衣女工都舍得掏钱来买。书里面写的冉·阿让,完全可以成为杀人犯的;里面最重要的话语就是当米里艾主教早晨醒来的时候,一切都不见了,唯一的财产也被偷走了。而米里艾主教说:“不是那样的,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属于他们的。穷人只不过把原本属于他们的东西从我们这里拿走了。没有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些。银盘子是经过矿工、银匠的手才产生的。”这思想就是讲给我们众多的公仆听的。正因为雨果把他的思想放在作品里面,一定会对法国的国家公仆产生影响,我们为此而纪念他。人道精神能使人变得高尚,这让我们今天读它的时候知道它的价值。 我们在看当下的写作的时候,会做出一种判断,那就是我们的作品中缺什么?也就是以我的眼来看中国的文化中缺什么?我们经常说,我们在经济方面落后于西方多少年,我们要补上这个课,要补上科技的一课,要补上法律意识的一课,也要补上全民文明素质的一课。但是你们听说过我们也要补上文化的一课吗?好像就文化不需要补课。这是多么奇怪,难道我们的文化真的不需要补课吗? 五四时期我们进行人文主义启蒙的时候,西方的人文主义已经完成了它的任务。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进行初期人文启蒙的时候,西方的文化正处于现代主义思潮的时期。他们现在可以为文学而文学,为艺术而艺术,为形式而形式,甚至可以说他们可以玩一下文学、玩一下文艺,因为文学已经达到了它的最高值。我们不会理解现代主义,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完成过。尽管五千年中我们的古人也说过很多话,其中比较有名的如“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这时人文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可它没有在现实中被实践过。当我们国家陷入深重灾难的时候,西方已经在思考后人文了,关于和平主义,关于进一步民主,关于环保主义,关于社会福利保障。 我和两位老作家去法国访问,当时下着雨,一辆法国车挡在我们的前面,我们怎么也超不过去。后来前面那辆车停下了,把车开到路边。他说一路上他们的车一直在我们前面,这不公平,车上有他的两个女儿,他不能让她们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我突然觉得修养在普通人的意识里能培养到什么程度。 前几年我认识了一个德国博士生古思亭,中文名字非常美。外国人能把汉语学成这样的程度是相当不易的。那天一位中国同学请她吃饭,当时在一个小餐馆里,那位同学说这个地方不安全,打算换个地方。走到半路,古思亭对她说:“要是面好了,而我们却走了,这是很不礼貌的。我得赶紧回去把钱交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文到底在哪里。 人文在高层面关乎国家的公平、正义,在最朴素的层面,我个人觉得,人文不体现在学者的论文里,也不要把人文说得那么高级,不要让我没感觉到“你不说我还听得清楚,你一说我反而听不明白了”。其实人文就在我们的寻常生活中,就在我们人和人的关系中,就在我们人性的质地中,就在我们心灵的细胞中,这些都是文化教养的结果,这也是我们学文化的原动力,而且是我们传播文化的一种使命。 我最后献给大家一首诗: 我是不会变心的/大理石/雕成塑像/铜/铸成钟/而我/是用真诚锻造的/假使/我破了/碎了/那一片片/也还是/忠诚。 拒做儒家思想的优秀生 文化是一个内涵极其广泛极其丰富的概念。我想仅就中国文化中的思想现象,而且主要是关于国家、民族、民主和知识分子们亦即古代文人们与权力、权势关系的某些思想现象,向诸位汇报我自己的一点儿浅薄之见。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传说和古人追述之中的朝代,始于公元前2070年,距今四千余年了。商朝是中国第一个有文字记载的朝代,那么商朝应该说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史、文化史的端点。其后一概思想现象,皆由此端点发散而存。到了公元前500年左右,就应该是春秋战国时代了,那是一个大动荡、“大改组”的历史阶段,统治权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可谓波澜动魄、时事惊心。也许正是因为那样一种局面,促使和刺激中国古代的思想者们积极能动地思考统一与统治的谋略。他们相互辩论,取长补短,力争使各自的思想更加系统、成熟,具有说服力。那是中国古代思想者们自发贡献思想力的现象,后人用“诸子百家”来形容。而孔子当之无愧地成为那一时期的思想家。 以当时而谈,孔子们的思想确乎是博大精深的。政治、军事、经济、民生、文化、风俗、人和自然、家庭、人以及自身的关系,如生老病死,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当时都想到了。 我们的古代思想家们,是特别重视思想美感的,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后人学习的。比如“天道酬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一句古代名言,道理并不深奥,但与天与地进行了修辞联系,语境宏大开阔,不仅具有思想美感,而且具有极为亲和的说服力。因为其修辞暗示显然是——且不论你能否做到,只要你愿意接受此思想,你仿佛就已经是君子了。而是君子的感觉,当然是人人都愿有的令人愉快的感觉。正确的思想,以美的语言或文字来传播,才更有利于达到其教化作用。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不但重视思想力的美感,分明还深谙并尊重接受心理学。 看我们的当下,有些官员的话语,即使在宣传很正确的思想时,也往往是令人打瞌睡的,有时甚至是令人极其反感的。他们宣传思想的语言表达能力是难以令人恭维的,缺乏形象生动的词汇,仿佛一旦撇开人人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的那一套“政治常用词”,便不会以自己的语言来表达了。还每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思想特权者的盛气凌人的语势训人,使别人感到思想压迫。 我认为,他们尤其应该向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学习。我们古代思想家们的思想,还是很精粹的。 比如“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绝妙比喻,即使从文学角度来看,也堪称佳句经典。“苛政猛于虎”,则一针见血。 曾经有一段时间,简单粗鄙的思想方式特别流行,比如“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应该说这句话的本意是不错的。但“破”字,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都更应该是一个包含智慧性的动词才对,是指尽量采取智慧性的主动态度。好比一盘看起来的死棋,也许并非真的每一个棋子都没有活步了。也许发现了哪一个棋子的一步活步,便全盘僵局改变,所以才有一个词叫“破局”。在做文章方面叫“破题”,数学、几何里叫“破解”。而在某些人士那里,“破”的意思似乎便是彻底“破坏”掉,以摧毁为能事。 我个人认为,铲倒性的思想力,难免更是思想冲动力。思想冲动力也是浮躁之思想力。目的纵然达到,代价往往巨大。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在方法和目的之关系方面,是很重视代价大小的。 我觉得,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的思想遗产有如下特征:一、农耕时代以农为纲的思想;二、渴望明君贤主的抱负寄托思想;三、求稳抑变的保守主义思想,这里指的是后来成为历朝历代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现象另当别论;四、道德理想主义思想;五、文人实现个人功利前途的特质;六、唯美主义的思想力倾向。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思想家或思想力这一概念,同时也必然是封建时代思想家和思想力的概念。既然是封建时代的,再博大再精深,那也必然具有封建时代的杂质,存在有服务于封建秩序的主观性。所以,我个人绝不是所谓“传统文化思想”的崇拜者。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之思想的一大兴趣点,往往更在于为帝王老师。这是我不崇拜的主要原因。好为帝王老师,难以做到在思想立场上不基本站在帝王者们一边。 当然,站在帝王身侧的一种思想立场,也往往贡献出有益于国泰民安的思想。比如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善修睦。”——这样的思想,帝王们若不爱听,其实等于自言自语。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比较自信只要自己苦口婆心,是完全可以由他们教诲出一代代好的帝王的。 而西方古代思想现象的端点,却是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发散开来的。古罗马帝国是形成过民主政体的雏形的,故在西方古代思想的成果中,“天下为公”是不需要谁教诲谁的,是人类社会的公理,像几何定义一样不必讨论。 两种端点是很不同的,所谓“种子”不一样。 帝王统治不可能完全不依靠思想力。儒家思想乃是帝王们唯一明智选择的思想力,所以他们经常对儒家思想表现出半真半假的礼遇和倚重。这就形成一种王权对社会思想的暗示——于是后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或曰中国文人,越来越丧失了思想能动力,代代袭承地争当儒家思想的优秀生,做不做帝王老师都不重要了,能否进入“服官政”的序列变得唯一重要了。当前,“儒家文化”似乎渐热,对此我是心存忧虑的。 在21世纪,对于一个正在全面崛起的泱泱大国,当代思想力并未见怎样地发达,却一味转过身去从古代封建思想家们那儿去翻找思想残片,这是极耐人寻味的。而如此一种当代中国的思想现象究竟说明了些什么,我还没想清楚,待想清楚了再做汇报…… 中国尼采综合征批判 20世纪80年代之初,一个幽灵悄悄潜入中国。最先是学理的现象,后来是出版的现象,再后来是校园的现象,再再后来是食洋不化的盲目的思想追随乃至思想崇拜现象——并且,终于,相互浸润混淆,推波助澜,呈现为实难分清归类的文化状态。 因而,从当时的中国学界到大学校园,甚至到某些高中生初中生们,言必谈尼采者众。似乎皆以不读尼采为耻。 是的,那一个幽灵,便是尼采的幽灵。“思想巨人”“上一个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大师”“悲剧哲学家”“站在人类思想山峰上的思想家”“存在主义之父”“诗性哲学之父”…… 中国人曾将一切能想得到的精神桂冠戴在尼采幽灵的头上。刚刚与“造神”历史告别的中国人,几乎是那么习以为常地又恭迎着一位“洋神”了。 时至今日我也分不大清,哪些赞誉是源于真诚,而哪些推崇只不过是出版业的炒作惯技。 然而我对中国学界在80年代之初“引进”尼采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在渴望思想解放的激情还没有彻底融化“个人迷信”的坚冰的情况下,尼采是一剂猛药。 尼采“哲学”的最锐利的部分,乃在于对几乎一切崇拜一切神圣的凶猛而痛快的颠覆。所以尼采的中国“思想之旅”又几乎可说是适逢其时的。 十几年过去了,我的眼看到了一个真相,那就是——当年的“尼采疟疾”,在中国留下了几种思想方面的后遗症。如结核病在肺叶上形成黑斑,如肝炎使肝脏出现疤癫。 这时我忽然想说说尼采的动机。 在哲学方面,我连小学三年级的水平都达不到。但是我想,也许这并不妨碍我指出几点被中国的“尼采迷”们“疏忽”了的事实: 尼采在西方从来不曾像在中国一样被推崇到“热发昏”的程度 “存在主义的演讲过程中,尼采占着中心席位:如果没有尼采,那么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和萨特是不可思议的,并且,卡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的结论,听来也像是尼采的遥远的回音。” 这几乎是一切盛赞尼采的中国人写的书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引用过的话——普林斯顿大学考夫曼教授的话。 然而有一点我们的知识者同胞们似乎成心地知而不谈——存在主义也不过就是哲学诸多主义中的一种主义而已,并非什么哲学的最伟大的思想成果。占着它的“中心席位”,并不能顺理成章地遂成“思想天才”或“巨人”。 又,尼采两次爱情均告失败,心灵受伤,终身未娶;英年早逝,逝前贫病交加,完全不被他所处的时代理解,尤其不被德国知识界理解。这种命运,使他如同思想者中的凡·高。此点最能引起中国学界和知识者的同情。其同情有同病相怜的成分。每导致中国学界人士及知识分子群体,在学理讨论和对知识者思想者的评述方面,过分热忱地以太浓的情感色彩包装客观的评价。 这在目前仍是一种流行的通病。 “上帝”不是被尼采的思想子弹“击毙”的。在尼采所处的时代,“上帝”已然在普遍之人们的心里渐渐地寿归正寝了。 尼采只不过指出了这一事实。 在西方,没有任何一位可敬的哲学家认为是尼采“杀死”了人类的“上帝”。只不过尼采自己那样认为那样觉得罢了。 而指出上帝“死了”这一事实,与在上帝无比强大的时候宣告上帝并不存在,甚或以思想武器“行刺”上帝,是意义决然不同的。尼采并没有遭到宗教法庭的任何敌视或判决,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二者的截然不同。 上帝是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自然“老”死的。 关于尼采的断想 好在尼采的著述并非多么地浩瀚。任何人只要想读,几天就可以读完。十天内细读两遍也不成问题。他的理论也不是多么晦涩玄奥的那一种。与他以前的一般哲学家们的哲学著述相比,理解起来绝不吃力。对于他深恶痛绝些什么,主张什么,一读之下,便不难明了七八分的。 我还是比较能接受尼采是近代世界哲学史上的一位哲学家这一说法的。但——他对“哲学”二字并无什么切实的贡献。这样的哲学家全世界很多。名字聒耳的不是最好的。 尼采自诩是一位“悲剧哲学家”。 他在他的自传《看,这个人》中声称,“我是第一个悲剧哲学家”。大有前无古人的意思。 这我也一并接受。尽管我对“悲剧哲学家”百思不得其解。好比已承认一个人是演员,至于他声称自己是本色演员还是性格演员,对我则不怎么重要了。 在中国知识界第一次提到尼采之名的是梁启超,而且是与马克思之名同时第一次提到的。这是1902年,尼采死后第二年的事。 梁氏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尼采的个人主义,是当时德国“最占势力的两大思想”。 再二年后,王国维在《叔本华和尼采》一文中,亦对尼采倍加推崇,所予颂词,令人肃然。如,“以强烈之意见而辅之以极伟大之智力,高瞻远瞩于精神界。”并讴歌尼采的“工作”在于“破坏旧文化而创造新文化”。 又三年后鲁迅也撰文推崇尼采。 “向旧有之文明,而加之抨击扫荡焉”;“然其为将来新思想之朕兆,亦新生活之先驱”。一向以文化批判社会批判为己任的鲁迅,对尼采所予的推崇,在其一生的文字中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可谓“英雄所见略同”,一东一西,各自为战却不谋而合。 到191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创刊号上发表文章,再次向中国青年知识分子“引荐”尼采,那正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兴起之时,需要从西方借来一面思想解放的旗帜。比之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尼采的个人主义更合那时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胃口,也更见容于当局。倘若中国的知识分子特别喜欢鼓吹文化的运动,而又能自觉谨慎地将文化运动限定在文化的半径内进行,中国的一概当局,向来是颇愿表现出宽谅的开明的。因为文化的运动,不过是新旧文化势力,这种那种文化帮派之间的混战和厮杀。即使“人仰马翻”,对于统治却是安全的。对于文化人,也不至于有真的凶险。 而一个事实是,无论尼采在世的时候,还是从他死后的1900年到1915年中国新文化运动兴起之时,其在德国、法国,扩而论之在整个欧洲所获的评价,远不及在中国所获的评价那么神圣和光荣。事实上从他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问世到他病逝,其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是一个争议不休的人物。只有在中国,才由最优秀的大知识分子们一次次交口称赞并隆重推出。这是为什么呢? 关于中国知识分子的角色想象 中国之封建统治的历史,比大日耳曼帝国之形成并延续其统治的历史要悠久得多。在五四前,中国是没有“知识分子”一词的。有的只不过是类似的译词,“智识分子”便是,正如马克思曾被译为“麦喀士”,尼采曾被译为“尼至埃”。 早期中国文人即早期中国知识分子。 早期中国文人对自身作为的最高愿望是“服官政”。而“服官政”的顶尖级别是“相”,位如一国之总理。倘官运不通,于是沦为“布衣”。倘虽已沦为“布衣”,而仍偏要追求作为,那么只有充当“士”这一社会角色了。反之,曰“隐士”。“士”与“隐士”,在中国,一向是相互大不以为然的两类文人。至近代,亦然。至当代,亦亦然。“士”们批评“隐士”们的全无时代使命感,以“隐”作消极逃遁的体面的盾。或“假隐”,其实巴望着张显的时机到来。“隐士”们嘲讽“士”们的担当责任是堂吉诃德式的自我表演。用时下流行的说法是“作秀”。或那句适用于任何人的话——“你以为你是谁?”无论“士”或“隐士”中,都曾涌现过最优秀的中国文人,也都有伪隐者和冒牌的“士”。 在当今,中国的文人型知识分子,依然喜欢两件事——或在客厅里悬挂一幅古代的“士”们的词联;或给自己的书房起一个“隐”的意味十足的名。但是当今之中国,其实已没有像那么回子事的“隐士”,正如已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士”。 然而,毕竟的,我认为,新文化运动,是中国近代的“士”们的时代,不是“隐士”们获尊的时代。 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准切地说,中国的文人知识分子们,确乎被封建王权、被封建王权所支持的封建文化压抑得太久也太苦闷了。他们深感靠一己们的思想的“锐”和“力”,实难一举划开几千年封建文化形成的质地绵紧的厚度。正如小鸡封在恐龙的坚硬蛋壳里,只从内部啄,是难以出生的。何况,那是一次中国的门户开放时代,普遍的中国知识分子,尤其中青年知识分子,急切希望思想的借鉴和精神的依傍。于是尼采著述中否定一切的文化批判主张,成为当时中国社会思想者们借来的一把利刃。由于他们是文化人,他们首先要推翻的,必然只能是文化压迫的“大山”。马克思与尼采的不同在于,马克思主义认为,更新了一种政权的性质,人类的新文化才有前提。马克思主义否定其以前的一切政权模式,但对文化却持尊重历史遗产的态度;尼采则认为,创造了一种新文化,则解决了人类的一切问题。 尼采的哲学,其成分一言以蔽之,不过是“文化至上”的哲学,或曰“唯文化论”的哲学。再进一步说,是“唯哲学论”的哲学,也是“唯尼采的哲学论”的哲学。 “借着这一本书(指他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我给予我的同类人一种为他们所获得的最大赠予。” “这本书不但是世界上最傲慢的书,是真正属于高山空气的书——一切现象,人类都是躺在他足下一个难以估计的遥远地方——而且也是最深刻的书,是从真理的最深处诞生出来的;像一个取之不尽的源泉,任何盛器放下去无不满载而归的。” 语句的不连贯难道不像一名妄想症患者的嘟哝吗?“我用十句话说出别人用一本书说出的东西,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没说出的东西。”“这种东西(指他的书)只是给那些经过严格挑选的人的。能在这里做一个听者乃是无上的特权……”“我觉得,接受我著作中的一本书,那是一个人所能给予他自己的最高荣誉。” “能够了解那本书中的六句话(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也就是说,在生命中体验了它们,会把一个人提升到比‘现代’人类中的优智者所到达的更高的境界。” 以上是尼采对他的哲学的自我评价。在他一生的文字中,类似的,或比以上话语还令人瞠目结舌的强烈自恋式的自我评价比比皆是。而对于他自己,尼采是这么宣言的:“我允诺去完成的最后一件事是‘改良’人类。”“这个事实将我事业的伟大性和我同时代人的渺小性之间的悬殊,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当我得以完整地阅读尼采,我不禁为那些我非常敬仰的,中国现代史中极为优秀的知识分子感到难堪。因为,我无论如何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之所以优秀和值得后人敬仰,乃由于读懂了尼采的一本散文诗体的小册子中的六句话。我只能这么理解——中国历史上那一场新文化运动,需要一位外国的“战友”;正如中国后来的革命,需要一位外国的导师。于是自恋到极点的尼采,名字一次次出现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文论中。这其实是尼采的殊荣。尼采死前绝想不到这一点。如果他生前便获知了这一点,那么他也许不会是四十五岁才住进耶拿大学的精神病院,而一定会因为与中国“战友”们的精神的“交近”更早地住进去…… 在中国,我以为,一位当代知识分子,无论其学问渊博到什么程度,无论其思想高深到什么境界,无论其精神的世界自以为纯洁超俗到多高的高处,一旦自恋起来,紧接着便会矮小。 关于鲁迅与尼采 排除别人不提,鲁迅确乎是将尼采视为果敢无畏地向旧文化冲锋陷阵的战士(或用鲁迅习惯的说法,称为“斗士”“猛士”)才推崇他的。 对比鲁迅的文字和尼采的文字中相似的某些话语,给人以很有意思的印象。 尼采:“我根本上就是一个战士,攻击是我的本能。”“我的事业不是压服一般的对抗者,而是压服那些必须集中力量、才智和豪气以对抗的人——也就是可以成为敌手的那些对抗者……成为敌人的对手,这是一个光荣决斗的第一条件。”“我只攻击那些胜利的东西——如果必要的话,我会等它们变成这样时才攻击它们。”“我只攻击那些我在攻击时找不到盟友的东西。”“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我是炸药。” 总而言之,尼采认为自己的“攻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种“超人”式的“攻击”。因而是他的“敌人”的自豪。 鲁迅:“要有这样的一种战士——已不是蒙昧如非洲人而背着雪亮的毛瑟枪的;也并不疲惫如中国绿营兵而佩着盒子炮。他毫不乞灵于牛皮和铁的甲胄;他只有自己,拿着蛮人所用的,脱手一掷的投枪。” 这样的战士将谁们视为“敌人”呢? “那些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样好名称:慈善家、学者、文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头下有各样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东方文明……” “但他举起了投枪。” 即使“敌人”们发誓其实自己有益无害或并无大害也不行。“他微笑着,偏侧一掷,却正中了他们的心窝。” 纵使“敌人”们友好点头也不行。因为那战士“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许多战士都在此灭亡,正如炮弹一般,使猛士无所用其力”。 于是战士一次次举起投枪。战士是一定要挑战那虚假的“太平”的。 “但他举起了投枪!” 那样的战士,他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一生都在呼唤“这样的一种战士”,然而于他似乎终不可得。事实上“这样的一种战士”是要求太过苛刻的战士,因为几乎等于要求他视其以前的所有文化如粪土。因而鲁迅只有孤独而悲怆地,自己始终充当着这样的战士。他“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他想到自己的死并确信:“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这都由于鲁迅对他所处的时代深恶痛绝。而那一个时代,也确乎腐朽到了如是田地。 然而尼采真的是鲁迅所期望诞生的那一种战士吗?今天倘我们细细研读尼采,便会发现,写过一篇杂文提醒世人不要“看错了人”的鲁迅,自己也难免有看错了人的时候。鲁迅认为他以前的中国文化只不过是“瞒和骗”的文化,认为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文化,只不过是“瞒和骗”的继续,认为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真相,只不过是“吃人”二字。鲁迅要从精神上唤醒的是自己的同胞。 尼采要从人性上“改良”的是全人类。尼采认为在他以前,地球上的人类除少数智者,其余一概虚伪而又卑鄙,根本无可救药地活着。因而慈悲者、说教者、道德家、知名的智者、学者、诗人,乃至贱氓(即穷愁而麻木的芸芸众生),一概都是不获他的“改良”,便该从地球上彻底消灭干净的东西。纵然少数他认为还算配活在地球上的人,也应接受一番他的思想(或曰哲学)的洗礼。 他唯一抱好感的是士兵,真正参与战争的士兵。他鼓励一切士兵都要成为他理想之中的战士:“你们当得这样,你们的眼睛永远追求一个仇敌——你们的仇敌。你们中有许多人且要一见面就起憎恨。”“你们要寻找你们的仇敌,你们要挑动你们的战争。”“你们当爱和平,以和平为对于新的战争的手段——并爱短期的和平甚于爱长期的和平。”这句话的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发动更大的战争你们需有短暂的和平时期储备你们再战的锐气。“战争和勇敢比博爱做着更伟大的事情。”“你们问:‘什么是善?’——能勇敢便是善。”“你们必须骄傲你们能有仇敌。”“所以你们这样过着你们的服从和战斗的生活吧!长生算什么呢?战士谁愿受人怜惜?”所以,希特勒向墨索里尼祝寿时,以尼采文集之精装本作为礼物相赠也就毫不奇怪。 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军向士兵分发尼采那《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小册子,命他们的士兵满怀着“比博爱做着更伟大的事情”的冷酷意志去征服别的国家和人民,也就毫不奇怪。 所以,当德国士兵那么灭绝人性地屠杀别国人尤其是犹太人时,可以像进行日常工作一样不受良知的谴责。因为“查拉图斯特拉”说:“仇恨就是你们的工作。你们永远不要停止工作。”当然,法西斯主义的罪恶不能归于尼采。但,一种自称旨在“改良”人类的思想,或一种所谓哲学,竟被世界上最反动最恐怖的行为所利用,其本身的价值显然便是大打折扣了。 鲁迅却又终究是与尼采不同的。鲁迅并不自视为中国人,更不自视为全人类的思想的上帝。鲁迅固然无怨无悔地做着与中国旧文化孤身奋战的战士,但他也不过就视自己是那样的一个战士而已。并且,在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之下,他十分清醒地知道,自己却连那样的战士也不是的,只不过是这俗世间的一分子。 鲁迅自己曾在一篇文字中这样形容自己:“我有一种自害的脾气,是有时不免呐喊几声,想给人们去添点热闹。譬如一匹疲牛罢,明知不堪大用了,但废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张家要我耕一亩地,可以的;李家要我翻一弓田,可以的;赵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贴出广告道:敝店备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牛乳。我虽深知自己是怎样瘦,又是公的,并没有乳;然而想到他们为张罗生意起见,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毒药,也就不说什么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还要自己觅草吃,要喘气的工夫;要专指我为某家的牛,将我关在他的牛牢内,也是不行的,我有时也许还要给别家挨几转磨。如果连肉都要出卖,那自然更不行。理由自明,无须细说……” 鲁迅这一种自知之明,与尼采的病态的狂妄自大,截然相反。 鲁迅有很自谦的一面。尼采则完全没有。非但没有,尼采甚而认为自谦是被异化了的道德,奴性的道德。他那一种狂妄自大才是人性真和美的体现。 鲁迅是时常自省的。尼采则认为自省之于人也是虚伪丑陋的。仿佛,因为他拒绝自省,所以他才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精神完人,并且一再地声明自己的身体也是健康强壮的。所以他,只有他,才有资格这样写书:《我为什么这样智慧》《我为什么这样聪明》《我为什么会写出如此优越的书》,我的书是——“一部给一切人看而无人能看懂的书”…… 鲁迅是悲悯大众的。尼采不但蔑视大众,并简直可以说仇视大众。他叫他们为“贱氓”。他说:“生命是一派快乐之源泉;但贱氓所饮的地方,一切泉水都中毒了。”他说:“许多人逃避开某地即是要逃避了贱氓;他憎恨和他们分享泉水、火焰和果实。”他说:“许多人走到了沙漠而宁愿与猛兽一同感到干渴,只是因为不愿同污脏的赶骆驼的人坐在水槽的旁边。” 文化的报应 某年某月某日,上海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大学生爬上四楼的窗台欲跳楼,引得楼下围观群众起哄,他们说着冷言冷语,或讥讽或嘲笑。最终,女孩纵身从四楼跳下,幸运的是,她落在已经铺好的气垫上,只受了点轻伤。而令人寒心的,竟然有围观者说:“这么矮,根本摔不死。” 这种面对生命如此冷漠和麻木的情境,不禁使人想到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是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还是国民的劣根性在作祟? 这是个不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当下,比寻找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拿镜子照一下自己,自己是否就是“看客”中的一员,甚至是“帮凶”呢? 一个人帮助别人,你就相信他是一个好心人就够了。相信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是在我们这里被解构了。我们总是把这种现象延伸到“社会出现了问题”,说社会使人们感到郁闷,因此导致这种现象。但是我个人觉得这种思维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是在一个受到长久的良好的文明和文化影响的国度里,即使社会存在的问题很多,人民也不会是这样的。即使在有阶级冲突的社会里,有品性的文化所张扬的也是一种超阶级的“人性当善”的力量。而我们的文化人文含量太少,因此我不赞同把这都归结为社会问题。即使一个社会出现了问题,作为一个人,他的做人底线也不应该是看着自己的同胞将死,而当成乐子围观之。 我在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看过一部苏联的小说《前面是急转弯》,这故事讲的是一个驾车者遇到别人出车祸了,到底是救还是不救的问题。不救者最后失去爱情,失去友谊,失去别人对他的尊重。他们在半个世纪前已经拍过这样的电影,说明这个国家相对地比较在意文化对人们的影响。但是我们在这方面,说来惭愧,做得非常不够。从鲁迅的小说《药》始,到今天,除了用文化去影响我们的民族,似乎也没别的办法了。这将是漫长的文化任务,但也应是文化知识分子必须担起的任务。 我们文化的启迪影响力不够。我很担心我们将来有一天会受到文化的报应。我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到现在如果还不赶紧真诚地补上人文这一课的话,有一天,文化的缺失会给我们带来悔之晚矣的后果。 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可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时期是我们相信文化的力量很大。但这个时期,我们其实是仅仅将文化当作政治的工具在利用,一种宣传的工具,而且这种宣传并不指向人心。那时文化只是一种政治的齿轮和螺丝钉,并没有把文化作为一种保证社会和谐运转的机器中的一环来看待。这个时期过去后,我们又转为一种沮丧的想法,觉得文化起不到那个作用了,甚至想干脆就放弃此种文化作用,因此现在的文化变成不起人文作用的文化了,丧失了文化的自觉性。 有些现象表面看起来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实际上是人性和心理层面的问题。一个当代人有时可能并不明白自己的心理是不健康的、邪行的,而恰恰心理不健康的人最可能拒绝承认这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靠一般的说教是没有用的,但是文艺有这种功能。文艺像一面镜子,不仅能照出人的容貌,还能照出人的内心。 现在很流行两个字——“作秀”。我们中国人每将任何人的任何言行都冠以“作秀”二字,那么我们还相信什么不是“作秀”呢?我们没有愿意去相信的东西。按照我们的这种思维,华盛顿拒绝连任总统回家当木匠,是在作秀;林肯的简朴也是作秀;马丁·路德·金的演说更是作秀。如果一切的行为在中国人的眼里都是作秀的话,那么最后的叩问就是:“中国人到底信什么?”而世上原本是有很多可以相信的东西的,只要你简单地去相信它就好。一个人帮助别人,你就相信他是一个好心人就够了。相信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是在我们这里却被解构了。 某青年往往因感情问题而萌发轻生之念,我不愿过多地责备他们。一个人到了要自杀的地步,一定是心理承受巨大痛苦的人,应该体现出人文关怀。 一个公民,应当具有自由、公平、正义的公民理念,公民社会的核心原则当是“我予人善,人待我仁”,我们不能把自己当作看客,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中国的主人。社会好的话,有我们的一份功劳;社会不好的话,也有我们的一份责任。我们在骂社会、骂政府、骂别人的时候,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做到了对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应该负有的责任。 只想当小知识分子 某日,偶被一个经常召开这样那样会议的地方通知去参加一次座谈会,也可以说是“恳谈会”。目前“谈”而不“恳”的会很多,很流行;“座”而不“做”的会也很多,也很流行;故强调是“恳谈会”,以示区别。 有位年长的知识分子悒然郁然慨慨然地痛陈时弊。 主持会议的人问:“那么该怎样是好呢?” 答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的知识分子应积极地参政议政!” 于是知识分子们纷纷颔首不已,除了最年轻的一个我而外。当时我这个写小说的人,很没把握觉得自己便是一个知识分子了…… “你怎么看?”——有人问我。 我说:“我做的事很普通、很微不足道。我被抬举地叫作‘文化人’。被叫作的根据是我仍写着小说。所以我要继续把小说这行当好好做下去。否则,连‘文化人’也不配再是了,更遑论是什么‘知识分子’了。而我这个‘文化人’,是从来没想过从‘政权’这么重大的方面对国家有所奉献的,自思绝对没有这个能力。所以除了写小说,倘还自认为可做些有益于社会的事,那也不过就是——周围同事闹意见了,我帮着调解调解;左邻右舍产生矛盾了,我说和说和;单位领导和群众在某件事的主张上不一致了,我起点儿沟通作用;朋友们有困难了,充当个热心的角色;谁家里遭遇不幸,送去点儿安慰和友情;两口子闹离婚,劝他们慎重考虑考虑……如此而已,仅此而已。还要尽到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为人兄弟的种种家庭责任,实在已是觉着活得很累了,再不敢往自己身上揽扯什么使命了,强揽硬扯到身上,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众人一时沉默,少顷有一人道:“这是典型的小知识分子的活法。旧社会的私塾先生就常充当这样的社会角色而欣欣然。” 我说:“我正是想当一个小知识分子,一个小小的知识分子。而且明白,当好一个小小的,也须很竭诚。现在是新社会,当私塾先生得经过层层批准,恐怕还得有人赞助。否则,当那么一个老好人儿式的私塾先生。实在是我的一大愿望呢!” 真的。以上是我的极真实的想法。在目前这一个时代,倘能一边写着自己想写的小说,一边在自己生活着的小小社会平面上,充当一个老好人儿,与世无争,于世无害,与人无争,于人为善,乃是多大的造化,不亦乐乎? 后半生,我要竭诚地当好一个小小的、小小的知识分子…… 想从前,我才不过是一个“知识青年”嘛!我不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