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麒麟之涅槃之火》 序章 那年秋天 那年秋天,不堪回首。 人们常说,似水年华,留在心里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唯独那年秋天,可怕的丝毫不令人眷恋。 初春,黄沙漫天、尘土飞扬。直到入冬,田地里依然能看见厚厚的一层黄沙。农民在黄沙满盖的地里拾穗,辛苦一天也只能捡到一小撮。风越刮越猛,沙尘天气持续了近半个月。恶劣的天气,让人们宁愿在家饿死,也不愿冒着风沙在外拾穗。 随之而来的是干旱。华北的春天,沙尘过后总会伴随着干旱。但那年的旱情,直到8月都丝毫没有缓解的迹象。烈日炎炎、土地龟裂,人们干渴难耐。但更让人担忧的是还未插秧的事实,因为根本没有可灌溉的水源。 秋天来了。这本该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一个能给穷苦的农民带来些许慰藉的季节。但颗粒无收的秋天带给人们的,只能是无尽的失望与没落。 最让人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饥饿让日渐孱弱的女人和孩子们接连倒下,并一个个死去。表面上说他们是病死的,但谁都知道,他们其实是饿死的。是饥饿让他们无力与病魔抗争。饥荒让孩子们日渐消瘦,大人们也因缺乏营养而变得浮肿。于是,大规模的瘟疫爆发了。具体是何种瘟疫谁也不知道,谁也无力去深究。 这样被旱灾、饥荒和瘟疫侵袭的山东省青州府菖州县郊区—沂水河畔的小村庄葛洶店南头的一舍小农家里突然出现了两个人。 “最近不好过吧!” 一个青年蹲在院子角落里,用镰刀摆弄着树枝。他叫王一,王一没有抬头。不用陈老六说,这荒年之中,谁的日子能好过呢? 陈老六见王一没有理他,皱了下眉头,抑住心中的怒气,问道。 “那是作何用的?” 把坚实的梣木烤好弄弯,两端用麻绳捆绑起来。王一虽然做得不够熟练,但手上的东西却呈现出了弓箭的雏形。 “上山猎兔。” “人都快饿死了,兔子还会活着吗?” 村子里已经好多天不见野猫野狗的踪影了,它们或已被宰杀,或已逃走。干旱让它们的日子也变得很不好过。山上的兔子还会在那里吗?但也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身为长子的王一总要做点什么。 陈老六发现王一虽然一直没有抬头,但那双虚弱的手已经停了下来。估计王一也知道,这一切只是徒劳。 “看来事情比想象中要好办些!” 陈老六暗自窃喜。 “家里人可都还好?” “暂无大碍。” 王一抬头瞪了一眼陈老六那油光满面的面孔和丝绸衣裳。陈老六是葛洶店第一富豪陈家庄的管家。陈家庄庄主坐拥葛洶店大部分的土地,而陈老六正是此人的走狗心腹。王一心里疑惑,眼前这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今日到此究竟有何用意。 “那就好!” 陈老六敷衍道。他打开柴门,走进院子,环视屋内,真真是破旧不堪、摇摇欲坠。有一个少女蜷缩在土墙边,腿上还躺着两个看起来不到十岁的娃。 陈老六细细地打量着少女。 “果然名不虚传!” 少女眉清目秀,在这穷乡僻壤的小村庄里也算得上是国色天香了。据陈老六所知,这就是王一的妹妹。 “送到青楼应该能卖不少钱,但今天不是为你来的……” 陈老六把视线转移到了王一身上。王一穿着一身破旧麻衣,干瘦的胳膊和双腿露在外面。身为穷苦农家的长子,他身负支撑全家的重担,手上磨出点茧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这种责任心的驱使下,他才会去做那种没用的弓箭吧。” 那弓箭不仅难以瞄准,更射不远。王一做弓,着实是无奈之举,只为躲避饱受饥饿困扰的家人无助的眼神。想到这里,陈老六顿生怜悯之心。 陈老六摇了摇头。 “或许这对他来说是件好事……” 王一见他许久不做声,便抬头问道。 “你来这儿有何贵干?” 王一一句话,让陈老六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真正目的。王家的境况,已经惨到不需要他拐弯抹角了。陈老六想到这里,便清了清桑子,说道。 “你知道我家主人是谁吧?” 王一点了点头。陈老六的主人无疑就是陈家庄庄主陈大爷了。 “那你是否知道他的儿子,也就是少庄主受到了朝廷的征召?” 王一摇了摇头。这事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怎么可能……!陈家庄的人还要服兵役?” 这时,王一的父亲推开房门,探出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们。他那张面孔因饥饿,早已变得苍黄无比。所谓朝廷征召,应该就是指兵役。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受到朝廷征召。一般来说,只有穷困潦倒的人才会选择去服兵役。陈家庄的少主没理由会接到这样的命令啊! 陈老六不屑地说道。 “这原本跟少庄主没什么关系,即使他真的接到了这样的命令,他也完全可以不去。但……怎么说呢……就是出了一点状况。” 他压低了声音,为难地说道。 “少庄主喝多了酒,犯了点事……被知县给盯上了。” 这件事王一也有所耳闻。听说三个富家子弟在山路上糟蹋了一个女子,不巧的是,那女子竟是知县亲戚家的女儿。结果,这几个富家子弟就被发配充军了。 “所以……” 陈老六顿了一下,向柴门外挥了挥手。 “拿进来!” 同行的壮汉把驴背上的东西搬进了院子。一时间,全家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那几个箱子上。 “先给你们五石大米。” 王一的父亲颤抖着问道。 “先……是什么意思?” “以后还会来二十石大米。折成银子的话有十两。怕你们饿着所以换成米带过来的,要是你们愿意也可以给你们换成银子。如果你……” 陈老六看着王一,缓缓道。 “儿子愿意的话。” 王一低着头没有说话。他现在终于知道了陈老六的来意。只要他肯替少庄主服兵役,就能得到十两银子。 当今天下,叛乱四起,北方的匈奴、南方的倭寇也都蠢蠢欲动。王一知道,这年头,只要上了前线,就别想活着回来。因此,陈老六是想用十两银子买他的命。 王一慢慢抬起了头。一双双因饥饿而布满血丝的双眼盯着他,炽热的眼神将他的脸照得通红。眼神中的期待之情如泰山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疾病缠身的父亲,心力交瘁的母亲,濒临死亡的弟弟妹妹……! 王一缓缓抬头,看着陈老六,缓缓道。 “二十两!” 陈老六想了想,便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王一化名陈可昭,开始了他7年的军旅生涯。 第一章 瘴毒 1 一。 扑! 陈可昭迅速卧倒,脸埋进了一尺多厚的腐叶土中。从腐烂的落叶中溢出的黑色液体沾满了他的嘴角,那粘稠感令人感觉甚是恶心。 然而,他已顾不得那么多了。陈可昭正被比这恶心强烈一百倍的紧张感围绕着。这种紧张感来自他的战友—马达的痛吟声。马达的痛吟声比这布满瘴毒(从腐烂的落叶、动物的尸体等处散发出的毒气)的环境还要危险一百倍。 他和他的战友正处在敌方腹地。南蛮(也叫苗疆,是现在越南、泰国、缅甸等地区的统称)是野蛮人的聚集地,这里的人喜欢用红白相间的纹身装饰自己。南蛮最为凶煞的民族叫怒族。陈可昭等人所在的地方正是怒族领地。 怒族,顾名思义,就是“愤怒的民族”。这名字可以说是他们族人性格的真实写照了。怒族是世代相传的游牧民族,他们从小就精于骑射,而且至今依然保持着食人的习俗。 陈可昭可以接受别人在饿到极限时食人充饥,但却无法接受自己成为他人的食材。在这茂密的丛林中,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躲不过怒族人的耳目。因此,他不得不万般小心。 他趴在地上,像蛇一样扭动着身体慢慢后退,从而尽量减少声音,保护自己不被察觉。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马达痛苦地呼唤着他。 “可……昭,救我。求求你……!” 虽然马达压低了他的声音,但只要附近有怒族人,就一定避不开他们的耳目。陈可昭皱了皱眉,但还是叹了口气,微微起身。这样虽更容易被察觉,但却能够加快移动速度。 马达手扶膝盖,躺在他后方两丈处的地方。透过为防止吸入瘴毒而捂住口鼻的厚布,传来了马达痛苦的痛吟声。他面目狰狞、面色焦黄,令人不忍直视。 陈可昭没有说话,默默从手臂处拔出一把刀,撕开了马达的裤子,然后用撕下来的布,包扎了他的膝盖。动作之娴熟,显示出他老成的经验。 马达的小腿越发肿胀发黑。陈可昭从肿胀部位的中心处,找到了两个针眼般的小孔。孔很小,如果不是粘稠的黑色血液从中冒出,根本难以察觉。 陈可昭皱了皱眉。马达的伤口,来自这瘴气中的某种毒物。南蛮之地,遍地剧毒,而咬伤马达的元凶,必是其中又小又快又毒的家伙。通常来讲,伤口越小,毒性越大。如果没能在被咬后立刻处理伤口,患者必死无疑。即便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存活的概率也不大。 陈可昭的刀虽短,但刀面宽阔,锋利无比,对于他们这种长期潜行于森林中的人来说,可谓是神兵利器。刀口在马达的小腿处割出了一个“十”字,黑色的毒血立刻如泉涌般涌了出来。陈可昭对准伤口,将毒血用嘴吸了出来。如此反复多次,黑色的血逐渐变成了红色。 陈可昭吐出一口血,低声问道。 “蛇的特征?” 马达惊恐地摇了摇头,道。 “不知道。” “如果知道蛇的种类,或许还有治疗之法……没办法了,你选吧!” “选……选什么?” “从这里开始……。” 陈可昭用刀指了指马达膝盖以下,伤口包扎部位以上的地方。 “切了就能保命。” 马达黝黑的脸变得更黑了。 “第二个……方法呢?” “我有几株药草。虽能解毒,但无法保证效果。解毒的概率……可能只有五成。” “五成……?” “要么死……要么活。” 路只要两条。要么断腿以保万全,要么用药听天由命。马达冷汗直冒,一声不吭。看着两难的马达,陈可昭没有吭声,只是静静等待。 其实,他们的时间并不多。然而,马达的决定关乎他的生死与未来的人生道路。这么大的决定,多给他点时间也无可厚非。 他抬起头,仰望天空。准确的说,应该是试图仰望天空。虽然现在是白天,但南蛮丛林中奇形怪状的大树盘根错节,相互交错,遮天蔽日,完全看不到天空,只能隐约看到一两束阳光,透过被弥漫的瘴气所覆盖的树叶照射进来。 瘴毒日暮而沉,日出而起,因此夜晚是通过瘴毒之地的最佳时间。即便不是夜晚,也应避免日过中天的正午时分。旧时孔明南征,只在夜晚行军也正因如此。 然而现在,陈可昭和马达却在烈日炎炎下进入了瘴毒腹地。中毒,不过是意料之内的事。陈可昭和马达并没有因此而怨恨派遣他们赴险的将军。将军如此决策,实属情非得已。陈可昭和马达的任务是寻找怒族人的根据地,夜晚行动固然安全,但却无法窥探敌人行踪,只有在敌人活动频繁的白天,他们才有可能找出他们的踪迹。 马达也没有怨恨将军的理由。除了他们,至少还有十多个跟他们一样的侦察小组在这毒气弥漫的瘴毒地带殊死徘徊。对于他们这样的无名小卒,生死由天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要怪,只能怪他们的罪犯身份,怪他们生不逢时,怪他们没早点死在这蛮荒之地,坚挺至今。 陈可昭自然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他并非因罪获刑,而是为了二十两银子自愿前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天经地义。为了父母亲人,他必须得到那笔钱。无论如何,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陈可昭,准确的说,应该是化名陈可昭在这南蛮之地度过了7个春秋的王一没有怨天尤人。在这里,他每天都要面临无数的生死关头。他无需、也没有时间去思考人生的意义。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活下来。活着回到家乡,这是他最大、也是唯一的念想。 “不切!” 马达咬了咬嘴唇,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他的双眼布满了血丝,目光中却闪烁着傲人的光芒。 “即便断腿保命,也无法保证能活着走出这片森林。与其终身残废,不如放手一搏。” 陈可昭默默看着马达,马达坚毅的目光表明了他的决心。陈可昭从腰间掏出了一个皮带,皮带里装着几株药草、些许药粉、药丸和一个玉瓶。 烟草是从葡萄牙进口的珍贵药草,对解蛇毒有奇效。将它捣成粉,用水搅拌后涂在被蛇咬过的伤口上即可。也可将其与大蒜混煮,然后将药水敷在伤口处。此外,将芹菜、柿子、菲菜、大枣等物晒干磨粉,也可用于化瘀解毒。 在中原,这些东西唾手可得,但在南蛮却千金难买。陈可昭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赌上性命,才攒下了这点家当。 这些东西,陈可昭都是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的。他不知道用这些东西,从死神那里抢过多少条人命了。当然,这也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或是物质上的回报、或是精神上的慰藉。通常情况下,物质上的回报更受他的青睐。但自从受过他恩惠,誓言要报答他的人接连在战场上丢了性命后,他便不再期待他人的报恩了。 陈可昭的手在皮袋里摸来摸去,突然碰到了一个东西,便停住了。皮袋里虽然东西不少,但他都能通过触感来识别。他碰到的,是一个用布团团包住的皮块儿。那是鹿皮,如今却已脏得难以分辨了。展开后巴掌大的鹿皮是双层缝制的,上面插着七根细针。乍看之下像是郎中使用的银针,但用途却截然相反。它是江湖中人用来杀人的暗器,人称七毒蝗蜂针。 陈可昭的手颤抖了片刻,指尖触碰到那东西的瞬间,他的脑中闪过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反正马达命不久矣,不如杀了他,一了百了。只要将此针轻轻扎下去,马达就能当场解脱了……! 陈可昭从皮袋中抽出了手。马达不安地看着他,但陈可昭的脸上始终没有任何表情,令人难以琢磨。陈可昭伸手抓住了马达的腿。 马达的不安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的治疗很快就结束了。陈可昭拿出南蛮苗族被毒虫或毒蛇咬伤时涂的一片不知名的叶子,捣碎并敷在伤口处,然后在伤口周围洒了一些烟草粉和其他药粉,再从里衣撕下一块较干净的布,包扎患处,治疗就算结束了。 陈可昭最终还是没有拿出金针。他起身环顾四周,找了一颗树枝粗壮的大树,将马达放了上去,又砍了一些树藤把他绑了起来。 “你干什么?” 陈可昭看着马达惊慌失措的眼神说道。 “一旦开始解毒,身体就会发热并进入昏迷状态,腿也会愈发肿胀。在这个状态下,人是不能动的。你躺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回来时再将你带走。当然,如果你还活着的话。” “你这是要丢下我?求你了,别这样。你现在就带我回去吧。” “如果我们就这样回去,你知道会是什么下场吧?” 军中军法森严,战争中后退者死,未完成任务擅自归队者也是死。如果陈可昭带着马达回去,等待他们的,只有残酷的军法。 “所,所以呢……!” 第一章 瘴毒 2 马达看着陈可昭,那眼神似乎在质问他是否真的要弃战友而不顾。面对马达的质问,陈可昭也只能无奈地点点头。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如果运气好,能够顺利完成任务,他们不仅能捡回一条命,还能免受军法处置。 “如果能活着回去?” 马达翻了个白眼,他在嘲笑陈可昭。别说明天了,就连下一秒的命运都无法预测的情况下,还谈什么最好的办法?马达用充满愤怒、怨恨的眼神怒视着他,无声地谴责陈可昭为了活命,不惜将战友弃置不顾的卑劣行径。 马达的怨恨陈可昭看在眼里,但他还是无奈地转身离开了。他从未奢望过马达能够理解他。因为他这样做,确实有私心。 通常情况下,因罪充军的人,终身无法离开军营。这一点,直到王一代替陈可昭来到军营后他才知道。如果能早点知道,即使给他百两银子,他也断无可能接受。因为无知,王一为了二十两银子,几乎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因此,他在战场上比别人更加卖命,为的就是立功,将功抵罪。为了早日脱离苦海,他拼命战斗,不放过一次立功的机会。若不是因为他是戴罪之身,凭他的军功,他早已经获得数次嘉奖,登上军官之列了。然而,他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但他不在乎,他势名利如粪土,只求能早日离开这蛮荒之地,回乡与家人共享人伦之乐。 陈可昭无视马达哀怨的眼神,转身离开。这充满瘴毒的丛林无边无际,到处弥漫着雾气。陈可昭觉得自己嗓子沙哑、呼吸急促、眼睛发热。这是中毒的迹象。 陈可昭停下脚步,拿出玉瓶,倒出浑浊的液体,洒在蒙脸的布上,重新围上。这是他在进入南蛮之前,在当时驻军的云南买的一种解毒剂。药剂是按照苗族传统配方制成的药汁或动物汁,具体成分不明,但极其有效,已数次救过他的命。 如果有机会再去云南,他一定会想办法多买几瓶。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眼前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走出这片丛林,并找到怒族人的根据地。陈可昭趴了下来,继续匍匐前进。 陈可昭预测得非常准确,他离开半刻(半刻:古代中国的时间单位,一刻为十五分钟)后,马达就开始发高烧,头晕目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脖子肿了,呼吸时还带着一点沙哑声。然而,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刺骨的寒冷。 南蛮之地,四季如夏,而且还是在烈日炎炎的正午时分,这时候觉得冷,着实可笑,但却是事实。风寒和高烧,令马达痛苦万分。 “臭家伙,大坏蛋!” 他像念咒语一样诅咒着他。如果可以,他真想放声大哭。比起身体上的不适,孤身一人躺在这南蛮密林深处的恐惧更令他感到凄凉。他声音沙哑,难以发声。这时的马达,正一步步走向绝望的深渊。身体的虚弱,会让人本能地寻找内心的慰藉,然而此时,他身边却没有可以依靠的战友和亲人。 马达就这样诅咒着陈可昭,渐渐失去了意识。 二。 “水声!” 陈可昭俯下身子,将耳朵贴到地上仔细听着。这声音虽小,但却可以确定是水声。细细想来,这里的地势正逐渐变高,这意味着他正在逐渐脱离这片被瘴毒笼罩的密林。 所谓瘴毒,就是落叶和动物尸体腐烂所散发出的气味,长时间汇聚在一起形成的毒气。只有在不通风的地方,也就是地势低洼之处,这些气味才有可能长时间汇聚不散。也就是说,瘴毒之地的地势,要比周围的地势低。而地势逐渐变高,就意味着他正在逐渐脱离瘴毒之地。 水声也是陈可昭脱离瘴毒之地的证据之一。大自然具有自我净化的功能。因此,有水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瘴毒。 果然,一食顷(食顷:古代中国的时间单位,约三十分钟)后,陈可昭眼前豁然开朗。虽然看不见天空,但毒雾已悄然消失。他的前面,是一个直插天日的陡峭绝壁,河水沿着悬崖飞流而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瀑布。瀑布下方,则是一片沼泽。深不见底的沼池里流淌着墨绿色清水,旁边有一条小溪缓缓流动,周围长满了深绿色的树木。他刚才听到的水声,应该就是这条小溪的流水声。 陈可昭趴在草丛里静静等待。与密林中的腐叶相比,这里的绿叶苍翠欲滴,透着一股淡淡的清香。陈可昭望着眼前那股清澈的小溪,止不住地想要纵身跃入,尽享那抹清凉。 但他努力抑制住了内心的冲动。他深知,比起暗处,明亮的地方更加危险。曾经与他一同在密林中穿梭了几天几夜的战友,在发现小溪后,饥渴难忍,纵深跃入,结果惨死在敌人的屠刀下。血的教训告诉他,小心驶得万年船! 陈可昭趴在那里,度过了死亡般漫长的岁月。但他心里清楚,很可能连一刻钟都尚未过去。火辣辣的喉咙如枷锁般沉重,让时间的长轮滚动的异常缓慢。观察了这么久都没有什么异常,应该是安全的吧。 陈可昭小心翼翼地从草丛中起身,却又马上趴了下来。 “再等一会儿……!再冷静冷静……!” 他深吸一口气,再次环顾四周,心里盘算着有没有什么纰漏。遥想当年,家乡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是多么单纯美好。即便缺衣少粮,却也从来不用担心遭人暗算。 为了活下来,即使耗尽毕生的智慧,也要绞尽脑汁以求自保。陈可昭捡起一片树叶,放到嘴里用力咀嚼。苦涩的汁液流入舌尖,虽不似清水般甘甜,但也多少缓解了喉咙里的燥热。陈可昭的心冷静了下来。 细细回顾来时的道路,一路下坡,直到某一瞬间才突然变成了上坡。如果把这段路比作盘子,当前的状况意味着他已经脱离了瘴气最浓的盘底,而眼前的峭壁,正是盘子的边缘地带。 然而,陈可昭转念一想,事情似乎没有这么简单。与下坡相比,上坡所花的时间实在太短。这意味着他所处的地方依然靠近盘底。或许,这道绝壁仅仅是孤立于盘地中央的安全地带。 “安全地带!” 一个念头闪过,陈可昭犹如醍醐灌顶般猛然清醒。但凡有人居住的地方,必要满足近乎苛刻的条件。人可以穿过沼泽,但却不能天天泡在沼泽里;全年无雨的旱地固然能够生存,但离开水源却是万万不可的。这一点,怒族也不例外。 即便他们比汉族更了解毒,更耐毒,也不能每天生活在有毒的环境中。这里四面环林,易守难攻,又有干净的水源贯穿南北,自然环境可谓是得天独厚。既然如此,他们会放过眼前这片天然的安全地带吗? 陈可昭两眼发光,像蟒蛇一般悄悄向后退去。他必须找到更适合观察的位置。如果这里真的是怒族的根据地,就一定会留有痕迹。他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些痕迹。 啪啦-! 陈可昭暴跳而起。这是人的脚步声,是有人踩到树叶发出的声音。声源就在他背后。 “被发现了!” 陈可昭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微微起身,迅速环顾四周,一手抓住了刀把。他必须先发制人,抢先一步干掉对方,才能有活命的机会。 沙沙沙-! 划过树叶的声音接连传来,说明有人正在逃跑。陈可昭追了过去,边跑边祈祷对方不要超过两个人,祈祷对方不要呼救将其他人引过来。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幸运的是,对方没有出声。从脚步声来看,对方离他渐行渐远,应该只是逃跑,而非试图占据有利地形。他以最快的速度追了过去。树枝和树藤不断刮擦着他的脸,但他却无暇顾及这些琐事。 沙-! 树丛中窜过一个人影。陈可昭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那人的肩膀,用力一收,转身绕道那人身后,用手臂环住脖子,拔刀刺了过去。 “啊-!” 一声尖叫划破天空。这显然是女人的声音。陈可昭虽然堵住了她的嘴,却依然没能阻止她发出声音。声音顺着他五指间的缝隙传了出来。比起这个,更让他吃惊的,是对方竟然是个女子。他本能地停下了手中的刀,看着眼前因惊恐而瞪大了双眼的怒族少女。 陈可昭抱着少女在地上滚了几圈。为了防止有人闻声赶来,他赶紧带着少女离开了原地。少女赤身裸体,拼命挣扎,陈可昭差一点就脱手了。他加大了手上的力量。就在这时,少女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嗯!” 陈可昭将窜到嗓子眼的痛吟声硬生生地吞了回去。他一把将少女的头拽向自己的前胸,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白色的刀锋与少女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刀刃上散发着骇人的杀气。这是一种无声却无比震慑人心的威胁。 然而少女并没有屈服。她无视眼前随时可能取她性命的尖刀,加重了嘴上的力道,咬着陈可昭的手臂不肯松口。如果不是他的肉够硬,恐怕早已被少女咬掉一块了。 陈可昭也加大了手上的力度。尖锐的刀刃开始慢慢渗入少女的皮肤。黝黑的皮肤上出现了白色的印记,进而流出了鲜红的血液。他的脸紧贴着她的脸颊,前胸也紧贴着她的后背,感受着她剧烈的心跳。陈可昭的耳畔传来了少女急促的呼吸声。 陈可昭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人的体温了。少女的体温通过他的胸膛、腹部、以及缠绕在少女身上的大腿刺激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让他顿感饥渴难耐。 欲火焚身,唯有进入身下少女的体内,肆意蹂躏,方能解脱。 “先找个安全的地方……!” 这时,突然传来了风吹树叶的声音,这让他吓了一跳。声音虽然微弱,但陈可昭知道,这是怒族战士发出的声音。多少次,只要听到这个声音,伴随着莫名的战栗,就会有战友倒下,背上插着来自怒族特有的毒箭。要知道,前一秒还在跟你聊家乡故事的战友,后一秒变成尸体倒在你面前,是一件多么让人毛骨悚然的事啊。怒族人的袭击隐秘而精准,陈可昭能活到现在,纯属侥幸。 这一刻,陈可昭疯狂地咒骂着自己。在这紧要关头,自己竟然被一个女人蒙蔽了双眼,差点丢了性命都浑然不知。 “应该直接杀掉的……!” 现在,除了躲在树林里祈祷自己不被发现以外,他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陈可昭屏住呼吸,,心里期盼着他们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看不到自己留下的痕迹。 陈可昭被欲火烧得滚烫的身体,如今已变得冰凉。他能感觉到怒族战士们在草丛中移动。他们现在的动静比平时要大很多,可能是因为离营地比较近,所以放松了警惕。这时,传来了怒族战士们的说话声。 “伊慧伊达利,伊慧伊达利!” “汗度伊够,土好伊诶,伊黑伊达利!” “皮里玛噢,土好伊诶,伊黑伊达利!” 怒族人说的是怒族语,陈可昭自然很难听懂。然而,多年的南蛮生活让他多少也学会了几句。幸运的是,南蛮各族语言虽词汇丰富,但语法比较简单,只要掌握了基本词汇,就能猜出大概的意思。 现在,他们反复呼喊的“伊慧伊达利”应该是这位少女的名字。根据怒族人的命名习惯,未婚少女名字的第一个字通常都是“伊”字,而已婚女子名字的最后一个字通常都是“玛”字。也就是说,眼前这个少女名为伊慧伊达利,意为“大眼睛女孩”,目前尚未婚配。 “土好伊诶”大概是篮子或盘子的意思。如果陈可昭没猜错,自己应该是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据他推测,怒族战士很有可能发现了这个名叫伊慧伊达利的少女掉落的盘子。他暗自后悔,即便要抓她,也应该先把那个东西处理掉,这样即便怒族战士听到了什么异响,也有可能会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怒族战士们似乎还在周围搜索着。过了一会儿,他们用陈可昭听不懂的语言交谈了一会儿,低声呼唤着“伊慧伊达利”云云,便分散开了。 陈可昭依然没有动,与其贸然行动被抓,还不如待在原地不动。只要他动了,就一定会被发现,不动,还能有一线生机。陈可昭把命赌在了这一丝希望上。如果说这是一场赌博,那肯定是一场豪赌。幸运的是,陈可昭似乎赌赢了。怒族战士们的声音,在极度靠近他之后,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尽管如此,陈可昭还是趴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直到确定四下无人,才起身离开。陈可昭知道,在这南蛮之地,要想躲避敌人,隐蔽时需静若死人,移动时则要快如闪电。如果这时不果断离开,等待他的,极有可能是全族人的倾巢而动。到时候,他就是怒族人的囊中之物,想要抓他,便是轻而易举的事了。同时,他也知道,与其匍匐前行,起身行走发出的声音会更小。 陈可昭原路返回,躲进了毒气弥漫的森林里,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开始仔细观察被他抓来的少女。这时的少女,已经昏厥了。在陈可昭强大的臂力下,少女的嘴唇已被挤破,嘴角满是血迹,人也因缺氧而昏迷不醒。 与普通的怒族少女不同,眼前的少女,有着闭月羞花之貌。据他所知,在这里,容貌和体型决定着一个女人的身价。也就是说,貌美健壮的女人,出嫁时能拿到更多彩礼。与汉族不同,怒族人喜欢健壮、宽脸、塌鼻、厚唇的女子。因此,汉族眼里的丑女,很有可能是怒族人眼中的美女。女子的身材亦是如此。怒族人喜欢屁股大的女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分娩。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眼前的少女身价非凡。 陈可昭笑了笑,心想。 “才刚脱离虎口,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其实,他还不算是完全脱离了虎口,因此,还不能放松警惕。他将手伸进了自己的皮袋中。在逃命的过程中,他已下定决心要杀了她。 如果放了她,必将暴露自己的行踪。如此一来,怒族人定会知道自己的大本营已经暴露,便会有所戒心,那么大军的偷袭就必然会失败。非但如此,如果怒族人派兵追击,陈可昭可就要丧命于此了。将她带回去也是不现实的。一来,会加大穿梭毒林的难度,二来,就算成功将她带回军营,也必会沦为军官们的玩物,这还不如就地杀了她,让她免遭羞辱。 当然,杀人也是需要技巧的。如果怒族人找不到她的尸体,必会加强警戒。就算找到了,如果他杀痕迹明显,更会招致猜疑。 陈可昭从皮袋中取出了七毒蝗蜂针。一针,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要了她的命。之后,再移尸到第一次发现她的地方就大功告成了。如此,怒族人将会发现一具中毒身亡的尸体。毒针留下的伤口很小,难以察觉,即便察觉了,也不至招人怀疑。毕竟,南蛮之地到处都是能够一招致命的毒虫。 毒针渐渐靠近少女的肩膀。现在,陈可昭要取她的命易如反掌,但他却迟迟下不了手。少女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陈可昭再一次看了看少女稚嫩的脸庞和那黝黑、性感、没有一丝赘肉的躯体。就这么杀了她,实在令人于心不忍。 这时,少女突然睁开了眼睛。她那小鹿般清澈的双眸,就如同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令人十分惋惜。陈可昭毅然闭上了双眼,将毒针刺进了少女的肩膀。 少女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那是一个短暂却致命的吻。少女抽搐了一下,便失去了意识。 陈可昭等少女完全失去意识后,把她扛在肩上,准备穿过丛林回到第一次遇到她的地方。怒族人很有可能还在周围巡视,但他不能选择不去。移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的任务,找出怒族人大本营的任务。 第二章 行军 一。 马达双眼肿胀,呆呆地望着天空。四周一片漆黑,不知是黑夜还是黎明。 “过了一天?” 他无从得知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少个日夜。被蛇咬伤的那天,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久到他的记忆都已模糊不清了。此刻,他口渴难耐。他知道自己还活着,因为死人是不会觉得口渴的。 “那家伙呢?” 想到陈可昭,马达一股愤怒之情油然而生。他怀疑陈可昭将自己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逃跑了。他自己也知道,比起背着受伤的自己,一个人走出森林才是明智之举。 马达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坏家伙,该死的家伙。这种自私的家伙,就应该扔进粪坑活活淹死!” 换做平时的马达,骂起人来能把对方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但现在,眼前的状况让他不得不停了下来。就在他的头部上方,一只巨蟒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马达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蛇的眼睛。这种恐惧感,让他毛骨悚然,让他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 “当然,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巨蟒缓缓向前,闪烁着玻璃般漆亮的双眼向他逼近。马达知道,即使他想,他也没机会再经历这种恐惧感了。人,应该说是大部分人,只有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才会杀人。至少他自己是如此。即便在战场上,那个曾经只有伴随着愤怒或恐惧才能实施的杀人行为,到最后,也是在极端麻木的状态下完成的。 但是蛇不一样。巨蟒瞪着他,眼神里丝毫没有任何感情。在它眼里,马达不过是能让它饱餐一顿的美食。在它们的世界里没有杀戮,屠杀猎物,不过是为了充饥。而眼前被藤蔓缠绕、动弹不得的马达,可以说是天赐的美食,不吃简直浪费。 巨蟒渐渐靠近,伸出细长的舌头,舔了舔马达的脸,随即又把舌头伸了回去。 “先尝下味道是吗?” 马达没有猜错。眼前这个不断扭动着身体的巨蟒,伸直了身子,从他头顶径直落下。所有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犹豫。下一秒,巨蟒将他的身子团团围了起来,伴随而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压迫感。巨蟒企图将他勒死,再慢慢享用。 马达渐渐喘不上气来,窒息让他感到头痛欲裂,骨头似也马上要散架般,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然而,比起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他绝望的,是死亡的恐惧。他从未如此渴望过活着。 所幸的是,肉体的痛苦没有持续很久。黑暗慢慢吞噬了他的意识,不久,他便昏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眼前出现了陈可昭的身影。他眨了眨眼睛,说道。 “这里是地狱吗?” “为什么说这里是地狱?” 马达面无表情地回答。 “因为你在这里!” 陈可昭看了看马达,说道。 “行了,走吧!” “去哪?去阎王爷那?” 陈可昭再一次看了看马达。 “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怨我独自离你而去。我也从未奢望过你的理解,因为对任何人来说,生命都是宝贵的。但现在,你若还想保命,就乖乖跟我走。只要活着,你想什么时候骂我都可以。” 说完,陈可昭背起马达,走向军营。地上,留下了一只被砍成两截的巨蟒。 苗族叛乱,起于云南和广西部分地区,起因是反对当时兼任广西和云南总督巡抚的董汉臣的暴政。可朝廷却不问缘由,立即出兵镇压。 然而,长时间的疏于管理让广西和云南两省的兵力相当虚弱。将军弃城逃命、兵士一溃而散,不堪一击。为了防止自己的罪行暴露,董汉臣谎报军情,朝廷因此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 叛军来势凶猛,很快便呈燎原之势。不久,云南失守,广西也岌岌可危。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犹如神兵天降,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他就是皇甫俨,时任广东省虎贲左卫指挥官兼总兵官。 通常一个卫的兵力为五六千人。皇甫俨率领一个卫的兵力出征,一个月便收复了广西,直奔云南。兵力数倍于他的苗族叛军屡战屡败,一溃千里。 云南也不例外。皇甫俨把残兵败将收入麾下,利用部队行军的时间,进行了整顿和训练。苗族叛军虽勇猛,但毕竟只是一帮乌合之众,难敌皇甫俨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不到四个月,皇甫俨就平定了持续了一年的叛乱。 然而,对于这个有功之臣,朝廷给出的赏赐竟是一纸诏书,命他征讨南蛮。在上级眼中,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叛乱,因为上级从未接到过叛乱的报告。既无叛乱,自然也就没有征讨和平定一说,也就不必有所赏赐。 董汉臣的父亲董岳官居内阁之首,权倾朝野。他的姐姐更是当今皇后,称霸后宫。因此,朝廷对他的话深信不疑。然而,就算他身居高位,也无法堵住百姓的悠悠众口。于是,他便篡改事实,颠倒是非。皇甫俨擅自将残兵败将收入麾下,正好让董汉臣抓住了把柄。 “广东总兵皇甫俨平定苗族叛乱,却伺机招兵买马,日后恐成祸患。皇甫俨平乱有功,理应受赏。然赏赐之余,可派其深入南蛮,讨伐异族。如此,即赏罚分明,堵住悠悠之口,又可削其势力,免除后患” 这是董汉臣上书皇帝的具体内容。当然,他也花费了重金,贿赂了广东总督、中央谏臣、以及自己的父亲和姐姐,确保万无一失。很快,皇帝就下达了符合他心意的诏书。 “卿此计甚妙,准奏!” 如此,皇甫俨被擢升为征南将军,开启了漫长了南征之路。这是继一千三百多年前,诸葛孔明南征之后,中原军队第一次踏入南蛮之地。当然,对于这一切,皇帝毫不知情。 南蛮的苗族与广西、云南的苗族截然不同。在过去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他们从来没有被外部的势力打压过,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民族。虽然他们并没有凝聚成一个国家,但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才是主人,容不得任何外族势力的入侵。 征伐之路遥遥无期。董汉臣的策略用得恰到好处,唯一让他不满的,是皇甫俨还没有死。皇甫俨一日不死,当初的谎言就有被揭穿的可能。只要皇甫俨死于乱军之中,他便会立即撤兵,并将所有的功劳收入囊中。只要能遂他心意,他活着不会让皇甫俨享受荣华富贵,但死了却能让他成为明朝的千古名将,载入历史史册。 然而,三年的时间过去了,他还没有死。皇甫俨麾下的军队,在经历了一场场苦战之后,终于踏入了南蛮腹地,那是明军从未涉足过的土地。在这里,他们遇到了怒族。愤怒的怒族,让明军遭遇了前所未有抵抗。 “完了么?” 面对此生见到的第一高官——征南将军皇甫俨,陈可昭僵硬地站着,回答他的问题。 “是的。” 单从皇甫俨的相貌来看,与其说他是将军,倒不如说他是个儒生。算上广西、云南的平乱战争,皇甫俨已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四年。尽管如此,他白皙的皮肤、柔和的目光,看上去分明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与舞刀弄枪的将军相差甚远。 这样的他,反而让陈可昭更加敬畏。陈可昭清楚的知道,这看似柔弱的双手,握着多少人的生杀大权。就算这个高高在上的人态度多么随和,但毕竟将军是将军,士兵是士兵。 皇甫俨指着过去三个月间,用无数将士的献血换来的地图,说道。 “所以,你是怎么想的?” 陈可昭并没有去看那张画有怒族根据地的地图。 “将军,我不过是区区一介士兵。” 皇甫俨正视着他,说道。 “我就想听一听那个士兵的看法。” 通常情况下,将军不会听取士兵的建议。而眼下的情况,让陈可昭非常不安。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在这乱世之中,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最好不要被将军盯上。但现在,如果拒不回答问题,就是抗命不遵,这比被将军盯上更加致命。 陈可昭指了指地图,说道。 “在我看来,他们的根据地并不是完全孤立的岛屿。我认为,这里的这个……山脉与根据地后方是相通的。因为除了那里,没有水源可以流进来。所以我想,我们可以派一支队伍穿过瘴毒森林与他们正面交战,再派另一支队伍沿着这条山脉迂回到敌人的后方进行突袭,两面夹击,正如两年前的山族之战时那样……!” “简直是无理取闹!那里遍地都是爬满毒虫的沼地和连鸟都飞不上去的悬崖绝壁。到了那里,恐怕只剩一成的兵力了。” 魏广征反驳道。他本身军中的行政人员,但却在过去三年中,担任了着皇甫俨的军师一职。陈可昭默默闭上了嘴。 皇甫俨制止了魏广征,继续问道。 “你为什么觉得这样做更好?” “险峻的地势和遍地的毒虫,也比人好对付。” 皇甫俨点了点头,挥手示意陈可昭出去。等陈可昭出去后,皇甫俨问道。 “你怎么想?” 魏广征摇了摇头。 “万万不可。穿过森林与敌人正面交战,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以前我们不知道他们的根据地,现在知道了,必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皇甫俨看似认同的点了点头,突然转移了话题。 “我们已经派过二十多次侦察小组了吧。每次都是十组以上……如此算下来,军中怕是所有人都当过侦察兵了吧!” “确切的说是二十三次,每次十三组,如此算来……!” 皇甫俨摇了摇头,伸直了腰,笑着对魏广征说。 “你呀你,什么都好,就是什么事都喜欢量化。士兵是人,不是数字,是不能简单计算的。现在重要的不是数据,我想问的也不是这个。” 他勾了勾手指。这是他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或制定策略的时候常做的动作。每当他做这个动作,大家就知道他已暗自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 “那么多的侦察组都没能发现的根据地,这一组却发现了。对此,你有何看法?单单只凭运气吗?” 魏广征默默地听着。对于已经决定的事,他不想做任何评论。加上,他服侍的这位将军,从来没有做过错误的决定。 “有趣的是……!” 皇甫俨笑了。虽然他为人温和,但最近却很少露出这样的笑容。 “竟然还能想到我两年前用过的声东击西之计,孺子可教也。” 二。 陈可昭的意见最终还是被采纳了。大军兵分两路,一路由参将吕孟震指挥,穿过瘴毒森林直击敌方阵营,另一路则由皇甫俨亲自指挥,奔向沼泽地。而陈可昭负责在军前替将军牵马。 穿过密林就能看到沼泽。足足有一个人一般高的荒草地覆盖着沼泽,它们如饿狼般张开了血盆大口,随时准备吞噬那些倒霉的失足者。陈可昭不止一次地见过自己的同伴,前一秒还踏在深不过脚脖的泥地上,后一秒就陷入了深不见底的泥沼中,长眠地下。 到达第一片沼泽时,陈可昭停止了脚步。皇甫俨问道。 “为什么不走?” “需要派先锋部队,打探一下前方道路。” “我们就不能做那个先锋部队吗?” “骑马很难找到沼泽里的硬地,将军!” “是吗?那就下马走路!” 皇甫俨正准备下马,陈可昭就抓住了他的脚。 “不可以,将军!” “你这是干什么?” 皇甫俨和蔼的眼神突然变得严厉起来,怒视着陈可昭。陈可昭赶紧松了手,退后一步跪在地上,说道。 “将军恕罪……!但探路这种事就交给我们这些士兵做吧,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放肆!我要做的事,还用你来告诉我吗?” 同行的几名参将和十几名军官正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一切。 陈可昭吓出了一身冷汗。俗话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此刻的陈可昭,正为自己的莽撞之举后悔不堪。对于他们这些底层的士兵来说,对上级指手画脚是最大的禁忌。然而,事已至此,他决定将自己的所思所想都说清楚。 “对于我们来说,危险犹如家常便饭。但您不一样,您可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啊!” “放肆!区区士卒竟教训起本将军来了!” 围观的军官们捧腹大笑。皇甫俨问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 “属下人微言轻,死不足惜。但将军您不一样。您身上肩负着几万士兵的性命。您死了,我们也就要全军覆没了!” “原来我的命这么值钱。你说说,这是为什么?” “那是因为,把我们带到这里的,正是您。小人一介兵卒,死不足惜,但将军却肩负着全军将士的性命,您既带我们来到了这里,就必须将我们带出去。能救我们脱离这苦海的,只有将军您了。” 皇甫俨怔住了。他看似非常愤怒,更似被陈可昭无心的一句话刺痛了内心。 “你这是阿谀奉承吗?如果是,那你就找错人了。而且,你把马屁拍在了马蹄上!” 周围又传来了笑声,但明显比之前少了很多。陈可昭猛地抬起头正视着皇甫俨,激动地说道。 “这不是奉承,是忠告。将军身为一军统帅,要为全军将士的生命负责。还望将军珍惜生命,带领我等诛尽异族、凯旋而归。” 顿时,周围的哄笑声戛然而止。大家似乎被这一介小兵的话震住了,纷纷闭上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 皇甫俨嘀咕道:“你是让我珍爱生命,不要客死他乡吗?” 陈可昭点了点头。 “是的。” “放肆的家伙!” 突然,身后一名参将飞起一脚,一下把陈可昭踢到在地。 “没上没下的家伙,居然在这胡言乱语,不想活了?” 参将欲拔刀刺他,被皇甫俨制止了。 “住手!” 他看着陈可昭,笑了笑。 “罢了罢了,既是我把大家带到了地狱,让我带大家出去,本就无可厚非。既如此,本将军就原谅你的以下犯上、出言不逊。” 魏广征走了过来,道。 “他说得有理。探路这种事,怎么能让将军亲自来做?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速速过去探路!” 皇甫俨挥手阻止了魏广征。 “不行,那谁来牵我的马?另编一支先锋部队探路。至于这个家伙,就让继续他留下来牵马。我倒想看看还能说出什么话。赶紧起来牵马!” 语毕,陈可昭随即起身牵马。他不知道今天所做的一切,到底是对是错,但至少眼下,他已经脱离了险境。他牵着马,跟在临时先锋部队后方,不时回头看了看皇甫俨。皇甫俨的嘴角上挂着笑容,好似刚刚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军中都说皇甫俨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军事上,他精通兵法,犹如孔明再世。今日一见,足见他不止足智多谋,更是勇将一枚,真乃人不可貌相也。 然而,像他这样的人,却甘愿听凭朝廷摆布,来到这南蛮之地吃尽苦头,实乃傻瓜之举。董汉臣是何居心,全军上下谁人不哓,他皇甫俨会不知道吗?面对如此不公待遇,换做普通人,可能早已暴跳如雷了,而皇甫俨居然能够坦然接受,尽职尽责地履行朝廷错误的命令,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说好听点,他是忠君报国的忠义之士,说难听点,他是顽固不化的迂腐之人。这便是三军将士对这个征南将军的评价。 “他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战斗呢?” 他再一次回头看了看皇甫俨。与方才不同,皇甫俨的脸色沉了下来。陈可昭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窥探过上级的想法。或许,他们也跟自己一样,害怕死亡,渴望离开这人间地狱。应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他们也是人。从前的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上级就会有所不同呢? 陈可昭摇了摇头,上级的想法,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上级有上级的人生,而他们的人生,绝不会像自己的人生这般,处处笼罩在黑暗之中。因此,彼此的想法,也必然不会相同。 陈可昭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再也不会做出这般僭越之事。如果他想活着离开这人间地狱,他必须如此。 今天的沼泽一如往常,没有足够的人命补偿,便不会轻易让人通过。先锋部队站成一列,用绳子将彼此连在了一起,缓慢前行。如此一来,一旦有人失足掉入沼泽,其他人便会用绳子将他拉回来。当然,如果拉不回来,便只有割断绳子以求自保。 每每此时,皇甫俨都会皱一皱眉头,长叹一口气。这样的皇甫俨不禁让陈可昭怀疑,他是真的心疼士兵才会如此吗?然而,陈可昭需要考虑的,是更加残酷的事实。也许下一秒,他也会像他们一样,长眠于冰冷的沼泽深处。他不禁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被选为先锋队员,又一边鄙视着自己这般卑劣的想法。 终于,大军过了沼泽地。随之而来的,却是同样危险的崇山峻岭。稍有不慎,他们便会受到毒虫和毒蛇的攻击。而比毒虫和毒蛇更加危险的,是遍地的深坑和陡峭的悬崖。在这里,皇甫俨和其他军官也不得不下马前行。毕竟,没有人想连人带马,一同滚下悬崖。 在这密林之中,一旦迷失方向,大军便会受到致命的打击。军中备有鬼谷子时代发明的指南针,那是刻有八卦和二十八宿的圆盘,圆盘中央放有指南器。指南针指向“离”字,意味着正南方向,也就是基本方位。而“坤”字指向西南,“兌”字指向正西方。 问题是,大军没有能够配合指南针使用的地图。唯一的办法,便是派遣侦察兵爬到树上或山顶上侦察地形、辨别方向。这一天负责侦察的,便是陈可昭。他是唯一一个去过怒族根据地,并能依靠地形判断方向的人。 陈可昭不知道自己爬了多少颗树,走过了多少悬崖峭壁,才勉强找到了方向。大军在向南延伸的山脉最深处,发现了三面被峭壁包围的山峰。这说明,陈可昭的判断是准确的。 大军继续前行,这一次,他们用布包裹了马蹄和兵器,从而确保不会发出声音。而士兵们也要以布封口,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保持绝对的安静。发出声音者,将按军法,就地处决。就这样,大军在肉眼能够观察到怒族根据地的地方停了下来,静静等待夜幕的降临。夜晚,是发动偷袭的最佳时间。对付怒族,更是如此,因为他们是惧怕夜和火的民族。终于,夜幕降临,发动总攻的时刻到了。这一天,距离陈可昭侦察回营已过了三天,距离大军离开营地已过了两天。 第三章 虐杀 一。 夜空繁星点点,散发着宝石般耀眼的光芒。突然,一道红光飞过,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渐渐,无数红光如漫天飞雨划破天际,四处散落。总攻,伴随着漫天箭雨,正式拉开了序幕。 相传,怒族人怕火。并非因为他们是野蛮民族,而是因为火拥有可怕的力量,能将他们的一切燃烧殆尽。他们知道,在这密林之中,一旦着火,靠人为力量是绝对不可能将火熄灭的。他们只能祈求上天显灵,降下甘露,否则,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大火吞噬一切,他们别无他法。对于他们来说,火攻是无法想象的,因为大火无情,烧毁的,终将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然而,异族军队并不在乎这些。因为这片土地,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他们日思夜想想要脱离的苦海。因此,根据地被发现,对怒族人来说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即将要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村庄瞬间变成了火海,怒族人哀嚎着四处逃散,然而,他们却逃无可逃。因为这里四周都是陡峭的悬崖。 伴随着冲天的火焰,明军进攻了。如杀人机器般训练有素的军队整装前进,准备给怒族人最后的致命一击。当然,陈可昭也是其中一员。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兵士,也会在进军的鼓声响起之际变得狂躁不已。在系统的军事训练下,越是精英,就越兴奋。鼓声激发了每个兵士内心的杀机,他们疯狂寻找目标,靠屠戮生灵宣泄着自己内心本能的冲动。然而,最可怕的,不是暂时丧失心智的兵士,而是训练出这种兵士的组织。村庄里,火光四射,亮如白昼。在一轮箭雨的掩护下,明军手持长枪,攻进了村庄。他们疯狂屠戮着除了同伴以外的所有人,打算用一场灭顶之灾,报复让他们在过去四个月受尽磨难的怒族人。杀光眼前的敌人后,明军对村庄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他们准备将怒族人屠戮殆尽,连小孩儿和女人也不放过,以彻底免除后患。这一夜,哀嚎声响彻天际,明军以平叛为由,犯下了人神共怒的滔天罪行。他们试图在南蛮人的心中,种下恐惧的种子,好让他们再也不敢反抗汉族的统治。尸横遍野当中,陈可昭又见到了那个少女。怒族人的部落,以陡峭的绝壁为墙,中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房屋。在部落外围,有一个用石头堆造的建筑。看着眼前比坐落于村庄中央的公会还要大的建筑,陈可昭推测,这个建筑必不寻常。 陈可昭走进建筑,建筑中央宽敞的房间里放满了无数装饰用的石像与木像。而在这一堆石像与木像中间,放着一个有四个手臂、两条腿的女神像。陈可昭一看,就知道了这个建筑的用途。 女神右手持鼓,左手持火。第二只右手指着前方,左手指着左脚。不用说,这座石像是个神像。一个脚踩魔鬼,把蛇当作手链、手环、脚环和肩带缠在全身的女人,必不会是个普通人。石像的做工算不上巧妙,但却足以让陈可昭心生恐惧,吓出一身冷汗。野蛮民族供奉的神明或魔鬼,大多都会给人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座神像也不例外。或许,这座石像正刺激着陈可昭内心杀戮与破坏的本能。 或许,刺激性的事物容易让人感到疲倦。这充满杀气的女神像,让陈可昭因杀戮而狂躁的内心平静了下来,他开始仔细搜查剩下的房间。以供奉着神像的大堂为中心有两扇门,陈可昭推开自己对面的那扇门,发现门后有一个走廊,走廊两侧有十几个房间。陈可昭开始仔细搜查每一个房间。 第一个房间是个卧室,里面什么都没有。第二个房间也是如此。而在第三个房间,有一个老人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因恐惧而战栗的老人,目光中却充满了对异族人的憎恶之情。陈可昭举起了手中的长矛,但又重新放了下来,关门离开了。 他此举并非因为同情,而是想要寻找一个像样的对手。陈可昭知道,杀老人、女人和孩子,会让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饱受噩梦的困扰。 第四、第五、第六个房间里依然没有都没有。虽然挂在墙上的装饰品做工精致,但却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房间角落里或许藏着一些价值连城的宝石,但他却并不想花时间寻找。他见过一些疯狂收集黄金宝石的同伴,但这些人,大多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他不想为了这些身外之物客死他乡。 到了第七个房间,陈可昭打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除了石制祭坛外什么都没有,这一点,让人觉得很可疑。陈可昭仔细观察了这个祭坛,很快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他拿起长毛对准祭坛,用力踹了踹祭坛的侧面。原来那里有个楼梯,通向六尺大小的地下室。地下室里藏着一个身穿彩衣的男子,扑向了陈可昭。 看着男子手中的刀,陈可昭决定杀了他。陈可昭用力将手中的长矛刺向了男子,男子尚未来得及反抗,便一命呜呼了。 男子身后有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各种金银珠宝。看样子,男子是想带着宝箱藏在这里,企图逃过侵略军的搜查。 据陈可昭推测,这个男子应该是怒族统治者之一。贪生怕死是几乎所以统治者的共性。陈可昭稍作犹豫,拿走了宝箱中的5颗猫眼石,藏在了自己的长靴里。其他金银珠宝,他则分文未动。这个酷似猫眼的宝石价值连城,不是一般的金银珠宝能够与之媲美的。 将猫眼石磨圆,中心便会出现一条细线,看上去像极了猫的眼睛。大部分猫眼石只会出现一条细线,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两条。而双线猫眼石,其价值更是无法估量。陈可昭挑的,都是双线猫眼石。猫眼石仅仅出产于南蛮特定地域,且产量极其有限,可谓是无价之宝。 与猫眼石相比,金刚石(钻石)就相形见绌得多了。未经精细加工的金刚石,除了坚硬、透明外,难以散发出金刚石特有的光彩,这会让它的价值大打折扣。当然,也有少数自然结晶成八角形的金刚石,它们价值连城,但数量却是少之又少。 陈可昭转身想要离去,却突然停下了脚步。他注意到了男子手上的刀。刀上虽未嵌有宝石,但陈可昭却意外的喜欢上了这把刀。这把刀宽度适中,长度较短,用起来一定会非常顺手。陈可昭将自己刀鞘上的刀拔了出来,扔在了一边,又将这把刀插了上去。之后,在第八个房间,他见到了她。 伊慧伊达利,那个三天前被他杀死的女人,正静静地躺在第八个房间的床上。 一瞬间,恐惧席卷了他的全身。一个被自己杀死的女人,又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换做谁都会害怕的。他呆立当场,良久未动,直至屋外传来了一阵骚乱声,他才清醒了过来。看来,是其他士兵闯进了这个建筑。 陈可昭慢慢走了过去,仔细打量着这个女人,这个被他用毒针刺死的女人。现在想来,他当初并没有确定这个女人是否已经断气。眼前这个女人,虽身中剧毒,却并没有断气。相反,她已经开始好转了。 陈可昭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以毒针杀人,他从未失手,这导致了他的大意,导致他忘记了,在南蛮这片土地上,有多少精于用毒的高手。 当初的失误,差点酿成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如果这个女人清醒过来,告诉她的族人见过陈可昭的事实,那么今天的偷袭便会失败。如此,陈可昭将会以谎报军情之罪被处以极刑。就算皇甫俨性情温和,也不会原谅一个提供虚假情报贻误军机的士兵。 陈可昭拔出刚刚缴获的佩刀,抵在了女人的脖子上。这一次,他一定要处理干净,绝不能留下后患。 就在这一瞬间,女人睁开了眼睛。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这是一双充满惊吓的大眼。女人起初先是疑惑,在确认了陈可昭的脸后,随即陷入了惊恐之中。女人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个阴魂不散地要取她性命之人,在她以为自己逃离了魔抓之际,再一次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她永远都忘不了他充满杀机的双眼和手中泛着白光的屠刀。 这一瞬间,他本该杀了她。不,应该在她睁眼之前就出手解决她。然而,那一瞬间的犹豫,让他难以下手。女人的眼神让他眼中的杀机消失了。手中的刀也随即停了下来。 伊慧伊达利怒视着他。眼神中的恐惧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与憎恶。陈可昭眨了眨眼睛。透过伊慧伊达利的眼睛,陈可昭看到了自己,一个俨然成为了杀人机器的自己。他反问自己,为什么要闯入他人的家园,杀死无辜的女人与孩子?在她面前,他活脱脱就是一个禽兽。 陈可昭闭上了眼睛。只有杀了她,才能一了百了,免生后患。 突然,碰的一声,门被打开了,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你在这里干什么?” 陈可昭的耳畔传来了因杀气而变得刺耳的声音。他还没来得及转身,声音的主人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是熟人。 “女人,这不是女人吗?这……!” 二十刚出头的士兵,正舔着嘴唇,盯着女人看。陈可昭厌恶地看着那双充满**的眼神。 “这货色不错呀……?等下,还剩多长时间?” 士兵回头看了一眼,喃喃道。他的手已经不自觉地伸到了身下。陈可昭一把推开了那个士兵,士兵被激怒了,怒视着他说道。 “你干什么,我只是玩玩而已。你想先上你就说啊,先来后到的道理我也是知道的。” 陈可昭真想撕了他那张下流的嘴脸。但他还是强压怒火,耸了耸肩,若无其事地说道。 “对呀,我先来的。你去隔壁房间等着吧!” “有必要吗?我就在这里等着好了,看别人做也是一种乐趣不是吗?” 陈可昭再次忍下了想揍他的冲动,把他推出了门外。走廊里,又陆陆续续进来了几个士兵。陈可昭指了指第七个房间。 “去那个房间,我保证你会对我感激不尽的!” 陈可昭再次转身。这一次,他没有犹豫。如果这里的房间布局相同,那么此处也必有一间地下室。果然,他在床底发现了地下室。陈可昭用被子将伊慧伊达利裹了起来,塞进了地下室。他相信,怒族人不会蠢到连个通风口都不留,就建造地下室。 伊慧伊达利全程怒视他。他没有理会,只是淡淡地说了句。 “运气好的话,或许可以活下来。” 陈可昭知道,眼前的女子听不懂汉族的语言。可即便听得懂又能怎样呢?在这充满仇恨的双眼面前,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陈可昭藏好伊慧伊达利,转身离开。他用床堵住了地下室的入口,并在那里放了一把火。 刚走出房门,便从第七个房间里传来了争斗声。里面发生了什么,陈可昭心知肚明。看来,一时半会儿,所有士兵的注意力都将集中在那个房间里。这对她来说或许是件好事。 到第三个房间,陈可昭向里瞥了一眼,便匆匆离开了。不出他所料,那个老人已经死在了明军的屠刀下。他再次想起了伊慧伊达利,虽然她躲在那暗无天日的暗格里,但也好过就这么死了。可是,活下来了,又能怎么样呢?独自一人,背负着氏族被灭的血海深仇,这能比死好到哪里去呢?这个问题,他无从回答,但他还是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怒族村庄渐渐消失在了这熊熊大火之中。疲于杀戮的士兵们揉着因杀气而充血的双眼,集结在了一起。部队又要前进了,至于去向何方,谁也不知道。 皇甫俨麾下大军继续南下,期间,又是死伤无数。然而,陈可昭的命运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剿灭怒族三个月后的某一天,皇甫俨下令传召陈可昭。 对于一介无名士卒来说,被将军传唤,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剿灭怒族,陈可昭功不可没,却也只得到了两斤猪肉和一坛酒的赏赐。但对于陈可昭来说,能在这异国他乡吃到猪肉,已是莫大的享受了。 既已封赏,将军自然也就没有理由再见他,除非,是他犯了什么过错。而能让将军亲自处理的,必是罪大恶极之徒。陈可昭心里咯噔了一下,莫非是自己私放敌人的事被发现了?怀着这个想法,陈可昭惴惴不安地走进了皇甫俨的营帐。 礼毕,陈可昭跪下,等待将军的发落。然而,将军却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翻看案几上的文案。陈可昭心虚地低下了头。将军的沉默比任何责罚都更加让他恐惧,他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他在心里反复默念。 “我没有做错事,没什么好怕的!” 他用力咬了咬自己的嘴唇,想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这时,将军开口了。 “你叫什么名字?” “陈可昭。” “陈可昭……!” 皇甫俨好似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一般,嘴里反复默念了几次,问道。 “怎么写?” “啊?” “哪个可,哪个昭?”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陈可昭慌了手脚,过了良久,他才反应过来,回答道。 “回将军,是丁口可,日召昭。” “写一下看看。” “啊?” “不要让我重复两遍!我让你在这张纸上写下你的名字!” 皇甫俨说完,便递了一张纸给他。陈可昭呆呆地看着这张纸,明白了问题所在。 “不可能,我的身份不可能会暴露……!” 在皇甫俨灼热的目光下,陈可昭接过纸笔,写下了陈可昭三个字。当初,为防止身份暴露,他特意练习过这三个字的写法。 黄甫俨扫了一眼,就将纸丢在了一旁。 “一塌糊涂!” 将军的话无可厚非。毕竟,除了陈可昭和王一这五个字,他可是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个。 “你的真名叫什么?” 陈可昭慢慢抬起了头。他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他替别人充军的事已然败露。充军刑在刑法上属于极刑,仅次于死刑。如此重的刑罚,陈可昭冒名顶替,欺上瞒下,其罪当诛。 “小人叫王一。” 他已经很久没有叫过这个名字了。久到当他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时,竟觉得如此陌生。他看了皇甫俨一眼,皇甫俨嘴角上挂着笑容,着实令他吃了一惊。 “王一……!好名字。至少比陈可昭这个强奸犯的名字要好吧?你为什么盗用他人的名字?” 陈可昭没有回答。眼前的皇甫俨,显然已经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多说无益。皇甫俨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没有继续问下去,而是拿起了案几上的一个文书。 “陈可昭,山东省青州府菖州县葛洶店富豪陈臯汉之子,因犯下强奸罪被发配边疆。奇怪的是,本应在边疆服刑的他,却出现在了顺天府大牢之中,罪名是抢劫杀人。那么,现在在这里服刑的人是谁?你不觉得奇怪吗?” 原来,皇甫俨发现陈可昭在军事上天赋异禀,便对此人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去翻看他的档案,却发现他是个强奸犯。但在皇甫俨眼中,陈可昭绝不可能是如此龌龊下流之人,他觉得事情不简单,便派人暗中调查。 原本,对如此一个无名士卒的调查是难以顺利开展的。毕竟,没有人会对远在南蛮的士兵感兴趣。然而,无巧不成书的是,三年前,云南官员就已经收到了处决假陈可昭的命令。 皇甫俨笑了笑,对陈可昭,不,现在应该是王一,说道。 “真是世事难料啊!如果我在三年前接到了这个命令,当时就把你押回云南了,或者直接处决了也说不定。是当地官员的懈怠救了你一命。” “救了一命?”听了这话,陈可昭猛地抬头,看了看皇甫俨。 “我已经失去了太多的士兵。正如你所说,我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并非因为我是一方统帅,而是因为他们因我而来,因我而死。” 将军苦笑道。 “董汉臣安的什么心,我又怎会不知?我之所以听凭他的摆布,也是因为心中的傲气。就算他官位再高、手段再多,只要我问心无愧,他又能奈我何?我相信,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到时候,我所有的冤屈都能得到伸张。” 他自嘲地笑了笑,接着道。 “是我太心高气傲了。现在,我知道了,世界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不公,是这个社会的常态。” 王一问道。 “您为什么不去贿赂?” 这是所有士兵都感到困惑的事。他董汉臣能做的事,皇甫俨为什么做不到?就算董汉臣的父亲权倾朝野,只要能摆平谏臣,他又怎能堵得住悠悠众口? 皇甫俨摇了摇头。 “一来,我没有钱,二来,我也不屑如此。虽然,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我之所以跟你说了这么多,是因为我怀疑我真的做错了。忠君报国、替君分忧、唯上令是从,这是我的信念,亦是我多年来贯彻实行的准则。难道,这真的是错的吗?” 陈可昭沉默了。如果皇甫俨只是因为没钱,他甚至可以把自己私藏的猫眼石拿出来。虽然陈可昭不知道猫眼石到底价值多少,但能替将军解忧,他丝毫不觉得心疼。 “原来,将军之所以走不出这南蛮之地,是因为您的心结。” “是吗?可能是吧。” 皇甫俨哈哈大笑。不久,重归平静的他坐了下来,写了一份文书,交给了陈可昭。 “这是能证明你服完兵役的证明,还可用作户牌(身份证)和路人(旅行证明)。当然,上面的名字是王一。” 陈可昭接过文书,良久说不出话来。七年来,他日思夜想,一心想要拿到这份文书,没想到如今却成了现实。皇甫俨看着他,淡淡地说道。 “去云南的马车今天出发,一路走好!” 终于,在服了7年零四个月的兵役后,王一离开了这炎热的南蛮之地。七个月后,他回到了菖州,那时,天已入秋。 马达也跟王一一起回到了中原。他因蛇毒而失去了行走的能力,被免除了兵役,却在踏上云南土地的那一瞬间,奇迹般地站了起来。这或许就是他的生存之道吧。两人在此分道扬镳,这一别,谁也没有期待能再次相见。 第四章 归乡 一。 沂水如黄河般混沌不堪。王一沿着河畔行走,滔滔江水、波涛汹涌、顺流而下,也不知这江水能有多深。归乡途中,王一曾路过河北易水,那里的江水,也如这般浑浊。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刺杀秦王的荆轲曾唱过的歌谣。 王一虽没读过什么书,但这易江之水,却也勾起了他对先烈的缅怀之情。王一哼着歌谣走在江边,码头就在他的不远处。那里停泊着往返两岸的船只,周围人声鼎沸,到处都是贩卖茶水糕点的小贩。 “我得给老三和老四买点糕点。” 王一有三个弟弟妹妹,老二是妹妹王玲,老三是弟弟王三,老四是最小的弟弟王末。王一的父亲也是穷苦的农民,没念过什么书,自然起不出什么好名字。老四名为王末而非王四,是因为四是“死”的谐音,叫起来不吉利。村民常常取笑王一的父亲,说他要是有了第八个孩子,会不会起名为“王八”。 王一在小贩处买了一些糕点,又给父亲买了两瓶酒。在云南,王一卖了一个猫眼石,除去路上的盘缠,还剩了不少钱。一个猫眼石价值黄金百两、白银两千两。而这仅仅是它正常价格的十分之一。为隐秘交易,王一不得不降价出手。毕竟,区区一个无名小卒,出售价值千金的宝石,太过引人注目。 “这下终于能翻身了。” 王一想用剩下的钱买些地和家禽,多种点粮食。虽然不知行情如何,但加上他身上尚未出手的四个猫眼石,足够将整个葛洶店都买下来了。但是,他没有这么贪心,只要衣食不愁,也便也满足了。王一突然发现,卖酒的小贩神色异常。虽已过了八年,王一却依稀认出了这个小贩,而小贩却装作不认识他。 “我的变化有这么大吗?” 王一心里嘀咕了一下,却也没有主动跟小贩搭话。 小贩将酒递给了王一。他接过酒便匆匆往家赶,想在天黑前到家。因此,他没能听到身后小贩们的议论声。 卖糕点的小贩自言自语道。 “这糕点,怕是没人有福消受了。” 卖酒的小贩接着说道。 “这酒总是需要的。” “恐怕还需要更多。” 帐下有一个老者坐在长椅上喝酒,习惯性地摇了摇头,补充道。同行的几个老人也都点头附和。这时,树下坐着喝酒的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了站了起来。老者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也不会多想。 年轻人穿过贯穿高粱田的土路,径直走向邻村。高粱地如大海般无边无际,在湛蓝的天空下,被徐徐的微风吹拂着。放眼望去,这方圆十里,都不见一个人影。这,便是在山东随处可见的秋日景象。 菖州土地贫瘠、河流浑浊、并不是一片宜居的土地。这里春夏因干旱而苦不堪言,冬日里则要忍受凛冽的寒风和漫天飞雪。环境恶劣,犹如犯人的流放地。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菖州人个个性格粗犷,加上这里生活着很多被流放的犯人、犯罪潜逃至此的人以及他们的后代。这里的人,能动手解决的,绝不用嘴解决,再小的事,不大打出手,决不肯善罢甘休。即便是威震天下的大镖师路过此地,也要遮其锋芒、降下镖旗、低调而过,否则随时可能成为菖州人的刀下之鬼。 纵观天下南北十三省、中原四十九州,能与这菖州媲美的,恐怕只有广东佛山了。 其当然,粗犷的人自有粗犷的优点。菖州人虽待人冷漠无礼,但一旦交心,却又极其重情重义。 孙夫子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祖先因罪潜逃至此定居,到他已是第四代了。这种事在菖州很平常,人们无需为此遮遮掩掩。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孙夫子年轻时一直在外漂泊,直到不惑之年才返回故乡。回到菖州时,他脸上多了一条刀疤、手指少了三根。人们虽心里疑惑、却也不敢细问,因此没人知道这几年,他在外都经历了什么。只知道论品行,他的凶恶绝不亚于他的祖先。回到家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伯父讨要财产。原来,他的伯父霸占了父亲留给孙夫子的遗产。面对来势汹汹的孙夫子,伯父不但拒不归还,还将家里的壮丁派到了孙夫子那里。壮丁个个人高马大、手持凶器。 孙夫子从外乡带回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位瘦小的老头。然而,当这个老头拧断八个壮汉的手腕后,便再也没人笑他瘦小。 伯父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江湖中请来了有名的黑道高手。这比他霸占侄子的财产还要恶劣。因此,当孙夫子将黑道高手打得跪地求饶时,即使孙夫子当场杀了伯父,人们也不会吃惊。 然而,孙夫子并没有这样做。在抢回自己应得的财产后,他将伯父赶到了异乡,仅此而已。当然,他之所以受到当地人的尊敬,并非完全因为如此。 一个月后,他将沦落外地的伯父接了回来,不仅归还了所有财产,还给了他利息,让他继续在此生活下去。 “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这些都是我应得的财产。” 这件事后,他被村民视为真正的男子汉,人们从此便称呼他为大兄。岁月流逝,“大兄”已成为了满头银发的“夫子”。在此期间,他从未做过违反恩义道德的事,也从未做过唯利是图的事。因此,尽管他没有谋到一官半职、也非大富大贵之人,但在菖州,还没有他不能解决的事。 青年走进了孙夫子家的院子里。这时,天色已近黄昏,晚霞将高粱地照得通红。 “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带来的老人,如今依然瘦小。人们都称呼他为“外乡人丁老二”。之所以是丁老二,是因为他自诩为丁家次子。而在他定居菖州30年后依然被人称为外乡人,是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不论生活时间的长短,外乡人始终都是外乡人。 丁老二闻讯赶来,给了几个铜钱将前来报信的青年打发走了。他走进书房,继续与孙夫子下着那盘刚才未下完的棋。当前,双方在棋局的左下方展开了激战。深思熟虑之后,丁老二先手一着,占据了优势。这让孙夫子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当中。这时,丁老二发话了。 “听说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佯装没听到,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 “我倒想看看他成了怎样的一个男子汉。” “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个铮铮铁骨的汉子了。毕竟,就算是为了家人,也没有人能够轻易放弃自己的一生。” 孙夫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看着棋盘,似乎在想下一步棋要怎么走,接着又说道。 “如果他向我求助,我不会拒之门外。” 丁老二沉默不语,思索片刻,慢慢摇了摇头,说道。 “很难想象他能向您求助,我敢打赌,他连仇家是谁都不知道。” 孙夫子忍不住啧了啧舌。孙夫子第一次见到他,正是丁老二因赌博输了个倾家荡产之时。两人那时相识,从此便形影不离,如今也已过了三十个年头。丁老二戒赌,同样也过了三十年,却依然将赌挂在嘴边,着实令人无奈。 “若真如此,倒也不值得我出手相助了。” 孙夫子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王一登门求助,孙夫子不会袖手旁观,但若王一没有上门,孙夫子便不会介入到这段仇恨之中。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也是他贯彻了七十年的人生准则。 事实证明,酒贩的预言是错的。王一没有喝酒,只是瘫坐在了地上。脚下,本是他的家,本该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在一起的温暖港湾,现如今,已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王一坐在那里,直至太阳落下,又重新升起。 二。 清晨的露珠散发着刺骨的寒气,一把将王一拉回了现实。 “到底是谁?到底为什么?” 王一想了一夜,依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眼前的废墟,明显是人为放火留下的痕迹,时间应该是三四个月前。土墙上的烧痕,在菖州凛冽大风的吹袭下,依然没有被消灭殆尽,便是最好的证据。废墟之中残存的旧碗,说明他们不是自发搬走的。王一的母亲和姐姐都是十分简朴之人,即使一夜暴富,也不会轻易扔掉任何尚能使用的旧家具。 还有,就是王一在废墟里找到的一只箭。此箭白如狼牙,箭头作三脊形,布满小刺,俗称狼牙箭,盖言其锋利如狼之牙也。 如此凶残的武器,在以野蛮著称的南蛮也鲜能见到。王一知道,此箭必定出自江湖。 王一摇了摇头。 “可是,王家与江湖素无瓜葛,又怎会遭此毒手?” 有关江湖的传闻,王一也略有耳闻。江湖人素来视人命为草芥,使用这般武器也不足为奇。但是,他们有什么理由,一夕之间将王家几口屠戮殆尽呢? 王一抬起头,呆呆地望着天空。太阳徐徐升起,将整片高粱地染得通红。 张二老膝下有三子,老大名叫张大,老三名为张少。张家贫困,没有多余的土地分给儿子,因此儿子们成家后,依然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眼看吃饭的嘴越来越多,地却分毫没有增加,生活便变得越来越窘迫,而且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这时,张少抓住了一个能够改善全家人生活的机遇。 张少是陈家庄管家陈老六的佣人。这一天,张少兴奋地找到大哥,说有机会能赚到大钱。据张少所说,事情并不难办,只是要出卖良心。 张大思考良久,最终还是点头应允了下来。出卖了良心的张大,当天就拿到了一比巨款。对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吃饱穿暖比什么都重要。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温饱尚未解决,何谈良心呢?张大拿了人的钱财,自然要替人分忧。而王一的到来,让张大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良心。 王一站在门口,将昨天买的糕点和酒递给了张大。 “区区礼物,不成敬意,还望笑纳。” “你这么客气干什么……谢谢了。” 中原社会讲究礼尚往来,菖州自然也不例外。面对王一的礼物,张大不好拒绝,便勉强收下了。过了一会儿,张大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 “听说你去服兵役了,能安然回来,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是啊,我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 “是啊,看见你还活着,我真替你高兴。” 张大点了点头,心里却忍不住想,对于有些人来说,王一活着回来,可不是一件好事。或许,对他自己也是如此。 “家……!” “家里的事……!”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闭上了嘴。一阵沉默后,张大轻咳了几声,先开口道。 “家里的事,还请你节哀顺变。都是那帮可恨的家伙们……!” 他们来无影,去无踪,没人看清他们的脸,也没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他们来的那日,村里似乎远远地传来了马蹄声,但很快便被夏日倾盆的大雨所淹没了,就连马蹄印都被雨水冲没了,只留下了一堆废墟与五具未寒的尸骨。 事后,几个邻居前来收尸,将尚未烧尽的尸骨进行了火化,并将骨灰安置在了附近的庙堂里。没人想过要去告官,谁会在乎他们这些乡野村民的命呢?搞不好去告官的人还会被官府倒打一耙,这个险,没人愿意冒。 安置骨灰的寺庙只有一个年老的和尚在管理。随着岁月的流逝,寺庙渐渐破败,烧纸留下的灰烬随风飘散,保存骨灰的佛龛门残破不堪,在风中摇曳着。在这里,王一静静地听张大说完了整件事,没有打断,也没有提问。听完,他便跪在了家人的骨灰前磕了几个头,转身向张大表达了谢意。 之后,王一抬起头,看着张大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 “故事就说到这儿,现在告诉我真相吧!” 突如其来的疑问,让张大大吃一惊,骇得说不出话来。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额头上冷汗直冒。他担心自己的心虚会被王一看出来,但眼下却也无力掩饰。除了嘴硬到底,他别无他法。 “你可能误会了……!” 张大看着王一的眼睛,那眼神似乎已经洞察了一切,这让张大不得不实话实说。 “我弟弟在陈老六的家打杂……!” 陈老六和王一家同在葛洶店的郊区,但生活条件却是天差地别。陈老六家被数十颗枝繁叶茂的大树环绕,外围有着天然的防风林。穿过防风林,便是一道三尺高的围墙。围墙内的建筑更是穷奢极欲,特别是屋檐上雕刻的蛟龙,鳞爪飞舞、双须飞动,好像要腾空飞去似的,好不气派。 陈老六年近六十,家底颇厚的他,早已辞掉了陈家庄管家一职,在家颐养天年。而职位的空缺,自然是由他的儿子填补,替他老爹用那三寸不烂之舌,继续行那溜须拍马之事。 王一坐在陈老六家防风林深处的树枝上,静静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渐渐,暮色降临,银色的月光普照大地。王一已经在此坐了两个时辰了。此时的王一已经大体猜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为掩人耳目,他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跑遍大街小巷,四处探听杀手的消息,还跑到酒肆作了一通醉酒消愁的模样后,才悄悄摸到了这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想让陈老六放松警惕,二来则是为了保护张大不受牵连。当然,一旦事发,他们总会千方百计的揪出泄密者。王一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张大的嫌疑。就算无法完全洗脱张大的嫌疑,王一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夜渐渐深了,月光透过树枝照了进来。王一缓缓起身,从随身行李中拿出了一把刀。这是他从云南带来的宽刀。云南到菖州路途漫漫,他备下这把刀用于防身,并一直留到了今天。 王一持刀跳下了树枝,沿着房屋的倒影饶到了后院。他知道,陈老六的房间就在那里。他找到陈老六,一来是为了惩罚他没有信守诺言,二来则是为了探听更多消息。 然而,翻越三尺高的围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王一虽身经百战,但却从未学过翻墙之术。幸好,他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他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两根树枝,将树枝的一端绑了起来,并用另一根短树枝,将两根长树枝连在了一起,制成了一个简易的梯子。他将梯子靠在墙边,缓缓爬了上去,并将梯子放到了围墙的另一头,为逃跑做好了准备。 夜色已深,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一丝灯光。王一躲在角落里,静静地回忆张大告诉他的,有关房屋格局的所有细节。终于,他知道了陈老六房间所在,便径直走了过去。王一站在门口,听到了里面传来的鼾声。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进去一探究竟。 他轻轻拉了拉门,发现门被门闩拴住了。他将刀伸进门缝,挑开了门闩。 咚的一声,门闩应声而落。王一迅速踹门而入,跑向床边。 “谁?是谁……?” 床上的人正要起身,却被王一一把用刀架住了脖子。 “干,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陈老六嘴里不停的嘀咕,声音却小到只有身边的王一才能听到。显然,陈老六被眼前的利刃吓到了。 “我是王一,你还还记得我吗?” “王,王一!听说你服完兵役回来了,但你来这儿干什么?” 王一一把抓住了陈老六斑白的头发,与他四目对视。他加大了手上的力道,在陈老六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血色的红印。王一瞪着他,眼中满是杀气。 “我没时间跟你废话。说!当初说好的二十两银子为什么只给了十两?为什么派人杀我家人,烧我房子?还有,杀我全家的人到底姓甚名谁?”陈老六不停地转着眼珠,思索着怎样应付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他不愧是老奸巨猾,在这个节骨眼上,依然能够冷静地思考何种回答对他自己最有利。 当然,王一也不是吃素的。他看穿了陈老六的伎俩,一把将他从床上拽了下来,将刀柄塞进了他的嘴里,愤愤道。 “当了这么多年陈家庄的狗,我知道你不会乖乖就范的。就算你老实交待,我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放你一马。不过我告诉你,就算你不肯说,我也自有办法让你开口。如果你听明白了,知道该怎么做,就点点头!” 说完,王一一把抓住陈老六的胳膊,向后一拽,他的胳膊就脱臼了。这一招,是王一在南蛮,跟一个有些三脚猫功夫的战友学会的。技术熟练的人,能在对方没有痛感的情况下瞬间完成这个动作。当然,眼下的王一没有那么熟练,也无需那么熟练。他恨不得将陈老六生吞活剥,又怎会在乎他痛不痛呢。 这一拽,瞬间让陈老六痛得抽搐了起来。他瞪大了眼睛,眼珠子恨不得要从眼眶里滚落下来。被刀柄塞满的嘴长得更大了,但却始终叫不出声来。他不停地喘着粗气,忍受着肉体上极端的痛苦。 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王一将痛得毫无还手之力的陈老六推倒在地,展开了他的双手,用刀柄朝着手指狠狠地砸了下去。 被推到在地的陈老六使出浑身解数转过头,试图看清王一想要干什么。艰难地转过头后,眼前的一幕让陈老六陷入了更大的恐惧之中。 王一尚未出手,陈老六就已经开始用力点头了。然而,王一没有理会。伴随着一声巨响,刀柄准确地砸在了陈老六的手指上,紧接着,又传来了第二声巨响。所谓十指连心。这锥心的疼痛很快便让陈老六口吐白沫,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又再一次因痛苦而苏醒了过来。等他回过神来,王一的手已经高高举起,准备将第二根手指砸得粉碎。 陈老六用力挣扎着,拼命点头,那孱弱的脖子,都快被他点断了。然而,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要能让王一停手,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王一看了陈老六一眼,高高举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这么快就受不了了吗?看来你也不过如此。你这么老奸巨猾,不再断你一根手指,我不信你能说真话!” 此话一出,陈老六开始拼命摇头。只要王一停手,他愿意立刻将事实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此刻,他多么希望王一能给他这个机会。 被刀柄封住嘴的陈老六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又拼命点头。他想告诉王一自己愿意说出真相,又怕王一会错意,不知自己该点头还是摇头,便索性瞪大双眼看着王一,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事实上,他已经泪流满面了。 王一这才确信陈老六不敢耍花招,愿意说出事实的真相。对一个男人来说,特别是陈老六这样惯于发号施令的男人来说,流着泪说谎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且先说说,说好的二十两银子为什么变成了十两?” 陈老六喘着粗气,忍着锥心之痛,低声答道。 “都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 王一皱了皱眉头,勾了勾手指示意陈老六看着自己,道。 “我警告你,不要答非所问。天下人都知道这是你的错,天下人都知道你并非真心求死。我只听真话。如果你真心求死,我便成全你,这就送你上西天,如何?” “不,求求你了,饶了我吧!” 此时的陈老六,已经全然顾不得自己的尊严了。眼下,对他来说,连求饶都成了一种奢侈。他开始将事实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 第五章 绝命 1 一。 整件事要从八年前,陈老六第一次去王一家说起。事情的起因是王玲的美貌,而四年前陈可昭被捕则是王家灭门的导火索。当时,第一次见到王玲的陈老六,萌生了将王玲献给陈可昭的邪恶念头。为了让王家乖乖就范,交出王玲,陈老六决定昧下剩下的十两银子,让王家继续饱受饥饿的困扰。 当时,王一的父亲为了讨回儿子用命换来的十两银子,都快把陈老六家的门槛踏平了。最终,王一的父亲被陈老六的花言巧语说动了,同意交出王玲。接下来的事就顺利多了。陈老六先是怂恿王玲,让她为了家族的安危甘愿沦为他人姬妾。再安排一场偶遇,让陈可昭陷入王玲美貌不能自拔。最后便是说服陈庄主,让他给儿子娶个貌美如花的小妾,拴住少庄主那放荡不羁的心。 然而,当王玲以少庄主小妾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陈家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陈庄主看上了王玲的美貌,当即宣布取消儿子的婚礼,强行与本该是儿媳的王玲行了周公之礼。 陈庄主如此**之举激怒了儿子陈可昭。他忍无可忍,冲进父亲的洞房大吵大闹,结果被父亲关进了地窖。被放出来后,陈可昭携带巨款、离家出走了。 事情到此便告了一段落。陈庄主抱得美人归,日子过得更加滋润了。王一的父亲也从一介贫民华丽变身,成为了菖州首富的岳丈,日子自然也就好起来了。而一手促成这件事的陈老六,自然更得陈庄主赏识,地位变得比以前更高了。大家皆大欢喜,过了一段安生日子,直到陈可昭带着一帮凶恶之徒重新归来,打破了这宁静的生活。 陈可昭一行人回到陈家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拳打死了庄上最健壮的下人。接下来,陈可昭便堂而皇之的将自己的继母王玲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面对来势汹汹的儿子,陈庄主无以应对,只能躲在房间里瑟瑟发抖。 王玲的身份再一次发生了转变。从之前的小妾变成了儿媳,从之前的继母变成了宠姬。陈可昭很满意,王老头也依然享受着他的荣华富贵。 然而,事情再一次发生了变故。陈可昭因罪被捕,陈家变天了。陈可昭落难,那些平时跟他称兄道弟的江湖人士或逃走,或易主,改投在了陈庄主手下。毕竟这些人都是些有奶便是娘的小人。 至于王老头,幸运的女神终究离他远去了。陈庄主虽然好色,面对被儿子玷污的王玲,他弃如草芥,将她撵回了娘家,全然不顾昔日的夫妻之情。当然,过去赏给王老头的财物,他也都悉数收了回来。 对此,王老头自然心生不满,逢人便诉说陈家的不是,以此来宣泄内心的愤怒。对于陈家来说,家丑不愿外扬,而对于闲来无事喜欢家长里短的村民来说,陈家的事是茶余饭后的好谈资,有兴趣听的人自然大有人在。 这让陈庄主很是苦恼。对此,中途易主改投陈庄主手下的所谓江湖侠客们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以报恩的名义替新主解决了这一棘手的难题。他们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帮强盗,把当事人王家一族悉数杀害,并一把火把所有的一切烧了个干净。这一切,发生在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夏夜之中。 王一静静地听着。陈老六说完,王一又命陈老六重新叙述了一遍,再次静静地听着。 “再说一遍!” 两次过后,王一又让陈老六从头叙述了一遍。这一次,他刨根问底,细细询问着所有细节,直到三次叙述完全一致,他才善罢甘休。陈老六确实已将他所知道的一切吐了个干净。 王一用手按着自己的太阳穴。虽然他的目光看向了陈老六,但事实上,他已什么也看不见了。愤怒蒙蔽了他的双眼,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痛苦与悲伤。 妹妹所遭受的凌辱与痛苦,让他心痛难忍,感同身受。几年来,家人所遭受的一切苦难,此刻化为了一把无形的利刃,在他心头划着一道道血痕。他痛苦、怨恨、羞耻,这种感觉,简直比死还难受。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 陈老六不安地看着王一。王一面无表情,任由两行热泪滑过他的脸颊。架着脖子的利刃,在月光的照射下泛着逼人的杀气,拿着刀的手,此刻正在不停地颤抖着,随时可能要了自己的命。死亡的恐惧让陈老六的身体愈发僵硬。只要王一轻轻一划,他便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自己毕生攒下的家当和本该美好的晚年生活,也都将在此付诸东流了。而王一,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 此刻,王一的眼神中充满了杀气。白色的刀光,在窗外银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逼人的寒气,似乎下一秒,就将贯穿他的动脉。他怕极了。 正如所有将死之人一样,过往的一切如滔滔江水般闪过他的脑海。在短暂的回忆了自己的一生后,一个念头瞬间让他清醒。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了?” 穷苦人家卖一两个孩子,是再在平常不过的事了。至于被卖之后是死是生,过怎样的生活,也都全凭天定,没有人会为他们不公的命运抱不平。 王一被卖,却也活着回来了。王玲被卖,也没有像其他女子一样沦落风尘。嫁给富人当妾,是多少农家少女求都求不来的幸运,而王玲却被陈家父子视如掌上明珠,享尽了荣华富贵,还荫及家人,让他们也享受了片刻的富贵。 而他陈老六,正是一手促成这一切最大功臣,王一非但不感谢他,反而要取他性命,这是何道理?想到这里,陈老六不再害怕,而是开始愤愤为自己鸣不平。 这时,王一手中的刀动了一下。陈老六再次战栗了起来,片刻的愤怒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死亡的恐惧、利刃的威胁,足以在片刻之中磨平人的棱角,折断人的傲骨,让一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像狗一样跪下求饶。 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却没有说出口。他的嘴唇早已干裂,上下连在了一起。脑中更是一片空白,不知想什么,更不知如何做。除了战栗地看着眼前的凶器,他别无他法。 王一开口道。 “陈老六,你有三罪。背弃诺言,昧我银两十锭之罪;卖我姐妹,任其沦为陈家父子玩物之罪;为贼引路,助其杀我全家之罪。” 王一冷冷地悉数他的罪行。这比发火更让陈老六恐惧。王一看似冷静,实则内心充满了杀意。眼下的王一,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了,而是久经沙场,杀人无数的可怕之徒。 王一的每一句话,都如阎王爷的判决一般,让陈老六嗅到了死亡的气息。陈老六面色惨白,他想逃,却无能为力,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一般任人宰割。这时,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了他的脑海。 “等,等等……!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挨过漫长的恐惧,陈老六终于找到了希望的曙光。他赶忙开口,抢在王一动手前将这个能救他一命的消息说了出来。 “你妹妹还活着!她被他们带走了!” 他本想以这个消息为筹码,在确保自己性命无忧之后,才将这个消息告诉王一。然而,眼下他没有时间犹豫了。他敢肯定,如果王一在愤怒之下一刀杀了自己,不让自己把话说完,他一定会终生后悔的。而他陈老六,却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妹妹被九指龙曾国英带来的强盗带走了。说是要带回去当压寨夫人……所以应该还活着。” “九指龙曾国英……?” “是少庄主带来的人。当时,少庄主带回了五个人,这五个人来头不小,江湖人称劳山三虎和黄河双龙。少庄主被抓后,劳山三虎虽然走了,但黄河双龙却留了下来。而曾国英就是大龙,另一个则是独角龙宋远道……!” “原来如此……!” 王一点了点头。方才还因痛苦和悲伤深感绝望的王一,如今找到了一丝生命的意义。在南蛮的漫漫岁月,是家人给了他活下去希望与动力。然而一夕之间,满门惨死,让王一再一次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他不知道他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直到现在,他终于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那就是救出妹妹,报仇雪恨。 “我要救出妹妹,手刃仇人!” 王一若有所思地看着陈老六。这时的王一,内心中充满了仇恨。他恨陈家庄,恨他们杀了自己全家,侮辱了自己的妹妹,恨他们骗了自己。血债血偿,不杀了他们,王一誓不罢休! 王一缓缓拿起了刀。陈老六瞪大了双眼看着他,死亡的恐惧,骇得他浑身颤抖。他勉强张开双唇,哀求道。 “你要杀我?看在我把你妹妹的事告诉你的份上,求你饶了我吧…求求你!” 陈老六哀求着,连滚带爬到了床边,想要从床底拿出什么。他使出浑身解数,但已然脱臼的胳膊却怎么也不听使唤。陈老六绝望地看着王一,道。 “这里,这里有钱。要拿多少随你便,只求你放我一马!” 王一飞起一脚,朝陈老六的下巴踹了过去,一脚将他踢倒在床边。王一走了过去,用脚踩着他的脸,陈老六喘着粗气,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 王一陷入了犹豫之中。他虽不是第一次杀人,但却从未在战场以外的地方杀过人。在战场上杀人,是为执行命令,是为自保,而现在,如果他一刀下去,他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了。 王一闭上眼睛,加大了脚下的力度。 “呃啊啊啊-!” 陈老六的惨叫色响彻天空,足以惊动他人。但他那被踩得粉碎的下巴,怕是有一段时间说不出话来了。对于王一来说,这就够了。 王一转身离开,走出了房间。这时,一个丫鬟揉着疲惫的双眼朝他走了过来。她必是听到了陈老六的惨叫声前来一探究竟的。他推开她,翻墙逃离,身后,传来了凄厉的惨叫声。 王一在旷野上拼命奔跑。黎明将至,月亮正缓缓落下西山,加剧了这旷野的黑暗。然而,王一自小便在这旷野上玩耍,对此了如指掌,无尽的黑暗也无法阻挡他复仇的脚步。 然而,当王一到达陈家庄,翻墙而入后,才发现里面已布下了天罗地网。 黑天。 黎明时分,是一天当中最黑暗的时刻。此时的陈家庄,亦是如此。王一翻身跃入陈家大院,弯腰想要查看周围的情况。突然,火光四射,亮如白昼。顷刻间,王一被手持火把的家丁围了个水泄不通。 火把有十二支,包围他的人,自然比这要多。人群中间站着的,是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透过火光,王一认出了这个人,他便是陈家庄的庄主,陈可昭的父亲。 陈庄主走上前来,大声呵斥道。 “臭小子,你当我不认识你吗?你既从兵营逃了出来,就该好好珍惜你的小命。谁知你竟不识好歹,四处诋毁陈家庄的名声。如今更是胆大包天,夜闯陈家庄欲行不轨,今日不杀你,难解我心头之恨。” 陈庄主气场强大,不怒自威。如此派头,普通的农民是怎么装也装不出来的。王一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个一生卑躬屈膝,最后却死得不明不白的父亲,顿时变得怒火中烧。换做以前的王一,定会被眼前的架势吓得腰都直不起来。而如今,这个曾经令他胆寒的声音,却不断刺激着他内心仇恨的火焰。这一次,他不会再退缩了。王一的眼珠不停地转动着,尽量看向暗处,一是为了让眼睛适应火光,二来则是佯装胆怯,让敌人放松警惕。至于敌人是否因为他的这个举动而放松了警惕,王一不得而知,但第一个目的,他还是达到了。 王一拔出佩刀,准备迎战。刀刃在火光的照射下泛着青光。王一手握刀柄,眼观八方,准备随时给敌人致命的一击。顿时,陈家大院杀气腾腾,一场血雨腥风呼之欲来。 然而这一切,陈家庄的人却没有察觉出来。毕竟,如此杀机,只有亲临战场浴血拼搏过的人才能感受得到。在他们眼里,王一不过是在故弄玄虚罢了。在场的人,至少一半认识王一,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比王一大。 当他们留着胡须,在村里花天酒地,鸡鸣狗盗之时,王一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在这民风彪悍的菖州,没有点真功夫,是进不了这陈家大院当护院卫士的。如此,他们自热不会把王一放在眼里,王一那点三脚猫功夫,在这恶名昭彰的陈家庄,不过是班门弄斧罢了。终于,在一阵嘲笑声过后,他们提起手中的兵器,渐渐缩小了包围圈。他们一手拿着刀、铁锹、三叉戟和鬼头刀等兵刃;一手举着火把,缓缓向王一逼近。 虽说举着火把不利于战斗,但他们却不得不这样做。看不见敌人,又怎能置敌人于死地呢?但王一可以。在战火纷飞的南蛮之地,王一作为一名士兵,接受了系统的军事训练。因此,虽无武功傍身,对付普通的小卒,他还是绰绰有余的。而眼前这些连战斗是何物都不知道的乌合之众,自然更不在话下。 今日一战,胜负取决于王一如何在瓦解敌人攻势的同时,维持自己的战斗方式与节奏。他要用行动告诉他们,打群架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只要王一能打乱对方的节奏,让他们按自己的节奏出手,他就能稳操胜券了。王一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打得他们屁滚尿流,跪地求饶。 冲在最前面的家丁手持鬼头刀,撩了撩头发,冲王一露出了鄙夷的笑容。他就是臭名昭著的“疯狗卢家”。此人性情残暴,刚过八岁就开始杀人,眼上的刀疤见证了他种种的恶行。 虽说年过三十之后收敛了不少,但眼神里依然充满了杀气。他曾自豪的说过,当今世上,还没有人敢与他四目对视。王一在他眼里,不过是一脚就能踩死的蚂蚁。 疯狗卢家也算是身经百战,自然知道打斗,靠的不是蛮力或武器,而是气势。只要气势尚在,受再大的伤也不会受其影响。相反,一旦输了气势,便会一溃千里,如砧板上的肉一般任人宰割了。 疯狗卢家发现了王一眼中的杀气。他知道,拥有这种眼神的人,必然不好对付。然而,毕竟寡不敌众,仗着人多势众,疯狗卢家放松了警惕。 虽然疯狗卢家很想亲自将他拿下,但身为老大,当着一帮手下的面,他不能冒然出头。否则,折了手下的士气不说,以后再有这种事,就必须由他出手了。因此,疯狗卢家按捺住了内心的冲动,挥手示意手下进攻。他相信,自己手底下这帮人,几下就能将王一处理干净。 然而,事情却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接到进攻的指示后,手下人蜂拥而至,围着王一冲了上去,却在阵阵哀嚎中一个个倒下,最后只剩王一手持沾血的尖刀矗立在人群之中。 一开始,王一就知道,就算挨打,也要一个个取了他们的性命。目标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当着众人的面,杀死一个人,以此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面对众人的进攻,王一不能闪躲,他必须正面迎敌,才能找到杀死敌人的机会。 当时,一个壮丁手持铁锹冲了过了。然而,他却不是王一寻找的目标。王一将目光锁定在了另一个手持三叉戟的壮丁身上。毕竟,比起铁锹,三叉戟的威胁是致命的。 王一侧身朝手持铁锹的壮丁冲了过去,用肩膀轻轻擦过了对方。王一此举大大超乎对方的预料,腾空而下的铁锹也就自然没能击中目标,擦着王一的背闪了过去。而王一却趁势用肩膀顶住了他的前胸。 “呃-!” 壮丁应声向后退了几步。王一没有理会他,而是借着撞在壮丁身上产生的弹力,猛然转身,朝着手持三叉戟的壮丁扑了过去。王一的目标,一开始就是他。 三叉戟是一种酷似渔叉的长柄兵器,种类繁多。其中,柄长五尺的称为叉,长度超过两丈的称为钯或镗。对付这种兵器,需要一定的技巧。通常情况下,持此兵器者,都是左手握住长柄中央,右手握住距长柄中心一丈远的地方刺向敌人。这一击虽致命,但也有其弱点。 如果能一击致命,自然也就没了后顾之忧,但若被对方躲了过去,进而向持戟者逼近,危险也就随之而来了。那时,持戟者只能先后退一步,在保证安全距离后再图攻击,或者挥戟横扫敌人。除此,便也别无他法了。人体的结构和过长枪身决定了三叉戟难以像刀或剑一般让人运用自如,适时做出合理的判断。 这个道理,王一自然明白。而眼前的壮丁,也不可能接受过正确使用三叉戟的训练。王一决定利用这个弱点进行反击。壮丁持戟迎面扑来,王一向右一闪,迅速向前迈了三步,缩短了与壮汉的距离,挥刀砍断了他的右臂,血花顺着伤口喷涌而出。 “叮”的一声,三叉戟应声落地。而那断臂,依然紧紧握着兵器没有松手。壮丁愣了一下,过了良久才反应过来,抱着伤口在地上打滚,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哀鸣。这一幕,让其他壮丁停下了进攻的脚步。显然,他们被眼前的惨状吓住了。人群中,王一将沾满鲜血的利刃伸向了陈庄主,全然没有理会一旁疼得死去活来的壮丁。 第五章 绝命 2 二。 九指龙曾国英知道,人失去手臂,是要丢了性命的。 相传,武林中曾有人被砍去双臂却依然活了下来。有人自己砍下了自己的头颅却还能伸手去接。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即便真有这种传说,也只限于内功登峰造极的武林高手。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条断臂足以取人性命。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并非死于失血过多,而是被吓死的。 曽国英还知道,就算事不关己,他人的死也足以给人带来冲击。他见过有人在亲手砍断他人头颅后,自己反被吓得屁滚尿流。没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不会知道生命是这般脆弱的。 陈家庄的其他壮丁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得不敢动弹。看来,眼前的这个男子不容小觑,能在一刀将人打倒在地后,依然如此淡定地等待下一个目标,这个人身上,一定背负了不少人命。 他轻哼了一声,轻轻拍了拍疯狗卢家的肩膀,道。 “这家伙不好对付,你要小心。” 他一句话将疯狗卢家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并向众人表明,自己暂时不会出手。疯狗卢家被点醒了,他向后看了一眼,便提刀走向前去。 那只断臂,刚刚还在地上挣扎,这下却也安静了下来。而失去手臂的壮丁,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脸色惨白,躺在地上不停抽搐着。他的脸上笼罩着死亡的气息,而陈家庄的其他壮丁,却没人想过要带他下去治疗。 卢家一脚踢开地上的断臂,大声呵斥道。 “都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这里收拾干净!” 说完,他跨过脚下将成尸体的壮丁,向王一走去。其他壮丁赶忙向前,将地上那人拖了下去。疯狗卢家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并非故弄玄虚,而是担心脸上的僵硬扩散全身。危机关头能有如此心思,疯狗卢家也绝非等闲之辈。 王一的一刀,获得了疯狗卢家的认可。这并非因为他的刀法有多精湛,而是因为这一刀,暴露了他的凶狠毒辣。高手对决,比的不是气力速度,而是气势。 他瞪大双眼盯着王一,慢慢移动脚步,伺机寻找破绽。 王一也缓缓移动身体,随时准备应对卢家的攻击。鬼头刀在火光的照射下闪着耀眼的光芒。其刀刃之利、刀身之阔、还有那一分为二的刀尖,看上去像极了魔鬼的头颅。 然而在王一看来,那华丽的刀身其实并不实用。能砍人的刀就是好刀,将刀做成如此模样,不过是故弄玄虚,吓唬人罢了。 而且,此刀又厚又长又宽,沉重异常,只有气力大的人才拿得动。重刀配蛮力,方能将此刀的威力发挥至极致。 王一认为,能用好这把鬼头刀的人并不多。鬼头刀不是菜刀,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拿起来,挥舞自如的。而自己手上这把来自南蛮的蛮刀,虽其貌不扬,但锐利异常,而且体积小,重量轻,使用价值高,已多次救过他的性命。 不知过了多久,卢家依然不停地绕着王一缓缓转圈,而王一也随着他的脚步,缓缓转身与他对峙。两人虽尚未出手,但杀气已弥漫了整个陈家庄。高手对决,胜败就在一瞬之间,谁能顶住压力,谁就能掌控局势。显然,王一更胜一筹。卢家率先打破僵局,持刀向王一冲了过来。 “呃啊啊啊啊--!” 卢家朝王一重重地砍了下来,好似要将他劈成两半。卢家左挥右砍,王一则不停扭动上身,躲避他的攻击。 “好功夫!” 九指龙曾国英轻笑了一声,不禁赞叹道。在他眼中,卢家的刀法还是颇为精湛的。虽然缺乏武术功底,打法里少了些功力,但单从招式上来看,那是完整的八方风雨刀法。如果没有内力支撑,普通人是很难用沉重的鬼头刀打出这般招式的。 “有意思!” 八方风雨不是刀法的名字,而是广泛应用于拳法、剑法或其他武器中的一种招式。这种招式进可攻、退可守,除非遇到绝世高手,足以用来退敌。卢家与王一此战,即便卢家胜不了,至少也不会输得太难看。 果然,王一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勉强躲过卢家的攻击。面对卢家排山倒海般的攻击,王一只是闪躲,并没有使用手中的短刀进行防御。曾国英看来,这是明智之举,如果王一这样做了,才正中卢家下怀。毕竟,单比力气,王一哪会是卢家的对手? 这时,王一似要躲避卢家的正面进攻,侧身闪躲,接着便像被石头绊了一般倒了下去。卢家两眼发光,举起鬼头刀朝王一的头重重劈了下去,想趁机给王一以致命的打击。 曾国英见势骂道。 “这个白痴!” 卢家此招名为一刀断崖,又称泰山压顶。疯狗卢家眼看就要将王一的头劈成两半了。但曽国英知道,他这是自寻死路。此招看似致命,但却暗藏危机。如果王一佯装摔倒,想趁势反击,卢家便没了应对之策。就算王一真的摔倒了,卢家也犯不上用这一招取他性命。现在的王一,犹如瓮中之鳖,卢家大可不必以身犯险,急于决出胜负。 果然,这一切都是王一的圈套。王一佯装摔倒,却又突然直起双腿站了起来。卢家全力的一击,与王一擦身而过,而自己却向前倒了下去,毫无防备地暴露在了王一面前。 卢家察觉到了自己的失误,骇得瞪大了双眼。而王一却眯起了双眼,似乎是不愿看到即将发生的杀戮。 王一刀口一斜,挥刀朝卢家的脖子砍了下去。卢家血溅当场、人首分离、一命呜呼了。 “妈的!” 曾国英大骂一声,愤然向前。他和卢家相识一场,也算是志同道合。看着曾与自己大快朵颐的酒友,如今却身首异处,这个仇,他不能不报。 王一抬头怒视着曾国英。他知道,眼前的敌人定不好对付。但他不知道的是,曾国英乃武林中人,不是他区区一个民夫能对付的了的。 曾国英的右手断了一根食指,故人称九指龙。愤怒的他伸出了形如鹰爪的右手,朝王一扑了过去,企图一把抓住他的胸膛。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一招,名为鹰蛇缚。 曾国英一出手,就让王一惊得脸色惨败。他出手之快,令王一躲无可躲、避无可避,且毫无招架之力。他知道,他的复仇之计将止步于此了。然而,他不想死在这里。求生的欲望让他本能地举起了武器,奋力朝曾国英的手砍了过去。王一虽无武功傍身,但毕竟久经沙场,因此这一击的威力也是不容小觑的。 然而,这一次,他失算了。王一这一击,击中了曾国英的手,但却未能伤他分毫。曾国英徒手接刀,刀却像撞在了钢铁上一般,重重反弹了回来,没有脱手,已算是奇迹了。 曾国英吃惊地看了看他,收回右手,又重新击了出去。鹰蛇缚果然变化多端,名不虚传。他一把抓住了王一的肩膀,向后一拧,只听咯吱一声,王一的胳膊整个脱臼了。 就这样,王一顺势倒地,壮丁们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王一不解,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倒下了。曾国英一掌击来,那速度快过常人百倍。王一虽无招架之力,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瞬间就被制服在地,遭受这般皮肉之苦。 不安渐渐笼罩在王一心头。他猜想,让他倒下的,莫非就是那传说中的“武功”?那个让他难以望其项背的武林? 人的身体是奇妙的。无论何种恶臭,闻得久了也就适应了。无论何种痛苦,忍得久了也就麻木了。实在不行,还能通过昏厥来逃避现实。 而人的精神却恰恰相反。眼下,最让王一痛苦的,不是身体上的疼痛,而是精神上的折磨。他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就这么死了,自己的一切,自己想要做,却还没来得及做的一切,就将全部付诸东流了。他从未像现在这般绝望,也从未像现在这般渴望活着。 他的视线慢慢模糊了起来,死亡,正离他越来越近! 啪--! 他感到什么东西打在了自己头上,伴随着一阵剧痛,王一渐渐清醒了过来。王一抬起了头,发现陈庄主正站在自己眼前。他在笑。王一感到怒火中烧,一股鲜血从他口中喷涌而出,之后他便慢慢失去了意识。 曾国英并没有笑,而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手掌被王一划出了伤口,那伤口虽不深,却足以让他震惊。曾国英常年练习催心手,将手练得比钢铁还硬,王一能在这手中留下刀疤,着实出乎他的意料。而在刚刚那种生死攸关的时刻,王一竟临危不乱,击出这致命一刀,更是让他大吃一惊。 他看着眼前被打得一动不动的王一。这样下去,他一定会死的,说不定现在已经瘫痪了。曾国英百感交集,忍不住举起手来,大喝了一声。 “都住手!我有话问他!” 壮丁们并没有马上停手,而是又打了他几下才悻悻退去。曾国英皱了皱眉,朝王一走了过去。院子里满是血腥味,其中还夹杂着其他不可描述的味道。 “他拉屎了!拉屎了!” “那应该就是死了!太好了,呸!” 壮丁们骚动了起来。而曾国英的眉头锁的更紧了。这味道的来源正是王一。曾国英无奈地耸了耸肩膀,便转身离开了。他知道,王一怕是活不成了。他一面庆幸自己不必多费唇舌解释制止壮丁殴打王一的理由,一面又觉得心里五味杂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再次耸了耸肩,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 陈庄主吐了口痰,道。 “以防万一,先扔到仓库里去!” 也许,陈庄主是担心王一还没有死。如果是这样,他猜对了。虽然时间短暂,但王一却恢复了片刻的意识。他朦胧中看到抬走他的壮丁从他口袋了掏出了几张银票,兴奋地喊道。 “快看!是银子!” 而另一个壮丁却迅速堵住了他的嘴,小声道。 “嘘!小声点!” 被堵住嘴巴的壮丁本还觉得莫名其妙,但很快会出了另一个壮丁的意思。他们四目相对,眼神里满是贪婪。被贪欲冲昏了头脑的他们,全然没有发现王一还没有死,更没有发现王一藏在**衣缝里的猫眼石。他们翻了翻王一随身携带的皮袋,看了看里面藏着的七根金针,便不以为意的扔掉了。他们不知道,这几根金针,对王一来说可比猫眼石还要珍贵。 两个壮丁将王一扔进仓库就离开了。黑暗中,王一的手慢慢动了起来。那是难以用肉眼察觉的微弱的颤抖。王一试图抓住被两个壮丁扔掉的皮袋。 当人陷入极度的恐惧或是濒临死亡之时,会本能的将体内的东西排出体外。眼下的王一正是如此。他的口中不停地吐出混合着食物和血液的口水,身下则不断流着青黑色屎尿。 此时的他早已丧失了痛觉,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一般,变得软弱无力。他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努力思考着自己现在究竟应该做些什么。 然而,眼下王一已经一条腿跨进了鬼门关。他必须在死神降临之前,找到自救之法。他要活下去,他要去杀那仇深似海的仇人,去救那身陷囹圄的妹妹。想到这里,王一陡然清醒了过来。不知是不是回光返照,但他身上有了些力气。现在,他清醒的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听说,毒能杀人,亦能救人。而越是剧毒,效果越是明显。这并非道听途说,而是他亲眼所见。在南蛮的时候,他亲眼见到部落祭祀将毒蛇放在了已经断气的老人身上。过了一会儿,老人奇迹般的醒了过来,又多活了半个月。 然而,这一招能否奏效,全凭天意。如果运气不好,可能会在扎入毒针的瞬间当场毙命。但那又怎么样呢?对王一来说,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他已是将死之人,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 王一抓住皮袋,拽向面前,掏出金针一根根扎向自己的胸膛。之后,他将毒针放回皮袋,并将皮袋绑在了满是屎尿的大腿内侧,才松了一口气。 王一毫无感觉。虽不知成功与否,但重要的是他还活着。要知道,那毒针毒性剧烈,一根便能取人性命,而王一在挨了七针之后依然还活着,这说明他还有机会。 这时,他感到有人开门进来,拿火把照着他。在朦胧的火光当中,他看到了捂住口鼻的陈庄主和九指龙曾国英。跟着他们进来的,还有一个人。 那个人是张大。王一看到张大满脸羞愧的表情,便猜出了一切。看来,之前他为张大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王一的哀求没能感化张大,他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对于农民来说,什么江湖道义、仁义礼仪,远没有自己丰衣足食,养家糊口来得重要。因此,王一前脚刚走,张大便前来通风报信了。 王一没有怪他。要怪只能怪他一时心慈手软。如果有机会重新来过,他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然而,他恐怕没有机会了。陈庄主看了他一眼,便赶紧捂住鼻子,不耐烦地说道。 “臭死了,这尸体恐怕都要烂了。赶紧给我抬出去埋了!” 陈庄主一句话,王一不禁大惊失色。如果就这样被埋了,他恐怕是再也出不来了。然而,没来得及多想,王一便断了气,失去了意识。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负责掩埋王一的人,不是刚才拿走他银票的那两个人。如果换做刚才那两个人,一定会因王一的银票而感恩戴德,尽心尽意的让他入土为安。而眼下这两个人,没有从王一身上得到丝毫好处。相反,刚才被王一杀死的手持三叉戟的壮丁,是跟他们称兄道弟的好朋友,因此他们对王一恨之入骨。面对散发着恶臭的王一,他们片刻都不愿和他多待。 所幸,陈家庄后面有一条浑浊的江水流过。两壮丁四目相对,在确认了彼此的意图后,默契地抬着王一走了过去,一把将他扔进了河里。 这沂水波涛汹涌,呼啸而过,像是承载了这世间所有的沧桑,述说着岁月的故事,源源不断地流淌着。而王一的躯体,犹如沧海一粟,刹那间便消失在了这滔滔江水之中。 三。 现在想想,当时真是过于莽撞了。 仅凭自身关于毒物的皮毛知识,竟无所畏惧的以身试毒,就算当即毒发身亡,也纯粹是自作自受。他当初一定是被打糊涂了,才会做出这般决定。 虽说后来因祸得福,但如果让他再做一次选择,他绝不会以身试险。王一知道,未来事不可期,无论何时,都要结合眼下的情况,才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毕竟,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对任何事都不能心存侥幸。然而此次涉险,却给他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不管怎么说,王一能够活下来,纯属侥幸。或许是因为他大限未到,阎王爷不肯收他,又或许是因为老天爷好奇这件事究竟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不忍让他就这么死了。总之,王一活了下来。他因七毒蝗蜂针陷入了假死状态,又在掉入河水的瞬间重新清醒了过来。 沂水之河,水流湍急,风起浪涌,白浪滔天。 在这波涛汹涌之中,王一顺流而下,分不清哪里是上,哪里是下。这时的王一,身体犹如被掏空了一般疲惫不堪,根本无力挣扎,只能任由江水裹挟着那已完全不受他控制的躯体,飘向远方。在这茫茫的无力感中,这席卷全身的疼痛,让他感受到了自己生命的脉搏依然在跳动。 除了疼痛,王一还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裹在王一身上的草垫带给他的粗糙的触感。一开始,他只是无意识的抓着这个草垫。后来,当他意识到这个草垫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后,他便紧紧抓住,再也不肯松开了。草垫看似要被水流冲散了,但却意外的坚挺到了最后。没有了这个草垫的保护,王一就算不被淹死,也会被漂浮在江水中的木块划伤的。 王一曾见过一具浮尸,下半身被洪水湍急的水流冲得稀烂。而为了避雨裹着草垫的上半身却保留的完好无损。 王一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只有这样,他才能凭借水的浮力漂浮在水面上,趁着脸露出水面的时候,吸上两口气,勉强活着。如果运气不好,被漂浮在水面上坚硬的浮游物或河底的岩石撞到的话,草垫是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的。不过这样也好,毕竟死了,就再无痛苦和悲伤了。 王一就这样紧握着草垫随波逐流,渐渐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眼前是一片湛蓝的天空。“我还活着吗?” 像恢复意识的瞬间,王一感到某种力量进入了自己的体内。身体越来越沉重的他开始渐渐沉入河底。这让他知道,自己尚在水中,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了自己还活着。 王一努力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了下来。透过那薄薄的水层,王一看到了湛蓝的天空。不久,他的脸重新浮出了水面。“我还活着’!” 虽然不知路在何方,但至少现在,他还活着。而且,只要身上的救命稻草还在,他就能一直活下来。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不可能比现在更糟糕了!” 王一想着。 “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的!无论未来如何,都不可能比现在更糟糕了。”确实,王一的体力和状态已差到了极致,但他的头脑却异常清醒。这时的他,已经能够仔细观察、冷静判断了。 刹那间,他竟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然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出窍的灵魂正凌空俯瞰着自己那随波逐流的躯体。 呵呵……! 王一苦笑道。 “王一,你看看你,竟会沦落到这番田地!” 凌空漂浮的灵魂竟跟水中的躯体说起话来了。就像多年的好友,一边调侃着自己的境遇,一边为自己的落魄表示同情一般。 “王一,你究竟为何而活?替一个囚犯白白服了七年兵役,为了区区十两银子在南蛮之地拼死挣扎了七年,自己为之献身的家人在一夜之间惨遭灭门,而你疼爱的妹妹也在遭受百般凌辱后,又被盗贼抓去当成了玩物。整整七年,你日思夜想的故乡竟也背叛了你。既如此,你为何要去服什么兵役,又为何要回来?你真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大笨蛋!” 哈哈哈哈哈哈哈……! 王一再次苦笑着,悔恨的泪水顺着他那肿胀的脸颊,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王一,打起精神来!既然木已成舟,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只要活着,人生就还有希望,反正你也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你的生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突然,水中的王一张开了嘴巴。 “可是,我要去哪儿呢?”王一面无表情地反问道。 “天下之大,却已没了我的容身之处。生命对我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灵魂鄙夷地嘲笑着水中的躯体,道。 ““灭门之仇,辱妹之恨,你都忘了吗?你甘愿就这么放过杀你全家,毁你一生的仇人?” 这句话,重新燃起了王一内心仇恨的火焰,他的双眼泛着火光,愤愤道。 “对!我还不能死!我要报仇!有仇不报非君子,我一定要手刃仇人,让他们付出代价!” “报……!”王一口中发出了嘶哑的呐喊声。然而,话音未落,他的头便再一次浸入水中,水顺着鼻孔流进王一体内,呛人的感觉直达他的喉咙。尽管如此,他依然拼尽全力喊了出来。 “我要报仇!”王一奋力抬头,顿时水花四溅。他的灵魂与肉体再次合二为一,仇恨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着。 然而,一阵剧痛袭来,他面朝下重新瘫倒在了水中。王一再次抬头。这一次,他没有倒下。 王一环顾四周,周围都是茂密的芦苇。他试着站了起来,水不深,但周围满是泥泞,这让他的腿难以发力。王一必须尽快离开这片芦苇荡,至少不能再让自己泡在水里。满是伤口的他如果继续待在水里,一定会让自己全身溃烂而死。为了他的复仇大计,他必须活下来。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王一算了算时间,发现自己尚未脱离菖州的属地。菖州是陈家庄的势力范围,如果让陈庄主直到他还活着,他们是决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王一咬了咬牙,抓住面前的芦苇向前滑行。起初,王一的身体半浮在水中,走得还算顺利。然而,越往前走,淤泥就越来越多,到最后,眼前就只剩下一片泥淖,这让王一举步艰难,寸步难行。 王一用力拽着芦苇,走一步,歇一步,缓慢前进着。泡在水中的手很快开始脱皮,肉也被粗糙的苇叶扎得生疼。在淤泥中拖行的腿也让他疼痛难忍,但他却反而松了一口气。毕竟,能感觉到痛,说明王一的身体没有因之前的围殴而变得瘫痪麻木。 他要找个地方给自己治疗一下。比起伤口,更让他担心的是自己体内的毒。就算活了下来,如果成了废人,报仇便成天方夜谭,难以实现了。王一必须仔细规划,一一将该做的事都做好。 “首先……!”王一喘着粗气想着。 “我要想办法离开这里,然后……!”就是报仇。 第六章 破面 一。 破面丐刘三星,儿时曾得过天花,面相变得坑坑洼洼,因此得名刘破面。如今,他的脸上长满了麻子,刘破面便摇身一变,变成了刘麻子。 然而,比起一张麻子脸,更让人同情的是他的身世。他自幼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沦为了乞丐,至今都没能翻身。然而,他自己却觉得,一张麻子脸才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不幸。 毕竟,人人都会失去父母,最终都会孑然一身,却不是所有人都会长一张麻子脸。对于自己的处境,他自可说自己是以天为被地为庐的豪杰英雄,而对于刘麻子这一绰号,他却怎么想都觉得不是滋味。 然而,至少今天,刘麻子觉得自己很幸福。人世间,偏偏有人富甲一方却依然觉得不幸,而有人一无所有,却会因小小的幸运而感到幸福无比。这一天的刘麻子就是如此。 他的幸运始于今晨在马路上发现的一抹红影。人来人往中,那抹红影并不是很显眼,乍看之下,像是被马车压过的红土。稍微有点眼力见的人,或许会将它看成是被车马压死的褐鼠。然而,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刘麻子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块不知被谁掉落在地的新鲜的猪腰肉。 大清早的,怎么会有块儿肉掉在地上呢? 原来,客人去肉铺取肉,店家都是将肉拴在绳子上交给客人的。因此,在大量购买的情况下,半路掉下一小块儿,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可是这一大早的,又是谁将肉掉在了地上呢?孔子云,隔夜肉不能食。这本身一代圣贤的生活之道,如今却成为了贵族奢靡成风的借口。于是,贵族家的仆役们为了满足主人刁钻的胃口,只得一大清早睡眼惺忪到肉铺买肉。如此情况下,掉个一两斤肉,也就不足为奇了。 想到这里,刘麻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捡起肉就走。他拿着肉径直走向沂水和凌河的交界处芦花湾石子地,准备享受一顿丰盛的美食。 期间,为了让这顿饭看上去更加丰盛,他又花了些时间去寻了些食材。等到一切准备就绪,时间都到中午了。但是,刘麻子并不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刘麻子堆起树枝生起了火,用石头砌了个锅架,又支了口破锅放了上去,一个简易的厨房算是完成了。猪肉不像牛肉,不会越煮越老,而是越煮越烂。有人说牛肉才是肉中的上品,那只能说明他们不是懂肉的行家。牛肉无论怎么料理都只有一种味道,而猪肉却会根据烹调手法和所用香料的不同,制成味道各不相同的美味佳肴。 如今,材料已准备妥当,至于能做出何种佳肴,就全看刘麻子的手艺了。如果量足够多,他一定二话不说就用火将肉烤了,用盐蘸着吃。毕竟,用最少的调料,才能将食材原本的味道最大程度的散发出来。这就好比真正的美女,素面朝天才最为美丽动人。 然而区区一斤肉,是无法满足他的辘辘饥肠的。为了今后没有猪肉的漫漫长夜,他决定还是不要贪图眼前这口舌之欲了。刘麻子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才能将这一斤肉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 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将肉煮着吃。刘麻子取了些许肥肉放在锅底,待肥肉化为猪油后,再将肉放进去烤至半熟。接着倒水入锅,放入切好的土豆,与肉一起煮熟。虽说肉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这土豆可是他费了半天功夫,辛苦从人家的地里偷来的。 过了一会儿,锅中飘来了阵阵肉香。刘麻子饥火烧肠,口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耐心地掏出自己寻来的其他食材,一股脑倒了下去。豆芽、鸡蛋、捣碎的芋头、酒糟、生姜和大蒜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有海蜇皮。 当然,这些必不会是新鲜的食材,里面说不定还夹杂着其他东西。因为这所谓的食材,是刘麻子从沂州县最大的客栈万宝阁后厨的垃圾箱里捡来的食物残渣。 。然而,就算是食物残渣,也不是他想拿就能拿的了的。就算是乞丐,也是要讲究上下尊卑,先来后到的。刘麻子之所以能抢到这些食材,全靠他有沂州土著乞丐马半耳罩着。 放入食材后,他又在锅中倒满了水,之后便是漫长的等待了。他掏出了跟了自己十年的竹筷子,坐在一旁望眼欲穿。面对即将出锅的美食,刘麻子虽心急如焚,却也甘之如饴。 就在这关键时刻,不速之客出现了。刘麻子看到远处有一个乞丐,他暗自不爽,心想自己需要帮手的时候连个影子都没有,现在要开饭了却有人要来分一杯羹。刘麻子面朝破锅,眼珠子却一直盯着那乞丐看。当他发现那个乞丐身负重伤,不禁皱了皱眉头。 “看来少不了要分他一块肉和两块土豆了。”见者有份是乞丐世界的潜规则。刘麻子虽心在滴血,却也无意打破这一规矩。毕竟只有乞丐,才最了解乞丐的难处。 刘麻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问道。 “你要不要也来吃点?”那个乞丐正是王一。面对刘麻子的提议,他并没有表现出想象中的欣喜若狂。从芦苇地出来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了,他却还是没能走出江边。尽管他行进缓慢,身体却依然虚弱。或许对他来说,食物才是最好的良药。那个乞丐正是王一。但比起食物,他更加迫切需要的,是人。那个能救他于危难,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听他差遣的人。而刘麻子,却不是王一心中合适的人选。乞丐毕竟只是乞丐,没有任何为人的价值。至少,此时的王一是这样想的。 王一需要的,是有欲望的人,是能为私欲不择手段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满足私欲之前,心甘情愿的听凭王一差遣。王一对美食没有兴趣,这让刘麻子很是困惑。毕竟,眼前的这个乞丐,看起来比任何人都需要食物。刘麻子低头看了自己的筷子一眼,又看了看烧得滚烫的石锅,便明白了一切。 “是因为太烫了吗?太烫你不会自己找根树枝吗?难道这种事也要我替你做?”刘麻子嘴上抱怨着,心里却也觉得无可奈何。毕竟他已经虚弱到需要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勉强坐在火堆旁边。刘麻子用筷子插了一个土豆,递给了王一。 这一次,王一没有拒绝。他扫了自己一眼,抓着自己衣服上还算干净的部分伸了过去。王一见刘麻子将土豆放在了自己的衣角上,便低头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王一吃完后,刘麻子又夹了一块肉,心疼地递给了他。 王一摇了摇头,刘麻子惊讶地看着他,又递了个土豆给他。王一接过土豆,又开始小口吃了起来。王一这样做,自有他的理由。他怀疑自己的皮肤变色是中毒所致,因此不像让被毒污染的身体再次被食物污染。而拒绝吃肉,是因为肉对中毒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而,在刘麻子看来,王一简直是乞丐中,少有的有教养的乞丐。这让他突然对王一产生了好感。而对于王一,也是如此。刘麻子表情变化多端,但却愿意将食物分食给自己,这说明刘麻子的本性并不坏。因此,面对吃饱喝足躺在地上休息的刘麻子,王一大胆提议道。 “你想不想挣钱?” 刘麻子不是个贪财的人。他虽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但要真给他一大笔钱,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花。以他的性格,如果他得了一大笔钱,他会先去买很多吃的,然后将剩下的钱藏起来,准备再次去买吃的。也许正是因为这异于常人想法,他才会一直是个乞丐吧。然而,刘麻子却对王一的话产生了兴趣。不为钱财,只因眼前的情况实在是太妙了。 刘麻子躺在地上,微微抬头看了看王一。“钱?” “很多钱!”王一小声答道。 他声音虽小,但语气中肯坚定,令人不容置疑。至少刘麻子是这么想的。撕裂的衣裳、暗沉的脸色、浑身的伤口、黝黑的皮肤。这样一个十足的乞丐竟妄言挣大钱,实在令人哭笑不得,但也正因为如此,刘麻子才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毕竟,没有两把刷子的人,是无法在这种情况下这般自信的。 果然,王一从衣服了掏出了什么,伸给刘麻子看。那是一个指甲大小的宝石,宝石晶莹剔透,泛着琥珀色的光彩,中间有一条形似猫眼的条纹。 王一缓缓道。 “这是猫眼石,价值千金,你想要吗?”刘麻子看了王一一眼,伸出舌头抿了抿嘴唇,眼神中迅速闪过了一丝贪欲。 “想用这个收买我替你办事是吗?我想你身上应该不止有这一个猫眼石吧?” 王一点了点头。 “还有几个。” 刘麻子缓缓起身,手中拿着刚刚用来煮肉的铁锅盖。从锅盖破损的一角可以看出,它的厚度很厚,泛着青光的锅身也表明此锅坚硬异常。王一看着刘麻子,他手中的锅盖俨然就像是个凶器。 王一一动不动,看着刘麻子,缓缓道:“当然,你也可以用它杀死我,但这样,你只能拿到一个猫眼石。” “你是说,其他几块儿被你藏起来了?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还没有傻到把所有的宝石都放在身上!” 刘麻子听了王一的话,盯着王一仔细打量着他。虽被打到全身臃肿,但也算是相貌堂堂。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他那坚定的眼神。 刘麻子歪嘴笑了起来。 “你看起来倒是不傻。但我这人又懒,又无欲无求,能有那么一块儿,我也就满足了。” 王一看着刘麻子,摇了摇头,道。 “你是不会杀我的。” 刘麻子依旧笑着,蔑视地看着王一,问道。 “为什么这么想?” “你杀不杀不我,与你懒不懒无关,而是取决于你贪不贪财。不过,不论你贪还是不贪,你都不会杀我。” “为什么?” “如果你贪财,这一个猫眼石自然满足不了你,那你一定会假意帮我,然后趁机打探出其他宝石的下落。如果你不贪财,一个宝石就能满足你,那你必会答应帮我,而不是费心将我毁尸灭迹。” 刘麻子荒唐地笑了笑,道。 “这么说,我不帮你还不行了?” “是的。” “真是荒唐。我难道就不能抢了你的宝石就跑吗?” “有可能……但我还是觉得你会帮我。” “为什么?” “如果你会这么做,你早就这么做了,何必等到现在?”刘麻子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不是嘲笑,而是开心的笑。“这位兄台还真是了解我啊!”笑了一阵后,刘麻子扔下手中的铁锅,坐在了王一对面。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首先,你要去把这个换成银子,然后找个郎中给我治病。” 听了王一的话,刘麻子再次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他的脸色暗沉了下来。几句话的功夫,王一已变得面如死灰,身体也是愈发虚弱了。 王一看着刘麻子,慢慢躺了下来,缓缓道。 “我没有太多时间了,你要抓紧时间。” 二。 说完,王一便失去意识,昏了过去,将一堆烂摊子丢给了刘麻子。刘麻子首先要做的,是帮王一处理伤口,以暂时确保他性命无忧。作为乞丐流浪一生,刘麻子自信处理一般的伤口是难不倒他的。然而,眼前的王一却让他束手无策。王一全身布满了足以致命的伤口,而这些伤口在水中泡了一天,早已化脓溃烂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棘手的问题,毕竟外伤总是有办法处理的。最让他头疼的,是王一体内的一股不寻常的气息。这股气息虽让必死无疑的王一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却随时可能要了他的命。刘麻子知道,这是中毒的迹象。单凭刘麻子,是没办法将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他只能先简单处理一下王一的伤口,之后再从长计议、再做打算。 他将王一背到河边,简单清洗了一下他的伤口。接着,在山上找了一个面朝南的山洞,铺上干草,让王一躺了下来。之后又在洞口生起了火,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药涂在了王一身上。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所幸,刘麻子的辛苦没有白费,王一很快清醒了过来。然而,对于刘麻子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首先,他要先去找几件像样的衣裳。不仅为王一,也为他自己。 然而,眼下两人身上都没有钱,想要买是买不起的。刘麻子灵机一动,到山下农家里去借了两件。当然,他是没有经过主人许可的。然而,按照王一的计划,刘麻子必须弄到一件略显奢华的衣服。为此,从他们离开芦花湾到兖州府的这五天时间里,刘麻子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在一个客栈里,弄到了一件能勉强符合他要求的衣裳。可怜衣服的主人,好不容易给自己弄了身像样的衣服,还没怎么穿,就被刘麻子“借走了”。刘麻子虽过意不去,却因形势所迫而无可奈何。 然而,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刘麻子换上偷来的衣服,假扮成当地富豪,到城里专卖丝绸,首饰等的街区转悠,想要伺机卖掉王一的猫眼石。转了一圈后,刘麻子走进了这里规模最大的店铺——富贵舍。 山东省自夏朝起,就是全国的中心地带,而兖州,自古便是九州之一,历朝重镇。如今,兖州虽已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但却依然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这条街区,位于古都兖州中心的繁华地带,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兖州首屈一指的富豪名门,或在此挑选金银器具、或与店家讨价还价,好不热闹。而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衣裳,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刘麻子,显然与这里格格不入。 刘麻子在富贵舍门口徘徊良久,终于有个伙计发现了他。刘麻子本就心虚,见伙计朝他走了过来,吓得拔腿就跑。他就这样反复在不同的店门口徘徊,又反复逃跑,直到被一个二十出头的伙计抓住了衣袖。 “这位爷想必是对首饰有兴趣吧!若如此,小人胡三倒是知道一个好地方。” 胡三没等刘麻子开口,抓起他的衣服就走。 “此处名为珍宝堂,小人是这里的伙计。小人敢跟爷打包票,这里绝对是兖州城最好的首饰店。正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选门店,不能只看外表,小店虽其貌不扬,但东西都是上品,绝对包您满意。” 刘麻子要找的,正是珍宝堂这样的地方。富贵舍和其他规模较大的店铺,只收正规渠道进来的货物,以免日后惹祸上身。因此,只有珍宝堂这种在背地里打客人主意的黑店,王一的猫眼石才能卖得出去。 选定场所后,接下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猫眼石虽说价值千金,但真正能卖多少,就要看刘麻子的本事了。刘麻子漫天要价,店家坐地还钱,最终,双方以黄金三百两达成了交易。但刘麻子知道,事情进展如此顺利,其中必有蹊跷。果然,刘麻子还未出城,就发现自己身后跟着两个形迹可疑的壮汉。不用说,这两个壮汉是珍宝堂的人,跟着刘麻子是想把那三百两黄金抢回来。 两个壮汉一路尾随着他,跟着他出城进入了官道,又从官道走进了九曲十八弯的山路。虽然刘麻子不停地回头,警惕地加快了脚步,两个壮汉却丝毫没有隐藏形迹的意思。想必他们早已知道,刘麻子根本不是什么当地富豪,而他那猫眼石,也必是从哪里偷来的赃物。 刘麻子一路走,一路想。 “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看老子等会儿怎么收拾你们。”两个壮汉见四下无人,加快了脚步,伸手抓住了刘麻子的肩膀,准备将他身上的黄金洗劫一空。然而,还没等刘麻子出手,两个壮汉就被身后飞来的暗箭射穿了脖子,双双栽倒在地,血溅当场。 刘麻子被喷了一脸血,擦都没擦,就朝着箭飞来的方向飞奔了过去。他确信,射箭之人肯定还在那里。 刘麻子穿梭在树林之间,不断变换着方向,扑向了山上的一个斜坡。这里视野开阔,还有一个能藏身的小岩石,岩石旁边还有一颗茂盛的大树,可以随时用来抵御敌人的进攻。在那里,他看到了射箭之人——王一。 刘麻子瞪大了双眼。刚才一路跑来,心中也有所怀疑是王一所谓,但想想他现在的状态,连拉弓的力气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连射两人,箭箭致命? 更让他怀疑的,是那人的果敢与凶狠。刘麻子身为武林中人,也不是没杀过人。但像王一那样,没有丝毫犹豫,瞬间置两人于死地的血腥场景,他还是第一次见。王一的残忍,让刘麻子又惊又恐。 “我竟未想到,你是这般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刘麻子怒视着王一,愤愤道。他本想多骂他几句,但看他瘫倒在地,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的样子,便把这口气忍了下来。王一脸色发青,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了,他怎么也不忍心对着这个将死之人破口大骂。而且王一并不知道刘麻子会武功,他完全是为了救他才这样做的。 刘麻子叹了一口气,扶起王一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王一浑身无力,却死死抓住手中的弓箭不肯松手。刘麻子看了看他手中的箭,问道。 “这箭是从哪儿来的?” “山上有个猎人盖的草屋。” “箭法不错啊。” 王一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 “说来话长。” 王一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凄凉。刘麻子看了他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毕竟,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找郎中。” “郎中?” “最好是神医。”刘麻子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道。 “就算扁鹊再世,怕也难有回天之力。”即便是强盗,死了人总归是件麻烦事。就算珍宝堂的掌柜不敢报官,但如果被路人看到有两个人横尸街头,也一定会去通知官府,这样一来,事情就难办了。 刘麻子扶着王一走到半路,想到这里便停下了脚步,打算先去把尸体处理掉。然而,他还是晚了一步。等他回到刚才那个地方,尸体已被过往的路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妈的。”刘麻子背起王一,拔腿就跑。他必须在官兵到来之前,带着王一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与王一不同,刘麻子刚才已经在集市中露过脸了,无论他怎么伪装,他这一脸的麻子是很容易被人认出来的。他迟疑了片刻,转身跑进了树林。性命攸关,刘麻子背着七尺高的大汉,在树林里健步如飞。 第七章 毒丐 1 一。 兖州有峰县、滋阳、泗水、巨野等二十五个郡县。其中,孔子的家乡曲阜,至今都有很多儒生前来拜访。然而,近十年来,除了儒生,还有另一批人不辞辛苦来访曲阜。他们是病人及其家属,远赴曲阜,只为寻访名医,求医问药。济世医馆坐落于曲阜县城东南方向十几里外的山丘上,那里住着一个名为郑丛林的老郎中。他曾是先皇御医,因年事已高,便告老还乡,来此定居。功成名就的他本可以安享晚年,然而他心系百姓,便在此开了个医馆。一来可以造福一方百姓,悬壶济世,二来也可培养弟子,让自己后继有人。就这样,济世医馆声名远播,吸引了一批批患者来此看病。其中就包括王一和刘麻子。 那一晚,月黑风高。刘麻子背着王一翻过了济世医馆的围墙。在围墙的另一边,早已等着两个人来此接应。刘麻子翻过围墙,两人就将他背上的王一接了过去,走进了医馆后院的一个房间里。刘麻子一眼就认出了坐在房间里的郑丛林。 郑丛林看了刘麻子一眼,点头示意了一下,便坐到了王一身旁。 “把他的衣服脱下来!”刚刚扛着王一进来的两个人,依照白发医者的吩咐扒起了王一的衣服。这时,刘麻子突然开口对郑丛林说道。 “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郑丛林伸出右手食指,竖在嘴间,示意他不要讲话,刘麻子只得老老实实闭上了嘴。虽然两人曾多次打过照面,但刘麻子却怎么也没法对这他产生好感。 郑丛林戴着一副罕见的西洋眼镜,仔细打量着一丝不挂躺在那里的王一。而刘麻子只得老实站在房间一角,抓着衣角耐心等待着。这时的刘麻子早已换下了偷来的衣服,穿上了自己的乞丐装。对于放荡不羁的刘麻子来说,只有这身衣服才能让他感到舒服。他的肩膀上斜挎着一个麻袋,上面打了六个结。这是丐帮六结弟子身份的象征。原来,刘麻子正是天下第一帮——丐帮山东分舵的分舵主。他的腰间常年系着一个铁锅,饿了就用来煮饭,下雨就用来遮雨,当然,也能用作凶器。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如意鼎。 丐帮设南北两个总舵,并在全国13省各设了一个分舵。而每个分舵,又根据该省州县的数量设有支舵。因此,身为丐帮分舵主的刘麻子,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加上他武功高强,处事谨慎,在武林中也算颇有威望。 此时的刘麻子,心中甚为苦恼。他是在结束了为期两个月的支舵巡查,返回山东分舵的路上遇到王一的。他之所以听凭王一差遣,一来是因为完成重任后的轻松,二来是出于好奇,三来则是为了行侠仗义。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远远出乎了他的意料。特别是当他得知王一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恶之徒之后,他便不想再与他扯上任何关系了。 “等他治疗结束,我就该离开了。”刘麻子心中暗自盘算着。然而,事情再一次出乎了他的意料。郑丛林观察了王一的伤口,又给他把了把脉,便回头朝刘麻子摇了摇头。 刘麻子皱了皱眉头,问道。 “没救了?” “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你们还是趁早给他准备后事吧。”说完,便朝着房门走了过去。刘麻子叫住了他,道。 “既然人还活着,你总不能束手旁观,见死不救吧?” “太迟了。” 郑丛林淡淡地说完,便径直走出了房间。刘麻子还想说点什么,但却没有说出口。郑丛林冷漠的态度让他倍感失望。他给王一穿上了衣服,用被子随意裹了一下,便将他抱出了房间。先走一步的郑丛林回头看了他一眼,问道。 “这就要将他埋了吗?”刘麻子没好气地答道。 “去找别的医馆。”刘麻子一句话,激怒了郑丛林,他愤愤道。 “如果只是皮外伤,无论有多严重,我都能治好。如果只是中毒,无论中毒多深,只要花些时间,我也能找到解毒之法。可如今,病人气力衰竭,纵是华佗再世,只怕也无力回天了。我劝你还是不要浪费时间,给病人徒添痛苦了,早早替他准备后事才是明智之举。” 刘麻子皱了皱眉头,道。 “身为医者,你怎么能在病人面前说这种话?”他本想再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住了。郑丛林毕竟是个悬壶济世的名医,对于王一,也算是尽力而为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失了礼数。然而,郑丛林一席话,激起了他心中的傲气,让他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救活王一。这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我尚有一法可以一试,就先走一步了。”话音未落,便背着王一翻过了围墙。 刘麻子所说的办法,就是带王一去见一个人。那个人并不是郎中,且不说刘麻子已找不到比郑丛林医术更加高明的郎中,就算找得到,寻常的医术怕是治不好王一了。刘麻子只好孤注一掷,死马当活马医了,当然,前提是那个人愿意帮忙。出乎意料的是,那人非常爽快的答应了刘麻子的请求,相反,还指责他没早点把病人送到这里来。 “还有希望吗?” “当然有!” “虽然这样的伤我还是第一次见,但他现在已经进入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个状态!也就是完全中毒的状态,哈哈哈!” 王一再次被脱光了衣服,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全身扎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刘麻子站在一旁,一脸疑惑地看着王一。 “也许是在下孤陋寡闻,但我从未听说过银针还能解毒……!” “你当然不可能听说过了,因为银针不但不能解毒,还能加快毒发的速度。” “什么?” 刘麻子大吃一惊,瞪大了双眼。此人名为西门晶,是丐帮九袋长老之一,然因其作风古怪,在帮内备受孤立。西门晶平时好研究各种毒物,人称毒丐。面对刘麻子的质疑,西门晶挠了挠稻草般粗糙的头发,咧开嘴,露出满口黄牙,不停傻笑着。 何谓完全中毒? 刘麻子茫然不知所谓。且不说刘麻子对毒没有研究,对于这样一个西门晶自创出来的词,他知道才更加奇怪。 “所谓完全中毒,就是……”西门晶一脸自豪地解释着自己对毒独到的见解。他是中原首屈一指的用毒高手,将自己的一生都用在了对毒的研究上。也正因如此,他成了丐帮最不受待见的长老。 武林中所谓的名门正派,虽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做的,却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即便如此,武林有武林的规矩,使用剧毒暗器,是为整个武林所不齿的行为。以名门正派自居的九帮一派更是如此。正因如此,身为丐帮九袋长老之一的西门晶,才不得不隐居在这孤山一脚,终日与他的毒物为伍。 刘麻子并非跟西门晶学过什么武功,也谈不上跟西门晶有什么交情。然而,他还是替西门晶找了个绝佳的隐居之所,让他能潜心研究用毒之术。与丐帮其他人不同,刘麻子对西门晶还是有些好感的。毕竟,西门晶的毒功名震天下,他却甘愿屈居在丐帮门下,足见他这个人品性不坏。 “喂!”刘麻子吓了一跳。他回过神来,发现西门晶正疑惑地盯着自己,像是在责怪自己没有认真听他解释。西门晶不耐烦地问道。 “你听明白了吗?”刘麻子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一边却拼命地回想西门晶刚才说的话。“也就是说,他同时身中数毒,而这些毒在他体内相互作用,才让他保住了性命。是这个意思吗?” “那叫相生相克。准确的说,他体内一共有七种毒,每种毒又有七种不同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体内共有七七四十九种致命的毒物相生相克,这才让他保住了性命。有趣的是,这小子在用毒之前就已濒临死亡,体内元气大伤,而这四十九种毒,代替元气进入体内,完整占据了他的身体,掏空了他的后天之气。现在,他这口气未断,完全是因为毒气支撑着他体内的先天之气造成的结果,这就是完全中毒状态。” 西门晶越说越陶醉,完全忘记了刘麻子方才的无礼,重新给他解释了一遍。刘麻子越听越糊涂,全然不知西门晶到底在说些什么。 “再不打断他,恐怕一整天也停不下来了。”刘麻子故意张大嘴巴,深深打了个哈欠,然后赶忙跟气得脸色发青的西门晶低头道歉。若非如此,西门晶恐怕要滔滔不绝地讲上一天一夜了。想到眼前这个无依无靠的孤独老人,刘麻子放下身段,再次郑重其事地向他道歉。 “弟子无知,听不懂长老话中的玄妙,还望长老多多包涵。”听了刘麻子的话,西门晶转嗔为喜,笑道。 “无妨无妨,毒之奥妙,外行人听不懂也很正常。没能向你解释清楚,都是我不好。可是,你身为一舵之主,武功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如此不学无术啊。简单来说,就是他身上的毒,救了他一命,而且……!” 刘麻子虽听得云里雾里,但知道王一还活着,他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而对眼前滔滔不绝的西门晶,他也就听之任之,随他高兴了。 “在没有后天之气,仅剩一丝先天之气的情况下,四十九种剧毒在体内相生相克,毒气流过全身,让他发毛洗髓,脱胎换骨,这便离我的梦想不远了。” 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这是适合练功的绝佳体质,也是练武之人梦寐以求身体素质。 “我只听说有些灵药能让人变成这种体质,却从未听说过毒也能有如此功效”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什么?” 西门晶不可思议地看着王一。刘麻子皱了皱眉头,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了人。 西门晶开口道。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苦苦寻找陷入完全中毒状态的人,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下,我多年的修炼,终于要修成正果了!”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便什么也听不清了,只能看到他在嘟囔着什么。山洞里很潮湿,墙上散发着奇怪的味道,昏暗的灯光照射着西门晶,找得他半截影子在地上来回晃动。刘麻子猜不出西门晶到底在想些什么,但他隐隐觉得,此处不宜久留,还是早点离开的好。 “等他能走动了,就快点离开这里吧。”刘麻子虽这样想着,但心里却隐隐觉得西门晶不会轻易放他们离开。无论如何,他是丐帮长老,有盖世毒功护体,而论武功也远在刘麻子之上。 第七章 毒丐 2 二。 七天过去了。王一的脸色依旧苍白,但已经在慢慢康复了。刘麻子不知道,是他体内的毒气救了他,还是西门晶为他配制的各种奇怪的药液救了他。总之,王一已经能够行动自如,为报仇做准备了。 王一苏醒后,大部分时间都在沉思。当他觉得自己能够行动自如后,便提出要离开。刘麻子没想到,西门晶很爽快的答应了。然而,当他们离开的时候,刘麻子隐隐觉得西门晶在他们身后阴笑着,这不禁让他感到毛骨悚然。 下山后,刘麻子问道。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还是应该问你准备去杀谁?”刘麻子一语中的,说到了王一的痛处。王一默默看了看刘麻子,缓缓道。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正如你所说,我要做的事就是杀人。可能是十个,也可能是二十个。我本想请你帮忙……但你已经做得够多了。现在你可以走了,剩下的事,我一个人做就可以了。”说完,王一走到路旁一颗大树后面,过了好久才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个猫眼石。 “大恩不言谢,还请你收下这个。”刘麻子看了看猫眼石,对着王一笑道。 “你果然藏在了身上。如果我那天搜了你的身,你不就完了?” “我知道你不会!” 王一将猫眼石扔给了刘麻子,刘麻子一下就接住了。 “在不在我身上并不重要,我只是赌你会帮我。事实证明,我赌赢了,也仅此而已。”刘麻子看了看手中的猫眼石,又将其扔给了王一。 “所谓无功不受禄,这钱我不能收。我一个乞丐,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呢?我会堕落的。钱就算了,不过,我还是会帮你的。” 王一本想说些什么,话还未出口,就被刘麻子打断了,道。 “你不必多说,也不用跟我解释来龙去脉。我帮你,是因为我喜欢你……而且,如果让我知道太多,我可能会拦着你。” 王一看了看刘麻子,他那坚定的眼神,表明了他的决心。“既如此,我也就不推辞了。首先,我们需要找一个藏身之所,既要隐蔽,又要方便我们弄到一些必需品。我看,我们在兖州城外的山上找一个草庐就可以了。”刘麻子边走边道。 “此事包在我身上!”说罢,他们便一路向东走去。 人一旦上了年纪,就总是睡不着觉。孙夫子也是如此。这一夜,月色皎洁。孙夫子独自一人醒来,坐在了床榻之上。倒不是因为睡不着,而是因为门外闪过的那一声异响。孙夫子乃习武之人,有着江湖人特有的警觉。方才那一声异响,又怎能逃得过他的耳朵。孙夫子知道,那不是风,更不是野猫野狗,而是深夜的不速之客。孙夫子对着房门喊道。 “既来之,则安之。来都来了,不妨进屋一叙。”然而,屋外却久久没有动静。孙夫子知道,此人必是谨慎之人。 “听你这气息,不像是习武之人……你是天生谨慎,还是有什么别的理由?”这时,房门被推开,一个蒙面人走了进来,跪在了孙夫子面前。“深夜来访,小人怕扰了夫子清梦,故不敢贸然进入,还望夫子包涵。” 孙夫子看了他一会儿,挥手让他向前。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蒙面的,比如你,王一。”来人听罢,便缓缓摘掉了面罩。果不其然,此人正是王一。 “小人有一事相求。”孙夫子缓缓道。 “何事?”当时,王一死讯传来,孙夫子虽表面平静,但内心却异常愤怒。可是,他与王一素不相识,自然也就没有替他报仇的理由。如果他已替天行道之名,想为王一讨个公道,就很有可能将事情闹大。这一点,并不是他所希望的,因此也就默默忍了下来。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王一还活着,并且亲自前来请求帮助,这让孙夫子内心那股正义之火,重新燃烧了起来。 可是,接下来王一的一席话,却让他大吃一惊。 “我想请教夫子有关武林的事,尤其是跟那帮家伙有关的事。” “武林之事?” 孙夫子不知如何作答,无奈地摇了摇头,道。 “武林不过是江湖之人聚集之地,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江湖之人,也是跟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类吗?”孙夫子愈发尴尬,不知如何作答。 然而,王一此问,并非因其对武林一无所知。武林,是习武之人聚居之地。他们拉帮结派,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并广招门徒,巩固自身势力。可是,王一问的,却并非此事,而是另一件真正令他愤怒的事。 “如果他们真的是人,又怎能如此残忍?” 原来,王一此行,不是来求助的,而是来谴责的。孙夫子沉默片刻,道。 “武林,也叫江湖。然而,江湖并非只是习武之人的江湖。你现在,也是江湖的一部分了。” 孙夫子说着,表情也变得愈发沉重。他看着王一,告诉他这就是现实。 “你疑惑,生而为人,怎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事。可我说,只有人,才会做出如此残忍之事。正所谓,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王一沉默了。对于孙夫子的话,王一并不完全认同,却也无法反驳。 “只有人才会这么残忍……!不管怎么说,江湖中人也是人,那就好办了。” “什么好办了?” “既然他们也是人,自然就不是刀枪不入的怪物。既如此,我便能亲手杀了他们。” 王一咬牙切齿,字里行间全是杀机。 “这小子,原来是想自己去报仇……!”孙夫子看来,这绝对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王一,切勿莽撞行事。 “你说得对,他们也是人,但刀枪不入,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比如,对于气功高手来说,一般的兵器是无法伤他们分毫的。虽说武林中这种人并不多,但你的对手里,至少有一个气功高手,他就是绿林十八寨中老崖领天富寨寨主——扑天鸟李应。” “老崖岭天富寨……是他们?” 孙夫子点了点头。 “老崖岭在京师大名府(京师大名府:京师指北京,北京有九个直辖府,大名府就是其中之一。)。除了收取通行费以外,绿林道的人基本都在自己所属府省之外的地方活动。因此,他们出现在山东,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也就是说,他们在自己的山头收取通行费,烧杀劫掠却是在其他地方。 “绿林十八寨……天富寨……实力如何?” “当今武林呈三足鼎立之势。其中,实力最强的当属南联北盟,其次,便是绿林道了。绿林十八寨,便是绿林道的中心势力。值得一提的是,绿林道的势力范围虽在南联北盟之间,却一直保持中立。” 孙夫子虽一直在跟王一解释,他却听得云里雾里,不知所谓。 “南联北盟又是什么?” “南联是以青龙神君建立的青龙帮为主的江南武林势力,北盟则是以白虎神君的白狐会为主要势力……!” 孙夫子顿了一下,看着王一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且听我从头道来。一百五十年前,天下共有四个第一高手。他们个个神功盖世,人称四神。” 准确的说应该是四大神君,分别是青龙神君、白虎神君、朱雀神君和玄武神君。四大高手名震天下,号令江湖数十载岁月。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四大神君也渐渐老去了。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在自己的不败神话被打破之前,他们便一个个退隐江湖,销声匿迹了。当然,在隐退之前,他们都各自留下了弟子,将自己毕生所学传授给了他们,好让他们继续传承自己往日的辉煌。这些弟子也都很争气,他们没有辱没师门,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号也都一直掌握在他们手中。 血麒麟是当今天下公认的武林第一高手,师承玄武神君。 血麒麟到底是何等高手? 当今武林,能与血麒麟比肩的只有一人,那就是蓝凤凰。相传,蓝凤凰是个女子,师承朱雀神君。 玄武神君和朱雀神君都留下了后人,那么另外两位高手又做了什么呢?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后人。然而,比起培养另外一个第一高手,他们更加注重扩张自己的势力。当今武林的两大势力南联北盟,就是他们的杰作。 南联指的是管辖整个江南七省的诸龙联。青龙神君创立的青龙帮是诸龙联的――核心力量。除了出身传统名门的江南八大世家以外,几乎所有的江南武林势力都隶属诸龙联。 北盟是指号令着整个江北六省的群虎盟。群虎盟以白虎神君创立的白虎会为中心,势力范围波及整个江北。与诸龙联一样,除了部分名门大派外,江北大部分的武林势力也都隶属群虎盟。眼下,这南北两大势力正处于激烈的斗争之中。相传,自前代起,四大神君的关系就不是很好。据说,血麒麟和蓝凤凰还曾交过手,蓝凤凰也是从那时起才声名大噪的。毕竟,能从血麒麟手中全身而退的,必不是一般的高手。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关系不好的呢?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无论内情如何,都离不开名利之争。南联北盟自建立之日起就在争夺天下第一的名号。如今,又为争夺漕运之利而斗得你死我活。如果双方开战,绿林道将首当其冲。绿林道由长江水路十八舵、黄河水路联盟、以及绿林十八寨组成,让南联北盟眼红的漕运之利,正是掌握在绿林道手中。而绿林道地处南联北盟之间,只要有一方对绿林道下手,必会引发牵连甚广的大战。当然,目前双方只是互相牵制,处于观望状态,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大战一触即发,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南联北盟之争,说白了,就是对绿林道的争夺之战。 孙夫子简单明了地道出了当今武林的局势。 “这就是当今的武林。” 王一问道。 “那天富寨和扑天鸟势力如何?” “你是说他们在整个武林中的地位吗?” “是的。” “二流!” 孙夫子继续解释道。 “在江湖上,绿林十八寨的寨主们被称为绿林十八天罡。而扑天鸟李应,人称天富星,在十八天罡中只能排到中下游。不过,从整个武林来看,他也算是排名前五百强的高手了。” “二流……!仅凭这些我还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强。”孙夫子点点头,伸手指了指王一脸上的淤青。 “我来给你比较一下。将你打伤的人是曽国应,对吧?” “是的,正是九指龙曽国英。” “狗屁九指龙……!” 孙夫子鄙夷地笑了笑。 “陈家庄的少庄主带来的人自称劳山三虎和黄河双龙,但其实,他们是劳山三鼠和黄河双蛇。而那曾国英,也根本不是什么九指龙,而是九指蛇或独角蛇。在武林中,他们是连三流都排不进的水贼罢了。” “三流?”王一骇得张大了嘴巴。自己竟被三流之辈一击击败,差点命丧黄泉。 “对”孙夫子看了看王一,无奈地说道。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武林!” 王一低下了头。关于孙夫子,王一也有所耳闻。他知道,只要自己开口,孙夫子一定会伸出援助之手。而孙夫子,似乎也在期待自己的求助。 “但是……!” 王一起身,抱拳。 “夫子指教,小人铭记于心。今日天色已晚,小人改日再向夫子登门言谢!告辞了。”孙夫子本想说些什么,却又欲言又止,默默注视着王一离开背影。王一离开后,通往隔壁房间的门被打开了,门后站着的,正是丁老二。 “我已派了胡连小弟去跟踪他了。”丁老二看着沉默的孙夫子,喃喃道。 “我怕您日后会好奇他的行踪。” 第八章 侦查 一。 王一正坐在茅草屋内,在他面前摆着各种匕首、短刀、飞镖和剑,还有形状各异的枪,自己则在一旁整理着一把弓箭。 “你想干什么?”刘麻子看了王一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王一把刚刚整理的枪刀放进了竹筒,拿起一把刀架在了腰间,又拿了一把枪带在身上便走出了茅屋,这才吐出了一句话。 “我去打猎。” 刘麻子看着王一离开的背影,一脸困惑。 虽然现在的王一并没有什么打猎的心情,但为了能将自己更好的伪装成一个猎人,他还是去做了。王一知道,伪装成猎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真正成为一个猎人。对于王一来说,打猎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菖州的冬天,万物沉寂,只能靠打猎才能勉强弄些吃的。而在南蛮,整日在密林之中追踪苗族行迹,再伺机将他们屠戮殆尽,这跟打猎又有什么区别呢?而且,别看王一没学过武功,却是个百发百中的神箭手。 他第一次接触弓箭,就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年,久旱不雨、赤地千里,庄稼颗粒无收,手中那把自制的弓箭,成了他唯一的谋生手段。那一年,农民王一变成了猎人王一,而他手中的弓箭,也成为了全家人唯一的希望。王一也曾疑惑,为什么偏偏是箭呢?也许,这就算命运的安排吧。 当然,说起王一的人生经历,自然少不了南蛮。身为南蛮征伐军的一员,他在那里接触到了明军所能使用的所有种类的弓箭。体积庞大、只能靠牛马运输的弓弩,使用机关发射、但却可以随身携带的弩弓,随处可见、但反弹力强难以驾驭的正雨弓,制作简单、使用广泛的木弓,以及专供将领和弓弩手使用的铁胎弓。此外,在明朝的军营中,还能接触到各国弓箭,种类繁多,有倭国长弓、蒙古短弓、朝鲜角弓等等…… 而王一惯用的,是用檀木和水牛角制成的檀弓。他现在手上拿着的,也是檀弓,是刘麻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动员各路人马辛苦搞到的。别看此弓其貌不扬,但它个头小、易携带,且威力大、单靠人力就能射出千步远。 除了射箭,王一还有一技之能是让他引以为豪的。 侦察。 王一久经沙场,知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的道理。在南蛮所向披靡的怒族,能被明军屠戮殆尽,不正是被明军直捣黄龙所致的吗?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是王一侦察准确的结果。如果说当时王一能够发现怒族的老窝是蒙上天眷顾,那么现在,他迫切需要幸运的女神能够再一次眷顾于他。因为现在他要面对的,是比任何猛兽都要残忍狡猾的猎物,一旦失败,他不仅救不出妹妹,连自己都会丧身虎口。 绕山东省南部群山连绵,王一翻过一座座高山峻岭,来到了京师顺天府(顺天府:明朝时期对北及河北省一带的称呼)。河北和山东自古就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人口非常密集,自春秋战国时期就难寻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了,因此鲜有野兽出没。以五岳之一的泰山为例,那里几乎一步一个庙,处处是景点,永远都是人声鼎沸,万人空巷。王一所去的大名府,周围却有不少崇山峻岭和人迹鲜至深山沟。这里远离京师,地势险峻,自古便设有关口。其中一个关口名为老崖岭。论雄伟壮丽,老崖岭虽不比山海关和居庸关,然四周山势巍巍,虎踞龙盘,两里长的蜿蜒小路延绵不绝,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王一要去的,正是这老崖岭。 从山东省青州府到老崖岭不过五日路程,而王一却整整走了半月之久,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猎人。之后,他又在山下村落的客栈里住了三天,名为歇脚,实为打探消息。客栈人来人往,茶余饭后免不了要闲聊几句,而其中必会有人谈到老崖岭天富寨。 据说到了乱世会有各路英雄豪杰和奇人异士聚集到绿林。当今天下,皇帝暴虐,虽未至民不聊生,群雄四起,但的确是个乱世。绿林之中,虽不知能人异士有多少,但打家劫舍的强盗倒真是不少。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民生凋敝,自然也就少不了要有人落草为寇了。此外,盗贼分为草贼、水贼、马贼、兵匪等,虽种类繁多,但大多隶属绿林道。让王一惊讶的是,这偌大的村庄之中,竟没有一个天富寨的探子。而四天后,王一才发现,全村上下,除过往商旅外,竟无一不是天富寨的探子。更让他吃惊的是,老崖岭附近的村庄,皆是如此。对老崖岭附近的村民来说,落草为寇,加入绿林道,不过就是一条谋生的道路罢了。不仅如此,这里的风俗可谓是一人落草,全家光荣,能加入绿林道,是给家里人脸上贴金的好事。相反,若有人不愿加入绿林道,则会被视为是缺乏男子气概的事,会被全村人鄙视。民风如此,村里健壮的小伙便纷纷加入绿林道,而其他村民自然也都成为了绿林道的父母亲人。当地甚至流传着这样的民谣:言行一致正义炳然天枢和天璇。 督查子弟尊敬师长算天玑和天权。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玉衡。 不屈不饶始终不懈开杨。 恶魔杀手嗜杀成性摇光。 歌词中出现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杨、摇光是北斗七星的星名,同时也是十八天罡中七大绿林头目的名号。这是王一后来才知晓的。然而,村民如此大张旗鼓,王一开始竟未察觉,实在是因为绿林已经成为了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反倒容易让人忽视了。 还有就是因为村民说的都是暗语。他们称寨主为双闪,谋士为门神,书生为白扇,而绿林道则被称之为红胡子。当王一得知山中光红胡子就有两三百之众时,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要做的事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毕竟,只要天富寨大手一挥,这几村的村民都会成为追杀王一的敌人。 王一摸清了天富寨的情况,便离开了客栈。王一此行,可谓危险重重,若非他乔装成一个落魄的猎户模样,恐怕连客栈的门都出不了。虎口脱身的王一飞快的沿着峡谷逃离虎穴,过了好一会儿才靠着路边的岩石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他的敌人,强得超乎他的想象,多到超乎他的想象,仅凭他一人之力,是不可能撼动绿林道分毫的。 “不然,我去找孙夫子……?”孙夫子在王一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却当即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一想法。王一曾暗自下过决心,在整个复仇计划中,除准备阶段外,其他一切都要凭他自己的力量完成。不能自己手刃仇人,他王一还算什么男人?此外,孙夫子等人的能力远在王一之上,如果同他们共谋大事,自己必将丧失主导权,甚至可能会沦为局外之人。 王一再次摇了摇头,坚定了自己不找外援的决心,之后便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复仇之路漫长艰辛,但他绝不能退缩。对于王一来说,手刃仇人,救出妹妹,是他人生最后的意义了。总之,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王一一手拿弓、一手持箭,开始爬山。从现在起,他是一个猎人,更是一个探子。 过了半晌,王一掏出了从客栈带出来的饺子用以充饥,腰间还挂着两只山鸡和三只野兔。这时,他寻找多日的目标,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王一本以为自己要在老崖岭待上一个月才能找到天富寨,没想到,这才不过五天,他就找到了。然而,这并非因他运气好,而是天富寨的人过于疏忽了。不过,对他们来说,从一开始,就没有躲藏的必要,又何来小心一说呢? 天富寨与大峡谷的直线距离不过三四里地,周围地势险峻,层峦叠嶂,中间有一条溪流流过,四周则被茂密的森林所覆盖。 王一又花了五天时间,侦察天富寨的情况,包括周围的地形,建筑的构造和兵力的部署情况等。他努力将自己所见全都刻画在脑海当中。突然,王一发现自己脑中的地图没有出口,他再次仔细观察,仔细回忆,终于,脑内地图中出现了一条闪着微光的道路。 一切侦察完毕,王一决定暂时撤离。然而这时,意外出现了。王一收拾东西,刚刚走出自己藏身多日的洞穴,却发现洞口站着两个壮汉。 壮汉穿着随意,凶神恶煞,王一不用猜,就知道他们是天富寨的人。 二。 顺风耳姜铁出身大名府青羊县,那是坐落在老崖岭山下的一个小村庄。从老崖岭的每一个小男孩一样,成为寨主双山是他毕生的梦想。在他十六岁那年,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天富寨的养子(绿林道暗语,指新加入的盗贼),迈出了通往武林的第一步。 姜铁虽还未亲自偷过东西,但绿林对他谁来说并不陌生。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展现了他身为盗贼的惊人天赋。他耳聪目明,健步如飞,而且手脚相当麻利,加上他为人诚实,很快在便在众多新人当中脱颖而出。 中原人讲究忠义礼智信,绿林也不例外。很快,才能出众,为人仗义的姜铁很快脱离了养子行列,跻身红胡子之列,还成为了顺风(绿林侦察队,负责掌握官军动向,必要时还要深入敌营,打探敌情)。让他引以为豪的绰号顺风耳,也是这时得来的。 三年来,姜铁作为顺风走南闯北,如今终于回到了山寨,成为了拘捕(山寨守卫)。这意味着他通过了山寨的层层考验,正式成为了这里的一员。 这时的姜铁,终于有资格开始习武了。投身绿林的人,除少数学有所成的人外,大部分都是连刀都拿不稳的门外汉。加入天富寨的新人,会先投到小头目门下习武,其中资质颇高的人,会成为小头目的弟子。而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便可直接向寨主习武,日后混个小头目的也就不在话下了。 不少人认为,顺风耳姜铁极有可能在五年内成为小头目,而此次寨主招他回来,是为了试探他的武功功底。这让姜铁很是激动,为了能入寨主的眼,他处事变得更加谨慎,干起活来也是干劲十足,活力满满。因此,今日的发现,对于姜铁可以说是意外的幸运。他如同往常一样在山寨周围巡查,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人,便同同伴刘仁杰一起上前查看。 刘仁杰是姜铁的同乡,更是他的前辈。然而,他人不如其名,是个残暴好斗的家伙。 “什么人?”不等看清对方,刘仁杰便大喝一声,亮出了刀,言语之间满是杀气。然而,他这招骗骗寻常百姓还可以,对于训练有素的王一,怕是完全不起作用。姜铁也警觉地拔出了佩刀,站到了刘仁杰身旁,一来可以保护刘仁杰,二来也可阻断对方的退路,防止意外的发生。 “啊……啊……我是……谁?” 猎人瞬间惊慌了一下,但很快便冷静了下来,接着便面露惧色,吓得扔掉了手中的枪。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表现出任何可疑之处。 然而姜铁何许人也,多年的侦察生活让他对任何人都异常警惕,丝毫的表情变化也休想逃出他的法眼。果然,王一那瞬间的冷静被姜铁捕捉到了。 然而,刘仁杰却没有发现这一点。他如往常一样,满足于对方自己的恐惧。 “你这厮,怎么连话都说不清楚了?说!你在这儿干什么?究竟有什么目的?” 刘仁杰挥舞着手上的刀朝王一走了过去,眼神中没有丝毫警觉。姜铁警惕地看着王一,注意到了他胸前的泥土和衣服上浅浅的草汁。姜铁觉得,此人必不寻常。 “小心!” 姜铁突然大喊着朝刘仁杰左侧迈了一步,试图填补他身后的空白,但却已经晚了。或许,他这一声大吼触发了猎人的警惕心,只见他愣了一下,便迅速弯腰,企图捡起掉落在地的兵器。 刘仁杰被姜铁这一喊吓了一跳,愣了一下。他看着猎人弯腰捡枪,不禁鄙夷地笑出了声。刘仁杰在天富寨,也已待了数十个念头,也算是身手不凡了。在他看来,猎人这样赤裸裸的将自己的背暴露在敌人面前,是十分愚蠢的行为。他本想一刀朝猎人的后背砍去,却临时改变了想法,一脚踢开了地上的枪。 “愚蠢的家伙……!”姜铁察觉危险、大喊一声、向前一步都是瞬间发生的事,而刘仁杰的停顿、耻笑、踢枪也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而猎人却能在一瞬之间掌控全局,佯装捡枪,却同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弯刀,不停挥舞着。 这一击,着实是姜铁和刘仁杰始料不及的。猎人的尖刀劈来,眼看就要刺中刘仁杰的大腿,幸亏他及时向后闪躲了一步,才能躲过一劫,仅在小腿处留下了一个小伤口。原来,是姜铁在背后拉了他一把。“呃。。。!” 猎人发出了低微的呻吟声,吃惊自己那突然的一击竟没能击中敌人的要害。换做一般人,肯定忍不住骂出声来了。想到这儿,姜铁不禁更加警觉了起来。他觉得,眼前的猎人,肯定不是普通的山野村夫。 “你这小子……!” 小腿上的伤痛让刘仁杰忍不住跳了起来。猎人的攻击让他大为恼火,腿上的疼痛更是加剧了他内心愤怒的火焰。猎人放低身体的重心,缓缓向前,突然挥刀从下向上朝刘仁杰的肚子刺了过去,眼看就要让刘仁杰穿肠破肚了。 刘仁杰见状,慌忙拔刀护住自己的肚子,在千钧一发之际使出了闭门护心的防御招数。猎人那一刀仅仅划破了他的衣角,便被他挡了回去。 紧接着,姜铁便向猎人发动了反击。他大步跨向刘仁杰左侧,使出了一击毒蛇出洞,挥刀砍向猎人的脖子。毒蛇出击本是拳法或剑法中常用的招式,刀法中并不常见。因为中原的刀多为单刃刀,没有“刺”这一招式。然而刘仁杰和姜铁使用的是鬼头刀,刀口如鬼角一般一分为二,因此是可以刺向敌人的。此外,现在姜铁和猎人之间还夹着一个刘仁杰,从当前情况来看,姜铁这一招可以说是最佳选择了。 呲-! 姜铁的鬼头刀划破了猎人的肩膀,虽不致命,却给他造成了相当大的打击。猎人顿了顿,又重新挥刀朝姜铁砍了过来。 这让姜铁吓了一跳,但他知道,肩上受了重伤的猎人将难以发动具有威胁性的攻击,因此便也能从容不迫的应战了。他让刘仁杰负责掩护,自己则向后退了一步,向前伸出左脚,再迈出右脚,迂回到了猎人的右侧,三步之内占据了有利地形,准备趁势攻击敌人的死角。这便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三才步。 然而,猎人的攻击却大大出乎了姜铁的意料。只见他受伤的右臂挥刀虚晃了一招,便趁势用左手从箭筒做抽出了一支箭,朝刘仁杰扔了过去。 “啊!”没想到,猎人徒手扔的箭,威力竟不亚于镖。刘仁杰慌忙伸手护脸,箭插在了他的手背上,又掉到了地上。猎人趁机推开了刘仁杰,拔腿就跑。姜铁这才意识到猎人此举是为了掩护自己逃跑,大骂了一声。 “妈的!”便开始追赶猎人。“等等,把他交给我!”不一会儿,刘仁杰也追了过来。 “你的脚没事吗?”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今天一定要将那小子碎尸万段!” 刘仁杰咬牙切齿地说道,话中满是杀气。姜铁不禁皱了皱眉。不一会儿,他们便发现了猎人的踪迹。王一虽久经沙场,疾走如飞,但终究还是跑不过轻功,很快便被追上了。姜铁决定,这次要将猎人交给刘仁杰,让他报方才的一箭之仇。 “这小子说不定是官军派来的奸细,一定要抓活的!”姜铁怕刘仁杰一气之下杀了猎人,不禁大喊了出来。突然,前方的猎人像是被草根绊了一下,应声摔倒,在地上滚了一圈,才用膝盖支撑着腿站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猎人是面朝身后的姜铁和刘仁杰站起来的。姜铁知道,猎人必是有意为之。果不其然,此时的猎人手中拿着弓箭,箭头已然对准了他们。 姜铁的脸色吓得惨白,他还从未见过有人能将弓箭玩得这么溜。 “小心!”话音未落,姜铁便卧倒在地。而刘仁杰,却被飞来的箭射穿了脖子。 第九章 修炼 1 一。 一开始并不觉得疼,只是觉得一股寒气扫过了自己的肩膀。然而,过了一会儿,炽热的血液流过肩膀,开始的寒气一扫而过,取而代之的,是锥心的疼痛。王一知道,这是刀伤带来的疼痛。这伤,足以摧毁他的意志,磨灭他的斗志,最终,让他的生命之火悄然熄灭。 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那是血液夹杂着汗水的腥味。这味道,让王一头晕目眩,耳畔似乎回响着血液顺着衣裳滚落到黄土上的声音,眼前的灰尘也像是被这血水染了一般,渐渐变得红晕了起来。王一的内心蠢蠢欲动,他多么渴望能回头确认一下自己的伤口。那伤口一定很深,皮肉外翻,露着雪白的骨头,令人胆寒。 但他还是努力抑制住了内心的渴望。眼前的敌人尚未退去,他还不能倒下。他拉弓搭箭,射倒了一个敌人,又迅速搭上了另一支箭,准备将剩下的敌人也一并解决掉。 然而,王一知道,他不能贸然射击。与刚刚倒下的敌人不同,眼前的这个人并不简单。男人没有贸然向前,也没有慌忙逃跑,而是静静等待时机。他身体弯曲,斜提着刀,采取了进可攻,退可守的姿势,随时准备迎战。王一一击不中,接下来就一定会陷入被动状态。加上他与男人的距离不够远,又有伤在身,这无疑加大了射击的难度。王一冷汗直流,体温骤降,显然是失血过多了。他必须争取时间,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否则他将性命不保。为此,王一决定,赌一把! 他深吸一口气,将箭头向上提了提,瞄准了男人的眼睛。 王一此举,显然是犯了射箭的忌讳。生死决斗,面对仅有五步之遥的敌人,无论是深呼吸,或是改变瞄准的方向,都会给敌人可乘之机的。男人本可趁机一刀砍断他的脖子,但王一的不按常理出牌,让男人愣了愣,没敢贸然出击,结果错过了制胜的绝好机会。现在,主动权又回到了王一手上。 王一怒视着男人,男人也是如此。此时此刻,王一眼里只有男人的眼睛,而男人眼中,也只有王一的箭。王一越发沉着,而男人却越发不安。双方尚未出手,王一就先赢了气势,这在战斗中是至关重要的,生死之战,尤为如此。 但男人还有胜算。这一点,王一当然清楚的知道。一般情况下,常人是很难拉动强弓的,更何况是受了肩伤的人。刚才那一箭,已经用了王一毕生的气力,现在的他,恐怕很难射出这一箭了。男人必是算准了这一点,才敢与他正面交锋的。为此,王一必须一击即中,给男人以致命的打击。 王一的眼中充满了杀气。说时迟,那时快,男人突然双手抱头,翻滚在地。原来,是王一手的的箭穿过了男人的头发,飞了出去。姜铁趁势起身,准备向王一发动攻击,却又突然停了下来。不知何时,猎人再次箭在铉上,对准了男人,无名指和小拇指之间,还夹着另一只箭,准备向男人打动连续进攻。单膝跪地的猎人缓缓起身,保持着射击姿势慢慢向后退去。 此时的姜铁,早已骇的动弹不得。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离死神如此接近,死亡的恐惧让他全身瘫软。猎人缓缓后退,渐渐消失在了树林当中,死里逃生的姜铁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瘫坐在了地上。 此时正值日落西山,夕阳西下之时。夜幕已然降临,天空中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姜铁静静仰望着夜空,突然捶胸顿足,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这一轮较量,他彻底输了,若不能亲手打败那个猎人,他将此生都抬不起来。 王一拖着受伤的身体,拼命逃跑,跑了半晌,还没翻过一个山头,便从山坡了滚里下来。他膝盖发麻,浑身无力,双脚重如千斤,是一步也迈不动了。他瘫倒在地,喉咙干渴如火,全身都在抽搐。 “这……是怎么回事……?”他从不知道肩伤竟能引发这种反应,除非……他突然明白了什么,不禁大惊失色。 “是毒!”。王一见过被毒虫或毒蛇咬过的人、或是喝过毒水的人四肢发麻,浑身抽搐的样子。 “难道刀上有毒?……还是之前的伤……?” “奇怪,之前西门晶明明说过,我已经完全康复了。而且,山贼怎么会在刀口涂毒?即便刀口有毒,这毒也早该发作了,怎么会拖到现在?” 王一没能继续想下去。他浑身发热,五脏六腑好似都要被体内的热气烧熟了,身体上像是爬满了蚂蚁一般瘙痒难忍,接着便是针扎般的疼痛席卷全身。锥心的疼痛让王一渐渐迷失了自己,渐渐陷入了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 然而,比起身体上的疼痛,更让他痛苦的是内心的干渴。他的内心迫切渴望着某种东西的滋润,他如此清晰地感受着这种迫切,清醒到想要暂时昏厥来缓解疼痛都做不到。 这时,一个人出现了。他背着王一走了三天三夜,将王一送到了青州府的一个窝棚内。这期间,王一一直饱受着痛苦和干渴的折磨。 “这分明是!”三天后,王一终于恢复了正常。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深处自己与刘麻子搭建的窝棚之内,耳畔传来的,是刘麻子略显愤怒的声音。 “不是说痊愈了吗?怎么会这样?”王一勉强睁开双眼,迷迷糊糊地看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发火,而那另一个人却微笑着俯身看着自己。良久,王一才看清,那人是毒丐西门晶。 刘麻子怒火中烧,西门晶却淡定地笑道。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这不是醒了吗?果然不出我所料!” “你料到什么了?你是说,你早就知道他会这样?原来,你一直在跟踪我们!” “没错,我是一路都在跟踪你们。” 刘麻子愣了愣,激动地喘着粗气,努力平息自己内心的愤怒,过了良久,才缓缓问道。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他的毒会发作!” “为什么会发作?” “因为还不完整!” “你不是说他已经完全好了吗?” “是完全好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既然完全好了又为什么会发作?还有,你说的不完整又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是老糊涂了吧?” “我清醒的很!” 西门晶淡淡道:“莫急莫急,待我慢慢道来。我虽早已料到他的毒会发作,但我无法确信。完全中毒让他捡回了一条命,还让他脱胎换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他的身体尚未达到完整的状态,因此才会毒发。” “何谓完整的身体?我闻所未闻!还有,他究竟为何会这样?” “既然是完全中毒,自然要成为一个完整的毒人。” “毒人?” “正是!传说中的毒人,不仅百毒不侵,只要摸一下,就能让人中毒。虽说这种怪物不是没有过,但要么丧失了意识,要么不过是身上涂满了毒粉的假毒人。但这小子不一样。他可是拥有独立意识的,活着的毒人,是能够控制自己体内之毒的毒人,是让我梦寐以求的毒人。如今,他的毒发,证明他已迈出了成为毒人的第一步。” 王一头痛欲裂,却忍不住大喊了出来。 “谁让你把我变成这样的?” 西门晶早已知道王一恢复了意识,摇了摇头,淡淡道。 “这可由不得你。” 王一的身体已被毒彻底净化了一遍,只要方法得当,他就能像小孩子一样,从头开始习武,并通过体内的毒气修炼毒攻。然而,他的生命便从此离不开毒了。按照西门晶的说法,他必须每个月服用一定量的毒药才能维持生命。 如果定期服用毒药,他不仅能活下来,更能成为西门晶所期望的毒人,完整的毒人。 “是不是觉得头很痛?那是你毒发三日才服用毒药的结果。为了镇住你体内的毒气,我这次用了烈毒。对于毒的剂量和强度,我尚不清楚,因此才会产生副作用。只要你能定期服用我给你的毒,以后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这是……!”西门晶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暗黑的玉瓶,里面装满了五色丹药。 “黑的是用草乌,射干,附子,大戟,黎芦,千仙子和商陆等草本毒物混合炼成的。红的是鹤顶红,蓝的是蛇毒,黄的是从癞蛤蟆和蜈蚣中萃取的毒物,白色的是……!” 西门晶得意地笑着,毫不掩饰对自己这些“宝贝”的自豪之情。 “这可是四川唐门的秘制毒药,省着点吃。” 这时,一直默默站在一旁的刘麻子突然插了一句。 “这么贵重的东西,您怎么舍得?” “研究,纯粹是为了研究!” 刘麻子此言暗含讥讽之意,而西门晶却对此视若无睹,继续道。 “总有一天,我会做出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这件事,就是研究毒人。即便我无法成功让一个人成为毒人,也要成为第一个观察完全毒人的人。我并非要求你帮我做什么。我让你服毒,也是为了延续你的生命。你只要让我跟着你,观察你就可以了。毕竟,让你变成毒人的不是我,而是命运。也许,这就是你我的宿命。” “这就是宿命!” 西门晶重复道。 宿命,这是世代为农的王一听过的最多的一句话。身为一个农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是他们无能为力的。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又比谁都有发言权。 他因二十两银子而被迫远赴南蛮、他的妹妹被迫沦为他人的玩物、他的战友在他眼前被飞来的暗箭夺去了生命……他的一生,不知有过多少无奈,不知又将遭受怎样的辛酸,其中苦楚,只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因此,他厌恶宿命,更加不满命运的不公。他的一生,是放弃的一生、是屈服的一生,无论何种心酸,他唯有默默承受。命运的捉弄下,他学会的,唯有愤怒。 王一沉默了,愤怒的火焰在他内心熊熊燃烧着,化为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更加坚定了他想要复仇的内心。他无意与命运抗争,但害他到这番田地的仇人,他必将手刃。 在药物的驱使下,他的头愈发疼痛了,痛到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床头上还坐着另一个。这时,刘麻子提醒道。 “打声招呼,这是你的救命恩人。”那人蜷缩在王一床头,被屋顶覆盖的阴凉处下。青州天气寒冷,家家户户全靠火炕来取暖。即便不是冬天,火炕上都会铺满稻草用以御寒。然而,那人坐在火炕上,身上裹着厚厚的大衣,却依然蜷缩着身体,双手抱膝,冷得瑟瑟发抖。脸也埋到了膝盖下方,用一块旧布包裹着,只能依稀看到眼睛和鼻子。他半睁着双眼,好似倦了般,无精打采地看着王一。 “胡连小弟!” 王一吓了一跳,不禁大叫了起来。 葛洶店的人都称呼他为胡连小弟。本来,若非直系亲属或过命的交情,称呼他人为小弟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然而,孙夫子和丁老二都如此称呼他,他本人也并不排斥,这一称呼便流传开来了。当然,这也许只是村民单方面的想法,因为胡连小弟从未在任何人面前吐露过任何感情。孙夫子、丁老二与胡连小弟情同手足,被成为葛洶店的桃园三结义。 。然而,将胡连小弟比作张飞还是有些牵强的。眯缝着双眼,一年四季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胡连小弟,与张飞相比实在是大相径庭。而且,据说胡连小弟是个哑巴,因为他从未在人前说过一句话。但是,也有人说他只是少言寡语,因此曾有人见过他与孙夫子说过话。人们很难理解,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深得孙夫子器重,甚至与他兄弟相称的。 王一勉强起身,抱拳道。 “胡连……小弟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胡连小弟依旧蜷缩在火炕上,一言不发,倒是刘麻子先发起了牢骚。 “有人从大半夜就开始辛苦照顾你,你却连个屁都不放,对别人却如此恭敬,你是欺负我是个乞丐吗?”王一没有理会刘麻子。他对孙夫子和胡连小弟的态度,刘麻子恐怕是无法理解的。刘麻子虽身为一舵之主,对王一来说不过是虚名罢了。反观孙夫子和胡连小弟,他们自王一孩提时代起就已经是村里神一般的存在了。 王一忽然意识到自己谢错了人,赶忙抱拳,再次道。 “孙夫子大恩,小人日后必登门道谢!”胡连小弟终于睁开了眯缝着的双眼,点了点头,表示接受王一的谢意。他此举意在表明救王一是孙夫子的意思,自己都是听凭孙夫子的命令行事的。 刘麻子见状,忍不住再一次愤愤道。 “妈的!我堂堂一个一个江湖高手,难道还比不上你们村里的一个混混吗?”听了刘麻子的话,王一皱了皱眉。刘麻子怔了怔,赶忙闭上了嘴。然而,刘麻子此举,并非因为王一,而是因为背后袭来的杀气。显然,他的话激怒了一旁的胡连小弟,他半眯的双眼中寒光凛凛,不禁让刘麻子毛骨悚然。 这下,刘麻子不得不对胡连小弟刮目相看。果然,人不可貌相,别看他衣着寒酸,样貌丑陋,但眼中的杀气告诉刘麻子,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江湖中还有这号人?”刘麻子一边思考,一边抱拳致歉道。 “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还望赎罪!” 话音刚落,胡连小弟眼中的杀气便马上烟消云散,好似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刘麻子暗自嗤笑。“查不出你和孙夫子的身份,我就不姓刘!尤其是你,胡连小弟。我对你这一身刽子手特有的血腥气味很有兴趣!”终于,天亮了。王一想了一夜,天一亮,就提刀出门,在院子里挥舞了起来。虽无刀法可言,但这是王一向武林迈出的第一步。 二。 唐顺之,字应德,号荆川,江苏省武进人。嘉靖八年,会试及第,官兵部主事,后调太仆少卿。他满腹经纶,是明代三大家之一。唐顺之虽出身翰林,但精通兵法,枪术高超。相传,唐顺之曾与戚继光谈论枪术,亲自举枪示范,在场众人无不惊叹。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攥写武功典籍。他执笔的《武编》一书,整理了中原自古流传下来的武功招式,并加以注释,成为了明朝官方公认的武学典籍。其中有关刀法的记载,更是广泛应用于将领和士卒的训练之中。 然而,一个名为程宗欲的人对明朝官军的刀法进行了改革。他自幼便在少林寺学习棍法,之后师承河南李克复,学习了枪法,后来又在机缘巧合之下在寿春的山洞中学习了弩法。不仅如此,他又从浙江刘云峰那里学习了刀法。这就是俗称倭刀法的日本阴刀流。 据记载,倭刀法是双手持细长的倭刀,左右挥舞进攻的刀法。相传,程宗欲曾以此刀法战胜了当代名刀毫州郭五,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自此之后,比起中原传统的春心刀或青龙刀,倭刀便更受各大武功典籍和兵书的青睐了。这也是毛元仪的《武备志·刀法篇》中只记载了倭刀法一种刀法,朝鲜的《武艺图谱通志》中详细注释了倭刀与倭剑的原因。 第九章 修炼 2 曾在明朝军营中服过兵役的王一,自然接触过这两种刀法,即唐顺之的刀法与程宗欲的刀法。虽然他只是区区一名士兵,不可能完全掌握其中精髓,但皇甫俨将军从未懈怠过对兵卒的训练,加上王一天资聪颖,便对自己的刀法有着相当大的自信。然而,陈家庄一战,彻底击碎了他的自信心。在这里,他不仅见识了自己闻所未闻的刀法,还差点死在了自己认为毫无使用价值的鬼头刀手上。 王一知道,武林是一个远远超乎他想象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那个曾经一拳将他打倒在地的曾国英,居然连三流都算不上的事实,至今让他难以释怀。 王一疯狂挥舞着手中的刀,不断思考着。一时间,曾国英的那只只有四只手指头的手像是不断从四周向自己逼近。王一不自觉地模仿着疯狗卢家的刀法,不停砍向那些他想象出来的手。 突然,叮的一声,一阵疼痛袭来。王一定睛一看,原来是刀砍在了岩石上,一分为二,飘在了半空中。这刀是王一花了二两银子买的钢刀,本以为质量很好,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被砍成了两半。他眯着双眼观察刀尖,刀刃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向了王一的眼睛。 王一闭上了眼睛,又重新睁开。断掉的刀刃已经掉在了地上,而王一也被刀光闪得不停地眨眼,流出了眼泪。就在这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而这人影竟也散发着耀眼的光芒。王一本能地向后退了几步,人影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王一用手遮住阳光,这才看清眼前眯缝着眼睛看着自己的人正是胡连小弟。 “这光是……?”原来,这光来自胡连小弟手中的刀。然而,更让王一惊奇的是,这刀竟是自己当时留在陈家庄的刀。胡连小弟伸出手,将刀递给了王一。王一愣了愣,问道。 “这怎么会……?”胡连小弟不答,挥了一次手示意他快点收回去。王一先伸出双手拿了刀,但依然止不住惊讶。胡连小弟没有作声,而是眼神示意王一接刀,王一只得慌忙伸出双手,将刀接了过来。 “是您把刀找回来的吗?”胡连小弟依旧没有作声。他双手插兜,转过身,缓缓走到不远处的一颗树下,坐了下来,好像打盹儿一般。王一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刀,虽然没了刀鞘,但这确实是自己在南蛮弄到的那把刀。自己在陈家庄弄丢的刀,通过胡连小弟,辗转回到了自己手中,除了孙夫子,还有谁能有这般能耐?王一闭上了眼睛,陷入了沉思,又慢慢睁开了眼睛。他调整了一下呼吸,缓缓举刀,又屏住了呼吸,朝刚刚那块儿岩石用力砍了下去。喀-! 伴随着一声巨响,岩石被一刀劈成了两半。 王一看了看胡连小弟,暗自下定了决心,接受孙夫子的帮助。敌强我弱,只有虚心接受帮助,他才能有一丝胜算。毕竟,比起尚在山贼手中受苦的妹妹,自己那点自尊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王一走向胡连小弟,胡连小弟也站了起来,静静地看着王一。然而,最令王一意外的是,胡连小弟竟开口说话了。“好刀法!”这话说得王一一时摸不着头脑,歪了歪头,表示疑惑。刀是好刀,但这刀法可就差得远了。胡连小弟像是看出了王一的困惑一般,解释道:“刀法无需华丽,只要能击中目标,就是好刀法。”这话看似有理,却又总觉牵强。然而,王一顾不得问那么多了。他抱了抱拳,恭敬地说道。 “请胡连小弟代为转达,在下想见一见孙夫子,还望他能抽空过来一趟。”话音刚落,胡连小弟眼中便闪出了强烈的光芒,足以令见者胆寒。 王一知道,他的话必是激怒了胡连小弟。毕竟自己只是一介村夫,又有什么资格对孙夫子呼来唤去呢?然而,他也知道,孙夫子一定会来的。他再次抱拳,说道。 “那就有劳了。”说完,便转身离开了。胡连小弟看了看他远去的背影,瞬间消失在了树林之中。 三。 山东的秋天很短,阳光强烈,却一点也不暖和。因此,一到秋天,吃饱喝足的老人们便纷纷搬出长椅,坐在家门口的胡同里晒太阳。 然而,毒丐西门晶可不是一般的老人。而且,他也不喜欢晒太阳。他在王一所盖的茅屋后面找了一个山洞,没日没夜的在里面研究他的毒物。对此,刘麻子算是松了一口气。整日与毒蛇、癞蛤蟆、蜘蛛为伍的怪老头,当然是离他越远越好。故而,西门晶的山洞门庭冷落,他自己倒也乐得清闲。直到有一天,王一登门拜访,打破了他宁静的生活。 西门晶所在山洞的洞口很小,只能容一人爬行而过。他从洞口探出头,露出了令人厌恶的微笑。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但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哈哈,既然来了,就进来吧!”说完,他便消失在了洞口。这时,王一想起了刘麻子的话,踌躇了片刻,还是俯身从洞口爬了进去。 “你小心一点,不要伤了我的宝贝!” “宝贝?” 王一困惑地歪了歪头,但随即便明白了西门晶的意思。他环顾四周,发现墙壁上爬满了黑色的不明物体。王一借着从洞口照射进来的微弱光线,才勉强认出这些不明物体原来是蜘蛛,吓得他转身就想逃。不仅如此,王一刚进入洞口,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腥味。在南蛮曾无数次闻过这气味的王一知道,这是毒蛇的气味。 这时,西门晶突然抓住了王一的手,将脸靠了过来。 “嘿嘿,别怕,快进来吧。放心,我的这些宝贝是伤不了你的,相反,如果它们咬了你,也就离死不远了,你可是比它们毒上百倍的毒人。” 西门晶的话,王一一直都是将信将疑的。毒人一说,他闻所未闻,更不曾想过自己会变成毒人。在南蛮,他曾听说过有人中毒后,一直服用相同种类的毒物延续生命的事。他认为,现在的自己也是这种情况。因此,王一此行,有两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正如西门晶所料,是学习毒功。王一按照西门晶的吩咐,坐在了坐垫上,开始运气。这是学习毒功的基础。 西门晶对王一说。 “我除了是丐帮的长老,同时也是毒王堂的掌门人。” “毒王堂是自太古神农氏尚在的时代起传承着悠久历史的门派。你也应该知道神农氏吧。此人为了区分哪些草对身体有益、哪些对人体有毒,自己尝遍了无数种野草,从此被世人尊其为医术始祖。然而,有一点被人忽略了。尝遍无数种野草来分辨出对身体有益的东西意味着什么?反过来讲,是不是可以说成是区分出了对身体有毒的东西?故而,神农氏既是医术的始祖,也是我们毒王堂的始祖。很想这么说但……!” “毒王堂成立于神农氏时代,有着悠久的历史。众所周知,神农氏尝遍百草,分辨毒草和益草,被成为是医术的开山鼻祖。然而,人们却忽略了一点。他既然能够知道哪些草是对人体有益的,自然也就知道哪些草是有毒的。因此,他不仅是医术的鼻祖,同时也是我们毒王堂的祖师爷。虽然我很想这么说……!” 西门晶顿了顿,看着王一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但事实并非如此。哈哈哈!” 西门晶的话,王一并不觉好笑,可他自己却笑了半天才停了下来,继续道。 “其实,毒王堂这个名字是老夫起的,开山鼻祖当然也就是我啦。但是,老夫毕竟声望不够,传出去怕会被世人取笑,这才搬出了神农氏,如何?” 西门晶说到这里,用期待的眼神看了看王一。没想到,王一不仅没有赞叹,更是对他说的话毫无兴趣。盘腿坐在地上的王一,现在觉得非常难受。这个动作的难度非常高,需盘起双腿,直至脚底完全朝上。王一用手掰着脚,好不容易摆出了这个姿势,但时间一长,他便腰酸背痛、如坐针毡了。王一忍不住问道。 “堂堂一个门派,怎能对祖师爷如此儿戏?” “这有何不可?”西门晶瞪大了双眼,怒视着王一,道。 “你知道丐帮的始祖是谁吗?李铁拐!你知道李铁拐是谁吗?” 李铁拐是何等人物,王一怎会不知?在民间,他可是与关公和岳飞齐名的道教八仙之一。他姓李,又常年拄着一个铁拐,故得名李铁拐。相传,李铁拐曾灵魂出窍,到天庭去找天上老君。结果,等他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弟子们以为他死了,把他的身体给埋了。因此,他只得借尸还魂,才能重返人间。不料,他找的这个尸体是一个瘸腿乞丐,他也只得以乞丐的身份继续活下去。而丐帮始祖一说,也是由此而来的。 “不仅如此,你知道丐帮的祖师爷是谁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洪武帝朱元璋。在丐帮总舵的祖师阁中,李铁拐和洪武帝的灵位可是并排放在一起的。”洪武帝一说,在丐帮也是由来已久的。相传,朱元璋早年曾出家当过僧人,后因杀了蒙古高官,远走他乡,沦落为了乞丐。而他乞讨的时候,会在脖子上挂两根牛骨,所到之处,都会发出牛骨相撞的敲打声。听到这个声音,便会有人前来迎接朱元璋,并在家里盛情款待他。直到现在,丐帮的乞丐们在乞讨时,都会在脖子上挂两根骨头,一边撞击,一边唱着怜花落(乞讨时所唱的歌谣)。西门晶认为,所有的门派都跟丐帮一样,都会利用神话传说来美化自己的先祖。 此时的王一,已不愿跟西门晶多费唇舌了。在他看来,西门晶的话不过是自我安慰,真假并不重要。既如此,也就随他去了。比起这个,王一更加好奇的,是西门晶为何忽然跟自己说起这些。还不等王一开口,西门晶便红着脸,命令道:“你站起来,给我行个礼!” “啊?” “既要学武,岂有不拜师之理?只要你肯拜我为师,我就收你为毒王阁的掌门弟子。”原来,自创门派,才是西门晶目的所在。他也是在机缘巧合下才接触到毒功的。年轻时的西门晶,本是个平凡的乞丐。直到有一天,他从一个死人身上发现了毒药、解药和一本记载着毒性的书籍。这是他迈入毒学的第一步。接着,便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学习与研究,才造就了今日的西门晶。如今的他,已经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用毒高手了。西门晶认为,江湖之中,能在用毒上与他媲美的,不会超过五个人。尽管如此,生活上的他却依然是个可怜人。他生来就是一个乞丐,而且天性孤僻,加上整日与毒为伍,没有人愿意接近他。这时,他遇到了王一,一个身重剧毒的毒人。西门晶觉得,自己毕生的愿望终于有望实现了。这世上,恐怕没有比王一更适合做他弟子的人了。 西门晶满脸期待地看着王一,王一没有说话,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给西门晶磕头。山洞很窄,根本行不了大礼,但西门晶并不在乎。王一行了十几次礼后,西门晶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道。 “本派虽刚刚起步,但你可不要小瞧它。自古以来,没有毒制服不了的高手。只要能熟练掌握用毒之法,不仅能够以一敌百,就算要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完全不在话下。名震天下的血麒麟也是靠这毒功和暗器才登上了天下第一的宝座。老夫虽然对暗器没有什么造诣,但论毒功,我有信心不输四川唐门。”西门晶忽然压低了声音,嘀咕道。 “按道理,你不是丐帮弟子,是没有资格学习丐帮武功的。但为师决定瞒着丐帮那些老匹夫,偷偷教你几招,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的。”王一并不知道,在江湖中,私传本帮武功是多大的忌讳,也不知道加入一个门派意味着什么,因此并无惊讶之色,只是默默地看着西门晶。他拜西门晶为师,目的只有一个。既然毒功也是武学的一种,学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而且,对江湖规矩毫不知情的王一来说,武功这东西,自然是学得越多越好。 然而,西门晶对此却是心知肚明。他肯为王一打破这一规矩,显然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他心虚地轻咳了一声,向后退了一步,坐了下来,说道。 “咳咳……!那就开始练功吧!盘腿坐下,跟着我一起念!” 西门晶微闭双眼,轻声念道。 镜中无痕。 匠人打造出了精致的纹路。 青龙和白虎形成了辟邪。 朱雀和玄武做起了调律。 神仙不知老。 喝着玉泉吃着大枣。 王一跟着念了一遍,问道。 “这是何意?” “不知道。” “啊?” “这都是书中所些,你照做就是了,不要问那么多。记住,运气之前,一定要先念一遍。” “这是书中的规矩,还是……?” “是我定的规矩。下一个……?” 西门晶搪塞了几句,便转移了话题。这本身记录在书中扉页的一段文字,几十年来,西门晶只是用心念着,并不只其中玄妙,因此他也无法回答王一的问题。 “现在开始运气。运气不同于呼吸,不是简单地吸气与吐气。通过运气,要平息六根(人世间的六种诱惑),通透八识(八中认知作用),放空五温(苦恼的根源),领悟三元(天地人)。运气的第一步,就是感受体内气的运作,达到无我状态,进入无为境界。记住,呼气时要双唇紧闭,舌头贴到上膛,心中默数着数字。” 这是西门晶结合书本知识与自身经验独创的毒王炼真宝经九还金丹妙诀的心法秘诀。渐渐,王一进入了无我境界,西门晶的声音也慢慢模糊了起来,直至完全消失。,山洞里顿时变得无比静谧。 一个月来,刘麻子不知去了哪里,完全销声匿迹了。这让王一和西门晶能够心无旁骛地专心修炼。其实,王一对毒一直是一知半解,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系统地学习各种毒的性质和用法。这也是他来找西门晶的第二个目的。此番修炼,王一成功达成了这一目的,但毒功的修炼却是一筹莫展。“怪了,这不可能啊……!” 西门晶疑惑地摇了摇头。按照他的推算,王一早该脱胎换骨,运气自如了。而这一个月的训练,也应该让他的内力达到修炼数年的水平了。可是,眼前的王一,内力却还是微乎其微。 “这跟初学者没有什么两样啊!” 西门晶看着正在运气的王一,小声嘀咕了一句。 “他本来就是初学者啊。” 这时,刘麻子将脑袋探进洞口,回答道。 第十章 侠客 1 一。 刘麻子刚将头伸进了洞口,便被眼前形形色色的飞虫毒蛇吓破了胆,仓皇逃了出来,骂道:“该死!” 那黑色的蜘蛛,简直比任何高手都更具威胁性;而那两只癞蛤蟆,竟比架在脖子上的剑,更令刘麻子胆寒。他瘫坐在洞口,一边惭愧自己刚刚的窘态,一边恼羞成怒地对着洞口破口大骂了起来。 “你们究竟在里面干什么?” 西门晶探出脑袋,微微一笑,缓缓道。 “它们早已吃饱喝足,不会轻易咬你的,你就放心进来吧!” 刘麻子坐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慌忙后退了几步。 原来,西门晶的头上顶着一只毒蜘蛛。 “该死!” 刘麻子愤愤道,起身拍了拍屁股。 “你们出来一下,我有话要说。”刘麻子要说的,是有关丐帮的事。 丐帮是中原第一大帮,人数众多,如今,却陷入了危机之中。 乞丐,又称叫花子或花子。他们中有两类人。一类是享受这种无为而治的生活,以天为被地为庐的乐观派。还有一类是不满自身一无所有的状况,一门心思求发财的贪婪派。当然,丐帮的帮规是鼓励第一种乞丐的。而第二种,一经发现,是要严厉处罚的。一旦一个地区中有一个乞丐犯罪被抓,这个地区的所有乞丐都将无法继续乞讨。因此,犯罪,对乞丐,甚至对丐帮都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然而,丐帮的上层,必不是能够安于现状的乐观派。能组织并管理天下第一帮的人,必是野心勃勃,想有一番作为的大人物。况且,丐帮人多势众,背后必有不为人知的利益链。能在此分得一杯羹的乞丐,都是披着乞丐面具的富豪。试想一下,如果世人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又将发生怎样的事呢?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因此,丐帮一旦失控,事态必将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乞丐一旦尝到了钱的甜头,必将成为世上最可怕的盗贼,必会为了钱而无所不用其极。现在,以南京为中心的丐帮南舵,正是如此。在丐帮南舵,真正因贫困而沦为乞丐的人很少。大部分人,都是为了赚钱才加入丐帮的。开始,他们会唱着莲花落乞讨,如果对方不给钱,便会强迫对方,甚至开口大骂。遇到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妥协,花钱了事。然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他们之中,还有一部分人被称为“背大强”。平时,他们都会在身上藏着兵器,看似在乞讨,但背地里却干着杀人抢劫,买卖人口的勾当。通常情况下,掌管地区乞丐的花子头平时是不用乞讨的。他们的地位仅次于分舵舵主,平时不仅锦衣玉食,还会想方设法为自己敛财。江南地区,甚至流传着“高官不如花子头”这样的说法。然丐帮乃侠义之帮,发生了这种事,总舵是不能袖手旁观的。然而,这其中还牵涉到了诸龙联和群虎孟的矛盾。丐帮帮主和北舵本想制裁南舵,但却被诸龙联制止了。诸龙联主张,他们此举是为了牵制离群虎孟较近的丐帮北舵。然而,南舵中居然有人主张趁此机会自立门派,将丐帮一分为二。刘麻子所属的山东分舵属于北舵,而他本人,更是丐帮帮主——铁拐杖韩常的第八大弟子。刘麻子年轻时曾遭受过巨大的挫折,过了一段自暴自弃的生活。后因机缘巧合,被韩常收为弟子,正式成为了丐帮一员。刘麻子为人仗义,侠肝义胆,因此自然会对南舵产生不满。 尽管局势危及,总舵却不敢轻举妄动。如今,南舵受诸龙联庇护,一旦发生冲突,必会引发诸龙联和群虎孟之间的大战,后果将不堪设想。南联北孟间的冲突本与丐帮没什么关系,但是,若丐帮成为南北大战的导火索,则必会被推到这次大战的风口浪尖上,让丐帮遭受灭顶之灾。如论如何,丐帮都不能允许这种事发生。“所以呢?” 西门晶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淡淡道。他的话让刘麻子很是愤怒,但还是强忍怒火,答道。 “十天后在李老亭杀狗。” 杀狗是丐帮暗语,意为丐帮聚会。场所定在李老亭,意味着要召开的是丐帮的长老会议。因为丐帮的长老堂就在那里。西门晶淡淡道。 “不去。” 听了这话,刘麻子的脸变得通红。虽然西门晶的回答在意料之中,但他如此斩钉截铁的回答,还是让刘麻子怒火中烧,愤愤道:“为何?长老会议,岂能儿戏?” “我很忙!” “忙什么?” “我要教他习武,还有……!” 西门晶用手指了指山洞,严肃地看了看刘麻子,将手中泛黑的竹牌扔给了他。 “我去了也没什么用,还是你替我去吧。相信其他长老也是这么想的。” 刘麻子觉得自己内心所想被西门晶看穿了,不禁红了脸。但他还是把象征着长老地位的长老令符收了起来。“帮主会生气的。” “我想趁此机会,辞去长老一职,这样一来,想那韩常也不会生气了。比起这个,你说应该的是什么意思?” 眼下,西门晶一门心思都在王一身上,根本不关心丐帮的事。他问的,正是刘麻子刚刚在洞口说的话。 “他已脱胎换骨,怎能跟常人相提并论?” 刘麻子摇了摇头。 “脱胎换骨、脱胎换骨,你有什么证据这么说?而且,虽然江湖上有脱胎换骨这一说,但谁也没见过不是吗?也许,这不过江湖上的无稽之谈,你又怎么能当真呢?” “您总说脱胎换骨,脱胎换骨的,有证据吗?是,确实有人说脱胎换骨,脱胎换骨的一些话,但是谁也没有真正见到过那到底会有怎样的症状,也没见过其效果。所有人都嘴上这么说,一问谁也没说亲眼遇见,都只是听来的而已。” 西门晶勃然大怒。 “我用我的人格保证,他确实脱胎换骨了!” “你有什么人格……?” 刘麻子虽有一肚子的话想说,但念在对方是长老,便忍住了怒火,愤然起身,说道。 “我会亲自证明给你看的!” 刘麻子本想走进山洞,突然犹豫了一下,说道。 “你把他带出来吧。” 那遍布飞虫毒蛇的山洞,刘麻子一步也不想踏进。 西门晶将王一带了出来。刘麻子伸出了右手。 “推我!” 王一不明所以,走过去将自己的手掌对准了刘麻子的右手,刘麻子顺势后退了几步。 “很好,力气不错。比我这个缺衣少粮的乞丐强多了。过来再推一次!” 王一再一次重复刚才的动作,然而这一次,刘麻子却一步也没有后退。 “施展内功,运气!调整呼吸,想象你手掌中有一根线,穿过我一直连到那棵树上!” 王一感觉全身发热,一股真气涌入掌中,但又转瞬即逝。随之而来的,便是胸口剧烈的疼痛,好似被人用大锤砸过一般。鲜血从王一口中喷涌而出,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向后飞出了两丈远。 “拔刀!我今天要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武功!” 王一擦掉了嘴角的鲜血,拔出了配刀,挥舞着向刘麻子冲了过去,一刀砍了下来。 刘麻子定睛看着王一,待王一一刀劈来,便迅速拿起腰间的锅,朝王一挥了过去。 当的一声,王一结结实实被砸了一下,摔倒在地,手中的刀也被抛向半空,掉在了地上。 刘麻子咧嘴朝王一笑了笑。“能以弱胜强,后发制人,这才叫武功!” 他用力踢了踢草屋前面的一棵树。 “你看,这棵树是不是很粗壮?如果要想把这棵树踢断,应该怎么做?你这样近距离踢,是永远踢不断的,要像这样……!” 砰!刘麻子站在原地,一记回旋踢,一下就将树断了一截。 “像这种……” 刘麻子理了理衣服,淡淡道。 “只要勤加练习,任何人都能做到。但是,这不是武功。动作太大,反而容易将自己的弱点暴露给敌人。那么,学武之人会怎么做呢?” 刘麻子走到另一棵树前,用脚尖轻轻踢了踢树桩。 哐当一声,大树轰然倒地,断面干净利索,像是被斧头砍断一般平整。 “所谓武功,就是用最小的动作,获得最大的效果。为此,内功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内功,再多招式也无济于事,没有内功,反应再快也于事无补。内功,才是武学的基础。” “所以不是正在修炼内功吗?” 西门晶忍不住大喊了一声。 刘麻子回头看了西门晶一眼,冷笑一声,便对王一说道。 ““内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我练了三十年,才勉强达到今天这个地步。而且,修炼内功是讲究时效的,要从小练起。过了二十岁再练,恐怕就是白费力气了。一般人都是从十岁练起,而一流的高手,从五岁就开始练习独门心法,并以药物辅助,才达到了上乘的效果。否则,就算穷尽一生,也是枉然。” 王一一声不吭地站在原地。刘麻子看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继续道。 “你修炼内功,不过一月有余。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一个月能至如此,已是奇迹。也许西门长老说得对,你是脱胎换骨了,体质与五岁孩童无异,达到了与之相同的效果。只要你勤加练习,十年之内必有所成。但是我想,十年对你来说,是不是太长了?” 他摇了摇头。 “不行!虽不知你有何仇恨,但现在去报仇,无异于飞蛾扑火,以卵击石。我看你还是放弃吧,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还年轻,犯不着以身犯险,毕竟,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趁你手头还有点钱,回家买块地,好好过日子吧!”刘麻子一席话,让西门晶像吃了黄莲的哑巴一样,站在原地说不出话来。不得不承认,刘麻子说的是有几分道理的。王一所谓的脱胎换骨,并没有带来西门晶期待的变化,最多不过是让他摆脱了年龄的限制。 然而,与西门晶不同,王一脸上毫无失望之色。他细细看了看被刘麻子踢断的树,点了点头。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武功。对于常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对于习武之人来说却是不费吹灰之力。如果可以,能学个一招半式自然是好的。但是,打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要学武功。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报仇。” 刘麻子皱了皱眉。他苦口婆心地说了半天,王一却一句也没听进去。 “不学武功,何谈报仇?” 王一坚定地说道。 “报仇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用刀。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向他人求助。” 王一转过头,看着西门晶,说道。 “我拜您为师,并不是想学武功,而是其他杀人之法。” 西门晶百思不得其解,刚刚还眨一眨眼睛的他突然笑了。西门晶疑惑地看着王一,忽然恍然大悟,说道。 “毒,是需要它?” “你说的,可是毒?” “当然。” “不错。” 王一点了点头。 “在南蛮,我曾整日与毒为伍,因此知道它的厉害。只要使用得当,相信任何高手都不是毒的对手。” “那你算是找对人了。我西门晶的毒,天下无人能解,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西门晶得意地说道。西门晶嘿嘿地笑了一下。 “用了我的毒,以一敌百不在话下。还有我的那些宝贝,个个都是精兵强将,效果堪比百万大军。” 这时,刘麻子打断了西门晶的话,道。 “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他皱了皱眉,鄙夷地看着王一。 “江湖中人,最不齿用毒之流,尤其是暗中下毒之人。男子汉大丈夫,要打就应该堂堂正正决出胜负。他血麒麟虽为用毒高手,但他能荣登天下第一的宝座,并不是因为毒,而是因为他的暗器。” 听了刘麻子的话,王一勃然大怒。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只要能报仇,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堂堂七尺男儿,若报不了此血海深仇,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不齿用毒之流?他们杀我全家,辱我妹妹,如此卑劣之徒,我用卑劣的手段对付有何不可?江湖中人?为了钱,成为他人的奴隶,在村子里横行霸道之辈,正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江湖中人!我杀了他们,是为民除害,重要的结果,不是手段!” 王一双眼充血,激动地吼了出来。他心中的愤怒,终于在此刻完全爆发了出来。 就在此时,树林里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有仇不报非君子!你说得很对。” 此人正是孙夫子。他的声音虽略显老成,但铿锵有力,字正腔圆。孙夫子说着走进了草屋,丁老二和胡连小弟也跟了进来。 孙夫子走到王一面前,环顾四周。他的目光炯炯有神,扫视了屋里的每一个人。 “即便尧舜再世,也不可能插手江湖中的每一件事,更何况像现在这样的乱世。现在的世道,只认拳头不认理,除了自己,谁也保护不了你。因此,才会出现侠客。” 刘麻子怒火中烧,本想据理力争,却还是强压怒火,走出了房间。 “呸!” 王一没有理会刘麻子,抱拳对孙夫子说道。 “夫子远道而来,小人有失远迎,还望夫子恕罪。” “无需多礼!” 孙夫子摆了摆手。 “你既已开口,我又岂有不来之理?我本想早些过来,不料家里有事耽搁了,就迟了些时日。” 说完,孙夫子转身看了看丁老二。丁老二似笑非笑,表情怪异。孙夫子红了脸,耸了耸肩,重新看着王一,道。 “说实话,陈家庄的所作所为,我看在眼里,心中甚是不满。只是,他们对我始终有些忌惮,不敢轻易得罪于我,因此我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而此番,他们竟勾结盗匪,血洗王家,强抢民女,此等人神共愤之事,我本不该袖手旁观。然此乃你王一家事,你不开口,我便失了名分。但是,只要你肯开口求我,我自当尽心尽力,与你共谋复仇大计。” 王一再次抱拳,颤巍道。 “孙夫子大义,小人铭感于心。陈家庄势大,背后又有天富寨撑腰,小人纵然有心求助,也不敢贸然开口。而如今,夫子亲自登门,愿与我等共谋大计,小人感激不尽。” 丁老二上前一步,道。 “客套话就先说到这儿,我们要先找个地方落脚。” 他摸着马背上的行囊,环顾四周,仔细观察了一下。 “这里位置不错,只是有些窄,这些行李恐怕放不下。” 王一开口道。 “这一点大可放心,在此多盖几间草舍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有几件事需要解决。你先把行李放下来,我去找几块布盖住。” 刘麻子斜靠在墙上,看着一群人忙着卸行李、搭帐篷。现在的刘麻子,心里很是矛盾。他本是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的侠义之士,但现在却迫于形势而无能为力。一来,丐帮的乱局还需他出面解决;二来,王一的敌人实在过于强大,远远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其实,刘麻子只是嘴上没说,心里却早已对王一的遭遇一清二楚了。他知道,王一的仇家,是天富寨。他虽身为丐帮分舵舵主,但要将绿林十八寨之一的天富寨连根拔起,还是相当困难的。不仅如此,在当前的局势下,如果他贸然出手,万一被人识破身份,就必将祸及丐帮,让丐帮与绿林道结仇。 “一旦如此……” 刘麻子光是想一想,就觉得毛骨悚然。丐帮与绿林道一旦发生正面冲突,必将引发南联与北盟之间的大战。到时,丐帮必将首当其冲,稍有不慎,便会遭受灭顶之灾。刘麻子突然想到,为避免丐帮牵连其中,西门晶必须退出王一的复仇大计。 “可是,怎样才能让他退出呢?” 刘麻子陷入了沉思。这时,日落西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不远处,王一一行人正在烧火煮饭。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用了尚未干透的柴火,那里顿时浓烟四起,散发着呛人的气味。 “烧火都不会,还想露宿野外?不知今日的晚餐会是什么?不知道有没有肉吃?” 刘麻子站在原地,呆呆地望着火光,脑子里不停的胡思乱想着。等他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捆子树上,脖子上还架着一把刀。持刀之人,正是王一。 二。 “你,你干什么?” 刘麻子不知怎的,突然觉得头痛欲裂,话都说不清楚了。他不明所以,疑惑地眨了眨眼睛,直到看到西门晶,才明白了一切。 “你……你下毒了?” 原来,刚才那股刺鼻的气味,正是西门晶做的手脚。 王一面无表情地说道。 “若非如此,我又怎能拿得住丐帮分舵主?” 刘麻子用力挣扎,试图挣脱身上的绳子。然而,那毒却早已让他浑身无力,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了。他看着西门晶,大声吼道。 “西门长老,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我同在丐帮,你却帮着外人暗算于我?你无家可归的时候,是谁收留了你?没想到你竟恩将仇报。我刘麻子真是瞎了眼,才会帮你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西门晶坐在一旁,淡淡道。 “我已不是长老了。” 王一拍了拍刘麻子的肩膀。 “你先冷静一下,听我们说完。” 刘麻子瞪大双眼,怒视着王一,愤愤道。 “你跟他一样,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我好心救你,你却恩将仇报,反要杀我?我敢保证,像你这种卑鄙小人,早晚有一天会横尸街头,死无全尸的。就算你侥幸活了下来,也必遭天谴,处处狗尾乞怜,了此残生。或许还会勾搭个**,再生个小畜生,世世代代背负骂名,永世不得翻身!” “你也一样,恩将仇报的狗崽子,救了你这条命,居然恩将仇报,这就是你报恩的方式吗?臭小子,你是我遇见过的人当中,最卑鄙无耻的兔崽子,不久将来你会像一条狗那样横死在大马路上,即便是运气好能活下来,也是像流浪狗那样四处流浪,结束你那条狗命。如果再运气好跟妓子勾搭上了,生个孩子,那孩子也是狗崽子,那狗崽子再生孩子还是狗崽子,你的子子孙孙都会被叫成狗崽子,然后在你坟头刻上‘黄狗之墓’,包括你的祖先……” 第十章 侠客 2 刘麻子对着王一破口大骂,唾沫星子满天飞,溅得王一满脸都是口水。然而,王一没有躲,也没有擦,任由刘麻子对自己恶言相向。 “你救过我的命,因此,无论你怎么骂我,我都无话可说。可是,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 王一拍了拍刘麻子的肩膀,说道。没想到,王一几句话,竟让激动万分的刘麻子片刻之间安静了下来。原来,拍在刘麻子肩膀上的,不是手,而是刀。虽然王一是用刀背拍的,并没有伤刘麻子分毫,但这刀寒光凛凛,杀气十足,不禁让刘麻子吓破了胆。 刘麻子瞟了瞟王一手中的刀,平复了一下心情,淡然道。 “你真的要杀我?” 王一坚定地看着刘麻子,道。 “如果有必要的话!” “必要?杀了一个乞丐,对你有什么好处?” “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将秘密说出去。” “原来是要杀人灭口!可是,你究竟有什么天大的秘密,非要杀了我才能让你放心?” “关于我的一切。” 王一心平气和地说道。然而,刘麻子知道,王一淡然的态度,才是最令人胆寒的。这份坦然中,夹杂着一股杀气,随时都可能要了自己的命。 然而,刘麻子的自尊心,却不容他放下架子,狗尾乞怜。他继续说道。 “我能知道你什么秘密?知道你是葛洶店的王一?知道你的仇家是陈家庄?知道你不自量力,想要与绿林道为敌?知道你要仰仗之人,其实是恶名昭彰的恶山三鬼?你究竟怕我泄露你什么秘密。” 刘麻子所说的恶山三鬼,正是孙夫子三兄弟。听了刘麻子的话,江湖人称鬼雄孙一山的孙夫子,缓缓走到了王一身边,道:“不愧是丐帮山东分舵的总舵主,消息很灵通啊。我兄弟三人早已隐姓埋名,退隐江湖,不料却还是被你识破了身份。” 孙夫子看似淡然,但言语中满是杀气。 这时,恶山三鬼中的老二,江湖人称鬼奴的丁老二补充道。 “你知道的太多了,看来,有必要让你闭嘴了。” 话音刚落,胡连小弟便从衣袖中掏出了厨房用于剔肉的尖刀,缓缓走了过来。不用说,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鬼屠胡连三岗了。 胡连小弟半眯的双眼中透出了一股杀气。相传,当年恶山三鬼曾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飞鹏帮交过手。在这场战斗中,眼前这位胡连小弟手中的屠刀,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片刻也不曾干过。论武功,恶山三鬼只能算得上是二流,但论杀人的次数,他们却无人能敌。恶山三鬼的前身是江北七友,他们本是江湖中的小混混。直到有一天,江北七友中的一人与四川黑道中有名的江湖飞鹏帮起了冲突,在打斗过程中不幸命丧黄泉。剩下的六个人为替他报仇,无所不用其极,成为了江湖上恶名昭彰的恶山六鬼。他们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杀了江湖飞鹏帮的帮主。江湖飞鹏帮痛失帮主,群龙无首,很快便分崩离析了。当然,恶山六鬼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活到最后的,只有孙夫子三人。 其实,恶山三鬼并非一流高手。他们之所以能被世人记住,是因为他们滴水之恩必报,睚眦之仇必复的性格。说得好听一点,他们是充满侠义心肠的热血男儿,说得难听一点,他们不过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恶鬼。 刘麻子闭上了双眼,静静等待死神的降临。他并非不怕死,但也决不是为了苟活而摇尾乞怜之辈。 这时,王一阻止了胡连小弟。 “请把他交给我处置。” 听了这话,刘麻子忍不住瞪大双眼,愤愤道。 “你这臭小子,你……!” 刘麻子刚想开口大骂,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说不出话来。他刚一睁眼,便看到连小弟的刀朝自己刺了过来,眼看就要刺中自己的脖子,幸得王一及时出手,抓住了胡连小弟的手腕,才保住了他的性命。 王一开口道。 “正如你所知,我们的敌人,是几乎不可战胜的。如果我们能隐秘行事,发动突袭,还能有一成胜算。但如果有人泄密,将我们的计划透露给敌人,我们将必死无疑。这是我们绑你的理由。” 刘麻子想了想,看着王一,道。 “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杀我灭口了?打从我救了你那一刻开始,你就用宝石引诱我替你办事。现在,我没用了,你就打算兔死狗烹,杀我灭口,是吧?想我刘麻子英明一世,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救了你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我不否认我这么想过。因此,无论你怎么骂我,我都无话可说。但是,不论我日后将背负怎样的骂名,要为此付出何种代价,报仇之事,都势在必行。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只要你向我保证,对此事守口如瓶,我便饶你一命。如若不然,那就休怪我刀下无情了。” “哈哈哈!” 刘麻子仰天大笑,恨恨道。 “哈哈哈,自打我第一次见到你,你就给了我两个选择,没想到,现在又到了我选择的时候,真是世事难料啊!那时,是我选择杀你还是不杀你,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我的性命,竟掌握在了你小子手上。我问你,只要我向你保证守口如瓶,你就会放我一马吗?你就不怕我反悔?” “你不会的。” “你凭什么认为我不会?我是一个乞丐,不是什么言出必行的侠客!” 刘麻子虽生气,但也难忍心中的好奇,不禁问道。 王一将刀收了起来。在他看来,刘麻子已经答应保守秘密了。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言出必行,但你必不会傻到为了我的事自寻死路。而且……!” 他指着坐在火堆旁的西门晶,道。 “如果被人知道他也牵涉其中,吃亏的,可不仅是我!” 刘麻子越想越气,面目狰狞。起初,他并没有觉得王一此举有何不妥,若不是事关绿林道,也许他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助王一。 但现在,他不能这么做。一旦刘麻子介入此事,绿林道必会将矛头指向丐帮,南北大战,也就一触即发,难以避免了。虽然西门晶已与此事脱不了干系了,但他自己,决不能做对丐帮不利的事。 “好,我答应你。” 刘麻子虽不齿王一的所作所为,却不得不选择妥协。眼下最重要的,是切断西门晶与丐帮之间的联系。看来,西门晶已铁了心要脱离丐帮了。一旦这件事传入丐帮耳中,丐帮必会将此事昭告天下,以示对他的愤怒与鄙夷。为了避免丐帮与绿林道的冲突,目前也只有牺牲西门晶的名声了。 刘麻子想了想,又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十分卑鄙,不禁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 “好,我答应你。现在可以放了我了吧?” 王一给刘麻子松了绑。事情暂告一段落,大伙儿便围坐在篝火旁,吃起了晚饭。西门晶用的毒,不过是蒙汗药,况且,刘麻子已服解药,不会有什么大碍,但要想彻底恢复,还需一段时间。就算完全恢复,他也完全犯不着在这深更半夜离开。但刘麻子恨不得立刻就走。那六人坐在篝火旁,默不出声,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刘麻子忍无可忍,率先开口,道。 “既然我已答应保守秘密,你们就不必在意我了,想说什么就说吧。” 王一摇了摇头。 “虽然我相信舵主为人,但我们的事,你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刘麻子噗呲笑了一下。 “既如此,我也不便在此久留,就先行一步了。可是……!” 他看了西门晶一眼,犹豫了一下,道。 “西门长老,我有一事相求。还望您能看在我们多年的情分上,答应我这件事。” 西门晶点了点头。 “你尽管开口。今日之事,我有愧于你,你的事,我必会全力相助。” “嗯……那个……!” 刘麻子听了西门晶的话,依然很是犹豫,过了良久,才鼓起了勇气,道。 “您要帮他,我无话可说,但我还是希望您不要亲自出面,否则,必会给丐帮带来灾难。”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既要帮就要帮得彻底,岂有不出面之理?” 丁老二打断了刘麻子的话,说道。西门晶面露难色,道。 “虽然我也很想答应你……但是……事关我徒弟,我恐怕……!” “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不让您帮,只是希望您能隐秘行事,不要暴露身份。” 他回头看了看王一,道。 “虽然有些对不住你,无奈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 刘麻子简单解释了其中缘由。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但为了丐帮,刘麻子不得不忍痛说出实情。 刘麻子说完,在场六人又陷入了沉默之中,各自思考着什么。只有西门晶,一会儿看看刘麻子,一会儿看看王一,观察着他们的脸色。 刘麻子暗自骂道。 “这个老不死的,收了个徒弟就跟老来得子一样宝贝。想要徒弟还不容易吗,随便在大街上捡一个就是了!非要找一个惹是生非的家伙!” 这时,王一开口道。 “正如我所说,我需要的是毒。复仇之事,师傅无需出面,只要暗中教我用毒之法就可以了。” 刘麻子惊喜道。 “那……?” “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不懂什么是侠义之道。但是,我绝不会为了自己的私事牵连无辜的人。所以师傅,您尽可答应刘舵主的要求,我王一绝无怨言。” 西门晶这才点了点头。 刘麻子面露喜色,站了起来,道。 “既如此,我也可以放心走了。” 刘麻子朝西门晶点了点头,转头想跟王一道谢,却又忽然停了下来,淡淡道。 “那就祝你好运了。” 王一无意挽留刘麻子,他站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了什么,递给刘麻子,道。 “刘舵主决意要走,我也就不挽留了。不过,在下的一点心意,还望刘舵主笑纳。” 王一手中琥珀色的宝石,正是猫眼石。 “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 刘麻子咧开嘴,鄙夷地笑道。 “救命之恩,我已感激涕零,又怎么敢收你的钱?你还是收起来吧,我这个老乞丐,已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不需要这么多钱。” 刘麻子虽有讥讽之意,但看王一的眼神已然柔和了许多。他拍了拍王一的肩膀,转身离开,消失在了丛林深处。 刘麻子走后,王一呆呆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过了良久,才回过神来。期间,胡连小弟起身,本想追过去,但被孙夫子制止了。丁老二本也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也在孙夫子的眼神示意下,将话吞了回去。过了一会儿,王一重新坐了下来,孙夫子这才缓缓道。 “‘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你听说过这句话吗?” 王一点了点头。孙夫子继续道。 “行走江湖,最可怕的不是高手,而是告密者。” 王一问道。 “您觉得,我不该放他走?” 孙夫子摇了摇头。 “这是你应该做的事,但这绝不是一件好事。放虎归山,终究会后患无穷。” 丁老二忍不住插了一句,道。 “你放他离开,可能会引发两种结果。一是他向天富寨告密,让他们提前做好对付我们的准备。二是丐帮为了避免与绿林道的冲突,派人杀了我们,以绝后患。无论哪种结果,都不是我们能承受得起的。” 王一沉默了一会儿,道。 “可是,他已经答应我了啊!” “信守承诺,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只要杀了我们,才是避免祸及丐帮的最佳方式。” 王一点了点头。 “我也觉得,放了他并不是一件好事。” 孙夫子接着说道。 “虽然距他离开已过了些时候,但药效尚未退去,加上老三的轻功,要想追上他并非难事。” “但是……!” 王一双手抱拳,对打断孙夫子的话表示歉意,接着便说道。 “道理我都懂,但我却不得不如此。报仇固然重要,但我不能为了报仇,恩将仇报,杀害恩人。若如此,我跟杀我全家的仇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西门晶点了点头。丁老二和孙夫子对视了一眼,道。 “正所谓无毒不丈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事已至此,你明知危险却依然纵虎归山,到头来吃亏的,可是我们。”丁老二朝胡连小弟使了使眼神,胡连小弟也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起身准备追击。王一慌忙拦住了胡连小弟,对孙夫子说道。 “我是懦夫,不是大丈夫,无法做到不拘小节,更不愿为了杜绝后患而杀了恩公,但也不会因此放弃报仇,还望夫子能够明白。” 孙夫子面无表情地看着王一。丁老二也面露难色,说不出话来。西门晶躬身站了起来。眼前的状况,显然是他始料未及的。这时,胡连小弟开口说话了。 “我也是懦夫。” 丁老二皱了皱眉,惊奇道。 “你说什么?” 胡连小弟继续道。 “我也是个睚眦之仇必复,滴水之恩必报的懦夫。因此,我可以理解王一的心情。” 胡连小弟这话,显然是对丁老二说的。 “哈哈哈哈哈哈!” 听了胡连小弟的话,孙夫子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他指了指眼前的篝火,缓缓道。 “都坐下吧!西门长老也请坐下吧,大家一起喝一杯,听我一言。” “听了王老弟和老三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司马迁有云,游侠者,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生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这也是我初入江湖时所信奉的人生格言。然而,这话却是说来容易做来难。但有一条,我做到了。不论何事,只要我想做,必不择手段达成目标。只要我不想做,威逼利诱也休想迫我就范。或许,这就是我恶名昭著的原因吧……”他轻笑了一声,继续道。 “然而,这一生,我问心无愧。也许,我也是个懦夫吧。” 丁老二和胡连小弟对视了一眼,也笑了出来,对孙夫子的话表示赞同。孙夫子拍了拍自己的膝盖,对王一说道:“现在开始谈正事吧。你既要我来此,想必心中已有计划了吧。” 王一点了点头。 “这只是我初步的想法,尚不完善,还望夫子指正。” 他将自己近日的调查和心中的计划讲了出来。其他人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期间不住地点头附和着。 丁老二开口说道。 “要想以少胜多,也只能如此了。然而,再完美的计划也赶不上变化,我们还应审时度势,随机应变才是。” 孙夫子补充道。 “我觉得此计神妙。说到策略,还得仰仗老二,这一点就交给他了。你且说说,现在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 王一看了看西门晶,道。 “眼下最需要的就是毒了。” 西门晶陷入了沉思,缓缓道。 “我虽然有毒药,但你所需要的毒,却是我没有的。就算现在开始炼制,也缺一些材料……而且需要配合暗器使用……好吧!” 西门晶眨了眨眼,对王一说道。 “去四川!” 第十一章 唐门 1 一。 唐三彪今年三十了。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多岁双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难免需要花钱打点人脉,但这口袋里的钱却是越来越不够用。唐三彪身份高贵,但却没有财路,这让他难堪不已。加上老婆又丑又凶悍,所以只能私藏个爱妾,每当想起藏在别院里的小妾,那小鸟依人的样子甚是让人难以自拔。因此,唐三彪今日又踏进了一个位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重庆的一个小胡同里。 一般来讲,中国的都城布局像一个棋盘,主干道路笔直地纵横在棋盘上,两条道路是足够让几辆马车同时经过的宽度。主干道路之间形成的四角形空间便叫坊,是作为一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可称里或甲,这种布局起源于唐代。区分各坊的主干道路叫大路,各坊里的小道便叫小路,房屋跟房屋之间狭窄的通道就叫胡同。城里的百姓在说自己住址的时候经常使用胡同这个单位。 其中,春望坊柳花胡同是一条私娼街,所以住在这里的人不会对外说自己的住址。。堂堂四川唐门第三公子白面郎君唐三彪一年也会惠顾这柳花胡同三四次,这事要是让唐门的人知道,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幸好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他的事。要不是三年前在一个酒席上有人故意接近他,估计到现在他还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而且重庆第一妓楼清香阁的后院有一个小门通往柳花胡同也是在那时知晓的。谁会想到,在重庆最繁华的朝阳坊,迈进最大的妓楼后院便会通往重庆最底层的贫民区。 胡同里窄得容不下两个人并肩行走,到处都是污水,坑坑洼洼的地面难以起步。在这深夜,万一走错一步便会溅一身污水,所以唐三彪只能低着头小心地迈着每一步。倘若是白天,唐三彪也会低着头行走(虽然,白天绝不会来这里。)要是被人认出来后果不堪设想不说,搞不好他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他现在要去做的事,也是已经做过几次的事,要是被他的父亲,当代四川唐门家主--千手太岁唐大方知道的话……! 唐三彪感觉到有一股寒流从背部流窜到毛发,让人毛骨悚然。 “妈的!” 都是因为钱!倘若他的父亲不对他如此苛刻,他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他的父亲要是能理解一个出身于传统名门世家的子嗣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哪怕一丁点,也不至于让唐三彪做出违背家规的事情。 “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 虽然不知道这是第几次最后一次的决心,唐三彪心里还是再次默念了一下自己那无畏的决心,并从狭窄的胡同中找到了一个又矮又破的木门推了进去。小门矮得让唐三彪几乎完全弯了腰才能迈得进,进入小门后他也一直弯着腰继续前行了一丈多远的类似山洞一样的通道,之后才出现了可以直起身板的空间,在这期间他明显感觉到有几双眼睛一直盯着他。在山洞的墙壁上肯定埋伏着一些人一直观察着来回通往的人,毕竟唐三彪也是轻易能察觉到这些的高手。 应该说这是生活的智慧吗?不,还是叫生存的智慧比较妥当。主人建造的地形,即使是高手也在这山洞里难以脱身,可见这主人的智慧所在。虽不知道主人是哪个,至少唐三彪很确定不是眼前这满脸泛黄、奄奄一息的中年老头。他是唐三彪做此事以来唯一认识的人,也正是当初在那个酒席上给他介绍此事的人。 “请随我来!” 眼前的这个中年老头自称为吴管事,此人做事绝不说二话。虽然此时的他,正伸出手摆出一副很有礼貌的引着客人的模样,但吐出的话却没有一丝温意,态度也很敷衍。唐三彪没有回应,只是默默地往吴管事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吴管事即刻走到了他身边,伸出手递了一件东西,唐三彪没说二话直接接过手中之物蒙上了脸。这是规矩,来此地的人必须蒙上脸才能通行,与吴管事同行进来的房间已有两个人也带着面具,不难猜出眼前两个蒙面人便是今天的交易对象。 房里摆着一张桌子,吴管事走到桌子跟前向两边的交易人开口说道。 “今日所交易的物件和价格由我方来保证其真实性。公平起见,双方的中介费都是一折。对此,有异议者,便可马上离开此地。” 这是吴管事在每一次交易开始前所说的话,虽然是早就晓得的规矩,却每次听着都很有安全感。唐三彪对此从来没有提过任何意见,看似对方也一样。 “请放上来!” 唐三彪小心翼翼地从胸前拿出一个盒子放在了桌上。与此同时,同时对方弯下腰去拿起一个大箱子摆在了桌上。 “请确认货物!” 吴管事边说边把两个箱子推向了双方。唐三彪随手打开了推到他眼前的箱子,看到两根烛光映出的货物散发出灿烂的光芒。 金元宝! 长得像船只的金块儿,每一个价值十两黄金。一整箱满满的金元宝,唐三彪在那金色的威力下不自觉地点了点头。黄金一千两对于藐视天下的四川唐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也证明了他所带来的货物值这个价钱,而且根据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这东西或许比这多值十倍百倍也说不定,可惜的也没有人拿这些金钱来换取这些东西。 “盘鸠血浆半两、子午焚心半两、神仙废及君子散个一两、断魂砂些许和光秆钢梭五根。其相应的价值为黄金一千两。双方满意否?” 听完吴管事的话,唐三彪再一次点了点头,看来对方对此也非常满意的样子。不想也知道,这些可是唐门八大剧毒中的四种、八大暗器中的两种,其价值卖一千两可是便宜了他们,这还不满足那就是贪心了。 “那请交付中介费。” 唐三彪即刻拿出十个金元宝放在了桌上,随后瞄了一下对方,却着实吓了一跳。对方再一次拿上来与之前相同大小的箱子放在桌前,并从中拿出了中介费,这说明对方现在还有额外九百两黄金。 但看似吴管事对此没有什么兴趣,收完两百两黄金后便显出很满足的样子,并想了结此次交易说道。 “此次交易就此结束。今日在此发生的一切绝不能传出半句,不然的话……!” 他来回扫了一遍,微微漏出了阴险的笑容说道。 “应该知道吧?” 那笑容比任何其他威胁都来得让人可怕,唐三彪连续点了点头。就在此时,对方俩人中个子略小的人举起手说道。 “此次交易非常满意。我们也不是闲着没事做到处去嚼舌根的人,故而您也不用说这些威胁的话。我们想跟那位再做一笔交易,如何?” 听着这声音像是一个老头,刚刚一直不吭声此时却突然开了口,这让唐三彪惊讶了一番。比起他,更惊讶的是吴管事,与其说惊讶,那脸皱来的模样更像是怒气腾腾,怒在这额外的交易。 “这与本店无关,请另行处之!” 蒙面人点了点头。 “正有此打算,这位可否有意向?” 唐三彪虽然很没头绪,但还是点了点头。这一天都不知点了几次头,莫名觉得自己快变成傻子了,但一想到这黄金马上可以到手,除了点头他还能怎样。 “那就此别过!” 来的时候虽然也是虚假的礼节,但至少还带着那么点郑重的态度,但此刻的吴管事更像是在驱赶小狗般赶走他们三。就这样,在这江湖上最隐秘的帮派的黑店里完成了交易后,下一场换在了柳花胡同的一个隐蔽的地方进行。 “只要告诉我一件事,此箱便是公子您的了。” 此时的双方都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唐三彪看着站在阴影下的俩人,同时尽量向看不见的阴影处更加靠近,便说道。 “不知我有没有能力答出值九百两黄金的答案。” “此答案除了公子无人能答。” 老头的这句话听着倒是像在抬举唐三彪,但其实除了他还真没有人能答得出来。此事在四川唐门也只有十人所知,更只有渴望钱财的人才敢说出,那便是唐三彪。 “怎样能见到巧手天工司马藏黎?” 所有司马姓氏的家族中,鲜有如此人才辈出的家族,而且也很少有如此隐蔽的家族。。在于制作某种东西这件事上,世上没人会赢得过他们的。会有人想把这本事让给他人。即使那古时的名工鲁盘活过来也要让他三分,这就是现今名工家族--巧手千幻司马家。如今此司马家族的家主便是那司马藏黎,传闻此人没有做不出的东西,有的话就是连老天也做不出来。有着如此辉煌名声的神人就是眼前的老头要找的神之手。 当然,唐三彪是知道答案的,但说出此事乃完全触犯了唐门三大禁忌之一。代代相传的唐门暗器,所谓世上最细腻且最隐密的暗器便就是出自于司马家。倘若此司马家族出现在世人的眼前,那无疑是意味着唐门的秘密暴露于人世…… 唐三彪干咽了口水,沉默了好一会儿。在黑暗中他的视线不断地在老头和箱子之来回着。那一箱的钱财倒也值了这笔交易,而且他之前所下的那虚伪的决心估计这次是要成真了。唐三彪再咽了口水说道。 “黄金千两!” 他伸手把老头脚边旁的箱子拉到自己身边继续说道。 “再加千两黄金便会带你们去见他。如果不是我带路,连鬼都不会找得到他。” 第十一章 唐门 2 “从我需要的东西聚齐的那天算起三天!” “您需要何物?” “晒干的毒蝎一百只、蜜蜡十斤、醋和白矾!硫磺这有……好了,出去吧!” 唐三彪犹豫了片刻,便咬紧了牙关努力让自己显得自然,接着向两个蒙面人说道。 “你们两个就留在这里候着,等奉公做好后把东西拿过来!如果谁敢迈出离此房间半径五丈的地方,我将扭断你们的脖子,好自为之吧!” 随后,他又转向司马藏黎说道。 “请问,可否把这俩人留在此处?” 唐三彪的额头上已经出满了汗滴,那表情真是可怜的很,像是在深怕司马藏黎拒绝他。司马藏黎连头都不回,只是微微点了下头。唐三彪这下才放下心头那块石头,接着赶紧推开门离开了房间。 时间过得又慢又长,这漆黑封闭的房间根本找不到能证明时间流逝的东西,这更让人无聊。司马藏黎不知在做什么,连一句话都不说,只能看到他的手指在动,墙角处的两个蒙面人更像是两个石像一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健壮的蒙面人王一转动着眼珠子观察着房间各处,偶尔会盯着那些放在搁板上的东西仔细观察一会儿,但怎么看也看不出来是干嘛的。他的视线逐渐转向司马藏黎,偷偷地望着司马藏黎,看他在做什么。那是一个带在手臂上的、皮制的袖套一样的东西,日常中使用的叫臂鞲,此刻司马藏黎手中的物件跟它长得挺相似的。但看起来不像是用皮做的,因为它的某些部位向外敞开着,里头密密麻麻的安着各种铁质的装置。司马藏黎拿着一根像针一样的道具时而调整、时而拧紧着那些装置,又偶尔装上一些新的齿轮。 再新奇的东西看久了也会腻,王一盯着司马藏黎好一会儿,便失去了兴趣收回了视线。此时,司马藏黎却开口了。 “这些东西要用在哪里?” 西门晶和王一互相对视着犹豫了片刻,随后便西门晶反问道。 “一定要知道这些吗?” “不想说就算了。” 这回王一却回答了。 “慢慢溶解的壳是为了把毒放在壳里。比如说……放进泉水、井水或者小溪等。放在壳里是为了让毒扩散的时间更持久。” “井水只要放一次毒就成,看来这个是要放进泉水的吧。为的就是让新涌出来的泉水也一直保持着污染的状态。那这个只要用羊皮水桶就可以了,羊皮做的水桶可以让里头的东西慢慢地、一点一点漏出来。根据毒的种类可以在水桶内部加一层膜,这可以让它长时间不会化解,好比把毒蝎的壳磨成粉熬成胶涂在内部,这样就成。好,下一个?” “爆发装置……” “管列!管列才是正确的称呼。” 王一在司马藏黎的大吼下,立马换了称号。 “管列是为了制作毒弹。把一些易爆的火药跟易燃的毒气装在一起埋在地底……!” “等人来了再散发毒气,是这意思吧。那个也简单,沥青加上硫磺、麻、乳香还有些许松树木屑就可以制作烧夷弹。再用滑石跟铁就可以擦出火花,用金银或白帆压住铁器,再装一些像醋一样强烈的药物便能融化这些金银,随后它会压向铁器、擦出火花、引爆装置,这就是管列,还能做成筒状。那,然后呢?” 最后一个是由西门晶来回答的。 “就是让你用那些光秆钢梭做一个暗器。” 梭指的是纺织机上的杼轴,但如果用做暗器,那便指像手指般大小的斧头,或者是所有大概长得像铁器一样的物件的统称。唐门的人则把这种梭跟一种特殊的岩石做了一番药物处理,当它碰到目标物的瞬间会转化成火焰的一种独门暗器,那便是光秆钢梭。意思就是让司马藏黎用这个做一个暗器给他们。 司马藏黎点了点头。 “虽说这唐门中匠人无数,但能做出光秆钢梭的却只有我一人。我可以给你做。但是,得先告诉我你们是谁。” 接着他便转过石椅,面对着西门晶和王一,瞪向他们。他的嘴角露出了阴险的笑容,手上已然拿起了刚刚在捣鼓的那个袖套对准了他们的心脏,唐门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不危险的,尤其握在司马藏黎手上的东西,那就更不用说了。 西门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终于缓过神艰难地说道。 “这是什么意思?为何问我们是谁?” 司马藏黎像是赶走苍蝇般挥了挥手。 “选择说实话还是死,自己决定吧!唐三彪那个蠢货不知为何自己挖了自己的坟墓往里钻,但我跟他不一样,我可没那么傻。你俩不是唐门中人,以为我真的看不出来吗?” 王一开口问道。 “能告诉我,发现我们不是唐门中人的缘由吗?” “很简单!” 司马藏黎用低沉的声音嘀咕道。 “唐门的那群傻瓜只会用代代相传的东西,哪会知道什么叫应用。你们所订的物件,如果换做是唐门中人,是怎么也想不到的东西。” 王一叹了一口气,转头望向西门晶点了下头,便说道。 “我是山东省菖州人,名叫王一。这位是我的师傅……!” 司马藏黎兴致勃勃地听完了王一的故事,让他尤其感兴趣的便是王一来到四川唐门的这部分。特别是穿过秘密通道的部分是他最感兴趣的点,听完后还特地再问了一遍。 “关于那个秘密通道,能在详细的说一遍吗?” 王一重述了一遍,身旁的司马藏黎一直在点着头。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唐三彪那个白痴,既然把那个只当作逃离他老婆的用途上。” 他叹息了好一会儿,忽然看着王一问道。 “知道那个通道是怎么来的吗?那是谁挖的,那里流淌着多少汗水和泪水……!” 那是不需要回答的质问。王一没有说话,司马藏黎也没等他回答便自己说出了答案。 “是我年轻的时候挖的。从我的父亲,父亲的祖辈开始,祖祖辈辈花了漫长的岁月一点一滴挖出来,终于到我手上把它挖通了。那可是司马家的祖辈们为了逃离这地狱般的空间,一代接着一代挖出来的通道。” 随后讲的便是司马家族和唐门的情仇恩怨。那是一个能造出天下第一暗器和使用那个暗器的两大家族之间的恩怨,是一个被关在封闭的空间为另一个家族奉献了一代又一代的家族历史。 “一开始只是被雇佣的关系,当时的待遇也是不错的……但是赚了那么多无用之财又有何用?一出生就被关在人生是有多悲惨呢?” 所以,他们开始挖起了山洞,直到司马藏黎的手中才打通了这个通道,从此被唐门深藏在地下的司马家族的终于出现在世人的眼前。司马藏黎能被称为巧手天工,也正是他逃到江湖上生活的那短暂的三年里人们给他取的外号。 “随后,又立马被抓了回来。” 司马藏黎没有继续讲,只是无奈地望着屋顶。看似他只是陷入了沉思,但王一却透过圆圆的镜片看到了两行泪水,才发觉眼前的老人是在哭泣。如果是换做王一应该也会哭泣,面对此残酷的命运,谁还能忍得住,他一个外人光听觉得胸口发闷、感觉一股愤怒油然而生。 “真是残酷……” 西门晶自言自语道。 “活在这些名门望族阴影中里的无辜冤魂何止你一家人,其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数不胜数。所谓的名门正派本就是践踏着这些无辜的灵魂建立起来的,都像是踩着无数个尸体和牺牲品上的一坨屎……!” 司马藏黎望着西门晶问道。 “你也讨厌他们?” “我曾是丐帮的长老,当然现在已经不是了。一个一天到晚只喜欢研究蛇蝎的乞丐,他们为何还让我当长老呢?还不是是因为他们需要毒,为了用在不可让世人知晓的事情上。” 司马藏黎点了点头,表示不用再解释也都能理解。 “那现在……” 王一开口道。 “您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了,并不是唐门中人,有何打算?还会给我们制作那些东西吗?” “当然会做。” 司马藏黎的脸上出现了不可揣测的的微笑。 “就因为你们不是唐门的人……” 等把这些东西做出来,已经过了三天的时间。 期间,王一和西门晶只能在工坊的角落里等待,那段时间实在是无聊至极,但毕竟不能抱怨,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当他们达成目的准备离开的时候,感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司马藏黎除了他们所要的物件外,额外再送了两件礼物,看样子是挺看好王一的。 “这东西在唐门也属于绝密暗器中的一件,他们叫它为剑低游魂。” 司马藏黎给他们看的不过是一个又薄又细的铁盘,怎么看也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但此物装在刀把上那便是它的价值所在了。。司马藏黎一边拿过王一爱用的蛮刀拆掉原先的刀把装上了剑低游魂,一边解释他的用法。 “使用方法很简单。在挥刀或刺刀时按住这个凸点即可。按住此处会从刀把上溅出细微的唾液,这种液体叫阎王笑,先不说它的唾液很难能察觉,只要溅到身上便即刻化进体内。它的毒性也不一般,一旦溅到便会起效,瞬间能麻痹人的知觉,而且最后都不会有中毒的迹象,所以在他人看来对方只是死在了刀下。” 西门晶乍舌道。并不是因为觉得这暗器有多么了不起。 “我也是用毒之人,但这等卑鄙的暗器还是第一次见到!” “就因为卑鄙才更有效果。唐门为何不让世人知道这种暗器?都是有理由的。” 他并不是想调侃西门晶,而是挂着微笑辩解了一下。 “先活命是要紧的,就不说暗器有多卑鄙了……但以后要是听说唐门中有谁用武功取胜了,可不能再相信了!” “不管怎样,第二件是……” 第二件礼物则是王一之前偷看时瞄到的那个物件,也是后来司马藏黎威胁他们时手上拿着的不知名的暗器--袖套。 “虽然是我无聊时做出来的东西,但还蛮有用的。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铁臂甲。” 铁臂甲的大小正好可以裹住整个手臂的前段,刚好从手腕处连到了弯臂的关节处。袖套除了内层是皮质的以外,大部分都是用钢铁制作而成,可作为强悍的保护带。看来司马藏黎是把所有巧手天工都用在了这东西上。对他来讲,他能做的、他喜欢做的就只有这些,做出来的有些会留着,有些会仍掉或者作废。这铁臂甲是近期以来司马藏黎弄出来的最新玩物,能给他人的也仅此一件。嘴上说的很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在他内心深处是带着强烈的自豪感去说明这家伙的用途的。 “如果有人向你扔东西或砍向你时一般会怎样?除非是练过的,一般人是不是先举起手遮挡?即便知道挥下来的是把刀也会不自觉地举起手臂想挡住攻击。那此时手臂变成钢铁呢?会不会很便利?” 以前,司马藏黎还在江湖游荡时曾看到过两人对决的场面。一开始双方都是拿着剑对决的,但由于双方实力悬殊,弱的那一方弄掉了手中的武器瘫在了地上,另一方准备一刀了断的时,瘫在地上的那个人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那一刀,并迅速捡起地上的剑刺穿了对方的心脏。 “虽然这手臂是没了,但杀了对方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此时我就想到。” 西门晶忽然插嘴道。 “如果那是个铁臂,就可以既能保住手臂也能换取对手的性命,是吗?” “当然。怎么?你不这么认为?” “没有,没有!” 西门晶赶忙摇了摇头,但嘴角上还是挂着微笑,这下司马藏黎以为自己被嘲笑了,通红着脸道。 “是在嘲笑我吗?” 西门晶急急忙忙挥了挥手,辩解道。 “不是,绝对不是。我只是觉得……没想到这天下第一巧手天工司马藏黎做东西的意图如此简单。如你所说,要是手臂上带着这般强壮的保护带肯定非常方便,利用的妥当或许还能练成一套独特的武功。那个山东劈挂门的武功就是如此,他们以掌法闻名,决斗时会用双臂当作棍棒来使用,但前提是要把双臂练成钢铁般强壮才可以。但是有了这东西,就没有那个必要了,特别好。” 为了证明不是嘲笑司马藏黎,西门晶找了个合理地解释,为此花了不少心思。,此时的王一在一旁却是陷入了沉思,忽然发问道。 “为对我如此好意?” “当然,这铁臂甲还有更多妙用。这里不仅藏着刀刃,还有毒针……什么?刚问了什么?” “我对此宝物感到惊叹不已,这将对我以后要做的事情会有很大的帮助。虽说以我现在这般处境,不会拒绝任何的援助,但也不能得到帮助不报恩。。有什么需要我做的,您尽管说,只要是我王一能做到的,在下义不容辞。” 司马藏黎没有再生西门晶的气,此时的他正认真地望着王一问道。 “说了你就会答应吗??” 王一摇了摇头。 “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可以去做……但,之前也说过,我现在有事在身,一切要以它为主。等我此事办妥后再去答应您的请求是不是很过分??但现在,我只能这么说。” “要是我说必须先去办我的事情呢?假如让你现在立刻带我离开此地呢?” 王一低下了头。 “那这些宝物不能收了。现在我真做不到。” 呵呵呵呵-! 司马藏黎笑了。 “算了吧,我也不是盼着那些才给你做这些的。你看我像是送出去了又要回来的人吗?我给你此物是因为你看起来更需要这些,而且我也不想留给唐门的人。当然……!”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犹豫了片刻,接着说道。 “但的确有一个请求。但不是说一定要做到,我只是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希望,这才跟你开的口。万一哪一天,真有那么一天你成事后还有时间的话,那时……!” “要我从这里把您救走吗?” “并不是!” 司马藏黎的请求不是救他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以前,我还在江湖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子。她姓沈,是河北青陶县人。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应该有四十了吧……我给他取名叫司马导贤,现在可能唐门的人在看着,请你帮我找一下。” “人在唐门?” “不!唐门的人可能一直在监视着,但未必把他关了起来。让他自由地活在江湖是当初唐门说好的约定。你要做的便是去确认他们是否在遵守约定。” 司马藏黎没有选择去死,而是在这地狱般的地下,一直给唐门制作暗器只有一个理由,那便是为了儿子,他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也沦落到同样的命运,这是一个父亲的大爱。 王一只能默默地点了点头。 第十二章 中毒 1 一。 老崖岭正下着雨。秋天都快过去了,这才迎来了第一场雨,雨水洒在整个山崖。在大雨的相伴下,破灭悄然开始。轰隆的雷声响彻了整个森林,为了躲雨而趴在地上的天富寨拒捕们抬起头的时候,眼前一棵参天大树正慢慢倒向地面。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从断开的树木中爬出了无数条蛇。 钟斗己曾经也是一个自由地翱翔在江湖九万里地的飞鸟,由着自己的性子到处游荡,等没钱了就打个地摊卖些不知名的药赚了点钱便又启程去别处,过着一个所谓江湖郎中的生活。然而,某一天他路过老崖岭的时候,不幸遇到这群盗贼,被抢钱财不说,还被押到山寨成了天富寨专属大夫。作为山寨大夫要做的事情倒不难,平时简单地治疗一些外伤,实在不行就放着等着死就成。不会有人在乎那些盗贼的死,难就难在得给这些个头目制作催情剂,而这恰恰就是他的本事所在。所以,他在天富寨的生活还算是如鱼得水。 今日也跟往常一样是个无聊的一天,钟斗己望着窗外的大雨,一个人喝着闷酒。此时,房间的门打开了,进来的是几个小喽啰,一个个被雨淋的像落汤鸡。这三个人对他来讲还是能随意打发的鼠辈。 “啥?” “被蛇咬了。” “什么蛇?” “不清楚。” 钟斗己不耐烦的换了个姿势,看起了他们的伤口,每个人的小腿和脚踝处都看得见一双咬印。 “毒吸出来了没?” “吸了。” “那还来这干嘛!给你们药,赶紧回去涂上睡觉去吧!” 被蛇咬了不一定马上死去,不,应该说被蛇咬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根据蛇的种类不同其中毒症状可能会大同小异,但大部分健壮的男人只会发几天烧就没事了。所以,钟斗己觉得这次也不会出什么意外,便从伤口处移走了视线起身随口问了一句。 “不疼吗?” “不疼。哪都不疼……!” 正在回话的小喽啰,看着眼前瞪大双眼盯着自己的钟斗己,反而被吓了一跳。 “怎,怎么了?” “真的没感觉?” “是啊。真没感觉……!” 回话的小喽啰鼻子和嘴巴里喷出了鲜血。 病书生马洛机曾考了几次科举都落榜了,他觉得没有脸面回家,加上老婆长得又不漂亮就知道凶他,就索性到处游玩,后来被抓到了天富寨。起初,刚开始他被抓来的原因是绿林小弟中连个会数数的都没有,但到后来那还算渊博的知识得到了赏识,现在都混到了军师的级别,什么事都得惨祸一下。所以,今天也是听到消息后第一个跑到了此处。 马洛机踏进了躺着患者的帐内一步,便转身退了出来,在地上呕吐了半天后直接跑向了他的直属上司--副寨主阎王手杨柏的住处。他判断,此事不是他能解决的。 杨柏一大早脱光衣服搂着女人在床上滚来滚去,结果被手下马洛机给破坏了心情,此刻正不耐烦的质问道。 “树上爬出了蛇?所以怎么了?破洞的树上住着蛇有很正常吗?” “是没问题,但……!” “能被雷劈到的肯定是棵大树,大树就会有大洞,大洞里没有蛇那才叫怪事,不是吗?” “是,您说的对,但……!” “非得往打雷的地方钻进去的那群家伙才是真正的蠢货,活该被蛇咬了,没被雷打中已经是万幸不是么?” “也可以这么说,但……!” “你最大的缺点就是说话吞吞吐吐,有话不能简单明了地说出来,非要婆婆妈妈半天吗?有奇怪的地方快说!” 如果说马洛机的缺点是说话拐弯抹角,那杨柏的缺点恰好是说话太过直白。杨柏本就长得凶恶,再用那恶狠狠的双眼盯着你,谁还敢说话。 “世上哪有那么明确无误的事,妈的!” 不管心里怎么骂,对方毕竟是你的上司,而且还是掌管着整个天富寨内务的总管,自己只是个书记。马洛机也只能在心里抱怨一下,还是马上低下了头小心地回答道。 “那些……被蛇咬伤的拒捕们显出了中毒的迹象。” “被蛇咬了当然会中毒!这叫什么狗屁话?” “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的症状……!” 看来杨柏对马洛机的回答感到非常不满,到了有患者的帐门口后前直接踢开了门踏了进去。随后,即刻僵在了原地。刺鼻的血腥味填满了整个房间,屋内鲜红一片。被蛇咬死的小喽啰总共是三人,每个人像是装满血的袋子般不停地从七窍流出鲜血。早已把床染透了的血液开始流到地上,使得房间满地都是鲜血。那个叫钟斗己的郎中也只是呆呆地站在角落里,看似束手无策,光在那里搓着双手。 自诩已经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的杨柏也还是第一次碰见流这么多血的,他在原地站了许久,艰难地开口骂道。 “这到底是什么!” “是中毒症状。” 杨柏死盯着钟斗己,像是要用眼神杀了他。 “谁不知道?我在问是被什么蛇咬了能变成这样!” “嗯……那个……!” 这一生都是靠那张嘴活过来的钟斗己,从来没有说过不知道。他张口就是谎话连篇,这是本能。 “年前碰到个友人倒是听说过一些。那种身上泛着七彩、额头上有颗红点的蛇,好像叫七彩红莲蛇,听说被这种蛇咬了就会七窍流血而亡……!” 钟斗己一边含糊地解释着,一边视线望向了马洛机处。站在杨柏背后的马洛机正拼命地摇着脑袋。 难道不对? 钟斗己赶紧换了个说法。 “显示同样症状的还有叫七点火燐蛇…!” 这下马洛机更加用力地摇起了头。 钟斗己虽然在心里暗骂,但他知道马洛机此般否定是有理由的。 “还有被七点微白蛇和五色杜鹃蛇咬了也会让人出现这种症状而亡……!” 马洛机终于点了点头。钟斗己举起手擦了下额头上的汗,这短短的几秒钟内编出四个蛇名,也是费了不少脑筋。 “不管是哪一种蛇都得先确认,目前还说不清楚。” “他们会怎样?” 答案很明确。 “马上会死。” 可能觉得自己回答的太过振奋,钟斗马上压低了声音,加了一句。 “虽然很不幸。” “那没办法!” 杨柏摇了摇头,捂着鼻子走出了房间。 “快去给寨主回报!” 望着消失的身影,钟斗己转头问了一句。 “为何那几个蛇名的时候你一直摇头啊?” 马洛机笑了笑,道。 “七彩红莲蛇和七点火燐蛇是真正存在的蛇种,而且只有在苗疆一带能见得到。” 钟斗己呆了一会儿,跟着笑了起来。 “哼,我说怎么这么耳熟呢……原来是道听途说的。要是知道的人听到了差点出大事了。你说我怎么就偏偏编了个苗疆的蛇名呢。” 钟斗已一边看着像空血袋的三个小喽啰,一边嘟嘟道。 “本是看着窗外的雨小酌几杯的好天气,这下好了,这堆尸体又得谁来处理呀!哎,真倒霉!” 虽然奄奄一息,但三个人其实还有气,不过在钟斗已眼里看来,就是三具尸体而已。 钟斗已没想到的是,更倒霉的事情是在第二天发生的。 那日是一个雨过天晴、山鸟群飞、秋高气爽的晚秋清晨。钟斗己刚从梦里醒来,伸了伸懒腰。突然袭来一股恶臭,钟斗已立马皱起眉头捂住了鼻子。 “这是什么味道?” 比昨日的血腥味还要恶心的味道扑鼻而来,钟斗己皱着眉头立刻踢开房门喝到。 “谁在铲屎吗?” 他猜对了,是屎味,但没猜对后半句,并没有人在铲屎,而是几个小喽啰们大小便失禁。是怎样的情况才能使一个大人在裤裆拉屎?显然钟斗已有机会知晓此状况的知情权了。 钟斗己怒视着眼前正以痛苦的表情扭曲着身体的小喽啰,怒吼道。 “这里是茅厕吗?这里!我的我的房门!” “不是。” “那为何要在这里拉屎!” “并不是故意的,是……!” 小喽啰的表情变得越来越深奥,从他肚子里传来的咕噜咕噜的声音都传到了钟斗己的耳边。 “脱了裤子再拉!好嘛!” 那个小喽啰还真准备拉下裤子,但还没来及脱,恶心的东西已经喷出来了。恶心至极的味道又一次污染了整个空气,此刻钟斗己的表情比任何时刻都要严肃。比任何耍帅时候的表情更严肃几分。 看来是发生了严重的事情! 钟斗己开口问道。 “跟你一样症状的人还有多少?” “今天一起吃过饭的人都是这样……!” 钟斗己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是毒!” “你说是毒?” 杨柏的脸色比钟斗己还要难看。事情比想象中严重的多,现在几乎所有天富寨的人都在拉肚子不说,笼罩着整个山寨的这恶心的味道才是让人更痛苦的。 关键是,连天富寨寨主扑天鸟李应也捂着肚子走了过来。 “原因呢?” 杨柏站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正在调查!” 李应对此的判断是很犀利的。 “是饮食里有毒?” 钟斗已正在旁边用银针对着早餐验毒,说道。 “所有的吃食里都有毒。” 随后,摇了摇头说道。 “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在所有的饮食里都能投了毒?” 答案就在厨房,更准确的说是在清晨接来的那个水桶里,所有饭菜里都要放点水,而且这水是在清晨从山寨中心地带的深井里接回来的。那又黑又深的井水里正浮着一个不详的东西,那就是癞蛤蟆。 癞蛤蟆本就长得难看,不会给人什么好印象,但眼前这只家伙那长相着实让人作呕。得了湿疹一样凹凸不平的皮肤上还长满了各种红黄颜色的尖刺,凸出的眼睛上眼帘盖住了一半,比起青蛙清澈的眼神,这只癞蛤蟆的眼睛却是浑浊不堪,撕开的嘴角处正流着浑浊的液体,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这种危险的家伙竟在井水里游来游去。 李应看着从井口抓来的那只癞蛤蟆,捂着嘴干呕了几下。 “竟喝了这种东西游过的水。” 钟斗己立马插嘴道。 “所有的饭菜都是用的此水,即便没有直接饮用,也会是同样的效果。” 李应皱着脸瞪了钟斗己一会儿,便向杨柏挥手示意了一下。 “给我掐死!” 钟斗己被吓得煞白,本能地捂住了脖子。 “对,对不起。就说错了一句话,不至于要我的命吧……!” “谁说要杀你!把那个做饭的给毙了!” 谁会知道这深井里有这种癞蛤蟆,不过就是接了水,至于冤杀一个厨子吗? 马洛机低着头心里默默地替厨子抱怨了一下,但可没那个胆子说出口。拉了一上午的肚子,脸色变得暗黄的两个小喽啰气呼呼地跑了过去,没过多久传来了一声尖叫。可能大家心情都不怎么好,此刻,也没有一人出来为厨子辩解。过了不久,那个厨子的头颅高高地挂在了门墙上。 此时,从李应的最里蹦出了一个怪异的单词。 “王大眼!” 大家都不知道在叫谁,只有杨柏的脸看起来像是烧焦了一样死黑死黑的。 “王大眼!” 李应再次大吼了一声,声音里尽是不耐烦。 杨柏磨磨叽叽地回答道。 “是,大哥!” 王大眼是他们曾经还是小喽啰时杨柏的别名。虽然现在有着阎王手这么响当当的名号,但追溯到以前便也就是个盗贼王大眼。然而直接把阎王手贬成王大眼的那个人,李应正在向杨柏勾着手指。脸色越发黝黑的杨柏慢慢的走向了李应。 “呃啊!” 李应一把抓住了杨柏的太阳穴,像鹰爪般粗鲁而细长的手指完全制压住杨柏那长着不少毛发的头颅,透过手指间缝隙露出来的双眼显得格外恐惧。把杨柏弄成这样后,李应吐出了更加凶恶的话。 “如果再发生此等事件,我会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给乌鸦喂!” 杨柏被放开,李应走出了房间,那走路的姿势看起来一晃一晃的,估计是下焦没力气了,但周围任何人都没有笑出声,因为他们旁边还有一个正在气头上的李应,那便是盗贼王大眼杨柏。此刻,没人敢跟他对视,过了许久之后,杨柏终于开了口,把心中的怒气发泄了出来,最后还吐出了一个奇怪的单词。 “可恨的乌鸦!” 杨柏那布满血丝的双眼正怒视着钟斗己和马洛机,两个人颤栗在原地不敢动弹。 “快发药,然后给我准备对策!” 等杨柏出去后过了好一会儿,两个人还站在原地没有动。但等杨柏完全消失在眼前,确定不会有人偷听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捧腹大笑了好一会儿。 “你知道吗?” 钟斗己明明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是问出了一句。当然,其答案马洛机是不知道的。 “什么?” “所谓的四天王,哈哈哈。那四个自称是的四天王的,竟然有如此趣味的外号。” 四天王指的是天富寨最有实力的四大高手,是包括寨主李应在内的几个义兄弟,也正掌管着整个天富寨的人物们。杨柏就是其中之一。 “阎王手杨柏就是王大眼,这刚刚已经听到了,那剩下是什么?” “天王剑蔡琰叫王大猪,霸王戟陈铎是小鸡,血王刀韦应物是疯狗。” 两个人又哈哈大笑了许久,尤其马洛机都快笑岔气,笑到流泪。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四天王其实是王大眼、王大猪、小鸡和疯狗是吧!” “寨主叫乌鸦,哈哈哈!” 笑到最后就剩下空虚了。不管杨柏是王大眼还是阎王手,副寨主的身份不会变,而且他俩就是给这些王大眼、王大猪、小鸡、疯狗卖命。 “怎么办可好?” “你先试试药看能不能治,可行吗?” “拉肚子倒不是大问题,不吃东西就能好,想快点治好的话,上面的那些人煮些大枣给他们喝,下面的几个喽啰就煮点大蒜发了就成。” “大枣跟大蒜……效果呢?” “都一样啊。” “真是……!不管了,先这么做把。对了,那水能净化吗?” “很难,被污染的井水花一两天的功夫是解不了毒的。井下还有多少只癞蛤蟆、用什么解毒谁都不知道……!只能等着它自然净化了。” “幸好不是致命的剧毒。” “是么……确定是万幸?” 两个人相望着露出了涩涩的笑容。 第十二章 中毒 2 二。 “为何没有用剧毒?” “我还没恶毒到,一个都不能留,杀个精光” 王一一边把土塞进岩石缝,一边回答了西门晶的问题。再把蜂窝塞进漆黑的岩石缝里,再用煮后冷却的蜜蜡把缝堵住,之后在其上方撒一些土把痕迹抹掉,便会看起来像蜂窝原本就在哪里。即使不完美也无所谓,因为勤奋的蜜蜂只需一天的时间就会把自己的窝弄成很坚固的模样。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现在已经是深秋了。 西门晶所担心的也正是此。 “我还是觉得应该用剧毒把他们一网打尽,会更妥当。因为,凡事都是第一次很重要,尤其是用毒。一旦对方起了疑心、提高警惕便会事倍功半。而且现在都这个季节了……!” 西门晶坐在岩石上,望着在旁边弄蜂窝的徒弟,摇了摇头道。 “实在是危险,危险啊!” 冬日的严寒会先袭击贫困潦倒的人群和森山野林,尤其对毒虫来说寒冷是它们的天敌。就天富寨的那口井水来讲,也是位于深山之中,固然水温冰冷无比。所以即便是放了只剧毒的蛤蟆,也无奈在那冰冷的水面自由活动。这家伙还有个非常响亮的名号,叫赤角龙,但终究是个蛤蟆,即使这总剧毒的家伙再这井水里也得冻个半死。,充其量就是个掩盖另一种毒的遮掩物的幌子。 应该用那个做了断才对! 趁他们毫无防备的时候,只要用一包就可以杀掉天富债大部分盗贼。,没有好好利用这种机会,对此西门晶感到非常的郁闷。 王一没有赶尽杀绝自有他的道理,他有一个绝不能用剧毒的理由。 “如果……万一妹妹还活着,那她也会中毒的。” “……!” 西门晶竟无言以对。王一很久没有提过提过妹妹的事情,西门晶以为已经放弃了,但现在看来他的内心深处对此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 “胡连三岗已经潜伏了几天也还没找到你妹妹,是吧?” 王一伸展了腰抬起头看前方,虽是被丛林挡住看不到,但他觉得那丛林后的天富寨里肯定有他的妹妹,不,准确的说是希望妹妹在那里。其实,王一也是知道妹妹还活着的概率比较少,应该说已经不在人世的概率更高些,但哪怕有一丝希望王一都不会放弃,这是不可否认的事情。 胡连三岗是天生的杀手,而且还是个擅长隐身的杀手。虽然他不是轻功高手,但在隐身和潜行上有着充分的优势,所以,寻找妹妹的任务就交给了他。昨晚,在井里投毒、放进赤角龙的也正是他的作为。 这是一种信号。即便他是个潜行高手,但在这数百名盗贼聚集的地方,很难不被发现。而且一旦被发现,后续的计划将会受影响。用毒本身提前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况且万一中途被发现,对方开始警惕的话,其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只要敌人开始防备,整件事情就算完了。所以,胡连三岗必须非常谨慎,绝对不能被人发现,而且还得必须确认王铃的生死。如果不被发现还能完成任务固然是最好的,但万一被发现的话就得用那只赤角龙,这就是先前说好的。目的是让山寨的人起内讧,也方便隐蔽自己,这就是他们的计划。 昨日便接到了已经使用了赤角龙的信号,那是只要站在迎风处,谁都能感知到那信号,除非是鼻塞。意味着不管王铃是生是死,他们必须得进行下一步计划,这也意味着胡连三岗有危险了。 王一再次埋头,做完手中的事情,便起了身望着西门晶说道。 “我觉得还是得进去一趟。” “进哪儿?天富寨?你?” 西门晶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玩笑般瞪大了双眼。 “连武功高强的胡连三岗也得艰难行走的地方,你一个初学者就要闯进去?找死吗?” “我知道胡连小弟是个潜行的高手,但他毕竟不认识我妹妹的长相。虽然出发前简单地跟他描述过,但仅凭几个描述怎能分辨真人呢。现在想来,从一开始就得让我进去才对。” “但你还是初学者,不,连个初学者都不如,现在贸然地闯进去肯定会被发现,一旦被发现,我们的计划就泡汤了。” “请师傅不要太过担心,我自己还是有点隐身的方法的。到时候真的被发现,我便会用这个。” 王一指了指斜挎在身前的皮袋,里头装着各种毒器和暗器,这些都是西门晶当成宝物的东西。 王一露出了笑脸。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如果这一次进去找不到,那时我会放弃,进行我们的计划。只是我的事情自己不做,会一直挂在心上的。” “我也像你一直一个人活到现在,所以,你现在的这种心情我能理解而且你说的那句话我还是赞同的,能做的事情不做,会惦记一辈子的” 西门晶点了点头,又马上摇了摇头说道。 “你一个人去还是太危险了,我跟着一起去吧,怎么样?” 随后,干咳了几下,继续说道。 “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曾经也是个一等一的高手。虽然还没给你传授武功,但关键时刻还是派的上用场的,到时候……!” 西门晶笑了。 “虽然跟刘麻子约好了,但不一定没有其他方法嘛。” 那一瞬间,王一动摇了。先不考虑武功有多好,在用毒方面西门晶可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与他作战可堪比是获得了千军万马。即便被敌人发现,只要有他在,逃身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最终,王一还是很艰难的摇了头,毕竟西门晶这张“牌”的诱惑力是很大的,所以做除了拒绝的决定固然很艰难。 “还是我一个人去比较好。潜入还是一个人比较方便,可以毫无顾忌。我这种小事不值得连累师傅啊不想让师傅帮我做这种小事。” 王一微微一笑。 “总有一天,会需要师傅的帮助。” 西门晶也笑了。 “好,到时候一定要让我帮上一忙。” “到时候我可不会推辞的。” 王一望着眼前这位阴森的老头,莫名的感觉到了一丝暖意。。 来到老崖岭后,孙夫子和丁二老其实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西门晶和王一准备的事情都是跟毒相关,故而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胡连三岗做的事情也不是他俩擅长的。至少丁二老还可以不顾年龄帮着王一一起挖坑、搬石头,但这孙夫子却真是什么事情都轮不着他。所以,到最后孙夫子决定在一处隐蔽的山峰等着消息,为了在胡连三岗有危险的时候随时出手。他在的那个山峰正好可以俯视天富寨。 其实,这是件非常危险的行为。一个可以俯视自己根据地的地方往往是一个战事要地,天富寨那群在江湖上滚打了多年的盗贼们,即使脑子再不好使也不会放过如此重要的地方。故而,在山峰前后都挖了地洞造了哨所,露天天敞开的地方放置了柱子用天蓬盖住伪装成草丛。每次三个人轮流站岗。 孙夫子藏身之处离此处不远,大概是隔着三丈远的地方。选此处的原因之一是觉得那些哨兵只会盯着下方而不会注意周围,二是因为在附近找不到其他更适合藏身的地方。在这地方孙夫子倒是过得挺自在的。万一发生了情况,直接袭击哨所把他们全灭了就是。这些计划早就都准备就绪了。王一和西门晶一在此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埋机关,就是叫错名字被司马藏指责的管列正埋在其下方。 就因为如此,孙夫子陷入了沉思。他很清楚,以胡连三岗的性格根本不会发出什么求救信号,即便自己被撕成两半儿也不会吭一声的那种。故此,说白了在这毫无危险的场所等着根本不会来的求救信号,还得小心着不被发现,可以说孙夫子是困在这种地方。 今天又是个无聊的一天,又不困,即使困了也不能睡。。进入了半昏半醒的状态下,孙夫子想着一些事情。夜深后,他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离开了山峰。虽然比不上胡连三岗,但他毕竟也是个武林中人,对于最基本的轻功之术还是了解的。在夜间,与其为了不被发现而爬行,还不如站着行走,这样反而声音会更小些。人的视力一到晚上跟瞎子没什么区别,所以只要不穿那些鲜艳的衣裳,适当地弯下腰穿梭在树木和草丛之间,被发现的几率便很。孙夫子快速移动着,抵达山峰侧面的某一瞬间,突然停下了脚步躲进了利索地藏到了树后一动不动,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接近。 是人! 与此同时,对方也停住了前进,看来真是人,而且依孙夫子的判断来者还是实力相当的高手。孙夫子松了口气,慢慢从树后走了出来。 “是老二吗?” 对方也从草丛中露出了身影,此人正是丁二老。 “正是去找你的路上。” “我也是来找大哥的。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就是因为没事才出来的,看来我还是得回趟家,有要紧事。” “回家做什么?” “想着得带几个兄弟们过来。” “兄弟们?” “对,兄弟们。” 孙夫子找了一个比较平的石头坐了下来,然后用手示意让丁二老坐过来。 “你听听看。一开始我觉得攻打天富寨并不是件难办的事,按我们往常用过的方式袭击几个头目取首级便是。但现在看来是我太天真了。对方是一个既有纪律又有组织的人,对付他们我们也需要一个组织。” 丁二老点了点头。 “我的想法也一样。只怕大兄不允许召集兄弟们,所以没能跟大哥说。” “为何觉得我会不允许?” “嗯……不管怎样,这都是私人的事情。觉得您不会因为王一的个人恩怨,搭上兄弟们的性命。” “看来你对我还是不了解。为何是他人的事情呢?江湖上的兄弟是不能见外,这就是我的想法。如果他们愿意跟随我,那就应该帮我,更应该帮我想帮的人才对。况且此事,还真菖州的兄弟们来出面解决。是天富寨的盗贼们先欺负了我菖州的兄弟。” 孙夫子停顿了一下,用更加确定的语气继续说道。 “我终于知道,从一开始为何会对天富寨如此反感。他们侵犯了我的领域,损害了我的名声。要来菖州做生意应该先经我的同意,这是江湖规矩,但那些家伙竟无视了此规矩。” “对。” “你一开始就发现这些了?” “出事的那一天起,我便有了这种感觉。” “那你为何不早点提醒我?” 这次,换成丁二老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道。 “小弟是希望兄长能够平平安安地度过晚年。这件事情发生后,兄长虽然露出了一点不愉快,但毕竟没有像之前那般大怒。故而,我以为兄长已经没了曾经那般雄心壮志,我倒觉得觉得那是件好事。所以没有说出口。” 孙夫子有点不愉快地看着丁二老,但当透过月光看到丁二老头上那开始发白的头发后,便消了气,心平气和地说道。 “不是没了雄心壮志,只是……只是过了太长时间忘了而已。鬼雄孙一山要是没了它,就等同于尸体。现在能找回来已是万幸。此行可能会是我最后一次为了侠义而战,所以我打算不顾一切完成此事。” “这还用说嘛。” 丁二老的口气虽然听起来像是取笑,但只是用这种方式表达着内心的赞同。孙夫子固然也了解弟弟的性子,所以并没有生气,只是轻轻地敲了丁二老的肩膀,说道。 “所以,我现在要去着急弟兄们。这期间,你留在这里替我看好。不对,你现在为何而来?是来交班的吗?那里没什么事可做。” “啊!” 丁二老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说道。 “王一那家伙进去了。” 孙夫子没有听懂。 “进哨所了?” “不是,去天富寨了,说要亲自去找妹妹,刚看到他进去我才过来的。” 孙夫子听完,皱起了眉头想了一会儿,忽然站了起来。 “看来事情变得棘手了。” “您打算直接去天富寨吗?” “不!我现在直接回菖州。你先去哨所替我盯着点。” “万一要是收到求救信号,怎么办?” “你觉得老三跟王一会是发求救信号的人吗?即便收到求救信号闯进去也无济于事,还是静观其变等我回来吧。那家伙既然那么鉴定的跑进虎口了,肯定也有办法活着出来。倘若真活着出不来……!” 孙夫子望着丁二老点了点头。 “那时候正是需要兄弟们的时候。” “我知道您的意思了。” 丁二老终于听明白了。时机到了,才意味着复仇的时刻真正来临,要报仇肯定需要援手。所以,不管是他还是孙夫子,现在还不是动真格的时候。 第十三章 浸透 1 一。 经过多次的观察,发现天富寨的坐落在很宜居的地方,还有利于防御敌人的攻击,说白了就是天赐的宝地。寨子周围都是被悬崖围绕,他们躲在成葫芦瓶状的最深处,瓶口处的地形也是峡谷和木栏,这前方和左右两侧还围着小山峰,所以只要在那里设几个小喽啰站岗,所以很难避开他们的视线混进天富寨。 但是王一也有信心,在这种有利的地形,即使是那些受过很好训练的士兵反而更容易放松警惕,何况是土匪。王一相信只要好好利用这个点,即使再不利的地理条件也能克服。 在山寨起塞子作用的山峰中,这里的山脊反倒显得矮而陡峭,形成了峡谷中的雨林。王一就从这里开始匍匐前进,他明白在这条单行道路上会有一两个岗哨,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目前只发现了两个,或许也会有漏网之鱼,所以他的行动只能再三谨慎。 他穿的是江湖人穿的夜行衣---暗绿色轻装,用绳子拴好所有的东西,没有一件铁制品露在外面,他那失而复得后从不离身的刀也用暗绿色的布把刀柄和刀鞘分别缠上,这样容易拔出来,而且还不会反光,他考虑得非常周到。最后把泥土涂抹在脸上,这样不会被月光反射,这也是在南蛮的时候学会的。 进入峡谷以后就不用把肚子贴在地面上行动,可以采取比之前稍微方便移动的姿势,之前是需要注意远处监视他们的眼睛,现在开始需要注意的是眼前的东西,也就是最快的速度挪动以后,躲在隐蔽处,然后观察一阵,即使被巡逻的人发现了,也好让他们觉得是错觉。。 这样的夜晚,月光皎洁,连石头都发出灰色的光芒,石头的影子是呈现暗绿色,王一蹲在影子下,就没有人能看出来。利用这种方式他顺利地通过了两个岗哨(通过峡谷中间的洞口,可以监视下方),进入了葫芦瓶的肚子部分,发现这里有木栏。 被敌人袭击的时候,这里有三个防御线,第一个防御线是三个山峰,第二个防御线是整个峡谷,第三个防御线就是木栏,看了地形的人是都能想到这一点,换句话说就是这个木栏成不了攻击的对象,最多可能有岗哨,并不会有人站岗。 以防万一,王一还是沿着木栏底部像蜗牛一样爬行,快到终点的时候他发现了要找的东西,就是从木栏内侧流出水的地方。环绕天富寨的悬崖上有一个瀑布,水从悬崖顶上流下来在天富寨里面形成了一个池子,池子中流出一条小溪穿过天富寨之后向外流出。王一想他们肯定阻挡不了这个水流,所以这里肯定有河水流出的水口。 果然,乍眼一看像是木栏截住了水流,直接穿过水流,抵达地面,但是实际上这里有比水流稍微宽一点的水坑,水流经过此处的时候稍微聚集了一下,然后继续流出来,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没有完全堵死。王一慢慢地走进水里,然后悄悄地潜入水中,用手摸了摸长有苔藓的木栏,发现这滑溜的柱子变得越来越细,然后最尖处底下有一个空间。王一在水底下翻了身,抓住柱子的底端,钻进了木栏的底部。就像水蛇一样穿过了木栏,到了另一侧的水坑里,然后找到合适的位置以后探出了脑袋。 河水从上面流过来以后,在形成了水坑,这比对面的水坑还大,水坑周围并排放了比较大的岩石,看来是人为堆设而成,王一想了一会儿,判断出这里应该就是洗衣服的地方,看来贼匪也会偶尔洗衣服穿啊!可能更多是女人们使用的地方吧。 或许。。。 王一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如果躲在这里会不会等到他妹妹来洗衣服,但是很快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这里也没有藏身的地方,而且不能地等待。 比这个更。。。 木栏内侧,虽然是已经进入了天富寨的根据地,但是危险才刚刚开始。即使是能骗得过睁大眼睛站岗的敌监视兵,可是还有三更半夜爬出来上茅厕的人,或者翻来覆去睡不着打开窗户的人,被他们发现的概风险更大。监视兵也就一两个人,但是这里是有几百人,谁会知道有几只眼睛是睁开的,所以还是多家小心。他还要找出胡连三岗,也要找到妹妹,一事比一事难。 但是王一也有已经想好的方法,如果他是胡连三岗的话,会去哪里找人呢?然后按照这个思路去行动,这样或许还能碰到妹妹。王一下定决心之后,沿着河水缓缓地向上游去。秋日深山里的河水是刺骨般冰凉,但这是进入山寨深处的最佳通道。首先要进入山寨里边,应该跟普通家庭一样男主外女主内———外面是男人们的空间,里边是女人们的空间。 再仔细分析的话,女人们应该集中关在某一个地方,就是在山寨里最深处,关在一块的概率比较大;因为女人比较多,也许会分给了各个贼匪,让他们组成家庭。但是从团体生活的角度来看,很难实现。要让他们组成家庭,还不如在山底下有人烟的地方给他们组成家庭,让他们偶尔下山,这样更容易管理男人们的生活。可是让一群年轻气盛的年轻人关好几个月,禁欲的话很难不出事情,而且应该是见血的那种。所以为了满足他们,需要女人,在人也会有释放**的空间,女人们的空间。 想到这里王一把头埋进水里,一想到自己的妹妹也有可能陷入这样的处境,难以控制心中的怒火。需要清醒,然后开始行动,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中反复说了这一句。 “一定要给我活着,活着就行” 胡连三岗也做了跟王一同样的想法,来到了所谓天富寨的重心地带。 他了解到的天富寨大致分为四个区域,从木栏有五丈距离是空地,这里估计是跟闯进寨里的敌人打仗的空间,这一点只要跟普通城墙的结构比较就能猜到。空地后能发现类似于仓库一样比较大的原木建筑物,看来是普通兵卒共同居住的地方,还有武器库,也叫仓库。那后侧有练武场,周围有几间原木屋,看来是头领级别的贼匪们使用,其中也有携带女人的,不知道是老婆还是侍女。最后还是跟王一推测不一样,每个头领都有专门的侍女。 练武场的正堆满了半截腰的木头,就像屏风一样堆在那里,木头后面有瓦片建起的殿阁,那里就是寨主的住处,那后面,也就是葫芦瓶底部的部位,那里的岩壁上有几个洞口,洞口一直有守卫看来是关俘虏或者人质的地方,葫芦瓶底部的一角,岩壁底下有一个大仓库,那里关着女人们,准确说除了被分配给头领以外的女人们,也就是安抚那些小兵的女子们。 直到昨天胡连三岗一直穿梭于那建筑物的屋檐上和那附近岩壁上的洞穴里,而现在是躲在树上往下看,今天早上开始,山寨中散发出呛人的臭味,这个味道从远处的山峰上都能闻到,何况现在胡连三岗所在的地方味道最强烈.他就像准备随时出击的豹子那样把身子藏在树上,树下有个用布帘子围上的一个小空间,那就是茅厕,就在那正上方闻着这个味道,熏得鼻涕眼泪都出来了,都快要吐出来了,这就是此刻胡连三岗的处境。 其实这种处境并非是他迫不得已面临的状况,更多的是有意去做的。虽然顺利潜伏进来,但是胡连三岗的目标却难以实现,原因是这里的人比想象中更多,白天怕被发现,所以一直躲着,没法出来找人,但是到夜深人静的晚上,大家也都睡了,更找不到人,总不能叫醒一个人问,也不能打着灯笼去寻找。 在这里不会有寒窗苦读的盗贼们,更不会有点亮灯光大摆酒席,最多也就站岗的人们点个小火,偶尔要喝酒就把肉放在火上,围着火坐一圈。所以大部分的房间都是暗着的,只有像猪一样的打呼噜声,根本确认不了长相。 在这种情况下去也不是,来也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昨晚还有一对男女钻进洞里准备做点什么事情,看那对男女的躲着别人的视线,谨小慎微的行动,,悄悄来到这里,肯定是要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只怪他们选错了地方,这对他们和胡连三岗都是不幸,虽然胡连三岗用了西门晶给的毒针射死了两个人,但是处理尸体的后事也是够麻烦的。 本来毒针是用于发射异常信号,不是,应该说是引发一连串异常行动的毒针,就是碰到特殊情况,迫不得已要杀人的时候要使用这个毒针,然后一定要紧接着在井里放进赤角龙。死于这毒针下的人会把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排泄出来,当然大部分都是散发恶臭的东西,放井里的毒药虽然让人不至于死,但也能让人把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排泄出来,从这毒性来看两者相似,所以目的是想办法让死于毒针的人从表面上来看像是腹泻严重致死。 到了这一步就应要撤离了,但是胡连三岗又看到了另外一个机会,闹肚子的不只是男人,而且闹肚子并不只是发生在白天,也就是晚上趁这个机会可以看到女人们的脸。 现在胡连三岗躲着的树枝下的四方空间里,披着黑发的女子正在呻吟着,在那女人抱着肚子来的时候已经看了她的脸,别说是美女,连‘薄色’中的色都谈不上的容貌,看来肯定不是王一的妹妹。这个味道已经不是臭的境界了,是恶心到极致,连吐的力气都没了,可能是掺杂着毒气的原因,更让人痛苦的是树下不只是一个人,一起来的人以为只是陪同的,结果是排队方便的人,或者这臭味也刺激到了她的肠子,不管下面是谁对胡连三岗来讲都是很痛苦的事情。 就算拿刀来刺穿他的肠子,胡连三岗都有自信不会眨一眼,同样在多重的刑讯下,他也有信心不会发出一点呻吟声,但是这件事情结束以后,他再也不想闻这种味道,如果让他再做一样的事情,他会绝望的。漫长又痛苦的时间也过去了,胡连三岗迷迷糊糊的,突然反应过来的时候吓了一跳,有人在树下正在看着他。 胡连三岗的脸色顿时苍白,即使是在月光下都能明显看到苍白的脸,慢慢地脸色恢复了正常,因为确认了树底下站着的人是王一。王一刚想要说什么,胡连三岗像蛇一般从树上滑下来用手捂住了他的嘴,然后,用手指指了洞口以后走过去,随后王一也跟着他进去,然后问他。 “没感觉到你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比起别的事情,最好奇的就是这个,也可以说是自尊心受到伤害,对武林人士来讲,都没察觉到有人靠近,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而且很少有比这个更伤自尊心的事情。 王一对他的提问刚开始有点发愣,又很快意识到胡连三岗提问的意图,说道。 “所有的毒不管是强弱都带有一些麻醉作用,可能长时间被毒气熏着,反应迟钝了吧?” 胡连三岗点了点头,他想真的有这种可能,闻了一宿的臭味,能正常才奇怪呢。 “你来干什么?” “我不得不来。” 胡连三岗也没有再问下去,问了也没用,也能理解他的想法,何况最重要的是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那下面屋里是有几个女人们聚在一起,但应该没有你的妹妹,从我今天看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么?” “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或者已经死了。” 说话的时候考虑别人的感受,而说话小心翼翼,这不是胡连三岗的风格,但此刻他不会对王一口直心快。。 王一露出了伤心的表情,但那也是短暂的,很快又问。 “如果活着的话,会在哪里?” “首先要想到的是监狱,但是可能性很小,一般在绿林道把人关在监狱里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值很高的身价的富豪的儿女们,你妹妹被抓来也有一年了,身价也不高,不可能关在监狱里。” “然后呢?” “有可能被分配给头领,可能成了某些人的老婆或者是寨主的妾,我听说你妹妹是绝色美女,这样的话,去了寨主那里的概率比较大。” “寨主的住处在那里?” 胡连三岗来到洞口指了指远处的殿阁,他没问王一是不是要去,反而犹豫的是王一,强忍着痛苦的表情,问了他。 “寨主的住处应该戒备森严吧?” “先不说这个,寨主本身就是高手。” 王一在沉默中思考着,胡连三岗也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件事情中最难的就是这个,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能被发现,如果是王一一个人的死倒不在乎,重要的是连累到其他人,导致他们努力做的计划会功亏一篑,这个是王一最不愿意的可是…可是。。。 胡连三岗拍一拍犹豫的王一的肩膀。 “去吧。” 王一做出不懂的的表情来问。 “去哪?…” “当然是去找你妹妹啊,今天寨主手下所有贼匪都中毒了,你说能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吗?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我…!” 胡连三岗表现出懒得再听的样子,转头用下巴指向殿阁处,他知道王一在后面低着头,但是也没有回头看。 第十三章 浸透 2 二、 这种殿阁在城里可能被人当成笑话,因为一点魅力和气韵都没有,只是方方正正的一座瓦房而已,但是一想到即将要潜入这座殿阁,觉得那座殿阁仿佛像无坚不摧难攻不落的城堡一样,让王一和胡连三岗感到了压抑。足足有两丈高的城墙,它上面有几扇窗户并排着,但一扇都没打开,还有四面各有一扇门,当然那里还有站岗的人。 王一很想骂这殿阁为什么长成这个样子,然后也猜到了天富寨名字的原由这殿阁是扑天鸟李应的住处同时也是他的藏宝库,如果人住的地方设计成这样是很奇怪,但是如果说宝库长得这样一点都不奇怪。 胡连三岗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王一一看发现他用下巴点了点殿阁后侧,然后先爬了过去,王一紧跟在他的后面。从殿阁后壁到岩壁的距离并不远,那岩壁上有最大的洞,正对着殿阁,那里还有人站岗,他们不只看着监狱,还处在能盯着对面的寨主出住处的地方。 胡连三岗蹲在峭壁凸出来形成阴凉处的地方,查看情况,王一极度小心地挪动身子,等他快要到达的时候,胡连三岗用手指了自己又指了洞口入口,王一疑惑的看着胡连三岗,他也不是不知道胡连三岗要去那里的意思,但是问题是去那里做什么。这时,胡连三岗从袖子中拿出来了一个东西,类似于短笛一样的东西,是西门晶给的毒针发射器,使用方式是对着嘴一吹就能发射出毒针,然后一吸从尸体上回收毒针。 王一的眼睛也亮起来了,为什么才想起这个方法呢?现在才想起不用杀死任何人,又可以不留任何踪迹潜入的方法。他摆手阻止胡连三岗以后,从百宝囊中拿出了两个奇怪的东西,这个东西长得像收拢翅膀,把腿向后伸的鹤。胡连三岗的眼睛也亮了,他好像也见过,这叫仙鹤神嘴或极乐盒,准确来讲是江湖中下五门的人或刺客们常用的迷药喷雾器。 王一掌心朝下轻轻地上下摆动,意思是让他等着,然后自己爬到后面,来到站岗的人们看不见的死角处。他打开了鹤身体上端的盖,然后用身子特意挡一挡,在火摄纸上点火以后放进去,然后拧紧盖子,在这个状态下嘴对着鹤腿后面的洞口一吹,就会从鹤的长嘴那里喷出迷魂香。 先行动的是王一,他尽力把身子藏在殿阁的影子下,慢慢移动到站岗的地方。与此同时胡连三岗也爬上岩壁接近了洞口入口,当接近到离站岗的地方两丈距离的时候,他停止行动,叼了仙鹤神嘴,可能这个距离还比较远,但是再接近的话容易被发现。可是最后他并没有吹它,因为发现看起来站岗的人们事实上都在靠着门睡觉。 极度紧张的心一下子放松下来,王一反而觉得毫无力气,但他还是再爬上去,在一丈距离面前吹了迷魂香,哨兵的身子慢慢地滑下来,然后坐在门上开始睡觉了,王一趴在那里瞅了洞穴里面,他看到了胡连三岗在爬下来,那里的情况更吓人,居然没有岗哨。王一爬起来向胡连三岗耸了耸肩之后用手去碰了门,瞬间胡连三岗抓住了他的手,王一惊讶地看着他,胡连三岗对他摇摇头以后把耳朵靠近了门,然后仔细查看了门,过了一会儿,发现门中间有四方形的洞口,是主人在门上挖了个洞,安装一道小门便于观察外面的装置,他们发现这个一角裂开了了,看来用了很长时间。 胡连三岗放进鹤的嘴喷了迷魂香,在王一看来这是过分谨慎的行为,但是胡连三岗的担忧并不是白费的,轻轻地推开四方形的门,发现里门还有岗哨已经睡着了,胡连三岗顺手伸进手臂解开了门锁。 王一和胡连三岗就这样进入到殿阁的内部,正面还有一扇门,门上还有一个四方形的小窗户,胡连三岗又放进鹤的嘴,喷了迷魂香之后开了那个窗户,又很快轻轻地把窗户关上,然后对着王一的耳朵小声地说。 “正面那个长走廊,那一端有站岗的人。” 王一已经大概想象出这座殿阁的结构,殿阁内部有一条长长的走廊,两端各有一扇门,门和门之间有一个人站岗,门外面各有一名看守,即一个出口有三个人看守,即便是冲出一个门也会有被里边的岗哨发现的概率。 王一又开始思索着,没有想到在安全的山寨中戒备如此森严,这种殿阁内的戒备反而比山寨整个的戒备还严厉,看来扑天鸟李应连自己的手下都信不过,这就是证据。王一做了深呼吸以后摇了摇头,看来不能再冒险了。 “回去吧。” “放弃了吗?” “看来只能放弃啊。” “我还没有放弃。” 胡连三岗坚持着,然后没有理会王一,就开始把晕过去的岗哨的衣服给脱掉,王一知道他要干什么,虽然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是太过危险。看着胡连三岗坚持的表情就知道阻止也没有用,于是他也把外面晕倒的岗哨的衣服脱下来,穿在自己的夜行衣上面,把抹在脸上的土随手抹下来,就这样成了脏兮兮的两个贼匪。 胡连三岗做了几下深呼吸说道。 “从现在开始胆量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他把手伸进四角窗里,解开门钩以后开了门,然后走进里面。 有句这样的话,如果人生感到绝望的时候请查看你坐的椅子是不是缺条腿?然后接着应该想到是不是早上吃的饭噎着了,或者现在是不是肚子饿?或者想一想是不是吃得太多所以肚子不舒服?寓意就是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心也不舒服,看什么都是灰色的。 今天李应就是这样,都不用查看椅子,从早到晚一直光顾厕所,心情怎么能好呢?学功夫之人可能因为比普通人有着几倍的体力和精力,所以不会在意身体的很多小毛病,但是事实不是这样,功夫要求的是身体的均衡和协调,所以当其中一部分失去平衡,就比普通人更要注意,这就是武林人。特别是像李应这样的人,需要掌管一个团队,这等于他的团队和手下等同于他的手足,他要考虑的部分更多。今天他的身体失去了均衡,同时可以说是他身体上的延长部分天富寨也有同样征兆,全手下的人都在拉血便是极其危险的事情。 所以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固然是见谁骂谁,麾下的四川大王和那底下的拥护者,再底下的底层走卒为止,没有一个人此刻没有不碍眼的,但他们不在场听不到,最受气的是旁边的人,那就是对来伺候他的妾发泄怒火。这天来到这里这女人名叫冰梅,原叫王玲,菖州人氏,被抓到这里以后因托出众的美貌的福成了寨主的玩物。 “该死的家伙,要扔进粪桶的家伙,该死的,能不能好好干?” 最后一句是对冰梅说的话。虽然她自己也中毒,但还是给光着身子的李应揉着肚子,李应就这样骂冰梅,嫌她没有好好做。冰梅就如她的名字一样,以冰冷的表情继续揉肚子,就好像什么都听不见。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她更让李应抓狂,此刻更是这样。他因抬起腿重踢了冰梅的肚子,冰梅就像玩具一样被踢到屋里的一个角落里打滚,但是冰妹只是在低头看着地面的时候表现出痛苦的表情,抬起头看李应的时候,脸上一点点怨恨、愤怒、痛苦一下子都没有。对于刚刚实施暴力的行为李应露出一丝羞愧的表情,但很快又用暴躁的表情向她吼道。 “看什么看,臭女人,挖出你眼珠子之前,赶紧把大补汤给我拿来。” 冰梅二话不说起来拿着床头上的水瓶向外走去。所谓大补汤不过就是钟斗已在熬大枣的汤里放一些调料之后随便起的名字。反正喝白开水还是甜甜的热水会让肠胃舒服一点,所以顾不上喝多会有副作用的警告,今天李应已经喝了好几瓶。 李应的卧室在殿阁的中央,准确来讲这座殿阁东西南北有十字型的走廊,那走廊的中央有被走廊划分的四个屋子,其中一个是李应的卧室,剩下的三个是他的书房,秘密会议室,仓库。然后那四个屋的房门都对着中央,这跟殿阁内的其他屋不一样,除了朝向外的屋,所有的房屋四面都有门,可以从任何方向进出,其中有一个是厨房。 正要进厨房的冰梅突然感觉到有些异常,转身看向走廊,好像看到了一个灰色的身影闪过,冰梅歪着脑袋看着,在这里有一个规定,就是只要李应休息了,整个殿阁内是禁止出入的。虽然这里住着李应的妻和他特别信任的护卫兵,但是能晚上在这里行走的只有两个情况,要么就是执行李应吩咐的事情,要么就是虽不属于四大天王,但也是李应最信任的——护卫负责人赛旋风和石一定在巡查。如果是护卫兵或岗哨在这里跑来跑去,就会当场掉脑袋,这就是殿阁内的规定。可是刚刚那个影子并不像石一定。 冰梅站在那里想了一会就当没看见似的走进了厨房,她以为是护卫兵或妻妾中的某一个因为不舒服去了茅房,但是很快证明并不是这样,厨房的门被打开了,然后有人从后面捂了她的嘴。 “别动,不会伤害你。” 冰梅想到对方并不会伤害她,在这里敢伤害她的人只有李应一个人,除了他以外的人只是贪恋她的身体而已。那并不是奇怪或危险的事情,只是稍微会感到不耐烦。但是现在冰梅在浑身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刚刚听到的声音很耳熟。是能勾起美好回忆的,不,如今的处境来看,应该是让她觉得不幸的那种声音,那个声音又在想起。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希望我没看错…你,不,你是…铃儿吧?” 叫了铃儿,冰梅的身体抖得更厉害,脑袋一片空白,可能太多的东西一下子强加到脑海,反而什么都想不起来。 说话的人也没有再捂她的嘴,他的手抓住她的肩膀,让冰梅转过来看到王一,,冰梅根本看不到一同王一安静地在后面胡连三岗,只有王一,那个为了家,卖了自己,去远方战场的哥哥,她的眼睛填满他的样子瞬间变得模糊。 “哥,哥哥!” 眼泪禁不住流到嘴里,以前经常像现在一样哭泣,那时自己也像哥哥一样为了家庭牺牲自己嫁去了陈家庄,独自寂寞地坐在华丽的新房里的时候,情不自禁流地流下眼泪浸湿了衣带。之后新郎,最后还被说她是害陈家家破人亡的妖精。她被赶出门的时候,虽然咬牙忍着,但眼泪还是过不了她那颗脆弱和柔弱的心那个关。后来被抓到天富寨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哭过,没有任何埋怨和仇恨,一切都听天由命,她也不是没有试过,她为了好好生活什么事情都尝试过。耕地、苦力活甚至不惜去卖身最后还是摆脱不了成为别人胯下的玩偶的命运。就是穷苦的农妇的命而已。之后冰梅就再也没有哭过。都说最可怕的是绝望的人,那种没有任何期望,像个“活死人”的人。就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流过的眼泪,看到王一的瞬间又流出来了。 在她的眼光里照出来的王一也是在颤抖着,难道哥哥也在哭吗?或许是吧,有很多想问的和想说的话,但是因为太多,所以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反而说出来的话是连想都没想过的,说出来自己的吓到的话。 “回去吧。” “什么?” 眼泪也不流了,王一的身影看得越来越清晰,继续说道。 “回去吧,这里不是哥哥能来的地方。” 王一把嘴合上,又重新张口说话。 “我当然要回去,和你一起,这里不是你该待着的地方。” “我不回去。” 冰梅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下定决心,不能回去,现在不能跟着哥哥回去,至于是什么理由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要这么做。 “我喜欢这里,要在这里生活。” 是谎言,明明就是在说谎。 “哥哥,你回老家吧,去那里过着农夫该过的生活,忘了我吧。” 她是真的希望哥哥过那样的生活,忘记像她这样的妹妹,忘记卖他们的父母,希望重新生活。 “哥哥,你不应该来这里。” 冰梅也知道自己说出这种话是为什么,那是恐惧。她自己怎么被糟蹋,甚至被弄死也无所谓,但是哥哥不可以,哥哥需要马上逃离这里,如果再这么下去,有可能会死。 冰梅的身体又开始颤抖起来,她害怕,怕得要死,王一抓了她的肩膀,他的手很大且很有力,在这贼匪中有很多比他粗壮的贼匪,但是从没有感受到像哥哥的手一样温暖又有力的,刚止住的眼泪又从冰梅的眼睛里流出来了。 “我要跟你一起走,我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亲人,要走一起走,来不及解释了!” 冰梅强忍住眼泪,再说一遍。 “如果现在不走的话,我要喊人了,我要说几遍你才知道啊?我在这里很好。” 这时站在后面的男人开了口,现在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个人在。 “要带走就把她打晕带走,马上要天亮了,没有时间。” 王一说了话。 “听到了吗?我们是来救你的,然后会踏平这里,为我们的家人和你报仇,我现在有那个力量了,所以不要害怕。” 如果再说下去的话,或许冰梅也会忍不住点头同意,想在哥哥的怀里脱离这恶魔般的匪窝,也会有跟哥哥促膝谈心的想法,但是一句话让她的想法瞬间消失。 “这女人到底在那干什么?还不赶紧回来!” 能把整个殿阁都能响彻的声音,当然只有李应的。 不仅仅是她,连胡连三岗和王一的脸色都变了,刚刚那声音,可以把整个殿阁内的人都能吵醒,看来李应或者护卫兵马上要来了,冰梅刚要张口说话,但现在已经把大补汤倒进了水瓶里,从未回答过话的她,如果现在大声回答反而更容易起疑心,她说了一句。 “今天我就原谅你,但是下次再这样就交给护卫兵了。” 王一伸手想抓住她的胳膊,但是胡连三岗阻止了他的手,然后对他摇头。 “如果现在带出去肯定会被发现,不可能逃出去。” “但是…” 王一的脸已经变得很苍白,没有什么言辞可以比喻他的脸色,他可能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进展,胡连三岗的脸色也变了,他没出声音,只用嘴唇说了话。 “来了!” 他赶紧瞅了房间,然后拉着王一从对面的那个门出去了,关门的一刹那,李应光着身体跑了进来,手上握着他的独门兵器,李应可以不穿衣服出门,但是绝不会不带兵器,也许他是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李应转动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扫视了房间,然后来到冰梅身旁一手抓住了她的头发。 “跟谁说的话?哪个臭小子?” 冰梅差一点说出‘真可笑’,但是她还是故作镇定,想了想如果是平时的冰梅,在这种情况下她会怎样?会什么都不说,所以她就无力地看了李应,毫无表情。 但是李应似乎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异样眼光,做出了一副惊讶的表情,张大嘴表示感叹说道。 “…还以为是用冰做的,原来你还会流泪啊!真是稀奇,是被打疼了吗?都能把冰块给融化掉。” 他说的时候还不停地巡视周围,一边抓着冰梅的头发一边踢开大门,是王一和胡连三岗逃走的那个们,在那里探出脑袋张望,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现的他,又转身对着冰梅一顿奚落。 “很久没有挨打了,是吗?被挨打是不是很气愤?所以不听我的差遣在这里哭泣,很好,那就继续挨打,我到看看今天你这冰块能化到什么程度。” 他用一支手拿着水瓶喝水,另一支手抓住冰梅的头发,拖着她路过走廊,回到屋里,冰梅就像尸体一样被他拖着走了。 “怎么能有这样的女人?” 可能别人这么说自己的妹妹王一不会忍,但是现在说这句话的人年纪大,而且是他的师父,所以他就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在那里听着。 丁二老替王玲辩护。 “这孩子想得很深,是怕哥哥有危险的啊。” 西门晶嘟囔着抱怨,但是没法理解。 “但。。。也是,我们是冒着危险去救她,竟然不跟来,如果把她带出来了,我们的事情会变得更容易。” “不是,应该变得更复杂。” 胡连三岗简单地反驳了他,丁二老也点了点头。 “其实在那里,如果她跟来的话,当场就会被发现,这样不仅仅是她,连胡连老弟和王兄也难以脱身,即使是逃了出来,但是他们将提高警惕,这样我们之后的计划就得全部修改。” 西门晶一边摇头一边咂舌,然后问王一。 “那现在怎么办?要重新找机会潜入进去?” 王一慢慢地摇了头,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眼神,变得如此暗淡,在江湖上混很长时间的西门晶和丁二老等人已经看出来眼里的杀气,是昨天李应对待王铃的虐待行为激发了他极度的杀气,王一把杀气埋在心里,冷静地说。 “不会再有像昨天一样的机会,因为中毒,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所以才能勉强见到她,我要放弃潜伏进去救人的事情。” “那么?” “救人的事情就另行计划,先按原来的计划进行。” 西门晶和丁二老相互对视交换了目光,这时,丁二老说了话。 “是合适的决定,但是弄不好妹妹也会跟着危险,这样可以吗?” “回来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妹妹不跟来,看来她是怕我也会死,我要给她证明我的力量,下次要有万全之策,不会让她有危险,那个时候再把她救回来。” 说着王一慢慢地站起来了。 “还得照常做进行中的事情。” 西门晶点了点头。 “很好,既然决定了就行动。” 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老崖岭说成被诅咒的领地。 被诅咒的土地。 在南蛮看到的地狱,把它挪到这里来就是王一的计划。 “谁都不能在地狱里生活,何况是没在地狱里生活过的人更不能…等他们动摇的时候,我会亲自拿下他们的脑袋。” 王一的眼睛上掠过阴沉的影子。 第十四章 地狱 1 一。 “白痴……!溪水也污染了?怎么可能?” 流淌的溪水,昨天还清澈见底的溪水,一个早上的功夫就成污水,即便不是杨柏也是难以置信的。但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还好做晚饭之前被马洛机发现,不然天富寨又会再一次被臭味笼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去调查一下!不,我亲自去!” 山谷很多,溪水也应该不少。但离天富寨最近的溪水只有一个。杨柏带着钟斗己和几个手下,爬到岩壁围绕的天富寨山上,爬到溪水源头,开始进行调查。 钟斗己虽然是个庸医,但不用银针浸泡也能知道源流被某种东西污染了。浑浊的水,刺鼻的水臭味,溪边的水草被脏兮兮的青苔缠绕,鱼儿都翻着白肚漂浮在水上。源流都变成了一滩死水。 “怎么可能这样,怎么可能!” 钟斗己连连摇着头,流水不腐,这不仅仅是在说人情世故。正因为它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所以才会有这种说法。但是现在眼前的流水正在腐烂,完全的腐蚀掉了。肯定有什么东西再作梗。他们走到源泉才看到,巨蛇的尸体头部浸在了泉水里。 “现在?” 西门晶用低沉的声音问,王一摇头。 “再等一下。” “不知以前我是否说过……下毒的时候要考虑到天地人三个要素。天是时机。季节,天气,一天中的上午还是下午,风从哪边吹来,要把这些考虑到。第二个是地理。是堵塞的地方还是开阔的地方,毒从哪来流向哪儿去,敌人有什么反应,为了计算这些必须得透彻了解地理。最后一个是能力。前面提到的知天知地算九成的话,剩下一成便是用毒的能力。这与前两种相比并不重要,想着这些问题重新考虑一下现在的状况。” 他们躲在山坡草丛后观察杨柏一行人。他们藏身地点是离泉水往上只有几十步的地方,是杨柏一行人只要开始调查,马上就能被发现的地方。他们深知杨柏一行人是不会再爬到泉水以上的地方的,所以也能够从容的传授毒术。 西门晶约法像王一的师傅一样继续说明着。 “时间还是中午,不管哪个季节这时候的大地因为阳光都会变热。是毒气上来的时候。泉边事先弄好的毒,会发挥威力,也是毒物活跃的时间,这是天时。泉水地带相比周边地势要低,在凹进去的地方。当然比河沟是,只是因为周边的树木和岩石围绕,相对来说形成了凹的地形。在那样的地方投一个毒弹,效果要比宽敞的地方要好几倍。也就是说,是用毒的最好的地方。所以,现在要用毒,在他们离开之前。” “如果想要歼灭敌人当然得那样。” 西门晶很意外。 “难道不会歼灭吗?” “现在那些人如果都死了,反而会起疑心。至少会派更多的人来调查死因。当然也可以把他们也都杀掉。但是我在想别的效应。即,期待他们活着回去以后传播出去的话,希望一半人死,一半人活着回去。” 西门晶耸了耸肩。 “有那样的想法,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毒是这样用的。” 突然传来一片惨叫声,惊动了杨柏等人。西门晶嘀咕着。 “看来是被毒蛭袭击了。” 杨柏虽有点惊慌失措的样子,但是没有离开那里,像是在继续调查周边。西门晶又嘀咕着。 “这时候投一个毒弹就可全部解决的…!” 过了一会儿,又传来尖叫声。然后是震耳欲聋的嘈杂声。 “碰了金线毒蜂了,这下完了。” 他们往死里逃跑,泉边升起乌云般的东西。是毒蜂正在攻击杨柏等人。这些人一个个变成蜂堆,然后倒下。。 “哎,啧啧!还是有一个人跑了!” 有一个人像野猪一样,半滚半跳朝山下跑去。逃跑中还用轻功,看来是个武林高手。很快就猜出来他是杨柏。 “还是个重要的家伙!” 看着西门晶留有遗憾的表情,王一笑了。然后突然眼睛一闪。 “那边,看来还有一个会活着!” 发现有一个家伙,头伸到泉水里边。西门晶心不在焉的说。 “那也只是换个死法而已。他会死的更惨。” “看服装应该不是普通的手下,能救活他吗?” “也不是不可能,怎么了?” 王一沉默片刻,梳理了一下计划,说道。 “有用处。” “那里……不是我们的地方。” 阎王手杨柏的声音颤抖着,有着王大眼这一外号的他,现在眼睁得比之前还大,充满恐惧。 “泉里有巨蛇的尸体,上面有红黑色的小蛆?不,是蛇在蠕动。一个手下碰了蛇的尸体后,抱着手打滚。是小蛇瞬间钻进了他的手里。他惨叫了好一会儿,然后没声音死掉了。” 像是在讲可怕的经历一样,杨柏的手在颤抖。但在惊慌中也准确的描述当时的情况,但又像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胡说八道。 “钟斗己那家伙说那蛇,那个……水蛭还是蛇的东西叫蛊蛭血蛇什么的。但我先把手下们整顿了一下,让他们不要慌张。所以让他们看一下周围,找一下有什么变化,但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泉边已经完全污染了。草木枯死,岩石像是涂了油一样变成光滑的黑色。怪味刺鼻,引发头疼。我发觉到是中毒了,想命令所有人撤退的时候,有一个手下从岩石上滑了下来。瞬间,传来撕裂般挥动翅膀的声音,眼前一片黑暗,手下们被蜂群围住发出惨叫声。是手指那么大,这……如大拇指那么大的毒蜂。我慌忙逃跑,回过神发现就剩我一个人了。” “所以……!!” 曾被称为乌鸦的,现为天富寨大头目的扑天鸟李应用鄙视的眼神斜看着杨柏,他虽然贪图钱财,见钱眼开,但还没有扔下手下独自逃命过。那也算是尽山寨头目的本分,也是他的优点。 “为了活命,扔下手下不管自己逃命?值得炫耀吗?” 杨柏被毒蜂蜇肿的脸,在那里鼓起的瘤子一样的肉包颤抖着。李应的质问像匕首锋利的刺痛了他的心,听起来像是让他去死一样难听。他低着头勉强回答道。 “实在是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借口倒是很不错啊啊。不是吗?” 李应向在座的人问到。他的住所兼山寨会议室的大房间里,除了他和杨柏还有四个人,但无人回答。李应也没有要他们回答。他其实也不想再责问杨柏了,只想让他明白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丢下手下独自逃命。至少,山寨中要传开他给了杨柏教训这一事情,以此训诫。不是因真心爱护手下,而是他觉得这种事传出去,才能让手下一心一意跟着他。 李应看着外面喊。 “让他进来。” 门开,进来一个人。杨柏瞄了一下,然后把头低的更低。进来的人是杨柏丢下的,他的手下钟斗己。脸伤的比杨柏更惨,但确实还活着。杨柏把活着的手下丢下独自逃回来的。 李应问了钟斗己,钟斗己一一回答。虽然有些细节不同,但大体上跟杨柏说的大致相同。钟斗己也是遇到蜂蜜后拼命逃跑,然后活了下来。活下来的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杨柏是因为武功高,钟斗己是因为知道怎么应付蜂蜜,所以活下来的。 “虽说也有那种一下子把熊蜇死的蜜蜂,但很少见。只要被稍微有毒的蜜蜂,蜇个十次二十次,那也是必死无疑。我是跳进了溪水才活下来的。” “水里不是也有毒吗?” 提问的人是个能用下巴肉盖住脖子,肚皮能吞掉腰带的肥大汉子。此人就是曾经的盗贼王大猪,现在是天富寨抢劫头目天王剑蔡琰。 “虽然是有毒的水,但是不喝的话,也没关系。即使喝了也就是拉肚子,比死强多了。” 听到钟斗己的话,像没长完的孩子一样矮小的人开口说道。是个外号叫小鸡的,却使用一仗三尺的方天画戟为武器的霸王戟陈铎。 “看来水确实被中毒了。” “还好是溪水,如果井里的不是癞蛤蟆而是那些蛇的话,我们肯定都已经死掉了。因为是流淌的水,所以感觉毒性减弱了。” “井里不可能会进那些蛇!” “那毒蛤蟆也一样。” 四天王中的最后一个,血王刀韦应物嘀咕着。发起疯来连父母兄弟都不认的,有着臭脾气而闻名的人物。所以外号叫疯狗,绕弯子说的话,有着像狗一样的性格和如同性格一般粗暴的刀法外,没有任何优势的人物。但这般无心的话,却引起了王大猪蔡琰的注意。 话说多知多贪,蔡琰是个跟长相完全相反,是个狡猾,阴险无比的人物。像球一样圆滚滚的身体,手持树枝般的剑跑来跑去的时候,虽看起来挺可爱,但是那可爱背后却隐藏着无穷的贪婪和残忍。那就是蔡琰。蔡琰眨着睁得再大也细小的眼,想着刚刚在脑海里瞬间闪过的某个东西,儿那个东西像是被灰蒙蒙的雾气笼罩一般怎么也想不起来。这种怪事,只会越想越不明白。 “疯狗,你刚才说什么?” 被人叫成疯狗,没人会高兴。韦应物皱着眉,但看到蔡琰凶神恶煞的脸又不能抱怨什么。因为比杀气,蔡琰是个比他还要凶煞十倍的人。 “我是说不管是蛇还是毒蛤蟆同样都有可能进到井里边。” “对,毒蛤蟆!” 蔡琰点着头,像是想起了什么。 “还记不记得跟癞蛤蟆有关系的东西?” “毒蛤蟆?不知道啊?” 韦应物一脸发懵,摇着头。 死气沉沉的杨柏小心翼翼地说。 “是在说梁山天机寨的毒蛤蟆吗?” 现在完全想起来了,蔡琰拍掌说道。 “梁山的毒蛤蟆!那家伙,不,那位,要请来毒蟾蜍邱隆卢前辈。” 因毒引起的问题就请毒功高手来解决,乍一看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李应看起来不太满意。 “会来吗?” 毒蟾蜍邱隆在中原上是数一数二的高人,也因如此很难请得到。他应该是当今绿林盟九大长老中的一位。 蔡琰还是一副游刃有余的表情。他用两个手指画了一个圆圈。 “给钱就行。” “给邱隆前辈?” “不!” 蔡琰阴笑到。 “邱隆前辈虽是绿林盟长老,但毕竟是天机寨主麾下,给天机寨钱拜托此事不可能不来。” “得给不少吧?” “那也没办法。” 蔡琰用超人搬的自我保护意识感觉到了在场所有人都没察觉到的危机意识。 “这样下去,手下们会动摇的。” 绿林这词原是前汉末期,以绿林山为根据地起义的农民军由来的词。有一段时间,是以那里为中心,吞下湖北省全境,称霸天下的一群人。但最终被末汉的光武帝讨伐。后来成了穷困潦倒拿着铁耙的盗贼的代名词。虽说都叫绿林的盗贼,但内容上也分两种。一类是前面提到的,经不住饥饿,为了逃犯而活盗贼,还有一类是索性为了轻松挣钱成为职业盗贼的。每个山寨都混有这两类人,天富寨,这里也不例外。虽然都是活在刀口下的人生,但想过这种人生的人和不得不过这种人生的人之间在动机和行为方式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对于第一类手下的人,生存是最重要的。 “首先,手下们会逃走,那样会使消息传开。消息传开了山下的村庄会动摇。如果说绿林道是鱼,那山下的村庄就是水。鱼离开水会死。” 蔡琰担心的正是这个。 “邱隆前辈来了会有两个效果。第一,不用担心中毒的事情。第二,会提高寨主的信誉。因为是绿林盟的长老特地来帮您。” 李应皱着脸。 “是说他们不信任我的意思吗?” 蔡琰改变脸色,急忙说。 “怎么可能!不是那样的。我的意思是……!” “好了!别说了!” 李应满脸不快,。 韦应物朝着蔡琰嘟囔。 “你没事说那些破坏气氛做什么呢,看大哥都不高兴了吧?” “吵死了,你懂什么啊!” 蔡琰发脾气。 “还不是因为舍不得花钱才那样……” 会议就这么不了了之的结束了。 钟斗己走到外面擦了汗。尽管天气凉爽,冒出来的汗足够把后背湿了。他今天好几次从鬼门关擦身而过,到现在肚子里还有死亡的种子在蠕动。 他在寨主和四天王前说了好几次谎话。进入污染的水,只要不喝,就不会有事的谎话。其实是只要触到,皮肤会起疙瘩,进入眼里还可能会导致失明。如果是在河的最下流的话或许浓度会减轻,但是在上流,只要喝一点就有可能死掉。他进水里躲蜜蜂也是谎话,毒蛇污染泉水也是谎言。蛊蛭血蛇什么的本来就是乱编的,其实,应该是泉水被污染了,蛇才会生活在那里。泉中另有东西污染着泉水,也许是放了很久,毒性一点点蔓延的那种。总之,重点是他说谎了。他被王一救下,强迫服毒后,按照他们的指示在行动。为了获得解药必须那么做。 第一件事情是找到王一的妹妹,然后安全的救出来护送到山寨外。如果在寨主的住处看到过,而且是个绝世美人的话,只有一个人。但是如何跟她碰面,并把她带到山寨外面是个非常困难的事情。进入殿阁本身就很困难,别说救她,一旦被人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但是不得不做,那边至少有一线的希望,但是不做的话,没有解药,必死无疑。 “横竖都是一死,妈的!” 钟斗己感觉突然老了十岁,深深地叹了口气。 第十四章 地狱 2 二。 要把这里变成地狱,或者可以说是毁掉一座山。那就是王一要做的事情,王一也意识到现在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投毒、点燃炸药,然后利用毒虫和毒药赶走原本在这里的生物。这一切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不管怎么样要毁掉这座山,让它变成地狱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这座山比想象的还难对付。” “时机不对,时机…” 西门晶叹着气回应王一的话,王一也知道,好时机已过。 “最好是春天或夏天也行,不,就算是秋天,哪怕是早一个月都好…” 毒物们活动最旺盛的季节是夏天和秋天,繁殖也是在那个时候,那时毒性最强,但是现在开始步入冬天,一旦下雪,世间上的万物都变成银白色,同样,毒物们所有的一切活动都会停止,不管是癞蛤蟆还是蛇,它们都会进入洞里开始冬眠。西门晶望着被灰色的天空,意识到离冬天不远了。 王一也不是不知道这些,但是他并没有失去希望,在找到妹妹之前放弃一丝希望。他们还有钟斗己这个棋子,让他做了他们的奸细,这就是一个事情,另一。。。 “是不是还有一招?” “是的,,还有一招。” 西门晶看了一圈他们正在做的事情,露出了微笑,从他们站着的山坡上急速蔓延类似于白色米粒状的东西,视力好的人能看出来那白色米粒是有六只腿和两双翅膀虫子,头上一半以上都是大嘴的白蚁群体。然后眼光再犀利一点,或者运气好见过世面的人能看出这并非是白蚁,白蚁的颜色接近于褐色,但是这里的白蚁白得发出闪闪亮光,而且钩子一样伸出来的牙齿上流出红色的光泽,能看出这并不是普通的白蚁,而是拥有极大毒性的白蚁,在毒门里称它为血染白冑蚍的怪物。 “有了它们,能在两天内把天富寨周围变成废墟。” 西门晶从怀里拿出来一个玉盒,然后轻轻地抚摸了一下。 “它们会啃噬树根,让树木枯死,而且他们的排泄物还污染土壤,如果不小心被它们咬伤,小型动物们会即刻身亡,像牛、马一样的大型动物也痛苦三四天,问题是…” 他打开了玉盒。 扑腾扑腾。 随着轰鸣声,从玉盒中散发出三四道耀眼的白光。 嗡嗡嗡~! 完全散开的的白蚁群像蜂群一样腾空而飞,追随玉盒中发出去的白光。这是蚁后,所谓的蚂蚁女皇召唤着自己的种族,为了在陌生的环境中营造自己们的蚁巢。蚁后的数量是四只,在空中旋转的蚁群也分成了四组,然后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 西门晶用手挡着光眺望蚂蚁们消失的地方,然后发出呻吟声,嘟囔着。 “还是时间不够…如今天冷,需要赶紧搭巢准备过冬,给它们撒了药,让他们短时间内能够活动…但大部分的还是会死掉。” 王一一言不发,短短这几天西门晶老了不少。虽然有孙夫子的兄弟,但是他们最多也就出力,帮不了太多。投毒、放毒物这些活基本都是西门晶在做,这些消耗他太多的心血,比这个更心疼的是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命一样的毒物们一个个死掉。 西门晶几乎用光了所有毒物,在这么寒冷的天硬要拿出来蟾蜍、蛇类,这些几乎全部都要死掉,连蜜蜂一天也要死去数百只,已经死了一半,如今他把大量的毒药洒在天富寨里,也放出了以毒药为食的血染白冑蚍,这等于搭了他的全部财产,如果这次的施毒达不到效果,那么一切等于白费,救出妹妹,报仇的计划也难以实现,到时候只能正面出击,那时候西门晶的的计划等于完全失败。 王一只能希望这次的攻击对天富寨带来毁灭性打击。 破灭的迹象刚开始虽然有点模糊,但是真正露出水面,扩散的速度快得让人害怕,天富寨从不祥的预兆演变为恐怖的现实,看来即将要成为诅咒和破灭的条件。 诅咒之地! 老崖岭的天富寨作为绿林十八寨的一个,是周边六个县百姓所熟知的地方,可是突然有一天就成了诅咒之地。从最初被蛇咬的兵卒开始,二十天之后,也就是冷风卷起山峰,灰色的天空告诉人们冬天的来临,就在这个时候,他们也许不知道,等一两天之后这诅咒之地即将消失的瞬间,瞬间将横扫老崖岭和周边的六个县。 刚开始出现一两个外出的兵卒彻夜未归,反正在这种贼匪聚集的团体里有一两个人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事情并不稀奇,但要是超过十几人,那就不得不引起注意,难道是有吃人的老虎吗?。刚想派人去查的时候是怎么回事,都在想,正好去村里讨粮的兵卒带来的奇怪的消息,他们说村里人是给粮食,但是很勉强,最主要的是只要一听到是从天富寨来的,就像遇见得瘟疫的人一样,不愿意接近。如果民心,也就是如果在绿林道上也出现了这种事情,就等于民心背叛了他们。 这个极其重要,如果说绿林道是一条鱼,那么围着山寨的村庄就像是水,鱼离开了水是活不下去的。为了弄清民心他们就派出去了调查队,让他们去村庄调查民心,四川王也召集在一起,但是结论只有一个,莫名其妙出现毒虫和毒蛇。然后加上最近在天富寨上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最后都归结为天富寨的运气已到头。特别是把命放在刀刃上的绿林道,或者把命挂在天上的百姓们,都是再也迷信不过的的人。见到倒霉的人,连瞅都不要瞅,这样的他们对无缘无故连续遭到倒霉事情的天富寨,肯定存在疑虑。 虽然一边派人去村庄辟谣,一边在匆忙地想对策,并且让兵卒们,但为时已晚。都开始出现出逃者,在也是一个群体开始走向破灭的征兆,看来不想把自己的命运与天富寨绑在同一线上,而且这样的人们陆续地增加。 如今的天富寨好比闲置三年的废屋一样荒凉,在这里叫姜哲护卫兵守护者寨主的住所,两个月前,在一次抓捕疑似是军官派的细作的任务中没有完成任务反而丢了同僚,他回来以后以为寨主会惩罚自己,但结果竟是天富寨精英的护卫兵的职位。比起过错,李应更看好他的潜在性,于是给了姜哲破格的待遇,就此被深深感动的姜哲,下定决心誓死捍卫寨主。 可是又很快知道了所谓护卫兵根本不是能立功的职位,如果想要保护寨主,首先需要攻击寨主的人,但以如今天富寨的威望与威力,几乎不会有这种事情。即使最近寨子是有点闹腾,但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轮的上护卫兵商场的事情是很少的。他还知道如果在外面执行任务,每天都是新鲜事,所以护卫兵这种职位对于他来说着实是很无聊漫长日子,但是如今发生了有趣的事情。 最开始让他感到异常的是冰梅的变化。虽不能对寨主的女人有想法可他毕竟也是男人,多看几眼美人是难免的,他也不知不觉地对她多了一份关注。但是最近冰梅有点反常,如果问哪一点反常,他也答不出来,但就是感觉跟往常不一样。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冰梅不吃东西了,她最近什么都不吃,就像要饿死的人一样。但是姜哲在冰梅身上却发现了更明显的变化,非要让他说出来的话,好比是一座佛像有了表情,即使是表现出再多仁慈的佛像,它的表情背后会有冰冷的沉默。冰梅也一样,万年不变的表情跟恐怖的阿修罗差不多,这就是冰梅以前的表情,就像完全丧失了活力的样子,可能是绝望至极之后,她对任何事情都不会表现出任何感情变化。可是如今冰梅变得不一样了,或者说是被动摇了,他想这肯定与拒绝食物有关联。 李应也因为冰梅的绝食所困惑,刚开始是像往常一样用打骂和折磨的方式让她回心转意,但是这并没有用。姜哲并没有说出他的判断,即便是说了也没有会去听一名护卫兵的话,而且让他说,他也不能准确的说出什么,难道说佛像有了表情的荒唐的话?连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话,能跟谁说呢?就当只是自己的猜测而已,无需再去理会。姜哲想了之后,就想着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但是又发现了一件小小的事情与这个有关联,这件事情再次激发了他的兴趣。 大概十天前发生的事情,跟往常一样接到守门任务之后,他在执行夜班,就在那时候他竟然睡着了。基本剩无所事事的护卫兵经常偷偷睡着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在他身上,这却是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就像被人下了迷药一样,被迫睡着的,等他醒来的时候还发现后脑勺有点疼,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就是一件小小的事情而已,但自从发现了冰梅表情变化之后,才意识到:如果把每个零零散散的小事情想到一起的话感觉都是关联着的。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就把注意力放在冰梅身上,而且今天又发生了刺激他神经的事情就是打都打累了的李应叫了钟斗己给冰梅诊脉。 “是哪里不舒服?” 望闻问切是诊脉中最基本的事情,所以作为大夫的钟斗己问冰梅一系列问题是极其自然的事情。 “说一下家乡是哪里?” 医道中的理法是很玄妙,难以理解,即使有时说出莫名其妙的话也会看起来是跟诊病有关系的。冰梅的嘴就像用胶水沾了一样,一个字都不说。大概因为貌美如花,只有寨主才能接近的女人,所以有可能高傲一些,但是比起这些她应该是个郁郁寡欢,很少说话的女人。加上最近还绝食,看来是心病,虽然钟斗己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是即兴瞎编他是专家,既然已经诊脉了,那就要有结果,何况钟斗己有自己的目的。这跟冰梅有密切的关联,也是跟自己的性命相关。 钟斗己把手指放在冰梅的手腕上,摸着寸、官、尺等三个血脉,然后闭着眼睛表现出认真把脉,实际上他还在动脑筋想这怎样让冰梅知道子自己的意图。怎样才能把冰梅带到外面?又怎样才能得到解药?对今天的诊脉应该说什么?不管怎么样今天事情并不是坏事,今天他至少有两个好的收获:一是遇到了冰梅,另一个是。。。 钟斗己的心情突然也变好了,于是开始下诊断。 “五郁的均衡被打破了,人自带五郁,跟着五行一样,被称为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在这里如果这些均衡被打破的话,人就会变成忧郁起来,有的时候人的情绪莫名其妙地好起来,当然不管是谁都有忧郁的时候,也有开心的时候,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无缘无故变成那样是异常的事情,没有理由地笑哈哈,或者没有理由地哭泣,那么这是什么?这是狂人的表现,现在你将面临这样危险的情况。” 虽是他胡乱编的词,但是差不多把冰梅的症状描述出来了,对此钟斗已也很惊讶。 “虽然我也曾经学术不正,但也并不是庸医,问题是现在没有根治的方法,用药的话也只能得到好转。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药,就是休息,尽量不要想忧郁的事情,多想一些好的事情,然后吃好睡好的话,自然而然会好起来。不管是谁都会有些异常的时候,她只是比这些人稍微更异常一些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控制好情绪,不要变的更异常。” 他自己陶醉在自己说的话里,然后拍了拍冰梅的胳膊,仿佛成了真正的大夫一样。 “好好想一想,如今的状况看似很糟糕,但并不全是,主要看你怎么想,也可能把它想成是一种i幸运,天富寨寨主的女人的位置都可以与高官女人的位置相提并论。” 冰梅动了胳膊把他的手甩开,虽然是一个安静的小动作,但是足以让他从幻想中回到现实来,钟斗己尴尬地望了周围,他和冰梅,还有在旁边监视他们的姜哲,他牵强地笑了一下,然后收拾了药盒子。 “反正无需用药,就多喝大补汤,但是不要大量,只要适当对身体还是很好的。这还是从有名的医生朋友那里拿来的配方。我们身为同门学徒,虽然我现在这样,但是那个朋友却在大镇上开医坊行医呢。” 他停顿片刻之后接着说,感觉现在是证明自己身份的绝佳时机。 “那个朋友姓王,名字是很大众的一个字,是一,听说过吗?” 冰梅听了以后颤抖了一下,然后望着他,这是他诊脉以来,第一次看到冰梅的表情有了变化。 钟斗己下意识的看了下姜哲,然后接着说。 “他有一个妹妹特别漂亮,名叫王小娥,因为很小的时候,因为眉毛像娥的触须一般弯在那里,所以…” 冰梅眨几次眼睛之后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钟斗己叹了一口气,然后摇摇头对姜哲说。 “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有反应,这比绝食虚脱更危险,赶紧告诉寨主。” 第十五章 暗杀 一。 一旦开始怀疑,那么就不会轻易消除,钟斗己对冰梅说的一番话,可能是大夫为了让患者安心,也有可能是类似于找理由想试探她。可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虽然不能准确地说出是哪里,但是对疑心重的姜哲来说,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因此他开始悄悄观察钟斗己。 夜已深,特别是这样的深秋,即将入冬的晚上很冷,如果在外面不能点火取暖会更冷,姜哲多次认为自己在做毫无意义的事情,本想放弃,但是又打消了念头。到了深夜更,姜哲已经冻了快一个晚上,最后看着天都要亮了也毫无动静,他望着天空叹了几口气后准备离开了。 “看来我得吃药了,突然有了疑心病?这。。。” 接着他就像踩到了炸弹一样一样快速趴在地上,钟斗己的房门被打开了,然后钟斗己一手拿着锄头,一手拿着用草编织的网兜了走出来。 难道要去采草药? 这也并不是稀奇的事情,像最近这样病人比较多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草药,但是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我得跟着去看看。 彻夜未眠,在外面冻了一宿,再加上清晨还要爬山,姜哲在跟着钟斗己爬半山腰的时候不知已经责怪了自己多少了。钟斗已只是到处寻找药材,并没有特别反常的行为。 该死的,真该吃药了,不会是我也出了问题吧?叫五郁什么来着。 他还不敢出声,然后靠着石头坐在那里,从昨天开始辛苦一晚上,所以现在身子又困又沉。 看来得赶紧下山,下去睡。。。 还没想完,他就睡着了,从石头上滚到地上都没有醒来,是因为给下了迷魂香。 然后西门晶出现在这里。钟斗已看到姜哲后惊讶地说道。 “是跟踪我的吗?为什么跟踪我…?” “你这家伙肯定露出什么痕迹,所以这样。” “我露出什么痕迹…” “那我怎么知道,你就不要管他,直接回去,我会把他处理得干净利落。” “那不行。” 钟斗己赶紧挥手制止,西门晶不满意地望着他。 “为什么?” “或许有人知道他跟着我,如果这朋友不回去的话,那我真的没法解释了。” “杀了才没有后患…” “那我就不回去,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怎么能回去?” 西门晶露出尴尬的表情,想了想,还是没有别的办法,无奈的点了点头。 “很好,这朋友你就看着办吧,对了,你为什么来这?我是看到标记以后过来的,但是现在很忙,难道跟我徒弟的妹妹联系上了?” “联系上了。” “啊?是吗?那为什么没有带出来?” “现在马上带出来有些困难,但至少联系上了,这也算是好事啊?” “应该带出来才能算事情成了啊,只是听你说联系上了,怎么能说是好事,难道就为了说这些,让我过来的吗?” “还有一点,这才是真的。” “什么?” 钟斗己的话还没说就开始紧张,这件事情哪怕是想一想都紧张得不得了。 “现在我也可以说是你们一伙的,所以如果给我解药的话…” 西门晶瞪了瞪眼睛。 “你想跟我做交易?” “与其说是交易…如今我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毒性发作,所以晚上也睡不着…” “先说一说带来的是什么消息,我听完以后考虑给不给解药。” 听了或许能给解药,钟斗己的眼睛立刻闪烁起来。 “哦,现在看来跟毒也有关系,头领们开会,结果就是要邀请用毒高手。” “用毒高手?” 西门晶皱了皱眉头。 “在中原除了我哪有什么用毒高手?即便是带来那个人,连我的一种毒药都解不出来,不管怎样事情要变得棘手了,你知道是请谁来吗?” “是个叫邱隆的人。” “邱隆?” 西门晶的表情更难看。 “是认识的人吗?” “认识,当然认识…” 西门晶沉默了一会儿,钟斗己小心观察他的表情,正在苦恼应该不该提解药的事情,就这样沉默维持了很长的时间,钟斗己实在忍不了开口说道。 “这…” “给你解药。” 西门晶扔过来什么东西,钟斗已刚好张开嘴扔进去的,所以都没看是什么东西长得什么样就咽下去了,钟斗己咳嗽了几下,但是这东西一到嘴里就化掉了,所以根本吐不出来。 “哎呦,喀儿,刚刚这个是什么?呕!” “解药啊,还能是什么?” 钟斗己暗喜着。 “那么我就不用担心中毒的事情了?” “一个月。” “一个月?” “一个月就不用担心中毒的事情,到时候事情也有了结果,我会给你根治。” 钟斗己快要哭了。 “那刚刚吃的就是只能控制一个月毒性吗?” “虽然是庸医,但理解能力还是可以的嘛!。” “那样…” 钟斗己失望之余叹了一口气。 “虽然以前听说过有那样的药,可是我认为是只是传言,但现在看来,看来确实是用毒高手啊。” 他可能想到了什么,转了转眼睛,又很快心平气和地问他。 “邱隆那人也是高手吗?” 西门晶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然后冷笑。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邱隆,那家伙是无法解我的毒,何况那家伙来不了这里。” “恩?今天邀请他的使者已经出发了,难道您说他会拒绝邀请?” “我不会让他来。” 西门晶小声回答,但是很快又肯定的重复了一遍。 “没有我的允许,他死了也来不了。” 他沉思之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然后向钟斗己说。 “不管怎样还有重要的事情就像今天一样联系我,这家伙就你带回去,是中了迷魂香,只要给他泼水就会醒来。” 还没等钟斗已回答,西门晶已经消失在树林里。 钟斗己慢慢地摇了摇头。 “老不死地家伙。” 他拿出水袋往姜哲脸上浇了过去,过一会儿姜哲慢慢地睁开了眼,当他醒来第一反应就是皱了眉。 “疼吗?” “后脑勺痛得要炸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钟斗己装模装样。 “我还想问你,你怎么在这里?虽然刚刚紧急处理了一些,但是看来我还得给你诊脉,你之前还有过这种现象吗?如果有的话那就危险了,或许要用劲大的药。” 二。 姜铁和钟斗己在勾心斗角的时候,邀请邱隆的使者已向梁山出发。同一时间,李应,石一定,还有四天王重新聚在一起开会。即使邱隆即刻出发,到天富寨也要十天。所以还是得做点什么才行。所以会议的结果是,越是这种艰难时期越该照常营业。但如果只派手下的话,午饭面对危险的情况,所以还是四天王亲自出马,这也是会议里所提出来的。 这么说,四天王处要跟小弟们前往山路一同守住山路,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要不是为了挽回迅速背离的民心,再就是为了防止手下们一再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这样虽能暂时缓解艰难地局面,但是四天王和李应都清楚,已消沉的气势没有重大转机是无法挽回的。况且雪上加霜,石一定死了。 王一像前天一样,用同样的方式潜入山寨,随着溪水逆流而上。一连三天,在溪水半中间的地方,利用岩石的阴影走出来以后,随着熟悉的道路,藏着身影移动。王一最终到达的地方不是李应的住处,而是葫芦瓶的中部的另一个殿阁,刻着龙虎殿三个字的,天富寨的中心建筑。如果说李应的住处是仓库,那这里算是办公点。但今天,还有过去的两天里,王一窥视的不是李应,而是住在龙虎殿的人,李应的第一心腹,护卫负责人塞旋风石一定。 石一定如外号“旋风”一样,是《水浒传》中黑旋风李逵似的人物。健壮的身躯,黝黑的皮肤,还有那暴躁的脾气和义气,加上两把斧头当武器,简直是黑旋风李逵的重生。而且他正是到菖州打劫王一家,把王铃抓走的人。 王一在龙虎殿的东侧角落,沿着突出的柱子爬到屋顶的最高处,称得上房屋是脊椎的屋脊,踩着屋脊移动的好处是,比踩瓦片的地方声音要小。但也有危险。因为会出现阴影,也是很容易被发现。所以王一只能匍匐前进,小心翼翼。 王一用这种方法到了屋顶后,小心的将一块瓦片拿掉,透过缝隙看里面。虽然是漆黑一片的房间,但是王一知道石一定肯定在里头。这是需要技巧的。他从钟斗己那儿了解到,当年远征到菖州的人行中首领就是石一定,所以指使钟斗己在石一定的身上做了手脚。喷上类似于香水的东西,靠气味识别。简单却极为有效。现在看不到石一定,但知道他在屋里也是因为闻到了那个气味。 确认完石一定在房间后,王一从怀里拿出准备好的仙鹤神嘴,吹向屋里。。房间里传来的呼吸声也慢慢止住了。连续三天注入慢性毒药想不死也难。王一进行第二阶段的行动。极其简单,王一再从怀里拿出玉盒,然后小心翼翼地透过缝隙,把玉盒里面的东西倒掉,然后合上玉盒就完事了。连续三天的危险任务就此告一段落,也是王一报仇计划里的一部分被解决了。 王一重新把瓦片盖上,原路返回溜出了天富寨。后来的事不问也知,西门晶的毒药一次也没失败过。 倒霉的是,发现石一定尸体的是正好当天负责龙虎殿警备的姜铁。更不幸的是,因为在十名警备中,他最受石一定的信任,所以特地负责看守石一定的房间。而且叫醒石一定也是他分内的事情,所以发现尸体并报告给寨主也都是姜哲要做的。后来姜铁因渎职罪关在监狱里,石一定的死亡是真正不幸的开始,特别是对李应来说。。 几天前,准确的说应该是三天前开始,石一定就奇怪的萎缩了。灰暗的脸色三天前开始变得暗黄,第二天发白,结果今天再次变黑。不是原有的肤色恢复了,而是因为腐烂。三天前,还只是觉得身体稍不适,前天开始摇摇晃晃,到昨天根本无法行动,今天直接变成尸体了。钟斗己在李应的命令下诊脉用药等都尝试过,但都无济于事西门晶的毒且会那么简单的被解开。。 现在,这里有石一定的尸体,还有四天王和钟斗己。 “什么?不知道原因?” “觉得是中了毒……但怎么也想不通是怎么中毒的。” 李应勃然大怒。 “你还算个医师吗?不管是被蛇咬也好,被蜂蜇也好,喝了毒药也好,总得有个原因吧!好端端的怎么可能会中毒,快给我找出原因!” 钟斗己满头大汗地看着石一定的尸体,尸体已经开始散发着恶臭,无法用鼻子呼吸。 “最近这样的天气,不可能腐烂的这么快……身上又没有伤口,不像是被蛇咬,也没有浮肿的地方,不会是被蜂蜇了,牙齿也没变黑,应该也不是喝了毒药……!” 他张开石一定的嘴巴观察牙齿,惊叫一声向后摔倒了。 “什么东西?怎么了?” “那个,那个!” 钟斗己指的地方是石一定的嘴巴,从他的嘴里正爬出来红线一样的东西。李应和四天王的脸色也变了。 “这是到底是什么?” 红线不仅在石一定的嘴里出来,还在鼻子,耳朵和眼睛里爬了出来。短又红的线,虽不知是什么,但确实是虫子。这种东西从石一定的身体里爬出来。 李应吓得脸色发青,朝钟斗己问。 “那是什么?” 钟斗己答得非常简短。 “不知道。” “快给我弄清楚!” 钟斗己摇着头突然问。 “可以切腹看看吗?” “要把尸体的肚子划开?” “对,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死人,或许切腹能找到原因。” 李应看了一下四天王,蔡琰点头答应。 “无论如何要查明原因。” 钟斗己拿出短刀,划开肚子本身是需要勇气的事情,但是现在划开石一定的肚子还是比较简单。尸体早就腐烂,只要把刀轻放到肚子上自己就裂开了。。 “呕唔……!” 钟斗己身为医师,该看的不该看的都见过,四天王和李应也都是老江湖,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此刻看到石一定腹中的东西,实在是他恶心。石一定的肚子里有白色,还有红色的线一样的虫子正成堆的爬出来。是王一最后投下的玉盒里的东西,是那个东西像小强一样瞬间繁殖造成的,当然这里不会有人知道这个。 李应和四天王出去后,处理尸体的事情交给了钟斗己。因为不知死因,也不想知道,所以石一定的死亡又成了一个谜。 石一定的死亡是个巨大的打击。他是李应最信任的心腹这点并不重要,而是,体格健壮,每天坚持练武,像钢铁般的汉子,竟然在短短几天时间里萎缩,直到死亡。天富寨被诅咒的传言,已经是全天下都只晓得事情。说天富寨风水不好啊,得请个巫觋或者道士斋醮啊,五花八门的传言到处传开那些剩下的手下们也在悄悄地收拾行李准备逃走。 比起被蜂蜇,拉肚子,大地枯萎这些事情,石一定的死亡带来的冲击更大,类似于军心动摇。但是最打击的还在后面,最后的救星邱隆没有来,是来不了了。 第十六章 邱隆 1 一。 河南省梁山离老崖岭并不远,天富寨捎去的口信也顺利抵达,叫邱隆的长得像癞蛤蟆的老人听到口信,也是即刻准备出发,看似一切进展的很顺利。然而问题是快到北京的时候发生的。路上遇到的一个老乞丐,邱隆热心地走过去问道。 “怎么回事?” 王一一头雾水,也有点气愤。事情进展的很顺利。让天富寨失去民心,不是一直在他的指导下进行的吗。通过暗中观察,加上钟斗己的情报,天富寨的盗贼不也减少一半了吗,连石一定都死了。 但是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为什么都没有跟王一商量,西门晶就要出手?为什么师傅要冒着生命危险,冒着会被丐帮说成背叛者的骂名去打斗? “因为只减少了一半。” 听完说王一很是不解,丁二老同样也觉得奇怪。但他奇怪的是关于西门晶出手地理由,王一为何会不解如此简单的问题。。 “你的计划很成功,在艰难的环境下,做了非常大的努力。也许再过段时间,可能那个天富寨的手下还会再减少一半。但现在已是冬天,你的和西门前辈该要做的事情,得结束了。现在该我们出手的时候。” “那和师傅去对付邱隆有什么干系?” 丁二老环视周围,耸耸肩。刚好回来的孙夫子拿出两个足够有人头那么大的八方锤,用抹布擦了擦。那是他最喜欢用的武器。胡连三岗也敞开胸口里哪壶拿出横插在肩带上的五把菜刀,一个一个往刀上磨。刀刃锋利得像屠杀用的菜刀。他们在准备战斗。 “江湖中的事,必须用江湖的方式解决。使用计略,耸肩示威,散布谣言,扰乱敌心,最终要结束还得用刀。得我亲自动手,砍掉敌人的脖子,所有问题才能解决。现在是时候了。” “所以还叫了人吗?” 王一手指的地方,他们一直作为隐遁处使用的偏僻的洞穴外边,十几个王一也认识的小伙们带着武器在休息。是孙夫子从菖州带来的青年们。 “自从听了你的计划,就开始着手准备的事情。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了,十五个总比五个强。” “我……!” 王一像是把压抑的声音一个一个吐出来。 “我不想为了我的事情牺牲无辜的性命……!” “不要误会,他们并不是为你而来。” “那……?” “是跟着大师兄过来的人。那些人不是为了你卖命,而是为了大师兄。他们都是甘愿给大师兄卖命的兄弟们……!” 孙夫子微微一笑。 “我和我的兄弟是为你而来,所以不要误会。我们是为你拼上姓名,那些年轻人是为我们卖命,你的师傅是为了弟子豁出性命……” 他向王一挥手。 “不要觉得奇怪,你可能会觉得怎么会为了这么点事就豁出性命,但这就是江湖。总之,应该说是因为血性……” 他表情坚定,像是陷入沉思,马上又放松地笑了。 “就像之前小弟说的,你就当他们是想做这些事情才来。再小的约定,也会信守诺言……说好听点,是为了诛灭盗贼,平定江湖,斩断违背天理之人,安定乡里。如果这样的理由比较好接受的话,也不是不可。重要的是……” 他的表情再次凝重起来。 “战斗即将开始,肯定会见不少的血!” 血已经在河南省开封府和京师大名府交界的黄河江边,被称为竹林的地方流淌着。只是那不是深红色的血,而是隐隐的,带着光泽的绿色毒血。毒蟾蜍邱隆皱眉看着由绿色血液淤积的碗,污渍斑斑的,像是原本就有这种斑点花纹一样的瓷器。 邱隆皱着眉头不是因为这个碗脏,更不是是因为被剪断脖子在碗里滴着毒血的蛇,而是因为倒着毒血的,那只脏手的主人,很是让他感受到不快。 “为什么!” 他已经有十多次表示了疑问,尽管如此,还是不得不再问一句。 “你和我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非要在这里打赌?” “什么打赌!” 老乞丐,西门晶像是被侮辱了一样跳了起来。害的使脱离碗的蛇头在地上滴了一滴毒血。白色烟雾飘起,地上冒起泡沫。邱隆的视线固定在白烟和泡沫上,以他的判断,蛇不可能有如此剧毒。他怒视着西门晶。 “是想杀了我!” “这不是打赌,而是较量。你我都是以毒功出名的,当然得用毒功分胜负。在较量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死掉,这些不都是理所当然的吗?” 还是那句话,邱隆怒斥。 “你这个疯乞丐!我为什么要跟你较量毒功!给我好好交代你是受谁指使才这样!白虎盟还是诸龙联?这些丐帮的人,是不想活了吧!不知道你这样等于是把整个绿林盟为敌吗?” “丐帮……!” 西门晶嘿嘿笑。 “不知道我从长老地位赶下来了吗?消息很慢啊。少说废话,赶快把你的毒拿出来!丐帮倒不倒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也管不着绿林盟是跟老虎玩还是跟龙玩!我只想成为毒中毒王。所以我必须得让你和剩下的那帮人屈服!” 邱隆张开嘴,呻吟似的嘀咕。 “这家伙……疯了!完全……疯了……!” 狂人不知善恶,不分黑白,所以危险。正像拿着危险武器的西门晶。邱隆抑制住愤怒,冷静的分析情况。暂时只能按照西门晶的意愿与他较量。否则,只会单方面受到攻击。 先随他,然后……! 他也不是不会先发制人。 邱隆在怀里掏出几个药,一些是解药,一些是毒药。还有一些是找准机会毒死西门晶的剧毒。 “规则是?” 西门晶笑嘻嘻,现在才觉得事情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充血的眼,无端的笑,颤抖的手,整个就一狂人。 “规则很简单,把自己的看家本领拿出来。喝对方的毒药,活着就是胜,死了就是负。” “如果两个人都死了?” “倒霉呗!” “这,这个……疯子!” 再也无法忍受了,邱隆怒吼着把手中的一个袋子扔给西门晶。也不知道是何时解开的袋子,朝西门晶飞来的是闪闪发光的蓝色粉末。即便是毒功高手,也不能解开天下所有的毒。受到攻击,首先要了解毒性,万一中了毒要试着隐忍或者解毒。 但西门晶果然不按常理出牌,他面对邱隆的攻击,毫不在意地看着朝他的脸喷来的蓝色粉末。他的手中喷出绿色的液体,是泼了碗里的毒血。 “咻-!” 完全来不及闪躲,对用毒之人来说,这明摆着就是要同归于尽。邱隆万万没想到西门晶会采取这种方式。他急忙屏住呼吸,用衣袖遮住了脸,还把真气吹向衣袖使之膨大,又猛烈地后退尽可能地避开毒血。这临机应变,不愧是绿林盟长老。 唰-! 一万只蚂蚁同时扑上去撕咬衣料才可能会有这种声音,被毒血碰到的衣袖和胸前的衣角瞬间融化,邱隆消瘦的手臂,肋骨和胸部出现了黑色斑点。溅到脸上的毒血虽只有几滴,但已经开始把皮肤融化。 邱隆沿着后退的姿势滚在地上,急忙从怀中拿出药瓶,然后用手掌压碎。因为没有时间打开瓶盖。药瓶中流出乳白色液体,等把手掌上沾上的液体涂在脸和手臂后,毒没有再融化皮肤。在做这种紧急自救的时候,邱隆的视线没有离开过西门晶。这也算是高手与高手之间的武功对决,不,这个时时刻刻会出来蹦出个致命毒物的对决,远比刀剑的较量凶险。 西门晶也好不到哪儿去,喷在他脸上和胸口的蓝色粉末,变成蓝色火焰燃烧着。那蓝色粉末正是邱隆引以为傲的三大毒物中的一个,青燐化血沙。西门晶也忙于自救,没法攻击邱隆。他拿出黑色的蛋一样的东西,往头上砸,喷出灰蒙蒙的粉末,盖满了全身。青燐化血沙的火焰也瞬间熄灭了。 邱隆咬着牙,现在,为何而战斗已经不重要了。战斗已经开始,两者之间,不死一个是不会罢休的。 “你……这个疯子!不只用了蛇毒,还用了矿物毒!” 西门晶那盖满粉末的脸,怪笑着。 “嘿嘿!对!特地事前放到碗里了!味道不错吧?” “去死吧!” 再厉害的毒功高手喝了矿物毒也活下来。因为黄毒或砒霜会直接把喉咙烧掉。拿出这种毒本身,在毒门也是卑鄙的行为。邱隆愤恨地伸出手,黑色烟雾从他的手上,其实是从腰间的口袋流出,通过管子一直喷到到手腕上。烟雾瞬间把四方盖住三丈以内。 西门晶在烟雾中屹立着。 雾气,不是潮湿的雾,而是能把周围空气燃烧的,释放着火辣热气的干燥的雾。像炼钢时周围的空气一样,西门晶周围的空气感觉在扭曲。像含着闪电的云一样,烟雾中不时有蓝色火光闪烁,把周围点亮。紧接着,像要刺入脑髓一样的强烈又刺激的气味弥漫在烟雾中。 每个练毒功的人都会使用毒雾。烧毒草,有时烧狼粪,又或是烧硫磺弄烟雾即可。但是把烟雾当武器的时候,需要风,地形以及火。像邱隆那样,站在原地起烟雾,不得不说功夫已达到了一定境界了。可能这就是邱隆三大绝技中的一个,暗焰墨烟。 但现在可不是感叹的时候。皮肤接触到这雾气会出水泡,呼吸会把喉咙烧掉。不管是从眼睛或鼻子或哪个地方,只要进入体内就等于半死。西门晶拿出一个药瓶,把里面的液体涂在暴露在外的皮肤上,然后往衣服上洒了一下。再拿出药丸含在嘴里,可以说能做的都做了。但还是不够,皮肤像在火海一样发热,已经中毒了。 西门晶没有再防御,只是攻击。他拿出了在攻击天富寨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的,珍藏在怀里的袋子。乍一看,像蟑螂那么大的黑虫子从袋子里跳了出来。跳蚤一样快又灵活的居然是蝎子。他最拿手的毒物-黑蝎子。是个在活动范围内对任何事物都进行无差别攻击的凶物。邱隆和他的战斗已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邱隆退到半径外围,观察自己制造的雾气。一旦有移动,雾气也会跟着移动。那样就可以把他最后的武器用上,也就意味着对方的死亡。他手上有碗一样厚的圆筒事实上,那就是蜂窝。是个比任何暗器都要迅速并且刺向目标的毒蜂,就是一线针的窝。他拿着一线针准备给西门晶最后一击。 邱隆也处于中毒状态,并且正在恶化。必须尽快一决胜负。用毒战斗的人也是不能怕中毒的。关键是看你怎么避免中毒,怎么坚持下去,怎么简单,快速地解毒。 在这方面,邱隆还是得承认西门晶的。要么用矿物毒,要么用动物毒,第一次看见混合着用两种毒的人。西门晶用矿物毒伤了他的皮肤,又让蛇毒通过伤的皮肤进入体内,今天的确损失不少。 就这样陷入沉思的邱隆突然跳起,退了几步。一生都在炼毒的高手果然不同,瞬间就闻到了腥味。果然,刚站着的地方有一只黑虫,卷起尾巴,刺的边缘有像珍珠般闪烁的毒滴,钳子充满敌意地伸向邱隆。 邱隆一眼认出那个是蝎子。比通常的蝎子要小,但从鼻尖上飘来的腥味看,是一个狠毒的家伙。邱隆忙看周围,只要看到一只,说明至少有十倍的蝎子在周边。邱隆赶紧以自己为圆圈,洒了黄色的粉末。蝎子避开粉末退了下去,但没有逃走。邱隆提着装有粉末的袋子随时准备喷洒,就怕有些家伙可能会在他不经意间,跳过防御墙,鲁莽的闯进来。 西门晶从怀中掏出沙漏,用玻璃制作而成的框架内闪耀的金沙快要流完了。 时间到了。 从邱隆出现就开始计量的时间。 后悔? 也不是没有。到了百岁还想再活百年是人之常情,现在才七十的人生,怎可能不后悔。 也许有更好的办法……! 无可奈何。并不能给毒功的高手用毒造成致命打击,即使有也不确定。现在是需要了结的时刻,他也要做好牺牲的准备。 不是现在,什么时候还会有这样的机会! 那是决定性的。他知道,一生中很难遇到,在某些人的记忆里留下美好的回忆的机会。而且,他希望被某个人永远地记住。正是想把自己的所有一切传授给徒弟。 毒雾在晃动,西门晶在移动。邱隆只顾着黑蝎子,稍晚才发现动静。。邱隆赶紧把一线针筒瞄向在动的物体的时候,西门晶已经完全露出身影朝他扑来。没有武器。邱隆把一线针射出去,穿过西门晶身体的时候,西门晶手中的沙漏,那沙漏里闪耀的最后一滴金沙正滴在邱龙的脸上。 轰-! 闪光和火花,然后是烟雾和四散的肉块。管列,司马紫烟制造,西门晶珍藏在怀里的定时装置把方圆三丈炸了底朝天。 第十六章 邱隆 2 二。 没人通知西门晶的死,如有变动钟斗己说过会联系,但是他也没有消息。因为天富寨搜查队在这些消息到来之前,就已经上山了。石一定的死和邀请邱隆的失败已经动摇了天富寨。 “怎么办?” 在山梁的草丛上只露着眼睛的王一低声问。武林的战斗正式开始后,代替王一成为军师的丁二老用低沉的声音答。 “暂时得躲一下。” “躲到什么时候?” “被发现为止。” 丁二老嘴唇一动,微笑着补充道。 “要偷偷地进行攻击,所以不容易。坚持三四天不被发现的话,敌方势力也会减弱一半……准备好了吧?” 最后一句是在问王一。 “当然。” 王一低声地回答,后离开了。丁二老紧随其后。 “可恶!” 疯狗韦应物皱着眉头自言自语,虽然嘴角被布蒙着看不到,但原本凶恶的相貌此时更加凶煞。搜查第三天,他和王大眼王柏,还有三十多名手下在搜查充满毒雾的山谷里。 以前山谷分明是草木丛生,流水潺潺的地方,现在完全变了。水已腐烂,即使是初冬的山谷,却异常的闷热。从地面到十尺左右的地方被雾气笼罩,而这雾气中0又充满了毒。像是闻到浓烟一样,眼睛酸痛,吸进去喉咙感觉要被堵住。因为蒙着嘴巴,想吐口水也不行,真是难受。 “该死的!偏偏来这里!” 三天的搜查过程中没有任何发现。不,也可以说发现了不少。山已完全死去,四周都像这里一样死气沉沉,满是腐烂的水和毒气。那里当然也有蜜蜂,蜈蚣,蛇一样的毒物。因此也有不少手下牺牲。除了预测等天冷了那些毒物不会出来活动以外,别无对策。在这一点上,毒蟾蜍邱隆在半路上死掉对他们来说是不幸。 “该死的!偏偏死在那里!” 韦应物抱怨着。手下们知道他见谁谁都会发火的脾气,都尽量离他远远的。阎王手杨柏也不例外。虽然论辈分,杨柏在韦应物智商,但他知道韦应物一旦发脾气是没大没小的。 他同样心烦意乱。知道手下们之间流传着各种说法。其中大部分是说天富寨被上天下了诅咒,不管什么传言结局都是尽快离开老崖岭。实际逃走的人也不少。曾经拥有三百七十名人员的天富寨,不知不觉变成三百,再减少到一百五十,如今只剩下一百来个人。搜查期间从山寨逃走的手下数量增加了。这样下去,天富寨只剩下寨主和几个头领了和几个心腹留下来守住山寨了。 “之前一定要找到才行……!” 搜查是霸王戟陈铎的意见。陈铎觉得最近山寨遭遇到的这些情况,肯定有人做鬼,而且那个人还在天富寨周围。要不,没法说明突然出现的毒物和腐烂的水,以及恰好这会儿死掉的石一定和毒蟾蜍邱隆。 阎王手杨柏也同意他的观点。搜查第三天,从离天富寨近的地方开始,能找的地方大概都搜了一遍,这也说明现在开始搜的地方,可能会遇到敌人杨柏正想提醒手下们提高警惕,加强警备的时候,事情发生了。随着轻微的爆炸声,从山谷深处传来了尖叫声。 “是毒!毒!” 从山谷深处开始弥漫着浓重的毒雾,不同于至今所经受的淡淡的雾,而是烧了硫磺似的浓重的黄色雾气。 “该死的……!” 杨柏那一瞬间确信山谷某个地方藏的敌人,但是得先退下。他急忙要命令后退,但是还没没说出来,就先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从脚底下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手中的刀刃钻到了他的心口。 走在后面的韦应物,目睹了杨柏的死。在山谷的岩缝中腾飞而起的男人,还有他手中锋利的刀与他融为一体扑向杨柏,插了进去。那人像是生怕食物一样,双手握刀,用整个身体扑刺向杨柏的怀里,一同栽了进去。 韦应物从来没看到过这种刀法,都怀疑这一连串的动作是不是刀法,整个刀法就像一个为了杀人而杀人,即使被伤到自己都不怕的人才敢这么用刀。与其敌人,形容他是个杀手应该更正确一瞬间,韦应物深受打击。但是很快意识到杀死杨柏的男人也是他的敌人。为了拿出扛在肩上的刀鞘中的刀,手伸向了肩上。他也是在刀法上有所见解的人。面对如此厉害的刀法,韦应物充满了斗志。但是韦应物回过神来已经太迟了,此时杀人高手已经向他袭来。 胡连三岗刺了杨柏,抬脚踹了杨柏的肚子从他怀里脱离了出来。刀从杨柏的心口完全拔出来,鲜血四溅。没等杨柏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胡连三岗的目光已经转向韦应物。 稍晚,韦应物的刀从刀鞘中脱离了出来。但是他没觉得为时已晚。杨柏与他的距离有三步之遥。刚从杨柏怀中脱离开的那人与他的距离也差不多这些。那人的刀长有两尺左右,即使加上手臂的长度也碰不到他。但是他的血王刀有三尺半,向前踏一步就可以刺到那个人即使有半步左右的误差,也一样,拿着菜刀的那个人应该收起刀,保护自己才对。 但胡连三岗没有收回刀,反而扔了出去。在空中划着半圆的刀正向韦应物的下半身飞过去。然后他的手在胸口拿出另一把刀。 韦应物止住了脚步。膝盖上插着刀,怎能动弹得了。意外的进展和现实的痛苦使他惊慌,韦应物马上意识到这是失误,当他再次把视线转到那人身上,已成了致命的失误。 胡连三岗踏出一大步靠近韦应物。他的鉴定的目光一次也没偏离过目标。互联三岗想在浓重的毒雾弥漫时把这两个人处理掉。杨柏和韦应物就是他的目标。他的刀划了下来,沿着刀尖出现了长长的血迹。韦应物的脸被死亡的痛苦变得扭曲。他的血王刀艰难的朝着敌人挥动,紧紧在胡连三岗的后背上划个伤痕。此时胡连三岗的刀再次挪了一点,插进了韦应物的肋骨。韦应物的嘴里喷出了血。 胡连三岗挥动三次刀,把他的两个目标完美的处理掉了。 王大猪蔡琰就如他外号一样,是个肥大的人。肥大的人一般都不喜欢动。寨主李应自己留在山寨,把剩下的四天王像赶狗一样赶出去让他们搜山,他也只好出来。但从一开始就不是适合做这种事的人。所以把杨柏和韦应物派去调查山谷,把体格小,身手敏捷的陈铎派去查看每个山峰,看看有没有错过的,而他自己以观察全局的名义坐在能望到围着天富寨的山谷的高峰上。但是想到像老鼠一样寻找敌人的兄弟们也是有点愧疚。为了补偿他们,正绞尽脑汁全面地检讨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到底是……! 肯定是有人谋划的,但怎么想不到是哪个人或哪个群体。根据去邀请邱隆,活着回来的手下们的话,是个用毒的乞丐,叫西门晶。他确实是个丐帮长老,但是没有理由与他们作对。再说,传言他不是已经从长老的地位赶下来嘛。 如果说绿林盟其他山寨的话,要比丐帮的可能性高。特别是临近太行山的开杨寨寨主血剪鬼卢亚子是个比疯狗韦应物凶暴又有野心,对天富寨的人虎视眈眈。 但是,现在这种时候……? 卢亚子无知,也不会在现在这的情况下做出鲁莽的行动。绿林盟全体迫切需要团结的时候企图攻陷别人的山寨,反而会把自己的根基丢失掉。 个人恩怨? 那更不可能想的出来。要是个人恩怨的话,那么多的抢劫,纵火,杀人,怎能记得每个受害者,即使记得也没法知道是哪个。 该死的! 蔡琰暂且不想暗中的阴谋者,重要的是以后该怎么做。 得先转移到别的地方……! 除了这个没有其他办法。这样混乱的情况下别说维持山寨,连过冬也是个问题。总得先离开这里,转移到附近,然后将敌人一网打尽,重新建立天富寨的信誉。 哎-! 他叹了口气,这至少得需要三年时间。转移容易,安顿下来却是不易的。 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啊……! 他准备一会儿回到山寨,要向寨主提建议的。这时候从远处传来哨声。蔡琰起身观察四周,远处升起了黄色烟雾。蔡琰想了一下地形,冒烟的地方应该是是韦应物和杨柏搜查的山谷。 哨声肯定是从那里传来的。 发现什么了? 与其是发现了什么,应该是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他挪动肥大的身体,开始下山。正一摇一晃下去的时候,看到分散在各个山上搜查的,陈铎的五十来个手下正跑向哨声响起的地方。 妈的,疯狗这家伙!乱吹约定好的暗号……! 蔡琰突然止步,皱了眉。有种不详的预感。 “哎呀!” 他惊叫着拍膝,然后开始飞速跑下去,同时喊道。 “是陷阱!不要靠近!” 王大猪蔡琰跑过去的时候,敏捷的陈铎已经到达了山谷入口。然后一边望着山谷里头,一边等等着手下。山谷看似很深,从入口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看得到远处飘起的浓烟,现在渐渐变得浑浊。而且已经听不到哨声了。 陈铎忐忑不安地走来走去。杨柏和韦应物肯定是遇到危险了,但是手下还没聚齐无法进入。因为搜查范围太广,手下们连一半都没聚齐。 他握紧着霸王戟,是他扬名四海的那个武器也就不到五尺的身高,却使用整整一丈三尺的枪,像是用来弥补他的自卑感。犹如吕布用的方天画戟,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握着这个枪就感觉得到了无比的力量,现在也是如此。 陈铎挥着枪指着山谷。 “让后边的人继续跟过来,我们先进去!” 陈铎排头率领,手下们紧随其后。越过死寂的溪水和灰色的岩石,避开枯竭的树枝冲刺,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杀意。但是跑了很长时间,山谷里很安静,气氛越来越阴沉。他们的步伐渐渐变慢,陈铎也停住了脚步。 这样无端闯进去也可以吗? 当然不行。现在才到达山谷的蔡琰帮确认了这个事实。 “有可能是陷阱,撤退!” 陈铎听到远处传来的蔡琰的喊声,头都不回地开始跑。但还是不忘给手下们喊了一句。 “撤退!” 那一刻,从地下,山谷的岩缝里,死亡的树根中一齐喷出了黄色烟雾。山谷瞬间被烟雾笼罩。蔡琰捂着嘴快速向后跑,他肥大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型球,浮在空中弹了出去。虽然他没有进入山谷深处,也做出了超人的反应,但烟雾瞬间吞没山谷,还是吸了毒气。 感觉肺在燃烧,恶心,身体处于于麻痹状态。蔡琰张开嘴咳嗽,为了远离山谷继续跑着。陈铎的手下朝他走来。这么毒的烟雾,山谷里的人肯定是活不下来的。弯着腰咳嗽的蔡琰顿时想到了另一个陷阱。 蔡琰勉强缓了咳嗽,向着手下们挥手。 “山寨危险!去山寨!” 第十七章 决战 1 一、 韦应物和杨柏被胡连三岗的刀砍之前,那时山寨里还没有出现毒气,也没有预测到胡连三岗的存在的时候。陈泽敏捷地扒开树枝,蔡琰在山峰上发出懒洋洋地哈欠的时候,王一和孙夫子还有十名沧州的年轻人藏在小山坡下。天富寨后面有悬崖峭壁,前面有茂密森林,可以说是天赐的宝地,从天富寨开始五丈距离内他们把树木切成木栏,这是为了方便监视和防御。 王一侦察的时候也感觉到这一点,顶端削得尖尖的,密密麻麻的木栏就像一座城堡一样坚固森严,而且每隔十丈距离有一个高高的瞭望台,这是王一他们不敢草率行动的最大理由,虽然王一等人已经看出每个瞭望台不会有太多人。 “那个瞭望台真是个问题,有没有好的方法?” 这三十年来孙夫子一直过着安逸的生活,即便是这样,他的脸就像险峻的岩石一样到处都是疤痕,这也充分地说明他年轻的时候经历的苦难。很多的时候那些疤痕成功掩盖他内心的想法,现在也一样,虽然是苦闷的语气,但是表情僵硬,一点都猜不出他刺客的心情。 王一知道孙夫子在苦恼的事情,对此他还有解决方案,看孙夫子那里没有解决的方法,看来王一该出马了。 “眺望台我会处理掉,除了这个是不是可以按计划执行?” 孙夫子用半信半疑的眼光望着王一。 王一从背后拿出弓箭给大家看。 虽然孙夫子还带有疑虑,但是最后还是点头并举了手,面临战斗,所有青年的表情僵硬得像个石头,孙夫子看出这些,然后就故意放松表情说。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有人现在想退出的话,现在可以退出。” 青年们的脸瞬间就红了,仿佛被羞辱了一样,孙夫子连忙道歉。 “对不起,怪我多嘴。” 他仔细地看每个青年,然后慢慢地开了口。 “我会记着你们。” 他回头看了王一,表情又回到之前地僵硬。 王一轻轻地点了头,能看出青年们的表情和孙夫子的表情相似,他们脸上充满了斗志,战胜了紧张。他把弦挂在弓箭上,再站直把箭尾槽扣在弓弦箭上,并用力一拉,目标是离他们最近的眺望台。如果王一一个人的话他会利用之前的通道潜入,可是现在是战争,需要打破眺望台。 当然已经预测到这种情况,按道理从这个眺望台到下一个眺望台,也就是每个能分辨出五官的距离内都应该安排一个哨兵,但是如今人员大幅度减少的山寨来说,已经很难做到那一点了。何况大部人都去调查山谷,所以事情变得更容易。只要处理掉一两个晀望台上的哨兵就可以。 第一个箭已经脱离了弓弦,在晀望楼站岗的两个哨兵中的其中一人无声地倒下了。在旁边做着别的事情的另一个人回头看了一眼,但是也就这个时候第二个箭正好穿进了他的脖子。孙夫子眼睛里掠过感叹的眼神,然后用力做出向前冲的手势,紧接着青年们迅速靠近了木栏下方。 王一稍微隔了一段时间以后瞄准了下一个眺望楼射出了第三支箭。可能是因为距离远,需要更多的瞄准时间。这一次也是射中了敌人,但是可能没有准确射中,所以从眺望楼传出了尖叫声。剩下一个站岗的小弟发现后要通报敌人袭击的时候,王一的第四个箭射很快地射中了他的嘴。哨兵一边喷血一边滚下了眺望台,看来王一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王一目看着孙夫子和青年们翻越木栏消失后,便收了弓箭,然后王一跑向离孙夫子翻过去的木栏最远的木栏处。 虽然木栏很高,但有绑着木头的绳子,而且到处有还没理顺的节子,所以想翻过去并不是很难,况且里面也没有监视的人。王一爬上木栏,伸出上半身就发现四处冒着黑烟甚至有几处是燃气了火苗,黑烟应该是王一事先分给他们的迷魂碳,火苗应该是放火的痕迹,看来一切在按计划进行中。王一翻了木兰以后,跑向山寨后侧。王一想趁着孙夫子和青年们进行大屠杀的时候去救妹妹,这就是最终计划。 说起扑天鸟李这四十多年的岁月里,痴狂的东西只有两个,一个是贪财,另一个就是好色。但是像最近诸事不顺的时候更偏向于后者。每次折磨女人的身体以后积攒在胯下的东西发泄出来的,仿佛可以同时消除所有烦恼。事后的爽快感,是他认为的最安逸的时刻,每当那时候李应才觉得自己活的有模有样。 李应从早上就开始做了那个事情,但是总是觉得内心一角有股东西憋着,到现在已经换了三个女人,但并不是很开心,也不能好好集中。脑海里不断想着淫秽的事情,深怕身体不行,就不停地动着。但是那个家伙总是软起来,很是不争气而且没有女子的配合声,冰梅一向这样。因为最近几乎不进食物的原因,眼看就要快死了最终李应还是爆发了。 “该死的女人。” 他从冰梅身上起来,然后开始大骂,李应不看她的时候,她会露出厌倦的表情,,可是此刻这种表情有了稍微的变化,果然一顿大骂之后是殴打。 “啊!” 李应并没遮挡还没完全软起的家伙,然后气呼呼地说。 “这么久了,只能做到这样吗?该死的女人。” 紧接着脚也飞来,可怜的冰梅用惨叫声做了回应,在旁边裸身服侍的两个女人吓得瑟瑟发抖。因为惹怒李应,在进行房事途中被拉出去斩首的女人也不少。可是另一方面现在惹恼李应的人是冰梅,所以还好,在天富寨中美貌出众的女人中能讨好李应的事情,几乎不会有,但唯有冰梅算最受欢迎的,有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李应看到捂着脸坐在角落里的冰梅,又燃起了**,看来又要进行房事。 “趴着!” 冰梅抬头看了他,李应再次喊道。 “像狗那样趴在那里,臭女人!” 她咬紧牙缓缓地起身趴在床上,就像李应说的话那样,就像一条狗,李应走到冰梅后面,下面的家伙又起来了,李应一想到即将享受的快乐,不禁兴奋起来。可能今天终究是个不顺的日子吧,外面突然传来喧哗声,而且听起来不妙。 李应皱着眉头,竖起耳朵倾听,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惨叫声和吼叫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他的表情开始僵硬起来,迅速穿上挂在墙上的衣服,踢开门跑出去了踢=。 “什么事情?” 在外站岗的两个小兵听到李应的话之后反而做出疑惑的表情,他们没有像李应那样精湛的内功,所以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李应分别给他们一巴掌之后,迅速到殿阁的入口打开了大门,穿过草丛可看见黑烟和火光,难道山寨中的某个地方失火了?李应拿了武器,这个用铁制作的武器是可以把手套进去,上面有锋利的镰刀般的刀刃,这是他的爱物,就是拘魂爪。 “跟我来!” 李应走在前面,小兵们跟在后面。 山寨各处的火势已迅速蔓延开来,到处都是火堆,那里还有很多小兵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那里傻站着。,四处传来高喊声,看来确实是有敌人闯进来了。 很快看到了敌人,李应看到山寨中的小兵,捂着鼻子要倒下的时候,有一名面生的年轻人拔刀要刺死他。这个时候,李应还没来得及想那个小兵为什么会倒下,就跑过去攻击了年轻人,拘魂爪在年轻人的背上留下长长的疤痕,年轻人发出凄惨的声音倒在地上打滚 李应张嘴大喊。 “寨主在此,天富寨的人在哪里?” 他没有听到周围的回应,也没有继续问,因为刚刚大喊的时候吸进的一股烟顿时让李应感到头晕目眩。他摇摇晃晃地走出了烟雾,深深地吸了新鲜的空气才能站稳。李应意识到情况不妙,李应查看了四周很快判断出,敌人用了迷魂药,而人数不多,虽然好几处都有高喊声,但是从那些声音里可以判断并不是很多人。 他重新吸了一口气之后大声喊,。 “敌人并不是很多,大家不要慌张,冷静对战,活着的人去龙虎殿集合。” 连续喊了三次以后李应自己先腾空而飞,他的绰号里有“鸟”字,这种情况并不是浪得虚名,他最得意的就是使用拘魂爪的爪功和雁飞鱼跃的轻功。他的一次跳跃可以达到三丈高,然后望了周围,在空中做了一个前空翻的同时掌握了方向,然后就像他的名字中的鸟一样起身飞向龙虎殿。 天富寨的小兵们直到看见穿越烟雾腾空而飞的李应才找到了方向,赶紧奔向龙虎殿,他们觉得到那里会有对策。 第十七章 决战 2 对于李应来说,不,应该是对整个天富寨的人来说今天应该是最糟糕的一天。特别是对平时不喜欢动弹的蔡琰来讲更是这样,今天就像被蜜蜂一样一直跑来跑去,陈泽也不例外,虽然是早早逃出来,勉强能活下来,但是皮肤上到处都是伤疤,看来确实是中毒了,如果回不到山寨的话,治疗的方法都没有了。 在如此倒霉的两个头领的带领下,他们准备回山寨,但是他们一队人的前面发生了更倒霉的事情,在前面走的几个小兵发出了惨叫声,陈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向前靠近,进入眼帘的是奇怪的东西,就像荆棘一样的铁丝球分散在各地,在江湖上称它为铁蒺藜。 “该死的,又是陷阱。” 陈泽骂了几句后赶紧退了几步。,倒在地上的小兵们脸上已经流出了黑色东西,看来是擦了毒的铁蒺藜,新的陷阱在这里等着他们。 蔡琰用惊吓的眼睛查看了周围,小兵们开始小心翼翼地向后退步,这里也是毒,那里也是毒,如今只要听到“毒”字,大家吓得都要尿裤子,从刚开始的一百多个人,如今只剩下的只有三十余人。 但是现实又是那么的残忍,这一次毒是从头顶上掉下来,刚刚出现在马路边的披着头发的男子朝着他们扔过来一个黑色的东西,瞬间冒起了黄色的烟,蔡琰和几名小兵勉强避开了烟雾逃了出来,向后后退,这一次又从后面出来一个人,然后他手里也拿着黑色东西。 杨柏喊了一句。 “该死的,看来只能正面交锋了,憋住气向前冲。” 听到他的话之后第一个反应的是陈泽,他憋住气,挥着枪,向前冲,然后后面也跟了几个小兵。 能在跑的过程中一直憋气,这种事情只有高手才能做得到。所以除了陈泽和几名小头目以外,几乎没有其他人能逃出来,即便是一两个小兵冲破烟雾逃了出来,但是因为紧接着发作的毒性,倒在地上打滚,然后死去。可是没有中毒而亡的人也很悲惨,他们现在害怕的不仅是毒气和投毒的男子,万万没想到还有胡连三岗,他拿着的刀也是跟毒一样能杀死人的。 尖锐的不明物体飞向陈泽的胸口上,陈泽本能地挥了方天画戟,然后把身子一缩,但是为时已晚,尖锐的刀已经刺向他的小腹了,就这样他就原地倒下了。 胡连三岗挥刀让陈泽倒下之后,两手各拿着一把刀向冲去。目标是陈泽后面的两个小头目,虽然他们连忙挥动了武器,但是却没阻挡到胡连三岗的攻击,胡连三岗跑向其中一个头目的胸膛,迅速把刀刺上去,还没有拔出刀,就转身向着另一个头目挥刀,给小头目的胸口上留下长长的刀痕,此时虽然这个头目向空中摇摇晃晃地挥了几下长剑,但头目的长剑几乎伤不到胡连三岗。 胡连三岗不顾肩上轻微的伤口再一次靠近小头目挥刀而向,小头目的肚子被横切,鲜血流出,肠子也向外流出。胡连三岗认为此战已经结束,并向后退了几步,此刻又有新的目标从烟雾中冲出来,胡连三岗再一次挥刀砍向来人,目标人物也就是刚从烟雾里出来就捂着脖子倒在那里,看来是被刀砍断34了脖子。 胡连三岗再一次从怀里拿出了一把刀,还有一把刀插在皮带上,这把刀他是要歼灭所有敌人的最后一把刀,但是他还没有挥这把刀就停在那里。一瞬间,胡连三岗亲眼看到从他的背后刺进来的枪。胡连三岗想转身确认下,即使死也要想确认到底是谁杀了他? 但是长度超过一丈三尺方天画戟并不允许他转身,陈泽用尽吃奶的力气扭转方天画戟,导致胡连三岗肚子上的伤口越来越大,鲜血四溅。胡连三岗拿刀用力切断方天画戟的枪杆,有鸭蛋一般粗的枪杆一下子被切掉,胡连三岗缓缓地向前挪步,摆脱了枪,然后在缓缓地转动身子确认了枪的主人。跪在那里的陈泽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胡连三岗反拿着刀,然后准确瞄准陈泽,当刀插在他的额头上,也就是先到陈泽死去以后胡连三岗才露出了微笑,然后就倒在地上,始终没有一点呻吟和惨叫声。 虽然高喊正面突围的人是蔡琰,但是他却没跟在陈泽后面,在那短暂的时间里,他也意识到身后有一股风吹来,于是开始向后跑,逆着风跑反而吸的更少。当然他前面还是有敌人,正是丁二老,胡连三岗是一起在溪谷等敌人,然而丁二老负责阻止重回山寨的敌人。 丁二老原来的特长是拳法,但是他现在拿着天富寨小兵丢弃的鬼头刀,在这种大屠杀里比起拳套还是用刀更适合。显然这是正确的想法,最初他轻松割断几个人的脖子,但是要对付蔡琰这种人,就不简单了。 蔡琰虽肥胖,却是狡猾地躲避了毒,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所以当他还没有逃出烟雾的时候就已经手持着能让人出名的武器-天王剑。马上蔡琰展开了他最厉害的招式,也就是在天王剑法中也最卑鄙的招式-天王惊魂,这是挥剑去割掉对方的时候,如果对方有防御动作,那么会迅速地刺伤对方的变化式招式。 当蔡琰挥剑攻击丁二老的时候,丁二老正在斩小兵的脖子。蔡琰的剑还未到达,剑的寒气先刺向丁二老的皮肤,看来敌人是武艺相当的高手。丁二老迅速挥刀抵御这种气势,可是他的刀并没有抵御成功,斩和抵御什么都没完成,只是在空中划了一下,反而锋利的气势已经同时刺伤他的脖子和胸、肚子三个地方。这个时候丁二老需要弃刀展开他的强项即拳法,可战斗中丢弃武器似乎是大忌,他迅速向后退的同时重新拿好刀准备抵御下一轮的攻击,可是刀很沉,剑很快,此刻他的胸口上已经受了伤。 这时候蔡琰已经知道自己赢了,在比武的时候可以懒惰,也可以谦让,比起弄伤对方更重要的是保护自己,但是像现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只能全力以赴,固然胜负决定在一两招,然后往往都是先攻击的人获胜,他看到敌人向后退,就接着把剑用力推上去,给对方的胸口上留下更深的伤口,然后把剑扭转过来,缠上对方的脖子,这就是天王剑法的第二招天王残魂。 丁二老胸口被刺伤的情况下,准备拿起刀进行防御,但是为时已晚,对方的剑已经缠了他的脖子,丁二老是想放弃防御,拿刀乱扎对方,看来是要同归于尽,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脖子从身上掉了下来。 蔡琰因为敌人最后一刻的挣扎,伤到了胳膊,他抱着胳膊气喘吁吁,看来今天活动了太多,但还是不能停下来,继续往前跑。。 石一定死后的这几天姜铁一直被关在当做监狱的土窑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也不知道出去以后是被恕罪还是掉脑袋。可是说是土窑,但是这里其实就是能勉强关进几个人的浅浅的土坑而已,而且位于能看到山寨的岩壁中央,所以第一个知道外面出事情的还是他。 “猫头鹰大哥!” 因为是拥有大脸盘和凸出来的眼睛,所以大家喜欢叫他猫头鹰,就是负责土窑的小头目。转头看了姜铁说道。 “干什么?” “山寨出了事,赶紧放了我。” “即便是发生了事,我为什么要放你走?” “我有事情要做。” “想逃跑?” “大哥,你也知道我对寨主的忠心,我怎么可能逃跑吗?” “即将面临死亡,除了逃跑能做什么?如果换过来是我,我也会逃跑。” 姜铁拍了拍胸膛。自从山寨发生事情以后,他有第一个想到了好办法,但是这猫头鹰家伙总碍事,他决定要采取行动赶紧脱离土窑。 “很好,那先不说我,那大哥你就这么守在这?” “那我应该怎么办?” “你总得干点什么啊,灭火啊、杀敌人啊什么的。就这么隔岸观火的话,到时候大哥,也不会放过你的。” 这下猫头鹰开始表现出紧张的样子。 “是吗?” “那当然。” “那应该怎么办?” “你先放了我,然后我们一起去帮寨主,如果立了功,我就免罪,大哥也能立功。” 猫头鹰正在犹豫的时候,听到了李应腾空而飞说聚集在龙虎殿的声音。 “你看,不是让我聚在那里吗?现在是紧急情况。” 猫头鹰拿出钥匙,给开了堵土窑的木栏,姜铁看木栏一开,就马上冲出去。 “那该死的家伙,不是说过不逃跑吗。” 猫头鹰紧跟在他身后。 姜铁跑向的地方是冰梅在的地方,冰梅和钟斗己,让他经历两次晕厥的这个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的本能告诉他这些事情肯定跟这两个人你脱不了干系。这可能也是一种赌博,假设跟他的预测不一样,冰梅那里什么事情都没有,也就是整个事情跟冰梅没有关系的话,他肯定成了一个逃狱者加上背叛者的罪名,这样肯定会掉脑袋。但是如果这次赌赢了的话,他不仅不会死,而且给天富寨立了一个大功。 果然姜哲的预测是对的。他从不远处看到从另一个道跑来殿阁的人,于此同时他也知道了,之前打伤他,杀死刘仁杰的猎人就是他。 他指着王一大声喊。 “就是他,如果抓住他,有重赏。” 跟在后面的猫头鹰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是一听到有重伤,就毫不犹豫地向着王一跑去,趁这个机会姜铁跑到殿阁内去找冰梅。 第十八章 人质 1 一。 门被踢破,他看到了门后面有两个人,在捡衣服穿的冰梅和在旁边照顾她的钟斗己,姜铁转身踢了钟斗己的下巴,虽然钟斗己手上也有刀,但是姜哲都没来得及意识到这点,钟斗己直接飞到对面的墙上,可能是下把碎了,脸上到处都是血,这时姜铁才发现了钟斗己手上的刀,然后把它抢了过来,跌跌撞撞要起身的钟斗己成了那把刀的第一个牺牲者,姜哲一刀取了钟斗己的脑袋。 冰梅在惨叫,不是因为钟斗己脖子上血溅到她身上,而是因为姜铁扭了她的胳膊,然后把沾有血和油光光的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就在这时王一跑进来,但是他马上停住了,苦等甘来的相逢的场面居然是妹妹的脖子上架了一把刀,怎能高兴呢。 王一和姜铁也怒视这对方,王一能看出来对方并非是容易对付的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功夫如何进步,但是他毕竟学过用毒,所以可以当场把姜哲弄倒,可是现在对方手里有他致命的弱点,如果因为他的草率行动而失去妹妹的话,那他们到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将会徒劳而费,。 王一慢慢地开了口。 “你想要干什么?” 姜铁的脸上第一次有了类似于微笑的东西,他赌赢了,他把刀放在冰梅脖子上,眼睛盯着王一慢慢地向外移动。 “保持现在的距离,如果远了或近了一步,我就会让你见识这女人的血有多红。” 可以说龙虎殿就是天富寨的主楼,所以在天富寨的最里边,这里的地势稍微高,可以看到全景。李应让他们后退到这里的理由也是这个,原则上毒气都会往下沉,所以毒气达不到的地方也就这里。 周围笼罩着灰蒙蒙的烟雾,但是也不是都浸在烟雾里,只是山寨几处升起了毒烟,李应的推算是正确的,潜入者也并不多,迷魂药的威力也不是很大,而且他们也没有太多,再加上老天爷帮了他们,从早上开始阴沉沉的天空,一到傍晚开始变化着,开始下雪了。 李应的手背上感觉到了一个冰冷的点,接着又是一个点,再下一个点,终于米粒大小的雪像雨水一样掉下来,毒烟,毒物杀伤范围广,根据使用的毒药会有不同的结果,而且也有效果,但是实际用这个进行攻击并非是简单的事情,需要地形和气候都要符合条件,如果风向反了的话,反而会引火烧身,还有一点就是像现在一样,如果中途下雨或者下雪那就彻失败束,不管是烟还是其他的图都会跟着雪掉下来。 李应看了周围,估算到剩下的小兵能有三十余人,有的人是没有拿武器,反而拿的是水桶,有些连衣服都没穿好就出来的。也就是说没有中毒倒下,能走到这里的一共就是这些人,他需要带他们一起迎战,还好敌人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这个时候出现了两手各持人头那么大的八方锤的老人,他正冒着雪走过来,看来他就是头领,统一武装刀的五个青年跟在老人的后面,是第一次看到的人,刀也不是在山寨中使用的鬼头刀,而是柳叶刀。 李应抬起套着拘魂爪的手指了老人。 “你是谁?” 孙夫子眯着眼睛瞅了李应和站在李应后面的小兵们,看来除了这三十人以外基本上都解决了,今天的收获还不小。可问题是剩下的这三十人,虽说大部分都是小喽啰但毕竟敌众我寡,六个人对付三十个人,凶多吉少。 那中间应该还会有小头目。 如果是小兵的话还好,但是那些小头目,菖州青年们还是很难对付的,他还要对付李应,也不知道这老身板能不能打赢李应。。。 可是这场仗是逃不掉的,以后再也不会有第二个机会。 他看了看手上的八方锤,它是有三十二个面铁块,每个面都是八边形,其中一面还刻着“观世音菩萨”的字,在这世上人的起初到死亡再到跨越关门的瞬间,然后跨越关门以后会跟着一个新的名字,也就是展开超越有限的宇宙观的无限世界的瞬间,把它击破,发誓把众生拉到最高处以后步入。 空的世界,这就是观世音菩萨。当场把这字刻在这里是因为展开杀戒之前,再看一眼这些字,然后制止杀生的念想,但是直到现在八方锤上仍然沾满了无数的鲜血。 难道今天终于要粘上我的血? 是谁都不知道的事情,而且他也不想知道。孙夫子拿了八方锤指了李应,就像刚刚李应对他做的那样。 “上天的使者。” 李应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于是皱着眉头反问道。 “什么?” “替老天来问你醉的。” 孙夫子笑了一下,仿佛年轻时候到那中豪气又回来了,顿时手臂上有了莫名的力量。 “你这个罪人,拿命来,我要斩下你这充满邪恶的脑袋,然后扔进地狱里,到时候你死了一百次之后,或许还能去极乐世界。” “疯子。” 李应咬着牙向上飞起,他的双臂就像雄鹰展翅那样找到了平衡,两脚就像白鹤的脚那样,交替着踢了孙夫子,这时候孙夫子的八方锤打到了李应的腿,但是李应等的就是这个,他吸了一口气之后开始用真气,一瞬间,他的身体就像羽毛一样变轻,他交替动着两条腿去避开孙夫子的八方锤,甚至用脚尖借助了八方锤的力量,李应就像羽毛一样,就像蜻蜓点水一样腾飞而空,他已经发挥了充分的上升能力,已经准备好施展他的绝技-扑闪鸟。 孙夫子把身子卷起来,当他的第一个攻击被闪避反而帮助对方跳的更高的时候候他已经感觉到了危险,本身李应的功夫比他高,何况像他的八方锤一样又沉又短的兵器,是不应该用它去和动作轻便的李应的交战,但是放着已经熟悉的兵器,去使用新的兵器更是禁忌,所以现在除了拼命去打这一场以外没有别的方法。 李应就像找到食物的雄鹰一样向他飞去,看来用他的手连老鼠都能抓得住,而且这手尖上的拘魂爪散发着凶狠的闪光,这是苍鹰搏兔的招式,孙夫子也展开身体挥动八方锤。 锵-! 李应的拘魂爪和孙夫子的八方锤相撞瞬间溅出来蓝色的火花。同时孙夫子肩膀上的肉和衣服一起被割下。 嘘-! 就像蛇的哈气一样,李应的牙缝里露出来了杀气,他借助刚才的碰撞,又在空中把转过来,伴随着“嘶嘶”声音拘魂爪又划伤了孙夫子的肩膀和后背,此刻孙夫子还在乱挥八方锤,显然很难抵挡李应的攻击,虽然能勉强避免了致命性的攻击,可是每次李应动手的时候,孙夫子的身上就多了垄沟一样的伤痕。 孙夫子摇摇晃晃地向后退了两步,可以看出在刚才的交战中伤得不轻,李应也看似耗完真气,已经开始落地了。但是很快李应用向上飞起来,他的攻击中带着掌控局面的确信和气势。 孙夫子缩着身体,再一次向后退了几步,顺便余光看周周边的状况,他看到菖州的青年和天富寨贼匪之间的交战,但是就像他的预想的一样,青年们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虽然从气势上他们占了优势,可是贼匪的数量太多,还好这次是突袭,很多贼匪都没有武装好自己,不然不知道菖州的青年们还会活着几个。。 看见孙夫子向后退步,李应再一次用手摁着地之后向上飞起向他扑去,今天他可能想借助武器的便利和武力上的优势,打一场超乎想象的胜仗。他的绝技就是腾空而飞之后攻击敌人,而且现在他跟本不把对方的武器放在眼里,如果对方这个时候拿着的武器是鞭或枪,或者用起来方便的剑,那么这场仗就不会这么容易了,何况现在孙夫子不断地向后退,而且李应地招式正是对这种后退猥琐的人更有利。 “看招…” 刚想要抓伤对方的脸,扑他而去的瞬间孙夫子展开了身体。然后刚刚还缩在那里的孙夫子从胸口里喷出来类似于炮弹一样的东西,这个瞬间李应虽然反应很快,但是正在展开攻击地李应来说完全躲避孙夫子地攻击是很难地,而且喷出来的东西不是一件,与此同时孙夫子的八方锤也向他飞来。 李应能躲过去一个,但也躲不过八方锤,于是要用脚踢它,脚碎了总比脑袋碎了好。 叭-! 传来了骨头和重物相撞的声音,李应在天上做了翻跟头,然后落到地上继续翻滚,看来一只脚完全被击碎,紧接着,孙夫子的八方锤朝着他飞来。 孙夫子并没有把整个武器扔过来,而是他的八方锤地把手与锤头是可以分离的,他们之间用铁衔接着,就像流星锤一样。其实孙夫子很清楚,与李应正面交锋是不可能打赢的所以先表现出破绽,让敌人放松警惕后在关键时刻进行绝地反击。 李应拼尽全力打滚以躲避孙夫子的攻击,八方锤错过了目标,重重地摔在地上,可是紧接着又飞来了另一个八方锤,李应再一次在地上打滚,虽然这次也没有命中李应,但是离他近了不少。孙夫子再次进行攻击的时候,李应冒死进行最后一次攻击,毕竟他的拘魂爪并非只是用于划伤对方。 八方锤又向李应飞来,从李应的手上也闪出一道光,八方锤重重地打了李应的肚子,他吐着血在地上打滚,但眼睛仍然望着飞向孙夫子的拘魂爪,直到确认孙夫子倒在地上,李应微笑着,骨头碎了,肠子破了也能活,但是被拘魂爪刺到胸口是死路一条的。 第十八章 人质 2 二。 王一看到了孙夫子倒在地上,他也是因为冰梅在姜铁的手里,所以束手无策地跟到龙虎殿,接下来他看到的情况令人绝望的,孙夫子倒下之后,蔡琰从后面带着几个手下跑了进来,他的出现就证明胡连三岗和丁二老都没有完成任务。 这场仗自然也结束了,除了天富寨的贼匪以外,站在那里的只有王一一人,李应虽然是吐血,但是已经起来坐在那里,蔡琰向着姜哲走来。 “什么事情?” 由于蔡琰今天过于疲劳,所以提的问题也很短,也希望对方做出简单的回答,还好姜铁的回答得简短。 “看来是来救女人。” 然后用刀抬起了冰梅的下巴,蔡琰撇了一下王一。 “跟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 王一并没有回答他,反而走到倒在地上的孙夫子那里。 蔡琰动了动垂下来的脸蛋。 “姜铁,每次回答得慢了,你就割下来那个女人的一片肉。” “是!” 姜铁也没有反问他,只是看起来稍微有一点犹豫,但是犹豫的原因是正在纠结割掉哪里的肉,然后毫不犹豫地拿着刀把冰梅肩膀上的一片肉给割了下来,这时传来尖叫声,王一也瞪大了眼睛。 “跟这个女人的关系式?” 王一仅仅咬牙地回答。 “我是她哥哥。” “今天来的这些人呢?” “帮助我的人。” “这样说你是主谋者?看起来不像…你是谁?” “王一。” “王一?极其普通名字,绰号是?” “没有。” “连绰号都没有的人还能建立帮派?谁会相信。” 王一犹豫了片刻,看蔡琰要给姜铁使眼色,王一赶紧大声阻止。 “我不是头目,他们是听到我冤情以后主动要帮助我的侠客们。” “侠客?” 蔡琰表示无语继续说道。 “也是第一听这种话,倒说说是什么帮派?” 王一稍微犹豫了一下,姜铁的刀又开始动了,接着传来冰梅的惨叫声,王一咬紧的嘴唇上已经流出了鲜血。 “是菖州的孙夫子和服从他的青年们。” “菖州孙夫子…?那是谁?” “是鬼雄孙一山。” “鬼雄啊…!” 看来蔡琰是知道的表情。 “这名字听过,确实,那么刚刚死的那两个家伙是鬼奴和鬼刀啊?果然…是听说过为了义气不惜搭上命的家伙们,果然名不虚传啊。” 蔡琰的这一句说明恶山三鬼的名气并不是不起眼的存在。比起这个,更重要的是,蔡琰说完满身伤痕,奄奄一息的孙夫子突然扶起上身说道。 “死了?老二和老三?” 蔡琰刚露出的得意表情,很快僵硬了,并咬牙切齿地说。 “在我们四个四川王中带走了三个,其实他们的死已经很值了,居然在恶山三鬼手里死了天富寨三个天王…” 他不耐烦地挥了挥剑。 “我现在让你尝尝我的剑有多么残忍。” 他的一个手势,存活的几个天富寨小兵纷纷上前站到。逃到龙虎殿的三十多个小兵中,经历了刚刚战斗又少了一半的人,但是再加上蔡琰带来的五六个人,所以小兵的数量大概有二十多人,何况还有蔡琰和李应,还有姜铁和人质。 “也对,有人质。” 蔡琰露出邪恶的笑脸。 “有如此简单的方法,何必麻烦自己的手脚呢?” 他用手指头点了点王一。 “跪下!” 菖州的青年们几乎全部牺牲了,其实只剩一个人在那里扶着孙夫子,就连他都是伤痕累累,现在能有战斗力的只有王一一人。 王一听到让他跪下,呆呆地看了蔡琰,从他的眼神中能看到复杂的感情,做了一切准备,也牺牲了几人,但是始终没有克服掉人数上的劣势。 蔡琰重新皱了眉头,他一手拿着剑指着王一,另一只手指了姜铁,看的出来如果不听他命令的话,当场就会把人质杀死,他想生擒王一,然后折磨他。 “还不赶紧给我跪下!难不成是要看你妹妹人首分离吗?” 听到这句话王一开始跪下了,而且他的眼神一直盯着妹妹,分开了将近十年,直到今天才见到的妹妹。 “铃儿,受了不少委屈吧?” 冰梅,王铃跟哥哥一样此刻她也是百感交集,眼角也开始湿了。 王一继续说。 “以后不用受苦了,哥哥会负责。” 王铃点了点头,勉强露出了微笑。 王一也努力保持微笑,同时他的一只手缩进了袖子里。 “而且不会再孤独了,爸爸和妈妈,老二和老三都在等我们,哥哥也很快跟着你去。” “真是感人啊!” 蔡琰讽刺地插了一句,但是很快发现王一正回头怒视他,蔡琰很是惊讶,因为他感到王一的眼睛里有非比寻常的杀气,而且也发现了王一的态度有点奇怪。 王一手里拿着圆筒形的东西,指着蔡琰问。 “想问你一件事情,你也来过菖州吗?” “说什么瞎话…难道不怕你妹妹死吗?千里迢迢过来救她,难道想看的是她的尸体?” “我在问你有没有来过菖州?”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 蔡琰虽然把话说得很大声,但是在慢慢地往后退,他得看出来王一手里的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但是为了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情绪,仍然拿着人质的性命来威胁王一。 “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乖乖束手就擒的话倒是可以留你妹妹一条性命。” 王一噗呲地笑了。 “是我问了愚蠢的问题,知道谁来过菖州又怎么样…!” 他开始操控圆筒形能发出光杆钢梭的暗器桶,这是堂门七大暗器中的一个,只要射到目标处就能爆发出致命的蓝色火焰,光杆钢梭,实际是用黄土和硝石按比例配合制作而成的火药,这种效果惊人的暗器已经脱离了暗器桶。 “啊啊啊-!” 传来了凄惨的惨叫声,蔡琰迅速的避开了攻击劫,只是倒霉的小兵胸上带着蓝色的火焰惨叫着,尽管用手拍打火焰,试图熄灭,可是手上也沾满了火。过不久他的上半身已经全部都是火,小兵开始在地上打滚,瞬间成了火堆。 蔡琰气得直哆嗦,虽然已经想到会留一手,但是没想到是这种,王一重新拿着暗器桶对准他,蔡琰很快向后退一步,顺手拉过来一个小兵挡在前面。 “啊啊-!” 挡箭牌的小兵也瞬间成了火堆,趁这会儿蔡琰不停地想办法,更准确的说是寻找最安全的地方。蔡琰躲道德是王铃的背后,他想再残忍的家伙也不能对着自己的妹妹发射,果然他想得对,王一再也没有对他发射出暗器,反而开始朝着天富寨小兵们集中的地方疯狂地发射暗器。 动作迟钝的小兵们一个个倒下,就连活着的小兵也往离王一最远的地方跑去,甚至被孙夫子的八方锤打重伤的李应慌忙地逃跑跑,再这样下去要全军覆没。 “稍等,住手!” 王一在用充满血丝的眼神来进行屠杀的时候,突然被蔡琰的一叫给制止了,然后不敢再动了。因为蔡琰连孙夫子都拿来做人质了。 “能看到自己的妹妹死去,总不能让来帮你的人死吧?” 蔡琰猜得对,王一不能不顾孙夫子的性命,于是咬着牙大喊。 “赶紧放了他!” 可是这句话反而更让蔡琰嚣张。 “如果想让人质活着,就先把暗器扔了,” “你把我当成傻子吗?” 王一眼睛里充满杀气,他的暗器反而瞄准了蔡琰。 “好,我们就同归于尽!” “等一下!” 蔡琰一边流汗,一边大喊,面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是用不上任何策略的。 “咱先冷静一下,如果你退下的话,我给你放人质。” 听了他的话,王一也有了反应。 “放哪个?” “两人中其中一人,这老头或你妹妹…,两则选一!” “两个人都放我就撤。” 这次蔡琰嘲笑他。 “你才把我当成傻瓜,你手里有那个,我如果放两个人,谁知道能遭到什么事情,如果你把暗器扔了我就两个人都放。” 两边立场很明确,无路可选,是要救恩人还是救妹妹,而且王一并没有时间去充分的考虑。 “把那老头放了,我就撤,但是!” 他痛心地看了妹妹。 “如果我妹妹受到一点伤害,我肯定会报仇。” “你才是!” 看来现在蔡琰怒火也爆发了,在那里咬牙切齿。 “如果乱来,就等着给你妹妹收尸吧妹妹的尸体。” 王一带着孙夫子和活下来的一名菖州青年离开了,几天后,天富寨的的幸存者们开始打包行囊,可不能在这种废墟的山寨里过冬。他们按照蔡琰的命令把财宝带上离开了山寨,虽然已经离开这里,但王一可能随时跟上,所以不得不提高警惕,即使王铃仍然是被作为人质。 虽然预料到王一会跟上来,但是蔡琰也有自己的算盘,对付网易的哪个暗器,最好的方法只有保持距离,暗器的威力即使是再大,如果距离足够远,是难以命中的。所以关键是在一定距离内不让王一靠近,蔡琰打算用箭来解决问题。 蔡琰让所有手下都携带弓箭。他们前往的目的地是天机寨,他们生怕王一的袭击故意避开峡谷和地形复杂的地方,只要到了天机寨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虽然整个计划排得比较匆忙,但也不失周全,但是有一点他们是怎么也想不到的。就是跟踪他们的人才是用箭高手。 第十九章 追击 一、 王一趴在山崖顶上等待黎明的到来,可是迎来是清晨纷飞的雪花,灰蒙蒙的云层里露出了苍白的光芒,整个山和整个天空,整个地上都笼罩着一片苍白的雪,看到那些的的王一的心情也同样逐渐地苦闷下去。 他又是一个人了,就和以前一样,或许以后也会那样。就在他过来的那里,也就是在老崖岭的某个地方会躺着丁二老和胡连三岗的尸体,而且不是现在,还有即将变成尸体的孙夫子也会躺在他们旁边,当初从菖州州过来的十名青年中现在仅存的一名青年会守在旁边,等着给他们收尸,也就是给恶山三鬼善后的最后一个。 他们该做的事情也做完了,他们也不可能再帮上王一的忙,当这些事情变成事实的时候,孙夫子毫无留恋地送走了王一。奄奄一息的他连一丁点的留恋和怨气都没有,孙夫子心平气和地说,像现在这样,倒在刀下,死在无名的山上然后消失在尘埃里,或许是他们三兄弟最合适的死法。 所以王一又是一个人,就像当初卖到南蛮的的时候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或者是今天后的某一天自己也像孙夫子、胡连三岗一样死在刀下,直到变成尘埃,到那个时候自己是否会像孙夫子那样毫无怨言地闭上眼睛?这谁都不会知道。 王一屏住呼吸,他的全身几乎已经被大雪掩盖住,可是他有意把自己的身体埋得更深,这个时候出现了目标,是离开老崖岭天富寨的残党。 离开老崖岭之后的第三天,就是昨天晚上他们在山崖北侧的一个小村庄过的夜,然后凌晨重新赶路,一开始的方向就是朝南,前两天他们一直是向南移动的,然后今天经过这个村庄的南门,也就是这个山崖的下面,所以他们的目的地肯定是在南边,王一要在他们到达目的地之前报仇。 王一慢慢地起了身慢慢靠近他们,从刚开始地雪地中行走地几个小点点到现在可以差不多现在可逐渐地看出人的模样了,暴雪对他来讲还是有利的,如果不是在这种暴雪,接近他们应该会困难。在他们几个里高手就有两个,就算走运干掉了一个,但也奈何不住剩下一个。 先不说怎么对付敌人,下暴雪对王一还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就是不利于使用他的主武器。在暴风雪中很难用弓箭准确瞄准目标,加上下雪天不利于追击,也不利于潜伏,虽然方便隐身,但是同时也遮住了目标。幸好他的目标是十几个人再加上几匹马,马背上还有很多财物,否则追击起来会很难。 睡觉也是成了大问题,为了不让对方发现他们的踪迹,天富寨的残党们只选择走小路,可是他们毕竟可以在农家休息,但王一就只能躺在雪地,虽然穿了很多皮毛衣,可是从衣袖中进来的寒气是抵挡不住的,,如果这个时侯不换衣服,不烤点火取暖的话,弄不好会死在这荒山野岭的。 所以最重要的是时间,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消除目标物,解救妹妹。王一不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哪里,所以更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达目的地,进入主力军的天机寨,所以… 他慢慢地拉起了弓弦,冻结在弦上的冰片开始碎了,传来刺耳的声音,第一个目标是离马站得最近的人,如果不是这场暴雪,很有可能寨主和头领级的人骑在马上,如果这样的话他的事情会变得更轻松,但是在这种暴风雪里,骑着马静静的享受下雪的傻瓜是肯定没有。所以很有可能寨主和头领级的人物是尽量靠近马行使,在这种荒山野岭中只有马才是最好的避风港,有权利的人是不会谦让一丁点的好处,这也是王一在南蛮学到的东西。 王一反复深呼吸,但是很快收回了刚刚要拉动的弦,看来他还是有点担心从西北向东南刮起的风,无法精确的计算出箭在风中的动向,如果想尽量减少风的影响,那么就要近距离发射,可是现在已经是最近的范围了。看来要等到风向改变,他趴在那里再等一会儿,潜伏在残党正在经过山崖下方,也就是能看到他们后背的时候王一再次起身拉了弓弦,跟着顺风总比侧风好一很多。 弓箭已经离开了手,同时有一个男子倒下了,王一继续发射出第二支箭,可是这次谁都没有倒下,但是这一箭射出去后,有一匹马倒下了,也好,没有马背行李敌人也会很痛苦的。 第三个箭开始就不好瞄准了,因为目标物开始四处乱跑,为了躲避突如其来的箭,王一选了比较淡定的一个人,然后拉了弦。这种应该是在头领级的人物,因为他们不能像小兵一样显得很怕死。 他做得对,有一个人被第三支箭射中后倒下了,第四支也射向了一名淡定的人,可是并没有射中,因为目标把飞来的箭用武器甩了出去,看来确实是不一般的人物,接下来大声传来一阵听不清的命令,刚刚把箭挡出去的那个人正在挥着武器指挥着小兵。 王一瞄准后射出第四支箭之后迅速移动到山崖后面,因为剩下的目标们已经以马为中心蹲在那里呈圆形的阵,在那种情况下再射出去也是没有用的,面对接下来将要进行的反击,得先做好防御。 路已经摸索得很清楚了,按照事先找好的路,下山,然后跨过石头向南跑去,这两天都没有充分的休息,加上一直在雪地里打滚,而且是长时间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所以现在的王一疲惫不堪。可是又不能放慢脚步先前的第四只箭已经暴露了王一的位置,所以得尽快移动到安全的地方,继续做好反击的准备。 山崖下面有奇岩怪石群,翻过这些就能看到被雪盖住的长长的高粱地,王一跑进高粱地里之后开始匍匐前进,从第一次出发的山崖顶上开始向西下山,然后向南跑,现在向东北方向爬起,这样等于从山崖顶为始发站,画了一个圆圈,换句话说他的终点即是他的始发点。 王一气喘吁吁地趴在那里,尽量调整好呼吸向前望去,看到了暴风雪中几个黑色的人影,天富寨的残党还在原地保持圆形阵势。 这种反应打破了王一的预测,以为他们会追王一到山崖,然后沿着他的踪迹进入奇岩怪石群体,并陷入他之前做好的陷阱里。昨天晚上王一通宵挖土做了陷阱,可是他们并没有跟上来,就这样他的所有计划白费了。 王一皱着眉头想了想,他们的反应可能是因为他们担心王一手里还有在前些日子在天富寨的时候见识过的光杆钢梭,,所以即便是受到攻击也不敢轻易靠近。 王一噗呲笑了一下,虽然辜负了他的期望,但是也无可奈何,其实光杆钢梭只有五十发,上次的决斗里早就用光。。 他又重新拉了弦,既然目标这么想,就按照他们的想法来行动,,至少现在他重获了射箭的机会。现在他们应该在想王一可能在山崖顶上举着光杆钢梭的桶正在等他们上来,所以他们现在会放松警惕。 天富寨的残党保持着圆形的阵势移动,他们造出来的阵势外侧是配着弓箭的八个小兵围着四周,阵内是拿着武器的四个人和他们牵着的马。 王一瞄准拿着武器的人的瞬间,停止了行动,越来越近的他们的行踪中他看到了妹妹的影子,就是没有拿武器的唯一一个人,被另外一人推着,迈出艰难的一步 ‘不是现在!’ 王一再一次咬紧了牙慢慢地拉了弦,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挪动箭寻找目标,突然认为是姐姐的那个人不见了踪影。看来是摔倒在雪地里,就在这时站在后面的男子完全暴露出来,就在这时,王一放了箭。 二、 因为姜铁在最后时刻抓住了王一的弱点,所以淋李应作为上次让姜哲监视王玲,这对他算是一种赏赐,至少跟其他拿着弓箭、关键时刻还当人肉盾牌的小斌们好多了。。但说起来负责王玲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连续下了三天的暴风雪,导致步行非常艰难,而且根据地形的不同,有时会出现厚雪及腰的情况,对于双手被困住的王玲来说步行更是艰难。 ‘如果把手解开的话…’ 姜铁对王玲也不是完全没有怜悯之心,况且并不只是因为同情心。而是因为每次摔倒之后还得需要扶她起来,,其实这对姜铁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还不如背着走。’ 他还没想完王玲又一次摔倒在雪堆里,姜铁心里抱怨着准备要扶她起来,可是这突然肩膀感受到了巨大的疼痛,然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经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姜铁的手不知不觉地摸了肩膀,这时他发现有一个棍子穿了他的肩膀,他也通过剧痛知道了这根棍子其实就是弓箭。 “啊-!” 如果不是为了扶王玲,那么射穿的肯定是心脏,因为剧痛,他逐渐失去意识他最后只看到前面有一个人捂着脖子倒下去,还有另外一个人,其实就是天王剑蔡琰挥手把飞来的弓箭给打出去,这也是姜铁看到的最后一个场景,就然后他就把头埋进雪堆里晕了过去。 “有敌人。” 可是他的警告来得太迟,即便是不那么大声喊,大家都知道射箭的主人是王一,蔡琰虽然想以此为信号,开展反击,但为时已晚,经过两次攻击死了四个人(在蔡琰的眼里姜铁也已死),跑了一匹马,还有一匹马是受伤之后倒在那里。 “该死的!” 他们的一行已经减少到九人,而且其中一人是毫无用处的人质,抓住人质,拿到赎金是绿林收入中的一大部分,所以他们的经验也很丰富。根据他们的经验,如果家人没有赎身的意向,那么这样的人质是没有什么价值。就像现在王玲的家人也一样,不管人质的死活,一心要复仇的时候,这种人质反而成了累赘,可是之所以不能丢弃人质是因为到了最后一刻也许只能靠人质,所以这位不值钱的人质还得带上。 “该死的!” 蔡琰又开始嘟囔着,人是变少了,但是行李一点都没少,何况现在马也少了。虽然一匹马是带着行李逃跑了,但问题是还有一匹马是直接倒在那里。他们还得拿好这批行李,当然这些都是从天富寨拿来的宝物,或许把这些扔了更好,但是他的义兄即寨主李应不可能是这种人 “分着拿!” 他也看到了小兵们满脸不满。 “看来要出事!” 事情真的发生在当天晚上,一夜间有三人企图逃跑,但是蔡琰早已预料到这种情况他高举着计划逃跑的小兵的手机,以此告诫其他小兵们。 “到了这地步再有人背叛的话…!” 他不仅是对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小兵,更是是对着其他小兵,鲜红的血滴在白色的雪地上,没有比这更可怕的警告。 “会变成这样,还会有人要逃跑吗?直接说出来,就地解决!” 谁也不敢出来,但是这并不代表不想逃跑天快亮,趁着蔡琰、李应等放松警惕的时候包括马洛机等三人还是各自拿着财物逃跑了。 现在他们就剩了五个人,李应和蔡琰、王玲和两名小兵,看来是到了决战的时刻,他们需要把这行李,主要是把财物减少至一半,然后轻装上阵,找一个能休息的地方等着雪停下来。看情况也不能指望小兵,只能等蔡琰和李应恢复元气。王一擅长的武器是弓箭,这的确是蔡琰的预判上的错误,但是只要等到雪停下来,他们也就什么不怕了。 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曾经指挥三百多名手下,闯荡京师大名府的扑闪鸟李应如今沦落到身边只有三人的悲惨处境,可是天生的贪婪是不会轻易改掉的,他是宁死也不愿丢弃那些财宝,最后他们选择了最大限度内减少食物,然后剩下的金银财宝分着背,当然蔡琰也包括在内,因为行动不便的李应都在拎起行李。 就这样他们再次上路,虽然特别想回到昨日休息的村庄,,但是他们出来的时候在门口放了那么多尸体,所以即便是再怎么无所事事的官员,也会对他们的行踪表示怀疑,所以只能找别的村庄。 村庄并不好找,或许是错过了几个村庄,因为在暴雪中走路,连前进的路都不好分辨,固然房子更不好找。背上的行李重重地压在肩上,雪已经堆到膝盖,这种情况下一个时辰内连十里路都不好走,就这样天已经进入了傍晚,但是他们也不能停下来,如果在雪地里休息,弄不好全员都要冻死,所以他们迫切希望可以快点看到灯火。 可是王一受的苦更多,他已经连续三天几乎没合眼一直追着他们,为了不放过敌人,他不能休息,现在寒风刺骨的天气已成不了多大的威胁,此刻疲惫和饥饿是摧毁王一的最大的敌人。 ‘这样弄不好会死。’ 这种念头不是第一次,从两三个时辰前开始他的手脚已经开始麻痹,关节变得僵硬,精神变得模糊,后背潮乎乎的,但他又不能停止,他只要停止脚步湿透的后背就会瞬间冻结,一旦王一就危险了。 丢失目标也有一段时间了,不知道是李应他们是在前面还是在后面,不知道王一什么时候超了他们,或者是在走完全相反的路,他根本判断不了。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迎来的天黑,已经分不清天地,但他也一直走,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就是停下来就会死’ 突然他的眼里出现了星星。 ‘难道雪停了?’ 可是,雪还在下,王一摇了摇头清醒了后发现,他认为的星星是从远处照来的灯光,灯光透过肆虐下起的雪,特别明亮。 王一重新振作起来,完全冻僵的手脚,看到灯光的瞬间就感觉已经化了,他拼命地向前跑,很想喊救命,但是嘴都张不开,也顾不上灯光处是什么,他的眼里只有灯光,等他感到炽热的时候才知晓,自己竟然徒手进伸进火焰里。 他从火里把手收回来然后开始活动手指,把冻僵的手指化开后,开始望了望周围。 是衰败之后倒了一面墙的岳王庙,那中间的篝火在熊熊燃烧,周围有几个人围着火坐着,他们正在看这位不分前后跑到篝火里烤手的人,其中有一位老人,两名长者,一名年轻人,一共是四人,除了年轻人以外其他三人的服装都很普通,看来这几个是三个下人服侍着一位有钱人家的公子。 “对,对不起!” 嘴都冻住了,话都说不清楚,何况他也知道自己只是敷衍的道下歉,如果看见了火堆的主人,应该至少也得做做样子退出来,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反而挤到一个不透风的角落,不仅呛不到烟而且地面上还有干草,所以不会上来寒气。 “如此无礼!” 老人忍不住说了一句,两名长者也在用不爽的眼神盯着王一,这个庙堂本身很窄,再加上干柴也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王一紧靠着火堆,固然其他人坐的位置不够。 “对不起,对不起。” 王一连忙道歉,但是并没有把位置让出来,这个时候两名长者的表情也变了,年轻人一直是毫无表情地看着他,老人露出让人看不懂的微笑,但是表情很快严肃起来说了王一。 “是不是差不多把位置让给主人啊?何况你现在坐的地方是最好的位置,给我坐到角落去!” “对不起!” 可是王一依然没有让出来,他握着拳头动了动手腕,集中精力暖着身体。 这时候长者中的一人慢慢地起身,用力紧握着群头,这架势是马上要抓住王一的脖子,这个时候年轻人一边向后退去,一边说。 “马老三,我差不多了。” 被叫为马老三的人不解地望着年轻人。 “公子,那样…” 他并没有继续说,这个时候老人抓了他的裤脚,似乎在传递信号,可是主要原因是因为王一突然起来走到庙里倒下的墙面上,手里拿起弓和箭。 马老三似乎看懂了,老人也点了点头,他们看出来王一是为了跟敌人打仗,所以需要化开手指。 “是厚颜无耻的家伙!” 虽然嘴上是在骂王一,但已经不怎么想卖元王一,不难看出王一是为了生存才不顾颜面的行为。,现在他注意力转移到从庙堂另一侧过来的人们。 虽然此刻是饕风虐雪的深夜,但是马老三能清楚地看到这些不速之客的面孔,当然也看到了其中一个被射中王一的箭倒下去,蔡琰受伤了。 第二十章 未决 1 一。 “妈的!” 蔡琰直接把插在左肩上的箭拔了出来。极度的痛苦使他颤抖,但更多的的是他的愤怒。他把肩上的担子扔掉后向前跑,显然是往王一所在的地方,因为在火光中看到了箭在闪耀。看到箭头也没躲是因为身体被冻住了。所以再大的愤怒也化不开冻结的身体,况且他的天王剑也冻住了。 又飞来了一个箭。蔡琰打算拔出剑把箭弹回去,顺势冲向王一。但这只是个想法。剑鞘被厚冰封住,手也在不知不觉中弯曲着,连剑柄都无法握紧。他赤手空拳在空中挥舞,自己也被惊呆住。咫尺之间,箭逼近了过来。 一瞬间,蔡琰像是踩了冰,打滑,向后栽倒了。那大块头倒在地上,溅起了无数雪花。蔡琰跟着飞来的箭矢一起消失在茫茫的雪海中。 王一躲在岳王庙墙后,喘着气。用箭看似是简单重复的攻击方式,但需要高度集中,消耗不少精力,像是一口气跑了百丈距离一样气喘吁吁。 但是王一再次准备射击。他在箭筒中取出两把箭,一个上弦,另一个夹在无名指和小指之间。准备连续射击。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王一的气息再次变平稳,眼神像鹰眼一样犀利。一直旁观的四个人此刻对王一表现出跟当初异样的目光。。 王一没有看到那眼神,看了也没兴趣。他知道自己是比不上蔡琰。之前不是瞬间被九指龙曾国英完败过吗?况且这个蔡琰是个绝对比曾国英厉害的高手。 三流……! 应该把孙夫子所说的三流重新定义一下才对。二流看的三流和比那更低级的,无法说出那是几流的无名小卒口中的三流不可能是同等意义。王一害怕,怕没能报仇就这样死掉。这种危机感使他浑身颤抖。那强大的武士背后,不是还有叫扑天鸟李应的二流武士,名副其实的高手在等着吗。 无论如何都得杀掉! 李应是以后的事情。无论如何要杀掉蔡琰,才能继续对付李应。王一忽然放下弓箭,拿出肋下挎着的刀,放到手能够得着的地方。距离已接近到了弓箭无法发挥威力程度。有可能只得挥舞刀。 “不论什么,挥刀能砍到东西就可以!” 王一自言自语。突然想起了几个月前胡连三岗说过的话。他对刀所知的也只有一个。 这时后边传来话。 “想要砍到什么东西,一定要握紧刀,不能让它掉下来!” 王一没有回头。听了声音便知是叫马老三的长老。但比这更要紧的是栽倒在地的蔡琰突然冲到了庙堂墙前。 射出去的箭没能杀死他,只是让他受了伤。而且蔡琰想到了使箭丧失能力的办法。他趴在雪地里,极大限度的接近以后冲了上来。冻结的剑无需拔出来,蔡琰想要用带着剑鞘的剑打碎王一的头。 王一没有躲避。他用力拉紧弦,射向眼前出现的影子。目前只有这个方法。然后把弓和无名指间的箭扔在地上向后翻滚,刀已在他的手中。 蔡琰的剑改了方向,剑身扫向胸前。相比攻击,首先想到防御的武功基本法则使他那样做。他在那一瞬间也没有想到王一会射箭。毫无威力的箭,虽简单的弹了出去,但给了王一握刀的机会。 愤怒的蔡琰怒喊着冲向庙堂,毫无章法的挥动着手中的剑,他的剑冲向了王一。 王一的刀也动了。实际上他是先动刀的。但是蔡琰的剑比他的动作要快几倍。他的刀在指着对方之前,蔡琰的剑已经捅了他的腰。王一的肋骨感觉要断了,痛苦地倒地侧滚。要不是带着剑鞘,他肯定已断成两截了。 蔡琰顺着优势,挥动着剑刺向王一的头顶。他的脚踩着篝火,使火花和余灰四溅。但这一剑没有成功,王一抬手举刀做了防御,他的剑只抽打了已准备好迎接剑的刀。这样一来,胜负的关键在于内功强的一方。 王一的刀在蔡琰剑的压制下,抽打了自己的脑袋。王一的头上流出了血。蔡琰再次挥剑过来,像要把王一的刀插在头上,用铁锤钉钉子一般抽打了过来。王一咬着牙,用刀顶住。感觉刀要再次被弹出去,但是没有。这次掉下来的是蔡琰的剑。因为蔡琰冻僵的手都已无法抓稳手柄了。 “呃,呃……!” 跟无名小卒剑碰刀,居然把自己的武器给弄掉。这一荒唐事实,一时间把蔡琰弄懵了。他本能的看了一下手,像在告诉自己没有错,怪就怪自己的手一样。但是他没有这样的时间,王一在那时已经起身挥动着手中的刀,扑向他。没有任何技巧和剑法的,像扛在肩上一样前进,简单又粗暴。 蔡琰能看透每一个动作。对于像他一样学过武功的人来说,没学过武功的人挥的刀都比不上树枝。他错就错在愤怒的时候,用半戏弄的心情去对待敌人。蔡琰伸手压住了王一刀的侧面。用内功压住的刀,应当是要掉下去的,但又违背了他的期望。王一的刀虽没有速度,但隐藏着恢弘的气势。 王一的刀没有掉下去,只是在蔡琰的手上稍微变了方向,转动了起来。直到蔡琰一摇一晃退下去为止。 蔡琰摸着肋下,刺骨的疼痛随着鲜血流了出来。称重的话,将近有一斤的肉被王一的刀甩了出来。接连的失败使他愤怒,愤怒又夺走了他的理智。 “啊!” 蔡琰像被打伤的野猪一样猛冲过去,王一拿起手中的刀,打算再挥动。但蔡琰的肩膀已经直接撞到了王一,王一浮在半空中,随后撞到了庙堂的墙上。他的嘴角流出了红色的鲜血。蔡琰的手像闪电般抓住王一的脖子,感觉要一下子拧掉。 王一的眼前一时间变黄了,什么也看不见。喘不过气。想要动一下手,但手臂像在做梦一样无法用力,手中的刀还只是在半空中挥舞。突然,压迫他的力气减弱了。这时候王一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两只手上,拼命捅了下去。某种暖暖的东西淋湿了他的脸。一瞬间,王一以为是自己的脑袋像血袋一样炸开。 蔡琰无法理解自己的处境。蔡琰以为自己的力量足够可以扭断马的脖子、,但是当他抓着王一的脖子的时候,突然有股血腥味随着鼻尖流进,他全身的力量渐渐流失掉了。最后明明看到王一刀在砍过来,也无法躲避。 他知道了闻到的是王一的血味,也知道了他无法用力也是因为王一的血中有某种秘密。就在像熟透的西瓜似的,头被掰开的瞬间,死亡用那冰冷的手抓着脖子的那一刻。 血中也有毒……! 蔡琰的呼吸停住了。 王一的胸膛有什么东西撞了过来,很沉重。,他短暂失去了意识。 仿佛永远般长久,又像是闪电般的一瞬间,王一醒了过来,发现了握着岳王庙的墙死掉的蔡琰尸体和压在尸体下的自己。他用沾满血的手,艰难的推开了尸体,站了起来。 蔡琰的尸体令人毛骨悚然。王一拼命挥的一刀,把他巨大的头颅劈成了两半。王一明白了撞到他胸膛的是被劈成两半的头颅,现在他胸前沾上的潮湿的东西是从那里流出来的。 但那也只是一会儿。他像爬在倒塌的墙一样,跑到外面,但什么也没有。暴风雪中虽看不清,但怎么找也找不到。李应,还有他的妹妹。 “如果你找的人是李应的话,他逃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王一回头看了说话的人,是个老人。庙堂中的一行人不知什么时候又重新点燃了篝火,围在那里。令人惊讶的是庙堂里虽然被涂满了血,但他们身上却没有,他们坐着的地方也如此。像是处在不同的空间一般。 王一短暂地惊讶后,结结巴巴地问。 “……噢,什么时候?” “刚才蔡琰冲过来的时候!” 这次马老三开口回答,他用充满好奇地眼光反问王一。 “实力很差,但基础不错。你是跟谁学的刀法?” “跟谁学的刀法?” 王一困惑。他是跟谁学的?这像是跟谁学的吗? 他想了一会儿,答道。 “刚刚不是大侠教我的嘛!让我握紧刀…!” “咦?那我是无意中收了徒弟吗?” 这回答很意外,马老三发愣,继而大笑起来。 “紧握着刀砍敌人,用刀这样就足矣。你真是学的很好啊。呜哈哈!” 马老三笑着,但王一可没心情笑。他想着消失的李应和李应带走的妹妹,头都快要炸了。李应逃走确实很意外,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把义兄弟扔下逃走!如果他当时帮助蔡琰冲进这庙堂的话,王一应该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是他为了防止意想不到的危险,选择了抛弃兄弟,自己逃走。 王一舒了一口气,下了决心。然后向一行人抱拳。 “多谢今日相救之恩,来日定当涌泉相报。” 老人问。 “用那身子追击李应吗?” “只能这样。” “只能这样……,真的只能这样吗……?” 老人把话拖长,反问到,然后扔给他两样东西。一个是玉盒中的药,另一个是热乎乎的馒头。 “药是降香散,有止血镇痛之疗效。然后馒头是……” 他微笑着。 “现在应该比任何药更需要这个!” 他说的对,王一接受了好意。 “不知什么时候能再相见,可否告知您的尊姓大名?” 老人挥着手,拒绝了。 “如果再相见,那时便会知道。如果不能再见,现在也不必知道。只希望你所做的事情能成功!” 老人的话还没说完,马老三突然站了出来。 “我叫马积三!” 老人皱着眉,使了个眼色,但他无视老人的暗示,从旁边的包裹拿出一把刀说道。 “青龙三刀马积三,这是我的名字。你呢?” 古色古香的青铜色的刀,刀柄缠绕如同外号一样的青龙。 这样友好,不能不坦率地对待。王一抱拳说。 “菖州的王一。” 马积三高兴的微笑,青铜色肤色上厚厚的脖子,凹凸的肌肉,看起来不是很好的容貌,笑起来却也不错。 “你是长子。是吧?我是老三,所以名字里有三。将来你要是真想学刀就来金陵……!” “老三!” 老人的斥责声中,马积三打住,断了话。 老人无可奈何的笑着。 “来金陵找马积三吧。” 王一点头。 “我不会对任何人说今天的事情的。请各位放心。那我先……!” 他察觉到马积三一行人有不可告知的秘密,但也不想知道是什么。没有要知道的理由和精力。他在暴风雪中走着,想着以后不会再遇到这些人,因为王一不可能去金陵。 猎人遇到下雪也会停止捕猎。因为脚印,踪迹全无。王一应该也一样。暴风雪第二天就停了,即使再过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李应和妹妹的行踪。能去的地方都去过,也没有人说看见过。王一怀着惨淡的心情往菖州走。应该是是丢掉了,但是另一个仇人,真正的元凶应该还在那里。 陈大爷还在菖州,陈老六因老病加上那晚王一那里受到冲击,已经死掉了。曾国英和他的义兄弟可能觉得从陈大爷那里得不到什么好处,也离开了菖州。而没有任何期待的两个人却留在了那里。李应带着他的妹妹到了陈家庄。 他从离开菖州的十名青年中唯一的幸存者,而且是把孙夫子兄弟的尸体搬运过来的青年,顾懋森那里听说的。那个青年像是在面对一个疯子一般问王一。 “一个人?你要一个人潜入陈家庄,杀掉李应吗?” 王一没有回应,默默地整理行礼。其实行礼也就只有一把刀。他精心地擦了将近半个时辰,抱在怀里站了起来。 “要不先缓一会儿吧,或许我也可能帮到你,不是吗?” 王一冷静地看着顾懋森,静静地说了一句话。 “这是是我自己要做的事情,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人牺牲。” 他走了出去,剩下顾懋森独自留在漆黑的屋里,顾懋森半天低头坐着,突然跳起来跑了出去。 “柳大哥的话……!” 柳大哥柳动是敬仰孙夫子,并追随他的青年中的最年长者。所以在青年中是首领似的人物。与他商议肯定能找到帮助王一的办法。柳动的住处,虎卧岭下面的村庄,虽说都属于菖州县,但离顾懋森家有三十多里路。连夜赶了三十多里路的顾懋森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了柳动的房间。 “他,王一来了!” 柳动没有让顾懋森失望,他也想想方设法帮助王一。而且会需要更多的人。 “召集兄弟们!” 柳动和顾懋森又赶了夜路,两个人变成四个人再增到八个人,花了半天时间。好不容易召集到八个人,头都不回地决定打入陈家庄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在村子里,白天眼太多不能贸然地冲进去。顾懋森一伙人不敢闯进去,只能在周围晃荡,试着了解内部情况。奇怪的是陈家庄昨晚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也没有迹象表明王一冲进去过,他们只能焦急地等待夜幕来临。 这时,王一躲在陈家庄偏僻的仓库里。是以前王一处于半死状态下拖进来打滚的地方。现在虽已找不到当时他流下的血和秽物的痕迹,但是痛苦的记忆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最少对王一来说是这样的。 这里是他第一次死亡的开始,同时也是重生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把一介的农夫王一推向死亡和杀戮的境地的,一瞬间曲扭的人生所有矛盾象征性的集中的地方。这里是陈家庄,是象征陈家庄财富与罪恶的地方,是王一的墓地也是他重生的摇篮。 他蹲在仓库阴暗的地方,等待夜晚的到来。昨晚为了打探陈家庄内部,花了整整一晚。确定九指龙曾国英和他的兄弟们离开了以后,了解到了以前三十多名手下已经减少了一半。也知道了失去所有手下的李应独自一人带着作为人质的王铃,闷在这里。也确认好他的住处就在后院厢房。他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十分谨慎的行动。 但这不够。尽管多谨慎,最终还得跟李应对决。可对于现在的王一而言没有打赢的希望。王一深刻地领会到了武林是这种地方。不管怎么做准备,最终还是得用武力。,如同动物世界一样,弱肉强食,那就是武林。王一单拿着一把刀跳进了这个世界。 王一想着妹妹,想着自己多折的命运,他的仇恨、愤怒。一切都将毫无挽留余地按照本要走的路行驶。希望这条路如同他所意愿的那样,所以王一必须打赢这场仗。最终结论是,他得动用他所拥有的一切手段,拼尽全力去打斗。 他拥有的。 想到这里王一眼前一亮。他在怀里翻出暗器筒,发射过光秆钢梭的那个筒,光秆钢梭掉下来后只觉得是个无用的废铁,可现在王一想到了要如何利用它。 七毒蝗蜂针。 第十二章 未决 2 二。 七毒蝗蜂针。 师父说过这是传奇制制毒世家-苗疆五毒门中流传下来的暗器。不知这个怎么转了又转,最后到王一的手上的,只能说王一太幸运。虽然已经用了好几次不知还是否有威力,,对王一来说也是个莫大的力量。 王一看暗器筒,拇指粗细的银色圆筒,上面像鸡蛋的小头,成流线型的孔,是发射口。中间有长长的槽,那里有凸出来的发射装置。是发射一次后向后拉紧弹簧能再次发射的装置。 问题是光秆钢梭是短小的,连四分之一尺都不到,而七毒蝗蜂针长度超过一尺。厚度也有很大差异,光秆钢梭薄如牛毛,而七毒蝗蜂针足以像针一样粗。这样的东西能塞进光秆钢梭发射出来的筒里吗? 果然没那么容易。虽能勉强挤进孔里,但装的这么紧有可能无法发射。王一想用愚昧的方法,用与暗器筒比起粗大无比的刀刮孔,使之扩大。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王一捣鼓暗器筒弄到天黑,绞尽脑汁终于成功的把针插了进去。愚昧的方法行得通了。只是每次只能放一个,但已经很不错了。这已经给了他莫大的力量。至少,打赢李应不再是不可能的事,虽然必须得一发命中。 夜深了。王一从仓库里出来向后院厢房移动。这是为了防盗而围了三重高墙,其中连接着迷宫一样的路,路的尽头有健壮的手下站岗。 但因为是个没有月光的黑夜,又经历过几次家庭纠纷,受到不少打击的陈家庄如今也荒凉了不少,因此与最鼎盛时期相比手下人数也减少到了十分之一。王一轻松接近了李应的房前。前一天晚上看到好像只有李应一个人在房间里,王铃确实没有跟李应待在一起,但去了哪里又不得而知。总之得先把李应处理掉,才能找妹妹或者救妹妹。 王一想着这些,咬着牙,踢开房门冲了进去。 “是谁!” 已熟悉黑暗的王一看到了李应从床上坐起来。王一瞄准暗器筒,迅速又谨慎的发射了出去。 但是王一还是没有那么幸运。李应像是已预料到一样,拉着被子遮住了身体,王一发射的针插在了被子上。然后,李应踏着床跳起来,把被子一扔,像一片乌云,又像台风,被子朝王一飞去,抽打着王一并把他向屋外甩了出去。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暗器筒从他的手上滚了下来。 李应看到了王一手上有个发光东西掉落,也知道了那是暗器筒。那么,现在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他听到了王一接近房间的声音,再怎么放轻脚步也是无法瞒得过他耳朵的。他确信黑暗中接近的脚步声就是王一的,并等待着。等待着给他带来最大的打击的混蛋。终于可以把他弄死了。 他两手上戴着闪闪发光的拘魂抓走出了房门。王一被甩出来后,顺势滚在石阶上,爬向积满雪的院子。在李应的眼里那像是猫面前的老鼠一样,显得不堪一击。。接着李应飞了起来。 王一要去积满雪的院子是有自己的理由的。他不是要逃走,而是想换个地方。但这样的愿望看似不能实现。也许,一秒内自己就会死掉。那样的话,随着他的死亡,不管是大愿望还是小愿望都会烟消云散。与飘下的雪一同从空中掉下来的李应的气势,比任何东西都真真切切地说明着这一切。 王一竭尽全力挥了一刀。现在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个。 咔-! 像一只雄鹰一样,像竖起一只脚爪的鹰一样,飞扑拘魂抓卡在了王一的弯刀上。不,应该是李应的拘魂抓卡住了弯刀。王一的弯刀够快导致李应很难避开,李应反而想顺势抓住并扔掉王一的刀,同时用另一只手上戴的拘魂抓抓挠。 因为那是扑天鸟的一个招式,乘风破浪的套路,也是因为内心深处轻视王一。他觉得王一像是在雪地上翻滚着逃跑的老鼠。他加大力度袭了过去,他手上戴的八个爪子瞄着老鼠在闪烁。 但是有关系。老鼠的牙齿相当的锋利。他右手手指上戴着的四根拘魂抓一下子断掉了。就像干树枝一样毫无力气的。李应瞬间在空中失去了平衡。害的他另一个拘魂抓也没能命中目标,只抓破了衣领。就在这时候,王一滚在雪地里逃出了李应的手爪。现在终于按照他的想法,把打斗场所转移到院子里了。可以在下了好几天雪,已经堆到半腰上的雪地中等待敌人了。 李应没想着要追王一,愣在那里看着他,又看了自己的爱物拘魂抓。这心情像是用镰刀割了一缕草,反而镰刀给断了。李应犹如自己的手指全部断掉一样,用荒唐的表情看着手,突然咆哮起来。然后像猛兽般冲向了王一。 李应无法像往常一样飞向空中,施展扑天鸟是因为院子里的雪已堆到了腰间。但他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对付毛头小子用不着用扑天鸟。他每迈出一步,路上的雪和冻结的树枝像爆炸一样四溅。 王一用他唯一知道的刀法,胡乱挥舞的方式挥动着弯刀对付李应。李应这次的攻击与以往不同,刚才是不知道王一的刀有那么锋利,但现在不是。他知道了不能正面交锋王一的刀。 李应的拘魂抓正面伸向王一,王一的刀横向地挥了过去,碰到了拘魂抓。不,是差点碰到。拘魂抓和刀快要相撞的那一刹那,拘魂抓像烟一样消失了。同时,李应的重重的踢了王一的肚子,如果王一是高手应该会轻易的躲避此攻击。 内脏震动,呼吸困难,严重的话还会吐血。王一现在就是如此。他在雪地里吐了一堆血,飞出三步之远。像是撞到庭院石头一样,背部也感受到了剧烈疼痛。迷迷糊糊间看到李应再次袭来,还留有的左手四根爪子的李应正向他砍来。王一无力地抬手挡住了脸。应该是出于本能,但却起到了出其不意的效果。李应的拘魂抓堵在了他的手臂上。本想会像萝卜一样切掉的,缠绕着一层带子的手臂,挡住了拘魂抓。 铁臂甲! 王一忽然想起了那个名字。是司马藏黎送给他的最后礼物啊! 他说过这里有其他装置的! 他在这关键时刻才想到。铁臂甲里即使有震动世界的东西,现在也没有用。他只需要能把李应杀掉的招数。王一举刀刺向李应。 “可恶的……家伙!” 话都说不出来不是因为呼吸困难,而是因为愤怒。因为这个不像样的毛头小子,让李应失去了所有。手下们不是死了,就是逃走。兄弟们也全部死掉。他在江湖早已没有了立足之地。所以干脆没去天机寨,转身来到这里。以后,只能丢到过去的名字,躲在某个村落里活着。在此之前,为了杀掉所有与此事有关联的人。 竟然名还挺硬,这让李应越想越气。但现在一切即将结束。李应从正面踹了王一的胸口,随即退了一步后再次准备用拘魂抓取王一的命,可事情又一次脱离了他的预料,随意发展下去。 “呃,呃……!” 瞬间李应的身体僵硬了。像被铁锤打了一下,眼前一阵眩晕,身体无法动弹。是在从王一的刀柄中,发射出小的几乎看不到的某个东西之后。 还有王一的刀。不像其他刀一样有着柳叶一样锐利的刀尖,而是粗糙地折掉,看起来像是从中间断下去的一样。但再怎么粗糙刺穿人的皮肉是绰绰有余的。王一慢慢地,但也无法让李应躲避地速度去攻击他。刀划破李应的皮,穿过肉,断了内脏,终于把坚硬的骨头劈成两半。 李应的脸色突然变黑,他的眼睛快要突出来似的变得巨大。李应的脑子里有一句话像雷声一样响起。 用毒高手! 李应不该忘记,但往往一瞬间就会夺走你的命。他成了武林史上最卑鄙的暗器,也是唐门的秘密,剑低游魂的祭品。他身体中的力量在流失,血静静地流出来染红了院子里的雪。 王一觉得精疲力竭,就那么躺在院子里,搭着李应的尸体一动不动。事后冲进来的菖州青年,烧了陈家庄,救出他的妹妹并带到他面前。看到他们手上拿着陈家庄主的人头,惊讶地发现自己竟麻木的看着这场景。 王一突然抬起头,妹妹在看着他。麻木的,没有焦点的眼神。虽然看不见,但觉得自己也可能在用这种眼神看着妹妹。是,被所有恶与毫无意义的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的眼神。 此后一段时间,王玲一直都是这种眼神,但王一很快回到了原来的状态。他还有要做的事情,活着也有盼头,就是他的妹妹。 但是王铃没有那样,她被生活折磨不比哥哥少,所以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经历比之前更艰辛的日子里,直到不再需要用这种眼神为止,始终是一样的表情。 第一部侠客不忘怨-《结》。 第一章 入门 1 一、 清晨,金鸡报晓、天色微明。伴随着一声声鸡鸣,底层人民辛苦的一天开始了。寒冬腊月,cd的黎明刮着凛冽的寒风。尽管如此,城东的通晖门和城南的中和门前却依然是人声鼎沸。他们个个衣衫褴褛,站成几排等待城门的开启。 “都好好排队!排不好不开门!” 城门守卫不耐烦地喊道。然而,城下的人们一个个只顾着寻找有利地形,躲避这凛冽的寒风,并没有人理睬他。 “这些刁民……!” “算了!不必跟他们多费唇舌,赶紧开门吧!” 另一个老差役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城门。 “都把户牌拿出来,一个一个通过!没有户牌的,可是要挨罚的!” 差役虽如此喊着,心里却很清楚,户牌这东西,不过就是例行公事罢了。穷困潦倒、衣不蔽体的流民,哪里会有什么户牌?他们在城门外挤作一团,蜂拥而入,想要趁乱躲避差役的盘查。差役们对此也是心知肚明,并未阻拦,只是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cd东临锦江,南临岷江。两江于cd府东南方交汇,流入长江。这里的码头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热闹不凡。每天都有上百艘船舶停靠在这里的港口,自然需要大量人手搬运货物。城门的流民所向之处正是这里。他们想在这里打上一份工,好维持一天的生计。王一也是其中一员。他虽不似其他贫民那般衣衫褴褛,但也只着了一身单衣,难以御寒。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眺望着码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他来cd已一年有余。王玲的病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为了糊口,他不得不来此谋生。这一天,是他来码头的第三天。此时的他,尚不能像其他贫民那般站在船舷上乞求船主雇他运货,也耻于伸手向船上的乘客乞讨。最重要的是,这里的贫民一个个骨瘦如柴,他不忍心与他们争夺这有限的工作机会。 “可能是肚子还不够饿吧!” 王一这样想着。他知道,只有仓廪实才能知荣辱。对于尚未解决温饱的人来说,填饱肚子才是第一要务,根本无暇顾及礼仪、面子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虽说王一尚未落魄至此,但妹妹的病,已经到了让他不得不抛弃尊严的时候了。王玲正在渐渐死去。她久病缠身,已到了日薄西山,朝不虑夕的程度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王玲这种病,王一还是第一次见。据大夫诊断,王玲病因不明,无法确切判断究竟是何种疾病。但这病,却似恶魔般,不仅折磨得王玲日渐消瘦,就连照顾王玲的王一也觉生不如死。似乎对于这对难兄难妹来说,只有死亡才是最好的解脱。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照顾了王玲这么久,王一也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了。但他知道,自己在南蛮的那七年,妹妹遭受的痛苦绝不会比他少。现在的王玲,虽说是苦尽甘来,但那段痛苦的回忆,却永远是她心中的一颗刺,不是说忘就能忘的。这一点,王一心里很清楚。他自己又何尝不是饱受过往痛苦记忆的折磨呢?那是一种由心而生的痛苦,一种让人接近幻灭的痛苦,一种永远无法治愈的痛苦。王一和王玲虽经历不同,但心中的痛苦却是相似的。奇怪的是,既然王一能挺过来,王玲为什么不可以呢?如果能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王玲或许还有救。可是,几年间,王一散尽家财,遍访名医,王玲却没有丝毫好转的迹象,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出来。如今,别说是找大夫了,就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王一朝人群走了过去,想着今天必须要干点什么。现在,已经不是替别人考虑的时候了。此时,他正好看到一艘大船停靠在港口,上面的货物,看起来足足有两百石重。他穿过人群,看到船夫站在船上,一边扔下绳子固定船只,一边放下板子铺成路,一边大声嚷着召集挑夫。 “货很重,我们只要健壮的小伙!喂!那边那个老头,就你那个身板,还是别来找死了!赶紧滚到一边去!” 船夫面相凶恶,脸上有一个刀疤,一只眼睛带着眼罩,身上长满了毛,站在船上大声吼叫着。王一觉得此人很眼熟,但没想那么多,朝他挥了挥手。 “我,让我来!” 那人瞟了他一眼,露出微妙的表情,朝他挥了挥手。 “好,你上来。还有……,那个!长相凶恶的!对,就是你!上来,还有旁边的也上来!” 船夫随意选了五个人。正如他所说,箱子非常重。一个箱子有半丈长,有棺材那么厚,五个人一拥而上,才能勉强将箱子抬起来。这样的箱子,甲板下的仓库里有二十多个,他们要将这些箱子搬到一个马车上。 王一觉得很不寻常。箱子的重量与里面的咯噔声勾起了他过往的回忆。这不正是他在南蛮听过的声音吗?箱子里分明是铁质的东西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王一想得不错,箱子里装的正是枪、剑等兵器。不仅如此,船夫和其他船客的穿着也很奇特。他们身着武服(武服,又称轻装,外层为毛衣或皮衣,里层为黑色的服装),看起来像是这批货的主人。 “武林中人吗……?” 王一不自觉地低下了头。他再也不想跟武林有任何瓜葛了。上一次他与武林的那段孽缘,不仅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让他背井离乡,到处漂泊,还让他妹妹病入膏肓,至今都在饱受疾病的困扰。虽然杀死陈庄主,火烧陈家庄的另有其人,但为了不祸及他人,王一一人背负了所有罪名,毕竟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装完货,马车便出发了。船夫给每个挑夫发了几两铜钱。 “谢谢!” 王一低着头,刚想转身离开,便被船夫一把抓住了肩膀。 “你等一下!” 王一怔了一下。难道,他担心的事要变为现实了吗?眼前这个男人很是眼熟,莫不会是陈家庄昔日的手下? 这一次,他猜错了。船夫拉过王一的脸,靠在了自己的脸上,朝他笑了笑,道: “喂,陈可昭!不记得我了吗?” 那一刻,王一想起来了。他瞪大了双眼看着船夫,吃惊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船夫,马达大笑了起来。 “那日一别,已经过了两年了吧?虽说我少了一只眼睛……!但我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你居然没认出我!” 王一和马达跟着马车缓慢地走着。久别重逢的喜悦也只是暂时,随之而来的便是尴尬的沉默。除了昔日的战壕之情,两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王一指着从码头下来的乘客和检查行礼的巡检问道: “这个行礼不接受检查吗?” “我们的不用检查。” “原来如此。” 又一次沉默。 马达看了王一一眼,问: “看起来最近运气不好啊。” 王一耸了耸肩,答道: “我从未有过运气好的时候。” “呵呵……这样啊!” 马达露出阴险又有点夸张的笑容,接着道: “我……,不知你是怎么想的,挺感激你的。虽然……那时候只是一味地骂人。最终还是托你的福,捡了一条命,也……从那个地狱里走了出来。” “没必要谢我。” “谢还是要谢的。所以……你想让我怎么报答你呢?” 王一呆呆地看着马达,噗嗤一声笑了。 “不要说看到过我就行!” 马达再一次大笑。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我还是想要替你做些什么……” 他看着王一,迟疑了一下,随即便坚定地开口问道: “你想不想成为武士?” 王一从来没想过要当武士。他原本的梦想是当一个农夫,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在这一梦想破灭后,他便再也没有过什么梦想。既如此,当武士也没有什么不好。 王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当他离开故乡的时候,不是还发誓再也不跟武林扯上任何关系了吗? “可能是饿怕了吧。” 正所谓一文钱逼倒英雄汉,人一旦饿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 马达在一家距离cd府十余里的客栈请王一吃饭,王一一边吃着,一边止不住得胡思乱想。 “听说过飞宗门吗?你不是武林人士,可能没听说过。飞宗门在这一带也算是数一数二的门派了。我现在投身于此,是这里的五长。最近飞宗门召集武士,虽说没有个一招半式很难被选上,不过你放心,如果你愿意,我保证能让你进去。” 做到五长,说明马达手下还是有几个跟班的。因此,王一可以理解马达语气中的自信。 “是想增加手下的数量吗?还是想让我当你的手下?” 对此,王一心中并不是很在意。不过就是曾经的战友变成了上级,那又能怎么样呢? “好。” 王一点了点头。即便王一吃饱了,也没有改变自己想当武士的想法。毕竟,他再也不想过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了。即便他受得了,他妹妹也会受不了的。 马达站了起来,道: “好,走吧!” “等一下!” 王一抓着马达的袖子,贴到他耳边,说道: “以后叫我王一,忘了陈可昭这个名字吧!” 马达疑惑地看了王一一眼,不禁大笑了起来,道: “这样!原来是这样!” 他紧贴着王一的耳朵,悄悄问道: “你犯了什么罪?抢劫?还是杀人?” “杀人!” “杀人……!也是,我们能活着从那个地狱里走出来,杀人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事了。所以,你杀了几个人?” “很多!非常多!” “哈哈哈哈-!” 马达笑了笑,没有继续问下去。显然,他并没有相信王一所说的话。不过,对于王一来说,这也许是件好事。 飞宗门位于cd府不远处的山脚下,而那一船货,正是飞宗门所有。飞宗门虽规模不大,但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武学门派。这是王一对飞宗门的第一印象。他日后所听,也证实了他的想法。飞宗是飞宗门创始人的别称。从名号来看,此人必定轻功不凡。其实,两百多年前,飞宗门初创之际,飞宗不仅轻功了得,武功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 然而,现在的飞宗门早已不复当年,沦落为四川随处可见的小门派,除了轻功,便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武功了。飞宗门再次扬名,是在当代门主继承衣钵之后。然而,扬名的理由,并非因为门主武功高强,而是因为他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青城派的弟子。借此,当代门主成为了继首任门主后武功最高强的门主。此外,他能成为九大门派之一、在四川一带颇有影响力的青城派的弟子,自然会为飞宗门增色不少。不仅如此,飞宗门收弟子从不问出身背景这一点,也颇为江湖人士所称道。 王一跟马达一同走进了庄园。庄严很大,颇具规模,里面人来人往,大多都是跟马达一样穿着武服的壮汉。他们或先低头跟马达点头示意,又或是马达先低头打招呼。挑武士的地方位于庄园一侧的练武场。本来,报名之人需先到练武场前方的建筑里自报姓名出身与武学经历。而王一有了马达这个后台,便跳过了这个环节,直接到练武场等待考试了。 除了王一,等待考试的还有几十个人。他们个个身强力壮,面目狰狞,手里还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然而,这些人却没有一个通过考试。主考官直到日过中天才姗姗来迟。他是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每当有人上来,便让他展示自己的武功,自己在一旁若无其事地看着,不时抠抠鼻子,不耐烦地将来人打发走。 “回去跟孩子们玩吧!” 在王一看来,这些人个个拳法娴熟,身手不凡,武功高出自己一大截,却被主考官一句话说得垂头丧气,悻悻离开了。 “要是在以前,就算是草包也会勉强收下。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挑出来的人,至少要能当五长才行。”马达嘟囔道。王一看着练武场,问道: “那你带我来干什么?” “至于你,我会特别拜托尚堂主收下你的。他是我的直属上司,对我颇有好感,应该不会拒绝我的。等会儿轮到你了,你就上去随意舞一下剑就可以了。”本次主考官是飞宗门三大高手之一的金颜飞鹰尚泰极。他是飞宗门外堂堂主。他是马达的直属上司不假,但说对他有好感,恐怕是马达的一厢情愿了。尚泰极看了王一一眼。马达见状,便悄悄走到尚泰极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尚泰极的脸色明显变得难看了起来,皱了皱眉头,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让马达退了下去。 “王一?” “是。” 王一走到练武场中间。尚泰极的声音极其生硬,王一知道,今天的事,怕是没戏了。 “你会什么?” 王一犹豫了片刻,答道: “会一点刀术。” “去兵器架上随便挑一个兵器,给我展示展示。” 练武场一边放有一个兵器架,上面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还挂有各式各样的刀。有王一熟悉的鬼头刀、刀刃很厚的破风刀、以及刀刃分离的三尖刀。王一挑了一把最轻最短的柳叶刀。 “开始吧!” 王一犹豫了一下,不知应该展示些什么。毕竟,他从未学过什么像样的武功,又何谈展示呢? “让你开始!” “给我……” “什么?” “给我一个能砍的东西,我砍给您看。” 马达的表情沉了下来。事情并没有按照他想象的发展。 尚泰极嘲讽道: “你是想让我看你砍木块吗?怎么,难道你学的武功是伐木神功?” 听了尚泰极的话,站在后面看热闹的武士们哈哈大笑了起来。王一红了脸,却也无可奈何,道: “我的刀法,只能实战,不能展示。” 听了王一的话,尚泰极变了脸色。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道: “既如此,那你就砍我吧!” “砍什么……?” “我,你就把我当成敌人,用刀砍我!” 尚泰极指着自己的鼻尖。 序章 某个对话 “战争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绝非一人之力所能左右。孙子有云,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高下、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这就是战争。一旦开战,即便皇帝驾崩,都不会对战争的胜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现如今,南北大战已然打响,声势之大,席卷整个武林,其间的恩怨情仇,利害相关,难以估量。在这种情况下,你竟觉得单靠一人之力就能掌控整个局势?” “是。” “给我三个理由。只要你能说服我,我就同意你的计划。” “其一,南北大战不同于国家之战。武林之事,还需以武林的方式解决,而胜败关键,乃人也。” “……!” “其二,下官认为,没有他就没有天翻地覆之计。在此计谋中,他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第三个理由是?” “他是血麒麟,是足以掌控整个战斗胜败的男人。方才两个理由还有商榷的余地,而这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 “……!” “请做决断吧!” “他在哪里?” “南蛮。盟主,他现在隐居在‘怒吼的山’中。” “去把他找来!即便高傲如他,也断不会拒绝我的请求。毕竟,那是他与我们家族之间的约定。” 《血麒麟之涅槃之火》序章 某个对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 入门 2 二、 “那就恕在下无礼了!” 王一用力握了握刀柄,心想: “此人既能担任主考官,必有其过人之处,一定是个高手。既然是高手,我就一定不会是他的对手,不过……!” 尚泰极一脸自信的样子,激发了王一心中的斗志。 “我一定要砍了你!” 王一眼中散发出了强烈的光芒。他斗志满满,挥刀朝尚泰极砍了去过。 不知是因为王一刀势迅猛,还是那锋利的眼神镇住了他,尚泰极的表情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尽管如此,尚泰极依然不失镇定,身子微微一斜,向后退了一步,刀光堪堪自他身前劈下,划过他的衣角,竟未伤及他毫发。 可是,让尚泰极没想到的是,王一竟还留有后手。刀尖眼看就要着地,却突然向上劈来,直击尚泰极的胸膛。若非方才尚泰极没有趁势反击,此刻便早已化作王一刀下之鬼了。他笑了笑,朝王一迈了一步,竟瞬间绕到了王一背后。 王一没有乘胜追击,他站在原地,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握住了刀柄。他知道,论速度,他绝非尚泰极的对手,要想制胜,唯有一法,那就是不断攻击。他双眼紧盯尚泰极,挥舞着手中的刀,朝尚泰极砍了过去,试图迷惑对手,趁势反击。 然而,尚泰极像泥鳅一般,左闪右躲,王一虽屡次出手,却始终未能伤他分毫。更让王一吃惊的是,在如此攻势下,他竟能始终与自己保持在五步之内。过了一会儿,尚泰极向后退了一大步,朝他摆了摆手。 “行了!可以了!” 王一拿着刀,怒视着尚泰极,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将刀放了下来,心想: “果然是高手,我如此卖力,竟未能伤他毫发……!” 王一刚想当一个武士,就遭遇了如此惨败,心中自然是不甘的。他将刀放回兵器架,便回到了练武场上。既当不了武士,再回到港口搬货就是了,可不知为何,此时的他,心中燃起了熊熊的怒火。此时,尚泰极叫住了他,道: “喂,你叫什么来着?” “王一!” 王一缓缓回头,看了看尚泰极。从前,他都是为生存而战,今天,他却是为尊严而战的。如今,他战败蒙羞,那感觉竟比要了他的命还令他难受。 “这就是武林吗?” 从前他觉得,武林中人不过都是些利欲熏心,欺软怕硬的无耻之徒,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们也有自尊,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他们连命都可以不要。 “哪里还缺人手?” 尚泰极问道。 马达赶紧答道: “我们那里尚缺人手。” 王一这才明白,自己及格了。然而,尚泰极接下来的话,着实让他吓了一跳。 “不是……,不是那个……我是说哪个香里还缺五长?” 此话一出,王一惊得瞪大了双眼。 “我喜欢你的眼神。只要能盯紧敌人,拿下敌人是早晚的事。” 武士选拔一共持续了五天,选上的有十数余人。飞宗门又聘请了几个人身居要职。至此,飞宗门由原来的三堂九香二十七五扩充至了三堂十二香四十八五,战斗力大大提升。王一虽身负五长要职,但他所在的五,既没有名字,也没有成员。原来,新选拔的香长和五长都是如此。本次武选,一共选拔了三名香主和二十一名五长。然而,在上任之前,他们需要接受飞宗门的武学修炼。尚泰极正是本次修炼的总教头。飞宗门本意是要让新人学习本派武功,但修炼过程却极为形式化。成为五长的王一,第一天的任务便是跑。环绕飞宗门的有五个山峰和无数山谷,在那里,王一跑了又跑。而尚泰极则坐在飞宗门总坛,悠闲的与三位香主聊天。 第二天也是如此。一行人沿着同一个路线反复来回,上山下山。当然,大部分的五长没有跑,而是悠闲地走着,好似在散步一样,甚至有人直接找了一个阴凉处,呼呼睡起了大觉。 第三天依然如此。昨日呼呼大睡的五长们,今日更是得寸进尺,竟在训练的时间摆起了酒席,并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王一没有理会,继续跑着,跑到气喘吁吁,双腿发麻也没有停歇。跟着王一一起跑的还有一人。他出身四川,身材矮小。王一似在哪里听过他的名字,却又想不起来,也无暇去想,咬着牙继续跑着。 第四天,跑得饥渴难耐的两人到酒席讨水喝,喝得酩酊大醉的五长们嘲讽道: “轻功也是有讲究的。一味奔跑算不得轻功,叫你们一味奔跑的人也并非在传授轻功。” “这不明摆着吗?哪有人会将自己的独门武功传授给外人?他们这么做,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 “不然就是想匡正纲纪,不过这一招对我可不管用,老子在这混了十几年,岂能乖乖任人摆布?” “那边那两位为何跑得如此认真?” “要么就是愚蠢之极,要么就是喜欢跑步吧。” 这并非什么好笑的话,却逗得在场所有人捧腹大笑。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人说道: “我赌他们是喜欢跑步,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蠢到这个地步吧?” 在场所有人再次捧腹大笑。王一和另一个青年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跑了起来。山路漫漫,每一步路都似有千里之长,他们跑啊跑,终于跑到了山顶。两人站在山顶,在徐徐微风的吹拂下眺望远方,领略着一览众山小的万丈豪情。 王一深吸了一口气,刚准备跑下山,另一个青年一把抓住了他。 “你为何而跑?” 王一看了他一眼,本没打算理会,但青年却咄咄逼人地问道: “你是蠢,还是喜欢跑步?” 仔细看来,青年五官圆润,长得甚是可爱,唯一的缺点就是个头矮了点。王一看了看他,道: “我是有点傻。” “你一点都不傻。” 青年补充道。 “我不知你从前如何,但这一次,你的选择是明智的。跑步,正是飞宗门独门轻功修炼法。” 飞宗门素来以轻功著称,其真髓可用“陆地飞鹏”四个字来形容。飞宗门的轻功虽快,但更加注重持久性,能让人跑上几天都不觉累。此种轻功以飞脚术为根本,而飞脚术的精髓正是通过跑步强化腿部力量。 “此种训练,本是负重奔跑,就是在腿上绑上沙袋,跑上几个月,等腿习惯了这个重量,再换上更重的沙袋,如此反复。只有经过了这个考验,才有资格学习轻功的真髓。” “我初入武林,教头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过,刚刚他们所说的话,也并非全无道理,飞宗门为何要将独门武功传授给我等毫不相干之人呢?” “那是因为,即便教了,也没有几个人能学得会。轻功需要天分,但更重要的,是日复一日的训练。没有天赋之人,即便教了也教不会,有天赋的人,飞宗门势必要将此人收为弟子,又有何理由不教呢?” 青年的话,王一半信半疑,问道: “你是何人?怎会知道得如此清楚?” 青年笑了笑,道: “在下姚纯青,是飞宗门当代门主第十五子。不过不是嫡出,是庶子。” 飞宗门当代门主青云飞宗姚义临子嗣众多,膝下有十八子十八女。因此,排行超过第十,就基本无事可做,也无家产可以继承了。更何况,他还是个庶子。 然而,对于姚纯青来说,最痛苦的不是庶子身份,而是人们对他的评价。飞宗门以轻功著称,他却落得个矮胖笨拙的评价,这让他很是苦恼。为此,他参加本次武学修炼,打算好好修行一番,一改人们对他的印象。当然,他参加本次修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飞宗门本次扩招人手,其实另有目的。” 那便是进军江湖,不为扩充实力,而是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当然,要不了多久,这秘密终将人尽皆知,不过现在,姚纯青尚不能透露。为了达成这一目的,飞宗门发动了大批人力,五长以上人员都需参加。别看姚纯青个子小,野心可不小,为了能进军江湖,他自告奋勇,当上了五长。 “为何?” 听了姚青纯的解释,王一疑惑地问道。他不知道,姚青纯为何拼死都要进军江湖?他虽身为庶子,但毕竟是门主亲子,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哪里犯得着过这种苦日子?在王一看来,姚青纯不过是个尚不知死亡为何物的毛头小子,身在福里不知福,没事找事罢了。 “为了出名!” 姚纯青斩钉截铁地答道。 “为何要出名?” “名声虽不重要,却能助我证明我自己。我就是想证明给天下人看,我姚纯青绝非无用之人,你能理解吗?” “我不理解。” 王一坚定地答道。姚纯青吃惊地看着他,用略带嘲讽的口气说道: “那倒也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是我强求了,我们继续吧。” 语毕,两人又开始跑了起来,直至太阳落山,他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飞宗门。不料,尚泰极和三位香主正在练武场等着他们。酒气未醒的五长们站成一排,紧张得发抖。尚泰极背着手,缓缓走过他们面前,仔细观察着每一个人。突然,尚泰极停了下来,用手指了指王一。 王一本就疲惫不堪,被他这么一吓,身体不禁向后倒了下去。尚泰极看着倒在地上的王一,道: “看来你很喜欢跑,如何?不知最近的修炼合不合你的胃口?” 王一艰难地爬了起来,道: “尚可。” “既如此,你和姚五长,明天起就戴着这个跑吧。” 尚泰极拿起事先准备好的沙袋,给了他们一人两个。不过,沙袋里装的不是沙,而是铁块。 “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尚泰极挥了挥手,命令道。不过,五长们却没有动。 “怎么,还有事吗?” “那个……我们也要绑着那个跑吗?” 另外一个五长举起手,小心问道。尚泰极笑了笑,道: “怎么,你们也想试试?” “不,不是,我等现在这样就可以了。” 这时,另一个五长厚着脸皮举起了手。尚泰极和蔼地笑了笑,五长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山上有没有景色宜人,适合喝酒的地方?” 五长听罢,不禁笑逐颜开,赶忙答道: “是有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堂主若得空,明日不妨与我等一起移步,赏景饮酒如何?” “有那么好吗?” “简直是世外桃源。” “既如此,我倒真想去看看,不过我怕是没有时间了。” “何事如此紧急?” 尚泰极勾了勾手指,道: “过来,我只告诉你。” 五长略感不妙,踌躇不前。 “不…不用了。” “不,我偏要告诉你,你过来!” “真的不用……。” 五长不得已,朝尚泰极走了过去。待他走近,尚泰极突然飞起一脚,朝他踹了过去。五长躲避不及,摔倒在地,尚泰极顺势朝着他的下巴又是一脚,踢得他下巴脱臼,牙齿粉碎,与鲜血一起流了出来。 “没用的东西,休息了一天,竟还如此不经打。从明天起,除了他们俩,其余人全部开始实战训练,我要让你们好好尝尝地狱的滋味!” 此话一出,五长们吓得脸色惨败。尚泰极继续说道: “放心,我会给你们留半条命的,毕竟,你们的狗命留着还有用。对了,我并非因为你们偷懒才如此对你们,而是找到了适合你们的训练方式。记住,这是你们自己选的,千万不要怨我!” 尚泰极一字一句地说道。语气中虽无丝毫怒气,但却足以震慑人心。五长们知道,明天开始,迎接他们的将是无比艰难困苦的训练。 第二章 绝望 1 一、 王一的新家坐落于四川省的一个村庄里。村庄算不上富裕,但还算干净。围墙不算高,里面是一个小庭院,庭院里有个莲花池,里面游着几条小鱼。穿过莲花池旁的几棵柳树,便是一间有三个房间的小木屋。这里虽小,却是王一花了大价钱才弄来的。毕竟,既宜居又能掩人耳目的居所,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 王一拖着疲倦的身体走了进来,却无人前来迎接。他请来帮忙料理家事的郭婆婆,此刻不知去了哪里,全然不见踪影,王玲更是连面都不曾露。这也难怪,王玲几乎终日都在睡觉,即便醒着,也只是卧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为了舒缓她的心情,王一特意给她挑了一个向南的房间。不料,她却整日拉着厚厚的帘布,一点光都不肯让它照进来。她终日待在这黑暗的房间里,不点灯,也不说话,静静等待死神的来临。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脱了鞋,解开了缠绕在脚上的布。多日的训练让他脚上的水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那布竟与脚连成了一体。一开始,他还在缓缓揭布,后来索性一把将它撕了下来。一阵疼痛袭来,王一咬了咬牙。过了一会儿,疼痛渐渐散去,剩下的便是忍不住的瘙痒。王一叹了一口气,找了一个水盆准备洗脚。郭婆婆算准了王一归来的时间,早已为他备好了洗脚水。他正准备洗脚,却突然传来一阵怪声,让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他犹豫片刻,用布随意擦了擦脚,便走出了房门。王一的隔壁是郭婆婆的房间,再往前就是王玲的房间了。那声音,正是从王玲的房间传来的。 房间里久违的出现了灯光。一抹红光从门缝里照了出来,紧接着便传来了呻吟声。王一顿感不妙,朝房间走了过去,透过门缝一探究竟。然而,房间里的光景让他呆立当场,不知所措。房间里充斥着淫荡的气息。角落里,点着一根蜡烛,泛着微红色的光芒,轻轻摇曳着。床榻上,一对男女赤身裸体,拥在一起翻云覆雨,连床帘都顾不得拉下来。房间虽小,但一根蜡烛却难以照亮整个房间。不过,借着这微弱的光芒,王一足以洞悉屋子里发生的一切。昏暗的房间里,女人雪白的肌肤格外显眼,那不正是自己的妹妹王玲吗?眼前,一个黝黑的壮汉,正压在妹妹身上,火辣辣地抵在她双腿中间,肆意蹂躏着她。看来,情事已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空气里弥漫着火热的气息,两人的身体也早已被汗水浸湿。男人满头大汗,专心致志在女人体内顶动,交织在一起的身体相互摩擦,发出一阵阵有规律的律动声,传到了王一的耳朵里。两人娇喘着相互抚摸,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身体,试图寻找更大的快感。这些,王一全都清楚地看在眼里。这时,王一看到了王玲的眼睛。王玲不知从何时起,发现了正在偷窥的王一。也许是在壮汉抓起她的屁股奋力向上抬起的瞬间,又或许是在壮汉抓住她的身体不断变换姿势的瞬间。总之,王玲看到了王一。令人吃惊的是,发觉王一的王玲并无任何改变,依然泰然自若地与那壮汉行着苟且之事。空气越发燥热,随着高潮的降临,壮汉的喘息声越发厚重,王玲的身体也愉快到了极点。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玲空洞的眼神,她的眼中泛着寒光,冷得令人害怕。 王一不禁浑身战栗了起来,懊恼自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王玲冰冷的视线浇灭了他体内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身体骤然降温,冰如尸体。绝望,让他瘫倒在地,不知所措。娇喘声、摩擦声、呻吟声不断划过他的耳际,他静静地听着,呆呆的望着墙壁,随即不断用头撞击着自己的膝盖。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高亢的喊叫声过后,房间骤然安静了下来。良久,屋子里传来了说话声。 “好爽!” “结账!” 女人说道。 “放心,一文钱都不会少你的。给,今日是两倍,下次继续!” 王一惊得张大了嘴巴。原来,自己的妹妹竟在卖身。 房门打开,壮汉随意披上衣裳,露出宽大的胸膛,走了出来。他低头系着腰带,差点被王一绊倒在地,这才发现地上有人。 “什么人!” 王一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也许是因为坐在地上的缘故,壮汉看起来格外高大。他双腿粗壮、腹肌健硕、肩膀宽大……王一看了看他,缓缓低下了头,感受着壮汉灼热的目光。壮汉像是知道了什么,忽然大笑了起来。 “怎么,你也是来嫖的?那娘们儿够浪的啊,我这雨露尚未干透,就要接下一个客人了?明明是个破鞋,那老鸨竟骗我说是新来的。不过,那妞儿也算是国色天香,生意火爆也在所难免,你且快进去爽一下吧!” “滚!”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闭上你的嘴给我滚!” 壮汉细细观察着王一。也许是因为坐在地上的缘故,王一看起来格外瘦小。他一把抓住王一的衣领,将他拽了起来,平视着自己的双眼。虽然比想象中的重,但被提溜起来的王一,身高只到他的脚踝,双腿悬在空中来回晃荡着。壮汉觉得,自己一拳就能将他解决。 “再说一遍。” 这是壮汉最后一丝的慈悲。如果王一跪地求饶,他还能饶他一命,最多扇他几巴掌也就算了。没想到,眼前这个主,竟如此不识抬举。 王一对准壮汉的膝盖,奋起一脚,接着便是一顿拳打脚踢。 “让你滚的时候你为何不滚!为何!” 王一一边打,一边大声嘶吼,宣泄着自己内心的悲愤。王一力气虽大,但毕竟不是习武之身,加上他情绪激动,一拳拳下去,只为泄愤,却没有什么力量。不巧的是,这壮汉偏偏是个习武之人。王一的歇斯底里虽让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但他还是巧妙地护住了要害,待他完全镇定下来,便开始了反击。 经过一天的训练,王一早已疲惫不堪,刚才那两下,更是耗尽了他最后一丝气力。壮汉的反击来势汹汹,王一既无力气,也无精力去反抗,只能任由他对自己拳打脚踢。渐渐地,王一的嘶吼变成了悲鸣,到最后,他连喊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咬紧牙关,喘着粗气,发出短暂的呻吟声。过了一会儿,壮汉终于停了下来。他虽愤怒,但也无心要了他的命。待王一的悲鸣声停了下来,壮汉便也收手,一把揪住王一的头发,抬起他的头确认生死。王一口吐鲜血,面目全非,但眼神中却满是杀气。壮汉微微一怔,放开王一后退了几步。虽只是一瞬,但他却感觉到了明显的杀意,这让他恼羞成怒,对着王一的肚子猛踹了几脚。王一被壮汉踹到了庭院里,像是死了一般一动不动。“呸!真倒霉!” 壮汉吐了一口痰便离开了。庭院里,只剩下王一一人,在绝望中不断挣扎,过了一个时辰,才勉强翻身,呆呆地望着天空。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时辰,王一终于起身,靠着岩石坐了下来。他在莲花池里清洗了手脚,待心情完全平复,这才深吸了一口气,回房换了身衣服,走向王玲的房间。 王玲尚未更衣,只是用被褥挡住了下半身,呆呆地看着站在门口的王一。看样子,她已许久都未动过了。王一拾起床下的衣裳扔给了王玲,却不想又被她扔了回来。王一再次拾起衣裳,缓缓道: “天气凉,穿上吧。” 王玲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随意将衣裳披上,一声不吭地看着王一。王一躲开了妹妹的视线,无奈道: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算了,还是明日再说吧。” “现在说。” 王一刚想转身,听了这话便停了下来,看着王玲。王玲的眼神,竟让他一时不知所措,只得讷讷道: “这……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你歇息吧!” “为何不骂我?” 王一欲言又止,不知如何作答,只得反问道: “我为何要骂?” “你不是很厉害吗?为家人献身、替父母报仇、为妹妹操劳……如今,你是一家之主,眼看妹妹行此龌龊之事,你难道不应该骂我吗?” 王一无法想象自己脸上会挂着何种表情。此刻,他内心的愤怒早已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悲伤与落寞。他想哭,却挤不出一滴眼泪。 “你……恨我吗?觉得我做错了?” 王玲摇了摇头,又马上点了点头,道: “我看不起你。” 啪-! 王一挥手打了她一巴掌,王玲捂着脸,转过身背对着他。王一看着自己的手,颤抖着说不出话来。良久,他才艰难转身,缓缓道: “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怜惜自己,毕竟,这天下虽大,我们能依靠的却只有彼此了……” 王玲听罢,嘶声呐喊道: “别自以为是了!你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你我同是卖身,你又有何资格说我?我知道,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可那又如何?你那志得意满、高高在上的样子,我真的受够了!是不是要我替你立个牌坊你才能满意?” “我何曾如此要求过你?” 王一低声问道,声音里满是悲痛。 “我从未要求过你什么,也不知道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告诉我,究竟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满意?” “离开我,让我自生自灭吧!我只愿从此与你一刀两断,永世不复相见!”” 王玲歇斯底里地喊道。她低下头,低声抽泣,不停颤抖着。 “哥,你究竟为何而活?我不想你为了我,毁了自己的一生。所以,放过我,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吧!” 王一转身抓住妹妹的肩膀,却被她一把推开,趴在床上失声痛哭了起来。王一泪眼婆娑地看着她,过了良久,才离开了房间。 王一呆坐在莲花池旁的岩石上。王玲所说的每一句话,久久萦绕在他的心头,迟迟不肯散去。他悲愤却又无奈。他清楚的知道妹妹所遭受的一切。他知道,那伤痛必是无法愈合的。然而,王一毕竟是男人,王玲的遭遇,他难以感同身受,他与妹妹之间的这道鸿沟,怕是他耗尽毕生的心血也难以填补。这让他很是无奈。在南蛮,自己虽九死一生,但内心依然有着一丝希望。可是妹妹不一样,她的心,早在她沦为众多男人的玩物之时,就已经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王一站了起来,走到妹妹房门前坐了下来,缓缓道: “玲儿,是哥哥对不起你。你知道吗?在南蛮,在天富寨,我多次九死一生,但正因为有你,有父亲、母亲、还有弟弟们在,我才能活到今天。是你们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离开南蛮后,我本以为一家人能重新团聚,却不想会突生变故。那时,我虽愤怒,但内心却依然有一丝希望。那就是你啊!我发誓,我一定要找到你,治愈你,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你知道吗?当我手刃仇人,重归平静生活后,你的存在,给了我多大的力量?我真的很高兴你能在我身边。” 王一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不让自己哭出来。过了一会儿,才哽咽道: “我相信我们可以重头再来!” 他再一次看向天空,缓缓道: “我相信我们可以重头再来!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承认,我不知道你到底经受了多大的苦难才会变成这样,但你也不会明白我内心所想的。你自认为是我的累赘,是我的负担,可你不知道,你是我活下去的希望,是我活下去的动力啊!所以……所以,希望你能相信我,不要自暴自弃,重拾生活的希望,就当哥求求你了好吗?”” 房间里没有任何回复。王一侧着耳朵,等了良久,都没有等到回应。王一苦笑一声,起身准备离开,却突然变了脸色,踹门而入。 “玲儿-!” 屋内的景象让他忍不住大喊了出来。原来,王玲方才就已悬梁自尽了。王一赶忙将她抱了下来,不断呼喊着她的名字,无奈为时已晚,回天无力。他呆呆地望着她已凉透的尸身,绝望地起身,回到了刚才那块岩石上。夜已深,四周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除了时不时滴落在莲花池中的水滴外,没有任何声音。 王一整整坐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分,才缓缓抬头看了看天空。此刻,天已微亮,一只鸟从他头顶飞过。 “就这样……” 王一嘀咕道。 “只剩我一人了吗?” 细细想来,自己为二十两白银卖身离家,如今也已过了九个年头了。九年来,他身边发生了太多不幸。现在,妹妹的死,终于给这段不幸画上了句号。如今的他,真真是孑然一身,无依无靠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噤。是啊,普天之下,他已经没有人可以依靠了。王一绝望地嘀咕道: “现在做什么呢?” 第二章 绝望 2 二、 通常,大事的起因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虎牙山和刑门山是隔长江而望的两座山。虎牙山上有个山寨名为虎牙寨,刑门山上也有个山寨名为刑门寨。虎牙寨位于江北,在群虎盟势力势力范围内,而刑门寨位于江南,在诸龙联势力范围内。因此,虎牙寨和刑门寨自然是互相对立,水火不容的。 虎牙寨和刑门寨仅一江之隔,虽势不两立,但无奈长江隶属长江水路联盟的势力范围,如贸然侵犯,必会遭到讨伐。因此,这两个山寨才能至今相安无事,谁也没能吞并谁。然而,就在不久前,刑门寨的一个小头目在夷陵的一家酒馆里与虎牙寨的小头目打了起来,幸得官军及时出动,才避免了一场恶仗。可是,事情后续的发展却大大出乎了人们的预料。回到山寨后的刑门寨小头目总觉得自己吃了亏,越想越气,一怒之下,竟率众杀了正在渡江的虎牙寨小头目,还将船上的财物洗劫一空,直接导致了两个山寨之间的冲突。没过多久,这场冲突便如星星之火,呈现出了燎原之势,将整个群虎盟和诸龙联牵扯了进来。南北大战正式打响了。 当然,这仅仅是表象。其实,冲突爆发后,诸龙联想趁机吞并虎牙寨,以此威胁长江水路联盟。对此,群虎盟自然不能放任不管,毅然开战,以表明自己的立场。 王一没有想到的是,南北大战,竟再一次改变了自己的命运。飞宗门属群虎盟的势力范围,南北大战既已打响,飞宗门自然也要派遣弟子前去支援。这次的武士选拔,正是为此所做的准备。其实,表明上说是武士,实际上却是人肉靶子。一开始,王一并没有被选上,但无奈天意弄人,他最终还是无法逃脱命运的捉弄。 “他也要去吗?” 尚泰极大吃一惊,不禁反问道。眼看明天就要出发了,在这个节骨眼上,突然加上了王一的名字,必是有什么不寻常的理由。尚泰极此问,就是想知道其背后的原因。 姚义临堂堂门主,自然不屑于解释一介伍长的去留,这解释尚泰极疑问的差事,也就落到了堂主徐霜的身上。徐霜拿出群虎盟发来的邀请函,准确的说应该是命令书,解释道。 “事情是这样的……这次派到群虎盟的弟子大多是这次新入门的弟子。为了保存本门实力,我们尽可能的将有才能的人都留了下来。而王一是尚堂主极力推荐的人才,飞宗门的正式弟子,本不在派往群虎盟的名单之列。可是,我们今天突然接到了这封信函。”徐霜拿起书函,念出了其中一段: “务必将去过或了解云南和南蛮的人全部召集入伍。” 念完,他便折起信函,继续道: “飞宗门里符合这一要求的人寥寥无几。只有伍长马达、王一,香主金角和尚堂主您了。” 听了这话,尚泰极的额头上不禁爆出了青筋。他本是为王一鸣不平,却不想自己竟也在名单之列。 “这次远征,我本就是领队,这一点我无话可说。可我不明白的是,这跟云南和南蛮有何关系?” “这一点,本座也不知。不过,信函中还有这么一句话。” 徐霜重新打开书函,念道: “上述人员另有重任,不计入主力战斗人员之列。” “这是?” “也就是说,尚堂主需肩负其他重任。因此,到了那边,将由庞堂主负责领队。” 尚泰极这才明白内堂堂主庞鸿为何一脸不爽地坐在一边。这一战,飞宗门将出动两个堂主,只留总堂堂主徐霜一人率领精英留在本门。不仅如此,尚泰极本人还可能要去执行某种极其危险的任务。长期以来,尚泰极与徐霜都是相互牵制,此消彼长两大势力。而这次事件极有可能会打破两大势力间的平衡,这让尚泰极很是不满。 “知道了,既如此,我去便是了。” 尚泰极表面平静,却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这一次,不管面对何种危险,他一定要安然归来,亲眼看看徐霜失望的表情。尚泰极如此想着,走出了聚义厅,却不料练武场里发生了骚乱。他皱了皱眉头,走过去一探究竟。原来,这次纠纷是飞宗门原香主伍长与新香主伍长之间的矛盾。本次大规模的人员选拔牵扯到了本门的核心利益,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不仅如此,这次选拔的人员,是为了保存本门实力,替门派精英选出的替死鬼。因此,精英与替死鬼之间,自然是火药味十足,稍有不慎便会爆发大规模的冲突。尚泰极之前带领新人进行的残酷训练,本来是想转移新人们的注意力,避免矛盾的激发。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徒劳,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本次纠纷的导火索,是本门原香主与新伍长之间的冲突。原香主是内堂第三香主金角,而新伍长正是王一。 尚泰极再次皱了皱眉。当初看中王一的是尚泰极,因此他必然会对王一多一份关注。而在训练过程中,王一的表现也没有辜负尚泰极的期待。可是,当王一料理完妹妹的后事,重新出现在尚泰极面前时,他却完全变了一个样。失去至亲的痛苦,让王一如行尸走肉一般,整个人都变得毫无生气。然而,更让尚泰极感到奇怪的是,王一和金角似乎是彼此认识的。此刻,金角正和身边的人乐此不疲地谈论着王一。 “……那天,我刚发泄完,出来就看到这个家伙在门口排队。当时我就觉得非常扫兴,毕竟,没有男人愿意跟其他男人分享一个女人。” “对呀对呀!” 周围的人起哄道。 “看来香主大人也做过不少啊!” “没做过的人,又怎么会明白这种感受?” 周围的人哄然大笑了起来。男人这种生物,光是聊着淫荡的话题,就能感到莫名的快感。然而,这看似愉快的气氛中却藏着一丝紧张感。这帮人看似自顾自话,实则是在挑衅站在一旁的新伍长们。金角继续道: “虽说老子当时十分不爽,但我转念一想,这也怪不得他,要怪只能怪那娘们儿太骚。漂亮女人一旦卖弄起风骚来,正常男人哪里抵挡的住呢?于是我好言让他进去,还提醒他不要添她下面,把老子的雨露一同舔了进去。谁知这小子竟不识好歹,瞪着我叫我滚。”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 “你们说,这是不是挑衅?” 金角越想越气,用力推了推王一的胸膛。王一后退了一步,却没有要反抗的意思。此刻的王一,内心已被彻底掏空,感受不到愤怒,亦感受不到悲伤,活脱脱就是一个僵尸,没有任何感情可言。 “危险!” 尚泰极嘀咕道。 “危险什么?” 庞鸿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尚泰极背后,低声问道。 “那家伙看起来会惹事!” “金角么?不过是压压新人的气势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不是金角,是他。他才是最危险的。我再不出手,事情恐怕会闹大。” 庞鸿略吃一惊,看着前方。此时的金角正抓着王一的衣襟来回摇晃着。看来,王一的默无反应彻底惹恼了金角。金角打算继续用王玲刺激王一,逼他出手,趁机好好教训他一番。 “在那婊子家里……!” 还没等金角把话说完,王一便一把甩开了他,后退一步,拔出了佩刀。王一前一秒还如行尸走肉般毫无反应,眼下却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神中充满了杀意。这正好遂了金角的意。 “没上没下的家伙,竟敢对上级拔刀?这下,就算你死了也怨不得我了!” 金角微微一笑,拔刀准备迎战。此刀身挂九环,厚重无比,若不是天生神力,是拿不动这把九环刀的。没想到金角轻而易举就将刀举了起来,道: “你这个目无尊长的臭小子,我今天非要给你点颜色瞧瞧。告诉你,飞宗门容不下你这种没上没下的东西。如果你现在跪下求饶,我还能饶你一条狗命,如若不然,休怪我刀剑无情!” 王一终于开口了,缓缓道: “要打便打,屁话这么多干什么!” 此言一出,金角气得满脸通红,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杀气。 “你这疯子!” 金角挥刀进攻,将刀尖对准了王一的眼睛。这是刀法中最常见的姿势。他看着王一的眼睛,准备抓住时机直击对方的要害,不想反被对方震住了。眼前的王一,已经不是那天任他宰割的王一了。他身上散发着绝世高手般的气势,这让金角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 “那家伙在干嘛?” 庞鸿小声嘀咕道。 “估计是怕了。” 尚泰极缓缓答道。 “堂堂香主竟会害怕一个伍长?看他那样子,也不像是学过武功的人。” “金角是输了气势。生死大战,比起实力,更重要的是气势。我第一次见他,就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杀气。看得出,他已杀过不少人了。但是金角不一样。金角虽算得上身经百战,但却没怎么杀过人。武林之人,若非深仇大恨,是不会轻易取人性命的。总之……!” 尚泰极向前一步,补充道: “再不劝,恐怕真要见血了。” 此刻,金角陷入了一种错觉当中。他眼前仿佛有三个刀尖,一个是他自己的,另外两个则是王一的眼睛。王一眼神锋利,如毒蛇般泛着杀气怒视着自己。这不禁让他毛骨悚然,冷汗直冒。突然,他感到前方有异动,便咽了咽口水,大喊一声,挥刀砍了过去。“呀啊啊-!” 九环刀迎风而起,气势如虹,却什么也没有劈到,就掉到了地上。原来 尚泰极大步向前,打掉了金角手中的刀,接着便反手给了他一巴掌,愤愤道: “蠢货,你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吗?” 原来,金角看到的异动不是王一,而是尚泰极。尚泰极眼看金角的刀朝自己劈来,飞起一脚,将刀踢到了地上,并打了他一巴掌。 “明天就要出发了,你们却在这里胡闹!飞宗门的脸都要被你们丢光了!” 飞宗门派往群虎盟共有三十九人,包括六名香主、三十名伍长,剩下的便是尚泰极、庞鸿和门主本人。其中,新选拔的香主的伍长全部包含在内,同时还包括几个老香主和伍长。也就是说,今天在场所有人皆是即将前往群虎盟的人。金角等人闹事,正是为了折一折新人的锐气。他们不甘心因为尚泰极的介入就放弃自己原本的打算。此时,一个老香主站了出来,道: “我以以下犯上的罪名,告发那个新任伍长。” 尚泰极看了他一眼,正欲开口,却被一个新香主抢了先。 “你说什么?明明是你们挑衅在先,现在却来反咬一口。”” “我承认是我们挑衅在先,但这不能成为你们以下犯上的理由。飞宗门有飞宗门的规矩,如果人人都向你们这样,对上级拔刀相待,飞宗门威信何在?” “说得对。” 站在一边观望的庞鸿站到了老香主阵营上。尚泰极认出了那个说话的人,正是庞鸿手下的一个香主。不过,老香主说得在理,尚泰极不好反驳。毕竟,王一对上级拔刀相见,有错在先。这场纠纷,他至少要负一半以上的责任。尚泰极看着王一,不耐烦地道: “对此,你作何解释?” “王一眺望着远处的山峰,缓缓回头,看着尚泰极,漠然道: “没什么好解释的。” 尚泰极皱了皱眉。王一面如死灰,一心求死,对可能到来的处罚毫不在乎。这让尚泰极觉得,这背后必有什么不寻常的原因。“刚刚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这事,不是你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没有。” 王一再次看向远处的山峰,缓缓道。 “不知好歹的家伙。好,那我问你,你刚刚是不是想要了金香主的命?” 王一缓缓点了点头。 “是。” “现在也想吗?” 王一再次点了下头。 “是。” “什么事让你如此动怒,竟想要了他的命?” “我没有动怒,我只是想杀人” “杀人总会有理由吧?” 王一默默看着远处的山,过了良久,才缓缓道: “他说我妹妹是妓女。” “怎么可能!” 金角勃然大怒,似又想到了什么,吞吞吐吐道: “那……那……?” 尚泰极再次问道。 “是之前那个去世的妹妹?” “是的。” “怎么死的?” 王一缓缓抬起手,掐住自己的脖子,道: “是我杀死的。” 尚泰极冷冷地看着王一,没有继续问下去,转身对众人道: “大家都听到了吗?今天的事到此为止,谁敢再提,我必不轻饶!” 庞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尚泰极看了他一眼,继续道: “今天就此解散。明日一走,恐怕就难以活着回来了。大家回去,该些遗书的写遗书,该道别的人就好好道别,明日一早再在此集合。记住,从今往后,惹是生非者,全部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