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包青天包庇通奸犯内幕 包青天为何包庇章惇通奸 在安徽天长干了三年县长,任期已满,包公升了官,被派到广东肇庆做市长(知端州)。肇庆出产砚台,所产端砚驰名天下,以往到这儿做官的人,临走都整车整车地装砚台,回去好给亲戚朋友以及朝廷要员送礼。包公不这么干,他在肇庆三年任满,一方砚台也不要,正应了徐志摩的那句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从广东回到京城,包公一路高升。首先,朝廷派他做“权三司度支判官”,这个官职,相当于财政部的一个司长。然后又做了“监察御史里行”,相当于监察部的一个司长。很快又升任“三司户部判官”,先后出任“京东转运使”、“陕西转运使”。北宋时,转运使是省级行政辖区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或者省委书记。再然后,又回京城,做“三司户部副使”,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 五十八岁那年,包公以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的身份,在当时的首都开封做了一把手。这也就是戏曲和影视剧里说的“包公倒坐南衙开封府”。 包公戏一开场,黑脸老包都要来一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好像包公在开封做一把手做了很多年似的。事实上,包公在开封府只干了一年,就被重新调回中央,做了御史中丞、三司使和枢密副使。其中御史中丞相当于监察部部长,三司使相当于财政部部长,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 基本上,包公不管在哪个岗位上,都是清廉的、刚正的、得民心的好干部。在开封府当一把手时,还做过一些司法上的小改革,使案件不至于积压,使老百姓得以直接把诉状呈递到包公手里,而无需经过书吏和副职的上下其手。但是要说包公不考虑一点私情,判案时完全地一视同仁,也不太符合实情。 有两例可以探明。 章惇通奸案 章惇(此人后来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飞黄腾达)中进士以后,有一段时间尚未做官,没有房子,寄居在开封市区某同族长辈家里。这人不老实,跟那个长辈的小妾私通,有一天被人撞破,吓得翻墙而出。从墙上跳下来时,不料一脚踩到一个靠墙根儿晒太阳的老太太脑袋上,把老太太踩得头破血流。那个长辈爱面子,没有告发章惇,被踩伤的老太太气不过,拽着章惇去开封府告了一状。当时包公正倒坐南衙,一审问,章惇是个新科进士,就没有定罪,让他赔老太太一点钱,劝两人私了而已。 众所周知,私通长辈之妻妾,属于“十恶不赦”之一,即使当事人没有告发,只要法官知道此事,就有责任定罪。而像这种“十恶”之罪,只要定罪,至少会在徒刑以上,并且不允许遵循议亲议贵之例给予“收赎”,换句话说,是不能让嫌疑人花钱免灾的。包公只问踩人案,不问通奸案,让章惇跟老太太私了,属于避重就轻,包庇罪犯。章惇 宋朝官员多由科举出身,不是举人,就是进士,他们对于举人、进士犯案,似乎总有些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能轻判则轻判,能不判则不判。《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有个类似的案例:某举人横行乡里,强奸邻人之妻,并使其怀孕,邻人告到衙门,该举人之弟竟然把告发者抓起来暴打,受理该案子的法官范应铃包庇举人弟兄,只判责打强奸犯二十小鞭,对于打人的那位,则“以爱兄之道”,不予处分。按照南宋法律,男子与有夫之妇通奸,必须劳改两年,如果是强奸,则可视情节轻重判以三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范应铃是南宋名臣,不可能不懂这些规定,但他还是循礼而枉法,既轻判那个举人,又将其兄弟无罪释放。这种做法,在今天是要被网民掀翻天的,但是却被宋朝的主流舆论所允许,要不然也不会写进《名公书判清明集》,作为知名法官的经典案例来“教化”后人。 所以对于包公包庇章惇一事,咱们也无需苛求——在他那个时代,法律有时候小于情理,而包庇士大夫就是所谓的情理之一。 县民上访案 包公有个下属,名叫王尚恭,当时包公是开封市长,王尚恭是开封下辖原阳县(时称阳武县,现归河南新乡管辖)的县长。包公对王尚恭很喜爱,有种“你办事,我放心”的感觉。有一回,原阳县的几个老百姓进京上访,说本县领导如何徇私,如何害民,请包公给他们做主。包公一问,原来这几个老百姓要告的,是他的得意部下王尚恭,就不理会了,让人把那些访民赶出去,说:“你们王县长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你们说的这些我统统不信!” 如果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认为包公在包庇下属,也许太过。但至少它能说明,包公未必永远“清如水、明如镜”,也会有犯浑的时候。 宋朝历代皇帝,除宋太宗外,对百姓上访都颇为支持,老百姓对本地县官如有不满,可以找州官、府官申诉,而州官、府官也必须受理。如果不受理,或者虽受理但处理不公,当事人还可以找转运使、按察使、本路提刑,乃至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军头引见司直至皇帝本人申诉。这中间,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截访。所以说重一些,包公不受理访民的申诉,是有些徇情枉法的。 总的来说,包公是清官,不贪财,不恋权,不怕打击报复,活着时就受到百姓喜爱。但是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譬如说,有时候他也会包庇一些人。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有弹性的清官,比之海瑞的过分刚直来,包公实在是灵活多了。虽然“灵活”未必总是好事儿。 包青天的三个铡刀的由来 三铡刀真的存在吗? 相传宋仁宗年间,陈州大旱,皇帝派四国舅到陈州放粮。四国舅见利忘义在发放的粮食里掺了石沙,坑害百姓。包拯知道此事后就上书朝廷。皇帝派包拯前往陈州调查四国舅放粮一案,圣上加封包公为龙图阁大学士,仍兼开封府事务,前往陈州稽察放赈之事,并统理民情。包公并不谢恩,跪奏道:“臣无权柄,不能服众,难以奉诏。”圣上道:“再赏卿御札三道,谁敢不服? ”包公谢恩,领旨出朝。 且说公孙策自包公入朝后,他便提心吊胆,坐立不安,满心要打点行李起身,又恐谣言惑众,只得忍耐。忽听一片声喊,以为事体不妥。正在惊惶之际,只见包兴先自进来告诉,老爷被圣上加封为龙图阁大学士,派往陈州查赈。公孙策闻听,这一乐真是喜出望外。包兴道:“特派我前来与先生商议,打发报喜人等,不准他们在此嘈杂。”公孙策欢欢喜喜与包兴斟酌妥帖,赏了报喜的去后,不多时,包公下朝。大家叩喜已毕,便对公孙策道:“圣上赐我御札三道,先生不可大意。你须替我仔细参详,莫要辜负圣恩。”说罢进内去了。这句话把个公孙策打了个闷葫芦,回至自己屋内,千思万想,猛然省悟,说:“是了!这是逐客之法。欲要不用我,又赖不过情面,故用这样难题目。我何不如此如此,鬼混一番,一来显显我胸中的抱负,二来也看看包公胆量。左右是散伙罢咧!”于是研墨蘸笔,先度量了尺寸,注写明白。后又写了做法,并分上、中、下三品,龙、虎、狗的式样。他用笔画成三把铡刀,故意的以“札”字做“铡”字,“三道”做“三刀”,看包公有何话说。画毕,来至书房。包兴回明了,包公请进。公孙策将画单呈上,以为包公必然大怒,彼此一拱手就完了。谁知包公不但不怒,将单一一看明,不由春风满面,口中急急称赞:“先生真天才也!”立刻叫包兴传唤木匠。“就烦先生指点,务必连夜荡出样子来,明早还要恭呈御览。”公孙策听了此话,愣呵呵的连话也说不出来。此事就要说这是我画着玩的,也改不过口来了。又见包公连催外班快传匠役。公孙策见真要办理此事,只得退出,从新将单子细细的搜求,又添上如何包铜叶子,如何钉金钉子,如何安鬼王头,又添上许多样色。不多时,匠役人等来到。公孙策先叫看了样子,然后教他做法。众人不知有何用处,只得按着吩咐的样子荡起。一个个手忙脚乱,整整闹了一夜,方才荡得。包公临上朝时,俱各看了,吩咐用黄箱盛上,抬至朝中,预备御览。 包公坐轿来至朝中,三呼已毕,出班奏道:“臣包拯昨蒙圣恩,赐御铡三刀,臣谨遵旨,拟得式样,不敢擅用,谨呈御览。”说着话,黄箱已然抬到,摆在殿上。圣上闪目观瞧,原来是三口铡刀的样子,分龙、虎、狗三品。包公又奏:“如有犯法者,各按品级行法。”圣上早已明白,包公用意是借“札”字之音改作“铡”字,做成三口铡刀,以为镇吓外官之用,不觉龙颜大喜,称羡包公奇才巧思,立刻准了所奏。“不必定日请训,俟御刑造成,急速起身。”包公谢恩,出朝上轿。第二天带往陈州,查明事实之后将四国舅用龙头铡处决为陈州百姓出了一口气!此故事出自《七侠五义》。 还有一说 :那三口铡刀是老百姓自己出钱做的,摆在开封府前面,用以纪念包拯的奉公执法。历史上包青天三铡刀事实上是并不存在的,多为后世武侠小说杜撰。 包青天额上月牙由来至少有的17种说法 前期,先是大唐“诗圣”杜甫先生很是忙活了一阵子,继而大宋清官和神探包拯包大人又火热了起来。大家主要关注的话题是:包大人的脸为什么这么黑?包大人额头上的月牙又是怎么一回事?等等。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先来了解一下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包大人。 包拯(999—1062),汉族,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解集乡小包村)人。天圣朝进士。初任天长县令,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昔年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 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介绍得很客观,也很质朴。而在民间传说中,在戏曲舞台上,在影视作品里,包拯(包龙图、包黑子、包公、包大人)比这个说法就神得多了,他不光是个千真万确的清官好官,还是个断案如神的侦探大师,更曾位居赫赫宰相要职,增加了许多传奇色彩、神话色彩。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其实并不是黑脸,额头上更没有月牙。有人自包拯的家乡实地游览、考察回来后说:“从(包氏)祠堂里保留下来的包公原貌画像来看,包公一点都不黑,头上也没有月牙状印记,是一个平常的白面书生。……同行的一位戏曲专家解释说,这完全是中国戏曲塑造的形象。”他的这个形象,其实主要奠定于清朝著名通俗古典小说《三侠五义》之中,从此定了型,且在戏曲舞台上加重口味、发扬光大、深入人心,再流传至今,家喻户晓,有口皆碑。 关于包拯包大人额头上这片月牙的由来,有许多种说法。那么究竟有多少种呢?本文搜集、归纳、总结了多达17种,算是迄今为止说法最多的一个总结了。 第一种说法。传说包大人小时候面黑人丑,家境又贫困。他在为人放牧时,被当地恶霸的坐骑踢伤面部;伤口痊愈后,就留下了这道浅色的月牙形疤痕。说明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第二种说法。包大人小时候出门玩,额头被村里的一条恶狗咬伤,痊愈后就有这个月牙形的疤痕了。 第三种说法。包大人小时候与邻居家的孩子玩,对方用镰刀把他的额头勾了一下,就落下了伤疤。所以,他的额头上也才有了这个月牙形的疤痕。 第四、第五种说法。包大人小时候因为长得很丑,父母都不喜欢他,让他去放马,一不小心被马蹄踩成了这个样子;或者是放驴,被驴蹄踢成了这个样子,因为这个月牙很有点像蹄子的形状。 第六、第七种说法。包大人小时侯不小心掉到自家附近的一口井里,额头磕到井壁上,伤得很严重,出血了;另一种说法只是摔到地上,但也摔得很严重,额头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伤口,他就抓一把泥土箍在上面。由于没有及时治疗,伤口发炎化了脓包,等他好了以后,就成为月牙状了。 第八种说法。包大人早在少年时代,他二嫂子为了不让他争夺财产,想害死他,让年纪很小的他去井里帮她捞首饰;包大人捞得很吃力,正好撞在石头上,就弄出来一个弯月形状。 第九种说法。这个说法综合了多种说法。传说包大人小时候,他二嫂怕他长大分家产,便哄他到井边玩耍,冷不防把他推近了井里。幸好这是一口枯井,包大人落到井底并未摔伤。忽然眼前一团光亮,他拾起来仔细观看,原来是面月牙形古镜。这时,光滑明亮的镜面上正映现出二哥二嫂屡次密谋害他的情景,现在两人正得意忘形地在房中饮酒庆贺呢!包大人知道这是面奇异的宝镜,就将其珍贵地贴在额头上。说来奇怪,宝镜再也取不下来,竟长在他脑门上了。以后包大人当了开封知府,就凭这块宝境,夜断阴,日断阳,明察秋毫,查清了无数疑案,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包大人在临死时,怕后任贪赃卖法、残害良民,就从脑门上摘下宝镜,命人悄悄悬挂在开封府的正堂之上,这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第十种说法。这个月牙形的小肉块,应该是包大人患上的肿瘤或生下来就带的胎记。 第十一种说法。这是包大人自己小时候画出来的。他先是在额头上画了一个太阳,在太阳当中又画了一个月亮;后来就成了这个样子,洗也洗不掉了。 第十二种说法。包大人脸很黑,所以额头上得有个月牙,供夜晚照明,这样他才看得见。 第十三种说法。包大人是天上的星宿(文曲星)下凡,可以“日断阳、夜断阴”,所以额头上有月牙。 第十四种说法。在安徽合肥包公祠中一幅包大人老年时的写真像里,其额头上并无月牙。“宋龙图学士”像证实了种种传说的虚构。之所以后来在人们的传诵中有了月牙,寓意包大人明察秋毫、清正廉洁、公直不阿。当然,从审美的角度看,这样也显得威严、神奇,符合包大人的身份。 第十五种说法。类似上一说。据宋史记载,包大人做开封府尹时,名震朝野。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把包大人的清正与阎罗王相提并论。经过民间步步渲染,包大人后来更得到了断“阴间案”的能力,月牙形图案便是这种能力的标志。 第十六种说法。据说包大人额前原本是个龙爪,后来为什么变成月牙了呢?因为包大人是文曲星托世,能审理阴阳两界的冤案。后来有一个唱戏的演包大人时扮相太像真包大人了,竟惹出好多冤鬼来告状,把这个唱戏的吓得要死,下次再演包大人时就不敢扮得那么像了;还把额前的龙爪改画成月牙,以示与真包大人的区别。此后,果然再也没有冤鬼来告状了。 第十七种说法。该月牙是向左弯曲还是向右弯曲,那还大有讲究。向左弯曲诠释包大人是人,而向右弯曲则诠释包大人是神。 我对中国人的想象力,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就这么一个小月牙形的东东,大家竟能有这么多(17种啊!)的猜想和说法(这还只是我一个人的搜集和归纳,肯定还有许多我尚未了解到的;但即使是我一个人所了解到的,这个数字也够可观、令人惊诧了),真是厉害得很,大概中国人无穷的聪明才智都用到这些上面来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历史上真实的包拯的确是个大大的清官,这个现象表示历代的人们对古代清官的怀念和向往,并赋予它许多神话色彩,如神仙下凡啦,这才长相出奇(满脸乌黑;额头有月牙),并断案如神。而正因为他清廉,会断案,又有这么多神话色彩、这么多传奇说法,所以在今天的微博上也才会突然火热起来。 揭开中国古代的尚方宝剑制度:包青天不可能有 “尚方宝剑”的称谓源于西汉成帝时,据《汉书·朱云传》记载,直言敢谏的朱云希望皇帝赐给他一把“尚方斩马剑”,用以诛杀皇帝的老师安昌侯张禹。结果朱云不但没有得到“尚方宝剑”,反而差点丢了性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折槛朱云”的故事。在汉以后的几个朝代中,用“尚方宝剑”诛杀奸臣贼子仍然只是人们心目中的美好愿望。 在一些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对尚方宝剑的描写,比如《包青天》中的包公就有一把尚方宝剑。在中国历史上真的有尚方宝剑存在吗?这个问题要从我国的秦汉时期说起。“尚方”是专门为皇室制造刀剑兵器和珍服器玩的机构,秦已有之,汉负盛名。由于“尚方”所制的宝剑,锋锐无比,利可斩马,所以又被称为“斩马剑”。中国古代非常重视礼法,由于尚方制剑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这种宝剑从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皇权和特权。 “尚方宝剑”的称谓源于西汉成帝时,据《汉书·朱云传》记载,直言敢谏的朱云希望皇帝赐给他一把“尚方斩马剑”,用以诛杀皇帝的老师安昌侯张禹。结果朱云不但没有得到“尚方宝剑”,反而差点丢了性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折槛朱云”的故事。在汉以后的几个朝代中,用“尚方宝剑”诛杀奸臣贼子仍然只是人们心目中的美好愿望。 以尚方剑为名,象征专断权力,并有隆重的授剑仪式开始于元代。据《宋史》记载,在忽必烈时,道士张留孙以神道治愈了皇后的病,“帝后大悦,命尚方铸宝剑以赐”。此时的“尚方宝剑”虽有专断权力的象征,但还没有被用于政务和军事。 建立尚方宝剑制度,并赋予以专断、专杀和便宜行事的权力,开始于明朝万历。据《明史》记载,万历20年,宁夏叛乱,万历皇帝先后赐总督魏学曾、巡抚叶梦熊尚方剑督战,结果战胜。自此赐尚方剑,授予专断、专杀和便宜行事权力做法开始逐渐频繁起来。直至崇祯17年,李自成进军山西时,崇祯帝还演出了一场赐尚方剑的闹剧。 “尚方宝剑”反映出的是一种人治观念。纵观历史,在汉唐盛世,政治清明时期,“尚方宝剑”只是人民思想中的象征物,在明朝中后期,他才成为现实中的一种制度。真实的包青天生活在宋朝,是不可能有“尚方宝剑”的。 名臣包拯为长嫂抚养之谜 实为其子为长嫂抚养 宋代清官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在一些戏曲和民间不断流传。这不是历史事实,因为包拯是独子,然而包拯的次子确实由长嫂抚养长大,故事还相当感人。那么,包公的家庭情况到底有何秘密?其故事又是如何进行父子间演绎转换的呢?包拯字希仁,是宋代杰出的政治家,祖籍庐州合肥(今属安徽)。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二十九岁时考中进士甲科,出知建昌、天水县,历任监察御史、工部员外郎、知谏院、河北转运使,在知开封府任上最为出名,迁御史中丞,拜三司使,官至枢密副使。一生秉性刚毅,处事严明,坚持惩恶扶善,深得百姓好评。 吉剧《包公陪情》和京剧《赤桑镇》等戏剧的内容,都描写说包公自小双亲早逝,由长嫂抚养长大,所以对嫂子的感情十分深厚,待嫂若母,或称嫂娘。又描述他的侄子包勉,进士及第,却为官奸猾,且贪赃凌弱,罪恶累累。包公秉公执法,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事后,包公回家向嫂娘赔罪,嫂娘痛失亲子,责怪包拯不顾亲情,忘了当年的养育之恩,激债中举剑欲砍包拯。包拯晓以大义,讲述了被害百姓的苦难,其一片忠心终于打动了嫂娘。嫂弟间捐弃私愤,和睦如初。 几百年来,民间一直流传着包公由长嫂抚养长大而待嫂如母的故事。然而查遍有关史籍和论著,却找不到相关的记载。相反,有关传记资料表明,包拯其实是独子。其父包令仪,字肃之,曾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外放过地方官。后退居乡里,不再出仕,这位忠厚长者一生只有包拯一个儿子。包拯没有兄长,更何谈嫂子。《宋史·包拯传》载,包拯“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就因为是独子,所以解官归养双老。“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可见其与父母感情笃厚,而没有什么嫂娘。那么包公由长嫂养大的故事难道完全是空穴来风? 经过有关史料的考察,包公的长媳崔氏实有前述故事中那位长嫂的风范。《宋史·包拯传》载:“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绶。”再查有关资料显示,包拯四十六岁时,长子包繶二十余岁就病故,长媳崔氏首寡。包拯六十岁时,把一位已经怀孕的媵妾孙氏遭送回家,崔氏对她暗中妥善照顾,不久生一男孩,崔氏把他接回家中,即包拯的次子包绶。合肥包拯墓碑铭刻有:“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绶,五岁也。”可见,包拯在嘉祐七年(1062)病逝时六十四岁,而次子包绶才五岁。 包拯墓附葬区内其长子包繶与长媳崔氏的合葬墓碑铭,有这样一段记载:(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在次子包绶与次媳文氏的合葬墓碑铭中也记载说,“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这些记载都告诉我们,包拯的长媳崔氏把包公媵妾所生之子即年幼的包绶领回家中,精心抚育,请师教导,为择良妇,犹如自己儿子。包绶与寡嫂的感情也很深厚,就像母子一样。 再查《庐州府志》等资料,“节妇”崔氏的事迹的确颇为感人。崔氏嫁到包府第二年,其丈夫就得暴病去世了。才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一遗腹子,名文辅。包拯见媳妇如此年轻,意思让她改嫁,并使左右去劝劝媳妇。崔氏哭着对包拯说:“公公为天下名臣,媳妇能在家干些粗活,服侍公婆,已很满足了。我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不改嫁。”不幸,其子文辅养到五岁时夭亡,从此崔氏就一心侍奉公婆。后来探得公公媵妾有子,便暗中妥善照顾,后抱回精心抚养。包拯病逝时,次子包绶才五岁,婆婆也已年老多病,寡居多年的崔氏就完全担负起对弟弟包绶的养育之责任。 崔氏的母亲吕氏闻听包拯去世,就从家乡湖北赶来包家,欲劝女儿改嫁。崔氏说:“倘若要改嫁,也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氏说:“丧夫守子,子死你守谁呢?如今公公也去世了,应该改嫁了。”崔氏答道:“过去没有改嫁,并不单单是为了儿子。如今公公去世了,婆婆年老体弱又有小叔年幼如儿,其门户待我而立,难道忍心离去吗!”吕氏听了很不高兴,甚至以死相威胁。崔氏哭着说:“母亲远地而来,义不当使母独自回归,儿可陪同回荆州。倘再以不义相迫,必自绝而以尸还包氏。”母女俩回家乡后,吕氏见女儿决心已定,只能将女儿再送还包家,崔氏以守节终。此事后来还惊动了朝廷,追封崔氏为永嘉郡君,由苏轼亲撰族表,褒奖其门闾。 这一感人的故事中,埋藏着一个耐人寻味的谜:就是包拯六十岁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其怀孕的媵妾孙氏遣送回家?当时包拯的长子已过世十余年,年将老而膝下无子,是非常寂寞和苦恼的事,所以此时应是包家盼子心切之际,而其媵妾这时能怀孕应非常值得庆幸,包家应该非常高兴才对。而这时包拯却将其遣送回家,实际上是不承认这个儿子。同时,孙氏生子后,据说包拯仍十分歧视,且在与皇帝的交谈中还声称:“臣年六十,且无子”(《宋史·包拯传》原为“臣年七十”),也是不认这个儿子的铁证。此外,崔氏是偷偷打听到孙氏生子,且暗中加以照顾,估计是包拯去世后,才力排众议把这个弟弟接到家中抚育。这样,人们或有权利怀疑包绶是否是包拯的亲子?否则就很难理解以公正严明著称的包拯的这一行为。 剩下的另一个谜是:包拯长媳崔氏与小叔包绶的故事,怎么会演变成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就是说这一子冠父戴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有学者认为,可能与包氏家族墓碑的记载有关。包拯的墓碑其称呼是:“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长子包繶与崔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繶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次子包绶与文氏合葬墓碑的称呼是:“宋朝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公”是古代对男子的一种尊称,“包公”则是人们对宋代清官包拯的专称,然而上述包氏父子墓碑上都称“包公”,人们一般只知道清官包拯,所以后人有可能将这几位“包公”的事纠缠在一起,都加在清官包拯的头上,以讹传讹,由此产生出包拯由长嫂抚养长大的故事。这样的解释,也只能是一种猜测。 包拯不会穿绣花鸟衣服 宋代官服上没繁复图案 宋代的官服上没有那些繁复的图案,只讲究配饰的不同与变化,且不同级别的官员所着官服颜色不一样,电视剧《神探包青天》里这个包拯的装扮有些异类哦。 中国有句古话:先敬罗衣后敬人。走遍天下都一样,还记得德国著名连环漫画《父与子》里有这么一组漫画:父亲和儿子收集马粪,走到一幢豪宅门口,被傲气的门卫拦住了。然而,当父亲和儿子换上燕尾礼服,系上领结,再次来到门卫面前,门卫立即毕恭毕敬地鞠躬致意。 古今中外,服装从来都是社会礼仪文化的体现,是一个人的身份、气质、内在素质无言的介绍信。在中国古代,更有一种服饰,贯穿了数千年来礼仪制度,等级森严,不可僭越,这就是官服。上下五千年,官服在每个朝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根据皇帝的喜好憎恶和穿着时尚的不同,形式各异。 隋唐之前,帝王百官的礼服官服基本上沿袭了汉代的式样。汉朝的官服是一种长袍,颜色比较崇尚黑、红色这些庄重的颜色,而官职的不同和高下靠冠帽来区分。想想也是,大臣们那么多,除了几位朝廷重臣,还有时常见面脸儿熟的,皇帝每天杂七杂八的事那么多,哪能把每个臣子的脸和他们的官职都对上号? 第一个下令用颜色来区分官员品级和平民衣着的人,是隋炀帝。他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官员分别用红、绿两色,小吏们用青色,平民用白色,屠夫商人只许穿黑色衣服,士兵穿黄袍。怪不得刘禹锡会在《陋室铭》里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平民是不允许穿彩色的。到了明清时期,官服上刺绣着各种珍奇异兽,皇上一上朝,文武官员你仙鹤我麒麟,文官比翼齐飞,武官威风凛凛,朝堂上“百兽朝圣”,好不威风。但从此“衣冠禽兽”的成语便产生了。 看多了明清官服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图案,再回过头去看宋代官服,忍不住让人击节感叹:质朴大方,线条简洁,用句广告词说,简约而不简单! 从宋太祖开始,宋朝就以俭朴为美,所以宋代的官服上没有那些繁复的图案,只讲究配饰的不同与变化。电视剧《神探包青天》里,包拯头戴乌纱帽,身穿绿色花衣裳,实在厚诬古人。 宋代的官服以颜色来区分等级,三品以上用紫,五品以上用朱,七品以上绿色,九品以上青色。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公元1078年至1085年)改为四品以上紫色,六品以上绯色,九品以上绿色。凡绯紫服色者都加佩鱼袋。而且,宋朝官员都得戴幞头,又叫折上巾,这是一种包头的软巾,因为总是青黑色的,所以人们给它起了个很形象的名字“乌纱”,就是咱们平常说的乌纱帽。 相传武则天创立了绣纹图案,她赏赐绣上鸟纹的袍服给文官,绣上兽纹的给武将。这使得官服从此变得绚丽多彩,并且影响到明代和清代补子和补服的出现,使中国的官服融入了秀美与高雅。但是,宋代人的审美是讲究典雅大方,不喜欢花里胡哨,官员的服制更加严格分明,所以,包拯是绝不会穿绣着花鸟的衣服办公的,正如你不会穿着t恤去走红毯。 黑脸包公包拯为什么拒收皇帝送的寿礼? 宋包拯以为官清廉,敢于得罪权贵而著称于世,民间百姓亲切地称呼他“黑脸包公”。在他七十大寿之际,吩咐家人拒收贺礼。令其为难的是,第一位来送礼的竟然是当今圣上。 诗言志,歌咏言,言为心声。在我国古代,有许多为百姓津津乐道的清官诗歌作品,同普通诗人一样,清官在诗中言说着真情实感,同时他们的诗作又充满着凛然正气,他们的故事成为百姓代代相传的佳话。 晋代广州刺史吴隐之赴任时,路过距广州城不远的石门,听闻当地有一处“贪泉”。当地人传说:贪泉相当灵验,即便是清官饮用了泉水,也会变得贪得无厌。吴隐之不信邪,随从苦苦相劝。吴隐之正色道:“无贪污之欲,就不会见钱眼开,过了岭南就会腐败,纯属一派胡言。”言毕亲自来到泉边取水饮用。随后作诗言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吴隐之不仅没有贪腐,上任后勤俭清苦,廉洁奉公,而且力革弊政,使得广州官场风气大变。 北宋包拯以为官清廉,敢于得罪权贵而著称于世,民间百姓亲切地称呼他“黑脸包公”。在他七十大寿之际,吩咐家人拒收贺礼。令其为难的是,第一位来送礼的竟然是当今圣上。太监在送来的礼品盒上题了一首诗:“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劳似魏征。今日皇上把礼送,拒礼门外理不通。”包拯看过挥笔回敬道:“铁面无私丹心忠,做官最忌念叨功。操劳本是分内事,拒礼为开廉洁风。”言辞不卑不亢,有礼有节,令皇上不禁赞叹不已。 明代宣德年间,苏州知府况钟到任后关注百姓疾苦,严惩贪污腐败,兴学府、平冤狱,时人谓之“况青天”。在他任满离别时,城中官员百姓向他赠送礼物,况钟拒绝后赠诗一首:“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两绵。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泪洒注发泉。”赶赴京城,况钟向皇帝述职时,写下这样的诗句:“检点行囊一担轻,长安望去几多程。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称天日盟。”好个“行囊一担轻”!身无金银累赘,心无贪欲羁绊,人生坦坦荡荡,岂能不自在轻松? 明朝永乐年间,监察御史吴讷为人刚直不阿,为官廉洁自律。有一天,他到贵州巡视,返京途中,当地土司相赠黄金百两。吴讷愤然拒绝,当场题诗回赠:“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间。”情操超然物外,正气感天动地,诗句不啻为根根荆条,抽打着行贿者苟且阴暗的内心深处。 清乾隆年间,河南巡抚叶存仁仕途数十年,清廉为官,洁身自好。在他告老还乡时,官员们为他送行,却迟迟不让船起锚,直到夜半时分,远远驶来一叶小舟。原来是部下送给他一些告别的礼物,担心有人看见,所以故意拖延到月上枝头。叶存仁随即取来笔墨纸砚,赋诗道:“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随后退还了礼品。我不怕别人知道,但是我怕自己知道——情操若此,令人肃然起敬。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身处封建时代官场,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受贿已然成为事实,能够为之愧悔者,古来凤毛麟角。唐代诗人兼杭州刺史白居易为官期间,从未受贿或向地方官员索贿,但是在他离任返乡时,发现自己行囊中带回两片玲珑可爱的天竺山石,感到有损清白名声,追悔莫及写下诗句:“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为官一任,拿走当地两片石头,似乎在情理之中,能够自觉惭愧,实在难能可贵。 历史上真有包拯吗?真实的包拯是什么样的人?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历史上的包拯不会断案 感情用事还乱杀人? 关于包拯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包拯在民间的口碑很好,名气很大,主要归功于公案小说《三侠五义》。小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百姓称之为“包青天”。 可惜,历史不是小说,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要说断案本领,这可真不好说。一些史料证明,这位爷根本不会判案,刚愎武断,自作主张,糊涂中计;而且还脾气暴躁,感情用事,胡乱杀人。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对待。这点既与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亦与士大夫偏向小民不同,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 一旦意气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他也不免犯浑,或胡乱杀人。有一次,首都汴梁某街道发生了火灾。宋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有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拥堵,一旦发生大火,后果会不堪设想。 勤勉称职的包拯自然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眼看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了,各有关部门更是不敢懈怠。包拯见现场烈火熊熊,大火已延及十多家房舍,很为焦虑,这时却有人跑来请示:“灭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 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你竟然还问如此糊涂的问题!灭火还分甜水和苦水吗?”便断定此人有意戏弄自己,竟下令当场将其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老包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 但是,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都要先请示才行。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不过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 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则记载了包公的另一件糗事:一个大老板犯法,按律当受杖刑,大老板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老板找到负责打板子的小吏,给他送红包,问他怎么办。小吏指点他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他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给我吧。” 然后包拯升堂了,叫带大老板上来,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大老板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 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嫌疑。于是下令停止对大老板用刑,无罪释放,却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老包的本意是要打压手下的气焰,让他们不能从中偷奸,妨碍司法公正,他自以为精明,谁料想这一切都在熟知其作风的小吏预料之中,用个小小的苦肉计,就让大老板逃脱了法律制裁。 走后门的由来 包拯开启走后门首例 “今若直前,万一蹉跌,退将安托?要须留后门,则庶几进取有据。”这里所说的“留后门”,是指办事“留退路”的意思。那么“后门”一词,始于何时呢? “开后门”一词,则首见于明人王一鹗的《总督四镇奏议十·举劾四镇将令疏》:“占公匠六十余名,各色营造私开后门,物议沸腾。”这里的“开后门”,是指“开方便之门”,即在房屋的两侧或后面开一些小门,以方便人的出入。这就是“开后门”、“走后门”的初衷。 现在所说的“开后门”或“走后门”,意思完全变了,它是指用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某种政治的或经济的目的。 故事典故 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起用蔡京为相,蔡京开始严酷迫害元祐党人。所谓元祐党人是指宋哲宗元祐年间反对变法的旧党,以司马光为首,包括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 蔡京拟出了一个120人的庞大名单,称作奸党,宋徽宗亲自书写姓名,刻于石上,竖于端礼门外,史称“元祐党人碑”。凡是元祐党人的子孙,一律不许留在京师,不许参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录用”,而且一概不许出现和提到“元祐”的字眼。 有一次宋徽宗和蔡京等大臣看戏,一个伶人扮作宰相,坐着宣扬朝政之美。一个僧人请求他签署准许游方的文件,宰相一看僧人的戒牒,是元祐三年颁发的,立刻收缴毁掉,还让僧人还俗。一个道士的度碟也丢了,宰相一问也是元祐年间颁发的度碟,立刻剥掉道士的道服,让他做平头百姓。 一个士人是元祐五年获得荐举的,按照对元祐党人的政策,应该免掉荐举,负责管理官员的礼部不予录用,把他赶走了。过了一会儿,宰相家主管私家财库的官员附在宰相的耳边小声说:“今天在国库,申请相公您的料钱一千贯,没想到拨下来的全部都是元祐年间所铸的钱,我来向您请示这些钱咱们到底要不要?”宰相低头想了半天,悄悄对官员说:“从后门搬入去。”旁边的伶人举起手中所持的棍棒,照着宰相的脊背就打,一边打一边骂道:“你做到宰相,原来也只要钱!” 大隋朝承袭汉制,官府衙门都是坐北朝南。如果职位高到可携带家眷上任,官员的妻儿老小通常都安置在衙门后宅。平素公务往来,客人走得全是前门,只有私交甚好的朋友或者自家晚辈才走后门入内。几百年后,贪佞之风大行,“走后门”一词也由此而来。 传说包公上任开封府尹后,很久没有百姓来告状,后来,他偶然发现其原因:官府大门守卫森严,守门官吏还要索要贿赂才让人进门,这就是所谓“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包公处罚了守门官吏,并决定打开后门,让百姓随意出入告状。由此衍生了“方便之门”和“走后门”两个说法,但“走后门”的意义后来发生了重大变更,不再是原来的好事了。 历史上包拯脸是黑色的吗?额头上的月牙哪来的 历史上的包拯脸是黑色的吗?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老百姓对于清官的渴望和拥戴是永远不会变的。因为清官是一心为民,不徇私情的,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在中国古代清官并不多见,而在这些无数不多的清官里最著名的,最让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就是北宋的包拯了。提到包拯人们头脑中就会立刻浮现如“铡美案”、打龙袍、铡包勉等一系列民间故事,同时头脑中就会立即浮现出一张黑漆漆的脸,以及额头上的一弯月牙的黑面包公的形象。那么包拯的脸是黑色的吗?额头上的月牙又是怎么来的呢? 尽管包拯在民间家喻户晓,但在正史中的记载比较简略,生平主要事迹载于《宋史·包拯传》。在包拯传里并未提到包拯的外貌,但记载了他的一些事迹和性格特征。包拯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从一个七品知县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最终做到枢密副使,相当于现在的副总参谋长。他严峻刚正,敢于直谏,同时又两袖清风,不徇私情。不过在当时包拯的影响力还不算大。直到明朝出了一本名曰《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的书,包拯的事迹才在民间广泛流传开来,同时因为这本书的描述以及后世戏剧舞台上的塑造的包拯形象,那个“黑脸包公”才在老百姓中根深蒂固。 既然在《宋史》里并没有记载包拯的外貌,而且在安徽合肥的包公祠里包拯的写真像也并非黑脸带月牙。可见包拯的黑脸完全是小说中的虚构,以及戏剧脸谱的魅力。那么为什么要把包拯的脸“抹黑”呢?其实这也有历史的依据。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人老百姓可能不知道他们的事迹,但有个朴素的判断,就是黑脸的都是好汉,白脸的都是奸贼,比如说曹操就被民间描绘成“白脸奸臣”。包拯之所以是黑脸是因为他的铁面无私,所谓的“铁面”自然不可能是白脸了。 《宋史·包拯传》载: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胡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段话可以看出包拯是个极其严肃之人,让他一笑比黄河水清都难,同时包拯的刚毅廉洁妇孺皆知,以至于有人想搞“潜规则”之类的歪门邪道都不好使,因为有他在那挡着,因此那些坏人遇见他就像遇见阎罗一样。这些都是包拯铁面无私的证据。所以在中国的戏曲舞台上,像包拯这种刚直到极致的人就要涂上如黑炭一般的脸谱,这样的“脸谱化”也得到了民间的认可。 那么包拯额头上的月牙又是怎么来的呢?据《中国传说故事大辞典》说,月牙是因为包拯出生时因脸黑而被其父扔掉时被莲叶杆锯伤。《中国地方风物传说选》则说是他是父亲扔掉时被月牙型的马蹄踩伤的。总之就是一块疤痕。这个月牙的开口也有讲究,京剧大师裘盛戎擅长演包公戏,据他说包拯额头上的月牙“开口朝右是老包阳间审案,朝左则是包大人用游仙枕下阴曹审案的时刻。”当然这也只是戏剧舞台上的表现。实际上包拯额头的月牙和他的黑脸一样只是寄托了人们的一种愿望。以皓月当空来比喻“包青天”,希望为官者头上都有这一弯月牙,都能像这弯月牙一样清正皎洁。 因此在包拯的形象里能够感受到老百姓对于好官的期盼渴望,因此他们才这样喜欢和爱戴包拯。经过民间改造后的包拯无论形象还是事迹都和历史上真实的包拯相去甚远。和宗教典籍里描述的教主一样,都是被美化到极致的人物。但这也正是底层百姓最真实的声音,希望为官者都像包拯,如他那样一心为民。这也说明谁为老百姓办事,不仅会被老百姓记住,也会被历史记住而流芳百世。谁祸害老百姓,也会被历史记住而遗臭万年。 而包拯就是这样流芳百世,堪为后世领导干部楷模之人。他的一生正如他唯一的一首诗《书端州郡斋壁》写道的那样:“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真实的包拯 北宋名臣包拯为何一生鲜有朋友? 读包拯事,总有几个疑惑:一是他为什么鲜有朋友;二是他弹劾张方平的上疏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三是他为什么不笑。史书里记他平生不写私人信件,没什么朋友,与亲戚也不往来。他流传下来的文字,只有早年的一首短诗和晚年的一篇家训,其余全是奏议。 包拯(999-1062),字希仁,汉族,北宋庐州(今合肥)人,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 历史形象 古往今来知名度最高的官员:一个真实的包拯 他是古往今来知名度最高的官员,是黎民百姓呼唤清官与盼望治世的精神寄托,他是集中体现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的精神力量……他被后人演义成无所不能的超人,直至今日,他依然是民间最具号召力的代表公平与正义之化身,他的影响力遍及海内外华人世界。本文和大家一起拨开历史烟雾重重的文字迷宫—— 孝顺父母 富贵公子辞官回乡10年“尽孝” 大宋王朝的第40个年头,安徽合肥一家包姓名门望族诞生了一个胖小子,这个全家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一脉单传,就是后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包青天。包拯既不是什么怪胎,也没有所谓的兄嫂,更不存在任何坎坷身世。作为富贵逼人的独生子,父母宠爱备至,他的童年幸福像花儿一样。封建地主家庭子女要想显达于世,不外乎走上科举之路。包拯自幼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作为当时的一名有志青年,他的追求显然也在求取功名上。29岁那年,他中了进士甲科,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建昌县知县,按照如今说法,等于是江西永修县的“一把手”。 然而,恋家的包拯舍不得离开父母,便奏请皇帝把他派在父母身边上班,于是把他改任为和州监税,等于在合肥邻近的和州市政府管钱粮税收。回家报喜,结果爸妈既不愿意离开合肥的家业去适应新的生活,又舍不得宝贝儿子独立门户。包拯看二老年事已高,自己又是根独苗,索性把官给辞了,安心在家陪父母。包拯甘当“宅男”,这一当就是10年有余,二老离世后,他守孝3年。守孝结束,他仍然没有工作的打算,不愿离开父母的灵地,又在家里呆了两年。就在这一年,名臣范仲淹入主开封府,他的《岳阳楼记》名贯天下,而此时,34岁的包拯还是个连官门都没进的“待业老青年”,当时的他也许未曾想到,自己的命运也将从开封府走进历史的深处…… 两年后,在乡亲邻居苦口婆心地劝说鼓励下,包拯才决定离开家乡,正式踏上仕途之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差事是当时的安徽天长县“一把手”。包拯十几年呆在家里“虚度青春”,这在现代人眼中简直匪夷所思,而在当时却是寻常之事。宋朝对孝道非常重视,上升到个人品德及社会名声的高度,如果谁因贪恋官位而置双亲于不顾,要被世人唾弃。按照宋朝礼律,父母去世其子必须守丧3年,无论你官居何位,必须离职守孝,否则就是“夺情”,即大逆不道之人。所以,包拯的青年时代为了孝顺父母在家里度过,并未有任何惊世骇俗之处,符合当时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观。 显个性 官场新秀“老愤青”打破潜规则 如今记载反映包拯初进官场的事迹已不可考,只有他任天长县知县时断过的一起“牛舌案”尚留史书。有贼把别人牛舌割了,主人告状,包拯叫他回去把牛杀了。不久又有人来告状,说牛主人私杀耕牛,这在宋朝是违法的,包拯断喝道:“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此贼被识破,惊服!一件小案子,从中看出包拯断案的机智果断,也许他“善断狱讼”之名就是从这时流传开来。 至今几乎所有的包公戏都与他善断奇案、沉冤昭雪有关,而事实上,历史并没有记载包拯断案的事迹,他的政绩也非在断案上。 三年后,42岁的包拯被提拔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当于今天的广东肇庆市)“一把手”。端州特产端砚是宋朝士大夫最珍爱时髦的雅器,当地每年向朝廷进贡。凡在这里做“一把手”的官员,都在“贡砚”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以贿赂朝廷权贵,所谓“打点”中央的关系,此举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个性官员包拯一上任就高调破除这则运行多年的潜规则,下令只能按规定数量生产端砚,州县官员一律不准私自加码,违者重罚。并且表态,自己作为“一把手”,决不要一块端砚。此举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3年后,包拯任期满,被调至中央任职,果然“岁满不持一砚归”。《包公掷砚》的故事就是以这个蓝本创作的。 不久,45岁的包拯因“端砚事件”被皇帝赏识,被任命为监察御史,负责监察百官,“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虽然这个官职没有多少实权,但从此他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对于刚直又不懂人情世故的包拯来说,无疑找到了自己的发声平台。在官场崭露头角,包拯确实发出了不少声音,对国家的内政外交上提出过许多批评意见,比如要求从重处罚贩卖私盐者,反对朝廷以进贡求和西夏,主张强国策略等等。其间,他还代表大宋出使契丹,并与对方使馆“二把手”舌战并成功赢回大宋面子。 这其中,他弹劾陈州京西路转运司,揭露其歪曲中央政策“折变”盘剥灾民的罪行的事迹,被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再创作为家喻户晓的包公戏《陈州放粮》,民间渲染加工成开封府尹、钦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赈,剧中涉及国舅们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护包公、包公怒铡皇亲国戚、成功放粮赈灾等等,演义了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除害、不畏强权且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事实上,作为官场新秀,当时包拯只是上了一个并不为人关注的批评性的奏章,是否被批准史料也无下文。此时,离他入主开封府尚有12年。 耍大牌 弹劾“国丈”猛男口水喷皇帝 包拯进入中央,正赶上范仲淹掀起“庆历新政”。范仲淹的吏治改革集中在改变官员冗滥作风,斥退冗员、举贤用能方面,自然要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朝廷陷入“党争”,守旧派与革新派闹得不可开交。按理说包拯该站在守旧派阵营,因为把他从地方推荐到中央任职的是守旧派大臣王拱臣,但他却并不急于表态,也不参与其中纷争。同时,守旧派也没把这个无名小卒看上眼,更没指望他能在打击改革派上有所作为。然而,包拯却突然上了一个抨击范仲淹新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奏折,对其派出的监督地方官员的按察使权力过大提出置疑,此奏一出立即炸开了锅,两派就新政是否加重官员腐败争论不休。保守派士气大振,为加入包拯这个生力军惊喜。 不久,变法失败新政被废,正当保守派长吁一口气时,不料包拯突然上奏,建议皇帝保留范仲淹考试选拔人才等新政。这可把保守派给打懵了,这个出其不意的老小子啥意思?其实,这正是包拯峭直的禀性,他不与人苟合,不伪辞色悦人,一生不结派系也不卷入党争,甚至没有一个走得近的朋友,以至于“故人、亲党皆绝之”。 此后,包拯渐入佳境,走上了北宋仁宗时期的政治舞台。他的特色之一就是一生都在弹劾别人。据统计,在他弹劾下被降职、罢官、法办的重要大臣不下30人,有时为了一个人、一个案件往往反复上奏,火力之猛,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势,并且被他弹劾的都是当朝权贵。他7次弹劾酷吏王逵,顶住各方面的压力,最终把这个宠臣拉下马;他弹劾仁宗最亲信的太监阎士良“监守自盗”;他4次弹劾皇亲郭承佑,让仁宗几乎下不了台;他弹劾宰相宋痒,其人文采风流道德高尚,实无过错,包拯却弹劾他身为重臣却毫无建树,如同当今提的“庸官”、“不在状态”等概念。 包拯越弹越牛,甚至六次弹“国丈”,硬生生把仁宗宠妃的堂伯父张尧佐给弹下马来。仁宗专宠张贵妃,让她平庸的伯父坐“直升飞机”一年之内晋升4次,身兼财政部长、组织部长等4大要职。此举引起群臣争议,包拯首先冒出来弹劾,随后一些谏官也争相抨击。不料张尧佐的职位不降反升,这说明皇帝在力挺他。包拯见形势不对,3天之内又弹劾,甚至大呼“国丈”是“盛世垃圾,白昼魔鬼”,见没动静,包拯再弹,而仁宗也怄气了,一意孤行要把“国丈”提拔为“宣徽使”。激进者要求廷辩,要和皇帝面对面理论。在争执到达最高潮时,包拯一激动,站在仁宗面前义愤填膺滔滔不绝,唾沫星子溅了仁宗一脸,皇帝尴尬至极又窝火,拂袖而去。回宫后张贵妃问消息,仁宗冲她发了一通脾气:“包拯向前说话,直吐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御使乎!” 就这样,仁宗总算答应了后妃之家不得任两府的建议,又批评了谏官们在殿上喧哗失礼,生怕再出现过激行为,并规定以后奏对必须先申请。而张尧佐自感犯了众怒,以退为进,主动辞去了一些职务。事实上,皇帝只是缓兵之计,仅过了几个月又把这些要职委给“国丈”了。其实,君臣各退一步也就算了,包拯却非要让皇帝下不了台,继续弹劾,一弹再弹,最终把仁宗给弄烦了,不再动张尧佐的职务。后来张贵妃又香消玉殒,这场由包拯掀起的君臣拉锯战总算平息了。 包拯这股子牛劲让权幸大臣,甚至仁宗本人都有点畏惧三分,当时在官场流行一句时髦语“包弹”,为官清廉正派,就叫“没包弹”;贪官污吏就叫“有包弹”。 包拯一生弹人,他自己有没有被弹过?当然也有。包拯刚弹掉张方平、宋祁两任三司使,结果自己又取而代之,这是朝风大忌,欧阳修就批评包拯“蹊田夺牛”,但他同时也为包拯开脱,说他“素少学问”,即太不懂人情世故。包拯不得不回家避风头,不过没过多久,老包又象没事儿人一样回来继续履职。 重实干 坐镇开封两年一生善始善终 在入主开封府之前,包拯因对官场失望导致情绪低落,而“七求外任、出京四年”。包拯曾于公元1056年来金陵担任过4个月的江宁府尹,接着奉调入京任开封府尹。[3]1056年,58岁的老包终于成为开封府尹。按理说,包拯后世之名应是从开封府名扬天下的,事实上,他只在这个职位上坐了一年有余。既没有张龙、赵虎、王朝、马汉,也没有公孙先生、南侠展昭,更没有狗头铡虎头铡龙头铡,那些出神入化的情节都是出自清代石玉昆的《三侠五义》。 不过,以包拯的个性,不在开封府干出点名堂不会善罢干休。他一上任就改革诉讼制度,裁撤了门牌司,在当时,平民告状都得先通过门牌司才能上交案件,时常被小吏讹诈。几个月后,惠民河涨水,淹了南半城。包拯一调查,原来屡疏不通的原因是达官贵人在河两岸占地修豪宅,还堵水筑起了“水上公园”。包拯立即下令将这些花园水榭全部“毁去”以泄水势,“人患”一治,水患自然解除。老包这一举动可谓石破惊天,威名大震,京师老百姓都盛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当然,在这不长的时间里,包拯肯定也查办过一些案子,也许其中不乏为民平冤的,也采取过一些措施维护首都治安,一度赢得美名。他处理案件公道正派,执法严峻,对各种阶层一视同仁也是不争的历史事实,他不苟言笑、过于严肃,得来了“包大人笑比黄河清”的民间评价——要看包公笑,比黄河水变清还难啊! 然而,包拯主要政绩并不在开封府任期,更不在英明断案上,他是一个实干家。不到两年,61岁的他就被任命为三司使,负责全国经济工作,他展现出了经济改革的天赋,比如改“科率”为“和市”,即朝廷按照公平价格购买农民要缴的上供物资;免除部分地区“折变”,即废除农民将粮食变成现钱纳税的规定等措施。开展经济工作卓有成效,两年后,包拯被提拔为枢密副使,相当于主管军事的副国防部长,至此,包拯才算正式进入了中央执政官的行列,属于最高军事长官之一。然而,63岁的包拯已经是风烛残年。宋仁宗时代相对和平,所以这个职务也许是皇帝对老包忠心耿耿一生的一种荣誉的回报。又一年后,包拯病逝,首都开封的老百姓莫不悲痛,皇帝亲自到包家吊唁,并宣布停朝一天以示哀悼。当宋仁宗看到包家如此俭朴,又听闻他“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如初宦时”,不禁感慨!欧阳修曾说,包拯一辈子“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这个评价是准确的。他纯朴平实、刚直不阿、疾恶如仇、爱民如子,同时他不苟言笑、太过较真、不会处世、人缘不好。然而,他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无人企及的崇高与正义的化身,一个至忠至正、至刚至纯的清官标志与忠臣样本,一个被历朝官方推向神坛,又被历代老百姓奉为神明的“包青天”。 历史点评:包拯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令其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户晓。包公的形象历千年而不衰,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它从深层次上说明中国老百姓根深蒂固的“皇权”观念与“清官”情意结。 读包拯事,总有几个疑惑:一是他为什么鲜有朋友;二是他弹劾张方平的上疏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三是他为什么不笑。史书里记他平生不写私人信件,没什么朋友,与亲戚也不往来。他流传下来的文字,只有早年的一首短诗和晚年的一篇家训,其余全是奏议。 包公的人格很了不起,是刚严的典范,政治上所有言行皆出公心,私德也修饬得一无破绽,里里外外立于不败之地。但从常识可知,人是不可能这样完美的。欧阳修疏论包拯之接受三司使的任命中说道:“心中藏于中,而人所不见;迹者示于外,而天下共瞻。”他是说人心隔肚皮,评价一个人,可信赖的还是他的作为。不过,如果得不到情感的线索,一个人的作为,或为迷雾所隐,或为光芒所掩,也会含糊起来。 欧阳修的批评,源于包拯连劾张方平与宋祁。包拯抨击宋祁的理由,是他知成都时多游宴,蜀人不满他的奢侈。比起哥哥宋庠(此前也曾被包拯弹劾过),宋祁确实生活铺张,但当时文官游宴成风,若以此为罪,朝廷要空去一大半了。何况宋祁在蜀每晚宴罢,还燃烛展纸,干起正事,远近的人看见灯光,都知道这是宋先生在修《唐书》。他死后,成都数千人哭于祠,似乎名声也不很坏。 另一位被包拯攻击的是张方平。此人天性豪迈,颇有才干,见识在当时别具一格,只是一生未得伸展。当时京城某人拍卖家产,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购得一处房屋。包拯立加弹劾,说他“无廉耻,不可居大位”。张方平确实不谨慎,但似乎尚不足以立“无耻”之论。据司马光后来说,包疏检举张方平的不端事迹,还有不少条状。但这么一篇重要的上疏,在世传的包公奏议中,竟不见踪影。清朝有人猜测,此是包公子孙不愿意以示后人而削去,毫无根据。但不得见此奏原文,总有些遗憾。 碰巧的是,张方平和宋家兄弟那时都与吕夷简不和,而包拯受过吕夷简的提拔。要是能从中寻出一丝足迹,我不觉得包公形象会受多大损害,相反,倒还觉得亲切些———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吧。但没有,无论前后,包拯的议论没有半分私情的把柄,无不堂堂正正。 包公的心事不为人知,是否应归罪于文献失传呢?宋人话痨最多,记述成风,可惜在如海的文集中,有关包拯的记录少之又少。王安石和包拯一同受过欧阳修的荐举,还曾是上下级,多少总有过从,但整部《临川集》,竟无一字提及包拯。别人那里也大抵如此。幸好有位吴奎,和包拯亲密,给他撰过墓志铭;另一位张田,自称门下,给奏议结集。若无这两人,包公的形象,便只剩元杂剧中的了。我猜测当时多数人的心理或许是这样:对包拯,说他不好,实在说不出;说他好,又不情愿。人至清则无徒,此之谓也。 最奇异的是包拯不笑。当时流传的一句话:“包公笑,黄河清。”包公一笑,比黄河变清还难得。史籍未曾记载包拯有过类似面部神经麻痹之类的疾病,我们也无由推断他是个内心麻痹的人。但不管为什么,一个不会笑的人,无论多么多么值得敬佩,也很少有人会喜欢。 包拯不会穿绣花鸟衣服 宋代官服究竟该什么样? 中国有句古话:先敬罗衣后敬人。走遍天下都一样,还记得德国著名连环漫画《父与子》里有这么一组漫画:父亲和儿子收集马粪,走到一幢豪宅门口,被傲气的门卫拦住了。然而,当父亲和儿子换上燕尾礼服,系上领结,再次来到门卫面前,门卫立即毕恭毕敬地鞠躬致意。 古今中外,服装从来都是社会礼仪文化的体现,是一个人的身份、气质、内在素质无言的介绍信。在中国古代,更有一种服饰,贯穿了数千年来礼仪制度,等级森严,不可僭越,这就是官服。上下五千年,官服在每个朝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根据皇帝的喜好憎恶和穿着时尚的不同,形式各异。 隋唐之前,帝王百官的礼服官服基本上沿袭了汉代的式样。汉朝的官服是一种长袍,颜色比较崇尚黑、红色这些庄重的颜色,而官职的不同和高下靠冠帽来区分。想想也是,大臣们那么多,除了几位朝廷重臣,还有时常见面脸儿熟的,皇帝每天杂七杂八的事那么多,哪能把每个臣子的脸和他们的官职都对上号? 第一个下令用颜色来区分官员品级和平民衣着的人,是隋炀帝。他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官员分别用红、绿两色,小吏们用青色,平民用白色,屠夫商人只许穿黑色衣服,士兵穿黄袍。怪不得刘禹锡会在《陋室铭》里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平民是不允许穿彩色的。到了明清时期,官服上刺绣着各种珍奇异兽,皇上一上朝,文武官员你仙鹤我麒麟,文官比翼齐飞,武官威风凛凛,朝堂上“百兽朝圣”,好不威风。但从此“衣冠禽兽”的成语便产生了。 看多了明清官服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图案,再回过头去看宋代官服,忍不住让人击节感叹:质朴大方,线条简洁,用句广告词说,简约而不简单! 从宋太祖开始,宋朝就以俭朴为美,所以宋代的官服上没有那些繁复的图案,只讲究配饰的不同与变化。电视剧《神探包青天》里,包拯头戴乌纱帽,身穿绿色花衣裳,实在厚诬古人。 宋代的官服以颜色来区分等级,三品以上用紫,五品以上用朱,七品以上绿色,九品以上青色。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公元1078年至1085年)改为四品以上紫色,六品以上绯色,九品以上绿色。凡绯紫服色者都加佩鱼袋。而且,宋朝官员都得戴幞头,又叫折上巾,这是一种包头的软巾,因为总是青黑色的,所以人们给它起了个很形象的名字“乌纱”,就是咱们平常说的乌纱帽。 相传武则天创立了绣纹图案,她赏赐绣上鸟纹的袍服给文官,绣上兽纹的给武将。这使得官服从此变得绚丽多彩,并且影响到明代和清代补子和补服的出现,使中国的官服融入了秀美与高雅。但是,宋代人的审美是讲究典雅大方,不喜欢花里胡哨,官员的服制更加严格分明,所以,包拯是绝不会穿绣着花鸟的衣服办公的,正如你不会穿着t恤去走红毯。 包拯曾弹劾三十余名重臣 竟然不乏当朝国丈 包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可谓是家喻户晓。包拯生在合肥长在合肥,去世后还葬在了合肥。“龙图包公,肺肝冰雪,胸次山河。报国尽忠,临政无阿。杲杲清名,万古不磨。”这世代流传的诗句表达了人民对包拯的赞美。体现了包拯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公平公正的形象。也融进了人们炽热的“包公情”。 包拯天长县当县令,巧断“牛舌案” 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府合肥(今肥东县)人。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2月15日,包拯出生于合肥县的一个小山村。这个村庄叫包村,就是今天的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 包拯后来说他“生于草茅”,指的是他降临在今肥东县一农家。但其父包令仪考中进士做了知县后不久,便把家迁到合肥城内。合肥研究包拯资深专家程如峰说,包拯从小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是一名有志有为青年。29岁那年,他中了进士甲科,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建昌县知县,按照现在的说法,等于是江西永修县的“一把手”。然而,包拯舍不得离开父母,便奏请皇帝把他派在父母身边上班,于是把他改任为和州监税(今安徽和县),是合肥附近和州市政府管钱粮税收的。回家报喜,结果爸妈既不愿意离开合肥的家业去适应新的生活,又舍不得宝贝儿子独立门户。包拯看二老年事已高,索性把官给辞了,安心在家陪父母。 包拯在家5年有余,二老离世后,他守孝3年。守孝结束,他仍然没有工作的打算,不愿离开父母的灵地,又在家里呆了两年。两年后,在乡亲邻居劝说鼓励下,包拯才决定离开家乡,正式踏上仕途之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差事是当时的安徽天长县“一把手”。 包拯接诏命,便立即去天长县上任。刚到任,有个农民哭着到县衙告状,诉说坏人割了他家牛的牛舌头,请求捉拿凶手,给他申冤。这就是史书称的“牛舌案”。这虽是一个小案,但影响农耕生产,包拯详细询问后,认定是一件仇人复仇的案件,思虑后,想出个“金钩钓鱼计”,便对告状的农民说:“牛舌被割,这头牛必死,你回去杀掉卖肉赚钱吧。只是不要声张,更不能说是本县叫你杀的牛,案其实并不难破。”那位农民一听,吓了一跳说:“包大人,牛舌虽无,但牛还未死,杀耕牛是违法的。”包拯说:“本县给你做主。”果然,犯人见仇人宰杀耕牛,认为有机可乘,立即到县衙告状了。包大人升堂,一拍惊堂木,猛然怒喝道:“大胆狂徒,为何先割牛舌,又来告人家私宰耕牛?如此可恶还不从实招供。”罪犯一听,以为事已败露,只好招供认罪。这就是包拯断的第一个案件。 包拯“善断狱讼”的名声就从这里流传开了,以至于如今的包公戏基本离不开他如何善断奇案、昭雪沉冤等。事实上,除了“牛舌案”,史书无包拯断案的其他记载,他的政绩也并不都在断案上。 包拯正直、不畏皇权,唾沫星子能溅皇帝一脸 开封包公研究会副会长李良学说,包拯进入中央,正赶上范仲淹掀起“庆历新政”。范仲淹的吏治改革集中在改变官员冗滥作风,斥退冗员、举贤用能方面,自然要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朝廷陷入“党争”,守旧派与革新派闹得不可开交。按理说包拯该站在守旧派阵营,因为把他从地方推荐到中央任职的是守旧派大臣王拱臣,但他却并不急于表态,也不参与其中纷争。同时,守旧派也没把这个无名小卒看上眼,更没指望他能在打击改革派上有所作为。然而,包拯却突然上了一个抨击范仲淹新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奏折,对其派出的监督地方官员的按察使权力过大提出质疑,此奏一出立即炸开了锅,两派就新政是否加重官员腐败争论不休。保守派士气大振,为加入包拯这个生力军惊喜。 不久,变法失败新政被废,正当保守派长吁一口气时,不料包拯突然上奏,建议皇帝保留范仲淹考试选拔人才等新政。这可把保守派给打蒙了,这个出其不意的老小子啥意思?其实,这正是包拯峭直的禀性。 此后,包拯的人生渐入佳境,走上了北宋仁宗时期的政治舞台。他的特色之一就是一生都在弹劾别人。据统计,在他弹劾下被降职、罢官、法办的重臣不下30人,并且被他弹劾的都是当朝权贵。 包拯越弹越牛,甚至六次弹“国丈”,硬生生把仁宗宠妃的堂伯父张尧佐给弹下马来。仁宗专宠张贵妃,让她平庸的伯父坐“直升机”一年之内晋升4次,身兼财政部长、组织部长等4大要职。此举引起群臣争议,包拯首先冒出来弹劾,随后一些谏官也争相抨击。不料张尧佐的职位不降反升,这说明皇帝在力挺他。包拯见形势不对,3天之内又弹劾,甚至大呼“国丈”是“盛世垃圾,白昼魔鬼”,见没动静,包拯再弹,而仁宗也怄气了,一意孤行要把“国丈”提拔为“宣徽使”。激进者要求廷辩,要和皇帝面对面理论。在争执到达最高潮时,包拯一激动,站在仁宗面前义愤填膺滔滔不绝,唾沫星子溅了仁宗一脸,皇帝尴尬至极又窝火,拂袖而去。回宫后张贵妃问消息,仁宗冲她发了一通脾气:“包拯向前说话,直吐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御使乎!” 就这样,仁宗总算答应了后妃之家不得任两府的建议,又批评了谏官们在殿上喧哗失礼,生怕再出现过激行为,并规定以后奏对必须先申请。而张尧佐自感犯了众怒,以退为进,主动辞去了一些职务。 正是包拯的执着与无私,秉公执法。当时在官场流行一句时髦语叫“包弹”,为官清廉正派,就叫“没包弹”;贪官污吏就叫“有包弹”。宋代文学家欧阳修曾说,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这个评价是准确的 北宋传奇名臣包拯 不只是清官能臣更是个铮臣 在古往今来的官员里,他的知名度最高。山野小民,不知道宋朝有几个皇帝的大有人在,没听说过他名号的人,寥寥无几。

他的故事被编成小说、戏剧、评书,电视剧,电影,广为流传。1993年,台湾拍摄的电视剧《包青天》在中港台都掀起收视狂潮。电视剧的开头,胡瓜用他那破锣一样的嗓子吼道: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侠义展昭来相助,王朝和马汉在身边。”

他就是北宋名臣包拯。

包拯是一个孝子。29岁那年他参加高考,金榜题名。朝廷派他到江西建昌县做一把手。这个差事蛮不错的,但包拯认为家中父母年岁已高,自己应该跟在身边尽孝道,便奏请朝廷把自己的工作调动一下。这朝廷也挺人性化,满足了他的心愿,把他调到离家更近的安徽和州上班。可父母亲仍然希望儿子在身边照应。包拯想来想去,最后把工作辞了,在家里安心的侍候父母。

父母双双辞世后,又过了5年,包拯才离开家乡,到安徽天长县做县长,宣布自己在历史舞台上正式粉墨登场,这时候,他已经是一位39岁的中年人了。

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潜规则无处不在的国家。娱乐圈有,体育界有,学术界有,官场自也不当例外。在宋朝时候的端州(今广东肇庆),这种官场潜规则是通过一种叫端砚的东西折射出来的。端砚是端州的特产,非常名贵。皇帝和国家高级干部都爱收藏几块——就算不会写字儿的人,放在书房里也显得特有文化——跟现在一些企业家喜欢在书房里摆放精装本《梦回宋朝》是一个道理。因此,每年端州都会进贡一些给朝廷。这样也没问题。关键是,地方官们往往都在“贡砚”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这些多收的端砚去了哪里?十之八九被地方官拿去打点朝廷权贵,以换取政治筹码。这样就加重了当地百姓的负担。

这一切,在包拯来到端州后有了彻底改观。

包拯在安徽天长县做了3年县长后被调到端州做一把手。他甫一上任就下令,严格限制端砚的生产数量,绝不允许手下干部私自加码,违者重罚。他也高调表态:自己作为“一把手”,决不要一块端砚。

3年后,包拯被调到京城任职,果然“悄悄的离开,不带走一块端砚”(岁满不持一砚归)。

公元1043年,包拯来到首都开封。上一次来到首都,还是15年前参加高考的事情。一般风景,两种心情。彼时他还是一个忐忑不安的考生;如今已俨然一位初露头角的政坛新秀。44岁的包拯,骑马走在京城的青石板路上时,心中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京城是一个大舞台。事实上,包拯人生中最精彩最华丽的篇章都是在这儿上演的。

不管是民间故事还是电视剧,都把重点放在渲染包拯断案、破案的传奇故事上面。包拯确实在法院制度改革里做了不俗的贡献。在宋朝,老百姓到衙门打官司,先得托人写状子,还得通过衙门小吏传递给知府。如此就给衙门小吏们预留了寻租空间,一些讼师恶棍趁机敲榨勒索,导致老百姓打不起官司,严重妨碍了社会公平。包拯在开封做一把手就打破了这个规矩。他在知府衙门前设置了一只鼓,老百姓要打官司,只要把鼓一敲,知府衙门就大开正门,让百姓直接上堂告状。

看起来是一件小事情。其实非也。法律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老百姓遇到困惑的时候愿意通过诉讼寻求救济,其实体现了对社会制度纠错能力怀抱信心。假如人为的在诉讼渠道里制造堵塞,会迫使老百姓寻求其他解决办法,比如私刑,或者暴力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动荡的源泉。

与包拯刑警队长、法院院长的身份相比,他对国家更大的贡献当是政治家身份;准确的说,是“弹劾”家。

1058年,包拯任职右谏议大夫,兼任御史中丞。谏议大夫的职责是专门向皇帝提意见。这是个很奇特的官,其既无足轻重,又重要无比;其既无尺寸之柄,但又权力很大,而这一切都取决于谏议大夫的意见皇帝是听,还是不听。而御史中丞的职责是监察天下官吏,对三公、九卿有弹劾之权。在这两个职位上包拯如鱼得水,做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相当可观:

他7次弹劾酷吏王逵,顶住各方面的压力,最终把这个宠臣拉下马;他弹劾宋仁宗最亲信的太监阎士良“监守自盗”;他4次弹劾皇亲郭承佑,让宋仁宗几乎下不了台;他弹劾宰相宋痒——宋痒文采风流、道德高尚,实无过错,包拯却弹劾他身为重臣却毫无建树……

而包拯6弹“国丈”张尧佐的事迹,尤为精彩。

其时宋仁宗非常宠爱张贵妃,爱屋及乌,一年之中把她平庸无能的伯父连升四级,集组织部长、财政部长等四大要职于一身,这在北宋还是没有先例的事情。

包拯第一个站出来进行弹劾,一些谏官也跟上抨击。可张尧佐职位不降反升,这说明皇帝在力挺他。包拯不屈不挠,连续两次弹劾。宋仁宗心里委屈啊:我一个九五之尊,提拔自己的国丈难道要看你们的眼色?他也来脾气了,一意孤行要把“国丈”提拔为“宣徽使”。

包拯跟谏官们非常不满,要求召开廷辩。廷辩,顾名思义,就是在朝廷上和皇帝展开公开辩论。

这里啰嗦几句。

在封建时代,皇帝无疑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廷辩的存在,标志着皇帝与臣民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是平等的(至少是近于平等)。否则的话,皇帝一个不高兴,叫人把对方辩友统统拖下去砍了,然后宣布自己获胜——廷辩就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话说那日,廷辩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展开,然后慢慢升级,直到最高潮。想想看,一群文质彬彬的文人,以口舌为武器,气势汹汹地“围攻”皇帝,那场面也真够壮观了。包拯说到动情处,站在宋仁宗宗面前滔滔不绝,唾沫星子溅了宋仁宗一脸。宋仁宗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又无可奈何。下班回到宿舍,张贵妃探问消息消息,宋仁宗总算找到一个出气孔,冲丫发了一通脾气:“包拯向前说话,直吐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御使乎!”

这样就完了吗?没有。因为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包拯继续弹劾。一弹再弹,终于把皇帝弄得不耐烦了,不再动张尧佐的职位了。后来张贵妃仙逝,此事方才不了了之。

包拯这种牛脾气让权势阶层吃不消,连宋仁宗都畏惧他三分。

有趣的是,包拯经常弹劾他人,自己也曾经成为弹劾的对象。这人是谁,他就是欧阳修。

张方平、宋祁先后担任三司使,但很不幸,都被包拯弹劾下台。三司使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掌管财政大权,很有油水,多少人梦寐以求啊,无奈保险系数太低,尤其是在包拯紧盯着的情况下。因此位置就空置下来。宋仁宗跟大臣一商量,决定派包拯去做。包拯也没意见。但这个时候欧阳修出来说话了。

欧阳修写了一篇《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的帖子,认为包拯连续将两任三司使弹劾下台,却自己取而代之,会引起其他大臣的非议,以为包拯是为了私利而弹劾三司使。即使包拯光明磊落,也应该主动避嫌。其次,包拯对于朝廷这样的安排心安理得,这说明他学问不深,思考不周。朝廷任用干部,应该选用那些知廉耻、懂礼让的人士。

欧阳修说的当然也很有道理。包拯听了这些话之后,就上奏要求辞去这个职位;朝廷一时没有更好的人选,不予批准。过了好长时间,包拯才去上任。

看到这里,或许你会认为欧阳修与包拯有什么罅隙,其实不然。包拯为人不苟言笑、过于严肃,得来了一个民间评价:要看包公笑,比黄河水变清还难啊。是以在朝廷中他属于被严重孤立的一派,而欧阳修算是他少有是几个知己之一。说起来,欧阳修还是包拯的伯乐呢。

欧阳修当年与包拯一起参加高考,却不幸落第。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沦之后,开始了仕途上的阳光大道。当包拯经历了10年宅男生活,重新回到公务员队伍时,欧阳修已经做到负责官员选拔、差遣和考察的组织部部长,很有实权。同时,欧阳修的文名蜚声海内,是文坛里的当红辣子鸡。欧阳修提议朝廷重用包括包拯、王安石在内的四个青年干部。包拯也因此逐步走向中央权力中心。

俗话说,惺惺惜惺惺。欧阳修对于包拯的评价也是最精准的:“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