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
司马迁也是经济学家 史记中对于商业进行了剖析
太史公司马迁(公元前145年-87年),中国古代伟大的历史学家、文学家,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一位经济学家。在《史记·货殖列传》里边,司马迁花费大量笔墨,记载当时的商业活动、分析各种商业行为,还讲述了许多超级富豪发家的故事。中国古代,一直以来都是“重农抑商”,所谓的“士农工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科举当官排第一,农业、农民第二,制造业、工匠排第三,经济活动和商人则排名垫底不受重视,但是司马迁以他超前于那个时代的眼光,专门在史记中开辟一章《货殖列传》,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济学思想。什么叫做“货殖”呢?货就是商品,殖指的是增长,也就是说,通过生产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他开篇就引用了老子《道德经》的原文:“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的思想境界自然是极高的,但是司马迁紧接着笔锋一转:“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意思就是说:“如果一定要按照这种方式去生活,那么,对于近世来说,无异于堵塞了人民的耳目,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司马迁还讲:从《诗经》与《书经》上所描述的虞舜和夏朝以来的情况看,人们总是要让自己的耳目得到音乐和美色的享受,口中尽多地品尝牲畜肉类的美味,身躯尽量安处于舒适而快乐的环境,精神上还要炫耀自己的权势与才能的荣耀,这种风俗浸染百姓的思想已经很久了,即使用老子那样微妙的言辞逐家逐户地去劝说他们,仍然是不可能把他们的思想转变过来的。可以说,人类历史的演化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司马迁的这些观点,表明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区别,也反映了哲学家与历史学家的差异所在。
社会各阶层人们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财富,他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各尽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追求财富本来就是人的本性,不存在任何邪恶的地方。儒家一直强调的是“重义轻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问题是,君子从来都是少数人,不是君子的占到大多数,道德标准定得过高则无法实行,几千年了,也没见到中国人的整体道德观念有什么提高,所以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司马迁比儒家来得更接地气。
当社会的经济活动发展的一定阶段,自然会出现富豪,司马迁记载了不少秦汉时期顶级富翁的故事:秦朝时候的巴寡妇清,巴是巴郡,现在的重庆,她是一位寡妇,名字叫“清”。做的是丹砂开采和销售生意,丹砂除了能做颜料外,还能提取水银,是当时重要的物资。她是中国历史有记载以来的第一位女企业家,家大业大,光佣人数量就上千之多,书上说她“用财自卫,不见侵犯”,在秦始皇的时代,她居然用财富组建了一只私人军队来保护自家产业,这还不算牛的,她甚至为国家修建万里长城提供巨额资助,给秦始皇陵墓建设提供大量水银。秦始皇对她非常尊重,为她修建了一座高台。宣曲任氏,这哥们姓任,秦朝灭亡的时候,天下大乱,各地豪杰就跟打了鸡血针一样,争抢金银珠宝,唯独他逆向操作,囤积粮食,到了后来,刘邦跟项羽大pk,两军相持在荣阳地区,农民没法耕种,米价涨到每石一万钱,之前豪杰们辛苦抢来的金银珠宝被他统统吃进,发了横财。任家家规森严,尽管富可敌国,却崇尚节俭,严于自律,连皇帝也敬重他。无盐氏(这个名字怪怪的),汉景帝的时候,有七个刘姓诸侯国联合叛乱。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汉朝的王侯要出征打仗,没钱咋办?只好向民间资本借钱,当时叫作“子钱家”,干的是放高利贷的活儿。这些人不敢放贷,怕打仗输了钱要不回来。这个时候,无盐氏站出来说我借,借出多少钱?史书上说是“千金”,但是利息是1000%——是的,你没看错,十倍的利息,相比之下,今天这些地下钱庄所谓月息5分6分也好意思叫高利贷么?他判断战争将很快结束,而且七国必败,果然才三个月叛乱就被镇压,一年之中,借出去的钱连番十倍。此人的政治经济学水平极高,战略预判准确,又富有胆略,真是牛人。讲完了励志的创业故事,我们回到经济分析上来。司马迁认为,货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自然发生的,他说:“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就是说,随着商品交换的进行,必然导致货币的出现,从时间上看,他认为我们国家早在夏朝以前就出现货币了。在货币与物价之间的关系上,司马迁用十个字精炼地进行总结:“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意思就是: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数量越多,则货币购买力越低;相反,在货币量既定的前提下,商品的数量下降,物价就会变得很昂贵。当时放高利贷的民间资本很多,市面上放贷的利息是20%,司马迁对这些古代金融从业者评价很高,说他们“不害于政、不妨百姓”,把他们与工商业者并列,并给像无盐氏这样的传奇人物立传,让他们名垂青史。《货殖列传》中还提到很多有价值商业思想,一样可以适用于今天的社会。比方说:1)卓氏(司马相如的岳父,卓文君的老爹)当年从赵地迁徙到蜀地的时候,因为手里有一大笔的资金,所以能跑到很偏僻的矿山边上居住,从事冶铁行业,最后富甲一方,可见投资实业之前,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本金来启动;2)“无息币···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财币欲其行如流水”,钱只有流动起来才能生钱,资金周转越快赚得就越多。3)“富者必用奇胜”,想要致富,思路就首先得跟人不一样,市场经济里边“奇”就别人还没发现的需求,先人一步挖掘出需求就是财富啊;“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当货物过剩低价抛售时,他就收购,当货物不足高价索求时,他就卖出,从市场供求关系导致的价格波动中牟利;“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我们看今天的股票市场里边是不是这样的?当市场疯狂追高,个股价格贵到极点的时候,接下来就是一文不值,反过来无人问津的时候,很可能蕴藏着连续涨停板的机遇。古今中外,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几人能做到呢?人性不仅贪婪,而且盲从。以上这些都是太史公总结的商业思想,由于篇幅有限,就不详细展开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原文。司马迁通过认真研究,观察到当时的西汉社会,如果以一定数量的本钱,用来投资经营可获得一定的利润,各行业的年均利润率为20%,如果低于20%的利润率,在这个行业里头经营就不算理想。同样以一百万的本钱,投入到畜牧业养殖上边,体现为五十匹马,一百六十七头羊或者二百五十只羊;同等的资金投入到贩卖业上边,体现为二百匹马,二百五十头羊或两千只羊。为什么后者的利润高于前者,这是由商业的性质所决定的,说明司马迁已经注意到了资金周转的作用,意识到商业中的资金周转快于一般生产行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司马迁的思想是相当深刻的,历史上评论他是“自成一家之言”,他的社会治理的理想,核心是天道自然,社会有它自然演进的规律,不需要过度的干预,关键是人民的足欲。人们在本性的驱动下,“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社会需要这些行业的协调分工,经济才能发展,而这个过程,是自然形成的。他写道:(百姓勤勉工作)如同水向低处流,日日夜夜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待召唤自己就赶来,物产不须征求而百姓们自己就生产出来。这难道不是符合客观规律,自然的验证吗?我们知道,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形象地把市场的力量比喻为“看不见的手”,其实这样的观点在东方早已经出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抗击匈奴跟兴建大量国内工程,把文景之治留下的雄厚老底逐渐掏光,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国家开始干预经济,把盐业和冶铁业收归国有,面对这些现象,司马迁提出了自己观点:“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翻译成白话:(执政者对于人民),最高明的办法是顺其自然,不加干涉,次一等的办法是带领百姓走向一条规定的道路,再次一等是教育他们,灌输观念,但这已经是第三等了;至于第四等,就是用统制计划的手段来管制人民,而最下等、最愚蠢的办法,是与百姓争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代中国,居然有这般高明的经济理论,足以证明太史公司马迁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汉朝要是开通网络跟微博的话,我一定会在司马迁的微博上给他老人家留言:太史公,您真给力,给您点个赞!
司马迁如果没有受宫刑他还能写出《史记》吗?
司马迁,我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其所著著作《史记》,是现在学者研究古代历史的主要参考书籍,其对于史实记录非常严谨,使得前朝的林林种种能够一直流传到今世。除却《史记》之外,人们能够想到关于他的另一件事就是他曾受到过宫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阉割之刑。
与一般的受宫刑之人不同,因为其名气很大,故而在宫刑的各类人物中,他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正是因此,他的一生也就与这宫刑无法分离,他终生都以受此刑为耻。关于这一点,近代以来的学者们,但凡研究过司马迁,都不能无视这一点,实际上这反而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可以说是宫刑、司马迁以及《史记》三者之间相互影响,而这种影响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众人观点不一,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
司马迁之所以受此劫难,完全是因为那场李陵之祸,当时他因为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而遭到当朝统治者的惩罚,为了能够完成史记,他选择放弃死刑,而接受腐刑,几乎放下了他作为人的所有尊严。也正是因为这一事件,《史记》从此之后增色不少,书中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受刑之时,他正处于创作史记的巅峰期,没想到突来横祸,他被押入了大牢,在牢狱中他拒不认罪,他始终坚持自己只是说了一个作为臣子应该说的话,不应该受到如此牵连,但统治者显然不会理会他的这些道理,终是受了腐刑罢了。
从此之后,他身陷人生的逆境,对人生有了很多新的体悟,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已经看得透彻,对腐朽的封建君主制度,也已经失望到了极点。他再也不想为权势而压抑自己的思想,不需要再为了讨好上位者而写一些华而不实的文章,他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史记》的创作中去,无论是国家之事,亦或是天下之事,他都不再去理会关心。
此时的他心中对遭受宫刑一事非常介怀,但却无法排解心中的仇怨,只能通过叙述往事来抒发情感,思索自己的未来,《史记》的主题进一步得到了升华。不少人都对于他遭受宫刑抱着这样的观点,认为是宫刑成就了后来的他,之所以其思想和文学能够突飞猛进,就是因为他的这一段悲惨遭遇,到了明朝时期甚至有学者认为想要取得他那种高度的成绩,必须要先挥刀自宫,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种说法虽然赞同者很多,但其实这一点必须要建立在他能够看淡宫刑带给他的耻辱,能够忍受住宫刑带给他的痛苦。现实情况是,他在受刑之后,立即遭到了全社会的排斥,文人墨客将其排除在外,史官们也选择将他开除,原因很简单——他不再是一个男人了。
因为这个原因,他几次挣扎在身死的边缘,与其天天忍受外人的冷眼,倒不如一了百了,在进行了复杂的思想斗争之后,他终于还是选择为了完成自己的事业,而继续苟活在世上。虽然如此,但是这一劫难始终影响着他,直到他死的那一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是宫刑带给他思想上的转变,但是转变的这段过程是很不轻松的,宫刑对一个人的消极影响,往往要远大于积极意义。
受刑之后,他被准许释放出狱,接着立即被委任为中书令,很多人或许认为他终于时来运转了,但他自己却迟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个职位本应该是宦官担任,如今让他来任职,无疑是在他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不仅没有任何让他感到荣耀的地方,这对他来说甚至算得上是一种侮辱。
司马迁忍受着宫刑带给他的痛苦,痛不欲生的活在世上,只为了能够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名字,但就算是寻常女子受辱后都会选择自我了断余生,他又岂能这么苟且的活着呢?在这种纠结和矛盾中,《史记》的写作进程严重迟缓,直到公元前93年仍为定稿,他与父亲合写了几十年却仍旧没有完成,虽然这说明他们对于历史的严谨,但同时也能够看出宫刑对他的影响,已经牵连到《史记》的叙写创作了。
因此,宫刑或许对他有所影响,但是并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史记》之所以能够流传百世,也并非是宫刑的功劳,他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成就,是很多方面综合起来的因素,宫刑或许对他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与负面作用想比,又显得无足轻重,过高的提升这一作用,实在是不恰当的。
司马错是伟大的军事家吗?司马迁是司马错的后代吗
司马错是个神人,他拥有着纵横家的头脑,能够在朝堂上舌战张仪,让张仪这个擅长争辩的人才都哑口无言。而他又是一个能够带兵打战的神勇将军,不管在政治领域还是在军事领域,司马错都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只不过,可能司马错出生得不是时候,春秋时期是个喜欢纵横的年代,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纵横家的身上,对司马错这样不擅长纵横的人才并不是很重视,毕竟张仪这样的人才曾经靠着自己的一张嘴,贯穿了整个秦国的历史。
司马错,生卒年不详,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史学家司马迁八世祖,战国时期秦国著名将领,历仕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三朝。司马错,他是秦国的三大干将之一。司马错在史书上的记载并不多,他是个被历史掩盖的人物,他与张仪、白起共处于一个时代,对于一个看重纵横的时代来说,他是个容易被忽略的人,白起号称“人屠”,长平之战坑杀降卒四十万,号称秦国的千古第一战神,一生未有败绩;而张仪是舌战群儒,将孟子说得当场吐血身亡的纵横大家,司马错在这两个人的面前稍微显得有点逊色,纵观他的一生就是最主要的就是灭蜀之战和攻楚之战,而这两次战争在当时都不被人所重视,司马错的伟大在许多年后才体现出来。
司马错算不算是一个伟大的军事家,答案是肯定的。当初,在秦国南方偏远腹地,有两个小国家,就是巴国和蜀国,这两个国家有一次便相互攻打起来了,司马错认为时机到了,这是秦国攻取蜀国的好机会,恰好东边的韩国也派兵入侵秦国,秦国一时间难以应付,群臣都在讨论到底是先去攻取蜀国还是先解除韩国的问题,秦国在很久之前就想要攻伐蜀国,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因为蜀国的地势险要,十分不易于攻取。就当大家为这件事焦头烂额的时候,张仪站出来说要先解决秦国被韩国攻打的事情,即先攻取韩国,但是司马错却在这个时候也站出来,提出自己的想法,应该是先攻打蜀国,蜀国作为秦国的大后方,拥有丰富的资源,得到了蜀国自然就得到了楚国,张仪和司马错就针对先哪个国家僵持不下,最后秦王还是采纳了司马错的意见,事实证明,司马错的确是个很有战略眼光的人。
司马错带领秦军攻伐蜀国、攻伐楚国的这两次战争在历史上并不出名,应该是当时白起、张仪的名声太大了,而且这两场战争在当时都很稀松平常,毫无名气。灭蜀,为秦国带来了很多利处,可以说司马错的想法是相当正确的,但是这一好处并不是在当时就得以体现,直到很多年以后,攻伐蜀国的好处才得以体现。司马错果然很有先见之明,一举灭掉了蜀国,而后又把巴国给解决了,此举扩大了秦国的版图,也使得秦国的人口立刻增加,巴蜀之地作为秦国的粮仓,为秦国提供了丰富的物资。
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司马错率军伐楚,夺取楚国黔中郡。司马错攻楚之战也是难得一见的漂亮的一战,避实击虚,是整个历史上比较早的迂回战术,最后楚国成功收入秦国的版图。因此,可以说司马错是个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
《史记》充斥神话传闻 司马迁写史不严谨?
翻开旧报,发现《大家文摘》有篇转载的短文,说“《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充斥了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并告诫读者在学习历史时要“相信科学、理性”,不必“迷信古代的权威”。
此话从何处说起呢?读了文章方才明白。原来文章的作者可能早就准确地知道秦始皇是庄襄王子楚的亲生儿子。然而《史记》与其相忤。另外有位名牌大学的历史学教授在电视讲座上讲吕不韦时坚称秦始皇是吕不韦的儿子,也与其相忤,从而惹恼了作者,因而作者便很有霸气地批评《史记》治史不严,批评教授“缺乏常识”。
我忽然想起了几十年前有人撰文论证杨贵妃入宫前是不是处女的问题。那时大家都说无聊,不料今又有人煞费苦心地论证秦始皇是谁的亲生儿子,二者何其相似!
秦始皇到底是谁的亲生儿子?我认为司马迁不知道,文章的作者不知道,子楚和吕不韦皆不知道,只有秦始皇的母亲最清楚,可惜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目前条件而论,要想解开这个迷团是不可能了。用谁都解不开的迷作证,去推翻别人的猜想,不仅不是科学、理性,而纯属自欺欺人的无稽之谈。
吕不韦和赵姬相好一事,距司马迁时代已有一百多年了。司马迁根据当时流行的说法写进《史记》是可有可无的,不必当真。无论秦始皇是谁的亲生儿子,均不影响秦朝的历史真实和对他历史功过的评价。
历史研究不是编演闹剧,是运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通过对重大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深入研究,从中总结出有历史价值的东西,用以推动社会的发展,为改革开放,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才是正理。对某些根本无法搞清楚的枝节性历史疑点,应当粗放、存疑,允许别人用自己的观点评说和解释,不必曲意苛求,更不必钻牛角尖似地争执。
文章说《史记》不严谨,充斥了神话、传闻。众所周知,不论是中国的古代史书,还是外国的古代史书,在叙述世界和民族的起源时无不夹杂些神话故事。神话不是历史真实,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它是由于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无法解释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矛盾的变化,是借助想象和幻想把自然拟人化的产物。各民族有各民族的神话。神话对民族的凝聚力,对世界文明的发生与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助推作用。
司马迁不是具有现代知识的史学家。他相信契的母亲简狄见玄鸟堕其卵,取而吞之,因孕生契,周后稷之母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悦践之,居期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牛马不践,弃之冰上,飞鸟以翼覆荐之之类的神话故事。他将这种神话写入《史记》无可厚非,不要苛求古人。
《史记》中的少量神化,客观上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是使我们了解了古人的思想方法、精神面貌,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保留下来一批珍贵的文化财富。
至于历史传说,那是在文字发明以前,人们对重要人物和事件以口授的形式,世代相传的史料。这些史料有真、有失真,也可能有假。例如有没有炎黄二帝?有没有涿鹿之战?有没有尧舜?有没有大禹治水等等,司马迁也不了解。为了给这些传说史料更大的可靠性,他一生有几次大的实地采访。司马迁浮沅湘、窥九嶷,调查了舜南巡的传说;登庐山,上会稽,探禹穴,考察了大禹治水的史料。由此看来,司马迁对传说史料是相当严谨的。
尽管没有确凿的实物证据,司马迁仍将上古的传说历史写进《史记》是正确的。不然,中国的古代史只能从公元前481年共和行政开始,因为从此才有了比较准确的文字历史。
司马氏世典周史。司马迁在汉武帝时接替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作为史官,他定有机会阅读到石室金匮之书和诸多先秦典藉。毫无疑问,他对先秦历史比起我们来有绝对的发言权。《史记》是司马迁参考了《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和各诸侯国史料及实地采访的基础上尽毕生精力完成的。其史学价值早被历代史家公认。二千多年后的我们,没有必要以今人的思维方式曲意苛求。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史记》不可能没有瑕疵。诸如秦始皇到底是谁的亲生儿子之类的点点瑕疵,如同乌鸦遮不住太阳一样,并不能掩盖《史记》崇高的史学地位。
感谢司马迁治史严谨,比较全面地记录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否则,公元前481年以前的中国,将是一片不可知的洪荒。
司马迁创中国人民一词 出现在《史记》
先秦时还没有“中国人民”这个词,当时“中国”和“人民”都是单独使用,词义也不同于今天。“中国”本意是指京城,如《诗经·大雅·民劳》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诗传就训释为:“中国,京师也。”后来,“中国”也引申指中原地区、天下之中心等。
而“人”与“民”,在先秦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说文解字》说:“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民,众萌也。”
那么,“中国人民”作为完整独立的语音单位是什么时候才开始出现的呢?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山西、山东、江南、塞北等地的物产,“皆中国人民所喜爱”。
这里的“中国人民”,虽与先秦时的意义并无大差别,但它却第一次将两者连在一起,构成偏正词组,所以说是司马迁最早创造了这一词汇。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简介 司马迁发愤写史记的故事
《史记》的作者是谁?
史记作者
司马迁(公元前145年—约公元前90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 。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早年从董仲舒学《春秋》,从孔安国学《尚书》。《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司马迁赋》八篇;《隋书·经籍志》有《司马迁集》一卷。
其父司马谈为太史令,学问渊博,曾“学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早年司马迁在故乡过着贫苦的生活,10岁开始读古书,学习十分认真刻苦,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20岁那年,司马迁从长安出发,到各地游历。后来回到长安,作了郎中。他几次同汉武帝出外巡游,到过很多地方。35岁那年,汉武帝派他出使云南、四川、贵州等地。他了解到那里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他父亲司马谈死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接替做了太史令。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与天文学家唐都等人共订“太初历”。同年,开始动手编《史记》。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宫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掌握皇帝的文书机要。他发愤著书,全力写作《史记》,大约在他55岁那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司马迁忍辱完成了史记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职尽责。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贬低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汉武帝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历史上司马迁之父是如何解读诸子百家的?
文子曰:“圣人之从事也,所由异路而同归。”意思是圣人做事,虽然方法和途径不尽一致,但目的是相同的。诸子百家的学说,论述的都是经国纬政的奇谋佳略,不少前辈先贤都浸淫其中,做了深刻而细致的研究。然而后世的初学者往往不善于全面分析,以致于只偏好某一种言论。尊崇“虚无为本,因循为用”的道家,视好发宏大论断的儒家之说为陈腐之议;拘泥名实学说的人,却认为老子的理论荒谬不实。有的人钟情于前代古风,认为当今依然可以实行;有的人则征引曾经匡时救世的智术,认为应当固守不变。其实如果认真考核,这些学派的思想与主张各有精华与流弊。
一,诸子百家的大致源流及其优劣之所
儒家,大都出自主管教化的司徒之官,他们以义辅时,和顺阴阳,昌明教化。其信徒在修养个人的道德品质之际,主张“肉食者”为政以德,师法尧舜,效仿成康,广施恩泽,这是儒家的高明之处。故而南朝大家范晔赞美儒家说:“夫游庠序,服儒衣,所谈者仁义,所传者,圣法也。故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但是,他们所倡导的《六经》内容广博而缺乏要领,用力虽多而收效甚微。因为这套宏论除经文本身外,加上以后的传注和说解文字不下千万,就是祖孙三代世守一经,也无法精通它的学说,一辈子也不能完全通晓它的礼制。所以,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也提出了尖刻的批评“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
道家,大都是从史官中分离出来的,他们经历、记载了历代的成败、存亡、祸福的经验教训,因而懂得执政的要点和根本。提倡清静无为,善守本性,坚持卑下柔弱,为的是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们把这一原则作为君临天下、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道家的精神与三皇五帝的克已谦让、《周易》中的“日中则昃,月满则亏”十分吻合,这是道家的长处。但是,其学派中的不肖之徒在模仿老子的做法时,抛弃了“有度无度,因物兴舍,圣人不巧,时变是守”的权变思想,不分时代的强调说只要清静虚无,就能治理天下。这是道家的流弊。阴阳家大多是从负责天文历法的官吏中分离出来的。他们提倡“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而后推算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推出“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的原则,使百姓都能因时顺势,这是阴阳家的长处。然而其学派中食古不化的人,则受制于诸多忌讳,只注意阴阳卜卦、鬼神仙道之类的术数,舍弃人事而信仰鬼神,由此产生了“大详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畏”的弊端。
法家,大多出身于管理刑法的官员。他们提出“权借在下、利异外借、托於似类、利害有反、参疑内争、敌国废置”这六种国之大患,实在可以说是明察秋毫。而后主张厚赏重罚、荣誉同轨、赏罚敬信、奖惩公允,用此辅助礼制来治理天下。这是法家的长处。但是,在消除“六患”的同时,却引来“疑诏诡使、倒言反事”等帝王之术为祸朝堂,导致后世为君者放弃人伦劝导,单一信奉权谋算计,这是法家的弊端。
名家大多出身于掌管礼仪的官员。古人身分地位不同,礼仪也不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便是盛赞名家“引名以求实”的高度务实精神。到后来吹毛求疵的人利用它来治理天下,专注于名词概念的推理,过于辨析名分的细节而不注重实际,在一言一词间数黑论黄、咬文嚼字,反而失去了易于把握的常情,所以说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
墨家大多出身于掌管宗庙之官。他们食俭处贫,苦行修身,主张人与人平等相爱,反对侵略战争,重视文化传承。这是它的长处。后来的愚人实行墨家的主张,不看重其“大不攻小,强不侮弱,众不贼寡,诈不欺愚,贵不傲贱,富不骄贫,壮不夺老”的精神内涵,反而过份提倡“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饭土簋,歠土刑,粝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从而导致不明就里的迂腐之徒只重外在形式,舍本逐末,这是墨家的流弊。
纵横家大多是从接待宾客、出使外交一类的官员中分离出来的。荀悦曰:“饰辩辞,设作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世者,谓之游说。”意思是说,为使臣者,应当因事制宜,权衡处理,因为在接受使命时,不可能也无法教给你全部的外交辞令。这是纵横家的长处。后来心术不正的人搞外交,开始崇尚欺诈,不讲信义。这是纵横家的流弊。
杂家大多出身于议事之官。杂家兼容儒家和墨家思想,揉合名家和法家的主张。他们明白治理国家,实现太平盛世,必须融汇贯通诸子百家的学说。这是杂家的长处。后来学识浅薄的人搞起杂家来,就恣意放纵,务求广博,没有中心,使人抓不住要害。正所谓“漫羡而无所归心”,这是杂家的流弊。
农家大多出身于主管农业的官员。他们种植农作物,鼓励耕种和养蚕,以达到人民丰衣足食的目的。子曰:“所重人食。”这是农家的长处。后来见识浅薄的人,主张士、兵、商、工也应当放弃本业,专事劳作,这是农家的流弊。
二,今天的学者应懂得“弘思远益,应权通变”。《长短经》有言:“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不失其时,其道光明。非至精者,孰能通于变哉?”的确,古人的智慧发人深省且值得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我们今天学习和分析以往的经验宝训,应该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去糟粕,取精华,批判继承,灵活运用,从而达到最佳效果。
太史公司马迁另一面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足球记者
现代足球的诞生是以1863年英格兰足总成立为标志,但在世界其他国家很久以前就有它的雏形。除了身体上的锻炼外,它还能培养人们勇敢顽强、机智果断等优秀品质和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
但由于古代奥运会中没有集体项目比赛,因而当时对是否要恪守古代奥运的传统、拒绝集体项目进入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内部意见也不统一。后来还是变革的呼声占了上风,足球才得以进入奥运殿堂。在1900年第二届巴黎奥运会上,足球被正式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 但当时报名参加足球比赛的只有法国、比利时和英国3支队伍。在仅进行了两场比赛后,英国队获得奥运足球史上第一届冠军。
此后到1928年奥林匹克足球进入了黄金时代,也为世界杯足球赛的创建埋下了种子。由于奥运会足球只准业余选手参赛,所以水平不能与世界杯赛相比。于是1930年在乌拉圭举行第一届世界杯后,奥运会足球比赛就退居到次要位置。但随着奥运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奥运会足球比赛仍然吸引着众多观众的眼球。在1996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女子足球也正式进入奥运赛场,决赛时就吸引了共76000人观看,创造了女子比赛观看人数最多的世界纪录。
2004年初,国际足联确认足球起源于中国,“蹴鞠”是有史料记载的最早足球活动。汉代蹴鞠是训练士兵的手段,制定了较为完备的体制。如专门设置了球场,规定为东西方向的长方形,两端各设6个对称的“鞠域”也称“鞠室”,各由一人把守。唐宋时期蹴鞠活动达到高潮,甚至出现了按照场上位置分工的踢法。南宋《武林旧事》曾列出了“筑球三十二人”竞赛时两队的名单与位置,恐怕就是历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了。
从春秋时期到元明时代,蹴鞠经历了发展到高潮的过程,但到了清代,这项活动却走入了衰落。1863年,现代足球运动在英国诞生,才揭开了足球发展的又一历史篇章。
链接:中国古代足球之最第一个“狂热球迷”:项处
汉代的项处虽患重病仍不遵医嘱外出踢球,最终呕血身亡,由此可见他对蹴鞠的迷恋程度。
西汉初年临淄名医淳于意的“诊籍”中有所记载,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位球迷,也可以说是世界上有史可查的第一个“狂热球迷”。
第一位“足球记者”:司马迁
司马迁的《史记》是我国古代一部记录蹴鞠发展的重要著作,书中包含多篇有关足球运动的 “体育报道”,有人形象地把司马迁称为世界足球史上第 一 位“足球记者”。
第一支“女子足球队”
近年在河南安阳、山东曲阜出土的一些石刻画像中,考古学家们发现了其中有汉代女子踢球的情景。汉代的这茬“铿锵玫瑰”也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支“女子足球队”。
第一位“足坛巨星”:高俅
尽管高俅落下骂名,但他“闲庭信步”般的踢球功夫相当了得,难怪他会凭借着高超的球技博得皇上的宠幸,从而平步青云,他因此也被后人戏称为“中国古代的马拉多纳”。
司马迁外孙杨恽才华卓著缘何会被腰斩
司马迁在他的《太史公书》的最后一章《太史公自序》里讲,完成了《史记》的撰写工作之后,他又另誊抄了一份,这就使《史记》有了正、副两个本子。个人修史,一旦遗失或遭水火,多年的心血就白费了,所以司马迁很小心。正本呢,“藏之名山”;而副本呢,“副在京师”。副本留在京师,京师是个大略的概念,其实就是将副本交给家在京城的亲人收藏,这个亲人是谁呢?是司马迁的女儿司马英。
司马英嫁的丈夫叫杨敞,杨敞可是宣帝时期两任过汉丞相的大人物。司马英给杨敞生下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杨忠,二儿子叫杨恽。杨恽在宣帝时继父兄爵任常侍骑,左曹,因揭发霍光子弟谋反有功,受封平通侯。外公撰修的《史记》手稿,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这位杨恽。
杨恽继承了父母双方家族的许多优秀基因,熟读《春秋》,才华卓著,又很喜欢结交英俊杰出的儒生,因而在朝廷上名显一时,人人都以为其前途无量。
除了才华,杨恽还有一个特别令人敬佩的地方,就是清廉仗义,轻财好义。
《汉书》载,父亲杨敞去世时,身后留下遗产五百万,杨恽大方地把这些钱财分散给了同宗族的人。其生母司马英去世得早,父亲续弦,给他找了个继母。父亲死了,杨恽对待继母如同对待亲娘,孝敬有加。继母无子,死时也留下几百万的家财,继母还专门遗嘱全部归杨恽继承,杨恽没听继母的,而是把这几百万分送了继母的兄弟们。父母先后两次留下近千万资产,杨恽分文不留,“皆以分施”。
在官场,杨恽更是不贪不占,以廉洁公正著称。
这样的一个又有才华,又清廉正派的人,该是上下交口称赞、美誉不尽了?事实却并不如此。
杨恽身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伐其行治,又性刻害,好发人阴伏,同位有忤己者,必欲害之,以其能高人。”什么意思?就是说杨恽这个人呀,喜欢自我标榜,好吹嘘自己的德才能力,高傲自负;尤其让人难忍的是,个性刻薄,老爱戳别人的痛处,揭人的疮疤;特别不容人,同事中但凡有谁与自己的意见相悖,他想方设法予以加害。
这脾气、这胸襟、这涵养,身在官场不懂圆通,实在是大忌。就因为这个性,杨恽在朝廷里得罪了不少人,树敌颇多。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自以为正直的杨恽,别说影子斜,整个人都让人给扳倒了。
朝中有位太仆,叫戴长乐,杨恽咋看咋不顺眼,十分讨厌他。可这个戴呢,来路很是特殊,是汉宣帝早年落难时的知己,刘询意外做了皇帝,立马召这个哥们到身边,安排做了亲信宠臣。可想而知,跟这种人过不去,杨恽的下场是注定要失败的。果然,架不住戴长乐一而再地在皇帝面前撺掇,杨恽最终被废为庶人。
吃一堑当长一智?杨恽江山好易秉性难改,罢官为民后,虽灰心于政治,却决不安分守己,他开始“家居治产业”,着手经商。经商你就经商呗,却要显摆,“起室宅,以财自娱”,做房地产,发财了,张扬恣肆,以财取乐。他的想法是,我花我挣的钱,我玩我的,该是不碍你什么人了吧!
杨恽富豪的日子过得得意洋洋,自由自在。交结天下,高朋满座,花天酒地,名闻一时。政坛处境诡谲,商场不关他人,杨恽满以为自己就此可以风风光光下去。殊不知,像他这种有过相当政治伤疤的人,经商发财,照样会有人说三道四的,人们免不了对其致富产生种种揣测和非议,怀疑其生意的纯洁性。
杨恽有个好朋友叫孙会宗,任安定郡太守,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写信提醒杨恽,说:“大臣废退,当阖门惶惧,为可怜之意,不当治产业,通宾客,有称誉。”高位上退下来的人,就应当待在家里谨小慎微,千万别经商置业,更不要去结交宾客,再图虚名。
杨恽读罢好友的信,犯了倔脾气,这什么逻辑,做官耿直难容宵小,自个儿凭本事赚钱自个儿花也有闲话,还让人活不?!他愤然给孙会宗回了封信,这封信便是几可与其外公的《报任安书》相媲美的《报孙会宗书》。
信中大发牢骚,谩骂好友,愤世嫉俗。结果不久,被人告发,宣帝下令逮捕入狱。最终,以大逆不道罪腰斩于市,老婆孩子流放西部酒泉郡。
官商之道相通,均需柔术也。
古代名士如何泄愤?司马迁著书 郑板桥画竹
生活中,动辄发怒者,即使不殃及他人,亦会祸害自身。为此,古代的许多名士,都有自己的抑怒解愁之术。
“悬联警怒”。林则徐性情刚烈,后来知道发怒不仅无用,且常给小人制造借口,于是在书房挂一条幅,书“警怒”二字以自制,并于厅堂悬一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上联自我警示应宽宏大量,下联自我告诫要无畏无私。
“写字散气” 。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说,草书大家张旭,写字不为练技,仅以此抒发情感,或“不平有动于心,必以草书发之”。韩愈赞曰,此法简单有效,如握笔草书尤其是狂草,写字前所发之怒气,皆移向笔端,流向书面而消散。
“佩韦缓气”。《韩非子》载,春秋时,魏国邺令西门豹为克服性情急躁的毛病,便“佩韦以缓气”。“韦”是熟牛皮,取其质地柔软的特性以自戒。每当脾气发作,即用手抚之良久,怒则消除。
“弈棋息怒”。明代郑王宣在《昨非庵日撰》中记载,监察御史李纲性急,但酷嗜弈棋。逢下棋,性情即趋于安详、宽缓。其家人每见其躁怒,遂将棋盘置于其前,其面颜立刻改观,取子布局,怒气烟消云散。
“赏花破怒”。南宋诗人陆游一生坎坷,却活到耄耋之年。他平时爱种花、赏花。每身处逆境,为排解心中愁怒,就去赏花,“放翁年来百事惰,惟见梅花愁欲破”。
“画竹忘怒”。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任范县、潍县知县时,郁郁不得志。当受上司讽压,怒气来时,他便铺好宣纸,提笔画竹,以忘所怒。尤其他因助农民胜讼及办理赈济得罪豪绅而罢官后,画竹更成为他晚年排怒解愁的主要活动。
“恩爱消怒”。人口学家马寅初,夫妻恩爱,他的词典里无“怒”字。他以“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联自勉。其与夫人几十年相濡以沫,心态从容自若,虽多难却长寿,享年101岁。
“著书释怒”。司马迁说:“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也。”清代戏曲家李渔说:“予无他癖,唯有著书。忧藉以消,怒藉以释,牢骚不平之气藉以铲除。喜怒哀乐,皆成文章。
最后一个真正太史令?如何看待司马迁与汉太史令
研究中国历史,必以《史记》为宗。倒不是说《史记》里的所有记载都准确可信,这是任何史书都做不到的事情,而是因为《史记》的作者太史公司马迁,他比《春秋》的作者以及后来的史书作者不但更具才略,也更可信——因为他是最后一个真正的太史令。
太史令也称太史,官职名,相传夏代末已有此职。中国上古时期的太史令就具有特殊的地位:一方面,这个官职具有与有神论民族的祭司相仿的特权——沟通天意,掌握神权。他依照其他人几乎无法掌握的复杂而独特的天文历法知识,通过观星、占卜、祭祀等手段,为政权的运用提供神权依据;另一方面,太史令也是国家的重要执政官之一,他常常会负责起草君主的重要文书、管理国家典籍。
但于现实政权以及中国文明传承最重要的是,太史令还全权负责如实记载史事、编写史书——上古的中国人就认为,实事求是,而不阿附于任何人的见解或意旨,是神授于太史令的权力、天职、最高法则。
所以,太史令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对节操要求也很高的工种,在文字、教育不发达的古代,尤其是先秦时期,这一职位的传承同很多贵族职位一样,通常是家族内薪火相传。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正是诞生于太史家族,他的祖先就曾长时间是周朝的太史。他的父亲司马谈,也是一个有抱负的太史令,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其实是父子共同的理想。
我们都知道,司马迁的《史记》非常精炼。但在《史记》里,司马迁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和塑造了一大批他的模范前辈太史们的故事。由此可见,司马迁对于太史(令)一职,是具有非常强的职业自豪感的。他讲述的种种太史的故事,其间蕴含的深情与用意,颇可玩味。
在《左传》、《战国策》、《吕氏春秋》等先秦书籍中,也有大量关于太史令的故事记载。与《史记》中太史令们不同,《战国策》等书中的太史令们不乏昏庸之辈、不乏无益之谏,比司马迁笔下的太史令个个是人中之杰,感觉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我以为研读历史,既不可盲目崇拜拔高古人的“高大”,也不可生忽视小觑前贤之心——首要的宗旨,是要把古人也当人看,他们跟我们是一样的有七情六欲,一样的有瞻前顾后的利益纠葛。明白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司马迁、理解《史记》、理解《史记》背后的故事,都是必须的!
所以,我们要探究中国历史的真实过往,要真正了解司马迁写《史记》的立场与用心,必须先了解他笔下《史记》里的太史们。因为,这些太史们所代表的,其实就是司马迁本人的理想和情操。
解密秦末名将英布:为何司马迁又称其为黥布?
英布是较早反秦起义的豪杰之一,后跟随项羽,在与秦军作战中英勇善战,屡立战功,破秦后被封为九江王。楚汉相争时,英布叛楚归汉,被立为淮南王,共同攻击项羽。打败项羽,刘邦当了皇帝,英布正式到封地上任,并持有皇帝颁发的印信。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刘邦的老婆吕后杀了韩信,刘邦亲自出征诛杀了梁王彭越,英布害怕下一个被杀的就是自己,因而起兵造反,次年兵败被杀。在《史记》中,司马迁把他放在列传当中,且单独立传,可见这个人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然而,这样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司马迁在为他作传时却不用他的本姓,而把他称之为黥布,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英布出身低贱,因为受黥刑而被称之为黥布。
英布是六县(今安徽六安市)人,出生于平民之家。到了壮年,因为犯法被判处黥刑,押送到骊山服劳役。骊山的刑徒有几十万,英布专门和这些人当中的头目、豪杰往来,终于带着这些人逃到了长江之中做了强盗。如果说在此之前,英布一介平民百姓、一个脸上带着黑色刑印记号的罪犯,叫个黑布白布或者阿狗阿猫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成为强盗头子,那么就不一样了。这时候,不用说秦朝的法律严苛,就是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要对他进行通缉的。如果要进行通缉,布这个名、黥这个显著标志一定都会写在通缉令上,通缉令贴的越多越广,黥布的知名度也就越高。布是常见生活用品,吃得饱穿得暖是一般人的生活追求,名字叫布的人不少,像英布同时代的人在项羽手下的就有一个季布,彭越手下有个大臣叫栾布,三国时期有一个吕布等等。古代人的名字绝大多数都是单字,重名的情况很严重,尤其是古人称呼他人或者自称都只称名字不带着姓,这就加重了区别的困难。为了便于区别,让听的人知道究竟是谁并牢牢记住,人们用了很多方法来进行界定,如表字、别号、外号、加地域名称等等。像关羽字云长,“云长”是表字;苏轼又称苏东坡,“东坡居士”就是号;《水浒传》中的人物各个都有一个外号,虽说这些外号大部分都是为了塑造艺术形象的需要,但也反映了一种现实;在《三国演义》中,张飞一出场就自报家门,他是燕人张翼德,赵云是常山赵子龙,也是说明叫飞叫云的人很多。英布有这么一个现成的响亮名号,又岂能不用!英布曾经让人看过相,说是他会在受刑之后称王。等到他真的受了刑,他反而很高兴,别人笑话他也不在乎。这表明,人们叫他黥布,他不但不会恼怒,反而会乐意接受。时人形成了习惯,延续到司马迁时期,有可能仍然是这种叫法。既然这个别名响亮,人们已经习惯,司马迁也就乐意这样用了。
英布不能忠君事主,称之为黥布,有形象上贬损的意思。
陈胜起义的时候,英布就去见番县令吴芮并跟他的部下一起反叛秦朝。陈胜兵败后,英布带兵北上,在清波打败了秦军,然后带兵东进。听说项梁在会稽起事,待他渡过长江后,英布带着军队归属了项梁。在项梁军中,英布骁勇善战,总是列入众军之首。项梁拥立楚怀王,英布被封为当阳君。项梁死后,英布归属项羽。在巨鹿之战中,项羽派英布率先渡河,英布初战告捷,再战再胜,为项羽大军打开了胜利之门。打败秦军的主将章邯后,又是英布攻破函谷关,项羽才能够顺利进入咸阳。正是因为英布战功卓著,分封时被封为九江王。
然而,当了王的英布却和项羽离心离德,最终背叛了楚国。
汉二年(前205),也就是项羽分封的第二年,齐王田荣叛楚,项羽征讨齐国,向英布征调军队,英布托病不出,只派出了一支几千人的队伍应付项羽。刘邦打败楚军,攻进彭城,英布见死不救,等待观望。这惹恼了项羽,派人责备,并召他前往,英布恐慌,不敢面见项羽。项羽考虑到和英布毕竟是老交情,又面临着齐国、汉王刘邦这两大强敌,不但没有征讨他,反而想亲近任用他。
汉三年,刘邦攻打彭城失利,退回到梁地。刘邦派随何来到淮南劝英布背楚归汉,正赶上项羽也派人来到这儿,催促英布出兵。这时候的英布脚踩两只船,表面上答应归汉,却仍然留下楚国使者,事情被随何揭穿,并在随何的逼迫下这才杀了楚使归汉。
项羽死后,刘邦做了皇帝,继续册封英布为淮南王。到了汉十一年(前196),吕后杀了已经被降格为淮阴侯的韩信,英布内心产生了恐惧。这年夏天,刘邦诛杀了梁王彭越,并把彭越剁成了肉酱分给诸侯。肉酱送到淮南,英布更加害怕,于是暗中集结军队,侦察周边军事情况。英布猜忌多疑,气量狭小。他的一个爱妾病了,请医治疗,医师的家和中大夫贲赫的家住对门,那个爱妾多次去医师家治疗,贲赫以为自己是英布的属下,就送去了丰厚的礼物,并随爱妾在医家饮酒。在闲话当中,爱妾说了贲赫是老实人,英布就非常生气。当爱妾把自己求医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英布更是怀疑这个爱妾和贲赫有淫乱关系,就打算逮捕贲赫。贲赫逃走,准备到长安把英布整军备战的事情报告朝廷。英布害怕贲赫到朝廷告状,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贲赫的全家都杀了,起兵造反。
英布成名封王都是依靠的项羽,却最终背叛了项羽。楚汉相争时又首鼠两端,最终选择了刘邦又不能善始善终,这种政治上变化多端,谁势力强、谁给我好处多就投靠谁的处世为人不是王者之道。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司马迁的意思是:英布不配英雄之名,说到底只能是个面刺刑印的徒役,就该叫黥布。
英布不知羞耻,杀降作孽,弑君忤逆,为人所不齿。
英布小时候有人给他看相,说,当在受刑之后为王。后来真的犯了法,被判处黥刑。英布愉快地笑了,还将这种事情说给别人听。
面上刺字,这是对人格的极大侮辱!它表明,这个人从此永远是个“罪犯”,活着不能与人平等,死后也有可能难入祖坟。英布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见其做人的标准是如此低下!人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他还会把犯罪当回事吗?改朝换代,罪犯可以成为英雄,但那只是针对政治犯而言,这种面刺金印的刑事犯,不是人们效法的对象。在《水浒传》里,宋江一心想让朝廷招安,每次提出来,都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唯有找到一个安道全,给大家整容取消了脸上的金印,没有一个人反对。这是为什么?当官进入一个腐败的官场不是每一个人的心愿,做一个正常人却是每个人最起码的标准。
司马迁有理由鄙视这样的人。
秦二世三年(前207),章邯兵败,由于担心赵高陷害被杀,带着二十万士卒投降了项羽。项羽带着这二十万人西行入关,不但得不到军力的提升,反而要分兵提防着他们。诸侯的军队不能善待这些投降的士兵,使他们产生了怨言。二十万心生怨恨的士兵是可怕的,项羽决定坑杀这些降卒,执行这个决定的就是英布。二十万人就这么一夜之间消失了,这是作了多大的孽呀!白起之后,项羽、英布就是最大的刽子手。
刽子手英布,就该是黥布。
项羽进入咸阳,杀了秦朝已经投降了的王子婴,分封诸侯,英布被立为九江王,尊原来的那个楚怀王为义帝,迁都长沙。义帝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势力和政治作为,但毕竟是项羽名义上的上级,留着他多有不便,于是就决定杀了他。执行这个命令的,就是英布。虽然命令是项羽下达的,但执行者也脱不了弑君的干系。自古以来,弑君者就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称之为黥布,也是一种讨伐。所以,英布的这个“字”不但刺在脸上,还会永远的刺在他不光彩的人生历史上。
在《史记》中,司马迁很明确地写明了英布姓英,也就是说,不管时人怎么样称呼他,或者是他为了名头的响亮乐意接受黥布这个称谓,在当时正式行文当中,还是会称他英布的。但是,司马迁在书中用黥布这个名字,绝对不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而应该理解为有意为之,黥是一种刑罚,他是想告诉人们,英布是个有罪的人。
司马迁女婿胆小被吓死
司马迁仅仅因为替李陵说情而被处宫刑;其女婿杨敞因“素谨畏事,不敢言”,却受惊吓而亡;其外孙杨恽仅仅因为一封发牢骚的信而被判腰斩。历经三朝,司马迁和外孙因敢言获罪,女婿则因不敢言也不得善终,不能不令人感慨系之。
司马迁被处宫刑的事大家都十分熟悉了,故不赘述。在这里只说说其女婿杨敞与外孙杨恽的事情。
杨敞是华阴人,“素谨畏事”,昭帝死后,即位的昌邑王淫乱,大将军霍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决定废掉他,让大司农田延年通知杨敞。
“敞惊惧,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汉书·杨敞传》)此时,杨敞夫人,也就是司马迁的女儿站了出来对他说:
“此国大事,今大将军议已定,使九卿来报君侯。君侯不疾应,与大将军同心,犹与无决,先事诛矣。”于是“敞、夫人与延年参语许诺,请奉大将军教令,遂共废昌邑王,立宣帝”。但“宣帝即位月余,敞薨”,我想,与他受此惊吓不无关系。看来此女颇有其父之风,而女婿则不济事。
外孙杨恽也承接了其外祖父的家风。他先因功被封平通侯,后被免为庶人。“恽既失爵位,家居治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其友人安定太守孙会宗写信劝他,他写下了著名的《报会宗书》,此信“宣帝见而恶之。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要(腰)斩。妻子徙酒泉郡”。而他在此信中,只不过发发牢骚而已,“恽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余业得备宿卫,遭遇时变以获爵位,终非其任,卒与祸会”。痛定思痛,故决定唱着“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长为农夫以没世矣”。结果不知何处刺痛了宣帝,命运比其外祖父更为悲惨。
观司马迁与女婿及外孙的遭遇,可知活在皇帝统治的时代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那些拍《××王朝》《××皇帝》的人,为何独独没有看到这一点,而对皇帝的统治津津乐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