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鬼故事》 恐怖故事之凶器 1 萧景还没看到案发现场就预感这个案件会非同寻常。首先是他的上司董渊派她出现场的语气有些迟疑,其次是,封锁现场的几个110的警察脸上都写着见鬼的表情。见鬼!萧景心中暗骂一句,以横冲直撞的方式进入现场,果然看见了骇人的场景。 与那些形形色色的死人现场最大的区别是,这次的现场异乎洁净。不但见不到血迹,就连尸体都洁净到近乎完美。但是,萧景这个刚进重案组的年轻女警花面对死者有些站不稳脚跟了。她越看得仔细,就越觉得寒气自脚心向外冒。 死者是个女人,身上穿着一件很长的白色印花连衣裙,被悬空吊在落地窗帘的帘竿上,头垂着,一头卷曲的长发遮住了整张脸。虽然看不见脸,但萧景认为死者还很年轻,因为那件印花连衣裙突出了她的完美身材,尽管此刻她的姿势并不雅观,但竟然很好看。 死者虽然被吊在窗帘前面,但背景并不是窗帘,而是一幅巨型油画。死者的身体几乎就贴着画板了。那应该是幅优美的风景画,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朵,金色的麦田。 真正让萧景吃惊的应该是两点。第一点是当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拨开死者的长发,看清楚她的面容时。以萧景的经验,那张脸虽然严重变型扭曲,肤色青紫,舌尖外溢,但能够看得出死者生前绝对是个美女。一个美女在一套高级住宅楼里吊死是一件足够有轰动性的新闻了。第二点是,当箫景的同事赵辰和法医岳眉协助她一起将死者的身体放下来时,萧景发现那幅油画并不是风景画,而是肖像画。画中是个女人,跟死者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印花连衣裙,而且身体居然也像死者一样被吊了起来。惟一跟死者不同的是,画上女人的脸并没有被头发遮住,非但如此,她的舌尖没有外伸,眼睛也是睁着的。那是个“活人”。 刚才,被吊死的女人与油画上吊着的女人身体惊人地重叠在一起。 赵辰轻轻拍了拍萧景的肩膀:“萧,这幅画也带走吗?” 萧景眯着眼睛看着那幅画,没理他。 赵辰想说什么又忍住了,虽然相处时间短,他已经摸清楚了这个漂亮女搭档的脾气了——那就是根本摸不透。 萧景低下头问在死者身上忙碌的岳眉:“死因?” 岳眉抬起头,表情有些古怪:“应该是窒息吧!脖子上绑着这么粗的绳子,吊在窗户上这么久,难道是溺死的?” 萧景皱了下眉头:“表面上看起来确实是这样。” 岳眉没跟她计较,过了一会儿又说:“死者皮肤泛蓝、眼球血管爆裂,脖颈上绳索的痕迹红肿,初步判断死者在吊起来之前是活着的。另外,死者没有外伤,没有中毒的迹象。回去我会做进一步的检查。还有,死者吊在这里起码有七八个小时了。” 赵辰正低头看着一张横在地上的木椅,自言自语:“死者没有穿鞋袜,如果她站在椅子上把自己吊起来,然后将椅子踢翻,那么上面一定会留下死者的脚纹。” 萧景一转身,看见一个老太太惊魂未定地坐在地板上。那个老太太看见萧景的目光,触电一般从地上弹起来,与此同时,她用尖厉的声音哭道:“警察同志,她肯定不是自杀的,你们一定要给她做主啊!” 岳眉费力地掰开死者紧紧攥着的手指,从里面捏出来一个纸团。打开,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字体:“我死于他杀,凶器是那幅油画。” 岳眉抬头去看那幅油画,倒抽一口冷气。 2 几个小时后,萧景稍有了些头绪。死者名叫程怡灵,25岁,无业,已婚,独生女,父母健在。报案的是坐在现场地上的那个老太太,程怡灵家的保姆,名叫田芳华。她早上起床后给程怡灵做好早餐叫她起床,才发现她挂在卧室里,被吓得不轻,人已经有些神智不清了,说话语无伦次的,但意思很明确,程恰灵一定是被人害死的。但谁可能是凶手,老太太又说不清楚。 萧景跟董渊做了汇报,董渊的意思很明确:一边找到死者的丈夫和父母做详细调查,一边等进一步的验尸结果。董渊说:“萧景,这个案子的重担我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够交上来一个完美的答卷。” 箫景知道董渊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对自已的信任,相反是对自己能力的怀疑。也是,她知道自己的外表比较迷惑人,如果不穿警服怎么看怎么像林黛玉。于是萧景只是对董渊嫣然一笑:“头儿,遵旨。” 一出董渊办公室,萧景便风风火火地开工了。赵辰的效率很高,已经找到了死者的丈夫,那是一个英俊得令人吃惊的男人,他显然才知道这件事,情绪很激动,不停地要求看死者的尸体。 萧景不动声色地递给他几张照片,那是案发现场的照片,拍得很清晰。那个男人一张一张地看着,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到后来照片全掉在了地上,人也快瘫倒了。赵辰把他扶到椅子上,将照片一张一张地捡起来,然后问他:“姓名?” “冯健。” “跟死者是什么关系?” “那不是我妻子,那不是!”冯健突然咆哮起来。萧景看了一眼赵辰,意思是让他先别说话。于是两个人看着冯健激动地用双手拍着桌子,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穿得也很新潮,但萧景已经了解到,这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家伙,长得帅但没有什么真本事,在一个机关里混日子而已。 直到在冯健的要求下,他真的看到程恰灵的尸体,才相信自己的妻子已经香消玉殒了。这个时候他却反常地安静下来,面对警察怔了好久,才缓缓地开始说话。 他说他的妻子是个单纯的女人,虽然长得漂亮,智商和情商都很低。她从小被父母娇生惯养,性格温顺乖巧却异常脆弱。与其说他娶了个老婆不如说他收养了一个女儿。她不会打理家务,不会做饭,甚至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她高中毕业后工作没多久就辞职了,原因是跟同事们相处不好。后来她就没再上班,直到嫁给冯健。她惟一会做的事除了吃饭和睡觉之外只有画油画了。一年前冯健为了让她打发无聊的宅居生活,给她找了个教油画的老师,一周来他们家教一次油画。 萧景问冯健、程怡灵的油画学得怎么样,冯健苦笑着说:“画得再好有什么用?还不如学会煎一只鸡蛋实在。” 萧景跟赵辰对视了一眼。赵辰问:“看来你对你的妻子很不满意。你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吗?” 冯健急忙摇头:“没有!这个问题我连想都不敢想。” 萧景问:“你爱你的妻子吗?” 冯健愣了一会儿,点头说:“我想我应该很爱她。除了她之外,我没有爱过其他女人。” 萧景问:“昨天夜里你在哪里?” 冯健说:“在一个牌友那里打牌,很晚了我就没有回家。如果我知道她会出事,我……”冯健露出了懊悔的表情。 事后的调查证明冯健没有说谎,他的三个牌友都证实冯健那晚的确跟他们在一起。牌打了个通宵,冯健除了上两次厕所外没有离开他们的视线。而且那里离冯健家很远,冯健没有可能在上厕所的短暂时间里回家作案。 赵辰问:“如果说你的妻子是自杀的话,你相信吗?” 冯健没有犹豫就点头:“相信。我知道她很不快乐。因为我发现她爱上了她的油画老师。” 萧景眼中光亮一闪:“给我油画老师的资料。” 冯健说:“他叫范淇,市艺术学院的美术老师,三十八岁,已婚,有一个孩子,电话……” 赵辰调侃说:“看来你了解得很清楚。那我们就查查这个范淇吧。” 3 范淇本人的长相让萧景和赵辰大跌眼镜。这个大学美术老师的长相不但不风流倜傥而且相当困难,跟程怡灵英俊的正牌老公根本没有可比性。如果说范淇真的是程恰灵移情别恋的对象,那一定能够在这个人身上挖掘到特别的东西。 萧景开门见山:“你的学生程恰灵昨天晚上死了,你知道吗?” 范淇的一双小眼晴在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眨了几下,用手整了一下并不富裕的头发,然后镇定地问:“死了?怎么会死了呢?” 萧景不露声色地继续问:“昨天夜里你在哪里?” 范淇好像没有听到萧景的话,仍然在嘀咕:“怎么会死了呢?怎么会?” 赵辰“啪”地一拍桌子:“问你话呢!昨天晚上十点到今天早晨,你在哪里?” 范淇的身体一抖,好像从他的思绪中醒了过来,定了定神,开始回答警察的问话:“我在自己的家里。我的老婆和女儿可以为我作证。” 赵辰问:“你最后一次见到程怡灵的时间和地点?” 范淇犹豫了一下说:“昨天晚上九点,在她家里。” 萧景与范淇交换了一下意外的目光。据程怡灵家的保姆田芳华讲,程怡灵家昨天晚上并没有来客人,程怡灵的丈夫也没在家里吃晚饭,所以就她们两个人。 那么,是谁在说谎? 范淇说,昨天晚上本来并不是他给程恰灵上课的时间,但程怡灵下午的时候给范淇打了电话,要求他把本周六下午上课的时间改到昨天,也就是周五的晚上。范淇答应了,但到程家后,程怡灵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将范淇带到书房学画,而是请他在客厅里喝茶。这一喝就是两个小时,九点的时候,程恰灵说困了,今天不学了,但学费会照常付的。于是范淇就离开了程家。 箫景问程怡灵当时的言行举止有无异常,范淇说,异常,也可以说是正常,因为程怡灵似乎很少是正常的。她总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程恰灵昨天晚上告诉范淇,她的丈夫冯健又打她了。 这是一个很关键的信息,萧景很重视:“范老师,程恰灵以往有没有告诉过你这样的事?” 冯健摇摇头:“没有。我一直都觉得他们很恩爱,冯健对她一直很好,我不相信他能做这样的事。” 萧景问:“她有没有说冯健是什么时候打的她?打在哪里?” 范淇摇摇头,脸有些红:“没有,这样的事,她不说我怎么好问呢?” 萧景问:“那么昨天晚上程怡灵有没有流露出轻生的念头?包括以往的时间。” 范淇想了想说:“我没有感觉出来。” 萧景突然问:“你跟程怡灵有没有不正当的关系?” 范淇脸色微变:“你们警察没有证据可不能随便下结论,我跟程恰灵只是师生的关系。我每次去程怡灵家教画他丈夫都在家里,我们从来没有在别处约会过。” 萧景严肃地盯着范淇的脸:“那程怡灵有没有说过她喜欢你?” 范淇拼命地摇头:“这怎么可能?程怡灵虽然长得漂亮,可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 “哦?”萧景一扬眉,“那你说说,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范淇想了想说:“程怡灵长得漂亮,性格也温柔,善解人意,而且人很聪明,还有些艺术天分。比如她以前从来没有绘画的基础,但我只教了她一年的油画,她就比我学校里的那些学生画得都好。” 萧景适时递给范淇一张照片:“这张画是程恰灵画的吗?” 范淇拿过来,照片上正是程恰灵吊在卧室时做“死亡背景”的那张油画。范淇仔细看了看说:“我从来没有看到她这幅画,不过看线条和色彩的运用,是她自己的风格。” 萧景最后的一个问题是:“你相信程怡灵会自杀吗?” 范淇的回答是:“我不相信!程恰灵有漂亮的外表,有不愁吃穿的生活,有相爱的丈夫,她为什么要自杀呢?” 4 “冯健的口供跟范淇的口供差得太远了,到底是谁在隐瞒真相呢?”疲惫的赵辰呆呆地看着笔录,用一支笔敲着自己的脑袋。 “那要看第三个或者第四个证人的证词了。”萧景靠在椅背上说。 程恰灵的父母看到他们女儿的尸体后因为强烈的刺激双双晕倒送到医院了,而那个保姆田芳华神智一直不清,他们三个人一时都无法提供有价值的证词。 法医岳眉的进一步尸检结果表明程怡灵在被绳子吊起来之前并没有死亡,所以大致可以推断出死者应该是自杀,而技术科的检验结果显示,现场的凳子上有死者的指纹和脚印,并且没有第三个人的。而死者的卧室里只提取到程怡灵、冯健和田芳华三个人的指纹,并没有范淇的。至于那幅油画,上面也只有程怡灵一个人的指纹。 所以说,如果没有程怡灵手心里的那张纸条,这些证据已经可以得出死者是自杀的结论了。而就是这张纸条,将案情置于了迷宫中。经过检测,纸条上的字确实是死者本人写的,纸条上只有死者本人的指纹,写字的笔就搁在现场的梳妆台上。 更何况,如果程恰灵是他杀的话,凶手没必要在现场伪装到如此成功的情况下,画蛇添足地弄一张非死者本人笔迹的纸条来。 所以这张纸条一定是程恰灵自己写的,从物证到理论全都这样证实,这也是萧景和赵辰的共识。但是程怡灵为什么会在知道自己即将被杀死的情况下,如此从容地写了这张纸条并且逃过凶手的眼睛捏在手心里,却并不做半分挣扎呢?当时的情况下,就算她呼救一声,保姆也是能够听得到的。 那么程恰灵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觉、得……”赵辰一字一句地说,“程恰灵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原本就想死。但是她又不愿意让凶手逍遥法外,所以就这么做喽。” 萧景点头:“有道理。死者的经历很简单,所以我们只要查明她的感情问题,应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赵辰说:“我们应该再审审冯健,弄清楚他们的婚姻状况很有必要。比如冯健打过程恰灵没有,按法医的检测报告,死者身上并没有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的痕迹。” 萧景说:“对,我们还要找他们的朋友和邻居多了解一些情况。” 萧景的话音未落,赵辰就手脚麻利地泡好了两杯咖啡。 萧景一闻见咖啡的香气精神便是一振。她顾不得咖啡还很烫嘴便放在嘴边准备小啜一口,正巧这个时候电话响了。 “什么?好,我马上赶到。” 萧景放下杯子对赵辰说:“快,去程怡灵家,冯健死了!” 赵辰一怔,没有多问便跟着萧景一齐冲出了警队。 桌子上,两杯咖啡还冒着热气。 5 萧景站在尸体旁边,直觉告诉他,冯健死于他杀。——他的眼睛是圆睁的,面容痛苦,让人忘记了他死前曾经是个帅哥。 冯健仰面躺在厨房的地板上,身体痛苦得扭曲成一团,旁边倒着一个盛山楂汁的瓶子。山楂汁洒了一地,有一些溅在冯健的身体上,所以乍一看鲜血般触目惊心。萧景提鼻子闻了闻,空气中散发着山楂汁和苦杏仁混合的味道。 自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不暝目的。问题是,谁是凶手? 萧景吸了口气,后退几步,看着法医俯在死者身上检验着,脑海里居然浮现出了程恰灵的那幅油画。 冯健的死,似乎让程恰灵的死因更明确了。连一向对做出结论比较慎重的岳眉都悄悄跟赵辰交换意见:如果冯健肯定是他杀的话,程恰灵肯定不是自杀那样简单了。 关于冯健的死因,法医很快有了相关报告:由于血中有氰化正铁血红素形成,故尸斑、肌肉及血液均呈鲜红色。死亡全身各脏器有明显的窒息征象。消化道各段均可见充血、水肿,胃及十二指肠黏膜糜烂,胃内及体腔内有苦杏仁味……死者系氰化物中毒;在死者生前喝剩下的山楂汁中检测到氧化物。死亡时间为两小时前。 “也就是说,冯健在回到被警察解除封锁的住所住了一晚之后,早上起床后可能是因为口渴,喝下厨房冰箱里存放的一瓶山楂汁,因为里面氰化物产生的剧毒,他甚至在连山楂汁都没喝完的情况下就死掉了。”在警队的办公室里,萧景向同事们分析道。 赵辰点头:“如果在冰箱里存放的其他几瓶山楂汁里同样检测到氰化物,就说明凶手早有预谋,一定要置冯健于死地而后快!” 萧景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肯定凶手的目标就是冯健呢?如果是别人呢?而冯健恰好喝掉了有毒的山楂汁而已。” 赵辰反驳道:“这套房子里就住着冯健和程怡灵两个人,程怡灵已经死了,难道凶手的目标还有其他人吗?” 萧景说:“有!比如说他们的保姆田芳华。也就是在我们对房子解除封锁之后,田芳华曾经进去打扫过卫生。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她渴掉了山楂汁呢?” 赵辰眼睛一亮:“这么说,凶手倒可能就是田芳华啊!这次也是她报的案,虽然看起来又被惊吓了一次,但谁知道她是不是装的啊。” 萧景的目光终于有一些赞许了:“对。但是我们得找到她的动机是不是?” 这个时候,技术科送来了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冯健家中冰箱里剩余的五瓶山楂汁里都有可置人死地的氰化物,在山楂汁的包装物上检测到了程怡灵的指纹,没有田芳华的指纹;而在冯健喝下的山楂汁的包装物上,不但检测出程恰灵的指纹,还有死者的指纹。 萧景对着结果沉吟片刻说:“这份报告将我们刚才的思路引出了误区。谁说死掉的人不会杀人?” 赵辰呆呆地说:“你是说,这些有毒的山楂汁是程恰灵自己安排好的,为的是让冯健为她陪葬?” 萧景说:“目前看来很有这种可能性。如果是这种情况,程怡灵就是自杀了。她先安排好了毒死冯健的山楂汁,然后自杀,并且用手中的遗书混淆大家的视线,造成他杀的错觉,然后冯健遭到她的毒手后,让我们认为这是连环杀人……” 赵辰打断了萧景的话:“我觉得凶手不是程怡灵。因为一个投毒的人,不管她会不会在目标人死之前死去,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指纹留下来。” 萧景用不满的目光看着他:“你不知道凶手有种手法叫‘故弄玄虚’吗?还有,如果山楂汁的包装物上没有他们家里任何一位成员的指纹,那岂不是此地无银吗?所以包装物上有女主人的指纹,跟她是不是凶手并没有关系。” 赵辰无语了,半天才说:“这个案子越来越扑朔迷离了。究竟谁是凶手?” 萧景很干脆地说:“传田芳华吧!就算她再被惊吓过度,也得把她请过来!” 6 这个时候萧景才仔细地观察了冯家的保姆田芳华,一个年约五十岁的妇人,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袖衫,灰色七分裤,乍一看就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大妈,但是几句问话之后,萧景看出来了,这位大妈绝对不是一般保姆的文化层次。 与此同时,程怡灵死亡现场那个瘫软在地的妇人的模样也变得模糊不清。 萧景:“你是什么时候去冯家做的清洁?” 田芳华:“昨天晚上八点钟,冯健给我打电话要我过去。” 萧景:“你到冯家的时候,冯健在吗?” 田芳华:“不在,他说等我做完清洁之后才会回家,要我到时候给他打个电话。” 萧景:“那时候冯健没有说自己在哪吗?” 田芳华:“他不说,我是不会去问的。但听那边的动静,应该在打牌。” 萧景:“你是几点做完清洁的?冯健是几点回来的?” 田芳华:“我做完清洁之后已经十点半了,给冯健打了电话,他是十一点半回来的。回来之后,我给他做了宵夜,大约十二点的时候我们都睡了。” 萧景:“那么你做完清洁之后,一直到冯健回家的一个小时里,你在做什么?” 田芳华:“我把家收拾好之后,感觉屋里太冷清了。你知道。往常这个时候,冯太太都会穿着漂亮的睡衣在房间里哼着歌走来走去的。那个时候,她通常刚画完画,心情会很好。所以昨天晚上那个时候,我似乎感觉到她的气息还在房间里,有点害怕,于是就把电视打开了,一直到冯健回来。” 萧景:“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冯健身亡的?” 田芳华:“我昨天晚上睡得晚,加上冯健说今天的早餐不用我做了,他在外面吃,所以我就起得很晚,九点多才起床。我一到厨房就看到冯健……那个样了。” 萧景:“冰箱里的山楂汁是怎么来的?” 田芳华:“那是冯太太买的,说冯健喜欢喝。” 萧景:“冯太太她自己不喝吗?” 田芳华:“我从来没有见她喝过,她只喝咖啡。” 萧景:“你喝过吗?” 田芳华摇头,眼睛里掠过一丝惶恐:“我的血糖高,是从来不喝这些饮料的。” 萧景与赵辰的目光对视片刻,一直默不作声记着笔录的赵辰向萧景得意地晃晃头,意思是:无论凶手是谁,冯健就是唯一的目标,自己之前的推断是对的。 萧景瞪了他一眼,突然把话锋一转:“范淇去冯家教画的时候,喝过饮料吗?” 田芳华的表情有些错愕,想了片刻后肯定地说:“范淇教冯太太作画的时候,是跟冯太太一起喝咖啡的,从来不喝饮料。范淇每次来之前,冯太太都会吩咐我把咖啡煮好。” 萧景无视一旁赵辰洋洋得意的目光,继续问:“范淇和冯太太之间的关系如何?” 田芳华:“还好,冯太太对范淇很崇拜,范淇也很喜欢冯太太。” 萧景:“他们之间有没有不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田芳华急忙摇头:“这个关系肯定是没有的!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书房门从来都是开着的,我经常进去送些咖啡茶点。冯太太是个宅女,一般情况下很少出门,他们绝对不会越轨的!” 萧景:“程怡灵被害那一天晚上,范淇是否去过?” 田芳华:“他来过,但是没有教画,只聊了一会儿就走了。” 萧景:“聊天的内容是什么?” 田芳华:“不知道,我没有偷听别人谈话的习惯。” 萧景:“范淇是几点走的?他走的时候程怡灵的状态是怎样的?” 田芳华:“九点走的,他走的时候程怡灵好端端的。” 萧景若有思所地盯着田方华,她越来越觉得田芳华不是一般的保姆了。她说话的时候条理清楚,用词有涵养,连“宅女”这样时尚的词都用上了。 萧景:“你在冯家做保姆多久了?” 田芳华:“快两年了。从他们结婚之后就做了。” 萧景:“是通过家政公司介绍的吗?” 田芳华:“是冯太太的母亲介绍的。” 萧景:“你跟冯太太的母亲是什么关系?” 田芳华:“是远房亲戚。” 萧景:“冯健和他太太的关系怎么样?” 田芳华:“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很恩爱。” 萧景:“冯健打过她吗?” 田芳华的表情有些吃惊:“怎么会呢!冯健是把她当公主一样护着的,怎么可能打她呢?” 萧景:“冯健有没有吃过范淇和他太太的醋?” 田芳华:“这更不可能了,范淇还是冯健请来教他太太画画的,怎么可能吃醋呢?” 萧景把身体靠在了椅背上,一直等到田芳华离开之后还维持着那个姿势。 赵辰试着推推她的胳膊:“喂,你还好吧?” 萧景立刻恢复了常态:“去!你才不好呢!立刻找人手去调查田芳华的背景和经历,同时,我们该去看望一下死者的父母了。” 赵辰有些愣:“哪个死者的父母?” 萧景说:“你傻啊?你忘了冯健的父母都已经去逝了吗?当然是程恰灵的父母了。他们还在医院里吗?” 13 萧景觉得自己犯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错误——凭什么当场抓住田芳华谋杀范淇,便把程怡灵的死亡也归到田芳华身上呢?如果田芳华的这些供述都是真的,那么,舍弃自己原本舒坦的生活来做程怡灵的保姆,又怎么会谋杀程恰灵呢?除非这当中另有隐情,做保姆是假,谋杀程怡灵是真。 然而再想审问田芳华,这个老太太却已经半疯了。她痛哭流涕地斥责着什么,可是根本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 后来,她只承认了范淇是她杀死的,是她利用清洁的机会戴着手套偷偷往山楂汁里放了毒。冯健也是她杀死的,她骗范淇,程恰灵留有遗物给他,让他去取。于是在程怡灵家里,范淇喝了放有迷药的茶水,然后被田芳华绑在油画上,插入匕首。 但是程怡灵是怎么死的,田芳华却根本说不清楚。 审讯只好暂停。疲惫的萧景从队长董渊的办公室出来,一言不发地靠在椅子上发呆。 赵辰这边手脚麻利地泡好了咖啡,笑嘻嘻地端上来:“请慢用。” 萧景没理赵辰,兀自发怔。过了很久突然说:“我明白了i” 赵辰吓了一跳,小心地问:“明白什么了?” 萧景又皱眉:“可是——” 赵辰急得不行,把咖啡端到萧景手里:“姑奶奶,您快点说吧,咖啡都要凉了。” 萧景这回没客气,端起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来了精神:“来,你坐这儿听我说。程怡灵死的时候手里有张纸条,上面是她自己写的字,对不对?” 赵辰点头:“上面写着‘我死于他杀,凶器是那幅油画。”'' 萧景说:“其实就是这句话误导了我们,程恰灵不是他杀,而是自杀。” 赵辰说:“可是,如果程恰灵是自杀,为什么要留下这样的字条呢?” 萧景说:“其实说程恰灵是自杀也不准确,准确的是,她是被谋杀的。” 赵辰都快哭了:“老大,您脑子是不是出毛病了?” 萧景说:“你别急,听我说。田芳华的供述里不是有关于冯健和程怡灵婚约的奥妙吗?这就是其中的真相。” 见赵辰还在发怔,萧景索性直说了:“其实你也看出来了,冯健并不爱程恰灵,他只是爱钱而已。田雪华不仅在他们结婚前给了一大笔钱,而且在他们结婚之后还在源源不断地资助他们。可是后来田雪华就死了……” 赵辰眼睛一亮:“对,田雪华一死,冯健的财源也就断了。看起来,田雪华的家人是不可能给程恰灵钱的,田雪华死于意外,也没有留下遗嘱让程恰灵继承财产。所以程怡灵就没有价值了。” 萧景说:“也不完全对,程怡灵还有最后的价值。” 赵辰也明白了:“对,他们的婚姻约定,如果程怡灵背叛了他们的婚姻,那么就得净身出户。这样家产就全是冯健的了!” 萧景点头:“所以冯健设下了圈套。因为程恰灵平时只是待在家里,接触不到男性,所以冯健就以要程恰灵学画之名,把范淇当成了诱饵。” 赵辰说:“就是这样的,结果程怡灵上当了。她真的爱上了范淇,所以被冯健当作了把柄。可是,程恰灵怎么就死了呢?” 萧景的秀眉徽蹙:“这个问题我还没有完全想通,我的假设是,冯健抓到程怡灵的把柄后,向她摊牌,要求离婚。程怡灵当然不同意,所以他们有了摩擦。程恰灵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求助过自己的养父母,因为她是个很有依赖性的女人。而她的养父母也帮不了她,反而因为知道并非亲生而有了芥蒂。” 赵辰说:“所以程恰灵绝望之中就自杀了?那她那张纸条是什么意思呢?” 萧景的眼光有些飘忽:“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朵,金色的麦田……也许这代表自由?画中的白衣女子脖子上不是套着绳索吗?你不觉得程怡灵的命运一直不由自己决定,她什么都有,然而就是没有自由吗?” 赵辰想了想说:“你这个猜想有点道理,但还需要证实。程恰灵能够爱上其貌不扬但有点小才华的范淇,是不是也是出于潜意识的叛逆呢?程恰灵和范淇之间真的有问题吗?为什么每个人都没有肯定?” 萧景说:“他们都是程怡灵的亲人,加上范淇,都是爱她的,当然不希望在她死之后还蒙上污点吧。” 赵辰说:“也许吧。那田芳华向冯健和范淇下手,是为了给程恰灵报仇吗?” 萧景说:“对,田芳华做为他们家的保姆,一定知道程恰灵的死因。正是因为她是自杀,而其中又有隐情,所以她没有办法利用法律去为自己的外甥女复仇,因此选择了这条路。”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萧景接了电话之后对赵辰说:“还好,范淇命大,逃过了这一劫。” 尾声 九死一生的范淇在苏醒后向警方讲述了被害前的经历。其中的一部分事实印证了萧景和赵辰的推理,与他们的猜想基本吻合。 不同的是,程怡灵爱上范淇之后,是很想摆脱与冯健那样形式上的婚姻的。然而范淇一直在退缩,他爱程恰灵,但又不敢去爱,更不敢去当。所以程恰灵的自杀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感情的失意。这个女人,她想要的一直都可以得到,这一次却失败了。 而冯健录下了程怡灵与范淇的聊天,以程怡灵的精神出轨作为要挟并要求离婚。不仅如此,冯健还吐露了他们婚姻的秘密,以及程怡灵的身世秘密。 程怡灵彻底崩溃了。每个人都能够想象得到她自杀前的那种绝望。不仅是绝望,还有巨大的挫败感。当一个从小到大未经历风雨的温室之花面对这样的挫折,只有脆弱地向生命妥协。 范淇出院之后,拿走了那幅被匕首刺破、被鲜血染红的油画。他用了很长时间精心地修补,但最终还是没有回复成程怡灵刚刚画好的样子。 那一天,范淇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人生永远无法像天空一样,恢复成被雨水洗净后的澄明。” 恐怖控心术 1.异常 我叫周月,大学毕生后遇到现在的男友杜然。杜然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不菲。在他的要求下,我没有出去找工作,而是留在家里专门照顾他,做起了一名“全职女友”。 我们没有结婚,原因是我的家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现在的我,已经不愿再去回想那段不愉快的经历。我决然地搬来和杜然住在了一起,几乎已经忘记了家人的模样。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爱这个男人,我不喜欢出门,不喜欢逛街,不喜欢交友,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呆在家里等他。 而他也深爱着我,他会亲手做饭给我吃,菜是他每天下班顺道买回来的。有时,他还会给我送首饰、化妆品和新衣服之类的东西。 我曾经以为,我会这样被他宠着幸福地过一辈子。可是最近,我发现杜然变得有些异常。他回家比以前要晚r,行踪显得有些神秘,似乎有什么事瞒着我,对我的态度也有些敷衍,今晚又是这样。我决定问问他。 “杜然,你最近怎么了?每天都晚回一个多小时。” 他定定地看着我,好一会儿,终于说:“周月,我发现最近有人在跟踪我,好像是……你哥哥。” 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没和他正面接触,怕露出破绽,于是故意在路上跟他兜圈子,想办法甩开他!他应该……没发现咱们的住处。” 尽管如此,我的心头仍然掠过一丝不安。我隐隐觉得,我平静的生活可能会因此而改变。 夜深了,杜然已经睡去,可我睡意全无。我摸索着,从枕头底下又拿出那张照片,怀着一种异样的心情看着。照片里,一个妙龄女子满身血污靠在浴缸中,她歪着脑袋,披散着头发,两眼呆滞地望着镜头,那样子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那个人是我。半年来,这张照片一直在提醒我一件事——我已经是个死人了。 2.死亡 半年前,在我住进杜然的房子后,为了让家人彻底断绝找我的想法,我和杜然导演了一场假死的戏。我伪装在浴缸割腕自杀,并通过手机拍下照片,和事先拍好的遗书的照片,一同发布到网络上。 当然,这都是杜然的主意。我的父母远在千里之外,但我哥周宏恰巧在益陽一家制药厂工作,因此,照顾比他小五岁的妹妹,成了他的责任。 他时不时来学校看我。他很不喜欢杜然,所以,我大学一毕业,他就把我接到了他所住的吉祥小区。我知道,他是不放心我,想把我看管起来。 “你不见了,你哥第一个怀疑的人,肯定是我。”来到杜然家的第一天,他搂着因为紧张而瑟瑟发抖的我说,“周月,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然后,我们有了上面那个主意。 后面的事出乎意料的顺利。我哥很快报了警,我在电视卜看到了自己失踪并“自杀身亡”的消息。我哥、警察以及我的朋友在找我一段时间毫无结果后,逐渐放弃了行动。我的生活归于平静。 那段时间,我一次也不敢出门,以至于后来越来越不愿意出门。 因为,在大家心目中,我已是个“死人”。我像是进入了一个死胡同,被死亡的陰影笼罩着,再也走不出来了。 “周月,有时想想挺对不住你的,这样的身份对你不公平。我会想个办法,让你重获新生。”几天前,杜然对我说。 夜很静,淡淡的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我收回思绪,把照片放回原处,披衣轻轻下了地,走向那扇窗,打算透透气。 这扇窗平时很少打开,我推了几下才打开。借着月光,我突然看到一个人影在外而徘徊。我一下想起了杜然的话,正要关窗,那个人已经冲了过来! 那是一个陌生的女子,她的脸清秀中透着憔悴,被披散的头发半遮着,显得楚楚可怜。但她的眼神有些怪异,偏执里透着疯狂。 “……不要,不要扔下我!你说过不会扔下我的,对不对……”她冲我大叫着,同时伸长枯竹似的手,在空中不停地抓挠。 我吓得尖叫一声,同时向后倒退。杜然被惊醒了,他跳下床,冲了上来,一把关上了窗户。 “她怎么了?看样子像个疯子啊!”我惊惶地说。 “嗯。我听人说起过这个女人,据说是被老公甩了,后来变疯的……”杜然一脸复杂的表情,“周月,或许,我们该搬家了。” 3.跟踪 第二天,杜然很早就去上班了。走的时候,他叮嘱我,这几天最好不要到处乱走,当心遇到我哥。 我开始在家里打扫卫生,却无意看到了杜然落在家里的包,这个包他平时从不离身的。 我好奇地打开包,发现里面有一个数码相机。通过相机最近的拍摄记录,我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一个扎着马尾的漂亮女孩儿频繁地出现在相机里。有她在街头人群中的侧影,有她和别的女孩儿逛超市的场景? 从照片角度看,这些照片很像是偷拍照,其中有一张,竟然是马尾女孩儿和杜然在教室里的合影! 愤怒像潮水一样涌上了我的心头,杜然,居然瞒着我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正当我想出门找杜然时,他却出现在了房门口。 “杜然,告诉我,相机里这个女孩儿是谁?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我生气地质问道。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幽幽地说:“周月,你有没有发现,这个女孩儿长得跟你很像?” 我—下愣住了,经他这一提醒,我也突然意识到,这个女孩儿还真的跟我长得有些相似。 “告诉你吧,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跟踪这个女孩儿,并且想办法接近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更加疑惑了,“昨天你不是说我哥在跟踪你吗?” “我没骗你,在我跟踪这个女孩儿的同时,你哥也在跟踪我。”他英俊的脸庞浮现出一种难以捉摸的表情,“周月,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要给你自由,让你重获新生……周月,我爱你……” 一种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般袭来。我忽然觉得很困,眼前的一切变得越来越模糊。 在昏睡过去的一刹那,我看到客厅的门口多出了一个半人多高的大麻袋。它斜靠在墒边,纹丝不动。 4.遗弃 “后来发生了什么?你真的都不记得吗?”坐在我对而的警察方志同问。 我揉揉胀痛的太陽穴,再次摇了摇头。旁边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人向他做了个手势,意思大概是“别急”、“慢慢来”。 这里是漠河市某医院的接待室。据方志同说,我昨天被环卫工人发现睡在一个睡袋里,睡袋里同时还有一。张打印的卡片,写着“我爱你”三个字。 “你说你昏迷前人在益陽,男朋友叫杜然,哥哥叫周宏,对吗?”方志同进一步确认。 我点了点头,心头不禁升起一丝忧虑。其实,对于自己为什么会以这样奇怪的方式出现在漠河,我已隐隐有了一种猜测。我想起了杜然说过的话“这样的身份对你不公平”、“我要让你重获新生”…… 再次见到方志同,是在两天后的一个傍晚,地点同样是在这家医院狭小的接待室。 方志同坐在桌子对而,眼中冷峻的光芒让我后背发寒:“我们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调查,在益陽,根本没有符合你所说条件的三个人!也就是说,‘杜然’、‘周宏’,包括你,‘周月’,这些人名全都是假的,根本就不存在!” “不存在?这怎么可能!”我惊讶地叫起来。与杜然在别墅生活的快乐时光犹在眼前,他英俊的面容也历历在目,还有我哥周宏,这一切,怎么可能不存在呢? 方志同直视着我的眼睛继续说道:“其实,起初我就怀疑你说的话。你说你从你哥所住的吉祥小区搬出来后,一直住在益陽城郊的一幢私人别墅,但却连这两处的大致位置都说不清。 ”还有你说杜然对你很好,却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而且对他职业、身份的了解,也仅限于一个模糊的概念。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你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患有妄想症!“ 看来他们是把我当精神病了!我站起来气愤地说要自己去找杜然。 ”老方,你的确弄错了,“上次的中年人王医生说,”这个姑娘醒过来后,我们看她意识有些恍惚,就对她做了专业测试,得出的结论是,她的精神很正常,没有你说的妄想症。还有,对她脑电波的检验也没问题,不存在因撞击、轻微损伤等原因造成的失忆现象。“ 就在这时,方志同的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脸色渐渐变得严峻起来。挂断电话后,他在手机上鼓捣一阵,把手机递到我手上:”你看看,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一个清纯女孩儿的照片跃入眼帘,我一一下瞪大了眼睛! 方志同说:”刚才益陽那边来电话,醴他们接到了一起人口失踪案,于是联想起了这次我们请他们协查的关于你的这件事。 “这是他们刚刚发过来的照片。照片上这个女孩是三天前失踪的,日前音信全无,既没有发现尸体,也没有接到绑匪敲诈的信息。他们怀疑,她是被人囚禁起米了。” “她就是马尾女孩儿,杜然跟踪过的那个!”我急急地说。 5.替代 根据方志同的分析,囚禁马尾女孩儿的人就是杜然。我昏睡前看到的那个麻袋,里而装的大概就是她。 杜然很爱我,一方面,他舍不得和我分开;另一方面,他又想让我重新开始:他发现马尾女孩儿长得跟我很像,于是跟踪她,进而囚禁了她。 他把这个女孩当作我,继续留在他的身边,而把我抛在了远离益陽的漠河,让我开始全新的生活= 如果方志同的推测成立,那么,杜然的这种做法,尽管有些极端,甚至变态,但背后,却蕴含着对我更深层次的爱。我的内心涌动着难以名状的情愫,我好想马上见到他! 两天后的下午,天陰沉得厉害。我接到了方志同打来的电话。他说,案子已经侦破,让我去一趟派出所。 在王医生的陪同下,我赶到了漠河市南洵区派出所。 在办公室,我见到了愁眉不展的方志同,他的旁边,坐着一个穿便装的男子。一看到我,男子满脸惊讶和凄凉。 “小枝!你果然还活着啊!”他带着哭腔叫了_一声,站起来就向我冲过来,我赶紧躲到了王医生身后。 “你是谁?”我问。 男子嘴唇翕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方志同走上前来,按住了他的肩膀:“你冷静一下,我来跟她说。” “周月,这是你哥,叫沈峰。现在我们才知道,其实,你不叫周月,你的真名叫沈小枝。”方志同缓缓地道。 “你说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先从我们侦破这起案件的经过说起。”方志同说,“你说的那个马尾女孩儿名叫谢婧,是益陽大学艺术系的学生,你说你看见她和杜然在教室里合影,那么他们一定是一个圈子里的人。” “于是我们公布了谢婧的照片,寻找更多关于她的信息,这时候,坐在你面前的这位沈峰声称发现有一个人最近在跟踪谢婧,而他所举报的这个人,就在我们的排查范围之内!” “对,”叫沈峰的男子接过话题,看向我道,“去年8月17日,你离开了我们所住的清河小区,后来一直没见过你的人影。再后来,我在网络上看到了你自杀身亡的消息。你失踪前,那家伙跟你走得很近,我怀疑这事跟他有关,就一直在暗中调查他。 ”那家伙住在市中心尚城花园一带,却经常往市郊跑,而每次在那里我都会跟丢他,直到我在附近遇到一个疯女孩儿。在她的带领下,我找到了他匿身的地方。 “那是一个地狱……小枝,现在他已经被逮捕。在那里,我们找到了谢婧,还发现了实控录像。” 方志同打开电脑,启动多媒体设备,墙上的显示屏立刻呈现出画丽来。我—下瞪大了眼睛: 6.我好想你 画面里,一个女子衣衫凌乱,在有些晦暗的房间里走动,像是在整理房间。奇怪的是,她的脚上拖着一副镣铐,但却面带详和的笑容,似乎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看出来了,这房间的环境、布局,跟我和杜然在益陽所住的房间一模一样。我的心开始“扑通”乱跳,看来,杜然果然囚禁了谢婧,他为了我,真的干了犯法的事! “这是谢婧吗?他……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我的声音开始颤抖。 沈峰突然哭出声来:“小枝!你到底怎么了?这人…一分明就是你啊!” 我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响了!我慌乱地摇头:“不可能!我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我的脚上,怎么会戴着镣铐?杜然那么爱我,他怎么会给我戴上镣铐!” 方志同冷冷地说:“沈小枝,你哥说得对,这个女人就是你。不信,你看看自己的脚……” 我倏地一把撩起裤管,只见一道深深的乌青印迹嵌在脚踝处,触目惊心,如同一条险恶的毒蛇。 “不——”我大叫,同时拼命地摇头,“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我要见杜然!他是爱我的,你们一定弄错了!” 方志同架住我,王医生把一支针管扎进了我的手臂。 我顿时感到倦意袭来,不过还好,我的意识还算清醒。 王大夫丢掉针筒,感叹道:“真没想到,这种所谓的精神干预法,居然可以把一个人的记忆和感观进行篡改和移植!这已经不是医学的范畴了,难怪我们查不出来!” 方志同点了点头,他拿出一叠手稿,递给他:“这是我们从那个老家伙的房间里搜到的,里面描述的内容,跟他的供述吻合。这里面,有他给沈小枝杜撰的记忆,还有他实施精神干预的方案。” 王医生接过手稿翻看起来,口中喃喃地说:“伪装自杀,让受害者扮演‘死人,的身份,再辅以精神方面的诱导,的确可以让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陰影,导致自闭,这个不难理解。让人震惊的是,他竟然可以扭曲人的感知!譬如,对镣铐的感知,对人容貌的感知,以及,对施虐的感知……” “这个,可能是一种精神麻痹,就像催眠一样,”方志同看向我,“如果不解除,她将长期活在设定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人的意识其实是一种很脆弱的东西。有的人,麻痹时间一长,想回去就难了。比如,他囚禁的第一个女孩儿不就变疯了吗?不过,幸好那女孩儿还记得他房间的位置,帮助我们破了案。” “对,你看,这里就有关于那个女孩儿的记录,”王医生翻动纸张的手停在了手稿的其中一页,“对这个女孩儿的精神干预,是给她强加了一个被爱人遗弃的记忆。然后,那家伙变身她的爱人,假装回心转意,让女孩儿倍加珍视他对她的’感情‘,对他不离不弃,直到他对她腻了,丢弃了她……” 我竭力使自己的思维变得清晰,但是我做不到。 杜然,杜然你在哪里?我好想你!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7.方志同的手记 沈小枝从小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 沈峰在益陽某建筑工地打工,供她上大学。读大二时,沈小枝有过一次恋爱。男朋友叫杜然,挺帅的,可惜后来,他为了保护其他人,在一次立交桥跨塌事件中丧生。 两个月后,沈小枝失踪,网上开始流传她自杀的消息。再后来,她被查出其实是被人囚禁于市郊某综合大厦一楼单元房,时间长达7个月零6天。 囚禁沈小枝的,是益陽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敬德成。敬德成生于1958年,现年57岁,略瘦,秃头,金鱼眼,早年曾留学日本,主攻行为心理学、存在主义心理学。 在单元房抓捕他时,他正用耳麦强迫另一名叫谢婧的女孩儿收听他自己录制的卡带。 昨天下午,我带沈小枝去见了敬德成。小枝显然还没有从那个世界中走出来。她紧紧地拉着敬德成不松手,仍然叫他“杜然”,哭着要和他在一起,要和他一起回家。 自始至终,敬德成的脸上都带着一丝满足和鄙夷的笑。 等待他的,必将是牢狱和臭名。我真想冲上去揍死他。 沈小枝身心的创伤需要时间来抚平。衷心祝愿沈小枝,以及像沈小枝一样经受过磨难的花季女孩儿,能够走出陰霾,重获新生。 悬疑故事之致命窒息 1.命案 “爸,起床吃早餐了。”清晨,孔桦敲了敲父亲的房门,却没有回应。他试着打开门,却发现房门紧锁。靠着房门,他似乎能感觉到门缝中传出阵阵灼热的气息。 “爸!爸!”孔桦用身体拼命撞击着房门。门被撞开后,孔桦发现父亲孔军正躺在床上,面庞呈骇人的紫红色,已经死了。 警方很快到达了现场,经过调查,刑警张雅和杨辰很快有了初步的推断。房间的角落烧着炭,窗门和房门紧锁着,但警方在窗台上找到了一枚陌生人足印,放在角落的炭火盆也有被人挪动过的痕迹。 张雅推测,凶手很可能是用药物迷昏孔军,然后点燃炭火,房间内的氧气越来越少,最终导致孔军窒息身亡。 “请你们一定要抓住凶手。”孔桦跪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脸。 “杨辰,你快过来看。”张雅指了指孔军的手,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什么,法医用足了劲才掰开了他的手指。 “好像是纸片。”张雅蹲下身子仔细地查看着。 “这应该是死者留下来的信息。”杨辰看着张雅努力拼凑着残缺的纸片,纸片上并没有显示什么有用的线索。 “我们先回警局吧。”杨辰拍了拍张雅的肩膀。 两天后,警方再次接到报警电话,这次的案发地点是孔军隔壁的一栋单元楼。死者叫严建,56岁,独居。 他是在2楼被邻居发现的,案发所在的房间内摆满了木条、油漆桶和装修工具,严建躺在石灰粉里,脸呈紫红色,与孔军的死状如出一辙,都是窒息而死。 “真是太奇怪了。”法医做了初步的检查,摇了摇头。 “怎么了?”杨辰问。 “他的鼻腔和口腔里都是石灰粉,按照推断应该是吸入了大量的石灰粉导致窒息身亡,可是他的身上没有挣扎过的痕迹。怎么会有人在被人强行灌入石灰粉的时候不挣扎呢?” “也许是凶手体格强壮,受害人没有还手的能力。”张雅推测道。 案发现场同样检测出了数枚脚印,与在孔军卧室窗台上发现的脚印一致。通过脚印,警方计算出了凶手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五左右,身材矮小的孔军和严建在凶手面前,的确没有还手的余地。 “咦?”杨辰蹲下身子,在脚印的附近,有几个密密麻麻的圆形印记。 “这是什么?”张雅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这是凶手行凶的工具。” 杨辰请鉴定人员记录了圆形印记,这才站起身来。警戒线外,站着围观的街坊邻居们,杨辰抬起头,看见了向里张望的孔桦,杨辰伸伸手,示意孔桦走到自己身边。 “你认识严建吗?” “严建?”孔桦抬起头仔细想了想,“我跟他并不熟,只是偶尔下楼的时候会遇见他。” “或者你的父亲认识他?” “不,不会的。”孔桦这次回答得非常干脆,“我父亲平时只要看见有人下棋,都会去凑热闹。可有一次他看见严建在小区和别人下象棋,却躲得远远的。” 杨辰想了一会儿,又问:“这栋楼住的都是你父亲以前的同事吗?” “我不清楚。”孔桦摇了摇头,“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后来我母亲去世了我就跟着父亲生活,那时候他已经分配到这个单元楼的房子了,我对我父亲的工作并不了解。” 杨辰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于是决定去问问住在孔军隔壁的几位邻居,孔军是干什么的。 几位邻居有些诧异,不过还是很配合地回想了起来:“孔军和严建都曾经在我们单位工作了_一些日子,不过警官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有些奇怪,按照他们的工作时间,应该分配不了这么好的房子。” 杨辰没有继续问下去,这两件案子的疑点越来越多。 根据邻居所说,孔军和严建曾经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日子,为什么他们要装作互不相识?而且,孔军在进入单位之前的履历一片空白,他从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想到这里,杨辰拨打了张雅的手机:“喂,张雅,麻烦你帮我调查一件事情……” 2.幸存者 很快,张雅就打电话来,向杨辰报告了孔军和严建的背景情况。经过调查,严建的妻子前几年就去世了,他也没有子女,唯一的亲人就只剩下住在郊区的弟弟严野。于是,张雅当即决定前往郊外严野的住处,打算在严野那里获取一些线索。 就在张雅和警局同事到达严野的家中时,忽然听到了后院水塘传来一声巨响,几个村民听到响声也赶到了后院,结果在永塘里发现了昏迷不醒的严野。 严野出了事,杨辰反而肯定了自己的推断,严建和孔军之间肯定有不为人知的关系。 杨辰并没有急着去严野的住处,而是赶到了孔桦所住的单元楼。孔军住在二层,如果凶手行凶后从窗台离开,那么一定是从二楼跳了下来,这里的房屋并不高,楼底下又是一片茂密的草丛,凶手跳下楼后便可以轻易逃脱。 杨辰走到了草丛处,拨开草丛可以看见几个明显的脚印,看来凶手的确是从这里逃脱的,而且脚印旁边还有几个密密麻麻的圆孔。这种圆孔在严建遇害的地方也出现过,它究竟是什么呢? 杨辰突然明白了什么,他掏出手机刚想打给张雅,手机上就显示着张雅的来电。 “杨辰,我们已经将严野送到医院了,医生说严野并没有什么大碍,随时可以出院。奇怪的是,他好像看见了犯人,却无论如何也不说出犯人是谁。”张雅说。 “等—下!”杨辰突然明白过来,“那几个最初赶到严野家中的村民们现在在哪儿?” “我们将他们接到了警局,准备录口供。” “把他们留在那里,一个都不许走,凶手很有可能就藏在他们中间!”杨辰说。 下午严建遇害的时候,凶手还在市区里,从市区赶到郊区严野的家里需要四十分钟,凶手几乎是同时与张雅出发,他没有料到警方会如此快速赶到严野的家中,于是没有顺利地杀害严野,他无法脱身,只能藏身于前往严野家中的村民里。只要仔细审查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凶手很快就会露出马脚。 3.真相 张雅将几个村民的资料递给了杨辰。排除掉本村的村民外,只有三个人符合杨辰所说的条件,其中有14岁的少年陈锦,19岁在机械厂打工今日回家探亲的美美,还有59岁的下岗工人萧铁。 这几个人里最有嫌疑的就是陈锦和萧铁,但陈锦今天一整天都泡在网吧,网吧的老板可以证实。萧铁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他身患恶疾,靠轮椅行动,也不大可能犯案。 “看来我想错了,原来凶手是他。”杨辰叹了一口气,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 单元楼里,邻居们议论纷纷。 “你听说了吗,原来凶手是他!” “真是想不到他是这种人。” 过了一会儿,杨辰和张雅从单位楼里押着一个人走了出来,那个人,竟然是孔军的儿子孔桦! 就在杨辰和张雅准备将杨辰押上警车的时候,一个男子从角落里走了出来说:“凶手不是他。” “我当然知道,凶手不是他,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引你出来。”杨辰挥了挥手,张雅解开了孔桦的手铐。 那名男子竟然是那天晚上出现在严野家的萧铁。 “杀害我爸的凶手是他?”孔桦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萧铁。 “不,他并没杀害你的父亲,不过你的父亲却是因他而死。” 严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单元楼,他看着萧铁,并没有说话,而是深深叹了-一口气。 “我一直想知道孔军临死前手上攥着的,想传递给我们信息到底是什么,但后来我明白了,他根本就不想告诉我们什么,而是想销毁什么。” “销毁?”张雅看着杨辰。 “是的,他发现犯人留在屋里的证据,为了不让犯人被逮捕,只好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它撕毁,我们在炭火盆里检测出纸张燃烧的灰烬,应该就是犯人留下来的证据。所以我后来才明白,为什么严野醒来之后不肯透露犯人是谁。” “为什么?”张雅忍不住问。 “因为他们都想包庇犯人。”杨辰看了萧铁和严野一眼,“孔军和严建是自杀,而不是他杀。” “这不可能!”孔桦说。 “为了方便行动,你放弃了轮椅使用了拐杖,孔军见了你后决定自杀,并要求你从窗台外逃走,你从窗台上跳下来,却在跳下楼的过程中受了伤。 ”你拼命拄着拐杖维持平衡,所以你的脚印旁才有这么多圆形小孔,那是你的拐杖留下来的痕迹。你后来用同样的手法出现在严建和严野面前,不过你来不及离开严野的家,所以露出了马脚。“ 萧铁没有否认杨辰的推断,严野也陷入了沉默。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张雅问萧铁。 ”我得了尘肺病,矽肺三期,我已经无药可治,只能等死了。至于你们要找的,应该是这个。“萧铁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赔偿合同,是矿区工作的矿工写的。 二十年前,孔军和严建兄弟是矿区的负责人,后来由于矿工接连染上尘肺病,为了逃避责任,孔军和严建打通关系,离开了矿区,选择了新的生活。 ”可是这份合同早已经没效力了。“张雅看了看合同上的日期道。 萧铁摇了摇头:”我给他们看这份‘合同,并且告诉他们,合同上签字的人里,只有我现在还活着,我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让他们也尝尝无法呼吸的感觉。“ 杨辰叹了_一口气,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孔军和严建会选择那样的方法自杀,也许他们是因为愧疚,但是,谁又为那些因为染上尘肺病,早已身埋黄土的生命负责呢? 不明火以 (一) 在这人群攒动的繁华路口,他屈身半跪,手执一枚钻戒,温柔的目光跟随着夏青,带着磁性的嗓音说:“青,嫁给我吧!” 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男性声音了吧,她这样想着,脸颊上腾起两朵红晕,害羞的点头。 逛街的人们都被男人的浪漫所感动,在女孩答应的那一刻,他们也为之欢呼。 自那以后,夏青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男友的关怀,端茶倒水,从头到脚,从早到晚。莫为每天都给她做不同口味的早餐,晚上给她洗脚按摩。 无云的晴天,太陽十分的毒辣。莫为搂着夏青,耐心的陪着她逛街,丝毫没有一脸的不耐烦。 “老公,我想去你的店里去参观参观。”夏青略带撒娇的仰头看着陽光下略不清晰的脸庞,那一刻,她突然又对他动心了一次。 莫为温柔一笑,“好啊,你走累了吗?” “有点哎。”夏青嘟着嘴说,其实心里在期待他的回答。 “老杨,你把车直接开到我店里去。我和你家小姐再多逛逛。”莫为突然的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夏青听后感到失望,这是在转移话题吗? 莫为把手机插入口袋,走到夏青的面前,蹲了下来,将背留给了她。 “快点上来吧,我背你!” 夏青惊喜一笑,乐呵呵的附上了他的背部。心里却喜滋滋的想着:真幸运,这个男人属于我。 很久很久,他似乎并不感觉到累。夏青也没有开口要他放下来。 长时间的照射,让夏青感觉有些昏昏欲睡,身体越来越滚烫。 “呲”就像一根火柴被点燃的声响,夏青的衣服突然蹭起了火花。 “啊!好疼。”夏青手足无措的拍打着自己身上的火焰。 莫为也被烫的难受,第一时间松了手。看着那成为火球的爱人在地上不断尖叫打滚,他心如刀割。急忙脱下外套拍打着夏青,企图熄火。 而火焰越烧越大。 周围已经围了好些人,有些甚至拿手机拍照。莫为气的大骂,伸手就将一位路人的手机摔在脚下,狠狠地踩了两脚。“别拍了,别拍了!你们就不会帮忙救人吗,哪家有水啊,提水过来。” “老公,救救我,我好疼!”夏青虚弱的声音传进莫为的耳朵里。 他一边安慰守护,一边寻找路边有没有水龙头。他鼻间汗水密密麻麻的挤在一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水来啦!”不知是谁这么一叫,救命稻草一般,一桶清水从天而降,正好落在夏青的身上。 周围的人全都散开了。 火熄灭了大半。 而一股子的异味却散发在空气里。 “不好意思,那洗脚水也是水,你既然需要帮忙,我就倒了。”一道憨厚的笑声从楼上传来。 听到这话,一些围观群众捂着口鼻私底下议论,还带着刺耳的笑声。 他皱眉冷哼,横眼看向众人,表情陰鸷。 120来了,将浑身烧的漆黑的夏青抬进了车里,莫为也钻了进去。 (二) 医院里,经过医生紧急处理,夏青全身有百分之七十的烧伤,需要做植皮手术。对于钱,他们从来不缺少,所以立即进行了治疗。 之后,夏青全身裹着纱布,像个木乃伊一般躺在床上,在昏迷中沉睡。而莫为寸步不离。 警方也不清楚夏青为何大庭广众下身上突然蹭出火花,几番调查下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引起怀疑。 夏青醒来时,莫为正支着手睡着了。她看着莫为眼角的疲倦,浓重的黑眼圈十分显眼。眼睛微微湿润,她抬手想摸摸莫为的脸庞,牵扯到伤口,本能的痛叫,惊醒了莫为。 “你怎么样了?”莫为面带焦急的问道。 夏青扯出一个微笑,摇了摇头。 “怎么不睡了?”莫为起身为她掖好被角。 “睡不着了。莫为,我想喝水了。”夏青微笑着看着莫为。 “好!你等等。”莫为转身去饮水机盛水。 这天晚上,天色特别的亮,繁星点点,月儿也完全探出头,看着病房内那一幕幕场景。 全身缠满纱布的夏青躺在病床上,青绿色的火焰从床上森森腾起。 被火焰灼痛过一次的夏青恐惧害怕的尖叫,这种痛她怎么能忍受。她面色狰狞,她挣扎着想起床逃跑,可是毫无无用。纱布禁锢了行动,她想向莫为求救。 而莫为手机拿着盛好水的水杯,愣愣的站在水机旁,眼泪如断线的珍珠。 “哥,你真的爱上她了?”一阵冷风吹来,房间的温度骤然冷下来,房间的灯管突然炸掉,那声音中夹杂了太多冷漠。 而他的身旁凭空出现了一个全身带着火焰的女人。 “想去救吗?”女人似笑非笑的看着莫为。 那样子让他身体一冷,皮肤上的鸡皮疙瘩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冒出头。 “那就去啊!”这一句是女人吼出来的,带着强大的劲力,莫为就这样无故的升空狠狠地撞到墙上。 莫为弓着腰,面露苦涩,“莫青,你还想怎样?你伤了她,同样也伤到了我。” 那位叫莫青的女人,呵呵一笑,“你别忘了,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我要的不过是让你为我报仇雪恨而已。” “不,她是无辜的,而你,已经沦为了恶鬼。”莫为支撑着站起身,看着奄奄一息的夏青,他奋力扑了上去。 抱着夏青,轻声呢喃“我相信这世上存在鬼神,如果你已死,请你与我共用一身体和心脏。” “疯子!”莫青看着自家哥哥奋不顾身的样子,她终于动容了,收了火焰,转身离去。 “他的证据我全部收集到了,就藏在珠宝店的其中一个抽屉中。”莫为对着妹妹离去的方向感激一笑。 夏明园是一位富豪,而莫青是一个农村姑娘,两者本来不会有交集,但因为哥哥喜欢设计,为了让他梦想成真,所以跑去城里打工,傍上了大款,当了地下情人。而这位大款——就是夏青的父亲夏明园。 就这样,暗地里她不断打钱给莫为,明面上莫青一直不肯与莫为见面,就算偶见,也会装作不认识。她不想给自己的哥哥抹黑。 时间一长,莫青无意中发现夏明园走私毒品的证据,正想拿证据去报警的时候,夏明园却派手下暗地里将她折磨致死。死前她带着不甘和怨恨。 夏明园的脖项上常年带着护身符,莫青无法近身。于是她把主意打到了夏青的身上,让哥哥莫为去勾搭夏青…… 这事过后,莫为坐在藤椅上,他的左手握住了右肩,就像情人那般…… 谁又能想到,莫青是一位便衣警察呢,不仅是为了她哥哥的前途,也是为了查案啊。 悬疑故事之催眠术 “请问你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吗?”主考官问。 我微笑着说:“我小学五年级就获得了国际奥数竞赛的金牌;初二申请了第一项发明专利,至今我已获得了13项专利……” “够了!”考官粗鲁地打断了我的讲述,“你刚才说得这些都写在简历上了,但像你这样的好学生放眼全国多如牛毛,我们‘红星’奖学金每年只有一个名额,只会颁发给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很明显,你还不符合条件。” 我叫沈梦,今年24岁,在横云大学心理系读研究生。我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常年卧病在床,我靠着勤工俭学才能勉强度日。前不久系里有一个出国进修的名额,但高额的费用让我望而却步。“红星”基金会是我市民间的一个慈善机构,每年有一个名额的奖学金,大约有一百万。 考官这么说算是给我判了死刑,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另一个女考官说:“你仔细想想,你身上有没有发生过异于常人的经历,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 教室里坐满了人,一名青年教师大笔一挥:梦。他叫孟远志,今年34岁,未婚,长得英俊潇洒,拥有数学心理学双学位,是我校最年轻的教授。 孟远志写完那个梦字之后,说:“做梦的最高境界是白日梦,只是你们都没有察觉。” 台下一片哄笑,孟远志严肃地说:“怎么,你们不信?那好,我就现场让你们做一场白日梦!” 他说:“大家按我说的做,先把身体坐直,把两只胳膊向前方平举,手掌伸直,五指并拢,掌心相对。很好,现在请把眼睛闭上……好的,白日梦现在开始,请试着想象,现在你的手臂外侧受到了挤压,那股力量把你的双臂向内挤,你的两只手正在慢慢地靠近……现在,你们可以睁开眼睛了。” 我睁开眼睛,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双手竟然真的合拢在了一起,而且双手就像是被抹了强力胶水一样,牢牢地粘在一起无法松脱。我吃了一惊,环顾四周,才发现有七八个同学跟我一样,正急得满头大汗。 “很好。”孟远志笑着说,“现在我数到三,压在你手臂上的力量就会消失。一、二、三。”他话音刚落,我的两只手掌就自然分开。四周一片哗然,看来其他几个人跟我也是同样的情况。 孟远志说:“看来,不是每个人都有做白日梦的能力。” 当天下午,我拦住了孟远志,他似乎知道我要来:“沈梦,心理系大一的学生,我没记错吧?” 我点了点头,说:“孟教授,你对你的学生实施集体催眠,这样做符合规定吗,如果出了事谁负责?”“哦?”孟远志一挑眉毛,“你知道集体催眠?” 我说:“我刚在图书馆查过资料,所谓白日梦,其实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浅度催眠手法……” 他挥手打断我的话:“你既然查过资料,就应该知道,容易被催眠不是什么耻辱的事,却是高智商和想象力丰富的表现。” “也就是说我应该高兴了?” 他恬不知耻地点点头:“不错,你确实应该高兴,因为我一直在找的人,就是你。” 一个小时后,我被孟远志带到一间心理咨询中心,里面有很多职员正在办公。我看了看表,已经到了下午6点,早就过了下班的时间。 我调侃道:“催眠大师怎么会屈尊做一个心理医生呢?” 孟远志说:“催眠如果真有这么厉害,我还开什么心理诊所,直接等着别人送钱得了。和影视作品中的不同,催眠只能引导,如果对方潜意识不愿意做某件事,就算你手段再高也是无济于事。” 有了被催眠的经历,我对他的话半点也不敢信,他却说还可以再做一个小实验验证。然后,就听他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我要给你设置一个记忆障碍。” 记忆障碍?我心里一怔,孟远志先是认真地盯着我看,然后忽然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你竟然会不记得我的名字!” 我愣了大概五秒钟,这才意识到我的思绪像是被什么堵住了,怎么也想不起面前这个男人的名字。 这个人太可怕了,不过在他对我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后,我又恍然大悟,脱口而出:“孟远志,你的名字是孟远志!”孟远志笑了:“这就是催眠的奥妙所在,你为我工作,我一定向你倾囊而授。” 我冷笑道:“你觉得我容易被你控制,就会像楼下那些员工一样,心甘情愿为你当牛做马吗?” 他摇摇头,说:“我用在那些员工身上的催眠方式类似于洗脑,虽然低级,却很有效。不过你跟我一样,不是一般人。来这里的路上,我派人调查过你的背景,你很需要钱。如果你掌握了催眠术,至少可以让你的母亲不用过得这么辛苦。” 钱确实是最大的诱惑,就在我犹豫不决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孟医生,张太太来了。” 孟远志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你可以藏在壁橱里,看完我的表演再做决定不迟。” 我打开壁橱走了进去,透过它我能看见孟远志的整个办公室。一会儿,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进来了。孟远志也不跟她说话,只顾忙自己的。过了五分钟,孟远志才端着一杯咖啡来到她面前。“王夫人,你好,我是孟远志,听你的老公说,你的情绪有些失控?” 王夫人点点头:“是的,最近我老公……”孟远志打断她的话:“还没请教,你的全名是?”他一边问,一边将咖啡杯慢慢递了过去。王夫人顺从地说:“周蓉。”说着便伸手去接咖啡。就在他们双手即将接触的那一刻,孟远志的手突然缩了回去。 周蓉有些茫然地看着对方,孟远志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说:“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你能再说一遍吗?”在周蓉第二次报出姓名时,孟远志的手机响了,他再次将咖啡杯递给周蓉:“先帮我拿一下。”我意识到催眠就要开始了。 果然,周蓉下意识伸出手,她的手指即将触到咖啡杯时,孟远志突然松手,咖啡杯掉在了地毯上。周蓉立刻俯身去捡,就在这时,孟远志用低沉的嗓音说:“闭眼。” 周蓉的眼皮应声而合,孟远志随即又下达了第二个命令:“深呼吸,全身放松!”周蓉的呼吸加重,身体也慢慢松弛下来…… 我从壁橱里走了出来,我首先道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你平常做一次催眠,是怎么收费的?” 孟远志意味深长地笑了:“一般来说,一个小时五百块。” 我撇撇嘴:“原来催眠这么廉价。”孟远志正色道:“催眠的价值要看你如何运用,她老公是个大款,在外面包养小三,被她发现了。她老公担心家庭分裂会影响孩子,便找到了我。刚才催眠成功后,我暗示她家庭美满,夫妻和谐,顺便设置了一个记忆障碍,让她忘记小三这件事。这不,她老公给我的两万块酬劳已到手了。”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便问刚才的催眠是怎么回事。孟远志毫无避讳地说:“我利用周蓉不善于与陌生人接触的心态,开始故意不理睬她,让她越来越紧张,后来‘递咖啡’、‘摔咖啡杯’等事件,又接二连三地打断她的下意识思维,为最后催眠成功埋下了伏笔,接下来设置记忆障碍更是小菜一碟。” 我兴奋地问:“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每天都埋头钻研孟远志提供给我的各种相关书籍和录像,遗憾的是,我几乎没有一次成功地催眠别人。 孟远志倒是经常鼓励我,他还破例交给我一个客户。客户名叫黄莉,三十多岁。她一坐下就问我:“我的丈夫还是不同意离婚,我的那张彩票怎么办?” “你刚才说什么?”我问道。 “我说彩票啊,就是……”她话音未落,我的手已经下意识地摸到了桌上的餐刀……自此,我的记忆仿佛被人抹去,成了一片空白。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一名警察饶有趣味地盯着我看。三天后,我从警察局走出来,心情无比沉重。 据警方的调查显示,黄莉和她丈夫从白手起家开始,生意越做越大。后来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他们协议离婚,却在家产的分配上产生了分歧。突然有一天,黄莉决定放弃财产。丈夫觉得蹊跷,表面上答应,手续却一直拖着,私下派人调查。他发现黄莉一直在和一名叫孟远志的心理医生秘密接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不稳定。 原来黄莉之所以想快点离婚,是因为她买的彩票中了两千万的大奖。彩票的兑换期限是60天,如果在此之前还没有离婚的话,夫妻俩将平分奖金。孟远志无意中发现了这件事,他催眠了黄莉,骗取了彩票。而我自始至终就是孟远志选中的一颗棋子,他催眠我,只要听到彩票,便会不顾一切地杀死对方。幸好黄莉的丈夫一直在跟踪她,及时救出了妻子。 利用催眠犯罪,历史上早有先例。而我的这一段记忆,被孟远志预先设置的一个“记忆障碍”所掩盖,成了一片空白,至今也记不起来他是如何将我催眠的,而我却也因此幸免于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异于常人的一段经历,够与众不同了吧!”我说。 我分明看出主考官的眼神迷茫了几秒钟,然后他说:“恭喜你,今年的红星奖学金是你的了!” 这些钱够吗? 常守慧手里夹着一支燃尽了的香烟,他已经不知道这是今天抽的第几支烟了,整整一跳“1916”已经下去了一半。满屋子里都是虚幻缥缈而又让人恶心的烟雾,还伴随着一两声低低的抽泣。 “好了,别哭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常守慧让妻子的哭声弄得心烦意乱,他狠狠地按灭手中的香烟,向里屋走去。屋子里,妻子蜷缩在床上,脸色苍白的吓人。 听到他的话,妻子从床上一下子坐了起来,冲他嚷嚷:“不哭?我怎么能不哭?!整整三百万啊!就这么没了?!连个水漂都没见着呐!” 常守慧脸色巨变,直接捂住妻子的嘴:“你不要命了,敢这么大声嚷嚷!我今天能坐到这个位置我容易么?!告诉你,钱没了可以再赚,万一……”他瞟了一眼窗外“万一受贿的这些钱落到有心人手里,那我就在监狱里过下半辈子吧!你也落不了好!”然后,他又鬼鬼祟祟地贴着妻子的耳朵,说着不知什么内容的悄悄话,妻子的哭声渐渐小了,脸色反而轻松起来。 常守慧是个官,这个官不大不小,正好能管县里的建设。随着近几年的开发力度加强,他的“收入”也渐渐增多。这个开发商送一点,那个投资商送一点,再把上下的关系一打理,票子就哗哗地滚滚而来。几个人也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皆大欢喜。在这些人的背后,一个个的豆腐渣工程也实施了起来。 晚上,常守慧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三百万不是个小数,但只要留得官职在,就还能得到更多的三百万。现在,他只想知道自己那三百万到底去了哪里。他甚至是一度怀疑他的妻子有外遇,伙同外人把钱给偷走了。由于这是黑钱,他肯定不敢报警,只能是自己绞尽脑汁地猜测——那么大的一摞钞票,怎么能从地窖里说没就没了呢?不行,我要再仔细想想……今天上午我是九点出的门,十点就已经回来了。这期间只有一个小时,其中还有个客人来做客。这客人不可能把钱带走啊,他一直都是由妻子在招待。难道还真是妻子做的? 他想着想着,又不由自主的把疑点转移到妻子身上。毕竟,在一个小时中将三百万的巨款转移走,这是谁也办不到的,除了自己身边的人!他扭过头看看自己身边睡得正香的妻子,哼哼,果然是没有一副心疼的样子,还敢睡得这么香。看来,妻子的嫌疑是最大的!他决定暂时不惊动妻子,因为他知道,如果是妻子做的,那么这些钱就不可能走远,因为短短几十分钟,而且车又是自己开出去的,那么妻子就完全没能力将这么多钱转移出去,所以,钱还是在自己的别墅里!这个两层的小别墅,能够藏东西的只有两个地方,一是阁楼,二就是地窖。 这样想着,他就悄悄地起身,摸起床头的手电筒,下床向外屋走去。就在他出门的那一刹那,原本熟睡的妻子突然动了动,将头扭了过去,冲着他的背影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如果这时常守慧回头,那么他一定会被惊呆掉,因为,他的妻子背对着他向里躺着,但是他妻子的脑袋却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正直直地面对着他! 常守慧对自己身后的事一点也不知道,他这一会儿只感觉到满心那种将要找到自己的宝贝钞票的快乐感。他打着手电筒,摸索着向阁楼走去。 阁楼很黑,而且长久没有打扫了还像还很脏。漂浮的粉尘使手电光都无法透过而照到里面。他畏惧黑暗,因为他亏心事做了太多了。经过再三的努力,他决定还是进去一探究竟,看看那关乎他命运的三百万有没有在里面。 “进到里面就可以打开灯了,开关好像离自己并不远。”他这样给自己打气,然后一咬牙就走了进去。 开关就在左手边的墙上,常守慧先用手电筒进行了一些就位确认,然后就左手捋着墙,右手拿手电照着脚下,一步一步地走着,还时不时照一下墙上,看看离开关还有多远。终于,他走到了,他漫不经心地用手去按墙上的开关——“啪嗒”开关清脆的声音响了一下,可灯却没有亮起来——很明显,太久没人来,灯坏掉了。这下常守慧可慌了神,他完全没有料想到这个情况。那么是继续打着手灯找,还是回去呢?静静思量了一番,他决定,回去搜查地窖,阁楼就等明天再查吧。于是他果断地转身离开,噔噔噔地下楼了。 地下室的灯是没问题的,这一点他很清楚,因为许多重要“物资”都在地窖里贮存着,他不敢有半点闪失。常守慧打开了通往地窖的门,幽深的阶梯连接着一个散发着昏黄灯光的拐角,前方就是不知通往何处的大门。这一切,在这黑暗的午夜,让常守慧感觉身上有些凉凉的。他裹了裹身上的睡衣,向下面走去。 地窖很是空阔,有些角落灯光也是照射不到,形成了怪异的陰影。偶尔还能听到管道滴水的声音,在这大厅里传来回响。常守慧检查了地窖里每一个角落,都没有那些钱的痕迹。他同时仔细盯着自己的脚下,想从地上找出是否有泥土翻动的痕迹。然而一切都很正常,除了那不翼而飞的三百万。 那个结实的保险柜也没暴力破解的痕迹,就像一个主人来拿走了他自己的东西一样正常、安静。他确定了,这一定是家里的那个贱人干的!除了她,谁能知道自己保险柜的密码?!谁能在这个家里来去自如?!只有这个贱人!他越想越气,几乎现在就要去把那贱人从床上拖下来问问她到底钱在哪儿! 就在这时,头上的灯,忽然无声无声息地灭掉了,四周骤然一黑,将常守慧吓了一哆嗦。然后,他就听见了一个声音,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轻,轻到几乎听不到。但是在这个连自己的呼吸都能听清楚地环境里,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他听出来了,那是他妻子的脚步。他急忙用手电照向楼梯口——果然是他妻子。他妻子动作缓慢而僵硬,背上还驮着个黑色的大口袋!一向对钱的味道极其灵敏的他立刻就能确定,那口袋里应该就是他朝思暮想的那三百万! “你这个贱人,为什么把我的钱藏起来?!” 还没等妻子走下来,常守慧就大声咆哮起来。他知道,妻子非常怕自己,只要他一吆喝,妻子就会像兔子一样乖巧。然而这次,妻子好像没有任何反应,依旧是直直地向他走来。那种动作就好像,就好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 他看到如此反常的妻子,不由得开始有些胆颤,他语气顿时弱了几分:“你,你站住,把钱给我放下来!” 这次他的话生效了,妻子果然停了下来,并将背上的口袋放到了地上,然后就站在原地不动了。 常守慧大喜,急忙扑过去,急不可耐地打开了口袋,里面果然装满了一叠一叠的人民币!是他丢失的那三百万! “这些钱够吗?”突然一个空洞的声音响在耳边,把正在数钱的常守慧吓了一大跳。不知道何时,妻子竟然蹲下来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够了,你,你怎么了?”常守慧看着反常的妻子,他实在无法理解今天妻子的所作所为。 “真的够了吗?你再看看……”妻子那空洞的声音又响了,常守慧瞟了妻子一眼,不明白妻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下意识地低头看看口袋,然而,他愣住了,里面又什么都没有了!刚刚明明还在的三百万,一扭头的功夫就没了! “啊!!”常守慧大叫一声一下跳了起来,好像那袋子里装满了毒蛇似的。他只能把惊疑不定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 妻子蹲在原地低着头,长长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只能听见她空洞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咯咯咯,钱够了吗?你要多少钱才够了呢?……” “你,你疯了!”常守慧靠着身后的保险柜,哆哆嗦嗦地往门口移动,想要离开这里。 就在他挪到门口想要夺门而去的那一刹那,蹲在地上的妻子突然动了,拿着那个黑口袋向他走来,边走嘴里还边嘟囔着: “咯咯咯,我没疯。你不是喜欢钱吗?我这是给你送钱来了,这些钱够吗?” 悬念故事之偷杀 1.新工作 我是一名哑巴,小时候由于高烧不退,母亲给我喝了一种偏方药水,之后我烧退了,但是只听得见,却不会说话了。 由于不会说话,我找工作碰了很多次壁,这次,好不容易在一家存储公司当了一名管理员。 我的工作地点是一个庞大的地下仓库,四面墙壁上,有成百上千个储物柜,有大有小,大到如大型冰柜,小到如智能手机,而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轮班看守这个储物仓库。 这家公司主营各种存储业务,只要你愿意花钱,就可以在这里买到一个存储空间,存储任何你想要存储的东西,不同存储空间对应着不同价格,最重要的是我们不会对客户存储的东西进行检查,所以就算存储的是一个炸弹也有可能的。 起初,我以为这种公司应该没什么客户,没想到开业没几天,客户便络绎不绝,这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都带着自己的东西来到这里,办理会员,设置密码后便将东西存储了。 和我同一班的是一个名叫钟祥龙的中年人。 我每天定时巡逻,其余时间就安静地在值班室内看电视。而钟祥龙没事就盯着值班室外面那些来存储东西的人,或是那些储物柜。 有一天,钟祥龙突然神秘兮兮地说:“想不想赚点外快?” 赚外快? 听到这我来了精神,虽然我找到这份工作,但每个月收入微薄,维持温饱尚可,基本存不下什么钱,年迈的老娘身体每况愈下,更何况自己还是光棍,也盼望着找个对象,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我立刻在本子上写道——怎么赚?他笑了笑,说:“你只要听我的,保证让你发财。” 钟祥龙说的赚钱办法就是敲诈。他肯定那些人存储的东西都是自己的宝贝,却又见不得人,所以只要知道他们存了什么东西,就可以以此进行要挟了。 当我听到这个想法的时候,第一时间打了退堂鼓——如果被负责人发现,或被客户告发了,我们会被辞退,说不定还会蹲监狱的。 钟祥龙拍了拍我的脑袋:“你小子到底想不想赚钱,如果想就别那么多废话,你见谁家的钞票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听我的,没错!” 钟祥龙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用初始密码六个零进行测试,我本以为来存储东西的人都会精心设置密码,但还是有少数人使用了初始密码。 由于每个储物柜每天只能尝试三次密码,一旦超过,就会被锁定,必须到前台申请解锁,加上我们是三天一次轮班,所以我和钟祥龙行动的时候非常谨慎。 没多久,我们竞真的打开了一个储物柜,里面放了一盒子照片,都是关于一个女孩的,不过拍摄角度很奇怪,看上去像跟拍或偷拍。 钟祥龙告诉我,发财的机会来了。 因为我是哑巴,同事们,包括前台工作人员都对我很放心,所以我按照钟祥龙的指示,轻松拿到了057号储物柜主人的信息:张今,男,三十岁,住凤凰公寓1号楼1单元1201室。 接下来就交给了钟祥龙,他暗中调查张今,发现他是某杂志摄影师,而他跟拍偷拍的人正是某平面模特,同时。钟祥龙还打听到,张今非常迷恋她,这让他的偷拍也顺理成章起来,但他妻子非常严厉,所以他只能将偷拍照藏起来,藏到哪里都不安全,只能藏到这里了。 掌握了这些信息,我们主动联系了张今,自报家门,并称知道他储物柜里的东西,在一番争吵之后,张今的态度软了下来,他看着钟祥龙道:“你说吧,你们想怎么样?” 钟祥龙说:“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们只是要一些零花钱。” 张今说:“你怎么能保证,你们手里没其他证据会一直威胁我?” 钟祥龙说:“我们没办法保证,但如果我们拿不到钱,你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你妻子和那个模特的联系电话了。” 张今无言以对,为了保住这个秘密,只得答应我们的条件,用钱封住了我们的嘴,随后他将东西取走,走的时候给了钟祥龙五千块。 那天晚上,钟祥龙请我吃饭,然后给了我一千块,钟祥龙说我们发财的机会来了。 2.敲诈 钟祥龙说的没锗,自那之后,我们又接连打开了几个储物柜。 每一次,我们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敲诈一些钱,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或现有的身份,也都会选择用钱封住我们的嘴。 我们敲诈的金额越来越高,从最初几千元不等,到后来上万元,我也从开始的担惊受怕变成了现在的得心应手。 但这种日子没持续太久,我们就发现了问题,所有储物柜都被试验过了,再没有使用初始密码的用户了。 这时候,钟祥龙想到了一个新办法,我们开始观察来存储的用户,然后根据储物空间和储物时间选择目标,确定目标后,调查存储者的信息,最后利用他可能使用的密码进行尝试。 本以为这种办法不会奏效,结果再次令我意外,我们竟然又成功了! 就这样,我们的日子再次红火起来,我们每个月总能成功敲诈一次,偶尔两次,每次万元左右,钟祥龙为此赚了个盘满钵满,不到一年时间,就赚了十多万。 而我只是默默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吃肉,我喝点汤,好几次,我都向他提出了能不能多分给我一些,每每此时,他总是狠狠地瞪我:“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没有我,你连肉汤都喝不到!” 他说得没错,每次都是钟祥龙选择目标,继而敲诈,我只是跟着他,做一些零活。 那天,我一个同乡来找我,说我母亲身体更加不好了,让我有时间就回去看看,我听了也很着急,准备过两天就回家看看。 这夫又是我们值班,我正在看电视,钟祥龙突然推了推我,说:“快来看,快来看!” 我连忙凑过去,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推着大皮箱就进来了,钟祥龙出去帮忙,那男人却拒绝了,他买了一个超大空间的储物柜,接着将箱子塞了进去。 事后,钟祥龙说男人_脸紧张,他储物柜里的东西肯定值很多钱。 随后,我用自己“人畜无害”的形象拿到了那个男人的基本信息:彭田,男,二十九岁,住玫瑰别墅区f座。 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也知道那地方住的都是有钱人。 接下来,钟祥龙充分发挥了他的聪明才干,成功打探到彭田之前被一个女模特纠缠,但是自从上个星期开始,那个女模特便消失了! 钟祥龙将这些信息告诉我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新闻,于是打开电脑,给他看一则最新的新闻——红花公寓女住户王晓旭神秘失踪,请知情者速与其家人联系。 这说的正是那个失踪的女模特!那一刻,一个恐怖念头在我脑海里形成了,我看了看钟祥龙,显然他也想到了,他吞了吞口水:“你说,那个大箱子里会不会就是那女人的尸体?” 3疯狂的行动 这是一个疯狂的念头! 因为公司尊重客户的隐私,只要肯出钱,什么都可以存储,就算存储尸体也大有可能。 我提议报警,钟祥龙却说:“这是一笔大买卖——储物柜可以自主调节温度,尸体暂时不会腐烂,我们有的是时间。” 只是,我们试了关于彭田所有的数字组合,都打不开储存柜。 我忽然想到,新闻里报道的王晓旭的住址是——红花公寓7栋2单元1201室,彭田会不会用了王晓旭的住址做了密码? 我试了试,没想到柜子真的打开了! 虽然有心理准备,可是在看到王晓旭蜷缩在箱子里的样子时,我和钟社龙还是吓了了一大跳。看样子彭田是想等风头过去,再处理尸体。 钟祥龙用手机拍了照,甚至录了像,然后我们将箱子拉好,放了回去。 接下来就轮到钟祥龙了,他拨通了彭田的电话……最后,大家约在了一个小餐馆里见面。 和之前的那些人相比,彭田可以说是过于冷静,他看了我们两眼,然后直接说:“开个价吧。” 钟祥龙抿了抿嘴:“十万!” 他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这家伙未免也太狮子大开口了! 彭田冷笑了-一声:“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钟祥龙微微颌首:“其实对你来说,十万块并不算什么,你只是觉得被我们这砷人掌握了把柄很不甘心,而且一旦敲诈成功,我们就会得寸进尺,对不对?” 彭田不笑了,那眼神很凶恶,像是要杀人。 钟祥龙却说:“即使你顺利取走王晓旭的尸体,但我可是拍了照的,一旦照片曝光,你照样完蛋,如果你想杀我,那也随便,反正我有的是备份,光脚不怕穿鞋的,我陪你玩到底!” 沉默了片刻,彭卫突然笑了:“钟大哥,我只是和你开令玩笑,你何必当真,放心吧,一会儿我就把钱转给你,以后你有需要了,随时来找我。” 4.谋杀 那天晚上,钟祥龙真的收到了十万块! 我本以为钟祥龙收到钱之后会兑现承诺,分给我一部分的,但很显然,他食言了,在我的要求之下,他只给了我五千块。 我表示抗议,钟祥龙却骂道:“你最好放聪明点,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一手促成的,你只是个打杂的,给你五千块就不少了,懂吗!” 我摇摇头——但储物箱密码是我想到的,你应该多给我一点。 钟祥龙继续骂道:“什么你打开的,谁看到了?告诉你,钱在我手上,我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你把我惹急了,我一分都不会给你!” 我气坏了——如果俦逼我,我就去报警,到时候咱们都完蛋! 钟祥龙直接把我踹倒了:“你小子翅膀硬了啊,都学会威胁了,我告诉你,就算你报警了,你就逃得了干系吗?你一个哑巴无所谓,你家里的老娘可就苦了。” 钟祥龙说得对,他已经把我紧紧攥在手心里了,我忽然明白钟祥龙最初拉我一起做的用意了,他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 自从钟祥龙握住了彭田的把柄后,就辞职不干了,每天就是花天酒地,然后就去赌博,彭田给他的钱没过多久就被花光了。 接着,他就又带我去找彭田要钱,彭田虽然不情愿,但最后还是给了他钱,每次敲诈成功后,钟祥龙都会给我一点。 只是他敲诈的次数越来越多,给我的却越来越少,从最初的五千块到现在的几百块,在我看来,他就是在打发一条狗。纵然如此,我还是将这些钱攒了下来。 那天晚上,新来的同事和我倒班,我就回了家,然后买了一些牛肉还有两瓶酒去找钟祥龙了。 酒过三巡后,钟祥龙问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在本子上写道——我娘生重病了,需要一笔钱做手术,我手里的钱不够,想要从你这里借点。 钟祥龙冷笑道:“找我借钱?好啊,我借给你!”接着,他就从口袋里摸出几百块,丢到了我脸上。 我很生气——请你把我应得的那份给我! 钟祥龙急了:“你应得的?这都是我的钱!你不过是我雇的一条狗,你老娘要死了,关我屁事!” 他的话彻底激怒了我,我冲上去,和他扭打起来,我从小就干农活,身体强壮,钟祥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轻松就把他摆平了。 看着他意识模糊的样子,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水果刀,接着对准他的胸口,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将刀子刺了下去。 5.好日子 钟祥龙惨叫一声,血溅了我一脸,他眼睛瞪得老大:“你今天不是来借钱的,你是来杀我的……” 他说得没错,我今天确实不是来借钱的,我是来杀人的,而且我也并非一时冲动,我是经过了缜密的思考。 钟祥龙放弃了挣扎,气息越来越弱:“为什么……要杀我?” 我只是冷冷看着他,接着,他的瞳孔猛然睁大,像从我的眼神里读到了真相:“彭田找过你了……是他让你来杀我的……” 钟祥龙确实聪明,他没猜错,指使我的正是彭田! 自从彭田被钟祥龙敲诈后,就意识到这是一个无底洞,他早晚会被钟祥龙掏空,所以他暗中联系到我,希望我能帮忙解决钟祥龙,我当然拒绝,我怎么能杀人? 不过彭田显然有备而来,他调查了我的情况,知道我家境窘迫,在乡下还有一个身患重病的老娘,他甚至还知道我的哑病是后天造成的,所以他向我开出了三个条件: 一,给我一笔钱;二,医治我娘的病;三,帮我治疗我的哑病。 他的条件太诱人了。 彭田知道我动心了:“只要你帮我解决了他,然后处理掉尸体,你的明天一片光明。当然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值罨信赖的人,对吗?” 最终,我答应了彭田的要求。 所以我才在牛肉里注射了彭田提供给我的镇静药物,我将真相写在本子上,钟祥龙看后,怒道:“你就不怕我死了,他也会杀了你吗?” 我摇摇头——他不会杀我的,医为我不贪婪。 他剧烈咳嗽起来,我继续写道——其实,在我来之前,我还没有下定决心杀你,如果你愿意借钱给我,让我给我娘治病,我就放弃和彭田合作,但你没有那么做,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 钟祥龙叫道;“你杀了我,警察早晚会找到你,你也逃不了!” 我冷哼一声,就像当初的他一样——放心吧,我已经买好了存储你尸体的大号储物柜,温度也调好了,就像你说的,等到风头过去了,我再处理尸体不迟。 接着,我用力得刀子插了下去,钟祥龙没挣扎几下就死了。 钟祥龙死后,我格外镇定,接着将钟祥龙装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大塑料袋,又塞进了一个大皮箱,就像当初彭田处理王晓旭一样。 一切完毕后,我将钟祥龙的家里仔细翻找了一遍,找到了其他备份,全部交给了彭田。 钟祥龙失踪很久后,警察才找到我,我提供了一些无夫紧要的信息,他们就走了。 钟祥龙死后,彭田兑现了承诺,他也彻底摆脱了钟祥龙的纠缠,我们各自过着相安无事的日子,我妈被送进大医院之后,病情被控制住了,还出现了好转的迹象,而在彭日的帮助下,我也找到了专家,他说可以为我进行手术,我很可能会再次说话。 我将娘接出医院后,就径直回家了。回去的路上,我收到了彭田的信息——不要忘了钟祥龙。我们什么时候处理尸体?我回复——今晚。 救我 1.受害人 刑警马斌看着病床上打着石膏的罗小娟,医生说这类骨折起码要半年才能完全恢复。罗小娟此时满眼泪花。看上去楚楚可怜,但他却一点也不同情她,心里更生出一股厌恶之情。 这几天,通过他的细心调查,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女人并非如其所说,是被其丈夫殴打致伤,她根本就是试图用自虐的行为来嫁祸自己的丈夫孙隆。 首先,客厅里的打斗痕迹是被刻意伪装出来的:地上的玻璃碎片拼出了四个碗、五个杯子和六个盘子,当时并不是用餐时候,也没有客人拜访,将这么多餐具放在餐桌上是一件不合常理之事。 沙发靠垫破开,里面的棉絮四处散落,看上去的确像是经过一场恶战,但马斌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办法一把撕开那结实的靠垫,事实上靠垫上的裂口经检验证明是被剪刀剪开的。 另外,在扶手上采集到的指纹表明,罗小娟当时是背对楼梯站立,而不是她所描述的,她是在与孙隆面对面争吵时被后者推下楼去的。 除此之外,并没有人听到两人争斗的声音——事发时间是下午15:30,由于是工作日,小区里的年轻人都在上班,小孩们在上学,没有人留意到他家的情况。 孙隆在一家上市公司做高管,收入丰厚。马斌了解到,孙隆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也早已去世,他的银行存款超过五百万,所以,如果他出了什么事,罗小娟就会是最大的受益人—一她可以轻松地卷走孙隆的所有财产。假如罗小娟有了外遇,那么这个动机就更合理了。不过,马斌还没有发现相关的证据。 孙隆却不愿意相信马斌的推论:“我们之前有些误会,她是气糊涂了才会做糊涂事,”孙隆说,“说到底,只是家务事,还是让我们自己解决吧。” 马斌提醒孙隆:“如果我们没找到证据,你会因为故意伤害罪坐牢的。” 孙隆摇了摇头:“还是不要了,她到底是我老婆,我们俩还是有感情的。” 马斌在心里叹了口气,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对于这种事都不愿意过多介入。不过就这样放过罗小娟这种恶妇,他也觉得不太甘心,于是找了个机会单独“警告”后者。 “如今是法制社会,什么都要讲证据,现在科技也很发达,任何蛛丝马迹都能找到,”马斌说道,“这么说吧,一根头发就可能揭破真相,所以我们完全可以保证,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然而罗小娟似乎并没有被这一番话吓住,反而一反前几日虚弱悲切的神情,冷笑道:“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还没有把孙隆抓起来呢?受害人就躺在你们眼皮子底下,你们却说我在说谎,这就是你们揭破的真相?” “心照不宣吧。”马斌不想再跟她废话,“你好自为之。” 2.绑架案 两个月之后,孙隆突然来报案:罗小娟失踪了! 马斌对此并不感到意外,罗小娟的陰谋暴露,她自然没有脸再呆下去,犯罪的人总是心虚的。 但调查结果却显示出不少蹊跷之处: 罗小娟的腿伤还没有好,行动必须要借助轮椅,但在她失踪当日,小区监控视频里却没有她坐轮椅出入大门的画面,小区里也没有人看见过她——这说明她只有可能走楼梯,但是一个骨折伤者如何下楼呢?除非有人帮助她,而且她肯定是乘坐车辆离开的,如此才能解释为什么她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马斌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4733的黑色奥迪车在罗小娟失踪当日的12点进入小区,15分钟后离开,但是门卫陈俊却没有对这辆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当时他因为腹泻去了卫生间,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才回来。 这辆车的车主名叫柳英,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她对自己的车出现在另一个小区比警察还要惊讶,她声称当日她独自去了位于南郊的公园散心,但是这一点无法得到证实。 更让马斌惊讶的是,这个柳英所在的广告公司与孙隆的公司竟有长期的业务往来,而种种迹象显示两人不但认识,而且交情匪浅。柳英曾欠下一笔十万的债务,替她还债的人正是孙隆,而她目前所居住的公寓,也是以孙隆的名义租下的——马斌没有想到,真正有外遇的人竟然会是孙隆! 这或许就是罗小娟要冤枉孙隆的真正原因——为了报复丈夫的不忠。那么柳英的车出现在罗小娟失踪之日就颇值得深思了。 罗小娟的失踪与柳英有关吗?是否有可能是柳英绑架了罗小娟?她自然是有这个动机的——只要罗小娟消失,她就有机会成为孙隆名正言顺的妻子,否则就只能—直当小三。那么柳英是如何得手的?按理,罗小娟不会蠢到把情敌放进家门。 可以证实的是孙隆当日在公司上班,一直忙到晚上8点才回家,他报案的时间是晚上10点。 马斌现在已经无法确认孙隆是否与罗小娟的失踪无关——他无法信任一个脚踏两只船,还要扮演好丈夫的家伙,假如柳英对罗小娟做了什么,他很有可能会选择隐瞒,为了不连累自己,他甚至会毁灭证据报假案。 当然,柳英也可能瞒着孙隆对罗小娟不利。马斌心中很是疑惑——既然两人感情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孙隆为何不索性选择离婚和柳英在一起? 警局将孙柳二人都请来“协助调查”。 柳英毕竟年轻,而且从无前科,没几天便招架不住,承认了自己与孙隆的婚外情,而且交代在案发之时,她其实就在孙隆办公楼附近的咖啡馆里和后者一起吃午饭。 这一点得到了餐厅服务员的证实,而孙隆的同事中也有目击者,餐厅隔壁银行的监控录像也拍到了柳英所驾驶的车,这辆奥迪车在12点到13点之间确实没有被人开走。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有人盗月柳英的车牌号,用同型号的车造成了柳英进入小区的假象,甚至是为了将罗小娟失踪之责嫁祸给柳英。但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马斌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罗小娟在故技重施。她是最恨柳英与孙隆的人,而且很有可能她事先便知晓柳英与孙隆的约会,她可以肯定那两人为了不暴露丑闻必定会隐瞒事实。 但是,这样做只能让那二人成为嫌疑犯,却不一定能让他们为她的失踪坐牢——她却要付出四处躲藏不见天日的代价,这个女人的精神是否已经出了问题呢? 不管怎样,她肯定有一个同谋,即开冒牌车的家伙——谁会陪着她发疯? 罗小娟和孙隆的家庭环境很相似。她成长于单亲家庭,父亲早逝,母亲一年前也过世了,几乎没有什么亲戚。 她和孙隆是异地恋,结婚之后便辞职,离开了以前生活的城市,她不喜欢社交,在当地几乎没什么朋友。 马斌只得继续在小区里寻求突破。他贴出告示寻找目击证人,希望有人能提供有效的线索,他对此本不抱太大期望,没想到告示刚一贴出去,便有人往他的邮箱里发送了两个视频文件。 第一段视频摄于罗小娟出事之前,因为视频中的她行动自如——但这段视频却让马斌感到毛骨悚然。 视频中的罗小娟走到客厅的墙边,将背靠着墙笔直地站着。孙隆走过去,用手里的一把尺子在罗小娟的额头上轻轻敲打着,竟然足足敲打了有十分钟。 虽然听不到声音,但可以看得出来罗小娟在哭泣和哀求,但是孙隆不为所动,只要她的身体一离开墙壁,孙隆便将她推回去,继续用尺子敲打罗小娟的额头。 马斌知道这种站立其实相当消耗体力,普通人站五分钟都会全身大汗,可是罗小娟的站立持续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最后罗小娟精疲力尽地跌坐在地上。这时,孙隆便从衣服里拿出一个包扎成礼品模样的小盒子,放到罗小娟的手里,然后径直打开门离开了,罗小娟将那礼品盒子无力地扔了出去,趴在地上哭泣。 第二段视频里的罗小娟坐在轮椅上,位置仍然是在客厅,她正在看书,背对着房门。接着房门开了,她没有回头,一个戴着面罩的男子走到她身后,直接用一块手绢捂住了罗小娟的口鼻,罗小娟挣扎了几下,便晕了过去,接着那男子便将罗小娟扛在肩上,离开了。 视频经专家认定没有造假,这新出现的证据推翻了马斌所有的推论,罗小娟竟然真是被人绑架的!而且之前罗小娟很可能一直在承受某种近平变态的虐待! 从拍摄角度和画质分析,拍摄视频的人应该住在罗小娟对面的住宅楼里,可能是一个有着偷拍嗜好的家伙,这便是对方为什么不肯直接露面的原因,他怕被人知道这个不良嗜好而给自己带来麻烦。 不管怎么样,视频为破案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门锁不是被撬开的。 罗小娟在门打开之后也没有反应说明她不感到惊讶,那么绑架者很可能是用钥匙打开门,而罗小娟则误以为是孙隆回来了,她不想跟背叛和虐待自己的人说话,所以连头也没回,这才让歹徒轻易得了手。 种种迹象显示,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绑架案,绑架者熟悉孙家的情况,而且十分清楚孙柳二人的行踪。 3.真相 这样大费周章的绑架,却迟迟没有敲诈勒索的后文,那么绑架者的动机是什么? 马斌琢磨再三,孙隆此人实在大有可疑。果然,技术人员在孙隆的电脑上查到他在罗小娟出事前十天,通过网络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了十份意外保险,每单的保额虽然不大,但加起来却超过五百万。 同时,在被他删除的数据中,有一个昵称为“铁铁心”的qq账号的消息记录,这些记录显示,铁铁心要求一个昵称为“东邪”的家伙杀死罗小娟,事成之后给对方五十万报酬,预付十万,对方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可惜的是,这个电话号码现在已经无人使用。 孙隆被拘押了,但不管审讯人员如何审问,他都矢口否认他买保险及买凶杀妻的事。 时间一天天过去,罗小娟依旧毫无音讯,大家都觉得她已经凶多吉少,最为内疚的人便是马斌,如果他当时调查得再细致一些,了解罗小娟被虐待的事实,也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反反复复地看着两个视频,不停地在孙隆的客厅里寻找蛛丝马迹,但始终毫无发现,他站在窗口看着对面的大楼,那个偷窥者就在其中一个窗口里,也许他那里还有更多的线索,如果能找到他就好了。 他望向楼顶,为了防止人掉下去,每栋大楼的楼顶边缘都围着一圈高约一米五左右的铁栏杆。 马斌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场景,他猛地拍了—下脑袋,连忙跑到对面大厦的楼顶,打开手机的摄像功能,对着对面孙隆家的窗户一点一点地寻找合适的角度。 在靠北边的栏杆脚边,他发现了一根用过的铁丝,然后匆忙赶回警局,调出他看了无数遍的两段视频和事发当日的小区监控录像。 “之前我就注意到,这两段视频的拍摄角度不同。绑架过程的这段视频,拍摄者所站的地方明显比拍摄虐待时所处的地方较高,还有,第一段视频,拍摄过程中一直有晃动,但是第二段视频的画面却很稳定,但是画质效果却差了很多!” 马斌叫来同事,说出他的结论:“我怀疑这两段视频根本不是一个人拍摄的,第二段视频是事先选好了角度和焦距,将摄像机固定在大厦楼顶的铁栏杆上,我已经在栏杆上发现了被绑的痕迹,也就是说,绑架的视频是刻意人为拍下,要让我们认为罗小娟真的遭遇了绑架!那么,这件事是谁做的呢?” 马斌接着播放了一段小区监控录像:“我们当时只注意了罗小娟的那栋住宅楼的情况,却忽略了对面这栋楼,这是这栋住宅楼楼下的监控视频,我们看看11点,也就是那辆奥迪车进入小区之前的一小时,看看谁出现在了这栋大厦楼下。” 录像定格在一个匆忙走进楼梯间的男子,他穿着门卫的制服——正是当日值班的陈俊。录像显示,他在进入住宅楼后大约半小时后离开,之后在晚上10点又一次进入该楼,大约在10点20分离开。 “电梯里的摄像头没有拍到他,所以他没有使用电梯。”马斌得出结论,“再加上那辆奥迪车进入的时候陈俊刚巧离开,说明陈俊的嫌疑重大,如果我的推论没错,那么陈俊很可能就是安置摄像机和取走摄像机的人。” 果然,在大楼顶端的栏杆上发现了陈俊的指纹。陈俊无法自圆其说,只得和盘托出,原来罗小娟趁着他查水电的时候主动找到他帮忙,说自己因为和前男友偶遇,吃过一顿午餐,被丈夫发现之后便一直遭受后者的疑心和虐待。 她本想着委曲求全拯救婚姻,却没想到孙隆此人越来越变态,不但花样百出地折磨她,还有了婚外情。她对这个人感到恐惧,终于死心要和孙隆离婚,却被后者推下楼跌断了腿。 孙隆事后伪装了现场,让她百口莫辩。在她出院之后,孙隆又变本加厉地对她进行精神虐待,并且扬言不会放过她,还要将她送入精神病院。 她给陈俊看了一段她之前遭受虐待的视频。这段视频是罗小娟出事之后有人快递给她的,后者是个偷拍者,同情她的遭遇,期望这段视频能帮助她。 但罗小娟认为视频上的内容不可能将孙隆定罪,孙隆仔细研究过,他虐待她的方法绝对验不出伤,所以即便有了视频,警方也不能拿孙隆怎么样。 她请求陈俊救她脱离苦海,套牌奥迪车是为了设局将孙柳二人的事情曝光。她给了陈俊五万元作为报酬。 陈俊为她买了摄像机,做了假车牌,租了奥迪车,他还假装腹泻,两次离岗,第一次去安置摄像机,第二次则假装上公厕,开着套牌奥迪车进入小区。 两人在摄像机的镜头下演出了“绑架过程”,目的就是要让警方认为罗小娟的失踪与孙隆有关。之后,陈俊便将罗小娟送到了他事先用假身份证租好的一套小公寓里,然后两人再没有见过面。 等马斌他们赶到那公寓的时候,发现房间里狼狈不堪,罗小娟躺在床上已经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她的手腕留有被绑缚过的淤痕,幸亏送医及时,总算是救活了过来。 罗小娟计划的最后一步,便是杀死自己,伪造出被人强灌农药的现场,坐实孙隆为了保险金买凶杀妻的罪证。马上就是收房租的日子了,找不到房客,房东可能会破门而人,租房里出现尸体,房东必然会报警。 “既然你们只相信证据,我就只好给你们足够的证据。”躺在病床上的罗小娟苦笑,“为什么我被冤枉的时候你查不到证据,而轮到他的时候,你就查到了呢?” 马斌满面通红:“你这是何苦?为了一个伤害你的禽兽,把自己一条命搭上去,值得吗?” 罗小娟冷冷地看着他:“如果你们有办法,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离开病房,马斌只觉得心中憋得慌。虽然罗小娟很偏激和极端,但确实如她所说,如果她没有将事情闹到如此地步,孙隆是极有可能一直作为她的施害者存在,而法律却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任他逍遥法外。 现在,孙隆固然会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但罗小娟,这个本该受到保护的女人,却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至少她还活着,还有机会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那么未来,还有多少血泪因为偏见、误会、习俗或是缺乏证据而在黑暗之中沉默呢? 侦探推理故事之同态复仇 高城一户居民家中发生了一起命案。刑警宋瓣接警后,迅速赶往案发现场。死者名叫徐朗,是高城附中的一名体育老师。 徐朗的妻子俞莉哭着叙述了昨晚的情景。昨晚11点,她和丈夫徐朗一起上床睡觉。可是,半夜时,她却隐约听到徐朗嘁疼的呻吟声。徐朗生性要强,上次出车祸,全身骨折,也没听他喊过疼。俞莉以为丈夫在说梦活,于是又沉沉睡去。 今早醒来,俞莉叫徐朗起床,却发现徐朗没有一点反应,她转头去看徐朗,这才发现,徐朗已经死了,而且左臂不翼而飞! 这—次的案件对宋新而言,并不陌生,因为在一个星期前发生了类似的案件。34岁的公员职员王力,尸体在家中被人发现,而他的右臂同样不翼而飞。 两名受害者均为男性,也没有死前挣扎过的痕迹,凶手又是如何将两名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杀害的呢? 根据调查发现,徐朗是在昨夜凌晨被人杀害。宋新不禁皱起了眉头,如果俞莉那时就睡在徐朗身边,那为什么徐朗遇见危险的时候没有呼救,而是喊疼呢? 宋新观察案发现场后发现,俞莉家的大门有被人撬开过的痕迹,对方手法非常娴熟。俞莉家中的财物也没有遗失,看来凶手的目的相当明确——杀害徐朗并取走他的左臂。俞莉卧室的床单上有一大片血迹,应该是凶手取走左臂时留下的。俞莉当时则睡在徐朗的另外一侧,所以身上并没有沾上血迹。 难道这是一起连环凶杀案?宋新在心里作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说不定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受害者,自己必须要在凶手下一次行凶之前,将他抓捕归案! 第二天,俞莉前往警局补充了自己所录的口供,看得出来她也想赶快抓到杀害丈夫的凶手。 录完口供后,宋新提出送俞莉回家。回去的路上,俞莉说:“宋警官,前面的那个路口能不能左拐?” “左拐?可是左拐不是回你家的方向啊。” “我只是突然想去超市买些东西。”透过后视镜,宋新看见了俞莉讪讪的笑容。 “好的。”宋新向左打方向盘,眼角却突然瞥见了一个身影出现在车前,他立刻踩下了刹车。 韩琪!那是上一名死者王力的女朋友。自从王力死后,韩琪便失踪了,宋新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遇见韩琪。说不定她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线索。 “啊!”后座传来了一声惊呼,宋新急忙回头察看。 “那个人,那个人可能是凶手!”俞莉惊恐着指着车窗外,不远处正是俞莉和徐朗夫妇上班的地点——高城附中。 宋新咬咬牙,看着韩琪消失在视野里,然后掉转车头,开始追俞莉所说的凶手。 “凶手”察觉到了身后有人追赶,跑得更快了些,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一个小巷子里。 宋新在巷口停了车,走进巷子里,“凶手”早已不见了踪影,但宋新在巷子里发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线索——王力的右臂和徐朗的左臂。 “你是怎么知道他是凶手的?”宋新回头问正啜泣不止的俞莉。 俞莉只好道出了实情,因为临近毕业考试,丈夫常常要留在学校加班,训练体育不合格的学生,于是俞莉下班后便独自步行回家,后来就遇上了跟踪狂。 “跟踪狂?”宋新好奇地问。 俞莉点点头,这个跟踪狂一开始只偷偷摸摸出现在远处,但后来干脆明目张胆地跟在俞莉身后,俞莉实在害怕。有一天下班的时候,她请丈夫跟他一起回家,徐朗当场抓住了跟踪狂,揍了他一顿。 按照俞莉的说法,应该是这个跟踪狂怀恨在心,于是潜入了俞莉家中杀害了徐朗。宋新的脑海里浮现出王力健壮的身躯,王力虽然是普通的上班族,但平时有健身的习惯。也许那个跟踪狂也曾经尝试跟踪韩琪,但被韩琪发现,找了王力教训了他一顿,因此才惹来了杀身之祸。 宋新通知了警局,同事们取走了王力和徐朗的手臂。如果凶手真的是那个跟踪狂,那么他一定会在手臂上留下蛛丝马迹,到时候顺藤摸瓜,就能将他绳之于法。 宋新为了尽快拿到鉴定结果,拜托了一位熟识的法医加班加点地完成了鉴定工作。 当晚,法医打来电话,告诉宋新手臂的鉴定结果出来了。法医说,他在王力和徐朗的手臂上都发现了一个细微的针孔,同时也检测出手臂里含有一部分新型的麻醉药物。这种药物有止痛的作用,但长期使用会引起肌肉和神经的萎缩。 “这并不奇怪。”宋新回答。徐朗是体育老师,王力是健身爱好者,说不定二人在训练的过程中受了伤,需要注射药物进行治疗。 “不。”法医否定了这种可能,根据他的检测,两名受害者的手臂和肩部都没有受伤或者病变的症状,而且两名受害者都是只有被取走的手臂有被注射过的痕迹。 宋新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些什么,他向法医道谢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宋新敲开了俞莉家的大门。 “我来是想告诉你,徐朗一案已经有了进展。”。 俞莉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然后示意宋新进屋。 “宋警官,你们抓到那个跟踪狂了吗?” 宋新不置可否:“在说明真相之前,我想先让你见一个人。” 宋新说完,门外突然出现一名警察将一个人推了进来,那人正是昨天出现在路边的韩琪。 “俞女士,我想你一定认识她吧。” “不,我不认识她。”俞莉的脸上陰晴不定,说完就将头扭了过去。 “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警方已经调查清楚了。”宋新盯着俞莉,“因为,杀害徐朗和王力的凶手就是你们!” “你在胡说些什么!”俞莉立刻站了起来,“宋警官,你可不能诬陷好人!” 宋新笑了笑,开始分析案情。 案件里出现的跟踪狂不过是俞莉和韩琪用来干扰警方调查的幌子。俞莉在丈夫徐朗睡着后,便在他体内注射了麻醉药物,随后她便杀害了徐朗,再布置现场,制造有跟踪狂入室杀人的假象。 “我想,你也是这么杀害王力的吧。”宋新看了看韩琪,韩琪没有说话。 “你有什么证据吗?”俞莉说。 “为了不让自己沾上血迹,你选择睡在徐朗的另外一侧。你家客厅有被人闯入过的痕迹,但是厕所却是千干净净的。如果凶手真的是跟踪狂,不使用厕所的清洁用具,他又是如何清理留在现场的指纹和血迹的呢。” 俞莉一下子无法回答,茫然跌坐在沙发上。 “在将我们逮捕之前,请再听我们讲一个故事吧。”俞莉神色黯然,韩琪随后坐在了她的身边。 “你知道什么是‘同态复仇’吗?” 宋新点了点头,说:“同态复仇,简单来说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毁伤他人肢体的,他人亦可以同态复仇毁伤其肢体,难道说……” 俞莉没有直接回答宋新的问题,而是开始讲起了故事。 “我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我跟着爸爸生活,后来妈妈和继父出了车祸去世了。爸爸去拜祭完妈妈之后,带回来了两个孩子,爸爸不忍心他们没人照顾于是决定抚养他们。 ”这两个孩子,一个叫韩琪,一个叫韩浩。 “爸爸要抚养三个孩子,日子过得十分艰苦,直到有一天,一个中年男子来我们家,他说自己是一名体操教练,偶然间遇见了韩浩,他觉得韩浩是一个好苗子,如槊加以训练必有一番成就。 ”韩浩如果去训练,家里可以减少一个人开支,如果韩浩赢得比赛获得奖金,还可以补贴家用,我们一家非常高兴,于是过了不久,爸爸就将韩浩送去体操队训练。“ 俞莉说到这里,突然咬了咬牙:”半年后,教练通知父亲去体操队,没想到在那里,父亲看见的是没有了双臂的韩浩!“ ”啊!“宋新听到这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教练说是因为使用器械不当发生了意外,后来体操队赔偿了一部分医药费,但韩浩没了双臂,别说是练体操,就连生活自理也变得十分困难。几个月后,韩浩因为并发症去世了,而父亲没能承受这个打击,不久后便郁郁而终。“ ”我和韩琪暗暗发誓一定要为死去的弟弟报仇,后来经过我们的调查,原来王力和徐朗也是当年训练队里的队员,那一年韩浩拿到了去省里参加比赛的名额,王力和徐朗不甘心,于是制造了那场事故,没想到这场事故毁了韩浩的双手。“ ”无论你们说什么,这都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宋新走上前,将冰冷的手铐拷在两人手上…… 悬念故事之杀机 楔子 再次见到顾健,是在七年之后。但是我来看他,却只是告诉他一个我们早就心照不宣的消息:桃子死了,七年前,高考前夕就已经死了。 1.重遇 对我们来说,七年前的那个夏天特别的热,也特别黑暗,那一年,我们即将高考。 那天下午放学,桃子对我说:“我家里有事,今天不能去补习班了。” 她不是家里有事,而是去看顾健,我知道,我也很失落,可是却没有办法阻止她。 “我……”我刚刚张开嘴,桃子却打断我,“不许跟着我,从现在开始,你站在楼道里不许动,半个小时后再离开。” 桃子急匆匆下了楼,我当然不会听她的,偷偷跟了上去。我没猜错,桃子果然又去了顾健家。 准确地说,那里不是顾健的家,而是一间破旧的小房子,因为半个月前,顾健家失火,房子被烧坏了,所有东西也都在大火中烧得一千二净。 不仅如此,他弟弟在那场大火中被烧死了。火灾之后,顾健一家三口被暂时安排进了这处小房子,也从那天起,顾健开始休学在家。 我、顾健和桃子是发小,我们一起读小学,初中,然后是高中。 从我们认识顾健起,他家的日子就过得很清苦,他父母是普通工人,虽然工资不多,但也足够一家人生活,他家日子之所以会拮据,是因为他还有一个瘫子弟弟,顾振。 顾振比顾健小三岁,在他七岁那年,出车祸成了高位截瘫。肇事司机逃逸了,顾振的手术费让这个家庭负债累累。 顾振出院后,为了照顾他,顾妈妈辞职在家,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顾爸爸的工资,而前几年,顾爸爸所在的工厂倒闭了,于是一家四口顿时陷入窘境。 对于顾健家的情况,大家也尽量帮助,尤其是桃子,经常在放学后去他家帮忙,大家都夸桃子,说她懂事。 其实,我知道桃子喜欢顾健,只是她从来不说,就像我一直默默地喜欢她一样。 我躲在角落里,看着桃子站在顾健家门口,却迟迟没进去。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顾家失火后,桃子就变得很奇怪,好像有很重的心事,每次我试图逗她开心,她要么不理我,要么就是冷冷回应。 最终,桃子也没进去,而是落寞地离开了。我偷偷跟在她身后,目送她进了家,才放心离开。 但我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桃子。 2.告别 第二天上课时,我没见到桃子。老师说桃子生病请假了,可当我赶到桃子家时,桃子妈妈却说桃子不在家。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有了一种很坏的预感。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很灵验。 桃子失踪了。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乖巧懂事的桃子竟然向老师撒了谎,同时也没告诉妈妈,她就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桃子妈妈报了警,警察介入调查后,发现桃子在离开前,将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好像这次走了,就永远不回来了似的。 在桃子的房间内,警察没找到什么可疑的线索,关于桃子的离开,他们也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懂事的十八岁女生,在即将到来的高考面前,竟然选择悄然离开,其中肯定有玄机。 在随后的侦查中,他们也排除了绑架的可能,最后得出结论说桃子是自己离家出走的。 警察询问了桃子妈妈和我们的班主任,他们都说,在桃子失踪前,她情绪很差,似乎是有什么心事,桃子妈妈为此还问过她。 起初,她什么也不说,后来就索性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有一天晚上,桃子妈妈听到她在房间里哭,她敲了敲门,那哭声便突然停止了。 当警察问及原因时,桃子妈妈说:“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她的发小顾健家发生了火灾,顾健的弟弟在火灾中活活被烧死了,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孩子,失去这么一个朋友,她很伤心;第二,可能也是高考临近,她想要考人重点大学,很有压力吧!” 桃子妈妈的说法合乎情理。 但这只是桃子妈妈的说法,我和桃子从小一起长大,我猜测,桃子情绪的突然变化肯定另有原因。 作为桃子的发小,同时也是她的同桌,警察自然找我了解情况,我也没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就说自从顾健家失火后,她情绪一直低落。 听闻桃子失踪,顾健也是一脸惊愕。警察问他,在桃子失踪前,是否找过他,顾健说自从发生火灾,他就一直休学在家,他弟弟在火灾中丧生,他要在家照顾爸妈。 这期间,桃子来过两次,都是来安慰他爸妈,每次都是一进一出,没停留太长时间。顾健也没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我忽然想到桃子离开前一天下午放学,曾经来过顾健家,只是当时没进去,她在门外久久地徘徊,像在同他做告别。 告别,她在同顾健告别,却什么都没留给我。 3.往事 那个夏天很热。 桃子失踪后,我也没有再上学了,无论老师和爸妈如何劝说,爸爸甚至对我动粗,我依旧每天骑着自行车,围着整个县城转。 我像个疯子一样,从早上一直到半夜,挨个店面询问,希望他们之中有人见过桃子。 那段时间,我爸妈以为我着魔了,甚至带我去看了精神科医生。 可是,我几乎问遍了县城所有的人,却没有人注意过桃子,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桃子失踪后,我经常去探望桃子妈妈,桃子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这些年,桃子和妈妈相依为命,可以说,桃子就是她的全部,如今桃子失踪了,她也被掏空了。 那天的夏天对我来说很漫长,每一天都被无限拉长了。 最终,我也没找到桃子,随后高考也结束了,我没参加高考。顾健在休学一段时间后重新参加了考试,成绩优异的他顺利考取了某重点大学。 之后,他也去看了桃子妈妈,桃子妈妈很欣慰,说:“谢谢你们,虽然不知道桃子现在在什么地方,但好在她有你们这两个好朋友。” 离开桃子家,我说:“恭喜你,考上了大学,如果桃子知道的话,她也会开心的。” 顾健冷冷道:“你别这么说,好像桃子已经不在了_一样,或许她只是有事情必须离开,过段时间就会再回来。” 我的语气也冷了下来:“什么事情会这么重要,重要到她可以舍下自己的妈妈,还有她为之努力了很多年的高考。” 顾健也发觉了我语气中的异样:“廖晗,你别这么陰陽怪气的,说得好像桃子失踪和我莫大关系似的,桃子失踪了,我也很困惑,我也很伤心,只是我没像你那么执著罢了。” 我没说话,之后各自回家了。 说也奇怪,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在桃子失踪后,诡异地疏远了,或许从我意识到桃子喜欢顾健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疏远他了。如今桃子失踪了,我更将全部怨气发泄到他的身上。 顾健离开后,我再没有联系过他,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感觉桃子的失踪和他有关系,所以那种疏远越来越深,直到,我们都忘了彼此。 随后,我去了我们家的家具厂上班,在车间里做了一个普通的工人。但我从未放弃过寻找桃子。 4.火灾 在听到我忽然提到失踪了七年的桃子,还说她已经死了的时候,顾健显得很吃惊,然后追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周围县市的公安局,但一直没有桃子的消息。”我看向顾健,“今年三月,我突然心血来潮,去了我们小时候常去摘野果的后山上,在当年那个山洞里,我发现了一堆尸骨,看着那些衣服,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桃子的!” 顾健脱口而出:“桃子去了那里?” 我点了点头,警方已经验过dna了:“从桃子离开的那一天起,我就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她为什么会突然离开?” 顾继终于开口:“你还是认为她的离开和死亡和我有关吗?” 我点点头,说:“当年我没告诉你,桃子在离开前一天下午,曾经偷偷去过你那里,不过她没进去,我能看得出她很犹豫,我不知道她在犹豫什么,我想,这犹豫和她的离开、死亡肯定有着莫大联系。” 顾健脸上又浮现出那种冷漠:“那你说说吧,廖侦探,说说你的调查结果吧,既然你找到我,应该就有所谓的结果了吧!” 我看着顾健的脸,说:“没错,就算是自杀,我也不能让桃子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当年,你说桃子离开当月,你们见过两次,可是,你们明明见过三次!” 顾健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说:“因为我喜欢桃子,每天都想送她回家,但她不允许,我就偷偷跟踪她,结果发现她常去找你,而在火灾发生当天,她去找过你,我见她进了你家,当时很生气,就回家了。 ”后来发生了火灾,警方认定是意外,当时你说不在家,而桃子也在自己家里,我心里虽有疑问,但还是什么都没说,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桃子的情绪就变得极为低落。“ 顾健说:”她肯定是受到了火灾影响,毕竟我们家被烧毁了,顾振也烧死了。“ 我点点头,说:”当时我也这么以为,但就算是这样,桃子的表现也很异常。后来我突然想到,会不会在发生火灾的时候,你就在家,而她也没离开,她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顾健倏地机警起来:”你什么意思?“ 沉默了片刻,我忽然话锋一转:”桃子的尸骨找到后,桃子妈妈也过世了,我便将桃子的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我发现了一张老照片。“ 顾健的眼神闪了闪,没有出声。 ”那是我们三个人和顾振的合照,我将照片从镜框里小心地抽出来,却在背后发现了一行字。“ 说到这里时,顾健的脸色忽然惨淡起来。我将那张照片取出来,背面对着他,上面是桃子娟秀的字体:我们杀了弟弟,有些秘密,我可以隐瞒,但不能毁灭。 顾健愣了,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 我说:”照片上四个人,弟弟明显指的是顾振,而这个‘我们’应该就是指的你和桃子,是你们杀了顾振!“ 顾健猛地抬头,我能感受到,从他眼中透露出来的恐惧。 刚才还点头微笑的我,此刻突然目光凌厉起来:”当年你家的火灾,我就觉得蹊跷,为什么那个时候只有顾振在家,现在看来,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当时你纵火,而桃子不小心看到了一切,是你杀了你弟弟,是你杀了顾振!“ 顾健的脸抽搐了两下,没说话。 我继续说:”我刚开始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杀了自己的亲弟弟,可后来想通了,你想让你爸爸妈妈解脱,你不想你们家为你弟弟的病,而永远都看不到明天,于是你就想除掉他这个累赘!“ 顾健冷冷地盯着我,某一刻,他的眼神忽然软弱下来:”廖晗,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子的吗?“ 我没说话。 5.自杀 良久,顾健终于再次开口,带着怪异的嘲讽:”没错,你没有猜错,当年那场大火我是放的,我是故意纵火,目的就是为了烧死顾振!“ 我一愣,终于,顾健承认了一切!可虽然顾健承认了一切,但我却猜错了真相。 顾健从钱包里取出一张他和顾振的合照:”如果我知道那场火灾还会夺走桃子的生命,我肯定会停手的,至少不会让她卷进来,不过现在说这些太晚了吧!“ 顾健冷笑一声,深深叹了口气:”你说得没错,在顾振出事后,我们家便陷入了地狱,开始,我怨恨过弟弟,但当我渐渐长大,我发现我们一家四口中,最痛苦的其实是顾振,他年仅七岁就成了瘫子,永远不能站起来了,这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啊……“ 沉默了片刻,顾健继续说:”我对顾振,渐渐由怨恨变成了怜悯,我开始在放学后教他读书认字,晚上陪他睡觉,直至有一天,妈妈因为过度操劳昏倒。那天晚上,我和顾振并排睡着,黑暗中,他拉了拉我的胳膊说:‘哥,你杀了我吧。’“ 听到这句话,我愣住了,眼睛忽然酸涩起来。 顾健哭了:”当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愣了,我大声吼他,让他不要乱说,最后他说:‘哥,我累了,这些年,我活得太累了,我宁愿当年我没活下来……’“ ”我让他不要胡说,他说他不能自杀,如果自杀了,爸妈也会伤心至极,所以他想到了火灾,他想让我放一把火,烧摔房子,烧掉他,烧掉爸妈对他的挂念,也让他解脱。“ 那一刻,我终于忍不住哭了:”是顾振的计划,而你是执行者。“ 顾健点点头,说:”没错,当时我也被顾振洗脑了,我决定让他解脱,那天不动声色地支开了爸妈,然后偷偷回家。 “我清楚地记得顾振躺在床上,说:‘哥,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做你弟弟。’我哭了,然后点燃床单,我看到火越烧越大,回身一刻,却看到了突然来找我的桃子……” 顾健苦笑:“我把真相告诉了桃子,我说不管多么沉重,都要保密,否则大家都毁了……殊不知,在我纵火的一刻,所有人就都毁了。 ”桃子一面为我痛苦,一面又为顾振痛苦,最终她无法抵抗痛苦和愧疚的攻击,选择了离开,最后死在了那个山洞里。“ 这一刻,真相大白! 我却愣住了,我本以为在找到顾健前,我掌握的就是真相了,没想到,这才是掩藏了七年的秘密。 顾健说:”你知道吗,桃子离开的那天早上,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她说,有些秘密,可以隐瞒,却无法掩埋。她当时还说,要我盯住你,你早晚会找到真相。如今,她说对了,一切都明了了。“ 6.无对无错 我没有选择告发顾健,我想真相大白了,他被这个秘密困了这么多年,这一刻,他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了吧。 我没有留宿,当晚就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找到并验证了真相,我的心里却没有丝毫放松。 离开前,我对顾健说:”你知道吗,当年桃子很喜欢你的,我跟她说起过,让她等到考高结束后,就向你告白,我知道,她好想,好想和你谈恋爱。“ 顾健没有说话,眼底是无尽的铅灰。 回程的路上,我沉沉睡了过去,我又梦到了小时候,我、顾健、桃子还有小小的顾振。 我们去后山上摘野果,然后到一个山洞里玩耍,他们跑得很快,我让他们等等我,桃子跑在最前面,她一边跑,一边笑,那笑声清脆而单纯。 真好…… 隐形谋杀 1.奇怪网站 其实,杀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 周诚看着屏幕,然后敲打键盘回复道:”这个世界上应该消失的人,自然有法律给他们评判。“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些人,极大地伤害了你,却没有触犯人类的公共利益,你却希望他们消失掉。“ ”你是杀手吗?你这样杀一个人收费多少?“周诚问对方。 对方回复道:”要看事情的难度了,有些人比较有难度,需要上百万,有些只需要几万。“ ”哦?“周诚无聊地看看咖啡店对面坐着的那个女孩,她看起来大概二十多岁,披着长发,五官平淡,没有化妆。 ”如果我要杀掉对面那个我根本不认识的女孩,你们也能办到?“周诚问。 ”确认一遍,您说的是您斜对面,那个穿着白色上衣、米色裙子,面前摆放着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的女孩吗?她的资料我们还要进一步确认。“ 周诚惊出了一身冷汗,差点儿从座位上跳起来,他忍不住左看右看,想看看到底是谁在监视他。他又看着笔记本上的摄像头:莫非聊天的时候,对方黑进了他的电脑? 周诚立刻关上了电脑,匆匆付钱离开了咖啡厅。 他本来以为这是网络上一个诈骗团伙,又怀疑是一个非法的杀手组织的联系方式,结果和这个人聊了半天,感觉自己被绕进去了。 他匆忙回到了警局,找到了网络犯罪科的同事小宋,把自己的电脑扔给他,让他看看有没有被黑,然后查一查那家网店的地址来源。小宋不明白身为刑警的周诚怎么会去管网络犯罪的事情,忍不住问:”现在手上有大案子?“ ”什么大案子?“周诚翻了个白眼,”我碰巧在网上遇上的,我怀疑有人在网上卖凶杀人,你帮我查查这个人是杀手还是骗子。“ ”哦。“小宋开始飞快地敲打键盘,”诚哥,你电脑好像被黑了,但是这个病毒……哎,真有意思。“ ”那个店家还在吗?“周诚问他。 ”已经不在线了,而且他们的服务器在国外,你在哪儿找到的网站?“ 周诚挠挠头:”算了,可能就是个黑客骗人钱的。“ ”万物生?“小宋看着那家店的店名若有所思,谁知那家网站上所有的联系方式和文字都在他眼皮子底下,自动清除了。 ”有点厉害啊!“小宋说。 ”也许是个骗子。“周诚说,”帮我把电脑彻底格式化了。“ ”遵命!“小宋说。 2.快递尸体 还是同样的六月天,天气炎热,云层很低,好像随时会下雨。 周诚来到那所大厦,走进电梯就闻到一股恶臭味,虽然从警多年,但他还是皱起了眉头。 ”尸体都腐烂了,难怪会那么臭。“法医说,”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应该超过两个星期了,天气炎热,尸体腐烂速度比平时要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周诚瞪着那具面容已看不清楚的腐烂女尸,女尸被放置在一个木箱子里,端正地放在楼梯间。 ”听说是一个快递的箱子,已经查过快递公司了,快递员说当时就觉得箱子很沉,打电话又没人接,他就放在了门口。邻居见箱子很久没人取,就移到了楼梯间。后来他有事出差,就把这事忘了。“手下的人告诉周诚。 ”先确定死者身份,再联系死者家属,老天……“周诚忍住恶臭道,”真是怪异的杀人事件!“ 这件快递的签收者叫范瑜馨,独自住在这间公寓里,是一名人偶设计师。物业公司的监控显示,她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出现在大楼里了。 ”能从快递公司查到发件人是谁吗?“周诚问助手小张。 小张说:”发件人据说就是范瑜馨本人,是她在相邻的蓉城发的单子,要寄到本市自己的住址上。我叫快递公司的人问了当时蓉城收件的快递员,快递员看了范瑜馨的相片,说的确就是这个女人叫他发的件,但是提前付了钱,说第二天不在让他自己过来拿。 “第二天快递员去提货的时候,就发现钉好的箱子了。他说范瑜馨平时在蓉城和一家工厂有合作,经常是在这边做好了模具,再发到工厂那边去批量地生产。 ”平时她就有叫他们快递发货的习惯,只是这次的箱子过大过重,但是凭借着对她的信任,快递员也懒得开箱查看,便按她的地址发了货。这边的快递员打电话发现没人接,就放在了她家门口,估计是那边的快递员说她当天就会赶回家吧。“ 小张说完后,周诚皱眉道:”先想办法联系到那个范瑜馨,那么死者的情况也许就能知道了。“ ”范瑜馨是单身女人,我打电话去她公司问了,公司说她来自北方的一个小县城,我们打算进一步和她家里人联系。“小张说。 ”她没回公司吗?“ ”因为这种人偶设计师是比较独立的工作,她平时也就是偶尔回公司打个卡。公司的人说她平时也没什么朋友,每次都是送了样品过来就匆匆离开了。她的个性多少有点孤僻吧。“ 周诚看现场处理得差不多了,和物业公司的人做了笔录,尸体也抬回去做进一步解剖。他在那个运送尸体的箱子一角发现了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商标——用美术字体烙下的三个小字:万物生。 他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样的字体,却—下子想不起来了。他回到家里洗了个澡,仰面躺在床上回想今天的案子,觉得诡异离奇。 范瑜馨自己送了装有尸体的快递回自己家?然后她本人又失踪了一个多月,凶手会是她吗?不管怎么说,她和这个案子都有直接联系,他必须尽快找到范瑜馨的下落。 第二天,周诚获得了搜查令,让物业打开了范瑜馨的家,直接进了她家里搜查。他们从范瑜馨的家里找到了她的照片,从照片来看,范瑜馨长得非常普通。 她的衣柜里都是极其普通的款式,但当周诚看到其中一套白色的上衣和米色的长裙时,不禁心中一动,他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 ”诚哥,“小张气喘吁吁地走过来,”我得到了两个消息,一个是范瑜馨公司的,一个是法医那边的,你要先听哪一个?“ 周诚想了想,说:”法医那边有什么消息?“ ”确定死者就是范瑜馨本人。“小张说。 周诚大吃一惊,接着问:”那另一个消息呢?“ ”另一个消息更让人迷惑了,公司那边说范瑜馨上个星期还回过一次公司,昨天还和老板通过电话呢。“小张说。 这下,周诚彻底惊呆了! 3.多方调查 ”范瑜馨……“刘一鸣轻轻敲打着桌面,”她是我们公司人偶设计部的唯一成员,从设计到制作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包办了,我们公司只是接受她的成品,然后帮她和全国各地的卖家沟通。她好像不太喜欢和人交流。“ 范瑜馨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大型工艺品公司,刘一鸣是公司董事长。他告诉周诚:”不管你信不信,她昨天真的和我通过电话,说她这次设计的样品会通过快递的方式给我送过来,确定了订货方,就可以大批量生产了。“ ”你确定给你打电话的那个人是范瑜馨吗?“周诚怀疑地说。 ”前几次电话都是这个电话打过来的呀,“刘一鸣打开了电邮,给他看发过来的设计图片,”你看,邮箱也是这个邮箱。“ ”您方便把她的电话给我们一下吗?“周诚问他。 ”可以。“刘一鸣非常爽快地给了电话号码。这时候刘一鸣的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温和地问候了对方几句,然后挂了电话,冲周诚笑笑:”我儿子,今年大学毕业了,住在蓉城。前几天来这里说来看他的网恋女朋友,我听着不靠谱,还和他吵了一架。“ ”网恋?“ ”是呀,打游戏认识的,现在的年轻人不知道怎么想的,打个游戏就能动起恋爱结婚的念头,真叫人匪夷所思。“刘一鸣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说,”对了,我记得范瑜馨好像有个好朋友,叫郭思婕的,就是她介绍范瑜馨来我们公司的,她以前在我们公司销售部做,后来辞职了,我把她的电话给你。“ ”真谢谢了。“周诚打了一下范瑜馨的电话,那边显示无人接听。他稍稍错愕了_—下:范瑜馨已经死了差不多两个星期了,如果这个是她的手机,为什么还是无人接听,而不是直接提示手机关机? 他把这件事情反映到了警局,并叫小宋去查查这个手机号码的主人到底是谁。 范瑜馨的朋友郭思婕目前在一家商场销售部工作,接到周诚的电话之后,她感到非常震惊:”天哪,半年前她和我说过她有男朋友了,和我联系就少了很多,上个月还说男朋友这个月会来看她,怎么就发生这种事情了呢?“ 周诚约了郭思婕见面,她去停尸间看了范瑜馨已经腐烂的遗体之后,出来好一会儿都缓不过劲来。她走到草坪外点了支烟,才开始说话:”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周诚问。 ”我想想……应该是一个月前,我和她去吃了一次火锅。她说她谈了个网上的男朋友,要来看她,是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我劝她网恋不靠谱,她却不听,为这我俩还吵—卜架,结果就不欢而散了……“她掐灭了手中的烟。 ”这个电话号码是不是范瑜馨的?“周诚将号码递给她。 ”哦,这个号码我没见过,莫非是她别的号码?“郭思婕拿出自己的手机找出范瑜馨的手机号,这样—对比完全就不一样,打电话过去也是提示手机关机。 周诚心中满是疑云,想起郭思婕提到范瑜馨的男朋友要来见她的事情,便问:”你有没有她那个男朋友的联系方式?“ ”没有,不过我知道她玩的什么游戏,也有她账号,你可以去游戏里问问。“郭思婕拿出纸笔给他写下了账号和密码,并且补充说,”我倒是见过她那个男友的照片,很年轻,看起来像个富二代,但没准也是个骗子,就在蓉城。范瑜馨的qq和账号我也可以提供给你。“ 回到警局,周诚把游戏账号和qq账号都给了小宋,让他赶紧查,他则又去了一趟尸体解剖室。 法医见到他后,神情非常复杂:”我发现尸体在放入快递箱子之前,似乎有被冰冻的痕迹。箱子里有大量水渍,而且尸体有积水,这表示范瑜馨的死亡时间也许不止两周。在她联系快递公司的时候,说不定就已经被害了。“ ”你是说联系快递公司的人不是她本人?“ ”也许是凶手用她的电话模拟她的声音打的,她在蓉城也是一个人独居吗?“法医问周诚。 周诚想起他们提到过的那个男朋友:”也未必,不过据她朋友说,她和她蓉城的男友是网恋,好像一个月前还没正式见面呢。“ ”那么可以确定的是一个月前,范瑜馨还没有死,也许见了她男友之后就死了?“法医说,”她那个神秘的男友莫非有嫌疑?“ ”这个要等小宋查出来了。“ ”喂,我问出来了,“小宋打电话过来叫周诚过去一趟,”我在游戏里找到了她那个男友,而且她的联系方式里也有他,对方说他叫刘源,是蓉城一个富二代。他爸爸在这边有公司,不过他听说了范瑜馨死亡的事情表示非常震惊,说他们明明一周之前还在一起过,他专门来这边找了他女朋友。“ ”什么?“周诚惊讶不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赶紧问他的手机号码!我要亲自和他谈!“ 4.代替工作 这时候,周诚的电话响了,他看见来电提醒,感觉自己寒毛都竖起来:来电显示就是之前刘一鸣给的那个范瑜馨的电话!他定了定神,接通了电话:”喂,你好?“ ”你好,你打电话找我什么事?“对面是一个淡漠的女声。 ”您是?“ ”我是范瑜馨,“对方回答说,”您需要看样品吗?“ 周诚吓得不轻,尸检结果是不会撒谎的,死者就是范瑜馨,那这个范瑜馨又是谁? ”能否和我见一面?“周诚重新捡起了电话问。 对面的女人很冷淡:”我们只接受网上订货和交流,你有什么需要可以和公司谈,那边市场部的人会反馈给我的。“ 周诚不想惊动对方,急忙说:”我想为我女朋友定制一个和她长得一样的人偶,等下我给你电话,然后告诉你具体要求好吗?“ 对面的女声迟疑了一下,说:”好的,你也可以发到我邮箱来,我把邮箱发到你手机上。“ 周诚飞快联系了同事,让他们监控这个手机号码的基站位置,然后他再次拨通了那个女人的电话。他故意与对方聊了些细节,为同事定位争取时间。很快,同事便定位到对方就在本市。接着,警方迅速将那个女人找到,并带了回来。 审讯中,那女人_开始坚持说自己就是范瑜馨,但是听说范瑜馨已经死了的时候,她这才坦白说自己叫蒋佩佩,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手工艺者。 她通过网络和范瑜馨认识后,早已厌烦了大批量的市场需求的范瑜馨选择了和她合作。有时,她可以顶着范瑜馨的名号去参与设计,并且会得到一部分设计费的分成,范瑜馨没有亏待过她。 ”你见过范瑜馨吗?“周诚问。 蒋佩佩点头:”我是一年前认识她的,后来就见过一两次。我们多数是在网上交流。后来她说我可以直接和她公司的老总联系,反正对方也分不出我们,我可以直接接一些简单的活儿。等过了今年,我可以独立设计之后,她就向他们老总推荐我。“ ”当你发现可以完全取代她工作的时候,你就代替了她,杀了她?“周诚冷冷地说。 ”不不不!“蒋佩佩惊慌地摆手道,”我没有杀她!这段时间我没有离开过蓉城,我是和家里人住在一起的,白天我还去快餐店打工呢,很多人都可以作证的!“ ”是不是你代替了她去和她男朋友约会?“周诚继续问。 蒋佩佩一愣,手摆得更快了:”我完全不知道她有男朋友的事情啊!她从来不和我提她私生活的,我连她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留下蒋佩佩的电话,周诚暂时放她回去了。 ”诚哥,你信她说的话吗?“小张问周诚。 周诚想了想,说:”有了能代替范瑜馨的机会,她难免会动心,但是因为这个杀人,我总觉得动机不足……“ 这时,小宋从办公室里出来说:”范瑜馨的男友叫刘杰,他说他马上就开车从蓉城赶过来。“ 三个小时后,刘杰赶到了,他一来,就着急地问他的女友”心心“到底在哪里。后来周诚才知道”心心“是范瑜馨在游戏里的网名。 去了停尸间之后,刘杰差点儿晕过去,他无法直视这具腐烂的女尸是他女友,怆然道:”体形很相似,你们确定是她吗?“ ”dna都比对过了。“周诚问,”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刘杰掏出手机给周诚看他和范瑜馨的合影:”我和心心一个星期前还见过面,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对于彼此都很满意。“ 周诚颇为惊讶,他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刘杰亲热地搂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对着镜头笑。那女孩子的相貌和范瑜馨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你确定这是范瑜馨?“周诚问。 ”范瑜馨?不对啊,心心原名叫做叶小媛,她……她真名叫做范瑜馨吗?“刘杰疑惑地看着他。 周诚疑惑地问:”你女友不是叫范瑜馨吗?“ ”我和她认识一年了,我也是上个月打算在现实里发展了,才问她名字的,她说她叫叶小媛。“他拿出了手机,找出了女友的电话,”我说为什么这两天她都不给我电话,原来是出了意外……“说着他又伤心地哭了起来。 可是你女友不是死了超过两周了吗?周诚刚想这么问,那个号码突然亮起来,对方居然给刘杰打电话了。刘杰一呆,急忙接通了电话:”亲爱的你没事吧!“ 对面的女孩也特别着急:”亲爱的!我手机这几天被偷了,身份证也被偷了,刚刚补办的卡!“ 周诚正色说:”对不起……我可能要见你女朋友一次。“ 5.代替恋人 叶小嫒很潮,烫着卷发,穿着泡泡袖上衣和短裙,非常可爱。她靠在刘杰旁边,两个人刚刚抱头痛哭了一场,都是被对方吓的。 周诚拿着小宋调出来的聊天记录给叶小媛看。 令人吃惊的是,刘杰说,这些聊天记录是两个月之前的,都是他和”心心“的聊天记录没错,但是叶小媛表示这个根本不是她说的话,那个”心心“不是她。 她翻出了自己的游戏聊天记录和qq聊天记录,她玩的的确是同一个游戏,呢称也叫心心,而且也是遇见了一个和刘杰一样id的人物,那个人在网上和刘杰说的话一样,但是诡异的是,她和刘杰根本就不在一个服务区! 知道了这一点,两个人不禁面面相觑:他们—直以为约好了见面,没想到他们根本就不是网上之前聊天的那个人! 但是周诚发现了端倪,那个拿刘杰身份的人和叶小媛聊天的话题内容,基本上都和刘杰与范瑜馨聊天的内容非常接近,而且好像是刻意的引导,到了后期四个人聊天内容都基本同步了。 之后,范瑜馨说工作忙删了游戏,刘杰也跟着她删了,”那个人‘也说删游戏,叶小媛也跟着他删了。 但是网上的交往并未停止,范瑜馨有一天突然让刘杰加叶小媛的qq,说自己换了一个qq,“那个人”也同时对叶小媛说自己要换个号来加她。 “之前心心的qq都没有照片的,可能对于网上交往她戒心还是很重,换了叶小媛的qq后,我看见了她空间的照片和日记,就觉得她对我敞开心扉了,于是动了在现实里发展下去的念头。”刘杰说。 “啊,你的想法和我一样,所以答应了和你见面。”叶小媛说。 “也就是说你们的网恋对象最开始都不是对方?”周诚问。 “现在看来好像是有人故意误解了我们,不过真正见面之后,我们确定对对方的感觉是真的。”刘杰握住了叶小媛的手。 周诚惊讶不已,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做?不对……这不是普通的制造误解,这是“那个人’刻意找人代替掉范瑜馨的位置,她渐渐在被别人无声无息地代替掉,然后在社会上被抹杀! 她现在死去,几乎对身边的人没有造成一点点震动,工作自然有人代替,恋爱也被人顶替了!凶手夺去的不光是她的性命,还有她整个人生! 周诚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刘杰:”你说你父亲是在这个城市开公司的。“ ”对啊,他开的是一家设计公司,他叫刘一鸣。“刘杰回答说。 6.惊人真相 到底是谁杀了范瑜馨?周诚无法理清思绪:蒋佩佩、刘一鸣、刘杰、郭思婕,她身边的每个人似乎都有嫌疑,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且动机不足…… 周诚觉得一切都是一个巨大的圈套:也许从蒋佩佩认识范瑜馨开始就是一个圈套的开始,不然一个梦寐以求成为设计师的女孩怎么会刚好认识一个厌恶人际交往的设计师呢? 叶小媛怎么会那么巧就开始玩这个游戏,起名也叫心心呢?范瑜馨怎么会在这种事事都被人取代的情况下被杀了呢? 这个杀手太凶残,杀得太干净了……周诚的沉思被自己笔记本的一封邮件提醒打断,邮件的名字让他寒毛立刻竖立起来:万物生。 他打开了邮件,内容如下:”亲,一年前你指定我们杀掉的女孩如今已经完成了。她无论是个体生命还是社会存在,都被我们成功抹杀干净,不知道你对这次隐形谋杀是否满意,满意后请和我们联系付款事宜,我们接受多种方式的付款哦。“ 周诚心中一沉,他这才想起来,这个”万物生“就是一年前被他当作骗子的那个网上卖家,而范瑜馨……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对她衣柜里的那套衣服有点印象,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过的衣服。 她就是去年他在咖啡厅随手一指的那个女孩。 地府终结令 先从很多年前的一个案子说起: 有个叫张禹堂的人,是个工人。他工作的地方是个私人的小工厂,但由于张禹堂的技术精湛,小工厂里很多“技术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做。所以他的工资特别高,几乎跟副厂长差不多。 本来他的日子过的不错,最近还谈了个女朋友,不曾想祸从天降。 这天刚开完工资,他清点了一下钞票。这时有人走过来拍拍他的肩头:“张老弟,晚上一起吃饭去吧!我请客!” 张禹堂一看是工厂里的赵有财,推脱说:“赵哥,我不去了,我晚上约了女朋友。” 另一个叫“吴亚”的人也走了过来,劝道:“我和赵哥过几天就回老家了,咱们算是告别。以后我们恐怕都见不着了,你跟女朋友约会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张禹堂一想,这个吴亚说的也是。便答应了晚上的饭局,然后下班时用厂里的电话给女朋友打了个招呼。(那个时候还没手机,座机电话也不普遍) 晚上吴亚在外面买了不少熟食和热菜,提溜两瓶白酒回到宿舍。几个人就在赵有财宿舍里吃饭,赵有财和吴亚不停地劝酒。张禹堂也是个直爽的人,人家劝酒他就不停地喝。 咱们前面说过这是小工厂,明天又放假,所以工厂宿舍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三个。 刚喝几杯,张禹堂突然觉得肚子疼痛,问道:“赵哥,我肚子疼,这酒是不是坏掉了?” 赵有财笑而不答,只是盯着他。 一旁的吴亚笑着说:“好弟弟啊。这白酒没坏,是我们的良心坏了!” 张禹堂恍然大悟,知道酒里被下了毒药。他打算挣扎着跑掉,却感到浑身已经没有力气,口中开始吐白沫,接着便倒地不起。 几分钟后,赵有财走过去看了看,确定人已经死了。便开始翻张禹堂的钱包。 吴亚笑着说:“这家伙把几个月的工资都放身上,这回我们赚了!” “嘘!”赵有财瞅瞅门外,骂道,“小心让人听见!赶紧把他搬出去。” 于是,赵有财和吴亚拿走了张禹堂半年的工资,还带走了他的身份证件以及怀表、戒指等物品,然后逃之夭夭。 那个年代科技没有现在发达,没有dna也没有摄像头。更让人恼火的是,这家私人工厂没有赵有财和吴亚的真实身份信息。而且这个地方地处偏远,这些问题给警察破案带来了种种困难。 不过,几个月后当地警察通过走访还是找到吴亚的踪迹。让人失望的是吴亚也遇害了,赵有财又没了踪影。此后,这个案子就成了悬案。 本文不是侦探小说,不表警察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咱们书归正传,接着说张禹堂,那位说张禹堂不是死了吗?还有啥说的? 侦探小说是没法说,但是我们的鬼故事能接着说! 张禹堂死了,他是冤死的。因此在陰曹地府里冤魂不散,不肯投胎。 阎王爷问道:“张禹堂,你有机会再投胎做人士你的福气,本官却发现你不乐意投胎,为什么?” 张禹堂跪在地府里,哭道(鬼哭没有眼泪):“阎王爷,你得给小鬼做主啊。我在活着的时候不敢说怎么正直怎么善良,但我也没做过什么恶事。对父母足够孝顺,对朋友也很讲义气,既没犯法也没害过人。可是我就这么被赵有财和吴亚害死了,我不甘心!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都说善恶终有报!可是那两个人白白杀了我,我怎么能安心投胎呢?” 阎王爷让崔判官拿过生死簿,道:“罪犯吴亚已经因为分赃不均被赵有财杀死,吴亚目前在‘鬼磨坊’服苦役。没有几千年(地府时间)是出不来的。” 张禹堂接着问:“那赵有财呢?” 崔判官说道:“赵有财的陽寿未尽,需要在陽间遭受报应。在陽间三十年后会被陽间司法槍决,然后再来陰曹地府受刑。” 张禹堂不满,说:“那他还要害死多少人?这不是恶人横行吗?” 阎王爷哈哈大笑,继续翻阅生死簿,突然惊问:“崔判官,生死簿上赵有财的名字怎么消失了?” 崔判官又查阅天书,回答说:“不好,有妖道给赵有财做法。让他躲过报应循环。” 阎王爷大怒:“岂有此理,黑无常,你速到陽间抓捕赵有财。什么时候找到他什么时候再回来!” 黑无常不知道何时到来,迅速答话:“诺!” 再说赵有财,他杀死了张禹堂后就打算把钱平分给吴亚。但是吴亚说不行:“张禹堂还有怀表和两个金戒指在你手里呢,怀表我就不要了,金戒指你得分我一个吧?” 赵有财愤怒地说:“主意是我出的,我是你的上司。你得听我的,分钱自然得由我说的算!” 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厮打在一起。最后赵有财趁吴亚不注意,抽出靴子里的匕首就扎了过去。第一下扎歪了,扎在吴亚肋骨下面。赵有财紧跟着一脚踹倒吴亚,又扎了一匕首,正扎在吴亚心脏上。 “分戒指?跟你分钱我都觉得冤得慌!”赵有财把递给吴亚的那份钱又拿了回来,又翻出吴亚自己多年来的积蓄和他身上的金项链,然后换件破衣裳走小路回到了老家。 咱们没说吗,这是几十年前的事情,当时科技没现在发达,赵有财又是有前科的“老手”,所以警察当时没追到他。 回家之后,他把戒指变卖了,又打了个金手镯。连金手镯和那个怀表一同送给自己的老婆。 像那个你是不是得问问:“你半年干什么了,挣这么多钱?怎么还拿回来金手镯了?” 不,赵有财的老婆肇金花是个就认识钱的娘们儿,见钱眼开。只要丈夫拿回钱来,坑蒙拐骗都可以,哪怕是偷是抢的都不管。 当天晚上,肇金花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倒了两杯酒,陪赵有财喝了两盅。 赵有财刚夹起块肉,就想起这只手给张禹堂下耗子药时的动作,又想起扎死吴亚时也是用的右手。他想:这只右手真是我的“摇钱手”啊。想着想着,他突然感到右手手臂发酸:“媳妇儿,我手疼?” “哎吆!亲爱的怎么了?”肇金花虽然很紧张,却仍保持“妩媚”的动作。 “我右手手腕子疼,胳膊也疼,动不了!”赵有财右手竟然疼得更厉害了,握着筷子手也松不开。这个手既像是被卷进了转动的车轴里,又好像抽筋一样疼痛。 看着颤抖哀嚎的丈夫,肇金花不知所措,也帮不上忙:“见鬼了!你到底怎么了?” “见鬼了?”这句话仿佛暗示着赵有财,他的眼前忽然看到了两个人影晃动,却看不清。这两个人影一胖一瘦,就好像是张禹堂和吴亚。 “有鬼!有鬼!救命啊!别过来!”赵有财叫喊着,旋即晕倒,翻着白眼儿。 肇金花找来村里的赤脚大夫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又找了个跳大神的驱鬼,这一折腾真就把赵有财折腾醒了。 赵有财问跳大神的:“我被鬼……俩鬼缠上了,你老有什么办法撵走他们?” 跳大神的也看出来眼前的人不是善人,一定做了什么昧良心的事情才惹鬼上身。但这跳大神的老太太是个财迷,看到肇金花给自己拿了不少钱,就决定替人消灾。 跳大神的说了句:“我给你一根桃木,再给桃木画道符,你要戴在身上。只要这桃木在,你就能躲过因果报应。” 说罢她拿出块旧桃木,这桃木由于年代太久被摸的铮亮铮亮的。跳大神的口中念念有词,在桃木上吐了口唾沫。然后给了赵有财。 还真别说,这桃木一戴上赵有财身体又恢复了正常。 也就在这个时候,陰曹地府里生死簿没有了赵有财的名字。赵有财就这么躲过了因果报应。 咱们得插一句,这跳大神的靠着巫术帮恶人做坏事。等跳大神的死以后,到陰曹地府一查都是她的欠下债。她得加倍偿还。 再说赵有财,这么多年走南闯北行凶做恶,给家里带了不少赃款。如今又利用法术躲过了因果报应,赵有财就这么诚惶诚恐地过着滋润的日子。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赵有财和朋友们喝完酒闲着没事打起了麻将。对面那个人叫卫三,笑着说:“老赵,你手气不行啊?连输了几把?还敢玩吗?” “怎么不敢玩?”赵有财借着酒劲儿说,“输光了我也要玩!” 卫三吸了口烟,道:“没钱你也敢玩?你总不能把手押在赌桌上吧?” 赵有财翻了翻兜,零钱都没了。最后把脖子带着辟邪的那个桃木放在桌子上了:“我押这块桃木!” 卫三瞅了瞅桃木:“这破玩意有屁用?你输光了把桃木扔这,我上哪找你去?” 赵有财说:“这是我辟邪用的!想当年我杀过两个人,被鬼缠住。后来有个跳大神的老太太给了这块桃木。你还问我敢玩吗?老子连人都杀过两个,还有老子不敢的事情?” 屋子里人都以为他在说笑话,只有卫三记在心里。卫三心想:我弟弟前段时间因为和人打架被判刑,现在保外就医。可惜过几天我弟弟就要回监狱继续服刑,这要是等他刑满释放得多少年?这不是个减刑的机会? 于是卫三下了个套,说:“好!赵哥,你就押这个桃木,我押五千块钱!我赢了就要这块桃木,你赢了就拿走五千块钱!” 赵有财是真喝多了,忘记了桃木的作用。他只惦记着得到那五千块钱,就点头应允。 两个人单独玩掷骰子,三局两胜。卫三家里开过麻将社,拿出的骰子是做手脚的,结果两局都是卫三赢。 卫三找到自己弟弟,偷偷说道:“你现在拿着这块桃木,然后跟政府交代这件事。” 结果卫三弟弟因为这件事而减刑,赵有财却被槍毙。 这件事到此还没结束。 张禹堂得到了圆满的答复而去孟婆那里投胎。赵有财死后自然也到了陰曹地府,受到了地府里的花样翻新的严刑酷法。 赵有财实在忍受不了酷刑,就给老婆肇金花托梦:金花啊,咱家花的都是赃款。不是我杀人夺的财富,就是我坑蒙拐骗划拉来的钱。你赶快把家里的钱都散了吧。要不然我在陰曹地府里太遭罪了。只要你把赃款吐回去,阎王爷多少能减轻点刑罚,我是不就少受点罪啊? 金花在梦里感到很害怕,醒了以后就不当回事儿了:把钱吐回去?把钱吐回去老娘指啥活着?老娘陪你睡了这么多年,换算成包夜得多少钱?你给老娘这么点钱老娘已经吃亏了,还想让我把这点钱也吐回去? 这像人话吗?有这么算的吗? 肇金花拿着存折和金银首饰回到了娘家。但是横财不会长久,肇金花后来也因为赌博借高利贷欠下一屁股债,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而赵有财欠的债太多,在陰曹地府里服刑还不算完。阎王爷干脆罚他投胎做狗,给张禹堂的父母看家护院。 好情侣背靠背 李亚涵和刘坤是在学校里面认识的,同属大二的他们因为一次朋友的聚会一见倾心,由于刘坤是男生便主动的开始追求李亚涵。 李亚涵也是非常的喜欢刘坤,刚开始的时候虽然两个人都非常的尴尬只能拉拉手,直到后来的拥抱,接吻都是那样的自然。 刘坤本来是住在寝室里面的,后来由于和李亚涵的关系越来越近两个人干脆搬出学校来到外面寻找了一处价格便宜的出租屋就住了进去。 平常没课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呆在二人温馨的小家当中缠绵,刘坤利用课余时间在外面打工,挣来的钱更是勉强够付房租和两个人的日常开销,虽然生活艰苦了一些但是刘坤无怨无悔,因为在他的心中李亚涵已经是自己心中定下的妻子。 两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在出租屋的楼顶背靠背的看着夜空中繁美的星空,李亚涵告诉刘坤她喜欢这样一直靠着他的背,因为这样才会有安全感。 “哈哈,是不是真的啊?”刘坤听到李亚涵这样说便哈哈的笑了起来,被李亚涵靠着的背部也不禁直了起来。 “嘻嘻,当然啦。”李亚涵靠着刘坤的背部仰望着星空的说完,双眼不断闪烁的她甚至幻想到了二人毕业后自己穿上婚纱成为刘坤新娘的样子便忍不住的笑道。 “你笑什么呢?”刘坤此时正在低头玩着手机,听到李亚涵发出的笑声后便问道。 “你说咱们以后会不会结婚呢?”李亚涵听过学姐们说过在大学里面的情侣很少可以走到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的。 “当然能拉!难道你还不打算嫁给我么?”刘坤不知道李亚涵为什么这样问,以为她不打算和自己结婚便有些焦急的问道。 “我当然会嫁给你啦,我那样的爱你,就仿佛背靠着你一样,紧紧地不能分开。”李亚涵说完后便闭上了眼睛感受着空气中漫布着的浪漫感觉。 刘坤并没有说话,因为此时的他正在和自己的室友聊天,李亚涵最后说的那句话他并没有听到。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两个人才下楼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中,洗完澡后的两个人便相拥着睡了过去,之后的一段日子依旧如此,李亚涵感觉自己非常的幸福。 可是这样的事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就仿佛李亚涵学姐所说的那样,在大学里的爱情并没有走到婚姻的可能,很快刘坤两个人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而每天回到出租屋里面的只有李亚涵自己一个人。 事情还要从前天晚上说起,那天晚上刘坤由于忙了一天的工作回来后倒头就睡,而李亚涵由于一整天都呆在家里看电视精神便非常的好,拿着刘坤手机玩的李亚涵突然看到了一个女孩给刘坤发来了消息。 抱着疑问的态度将手机打开后李亚涵竟然看到两个人聊了不知道多久了,聊天记录竟然就有好几页。 李亚涵将聊天记录翻到了最上面一条一条的看了起来,二个人的聊天内容非常的暧昧。手机中的女孩竟然称呼刘坤老公,而刘坤竟然也喊她老婆。 强忍着心中的伤心李亚涵继续看着聊天记录,慢慢的她发现刘坤每次所有的有事并不是真的有事,而是去和那个女人幽会去了。李亚涵不知道刘坤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自己,明明说好的要一起起床,一起吃饭,一起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是现在他竟然和别的女孩勾搭上了,这怎能让李亚涵不觉得伤心。 “你给我起来,你告诉我这个女人是谁。”李亚涵推着在床上正在熟睡的刘坤,等到他睁开了眼睛便将手机伸到了刘坤的眼前让他看着,随后质问道。 “你拿我手机干什么?”刘坤睁开惺忪的眼睛,当他看到自己眼睛的手机以及和那个女孩的聊天记录后便将手机给抢了过来问道。 “我干什么?你告诉我你在干什么?这个女孩是谁?”李亚涵伤心极了,质问的话语中饱含着委屈,她希望刘坤可以告诉自己并不是自己想的这样的。 “就如你所看到的那样,我喜欢上了别人。”刘坤不卑不亢的说完,因为在他的眼中喜欢上了别人并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喜欢就是喜欢了。 “既然你喜欢上了别人你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你给我滚,滚!”李亚涵伤心的大喊着,一边将刘坤的衣服扔到他的身边一边指着房门大喊道。 刘坤看到李亚涵这幅摸样便一声不吭的穿着自己的衣服就走了出去,走出门的时候连一眼都没有看李亚涵。李亚涵看到走出去的刘坤多么希望她能求自己,可是看到摔门而去的刘坤李亚涵哭了起来。 之后的一段日子李亚涵再也没有看到过刘坤,听闻他和一个女生走得很近,两个人甚至都住在了外面的出租屋里了。 李亚涵听到这里非常的伤心,颤抖着的手掏出手机拨打了刘坤的号码,她想要刘坤再次回到自己的身边。 晚上的时候刘坤答应见李亚涵最后一面便来到了出租屋里,在出租屋里李亚涵百般的请求刘坤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刘坤只是淡淡的告诉李亚涵自己已经有新的女友了,不能在回到以前了。 刘坤说完后就想要离开,李亚涵见到刘坤想走便伸手去拉他的衣服,可是没想到刘坤竟然没有站稳竟然摔倒在了在房门口的桌子上面,而桌子上面摆放整齐的菜刀笔直的插入到了刘坤的头上,刘坤连吭都没吭便死了过去。 李亚涵啊的怪叫了一声就想要离开这里,但是想到刘坤是被自己害死的她再次回到了房间里,看着刘坤脑袋上面红一片白一片的心中非常的害怕。 突然想到了什么的李亚涵就跑出了房门,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把榔头将床头的墙壁上面凿开了一个大洞,将刘坤的身体放到里面只留下一个背部在外面便将墙壁给涂着了,坐在床上靠着袒露在墙壁外面的背部心中觉得刘坤并没有离开自己,从今以后就可以永远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了…… 爱的诅咒 小婷对我的报复好像是从那天早上就开始了。 那天早上,公司的经理告诉我小婷死了。我很吃惊,想起和这个叫小婷的女孩在一起的的点点滴滴。我的心跳突然加速,良心的拷问让我无比的紧张。我问道:“她怎么死了?” “自杀!因为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前几天他给别人打电话。打完电话她人就呆滞了。然后整天不吃不喝,昨天早上她趁父母不在竟然喝毒药自杀了。听说她还把自己眼睛痛瞎了!” “啊?”我听后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以往的事情再次映入我的脑海里: 我在这家公司干苦力。那时的日子很苦,也很甜。很苦是因为这个工作要卖力气,每天起早贪黑;很甜,是因为公司里有个女孩很照顾我。这个女孩就是小婷,是公司里的会计。 有一天公司里放假,食堂也没人。我们便一起去外面吃饭,她总是盯着我看。 “你看什么?” “啊?”她笑了,“我只是觉得我们在哪里见过?” “哈,怎么会呢?”我反问道。 慢慢地,我们相处的好。不知道为什么,公司里她对我总是无微不至地关照。远在异乡的的我也觉得离不开她。 有一天趁旁边没人,我对她说:“小婷,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我虽然很穷,但是我会对你好的。只要你跟了我,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小婷的脸突然红了,想了一会儿,忽然又变了颜色:“女朋友?你不要想了,我只能做你妹妹!” “妹妹?你拿我当傻小子糊弄吗?我他妈不需要妹妹,我只缺女朋友!不行就算了,我又不是非你不娶!你们女人都一样嫌贫爱富!你也不例外!” 小婷的眼圈红了,瞪着我:“你?你就这么看我?你这种男人,谁要是爱上你谁就变成会成瞎子,我怎么会做你女朋友呢!” “你这个贱货!”我恼羞成怒,破口大骂。 我只是一时的愤怒,小婷如我预料般痛哭着走了。后来连续几天,我们都谁也不理谁。 我自认为尊严受到了打击,崩溃后我告诉自己:娶妻有什么用?和妻子同床也是同床,和陌生女人同床也是同床。有什么区别呢? 我像变了一个人,一有机会我就和不三不四的女人眉来眼去。一开始是玩笑,后来我逐渐真的堕落下去。我的绯闻传出去后,不正经的女人如同苍蝇一样盯着我。我接触了很多不干净的女人,正如她们触摸了很多不干净的男人。 和我关系最密切的某过于邻居马姐,他丈夫常年外出,不甘寂寞的马姐便和堕落的我勾搭在了一起。 有一次我正在和马姐巫山云雨,电话突然想起。是小婷的电话,我没有接。可是电话还在想着,愤怒的我打开免提:“你找我有什么事? 小婷急忙问道:”你到底在哪?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身旁的马姐醋意迭起,故意大声说话:”我衣服都脱了,你不上来啊?“ 电话的那头的小婷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伍子,你…她是谁?你…你…“ 我不知道该说啥?一切都无法挽留,就让这故事彻底悲剧吧!我把马姐推到在地上,对着电话咆哮道:”你什么你?没错,我在和一个婊子上床,和你没有关系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是痛苦的,我多希望回到和小婷刚刚认识的日子里。这样,我的心里还有爱的希望。可是现在的我彻底堕落成了流氓。 虽然是通电话,却可以听见小婷哭泣的声音:”伍子,谁要是爱上你谁就会变成瞎子!“ …… 我想到了她会恨我、厌恶我,看不起我,我就是没想到她会去死。 来到殡仪馆,我以同事的身份悼念小婷。还好小婷的父母并不认识我,所以并没跟我多说什么。尽管这样,看到小婷父母伤心的模样,让我仍然尴尬。 走进太平房,冰冷的棺材里躺着小婷。由于服用了烈性毒药,她的脸是黑紫色的,尽管她已经成为一具尸体,却还保持着痛苦的表情。最让人心颤的是她的眼眶,那里是空的,血肉模糊。她死前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我的心仿佛被挖掉一块肉,我暗暗地问:小婷,你到底为什么自杀?为什么死前要刺瞎自己?因为我吗?不可能!你不喜欢我,你一定是因为别的人别的事情自杀的。 我的耳边却回荡着她的声音:谁要是爱上你谁就会变成瞎子! 离开殡仪馆,我的脑子里总是浮现着小婷黑紫色的脸庞。她下葬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害怕再看到她残缺的眼眶,因为那眼眶会加深我的回忆。 小婷的葬礼结束后,我也心灰意冷地回到了家乡。因为自责,我再没有沾花惹草。我想过平淡的生活,想好好过日子。 几个月后有人给我介绍了个女朋友。除了小婷外,这算是我第一个女朋友。经过几个月的恋爱,我们决定订婚。 就在订婚的第二天,不幸来了。女朋友去市场给我买菜,人多拥挤,前面有个人扛着扁担,后面一个胖子推了我女朋友一下。结果歪打正着,我女朋友的一只眼睛被扁担头插进了眼睛里。由于伤口太深,她最终瞎了一只眼睛。 本来我自知不是个好男人,不会在乎她的残疾,我打算照顾她一生一世的。但是迫于父母的压力,我和未婚妻还是选择了分手。分手时,未婚妻很淡然:”你不用道歉的,我很庆幸!“ 我哭了,跪在她面前说:”你不要这样说好吗?是我对不起你!我永远都不是一个好男人!“ 谁知道未婚妻竟然淡淡地笑了,解释说:”不,你不用这样的。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你,就在我决定嫁给你的那天,我听到房子上面有人喊我,好像是喊我不离开你就剜瞎我的双眼。当我出去看时什么人都没有,房顶的屋脊上挂了一张白布。以前也有人告诉我说你被鬼缠住了,只是我不相信。现在看来都是真的,如果我们不分开,我一定会被你害死的!“ 屋子里只剩下我跪在地上,似乎我跪的是小婷。 又过了一年,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已经成为过去。我在亲属的撮合下与同村的一个女孩子相爱了,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什么时候都是笑脸。因为她的笑,我把过去的不愉快都忘记了。 这个女孩儿和我相处了一个月,有一天她对着外面喊道:”你找谁啊?怎么趴在窗户上了?进来坐吧!“ ”你说什么?“我惊愕道,”你跟谁说话呢?哪有人啊?“ 女孩儿笑着答道:”你近视眼吗?家里来客人了,她就在窗户上趴着呢!“ 我向窗外望去却没看见任何人,又走出门外看看仍是没有其他人。 女孩儿对这窗户说:”你到底是谁?你什么意思?“ 我慌忙抱着她问:”到底怎么了?亲爱的,哪有人啊?你在跟谁说话?“ 女孩儿抱紧肩膀说:”她到底谁啊?你没听见她刚才骂我吗?她咒我?她说我要爱上你就会变成瞎子!“ 我懂了!一定是小婷的鬼魂缠着我家!我怕这个女孩儿离开我,所以没有告诉她我的过去。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家里装修房屋。我陪着现任未婚妻在旁边看热闹:”老婆,房子马上就装修完了,咱们结婚吧?“ 她甜蜜的笑了,羞怯地离开我的怀抱怀里观察木匠干活。 木匠把射钉槍抬起来,要挪开气泵,突然射钉槍”走火“,一枚钉子竟然钉在了未婚妻的脸上。 我赶紧抱住她,只发现长长的、闪光的钉子嵌在她的眼睛里。她一只眼流泪,一只眼流的是血。很巧合,我第一个未婚妻瞎的左眼,第二个瞎的是右眼。 有人把我以前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第二个未婚妻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家,她惊恐地叫道:”你走吧!再和你在一起恐怕我的另一只眼睛也没有了!“ 没有人会再愿意嫁给我,如果有真应了小婷对我说过的话:伍子,谁要是爱上你谁就会变成瞎子! 这是她的诅咒吗?也许是,可是她为什么要诅咒一个她不爱的男人? 转眼到了小婷的忌日,我准备去”看看“她。我翻出以前的电话本,通过小婷生前的同事找到她的家。她父母住在一个很旧的小区,家里很简朴。 在小婷的房间里还保持着她生前的样子,什么东西都没有动。只是小婷的母亲偶尔过来打扫。她房间里虽然整洁,却没人愿意逗留。 因为小婷房间的强上刻着几个字:傻瓜,我是爱你的! 读者朋友,请你们回贴子时告诉我:这字是写给谁的? 四人之室 第一人 加班 北茫歌剧院荒废许多许多年了,一座三层楼建筑静静地矗立在一片极佳的地皮上,风吹日晒加上无人问津加速了它的“死亡”,青苔爬上了它的身子,蜘蛛在每个房间的角落上结下网等待猎物,老鼠满地乱窜,像主人一般旁若无人。或许是因为不景气,又或许是因为那些流言蜚语,才导致它的破败,不过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地产商终于在有生之年找到了冤大头,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新的投资商,总之有个钱多人傻的老板愿意投资,而且也还是建歌剧院,只要在原址上翻新一下就行。 初秋的雨,细密如丝,连绵不断,北茫歌剧院里里外外都被搭上了脚手架,重建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即使是到了夜晚依然有人在赶工加班。 明天并不是周末,陈楠为了能够争取休息一天,好陪着休息不规律的女朋友逛街看电影所以在连夜加班。舞台上的照明灯并没有装好,所以他不得不自己接了电线扯过来一盏照明灯。吊丝的生活就是这样,每天白天在工头的小皮鞭下搬砖,晚上回家躺床上做梦,当然他不是个砖瓦工,而是个油漆匠。年久失修的歌剧院就像一个空壳,里里外外都要大修,他们整个施工队折腾了个把月总算是快要完工了,刷油漆属于最后几道工序了,其他没活儿的人都没有留在工地早早地回去休息,歌剧院重见天日的日子近在咫尺。 陈楠多少听到过一些关于这间歌剧院的传说。据说这间歌剧院也曾经辉煌过,鼎盛时期每天都有连续好几场的演出,观众也是络绎不绝……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投资商才要求尽量保持并恢复歌剧院的原貌,不过就他看来,还不如拆了歌剧院盖一座酒店来得更赚钱,也不想想都什么年代了,不都宅在家里下载视频,看电影的都少,还有多少人去看歌剧。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淅淅沥沥地雨声变得很吵却穿不过歌剧院的隔音墙。陈楠将照明灯放在身边的脚手架上,爬到最上面坐下开始工作,用手中的刷子沾了沾桶里的油漆,在舞台背景墙的边缘刷上鲜艳的红色。这种颜色让陈楠不禁想起了女朋友阿惠艳丽的红唇,一想到明天就能和阿惠出去约会,刷墙就更带劲儿了,还不自觉地哼起了歌儿,但是他很快住嘴了,因为他发现一个人在这么空旷的剧院里哼歌,那不在调上的声音被放得无限大很是吓人。 古怪的回声又传回到耳朵里,陈楠不经意地打了个激灵,深更半夜一个人加班脑子里难免想起一些不好的事,就比如关于北茫歌剧院的一些传闻,传说歌剧院衰败的另一个原因是这里也藏着一个“歌剧院怪人”。据说那个怪人,在歌剧院的鼎盛时期出现并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之后这里就变成了人人敬而远之的凶宅。但传说只是传说,警方没有证实,而且各种各样说法版本又不尽相同,所以没人理会。 歌剧院的演播大厅四周都是封闭的,那幽幽的怪声仿佛是从地下传来,若有若无、断断续续,陈楠听得心里直发毛,手一抖把刷子给扔了,幸好地上铺着旧报纸,不然油漆染上舞台的木地板麻烦可就大了。木地板是歌剧院原来旧的,投资商说还可以用,看来也满抠门的。 陈楠连忙从脚手架上往下爬去捡刷子,演播大厅敞开的大门正对着一扇巨大的窗户,路灯的光将铁艺窗框的花纹投射在黢黑的走廊上——突然一个圆圆的东西晃到窗户顶端的边缘上,微微晃动着,上面还挂着几条粗粗的线,那是——一颗人的头颅! 陈楠惊叫着摔了下来,油漆泼了一地血红,他整个人重重地摔在木制舞台上,陈旧腐朽的木地板经不住他的重量被砸出了一个洞,顿时尘土飞扬,舞台下面堆满了以前歌剧院演出用的杂物和断裂的地板一起将陈楠卡在中间,仅剩下一只手露在舞台地板外面可以活动,随身带着的照明灯被摔得粉碎,玻璃的残片插进他的肋骨。 陈楠被死死卡住,除了露在上面的手,整个身子都动弹不得,没有办法掏出手机求救,腹部传来的剧痛让他连呼喊都做不到……血染红了紧挨着伤口的布偶,布偶破烂的腹部掉出一只很旧却很精致的小盒子,几只老鼠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肆无忌惮地踩着他的头、肩膀,又顺着断碎的木板跳了出去。是老鼠啊,刚开始重建的时候,他被派去清理,不知道捣烂了多少耗子洞,扔掉了多少窝小耗子,本以为已经清得够干净了,怎么居然还有漏网的!木板虽然年久却也不至于撑不住一个人的分量,从下面仰目而视,所有的木板下都有齐齐的又毛躁的缺口,不就是它们留下来的么?那只是纯粹的磨牙,还是在记仇报复? 陈楠倔强地睁大着眼睛,因为他知道,一旦睡着了就再也不会醒来……打过电话告诉家人自己要加班到凌晨,特地提醒女朋友早点儿睡觉明天不要迟到,一个多小时前才和工友们道别,这个时候,他还能指望谁呢? 第二人 值夜 王明负责歌剧院的值夜工作,四十多岁,憨厚老实又有点儿嗜酒,大家都喊他老王。老王喜欢看电影,特别是喜剧片,今晚看夜他依然一个人吃完晚饭喝上两杯,然后躺在值班室的床上看喜剧片,把电视的声音开得特别大,正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仿佛听到从工地那边传来奇怪的声响。老王立起耳朵听了半天接着就没什么动静了,他提起照明灯起身往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职责所在他要去看个究竟。 老王提着照明灯,顺手抄起了一把消防斧,最近总有一个流浪汉在这附近转悠,这个是用来吓唬人的。一路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伴随着他的脚步的只有窗外的雨声,他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房间一个接一个地亮起灯又熄灭,他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可是心里却有些忐忑不安,毕竟北茫歌剧院的宿怨太多,那些听说过的、不好的事儿就一股脑儿灌进脑海,仿佛唤醒了沉睡在心中的记忆。 在老王还小的时候,大人们总是特别严肃地提醒他不要靠近歌剧院,说那里面有吃人的妖怪,他偏不信邪跑到门口,虽然人家没让他进去却也被大人狠狠地揍了屁股。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人命案,好几个人都死得很离奇,有人以讹传讹地说是歌剧院里藏着一个变态杀人犯,但是警察们很快证实那些人都是意外死亡,事情最后只得不了了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随着时间地推移渐渐被淡忘。老王本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和这座邪门的歌剧院有什么交集,而事实上,他人脾气不好,又因为酗酒出错丢了工作,生活上的压力让他喝得更厉害,然后开始打老婆,接着老婆就和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走了。生活所迫,他不得不接下了看夜的工作,终于还是住进了歌剧院。 到了演播大厅的门前,他感觉酒劲有点儿上头,双腿不听使唤地打着颤,一手提着灯,一手提着斧子,舞台上一片狼藉,舞台也被砸坏了,如果是流浪汉进来捣的乱,这可太糟糕了,可能还要赔偿。 老王连忙跑上舞台查看损失,动物的眼睛在夜里显得特别亮,看得人毛骨悚然,不知从哪里地底下钻出来的老鼠,三五成群、吱吱地叫着,没头苍蝇一样冲了过来,又绕开老王夺门而逃,因为紧张脚下一个打滑摔在地上,手里的东西都给他扔了。老王啐了一口,狠狠地想,明天就出去再卖一堆耗子药,能吃能喝的都给他撒上药,把你们这些害虫斩草除根!接着,他听到一声凄厉的尖叫,一阵阵可怕的呜咽声充满了整个大厅,掉在地上的照明灯射出一道光,断碎的木板中伸出一只手,那只手痉挛地抽搐着,上面沾满了血水,一片鲜红,向老王这边抓过来,那呜咽声不停地在耳边萦绕。 老王惊叫着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摸过身边的那把斧头,没命地向那只血手砍去,一下、两下、三下……那只手终于不再动了,血肉模糊,手指也不知去了哪里,但是那可怕的呜咽声却依然不绝于耳。 老王抱着斧子连滚带爬地跑出大厅,他要离开这个邪门的地方,马上,现在!背后那恐怖的声音仿佛在追逐着他,就算耳朵已经听不到了也会在心中挥之不去。他大步冲到歌剧院的大门,要命的是这门却打不开了,他没命地用肩膀撞又用斧头砍,可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他被困在这闹鬼的地方了! 那鬼要杀死他,那只满是血的鬼爪子!老王胆战心惊地想。一楼的窗户上都装着铁艺窗框,即使是斧子也难以在短时间内砍断它,不得不另寻出路,老王突然记起来歌剧院二楼还没有完全修好,有几扇窗户还没来得及装上铁艺窗框,从那里应该可以逃出去,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端着斧头往楼上爬,转个弯到了通向二楼的阶梯,窗子投下的光映出一个人的身影。 老王虽然有点儿蒙,但还是一眼就看出那个人是谁,因为这斧子就是为了他准备的。就是老王亲手把他赶出歌剧院的,在整修之前,总有不怕邪门的人把废弃的歌剧院当成临时栖身地,就比如这个拾荒的疯子刘。歌剧院开始休整之后,疯子刘还是经常疯疯傻傻地在附近转悠,有好几次都被老王拿着消防斧追出去。 大门紧锁着,疯子刘浑身湿透,不用问肯定是从二楼窗户爬进来的,老王疾步走上去,想问问他是从哪里爬进来的,告诉他这里的邪门,让他带他一起离开。一时心急又借着酒劲儿,老王打了个趔趄,还未来得及开口就撞上了疯子刘,手里的斧子也落在他背后的墙壁上发出一声闷响,双手的虎口被震得生疼。 老王的眼睛中倒映出疯子刘那张因为恐惧而变得扭曲的脸,他想要解释,可是已经太晚了,疯子刘用尽全力地撞向他,身后就是下楼的阶梯,他声音卡在喉咙里随即化为一声尖叫。老王感觉到自己的身子像是飞起来一样往后倒去,他重重地摔在台阶上,头骨断裂的声音那样清晰,几乎震碎了耳膜,然后他听得到血流淌的声音…… 老王并没有马上断气,他睁着眼睛死死地盯着疯子刘,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道:去找医生,我还有救!去找医生,我还有救! 最后,疯子刘仓皇而逃的身影定格在他浑浊的双眸中。 第三人 拾荒 疯子刘其实并不疯,不但不疯还很精明,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俗话用在他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以前他有很好的工作,很好的家庭,什么都有了,他就开始想要寻求刺激。他本以为自己能够控制,直到他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小自己十来岁的年轻女孩,他为了她抛弃了家庭,也失去了工作,而她却骗了他所有的钱离开了。这事儿换到别人身上,或许能走出陰影再站起来,但是疯子刘却始终走不出来,所以疯子刘就感觉自己是个疯子,穿着破破烂烂的脏衣服,从不洗漱修剪的头发和胡子,于是他就真的变成了疯子。 一无所有之后疯子刘没有和其他拾荒者一样蜷缩在街边的角落里,虽然也是听着歌剧院的一些怪谈长大的,但是他还是住了进去,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什么?躲在歌剧院里的日子每一天都过得混混噩噩,如果在白天醒了,疯子刘就会出去乞讨捡一些破烂,然后再半饥半饱地回来。老鼠,是疯子刘在歌剧院里唯一的邻居,也是食物,如果一个人必须在恶心与死亡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不会有几个人选择后者,所以实在饥饿难耐的时候,他就会抓老鼠来吃。开始的时候很难得手,他并不疯,所以很快地找到了诀窍,练就了猫一样的身手,剥了皮烤着吃、串烧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耗子……如同一席饕餮之餐。 在歌剧院里,疯子刘做的最多的事儿就是睡觉,因为醒着的时候,他总是能看到女儿的幻觉,抱着他的腿喊着他名字的小可爱,如今想起来却是锥心剜骨的痛楚。直到有一天,疯子刘被人粗鲁地从梦中叫醒,那人狠狠地踢了他的肚子,没做什么解释就把他扔出了歌剧院,后来才从路人的只字片语中得知这里要翻修了。但是他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没来得及拿出来,他多次走近歌剧院,试图拿回属于他的东西,可是因为已经多年不与人交流,他连话都没办法顺利地说出口了,而且那个看门的老头也从来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只要一走近歌剧院就会拿出消防斧吓唬他,有一次干脆提着斧头追了他两条街,威胁说如果他再靠近就砍死他。 疯子刘已经是一个被全世界都抛弃了的人,这样一个拾荒者就算被杀了突然消失也不会有人在意吧,他不得不小心谨慎,他舍得死却有不舍得的东西。等了很久,疯子刘打算在今晚下手,因为工期已经接近收尾,除了看夜的没人会继续留在工地,外面下着雨也不用担心会有很多路人经过,也就是说他要注意的人只有老王一个。 计划进行地并不顺利,大门是被从里面锁住的,一楼的铁艺窗框好看又防盗,最捷径有效的方法就是从二楼的的窗户爬进去。爬楼的时候,疯子刘下意识地往下面瞅了一眼,几只黑乎乎的老鼠从什么犄角旮旯里挤出来,往大路上跑去,还挺卖力。因为雨水又湿又滑,疯子刘差点儿一头栽下去,幸好他的破衣服挂在脚手架上,不然这条命就交代了。脚手架上白天工人干活遗留下来的一块废木板被他踩落,掉下去的时候刚好卡在大门两边的脚手架之间,就像古时候木门的门闩一样。 疯子刘挂在脚手架上,在大大的窗前像秋千一样来回荡了好几圈才缓过劲儿来,本来就破破烂烂的衣服被撕裂了一道口子,遮住大腿的一块破布掉了下去。他往下一看,不知道是谁的奥迪车还停在歌剧院楼下,那块布刚好就糊在车前盖上。来回荡这会儿,疯子刘恍惚地往歌剧院里瞄了几眼,里面有亮光,但是看不清楚,八成是老王在巡夜。虽然开始并不顺利,但是疯子刘却不打算放弃计划,因为随着完工的临近,他的东西说不定会被人扔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想到这里,他连忙扒着窗框外边上的脚手架上爬过去,身影从窗前消失。 疯子刘刚从二楼的窗户翻进来就看到老王端着斧子,满身是血地冲过来,老王的脸狰狞可怕,那真是一副要杀人的表情,或者是已经杀过人了。老王不由分说地一个猛子扑到他身上,那把沾满鲜血的斧子狠狠地劈砍过来,疯子刘将身一矮,斧子砍在身后的墙壁上,发出一声闷响,这才让老王的动作缓了下来。 疯子刘此时脑子里没想更多,老王是抱着杀他的心来的,他不反抗就要被砍死,于是卯足了劲儿一头撞向老王,他估摸着这一下能把老王顶到墙上去,结结实实一摔他不晕都不行,然后夺过来他的斧子就安全了……当然,计算总有误差,情急之下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老王背后就是楼梯。 老王摔下去就没了动静,他甚至没有上去看看他死了没有的勇气,转身就逃走了。这属于正当防卫,疯子刘这样对自己说,而且他还是个疯子,疯子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个时候他希望自己真疯了! 疯子刘一路狂奔,绕道从另一个楼梯口下到一楼演播大厅的盥洗室才停住了脚步,因为刚才跑得太快,疯子刘一手扶着门框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肋骨就像插进了两把尖刀一样疼。眼前还有些发黑,他听到稀里哗啦的水声,潺潺不断,眼睛有些适应了,他往里面瞟了一眼,看到了声音的来源,自从施工队来了以后,这里就通了水电,有人拧开了水龙头忘记关上,现在整个盥洗室里已经是一片汪洋了,水已经溢到外面,像是流淌了一条小河。 演播厅里似乎更糟糕,舞台上一片狼藉,不过疯子刘可没有心情管那些,他最重要的的东西、唯一的财富——一张和妻子女儿的合影照片就藏在演播大厅舞台底下的储物库里,他找到一个很精致的小盒子,将照片放进去,然后塞入旧布偶的破烂的怀里,那是他活下去的支柱。 水溢出了,流淌的像一条小河。 疯子刘大踏步地走过去,照片就放在那里,而他的双脚在踏入水中的一刹那,一股突如其来的电流就将他击倒,他整个人躺在水里无法逃脱才注意到水中似乎泡着两根电线,大概是什么人接出来用的吧,强大的电流通过身体引起心脏麻痹。 幸福就在看得到却摸不到的地方。 第四人 试胆 雨夜中的歌剧院似乎被蒙了上一层陰霾,空荡荡的走廊上有一道不太明亮的光一跳一跳地向前移动着,有规律的脚步声在死一般寂静的歌剧院中回荡着,显得格外突兀。 光源的尽头,罗宾拿着手电,大半夜的在这座充满了各种古怪传闻的地方逛荡,窗外的雨依然唦啦啦地下着,他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心尖儿上。好在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一枚小小的订婚戒指,这是被他的女朋友周敏藏在歌剧院的音控室里的,歌剧院大门的钥匙就是她给他的,因为她爸爸就是歌剧院重建的投资商。他不得不在心里抱怨,抱怨为什么自己要深夜来这种地方,但是有钱人的思维往往很难理解,从不考虑这么做会多么的劳民伤财,而是考虑他想不想这么做。就比如他的岳父出资翻修歌剧院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果不是他一时脑子发热,那么这座歌剧院一定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在被遗忘中慢慢死去。 回忆起刚才的经历,罗宾还是有些惊魂未定,其实一入夜他就进入了歌剧院,虽然已经知道藏戒指的地方,但是找到音控室他还是费了点儿功夫。音控室还没有打扫过,甚至能看到上面几个凌乱的脚印,应该就是周敏藏东西时候留下的,手忙脚乱翻找的时候他不小心撞到了一台老式放映机,坏掉的放映机不停重复地播放着某个恐怖片里的情节,一阵恐怖的尖叫紧接着幽幽的呜咽声,就像丧尸从地底下爬出来的声音。 罗杰吓了一大跳,反应过来时已经过了一会儿,他乱按了好久才算把放映机关上了,他打开门仔细听听外面也没有动静,才拍着胸口心说幸好没有惊动看夜人,不然解释起来也很麻烦,耽误了事情,女朋友怪罪下来可不得了。但是他并没有意识到歌剧院都有做过隔音处理,关上门的时候即使外面有什么声音他也听不到,比如有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或者有人尖声惊叫什么的,除非放映机还在完好的运作着。 慌忙间,刚找到的戒指从手中滑落,滚到墙角的柜子后面去了,罗宾将柜子挪开了一条缝,趴在地上去掏戒指,戒指虽然找到了,可是手指却被划了一条很深的伤口,血流不止。他骂了一句倒霉,把戒指放进裤子口袋里,捂着手跑向盥洗室。拧开水龙头,清凉的水冲洗着伤口,疼痛的感觉更加清晰了。背后突然传来一阵轻轻的呜咽声,似近又远,若有若无,和刚才老式放映机发出的声音如出一辙,也许是看夜人听到声音赶来音控室,又触动了放映机。想到这里,他连忙跑向歌剧院的大门,甚至忘记了关上水龙头,没有人注意到排水口被一块抹布给塞住了,大概是白天在这里工作的邋遢工人遗留下来的,水池里蓄满水后,水就会溢出,这里很快就会变成一条小河…… 走到歌剧院的大门前,罗宾收回思绪,他推了推门,才发现门打不开了。他掏出手机打了电话给周敏,电话那头听到周敏和她闺蜜的笑声,他又不好表现出自己的不安,以为这门是周敏故意捣的鬼,于是挂上电话说自己马上回去,他瞄准了二楼的窗户,准备去那里看看,实在不行还能打电话给110求救。 罗宾数着窗户,到了第七窗终于是有了还没来得及按上铁艺窗框的,他推开窗户翻身骑上窗框,搭在外面的脚手架上有一条黑色的破布在风雨中飘荡。他伸出一只脚慢慢够到脚手架,小心谨慎地翻出窗户,顺着梯子趴到一楼,双脚沾地的那一刻他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想他是终于安全地离开了歌剧院,噩梦也结束了。 罗宾一甩帅气的发型,打开车门,坐到车上才感觉到了踏实。他调转车头,驶上大路,一路往周敏家的别墅奔去,后视镜里歌剧院陰森的轮廓迅速消失了。他不由自主地哼起歌来,和周敏的婚期在即,未婚妻又是白富美,他的前途真是一片大好。就算是任性的未婚妻的婚前考验,为了她冒点儿小险也值得。 高兴又心急,今晚罗宾车开得特别快,就在超速的边缘游走,他仿佛已经看到了笑靥如花的周敏穿着洁白的婚纱向他伸出手来,她那纤细的无名指上就带着他送的戒指,那枚小小的戒指圈住了这个女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罗宾又忍不住想要确认一下戒指是否还乖乖地躺在口袋里,他记得周敏说过找不来戒指他们就吹了,于是慌忙去掏口袋里的戒指,还刚好用的是那只受了伤的手,触动了伤口带来一阵刺痛。车子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一路凌冽的夜风掀起了糊在车前盖上的破布,挡风玻璃被布遮住,眼前一片漆黑,他仿佛记得刚才瞥了一眼路灯,本来以他的速度应该是可以在黄灯之前驶过路口的,但是现在……如果不出意外也是可以的吧,他这样安慰着自己,紧接着车子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就像是不偏不倚地轧在了一块石头上,而且还不止一个,车子硬是偏离了航向。 罗宾用力地踩着刹车,只听到一声声尖锐的喇叭声和急促的刹车声,应该是很大的车子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接着就是猛烈的撞击,罗宾整个身子的骨头都像是被震碎了,再后来,他依然是什么都看不见。 歌剧院的重建工作停滞了,无论是投资方还是施工队,谁也不愿意再靠近那里一步,连地产商也决定十年二十年之内不再碰这里,也不认为有人会敢再往这里投资。 大人不让孩子们靠近歌剧院却不说明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些以前现在将来要沉睡在歌剧院里的人,究竟是天意弄人的巧合还是用心设计的陰谋,又或者那座歌剧院就是个伪装成房子的怪物,谁又说的清楚呢? 被修建的七七八八的歌剧院再次静静地长眠在城市被遗忘的角落里,慢慢地等待死亡,人走了,蜘蛛们回来了,看似柔弱无力的小生命中间就夹杂着几只毒性凶猛的狼蛛,它们被好玩却又不负责人的主人从宠物店高价买来,不久就丢弃在这里,怨恨着、缓缓地在角落里编织着精美的网,等待着下一批猎物的到来。 自行车后的亡孙 杨大爷是一位老工人,辛苦工作了半辈子,中年丧妻,本打算退休后过个安逸日子,下下棋,逛逛公园,但是刚退休那年家里喜添孙子,这自然让他乐不可支,也不得不放弃了种种享乐的计划。杨家世代单传,杨大爷只有一个儿子,如今又得了孙子,这看孙子的任务就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头上——儿子媳妇工作都那么忙,他一个闲老头子不看谁看呢? 杨大爷把孙子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转眼就上了小学。小家伙学名叫杨鹏举,小名叫青鸟。这里面有两个缘由,一是到了孙子这一辈子是族谱中的鸟子辈,二是小家伙降生后,有一只青鸟筑巢在他家屋檐下,青鸟是当地的福鸟,杨大爷认为是孙子引来的这只鸟,于是对孙子更是宠爱有加,也常给青鸟喂食。 幸福的日子稍纵即逝,祸事在毫无防备中降临了。那天杨大爷骑自行车带青鸟去上学,在过路口的时候,一辆双斗的大货车从路口掉头,直直地向杨大爷两人开过来,大爷眼神不是很灵醒,加上有腰椎病,动作更加迟缓,躲得慢了些,大货车把自行车撞倒了,杨大爷连人带车都倒在地上,等他回头去看孙子,这一看让他魂飞魄散——青鸟身上倒在地上,腰身都错位了,已经没了知觉。他抢天呼地哭喊起来,要往孙子那里爬过去,身子却像被定住了一般,动弹不得。旁边的群众有的拨打急救电话,有的抓住货车司机,就是没人敢上前来救助青鸟。 这时一位老人走了过来,这是杨大爷的老相识——陆医生,他是社区医生,常给杨大爷看腰病,他的孙子豆豆和青鸟是同班同学,两家子常同路上学放学,熟识得很。陆医生见了这情形,忙跑到青鸟旁边摸了摸他脖子的脉息,说道:“没有脉搏了。”他给青鸟做胸外按摩,又是做人工呼吸,忙活了一阵子,最后摇摇头说道:“不中用了。” 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来了,医生给青鸟做了检测后下了结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杨大爷哭号道:“为什么死的不是我?撞死我呀!让我去死吧!” 事后经过交警勘验,原来是大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车子掉头时反应迟缓才撞到了杨家爷孙俩。杨大爷的儿子媳妇在交警队看了事发时的录像,他们发现货车撞向青鸟时速度并不是很快,完全可以躲得及,但是杨大爷动作迟钝,错失了那宝贵的躲避时机,青鸟才被撞死。青鸟父母看着那惨烈的场景,哭得肝肠寸断,最后,青鸟妈妈质问杨大爷:“那货车明明开得不快,你为什么不躲?你平时下棋,脑子可灵醒了;你走家串户在别人修这修那,腿脚也灵便,为什么单单对你孙子,你就呆了懵了?青鸟没了,你让我怎么活?” 杨大爷听了这话,如遭雷劈,无言以对,他跪在地上,哭道:“我知道是我的错,我没把青鸟保护好,如果老天爷能让我替青鸟去死,我一刻都不会等!”他哭得匍匐在地,青鸟的爸爸一边看着,眼里全是绝望和冷漠,并没有上来安抚父亲的意思,倒是旁边的交警看不下去了,上来搀扶起杨大爷让他坐下,并对青鸟父母说道:“老人已经够自责了,你们把他带回家,好好安慰一下吧。” 青鸟父母没有听见一样,两人起身黯然离去。交警不得已,把杨大爷送回了家。 青鸟父母出门打工去了,去了很远的地方,说再也不回来了。杨大爷躺在床上,身子日渐衰弱下来。杨大爷的老朋友陆医生深知他家的情形,这日,他带着孙子豆豆来看杨大爷,一见杨大爷枯干憔悴的模样,心里也很难过。他把带来的饭菜端到杨大爷跟前要服侍他吃下去,但杨大爷一点食欲都没有,只是默默地流泪。陆医生明白他的心思,劝慰道:“你也别太责怪自己,这事根本就不怪你。青鸟爹妈是一时心痛得气急了,说了些不中听的话,以后他们还会有孩子的,那时候慢慢忘了这事,也会原谅你的。豆豆,你把袋子里的汤端出来,那鸡汤清淡又好消化,最合病人的口味。小心别洒了。” 豆豆十分乖巧,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把一盒子鸡汤端出来,打开盖子送到杨大爷跟前。杨大爷看着豆豆肉嘟嘟的小脸,想起了从前自己犯腰痛病下不了床时,青鸟也是这样给他端水送药,他心里涌过一股热流,下意识地摸了摸豆豆的脸,接过了汤,一口一口喝了下去。 “杨爷爷,你多喝点,把身体养得壮壮的,明天我们学校跳绳队活动,集体跳大绳,你还给我们摇绳去。”豆豆说道。 是了,以前青鸟和豆豆都是跳绳队的队员,跳多人组合的大绳,孩子们个头小摇绳吃力,每次都是杨大爷和体育老师一起摇绳。那时候,杨大爷闲来无事,就常在学校旁边溜达,看看心爱的孙子,孩子们一有需要便进去帮忙。那是多么幸福的一段时光啊。 “我吃,明天我们还一起送孙子上学去啊。老陆,我那自行车坏了,你拿去给我修修,今晚就修好啊,我明天还要送青鸟呢。” 陆医生听了杨大爷这话心里诧异,但也不好说什么,他知道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后会有一定的心理失常,这需要慢慢疏导,再者,杨大爷能吃下东西也是好事,总不成看着他绝望地饿死吧。 “好,我给你修。明天我们一起去。”陆医生答应道。 第二天天边初现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杨大爷像从前一样起了床,他给屋檐下的青鸟撒了食,就坐在门口等着陆医生来。过了一会儿,陆医生果然满头大汗地一手推着一辆自行车来了,豆豆跟着一起来了。 “年纪大就不一样,推两辆车就吃力,要点技术呢。”陆医生擦把汗说道。 “快些,今天星期一,是青鸟管发早餐。迟到了青鸟要怪我了。”杨大爷说着接过自行车就推起来,边推边说:“青鸟啊,你坐好了,别扭来扭去的,当心掉下来。” 陆医生听了这话,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别扭,但也没有分辩什么,只是带着豆豆和杨大爷一起向学校骑去。 从这天起,杨大爷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每天买菜做饭,送孙子“上学放学。”他还是骑着那辆自行车,对着车后座说长道短的。人们都说杨大爷“魔障”了,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思念孙子心切,也不点破他,由着他去。 这天晚上,杨大爷在茶馆里喝了茶,听着人们天南海北地闲聊,不知不觉已是半夜了。他困倦起来,便骑着自行车回家去,走到离家很近的巷子口,他看见摆馄饨摊的王婆婆还没收摊,便停下来和她说几句闲话。这王婆婆也是个可怜人,原来有个儿子夭折了,一个女儿远嫁他乡,老伴也去世多年了,她一个人靠着摆个馄饨摊为生,很是艰难。青鸟最爱吃王婆婆的馄饨,杨大爷要了两碗馄饨,自己一碗,另一碗给青鸟,他说道:“趁热吃,不够再吃我的。” 王婆婆知道杨大爷有些“魔障”,每每还当孙儿活着,但是她也曾经离散,最能体会杨大爷的心思,所以并不拆穿他。杨大爷又问王婆婆:“你看青鸟这些日子长高没有?” “长了,快齐我胸口了。”王婆婆笑道。 “这孩子,能吃能睡,自然是肯长。”杨大爷得意地说:“就是淘气啊,没有安稳的时候,上课总是好动。可是他聪明啊,考试总是前几名。” “是啊,青鸟是个机灵孩子……” 两人正说着,一个小伙子骑着自行车过来了,是这条巷子里的陈二,巷子里灯泡昏暗,他骑得又快,不经意被地上的砖头搁了一下,差点摔倒。王婆婆说道:“二子,慢点,我这有手电,你放在你车筐里照个亮吧。” 陈二嗡声嗡气地说:“不用。”他扶正车子就要走,杨大爷却上前拉住他,急赤白脸地说道:“你别着急走!不能再往前走了!” “我怎么不能走?”陈二有些不高兴。 “前面有危险!”杨大爷说道。 “有啥危险?”王婆婆问道。 “青鸟说了,再往前走就有灾!”杨大爷说道。 “您别一天到晚胡说八道。”陈二不耐烦地说道:“青鸟在哪儿?您让我看看他在哪儿?”他蹬上车就要走。杨大爷拉住陈二自行车,吼道:“你听话,等一会儿再走!” 陈二的拧劲儿也上来了,他说道:“您撒手!别倚老卖老,这么晚了我在这儿等什么啊?” 他骑上车风驰电掣而去。 王婆婆问杨大爷:“你怎么不让二子走啊?” “青鸟说了,前面有祸事,他说了。”杨大爷喃喃说道。 王婆婆叹口气,心说这老头还真是魔怔了。她说道:“你快把馄饨吃了,看凉了。” 杨大爷不再争辩,端起碗来,就在这时,一声惨叫从前面传来,一个男人喊道:“救命啊!” “是二子!”王婆婆叫道。 杨大爷放下碗起身就往前跑去,他腿脚不灵便,跑不快,王婆婆说道:“你别急,拿上这棍子,我把手电也拿上,咱俩一起去!” 两个老人找到陈二的时候,他躺在地上,肚子上汩汩地冒着血。王婆婆急忙问道:“这是怎么啦?” “有人抢劫……”陈二捂着肚子痛苦地说道。 “来人啊,快来人啊。”王婆婆大声喊道。黑夜里她的声音格外凄厉,很快有人出来了,大家报了警,叫了救护车,陈二被送到医院。 巷子终于安静下来的时候,杨大爷帮王婆婆收拾馄饨摊子,王婆婆问道:“刚才青鸟真的跟你说了前面有祸事啊?” “嗯,当然说了,这孩子心好,看不得别人受难。”杨大爷说道:“这馄饨他也没吃上,你给打包我带回家吧,让青鸟回家吃。”王婆婆把馄饨打包,心里却翻腾着,眼前恍惚真看见有个孩子坐在杨大爷的自行车后面。 杨大爷就这样带着“青鸟”过着日子,倒也乐在其中。但是那天出了点意外——他换煤气罐的时候把腰扭了,腰椎病又犯了。他这一犯便很严重,倒在床上就起不来了,头晕目眩的。杨大爷没有电话——从前儿子在家的时候,手机话费都是儿子给他充的,后来儿子跟他断了联系,手机也就显得多余了,所以杨大爷连话费也不充了。没有了手机,人也起不了床,杨大爷基本就要在床上等死了。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杨大爷几乎绝望了,他感觉自己慢慢地往天上飘去,就要和青鸟走到天堂了。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开了,两个人影走了进来,很多光线照了进来,难道是天上的神来接引他们了?杨大爷失去了知觉…… 等杨大爷醒来,他已经躺在了医院的床上。陆医生和豆豆坐在床边,他下意识地就要坐起来。 “你别动,你手上还输着液呢,别把针弄掉了。”陆医生按下杨大爷。 “我怎么在这儿?”杨大爷问道。 “你又犯病了。豆豆告诉我的。”陆医生说道:“我这一段也忙,没留意你,不然早上门看看了。” “豆豆怎么知道的?”杨大爷问道。 “青鸟告诉我的。”豆豆说道。 “这孩子瞎说哩。”陆医生拍拍孙子的头说道:“一定你想杨爷爷了,这两天又没看他到学校,所以要我上门去看他。” “这两天是双休日,又没上学。真是青鸟告诉我的!”豆豆蹙着眉头认真地说道:“我一个人在堂屋里玩,青鸟站在外面,流着眼泪,说他爷爷病了,让我们去救他……” “你看真了?你是不是在做梦啊?”陆医生还是不相信。 “他站在堂屋门口,没有进来,他没有影子,院子里的树都有影子,门也有影子,只是他没有影子。”豆豆说道。 陆医生将信将疑,但还是不想让孙子信这些鬼鬼神神的东西,他对豆豆说道:“你一定是梦魇了。以后不要再跟人说起了。” 杨大爷病情稳定些就出院了,只是身子还是虚浮,家里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陆医生便请来王婆婆给杨大爷做饭。王婆婆和杨大爷都是孤寡老人,在一起更是惺惺相惜,因此王婆婆对杨大爷照顾得无微不至,杨大爷病好以后便帮着王婆婆摆馄饨摊子,两个人逐渐地相依为命了。陆医生见这情形,也很欣慰,索性撮合两人走到一起,再组家庭,安度晚年。 两个老人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欢天喜地地收拾屋子,家里家外焕然一新,两人预备着宴请左邻右舍吃个喜酒,也算是公开两人的关系,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喜悦充盈着两位老人的心,直到王婆婆的女儿小兰来了。小兰几年没上门了,一来就要五万块钱。 王婆婆惊着了:“一张口就这么多钱,干嘛呢?” 小兰把王婆婆拉到院子,避开修理家什的杨大爷,说道:“妈,我们要买新房,还差五万,我还能找谁想办法呢?” “可我哪有这么多钱哪?我又没退休金。就靠摆个馄饨摊,自己混口饭吃。”王婆婆面露难色。 “妈,你不是要嫁给这个杨大爷吗?他有退休金啊。”女儿说道:“他这些年,总还有些积蓄吧。你们两个都是一家子了,你向他张口啊。” “可是,我们才走到一起,这就跟他伸手,不太好吧。”王婆婆嗫嚅着说。 “我不管,这次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小兰不高兴了:“爸死的时候欠了债,我出嫁没拿家里一分钱,已经够亏了。现在你日子过好了,还不管我,说不过去吧。” 王婆婆听了这话,想起小兰出嫁时简陋的情形,感到有些愧疚。她叹口气说道:“我跟老杨说说吧。” 王婆婆把小兰的话传达给杨大爷,杨大爷的眉头蹙起来了:“我是有退休金,可是这些年全贴补在儿子这一家三口身上了,只有五千元存款,我随时可以取出来给你,只是离五万还差得远呢。” “是啊,怎么办呢?”王婆婆满面愁容:“小兰好不容易张一次口,我也没法不管她。” 两位老人为了小兰的事心事重重,连喜宴都搁置下来了。这天杨大爷上街买菜,偶然经过一家彩票店,他想起来很长时间没买彩票了。今天何不再买一注?但是该选什么样的一组数字呢?他坐在彩票店的板凳上冥思苦想。忽然间,他看到墙上的挂历,4月28日,这不是正是青鸟的生日吗?对呀,何不用青鸟的生日来下注呢?他写下了青鸟的生辰年月日时,买了一注彩票。 杨大爷买过彩票,小心翼翼地揣回家。晚上吃过饭,他坐在电视前看彩票开奖,看着小球在摇号机里滚动着,他的心也悬了起来。第一个号中了,他笑了;第二个号中了,他张开了嘴;第三个号中了,他屏住了呼吸;第四个号中了,他的心一阵狂跳;第五个号中了,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只有最后一个号没中。 他马上给彩票店的老板打电话,询问奖金是多少,老板告诉他,刨去税款,他净落四万五。杨大爷流下了眼泪,他知道,这笔钱是青鸟给他送来的。他在这世上最疼爱的孙子,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帮了他。 取出五千的存款,加上这四万五,王婆婆把钱交给了小兰。小兰心满意足地走了。杨大爷和王婆婆过上了恬淡安逸的日子。那天杨大爷和王婆婆推车送青鸟去上学——这仍然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程。在一段上坡路,杨大爷推着自行车小跑起来,王婆婆跟在后面喊道:“你这个老头子,身子才好一点就逞能了。慢点呀,当心闪了腰。” “不对劲。”杨大爷停下来踟蹰着说道:“青鸟没在车上了……” “你怎么知道呢?”王婆婆问道。 “车子很轻很轻,没有人坐在后面。”杨大爷说道。 王婆婆无言以对…… 第二早上,杨大爷往院子里撒鸟食,等半天,却始终没见屋檐下的青鸟来觅食。杨大爷深感诧异,他搬了梯子爬到屋檐下查看,那鸟巢里空空的,哪还有青鸟的踪影? 青鸟走了,青鸟真的走了,他心爱的孙子走了,往天堂飞去了。王婆婆知道了这个情形,她对杨大爷说道:“一定是青鸟看你过好了,他也安心地去了,让他去吧。” 杨大爷坐在院子里,往那湛蓝的天空望去,没有一只鸟飞过。他此刻的心就像那天空一样空旷而安宁…… 单身狗的悲惨命运一 我今年29岁,是个标准的大龄单身女狗。这两年过年不敢回家,怕相亲,不是不想嫁出去,是因为见得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啊!个子高的壮的像个狗熊,长得好的矮的像个冬瓜,有钱的秃顶,没钱的脑残……我的真命天子死哪去了,迟迟不出现。 有人肯定在想,都29了还没嫁出去,估计也是不咋地的姑娘。哎,那我可要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了。在这个21世纪,剩男只会是一种人:矮矬穷。因为高富帅年龄越大,人们只会说是钻石王老五!而女人则不一样,越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姑娘对爱人的要求越高,和她能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男子往往屈指可数。再加上这世道出现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帅哥配丑女,美女嫁丑男。真真是暴殄天物的节奏啊! 这样糟糕的现象是我不想遇到的。姑娘我168的苗条身材,前凸后翘,打扮的不时尚但是很有气质与内涵,五官精致出挑,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美人坯子,凭啥就要找个丑男结婚啊?都说宁缺毋滥,所以我咬着牙一个字——等。这一等就是好几年,越来越孤单越来越寂寞,有时我甚至郁闷的想:难道我的那个他还没有出世?天啊!我等的好辛苦,谁来帮帮我啊! 和我一起在单身狗的路上携手并进的还有室友璐璐,一个比我能吃比我胖的大屁股的妹子,31岁的她自暴自弃,在暴饮暴食的路上简直没救了。看到美丽的我不但不羡慕,反而还幸灾乐祸的说:“哈哈哈,看吧,你漂亮美丽,不也嫁不出去,减肥节食多辛苦,不如像我这样好吃好喝,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哼,我才不会和你同流合污呢!我的意中人总有一天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要是我太胖太丑了,会把人家吓跑的…… 在杂志社工作,同事都是女的,男的少的可怜。平时自己又很宅,社交活动少之又少,真命天子就是想找我也找不到啊!我该怎么办呢?因为单身,睡到半夜被轰隆隆震耳欲聋的雷声吵醒了,电闪雷鸣,刀光剑影,真是吓死宝宝了!想哭,可我已经不是十八岁了,娇滴滴的哭泣我都会被自己恶心坏了。不过,我还是很希望有个男人来保护我疼爱我,等到下次打雷的时候紧紧地抱着我,那该多好啊!温暖的怀抱,轮廓分明的脸,迷死人的男人式微笑…… 不行了,我一定要摆脱单身狗的可悲命运,逆袭的人生才是华丽的,既然我的意中人不找我,那我就去找他! 左思右想,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和璐璐都觉得很棒的主意。说不定可以帮我和璐璐两人都解决单身狗的麻烦。也许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说了这个主意之后肯定有人说我们想男人想疯了! 什么主意呢?我看过一篇文章上写一个男人租了一间公寓,因为是两室一厅,所以把空出来的一间房出租。前来租房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他们住在一起之后相处的十分愉快,早晨女人会做好热腾腾的营养十足的早餐一起吃,男人会开车送女人去公司上班,即使不顺路,但是男人觉得非常愉快。俩人兴趣相投,很快就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恋人,最终成为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恩爱夫妻。 相信你已经猜到我的主意了。没错,就是这样。我和璐璐合租的公寓原本是三个人住的,另外一个女孩幸运的找到了如意郎君嫁为人妇,她的房间就空出来了。正好,我们可以把房间出租,目标锁定男房客。说不定同住一个屋檐下就能日久生情呢,嘻嘻嘻,想想还是觉得很美妙啊! 我们把租房的信息一发布,就有很多通电话打过来。有女的租房我们就说房子已经有人租了;如果有男人租房,我们就让他来看看房子。见到的男人如果都不是我和璐璐喜欢的,那我们就狮子大开口,房租要的很高,把我们觉得猥琐的男人吓跑;如果是我们其中一方中意的话,那一切都好谈。 在我们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之后,终于有个叫李建的胖男人住了进来。当然了,我不可能喜欢这种肥胖的,只有璐璐这种胖妞才会对一堆肥肉感兴趣。李建的到来让璐璐十分的开心,为了不当锃亮的电灯泡,下了班我就一头扎进我的卧室,无聊就听听歌写写稿子,但是他们俩爽朗的笑声还是传进了我的耳朵里,看到幸福的璐璐我越发觉得这个方法真是不错。他们俩都是天生的吃货,绝对般配的一对活宝,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捣鼓一阵子,一盘盘色香味俱全且极为诱人的食物便端上餐桌。 看着这好的跟连体婴儿似的俩人,心里一阵酸酸的。璐璐虽然胖,但是恋爱中的她似乎变得美丽动人,可爱活泼,说话都变得动听有趣。看来恋爱才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啊!几个月之后,璐璐穿上洁白的婚纱做了李建美丽的新娘。 诺大的公寓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哭。于是我又发布了租房信息,来租房的各个都是歪瓜裂枣,渐渐的我有点失望,不再像以前那样精心打扮一番,生活似乎陷入了僵局。 就在我准备学璐璐那样暴饮暴食,自暴自弃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租房者的电话,这个声音让我身体里的荷尔蒙瞬间被唤醒,直觉告诉我这个充满磁性浑厚的男声一定是个帅哥。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身高一米八五的孙朗朗穿着白色衬衫,亚麻色的休闲裤站在我眼前,冲我开心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时,我的心砰砰直跳。没有任何意外,这位帅哥住进了我的公寓。书上说男人都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特别是微笑着抚摸小动物时最迷人,于是第二天我就买来一只雪白的哈巴狗,取名“小雪球”。为了让孙朗朗爱上我,我决定不动声色的施展我的勾魂大法。俗话说要让一个男人离不开你,首先得宠坏他的胃。对,给他做好吃的。 爱睡懒觉的我一改往日的不良习惯,大清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在厨房里学着做营养美味的早餐。唉!真是临时抱佛脚啊,做起来受了不少的罪,左手被刀划破了,右手被锅烫了三个水泡,疼的我龇牙咧嘴。等到他起床了,我假装很贤惠的说:“起来了?吃早饭了!”自己都觉得可以去演戏了,装的这么自然…… 朗朗吃饭的时候,看着我笑眯眯的。我心里挺开心,突然他说:“嘿嘿,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早餐了。感觉我们有点像新婚的夫妻……”哎呀,帅哥说话怎么直白,我就再女汉子也羞得脸红的不要不要的,虽然心里听了狂喜啊狂喜。这明显是喜欢我的节奏啊!看来要脱单了,心里的小人早已经美翻天了。 早饭吃完,朗朗主动去厨房洗了餐盘。真是个好男人呀!我怎么这么聪明,看来朗朗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了,准没错。 一切是那么自然,下班的时候,当高大帅气的朗朗出现在我的公司接我回去的时候,女同事们的眼光直勾勾的,看我则是羡慕嫉妒恨,一把把小刀嗖嗖嗖的齐刷刷刺向我。唉!没办法,姐乐意接受这样的礼遇!哈哈哈哈,真是对的出现晚点也没事,毕竟等到了呀,哈哈哈哈…… 转眼我们愉快甜蜜的度过了一个星期,陶醉在幸福中的我甚至开始幻想和他的婚礼。晚上饱食一顿之后,朗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因为工作原因回卧室在电脑上查资料。在网上阅览的时候看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我所在的城市近半年内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鬼怪,它们幻化成人的模样在社会上穿梭,嗜血如命,最爱的是吸女人的血,采陰补陽。这鬼怪善于幻化成英俊帅气的男人,女人们一定要小心遇到这样陌生的男人。 这世界上喜欢胡说八道的人怎么那么多,多无聊多讨厌。我继续工作,对于这样无聊的事情一笑而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感到口渴,于是拿着杯子朝客厅走去,突然我停止住脚步,使劲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缓慢的退到墙角惊魂未定。朗朗居然死死的咬住小雪球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吸着,鲜血染红了小雪球洁白的绒毛。客厅原本明亮的灯变得忽明忽暗,发着幽暗的绿光,周围的空气瞬间冷了十几度。 我缓缓的退到房间,关门的时候小心翼翼,天啊,什么鬼事都让我遇到了,怎么这么倒霉。“啪——”花瓶落地发出巨大响声吓得我无法抑制的大叫“啊——!”原本把花瓶插满鲜花放在门口,是希望朗朗进来的时候就能闻到香味,给他好感。现在…… 嘴上沾满血的鬼怪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边,原本帅气的模样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黑乎乎浑身散发恶臭的一坨简直叫我崩溃。“啊——”我的脖子被它狠狠的抓着,身体被它死死的固定着。“哈哈哈哈……”一声声奇怪的笑声传来我知道我完了。它缓缓的凑近我光洁的脖子,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嗷……”我发出最后一声惨叫后,身体里的血被它一点一滴的吸光…… 有些事情存在就是真理:帅哥配丑女,美女配丑男!可怜如我,想找个美男居然碰到个鬼! 短小鬼故事之头盔 林雷开了一家头盔店,小店营业一年多了,以诚信和质量赢得了很多顾客的认可,生意也算是红火。 这天,小店里来了一位美女光顾。林雷认识她,她住在对面的小区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林雷很容易地就记住了她。 “欢迎光临!”林雷很热情地迎了上去,“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女人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勉强地露出了一个微笑,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男朋友背叛了我,但我舍不得这张脸,所以想要一个结实的头盔。”说着略显伤感地摸了自己的脸。 一会儿,林雷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头盔走了回来:“这是我们店里最结实的头盔了,进口的,就算是从10层楼上摔下来也不会碎。” “真的吗?” “当然,你要买的话给你打八折。” “太好了!”女人开心地笑了,“我家刚好住在10楼。” 女人付款后离开了。 一天里,林雷的心情都很好,直到傍晚天渐渐暗下来,街道上没了人,林雷决定去吃点东西。 林雷锁好门,刚走出不远,便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吓得林雷一个机灵,立刻转身四处张望,借着路灯微弱的灯光,他看到马路旁有一摊黑乎乎的东西,旁边还有一个在滚动的圆球。 林雷慢慢地走进,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啊……”林雷惊叫了一声,向后退了几步,扶在路灯旁呕吐了起来。地上到处都是鲜血,依稀可见几片碎骨和断臂,那是一个被摔烂的人。 看着那个圆球,林雷突然想:这不是我今天卖出去的红色头盔吗? 这时,那原本已经静止的头盔竟缓缓地向林雷滚了过来,一颗人头从头盔中滚出来,慢慢地滚到了林雷的面前,一张异常熟悉的美丽的脸显露在林雷的视线中。 竟是那位女顾客,她的嘴里不断地涌出鲜血,对着林雷说:“你说的没错,它真的不会碎呢。” 谁是最有嫌疑的人 市区某大学集体宿舍内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尸体死者是该校化学系教授曹安,今年58岁。据反映,最后有人见到他,已经是三周前的事了,之后他就没有露面了。而这三周恰好是曹教授的假期,所以也无人对此加以关注。而且每晚,他的卧室也不开灯,所以大家都认为他外出了。如果不是这天三名学生来找他,恐怕尸体要更迟些才会被发现。 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正是教授的卧室,现场基本无打斗痕迹。估计教授是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被人用钝器击中后脑致死的,故只留下少量挣扎痕迹。他身上只穿着便装,歪躺在他的床边。床头柜原本放置的一瓶某药厂出品的锌一钙口服液被教授临死前挣扎时抓得变了形,大概案发前他正准备服用。警方由此估计凶手是教授的熟人,故将嫌疑集中在发现尸体的三个学生——梅瑰、郑宁、陈凌身上。因为曹教授是他们的导师,与他们最熟悉。 在现场上过蜡的地板上,发现了大量蜡泪以及一根烧尽的蜡烛。由于工作性质,曹教授平时极为谨慎,绝不可能将蜡泪滴到上过蜡的地板上,所以警方认定这是凶手留下的痕迹。根据记录,恰好在三周前最后有人见到曹教授那晚七点到七点半这段时间内,学校突然停电。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但根据以上情况,案发时间就在停电那会儿。 于是,警方对三名学生进行不在场调查。 梅瑰称:“停电那会儿我和男友在校外一间餐厅吃饭,中途我们起了争执,当时许多人都看见了,可以为我作证。不过,我看郑宁挺可疑,因为他最近抄袭别人的论文,被教授发现了,教授扬言要扣他的学分。” 郑宁称:“停电那晚我在一个网吧上网,可忘了带钱,结果被老板一顿臭骂后记了帐,所以我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但我看陈凌最有可能是凶手,因为曹教授一直说他和我们几个格格不入,弄得陈凌很没面子。” 陈凌称:“我那天晚上拉肚子,在校医院挂盐水。停电时我帮一个护士点了蜡烛,她能为我作证。我看梅瑰才最有嫌疑,因为教授不久前发现她生活不检点,说要到校领导那里揭发,要学校勒令她退学,免得玷污了教授的名声。” 经调查,三人所说的不在场证明都不假。为此警方找来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刑警严炎来协助调查。 严炎经过精密的思索,终于推翻了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并从中找出最有嫌疑的一人。经警方强大的政策攻势,那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那么,谁是最有嫌疑的人呢?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又如何被推翻呢? [答案] 首先,要推翻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就只有推翻警方推断的死亡时间。姑且认为警方是对的,那么因为停电是在突然的情况下发生的,故在这之前,教授应该开了电灯。案发时,室内应该已经点了蜡烛。而且凶手离开时也没有将蜡烛熄灭。既然连蜡烛都来不及熄灭,凶手就更不会想到要把电灯关上。所以直到凶手离开电灯的开关依然是开着的。可是,在后来的三周时间里,教授的卧室里却没有灯光!这说明,不能仅凭蜡泪断定。可能是凶手刻意制造的假象而断定案发时间,所以三人的不在场证明没有作用。 其次,要找出现场中一样极有可能是教授记号的物品。 请注意,郑宁曾说:“曹教授一直说他和我们几个格格不入。”为什么呢?相信看过《柯南——复活的死亡信息》的人一定有些明白了:注意曹教授系化学系教授,他们的名字有一个特点。那么就会发现:“曹安”的拼音首字母是ca,“梅瑰”是mg,“郑宁”是zn,“陈凌”是cl。在化学符号中,ca指钙,mg指镁,zn指锌,而cl指氯。钙、镁、锌都是金属元素,而氯却是非金属的卤族元素。所以,作为化学教授的曹安才会说陈凌和其他几人格格不入。锌一钙口服液在睡前服用效果最佳,曹教授不会不知遭这一点。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在。客之时服药,所以那抓在手中的口服液( zn-ca),正是在告诉别人,凶手是“zn”——郑宁。 像蟑螂一样飞 一 当我惊恐而又无奈地睁开眼睛时,我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挂钟。荧光指针幽幽地指向了凌晨3点。擦拭掉脸上的冷汗,我知道,我又失败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每天都会准时在午夜12点的时候,心生困意,抑制不住上床睡觉的欲望。即使是面对美女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打上一个哈欠,然后两只眼皮打架。 这还不是最困扰我的,当我睡着后,我总是会不停地做噩梦。不是被一群狗追赶,就是梦见有人在撬我的门,听到门锁吱吱嘎嘎地响着,我总是会满脸冷汗地醒过来。背心处渗出的液体浸湿了我的睡衣,衣物与皮肤紧紧贴在一起,粘粘的,腻腻的,让我不停打着寒颤,毛骨悚然。 每当我从噩梦里惊醒的时候,我都会看一眼挂在墙上的钟,每次指针都无一例外地指着凌晨3点。 我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我的这个怪癖,我一直都将它归咎于我12岁时做的那个垂体瘤手术。那个手术中,医生在我的鼻孔里打了一个洞,然后把冰冷可怖奇形怪状的器械伸进我的脑袋,切掉了一个多余的东西。我的生命得到了挽救,但从此我失去了一夜安睡的快感。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会披上衣服坐到电脑前,在浩瀚的网路中像个幽灵一样游荡,等待着睡意的再一次降临,但睡意降临的时候多半都是早晨,第一缕陽光射进窗户的时候。所以我又会在早晨天亮的时候再次钻进被窝,一直睡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 我的这个怪癖让我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外出工作,所以我选择了做一名自由撰稿人,每天呆在电脑前写一些无聊的、赚取眼泪的文章。所幸,我的文章还算写得不错,为我带来了足够生存所需要的金钱。 二 在这个夜里,我又一次在凌晨3点醒来,我低低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伸手开灯。 我的床边是一盏落地的射灯,漆黑的,很细很长的灯杆,在顶端有两个方向相反的灯座。通常我都只开一个灯,因为这样光亮就已经足够了。灯罩是碗型的,可以把灯光全都聚集在一个方向,不过我却喜欢把灯罩向天花板扭去,让灯光投射在充满水渍、隐隐发黑的天花板上。 我刚醒过来的时候,就喜欢平躺在床上,眼睛圆睁,死死地看着天花板上那些投射的光晕。泛着昏黄的光晕总是让我这该死的大脑充满清醒,没有丝毫睡意。 不过在这个夜里,当我睁开眼开了灯后,我盯着天花板,却发现射灯的光晕中,似乎有什么模糊的影象在缓慢游移晃动着。这一定是个很薄的东西,因为光晕中的影子很浅很浅,如果不注意看,几乎就不能察觉。这是什么东西?我好奇地把眼睛睁得更大了,仔细地注意着天花板上那移动着的影子。 这一定是一个会飞的东西,因为,光晕中有翼状的影子在扑闪,而且周围还传来一点点细小的嗡嗡声。 是什么虫吗?虫子总喜欢往有光线的地方飞奔,即使是死亡也不能阻挡它们对光明的向往。我几乎从那薄薄的影子猜想出,那一定是某种蠕动着的昆虫的翅膀。半透明的翅膀下,也许还有毛茸茸的虫腿正在努力挣扎着。它的头一定长得奇形怪状,是三角形的吗?是圆的吗?上面会不会长出一张人脸? 我为自己奇怪的想法感到暗自好笑,一定是恐怖小说看得太多了吧?不过我对灯罩里的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从被窝里探出身体,将手伸向了灯座,然后轻轻一扭,灯罩被我拉了下来。 就在这一刻,我的眼前突然一花,几个微小的黑影子在我的面前扑闪着翅膀向我冲来。在我还没有分辨出到底是什么东西时,已经有几只粘滑的昆虫落到了我的脸上,一股淡淡的騷腥味向我涌来。我下意识地连忙闭上了眼睛。 我的半张脸已经麻痹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这昆虫有力的腿上长满了细小的带着倒钩的绒毛。还有纤细的触角,正在左右颤动,滑滑地掠过我的面庞,我甚至可以感受到触角带起的弱小气流,气流里带着稍许的膻味,就像羊的尿液一般。 一股恶心的感觉在我的胃里翻涌,我伸出手在面前一抹,几只昆虫挣扎着出现在我的掌心之中。 我看着手中的昆虫,恶心的感觉更炽盛了,因为我已经看到了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昆虫。 这是几只肥大的,正摇晃着触须的蟑螂! 我的手一翻,将这几只蟑螂掠到了地上,然后猛地站起身来,赤裸着一双脚,狠狠地踩!眼看着这蟑螂变成了一摊黄褐色的肉泥,我的喉头开始涌动了起来。 我结束了呕吐,终于步履蹒跚地从洗手间走了出来。我不想再躺回床上,刚才那几只蟑螂已让我全无睡意。 三 我全身瘫软地坐在了电脑前,打开了显示器。 我想找个人说说话,我显然被刚才的蟑螂吓到了,不敢再躺回到床上去。 凌晨3点,我寂寞地在网路上游荡,我打开了一个又一个聊天室,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深夜的聊天室,是一个寻找欲望发泄荷尔蒙的肮脏地带,我对此没有半点兴趣。看着或大或小的汉字一排排向上移动,我感觉到的,只有更深的孤寂。 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孤僻得别人不敢想象。我可以几个月都不出家门,只在屋子里面对闪烁的电脑屏幕。要吃东西的时候只需要给楼下的小饭馆打个电话,我每个月在饭馆里放了四百块钱,随便他们为我准备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如果一定要打开防盗门,那我也只是取盒饭、拿信件或是倒掉垃圾。 我住在一套既陰冷又潮湿的破旧公寓里,楼上楼下住的什么人,我从来都不知道,也不愿意去知道。当初看中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安静,离马路远。我不希望被别人打扰,我更愿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难道我没有欲望了吗?我笑了笑,对自己说,也许我的欲望远远比其他人更强,但是,我却永远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我走进了一个聊天室,看到那里只有一个人挂在上面,名字很古怪,叫天生杀人狂。 呵呵,天生杀人狂?我冷笑了一声。我看过奥利佛斯通导演的这部电影,画面充斥了大量黑白镜头与彩色镜头快速、毫无规律的互接,让人头昏目眩。虽然大部分的人会因为里面倾斜的画面、经常穿插的闪回而陷入云里雾里,但是我却看懂了,并且,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一部电影。 看到了这个天生杀人狂,我不禁敲了一串字给他:“你也喜欢这电影?” 很快,那边就回答:“不,我只是喜欢这几个字。” “哦?!你喜欢杀人?”我笑问。 “不,不敢。我最多只是杀杀蟑螂。”那边回了这句话,字体却变成了又粗又浓的血红。 我脸上的咬肌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蟑螂?他怎么会提到蟑螂?我想到了刚才出现在我手心里的那几只肥大的、扑闪着翅膀的蟑螂。不知不觉的,我的背心竟又被我的汗液所浸润尽湿。突如其来的寒意令我促不及防地打了个寒颤。 我准备离线。在离开前,我还是问了一句:“杀蟑螂?杀了蟑螂后怎么处置?” 对方沉默片刻,回答:“拿去喂猫。” “为什么?”我忍不住好奇。 “蟑螂是地球上最伟大的物种之一,已经存活了三亿五千年。在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只有巨大的原始蜻蜓盘旋在上空,但蟑螂已经在雾气弥漫的沼泽地里展翅高飞了。蟑螂的体内有着大量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微量元素,喂给猫吃,可以最快地让猫达到电解质平衡。” 他噼里啪啦地敲出了一行字后,消失了。聊天室里空无一人,除了我。 四 喂猫?拿蟑螂喂猫?这个叫天生杀人狂的人,未免也太变态了一点吧?无聊!我关上了电脑,然后点上了一根烟。 就在这时,我听到背后的门锁突然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偷偷挠着门。我的心不由得一阵子抓紧。是什么东西在挠我的门?夜半三更的,难道是小偷?我一下子想起了我常常梦到的噩梦,一个小偷正在撬我的防盗门,我躲在床脚瑟瑟发抖。莫非现在真的有小偷在门外吗?我的皮肤上顿时濡湿了一层汗水,身体不由自主一个激灵。 我站直了身,摁熄了烟头,拾起厨房中的一把菜刀,慢慢走到了门边。 我不知道外面到底有什么样的可怕东西,会是身披长毛的怪兽吗?会是长着三角形脑袋不停蠕动的节肢动物吗?但千万不要是漫天飞舞的蟑螂,我怕那玩意儿。 我猛地一下拉开了门,门外的感应灯突然亮了。当我的眼睛还没适应这光亮的时候,已经听到了“啊呜——”一声,一只浑身雪白的猫溜进了我的房间。 猫?怎么会是猫?我诧异地转过身,看着这雪白的猫慢悠悠地踱进了我的房间。它似乎很高傲,一边走,一边扭过头来望着我,眼睛在黑暗里发出了幽幽的绿光。 为什么会有一只猫在夜半三更溜进我的房间?我还来不及想这个问题,这只猫已经踱到了我的床前,若有所思地停下。它要干什么? 这只雪白的猫“啊呜——”叫了一声,埋下了头,伸出舌头在地上舔了一圈。 噢,我的天!它在吞噬那摊黄褐色的肉泥,被我踩死的蟑螂的尸体! 我觉得头开始发晕,我想到了聊天室里那个叫天生杀人狂的家伙所说的一切。蟑螂的体内富有蛋白质、脂肪、无机盐、微量元素,喂给猫吃,可以最快地让猫达到电解质平衡…… 难道真是这样的吗? 我的头好晕!我竟然不知道这只雪白的猫是什么时候离开我的房间的,我只知道自己像游魂一样平躺在床上,脑子中一片空白。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这一切就像是个梦,我想要找出一点昨夜发生的事的证据,却什么也找不到,除了地上一滩若有若无的黄褐色。 五 我打了个电话,叫楼下的送饭上来,我饿了。当门铃响起的时候,我拉开了门,接过饭盒。就在这时,我看到了戴着帽子的保安正从走廊走过,连忙叫住了他,“哥们,这幢楼里有人养猫吗?雪白的猫。” 保安瞅了我一眼,没好气地回答:“没有,这里没有白色的猫,倒是有一只全身剔透的黑猫。是赵小姐养的。” “赵小姐?” “对,就在这层楼上,才搬来的。听说是个白领,二十七八岁,蛮漂亮,却没有男朋友。怎么,大作家,你对她有兴趣?当心哦,说不定她喜欢女人哦,对你没什么兴趣,呵呵……” 他仿佛突然意识到在背后说房客的坏话并不是件值得夸耀的事,于是连忙闭住了嘴巴径直下了楼。 赵小姐?我好像有点印象,我常常在半夜倒垃圾的时候,看到一个妖娆的身影袅袅婷婷地从走廊掠过,大概就是她吧?可是,她养的是一只黑猫…… 六 夜晚又一次不可抵挡地来临,我在键盘上刨动着爪子,为一家杂志赶着一篇催人泪下的爱情小说。当灵感刚刚爆发到高潮时,我打了一个哈欠。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荧光指针指向了12点,困意又一次不可救药地向我袭来,令我无法抗拒。我无奈地叹气,关掉电脑,上床。我知道,在凌晨3点的时候又会醒来,不知道那个时候会不会再一次出现雪白的嗜好啃噬蟑螂尸体的猫? 3点的时候,果然我又醒了过来,是被窸窸窣窣猫爪刨门的声音惊醒的。打开门,这猫熟门熟路地跑了进来,在漆黑的屋里东蹦西蹦,寻找着什么。 我打开射灯,仔细端详着这只白猫。这应该是一只波斯猫,瞳孔一只蓝一只绿,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白色的长毛柔软卷曲,混身散发着一股幽幽的香波味。 这是一只养尊处优的猫吧?我不禁想,它究竟属于谁呢? 这猫在我的床脚钻来钻去,不一会,钻了出来,爬到了我的面前,张开了嘴。有什么东西从它的嘴里掉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我垂下眼睛望去,噢,是只没有了头颅的蟑螂,四只脚还在缓慢优雅地挣扎,速度渐渐放慢,直至一动不动。 难道对于猫来说,蟑螂真的是它们最好的美味吗? 看着这猫欢快愉悦地啃噬着蟑螂体无完肤的尸体,还不时伸出舌头在嘴唇边舔上一圈,我就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恶心。 我猛地踢了一脚这白色的猫,它受惊地跳起,惊恐失措地望着我,眸子中隐藏着无辜与失落。我叹了一口气,心想是不是对这猫过于残酷了,它只不过想找点蛋白质丰富的东西来弥补一下体内的电解质平衡而已,我又何必如此决绝呢? 但是,我还是拉开了门,对猫说:“你出去吧,这里不是你的家,当心我把你煮来吃了。” 这猫像是听懂了我说的话一样,一溜烟蹿出了我这陰冷潮湿的房间,转身消失在楼道的拐角。 以后的几个晚上,这猫总是在3点的时候到我的房间来寻觅蟑螂。我对它的抗拒之感也渐渐消失,有时还会陪它玩一玩,甚至满房间找蟑螂喂它吃。每次当我找到一只肥大的蟑螂时,这猫都会惊喜地叫上一声,然后弓起背脊,猛地窜到蟑螂边,伸出爪子按住,一口咬去。当我看到它吞下蟑螂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开心地微笑,就像我也达到了体内电解质平衡一般。 七 一周后,我得出去交电话费了。下楼经过保安室时,那个保安正坐在那里看报纸。当他看到我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然后扔开报纸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大作家,你晚上睡得好吗?” 他问我这干什么?我有点好奇,但是还是不动声色地答道:“托你的福,还行。” “呵呵,不见得吧?”这保安一脸坏笑。 “你什么意思?”我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连忙撒了一根烟给我,说:“大作家,你别想多了,但是你也要注意好好休息,千万别累着了。” 我总觉得他话里有话,心里有点不踏实。于是我走进保安室,坐在他身边吸着烟,凝视着他。 这保安的身体微微发抖,他的脸变得有些发紫,我感觉得到,他有点怕我。可为什么他会怕我? 抽完了烟,我把烟头摁在了他的烟缸中,然后摸了一张50元的钞票放在他的桌子上,对他说:“有什么事,你就直说。我知道,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 这保安接过钞票,看了看我,说:“你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没听懂他什么意思,瞟了他一眼。 他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作家,你来一下,我给你看点东西。” 我跟着他走进了保安室的内间,这是一个黑黢黢的房间,里面摆了一台监视器。我这才知道,原来在这破旧的公寓楼里,在好几个隐秘的角落都摆放了摄像头。大概是为了防范小偷的原因吧,我这么猜想。 “大作家,你看这个吧。”他打开了监视器,“说实话,这也是我在无意中拍到的,绝对不是有意的。” 我被他弄得有点晕头转向,不知道他到底要给我看什么,于是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点上一根烟,撒给他一支,然后瞪大了眼睛,盯着监视器,我想知道这黑白的小匣子里究竟会播出些什么样的东西。 监视器中,黢黑一片,依稀可以分辨出镜头扑捉的是,一条逼仄的过道,很熟悉的垃圾桶,还有缺了把手的防盗门。这正是我那间房的门外,这里的摄像头为什么要拍这里呢? “据说在几年前,你住的那间房里曾经吊死了一个养着白猫的独居女子,后来常常有人在夜半的时候看到一个身袭长裙的女人抱着猫在走廊上飘摇,双足离地,两眼流血。为了粉碎这个谣言,公寓物管就在你的门外安装了这台摄像头。”这个保安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冷冷地解释道。 我觉得有点冷,不禁裹了裹身上的外衣。 抱着白猫的女人?女人我是没看到过的,相信是杜撰的都市传闻,这个越来越冷漠的钢筋水泥都市中总是不停流传着若干传言的。可是,我却真真切切地看到过一只白色的猫,猫毛弯曲,两眼放光,在我那陰冷潮湿的房间里扑捉蟑螂,不亦乐乎。是那个独居女人抱着的那只猫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两腿微微闪抖。 这个保安在监视器上点了时间快进,我看到了黑白匣子里的画面,不由得张开了嘴,发出了半声“啊——” 监视器中,我的房门打开了,虽然是无声画面,我却几乎可以听见“吱呀”一声,声音陰森地撒向黑暗的角落,楼道的感应灯应声亮了,惊起了几只黄褐色的蟑螂在空中飞舞。 监视器右下角的时间显示上,我看到,这是凌晨3点的时候。 一个人从我的房间里走了出来,穿着淡灰色的睡衣,两腿屈张,颈脖僵硬,眼神涣散。 我看出来了,镜头上的人是我!真的是我!凌晨3点?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噩梦里惊醒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头好疼啊! 我继续注视着监视器,我倒想看看还会出现什么样的画面。 画面中的人,摇摇晃晃走到走廊尽头的门前,两眼半眯,漠然地看着门牌,突然眼睛睁开了。 一只黑色的猫出现在我的身前,柔顺地屈起身体,伸了个懒腰,背高高地拱起来,前爪使劲地向前伸着,眼睛眯得成了一条缝。 画面中的我,像是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突然站了起来,手伸向了走廊顶上的感应灯。灯罩被我翻了过来,几只烤焦了的蟑螂扑簌簌地落在地上。我将蟑螂一只只拾在手中,捉过黑猫,扳开它的嘴,将蟑螂一只一只塞进了它的嘴里。 画面中的我,缓缓转过头来,似乎知道摄像头所在的位置,露出了一个残忍到极点的笑容,笑容凝固在我的脸上,我的眼神中,露出了最得意的满足。 我惊呆了,监视器里的我,真的是我吗? 我不敢相信!这究竟是怎么了? “你这是在梦游呢。”这保安轻描淡写地说道,然后关掉了监视器。 梦游?我这是在梦游吗? 难道我在梦中将蟑螂喂进了黑猫的嘴里吗?这不可能!明明是有一只白色的猫蹿进了我的房间,四处寻觅蟑螂,怎么会变成我寻找蟑螂来喂猫呢?还是一只黑色的猫? 我真的是在梦游吗?我的天!我3点后都是走出房门梦游吗?不可能!平时我都在上网的啊?! 我精神恍惚地走出了保安室,摇摇晃晃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八 我打开了电脑,登上网路,寻找着平时常去的聊天室。在要输入id的时候,我的手指在键盘上鬼使神差地一抖,敲出了几个字。我知道,这是习惯,不用想也能敲出自己常用的网名。我定睛一看,不由得傻了。我敲出的网名竟是5个汉字:天生杀人狂! 我愣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我的确是在梦游? 我根本从来就没有在网路上和一个叫天生杀人狂的人交谈过?我就是天生杀人狂,天生杀人狂就是我?我与他的交谈都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只存在于我的大脑? 天,我是个病人? 这一切都是幻觉!一定是因为我12岁时做的那个垂体瘤手术!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麻醉后,医生在我的鼻孔中打了一个洞,然后伸进冰冷可怖奇形怪状的器械,我只感到恐惧与寒冷,然后是不可抵挡的困意…… 又到了12点,睡意涌了上来,但是我不敢再睡了。我拿了一柄削铅笔的小刀,狠命地扎着自己的手腕。我对自己说,我不能睡着,我必须清醒! 可睡魔是如此冷酷,它只要略施手段,就令我无处遁形,我还是不可救药地倒在了床上,酣睡起来。不过我知道,到了凌晨3点的时候,我又会醒过来,看着天花板,分辨不出梦境与现实的差距。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在思索。当我以为自己在遨游网路、逗着白猫的时候,其实我是在走廊上喂猫吃着蟑螂。如果我决定走出房门做点什么,那事实上我又在做什么呢? 与其想象,还不如付诸于行动。 我拉开了门,几只蟑螂张开翅膀从我的面前掠过,我不禁缩了缩肩膀,浑身打了个冷颤。 因为走廊上的穿堂风,我有些缩头缩脑,颈脖僵硬,双腿弯曲。我的身体抖了抖,走了几步,站在了走廊尽头的那间房门前,慢慢蹲下了腰。我不知道过一会儿,是不是会有一只黑猫出现在面前。我在等待。 我听到了“吱呀”一声,我面前的房门缓慢地打开了。我抬起头望了过去。 没有猫,我没有看见猫,却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人! 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裙,白得刺痛了我的双眼。她的一头直发垂落在脸的前面,令我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她很丰满,两个乳房鼓鼓地涨着,像要随时从长裙里跳出来一般。我嗅到了一丝淡淡的薄荷香水味道,这味道让我心醉狂乱。 我闭上眼睛,想要细细品尝这醉人的香水味,但是却听到了一个冷酷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响起。 “就是你这混蛋吧?每天晚上在走廊上逗我家小黑吃蟑螂,你这恶心变态的家伙。” 我笑了,我知道,她就是赵小姐,喂猫吃蟑螂的事,一定是那保安对她说的吧。我站了起来,发现赵小姐长得蛮高的,我的嘴唇正对着她的额头,我禁不住凑过去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口。 “你干什么?你这变态的家伙!”她大叫。在叫声中,刚熄灭的感应灯又亮了起来。 我舔了舔嘴唇,笑了。我猜,我的笑容一定很残忍。 我一把推在她的胸上,好柔软,她被我推进了她的房间里,倒在了黄褐色的木地板上。 我扑在了她的身上,却惊奇地看见她,笑了,笑得如此婬亵。 九 清晨醒来的时候,太陽已经射湿了我的床。我头疼欲裂,捧着脑袋不停思索。 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脑袋里似乎一片空白。 我依稀记得在那场幻梦里,我将赵小姐推进了房间,她倒在地上。我扑到了她的身上,她却在尖叫…… “来吧……”她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我的腰。 “捆住我……”她在呢喃。 “用力……”她歇斯底里。 “啊……”房间里充斥着她的浪声婬叫。 这是怎样一个梦啊?我竟然会对一个邻居产生如此的欲望。我还记得在最后,我与她一起同时达到高潮时,我将手指放在了她粉嫩的颈项上,慢慢地加力。 她在我的身体下不停颤抖,肌肉收缩,有力呻吟,但是力气却越来越小,直至萎顿。最后,她像一滩死肉,躺在了我的身体之下,一动不动,嘴角缓缓渗出一丝血迹。 我侧过脸看了一眼。黑猫在一旁狞笑,蟑螂缓慢爬过黄褐色的木地板。 我冷冷地笑了。 是的,在梦中,我掐死了她。 我怎么会在梦中杀死她呢?还好,这只是一梦。 我暗自庆幸。 十 有人在敲门,不,不是敲门,是在砸门。谁在外面? 我打开了门,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冲进另外的房间,其中一个,掐住我的脖子将我放倒在地。 我大叫:“你们要干什么?” 我听到了保安的声音:“对,就是他!昨天晚上的监视录影带中,就是她在凌晨3点将赵小姐推进了房间。” 我的头好疼,我歇斯底里地问:“干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警察冷冷地答道:“干了什么,你自己心里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发现了你的邻居赵小姐的尸体,是被掐死的。录影带里清楚地拍下了你的罪行,如果我没猜错,她身上到处遍布的指纹全都属于你。” 保安唏嘘着说:“大作家,你的胆子可真不小,杀了人还继续回家睡觉。你可真是个天生的杀人狂!” 我的头好晕啊!像是有颗炸弹就要在里面爆炸,又像是有无数只蟑螂在我的眼前飞舞。 是的,在赵小姐尸体上,到处都是我的指纹,就连体内的精液也属于我。那个晚上,我居然不是在做梦。 还好,保安为我作证,告诉警察我有梦游症,以前的录影带可以证明这一切。 我逃脱了刑事处罚,但却被关进了兰草医院,本市的精神疾病治疗中心。 我暗自庆幸,躲过了一劫。住在医院里,似乎连我的睡眠也和普通人一样了。我可以熬夜,也可以在12点的时候睡着,然后一觉到天明。医生说,以前我只是得了重度的精神衰弱。 每天躺在病床上,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我笑自己,更笑白痴一样的警察们。 十一 其实,我早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症。但是,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治疗好了。 住在这破旧陰冷的公寓里,我像一只蟑螂般生活。 我强迫自己每天在12点的时候睡眠,然后在凌晨3点的时候走出家门,缩手缩脚,颈脖僵硬,两腿弯曲。我知道,在走廊上有一个摄像头,会真实记录下我的影象。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有梦游症。 我知道那只黑猫会在半夜外出觅食,也知道这楼道里到处都是蟑螂,在灯罩里每天都会有几只扑火而来被烤焦的蟑螂干尸。我拿蟑螂喂给猫吃,我要让每个看了录影带的人都以为我是个疯子。 我早就注意到了赵小姐,她真的是个美女。我不止一次在半夜听到她自慰时发出的婬声浪语,我对她充满了欲望。但是,我的欲望是致命的,我喜欢看到女人在我的身体下慢慢缓息扭动,停止呼吸。 我知道,如果每个人都知道我有梦游症,而且在梦游的时候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那么我就算杀了赵小姐,我也不会受半点惩罚。 我曾经自修过精神科的专业书籍,我知道怎么伪装成病情好转。我相信,不出半年,我就会因为治疗得当顺利出院。等我出了院,我会在郊区另外寻觅一套陰冷潮湿的公寓,寻觅下一个目标。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笑了,笑得很残酷,也笑得很冷。 十二 这是一个很陰冷的故事我慢慢地在电脑上敲着字。陽光从墨绿色的玻璃透射进来,洒在桌子上,将一瓶塑料花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 一边写这个故事,一边为其中的人物长吁短叹。我为自己这个陰暗故事中的主角而暗自神伤。 这时,我听到了脚步声。 一个身着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子走到了我的身边,她身旁还站着一个男人。 我赶紧关掉了word,电脑屏幕上出现了我才设置的桌面,我不想让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到如此变态的小说。 我转过头来,问她:“这桌面漂亮吗?” “你的桌面是什么啊?”她好奇地问。 我很乐意回答这个问题,我眨了眨眼睛,说:“这是一只蟑螂,一只振翅高飞的蟑螂。” 她对身边的男人说:“你看吧,他的病情还没有好转,老是拿着一把算盘,在上面敲来敲去。他以为这是电脑呢,你看,他的指法还是五笔字型呢。” 这男人说:“一会儿我在医嘱上再给他加重点剂量。” 女孩温柔地拍了拍我的头,说:“快,快去打针吧。” 我偏过头去,看了看窗外的陽光,好明媚。几只蟑螂正缓慢地爬过墨绿色的玻璃,然后张开翅膀,向天空飞去。 阿努比斯的天平 楔子 死亡如同一支大军,将他重重围住——他惊恐地睁大眼睛——无处可逃。 他感到自己在下沉——下沉的速度是缓慢的——然而这缓慢却更加惊心动魄——因为缓慢并不意味着生机——地狱之门洞开,结局已经无法改写。 水终于从缝隙挤了进来,丝丝声似毒蛇在笑。 它们吞噬着空气,吞噬着温度,吞噬着他的身体,原来并不是去往另一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世界入侵进来。 哈哈哈…… 有人在笑,那笑近在咫尺! 然而他什么也看不见——所见一片漆黑,所触只是冰冷的六面木板——他在一个大箱子里——此时,可称做一口棺材,只是这棺材里,装着的是一个活人。 棺材里只有一个人,棺材外全是水,谁能在水里笑? 1 “……我很内疚……同归于尽是最好的选择,这样既惩罚了他,也惩罚了我。天平的两端已经平衡,所以,请你们一定要原谅我。” 作为证物的遗书被装在塑料袋中,一层透明薄膜自然并不能把惊涛骇浪封锁成一潭死水。 “这是在何菲菲的手袋里发现的。”李晓芸说。 徐芳突然恶狠狠地扑向它,带着要与其同归于尽的力气与勇气。 李晓芸吓得跳起来,连忙抓着证物闪开,然后回身反手拧住徐芳的一只胳膊。 “干什么你?!”她叫起来,同时本能地使用了平日抓捕犯人的口气:“干什么你?!老实点!不许动!” 不知道是因为身体的还是心理的疼痛,徐芳的眼泪大把大把地流了下来,她坐到了地上。 “怎么可以这样?”她喃喃地骂着:“畜生!畜生‘…-” 李晓芸讶异地看着这个方才还优雅得令人肃然起敬的中年女人,不过才几分钟,她就完全判若两人。 人类果然是最不可捉摸的生物——彼时之人,非此时之人。 她可以在听到丈夫死讯的时候维持得体的悲伤,却不能控制当知晓丈夫背叛后的愤怒。 李晓芸忽然有种脊背发冷的感觉——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恨的力量胜过了爱的力量。 不过,她强迫自己从感性思维回归理性思维,从表面上看,徐芳似乎是到此刻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周华民有了外遇的。 是表演吗?她问自己。 不要轻易下结论。她提醒自己:头儿再三教导过的,一切交给证据去解答。 2 两名死者,一男一女,侧趴在桌上,男的大约四十五岁,女的却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两人的面颊部双双呈现出艳丽的樱桃红色,法医曾天强提着工具箱站在一边等待着技术科的同事采集死者衣服上的纤维证物。 桌子上的红酒杯与白瓷盘,没有喝完的素菜汤,狼藉一片,似乎是浪漫的骸骨。亡者的表情都是平静的,死亡闪电般来临,痛苦闪电般离开,甚至在他们皱起眉头之前。 “看起来像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刑警队长杨赫走过来,说道:“是吗?” 曾天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我会交给你一份详细的尸检报告。” 杨赫欣赏地瞟了他一眼,他始终在坚持着他的一丝不苟,哪怕是最简单的结论,也不会轻易出口——他需要这样的搭档——真相也需要。 这栋位于郊外的豪华别墅里残留着某种难闻的味道——当然,这也可能是心理作用——因为从徐芳发现尸体到他们接到报警后赶到这里,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 杨赫瞟了一眼窗外,附近的几栋别墅都空着,属下周泰报告说它们似乎是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了——其实即便有人,他们也未必会注意到异样——大城市的电梯公寓里,不过一尺之隔,很多人都还不知道邻居的姓名,更何况是这里。 几株银杏树在陽光下明光灿亮,屋子里面却漂浮着陰冷,仿佛是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没有路可以相通。 杨赫走进厨房,那是死亡的源头。 它们静止在谋杀时刻,技术科的小王正在小心地采集旋钮上的指纹,由于炉具上还残留着许多水迹,小王的动作有些缩手缩脚——因为他必须小心谨慎地避开它们。 杨赫用戴着手套的手碰了碰水壶,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3 “这是一起谋杀案!”杨赫用他的大手用力将直立着的发茬压扁:“不是自杀,不是殉情,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恶性杀人案。” “精心策划?”周泰一脸诧异:“不就是男的不肯离婚,家里一个,外面一个,想要大小通吃,享齐人之福,没想到外面的这个性子太烈,一怒之下就拧开了煤气开关,跟男的同归于尽了吗?意思就是’得不到你的人,就得到你的鬼‘嘛!这是缺心眼儿,还精心呢!” “嘿!”李晓芸不满地挑漏:“你要弄清楚,何菲菲是因为对周华民这个伪君子太失望了,对自己的人生太绝望,一时想不开才会选择这种方式的,什么’得不到你的人,就得到你的鬼‘啊,她恨他都到骨子里了,做鬼也要他再死一次的。” “恨到骨子里的应该是周华民的老婆徐芳!”周泰说:“可惜她恨晚了一步,老公让人抢了,连复仇的机会也被人捷足先登了!” “好了!打住!”杨赫几乎是无奈地看着这两个下属,有时候他真怀疑这一对前世是八旗子弟专养的两只蛐蛐,闻声即斗。 “关于杀人动机与杀人真凶,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管表面上看来这二者有多么密切的关系,不管有多少证据支持,只要有一个疑点存在,那么这个等式就不能成立!”他最后一次拍了拍自己的发茬,仿佛它们就是那些个疑点:“这个案子里的第一个疑点就是遗书……” “遗书是真的!”周泰打断他:“我亲自拿给何菲菲的父母辨认过了,也拿给笔迹专家确认过了,肯定是真的。” “我说遗书的真假了吗?”杨赫吼着:“我说是真假问题了吗?话都不听完就冲,冲什么冲,你还当警察呢,我看你当劫匪都不合格!我说的是遗书的位置问题!既然何菲菲写了那样一份遗书,从言辞看,这是一封写出来要让人看到的遗书,她要揭露周华民的真面目,她要对徐芳表示她的愧疚,这既然是要拿出来给人看的,她为什么不拿出来?为什么还要放在手袋里?还有,李晓芸,我们在她手袋的哪个位置找到这份遗书的?” “在感冒药的药盒里。”李晓芸一面回答一面深思:“如果不是多看了一眼,我还以为那是说明书呢。” “是啊!”杨赫说:“如果你不是多看了一眼。按理说,她应该在临死前将遗书放到显眼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很有可能会被人忽略的地方,这遗书里并不涉及财产问题,而从最后的结果看,她的尸体也将会和周华民的尸体一起被发现,她是刻意要曝光这桩丑闻,所以有意藏匿遗书反而是不合情理以及没有必要的。可是她为什么没有把遗书从包里拿出来呢?” 李晓芸陷入沉思:“也许,她自杀的决心并没有那么大……也许在她死前一刻,她都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很多人跳河自杀,却又叫救命。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我们再来看现场所发现的第二个疑点,”杨赫接着说:“煤气是通过煤气炉泄漏出来的,这是毫无疑问的,煤气炉子上有水壶,水壶的水溅得到处都是,炉盘几乎都被水淹了……大家对这个情节是否有点眼熟啊?” “有点像意外,”李晓芸说:“其实很多煤气中毒的意外都是由于水烧开后扑出来把火熄灭了,而主人没有觉察到所造成的。” “很好!”杨赫说:“可是,何菲菲在遗书里写得明明白白,她是去杀人及自杀的,那么她又何必制造出一个意外现场呢?” “用水直接浇灭火比较方便啊!”周泰说。 “对,方法是不错的,可是问题在于,”杨赫摇着头:“我在现场摸到水壶还有热度,她为什么要把水烧开了再浇灭炉火呢?冷水一样可以灭火啊!” “她也许,口渴了?”周泰的话音刚落,李晓芸便哈哈大笑起来。 “口渴了,桌上还有菜汤,酒瓶里还有红酒,茶水柜里还有饮料,她干嘛在临死前还那么讲究,给自己烧一壶开水,更何况,现场的杯子里只有酒,也没有发现其它的杯子被使用过,她也没喝这开水啊!” “第三个疑点,”杨赫的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在死者的脸上,两个人的表情都很平静,像是在睡梦中死去的一般,小曾在他们的体内也检验出了残余的镇静药成分,这种强力镇静药的效果比安眠药要强得多,从半衰期推测,他们服用的剂量和起效的时间都是大体一致的,他们的确是在睡梦中死去的。” “这有什么稀奇的?”周泰挠挠头:“吃安眠药后再开煤气自杀,这是惯常用的手法啊!” “稀奇的地方在于,”杨赫说:“你居然没有注意到我说过’他们体内药物剂量和起效的时间都是大体一致的‘,一致的意思是说,在周华民一头栽在桌子上睡着的时候,何菲菲是否还能够站起身来走进厨房,打开煤气开关,烧一壶开水,然后再浇灭炉火,回到桌旁坐下,和周华民一起同归于尽?” “也许,”周泰转动着眼珠子:“她的体质特殊,抗药性强,就是比周华民晚呢?” “跟我抬杠呢?啊?行啊,就算你说的是一种可能性,”杨赫乐了:“但是我相信她应该没有对自己进行过这方面的人体实验吧,所以她事先是不大可能知道自己的抗药性的。她最有可能的做法是,让周华民先服下安眠药,等他睡着之后再打开煤气开关,再让自己服下安眠药,但这样一来,就与尸检的结果相矛盾了,而且,在煤气泄露并导致人死亡的过程中,她很有可能也是清醒的,那她的面部表情也不会如此平静啊,这又是一个矛盾了?” “唔,”周泰有些理屈词穷了,他皱起了眉。 “好,我们再来看最后一个疑点,技术科已经分离出煤气炉的旋钮上的指纹,只有徐芳和周华民的指纹,居然没有何菲菲的指纹,”杨赫虚做了一个拧开关的动作:“难道一个要自杀的人还要刻意戴上手套去拧开关,以消除自己的嫌疑吗?难道她害怕在死后遭到通缉吗?这只有一种可能性,凶手想要制造的不是自杀,而是意外,可惜,如果不是何菲菲的遗书,当然,他也小看了现代科学检测技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也许就成功了。” “头儿,这不公平啊!”周泰叫起来:“你没告诉我技术科的这个结论啊!” “我是没告诉你,”杨赫坏笑着:“可是在你做出结论之前,你问我了吗?你有收集过所有证据来支持你刚才所下的那个结论吗?好,就算这个疑点你不清楚,那么,其它的疑点是我们每个人都看到了的,你的问题在于,你没有用脑子去看。” 4 周华民的葬礼办得十分豪奢——死者已矣,而活着的人需要活下去,徐芳和周华民同为一所大学的教授,对于她来说,面子更加实际,因此她用尽一切办法阻止丑闻的传扬——对外宣称的是周华民死于心脏病发,由于地处偏僻,没有了邻居和媒体的窥视,警局又在保密工作上做足了工作,所以,极少有人知道周华民死亡的真相。 杨赫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观察着每一个人——与周华民相关的大部分人都会出现在这里——这将大大节省调查时间。 另外,葬礼是一个绝妙的场合——真情真意或是虚情假意也许都使用同一种表情,但却有高低优拙之分,这时,便需要一双洞穿世事的火眼金睛来明察秋毫。 杨赫眯缝着眼睛,目光发散、聚焦、录入、分析、判断…… 徐芳根本不像一个刚刚经历了丈夫背叛的女人,她非常得体地迎来送往——扮足了未亡人的角色,这当然不是由于她的宽容,杨赫看得见她眼底压抑的憎恨,她对吊唁者的每一次鞠躬,每一声谢谢的背后,都是一道在淌血的伤口。 如果说杀死周华民和何菲菲的另有其人,徐芳当有头号嫌疑。 煤气炉的旋钮上有她的指纹——从常理来说,必须要有,因为她住在那里,而且她也是关闭煤气开关的人——这个证据被巧妙地化解了,同时也包括脚印,凶手没有留下脚印——那也有可能脚印就是属于徐芳的。 至于作案时间,按照徐芳的说法,那天她原本是要去访友的,并且打算住在朋友的家里,没想到朋友临时有事,她只得打道回府,已经可以证实访友计划确有其事,那朋友也证实了徐芳没有说谎,约会是在电话中取消的,时间是12点15分,当时徐芳已经开车离家2个小时,她在路上的一家餐厅吃完午餐的时间是13点,回到家的时候是15点,也就是说,她发现周华民和何菲菲尸体的时间,同时也是她报案的时间。 周华民和何菲菲的死亡时间是下午两点。 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疑点。 但是杨赫开着车重复了一次徐芳的路线,发现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徐芳最快可以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回家——假如她没有如其所说吃了午餐的话,那她更拥有绰绰有余的作案时间。 关于驾驶速度,徐芳解释是为了安全——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解释,但却是一个缺乏证据的解释。 葬礼上有两个人引起了杨赫的注意,一个叫赵晖德,他对着徐芳说了一大堆明显是精心准备过的安慰话,言辞的过于精致损害了情感的真实性——当然,这也可能正是因为其缺乏情感的真实性——杨赫见多了这种人,说起来比谁都漂亮,做起来比谁都丑陋。 徐芳强挤出微笑,耐心地听着对方滔滔不绝的话语,杨赫终于在赵晖德临走时听到了一句貌似实际的话——“嫂子,要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和华民永远是好兄弟。” 这话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他转过背的一瞬间,杨赫发现徐芳把脸转向一个偏僻的角落,用手绢擦去了嘴角的一个冷笑。 第二个让杨赫觉得可疑的是一个女人。 登记薄上的名字是朱珊,但是徐芳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却是一脸茫然,直到对方做了自我介绍。 “我是肖鄂的前妻,”她说,“他以前经常提起嫂子。嫂子,我明白你的感受。” 徐芳的眼睛红了,两个第一次见面的女人拥抱了。 杨赫看见徐芳在朱珊的耳边说了一句话,他是通过唇形知道那句话的——“你也要坚强。” 葬礼结束了,曲终人散。 方才的热闹仿佛是一场梦。 杨赫走到街上。 落叶铺了一地,正是盛秋时节。 同样的一片树叶,方才在树枝上的时候还明黄如金,耀目得很,可一落到地上,虽也是色彩夺目的,却难掩黯然颓败,人们便不肯多看它们一眼了。 人生亦如此。 生命的最后一口呼吸也强于死后的风光无限。 5 “赵晖德、周华民和肖鄂都是高中同学,高考之后,周华民和肖鄂都上了名校,后来周华民当了大学教授,肖鄂当了德陽市科学院生物实验研究所的研究员,赵晖德在1992年高考落榜之后就去读了一所技工学校,在工厂待了两年就辞职下海了,两年前开始注册经营德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晓芸大声念着调查得来的资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在工商税务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赵晖德的出资额为700万,占了百分之七十,属于自然人控股公司,经营范围是一些生物药剂和设备,据说不少医院和化工单位都使用他们的产品,收益很好,经营也很正规,本市的纳税大户哦。” “德民?”杨赫用双手磨砺着他的刺头,短发茬像一根根小针:“周华民有股份吗?” “没有。”李晓芸摇着头:“肖鄂也没有,当然,他那种单位也是禁止这种事的。” “哦。”杨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700万不是个小数目啊!”在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杨赫终于开了口:“8年时间能累积资本700万,不简单啊!他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 “好像什么都做过,”李晓芸回答道:“家具、电脑、服装……都不长,换来换去的。” 6 杨赫匆匆赶往德陽市医院,刚刚接到的消息,朱珊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救。 根据那边警局同事在电话里所说的情况来看,目击者发现撞伤朱珊的那辆车居然没有车牌,撞了人之后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他们已经作为交通肇事处理。 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肖鄂居然在一年前就已经失踪,当地警局多方查找,但至今杳无音信。 杨赫走进病房。 朱珊已经醒了,头上、胳膊上都缠着绷带,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坐在病床前,在慢慢地削着一个苹果,已经削到苹果的尾部,皮被削成极薄的一螺旋圈儿。 杨赫做了自我介绍,并说明来意。 “我希望能多了解一些肖鄂的情况,可以吗?” “你没看到她是个病人吗?!”朱珊旁边的男子生气地站了起来:“你能等她好了再问吗?” “没关系的,武晓川。”朱珊用眼神制止了男子的怒气,然后对着杨赫笑了笑:“这是我朋友,他是个医生。您别介意。” “对不起,的确不该打扰的。”杨赫说:“但我真的急需你的帮助。” “已经整整一年了。”朱珊的眼神迷离起来,她尽力让自己的语调正常:“我知道,像这种情况,不应该抱太大的希望。”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杨赫说了一句套话。 “其实,那个女人真的很可疑,肖鄂失踪的时候她也不见了,肖鄂家里的十万元现金和银行账户上的二十万也早被提前取光了,所有的情况加起来就只会有一个结论:她和肖鄂的失踪一定有关系!”朱珊愤愤地说:“她跟他在一起就是为了钱,肖鄂丢了工作,她就露出了狐狸尾巴,卷款潜逃,也许,也许肖鄂就是因为去追她,她,不知道她对肖鄂做了什么……” 杨赫看着朱珊的眼睛,目光咄咄逼人:“恕我冒昧,看起来,你对你的前夫……好像还有很深的感情嘛!” 朱珊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同样尴尬的还有武晓川,他干咳了两声。 杨赫揣测着两人的关系,心中疑窦丛生。 “是的。”然而朱珊竟然承认了,这大出杨赫的意料:“没有人永远都能做正确的决定,其实有些事情,当时看起来似乎忍无可忍,但是,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人就是喜欢钻牛角尖……离婚是钻牛角尖的结果……后来我想通了,我还爱着他,一直爱着他,我想和肖鄂重新开始……可是那个女人,她!她居然乘虚而入!” 朱珊激动起来,脸上犹带着怨气,杨赫不禁要想,这样的情绪总是会导致某种偏见,而失去爱人的痛苦也需要有分担者,所以,也许只是她主观上想让“那个女人”嫌疑很重而已,从某种程度上说,仇恨是比悲伤更积极的感情。 “其实,我知道他还是爱我的,”朱珊抚摸着手上的一枚大约2克拉的钻戒,眼神里又渐渐流出温情:“这是他给我买的,我嫁给他的时候他没有钱,求婚也是用的一枚银戒指,离婚的时候他把房子给了我,还送了我这枚戒指,他说这原本是想在结婚周年送给我的……” “他为什么会丢了工作?”杨赫瞟了一眼戒指,打断了她,问道:“研究员应该是很稳定的职业,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朱珊摇着头:“我不太清楚,好像跟他们当时的一个什么实验项目有关,有好几个人都被劝退了。” “知道赵晖德吗?”杨赫继续问。 “嗯,听过这个名字,”朱珊皱着眉头:“好像是肖鄂的高中同学,不过没有见到过人。” “肖鄂和周华民的关系好吗?” 朱珊点着头:“嗯。他们都是学生物工程的,两个人都痴迷得很,经常在一起讨论,那个时候周华民常常到我们家来,两人一谈就是一通宵,肖鄂一有假期也常常坐长途车去找他,那两年,他和周华民待在一起的时间比我都长。” 杨赫恍然大悟:“你刚才说的忍无可忍,就是指这个吧?” 朱珊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那时我太偏激了,其实想开了,根本没有什么的。” 7 “没什么才怪了!”李晓芸说:“女人是要人陪的,嫁个老公是工作狂,成天不落家,到家里还是工作,工作,谁受得了啊?!这个朱珊啊,肯定是把周华民给恨到骨子里去了!你想啊,当时要不是周华民不识趣,成天缠着肖鄂,她也不会和肖鄂离婚,她如果不和肖鄂离婚,肖鄂也不会投入别的女人的怀抱,也许,肖鄂就不会失踪了,所以啊,我觉得朱珊是有杀人动机的。” “哇!”周泰大呼:“这都能连坐啊,女人狠起来果然比暴君都厉害!” 李晓芸凶巴巴地瞪了周泰一眼。 杨赫没有插手两个下属之间的斗嘴,他像一只猎豹一般盯着桌上的电话,仿佛它是他的猎物,等它一响,杨赫立刻伸出手抓了起来,然而当他放下电话的时候,脸上全是沮丧。 “怎么了,头儿?”周泰与李晓芸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还是保密。我在德陽市找了好多关系,但是研究所还是不肯透露他们开除肖鄂的原因,回答就两个字:保密。”杨赫抱怨道:“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是保密单位,有权保密嘛!” “嗯,这两个字其实不少呢。”李晓芸说:“至少说明,肖鄂犯的事儿不简单啊。” “那女的不是说,不还有人被开除了吗?咱找不着庙,咱还不能找那和尚啊?”周泰摸着下巴说。 杨赫看着两人,嘿嘿笑起来:“盼了多少年,终于盼到这天了……今儿晚饭我请了!” 8 赵晖德的步伐越来越急促,几乎和他的呼吸频率一致了。 空旷的地下停车场无限放大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一前一后,一个惶惑,一个镇定。 赵晖德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迈向坐驾的最后几步路简直就是小跑了,他从衣服里哆哆嗦嗦地拿出钥匙,但钥匙却落在了地上。 这时,后面那个人已经走到他身边了。 赵晖德立刻转过了身子,脸扭曲得变了形,但对方却对他的惊恐视而不见,与他擦肩而过,轻松地走向了不远处的一辆帕萨特,打开门,发动汽车,朝出口开去了。 赵晖德尴尬地绷着脸,捡起钥匙,骂了一句脏话。 然后他拿出手机,拨打。 “我说你怎么办事儿的?!一点效率都没有!多大点事儿?我跟你说,最迟明天上午十点,你全部给我安排好了!我在办公室见……上午的会全部推了……我这会儿要去跟人吃饭,不说了!” 赵晖德气哼哼地钻进了轿车。 这一切,都被在停车场等候的周泰看在了眼里,他忍不住轻声笑了起来,也发动车子跟了出去。 已经接近下班时间,赵晖德却并没有回家,他将车开到了南郊一个老科技园区,在一座又旧又破的厂房外停了下来。 壮实的保安朝着往里走的赵晖德恭敬地行了个礼,待其进入厂房之后,他又立刻换了一副板子面孔朝着外面。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赵晖德出来了,在他身边还跟着四个人,有说有笑的,周泰连忙拿出相机,对着他们连拍了几张照片。 9 “果然是这样!”杨赫看着数码相机里的照片,嘴角露出一丝嘲意:“他们果然都到了赵晖德的公司!” “是啊!除了肖鄂之外,赵晖德居然把研究所开除的其他几个人都收到了自己的手下,好像他们刚完成了一个什么大项目,赵晖德把他们几个请到小鲜楼去庆功,我能听到的就这么多了,”周泰说:“你说这世界,赵晖德自己只是个高中生,给他打工的却至少都是硕士,等等!”周泰叫起来,“你说这肖鄂失踪,这两件事不会有什么联系吧?” “我看还不止,”杨赫沉吟着:“赵晖德一个高中生,自己什么技术都没有,居然办了生物科技公司,没有金刚钻,他凭什么揽这瓷器活?赵晖德的生物科技公司两年时间就做得风声水起,没有技术核心是不可能办到的。朱珊说过,肖鄂失踪之前的两年,他和周华民经常在一起讨论学术问题。而且,她手上那枚戒指价格不菲啊,再加上失踪的三十万,肖鄂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单纯做研究员是挣不了这么多钱的!我们再来看看周华民,一个大学教授,收入是不错,可是两年前他们还住在学校分的集资房里,现在却买了那么大一栋豪华别墅,所以我推测,赵晖德最开始的金刚钻就是周华民和肖鄂,周华民是大学生物教授,肖鄂又一直在研究所,这两个人的专业和他公司的产品完全对口嘛!他办生物科技公司,找老朋友老同学帮忙,论情论理,完全说得过去,而肖鄂和周华民也不是白帮忙,别墅和巨款就是最好的说明,搞不好,肖鄂甚至盗窃了研究所里的一些研究成果,做这种事儿,他天时地利与人和都占齐了啊!” “哦!我明白了!”周泰一脸恍然大悟:“赵晖德也是通过肖鄂认识那几个研究员的,他们早就是一伙的,研究所发现了他们的勾当,只是由于没找到真凭实据,或者是怕闹出大丑闻,所以讳莫如深,只是把他们开除了事,而赵晖德呢,就把他们照单全收了!” “肖鄂是在开除后不久失踪的,现在周华民也死了,两个开国功臣都没有好下场,”杨赫压迫着自己的头发,又挤压出一点思路:“有些朱元璋王朝的感觉啊!” “分江山嘛,几千年都是这样的,”周泰学着杨赫的表情:“赵晖德在那么短的时间就积累了那么大一笔原始资本,你说他不是个狠角色我才不信!肖鄂和周华民那么卖力地做事,恐怕除了钱之外,赵晖德还许了其它的愿,比如,比如股份什么的,明股不好人,他们可以用技术入干股啊!后来,公司做起来了,利润太大,分出那么多去,也许赵晖德后悔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肖鄂失踪和周华民死亡就会有一个共同的最大受益者。” “分析得不错!”杨赫看了看手表,时间是上午九点半,他拿起外套:“走!” “哪儿去?”周泰话音未落,杨赫已经急步走出了办公室的大门。 “去会会他!”杨赫头也不回地说:“你不是说十点钟他要见人吗?我们去看看他见的是些什么人。” 10 杨赫与周泰走进德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进门,便见到十几个人坐在门口接待区的沙发上,一个个膀阔腰圆,杨赫一眼便从其中几个的坐姿看出他们是当过兵的。 有些人一见到杨赫与周泰走进来,脸上竟然露出了敌意。 前台小姐抬起眼看着他们:“应聘的过来拿表格,填了表交过来,面试的时候会叫你们。” 周泰刚想掏警证,却被杨赫拦住了,他走到前台拿了两张表格和两支签字笔,将其中一套递给周泰,同时使了个眼色,周泰会意,两人走到一张圆形茶几前的空位旁坐下,旁边一个正在填表的略略移动了一下位置,周泰伸直脖子看了一眼对方的表格,只见应聘职位一栏上写着:保镖。 杨赫也看见了,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周泰看着密密麻麻的表格发起了愁:“真填啊?” “还真苦呢!”杨赫坏笑着:“这都要我教?” 等待一个半小时之后,轮到杨赫面试了。 在面试之前,杨赫低声嘱咐周泰:“要选上你就接了。” 赵晖德用目光来来回回地打量了杨赫几次。 “你当过兵?” 杨赫点点头:“是。” “什么兵种?” “侦察兵。” “那需要身手好。”赵晖德点头。 “是,还需要反应快。”杨赫回答。 赵晖德满意地点头:“你知道保镖这个职位要做什么吗?” “保证您生命财产安全。”杨赫有些想笑,但是他忍住了。 “那我问你,你要如何保证我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我需要知道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哪些威胁,有什么样的危险。”杨赫说。 赵晖德大笑起来:“你能对付什么样的危险?” “我能应对很多,也有很多不能应对,”杨赫狡猾地回答:“所以请您先告诉我是什么样的危险,我才能判断我是否能够应对。如果超出我的能力范围,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接受这份工作。” 赵晖德欣赏地看着杨赫:“你这人很有意思!我是遇到了麻烦,”杨赫发现对方的眼里竟然流露出了一丝恐惧:“很大的麻烦。” “威胁生命?”杨赫问。 赵晖德点点头。 “仇人?”杨赫又问。 赵晖德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也许吧。” “什么样的仇家?职业杀手?黑社会?”杨赫紧迫不舍。 赵晖德摇摇头:“不知道。” 杨赫判断着他的表情。 “和肖鄂有关吗?”杨赫的话一出口,赵晖德便浑身战栗起来,他在一个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下露出了真实反应。 “你,你是谁?!”他叫起来,脸部肌肉难看地扭曲着。 杨赫掏出警证递过去:“人民警察。” 赵晖德脸色发白,几乎要站不稳了。 “你,你这是騷扰!”他无力地骂着:“我要找律师,我要告你!” “告我什么?”杨赫笑着:“来你公司应聘保镖?还是告我提到了你的一个老同学的名字?你为什么这么敏感?那我再提一个名字,周华民。” 赵晖德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杨赫把警证放回衣兜:“要是你的生命受到威胁的话,建议你找警察,人民警察的责任就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他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办公室——要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了——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再看一眼周泰。 16 “肖鄂最开始是帮赵晖德搞项目,姓赵的给了肖鄂很多钱,肖鄂最开始以为这只是赚外快,所以觉得并没有什么。可是姓赵的要求越来越多,他先让肖鄂多介绍些研究员认识,然后他又想让肖鄂帮他偷研究所的秘密资料。肖鄂不肯,一是违法,也违背职业道德;二是那些技术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如果在测试不够的情况下就用于医药或者化工,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后来姓赵的就找了别人,偷到了那些资料,而且立刻投入了生产。肖鄂怎么劝都没有用,后来他终于下定决心去检举。可是他没想到,他最好的朋友周华民,早就是德民生物科技公司的合伙人,出卖了他。周华民和赵晖德先下了手,联合那些被收买的研究员一起栽赃肖鄂,他在争辩的同时揭露了那些研究员的真面目,研究所为预防万一,把他们一起开除了。为了让肖鄂永远闭嘴,那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对肖鄂下了毒手,他们假装和肖鄂妥协,却趁他不备打晕了他,把他装进大木箱,扔进了湖里,”朱珊发起抖来,似乎又看见了那可怕的一幕:“我当时,因为我当时在跟踪肖鄂,我原来是想跟他再谈谈复合的事,可没想到却看到了这种情景,我吓坏了,原本想打电话报警,可是手机没电了,那个地方很偏僻,时间也不允许我再到其它地方去找电话,所以等那两个人开车走了以后,我就跳下了湖,我找到了那口箱子,打开了它,把肖鄂从里面拖了出来。” “你是说,你一个人潜到湖底,打开木箱,把肖鄂救了出来?!”李晓芸惊讶地打量面前这个瘦弱的女人,这简直太难以让人置信。 “是的。”朱珊点点头:“我也不知道我哪儿来的力气,我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他不能死!他不能死!后来我把他拖到岸上,给他做人工呼吸,他活过来了,可他不让我去报警,他当时的神志很混乱,一直在胡言乱语,他抓着我不让我走,我怕刺激到他,所以就没有去报警,而是叫了我的一个朋友来帮忙。” “武晓川。”杨赫替她说出了那个名字。 朱珊再次点点头:“后来肖鄂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对我们说,赵晖德的势力很大,而且还有黑道背景,如果我们贸然去报警会惹祸上身。就算赵晖德被人抓了,也会引人来复仇,不如就假装他失踪,先躲过一阵子再说,武晓川答应帮我们保密,因为当时刚好我姑姑去世了,她没有子女,就把房子留给了我,那栋楼要拆迁,住的人少,所以我就把肖鄂安置在那里,可是肖鄂他,他变得很怪,经常咕哝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让我给他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说见到了什么阿努比斯,说是阿努比斯让他复活的,他现在是神的使者。武晓川说他大概是在水下待的时间过长,大脑缺氧,造成了某些神经组织的病变,所以会产生幻觉什么的。我们有时候会在肖鄂情绪激动的时候给他打镇静剂。肖鄂从来不出门,可是几天前,他忽然失踪了,到处都找不到他。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周华民的死讯,我吓坏了,以为是他干的,就赶了过去。不过幸好,周华民是心脏病发,所以我又回来,可是在路上却突然出了车祸。我求武晓川帮我找肖鄂,可是他也找不到,就劝我去报警,说出实话,请求警方帮助……我真应该听他的……如果我早听了他的话,也许肖鄂就不会……我想他会回来,可没想到他会这样回来……他为什么要自杀…… ”周华民和赵晖德都是死于谋杀,杀他们的就是肖鄂。“杨赫缓缓说出残忍的真相,因为这个女人有权且必须知道真相:”但肖鄂,不是自杀。“ 17 武晓川站在陽光下。 银杏叶灿烂地铺了一地。 ”想不到,我竟会这样毁了自己这一辈子。“他一面说着,一面将地上的叶子一点点踩碎。 杨赫很想叹气,但是他忍住了。 ”你发现了他是一个杀人凶手,你制服了他,绑住了他,把他带回了那所房子。别否认,我认出绳子上的是手术结。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报警?你不是一直都希望报警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武晓川茫然地摇着头:”当我看着他躺在床上像疯子一样挣扎的时候,我觉得好害怕,他说的那些疯言疯语让我好害怕,我那时觉得,他也许根本不是人类了,而是魔鬼,我觉得我自己救了一个魔鬼,如果不是我的优柔寡断,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即使他被抓住,他也只会被判入精神病院,可是,我敢保证,你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一面极度疯狂,另一面却极度聪明,精神病院是关不住他的,当他偷偷用玻璃碎片割断绑住他的绳子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更加确信这一点,我不能让他活着,他活着就会毁了我,毁了朱珊!我不能让他这么做,我控制不住这个念头……“ ”所以你杀了他,并伪造成自杀现场。“杨赫终于还是叹了一口气:”你是个好人,为什么偏偏错了这最后一步?“ 武晓川苦笑着向杨赫伸出双手,亮出手腕:”走错了的那一步,往往都会是最后一步。“ 悬疑故事之神秘三角 1 新闻记者居然比警察来得还要早,这让杨赫很有些郁闷。 看着闪光灯“啪啪啪”地在现场附近四处闪烁着,杨赫不免有种置身于嘲笑之中的被侮辱感——虽然事实上这并不是警方办事效率高低的问题——要怪就怪顾瑞丰树大招风——尤其是顾氏集团最近几次大规模的收购行为以及顾瑞丰那几句颇为雷人的语录,在中国股市上和网络上都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旋风——于是这个顾氏集团的董事长就被推到了舆论界的风口浪尖,惹得全职兼职的狗仔队爆料队们围着他就跟夏天的牛虻围着牛尾巴一般,全天24小时地候着,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满城风雨——更何况现在——顾瑞丰居然离奇暴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当杨赫带着他的刑警队员赶往顾瑞丰那间篮球场大小的办公室里进行现场勘察的时候,顾瑞丰的死讯却已经以一种孢子分裂般的恐怖速度冲出了这栋大厦,直奔各大新闻媒体,就连动作向来总是慢半拍的报纸,居然都已经开始准备印刷号外。 而这时,距离女秘书李倩发现顾瑞丰的尸体还不到半个小时。 几乎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都可以被归属于暴毙一类,但是“离奇”这两个字,对于曾天强这样一个经验丰富的法医来说,几乎遥远得有些模糊了。 比如眼前的这具尸体,仅从死亡方式来说,是称不上离奇的——他其实很快便看出这个人在死前曾经休克过,而死者的口腔黏膜变黄,唇边有少量黄绿色的呕吐物,他推测死因应该是铬中毒,但没有把这个答案立即告诉刑警队长杨赫——在没有经过实验室程序确定之前,他通常会给出一个模糊却不乏专业的回答。 “早期尸僵,还没有出现尸斑,体温下降1度左右,死亡时间大概l小时,现在是十一点半,”曾天强看了看表,然后说:“更准确的时间需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出,中毒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重点收集现场残留的食物、水和使用器皿作为证物,毒物实验结果出来后我会给你一份详细报告。” 杨赫很清楚曾天强的脾气,两人现在已经达成一种默契——杨赫对尸体的注意力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在关注了几个必要的环节之后,他会把尸体完全交给曾天强去负责,而他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对现场环境的勘察上——尤其是那些程序之外的,常常会被人忽略的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然后,等到手下的队员、技术员以及法医的报告提交上来,他的大脑就会像电脑一样,对所有输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判断。而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用他那粗大的手掌摩擦着他头顶上的发茬——于是星星点点的刺激就像是微弱细小的电流,钻入他的掌心,启动他的智慧。杨赫常常会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架专门制造出来的破案机器,而这个动作,就是他的开关。 不过这一次杨赫在顾瑞丰的尸体旁边停留了相当长的时间——他并不是对顾瑞丰的死因感兴趣,而是因为死者手里牢牢抓住的一个三角形的铜质雕像——人类总是在死亡的时候才会发现听众有多么重要——杨赫几乎能够感应到雕像上残留着死者身上所传递出来的焦虑——那是一种担心不被理解和明白的焦虑——是死者临死前最强大最专一的一股意识——杨赫虽然是无神论者,但是他相信感觉。 这个雕像就是死者给他的线索——指出凶手是谁。 可惜的是,雕像只是一个非常简单和普通的等边三角形,上面既没有花纹也没有文字,红木底座上也是千千净净的,只有均匀的木纹。 唯一让人觉得疑惑的是死者抓着雕像的部位,他不是抓着底座——通常意义上最方便的握处,而是抓着三角形的上半部——杨赫戴着手套试了试同样的姿势,发现这样的话很难拿稳,被打磨得相当光滑的接触面使得雕像极易滑落下来。 接着,杨赫围着这个大办公室转了几个圈儿——当然是在足迹检查程序之后——到他们进入之前为止,整个办公区只发现三个人的足迹。其中一个从鞋底花纹与顾瑞丰尸体上所穿着的皮鞋花纹的大致对比来看,应该就是属于他本人。 另外两个人也很快锁定了,一个是发现尸体的女秘书李倩,另一个是听到女秘书尖叫后紧跟着冲进来的董事长助理张子锋。 “今天十点钟有个会,”仍然处于惊魂未定状态的李倩说,声音还在发抖:“所以十点整的时候我打了电话进去提醒董事长。他说他有些不太舒服,所以要我通知所有人,把会议推迟一个小时。可是到了十一点,他还是没有出来,我打电话没人接,觉得有点担心,这才进了他的办公室,可没想到……” 没想到,她看见的居然是一个从今往后成为她噩梦的场面——顾瑞丰趴在办公桌上,双眼鼓出,面孔扭曲,早已经气绝身亡。 她立刻尖叫了起来,董事长助理张子锋闻声第一个冲进去,好在后者还算有点常识,立刻做了现场保护措施,因此没有对现场造成更多的破坏。 “你十点钟所打的那个电话,”杨赫的眼神犀利地与李倩对视,她戴着眼镜,又瘦又高,骨骼突出,长得算不上好看,因此很难把她与经常在老板和秘书间发生的那种桃色纠纷联系起来:“能确定是顾瑞丰本人接的吗?” 李倩斩钉截铁地点点头:“是他的声音没错,我绝对可以肯定!” “那么顾瑞丰是什么时候进入办公室的?”杨赫又问。 “九点。”李倩说,末了又补充一句:“董事长每天都和我们一样准时上班。” “那么,在九点到十一点之间,还有什么人进出过这间办公室?”杨赫看着秘书小姐的工作位,半开放式的,就在董事长办公室的外面。杨赫围着她的座位走了一周,发现这个位置不但方便挡驾,而且所有进出董事长办公室的行为都能尽收眼底。很明显,和大多数这个职位上的职责一样,李倩的其中一项工作内容就是过滤,所以,她的话最具有权威性。 “没有!”李倩摇着头:“没有任何人进出过,董事长一直一个人在里面。” 杨赫没有质疑——他已经瞥见了这个位置上空的一个摄像头——周泰已经去调录像带了——如果这个女人说谎,很快就会被拆穿,他相信她没那么傻。 “那么,在九点以前呢?也没有人进出过吗?”他想了想,又问出一个问题。 “我们九点钟才上班。”李倩说:“不过每天我八点半会过来,打开门让保洁员进去清理办公室。” 保洁员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瘦小干瘪,双手因为长期浸泡在冷水中已经有些变形,而她所穿着的是大她身体一号有余的蓝色工作服。杨赫总觉得她这身制服有些眼熟,好像是他见过的某个监狱的囚服——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说法也可以是正确的——因为很明显,贫穷就是她的监狱。 “我叫……叫……叫周淑芬。”保洁员大概是第一次和警察打交道,战战兢兢地用手使劲扯着自己的衣角,说话也开始结结巴巴。 杨赫从她的叙述中得知,几乎每天早上,她都要花去半个小时专门打扫这间董事长办公室,而其中大部分时间,她都是跪在地上,用抹布将白色大理石的地板砖一寸一寸地擦得锃亮,而她擦地的顺序是由里朝外——所以办公室里没有留下她的脚印。 杨赫始终用和蔼可亲的口气询问着保洁员各个细节,让这样一个又辛苦又老实的女人不安是件不太人道的事情。 “老板很爱干净的,”她说:“杯子是不许我碰的,他不喜欢人家碰他私人的东西,一般都是李小姐去洗杯子,所以我从来都没有碰过他的杯子。” 事实证明李倩没有说谎,记录显示她的确在10点钟打过电话进董事长办公室,通话时间1分钟,她也一直没有进入办公室,但这并不表示她可以排除嫌疑。因为要毒杀顾瑞丰,她依然是最有可能的一个。但是,她的动机是什么?她又为什么要采用这种置自己于首要怀疑对象的方法呢? 在送走保洁员之后杨赫又回到了办公室,这里是三十三层楼,无异于三十三重天,封闭式窗户,苍蝇也飞不进来。 换句话说,顾瑞丰如果不是自杀,不是死于李倩之手,那么就是死于密室谋杀。 杨赫又开始在办公室里转圈儿,他自然是不相信什么密室杀人的——虽然他平常也看侦探小说,也会对那些精致的密室杀人技巧感到惊叹——但事实上,至今为止,他还没有遇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密室。 不管怎么样,要解决一个貌似密室的问题,首先要做的是理论上的无懈可击。 “建筑图纸!”杨赫叫人找来了董事长助理张子锋:“我现在马上要一份这层楼的建筑图纸。” 图纸被拿来了。 杨赫很快发现他这个决定是无比英明的。 “这里,”杨赫指着图纸上董事长办公室的南面说:“图纸上原来规划有一个小房间,为什么在现场没有看见?” “噢噢!”张子锋尴尬地支吾着,脸涨得通红:“这个,这个,是我们董事长的密室……有一堵假墙,就是办公室里挂着油画《秋天的麦穗》的那一堵,油画其实是道门,门后面就是那个密室。” “密室?”杨赫吃了一惊:“你知道为什么不早说?” “我……我,”张子锋继续尴尬着:“你知道,这个是要保密的,我们,我们怎么可以随便说出来……,‘ 如果不是有了这张图纸,杨赫想,估计他现在也不会说,这些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但话又说回来,食人俸禄,替人守秘,天经地义。 于是他缓和了神情:”知道怎么进去吗?“ 杨赫看见张子锋拉开顾瑞丰的办公桌抽屉,找到一串钥匙,从中挑出一把十字架形的钥匙,然后走向油画。同时杨赫看见抽屉里有一小盒打开过的胃炎冲剂。 那是一幅竖式的长方形油画,大约相当于两个普通房门的大小,画面既完整又平整,看不出机关。油画的左边紧靠着一个矮架子,架子上有一个奔跑中的裸人雕像,张子锋把钥匙伸入那个雕像的嘴中,轻轻一转。 ”咦?“张子锋吃惊地说:”怎么没锁?!“ 他朝外一拉,那幄画便与墙裂开了一道缝,显现出门的本质来——原来那个雕像既是钥匙孔又是门把手——装模作样地放在架子上实施障眼法。 警察们走进密室。 只见这个小房间不过十平方米左右,装修风格和外面的办公区迥然不同,显得十分普通和家常,但看上去更加舒适。 布艺沙发、桦木的单人床、红木的小书柜,一台电视、一套音响——右侧还有一个推拉式的小窗户,挂着淡绿色的窗帘,从这里可以望见相当不错的城市全景。 看起来,这个密室更像是顾瑞丰逃开现实喧嚣的世外桃源。 杨赫转身看着朝向小房间这边的门——这边看起来,就是一道相对正常的门了,有门的通常模样,有正常的把手。 虽然它仍然比正常的门宽大了不止一倍,厚了不止一倍。 杨赫拿起图纸来,对比着,马上又有了新发现。 ”应该还有一个出口。“杨赫沿着图纸上标注的紧急出口的标志很快便发现了第二道门——在衣柜的后面藏着,等指纹采集的技术员完工之后,他戴上手套将门把手一拧——门被轻松地打开了。 外面是一条走廊。 ”这是一条专用的逃生通道,“紧跟过来的张子锋连忙介绍,仿佛将功补过般:”这条走廊本来是和这一层楼道的公用走廊连在一起的,我们加了堵墙给断了。“ 门口的走廊的确很短,左边应该就是张子锋所说的”外加“的砖墙,右边是楼梯。 ”这个楼梯可以一直通到地下停车场。“张子锋在一旁补充着。 杨赫往下走去,这个狭窄的楼梯间很明显是顾瑞丰的专用逃生通道,虽然他可以有专项独自逃生的特权,却没有办法缩短三十三层楼的距离。 用正常速度下到地下停车场花去了大概六分钟时间,而这个通道在停车场里也同样对应着一个专门的入口。 ”这个入口平常不会有人用的,因为这个楼梯只通往三十三层,不会和其它通道相通,“张子锋指着另一个方向说:”而从停车场到大厦其它楼层的公用电梯和楼梯都在那边。“ 杨赫站在原地抬起头,立刻发现了一个他心里正渴望出现的事物。 ”监控摄像头!“他兴奋地说:”监控室里应该有录像带吧?“ 张子锋愣了愣,然后点点头:”是。“ 2 九点五十分,停车场里出现了一辆红色保时捷,车停好之后,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的男子走了下来,他径直走向了杨赫刚刚勘察过的那个”专用入口“,而且迅速消失在了楼梯间。 画面把男子的侧面和正脸都拍得十分清晰。 技术人员截下一个特写,只见这人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面部轮廓很鲜明,一只古罗马式的鼻子,眉目长得相当英俊。 ”啊!“在一旁同时观看录像的张子锋吃惊地叫出来:”是顾瑞新!“ ”什么人?“杨赫立即追问。 ”是我们董事长的弟弟,“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补充道:”是同父异母的弟弟,你知道,就是人们常说的……“ 他似乎有些难以开口,于是站在杨赫旁边的警员周泰替他说了出来:”私生子。“ 张子锋点点头,脸红了:”虽然老董事长没有正式公开过他的身份,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画面被快进着,只见男子又从专用入口处走了出来,一面走一面还打着手机。 定格的时间显示,当时正是10点40分。 谁都知道这个时间意味着什么——在场的警察神色都为之一振。 ”把你所知道的关于顾瑞新的所有事都告诉我。“杨赫把头转向呆若木鸡的张子锋。 3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张子锋掏出纸巾来擦了擦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水:”很多事也都是道听途说,不知道是真是假。这,这怎么好说呢?“ ”真假我们来判断,“杨赫说:”你只管说出你知道的。“ ”那就从顾瑞新一年前突然出现说起吧!“张子锋说道:”其实我们也很惊讶,因为老董事长和夫人一直都很恩爱,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说什么风流韵事,而且他也很疼爱我们现在的董事长顾先生,父慈子孝的,所以有一天顾瑞新忽然来到公司说自己是老董事长的儿子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他,但是老董事长不但没有否认,还让他到公司来上班,嘱咐公司的元老亲自教导他,这时候我们才觉得这事并非空穴来风,可是老董事长始终都没把这层窗户纸捅破,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清楚。后来,这个顾瑞新在公司上了半年班,因为他是在美国长大的,读的是名校,学的也是工商管理,再加上本人很随和,十分擅于和人交往,短短时间就被他做下了好几笔大生意,而且和很多大客户的关系都非常好,老董事长很开心,专门为他办了庆功宴,大家私下都觉得顾瑞新虽然年轻,但是比他的大哥顾瑞丰要有能力得多,所以当时有不少人都预测老爷子是故意把这个私生子从美国叫回来接班的,但没想到的是,半年前,老爷子突然心脏病发,死在了医院,而在他的遗嘱里却把公司交给了顾瑞丰,只是给了顾瑞新一大笔钱。后来,在办完了老爷子的葬礼后,顾瑞新就辞职离开了。“ ”大家都觉得这个结局很出人意料是吗?“杨赫尖锐地问道:”其实顾瑞新才是你们心目中的公司接班人,对不对?“ ”是!“张子锋并不否认:”其实公司有不少人都在怀疑遗嘱的真假,因为老爷子生前表现出来的行为和他最终做的决定非常矛盾。其实说起来顾董事长能力也不弱,只是,唉,原本人死了,我是不该这么去评价的,怎么说呢?他有些刚愎自用,不喜欢听别人的意见,我行我素,这对一个大集团企业来讲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他和董事会一直都不太和睦。“ ”那么,顾瑞新对于遗嘱是不是非常不满?“杨赫又问。 ”我觉得任何人都会不满吧?“张子锋说:”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交接工作也做得很仔细,没有故意为难公司。顾瑞新和他大哥正相反,他是那种看起来温和,但是城府很深的人。“ 杨赫皱起了眉头:”那么,他们兄弟平常的关系如何?“ ”不好。“张子锋摇摇头:”尤其是老董事长给顾瑞新专门设了一个盛大的庆功宴之后,我曾经亲眼看见顾董事长打过顾瑞新一个耳光,而且骂得很难听。“ 4 门铃响了很久,却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然而顾瑞新那辆惹眼的红色保时捷分明就在楼下——门卫也证明他在十二点钟回公寓后便没有再出去。 杨赫皱起了眉头,周泰已经蠢蠢欲动地绷起了脚尖。 ”踹吧!头儿!“他期待地望向杨赫。 毫无疑问,顾瑞新是重大嫌疑人,搜查令也已经拿到了,可是,杨赫却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总觉得顾瑞新一定会从房间里走出来。 然而他错了。 所有人都开始不耐烦起来了。 杨赫终于点了点头,于是周泰蓄谋已久的一脚终于踢在了门上。 门开了。 等待他们的是一间装修豪华的房间、一本翻到一半的杂志、一只刚燃到尽头的香烟和一杯还未凉透的咖啡。 这一切都说明,顾瑞新刚刚离开不久——但他的离开是突如其来的仓促的慌张的。 ”立刻提取咖啡杯上的指纹、香烟上的dna和房间里的鞋印,带回局里和案发现场所发现的痕迹进行对比。“杨赫有些恼怒地下着命令:”李晓芸!马上再下楼去,重新取门卫的口供!周泰去附近寻找一下证人,看看有没有人发现顾瑞新离开!“ ”是!“两名爱将忙不迭地执行任务去了。 杨赫仔细地打量着房间,九十平方米左右的电梯公寓房,收拾得十分整洁,每一件物品都放得很有规律,这说明主人是一,头脑清晰做事有条理的人。他走进卧房,宫廷式样的铁花大床,白色的床单床罩,同样是白色的书柜里放满了各种书籍,除了管理书籍外,大多数都是旅游探险杂志及小说。杨赫拉开衣柜,柜子里只有几套正装,大部分都是休闲装和运动装,甚至专门有一个柜子用以储存各种户外用品——帐篷、背包、睡垫……杨赫正一样样地看着。这时李晓芸的电话打了过来:”头儿!门卫确实没有看见顾瑞新出去过,他这里的监视器上可以看见电梯和逃生楼道,我刚才都调出录像看过了,只看见顾瑞新回家,确实没有看见他走出来……“ 杨赫腾地站起来,快步走向窗户——卧室的窗户正下方是静谧的林荫花园——由于这里的住客大多是上班族,而现在又是上班时间,所以花园里空无一人——杨赫很快在窗户上看见了一道绳子的勒痕——他把身子探出大半个,果然又在外墙上发现了数个脚印。 ”小王!“他大声地叫着技术员:”过来!这家伙是用登山绳从这里速滑下去的!过来把证物搜集一下!然后马上到下面花园去!“ 小王应声跑来,朝外望了一眼,吐了吐舌头:”我的妈呀,这可是十层呀!“ 杨赫快速跑到了下面的花园中,果然发现了正对着顾瑞新卧室窗户的那一面的草丛很大一部分都被踩扁了,脚印非常清晰。 ”头儿!“这时周泰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那边,那边,有个逃课的小孩儿,看见有个人从楼上用绳子爬下来,时间刚好是十二点五十,就是我们来之前的十分钟。“ 5 ”如果他不是凶手,为什么要逃跑呢?“周泰耸着肩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嘛!这说明他心虚啊!从逻辑上讲很好分析的,顾老爷子的那份遗嘱肯定有问题,之所以顾瑞新之前没有提出异议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证据,后来,他终于拿到了顾瑞丰在遗嘱上作假的证据,所以打算找他大哥摊牌,顾瑞丰于是约了他密谈,为了掩人耳目,顾瑞丰让顾瑞新从专门入口进入密室,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顾瑞新根本不信任他,而是趁机毒杀了他!后来,顾瑞新回到公寓,原本打算收拾东西离开,却没想到我们来得那么快,所以仓皇之下,就拿出他看家本领,直接从窗外用登山绳速滑逃跑了——十层楼对于一个经常做极限运动的人来说,小case啦!“ ”等等!我不同意!“李晓芸说:”那……“ 没等她说完,周泰就气呼呼地叫起来:”为什么每次你都不同意?是不是我说什么你都不同意?“ ”我是实话实说,谁叫你的分析每次都有漏洞呢?“李晓芸瞪着眼。 杨赫笑着看着两人:”好,晓芸,你说说他的分析有什么漏洞?“ ”如果顾瑞新掌握了顾瑞丰在遗嘱上作假的证据,那么他完全可以用更有利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请律师打官司,他何必去杀人犯法?如果他要和顾瑞丰密谈的话,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没有真证据,他不敢打官司,所以是去虚张声势,以获得更多利益或者干脆趁机杀了他,以亲人身份继承遗产;第二,他有真证据,但是顾念兄弟之情,不愿意打官司,所以约顾瑞丰解决此事,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既然顾念兄弟之情,他就更不可能杀死顾瑞丰了!头儿,我说得对吧?“ 杨赫赞许地点点头:”分析得很好!小周,你可别不服气,在这方面,你可真得加把劲了!“ 这时技术员小王走了进来,将一叠资料递给杨赫。 ”杨队,这是现场证物分析报告。“ ”这么快!“杨赫高兴地翻开,随即眉头也皱了起来:”顾瑞丰的杯子里残留有胃炎冲剂的成分,还有六价铬元素……杯上没有指纹……在那间小密室里发现了顾瑞新的指纹,对比之后和顾瑞新家里的指纹完全一致……密室里发现的脚印和顾瑞新卧室外墙上的鞋印花纹不同,密室里的鞋印花纹是皮鞋,而外墙上的鞋印花纹是运动鞋,但是两种鞋印的尺码完全一致……怎么会这样?“ 看着杨赫一脸狐疑的神色,周泰奇怪地问:”头儿!就应该是这样啊!不管我的分析有没有漏洞,可是顾瑞新是本案的最大嫌疑人,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罪案嫌疑人的证据,这是天经地义的啊!“ 杨赫用手掌心按压着他的发茬:”你仔细想一想,难道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周泰挠着头:”哪儿奇怪啊?“说着,他看了李晓芸一眼,李晓芸摇了摇头,也露出困惑的表情。 ”在外面的办公室里,我们只发现了三个人的脚印——但这三个人的脚印没有一个是顾瑞新的——如果他是刻意要掩盖自己的脚印,比如说,他穿上了鞋套,还有,假定他是凶手,在顾瑞丰的杯子里动了手脚,他也擦去了杯上的指纹,那为什么他不用同样的办法处理掉小密室里的脚印和指纹呢?难道他就那么有把握,我们不会检查那间密室?“ ”是啊!“周泰此时一脸恍然:”他为什么做一半留一半呢?“ ”还有,“李晓芸也回过神来了:”他既然杀了人,为什么还要回到公寓,居然还有心情抽烟、喝咖啡、看杂志,然后在我们来抓他之前才匆匆忙忙地逃走呢?这真的非常奇怪呢!“ ”顾瑞丰死亡的新闻出来了吗?“杨赫突然问:”哪个电视台最早播出的?什么时候播出的,马上去查!“ 李晓芸已经在打电话,几分钟之后这个问题就有了答案。 ”头儿!是市电视台七频道!新闻是在一点整播的!“ ”不对!“杨赫狠狠地踱着步子:”不对!去查电信局,查今天中午12点50分以前,哦不,包括最近三天打给顾瑞新的所有电话,马上去排查!“ ”是!“ 6 张子锋放下电话,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但是他的轻松并没有就此持续下去,很快,他的眉头便更加深重地拧了起来。他烦躁地点燃一根烟,但抽了两口便掐断了,他倒在沙发上,用垫子捂住头——真希望世界能够变得和现在他所呼吸的空间一样狭小。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直到一分钟之后,张子锋才拖着极不情愿的步子走向大门,透过猫眼,他看见了来人的样子。 随即,他的脸色变了。 张子锋拉开大门,朝外面迅速张望了一下,然后对面前穿着大衣戴着墨镜的男子说道: ”你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你不怕……“ 7 张子锋躺在地上。 这次不需要法医官开口,谁都能看得出他是被重物击中脑部身亡的——凶器大概就是屋子里的一条木凳——因为它此刻已散了架,支离破碎地跌在旁边。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名叫冯浩,据说张子锋在傍晚的时候忽然打电话向公司紧急告假,说要暂时停止工作一段时间,冯浩根据公司临时成立的管理委员会交代来拿交接文件的,这个临时委员会由几个公司的股东共同组成,临时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 冯浩是八点钟到达的,没想到张子锋却迟迟不来开门,但是他却听见屋里的电视声音异常大声,于是他又拨打了张子锋的手机,手机一直没有人接——但是当他把耳朵贴到房门上的时候,却能隐约听见电视声音里夹杂着手机铃声。冯浩等了一阵子之后便快快地离开了,第二天早上他再次来到了张子锋的家门口,没想到情况与头一天的一模一样,这时他才感觉到可能出了事,于是便和物管公司一起报了警。 警察破门而入,张子锋早已头破血流,横尸屋内。 他在前一天晚上的七点钟就已经死去了。 现场并不十分混乱,几乎没有打斗的痕迹,张子锋致命伤的所在部位是后脑勺,而他倒下的前方有一个茶水柜。 ”这样看来,“杨赫皱起眉头:”很像是突然袭击,张子锋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说不定他还正打算去给对方倒茶——在这个时候被人一下子用凳子击中了后脑勺。也就是说,死者认识凶手,而且完全没有想到对方会对他下手!“ ”咦?“杨赫在张子锋的尸体前蹲了下来,用戴了手套的手轻轻移开张子锋的左右手——这两只手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叠放在一起,仿佛想要隐藏什么一般,而从他指间的缝隙隐隐透露出红色来——杨赫怔住了——在这双手下——居然藏着一个红色的三角形。 这个三角形无疑是张子锋在临死前蘸着自己的鲜血画出来的——虽然歪歪扭扭——但却让人惊心动魄! 杨赫的脑子里一下子闪过了顾瑞丰的脸——他在临死前也抓着一个三角形的雕像! 毫无疑问,这绝不是什么巧合! 杨赫瞪着那个三角形——对方也同样瞪着他——可是双方都没有办法理解彼此的意思。 ”张子锋住的这个小区太古老了,连门卫都没有,更别说是监控录像了,“周泰一脸的愁容:”而且这里的人好像都只顾自己,别人的事根本就不关心,问了好几个邻居,都说没看见什么可疑的人。“ ”谁说没有?“小王在屋子的一角蹲了下来:”这里有几个鞋印,大小宽度还有花纹都和小密室所发现的鞋印是一样的!“ ”哦?“杨赫扬了扬眉头,走过去在一旁看着小王提取这个鞋印:”你确定?“ ”嗨!“小王说:”这两天睁开眼睛闭上眼睛都是它,不会错的!瞧瞧这儿,在从后跟到脚心之间连线的中点位置,这里的条纹有两个很明显的断口……“ ”那就是说,顾瑞新到过这里?“周泰吃惊地说:”这家伙正被通缉呢,这个时候他还敢出来再犯案?这什么人啊?“ 杨赫摆摆手:”不要轻易下判断,就算这些鞋印真的属于顾瑞新,最多也只能证明他到过案发现场,不能说明他是凶手。“ ”如果他不是凶手,他总不至于那么巧,两次都在场吧?还有,如果他不是凶手,他为什么不报警而是选择逃跑?“周泰疑惑地问。 ”我也没说他不是啊!“杨赫瞪着他:”是或者不是,这要靠证据来支撑,不是靠你这张嘴!“ 8 ”通过排查顾瑞新的通话记录,我们发现了四个可疑电话,“李晓芸开始向杨赫汇报:”第一个电话是在顾瑞丰死亡当天九点整从顾氏公司打出的,通话时间为2分30秒,第二个电话也是从公司打给顾瑞新的,时间是9点58分,通话时间是42秒,这两个电话无法追查具体打电话的人,因为打电话的人用的是公用分机,顾氏集团使用的是电话交换机,凡是分机打出的电话都会显示为几个固定的对外号码,所以不能查到打电话的人。第三个电话是在10点33分打出的,通话时间是6分55秒,这次打电话的人使用的是手机,这个号码没有进行实名登记,所以也没有办法查到来源,第四个电话也同样是用这个手机号码打出的,时间是在同一天的中午12点45分,通话时间是30秒。“ 杨赫的眼神闪了闪:”这几个时间,怎么都那么蹊跷?“ ”是啊!“李晓芸连连点头:”我也觉得很奇怪呢!现在不是已经确定顾瑞丰的死亡时间是十点半了吗?第三个电话刚好在顾瑞丰死后3分钟打过来,还有,第四个电话也刚好是在我们去抓捕顾瑞新前一刻钟打出的!“ 杨赫的手掌里全是发茬的抱怨,刺刺地钻入皮肤。 ”我想起来了!“杨赫突然叫道:”小周!你还记不记得,在保安室看录像的时候,顾瑞新从专用出口走出来的时候,那个时间正好是io点40,他在干什么?“ ”当时他正把手机盖合上……他在打电话!“周泰一下子跳起来:”就是那个神秘电话!“ ”那个电话的通话时间是6分多钟,刚好够顾瑞新走完那三十三层!大家觉不觉得有点反常?一个刚杀了人的凶手,居然会在刚刚犯案后在现场附近打电话花去六分钟的时间!“杨赫说:”还有他家里的情况,喝咖啡、抽烟、看杂志——这些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凶手的正常表现!“ ”唔!“李晓芸点点头:”好像是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人的所为。“ ”可是他为什么要逃跑,而且逃得像是被人追杀一样?“周泰犹自纠缠着他从来没想通的问题。 但是杨赫却因为这句话跳了起来! ”马上把顾瑞新的那栋电梯公寓的录像带调出来,我要重新看!“ 9 11点45分,顾瑞新从电梯里走出来,左转,走过楼梯间的大门一直向前,很快走出了摄像头的监视范围。 ”他的公寓在最左侧,摄像头当时转开了,所以拍不到他进门的情况,而且由于角度问题,也没有办法拍到他门口的情况。“李晓芸在旁边补充着:”而这栋电梯公寓的物管一般只习惯监视电梯。“ 在11点45分到13点之间,电梯在第十层一共停过三次,里面走出来的人经过配合调查的物管人员辨认后,都确认是大厦的住户。 ”好像没什么可疑的人啊!“周泰瞪大眼睛看着屏幕,”等等,往前倒,再往前,看看12点45分的时候,慢放,再慢一点!“ 这时候刚好是电梯停下的时间。 ”这段我们刚才看过好几遍了!“李晓芸诧异地说。 ”嘘——“周泰紧紧盯着屏幕,电梯里有一个男人正朝左边走去,但周泰却不是看着电梯里走出来的人——这时候摄像头正从左边转向右边,在那个人的背影正要消失的一瞬间,周泰忽然大叫:”停!“ 于是画面定格了,周泰兴奋地指着那人的旁边——那正是楼梯间的门——门开了一道缝——缝隙里露出了半只手。 ”12点45分!有人从楼梯间上来!“他大叫着:”12点45分,那个神秘手机又给顾瑞新打了一个神秘电话!“ ”干得好!“杨赫拍了拍周泰的肩膀,但是遗憾的是,摄像头没有拍到那只手的主人。 ”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推测,顾瑞新的离开,其实和我们无关,他选择那样一种方式逃跑——也许是因为这个人!“杨赫指着画面上定格的那半只手:”我们知道顾瑞新是12点50分被人看见从卧室用登山绳滑下来的,他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那很可能是因为他不想和门口的这个人正面接触——甚至更大的可能是,他害怕这个人,要躲避这个人。就像周泰刚才说的那样,他逃得像被人追杀一样!“ ”也许那个神秘电话就是通知他离开的!“周泰像彻底开了窍般:”通话时间只有30秒,说明很匆忙!或者说,很紧急!“ ”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杨赫说:”物证科送来的报告显示,密室里发现的脚印和顾瑞新卧室外墙上的鞋印花纹不同,一双属于皮鞋,一双属于运动鞋,也就是说,顾瑞新在逃跑的时候,他穿的是运动鞋,而不是皮鞋,可是大家看,在张子锋的死亡现场,密室里出现过的鞋印却又再次出现了,难道他在逃跑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却单单带了一双鞋离开吗?如果他的计划是毁灭证据,那为什么他又要穿着这双在案发现场留下过脚印的鞋子出现在张子锋的家里呢?他这不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李晓芸高高举起了手:”头儿!我想到了四个字:栽赃嫁祸!“ 10 顾氏集团临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里面正乱作一团,不过短短几天时间,顾氏集团就连出两场命案,董事长疑被谋杀,董事长助理暴毙家中——董事长的私生子兼前任管理高层被通缉——旗下几个上市公司的股票跌得一塌糊涂。 股东们几乎陷入了束手无策的状态,其中沉不住气的,已经开始扬言要撤股。 ”一个企业的声誉就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大股东刘胜便是主张撤股中的一个:”以前顾瑞丰的那些胡说八道,已经把公司的股价拖下去了,现在,我看是更是没什么指望了,再等下去,连骨头渣都没有了,我可没有这么好的牺牲精神!我看啊,还是早早散伙了吧,多少给自己留下点棺材本。“ 他的话音一落,立刻引来一片附和声。 而另一个大股东宋志昌却兀自冷笑着。 ”老刘,别逼着我把话放到台面上来讲,“他陰陰地说:”现在香港股市上有一帮神秘人正在大量收购被股民抛售的顾氏集团的股票,你今天又在这里危言耸听,蛊惑人心,到底安的什么居心啊?“ ”你什么意思?“刘胜显然被这句话惹火了,立刻拍案而起。 ”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宋志昌没有丝毫胆怯:”有人心口不一,想趁乱耍诡计独揽大权……“ 此时,股东们纷纷向刘胜投去了狐疑的目光。 11 杨赫在白板上画着三角形。 顾瑞丰临死前紧紧抓着一个三角形的雕像,张子锋用最后的气力画出了一个三角形——这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三角形——但是,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正苦思之时,李晓芸忽然敲门走了进来。 ”头儿!有情况!“她急急地说:”刚才接到一个失踪报案,你猜失踪的人是谁?“ ”谁?“ ”李倩!“李晓芸耸了耸肩:”顾瑞丰的女秘书!“ 杨赫怔住了,随即,他下意识地瞟了一眼刚才他在白板上画出的三角形。 ”还有,我们已经找到了最后见到李倩的证人,她说在昨天晚上十点钟,看见李倩和一个穿黑风衣戴墨镜的男子一起上车走了。李倩的家人说当天晚上李倩没有回家,第二天也没有去上班,手机现在是关机状态,没有任何人联络到她。“ 目击者是李倩楼下的杂货铺老板娘。 李倩是她那里的熟客,所以她十分肯定所见到的正是李倩本人。 ”那个男人很高,比李倩高出一个头,李倩那女娃个子起码有一米六五,还穿着高跟鞋,那男的也有185公分!哼,大晚上的戴墨镜,一看就有问题啦!“杂货店老板娘似乎对于成为目击证人十分兴奋,而且开始发挥她从没有机会展露过的侦探才华:”哦,对了,我看见那个人的鼻子很高,像外国人一样,不过头发却是黑色的,可惜看不见眼珠子……“ ”你看是这个人吗?“杨赫把顾瑞新的通缉照片放到老板娘的面前。 老板娘想了想:”鼻子有点像……“ 杨赫想了想,从怀里拿出钢笔来,在照片上面画了一副墨镜。 ”这样呢?“ ”哎呀!“老板娘连连点头:”就是他!就是他!“ 13 宋志昌的别墅。 顾瑞新与宋志昌对视着,对峙着。 良久,宋志昌发出一声干笑:”如果你手上真的有证据,为什么不去找警察,而来找我?你就不怕我?“ ”怕什么?“顾瑞新微笑着:”我是来谈生意的。“ ”生意?你明知道我杀了顾瑞丰,居然来跟我谈生意?“ ”顾瑞丰的死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早知道他在遗嘱上动了手脚,你杀了他倒是帮我出了气,“顾瑞新说道:”不过你既然把我卷了进来,我也不可能就这么认了!“ 宋志昌目露凶光:”那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我相信你有本事栽赃我,也有本事替我洗清,“顾瑞新说:”替罪羊是现成的,刘胜这个人野心太大,我也早看他不顺眼了。“ 宋志昌狐疑地眨着眼:”那你有什么好处?“ ”堂堂正正地回到顾氏,拿回我应有的名分,“顾瑞新挑了挑眉毛:”至于股份,在事成之后我可以全部卖给你,到时你就是顾氏最大的股东,而且合理合法,没人敢说闲话,至于我,我会拿着这笔钱自己去打天下,我对于继承江山这种事没兴趣。“ ”好!“宋志昌愣了愣之后,笑了起来:”果然虎父无犬子,我服了!“ ”那么,成交?“顾瑞新看着宋志昌。 ”成交!“宋志昌点点头,并起身走向酒柜:”我觉得我们应该为合作干上一杯。“ 顾瑞新接过红酒杯,与宋志昌的酒杯轻轻一碰,然后抿了一小口。 ”现在应该商量一下具体事宜了。“宋志昌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翘起了二郎腿:”你说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做?“ 顾瑞新从怀里掏出一小卷资料,放到宋志昌的面前。 ”这份文件说明了刘胜在那家收购顾氏企业的公司有股份,这一点足以说明他的犯罪动机……“说到这里,顾瑞新的脸色忽然变得惨白,他捂住腹部,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他伸出颤巍巍的手指指向宋志昌:”你,你……“ 这时大门忽然被人撞开了,杨赫带着人冲了进来。 14 顾瑞新睁开眼睛,四周全是白色,因此在此背景下的黑色警服便显得格外突出。 ”我们在你的衣服里找到了一个地址,李倩已经被捕了,另外我们还找到了一支录音笔,“杨赫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男人,缓缓地说:”你把所有的对话都录下来了,是为了作为宋志昌犯罪的证据,打算交给我们吗?“ 顾瑞新点点头:”是。加上李倩的口供,我想应该足以定他的罪了吧?“ ”是!“杨赫点点头:”我相信谋杀顾瑞丰这个罪名,他是洗不掉了。“ ”那就好……“ ”可是谋杀张子锋的罪名,你也洗不掉了。“杨赫冷冷地说。 顾瑞新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你说什么?“ ”你实在不应该画蛇添足的。“杨赫说道:”你不应该在张子锋的家里画那个三角形的,否则,你的计划就会非常完美了。那个三角形根本不是张子锋临死前画上去的,而是你在他死后,用他的手指蘸着他的血画上去的,这如果在过去十年,也许会被蒙过去,可是现代的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用指头自己画出的图案,和他死后被动画出的图案,不论是接触面还是用力的角度力度都是有差别的,我们的技术人员做了几次模拟测试就证明了这一点,在我拿到报告的时候我便想,如果真凶是金字塔顶端的宋志昌派出的,他的人又怎么会留下这样一个线索?想来想去,只有你才具备这个动机,其实你哥哥顾瑞丰死的时候,你是看见了的,而当你看见他手里拿的三角形雕像时,你就已经知道自己中了圈套,再当你接到张子锋那个电话的时候,马上就想到是谁给你下了圈套,但是你很快就有了对策,你打算将计就计,趁机除掉那个人,所以你假装出上当的样子,回家、喝咖啡、看杂志、抽烟,这些都是为你后来的计划服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回家后,有人按门铃,而这时张子锋又给你打了电话,他这次是在扮演一个通风报信的角色,告诉你有人要杀你,你便又开始扮演一个逃亡者的角色,你换上了运动鞋,拿走了那双在犯罪现场穿过的皮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杀了张子锋,在现场故布疑阵,你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们凶手另有其人,而你是被嫁祸的,而嫁祸你的人,就是这个三角形所代表的人群。再之后,你带走李倩,取得口供,又假装去敲诈宋志昌,做录音,如果我没推论错的话,酒里的毒药其实是你自己放的,这些都是为了除掉宋志昌,当然最后这招很冒险,因为如果我们没有及时赶到并及时把你送去医院的话,你可能真的会死。“ ”就算你没有及时赶到,我也不会死,事实上,解毒剂就藏在我这只手的指甲里,这是我给自己留的一手,“顾瑞新扬起左手,苦笑着:”我早听说过你,我把赌局押在你身上,你来得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快,但却也是让我输得最惨的人。真是应了那句古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 内涵故事4则带答案 1.三色猫 一天,警官在一所住宅后面看到了一个可疑的男人,便叫住了他:“你是不是想趁着没人入室行窃?” “您这是什么话,这里就是我家啊。”那个人答道。 正说着,一只三色花猫从后门跑了出来,在那个人的腿边磨蹭。 “您瞧,这是我们家的小猫。这下您知道我不是贼了吧。”他一边摸着小猫的脑袋,一边说。 “好吧,是我误会了,不过你这只小猫毛色好漂亮,看起来很威武哦。” “当然。”该男子面带得意地说,“前几天,邻居还特意求我,让这只猫给他家小母猫配种呢。那么再见啦,警官。” “等一等,别急着再见,你先跟我回警局喝杯咖啡怎么样?” 请推理:警察为什么这么说呢? 2.登山 在阿尔卑斯山的穗高岳溪谷,一位女登山者的尸体被发现了。 她背着包,被埋在溪谷的残雪中,死者头骨凹陷,像是被落石击中,跌落溪谷身亡的。 死者死亡大约一个星期了,左手戴的数字式手表,仍走着。 她的脸被埋在雪中,很素净,没有腐坏,也没有化妆,也就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 每个小屋里都没有接到求救信号,可以判断这位女性是一个人上山的。现场的警官推测,她一定是个登山老手。 可警长一看现场,就说道:“这不是意外死亡,而是杀后抛尸,这个犯人没什么登山经验。” 请问:警长为什么这么说? 3.射杀 体操运动员李琳在家里被狙击槍射杀,子弹是从胸部射入,腹部穿出。倒在地上的李琳衣冠不整,外衣上翻,项链坠子落入她半张的嘴里。 警员向警长江川报告:“现场无外来者侵入的迹象,李琳家对面有家宾馆,服务员说李琳死亡时间之后有两个人离开,一个是住在三楼的林勇,一个是住在五楼的郑凯。两人走时都带着一个大包,可以用来装槍,凶手一定在这两个人中!” “不,凶手只可能是他!”江川目光如炬。 请推理:凶手是谁?为什么? 4.赏金 他走在下水道里,这地方可真黑啊。 一个星期前,有一个杀人犯杀了个人,携尸体一起躲进了下水道。报纸上说,只要找到尸体,就有十万的赏金。这促使他铤而走险。 他晃了晃手电筒,突然发现地上有一淌未干的血迹,血一直从这里往漆黑的深处延伸。 他兴奋急了,正想沿着血迹走时,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立刻飞快地逃离了下水道…… 答案: 1.三色猫基本都是母猫。雄性三色猫数量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是不育的。 2.登山时,为了预防雷电天气,一般是不会戴手表的,就算戴,也会戴在离心脏较远的右手,并且登山时会在脸上抹防晒霜。 3.是林勇。 从项链坠子落入半张的嘴里这一动作可以看出,当时体操运动员李琳在做倒立训练。只有三楼比四楼低,子弹只有从下往上射击,才可能从胸部射入,腹部穿出。 4.一星期前,杀人犯就带着尸体来到下水道。现在还有未干的血迹,这说明有新的杀人案件刚刚发生,杀人犯可能就在下水道里面。 三年后的报复 昏昏沉沉地从噩梦之中醒来,她想伸一下懒腰,却发觉自己的四肢像是被什么东西绑着,根本就不能动弹。 噩梦之中,她也是被绑着。她有了一种依然身陷噩梦还没有从中自拔的错觉。 不过,她知道那是梦,只要自己脱离梦的苦海,她所遭受的一切都摆脱了。 可是……她现在所经历的,是现实,还是梦? 疼痛很真实,被绑的四肢让自己无法动弹也很真实,秋凉带给肌肤的感觉也很真实。 很显然,现在正经历的并不是梦。 她不由得害怕了。 夜很黑,窗外的霓虹灯光被宽大的窗帘遮掩着,能够透进这个卧室里的光稀薄得很是可怜。 窗帘处挂着的一件内衣,静静地晃动着,犹如一个莫名的暗示。 虽然看不到,但她能感觉得到,这个卧室确实是属于她和自己的丈夫的,床自然也是他们这一对夫妻的床,周身的一切,也都是自己所熟悉的一切。 只不过这里的气氛是自己所不熟悉的,之前是温馨的,是美好的,是带着幸福的,而现在的是诡异的,是叵测的,是陰沉幽暗的。 为什么这里的气氛会忽然变了呢? 她意识到,自己是赤身裸体的,身上连被子都没有盖。 她那怀有七个月的孩子的肚子,暴露在外面,丈夫一直怕她伤着了她的身子,总是为她盖好被子。今夜为什么到了那么晚,他还没有回来? 没有回来的他,当然不可能把她五花大绑到床上。 如果不是自己的丈夫,那么会是谁做了这种事? 心里的害怕立即变成了恐惧。 再次挣扎,仍是无济于事。四肢被绑着,她能活动的也只有屁股,但自己怎么也离不开床,只是动一动屁股,又能有什么用呢? 这时,她那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忽然看到了一个黑色的人影。 她惊得不由发出一声叫声。 而听到叫声之后,那一直向前移动的人影继续向前移动着。 不像是自己的丈夫的身影,但似乎又有些熟悉,肯定是一个男人,但会是谁呢? “你是谁?”她故作镇定地说道。 但她的声音还是出卖了她,发出来之后,透着止不住的颤抖。 “你不知道我是谁么?我记得你曾说过,就算我化成了灰,你也认识我,可是,看到了我的身影,你却没能认出来……”声音透着哀怨,更多的是对自我的冷嘲。 “阿明!”她惊叫道。 知道那个人是谁后,她心中的恐惧更深了。 怎么可能会是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不,不会是他,他已经死了,现在怎么还可能活着? “我就知道你能认出我来的,你不可能将我忘了。”他冰冷的声音有了一些回温。 “你……你想怎样?” “我消失了三年,现在来到这里,自然是想将三年前你欠我的那笔账结清。” “不,我……我不欠你的。” “你怎么可能不欠我的?三年前,你欠我的,还少么?” “对不起,我……我不该因为你穷,离开你,可是……跟你谈了那么多年,你说好要为我奋斗,我也说好等到你有钱了,咱们再结婚的,但是,你一直都不好好努力,每天都活在得过且过的日子里,从来不知道奋斗,也不知道为咱们的未来着想……” “可是,我爱你。即便生活得很穷,但咱们用爱生活,难道还不该知足么?” “爱,是可以拿来生活的,但是,它解决不了温饱,更不能让你我从贫穷之中解脱出来。我也承认,我爱你。可是,在跟你在一起的那一段日子里,你却让我对你的爱日渐磨损,最后变成了悔愧。你可知道,我得有多伤心,才肯做出离开你的决定?” “但是,你更狠心,竟然离开了我,不仅如此,还……” 她打断了他的话,抢声说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想让我怎么补偿,你说。只要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一定会补偿你。” “你想用什么方式补偿我?”他戏谑地问道。 “这一栋别墅型的房子给你,另外,我再多给你一辆跑车,还给你一家企业销售经理的职业,保证让你的以后衣食无忧……” “你开出的条件确实很诱人。” “就凭咱俩之前的关系,我也不能看着你继续吃苦。” “多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她轻舒了一口气,以为他不会再找麻烦。 可是,当她刚让提着的心放下,她忽然感觉,身边的异常透着某种诡异。 “你还想干什么?” “你欠我的,并没有还清,我怎么会因你开出的那些条件而离开呢?” “如果你不走,你还要怎么做?——你想让我怎么还?” “我们最后见面的那一晚,你当初怎么对我的,我就怎么对你。” “不,不行……” “当然不行,这样做还远远不够解恨呢,是不是?我得连本带利一块让你还清。” “求求你,不要这样,我……你绕了我吧,我什么都听你的。不,我给你钱,这样的房子,我给你两栋,跑车,我也多加一辆,只要你不杀我,我让你的后半生拥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我为什么要杀你呢?” 她忽然不说话了。 三年前,她用折叠钢刀结束了他的生命,但当时他喝下了她倒进他杯子里的安眠药,他根本就不知道。 在杀他的时候,他是没有痛苦的,因为他毫无知觉,即便当她的刀插进了他的肚子,他的肠子流了出来,他的样子依然是很安详的。 这是她隐藏着的秘密,她不准备向任何人透露这个可怕的秘密。 而不经意间,她却向复仇的他透露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她慌忙解释道:“你已经把我五花大绑了,还是在我的家里,你肯定是想杀我的……求求你,不要杀了我。” “为什么你的话,让我产生了那么大的怀疑呢?实话告诉我,你究竟想说的是什么?” “我再多给你一栋房子,再多给你一辆跑车,求求你,不要杀了我。” “是不是还应该多给我一些钱?” 她立即点头,而她意识到点头,他是看不见的,于是赶紧说道:“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只要你不杀了我。” “如果我让你跟我走,跟我一块继续过生活呢?”他揶揄地反问道。 “我不能答应你,现在的我已经是别的男人的女人了。” “是谁的?” “我现在的丈夫的。” “是不是他的?” 他刚这么反问,灯光一闪,照出了一个人的身影。 那个人就“站”在床边,浑身血淋淋地看着她。 是的,灯光仅仅闪了一下,似乎只有一秒钟,但是,她看清了。 床边的那个人在光芒的照射下,从头到她看不到的脚,浑身是血,脸皮像是被揭下来了,血肉模糊,衣服肯定被扒光了,露出的肌肤向外翻着血淋淋的肉。 两个肩膀处似乎还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骨头上系着都一根比较细的钢线。 像是一个木偶,他被逼着“站”在了那里,任由那两跟细钢丝摆布。 她吓得花容失色,胸腔之中的血液像是要倒流了。 “你杀人了,你杀人了,你为什么要杀了他?”她痛苦地叫道。 他给了她一个听起来很合理的解释:“是他让你离开我的。他给了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让你狠下心来,抛弃了我。我本来就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男人,我的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只有你,他却从我的身边把你抢走了,我怎么可能不对他怀恨在心,不杀了他呢?” “你这个变态,我已经不爱你了,我……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跟你走的。” “你当然不爱我了,或许说,你根本谁都不爱,你只爱你自己。为了爱你自己,你可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不是么?你想要钱,你想要足够的钱来满足你对物质的追求欲望。在你的眼里,谁能给你钱,谁能让你满足物质上的欲望,谁就是你爱着的人,或者说,谁就可以上你的床,任由那个人摆布你。” 她不说话了,她的眼睛里积蓄着泪水和恐惧。 而他接着说道:“来到这里之后,你只给了我一个感觉,你是一个被物质欲控制很深的女人,如是不然,你不可能只想用房子、跑车和钱来砸我,如是不然,你也不可能用房子、跑车和钱来诱惑我,让我放你一马。现在的你,整个身心都透着铜臭味,这样的你,让我感到恶心,让我不得不这么想,杀了你,也许就会给社会减轻一些负担,至少也会让大家呼吸的同一片天空的空气干净一些。” 她想要挣扎,却依然不能挣扎。四肢被捆绑着,她焉能从他的掌控之中逃脱? 终是无能为力,她只好哀求:“求求你,不要杀了我。”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冷冷地看着她如一个待宰的羔羊,他戏谑地说道。 “我们毕竟有过一段在一起的生活,我们毕竟有过一段感情,这样的过去,也许是不值得你我留恋的,但是……它见证了我们在一起的那一段时光,是我们生命的组成部分,你不能不顾念旧时的恩情,杀了我。” “那我是不是也应该顾念旧时的恩情,以你对待我的方式来对待你呢?” “你……你想怎样?” “当初的你,是怎么对待我的呢?” 她不敢多说什么。 三年前,她杀他的场景历历在目,仿佛就在眼前。她用那把折叠钢刀划开了他的肚子,将他肚子里的内脏全都掏了出来,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塑料食品袋里…… 这么想着时,她忽然感觉自己的肚子处有一层薄薄的冰凉。 她大吃一惊,想要喊“住手”,却来不及了。 疼痛感撕扯着她的神经,让她痛不欲生。 肚子里猛地被踢了一下。一定是子宫里的小胎儿受到了惊扰,知道自己也处在危险之中,所以踢了她。 她忍着肉体的疼痛,哭诉道:“求求你,阿明,不要这样……我可以死,请让我生下肚子里的孩子。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就这样因我的过错而死。” “像你这样腌臜的女人,怀着的孩子怎么可能干净?孩子不该来到这个世上,认你这样的女人做母亲。——我是拯救你的孩子,不是杀害。” 刀子很锋利,他很轻易地划开了她的肚子,又很轻易地划开了她的子宫。 尽管是在黑暗之中,但他的动作是那么谙熟,比经常操手术刀的医生的手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的双手探进她的肚子里,取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小东西。 肉体的痛苦是那么清晰,她无从避开,甚至因他手法的娴熟,她也没有痛得晕死过去。 感谢黑暗,让她无法看到他正在做的一切,如是不然,也许即便她能活下来,也没有活着的勇气了。 ——这个比魔鬼还要狠毒的男人,正慢慢地折磨着她,她幸好只能感受到痛苦,并不能看到自己的痛苦来源究竟有多恐怖。 血汗淋漓,早已经浸湿了身下的床单,还有一滴滴的血水流了下来,穿透床,滴在了地板上。 无从挣扎,四肢依然被束缚,她依然是待宰的羔羊。 他把胎儿捧在手里,笑着说道:“真是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在我的手里,它依然能痛苦地蠕动着。但是,你我都知道,它再怎么挣扎,活着的时间也只有片刻了。我已经切断了它跟你之间连接的脐带,它在这个世上活着的时间已经可以倒计时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道:“你这个畜生,你这个魔鬼,你不得好死……当初我杀你的时候,我真应该将你千刀万剐,让你再也没有活着的可能。” “其实,我早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尸体刚被你处理掉,我又正巧碰到一个疯狂的医术高手,也许,不,肯定地,我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你遇到了谁?” “那个人是地下市场买卖器官的中间人,他的目的不仅是靠出卖器官发横财,还希望通过自己的医术,挖掘出人体的奇妙之处,譬如,将我的头安装在一个并不属于我的身体上,看我是否还能继续活下去……结果,他成功了。” 这样的一场手术试验,想象都觉得恐怖。 她听了,尽管身上很是疼痛,却依然不得不毛骨悚然。 而更让她感到毛骨悚然的是,他接下来说出的话—— “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也会让那个疯狂的医术高手救活你,把你的头割下来,安装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体上。我要让你继续活下去,让你意识清醒地接受我的折磨。” “不,你还是杀了我吧,——杀了我,快杀了我!”她使出身上所有的力气,吼叫着。 他慢悠悠地说道:“我不会杀了你。你必须活着,我要让你与我一同参与出卖你身体器官的每一笔交易……你的内脏我会帮你在地下市场卖掉,卖得的钱,我会上缴一部分给组织,剩下的,我带着你一块挥霍。我要让你知道,花自己的身体器官卖得的钱究竟是什么滋味。” 说到这里,他手中的胎儿不再挣扎,死了过去。 他把胎儿丢在一个早已经预备好的冰桶里。 然后,他不再理会她的痛苦,继续在她的肉体上施展自己的解剖才华。 ——他不仅是那个疯狂的医术高手的试验对象,也是买卖人体器官的组成人员,他所有的手段,都来源于那个他既敬重又崇拜的救命恩人。 其实,杀了她,是他一心想做的事。 只不过他的救命恩人希望用她的身体继续做“人体嫁接”的试验,所以他只是折磨她,并不会让她死去。 他发现不让她死去,确实比让她死掉更能让自己拥有报复的快感。 只要不杀她,只要她还活着,她就只能活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她再也不可能离开了他的世界。 对这个世界来说,他已经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以后的她也不是。 以后的他们却会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既然如此,他有更多的时间折磨蹂躏她,其中包括,让她看着自己的身体器官,被一笔黑色的交易转移到不明人士的手里…… 这样的报复,让他兴奋得浑身都有些颤抖。 我是你的影子 畅销书 今天金民起得很早,实际上他一整晚都没有睡安稳。天刚蒙蒙亮,他就一下子从床上蹦了下来,眼睛还没有睁开,两只手已经在敲击键盘, “噼里啪啦”的手指同键盘相碰撞的碎声在金民听来像是天籁之音。 金民像一尊雕塑一样动也不动地盯着电脑,半个小时后,他完成了他的小说,他微微咧开了嘴,打r个打哈欠。金民笑了,站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冷冷的风吹进了金民的世界里,一抹怪怪的感觉爬满了他的全身。 大家或许已经知道了我们金民大少爷的工作,不错,他是一位半职业的小说作家,经常半夜里游魂一样在电脑机旁敲打键盘,而他另一个身份则是滨海市中山大学的一名普通大三学生。性格内向的金民对于他所经历的大学生活来说,没多少感兴趣的,他无交际,也没有其他爱好,更没有女朋友,所以,他选择了让自己更多的时间留守在自己唯一感兴趣的东西上,就是创作! 金民不同于其他文艺小说作者,他喜欢古怪奇妙的东西,更喜欢刺激、意想不到的结局。所以,他选择了创作悬疑小说,当一个个离奇诡异的案件在他手底下抽丝剥茧般露出最终的真相时,在获得成就感的同时,内心某一个深藏的角落里,一种连金民也无法琢磨透的情绪在极度飙涨。 将新写的小说存档,金民瞅了一眼电脑文档,他的第一部长篇校同悬疑小说《猜猜我是谁?!》仅仅出版了三个月,就迅速攀升到了各大图书销售榜单,悬疑类小说的第一名,不可谓不是一个小小的奇迹,于是乎,金民接到了更多出版社、杂志、网络站点的约稿,他似乎在一瞬间成为了许多人注目的焦点。只是金民并不这样觉得,他觉得自己写的越多、越成功,自己就越来越纠结,就像今天早晨一样,只要金民开始写,甚至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创作中的自己,可以管这叫忘乎所以的敬业,但也同样有另一种说法,叫疯狂。 金民从租住的公寓里走出来,外面的太陽很足,但金民还是觉得在自己皮肤之外,衣服之内的部分有更多的冰冷气息在窜动,他提了提自己的衣领,走出居住的小区,小区门口,带着大盖帽的老保安陈拐子向他点头微笑,顺手举起了手边正在看的一本书,金民看也没有看,他知道那本书就是自己送给陈拐子的《猜猜我是谁?!》。 金民笑笑,走出小区,第一次出书时带来的喜悦已经渐渐淡去,但还记得当时疯狂地将样书送给亲朋好友时的情景,那是一种宣称,对所有人的宣誓:看,我的小说变成了铅字,就摆在了你的面前。 坐公交车到中山大学需要慢慢悠悠的十五分钟,这段时间金民一般选择闭目养神,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车,“吱呀呀”开车门的声音让金民睁开了眼睛,一个披头散发的年轻女人骂骂咧咧地冲上了公交车,刚一上车,女人就大声叫嚷着要司机关车门,车门关起,车里的人们才发现原来女子后面还跟着一个小伙子,只是现在被隔在车门外面,金民笑了,他想起了早晨写的情节,自己所设计的陰谋里,也有一场关于男友朋友吵架,然后女友跳上公交,将男友隔存车外的一幕。 哈,现实同小说多么相似啊,不过金民也不在意,毕竟现今大街上整天都是吵吵闹闹的男女朋友,虽然金民无法理解,但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年轻女子嘴里还在嘟囔着男朋友的不好,一屁股坐在了金民前面的座位上,歪着脑袋像是想看看男朋友还在不在外面,公交再次启动,金民重新闭上了眼睛,但闭了没有一秒钟,他又睁开了,惊愕地看着女子。他清晰地记得,今早。自己所完成的小说里,那个跳上公交车的女子脖颈上有一个拳头大小的紫色蝴蝶纹身,而此时,金民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女子脖后,那里,有一只似活了过来一般的蝴蝶,紫色得近乎妖艳。 奶奶的,还有这么巧合的事情,金民又笑了,摇摇头,他发觉自己有点像是个未卜先知的老巫师了。 “叮铃铃!”一阵短促的手机铃声从女子的皮包里传出来,女子接了手机,不到半秒钟,女子就大叫起来:“停车,我要下车!” “不行,这里不准停车。” “我不管,不停车我就跳窗户了。”女子真的拉开了车窗,公交司机没法只能将车停在了一个交叉路口处,女子慌忙地下车,金民愣在那里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有些发蒙,不错,今早的小说里,他的女主角同样是选择在一个交叉路口下车,而且同样是以威逼的方式才下的车,而且,女主角将她的手机遗失在了公交车座位上,金民悄悄伸长脖子,看前面的座位,一块金色小巧的手机就搁在那里,像是一只金色的虫子挠着金民的全身。 不可能,这也太巧合了吧。公交车义开始启动,金民突然像是上了弦的机器人,在公交车门关起的瞬间,抓起手机,跳下了车。 “吱呀呀。”车门关起,金民也站在了一个对于他来说有点陌生的岔路口,金民稍微犹豫了下,向岔路左侧走去。 故事雷同 金民下了车,脑子里还是处于一大片浆糊晃荡的阶段,他可以理解巧合这个词的含义,但无法认识到诸多的巧合出现在一个地方意味着什么。他悄悄跟在女子的后面,女子穿得很新潮,也不是很容易跟丢,但转过一条马路的时候,金民却真的跟丢了女子。 金民刚想回原路去找,却听到路边一条胡同深处传来一个女子的尖叫,金民愣了一下,心中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因为就在他所创作的小说里,女子是被一个认识的人骗人到了一条幽深的胡同里,而后惨遭杀害。 金民额头渗出了冷汗,他开始有些胆怯,但心中那股子强烈的好奇还是让他也拐进了这条胡同里,北方胡同一般是越走越窄,然后越走岔路越多,金民险些就迷路了,但一低头,他看见了墙角里有一滩血液,看样子是刚刚有人流出来的。 金民探过身去,角落的对面是一条更狭窄的胡同。 金民将自己紧紧贴在胡同墙壁上往里走,这样能让他保持最警惕的状态,果然,金民看到了那个女子,他立刻停住脚步,女子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背对着金民,金民无法辨认,但他看清楚了男子身上。的衣服,是一件很少有男人会穿的粉红配紫色花边的长袖衬衫,金民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个跟自己小说里所描写的杀人凶手所穿的衣服一模一样。 太邪门了!金民意识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他写的是一篇谋杀悬疑小说,女主角是一家公司的会计主管,因为参与了公司另一高层的挪用资金的陰谋,后来陰谋外露,女主角惨遭这个高层男子的杀害。这时,原本靠在墙上的女子突然扑倒在地,金民远远地瞅见女子背后的衣衫被一大片红色的液体所浸透,从女子身后流出的鲜血一股股地冒出,渐渐向金民所隐藏的地方流来,杀害女子的凶手就站在她旁边,冷冷地望着死去的女子。 金民的心扑腾腾地跳着,感觉快要跳出自己的身体了,他虽然写过无数次悬疑恐怖小说,里面自然少不了死人的情节套路,但真实地见到,这还是第一次。 金民捂着自己张开的嘴,才让自己没有叫出声,他缓缓转身,想赶紧出去报警,但刚一转身,女子的手机突然响了,更要命的是,手机就在自己的手里。 男子凶狠的同光第一时间投了过来,他看见了一个正要仓皇逃走的背影,男子恶狠狠地低骂了一句,像一条恶狗追了上来,金民则撒腿狂奔,奔出一条巷子,又奔进另一条巷子,然后是再一条巷子,而男子一直跟在后面,猫捉老鼠的游戏持续了好一会儿,直到金民沮丧地停住了脚步,面前出现了一条死胡同。黑沉沉的墙壁像是一面只可以叹息的墙壁,无情地阻隔了金民逃生的路。 金民的心抽搐着,一股子从未有过的恐慌蔓延上来,而一个他自己想电没有想过的可怕念头也冒出来,自己难道要死了? 金民转过脸,他看到了那个男子正冷冷地笑着,向自己一步步走了过来。 “你,你想干什么?” “你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你说,这么多路你不走,非要走那条小胡同,这可是你自找的。”男子的笑渐渐冷透,金民看到他握起的拳头里,还藏着一把小刀,上面沾满了血迹。 “你,你是杀人凶手……我劝你还是去自首吧!”金民本想说些告饶的话,但话到嘴边,却变了味,天啊,说出这样的话来,自己当然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 男子扑了上来,那眼睛里不停地闪烁着狼一样的眼光,但扑到一半,男子突然矮下身去,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口呼吸,表情也很痛苦。金民错愕地望着男子,一时间,两人陷入到一种尴尬的寂静里。 再几分钟,男子大半个身体都趴在了地上,手里的小刀也落在地上,男子转过身,仰面朝上,金民看到他不停地翻着白眼珠子,好像是男子突然犯了某种急病,金民虽然知道他是杀人凶手,但此刻,也不能不管不问了,他凑上两步,问: “你怎么了……胸口疼吗?” 男子面部狰狞得有些可怕,他转过眼珠子,动也不动地盯着金民,突然疙瘩一下,脑袋落在地上,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了。 金民记得自己像梦游一样逃出了那条胡同,坐上了去往学校的又一班公交车,然后像个木偶一样被人群冲下了车,而后,一只有力的手按在了自己肩膀上,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金民背后传来: “不要动,我知道是你。” “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金民挣脱了手,逃命似的冲进了中山大学。 金民身后,一脸迷惑的张东池跟林东摊摊手,张光池笑着说: “这小子,八成又写小说魔障了。” “哈哈,我看也是。” 神出鬼没的一只猫 平静而平凡的一天因为金民早晨上学途中的异遇变得格外不平静、不平常了,金民像是游魂一样在学校逛荡了大半天,两个好友看着越来越不像样子,不过还都以为是金民写小说入迷了,张东池拉了一把金民的肩膀,金民正在回忆着早晨的一幕,每一幕每一幕地回忆着,他感觉好像是,漏了点东西,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肩膀突然感觉到压力,他回过神,发现是张东池在拉自己,也发现了自己正坐在自习教室的椅子上。 “呼!”金民觉得头要炸开了,张东池拍了拍他肩膀说: “我说小子,先别想你的故事了。不如给我们来讲讲这篇,我靠,我把这本杂志推荐给了我女朋友,结果他们寝室的人吓得整一晚上没有关灯,连晚上出来上厕所都是三人一块,两个人都不敢去。你牛!” 金民看了一眼,是自己三天前完成的一篇偏恐怖的校园文,名字叫《黑猫,黑猫,你在哪里?》,金民笑了笑,虽然接受到的好评不计其数,但好朋友的夸奖还是让他心头安慰了不少,他接过张东池手里那本《试胆》杂志,翻开自己的那篇小说,小说的插画制作得相当贴近文章。在校园寂静的夜晚里,一直黑猫正附在某间寝室的窗户外,不停地摇晃着脑袋,寝室里的几个女生新奇地凑上来,其中的女主角推开了窗户,却发现,窗户外的黑猫只有一个脑袋,身体却不在。 金民想想自己创作这篇小说时,也是让自己心惊了好一阵。身旁有着万事通外号的林东又开始爆料,林东道: “喂,喂,先别看了。你们知道吗?前面女牛宿舍前两天跳楼自杀的那个女生,后来被证实是有人杀死的,我那在警局的表哥透露给我点情报,说是在女生不轻易被察觉的地方,发现了有被刀子刺过的伤痕,那才是致命的。” “什么叫不被轻易察觉的地方,解释,解释,内行!”张东池坏笑着说,林东瞥了他一眼,没答理,摇摇头继续说: “只是现在还没有发现杀人凶器,如果发现了,估计案子就破了。” “我说你那表哥也太不敬业了吧,有点什么案底都给你透了,我看他比较适合做狗仔,这么好事。” “滚你的,我看你才适合狗仔。”林东转过头。瞧着金民说: “金民,咋样,我这够一素材吧。你兄弟还是蛮给力的,下次长篇的男主角名字我看就用我的吧,嘿,我这名字也不赖。‘ ”行了吧,原来你存这心思。还男主角,我看是男猪脚吧。“张东池打岔道。 ”少废话,你昨天不也跟金民提过这事吗?赶成在现实里做不成英雄,想在小说里做回真英雄的,也不只有我吧。哈,是不是跟你那亲爱的小悠保证了,自己这次一定会成为男主角了。“ 两人开始喋喋不休,金民面带笑容地看着两个死对头,突然心头掠过一抹难以平静的心绪,他不自觉地抬起头,望向自习室的窗户,一双冰冷诡异的瞳孔正跟金民遇上,金民看到,一只仅露出半个脑袋的黑猫藏在窗户后面,泛着鲜血色眼光的瞳孔紧紧地盯在金民身上。 ”黑猫?“ ”什么黑猫?“张东池跟林东顺着金民的视线去看,窗户外只有摇曳的树影,哪里有什么东西?张东池收回了玩笑的表情,关心地说: ”金民,我看你今天状态实在不对,不行就休息休息,别玩命地写。“ 金民点了点头,但他的目光始终盯在窗外,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下午,金民没去校外为写小说租住的公寓,而是跟张东池、林东一起回到了男生寝室,回到了人声鼎沸的寝室楼里,金民紧张的心情才平静了许多。其实,除了必须写的小说外,他不愿意回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公寓里,空荡荡的,而角落的地方又似乎始终隐藏着一双眼睛,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金民上网浏览网页,找寻着滨海市今日要闻,他要找的只有一条新闻,一男一女的死亡新闻。当金民早晨探过男子的鼻息,确认他死亡后,这一整天,金民一直就觉得那是一场噩梦,像是张东池说的,自己是魔障了,有点分不清楚现实同自己所描述的世界。网页浏览了三遍,没有丝毫跟这两名死者相关联的新闻,金民就要相信是自己的错觉时,一条手机短信让他重新跌回谷底。 短信是普通的短信,只是手机却正是那个女子的手机,金民打开了女子的通信记录想要找些有用的线索,但手机通讯记录打开,却显示是空的,再打开短信通讯,同样是空的,甚至存储的音乐、图画文件档也是空的,金民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手机底盖,却看到手机内部竟没有手机卡。金民又一次糊涂了,自己明明听见女子用这部手机打过电话,而且自己也是因为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让那个凶手发现了自己,可现在,为什么这部手机完完全全地空了? 难道,又是自己的一个幻觉?难不成,自己始终处于一种自创造的情景里无法自拔,这种情节自己也曾经创作过,直到主角死亡的一霎,他才明白了,一切只是自己的假象。金民转了转头,望着周围,自己也在类似的假象里吗? 一转头的瞬间,金民正好瞥见寝室外的陽台上,匍匐着一个黑影,金民站起身,贴着陽台门缝往外看,那只黑影是一只全身漆黑的黑猫,而更不可思议的是,金民清晰地看到,那只黑猫只有一个猫头,没有身体。 金民连退了几步,感觉眼前头晕眼花,坐在床上。 ”金民,网上有人找你?“林东说。 陽台上已经恢复了原样,没有任何东西。金民重新坐在电脑旁,一个陌生的qq形象闪动着,qq名字叫做——黑猫。 ”你是谁?“ ”我是一名悬疑爱好者。“ ”哦。“ ”找我有什么事?“ ”没有,我只是对你很好奇。“ ”好奇什么?“ ”什么都好奇,尤其是好奇你是如何创作出那篇《黑猫,黑猫,你在哪里?》,我太喜欢了。所以我对你更加好奇。“ 金民回复: ”谢谢。“ ”只是……我对你的好奇,没有吓坏你吧?“ ”吓坏我?我不懂。“ ”嘿,不要担心。我对某个人好奇,就喜欢躲在角落里悄悄地看着他,而我,刚刚就在你寝室外的陽台上,注视着你。“ 金民的心猛地悬了起来,手不自觉地颤抖,他又瞥了一眼窗台,而后打下了几个字。 ”你,究竟是谁?“ ”我是一个影子,就藏在你的小说里。你……来找我吧!“ 对方下线,金民愣神地望着电脑屏面,半晌没有动弹。 黑猫,黑猫,你在哪里? 我是一个影子,就藏在你的小说里。金民嘟囔着,眼前像是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正对着自己微笑,金民忙晃了晃脑袋,天啊,该不会是中邪了吧。金民也曾听行内某些人物说过,就像拜的神多了,偶尔也能看见神光现。写恐怖鬼怪多了,在自己身边或多或少也就有了些解释不了的东西。 算了,还是不要多想了,金民觉得这一天实在是糟透了。金民瞅了瞅寝室里,林东在上网打着游戏,张东池陪女友还没有回来,上铺的两个兄弟却早已经是鼾声雷动。金民就这样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慢慢地,一股困意涌了上来。 ”叮铃铃!“就在金民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听到了电话铃声,蓦然,金民想到了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手机,忙找出来,却发现并不是这个手机在响,而是自己的手机。 手机接通了,对面传来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带着点焦急: ”喂,是金民吗?我是你公寓社区的陈师傅啊,你是不是不在公寓里啊?“ 原来是看大门的陈拐子,金民刚有点睡意被打扰,心中不悦,但还是平心静气地说: ”嗯,陈师傅。我今晚上学校有点事,就睡寝室里,不回公寓。“ ”那就坏了。“ ”怎么?“ ”我啊,我刚才去你那幢楼巡夜的时候,看到你的房间里亮着灯光,还有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我明明没记得你回来,所以给你打了电话。原来你还真的没回来啊,那你房间里的是……会是谁?“ 金民紧张地坐起来,虽然公寓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电脑里存着大半年来自己所创作的长篇底稿,如果被盗走了,自己的辛苦不就白费了。金民立刻对着手机另一头的陈拐子说: ”陈师傅,你一定帮我盯好了,我马上就回去,马上。“ 挂断电话,金民想了想,自己一个人有些单薄,立刻叫醒了刚睡下的林东,但张东池还没有回来,就只能两个人应付了,林东这下来劲了,这小子平日里就爱闹事,随手找了根胳膊粗的棍子,拉着金民打的回到公寓。 公寓楼前面,陈拐子从一个角落里窜了出来,忙着说: ”五分钟前,你公寓里的灯关了,但现在为止还没有人从楼里走出来。“ ”好,丫的,交给我了。“林东激动了。 三个人在陈拐子手电筒的照亮下迅速爬上了楼梯,楼梯里的声控灯一直就没有好过,所以即便有手电筒还是感觉黑咕隆咚的。 ”开门。“林东说。 金民打开门,林东摸着开关第一个冲进去,但公寓里根本没有人,林东舞着棍子出来进去的,连个人影都没有看到,林东抱怨说: ”我说大爷,你看清楚了吗?“ ”虽然我腿不好使,但眼睛绝对不会看错。“陈拐子肯定地点点头。 金民也从房间里一个一个地找寻,待找到自己卧室的时候,金民突然发现了自己的电脑是开着的,只是进入了节电模式,屏幕变黑,但鼠标还是微弱地亮着,金民记得自己早晨出去时,明明是特意检查了一遍,存档,然后是关电脑,不可能忘记了啊。 金民抿了抿嘴巴,走到电脑跟前,点了一下鼠标,屏幕一下子亮了,屏幕上立刻出现了几个鲜红色的亮体字——你找到我了吗?我就在你左右。 ”这什么啊?“林东凑上来望着鲜红色的字体,皱着眉问。 金民摇摇头: ”不知道,也许是某个人的恶作剧。这里是……“金民注意到在这行字体的下面,还有几个暗色的字,署名——黑猫。金民脑子里瞬间想起了晚上同自己qq聊天的那个悬疑爱好者,莫非是他做的? 我是一个影子,就藏在你的小说里。黑猫说过的话再一次回绕在金民的脑海里,金民觉得胸口喘不上气来,就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 ”这个黑猫是谁?“林东也瞧见了署名,忙问。 金民摇摇头: ”我只跟他聊过几句,他说他是悬疑爱好者,喜欢我的小说,但谁知道是真是假,哎,真倒霉,竟然遇到这种事情。'' “我看八成是个疯子。”林东狠狠地说: “要让我碰见,非给他好看。” 陈拐子好像有点害怕: “金民,你说把这件事上报怎么样?社区物业的领导也许能帮你解决了,要是你下次还不在,再让我碰见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事,我以后就不在外面过夜了。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跟我装神弄鬼!” “叮铃铃!”手机铃声响了,金民翻开手机,却发现手机里没有任何显示,他同头,林东也是摇摇头,示意不是自己的,而陈拐子干脆说: “我,我不用手机,只用座机。'' 如果都不是,金民背后突然一阵发毛,他摸索着找出了屁股兜里的那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没有存储号码,没有文档,甚至连手机卡都没有,但此刻它响了,真真实实地响了。 金民取出了手机,手机屏幕震动着,屏幕下闪烁着令人胆寒的深红色。 翻开手机屏,手机里立刻冒出来一条手机短信,短信只有七个字: ——游戏开始了,黑猫。 ”游戏?什么游戏?“金民喃喃自问。林东也是瞧得奇怪: ”金民,你啥时候换成两部手机了,我怎么不知道?“ 金民没有反应,只几秒钟后,又是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但这次却是金民自己的手机。 ”喂,喂,是金民吗?我是张东池,出大麻烦了,你赶快来,我现在在……赶快来啊!“张东池没头没脑地说了一通,然后焦急地挂断电话。 ”这小子怎么了,平时他从来都不紧不慢,这次慌成这样,看来是真有大麻烦了。金民,咱们都去趟。“ ”对。 告别了陈拐子,两个人小跑着来到了距离学校并不远的一间新开的休闲吧,也就是网吧、k吧、食吧、咖啡吧、图书吧等等的一个混合吧体,金民直接上了2楼的k吧,来到202的包房前,金民敲了敲门,张东池那张急坏了的脸冒了出来,拉着金民同林东进了包房。 刚进包房,金民就看到了躲在包房角落里嘤嘤哭个不停的张东池的女友,小悠,张东池从小悠的手里取出了一个卡片,递给了金民,说:“就是它,就是它!” 金民低下头,卡片上画着一只黑猫,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毛脑袋,没有身体,而黑猫的眼睛是鲜红色,像是流满了血液。 金民翻过卡片,卡片背面的空白处写着一句简单的问句: ——黑猫,黑猫,你在哪里? 隐藏的线索 卡片通体冰凉,像是镀了一层冰霜,金民拿在手里,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东池一把抓住金民,两个眼睛珠子像要喷出火来: “金民,我的好兄弟,这一次你一定得帮我,你如果不帮我,小悠,小悠就真的有危险了!” “帮,你也得告诉我怎么帮吧?你不要着急,慢慢把事情讲清楚。”金民望着平日里头脑最冷静的张东池此刻变得手足无措,隐隐感觉到了事件的严重性。 张东池拉起小悠,说: “今天本来是小悠的生日,我们想度过两人世界,我早早定下了这间新开的飞世界休闲吧的包房,想好好给小悠过一个属于我们两个的生日。本来一切都按照我预先安排的计划在进行,但谁知道,就在两个多小时前,我跟小悠刚拿出生日蛋糕,准备切蛋糕的时候,这间包房里的灯突然一下子熄灭了。黑暗里,我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诡异的人影出现了,他将我跟小悠击倒,然后粗哑着嗓子问小悠,他问,问……” “问什么,你快点说,别墨迹行吗?”林东有些等不及了。 “他问: ’你知道恭茜是怎么死的吗?‘” “恭茜?”金民听到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她是谁?” 张东池眼神带着凝重,道: “就是十天前在女生寝室跳楼自杀的那个女生。” “原来是她。”金民想起了白天里林东讲解过这个自杀女生死因的种种疑点,心中像是有点东西被捕捉到了,忙问:“难道,恭茜是这个人杀的?” 张东池眼神流露出恐惧,点点头: “他没直接说,但他说,如果明天午夜12点之前,找不到黑猫,那下一个跟恭茜一样死去的人就是……”张东池没法说出口,但他目光已经关切地瞧着小悠。 平静了一会儿的小悠又开始哭泣,张东池接着说: “然后他留下了这张卡片,说我应该知道去找谁,也只有他才会帮助到我。于是,我就给你打了电话。” 金民再一次看着卡片,转头问: “你真的没有看清楚他的体形样貌,或者是某些别的线索?” “没有,一点都没有。说来真是见鬼了,我明明是睁着眼睛瞧着他对我说这些话,但就在眼前一米外的距离我却怎么都看不清楚,而且连这家伙的声音也都是漂浮不定,有时粗、有时细,还有的时候像个女人声音。后来,等他走了,我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脑子才想到了给你打电话,这感觉,就跟撞邪了一样。” 没开过口的小悠这时也哭泣着说: “是,他就是一个魔鬼,杀死了恭茜,现在又要来杀我了!” 张东池搂住小悠,目光求助地望着金民: “金民,该怎么办?” “他要我们找到黑猫,我们最好可以照做。只是,黑猫太多了,他究竟想要我们找什么样的黑猫?” 小悠看到金民束手无策,又是悲切地哭个不停,张东池也不说话,就是一个劲地唉声叹气。林东来气了: “你们疯了吗?就算这家伙是杀人凶手,难道你们两个,还有我们大家都是木头人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让他宰割?呸!池子,我会保护你们两个,真要来了,我给他好看。” 张东池像是受到了启发,问: “你们说,要不要报警?” 金民摇摇头: “仅仅凭你说的这些,还有这张什么都不算的卡片,警方也很难立案调查,看来还得靠我们自己。'' 张东池点点头,金民望着精神极度萎靡的两人,宽慰说: ”也不要太担心了,就跟林东说的,我们不是木头人,而且,对于这个’黑猫‘,我或许有了一点线索……“ 张东池激动地问:”真的?“ 金民点点头,陪着张东池跟小悠先回到了学校寝室,又叮嘱了小悠跟她几个舍友今天不要轻易出寝室门,然后三个人回到了寝室,张东池忙问:”究竟发现了什么线索?“ ”这个黑猫虽然是对你们两个下手,但在之前,他种种企图明显是冲着我来的。qq聊天的诡异谈话,半夜的公寓鬼影,这些十之八九就是这个’黑猫‘干的。他对你们下手,再让你找我来求救,估计也是冲着我来的。而之所以是黑猫……“金民转过头,望着电脑,像是想到了点什么。 ”总之先休息,保存体力,不管明天怎么样,也都有精神应对。“ 三个人默默无声,大家心里都有一肚子疑问,金民的脑子里那根弦绷得最紧,恨不得下一秒钟就要绷断,但人总是个奇怪的动物,越是紧张的时刻,就越会觉得疲惫。 金民是在不知不觉中睡着的,半夜里,他被冻醒了,发现自己的被子盖得好好的,但周身寒冷如冰,他爬起来,才看到陽台的门是打开的,一双眼睛就藏在陽台窗户外眨也不眨地望着他! 黑猫,是黑猫的眼睛!金民险些叫出声,但再看,黑猫鲜红鲜红的眼睛已经不见了,金民这一晚再也没有睡着。 第二天是周末,但几个人都没有睡到很晚,早早就起了床,按照张东池的建议,大家分别在学校里游荡起来,寻找黑猫,但猫这种动物是很奇特的,它如果想要你看见,无论什么地方,它都会现身,但如果它想躲着,那么无论你再怎么找,也绝对找不到它半点影子。 眨眼,已经到了下午,张东池给小悠打去了电话,小悠一切安好。三个人这才有了心思去食堂吃今天的第一顿饭,吃的炖鱼,鱼肉嚼在嘴里像是咬着一大块向纸,没有一点味道,金民目光呆呆地望着炖鱼的大碗,那股子隐动的苗子在心底渐渐窜高,林东望着有些奇怪的金民,问道: ”金民,你怎么了?“ 金民忙摇手示意他闭嘴,那至关重要的一节正慢慢浮出在金民心头,正是他所疏忽掉的。没错,就是它! ”叮铃铃!“手机响了,又是那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金民掏出来,翻开手机,手机屏幕里出现了两张图片,一张是女人,另一张是男人,但两者无·例外都是死人,而且就是昨天早晨,金民所目上击死去的一男一女,金民手一哆嗦,手机险些掉进大碗里,林东忙捡起来:”小心点。“ ”给我。“金民抢过手机,目光在两人脸上扫了一遍: ”我得回趟公寓,你们也来。“ ”公寓?“林东、张东池互望一眼。 晚上七点十分,金民公寓里,金民一马当先窜进了公寓,打开了电腩,从电脑文档里找到了自己保存的一篇文章,正是那篇《黑猫,黑猫,你在哪里?》 张东池紧张地坐在旁边,追问:”金民,是不是有线索了?“ ”是。“金民仔细将每一句话给两个人指引着读下来,林东有些错愕: ”这怎么跟你杂志上发表的不太一样?“ ”因为杂志上有一些忌讳,所以临时修改了部分内容。但你们看这里……“金民指着文章中某些片断,张东池瞳孔收缩,道: ”难道,难道,我们要的黑猫就是它?“ 金民点点头。 ”那我们还等什么?“ ”再稍微等一下,我们要等黑猫露面。“金民的声音异常平静。 黑猫里的秘密 晚21点十分,三个悄然的身影出现在中山大学后面堆砌而成的垃圾山上,林东捏着鼻子: ”我靠,垃圾车多久来拉一次垃圾啊,怎么能堆这么高?“ ”别废话了,赶快找!“ ”好!“ 时间滴滴答答地流走,金民的目光渐渐暗淡,他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找的东两,难道是自己推算失误?张东池突然叫了起来: ”不好了,小悠不见了!“ ”啊!“ 金民的心重重纠结,难道自己还是晚了一步? 夜越来越厚重,风霜同样凝重,一阵冷风吹开了紧闭的门,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的肩膀上依靠着另一个纤细的身影,但看样子已经没有了知觉。 房间里的灯突然亮了,被打开的是一盏靠在窗边的小台灯,台灯前面坐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翻看着一本书,瞧蓉书本里被圈圈点点划出来的字迹。年轻男子就是金民,他轻轻叹息,对着刚进门的人说道:”难为你了,这样用心看我的书,估计你还是第一人吧……陈师傅!“ 灯光洒在走进来的这个人脸上,陈拐子面上陰沉不定,他肩膀上依靠着的人正是小悠,小悠蹙着眉头,紧闭着双眼,不停地眨动眼睑,像是做着一个冗长的噩梦。 陈拐子不再动声色,他将小悠扔在一旁的床上,也坐了下来,坐在金民的对面: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在这之前,先看看你给我留下的谜底吧。“金民将一个藏在桌子底下的黑袋子提了上来,放在桌子上,摊开,里面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袋子里竟然装着半截猫的尸体,但是没有脑袋,只有半截身躯。”啪!“一把惨白色的匕首同一时间被金民拍在桌子上,金民冷冷地说: ”这就是你要我们寻找的黑猫吧?不是完整的黑猫,而只是藏着一把杀人凶器的半截猫尸!这把匕首应该就是你杀害恭茜用的凶器吧!“ 陈拐子面上露出满意的表情,竖起了拇指: ”不亏是悬疑作家,的确高智商啊。“ ”哼!也得谢谢你给我留下的提示——我是一个影子,就藏在你的小说里。你几次提到了就藏在我的小说里,而又让我寻找黑猫,加之我公寓的电脑被你动过,而后你又胁迫张东池跟小悠,并留下了那张卡片。诸多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地方,就是我电脑里那篇未修改过的《黑猫,黑猫,你在哪里?》的原稿!而在原稿里,虽然故事框架不变,但却突出了另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线索,那就是,主人公在揭露最终凶手的同时,将杀人凶器隐晦地点在了黑猫身上,而这黑猫当然不可能是那个猫头,就只能是那半截血淋淋的猫尸了。而文章里,凶手最终处理这半截猫尸的地方就是在大学后面的垃圾场里,如此,我也就破解了你这个黑猫之谜。“ 陈拐子竟是听得有些兴奋,他忍不住几次想要拍掌:”说的真好,真好,推理得更精彩!没想到,我苦思冥想的情节竟被你短短两天时间给破解了。金民,我果真没看错你!“ ”废话少说,你可知道?我所描述的只是小说情节,而你所布置下的则是一幕幕血淋淋的犯罪!“ 金民目光凝视: ”虽然之前我已经想明白了黑猫之谜。但我却始终没搞清楚,你是如何未卜先知,尤其是这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更是让我匪夷所思!自然,还有昨天我见过的那两起死亡案件,他们的尸体又在哪里?你又是如何将他们按照我小说里的情节上演为事实,这许多疑问方才一直困在我的脑子里,但是片刻前,我像是有点明白了。这个,是你的吧?“金民将那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压在桌子上,同时压在了另外一本书上,书名是——《深度意识操纵》。 ”《深度意识操纵》,就是所谓的高难度催眠吧?不仅仅能从被催眠者口里得到想知道的,而且还能最大限度地操纵被催眠者,你就是这样控制了几个人!“ ”你说的没错,就是催眠。不过,那个情节我没有参与,那真的是巧合。昨天死掉的那个女人就住在这个社区的最后一幢公寓楼里,平日里神出鬼没的,我早就留意了。后来经常见到一个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地进入,我通过学来的催眠术得知了他们之间的勾当,尤其是让我见到了你写的小说大纲后,竟跟他们两个如此相似,我那颗十几年前随着我这条断腿死去的心又一次烧了起来,我想,老天如此不公,令我的生命这样不堪,我又为何不能操纵别人的命运!既无我,我想那一对男女同样没有什么好下场!至于恭茜,她本来就要自杀,因为她男朋友抛弃了她,我只是利用了一下她本就要完结的生命来完成我的剧本。“ ”原来如此。“金民缓缓点头: ”如果我猜得没错,这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会自己响,应该是在某个隐秘的地方装上了微型感应器,就跟普通传呼机一样,会受到感应而自己响。而那些短信,应该是利用那手机铃声催眠了我的意识,让我看到的假象吧?这些桥段我在以前所写的小说里就用过,你借鉴的倒不费功夫。“ ”不错,其实根本没有短信。我只是把你脑子里可能出现的情节展现在你眼前,我们配合得还真是默契。“ ”张东池之所以看不清你的样子,也是被你控制了吧?“金民摇摇头: ”但你可能想不到,虽然张东池没有看清楚你,但在休息吧的闭路监控里还是捕捉到了你的背影,一只脚是跛的。“ ”哼哼,是我疏忽了。竟然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该死啊!“ ”现在你多说任何事情都无意义了,你会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金民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 陈拐子却盯着金民,眼睛眨也不眨的,就像金民多次看见的那只黑猫。陈拐子声音飘忽地说: ”金民,你真的觉得小说只是小说吗?“ ”这是什么话?“ ”我也不明白这句话,但我喜欢这句话。就像是我的人生,真的会这样平庸地结束吗?不!我一辈子都在默默无闻,甚至哪一天悄悄死在这间小屋子里,也不会有人发现。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被改变,而我就是站在所有人顶端控制着改变权利的人。“ 金民被陈拐子说得一愣一愣,还没反应过来,陈拐子突然将小悠扔到金民身上,趁着金民抱住小悠的瞬间,陈拐子冲出了小屋,金民在后面喊: ”你逃不掉的!我已经报了警!“ 陈拐子所居住的小屋外果然被警车所包围,一群群的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张东池和林东也在其中,金民在后面喊: ”不要逃了,还是趁着有机会赶紧自首吧。“ ”不可能!“陈拐子说的话异常坚决,四周没有了退路,陈拐子瘸着腿一步步爬上了小屋后面的一幢废弃的公寓楼,爬到楼顶,从高处俯视着所有人,然后没有犹豫地跳了下去。 金民闭上了眼睛,他可以想象到那一幕画面,但是他没有胆量亲眼看到,脑子一阵眩晕,金民晃荡了几下,昏倒了过去。 醒来 ”醒来!醒来!“金民听到了一个召唤自己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还在陈拐子的小黑屋子里,陈拐子跳楼自杀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金民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黑暗里,金民躺着的床下,闪烁出了一阵光芒。 金民诧异地低下身,发现了那部什么都没有的手机,而在床底角落里金民发现了一个黑布小包,金民拿了出来,黑布小包包裹得十分严密,金民一层层打开他,发现里面有几张纸条,上面粘贴着从报纸上裁剪下的纸字,拼凑成了几句话。 ——”小说真的是小说吗?“ ——”命运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来吧,我就在你身后,帮助你!“ ——”它可以帮助你,在必要的时候我也会出面教会你如何运用深度催眠术!“ ——”记住,如果被人发现,你只能死,也唯有一死!“ 金民瞧着四张纸条,他有些混乱了,腰畔一阵震动,是自己手机响了。金民接听了电话,电话是张东池打来的。 ”金民,你在哪里?怎么去你公寓里也没找到你?“ ”我,我在外面……“ ”先不管你在哪里了,你赶快来飞世界休息吧里一趟,我跟警局的人在举证,但是,金民,陈拐子是哪一条腿瘸了?“ ”左腿。“ ”不对啊,这监控录像里,这个瘸腿的人瘸的是右腿!而且只有他一个人从包房里走出来,难道,他不是陈拐子吗?“ 金民脑袋一疼,手机落在地上,张东池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金民抬起头,对面的角落里立着一张人高的衣装镜,金民觉得镜子里有个人在对自己笑,他走了过去,镜子里出现的竟是一只黑猫,只有一个脑袋的黑猫,它在瞅着金民。 但转眼,黑猫不见了,镜子里出现了自己,金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缓缓张开了嘴,一种诡异的声音从口里发了出来: ”你真的以为一切都是陈拐子做的吗?金民!“ 金民睁大了眼,失神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是我,是我教会了陈拐子催眠,否则以他这样的粗人,又能有什么能力去催眠别人!“ ”金民,陈拐子是一个失败者,他迫切需要证明自己,需要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来让他自己麻痹,我成全了他,成全了他挥洒心中的狂热,他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没错,你已经知道了。休息吧里对张东池恐吓的并不是陈拐子,因为那时他出现了恐慌了,他已经没有资格再跟我继续合作下去了。我就自己去了休息吧,哈,没错,你看到的那个瘸子是我装扮的。“ ”金民,你跟陈拐子不同,他没有脑子,只是完全按照我给他设计的剧本在演戏,毫无挑战性!但你不一样,你跟我一样有头脑,来吧,我们一起合作,来布局天底下最精彩的诡案!“ 金民觉得脑子里嗡嗡做响,他摇着头大叫:”不,不,不!你出来,你藏在哪里?“ ”你想找到我?不可能的,金民!你可以找到陈拐子,因为他只是藏在了你的小说里,但你找寻不到我,因为我藏在了你的身体里,金民,我就是你啊!“ 原来,真正的幕后凶手不是陈拐子,而是藏在陈拐子之后的人,是我!金民惊讶。 金民脑袋里一阵撕裂的疼痛,他紧闭起双眼,然后突然睁开,一幕鲜红的颜色正在他的眼球间流动…… 鬼,不可说 宋湘,忙完所有的事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 他去帮里从不开车,因为走路的话也就二十多分钟。 子虚镇的夜是很宁静的,尤其是今天,冷空气来临,主街上都人车稀少,更何况是宋湘走的这条两车道的辅路呢。这条辅路,两边都是一人抱不住的法国梧桐树。梧桐叶子已经枯黄,枝干一摆动,便纷纷落下。树上的叶子不知道有多少——估计要落到明年二三月份去了。落下的叶子被风卷着,在路面上横冲直撞,就像是有人在指挥着它们一样。 街边的门面大部分已关灯锁门,偶尔能看见一家24小时便利店或者性用品商店还亮着灯。但从玻璃门看进去,店主也不见踪迹——或许是在高高的柜台下躲懒吧。 宋湘快步的走着,今天的气温已经降到零度左右,按天气预报说的,可能再过不了几天就该下雪了。想到下雪,宋湘便将黑色大衣的衣领向上提了提,又摸了摸有点麻木的耳垂,然后撸起了右手的袖子,亮出一块老款手表。宋湘低头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四十了——估计小绿这会已经睡了,其实他准备十点时给她打个电话的,但一忙起来就忘了。 到年底了,帮里的事特别忙,而黑狗又是个甩手掌柜。想起黑狗,宋湘叹了一口气:他上周好不容易安排黑狗和三尺剑的念东陌见面,本想着两家能够合作,这样黑狗帮在子虚镇也有了发展的资本。但黑狗和念东陌谈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大吵起来,最后闹得很不愉快,合作的事自然也就黄了。 今天晚上,宋湘又忙着编制总结和明年计划。一想到一个大流氓带领的一帮小流氓的团体竟然也要年底总结,宋湘差点笑出声来。刚要笑,他又立即有点伤感——这是他自己要做的,他的志向谁能理解? 正在想着,宋湘突然看见前面的十字路口的路灯下站着一个背着双肩背包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就愣愣的站着,也不知要干什么。宋湘很疑惑,但他的脚步并没有放慢。 年轻人本来背朝着宋湘,似乎是听见有人的脚步声,于是僵硬而缓慢地扭过头来。宋湘不动声色,但他的手已经伸到背着的单肩包里。 等他走到年轻人的面前时,才借着昏黄的路灯看清了他的相貌:也就有二十二三岁的样子,脸上的青春痘还隐约可见,感觉上斯斯文文的,像个大学生。 年轻人朝宋湘打招呼:“你好!” 宋湘站稳脚步,离年轻人约有一米远。他也说道:“你好。” 年轻人说:“先生忙到这么晚了。” “是啊,公司事多。” “那你肯定很累啊!” 宋湘扶了扶无框眼睛:“你是拉皮条的?” 小伙子听完这话一下就脸红了,他紧张的摇摇手说:“啊,不!不!我不是!我……我是……那个,先生,你相信神吗?” 宋湘摇摇头:“我相信我自己。” “其实人死了还有灵魂的存在——现在科学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那么……” “人死到底怎么样,谁也说不清。你说是吧!” “先生,其实人应该有点信仰的。神带你走向光明。我……” “我有自己的信仰。我的信仰就是我自己。其实人拜上帝就是拜自己。不是吗?” 小伙子还要说话,宋湘后退两步说:“行了。我也累了。有缘我们再见了。” 小伙子见宋湘要走,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送到宋湘的眼前说:“我的联系方式在这上面,你记一下。” 宋湘抢过名片,顺手塞进裤子的后兜里说:“好好好,如果我想通了给你电话。”说完,他大步向前走去。 当宋湘走过十字路口,再回头,发现那小伙子还傻傻的站在对面的路灯下,他似乎已变成了一个雕像,任由树叶在他脚边打着漩。 宋湘突然想到,就在这十字路口,几天前还发生了一件凶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被人用钝刀子将脑袋割了。听说那老头是个杀人犯,年轻时奸杀了一个小男孩。最残忍的是他在小男孩死后将他的头割下扔到河里。老头被逮捕后先判了无期,后来一直减刑,最后坐了二十七年牢后才放出来。可没想到,他才出狱不到一年不久就被人杀了,而且死状和被他杀害的小男孩一模一样。所以人人都说这是小男孩的冤魂来找那老头子报仇来了。 宋湘不由得怀疑这个年轻人的来历,可从刚刚的交谈中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那个年轻人还是一动不动的站着,灯光将他的影子扯的很长。宋湘一边继续朝前走一边摇摇头说:“见鬼。” 宋湘虽然不信世上有鬼,但也不知是不是那个怪异的年轻人的影响,他在上楼的时候总觉得后脊背发凉。 宋湘现在住的小区是一个老小区。因为小绿说:“房子结构不重要,关键是装修好。”于是,他俩就在这小区里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把省下的钱全用在了装修上。 他俩住在七楼,这么老旧的大楼自然是没有电梯的,所以每每回家还得爬楼梯。这里楼梯间的灯又小又暗,有时还因电压不稳不停的闪烁。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宋湘打开门进去。 屋子里很黑——小绿不在。 今天下午小绿打电话问他几点下班,他不耐烦的说了句“忙着呢,不知道”。小绿就很生气的说:“那我去我妈那!” 宋湘觉得一会得给小绿发个信息,要是一直不理她,那大小姐脾气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呢。 宋湘一边脱鞋,一边打开客厅的灯。灯一亮,人心就安了,家也就像个家了。 不过,宋湘总觉得哪里别扭——他一直是个敏感的人。所以,宋湘首先在家里的卧室、厨房、陽台处看了看,最后,他走到窗前,将脖子微微探出上下看了一眼,然后将窗子关好锁上,并且紧紧拉上了窗帘。 完成了这一切,宋湘这才脱下大衣搁到沙发上,走进浴室准备洗脸。可就在他洗脸的功夫,客厅里传来“啪”的一声响。宋湘跑出来一看,原来是小绿的手机掉在了地上。 宋湘弯腰捡起手机,前后查看了一番,这手机幸好有个厚厚的手机壳,所以并没有半点损伤——这个看似笨重的手机壳还是小绿半个月前刚买的,当时宋湘还好一阵嘲笑,现在看看也算有点用。 宋湘按了按手机的侧键,屏幕却不亮——估计是没电了,所以小绿出去时才没有拿。 宋湘便将手机放在茶几上。随后,他走向陽台,准备取罐啤酒喝时。 这时,宋湘自己装在大衣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取出手一看,原来是小绿打来的,于是接了电话说:“小绿啊,你在你妈那呢……包的饺子……我真忙……刚回来……嗯,你才知道黑狗不是人……你咋了……我刚洗了个澡,准备睡觉……对了,小绿,你出门咋不拿手机呢?” 宋湘没想到小绿竟说:“你是不是傻,我没拿手机拿什么给你打的电话!” 他愣住了。 可小绿下来的话解释了宋湘的疑惑:“哦,我知道你说的,前几天我在咱们小区的花坛边坐着,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拿了一个跟我手机一模一样的手机模型在我身边玩,我走时误以为是我的了,就给拿走了。” “哦,这样啊,哪天碰上了,你还给他就是了。” 没想到,小绿突然变了声调:“哎,你听说没,那个小男孩最近失踪了。” “是吗,没听说。” “是啊,所以我拿那个手机模型没办法。就只有先扔到家里吧,哪天找个机会给他们家人吧。” “那个手机壳?” “哦,我嫌难看不要了,就先套在那模型上吧。” “你就是一天一个想法!”宋湘语气严肃的批评他。 “你管。”小绿调皮的说。 两人又你侬我侬的聊了好一会才挂断了电话。 宋湘扔掉手机,慢慢走到陽台,蹲下身子,在箱子里取出一罐啤酒。 可啤酒刚拿出来还没打开,宋湘又听见客厅里“啪”的一声响。当宋湘端着啤酒罐走到客厅时发现,他刚刚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又掉在地上。 “怪了!”宋湘自言自语,并重新捡起手机,放在茶几的正中央,而自己坐在沙发上,边喝啤酒边盯着它。 手机现在纹丝不动,也没一点异常。 宋湘心想:只怕是自己刚刚没放稳当吧。于是,他站起身子,准备从冰箱里翻点下酒菜出来。 就在他在厨房里的冰箱前忙活时,“啪”的一声响又像重锤一样砸到宋湘的耳朵里。 宋湘攥紧拳头,轻轻的走到客厅。他又一次看到那个本该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此时却躺在地上。 就在这时,家里的灯灭了。四周陷入黑暗中。这种黑暗跟水一样,裹得人呼吸不畅。 宋湘没动。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 而当他的眼睛已逐渐适应了黑暗时,发现刚刚在掉在地上的手机不见了。 宋湘轻轻地、缓缓的走到挂起来的单肩包前,随后从里面取出一柄冷森森的匕首。 “哒哒哒”宋湘心中略微一惊——原来是有人敲门。 宋湘走到门前时,敲门声却停了。 宋湘没走。 “哒哒哒”敲门声又一次响起。 宋湘便立即趴在门上从猫眼上看去,敲门声又停止了。 楼道里的瓦斯灯昏黄,墙上的污渍像一个个扭曲的鬼脸,而且外面并无一人。 宋湘的血都凉了。 “灯?”宋湘突然想起来,楼道里有电,为什么家里的灯会突然熄了。他到沙发上拿起自己的手机,借着手机的光细细检查了一下家里的电箱。电箱里什么都是好的,可房间里就是没电。 “滴滴滴”他的手机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提示电量不足。宋湘便赶紧从抽屉里找出一根红蜡烛点上。他左手拿刀,右手端着蜡烛在各个房间里转了一圈后,将蜡烛固定茶几的一角。 烛光摇曳不定,宋湘的影子也跟有了生命似的在墙上晃荡。 “铃铃铃”,这时从小卧室里传来了电话铃声。宋湘举起蜡烛慢慢走过去,猛地推开小卧室的门,门“啪”一声打在了墙上,反弹了回来。就在这一开一合间,宋湘已看清,就在床边的角落里闪着绿光——声音就是从哪里传来的。 宋湘走了过去,发现刚刚那个玩具手机此时竟到了这里。手机铃声一直吵着,屏幕上显示的是‘未知号码’。 宋湘从地上捡起手机,按下了接听。当他将手机放在耳边时,却什么也没听到,似乎电话那边的人跟宋湘一样,只是默默的将电话搁在耳朵前,感受着对方若有若无的呼吸。这是一种煎熬。过了约有一分钟,宋湘挂断了电话。 “怎么回事?”宋湘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茶几上跳动的烛火,脑袋里像过电影一样想着今晚所发生的事。 “咚咚咚”,敲门声又一次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宋湘走到门前,从猫眼朝外望去——这回外面倒有人。门外站着一位穿蓝色羽绒服外套的大娘。 宋湘将匕首藏在背后,将门稍稍打开了一条缝,问道:“有什么事吗?大娘。” 大娘看起来很局促,半举的右手都抖起来,她问:“你是不是魏先生?” “不好意思,我不姓魏。” “啊,不对?俺来找俺妹妹,她给俺的地址,俺刚下火车,你说这都快一点了。你说找不到俺可咋整啊!” “大娘,你的地址呢,能给我看看吗?” 大娘哆哆嗦嗦的从左手里拎着的黑色塑料袋里掏出一张折的四四方方的纸。 宋湘接过来一看就明白了,他告诉大娘:“大娘,你别急。你看,这上面写的是二单元104号。你从这楼下去,再向左手走,过了两栋楼,到第三栋楼,你看门前有花坛就是二单元了。” “唉哟!小伙子,真谢谢你了。没你,大娘真不知道咋办。” “哦,没事。大娘你找不到可以打你妹妹的手机嘛!” “哎呦,大娘笨,不会用。对了,小伙子,你家咋不开灯呢?” “估计是线路有问题吧,明天我找人看看,今晚先将就着点跟蜡烛。” “好好好,打扰你了,小伙子” “没事,大娘你走好!” 宋湘一直看着大娘颤颤巍巍的走到楼梯口才转过头来,又顺手摸了摸锁孔。 “唉,这么晚了。管他呢,睡觉!”宋湘自言自语了一句后就回到屋里。 他刚要走进卧室睡觉,才看到客厅里摇摆不定的烛火。 “妈的,差点失火。”宋湘走到茶几前,发现蜡烛油流了一桌子,红彤彤的像一片鲜血。 “算了,明天再收拾。”宋湘这样对自己说到。他低头刚要吹熄蜡烛。却敏锐的听到,有人在开门。 那人在用钥匙开门…… 门已经被打开了一条缝…… 宋湘吹熄了茶几上的蜡烛,并从背后取出匕首藏在袖子后。 门终于被打开了,涌进了十来个人,宋湘定神一看,打头的是小绿和黑狗,他俩后面还跟着长平和汤克森及一大堆帮里的小弟。 “怎么了?”宋湘冷冷的问道。 小绿推着着蛋糕说道:“你啊,工作都忙傻了,自己的生日都忘了。” 黑狗看着蛋糕上的烛火左右摇动说到:“先都进去,关门。楼道里风大。一会蜡烛灭了就不好了。” 于是,一帮人将蛋糕推到宋湘的面前。 黑狗拍着宋湘的肩膀说:“赶紧许愿,赶紧许愿。快!” 宋湘“噗”的吹灭了蜡烛。 屋里唯一的光没了,黑狗叫嚷道:“那谁,快开灯,快开灯!” 黑狗话音刚落,屋里的灯又亮起来。众人又沐浴在光明中,心中都快活起来。 宋湘扶了扶眼睛:“灯是怎么回事?” 黑狗倒在沙发上笑道:“今不是你生日吗?小绿说要给你个惊喜。帮里有个小子会倒腾这些,电脑控制的,很方便!吓着了吧!” 宋湘微微一笑说:“吓!停电有什么吓人呢!” “那无缘无故的敲门声呢?” “也是你们弄得。” 黑狗脚搭到茶几上笑道:“是啊,一辆遥控汽车,不停的撞门就行了。呵,我们在监控里看的一清二楚呢。你瞅你那小心翼翼的样子。” “还有什么吗?” “还有那玩具手机,故事呢是小绿编的,手机是买的塑料仿真手机,就是那厚厚的手机壳被我们动了手脚,藏了转动的轮子,遥控的。” 宋湘冷笑道:“那你们真费了心了。” 长平叫到:“唉,那么麻烦干嘛。不管了,宋湘!赶紧切蛋糕,晚上七点就等到现在,早饿傻了。” 宋湘扶了扶眼镜腿骂道:“该!” 黑狗招呼后面的小弟说:“别那么拘束啊,自己招呼自己。” 众人吃蛋糕时,黑狗凑到宋湘的身边问:“宋湘,刚刚在监控里看你门口站了一位大娘,谁啊?” 宋湘扬扬眉毛:“不认识,我……” 长平这时也凑过来说:“哎呀,幸好是个大娘,要不小绿早就把你吞了。我们说是大娘,小绿还嫌灯光暗看不清楚,还专门躲到拐角处看了一眼才放心。” 汤克森将蛋糕塞了满满一嘴,含糊不清的说:“这色会,楼桑楼下住都不认识。” 宋湘倒是听的明白,他说:“哦,她不是这的人,找人的。” 众人点点头。 小绿摸着宋湘的脑袋问他:“唉,你刚刚许的什么愿啊!” 黑狗赶忙拦住了她说:“别问,说出来就不灵了。” 宋湘摆摆手道:“我不信那个——我刚许愿明年我们能换一个好一点的房子。” 小绿问:“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宋湘柔情的说:“这也挺好的,但我希望能给你更好的生活。” 黑狗三人全都鄙夷他。黑狗更是做出了夸张的要呕吐的动作。 小绿踢了黑狗一脚。然后从背后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宋湘说:“好,奖励你的。” “什么啊!”宋湘一边问一边打开了盒子。 里面原来是一块新款名牌手表。 “这是什么?”黑狗眼尖,看见盒子里还有一个粉红色的小便签。 “你管。”小绿用手拍打着黑狗的脑袋。 “我要看。”黑狗做出了要抢的动作。 小绿一见,忙举起一块干净的蛋糕糊到他脸上。 “该!”宋湘一边笑一边将小便签拿起,放到自己裤子的左后兜里。 “这公婆俩,真是一致对外啊。”黑狗用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准备向其他人的脸上涂去 小绿躲开后笑道:“别人不对,就对你。”然后她又对宋湘说道:“你先去洗洗手,再吃蛋糕” 宋湘举起手一看,发现自己左手的指头上全是黑黑的灰烬。他懒懒的站起身子,往卫生间走去。 走到卫生间门前,他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回头看看。当他回过头,看见黑狗与长平及汤克森在相互打闹;看见小绿在来来回回招呼大家的吃喝;看见帮里平时那些很怕自己的小弟喝点酒后也无所顾忌的说笑。 宋湘笑了,他推开卫生间的大门,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句:“活着真好!” 判官道 引路人 我的头被黑布罩着,眼睛只能捕捉到微弱的亮光。 身后的“引路人”突然推了我一把,冷声道:“往前一步就是洞口,钻进去!” 我服从地俯身钻进盗洞,眼前唯一一丝隐约可见的亮光也消失了。 也就是说,我已经进入判官冢了。 盗墓者做的都是昧良心的勾当,最迷信鬼神。 所以除了祖师爷曹操之外,最敬畏的就是传说在地府中赏善罚恶的判官崔珏了。 相信只要是做盗墓这行,对神秘的判官冢多少都会好奇,可判官冢的具体位置却只有其守护者“引路人”才知道。 传说中“引路人”身怀高超的盗墓技术,却从不下斗。 他们隐姓埋名,不参与任何利益纷争,只在有人背叛同伴时,才出面主持公道,将他们押往判官冢,用极其残忍而神秘的方式将其处死。 我之所以会被“引路人”押进判官冢,是因为上次倒斗时因分赃不均和同伴起了冲突,设局将他们全部杀死。 可百密一疏,有个家伙没死透,逃了出去,曝光了我的罪行。 其实我没少干过这种事情。 一年前我为了活命,将一同下斗的几个弟兄全都放血喂了粽子。 当时我的心腹小伙计宫绝百般劝阻,我一狠心,假装同意出去后找“引路人”自首,却暗中用早先从他那里弄来的宫家祖传迷香迷昏了他。 出斗之后,我马不停蹄地带人回到那座墓中,把一切都栽赃到宫绝身上,而后他就被“引路人”带走,处死在判官冢里。 突然, “ 引路人” 说了声“ 站住”,就解开我手上的绳索,拉着我的手脚示意我伸展四肢,站成一个“大”字。 我感觉到他在我的手腕脚腕上各拴了一根粗大的铁链,随后他取下我头上的黑布问道:“你马上就要死了,还有什么遗言吗?” 我适应了一下光线,才看清自己身处一条只有两人宽的甬道,高约三米的顶上挂着十数盏长明灯。 眼前的“引路人”中等身材,头脸罩着面罩和黑色风镜,让人无从看清其样貌。 “宁死飞僵口,莫入判官门。 不畏神与鬼,唯惧‘引路人’。” 我笑道,“这首打油诗是用来形容你如何可怕的。 可我现在看着你,却觉得你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我身后响起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在狭窄的甬道中显得格外刺耳。 “引路人”问道:“你暗中带了人来?” 我戏谑地笑道: “ 行内所有人都怕你, 但我今天偏偏要盗这判官冢!” 飞龙车 我早就对这神秘的判官冢垂涎三尺,相信里面定有异宝。 所以在我知道自己的罪行败露后,索性暗中招募人手,准备来一出将计就计。 我本以为“引路人”会为此恼羞成怒,谁知他只是平静地道:“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就这么死去吧,否则必定永世不得安宁。” “引路人”说罢,就向甬道深处跑去。 只见一百米开外甬道尽头的墙壁上,镶嵌着一颗泛着金属光泽的黑色龙头,巨大的龙口咬着一根状如古时攻城锤的粗壮铁桩。 龙头的宽度与甬道相当,栩栩如生的钢质鬃毛正好抵住左右墙壁。 “引路人”跑到尽头,攀上龙头,扳动两只龙角,只听一阵机括声响,那龙头竟慢慢脱离墙壁,缓缓地向我驶来。 我隐隐地感到不安,仔细一看才发现:那龙头下面竟还有四个轮子,分明就是古代守城用的飞龙车! 甬道的地势是一个缓坡,我的位置处于坡下方。 飞龙车的机括被扳动后,会慢慢向下滑来,最终将无法动弹的我撞个稀巴烂! 这时野子、吴彪、古兵和阿柱四个人已经来到我身旁,却对眼前的形势摸不着头脑,不知是该先放我下来还是先去追“引路人”。 “先帮我把铁链弄掉!” 我对这四个傻愣愣的同伴怒吼道。 “恶龙乃判官的先行使者,你不如接受审判,死在这里吧!” 飞龙车完全脱离后的墙壁,露出了一个黑洞洞的入口。 “引路人”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就跳下飞龙车,闪身钻了进去。 飞龙车的速度越来越快。 它的宽度与甬道相同,所以只要撞过来,我们在场的五人全都得死。 他们四个顿时明白了眼前的情况有多严重,其中三人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只有意志最不坚定的古兵冷汗直冒,扔掉工具转身就跑。 已经腾出一只手的我从野子腰间抽出手槍,射穿了古兵的脑袋。 “野子和阿柱继续帮我拆铁链,彪子你去把古兵的尸体拖到前面去,说不定能减缓飞龙车的速度。” 我一边下达命令一边用发射槍朝顶上射去,探陰爪带着绳子牢牢地缠住了长明灯架。 “帮我拆完铁链,咱们就攀到顶上去,等飞龙车过去了再往前走。” 我拽了拽绳子道。 听了我的办法,贪婪程度和我有一拼的野子顿时咧嘴笑道:“不愧是老大,真有办法。 可是这儿只有三条绳子,彪子呢?” 我冷冷一笑:“多一具尸体阻挡,飞龙车就能更慢一点吧?” 弱水 在第四根铁链被锯断的同时,我开槍打断了吴彪的双腿。 后者咒骂着、惨叫着往回爬,却最终被飞龙车碾成了一摊碎肉。 如我所料,两具尸体大大减缓了飞龙车的速度,为我们争取了足够的时间攀上甬道顶部。 飞龙车“隆隆”地驶过。 等它撞到尽头,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后,我们三人才重新落地,向甬道尽头的入口奔去。 地面上铺满了白骨和被撞得七零八落的尸体,我暗叹还好自己应变能力强,否则也会成为它们的同伴。 我先走进了入口,眼前一片漆黑,只有不远处闪烁着两团幽暗的绿光。 我们三人同时拧亮狼眼手电,旁边突然响起了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是‘引路人’。” 我用手电扫过前方,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我打出一枚信号弹,偌大的空间被照得一片雪亮。 原来我们正站在一条宽阔的河边,那两团幽暗的绿光正是停泊在岸边一条小船头尾两处挂着的两盏灯。 “引路人”站在船上,撑着竹篙慢慢驶远。 我见状赶忙率众顺着河水流向往下游跑去。 眼看小船离我们越来越远,我急中生智,再一次发射探陰爪,将小船钩住。 “阿柱你在这儿稳住,我和野子先上船,再过来接你!” 我将绳子交给身强力壮的阿柱。 “引路人”为了保持平衡,根本不敢去摘掉探陰爪。 我和野子沿岸跑了一阵,纵身跳上小船。 野子用匕首抵住“引路人”的腰喝道:“把船划回去,去接我们的同伴!” “河水太急了,划不回去。” “引路人”摊了摊手。 河水的确十分湍急。 远处的阿柱大叫几声,显然已经支持不住。 接下来会遇到什么危险还不可知,我不能丢下身手最好的阿柱,便用狼眼手电向他打了一个信号,示意他游过来。 阿柱明白了我的意思,扔下绳子跳进了河里。 他水性极好,几个猛子就赶了上来。 他刚扒住船沿,就突然脸色一变,被一股巨力拽进了水里。 “这冥府弱水中有什么你都不清楚,就贸然让同伴下水,看来你不是个好老大。” “引路人”陰笑道。 我心头火起,可“引路人”对判官冢极其熟悉,后面还有用到他的地方,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 这时水面突然冒起一片气泡,阿柱冒出头来,伸手大叫道:“越哥,救我!” 我让野子过来帮忙,一人抓住阿柱一只手,想把他拽上来。 谁知上手就发觉阿柱轻得不正常,拉他上船一看,他的两条腿竟从大腿处齐刷刷地断掉了。 “引路人”一直在旁看热闹,我举槍对准他吼道:“这弱水里究竟有什么名堂,我们这么顺流下去会到达什么地方?” “我是‘引路人’,自然是负责引路。 我原本想引你终结生命,早登极乐。 可你执着于贪念,所以我只好成全你,带你前往主墓室,走上判官之道。” “引路人”慢条斯理道。 “小心,水下有……” 阿柱抖着嘴唇呢喃,不一会儿便因失血过多和剧痛晕了过去。 这时船边水声愈发响亮,我扭头看去,水面又沸腾般地冒起密密麻麻的气泡,一条硕大的黑影突然冲出水面,腾空朝我们撞来。 十八重地狱 几声水响后,我用手电照了一圈,发现那竟是几条巨大的鱼跃出水面。 可是那些鱼全都鱼眼翻白、鱼鳞脱落,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突然,那些大鱼的身体全都如河豚般鼓胀起来。 随着“噗噗”地几声响,无数条鲜红色的细长虫子冲出鱼身,子弹般朝我们射来! “是血线虫!” 我第一时间打开了金刚伞,只听“砰砰”几声,一堆血线虫被金刚伞挡住,落进了船舱。 血线虫是一种生活在极陰环境中的尸虫,寄生在各种动物的尸体内。 它的身体硬度极高,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发力,以子弹出膛般的速度弹射出去。 它缠住活物的肉体后,再像蛇一样缩紧身体,将其勒断,阿柱的大腿就是血线虫凶残能力的最好证明。 没了血线虫的支撑,那些大鱼便如同破面口袋一样重新落入水中。 落进船里的血线虫爬了几下便又弓起身子,准备发起下一轮攻击。 “弱水尽头就是主墓室,能不能安全到达,就看你们的造化了。” “引路人”不遮不挡,似乎完全不在意血线虫,而奇怪的是,血线虫也不攻击他。 他慢慢地向船边移动,纵身跳进了弱水,几次露头换气就毫发无伤地游上了岸。 我和野子忙着防御血线虫,根本顾不上管伤势严重的阿柱。 血线虫被鲜血吸引,纷纷钻进了阿柱的身体。 更糟糕的是,不少血线虫钉进船体,单薄的船身被其无坚不摧的肉体洞穿,已经开始漏水了。 “照这样下去,这船载着两个人都勉强,更别说三个人了!” 野子突然说道。 我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便和他一同架起阿柱,丢进了河里。 阿柱在落水的一刹那醒了过来。 他没有抵抗,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不甘和怨恨。 船里的积水越来越深,好在我已经看到了尽头的主墓室入口,便和野子齐心协力地往外舀水,同时提防着不断弹起的血线虫。 虽然狼狈,但我们俩还算是囫囵个地登上了岸。 我们抬头便见到了一座高大的殿门,顶上挂着一块牌匾,上书“判官殿”三个鎏金大字。 殿门是敞开的,我们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殿内十分空旷,我打开一盏高压汞灯摆在地上, 环顾四周,发现整个大殿竟成罕见的正十九边形。 除了殿门占了一边之外,其他十八面墙壁上分别绘制着十八幅内容迥异的诡异图画,图画上的人有的是被恶鬼剜去舌头,有的是被死死按在被烧得通红的铁板之上。 图画上方分别用正楷字体写着拔舌、火床、寒冰……“每面墙都代表着十八重地狱中的一重。 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宝贝究竟藏在哪里?” 野子显得有些急躁。 “在神话传说中,判官只负责对死去的人进行审判,地狱里真正的行刑者其实是画中的那些小鬼。” 我再一次查看周围, 发现大殿内正东、南、西和北的四个方位上,竟立着四尊真人大小的小鬼雕像。 “ 这大殿里肯定有机关,而开启机关的方法,必定藏在这四尊小鬼雕像身上。” 我笃定地说道。 性本恶 我和野子一前一后,向正西方的小鬼雕像摸了过去。 可走近了我才看清,那并非什么雕像,而是一个穿着古代盔甲、戴着小鬼面具的死人。 我们刚一接近,那面具上的两个眼洞顿时红光一闪,裸露在盔甲之外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出了长长的白毛! “起尸了!” 我惊叫一声,扭头就跑,野子也跟着我向大殿中央跑去。 只听身后风声频动,那僵尸紧绷着身子向我们冲来。 我们刚跑到大殿中央,就听见一阵铁链被绷紧的声音,紧接着又是“砰”的一声。 我转头一看,原来那具僵尸身后竟拴着一根粗大的铁链,长度刚刚好差一点儿到达大殿中央。 那僵尸被铁链巨大的力道一拽,倒在了地上。 “这墓的设计真是奇怪,僵尸身后拴着铁链,咱们跑到正中央它就够不着了,那放在这里还有什么用?” 野子见僵尸够不着我们,松了口气,坐在了地上。 僵尸不会思考,只有一身蛮力,不停地向我们扑来。 我看着那被紧紧绷直的铁链,感受到地面的微微震动,突然灵光一闪,对野子说道:“我们恐怕得让这四具僵尸全部起尸!” “你疯了?” 野子瞪眼问道。 我尽量清晰地解释道:“想必这四具尸体身后的铁链连接着地下的机括,只要让这四具僵尸全部起尸,就能依靠它们共同的力量,带动整个机括。 到时候有没有去路,就一目了然了!” 野子点头同意,我们便立即分头凑近其他几具僵尸。 果然如我所料,四具僵尸一旦同时行动,地面下的机关便飞速转动起来,引得整个大殿都跟着缓缓地震动,厚重的殿门也慢慢关闭了。 几分钟之后,那面画着“剑树地狱”的墙壁缓缓打开,变成了一扇新的殿门。 “据《起世经》记载,剑树生长在万丈沟壑中,树杈尖端皆为锋利剑刃。 鬼卒将人扔下,被剑树洞穿,流尽鲜血以滋养剑树……只有极其奸邪谗佞之人才会堕入此重地狱。” 我看着那黢黑的门洞,把手伸进了裤兜。 突然,我感到后脖颈一凉。 我转过头去,野子用匕首抵住了我。 “越哥,我知道你一定会杀我,所以不如把你留在这喂粽……” 野子狞笑着说道,可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软倒在地。 我夺过野子手中的匕首,割开了他的喉管,又从包里翻出防毒面具戴上,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随身带着一块宫家祖传迷香,刚才我闭了气,又打开裤兜里装迷香的小皮口袋,这才迷晕了野子。 我笑道:“我知道,你们四个肯跟我来,都是为了发财,而且一定会想干掉我,所以我一直在找机会对付你。” 野子愤怒地看着我,却被迷香的药性麻得动弹不得。 我缓缓地将他推向一具僵尸,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的人很快被咬得血肉模糊。 我轻轻地向画着剑树地狱的那扇新殿门挪了过去。 那后面竟然是一个极深的黑洞,冒着寒气,也不知有多深。 我拴好绳索,刚准备滑下去,却被一股巨力推了一下, 失足掉落下去。 我举起狼眼手电向上照去,发现推我下去的竟然是其中一具僵尸! 它一反常态地做出了一个属于活人的动作——摘掉了脸上的面具! 面具之下是黑色的面罩和风镜,原来它是早就到达这里的“引路人”装的! 他眼睁睁地看着我破解机关、和野子自相残杀,最终在我放松警惕的刹那,把我推进了剑树地狱! 我快速地坠落下去,被无数利刃刺穿了身体。 深入骨髓的剧痛传遍四肢百骸,我的神经顿时像崩断了一样,两眼一黑就昏过去了。 在昏过去之前的瞬间,我看到了身下的东西,那竟是一株和墙壁图画中一模一样的高大剑树! 判官之道 我醒来时,鼻腔中充斥着熟悉的香气,那是宫家祖传迷香的味道。 我脸上的防毒面具没了,但除了无法动弹之外,感觉不到一丝不适或疼痛,似乎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 “越哥,一年前你用我宫家祖传迷香陷害我,我今天再用它当做麻药取了你的心,也算是以牙还牙了吧!” “引路人”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的意识逐渐变得清醒起来,再仔细分辨声音,不由得大吃一惊。 “你是宫绝!” 我恢复了一些力气,挣扎着坐了起来,发现自己虽然被剑树戳得皮开肉绽,却一滴血也没有流,伤口处的皮肉向外翻着,泛着惨白的颜色。 此时“引路人”已经摘掉了面罩和风镜,露出了本来面目,正是一年前被我陷害而被“引路人”带进判官冢的宫绝。 “越哥,你不是第一个动判官冢脑筋的人,在你之前有不少人故意触犯铁律被带进了判官冢。 他们有的没来得及实施计划就死在了飞龙车下,也有的跟你一样使诈设计,被‘引路人’带到了判官大殿,接受惩罚。” 宫绝说着,缓缓扯开了衣服的前襟,“然而我是被陷害的,本不该死在这判官冢里。 一年前我临死之时,向前一任‘引路人’喊冤,他听了我的冤情,很同情我,却不能坏了‘引路人’的规矩。 他答应用十八重地狱中痛苦程度最低的‘刮肠’杀死我,再取下我的心,让我成为他的继任者,也就是下一任‘引路人’。” 原来在晚唐年间,一位劫富济贫、尊师重道的摸金宗师不忍见其他盗墓者为了钱财杀死同门,便借着判官崔珏的名头,按照传说中地府与地狱的样子,建造了这座判官冢。 宗师认为人性本恶,人心是世上最可怕的东西。 于是他走南闯北,学会了一种巫术,用巫术将自己变成了第一个“引路人”。 无心之人才能分辨世间善恶清浊,宗师用巫术取下自己的心,就能看出人魂魄的善恶。 他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制订了不得背叛同伴的铁律,并暗中履行着“引路人”的职责。 被押入判官冢的盗墓者如果不甘被飞龙车碾死,利用陰谋诡计进入判官冢内部,就会被“引路人”引着,到判官殿接受十八重地狱的惩罚,再用引路人之间代代相传的神秘巫术取下心脏,变为无心的“引路人”,接替“引路人”的职责。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被割开的胸口,里面空空荡荡,心脏已经被宫绝取走。 我想恨,却发现自己没有心,根本恨不起来,便转而问道:“可是,如果我不愿承担”引路人“的职责,离开判官冢呢? 再说了,我这不也没死吗? 都说判官赏善罚恶,我不仅没死反而以这种方式长生,又算得哪门子惩罚?” “我说了,如果你当时不死在飞龙车下,就会永世不得安宁。” 宫绝缓缓地说道,“还有,你现在没有心,就能看见魂魄了。 如果想离开,就得看看能不能摆脱它们了。” 我眨了眨眼,这才发现原本空荡荡的空间里竟然挤满了“人”! 他们有的被剜肠刮肚,有的手脚残缺不全,有的被剥了皮,还有的全身被烫得皮开肉绽……“他们都是‘引路人’带来受罚而死之人,也就是说,他们都曾经是‘引路人’。 每位引路人找到了继任者,肉体就会灰飞烟灭,魂魄也只能永世拘于此地!” 宫绝的肉体如沙子般慢慢溃散,“越哥,你说这还不算惩罚吗?” 宫绝的肉体消失了,他的魂魄飞了出来。 那些以前曾为“引路人”的魂魄咆哮着朝我涌来,其中还夹杂着那些枉死在判官冢里的人,有古兵、吴彪、阿柱、野子……无数恶鬼瞬间就将我吞没,它们啃噬着我的魂魄,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几乎让我昏厥过去,可偏偏没有对我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正如宫绝所说,我将永世不得安宁,永远活在这无边无际的痛苦之中,直到我找到下一任“引路人”。 善恶到头终有报,也许这就是真正的判官之道。 乾坤转 被追赶的女孩 半夜,顾林强从网吧回来,溜到学校后面准备翻墙进去。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顾林强反射性地回过头,就看见一个女孩满脸惊恐地朝这边奔来。 那个女孩边跑边喊: “有鬼在追我,救命!” 顾林强一惊,视线向女孩身后扫去,见一副通体发黑的焦骨正飘在半空,拼命地追赶着女孩。顾林强毫不犹豫地爬上围墙,然后伸出手抓住女孩,一使劲儿就将她整个人拉到了围墙这边。 两个人不敢停歇,拼命地向教学楼跑去。 “谢谢你,我叫夏兰若!”女孩跑得嘴唇发白,声音都在颤抖。 顾林强见她气喘如牛随时会晕倒的样子,连忙制止: “你别说话了,专心逃命吧,万一摔倒了……” 话音未落,夏兰若脚下一个踉跄,真的摔在了地上。 顾林强不得不停下来去扶她,刚蹲下,一阵陰风迎面扑来,下一秒他就被那个鬼给撞倒在地。那个鬼就悬在他的眼前,那空洞的眼眶和咧到耳根的嘴近在咫尺,浓郁的腐臭味让他胃里一阵泛酸。 顾林强双手用力地掐住那个鬼焦黑的颈骨,本想徒手将它的头拧下来,但连接着它身体的骨骼比想象中要坚硬得多。那个鬼越凑越近,眼看就要咬到他的鼻子了。干钧一发之际,夏兰若强忍着晕眩感,直接朝那个鬼冲了过去。 那个鬼被她冲撞得滚落到一边,顾林强趁机翻起身,拉着夏兰若躲到了大树后。心知躲不了多久,顾林强脑子里飞快地转了起来:死党冯潇雅曾经说过,自己是陽年陽月陽日陽时出生的,血气方刚,可克恶鬼。 思及至此,顾林强把目光移到四周,看到教学楼的窗户时,灵光一闪。他随手捡了块石头就用力地朝那扇窗户扔去, “啪”一声,玻璃立刻碎了一地。 那个鬼被响声吸引了注意力,狰狞着没皮没肉的脸飞了过来。顾林强敏捷地避开,跑到窗户下捡了一块碎玻璃,咬紧牙忍着痛在手掌上划了一道口子。顿时皮肉外翻,暗红色的鲜血渗了出来,触目惊心。恰巧这时那个鬼来到了他的跟前,他不假思索地击出一掌,刚好拍在它的额头上。伴随着东西被烧焦的“嗞嗞”声,一股白烟从那个鬼的额头目了出来。 奇怪的是那个鬼没有挣扎或攻击,而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下颚骨抽动着,依稀冒出了一句:“救、救我……” 天罗地网 顾林强一愣:救它,它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刚才它把我扑倒在地时,并不是想咬我的鼻子,而是想跟我说些什么?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就发现被鬼碰到的肌肤竟然开始变黑。顾林强赶紧甩开那个鬼的手,后退了几步。那个鬼见状,转身化作一股黑烟,瞬间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 好家伙,现在的鬼都学会使小手段转移别人的注意力了?顾林强恨恨地在心里骂完,又突然想起夏兰若,赶紧跑到树下察看她的情况。 脸色苍白的少女早已晕了过去,楚楚可怜地蜷缩在地上。顾林强的心跳不禁漏了一拍,涌起陌生的悸动。 因为多了个夏兰若,顾林强没办法回宿舍,只好求助在外面租房的冯潇雅。冯潇雅一见他受伤,立刻不由分说地骂了他一顿。顾林强不敢吱声,乖乖地低着头挨骂。等冯潇雅气消了之后,他才挤出一抹讨好的笑容说: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那个恶鬼肯定还会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帮夏兰若除掉它才是!” 冯潇雅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那么积极,你是不是看上她了?” 顾林强脸一红,嘴硬地说“没有”。 冯潇雅见了,心下黯然,只得无奈地说: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顾林强面上一喜,像兄弟一样拍了拍她的肩膀: “不愧是我的好哥们儿!” 冯潇雅苦笑。两个人是同班同学,顾林强一直以为醉心于灵术的她是因为自己那与众不同的血才选择跟他当朋友的,殊不知她暗恋他已久,那血只不过是她接近他的借口。可在他心里,她就只是哥们儿,那落落大方的态度表明了他对她没有一丝丝想法。所以久而久之,她也不敢把爱说出口,怕落得一个连朋友都没得做的下场。如今看到他喜欢上一个带着陰气的女生,她心中更是五味杂陈。不过为了避免他继续拿自己的小命冒险,她还是决定帮夏兰若解决这个麻烦。她把依旧昏睡的夏兰若留在租屋,就带着顾林强去了后山。 冯潇雅在一棵树下放了一张用串着铜钱的红绳织成的网,又铺了些枯叶做掩饰,然后拿出一个稻草人钉在了树干上。最后,她贴上一道黄符,便和顾林强躲到了一旁。 顾林强疑惑地看着那个稻草人问: “这是什么东西?” “我剪了夏兰若的一撮头发,用红绳绑在了小稻草人的身上。黄符上画的是替身咒,会让附近的鬼闻到夏兰若的气息,并且把这个稻草人当成她。普通鬼魂不会主动攻击活人,所以只有那个和她结怨的鬼,才会过来攻击稻草人。” 顾林强恍然大悟,默默地跟着冯潇雅屏息等待。 没过多久,稻草人身后果真出现了一个黑影。那个黑影尖锐的指骨毫不留情地插进稻草人的肚子,破坏了黄符,替身咒瞬间失效。当它看到夏兰若变成了稻草人时大吃一惊,拔腿想逃,可冯潇雅已迅速地拉了一下红绳。掩盖在枯叶下的大网一阵“叮铃”作响,猛地向上抽起。可那个鬼动作极快,只是被网灼伤了一下,但此举已足够激怒它了。 “你们不帮我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来害我?” 事有蹊跷 鬼魂怒气上升,腐臭味更加浓郁。它一反先前躲闪的态度,主动朝冯潇雅飞来。顾林强喊了一声小心,想挡在冯潇雅面前,没想到却被一把推开,还获赠了一句“蠢货”,顿时感到男性自尊受创。 冯潇雅并没有安抚他,而是用力一扯,将那网收回了自己手中。她低头避开恶鬼伸来的手,一个飞踹将它踹了出去。她又猛地撒开红网朝它扔去,可惜刚盖住恶鬼,就被它半空一个翻转躲过了。 冯潇雅见状,快速地解开网上的几个结将网拆散,然后用钢针穿过红绳的一端,扔给了顾林强。 “把它钉在树上!” 闻言,顾林强立刻将手上的红绳钉在了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树上。另一边冯潇雅与恶鬼缠斗了几个回合,便故意把它逼近那棵树下,然后对准它的肋骨就是一个飞踢。恶鬼猝不及防,被踹飞撞到了树干上。 趁它没反应过来,冯潇雅拿起红绳的另一头,脚法灵活地开始绕着那棵树转圈儿,三下五除二就绑住了它。 “受死吧!”顾林强兴奋地跑过来,拿出冯潇雅事先给他的黄符就往恶鬼的头上贴。 “等一等!”冯潇雅却制止了他,皱着眉头问那恶鬼, “你刚刚说我们不帮你反而害你是什么意思,你想我们帮你做什么?” “你法术那么高强,连谁是人谁是鬼都分辨不出来吗?”它没有喉咙,却发出了粗糙而沙哑的声音。 顾林强想到上次它也说了救它之类的话,害得他一时分神,被它逃了,不禁出声提醒: “上次它也是用这伎俩逃脱的,别信它!” 冯潇雅摇了摇头,执意听它说下去,顾林强只好拿着黄符加倍警惕地盯着它。恶鬼并没有试图挣扎,而是缓缓开口: “夏兰若早在三年前就死于一场车祸,我叫林芳,是她生前最好的朋友。有一晚,它托梦告诉我,它在下面过得很凄惨,因为是死于非命而不得投胎。它叫我到她坟前摆一面铜镜,放一只死掉的黑猫在左边,一个鸡头在右边,然后烧香烧纸,这样就可以助她投胎。我就这么傻乎乎地费尽心思为它找来铜镜,狠心地杀了黑猫、砍了鸡头。结果我到它坟前摆好之后,纸没烧多久,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等清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被困在了铜镜里。黑猫和鸡头的位置调换了过来,夏兰若的灵魂上了我的身,邪笑着把铜镜、黑猫和鸡头都埋进了它自己的墓里。我又气又怒,不甘心地撞那面铜镜,企图逃出来。没想到我锲而不舍地撞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真的让我把那面镜子给撞破了。但是我的魂魄因强行撞破铜镜而变成了这副鬼样子,怕是永世不得再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如果你们有良知,就帮我杀了夏兰若,否则我连你们都不会放过!” 顾林强听得心惊肉跳,摇着脑袋步步后退,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不会的,你在骗人,你一定是在骗人!小雅,别相信它!” 林芳口中那个能让鬼魂占据人身,还能把人原本的魂魄拘禁在铜镜里的阵法叫乾坤转,有逆转天地、违背陰陽之意。知道这种邪术的人不多,唯有几个天师后人,而“夏”这个姓,又是与她祖师爷同出一辈的天师世家。 冯潇雅想到夏兰若身上的陰气,心思不禁动摇了。她低下头思考间,林芳突然不顾疼痛,惨叫着挣开了红绳,负伤逃跑。顾林强下意识想追,却被冯潇雅拦住了。 冯潇雅冷静地说:“天亮了,被人看到不好。” “我看你是相信了它的鬼话!当时我被那个鬼压在地上,还是夏兰若不顾危险救了我,她怎么可能是那么歹毒的人?”顾林强气急败坏地说完,就扔下她一个人,径直离开了。 冯潇雅看着他的背影,眼底满是失落。 真面目 整件事疑点重重,必定得调查一下,最快的方法就是逼问夏兰若。看她还会被林芳的鬼魂追得四处逃窜,就知道她应该还没适应这个身体,现在还不是自己的对手。冯潇雅想到这里,便打定主意瞒着顾林强,亲自会一会夏兰若。 冯潇雅回到自己的租屋,发现夏兰若正躺在床上玩着手机。她刻意扯开一抹客套的笑容说:“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谢谢你,冯潇雅!” 冯潇雅一僵,警惕地眯起眼问: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夏兰若笑了笑,扬了扬自己的手机: “你们出去的时候,顾林强留了张写着自己电话号码的纸条在床头,我醒来就看见了。刚刚顾林强还在给我发短信,把事情都告诉我了。” 听了她的解释,冯潇雅不禁松了一口气。可没想到下一秒,夏兰若陰森森地勾着唇补充:“看你房里挂红绳铜钱、摆稻草人,想必也是正宗的天师世家后人吧?” 夏兰若说了“也是”,这让冯潇雅心中警铃大作,基本上只要落实夏兰若天师后人的身份,就可以断定她是否真的用过乾坤转这种邪术。 “你的意思是,你也是天师后人,那林芳说的都是真的?” “她说的的确是真的。我年纪轻轻就死于非命,渴望重新活过来有什么不对吗?要不是托梦伤了元气,我也不会苦等三年才动手!”夏兰若边说边低下头去玩手机, “现在我灵体不稳,随时有可能被林芳杀死,但我不需要你救我。所以,等我对顾林强下手的时候,也希望你别插手。” 夏兰若说话间,冯潇雅不动声色地走到麻边,背着手偷偷地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叠黄符。听到夏兰若说要对顾林强动手,冯潇雅激动地问了句: “他救过你,你还要害他?” “你应该知道,寄住在他人躯体内的灵魂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排斥反应,想要继续活着就必须常换宿主。如果我用乾坤转把顾林强的血都过继到自己的身上,那么我不仅不用换宿主,灵魂还能不死不灭,这简直是天大的诱惑!至于你说他救过我,最多他死了以后,我下个咒,助他快点儿投胎呗!” 内心的愤怒再也抑制不住,冯潇雅手一扬,将黄符撒向了夏兰若。同时她竖起两指抵在额前,快速地念着口诀。被操控的黄符绕着夏兰若围成一圈,和冯潇雅念口诀一样的速度转动,其间不断地散发着黄色的光芒,烧得夏兰若痛呼出声。 “敬酒不吃吃罚酒!”夏兰若恶狠狠地说道,接着奋力地从黄符的包围圈里跳了出来。她在地上滚了两圈,再面对冯潇雅时,手中己多出了几枚银针。 夏兰若将银针抛出去,冯潇雅用黄符挡,两者猛烈的冲击带出了一阵白雾。冯潇雅暗道不妙,刚想后退,就见夏兰若冲破白雾,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夏兰若双手呈拳状,指缝中均夹着银针,狠狠地朝她击来。 冯潇雅躲闪不及,眼看那针就要插进自己的双眼,鼻间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腐臭味。顷刻间白雾散去,林芳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受伤 林芳焦黑的手挡住了夏兰若的银针。它一靠近,夏兰若的脸色立刻变得无比苍白,不受控制地喘起气来。这就是身体的排异现象,一旦躯体本来的灵魂出现,躯体就会出现种种异常。夏兰若低咒一声退到角落,死死地盯着林芳。 冯潇雅也是大吃一惊,错愕地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芳瞄了一眼冯潇雅,说:“你们来找我的时候,我就猜到夏兰若会藏在你家,所以我挣脱红绳之后并没有逃跑,而是躲起来跟着你回来了。” 以一敌二根本没有胜算,夏兰若趁她们在说话,打量了一下冯潇雅家距离地面的高度。它暗自庆幸这是二楼,旁边还有一棵大树,只要跳到那里去,有个缓冲,落地的时候就不会受太重的伤。 打定主意后,夏兰若就射出几枚银针,击碎玻璃,然后不管不顾地撞了出去。她计算的角度很准确,整个人先是落到了树上,又因树枝足够粗壮,及时地抓住树枝,利落地爬了下去。 冯潇雅见状,急急忙忙地走下楼梯。但林芳不同,它轻蔑地笑了声,飘出窗户,瞬间就来到了夏兰若的面前。 “你以为你能逃得了吗?”林芳张牙舞爪地扑过去掐住了夏兰若的脖子。 夏兰若想用银针攻击林芳,怎奈四肢被林芳身上的黑气绕住,动弹不得。不仅如此,那些黑气还拼命地往它的七窍里钻,像是要把它的灵魂给活活挤出来。 冯潇雅刚到楼下,看见的就是黑气缭绕的景象。 就在众人以为这次夏兰若一定逃不掉了时,顾林强突然冲了过来。他掌心的伤口尚未愈合,被他折腾几下再度裂开,渗出了鲜血。他把血涂在一根树枝上,对准林芳就刺了过去。冯潇雅大惊失色地跑过去想要阻止,却已然来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根树枝穿透了林芳焦黑的身子。林芳发出凄厉的惨叫,所有黑气瞬间被吸回它的体内,轰然炸裂。 夏兰若抚着脖子瘫坐在地,看见林芳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陰笑。 “顾林强,你听我说,夏兰若才是坏人!”见顾林强走近夏兰若,冯潇雅连忙出声制止。 顾林强充耳不闻,固执地将夏兰若扶起,一手拿着树枝对着冯潇雅说: “我只看见你和一个恶鬼联手对付一个女孩。眼见为实,冯潇雅,我对你太失望了!” 她对他更失望!冯潇雅愤怒地看着眼前的树枝,难以置信地问: “你为了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女生,就推翻了我们那么多年的‘兄弟情谊’,你现在还用武器对着我!可惜,你的血只对鬼起作用,对人是无效的!”说完,她伸手就折断了那根树枝。 顾林强扶着夏兰若后退了几步,在他看不见的角度,夏兰若悄悄地射出了几枚银针。沉浸在悲伤之情中的冯潇雅一时没注意,只觉胸腔一痛,跌倒在地。 顾林强一愣: “小雅,你怎么了?”虽说心里对她有怨,但那么多年的“哥们儿”不是白当的。看见她有异常,他还是忍不住担心起来。可脚刚迈出去,顾林强就感觉到脖子被冰凉的东西刺了一下。他疑惑地回过头,只看见夏兰若似笑非笑的表情。 怎么回事,顾林强本想质问,但眼前一黑,整个人已晕了过去。 错过 再次醒来,顾林强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椅子上,脖子上挂了一面铜镜,左边摆着一具黑猫的尸体,右边摆着一只鸡头。与林芳描述得不同的是,镜子上用血画了一张符咒。他皱了皱眉,感觉到掌心异常疼痛,低头一看,发现伤口正流着血。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醒了!”夏兰若的声音传来。 顾林强猛地抬起头,见夏兰若用银针一根一根地围着他摆成一个圈儿。再迟钝他也明白过来,夏兰若果真如冯潇雅她们所说,是个坏人。 “你想干什么?” “想必你也从林芳口中知道了乾坤转,但这阵法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可进行调整的。我想吸光你的血,却又怕冯潇雅来坏我好事,所以得花点儿时间,布置另一个法阵,不让她进来。” “你还想对她动手?” 摆好最后一枚银针,夏兰若无所谓地笑了笑: “祖宗有命,天师后人不能自相残杀,否则杀人者会遭五雷轰顶,所以我没有杀她。只不过她现在被我用钢针钉着,一时半会儿是无法赶过来救你了。”说完,它站直身子就开始念口诀。 顾林强感觉到掌心火辣辣地疼,鲜血不断地涌出来,汇聚成一条曲线流进了他胸前的铜镜里。夏兰若的面色越来越红润,像在透过铜镜吸取他的血。 顾林强无法挣扎,被抽了大半血的他双眼已经开始向上翻。 “放开他!”一声怒喝传来,冯潇雅出现了。她四肢都破了一个窟窿,鲜血淋漓,显然费了一番力气才挣脱银针的束缚。 夏兰若的乾坤转继续运转着,它又走进银针圈里,捏了个指诀,一阵白光立刻像保护网一样罩住了他们。冯潇雅抽出一把用铜钱制成的剑,破网而人。她刚想去破坏阵法,却听夏兰若得意地说: “你若是坏了阵法,顾林强也活不了。你要是杀了我,你的小命也不保。我知道你喜欢他,但连小命都搭上也太不划算了!不如这次你就算了,别再纠缠了!” “除强扶弱,惩恶扬善,乃天师世家职责!今天被你绑在这里的就算不是顾林强,我一样会出手相救!”冯潇雅一咬牙,将剑狠狠地刺进了夏兰若的心脏,“更何况他是顾林强!” 他是顾林强,是她暗恋了许多年的人,所以哪怕会遭五雷轰顶,她也要救他! 铜剑没入夏兰若的胸腔,又三百六十度地旋转起来。夏兰若双手抓住剑身,死不瞑目地瞪着冯潇雅,心跳逐渐减弱,停止。它死去的瞬间,五道响雷迎头劈下,正中冯潇雅的天灵盖,轰得她直接倒在了地上。 冯潇雅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看着乾坤转施法者死后,血又从铜镜里倒流而出,回到了顾林强的体内。她看见恢复意识的他踉踉跄跄地朝自己奔来,眼里甚至流出了悔恨的泪水,心底一阵阵抽痛。她想叫他别哭,这是她心甘情愿的,因为她喜欢他,很多年了。可是话到嘴边,她却使不上力气。心跳停止的那一刻,她最终还是没能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保洁工遇鬼记 “不好意思,小伙子,我们大厦的保安人员已经满了。”大厦招聘部的办公室里,管理人员无奈的说道。 “人满了?”阿成顿时有些丧气,随即无奈的走了出去。 “吱呀!”一声,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了,走进来一个大妈模样的人,看来应该是大厦的保洁工,神情有些焦急。 “刘阿姨,你有什么事情吗?”管理人员似乎也发现了这位阿姨面目的焦急之情,好奇的问道。 “主任啊,我得马上回去啊!我家老头子突然生了重病,我,我都急死了,我真的要请假回去照顾我家老头啊!”只见那位保洁工焦急的说道。 “这样啊!”主任顿时为难起来,“可是我们这里的卫生,刘阿姨,你要请假多长时间啊?” “这,这我也不知道,我家老头子现在还在住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呢!”那个叫刘阿姨的保洁工十分为难道,“主任啊,我也十分的需要这份工作啊!等我老头好了,我就马上回来上班,你看行不行啊?” 虽然保洁阿姨已经将话说到了这份上,可是这段时间大厦的保洁工作还是需要人做的啊!这该怎么办啊?主任为难的皱了皱眉头。 已经走到了门口的阿成听到了里面的对话,顿时反身走了进来,“主任,这段时间让我来做吧!” 不光是主任,连一旁的原本焦急的刘阿姨也张大了嘴巴,表示十分疑惑,“你?” “是的,主任,刘阿姨,你放心,等你回来了,我就把工作让给你,而且工作质量方面你们可以放心,我以前在学校就是卫生委员,打扫卫生可是我的强项!”阿成抓准了时机自荐道。 “这,这,刘阿姨,你觉得怎么样啊?”主任望向了一旁的刘阿姨。 “小伙子啊,你真的愿意做吗?”阿成诚恳的点了点头。 “哎呀!好孩子啊,阿姨真的是太谢谢您了,你真是个好孩子啊!”刘阿姨激动的拍着阿成的肩膀表示感谢。 “没事!阿姨,助人为快乐之本,主任,你看?” 看着他们都说好了,主任也只好点了点头,可是还有些不放心的问道,“阿成,你一个男孩子,真的肯干这保洁的工作吗?” “主任,你放心,工作不分贵贱,用心就好!”阿成使劲的点了点头。 下午的时候,主任便给阿成办理了入职手续,不过有些让人好笑的是,阿成穿上了保洁工的制服,滑稽的就和一个小丑一样,主任都忍不住乐了,“阿成,拜托你了,好好干!” “放心吧!主任!”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临时的工作,阿成干的可卖力了,“哎呦,你们看啊!咱们大厦竟然还招来了男保洁工啊!哈哈哈!” 阿成穿着保洁工的制服本来就很好笑了,当来来往往的白领上班时瞧见,更是忍不住嘲笑一番。 “哼!有什么好笑的!”望着那些白领离开的背影,阿成一阵不屑,“白领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看不起我们保洁工啊!哼!” 阿成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干保洁其实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时间之长不用说了,而且还得坐电梯跑遍整个大厦,一会儿工夫,阿成便累的满头大汗。 “叮!”的一声,电梯来到了14楼,“呼!”随着电梯门开启,一阵莫名的冷风传来,14楼其实是不需要打扫卫生的,因为没有租出去,刘阿姨之前和阿成说过了,而且这里一到晚上,就会十分的诡异。 想到了刘阿姨之前的叮嘱,阿成急忙退回电梯里,坐着电梯继续往上升。 三十多层楼,“呼,呼!”总算是打扫好了所有的卫生,阿成累的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阿成啊,干的怎么样了?”傍晚的时候,主任下班的时候看到了阿成满头大汗的坐在了地上。 “哦,主任啊,行,行,我都打扫好了!”阿成说道。 “好小子,干的不错!你明天凌晨三点就可以下班了,会有另一个保洁阿姨来上班的,晚上要是实在熬不住的话,可以到保洁工的房间里休息一会儿。”主任关切道。 “好的,谢谢主任关心,主任慢走啊!” 晚上,阿成随便打电话叫了个外面,因为晚上大厦里有些楼层里面还有员工在加班,所以阿成还得等他们下班以后,再锁上大厦的大门。 “哎!这些白领,怎么还不下班啊?”玩着手机,阿成打着哈欠的抱怨道,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了。 “哈哈!明天我那个客户就来公司签单了!哈哈!”这时加班的白领们高兴的走了下来。 “阿浩啊,那你又要发达了啊,哈哈,拿到了奖金一定要请吃饭,而且还要请喝酒!”旁边的同事顿时兴奋道。 “小事一桩!” 哎!总算是走了,阿成急忙走过去准备锁上大厦的门,“哈哈,这不是那个男保洁嘛,哈哈,真是太搞笑了。” “是啊,没想到还会有男的愿意干这行,真是太逗了!” 几个白领说说笑笑的离开了大厦。 “哼!狗眼看人低!”阿成不乐的锁上了大厦的门,“搞到现在才走,还得去打扫一番,哼!” 坐上电梯,阿成来到了13楼,一番打扫之后,阿成累的都快不行了,赶紧坐电梯下去睡觉。 “叮!”这么快就到了,阿成也是一阵惊奇,望了眼电梯的指示灯,14楼? 阿成刚才点的明明是1楼啊,怎么会变成了14楼呢!于是赶紧按了下1楼,可是电梯并没有反应,停在了14楼,电梯门缓缓的打开了。 “有没有人啊?有没有人啊?”忽然14楼里传来了一阵叫喊声。 阿成被吓了一跳,刘阿姨可是说过了,这个楼层很诡异的啊!“有没有人啊?我是这里的保安啊,上厕所忘带纸了!来个人给我送点纸啊!” 保安?原来是这里的夜间保安,阿成放心的走进了卫生间,“哎呀,有没有人啊!给我点纸啊!” “来了,来了!哥们,是不是没带纸啊!”阿成好心的问道,“咚咚咚!”随即敲响了厕所的门,“来,打开,我给你点纸!” “啊!总算有人来了,好!”厕所的门被打开了,伸出了一只手出来。 “来,给你!”阿成递过去一包纸巾。 “谢谢,谢谢啊!”厕所的门又被关上了,“哗啦哗啦!”片刻,厕所里传来了一阵冲马桶的声音。 守在外面抽烟良久,也没见里面的人出来,因为电梯突然失灵了,阿成刚好想让里面的保安帮忙。 “喂,哥们,方便好了没有啊?” 没有人回应。 “喂,哥们,哥们,怎么不说话啊?” 阿成好奇的走了进去,顺手就打开了刚才那个厕所的门,里面竟然没人!依次打开,都没有人! 这下阿成傻了,自己刚才明明给里面的保安送纸了啊,人到哪里去了啊! “啊!”忽然厕所里的灯一下子灭掉了,阿成不由的害怕道。 “有没有纸啊?有没有纸啊?”之前的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阿成大惊,刘阿姨说的都是真的,此时阿成十分后悔,要是之前走楼梯下去就好了。 “哗!”的一下,厕所的灯突然又亮了,“啊!”阿成急忙跑了出去。 “哥们,什么事啊?这么慌张!”刚好撞到了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 “里,里面闹鬼!” “什么,我进去看看!” “别进去啊!真的有鬼!”阿成也不管了,急忙坐上电梯,准备下去。 “哎!等一等!”电梯快要关闭时,伸进来一只手,“哥们!” “什么事啊?”阿成惊讶道。 “谢谢你了,刚才你送的纸!”那个保安递过来半包纸巾。 “啊!” 从那以后,阿成再也不敢干保洁的工作了,因为实在是太有挑战力了,阿成当时被吓得都尿了裤子,在家休息好几天才缓过神来。 名画的秘密 1.楔子 1940年8月,法国巴黎郊区某教堂。 在反皇派极端主义者的连续进攻下,闻名全国的帝都早已硝烟各起,死亡、尸体,还有熊熊燃烧的火焰,就像上帝降下的怒火一样,瞬间便吞噬了这座百年老城。 周围都是战乱后留下的断壁残垣,求饶声和喊杀声弥漫在空气中。 在教堂的外面,一队荷槍实弹的士兵包围了过来,在领头者的一声令下,他们举起了步槍,向着摇摇欲坠的教堂走去。 “兄弟们,莱尔斯上尉的儿子就在里面,只要捉住他的话,你们下半辈子的吃住都不用再忧心了!” 听着队长的话,士兵们的眼睛里冒出了金光。 高级官员亲属的首级,只要谁带回去的话,得到的赏金的确能保证以后的生活,一想到这点,他们的心情都显得澎湃不已,有几个胆大的家伙,甚至已经走到了教堂大门前。美好的生活已经在向他们招手了。 “去吧,把他活捉过来!” “好!” 在队长的命令下,几人呈列队状包围了所有的出入口,他们的前途,或者说下半辈子的梦想,几乎都凝固在这一瞬间了。 “管……管家,现在该怎么办?” 教堂里,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抓着他的手,心急如焚地问道。在他的旁边,还有几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子,他们同样也是胆战心惊的样子。 “少爷,没办法了。”管家看着窗外晃动的人影,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些敌人就在外面,让我出去交涉吧。” “可……可是,那些家伙都是些凶残的虎狼之徒……” “现在已经没有办法了,我答应过老爷,不会让你出事的。”管家凝重地看着他们,“等一下无论听到什么声音,千万不要出来,明白吗?” 几人重重地点着头,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管家凌厉的眼神仿佛成了诀别的阙词。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身往大门口走去。 “等一下……” 小男孩还想说些什么,但却被同伴死死拉住了。伴随着重重的关门声,高大魁梧的身影彻底消失了,即便他再小,但依旧品出了其中的意味。 “杰西,我们不能辜负管家的一片苦心。”其中一个稍大的男孩低声安慰了一句,然后拿出了一副油画。 那是一副美丽的风景画,碧海蓝天,黄金沙滩,上面还绘有几个玩耍的小孩子,从笔功和成色来看,无疑是一副名贵的画作。 “这就是我常跟你们说的画,记住,这不是普通的油画,我曾经进去过里面,甚至和画里的人一起玩,只要我们团结一心的话,他们一定会过来救我们的!” “可是,这真的可以吗?”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嗫嚅道。 “一定没问题的,相信我吧。”男孩说着伸出了双手,几人会意地点了点头,手牵着手围在了名画的身旁。 正在这时,外面响起了一连串的槍声,浓郁的血腥味顺着门缝飘进来,杰西仿佛看见了外面可怕的场景,他使劲挣脱着伙伴的手,想要冲出去。 “杰西,冷静点,如果你现在出去的话,不就浪费了管家的苦心吗?” “可是他……我怎么能看着他……”杰西不断擦着眼睛,但悲伤的泪水仍旧扑扑落下。 “记住,你是我们家族唯一的希望了,你不能死!”男孩重重地拍在他的肩上,旁边的几个伙伴也是同样的着急,杰西紧紧咬着牙,片刻之后,他决然地回到了名画的前面…… “滚开吧,鬼佬!”士兵们一脚踢开了管家的尸体,他们拭去脸上的鲜血,然后马不停蹄地推开了教堂大门。 “快搜,他们一定还在里面!”队长大手一挥,他们马上分开了两队,手持步槍占据了教堂的两边。 然而,任凭他们怎么翻找,里面却依旧没有孩子们的痕迹,在祭坛的上方,一副名贵的油画正摇摇晃晃地挂着,里面的海滩还是一样美丽,只不过在画面的中间,竟然多出了几个熟悉的孩子…… 2.入职 2014年6月,t市环城公路。 早上,炽热的陽光照射在柏油马路上,这是城镇的主要交通枢纽,即使是一大早,车辆仍然是川流不息的样子。 在一辆红色的出租车上,年轻的女孩正和父亲坐在后排,前者不断搓着手,有时候看着窗外,下一刻有低下了头,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安。 “婷,怎么样了?还是很紧张吗?”父亲注意到她的神态变化,关切地问道。 后者抿着嘴唇,将身上的皮衣搂紧了一点,试图抵抗着心理上的寒冷。 “我也知道的,这是你第一天的工作,但这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事情,只要迈过去就可以了,记住,你是第一次到别人家里,一定要保持认真和谦逊……” 婷听着父亲的唠叨,心情不禁变得复杂起来。她的视线跟随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感觉思绪也在飘飞着。 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工作,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了,但实际上自己的社会经验还是为零。 因为她有病。 在两年前,她曾经因为精神上的问题住过院,这严重影响了她的前途和工作,但幸运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她的病情已经痊愈了,现在只需要定期回去复检。 汽车从昏暗的隧道出来,陽光投射到她的脸庞上,婷看着柔和的太陽,心情慢慢变得轻松。她希望这次真的是个崭新的开始吧。 半小时后,他们来到了郊外的一处豪宅。 这里位于市郊的山脚下,地处偏僻,但是环境幽静清新,冬暖夏凉,也不失为一处生活住人的好地方。 婷应聘的工作是看护,虽然和她大学的专业不搭配,但作为人生的第一份的工作,她别无选择。 当出租车在庭院里停好之后,管家风风火火地走了出来,他是个中年男子,两鬓有些斑白,看起来是个十分不好相处的人,至少婷是这么觉得的。 “不是说好十点的吗,你们怎么迟到了十多分钟?”管家看着他们,严厉地责备道,“我们老爷是个很讲究的人,一丁点的小错都会影响他的印象,知道吗?” “对不起,我们刚才在路上堵车了,这都是意外……”婷将行李搬了出来,试图解释道。 “没错,其实我们已经提早了半小时出门了,不过在上山的路上遇到了车祸,大家都不想的……”父亲也在一旁帮忙解释道。 “我不想听借口。”管家摆了摆手,板起了面孔道,“反正以后不要再迟到了,明白了吗?” “好吧,我知道了。”婷只能无奈地点头应允。 “那先把行李搬进来吧,待会我会告诉你工作的内容。”管家丢下了这句话后,匆匆地走进了房子。婷和父亲做了短暂的告别后,也跟随着仆人进入大厅。 不出意料的是,里面装潢得十分大气,脚下是亮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头顶还装饰着豪华的水晶吊灯,初入其中,竟令人有些头晕目眩。 婷刚走进厅堂,便听见一阵优美的小提琴声。 顺着声源处望过去,只见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在专注地拉着小提琴,而在他身旁,几个中年男子正在认真倾听,其中一人很是眼熟。 婷看了一会,终于想起来了,那正是房子的主人,在几天前他们还见过面。 她记得那是个严肃而且古板的家伙,当时虽然在面试着自己,但仍旧通过电话规划儿子的日程。 现在想起来的话,那个拉小提琴的男孩应该就是他儿子了。婷认真地看了一会,虽然小男孩拉得很不错,但不知怎的,她总能从他的眉眼间看出淡淡的忧伤,也许他根本就不喜欢音乐? 婷无奈地耸了耸肩,正要离开的时候,琴声忽然出现了一点偏差,小男孩就像被针刺到了一般,惊恐地看着父亲。 而后者只是给了他一个严厉的眼神,小男孩只好继续拉下去。 婷蹙起了眉头,她现在不想离开了,刚才两人之间的小动作令她产生了兴趣,事到如今,她能肯定他们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小男孩好像很害怕父亲,甚至一举一动都要经过他的允许。 这令她感到无法理解。 “老爷,小皓的音乐造诣真的越来越厉害了。” “就是就是,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一曲终了,一旁的几个中年男子皆是心头灵犀地拍着掌,拱手相庆。婷猜想他们应该是老爷的好友。 “哎,没什么而已。”老爷摆了摆手,“千万不要称赞他,小孩子容易得意忘形呀。” “阿杰,还不快点带他去读书?”老爷挥了挥手,名叫阿杰的青年男子走上前,带走了小皓。两人径直走向了书房,毫无疑问,他应该是小皓的私人老师。 “对了,之前订的鹅肝已经到了,我们去尝一尝吧。”等到两人离开之后,老爷对几位客人说道,很快,他们也笑着离开了大厅。 婷耸了耸肩,她觉得小皓是在有些可怜,在这种年龄应该是最快乐的时候,而他却只能练习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这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无疑是残酷的,但实际上又有多少父母懂得这些道理呢? 她叹了口气,只好拉着沉重的行李走上二楼。 3.疑惑 刚转过楼梯时,管家已经在走廊处等待着,他仍旧是一副陰沉的面孔。 “你的任务就是照顾夫人的生活起居,但要记住,千万不能让她下楼。其他的事情不用理会。”管家用简短的语言向她介绍了工作内容,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说完之后,他便指了指走廊的深处。 “你的房间在右手边的第五间,先把想你搬进去吧,今天暂时不用工作,好好熟悉一下环境,明天我们会准时在大厅集合。” “好的。”婷点了点头,然后独自走向了房间。 虽然这里的管理看起来很严,也许自己一开始会有些不适应,但毕竟是第一份工作,这也是她的新开始,无论如何也不能垮掉。 “加油!”她默默地给自己打气之后,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在路过楼梯的时候,她听见很大的吵闹声,然后是一阵餐具的破碎声音,看起来上面好像有人在吵架。 婷回想起刚才管家的提醒,他好像说过三楼是夫人的房间,因为精神有点问题,她一直在上面修养,平时很少会下来的。 难道上面出了什么事吗? 婷蹙起了眉头,她忽然想起以前在精神病院的生活,自己同样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即便是病愈之后,很多地方也因为这样而拒绝聘请自己,她很清楚,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更加懂得这种心情了。 于是,她放下了行李,独自走上了楼梯。 三层的结构和二层完全不同,这里除了一个硕大的客厅之外,只有寥寥几个房间,在中间的卧室外面,她看见一个女仆跌倒在地,地上全是散落的药丸。而夫人则蹲在旁边,披头散发地说着什么。 “你走,你不要再上来了,我没有病。”夫人捂着脑袋,不断地摇着头,她的脸色很苍白,看上去精神状况十分不好。 “夫人,你先把药吃了吧,身体重要啊。”女仆又捡起了地上散落的药丸,苦口婆心地蜷缩着。而后者反而更加激动了,她一把推开了女仆,哆哆嗦嗦地摆着手。 “我……我不吃药,我没有病……” “夫人……” 女仆还想说些什么,但却已经被婷拉住了。后者扶起了女仆,然后拍着她的肩膀道:“我是今天来的新看护,你先下去吧,我会搞定的。” “你可以吗?”女仆怀疑地看着她。 “放心吧。” 婷的目光带着温柔而坚定的意味,女仆凝视了一会,最终还是妥协了。她将手里的药丸递给了她。 “这是今天的药,一定要给夫人服下。” 婷点了点头,顺手接过了五颜六色的药,她将药丸塞到了口袋里。 等到女仆离开之后,婷小心翼翼地靠近夫人。透过明媚的陽光,她终于看清楚后者的相貌,虽然脸上带着苍白和倦容,但她的五官搭配得很标致,只要略施粉黛的话,夫人无疑是一名美丽的女子。 但如今她却只能蜷缩在陰暗的角落里,疯疯癫癫地呢喃着。 到底她发生了什么事呢?婷不禁升起了一丝怜悯之心,她伸出手紧紧地拥抱着夫人,试图令她的心情稳定下来。 婷很清楚,她在微微颤抖着,这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而自己需要做的很简单,只是提供一个宽厚的肩膀,那便足够了。 过了一会,她感觉到怀里的人在动,于是婷松开了手,试图和夫人打招呼。 “你好,我是新来的看护婷。” 夫人抬起头,以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她,她的眼睛很大,但糅合在这样一张苍白的脸上,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你是新的看护?” “没错。”婷点了点头,尽量流露出温柔的神情。她知道这对怕生的人来说,是架起关系桥梁的重要一步。 然而,夫人却好像没有领会到。她忽然打了个寒颤,然后提一把推开了她。 “我没病,我不需要看护,你……你快点离开!” “请等一下,我不是来逼你吃药的,我是你的朋友,或许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婷微笑着说道,然后向夫人伸出手。 后者还是疑惑地打量着她,在考虑是否要过去。 “实话说,我觉得夫人你很美丽,一点也不像病人。” “你真的相信我没病?” 婷点了点头,主动地将夫人扶起来:“其实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我们还是一样的人呢。” 她用温柔地目光诉说着自己的过往,而夫人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她认真地倾听着,刚才那种暴戾的神情很快消失无踪。 两人就像遇到了知己一样,相互诉说着自己的事情。 通过长时间的交谈,婷终于知道了夫人的过往,再结合之前管家的说的情况,她大概猜出了事情的经过。 在几年前的时候,夫人原本还有一个大儿子小辉,但后来不知为何失踪了,这一度令得她精神崩溃。 而在疯了之后,夫人不仅生活难以自理,而且还经常说大儿子是被客厅里的油画带走的,她变得越来越极端,所以老爷在不得已之下,只能请人专门负责照顾她。 婷知道了事情原委,不禁为夫人感到悲伤,但人已经找不到了,再说又用什么用呢?她只能用自己的办法尽量安慰她。 “你会相信我的,你会带我下去找小辉的,对吗?”夫人渴望地看着她。 “嗯。”婷点了点头,然后适时地拿出了药,“你先吃了这些东西,好好地睡一觉,待会我带你下去看那副画,好吗?” 夫人乖乖地服下了药丸,然后躺到了床上,她终究是累了。 其实婷真的不明白,即便夫人精神有些问题,但又有什么权利不让她下楼呢?她只是想看一下儿子,难道这也是奢侈的要求吗? 看着她渐渐地入睡,婷为她盖上了被子,然后悄悄地关上房门。 正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很大的吵闹声,好像是老爷对儿子的责骂,即使隔着一层也能清晰地听到。 “是魔鬼!魔鬼又来了,它想连小皓也一起捉走!”夫人忽然掀开了被子,从床上跳了起来,“不行,我要下去就他,我不能连唯一一个儿子也失去了。” “夫人,你先冷静点。”婷死死地抱着她,试图让她稳定下来。 “不!你不会懂得,我再不下去的话,小皓也会被捉走的,你刚才不是说相信我的吗?”她的眼神是如此的悲伤,以至于婷无法拒绝,她斟酌了片刻,最终还是点头同意。 此时,大厅里正被严厉的呵斥声占据着。 老爷手拿着竹条,愠怒地发泄着心头的怒火。儿子小皓和辅导老师只能低头挨骂,一声也不敢吭。 “你这个没用的家伙,学了四年小提琴,你看看学成了什么鬼样?连一首简单的曲子都能出错?” “你看看人家王叔叔的儿子,七岁考上了钢琴十级,现在已经可以上舞台表演了。作为我的儿子,你认真想想,你努力过吗?” 面对老爷咄咄逼人的辱骂,小皓一声不敢吭,只能低下头微微啜泣着,泪水扑簌簌地流下来。 “哭,整天就知道哭!你除了擦眼泪还会什么?” “你干脆别学了,滚去智障学校吧!” 老爷挥舞着手里的竹条,一下子将小皓怀里的手提琴扫落,咬牙切齿地道。 呜呜!看着心爱的乐器摔成了粉碎,小皓发出了悲伤的呜咽,蹲在地上痛苦不已。而老爷却更加生气,抄起竹条就要朝他身上抽。 “老爷,请不要生气。”辅导老师阿杰见势不对,连忙拉住了他,“其实小皓已经很努力了,那首曲子他也练了很久,刚才……只不过是一点点失误,要不我再增加他练习的时间?” “你觉得还有用吗?”老爷转过身,冷眼看着他,“我没有送他去学校,主要是为了能给予他更好的教育,而你却培养成了这样?太令我失望了……” “老爷,对不起……”阿杰也低下了头,就像萎掉的叶子一样。 “算了,先把他带到黑屋子里面,待会我再过去。”老爷一挥袖子,示意他们离开。 “不!千万不要去黑屋子!”刚才一幕刚好被下楼的夫人看见,她使劲摇头,嘶哑着声音喊道。 婷不知道黑屋子是什么意思,但联系到刚才的情况,料想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你怎么下来了?”老爷注意到楼梯处的两人,顿时板起了面孔,他显然没有料想到妻子会忽然出现。 “不要,千万不要带小皓去黑屋子,我求你了……”夫人捂着脑袋,哭哭啼啼地哀求道。而婷不知所措,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简直胡闹!”老爷咬了咬牙,向走廊那边使了个眼色。很快,管家匆匆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愠怒地看着婷。 “你是怎么搞的,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带夫人下来!” “可是……夫人只是想看看自己的儿子,难道这也不行吗?”她还在据理力争。 “夫人有病的啊,万一出了什么事谁来担当?”管家瞪圆了眼睛,目光重重地砸在她的身上。 “可是……” “别说了,马上带她上去!” 管家的命令无从反抗,婷无奈地叹了口气,只能扶起悲伤欲绝的夫人,缓缓地走向了楼上。就在离开的时候,她瞥了大厅一眼,老爷同样也在看着他们,那凶狠的目光仿佛要吞噬掉所有的一切…… 来到三楼的时候,夫人忽然一个委身跪了下来。 “求求你了,帮我救出小皓吧,再这样下去的话……他也会被捉走的!” “夫人你别这样,先起来好吗?”婷吓了一跳,连忙也跟着跪下来。 “我不起来,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就一直跪下去!” “好吧,我答应你了,快点起来吧,我可受不了这样……”听到婷的连声应允后,夫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感激地站了起来。 婷终于松了口气,其实刚才着实吓了她一跳,没想到夫人竟然会害怕成这样,到底老爷是个怎么样的人,他为了儿子成才,到底做了什么事情呢?难道夫人也是因为这样才疯掉的吗? “夫人,你老实地告诉我,小辉是不是被老爷逼走的?”她思忖了片刻,最终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不,小辉不是离家出走的,他是被那副画吸进去的,我亲眼看见他进去了!”夫人忽然耸起了肩膀,颤颤巍巍地说道。 “他是受不了老爷的教育,所以才被画里那些小孩带走的,你一定要保护好小皓,我很害怕……我害怕他也会被捉走……”说到最后,夫人又低下头啜泣着,一副喜怒无常的样子。 日落的余光从窗户投进来,夜幕正在降临。婷只能象征性地点头同意,但此时此刻,她的心里却充满了各种疑窦。 4.怪事 晚上的时候,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第一天的工作很轻松,但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她仍旧感到十分疲惫。或许这就是工作的压力吧,相对于以前的生活,的确是艰难多了。 但婷却没有那么早睡,她从行李里抽出了一本日记,然后打开了台灯。 那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每天睡前都会记录下今天发生的事情。 在昏暗的台灯下,婷回忆起早上以来的事情。不知怎的,自从踏进这座房子之后,她就赶到了一种淡淡的不安。 严厉的管家,苛刻到极致的老爷,疯疯癫癫的夫人,还有深受学业压力的小皓,所有的事情开始在她脑海中回放着,婷一丝不苟地记录了下来。 实话说,她很不同意老爷的教育方法,每个人的童年都很珍贵的,那应该是他们最快乐的玩耍时光,而并非成为学习的机器,他这样做实际上剥夺了孩子们的天真,每天只能悲伤地活着,即便成就再高,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写到这里,婷无奈地叹了口气,她又想起夫人悲恸的模样。 是的,也许她的想法也跟自己一样,也许她根本就不想让小皓成才,可惜,老爷才是这里的主人,她再怎么反对也只是徒劳。 婷真的很怀疑,夫人是否真的只是精神有问题?或许她根本就是被逼的。每天生活在不见天日的地方,估计想要正常也很难吧? 圆珠笔的墨水忽然没了,婷只好换了一支,在这段时间里,她又想起了夫人最后的嘱咐。 “小辉不是离家出走,他是被大厅里的油画吸进去的。” 虽然她的话听上去很疯癫,但却是给了她新的线索,婷深吸了一口气,她决定要帮助夫人救出小辉和小皓,即便不能说服老爷,但起码要尽力去表达自己的想法。 桌子上的闹钟敲过了12下,婷收起了圆珠笔。 今天已经过去了,她确实应该睡了,不过在这之前,她已经做好了下一步的安排——等到明天早上,先去看看那幅油画,也许其中真的藏着什么线索。 在心里确定好目的后,婷关上了台灯。 正在这时,一阵陰风从外面刮了进来,陽台门被吹得动摇西摆。婷下意识地望了出去,在花园的那边好像有个人影在晃动,仔细一看,竟然是小皓。 这很不寻常。 老爷的家教这么严,现在早应该让小皓睡了。那他怎么还会出现在花园呢? 婷蹙起了眉头,心跳不禁加快了起来。她攥紧了口袋,那里装着一包白色的药丸,那是精神病院的医生开给她的,以前她曾经出现过严重的幻觉和幻听。 “没事的,我已经痊愈了。”婷不断地安慰着自己,片刻之后,她将药丸塞进了抽屉,然后坚定地走了出去。 外面夜色正浓,漆黑的夜空没有一丝光亮,周围静得可怕,只剩下花草之间的摩擦声。婷看见小皓的身影闪过了一下,又很快消失在眼前。 “奇怪了,他到底去哪里了?”婷仔细地四处查看着,不知不觉间,她走到了大厅的前面。 硕大辉煌的厅门敞开着,里面有五六个小孩子正在玩耍,既有中国人,也有金发碧眼的外国小孩,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玩得很开心。 婷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只见大厅中间的油画发出了明亮的光芒,接下来,更神奇的事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小孩从画里走出来,而里面的沙滩仿佛变大了。 婷揉了揉眼睛,就在这短短的一刻间,她发现周围已经变成了金黄的沙滩,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不时还有海浪迎面扑来。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婷看着眼前的景象,一时间难以接受,她只能不断摇着头,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但这根本没有用。 “姐姐,过来陪我们一起玩吧!”不知何时,那些小孩也围了过来,他们使劲拉扯着婷的衣服,乐呵呵地缠上了她。 “不……这都是假的……” “姐姐,快来玩吧!” “姐姐……” 尽管她捂住了耳朵,竭力抵抗这可怕的声浪,但小孩子的声音还是准确无误地传进了脑海,婷吓坏了,她只能捂着脑袋挣扎着。 “不……不要再说了,啊……” “喂,清醒点,你到底怎么了?”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急切的询问声,婷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 她战栗着转过身,只见今早看见的女仆站在自己身后,正疑惑地打量着她。 “都这么晚了,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婷没有回答,她慌张地四处张望,刚才那些纠缠她的小孩已经不见了,而大海和沙滩的情景也消失无踪,周围还是漆黑的大厅,一切正常。 “对了……你知道小皓住在哪个房间吗?我刚才好像看见他了。”婷咽了口唾沫,心有余悸地问道。 “这怎么可能?老爷的管教可严了,每天9点准时会让他上床睡觉,你是不是看错了?”女仆诧异地说道。 “可是……”婷闭上眼睛想了一会,还是肯定地说道,“我真的看见他了,而且还在跟别的小孩子在玩。” 听到这里,女仆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她瞪大了眼睛:“老爷一共只有两个孩子,小辉几年前就失踪了,这里……根本不会出现别人……” “你不会是看见什么脏东西了吧。……?” 婷打了个寒颤,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大厅中央,那副名贵的油画仍旧悬挂着,皎洁的月光投射在上面,看上去竟然有些诡异。 难道又是幻觉吗?自从三年前开始,自己一直受困于严重的精神疾病。 不对,我已经好了,医生已经批准我出院了,我不会再复发的,这一切都只是假的。婷不断地安慰着自己,良久之后,她再次睁开了眼睛。 “其实……这幅画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吗?”婷忽然发问道。 “你什么意思,不会真的看见什么东西了吧?”女仆再次缩了缩身子,眼神越发惶恐。 “难道这幅画真的有什么秘密?”婷听出了其中的意味,马上追问道。 女仆点了点头,望了一眼陰森的花园,解释道:“其实这幅画叫做快乐的童年,据说是由一位法国的著名画家画的,一开始只有三四个小孩,但后来越来越多,你知道为什么吗?” 婷屏住了呼吸,专心致志地倾听着。 “因为那幅画会把人吸进去!” 婷打了个哆嗦,她想起早上的时候夫人曾经说过,小辉就是被画里的小孩带走的,难道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骗你的啦!”看着她害怕的样子,女仆忽然噗嗤地笑了出来,“这都只是下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你认真想一下,像这些出名的画,那副没有一两个传说的?” “原来是这样。”婷撇了撇嘴,嗔怒地捶了她一下。 女仆哈哈一笑,然后拉着她走向外面:“还是快点回去睡觉吧,待会被管家发现就麻烦了。” “嗯……”婷微微颔首,但在离开的时候,她还不忘回头望了一眼墙上的油画。 这一切难道真的只是传说? 翌日早上,婷开始了繁忙的工作。虽然她的职务是夫人的看护,但也需要负责三层的清洁和卫生。 现在时间还很早,夫人应该是还没有起床。婷快速地打扫好三楼的走廊,然后将清洁用具放回到下面,她必须要赶在夫人起床前搞好卫生,不然就会耽误她吃药的时间。 婷麻利地洗好了拖把,正准备回到上面时,一个熟悉的声影在眼前闪过。 是小皓!只见他鬼鬼祟祟地溜进了大厅,四下张望之后,一个闪身躲进了厨房里。 “现在不是应该早读吗?小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婷蹙起了眉头,好奇地跟随他走进厨房。 在灶台的旁边,只见他蹲下身子,专注地在摆弄着什么。 “小皓,你在这里干什么?” 听见婷的询问声后,前者吓了一跳,手里的东西摔倒了地上。婷终于看清楚了,原来小皓正在砌模型,那是高达的mg系列,应该是算是挺珍贵的了。 可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不是很正常吗,他为什么那么鬼祟呢? 正当婷想要问下去的时候,小皓已经急忙地拆开了模型,他手忙脚乱地将一些零件塞进盒子里,看起来十分惊恐。 “姐姐,请不要告诉父亲,好吗?” 小皓一边收拾,一边还楚楚可怜地看着她。婷注意到他一提到父亲的时候,眼中明显闪过恐惧的神色。 “小皓,你老实告诉我,父亲一直都不让你玩耍吗?”婷示意他停下来,然后凝重地问道。 “我……不是的,父亲他都是为了我好……”小皓没有停下收拾的动作,他瞥了一眼大门处,反而显得越发恐慌。 “你别怕,姐姐不会告诉别人的。”婷温柔地凝视着他。 两人对视了一会,也许是感受到其中的善意,小皓终于是放下心来,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但头上已经沁满了汗珠。 “你不用担心,姐姐不是那种古板的人,我们可以坦诚地聊一会。” 在她多次的引导下,小皓点了点头,终于缓缓开口了:“是的,父亲他从来都不让我玩这些东西,他说要成为有用的人,必须要每时每刻地努力,只有学习才是我们的职责……” “可是,你根本不喜欢啊,你知道吗,这完全可以向他提出来的!”婷扳住了他的双肩。 “没用的,父亲他……他根本不会听我的话……”小皓悲伤地低下了头。 在回答的时候,婷注意到他的眼睛变得灰暗,她无法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是怎么会变成这样,现在应该是他们最活跃的时候,可实际上却…… 她回想起昨天看见的一幕,心头不禁释然。 “既然这样话,那姐姐陪你玩好不好?”婷忽然换了个语气,“我小时候也很喜欢玩模型,现在房间里还收藏着一些呢,你要不要看一下?” “真的吗?”小皓眼睛里泛起兴奋的神色。 “嗯,我们现在就过去。”说完,婷牵着他的手离开了厨房,就在大厅的外面,辅导老师阿杰恰好气冲冲地走过来。 “小皓,说好的五分钟厕所呢?你到底想干什么!?”他不等前者回答,直接扯过他的手就要离开。 “等一下!”婷蹙起了眉头,一个箭步拦在了他们跟前,“小皓已经努力了很久,他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是吗?”阿杰瞥了她一眼,然后恶狠狠地盯着小皓,后者不敢造次,只能低下头一声不语。 阿杰冷哼了一声,然后拉着他离开了。婷看着小皓落寞的身影,心头不禁升起一丝无奈。 没错,也许这样高强度的学习可以极快地提高他的知识,但对于一个小孩来说真的值得吗?连说话的权力也被剥夺,这样真的是正确的教育方法吗? 她咬了咬牙,也只能无奈地离开。 就在这时,楼梯的角落里传来了急促的嗤嗤声,婷看见夫人躲在那里,正着急地向自己招手。 “完了,我刚才又看见那些小孩了……”就在婷走过去的时候,夫人捂着脑袋,十分痛苦地埋怨道。 “求求你,救一下小皓好吗?这样下去,他们一定会带走他的,一定会的……”低头呢喃了一会,夫人忽然又抬起头,急切地哀求着她。 婷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感觉一阵心酸。毫无疑问,刚才发生的事情都被她看在眼里了,可惜,怎么抗争却只能被当成疯话。 她将夫人扶了起来,重重地点了点头。后者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5.抗争 “一个,两个,三个……” 大厅里,夫人靠在墙边,专心致志地数着油画里的小孩。 虽然管家已经多次明令禁止,但婷还是难以苟同。每次看见夫人悲伤的样子,她也同样的难受。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同样也是没有人理解自己,几乎所有的朋友都避之如浼,但他们又何曾知道,自己根本不是疯子。 所有的不理解,都是由于地位和身份的错开,就像夫人一样,你不站在她的角度,又怎么能看到一个母亲的悲伤和哀恸呢? “少了一个,怎么只有6个了?”数了一会,夫人回过身着急地看着她,“小辉不见了,之前明明有7个人的,他到底去了哪里?” 看着夫人紧张的样子,婷回想起昨晚的情况,她说得没错,自己的确是看见7个小孩围在自己身旁,难道那里面真的有小辉吗? “夫人,你认真想想,小辉是什么时候失踪的?他那时候穿着什么衣服?”婷扶起他,追问道。 “失踪……衣服……”夫人不断揉着脑袋,似乎在承受着无尽的思绪,片刻后,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就像风中枯萎的叶子。 “夫人?夫人你怎么了?”婷吓了一跳,刚才只是想要问清楚她,但没想到她却忽然大声大哭。 难道她想起什么了吗?正当婷想要继续询问的时候,门口处传来一阵交谈声。 “师傅,那幅画就在大厅,现在可以马上搬走。” 在厅堂的门口处,老爷带着几个搬运工走了进来。婷已经没有时间带着夫人离开,她只能怔怔地看着他们的靠近。 同一时刻,老爷也看见了她们,脸上顿时扬起了困惑的神色,但很快他便回复到之前的冷峻。 “没错,画就在那边,你们先把它搬到仓库去。” 在他的一声令下,几名强壮的搬运工开始拆卸画板,但夫人却忽然跳了起来,疯了一样推开了他们。 “不能搬,你们不能搬走这幅画!” “小辉他……他还在里面,如果卖掉的话,他就再也回不来了,我不会让你们搬的!”夫人红着眼睛,拼命地护在油画前面,一副誓死不让的样子。 “阿静,你这样又何必呢?”老爷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好挥手让搬运工停手,“小辉已经失踪两年了,你怎么一直都不能释怀呢?” “不对,小辉没有失踪!我亲眼看见的,我看见他被孩子们带进画里了……”夫人忽然小声,忽而又厉声地解释道。 “你不能卖掉它,不能的……” 看着疯疯癫癫的妻子,老爷重重地揉了揉太陽穴,半刻后,他只能对不知所措的搬运工扬了扬手。 “你们先走吧,画先不卖了。” 直到搬运工消失在客厅里,夫人终于松下一口气,她温柔地抚摸着油画,就像真的看见小辉一样,无比珍爱。 “还不把她带回去三楼?”老爷忽然转过身,严厉地看着婷。 “老爷,可是……”她还想要说什么,但前者已经摆了摆手,转过身离开了。 婷自嘲地微叹一声,只能把夫人哄回了房间。经过这几件事之后,她在夫人心中的地位似乎上升了不少,这次不用怎么劝说她便乖乖吃药了。 安置好夫人之外,婷回到了走廊上。她想起刚才和小皓的约定,于是先回到房间。不多时,她找到了收藏已久的模型,然后急忙来到了书房外面。 透过书房的门缝,她悄悄观察里面的情景。 不出意料的是,小皓仍旧在努力地学习,老爷和阿杰则在旁边监督,不时还出言询问几句。 但过了一会,也许是小皓写错了什么,老爷勃然大怒,指着他的脑袋一顿怒骂,由于距离得比较远,婷并没有听清他在骂什么,但料想也是学习上的问题。 在连声的辱骂之下,小皓的泪水夺眶而出,但他没有办法,只能哭着将老师所教的知识写下来。 看到这里,婷受不了了,她悄悄地退了出来。 她无法理解老爷的行为,即便是多么望子成龙,又有什么必要这样逼他?就连夫人也被逼疯了,他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明白? 婷带着心头的苦涩来到了小皓的房间,她将手里的模型放下,然后细细打量着里面。 很干净明亮,硕大的落地窗敞开着,明媚的陽光投射进来,将里面照得暖洋洋,但要什么时候才能照亮老爷心头的陰暗呢? 她闭上了眼睛,尽情地让微风吹走心头的烦闷。 片刻后,婷转身准备离去。但在她的身后,一张严肃刻板的面孔不知何时出现了,阿杰静静地凝视着她,脸上挂满了寒霜。 “我已经说过了,小皓不需要这些东西。”他将桌子上的模型扔进了垃圾桶,理直气壮地看着她。 “为什么,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你们总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控制别人?”婷毫不示弱地反问道。 “小皓只是一个孩子,他需要的更多是爱和笑声,为什么你们总要强迫他干一些不想做的事?” “我再重申一次,你只是夫人的私家看护,你的职务只是照顾她,别的事情不需要多费心!”阿杰一字一句地说道。 “是的,在你们的眼中也许我只是狗拿耗子,但即便是这样,我却法控制自己……”婷的目光移向了窗外,“就像你看见马路上受伤的老人一样,他在痛苦地呻吟,而你却不能袖手旁观。” “同样,我看见了小皓的痛苦,他就像被剥夺了快乐的感觉,你知道吗,从我进来之后他从来都没有笑过!” “你同样也有童年,你同样也是从孩子长大的,难道就这么忍心折磨他吗?” 听着婷的诉说,阿杰的嘴唇抽动了一下,他似乎有些触动,但很快还是变回那张冷峻的脸。 “童年?玩耍?那只是弱者麻醉自己的毒品而已。”阿杰冷笑着说道,“我见过很多从小努力的孩子,他们十岁就考上了大学,最后不乏科学政治上的杰出人才……” “可是他们快乐吗?即使家财万贯,即使位极人臣,但每天只能像机器人一样工作着,甚至每时每刻担心着恶毒的人心,即便取得了传世的伟业,又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 面对固执的女看护,阿杰竟然无言以对。 也许他的内心曾经也有着那么一层天真的希冀,但随着生活的磨砺,社会的洗涤,这些美好的东西早已经坠入深渊,他的心里只有永恒的利益和职责。 “今天的事就算了,下次再出现的话,我会毫不留情地告诉老爷。”丢下这句话之后,他便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婷无可奈何地坐了下来,窗外扬起了微凉的秋风,在纷纷的落叶中,她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眼眶莫名其妙地红了起来。 晚上的时候,婷打开了台灯,泛黄的日记本再次被翻到了最新的一页。 她想起了早上的事情,想起了同病相怜的两母子,心中仍旧闷闷不乐。虽然在下午的时候,她曾经单独找过老爷,但得到的同样是无情反驳。 他的观念早已嵌入了内心深处,根本难以改变。 笔尖在寂静的夜晚里划出熟悉的旋律,但每一笔的落下都勾勒出婷的心绪,也许她没有办法去改变着一切,但是起码书写下来,能够让自己心里好过一点。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写下了洋洋洒洒的一大页,昏暗的台灯映出的不仅是秀丽的笔锋,还有墨水之下的泪痕。 婷哭了,她在书写的时候流下了泪水,那不仅仅是对两人的同情,更多是她内心那道深刻的伤痕,虽然早已结疤,但每每回想起来,总会黯然落泪。 因为,她的童年也是一样的悲伤。 她生活在贫困的家庭里,母亲早逝,只剩下父亲一人拉扯她长大。在遥远的时代,读书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由于家道中落,父亲只是读了几年小学便辍学了,进入残酷的社会中,他越大体会到文化的重要性,一个没有知识的人,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就这样,他将学习的重要性灌入到婷的身上。 从小开始,她就被教导着努力读书,就算是含着泪挑着灯,也不能放过每一分学习的机会,她的童年从来没有开心过。 当别人开怀大笑的时候,她在努力学习,当别人撒娇玩乐的时候,她依然在认真读书。她的每一分钟都在工作,但她从来没有享受过童年的时光。 没错,她付出了比别人努力一万倍的行动,最终考上了名牌的学校,但在那时候开始,精神上的重压终于压垮了她,婷每天都会出现严重的幻觉,内容无一例外,就是她的第一名被超越。 她很害怕自己的落后,结果酿成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她越努力病情就越严重,最后只能住进了医院。 后来,医生的提醒下她终于明白了,自己是被压力击垮的。 长年累月的重担压垮了神经,即便她考到了再好的大学,那又有什么用?这终究只是揠苗助长,而自己正是被压弯的那束麦子。 在住院的时候,她终于有时间停下来认真思考,她看了很多相关的书,终于知道了童年是决定一个人前途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紧张,但也不能太过放纵,只有劳逸结合的生活,才能成就一个最美好的人生。 当这种悲剧再次出现在眼前时,试问她又怎么能冷静以待? 婷放下了圆珠笔,潮水般的思绪在脑海中翻涌着。口袋里还放着医生开的药丸,她不由自主地掏了出来,但半刻后,她还是静静地放在了桌面上。 “我已经好了,没错,我不需要再吃药了……”尽管婷努力想要说服自己,但脑海中却出现了吵杂的声音,她听见很多小孩子的说话声,就像昨晚一样,他们仿佛在邀请自己一起玩。 “不会的,这都是假的……”婷捂住了脑袋,拼命想要摆脱这种声音。忽然,她感觉手腕像被什么抓住了。 五指不受控制地抓起了笔,在纸上开始写着什么。 呜呜!窗外刮起了陰森的夜风,花园里的树叶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就像什么人在窃窃私语。 “松树林?”婷看着笔记本上歪歪扭扭的字,一头雾水。 正在这时,自己的手啪地落到了桌子上,紧接着一串黑色的脚印浮现在房间里,一直通向了陽台,就像有个看不见的人在行走着。 婷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她看见脚印一直蔓延到了花园里,耳边似乎还有人在叫唤自己过去。 于是,她不由自主地推开陽台门,走向了花园。 在不远处的游泳池中间,只见小皓浮在水面上,不断地上下扑腾着,好像被淹到了一样。 “小皓你支持住!”婷脱下了外套,二话不说地跳进了水里,她朝着小皓的位置游过去,就在抓住他的一瞬间,脚下好像被什么缠住了。 婷低头一看,顿时吓得憋不住气。 在自己的身旁围着五六名小孩,他们全部潜到了水里,一起拉住了自己的小腿。婷感觉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她的脑袋开始出现模糊,耳边全是小孩子的声音。 “救……救命……”在水压的冲击下,她的声音细若游丝,几乎所有的生机都在此刻湮灭。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双强有力的手将她拉住了,下沉的趋势顿时被扼住,婷感觉有人正竭力把她拉上来。 伴随着哗的一声,她终于从水中挣脱出来,嘴里全是苦涩的泳池水,婷咳嗽了很久,那阵窒息的感觉终于消失。 “明说吧,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旁边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婷抬起头一看,原来救出她的竟然是辅导老师阿杰。 他全身也湿透了,正诧异地打量着自己。 “我……”婷又咳嗽了好几声,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抓住了他的手,“小皓呢?我刚才看见他掉进水里了,他没事吧?” 阿杰嗟叹了一声,然后一直拉着她来到了小皓的房间。毫无疑问,后者正在里面酣睡,而且鞋子也没有湿掉的痕迹。 “看到了吧?”阿杰重新将房门关起来,摊开了双手,“我真的很想问你,搞这么多东西要干什么?还是说,你脑子本来就有问题?” 尽管这些只是他的气话,但听在婷的心里,却仿佛一根根钢针刮过,她抿住了嘴唇,目光再次落在小皓的房间里。 既然刚才他没有出去,那自己看见的到底是谁?还有那几个小孩,他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这还是自己的幻觉,难道我真的还没好吗? 婷感到心乱如麻,她闭上了眼睛,脑子里闪过无数乱七八糟的画面。 “算了,我不跟你计较,下次再出现的话,我一定会报告老爷。”丢下这句话后,阿杰再次匆匆离去。 婷揉着脑袋,背靠在走廊墙壁上,湿透的衣服还在滴水,明亮的月光照在窗台上。她任由冰凉的感觉覆盖全身,就像裹着一层严冰似的,只有这样,她才能让自己稍微清醒点。 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无法回答,或许,只能依靠着皎洁的月光来给予答案了。 6.决断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天气仍旧是很爽朗。陽光仿佛碎金一样的洒落在花园,照得人暖洋洋的。 然后在大厅里的气氛却冷如寒霜,婷和老爷面对面坐着,两人的脸色都不好,似乎刚刚经历了一场争吵。 “你想好了吗,真的要辞职?”老爷放下了手里的信封,凝重地看着她。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请允许你批准。”婷点了点头,双手紧紧地绞在了一起。 “可以问一下原因吗?是因为钱少,还是说工作太辛苦?”老爷点起了一根香烟。 “全都不是,主要是因为个人的身体原因。我觉得自己胜任不了这份工作。”婷咬了咬嘴唇,昨晚的幻觉仿佛又浮上了脑海,即便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清晰如咋。 老爷吐出了一口烟雾,长叹了一声。片刻后,他再次抬起了头:“算了,你们这些年轻人每个都一样,缺乏毅力,做事情不能从一而终。” “待会去管家那里结清工资再走吧。” “谢谢。”婷拜别了老爷,然后落寞地走了出去。在离开客厅之前,她还不忘看了眼墙上那副油画,还是一样的美丽,沙滩上的小孩玩得不亦乐乎。 婷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幅画叫做快乐的童年了,里面记录孩子们最美丽的时光,但可惜的是,他的主人却不知道什么叫做童年。 其实,失去了工作事小,最让她不舍的是夫人和小皓了。也许在自己离开之后,他们还得过着痛苦的生活,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自己只是一个精神病人,即使留下来,又有什么能力去帮助他们呢? 无奈地摇了摇头,婷终于还是离开了大厅。她直接回到了房间,自己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收拾。 刚打开房门,只见之前服侍夫人的女仆站在里面,忙碌地打扫卫生。 “你回来了?”她听见脚步声,下意识地转了过来。 “嗯。”婷点了点头,将柜子里的背包取出来,忙碌着收拾桌子上的东西。 女仆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无奈地说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年纪相近的朋友,没想你这么快就要走了。” 婷拍了拍她的肩膀:“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即使是最亲密的朋友,也终有离别的时候,不过能够认识到你也不失为人生一大乐事,有机会的话,我们出来喝一杯?” “一定有的!”女仆点了点头,然后好奇地问道,“对了,你是什么原因要走呢?这几天不是都做得挺好的吗?” 婷耸了耸肩,将衣柜里的衣服塞进行李箱:“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身体有点不舒服,或许我接下来还要住院一段时间。” “是这样吗?”女仆的眼神变得有些担心,“那你可要好好修养,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说到这里,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护身符:“我也没什么送给你的,这是之前在旅行时买的护符,可以防身保平安,就算是给你的离别礼吧。” “谢谢。”婷接过了护符,如获至宝地收进了钱包里。 是的,生命的旅程总是充满了挫折,总是饱含着心酸,也许你付出了很多,可最终还是到达不了终点,但没关系,回头看看,你总是经历过无数的风景,而那些,恰恰才是最珍贵的回忆…… 婷收回了飘远的思绪,继续收拾衣物。 “真是奇怪了,这到底是什么脚印,怎么擦不掉呢?”忽然,女仆发出了埋怨声,婷眉头一挑,顿时停下了手里的工作。 “你说什么脚印?”她回过头问道。 “不就是这些喽。”女仆指了指地面,虽然印痕早已模糊不清,但依稀还可以辨清楚,那是一串小孩子的脚印,断断续续地挪向了陽台。 “这是真的脚印?也就是说,你也看见了?”婷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肩膀,着急地问道。 “有什么问题吗?”女仆一头雾水地看着她。 “原来是真的……我昨晚看见的真的,小皓真的来过这里!”婷惊讶地挥舞着双手,心里震撼不已,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自己看见了事实,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喂,你们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快出来帮忙啊!”正在这时,管家急冲冲地跑了进来,看上去一脸着急。 “发生什么事了?” “小皓失踪了!” 此时,在三楼的卧室里,同样是被不安的情绪占据着。 “你们快让开,我要去救小皓!”夫人使劲挥舞着双手,想要冲出房间,但佣人却拼命地拦住了她,表情很难堪。 “夫人,对不起,老爷吩咐我要看好你。”佣人一边扶着她,一边尽力地解释道,“他已经发散人手去找小少爷了,你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的。” “没用的,小皓是被那些小孩捉走的,他们找不到的!” “你让开,我一定要出去!” 夫人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大,女佣人差点拦不住了,她只能用脚死死地抵着墙角。 正在两人僵持不下时,房门忽然打开了,婷气喘吁吁地走了进来。 “夫人,你没事吧?” “太好了,你终于来了。”夫人就像看到了救世主,一把扑到了她的怀里,眼睛睁得极大。 “小皓不见了,我怕他……怕他也会永远消失,你陪我救他好吗?” “嗯,我们快点走吧!”婷牵起了她的手,直接走向了门口。女佣见状马上拦住了他们。 “老爷说过了,不能让夫人离开房间的!” “现在是什么时候?只有夫人才能救出小皓。” “不行,我不能违反老爷的吩咐!” 正在两人争吵的时候,夫人忽然捂住了胸口,痛苦地倒在了地上:“不行了……我的心脏好痛……” “夫人你怎么了?”女佣吓得一头冷汗,手慌脚乱地扶起她。 “还愣着干什么,帮夫人拿药啊!”在婷的提醒下,她终于回过神来,连忙起身到抽屉里面翻找。 “快走!”婷马上将夫人扶起来,然后冲向了门口。 他们从外面锁上了大门,然后心有灵犀地击了一下掌。 “好了,现在马上去找小皓吧!”夫人拉着她,着急地往下走。而婷却愣在了原地。 “你知道他到什么地方了吗?” “我……我也不清楚……”夫人摇了摇头,然后认真地看着她,“不过我敢肯定,一定是那班小孩干的,他们带走了小辉,现在连小皓也想带走!” 婷皱起了眉头,她回想起昨晚的事情,自己以为又出现了幻觉,结果房间里真的有脚印,而且在之前,好像自己的手不受控制了,那时候写下了什么。 对了,是松树林! “夫人,你知道松树林在哪里吗?”婷着急地问道。 “我知道!就在房子的后面,那是一片茂盛的树林,小皓小时候经常会去那边玩。” “那你马上带我过去,我怀疑他就在哪里!” “好!” 8.尾声 一个月后,郊外墓园里。 夫人和小皓正在忙碌着准备拜祭的东西,在他们的身旁,矗立着一个新建的墓碑,上面的处名是小辉。 经过了那件不幸的事情后,他们也应该让他入土为安了。 夫人将准备好的锡箔点燃,接着扔进了火盘。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后,大家都轮流上去点香,送好他的最后一程。 “对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辅导老师阿杰忽然转过身来,向婷询问道。 “不知道,反正不会再做看护了,或许我会去做幼儿园老师吧,毕竟我不想再看见孩子们伤心了。”她回答道。 “这样也挺好的呀,我相信你一定能够胜任。” “那你呢?”婷反问道。 “还不是一样的辅导老师,只不过换地点了,毕竟小皓之后回去上学,也不需要我了。”阿杰耸了耸肩,半刻后,他抬起了头,“也许你之前说的话是对的。” “什么话?” “孩子们的童年是珍贵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们的快乐。”阿杰颇有感慨地说道。 “呵,没想到你也明白了。”婷发出了一声苦笑,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过。 阿杰耸了耸肩:“其实我早有所悟了,老爷的教育方法太残酷了,只不过……我还有整个家庭要养,可不像你那么自由。” “是吗?那你现在想清楚也不迟啊,至少你的孩子可以受益了,不是吗?” 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出来,微凉的秋风拂过了树枝,几片黄叶缓缓地飘落。 在落叶纷飞的小道上,赫然摆着一副名贵的油画,这时候,上面出现的不仅是那几个快乐的小孩,当然,还有一贯严厉的老爷,而此时此刻,他却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光…… (完) 灯上有人 志军与新月这小两口纯粹是现代社会中的肯老族,他们都与老家分开住了可还是经常带上快3岁的孩子去老家那儿蹭饭。每次蹭饭回来都晚上八九点钟了,还好与老家儿离的不算远,骑车也就20分钟。可每次都要经过一个小胡同,这个小胡同也就有两个汽车那么宽,经过的汽车还好不多。可就这个很少有汽车走的地方,半个月前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个女的带一个小孩被撞死在一个路灯旁,那女的当时躺在地上,头部已经被轧变了型。胳膊错了位,小孩就更惨了,成了一个模糊的血肉团。太惨了,血流满地,司机居然肇事逃逸了。这案子到现在一直也没破。 冬天总是那么的冷,志军这一家三口去老太太那儿蹭饭的次数也明显减少了。可是每当志军一加班时,新月就肯定带上小孩去老太太那儿吃,而且还是白吃。她不爱做饭,所以这次就又跑到那儿去了。老太太一见到孙子就高兴,也愿意伺候她们。就这样新月带着孩子在那儿酒足饭饱之后,骑着车往家赶了。这时已经快九点了,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了。大冬天的已经没有什么人溜弯了,很快就骑到了这条小胡同内,这里的路灯有的亮有的不亮。一直也没有人管,边走边与孩子聊着天,聊着聊着,她见到前面一个不亮的路灯下面有一个黑乎乎的什么东西正在往路灯后面蠕动。当她骑到跟前时,借着另一盏路灯望去时,见是一个小孩,也就4、5岁,正在往灯柱后面躲。而且边躲边朝她笑,新月赶忙停下车,当时她第一感觉就是谁家的孩子,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是不是找不到家了。所以急忙靠上前去,想问问孩子家住哪儿,可就在她朝灯柱后面望去时,她被吓蒙了,见灯柱后面什么都没有。灯柱紧埃着胡同的墙,见此情景她急忙骑上车带着孩子飞快地向家行去。过后才想起来前一阵这里出过车祸,死了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她不敢想了,头也不敢回,到了家出了一身的冷汗。她老公还没有回来。通过这次经历,她去老太太那儿蹭饭的次数就更少了。每次去时也都是和她老公一起去。而且她将自己遇到的事跟老公说了,可志军说她是看花了眼,天下不可能有鬼。 过了一段时间,新月的懒性又上来了,又是志军加班的一个晚上,她自己带着孩子又去蹭饭了。上回发生的事情早已忘到脑后去了。回来的路上依旧要经过那个陰恐的胡同,她还是哄着孩子边骑车边说话,这里的路灯坏的越来越多了。而且还有一些伴随着闪烁,夜间九点多的这段胡同内只有这对母子的影子在陪伴着她们前行。当新月骑到一半时,见坐在前边的儿子将头抬的高高的,顺着方向看去好像是在看前边亮着的路灯。所以她一手扶车把一手摸摸孩子的头说:“宝贝,你抬头看灯干嘛呀?!”说话还不利落的孩子,吱吱唔唔地回答到:“妈妈!灯……灯上边……坐着两个人。”“别瞎说”!“是真的”!一个……大人……一个小孩,那……个大人还……向我招手呢!“听后她当时头皮发麻,头发跟发硬,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腿肚子差点打了软从车上掉了下来。难道孩子说的话都给她吓成这样吗?不是!是因为她听说过孩子的眼睛是亮的,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小孩能看到,可大人是看不到的。而且她也确实看了看那路灯上什么都没有,更何况这里前不久又刚发生过车祸,死的正好是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她联想到这些能不害怕吗!她急忙让孩子闭上嘴低下头,硬着胆子急忙向家骑去,到了家门口,刚要进门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发出了”咯!咯“的笑声。回头一看不见一人,她快要崩溃了,急忙抱起孩子进了家门,将门锁好。志军加班早回来了。新月气踹嘘嘘地向他说了一遍刚才所遇到的事情。这次志军也被吓住了,他也知道那次车祸。可是没多久他还是镇静下来,劝新月说到:”毕竟那是孩子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大人不要胡思乱想了,那笑声肯定是你被吓蒙了,你听错了。洗洗快睡吧!“新月听了老公的话后,情绪也平稳了些。志军每次都要给儿子讲故事,他才能睡觉。讲着讲着,新月睡着了。可孩子还是睁着两个大眼睛听着,志军见孩子没有睡意,就又讲了一个故事,讲完后将故事书放到一边,一看孩子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墙,他赶紧问了一句:”宝贝你怎么还不睡觉啊?“”爸爸!墙……那儿站两个人。“志军听后汗毛都立起来了,大喊了一声:”别瞎说,快睡觉!“说也奇怪,孩子听后立刻就闭上眼睛睡着了。(小孩的眼睛是干净的,当你家的小孩两眼紧盯一个地方看或夜间总往窗外看时,你应及时转移他的注意力或拉上窗帘,防止孩子被吓着。)可新月被喊醒了,志军告诉她说:”孩子可能被吓着了,明天让邻居大妈给他收收吧!“新月也很赞同。就这样,这一宿两个大人被孩子吓的神魂颠倒的。 过了几天,下面的事情还是发生在志军加班、新月带着孩子去蹭饭的晚上。可这回新月吃完饭帮老太太收拾完就没敢回家,提前给孩子爸爸打了一个电话,决定和孩子住在这儿不回去了。这回家里只有加班回来的志军一个人了。志军到家快十点了,他看了会儿电视见没有好的就关上了,自己就想睡觉了,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胡思乱想着,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孩子说的灯上和墙上有人的事了。他越想越害怕,可越害怕越想看个究竟,就睁开了眼睛,屋里很静、四周黑黑的、不过从窗帘透入的月光,多少能让人看到屋内的家具。这时他的眼光不知不觉地凝聚到了上次孩子说的那面墙上,上面挂着一幅山水画,墙的左边立着一个衣架,静静地辍在那里,到像似一个人在那儿站着,右边什么都没有。他不敢再多想了,也不敢再多看了,就想急忙闭上眼睛促使自己入梦乡。可就当他刚要闭眼的一刹那,突然见墙上有什么东西在晃动,虽然屋内很暗,可墙上那晃动的东西,借着淡淡的月光还是清晰可见的。是两个人影,一大一小,吓的他”啪“的一下,他把灯打开了,这时屋里又恢复了原样。墙上什么也没有,屋内只有他一个人,难道是自己看错了,志军点了一颗烟思索着,他不相信有鬼,肯定是精神压力太大了,产生的幻觉。吸完烟他决定关上灯睡觉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过了一阵迷迷糊糊地刚要进入梦乡,突然听到”啪“的一声,是从电视方向传出来的,(这种声音,我想家家都可能发生,电视机关后可能一冷一热,电视机内部构件发出的响声,但是我认为也不排除有什么东西在动你的电视。)志军认为肯定是前者的原因,所以没在意,又过了一会,他听到洗手间立着的洗衣盆”哗啦“倒了,这下他有些犹豫了,到底是洗衣盆没放稳还是有什么东西在动它,难道我屋里真的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在动它吗?(这种声音,你家肯定也发生过,要是在白天肯定是没放稳,那么要是在晚上闭上灯就不好说了。真的可能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或人在动你的洗衣盆,不干净的这种东西你可能不相信它存在,可当你遇到事情见到它你就相信了。)志军又一次的睁开了眼睛,环视着四周及每一个角落,屋内只有惨淡地月光狠狠的打进来。他没敢起床只是静静的躺着,很静房间里只能听到他紧张的呼吸声。睁眼睡觉这功夫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所以,没多久他还是侧着身子睡着了。(每家每户晚上都是关上灯睡觉,志军也不例外,可是,当你关上灯之后,你知道你的房间里有什么吗?你知道有什么东西在你屋子里游荡吗?你知道当你睡觉时有双眼睛在盯着你吗?你肯定不知道也不相信有,但我告诉你有!家家都有,只不过你看不见,有的不会騷扰你。现在你在看这篇文章时候,可能不是你一个人在看,你的身后可能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正在陪你一起看,最好别回头。记住!关灯后闭眼睡觉什么也别想,侧着身子睡时千万别想你的身后,你的身后可能正站着什么东西盯着你。信不信由你!)睡着睡着他总觉得背后的床边上站着两个人一大一小,四只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不!确切地说应是三只眼睛,那个大人的眼睛有一只已经流出了眼眶外。志军感觉两人的手正向他伸来要掐他的脖子。(一间黑乎乎的房间内只有你一个人,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志军当时急的浑身是汗就想将身子快点转过来从床上跳起来,可是,他怎么用力身子都翻不过来,就是一动不动的侧躺在床上。任凭背后别人对他的摆布。(这种梦我想你可能也做过,任你怎么动怎么喊,就是没反应,直到最后被吓醒。你醒后可能认为这是个噩梦,但我告诉你它有可能是真的,你那房间里当时可能真的有你梦见的。)就在他挣扎得时候,”啊!“的一声醒了。打开了灯屋内一就很平静,什么也没有。只见他浑身湿透了,气喘嘘嘘的坐在床上。一次次的惊吓他有些疲惫了,可一见是个噩梦还是决定关灯睡去。当他刚把灯关上还没等他闭上眼睛的时候,突然房间的门被慢慢打开了,按说人的眼睛被灯光晃过之后,再看暗处应该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只有过一会才能看清楚些。可志军怎么回事,他却瞬间就见到门在动(可能是一个人临死前的特异功能吧。)看见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女的领着一个小孩,此时,他已吓得完全瘫软在床上双腿麻木了,后背感觉在冒凉风。急忙打开灯大喊一声”谁?“可是灯怎么打也打不亮了。只见那个女的头发乱乱的沾满血渍,头部还伴有一些**溢出,脸部的五官已经完全扭曲了,一只眼球已蹦出眼眶痛过一条条血丝与眼窝相连,并在眼眶外来回摆动,满脸是血,有一只胳膊向后小臂抬起手心朝上,另一手领着小孩,小孩脏兮兮地浑身是血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而且,还发出了”嗷!嗷!“的哭声,眼眶内流出红色的液体,而这女的却朝着志军”咯!咯!“的笑。这两种声音交杂在一起被志军听得真真切切,而且,两人正蹭着地板向志军飘来。吓得他喊出了实话:”放了我吧。我不是有意的……“志军说完昏死了过去,说是昏死了,可是,第二天一大早,有人发现志军开车撞在了胡同内路灯柱上死了。 原来,那起车祸是他所为,这正是恶有恶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虽然你没做亏心事,可有时你的门还是可能会被鬼叫的,只是你听不到或它不能把你怎样罢了。记住小孩的眼睛是干净的,所以,有时孩子说的话不可不信,另外,死过人的地方少去,你有可能招鬼回家!切忌!!! 鬼魂在报复 一 初春,北方天气依然寒冷。这日清晨,还纷纷扬扬飘了十几分钟大雪。雪停之后,天空依然陰沉着脸,我的脸色与天气差不多,因为七天前,g公司一位名叫张名的年轻中层管理者被杀,抛尸于莫名湖边,至今案情毫无进展,而又一起谋杀案发生了。 上午10时许,我们赶到案发现场—距离南村以北三公里的后山树林内。死者男性,40岁左右,被一条红绸带挂在一根手腕粗的树杈上,双脚距离地面足有一米五。仔细查看地面,洁白的雪地上有两行足迹,一行从树林外走进,一行从树林内走出。走进树林的足迹到死者身下停止,走出树林的足迹从死者身下起步。两行足迹相邻很近,如果同行,那一定是并肩而走或者手拉着手,属于城市广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那种距离。 我让助手将死者从树上放下,初步验看认定死亡时间大约在早上七点左右。死者身穿高档服装,兜里发现一盒高档香烟、一只名贵打火机外,再没有发现其它东西。助手已将案发现场拍了照片,然后问:“头儿,会不会是自杀?” 我摇摇头,非常不满地看他一眼。已经跟了我三年,竟然什么也没有学到,总说一些不经思维加工的无用话。此处距离市中心将近40公里,周围都是农村,附近的人不会有如此高档服装,也不会抽如此高档香烟,死者一定生活在城里,经济条件至少在中等以上,怎会一大早来这里自杀? 再有,死者双脚距离地面如此之高,附近没有辅助物品,如何将红绸带系于树杈,又怎能挂在脖子上?如果此人爬到树上,将红绸子系于树权,然后挂在脖子上跳下,身体一定会剧烈摆动,树权上系红绸的部位一定会有明显摩擦,而事实上没有擦痕。 还有那行离开树林的足迹,如果与死者同来,为什么没有来时的足迹?为什么突然从死者身下出现?除非此人下雪之前已经等在此处,来时足迹已被大雪覆盖,而死者是依约而来,那么,此人一定是凶手,更不存在自杀了。 目前只能这样推断,否则无法解释那行离开现场的足迹,而且,只能假定那行足迹为凶手所留。如此,凶手必是先将来人弄死,然后挂在树权之上。可是,死者身上无伤,没有中毒迹象,脖子上也没有除了红绸勒过之外的勒痕或掐痕,来人也不会束手待毙,雪地上没有杂乱足迹和搏斗过的痕迹……而且,凶手足迹与死者足迹相比,显得有些消瘦,显然,凶手没有死者身材高大,又是如何将死者害死然后挂进红绸套的?诸多疑点,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我唯独能确定的是死者并非自杀,离开树林的足迹为凶手所留,此外,再无其它定论,只能凭借经验按照常规方式展开调查。如果从凶手足迹开始,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先确定死者身份,再从死者身边开始调查,或许是一条捷径。 还好,没怎么太费周折,便知道了死者身份。他叫李大侃,老家西村,现为g公司保安队长,娶妻胡小妹,安家于本市。当天夜里李大侃在公司值班,熟睡时,忽然听到母亲的呼唤声,突然醒来,开始以为做梦,不以为意,睡熟后又被母亲呼唤声惊醒……至黎明时,如此反复多次。冥冥之中,他感觉母亲出事了,便让司机开车接来老婆,然后送他们夫妻去西村老家。 西村位于后山西面两公里,轿车要从南村或北村绕行,需要费时两三个小时,如果步行穿越后山一个多小时便可到家。他心中牵挂母亲安危,便让司机开车返回,与胡小妹步行进入后山……既然夫妻二人一同穿行后山,因何只有死者一人足迹,另一人足迹却是相反?因何一人死于山中,另一人安然家中? 秘密调查胡小妹,夫妻二人感情甚好,决不可能谋杀丈夫,而且她身材娇小,更不可能将李大侃挂到树上活活勒死。然而,另外值班的三名保安都证明司机接来胡小妹,亲眼看到李大侃上车坐在妻子旁边,司机再次证明李大侃夫妻一同走向后山……现在,丈夫死了,妻子还像不知丈夫死讯似的正常生活正常工作,着实蹊跷至极。 案发现场凶手所留足迹,与胡小妹脚上所穿鞋子的尺码相近。我让助手将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洗印出来。如能证明凶手足迹属于胡小妹,那么,她的嫌疑将会增大。助手的工作效率还是很高的,“这是走进树林的足迹,是死者的。可是,另一行足迹不见了。” 我急忙翻看照片,果然,应该是凶手足迹的地方变成了一条条横线,有的长一点,有的短一点。难道相机出了问题?我带了三台相机再次赶往案发现场——还好,雪地上除了一些野生动物足迹外,基本没有遭到破坏。我用三台相机分别拍照,回到办公室急忙输入电脑打开文件,显示出的凶手足迹依然是一条条横线。我打开相机查看,显示出来的还是一条条横线。 就在这一刻,我差点崩溃。鬼大爷鬼故事 我们向胡小妹通报了李大侃的死讯。看得出,她悲伤至极。我们询问她走进树林后发生了什么,她竟然满脸的莫明其妙,反问我们:“什么走进树林发生了什么?李大侃遇到了什么事,我怎么知道?我还怀疑他大清早平白无故地走进树林干什么呢。”司机和保安一起证明她和李大侃同行,她竟然大怒,斥责他们大白天说梦话,而且拿出李大侃的手机、钱包和工作证:“那天早上,他明明回来过,把这些东西都落在家里了。” “你见他回来过?”助手问。 “没见着,”胡小妹说,“一定是我睡得太死,他不忍心惊醒我,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又走了。不然,这些东西怎会落在家里?” “他换下来的衣服呢?”助手问。 “家里没有,一定送洗衣店了,”胡小妹回答,“换下来的衣服送洗衣店,是他的习惯。” “送哪家洗衣店了?” “问他去。” 我突然懵了,仿佛被人偷走了思维程序一样,不知该如何加工大脑中累积的这些材料:g公司当夜值班的保安和司机,证言有假吗?不像。胡小妹刚才所言有假吗?不像。如果他们所言完全真实,案发时间,必须出现两个李大侃,一个死于后山,一个回家换衣服,而这又是不可能的。如果保安和司机撒谎,李大侃确实死在后山树林中,如果胡小妹撒谎,李大侃手机、钱包、工作证又如何都在家里?惟一的解释就是胡小妹杀害了李大侃,然后将那些东西拿回家,这样又等于证明她是凶手,胡小妹决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 仅凭现有的证据,胡小妹嫌疑最大,然而,其间很多疑团无法破解,又无法认定她就是嫌疑人。我决定改变思路,从李大侃这个人开始调查,从他的生活和工作范围调查,以为定能发现蛛丝马迹。可转眼几天过去了,依然没有收获,而另一桩更加诡异的谋杀案发生了。 案发现场惨不忍睹。 管妻被自家养大的藏獒咬死,全身被撕碎成几十块,扔得满院子都是,到处都是血迹。此时的藏獒已被丈夫管半天关进铁笼子。它似乎已经知晓做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心中懊悔,痛苦不堪,所以院子里进了生人也顾不得示威了,萎靡不振地趴在笼子内。 “养多久了?”助手指着藏獒问管半天。 我们都知道藏獒非常忠于主人。助手这样问,一定是认为管家买回藏獒不久,它还没有完全认可主人。其实不然,这只藏獒刚刚断奶就来到了管家,而且一直都是女主人精心饲养,可以这样说,它对女主人的感情要比男主人深许多。 或许,藏獒一时发疯,或精神方面的问题。我想,只能这样解释了。管半天却说藏獒一定被人设计了,否则,就算它发疯咬死他,也不会伤害女主人。我觉得管半天如此说,一定有原因,决定先做一番调查,然后再确定是否立案。 二 管半天是g公司老总的业务助理,七天前,奉命前往南方s市接洽一项业务。本来他也经常出差,都是管妻照顾藏獒,只是这次管妻因为父亲病重住院,需要她前去护理,无暇照顾藏獒,管半天只好将它送到宠物驯养中心寄养。 出差回来,管半天见妻子在家,已经不需要再去医院护理父亲,便将藏獒接回。管妻正在收拾院子里的卫生。藏獒进院见了女主人,快速跑过去和女主人亲昵了一会儿,又跑向男主人邀宠。这时,女主人身上的手机铃声响了,藏獒突然一愣,紧张地转头盯着女主人。管半天发现藏獒的神情变化越来越异常,感觉不妙,正要给它套上绳索,可惜已经晚了——管妻拿出手机正要接听,藏獒怒吼一声疯狂地扑了上去…… “我冲上前拼命阻止,可我……根本无能为力……”管半天痛苦的神情决不是装出来的,可见他们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手机铃声——”我一下抓住了要点。藏獒的反常表现与虐杀女主人,一定和女主人的手机铃声有关,我决定调查这个案子,问:“什么样的手机铃声?” 管半天指一下窗台,上面一个普通塑料袋里装着一部血迹斑斑的男士手机。他说:“本来是我的手机。这次去南方出差,无意中听到生意伙伴的手机铃声是一组鸟鸣,非常喜欢,朋友帮忙下载了。回到家,接听公司电话时,我老婆听见鸟鸣声,硬把我手机要去,换了她的卡。”说着从兜里拿出一部女士手机,“这是我老婆的。” 我让管半天拨通窗台上的手机,然后把目光转向铁笼子。鸟鸣声刚刚响起,藏獒突然一愣,立即站起,刚才的萎靡相突然消失,变得异常警觉异常愤怒。当它认定声音从窗台方向传来,突然疯狂地撞击铁笼,愤怒地吼叫……我急忙示意管半天停止呼叫,当鸟鸣声停止,藏獒也停止了吼叫,慢慢安静下来,接着又萎靡不振地趴下。 “本地都有谁知道你手机换了铃声?”我觉得助手问的这句话很有道理。“只有我老婆。我下飞机直接回到家,而且只接了一个电话。”管半天回答,“所以我觉得被人设计了。如果不是我老婆换了手机,现在,身体七零八落的一定是我。” 我赞同他的说法。 “打电话的人是谁?”助手看着我问。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认为给管妻打电话的人可能有嫌疑。我则不这样以为,如果打电话者是嫌疑人,一定要知晓管半天何时将藏獒带回家,还要知晓藏獒听见鸟鸣声会攻击主人,即便如此,嫌疑人拨打的手机号码应该是管半天的,而不是女主人。 助手看懂了我的心思:“如果嫌疑人的目标就是女主人呢?” “怎么能知晓管半天夫妻更换了手机?”我反问,“怎么知晓管半天将藏獒带进院子里时,管妻也在院子里?其间需要很多巧合因素,如果把握不好,又怎能完成谋杀?” 管半天似乎觉得助手的怀疑有道理,拿起妻子用过的手机查看来电,然后摇摇头:“我岳父的电话。他上午才出院回家。怎么可能?” 回到办公室,我派人前往s市调查管半天更换手机铃声的过程和时间,又派人秘密调查管半天出差前使用的手机铃声,是否曾经使用过鸟鸣声,然后同助手前往宠物驯养中心调查。路上,助手对我的决定提出质疑,他认为问题出在宠物驯养中心,没必要再做其他调查。 我赞同他对宠物驯养中心的怀疑,更怀疑管半天说了假话。管半天出差只有七天时间,如果真如他所说,到了s市以后更换的手机铃声,就算宠物驯养中心有人马上知晓,又怎能在这有限的几天内,将一只忠于主人的藏獒训练成可以虐杀主人的工具? 到了宠物驯养中心才知道,只有杨老板一个人懂训犬术,其他几个人只负责饲养与打扫卫生,而杨老板在管半天送藏獒来的前一天,因为车祸左腿两处骨折,住进了医院,至今仍然不能下床,大小便都需要有人将他抬到专用车上,然后推进卫生间去完成…… 我问管半天送藏獒到宠物驯养中心时,有没有接听过电话,是否有人记得他的手机铃声。几个人都摇头说没有。我发现其中一个脸上有青痣的人突然皱一下眉,但他没有说话的意思,便把他叫到一边询问原因。 “青痣”认真想了一下,然后才说。最近四天夜里,他在睡梦中似乎听到一种很轻的鸟鸣声,前三个夜里被鸟鸣声惊醒,然后声音又不见了,以为是在做梦,也就没在意。第四个夜里感觉声音更加清晰,惊醒后仍然可以听见,他悄悄走出寝室,发现那间封闭的训犬室内亮着灯,鸟鸣声从里面传出,还隐隐约约听到了杨老板训犬的声音。 他感觉不可思议,因为老板还在住院,便悄悄走到门前,里面灯光突然消失,鸟鸣声也消失了,也没有老板的声音了,却能听见狗的喘息声和焦躁不安的低鸣声。他有些害怕,又感觉奇怪,慢慢走进犬舍打开电灯,发现一只铁笼子的门开了,是被人打开了锁,里面的藏獒不在,顿时吓得他后背冒凉风,全身浸冷汗,急忙跑回寝室。 第二天,他去医院看老板,发现老板仍然不能下床,认为宠物驯养中心内有古怪,更加害怕,便向老板辞职,但他不敢说出真正的原因。老板也很通情达理,准许了,但要等老板出院,否则少了一个人,其他人忙不过来,又不能马上补充人员,而且也无法结算工钱,他只好多留几天…… 助手嫌他哕嗦,阻止了他说话,然后问:“你被鸟鸣声惊醒,起床查看的时候,那些人有没有醒的?” “没有。”那人明白助手的意思,补充说,“我们住同一个房间。我醒来时,他们都在熟睡,我出去查看吓跑回来时,他们还在熟睡。我不敢把听到的看到的跟他们说,害怕他们都辞职,再传出去,老板该招不到人了。而且,只有我听到看到了,他们都不知道,我又何必没事找事呢……” 我也觉得这人有些哕嗦,但我对他说的这种怪异事,并不相信。回到办公室,我问助手有什么想法。助手也不相信“青痣”所言,但他又说:“除非有一种可能,杨老板骨折是假的。” 如果助手所言正确,那么,杨老板的假骨折一定是为管半天设计的。可是,管半天送藏獒的前一天,他就住院了,怎么会提前知道管半天能将藏獒送给他寄养?如果假骨折,医院怎么会收留他住院?而且是在车祸中骨折,必然惊动交警。又怎能隐瞒过去? 因为我也没有清晰的思路,只能凭经验,按照常规方式进行调查。结果,一,“青痣”刚来宠物驯养中心打工不到三个月,根本不懂训犬术,更与管半天毫无瓜葛;二,杨老板遭遇车祸,属于货车司机肇事,此案正在交警大队处理中;三,杨老板确实左腿两处骨折,根本无法下床,也不认识管半天;四,管半天出差前没有用过鸟鸣之类的手机铃声;五,鸟鸣声确系s市一家公司老总的秘书帮忙下载,时间与“青痣”第一次听到鸟鸣声的时间吻合… “难道‘青痣’所言都是真的?”助手看着我问。 我看着助手,不知如何回答,但我觉得有必要再去医院走一趟。这次不见杨老板,而是秘密询问他的同室病友,获得一条令人不可思议的信息:管家案发前,连续四个晚上,都有人看到杨老板夜深人静时悄悄下床,独自一个人走出病房,好像根本没有受伤一样,黎明之前又悄悄回来躺在床上,看到同病室的人也不打招呼,目光呆滞,动作有些生硬,但不注意看不出来,别人和他打招呼,他也不回应,仿佛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一样。 这些人都觉得杨老板的骨折不像装出来的,因为每天都有医生亲临检查,每两天都要换一次药,每天还要点滴两次消炎药,尤其为了上厕所被抬下床抬上床时的痛苦,都不是可以装出来的,可是,午夜之后的行为不但怪异,也让人害怕,所以,若非警方调查,这些人只能在离开医院后当故事讲给别人听,没人敢在医院内吐露半个字。 我找到主治医生,咨询杨老板有否独自下床的可能。主治医生女性,60多岁的样子,用一种我一辈子也理解不了的眼神看我一眼,然后冷漠地说:“你是警察吗?我感觉你像作家,专门写科幻小说的吧?代表作是什么?” 我苦笑着摇摇头,无语地退出医生办公室,突然感觉被一种嘲笑的眼神剜了一下,后背剧烈疼痛,险些无法保持身体平衡。但是,医生的表现足以证明杨老板骨折属实,根本无法独自下床。病友们的证词也不会有假,只能说这里面透着某种诡异。 “青痣”的怪异说法,根本无法成为证据,又找不到其他线索,只能从调查管半天开始。既然管妻是被误杀,训犬者意在谋害管半天,那么,无论仇杀还是情杀,抑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在管半天身上找到突破口——然而,我又失算了! 三 g公司是本市的重点企业,老板更是大名鼎鼎,头上顶着“优秀企业家”等多种名誉光环,管半天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业务能力超强,除了喜欢大型犬外,再无其他嗜好,也从不跟人结怨,即便商场中的对手,也会礼让三分,不管怎样的利害关系都能融洽处理——句话,他是个没有对手没有敌人只有朋友的人,怎会有人意图谋害? 助手提出一个问题:“三个棘手案子,都与g公司有牵连,他们之间会不会有某种联系?”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张名、李大侃和管半天,虽然同在一家公司,但工作方面几乎就是八尺河沟三尺跳板——根本搭不上界,而且他们之间也几乎是一个院子里的三种家禽——互相之间总能看到,彼此之间从无交往,所以,我把这种猜想打消了。 此时,我沮丧到了极点,连续三个案子无法侦破,而且一点头绪也没有,在我刑警生涯中还是第一次。助手看出我心情郁闷异常,试探着说:“欢乐广场每天晚上都有演出,现在差不多演出开始了,要不,我们去转换转换思维?” 破案过程中,有时候我们的思路会走进死胡同出不来,使案情无法得到突破,此时若被别的事情打扰一下,思维会得到改变,死胡同很可能倏然消失,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坦途。我知道助手就是这个想法,便点点头。 我们到达欢乐广场时,演出已经开始30多分钟了。这是一种群众自发的演唱活动。不管上台演唱的,还是舞台旁边伴奏的,都是酷爱音乐的人。 我已经完全被台上一位小伙子嘹亮的歌喉吸引了,正在想此人的台风与歌唱艺术水平,丝毫也不逊于专业歌唱家,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人人瞩目的歌星……就在这时,小伙子突然不唱了,身体变得僵硬,趔趄两步倒在台上。有人大声说:“是不是太激动昏迷了?” 一位大姐急忙冲上舞台蹲在帅哥身边查看,突然大叫:“死啦?帅哥死啦——帅哥死啦——” 我先是一愣,接着本能的反应让我分开人群快速走上舞台,查看帅哥,果然停止了呼吸,症状显示中毒而亡。我仔细查看,发现帅哥脖颈上插着一枚钢针,拔出钢针拿到聚光灯下看,上面有剧毒。我站在帅哥倒下的位置,判断出毒针射来的方向,然后朝那个方向看:三米外是乐队,乐队后面是栏杆,栏杆外面围了一群观众。难道凶手隐藏在观众之中?可是,有些观众见发生了人命案,已经散去,剩下的这些人,都没有携带发射毒针的暗器。 我将目光移向乐队,发现吹箫手目光呆滞,有些茫然,似乎还不知发生了什么。我让助手调查两件事:一,死者身份;二,吹箫手与死者的关系,因为整个乐队只有吹箫手方便发射钢针,然后将钢针带回检测。钢针被淬过剧毒已经无疑了,技术人员从上面粘有的唾液中提取到dna样本,通过比对,确定嫌疑人为吹箫手。 可是,助手的调查结果说明吹箫手与帅哥并不相识,更没有过交往。吹箫手是一家医院的药剂师,具备给钢针淬毒的可能性,他妻子和同事都反映,他这几天表现有些异常,有时候跟他说话,他好像心不在焉,或者失去了魂魄一样支支吾吾不知所言…… 我们把吹箫手带到公安局询问,他却连叫冤枉,声称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做过。我们除了从钢针上提取的dna样本以外,再也没找到吹箫手与死者有关的任何证据,还不能确定他就是嫌疑人。我只好按照常规思路,从死者身边开始调查,希望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调查帅哥身份,结果让我有些诧异:死者居然是g公司老总的专车驾驶员。给老总开车只是为了谋生,成为歌唱家才是他的梦想,所以,工作之余都在为实现梦想做准备,没有其它嗜好,与吹箫手也只是在欢乐广场演出时见过,从没说过话,甚至彼此之间不知姓名。 案子一件比一件蹊跷,我好像进入了一个奇妙无比的迷宫,开始晕头转向了。助手再次提醒我:“头儿,四个案子都是g公司员工……”我仿佛睡梦中被人惊醒一般,看着助手想了一会儿:“工作中看似不相关的四个人,说不定生活中会有某种关联。找找他们之间能够关联在一起的东西吧。” 现在,我也只能这样做了。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生活中,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联。 这下,我真的像一个急于赶路的人,不知该朝哪个方向走,偏偏这时,g公司的g总被谋杀,尸体在莫名湖沙滩上被人发现。 我和助手赶到现场时,我故意观察了沙滩上我们留下的足迹,很浅,个别地方只有一个印痕,鞋跟没有把坚实的沙滩表面压破。因为走进沙滩时我发现两行足迹,一行较宽较长属于男士,从沙滩外面走向莫名湖,一行较窄较短属于女士,从莫名湖方向朝沙滩外面走,也就是背离莫名湖的方向,也与男士足迹相反,而且,两行足迹相邻很近,这让我想起后山树林中奇怪的足迹,所以特别留意。 然后我走到死者身边查看。g总头向湖边趴在地上,钓鱼器具扔在一旁,背心处插着一把匕首。深入心脏。初步认定死亡时间为今天上午9点左右……无疑,他与另外一个人前来莫名湖钓鱼,临近湖边时,那人拔出匕首给g总一个突然袭击。也许,g总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便已一命呜呼了。 与后山树林中足迹更为相似的是,没有发现g总同行者前往湖边的足迹,而离开沙滩的足迹也是从死者身边开始的。那么,嫌疑人来时的足迹哪里去了?我蹲在地上仔细察看两行足迹,显然,男士要比女士身高体重,但是足迹的根部却比女士足迹根部略浅,足迹前部却比女士足迹前部略深。从男士整个足迹来看,前部与后部比较平稳,属于正常人正常走路,难道女士走路有脚跟下沉的毛病?可是,从脚步之间的距离推断,似乎看不出女士走路方式有什么不同,也看不出脚部有什么先天不足…… 我让助手拍照完毕,直接去g公司了解g总的个人生活。秘书说g总一直独身,但是,暗恋着舞蹈学校的美女校长梅笑笑,而梅笑笑并不喜欢g总,只是碍于g总曾借给学校30万活动经费,不得不假意和他应酬。而今天早上,g公司有人看到梅笑笑前来找g总,不久又同g总一起出去,g总背着渔具袋…… 我询问新来的g总专用司机,司机说g总说钓鱼是个人行为,不使用公司的车,他们打出租车走的…… 我们去拜访梅笑笑。她正在办公室写着什么方案,听到g总被人谋杀的消息,顿时惊呆了。这一刹那间,我几乎认定梅笑笑不是嫌疑人,因为她的惊呆毫无做作和虚假之嫌。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询问g总死亡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当然,不能说的我们都回避过去,然后我问她上午都做了什么。 她毫不犹豫地说一直在办公室写方案,神情不像有假。我开始想,如果她不是确无嫌疑,那就是一个十分难对付的人。我发现鞋架上有一双芭蕾舞鞋,鞋尖部粘有一些沙粒,又见她脚上穿的一双休闲鞋,与案发现场留下的女士足迹十分相近,鞋面上也有微量沙粒,与芭蕾舞鞋上的沙粒相同,便问:“办学之前,你是芭蕾舞演员?” 她点点头,然后疑惑地看着我。 “你要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了。”我命令说。因为我有理由作出如下判断:梅笑笑主动找g总前往莫名湖钓鱼,接近沙滩时,她换穿了芭蕾舞鞋,用脚尖走路至案发处,杀死g总然后换上休闲鞋,踩着芭蕾舞鞋印走回,每一步都将后跟踩在芭蕾舞鞋印上,所以在沙滩上才下只有离开沙滩而没有走向沙滩的鞋印,也才能留下鞋跟部印记较深鞋印前端较浅的特征。 梅笑笑并不承认今天找过g总,否认和g总一起走出g公司乘坐出租车去钓鱼,一直说在办公室写方案。当舞蹈学校同事证明她在早上8点之前离开过学校,g公司员工证明她在8点左右进入g公司,并和g总一起走出公司,还有出租车司机前来证明她和g总乘坐出租车前往莫名湖,在距离沙滩大约30米的地方下车,她仍然否认,仍然说早上7点30分到达学校,一直没有离开办公室。 我不想再跟她费口舌了,计技术部门检测凶器上的指纹,结果却与人类指纹完全不同。想通过凶器上的指纹认定梅笑笑是嫌疑人,已经不可能。我亲自调查g总与梅笑笑的经济往来,希望在这方面发现梅笑笑的作案动机。g公司会计说,g总曾经资助过梅笑笑30万元人民币,但在一周前,梅笑笑已将30万元人民币归还,借出与收回都是会计经手,此外,二人再无经济往来。又有证据证实,梅笑笑已经接受g总的求爱,已经去过双方父母家,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赞同和支持。如此说来,梅笑笑没有谋杀g总的动机,但她却有作案时间,甚至可以证实,案发时她就在现场。 这时,税务局长把我请到他的办公室,询问我张名被谋杀一案有否进展。我奇怪,张名乃g公司员工,他的案子跟税务局长有何关系?局长说出一段话,让我心惊肉跳。 原来,有人举报g公司偷税漏税问题十分严重,税务局先后三次计划进入调查,都被上级领导阻止。g公司是上级领导扶持的重点企业,怎能让人查出问题?去年,税务局长亲自前往外省一所名牌大学,招聘一名家住外地即将毕业的优秀大学生来税务局工作,但在报到之前,说服他前往g公司应聘。当时,g公司正在招聘中层管理人员。此人顺利进入g公司,因为工作努力,成效卓著,颇得g总信任,很快进入了中层。 此人便是张名,其实他是税务局长派入g公司的卧底。 四 这座城市对张名而言一切都是陌生的,尤其身负重要使命在一个对他来说充满危险的地方孤军奋战,他不可能不谨小慎微,更不会与人结怨,那么他被谋杀,只有一个原因:已经完成使命,还没来得及撤退便被发现,于是被灭口。 如果是这样,会否与其他4个案子有关联呢?我突然想到后山案发现场那行诡异鞋印,再次让助手找出照片。我仔细端详本来是鞋印却在照片上显示出的一条条横线,忽然感觉那些或短或长的横线,似乎有些规律。我搜肠刮肚将一生所学到的知识,一样一样拿出来与这些横线相关联,突然明白,这些横线原来是一组摩尔斯密码。 破解摩尔斯密码并不难,可是,破译出来的却是半截话。我又想到莫名湖沙滩上的鞋印,让助手找来照片看,果然也变成了一条条或长或短的横线,也是摩尔斯密码。我继续破译,然后将两组密码破译的结果放在一起,竟然组成这样一句话: g公司偷税漏税总额不少于两个亿,证据在三楼女厕水箱内。我被发现,已遭灭口,无证据留给警方。我以鬼魂之力除四恶,因他们是谋杀我的凶手,虽误杀管妻,无力使其复活,也留一活口管半天,望速查之。 经查实,果如张名密码所言。 我突然想到萨满教中有一种文化——鬼魂附体。至今在东北民间仍有一些“大仙”传袭其衣钵,到处给人治病驱邪。张名通过鬼魂附体,借助胡小妹、杨老板、吹箫手和梅笑笑的肉体,为自己报了仇,也为社会除了恶,本是大快人心之事,可我却为难了,因为无法如实来写结案报告。 惊悚故事之再生 1 27岁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跟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胎生,哺乳纲,灵长目人科物种,会笑,直立行走,全身有206块骨头。 27岁之后,我发现自己除了这些,还拥有一个别人所不具备的功能。 田岷每个月都要出差,长则半月短则数天,这种状态从结婚没多久就开始了。最初我是委屈的,后来我安慰自己说,他这么辛苦工作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于是渐渐体谅了他。 2008年5月24日那天早上,田岷跟往常一样用散发着清新牙膏味的吻跟我告别,拖着行李箱上了那辆黑色的切诺基。如果不出意外,一小时后他将登上飞往昆明的航班。通常田岷在抵达目的地后会打来电话,跟我报个平安。 这些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度过的,因此我有理由相信,这次也是一样。 我简单地吃过早餐,抱着纸巾坐在了电视机前。韩剧里的爱情总是那么缠绵绯恻和催人泪下,擦干眼泪想想自己,会觉得自己一直都生活在蜜罐里。 电话突然刺耳地响了起来。我擤了擤鼻涕拿起话筒,里面传出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好,请问1526610****的机主田岷是您什么人?” “他是我丈夫,你是谁,找他有什么事?” “这里是荣民医院,我是杜逸风医生。田岷先生在桃园路出了车祸,生命垂危,请你马上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你们搞错了,我丈夫现在应该在飞机上。” “可是,我是从现场遗留下的这部手机里翻到你的电话号码的!” 我半信半疑的我赶到了荣民医院。急诊室里,一个浑身漆黑的人躺在床上,脸上只剩下几个骇然的黑洞,就像一截烧焦的木头。 我只看了一眼便退了出来——他怎么会是我的田岷呢?那个明眸皓齿、俊朗潇洒的田岷? 杜逸风,那个瘦高的医生拦住了我,给我看现场拣到的那部手机。天下有很多人都可以拥有这款手机,但外壳上贴着我和田岷的大头像的却只有这一部! 田岷,他不是去昆明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背道而驰的桃园路? 打电话去航空公司求证,今天的航班果然没有田岷的名字。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原因临时改变了计划,更不知道他是为什么发生了车祸,我只知道我们的生活从这一刻开始堕入了地狱——杜逸风医生告诉我,即使治好了他的伤,容貌却毁了。车子撞到护栏上时油箱爆炸起火,致使田岷全身烧伤度达到了60%。 手机是撞击时甩出来的,所以得以幸存。 2 “求求你恢复他原来的样子,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像溺水者抓住稻草一样紧紧地抓住杜逸风。杜逸风摇头:“排除昂贵的手术费用不考虑,植皮术多是采用自己的皮肤,以保证皮片成活,很明显病人身上的皮肤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无法获得足够的皮源支持。” “用别人的皮肤可以吗?”我的心一动。 “原则上是可以的,不过有可能发生免疫排斥反应,从而导致功亏一篑。” “也有可能成功对不对?”我打断了他的话,“杜医生,我愿意为我丈夫提供皮源……” 杜逸风吃惊地瞪着我:“你知道60%是什么概念吗?供皮区切下皮肤之后会留下无法挽回的创伤,这意味着你的身体将覆满了丑陋的瘢痕,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非常残酷的!” “谢谢你的提醒,我不怕。”我左右环顾了一下,从桌子上的托盘里抓起一柄锋利的手术刀抵在胳膊上。 “你干什么?”杜逸风变了脸色,“有话好好说,快把刀放下!” 他一定认为我心智疯魔了,不惜以自杀要挟他罢。我笑:“别紧张,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杜医生,你知道动物的再生功能吗?” “当然知道,作为避敌的方式,抛肠、断腕是低等动物常用的手段。比如海参吐掉肚肠,螃蟹自断钳子,壁虎自断尾巴,这些保护性的反射不会有任何致命的伤害,因为不久后它们的伤口就会愈合并长出新的部份……” “杜医生,如果我告诉你,我也跟这些动物一样具有再生的功能,你信吗?” 27岁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跟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胎生,哺乳纲,灵长目人科物种,会笑,直立行走,全身有206块骨头。 可是就在半年前的一天,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怪事。 那是一个落日熔金的傍晚,为了迎接出差归来的田岷,我在厨房里忙得飞起来。一个不小心被菜刀割伤了手,大朵大朵的血珠涌出来,就像树枝上沉甸甸的果实。我用纸巾裹住伤口,去抽屉里翻创可贴,可是当我打开纸巾时不禁大吃一惊——伤口竟然不见了!手指完好无损,纹路清晰,完全不像刚受过伤的样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晚上讲给田岷听,他笑我看韩剧看傻了,产生了幻觉。可就算是我产生了幻觉,那张被鲜血染红的纸巾是怎么回事?是鸡血或是鱼血吧——田岷替我分析。也有几分道理。 一个月后的某天,客厅里的灯泡坏了,我踩着椅子去换。不料椅子突然翻了,把我从高空摔了下来,额头撞上茶几。对着镜子查看伤口时,我再次发现一件瞠目结舌的事情:那条伤口,那条伤口竟然像是有了生命,正缓慢地、以难以察觉的速度向中间聚拢,最后嫩红的肉芽仿佛契合的齿轮一般紧紧拥抱在一起,融为一体——几分钟之后,伤口离奇地消失了!不仅如此,就连毛孔、肤色都没有丝毫的异样! 我不得不相信自己拥有了一种神奇的再生功能。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包括田岷,因为我只想做普通人,享受普通人的生活,而不愿意被别人当成异类看待。 3 为了证明我没有撒谎,我忍住疼痛,用锋利的手术刀在胳膊上划下一道伤口。一切如我所述,伤口在几分钟后愈合,如同最初一样完美无缺。 杜逸风的脸上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现在你相信我了吧,我的再生能力可以为田岷提供取之不尽的皮源。”我说。 幸运的是经过化验之后,我的条件与田岷完全符合。 三个月后,我们进行了第一次皮肤移植手术。尽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当我躺在冰冷的铁床上时还是心悸不已。因为除了拥有异于常人的再生功能之外,我其他的一切都跟普通人一样,会疼痛,会恐惧。 手术结束后伤口剧疼,就像是被撕裂了一样。那是因为创口的面积太大,愈合缓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煎熬才逐渐恢复了原状。 手术很成功,我身体的一部份与田岷水乳交融。这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无与伦比的幸福感,还有谁能像我们这样亲密无间呢?然而想要恢复田岷的原貌,无疑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这对我的心理和身体都是严峻的考验——频繁的手术透支了我的体力,破坏了新陈代谢的平衡,从而影响到了我的再生能力,令我的伤口愈合得越来越慢。 杜逸风在一个晚上来看我,拎着一桶鸡汤。脱下了白大褂的他,少了几分严肃,多了几分温和。 “就算是为了田岷,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他关切地说。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这么香滑的鸡汤了。为了支付庞大的手术费用,我卖掉了公司和房子,搬进了这间逼仄的小屋。我甚至恨不得自己不吃饭,把每一分钱都省下来给田岷用。 经过十几次的植皮手术之后,那个明眸皓齿、俊朗潇洒的田岷终于回来了。 田岷不知道,他身上60%的皮肤来源于我。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他真相,因为我需要的不是感恩,而是平等的爱情。可是很快我发现他并不快乐。我知道为什么,他虽然挽回了容貌,却失去了事业。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同样是致命的。 一天傍晚我约会了杜逸风:“听说现在人体移植器官十分短缺,一颗肾脏价值几十万,是不是?” “你又想干什么?”杜逸风紧张地瞪着我。 “很简单,我想要卖掉一颗肾。”我开门见山地说。 “你疯了,你不能这么做!”杜逸风激动地抓住我的双肩,“肾脏的手术太复杂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给你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而且万一你的再生功能失效了呢?” “我想过了,就算失败了一颗肾脏也可以活。” “你很需要钱吗?”杜逸风歇斯底里地问。 “是的,我丈夫需要一笔很大的启动资金。我爱他,我愿意为他付出。所以请你帮我!” “不,我不能看着你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杜逸风斩钉截铁地拒绝。 我无可奈何地站起来:“如果你不肯帮忙,我就自己去找客户。我知道网上有很多贩卖人体器官的公司……” 杜逸风气急败坏地拦住了我,“你不能去,你会把命丢在手术台上的,而且一旦被对方发现你有再生的能力,那么你的处境就会非常危险,他们很有可能将你禁闭起来,当成他们取之不尽的货体和摇钱树。”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傻丫头,既然你心意已决,还是我来帮你吧。 4 我躺在冰冷的铁床上。绿色手术衣、白色大口罩的杜逸风推门进来,托盘里长长短短的器具在无影灯下闪着砭人的寒光,就像一堆噬血的怪物。 ”你真的决定做这个手术了吗?我不得不再次提醒你,虽然你天赋异禀,但手术同样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杜逸风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是的,我知道。“我坚定地点头。 ”可是,你真的认为金钱比健康更重要吗?“杜逸风激动地抬高了语调。眼镜后面的眼睛盛满了疼痛而愤懑,就像一个家长在斥责少不更事的孩子。 ”不,是田岷的快乐比我的健康更重要。“我笑着纠正,”你知道,为了他我什么都肯做。“ 杜逸风无奈地摇头。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腰上多了一条丑陋的伤疤,就像趴了一条可怖的蜈蚣。 我能感觉到,那个缺失的部分正在艰难地生长,拔节,膨胀。经过七天的煎熬,我获得了一个崭新的肾脏。然而再生的过程同样消耗掉了我很多的能量,令我的身体非常虚弱,聊以安慰的是我收到了一张30万的银行卡。 我拿出五万给杜逸风,他拒绝了。 ”我不是吸血鬼,我只是被你感动了所以才帮你。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杜逸风说,”不过我有个请求,可不可以让我研究一下你形成再生的原因?“ 我同意了,这也正是我最为不解的谜题。 当我把三十万钞票堆到田岷面前时,他开心地笑了。我有点失落,因为他的眼睛里只有红彤彤的钞票,并没注意到我憔悴的脸色。 几天后杜逸风打来电话,他激动地告诉我,经过鉴定我的身上带有壁虎的基因。 众所周知,壁虎拥有强大的再生能力,跟我的情况十分相似。不过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的基因是如何到了我的体内呢? 纠结中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一年前的一天,我在打扫卫生时看见一只壁虎从窗缝溜了进来。我一向很怕这种丑陋的东西,于是挥舞着笤帚想要赶走它。可它怎么都不肯离开,反而爬进了厨房。我跟进去,意外发现了一幕感人的场景:原来柜子下面还有一只壁虎,它的脊椎被一枚钉子压住了,活动不得。而刚刚进来的这只,则把叼来的食物喂进它的嘴里。 这间房子装修之后搬进来已经三年了,也就是说这两只壁虎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了三年,这简直比我看过的任何一部韩剧都要感人。我不禁肃然起敬,帮它们拔掉了那枚钉子。它们终于获得了自由,离开时深深地望了我一眼,充满感激。 仔细想想我的再生能力就是从那之后开始拥有的,莫非这是它们感恩的馈赠? 尽管我和杜逸风都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是除此之外找不到更为合理的解释。 5 田岷的确是个经商材料。我用肾换来的那三十万,很快令他重新杀进了商海。当然我们的日子又恢复到了从前,他无休止地出差,我百无聊赖地看韩剧。 正当我为他的生意走上轨道而高兴时,意外再次发生了,一天田岷苦着脸告诉我他被骗了,血本无归。看着他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又去找了杜逸风。杜逸风拗不过我,只好再次摘走了我的一个肾。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田岷最近非常不顺,为了帮助他走出困境,我只好一次又一次躺上冰冷的手术台。 频繁的手术令我的身体一天一天地垮了下去,可田岷却对此视而不见。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每次回来都只是伸手跟我要钱,却从来不打听这些钱的来历。好像我是提款机,只有弹尽粮绝的时候才会被想起。 他的眼睛越来越贪婪。 他的表情越来越冷漠。 他蘸着唾沫兴高采烈地数着红彤彤的钞票时,完全像一个陌生人。 我的心渐生悲凉,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值得。 有一天田岷突然一反常态地打来电话约我出去吃饭,我不禁受宠若惊!我换了衣服准备赴约时,却被杜逸风堵在了门口。 杜逸风给我看一个东西,是偷拍的dv。 原来田岷一直都在骗我。他早就发现了我再生的秘密,因此编造各种谎言骗取我的信任,然后用我卖器官的钱在外面跟情人挥霍。 杜逸风说,那个女人跟他在一起几年了。他的出差是借口,真相是去跟她鬼混。车祸发生时他正赶往情人家的路上,而手机里最后一个通话的号码也是那个女人的……田岷住院后杜逸风的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她,但是却被她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才翻到了我的名字。想不到田岷一出院马上又跟她搅在了一起。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田岷和那个女人准备将我卖给贩卖器官的黑市集团…… ”你知道吗,他们已经收受了定金——吃饭只是个借口,推你入火坑才是真正的目的!枉你为他付出那么多,真是不值得。“杜逸风忍无可忍地说。 我的心就像千万把锥子戳着一样,就算躺在手术台上,被冰冷的手术刀剥离皮肤、摘除肾脏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疼痛。 原来我一直为之努力的爱情,只是一个美丽的泡沫。人生不是电视剧,却比电视剧更狗血。 我躲了起来,没有去赴那个饭局。 几天后我在电视上见到了田岷和那个女人,他们已经变成了千疮百孔的尸体——全身的器官都被掏空了,只剩下丑陋的躯壳。收了定金却交不出人,黑社会没那么好骗。 我的眼泪掉下来。 杜逸风为我递上纸巾,轻声说:”别难过,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自切和再生的过程,爱情同样如此。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崭新的生命覆盖过去的伤口,不是吗?“ 【完】 悬疑故事之毒药 1 角落里有个巨大的被锁住的冰箱,虽然周身泛着斑斑的锈渍却还在不辞辛劳地发出嗡嗡的声响。被油腻包裹的吸顶灯里积聚着密密麻麻的蚊子的尸体,水槽和垃圾筒里也全是血肉模糊的动物内脏,堆满臭鱼烂虾的公共厨房貌似凶案现场,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诱人的奇妙芳香,偌大的锅中上百只鸡爪埋没在黝黑的卤水中,嶙峋的瘦骨被皱缩的皮肤包裹着,像早舛孩子的巴掌,用汤勺搅拌一下,那股浓香就像看不见的小手钻进五脏六腑,挑弄得人们口中生津腹中生饥。 每到这时,邻居们总会把平时紧闭的门窗打开来,仿佛这股香味也可以做下饭菜。住在这栋楼里的大多是做宵夜和烧烤生意的小商贩,距离公共厨房最近的那个锈迹斑斑的铁门里就是我逼仄的家。 妈妈不舒服,吃过止痛药后就睡下了,晚上她还要去做生意。我站在冰箱旁守着那锅沸腾的卤水发呆,脑子里逸莎的声音还在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 他会爱上我吗?简直不能想象,罗一羿可是王子级的人物啊,出演过英语剧中的罗密欧,而我却是个一放学就待在厨房里的灰姑娘,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重的卤水味,为身体不好的妈妈帮忙。 是逸莎亲口说的: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再付你两千块钱,而且只占用你一个月时间。 两千块,足够妈妈买两个月的药了。我攥着口袋里的五百块钱,手心直出汗。逸莎跟我同班,她父亲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我从没想过她会主动跟我说话。她有一张相当惹人眼球的脸,剔透白皙的皮肤瓷器一般,偏又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这样的女生走在校园里必然会引起大多数男生的关注,也注定会被女生们冷淡。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没人愿意甘当绿叶。可能是独来独往终归枯燥,所以她便找了我这个最不避讳她的女生做朋友。逛街时她买小玩意儿总会多买一份给我,看电影吃kfc她也会抢着埋单,看得出她是真的担心会失去我这个唯一的朋友。不过逸莎只怕失去女性朋友,对于追求她的男生却从不放在眼中。不论是家庭条件还是身材容貌,她都有着让男生追求的傲人资本。唯独对于罗一羿,她的态度很不一样。 “若然,帮我个忙吧。就像私家侦探那样,调查一下他有没有其他女朋友,如果没有,就请你亲自出马,帮我试试他会不会变心吧。”这是逸莎今天下午在图书馆门口亲口说的,同时还塞给我五百块钱,“这是定金,其实你只要稍加打扮就会很漂亮的。一个月后,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付给你两千块,就当是找了份兼职,好吗?” 那五张粉红色的钞票上还带着逸莎身上霸道的香水味,我的脸一下子就涨红了,我想退回给她,可她怎么都不肯接。 “求求你了,就当是帮我。除了你,我再也没有其他可信任的朋友了。”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容推托。 “如果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我是说,万一他……”我没有说下去,因为那个可能性极其渺茫。 “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逸莎的嘴角牵起微妙的笑容,“如果他现在会爱上别人,以后也同样会爱上别人。” 我没来由地打了个寒战,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陌生女人尖锐的声音:“你们的感情已经出了问题,就算不是我他也会爱上别的女人!” 逸莎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那是张很和谐的全家福,慈爱的父亲,气质出众的母亲,还有正中间公主般的逸莎,越看越让人羡慕。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失去了父亲,一直与体弱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这一锅黝黑的卤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隔壁邻居们偶尔也会买上一些妈妈做的卤味,但是分量很少,毕竟住在这栋楼里的都不是宽裕的人家。 翻锅时,两滴滚烫的卤汁落到了脚面上,立刻烫出两粒晶亮的水泡。我的脚踩在一双纸一样薄的人字拖上,同样是鞋,我的只要三块钱就可以买到,而逸莎脚上的却是三千块的tods。对于她来说,两千多块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我忽然对这份新的挑战充满了兴趣。我狠狠地戳破那两粒水泡,疼痛刺激着大脑产生出足够数量的内啡肽。痛并快乐着,这是小小的自虐。 2 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咄咄逼人的寒意,我像只蜗牛似的缩在蚊帐里,面前是价值五百块的一堆东西:黑色的风衣,绛紫的羊绒围巾,深蓝色牛仔裤,一顶黑色的呢帽以及一副黑超墨镜。这些东西全是在网上淘来的,几乎全是有钱女孩闲置的二手货,但是相比我柜子里的那些旧衣服,它们的商标显然高了一个档次。 是的,从明天开始,我就会用这些东西将自己武装起来,像一名真正的私家侦探那样,出击! 逸莎早已将罗一羿的课程表交给了我,顺便告诉我为了配合调查,她已经和他吵了一架,并且会在这个月内都对他冷处理,究竟他还有没有其他女朋友,很快就会显出端倪。 据说我们学校有一万三千八百名在读学生,能够天天在路上遇到的概率微乎其微。但如果有人刻意跟踪,这就另当别论了。 罗一羿穿着一身黑色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黑色的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运动鞋。他的表情有些陰郁,步行速度很快,以至于许多女生在与他擦肩而过后才惊呼是校草。没错,罗一羿是全校公认的校草,去年以全系新生第三名的成绩考进来的,他是株表里如一的校草。 我戴着墨镜跟他保持二三十米的距离,看他匆匆地走进小礼堂,那里正在举办迎新晚会的彩排。他身上有种霸道的气场,自进门的那刻起,凝炼的黑色便立刻压住了全场的红男绿女。穿着漂亮演出服的女生们脸上泛起桃红色的光泽,“帅呆了”、“酷毙了”之类的字眼不断冒出来。 也许是习惯被当成众人的焦点了,他深邃的眼眸波澜不惊,旁若无人地走到后台,画起背景幕布来。彩排的女生们全都分了心,不时遥掷一个如丝的媚眼,可他不为所动地继续涂抹着背景布,仿佛是不容亵渎的绝缘体。 第一天的跟踪工作持续到晚上十点半,离开小礼堂后他在电影院里连看了四场电影,我一直坐在他身后距离三排的地方。他兴致不高,即便是爆笑的喜剧片也不能让他动容,也许他来电影院根本就不是为了看电影,而是想找个可以名正言顺安静独处的地方。我不确定这不快乐是否是因为逸莎,总之整个下午他都没看过电话。 逸莎听我汇报完,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不过是第一天罢了,谁知道他能耐住多久的寂寞。” 她撇下我忙于跟网友聊qq,而我满脑子都是罗一羿的身影,那个郁郁寡欢的公子哥究竟是什么来头? 这星期的课不多,我把所有课余时间全都用来进行跟踪,路线始终在图书馆和自习室之间循环。校草不像其他帅哥那样爱泡吧爱娱乐,他很用功。有不少女生主动示好,暗送的除了秋波之外情书也不少,但他却是万花旁边过,片叶不沾身。我用逸莎提供的高像素摄像机拍下了其中一些片段,逸莎看到后脸上的笑容明显增多。我知道,她就是喜欢这种感觉,拥有其他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高高在上。 那天逸莎心情不错,请我去吃哈根达斯的巧克力火锅。我试探着问罗一羿究竟是何方神圣,值得她如此看重。逸莎像猫一样舔着勺子上的巧克力,“他是我未来的结婚对象,你说,我该不该如此看重?” “结婚对象!?天啊,私定终身?”我瞪大了眼,虽说现在人很开放,但毕竟还没毕业,谈结婚未免太早了些。 “傻妞,我们是指腹为婚啦。罗一羿的父亲是我父亲的合伙人。读小学时我就知道自己会嫁给他了,虽然很没劲,但好歹他长得还不错,成绩也好,所以唯一要考虑的就是他是否靠得住了。”逸莎慢条斯理地消灭了整颗抹茶冰激凌球。 “真像是偶像剧里的情节。”我放下勺子看着窗外萧瑟的风景,这就是传说中的门当户对吧,我这样的女孩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未来。看着一桌冰激凌,我的心凉得通透。 3 新的一周,我的任务继续进行。 镜子里的我似乎很不错,高高的鼻梁,比例适中的嘴唇,白得过分的皮肤。枯草般的头发被呢帽掩盖得很好,这张脸上唯一不完美的熊猫眼也被我用墨镜遮住了,那是无数个夜里k书的成果,我的成绩是不错,可如今的社会仅有好成绩却是远远不够的。比如逸莎,她整天沉溺玩乐,可老师们对她的态度比对我要好得多,将来的工作她也不用愁,而我,现在就已经在为毕业后的出路担忧了,现在的工作太难找了,我不想像妈妈那样整日守在夜宵店里卖卤味,我不想一辈子都住在只有公共厨房的破楼房里,我更不想永远像现在这样蝼蚁一般苟延残喘。 不论是改变命运还是改善生活都需要钱,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份名不顺言不正的兼职做下去。 出门前穿上黑色的风衣,我再次出现在罗一羿身后大约二十米的位置。他今天有些漫不经心,从图书馆拐到校门口,再从自习室逛到实验楼,漫无目的,可我还是跟丢了,就在实验楼旁的丁字路口,我系完鞋带再起身时,他就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天色忽然陰沉起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劈头盖脸地落下来。我一路小跑地钻到实验楼的门廊里避雨,从窗玻璃上我看见潮湿的水汽让我的头发和五官忽然生动起来。 “没带伞吗?”身后一个干净的男声响起。我不知所措地看着罗一羿出现在身后,手里还举着一把黑色的伞。 “你是在问我吗?”我强自镇定。 “当然,要不要我送你?”他的声音带着某种坦然。 “谢谢,可我不认识你。”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真是不可救药的小家子气。 “真的不认识吗?我知道你跟了我一个星期了。”罗一羿微微笑了一下,“走吧,看起来你很冷的样子,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逸莎。” 天,难道我早就暴露了?还有逸莎!他都知道些什么?我像被点了死穴般,呆若木鸡地跟在他身边,在旁人不明真相的羡慕中走入雨里,魂不守舍地跟着他去了学校门口的小咖啡馆。 “你是逸莎的同学吧,从你第一天跟在我后面时我就知道了,但是我不记得她的同学中有你这样特别的。怎样,发现我是个很闷很无趣的人了吧。”他的开诚布公让我很心虚,我竟然还天真地以为这一个星期来自己真的像个高明的侦探,真是自作聪明。罗一羿要了两杯热咖啡,我尴尬地坐在角落里尽量少说话,既然已经被他看出破绽了,就不能让破绽更多,我想继续这份工作,因为我需要钱。 出乎意料的是,罗一羿对我很感兴趣,他问了很多关于我的问题,就连送咖啡来的小姐都用嫉妒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很不适应。罗一羿显然是个聪明人,不动声色中我知道身份已经完全被他看穿了——我不过是逸莎雇佣的狗仔一只。 “明年我们就要订婚了,逸莎的人品也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我希望我们俩可以合作演一出戏。放心,酬劳我一样会给你,而且现在就可以全部付清。我相信你。”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凝视着我,深不见底的熟褐色,瞳孔旁的黑色冰纹清晰可辨。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这样对望,他的嘴角迷人地向上扬起,而眼底向外渗透的却是有若两点烛火般的光。当他把一张支票递过来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于是我端起咖啡大大地喝下一口,那带着苦涩的热量直抵肚肠,泛起异样的暖。 罗一羿的眼神实在有些暧昧,难道他对我会有好感? 不,别妄想了,这怎么可能。富家公子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又何德何能!就算奇迹发生,你们相爱了,结局也是注定悲惨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否则伤心的就是你!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轰鸣,我渐渐冷静了下来,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向现实屈服了,不能改变的东西,最好去适应它。 就这样,《无间道》中通吃两家的角色竟然由我来担纲,也许是我貌似忠良的外表给了逸莎和罗一羿信任,他们相信我会认真地完成这个任务,就像完成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 我每天准备两份日程记录,一份是罗一羿每天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还有跟他说过话的女生;另一份是同样的内容,但被记录人则是逸莎。一连三天,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想过也许毕业后可以去私人事务调查所找份工作,或者去娱乐报刊做职业狗仔,据说薪水很高,而且尤其需要我这种没特色的大众脸。可就在双面间谍生涯的第四天,出事了。我还在盥洗室里洗脸,就听见逸莎接到电话时惊慌失措的声音:罗一羿出车祸了。 4 “小心点,不要被他家的人发现了,记得问医生病情。”逸莎在寝室里边踱步边交代着。她不想在罗一羿道歉前去见他,尽管他并没做错什么,一切都是她的无理取闹,她就是喜欢被他包容和迁就的感觉。 去医院前我回了趟家,锅里有妈妈卖剩的卤牛肉,冰箱里还有一碗剩饭。把牛肉切成细丝,放进剩饭用猛火细细地翻炒,铺天盖地的烟火味让人感觉恍如隔世,那炙热的蓝焰舔着漆黑的锅底,我的心也一点点热了起来,极度无聊地想起了《食神》中的黯然销魂饭,此刻的我是很用心的,连每一种调味料的分量也耐心地斟酌。 罗一羿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高鼻深目搭配浓得离谱的睫毛,像个阿拉伯的王子。我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一掀开盖,牛肉的浓香就争先恐后地汹涌出来,很快,他便被这个味道唤醒了。 “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饭,在哪儿买的?”罗一羿用手摸索着饭盒和筷子,吃得很大口。 “是我做的。你的眼睛怎么了?”我惊诧地看着他,用手在他面前挥了好几下,他却连眨都不眨一下。 “没什么,医生说我颅内淤血,可能是淤血压迫了视神经造成了暂时性失明。等淤血被吸收后就会好起来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口咀嚼着炒饭,仿佛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谢谢你给我做这么好吃的饭,来,我请你喝果汁。”罗一羿摸索着递过一杯鲜榨果汁,从很有设计感的杯子来看大概是他家里人特意送来的。我受宠若惊,咕咚咕咚连喝了好几口,味道很不错,不是很甜,却充满着浓郁的水果清香。 “好喝吗?一只火龙果,两只山竹,再加一只黄金猕猴桃,放在搅拌机里搅碎后再用半只柠檬的汁水,这是我最喜欢的果汁口味,你觉得怎样?”罗一羿睁着空洞的眼睛听我牛饮的声音。 果汁成分差点儿让我呛住,一杯水而已,成本却比我一天的伙食费还高。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高兴他的眼睛失明了,他看不见,我就可以忽略掉自己经不起推敲的衣服和很没型的头发,像在家里一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种慵懒的状态让我很放松,和罗一羿的聊天也比前几天更深入,从美国总统大选到我妈经营的小店,我们无话不说。直觉告诉我,罗一羿从认识我那天起就把我当成了好朋友,也许他和逸莎一样根本就没有朋友。 不知不觉中,整杯果汁被我喝了个精光,如果不是逸莎打电话来追问情况,我还不会意识到已经跟罗一羿聊了三个小时。 临别时,罗一羿说希望下次还能吃到我做的便当,他苍白的微笑仿佛牵动着我心里某个角落,心跳莫名地加快了。走在回去的路上,虽然迎面吹着刺骨的冷风,但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脑海中全是罗一羿的身影,他的浓眉,他说话时略微向上牵起的嘴……脸红得发烫,我知道自己不该爱上谁,可这是怎么了? 回到宿舍里,我把罗一羿的病情告诉了逸莎,她显然有些担心,但是碍于面子,还是没有给他打电话。 也许他们的感情危机正好是我的契机!脑子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赶快强迫自己不要继续想下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罗一羿之间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可脑子却不听使唤,一旦我陷入睡眠的深渊,就仿佛听到了魔鬼的召唤,不自觉地营造起荒唐的梦境来,在梦里,我和罗一羿手牵着手,像情侣一样在山间小路上漫步,没有逸莎,也没有学校,我们不需要去任何地方,也不需要面对任何人,他的手好暖…… 我贪婪地沉溺在梦境中,以至于第二天破天荒地睡过了头上课迟到。也许爱情这东西就跟物欲一样,一旦萌发就会难以遏制地生长。我开始关注身边曾经刻意忽略的情侣,青春苦短,如果没尝试过爱情的幸福,就算生命再长再坚强也不过是只卢旺达的蟑螂。 噢,爱情,我这样说是不是太肉麻了?但是蟑螂,我不想。 逸莎也关心罗一羿,但她还是不肯放下身段,毕竟吵架后,罗一羿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个。她吩咐我每天都去观察他的恢复情况,我心里颤了一颤,也许可以因为她的傲然而成全我人生中最光鲜亮丽的一段吧…… 罗一羿住院的那几天,我每天都快乐地进入肮脏的公共厨房。火苗舔着锅底,不时发出噗噗的声响,像是无数只小嘴在亲吻,我快活地搅拌着锅里的肉和骨头,那香浓无比的汁水天天吸收各种肉类的精髓,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充满魔力的玉液琼浆。 妈妈说她最初学做菜时经常切到手,鲜血淋漓的伤口来不及包扎就要趁火头最旺的时候把食材放进锅里,这锅卤水中浸婬着她的鲜血与心血,当年爸爸就是因为吃过妈妈做的卤味而爱上了她。我相信锅里的东西同样会成为我的爱情灵药,当我的罗密欧吃下后,就会一点点地爱上我。 事实证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罗一羿每天都准备好果汁等我。他每次都把我做的便当吃得精光,我也把他准备的果汁喝得一滴不剩,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在这段日子里日渐深厚起来。 感情这种东西往往是不能以时间来计量的,就像有些人的天长地久比不过另一些人的一见钟情来得厚重。我想,我和罗一羿之间的感情已经位于友情的边缘,如果再突破一点点,很可能就要到达爱情的临界线了。 5 “天啊,我简直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知道吗,吃过你做的饭后我就什么都不想吃了,吃什么都没有滋味。”罗一羿像个孩子似的舔着手指上的卤汁,顺手递给我一大瓶黄澄澄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这瓶蜂蜜柚子茶你一定要收下。” “不用这么客气。”我接过那个重重的瓶子心里已经繁花似锦,天啊,他送礼物给我了,而且是甜蜜的蜂蜜柚子茶。 “怎么是客气,我只是送礼物给最好的朋友而已。”罗一羿转过头对着我,空洞的眼不知道望着哪里。明天他就要出院了,可视力却还没恢复。 “最好的……朋友……”我语塞了,这是我渴望听到却害怕听到的,我奢望我们的关系不止是好朋友。 “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如果没有逸莎的话,我们也许……”罗一羿的脸色忽然暗淡下来,他的眼像条衰老的耕牛,深陷着不可摆脱的悲哀,“其实,我跟她合不来。跟她在一起,我只能感觉与幸福背道而驰,那种感觉跟和你在一起完全不同,压抑,苦闷,却无能为力。比如我喜欢吃肉,而她却是素食者,我们的性格又同样倔强,完全不能融合。”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爱她?”我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谈到涉及感情的问题。他说的那些其实我早就知道,逸莎为了维持体型,从十六岁起就不再接触肉类,而他却是典型的无肉不欢。 “是的,我并不爱她,却注定要跟她结婚。”罗一羿低头的瞬间,眼中有依稀的泪光闪烁,“去年我父亲意外去世了,如果我不跟逸莎结婚,父亲名下的财产很可能会……你知道的,商场上的人都很复杂,就连合作了二三十年的老搭档也不能太信任,所以除了跟她结婚,我没有其他办法能巩固我家在公司的地位。我是不是很没用,为了钱,搭上一辈子的幸福。” “别这样说,人生在世都会有无奈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里低至尘埃的叹息。 “我有时候也会幻想出现奇迹,可以不用跟她结婚也能保护父亲的资产,比如说,她会爱上其他的人,或者她心血来潮地‘消失’几年,出国旅行什么的。别笑我,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会胡思乱想的。”罗一羿空洞的眼中似乎有冰块在凝结,他分明是渴望改变的,却因无能为力而绝望,“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幸运,你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他的郁郁寡欢像极了悲情的男主角罗密欧,稀薄的希望在我们之间迅速腐败,还来不及生长的爱情未曾诞生就要灭亡。我的心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用力揪着,生生的痛楚发人深省,我喃喃道:“也许我们该相信,这个世界的确存在奇迹。” 我捧着蜂蜜柚子茶回到家,甜蜜的茶水富含大量有益身体的维生素,就像尚未获得的爱情,如果可以得到,一定能充盈生命滋养灵魂。我对这份感情突然生出前所未有的渴望,如果他是罗密欧,我就要做茱丽叶,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夜蜿蜒深入,这栋破楼里到处都在漏风,邻居们的窗里黑洞洞的,他们大多在距离这里两个街口的步行街上做生意,卖烧烤,麻辣烫,或者其他小吃,不到凌晨四五点,他们不会收摊。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太冷,我拨电话号码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心跳也有些失控,有些关于罗一羿的事现在必须告诉逸莎。凭着她对罗一羿的爱,我知道她肯定会来。 6 那个晚上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逸莎。 罗一羿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逸莎失踪了。 事隔三天,学校和家里都不见人,老师报了警,可没人知道逸莎的下落。逸莎的父亲重金悬赏,唯一的收获是逸莎用手机发去了一条短信:别找我了,我不过是出去散心罢了,等我散完心自然就回来了。 短信发完后就立刻关机,一个真心要隐藏起自己的人是很难被发现的。逸莎从小就被父母宠坏了,一直都是我行我素,这样的做法也不算奇怪,所以几天后,风波便渐渐平息。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我的罗密欧出院后每天都食不知味,惦记着我做的卤味。闪着寒光的菜刀一下下准确地落在砧板上,我用力斩着带血的排骨,从冰箱里拿出时还未完全解冻,那冰冷的温度让我手心发麻。卤水在咕咚咚地冒着热气,一个个泡沫浮起,像黑色的珍珠最后与同样黑色的汁水融为一体。 剔肉去骨,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滚烫的卤水,汁水一见肉缝便钻,心没来由地狂跳,也许是太兴奋了,一不小心,食指被连皮带肉切掉一块,我把伤口放在嘴里吮着,浓浓的血腥让精神为之一振。旁边沙锅里漂浮着翠绿的菜叶和粉红的瘦肉,清香扑鼻,这些全都是为罗一羿准备的,他今天生日,我要给他一个最大的惊喜。 …… “你说什么?那是你做的?你把她杀了,藏在市郊废弃的老墓穴里?”罗一羿来不及咽下嘴里咀嚼的肉片,惊叫道。 “是的,你不是想改变命运吗,我想帮你。”我忐忑地望着他,端着果汁的手微微颤抖着。 “这样做有多危险你知道吗?也许你还没有帮到我反而把自己牵连进去了!我这辈子也就算了,可我不能连累你。”罗一羿的眼睛似乎注视着悠远的地方,他深邃的大眼睛里只有我的影子。他完全没念及逸莎,看来,这一局我赌对了。 “放心吧,我保证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尸体,而且我留下了她的手机卡,隔一阵子就给她父亲发个短信,不会有事的。”我轻声说道,生怕语气重些会增加他的罪恶感。 他的手摸索着捉住我的,那么宽厚温暖。我笑了,粉红的双颊宛若一朵微醺的玫瑰。面前的罗一羿喝剩的排骨肉片汤里,只剩下葱、姜、蒜和桂皮还有一些黑色的香料碎块,像退潮后的海滩,轮廓分明。 虽然他没有挑明,但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自从逸莎失踪后,我们几乎天天见面,他每天都要吃我为他准备的食物,我的梦变成了现实,我们终于可以牵着手走在一起,虽然只是因为他的视力还没有恢复,但这并不妨碍我的快乐。可他还是有些郁郁寡欢,脸上的笑容也有些牵强,这让我很担心。 虽然逸莎死了,但她的父亲还没死,有几次我去找他时都碰见一个气宇轩昂的老男人,那人就是逸莎的父亲。每次一见过他,罗一羿的心情就会很低落,问了他好久都得不到答案,直至最后以不告诉我谈话内容就不给他做饭来威胁他才肯说:由于他的失明和逸莎的失踪,他恳请解除婚约,并说已经有新的女友开始交往了,可逸莎的父亲固执己见,说他的眼睛迟早会复明,而逸莎也迟早会回来,他还坚决反对罗一羿和我的交往,并威胁说如果他不听话就要把他变得一文不名。 我恨透了逸莎的父亲,没人可以阻挡我奔赴幸福,灰姑娘一定可以跟她的王子在一起的。杀一个人是杀,杀两个也是杀,镜子里的我目露凶光。当罗密欧爱上灰姑娘,这个现代爱情故事将以喜剧结尾,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下次跟这位不通情理的伯父见面时提前通知我一声,也许我们稍加安排,奇迹就会再次发生。”我的目光掠过罗一羿柔软的头发,轻声说道。 8 “天啊,你竟然……我以为你会留下尸体的,弄得这样细碎警方还怎么确认尸体的身份,不能确认身份如果只是失踪那可需要两年时间才可以申报死亡,我可不能再等两年。你把事情全搞砸了!”罗一羿一反常态地暴跳如雷,越说越生气。 我只觉得奇怪,他不是看不见吗?怎么会知道塑料袋里装的是什么?我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竟然眨起了眼睛。 “干什么,我都看见了,出院前两天我就恢复了视力,不过一直没告诉你。”罗一羿的森然表情我前所未见,“有没有发现桌子下的针孔摄像头?刚才你在厨房里做的事情全被我录下来了,杀他的人并不是我,所以我根本不需要什么时间证人。” 他的演技未免太好了,我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胸口的剧痛让我喘不过气,“为什么骗我?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不过是想要夺回曾经属于我父亲的东西,顺便借你的手除掉并不喜欢的未婚妻而已,别怪我,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他冷笑一声,“你该不会想去告我吧,杀人的事都是你自愿的,别忘了,录像中的主角是你,录像里的内容会自动压缩并存贮到我的电子信箱里。” “你!”我的心痛得说不出话来,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个深爱却陌生的人。 “不好意思,为了让你爱上我好替我做这些事,给你喝的果汁和那瓶蜂蜜柚子茶里我都放了剂量超多的多巴胺,相信生物系高材生应该很了解爱情毒药的副作用。不跟你啰嗦了,如果我在这堆垃圾里找到还可以派上用场的东西就把你送去医院。剩下的,你自求多福吧。”罗一羿还没说完就迫不及待地在垃圾袋里翻找起来。 多巴胺? 我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一种神经传导物质,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主要负责大脑的情欲、感觉以及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也与上瘾有关。爱情其实就是脑里产生大量多巴胺作用的结果,所以多巴胺也被一些浪漫主义的学者称为爱情毒药。使用不当的副作用会引起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以及全身软弱无力感,最严重时也可能导致血管坏死而致死,不过几率不大。 我早该意识到身体出现的问题不该是偶然的,我只是太轻信他。我忘记了妈妈曾经的教诲:永远都别信任男人。 罗一羿最后在袋子里发现了头颅,有了这个,警方应该很容易确定死者的身份。不过他对另外一个袋子里切得相当均匀的肉条感到疑惑,在送我去医院的途中他曾问起过。我当然紧闭双唇什么也不说,他不会知道在我的计划中这些碎肉最好的去处,就像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逸莎的尸体究竟在哪里。世界上最稳妥的墓穴莫过于具有消化能力的肠胃,那些美味无比的卤汁肉片和排骨汤,都是我最擅长的菜式。而肮脏的公共厨房里即便是出现一些动物内脏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更何况还有超大的冰箱和贪婪的野猫们始终等待着我的离开。我知道逸莎有洁癖,所以让她死得很干净,还来不及滋生蛆虫就彻底消失。 躺在病床上的日子,我看到了本埠新闻中光鲜出场的罗一羿,他的身份不再只是被校园女生们暗恋的罗密欧了,而是被媒体推崇的最年轻英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他一定很忙,明显瘦了,而且这几天都没来看过我,我不知道他把那个头颅扔到了哪里,总之被警方发现了,而且因为父亲生前复杂的人际关系,把这个案子变为了复杂的悬案。 我忽然感觉心底有根看不见的弦被牵动了,他是那样优秀的男子,就连被他设计了我也心甘情愿。隔壁床的病人家属霸道地把电视换到了另一个频道,动物世界里正在上演母螳螂在新婚之夜吃掉公螳螂的一幕。 这是熟悉的一幕,这一集不知道重播过多少遍了,我还记得两年前妈妈和我同看这个节目时曾感慨过:如果爱上了一个多情的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他最爱你时杀掉他,这样他就永远只爱你一个人了,永远不会背叛和抛弃你,你将拥有最完美的爱情。 最完美的爱情……是啊,我像渴望空气和水一样渴望着。我知道妈妈也后悔了许多年,如果当年狠一狠心,她也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 多巴胺中毒并不是特别难治的病,更何况罗一羿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我需要的只是养好身体,然后回到那个肮脏的公共厨房。虽然痛恨罗一羿把我当成棋子利用,也嫉恨他把我杀人的过程录了下来,但我知道自己还是不可救药地深爱着他,没关系,就用腥甜、陰沉而凶猛的杀机来掩饰吧。 只要他一死,不仅能成全完美的爱情,更能增加我的人身安全。他说过,他把那些压缩视频存放在邮箱里了,不知道密码也没有关系,对于许久不使用的邮箱很多网络公司都会销毁内容并收回账号的。 妈妈曾信奉过一句老掉牙的爱情兵法: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们的胃。事实证明这句话是对的,被父亲抛弃后,妈妈的卤汁里增加了罂粟壳,这种让人上瘾的东西帮助妈妈维持着大批老顾客,也会帮助我获得罗一羿的爱情。用不了几天,他就会想念我亲手烹饪的菜式,想念那些入骨入髓至死方休的香味。他一定会回来的,而且,他会永远待在我的身体里,和我融为一体。 我把两片白色的药片塞进嘴里,端起杯子准备喝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手摇晃得厉害,冰凉的水洒在身上,我打了个大大的哆嗦,心里一惊,究竟是怎么回事,病不是好了吗?为什么会这样? 门悄无声息地开了,身穿白色制服的医生板着脸走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是同样冷着面孔的罗一羿,他的手藏在背后,一股奇怪的味道传了过来…… 封在瓷罐里的100个怨魂 一、诡异的瓷罐 大宇集团的老总孙大鹏最近状态非常不好,动不动就觉得累,记性也不比从前,丢手就忘。 看来岁月真是不饶人,年近50的他算是有了切身体会。 妻子徐珠冷嘲热讽:“老了就收收心,不要再弄一个王依依出来!” 孙大鹏脸色一变:“以后不准再提这个名字!”王依依是他以前的小情人,已经是过去式了。 徐珠见他发火,哼一声,却不再说话了。 这时白侨轩如约前来,孙大鹏赶紧迎接,让到书房里。 孙大鹏虽然是个商人,却附庸风雅,喜欢倒腾些古董字画什么的。 白侨轩是孙大鹏在一次拍卖会上认识的,他虽然年轻,却出身收藏世家,不仅精通古玩字画,还懂得星象风水和命理玄学。 孙大鹏与他一见如故,很投契。这次得了一个诡异的罐子,孙大鹏特意请他来鉴赏鉴赏。 这个瓷罐胎白体透,圆润柔和,白釉中微闪黄芽,饰纹是海兽八宝图案,罐身还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符号。 美中不足的是瓷罐表面被侵蚀得比较厉害,许多地方粘上了无法清除的珊瑚茧,一看就是海里打捞上来的东西。 最诡异的是罐子里面装的东西,一块一块的,竟然像是骨头,足有100块。可是又薄又圆的片片,会是什么骨头呢? 白侨轩一看,脸色大变,接连退了好几步,吃惊地问:“哪儿来的?这罐子哪来的?” 孙大鹏本来就心里没底,一看白侨轩这样,也紧张起来:“我去海南时买的,店主说是从海里捞的,是郑和下西洋时船上的东西。因为被海水侵蚀得厉害,不然老值钱了。我想瑕不掩瑜,经济价值没有了,历史价值还是有的,收着自己玩也好。回来打开了密封的蜡,觉得里面装的东西奇怪,就请你来看看。有什么问题吗?” 白侨轩顿足:“你还打开了?不打开也招惹不起,这下糟了!” 孙大鹏惊疑地追问:“到底怎么回事?” 二、封在瓷罐里的100个怨魂 白侨轩定定神,从头讲起来。 原来这瓷罐虽然是明朝的东西,却不是郑和下西洋时船上的。 这种陶罐有个名字,叫戬魂罐。 大明时候的凌迟之刑处死的犯人不仅千刀万剐,连最后一副骨架也要用重器碾成灰,死者怨气极大。 刽子手都是历代相传,一般人怕报应,没人敢做。就是刽子手自己,行这样大刑也怕怨魂来缠。 所以每次挫骨之后,刽子手都偷偷留下死人的头盖骨,封在一个瓷罐里,上面密密麻麻刻满的符,就是用来封住死人的怨魂。 在刽子手临死之前扔到海里,才可保住刽子手自己不被怨魂来缠。 这个戬魂罐正是用来封住死人头盖骨的,里面装了100个头盖骨,说明这个刽子手行刑的100个人的怨魂都在这里面,凶气极盛,极易招来血光之灾,避还避不开,谁敢摆在家里? 孙大鹏一听里面满满的都是头盖骨,浑身发紧,头发都快竖起来了。 他一边大骂海南的店主蒙他赚黑心钱,一边惊恐地问白侨轩该怎么办。 白侨轩想了想,当即吩咐孙大鹏封住瓷罐,说要淋上鸡血,再找一个妥当的地方埋起来。 孙大鹏马上叫保姆王妈杀一只鸡,把鸡血接来。 王妈问要鸡血干什么,被孙大鹏一阵臭骂。 白侨轩看一眼王妈出去的背影,说:“新来的吧?” 孙大鹏擦擦汗,回答:“是啊,不懂规矩。” 鸡血很快被端进来了,白侨轩在瓷罐上淋满了鸡血,用一块白布包起来,和孙大鹏一起开车来到郊外,找个僻静的地方埋了。 处理完这件事,孙大鹏不放心地问:“这就没事了吗?” 白侨轩看着他,慢慢地说:“如果没打开过,可以确保无事。现在很难说,这种事我也没碰到过。人事已尽,剩下的就是听天命了!” 孙大鹏刚刚放回肚子里的心猛地又悬了起来。 三、怨魂作祟 这件事过去几天,孙大鹏愈发觉得浑身疲倦,精神恍惚,经常做噩梦。 一次半夜起来,他发现几个房间的灯都亮着,灯光却昏惨惨的,非常邪气,全然不是平时的样子,映得房间里鬼影重重。 孙大鹏心里一惊,大声叫王妈。王妈揉着眼出来问什么事,孙大鹏破口大骂,问她为什么不关灯。 王妈委屈地分辩,分明关了的,不知道它怎么自己又亮了,说着关了各处的灯。 孙大鹏回到房间睡下,心神稍定。徐珠一声尖叫,从睡梦中惊醒,大叫:“鬼啊,有鬼!有鬼!” 孙大鹏这一吓,差点儿犯了心肌梗塞。气不打一出来,呵斥她做个梦也大惊小怪。 徐珠拍拍胸口,出去喝水。孙大鹏本想阻止她,潜意识里告诉自己,这不过是巧合,没事儿。 哪知徐珠刚出去,突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孙大鹏跑出去,愣住了。 房间里的灯居然又亮了,昏惨惨的,说不出的陰冷感觉。 徐珠扑过来抱住他,浑身发抖,“有鬼,我看见一群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眨眼就不见了,咱家的灯怎么成这样的了?” 孙大鹏的心立刻像被一只鬼爪子攫住了,透不过气来。一他大声叫“王妈关灯”,和徐珠赶紧回卧室去了。 第二天一早,孙大鹏打电话找电力公司的人检查灯光线路。结果却是一切正常,灯光打开也和平时一样,没有什么问题。 这时儿子孙康从美国回来过暑假,自从出了王依依那件事,孙康还是第一次回家。 孙大鹏有心缓和关系,处处顺着他,要钱就开支票,要车立刻送了他一辆跑车。 孙康刚回来的时候情绪虽然不好,却还正常,慢慢懒得外出,嗜睡,还噩梦连连。 好几次夜里灯光自己亮起来,还是那样昏惨惨的,白天检查却始终找不到问题。 保姆王妈一夜起来几次关灯,抱怨邪门儿,又说在他们家干活容易累,要求加工资。 孙大鹏心烦意乱,感觉还是出问题了。 四、第一个被索命的人 没等孙大鹏找白侨轩商量,家里就出事了。 那天孙大鹏睡到半夜醒来,身边的徐珠不见了。 孙大鹏赶紧往外面看,四周一片黑暗,并没有那诡异的灯光亮起来。他这才放了心,依旧睡下,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孙大鹏是被王妈的惊叫声吵醒的。 孙康冲进来,脸色煞白,说不成话,拉着孙大鹏往楼下跑。 到了楼下,孙大鹏一下软在地上。 徐珠穿着睡衣,趴在地上,七窍流血,已经断气多时了。 楼上陽台的玻璃开着,白色的纱帘被风卷起来,活像招魂幡。 孙大鹏报了警,警察拍照、询问。 最先发现尸体的是王妈,她早上起来干活,发现出事就立刻惊叫起来。 孙康听见了,下来发现自己母亲出了事,立刻上楼叫醒孙大鹏。 案发时孙康和王妈的说法一样,都在房间睡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孙大鹏如坠冰窖,看来自己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孙大鹏被孙康堵在书房里,孙康一句话也不说,眼神怨恨地盯着他。 孙大鹏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孙康,发生这样的事我也很难过。” 孙康狠狠地说:“你很难过?难道不是很开心吗?以后你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再也没人管你了!” 孙大鹏一惊,问:“你是不是怀疑我杀了你妈?” “我杀了王依依,你为什么不杀了我报仇?为什么要对我妈下手?”孙康眼红了。 孙大鹏像被一把刀戳在心里。 他大声说:“不许再提王依依!你要记住,她是出车祸死的,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孙康歇斯底里地大笑,直到笑出眼泪来,跌坐在沙发里。 王依依是孙大鹏的小情人,白皙漂亮,是艺术学院的学生。 孙大鹏在她身上下了很大功夫,花了不少钱,承诺她毕业后给她投资拍电影。 本来这也是常有的事,孙大鹏的老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料后来王依依怀孕了,要求孙大鹏离婚。 孙大鹏自然是不会离婚的,他答应王依依生下孩子后会给孩子应得的那一份家产,这事才缓和下来。 分走一半家产,徐珠自然不肯干,和儿子合计后,起了杀心。 孙康找来一辆不起眼的车,趁王依依外出的时候撞向她。 一个年轻如花的王依依,一个尚在腹中未见天日的胎儿,就这样消失在一起交通意外里了。 孙大鹏事后得知,虽然心疼,到底这边是自己的老婆儿子。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把孙康送去美国胡乱念了一个大学。 没想到孙康对这事一直没有放下,现在居然怀疑是他杀死了徐珠。 孙大鹏想了想,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先不要怕,我会想办法化解的。” 孙大鹏把戬魂罐的前前后后说了一遍:“这可能就是家里发生异常的原因。” 孙康听完,惊得呆住,质疑地问:“神鬼之说,怎么能信?” 五、地狱的丧钟 孙大鹏拨了一个电话,请白侨轩来一趟。 白侨轩已经得知出了事,立刻赶过来。 孙大鹏马上请白侨轩为自己的话做证明。 白侨轩将事情缘故对孙康说了一遍,并且信誓旦旦地说:“你父亲的为人,我是很清楚的,他虽然爱玩,心里还是最看重你们母子。这一切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你父亲打开过戬魂罐,那封在瓷罐里的100个怨魂出来了,是陰灵作祟!” 孙康半信半疑,这时接到朋友约他的电话,拿起轿车钥匙出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自侨轩与孙大鹏商量怎么化解这个劫数,最后决定去找一个与白侨轩有些渊源的奇人异士试试。 两个人驱车一个多小时,出了市区,在一方古刹里找到了那位隐居的高人。 高人听了他们的描述,给了一道符咒,又低声交代了几句,孙大鹏连连点头。 回来的路上,孙大鹏心神不宁,就由白侨轩开车。忽然手机响起来,孙大鹏吓了一跳,定了定神,才按下了接听键。 这个电话无异于地狱的丧钟,孙大鹏接完,顿时瘫在车座上,喃喃地说:“晚了,已经晚了……” 孙康开着新买的跑车出门,忽然发生爆炸,孙康当场身亡。 奇怪的是现场并没发现有引爆的物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接连发生两起意外,每一次死的都是至亲的人,孙大鹏心胆俱寒。 一时承受不住打击,感觉透不过气来,他赶紧摸出随身携带的药瓶,幸好还有最后两颗。 孙大鹏颤抖着手倒出药丸,塞进嘴里。白侨轩问他怎么样,一边加速赶回市区,开往医院。 忽然车熄火了,白侨轩连着转动几次车钥匙,依然发动不起来。 这时孙大鹏的情况忽然加剧,好像药并没有起多大作用。他绝望了,说:“来不及了,那些怨魂果然厉害……” 白侨轩一边安慰他,一边下车检查,又耽搁了一会儿,才重新启动。等赶到医院,孙大鹏已经没有知觉,经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王妈这时候突然神经失常,又哭又笑,疯疯癫癫,被送到精神病院。 六、谁是索命的怨魂 一家三口接连丧命,连保姆都神经失常,实在骇人。 白侨轩在接受警局问话时。如实把戬魂罐的事说了出来,一时传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 警局自然不相信神鬼之说,但调查起来却毫无头绪。 徐珠是在家里坠楼身亡,孙康是外出的意外,孙大鹏则是受不了打击犯了旧疾。唯一幸存的保姆王妈也疯了,她一个雇来不久的保姆,现在在医院还没人照顾。 调查没有进展,案子慢慢就搁起来了。孙家的宅子空了起来,显得陰森森的,诡异得很。 市郊精神病医院里,一个身材偏瘦气度不俗的年轻男子出现在医院的草坪上,王妈正坐在轮椅上呆滞地晒着太陽。 这人正是白侨轩,他微微笑着对王妈打了个招呼,自顾自地说:“都说精神病人有一个自己的小世界,正常人看着疯疯癫癫,其实病人自得其乐。但如果没有病却装成有病,自己的小世界不仅没有,外面的大世界又不能融合,那就很痛苦了。” 王妈保持着呆傻浑噩的样子。 白侨轩笑了笑,接着说:“你把徐珠推下楼,设计孙康出意外,在孙大鹏的药瓶里动手脚,换掉他的救命药,我感到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的?徐珠不会反抗吗?孙康的跑车怎么一点儿痕迹也没有?” 王妈依旧没有反应,像没有听到一样。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白侨轩不急不躁,慢悠悠地说。“有一对母女多年以来相依为命,女儿从小喜欢唱歌演电影,长大了想当明星。高中毕业后,女儿顺利地考上了艺术院校,可是因为家里拮据,母亲只得四处干杂活,供应女儿。” 白侨轩认真地盯着王妈的脸,说:“做母亲的一点儿也不怕辛苦不怕累,她只是希望女儿能够真正实现自己的梦想。更希望女儿以后的人生能够幸福快乐。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富商的出现打破了这一美好的憧憬。女儿被富商哄骗了,也为了使母亲不再辛苦地供养自己,为了以后能出人头地,她放弃了情投意合的男朋友,做了那个富商的情人。” 听到这里,王妈的跟眶湿了。 白侨轩继续说:“不久,女儿怀孕了。由于富商的妻子与儿子不甘心被分走家产,就设计了一场车祸,谋害了可怜的女孩……” 王妈脸色大变。 白侨轩说:“你为了给王依依报仇,不惜余生装疯卖傻,是个值得敬重的母亲。” 王妈慢慢流下泪来:“我像养凤凰一样养大的女儿,他们杀了她,所以统统都要死!” 深吸了一口气,王妈仍然充满了仇恨地说:“我应征到他们家当保姆,一开始就在他们饭里、水里都下了三唑仑。我在医院打零工的时候听说,这种药能使人乏力、紧张、记忆力衰退、产生幻觉。这时候也是上天有眼,又弄出一个什么封了100个怨魂的瓷罐,这是上天要收他们!” 王妈感觉特别解气似的挥舞着双手:“知道他们亏心事做多了,特别害怕神神鬼鬼的,一听说这个罐子的故事,我就故意在晚上换上光线昏惨的灯具,反复地开关,制造恐怖气氛,然后白天再换回来,所以他们根本就查不出问题。这一招果然奏效,他们精神上很快就扛不住了。” 王妈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接着说:“徐珠那天晚上恍恍惚惚站在陽台上,我知道是个好机会,我悄悄地在她后面大喊一声,吓得她失足跌了下去。因为屋子的隔音太好了,屋内的人什么也没有听到。看到徐珠没了动静,我就悄悄地回房间睡觉了。等天亮了才装作刚发现出事了一样,惊慌地喊起来,他们果然被骗过了。” 这时的王妈得意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个精神病人。白侨轩默不做声地盯着她。 王妈继续回忆:“他们还以为是封在瓷罐里的那100个怨魂在作祟呢。孙康是亲手杀死依依的人,我当然不会放过他。我以前在修车厂干过活,曾经见过有个人去修车,修车师傅说,车子的油箱口外粘了一截棉线,油箱口又有些渗漏,如果引燃的话,很容易引起爆炸。于是我就找了一小截浸了油的棉线,偷偷粘在孙康的车上。棉线烧完后才引爆油箱,当然什么痕迹也不会有。” 王妈深吸了一口气:“至于孙大鹏,看着他一直替女儿难过,本想放过他,可没想到老天替我惩罚了他。他一定是受不了这样接二连三的打击,心肌梗塞的毛病才会犯。没想到我提前倒空了他随身携带的药瓶,换的两粒帮助消化的药起了作用。这样也好,验尸也找不出问题。不过我并没有动他的轿车,不知为何会半途出了毛病。看来真有那100个怨魂,他是注定要死的!” 七、最后的真相 白侨轩笑了起来,从得意慢慢笑到落寞,最后则是一种让人听了透彻肺腑的悲伤。 王妈疑惑地问:“我装疯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你怎么会知道?” 白侨轩蹲下身来,握住王妈的手,认真地说:“你装疯做得很对,一家人死光了,只有保姆没事儿,你是无论如何也脱不了关系的。你这么一疯,反而没了对证。至于我怎么会知道,呵呵!因为我知道根本就没有那封在瓷罐里的100个怨魂,所以也不会有陰灵作祟,我就知道是有人动了手脚。第一次在孙家见到你以后,我就暗中调查你,知道你是依依的母亲,也就理解了你的做法。” 王妈一惊,似乎猜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难道你是……” 白侨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你猜得对,那个瓷罐是我找人做好故意卖给孙大鹏的,那里面也不是什么人的头盖骨,不过就是一罐子成年猴子的头盖骨而已。孙大鹏的轿车没有问题,我不过是关闭了油系统,让它熄火的。我这么做,是为了确保孙大鹏顺顺当当地上西天,省得到了医院再生出枝节。” 王妈吃了一惊。 白侨轩不再说话,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展开手掌给她看。 他的掌心里,正静静地躺着一个玉马坠子。 这正是王依依自小贴身佩戴的。 王妈眼里的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白侨轩果然就是王依依抛弃的男朋友,她糊涂的女儿错过了这么一个爱她的好男人。 因为白侨轩怀疑王依依的死因,就一直暗中调查,却苦无证据。于是他就找机会认识了孙大鹏,故意接近孙大鹏,并迎合孙大鹏的喜好,伺机寻找证据报仇。 白侨轩没想到,依依的母亲王妈已先他一步进了孙家,当他得知了王妈的身份后,就暗中协助她。 “依依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天理昭昭,难道他们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白侨轩面色冷峻,看着王妈,说, “您先忍耐一段时间,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我再想办法,假借您的远房亲戚的名义,接您出院,依依没能照顾到您,以后我来照顾您。” 王妈的嘴唇动了动,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只是落下两行泪,良久,才无声地点了点实。 这时护士走过来,王妈的眼神立刻呆滞起来,任由护士扶回病房。 白侨轩看着王妈离去,花白而凌乱的头发被风吹得舞动起来,就像复仇的怨魂。 魔鬼信号 1.魔鬼诱惑 江底隧道又堵车了!沈如涛看着隧道里排成长龙的车流,内心烦躁不安,他习惯性地打开了车载收音机,想听听交通电台对路况的报道。 但刚打开收音机,他突然想到江底隧道根本接收不到任何电波信号,不由暗骂自己糊涂。他正想关掉时,没想到从里面传出一首仿佛是噪音般的乐曲,这是一首从未听过的歌曲,唱歌的似乎是一个外国人,声嘶力竭地喊着,虽然听不懂在唱些什么,可歌声中充满了各种如愤怒仇恨等负面情绪。 沈如涛正觉得奇怪,后面传来一阵又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原来前方车流已经开始移动了。他立即驾车跟了上去,随着离隧道中央越来越远,收音机里的音乐声越来越弱,等他开出江底隧道,收音机里只传来了缺少信号的一阵“沙沙”声。 沈如涛猛然一惊,这才想起江底隧道根本就接收不到任何信号,可刚才那宛如地狱中嘶吼的音乐声又是怎么回事?他低头看了一眼收音机,发现上面显示的数字是调频44.0兆赫。 到单位后,沈如涛立即上网查找了江北市周边所有电台的电波,却没发现有哪一家的调频是44.0兆赫的。想来也是,有哪家电台会发神经用44这个不吉利的数字作为自家电台的调频? 恰巧,做策划的田欣正将一份资料送来,见他发呆,不由娇声道:“沈主管,身体不舒服啊,要不要给你端杯水?” 沈如涛故作畏惧地将自己早上在江底隧道遇到的奇事添油加醋地讲了起来,本来就带有几分陰森的事件被他讲得如同发生在身边的鬼故事一般,不但听得田欣俏脸发白,就连身边几名男同事也被吸引了过来,连声追问这事是编出来的还是真的。正当大伙儿聊天兴致正高时,突然一阵咳嗽声传来,公司另一名主管陈荡沉着脸走了过来,大伙儿见状,顿时一哄而散。 沈如涛和陈荡同为主管,竞争本就激烈。再加上上个星期,经理似乎在经济上出了点问题,总公司将其外调后,沈如涛和陈荡为了这空缺出来的经理位置,更将争斗摆在了明面上。陈荡冷嘲热讽道:“巧合收到的信号,你还真当成灵异事件?”沈如涛冷哼道:“你没见过的东西不等于不存在。”他还想继续争辩,陈荡撇了撇嘴,满脸不屑地转身离去。 下班高峰,再次被堵在江底隧道的沈如涛想起白天陈荡脸上不屑的表情,下意识地扭开了车载收音机。出人意料的是,刚调到44.0兆赫,沈如涛便听到一阵怪笑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这怪笑声是如此的陰狠,饶是沈如涛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仍被吓了一跳。 江底隧道果然有古怪,早上是怪异的歌曲,晚上居然变成了这种陰狠的笑声。沈如涛恨不得陈荡也在场,让他也听听。 “该死的陈荡!你恨他是不是?”一个怪异如金属摩擦声的声音突然在车内响起。 沈如涛挥了挥拳头:“恨,当然恨!”忽然,他整个人怔住了,刚才他下意识以为车内传出的话是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但现在却骇然发现这怪异的声音竟是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收音机里怎么会传出自己内心的想法?难道这江底隧道真的寄居着一个幽灵,现在正通过收音机和自己对话?沈如涛只觉得心脏跳动得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诡异的声音继续说道:“明天下午茶时间,你在茶水间门口倒上一杯水,他就会受到惩罚的!” “什么?”沈如涛被吓了一大跳,但收音机里只留下了信号缺失的“沙沙”声。这一切究竟是真还是幻? 2.恶魔交易 下午茶时间在茶水间门口倒下一杯水,陈荡便会受到惩罚!这句话一整天都在沈如涛脑中不住翻滚着。终于熬到了下午茶时间,他第一个冲到茶水间倒了杯水,并假装失手将整杯的水泼在了门口。 在沈如涛后面跟来的同事被吓了一跳,田欣更是诧异地问道:“沈主管今天心神不定的,不舒服吗?” 沈如涛正想挥手让她走开,却只见陈荡板着一张棺材脸从门口走了进来,他的左脚刚迈进门框,便脚底一滑,整个人结结实实地跌倒在地。同事们顿时大呼小叫,跑过去搀扶摔倒的陈荡,只有沈如涛傻子一般呆立当场。 这就是隧道幽灵给陈荡的惩罚?沈如涛脑中不由想起恐怖片《死神来了》的剧情,电影中的人物看似一个个都死在了巧合之下,可这却是死神精妙的布局,难道那隧道中的幽灵也有这样的能力? 陈荡在大家的搀扶下站了起来,一步一拐地离开了。沈如涛心里痛快无比,他甚至希望陈荡摔成骨折脑震荡什么的,住院个一年半载,彻底在这场经理竞争中淘汰出局。 “你要他死?”这天沈如涛开车穿过隧道时,收音机里的声音怪异地笑着,“要他死很简单,可你不知道吗?死是解脱,生不如死才是最大的惩罚!” 沈如涛眼睛一亮:“那就让陈荡生不如死!”怪声又咯咯笑了起来:“我帮你达成愿望,你又能回报给我什么呢?”沈如涛沉声问道:“你想要什么?” 幽灵不容置疑地回答道:“我要你永生供奉于我!”沈如涛长出一口气,这算不上什么过分的要求,当下便说:“这好办,只要整倒陈荡,我天天香火供奉你!” “一言为定!”那收音机里的怪声大笑着,“明天你们公司季度会,要求作经营总结,陈荡那份报告上有几处数据上的错误,你看着办吧!”沈如涛精神一振,当下不由得大喜。 3.言听计从 这十几天,沈如涛过得实在是惬意极了。两个星期前,他在公司的季度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陈荡报告中的疏忽和错漏,并提出改革意见和方案。虽然这几个疏漏不是什么大问题,可陈荡在总公司各代表眼中,留下了粗心大意的形象。而代表们虽然没有在会上对沈如涛表扬勉励,可眼中欣赏的神色却是无法掩饰。 沈如涛尝到了甜头,几乎每天下班都会咨询一下似乎无所不知的隧道幽灵,而隧道幽灵也每每给出各种出人意料的建议,将一向目中无人的陈荡整得狼狈不堪,不但精神萎靡不振,甚至有点神经质了。整个公司的同事都在流传陈荡是中了邪还是怎么的,居然霉运不断。 总公司下达经理任命决定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了。这天,沈如涛一进公司,看见陈荡正红光满面地和公司的一名董事林胖子握手道别。 沈如涛心底涌起疑云,也忙不迭走过去,颔首道:“林董事,你好!”林董事礼节性地点了一下头,转身对陈荡说:“我先走了,再联系。” 见林董事开车离去,沈如涛装作很随意地问道:“林董事来公司有何贵干啊?”陈荡脸上浮起了这十几天来从未见过的兴奋,炫耀似的扬了扬手中的文件袋:“没事,老同学有个资料叫我帮他处理一下。” 老同学?沈如涛的心猛地一沉,眼见胜利在望,怎么会出现这等变故。这死胖子既然是陈荡的老同学,不会只是随便聊聊这么简单,看陈荡眉飞色舞的样子,文件袋里肯定藏着什么秘密!沈如涛顿时有了不祥的预感。 刚一下班,沈如涛便驱车来到江底隧道将收音机打开,把心中的疑问一股脑儿地向隧道幽灵吐露了出来。隧道幽灵怪笑道:“林董事把文件袋里的资料让陈荡处理,就是想在董事会上证明陈荡的能力,把上一次出错造成的坏影响消除。” 沈如涛急了,忙问有什么可以扭转乾坤的办法。隧道幽灵似乎对失了分寸的沈如涛大为不屑:“把资料拿出来,改几处小数据不就成了?”沈如涛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第二天一上班,沈如涛便焦急地等待机会。果然天遂人愿,中午,陈荡接到任务要外出一趟。眼见陈荡出门,沈如涛便迅速走到他的办公桌旁,不动声色地将文件袋抽出,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后刚拿出资料一打量,顿时脸色大变,这文件袋中的资料不是什么普通的报表,而是总公司内部商业机密,看资料封口特殊的钢印,便知道这文件重要到什么程度。 这么重要的文件,陈荡居然随意放在桌上,沈如涛脑中“嗡”的一声巨响,刚想将资料还回去,一个不陰不陽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沈如涛,你拿我的资料做什么?” 沈如涛骇然抬头,只见陈荡转头对一旁陰沉着脸的林胖子恭敬地说道:“林先生,公司内鬼总算试出来了!上次公司投标失利,肯定也是他搞的鬼!” 这是个圈套!沈如涛想要大声争辩,脑中却一片空白。 4.真相 “为什么?为什么!”沈如涛冲着收音机大声呼喝道。 “魔鬼的话你也听?你不知道魔鬼最爱干的事就是玩弄人心?” 沈如涛无力地瘫软在了车里,一切全完了。工作没有了不说,只怕还要吃上牢狱官司。 幽灵继续怪笑着,沈如涛正想一拳砸向收音机,却听见里面传出“砰”的一声撞击声,紧接着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吼道:“你怎么开车的!车停在这里没看见吗?” “陈荡!你是陈荡!”沈如涛浑身一激灵,不由得大叫了起来。收音机里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传来了陈荡的笑声:“后面车子追尾,一时气急,忘了用变声器,结果被你听出来了。”沈如涛双拳紧握,浑身发抖:“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装神弄鬼?”陈荡哈哈笑着:“不错!那天你在隧道里听到古怪的歌声,我猜很可能是当时也堵在隧道里的另一辆车播放的mp3。本来平淡无奇的事情,亏你还当成灵异事件在公司炫耀。我决定索性捉弄你一下,于是我在你车上装上了窃听器,然后每天下班开车跟在你后面,而且我还知道所谓的调频44.0兆赫,又把车载音响稍微改装了一下,就能够将自己的声音通过音响同步传送出去,所谓隧道幽灵的事件就是这么出现的。” 沈如涛喘着粗气,突然问道:“上次公司投标失败的内鬼是你吧?”陈荡似乎大吃一惊:“看起来你也不傻,不过一切都太迟了。” “迟了吗?”沈如涛突然大笑了起来,“陈荡,你不知道吧,自从你承认自己的身份开始,我已经用手机将你的话全部录制下来了!哈哈,等我将这份录音交上去,你就等着吃官司吧!” 沈如涛正暗自佩服自己的机智时,果然听到陈荡惊慌失措地问道:“沈如涛,你是从什么地方开始录音的?”沈如涛大笑:“就在我问你是否装神弄鬼的时候。” “那就好!”陈荡咯咯地讥笑道,“怪不得你会被我玩得团团转,原来你真没长脑子。除了刚才追尾时,我的头伸出车窗外用自己的声音吼了一句,我跟你的对话全是用变声器说的,你怎么才能证明,这段录音不是你为了脱身而故意炮制出来污蔑我的呢?” 沈如涛猛地愣住了,陈荡说得没错,谁又会相信这完全变了音的声音是陈荡的,而自己从陈荡桌上拿走公司商业机密,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想到这儿,他不禁不寒而栗,绝望地吼道:“我把录音上交,公司高层肯定也会对你起疑心,到时你别想有上升的机会!” 沈如涛自以为抓到了陈荡的痛处,却不料回答他的是一声冷哼:“白痴!公司经理职位也只有你看得这么重!”说完,收音机里传出令人绝望的“沙沙”声。 沈如涛瘫软在座位上,他终于明白,陈荡根本不是想升经理,他要的只是一个替罪羊,以便让自己从这经济犯罪中成功脱身。从这点看,陈荡出卖公司利益肯定不会仅有一次,其中牵涉的金额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若所有罪名都算到自己头上的话,自己一辈子恐怕都会在牢狱中度过了。想到这里,沈如涛汗出如浆,两眼之中已是一片灰白。 5.终结 终于处理好这次追尾事故了,陈荡哼着歌曲,将车缓缓开出江底隧道。 待转向宽敞的滨江大道时,他有点留恋地回首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江底隧道出口。这江底隧道真是他命运的转折点,若不是有沈如涛这头呆鸟出现,被总公司列为嫌疑人之一的自己处境可是相当的危险。 现在总算是轻松了,自己财产都已转到境外,移民手续更是早就办下来了,明天一早便可乘早班飞机彻底远走高飞,而不用担心在机场被警方拦下来,毕竟出卖公司利益的涉案金额已是大宗的经济犯罪了。 陈荡惬意地长出一口气,脚下猛一踩油门,正想快速离开,却突然浑身一激灵,两眼瞳孔都直缩成了一条线。 只见前方一辆白色的轿车逆着道风驰电掣地向他冲撞了过来! 该死!是沈如涛!陈荡脑中一片空白,眼中看见的只有沈如涛那狰狞的面目在无限放大,在轰然巨响中,一切意识都归于黑暗…… 最后一次梦游 梦游真是一件可怕的事,这个结论,是朵蓝最近才发现的。这个发现很具有说服力,因为,她自己就在梦游。 朵蓝的梦游,从床上开始。 这并不奇怪,绝大多数的梦游都是从床上开始的。但是,她的目的地,却是陽台。而且,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第一天,她从梦游的状态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站在卧室门外;第二天,已经是客厅中央;第三天,终于接近陽台边缘。 第四天,她迷迷糊糊地站在了陽台上。就在这时,意外出现了。 陽台的另一侧,多了一个人。这个人面目模糊,但骨子里却透着一股亲切感。 朵蓝眯着眼睛端详着她,问:“你是谁?” 她避而不答:“别问我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帮我做什么?”朵蓝泛起了疑惑。 “你现在要干什么,我就帮你做什么。” 朵蓝若有所悟地望了望陽台上的玻璃:“哦,我的玻璃有点脏,外面有一大团黑影,我来把它擦掉。” “那我就是来帮你擦玻璃的。”那个人义无反顾地回答,让朵蓝觉得很温暖。她打心眼里觉得,擦玻璃是件危险的事,何况是在深更半夜,更何况自己家还住在十九楼。有个人主动提议帮自己,真是再好不过。 于是,朵蓝舒了口气,果断地把抹布递给了她。她也不知道这块抹布是从哪里来的。 第二天,有人发现,这栋楼十九楼的住户从自己家的陽台上掉了下来。 她的身体,摔成了一滩烂泥,惟一清晰可辨的是,她的右手,紧攥着自己的长发。好像,那是一块抹布。 梦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梦游的时候,同时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我不是故意吓你 一 在现代都市里,隔壁邻居一年半载不想见或者说尚未相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但是同在有个屋檐下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恐怕就有些不正常了。很遗憾,我现在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我隔壁住的那个房客,从搬进来那算起直到今日,起码已有八个多月了,然而,我除了他过来看房的那天和搬进来的那天见过他两次面之外,在这接近250天的日子里,我再没见过他一次。他是人是鬼,我都弄不清了,这么说来,估计有点玄乎,好吧,让我从头说起来吧。 我叫古月轩,是湖南郴州人,原在成都某文化公司做图书,去年年初来到北京了,后在某杂志社寻得了一份编辑的工作,刚到北京,身上的钱不是很多,工作也不是太稳定,所以我一直窝在一地下室里度日,到了年底的时候,逐渐在杂志社站稳了脚跟,我不想太委屈自己,于是跟同来北京发展的朋友武宁在北四环边上的世纪嘉园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白天各忙各的,晚上回来两人凑着搭个火,弄点小菜,对着啤酒,日子倒也过得挺舒坦。但是好景不长,如此安逸的小日子没过多久,因武宁工作变动不得不搬走而告终。 在北京,其他东西你会觉得跟别的城市相比没什么感觉,然而唯独房价绝对让你觉得这是天子脚下,武宁走后,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要我一个人扛肯定是扛不不起,所以必须得找个替死鬼过来帮我一起来扛。当然,对于这个替死鬼的寻找,我倒并没有太多的压力,因为我住的这个地方,不但地段好,楼下什么东西都有的卖,而且交通极为方便,公交车、地铁都有,因此我不愁没有替死鬼找上门,我唯一担心的是这个替死鬼能不能跟我合拍。 举凡从文的人皆喜欢安静,我也不例外,我喜欢晚上写点小文,尤其是鬼故事,在午夜写的时候特别过瘾;周末的时候,我喜欢在住处呼呼大睡,直到下午方才起来,我当然不喜欢找来的这个替死鬼,晚上搅得我头昏脑涨,周末弄得我不得安宁,所以我给新来的替死鬼定了个标准——不管你从事什么职业,你要想搬进来就必须给我安静点!这要求看似不高,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经过再三比较和核实,我最后将这个光荣的名额给了来自黑龙江的王威威。 东北人给我感觉向来都是高大威猛,说起话来杠杠地,然而王威威名字起得威,但是我却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毫属于北方男儿的气概,身材矮小,文文弱弱,说话细声细气,活脱脱一个从粉堆里钻出来假男人。不过这样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个安分的人,所以他找上门来的那一天,他那瓮声瓮气地自我介绍尚未说完,我就拍板定了他。 事实证明,我的眼光确实不错,王威威的确是个安分的人,他搬进来之后,一直都是老老实实的,从来没给我添个一次乱,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了,晚上很晚才回来,也不在这里开火,最多夜里泡个面宵夜而已,周末的时候,窝在房间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跟他照面的概率几乎是零,要不是晚上那些从他门缝隙里透出来的灯光提醒我里面住有人,我真有这套房子只有我一个人在住的错觉。 二 起初我对于这一状况感到很满意,一套房子住着两个人,但是像住着一个人那样自由,不管怎么样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然而我这份快乐很快被桌子上那个杯子下压着的钱和纸条扼杀了。钱一共是四千五百块,纸张上写的是:下一季度的房租。很明显房钱和纸条是王威威留下的。 我看着那些钱和字,霍然发现,自从王威威搬进来后,这三个月以来,我跟他一次面也没有照过。我突然觉得有点太不近人情了,大家出门在外,本应该相互帮助的,王威威是个内向的人,不善于交往,没跟我有太多的接触,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我作为一个二房东,这么长时间来,如此冷落人家实在是说不过去。 为此,我决定弥补一下自己的过失,那天晚上我特意弄了点小菜,准备跟王威威撮一顿,好好联络一下感情。饭菜弄好后,我突然想起王威威那天过来看房的时候说过能喝点小酒,随即我快速下了楼,去商店里搞了一瓶好酒。上来后我发现王威威的房间里透出灯光了,看来他是回来了,当即敲门喊:“王老弟,在不?我今天弄了一些酒菜,出来我们哥们好好喝一杯!” 谁知我满腔热情换来的却是王威威一句:“不了,我在楼下已经吃过了,古大哥您吃吧,我现在正在做点活儿,等下去找你!”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只好自个回到桌前大块朵颐狂袭了满座的酒菜。有了这次的自讨没趣,我更没兴趣关注王威威了,自顾自的,该干嘛干嘛。 如此持续了一段时间,当王威威第二次在桌子上压钱和留字的时候,我由来地突然萌生了一股惧意。我整整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啊!我都差不多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究竟在干什么?难道他是鬼?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浑身打了个战栗。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当遇到一件很简单的事儿,你不琢磨还好,一琢磨就越觉得不简单,而当遇到一件复杂的事儿时,这种琢磨就更加变本加厉,最后没准给琢磨成了诡事。 好在我是个相对比较理性的人,尽管脑袋里闪过了一个鬼,但是很快就将这个想法压制下去了,原因很简单,假如王威威是个鬼的话,那么他给我的钱当然是冥币了,然而他给我的那九千块钱都是货真价实的真钞,并且我已经分文不剩地花出去了。 还有假定他是鬼,按照常理是绝对不可能在大白天出现的,但是他过来看房的那天和搬进来那天都是白天过来办的,所以我和他之间那么长时间不见,肯定是另有原因。 很快我想到了一个合理的缘由:因为我的工作是编辑,只需要有一台连上网的电脑基本上所有的活儿都能搞定,除了偶尔去办公室开开会、校校片子什么的,基本上是不用去上班的,就算去上也无需大清早就去,但是王威威不同,他在来我这看房的时候就说过,他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地点好像是南二环,从我们这里到那里,起码得两个小时的路程,所以他要想按时到达公司,天一亮就必须得起床出发,还有他业余听说报考了夜大,得不定时地去上课,时常要很晚才回来,而那时候,我要么在写字,懒得出来跟他打招呼,要么早已睡了,所以我们两人这么久不想见也不是不可能的。 尽管我跟自己找到了一个不胡思乱想的理由,但是我心里还是踏实不下来,我决定当晚不管怎么样非得见到王威威不可,为此,我早早吃了饭,然后洗了个澡,准备了几包烟,敞开房门在房间里玩游戏。我的房间在王威威住的那间前面,他回房必须要经过我房门,所以只要他一回来,就一定会被我看到。然而,那天晚上我游戏撑到了凌晨三点依然不见王威威回来,最后终于抵挡不了周公的召唤睡着了,迷糊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开锁的声音,但是那时实在太困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一醒来,连忙跑去找王威威的,结果他人早就走了。 晚上我不甘心,敞开房间玩游戏继续等,可是守了一宿,王威威结果没回来。第三天,我再来,但是王威威似乎得知我在等他似的,依然没有出现。真是活见鬼了!第四天,我学了个乖,随便编了个理由打了个电话给他,并趁机询问他这几天为什么没回来,他给我的答复是,这几天离京出差了,还需要几天方才回来。尽管有些失望,但是好歹让我安心了不少。他总算不是鬼,还能听电话,还能出差! 过了几天,他终于回来了,当然我并没有见到他的人,我是通过他放在洗漱间里洗脸帕和我特意在他房门上插上的牙签上获知的,因为他的洗脸帕是湿的,而门缝上的牙签断了,后来我打他的电话也证实了这一点。 于是为能和王威威照面,我再次使出了十八般武艺,但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我失败似的,无论我怎么守,怎么等,如何起早,如何晚睡,皆未能与他照上一面,他像是早已看穿了我各种伎俩,巧妙不漏痕迹地避开了。甚至我主动提出要见他也未果,他总有很合理很正当的理由来拒绝我。他越是这样,我越觉得不对劲,越不对劲我就越想尽快解开谜团,一路死缠烂打纠缠他到底。 有一天我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机会,那天我清早,天还是蒙蒙亮,睡得正睡的我,突然被“咔嚓”一声轻微的锁门时给惊醒了,从这声音中我听出那是我们房子大门上锁的声音,当场像被雷击了一样霍地爬了起来追了上去,在拐弯处,我看到电梯处闪进去一个人影,然而等我跑过去的时候,电梯已经下去了,我一口气跑到楼下电梯的人早已出去,我又追了上去,可是一直跑到小区门口依然不见人影。 我站小区门口的马路上东张西望四处查看,门卫估计见了好奇,于是问我:“大清早的,你找什么呢? 我比划着跟他说:“你刚才有没有看见一个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不高,穿着一件灰色披风的男人走出来?” 找门卫裂开满嘴的黄牙齿,笑了一个回答说:“哦,他啊!他早就坐的士走了!” 三 时间就在我和他这般躲猫猫式的追逐中慢慢流逝,转眼间,自从王威威搬来那天算起来到今天已经有250多天了,我想了很多办法,也请教了很多人,依然没能跟他见上一面,这人对于我来说,仿佛是不存在的存在人,面对这么一个人,面对这么一些事,我就算是再理性,也难免堕入了神鬼之说了。但是我那个仅存的一点理智又无时不刻地在告诉我:这个世界是根本不可能有鬼的!为了这一点信念,我最后使出那个最卑鄙最无耻也是最有效的杀手锏——针孔摄像机。我通过熟人偷偷搞了一套针孔摄像机,我在大厅和王威威的房间里分别都安装了针孔摄像头。 我的想法很单纯,就算不能跟与王威威亲自照上面,但是只要看到摄影机上留有他的照片和举动,以前那些盘踞在我脑海久久不散的谜团将一切迎刃而解。然而我太低估了王威威的躲藏本事,针孔摄像机已经按照数天了,王威威的影子都没摄到一个,我以为那是他最近这几天不在的缘故吧,谁知通过两天我偷偷打开他的房门进去查看的结果和在门上设计机关得出,他的确回来过,但是为什么摄影机没将他摄下来?难道我买的机器有毛病?但是我再三检验过了啊,一点毛病也没有!这就离奇了,难道他真是鬼,据说鬼是没有影子的,摄像头是摄不成影像的! 但是又说不过去啊,有这么混蛋的鬼吗?大白天若无其事地跑来跑去,还按时交真金白银的房钱,不为所图,只为了让我糊涂?我不断地为王威威的存在找理由,又不断地推翻这些理由,接着又不断地衍生理由,然后又再次推翻,越想越迷惑,越想越觉得头疼。如此下去,我想我精神濒临崩溃的日子不远了。 就在时候,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这天晚上我好不容易强逼自己别在瞎想王威威的事儿了,既然他不想见我就算了,反正每月房租照给,他爱不爱出现管我屁事,我就悠着点吧,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睡着了。突然间一个激灵,我被什么东西惊醒了,侧耳一听,是隔壁开门的声音,我条件反射似的爬了起来,连忙拉开房门,正好看见王威威关上房门,我一箭步跑到他房门前,一边敲一边喊,可是明明看见他进去了,但是任凭我怎么敲,怎么喊,他就是不开门,里面安安静静的,像没人一样,怎么可能?!我想到了那份备份钥匙,于是找了出来,想开锁进去。 然而就在钥匙插入锁孔里的时候,突然一股寒气自脚底一路升到了脑门上,不由汗流浃背,这般折腾都未能将他的门喊开,莫非我真是见鬼了,王威威压根就不是人!或许我真该就此摆手,当作什么也不知道,继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我是开还是不开?一下子纠结了。 真相就在眼前,而我却没有足够的胆量来揭开!我长吸了一口气,定住了颤动的双手,最后决然地抽回了钥匙,我实在没胆量来开门,更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来接受这新的解释!我耷着脑袋正要回房,这时王威威的房门打开了…… 王威威拿着一个文件夹,微笑地走了出来,一改瓮声瓮气之状,朗声说:“古先生谢谢您!恭喜您通过了我们的测试了,哦!对了,我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都市白领减压中心’的王威威,这是我的名片!近年来,都市白领职场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巨大,休闲方式单调,预期希望过高,身体透支过度,造成了他们心灵空虚,精神萎靡,为求刺激,走而挺险走上了犯罪,我们中心为了进一步摸清白领们最真实的精神状态,随即派了我们出来调查,你是我的第三位调查对象,其实早在我搬来的第二天,我就已经将房子里各个角落安装了针孔摄像机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制订了各种让引起你好奇的措施,经过这八个多月的观察,可以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心理素质非常强的人,我们的调查就此结束,非常感谢您的配合,我现在就去将屋子里的针孔摄像机取下来,很感谢你这些日子对我的支持!”王威威跟我握了握手,转身走去客厅,丢下了呆若木鸡的我! 妈的,搞什么?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孙子做所谓的调查搞的鬼!我心头突然蹦出了一股怒气,这狗日的,如此耍我,事后还像个没事的人儿,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不知道屎臭,我尾随他来到客厅,操起了桌上的一把西瓜刀,三步并作两步走,冲到他身后,就是一刀!觉得还不解恨,又是数刀捅起…… 四 “本台报道,今日凌晨两点,北四环边上的世纪嘉园发生了一件骇人的杀人案,杀人者是某杂志的一名编辑,看来又是一起白领因压力巨大为得宣泄而杀人的案例。近年来,白领一族承受职场竞争、生活压力较大,尤其是受到金融风暴以来,更是雪上加霜,有人为求刺激,暴力事件不断上演,看来急需制定一套有效得法的白领减压指南措施……” 鬼魂的报复 常辉和梁文是一对好兄弟。他们是高中的时候认识的。关系好的能穿一条裤子。交情已经有十年了。很少闹不愉快。 最近,常会看中了一套表面是只赚不赔的好房子,实际上只是商家的一个圈套,欺骗消费者,让自己获利,买的顾客只会赔得更多。梁文和常辉的女朋友都竭力劝说常辉不要买下,但是常辉却执迷不悟,还因为这个事情,和梁文吵了一架。两人两天没有联系过了,第三天,梁文接到了常辉女朋友打来的电话。消息内容是:常辉,死了! 接到噩耗的梁文不知道该怎么办,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好一会安定了神,才把电话重新拨回去,颤颤的问道:“辉……辉子,是怎么死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了!电话那头,常辉的女朋友眼睛已经哭得有点肿了,口齿不清的说道:“不……不知道……警察没查……查出来……”不知道?!警方没查出来?!警察怎么可能没查出来?!梁文听了之后更是觉得晴天霹雳一般!他努力的回忆着那天他们争吵的内容: …… “你就是太贪便宜了!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好事?!你冷静想想!” “我他妈cao你祖宗!咱们十年的交情算什么了?!借点钱你都不愿意了?!”常辉骂了一句粗话,两人继续争吵着,却没注意道挂在墙上的遗像有些变化…… “十年交情容易吗?!你别拿它说事!我就是看在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上才劝告你的!若是换了个路人甲,我他妈才没这闲工夫劝他!” “以后赚得更多!现在投点钱进去算什么?!这叫投资!” “我知道!你找我借的钱那数目很大!但是我是早为你考虑!不然这些个钱你白拿都成!万一赔了呢?那可是咱俩掏光家底都赔不上的!” “那我自己负责!不指望你了!”说完,常辉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出了梁文家,常辉便出了车祸! 他看见一个老太太正在等过马路,出于大好年轻人的品质,他便走上前去搀扶,谁知,正在把老太太扶到马路对面的时候,他俩走的好好的,明明是没有任何一辆车的,但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辆车,车速很快,好像车子马上就要顺风飞起来了似的,看见他们也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就这么横冲直撞的撞了过去!随即,常辉便被撞的飞了出去!而那个老太太呢?居然凭空消失了!常辉醒来后,发现自己除了骨折了一条胳膊,受了一些皮外伤之外,就没有事儿了!奇怪,怎么会这样?那么高的车速,怎么可能只是这样的小伤?归西才正常!常辉越想越不对劲。再一回想那老太太的模样,更是毛骨悚然!那分明是梁文祖奶奶的模样!人怎么可能会凭空消失?鬼才会!梁文的祖奶奶,可是去世整整十年了的!常辉自我安慰着:“是我看错了,一定是我看错了。对,没错,就是我看错了,世上哪来的鬼?车速那么快,当然是突然出现的!那老太太,我当然看不见了,我晕过去,怎么可能看的见?醒来又没有目击者了,谁说得准不是她自己走了?”但是想着想着他就更害怕了,因为这个安慰根本就不成立啊! 到了第二天,常辉去一个朋友住的公寓,就又出事了! 这一次,是离奇的“自杀”! 到了公寓,常辉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监控,拔出了不知何时找来的刀,鬼魅一笑,便一刀划向了自己的胳膊!霎时间,鲜红的血液染透了断裂的绷带,顺着胳膊向地上奔流而去。接着,又是一刀,只不过,这一刀的落到点,是他的额头……他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他的喉咙好像被封住了一样!无论如何挣扎着说话,都无济于事,就像他从来都没有学会过说话一样,怎么都发不出一点声音。 接下来,他蹲下身子,掀起自己的裤脚,慢慢扎进了自己的小腿!他转动刀柄,使刀锋在肉中旋转,逐渐翻出肉渣……他布满鲜红液体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这都不是他一厢情愿的。然而,路过的人们看到的不是这么血腥的一幕,而是他拿着一个水果在摆弄而已! 又是几刀。只是这几刀和前面的几刀不一样——这几刀,在常辉另一条腿的小腿肚上形成了一个矩形——他割下了自己小腿上的一块肉!然后,他拿到鼻子前闻了闻,又放下去,把肉剁成了肉泥!然后又趴到地上,一口一口的,十分享受的,吃掉了自己的肉!最后,他满意的笑了——满意了,就该上路了。 然后,你猜怎么着?他刺向了自己的心脏!还没完呢,他挖出了自己的心脏!拿在手上,又缓缓地放到脚下,踩到它完全碎了才停住,然后,怦然倒地——完全解脱了。 监控室的人,肉眼凡胎,加上鬼术,当然看不见监控真正录下的东西。 折磨死常辉的鬼,正是梁文家墙上挂着的遗照中的……梁文的祖爷爷和祖奶奶! 所以,梁文和常辉的女朋友,怎么都回忆不出常辉省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真正引发这件事情的,只是一句粗话——争吵中的那句粗话。梁文和常辉这么大的男孩,当然并不觉得一句粗话会引发什么,因为现在的他们,都觉得一句粗口很平常,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好意思说的。殊不知,常辉的这句粗话,就是在无意中得罪了梁文那对生前就很小心眼,爱和别人斤斤计较,又喜欢记仇,被别人得罪了就喜欢把人往死里整的祖爷爷和祖奶奶。 这段只有常辉本人、一台公寓的监控、两只鬼魂所知道的血腥“历史”,梁文、常辉的女朋友、警察,以及所有想了解这件事情的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被禁锢的梦境 1 玩过游戏的人都知道bug指的是系统本身的缺陷,即使再成熟的网络游戏,也存在bug。 我们回过头看现实世界,一切看似井然有序,不论它的背后是否有一双造物主的手,我始终会发出这个疑问:我们的世界,是否也有bug存在? 而迫使我发出这个疑问的原因,是我的两个梦境。 第一个是我十岁那年。我是一个孤儿,但是在那次梦境里,我梦见了一个女人,她很和蔼,我靠近她,也觉得亲切,并且我竟然喊她妈妈。我十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温暖。可惜醒过来才发现不过是黄粱梦一场。不过我记住了她的模样,并且一直铭刻于心。 就在昨天晚上,我再一次梦见了她,她跟我十岁那年见到的她一模一样。我仍旧记得当时的情景,我走在大街上,就像现实中一样,然后我看见她,她推着一辆车,正在路上缓缓地行走。我几乎是本能地冲过去,扑向她的怀抱,喊她妈妈。接着我就看见她推着的是婴儿车,车里面正躺着一个半岁大的小男孩。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说完我准备离开。 “不不不,你没认错,你没认错。” 我看着她,觉得很诧异。 她说:“你一定是做梦的时候梦见我是你妈妈吧?”说着她还轻轻碰了碰婴儿车里的小男孩的脸,说:“就跟他一样。” 我很疑惑。 她笑笑,继续说:“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一直处在一个又一个的梦境里。虽然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做过你的母亲,但是我仍旧能记得我前面的几个梦。比如我早上醒来,旁边是我的爱人,和我三岁大的女儿,我要起来给他们做饭吃。中途我眯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坐在办公室里,我的爱人变成了我一直暗恋却不敢表白的同事。那时候正好到了吃中饭时间,我跟着他的步伐,一起挤进了电梯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我几乎陶醉了。然后我再睁开眼睛,我居然到了大学里,我成了另外一个男孩的女朋友。我上课的时候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我又到了这里,推着一个婴儿车,里面睡着的是我半岁大的儿子。” 我听得一阵迷糊,问:“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在做梦?我现在也在做梦?” 她点点头,说:“起初我还有些不适应。当我发现了这无休止的梦境循环之后我就一直试图醒过来,但是现在我不再做挣扎了,我每天都能碰到很多人,他们声称是我的儿女、男友、丈夫、父母,我明白,每个人存在于这个世界,都是要负起一定的职责,而我的职责,则是出现在一个又一个的梦里,扮演一个又一个的角色,给予他们极度需要的情感。” 我正奇怪她怎么接受得如此安然,只见她沮丧地说:“当你莫名其妙地被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除了去适应它,还能怎么样呢?” 2 我的男朋友李文峰是一名职业的悬疑作家,不过他的稿费甚至不能维持他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最近,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是一名记者,一直以来我不得不在外奔波,绞尽脑汁去赚钱,以养活我们两个人。在我看来,这次由我的梦境引发的关于另类禁锢的报导肯定很值钱。我的同事蔡杰也很愿意帮我。 我们一起来到街上,找来了所有的寻人启示,经过半个月的筛选,除去那些离家出走的,已经死亡的,以及已经找到的,最后确定了一个人选:陈莉莉。我们找到陈莉莉家的时候,她老公接待了我们,告诉我她妻子陈莉莉在一次泡澡的时候突然消失了,那时候他就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敢百分百确定陈莉莉绝对没有离开浴室。 奇怪的是,当他得知我们是记者的时候,他的脸色当即就变了。他开始一声不吭,左顾右盼,最后竟然直接对我们下了逐客令。他反常的行为让我很困惑,难道他不希望陈莉莉失踪的事被报导出来吗? 被赶出门后,我和蔡杰打算先去吃顿饭。来到电梯前,才发现电梯发生了故障,已经停止使用,迫不得已,我们只能走楼梯。 因为采访不成功,我和蔡杰都没有什么心情,一路只顾着下楼,并没有太多言语。 我们大概走了有十几分钟,终于下到二楼,再下半层,看见出口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喘了两口气。 蔡杰问:“怎么了?不舒服?” “就是累了,我休息会儿。”说着,我继续动身往下走。我问蔡杰:“你说陈莉莉的老公为什么不肯接受我们的采访?” “肯定内有隐情。不过呢,暂时先别想这么多了,还是赶快下去找个餐馆吃一顿,我……” 蔡杰说这话的时候我刚好几步跳下楼,来到楼道口,正准备出去。突然,他的话音就断了,我于是回过头,可是蔡杰呢?我没有看花眼,我身后空空如也,蔡杰根本就不在我的身后。 我以为蔡杰在跟我开玩笑,就叫他的名字:“蔡杰,快出来,别开玩笑了。” “你再不出来我可生气了。” “我生气了!我走了。”说着我迈着步子跨了出去,出去之后我就躲在门边,我心想,蔡杰见我离开,肯定会随后跟出来的。可是我失算了,我在门口潜伏了一个小时,别说蔡杰,鬼影都没有一个。我想起了蔡杰的手机,可是我打过去的时候,他的手机竟然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我不得不再次回到那个楼道,从一楼开始,一直找到楼顶,我的嗓子都喊哑了,可是我仍旧没有找到蔡杰。 不得已,我只好报了警,警察调来小区的监控。监控显示,蔡杰跟着我一起进了楼道里,可是最后出来的却只有我一个人。也就是说,蔡杰还在楼道里! 3 我买了点干粮,干脆住进了楼道里。蔡杰的消失我有责任,我必须要找回他。 也不知道过了有多久,我困了,开始蜷缩在角落,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嘿,嘿。”有人摇醒了我,我睁开眼,发现我面前蹲着的人竟然是蔡杰。 我喜逐颜开,差点哭出来:“你跟我开玩笑是不是?你都快把我给吓死了!这段时间里你去了哪里?” 蔡杰的脸色一下就变了,他说:“还记得当时我跟着你一起来到一层吗?我说我饿了,要去吃饭。你在我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等到我下到最后一节台阶的时候,我的眼前突然一黑,我发现,我的拐角处不是出口,而是又一层的楼道!我看不见你,于是我赶紧退了回去,可是不管我怎么退,我都看不见你。我试着喊你的名字,可是整个楼道里都回荡着我的声音,我丝毫听不见任何的外音。之后我一直想离开这个楼道,可是我发现我被困住了。我上楼,无论我上了多少楼,一百层,两百层,上面总还有绵延不断的楼梯,可是这栋楼也就三十几层呀。然后我下楼,下了有不下三百层,下得我的腿都软了,我的脚下却还是台阶。直至刚才,我都快绝望了,然后我看见了你。” 我一阵狂喜,这又是一件典型的楼道禁锢事件。可是我高兴了不到半秒钟,恐慌就席卷了我,如果我们真的被楼道禁锢了,那我们应该怎么出去呢? 只下了一层,我就看见旁边一扇半开着的门,外面是走廊,走廊的中间是电梯。我很激动,我指着门的方向问蔡杰:“你看见了没,那里,是出口。” 蔡杰顺着我指着的方向看了很久,摇摇头:“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带着他来到门口,对他说:“跨出去。” 他显得很激动,还特意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了脚。出人意料的是,他的脚始终都跨不出去。对我来说,那里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空气,可是对他来说,那里却是一堵严实的墙。 迫不得已,我只能带着他继续下楼,一直下到第一层。 在最后一节台阶的时候,我问他:“怎么样了,看见什么了没?”我特意没告诉他已经到了第一层。 他摇摇头:“下面还是台阶。” 我并未放弃。这次我站到了他的上方,对他说:“你慢慢走下去,别走远,我在这里看着你。” 蔡杰慢慢地伸出一只脚,踏了下去。我看着他的脚慢慢隐匿在空气中,仿佛被什么东西切断,继而是他整个的身体,我发现不对劲,慌忙想去抓住他。可是他走得太快了,我的手根本来不及抓住他,他的身体在下了一个台阶之后完全隐匿在空气里,而我则扑了个空,重重地摔向地面。 4 蔡杰的再度消失让我极度内疚,但是我很快就振作起来,我相信,只要我继续调查下去,肯定会有办法将他解救出来。 于是我把方向继续对准了陈莉莉的老公。陈莉莉的老公仍旧不待见我,我提出一个请求:希望能在陈莉莉消失的浴缸里泡一次澡。陈莉莉的老公看我的表情就好像看一个怪物,他答应了我的请求。 他帮着我把浴缸放满水,我脱光衣服躺在里面,享受着被水浸没的感觉。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和开门声以及微弱的谈话声。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毕竟是在别人家里,又是光着身子。 突然,浴室的门被打开了,我刚想叫,却发现进来的人竟然是我男朋友李文峰。 李文峰走到我面前,我怕他乱想,刚想解释。 他先开了口,他说:“对不起。” 我愣住了。 “这么多年来,为了我的梦想,一直让你一个人承担着我们两个的生活。”我笑了笑,他这句话说得我心里暖暖的。 “对不起。”他又说了句,“我替你买了一份高额的意外保险,我……我再也受不了这种生活了……”他在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突然跳过来,死死地按住我的头,把我的头往水里按。 “救命……”我使劲探出头,看见门口站着陈莉莉的老公,向他呼救。我的头再次被按进水里,我喝了一大口水,呛得我十分难受。我再次挣扎起来,却看见陈莉莉的老公还站在门口,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第三次我被按下去的时候,缺氧导致了我浑身发软。 就在我感到绝望的时候,我的身体下面,一只冰冷的手摸到了我。随后,另外一只手也摸到了我的身上,然后抱着我,把我往下一拖,我感觉自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不再是在浴缸里,我的周围全是水,蓝蓝的、发着磷光的水。 背后抱住我的人转到我的面前,我看清楚了她的脸,她竟然是陈莉莉! 她看懂了我的惊讶,含笑对着我点点头。 我想说,我已经死了吗?这里是死亡的世界吗?可是我一张口,水就涌了进来。 她似乎看懂了我的话,摇摇头,然后带着我往上升。 我抬起头,看着上方,我看见了几双人的脚,正在上面快速行走。 她带着我来到一处看起来像是一个缺口的地方,然后托住我的身体,把我从那处“缺口”顶了出来。 我无比诧异,因为当我的头露出水面的时候,我竟然看见了陆地,看见了建筑,看见了远处几个人影。 我从那里钻出来,躺到水泥地面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看着我爬出来的地方。那里竟然只是一滩积水。但是我清楚地看见了水下,陈莉莉正在那里看着我! “把手给我。”我试图把手伸进去,把她拉出来。但是我的手一接触水面,马上就碰到了坚硬的地面。 她在水下摇摇头。 “难道你不想出来吗?” 她摇头,然后对着我挥挥手,转身游走了。 5 回家的时候,我想通了一个问题,陈莉莉的消失肯定跟她的老公有关!如果我猜得没错,她老公也一定曾经试图将她淹死在浴缸里,就像李文峰对我做的一样。我也明白陈莉莉为什么不愿意回来,也许是她真的不能回来。 我回到家里,收拾自己行李,是时候该说分手了。 我记得当年,李文峰用一篇唯美的爱情小说就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小说的女主角用的是我的名字。从那之后,他一直延续了用我的名字当任何一篇小说女主角的习惯,而我也因此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即使他再落魄。我以为他很爱我,没想到我竟然一直只是他赚钱的工具。 我回去的时候,他正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敲着字,很专注。我没有打扰他,也觉得没必要打扰他,说不定我突然出现,还会把他吓坏。 出门的时候,我最后看了他一眼,然后拖着行李箱走了。 我刚出门,迎面就走过来一个人,竟然是李文峰!我很诧异,他不是在房间里吗? 他也吓了一跳,问:“你……你你……是人是鬼?” 他害怕,我就不害怕了,我冷冷回答:“我没死。”说完我就拖着行李箱要走。 我穿过他,才走了两步,他就猛地扑过来,勾住我的脖子,把我往房间里拖,我想叫救命,但是他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巴。 他关上门,把我往房间里一扔,扔的时候我往前踉跄了几步,然后我再一次看见,李文峰又坐在电脑面前,正在噼里啪啦地敲着字。 我懵了,他什么时候坐到电脑面前的? “对不起!”声音从我的身后传出,“如果你不死,或者你不消失,我就拿不到赔款!”李文峰冲过来,压在我身上,狠狠地掐着我的脖子。 这次我看清楚了,我有两个男朋友,一个正在掐我,一个正坐在电脑面前敲着字。 求生的本能让我瞬间爆发了极大的能量,我推开正在掐我的李文峰,跑向我电脑面前的男朋友:“救命!” 可是我扑了个空。 我趴在电脑桌上,李文峰一步一步朝我逼近,而我另一个男朋友,仍旧一脸焦急地对着屏幕,正在快速敲击着键盘。 这次我退无可退了,冲过来的男朋友再一次掐死了我的脖子,我绝望了,不再做任何挣扎。 在我彻底闭上眼睛前一刻,我扫到电脑屏幕,看见了我男朋友正在敲打的东西:寻人启示。下面就是我的名字。 6 我终于明白,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bug,这种另类禁锢就是bug的一种。而每一个被禁锢的人,从反抗到无力,到接受,就跟被禁锢在梦境里的女人一样,就跟蔡杰一样,就跟陈莉莉一样……所以,我就在这里──这是我的起点,也是我的终点。 如果你能看见这段话,那么我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我的男朋友,这篇小说的作者,他并未对我有丝毫恶念,他只是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所以,我希望你能找到他,并且告诉他,毋须找我,我永远存在于他的小说里。 音魂不散 收“陰”师 徐哲的女友,林妍,是个收音师。这种工作要四处跑,还要举很长的收音麦。尤其在大风天气,挂着长绒的防风套子,更是累到手软。 最近林妍接到一个新活儿,给电台做一档叫“聆听城市”的节目,采录大街小巷里的各种声音。她的第一个主题是“城市之夜”。这天晚上,她整理好设备,徐哲已经等在楼下了。他打开车门,说:“新团路,对吧?” 新团路是这座城市有名的地标,两旁有大叶的梧桐和贵得要死的老洋房。晚上,酒吧林立,人声鼎沸。节目组把它当作第一目标。 林妍选了一处较高的石台,把长长的收音麦,伸向半空。夜里喧嚣的声音,一层层传进耳朵,有碰杯声,倒酒声,嬉闹声,音乐声……突然,竟冒出一个女人凄厉的尖叫声。 林妍一瞬愣住了。看着周围,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显然只有她通过收音麦听到了。 徐哲见她古怪的脸色问:“怎么了?机器坏了?” 林妍却做了安静的手势,举着麦杆四处游动。突然,女子的尖叫声又传了进来。这一次,还夹杂着男人愤怒的咒骂声。那个男人恶狠狠地喊着:“我叫你离,叫你离,今天我非砍死你!” 林妍从石台跳下来说:“快,这附近有人在杀人!” 徐哲被她吓了一跳,说:“什么意思?哪儿杀人了?” 林妍顾不得解释,只是举着麦克四处寻找,可是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她把录音倒了回去,把耳包架在了徐哲的耳朵上。徐哲听了一会儿,脸上却露出一种怪异的表情。他说:“林妍,这是你刚才录到的?” 林妍点了点头。 徐哲拿出他的手机,找出一则发生在三个月前的新闻:昨晚10点,新团路18号发生了一场凶杀案。一名叫佟强的男子用水果刀刺死自己的妻子,但警方在清理现场的时候,死者尸体竟然和凶器不翼而飞…… 三个月前的凶杀案,现在才录到。这也太邪门了吧。 徐哲在一旁警惕地看着四周,他发现不远的身后,正是新团路18号。 恐怖别墅 徐哲拿着带子要去报警,可林妍却不同意。这么离谱的事警察会信吗?她可不想惹麻烦。 但徐哲却不想放弃,从小就喜欢看侦探片的他,自然不会放过。第二天一大早,徐哲就找去了林妍家。他说:“妍,我昨天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你说,这个世界有鬼没有?” 林妍一听,立刻打断他说:“停停停,你要查,自己查去。别来烦我。” 徐哲决定自己去新团路18号看看。 新团路18号,是个有年头的欧式别墅。因为刚刚发生过案件,一直被封着。晚上,徐哲悄悄翻进了围墙,从一扇没有锁牢的窗子,爬了进去。房子里极暗,客厅里的落地座钟,发出咔咔的响声。 徐哲拿着手电四处照着,明亮的光柱突然在一张照片上停了下来。那是一张很俗气的结婚照,一个30多岁的男人,正挽着他的妻子。显然那个女人至少比他大10岁。 这个人应该就是佟强吧,可他身边的女人却让徐哲感到万分惊讶。她和林妍长得太像了。就在这时,楼上突然发出“吱呀”的开门声,接着传出一串轻飘飘的脚步。这屋子不是被封了吗?怎么还会有人? 徐哲连忙躲进了暗处悄悄窥。视,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走了下来。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纤细的腰肢轻轻扭动着。那个女人,仿佛察觉到了什么,猛地转回身。黑色的头发,竟诡异地掉了下来。徐哲吓得几乎晕过去。女人的头光秃秃的,脸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只是露出两只眼睛,在黑暗中散着冷异的光。 他不确定那个女人有没有看见自己,只能一动不动地躲着。忽然,楼上发出重物落地的声响。女人仰头望了望,转身上楼了。 徐哲这才长出了口气,飞快地离开了别墅。 不存在的林妍 徐哲赶回林妍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有林妍家的钥匙,可是进了门却发现林妍不在。他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徐哲打林妍的手机,那熟悉的铃音,却在卧室里响了起来。林妍走了,连电话也没拿。 徐哲决定去报警。可是房间里没有挣斗的痕迹,失踪又不足48小时,警察听了他的描述,只安抚了几句,根本不予立案。 从警局出来,徐哲直觉,这应该是一个圈套。如果真是一个圈套,那么一定不会有人白费这样的力气。徐哲决定先从调查林妍着手。其实他和林妍是在网络相亲的活动中认识的,恋爱只谈了一个月。林妍独居,相处的这段日子,也没有什么来往的朋友。她的电话里只存着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就是徐哲。 这件事的起点,是录节目,徐哲干脆把电话打到电台询问情况。可是电台的负责人却矢口否认,他说不但没有这档节目,甚至根本不认识林妍这个人。 除了这间屋子,林妍好像压根儿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徐哲坐在林妍家里费神地思考,林妍的手机忽然响了,他想起林妍的手机有可以变声的魔音功能。于是转换成女声,接听了电话。对方是个男人,迟疑了一下说:“你是……” 徐哲学着林妍的口吻,强势地说:“连我是谁你都不知道,还打电话来干什么?” 男人嘿嘿地笑了,说:“林小姐,你录的东西还在吗?” 徐哲打着马虎眼说:“是……新团路那个吧。” “对对对,没错儿。” 徐哲一听,有门,连忙继续应对:“那咱们的约定……” “还有效,还有效。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钱能封住口吗 徐哲和电话里的男人约定相见的地点,是个在近郊的森林公园。徐哲早早就到了,拿着放录音的u盘,静静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胖子现身了。他戴着巨大的口罩和墨镜,好像生怕别人认出他。 胖子见到徐哲,愣了一下说:“你是……林……” 徐哲拿出林妍的手机晃了晃说:“变声器。” 胖子恍然说:“你还挺会保护自己的嘛。我要的东西呢?” “钱。” “你怎么确保只有这一份。” 徐哲机敏地说:“我也就是一个小录音师,你都见到我的样子了,还怕我作怪吗?我只是想要点钱,可不想丢了命。” 胖子犹豫了一下,扔给他一只信封:“算你识趣。拿了钱,最好闭紧你的嘴。” 徐哲把u盘交给了胖子,低头打开了信封。一股淡淡的香气,从里面溢了出来。他感到一阵头晕,一下栽倒在地上。 胖子用鼻子哼着说:“傻瓜,钱能封住口吗?” 第三张面孔 “哎,醒醒。” 徐哲感觉有人在打自己的脸。他睁开眼,有亮白的灯光直射下来,刺目。站在他身边的正是树林里的胖子。徐哲说:“我都把录音给你了,你为什么还要抓我?” 胖子冷笑说:“因为我不放心。” 徐哲渐渐适应了光线才发现自己正全身赤裸地躺在一张手术床上,四肢被紧紧绑住。胖子穿着绿色的手术服,手里拿着一把银亮手术刀。徐哲颤声说:“你到底想要怎样?” “告诉我,录音从哪里来的。” “我自己录的。” 胖子把锋利的刀刃贴着徐哲的肚皮说:“我割过那么多死人的肚皮,还是第一次割活的呢。”徐哲心里一惊,陡然发觉晃着自己眼睛的,根本不是无影灯。那么他身下躺着的,肯定也不是手术床,而是验尸床! 突然,灯光全部熄灭了。房间里陷入了一片漆黑。胖子也有些害怕,哆哆嗦嗦地摸出手机,按亮屏幕。微蓝的光影里,映出的却是三张面孔。 胖子、徐哲以及那个脸上缠着绷带的女人! 胖子和徐哲不约而同地发出刺耳的尖叫。胖子腿软地跌倒在地上,手机掉落在一旁。 女人脸上的纱布开了,惨白的脸上,翻露着十几条可怖的伤口。汩汩涌出的鲜血,染红了她的衣服。尽管她的脸上布满了伤疤,但徐哲还是认出了她,她就是那个别墅里婚纱照上的女人。那个已经死掉的女人! 胖子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爬着逃了出去。房间再次陷入了黑暗。徐哲听到房门开关的声音。大概是那个女人也跟着出去了。 徐哲的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林妍到底是谁呢?这个没亲人,没朋友,没工作的神秘女人,会不会就是那个照片上已经死了的女人? 突然,房间的门又发出开关的声音,似乎有人又进来了。 徐哲怕极了。因为有人在缓缓推动验尸床。微弱的光线里,完全看不出是谁。 他低声问:“谁?” 可是那人却一声不吭,把床推到墙边停下来。徐哲说:“你到底是谁?” 那人还是没有出声,不过却帮他解开了束住手腿的皮带。徐哲终于松了口气,原来是帮自己的。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就被猛地推进了一个巨大的水池。 池子里的液体又黏又滑,带着刺鼻的味道。徐哲的手脚被绑得麻木了,使不上力气。他只能在池子里奋力挣扎着。忽然他在混乱中触到了一只手。他死死地抓住,用力一拉。可是他的身体,并没有因此而浮上来,而是把一个人直拉到身旁。 不!那不是人,而是一具尸体! 徐哲顿时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了。那是注满福尔马林的尸池!他慌了,拼命地向池边挣扎。可那具尸体的手,却紧缩了,死死扣住了他的手指,他在混浊的波光中,依稀看出那个抓住他手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满脸刀疤的女人! 几十个男人选中你 徐哲觉得自己真的完了,恐怖与绝望让他失去了最后意识。可就在这时,有人猛地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拖出了尸池。 房间的灯光已经大亮了,他躺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池子里的尸体也被带了出来,就横在他的旁边。他还看见胖子,头上有血迹溢出来,大概是被击晕了,而那个白衣女人,正直直地看着他。 徐哲说:“你……到底是谁?” 白衣女人慢慢地撕掉了假发和脸上的“伤疤”。 徐哲脱口叫了出来:“林妍!” 他又指着身旁的尸体说:“那她又是谁?” “我妈妈。” 原来林妍的母亲,就是佟强的老婆,但佟强不是林妍的父亲。林妍的父亲早逝,却留下了大笔遗产。佟强故意接近她母亲,并求婚成功,预谋侵占财产。然而三个月前,林妍的母亲发现他瞒着自己一直在外花天酒地。她要离婚,佟强自然不肯。争执中,佟强失手杀死了她。等佟强清醒过来的时候,邻居已经报警了。情急之下,佟强只好花重金收买了验尸官──胖子。让他谎称尸体和凶器失踪了。一个没有尸体和凶器的谋杀案,是无法定罪的。 而林妍一直在国外读书。等她得到消息回来,已经是一个月后了,她详细分析了一下案情,推断只有胖子才能得手。办案警员不去细察,多半怕担上渎职的名头,或是被收买了,所以她只好自己想办法,来找母亲失踪的尸体。林妍先制作了假录音寄给胖子,让他上钩。然后用相亲的办法在几十个男人中,选定了徐哲。因为只有徐哲这种爱侦探的性格,才会一路追查到底。所以林妍故意设置了许多谜团引徐哲跟进。她好在暗中观察,找出胖子藏尸的地点。 徐哲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说:“你行啊,找你妈妈的办法,就是让胖子再杀一次人,跟着他藏尸就发现了是吗?” 林妍把母亲干瘦的遗体抱上床,轻轻包裹起来,才说:“我不是在关键时刻来救你了吗?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徐哲没好气地说:“再晚一秒我就被开膛破肚了,还不能抱怨吗?” 林妍却反问他说:“你知道,我见了几十个男人为什么选中你吗?” “因为我傻。” 林妍摇了摇头说:“不,因为你正直,善良,勇敢。做完这件事,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报答你。” “你要怎么报答啊?” 林妍白了他一眼说:“还真够傻的,以身相许呗。” 屋外已经响起刺耳的警笛声,徐哲抖了抖身上的福尔马林,开心地笑了。 以爱为刃 1 安洁最近老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见很久没联系的初恋男友找上门来,想跟她重续前缘,可是她根本连对方长什么样都忘了;还梦见自己可爱的小狗在一个陌生的街角痴痴地等着她来寻找,可是她的小狗早在三年前就离开了她;甚至梦见自己的病人拿着刀威胁她,说她是入侵地球的外星人……诸如此类。 安洁十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国外读书,十几年的留学生涯一晃而过,取得学位后她返回国内,现任职于一家知名的精神病院。 梦境里发生的故事安洁早已抛在脑后,可当她看完面前的病历,又勾起了她对梦的兴趣,她不禁思考着:如果一个人无法区分梦境和现实,会发生怎样的事呢?假如梦境中安洁的初恋男友重新俘获她的芳心,她无法分清这是梦境,在现实中如果真的再次遇见初恋男友,那将会发生怎样一段有趣的故事?她不禁莞尔。 敲门声响起,安洁放下病历,喊了一声,“请进。” 一个身着白色病服的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 安洁问,“宁浩?”男人点点头,“请坐。” “我叫安洁,现在接手你的病例。我看过你以前的病历……” 话还没说完,宁浩打断道:“我是妄想症?又叫我吃药?没用的。” 安洁诚恳地望着他的眼睛,没有退缩,“能再说说你的经历吗?”虽然她已经掌握了他的病情。 “我说了又能怎么样?你不相信我,又怎么能帮我?”宁浩有些不耐烦。 “我相信你。”安洁温和地望着他。 宁浩似乎被她的诚意打动了,问道:“你知道庄周梦蝶的故事吗?” 安洁不太了解,“请说。” “庄周就是庄子。有一天,他做梦变成了蝴蝶,醒来后发现自己还是庄子。他不知道是庄子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子。”宁浩停了停,用询问的眼神望着安洁。 “请继续。” “所以,我不是宁浩。” 安洁点了点头,“你的意思是某个人做梦变成了你。” “对,那个做梦的人叫王杰。那才是真正的我。我现在只是在梦里面。” 2 遇到这一名分不清梦境和现实的患者,安洁心里嘀咕着:“按照他的逻辑,我又是谁变的呢?我难道也是在梦境里?” “看来你不相信我。”宁浩发现安洁久久不语,打断了她的思绪。 “那么我也是在你的梦里了?”安洁顺着他的思路假设着。 “不是,梦境是一个共通的世界,所有人做梦的时候都会进入这个世界。” “那如果我们现在在梦境里,可是晚上的时候,我为什么仍然会做梦呢?” 宁浩愣了一愣,他似乎早有准备,从容说道:“那是梦中梦,第三重梦境。” 安洁话锋一转,“你怎么知道你是王杰梦里的产物?” “我醒过来一次,醒来的时候我躺在病床上,我好像出了意外,身体一动不动。我看见我的女朋友钟灵就在我身旁,她不停地抹着眼泪。我想叫她,可惜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又晕了过去。再次进入了这个梦境里,变成了宁浩。” “可是你来这里应该快一年多了,难道你昏睡了一年?” “梦境中的一生,在现实中可能一夜之间就能完成。” 安洁无奈地点了点头,“所以,你想醒过来?” “嗯。你能告诉我怎么样才能从梦里醒过来吗?” 安洁皱了皱眉,她回想着自己的梦境,虽然她不认同宁浩的话,但仍然试图以他的思路来思考问题,“外界的干扰,比如闹铃,或者有人来叫你起床。” “如果是在半夜了,没有人,外界又很安静。” “有时候,梦到了一个阶段,会自然醒过来。”安洁试图安慰他。 “可我在梦里呆了很久了,它一直没有结束,我不能让我的女朋友担心我,我必须醒过来。” “所以,你用自杀来唤醒自己?”安洁把话题转到了重点上,这个男人曾经自杀过几次,在离鬼门关一步之遥,又被救了回来。 “可是没用,我还在梦里……为什么要救我呢?” “你还打算用这种方法?” “你能教我其它方法吗?” 安洁岔开话题,“有没有可能现在的你是在现实中,而那个王杰才是在梦境里呢?” “这,这……” “你不是说庄子也分不清他究竟是庄子还是蝴蝶,那你又怎么能断定自己一定正确呢?” 宁浩有些激动,双手不停地捏来捏去,“不,我应该有女朋友的。我的人生不应该是被困在这家医院,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是梦。” 安洁在病历上做着批注:妄想症症状依旧,有严重的自杀倾向。需加大用药量。 3 安洁在护士站查看病人的档案,不经意间发现了杜锋投来的目光。 安洁没在意,继续手中的工作。当她再次抬起头时,杜锋的目光仍然在她身上游移。 安洁大方地冲他一笑。杜锋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尴尬,反倒回之一笑,甚至走了过来。 “安洁?”杜锋搭讪道。 安洁点点头,四目交错,她又埋首继续看手中的档案。 “我始终觉得以前在哪儿见过你。”杜锋说,“虽然你来这不到一个月。” “这就是你认识女孩的方式?”安洁说着,没有看他。 杜锋没有理会她的揶揄,“就好像你第一次看到某个事物,却似曾相识。” “我才从国外回来。” “我知道。”杜锋耸耸肩,“你在我梦里出现过,你信吗?” 不远处,一群病人围在一起,突然欢呼了起来,为首的宁浩似乎在对他们演说着什么。 “你知道宁浩吧?”杜锋问。 “我的新病人。听说以前是你负责。”安洁转过身来,定定地望着杜锋。 “按照宁浩的理论,姑且称为理论吧,”杜锋笑了笑,“也许,我们在另一个世界里见过。” “那我真希望快点醒来。”安洁笑,语带讥诮。 “按照他的理论,这是可以的。” 安洁皱了皱眉,“是吗?结束自己的生命?” 杜锋没有直接回答,反倒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果你的爱人身在地狱,只有死亡能拯救他上天堂,你会杀了他吗?” “我不会。况且,宁浩没有在地狱,他只是病了。请注意你的言行,杜医生。”安洁有点生气。 “你会明白的。”杜锋抛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去。 4 昨晚,安洁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梦见了杜锋。在梦里杜锋是医生,她则成了病人。在治疗中,她拔出了藏在衣襟下的匕首,缓缓地向他靠近,就在她扬起匕首的时候,她惊醒了过来。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杀杜锋,梦境里既没前因,又没结果。 安洁深深地吸了一口早晨新鲜的空气,把梦抛到了脑后。她搭乘电梯上到了第三层,这里是第三病区,她工作的地方。 当她跨入封闭的铁门时,两个身着白衣的病人扑了上来,用匕首威胁她,并用绳子绑住了她的双手,把她押到了活动室。 活动室里已经聚满了这层楼的医生和病人。医生们被缚住了双手。一群手执匕首的病人欢呼着。为首的病人正是宁浩,只见他身上捆着炸药,手上拿着一支黑色的手槍。 匕首、炸药和手槍根本不可能在医院里出现,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大家安静了。”宁浩站在一张桌子上高呼,“相信大家都明白了我们是在梦境里,现实中我们在同一辆公交车上,因为发生了车祸,其中的我们陷入了深度昏迷,才来到了这个空间。” 安洁翻看过宁浩以前的病历,这应该是他第一次说出关于公交车的妄想,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让大家苏醒过来,回到大家的亲人身旁,我们会集体在这引爆炸弹。只有死亡才能唤醒我们的灵魂。” 病人们一阵欢呼。安洁的心高高地悬了起来,宁浩居然策划出集体自杀,这是始料未及的。 这时,角落里,杜锋发出了一声惊呼。虽然极其微弱,可还是被宁浩发现了。“你们在干什么?” 宁浩从桌上跳了下来,朝杜锋走去。杜锋身后的另一个医生刘渝浑身颤抖,他被绑住的手拿着手机,拨打着电话。 宁浩一脚踹在他身上,拿起手机一看,已经接通了110,正在通话中。 “先送你回去吧。”宁浩举起了手槍。 “不,不要。”刘渝满脸惊恐。 一声刺耳的槍响,刘渝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宁浩没有丝毫的负疚,这不像屠杀,倒像是某种恩赐。他转头对一个病人说,“人齐了没?” “还差王医生和刘护士。” “那再等等,我们一起脱离梦境。”宁浩话音未落,又响起一片欢呼声。 这时,紧靠杜锋的安洁小声说道:“你为什么要出卖他?” “什么?” “为什么要出卖刘医生?”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安洁狠狠地瞪着杜锋。 5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每个人都被死亡的气息所笼罩。 一个病人大叫着跑了进来,“我们被包围了。” 又一个病人跟着跑了进来,“楼下全是警察。” “大家不用怕,我们本来就是等着死亡的洗礼。”宁浩镇静如常,“他们来了,也不能阻挡我们的步伐。” 病人们又跟着欢呼起来。 “里面的人听着,放下武器投降。争取宽大处理。”高音喇叭传出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病人们对此无动于衷,仍然各自说笑。 警察已经慢慢地开始朝第三病区接近,不断有负责侦查的病人回来报告情况。宁浩召回了所有人,“人是到不齐了,情况紧急,我们准备上路。” 安洁的心一紧,难道自己就如此葬送在这个疯子手上? 病人们簇拥在宁浩身边,围成了一个圈。 “大家和我倒数,十、九、八……” 安洁额头已布满汗珠,死亡渐渐逼近。她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四、三、二……” 安洁突然睁开了双眼,想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她看到的是宁浩倒了下去,头上布满了血。远处,某一个狙击手把众人拽出了鬼门关。 宁浩解脱了,他如愿以偿,他是否回到了那个所谓的“现实世界”? 病人们乱作一团,医生们使劲挣脱缚住双手的绳索。 安洁长长吐出一口气,杜锋突然凑到了她的身前,安洁皱着眉正想问他做什么,杜锋手上已多了一把匕首,眨眼之间,已经刺上了她的心口。 “你……为什么?”安洁按住心口上的匕首,全身仿佛被抽干了。 “你其实叫高燕,是我女朋友。如宁浩所说,我们在一辆公交车上出了车祸,陷入了深度昏迷来到了这个梦境中。炸药、手槍都是我准备的。我必须救你出去,虽然你现在不相信,但你醒过去就会明白了。我爱你。” 这是安洁在这个世界上听到最荒唐的一句话,这句话还成了杀死她的正当理由。她将死不瞑目。 6 她听见呼吸的声音,那是她的呼吸声。视线中白白的一片,那是天花板,正一点点在她的视线中变得清晰。 “她醒了。”一个声音尖叫着,然后是凌乱的脚步声,人仿佛越来越多。 有人在翻她的眼皮,有一束光射进她的瞳孔里。 有人在哭,有人在笑。她看到了父母,她想说话,可惜发不出声音。 高燕完全清醒后,便坚持下床,径直来到了男朋友杜锋的床边。她依稀记得那个梦,杜锋让她脱离了梦境,把她送回了现实。可为什么杜锋没有醒来? 她想起了庄周梦蝶的故事,她发现自己有点分不清究竟是高燕变成了安洁,还是安洁因为那一刀陷入深度昏迷变成了高燕? 杜锋就在身旁,他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 高燕在另一间病房看到了宁浩,现实中他叫王杰。王杰正和他的女朋友庆祝着自己的苏醒,两人拥抱着,喜极而泣。 当看到高燕时,王杰冲她会心一笑。那一个荒唐的梦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那一场车祸,五人死亡,三十多人重伤。现在,仍然有二十多人在深度昏迷中。 杜锋为何迟迟没有醒来?他在梦境里又遇到了什么事? 高燕守候着他,不分昼夜。 时间一天天过去,高燕做过几次梦,可她没有回到那家精神病院,也没有再见到杜锋。 现在,除了陪着杜锋,她抓住一切机会睡觉,希望能在梦里遇见杜锋。可越是如此,她越无法入眠。 高燕决定吞服一些安眠药,可依然无效。看着杜锋依然像个活死人一样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她心里一阵阵地抽痛,自己的苏醒,医生说是一个奇迹。而她希望创造另一个奇迹。她下定决心,她必须回去找杜锋。 高燕加大了剂量,最后她把整瓶安眠药吞了下去。她感到眼皮如铅般沉重,她看到一束光,那光影中有一个身影,她笑了。 7 杜锋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境里,他和一个病人抱有同样一个理论,弄来炸药想炸死第三病区的所有医生和病人,只为了脱离所谓的梦境。最终,他还杀了一个人。 这时,传来一阵敲门声。 “请进。” 一个身着白色病服的女孩走了进来。 “安洁?”杜锋问。 女孩点点头。 “请坐。”杜锋扫了一眼病历,抬起头,“我叫杜锋,现在开始,我接手你的病例。” 女孩无所谓地笑笑,“妄想症?又叫我吃药?” 杜锋冲着她温和地笑着,“那我听听你的故事。” 女孩睁大了眼,她很乐意宣讲自己的理论。“好吧,你知道庄周梦蝶的故事吗?” 两人在平静的气氛中交流着彼此的观点,杜锋抛下医生的身份,全身心地从病人的角度来分析这个病人。 “看来你对庄子的学说很有兴趣,我这里有一本《庄子》,我找找看。”杜锋站了起来,走向左手边那一排书架。 这时,杜锋身后的安洁跟着站了起来,她的右手放在了身后,从衣襟下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缓缓地向着杜锋靠近,最后她扬起了右手…… 恐怖故事之楼梯 一 朱门镇名副其实,在公路尽头,一道油亮的红漆木门横栏在路上,门后是一条笔直的马路。 郑午下了车,车门在身后关上了,一股灰尘涌起,长途车就此远去。 朱门正中央悬着三个大字——朱门镇。 两个穿蓝色工作服的男人坐在门柱下的一张书桌边,斜眼望着郑午,葵花子的皮不断从两人厚实干燥的嘴里飚出来。郑午看了看他们,再看看四周——荒野环绕,除了门后的马路,看不到其他的人迹。 他抬脚朝门内走去,两个男人站起来,拦住他:“干什么去?” “去朱门镇。”郑午说。 “你来朱门镇干什么?”一个男人掂着手里的瓜子问。 郑午有些不耐烦:“工作。”他又要朝里走,两个男人跨了一步,继续拦住他。 “干什么啊?”他火了。 “到这里登记。”一个男人懒洋洋地回到书桌边,把一个破破烂烂的笔记本朝他一推,另一个男人继续拦着他,嘴边挂着冷笑。 “为什么?”郑午梗着脖子问。 “这是规矩。”男人说。 郑午还想理论,想了想又觉得只是登记一下,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为此耽误时间。天色已经颇为昏暗,和房东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他皱了皱眉头,匆匆在那笔记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等他写完,两个男人递给他一双手套:“戴上。” “干吗?”郑午莫名其妙地望着这双白手套。 “进朱门镇都得戴这个,”一个男人笑着说,“当然你也可以不戴,不过出了什么事可别怪我。” 郑午忽然想起临走前总公司经理跟他特别交代过的话:“朱门镇有些奇怪的规矩,你必须遵守……”说这话时,经理的表情意味深长。他当时没留意,现在想起来,莫非就是指的这手套?但为什么必须戴手套?他看了看那两个男人,这才发现,那两人都戴着一副肉色的手套。那是医生做手术用的手套,紧紧绷在两人手上,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他满腹狐疑地匆匆套上手套,看了那两个人一眼——他们已经不再注意他,一个人弯腰从书桌底下抽出一张折叠床,就这么摊开在马路上。看来他们打算在这里过夜,难道,看守这扇大门真的如此重要?他抬眼望了一眼那油亮的红色的大门,夕陽把它照成了黑色。 也许,重要的不是看守大门,而是让进来的人都戴上手套?他忽然产生了这个念头,不知为何心头一跳,连忙把皱巴巴的手套拉紧一点。 走了很长一段路,天色越来越暗,终于,赶在夕陽落下地平线之前,他看到一片零散的房屋,接着是更多的房屋,马路开始分岔。他在路上拦了一辆车,说了地址,车子就一溜烟开动了。他特别留意地看了看司机的手——没有戴手套。 难道可以不戴手套? 他又感到疑惑了。 “你是外地来的吧?”司机开口了。 他点点头:“嗯。” “那记住,千万别脱手套。”司机郑重地道。 “为什么?”郑午再次问出这三个字。 司机笑了笑:“朱门镇有些邪门,戴手套是为你好。” “怎么邪门?”郑午问。 但司机再也不说什么。 车子闪过一条又一条街道,光线越来越昏暗,地面上的影子拉得老长。郑午正想着什么时候到,司机一个急刹车,车子猛然停了下来。郑午以为到了,提起包就要下车,却看见司机打开车门,匆匆跑下车,飞快地进了路边一扇门。这一着让郑午莫名其妙,他打开门下了车,看了看,那扇门十分狭窄,比平常的门要窄上一半,看起来十分古怪,而更加古怪的是门上写的两个红漆大字:楼梯。巨大的两个字几乎要撑破那窄小的门,郑午举步想上前看,却又停下了。心中有些忐忑的感觉,不由左右张望了一下,这一望,留了点心,才发现满大街到处都是这种窄窄的写着“楼梯”两个字的门。起初没觉得,这会儿看起来,一眼望去,窄门红字,竟仿佛整条街都是由这种门构成的。 红日又下沉了一些,只剩下微弱的余烬留在地面上,一切变成半明半暗的影子,路灯在此时忽然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亮光让郑午吓了一跳。他不知所措地踱回出租车旁,站了一小会,就看到那司机又从那道门里出来了。 “上车吧。”司机钻进驾驶室,发动车子。 郑午迟疑一下,坐到车子里问:“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上楼梯。”司机简短地道。 “什么意思?” 司机没回答。 “这些门上怎么都写着‘楼梯’两个字?” 司机没回答。 二 车子在沉默中往前驶去,最后停在一栋旧楼前。郑午付了钱,司机就把车子开走了。郑午望着车屁股后冒起的烟雾发了一会呆,甩了甩脑袋,走近旧楼。 旧楼前的路灯已经坏了,楼门浸没在黑暗中,隐约能看出这栋楼裸露的墙砖,看来年头不小了。他正迈步朝里走,冷不防耳边响起一个声音:“怎么才来?”这声音就在耳边,吓得郑午一哆嗦,一转眼望去,没有看到人,这让他更加汗毛倒竖,壮着胆子问了句:“谁?” “我。”那声音不耐烦地道,接着,一个黑影往前一动,看出是个人形。郑午这才分辨出这是房东的声音,她刚才站在旧楼的陰影里,一眼望过去根本没法看到她。 “车子晚点了。”郑午说。 “进来吧。”房东说着,领着郑午走进楼门,用力跺了跺脚,一盏绿色的灯亮了起来。楼道里的结构是典型的两户一梯,一边一户人家,中间一条楼梯。两人走上二楼,进了房间,两室一厅的房子,带厨房厕所陽台和杂物间。房东把钥匙交给他:“这是这房子的钥匙。”又给他另一把钥匙:“这是楼下的钥匙。”郑午感到奇怪:“我要楼下的钥匙干什么?”房东瞥了一眼他的手:“别问那么多,记着,别取下手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除了在水里的时候,手套在任何情况下都别取下来。” “为什么?”郑午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问这个问题了。 房东摆了摆手:“说了让你别问那么多,我走了。”说着就出门了,郑午还想追出去问,房东砰地把门关上,差点撞到了他的鼻子。他没趣地揉了揉鼻子,看了看自己的卧室,把东西放好,正要洗澡,忽然听到楼道里传来咯噔咯噔的脚步声,是有个什么人正往楼上走。他从猫眼里往外看,看到一个穿白衣服、蓝裤子和白球鞋的光头小男孩,正一步三蹦地爬上来,打开对面的房门,接着便把门关上了。 原来是邻居家的小孩,郑午笑了笑。他觉得自己今晚有点过于胆小了,但这朱门镇也的确古怪。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套,忽然想起,刚才那孩子似乎并没有戴手套,房东也没有戴手套。他感到奇怪,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求自己戴手套,而他们自己有些人却并不遵守这规则呢?说是因为朱门镇有些邪门,究竟是怎么个邪门法,却谁也不肯说,再说,这邪门和手套有什么关系? 手上总是戴着手套有些热了,他把手套往下捋了捋,想取下来,正在此时,又听到了咯噔咯噔上楼的声音。郑午好奇地又把眼睛凑到猫眼上看——白衣服蓝裤子,白球鞋,光溜溜的头——还是那个小男孩!他爬上楼梯,闪进对面的房间,把门关上了。 他不是刚进去吗?再说,也没听见他下楼的脚步啊。郑午心里觉得有些毛毛的,眼睛凑在猫眼边不离开,屏住呼吸望着对面的门。等了几分钟,他又听见了噔噔噔噔的声音。 闪着绿光的楼道里,一个光头冒了出来,接着是白衣服蓝裤子。那孩子又一次上来了!郑午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没看到那孩子下楼,却看到他一遍又一遍地上楼,这情形太古怪了。 那孩子再一次钻进了对面的房门。不一会,又传来了上楼的声音……郑午把眼睛从猫眼上移开,双腿发软,一步一跪地挪到房间里,把房门关上,用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起来。 他感到自己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那双白色的手套湿漉漉地贴在手上,手心里仿佛捏了一团泥浆,但他现在死活也不敢把手套取下来——这里果然很邪门。也许戴着手套真能保护自己,这么想着,他把手攥成拳头,以防手套不小心滑出去。 在被子里闷了一会,门外那孩子上楼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他喘了几口气,爬起来喝了两口水,看看时间,才晚上8点多钟,还早得很,便到客厅看了会电视。 10点多钟的时候,他又听见了那声音。这次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噔噔噔噔,仿佛有谁沿着楼梯上去,接着便听见门外传来下来下楼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人从三楼走了下来,然后是三楼的房门砰的一响,接着,在三楼的房间里,又传来了噔噔噔噔上楼的声音……郑午再也忍不住了,一口气冲到房间里,用被子紧紧捂住耳朵。现在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到朱门镇外派的工资是平时工资的两倍,却还是没有人愿意来。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冤大头,颤抖着拨了经理的电话:“喂?” “郑午啊?你到了?”经理的声音很响亮。这是一个来自正常世界的声音,虽然让郑午恨得牙根发痒,在此时,却也给他壮了些胆。 “经理,我明天就回去。”郑午说,“这里确实很邪门,我不想留在这里了。” “啊?”经理的声音骤然大起来,“但你已经签了协议啊。” “我毁约还不成吗?”郑午带上了哭腔。 经理愣了愣,叹了口气:“但公司也和朱门镇签了协议啊,毁约哪里有那么容易。” “公司和朱门镇签了什么协议?”郑午感到不妙。 “和朱门镇做生意,在政策上有很大的优惠,这你是知道的。公司不可能放弃在朱门镇的驻点,但是所有在朱门镇有驻点的公司,都必须和朱门镇签署协议。”经理说,“你也知道,朱门镇很有些邪门,为了保护我们的员工,朱门镇镇政府需要投入很大的财力来经营一些设施,我们的人不是说撤走就能撤走的。” “啊?那你派别人来!”郑午说。 经理无奈道:“没有人愿意来啊……说起来,要不是你答应去,原来驻在那里的那个人还回不来呢,这位置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来一个才能走一个,你以为很简单啊?” 郑午没想到这事还有这么复杂,他一咬牙道:“那我自己走,我辞职还不行吗?” 经理叹了口气:“我说了,这位置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只要我们公司不派人去,你就不能回来,就算辞职也不行。” “我就走!”郑午愤怒地道。 “这不是你说了算的,”经理无奈道,“只要你未经允许离开朱门镇,守门的人就会强行剥下你的手套,你想想,那会是什么后果?” 经理挂了电话,郑午举着手机半天没合拢嘴。 被剥了手套会有什么后果,他不知道,也不敢想,他只知道,在没离开朱门镇之前,手套绝对不能摘下来,否则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 这么说,现在他被困在朱门镇了! 郑午无法可想,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三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耳朵里听到噔噔噔的上楼声,郑午一个激灵从梦中醒来,眼前一片漆黑。 噔噔噔! 那声音不在门外,不在楼上,竟然就在自己的房子里!是不是听错了?郑午把身子蜷缩成一团,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只耳朵。 噔噔噔! 就在这房子里,没错,那声音越来越近,仿佛楼底下有个什么人即将进入自己的房子——但房子里怎么会有楼梯? 郑午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露在被子外的耳朵却觉得凉飕飕的。眼睛稍微适应了一点黑暗,他瞪大眼睛凝视着眼前的房间——房间朝向客厅的门没有关,从窗外射进来一点昏黄的灯光,隐约能看到客厅里的情况。 噔噔噔。 声音忽然停了。 接着,他听到厨房那边似乎有一扇什么门打开了,一个脚步声传来——这回不是上楼的声音,就是平地上行走,踢踏踢踏,似乎是穿着软底的拖鞋。郑午把身子缩得更紧了,连耳朵也缩进了被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那脚步声从厨房那边移过来,穿过客厅,靠近了房门口。他瞪大眼睛紧盯着门口,用被子堵住嘴,以防自己粗重的呼吸声泄漏出去。 一个小小的人影从门口闪过去,是个穿红衣服的女孩,梳着两条羊角辫,红裙子在膝盖处飘拂着,一双裸露的小腿在黑暗中显得异样的白。郑午忍不住发出一小声惊叫,又赶忙捂住自己的嘴。那女孩把头转向郑午这边,发出一阵轻笑,脚下不停地继续朝前走。 踢踏踢踏。 脚步声到了门边,大门被打开又关上了,门外传来噔噔噔下楼的声音。郑午还是一动也不敢动,他凝神听了一下,似乎听到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 接着,什么声音都没有了。等了一小会,他正要起身去客厅看看,又听到了那上楼声。 噔噔噔,这声音真切地从厨房的方向传来,越来越近,接着是厨房的门被打开,红衣服的女孩从客厅穿过,关大门,下楼——如此周而复始,重复了5、6遍。 郑午终于忍不住了,当那女孩又一次从客厅走出去,把大门关上后,他猛地跳起来,光着脚跑到大门边,把眼睛贴在防盗门上。 门口什么也没有。 他咬了咬牙,把门用力拉开。 红衣女孩正轻盈地蹦跳着下楼。 “你是谁?”郑午麻着胆子,汗毛倒竖地问。 女孩仿佛没有听到他的声音,直接下了楼,转个弯就不见了。 郑午想追出去,在门口酝酿了半天,冷不防一阵风从楼道里吹来,发出呜呜的声音,楼道窗口挂着的几块破布翻飞,绿惨惨的路灯光被搅得迷离一片。他打了个寒颤,迅速缩回房内,把门锁好。打开客厅里的灯,郑午壮着胆子一步一步靠近厨房。 噔噔噔。 上楼的脚步声再次从厨房传来。郑午连接吸了几大口气,心脏几乎跳到了脑门上,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挪到厨房,打开灯一看,什么也没有。 脚步声仍旧传来,越来越近。他仔细看了看,发现声音是从厨房里一扇小门上传来的。 那扇小门就在冰箱边上,被窗帘遮住了,一时难以发现。他舔了舔嘴唇,走到门边,撩起窗帘一看,那门只有普通的门一半那么宽,门上用红漆写着触目惊心的两个大字——楼梯! 噔噔噔的上楼声,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郑午闭了闭眼睛,定定神,猛地用力把门拉开——门后亮着绿惨惨的灯光,上楼的声音变得异常响亮,一道狭窄的木楼梯出现在门后。郑午探头朝楼梯上望去,正好看到那红衣服的小女孩朝上走来,她仰头看到郑午,一张雪白的脸忽然变得惊恐无比。 “你是谁?”郑午下定决心正面交锋,管她是人是鬼! 女孩一言不发,只是瞪眼望着郑午,脚底下越来越快,她的神情也越来越坚决,很快就走到了郑午跟前。郑午伸手想拦住她,她也不伸手抵抗,只是僵着身子继续朝前冲。从她的身体上传来一股极大的力量,仿佛一辆行进中的车,郑午被推得连连后退,他用上了全身的力气,还是无法阻挡那女孩。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女孩身体是热的软的,肯定不是鬼! “这怎么回事?这是我家!”郑午无可奈何地虚张声势。 女孩好不理睬他,穿过客厅出了门,又蹬蹬地下楼了。 “楼梯”里的灯光突然黑了。郑午跺了跺脚,绿灯又亮起来,他试探着朝前走了一步,发现墙壁上用血红的油漆画着朝上的箭头。他犹豫了一下,心一横,顺着楼梯就走了下去。 楼梯转了一个弯,仍旧是如此狭窄、仅容一人通过的木楼梯。郑午加快了速度,继续朝下。 楼梯到了底端,是一扇木门,他把门打开,看到一间厨房,格局和楼上自己租住的那房子的厨房一样。他隐约明白了些什么,飞快地冲出厨房,走到客厅,正好看到客厅大门打开,红衣女孩走进来,看到自己,露出惊恐而愤怒的目光,恶狠狠地冲过自己身边,又走进了厨房——郑午知道,她又上楼去了,她将第n次穿过自己的客厅,再下来,再上去——她干什么要这么做?现在他算是知道了,起初看到的那光头小男孩也不是鬼,估计他是从他自己家厨房内的小楼梯下到了一楼,然后再从一楼的住户家出来,走公共楼梯,所以自己才只看到他上楼,看不到他下楼。 但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他满心恐惧,万分疑惑。正在别人家的客厅里踌躇着下一步该如何做时,背上冷不防挨了一下。一转身,一个老女人手拿扫帚暴雨般朝他身上招呼:“遭瘟的外地人,谁让你下来的?谁让你下来的?遭瘟的猪!”郑午边躲边喊:“是你家的人先到我家的!”但那女人丝毫不觉得理亏,满脸的皱纹皱成了核桃,缺了牙齿的嘴里不断骂着:“你瞎眼了?你瞎眼了?没看到箭头?没看到箭头!再不滚我就报警了!”郑午哭笑不得,被她这么一闹,倒是不怕了,大喊道:“你报警啊,你报警啊!”老女人更加愤怒,扫帚没头没脑地招呼,郑午招架不住,只好匆匆逃离客厅,又从小楼梯上了自己的房。 靠在厨房的小门上,他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事,最后决定不想了。望着那扇小门,想想气不过,用力拖过冰箱靠在门上,把门直接封死了。这么闹腾了一番,他感到十分疲倦,到头便睡下了,起初还留意厨房的动静,等了半天没听到什么声音,便睡着了。 早晨起来,又到厨房看了看,冰箱好好地靠在门上,没一点挪动的痕迹。他吁了口气,跑到浴室里,打开花洒,在持续不断的水流下小心地脱下手套,痛快地洗了起来。 噔噔噔。 上楼声又在厨房里响了起来。郑午没理会,继续洗澡,心里很有些幸灾乐祸。 声音一直上升到那扇小门前,“蹬蹬”的上楼梯的声音转变为砰砰的巨响,是有人在用力敲门。郑午心里觉得非常痛快,一边搓澡一边哼起了歌。 小门里发出各种各样的响声,门内的人用力踹、推、打、砸,最后终于清静了,一点声音也没有。郑午乐呵呵地洗完澡,想打开那小门看看,手伸到冰箱边上,又放开了。 还是堵着吧,免得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楼下那两个女的又在自己客厅里一遍又一遍地穿梭。这么想着,他收拾两下,就上班去了。 四 早晨,光线明亮,朱门镇的面貌格外清晰。从住的地方到车站要走一小段路,在这段路上,郑午终于见识了真正的朱门镇。 这是一座布满了楼梯的小镇,每隔几米,就能在路边看到一道写着“楼梯”两个字的窄门,不时有一两个行人匆匆改变原来的行走路线,冲进那门里,呆上几分钟后又下来。郑午深感好奇,他跟着一个行人走进那窄门中,不出所料,门内就是楼梯——左边一道楼梯,标着往上的箭头;右边一道楼梯,标着朝下的箭头。那行人从左边的楼梯走上去,郑午跟了上去,楼梯在顶端有一个不足一米的小平台,走过这平台,就到了右边的楼梯,两人一前一后又下来了。下到底部时,那人再次从左边的楼梯朝上走,郑午想了想,掉转头,沿着右边的楼梯走了上去。楼梯很窄,一个人通过刚好,走到顶部,他和那人迎头遇上,那人愤怒地瞪着他,直接朝他冲过来。郑午想把那人推开,却感觉他身上有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量,被推得连连后退,最后只好转身,顺从对方的路线朝下走。下来之后,那人继续上楼,他觉得无趣,便推开门走了出来。回想起昨晚上那老女人的愤怒,他忽然有些明白了,看来,在这朱门镇,人们上楼下楼都必须依照箭头标志的方向行走,有些楼梯只能上,有些楼梯只能下,否则……否则会如何呢?无非就是遇上这些执拗的当地人,宁死也不肯后退一步——但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这些人为什么要在镇上设立这么多专门的楼梯呢?人们为什么要这样一圈又一圈地循环爬楼?这些问题,郑午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也许,这就是朱门镇的邪门之处?如果仅仅是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从窄门出来,郑午继续朝车站走去。走了几步,左右看了看,他发现这镇上不仅仅有标志着“楼梯”的门,有些门上用醒目的白色大字写着“死路”两个字,旁边还画了一个白色的骷髅头,看起来颇为狰狞。尽管标题如此吓人,但还是有不少人在那栋楼里进出,郑午迟疑了一下,压抑不住好奇心,也跟了进去。 进去一看,是一栋写字楼,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随手拉住一个人问:“这里为什么叫‘死路’?”那人奇怪地看他一眼,瞥了瞥他的手,笑起来:“新来的?”郑午点点头。那人把手举起来,手上雪白的手套十分醒目:“别问,别脱手套,我只能告诉你这些。”看到他手上戴着手套,郑午产生了一丝亲切地感觉,忍不住又问:“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不戴手套?”那人耸了耸肩膀:“自己观察,没人会告诉你的。” 郑午很想再观察观察,但已经没有时间了。他匆匆出来,朝一辆公交车跑去。公交车是双层的,里边空荡荡的,但他上去的时候,却被司机喊住了:“人满了。”郑午哭笑不得:“还有这么多空座位,哪里满了?”司机瞥了他一眼,把门一关,也不说话,开着车子就走了。 郑午彻底懵了。 他咬牙骂了一句,一抬眼,又来了一辆公交车,还是双层,还是空荡荡的。这回他留意到了,车身上有一行绿色大字:限载15人。 这什么破规矩? 郑午完全不懂了,这车子异常庞大,足可以装下100人,却说什么限载15人,简直太可笑了。他不管那么多,车子一停,就往车上冲去,这次没有人拦着他。其他等车的人都很斯文,一个个上车前都问一句:“满了吗?”上了两三个人之后,司机说人满了,底下的人也就自觉地不再往上走。 上了车,才发现车子不是一般的古怪。车内除了正常的座位之外,在一层和二层之间,悬着六副楼梯,每两幅楼梯首尾相连,形成一个椭圆形——这就和那些写着“楼梯”字样的窄门里的楼梯一样。车上人不多,数了数,一共14个,加上司机正好15个人。不时有人起身,选一副楼梯爬上去,做上上下下的循环运动——现在郑午对此已经比较习惯了,看热闹一样看着他们。他算是理解这车为什么限载15人了——一辆车上只有三对楼梯,要是一整车的人同时来了兴致都去爬楼梯,15个人还算是太多了呢。 这镇上的人都有些爬楼梯的怪异习惯。就算没有认真观察,郑午也看出这点来了。发现这个之后,他没再害怕,反倒觉得有趣。不知道镇上的人们这种特殊的习惯是如何形成的,有机会倒要调查调查。 五 很快就到了公司。 公司的楼梯很宽,没有上来下去的箭头标记,电梯里毫无悬念得有一对楼梯首尾相连地竖着,电梯门口写着限载3人的字样。 公司里来来往往的人,有的戴手套有的没戴,但谁也不回答郑午关于朱门镇的疑问。不时有人起身出去,回来后便气喘吁吁,郑午跟着看过一次,发现起身的人们大多数是去爬楼梯去了。 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从郑午的办公桌望去,能看到大半个朱门镇。他没事就喜欢往外看,看那些人在各种各样的门里进进出出,看了一上午,被他琢磨出规律来了——所有进入标志着“楼梯”字样的窄门的人们,都没有戴手套;所有进入“死路”字样的门内的人们,都戴着白手套;乘坐公交车的人们,有的戴手套有的没戴;乘坐出租车的人们,无一例外都戴着白手套,但司机却未必戴了手套……这一切都表示什么呢?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 一辆公交车停了下来,一个留着板寸的男人下了车,他手上没戴手套,悠闲地走了两步之后,脚步猛然加快,急不可耐地冲向一道门——这里的人们冲向窄门的速度,都和尿急的人们冲向厕所的速度差不多——但他冲向的不是“楼梯”,而是“死路”,这是一整个上午唯一的例外——一个没有戴手套的人冲向了“死路”,会发生什么事?郑午饶有兴致地盯着那栋写着“死路”的建筑。 他没有等多久就知道了。 留着板寸的男人冲上那建筑的顶楼,仿佛没有注意到自己在什么地方,仍旧急切地朝前走着,飞快地靠近了顶楼的边缘。 郑午张大了嘴。 他眼睁睁看着那人一步迈入虚空之中,像断线的风筝一样落了下来,啪地一声,结结实实地摔到地上,地面上迅速弥漫出一片红色的液体。 这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郑午张大的嘴半天没有合拢。 救护车和警车的声音响起,他听到公司的同事在议论:“可怜的家伙,肯定是太急,走错门了。” 走错门了? 刹那间,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郑午忽然就明白了一切,但他来不及梳理自己的思路,猛然想到自己家里那道“楼梯”,那扇被冰箱顶死了的门……他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心悸,楼下片鲜红的血色仿佛弥漫到了眼前,他猛然站了起来! “我要回去一趟!”他对着对面的某个同事说。 “什么事?”同事问。 但他已经来不及回答了,飞快地下楼,招了辆车,发现司机没戴手套,他一挥手让车子开走,又拦了几辆,总算碰到一个戴手套的司机,赶紧上了车,十万火急地报出地名。司机还挺悠闲地问:“什么事这么急啊?” “我把楼梯堵住了!”郑午脸色惨白,汗水涔涔地道。 司机的脸色也变了,骂了声:“你这干的什么缺德事!”一踩油门就冲了出去。 但愿来得及!郑午双手合十祈祷着,他感到空前的恐慌,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笼罩在头顶。 很快就到了租住的地方,司机很热心,跟着郑午冲上二楼。郑午的手直抖,钥匙半天没对上锁孔,他耳朵里嗡嗡直响,仿佛都是今天早晨听到的那阵砸门的声音……门终于开了,郑午冲进厨房,面对着被冰箱堵死的那扇门,猛然站住了。 是不是已经晚了? 很可能已经晚了! “快,搬开!”司机推了他一把,他这才回过神来。两人一起把冰箱搬开,露出后面的门来。 门已经支离破碎,如此厚实的木门,竟然被砸得破了好几个洞,一些黑红黏稠的液体挂在破口处的木头渣上。郑午不敢直视,一咬牙把门拉开—— 门后,穿红衣服的女孩和那老女人倒在地上——从她们的衣服上可以认出是她们——她们的头颅已经完全破碎,两人的头颅都差不多插进了门里,门一开,两人就顺势倒下了,门上原本插着脑袋的地方露出两个几乎被穿透的洞。脑浆和血把楼梯和门染得一塌糊涂,郑午扭身就呕吐起来。 司机打电话报了警,在警察来之前,司机一直抽着烟,看看他,又看看那两具尸体,欲言又止。 “我不是故意的。”郑午全身颤抖着道。 司机点了点头:“作孽!真作孽!” 此后郑午一直处于一种恍惚状态中,直到那几个警察抓住他的手,要把手套剥下来的时候,他猛然惊醒过来,死死地握着拳头:“不,不,我不是故意的!” “你杀了人!”警察冷冷地说。 “我又不是故意的!”郑午喊道——手套被掀了起来——“没有人告诉我!”他把绝望的目光投向司机,司机同情地低下了头——手套被掀开了一半——“我不想来的,早知道是这样我不会来的!”——手套被摘下了,郑午再也说不出任何话,警察一松手,他就像烂泥一样瘫倒在地。 一些光滑的东西顺着裸露的双手爬了进去,他看了看自己的手,那里什么也没有,但他能感觉到那光滑,那无限延伸的曲线,正在通过双手钻进自己的身体。完了,全完了,他无比绝望——朱门镇充斥的那种圆弧,一双手套就可以轻易隔绝的东西,现在已经入侵他的身体。 这下,他必然要和镇上的人们一样,时不时地就产生爬楼梯的强烈冲动——爬上的高度和爬下的高度必须一致,起点就是终点——否则,即使是跳楼,即使是把脑袋撞破,也必须完成这种的对应——所有的楼梯都是成对的,写着“楼梯”的窄门里的楼梯,公交车里的楼梯,电梯里的楼梯,出租屋里上下楼之间的内部楼梯,都形成一条回路,所有的这些楼梯都是为了让那些没有戴手套的人们在产生冲动的时候不至于丧命——写着“死路”的门里都只有一条楼梯,只能上去,或者只能下来,所以只有戴白手套的人们才能进去,因为他们的身体还没有被那种东西侵蚀,他们不会产生那种冲动——那个留板寸的男人走错了门,他找不到下来的楼梯形成一条闭合的回路,所以他死了;楼下的两个女人被他封住了朝上走的楼梯,所以她们也死了——楼梯朝上的就只能朝上,朝下的就只能朝下,这是规矩,否则两个产生冲动的人在中途相遇,在那么狭小的、仅容一人通过的楼梯上相遇,必然是你死我活,甚至是同归于尽的下场……明白了,他都明白了……他大脑剧烈运动,身体却毫无反应——什么反应都没有用,那还反应作什么? 人们慢慢从他身边走过去,司机在他肩膀上拍了拍,他没有半点反应。 人们走光了,天色慢慢黯淡下来,房间沉浸在黑暗中,他还是没有反应。 全完了。 他绝望地倒在地上,直到,那种感觉袭来。 那感觉来得强烈而突兀,似乎是被雷劈了一下,他刷地一下站起来,全身充满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渴望,抬脚就朝前走。他走出房门,走下楼梯,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把一楼那两个女人的房门打开,走进厨房,标志着“楼梯”字样的小门是开的,他继续朝上走,脑海里充满着一道圆弧,那圆弧参差不齐,他感到自己一直想把它画得更加流畅饱满,但始终不能如愿,它总是有缺陷——他脚下继续走着,沿着楼梯朝上走,他感到自己就走在脑海中那道不够圆满的弧形上,像踩着一条还没有修好的路,他脚底下感受着那圆弧的粗糙、鄙陋,一步一步上了楼梯,饱满的力量充盈全身,他越过那团混合着血肉和脑浆的秽物,脚底下沾了些黏糊糊的东西,但这无损于脑海里那道圆弧,随着他走的每一步,那圆弧都被他踩得更加富有弹性——他回到了自己的厨房,那是他开始行走的地方,他的起点,脑海里的圆弧合拢成一条封闭的曲线,可是不够完美,它不流畅、不饱满、不光滑、缺乏弹性,那种强烈的冲动继续驱使着他,他又朝门口走去,下楼,开门上楼——周而复始,周而复始,上楼下楼,下楼上楼——那弧线越来越圆满,终于,它达到了饱满的极限,弹性好得无法言说,他满足地叹息一声,在厨房——在起点停了下来,起点成为终点。脑子里的圆弧消失了,它达到了圆满,便不再出现,郑午清醒过来,苦笑一声。 此后,他再也无法离开朱门镇——离开了这里,到哪里找到那么多成对的楼梯?到哪里能让脑海中那条弧线达到圆满? 弧线又出现了,他忘记了一切苦恼,又开始亢奋地在楼梯上爬行…… 恐怖故事之奸人 “我明明睁开眼睛,却不能动弹。我感觉到有人在身边。”石香在电话里对闺中密友钟云丽绘声绘色的表述,走廊的灯亮着,是夏天的午夜,空调竟然坏了,有少许的风,窗帘掀开,暗蓝色底子白色抽象图案。 钟云丽恨不得拿牙签撑着眼睛,袭来的浓浓睡意让人无法抵抗,人活着的有种快乐就是该睡睡,该吃吃。 钟云丽的老公苏栎在公司加班,所以好不容易可以睡个单身觉,半夜又要被这个家伙吵醒,碍于面子,只有耐心听老同学说下去。靠,又是老套的鬼压床的故事。 石香的床单是乳白色银色条纹,一个枕头孤单的摆着,像精神病医院的床。白展豪也是加班加班加班,为了赚那点辛苦钱,连新婚妻子都晾在一边,有时候半夜回, 或者彻夜不回,在公司办公室打地铺是公司的人性化规定,石香初初以为是老公在外面搞女人。终于有一次不放心去他公司楼下看了,有灯,买了宵夜过去,果然在 加班,跟苏栎两个人在电脑前趴着,像两只熊猫。 男人在加班,也是为了家里女人过的好点。钟云丽在电话里叹息道。 白展豪是个好男人,娶了石香这样的大美女,当宝一样,房子买的是二手,月供五千。单元楼之间又隔得近,握手楼的意味。买了房子几乎就没剩什么钱,拼命的工作,一人兼任两职,研发和业务,白天跑业务,晚上搞软件开发。 美女是需要钱来养的,尤其是不上班的性欲旺盛的美女。 石香当时听白展豪求婚时说我养你那句话的时候感动不已,又听他说,我准备跟你结婚后就买房子,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又是一阵感动,最后他说,你结婚以后可 以不用上班,自由的生活,什么时候想要孩子就生一个的时候,那枚闪光的戒指就套在自己手上时恨不得背景就是欢乐颂。征求了双方父母的意见,无条件通过,虽 然说没有车,但人的一生在房子里呆多久,在车子里能呆多久。何况白展豪外表斯文,戴着眼镜,符合石香理想的丈夫类型。 婚礼没有想象中的豪华,所以没请多少同事,钟云丽和苏栎两口子都来了,毕竟是多年的朋友,老公又是同事,很亲切。虽然房子是二手,老婆却是一手。二手房布 置起来总没有太多新房的感觉,班是不用上了,石香一个人在家非常无聊,新婚之夜,索然无味,白展豪的功夫很一般,型号也是s,没进去多久就滑出来了,用嘴 来刺激也没用,软的象蚯蚓,暗红的低着头,上面的一滴眼泪状物体也是透明。 半年后,石香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有意思。但毕竟她还是爱他的,否则也不会跟他结婚,有些事情,自己能解决的就自己解决。中国人,凑合着过吧,再找一个未必又能比现在好多少。 “那天他不在家,我一个人,最近睡觉的时候那个影子总是出现,我看不清楚他的脸,模糊极了。但我能听见洗手间里滴水的声音,还有楼下的汽车声,我没有睡着,这是一个鬼。”石香心有余悸,“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门锁的好好的,我的内裤上却有高潮液。它上了我。” 钟云丽安慰了老同学半天。自己天生胆大,并不惧怕鬼。除了色鬼,如苏栎,一有空就要做爱,好像得了亢奋症,搞得皮磨破了,不能穿紧身牛仔裤。 石香挂了电话,空调坏了,闷热,去洗个冷水澡,洗手间的小窗也是打开,小帘子放下来,一股清淡的尿騷味混合着熏衣草沐浴露的味道,一股热流沿着石香的大腿 滑下来,是淋浴。而石香喜欢的是泡泡浴,家里装修时不够钱买按摩浴缸,这是个遗憾,等白展豪这个月发工资了还是买一个,洒上玫瑰花瓣的浴缸,点上香熏蜡 烛, 这样才够情调,今天晚上他大概又是不会回来。 不知道那只鬼会不会来。 穿了件桃红色吊带丝绸睡衣,到陽台上吹夜风,星辰灿烂,灿烂不过都市的霓虹。对面陽台没有人住,看起来象个大黑洞,要把人吸引过去一般。眼睛不敢看太久, 听楼下便利店的人说以前有个女的跟老公吵架,抱着小孩从七楼跳下来,那男人后来受不了也在同一个地方跳了。一家三口死于非命,于是这个单元没有人敢再住, 有胆大的租户冒险租了,半夜也是听见厨房有炒菜的声音。连同石香的这套房子也是受到影响,价格低的惊人,所以白展豪考虑了很久还是买了,他怕穷,不怕鬼。 手机忽然响起来,应该是石展豪,拿来到陽台接了,果然是今天在办公室打地铺,说老婆你不要怕,这个月加班费够买一条新的宝姿裙了。 我要买浴缸。石香打了个喷嚏。 好,买浴缸,我爱你。石展豪在电脑前画图,眼睛熬得通红。 拿着红外望远镜照例看看其它单元在干什么,说不定有刺激的事。一看,对面五楼那个上下秃顶男人用天文望远镜在看自己这边。 赶紧回去了,一身汗,这澡算是白洗了。 睡觉。感觉特凉快,一看陽台门是敞开的,准备爬起来关门,发现手不能动弹。黑暗中,有人压在自己身上,从头吻到脚,它的头发很长,看不清楚脸, 忽然觉得很舒服,担心电话突然响起会中断这样的过程,全身黑衣,覆盖在自己身上,插入的时候一阵颤抖,然后换了自己在上面,下身胀痛,但习惯了,就缓缓的运动。忽然石香想起了什么,大喊一声,“你没有采取措施。” 它几乎每晚都来。看不清楚它的脸,白展豪有时候睡得沉,这只鬼也是毫无顾忌的压在她身上,果然是鬼,姿势变幻无穷,时间也是特别长。每次想坐起来驱赶它,身体却没有力气。白展豪早上起来上班,用毛巾帮石香擦身上的汗,吻她的额头,“是不是作恶梦了?” “那个鬼又来了。”石香看着天花板,全身发软。 “不怕不怕,我上班去了,早餐在桌上我做好了。”白展豪穿上衣服出门,内疚的看了石香,坚定的朝门外走去。 于是石香继续睡,白天鬼是不来的。晚上经常来。白天石香自己去泡咖啡馆,买东西,然后窝在家里看泡沫剧,空闲久了,上班的念头渐渐消磨,只是盼着晚上白展豪不回来的时候的那只鬼。 后来苏栎出车祸死了,疲劳驾驶。 后来钟云丽从他抽屉里发现了石香家里的钥匙,还给石香。自那以后,半夜压床的那只鬼就再就也没有出现过。 一年后,石香跟白展豪成功离婚,因为她绝望的发现白展豪的陽痿永远都治不好了。 所有的人都在撒谎 可疑 嘀——3, 嘀——2, 嘀——1, “啊!”随着一声尖叫,苏禅从梦中醒了过来,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伸手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眼睛瞪得浑圆。过了很长时间,苏禅的呼吸才渐渐平静下来,不过他脸上还是惊恐的表情,他仍然心有余悸。 他已经连续好几天做同一个梦了。梦中,那个“嘀嘀嘀”的声音总是响起,每次那个声音响起的时候,苏禅的脑中都会出现一串数字,并且是正在倒数着的数字,但是每次到“1”的时候,苏禅都会从梦中惊醒。那个“嘀嘀嘀”的声音像是闹钟走针的声音,就像是……定时炸弹一样。 苏禅回过神来准备继续睡觉,可他刚一转身,却愣在了那里。杨欣不见了!杨欣是苏禅现在的女朋友。苏禅感到有些愧疚,因为杨欣曾是苏禅最好的朋友的女朋友。 这时苏禅听到走廊上有人在说话,他下了床,走到门前,趴在门上听着。 是杨欣的声音。 “我好害怕,我不知道我还能挺多长时间了……” 苏禅懵在了那里,杨欣在给谁打电话? 踏……踏……踏……脚步声越来越近,苏禅赶忙回到床上,躺在那里。一个黑影从外面走了进来,她的脚步很轻。 那个黑影走到床前,看着苏禅,苏禅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黑影慢慢地靠近苏禅,突然间,苏禅看到了黑影的面孔,顿时毛骨悚然起来。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两个黑洞洞的眼眶里没有了眼球,嘴里、鼻子里、耳朵里都流出了浓浓的黑色血液。 “啊……”苏禅大叫一声,伸手把那个黑影推开。 “呀!”黑影跌坐在地上。 苏禅回过神来,仔细一看那个黑影竟然变成了杨欣。 “你……你干嘛推我?”杨欣委屈地问道。 苏禅仍在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睛盯着杨欣。“你刚才在给谁打电话?”苏禅问道。 杨欣身体不经意间一哆嗦,但是被苏禅清晰地看在眼里,随即她镇定下来:“哦,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们在研究这个周末去哪里玩!” 苏禅没有继续问,杨欣也没有再说什么,躺在了苏禅的身旁。 夜,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可是苏禅怎么也睡不着了,他在回想着刚刚杨欣说的话,心里不禁有些发凉。 听语气杨欣在和另一个人正在实施着一个陰谋,苏禅心里一动。难道她的心里还有别人?苏禅想着,突然他脑中一闪:难道是他?苏禅有些愤怒了,他心里想着见到那个人的时候一定要问个明白。想着想着,苏禅感觉到自己的头越来越痛,最后竟然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变故 早上十点,苏禅醒了过来,揉了揉生疼的脑袋,一回头,他看到茶几上面放着几片面包和一杯牛奶,他往嘴里面塞了几片面包,然后端起牛奶一口喝了下去,牛奶的味道有些奇怪!苏禅皱了皱眉头。 到了公司,进了办公室,所有人都抬头看着苏禅,然后又低下了头,苏禅明显感觉到他们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苏禅刚坐下,门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 “呵呵!这么早!”来人笑呵呵地说道。 “辛新,我正好有些话想要问你呢,坐。”苏禅说道。 辛新坐在苏禅的对面。苏禅沉默着,半天也没有说话。 “最近工作还好吗?辛不辛苦?”苏禅没有问出心中想要问的事情。 “还好!”辛新简单地回答道。 聊了一会儿,辛新离开了苏禅的办公室,推开了旁边的一间办公室,牌子上面写着:副经理室。 看着辛新离开自己的办公室,苏禅靠在沙发椅上,此时他的心情五味俱全。苏禅怀疑杨欣和辛新之间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秘密。辛新和杨欣曾是一对恋人,一个月前,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两人分手了。然后苏禅就和杨欣在了一起。 苏禅正在胡思乱想着,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进!” “总经理,有批文件需要你签个字。”来人把一袋文件放在了苏禅面前。 “是张义啊,坐吧。”张义是苏禅的秘书,说完,苏禅开始看起文件来。 文件大致的意思是打算购买一片土地进行开发利用,虽然价钱很高,但是文中多次提到这片土地有很大的利用价值,而且绝对是有利于公司的。 看完文件,苏禅抬头看着张义:“这片土地真的有利用价值吗?我们会不会上当或是吃亏?” “这片土地绝对有很大的开发价值,而且我已经做了充分的考察和研究,我可以以我的职位担保。”张义信誓旦旦地说道。 “你先出去吧,我再考虑考虑。”苏禅说道。 张义出去后,苏禅低头想着张义刚刚说的话,这时他发现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双脚,然后是一双腿,苏禅想要抬头看看来人,可是突然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陰谋 醒来的时候,苏禅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他扫视了一眼房间,一个人也没有。他努力地回想着,只记得自己在办公室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然后自己的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苏禅想坐起身来,可是右臂突然一痛,他扭头一看,原来右臂上面扎着针,上面挂着吊瓶。苏禅伸手想要摘掉针头,这时他的身后传来一声:“别摘!” 苏禅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床的另一边不知何时站着一名护士,那个护士脸色苍白,面无表情地看着苏禅。 “我怎么了?为什么要给我打吊瓶?里面装的是什么药?”苏禅接连问道。 那名护士没有说话,只是死死地盯着苏禅。苏禅转过头,看着扎在自己胳膊上的针头,然后一点点地向上看去,当看到那只药瓶的时候,苏禅顿时感到了毛骨悚然。 瓶子里装的是一瓶鲜红的液体,正在“滴答、滴答”地输入苏禅的身体。苏禅尖叫一声想要伸手拔掉扎在胳膊上的针头,床边的女护士猛地扑了上来,按住他的手。苏禅拼命地挣扎着,这时那名护士大叫了几声,然后从外面进来好几个人,那些人苏禅都认识。 有杨欣、辛新和自己的父母,他们都面无表情,进屋后所有的人都扑了过来,死死地按住苏禅。 “放开我,放开我……”苏禅撕心裂肺地大叫起来。 “苏禅,醒醒,醒醒啊。” 苏禅慢慢地平静下来,然后睁开了眼睛,周围站着的,还是那些人:杨欣,辛新,自己的父母和医院的护士。不过此时所有人的脸上都是祥和的表情,一脸担忧地看着苏禅。 可是,苏禅感觉到,他们貌似关心的表情里,藏着不可告人的陰谋。 野心 苏禅不知道自己现在可以信任谁,每个人都有他们的秘密、陰谋。苏禅离开了医院,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回到了公司,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苏禅翻开抽屉。突然间,苏禅发现张义给他的那份开发土地的文件不见了,正在苏禅着急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苏禅接了起来。 “总经理?我是张义。”手机里面传来张义的声音,不过此时他像是在故意压低声音。 “是我,你今天怎么没有来上班?” “我现在就在公司的楼下,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你能不能出来一下。”听声音,张义似乎很紧张。 “好的,我马上下来。”说完,苏禅起身出了办公室。 到了楼下,苏禅左右搜寻着,终于在一个拐角处,苏禅发现躲在那里的张义,他穿着一身高领的黑色皮衣,戴着一顶帽子,还戴了黑眼镜,领子竖起来遮住了半张脸,正在那里向苏禅摆着手。苏禅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人跟着自己,然后向张义走了过去。 两个人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苏总,你……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没有去上班吗?”张义问苏禅。 苏禅摇头。 “我被辛总解雇了。”张义说着,口气里满是郁闷。 “解雇?什么意思?”苏禅感到纳闷。 “我被开除出公司了。”张义再次说道。 “为什么?”苏禅更加感到奇怪。 “辛总说购买土地这件事他来负责就行了,不让我说,然后就解雇了我,并且威胁我不要对你说这件事。”张义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地说道。 苏禅愣在了那里。 惊变 苏禅回到了公司,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刚要推门进入,突然间,苏禅发现自己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透过门缝,苏禅看到里有人。是杨欣!她正在办公桌前,背对着门口。苏禅心里感到奇怪,不经意间碰了一下门,发出了声响,杨欣听到声音慌忙地转过头,一只手快速地伸进衣服口袋里。她在藏什么东西? “你什么时候来的?”苏禅问道。 “哦,我……我刚来,看到你桌子乱乱的就来给你收拾收拾。”杨欣说话的时候,神情很不自然。 苏禅走到自己办公桌后,坐了下来,他刚坐下,杨欣就端起桌上放的水杯:“累了吧,我刚为你接好的,喝了吧。” 苏禅接过水杯刚准备喝,突然停住了,然后抬头看了看杨欣,笑道:“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看我呢?” “我今天刚好工作少。”杨欣说道,很明显,她在撒谎。 “哦,呵呵!不如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苏禅建议道。 杨欣低头想了一下,然后说道:“好吧,你先喝了水,然后咱们再出去。” “好的,你去叫上辛新吧,咱们三个人好长时间都没有一起吃过饭了。”说完,喝了一口水杯里的水。 看着苏禅喝了水,杨欣才走出了办公室。 杨欣刚刚离开,苏禅就把含在嘴里的水吐进了窗台的花盆里,然后把整杯水也倒进了花盆。刚刚杨欣一定在水里动了手脚,看她紧张的样子就能看出来,而且苏禅发觉水杯里水的奇怪味道和自己昨天早上喝的牛奶的奇怪味道是一样的。杨欣在撒谎!想起自己最近总是会出现幻觉和昏迷等症状,苏禅想到了,也许所有的一切都是杨欣在背后搞鬼。 苏禅出了自己的办公室,走到辛新办公室门口,里面的谈话声音他听得很清楚。 “他喝了水了吗?”说话的人是辛新。 “喝了,可是我觉得,他已经对我产生怀疑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想再骗他了,虽然……”这次说话的是杨欣。 “好了,这个秘密你一定不能说出去,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辛新像是在威胁杨欣。 听了这些话,苏禅彻底傻在了那里,平日里和自己仿若亲兄弟的人,居然也在骗自己,而且陰谋的主使竟然就是他。 “苏禅的父母那边,你交代清楚了吗?”辛新接着说道。 “他的父母已经同意了我们的建议,答应配合我们。”杨欣回答道。 这次,苏禅感到了彻体通寒,一股窒息感涌了上来。原来,所有人的陰谋竟然是同一个陰谋。 苏禅正在胡乱想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自己身后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慢慢地走近了苏禅…… 反击 “总经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突然身后传来的一句话让苏禅浑身一个激灵。 屋子里谈话的声音顿时停止了,苏禅转过身,身后站着的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没,没什么事情!”苏禅紧张地说道。 这时,辛新的办公室门打开了,辛新和杨欣从里面走了出来。 “苏禅,走去吃饭,今天我请客。”辛新说完,走出了办公室。 苏禅和杨欣跟在后面。 三人坐在那里吃着东西,辛新故意没话找话地一句接着一句,苏禅和杨欣都没有说什么。 最后,苏禅终于忍不住,问道:“辛新,那个,张义提议的那个文件为什么没有批准呢?那个项目对咱们公司的利益很大的。还有你为什么要解雇张义呢?” 辛新想了一下,然后说道:“那个文件我已经看过了,那是一个陷阱,根本对咱们没有一点的好处,且对咱们公司危害很大,我们是不能签的。张义那个人有不轨之心,所以我就解雇了他。” “哦,原来是这样。”苏禅装作明白了辛新的话,其实他的心里清楚,辛新一定是在找借口而已,他一定是在实施自己的陰谋。 难道他想夺取自己总经理的位置?苏禅想着,心里一寒。 吃完饭,三人到外面散步,走了一会儿,苏禅说道:“我今天约了一个朋友,一会儿要去和他见个面,你们俩一起走走吧,改天我再陪你们两个。”说完,苏禅很抱歉地笑了笑。 “哦,那好吧,你去吧,注意安全。”辛新说道。 苏禅并没有走远,他偷偷地看着辛新和杨欣两个人,他们两个人看到苏禅走后,马上抱在了一起。 苏禅没有冲出去大骂这对狗男女,而是转身向公司走去。到了办公室,苏禅走进了辛新的办公室。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张义给自己的那份文件,苏禅拿了出来,揣在怀里,离开了公司。 结局 此时,苏禅正坐在自己的家里,当辛新、杨欣和苏禅的父母赶到的时候,苏禅的脸上还带着微笑。 “苏禅,那份文件是不是你拿走了?”辛新着急地问道。 苏禅没有说话,抬头看着他。 “苏禅,你快说啊,到底是不是你拿走了张义的那份文件?”杨欣也急着问道,旁边苏禅的父母也跟着问道。 苏禅看着他们,笑了笑:“没错,是我拿的。” 辛新舒了一口气:“那文件放在哪里了?那封文件是不能签字的,不要相信张义,他是个骗子。” “够了!”辛新刚说完,苏禅就大喊起来,“张义是骗子?我看你才是骗子,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觊觎我总经理的位置,你想要代替我。”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怎么?无话可说了?告诉你们,你们不会成功的,只要有我在,这个公司还是由我说了算,文件签字不签字轮不到你们来管,你们休想替我做决定。”苏禅大声喊道,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和骄傲,“因为我是总经理!” “你根本就不是总经理,辛新才是总经理。”杨欣哭着对苏禅说道。 “欣欣,不要说了……”辛新对杨欣说道。 “我看你们还是对他说了吧。”苏禅的父母也落下了眼泪。 苏禅不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 “苏禅,其实你只不过是副经理而已。你一直想要超越辛新,所以,为了满足你最后的要求,辛新就把总经理的位置暂时让给了你,这些你都不记得了吗?”杨欣接着说道,“他这么满足你,只是因为你……” 说到这里,杨欣停住了,眼里又落下了泪水,其他三人也都淌下眼泪。 “只是因为你得了绝症!”杨欣说着。 听到“绝症”两字,苏禅感觉到忽悠一下子,天旋地转,他感觉自己的头越来越疼,他捂住了头,痛苦地蹲在了地上。 “你得了脑癌,辛新让出自己的总经理位置满足了你的愿望,由于你的病情越来越重,导致你失去了很多记忆。”杨欣哭着说道。 苏禅感觉到自己的头似乎裂开了一样,撕心裂肺般地疼。突然,苏禅的脑中闪现出多个情景,杨欣在自己的杯子里下药,辛新的嚣张跋扈,还有父母看自己时那游离的眼神……这些画面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他们都在撒谎。 “你们撒谎!我才是真正的总经理。”苏禅大吼道,“张义给我拿来的那份协议上,写着的是‘总经理’签字,如果我不是总经理,他为什么要找我来签字?” 辛新和杨欣愣了下,随即辛新说道:“张义那份协议是拿给我的,只是被你抢去了而已。” “胡说,是张义亲自送到我的办公室的。”苏禅底气足了。 “你给张义打个电话就清楚了!”辛新说道。 苏禅拿出手机,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张义的手机号。 “用我的手机打吧!”辛新说完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了苏禅,他已经拨通了电话。 “喂!” “喂!总经理吗?”对方说道。 “是我,张义,你今天的那份文件是不是送来给我的?”苏禅把手机开了免提,然后对张义说道。 “是啊!”手机里传来了张义肯定的回答。 苏禅挂了电话,然后抬头看着辛新,脸上露出笑容:“怎么样!听到了吧,他在叫我总经理。” “不,他在叫我。那是我的手机,咱们两个的声音很像,他一定以为是我。”辛新赶忙说道,“不信,你可以跟我回公司,然后问大家到底谁才是真的总经理。” 几个人赶到了公司。 办公司里的人看到苏禅和辛新后都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抬头看着他们。苏禅发现张义没有在办公室里面,他转头想要问辛新,可是辛新却向里走去。 辛新往里走着,每个人都在和他打招呼:“总经理好。” “总经理好。” “总经理好。” …… 看到这里,苏禅感到天旋地转,头又开始疼了起来,双腿一软倒在了地上。 尾声 苏禅睁开眼睛的时候,感到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他又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后再次睁开。 “这是哪里?”苏禅问身边的人。 “医院!”说话的一个男医生,看着这个医生,苏禅觉得很眼熟,但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人了。 苏禅又闭上了眼睛,回想着所发生的一切,一幕幕再次出现在脑海中。“医生,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苏禅问道。 “暂时恐怕不行。”医生面无表情地说道。 接下来的几天,苏禅都呆在医院里,其间辛新和杨欣都来看过他。每天陪在苏禅身边的只有那个男医生,男医生每天给苏禅做着检查,然后向苏禅汇报他的病情严重性。 这天,给苏禅做完检查后,医生对苏禅说道:“今天要进行手术,不能再延后了,之前没有实施是因为时机还不到,今天下午是实施手术的最好时间。” 苏禅听后,点了点头:“医生,手术的成功率有多大?” “放心吧,成功率很高的。”医生对苏禅说道。 看到医生非常有自信的样子,苏禅心情也好了起来。 到了下午,苏禅被推进了手术室。看着医生把一针管麻醉药注入到自己身体里,苏禅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突然间,苏禅想起来一件事情,这件事情让他顿时感到浑身冰冷。自始自终,自己都没有看到过自己的诊断书!一直以来都是辛新、杨欣和医生在说自己得了脑瘤,可是自己从来都没看到过诊断书上面写着自己得脑瘤这件事。 此时,以往发生的一切一切都浮现在苏禅的脑子里,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陰谋。 苏禅想从手术台上面起来,可是打了麻醉剂的他,感觉浑身一丝力气也没有,他感到自己马上就要失去知觉了。 就在这时,苏禅听到了说话的声音,是辛新:“张义,手术就看你的了……” 苏禅彻底失去了知觉…… 小雅之死 她气质温婉,楚楚大方,有一双可爱的大眼睛,但她已经失踪好几天了。我给她的闺蜜打了电话,给她的家里人挂了长途,登了寻人启事,但都没有她的消息。今天早上我却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警察局打来的,他们说在东桥头下发现了一具女尸,跟照片上的女子身形很像,让我过去确认一下。 警察也一下子辨识不了她是谁,因为王警官打来电话时说,那是一个无头女尸,只留下一副躯壳,穿着亚麻色的粗布裙和水红色的高跟鞋,看上去跟我发的照片有点符合。 我到了案发现场,已经挤满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从他们的表情上我读出了惊恐、不可置信、怀疑…..警察控制了案发现场,拉起了一圈长长的隔离带,正中间躺着的正是那具无头女尸。王警官把我带到了女尸前面,在路上来的时候,我就感觉到隐隐的不安,像有预兆似的,觉得被害者会是女友小雅,等看到了,我整个人彻底的冰凉,痛苦席卷而来。没错,是小雅,她手上戴着的正是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个天空蓝的戒指。 她说她喜欢天空的颜色,澄净,不含杂质,美的醉人。 水红色的高跟鞋别扭地扭成了八字形,左脚的脚踝处碎裂成一个很深的凹槽,王警官说,以他二十多年来的断案经验来看,东桥头下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小雅很可能是先被分尸后,再从桥上扔下来的。他职业性地分析着,可我再也不想听下去,我抓着王警官的手有点颤抖,眼睛像喷出了火一般,我哀求道:求你们,一定要找到真凶,将他绳之以法。 “这是我们的职责,放心,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我点了点头,目光又投向了小雅,突然,我像是能看见她死时发生的一切,脑中有一个灰色的身影闪现着,因为是背着身,我看不到他的样子,但他的身形我很熟悉,是王洋,我最好的朋友。我看到他手中的尖锐的利器从小雅的脖子上抹过去,血喷涌而出,像四溅的红色水花…… 我吓了一跳,不禁后退一步,摔倒在地上,这怎么可能?王洋是我最好的哥们,他怎么可能害死小雅。 在大学中我、王洋、小雅就是g大的三剑客。小雅长得好看,会唱很多流行歌曲,王洋弹得一手好吉他,所有的曲子在他的手中都能如流水般地流淌,我当时是文学社社长,大他们一届。我在迎接新生的晚会上认识了他们俩个,一问才得知我们都来自同一个省会,我算的上是他们的半个老乡。认识了之后的一段时间,为了让他们很好的适应新的环境,缓解因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产生的孤寂情绪,我时常找他们聊天,偶尔在腰包鼓的时候,会请他们俩个去美食城搓一顿。一来二去,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变的熟稔起来。后来也不知道,是日久生情还是本来就有好感,我喜欢上了小雅,深深地被她娇俏的容貌,古灵精怪的性格所吸引。 在那是个漫天烟花璀璨,人潮如织的圣诞节前夜我第一次牵了她得手,从此就再也没有放开过。为了有合理的理由跟她腻在一起,大三的时候我们共同创办了“青草乐队”。我负责歌词的创作,小雅是主唱,王洋负责谱曲。 “青草乐队”一时间风靡校园,有了一大批粉丝,我们三个也被评为校园十大风云人物。那是属于我们的光辉时刻。也正是有了那份经历,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才会变得很亲密。我当汪洋像亲弟弟一样的看待,王洋也温情地唤我一声老哥。 王洋杀死了小雅,打死我也不会相信。我甩了甩头,又向小雅的尸体看去,脑中的灰色身影不见了,也许这只是一瞬间的幻觉。 王警官又叫来了法医,将尸体抬上了警车。我和他一起去了警察局,签了死者的身份证明后,王警官说让我等尸体的解剖结果,我点点头,相信他们一定会查出真凶。 一周后,王警官那里还是没有什么消息。我有点等着不耐烦了,晚上洗完澡后我給王警官打了电话,他说,情况比较复杂,让我再等等,从他含糊的话语中我听出王警官是在敷衍我,所以我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就去警察局寻个究竟。 小雅死后的几天,天空总是陰沉沉的,雨下着不停,晚上窗子上总会噼里啪啦地响起一阵阵急促的雨打声。那晚也是,雨好像比前几天更猛了一些。我躺在床上丝毫没有睡意。 以往这个时候,每当我睡不着的时候,我总回給小雅打电话。无论多晚,她总会接。看墙上的闹钟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我惯性地拿起了手机,拨了一串号码。当手机屏幕亮起的时候,我惊了一跳,屏幕上的数字赫然是小雅的。恍然间醒悟过来的时候,苦涩涌上了心头。 看样子人一旦形成了某一个习惯,想改也改不了,我才意识到小雅已经不在了。漆黑的夜晚,蓝荧荧的手机屏幕,一串跳动的数字……房间里安静的出奇,呆想了一会,正准备去按掉那串数字,却突然间发现小雅的手机是接通的。 我吓了一跳,揉揉眼睛,确信没有看错,接通时长已经过了50秒,这怎么可能? 我心里有点发毛,突然感觉到后背阵阵陰凉。 “喂……”我抖抖索索地朝话筒问道:“有……人……吗…….?” 死一般的沉静,话筒那边寂寂无声,手机屏幕上只有秒表跳动的数字。 “不……说话……我挂了啊…….”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未知的恐惧。 等了很长一段时间,话筒里还是没有声音,我拇指按上“挂断”,突然,一声沉闷地呼吸声从话筒里传了出来,“呼哧……呼哧……” 像是九幽之地亡灵的呼吸。 “谁……”惊惧再次汹涌而来,手机差点从手中滑落。 “呜呜…..呜呜……”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从话筒里传来出来,在寂静的房间里,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与此同时,窗子那边传来了东西爬动的声音。我一转头,吓得再也说不出话来,贴着窗子的是一张碎裂的脸,面容上是一条条的刀疤,血从伤口处渗了出来,染红了蓬乱的头发….. 天,竟然是小雅! “哇……”我哭叫出声,瘫软在地上,吓得不敢睁开眼来。那是我生平见过的最恐怖的一幕。 手机“咯噔”响了一下,是信息传来的声音。我闭着眼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窗子那边再没有动静传来,我才堪堪地睁开了一条缝。 窗子上的人头不见了。 手机邮箱里有一张未接收图片,我点开看到的是王洋行凶的一幕。 在警察局里,我见到了王洋,他面容憔悴,清俊的脸上长满了胡渣,一下子像老了十多岁。 在电话这头,我抑制住怨恨,问:“为什么是你杀了小雅,我们三个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窗隔板那头的王洋凄苦地笑着,眼神中有掩饰不住的怨恨,“可是,她喜欢的是你,而不是我,你知道吗,我追了她五年,从高中就一直喜欢着她,但她最后还是跟你在一起了。” 王洋顿了一下,擦拭了一下泛红的眼角,咬着牙,接着说:“我得不到的,宁可让她玉碎,也不会瓦全。因为她是那么圣洁,像一朵白莲花一样样不容玷污。” 原来,这世上真有一种感情会因爱生恨,是我害了小雅。 搞笑故事之宝贝 刘大鹏这几天生了病,头发烧、眼发花、四肢无力,仗着自己身强体壮硬挺了几天后,终于支持不住了,嚷嚷着要去医院看病。 “看什么病啊?”室友赵凡不以为然地说,“我给你看一样东西,保准你立马好起来。” 刘大鹏忙问:“什么东西?” 赵凡神秘地说:“宝贝。你过来,我给你看。” “什么宝贝?”林傲很好奇,也想凑过去看,却被赵凡一把推开了。 赵凡说:“我这可是宝贝,只能给生了病的人看。” 林傲撇了撇嘴。 不一会儿,林傲突然听见刘大鹏传来一声尖叫:“天啊!”他转过头一看,发现刘大鹏一脸惊讶之色,还出了一身冷汗。 “怎么了?”林傲急忙问道。 刘大鹏摇了摇头,说:“没、没什么,看到这个,我的确觉得好多了。” 第二天,刘大鹏竟真的跟平常一样,生龙活虎起来。 林傲越发好奇这个宝贝,可赵凡就是不给他看,让他感到十分心焦。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弄生病,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看赵凡那个能治病的宝贝了。 于是,林傲故意折磨自己,很快便“心满意足”地病倒了。 “赵凡,我都病成这样了,你还不给我看看你的宝贝吗?”林傲拽着赵凡的袖子,哆哆嗦嗦地说。 “唉,好吧。”赵凡叹了一口气,他翻找了一会儿,便把一样东西扔在了林傲的身上。 林傲拿起来一看,发现宝贝竟然只是一张纸。 “难道上面有什么咒语?”林傲急忙打开了那张纸。 纸上面并没有什么咒语,只写了一行字:挂号费20元,诊治400元,感冒药50元……住院2000元。 林傲出了一身冷汗,不一会儿便觉得自己好多了…… 生死之旅 我们会死在车上 姚莹莹的头靠在车玻璃上,那一角玻璃冰冷地贴着她的额头。她看到窗外的风景正飞快地向后闪去,再也不会回来。 一只冰冷的手搭上姚莹莹的肩膀。姚莹莹一转头,只见同车的杜晓妮脸色苍白,双眼迷离。杜晓妮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我的心跳得厉害,非常不舒服,就像是……快要死了。” “你是不是晕车了?”姚莹莹关切地问。 杜晓妮摇摇头,把脸贴过来低声说:“我有一种预感,今天我们会死在这辆车上。” 姚莹莹全身一个激灵。 这个时候,杜晓妮捂着胸口问道:“姚莹莹,我们为什么要上这辆车?” 姚莹莹拍拍脑袋仔细想了想,却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上这辆车?姚莹莹环顾四周,只见车上所有人都表情呆滞,脸色像杜晓妮一样苍白,那副模样就像是死人一般。 此时,杜晓妮虚弱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你看到前面那个抱着罐子的人了吗?他怀里抱着的是骨灰罐!我听人家说过,和抱骨灰罐的人同车,必死无疑。” 听到这话,前面那个抱着骨灰罐的人突然转过头来。他的面孔很模糊,但是姚莹莹能够感觉到他在淡淡地笑着。这人晃了晃怀里的骨灰罐。突然,一只手从罐子口伸了出来,指尖蜷曲着向姚莹莹狠狠抓来…… “天啊!”姚莹莹大叫一声,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眼前,晨光已经照到了床上,刚刚她不过是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姚莹莹擦了一下额角的汗,然后目光落在了闹钟上——已经八点了她要迟到了!对于上班族来说,迟到是比噩梦更让人颤栗的事情。姚莹莹去年大学毕业,在市里一家著名的旅游公司上班。对于姚莹莹来说,这个工作来之不易,不可怠慢。更重要的是,那个年轻又帅气的老板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怎么能让帅气的老板看到自己如此懒惰呢?于是,姚莹莹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向门外冲。 “吱——”刚刚跑到楼下,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便钻进了姚莹莹的耳朵。她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只看到一辆黑色的公交车正用不可思议的缓慢速度从眼前驶过。同时,一股寒风伴随着车体的移动扑面而来,整个公交车仿佛一个巨大的棺材,神秘而恐怖。 驶到姚莹莹的面前时,一扇车窗缓缓摇下,半个青花罐子从窗缝里露了出来,似曾相识。 “姑娘,你发什么呆呢?”突然,路过的居委会大妈拉了姚莹莹一把。 姚莹莹一下子回过神来,再看眼前,宽敞的马路洒满了晨光,一片祥和。姚莹莹急忙问大妈,“刚刚的公交车您看见了吗?” 大妈笑了起来:“姑娘,咱们小区离公交车站远着呢,怎么会有公交车々你快去上班吧,不然要迟到啦。” “对了!”姚莹莹急忙告别大妈,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司奔去。 一冲进办公室,好友兼同事杜晓妮就把她拉到一边:“你怎么又迟到啦?刚刚老板来找你了。据说这次有个任务要交给我们,很重要的啊” “什么任务啊?”一想到帅气的老板给自己布置任务,姚莹莹的心就乱跳起来。 “我也不知道。走,咱们一起去老板那里吧。”说完,杜晓妮很亲密地拉起了姚莹莹的手。 很快,姚莹莹就弄清了自己的任务——这一次,公司要对所有旅游线路的运营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查,为了保证考查的真实性,老板决定派遣几名员工装成普通游客,全程感受公司的服务。姚莹莹和杜晓妮有幸被选中到去往阿穆镇的线路当中去。 “哇,可以免费吃喝玩,这可是个肥差。”杜晓妮傻笑着说。 然而,姚莹莹并没有那么高兴,她多问了一句:“去阿穆镇要坐大巴吗?” “当然。”老板点点头。 昨晚那个不祥的梦一下子涌上了姚莹莹的心头。怎么会那么巧呢?和杜晓妮一起,坐在大巴上……… “这个工作你们没有什么问题吧?”老板看到姚莹莹的脸色有些发白,急忙问道。姚莹莹仰视了一下老板帅气的脸,急忙说:“没问题!” 老板似笑非笑地看了姚莹莹一眼。 只这一眼,便让姚莹莹的心里涌上了一股异样的感觉。这眼神,似乎别有深意。 那是条不归路 回到办公室,姚莹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查看阿穆镇的资料。奇怪的是,在公司的种种推荐旅游线路中,根本就没有关于阿穆镇的介绍。这条线路似乎非常神秘,并没有做太多的宣传。 姚莹莹的眉头皱紧了。这时,办公室主任走了过来,她看到姚莹莹搜索栏上的“阿穆镇”字样,脸色突然变了。这一点细微的变化顿时被姚莹莹抓住了,她拉住了主任哀求道:“主任,你肯定知道些关于阿穆镇的事情吧?” 主任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压低声音说道:“阿穆镇是个不祥的地方!” 阿穆镇风景秀丽,但是地处荒僻,人迹罕至。以前来来往往的交通工具就只有一趟大巴。 三年前的一天,有个年轻的男子抱着一个漂亮的青花罐子上了车。那罐子似乎非常珍贵,因为他抱得非常紧。这个异样的举动引起了一个醉汉的兴趣。那个醉汉拎着男子的衣领骂道:“你小子抱的是骨灰罐吧?不然你为什么抱那么紧?” 男子急忙解释,可是和一个醉汉解释又有什么用呢?醉汉骂道:“妈的!和骨灰罐同车是要死的!你他妈的把这东西给我打碎!” 男子紧紧地抱着罐子,丝毫也不松手。这举动更加激怒了醉汉,他酒气上涌,铁拳狠狠地砸在了年轻男子的身上。同车的人觉得男子很可怜,但是谁也不敢惹醉汉,再加上一些人觉得男子怀里的罐子确实很像骨灰罐,而和骨灰罐同车是非常不吉利的。 可怜的男子把罐子护在怀里,在醉汉的施威之下,渐渐失去了呼吸。 “从那之后,经常有人在去往阿穆镇的大巴上看到抱骨灰罐的男子。那男子会走到旅客面前低声说:‘与抱骨灰罐者同车,必死。’”主任郑重地说,“所以,虽然那里风景怡人,但是很少有人会到阿穆镇去旅游,咱们公司也不太爱走这个线路。” 听到这里,姚莹莹差点儿哭出来。她没有想到自己和这么倒霉的事撞上了。她想到老板那里去推掉这个任务,可是刚走了几步她又停住了:老板是个非常爱才的人,如果自己因胆怯而不去,老板一定会对自己失去好感的。 姚莹莹不能让老板对自己失去好感,因为…… 他怀里抱着什么 这是一个陽光明媚的日子,然而姚莹莹的心情一点儿也不明媚。她跟在杜晓妮的后面。坐上了去往阿穆镇的车。这是一辆黑色的公交车,那沉重的颜色让姚莹莹的心又一次揪了起来。 起初,杜晓妮有说有笑的,心情很好。但是,车子很快开到了崎岖的路上,整个车身晃来晃去,让人浑身上下不舒服。杜晓妮开始晕车了,她闭上嘴巴一动也不敢动。同样,姚莹莹也觉得晕得厉害,一股股酸水向喉咙泛着。 “还好我有准备,吃点儿晕车药吧。”这个时候,杜晓妮从包里掏出了几个小白药片,递给了姚莹莹。 晕车药一般有催眠作用,为的就 是让乘客迷迷糊糊地进入睡眠状态,避过难受的晕车期。所以姚莹莹吃药不久就倚在车宙上睡着了,那冰冷的玻璃一角贴着她的额头,窗外的一切正飞快地向后闪去,再也不会回来。 不知迷糊了多久,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搭上姚莹莹的肩膀。姚莹莹一转头,只见杜晓妮脸色苍白,双眼迷离。杜晓妮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我的心跳得厉害,非常不舒服,就像是……快要死了。” “这是因为晕车啊。我也是。”姚莹莹关切地说。 杜晓妮摇摇头,她把脸贴过来低声说:“不是晕车,我有一种预感,今天我们会死在这辆车上。” 姚莹莹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她意识到:刚刚这段话居然与自己的梦如此相似! 姚莹莹急忙环顾四周,她第一次发现,这车上坐着的全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和自己的年纪差不多。不同的是。这些女孩的脸色全都死白,表情僵硬,呆呆地看着前方,偶尔会随着车身的颠簸而微微颤抖一下,甚至这颤抖都像是木偶一样。 姚莹莹感觉到,自己正在与死人同车。 “姚莹莹……你看那里……”杜晓妮微弱的声音再一次传来。她指着前方惟一的一个男子:“你看到前面那个抱着罐子的人了吗?他怀里抱着的是骨灰罐!我听人家说过,和抱骨灰罐的人同车,必死无疑。” “啊!”听了这话,再联想到梦里的情景,姚莹莹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 这个时候,前方那个抱着罐子的男人转过头来。他很年轻,很帅气,这张脸让姚莹莹觉得似曾相识。年轻男子很和气地说:“我叫欧陽凯,很高兴和你们同车。” “很高兴……”姚莹莹颤抖着应付了一下。 欧陽凯摇了摇怀里的罐子:“你们是不是害怕它啊?我知道,它很像是一个骨灰罐。在咱们这里有个说法一和骨灰罐同车必死无疑。” 姚莹莹只觉得一阵恶心,她的手紧紧地抓着坐垫,生怕接下来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下车上厕所吧!”突然,大巴停了下来,司机大叫了一声。 关于旅游有这样一个顺口溜:“上车睡觉,下车尿尿,到了景点拍照。”这_声“上厕所”对于姚莹莹来说太关键了,她急匆匆地拉着杜晓妮下了车。 “杜晓妮,你感觉到了吗?这车太怪了!”姚莹莹急切地对杜晓妮说,“我们不能再坐这辆车了,咱们趁这个时候赶快逃跑吧!” “这……逃走不太好吧?”杜晓妮犹豫着。她虽然害怕,可是不敢私自逃走。 “别等了!”姚莹莹急忙劝说杜晓妮,“这辆车真的不能坐,因为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 “梦里,你和一个抱着骨灰罐的人同车,是吗?”突然,一个男声冷冷地从姚莹莹的背后传来。姚莹莹头皮一麻,回头正迎上了欧陽凯的脸。此时,欧陽凯的怀里还抱着那个罐子,罐口轻轻地晃动着,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出来。 “你们别害怕。”欧陽凯微笑着靠过来,“这真的不是骨灰罐。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我可以打开它给你们看看。”说着,欧陽凯就要伸手去开罐子。 “不!”姚莹莹尖叫道,“我不要看!” 罐子里依稀发出了一声叹息。欧陽凯的手停住了,他指了指车子,说道:“那么,上车吧。” 陽光下,那辆黑色的公交车就要启动了。几个面无表情的女人正机械地向着车子走去。她们的身体很僵硬,像是死去多时了…… 他为什么不理我 姚莹莹和杜晓妮又坐在了车子上。路越来越荒僻,渐渐地,已经看不到人烟了。 姚莹莹终于忍不住了,虽然她不喜欢在老板面前露出怯意,但是她决定给老板发一条短信:“这辆车上好像有鬼,我们怎么办?” 老板没有回复。 姚莹莹顿时火冒三丈:老板为了与客户保持联系畅通,手机一直是带在身上的。如果他不回复,那么只可能是他不想回复。事到如今,姚莹莹发出了杀手锏:“你别以为不理我就没事了。还记得那个晚上吗?我可是怀上了你的孩子!” 这条短信发出之后,老板很快就回复了,只有两个字,“呵呵。” 一种绝望的情绪顿时涌上了姚莹莹的心头。她没有想到老板对自己这么无情,自己努力工作、精心打扮,甚至不惜怀上孩子,老板还是对自己不冷不热。 正在姚莹莹生气的时候,杜晓妮突然拉了拉她的衣袖,压低声音说道:“这个抱着骨灰罐的欧陽凯,我好像认识。” “你怎么会认识他?”姚莹莹吃了一惊。 “有一次我加班,离开公司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我看到老板的办公室里居然还亮着灯,于是我悄悄去看。”说到这里。杜晓妮的脸色一白,“我看到老板的桌子上有一张遗像,前面还烧着香。而遗像上,就是欧陽凯的脸!” 突然,坐在前面的欧陽凯猛地转了过来,他的脸上带着笑容,然后笑得越来越厉害,嘴巴都咧到了耳朵根上。与此同时,他怀里的骨灰罐剧烈地颤抖起来,罐子口开了一条缝。欧陽凯一只手捂住了罐子,抱歉地说:“对不起,这里是我女朋友。她太闷了,想要出来。” “嘶……”突然,一道绿光从罐子里发出,紧接着,一只苍白枯瘦的手狠狠地抓向了姚莹莹。 “呃……”姚莹莹的喉咙被捏住了,她呼吸困难,拼命地挣扎着。可是,她发现自己的两只手动也动不了——是杜晓妮!坐在自己身边的杜晓妮居然在用绳子绑自己! “这是我女朋友的手。”欧陽凯幽幽地说,“三年前,我女朋友死了。她生前最喜欢青花,于是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为她找到了一只上品的青花骨灰罐。然而,我在这公车上遇见了一个醉汉,他以不与骨灰罐同车为借口,打死了我,还抢走了这个骨灰罐。听说他后来发财了,唉……可是他抢了我女朋友的定身之所,他得还个女朋友给我。” “呃呃……”姚莹莹根本不想听这陈年旧事,她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杜晓妮。然而,平时柔弱的杜晓妮,此时眼里全是杀气。 “为什么……”姚莹莹的喉咙里发出了最后的声音,她渐渐瘫软下去。 运不是演戏 “好了!顺利交差!”杜晓妮开心地拍拍手,然后指了指车顶的摄像说道:“我们利用一个老掉牙的灵异事件弄死了姚莹莹,然后把尸体丢出去。即使她的尸体被发现了,这段谋杀也会被蒙上神秘色彩的。”说完这话,杜晓妮拍了拍欧陽凯的肩膀。“小伙子,你干得不错嘛!老板会给你很多钱的!” “你为什么要杀姚莹莹呢?是为了钱吗?”欧陽凯淡淡地问。 杜晓妮得意地摇摇头:“我有更高尚的理由,我是为了感情!其实我和老板相恋已经快半年了,甚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有一天晚上,老板喝多了酒和姚莹莹发生了关系,这个狐狸精居然怀孕了,并以此来要挟老板。你想想看啊,我怎么会把即将到手的位置让给姚莹莹呢?所以我和老板商量出了这个办法,把姚莹莹弄死。” 欧陽凯听了这话,冷冷地看了杜晓妮一眼。杜晓妮突然发现:欧陽凯的眼睛没有眼白,全都是黑色的。这种全黑的眼晴很恐怖,就像是…… 杜晓妮害怕了,她急忙叫道,“事情办完了,咱们掉头回公司吧!” 然而,司机没有理杜晓妮,黑色的车子继续向前驶着。杜晓妮环顾四周,那些脸色苍白的女人们依旧没有表情,她们呆呆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欧陽凯!让车子回去!”杜晓妮发怒了,她狠狠地推了欧陽凯一下。 没有想到的是,欧陽凯回手扇了杜晓妮一个耳光:“你别推!这骨灰罐里装着我的女朋友!” “你疯了吧?”杜晓妮讽刺地说,“戏演完了!别再装了!这只是个空罐子!” “呵呵……”欧陽凯冷笑起来,他的手放在了骨灰罐上,轻轻地开启了一条缝,“这罐子不是空的。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打开给你看看。” “嘶……”罐子被轻轻地打开了,一道绿光从罐子深处冒了出来,紧接着,黑色的头发像潮水一般涌了出来。头发的尽头,杜晓妮看到了一张女人的脸——一张支离破碎的脸。 与此同时,一个山村小孩正牵着妈妈的衣角经过这条路。突然,小孩子害怕起来,他叫道:“妈妈!你快看!那里有一辆奇怪的车子!” “什么?”妈妈仔细地看了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这个女人却有了不祥的预感,因为她知道:有些东西——尤其是那些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是只有小孩才能看见的。 果然,那个小孩小声地说道:“那是一辆黑色的车子,开得很慢。可奇怪的是,这辆车的顶上怎么站满了人呢?他们怎么全都直直地站在车顶呢?他们不怕摔下来吗?更奇怪的是,车子里面还有一个姐姐,她的脸贴在玻璃上,全都是血。” 小孩指着远处,黑色的公交车渐行渐远…… 再招两个漂亮的女孩子 整整24小时过去了,姚莹莹和杜晓妮还没有回来。老板试着给她们打了电话,然而全都不在服务区。 老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他知道,这两个女人坐上了欧陽凯的车子,而且再也不会下来了。杜晓妮和姚莹莹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老板和她们都发生过恋情,所以心里也不舍得,但是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无能为力。 “如果三年之前,我不是喝多了酒然后在公交车上打死了欧陽凯,那么我就不会被欧陽凯的冤魂纠缠了。欧陽凯说我抢走了他女朋友的骨灰罐,非要我还一个女朋友给他。我能怎么办呢?只能每过半年就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上车。这小子现在有了一车子的美女了,居然还不知足。”想到这里,老板叹了一口气,不过他很快又找回了心理平衡,“如果三年前我没有抢到欧陽凯的青花骨灰罐,那么我也不会发财,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大的旅游公司。世间事,大多都是因祸得福吧?” 正在这个时候,办公室主任走进来了:“老板,姚莹莹和杜晓妮都没有回来,明天是不是再招两个年轻的女孩子?” 老板点点头。 “那么……还是招漂亮的吧?”办公室主任补充道。 老板笑了:“对,要招欧陽凯能看得上的,去办吧。” 主任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 身后,老板翻出了欧陽凯的遗像,上了一柱香。 微商伤命 这一段时间,特别潮流微商,卖衣服鞋子的,卖减肥药的,卖护肤品是最多的。很多人都争破头的交上300至500不等的加盟费,只为不上班发财,甚至有的拿出积蓄,几千上万的钱拿货,在空间,微信上,只要是交流平台都会见到微商的身影。微商,说的天花乱坠,说的毫不费力,说的脚踏实地,其实更多的是光芒掩盖住了最深处的谎言,我不以括盖全,微商中也是有真好人真产品在的。 小吴从事卖护肤品的微商,看她的空间微信啥的,全都是交易订单图,顾客给的信誉图等,她看起来赚了很多钱,还买了车。她的下家总会向她讨教经验,为什么做的这么成功?她总会笑眯眯的耐心的回答你“顾客是上帝,不强买强卖。”这话说的挺在理的。 可她的下家似懂非懂,遵循了这样的理念,好几个月了,可还是没有她那么成功,吸引不了顾客。她每天都有人找她下单,这是为什么? 她每天都会说自己用了自己的面膜后,痘痘不长了,皮肤光滑了,还附上自己美美的照片。下家又开始羡慕了,要是自己的皮肤有她好的话该多好!于是投了一笔又一笔的辛苦钱去买那护肤品自己用,然后用了后,痘痘更多了,下家找她谈话,她总说“不可能用一片面膜就会有效果,就像人吃饭,吃一顿饱了,以后就不吃了吗?这需要坚持,至于为什么长痘痘,那是因为你还不适应这面膜,适应后就会好的,还有些其他原因,比如,你以前用过含有激素的化妆品,我们的这面膜是纯天然,所以你的脸部习惯了激素,突然用好面膜,就刺激了脸部长痘了。” 她不止这样对下家解释,同样也适用顾客。听到她的这番话后,下家同样用这样的理由给顾客解释长痘的原因。 她总是很豪爽,在群里发大额红包,她总是告诉别人她家是土豪,不愁吃不愁喝,但她并不想依靠家里人,所以她选择了边上班边做微商赚零花钱,她还是个留学生,在国外生活,她从不接受家里人给她的生活费,做了微商后,还给自己买了车。 你看,她总是这么自立自强,下家当然羡慕了,这么成功又漂亮的女人是所有男人手中的宠儿。可是当事件发生后,她却消失了 那天,小吴新进了一款面膜,叫五彩面膜,她还是向从前那样晒单,晒自己和面膜的美照,下家们也不断的出钱囤货。另外,一个皮肤很差的妹子看了后很心动,向她购买了这款面膜。 妹子叫七七,还是在校生,皮肤很差,暗黄无光,满脸痘痘,但她的眼睛很大很闪,身材也挺好。她在小吴那得到保证后便购买了5盒五彩面膜,花了1500块钱,这1500还是各种借凑加上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买的。她很心喜的尝试着用,用了第一贴面膜后的第二天早上,她脸上的痘痘就开始化脓了,她给脸拍照,找了小吴,小吴说“正常,是排毒现象。” 七七才放心继续使用,当用完一盒面膜后,她的脸已经腐烂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肉,很疼很疼,碰都不能碰,她又拍照找小吴,要小吴赔偿,小吴没有回她,她就等,一天,两天,一个星期,小吴消失了!没有了她的扣扣,也没有住址,完全靠扣扣联系的,如今联系不上了。七七气急败坏的踢东西发泄,脸毁了,钱也没了,她痛哭流涕,但眼泪一触及到脸就痛的火烧火燎。绝望浮现在七七的脸上,脸的腐烂无法出去见人,心一狠,爬上顶楼,“吴珍春,我死也要拉你下地狱!!!”七七用尽力气对着天空大喊,随后,纵身跳下去,摔成了肉泥,比之前还要丑。鬼大爺原创鬼故事。 小吴自从七七用面膜出毛病后,她就把所有下家的扣扣全删掉了,空间的广告一删而尽,这样子终于心安了。 其实小吴并不是什么富家小姐,她家虽然有钱,但决达不到土豪的标准,只能说家里不愁吃不愁穿,年底还有余。她也算是留学生吧,在美国读书,几次逃课出去买衣服,考试分数达不到,被学校遣返回国。她在美国有个男朋友,是土豪,她在美国的开销都是由她男朋友支付,后来男朋友厌恶她这种乱花钱的行为,于是跟她提出了分手,没经济来源的她怎么办?回国啊!好歹在美国待了半年,回国有面子,可以说是留学生啊! 小吴不知道七七因为她的逃跑而自杀了,她又开始了重操旧业——微商。微商这行最赚钱的是什么呢,不是卖护肤品,而是发展下线,下线越多,钱就有了,交的加盟费啊囤货的钱啊...要说她订单怎么来的,软件生成的,自己卖的面膜她是不用的。 小吴做微商是很有经验的,很快就有了一批下线,这天她正宅在家里收钱收的开心,而她的身后已经站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在恶狠狠的盯着她。 她感觉背后有些发冷,她不经转过头一看,“妈呀!什么鬼啊?”小吴吓得在沙发上一弹。 “我就是买你面膜的七七,还记得我跟你说我的脸腐烂了吗?”七七双眼发着红光,在黑暗中盯着猎物。 “那是在排毒,正常的。”小吴缩在沙发上,颤抖的说。 “你还在说谎!明明是你的面膜有问题,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害了多少人毁容了。”七七咆哮 “面膜有问题,我也是被骗了。” 小吴还在颤颤巍巍的找着理由,不得不说,她的反应很快。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敷自己的面膜呢,你既然说这面膜敷着长痘是排毒,那我待会也让你试试,我那还剩四盒呢。” 小吴吞了吞口水,看着黑暗处的七七,“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 “因为今天是我的头七啊。”七七从黑暗处走了出来。 长长的头发拦住了脸,浅绿色的衣服上到处是血迹。七七把头发从两边撩起,突然一下子出现在小吴面前,脸对着脸,还没开始尖叫,小吴就吓晕了过去。 七七的脸已经摔的变形了,脸上的肉有些被摔出去一块,洼洼坑坑的,眼珠子摔的时候连着绿色的神经甩了出来,吊在脸上,看起来异常恐怖!也难怪小吴惊不住吓。 七七拿出那次买的面膜,“嘿嘿嘿~让你也变成丑八怪。”她把面膜拿出来,一片又一片的叠加贴在小吴的脸上,厚厚的,让小吴的脸看起来好吓人。 当小吴醒来的时候,感觉脸上重重的,还有些痒,她摸到自己脸上的面膜后,一把扯下来,又看见旁边那4盒五彩面膜的空壳,她的第一反应是,立马去卧室照镜子,“啊!” 小吴的脸已经毁了。面膜不是敷的越久越好,她醒来时起码就有两个小时了,而且那么多张面膜同时敷在脸上,脸的皮肤透不过气,可想而知,脸色已经是成紫的了,并且还长满了大疱疹。这时,七七那恐怖的脸出现在镜中,又是把小吴吓了一跳,七七开口说话了,“脸毁了,该去死了。” 小吴的眼神开始变的恍惚,“脸毁了,该去死了。” 七七从镜中出来,拉着小吴的手,去了楼顶,“我是微商吴珍春,我卖的面膜是假货,毁了许多人的脸,更害死了七七,我愿意以死谢罪。” 小吴也跟着念了一遍。“大声点说出你的罪行。”七七训斥 小吴全身抖了抖,大声的对着楼下说“我是微商吴珍春,我卖的面膜是假货,毁了许多人的脸,更害死了七七,我愿意以死谢罪。” 七七很满意,拉着小吴就跳了下去,一声响动,小吴死了,身边却没有了七七的身影。 末日预言 预言初现 停电了。 寝室里嘘声一片。 短暂的呆愣之后,大家不得不从pk场、qq或bbs退回到现实。 最郁闷的是苏默,他的鼠标刚刚正在一大串好友名单上依次划过。 通过别人的qq签名来揣摩对方的心理,一向是苏默的大爱。 直到躺在床上,苏默还是不甘心,对黑暗中的大家说:“你们把自己今天的qq签名告诉我,让我猜猜你们在想些什么吧?” 老大随口道:“看老子不整死你。” 哥几个哄堂大笑,谁不知道老大玩网游快走火入魔了,见了谁都要pk。 老二叶辉接口道:“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切——”大家纷纷在黑暗中竖起中指。 叶辉好不容易才追到了校花,整日美得连做梦都要笑出声来。 这个签名,也没推敲的必要。 苏默是老三,他叹了口气。 轮到老四张凯悦了,他可能快睡着了,声音含混不清地说:“12、3、27、1。” 苏默愣了愣,这可有点儿难度。 苏默朝着张凯悦的方向转了转头,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脸。 静谧的夜,停电的夜,大家纷纷坠入梦乡。 四个人的寝室中,苏默一直大睁着双眼望向屋顶,仿佛想要洞穿一切。 夜幕的掩盖下,很多事情的发生,让人无从知晓,难以预料。 有人死了 第二天一早,学校里就如同炸开了锅一般疯传着一个消息:实验楼里死了个年轻男人。 不是老师,不是同学,不是校工,没人认识他。 而且死相极其难看,据说,那个人死得特别“不真实”,因为太惨烈了,像是被凌迟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一丝丝的肉条像流苏般胡乱耷拉着。 他,怎么会死在那里? 苏默第一时间登录了qq,发现张凯悦的签名已经改成了“505、308、3”。 苏默心情浮躁,莫非张凯悦知道些什么? 张凯悦昨天签名里的那串数字还牢牢地刻在苏默的脑海里,12、3、27、1。 据知情人透露,那个年轻男人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午夜12点左右。 而3号教学楼,便是实验楼。 发现尸体的房间,是27教室。 死亡人数,1人。 难道这一切仅仅是巧合? 张凯悦眉头紧锁地回来了。 他这个人,一向沉默寡言,却把喜怒哀乐挂在脸上,是个简单的人。 他一回来就开始拽过背包,往里塞东西。 苏默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张凯悦的胳膊,示意他出去说话。 张凯悦惊讶地瞅了他一眼,又看看老大的背影。 老大正戴着耳机,喊打喊杀。 苏默拉着张凯悦来到天台,才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张凯悦茫然地望着他,摇摇头。 苏默干脆开门见山:“昨天你签名里的那串数字代表什么?怎么会跟命案那么吻合?” 张凯悦显然有些吃惊,不过很快恢复了常态:“那是我胡乱写的,你别多心。” 苏默微笑着说:“是吗?好吧,大预言家。你今天的签名,大概是个警告吧?不然你匆匆忙忙收拾东西要去哪里?” 张凯悦慌忙捂住苏默的嘴,四下看了看:“你可不要乱说,小心被人听到。总之,信哥们儿一句,想保命,还是避一阵子吧。” 苏默望着张凯悦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不知道,另一件命案,此刻正悄然酝酿。 离奇坠楼 入夜,苏默躺在床上假寐,脑子里却乱成一锅浆糊。 苏默有些不安,如果张凯悦的预言是真的,那么“505、308、3”的含义已被他猜出端倪,现在只需静等证实。 门,嗵地一下被撞开了,隔壁寝室的一个男生惊慌失措地嚷道:“不好了,你们屋有人从天台跳下去了,快去看看吧。” 苏默腾地跳起来,随着男生往楼下奔。 该来的,难道真的未了? 楼下已围了一群人,大家的脸上,除了恐惧和惊慌,更多的是兴奋与好奇。 以诡异的姿势躺在地上的叶辉,大睁着空洞的双眼,身下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地。他的四肢抽搐着,似乎不甘心地还想站起来,但很快,便悄无声息了。 那血,不是鲜红,而是暗黑。 苏默不忍再看,别过脸去。 叶辉的校花女友尹婷婷,此刻正从人群中悄然隐退。 苏默冲过去拽住她,咆哮地问:“你们今晚不是应该在一起的吗?” 尹婷婷冷漠地甩开他的手 “他是个疯子,偏要拉我到天台,说有个好东西要给我看。我说不去,他竟撇下我一个人冲上去了。你说,这不是活该是什么?” 苏默仰头望向天台,从天台到地面的距离,便是人心与人心间的距离,前一秒还浓情蜜意,后一秒却陰陽两隔,不见伤心。 老大姗姗来迟,上气不接下气地嚷着:“怎么搞的?谁干的?敢动我兄弟?” 老大就是老大,即使在现实中,也有虚拟世界中的霸气。 苏默突然感到孤独无依,张凯悦离开前说的那句话萦绕耳边:“想保命,还是避一阵儿吧。” 避?到哪儿避?如果命中注定,逃到哪儿,不都是一个结局吗?逃得了一时,能逃得了一世吗? 不过,苏默倒真心希望张凯悦能够逃得掉。 如果他的qq签名真的是预言的话。 这件事,越来越诡异,诡异得不那么真实。 六指血印 505、308、3。 sos,308寝室的3个人。 苏默他们的寝室是308。 苏默突然发现自己一点儿都不了解他的室友们。 老大酷爱网游,节假日从不见他回家,总是泡在寝室里打怪升级。 张凯悦虽然看上去是个容易相处的单纯的人,但是内向的人总会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吧。况且,张凯悦没什么朋友,也不爱看书,如果他真有预知能力,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呢? 苏默登陆qq找到张凯悦灰色的头像。 他的签名已改成了“88、308”。 难道张凯悦也难逃不测? 夜深了,苏默依然睡不着。 寝室里黑着灯,老大破天荒地没打游戏,戴着耳机不知道在听些什么。 苏默的床位正对着窗户,窗外树影婆娑,影影绰绰。 起风了。 手机在枕边震动,他看了一眼,立马坐起身来。 是张凯悦发来的,他说,哥们儿,保重。 苏默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拾眼的时候,看到窗外闪过一张脸。 那是张凯悦的脸,灰败、毫无血色。 这里是3楼。 苏默定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时,老大突然一把摘掉耳机,手舞足蹈。同时,老大的手机响了,他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他摁掉电话,看了看苏默,便走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苏默一个人。 那个电话到底是谁打来的? 为什么老大变了脸色? 大半夜的,老大去了哪里? 苏默披衣下床,看了看窗外。 树影摇曳,并没有什么张凯悦的脸。 苏默想,也许是自己最近常常睡不好觉,眼花了吧。 突然,他看到了留在窗户上的一个血手印。 那是右手的手印。 六个手指印。 张凯悦是六指。 老大的电脑还没来得及关,看来当时他正在浏览网页。 苏默动了一下鼠标,黑屏了。 他心乱如麻。他只来得及看到几个字——末日预言。 全都要死 老大这一走,就没再回来。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一个人的寝室,苏默坐立难安。 张凯悦生死未卜,头像一直都是灰色。 签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成了“14、308、all”。 苏默看着那个“all,突然打了个寒颤。 他试着搜索“末日预言”,有很多条信息,大都是说2012的,还有的说,这是电影的名字。 他不信2012,他觉得张凯悦他们也不信。 门开了,苏默又惊又喜地望着来人,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幻觉。 张凯悦回来了。 “你…你没死?”苏默自觉失言,又补了一句,“你没事?” 张凯悦大笑着拥抱了苏默:“没事,我只不过回了趟家,现在不是好好的?一切都过去了。” 苏默半信半疑:“都过去了?可那天我看到你的脸从窗前一闪而过,还有那个血手印,是怎么回事?老大去哪儿了?叶辉到底是怎么死的?” 张凯悦挥手制止了苏默连珠炮似的发问,爽朗地说:“走,先吃饭。” 二人随便选了一家串店,点了啤酒和烤串。 “这几天你去哪儿了?”苏默沉着地问了第一个问题。 其实他更想知道,“14、308、all”和“一切都过去了”到底哪个更接近真相。 张凯悦喝了一大口啤酒,笑着说:“你不是总说自己是推理专家吗?” 苏默愣了愣,其实从刚才起,他就觉得不对劲了。 先不说为什么张凯悦会突然安然无恙地回来;回来后,他的性情似乎大变,原来不苟言笑的他,现在笑容满面,说话也爽朗了许多;还有,张凯悦从未不喝酒。 眼前的张凯悦,还是以前的那个张凯悦吗? 苏默疑惑地在心里划了个问号。 还魂索命 “你最近在签名里不是预言308寝室的所有人都要死吗?你和我会不会有事?老大呢?”苏默问。 张凯悦想了想,说:“前几天我心头狂跳,脑袋里有个声音在反复对我说着几个数字。说得我烦了,我便随便在qq签名上记录下来,谁知这么做之后声音便消失了。当时我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直到出了事,我才发觉不对劲。” 张凯悦喝了口酒,继续说:“那个声音每天定时出现,但上次,时间到了的时候我正巧在校外,声音没有出现。我就想,或许我离开学校就听不到那个恼人的声音了。我不想做它的传声筒和傀儡,更不想被谁左右命运,所以离开学校避避。” 苏默问:“那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今天早上我在家的时候,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所以干脆回来了。”张凯悦又灌下一大口酒。 苏默盯着张凯悦的右手看了看,暗暗吃惊。 “老大在研究什么末日预言,会不会和这个有关?”苏默突然说。 张凯悦不置可否。 苏默问:“为什么你能听到预言呢?” “咱不说了,还是喝酒吧。”张凯悦爽朗地说。 二人喝到东倒西歪才勉强相互搀扶着回到寝室。 屋内有微弱的光线。 “老大。”二人异口同声。 老大回来了。 他正背对着门,在他的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着字。 听到声音,老大静静地转过头,嘿嘿地笑着说 “我们四个又能聚在一起了。” 显示器发出荧荧的光,照在老大的脑袋上。 他的脸被挤压得变了形,眼球耷拉在眼眶外,一说话,嘴里便淅淅沥沥流出一些粘稠物,散发出一股恶臭。 苏默和张凯悦瘫坐在地上。 门,在二人身后缓缓关闭。 咔嚓,咔嚓。 苏默觉得自己的脖子很沉,但不用回头,他眼角的余光也看到了有什么东西在逼近。 叶辉全身的骨架本来都被摔散架了,此刻如同提线木偶一般,扭曲着肢体一步步向二人走来。 张凯悦早已吓得尿湿了裤子,胡乱挥舞着双手求饶:“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传话的,千万不要找我索命啊。” 曲终人散 入夜,苏默独自上了实验楼。 他隐隐觉得今夜肯定会有事发生。 实验室里果然有动静。 苏默轻轻推开门,里头的场景一览无遗。 地上,躺着一个年轻男人,他的身上没有一块好皮,全身悬挂着丝丝缕缕的肉丝,仿佛刚被绞肉机大力绞过,血肉模糊。 那不正是几天前“假死”在这里的那个剧组人员吗? 他怎么又“死”了一次? 这次,是真死,还是假死? 他的身边,蹲着一个女生。 这时,女生缓缓回过头来。 夜色中,一个黑影飞速移动着步伐,踢开了夜的静谧。 “我这是怎么了?”苏默摇了摇头,刚才突然脑袋里轰地一下,然后一片空白。 他四下看了看,没有男人的尸体,也没有什么女生。 灯灭了。一片黑暗。 咔咔,灯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像撕裂夜幕的闪电,带给人晃眼的不适感。 闪光时,刚才已消失不见的男人尸体又出现了,就在离苏默不远处。 灯,闪烁了几下,终于还是灭了。 苏默轻轻呼出一口气,奋力地适应眼前的黑暗。 突然,一张惨白的挂满肉丝的脸出现在苏默眼前。 是刚才那个女生! 女生哀怨地发出吭吭的声音,像是在笑。 她的身材依然纤细、秀美,但脸蛋,却让人惨不忍睹。 “你为什么如此狠心?你明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却要把我推到叶辉的怀里。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苏默沉默良久,喃喃道:“你是尹婷婷?早就跟你说过,我不相信爱情。” “算了,”尹婷婷捂住脸,“说什么都晚了,我已经没脸见人了。” “婷婷,你的脸怎么了?”叶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尹婷婷哭出声来,那声音,真像有刀在割她:“我收到苏默的短信,约我到这个实验室来,然后被人敲晕了。我醒来后,发现被绑着,然后,一刀、一刀……”尹婷婷说不下去了。 尹婷婷是校花,追她的人自然很多,叶辉和张凯悦都是她的仰慕者。 张凯悦虽看上去单纯,但心机却比较深,尤其是,当他撞破了苏默利用尹婷婷盗取了叶辉的论文后,便开始偷偷给苏默下药。这样一来,他不但能间接获得叶辉的论文,同时,也让苏默和尹婷婷成不了。 那天,偷偷用苏默的手机发短信约尹婷婷上实验室的其实是张凯悦,他得知了叶辉要去扮死尸,而苏默又对尹婷婷不感兴趣,于是趁机表白。 没想到,尹婷婷一口回绝了他,让他很没面子。 于是,他趁机敲晕了尹婷婷,并泄愤地割花了她的脸。 “他刮花了我的脸,我就刮花他的全身。”尹婷婷笑了,“还要谢谢老大,肯帮我报这个仇。” 原来,地上躺着的,哪里是什么剧组工作人员? 灯亮了,老大出现在门口,惨白着一张脸:“不用客气。反正一个都跑不了。” 大家讶异地看着他。 “既然都到齐了,省得我费事了。”老大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冰冷、残忍,像一条蛇,“隔壁医学院已经催了我好久了,他们解剖用的尸体总是不够。”老大说着,轻轻扬起了手里的手术刀。 大家想逃,发现四肢无力,站都站不起来。 “呵呵,别白费力气了,这个屋子已被我事先喷洒了让人浑身无力的药剂,估计你们已经吸入得过量了。哈哈,医学院那帮人,竟然还配出了这么好用的药。说吧,谁第一个来?”老大狞笑起来。 灯,咔地一声灭了。 “搞什么鬼?”老大嘟囔着。 这时,大家纷纷发出难以置信的尖叫。 “嚷什么嚷?”老大转过身,他发现,明明已经死透了的满身挂着碎肉条的尸体,正匍匐在地板上,一下一下,向自己爬过来。 他爬过的地面,延伸出一条长长的血迹;浑身上下的肉丝摇摇欲坠。 苍白的手,正缓缓、缓缓地够向老大的脚腕。 那是一只长着六个指头的右手。 运动致死 坠楼 这栋废弃楼房的顶部就是陈枫的跑酷团队的据点。 今天,他只叫来了副队长李尧朝一个人。 “为什么只叫我一个人来?”李尧朝问。 陈枫说:“dream要从我们队伍里招一个人。”陈枫说这句话的时候面无表情,李尧朝却无比激动。玩跑酷的人都知道,自从跑酷从法国流传到中国后,发展一直不尽人意,如今能获得俱乐部支持的,全国就那么几个团队,而dream就是其中之一。 李尧朝问:“那准备怎么办?” 陈枫说:“我拒绝了。我告诉他们,我们兄弟要靠着自己的努力朝着梦想前进。” 李尧朝的脸抽搐了一下,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他转身看着四周。这是一片即将被开发的老城区,楼和楼之间的距离不近也不远,他们经常从这栋楼出发,然后在各栋楼之间跳跃。看着看着,李尧朝突然来了兴致,说:“不如我们今天来斗一斗?” 陈枫明白他的意思,当即表示:“好啊!” 话音刚落,两人就一齐朝着楼房的边缘跑去。 从前他们一直都没出事,可是今天…… 按照常规的跑法,两人应该一直加速跑到楼房边缘,然后纵身跳过去。可是,当陈枫到达楼房边缘后,却没有跳起来,而是在继续跑。后果可想而知,他刚跨出去一步,身体就向下倾倒,然后直直地摔下了楼。 李尧朝当时跟他肩并肩,当他察觉到异常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甚至在半空的时候本能地伸手去抓陈枫,差点儿让自己也跟着掉下去。 李尧朝到达旁边那栋楼房后赶紧转身,正好听见“轰——”一声。 飞来人头 李尧朝看见地上躺着的陈枫尸体时惊吓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一直等警察找到他,他才支支吾吾地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半个小时之后,其他三个队员都来了。 苏青松二话没说,冲上来就一把将李尧朝推倒,怒不可遏:“是不是你干的?”苏青松一向跟李尧朝不和,此刻队长陈枫遇难,怒火当然全数发泄到李尧朝身上。 李尧朝不停摆手摇头,脸上满是惧色:“不是我,不是我,当时……”他又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谁都知道,你觊觎队长的位置很久了。” “那我也不会杀他呀” “肯定是你想去dream,所以杀了陈枫,是不是?”苏青松的话引来了旁边警察的注意。 “就算我想去,也不用杀他呀。” 汪大海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查案的事就交给警察吧。” “你干什么护着他?你也有份?”因为女友被汪大海抢了,苏青松一直都对他怀恨在心。 “你别跟只疯狗一样乱咬人!” 余天赶紧冲上去拉住蠢蠢欲动的苏青松:“别闹了行不行?丢不丢脸?有事我们回去说不行吗?” 三人这才安静下来,一同回到了学校。 学校门口,汪大海的女朋友柳颜远远迎了出来,挽住他的胳膊:“听说陈枫出事了?” 苏青松瞥了眼柳颜,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加快脚步走开了。 余天见状,追上来,拍拍苏青松的肩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苏青松回头看了一眼,冷冷道:“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指的是李尧朝和汪大海。 余天叹了口气,他不好多加评论。 见余天不说话,苏青松开口了:“你真相信陈枫的死是意外?” “什么意思?” “按李尧朝的说法,陈枫像中了邪一样,居然都不知道起跳,直接就掉下了楼,这可能吗?” 余天没说话。 身后,一阵咯咯的笑声响起,一群女生正在打排球,柳颜则拉着汪大海一起加入了。 “陈枫一死他多开心。”苏青松恨恨道。 余天又叹了一口气,苏青松显然太恨汪大海了,所以看他什么都不顺眼。 见话不投机,苏青松也不多说了,转身走开,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再说汪大海。 汪大海被女朋友柳颜拉着一起去打排球,玩得不亦乐乎,满腔压抑的情绪很快便消失了。 排球场地的旁边就是学校的围墙,有一人多高。 玩着玩着,不知是谁用力过猛,竟然一下将排球顶到了围墙外。 “这可怎么办?”众女生哗然。 身为男生,汪大海当然挺身而出,道:“小意思,我去拿回来。”说着,发挥他跑酷的能力,刷刷刷,几下便上了围墙,然后纵身一跃下去了。 排球场上,柳颜满脸得意,满心欢喜地接受着众人的羡慕。 很快,汪大海便将排球抛了回来。 球在空中呈抛物线模式,升空,落下。 柳颜没有接到球。球跃过柳颜的时候,有几滴水落在她的脸上。她用手抹了抹,一看,愣住了。 “啊——”远处响起了尖锐的叫声。 是接住球的女生,她将刚刚接到手的“球”抛到一边,狂奔而去,一边跑一边尖叫,仿佛有恐怖的东西跟着她。 接着是群体的騷动,因为在场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被抛到一边的“球”,根本就不是一个球,而是一个人头! 柳颜终于知道了脸上滴落的是什么。她拼命地用手去擦,不停地擦,几乎要把脸给擦破了。 突然,她想到了一个问题:汪大海去哪里了? 那一瞬,恐惧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几乎让她窒息。她停下擦脸的动作,慢慢朝那个人头走去。 她不敢相信,人头居然是汪大海的! 鲜血染红了汪大海的脸,还有头发;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像死鱼一样张开,一副死不暝目的样子;脖子处,肉和骨头的切口很粗糙,好像他的头是被人活生生扯下来的! 柳颜当即晕了过去。 同谋 柳颜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 偌大的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冷清中混合着浓重的药味。她一直觉得,医院里的味道就是死亡的味道,现在,她嗅到了死亡。 她的身体开始瑟瑟发抖,探着头往走廊外看,试图找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来减缓她的恐惧。 哒哒哒。有轻微的脚步声。 一个人走了进来,是苏青松。 柳颜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你……你别过来。” “你怕什么?”苏青松的脸陰着,正步步逼近柳颜,“当初你甩掉我跟着汪大海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害怕?” “你……我……你再过来,我就喊救命了!” 苏青松停住了脚步,道:“那我就不过去了。” 柳颜刚刚舒了一口气,苏青松又冷冷道:“免得你死了,别人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柳颜骇然。 苏青松说完就退出了病房。 柳颜在医院里只呆了半天就离开了,她害怕。 柳颜回学校的时候是晚上。 自从出了医院,她就觉得身后有人在跟着她。 “是不是你?” “出来,苏青松!” 身后总有个若隐若现的身影,但是不论她怎么吼叫,对方都不现身。 她开始加快脚步,时而回头看一眼。这下,终于可以清楚地看到身后有人在跟着她了! 她的速度越来越快,可是身后的影子却如同附骨之蛆,怎么也甩不掉。 她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腿已经跑软了,可是她仍旧不敢停下来。回过头,那个身影已经近了许多。她突然发现,那是一个没有头的人!身影时而会出现在灯光下,可以清楚地看见,对方穿着一件西装,可是西装的上方,却是空空荡荡的。柳颜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汪大海。电影里,殡仪馆总是要给死人穿上这么一件西装的!汪大海未找她了。想到这里,她几乎崩溃,速度也更快了。 终于,她的步伐开始变缓,眼前的景物也开始模糊。 她的脚似乎绊到什么东西,整个人向前倾倒,重重地摔向地面。 她挣扎着,还想站起来跑。可是她很疼,脑袋疼,胸口更疼。她的心好像被-双手紧紧地抓着,越抓越紧,越抓越紧…… 突然,她感觉身边有人。 她缓缓地抬起头,试图向身边的人求救。可是她看到的,又是那个没有头的人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爆炸了! 没有头的人缓缓低下身子,探了探她的鼻息,确定她已经死亡后,道:“早在你背叛我的那天。我就发誓,一定要让你后悔!”说着,苏青松的头慢慢地从西装里伸出来。他特意买了一件比较大的西装,在里面装了几个自制的衣架,就为了吓死柳颜。当然了,如果是正常人,肯定不会这么轻易被吓死。可是柳颜当了苏青松两年的女友,苏青松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受不得惊吓的! 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离开,苏青松心想。 “没想到真的是你!”苏青松刚起身,背后一个人影就蹿了出来。 是余天。 “你怎么在这里?” “汪大海是在围墙外出事的,我得知这点的时候突然想起,我们分开前,你去的方向就是围墙那儿!再联想起你跟汪大海之间的矛盾,我不得不怀疑你。但我也只是猜疑而已,所以我跟踪了你。没想到你的行为越来越古怪,竟然去买西装,又鬼鬼祟祟地往西装里装衣架。我当时还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没想到……没想到你……”余天盯着地上的柳颜,问,“她怎么样了?” “死了。”苏青松冷冷道。 “为什么这么做?”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个一箭双雕的计划吗?能同时除掉这两个奸夫婬妇!”苏青松恨得直咬牙,“我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就恨不得把他们撕成碎片,挫骨扬灰!” 虽然余天深知因为柳颜的缘故,苏青松和汪大海之间有矛盾,但却没想到是如此恶毒的仇恨。 “可是你也不能杀人呀。” 苏青松冷冷一笑,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人吗?为什么选择今天?因为……陈枫死了!” 余天浑身一冷:“陈枫死了跟你杀人有关系吗?” “记得我以前跟你们说过的吗?我说,李尧朝不是好人,让你们早点儿把他开除出这个队伍,可是没人听我的。” 苏青松的确说过这样的话,只是余天不明白,他这个时候提起李尧朝又是什么意思。 苏青松继续说:“陈枫就是被李尧朝杀死的。其实,dream要在我们队伍里挑选一个队员的事,陈枫也告诉了我,也就是说,早上我也在场。我亲眼看见他们两个发生了争执,李尧朝一不小心就把陈枫推下了楼。后来他跟警察说的事情,其实都是编出来的。” 余天的嘴张得大大的:“那你为什么不告发他?” 苏青松诡谲一笑:“因为……我也是同谋。” “啊——” “别慌,我还没说完呢。”苏青松慢慢朝余天走来,“相信李尧朝也同样在你们面前说过,我是一个小人。事实上,他说得也没错。在我们得知即将有一个名额去dream而陈枫选择放弃的时候,我和李尧朝一样,我们都愤怒了!争执之下,我们将陈枫推下了楼。” 余天的身体在瑟瑟发抖。 “失手杀了陈枫之后,我们约定,顺便将你和汪大海一起杀掉,最后我和他公平竞争。少两个对手始终是好的,而且,我早就想杀了这对奸夫婬妇!”苏青松回头看了地上的柳颜一眼。 余天后退了两步,不停地摇头“我不会跟你们争的,不会的……”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我也不必杀你。我们分了工,我的目标是汪大海,而你是李尧朝的目标。” 余天赶紧环顾四周,仿佛李尧朝就隐藏在附近。他不得不紧张,因为最先察觉到苏青松有问题的人不是他,而是李尧朝!李尧朝对他说出了一番猜疑,以及苏青松去买西装等等奇怪举动,甚至苏青松偷偷摸摸往医院赶来,也是李尧朝告诉余天的!现在看来,李尧朝很可能就隐藏在旁边。这是一个陰谋,一个吸引他过来的陰谋。李尧朝随时会现身然后杀掉他! 跑死 看着余天跑远,苏青松冷笑了两声,离开了现场。 余天突然出现的时候,他的确被吓了一跳,然后他就想出了这个计划。反正狡辩是没有用了,不如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李尧朝的身上,又是一箭双雕。最好的结果就是,李尧朝被余天杀死了。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能够和他争夺这个名额了!事实上,余天是北方人,身形彪悍,逼急了,就算两个李尧朝都不是他的对手! 苏青松还在笑,笑陈枫蠢,真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这么重要的事,居然只通知他和李尧朝到场来商量,死了活该。 离开现场之后,苏青松一直在跑。他要尽快回到寝室,免得引起别人的怀疑。 跑着跑着,苏青松发现了异常——他的双腿好像有点儿不受控制。 起初他只是有这种奇怪的感觉而已,又跑了一段路,这种感觉越来越奇怪,于是他想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双腿。可是怪事发生了,他居然停不下来! 他的双腿果真不受他的控制了,好像有了自主的意识,还在继续狂奔。 苏青松慌了,不停地捶打着自己的腿,能够感觉到疼痛,却仍旧无法停止。 他越跑越快了! 就算苏青松的体质再好,此刻也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 要停下来!苏青松心想,否则会跑死的! 虽然不能控制腿,可是苏青松能控制自己前进的方向。在经过一棵树的时候,苏青松伸出手死死地抱住了树干。 可是苏青松的腿还在跑,抬起,放下……当腿抬起的时候,膝盖会狠狠地撞击到树干上,剧烈的疼痛让他浑身发软,不得不松开树,继续向前奔跑。 苏青松开始呼吸困难,大脑缺氧,全身冒汗,双腿像消失了一样难受。尤其是他的心脏,似乎已经跳到了极限,随时都会“砰”一声炸开。 “受不了了,受不了了……”苏青松一边捂着自己的心口,一边哀求着。但是一直到死,他都不知道到底是谁让他变成了这样。 苏青松死后,他的双腿还在跑。他的身体软了下去,吊在半空中。可是他的双腿却变得极其有力,仿佛扎根在地上,竟然能够拖着上半身,继续快速奔跑。跑到最后,苏青松的五脏六腑都裂开了,鲜血不断往下滴,从他的七窍仿佛流水一样流出,一路滴着……他还在跑…… 那个晚上,很多人都隐隐看见,一个只有半个身体的人,在夜空下狂奔。 装死 苏青松并未发现,他走了之后没多久,柳颜就慢慢地站了起来。 她不是鬼,她刚才只是在装死。 旁边的树丛后,一个人影走了出来,正是李尧朝。 这是李尧朝的计划:告诉余天,苏青松很可疑,让他跟踪苏青松到医院,然后让他亲眼看见苏青松“害死”柳颜。柳颜的确有心脏病,但只要提前有所准备,吃点儿药,还是能撑下来的。一旦被人发现杀人的事实,苏青松一定会惊慌失措,甚至会杀余天灭口,但是他怎么可能是余天的对手?逼急了余天,两个苏青松都不是他的对手!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苏青松居然在最后关头来了这么一招,又把余天推给了他。 苏青松说他不是什么好人,这点他说得很对。因为当初,就是他让柳颜离开苏青松,假装跟汪大海好上的。原因就是要挑拨两人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坐上副队长的位置。而他的野心当然不止于此,他要当队长,然后借着这个平台一步步往上爬,到达无人可及的高峰。而柳颜被他这股野心和他当初许诺的美好未来所吸引,成了他的合伙人,无时无刻不在挑拨着汪大海和苏青松的关系,让两人如水火般不相容。 “没事吧?” 柳颜轻轻抚摸着心脏,摇摇头,喘着气。 李尧朝说:“我们先回去吧。”说完李尧朝就迈步走了。 柳颜跟了上去。 可是她刚追上李尧朝,李尧朝就跑开了。 李尧朝跑开的时候有些奇怪——身体一个哆嗦,然后撒腿就跑。 “你去哪里?你等等我。” 李尧朝没有回答,竟然在夜色中开始攀岩走墙,飞速地向前移动。 柳颜赶紧追了上去。 李尧朝似乎有意在等柳颜。有时候他明明已经跳到了一堵墙的另一边,却又跳了回来,然后继续沿着大路跑。柳颜见状,不得不跟上了他。 跑着跑着,李尧朝来到一栋废弃的楼房前。柳颜记得,这就是他们队伍的大本营,以前汪大海带她来过。还有,陈枫就是死在这里的! 楼房旁边仍旧有没撤走的警戒线,地上,那一滩血迹还在,只是变成了灰褐色。灰褐色的血迹似乎有生命般,正在一点点地朝着柳颜流过来 柳颜惊叫着跟上了李尧朝。 李尧朝一直不停,来到了楼顶。到了楼顶他还是没停,一直跑向楼房的边缘,然后直直地掉了下去。 “不要!”柳颜吓得捂上了眼睛,尖叫起来。 她等了很久,一直没听到身体与地面沉闷的撞击声。 “救命——”是李尧朝的声音。 柳颜快速跑过去,趴到楼房边缘。她看到了一个让她毕生难忘的情景:李尧朝竟然站在楼房的外墙壁上! 柳颜感觉世界一阵天旋地转,差点儿就晕了过去。 柳颜伸手去抓李尧朝,可是够不着。 就在此时,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地面升起,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柳颜发现,那竟然是陈枫! 陈枫的四肢怪异地扭曲着,那是由于高空坠下导致的多处骨折。他一半的脸是瘪的;另一半,眼球凸出,鲜血淋淋。 “啊——”这次,柳颜彻彻底底地晕过去了。 “你……你……你想干什么?”李尧朝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陈枫。 “你说我想干什么?” “你放过我,害死你的计划不是我一个人想出来的。你去找苏青松报仇吧。”此时的李尧朝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一旦那股力收回,他毫无疑问会重重地摔向地面,粉身碎骨。 陈枫的嘴巴“嘎嘎嘎嘎”地响起来,他想说话,可是发出的却是骨骼碰撞的声音。坠楼时巨大的撞击力已经让他的颅骨粉碎了。 “你说什么?”李尧朝问,“你慢慢说,先放我上去行不行?” “他说,你非死不可!”一个声音在李尧朝的身后响起。 巧合的追杀 李尧朝慢慢回过头,发现站在楼房边上的人竟然是余天! “快……快救我!”李尧朝小心地朝余天伸出手。 余天看着陈枫,缓缓道:“你这又是何苦呢?” “你说什么啊?”李尧朝问。 余天说:“其实,dream要从我们队伍里招一名队员的事是假的。知道为什么陈枫只告诉你和苏青松吗?因为,他想用这个测试你们两个。你们两个整天都诋毁另一个,说对方不是好人,要把对方踢出这个队伍。于是,陈枫就想出了这个办法,虚构了这个机会,一旦谁放弃队友选择去dream,或者背地里搞出什么小动作,就会被踢出这个队伍。只是他实在没想到,你们竟然恶毒到了这种地步,居然联手杀了他!”余天看着已经不成人形的陈枫,叹了口气,“我当初不该告诉你用这个方法去试验他们的。而且,就算你要试验,也应该告诉我,让我陪着你呀!” 浮在空中的李尧朝刚刚露出惊讶的表情,托住他身体的力量就消失了。下一秒,李尧朝绝望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夜空。 李尧朝死后,陈枫却仍旧停留在半空中没走。 余天对他说:“你不用担心我,她会替我作证的。”他指了指地上躺着的柳颜。 余天的话刚说完,陈枫的身体就开始瓦解,骨头一块一块地掉到地上,然后化成灰烬,被风吹散了。 柳颜再次醒来的时候又是在医院里。 像上次一样,偌大的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死亡的气味扑鼻而来:像上次一样,她又吓得匆忙离开了病房,往学校赶去;像上次一样,她总觉得身后有一个黑影,一直在跟着她,如附骨之蛆;像上次一样,当她加快脚步开始奔跑的时候,那个黑影终于现身了——从身高和体形来看,是一个胖男生。 可是当那个“胖男生”跑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个男生,而是一个只有半边身体的男生!男生再近一点儿,她就看得更清楚了:男生的上半身无力地垂着,双腿却在有力地奔跑。 “啊——”柳颜吓得魂儿都要飞了,拔腿就跑。 要知道,苏青松早就已经死了,只是他的腿还拖着他的身体在漫无目的地奔跑。所以他碰到刚出院的柳颜完全是巧合。 可是,柳颜却并不知道。她害怕,怕得拼命狂奔,怕得心跳加速。最终,她的心脏承受不了压力。她猝死了。这次她没有提前吃药,这次她不是装的。 柳颜死了,苏青松却并没有停下来。他踩在柳颜的头上,柳颜的头立即变成了一滩血水。然后他跨过柳颜,继续往前奔跑。 所以,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 桃花痣 “痣?不同部位的痣效果不一样的!你要种哪一颗?我看你小姑娘,要不种颗美人痣?” 女孩儿看着殷大夫手中图册,摇了摇头。 “那贵人痣?快要大学毕业了吧?招个贵人寻个好工作,一辈子都不愁的!” 女孩儿还是摇头。 殷大夫一拍脑门儿,指着图册上一个地方道:“桃花痣!小姑娘还没谈恋爱吧?种颗桃花痣,找个称心如意的男朋友,相当于第二次投胎!” 这回女孩儿的眼睛亮了:“准吗?” “准!当然准!我给这么多人种过痣,你去问问,哪个说不准的?” 女孩儿笑了:“那我就种这颗。” 女孩儿叫六月,种的桃花痣在眉间,殷大夫本劝她种个明的,在眼角鱼尾夫妻官的位置,可小姑娘生得白嫩,凭空脸上多出一颗痣来,她觉得不好看,所以殷大夫便给她种在了这里,眉毛遮着,不突兀,却种下了心机。 最近种痣是一门新兴的美容项目,在各大美容院都张贴了巨幅广告来推广。人生来所带的痣,有吉有凶,所以有人一帆风顺,有人命途坎坷,都有说头。很多人觉得脸上的痣不好看,跑去医院激光除掉,殊不知除去的却是好痣,本身富贵的命随着痣的掉落烟消云散,事后懊恼不已。现在好了,知道了痣的玄机,美容院就都趁机推出了种痣项目,只要在适当位置种下一颗痣,要财财来,要福福到,命运从此就握在了自己手中。 少女六月还在上大学,谈过一个男朋友,无奈渣男一枚,让她伤透了心,所以来美容院,想种一棵桃花痣,招些好桃花,避免烂人渣。 初种桃花痣的头几个月,倒没什么效果,后来桃花痣颜色慢慢变得发紫,看上去有闪亮光泽,好运气似乎也随之到来了。六月像是走了桃花运,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吸引到男生的目光,自然的,向她告白的人也不少,且质量挺高,她的姻缘瞬间像是换了另一副面貌,如女王般荣宠。 六月的春天来了,她开始频繁地约会,和不同男生一起,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当你的选择只有一个时,便很容易满足,但倘若选择的机会多了,就会开始挑挑拣拣,而六月就是这样的。 每天,六月精心打扮,和男友们出门去约会,很晚回到寝室,大家都睡着了,她摸黑卸妆,手机屏幕照明,看着镜子里眉间那颗桃花痣,心里总在窃喜。六月觉得,这颗痣带来的桃花让她精神焕发,每天享受着好的姻缘,是这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近来,六月觉得这颗痣开始有了些变化,原先略泛紫色的桃花痣变得有些暗淡,痣形也没初种时那般好看,像是长得大了些,却有些笨拙。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打电话给殷大夫,殷大夫宽她的心:“痣越大姻缘越好,放心吧小姑娘!” 她说放心,六月便信了,给男生们去电话,奇怪的,竟无一人接听,等了一整天,还是室友下课带回消息,听说男生寝室出现怪病,好几个男生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症状,昏迷不醒,已经被送去了医院隔离观察,而那几个男生的名字被一一报出来,让五月心惊,竟然都是曾经和她约过会的。 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六月宽慰自己,应是他们自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与自己没多大关系。正想着,手机铃声响起,有男生约她吃饭,她便瞬间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收拾打扮出门约会。反正桃花运正旺,一个男人离开了,还会有更多男人向她走来,她不必担心。 第二天,那个约她吃饭的男生便断了联系,向别人打听,原来也是食物中毒,被送去了医院。 接二连三,相同的事情一再发生,六月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了一个魔咒中,所有与她接触过的男生必将被病痛折磨,这太不正常。 六月不敢再接任何电话,她决定去找殷大夫看看自己的桃花痣是不是出了问题,却在无意中瞟见镜子里的自己,吓得脸色苍白。那种在眉间的桃花小痣,如今已如小指盖那般大小,黑乎乎的一团,如同晦气般笼罩在她眉头上,看起来狰狞可怖,再不复刚种上时那般明媚俏丽的模样。 六月不敢迟疑,跑去美容院,却见那里大门紧闭,据说是美容院不合格被查了封,而殷大夫的手机早已停机,人去楼空,不知去向。 身边两个女人走过,瞄着美容院窃窃私语:“看见没,就这家美容院,最近种痣很火,但据说原材料有毒,致癌,被人举报所以查封了!” “啊?这么恐怖?我本来还想着也种颗痣转转运呢,听你这么一说,还是算了吧!” “什么转运啊!都是人编出来的!痣是什么玩意儿?黑色素!长大了就是毒瘤!傻子才会去种痣呢!” 她二人边说边走,在一旁的六月脸上却没了血色,如果她们说的是真的话…… 六月去医院检查,眉间的痣被诊断为黑色素瘤,须尽早做手术切除,否则一旦扩散,后果非常严重。 希望求得好姻缘的少女,听信传言在眉间种下一颗桃花痣,也是种下了自己的心机,但这心机如同饕餮,养活了桃花痣,为她吸引来源源不绝的好姻缘,桃花运旺盛,不过是饕餮的贪得无厌,吃掉了男生们的精气,所以滋养得它越发壮硕。贪婪的痣长大了,黑色素也根深蒂固,积累成瘤,带走了好姻缘,亦带走了少女本体的生命力。玩弄心机,也必将为心机所害,因为这世间事情,从来都是等价交换的。 不过总不乏为了心机奋不顾身的人,那么多美容店,总有人走进去,种一棵富贵痣,奢望大富大贵,种一颗美人痣,奢望一夜之间丑小鸭变白天鹅,种一棵大官痣,奢望仕途一帆风顺,官运亨通。其实都是在种着自己的心机,总有一天,是要等价偿还的。 邮箱陷阱 阿森如同以往那样坐在电脑前,手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今天老总交代的事情可真不少,这些文件不加班是很难完成的,眼看着手表上的指针慢慢走向了12,心里也不禁咯噔了一下,虽然回去或者留宿公司对自己这个单身狗而言都一样,可毕竟对明天早到的员工是个很不好的影响,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见稍作加工传到老板的耳朵里,那可就糟糕了! 思来想去,不知如何抉择的时候,楼下的卷闸门已经“吱吱”的锁上了,阿森不禁苦笑,这公司的保安真是尽职尽责,如此准时的关门,算了,就委屈下自己留宿一晚吧,当做是在网吧通宵了,呵呵。任务量操作起来并不是很大,他整理了下文件,分析了下大致问题,差不多就完成了。他习惯性的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艹,咖啡没了,他懊恼的放下杯子,望了望前面不远处的饮水机,似乎没水了。晚上通宵最忌讳的就是没水喝,水分的补充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对于阿森来说。他突然想起抽屉里还有瓶上周买来忘了喝的纯水,于是拿出钥匙抽开屉子,一瓶纯水安静的躺在里面,这也算是一种精神支撑下的慰藉吧。 qq挂在电脑上,即使是在线,也没有多少人找自己聊天,这对于多年生活在陌生城市的阿森很是残忍,从小孤僻的他在学校并不是很受欢迎,知心朋友根本就没几个,qq上的好友大多是敷衍着,看着一个个闪亮的头像,阿森感到了寂寞。他点开小游戏,想用这个打发时间,就在这个时候,一封电子邮件在右下角冒了出来,主题十分显眼——你有空陪我聊聊吗?在漫无目的的阿森看来,有个能操作的事情是值得高兴的。他毫不犹豫的点进去,邮箱里面是空白的,没有彩色的贺卡,也没有恶搞的gif,一切显得那么的安静。看来是个真心想交朋友的人,可为什么没有内容呢?他忍不住回了,“我很想与你做朋友,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是阿森。”网络,就如同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吸引着各式各样的人,盘踞在自己的一端,只知道这是暂时的停驻,却不曾想过是否会被网的中心所吞噬,似乎,对于纵享安逸的人,这算得了什么呢? 新的邮件又来了,主题变了——阿森,你想玩游戏吗?内容依然是空白。如果在白日里忙碌的阿森收到这样一封电子邮箱,早就送进垃圾箱呆着了,这不是在耍自己吗?此刻的阿森至少有那么一点点疑虑,在无聊的时候有个人陪着说话终究是好的,但是为什么不愿意接我的话,反而自顾自的询问?出于礼貌,阿森解释,“对不起,我在公司,恐怕不能陪你玩,只聊天可以吗?”阿森扭开瓶盖,“咕噜咕噜”的喝着纯水,眼睛盯着屏幕,思考着刚才奇怪的对话。邮件又来了,这次的主题是——游戏就在下方。阿森抱着好奇的心理点进去,邮件内容很诡异,黑黑的背景,啥也看不清,过了一会,这黑色的图片出现了一行字——你准备好了吗?是,否。阿森第一次在邮箱遇到这种神秘的小游戏,比起刚才在网站上玩的小儿科实在强太多了,起码,它抓住了我的眼球,哈哈。玩过众多游戏的他自然知道得点击“是”了,屏幕立刻跳转,一台电脑,黑黑的背景,什么也看不清。屏幕又出现了一行字——请选择下面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a空间里有留言。b饮水机装满了水。c明天升职。阿森看着这三个条件,想起了以前玩厕所穿越记的逻辑联想问题,看来三者之间有着某种密不可分的联系,还是谨慎一点吧,他犹豫着选择了b,只听电源跳转的声音,远处的饮水机,居然启动了,而且,装满了水!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只是巧合?紧接着,图片切换到了饮水机的特写,虽然有些模糊,隐约可见电源启动的样子,屏幕再次出现一行字——你现在得付出一丝小小的代价,请选择a光头。b聋哑。c瘫痪。阿森感觉这已经不是游戏了,似乎成了命运的抉择,他想关闭这个邮箱,可是鼠标怎么也移不到红色的关闭按钮,无奈之下,他按下alt+f4,电脑“兹兹”的作响,邮箱页面依旧没有反应,完了,我摊上大事了。 选择哪一个,这是个大问题,关乎生命的选择。他有点后悔,如果之前坚持回去,如果不去点击那游戏……可是人生没有这么多如果,现在的选择说不定是一个转机呢?试想着未来的一切,他果断选择了a,光着脑袋对于男性的确没什么。很快,他发现衣服和地上,有很多一根根黑色的,软软的物体飘落下来,他摸着光溜溜的头,早已料到,这就是惩罚,是真的,自己真的成了光头,看来以后得戴假发了。图片也就此切换到了一个光脑袋的画面,在电脑上看起来实在滑稽,阿森此时不知为何有点想笑。不容阿森思绪的漫游,图片上又出现了新的字眼——选择自己的一个愿望吧,a长出头发。b公司的女性为自己着迷。c坐上老板的位置。又是三个选择,三个都很重要的愿望,女性,对于单身狗是可有可无的,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女性的陪伴是痛苦的,想想公司那些帅小伙左右逢源,从来不缺桃花运,相比之下,多少的嫉妒是存在的,阿森有点动摇了。可是,一想到老板历来的凌辱与折磨,不甘现状的他恨恨地又想去点c,摸着光溜溜的脑袋,他咬咬牙,毅然决定选择c。“砰”的一声,眼前的电脑与办公桌早已经换成了老板椅和笔记本,他翘着二郎腿,洋洋得意地看着门上的“董事长办公室”心里说不出来的开心。 图片的变幻再次打碎他的美梦——请选择你的代价a屋顶。b空气。c饮水机。这次,不得不好好反思新的选择了,因为不像之前那么具体,每一步的选择都代表着即将失去的,他分析着,屋顶可能会与跳楼有关,这十分危险,不由得浮现出那么多明星跳楼身亡,民众围过来你一言我一语的揣测,死的真是不明不白啊。如果是空气呢?可能与窒息有关吧,一早前来报到的员工或者死对头看见自己这副德行,不知道会有多高兴,死相也过于难看,看来只有c最靠谱了,饮水机再怎么危险终究不会置我于非命,就选它了吧,阿森痛快的选择了c。随后,阿森警觉的听到门外传来了一阵阵电锯的声音,他大着胆子贴在门边侧耳聆听,只见一个没有头颅的彪形大汉举着沾满鲜血的电锯朝自己奔来,阿森连忙喊着不要,可是电锯毫无人性的砍下了阿森的头…… 第二天一早,几个年轻小伙来到了公司,有说有笑的推开门,后面紧跟着几个刚来公司实习的女学生,他们走到饮水机旁,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轻,失声尖叫的喊声惊动了楼下的保安,饮水机里居然泡着一个光着脑袋的人头,没错,正如你们所料,正是昨晚加班的阿森! 侦探故事之恨湖泪 当众自杀 恨湖公园里有个恨湖,面积大,水也深,历史悠久。据说当年有个穷秀才,妻子含辛茹苦供他读书赶考,不料他一去不回,妻子泪流成湖,郁郁而终。其实,那秀才早已高中,并娶了一个官宦小姐为妻。多年后,他回到故里,带着官宦小姐在湖上乘画舫游玩,平静的湖面突然波涛汹涌,把画舫给打翻了。 这当然是个传说,不过恨湖的水确实带些咸涩味。老百姓说那是眼泪的味道,而专家则认为是湖底土层的盐溶解所致。 热恋的情侣喜欢到恨湖边游玩,女孩往往要求男孩发誓:“如果负心,就像那秀才一样淹死在湖里。” 刑警周鹏一大早也来到恨湖公园散心,虽然,他一个大男人坐在恨湖公园里,与卿卿我我的气氛不合,但是,光棍打发周末也只能如此。此时,天刚刚亮,公园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突然,周鹏听到了一个男人惊恐的声音:“小菲,不要!来人啊,快拦住她!”他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白衣女人像一阵风似的跑到湖边,在人们的惊呼声中跳进了湖里。男人冲到湖边,号哭起来:“快救人啊!我不会游泳!” 四周的情侣都跑了过来。周鹏迅速甩下外套,一头扎进了水里,接着,他听到了“扑通”、“扑通”的声音,好几个人也跳进了湖里。 水下一片绿色,看不清楚。周鹏浮上水面一看,已经有不少人在湖里了。那女人看来完全不会游水,已经沉下去了。 周鹏又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再次冒上来时,那女人在不远处漂着。岸上的人看见了,七嘴八舌地喊着,大伙儿终于把那女人推上了岸。懂点急救的人赶紧控水、压胸。那男人跪在旁边喊:“小菲,你不能死啊!” 周鹏也从水里爬了上来,看到女人的瞳孔已经完全放大,知道她没救了。 周鹏难过地摇了摇头,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身材高挑,一头长发,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太可惜了。而跪在一旁号哭的男人四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平平,但衣着不俗,一身名牌。 神秘男友 上午,周鹏回到警局,把这件事告诉了警官秋云飞。秋云飞正在看电视新闻,问道:“后来怎么处理?” 周鹏说:“巡警和120都来了,确认其死亡就拉进太平间了。跳河自杀不是什么大案,感兴趣的不是警方,而是娱乐杂志,听说那女人是个模特。” 秋云飞说:“你说有不少人下水救人,他们就眼睁睁地看着人淹死?” 周鹏沮丧地说:“人要倒霉,喝口水都呛死。那女的跳下去也就几分钟,就活活地淹死了。” 电视里,只见女记者在采访公园看门的阿姨,阿姨说:“这两人是开车来的,买票时天还黑着。我借着车里的光,看见他们好像在赌气。情侣吵架的事常有,谁知道会出这事呢。” 这时候,一个警员领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说:“秋警官,她要报案。” 秋云飞点点头:“你说吧。” 女人哭着说:“警官,我女儿绝不会自杀的,她一定是被那畜生害死的。”她着急地指着电视,“我女儿跳进湖里,淹死了啊!” 秋云飞明白了:“跳河自杀的女模特是你女儿?” 女人说:“她是我唯一的女儿,她爸爸又走得早,我以后可怎么办啊?” 秋云飞说:“说说你女儿的情况。周鹏,通知医院,尸体先不能火化。” 周鹏有点犹豫:“我是亲眼看见她跳进湖里自杀的。” 秋云飞瞪了他一眼:“赶快去!” 周鹏回来时,那女人还在讲述:“我女儿叫刘菲,那男人我见过。那一次,他开着宝马车送小菲回家,女儿说是她的男友,叫杨明,别的就不愿意说了。昨天夜里,女儿突然给我打电话,哭着说杨明不是人。我还以为他们吵架了,就问是怎么回事。她也不说就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就没人接了。今天,杨明打来电话,说我女儿跳湖自杀了,让我去办后事。一定是杨明害死了她……” 周鹏皱了皱眉,他理解女人失去女儿的心情,也就不想反驳她了。 女人离开后,周鹏说:“你不会真的认为我看错了吧?” 秋云飞说:“即使她真是自己跳下去的,也有可能是吸毒导致神志不清啊。”正说着,另一组的小刘进来接水喝,说:“这一晚上累死我了。” 秋云飞问:“加班了?” 小刘喝了口水:“昨天晚上,局里有扫黄行动,有几个嘴硬的非说是网友搞一夜情,真够呛。”他嗤之以鼻,“谁信啊,漂亮的模特跟又老又丑的男人搞一夜情,想男人想疯了?” 周鹏感叹:“不会吧,现在模特的生计这么难?” 小刘说:“昨天抓了几十个女的,有一个是模特,还拍过广告,组里的小马一眼认出来了。” 美女如云 下午,秋云飞带着周鹏来到了医院,刘菲的母亲和杨明都在。 验尸报告已经出来了,死者是溺死,身上无明显外伤,腰部有一圈勒痕,但很轻微。秋云飞问:“体内有没有检验,比如血液里是否有毒品?” 医生说:“这是法医做的,我们不做这种检查。”秋云飞点了点头:“有人报案,怀疑是谋杀,由法医介入吧。” 杨明忍不住说:“警官,小菲已经死了,您就让她安安静静地走吧。” 秋云飞说:“她母亲已经报案了,我们有责任查清楚。” 杨明又转过头说:“阿姨,您的心情我能理解,可小菲的确是自杀的。” 周鹏也忍不住说:“我在现场。” 秋云飞问杨明:“你们是恋爱关系吗?”杨明点点头:“我们恋爱有半年了。” 秋云飞又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杨明擦了擦眼泪:“我是星光模特公司的老总,刘菲是今年应聘到我的公司当模特的。她勤奋可爱,我很喜欢她,经常在生活和工作上照顾她。半年前,我们正式恋爱了,谁知道,她现在……” 秋云飞说:“你们最近吵架了吗?”杨明垂下了头:“我经常要和年轻模特打交道,其中不乏年轻漂亮的。刘菲很在意,每次我和女模特多说几句,她就生气,可这是工作啊。这段时间,我工作很忙,心情也差,她又乱吃醋,我就赌气说要分手,哪知道她会这么傻啊!” 秋云飞问:“你们今天去恨湖公园干什么?”杨明说:“今天凌晨,刘菲说想去恨湖看日出,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在那里。我答应了,就开车载她去了恨湖公园。突然,她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别的女人,我很不耐烦,说她不可理喻。她哭了,说我负心,恨湖不会放过我。我正想解释,她下车就跑,我没能追上,眼睁睁地看着她跳进湖里去了……”他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秋云飞指着验尸报告,问:“为什么刘菲的腰上会有勒痕呢?”杨明想了想,说:“这个啊,圈里人都知道,模特的腰经常要用束带勒紧,我公司的模特基本上都有。” 刘菲的母亲绝望地说:“你们别相信他,一定是他害了小菲!” 秋云飞说:“你先回去吧,我们会查明真相的。” 看着她的背影,周鹏叹了口气:“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得都糊涂了。” 由杨明带路,秋云飞和周鹏来到了星光模特公司。这家公司的模特个个容貌俏丽,魔鬼身材,正在训练厅里训练。秋云飞都有点看傻了: “难怪刘菲怀疑你,天天泡在美人堆里,男人很容易犯错误。” 杨明悲伤地摇头:“我虽然和很多女人交往过,但最爱的只有她。” 秋云飞请杨明协助,让在场的模特将束腰的带子解了下来。果然,她们的腰上大都有一圈红印,只有少数几个腰特别细的没有。 以权谋私 回到警局,秋云飞找到小刘,问:“你上午说的那个模特还在不在?”小刘说:“放走了。没有证据,那两人一早就串好供了。” 秋云飞要过了那模特的资料,他用女孩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上网搜索,发现她还真的拍过两个广告。突然,秋云飞眼睛一亮,那模特的经纪人,竟是星光模特公司的老总杨明! 周鹏叹了口气,说:“真巧啊。” 秋云飞对小刘说:“你们再抓到有模特卖婬的,记得通知我。对了,以前也抓过吗?” 小刘说:“这次碰巧让小马认出来了,平时谁会注意啊?那些女孩不会轻易暴露职业,都说自己是无业游民。” 法医的报告出来了:死者无明显外伤,血液内无毒品或类似药物残留,肺及胃部有呛入液体,确系溺死,液体中含有微量化学物品,疑似洗发水,但无毒性,腰部勒痕系长期束扎所留,无危险。 周鹏说:“我早说是自杀,有那么多人在场,还能看错?” 秋云飞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带着周鹏再次去找杨明。 杨明有点意外:“秋警官,还有问题吗?” 秋云飞说:“你和刘菲去恨湖公园之前,是在哪里过夜?” 杨明说:“在我家里。” 秋云飞说:“她有没有洗头?” 杨明说:“应该洗了,她每天都洗头。” 秋云飞笑了笑:“我想去你家看看,可以吗?” 杨明犹豫一下,说:“可以,当然可以。” 杨明家的装修很高档,秋云飞啧啧赞叹:“看来你的生意很顺啊。” 杨明笑了:“过得去吧。” “咱们都是男人,我就说句男人的话:刘菲是自杀的,可你的罪过不小。”秋云飞说,“我查过了,你和其他女人交往不是一两天,关系也不像你说的那么纯洁。刘菲是为你自杀的,法律上你没罪,不过你对不起人家。我劝你多补偿她母亲一点钱,这样老人的心理也平衡些,否则,她死咬住你不放,对你的名誉也有害。” 杨明感激地说:“明白,我一定按照您说的做。我确实对不起小菲,没办法,我这一行,哎……” 秋云飞说:“今天过来,我还想以权谋私一下。”他拍了拍周鹏的肩膀,“我这兄弟还没有女朋友,他家里人急得不行。昨天去贵公司看到那么多女孩,想请杨总当个红娘。这纯粹是朋友帮忙。” 周鹏的脸红了,正要张口推托,却发觉秋云飞搭在他肩膀上的手重重地捏了一下。 杨明哈哈大笑:“我当什么事呢?说吧,看上谁了?我做媒!” 秋云飞笑着说:“昨天那么多姑娘,我们都看花眼了。你应该有她们的资料吧?能拿出来让我们挑挑就太好了。” 杨明爽快地拿出了资料册,里面每个女孩都附着照片和简历。杨明对公司的女孩了如指掌,指点着说这个可以,那个不行,有男朋友了。最后,有十个女孩可以挑选。秋云飞选了一个,又把周鹏的简历写了一下,请杨明介绍。 天罗地网 一出大门,周鹏就埋怨秋云飞:“你干吗逼着我找女朋友啊?” 秋云飞不说话,掏出纸笔写起来。 周鹏奇怪地问:“你写什么呢?” 秋云飞说:“我趁记忆还清晰,赶紧把那些女孩的名字写下来。” 回到警局,秋云飞告诉小刘:“按这份名单去查,看看以往抓到的卖婬女里有没有这些名字。重点查这个叫裴媛的。” 周鹏目瞪口呆:“你怀疑她们卖婬?” 秋云飞点了点头。 周鹏生气了:“你怀疑她们卖婬还给我介绍?太缺德了吧。” 秋云飞摇了摇头:“我写的名单,是除了那十个女孩外的其他人。如果我没猜错,那十个女孩还没干过,否则,杨明不敢把她们介绍给警察做女朋友。” 周鹏疑惑地说:“你就凭之前他公司里的一个女孩跟别人搞一夜情,就怀疑他组织卖婬。这假设是不是太大胆了?” 秋云飞说:“小刘干了这么多年警察,难道会分不清一夜情和卖婬?” 这时候,小刘跑了过来,说:“名单上三十人中,有十二个曾经在我们这里登记过。” 秋云飞点了点头:“剩下的估计你们没抓到,或者换名字了。” 小刘喘了口气,说:“那个叫裴媛的没有。” 周鹏看了看秋云飞,又说:“既然你上杨明家去不是为了给我相亲,那为什么还要去呢?要看那些模特的资料,在他公司也可以啊。” 秋云飞说:“我是特意去看看他家的浴缸。” 这天,恨湖公园在电视里发了通知,省潜水队要到恨湖训练一周,本周末开始封园。 午夜,月暗无光,恨湖的湖面上突然冒出了一个人,迅速游上岸,钻进了湖边的卫生间。里面传出了一个男人压低的声音:“没找到?会不会是记错地方了?” 一个女人回答:“不可能,哑铃都摸到了,就是找不到。” 男人说:“赶紧走吧,这里可能有问题。”两人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上了秋云飞和周鹏。 秋云飞说:“两位好兴致啊,这么晚还来逛恨湖。” 男人是杨明,他强笑说:“我来凭吊小菲,她不放心,非要陪我来。对了,介绍一下,这位是秋警官,这是我女朋友……” 秋云飞打断他:“裴媛小姐,对吧?上次我对着相册给周鹏挑女朋友,点到她时你赶紧说她有男朋友了。在那么多女孩里,只有她的身高、三围和刘菲是最接近的。” 杨明愣了愣,说:“秋警官真厉害,过目不忘!周警官的事我还记着呢,明天就可以安排见面了。” 秋云飞笑着说:“作为感谢,我送你们一点东西,也算没白来一趟。”说着,他从袋子里掏出了一件白色风衣和一段束带,这两样东西都是湿漉漉的。 杨明的脸色变了:“这两样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秋云飞说:“你这么快就不认识了?我刚才给看门的阿姨看过,她说这套衣服就是你的前任女友刘菲跳河时穿的,好多人都可以证明。” 杨明尴尬地笑了笑:“我一时忘记了,她是穿了这样一件衣服。您把它带到这里干什么?” 秋云飞说:“这衣服和带子都是从湖里捞上来的。我想,裴媛小姐刚才下水,也是为了捞它们吧。” 裴媛脸色苍白,杨明却很冷静:“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她刚才一时兴起,不顾规定下水游泳,我愿意交罚款。” 秋云飞点了点头:“那你得交一大笔罚款。就在你们刚才游泳的时候,你公司的女模特已经全部被提审,她们平均每人每月为你指定的客户提供性服务十次以上。” 杨明脸色惨白:“你……” 秋云飞说:“你用暴力和录像控制女模特卖婬,足够判几十年了。杀死刘菲的事何必隐瞒呢?一了百了比活受罪强。” 恨湖有泪 杨明过了好半天才张口,说:“秋警官,果然名不虚传。不过,我想听你说说,我在哪里露出了马脚。如果你真像传说中那么神,我认了。” 秋云飞说:“我最早对这件事有所怀疑,是因为周鹏的讲述。表面上看,他的目击报告对你很有利。但是,刘菲从跳水到死亡的时间最多五分钟,就算她完全不会游泳,也应该可以抢救过来,而她却死了。这种事,虽然有碰巧倒霉的,可法医的报告让我进一步产生了怀疑。” 站在一旁的周鹏不明白,问:“你从法医报告里看出了什么?” 秋云飞说:“你下水时,有没有感觉水里很暗,看不清东西?” 周鹏点了点头。 秋云飞继续说道:“恨湖湖水含有一种矿物盐,滋生着一种微小的水藻,所以水很绿,透明度不高。如果刘菲是在恨湖里淹死的,肺里和胃里该有大量的这种水藻,可验尸报告里没有说。所以,刘菲并不是在恨湖里淹死的。” 杨明说:“可现场有那么多人看着刘菲跳湖自杀,难道他们的眼睛都瞎了?” 秋云飞说:“他们没瞎,当时跳下水的,其实是这位裴媛小姐。你们的车离湖边很近,她跑得很快,大家听到你喊的时候,她已经跑到湖边了。加上她的长发,跳进湖里时,人们只能看到她的身材和穿着。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当时大家都想着救人呢。” 杨明点了点头:“对,有那么多人看着,她怎么会变成刘菲了呢?” 秋云飞说:“这正是你整个计划里的精华。你在家里的浴缸溺死了刘菲,所以她的肺部有残留的洗发水。然后,你和裴媛一起在刘菲的腰部系上束带,并拴上哑铃,放进你宝马车的后备厢里。你这一招是神来之笔。如果用在普通人身上,带子在绑缚的位置留下印痕,必然引起怀疑,可刘菲是个模特,腰部本身就有印痕,恰好掩盖了你们的罪行。接下来,裴媛穿上了一件和刘菲一样的白色风衣,坐车和你一起进入恨湖公园。看门的阿姨成了你们的第一个证人,证明刘菲是和你一起来的。趁天黑无人,你和裴媛把尸体放进了湖里,等人多了,就开始了周鹏和众人看到的那一幕。裴媛跳下湖后,潜到水底,将刘菲腰上的束带解开,刘菲的尸体就浮上来了。等众人捞上岸抢救,裴媛则在水下将身上的风衣脱下来,压在哑铃下,然后和大家一起上岸,躲进湖边的卫生间里,换上预先藏在里面的衣服从容离开。大家都忙着救人,谁会注意到她呢?” 杨明点头:“如果我不给刘菲穿风衣,而是由裴媛在水下将风衣套在刘菲的尸体上,不就不会留下证据了吗?” 秋云飞笑了笑:“开始我也想过。不过,后来我咨询了潜水专家,裴媛小姐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要想做到你所说的,需要顶尖的潜水高手,而裴媛小姐不过是业余的潜水爱好者。而且,如果她在水下待太久了,万一被下水的人发现,一切就全毁了。你不敢冒这个险。” 杨明苦笑:“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吗?” 秋云飞说:“有。刘菲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还要杀她?” 杨明说:“她知道了我的秘密,说如果我不收手,就去揭发我。裴媛却肯帮我杀人,你说谁更爱我?” 秋云飞沉重地说:“如果你按刘菲的话去做,很可能已经过上了平安的日子;即使被抓,也有机会重生。可是,裴媛带给你的却是死刑,究竟谁更爱你呢?” 杨明愣住了,突然,他歇斯底里地狂喊:“我没错!那些女孩想出名,想当明星,就要付出代价!我利用她们有什么错?那些有钱有权的人需要享受,我需要他们的权力和金钱,互相交换有什么错?我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怎么能放弃现在的生活?我做不到!” 杨明和裴媛被警车拉走了。 周鹏轻声说:“走吧,队长,总算结束了。” 秋云飞摇了摇头,说:“杨明是完了,可这城市里有多少个杨明?这只是一家模特公司,可这城市里还有多少家模特公司,每天又有多少个女孩带着明星梦来到这里?” 周鹏不说话了。 秋云飞愣愣地看着恨湖,那湖水就像人心一样,在平静的外表下,不知掩藏着多少秘密。 灭佛系列之佛龛莲花 第一章、佛胸莲花 苏牧禅一来到这里就被那一大片的莲花池给吸引了,这是位于某个古老小镇的一间佛刹。据说这里的女主持是当地的活佛。 她长得慈眉善目,本来的名字已经被人遗忘了,只知道她法号叫做了相,众人称呼她为了相活佛。 夜间,苏牧禅静静的坐在外面观赏着那一大池子的莲花。忽然,一个青年的尼姑走了过来,叹了一口气问道:“这满池的莲花很美,对吗?” 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哀愁,苏牧禅好奇的打量着她。 “不多时,这些莲花就会消失了。这一大片的地,和我们的寺院都会卖给一个房地产商的。” 苏牧禅不禁也跟着惋惜了起来。又看了一会,两人便同时进入了房间里面。 夜晚,苏牧禅睡的正熟,却突然听到了一阵哭天抢地的呐喊声。仔细一听,好像是说死人了! 她赶忙顺着声音前去,只见主持的房间里面一片狼藉,而主持的尸体则被人摆放在了佛龛里! 她双手合十,一脸的惊恐,浑身缠满了佛珠。而她的胸口上,正插着一朵盛开的莲花! “天啦。”在场的尼姑无一不感到一阵的惊慌,她们从未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而苏牧禅自身也已然震惊了,那染了血的莲花,仿佛是来自地狱的一般。 “快··快通知警察!”苏牧禅半响才反应过来,一边大喊,一边拿出了手机报警。警察在不久后就赶来了,他们麻木的注视着尸体,并且将尸体带走。 几天之后,仍旧没有结果。苏牧禅不禁在心中感叹了起来。 “施主,真是不好意思,让您见到了这么恐怖的一幕。” 苏牧禅看着眼前的小尼姑摇摇头:“没关系,其实我是一个小说家,专门写悬疑推理的,我想我应该可以帮到你们。” 那尼姑的眼神看起来有点无所谓,仿佛并不在意一般。 难道她们主持的死丝毫不会要她动容吗? 苏牧禅在闲暇时找了几个尼姑,随意的打听了一些关于主持的事情。然而那些尼姑的表情告诉她,她们并不喜欢她们的主持。 “奇怪,你们主持的死,你们似乎并不动容?” 一个尼姑嘴角浅笑,哼了一句:“她那种人,哪怕配做什么活佛。” 苏牧禅好奇:“怎么说?” 那个尼姑又叹了一口气:“她这人为人市侩,连出家人都算不上。” 原来,在多年以前,这里的主持并不是她。而是一个为人和善的老尼姑,那个尼姑很得大家的尊重与敬仰。 可却没有想到,那个尼姑突然在一天消失的无影无踪,并且留了一封信,说是要了相当主持。 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认为是了相用了什么卑鄙的手段,甚至残害了那位主持! 苏牧禅这下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是那样的一副表情,觉得主持的死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而就在苏牧禅继续调查的时候,一个人出现在了寺庙里面。 那是一个年纪和主持差不多大的中年人,看样子像是一个商人。 苏牧禅好奇的问道:“他是谁?” 一个尼姑脸色一变:“他是我们这里最大的房地产商,我们的寺庙就是卖给了他!” 顿时,苏牧禅的脸色也变了,她虽然才来了没多久,却也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寺院前的莲花。 一想到那些莲花将会付之一炬,她的心不禁也开始抽痛了起来。 第二章、莲花再现 房地产商姓陈,别人都叫他陈老板。他说今天将会留守下来一晚上,算是为自己的老朋友守灵。 苏牧禅看到一个小尼姑退出房间的时候轻轻的“呸”了一声,不禁好奇了问道:“怎么?看起来你们似乎非常的不喜欢他。” 忽然,她觉得自己像是多此一举。如果对方收购了自己的家,难道自己还会喜欢他吗? “是因为收购的事情?”苏牧禅又问道。 小尼姑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说道:“施主,我··我··我本来不应该说的,但是想到您为我们尽心尽力,所以我还是决定告诉您。不过,这得在您的厢房里面。” 苏牧禅点了点头,便回到厢房中等待那位尼姑的到来。 夜色正浓,半弦月挂在了天空,伴随着月亮的,是漫天的星子。 小尼姑像是做贼一样的走了进来,一见到苏牧禅便双手作揖的说了句:“阿弥陀佛。” “怎么了?”她好奇的问道,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那个尼姑做出这么大的反应? “其实说起了真是作孽啊。”尼姑摇了摇头,又咬了咬嘴巴,像是在诉说一件十分的恐怖的事情。 苏牧禅何其聪明,立马说道:“你放心吧,师傅,我是不会说出去的。” 尼姑点点头:“其实你知道吗?那个陈老板,和我们主持做出了有辱佛门清净地的事情!” 顿时,苏牧禅的眼前出现了主持的面容,她实在难以想象,如此慈眉善目如同菩萨的主持竟然会是一个如此的人。 “你···确定吗?”虽说这是在别人的地界,也不关自己的事,但是苏牧禅还是习惯性的开口问道。 “哎···我是亲眼看见的啊,而且不止是我,还有别的人也看见了。” 说罢她细细的说起了当天的景象来··· 那一日,她路过主持房门前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的欢声笑语,有男有女。她看见主持的门窗未关牢,便偷偷往里面窥视了一番。 她竟然看到主持和那陈老板在做苟且之事!顿时,吓得她脸色大变,急忙逃离了··· 苏牧禅认真的听完她说的话,眼前不禁浮现了一幕恶心的画面。而渐渐的,她又联想到了主持的死。 主持的胸前被人插着一朵莲花,又是被人摆放在了佛龛里面。难道凶手这么做是为了讽刺主持吗? 苏牧禅带着疑惑入睡了,而第二天,她们发现陈老板住的地方的房门已然上锁,而且是从里面反锁的。 职业的敏感让苏牧禅感到了一阵的不安。她立马用力的撞开了那扇大门,霎时间,一股恶心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只见里面的佛龛已然被人塞入了一个巨大的东西,仔细一看那正是陈老板,或者说是陈老板的尸体! 他的身上缠满了佛珠,而双手也被人绑在了一起,做合十状,像是祷告一般。 除此之外,他的胸口,也被人插着一朵莲花! 又是在胸口插莲花,是为了讽刺他们在佛祖前亵渎神灵吗?还是有着别的意义? 苏牧禅这次并没有急着报警,而是自己先去观察了那朵莲花。那只是一朵极其普通的莲花,是从院子的池塘摘取下来的。 而且很明显,那朵莲花是刚刚摘取下来的。那么凶手就很有可能是佛寺里面的人!即使不是,也是佛寺附近的人。 “好了,报警吧。” 警察仍旧如上次一样,抬走了尸体。像这种案子,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头绪的,所以一般来说真的指望警察,还不如指望自己。 苏牧禅仔细且不经意的注视着每一个人的表情。所有人脸上都写满了世俗人的漠然,丝毫不像是出家人。 她想,也许她们也是憎恨这个陈老板的吧。 第三章、少女阿珍 经过多方的调查,苏牧禅可以排除了寺庙里面人是凶手的可能性。那么很显然,凶手就应该是来自外面的人。 之后她又去外面多方的打听关于陈老板和主持的事情。 众人都说这陈老板不是好人,做生意坑人坑的很厉害。而那主持的活佛之名其实也不是民间的,不过是有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搞来的。 “那谁会憎恨的要他们死呢?”苏牧禅开门见山的问道。 其中一个老人家搔了搔头:“我想应该不至于要他们死吧。” 苏牧禅无意的一撇,瞥见了一个池塘里面怒放的莲花:“这里很多莲花?看来你们都很喜欢莲花啊。” 老人一怔,随即说道:“可以这么说,我们也算是喜欢莲花吧。因为它是纯洁的化身,是有灵性的。” 苏牧禅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会不会是有人舍不得那佛寺前的莲花,所以才杀人的! “佛寺前的莲花我看和你们这里的很不一样,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老人“哦”了一声说道:“那种莲花其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人说那是莲花变异的结果。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那是被佛祖宠爱的莲花,所以我们叫那莲花为佛龛莲花。” 顿时,苏牧禅终于知道为什么两名死者都是被放在佛龛里面的了。 她继续问道:“那谁最喜欢那些莲花?” 老人毫不思索的说道:“是阿珍!” 阿珍叫做什么没有人知道,她怎么来的也没有人知道。众人只知道,她每日都会去看那些莲花,并且诚心的祷告。 而那些尼姑也都允许她这样。可后来的一天,她得知了那些莲花将会被人夷为平地的时候,她像疯了一样依依啊啊的大叫,仿佛是想阻止那些人。 但是她却没有一点办法。 “难道是她?”苏牧禅开始怀疑起了这个少女。 当她来到少女家的时候,她发现少女的家可以说是家徒四壁。家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却挂着一幅一幅的莲花。 她正像个痴儿一样的玩弄着手中的那一朵盛开的“佛龛莲花”,并且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阿爸说,莲花开了,他就会回来,可是他为什么还不回来?”阿珍突然说道。 苏牧禅低下了脑袋,问道:“那你知道主持和陈老板吗?” 阿珍的眼中忽地射出了一道光来:“死了,死了,开了莲花,好漂亮的,姐姐。” 这个痴儿忽然的笑了。 苏牧禅脸色徒然一变,她看着摆弄着莲花的少女问道:“你恨他们吗?” “嗯··他们是坏人,要毁掉莲花···”她仍旧在摆弄着莲花。 苏牧禅悄然的退出了房间,而就是那一刹那,阿珍的眼中闪出了一道光来··· 第二天,众人发现了死在莲花池里的阿珍。她的双手也如那两人一样的合十,而浑身都缠着佛珠。唯一不同的是,她是嘴里咬着一朵开的正盛的佛龛莲花。 第四章、阿珍遗书 苏牧禅赶到了阿珍的家中,只见她家的一个小桌子上面摆放着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清秀而工整。 原来阿珍的本名叫做强珍,只是已然很多年没有人这么称呼她了。 上面的故事仿佛隔绝了一个世纪,带着尘土的味道。而苏牧禅却认真的读取了那个故事···· 阿珍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甚至有些贫穷的家庭,但是一家人生活的也算是幸福。 她的父亲是工地上面的工人,每天都很辛苦,但是却很疼爱阿珍。 阿珍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十分干涸的地区,在那里很少可以见到花草。而有天,她的父亲从外地做完工程回来,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朵风干的花。那是一朵风干的莲花。 她是第一次见到那种花,虽然已经干的不像样子了,却也让她着迷似的爱上了那朵花。 她问自己的父亲,那是什么花?她父亲笑着回答,是莲花。 于是她便记住了,那是莲花。一次在课堂上,她学了一篇叫做爱莲说的文章,便更加的爱上了那种花。 阿珍的父亲告诉她,只要她好好的学习,就带她去看莲花。从此之后,她门门功课都是第一。 后来她长大了,她父亲说,在她十六岁的时候,要带她去另一个城市,看她朝思暮想的莲花。 那一年的她,就像是一朵莲花。 可是,她的父亲却没有回来了,再也没有回来了。 在寂寞的等待中,她的母亲得了疾病。在临死前拉着她的手说道:“阿珍,去找你的父亲,一定要找到你的父亲!” 她漂洋过海的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因为孤独寂寞,她不在说话,甚至忘记了怎么说话。 但是她心中有一个念想——自己的父亲一定是在盛开着莲花的地方。 终于,她来到了这里,看到了那一池的莲花。那开的异样妖艳,却又那么不同的莲花。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佛龛莲花的时候,她像是见到了自己的父亲。 她每日都会前去观看那些莲花,她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直到一日,她才知道这是为何。她在莲花凋残的时候,无意跌入水中,却发现了一具白骨!白骨的手上缠绕着她熟悉的物件——自己母亲为自己父亲带上的护手! 原来自己的父亲一直沉睡在池塘里面!怪不得她会那么疯狂的爱上那些莲花! 一瞬间,记忆复苏了。她想起了自己是人,她要找到凶手,然后报仇! 终于,她多番调查,找到了凶手。原来凶手就是陈老板和了相!她在一个夜晚,潜入了佛寺,杀死了了相,用佛珠缠绕了她一身,把她的尸骸摆放进了佛龛,在插上了一朵莲花。 她知道,陈老板一定会来,果然,第二天陈老板真的来了。 然后她又用这样的手法杀死了陈老板,却不想事迹败露了,她唯有畏罪自杀。而她要和自己的父亲死在一起,还要用那样的手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苏牧禅默默的把这封遗书交给了警察,并且打捞出了那一具尸体,将他好生埋葬。 第五章、江南可采莲 一年之后,苏牧禅故地重游,这次她带着自己的妹妹,苏牧荣一同前来。她们看着荒芜了的寺庙,以及那一大片仍旧还开着的莲花说道:“妈妈,我们终于为你报仇了!” 原来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当年江南水乡有一个如同莲花一样的少女,叫做苏莲。 一个游历江南的陈姓老板,和她一见倾心。两人相爱了,苏莲每日吟唱:“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而后,陈老板终于采了这朵莲花。只是终要离别,有一日,陈老板说:“小莲等我,我会回来的。” 之后便是一年一年又一年。而陈老板不知道的是,苏莲已然怀孕了,怀的正是他的孩子。苏莲在孩子五岁的时候,把孩子托付给了自己的母亲,然后前去找寻那个男人了。 她记得那个男人说过,他的老家有一座寺庙,寺庙的池塘有着一种独特的莲花,叫做佛龛莲花。 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寺庙,看到了那一池的莲花。却再也没有回来了···· 苏莲的两个女儿叫做苏牧禅和苏牧荣。她们等了好多年都没有看到自己的母亲,也没有看到自己的父亲。 终于,她们的姥姥也老了,在去世之前她告诉了她们,她们的母亲是去寻找她们的父亲了。还给她们看了她们父亲的照片。 之后她告诉她们姐妹,在她们父亲的老家,有一种独特的莲花,叫做佛龛莲花。 而后她们姐妹多番打听,都未能找到那所谓的佛龛莲花。 直到一日,她们游历到此,在此地听说了那佛龛莲花。 入夜,她们来到池塘,却无意发现了一点银光,原来那是自己母亲手中所佩戴的护手上雕刻的莲花的反光! 而也是那一刻,她们看到了自己的父亲,虽然已经老了,却还是认了出来。 之后,苏牧荣沉醉打听出了自己母亲的一切。原来陈老板当时早就有了妻子,自然不可能离婚娶她。 在一次争吵之后,他将苏莲杀死推入了池塘! 得知一切的苏氏姐妹便萌生了仇恨的业火,即使是自己的父亲,也不可以原谅。因为他毕竟害死了自己的母亲,还抛弃了自己! 于是乎她们步步为营,先是由苏牧禅前往佛寺,再有苏牧荣杀死了相引诱陈老板前来,因为她们老早就知道了相和陈老板的关系。 而之后苏牧禅所谓的调查也不过是为了混淆别人的视听,并且找个替死鬼罢了。 所以当她知道阿珍的存在时,便决定用阿珍来做替死鬼。 而没想到阿珍竟然看到了一切,所以她们才急于痛下杀手! 之后做的不过是伪造阿珍的遗书罢了。 看着一池塘的莲花,苏牧荣不禁问道:“姐姐,真的有佛龛莲花吗?” 苏牧禅浅笑:“其实我已经知道了佛龛莲花的秘密,这根本不是什么奇异莲花。而是像那些人所说的,因为工厂的污染,导致了莲花变异,只是被他们供奉为神物罢了。” 忽然,苏牧禅想到了人心,那本应该是纯洁如同莲花的人心,一旦被污染,是否还可以被称为佛龛莲花呢?其实不然,若是真如此,凡人又怎么可能把尸体一具具的藏在这圣洁的神物之中呢? 或许他们潜意识也觉得那佛龛莲花就像他们被污染的心一样肮脏不堪吧! 谁会是下一个瓷蛙 one 姚小妖跟着那个有钱的男人离开已经两个月了,但海岸还是不能从失恋的陰霾中走出来,一副誓死不忘的架势。尤其晚上,独自躺在宽大的床上,对姚小妖艳近乎疯狂的思念就像一把锋利的锯,在他心头拉过来拽过去,让他鲜血淋漓,痛彻斑驳。也难怪他,爱了三年的人说跑就跑了,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 为了逃避,海岸每天下班就去酒吧把自己喝得烂醉,回家后才能沉沉睡去,把姚小妖暂时忘掉几个小时。 海岸知道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为了不让这段腐烂的恋情毁掉自己,他决定开始另一段新的恋情,用代替法来代替那个该死的姚小妖。海岸开始留意身边的年轻女孩子,最后他盯上了翟倩。 翟倩是海岸的新邻居,23岁的小女子,长长的发,细细的腰,浅浅的笑,像一株蓝色的鸢尾般惹人怜爱。海岸追求姚小妖时的手段还没用到三分之一,就把这个未被世俗污染的清纯小女子追到了手。 翟倩父母早就没了,也没有什么紊友,只是一个人住在一室的小楼里。许是孤单寂寞久了,所以和海岸恋爱时间不长,她就毫无保留地把心和身体交了出来,她很喜欢海岸去她家里过夜。 但海岸更喜欢带翟倩回自己的家。因为他讨厌翟倩卧室里那个看上去带着几分邪恶的瓷青蛙。 翟倩的瓷青蛙实在是太太了,它蹲满了整个床头柜,还仰着失尖的头,张着大大的嘴,不论你躲在房间的哪个角落。那对鼓鼓的大眼睛都仿佛在转动,找到你,盯着你看,仿佛有股神奇的魔力,让人感到恐怖。 海岸不解地问翟倩,卧室里放这个东西做什么,既不值钱,也不好看,你就不怕晚上做噩梦?翟倩笑笑,慢悠悠地回答,是祖上传下来的,等你发现了它的可爱,你也能喜欢上它。 海岸摇摇头,他坚信无论如何自己都不会喜欢上这个东西。 但时间才过去半年,海岸就主动把瓷青蛙抱在了怀里。 two 那天,快近午夜时,海岸突然跑来狂按翟倩的门铃。进了屋,他一把抱过翟倩,久久都不肯松手,仿佛他们是就要分手的情人,十年都不能再见了。看着海岸失魂落魄的样子,翟倩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了。 她轻轻推开海岸颤抖着的身体:“我认为,我和你是两个身体里的一个灵魂。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愿意和你一起面对。如果你也这样认为,现在就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海岸蹲下来,双手抱着头,万分痛苦地说:“当初,为了讨好姚小妖,我给她买包买衣服,还带着她出去旅游,挥霍掉了整整10万元。这些钱都是挪用的公款,一直没补上,现在账被壹了出来,我没钱还,只剩下坐牢的份了。今天在外面躲了一整天,晚上才敢来看看你,来道个别。明天,我也许是在监狱,也许已经亡命天涯。”海岸说完,泪也流了下来。 翟倩愣了愣,然后拉起海岸的手,果断地说:“来,跟我来。”她一直把海岸拉进自己的卧室,让海岸坐在床上,然后从康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刀。 海岸吓得哇哇大叫,“翟倩,你要干什么?” 翟倩没有说话,而是用那把锋利的刀对着自己的手指狠狠地割下去,鲜血瞬间就涌了出来。她上前,把血一滴一滴全滴在瓷青蛙的眼睛里,瓷青蛙的眼睛立刻变得血红。等血不滴了,翟倩就再割一刀。 “倩倩,你疯了吗?”海岸被这恐怖的情景吓得大叫,急忙上前想制止。 翟倩浅浅地笑着说:“你伸手到青蛙的嘴里去,把里面的钱拿出来。” 钱?海岸将信将疑,慢慢伸手进去,果真拿出了几张百元大钞。 翟倩慢慢地说,这个瓷青蛙是个有曼性的宝物,只要你愿意用鲜血和它换,就能换来你想要的东西。 翟倩还在一刀一刀割自己的手指,等她的手指密密麻麻全是深深的刀伤的时候,海岸终于掏够了10万块钱。 “把这个拿去补上亏空吧,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翟倩虚弱地说完,晕了过去。 海岸完全馒了。 原来,事情的真相是,他并没有挪用单位的钱,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变了心,爱上了另一个叫可欣的漂亮女人,他准备和翟倩分手了,可恶的是还想在分手前找个借口骗出翟倩的积蓄。却万万没有料到,翟倩的瓷青蛙竟然还有这样神奇的功能,他乐坏了,把10万块钱揣在怀里后,再小心翼翼地抱起瓷青蛙,走了,看都没看一眼还在昏迷中的翟倩。 three 海岸租了个宽敞明亮的大房子,搬了家,小小心心收好瓷青蛙,不再上班,白天带着可欣逛街购物吃大餐,晚上夜夜被翻红浪,玩够了再喝点滋补汤,日子逍遥得赛过神仙。10万,不算多,两个月不到,已经挥霍得所剩无几。 一个人的夜里,海岸拿出瓷青蛙。再拿出一把锋利的刀,然后像翟倩那样一刀一刀割破自己的手指,把血滴在瓷青蛙的眼睛上,等他两手也差不多全是深深的伤口的时候,就又换了10万块钱。 如此反复几次后,海岸发现瓷青蛙眼睛越来越红,身体却似乎小了一些。不,不是似乎,是真真切切地小了,但瓷青蛙的这个变化并没有引起海岸的警惕,他依然花天酒地地过着奢侈的生活。 一天,在酒吧里,海岸意外地遇到了姚小妖。姚小妖穿着时尚,还画了很浓的妆,在灯光的照射下,美得像个妖精。海岸悲哀地发现,自己是无论如何忘不掉她了。 海岸高兴地走过去,热情地和姚小妖打招呼。说如果你现在跟我回去,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而且还既往不咎。 跟你回去?姚小妖轻蔑地撇了撇嘴,如果你现在能拿出100万来,我就跟你回去。 100万?海岸得意地打了个响指,只要你跟我回去,200万都没问题。你等着,等我拿100万给你看看。在姚小妖惊诧的目光中,海岸拉着可欣扬长而去。 four 接下来的几天,海岸很少出门了,他总是想方设法支开可欣,然后一个人躲在卧室里割手指,用鲜血和瓷青蛙换钱。等到很疼很累的时候,就停一会儿,开始和姚小妖煲电话粥。 两天,换够了30万的时候,他手指早已经伤痕累累。太慢了,海岸嘟嚷着,想了想,决定割手臂。这下血流出来的又快又多,而且伤口在手臂上好掩饰,不容易让可欣发现。但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可欣虽然没有发现他瓷青蛙的秘密,却发现了他抽屉里的钱越来越多,她的心跳得有点异常,眼睛也像凳青蛙那样越来越红。终于,在海岸刚刚换够100万的时候,可欣席卷了抽屉里所有的钱,像当初他抛弃翟倩那样抛弃他逃走了。 因为失血过多,又因为太气愤,海岸病了一场。躺在医院病床上,一边输液一边想。不急,等自己痊愈了,还怕抓不到可欣那个贱婢?日子还长着呢,因为有用不完的钱,所以以后把她抓回来,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five 终于出院了。海岸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卧室去看瓷青蛙。他发现,瓷青蛙又小了很多,眼睛也更红了,看见他后还似乎更亮,狠狠地盯着他看。 管不了那么多,海岸拿出刀,依然一刀一刀地割手臂,还有腿。 终于又一次换够了100万。海岸看着这些钱,却拿不动了。他虚弱地躺在床上,想歇几天后再去找姚小妖。 无意中抬了一下头,突然发现蹲在床头柜上的瓷青蛙眼睛里仿佛有一条血色的河在流动,而身体却在快速地变小,只一会的工夫,就变得和蚊子一样小。 海岸被这奇怪的现象惊骇得目瞪口呆。瓷青蛙并没给他缓过神采的机会,它突然平平地飞起来,准确地落在海岸的手臂上,从一条深深的新鲜的刀伤处钻进了他的血管。 海岸疼得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醒来已经是半夜了。海岸全身又酸又麻又痛,总之就是没有好受的滋味。他顾不上这些了,虽然亲眼看见瓷青蛙钻进了他的血管里,还是带着点侥幸的心理四处寻找,仔仔细细把房间翻了个遍后,他不得不绝望了。看了看床头堆着的100万,他心里有了一点点儿安慰,还好,还有这些钱,足以换回姚小妖的心。 six 几天后,恢复得差不多了,海岸把钱存进了银行,然后约出姚小妖,把存折拍在了她的面前:“跟我回去,它就是你的了。” 姚小妖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却不是因为存折上的七位数字。她看着海岸:“几天不见,怎么你的脑袋变得这么尖?眼睛也鼓鼓的圆圆的,就像、就像青蛙一样。” 海岸大惊,跳起来去照镜子。可能是起来得急了,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天啊!你的腿也变了,弯弯着,也和青蛙一样。姚小妖吓得哇哇大叫着,抱着头,闪电一样地跑了。 海岸低下头,他悲哀地发现,自己的两条腿的确变得向外弯曲着,和青蛙一样了。莫名的恐慌侏风一样,从四面八方袭入他的身体,再随着血液四处散开,他感到浑身冰凉。 seven 海岸在一个深夜里敲响了翟倩的房门。对他的到来,翟倩没有表示惊奇,只淡淡地说:“你不必开口,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嗯,现在,也是该告诉你的时候了。这只瓷青蛙是从祖上就传下来的,它的神奇之处是只要你肯用血和它换,就能换来你想要的一切。但坏处是它嗜血成性。你每和它换一次,它的瘾就多一成,它就缩小一点儿,到了最后,它就缩小到和蚊子一样大小,就会飞起来,硬生生钻进你的血管里,和你融为了一体,也因此你就会在外形上变成青蛙的样子。所以祖上同时传下来的还有一句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千万不要用血和它换。” “你这个坏女人,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一切?”海岸歇斯底里地大叫。 翟倩轻蔑地看着他:“早,我有机会告诉你吗?你是偷了它跑掉的。不过,现在我有一句话要告诉你,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变成一只瓷青蛙,会和以前的那只一样,整天蹲在我的床头柜上。” 海岸听了,顿时呆若木鸡…… 死亡出租车 深夜10点,刑警袁婧接到110接警台派来的任务,来到城郊的安康殡仪馆。 她刚走进去,就被一群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围住。只见一位西装笔挺的年轻男子,抱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走到灵位前。三鞠躬后,他带着哭音沉痛地说:“尊敬的逝者,虽然你不是我的客户王先生,但你替他去死,让他免于灾祸,这份情义,我代表安民保险公司致以真诚的谢意。” 见此情景,家属更加激动,有个中年妇女上前揪住他的领带,骂道:“我老公遇车祸刚走,你们保险公司不肯赔偿,凭空说出这种话来,不怕遭报应吗?”袁婧急忙拉住年轻男子问:“你的意思是,死者是个替身,王先生并没有死?” 年轻男子慢条斯理地递上自己的名片,上面印着“理赔员李然”:“我今天来原本是代表公司悼念王先生的,谁知却在殡仪馆边的小巷子里见到了王先生。我叫他的名字,他却跌跌撞撞地跑了。” “这怎么可能,警察可是验过尸的,他的家人亲手将他推进火化炉,哪里会有假?”袁婧说。 李然指天发誓道:“不信就调监控录像,王先生生前,我见过多次,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那就调录像吧!”袁婧觉得,这个李然显然是故意编造谎言,想赖掉赔偿金。 大家来到监控站,值班员调出了录像。从录像上看,小巷仅能供一人通行,地面积满了污水与垃圾,从今晚9点半往后看,起初没有任何活物出现。在第21分钟,一张扭曲变形的脸突然贴在屏幕上,大家吓得惊叫起来。这张脸很脏,眼睛鼓凸,陰冷地盯着摄像头,嘴角带着一抹诡笑。很快,画面快速闪烁,屏幕只留下雪花斑点。显然,他破坏了摄像头。 “老公!”一个中年妇女冲上前,抱住电脑屏号啕大哭,她是“死者”王中强的妻子朱兰,“你个死鬼,回来为什么不找我?”袁婧被眼前这一幕搞糊涂了。假如监控视频中的脸是王中强的,那之前警察验尸,被家属指认,并推进火化炉的尸体又是谁的?难道,世间真有亡灵还魂这种事? “这是怎么回事?”她转身问李然。李然耸耸肩:“王先生出事前一周,投保了赔偿金额高达3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警官,后面的,你自己去联想吧。” 假死骗保!这是袁婧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她将这段视频拷贝了一份,决定带回警局分析。李然拦住她说:“美女,留个电话吧,晚上微信你。”袁婧道:“我对卖保险的没兴趣!” “谁要追你了?我是想给你发其他证据。”李然说。袁婧的脸顿时火辣辣的,丢下一张名片,风似的逃了。 回到局里,已是凌晨,袁婧调出王中强案件的档案。三天前晚上10点左右,王中强驾驶出租车行经城西监控盲区黄洋渡口附近,车辆突然自燃,王中强被活活烧死在驾驶位上。事后有两个目击者,但都提供不了有价值的信息。 袁婧查看现场照片,发现死者已被烧成黑炭。死者家属是根据出租车牌号及遗留在现场的工卡残片、手机、钥匙等物品,以及死者身材确认其身份的。由于家属对死者身份没有异议,法医并未做dna检测。这说明死者有可能并非王中强,这就能解释王中强死而复生的怪事了。假如是这样,这起交通事故极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袁婧激动起来,这可是她毕业后第一次接手这种恶性案件。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李然的微信添加好友申请。袁婧惦记着他之前所说的其他证据,立即验证通过。 李然传过来一个压缩文件包。袁婧打开,里面是一堆保单复印件。她一张张认真查看,保单显示一周前,王中强的确有向安民保险投保了一份3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这个时间点跟案件发生时间太近,难以洗脱他骗保的嫌疑。难道王中强真的没死,他在骗保?那被烧死在出租车里,被推进火化炉的人又是谁? 微信还在响,袁婧打开一看,李然正在自言自语似的分析案情:“我查了王家人近期的医疗记录,发现王中强15岁的儿子在半年前被查出尿毒症,再不换肾,就活不过这个月了。这个病耗光了王家全部积蓄,我想这是王中强假死骗保的直接诱因。”李然的话让袁婧很吃惊,没想到一个理赔员对案件竟然有这样深的调查,她不禁来了兴趣:“那怎么破案?” “我有妙计,不过你得先答应明天陪我去喜来登酒楼吃饭,否则免谈。”李然露出“流氓”本色。 袁婧一心想破案,只能勉为其难:“要是有价值,就答应你。” 李然十分自得:“自然有价值。你想,王中强要假死,必须得有替死鬼,也就是已经被烧成灰的那个人。他来自哪里呢?我想至少有三种可能:一是掘坟找来的新死的尸体;二是杀死路边的流浪汉做替死鬼;三是搭乘出租车的乘客。你们只需按此去查,应当会有突破。另外,王中强既然没死,必然时刻挂念病危的儿子和独自应付警察的妻子,所以,你们只要密切监视他的妻儿,就能瓮中捉鳖。” 袁婧茅塞顿开,不由得佩服起李然来。 袁婧第二天向刘局长汇报了案情后,当即安排警员监视王中强在万兴医院住院的儿子王志,另外又让人去调查王中强出事前邻近黄洋渡口的摄像头,以确定其行车轨迹,看看王中强在进入黄洋渡口监控盲区前,车上是否有乘客;同时还向全市派出所发出了协助调查各自辖区流浪汉失踪情况的请求。 袁婧希望能从李然手中得到更多线索,所以下班就赶到了喜来登酒楼。李然早早就候在酒楼,还准备了鲜花红酒。袁婧虽然觉得这一切俗套无比,却莫明地有些心动。 两人喝了点红酒,李然又打开了话匣子:“昨晚王中强出现在殡仪馆附近,一定是有话想对他老婆讲,但因为我和你的出现,他没能如愿,一定会想办法再回家的。今天白天他的替死鬼已经下葬,我全程参与,可以确定他没有出现,因此我认为他今晚一定会回家。你们只安排警员监视他的儿子是不对的,还应当监视他的妻子。” 袁婧暗暗称是:“我这就请局里派人。”李然按住她的手:“不,这种捉鬼的好事让我们亲自来好了,今晚我们一起到王家楼下看死鬼还魂,如何?”也许是喝了酒,袁婧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袁婧和李然来到王家楼下,王家的灯亮着,从窗外看,朱兰应当独自在家。李然将车熄火,放倒座椅,与袁婧边聊天边观察周边情况。一直坚持到凌晨4点多,一个黑影突然从巷子里蹿出来,幽灵般地闪进了楼道。袁婧暗想,又被李然猜中了!这回逃不掉了吧! 她当即冲出小车,拔出槍,追了进去。等她赶到二楼,看见王家房门虚掩,她一脚踹开门,看见陽台上一个黑影转过身来,陰森森地望着她。这时朱兰穿着睡衣从房间跑出来,见到眼前一幕,吓得瘫倒在地:“啊!你们是谁?”袁婧将槍瞄准黑影:“王中强,举起手来,不要反抗,否则我就开槍。” 黑影转身翻出陽台,袁婧急忙开槍。这时,李然冲过来架高她的手:“抓活的!”子弹射进天花板。袁婧推开李然,冲到陽台,看见黑影向左侧小巷跑去,情急之下,纵身跳下,追进小巷。李然也从楼道追了出去。 小巷没有灯火,只能凭借月光辨物。袁婧疾追进去,看见黑影迅速隐入前方黑暗。她加快脚步,却发现前方是个死胡同,黑影早已不知去向。这是一个楼房围成的死胡同,最矮的正前方也高逾三米,普通人插翅难飞,除非……想到这里,袁婧不由毛骨悚然。这时,李然赶了过来:“抓住没有?”袁婧答非所问:“这么高的墙,王中强哪儿去了?”李然环顾四周,茫然道:“难道他真是鬼?” 李然正准备送袁婧返回公安局,袁婧却接到了在医院监视王志的警员的紧急电话。 两名监视警员化装成病号,住在王志对面的病房。凌晨4点多,听到外面有动静,接着医院灯光突然全灭,他们急忙冲出去,看见一个穿着斗篷的黑影迅速消失在走廊尽头。他们追过去,黑影早就不见了踪影。警员立刻回到王志病房,却发现王志不见了。他们虽然没有看清黑影的样子,但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人,并没有抱别人,那王志怎么会不翼而飞了呢? 警员又去监控室调出出事前的视频,在红外线监控画面里的确见到一个穿斗篷的黑影,从外形、隐约可见的脸部轮廓和走路的姿态来看,显然就是王中强。但很快监控视频就出现了重影,画面极为诡异,黑影不断扭曲变化,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快速进入王志房间,不到一分钟又疾速离开。他跑动时,身体时而幻化成多个重影,时而扭曲变形,十分恐怖。在黑影离开后不久,画面又恢复了正常。 袁婧听完警员的叙述,对比自己见到黑影的时间,两者相差不过20分钟,王中强就算坐火箭,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从城东郊的王家赶到城西的医院。王志是一个晚期尿毒症患者,也不可能在不让人察觉的情形下独自离开。整个案件越来越离奇诡异。 袁婧将医院发生的事告知李然时,却见他一直轻松的脸变成了土灰色,眼中竟然满是恐惧。 “你怎么了?”袁婧问。 李然抖了一下:“我回家了。”他驾车绝尘而去,将袁婧一个人丢在了路边。 袁婧好不容易才打到车,赶回公安局。她调出李然的资料,被他骄人的业绩惊呆了。李然是安民保险公司在本城最牛的重大赔偿案的王牌调查员,经他手的理赔案件,金额最大的上亿,最小也超过百万。这些案件,几乎都以投保人失去赔付机会而告终。三年来,他累计为安民保险公司免除一亿五千万元的赔付责任,创下的辉煌业绩,至今无人超越。李然的简历,让袁婧意识到另一种可能性。 三天后,袁婧闯进李然的办公室,李然憔悴地望着她,连招呼都不会打了。袁婧在他面前坐下:“最近怎么不给我送花了?” 李然耸耸肩,摊开手说:“追求不爱花的女人,只要冷落她一段时间,她自会送上门来。孙子兵法称之为欲擒故纵。” “哦,那你赢了,我已经上门了。”袁婧拿起一支笔,在李然的铭牌上画了一个大叉,“可是你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这次铁定要赔给王家300万,三年不赔纪录和王牌理赔员桂冠都将被摘帽啦。” 李然嘴角一扬,“嘿嘿”笑了:“你错了,你得学学保险法,由于有证据显示王中强可能没有死亡,存在巨大的骗保嫌疑,所以,你们只能认定他为失踪人口,而非意外身故。这样,在确定他死亡前,这笔赔偿是不需要支付的。” “证据?在哪儿?医院的监控视频画面极不清晰,不能成为有效证据,至于殡仪馆旁小巷的视频录像嘛……我已经将拷贝销毁,原视频也在三天内被自动清除了。”袁婧又在他的铭牌上打了一个叉,“也就是说,五天后,按法律程序,王中强的死亡证明将顺利开出,按你们的保险合约,必须在此后十天内完成赔付。”李然从座位上弹了起来:“袁小姐,你这是违法犯罪,要吃官司的!” “哦,那你去告啊,我已经跟王中强的家人说好,他们为了得到赔偿金,非常支持我的做法,你找不到任何证人能证明那段录像的存在,又由于小巷视频监控主机每三天自动删除之前存储的视频记录,因此,现在监控主机也已无法再调阅那段视频。而且,我查看了你近三年来负责理赔的案件的全部资料,我有理由怀疑你采用不正当手段,致使投保人失去正当权益。这个要是被查实,你这辈子恐怕都得蹲在牢里了。” 李然顿时脸色大变,他盯着袁婧看了一分钟,突然大笑起来:“我在安民保险专门负责处理有重大骗保嫌疑的案件,为查清真相,我的确采取了一些非常规手段,但那并不影响案件结论的真实性。所以,你吓不倒我。不过……你确实跟我很像,是个厉害角色,我越来越喜欢你了。说吧,你想要我为你做什么?” 袁婧说:“王中强的确存在很大的骗保嫌疑,为了揭开真相,你命人假扮王中强,深夜出现在殡仪馆旁的小巷,并故意被拍到。为强化这一证据,促使公安尽早作出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结论,又将我带到王家监视朱兰,让假王中强再次出现,你几乎成功利用我。我虽然刚出道不久,却也不是傻瓜。” “嘿嘿,那你说说看怎么发现这是一个局的?” “太巧合,我一出现,王中强就出现,案子要是这么好破,那天下就不会有福尔摩斯了。特别是假王中强被追进死胡同却神秘消失,如果单他一人,是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翻墙逃跑的,所以一定有人协助他。当你的计划完美实施之后,医院却传来了鬼影的消息,这在你的计划之外,你预感到这起案子十分诡异,所以才吓得逃跑,竟然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独自留在城郊的夜色里,你实在太过分了,快道歉!” 李然先是被袁婧说得脸青一阵白一阵,后来又被她逗乐了:“这的确是我不对,这样,下次让你开车将我丢到更远的地方作为你损失的赔付,如何?” “少跟我避重就轻,除非你在五天内助我查清这起案子,否则姐不仅永不原谅你,还要开出王中强的死亡证明,并且将你抓进牢里,让你为你这三年的胡作非为埋单。”袁婧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李然知道她是认真的,只得点头称是:“你这算是招安我吗?” 袁婧“扑哧”一声笑了。 袁婧硬拉上李然,是看中他多年保险案件调查经验,以及极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果然,李然用了一天一夜将案件相关资料仔细研读了一遍,第二天作为编外刑警受邀参加公安局的案情分析会议,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首先通报了这几天各路刑警的调查结果。各辖区派出所调查了全市流浪汉情况,没有出现能被确证的失踪现象;负责调查交通监控系统的刑警通报王中强出事当晚在驶入黄洋渡口监控盲区前,车内并无乘客。这样一来,死者就只有两种可能:他是王中强本人,或盗来的尸体。市内居民家属去世,一般都会马上火化,火化前被盗,一定会有人报警;市外农村还有土葬习俗,王中强如果盗尸,多半是去农村盗取,但由于农村面积宽广,农民就算察觉坟地有异,基于不惊扰死者的习俗,都不肯开棺验证,所以无从查起。案情没有取得明显进展。 这时,李然走上讲台,用投影打开王志在医院失踪前的监控视频截图,自信地说:“我昨天请教了监控视频专家,基本可判断医院那段诡异的视频并非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受到非自然力的影响。当监控系统的阻抗不对时,视频图像会出现扭曲、变形与叠影,就是俗称的‘鬼影’,我相信是有人用电磁辐射的方式干扰阻抗,有意制造出的假象。那么,这就引出一个新的问题,他为什么这样做?另外,王志身患重病,不可能独自离开医院。所以,一定有外人协助,由于病房前的过道有监控视频,又有警察监视,他无法从这里离开,所以只能从后窗离开。” “后窗离地有二十多米。”有人提醒。“对的!”李然打开住院大楼背面图,“但是后窗离楼顶不到三米。” 刘局长问:“你的意思是有人将王志从后窗吊到楼顶,然后从容离开。”李然点头:“这是唯一的可能,不然我们只能做出他被亡灵掳走的结论。所以,这里又引出一个问题,是谁要这样干,他为什么这样做?” 李然啜了口袁婧给他倒的咖啡,继续道:“王中强不惜烧毁维持生计的出租车骗保,谁知出来一个假王中强,让他由死亡变成了失踪,也就让他在儿子王志病重不治前得到赔偿金的计划破灭,而且还闹得有家不能回,一定十分沮丧。没有出租车,他失去了经济来源,也就无法再支付儿子的住院费;没有了赔偿金,儿子就没有了换肾手术费,王志只剩下死这条路,所以,为了陪伴儿子最后的人生,王中强将计就计,制造亡灵归来的假象,引走监视王志的警察,然后他的同伙将他儿子从病房后窗带走。整个过程可谓天衣无缝。” 案情分析室响起了掌声,袁婧心底竟然涌出一股自豪感。 “假如王中强接走儿子,病重的王志就会失去最起码的医疗护理,这是雪上加霜的大事,难道王中强想不到这一点?而情愿将儿子置于险境,提前离世?这不符合一个父亲的正常心理。”袁婧插嘴道。 李然点头道:“不错,这正是本案的突破口。王中强接走王志后,为了保命,必然送入其他不需要验明身份的小医院。另外,王志失踪后,王中强的妻子就无法见到儿子,一定心急如焚。王中强为了让妻子放心,一定会设法告知她王志的去向,并将她也带过去,共同陪伴王志最后的人生。我们只要按此去查,一定能揪出王中强。” 他的话让大家茅塞顿开。刘局长激动地站起身,立即要求全体警察监控全市所有大小医院,并且让袁婧和李然继续监视朱兰。 两人监视了朱兰三天,对方的行为却异常平静,丝毫没有因儿子失踪表现出不安。她每天只为两件事出门,一是买菜,二是去公安局催促办理王中强的死亡证。 其他警察传回的消息也不乐观,全市包括邻市所有医院都没有接治符合王志体貌特征的病人。到了第四天,袁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李然也坐不住了,他意识到自己的推理出了问题,便躺在监视车里闭目沉思。到下午,朱兰刚从公安局出来,李然却一下坐起来,开车门跑了。袁婧怎么叫都叫不回来,这让她大为光火,但又不能擅离职守,只好独自驾车尾随朱兰,继续监视。袁婧直到晚上10点,确信朱兰入睡,才驾车回家。 第二天一早,她就联系李然,这厮手机竟然关机。袁婧郁闷地想,卖保险的果然靠不住。她只好再次独自监视朱兰。 这样闷闷不乐地到了下午四五点钟,朱兰依然毫无异常,她决定放弃这个目标。她正准备驾车离开,却见李然抱着一束鲜花笑呵呵地挡在车前。她又气又恨,下车斥责他:“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送花!”李然嘻皮笑脸道:“你若收下这束花,今夜我就助你破案。” 袁婧一怔,狐疑地接过花:“五天马上过去,案情毫无进展,你只剩今晚了,要是破不了,我一定拧断你的脖子。”李然自信满满地将袁婧推进副驾驶位,自己开车甩下朱兰,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正门口候着。6点左右,一辆奥迪驶出医院,车里坐着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医生。李然立即跟了上去。“他是谁?”袁婧问。 “三院泌尿科主治大夫陈岚,本市最权威的肾移植手术专家。” “哦?你为什么跟踪他?” “要相信你的男朋友,少问多做,今晚一定破案。” “你什么时候成我男朋友了?再胡说八道,明天就抓你去坐牢。”两人这样东拉西扯,天很快全黑了下来,他们不敢开车灯,远远跟着前车到了城西黄洋渡口不远处的一座废弃的老房子附近。 陈岚早已抵达,并且进了老房子。两人不敢将车开得太近,远远下车摸了过去。袁婧拔出手槍,贴近老房子的窗户,里面黑灯瞎火,没有任何声响人影,陈岚不见了。她惊异地望向李然,李然急忙钻进老房子。 内部空间不大,没有像样的家具,都是些附近居民丢弃不要的杂物。他站在屋子正中的黑暗里怔怔地出神。 “一定有暗间!”袁婧走进来说,她打开手电筒,仔细查看墙壁与地板,果然发现一张破方桌下有一个暗格。她关闭手电筒,示意李然躲到她身后,轻轻翻开暗格,暗格下方透射出光亮。袁婧纵身跳了进去。里面立即传出七八个人的惊呼声,各种瓶瓶罐罐的碰撞碎裂声,跑动打斗声,以及袁婧的大吼与槍声。 李然猛吸一口气,捡起身旁一根断桌腿,也跳进了暗格。谁知下面是一把斜梯,他落脚不稳,一个翻滚摔下去,将一个人压倒在地。 地下室早已乱成一团,里面有几张堆满脏被子的矮床,最里侧竟然有一个十分简陋的手术台,台上布满血迹。手术台上躺着一个人,李然跳起身,发现他正是几天前失踪的王志。他旁边还有一张病床,王中强赫然躺在上面。在墙脚还躺着两个中槍的中年人,显然是受了袁婧的槍击。 之前被李然压倒的人爬了起来,正是陈岚大夫,他惶恐不安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不知所措。袁婧上前给他戴上手铐,说:“陈医生,你堂堂大教授,竟然跑穴到这种黑窝点,真不自爱啊。”陈岚现出羞愧难当的表情来。 袁婧呼叫警局总部之后,将所有人捆绑起来。 袁婧万万没有想到,案件就这样破了。她将李然拉到车上,问:“你是怎么联想到陈大夫的?” 李然自得地说:“我们监视朱兰四天后,我就知道我们以前的推理可能存在问题。我后来想了很久,才终于想明白。病危的儿子失踪,朱兰却表现平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她早就知道会这样,这说明王志失踪是她和王中强早就策划好的。另外,就算是在计划之内的事,但儿子病危,不久于人世,她也应当悲伤,渴望陪伴儿子走完人生最后一程才对。但她似乎并无这种情绪,反而不断催促公安局早日下发丈夫的死亡证,以便取得赔偿金。这说明她急需用钱,而且王志的失踪有利无害。这就只有一种解释,他们偷走王志,是为了给他做手术。” 袁婧点点头:“我们监控了本市及邻市全部大小医院,但没想到还有这个黑窝点,可以做肾移植这种难度极高,风险极大的手术。” “是的,所以当我们监视四天一无所获后,我就意识到我们的方向可能错了。我当时想,医疗设施可以移动,可以组装,可以安放在任何空间,但是能做这种手术的人,别说本市,就连全省,都屈指可数。于是我在当晚拨打了全市所有能做肾移植手术的医师电话,追踪他们的行踪,最后发现只有三院的陈岚的行踪不被任何人所知道。因此,我判断他极可能就是替王志做肾移植手术的人。所以今天才带你来跟踪他。” 袁婧听完,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她很快想到了新的问题: “就算有手术设施,有医生,但肾源也极为难得。王志之前等了几年都没能等到合适的肾源,这次怎么突然就有了?”李然长叹一声:“难道你还没看出来?是王中强将自己的一颗肾给了儿子。” “啊!”袁婧这才明白王中强也躺在病床上的原因,“王中强为了救儿子一命,冒着蹲大狱的危险,烧毁赖以维生的出租车骗保,又捐出自己的肾,真是父爱如山啊。那些打手又是什么人?” “傻瓜,王中强只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是没有能力聚集这么多人,建立黑窝点,找到有名的大夫来为儿子治病的。他只能求助于地下买卖人体器官的黑窝点。那些打手就是地下人体器官买卖团伙的成员啊!陈岚也是其中之一。王中强找到他们,请求他们为王志做肾脏移植手术,那帮人就要求他提供大笔手术费,并为他出谋划策,设计了一出骗保抢人的大戏。” “原来如此,这么说我们不仅破了一宗骗保案,还破了一宗地下人体器官交易大案。你真是太棒了!”袁婧情不自禁亲了李然一口。李然竟然红了脸。 “这帮人肯先为王志手术,后收钱,也还算有点人性。”袁婧说。李然摇摇头:“他们认为骗保十拿九稳,板上钉钉,再加上王志实在等不及了,王中强肯定是以命相搏,他们为免人财两空,才肯先手术后收钱的。” 袁婧点头:“我一定要将这帮人送进监狱!不过,我实在是同情王中强,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父亲,我会向法官求情,判他一个缓刑的。”李然欣喜地看着她说:“那真是太好了,我也会说服公司,让他们承担两人手术后期全部护理费用的。” 袁婧目光热烈地看着他,两人都感觉到一种触电般的默契…… 短小鬼故事之幻听 一早起来,我睡眼惺忪地在床头柜上摸索着我的手机和眼镜。 “啊!快迟到了。” “要……会……嘎叽……” 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说话,又像是老鼠乱抓东西的声音。 “该不会有老鼠吧?”我打开衣柜查看,连床底下也不放过,但什么都没有。 “迟到了!”我赶紧穿上了外套,顺手拿起桌上的烟和打火机,匆匆忙忙地出门去了。 到了实习的公司,果然迟到了。 “你死定了,老板叫你等一下去找他。”阿志幸灾乐祸地笑着。 果不其然,我被叫进办公室狠狠地臭骂了一顿。 “哈哈,你真倒霉。” 我一出来就看到阿志贼兮兮的脸,真想给他一拳。 “我今天早上听到有老鼠的声音,找了半天没找到,结果就迟到了。” 我跟阿志在陽台抽着烟,说着今天早上的怪声音。 “白痴!快迟到还找老鼠。”阿志吐了一口烟在我脸上。 “唉,老板叫我下午去厂房抄料号。烦啊!”我边说边把烟灰弹到阿志的肩膀上,看起来很像头皮屑。 “听说厂房来了一个美女,可以顺便看一下。”阿志兴奋地说。 我跟阿志都是老烟槍,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一定要来上一根。 “未……停……啊……嘎叽……” 我又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但是我没有跟阿志说,我怕他以为我脑袋有问题。但我总认为那说话的声音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没想到这声音一发不可收拾,整个早上到中午都没有片刻的安宁,就连中午休息的时候也不断听到嘈杂的说话声和摩擦玻璃的嘎叽声,吵得我心烦意乱。 “嘎叽……嘎嘎叽……去……” 尖锐的声音刮着我的耳膜,我的脑袋快要爆炸了。 我离开办公室往厂房方向走去,一路上忍受着尖锐噪音的攻击。 这幻听有越来越严重的倾向,因为声音越来越大,大到我听不清楚其他的声音。 领我去仓库的正是传说中的那个美女,她戴着口罩,只露出灵动的大眼睛。 到了仓库,美女跟我交代了几句话。我根本听不清楚,因为我只听到一双手在用指甲拼命地抓黑板的声音。 tmd,要是美女跟我要电话怎么办? 我假装听懂了,微笑着点了点头,目送美女离开。 烦!工作烦!老板烦!现在自己的耳朵都来唱反调。 尖锐刺耳的声音让我烦躁不已。 我爬高爬低地查看每包原物料的号码。 咚! 手边的一包原物料掉了下来,我把它用力地塞回原本的位置去。 咚咚咚! 对角的原料因为我的推挤又掉下了好几包。 烦死了! “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 烦烦烦!吵死了!我开始头痛起来。 似乎有几包物料摔破了,散了一地的粉尘。 烦死啦! “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 我走到旁边想找个扫帚整理一下,却被一条电线绊倒,摔了个狗吃屎。 一台大型电扇被我这么一拉一扯,倒在地上,呼噜噜地转动起来。 风扇一吹,满地的粉尘被带往空中,雾气弥漫,就像沙尘暴一样。这下连扫都不用扫了。 “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嘎叽……不要……” 吵死啦! 我拿出口袋里的烟和打火机,点火…… 新闻快报: 今日下午,北县某厂房发生粉尘爆炸,造成一死的惨剧。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熟悉的房间,床上躺着一个人。 一个翻身,那人睡眼惺忪地在床头柜上摸来摸去,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快迟到了。” 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我大吃一惊!那不就是我自己吗? 我想起巨大的爆炸声和支离破碎的身体。 “不要出门啊!你会死啊!不要拿打火机啊!” 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但我和“我自己”之间仿佛有道无形的墙。 我拼命地捶打,像是被困在玻璃箱中的昆虫,正在做无谓的挣扎。 我拼命地大喊,仿佛指甲正在无形的墙上抓着,发出嘎叽嘎叽的声音…… 摇到鬼 殡仪馆工作的张威一天值夜班时寂寞无聊地玩了手机的摇一摇功能,居然真的摇到了美女,可是电话打过去,传来的是一个凄厉的请求放她出去的哭声…… 张威生得高大英俊,却因为在市火葬场工作,直到30岁也没找到女朋友。很多女孩一听他的职业立刻吓得花容失色,掉头就跑。 看着周围的同学好友都相继恋爱、结婚、生子,张威真是满心的羡慕嫉妒恨。到了后来,他已经对结婚不抱什么希望了,但却心有不甘,要知道,他这30年连个女孩的手都没牵过呢。 “手机摇一摇”的出现拯救了张威,他通过这一功能,已经成功发展了n段一夜情,虽不能解决终身大事,却也能聊解寂寞之苦。 这天,张威值夜班,半夜睡不着,他又习惯性地拿起手机摇了起来,没想到竟摇出一个名叫“恋红尘”的漂亮妹子,而且距离自己只有200米。 张威大喜,立刻打了个招呼。没想到对方很爽快地接受了他的请求,并主动搭讪,索要他的手机号码。女孩子如此主动,张威还是第一次遇到,他兴奋地一翻身坐起来,忙不迭地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给了对方。 可是号码刚发送出去,张威却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这个时间,在这方圆一公里内都没有人家居住的火葬场附近,怎么会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呢?该不会…… 正在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毫无心理准备的张威吓得一激灵,有些恐惧地瞪着电话,犹豫着要不要接。 电话固执地响着,对方好像下定决心,如果他不接就一直打下去。最后,张威迟疑地按下了接通键。手机里传来一阵咝咝拉拉的声音,中间夹杂着一个女人断断续续的尖厉声音:“……我要出去……让我……出去……”然后,信号突然中断了。 张威骇然地举着手机,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摇到鬼了!200米开外,那不是骨灰存放室的位置吗!看看这个女孩用的名字——恋红尘,分明是留恋凡间,不想去投胎呀!她说让自己放她出去,可能是魂魄被困在骨灰盒里出不来了吧……本来胆子就不大的张威真是越想越害怕。更让他恐惧的是,那个女鬼似乎缠上了他,几分钟后,手机又响了起来,依旧是那个号码。这次张威不敢再接,而是手忙脚乱地关了机。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张威蜷缩在值班室的床上,全身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耳朵敏感地竖立着,捕捉着来自周围最细微的声音。 寂静中,似乎真的不时有若有若无的女人声音飘进他耳中,那声音遥远、缥缈、虚无,仿佛来自地狱。张威不由头皮发麻,冷汗顺着背脊流淌下来…… 这一夜对张威来说漫长得好似过了几个世纪,当天边终于透出一点太陽的微光,他便迫不及待地从床上跳下来,直冲出门。 回到家后,神经骤然放松下来的张威只感觉头重身轻,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晚上还发起了低烧。与他合租房子的小刘下班回来看到张威这个样子,关心地问他怎么了。张威有气无力地讲述了自己的见鬼经历。 小刘听了却不以为然,说摇一摇有时定位并不准确,“别胡思乱想了,你在火葬场工作还不知道?这世上哪来的鬼呀!”小刘安慰了张威几句,就去赴女朋友的约会了。 张威想想小刘说得在理,自己也许真的有点大惊小怪了。为了消除心中的疑惑,张威决定给那个号码回个电话,问一问到底怎么回事。可回应他的却是一个机械重复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这件事看来真不是定位误差那么简单,明明发着烧的张威竟无端惊出一身冷汗来。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 昏昏沉沉正做着噩梦的张威被枕边的手机铃声惊醒,他闭着眼睛摸索着拿起手机接通放在耳边。 “你刚才给我打电话了?”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女人陰冷嘶哑的声音。张威一惊,这才想起看看来电号码,这一看不要紧,直吓得他魂飞魄散,瞬间睡意全无。 来电的号码正是昨晚那个自己摇出来的“女鬼”! “你、你到底,要、要怎么样?”张威上牙打着下牙,结结巴巴几乎说不成句。 “你害得我好惨啊,我不会放过你的!”女鬼满含幽怨地说,然后就挂掉了电话。张威再度回拨,回应他的依旧是“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连惊带吓的张威大病了一场,病好后,张威鼓了好几次勇气想要去上班,最终都失败了,他仿佛患上了“火葬场恐惧症”,所以辞职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离开火葬场的张威求职之路走得并不顺利,每次填写求职简历时,别人看到他的前工作经历都投来一种异样的目光。几经辗转,张威才被一家小公司收留,成了名业务员,薪水低得交了房租就所剩无几了,想要多赚钱就得拼命地跑业务。有时张威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以前那段轻闲又富足的生活,也偶尔自问是不是后悔当初的决定。 直到有一天,张威在街上偶遇从前的同事,闲聊的过程中,前同事提起了一件事:张威值班遇鬼的那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有一个名叫方静的女孩赶来祭奠她过世的母亲。当时骨灰存放室的门卫恰好有事离开了,方静就直接走了进去。门卫不知道里面进了人,回来后便锁门下班回家了。方静被锁在了漆黑的地下室,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陪伴她的是一排排死人的骨灰盒。更让她害怕的是,这里的手机信号非常不好,她打了几个电话,全都是对方一接起来就掉线了。半夜时分,绝望的方静无意识地摇动手机,竟摇到了一个近在咫尺的男人,她仿佛看到救星一般,抓紧信号稍好的短暂瞬间索要了那男人的手机号。可让方静失望的是,男人只接了一次她的电话就再也不接了,最后还干脆关了机。 “据说那女孩回去后就病了。”前同事打趣地说,“巧合的是,那之后你也一直没来上班,听说也生病了,难不成你们两个心有灵犀?她摇到的不是你吧?” 张威苦笑着不知该如何作答。两人心不在焉地又闲扯了几句,前同事走了,张威失魂落魄地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内心的悔恨像潮水般一波波涌来。这世上果然是没有鬼的,可惜了那份工作。可他心里仍有个疑问,为什么自己拨打那个手机会显示是空号呢? 张威掏出手机,找到那个号码,犹豫片刻按下了接通键。几秒钟后,离张威几米远的一个漂亮女孩挎包里响起了悦耳的和弦声,而张威的手机里传来的依旧是那个机械重复的女声。张威失落地挂掉电话,而漂亮女孩包内的手机铃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奇怪的巧合引起了张威的注意,他有些好奇地看着那个女孩,却见她从挎包里掏出手机看了看,嘴角漾起一丝古怪的微笑,然后在触屏上按了一下,结果,张威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张威惊异地接通手机,却见那个女孩忍着笑,故意压着嗓子问:“你刚才给我打电话吗?” “是的。”张威挂断手机,站起身走到女孩跟前。女孩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他。 “你是方静吧?知道吗,你害得我丢了工作。”张威沮丧地看着女孩说。 “可你害得我一连几个月都不敢关灯睡觉。”方静看着他咯咯咯地笑着说。她那甜美可人的笑容融化了张威心中的怨气。他的语气缓和下来,指着手机问:“那个,‘空号’是怎么回事?” 方静已经笑弯了腰,她喘着气说:“难道你没听说过一种叫个性手机铃声的东西吗?”…… 一年后,张威与方静举行了婚礼。婚礼上,有人起哄让张威讲讲恋爱过程。张威神情颇为复杂,甜蜜中又夹杂着一丝苦涩,他沉默了半晌,最后仅欲言又止地说了一句:“我这个媳妇呀,是我用‘手机摇一摇’摇出来的。” 造坟 张云是一名别墅设计师,在业内颇有名气,找他设计房子的人络绎不绝。 晚上,他待在房间里加班。正当他飞快地敲打着键盘的时候,一阵风吹起了帘子,屋里的灯忽然熄灭了。 “停电了?”张云找来蜡烛点燃。 微弱的烛火飘忽摇曳,在地上拖出一个长长的陌生影子。 他抬起头,倒吸一口凉气:房间内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家伙,面白如纸,双脚离地,一双眼睛瞳内浑浊不堪,死气沉沉。 张云镇定下来,壮着胆子问:“鬼大哥,你找小弟有事吗?” 对方马上笑了:“你是这一带最杰出的设计师,我找你当然是帮我设计房子了。” “大哥,我是设计别墅的,不是造坟墓的啊!”张云急了,语气中带着哭腔。 “触类旁通嘛,这事还不是小菜一碟?”鬼见张云还是太不情愿,立刻沉下了脸,“你要不愿意,把命给我就行。”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张云没办法,只好应了下来,鬼这才满意离去。 张云开始研究设计坟墓,一个星期后总算出了设计图。鬼如期而至,看了一眼图纸,不停地点头称赞:“好,这墓设计得够气派、豪华,我喜欢!”张运松了口气,却又看见鬼在怀里来回摸索,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刚放松的心情又紧张起来。 “找到了。”鬼松了口气,像是变戏法般从衣服里捧出一个银色的金属箱子。 “这是你的报酬。”它说完打开箱子。张云只觉得一颗心狂跳不已,里面装满了钱,图纹几乎闪花了眼。直到对方离开了,他才清醒过来,一阵欢呼。 一个星期后,那鬼又来了。不同上次的是它还带了一群同伴:都是要求设计坟墓的。 张云一一帮它们解决,作为回报,一个个银色皮箱堆满了房间。 张云现在对钱都麻木了,他只是越来越奇怪:鬼里面也有穷鬼,它们究竟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钱的? 早上,他坐在桌前喝着豆浆,他早就把工作辞了。 张云拿起旁边的报纸,一条消息映入眼帘:“近期多地出现坟墓改建现象,豪华墓地数量一路猛增,风格疑似出自同一人之手……” 张云一惊,马上明白这是自己干的,心里不免得意起来。他接着看另一版面,这里刊登了另一则新闻:最近全国各地运钞车晚上频频被劫,劫匪中弹不倒,来去如风……警方正根据钱的流向,缩小搜查范围,抓捕嫌疑人。 “砰”的一声,张云手里的碗摔得粉碎,他傻傻地看着堆积如山的钱箱,直冒冷汗…… 短小鬼故事之神算 这天,李坤走在街上,突然被一个男人挡住了去路。 李坤疑惑地望着他,那男人一脸神秘地说:“我刚刚为你算了一卦,结果算出来你最近会灾祸缠身。” 李坤好奇地看了看,笑道:“你能算出来我的命运?” 男人神秘地笑了:“你走路时,脚步声沉闷而又拖沓,一听就是被不干净的东西绊住了。” 李坤闻言,眼神一亮:“那要怎么解决?” 男人拿出一把桃木剑对李坤说道:“这把桃木剑是我们家祖传的,只要用它砍向你身后三寸的地方,就可以了。” 李坤照做后,走了几步,笑眯眯地转身对男人说道:“脚步果然轻快了许多。”说完,他拿出一沓厚厚的钞票递给了男人,转身离开了。 晚上,男人摸着那厚厚的一沓钱进入了梦乡。没过几分钟,两个鬼影悄无声息地闯了进来,赫然是黑白无常。 黑无常盯着他说道:“若不是他的桃木剑砍断了我的勾魂锁,我早把那个恶鬼送入陰间了。” 白无常无奈地叹了口气:“没办法,现在只能拿他去交差了。” 黑无常闻言,咬牙切齿地走向了男人:“到了陰间,我就让他知道什么东西该算,什么东西不该算!” 意外收入 冯磊刚刚被杨总监骂了一顿,他脸色铁青地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趁着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恶狠狠地小声抱怨:“杨玉芬,你有什么了不起?你算是什么总监?不就是因为你老公是老板吗,你太猖狂了!” 然而抱怨归抱怨,冯磊还是得继续工作。他打开电脑,突然有一封邮件弹了出来:你还在为工作不如意而烦恼吗?你还在为看人脸色而忧愁吗?现在给你一份新工作,轻轻松松挣大钱……这样的广告冯磊是不会在意的,他知道这个世界上骗子多。就在他准备关掉页面的时候,广告的最后一行字吸引了他:如果杨玉芬死了,你就可以得到两万块! 冯磊笑了,虽然这只是个玩笑,但他还是很高兴看到“杨玉芬”和“死”并列在一起。他回头朝总监办公室看看,心想:如果杨玉芬真的能死就好了。然后他继续工作,把这个邮件完全忽略了。 两天以后,冯磊一上班就听到同事们唧唧喳喳地议论,依稀听到了“杨玉芬死”这几个字。还没等他开口问,妖娆的美女同事丽莎就兴奋地说:“你听说了吗?杨玉芬突然自杀啦!” “谁说的?”冯磊吃了一惊。 “老板亲口说的。”丽莎故意强调这句话,意图暗示她和老板的不平凡关系。 冯磊起初不信,但今天他确实没有看到杨玉芬,而且也没有再听到关于她的其他消息。在这么大的城市里,一个人自杀是根本不会产生什么触动的。冯磊有点儿解恨,却也有点儿害怕。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发工资的时候,冯磊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上多了两万块钱!他猛然想起那封邮件:如果杨玉芬死了,你就可以得到两万块。这难道是意外吗?看着银行的明细单子,冯磊的双手不住地颤抖。 不管怎么样,意外之财总是让人感到欢喜。冯磊拿着这两万块钱,走进了一家以前从不敢去的足浴城,在温柔乡里过了一夜。他结识了一个叫梦梦的姑娘,陷入疯狂的恋爱中。恋爱总是要花钱的,两万块钱刚刚花完的时候,冯磊又一次收到了邮件。前半部分的内容和以前一样,后半部分却是:如果欧陽海死了,你就可以得到六万块! 冯磊心里猛跳一下:欧陽海,就是公司老板,四十多岁,风度翩翩。说句心里话,冯磊对老板也是有恨意的,他总觉得自己能力大水平高,但老板从来不重用他。怀才不遇时间长了,冯磊自然会不高兴,自尊也受到了伤害。他不由得想:如果欧陽海死了倒也好。 想归想,冯磊不会有什么进一步动作的。但是某天早晨上班的时候,他看到办公室里人心惶惶,有人压低声音说:“我昨晚接到匿名电话,说咱们老板车祸死了。” “我也接到这样的电话了,说他死了。” “我也是……” 总而言之,大家都得到小道消息,说欧陽海已经死亡了。虽然没法证实,但是今天欧陽海确实没有来公司。大家都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只有冯磊不担忧,他故作镇静地坐在办公桌前,内心却被狂喜所填满。欧陽海死了,这太巧了!而且依照他的经验,欧陽海死之后,自己的卡上可能会再打进六万块钱。这时候女友梦梦发来短信:“你最近怎么不来!是不是不想我?” 冯磊不是不想去,而是没钱给梦梦。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胆子大了起来:“今晚就去!” 果然,六万块钱顺利到来。冯磊兴奋得不得了,他拿着这些钱好好地潇洒了一段时间,过起了富有的生活。随着与梦梦的感情越来越好,钱包也越来越瘪,冯磊离不开梦梦,他只盼望着邮件再次到来,再让他收一笔横财。 七天之后,邮件果然来了:如果丽莎死了,你就可以得到十八万块!丽莎是冯磊同事,冯磊虽然和她没有什么仇,但她的美丽足以让所有男人都对她有点儿想法。曾经冯磊也追求过丽莎,但丽莎骂他“某动物想吃天鹅肉”,让冯磊无地自容。想到这里,冯磊一心一意地盼望着丽莎死,希望她的死可以再次带来横财。 但是这一次冯磊想错了:丽莎始终活得好好的,一点儿要死的意思都没有。冯磊急了。因为梦梦那里越来越急着要钱,否则连碰都不让冯磊碰一下。冯磊早已经离不开梦梦了,他必须要一大笔钱,但是到哪儿去弄呢? 冯磊开始跟踪丽莎,希望能够看到她出现意外。但是下班之后丽莎就平平安安地回家,即使是拐过那条漆黑的小胡同的时候,也没有出现任何危险。这让冯磊很失望,但却也有新的发现:丽莎住的房子很不错,虽然地处偏远,却是独门独院的小房,是普通白领住不起的。更重要的是,她独自一人住在这么远的地方,如果她死了,也绝对不会有人发现的。 冯磊为自己的想法害怕,也为自己的想法而激动。终于有一天晚上,下着小雨,冯磊看到丽莎独自拐进了那条漆黑的小胡同。他觉得眼前纤细的丽莎那么瘦弱,也许只需轻轻一扼就会死掉。而这样的话,他就会得到十八万块钱。十八万块啊,是他近两年的工资啊! 想到这里,冯磊不再犹豫了,他像恶虎一般扑了过去。黑暗中丽莎只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呼,随即就被冯磊捂住了嘴巴。冯磊的一只铁钳般的手掐在丽莎的脖子上,用力,再用力。直到丽莎瘫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动静了。一切出奇地顺利,完全没有人发现。 第二天,冯磊静静地等着卡里打进十八万块钱,但是钱没有来,警察却来了。 原来,杀人时冯磊只注意到周围没有人,却没有注意到“天眼”监控系统的存在。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这里有摄像头,而丽莎更是因此才敢独自回家的。只有冯磊不熟悉这一地段而且鬼迷心窍,才犯了这样的错误。 几天后,老板欧陽海和杨玉芬都回来了。他们说自己只是出国旅行去了,事先没有通知大家,却不知道为什么会传出“二人已死”的谣言来。员工们细想想,也觉得前段时间的猜测没有道理,大家重新又投入紧张的工作当中了。办公室里没有变化,只是少了冯磊和丽莎两个人。 关上办公室的门之后,欧陽海和杨玉芬相视一笑,夫妻俩心照不宣。原来,欧陽海和丽莎有染,本以为玩玩就算了,没想到这个女孩掌握了公司不法经营的证据,扬言要五百万,否则就去告欧陽海。五百万不是小数目,而且以后难免还会受到更多的勒索。所以欧陽海厚着脸皮和妻子商量,二人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了丽莎。但是杀人谈何容易?亲自动手是不敢的,雇凶杀人又容易被反咬一口,两人思来想去,终于相中了脾气差又爱女色的冯磊。一封封邮件发过去,一次次谣言传过来,冯磊终于上钩了。 然而,欧陽海和杨玉芬想得太天真了,根据冯磊的口供,第二天警方就来公司带走了他们。随后顺藤摸瓜,整个案件最终浮出水面…… 为你魂飞魄散 1 叶婷九岁那年,母亲意外过世,父亲再娶,很快添了个儿子,叶婷被送到乡下奶奶家。 叶婷每次想妈妈的时候,就会拿出一个雪白的瓷人偶看看,那是妈妈去世前一天给她买的。 某个深秋的傍晚,叶婷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突然,脚下被石头绊了一下,她猛地摔了出去,手扎在什么东西上,钻心地痛。她把那个小瓷人给摔碎了,手就是扎在碎瓷上,她的血渗入了瓷人里。 借着月光,她小心翼翼地想拾起瓷人的碎片,但是瓷人碎得太厉害,已经和下面的土地混为一团。 叶婷只好把破碎的瓷人带回家。 每天放学,叶婷都是独自一人回家,这天她的面前突然出现几个男孩的身影。为首的是村长的儿子,他们几个都是村子里最调皮的孩子,没人敢惹他们。 “叶婷,你这个没父母要的野孩子,怎么可以每次都考第一?害我们每次回家被爸妈打,这笔账我们今天要向你讨回来。”村长的儿子说。“拿石头砸她。”几个男孩说着从地上捡起石头就往叶婷身上砸去。叶婷胳膊被打肿了,额头上也被砸出血来了。 叶婷被激怒了,她突然扑向村长的儿子,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就向他身上砸去,不管其他男孩的石头或拳头如雨点般砸在她的身上,她也不放手。 她以为她会被打死,但是身后突然响起了那些男孩的惨叫声。她回过头,只见一个健壮的大男孩突然出现,将这群男孩打得抱头鼠窜。 “你没事吧?”大男孩将她从村长儿子身上拉了起来,村长儿子立即哭喊着跑回家去了。 叶婷看着他的面容,觉得很亲切很熟悉,她倒在他的怀里失声痛哭,大男孩耐心地听着,温柔地安慰着她。 大男孩说他叫李仁,比叶婷大三岁,住在河对面的村子里,他是留守少年,父母和弟弟都在城里,他一个人也很孤单。他告诉叶婷,如果村里坏孩子再欺负她,让她到河边大声喊,他会来教训他们。 那天之后,那群坏男孩再也没来惹叶婷。她每天放学的时候,都会去河边见李仁,和他说一会儿话,一起做作业。李仁像大哥哥一样,一直照顾着她。 “我以后一定要考上好大学,以后我要到全世界去工作。你会陪我吗?” “好,我会陪你。” 叶婷枕在李仁的大腿上,她想,如果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2 十八岁那年,叶婷终于考上了重点大学,四年大学生涯,她没有浪费一分一毫的时间,在图书馆中,总有李仁陪伴的身影。 毕业后,叶婷到了梦寐以求的外企工作,她的工作热情赢得了上司的赏识,和客户谈事情老是带她出去。在一次喝醉的时候,醉眼蒙中看到客户猥琐的眼神,听到上司说:“她可是公司的一枝花,我交给你了,那么这份合约……” 叶婷知道坏事了,在她完全醉倒过去之前,眼前浮现的只有李仁的笑脸。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冷水惊醒,只见李仁正在面前,拼命地摇晃着她。上司和客户已经瘫倒在一边。 “没事了,婷婷,我们走。”李仁扶起她,向外走去。她注意到他走路有些一瘸一拐。 在李仁的鼓励下,她换了一份工作,因为聪明勤劳,工作渐入佳境,叶婷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全世界到处跑。这一年距她第一次见到李仁,正好二十年。 叶婷二十九岁这年,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方豪,第一次见到叶婷就被她的个人魅力给迷住了,立即展开猛烈的追求。 李仁知道这件事后,建议叶婷接受方豪的求爱。 叶婷委屈地说:“为什么一定要我接受那个方豪呢?我对他没感觉。” “可是你对谁有感觉呢?你年龄不小了,相信我的眼光,他是你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叶婷看着他,说:“难道你不知道,你才是我一直爱着的人啊,从我很小的时候,你就一直陪伴着我。” 李仁笑了笑:“别傻了,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待啊!你只是习惯我的陪伴,并不是真的爱我,你对我只是像对兄长一样。接受方豪,你就会觉得不一样。” 带着赌气的心情,叶婷试着接受了方豪的求爱,方豪很开心。两人交往了几个月,方豪提出要带叶婷回去见父母,言下之意下一步就要准备婚礼的事了。 叶婷突然感到揪心地痛,她不能想象以后如何跟面前这个男人共度一生,她更不能想象没有李仁的日子。她说了声“我身体不舒服”,就从椅子上站起来,匆匆忙忙跑出餐厅,一路飞车来到李仁的住处。 李仁一如既往地迎接她的到来,她立即扑到他的怀中哭道:“我不能和别的男人结婚,我不能失去你,我只想和你在一起,答应我!” 她抬起头来看着他,只见他的脸色少有的严肃。“你真的不愿意和其他任何男人在一起,只想一辈子依赖我吗?” 叶婷拼命点头。 “你真的想好了吗?”李仁郑重地又问了一次。 李仁轻轻叹息了一声,道:“那我只能永远地消失。你不觉得我从出现到现在都很奇怪吗?你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父母,我的朋友,也没有见过我真正的生活。” 叶婷愣住了,她竟然无从反驳。 “还记得你当年摔碎了的最心爱的小瓷人吗?你的眼泪和鲜血融入了我的身体,使我活了过来,所以我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陪伴你。李仁,就是你的瓷人。” 叶婷以为李仁不过是在为拒绝自己而瞎扯的理由,她坚定地说:“你说你不是人类?那也不要紧,无论你是什么,我都愿意和你在一起。” 李仁生气地说:“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你这个样子。”李仁说着,甩门而去。 3 自从那天以后,李仁再也没有出现过。 伤心的叶婷病倒了,最爱的工作已经不再重要,心里只想着失去的李仁。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过马路时没有注意红绿灯的叶婷,被一辆小车撞了,当时叶婷抬头,只感觉到一道光闪过,便失去了知觉。 蒙眬中,有人扶起了她,她睁开眼,果然是李仁在眼前。她抓着李仁的胳膊,“你回来了?答应我再也不离开我。” 李仁一副拿叶婷没办法的样子,点点头。 叶婷渐渐康复起来,这天,她睁开眼睛,看到床边坐着睡着的人竟然是方豪。 她心里一惊:“李仁呢?” 方豪似乎也被她吓了一跳,什么李仁?方豪说一直都是我在你身边呀。叶婷不信,到处寻找李仁的踪影,“对了,一定有其他人也见过他。”叶婷跑到物业管理处,问保安,保安也说从来没有见过李仁这号人物,指指方豪说:“叶小姐,一直都是这位方先生出入你的单位呀,他还时常给我们带下午茶,人很好呢!我们都说你们很登对。从来没见过你描述过的人物。”叶婷不信,硬是要物业调出了监控。从监控中,清晰地看出,一直都是方豪陪叶婷出出入入,还和叶婷有说有笑。 “怎么会这样?”叶婷跌坐在物业中心的椅子上。 过后,叶婷去了李仁的住处,人去楼空。物业中心说:“这个单位空置很久了,小姐,你确定你的朋友真的住这里吗?”叶婷不死心,回到家乡,到李仁说的对岸家乡找他的家人,对面村子的人都说,村子里没有姓李的人。叶婷才想起来,李仁说的:“你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父母,我的朋友,也没有见过我真正的生活。”是啊,一直以来,都是李仁在默默地陪伴着她,听她倾诉,替她解决烦恼,而自己根本没有了解过李仁的生活。 “或许,他真的是个瓷人吧。” 后来几年,叶婷的工作顺利,生活慢慢稳定下来,她离开了方豪,和一个工程师结了婚,生下一个儿子,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晚上,她会偶尔和儿子讲童话故事。在雷雨交加的夜晚,她讲起了一个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在被一群小混混欺负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高大的少年……” 再后来,叶婷年纪越来越大,变成了一个慈祥的老妇人,变得越来越善忘,很多事情她已经记不太清楚,甚至不确定是否真的发生过。 “奶奶,奶奶,再给我讲瓷人的故事吧?”孙女摇摇叶婷,叶婷感到眼皮很重,很累,她蒙眬中,似乎听到一个高大的少年对她说:“你没事吧?” 叶婷睡着了。 当然,叶婷不知道,就在多年以前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为了保护她,瓷人李仁错过这辈子唯一成人的机会。每隔八十年,瓷器国会有五个转世成人的机会,一旦错过,到了寿命年限,瓷人的精魂将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这样,李仁的灵魂在某个雨夜,成为碎片,和发臭的垃圾,一起被冲进了城市的下水道。 无头骑士 01 又到雨季,星星点点都是雨珠,落在地面上,一阵阵碎碎的响。空气中满是潮气,缥缈的烟雾笼罩着灯光。 杜兹啸满脸是血,挣扎着从废墟里爬出来。他在自己怀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了香烟和打火机。颇费一番功夫后,他才在漫天细雨下点燃烟。猛吸几口后,杜兹啸尝到喉咙深处泛上来的血腥味,才感觉自己还活着。 谁也没有想到这栋房子竟然会倒。贫民区的违章建筑像恶性肿瘤般疯长,留下一栋栋简陋的房子。 杜兹啸紧追着逃犯进到这里。周腾是真正意义上的魔鬼,在做下十余宗入室杀人案后,警方才将其捕获。被捕后,周腾在供诉中也把自己称作魔鬼。 “我时常想有些人那样善良,乐于帮助别人,奉献自己。那么也应该有人是恶的化身。我就是所谓恶的化身吧。我就是忍受不住那种诱惑,一旦尝过杀人的滋味,我就不能自已了。” 这个看似无害的男人在审讯时一直面带笑容:“你们口中所说的爱和奉献,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看到一个人去救助落水儿童,我只会觉得他傻而已。同样,我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内疚和自责。” 周腾最爱的是那些住着一家人的民居,他在深夜戴着面罩闯入,将他们统统捆起来,然后肆意玩弄折磨他们。他在虐待后往往会蛊惑意志不坚定的人。 他骗他们说,只要他们向他表示忠诚杀死自己的亲人,那他就会放了他们。 有些人誓死不从,他们被周腾残忍地杀害。有些人动摇了,于是出现了子杀父、母杀子,兄弟相残的惨剧。 可周腾又怎么会真的放过他们,他把他们带到他们亲手杀害的亲人面前,用最恶毒的语言羞辱他们,告诉他们有多可怜,竟然会因为这么拙劣的谎言而杀死自己的爱人。这时,周腾会给他们一把刀子,绝大多数人会选择自我了断,而少数仍下不去手的人会由周腾亲自解决。 周腾被捕入狱后,考虑到他的情况,狱方特意将其安排到单人牢房。犯人们知道杀人魔成了自己的狱友后,群情激愤。他们不愿同恶魔待在一起,如果狱方不移走周腾,他们就发起暴动。在无奈之下,狱方只能将周腾转移到更为偏僻的枯山监狱。 没承想转移时,囚车由于雨天道路湿滑竟翻下山路。几十米的落差让囚车变成了一堆废铁。司机和狱警全部遇难,只有周腾活了下来,他消失在了山中。 警方立即发布通缉令,通缉周腾,有关周腾的目击报告层出不穷,城内人心惶惶。一定要在他再次犯案前抓住他,杜兹啸想到这里,不由得握紧了槍。在这里,他确确实实见到了周腾。 他追着周腾钻入破旧的棚屋,但不知怎么回事,也许是天罚,也许只是因为年久失修,巨大的广告牌从黑色的大楼落下,本就摇摇欲坠的两层小屋在冲击下如多米诺骨牌倒下,废墟掩埋了两人。 杜兹啸扒开碎砖头,他记得当时周腾就站在这里,杜兹啸不认为周腾会这样轻易死去。 废墟下,半张脸露了出来,布满血丝的眼睛,蜷曲着的乱发如美杜莎的魔蛇,一行血顺着额角流下。 杜兹啸举槍对准周腾,踢开那张脸附近的杂物,然后他看到了可怕的创口。这不是周腾,而是周腾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人头,人头下连着部分脖颈,后脑勺不知被什么削去了,红白之物沾在残垣断瓦中似一幅抽象画。 杜兹啸伸出发颤的手去摸那颗人头,仿佛伊甸园的禁忌之果,让人无法拒绝,但一旦触碰就会被驱逐出天堂。 “啊。”杜兹啸如被蛇咬了般缩回手发出短促的尖叫。 他脸色紫黑倒了下去,咬人的当然不是周腾,咬人的毒蛇正安静得躺在水泊中,那是一截老旧的电线,它深埋入墙体被人遗忘,可当它一重见天日,它就顺着周腾的血水送出了自己的“毒液”。 杜兹啸受了电击,昏死在了这一片废墟之上。 洁白无垢的病房内,杜兹啸缓缓张开眼睛,迎接他的是好友靳彦的微笑,“欢迎回到人间。” 靳彦笑着说。 靳彦坐在床边替杜兹啸削了个苹果。 杜兹啸坐起身子:“周腾呢?”昏迷三天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放心,你已经抓住了周腾。” 靳彦欲言又止。 杜兹啸看出朋友的迟疑,“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不用担心,”靳彦说道,“周腾确实已经死了,只是……” 雨季尚未结束,窗外仍飘着细雨,它淅淅沥沥仿佛要下一个世纪,也许有时一个月能长过一个世纪。 02 林伊儿坐在后门的石墩上,雨水沿檐而下,形成一道水晶帘。女孩的声音像风穿过幽深的山洞般悠长,这是一首荒诞无稽的歌,“我看见,我看见,火在水里烧,雪往天上飘;我听见,我听见,鱼的笑声,猫的脚步……我爱你,于是把你埋在漫天花雨的暮春。” 九岁的林伊儿被一个人留在家里看家,作为对姐姐获得钢琴大赛优胜的奖励,爸妈带着姐姐林皎去定制礼服了。 林伊儿并不像姐姐那样出色,这或许让她的爸妈很失望,但作为一般人的爸妈能培养出姐姐那样的一个天才已经是奇迹了。林伊儿也感到过孤独和嫉妒,但时间一长,她发现只要发呆就可以了,一切不满都能暂时忘却。 扑哧,扑哧……有人拖着滞重的脚步缓缓接近她,后门对着破败的小巷,除了游荡的野猫几乎没有东西会来。一个巨大的身影挡住路灯昏暗的光,林伊儿抬头不禁发出一声尖叫。 一只大手立马捂住了林伊儿的嘴,巨大的身体压上了林伊儿,带着厚重的血腥味。 一开始,林伊儿惊恐得难以自持,但那具身体压住林伊儿后便不再动了。林伊儿试探着推了推他,他没有反应,于是林伊儿像条鱼一样从那人身下滑了出来。 咣当一声,那人的身体倒向一边。这时林伊儿才看清这个“人”。脖子以上是一个可怖的创口,只连着部分脑壳,借着灯光,她能看到一开一闭的气管。他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又像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怪物。 他身体微微发颤,林伊儿回想起刚才自己碰他的感觉,有些发烫。林伊儿转身跑回了家里,留下无头人在夜雨之中。 没多久,她捧着一壶水又回来了。林伊儿将温水调成浓糖水,倒入一些感冒药,慢慢顺着管子倒入了无头人的食道当中,咕噜咕噜,食管颤动接纳了糖水。林伊儿又拿来了爸妈不要的大衣盖在他身上。 终于,无头的身体动了下,他摸索着抓住林伊儿的手将它放到了自己胸前。透过胸腔,林伊儿能感受到那颗心脏的跃动,温柔得像初破壳的幼鸟。他的身体微微颤抖,这次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感激。 “你的个子好大,长得好可怕!”林伊儿拍拍他的肩膀,“我叫你骑士吧,爸爸妈妈都不把我当公主,那你把我当公主吧,你要保护我,做我的骑士。” 骑士捏住她白皙的小手,表示愿意。 林伊儿拉着骑士冒雨走到巷子里,那里有个简陋的小棚:“我爸妈要回来了,我必须回去。这是我以前为小猫搭的,可惜妈妈赶走了它。你可以待在这里躲雨,我会回来给你带吃的和穿的,别害怕。” 林伊儿恋恋不舍地回望无头骑士一眼才回屋。 “只是什么?”病床上的杜兹啸立刻追问道。 靳彦无奈地摇了摇头,“只是我们找到的只有头颅,周腾的身体不见了。” “身体不见了?” “不知道是怎么了,也许是我们赶到前身体就被人带走了。” 靳彦说道,“你或许不知道一具新鲜的尸体在黑市能被炒到多贵。再说那可是周腾的尸体,说不定有特殊收藏癖的金主会对他感兴趣。” 杜兹啸紧锁着眉头沉思不语。 靳彦拍了拍好友的肩膀:“放心,一具没有头的身体什么也不能做。他是刑天吗,难不成还能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杜兹啸点了点头,但他心中有一股挥之不去的不安,像此刻天空中总散不去的乌云。 03 红木长桌,灯光自餐桌上方洒下,让人有种安心的错觉,桌上是几样别致的菜,白切鸡、红烧鱼、焯菠菜……漂亮舒心。 林伊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鱼。 “伊儿,你最近老往后巷跑,冰箱里的牛奶和吃的也少了不少。”妈妈的眼睛盯得林伊儿后背发冷,“你是不是又偷偷在后巷养猫了?” 林伊儿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她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爸爸,但爸爸没有理会。比起林伊儿的难堪,他更关心晚间新闻。 最后还是姐姐林皎替她说话:“妈妈放心,伊儿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再说养宠物也不错,至少能培养爱心和责任感。伊儿知道分寸,她不会让那些流浪猫在她身上乱舔乱挠的。摸过它们后,她也一定会洗手,不会把病菌带回家的。” 林皎面向林伊儿眨了下眼睛。 “没错。”林伊儿忙说道。 妈妈叹了一口气:“最好如此。” 林皎又一次替林伊儿解了围,林伊儿偷瞄了姐姐一眼。齐腰乌发如漆,肌肤如玉,一双足以摄魂夺目的眼睛,在她容光映照之下,灿烂的陽光都显得黯然无色。不单单是漂亮,林皎成绩拔尖,又弹得一手好钢琴,她是全校偶像,很难想象有人不被她吸引。 姐姐是公主,林伊儿自小就这么觉得,而自己则是一只可怜的丑小鸭,无人问津。在姐姐美丽的光辉下,她成了一颗可有可无的尘埃。或许,自己是讨厌姐姐的,林伊儿常这么想,但姐姐是这个家里唯一关心她的人。 夜色降临,雨声持续不断,在夜晚寂静的环境下,淅沥的雨声越发清晰,催人入眠。林家的灯一盏接着一盏熄灭,地上的水洼映这路灯碎碎的光。二楼的窗户打开了缝,林伊儿的房间原先是间库房,有一扇通向外面的小窗户。林伊儿从窗户里钻出半截身子,她就这样不上不下地挂在半空中。 “骑士,骑士!”林伊儿低声呼唤道。 一会儿,一双有力的手接住了林伊儿娇嫩的双脚,让林伊儿坐到骑士的肩膀上。她掏出一包彩虹糖,自己吃一颗就往骑士敞开的食道里丢一颗。 “今天,我们去公园玩。” 绚烂的花伞,在两人头上升起,骑士虽感受不到糖果的甜美,但他也高兴地应和,发出“噗噗”的叫声,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发出的声音。在肺部将气体压缩再一下子呼出,撞击气管才能发出,每一声都痛彻心扉,但骑士愿意让林伊儿听到自己的声音。 “妈妈不喜欢我,爸爸也不喜欢我。”林伊儿将自己的事告诉骑士,“他们都不关心我,姐姐愿意关心我,可她总是那么忙,不是去补习班就是去上钢琴课。” “今天,班主任又威胁说要请家长了,因为我又和人打架了。”林伊儿拿手背抹了抹眼泪,伞能挡住雨水,却挡不住她心里的苦,“学校里的人都不喜欢我,因为我让他们失望了。” 林皎的优秀让学校的老师对林伊儿抱有过高的期望,但当现实打碎他们的想象后,率先受迁怒的便是林伊儿,他们严厉地对待林伊儿,希望能挖掘出她的什么潜力。当他们彻底失望后,就把林伊儿当作玩厌的玩偶似的丢到了一旁。 再耀眼的光下都有影子蛰伏,不知有多少人嫉妒、怨恨着林皎。正因为林皎的存在,才反映出他们自己的乏味和平淡。他们不敢对林皎出手,于是撺掇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孤立林伊儿,仿佛可怜的妹妹受伤会影响到血脉相连的姐姐一样。 “他们都不愿意和我做朋友。”林伊儿突然说道,“那我也不需要他们,我只要我的骑士就够了。”她跳下骑士的肩头,“就是他和我打架的!”林伊儿捡起一块石头砸向窗户。 石头划出一条弧线歪歪地落到草丛里,骑士弯腰拾起一块砖头砸了过去,同林伊儿不同,骑士的砖头笔直冲向窗户,清脆的一声,玻璃碎了。 “快跑!”林伊儿跳到骑士背上,骑士宛如一匹良驹带着她逃离犯罪现场,林伊儿放肆地大笑,伸出拿着钥匙的手,刺耳的刮擦声不绝于耳,沿街停放的车辆上都留下一道难看的伤疤。 汽车警报的嗡鸣和玻璃破碎的响声,混着林伊儿银铃般的笑,像混乱的交响乐。 那个夜晚,林伊儿砸碎了所有仇人家的玻璃,并划花了停在外面的车子。直到晨曦初现,她才被骑士带回家。 杜兹啸将报纸放到一边,报纸上报道的正是城西出现无头人的怪事,据说他打着一把花伞在午夜出现,他们将他称作“无头骑士”。 杜兹啸问靳彦:“菜无心可活,人无心即死,那么无头呢?” “你有听说过无头骑士吗?” 无头骑士,是爱尔兰传说中没有头部的妖精,和死神一样预示着死亡。 靳彦说道:“他骑着同样无头的黑马,腋下夹着自己的头。其头部拥有爬满苍蝇的眼球和他的嘴,头颅的颜色像发霉的奶酪一样可怖。无头骑士的鞭子是人类尸骨的脊椎,斗篷是用虫蛀的烂布做成。无头骑士会喊出他们的名字,宣告对方的死亡。现在的城市传说中也常出现无头骑士,不过他骑的是机车。这不过是三流恐怖故事的噱头。” “可这不是故事,有人切实地目击到了无头的怪物。”杜兹啸道,“联想到周腾的尸体,我就有一种不安。” “现在说实话的媒体又有几家,兹啸,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只是所谓的无头怪物只会存在于故事里。大脑是人体的指挥所,失去了脑袋,绝不会还活着。” 杜兹啸离开病床穿上鞋子:“陪我去见一个人吧。”他对靳彦说道。 04 狭长的过道如蛇可怕的肠道,空气中赶不走的潮气则是黏稠的胃液。杜兹啸带着靳彦拐入一间病房。偌大的病房中,只有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男人。 “他是谁?” 靳彦原以为那是个身材瘦小的植物人,但凑近了他才发现那人嘴唇微动,像是在喃喃自语些什么,他的瞳孔对光线也有反应。 “他是周腾手下唯一的幸存者。” “怎么可能,周腾不是从不留活口的吗?” “你看看他就明白了。”杜兹啸说道,他掀开了那人身上的被子。 靳彦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他身材瘦小了,床上的人除了右手,其他手脚已经被截掉了。 杜兹啸再度替他盖好被子:“周腾诱惑他杀害亲人,可当他杀死最后一人后,周腾又残酷地对他说‘还不够’。于是他砍掉了自己的左腿,但周腾还是那句话‘还不够’,直至砍得只剩右手,他才醒悟过来,想要自尽。这时,周腾却夺下了他的刀,让他就这样苟活下去。” “太可怕了……” “周腾就是这样玩弄人的,而被害者被救后也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像个活死人,怕是不能恢复了。你知道周腾的恐怖了吧,所以哪怕是他的一个细胞还活着,我也不能安心。”杜兹啸咬牙切齿地说道,“只有当他在焚尸炉里化作灰烬,我才放心。” “没人调查,那就我上。”杜兹啸往住院部走去,“这样的天气,在床上窝了半个月,我都要发霉了。” 第二天,杜兹啸正在擦槍,他一直认为槍如人一样,若不能随时保养,便会出问题。 靳彦将一叠资料摔在杜兹啸的桌上:“我昨天回去仔细查找了资料,你看看吧。” 杜兹啸拿起资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无头鸡事件”。 一九四五年,有一只叫麦克的公鸡,他的主人在斩鸡头时没砍中咽喉脉,意外留下了它的一只耳朵和大部份脑干。麦克被砍头后若无其事四处撒欢,好像不知道没了脑袋一样。到第二天无头鸡仍然好好的,于是它的主人就通过滴眼药水的小瓶将牛奶和水混合物喂养它,并拿它四处展出。无头鸡麦克能平衡、笨拙地走到栖息处,那只可怜的公鸡足足活了十八个月。 “这是什么?” “如你所见是史实,可能一只鸡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鸟类和哺乳动物还是不同的。” 靳彦说道,“你继续看。” 在一九八○年,神经病学家在塞非尔德大学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学生。正常人在大脑皮质与脑室之间有4.5厘米厚的脑组织,而这位高才生却只有一毫米厚,颅腔里几乎全被脑脊液充满,他的整个脑重,只相当于常人的十分之一。但他的行为却与普通人没有两样,而且他还特别精通数学。 而在美国弗吉尼亚州,一位名叫安德鲁的男孩,他从生下来起就没有大脑。医生通过观察后断定安德鲁活不过几个星期就会死掉。不过,这个孩子已安全地生存了五年,当他看电视节目时还会产生反应。医生再次对他进行会诊,结果发现安德鲁的所谓颅脑只是一个囊肿,支配人的思维、协调肌肉运动的大脑部分根本就未发育形成,颅腔内全是积水。 “类似这样的无脑者,目前已发现有数十位之多。我们说,没有大脑就不会存在意识的本体这种观点,也许是错的。兹啸,人也许真的可以无脑,你也许是对的。但有关人无头的事例却太少了。” 靳彦继续说道:“西藏喇嘛仓央嘉措的秘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件见闻:他从拉萨来到了康区的理塘,有一天到一户人家里歇脚,他就看到了一个无头人。向其家人打听原因,说那人原先就患有颈项病,后来头就断掉了。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年,现在他依然活着。不大一会儿,就见无头人用手捶打前胸。这表示那人饿了,要吃东西。无头人尽管没有了头颅,但他脖子上还留有两个管道,家人就将用瓶子盛装的糌粑汤顺着管道倒下去。就像平常倒水那样,慢慢地,瓶中的糌粑汤就给倒完了。没有图片和准确的记录,这就不太可信了。” “你是说无头的周腾还可能活着?” “也许是亿万分之一的几率,电击使周腾无头的身体心脏再次起搏,同时为他止血。我记得广告牌削去的也只是周腾脑袋的一部分,他的部分脑干可能还连在身体上。他可真是个生命力强到可怕的怪物。” “无论是不是怪物,他只要是活的,我就不会放过他。”杜兹啸将擦拭一新的槍别在腰间,“你解释后我反而放心了,我最怕的就是那无头的东西是什么打不死的魔物,能用槍解决的东西,又有什么可怕的。”杜兹啸的眼中一道寒光闪过。 05 “唉,伊儿,你听我说。”妈妈说道。 “不听!”林伊儿跑进自己房间用力摔上了门。 “快开门,伊儿,你乖一点。” 是姐姐的声音:“妈妈,让伊儿自己待一会吧,她自己静静。” 门外的声音消失了,他们根本就不关心自己,林伊儿流着泪从被子里钻出来,她打开窗户,“骑士接住我!”她扑入了骑士的怀里。 夜雨缠绵混着女孩的啜泣:“为什么他们不爱我,我不像姐姐那样优秀又不是我的错,我只能活得像我自己而已。” “我受够一切都围着姐姐转了,姐姐要去睡觉了,所以我必须关掉电视睡觉;姐姐在复习,所以我连哼歌都不可以。哪怕是一条鱼,姐姐喜欢红烧,我就吃不到清蒸的。” “连一件新衣服,我都没有。到底是哪条法律规定,妹妹就只能穿姐姐的旧衣服?我想要一条裙子,不要姐姐的旧裙子改的,要一条新裙子。学校里的人都看不起我,因为我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林伊儿转向骑士,冷冷地说,“我不要姐姐、妈妈,还有爸爸了。没有他们,我也能活下去。骑士,让他们消失吧。” 骑士“噗”地叫了一声,将林伊儿轻轻放到遮雨的棚子下,转身朝后门走去。 当置身其中,林伊儿才发现这个棚子并不舒适,有一股霉味不断冲击着鼻腔,角落还在渗水。 屋子里传出惨叫和打斗声,林伊儿紧紧捂着自己的耳朵,不让可怕的声音传入耳朵里。大概过了十分钟,或者更多,林伊儿才小心翼翼地放下手,声音消失了,骑士一个人衣衫破碎地从后门出来,屋子里一片寂静。 林伊儿跑进屋子,爸妈的卧室一片狼藉,人却已经不见了,她顾不得喘气,又跑到姐姐的房间,姐姐的书桌上还铺着作业,但姐姐也不见了。屋子突然显得空空荡荡,后门大开着,冷风吹进来带走热量。 林伊儿跑到厨房,她看到了散落在地的菜刀和鲜血,眩目的红跃入林伊儿的眼帘,像一记拳头打到她心上,她趴在地板上不争气地哭了。骑士就站在她身边,一声不发。林伊儿抓起她能抓到的东西一股脑朝骑士砸去,她心里知道骑士爱着自己,他不过是照自己命令行动,可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骑士倒在地上,他的衣服已经被血濡湿。 “这些血是你的?” “噗。” “他们都没事?” “噗。” 林伊儿抱住骑士:“谢谢你,谢谢你没有真的下手,我的骑士,我马上替你包扎。” 屋外警笛嗡鸣,前门传来撞击声。 “是我爸妈,他们带警察来抓你了,我们从后面走。快,骑士,他们会杀了你的。” 杜兹啸带着人马闯入,他看到了大开的后门和还来不及被洗去的血迹:“靳彦,这是我这段日子以来最高兴的一天,我终于又发现周腾了。” “小心,他可能有人质。报案的屋主说,他的小女儿没有逃出来,让我们一定要救下她。” “我不会再让无辜者流血了。”杜兹啸带头奔入小巷。 林伊儿带着骑士狂奔在小巷,越到深处,巷子越狭窄越肮脏,林伊儿最后不得不停下脚步:“怎么会这样,我上次来明明还没这些。”不知是谁偷偷倾倒的建筑垃圾堵上了骑士的生路,追赶者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骑士的身体越来越冷。 “不许动!”十几把槍对准了无头的身影,“终于抓住你了,周腾。”杜兹啸一歪头吐出烟蒂,“放开那个女孩,蹲在地上,不许动。” “等会儿……”林伊儿急忙辩解,“骑士,他是好人,他不会……” 大概是感受到了杀意,骑士发狂似的张开双手,发出咆哮般的一声。 杜兹啸急忙下令:“保护人质,他要对人质下手了,开槍,开槍!” 出乎杜兹啸意料的是,无头的周腾推开身旁的女孩,张开双手迎向了槍口,仿佛是为了护住那个女孩而故意将火力引到自己身上的。 在漫天的火光和硝烟落幕后,只剩下女孩的哀鸣:“不……”无头的周腾砰然落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06 “那个叫林伊儿的小姑娘简直疯了。”杜兹啸抱怨道,“就好像我们才是坏人,对我又抓又挠。” “按她的证词来讲,周腾对她还不错,她会这么对你也很正常。” “究竟为什么周腾没了头还能行动,还有思考能力?” “大概是腹脑吧,它分布在消化道内壁的组织细胞皮层中,由负责信息交换的神经元网和众多的辅助细胞组成,结构与大脑完全相同,只是神经元的数量比较少。它是原始的神经系统,有类似管状蠕虫的神经机能。在进化中,腹脑没有消失,它留在某些哺乳动物体内,帮助胚胎发育。在某一发育阶段,胚胎中会出现两个脑。起初两者的发育是完全独立的,到后来,它们通过迷走神经相连。它不像脑那样能进行思考,但这一机能可以培养的。” 靳彦沉思片刻接着说道:“大抵是因为周腾的腹脑在刺激下获得了对身体的掌控吧,不过我在想,杀人魔周腾和‘骑士’是两个人。杀人魔住在周腾的大脑中,在他脑袋被削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了。然后腹脑产生的‘骑士’成为身体的主人,没想到周腾的身体里还有如此善良的一部分。” 杜兹啸点上一支烟:“无论如何,在生理学上他就是周腾。我们就不能放过他。” “这世上的事真如雨果说的一样。” “雨果?” 靳彦说:“就是那个伟大的雨果啊,法国的维克多·雨果。他说,万物中的一切并非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 “硬币的两面吗?”杜兹啸推开面前的窗。夜雨还未结束,今夜的雨,也许是那个小姑娘的泪雨吧,杜兹啸没由来地瞎想。 怪谈之牵手 青将爱车停靠在公寓门口,熄火后取下钥匙,轻轻在门上一转,铁门咿呀一声开了。 仅有十多平方米的房间,昏昏暗暗,没有开灯,幽幽的,角落里似乎有个人影。 “容,是你吗?”青向角落问了一声,没人回答。 青拉了一张椅子,随手打开桌上笔记本电脑的电源,接着,右手按着鼠标点了两下,开始写报告…… 突然,一双手由背后轻轻搂住了青。 “容,是你!”青没有回头,握了握腰间的手。 “等等……我马上处理完,然后我们出去吃……算了……还是在家里吃好了……” 容的手又开始轻轻抚摸青的脸颊,青不禁心中一荡。 “你想吃什么?唉,冰箱里面好像没什么菜了,我去附近超市买吧!”青的脸在容微微的抚摸下渐渐红润。 “什么?要跟我一起去?外面下着雨呢……好吧!一起去就一起去!”青匆匆忙忙地关电脑,然后反握住容的手。 昏暗的街道,青一手握着容的手,另一手撑开雨伞。 “好大的雨呢,不是吗?”青笑道,“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这样下着雨。想起来了吗?大约是上星期的这个时候,我们约好出来见个面。那天也和今天一样,下着大雨。你还因为走得太急滑了一跤,整个人坐在地上,伞掉了,全身都湿透了。我就正好站在你的面前,然后伸手把你扶了起来。” “很不可思议哦,刚见面想要和你牵手都不行,连手也不肯让我碰一下,直到两个人都湿哒哒、脏兮兮的时候,你才肯让我牵你的手。”青拉着容走进超市的大门,迎面而来的冷气让容的手微微一颤。 “冷吗?那你把手插进我的口袋好了。”青体贴地说着。 很快便购物完毕,玉米、青菜、牛排、蘑菇、鱼酱 将晚餐的材料买好后,青打开雨伞,走出超市。 “到家了……我提东西不方便,你开门吧!” 容的手从青的上衣口袋内掏出钥匙,轻轻在门上转了一下…… “答应我,永远跟我在一起,好吗?”青一面收伞,一面柔声问。 “啊,真的吗?你真的愿意不离开我?我真的好高兴呀!”青感动地紧紧握住容那还握着钥匙的手。 “那么……我们一起来做晚餐吧!” 青拉着容的手来到厨房,然后拿起平底锅,开始煎牛排。 “我记得冰箱里还有水果……”青边说边走近冰箱。 冰箱的门里有一些类似毛发的东西露了出来。等青拉开冰箱的门后,“啪”地一声,一条被齐腕割断的手臂掉了出来。 “没有水果。”青摇摇头想把冰箱的门关好,结果因为没有关紧,里面的人整个掉了出来,“啪”地一声呈大字形瘫在地上。 “塞在冰箱里,毕竟有点儿勉强。”青喃喃自语着,回头将放在沙发上的容的手拿起,轻轻放在脸上摩擦着。 叮咚—— 青连忙放下容的手,神色紧张地望向大门。 “青,你在吗?”一个声音从门后传过来,“你的报告可不可以借我看一下?”然后是开门的声音。 青连忙找了个地方将容的手藏起来,然后转过头去看来者是谁。 哦,原来是同学也是现在的同事小雷,他们是很好的朋友。青看着小雷,小雷的神情好像非常害怕的样子,眼神里有藏不住的恐惧,然后小雷一声尖叫,转身就跑。 那一声尖叫打断了青的思绪,青看看自己布满鲜血的双手,然后又看看地上已四肢不全的容。 “天啊!我做了什么?”青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做的,但是几天前的记忆还很鲜明地在他的脑海里回荡—— 他去见网友容,他想牵她的手却被推开。恼羞成怒之下,他抓着容的头发去撞墙,直到容不成人形为止。他将容分尸以后用手提箱带回家,放进冰箱,又因为太过恐惧而开始精神不正常。他砍下容的手,将容的手当作容一样,幻想着和容同居的生活…… “容,我对不起你!”青说完大吼一声,冲进厨房,拿起水果刀,“扑哧”一声戳进自己的胸口。 青仿佛听见了尖刃穿透胸腔的清脆声音,但他竟不觉得痛,只见自己的鲜血像喷泉一样激射而出,然后身体越变越轻,飘了起来…… 隔天的报纸: 本报消息,昨日c公司实习员工公寓惊传杀人而后自杀事件,死者为a大会计系四年级学生青与财经系一年级学生林佳容。死者林佳容好友表示,死者在一星期前与网友青相约见面,而后一去不回。 据目击者指出,两人在见面当天发生争吵,而引发一场杀机。而嫌犯在犯下大错后,将死者分尸带回住处,被朋友无意间发现,拔刀畏罪自杀。 据初步了解,两位死者生前似乎有感情纠葛…… 索命诅咒 1 周一的早晨,一家电器行送来了一台冰箱,银色,高大,是有数码控温的进口货。只是我确定自己从没有订购过这么昂贵的东西。送货员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他蛮不在乎地说:“这个我不管,钱已经付过了。我只负责送。” 我只好让他把冰箱放在了客厅,反正不用花钱,留着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对我来说,低迷的工资决定我喜欢一切免费的东西。我在一家信托公司做办公室助理,传统叫法,就是打杂的。打杂的概念是什么呢?就是所有人都可以把你指挥得团团转。 这天中午,我刚从复印间出来,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部门经理叫住了我。他塞给我一个文件袋说:“去,把这个送到西美公司,一定要亲手交给技术总监王含。” 我说:“叫快递公司不就行了。” “这么重要的文件,一定要自己人送,这都不懂吗?” 我低着头,拿过信封就跑。尽管他看起来和我年龄差不多,甚至我都不知他是哪个部门的经理,但他金亮的胸牌,标志着他的身份。我必须要忍气吞声。 西美是家生物科技公司,在凌海大厦的b座十三楼,只是电梯打开的时候,我有点发蒙。因为里面似乎正准备装修,到处堆满了建筑材料的箱子和工具。我疑惑地走进去,大声叫着:“有人吗?” 空旷的办公楼里只传来轻微的回声。我转过一个立柱,忽然看见一个人影,半倚着玻璃,看向窗外。我揣测,这个人可能就是王含吧。 我快步走过去,没想到吓了一跳。那是个看起来有点魁梧的女人,脸上泛着淡青色。她紧闭着眼,垂着稀疏的长发,身上沁出的汗水,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我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已经完全察觉不到了。 死了! 我飞快地抽回手,仿佛她会尸变,咬我一口。突然,我的电话铃响了。我接了电话,就听见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快跑吧,警察就要到了。” 我愣了一下说:“什么意思?人又不是我杀的?” “那要看警察能不能相信你了。” 一个空无一人的楼面,一个沁着汗水的尸体。显然这是圈套,想让我背杀人的黑锅。可我连尸体都没碰过,有什么好怕。但电话里那个人的口吻,分明已经十拿九稳。他说:“我给你两个提示吧,指甲缝和上装口袋。” 我轻轻拉开那个人的上装口袋,心脏一阵狂跳。衣袋里竟有一条灰色的手机链,毫无疑问,是不久前我丢了的。我再俯身看那人的指甲,右手的食指上,还有一根黑色的毛发,直觉里,那肯定也是我的了。 电话里,传来了那个男人最后的问题。他说:“你猜,这个人身上还有多少属于你的东西?希望你在警察来之前,全部找出来。” 2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这么利落地处理掉一具尸体。借着那一层装修,把她装进放建筑材料的箱子,然后推着搬运车,装作若无其事地带出大厦。我不能把尸体留下,因为她身上有太多属于我又找不到的东西,我在车行租了辆车子,一路开到了郊外,把她埋在一处荒僻的树林。 这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幽暗的房间里,飘着股菜香。肯定是我母亲从老家来了。我没有父亲,从小体弱多病,对吃十分苛刻,所以母亲做菜很讲究,有股特殊的味道。我跟着香味去了厨房,可是放在灶台生的盘子里,只有剩菜,显然是已经有人吃过了。难道菜不是给我做的?我有些费解。就在这时,卧室的门开了,母亲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起皱的睡衣,头发蓬乱地挽着。她一见到我,就奇怪地说:“大半夜的,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愣了一下,说:”我刚回来,你怎么不打招呼就来了。“ 她却看着我说:”睡糊涂了吧。不是你打电话叫我来的吗?“ 说完,她就一个人回卧室了。我站在昏暗的房间里有点呆。我和母亲大概有一年没见了,可是听她的口吻,好像之前就已经见过我了,完全不像是久未见面的样子。我去浴室洗了洗脸,冰凉的水,让我清醒。这一天,发生的事太离奇,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梦。我站在虚暗的光影里,对着镜子看自己苍白的脸。突然,镜子的倒影中,一个黑色的身影从浴室的门前缓慢地爬过,长发拖在地上,细长的指甲划过地板,发出尖刺的响声。 这屋子里怎么会有其他人? 我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小心翼翼地转过身,低声问:”是谁?怎么进来的?“ 可是那个人已经爬过了门口,我只听见客厅里传来”砰“的一声,好像冰箱门关了起来。我趴在门口,向外张望,客厅里空无一人。我这才壮起胆子,走到冰箱前,低吼了声:”谁在里面?“接着用力地拉开了冰箱门,可是冰箱里看不见任何人影,只有一缕长发从夹缝中缓缓地飘下来,似乎在证明着,我刚才看到的不是错觉。 我忍不住想起刚才那个处理掉的尸体,魁梧的身材看起来很像。这个念头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3 第二天清晨,我被厨房的做饭声吵醒了。我睡眼惺松地走出卧室,看见母亲在厨房做饭的背影。她听见我的脚步声,转回头说:”快去刷牙,马上吃饭了。“ 而我却被她的样子吓住了。浮白的脸上,泛着层青光,仿佛发了一场大病似的老了十岁。我说:”妈,你病了?“ ”没有啊。“ 母亲好像在表现自己没事,用力地挑了挑嘴角,可我看在眼里,却是异样的可怕。我穿起外衣说:”赶着上班,不吃了。“ 我一路都在想,昨天让我去送文件的经理,可能和这件事有关。一到公司,我就楼上楼下地找那个部门经理。只是公司里有二百多人,部门与部门之间并不熟悉。问了几个朋友,都不太清楚哪个团队和西美公司有业务关系。中午,我坐在餐厅里吃套餐,墙上的电视播报着新闻。西美公司的高管已经失踪半月,警方正全力寻找。我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阵心悸。 看来那天死在凌海大厦的,就是王含。我想不出自己跟这个女人有任何关系,但凶手却偏偏嫁祸给我。下午我整个人都惴惴不安。心神不宁。下班后,我在外面喝了酒才回家。说实话,我不想回去,总觉得家里有股邪气。没想到一进门,就听见母亲在卧室里说话,像是在和谁解释什么。我推门进来说:”谁来了?“ 可是屋子却只有母亲,她看见我,满眼迷茫,脸上隐隐浮动层淡青色。我走过去问:”妈,你在和谁说话?“ ”你啊!“母亲看了看周围,神情古怪地说,”我在和你说话,你怎么不记得了?“ 我觉得她有些神志不清了,竟然说起了胡话。我抚了抚她的零乱的头发说:”我想辞职了。换一个工作,不,换一个城市。要不我回老家吧……“ 可是她的头发竟跟着我的指缝大把地脱落下来,露出一块儿头皮的秃白。我低头看了看我手中大团黑色头发,心里涌起无法言说的恐惧。突然,”砰“的一声,客厅传来冰箱门打开的声音。我慌忙跑过去,只见一具黑色的”僵尸“,像巨大的黑色蜥蜴,从我面前缓缓爬过。我惊恐地看着。大张着嘴,发不出一点声音。而我之所以这样害怕,不只是因为场面太过惊悚,而是他在大门前,回头看了我一眼。那张狞笑的脸,有说不出的眼熟,仿佛是个极其亲密的人,却又想不起来。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4 窗外夜色弥漫,我静静地坐在客厅里,瞪着那台敞开门的冰箱。母亲在房间念念有词,像是谁也听不懂的死咒。我猜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但一切的离奇,不合理,好像都和这台冰箱有关。于是,我决定把它扔掉。 我又租来辆车子,把那台诡异的冰箱搬进了后车厢。我开着车,一路开出了市区,我希望把它扔得越远越好。就在这时,我的电话响了,里面传出那个男人的声音。他说:”知道吗?有警察在追你呢,你还是尽快逃吧。“ 我大嚷着:”你是谁?我没杀人,为什么要陷害我!“ 电话那边发出一阵陰冷的笑声。他说”杀没杀人,和我说有什么用呢?你还是想想怎么和警察解释吧。“ 电话挂断了,公路上却响起了刺耳的警笛。几个警察开着警车,把我截停在路边。他们蛮横地把我揪了出了来。银色的手铐,卡进我的手腕。我大喊着:”你们抓锚入了!“ 可是没有任何人听我申辩,好像我是个穷凶极恶的危险人物。 第二天,我被带去了公安局的法医室。那是间极陰冷的屋子。一个自称陈警官的人,指着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说:”这个人你认识吧?“ 我怎么会不认识呢。那是王含,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我闭起眼,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说清楚。陈警官押着我去了审讯室。他给我看了一段在网络上流传的视频,视频里的主角就是我。我把笨重的尸体,埋进树林。 陈警官说:”这个人是你吧?“ 我大喊着:”你们抓错人了!我只是藏尸,绝对没有杀人。“ 陈警官”啪“地摔给我一份材料,我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百口莫辩。 警察在那台送错的冰箱里,找到了死者的衣物纤维和毛发,以此认定那是我的藏尸工具。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凌海大厦里,王含满身的汗水,那一定是被冷冻后出现的结果。是电话里的那个男人,指点着我一步步把自己塑造成真正的凶手。 我冷冷地说:”我只和你说一遍我遭遇了什么。信不信,由你。“ 那天,陈警官认认真真地听完我的经历,问了我一个问题。他说:”你能证明电话里的那个人确实存在吗?“ 我说:”能!“ ”证据呢?“ ”昨天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录下来了。“ 5 是的,我用手机,录下了那个男人的声音。这是我唯一自救的机会。只要能证明确实有这个人的出现,我就可以洗脱罪名。我躺在看守所里,像一只乞求自由的狗。月光从窗口照进来,在地上投出一方冷白的影。我迷迷蒙蒙地处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感觉一种异样的目光从铁窗外射进来。我猛地坐起说:”谁?谁在那里?“ 但那个人影却消失不见了,我只听见一声幽幽的惋惜,”唉,你以为,你能逃得掉吗?“ 翌日,电话录音的声音比对结果出来了。陈警官一走进审讯室,我就站起来问:”怎么样?查出来了吗?“ 陈警官却用手里的材料狠狠地掴了我一个耳光。他说:”你这点小把戏,还想骗我。“ 我不解地问:”什么意思?我没有骗你。“ 陈警官暴跳如雷地说:”那个声音的比对结果,和你的一模一样。你自己在电话里自说自唱,还想来骗我!“ ”不可能!“ 我慌了,不可置信地翻着鉴定报告,但上面的记录,让我无话可说。难道是我得了可怕的臆病,臆想出了一个威逼我的凶手?这已经不是一个圈套了。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到死也无法逃脱的恶咒。 盛夏七月,我的审判日。母亲也坐在法庭里。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她了,她身上的肌肉脱了水似的干瘪着,像一具精神抖擞的骷髅。我对着法官,反反复复只说着一句话:”人不是我杀的。“ 可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我被判了死刑。 法官宣判的时候,母亲突然跳起来,凄厉地喊着:”报应啊!报应啊!“接着”咚“的一声栽倒在地上。 全场所有人都被吓住了,一片死寂。半响才有法警靠过来。我母亲身上,沁满了汗滴,皮肤泛着冷冷的青白色。法警试了试她的鼻息说:”死了!“ 6 我躺在坚硬的床上,身上绑着固定的皮带。一个法警带着口罩站在我的身边。我的死刑是很仁慈的”注射死“。 那个法警打开一只哑银的箱子说:”不要紧张,很快的。“ 然而这个声音让我感到一阵阵的惊恐。我颤抖地问:”你是谁?“ 法警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拉开口罩。那张脸太眼熟了,一幕幕过去被忽略的片段,瞬时飞掠过我的脑海一一留着胡子的送货员,戴着黑框眼镜的部门经理,从冰箱里爬出来的僵尸 他从箱子里拿出一面镜子,放在我的眼前,说:”这回知道我是谁了吧?“ 我整个人在那一刻呆住了。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眼熟。我不敢置信地说:”你……是我。“ 他点点头说:”对的,我就是你。你不知道吧。你是早产儿,有很多先天性的不足。原本你出生就该死了。可是你的母亲,听了那个王含的建议,同意西美公司做地下实验,复制你的基因,让你母亲又生下了我。“ ”胡说,我不信,这种事没人做得了。“ ”不是没人做得了,而是被禁止。但那个王含丧心病狂,才会拿真人做实验。而你母亲,就因为你父亲在你出生前去世了,才做了这种违背天理的事“ ”什么意思?“ ”你还不明白吗?我的出生,就是你的备用。我从小到大寄养在别人家,几乎每年都要去做大大小小的手术,换血,抽骨髓,摘肾……我一直以为是自己身体不好,可是直到我养父去世前,才良心发现告诉了我实情。他们用我健康的身体来挽救你。其实真不明白你妈,我们是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她为什么偏要舍弃健康的我,来保全你。“ 我终于知道,母亲在房子里和谁说话了,也明白了电话里的声音,为什么可以有百分百的相似度。怪不得那个”僵尸“明明出没在我家,警察却只找到了我的指纹。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一个人。我躺在铁床上,喃喃地说:”王含和我母亲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查不出来?“ ”那是我从西美公司偷来的没成功的药品,法医没有样本,所以查不出死因。“ 我愤恨地说:”那你为什么不干脆点,也结果了我?“ ”你急什么呢?“他低声笑了,”为了你,我受了那么多年的折磨,让你轻松死了,怎能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已经说不出话了,也听不清他还在说什么,针管里的毒剂,缓缓流进我的血管。法医告诉我,这种混合的毒剂,十五秒就可以致死。我希望真能如此就好。 7 我醒来的时候,四周都是白色柔软的墙,有看不见灯源的光线,柔和地照亮狭小的房间。这里不是天堂,也不是梦境。 听说,适量的蓖麻毒,可以引起假死。我在四小时之后,又活了过来。不过事实上,我在法律上已经死了,这样在生活里消失才是正常。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除了…… ”刷“的一声,门上的小窗开了,一个纸盘装着健康的菜肴推了进来。有个熟悉的声音说:”你要好好活着啊,我做了你这么多年的备用,也该轮到你了。“ 预言书里列出的死亡名单 有种危险,你防不胜防。因为,它来自于你压根不认识的人,你不知道他是谁、他什么时候出现、他为什么要害你。 1 我是一个二手书商,在一处偏僻的地段开了一家小书屋,惨淡经营着。 赚钱不是全部目的,我只是爱收藏书,爱读书。曾经梦想着开一家大的书店,但现实确实骨感,撑破口袋也只够勉强维持一个二手书屋的正常运转,只要每天能与书为伍,我已经觉得上天待我不薄了。 那天晚上正下着入夏以来最大的一场雨,使本来就人烟稀少的地方显得愈加的清冷萧索。就在我准备关门停业的时候。好像是从天而降似的,店里闯入了一个脸色苍白浑身湿淋淋的年轻男子,奇怪的是他的鞋竟然不沾半点湿泥,像是不曾用脚走路。 他径直走到柜台前,不理会我的诧异的眼光,把一摞捆好的书放在柜台上,转身就走。 等我从惊滞状态回过神来,那个年轻人已不见了踪影。要不是那一摞书,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做了一场梦。 大雨下得愈发瓢泼,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但是在这样一个雨夜,突然冒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做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心里怎么说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用最快的速度关好门,坐下来打开那一摞刚送来的书。 都是一些磨旧的书,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还是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今年刚出的新书,作者,书名我从来没听过,但是书的磨损程度却像是被无数人翻阅过一样。 因为长时间的读书,我已经练就了一目三行的阅读速度,所以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把这本书草草看完了。很平淡无奇的故事情节,构思也很一般,我开始有点懊悔把这么长时间花在一本没有价值的恐怖小说上。 或许,今晚的事只是一个无聊的人跟我搞了一个无聊的恶作剧,我大可不必想那么多。 2 两个月过去了,就在我快要淡忘了那件事时,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报道。 一个被抛弃的男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把他前女友杀害,然后把她的心挖了出来,随身携带着,恶劣的手段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厦。 在痛骂他禽兽不如之余,我的脑海里突然掠过一丝念头,这个案件,不管是案发地点,还是事件本身,我都好像曾经亲眼目睹过一样。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我在围观的人群中竟然又看到了那天夜里送书的神秘男子。虽然镜头只是一闪而过,但是我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是绝对不可能看错的。 是巧合还是……那个神秘男子和这起案件有关吗7而他又为何要给我送书呢?我觉得或许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背后操纵这一切,这让我有点脊柱发麻了。 我只能自己安慰自己,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测,毕竟案犯已经就范,也毕竟给一个二手书商送过书的人,在一个凶案采访现场围观,并没有什么让人怀疑的地方。所幸这件人神共愤的凶案,渐渐地从人们的饭后谈资中被淡忘了。 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每天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偶然事件发生,比如说今天早上的煤气爆炸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交通阻塞,国道上的车塞了上千米长,景象尤为壮观。 说起来,这起爆炸也来得特别蹊跷,至今仍没调查出爆炸的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这件意外事件不值得大惊小怪的话,那这件意外事件曾经在我脑海里出现过,而且连地点都不差毫分,还能说这是正常的吗? 一个月里已经发生了两起这样的事情,而且我都预见到了,这太不可思议了。 这使我不得不联想到,那个神秘男人难道给我一个异于常人的预言能力?能预测到即将要发生的事? 这真的太荒诞了,如果不是,我也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这所发生的一切,难道是我的精神有毛病,有臆想症? 3 而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一连发生了好几起意外事故,全跟我脑海里闪现过的场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我甚至能感受到受害者当时那种惊恐到极点的情绪,看到他们睁着一双布满鲜血的眼睛向我求救,好像每一幕血腥场面我都亲身体验过一样。我闭上眼睛就觉得好像有一团黑压压的东西向我扑过来。我像是陷入了一个黑暗混沌的世界里,找不到出路了。 我甚至得了电视恐惧症,每天害怕打开电视,害怕看到新闻里播报的案件跟我脑海里出现的一样,这几乎让我精神分裂。 我独自站在黑暗中,后面是寒光闪闪的刺刀,前面是布满机关的陷阱,我只能感觉到它们带来的阵阵杀气,却不知该如何躲避。 我只是隐隐地觉得这一切应该都和那个神秘男子有关,他那张没有表情的惨白的脸,此刻在我的脑海里,不亚于一颗骷髅带给我的震撼力。 一切都要找到那个神秘男子才能得到真相。可自从那次他从镜头前一闪而过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住址,我甚至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人了。 我也不能报警不能说与任何人,别人一定会把我当成神经病的。可是再这样下去,我自己都会把我自己折磨成神经病的。 我一个人坐在柜台前,思考着最近几个月里发生的古怪事情,脑子里千头万绪的,突然,我的眼光落在了柜架上那一本神秘男子送来的书上,下意识地把它拿过来重新翻阅起来。 这第二次的翻阅,彻底震惊了我。 原来,我的预言全来自这本书。第一次我只是粗略地把这本书浏览了一遍,把一些情节放在了脑子里,当发生和书上写的一样的事故时,我就错以为是我脑子里自觉萌生的场景和事件,并没有意识到是我曾经看到的书里的情节。 这是一本比玛雅预言还准的书。我不知道那个神秘男人把这本书送到我这儿是福还是祸,但我只感觉到还会有异样的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 我稳定下来情绪,继续往下翻着书。 当看到,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重逢后,他们来到第一次见面的二手书屋,老板却不见了,第二天发现老板失足掉进了一个正在施工的排水道里,昏迷不醒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一股凉气从脚底噌噌地往上蹿。 关于我的预言来了,那个把死亡和血腥的魔掌伸向无数人的预言,还是;中着我来了,明知道自己将会遭遇不测却无能为力去改变,只能把自己放在恐惧的深渊里苦苦挣扎,那才是最痛苦的。 4 打电话给死党花生,说这么长时间不见,想到他那聚一聚。其实我是想借助于两个人的力量,侥幸能在这次灾难里幸免于难。 我常自诩是一个相信科学的文学巨人,可当发生这种光怪陆离的事情的时候,我还是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保命要紧。 照例的寒暄过后,我提出喝几杯酒暖暖身子,其实是想借酒壮胆。不知道喝了多久,我已经有点不胜酒力了,脑袋晕乎乎的,就睡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花生并没有睡在身边,拉灯,没有反应,好像是停电了。叫人,也没有人回应。我的心紧了一下,开始想叫娘了,这都是什么事,本来想找个伴儿的,这下弄得更疹人了。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手机的灯光很弱,明明灭灭的,像鬼火似的。花生住的地方我不常来,对屋里的摆设也没太在意,所以不是凳子磕着膝盖了,就是头碰到墙了,而且还有时断时续的女子哭泣声传来,简直像在地狱里煎熬。 突然有一束光投影到了我正面对的墙上,在光束中间出现了一个长发的女鬼,伸展着长长的指甲做向前扑的姿势。而我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无法移动,慢慢地回过头,后面什么也没有。突然,光束中的女鬼向我扑来,我条件反射般地往屋外蹿去,心紧张得快要跳了出来。 我没命地往前跑,路边的树叶鬼叫一样地沙沙响着,不时有黑影从我面前嗖嗖而过,四周是死一样的黑暗,惊惧催着我往前跑,突然,我觉得头好像被撞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知觉了。 当清醒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医院里。花生坐在我旁边:“好点了吧。” 我只是喃喃地说:“预言应验了,预言应验了。” 花生以为我跌出了什么毛病:“你没事吧,昨天我醉酒醒来,发现家里没电了出去买根蜡烛,回来的时候发现你昏迷在了正施工的下水道中,你怎么会从家里出来的?” 啊!天哪! 5 我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详细告诉了花生。花生笑我是不是跌坏了脑子,开始胡言乱语了。当我把书交给他的时候,他吓着了,勉强挤出一丝笑:“天,怎么跟演电视剧似的,太离谱了!” 当事情即将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时。会本能地感到恐惧与不安,可当悲剧真的发生的时候,就会让人变得冷静下来。这绝不是一件单纯简单的事情。我和花生商量,还是应该交给警方,借由警方的力量来解决这件毫无头绪的事情。 但是,警方的介入带来的轰动效应,却让所有人始料未及。市民都以防患于未然的想法,疯狂地抢购那本书,生怕预言会应验在自己的身上。 可笑的是,警方竟然也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这就等于间接地承认了那些预言的真实性,间接地认可了民众的疯狂抢购行为。我不得不惊讶那股神秘的力量真的太可怕了,好像无坚不摧似的。只要它愿意,什么都可以被碾成齑粉! 花生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惊叫着:“看,这本书的作者,都成名人了,据说书已经卖到上百万册了,稳居排行榜之首,现在一夜成名的人真多啊,这都行。” 我看着电视陷入了沉思,现在的人为了出名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了,什么方法都敢用,那…… 我不敢再想下去,不敢苟同我这大胆的假设,可这无疑又是解释得通的唯一答案,那就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策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名。 她教唆被女友抛弃的男人按照她书中写的方法杀了他的女朋友:煤气爆炸等一些小事故:在花生家的对面装鬼,然后用投影仪投到花生家的墙上吓我,让我跳进预设的陷阱里……她的目的就是借我的手来为她的书做宣传吧,而她之所以选中我,或许就是因为我是一个地处偏僻的二手书商吧。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6 就在我为自己的想法暗自得意的时候,预言又灵验了。这次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作者自己,自己写了一本书来预言自己的死亡,未免太可笑了点。 但是她的死状确实很吓人,和书上写的一模一样,晚归时。在路口的转角突然被一个不明飞行物砸中了脑袋,脑浆都溅了一地,眼睛还怒睁着,坐在地上背靠着墙,脑袋耷拉着。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了,如果我想的是错的,那就是真有预言存在了,那岂不太吓人了,岂不是每个人都要在看得见的恐惧里面临预知的死亡了。那我不是还要在书中的预言里再死一次? 老天,这干吗要都跟我扯上关系呢!可是,那个可怕的网愈来愈紧,都让人喘不过气了。 预言还在一个一个变成现实,那本书的销量亦突飞猛进,我每天都待在店里不敢迈出门一步,生怕有什么飞来横祸要了我的命。 不过,唯一安慰的一件事,就是自从预言的事公布于众的时候,我的小店的生意也好得爆棚,许多人都想来看看到底是谁发现了预言的存在,我倒受了无心插柳之惠。 只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把我卷入了另一个漩涡,不知什么时候从哪流传出来的谣言,说我就是这些预言事件的始作俑者,什么撞鬼,跌入下水道,什么神秘男子送书,都是我自己编的,为的就是哄高小店的名气,来赚不义之财。 这简直太可笑了,一定有人在操纵这一切,想要玩死我,可这又是谁呢?我实在想象不出谁和我有这么大的仇恨。 现在警察每天上门问话,所有的人都用鄙视的眼光来看我,甚至晚上睡觉也会有騷扰电话打进来,更有甚者用石头砸烂我的窗户。这让我提心吊胆,不得安生。而,这一切都是那个神秘男子引起的。 7 以后的日子或许都不会太平了,我隐隐感觉到,预言或许会在我身上再次发生的。别人都说我是策划者,可天知道,我才是这起预言事件的真正受害者,我不得不担心那双手什么时候会向我伸来。 晚上我送走了最后一位顾客,关门打烊的时候,突然停电了。本来就人烟稀少的地方在深夜显得更静了,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不是就是预言应验的前兆呢?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所有的血腥场面逼仄而来,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每声响动都能刺激我脆弱的神经。 我不敢上床睡觉,瑟瑟地蜷缩在角落里不发一言,想着等待我的会是什么。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听到了门锁响动的声音,然后有一个人摸索着小心翼翼地往里走了进来。 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面容,只是他手里握着的匕首闪着灼灼的光芒,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慌乱中,我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响动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他立马向我这边走来,我只觉得眼前刀光一闪,就感到腹部一阵刺痛,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从我的身体里溢出,我忍着巨大的疼痛抬头看清了来者的面容,我的天,他就是那个神秘男子! “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策划的?为什么?”我惊恐地问。 神秘男子狡黠地笑了一下,脸色还是那么苍白:“你知道吗?赚钱有很多种方法。有的人给自己的妻子投保险,然后杀妻赚取保险金;有的人去抢劫银行;有的人去贩毒,真是愚蠢,到最后这些人无一例外都被警察抓住了。赚钱也是需要头脑的。”他顿了一下,指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瞥了我一眼,接着说,“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我妻子是一个没有名气的作家,写书卖的钱连向出版社付版税的钱都不够,所以我就想了一个这么绝的办法让她的书火了起来,很血腥很残忍不是?但是很抱歉我利用了你,不过谁让你是一个这么胆小怕事的人呢?哈哈……” 望着眼前这个面目狰狞的人,我用尽力气喊道:“可你怎么能那么残忍地杀害你的妻子呢?” 他冷笑道:“杀害,怎么能说杀害呢,没有我她怎么能出名,她死后我就可以得到全部的稿费了,这也是我应得的,她为了出名,我为了钱,我帮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这很公平啊。只是你知道的有点多了,为了我能全身而退,为了这件事尽早平息下来,我只好牺牲你了,我事先放出消息说你是策划者就是为今天的事做准备,明天新闻头条就会出现‘预言事件的始作俑者在家里畏罪自杀’。”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擦掉了匕首上的指印,然后放入我的手中,一边后退一边擦掉地上留下的脚印,然后响起了关门声。 而我却连一步都挪动不了…… 通灵画师 杨柳先生是一名奇特的画师,他专门给死人画画。只要通过他画出来的画,就可以知道死者生前所有的事情。但是知道死者生前所有事的人,如果心生贪念,必遭报应。因为他拥有了这种常人没有的神力,因此所有人都称他为通灵画师。 “铃~铃~铃”放在桌子上的电话正在响,杨柳先生拿起电话,慢慢的说:“你好,我是画师杨柳,请问你是哪位?” “你好,先生,我叫宋德,我有一具千年古尸,想让你帮它作一幅画,你现在能到我的工作室来吗”?电话里的宋德带着急促的语气说道。 杨柳先生犹豫了一下就说:“是什么古尸?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死的?还是想知道它过往的事情?”杨柳先生不停的追问着。 宋德在电话里头笑着说:“先生,你先过来看看你就知道了,大概的细节我们见了面再说吧。” 可能是好奇心在作怪吧,杨柳先生答应了宋德,他开着自己的小车去宋德的工作室。一路上,杨柳先生的心里都是忐忑不安,但脑袋就兴奋不已。因为帮古尸作画还是第一次,觉得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他也想知道这具尸体经历了怎样的事情而导致它的死亡。但是杨柳先生心里也是很清楚的,画古尸经历的画像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是把天机泄漏出去,想必会带来灾祸。一盏茶的时间,杨柳先生已经快到宋德的工作室了,他远远的看到宋德已经站在门外迎接自己。杨柳先生从后座把画画的工具拿好就下车,不快不慢的走向门外的宋德。 “你好,先生,我就是宋德,请你跟我到楼上去吧。”宋德露出微微的笑容,边说着边帮杨柳先生拿工具,恭敬的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杨柳先生随着宋德上了楼。 楼上中间摆着一具尸体。杨柳先生缓慢的走到尸体旁边,看到尸体之后并发出惊叹的声音,因为在他眼前的那具古尸一点都没有腐烂,虽然已经死了千百年了,可就像活人刚刚睡着似的,光滑的皮肤,用手指按一下,还有弹力,娇艳如花的面容,加上一身红衣罗纱服,体态犹如天仙一样,要说是个死人,那还不如说是位绝色美人在睡觉。 杨柳先生转个身子说:“开棺到现在已经多长时间了,你又是怎样得到的。” 宋德回答道:“已经有十多天了,实不相瞒,其实我是做古物买卖的,这具古尸也是从一位朋友手上买回来的,我看这古尸就是个好货,开棺那么长时间一点氧化的现象都没有,想必还有更好的发现在那里,我不是想占有这具古尸,只是想看看它还有什么更好的宝贝而已,尸体我会交给国家的,请先生不必担心太多。” “哦~我知道了,今晚我就一人留在这里作画,你们都不许打搅我”杨柳先生说完示意宋德等人离开,独自留在工作室。 第二天早上,宋德早早就来到了工作室,来到楼上看到杨柳先生拿着一叠的图纸,好像就在等他似的。宋德满面笑意的拿过图纸,迫不及待的一张张的看。还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完了,宋德露出诡异的笑容说:“先生,这次真是太感谢你的帮忙了。”说完便走到古尸旁暗暗的笑着,杨柳先生没多说什么,只对宋德说了一句话“心生贪念,必遭报应。”转身就带着他疲惫的身躯走了。 隔天,工作室有人打电话给杨柳先生,说宋德死了。杨柳先生听完之后立刻赶到工作室,来到楼上宋德暴毙而死,死态十分恐怖和惨烈。而在他身边的古尸已经不是绝色美人了,如同干柴似的躺在那里。杨柳先生没有多大的反应,好像早就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惊恐万分,只有杨柳先生走到宋德的尸体边慢慢蹲下来,打开他牢牢握紧的拳头,把拳头中的一颗灰白色的珠子拿起来看了看,然后放在古尸嘴里,嘴里喃喃的念着:“心生贪念,必遭报应。” 据说这是一颗定魂珠,可以防止死者灵魂散尽,保存尸身,起到防腐功效。但珠子一旦离开尸体,尸身马上风化变干。所以古尸死了千百年不腐烂,犹如活人靠的就是这颗定魂珠。宋德知道尸体里有这样好宝物,起了贪心想占据定魂珠,结果得到亡灵报复,就死于非命了。 诡异的箱子 “怎么办,怎么办呢?”方伟紧缩眉头在房间来回走动着,他眼下不知道怎么办,真是冲动是魔鬼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方伟恨恨的走出了房门…… “你好,查煤气管道的。”一位戴着口罩头顶鸭舌帽的男在敲一户住户家的门,敲了半天没有任何回应。那名男子笑了。“太好了,弟弟。她不在家。哥哥我行动了,你在楼下等着。”他对着衣服里装的耳机说着,然后用工具轻而易举的开了房门进了屋子。男子进了屋,环顾了下四周,窗帘被拉起来了,大白天的显得有股陰森。他开始按个房间的开始查看。“啊哈,在这。”他推开这主人家的房间,看到化妆柜上好多首饰就不假思索的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袋子装了进去,然后开始在抽屉里翻着更值钱的东西。“哥哥,收获怎么样?”耳机里传来弟弟的声音。“不错,这个女人很有钱,你等着。”原来他们兄弟二人是“梁上君子”,他们已经观察了几天知道这屋主是一名女性,偶尔有几次会看到一个男的会来这里过夜,所以是最好下手的。“哥哥,那个男的好像上来了。”耳机里弟弟的声音急促的喊着,“怕什么,那女的又不在,他肯定吃个闭门羹,马上就走。”房间里的哥哥又在抽屉的角落里翻找出一本存折,贪婪的欲望让他把男人要上来的讯息抛在了脑后。直到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他才想去要马上躲好。他想冲到客厅显然是时间不允许了,于是看了一眼床底下。 那男的果然马上就进了屋子,没想到他直接走进了房间。躲在床下的哥哥顿时慌了神,这可怎么办呢。同时哥哥闻到一股血腥味,而且那味道似乎近在咫尺。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束亮光照了进来。“你是谁,出来。”屋子的男主人一下把身材瘦小的哥哥揪了出来,“我我……”没等他说完,男主人就用身旁的木棍把他打晕了。“就怪你来的不是时候,哼。”那男人朝着哥哥身上吐了一口口水,然后把床底下的一具尸体拉了出来。而这具尸体就是这家的女主人,也就是这个男主人方伟的情人。早上因为和她提出分手,继而两人开始大吵,然后失手把她给打死了。他本想去车里拿个箱子把她的尸体装起来然后埋了,可是现在又多了一个。方伟无比厌恶的看了一眼被自己打晕的哥哥,“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死了活该。” 说完又是给他一个闷棍,直到看到他的后脑勺有血不断冒出才收手。而此时的弟弟在耳机那边听着这一切,强忍着悲痛。 方伟若无其事的回到家里,看着老婆已经给自己张罗了满满一桌子菜,有些许愧疚。“方伟,最近公司很忙吗?每次都很晚回家,前天我们同学聚会,你都没出席,他们都说你做了大老板把老同学都忘了。”老婆和方伟是大学同学,更让同学羡慕的是相恋四年之后他们马上结了婚,方伟又自己开办了公司。方伟听着身边老婆的抱怨,放下碗筷,走到她身边拍拍她的肩膀“以后不会了,以后我每天回家吃饭。”“恩。”老婆笑了,自从结了婚,她就做了全职太太,对于老公每天回家吃饭,作为老婆是最大的欣慰。 早上方伟准备开车去上班,他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鬼使神差的打开后备箱。“怎么会……”方伟看着后备箱的一个大箱子,惊恐的跌坐在了地上。而那个箱子就是装哥哥尸体的箱子,昨天下午他明明把那两人都装在了箱子里埋了,然后到洗车会所,把车里里外外都清扫了,怎么箱子又出现在了后备箱。方伟大口喘着气,难道有鬼。“叮铃铃……”放在口袋的手机此时响了起来,“方总上午九点有个会议,您看……”秘书小王在电话里欲言又止。方伟看了下手表马上快九点了,就对小王说“照常进行,我马上过来。”紧张的工作让方伟暂时忘记了早上的事情,他像平常那样在处理各种大大小小的文件。“方总,有你的快递。”秘书小王推门而入。方伟这才抬起头,拿出抽屉的刀划开快递的盒子。“啊!?”方伟失魂的把快递的物品扔了出去。秘书小王想去捡,却被方伟阻止“不用了,我自己来,你出去吧。”待小王出去之后,方伟把快递的东西捡了起来,是一张照片,一张黑白照片,而照片上的人是那个哥哥,就像灵堂上的照片一样,诡异的吓人。这到底怎么回事,方伟害怕的想着,难不成是他来找自己报复了。 方伟早早的就离开了公司,驱车来到了一个郊区,来到一片人烟稀少的林子。他拿出在杂货店买的锄头,开始挖了起来。才挖一会,他就不敢往下挖了,又重新盖上土,逃也似的开车走了。他鬼使神差的来到一家酒吧,他希望酒精可以麻醉掉自己这几天的神经。可是酒喝的越多,脑袋却越加清醒。方伟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把两个人的尸体一起埋了,今天怎么会少了那哥哥的?还有后备箱的箱子,洗车会所已经把车子前前后后的洗干净了怎么还会出现在后备箱里?还有那诡异的照片,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因为那哥哥所引起的?“都怪她。”方伟仰头喝干了杯子中的酒。他无比怨恨的想着,如果不是她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那天早上也怪自己太冲动。方伟那天其实是和小梦分手的,因为这种关系终究是不对的,他想结束,可是小梦却不依不饶,方伟就这么失手把她杀死了,可谁会曾想到,把她扔在床底下想着用后备箱的箱子把她装起来埋掉的时候,又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另外一个找死的。方伟揉了揉太陽穴,他觉得累极了也后悔极了,放着好好的家搞什么第三者。又是一杯酒下肚,方伟东倒西歪的站了起来,因为他想起昨晚答应老婆要每天回家吃完饭。 “叮铃铃……”车子还没发动,手机此时已经响了起来。方伟想着肯定是自己老婆,就接了起来“路上了,你饿的话先吃吧。”可是手机那头却没有一点声响,方伟郁闷的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可是手机屏幕上却是“无来电显示”,他刚想把电话关了,电话那头却传出了一阵阵哭声。“喂,你是谁啊?是不是打错电话了。”方伟虽然害怕但是他想知道个究竟。“方总,你可以和家人一起吃饭。可我在下面好寂寞,我也好想和家人团聚吃饭啊。”然后又是一阵凄惨的哭声。方伟此时的脸已经没有了任何血色,他现在更加坚信是他出来报复自己了。他立马发动车子,往家的方向开去。 可是手机却一直响个不停,他不在理会,加大油门向前开去。等红灯间隙,他把手机关了机。然而却在内视镜无意瞄到一双脚,方伟害怕极了,没等红灯变绿灯他就踩了油门。然后就被另外一辆车撞在了护栏上,顿时方伟被卡在了方向盘上不得动弹。他透过内视镜看到了自己脑袋上的血,他想也许自己离死亡也就不远了吧。 等方伟醒过来已经是在医院,身边有妻子还有两名警察。因为车上有一个死者所以警察按照程序要来问话,而此时的方伟却很配合的说出了杀人的事情。而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他却只字未提,他想也许是冥冥之中那个被自己杀死的男人是来找自己报复的吧。而那名死者也有人来认领了,就是那个弟弟。弟弟伤心欲绝的把哥哥带回了家,在祭拜的时候,弟弟意味深长的笑了。方伟后备箱的箱子是他放的,快递也是他寄的,电话嘛也是弟弟打的……一切都结束了,弟弟也决定以后做个脚踏实地的人,不在偷偷摸摸,自己想惩罚的人也得到了相应的报应,他也满足了。 悬疑故事之神像杀 壹 萧左走进沈彦平的书房,感觉像是走进了一座神庙,在书房里堆满神像的情形。他还是第一次见识。 已入中年的企业家沈彦平大腹便便地坐在褐色的书桌后面,背靠墙,面对着落地窗,窗的左侧放着一尊四面佛的铜像。右侧是帝释天像。 墙边儿依次站满了大大小小神态各异的神像,被满屋弥漫的印度熏香气味笼罩着:四大天王、湿婆像、散脂大将、辩才天、摩利支提婆、阎摩罗王等…… “这是二十诸天。”沈彦平开口说道。“都是佛教的天神,归属于天部,天部是众生最完美的去处,只有修习十善业道者才能投生天部……” 萧左有些厌烦他夸谈的口气。便忍不住插嘴道:“但是它们仍然都在轮回之中,一旦前业享尽,便会重堕轮回。” “嗯,你也信佛?” 萧左摇摇头:“我是学医的。学医需要信仰唯物主义。” 他打量着沈彦平,对方的眼睛里似乎藏着很多秘密。 “哦。”沈彦平看上去有点失望。这时候他终于把话题拉到正题上,“萧左同学,恭喜你成为彦平奖的头等奖学金获得者。” “谢谢沈先生对医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学生萧左深感荣幸。” 如此简短而客气地结束了开场白,萧左估计沈彦平会失望,据说这是一个很喜欢听恭维话的家伙,他的名字和慈善事迹常常见诸报端。溢美之词几乎泛滥成灾。 或许……萧左的目光扫过神像们——神像前都没有神龛,它们被摆放在这里的目的显然并不是为了接受供奉。 一群被请下了神坛的天神,不。或者说,根本是沈彦平把自己放到了和这些天神相平等的地位。 神灵总是不喜欢露面,但是神迹永远被人传颂。 这不正是沈彦平的风格吗? 一个原本应该在学校举行的颁奖仪式,却被安排在了他的私人府邸。名曰低调,实质却是更有力的炫耀。 “不必客气,这是你通过努力得到的。”沈彦平对萧左一挥手,示意对方坐在桌前的椅子上。他的语速很慢。 “谢谢沈先生对我的认同,接受您的奖学金让我感到很惭愧。”萧左淡淡地说。 “哦,为什么?” “因为我并不是为了奖学金而努力,其实我想要得到的已经在学习过程中得到了。”萧左淡淡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事实上如果不是班主任林康的强迫,他自己并不想到这里来接受这笔来自私营企业赞助的所谓奖学金,在萧左眼里,来自无关者的奖励并不是一种荣耀。仿佛他的努力是可以被收买的,这样一种被交易的状态让萧左觉得很不是滋味。 沈彦平开始提问。当了解到萧左家境优裕的时候,前者脸上露出了恍然的神情:“对于你来说,奖学金可能只是锦上添花,但对某些人来说,这笔奖金就是雪中送炭了,很多优秀的学生因为家境贫穷而无法继续学业,而他们本来可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哼! 萧左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只见沈彦平也停了下来,直直地看着萧左的背后,喉头急促地起伏着,萧左立刻回过头,顺着沈彦平的视线看见的却是那尊四面佛像,它静静地站在那里,并没有任何异样,萧左注意到佛像正对着他们的这一面,是一手持权杖一手持水壶的形象,意为拥有至高无上的成就和有求必应的能力。 萧左打了个寒战。 “沈先生?你是不是也听到了?那是什么?” “哦,哦,没什么。”沈彦平摇摇头,“大概是风声。我们刚才说到唧儿了?” “嗯,”萧左心不在焉的。 沈彦平匆匆结束谈话:“请萧同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机会,更加努力学习,祝愿你取得更好的成绩。” 萧左走出书房,外面是沈彦平的助理孙重和萧左的同学李默非,李默非是二等奖奖学金的获得者,他和在楼下等待接见的另一名同学周伟都是沈彦平所说的那种人:学习优秀但家境寒微,这笔奖学金对他们来讲很重要。那相当于他们父母在乡下一年的收入。 贰 萧左走下楼梯,来到一楼的大厅,灯火通明,人声嘈杂,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前来领奖的同学,负责接待的公司职员和管家……华丽美味的自助餐糕点,弥漫四处的轻音乐以及一个还在等待主人讲话的立式麦克风。 听说沈彦平和学校正在洽谈几个合作项目,领导们都很兴奋。 萧左来到了周伟的面前,今年他获得了三等奖奖学金,不过在去年,他可是头等奖奖学金的获得者。 “沈先生要投资建一个私立医院,将来我们学校表现优秀的学生会被直接聘用。”周伟说道:“而且,有机会被送出国深造,沈先生是个很有远见的生意人,现在就开始培养储备人才了。我听说他身边其实好多高管都是被他资助过的大学生,包括那一个,”周伟一面说一面用眼神注视着一个正朝花园急步走去的人影,那正是孙重:“他才27岁,就做了总裁助理,听说家里连别墅都买了,沈先生花了很多心思栽培他,可以说如果没有沈先生。他不论怎么奋斗都不会有今天。” 萧左问:“你怎么会知道?” “沈先生说的啊!”周伟疑惑地看着萧左,“怎么?他没跟你讲这些?我还以为他会对每个人都说。” 那倒的确是那个人的风格,萧左苦笑着摇摇头:“也许我不是他投资的理想对象。”他不禁想起刚才和沈彦平无疾而终的会面,当时的沈彦平究竟看到了什么? 大厅里的气氛让人郁闷,萧左走进了后花园里。 冷空气混合了玫瑰花的香气灌入鼻息,萧左感觉好多了。 忽然,一个黑影从暗处蹿了出来,萧左瞪大眼睛看着一双幽灵般的绿眼漂浮着朝自己逼近。 喵呜—— 竟是一只肥硕的黑猫。 “夜叉!”一个穿着华丽的年轻女人叫着跑了过来,旁边跟着的是孙重。 黑猫听到呵斥,停在原地,回头一望,蹲了下来。 萧左看着来人,黝黑的皮肤。厚嘴唇,眉毛很浓,眼睛黑亮深陷,鼻梁高挺,身材丰腴,模样十足的欧亚混血儿,气质却更接近她此刻正弯腰抱起的那只黑猫,都有一股野性的剽悍,萧左看着那一大一小,忽然有种古怪的错觉:二者似乎有着某种血缘关系。 “你是谁?”女人问,口音有点怪。 孙重不满地看了萧左一眼:“夫人,这是今天来领奖学金的学生。” 夫人?! 那女子的年龄可以做沈彦平的女儿了。萧左先是吃了一惊,但随即释然,有钱男人和年轻女人,永远是不会过时的搭配。 “夫人,请看管好它,老板说别让它再乱跑。” 孙重说完这句话便带着萧左重新回到客厅,而沈彦平的夫人则继续留在花园里,看上去她宁可陪着一只猫也不愿意去陪一屋子的客人。 这倒是个颇有个性的女人,萧左心想。 “夫人是泰国人,”孙重似乎是看出了萧左的疑惑,并且认为有必要解释一下,因而说道:“刚到中国,中文说得不太流利,性格很害羞,而且身体也不太好。” 害羞?萧左觉得有些好笑,她连眼神都是可以杀人的。 李默非还没有回到客厅,周伟仍然在等待着,看来沈彦平找到了一个好听众。萧左下意识地走到门口,他实在很想离开,门口有人在拉扯。 “现在不行。他正跟人谈话呢!”孙重拦住一个正往里闯的家伙,不过后者却是一脸嚣张:“跟我这儿装什么门神?!我有急事找我叔叔!”他一把推开孙重:“滚!” 那个所谓的侄子径直朝着二楼的书房跑去了,孙重紧紧追在后面,大家安静下来,看着这段意外的小插曲,书房的门被重重地打开了。大约两分钟后,李默非独自一个人走下了楼。 “沈先生说,他有点重要的事情要处理,一会儿仪式就开始。” 人们便恢复到最初的喧哗状态,反正有食物有话题,等待并不无聊。 无聊的只有萧左一个人,他走到李默非旁边,原想和他聊上几句,但却发现后者正全神贯注地喃喃着什么,他贴近一听,顿时头皮发麻,那家伙竟然在练唱《感恩的心》! 按照日程表的安排,在沈彦平和获奖学生单独谈话之后,有一个环节是获奖学生上台发表获奖感言,说白了也就是当众对沈彦平感谢致辞,萧左勉为其难,只准备了一句话,但是李默非看来却是要粉墨登场,大唱赞歌了。 叁 半小时之后,那个年轻人和孙重一起下了楼。孙重在李默非头侧耳语了几句,李默非便匆匆上楼去了,萧左估计那是要继续他们刚才被打断的谈话,但是几乎一分钟之后他又返回了客厅,并再次充当了传话筒的角色: “沈先生说他有点不舒服,他要休息一下,仪式推迟半个小时。” 萧左抬腕看了看表,现在是八点二十八分,他不由得同情地看了周伟一眼,那小子脸色难看地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而李默非则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一头钻进了高层们的谈话中心。 萧左的目光落在那个称呼沈彦平为叔叔的年轻人身上,他拿着一杯红酒,吊儿郎当地走进花园去了。 至于孙重。则不停地穿梭走动,处理着大大小小的杂务…… 萧左打了个呵欠。 九点钟到了,但是沈彦平仍没有从书房里走出来。 孙重上了楼。很快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和孙重越来越大的喊声: “老板?!老板?!” 人们意识到了不对劲,全部都安静了下来。 萧左和几个人同时跑上了楼。 孙重的额头上全是汗水:“门从里面锁上了,我怎么叫他都不答应,电话也不接……” “是不是睡着了?”一个人说:“刚才那孩子不是说他不舒服吗?” 萧左皱起了眉头,做了如此隆重的准备,现在却表现出如此怠慢的态度,这不太像是一个大企业集团总裁的作风。 “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萧左插嘴道:“有钥匙吗?” 孙重摇头:“书房的钥匙只有老板才有。” “撞开吧!”萧左再次做出大胆的提议,他强烈地感觉到这扇门的背后已经发生了什么。门缝里正挤出某种邪恶的气息。 “不要胡来!”林康把萧左拉到一边:“你添什么乱?” 但孙重的表情说明他有着和萧左同样的担忧,他咬了咬牙:“撞开吧!要是老板责怪下来,我负责!” 有了这句话,便立刻有了好几个勇士,几个男人合力撞开了门。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立刻冲了出来。 沈彦平躺在窗边的地上——他的头被压在巨大的四面佛神像的底座下,当四个人合力将重达两百余斤的四面佛雕像移开后,只看见沈彦平的脸一片血肉模糊,头骨都已经裂开,脑浆隐隐可见。 孙重跌坐在地上,似乎连骨头都被抽掉了。 肆 “不知道发生命案的第一要务就是 保护现场吗?你们干吗要乱动东西?”刑警队长李龙杨十分不满地责备着萧左,但这也是因为他没有把对方当做外人,最近几次十分偶然的共同经历让他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类似伙伴间的感情,他一直在说服萧左去读法医研究生。 “我觉得当时的第一要务是救人!”萧左反驳着。“必须移开雕像去确认,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们也必须试一试。” 李龙杨没有再说话,因为萧左是对的,人命最大。 技术人员在采集指纹和脚印——由于太多人进入这个房间,这将在日后增加出庞大的工作量。 虽然面目全非,但是沈彦平的泰国妻子塔亚和下属都可以基本判定死者就是沈彦平本人无疑,死亡时间可以确定在8点半左右,而那正是沈彦平对李默非说他想要休息的时间,那他几乎是返回书房后立刻就遇害了,可是却没有人听到一点声音,李默非可以证明沈彦平当时是神志清醒的,一个处于清醒状态的人怎么可能在受到袭击时不进行求救和挣扎? 书房里开着空调,房门反锁着,窗户是完好且紧闭着的,而窗户又是只能从里面打开的设计。门被撞开时屋子里只有沈彦平一个人的尸体。 萧左特别留意了当时一起上楼的人。可以确定撞门之后并没有多一个人,也没有少一个人。所以不存在凶手混迹人群的可能性。 可是一尊纯铜制作的雕像,谁又会选择这样的武器,而谁又能使用这样的武器? 巨人?神灵? 萧左打量着屋子里的神像们,各个都像嫌疑犯。 警察们一个个检查着,很快就排除了凶手藏身于神像之中的猜测。当所有的可能性一个个被消灭,疑团越发朝着死结的方向发展。 难道是这屋子里的二十天众并不喜欢这个自诩为神灵。强行要加入它们的家伙,所以…… 萧左甩甩头,把这个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 他望向那尊四面佛,他忽然记起当它压在沈彦平的脑袋上时,它依旧是面对着书桌的,但是那两只手里所拿着的不再是权杖和水壶,而是一手持令旗一手持佛经。 它的确转动了方向! 它似乎在狞笑,眼神残酷而满足。 萧左想起在他和沈彦平谈话的过程中,那一声怪哼,沈彦平失魂落魄,难道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察觉到了这尊佛像有什么异样? 萧左说出了沈彦平当时的反常表现。 屋子里的警察们面面相觑。 “我有重要情况要跟警官报告!”这时沈唯蒙站到了现场的门口——他就是那个强行闯进沈彦平书房跟其商量“重要事务”的家伙。 “说吧!”李龙杨立刻兴奋起来。 “我知道是谁害死了我叔叔!”沈唯蒙果然语出惊人。 “谁?!” “塔亚!”沈唯蒙嘴里的名字一说出来。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不过没人打算相信。 最强壮的男人都未必能完成的谋杀,一个女人又如何能够做到? 见到大家一脸不相信的神色,沈唯蒙急了:“真是她干的!今天晚上我在花园里喝酒的时候,亲眼看见她鬼鬼祟祟地在用针扎一个小人,嘴里还念念叨叨的,我敢说她是用巫术杀死我叔叔的!她是泰国人,泰国巫术最流行了!而且她一见我过去,就做贼心虚地跑掉了!” 如果不是现场还有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李龙杨几乎要忍不住笑喷出来了。 不过萧左却感到一阵不寒而栗。 巫术! 泰国的确是一个巫术盛行的国家,盛产降头师和各种古怪事物。 “她有动机的!”沈唯蒙继续说道:“我叔叔没有子女,只要他一死,这个女人就可以继承我叔叔的全部财产!你们想想看,她那么年轻,我叔叔大她那么多,她怎么甘心,她在泰国早就有了个相好,还是个和尚,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跟那个和尚偷偷约会!我跟我叔叔说,他怎么都不信,现在果然就死在这个女人手里了!” “说荒(谎)!我没有!”塔亚忽然出现在沈唯蒙的身后。她狠狠地把沈唯蒙推倒在地上:“我没有杀死我先生,我没有青(情)人,你这个人坏,为什么要冤枉我?” 她的中文说得很不流利。很多词语的发音都很古怪,但是她愤怒的表情为她的语言做了极好的注释。 立刻有警员上去制止:“不许动!当着警察面还这么嚣张?!” “看见没有?!”沈唯蒙指着塔亚大叫:“露原形了!没读过书没教养。当初我叔叔是看她可怜才娶了她,她不知道感恩还恩将仇报,害死我叔叔!警察同志我跟你们说,她们那个村子的人是出了名的又穷又贪财,女儿都想方设法嫁给有钱人,结了婚就想方设法地往家里盘钱。和一个女人结婚就相当于和全村人结婚,等到老公的钱被榨干了就一脚踢开,还有些女人,专门用邪术害死老公,好带着遗产回家做有钱寡妇……” “你冤枉我们!你冤枉我!”塔亚的样子简直是要气疯了,她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狠狠地用脚踢向沈唯蒙,不过因为有警察的阻止,她自然是什么也踢不到的。然后她开始用她的家乡话大声开骂了,不过没有人听得懂她在骂什么。 至少这点沈唯蒙没说谎,她的教养实在不怎么样。 沈彦平为什么要娶这样一个女人呢?萧左纳闷地想,中国年轻漂亮的女人多得是,依照他的身家条件,不难找到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可是他却不远千里地找来一个名声和内涵都算不上良好的女人,这实在太奇怪了。 “警察同志。她扎的那个布人应该还在她身上,我一直看着她,她没机会藏起来的!”沈唯蒙急急地说:“不信你们搜!” 塔亚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 虽然邪术之事难以置信。但是按常理推测。配偶总是会排在嫌疑人的第一位,而塔亚的确是有谋杀的动机,再加上她现在的反应十分反常。于是李龙杨的神情已经变得十分严肃了。 “希望你能自己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塔亚把手伸进自己的胸衣,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小布人,只见布人上用泰文写着几个字,上面还插着几根金色的针。 “啊!那就是我叔叔的名字啊!”沈唯蒙惊呼起来:“我专门学过泰支的。” “那不是……害人的,”塔亚用双手急急地比画着:“那是。那是爱情降,我们泰国的爱情降,我下降头不是为了要害死我先生,是为了不让他变心……” “得了吧!谁不知道扎小人就是诅咒人家死啊!”沈唯蒙嗤之以鼻。 “在我们泰国,这就是爱情降,扎上四十九天,他就会爱我一年,不变心,”塔亚哭着说道:“你看到的那个和尚就是一个降头师,我去求他,他给我做了这个爱情降,我害怕他变心。我害怕他不要我,我,我,我爱他。” “爱一个年龄跟你爸爸差不多的人?”沈唯蒙冷笑。 “我就是爱他!”塔亚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大喊了,“他也爱我。他顾照我的家人。给钱他们,让他们生活得很好,他娶我,他对我好,要送我去读书,我为什么不能爱他?他就是,就是我的神!我愿意像仆人一样伺候他一辈子!我怎么会想让他死?他死了,我的生活就毁了,钱有什么用?我不要他的钱,我要他活过来!要是我知道是谁害死他。我一定给他下降头。下血降!最毒最毒的降!” 塔亚的最后一句话充满了怨气,敢当着警察说这样的话足以证明她现在已经完全让悲痛冲昏了头脑。 塔亚精神崩溃地号哭着扑向地板上的尸体,她晕了过去,几个警察手忙脚乱地把她扶了出去。 如果这是场戏。那么这个泰国女人可以去拿影后奖了。萧左想,现在也可以解释沈彦平为什么会娶她了,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把他当做神来崇拜和伺候,沈彦平一定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如果沈彦平死于人为,先不去管死因。动机是什么? 萧左分析着。遗产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其他亲属,沈彦平没有子女。父母早逝,沈唯蒙这样不遗余力地指控塔亚是凶手,恐怕目的并不单纯,如果塔亚无法继承遗产,那么钱财很自然就会落到沈唯蒙的手里。这个动机是可以成立的,可是李默非传话说要延迟仪式的时候是八点二十八分。那个时候沈唯蒙已经离开书房了。而沈彦平还好好地活着,八点四十的时候,他正拿着酒杯去花园,就算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有几分钟的误差,他仍然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不光是他,当天宴会上的所有人都是一样,都不可能到书房去杀死沈彦平,而且还采用如此大的“凶器”。 唯一一个无法证明自己行踪的人仍然只有塔亚,她一个人待在花园里,萧左记得书房的窗外刚好有一棵树。通过那棵树是不难到达书房的窗外的,但是沈彦平一直在书房,窗户又正对着他的书桌。塔亚怎么可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进书房呢?就算她进去了,又怎么能无声无息地杀死了沈彦平?沈彦平总不可能躺在地上毫不反抗地等着那尊佛像砸烂他的头吧?那她又是如何举起那个连大力士都难以抬起的四面佛呢?她又是怎么离开书房的呢?门窗都是反锁的,难不成她用法术穿越过去的?而且这一切需要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完成。 再假设下去塔亚就不是人类了。 萧左直直地望着那扇落地玻璃窗,窗子被不锈钢架分成六格,其中下面三格是无法打开的,上面三格是可以推开的。上面三格有扳扣,现在正从里面锁着。外面的窗台大约有40公分宽。 萧左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该死!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诡计了! 李龙杨被萧左拉到了一个僻静处。 “问一个问题,要是窗玻璃被打碎了,我们平常会怎么办?” “你什么意思啊?”李龙杨纳闷且郁闷,他知道萧左不会在这种时候提出白痴级别的问题,但他没耐心猜谜:“直说!” 于是萧左只好揭秘:“玻璃碎了,只能换新的啰。可以在屋子里换。也可以在外面换啊!” 李龙杨立刻明白了:“你是说。凶手把一整块窗玻璃直接从窗框上取下来,然后等人到了窗外,又把窗玻璃装回窗框?” “旧的玻璃取下来时百分之九十都会损坏,如果我是凶手,会事先再准备好另一块新的玻璃做备用,重新安装反而会更简单,这个技术不复杂,”萧左说:“以前我看见别人装过,如果大小计算合适,最多5分钟就可以完成。一般人都会惯性去注意窗户有没有损坏或是有没有上锁,因为这是进出最直接的方法,但是有很多人是不怕麻烦的。因为麻烦的方法往往是最安全的方法。” 李龙杨走到窗户前,和技术人员一起仔细察看,最左边下方的一块玻璃很明显比其他玻璃要新一些,这一点证明了萧左的推测。 “那么。凶手就是用这个方法让自己从这间所谓的密室里消失的,”李龙杨眯缝着眼:“这个人必须精确计算窗户的尺寸,一丝一厘都不能差,说明这个人至少是可以自由出入书房的。能做到这点。又有作案时间和动机的人只有塔亚,可是她怎么做到移动那座铜像去砸死沈彦平。而沈彦平又毫不反抗的呢?” “除非塔亚有同伙。而且还不止一个。”萧左简单地说:“而沈彦平在被砸死以前已经失去了意识。一种可能是迷香。另一种可能就是,书房里一直潜伏着凶手,也就是塔亚的同伙们,他们就藏在神像之内。等到书房只有沈彦平一个人的时候。便用注射或是吸入式麻醉的方法让沈彦平昏迷,然后再实施谋杀,最后制造出密室,弄出这一个神像杀人的假象来。” “小张!”李龙杨叫过一个警员:“马上联系最近的交警部门,调出这附近所有的监控录像,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在六点到九点半之间出现。尤其是东南亚长相的人,塔亚刚到中国,如果她要找同伙,恐怕还是得找泰国人,搞不好这案子要弄成一起跨国大案!” 伍 苏醒过来的塔亚用仇恨的目光看着围在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你们都是坏人!你们都想冤枉我!我诅咒你们!你们死后都要下阿鼻地狱!” 萧左和李龙杨面面相觑,两人的脑子里都是同样的疑惑,萧左是基于直觉,而李龙杨的疑惑出自于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准嫌疑犯如此激烈的反应,他们要么故作镇定,要么巧言狡辩,而这个女孩子可以说完全不理智,打人,骂人,侮辱警察,她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置于最不利的处境,而一个能够设计出那样精致诡计的人,又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行为? 萧左恍惚地走到大厅。 所有人都还没有离开。作为证人和嫌疑人等待着盘问。 萧左的目光落到了李默非的脸上。他在沮丧着,而不是悲伤着,为了他得而复失的好机会。 今天晚上来参加宴会的这些人:学校领导、学生、公司职员、侍应——把他们吸引到这里来的不是沈彦平。而是沈彦平给出的好处。或者更犀利地说:利益。 沈彦平扮演了天神的角色,他赐予这些人利益,这些人便奉上沈彦平需要的尊重或是谄媚,这是一笔公平交易,大家都渴望这样的交易,所以他们是最没有动机的人。 除非,有人觉得交易并不公平。 萧左的眼神落到了一个人的身上。 如果真有另一种可能。那个人就是必不可缺的一环。 那个人正失魂落魄地坐在沙发上。沈彦平死了,他的生活将会发生剧变。 不会是他,萧左摇摇头,沈彦平活着对他利大于弊,他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是最不可能的一个人。 周伟向萧左走过来:“你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能离开吗?” 他的脸上挂着疲倦和冷漠,沈彦平整个晚上没跟他说过一句话。冷遇已经冲淡了他的感激。 萧左一把拽住周伟的胳膊就往楼上跑。 周伟一脸诧异:“怎么啦?!” “原来你才是关键!”萧左咬着牙说道。 柒 李龙杨走向沈唯蒙和孙重。“两位。能不能把你们的外套脱下来?” 沈唯蒙愣了愣:“为什么?” 李龙杨不紧不慢地说道:“那么重的神像,要抬起它,衣服和铜像不可避免会发生大面积的摩擦,所以一定会有微小的粉末沾在衣服上。虽然肉眼看不出来,但是我们的技术人员会很用心地把它们找出来的。发现尸体的时候,搬走神像的人中并没有二位吧?我们有个法医,常跟我唠叨一句话:只要互相接触过,就一定会留下交换的痕迹,我想,在那尊佛像上,一定也留下了二位的衣物纤维。” 一席话完,人群哗然。 沈唯蒙的脸色已经惨白了:“在谋杀案发生之前,我们移动过那个雕像,您凭这个定罪这也太离谱了吧?” 李龙杨淡笑:“你和孙重两个人是移动不了的,除非加上沈彦平,但是死人怎么能做到呢?另外,你能解释尸体上没有金属粉末,以及雕像上没有死者的衣物纤维吗?你能解释抬起雕像的第三个人是谁吗? 孙重坐到了沙发上:”是啊,所有的一切都是交换,得到一些,就会失去一些。“ ”这就是你同意和沈唯蒙合作。杀死沈彦平的原因,是吗?“萧左走到了孙重的面前,同情地看着后者:”你得到的未必是你想得到的,你失去的,却是你不想失去的。“ 孙重静静地看着萧左,沉默半晌,然后道:”是的,沈先生给了我很多,他资助我读书,给了我工作,给了我机会、前途、地位、金钱……别人花二十年时间奋斗也未必能得到的东西,我都有了,他是我的大恩人,我还能说什么呢?还能做什么呢?我只能报答他。百分之百的忠心。百分之两百的努力,百分之三百的低声下气。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我用五年时间做成了别人要十年才能做成的事情,可是在别人眼里,没有他,我仍然什么都不是,我在别人面前没有骄傲。我在他的面前没有自尊,永远抬不起头,而且我还不能离开他,否则我就是背叛。就是忘恩负义。所有的人都会对我指指点点,所以我只能永远这样下去,生活在他的影子里,十年,二十年…我很害怕,真的很怕……“ ”你钻牛角尖了。“萧左摇摇头:”你的这些想法,为什么不跟他说?“ ”我太了解他了!“孙重苦笑着:”我不否认他是一个好人,可是他把自己当做神,他要的是绝对的忠诚,不能容忍有人背叛他,他的控制欲太强了,你可以去打听,那些从公司辞职出去的人如今怎么样了。只要和沈氏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公司都不 敢用他们。“ ”原来,你是既想拿回失去的,又不想失去已经有的,所以,杀死沈彦平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萧左冷冷地说道。 ”是的。他活着,我就永远都抬不起头来,我想你明白的,对不对?“孙重问。 萧左摇摇头:”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明白,我们不是同一种人。“ 孙重和沈唯蒙被戴上手铐带走了。 ”最恨这种恩将仇报的王八蛋!“李龙杨愤愤地说:”供他读书,给他工作,东郭先生和狼的现实版啊!“ ”万物归焉而弗为主。“萧左冒出了一句文言文,李龙杨一愣: ”什么意思?“ ”道养育万物,但却不会去做它们的主人,而万物自然归附。“萧左解释着:”出自《道德经》。为什么现在人们愿意相信科学而否定神灵?神灵作为偶像是要人顶礼膜拜的,可是没有人喜欢被主宰,哪怕是被天神主宰。一个人想要成为另一个人的主宰,本来就是违反天道自然的,所以才引来了怨气,再加上那些贪念,就变成了杀机。“ ”唉!“李龙杨叹了口气:”这次你小子又立了一功。“ ”哪儿啊!“萧左笑笑:”其实不用我多事,就像你说的,从铜像上也可以找到他们的衣服纤维,从他们的身上也可以找到相应的证据,你们破案是迟早的事。“ ”靠!“李龙杨大笑:”我那是诈他们的!开玩笑了!那么大的工作量,一条一条纤维,一点一点的粉末,挨着个比对,就算能查出来,天!不知道猴年马月了,哦。那么大一个替察局就陪着他们几个玩儿啊?!好了。不跟你小子说了,回局子啦!还有一条漏网之鱼呢!今晚上又得熬夜啰!“ 第三只手 一 叶晓是个流浪儿,叶晓属老鼠,整日游手好闲。他不爱说话,是那种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工作的人。 他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那天傍晚,他本打算上一辆十分拥挤的客车去大偷一把,可是由于他身材瘦小,他使尽浑身解数也没有挤上那辆车,便上了一辆人不是很多的车,他上车后就找一个座位坐下了,他当时很困,刚坐下一会儿就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他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没有路灯,什么也看不见,他问售票员:“这儿是哪里?” 售票员低着头,不说话,喘着粗气,好像在吃什么东西似的。 叶晓便又问了一句:“请问,这儿是哪里?” 这时,车“嘎”的一声停下了,车门自动打开了。 售票员抬起头,大声对叶晓说:“到站了,还不快下车?” “这儿是哪里呀?我又没说下车!”叶晓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害怕。 “这么多费话做什么,你到站了,快下车!”售票员有些不耐烦。 叶晓挺生气,但又不敢发作,嘟囔着下了车。他站在地面上,四下黑漆漆一片,他有点不知所措,便转过身想问问售票员,可他转过身时才发现,车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叶晓又转过身,他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座黑色的别墅,别墅里灯火通明。 叶晓心想,虽然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看样子这户人家还算富裕,也不枉此行。 别墅的院墙很高,也很长,叶晓利用自己多年精湛的神偷技术,轻松地翻过了院墙,穿过草坪、花坛、游泳池,终于来到了别墅的门外,他把身子贴在墙上,慢慢向前移动,楼房里的灯光清晰地照在草坪上,这时,叶晓发现自己脚下竟然立了一个牌子,牌子是木制的,上面的灰很大,他用手擦了擦牌子,借着楼房窗口的灯光,看到木牌上写道:欢迎光临!叶晓! 叶晓万万没有想到牌子上竟然写有自己的名字,他吓得向后退了两步。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知道自己要来这里? 他透过玻璃窗向楼房里面望去,楼房里很豪华,夺目的水晶吊灯,宽大的沙发,暗红色的地板,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看样子家里没有什么人,不如进去看看! 叶晓推开门,慢慢地走进了客厅,楼房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很静很静。 他的脚刚踏到地板上,却发现地板上也有字,上书:请上楼梯。 叶晓越来越觉得奇怪,他犹豫了一下,如果这是什么陷阱可怎么办,可转念一想,都进来了还怕什么。他于是便走上了楼梯,直奔楼上。 他上楼后看到两个房门,在左边的那个房门上挂着一个牌子:叶晓,请进! 叶晓推开门,屋子右边有一张大床,左边是一套高档的实木家具,屋子正南方是一个陽台。 屋子里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他有点疑惑,这里本来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那些字为什么将自己指引到此呢? 叶晓看到家具上有很多小的抽屉,以他当小偷的直觉判断抽屉里一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慢慢地拉开了其中的一个抽屉,随着抽屉的拉开,他的眼睛也睁得越来越大了,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宝石的大小足有一块女士手表那么大。 叶晓将蓝宝石举过头顶,那蓝色的光芒把他惊呆了,这时,他发现在原来放宝石的抽屉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手。 “手!”叶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呢? 正在想着,叶晓感觉到前胸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不敢确定是什么,但他确定,那一定是种东西在动,像新生儿的手一样在叶晓的胸前动叶晓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胸前,他伸出两只手慢慢翻开胸前的衬衣。 天呐!这是一只手啊!一只从胸前长出的一只手啊! 那只手和叶晓的其他两只手并没有什么区别,叶晓动了动那只手,那只手灵活自如,甚至比他本来的那两只手还要灵活管用。 叶晓吓得坐在了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二 叶晓带着那枚宝石和他长出来的第三只手悄悄地离开了别墅,没走多远,他便看到了自己平时居住的房子,他回首望去,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已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叶晓回到自己的屋子,回到他那简陋而肮脏的住所,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胸前的那只手,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应对将来的生活,也不知道这只手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他又翻出那枚蓝宝石,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他看到宝石下面的那个“手”字的情形,究竟这宝石和这“手”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叶晓百思不得其解,他把宝石放在了贴身的一个小衣袋里,阵阵困意向他袭来,他慢慢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醒来时已是正午,肚子里很饿,便打算去买些东西吃,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人拦住了,叶晓抬头一看,原来又是大花猫那些流氓,大花猫用手指了指叶晓:“兄弟最近是不是又发财了,怎么老不见你的人影,能不能借兄弟几个钱花花?” 叶晓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哪里?最近生意的确不怎么好做!哪有钱借给你们呀!” “没钱?没钱还出来混什么?”说着,大花猫伸手抓住了叶晓的衣领,叶晓吓得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这次又逃不过一次暴打了。 这时,突然听到了“嘭”的一声,叶晓睁开眼睛,看到大花猫已躺在离他十米的街角上了,他低下头,看到了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伸得直直的,攥着紧紧的拳头。大花猫的两个同伙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地不见了踪影。 叶晓吃惊地动了动他的第三只手,松开拳头,活动了一下关节,“叶晓,我的功夫还不错吧?”有人说话,叶晓果真听到有人说话了,但不知道是谁。 他再次将目光移到了那只手上,他慢慢地把手掌伸到自己面前… 他的第三只手上竟然长了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很吃惊地看着那只手问:“你怎么能说话?” “我不仅会说话,而且还有奇异的功能,我等你已经等了五百年了!” “五百年?你为什么要等我五百年呢?” “不要问这么多了,我就是你五百年前的前身!” “我的前身是什么?” 那第三只手闭上了眼睛,避而不答。叶晓攥紧了拳头,微微笑了笑,他想,这只手这么管用,何不用它来偷东西呢?他决定自己要大干一场了。 三 自从有了那第三只手的帮忙,叶晓的神偷手段已经达到了无法预料的地步,他对金钱的欲望也随着偷盗的一次次得手而升级,那只手力大无穷,可以一拳将一个防盗门击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一根铁管弄断,它可以穿透自动取款机,将取款机中的钞票一洗而空…叶晓那长出来的第三只手几乎是无所不能,叶晓家里的钞票也堆积如山,可是他却并没有挥霍一点,在外面,他还像平常的样子,穿着一件肮脏而宽大的t恤走在大街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叶晓对于他得来的一切都有些怀疑,甚至是不可思议,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切似乎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他想歇一歇,屋子里的这些钱足够他花上几辈子的了,可是,他胸前的那只手却并不像他那么想,那只手总是对叶晓说:“这些和你的前生比起来还差得远了,差得远了!” 叶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问那只手,“我的前生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钱?” 第三只手不语,闭上掌心的那只眼睛。 叶晓睡觉的时候,第三只手就自己摊开一张全市的街区图,仔细查找下一个偷窃对象,等叶晓醒来时再去作案。 终于有一天,叶晓在睡梦中被窗外轰鸣的警笛声吵醒了。他起床来到窗前一看,大街上正在驶过一排排的警车,连续半个月的提款机被盗已经引起了警务厅的高度注意,连电视台都播出了被盗情况。叶晓坐在床上,第三只手默默地贴在他的胸前,发出陰森森的笑声,叶晓讨厌第三只手的笑声,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第三只手摆布了,他不知道在那第三只手的驱使下,他自己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这天,第三只手又要求叶晓去偷东西,叶晓说自己很累,想改日再去,第三只手发火了,迎面打了叶晓两个耳光,“你知不知道我等今天已经等了五百年,我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懦夫!” 叶晓只好依了第三只手,继续偷东西,这回像往常一样,也是很容易就得手了。回来时是乘一辆大巴,人不多,可是叶晓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在他身旁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胸前放着一个皮包,叶晓盯着那皮包,手又痒了起来,他悄悄地将手伸进了老人的皮包中,他刚把手伸进去,就觉得有些不对,皮包里面空空的,他刚想抽出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伸入老人皮包的手已经被老人死死地抓住了,老人的手心很热,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叶晓有点不知所措,第一次偷别人东西时被人抓住了手,他的右手在衣袋中摸索着,忽然,他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蓝宝石,他惊异地发觉那块蓝宝石的温度也在升高,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此时,叶晓发觉天忽然间黑了下来,大巴里只剩下了他和老人两个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旋涡,旋涡慢慢散开,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五百年前—— 明朝。 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他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官越做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赌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偷过来,据为己有。 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为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挥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个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 全生把自己要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执拗,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 考中状元的他便求父亲到皇上那里为他提亲,皇上非常赏识全生,但更尊重公主的意愿,便约定全生八月十五在岳陽楼与公主见面。 全生决定送给公主一个见面礼,他知道公主喜欢蓝宝石,便决定送蓝宝石,可是他找遍了自家的所有珠宝,也没有找到一块可以看得上眼的蓝宝石,于是,他就问了很多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上等的蓝宝石,他问了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个老人告诉他,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就在当朝皇上的皇冠上。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全生只身闯入了皇宫,盗走了皇冠上的那颗蓝宝石,他将一个和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仿真品镶在了皇冠上,自始至终也没有被人发现,全生暗自庆幸自己的万无一失。 八月十五那天,全生把那颗他从皇冠上偷来的蓝宝石送给了公主,公主看到蓝宝石的时候惊叹不已,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宝石,笑靥如花。全生问公主对自己意下如何时,公主突然大笑起来,随后,全生感到脖子凉凉的,两把锋利的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公主大喝一声:“大胆全生,竟敢偷皇上的蓝宝石!” “这不可能,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全生大喊着,满头大汗,他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他的胳膊已被两个侍卫用绳子捆上了。他跪在地上,低着头,豆大的汗珠滴在青石板上,映出他那扭曲而狰狞的脸。他的大脑飞快地回忆起多天来的一幕幕经历,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出错,事情怎么会败露呢? 公主背过身去,少顷,她又缓缓转过身来,她让全生抬起头。 全生的头发被侍卫蛮横地一提,他抬起了头,看到的不是公主,却是一位老人,就是那天告诉全生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在皇冠上的那个老人。原来老人就是公主装扮的。 公主说:“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打算嫁给你,便想试探一下,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人。” 全生没有向公主乞求宽恕,也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知道公主是不会原谅他的,他不想让公主瞧不起他,他要勇敢地面对死亡。 他被侍卫拖出去了,那雄伟、庄严,象征着皇权的宫殿在他的视线中一点点地变小,变小,最后他只看到了一片浑浊、昏暗的天空… 全生被挖掉了右眼,砍掉了右手,被流放到了西北,不久便死了。 可是当公主兴致勃勃地将从全生那里拿来的宝石交给皇上时,却被告知公主手上的蓝宝石也是假的。所有人都认为是公主换了宝石,宫廷内外对她议论纷纷,连普通百姓都认为公主是一个不地道的女人,利用全生的生命偷取了皇帝的宝石,又将他残忍杀害,她从一个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蛇蝎女人…公主有口难辩,她所有的言语都已变得软弱无力,父王已经不再信任她了。 公主知道,这一切问题都出自全生,她太小看他了,她终于明白,爱情是不能任意试探的。 不久,公主便疯了,谁也不知道那块上等的蓝宝石究竟到哪里去了? 旋涡又转了圈,里面漫漫浮现出一些梳长辫子的人,叶晓觉得这应该是清朝。 这的确是清朝,是全生死后一百年的清初。 一个盗墓者挖开了一个古墓,古墓中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具一只手的骷髅。 盗墓者用脚狠狠地踹了一下骷髅的头,骂道:“穷鬼!” 他的话刚说完,一颗蓝宝石从骷髅的口中滚落了出来,盗墓者捧起那闪烁蓝色光芒、硕大无比的蓝宝石,惊喜万分,激动得差点流出泪来。 盗墓者把宝石卖给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是个奸商,以买卖人口为生。一天,商人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女,少女跪在商人面前请求商人放了她,商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少女整整在商人的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商人高价把少女卖给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少女临走时指着商人骂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商人把卖少女得来的银子拿到他家的密室中,放在那颗蓝宝石的旁边。 商人拿起那颗蓝宝石,高高地捧在手中,心里想着宝石该以怎样的天价出手?这时,宝石突然发出了一道刺眼的蓝光。 商人吓得大叫了一声,商人发现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商人的衣服破了,从里面长出了一只长着眼睛的大手,大手说:“做了坏事的人就会长出第三只手!” 商人一屁股坐到地上,没了呼吸,他被吓死了。 叶晓吓得浑身发抖,他突然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自己胸前的第三只手会对自己下毒手。 四 旋涡慢慢合拢,回旋,又慢慢散开… 旋涡中出现了一座大房子,叶晓觉得这房子有些眼熟,他记起来了,这房子就是自己找到蓝宝石的那座别墅。叶晓正觉奇怪,突然旋涡变大了,变得越来越大,直至把叶晓吞没了。 这时,叶晓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别墅的门口,别墅四周过往的人很多,他们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没有一个人看到叶晓,叶晓便径直走进了院子,整个院子里只住着一对夫妇和一个婴儿。 男人总是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钱,女人看到钱的时候便问男人钱是从哪里来的,男人说是他做生意挣的,女人没有再往下问,依然每天给男人做饭,洗衣服,收拾那座大房子。 大房子是女人的父亲留给她和男人的,女人的父亲当时看到男人一表人才,而且还会做生意,总是拿回来很多钱,人又老实,便心甘情愿地把女儿嫁给了男人。也把大房子留给了男人。 有一天,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问男人他每天拿回来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只好告诉女人,他是一个小偷,整日以偷别人的东西为生。 女人知道真相后大哭了一场,再也不理这个男人了,要将他赶出家门,男人在外面敲门,可女人就是不给他开门,女人怀里的婴儿大哭不止。 后来,有一天,男人说要看看自己的孩子,求女人给他开门,女人给他开了门,男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然后便扭头大步向大门走去,大门口正停着一辆警车。 女人抱着孩子跑出了门外,可警车早已远去。女人走回房子时,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叶晓决定上前去劝那个女人,可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个女人都看不到他,因为在这个世界中,谁也看不到叶晓。 后来警察来了,封了女人住的房子,女人把那颗蓝宝石也留在了房子里,房子里的东西她一样也没有带走。她走的那天晚上,那座房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叶晓跟随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接下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他的童年。 女人以为别人缝补衣服为生,养着她的孩子。 他们露宿街头,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孩子大了,却上不起学,孩子整日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孩子学会了偷东西,像他的爸爸一样,偷来的东西给她的妈妈,还编造各种理由说是自己挣来的,直到有一天,孩子偷了一个富家子弟的钱,那富家子弟找来了一群打手来报复,那些人追着女人和孩子,打得女人遍体鳞伤,幸好警察及时赶到,女人才没有被打死,女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是一个小偷,不久,女人便死了。 孩子依然是一个小偷,他没有什么好做的,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偷。 孩子终于长成了大人,一天晚上,他上了一辆巴士,他在巴士上睡着了,醒来时到达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走进了一所别墅,在别墅中,他找到了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在他拿到那颗蓝宝石的同时,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手,那第三只手的掌心还有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站在别墅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站在那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过去,他哭了很久,很久。 叶晓看到了自己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轻轻地张着手掌心,掌心的那只眼睛也在流泪,他听到了自己第三只手的哭声。 第三只手说:“一个人只有亲眼看到自己伤疤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痛,才知道什么是对和错。”第三只手也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五 “到站了,到站了!”售票员在喊。 叶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大巴里,他的手依然像握手一样伸在老人面前,老人问叶晓:“孩子,你需要帮忙吗?” 叶晓摇了摇头。 叶晓下了车,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小屋的窗子。 陽光很足,直刺叶晓的眼睛,他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挡陽光,这时,他才惊异地发现,胸前的第三只手早已不知去向,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那颗硕大的蓝宝石也消失了,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那第三只手真的无缘无故地消失了,还是从来就没有过? 美人制造之变 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我们最想要的是美丽。我们为什么想要美丽?因为美丽可以给我们带来金钱。 ——引子 1.沉鱼未得羞花看 “唉···真羡慕你啊,家里那么有钱。”夏水笙一边照着镜子一边对肖然说。 肖然听了撇了撇嘴巴道:“我还羡慕你呢,那么漂亮,要是我也可以和你一样漂亮就好了。” 随即夏水笙眼里像是有光一样的说:“要是可以把我的美丽卖给你,然后你给我一大笔钱就好了。” ····· 夏水笙是这座大学公认的校花,长得漂亮还有气质,可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她的家庭。她家境十分的不好,这让她感到自卑且困惑。 而肖然的父亲是一位房地产商人,资产过亿,可她长得却普普通通,丢在人堆里根本就找不出来。 这也是她一直困惑的地方,其实她想过整容,可害怕失败变成怪物。故而只能每天的自怜自哀。 但命运总是在弄人,谁想到她们竟然会成为室友还成为好朋友,所以她们就经常在宿舍里面说着这样的话题。 直到有一天,一切开始悄悄的发生了变化。 “你们听说了的吗?那个新来的女同学简直就是夏水笙和肖然的结合体。”一个男生正在和身边的另一个男生说道。 “哪是她们的结合体啊,她比肖然家有钱,更比夏水笙漂亮,简直就是完美到了极点的女神啊,谁能做她男朋友那真是上辈子积了德。”另外的一个男生手舞足蹈的说。 听着这些夏水笙和肖然心里开始不好受了,她们决定要去看看那个新来的女同学。而一见到她,她们两人就开始后悔了。 她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她眼睛就像是海水一样的深邃,像是可以从她的眼中窥探到那个神秘莫测的缤纷世界。 而她的嘴巴更像是樱花瓣一样,仿佛可以凝视出东京盛开的樱花。 除了这些她更是有着过人的气质,高贵典雅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的贵族无二。 “唉···走吧。”夏水笙带着羡慕嫉妒恨的表情看着肖然说道。 肖然只得点点头,然后一脸不甘心的和夏水笙离开了。 回到寝室的她们还在讨论着那个女同学,只听见肖然说道:“要是我也可以那么美就好了。” 夏水笙倒不羡慕她的外表,只是一直在想着她背着的那个包包:“她背的那个是香奈儿的包包吧。” “嗯,是限量版,全世界只有三个,一个被伊丽莎白二世买去了,另一个被梁洛施买去了。”肖然一般叹息自己的样子一边说道。 “很贵吧?” “嗯,五十万吧。” 一听到五十万,夏水笙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她在心中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个这样的包包就好了。 想着想着她竟然流出了口水····· 2.富贵荣华两相安 当晚宿管阿姨便告诉夏水笙和肖然一件事情,新来的那个女同学要和她们一个宿舍! 听到这个消息的两个人心里更加的不是滋味了,她们甚至猜想这样又有钱又漂亮的女同学肯定很不好相处吧。 然事实却是相反的,这个女同学不止为人和善,且十分的有礼貌。 从她的交谈里面得知她叫做李诗诗,是外地人,父亲是从事钻石生意的。 听她这么说夏水笙的眼中不禁发出了钻石一样的光芒:“怪不得你家里那么有钱啊。”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还一直盯着人家的包包看。 李诗诗似乎知道夏水笙的想法,她笑了笑道:“这个包包送给你好了。” 接着便在两人讶异的目光中把东西取了出来,递给了夏水笙。而夏水笙则呆呆的傻了好几秒,直到好久之后才赶忙道谢。 兴许是因为这件事情,她和夏水笙开始走的很近。看着这些的肖然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她却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之后肖然才终于知道异样到底在哪里了,她发现夏水笙和李诗诗在一起后开始变得有钱了。 现在的夏水笙浑身都是名牌,而且是不贵不买。 她曾经亲眼见到夏水笙买单,那样子不像是李诗诗请客。可夏水笙的家庭条件肖然很清楚,她根本不可能买得起这些名牌。 肖然不禁在心中怀疑了起来,她怀疑夏水笙在外面接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作为朋友她一定要把夏水笙救出火坑。 而自从李诗诗来了以后,夏水笙就很少和她交集了,甚至也很少回到宿舍。 这天,肖然好不容易有机会和夏水笙单独说话,但她却被夏水笙的脸给吓住了。 只见那是一张极度怪异的脸,本来倾国倾城的容貌瞬间变得黯淡无光。那漂亮的五官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好看。 但这还不是最怪异的地方,最怪异的就是她的五官脸型都没变,可就是看起来怪。 就好像改变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别人对于她的审美。 肖然不禁问道:“你····” 夏水笙倒像是不在乎似得:“我怎么了?” 看着她黯淡无光的脸,肖然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只得随便的找个借口:“没什么,你最近都不理我了。” “呵呵,我最近是和诗诗走的近了点,但是小然你也不应该有什么想法的嘛,难道你吃醋?” 看着夏水笙的表情肖然感到无比的诡谲,她仿佛看到的不是夏水笙的笑容,而是一个黑洞,一个会把她吞噬掉的黑洞。 3.伊人不见独憔悴 回到宿舍的肖然身体仍旧止不住的发抖,她一想起夏水笙的笑容就如同看到了密密麻麻的几万只蜘蛛。 那种恐怖伴随恶心的感觉要她好一阵子才恢复过来。 自从这次之后她便好几天没有和夏水笙联系了,直至几天后,她无意得知了一件要她揪心的消息,夏水笙失踪了! 她像是人间蒸发一般的失踪,就好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任凭别人怎么找也找不到她的下落。 但是肖然却感觉一定有一个人会知道夏水笙的下落,那个人就是李诗诗。 在夏水笙失踪之前她一直是和李诗诗在一起的,她相信李诗诗一定和夏水笙的失踪脱不了关系。 夏水笙失踪之后,李诗诗便回到了宿舍,她的表情看起来很自然,就像是失踪的不是自己的室友,而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洋娃娃。 看着李诗诗那自然且淡定的脸,肖然不禁问道:“诗诗,你知道水笙哪里去了吗?” 此时的李诗诗正在看书,她听到肖然问她便停了下来道:“我不知道啊,她应该有事情去了吧。” 她此刻的表情很正常,就像是真的不知道一样,但越是这样肖然就越觉得不对劲。 肖然仔细的观察着李诗诗的表情,她发现李诗诗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她觉得李诗诗更加的漂亮了。 除此之外她还在李诗诗的脸上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那个人就是夏水笙。 不知道为何,她仿佛觉得李诗诗开始长得像夏水笙了。之后她便一直留心起了李诗诗,她发现她的表情语气都开始朝着夏水笙的方向发展了起来。 肖然感到更加的诡异了 而就在夏水笙的事件还没有平息的时候,肖然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或者说另外一个人也开始了奇怪的改变。 那个人叫做顾美玲,是这个学校数一数二的美人,而她和夏水笙一样,家庭条件也不好。 但是最近她也始变得有钱了,这就和当时夏水笙一样。更加相同的是,她也和李诗诗有了交集。 甚至她们也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而之后也如同夏水笙一样,顾美玲的样子也发生了改变,本来美丽的她也不美了,同样改变也不是她的外在。 肖然想顾美玲一定知道些什么,于是便在一天把她约了出来。 一见到肖然顾美玲就冷嘲热讽似得说道:“呦,这不是肖大小姐吗?怎么想到找我这种人了啊。” 顾美玲趾高气昂的样子让肖然火极了,要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友她才不会受这个气呢,随即她赔着笑脸道:“你也别这样说,其实我一直都是很想和你做朋友的。” “哎呦,你们这些富二代也看得上我们这种穷鬼啊,那真是太陽从西边出来了。” 她知道顾美玲有着仇富心理,可却没想到她仇富的心理是这样的严重。 肖然随即苦笑道:“你也别这样说啊,我从来都没有那样想过的。” “我懂了,你是看我现在有钱了,想来和我说说话吧。这人啊,总是那么的现实,我还以为你们这有钱人的境界会高那么一点,没想到也是那么的上不了台面。” 说罢便挤出了一个不知道让人怎么用笔墨形容的笑来,然后踩着她那十公分的高跟鞋一骨碌的走了。 4.可叹佳友觅旧人 回到宿舍的肖然越想越气越想越气,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没有素质的人。但是生气之余又不免担心。 而就在这个时候李诗诗回到了宿舍,她一见到肖然就一脸笑意的说道:“听说你之前受了顾美玲的气?” “嗯。”一想到那件事肖然心中似乎还有着火在烧,看着肖然那陰沉着的脸。李诗诗笑着说道:“你和她置什么气啊。”说着又递了一杯水给她。 接过水的肖然对着李诗诗笑了一笑,恍惚间她在李诗诗的脸上看到了一种表情,那种表情她像是在小说的描述中以及电视剧中看到过,可却一时又想不起来那到底是什么表情。 李诗诗看肖然对她一笑,便说道:“你消消气,我先出去一下。” 看着李诗诗的背影,肖然的心中就像是一轮平静的潭水被一颗石子激荡起了涟漪一般。 而就在第二天,顾美玲也失踪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肖然,认定顾美玲的失踪一定和李诗诗有关,故而她决定悄悄的跟着李诗诗,一探究竟。 晚上的时候,她看着李诗诗出门便偷偷的跟了上去,只见李诗诗径直的来到了一个商店,从远处看,她像是在选购食品。 而等她出来的时候,只见她手中拿着一个袋子。里面像是装着面包、水之类的东西。 之后她更是警惕的望了望四周才继续向某个地方走动,肖然则一直静静的跟在她的不远处。 很快,她就在一个废弃的工厂停了下来,那是个废弃的铝制品工厂,从外面看上去在夜色的衬托下显得鬼魅异常。 那废弃的工厂是在郊区的某个地方,据说这里闹鬼所以白天也没有什么人会靠近这里。 不知道李诗诗进去了多久,她才从里面走出了,而出来的时候她手中的东西明显已经没有了。 肖然眼睛直勾勾的盯了工厂很久才确定李诗诗已经完全走远了,她随即小心翼翼的走到工厂里面。 她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喊:“水笙,你在里面吗?” “嗯嗯。”不远处传来了一个人的声音,像是被人捂住了嘴巴。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线肖然找到了声音的源头。 一个面容枯槁的老人此刻正被绑在地上,她满脸皆是皱纹,看起来像是要腐朽一般。 肖然带着几分恐惧的解开了老人身上的绳索,老人一见到肖然立马哭了出来:“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 “你···”听着那熟悉的声音肖然赫然了,这苍老的面孔发出的分明是夏水笙的声音。 就在她沉思间,那老人身旁又传来了一阵“嗯嗯”声,顺着望去,只看见顾美玲正被绑在那里。 而此时的顾美玲看起来也比平时老多了。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肖然一边解开她们二人的绳索一边问道。 “她···她不是人·····她用钱买走了我们的美丽。”顾美玲哭哭啼啼的说道。 “什么,那你是···”说着肖然便看向了那位老人。 老人点点头,道:“是,我是夏水笙。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卖掉自己的美丽,我想没有钱,再漂亮也是没用的,所以我半信半疑的答应了,可谁知道,买走的竟然还有我的青春,我的生命····” “怎么会这样子!”肖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们都不知道的,就由我来告诉你们吧。”李诗诗的声音如同鬼魅的在后面响起。 5.曾记当年相见欢 李诗诗像是陷入了沉思般说道:“还记得那一年,我是那么的如花美貌青春少艾,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男人,他走近了我的,他说他爱我。我本想和他共度一生,可谁知道他竟然会是当朝的皇帝!” “当朝皇帝!”一瞬间肖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终于知道李诗诗递水给她时的表情像是什么了,那是小说和电视中妓女的举动! “难道你是····”肖然赫然问道。 李诗诗继续说道:“没错,我就是李师师!而那个男人就是宋徽宗。在他被人掳走后,我又辗转的去了很多地方。我还记得我那段时间最后看到天空的时候,那是在蜀中。那天的雨好大,就像是天都被人捅了一个洞一样的落下。当时的我,孤苦伶仃,一场大雨竟然把我活活的埋在了一片大地之中,我本以为我死定了,可迎接我的,却是无比安详舒适的感觉。那活埋我的泥土,就像是我母亲的子宫,给与我一种温柔的感觉。” “那你为什么没有死?”肖然一边后退一边说道。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蜀中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地震。那一刻,大地也在瑟瑟发抖,当陽光照到我脸上的时候,我看到一群穿着绿色衣服的人,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叫做解放军,是他们把我挖了出来。从此我便回到了人世。” “那你买走她们的青春和寿命是为了什么?” 李师师看了看肖然,继续说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不是一般的泥土,而是冥土,相传那是来自地狱的土。那种土,可以封印我的寿命,然而我却早就应该在百余年前死去了,可我没有,之后我便在蜀中得瓦尼部落遗址中得到了这契约之术,我借用此术来维持容貌,变得更美丽。除此之外,更可以永远不老,永远不死。这多么迷人啊!” 看着眼前的恶魔,三人不禁吓得发抖,随即她又看着肖然说道:“你不用害怕,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或许这就是你我前世因有的牵绊吧,陈圆圆!” “什么!你叫我什么?”肖然的嘴巴顿时变成了一个“0”型。 “我虽然比你早生,可我却还是在这个年代知道了你,并且根据那种感觉认出了你。陈圆圆!你就是陈圆圆的转世!” “我···我···我不可能,陈圆圆是国色天香的美女,而我····”肖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能不断的重复着。 而李师师仰天一笑,道:“这是命数,有了这契约之术,你就可以和我一样永远美丽,永远永远····,来吧,你加入我吧。在世人眼中你我皆为人尽可夫的贱人,是他们的玩物,除了我,谁会懂得你?怜惜你?” 看着李师师伸向自己的手,肖然感到浑身的冰冷,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而此时她身边的两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了。 6.不禁相思忆当年 我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想起这个故事,这一次我用我的笔把这个故事写了出来。我至今无法忘记更无法相信我当时做的那个决定,我与她一起杀死了那两个女人,杀死了我最好的姐妹。 之后我更用契约之术获得了这倾国的容貌,我的父母皆不敢相信。 当然,不敢相信的还有她——李师师。她没想到我之后竟然会趁她不备杀死她,还把她毁容。其实这很简单,也很容易推想,既然有了陈圆圆,又何必多一个李师师呢? 现在已经是七十年后了,我换了好多名字、好多地方。但不换的,是我那倾国的姿色,我每天都会对着镜子描眉,看着自己一天天的变美。 但是今天,我竟然看到了一条该死的皱纹!我想我需要去购买新的美丽了。 悬疑故事之七宗罪 前言:染血的圣经中,竟潜藏着两起命案杀机! 第一章、死去的女人 陈爱玲刚刚擦上口红,正一脸温柔的看着熟睡的林飞。她还来不及叫他起来,就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门铃声。 开门,是小车站在外面。 他一脸紧张兮兮的问道:“爱玲姐,林队呢?” 陈爱玲看了看屋内:“他还在睡觉。今天他不是不当班吗?你们警局还找他?” “是也不是。”小车说:“是···我想找他帮忙。发生命案了。” 陈爱玲点头:“那你等我一会。” 五分钟后,林飞走了出来。他看了一眼小车,说道:“走吧。” “好。” 小车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处住所,那是一栋高级公寓。 林飞淡然的走进了屋内,他环顾四周,这里没有打斗的痕迹,显然,死者死前没有和凶手发生过争斗。 他蹲了下来,仔细的看了看尸体。 那具尸体还穿着红艳的真丝睡衣,那睡衣,就像是染了血一般。 她的两个眼珠子被人扣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小石子。喉间被人插了一把水果刀,横插在里面,像是长在里面一样。 “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法医小陈看着报告说道,“发现尸体的是她家的清洁工和物业的保安。约好今天七点来打扫的,可一直按门都没人应。担心有什么事情,所以找来了保安,打开门就看到她横躺在客厅了。” “她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林飞问道。 “这个不知道。”小车看了一眼陈爱玲,说道:“不过据说她平日里深居简出,所以得罪人的可能性并不大。” 林飞想了想,说:“这个案子我来跟进。” 忽然,陈爱玲看到了什么东西,她发现在不远处有一本书,那本书已经被血染上了一点颜色。拾起来一看,是《圣经》。 “她是天主教徒吗?”陈爱玲好奇的问道。 “这个···我们并不知道。”小车搔着脑袋回答。 陈爱玲翻开了那本书,看了起来。她忽而发现了不对的地方——那本《圣经》,几乎都是用中文写的,唯有一页,写的是法语。 而那一页,并不是原有的,而是被人撕了下来,又贴上去的。陈爱玲看了看,说道:“这法语有错误!” “哪里有错误?”林飞问道。 “几个单词有错误,是被人写错了。”陈爱玲说:“我仔细看看——咦,这些错误的单词拼在一起就是教堂的意思!难道是···和教堂有关吗?” 林飞决定和陈爱玲一起去本市最大且唯一的一所教堂去。 神父好奇的打量着来人,问道:“你们不像是来做礼拜的,而且现在是星期三。” “我们是来查案的。”林飞说:“请问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林飞拿出了死者的照片,神父一见到她那凋残的容颜不禁被吓了一跳:“这···我前两天还见过她的!” “你见过她?”林飞问道。 神父点头,随即进屋拿了一包东西出来:“她把这个交给了我。” 林飞接过东西,打开一看是一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正是被害人,然而在照片女子旁边站着的,却是本市的首富! 难道···这一切会和他有关系? 第二章、第三者 “什么?小蝶死了!”首富向隅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情,他的表情不像是说谎。然而说谎的人,又怎么会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说谎呢? 随即他竟然又不顾众人的眼光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是我害了你啊,小蝶!” 他口中的小蝶,正是被害人。本名叫做李小蝶。 林飞不解:“此话怎讲?” 他一面哭泣一面说道:“我和小蝶算是一见钟情,但是我···我是有妻子的。而且我的妻子是个彪悍的人,我···我真是蠢啊···” 他又继续哭泣了起来,直到十分钟后他才再次开口:“我记得有次我看到小蝶身上有几块淤青,我问她那是怎么回事,她却说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我···我怀疑是我妻子去找她麻烦了。我当时要是多问几句,多关心几句,或许就不会有现在的这种情况了。我要是早知道我妻子是那种人的话,我一定和她离婚,娶小蝶,到时候她就不能再伤害小蝶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你妻子做的咯?”林飞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个哭泣的男人,他对于这个男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既然已经结婚了,却又为何还要去玩女人?再说,好歹也是一夜夫妻百日恩,竟然如此猜测自己的妻子。 “一定是她!她是个恶毒的女人!” 陈爱玲和林飞看了他一眼,只觉得无比的恶心。林飞说道:“我们会去找你的妻子的,但是——我们觉得你也很可疑!” “我——” “真正的男人要懂得什么叫做责任。你真的爱被害人吗?”林飞冷冷的问道,便径直的走了。 那是个雍容华贵的女人,只是脸上写满了疲态。她可能已经为自己老公的出轨而心力交瘁了。 她看了一眼林飞和陈爱玲说道:“你们是代替我老公来谈判的?告诉他,不是他死,就是我死。不然我是不会离婚的!” 林飞是穿便装来的,所以在没有出示自己的证件之前这女人并不知道他是警察。 “不。我是警察。”说着林飞拿出了自己的证件说道:“我想问问你关于这个女人的事情。”他拿出了被害者的照片。而女人看了一眼那可怖的死相,眉宇间隐约有着一股子的害怕。 但是转而又出现了一种自欺欺人的快乐的表情。她说道:“她这个狐狸精终于死了!” “你很恨她?”陈爱玲问道。 “你也是女人!你的男人被别的女人抢走了,你不恨?不过我不只恨她,我更恨自己,让别人得手了!” “你想杀了她?”林飞问道。 “是,我恨那个杀死她的人。竟然这么便宜她,如果是我——我要一刀一刀的割下她的肉,我要她不得好死!” 眼前这个女人哪里还有那股子的雍容华贵,有的只是一个如同疯妇的姿态。 “那你当时是不是找人教训过她?” “是。”女人继续回答:“我要她离开我丈夫,可她却要我给她三个亿——她疯了,她哪里值那么多?” 之后这个女人开始扶着沙发痛哭了起来。根据她说的话,林飞可以判断出,那个女人很有可能是为了钱才和她丈夫在一起的。 而之后再问这个女人,她说的也就是那些的。到最后,她甚至于开始说起自己的故事来。什么十几岁就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了,又什么自己当年拿出自己的嫁妆来给他做生意云云。 林飞忽而觉得凄凉,没想到那个男人第一时间怀疑的,竟然是自己的妻子。 忽然,陈爱玲开口了:“你还是离婚吧。那个男人不值得你,他甚至怀疑你就是凶手!” “我——他自己为什么不说自己是凶手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林飞等人不解。 “他一定在你面前痛哭了吧。我告诉你,他以前是中戏毕业的,这些他信手捏来!而且,他知道那个女人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的。他甚至说,如果我有那样的年轻,他也愿意因为这个和我在一起。那女人贪得无厌,很有可能问他要什么,然后就被他做掉了。” 林飞没有想到这里面还有着这样子的隐情。逐而他又再一起的去找了向隅。 向隅震惊,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竟然会把矛头指向自己。他不禁开始慌张了起来。但是他却一口咬死,自己没有杀人。 回家的路上,陈爱玲不禁好奇:“你说那个女人是怎么知道自己老公在外面有女人的?那个向隅一看就是老奸巨猾的那种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妻子发现自己出轨呢?” “我也不知道。明天去问问吧。” 然而没有明天了,第二天他们去的时候就发现她死了! 她是孤独的死在了自己在外面租住的房子里面的,她吃了一瓶子的安眠药。横躺在床上,写的很安详。 而在她的身边摆放着一张遗书。上面写了事情的始末,并且交代了自己就是凶手。她已经受不了了,实在不能接受自己老公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的事情,于是杀了那个女人。 然而她从未杀过人,乃至于杀鸡都不敢。所以精神压力太大,故而自杀了。 “你觉不觉得这里有很大的疑点呢?”陈爱玲说道:“你看看她的嘴唇。”陈爱玲指着那鲜红的嘴唇。 “怎么?” “她擦了口红。”陈爱玲说。 “爱美吗?”林飞说道:“这很正常,你也擦口红。” “可如果是我要自杀,我会先化好妆。”说着她指了指那个女人的脸:“妆容是很精致的。但是——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在吃了安眠药以后再擦口红!” “你是说?” “吃了安眠药不会马上发作,还是有时间可以擦口红的。你看,她嘴唇的口红有点残了。如果自杀还化妆,她一定是很爱美的,那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口红有残缺呢?”陈爱玲的话激发了林飞,他立刻要小陈去验尸。 很快,验尸报告出来了,女人的胃里面有酒精反应——她喝了大量的红酒。 第三章、胃癌 “这···自杀之前喝红酒也很正常啊。警察先生。”向隅还在狡辩。 “可是···喝了红酒之后却把酒瓶子摔了,而且还处理了,似乎就不正常了。你别说是为了诬陷你啊,如果是的话,她干嘛写遗书呢?”林飞呛了向隅一句:“你们结婚也有二十年了,我听说你字写得很好,而且模仿能力也很强。模仿你妻子的笔迹,应该不难吧。” 向隅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十分的难看。 “还有,那些红酒还没有完全的消化,我们推测出来,你妻子只喝了半瓶的红酒。并且在那半瓶的红酒里面检验出了大量的安眠药成分。这是你做的吧。你妻子估计只会和你喝红酒了!”林飞继续说道。 “可是···”向隅解释说:“我们关系不是不好吗?” “可是如果你们离婚,她可以分走你一半的家产。然而她为什么不离婚,因为她爱你!”陈爱玲忽而说道。 向隅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结巴的说道:“那如果是我,我为什么没死。你可以去所有的医院查,我并没有去洗胃。” “你当然不用去洗胃,你只需要说你上厕所就好了。她喝了半瓶酒,即使没有安眠药我想也是昏昏沉沉的了,你去厕所做什么。她应该不会太了解。而至于你——一个商场老手,半瓶酒,还不算什么?”陈爱玲继续说道:“她厕所只要有杯子就可以了,你一杯一杯的喝水,以此来催吐,达到洗胃的效果!” “这···这是你的假设!” “可是···你太大意了,以至于在她家厕所的门把上面留下了你的指纹!你没有擦干净!根据调查,你们是吵架了她才搬到那里的,而你也一次都没有去过。”林飞这番话彻底击碎了向隅的防守线,他崩溃了。 之后他招供了一切,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但是并不是因为小蝶,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妻子老了,并且觉得这个女人碍事——她竟然说是自己杀死了自己的情人,他实在受不了,就把她杀了。 他知道自己妻子的性格。他只要去认错,那个傻女人就会原谅自己,也会相信自己。之后再和她一起喝酒就行了。 他早就在酒里面下了大量的安眠药——这并不难,酒瓶口不是软木塞的,而是塑料塞子的,他只需要把瓶口取下来,就可以把大量的安眠药放在里面。之后在稍微动点手脚,包装一下就好了。他们那么久没见了,这个女人是不会怀疑到他的。他就是这样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至于遗书,也是他伪造的。 “那小蝶也是你杀的?” “不是!”他面对林飞的质问宁死都不肯承认。 然而就在林飞质疑的时候,一个更加让林飞讶异的消息传来了——他们把被害者解剖后发现,她患有胃癌——晚期! 而且她的胃癌好像已经开始转移了! 如此严重,她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没有去看医生。可是家中却没有治疗的药物,也没有医生的诊断,这实在让人好奇。 之后又根据向隅的口供得知,她从未在他面前禁痛难忍过。那也就是说,她必然是吃过止痛药的。也就是说,她知道自己有病! 第四章、教堂 陈爱玲又想到了那本被动过手脚的《圣经》,似乎是有人想进行某种暗示。难道一切都和教堂有关系吗? 陈爱玲好奇的问小车,这个女人是毕业于什么学校什么专业的。这一问才知道,她是复旦大学法语专业的毕业生。 那就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一页是法语而不是英语了。那么,那就是她留下的提示。 之后林飞和陈爱玲又赶到了教堂,正好此时那些教徒都在做礼拜。而林飞发现,其中一个女孩一边做礼拜一边哭。 等到礼拜结束,他特意问了那个女孩。那女孩说自己是李小蝶,也就是被害人的好朋友。 “那她死前有没有什么异样?” 那女孩想了想,对林飞说道:“我发现她似乎总是在找寻着某种东西,是在教堂里面找的。好像···是在那里。”她指向了教堂的一隅,然而那是教堂的杂物间,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里?” “对。她总是逗留在那里。”那女孩说道:“还有小蝶很怪。她告诉我,她并不是十足的天主教徒,信教的是她的男朋友。还说他们是在大学认识的,后来她和她男朋友来了这里之后,她男朋友就不知道哪里去了。她说自己是为了自己男朋友才做礼拜的。” “男朋友?”林飞一直以为她不过是向隅包养的女人而已,没想到还有这一段。 “哦。对了。”那女孩又说道:“她还说过这样一段很奇怪的话。如果有人来问自己的事情,就带着那人来到这里。告诉那人,她真的很爱自己的男朋友。并且把我刚才给你说的关于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也告诉那人!” 这段话莫名其妙,但是实际上却好似内有玄机。林飞不禁怀疑,一切的一切,都和那个杂物间有关! 回到警局的时候林飞显得筹措不举,陈爱玲看出了他的心事,说道:“你是在怀疑那个杂物间内有乾坤?” “恩,可我们也看了,那里并没有什么异样。所以我怀疑杂物间的隔墙里面可能有什么东西,但是···” “我们没有证据。不过可以赌一把,找人拆了那里!” “这样···”林飞有点犹豫了。 “是你的警察身份重要?还是被害者的冤屈重要?”陈爱玲说道。 林飞决定了,拆除那里! 林飞带了一队人来到了教堂,不顾神父的劝阻坚决要拆回那个杂物间。然而杂物间拆开以后,他们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具白骨! 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神父先生,你似乎一直都在这里。麻烦你解释一下吧!”林飞二话不说拷走了神父。 之后他招供了,那具白骨是他干的。他把一人杀死之后就埋藏在了那里面!而原因就是,那人误打误撞撞破了他和别人的毒品交易! 原来他表面是神父,实际上却是一个毒贩子! 但是他也不承认是自己杀死了李小蝶,那这么说来,到底是什么人杀死了李小蝶? 第五章、遗书 然而一个女人的到来却说明了一切。 她带来了一封遗书,那是李小蝶写的。上面还有她的手印。 原来她既不是他杀,也不是自杀。而是病死的! “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之所以和向隅在一起,是为了利用他来查自己男友失踪的情况。可他却只想玩女人。”那女人说道。 “我还有几个疑点。向隅老婆是怎么知道她和向隅在一起的?”林飞问道。 “是神父干的。他无意发现他们的奸情,所以偷拍了下来要挟小蝶,但是没有想到小蝶不理睬他,故而他把照片给了向隅老婆看。这也就是他手中为什么会有那些照片的原因了。” “那···”林飞又问:“是谁在她喉间插了把水果刀的?” “是我。我故意把现场弄得恐怖点,是为了遮盖真相——她当时已经死了。病死的人,瞳孔会放大的,所以我挖了她的眼睛放了石子,但是又怕你们怀疑,所以我才插了把刀子在她喉间的。其实这也是她的意愿,遗书上面也写了,她的死与人无尤。她知道,自己就这么告诉你们教堂有尸体,你们谁也不会信。唯有用这种办法,才可以吸引你们前去教堂,帮她查明真相。现在她也无憾了。” 林飞和陈爱玲一阵不语,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五日之后,李小蝶的遗体和她男友的骨骸被火化,然后一并撒入大海。一场闹剧就此结束了,但是陈爱玲却觉得无尽的悲凉。 身为神父,竟然还躲不过那所谓的罪恶。因为他的贪欲,导致了这么多的悲剧,他才是始作俑者。 一切一切,追根究底还是来自于他自身潜藏的七宗罪! 悬疑故事之青铜钺 1.青铜钺 一家富丽堂皇的博物馆,最深处的角落中看似神圣的供奉着一样奇怪的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像是斧头,可却又不是斧头,看起来像是铲子,可却又不是铲子。 只见下面的标签上写着一个钺字,而在钺之前则写着青铜二字。 这奇怪的东西上面遍布锈迹,看起来很有年代感,大概是千年吧。 灯光打在上面,发出了奇特的光芒,看起来很有诱惑力,好像是在向众人说着它昔年的辉煌。 钺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兵器,虽然具备一定的杀伤力,但更多的却还是象征着某种权利。 青铜钺静静的呆在玻璃罩子里,静静的沐浴着光线,像是在向世界诉说它的历史。下面的简介上说,这是黑土部落首领的兵器,也是代表他权利的象征。 黑土部落,这是一个极为神秘的部落,属不属于中国,亦或者是是否真的存在,都具备很高的争议。 而这青铜钺,更是价值连城。 据说关于这青铜钺,还有着一个传说。相传这青铜钺是女娲娘娘淬炼出来的宝物。 其实是不是女娲淬炼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价值,它可以换成金钱的价值。 这家博物馆并不是国办,而是私人的博物馆。而这青铜钺,也正是他们老板的传家之宝,故而看守也是十分的严密。 突然,一根针飞向了其中的一名保安,接着那名保安便“霍”的一声倒下了。当其它保安回过头来的时候,一根一根的飞针也都飞向了他们,那是啐了麻药的针。 而用针的,是一个容貌清秀脱俗,端丽大方,犹如仙女的女子。那女子嘴角轻轻的翘起,大步的走向了博物馆的最深处···· 第二天,青铜钺失踪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城市,而老板对此却显得格外的冷漠,只是静静的说着一切是缘。 当晚看守的三个保安无不愧疚无比,但老板却安慰他们说这都是注定的,与他们无关。 这老板的名字叫做成德天,是这城市里面最有钱的人,也许是因为太有钱,所以才不在乎的吧。 那三名保安也都无不对老板感激涕零。 2.缘 杜德是那三名保安里面的一名,这天他刚刚结束工作回到家中,可房间的门一打开,他便看到了一样恐怖的东西。 那恐怖的东西正是那已经被人盗走了的青铜钺!看着这青铜钺他一阵阵的发麻,要知道这宝物价值连城,如果被人看到,那他就算把牢底坐穿也未必可以放出来啊。 他吞咽着自己的口水,不知所措的看着这青铜钺,是要把它送回去吗?可万一别人以为是自己偷的呢? 杜德足足的盯了青铜钺好几秒,他想:与其惹祸上身,不如把它丢掉! 而当杜德把青铜钺丢入河中,带着一脸的轻松回到自己家中的时候,青铜钺竟然再一次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上面的铜锈像是对他的嘲讽,好像说缠上了他一般。月光透过破旧的窗户照了进来,照在钺上面,显得冷冰冰的。 “难道真的和老板说的一样,这青铜钺有着灵性会自己选择自己的主人?”杜德在心中默默的说道。 他看了看自己破旧的房子,那和这宝贝成了鲜明的对比。突然,一个念头钻了出来,杜德心想:“我为何不占为己有呢?” 看着青铜钺,他浮现了一丝笑容,他想等到过几年就到国外黑市把这宝贝出手,据说青铜钺在古代可以抵得上好几座城市。 那样他就不用再做保安了,也不会被人看不起了。 不过现在最难办的还是如何处理这青铜钺,杜德想自己住的地方反正那么破烂,不如挖个洞,藏在里面好了。 自从有了这青铜钺以后,他是格外的小心,除了上下班要看看是否会有人跟着自己以外,他还每天要看看这青铜钺是否健在。 而自从青铜钺丢失了之后,成德天似乎都不记得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件东西似得,都未曾关心过青铜钺的下落。 不过这倒让杜德显得放心了,他生怕被人知道青铜钺在自己的手中。 3.杀人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杜德也渐渐的放心了。可就在他安心的时候,一件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和他一起看管青铜钺的三个保安之一的王宇被人杀了! 一刀割喉,手法十分的娴熟,像是一个惯犯一般。 而杀人的武器似乎不是一般的兵器,那像是一种在华夏文明中已经消失的武器——钺! 刀口看起来并不是很整齐,像是被什么钝器割伤的。猛地一下杜德想到了自己的那把青铜钺,难道是有人用它来杀人的吗?! 看着王宇父母哭天喊地的样子,杜德只觉得背后一阵发冷。他赶紧回到家中,挖出了青铜钺。 而青铜钺此时似乎看起来新了那么一点,锈迹也已然减少,可青铜钺上面却有着一丝丝的血迹,并且还有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 “哐当”,青铜钺被杜德掉到了地上。他足足愣住了好几秒,等到他反应过来之后立马就把青铜钺藏了起来,他不能要别人看到这一切。 如果只发现青铜钺,那他也许只是坐牢,可现在的话,那也许是死刑。 面对这一切他慌了,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像是有着一只无形的手,在操纵着这一切。 恐惧,此刻掐住了他的喉咙,他开始喘不过气来,他急迫的想知道这一切,而这一切似乎也只有成德天可以解释了。 而成德天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一般,他像是在等待着杜德,当然和得的一起去的还有一人,那也是当天的保安之一,叫做闫晓。 杜德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闫晓就抢着问道:“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看那伤口像是青铜钺所制造出来的。” 成德天叹了一口气道:“唉···这都是命,其实这青铜钺不是普通的兵器。” “难道真是女娲娘娘淬炼的宝物么?”杜德问道。 成德天摇了摇了,继续说道:“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女娲娘娘的宝物,唉···其实女娲并不是神抵,而是真实存在的,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当年我黑土部落是为了征服女娲部落才打造了这青铜钺。”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请问您可以告诉我们吗?”杜德问道。 成德天点了点头,便说起了这青铜钺的来历。 4.来历 原来这青铜钺根本不是什么宝物,而是一件邪物,当年黑土为了征服女娲部落,便启用巫师铸造了青铜钺。 那铜也不是普通的铜,而是尸铜!所谓尸铜,便是在养尸地里面天然生成的铜,有着极大的陰气。 而当日用来燃火柴禾也不是普通的柴禾,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为了铸造这青铜钺,他们杀了成千上万的人,用他们的怨气来燃火,并让这尸铜吸收他们的怨气,接着青铜钺浑然天成。 这青铜钺有着极强的威力,果不其然他们征服了女娲部落,可也许是那些冤魂的反噬,从而黑土部落也跟着渐渐的消失了。 最后就只剩下成德天这一脉了,而黑土的某位酋长,也因为这青铜钺过于陰森,便把他封印了起来。 而那些铜锈,便是它的封印。 听到这里杜德觉得背后一阵阵的发冷,他问道:“那为何现在会这样?” 成德天叹了口道:“我祖上的手札写了这样的一篇启示,说这青铜钺将会在多年之后解开封印,再度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面。因为它真正的主人将会解开这个封印,而我们,都要对青铜钺真正的主人马首是瞻,听命与它。” 听着听着杜德动心了,如果自己真的是青铜钺的主人的话,那自己将会成为成德天的主人,那样的话自己将会拥有大笔的财富。 转而一想,杜德问道:“那如何才会解开青铜钺的封印?” 成德天看了看四周,突然冷着脸说道:“人血!只有人血才可以解开这青铜钺的封印!” 5.杀手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杜德又一次的拿出了青铜钺,他仔细的鉴赏着,上面的血腥味似乎已经消失了不少。 现在他正在思考着成德天说的话,上次青铜钺似乎是主动出击,寻找的人血,那这次呢?杜德想应该也会和上次一样吧。 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杜德陷入了梦中,突然,一阵剧痛自他右手传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割了一下。 醒来看见自己的右臂上面一片血红,而上面还有着一个很深的伤口,看起来像是被青铜钺割伤的。 “难道是青铜钺要吸我的血!”杜德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这一夜,他不敢入睡。 第二天他有一次的找到了成德天,他悄悄问道:“如果青铜钺的主人不给青铜钺喂饱鲜血的话会怎样?” 成德天一愣,转而却又立马恢复了过来,他说道:“如果是这样,那也许会被反噬。” “反噬!什么意思?”杜德有点着急了,他声音不自觉的大了几声。 成德天说道:“意思就是说青铜钺可以会吸干自己主人的血!” 杜德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成德天的办公室的,他只知道自己脑子一片模糊,像是被千万只小虫啃食了一样。 夜里他思来想去的睡不着,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用别人的血来祭祀这青铜钺,但是他却更加的害怕自己会被青铜钺反噬。 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 “噔噔噔。”一阵敲门声传来,闫晓打着哈欠的打开了门,只见杜德一脸笑意的看着他,而手中还拿着一个袋子和一些宵夜。 他像是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面掏出了几瓶酒,笑着说道:“喝两杯?” 闫晓看在酒的面子上面把杜德请了进来,杜德笑着坐下便急忙倒了杯酒给闫晓,一杯下肚,闫晓问道:“你怎么想到来我这里了呢?” “哦,没什么,那个我要回去结婚了,以后可能也不会来了,所以啊,算是和你道个别。”杜德说道。 “哦。”闫晓应了一声便没有说什么了。 一杯酒一杯酒的下肚,闫晓似乎已经醉了。杜德轻轻的喊了几句,当他确定闫晓已经醉了以后便从那个袋子里面掏出了青铜钺,他咽了咽口水,拿起青铜钺便割向了闫晓的喉咙。 当做完一切之后,他小心翼翼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所幸没有被人看到,不过这只是表面,因为有一双眼睛正在暗处冷冷的盯着杜德。 6.猎物 电视里正在播报着第二起凶杀案,和第一起不同,死者之前似乎喝了很多的酒,而刀口看起来似乎像是被锋利一点的钺割伤的。 此时的杜德正在家中一边喘气一边盯着自己手中的青铜钺,现在的青铜钺似乎比之前要来的锋利了,也来的新的多了。 刚刚杀完人的恐惧正在缠绕着他,但他却又在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应该如何,他想今天晚上也许可以杀了自己的房东。 因为他的房东,是一个特别讨厌的女人,总是看不起他。 ····· 当夜幕来临的时候,杜德拿着青铜钺冷冷的站在一条大街上,那是一条人烟十分稀少的大街,几乎没有什么人。 而到了晚上,更是显得无比的陰冷,杜德此时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了,终于,他的房东出现了。 那个女人一边的骂骂咧咧一边的向前走去,看起来好像心情相当的不好。 她是个胆子很大的女人,一个人走在漆黑的巷子也不害怕,可她没有想到此时杜德却站在她的身后。 而杜德的手中此时正拿着一根木棍。 “碰”,杜德的房东便倒在了地上,而杜德要做的,便是杀死自己的房东。当他房东的血液滴在青铜钺上时,这青铜钺看起来似乎更加的新了。 而现在的杜德也更加的得意了,因为好日子离他不远了。 7.疯狂的屠戮 自从那次之后,杜德便开始了疯狂的屠杀,他也不记得自己到了杀了多少人了,他所知道的是青铜钺现在就差一步就可以解除全部的封印了。 也就是说他现在只要在杀一个人,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如今,整个城市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所有人都在害怕这个杀人的恶魔。而这个杀人的恶魔却仍旧怀揣着自己的春秋大梦,却不知他正在走入一张死亡的巨网。 就在杜德准备再一次下手的时候,门,突然被人打开了。而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一群警察和武警。 众人大惊,没想到根据密保所找到的那个杀人凶手竟然会是一个其貌不扬,看起来很容易制服的人。 就这样,杜德被带到了警察局。 而青铜钺,此刻正放在杜德的面前,正赤裸裸的指证着杜德。 面对铁证,他招认了全部,而当警察问起时,杜德便说出了那个荒诞的理由。 警察很快找来了成德天,成德天一见杜德便一拳打了过去:“原来是你这个王八蛋偷走了我的青铜钺,还编造这些谎话来污蔑我。” 要不是警察及时把成德天拉开,也许杜德会被他活活打死。 对于杜德,很快就被宣判了,毫无疑问是死刑。而青铜钺则将在事情平息之后回到成德天的手中。 对于这一切,杜德到死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唯一可以证明那番话的人,也被他杀死了。 8.青铜钺的杀机 在成德天的家中,他正在把玩着这青铜钺,而他的旁边则坐着一个女子,女子容貌清秀无比,超凡脱俗,但却看起来那么的面熟。 原来这女子就是当日盗走青铜钺的女子。 成德天忽然放声大笑道:“太傻了,那小子太傻了,这世界上面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啊。” 那女子说道:“爸爸,要不是我潜入他家中盗出青铜钺杀人和割伤他,他也不会相信啊。当然,第一次要不是我用假的青铜钺,估计这青铜钺真的被他丢了。” 从他们的对话中得知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尸铜,这一切都是骗人的。 至于这青铜钺,它真正的来历则有着另外的一番故事。 当年黑土部落的首领不知道从何地得来了一块不世青铜,质地十分的上乘,他便找人打造了这一把青铜钺。 而这青铜钺的确是上品之中的上品,他对此爱不释手,这更成为了他权利的象征。 然而财不可露白,终于有别的部落得知了这个消息,于是进攻黑土,抢掠这青铜钺,最终这才导致了黑土的灭亡。 之后青铜钺便不知道怎么消失了,直到百余年前才重新出现,然后便是落到了这成德天祖先的手中。 而成德天又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用人血可以洗去铜锈的办法,要知道全新的青铜钺价值可是值二十亿美金! 现在他带着笑看着青铜钺,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他打算去找自己的朋友。那是监狱的所长,他要随便找一个死囚来祭祀着青铜钺。 突然,他女儿拿过青铜钺,笑着对他说道:“爸爸可有打算?” “随便找个死囚就好了。”成德天道。 “哦,太麻烦了吧,我看就你好了。”突然,成德天的女儿举起青铜钺砍向成德天。 鲜血溅到了成德天的身上,他女儿看着尸体咯咯的笑着。 尸体的眼睛挣得很大,他到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女儿要杀死自己。就像他到死也未必知道他女儿其实早就被人杀死了。 9 .王宇 “咯咯咯。”成德天的女儿笑着撕下了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面具下出现了一张男人的脸,那是已经死去的王宇的脸! 原来王宇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黑土后人,他早就得知了青铜钺在成德天的手中,故而才来到这里做保安的。 而如何让青铜钺恢复光泽,这也是他泄漏出去的秘密。 当晚,成德天女儿来刺杀他的时候,却反被他杀了。之后他便利用黑土的易容术易容成了成德天女儿的样子,为的就是今天这一举动。 王宇带着笑看着全新的青铜钺,又打量着成德天的脸,突然他说道:“嗯,老是老了点,不过挺有钱,好吧,以后我就是你了,不过我要有什么来做你的脸呢?背上的皮肤不知道怎样?” 此时的青铜钺冷冷的呆在王宇的手中,看起来很是锋利,像是在证明它杀死了很多人,没死的,也自己送掉了自己的命。 有时候过于贪婪,可是会被自己杀死的啊,因为在你的身后永远会有着一只饥肠辘辘的黄雀鸟。 阴魂不散的旗袍 1.陽台出现的旗袍 凌豆豆在一家大型国企上班,没事时总爱往对面楼7f的10号宿舍望,她把头掩在窗帘缝后面,偷偷地看。对面楼是男职工的宿舍,7f10号房是赵西河所住的单间,他的陽台布置独特,爱好花草的他在陽台上种满了绿色藤萝,盘挂在玻璃四周都是,远看就像一幅画。 赵西河是助理工程师,年纪还不到三十岁,他英俊潇洒、技术优良、工作认真,是女员工们心中的“男神”。凌豆豆也不例外,她也暗恋着赵西河,但女孩的羞涩,让她不知如何开口。 她心中默默地想:或许有一天,他会感觉到我的爱,到时再追求赵西河不迟,怕只怕好花留不到最后,会被其他女孩摘走,为此她时常焦灼。 这天下午下班后,赵西河照例还在其他地方忙碌。凌豆豆下班回来,继续对着他的陽台发呆,今天,对面陽台突然出现一件黄绿色的旗袍,随风轻摆,而窗上绿藤随风轻轻抖动,好像在取笑自作多情的她。 凌豆豆呆了。赵西河的单身宿舍怎会出现女人的旗袍?莫非他有了女朋友?想到这里,凌豆豆心酸不已。那件旗袍妖冶而诡异,想必裹着这件旗袍的女人身材美极了。 这件突然出现的旗袍,让凌豆豆难受极了,以至于在职工食堂吃晚餐时遇到赵西河都爱理不理。等她回到宿舍,那件黄绿旗袍不见了。 一星期后,开完例行会议,赵西河对整理文案的凌豆豆说:“小丫头最近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 凌豆豆扬起脸半开玩笑地说:“我挺好的,赵工,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爱穿旗袍?”赵西河脸不自在地红了,旁边同事也起哄让他承认,赵西河连连摇头:“孤家寡人一个,没时间,没有没有。”为什么不承认呢?难道事情还没有成熟,女人衣服都挂在陽台上了,可见关系的进展程度,他还不承认?“ 凌豆豆对旗袍女人是谁充满了好奇。 2.别人看不见的旗袍 赵西河陽台没再出现异常,直到一个星期后。凌豆豆发现那件旗袍重新出现,不仔细看,就像一个姿态优美的女人站在那里。 ”小陽小陽,你快来看,赵工女朋友的旗袍。“凌豆豆招来舍友小陽。 小陽眨巴眨巴眼:”哪里,在哪里呀?我什么也没看到,就是空空的陽台,种了许多植物。“ 凌豆豆诧异极了,小陽是个厚道本分人,她不会为这点小事骗她,难道是自己中了邪?可那边陽台明明挂着一件妖艳的旗袍,小陽却说没看到。 等晚餐回来,旗袍又不见了。 凌豆豆睡不着了,脑海里总闪现出旗袍,不知它属于怎样的一个女人?莫非是绿藤仙子,感念赵西河的栽植,变成美女来报恩,这也太聊斋了吧。 一天,凌豆豆在办公室过道,隐约听到几个老资历的技术工程师在议论什么,有几句话飘进凌豆豆的耳朵里——”赵工真是造孽,好端端害死了一个痴情姑娘……“”她是我带过的学生,身材好得很,穿上旗袍美极了……“”赵西河就是个负心汉,男人长得太漂亮就是祸害……“ 赵西河害死过一个旗袍姑娘?凌豆豆心紧了,脑海里那件黄绿旗袍在飞舞,仿佛要告诉她一个故事,可这是怎样一个故事呢?或许那群上了年纪、了解赵西河多年的老资历们知道,但她不可能冒失去问,别人也不会告诉她的。 谁能告诉她真相呢?凌豆豆想到了小陽妈妈,她曾是这里的勤杂工,工作二十来年了,三年前才退休,或许她知道一些赵西河以前的情况。 旗袍第三次出现了,同样是下午时分。小陽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凌豆豆招来小陽妈妈,这个朴素的老女人眯着眼睛仔细看:”没有没有,什么也没有呀,就是种了好多植物。“ 小陽也许会扯谎,但她妈妈绝不会也同样扯谎,凌豆豆确定:自己是中邪了。那边的旗袍是被赵西河害死女孩的鬼魂,她知道自己喜欢他,故意出现要告诉她些什么。 拐弯抹角打听赵西河的过去,小陽妈妈总是摇头,说什么也不知道,说赵工是个很好的人,家世清白、生活严谨。她在隐瞒什么? 晚餐回来,旗袍不见了。 3.身缠冤魂的旗袍 神秘旗袍总在下午下班时出现,晚餐后消失,大约五六天出现一次。凌豆豆犯起疑惑,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升腾:这里面,一定有名堂。 连着几天没去职工食堂吃晚餐留守,第五天,凌豆豆终于有了收获—— 一个表情冷艳的女人出现在赵西河陽台,她有些面熟,只是凌豆豆想不起在哪见过。凌豆豆躲在窗帘缝后,迸住了呼吸。 那女人呆站半分钟,将那件黄绿旗袍收走了。她没有留意到,对面凌豆豆举起手机摄下了这一幕。 影像是真实的,连小陽都看呆了:”真的有人,赵工的单身宿舍怎会出现一个女人?“ 小陽妈妈看了后,表情严峻:”怎么会是她?“ 她是谁?小陽妈妈沉默好半天,经不起凌豆豆的纠缠,才说出实情:几年前,赵西河在这里刚上班时,和一个同窗又同乡的女同学恋爱了,但似乎经常吵闹。到后来,赵西河闹着要分手,女孩一气之下,服毒自杀了,据说她死前就穿着件黄绿旗袍。 那个女孩名叫王楚楚。 ”我不干勤杂工已经好几年了。赵工是个好男人,别为了那件事不尊重他,男欢女爱求个两厢情愿,太执著就是负累。“小陽妈妈说。 凌豆豆整个人都浆糊了,她不敢相信,她爱慕为”男神“的赵西河是个薄情寡义的负心汉,他手上还犯着一条人命。王楚楚,她莫非真是陰魂不散,来找赵西河算账的?要真是那样,赵西河很危险,一定要提醒他。 ”你拍这个干什么?这人是帮我收拾房子的家政罢了。“赵西河看到凌豆豆拍摄的东西,脸不是一般的难看。 赵西河在说谎,他爱干净爱做家务,那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宿舍,向来都是他自己打扫,何须请家政? 凌豆豆要揭开答案,给旗袍女人一个交代,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4.旗袍的最后结局 几天后,当那神秘女人提着装旗袍的袋子出门时,凌豆豆和小陽正堵在门口…… 女人冷冷地况:”想不到你对赵西河挺上心,那么聊聊去吧。“ 这个女人叫王美美,是王楚楚的同胞姐妹,长相非常神似。她们姐妹和赵西河都是一个县的,一起上初中高中,王美美因成绩差落了榜,王楚楚和赵西河进了同一所大学、同一家国企单位,他们恋爱了,但后来赵西河却想抛弃王楚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王楚楚将一瓶满满的农药喝了下去,临死前就穿着这件旗袍,因为这是赵西河送她的生日礼物,说他最喜欢穿旗袍的女人。 ”可是你为什么装神弄鬼?你又是怎么做到的,让小陽和她妈妈看不到。“凌豆豆问。 ”我早发现有其他女人暗恋这个騷男人,我在这里当勤杂工,算准赵西河的作息时间,我把妹妹的旗袍挂在这里,是想让别的女人知道,他是有女人的人。我不想他被其他女人抢走。“王美美激动地说。 怪不得感觉王美美眼熟,原来她是这里的工人,她一定悄悄配了赵西河宿舍的钥匙,而赵也对她多方关照,所以谎称她是家政。凌豆豆感觉得出:其实王美美对青梅竹马的赵西河也心存暗恋,妹妹的死是一方面,更为了自己变态自私的感情。 最后的迷惑是:王美美使了什么花招让小陽母女看不到旗袍?但她显然不想承认使用了障眼法。 小陽的表情很诡异,她难道也在隐瞒什么?越是表面老实的姑娘,越是沉浮深、秘密多。 没多久,王美美辞职了,神秘旗袍再也没有出现在赵西河的陽台,凌豆豆看到,王美美临走前,赵西河和她说了好久的话,还送了她一大袋东西,而王美美眼睛红红的,他们有着怎样的感情呢?赵西河应该知道王美美喜欢他,也知道她恨他。 王楚楚的故事被时间淹没了,偶然会有老资历们议论,但绝对不会让年青人们听到这些负面新闻。 赵西河和凌豆豆之间仿佛竖起了一面墙,彼此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一批招收的工人来报到了,凌豆豆要换到其他宿舍,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此后,她再也不能默默观望7f的宿舍楼了。 晚上,凌豆豆穿一件玫红色旗袍敲开赵西河的门,在他惊愕的眼神下,说:”走出绿色旗袍的陰影吧,你应该爱上玫红色旗袍。“ 赵西河呆望凌豆豆几秒,伸手抱住了她:”谢谢你没把我当狼心狗肺的负心汉,楚楚已让我抬不起头多少年。“ 当初,赵西河和王楚楚因青春激情而恋爱,但恋爱过程并不愉快,赵西河以个性不合为出提出分手,但没想到王楚楚那么偏激,居然会自杀,让他背负了多年舆论和心理包袱,还是小陽妈妈说得对:”男欢女爱求个两厢情愿,太执著就是负累。“ 王美美和王楚楚一样,有着偏执的个性,所以才会干出那种装神弄鬼的事情。 直到玫红色旗袍经常挂到赵西河陽台上,凌豆豆才知道小陽和她妈看不到旗袍的秘密,小陽悄悄告诉她:”我和我妈都是遗传的色盲,这是生理缺陷,你可别告诉别人啊。“ 霸王别姬 第一章、血腥命案 “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月光如磅礴的大雨倾盆而下,在如皓雪般洁白的月光下,一个身着华丽戏子服的旦角正在对着月亮练戏。 她唱的这出戏是霸王别姬,是她们戏院最红的一出戏。只是这出戏已经十年没有人演过了,原因是因为十年前曾经发生了一起血腥的命案。 那件命案最后被锁入了秘档之中,因为至今都没有人知道凶手是谁,以及凶手为何行凶。 记得那也是这样的一个夜晚,似乎就连月光都和他人的描述一样。死者也是在练戏,唱的好像也是这句——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 想到这里,这位旦角不觉浑身感到一阵发麻,随即她又苦笑了一下,觉得是自己多心了。 “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她不断的练习着这一句,并不是因为对这句有着特殊的好感,而是这句便是那霸王别姬的关键一句,可她却怎么也练不好。 就在她心烦意乱之际,一阵幽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那沙哑的声音让人毛骨悚然:“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 这声音让旦角的身子一阵发颤,她从未听过如此沙哑的声音,就好像在喉咙间含了一个螺丝。 但是那声音的语调却又是那样的准,如果不是她声音如此,她唱这出戏一定是很合适的。 “你···是谁?”旦角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而那人似乎不愿意搭理她,仍旧唱着:“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 就在旦角准备回屋的时候,一个和她一样身穿华丽戏服,画着虞姬脸谱的人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你不是一直都唱不好这霸王别姬吗?”那人影的眼睛像是鹰隼一般,尖锐的看着旦角,仿佛要看进她的心里。 她一震,问道:“你有办法?” “当然。要唱这出戏,就要和程蝶衣一样!”这程蝶衣是李碧华编剧的电影《霸王别姬》里面的一个角色,最后自杀了。 难道唱好这霸王别姬的唯一办法就是死!她不禁想到了十年前的那起命案,她想跑,却已经不能了。 因为那人影以极快的速度取出了一根如短剑般长的钢针,旦角还未来得及躲开,那人影便把那钢针从旦角的下巴刺入,直接从她的眉心穿了出来··· 血和着月光流了一地,大地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红色,血的腥味也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感到窒息与恶心。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死去的旦角,他们一如当年一般的恐慌,尤其是那些老者,都大喊,一定是闹鬼了,一定是闹鬼了。 一个如同疯子一般的人窜了出来,看着众人“嘿嘿”笑道:“唱不得,唱不得,你们都不能唱霸王别姬,谁都不能唱,咯咯咯···” 那人当年也唱过这出《霸王别姬》,而就是唱这出戏,导致了他现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 警察在几个小时后赶来,可问了半天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故而只好例行公事的交代询问一番后便离开了,之后也再也没有来过了。 第二章、新来旦角 三个月后,他们戏院门口来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清秀的男人,眉目如画一般,而举止也犹如一个姑娘。 更甚的是,他的脸上还薄施粉黛。 那男子自称自己姓林,名小平。那林小平翘着兰花指说道:“我是来学戏,唱戏的。” 他说自己想唱旦角,想学旦角。虽然他没有什么功底,但是戏院老板仍然想要收留他,因为这旦角,本来就应该是男人唱的。 只是现在肯唱旦角的男人很少,因为学旦角若不是有极高的天赋,那便是要从小学起的。而这所谓的天赋,那就是犹如女子的心性。 虽然现在很多男性女性化,但是真正可以和女子一般的男子,又有几个呢?而现在又有哪个父母肯送自己的儿子去学旦角,最后弄得男女不分呢? 所以现在很多戏院的旦角都是女人唱的。现在他们戏院终于来了一个如此有“天赋”的男人,哪里管他会不会唱戏,只要肯学,那就可以教,也就可以教好。 这林小平果然很聪明,所有的戏,只要教一遍就会唱了,而虽然他没有童子功的功底,但是也学的有模有样。 尤其是穿着女装唱戏的那一幕,真的比女人还女人。就好像是电影《霸王别姬》里面的程蝶衣。 有人笑称:“小林啊,如果是你演《霸王别姬》那张国荣估计也不会在戛纳被人投一票影后票了。” “这是为何?”林小平好似明知故问一般的问道,他一边说话,一边翘起自己的兰花指。那样子,真是比女人还女人。 “那当然就是你啊!” “这个自然。”他却之不恭的收下了这席赞美。 转眼又入夜了,仍旧是一个月光铺满地的夜晚,他看着这洁白的月色感叹道:“这么好的月色,让我想到了虞姬自杀的那个晚上,你们说,虞姬自杀的那一晚,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月光呢?” 众人纳闷,他怎么突然说起这样的话来了呢? 林小平不理会众人的目光,兀自说道:“我想我也可以成为‘程蝶衣’你们说,是吗?” 众人好像听出他的意思了,这程蝶衣的成名作,就是那<霸王别姬>,难道他想学这出戏? “不可以,这是一出被诅咒的戏啊,不能唱,唱不得!”其中一个年级比较大的人说道,那人看起来好像是师兄,他面带担忧与恐怖的看着林小平说道。 而林小平似乎主意已定,他笑着说道:“这个世界哪里有鬼?鬼,都在人的心里。其实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唱这出戏!” 那是很多年前了,当年这个戏院就是以这出戏闻名的,尤其当时电视中正在播放《霸王别姬》,因为这个,让这出戏,这个戏院更加的红火了。 可是这出戏却好像被人诅咒了一样,先是唱这出戏的人莫名的在台上吐血,之后又疯了,一直都疯疯癫癫的。 之后又一个唱戏的被人在月夜杀死,被人用钢针从下巴刺入,眉心穿出,刺穿了半个脑袋,死的无比惨烈可怖。 而就因为这个,这出戏十年没有人唱了。 不久之前,一个叫做阮小红的旦角决定再唱这出戏,就在大家以为已经平安无事的时候,那阮小红也被人用十年前的手法杀死在了后院的空旷之地。 有人说,这是冤魂作祟。是那出《霸王别姬》的戏,导致了悲剧。戏中程蝶衣的自杀导致虞姬的魂魄不安,从此便诅咒了这出戏。 也就是那个时候,这个地方再也没有人敢唱这霸王别姬了! 而之后随着张国荣的自杀,更是给了这个传说添上了一抹诡异。 但是林小平似乎不信,他坚定的目光告诉了众人,他一定要唱霸王别姬! 第三章、被偷换的剑 半夜,林小平趁众人睡着了,便自己爬了起来,他偷偷的来到了戏院的后面。那一方空地,几个月之前刚刚死了一个女人。 现在估计除了他,没有别的人敢来。 他看了看空地,笑着说道:“正好可以给我练戏!” 他学着戏剧唱到:“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唱了一会,他便停了下来,感叹到,虽然自己可以唱虞姬,可是谁又愿意和自己唱霸王呢? 虽然这么久以来,出事的都是虞姬,可是谁能够保证下一次出事的不是霸王呢?所以没有人敢唱楚霸王这个角色。 好不容易有人决定再唱霸王别姬,却又死了人。从此之后,怕是再也没有人敢唱了吧。 不过林小平觉得,自己既然已经练了,那就不能轻易的放弃,一定要找到一个人陪自己唱这出戏。 第二天,他便告诉了自己的几个师兄弟,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唱这出戏。 但是他仍旧不死心,甚至直接找到了戏院的班主。班主一听他要唱这出戏,吓得脸色都白了。 “不唱也可以,你可以唱《贵妃醉酒》或者是别的,你也可以大红大紫啊!” 林小平脸色写满了不屑:“我从小就喜欢唱这出戏,我的梦想就是可以在舞台上,演一次虞姬,为此我日练夜练,把自己练成这样,我知道很多人都说我男不男,女不女,可我也不在乎了,我只想要唱好这出戏!” 他的诚意没有打动班主,班主仍旧不愿意要他冒险。但是之后他日夜缠着班主,甚至说不让自己唱这出戏,自己就离开。 班主无奈,好不容易得了一个人才,他怎么舍得他离开呢?可班主还是害怕他会出事,仍旧犹豫着。 “我已经疯魔到了人戏不分了,每日每夜都想唱这出戏,这个念头像是梦魇一样,我怕,我怕,我怕您不让我唱这出戏,我会真的变成‘程蝶衣’的!” 话已至此,班主还有什么办法? 只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唱这出戏,没有人敢演楚霸王这个角色。但是林小平没有死心,不日后,他竟然找来了一个自称陈潇的男人,说那个男人是自己的好友,愿意和自己一起唱这出戏。 班主见他人都找来了,更加没有理由阻止了。 但是班主却只让他白日练戏,到了晚上,那是决不允许他练戏了。 而就这样,也差点出事。 那是一个大白天,练到最后一幕,虞姬拔出霸王的宝剑,准备自尽,而就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意外。 宝剑不小心割到了林小平的手,瞬间他的手臂流出了汩汩鲜血。显然,那把剑被人调包了,成为了一把真剑! 林小平大惊:“有人要杀我,有人要杀我!”语气十足一个慌张的女人。 而正在此时,一个幽暗的影子正躲在树丛的后面,只是一撇,林小平似乎看到了那个影子。但他不语,仍旧一副惊慌女子的做派。 无奈,暂时只好作罢。 第四章、夜半唱戏 休养了十来天,林小平的伤才好,伤一好,他又继续练起了这出戏。而从这时开始,大家也就更加的紧张了。 什么东西都要仔细的检查过才可以使用,尤其是那把假剑,更要确定是真是假。 就这样又练了十来天,林小平作出了一个决定——他要公演这出戏!预计演出的时间是在下个月的月初,而现在却已经是月中了。 班主虽然不想公演,却也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 这个消息一出,整个小镇就沸腾了起来。他们已经十年没有看过这出戏了,再加上不久前的命案,更是给这出戏增添了一抹神秘。 虽然还有一段时间,但是他们就已经开始疯狂的抢票了——这也是林小平的主意,提前售票,也可以更好的看看观众的反应。 不到三天,这票就全部卖出了。 眼看时间越来越近了,林小平也越发用功的练起了这出戏。他好几次表示自己晚上也想要练戏,但是班主还是拒绝了。 他怕不幸的事情再次发生。 但是林小平却不管那么多,终于在一个夜晚,他偷偷的爬了起来,在月光之下,空地之上,开腔练习了起来。 四周刮过的大风听起来陰森可怖,可在林小平的耳中,却像是在为自己鼓掌。 而就在林小平唱到高潮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大王,快将宝剑赐予妾身···”那沙哑的声音犹如妖魔鬼怪,让人不寒而栗。 但是那个声音并没有让林小平感到惧怕,反而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他仿佛是在等待那个声音一样。 随即他却又表现出了惊慌的样子,四下看看,握紧了自己手中的那把剑,仿佛是打算用那一把假剑,来保全自己的安危。 忽然,他的目光对准了不远处的树林,林子里面似乎有一个人影,一个穿着华丽戏服仿佛要去唱大戏的人影。 那脸谱,那珠翠,那戏服,正是虞姬! 那人影对着林小平森然一笑,然后一步一步的向着他走来。看着逐渐逼近的人影,林小平感到了一阵的不安。 他一步一步的倒退,那人影就一步一步的逼近,转眼,人影已经到了林小平的眼前来了。林小平一个踉跄跌落到了地上···· “你···不要,不要···”林小平惊慌失措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害怕的小女人,他不断的挥手,而那人影却似乎没有想要放过他。 只见那人影从自己的袖子里面取出了一根短剑长的钢针来,那钢针正是上两次凶案现场的那种,他带着狰狞的笑容,举起了自己的手,仿佛想要杀死林小平。 但是忽然,林小平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人的手,随后又从自己的衣服里面摸出了一把手槍来! 他指着那个人影恨恨的说道:“老子这么爷们的男人,为了抓你,假扮了这么久的娘娘腔,自己都要吐了,现在终于抓到你了!” 这一阵騷动把所有人都激了出来,众人仿佛是看戏一般的看着林小平和他眼前的那个人,一时之间,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了。 此时倒是陈潇开口说话了:“我说林飞,你终于抓到这个人了啊,为了破这个案子,你听了陈爱玲的话,扮成一个娘娘腔,前来说自己要学戏,唱戏,那举止,真叫我恶心。最后竟然还要我来陪你,现在好了,再也不用看你那恶心的动作了。” 原来这林小平就是林飞,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有名的警察,他为了破案才特地听从自己好友的建议,扮成这样的。他嘿嘿一笑道:“现在好了,我抓到凶手了。”随即他目光一转,看向了那个凶手:“呶,你可以说说你为什么杀人了吧?” 此时一个眼尖的人看出了这个凶手是谁,只见他吃惊的说道:“怎么是你?王良人!” 顿时所有人的炸开锅了,纷纷说道:“怎么是他,竟然是他!” 第五章、霸王别姬 他叫做王良人,是当年这个戏班的台柱。他名字叫的好听,人也聪明,更有一幅好嗓子。他凭借这幅好嗓子,成为了一代旦角。 那个时候唱旦角的男人已经很少了,而佼佼者更少。而他,就是一个佼佼者。 他每日苦练,沉迷其中,甚至可以说已经和程蝶衣一样,男女不分了。但正是这男女不分,让他成为了最当红的旦角。 他沉醉于戏中,说自己就是戏中的人物,活在戏里面,才是真正的活着。这种对于艺术的追求,没有人感到诧异,甚至对他很是欣赏。 尤其是老板,觉得简直有了一个赚钱的活招牌。 之后的一段时间,他们戏班很流行霸王别姬这出戏。而唱虞姬的,自然就是他了。之后随着电影《霸王别姬》的播出,这出戏也越来越红,他也越来越红。 所有人都说他就是程蝶衣,他就是虞姬。 只是他没有爱上自己的师兄,他爱的只有戏,或者爱的只有戏中的人物,戏中的自己。他太爱虞姬这个角色了,爱到不能失去这个角色。 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命运竟然会和程蝶衣一样的多舛。程蝶衣因为种种最后没有能再唱虞姬这个角色,直到最后一次的演绎,死在了练戏的舞台上。 而他也因为种种不能再唱虞姬了。不过他是因为咳血,而告别了这个舞台。 王良人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一场戏上,唱到高潮部分的时候开始剧烈的咳嗽,之后又开始吐血。 那一口鲜血,染红了他的戏服,也对他唱戏的生命宣判了死刑! 他的嗓子毁了,再也不能唱戏了。这对他打击很大,他始终不愿意相信,直到最后,开始疯疯颠颠的,成了一个疯子。 而他的嗓子被毁并不是意外,还是人为。害得他嗓子被毁的,是自己同门,叫做李欣然。正是之后唱虞姬的那个旦角。 他嫉妒王良人的嗓子,更嫉妒他的地位。他知道,只要王良人在一天,他就永远不可能出头。 但是他不敢杀人,于是便毒坏了王良人的嗓子。 因为这是第一次,于是他在佛前祷告,没想到竟然被王良人听了去。当时的王良人虽然看起来疯疯癫癫,但是却并不算是真的疯了。 与其说是疯癫,不如说是疯魔。他只是太爱唱戏了,一时之间接受不了才这样,其实他很正常,没有疯了。 他仍旧知道什么叫做仇恨,仍旧知道怎样复仇。 多年来的练戏,也让他有了好的身手。他在一个有月亮的夜晚,决定报复。他躲在树林里,没有当即下手,而是等到李欣然唱到高潮,和他一样的时候,出手杀了他。 他用钢针从他的下巴穿入,就是为了毁掉他的嗓子,让他也再也不能唱戏。 报仇完之后的他,只感到一阵的悲凉。他仍旧像往常一样装疯——他太希望自己疯掉了,因为只要他疯掉,他就不痛苦了。 杀死了李欣然并没有平息他的恨意,所幸当时这个戏院这个地方已经不再唱霸王别姬了,所以他没有再犯事。 但是十年之后,戏院决定再唱霸王别姬。他怒了,他不允许别人唱虞姬,因为他认为自己才是唱虞姬的唯一人选。或者说,他认为自己就是虞姬! 尤其是对方的唱功不如自己当年,而且还是个女人——他认为只有男人才可以唱旦角。这些,都是他不能原谅的。 一个夜晚,仍旧是有月光的夜晚,他潜伏在了树林,看着那个女人练戏。他像上一次一样,没有急于动手,而是在女子唱到高潮的时候,出来结果了她。 他不能忍受那段话那女人怎么唱也唱不好。 他用的还是上次的手法,因为他要毁掉这个女人的舌头,让她也不能唱戏,哪怕是投胎,也不可以唱戏! 而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把凶器留在现场的原因了! 因为死者没有什么仇人,而手法又是可以摧毁别人嗓子的方法,所以他的好友陈爱玲怀疑凶手杀人是和霸王别姬有关。 于是她要林飞扮成娘娘腔,前来学戏,并要他点名说自己要唱霸王别姬,以此诱惑出凶手。 也是林飞聪明,学什么像什么,不止学的好像一个娘娘腔,就连唱戏也有板有眼。作为一个多年的警察,其实林飞早就知道上次的剑被人动了手脚,他是故意那样做的,原因就是为了引诱出这个凶手。 果然,他成功了。 而他知道没人愿意唱霸王的时候,便找来了警局的法医小陈,和自己演对手戏。 林飞看着眼前的这个杀人魔王,不禁觉得恶心:“你真是疯了。不,应该说你没疯。只能说你是活成了活鬼!” “呵呵。不疯魔,不成活嘛。不过,你唱的很好,但是没有我好。”王良人用自己沙哑的声音说道,他一字一句,举止神态都好似当年——那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 忽然,他又说道:“要和程蝶衣一样,才能够唱出好戏!” 他忽而挣脱了林飞,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把宝剑,学着程蝶衣,抹了脖子··· 看着一地的鲜血,众人一阵唏嘘。 忽然,班主说道:“哎呀,林警官,我们已经···卖出票了,说要唱霸王别姬啊,这···这···这可怎么是好啊!” 林飞看了一眼小陈,笑着说道:“嘿嘿,他家以前就是唱戏了,所以唱的好,难不倒他。至于虞姬嘛?”忽然,他声音举止一变,犹如“林小平”似得说道:“您看妾身怎样啊?” 众人都被他的举动逗乐了,一阵大笑。 不日之后,霸王别姬如期举行,一时之家座无虚席,台下众人一阵叫好,林飞和小陈在众人的掌声中谢幕····· 怪谈之锁线儿 一、意外 我蹲在自家的门口抽烟,仿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因为我忘了带钥匙。 开锁的师傅倒是很快就到了,他看着我家的门牌,若有所思:“你家,是3号楼8层2号?”我也去盯着那个门牌,却看不出有什么不妥。 他犹豫着:“有个老师傅跟我们那片儿开锁的人都说过,3号楼8层2号的活不能接。” “为什么?”我不由自主地问,“那老师傅是谁?” 他指着门上贴着的一个黄底儿黑字的开锁广告:“就是他,干这行已经好多年了,好多人都算他半个徒弟。他也没说为什么,言下之意好像是说什么不安全。”他说得煞有其事,“这房子是你买的二手的吧,听说这房里死过人呢,谁知道留下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要真有什么不干净的,我这天天开锁的人,岂不早就不安全了? 见他还在犹豫,我下了狠招——加钱。果然,他答应了。 他几下就捅开了锁,捅开后的锁甚至还是完整的。刘师傅颇有些得意:“咱这手艺不错吧,你这锁和钥匙还能继续用。” 用是能用,但继续用这么容易就被捅开的锁,心里总觉得别扭。刘师傅看出我的心思了:“觉得这锁不安全?要不我给你换个锁?算你个成本价。” 他手脚麻利地换了锁,换下来的锁我送给了他。新换的锁还没来得及试,就有电话催我去加班了。 等我终于捱到下班,已是第二天的下午。我刚摸出新换的钥匙,就发现锁孔里塞着黏腻的东西,填得实实的。看来,我需要一个开锁师傅。可我拨打刘师傅的电话,却是空号。 也许是手机出了什么问题,我准备再找个开锁师傅,可抬头一看,门上曾经贴的开锁广告,几乎都不见了。 不,还留下了一个,唯一的一个。黄颜色的底儿上,黑颜色的字。 刘师傅昨晚指着这说,就是这个老师傅不让人开我的锁。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了,穿过走廊跑到邻居家门口。总算,他们门上的小广告都还在。 我随便拨了一个号码,对方听说我要换锁特别热情,但在我报出地址之后,立刻找借口说他过不来了。 我连打了几个电话都是这样,最后实在忍无可忍,问到底怎么了?终于有师傅愿意回答我了:“我们这行都传遍了,你那把锁已经害死一个伙计了。” 刘师傅就因为给我换了个锁,居然就死了?我立刻问了灵堂的地址,赶了过去。 我站在门口还在犹豫进去该说什么,就看到刘师傅从里面走出来。“刘……师傅……我冲他打招呼,声音小到根本不希望他听到。 但他还是注意到了我。 ”你……你是昨天忘带钥匙的那个人?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 他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来:”你也认识老顾?“ 老顾是谁?然后我立刻反应过来,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屋里的灵堂,灵堂正中的黑白照片上,不是刘师傅。 我松了口气,告诉他是我误会了。但照片上的这位顾师傅我从未见过,为什么会有其他师傅说他是被我家的门锁害死的? ”你说那个传言啊,是我昨天给你说的那个老师傅说的,他警告我们都离你的门锁远点,说老顾这次车祸,就是因为他借了我昨天给你开锁的工具。他还特地要我换了电话号,以防你再找我。“ ”顾师傅,是车祸死的?“ ”他过马路,有左转的车非要从他前面过,不知为什么他没躲,结果就撞上了……“ 听起来不过是纯粹的意外,和我家的门锁怎么可能扯上关系? ”大家都说他没躲开是看到了幻觉。你住的那套房子里之前的人也是,那件事在这附近很有名……“ ”是什么事?“我追问。 刘师傅犹豫了,但还是说了:”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那房子原来就只住了个独居的丁老汉……“ 二、怪事 丁老汉前几个月过世了。可这葬礼上午才办完,下午就有人来撬锁了。撬锁的是丁老汉的女儿,她撬锁就是为了在争房产这件事上占到先机。 虽然撬锁后锁芯完好,但她还是换了锁。她担心大哥发现钥匙开不了时也选择撬锁,于是把房门上贴的所有开锁的电话广告都撕掉,只留下了帮她开锁的那位师傅的电话。她把自己的电话留给师傅,求他如果有别人也要他开这套房的锁,就打电话给她。 她回到家才歇了口气,就开始盘算要不要在丁大爷的房里添置些家具,把这房子占得更名正言顺一点。这时,电话打来了。 是被她拜托的开锁师傅打来的:”你不是要我帮忙看着你那门嘛!我刚去看了,出事儿了!你快来啊。“ 她的心立刻慌了起来,瞬间想到门是不是被她大哥撬了。 ”你家的锁被人用胶堵上了!“师傅道。 门锁确实是被人堵上了,锁眼里填着半稠半稀的糊状物,黏兮兮的。她心里立刻就堵上了火,想骂,却不知道该骂谁。 她拿出钥匙:”这还能用不?“开锁师傅愁眉苦脸:”当然用不成了,锁眼都堵实了,只能换锁了。“ 于是,这房门一天之内第二次换了锁。 听到这儿,我已经有点烦了,似乎就是个争家产的老套故事。 ”那锁就是她大哥糊的胶吧。“ 刘师傅反驳:”才不是呢,她大哥两口子正在外地谈生意。“ ”那他们家孩子呢?“ ”一直在国外读书。“ 哦?这倒有点意思了。 ”那后来呢……“ 后来出怪事了。 丁老汉的这个女儿开始频繁出现幻觉,她总觉得有人影在自己眼前乱晃。有时候是她十年前就过世的母亲,但更多时候,是她还没过头七的父亲。 这女人也是神经坚硬的人,她给自己找了各种理由,从压力太大、操心太多到睡眠不好,生生无视掉这些幻觉。 但她可以无视掉自己的幻觉,却不能无视掉她儿子的幻觉。 她儿子正在上大学,就是本市的一所三流大学,住宿条件奇差,于是经常会跑回家来过夜。她渐渐发现儿子的精神不好,总是心不在焉,甚至有几次,她看到儿子突然缩头抬臂,仿佛在躲闪什么东西。 她怀疑家里出现幻觉的不止她一个,但不管她怎么问,儿子就是不肯说。只有在她问到他是不是看到爷爷奶奶的时候,儿子才惊讶地反驳她,说是没有的事。显然,儿子和她看到的幻觉是不一样的。 直到她给儿子洗衣服的时候,从儿子衣兜里翻出那边房门的钥匙,她才意识到,他们两个有个共同点——都在葬礼后去过她父亲的那套房子。 ”你去那儿干吗?“她问儿子,这钥匙明显是从她这儿偷的。 儿子哼唧了半天,还是被她问出来了:他在学校交了个女朋友,前两天没钱出去开房,于是就想到那套房子,反正没有人住…… 显然,灵堂并没打扰两个年轻人的好兴致。 就这样过了几天,她看到的幻觉,从父母变成了她儿子。 她经常会看到儿子的背影就在她眼前,虽然知道儿子正在学校,不可能在她眼前,她还是伸手去拍,她的手没拍到任何东西,除了空气。 她还没想好要不要无视这幻觉,儿子学校的辅导员就打来了电话,告诉她,她儿子出事了。 三、坠楼 她匆匆忙忙赶到儿子的学校,看到的却只有救护车来收她儿子的尸体。”为什么!究竟是怎么了!“她抓着辅导员的衣领,声嘶力竭。 辅导员小心地安抚她:”你儿子是和几个同学发生争执时失足坠下楼的。“ ”和他发生争执的人呢!好好地他们想对我儿子干什么?“ 这时,旁边一个女生义愤填膺地说:”他活该!“ 从那个女生的口中,围观的所有人都听了一遍她儿子如何搞大女友的肚子,如何连哄带骗地逼迫女友堕胎。 今天事件的起因便是女友最终拒绝堕胎,她儿子突然发了疯,冲上去扼住女友的喉咙想往楼下推,被看到的其他学生冲上来阻止,扭打之中,反倒是她儿子被挤下了楼。 她突然明白了她儿子在幻觉中看到的是什么了——大概是血淋淋的婴儿吧。 于是还不到一周,她再一次去墓地送葬。 她的大哥和嫂子也来了,来参加外甥的葬礼。葬礼过后,她拿出了房门钥匙,对大哥说她换了锁,她说给父亲守灵那几天,房里来来往往人太多太杂,她觉得换把锁安全些。她把钥匙给了大哥,说都是自家人,既然换了锁,自然要给他一把。 大哥两口子诧异地盯着她,像是听不懂她的话。 ”想啥呢,快拿着啊。“她急切地把钥匙塞进大哥手里,动作凶恶得仿佛是在从大哥手里抢东西。 她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幻觉与厄运是从何而来,直觉告诉她,与那套房子有关,与换锁有关,与钥匙有关。 不管是与其中的哪一个有关,她都得离它们远远的,就算她的幻觉解决不掉,她也不能一个人受着,至少,得有垫背的。她失掉了她的儿子,她大哥一家却过得好好的,她这心里怎么受得了! 离开墓地的路上,她还沉浸在悲伤与愤怒两种情绪里。她满脑想的都是她的儿子,等她终于抬头,却看到儿子就在车前。她的身体先于脑子做出了反应,猛地去推正在开车的老公。 方向盘被她推偏了方向,车头立刻偏向一边,撞上了旁边的大树。 ”她老公当场死亡,“刘师傅说,”她也受了重伤,虽然抢救了过来,但人已经残了,也疯了,被她大哥送到精神病院了。“ 从这个故事来看,似乎撬门或是开锁的人就会看到幻觉。可我在这房里住了一年多,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你说的那个老师傅的店,在哪里?“毕竟,他只留下自己的电话,应该就是等我打给他。 四、不信 老师傅的店离我住的小区不远。”我的锁被人堵住了。“我说。 他问我住在哪里,问完后说我需要换个锁。我拼命点头表示赞同,于是他提起他的工具箱要我带路。 我没拆穿他根本用不着带路,只是问他能不能看一下他带的锁。 他打开工具箱取出一把裹在塑料袋里的锁。不只是塑料袋,我看到工具箱里有一双塑胶手套。 ”开锁戴这种手套会不会不太灵活?“我问。老师傅打着哈哈:”多少年的习惯了,改不了了。“ 于是我只好直接问:”这是不是昨天从我门上换下来的锁?“ 他愣了一下,不回答。于是我接着问:”我门锁里的胶是不是你灌进去的?“ 我的锁是昨天才换的,想要我再换锁,只有堵住锁眼。而我门上只剩下一个开锁电话,就是他的。 这把锁是昨天从我门上换下来的那把,也是丁老汉的女儿在父亲葬礼当天撬开的那把。堵了丁老汉门锁的,也是他。换来换去,门上装的,一直是这把锁。 所以丁老汉的儿子听妹妹说她换了锁才那么惊讶,因为他原来的钥匙还打得开。 ”这把锁里有什么?“我直截了当地问。已经死了三个人,究竟和这把锁有没有关系? ”那叫锁线儿。“老师傅说,”是长在锁里的一种线虫,就像是锁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但这蛔虫是金属的,也喜欢呆在金属里。这种东西,平时也就只呆在锁里沉睡着,开锁这种搅动根本弄不醒它们。它们只会因为一个原因醒过来,昨天晚上你发现没带钥匙后,是不是抽烟了?“我点头。 ”丁老汉不抽烟,所以这些锁线儿—直睡着,直到他死了,他家里人给他在客厅办了灵堂。“ 办灵堂自然要守夜烧香,那烟气熏醒了锁里的线虫。但守灵的时候夜不闭户,于是那时候锁线儿虽醒了,却没机会钻到什么人身子里。 ”锁线儿们醒了,便顺着金属游走,我换回去拆锁时发现了这些东西。没想到我修锁换锁这么多年,居然还真见到了这些当学徒的时候听师傅讲的东西。“ 他感慨道:”也是我运气好,开锁的工具是塑胶把儿,它们讨厌不导电的东西,小刘也是因此逃过一劫,但锁线儿已经游进了工具里,而小顾借的时候,抓的是金属的一端……“ 至于拿钥匙开门的人,钥匙可是金属。 ”它们顺着金属钻到了人的身子里?“我问。 见他点头我又问:”进到人身子后它们会让人产生幻觉?“ ”而且,都是人心里最怕的。“ ”其实这才是这东西叫锁线儿的原因,它们并不是只会出现在锁里的,金属的东西都有可能。它们被叫做锁线儿是因为它们能钻进人的心锁,不管那把锁藏得有多深。“ ”干嘛不直接扔掉那把锁?“我问,何必再换回去害人。 ”我说了,被烟熏醒后锁线儿们顺着金属游走,那防盗门,可是金属的。“ 天,这么说不只是锁里,我整个防盗门里都是这种东西! 还好我平时从不在客厅抽烟。 ”就算我扔了锁,门里还是有锁线儿。而且那些虫子把窝都做到那锁里了,扔到哪儿都会再害人。“ ”但这样,不就害了丁老汉的女儿了吗?“ 老师傅从鼻子里哼出了声:”自己父亲刚死就来撬锁的女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我呢?我又怎么惹到你了? ”你那整张门里都是锁线儿,多这一把锁又算什么。“老师傅说得理直气壮,”而且小顾的死,多少也是因你而起。“我记得,这位老师傅算是这些人的半个师傅。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让我把这锁换回去,别再祸害其他人了。至于你,锁线儿折腾几天就又休眠了,到时候你该咋样还咋样,原来怎么过日子,现在还怎么过。“ 人在无知的时候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日子,知道自己房门是颗定时炸弹后,怕就不那么容易睡踏实了。 ”有什么办法能杀死或是赶走这些虫吗?“ ”也许有吧,不过我师傅可没教过我。你要真觉得膈应,就干脆卖房搬家吧。“ 这话听得我心里一动,于是我辞别了老师傅。他不知道,我不会再来了,我会到这城市的另一头去找个开锁师傅解决我被堵上的门锁,我已经不信他,以及他有关锁线儿的这些胡话。 丁老汉女儿家的遭遇都是事故,顾师傅的死也是事故。他们看到幻觉,他们神情恍惚,都不过是别人讲给我的故事。 我不知道他的目的何在,也许他想给儿子在附近买一套婚房,而急于脱手的房子价钱总是好商量。 虽然这么想,但我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冒险。正在纠结中,才发现自己又走回了小区里,远远地,我看见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似乎,就在我家楼下。 我扒开人群,地上躺着个年轻人,脑袋上流着血,人已经死了。 ”怎么回事?“我问。 一个大妈半感慨半兴奋地跟我说:”咱这小区最近不是老遭贼嘛,就是这小子。今儿又偷到8楼一家了,才撬开锁不知怎么就犯了病,边喊‘警察不要抓我’,边跳下了楼。哪有警察啊,警察这会儿还没到呢……“ 刚巧,我住的就是8楼。 怪谈之赎罪 1 曼丽是一富家太太,总是高贵优雅,不愁吃喝,让人羡慕不已。 “曼丽真是好福气啊,住别墅,开豪车,夫妻两人相亲相爱的,羡煞旁人啊。”留香讨夸赞。 “哎呀,你这话说的,我还羡慕你呢,生了一个孝顺的好儿子。”曼丽也跟旁边的留香客气的说。 “今天反正没什么事,咱们姐妹出去逛街吧。”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出现在一条著名的富人区专街上。这条街上的任何首饰,上千的价格,衣服是几千至上万不等。也就只有富豪们才消费的起,但是这街口却有许多的乞丐。 乞丐们跪在街头,低着头,身前放着一个脏兮兮的钵。 曼丽路过时,眼神不屑的说:“这些乞丐真讨厌,浪费国家粮食,早死早超生,投个好人家不是更好?” 和曼丽一起逛街的留香则伸手投了一百块给跪在她面前小孩,脸上带着特有的母爱微笑。 曼丽有些不满,绕过乞丐就先走了前。 突然一个身穿白衣的女生从曼丽的旁边过去,因为曼丽买的东西太多,蹭到女生,女生手中的可乐就这么倒在了曼丽新买的衣服上,还有些溅在了曼丽穿的白色裙子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擦干净。”女生手忙脚乱的从身上拿出纸巾给她擦,但是却擦却脏,黑色的可乐已经印在了裙子上。 曼丽的双手握紧,显然怒气在极速的飙升,她用指甲捏住女生的手腕,“你知道我这衣服花了多少钱买的吗,好几万块就被你给毁了,你赔的起吗?”用力一推,女生倒地了。 女生握着已经发红的手腕,脸上露出一丝隐忍,低低的说:“对不起,多少钱,我一定赔。” “五万!”曼丽低头,眼神傲慢的看着女生,像高高在上的天鹅一般,嘴角噙着冷笑。 女生微微张口,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把你的电话地址给我吧,我一定会尽快还你的。” “好!”曼丽果真将电话地址说了出来,提着东西,蹬着高跟鞋走远了。 化妆品店,“曼丽,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留香有些不满。 “是她自己说赔的,这些衣服都是钱,我说五万还说便宜了呢。”曼丽不以为意,挑选着化妆品。 “她一看就知道是个穷学生,哪来那么多钱赔你。” “既然没钱,那她敢撞我,想碰瓷讹我钱。” 留香一听这话,就知道曼丽这种小心眼是无药可救了。 晚上,曼丽对着老公享了鱼水之欢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中,她来到了一个黑不见底的地方,见到许多人在这里,背上背着一块比磨盘还大一倍的石头,在艰难的行走着。 曼丽很害怕,这是什么地方,那些人是谁?她又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当她正想开口问话的时候,背上突然被什么东西一压,腰都快断了。曼丽想直起身子,可是身上的那东西怎么也甩不掉。她艰难的转头一看,一块黑质的石头坐落在她的背部。 曼丽大喊:“救命啊,这是在哪啊?”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应她,甚至都不看一眼。那些人的眼神空洞麻木,似乎见惯了这种情景。 突然,曼丽感觉屁股一疼,一个黑影浮在空中,手中的藤鞭不断的无风挥舞,并且谁有一点点的偷懒,那黑影就会甩起鞭子轻轻的抽过去。 无论那人多远,那鞭子都能无限延长,看起来黑影好像没使什么劲儿,但是这一打下来却是钻心的疼。 曼丽又被抽了一鞭,她痛叫。自从加入豪门,就没受过这种委屈。曼丽的眼泪如断线的珍珠一颗颗的从脸上滚落。 可是黑影却无动于衷,冰冷的说:“走!” 曼丽在这些人中没有看到自己认识的,没有手机求救,不得已,只好一步步的缓慢前行。 没多久,曼丽的体力不支了,停下了脚步休息。可结果一鞭挥下,曼丽人仰马翻,“啊!” 天已经大亮了,曼丽擦着额头的冷汗,这个梦实在太真实了。她起身喝水,感觉全身虚脱了般软弱无力,她撩开衣袖,身上竟有鞭打的伤痕,她不禁寒毛竖起。 自从静茹上次不小心将可乐倒在了曼丽的身上,她就努力的做兼职,那五万对她来说是天文数字。 日子这么慢慢的过着,静茹依旧在努力攒钱,而曼丽依旧傲慢,对于低她一等的人,她从来没有好脸色给人看。 一天,曼丽独自穿着华丽的水晶高跟鞋在街上狩猎衣服,走进一家店里,拥有甜美声线的店员热情的说“欢迎观临。” 曼丽瞧着她,有点眼熟,仔细想想,发现店员就是上次弄脏她新衣服的静茹,她都差点忘了静茹要赔偿五万给她的事了,如今在这遇上她,那就要好好的整整她,出出气。“哟,这不就是欠我五万的那个小妹子么,都一个星期了,钱凑够了吗?” 曼丽的趾高气扬,让静茹的头更低了,一个星期了,连三千块都不够数。 原本静茹比曼丽还要高点,但这么一比较,两人的差距就出来了。 “哎,估计一千都没凑齐吧,哎哎哎,不逼你了,先看衣服吧。”曼丽拨弄着手指上的钻石戒指,脸上轻笑,化着淡妆的她,在店内温和的灯光下,美的勾人心魄。 曼丽接连不断地试穿了好几件衣服,但就是不买。静茹耐心的给她介绍衣服的款式,特色。 曼丽终于选了一件衣服,在收银台结账,“咦,我的钱哪去了?谁偷了我的钱?”曼丽突然大叫。 “怎么了?女士。”收银台的营业员询问。 曼丽怒气冲冲的指着静茹说:“我刚才一直和她在一块,是她偷了我的钱。” “不不不,不是我。”静茹摇手解释。 “女士,店里是有监控的,你可以去找经理查看。”营业员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曼丽仰头走进了经理的办公室,静茹则在外面等结果。 没一会儿,曼丽出来了,经理叫静茹进去。 “经理,我没有偷东西。”静茹解释。 经理摆手,“你被解雇了。” 一桶冷水倒下来,静茹全身冰凉,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这个店门的,但她很清楚的记得曼丽嘴边的笑容,嘲讽,冷笑,傲慢。 静茹心灰意冷的走了出去后,曼丽却如同被雷劈了一样,突然弓腰倒地不醒,吓坏了店里的店员。 医院里,医生很严肃的对曼丽的老公说:“给她拍了片,脊椎受损,身上有大量的淤青,以后不要让她长期背超过她自身重量的东西了,不然下次便是脊椎断了。先” 她老公一脸的莫名其妙,作为富太太,怎么可能自己动手做事呢,看来这事还得等曼丽醒来问问了。 曼丽醒来后,医生建议在床上躺上一个月,有利恢复。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没有背什么重东西啊,肯定是那个坏丫头,为了不赔那五万,使了什么法子害我。”曼丽恶狠狠的对老公说。 “得饶人处且饶人,你这性子该改改了。”她老公说了这么一句。 但是曼丽的性子是不可能这么罢休的。在床上不甘心的躺了一个月后,好的差不多了,就下床走动了。 经过打听,知道静茹在一个小饭店里做兼职服务员,便前往那里,准备给静茹一个教训。 饭店里,正值午饭期间,静茹在众多客人中端菜倒茶,累的满头大汗都无暇顾及用毛巾擦擦。 曼丽的出现是静茹没有想到的,这个小饭店她怎么可能会来?静茹疑惑。她以为曼丽一个月没有找她麻烦,是因为宽容,她并不知道她那次一走,曼丽就进医院的事了。 曼丽穿着香奈儿的裙子,高贵美丽,闪耀亮光,在这饭店的人群中显得十分显眼。挎着名贵的lv包,找了一个空座位,从包里抽出纸巾,用力擦拭,直到她脑子为止,然后坐下,四处看有没有她要找的那个人。这个小饭店她是不屑来的,会脏了她的衣服,她要去吃饭的地方是高档的豪华酒楼用餐。 老板一见有贵客降临,满脸笑意的跑到曼丽的身边问:“小姐,需要点什么菜?” 曼丽看着他身上油光满面的,皱了皱眉,说:“请你退后两步,再跟我说话,另外,请注意你的用词,叫我女士。” 老板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但还是乖乖的退后了。 “我要…她!”曼丽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静茹,手指着静茹忙碌的背影。 老板叫唤:“静茹,过来一下,有客人找你。” 静茹一看到曼丽,浑身就如被电了一样,不会又是来催钱的吧。 静茹走上前,曼丽便不由分说的一巴掌打了过去。 “为什么打我?钱我分期给不行吗?”静茹被打出火气了。 “在场的各位听听,这个小妮子,欠我五万,一个多月了,不说一分钱没还,更是有过工作中偷顾客钱的先例,而且还使了法子,害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曼丽大声呵斥,原本在吃饭的顾客都停下筷子看着她。 “欠你五万是没错,但我没偷东西,更没害你。”静茹手足无措的解释,但是却如此苍白无力。 “我是富太太,不缺钱,不至于为了五万而陷害你,更何况,我有证据。”曼丽拿出一个光盘,“这里有电视吗?” 老板脸色铁青了,这个贵女人估计是跟静茹结了梁子,故意来捣乱的,那他岂不是落个看人不实的口舌。就算静茹是被冤枉的,那也留不得了。“你被解雇了,这是你的工钱。” 静茹拿着那一千多块钱,眼泪簌簌落下,她拿出之前攒的三千块钱,将全部的钱一并放在桌子上,“先还一部分,剩余的我会慢慢还的。”说完,落寞的离开了饭店。 可是刚走出门,曼丽倒下了。 “脊椎已断,您太太已经成为植物人了。”医生给了一个这样的消息。 夜深人静的时候,曼丽的床前,立着一道黑影,无情的对曼丽说:“傲慢,戒之在骄,负重罚之。” 曼丽此时正在做着噩梦,她被一个黑影不断的鞭打,背上背着石头,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空间里前行。而在现实生活中,床上的她,鞭痕越来越多。 2 店里生意冷清,华青懒洋洋的趴在吧台上,陽光刚好,华青透过橱窗,看向外面的人来人往。 “真羡慕那些有钱人,不用上班,不愁吃穿。”华青幽幽的叹了口气。 “还是脚踏实地的好。”凤舞咬着苹果,坐在店里的沙发上,看着一本时尚杂志。 凤舞是华青的朋友,也是这家服装店的老板,她更是一名大学生,边上学边上班,月收入一万。 “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看你人长得漂亮,才20岁的年纪,就开了店做了老板,还另外上班,光薪水就过万。你爸是房地产商,你哥也是公司的老总,你老公家又是开珠宝加工厂的。除去这些,你光写作,就月入数千,不愁吃喝,哪种穷人的苦,你真是一个幸运的宠儿。”华青语气带酸,有着羡慕,更多的是嫉妒。 华青瞧了瞧自己,寒酸土气。长相不出奇,月收入才可怜的三千,一年也存不了几万。她家爸妈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妈曾经更是法国留学生,家里有个哥哥也是法国留学回来开公司。而我呢,自家爸妈小学毕业,都是务农的,没教过自己什么有用的东西,还有家庭暴力,自己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出来打工了。认识凤舞,还是一个巧合。当初她开始了写作,恋上了凤舞的文章,才联系上凤舞,日子长久起来,就成了朋友。 “你也跟我一样努力,就能成功。”凤舞笑笑。 “我知道自己的上进心不足,奋斗劲儿加不了油,家庭环境决定了我们两个人的差距。”华青摇头。 下班后,凤舞说要去买衣服,华青相陪。 华青买了几件衣服,基本都是几十块钱一件的,最贵的还是华青肉疼买的,花了一百来块。 逛着逛着,凤舞看到一家名牌店,指着一条裙子说:“我喜欢这件。” “那就进去试试吧。”华青的衣服买够了,不想再逛了,就催着凤舞赶紧买好回家。 凤舞穿了那裙子从试衣间出来,问:“怎样,好看吗?” 华青点头,那衣服很适合凤舞的身材,是挺漂亮的。 “服务员,这件多少钱?”凤舞兴奋的问。 “这是香奈儿的名牌裙子,要两万块。”服务员斜眼看着凤舞。 “两万啊,挺贵的,等会啊。我打个电话问问我老公。” 过了一会儿,凤舞过来说:“刷卡,给我包了吧。” 很大手笔,就这样花了两万买了一件衣服。华青目瞪口呆,她可真舍得。看着自己袋子里的几十块的杂牌衣,心里一阵不舒服,如果我也有钱,可不可以也像她那样,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嫉妒心越来越重的华青,开始疏远了凤舞,每次见她炫耀,心里都恨不得将她掐死。 晚上,华青带着怨恨和不甘入睡了。一道黑影出现在她的床前,手里的针在黑暗中发出一种寒光,黑影迅速的用针对着华青的眼皮,动手缝了起来,一边缝,一边发笑:“嫉妒,戒之在妒,缝眼罚之。” 第二天起床,华青的眼睛一阵疼痛,还有淡淡的红色印子。镜子里的她,那红印明显,就像缝衣服那样的印子。 “啊!不会有鬼吧。”华青警惕的看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陽光透过窗,照进房间,显得十分的苍白寂静。 这天,她没去上班。可是凤舞却打电话过来跟华青分享好消息。 “青青,我要出版书籍了。编辑说我很有前途。”凤舞的兴奋穿透话筒,在耳朵的走廊中不断地冲刺。华青敷衍的恭喜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她真是被上天眷顾的宠儿啊!”华青不由得感慨一句。这世界真是不公平,杂志的编辑,还是那些有名的作家都十分的看好凤舞,并且还成为了朋友。而她呢,写作靠凤舞的关系才能跟那些编辑说上几句话,可那些编辑的态度却很冷淡,投出去的稿没有音讯,而凤舞总是第一时间就有了回复。 “凤舞,我嫉妒你!恨不得我变成你,替你享受这一切美好。”华青流泪大吼。 华青把窗子全部拉上,屋子里瞬间变的昏暗。一阵笑声出现在华青的耳边,还吹着冷气。 “你嫉妒心真重,我喜欢!我最喜欢惩罚别人了。”那道声音在这房间里游荡,充斥着冰冷。 “你是谁?出来。”华青害怕的大吼,只想这样将恐惧发泄。 一道黑色的旋风在房间里肆虐,“啊!我的眼睛,不要!”华青尖叫。 但是阻止不了,那旋风如同针线一般,穿进了眼皮,每一阵一线,都沾着血和肉沫。 华青无法反抗,她用双手拦住眼睛,但终究没用,那针线连带着她的手也缝到了眼睛上。 “不要!”华青大叫着从床上挣扎着。 额头细汗连连,华青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手上还有针穿透过的红点,眼睛里的血丝如错纵的树根,布满了眼球。 她向凤舞辞了职,另外找了一份工作。 凤舞不解,带着自家老公去找华青。 “青青,你最近怎么了,为什么辞职?”凤舞关怀的问。 可是在华青的眼里。她是多么的虚伪,总是无时无刻不在炫耀她的光芒和幸福。她是花儿,我便是绿叶,她非得找我衬托吗? 华青不想跟凤舞说话,没理睬。怕一开口就是大骂,诉说自己的不公平。 “不论什么事情都别生气好吗?我请你吃饭去。”凤舞没有看华青的脸色,便拉着往外走。“老公,这顿饭,你出钱哦。嘻嘻!” 又来了,又来了,这什么时候才到头啊!华青心里的嫉妒陰影开始扩大版图。为什么这么好的男人我遇不上,温柔帅气多金。华青越想越气愤。 之后,无论凤舞买什么,华青都喜欢讽刺,甚至嫉妒大发的时候用剪刀悄悄的剪烂凤舞的衣裙,让她当众出丑,会在别人的背后说凤舞的坏话等等。 如果一个人的光芒四射,那么另一个人的嫉妒绝对能遮天盖日! 一天深夜,华青被凤舞的幸福刺的心痛,跑去喝酒。喝醉后,迷迷糊糊的回家。可是天好像越来越黑了,连星星都看不到了,不,路灯也不见了。 一个黑影嘻嘻的笑着,可速度快的却如电视中那凌波微步一样,只能看到无数重叠在一起的淡淡影子。 “嫉妒,戒之在妒,缝眼罚之。嘿嘿嘿~” 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带着一阵阵冷风,吹进了华青的心里,她酒醒了。 “这是哪里?”华青慌乱了,没有方向,只有黑暗,似早已张开大口等待猎物的自投罗网。 黑影扫过华青,手中寒光点点。 “啊!”只见一条透明的细线扯着华青的眼皮,另一方线头则在黑影的手中。 又一次最大力度的穿透。华青疼痛难忍,流着血泪求饶:“求你放了我,我知错了。” “你是嫉妒的化身,你永远不知道羡慕的滋味。”黑影残忍无比,又接连动针。 无数次的穿针引线,华青倒地,不知死活。她的双眼被缝的密密麻麻的,不漏一丝缝隙。 第二天,华青被人发现,送往了医院,今后,她再也无法看见美好,别人的看不了,自己的也失去了。 3 “死丫头,又没给我洗衣服,老子用烟烫死你。”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一身酒气,对着自己的女儿又踢又骂。 “爹。你别打了,香儿知道错了。”女孩用手保护好自己的头部。可是男人将未熄的烟点在了香儿的稚嫩的皮肤上,甚至能听见细微的烫肉声音,还有一丝肉香。 很快的,烟头被摁灭了。而香儿的手臂上多了几个暗红色的水泡。男人直接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香儿跑去水缸,用水来浇灭这疼痛感。 “你这死婆娘,跑了就别回来,还嫌老子穷,老子还嫌你脏呢。贱货…”男人睡着后说着梦话,骂骂咧咧的难听的狠。 香儿蹲在角落里哭泣,这种日子好难过啊,她想妈妈了,眼中的泪水如天使坠落凡间。 “小妹妹,不要哭,姐姐帮你教训他,好不好?”一个长得好看穿着黑衣服的女孩不知道何时出现在房间里。 “姐姐,你是怎么进来的?”香儿疑惑的问。 “姐姐会变魔术啊,来,姐姐送你一朵玫瑰花。”黑影从背后唰的一下,拿出了一朵黑玫瑰。 “这花为啥是黑色的啊?”香儿从来没见过黑色的花,感觉好新奇。 “它叫黑玫瑰哦,就如同我一样。”女孩十分自傲,“好啦,不跟你说啦,我要教训那个混蛋。” “别,姐姐,你放过他吧,他是我爸,我要是连他都失去了,我就成孤儿了。”香儿哭着说。 “放心,只是给个教训,让他长个记性。”黑影像个漩涡,从男人呼吸的鼻孔里进入了男人的梦境。 只见一股股的黑烟从男人的身体散发出来,就像谁在下面烧湿柴火一样,浓烟滚滚,却怎么也燃不起来。 香儿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女孩,“姐姐,你是谁?不要伤害我爸。”其实香儿心里还有有些快感的,家暴的日子,过得太苦了。 没一会儿,小小的屋子里就全是黑烟了,男人咳嗽了几声醒来,“死丫头,你在烧什么东西,想把老子烧死,你好找你妈是吧。” 男人的脾气一暴躁起来就不得了,操起地上的棍子就胡乱的打过去,“砰~”家里的碗筷碎了一地。 “死丫头,还不赶紧打开门通气。老子又得花钱买碗筷了,白吃白喝的东西,干脆把你卖了算了。”大嗓门对着屋子一阵吼。 香儿听了后,连忙将门打开,不久,烟雾散去,屋中,一个全身像煤炭一样黑的胖子站在那里。 香儿看到后,噗嗤一笑,太搞笑了,连牙齿都是黑的,头发像是雷劈过的一样。 “臭丫头,笑什么,看我不打死你。”男人挥起手中的棍子,就扔了过去。 “啊!”香儿尖叫,险险的避过去。 “你还会躲了,今天看老子不将你打死!”男人脾气上来了,就去追赶香儿。 最终香儿被狠狠的打了一顿。 男人爱喝酒,总是一天喝的醉醺醺的回家,然后对着香儿暴打一顿发酒疯。 这个家就是被男人吃穷的,还欠了外债,但男人依旧嗜酒如命,暴躁如雷。 那一次,男人欠下了高利贷,但他却不自知,依旧跑去喝酒。 一群凶神恶煞的男人找上门来,看到香儿便问:“你是赵云的女儿吗?” 香儿怯怯的点点头,“请问你们找我爹什么事吗?” “叫你爹出来还钱。”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气哄哄的说。 “我我爹不在家,他去喝酒了,家里没有钱。”香儿何曾面对过这种场面。 “走,兄弟们,进去搜,找到值钱的东西就走。”领头的一招呼,所有男人都往里冲。 “不要,你们不要进去。”单凭八岁的香儿那营养不良的小身板是拦不住那伙人的。 “你们走开,这是我娘给我的,你们不能拿走。”香儿虎口夺食,那帮混混自然不会因为她是小孩而特别待遇。 一个大汉,抓着她的肩膀,轻轻一甩,便将香儿给摔的老远,在地上爬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人将家里的东西摔得稀巴烂,却无能为力。 过了许久,听到领头的说:“还真是一贫如洗,改天等他回来了,咱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兄弟们,拿出家伙。” 一群男人从口袋里掏出纸钱在香儿的家门口烧了起来,并用红色的喷漆在门上写着:赵云之墓。 当那群男人走后,香儿的泪水流了出来,躺在地上不能动弹。 夜半三更,香儿的爹摇摇晃晃的回来了,一回来看见家里乱糟糟的,就发火了:“家里这么乱,给狗住的啊,也不知道清扫一下,还在地上躺着干嘛?快起来。” 久不见香儿起身,脾气暴躁的他走上去就补了几脚。 将香儿从睡梦中唤醒,“嘶~”一声抽气声让男人更加生气了。 “原来你还没死啊!”男人又开始发酒疯了。 惨叫声一声高过一声,逐渐的虚弱了下去。 “妈妈~”香儿伸出一只手,眼睛微眯,微笑的看着某一处,“你是来接我…” 而在这一刻,黑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出来,钻入了男人的身体中。 男人皮肤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喷洒出无尽的黑烟,男人咳嗽不已,可是却无法阻止这种情况发生。 “救命啊!救命啊~”每叫一句,他的喉咙就如烟囱一般,向外喷出黑雾,将他自己给淹没。 那些黑烟像是有意识一般,不再向外扩散,反而浓缩成一团,包围住男人的全身,像一个黑茧,将男人带上了空中。 这简直就是一团乌云一样,黑不溜秋的,还能听见里面的人在不断的打喷嚏,每一次喷嚏也都是一口黑雾。 “这是你们人间所称的霾,如今把它掺杂在黑雾中,也是相得益彰。暴怒,戒之在怒,黑烟罚之。”黑影无情的惩罚着男人。 直到男人砰的一声掉落在地,黑雾散去,男人已经没有了声息,像一块过了期的腊肉。 黑影走到香儿的尸体旁,她已经没了温度。“香儿,利用你们人间的一个童话故事中的话:天国中,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痛苦和伤害。有着温暖的大火炉,有着慈祥的亲人,有漂亮的圣诞树和美味的食物。你相信姐姐,姐姐会将你送往那里。”黑影有些伤感,捡起地上的黑玫瑰,放进香儿的手中。 她握着香儿小小的手,嘴里念着不知名的咒语,那黑色玫瑰渐渐转为了妖艳的红色,慢慢的缩回进了香儿的手掌心,成了一个玫瑰花的印记。“香儿,记住了,以后这就是你的胎记。” 黑影的手掌心也有一朵玫瑰印记。“对了,我叫艾利。” 香儿两岁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从此她随爸爸生活在一起。自从离婚后,爸爸酗酒更凶了,脾气更暴躁了,妈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爸爸离婚的。之后也就有了家暴,香儿想妈妈,可是妈妈却一直都没来看她。 而妈妈跟爸爸离婚并不是因为爸爸酗酒,而是她得了绝症。 艾利,是七宗罪的判定人之一,判定人,也就相当于法官、判官。她曾是七宗罪及于一身,最后全部改正,这是一个奇迹,由此,她成为了判官,判人间犯七罪之人。 艾利从怀里拿出一个日记本,上面详细记载了犯罪人的犯罪记录,接下来,她会一直一直走下去。 (完) 回魂油纸信件 陈玉同站在家门口的报箱前,犹豫片刻,还是打开了。和前几天一样,里面躺着一封信。信封很旧,上面只有三个字:陈玉同。信没有封口,信纸是奇怪的土黄色油纸,中间写着一行字:去张家铺五里桥,九点钟。 字体与陈玉同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装在信里,他甚至怀疑就是自己写的。陈玉同疑惑不解,这是第六次接到这样的信。为什么要让他去张家铺五里桥?他和这个地方又有什么关系? 进到屋子里,陈玉同打开监控器。在接连接到几封油纸信后,陈玉同就在信箱边装了摄像头,24小时监控。他想知道,到底是谁把信放进了信箱?屏幕上,出出进进的,都是陈玉同,惟有一次特别。屏幕上出现了一张报纸,报纸遮住了摄像头,持续了几秒钟,消失了。无疑,有人知道他装了摄像头,并且故意不让他看到自己。这是谁?仿佛对自己了如指掌。陈玉同突然感到有几分诡异。 拿着信,陈玉同躺在床上,下决心到张家铺五里桥去看看。他研究了地图,那个地方已经是郊区公园一景。 一大早,陈玉同背起画夹,早早出发了。他是个颇有才华的画家,性格孤僻,很少跟人来往。五里桥有荷花池,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坐在池边,陈玉同看着满池的荷花,心旷神怡。这荷花,这池水,他仿佛曾经画下过。只是,他什么时候来过?陈玉同正疑惑,一个衣着素雅的女人走了过来。女人看上去三十来岁,妆容精致,肤如凝脂,眼波含春。刹那间,陈玉同忍不住怦然心动。 看看表,时针指向了九点。难道,信中所说的时间就是现在?就是他看到女人的瞬间? 陈玉同天黑才回家,信箱里依旧有一封油纸信。他不再感到恐慌,抽出信纸,这次不再是张家铺五里桥,而变成了:张家台,下午三点钟。 呆呆看着这字迹,陈玉同心里像有团迷雾般。回到屋子里,打开监控器,他又看到了那张报纸。把信放在桌上,陈玉同拿起笔写下“张家台,下午三点钟”几个字。两行字对照,几乎是一模一样!是谁在仿照自己的字迹?他到底有什么意图? 无论如何,陈玉同还是拿定主意,去一趟张家台。张家台是个小的博物馆,这几天正举办某个画家的画展。 午睡过后,陈玉同出发了。走进展室,他漫不经心地看着画,却不时地看看手上的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到了三点钟。陈玉同抬起头,看到了一个女人。在五里桥遇到的那个女人!陈玉同的心提了起来,这信真的和她有关?信,只是为了让他遇到她?! 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她身边,陈玉同指着一幅《墨葡萄》说画家一生坎坷,这墨葡萄肆意的画风正是他愤懑心情的写照。女人看着陈玉同,目光中露出几分钦佩。陈玉同和她并肩走,边走他边为她讲解。渐渐地,他发现女人是画盲,但这并不妨碍她欣赏美,甚至,她对于美有一种天然的见解。 看完画展,陈玉同意犹未尽,小心翼翼地征求女人意见,问她是否能和自己一起喝杯茶?女人犹豫一下,答应了。 陈玉同侃侃而谈,竟聊到了天黑。分手时,女人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她叫刘立蕾,是一所中学的音乐教师。 回到家,陈玉同直奔信箱。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拿到那油纸信。果然,信箱里又躺着信。信中只有一行小字:白杨林,上午十点钟。日期是一周之后。 陈玉同躺到床上,将信捂在胸口。回想着刘立蕾的一颦一笑,他感觉身体里像涌出一股电流。她太美了,简直像维纳斯。白杨林在石门公园,他常到那儿写生。 时间过得似乎格外地漫。一天天熬着,陈玉同几乎每天掰着手指头数,终于,他等到了周末。 背起画夹,陈玉同直奔石门公园。看看表,差一刻不到十点。他忐忑不安地盯着画布,却没动笔。十点钟,刘立蕾准时出现了。 她的眉宇间笼着淡淡的愁容。看到陈玉同,她眼前一亮。陈玉同则装作惊讶的样子,热情地打招呼。刘立蕾淡淡一笑,神情忧郁。陈玉同小心地问她怎么了?刘立蕾叹了口气,接着,竟掉下泪来。陈玉同吓坏了,急切地问发生了什么事?刘立蕾撸起袖子,陈玉同看到她的胳膊上遍布青紫的伤痕。 “这是谁干的?简直是禽兽!”陈玉同愤怒地说。 刘立蕾说是老公打的。两人总是吵架,吵得急了,他便动手。陈玉同感到一阵心痛,忍不住冲动地抓住她的手。刘立蕾并没有拒绝,眼泪一滴滴落到陈玉同的手背上。 自那天起,陈玉同每隔两天就和刘立蕾“邂逅”一次。频繁的约会让他觉得自己像住进了天堂,常常地,因为幸福的感觉他通宵不眠。 一个月后,陈玉同再拿到油纸信,上面写的是“盘山宾馆。21点。”这几个字让他的心几乎要从胸腔跳出来。盘山宾馆在郊区,极为隐蔽。看来他们的感情已水到渠成,到宾馆开房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日期是明晚。 整整一天,陈玉同足不出户,一心培养精神。晚饭后,他正看着电视,电话来了,是刘立蕾。她说在盘山宾馆订了房间。陈玉同几乎是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穿好衣服,打车直奔盘山宾馆。 敲敲门,刘立蕾就站在房门口。陈玉同紧紧拥抱着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融化了。他深情地吻她,幸福得几乎要落泪。他太爱她了,这样强烈的爱他还是第一次体会到。 渐渐地,两人约会越来越频繁。有时候一天两次。这天,两人又约在了宾馆。刘立蕾依偎在陈玉同的怀里,陈玉同抚摸着她的脸,问她什么时候离婚?刘立蕾叹了口气,说老公其实有病,很可怜,真的要离婚,她还有些不忍心。一听这话陈玉同急了,问那自己怎么办?她就忍心看着他每天倍受折磨?一想到还有个男人和他一起分享刘立蕾,他就忍不住要发疯。 那天,两人第一次发生了争吵。 怒气冲冲地回到家,陈玉同习惯地去拿油纸信,下次约会的时间居然是十天后。他后悔不迭,也就是说,因为这次争吵,他将有十天看不到刘立蕾。这代价未免太大了。 果然,陈玉同再打电话,刘立蕾一直不接。他家里的电话也沉寂,每天都没动静。而陈玉同更像魔症了一般,每过两小时便看一遍信箱,但油纸信,再未出现。 十天后,两人又在盘山宾馆见面了。陈玉同觉得自己真恨不能将刘立蕾吞进肚子里。可刘立蕾却神情淡淡地,根本不回应他的热烈。 “搬来我们同居吧?我受不了这种日日夜夜思念的滋味儿。想想他那么打你,你怎么还能跟他睡在一张床上?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一辈子都爱你。”陈玉同说着,紧紧抱住了刘立蕾。 刘立蕾一哆嗦,突然转过头,缓缓地说自己怀孕了,可她不知道是谁的孩子。陈玉同怔怔地看着刘立蕾,几乎不敢相信她的话。居然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一股无名怒火冲到头顶,暴怒让陈玉同几乎失去理智。他一字一顿地对刘立蕾说马上打掉孩子,然后搬来跟自己住。 看着陈玉同瞪着通红的眼睛,刘立蕾皱起眉,说他最好别强迫她。陈玉同扳住她的肩,急切地说他一定得和她结婚,越快越好!否则,他就死给她看。刘立蕾诧异,喃喃地说:看来天下的男人都一样。只想着自私的占有! 陈玉同急了,抬手给了刘立蕾一个耳光。刘立蕾惊呆了,陈玉同也呆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打了最深爱的女人。刘立蕾捂住脸就往门外跑,陈玉同“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紧紧抱住她的腿…… 回到家,陈玉同将所有的油纸信放到一起,他数了数,居然有99封。他和刘立蕾的关系,也持续了大半年。只是,陈玉同越想把刘立蕾抓在手里,刘立蕾却离他越远。这让他痛苦不堪。 第100封信,是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朱城胡同201号。 看着这几个字,陈玉同突然感到一阵恐慌。这是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以前每次接到信,他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这次却没有。 陈玉同还是去了。敲敲门,刘立蕾来开门。原来,这儿是她的家。结婚前,她一直住在这儿。坐在床边,陈玉同试图拥抱她,却被她冷冷地推开了。他怔了一下,见床上放着一堆小礼物,都是他以前送给她的。陈玉同的心沉了下去,意识到了什么。刘立蕾站起身,说这种关系让她感到心力焦瘁,她想分开了。说完,她默默地打开了门。 陈玉同吃惊地看着刘立蕾,不相信她会这么绝情。他走到她身边,试图抓住她的手,刘立蕾一甩手,走开了。陈玉同火冒三丈,上前一把抱住刘立蕾,用力将她甩到了床头。刘立蕾从他手里飞出去,头撞到了梳妆台的角上。鲜血顺着她的额头流下来,越流越多,捂都捂不住…… 陈玉同急急地逃回家。一连三天,足不出户。他躺在床上,不吃不喝,那滋味儿简直是生不如死。 第四天,陈玉同忍不住了。他得去自首,不能再这样折磨自己。他杀死了最爱的人,他不应该逃避! 顶着烈日,陈玉同精神恍惚地来到了警察局。警察听说有杀人犯来自首,立刻紧张起来。这意味着又一件悬案的终结。陈玉同详细地诉说了自己和刘立蕾的交往,诉说了措手杀死她的全部经过。半晌,他伸出双手,说:“把我投进监狱吧,那儿才是我该去的地方。” 警察疑惑地看着他,有人从电脑中调出了刘立蕾的档案。可电脑中记录,刘立蕾的确死于朱城胡同201号,死亡日期也吻合,但她的死因却是自杀——服用了大剂量的安眠药。同时死的,还有她腹中四个月大的胎儿。她身上没有外伤,当时她已经和老公离婚一年,最后警方确定她是因情自尽。更蹊跷的是,刘立蕾的死亡时间是在十年前。 陈玉同,彻底惊呆了。刘立蕾死于十年前?不,不可能,几天前他还在和她约会!突然,陈玉同感觉到一阵阵地头痛,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头颅中钻出来一般。他抱住头,恨不能以头触墙。 警察劝陈玉同回家休息,很明显,他们压根不相信他的话。无奈,陈玉同失魂落魄地回家。习惯地打开信箱,再没有油纸信。 坐在监控器前,陈玉同慢慢调出所有的录像。几乎每次出现油纸信,他都会看到一张报纸。他将图像放大,见报纸上写着一则消息: 一年轻女音乐教师在家中自尽,邻居众说纷纭。 再看日期,是十年前。 陈玉同呆呆地坐着,拉开最底层的抽屉。抽屉里有厚厚的一沓旧信封,有厚厚一沓土黄色油纸,这信封,这信纸和他近一年来收到的一模一样。信封下面,还有一张诊断书。 “狂躁型精神病,怀疑曾受过强烈激烈,导致精神失常……”诊断书的日期,亦是十年前。 陈玉同再拉开中间抽屉。里面放着一张精神病院的出院单,是在十个月前,他被从精神病院放了出来。他想想,那一天,是他收到第一封油纸信的日子。出院单下,是录像中出现过的报纸。 十年前,刘立蕾死了,他疯了。他爱她,可他却是个独身主义者。他是个画家,想艺术的生活,不要婚姻的羁绊。她为他离了婚,她为他怀了孩子,可他根本不想结婚。她绝望了,怀孕四个月,自杀身亡。他痛不欲生,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精神失常。他在精神病院呆了十年,可当他十年后被放出来,他的记忆交错,强烈的负疚让他把十年前的路又走了一遍,并自行纂改了许多地方。 陈玉同神情麻木地在信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在土黄色油纸上写下一个地点:凤凰山公墓。拿着信封,他举着报纸走出门,将信投进了信箱。 刘立蕾,就葬在凤凰山公墓。投了信,陈玉同如释重负。他出门买了一束红玫瑰,然后打车往郊外走。看着路边的风景,陈玉同的嘴角露出微笑。他要躺到刘立蕾的墓前,然后吞下玫瑰花里藏的毒药。自始至终,这段关系都是玫瑰中的毒药,刘立蕾吞下了,他迟了十年,也要吞下去。只有这样,他才得到永远的安宁。 贪官转世 贪官成罪孽深重,被打入地狱后,刀山火海,斧钺汤镬,受尽七七四十九周期酷刑,才得以准他重新转世托生。 出了地狱大门,贪官成直奔轮回转世司。一路思虑着,下辈子再不做贪官了,这四十九周的酷刑真叫人死不如生,生又不能。 来到转世司,众多魂灵都在排队等候转世抽签,抽到什么签,就转世做什么人。众魂灵边排队边祈祷,都想抽个好签,做个享福之人。 队伍行进得很缓慢,贪官成祈祷了几遍后,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就有些焦躁了。 想想还是当官好,若是当官,随便找个关系就把这签抽了,哪里用得着自己排队。来世还当不当官呢?正想着,忽然一个小鬼来到跟前,叫他从队伍中出来。 他不知是什么事,有点害怕,可又不敢不从。那小鬼在前面引着,带他进入一个偏门,竟是转世司吏的官衙。迎面坐着的鬼吏冲他大喝道:“你是贪官成,阎王准许你转世,不用抽签了,可以随意挑选。”贪官成一听又惊又喜,喜就不用说了,惊的是阎王爷何以对他这般恩赐? 那鬼吏见他愣着,知道他心里想啥,便嬉笑着说:“就叫你做个明白鬼吧。你在世为贪官时,别的什么神庙都不拜,只拜阎罗殿,给俺们阎王爷和小鬼们花了不少钱,所以阎王爷安排俺转世司给你行个方便,不用抽签转世,任你随意挑选吧。” 贪官成喜不自禁,竟不知他生前还做过这等善事,在陰间也算是给自己铺了条路。鬼吏给他签发了一个特别签,他拿着特别签,从转世司的小门直接进入了转世大厅。 转世大厅里排列着一个个转世甬道入口,在入口的门楣上标有:穷、富、善、恶、官、民……各类人等的标签,那些抽过签的魂灵,各自拿着抽到的签,寻找自己的转世入口。 贪官成拿着特别签,他可以任意挑选转世甬道。 他当然不会选择贫贱的、地位低下的,还有那些罪人、恶人、犯人的甬道。他转来转去,总是在有权和有钱两类人等的甬道前徘徊。 有权的好处他尝过,当然还是想做个有权人,但想想下地狱受的那些酷刑,他便胆战心惊,不寒而栗,说啥也不愿再做贪官了。可有权者的标签上,并不标有大官小官、贪官清官,这叫他不好选择,想来想去,他便去了那有钱人的甬道口。 他打算干脆做一个有钱人算了,安稳些,只要不拿钱去干坏事,估计就不会下地狱受酷刑吧。来到有钱人的甬道口前,他忽然感觉有钱人也不一定安稳。 他依稀还记得那些有钱的人,哪个不是提心吊胆,怕贼又怕官,哪有有权的人威风。 思来想去还是当官好,下辈子不再做贪官就是,不做贪官就不怕下地狱了。这样想了一会儿,就又回到有权人的甬道口。 来这里等候进入甬道的魂灵个个都喜笑颜开,兴高采烈。他跟在他们后面,有魂灵问他怎么称呼,约好到了世间要经常联系,互相照应。 贪官成又依稀记起,每回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结束后,大家也都是这样约好的。 他正与选择有权的魂灵热聊着来到入口时,就见两个小鬼指着他在议论什么,一个小鬼见他过来还冲着他道:“小子,又来了?”另一个小鬼道:“大刑伺候的滋味还没尝够!” 他便道:“这回转世,做个好官……” 说着一脚踏进了转世甬道处。 这时,他听到小鬼在背后笑道:“小子,知道你已在此几经轮回了吗?这是第一百回了,每回说的都是同一句话!哈哈,这回再做贪官入地狱,那可就要万劫不复了!” 凄厉的鬼新娘 我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了一个大型的钢铁企业工作,做的是我的本行——化学分析。 这个企业建在一个山谷里,三面环山,有一条铁路负责运送生产所必须的原料和燃料。它的东边是高炉,西边是生活区,就以那一条铁轨为分界限,渐渐地,这里就发展成了一个小城市。我住在生活区外围的单身宿舍里,不远处就是铁路,很多人都不习惯半夜被火车的轰鸣声吵醒,可是我从小就在一个小站里长大,爸爸妈妈都是养路工人,听到火车的轰鸣声就表示爸爸妈妈快回来了,所以觉得这种声音很亲切,也不觉得吵了。 与我同一间宿舍的女孩子叫方家蕊,是上海人,长得很漂亮,但总是很骄傲的样子,不太爱理会人,单身宿舍里那么多人,她也只是与我说说话罢了。 一天下班,我照例到宿舍尽头的洗澡间去洗手,只看见一大群人围在一起议论着什么,我走近一听,以来是关于方家蕊的。她们看到我,急忙围了上来,向我打听方家蕊的情况,我连忙摇头,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她们又七嘴八舌地告诉我,好不容易听清楚了,原来是方家蕊与我们集团的董事长的儿子在谈恋爱,不知道怎么又分手了,今天方家蕊到工程部去大闹天宫,弄得董事长的独生子很没有面子。大家纷纷猜测这次方家蕊肯定要偷鸡不着蚀把米咯。不能否定,大家都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谁叫方家蕊平时那么高傲,那么目中无人? 我回到宿舍,看到方家蕊脸朝下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我轻轻走上前,推了推方家蕊,问:“方家蕊,你要不要我去帮你打一份饭?” “不了,”方家蕊忽然翻身坐了起来,脸上尽是泪水,她恨恨地对我说:“他想就这样抛弃我?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家蕊,你先喝一杯水,”我倒了一杯水给她,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好好保重你自己呀!” “小琪,你真好,”她感激的说:“我一定是要把这件事和他说清楚的,今晚我就去找他,他不认我,还不敢不认这个孩子吗?” “可是,他已经是结婚了的呀!”我抓住方家蕊的手。 “我也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我也不想破坏他的家庭,可是,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你要我怎么办?”她低下了头。 “打掉它!”我咬住了下嘴唇,说:“我姨妈在市里的医院,我可以帮你!” “不要,”她忽然推开我,说:“我不要打掉它。他说过,要我在九月,做最美丽的新娘,没有孩子,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家蕊,你别傻了,他不会在乎你和孩子的。他贪恋的只是你的美色和你的青春,你知道吗?任何一个男人对你都会动心的。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女孩子能抵挡他的权势和魄力,就凭他的背景,他想干什么不行。听我的,把孩子处理掉,然后换一个地方好好生活……” “你滚开,我不要你管!我知道了,你也是他派来的,是想让我把孩子打掉吧?”方家蕊突然变得歇斯底里:“我告诉你,我不会这样做的,我要把他生下来,我要让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谁的孩子……” 方家蕊说完,就跑了出去。 我无奈地走回来,猛然发现地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拾起来一看,是一快玉,好象是方家蕊一向都佩带在身上的,怎么会掉了呢?我捡起来,放到了方家蕊的床上。 就这样,到了十一点我还没见到方家蕊回来,但因为第二天要上班,我就睡了。 我如同往常一样,急匆匆地赶到了办公室,发现保卫科的林科长已经坐在我们主任的屋子里了,难道现在保卫科连迟到也要管了吗?我正准备换衣服,看见林科长与我们主任偷偷交换了一下眼神,我们主任清清嗓子,说:“小吴,进来一下。” 我扭头看看同事,他们也以很怪异的眼光盯着我,让我觉得头皮发麻。 我一进到主任的办公室,他就把门给关了起来,我正思忖着最近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呀,林科长说话了。 “小吴呀,”他说:“我们主要是想请你谈谈方家蕊。” 这时,好象有一阵凉飕飕的风吹过。我心里一紧,问:“方家蕊出了什么事情?” “她被人杀了,死前还被多次性侵犯……” 我的脑子一下子就变得一片空白,方家蕊死了?昨天她还好好的,就这么死了? “小吴同志,你别太伤心,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请你对我们谈谈方家蕊最后与你说了什么,好让我们找到一点线索……” 我擦掉眼泪,把昨天方家蕊与我的谈话原原本本地说出来了。 谈话结束后,我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到了大楼的天台,我不想又被那群生活无聊的同事问来问去。站在天台上,我可以看到方家蕊出事的地方,那是铁道边的一个废弃的平台,已经长满了杂草,但我仍可以看到那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色,那么红,那么宽。听说方家蕊是被人割断了手动脉,失血过多而死的。我一直不知道,人以来可以有那么多的血…… 七月的陽光很大,我被晒得晕晕乎乎的,我仿佛看见了方家蕊那张美丽的脸,白得就像一块透明的白绢…… 对了,方家蕊说过,那块玉是他买给她的,我把手一伸进口袋,就触到了它,我把它掏出来,决定把这件事情也告诉林科长。 我回到主任的办公室,推开门,屋子里没有人,只有林科长的笔记本摊在桌子上,我忽然很想看看林科长是怎么样来记录我刚才所说的话的,走进一看,天呀!全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扶住了桌子。我镇定了一下,迅速离开了主任的办公室。 我早该知道,方家蕊这件事情涉及到的是董事长呀,他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独子出事呢?根本就不会,就是说,方家蕊的死是白死,是活该,是不知检点。 果然,半个月后,调查结果公布了,说家蕊是酒醉自己割破了手腕死的,如此芸芸。他们连想一个更合理的理由都懒得去想,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我乃一介草民,更无说话的权利,也就次作罢了。但我偷偷到发现家蕊尸体的地方去了两次,一次是陪她妈妈去,好象她们母女的感情并不很好,对于这件事情,她妈妈并没有过多地追究,也没有掉眼泪,默默地走了一圈;第二次是她的生日,八月八日,正逢星期六,我在傍晚去了一次,买了一大盒牛奶和一束百合,都是她喜欢的东西,因为不知道她的骨灰是不是她妈妈带走了,只好到这里祭奠她了。 夕陽真的如小说里写的,像血一样红,固执地凝固在淡蓝色的天空,像天也因为伤心哭得眼睛都出了血。我将牛奶全部倒在地上,很快就被干涸的地面吸得精光。我站起来,只觉得身后有一阵淡淡的香气袭来,就像方家蕊平常用的那瓶雅诗兰黛。我回头,除了那如血的夕陽,什么都没有。我身上带这那块玉,在这微亮的光中,玉仿佛也是红色的。我叹了口气,将玉埋到了地里。 就在这时,我发现地里长出了一种猩红的草,用手一捻,散发出极腥的味道,我皱皱眉头,离开了这个地方。 回到了宿舍,迎面走来了两个财务科的女孩子,她们对我说:“小琪,你的打扮和方家蕊越来越相似了……” “啊,对不起”那个女孩子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改口:“你脖子上的这块玉很好看,你在哪儿买的呀?” 我一摸脖子,果真挂着一个东西,我一把拉下来一看,不就是我埋到地里的那块玉吗?我浑身都凉了,我绕过那两个女孩子,跑回了宿舍。站到镜子前,果然,我穿起了白色的长裙,把长发披散下来,晃眼看过来,是和方家蕊有几分相似。 “对呀,我就是觉得你也很漂亮,我才和你做朋友的……”镜子里似乎出现了平日那个娇柔的方家蕊,她为我整理好头发说:“这块玉和你也好配哟,我送给你呀,好不好?你要记得帮我报仇哟……呵呵呵呵……” 我一惊,扭头去看,那里有人,但我脖子上分明留着她淡淡的香水味…… 第二天是公司的实验钢的钢水出炉的日子,七点钟的时候,我没有听见大喇叭里有激动的声音,向全公司职工报告这个好消息,四处都是一片寂静。 我们办公室的七姑六婆们在议论纷纷,好象是昨天晚上死了一个人,听说是掉到钢水炉里活活烧死的。她们还跑来问我,知道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好象是质安部的韦冰吧,他素来仗着他父亲与董事长的关系好,在公司里横行霸道,我很看不起这种人的,所以他的死亡也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影响。我冷漠地走到一边,拿起一张新的报纸,没有新产品出,我也就没什么事情可干的。加上我的手臂今天酸得要命,我就更加不想说话了,只想快一点下班,到医院去看看我的手,是不是拉伤了? “喂,小吴,你的裙子上有铜-3的痕迹哟,不会是你把韦冰推到炉里去的吧?”一个爱把自己打扮得像总统夫人的同事笑了起来,大家都跟着笑了。 “不会吧!”秃顶的老江说:“就小吴那么苗条的身材,搬得动韦冰那方家蕊60斤的大块头?你呀,省省吧!” “就是呀,人家小吴裙子上的痕迹,一定是那天到7号高炉去取样本检验时蹭的。”又有人帮我说话了。 “我不过开个玩笑,大家怎么当真了?”“总统夫人”有点不满了。 这轮到我吃惊了,我很清楚地记得,我那天是穿了一条牛仔裤去取样品的,而且,所有的高炉,只有出事的这个7号高炉是用铜-3做保护涂层的,难道…… 午饭我没有在食堂吃,我直接回了宿舍,开了门,我又反身把门锁上,我擦掉汗,拿出今早匆匆换下的睡裙,果然,上面有烤蓝色的痕迹,不用说,一定是我今天早上换衣服时,从睡裙上沾到的。我颓然坐在床边,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忽然觉得脖子上的玉好象跳了一下,我慢慢地将头转向了桌子上的镜子。镜子里的女人脸色苍白,我只是觉得着张脸我越来越陌生了,好象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方家蕊的脸又出现在镜子里,她仍是一口吴侬软语:“小琪你真好,那么快就帮我杀了韦冰。开始我以为你还挺麻烦的,谁知道,你很合作呀,你的潜意识里是不是也很恨他呢?……呵呵呵呵……不过不要紧,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步呀……” 我在干什么?我猛然站起来,我要到保卫科去投案自首。我刚走两步,我说什么呢?说是我杀了韦冰?别人一定不会相信的,我怎么能杀了韦冰呢?他是受过特种兵训练的,赤手空拳的我,怎么能轻而易举地把他推下去。想到活生生的一个人在高温的钢水里熔化掉,就让我觉得恶心。 躺在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我觉定把这块玉扔掉,这样,我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扔掉了玉,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下午,是政治学习,我呆在人群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这样,方家蕊就不可以控制我了。开完会后,团委书记号召大家去除草,说是有一片杂草,很臭,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和工作,虽然我觉得他是在虚张声势,但我也愿意与大家呆在一起。 到了那个所谓杂草丛生的地方,我才发现是方家蕊出事的地方。我站在那里,只觉得陰风阵阵。那种猩红色的小草已经长得很高了,已经可以铺过脚面。有一个老大爷在挖这种草。我走过去,蹲下来问:“大爷,这草腥得很,你挖它做什么?” 那个大爷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这种草叫鬼新娘,说是很久以前,有一户的女儿,被一个坏人骗了,失身于他,怀上孩子后又被这男人抛弃,结果这女人就在野地里抹了脖子,据说,这血流到哪里,哪里就长了这种草,女人说,就算做鬼,也要做他的新娘,所以人们就管这草叫鬼新娘。你别看它腥,它可是治疗产后大出血的良药呀,这种草平时很难找到的,怎么这里长了这么多?……” 就算做鬼,也是他的新娘! 我惘然地看着这不起眼的小草,真的是方家蕊地下有知,通过这个方式来告诉我们。她死得冤。对了,我可以到市里的公安局去报案的。 我打定主意,我站起来,朝开往市区的汽车站走去。 “小琪,你去哪里?”团委书记——叫做周佩文的男人说。 我转过头,望着他。我向来不喜欢他,听说他的心脏不太好,总是苍白着脸,戴着一付眼镜,表面好象一本正经,但背地里不知道玩过多少姑娘。 “今天晚上赏脸和我吃一顿饭好吗?”他很热切地望着我,眼里的欲望一览无遗。 “好!在哪里?” “七点整,在我的宿舍。”他势在必得的样子实在很令人讨厌。 “我会准点到达的!”我说完,走了。好象,是方家蕊替我回答了所有的问题。 从市区的公安局回来,我得到的仍是同样的答案:“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情我们会调查的!” 我匆匆洗澡,换了一条白色的长裙,把长发披散下来,喷上香水。站在镜子前,仿佛方家蕊就站在我的身后,她软软地说:“这样才对嘛!你打扮起来多有女人味呀……我都要忍不住嫉妒你了……迷死他……嘻嘻嘻嘻……” 因为周佩文也算得上是一个中层领导了,虽然没有结婚,但仍然得到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为了净化空气,生活区里种了很多的夹竹桃,现在过了开花的季节,但绿油油的,仍是很讨人喜欢的。 我最后的记忆是,我攀到周佩文的陽台上去摘夹竹桃,看到似血的夕陽,看到了方家蕊…… 什么?方家蕊?我好象一下子惊醒了,我只觉得有人在大力地摇晃我的肩膀,我用力睁开眼睛,只问到一股浓浓的煤气味,我挣扎起来去关煤气,然后推开了窗,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后,我在餐桌旁的地下找到了周佩文,他好象已经死了,虽然身体还是温热的,但我已经确定他已经死了。我惊恐万分,连忙打了电话报警。 后来,结果出来了,我们那天吃的那碗野菜汤是有毒的,情况类似于煤气中毒,加上周佩文又有心脏病史,所以,没救了。 听到结果后,我害怕得浑身发抖,是我害死他的! 我知道,夹竹桃是有毒的,它的中毒症状与突发性心脏病非常相似,没有一定经验的法医是无论如何也诊断不出来了,更何况,周佩文是有心脏病史,所以大家都以为是野菜中毒。 已经是第二个了,我知道,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我不知道还要杀多少个人。我已经很害怕了,我决定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回我父母的城市去。 但是。就是这时,开始了职称的评定考核,在国营企业,也就指望这难得一次的机会加工资了,我不打算放弃,只希望在这一段时间不要出事。 这天下班,有一个精瘦的家伙拦住了我,口里不干不净地说:“小吴,你可是越来越标致了,怎么哥们以前都没有发现你这朵花骨朵呢?什么时候,到哥们的宿舍里玩玩,我保证让你夜夜销魂……呵呵……” 他叫李帆。他的父亲是省里的什么人,在我们的公司里挂一个闲职,整天不务正业,东游西荡。因为他有糖尿病,要靠打胰岛素过日子,所以,他满胳膊都是针眼。 这天,我醒来,发现我自己没有换睡裙,穿的是一条我出来都没有穿过的白色长裙,裙幅上染着血迹。我急忙脱下来,把睡裙浸到盆子里,换了衣服,急忙到公司里去,看看是不是又出什么事情了。 果然,李帆死了。 他是在家里被发现的,是一个送奶工发现他家的大门没有锁,推门一看,他躺在客厅中央,身体已经僵硬了。报警后,警察没有在他的家里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也没有发现有其他人到过的痕迹。解剖的结果,是胰岛素注射过量。因为李帆已经自己注射胰岛素很多年了,应该不会自己用量不准而造成死亡的。所以,警察不排除他杀的可能性。这一次公安局可是动真格的了,出动了不少人马,几乎每一个与李帆有关系或没关系的人都受到了警察的询问。 这天在食堂吃饭,有两个警察在我旁边的那一桌吃饭,一个说:怎么都没有疑凶的一点痕迹留下的呢?另一个说:除非真的见鬼了。 那些警察在我们这里也呆得很烦了,应付完李帆的老爸,也就匆匆撤退了。 但我知道,这一切,都与我有关系的。 马上就要搬宿舍了,我暂时被分到了一栋旧的家属楼住,我对面住的是工程部的一个工程师,叫罗墨,长得很好,很受女孩子的欢迎。但他遇到我,总是有意躲避我的眼神。我也很喜欢他,但我知道,像我这样平凡的女孩子,他是看不上的。可是,有一天,我们几个女孩子到他家吃饭的时候,我完全改变了我的看法。 我们带去了几只鹌鹑,准备煮汤喝。一个女孩子自告奋勇地要求杀鹌鹑,罗墨一把拦住,说,别,这些鹌鹑要摔死才好,如果用刀割,会“让其精气外露”,就不够补了。说完,他接过鹌鹑,握住它们的身体,用力把鹌鹑的头摔在水泥的面板上,看这一个个脑浆迸裂的小东西,有些还在痛苦地抽搐,而罗墨的眼里闪现的却是兴奋而狂野的光芒,真是让人难以相信他是这么一个残酷的人。 当他扭头看我时,我的背后泛起了一阵凉意。 然后,他又当场活剥了十几只青蛙的皮。 我完全相信,他可以下手杀了一个人,如果有必要的话。 罗墨的房间里电线老化得很厉害,有一根甚至已经掉了下来,有一个学电气的女孩子指出来了,他还蛮不在乎的样子。 结束了这一顿不是很愉快的晚餐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半夜,被一阵压抑的哭声吵醒了,我从防盗门的小窗子望出去,看到罗墨和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子在纠缠不清,那个女孩子好象是在食堂的小妙,是一个农村姑娘,长得很不错的。小妙哭着说:“我已经怀孕了,你不能不管我。” “这有500块钱,你拿去吧!”罗墨说:“把孩子打掉,以后别来麻烦我了!” “你怎么能这样呢?”小妙抽泣着说:“你不是说要和我结婚的吗?” “烦死了!”罗墨的眼里又出现了狂野的光芒:“怎么那么烦呀,我是不可能和你结婚的……” 我没有心思看她他们纠缠下去,我关上了窗,回到了卧室。 我的床上坐了一个人影,我不用看都知道是谁了。 “方家蕊,你终于肯见我了。”我也坐下来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仇已经报了,现在来杀我灭口的。 “你别害怕!”方家蕊说:“其实我已经把我死的时候的情况都让你看了,只是你觉得那样太惨了,潜意识里把它忘了,但你的正义感还是残留了一些,所以在我控制你的意识的时候,你还算合作。你努力想一想吧!” 我闭上了眼睛,眼前出现了一副画面:方家蕊站在空地上,围在她身边的是韦冰、周佩文、李帆、罗墨和张军——她的“爱人” “你叫那么多人来干什么?”她惊恐地对张军说。 张军没有说话,其余四个人扑上去,捉住了方家蕊,动作迅速地将一块手巾塞进了她的嘴巴,然后剥开了她的衣服,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地轮奸。在这整个过程,张军就在一旁冷冷地看这一切的发生。方家蕊的眼睛始终没有流一滴眼泪,原来,一个男人,可以为了很多东西牺牲他的女人,爱情?对于男人来说,也许根本就不算什么东西,或许,他出来没有爱过她。他贪恋的只是她美丽而青春的肉体,仅此而已。没有什么比心碎更痛的伤口了,也许,那时候方家蕊的新已经碎成了几万几亿片,已经不知道痛,已经没有感觉了。 “接下来怎么办?”韦冰问。 “按计划做!”张军就像一个指挥战争的将军,从裤袋掏出了一把刀,一把很锐利的手术刀,他的妻子在医院工作,要得到一把手术刀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四个人,分别按住了方家蕊的手和脚,罗墨利落地在她的左手腕的动脉上割了一刀,血就汩汩地涌出来了。风干的地面还没有那么快吸收血液,血就越流越远……当血快凝固的时候,李帆就掏处一瓶水,不断地往伤口上浇水,不让血凝固起来……方家蕊的脸越来越白,意识也渐渐地模糊了。他们还嫌不够,还把方家蕊抱起来,让她全身的血都往创口流…… “即使我有错,来惩罚我的也不应该是他们吧!”方家蕊的话打断了画面。 “那也不应该由你来惩罚他们呀!”我趁自己还清醒,说了一句。 “已经迟了,这是他们自作自受……” 当我再一次清醒,我知道,方家蕊已经成功地干掉了罗墨…… 罗墨是触电身亡的。 把韦冰叫上高炉的顶部——看到一个自己亲手杀死的女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是能让他惊恐万分的,然后用铁管将他击昏,我知道哪里的栏杆有一个洞,把他从那里推了下去;把夹竹桃的叶子放进锅里,毒死了周佩文;为李帆多注射了一支胰岛素,让他在沉睡中死去;把电线缠在门的把手上,往地上倒了一大杯水,在罗墨推门的时候,电死了他,让他活生生地死在他的女朋友面前,又是一个意外。 我已经可以大致推测出这四个人的死亡现场。 我决定先找张军,不能让方家蕊再附在我身上了。 我找到了张军,把事情全部告诉了他,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但他不愧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他觉得要找一些可以辟邪的东西到方家蕊死的地方去。我知道他还是不相信我的话,那片空地上的鬼新娘是越长越好了,那里的邪气也越来越重了。我劝他不要去那里,他硬是不信,我只好跟着去,希望说服方家蕊不要杀他。 那天正好是初一,淡淡的弦月挂在天边,有着淡淡的雾,红色的鬼新娘在暗淡的光线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军,你是在找我吗?”娇柔的声音蓦然在我们的身后响起,回头,身穿白袍的方家蕊笑吟吟地看着我们。 “方家蕊,你到底是人是鬼?不要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你快跟我到公安局去自首!”张军好象一点也不怕。 “我就是我呀!你不是说要娶我做新娘的吗?现在已经九月了……” 尖下巴,凤眼的方家蕊在这里无比的娇媚。 “是呀,我要你做我的新娘的哦,……”张军也被这女鬼的美丽所折服。 “那,你就拿手术刀自杀呀,不过,要割颈动脉的哟!” “这……” “你不爱我吗?” “爱……” “你不要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要……” “那就动手吧!” 一把手术刀掉到了地面上,张军捡起来毫不犹豫地往自己的脖子上划,我捂住了脸,忍不住叫了一声…… 一切都结束了,在这个六人死亡的游戏结束后,我辞职了。 火车上,我的美丽成为了众人注目的焦点。我知道,我的这份美丽是方家蕊赠与的,也算我配合他的复仇计划的报酬吧!我接受了,我决定把这个无聊的故事忘掉,找一个有一点钱又很爱我的男人结婚,生一个孩子什么的…… “对不起,小姐,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好听又有磁性的声音问。 我抬头,映进眼眶的是一张无比出色的脸,虽然我心里无比明白他肯定已经结婚了,但我还是决定要爱他…… 悬疑故事之请帖 至今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说给你听的话,你肯定会和我一样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不同是,我说完这件事情后,我依旧会饱含困惑和担忧,我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我的身上。可是你就不同了,你偶尔读了这个故事,或许你对这个故事丝毫不感兴趣,你索性又找其他的故事读去了,抑或你对这个故事非常喜爱,左右把玩爱不释手,但充其量一觉过后,你也会把这个故事抛之脑后的。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的说,虽然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我内心里一直都对这件事挥之不去,就像恶梦一般总是困扰我的睡眠。 我抱着“哭出来就会舒服”的态度来讲这个故事,以此希冀我真能在说的过程中得到解脱。好了,我也闲言休说言归正传。 那是发生在5年前的故事! (一) 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婚礼能够轰轰烈烈呢?确实,我也希望我的婚礼能够轰轰烈烈,但是,这仅仅是希望。博林早就苦口婆心对我实施了人海加口水战略了,他的三姑六婆隔三岔五的就像喷水龙头一样对我进行思想教育,“我们那时候,吃饭请客,婚纱旅行甭想,见了父母就跟着走了”等等语录不绝于耳。我被包夹的只能用“嗯,嗯,嗯…”回复,但这个“嗯”字却像关水的龙头,瞬即关住这来势凶猛的吐沫。我也并不是被她们说服,我内心里早就决定不兴师动众的大搞一通的,其一,我也是怕麻烦的人;其二,自己的经济实力也不够这么折腾;其实,最主要的是想省去这些费用去旅行一把,结婚本是2个人的事,旅行恰如其分。 博林并不知道我的本意,如果我告诉他这个“喜讯”的话,他肯定会活蹦乱跳的乐翻天,甚至冲上来抱着我狂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表情竖起拇指对我乐呵呵的谄媚:“老婆,你真是英明神武,武功盖世,世上少有,有情有义,义薄云天,天天…天开心”! 一个人在家,总得找点事情打发无聊,家里卫生又被我洗劫一空,我瘫在沙发上,如梦似醒,想到这一幕时我不由得会心一笑。笑过之后,无聊迅速占据空位。我拿着抹布漫无目的的察着茶几,心里不知想在些什么? “砰砰砰…”那扇门像是安装在我的心里,我的恍惚猛然震醒了,“不是博林回来了吧?”我心里在想,我兴冲冲的冲过去开门。 “谁这么无聊”,我打开门竟然没看到一个人影,嘴里碎碎的骂道,正准备关门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张纸,显然是敲门的人留下来的。 我关上门坐在沙发上,翻看刚才拾起来的那张纸,原来是请帖。 请帖 尊敬的博林先生、王珂女士: 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我们举办的二日一晚“浪漫之旅,漫游长江”的活动能够邀请两位贵宾,活动时间定于2006年9月10日——2006年9月11日,恭候赏光。 “浪漫之旅,漫游长江”活动委员会 2006年9月08日 请帖写的迷迷糊糊,我也看的不知其然,请帖背面也密密麻麻的写着很多字,如务必9号赶到风情小岛的“梦幻山庄”, 10号在此登船;以及行车路线;携带日常用品等的温馨提示。 我放下请帖,心中纳闷不已,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心中打转,这些为什么又像一根根绳索,在我不会打理的情况下,全部打了结。这请帖上又看不出哪个公司举办的?为什么要请我们去呢?为什么不写电话号码呢?为什么送请帖的人也说个清楚就走了呢?这是一个骗局吗?为什么要骗我们呢? 正在我还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滴滴滴…”这电话铃声又像刚才的门铃声一样,震吓了我。 “喂,您好,我是‘浪漫之旅,漫游长江’活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请问您收到请帖了么?” “嗯,收到了,我想问下,为什么请我们呢?” “是这样的,是有人指定邀请你们的,所以费用她已经付了。” “哦,请问她是谁?” “她没有说,我们就没问了!可以告诉你的就是,她是一个女人,好了,还请你们按时到达,谢谢!” 这个电话来的也快,挂的也快,“她的电话多少?”我的话还没说出口,那边早就把电话挂了。 “她??她会是谁呢?”我翻出了相册看,以便让我想起这个她是谁。 这次旅游的费用应该昂贵,能够为我们付高昂费用的朋友一定是密友,难道是侯玲、刘琪、或者是方宁?我看到大学时我们寝室的几个人的合影,我猜测应该是她们之一。 我拿起电话,给侯玲打电话。 “搞这么神秘干嘛,你送的请帖,我收到了,还是非常感谢!” “什么,请帖?这不是我送的。” “不是吧” “我正要打电话给你了,我也收到请帖了,我还以为你们结婚,要我们一起去旅游呢?” “这也不是我们送的,那是不是刘琪和方宁送的呢?想给我惊喜?” “也不是的,刚才她们和我打电话了。” “那这就奇怪了,谁邀请我们去旅行的呢?” “哈哈,管那么多干嘛,先去呗,就当提前给你们庆祝。” “哦,还有一件事,我们那张合影上,站在我旁边,最边上的那个女的是谁啊,我一下子一点印象都没有。” “哈哈,那可是你的老情人,你不记得???她叫古月。” 古月,为什么我的脑海里完全没了她的记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又看到相册里好几张和古月的合影,甚是亲密,但为什么我就是记不起来呢?难道这次旅行是古月准备的,我想或许真是这样的,我很想马上动身一探究竟。 (二) 得知有人请我们去旅行,博林真的乐得翻天覆地,甚至想感天谢地,他二话不说,早帮我准备好行李了,就等出发,生怕煮熟的鸭子会飞。他大抵心里早就在盘算,这么一来又该省一大笔了,机不可失,机不再来。我不知道他要那么省干嘛,但是我并未责怪他,或许懂节约的男人真是好男人。 一路的舟车劳顿,黑夜比我们先一脚到达了风情小岛。 繁华和寥落也许只差灯光,城市的霓虹缤纷,彰显了城市的辉煌和繁华,而现在的小岛在没有灯光的掩饰下,恐惧和寥落的心境油然而生。 小岛孤立无援的伫立在长江中,像一个依依不舍挥手告别的孩子,小岛不大,但凹凸不平的小丸子似的山丘随处可见,这些山丘若是白天看着,到时有几分可爱,倒是现在,在这陰暗的气氛映衬下,就像一个个坟。 好在刘琪、方宁、侯玲她们的男友都是大学里的学长,至少有豪客来牛排的“七分熟”,我们四对情侣一路“说三道四”的,思绪里全是欢快和喜悦占据着,偶尔还有几缕笑声在小岛上空响彻。 “你们说我们的这次旅行会不会终身难忘?”刘琪心血来潮的照例用那可爱的口吻询问大家。 “我到希望山庄里面有大大的床,我要好好的谁上一觉。”方宁接过刘琪的话茬。 “说不上终生难忘,我们至少可以把这当做一次很好的聚会,大家玩的尽兴就好了。”黄荣兴(刘琪的男友)说道。 大家似乎觉得黄荣兴的话就像掘出一条水槽,我们不同的口水都汇聚到这条槽里去了,都异口同声的说,“对,是的,我们好好玩”, “看,山庄就在前面,我们快点进去吧!”博林兴奋的对大家喊,拉着我的手就往山庄跑去,大家都跟着跑起来了。 (三) “欢迎大家来到梦幻山庄,里面请”被黑夜模糊的人做出邀请的姿态示意我们进去,我借着室内射出来的灯光,我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那个人,他整个人瘦的像是两根杆子撑起了的,他的脸更是像烧焦了的饼,皱纹粼粼,眼睛凹进去有拇指那么深,我完全分不清他是男是女,但他脸上的笑一半是刻意挤出来的一半是他的脸老化的结果吧,我看着他的脸和他脸上爬着的笑,我不寒而栗,总感觉他的笑里面含着陰谋一般,不祥之感不知从何地跌落到我的心里。 我拉了拉博林的手,悄悄的和他说,“我们真要进去?” “肯定的,就算前面刀山火海,我们也进去!呵呵,没事,有我在呢!”博林停下脚步,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深情的带着保证似的对我说。 “哇,这么豪华,爽啊!” “比五星级酒店还高档啊” “博林,王珂,快进来啊”,彭刚(方宁男友)歇斯底里的大叫着喊我们。 自从看过刚才门口那张脸后,我像是真被吓着了一般,我没心思观赏室内装饰,我情不自禁的总想到往后看,我看到门头那个老人望着我笑,甚是得意,我再看的时候,我发现那个老人不在了,而且那扇门早已关的严实了。 “博林,刚才门口那个人怎么不见了。”我的语速分明快了很多,但博林并不见怪。 “他肯定忙其他事情了,这么大的山庄!”博林解释道。 我对博林的解释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其他原由不信,至少我没有发现什么其他异常。我索性把我的担忧像甩汗珠一样甩掉。 “哇,这沙发超舒服,黄荣兴,我们以后也要买这样的沙发”,刘琪对黄荣兴撒娇。 黄荣兴招架不住,只有一个劲的说“好、好”。 我们旁观的人听着他们的对话,都笑了起来。 “王珂,你敢笑我?好!博林,你过来,我有故事说给你听!是关于古月的哦”刘琪召唤似的对方宁、侯玲他们笑。 “哦,这真是个故事,这个我们知道”,没想到方宁、侯玲都应声说。 都知道,为什么就我忘记了呢?我心里纳闷,关于古月的记忆真的像水珠一样被娇陽蒸发了。我看着刘琪说的津津有味,博林听的不时失声而笑,其他人跟着添油加醋,我不时的打他们的岔,“你们编吧!”但我的内心却在旁听这个故事的由来经过。 (四) “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来到梦幻山庄”,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传了出来,打断了刘琪说的故事,这个声音分不清从那个方向传出来的,又像是从每一个角落传出来的,我们四处张望,并未见到一个人。博林马上跑到我身边搂着我。我们鸦雀无声,生怕说错一句话,惹得这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发怒似的。 “我们接下来玩一个游戏,参与者可以得到保底10万元资金,游戏结束后,手上超过10万的,全部归他,低于10万的,则要受一点点处罚”,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说着。 “啊,10万…”,大家像是99度的开水,被这话一刺激,马上变成100度沸腾了。 你是谁?你为什么不出来?为什么要我们参加这个游戏?为什么要10万?什么惩罚呢?这些疑问在突出起来的10万面前,大家统统都忘了。 “大家看到客厅左方的麻将机了吗?这个游戏就是打麻将,麻将机的每个抽屉里都有10万元,游戏为时一小时,想参加的赶紧占位置吧!” 侯玲还没等这话落音,马上拉着他郭伟(侯玲男友)冲了上去,“我们两个参加,你们谁来”? 刘琪、方宁岂想失去这等赚钱的机会,马上冲了上去。其实,我也想冲上去占个位置的,无奈他们先入为主。对于当仁不让,我想女人总比男人有天赋,你看刚才那几个男的推脱谦让就知道了。 被他们抢了位置,我不免有点失望,去看热闹的心思都没了。博林也没占到位置,我看到博林心血澎湃似的张望他们打麻将,我对他说,“你去看他们打麻将吧,我想去沙发上休息一下。” 我坐在沙发上,疲惫席卷而来,我的心思变得迟缓,我慢慢的回想刚才刘琪述说“古月”的故事。 “古月很古怪,如果我们不是一个寝室的,我肯定不知道她,我对她一点都不了解。但是,我们发现她很黏王珂,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说有人站在她的床边,吓着睡不着,我想她这就是借口,还不是为了能和王珂睡在一起。从此以后,我们都笑王珂是同性恋。 这样是事情不胜枚举:王珂去那里,她就跟着去那里,无论如何她都要去。有一次,王珂不在,黄荣兴、彭刚和郭伟他们欺骗古月说:”我们明天去野营,王珂去,你想去么?“ 古月激动的说:”去“。 ”如果你真想去,你要做出点决心看看“ ”怎么做“ ”你闭气5分钟“,达到时间就叫你去”,他们指着装满水的脸盆。 她看了看,犹豫了一下,他们以为她不敢了,吓着了,就嘲笑起来了:“为了王珂,这都不敢?” 话还没落音,只见她猛然倒到脸盆去了。没想到,她真坚持了5分钟,她从水中出来时,脸被浸的苍白,惹得大家大笑不已。 还有一次,特别搞笑,我们在上理论课,特别无聊。侯玲想到了恶作剧,她找了一张空白的纸,上面写着“老师,你上的课太无聊”,后面署了王珂的名字,侯玲把纸递给了方宁,当老师走到方宁旁边的时候,方宁果断的把纸贴在了老师的背上。老师在教室里踱着,大家看到字条后,失声大笑。老师询问情况才知道后面被贴了纸条。 老师勃然大怒,“谁是王珂”。 王珂不得已站起来,后过头想骂我们,但又戛然而止:“是我”。 “你是堂堂的大学生,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来”,老师想必真的惹怒了,竟然冲了上来,推着王珂骂道。 大抵我们的行为被古月看在了眼底,只见古月愤然起身,用力推了一把老师,老师被推倒在地:“这不是王珂弄的,是她们”,她指着我们。 我们见事情不妙,从后面见机溜了。 我回想了一遍刚才刘琪述说的故事,我隐约对古月有一点记忆了,但除了上面所说的片段外,其他的我仍旧一头雾水,一无所获。古月为什么要如此义无反顾的对我呢?为什么我又对她毫无记忆呢?这都成了有待考证的疑惑。 “一万、一万…”,侯玲敞开喉咙的大叫声打断我的思绪,难道她大喊大叫就会叫来一万,我疑惑她为什么如此大叫? (五) “大家好,时间到了。看来是三打一啊,恭喜方宁、侯玲、黄荣兴(刘琪男友)赢得奖金,刘琪手气不好啊,你要受到一点点处罚哦。” 有人欢喜有人愁,只见方宁、侯玲疯狂的拿着桌上的钱数着,生怕少了一毛似的,他们的男友也用目光保护着这些钱,大抵也是怕这些钱瞬即丢掉一般。黄荣兴看着刘琪灰心丧气的瘫在座椅上,抓起一把钱丢到刘琪面前:“没事,这里不是还有钱嘛?”博林大抵知道这些钱和他无关,他不好意思的退回到我的身边,嘴里碎碎的念叨着什么,想必是一些未占到位置的怨言吧。 “我们有言在先,输的人是要受一点惩罚的,好了,我们现在要惩罚刘琪了。麻将桌下面有一盒东西,拿上来给刘琪吃了。” “啊,好臭!”方宁打开盒子后捂着嘴说,臭味蔓延开来,大家齐声说,“好臭”。 “我不吃!”刘琪差点吐了出来,把盒子直接推到地上去了,盒子里的搜饭掉满一地,臭味蔓延的更快,整个屋子里弥漫了臭味。 “吃了的话,桌子上的钱,你也可以拿走!” “你谁啊?我不吃了!我不稀罕这钱!”刘琪一肚子火。 “你真决定不吃,不后悔!” “我不吃,死都不吃!” “也行,大家站到沙发区去,刘琪你把那些掉在地上的搜饭一粒一粒的接起来的话,那些钱你也可以拿走。” 我们退到沙发区,方宁喊着刘琪说,“快去接了,接了有钱拿”。 或许真是听到钱可以拿走,刘琪的气马上消了,嘴里絮叨着,“好,我去接,我去接”,她像是用这些话来回击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 就在刘琪在麻将机下接搜饭的时候,我们才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惧的来临。刘琪一边接一边絮叨,她永远想不到,我当时也没有看清楚,麻将机为什么会重重的压下去,只见一滩血留了一地。 黄荣兴跑了过去,试图把刘琪从麻将机下拿出来,但是被压的太严实,他拉不动。他抓起麻将向天花板扔去:“你个刽子手,你给我滚出来,我要杀了你!” “到了这个地步,我表示哀痛。我再提醒大家一次,要遵守游戏规则,不然后果很严重。好了,接下来还有一个游戏,这个游戏需要三个人参加,分别是黄荣兴、郭伟和彭刚,你们三人必须参加,不参加就等于自动放弃,放弃者将有刘琪的后果。但是,参加了,做得好还有奖金拿,输了最多惩罚而已,不会有生命危险,你们自己看着办!” “去你的游戏,我们不玩”黄荣兴在失去女友刘琪的时候,怎么能按耐住心里的怒火,他把旁边的桌子直接掀掉。 “你不玩,你就走”! “喂,来帮忙”,黄荣兴朝我们大怒,他仍旧想把麻将机翻到,准备抱刘琪走。 我们7个人费劲了力气,终于把桌子移开了。我们看着鲜血满布的刘琪,眼泪都忍不住的掉。 黄荣兴抱起刘琪:“我们走,我们回家”!他早就哭的不成人影了。我们眼睁睁的看着他走,像傻了一样,不知道当时我们为什么都不跟上? “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这样惩罚我们”我哭着问博林,投入到他怀里去了。 “我的天啊!” “怎么了,博林” “黄荣兴掉陷阱里去了” 我们迅速跑上去看,只见陷阱里布满了尖锐的刺刀,我不敢看,这是博林和我说的,他们被刺的满目疮痍。 “郭伟、彭刚,你们俩还参与这个游戏么?”,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像要判人死刑的口吻一样说道。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害我们,我们得罪你了吗?”彭刚怒不可遏又十分无奈的询问。 “你们想好了没有!”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又想起来了。 “好,好,我们参加,求求你不要再伤害我们了。”郭伟无奈的求着他。 “很好!这个游戏很简单,厨房里有三桶水,现在只要二桶了,你们拿出来,把头放进去,屏住呼吸10分钟就行,达到10分钟的,可以拿走20万的奖金,没有达到10分钟的话,照样有一点点惩罚的。好,现在开始吧!” (六) “肯定是古月在报复我们,肯定是她!”方宁如梦初醒般大叫起来。 “我肯定就是她在报复,以前我们在刘琪家打麻将的时候,刘琪就出了个馊主意,谁输了,输就把她家的馊饭吃了。但是,如果是王珂输了,就要古月吃了。哪天刚好是王珂输了。还有,黄荣兴、郭伟和彭刚他们之前欺骗过她,要她在水盆里屏住气息5分钟。是的,今天这些游戏就是以前的翻版,肯定是古月在报复我们。”方宁又接着说。 “妈的,这贱人,死了都不放过我们!”郭伟气愤的说。 “古月死了?”我疑惑的问郭伟。 “你他妈的,也不要装纯了,难道你不知道?”郭伟冲我大骂。 “我真不记得了。”求求你告诉我。 “是这样的,毕业前夕,我们都担心毕业后各分东西,为了珍惜在一起的机会,我们组织了一次野营旅行。本来我们没带上古月的,真不知她有什么样的本能,哪天晚上的时候,我们都坐在山顶畅聊毕业后的情景时,她竟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喂,你怎么来的?” “真不要脸,没叫你也来了” “真是陰魂不散啊” 我们对他说三道四,她只是直瞪瞪的看着你,她想看你的表情,或许想听你对她说些什么。 “王珂去哪了,我就去哪了”,她冒出这样的话。 你大概被这句话惹怒了,或许被这句话吓着了,你去那,她就去那,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我去哪里管你什么事!”你冷冷的对她说。 “我帮你把她赶走”,郭伟笑着对你示意,你没有说什么,他当你是默认。 “还不走,这不欢迎你”,郭伟一边说一边推她,彭刚也跟在后面添油加醋。 郭伟前进一步,她就退一步,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古月的后面就是悬崖了,古月自己也不知道。就在一退一进的时候,悲剧发生了,古月不小心跌下悬崖了。当时你惊吓过度晕过去了,后来住了好长时间一段医院,才致使你忘了这段事的。“侯玲把经过和我说了一遍。 我的记忆像是被水冲洗了一般,记忆里的泥土全被洗去了,古月的记忆全部暴露了出来。不是我没有了古月的记忆,原来是我可以把这段记忆埋的太深,一直埋在我心里,只是我不愿意去翻看。 我泣不成声,博林不停的安慰着我,但是我全没听到,古月的记忆想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播放着。 ”还不开始,还有2分钟考虑,不开始就算你们放弃“,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又传了出来。 ”古月,古月,真的是你吗?“我歇斯底里的呼喊着古月,整个人瘫痪似的趴在了地上,但是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就是不给予我回复。 ”看了是跑不了的,忍一忍,应该可以10分钟的“,彭刚无可奈何的和郭伟说。 博林跑到厨房把那二桶水提了出来。郭伟和彭刚把外衣脱了放在沙发上,准备拼一拼10分钟。 ”啊…“郭伟和彭刚二人迅即从水桶里抬起头,二人面容已被烧得不成人形,脸上很多肉已经脱落,原来水桶里装的全是硫酸,没过多久二人就倒地不醒了。 我被这一幕吓晕过去了。 (七) 当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又被眼前的一幕吓晕过去了,只见方宁和侯玲相拥倒在血泊里,而博林不见了踪影。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苏醒过来,我用力睁开眼睛,一切都非常熟悉,原来我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原来是我在做梦?我的心稳住了一半。 ”博林、博林…“我喊着博林的名字,外面的陽光透过玻璃折射到我眼睛,我被刺着睁不开眼睛,瞄了一眼闹钟,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 我想去打电话给博林,特别想和他说一声”我想你“。我正准备那电话的时候,电话玲响了。 ”你好,这是公安局,今天早晨二环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怀疑死者是你的男友,麻烦你来认一下。“ 我的心颤栗不已,我马上换了衣服朝公安局跑去。 ”请节哀顺变,这是我们从他衣服里搜出来的一份信,大概是给你的,我们没有看。“我不知道谁递给我的信,当时我脑子全是空白。 我接过信,擦拭着眼泪,我分不清当时是黑夜还是白天了,我的眼睛像是失去了作用,我希望我的心也失去作用,不至于我那么伤心。 我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的,或许是我自己走了很久回来的,或者是警察送我到家的,现在全然不知了。 我决定开那份信,因为从我昏迷过去后,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希望从这份信了知道,我更希望博林对我留了什么,哪怕一句温暖人心的话,那也将伴我一辈子。 亲爱的王珂: 请允许我叫你一声”老婆“!今生不能做你真正的老公,我感到非常遗憾,我希望下辈子一定要再娶你,再爱你,一定要陪你到人生的最后一刻。但是这辈子,我要向你说抱歉了,我先走了。但是,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如果碰到比我还好的人后,你要珍惜机会,像爱我一样爱他,那样,我就放心了。至少会有人代替我陪你、疼你、爱你。 可是,你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先走出梦幻山庄的。你昏迷的时候,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告诉我,如果我想活着出去的话,要么杀了你一个人,要么杀了方宁和侯玲二个人,要么自己就死。我哪里敢杀你,我也不想死,我心里挣扎了很久,我选择杀了他们二人。但是,你还在昏迷的时候,我就跑了。我真该死,我死了就是报应。老婆,你会因此恨我吗?你可以恨我的,我不怪你。 老婆,我当时真的是吓坏了,我杀了她们二人之后,那个所谓的古月真的出来了,我吓得不敢看她,我也没有看清。只听得她说:”你的怀里总是那么温暖“;”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以后我不会打扰你了,我会永远记着你,爱着你的“。 老婆,我真的是被古月吓坏了,我才跑了,请你原谅我。如果这次死,能够得到你谅解,我死的值。 但是,老婆,我爱你!无论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我永远爱你。 信纸掉落到地上,我终于又哭出声音了,不知道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 阴乐会 (一) 这是一个和艺术完全不沾边的地方,破败的居民楼墙皮剥落,左一块右一块的,裸露着红褐色的砖和土白色的砖缝。居民楼下是一个嘈杂的菜市场,终年充斥着死鱼烂叶子的味道,小商小贩们的叫卖声和剁鱼剁骨头的声音掺杂在一起,无数猪狗牛羊在这里发出生命里最后的叹息。 刘鸿就住在这条街上的某个墙皮剥落的居民楼里,他是我的房客。 刘鸿是个艺术家,乐师。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以为是、一厢情愿。 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是这条街的居民,但所有人都当他是外人。 他自以为是全世界最有潜力的乐师,他自以为自己终将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音乐艺术家,但所有人都当他是疯子。 说实话,我也不相信刘鸿的疯话。艺术家怎么会拥有“刘鸿”这么俗气的名字,艺术家怎么会这么穷?就算是那些不得志的贫穷艺术家,也会住在充满田园气息的乡村,或者选择没有人烟的山上去寻找灵感,他们决不会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 没有谁比我更明白,这里完全没有艺术生存的空间,一丁点儿也没有。所有的梦想都会在这里窒息而死,能够丰衣足食地活着已经是这条街上最大的幸福。 刘鸿的外貌很怪,标准的双眼皮大眼睛,标准的高鼻梁和樱桃小嘴,但这些标准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再配上他那直愣愣地贴在脑袋两侧的硕大招风耳,有说不出的别扭和诡异。尤其是那两片女性化十足的小嘴唇,薄薄地粘在鼻子下面,仿佛你只要轻轻伸出拇指和食指,就能把它们撕下来。 刘鸿的生活习惯也很怪,自诩为音乐师的他,安静得令人觉得不安,他的房间很少有什么动静,破旧的钢琴上蒙着厚厚的灰尘,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后妃。他很少说话,也很少出门,常年开着那扇布满尘土的窗户,趴在窗沿,一动不动,就像一具风化了的干尸。 他总是曲高和寡,他说,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不是那些故作风雅的靡靡之音,也不是那些你情我爱的无病呻吟,而是生命的声音;他说,鱼在浑浊的水里挣扎,猪肉在案板上哭诉,生命的到来和离去,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 可,就是这般安静的像死人、诡异得如鬼魂版的刘鸿,后来竟然真的做出了令人震撼的音乐,那音乐,不似出自凡间。 (二) 刘鸿创作的音乐在网上一发布,就得到了网民的热烈追捧,找他来写曲子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咖啡厅和高档餐厅,都会播放他的曲子。他成了音乐圈的传奇人物,那些跳跃着的音符,时而清脆得像笛子,时而感伤得像大提琴,每一声都直截了当地敲入聆听者的心里,仿若生命里那声最为刻骨铭心的叹息。 没有人能够猜测他的灵感从何而来,也没有人能够听出是什么乐器演奏出了如此诡美的声音,就连和他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我,也没有丝毫的线索。有时候我甚至怀疑,那些音乐或许根本不是刘鸿创作的,他只是录制了某种神秘空间的声音而已。 我的怀疑并非毫无根据,因为我知道,刘鸿那对直愣愣的招风耳异常敏感,他以前常常声称自己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东西。比如,死人的叹息。 事实上,刘鸿的成名是很突然的。两个月前,他还是个颓废落寞的幽灵。 坚持不创作主流音乐的他,忍受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却梦想着作出一首真正的关于生命的曲子,那首曲子将渗入人心,将震撼灵魂。他希望把那些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做成真正的音乐。 说实话,我更喜欢那个时候的他,喜欢那个并不帅气、也没有钱。甚至有点怪异的男人。他是一个非常具有感染力的人,就像一粒充满魅力的音符。他沉静的时候,我也沉静;他激情的时候,我也激情。他疯狂的时候,我也疯狂。他就是音乐,我就是伴随着音乐起舞的娃娃。 那个时候,我虽然嘴上经常劝他放弃这样的创作,写一些顺应市场的“靡靡之音”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心底却期望他能坚持下去,能坚持那些我不能坚持的东西。因为一年前,我也如他一般,不管不顾地闷头创作,渴望写出震慑人心的恐怖小说,成为像希区克那样的恐怖大师。而现在,我只是个低俗的文字贩卖者。我不希望刘鸿最终也沦落成一个声音的贩卖者,我把他当作另一个自己,希望看到真正的艺术奇迹。 所以,我才肯以那么低的价格,把自己这破旧的两居室租一半给他, 所以,我才肯做一个大度的房东,腾出地下室里的杂物,让他改装成一个简陋的录音室; 所以,我才肯在自己约稿不多的时候,做他的免费助理; 所以,两个月前,当他提着声音采集设备充满激情地东奔西跑的时候,我才愿意当他的小跟班。我们一起去采集街市的叫卖声,采集石头砸在鱼头上的“啪嗒”声,采集屠刀刺进猪喉咙时的“噗哧”声,甚至采集医院太平间里那没有声音的声音。 那些声音收集回来之后,刘鸿就把自己关在录音室,没日没夜地调试和整理那些声音,拆分、组合,再拆分,再组合。无论我什么时候去看他,都见他戴着耳机,闭着眼睛,眼皮有节奏地跳动着,时而悲伤,时而欣喜,时而平静,仿若在经历着人生每一次的大起大落。 可是,当他兴奋地递给我耳机,让我聆听那首旷古佳作时,我却打击了他。 我说:“刘鸿,我只听到了噪音。” 没错,我只听到了噪音。这首所谓的生命之歌里,几乎包含了我一生里听到的所有的噪音,令人心烦意乱,令人想起那些一旦拥有就会马上失去的美好,梦想的破碎,生活的庸俗,人生的那种无奈而嘈杂。令人觉得,生命本身,就是一声毫无意义的、丑陋的噪音。 可是刘鸿坚持把这首益子拿出去,于是所有听到这首曲子的人,都坚持认为刘鸿是个疯子。 刘鸿,彻底颓废了。 我劝他适当地迎合一下市场,可是他说,他可以为了艺术献身,但决不会为了艺术失身。 (三) 不,不对。仔细回忆起来,我还是能找到刘鸿的倪端的。 我记得刘鸿首创“生命音乐”失败后,曾经有一个月没有出门。当时,他的脸因为缺少陽光的爱抚,显得愈加白里透黄,就像乡下那些毫无生机的窗白纸。 我还记得那天,我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方式来描述变态杀人犯分尸时的感觉,特意买了一大块排骨举着菜刀在厨房里寻找灵感。当时菜刀落在猪肉和骨头上的声音震得抽油烟机都咣当咣当地响,当时久未走出自己房间的刘鸿终于打开了房门。 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门口,直愣愣地望着我在厨房忙碌的背影,竖着大耳朵听我举起菜刀的声音,又竖着耳朵听菜刀落到猪排骨上的声音。他狠狠地抿着嘴唇,几乎要把那本来就小得可怜的嘴唇抿到喉咙里。说实话,这一个月来,我们很少对话,永远都是我说,他听,点头yes摇头no。我甚至一度怀疑他的嘴唇根本就是贴上去的假嘴,不具备说话的功能。 最后,他兴奋地尖叫起来:“这是世界上最具有震撼力、最具有感染力的声音我的上一首曲子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那首曲子的每一个音符,都不是真正的生命!” “什么?”我莫明其妙地转过身。 他舔了舔自己的小嘴唇,眼睛里洋溢着久违了的兴奋,他瘦弱的身子在房间里激动地摇晃着,就像一根手舞足蹈的柳枝。他说,只有真正的生命,才能发出具有生命力的音符,只有真正生命里的叹息,才能引发共鸣。 艺术灵感的进发,往往是在一瞬间。 这一瞬间,像是有什么故事的灵感如兴奋剂般注入我的心房,令我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 这一瞬间,刘鸿夺过我手里的菜刀,另外一只手拿起一根筷子,闭着眼睛,把这灶台当作了舞台。茅刀落在案板上,落在猪肉上,落在猪骨头上:筷子敲在抽油烟机上,碗橱上、盘子上、杯上。两种声音错落有致、高低起伏,整个厨房里都跳跃着快乐的节奏,令人踏实、温暖。 刘鸿说:“你听到了什么?” 我闭上眼睛:“炖排骨的香味儿,这香味里,却透着浓重的悲凉,猪肉的悲凉。” 没错,他创造出了能令人闻到香味儿的音乐!这大大激发了他的灵感,从那以后,他就把自己关在录音室,闭门不出,也不知道在折腾些什么。 而这段时间,我也和他一样,找到了灵感的挖掘渠道,恐怖小说一篇篇地投到杂志,每一篇都获得了空前的好评。 (四) 现在,刘鸿成功了,他创造了属于他自己的梦想奇迹。 成名后的刘鸿依旧住在这间破旧的屋子里,他拒绝媒体采访,拒绝抛头露面,拒绝参加任何演奏会,甚至有客商出天价邀请他举办个人音乐会,也被他一口回绝。 可是,我却越来越不喜欢春风得意的刘鸿,我总觉得他身上少了某种东西,又多了另外一种东西。其实,我一直怀疑他的音乐创作和动物的尸体有关,比如猪肉。 直到那一天,我无意中在一部童话剧的插曲里,听出了刘鸿的味道,才进一步确认了自己的猜测。 那是一部老片子,年轻的小伙子为了得到公主的芳心,杀了自己最心爱的马,做成一把马头琴,在公主的城堡下演奏情意绵绵的情歌。从那首情歌音质里,我看到了刘鸿的影子。 于是那个晚上,我故意晚睡,等着他从卧室出来,我是个好奇的人,这是一个恐怖故事写手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电视上正在播放本市新闻,说是继本市医院的太平间连续发生尸体丢失事件后,又有数名流浪儿童失踪,警方怀疑有变态杀人犯潜入本市,让市民提高警惕。 刘鸿就是在这个时候出来的。他并没有开灯,而是站在门口,躲在电视屏幕光亮的背后。他的脸也在电视的映衬下一闪一闪的。 他低低地清了清嗓子,问:“怎么还没睡?” “哦……”我坐直了身子,望着他,“我刚看了一部童话剧,里面的主人公用马头琴弹奏情歌,我马上就想到了你。或许马头琴能给你灵感,动物的骨头做的乐器,是不是会发出更好听的声音?” 他在黑暗里笑了笑:“这我早就知道,古代还有用人的髀骨来做琵琶的呢” “那你的乐器是什么7是用什么做的?” 这个问题似乎有点突兀,刘鸿愣了愣,没吭声,径直打开门,去了地下室。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闻到一股腥甜的味道,又冷,又黏。 这味道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我的头脑,把这些日子以来的点点滴滴串联成一条可怕的线索,而这条线的终点,更是令人毛骨悚然。 (五) 好奇害死猫。 我终究还是没忍住越来越膨胀的好奇心,拿备用钥匙打开了地下室的门。这扇门应该是童话里的禁忌,是蓝胡子为新娘设置的禁忌之屋,各种录音和调试设备堆在房间的两侧,而地板上、桌子上摆满了大小不一的盆子,盆子里堆积着各种残肢断臂,牛头马面、猪胳膊羊腿到处都是,还有一些分不出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和肉。 难以想象,刘鸿就是用这些可怕的东西,演奏出了那般美妙的音乐。 又可以想象得到,刘鸿每天就钻在这些腥甜的肢体里,手里拿着各种器具,敲打着不同动物尸体的不同部位,细细品味每一种声音的区别。 原来,这就是他曲子里,那生命的叹息。 “你们这些写小说的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刘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从昨天晚上你问我那些话,我就知道你今天白天肯定会来这里。你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不好的联想?你觉得我应该是一个偷尸体的贼?或者我应该是杀害那些小孩的凶手,用他们的尸体来演奏音乐?”刘鸿淡淡地笑着,他的小嘴微微扬起,这令他的笑容看起来异常诡异,这诡异里又透着一种别的什么感情,似乎要放弃什么,又似乎要守护什么。 “我……我没有……”我紧张地后退几步,“我就是好奇……” 刘鸿笑着关上地下室的门,指了指地上那些动物的尸体:“你要不要检查下,这些东西里面有没有属于人类的?” “不……不用。” “你看你吓得,”刘鸿从地上搬出一颗血淋淋的猪头,继续说道,“其实就算你今天不来,我也打算请你来的。是你那天在厨房剁排骨,激发了我创作的灵感,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所以,我打算为你举办一场个人音乐会。” “你不是从不现场演奏吗?”我指了指地上,“你要把这些东西搬到舞台上去演奏,还不都把听众吓跑?” “没关系,这场音乐会只有一个听众。”他边说边拿着金属筷子和锯齿刀,在猪头上比划着:“那就是你。我要让你感受到,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声音。” 谁能想象得到,一颗猪头一根筷子一把刀就能演奏出这么好听的曲子呢?声音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筷子敲在猪头的不同位置,刀落在猪头上的不同方式,都能发出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按照刘鸿为它们编排好的顺序和节奏发出来,钻入我的耳朵,流入我的心里,令人心中平添几许感慨。 这就是刘鸿的秘密乐器。 (六) 音乐会。 陰乐会。 很多人都说刘鸿的音乐不似出自凡间,他们是对的,刘鸿的音乐来自陰间。他仔细研究过每一种动物尸体的敲击声音,尸体位置的不同、死亡时间的不同、击打器具的不同,都可能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刘鸿的音乐,就是来自于这些已经赶赴陰间的动物。 这是我第一次听刘鸿的个人音乐会,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其实,当我坐在这“音乐厅”里唯一的贵宾席上,听着刘鸿在动物尸体上敲敲打打并开始昏昏欲睡时,我就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刘鸿的音乐。 我和刘鸿属于同一种人,为了梦想可以不惜一切的人。我能想到的东西,刘鸿也一定能想到,我很想知道的事情,刘鸿也一定很想知道。 我很想知道,用人的身体,到底能够演奏出什么样的音乐。刘鸿当然也想知道,所以,我昏昏欲睡了,我肢体瘫软,不听使唤了,我早该想到的。 他用那双充满腥臭的手捧起我的脸,问:“你知道梦想是什么吗?” 我点点头,随即又马上摇摇头,梦想这东西,怎么能说得清楚呢? 刘鸿的眼睛里闪着莫名的伤感:“梦想就是一种一旦实现就会马上失去的东西。当你实现了某个梦想,那么它就不能再称之为梦想了,然后你就会有新的梦想,然后再实现,再失去。到最后,你终于发现,梦想就是一种你永远都追不上的东西,除非 ” “除非什么?”我问。 他的脸凑过来,鼻尖轻轻碰触到我的嘴唇,又触电般地离开,“除非一个人的终极梦想,是用死亡来实现的。谢谢你,是你让我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捷径,是你让我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是你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梦想,还有一些别的东西需要去守护。我要你幸福。” 我撇撇嘴:“你所说的幸福,就是让我成为你的音符吗?” 刘鸿继续笑着:“开始吧,你将听到一曲旷世绝响。”他的笑容渐渐模糊,全世界都渐渐模糊。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融化,融化到只剩下一双耳朵。 刘鸿在我耳边说:“别再杀人了,为了写恐怖小说去偷尸杀人,不值。我要你幸福。” 这句话是这“旷世绝响”的开场白。 (七) 什么叫作绝响? 绝响就是听到一次,就永远没有第二次的声音。 我再也无法听到刘鸿的音乐,因为刘鸿死了,警察赶到的时候,发现我已经完全昏迷,而刘鸿早已把自己砍得伤痕累累,血流成河。他们在这地下室的肉块里,发现了几具小孩的尸体和大人的残肢。 我早就说过,我能想到的,刘鸿也能想到。单凭想象力是无法写出恐怖小说的,在我剁排骨那天,我令刘鸿找到了灵感,刘鸿的话也激发了我的写作灵感。我需要真实的杀人的体验,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处理那些尸体。当我发现刘鸿的“秘密乐器”时,就想到了将尸体混杂在这些肉块里——刘鸿也想到了,他不但想到了,还把它付诸行动。 他早就打算用自己的身体来演奏一曲旷世绝响,并顺带承担了我所有的罪恶。 有些人为艺术献身,有些人为艺术失身,刘鸿是前者,我是后者。 我必须承认,刘鸿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艺术家,因为他用自己身体演奏的那首曲子,是我听到的最具有震撼力的音乐。 那首曲子的名字叫作“拯救”。 怪谈之心灵手机 1,如果我们走在一条街最热闹的部分,总会看到有些人或蹲或站在路旁,脚边立着个硬纸板改造成的小牌子:高价收购、出售二手手机。如果你稍微逗留一下,他们就会缠着你搭讪,大哥、兄弟地叫个不停。 那天我就遇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在下班后往车站走的路上,我刚把视线停留在牌子上几秒钟,一个身穿黑夹克的男人就在我身后问我, “你是要买,还是要卖?”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到我身边的,他的瞳孔亮晶晶的,像两小块燃得红亮的火炭,我想也许是快要落山的红彤彤的夕陽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因此也没有在意。 其实我的确是想要买一部旧手机,我的手机刚刚友情赞助了不知名的小偷,我需要尽快买一部填补空白,所以我才会把目光停留在那简陋的纸牌子上。我问他:你都有什么手机,我瞧瞧。 他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不知道他这笑容是什么意思,怪里怪气的。他像变魔术似的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摊在手掌心里给我看。手机是黑色的,就像那种老式的大哥大,但是要小一圈,外壳被磨得光亮亮的,像是涂抹了一层清油。 拿这样一款手机给我看,当然是在侮辱我,要是退回我十八九岁时,我可能都会骂他了。我鼻子里冷哼了声,转身就要走。 他拉住我的胳膊,忽然就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他这个举动令我紧张起来,我警惕地盯着他,脸上尽量做出香港电影里黑社会老大的表情,“想强买强卖?讹我?你可找错人了。” 他脸上的笑容仍旧未减,反而更加深邃的样子,“别误会,不要钱,白送你的。” 我当然不相信,现在这世界上哪会有白送这样的事情。我捏着手机没敢轻举妄动,我是在观察他,敌不动我不动。 可是他动了,他转过身,沿街慢慢走去了,黑色的背影越过一个个高矮胖瘦的行人,越行越远,在视线尽头那些小小的人形里,我已经分不清哪一个是他了。 就这样,我不明不白地得到了一部旧手机。我把它揣在口袋里,鬼头鬼脑地朝公交车站走去,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就好像我刚刚偷了部手机一样。 2,我挤上了323路公交车,我急着回家,怀孕的妻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做饭呢。车上人很多,我站在车厢的中部,两手举着抓住扶手,做出一副投降的姿势。我身旁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微胖,穿着咖啡色的休闲西装,不时把白皙的手拿到鼻子旁推推金丝框的眼镜,他的目光在车厢里游荡,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看看那。车窗外的风景没什么好看的,我就看他,这小子左顾右盼在寻摸什么呢? 这时,我衣兜里忽然飘起了一阵单调的铃声,就是那首外国圣诞节的主题歌《铃儿响叮当》,我伸手一摸,心里顿时一冷,就是那部刚刚到了我手里的旧手机在响。 可它怎么可能会响?按道理只有开机的手机才会响吧,是这样吧?可惜我是在公交车上,也找不到朋友来咨询。 我把它掏出来拿在手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它一直响个没完没了,就像一个大哭大闹的小崽子。我狠狠心,硬着头皮接起来,“喂”,我尽量让声音低沉温和。 随即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中响起,“今天怎么搞的,连一个像点样儿的都没有。” “喂,你说什么,你找谁?”我对着电话问。 “居然连个穿裙子的都没有,这趟车怎么搞的,不知道一会儿725那趟怎么样。” “喂,喂,我说,你谁呀?” “再过两个月就好了,现在天还是不够热,到了35度以上穿吊带的也得多了,那时候就爽啦。” “我靠,你他妈说什么呢?说话啊!”我的声音猛地提起来,几乎是在叫喊了。 站在我旁边的男人像是被惊着了,扭头瞅了我一眼,推了下眼镜,看我的眼神带着点鄙薄。 这时,电话里的男声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这傻×太没素质了,公交车上打电话还这么大声。” 嗯?这是什么话?我气往上撞,耳朵开始嗡嗡作响,以我的脾气,要是退回到十八九岁时说不定就把手机摔在地上了,但现在的我已经成熟,学会了珍惜自己的财产,为了发泄我的生气,我舔了舔嘴唇就要破口大骂,可我没骂,我忽然打了个冷战,愣在那里。我陡然意识到了些什么。 我慢慢抬起头,怔怔地望向旁边这个男人,见我在看他,他表情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把目光移向一边。 手机中立刻传来了声音,像是略带迷惑不解,“这小子看我干吗?不是贼瞄上我了吧,我得看紧我的钱包,别给偷了。”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我看到那男人像是很不经意地抬起右手,轻轻碰了碰裤子口袋里隆起的轮廓。 一阵战栗传遍了我的身体。 我把手机从耳朵旁边拿到面前,用我的目光将它的每一道缝隙,每一个键钮,每一平方毫米的外壳都清洗了一遍,我狠不得一眼把它看穿,看到它的里面去,好弄明白它是怎么回事。 还用我怎么说?这是一部可以接通别人内心的手机。 这是一个宝贝,可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它。 3,我欣喜若狂,这三年来我一直都在购买福利彩票,渴望着能够中到500万的大奖,我经常在睡不着觉的时候畅想着中奖时的喜悦,我估计也不过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压抑着我的喜悦别从我的身体里淌出来。我死死攥着手机,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再试验一次,我把目光向四周扫了一圈,相中了一个坐在靠后门那个座位上,盘着头的中年女人,在心里发出了询问,她又在想什么? 手机立刻响了。 我马上接起来,里面是个女人的声音,带有一点南方口音,像是在对着谁倾诉,“连着三天都说晚上加班,不会是编瞎话蒙我吧,要是今天晚上再这样,我得拿出几天时间盯着他了……他衣服上好像是有香水味儿,上回那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得把存折都藏好了,万一打离婚我就不给他。孩子得归他,这样再找起来也容易……老张应该不错…… 我捂着嘴嘿嘿地乐了好一会儿,这时我看到车上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国际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在发表演讲,我突发奇想,不知道这手机对电视里的人有没有效果,于是我闭上眼默想着奥巴马的样子,令我惊喜的是,手机随即响了起来,我心满意足地听到了一个外国人在电话里对我说着英语,跟我看盗版美国电影时听到的一样,只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没想到我在中国,却听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总统的心声,我挂了电话,愈发高兴了。 过了一会儿,我心里又痒痒起来,我看到车厢后面站着一个穿褐色皮夹克的高大汉子,他的胡须浓密,脚边放着个宝蓝色的旅行袋。我把念头移到他身上,饶有兴致地接起电话。 他的声音粗声粗气的,不过听起来有些狱疑。 ”火车上不知道会不会查身份证,我不能太紧张,越紧张越容易引起警察的注意……尸体塞进厨房的柜子里,她家也不去什么人,估计一时半会发现不了……我还是去深圳吧,不行就往香港跑……还是去湖南,找老海先弄支槍,再干两票就洗手不干……血我都擦干净了吧,手套也戴了,地也拖了两遍,脚印……算了,爱咋咋地吧,横竖就是这码事……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机脱手掉到了地上,嘭的一声响,有几个人都掉过头看我,其中就有那个杀人犯,我浑身一哆嗦,就像被他端着一支手槍瞄准了。我赶紧回避了他的目光,甚至感觉自己的心思都已经被他垌悉,他马上就会走过来杀掉我似的,我的心怦怦地跳着。 我悄悄拨打了110,但是没有任何反应,手机仿佛坏了一样,我急得火烧火燎,这时公交车在一个站点停靠,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街边不远处停着辆警灯闪烁的110警车,我拼命挤下车,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站牌下,等公交车关上门刚一启动,我立刻朝警车跑过去,扒在车窗边语无伦次地告诉里面的三个警察,刚刚开走的公交车上,有有有,有一个杀人犯。 坐在驾驶座位上的警察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我心里说,看看看,想他妈什么呢。刚想到这里,电话铃声就响了,我狠狠地按掉,心说这时候我可没心情倾听警察对我的不信任。我一个劲地向他们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喊得连声调都变了,也许是我这份歇斯底里打动了他们,坐在后排的那个警察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警车发动起来,朝着公交车追过去,没用五分钟就横在了它前面,迫使它停了下来。 “那呢,就是他。”隔着车窗我把那个杀人犯悄悄指给了警察,然后我躲在警车里,看着三个警察从开启的中门鱼贯上了车,片刻之后,车厢里一阵大乱,就像是猫闯进了鸽子笼,连滚带爬地冲下了许多人,男人都是闷声往下跑,尖叫着的大都是女人,就像是拉响了防空警报,我略带紧张地望着这一切,角度最好,位置最佳,座位也软和,就像在电影院最vip的包厢里看惊险电影。 几分钟后,车厢里安静下来,随即响起了哗啦哗啦的掌声,接着我看到那个杀人犯双手背在身后,被押下车,三个警察的衣服都不太整齐,有一个警服的衣袖从肩胛处被撕开一道口子,颧骨的位置还有一大块青肿,我也对着他们鼓起掌来,掌声献给英雄嘛。 半个小时后,我当街接受了市电视台的采访,正是本市新闻时间,我的形象头一次出现在现场直播的连线里,我实话实说,告诉全市人民我得到了一款神奇的手机,可以洞察他人的内心,我洋洋得意地对着记者的话筒说,别人心里想的什么,我全都知道。 为了证明我没有夸大其词,我当场演示了一下,我把手机贴在耳边,对采访我的女记者说,你,你正在骂你们的台长是个王八蛋,因为你的情人在金心宾馆开好了房间等你,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编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却不得不在这里加班。 女记者像被人抽了一巴掌,脖子明显朝后缩了一下,仰着脸错愕地看着我,而我则得意地回望着她。她满脸通红,手里的话筒微微颤抖,嘴唇翕动着,可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巴,接着转向穿着军绿色马甲的摄像师,“至于你呢,你正在盘算着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过夜,并琢磨着怎么能把花掉的钱换个名目拿到你们单位报销。” 摄像师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了,额角也隆起了蚯蚓似的青筋,他肩膀上的摄像机明显晃动起来。 我理都不理他,马上转向了站在摄像机后面,手里拿着稿子的编导,那是个三十多岁略有些秃顶的男人,他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看到我把脸转向了他,他的身体猛地一震,仓皇后退了两步,竟然迅速挤进了街边围观的人群,消失不见了。 这令我有点泄气,我朝着人群走了两步,既然那个编导躲开了,我打算随机指出一个观众,但就在我的手指缓缓在空气中划动,准备挑选出某个人时,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就像是一阵狂风迎面吹向了他们,就像一只恐怖的怪兽扑向了他们,所有围观的人脸上都流露出恐惧的神情,齐刷刷地向后面退去,然后转过身轰地四散而去,街边上只剩下几只鞋了。 我疑惑地抓抓头,茫然地朝左右望望,发现刚才聚在我身边的那些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都跑得远远的了,躲在街角或远处的路灯杆后探头探脑地看我。 就是从那天起,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不受欢迎的人,所有人都认识我,但只要我一走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逃开,就像我是一条毒蛇,一条疯狗,或一只禽流感的鸡,也有少数人不跑的,他们挥舞着菜刀朝着我大骂:别用你的破手机查我,滚远点,滚远点,否则老子砍你丫啦。 值得庆幸的是,只有我的妻子没有离开我,始终小乌依人地陪在我身边,因为那天我一进家门她就跪在我面前,哭着承认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既然她这么坦白,我就宽容地原谅了她。 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没办法待下去了,我决定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临走前的那个傍晚,我走在苍茫的暮色里,顺手把那部手机丢进了街边的一个垃圾箱,打算将它连同它带给我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丢弃,可走出十几米远,我又改变了主意,返回去把它掏了出来。我决定还是把它彻底销毁,我想到这三十年来我也做过一些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儿,万一它落到哪个认识我的人手里,那可就完蛋了。 恐怖故事之虫子 结怨 丁凡一个人漂泊在京都,在一家时尚类杂志当编辑。 他是单身,一个人住在市郊的一个小区里。每天他下班回家,都觉得空荡荡的房间里少了一点生气。一次,他跟同事到乡下去玩,从农民家买了两只小鸡雏。 回到家,他把小鸡雏放在陽台上,它们立即“叽叽叽叽叽”地叫起来,生活里便就多了几分喧闹。 丁凡一直给小鸡雏吃小米,偶尔喂点水。其中一个小鸡雏越来越瘦弱,一周后竟然死了。丁凡是个很善良的人,他看着那只小鸡软软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抽搐着闭上了眼,难过了半天。后来他想,小鸡雏总吃米营养不全面,应该领它到草坪上吃几条虫子。 到了周末,他就领着那只小鸡雏出门吃虫子。人家领的宠物是狗,只有他的宠物是小鸡雏。它紧紧跟在丁凡身后,丁凡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因为它他太柔弱了,一只莽撞的脚板就可以要它的命,所以它万分胆怯。 那天,小鸡雏吃了很多蚊子之类的昆虫。对于这些昆虫,小鸡雏表现出了它的强大,它用尖尖的嘴把虫子一只只啄起来,迅速地吃掉,那动作灵敏、准确、有力…… 只几个月的工夫,小鸡雏就长大了。 这一天,丁凡下班坐公共汽车回家。他下车的地方离小区大门还有半站路,步行。 这时候已经是黄昏。水泥路平展展,酡红的夕陽光稠稠地铺在上面。除了丁凡,四周没有一个人。路的两旁是齐腰深的荒草。小区里的草坪当然不一样,有人浇水,修剪,喷药,看上去,像绿茸茸的地毯一样。 突然,丁凡停下了脚步,他看见一条虫子离开了路旁的荒草丛,慢吞吞地光洁的路上朝前爬。 丁凡第一次见到这种长相的虫子——它通体草绿色,如果潜伏在草丛中任何人都发现不了。它像小指一样大,圆滚滚,全身没有骨头。它有无数的草绿色的脚,更像身子下面长着密麻麻的毛发。那些毛发一起舞动着,它就平稳地朝前移动了。 丁凡看着它的样子,全身不舒服。他马上想,应该把它捉回去,给小鸡饱餐一顿。 于是,他掏出身份证,放在虫子前面,然后用一支圆珠笔把它拨拉到身份证上,端起来迅速朝家走。 那虫子在身份证上静静地伏着,一动不动。它的脸太小了,丁凡怎么都看不清楚哪里是它的额头、眼睛、鼻子、嘴,更看不清楚它的表情。但是,丁凡明显能感到它正在冷冷地盯着自己的眼睛。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那条虫子突然爬到身份证的边缘,猛地把身子抻得直挺挺,大半截身子悬空。 接着,它那抻得直挺挺的身子猛地转了方向,盯着丁凡,而且它在转动中,碰到了丁凡的手,软软的,胖胖的,凉凉的,肉肉的,毛毛的,丁凡一哆嗦,一下把手上的身份证和虫子都甩掉了。 那虫子掉到地上之后,开始朝草坪里爬。丁凡蹲下身,又把它捉起来,然后,迅速走进家门。 回了家,他把那虫子放在陽台的地板上,逗引小鸡吃它。 小鸡走过来,围着它转了几圈,似乎不太敢下口。终于,它用尖尖的嘴试探着啄那条虫子,那条虫子立即紧紧地卷成一团。小鸡的胆子大起来,它把那虫子叼起来,甩下,再叼起来,再甩下……这样重复很多次之后,它竟然没啄破那条虫子的皮。 丁凡觉得那条虫子尽管蜷缩着身子,但是,它那看不见的深藏的眼睛一直冷冷地盯着丁凡的眼睛。 最后,小鸡放弃了它,“咯咯咯”地叫着,跑开了。它跑到陽台一角,回过头来眨着眼睛看。丁凡怎么叫它,它都不过来了,似乎很惊恐。 丁凡很沮丧,接下来,他想把这条虫子扔到陽台外面的草坪里。又一想,让这样一个讨厌的东西活在世上太多余了,于是心中生出一种暴力欲望。 他跑进房间,拿出一把锋利的刀子,来到那条虫子跟前蹲下,咬咬牙,拦腰切下去。 可是,他竟然没有切断它。 那条虫子好像感到了疼,它保持着一个圆圈的形状,却猛地翻卷了360度。它不会叫。在虫子的翻卷中,丁凡看到了它的肚子。其实,他没看见它的肚子,因为它的身下是密麻麻的像毛发一样的腿,那些腿深不可测,一起舞动着。 丁凡的心一冷。 尽管它的身子看起来很娇嫩,可是他切它的时候,却觉得很坚韧,像极具韧性的胶皮。 他实在不想再跟它打交道了,决定把它扔到马桶里冲掉。于是,他把卷成一团的虫子拨拉到身份证上,来到厕所,甩进马桶。 那条虫子落到了水中,立即弹直了身子,漂在水面上,密麻麻的腿在水里滑动,它的头一直朝着丁凡的方向。丁凡明显觉得它在盯着自己。 他不愿意再看它,一按水开关,强大的水流“哗哗哗”地冲过去,那虫子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那管道里无比黑暗,固若金汤,千回百转,万劫不复……那条虫子在被冲下去之前,丁凡感觉它的眼睛(一只或者几只)还在冷冷地看着丁凡,就像一个死囚犯在被砍头的那一瞬间看刽子手的眼神。 另一个男人 那条虫子就这样消失了。 不久后,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丁凡的生活中,大家都叫他小贾,是个自由摄影师。 丁凡负责经典家居栏目,文章需要配发高品质的照片,因此他采访的时候,总要带上摄影师。就这样,通过一个画家朋友,他跟小贾认识了。那个画家朋友是女性,是个很浪漫的人。 据她说,这个小贾是个摄影奇才。 沉默寡言的小贾始终没答应丁凡拍片子的事,他只说有机会的话可以跟他去看看,他强调,如果他没有感觉决不会拍。 小贾今年30多岁了,没结婚。他长得很瘦小,脸色苍白,胡子稀稀拉拉,经常不剃。 那个画家朋友说,小贾对那种豪华的房舍和家具肯定不感兴趣,他喜欢的大都是一些自然的静物,比如一棵树的局部,高高的草,枯枝败叶,收割之后的庄稼……等等。可是,丁凡一直没有见过他任何的作品。所谓高人不露相吧。 小贾的性格果然很孤僻,极少说话,常常一个人凝视着一个地方发呆,好像总有什么心事。一次,丁凡来到他身旁,顺着他纹丝不动的目光看过去,只是一面白色的墙,连一粒灰尘都没有。 也许搞艺术的人都这样。 一天,丁凡和那个画家朋友一起吃饭,也约了小贾。吃饭之前,丁凡讲起了那条绿虫子。 当丁凡讲到它突然翻卷360度的时候,那个画家朋友吓得惊叫起来,连连说:“别讲了别讲了别讲了!我从小就害怕虫子,今晚,肯定做噩梦。” 小贾冷冷地坐在丁凡的另一侧,看着眼前的茶杯,好像没听见一样。 “好了好了,不讲了。”丁凡笑着说。 那个饭店生意一点都不好,只有他们三个吃饭。灯光也无精打采,一片昏黄。 正吃饭的时候,他们身后突然传来一只鸡尖厉的叫声! 小贾好像受了巨大的惊吓,猛地哆嗦了一下——那个画家朋友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丁凡却看在了眼里。他回过头望去,原来一个戴着白帽子的厨师从外面拎一只芦花鸡,正走进里面去。 小贾平定了一下心神,继续喝茶。他一口酒都不喝。 他奇怪的反应引起了丁凡的警觉,他在心中画了一个陰森森的问号。 有一次,丁凡采访一个美国人,他在北京租了一个四合院,中西结合,布置得极具特色。这个美国人也是个摄影师,曾经获普利策奖。丁凡采访去的时候约上了小贾。 小贾白天总是睡觉,谁的电话都不接,他只在傍晚的时候才起床工作。 因此,他们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过一片草地,丁凡看见有两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远处,月光昏暗,他们的黑影显得鬼鬼祟祟。 小贾停下来,面对草地发呆。 丁凡说:“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小时候,我们在家乡的草甸子上捉迷藏……” 小贾似乎在听。突然,他打断丁凡,怪声怪调地说:“要是我藏在草丛中,你能发现我吗?” 他的声调让丁凡感到很瘆。他转过头,看小贾。小贾那苍白的脸在暧昧的月光下竟然呈现出青绿色,他穿的旧军服也跟草的颜色一模一样。 他定定地看着丁凡,他的眼睛在月光下是两个黑洞洞。 丁凡打了个冷战,他突然觉得小贾的神态是那样的熟悉。 露头 那次之后,丁凡总是想起月光下小贾的眼神。他忽然觉得他很像那条被自己弄死的虫子。 他知道这是胡猜乱想,可还是排除不掉对这个摄影师的恐惧。 他为什么只有在晚上才出动呢?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草绿色的衣服呢?他的神态为什么总是那样怪异呢?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丁凡一个人在家打开电脑,习惯地进入电子信箱,看见有一封没有主题的邮件,他打开,大吃一惊——那竟然是一张小贾的照片! 小贾坐在一片略显荒凉的秋日树林中,眯着双眼看过来。场景拍得很大,人拍得很小。小贾在树林中远远地朝丁凡望着,在电脑屏幕里静静地朝丁凡望着…… 丁凡越琢磨这件事越不对劲儿。 如果,小贾和丁凡从来没见过面;如果,他俩之间是异性;如果,丁凡做什么事需要小贾的照片……丁凡都不会有这种感觉。可是,并不是这样——两天前,丁凡还和他见过面;而且,丁凡是个大男人,小贾也是一个大男人;丁凡也从来没有向他索要过什么照片…… 虽然见过两面,但是丁凡和小贾并不算太熟。在这个夜晚,小贾莫名其妙地给他寄来了一张照片。 丁凡越看那张照片越恐惧。最后,他避开照片中小贾直勾勾的眼神,把照片扔进了垃圾箱,又从垃圾箱永久地删除了。 这天晚上,丁凡失眠了。 在黑暗中,他的眼前总是闪现照片中小贾那直勾勾的眼神。他为什么要寄来他的照片呢?他觉得这是一个可怕的问题。 半夜的时候,丁凡好不容易睡着了。可是,他很快又醒了,他觉得这房子有点不对头,他的脊背总是发冷。 他打开灯,四处看了看,房子里一切正常。 就在他要关掉灯的时候,忽然感到门下的缝隙间好像有一双眼睛。他定睛看去,竟然看见了一条草绿色的虫子,就是他曾经杀死的那种,它毛烘烘的腿在身下慢慢地舞动,脸部朝着丁凡,直勾勾地看着他的双眼。 丁凡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它是被冲进马桶的那条?或者是另外一条?它来干什么?复仇? 丁凡哆嗦哆嗦地下了床,拿起笤帚想把它赶走。可是,他刚走近它,它就慢腾腾地从门缝离开了,消失在黑暗的楼道里。 丁凡愣愣地站了好长时间才回到床上。他睡不着了,翻来覆去一直在回想这条诡秘的虫子,心“怦怦怦”地跳个不停。 第二天上午和下午,丁凡给小贾打过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天黑后,他又给他打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他接起来。 “小贾,昨晚上你是不是给我发了一个e-mail?” “没有。”小贾的口气有点冷。 丁凡怔了怔:“那是怎么回事呢?我昨天收到了一个e-mail,是你的照片。” “我从来不给人寄照片。” “那可能是有人开玩笑。” “也许是。” 丁凡放下电话,越想越不明白。 每次丁凡下班回家,走到小区外,他一定走在水泥路的中央。他不停地看两旁的荒草,猜测那里面一定藏匿着无数条那种虫子,全身一阵阵发冷。 这一天,他回到家,又习惯地打开电脑,进入邮箱,再一次看见了一封没有主题的信件。他打开,竟然又是小贾的照片! 这一次,小贾逼近了,整个照片只是他的一张苍白的脸,胡子稀稀拉拉,十分清晰。他直勾勾地盯着丁凡的眼睛,近在咫尺! 丁凡倒吸一口冷气,急忙把照片删除了。 他的心又乱起来。 关灯后,他又失眠了,他在苦苦地思索:这个怪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直到后半夜,丁凡才迷迷糊糊进入梦乡。突然,他感到耳朵旁有一个肉乎乎的东西。他打了个激灵,猛地坐起来,打开灯,差点被吓昏——又一条草绿色的虫子出现了,它已经爬到了他的床上,正朝他的耳朵眼里面钻!他的肉分明已经接触到了它那毛烘烘的腿…… 此刻,在明晃晃的灯光下,那条虫子的身子一动不动,只有毛烘烘的脚在原地慢腾腾地舞动着。它的脸朝着丁凡,好像直勾勾地看着他。他这一次似乎看见了它那双古怪的异类的眼睛。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惶恐地朝后退,终于靠在墙上,傻傻地看着那条虫子。 它一声不响地与他对视。 过了好半天,丁凡才抓起枕巾,朝床下打它。 那条虫子并不惊慌,它迈开无数的腿,慢慢地爬向地面,然后顺着门缝走了。 丁凡快崩溃了。他一直靠墙坐着,手脚冰凉。 天亮了。 丁凡一点点从那突发的惊怵中解脱出来,但是,恐怖的陰影却在他的内心里遮天蔽日。他在想,为什么每次这种虫子出现之前,都莫名其妙地出现一张小贾的照片?而且,照片中的小贾远,那虫子也远;照片中的小贾逼近了,那条虫子也逼近了…… 他又安慰自己,小贾怎么可能与那古怪的虫子有关系呢?一切都是巧合罢了。 可是,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虫子是在恶意报复。它到底想干什么,丁凡不知道,它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里包藏着深不可测的陰谋。 至此,丁凡仍然不能确定,这条虫子是被冲进马桶的那一条又爬出来了,还是它的亲戚。 他不寒而栗。 他猜想,它一定是要钻进他的耳朵眼,害死他。 面对这样的威胁,他无法向警察报案,也不可能向谁求救。最重要的是他无法防范。 这种虫子藏在荒草中,他无法消灭它们,就像人类无法消灭老鼠。漫漫长夜,它们随时都可能爬到他的床上,他不可能把房间的所有缝隙都挡住,也不可能永远不睡觉…… 他蓦地后悔了,后悔不该残害那条虫子。 作者的故事 我是作者,在这里夹一个我的故事。 这篇小说刚刚写到一半的时候,有一天傍晚,邻居家有急事,把三岁的孩子临时放在我家照管。 那是个男孩,很安静,他一直坐在茶几前闷头画画,一点都不闹。旁边只有我,我在看电视,一个宇宙探索之类的节目。 突然,那很乖的男孩抬起头,对我说:“你看,虫子!”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构思关于虫子的恐怖情节,每次一想起自己笔下的那种陰森的虫子,都不由打冷战。 听了那男孩的话,我立即低下头:“什么虫子?” 那男孩在白纸上画了一条长长的横线,下面画了密麻麻的竖道道。他解释说:“这就是虫子。下面是它的腿,它有很多很多的腿。” 虫子?我感觉这事有点蹊跷。 这时候,那男孩又在那条长长的横线上面画了密麻麻的竖道道!他接着说:“它的后背上也长满了腿。” 我的心“咯噔”一下。 接着,男孩毫无规则地在虫子身上横七竖八地乱画起来,最后那虫子就成了一团乱麻。他的神态很认真,一边画嘴里一边喋喋不休地说:“它的手掌上也长满了腿,额头上也长满了腿,眼睛里也长满了腿,耳朵里也长满了腿,肚子里也长满了腿,大脑里也长满了腿……” 说到这里,他“嘿嘿嘿”地怪笑起来。我这个号称恐怖作家的人,竟然被吓得毛骨悚然。我更怕的是——他为什么要画虫子?为什么这么巧? 还有一天傍晚,我在小区外散步。这时候,我的《虫子》已经接近了尾声。在一个草坡上,我看见有很多长相奇怪的植物,它们的身上长满了尖刺,很难接近。它们的顶端有个大花苞似的东西,像拳头那么大,很多片绿色的叶子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裹着。因此,无法判定它是隐花植物还是显花植物。 我好奇地停下来,撅断一支,拿在手里玩。我一边走一边撕掉那绿色的叶子,一片,一片,一片……到了最后一层,我一下惊呆了,那东西的“蕊”里,竟卧着一条虫子,它藏得真深啊,它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不动。我凛然一惊,把那东西摔在了地上。 那虫子竟和我用文字描写的一模一样! ……你会以为我以前就见过这种虫子,然后才生出了灵感——不是的。你还会怀疑,我是在故意编造,为了增加这个故事的恐怖——也不是的。我骗你不是人。 接下来,天冷了。我发现有一些蚊子之类的昆虫受不了寒冷,钻进温暖的房子里来,趴在天棚上,或者窗框上,纹丝不动。 一天深夜,我正在写这篇《虫子》,竟看到一条虫子从电脑后面慢腾腾地爬到显示器上来!它就是前不久我见过的那种虫子! …… 骨干 接着写。 从此,丁凡每次睡前,都用棉球把耳朵眼塞得严严实实。 又过了一些日子,小贾的照片没有出现,那虫子也没有再出现。丁凡松了一口气。 这一段时间,丁凡要交稿了,可是他没有采访到合适的房子,忽然想起那个画家朋友,就给她打电话,问她:“你有没有什么线索?”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起什么线索。她忽然想起了什么,问:“小贾的房子你看过吗?” “没有啊。” “他的房子太另类了,你为什么不采访一下呢?” “他的房子在哪?” “在天渊。” “天渊在哪?” “在远郊,开车要走两个多小时。他在那里的一个村子买了一块地,造了一栋房子,很特别的,我见过。 黄昏时分,丁凡跟小贾联系上了。 小贾听了丁凡的话,静静地说:”你来吧。“ 丁凡坐出租车赶到那个村子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那房子竟然孤零零的坐落于野外,离村子有三里远。它高墙高槛,重门重锁,还有几条凶狠的狼狗看护。它的四周是荒草,没人修剪,显得很荒凉。 那房子里只有小贾一个人。 进了门,丁凡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个房子有点冷飕飕。它很高,更像一个庙堂,没有一丝暖色,棚顶、墙壁、地面都是暗暗的青色。而且,高处没有吊灯,灯都在低处,光射到上方去。 小贾说:”你看吧,随便。“然后,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静静地看他。丁凡忽然又感觉他的神态十分的熟悉。 有病!他骂自己。 房子里有很多门,大都敞开着,丁凡一个个地观看。 他没看见卧室、厨房、书房,甚至没看见卫生间,那些房子好像都是摄影工作室,放着一些希奇古怪的器材。 有一扇门紧紧闭着。 丁凡走到这扇门前,回头,见小贾正死死地盯着他。他的心里有点害怕那眼神,就强做笑脸,说:”这是什么房子?“ 小贾说:”你别碰那扇门。“ 丁凡感到身上发冷,说:”对不起,不方便我就不看了。“ 小贾突然怪怪地笑起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 丁凡看着他。鬼大爷 小贾停了停,继续说:”那里面都是我的摄影作品。“ 丁凡说:”我还从没有欣赏过你的大作呢,应该看一看啊。而且,这次如果刊登你的房子,肯定要有一点关于你的介绍,最好配发几幅你的摄影作品。“ 小贾慢腾腾走过来,慢腾腾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孤单的钥匙,慢腾腾地插进那扇门的钥匙眼。他慢腾腾地说:”你想看就看吧。但是,你别后悔。“ 窗外已经是无边的黑暗,寂静得有点压抑。 小贾打开门的那一刻,丁凡的恐惧感骤然浓烈,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 门打开了。丁凡注意到那是一扇特殊的门,有半尺多厚,如果关上的话,在里面把一个人剥了皮外面都听不见。那房间里亮着一盏暗淡的浅绿色的灯。 丁凡看去,猛地哆嗦了一下:那个房间很狭长,两面的墙壁上,棚顶上,地板上,都贴满了照片。 那竟然都是小贾的照片! 小时候,丁凡听过这样一个说法——半夜里,你看陌生人的照片,超过一万张,一定会被吓疯。而此时,在这漆黑的夜晚,在这古怪的房间,丁凡看见同一个人的密麻麻的照片,已经要崩溃了! 照片多得数不过来,没有一张重复。只是,小贾的表情都是一样的,直勾勾地看着镜头。 丁凡扶着门框,深深吸口气,尽量平静地说:”你……拍了这么多照片啊?“ 小贾在一旁看着他,静静地说:”我的作品拍的都是我自己。“ ”有多少张?“ ”一万多张。“ 丁凡硬着头皮朝里面走了几步,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噩梦中,他紧紧闭上眼睛,退了出来。 他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来。小贾跟着他,也在沙发上坐下来。他坐在了陰影里,盯着丁凡的眼睛,那表情跟照片一模一样。 丁凡的胃在抽搐。他想找一个话题,大脑却一片空白。坐了一会儿,他生硬地说:”我,我得走了。“ ”你走不了。“小贾的口气更生硬,他的眼睛在陰影里闪着光。 ”为什么?“丁凡打了个寒颤。 小贾笑笑说:”太晚了,这荒山野岭的,根本没有车。“ 丁凡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住在我这里吧。明天早晨你就可以走了。“ 丁凡的大脑在飞转,可是,终于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来。 小贾站起来,从一个吊柜里抱出被褥,说:”你就睡大厅吧。“ ”好……你呢?“丁凡问。 小贾说:”你不用管我。“ 然后,他打了个哈欠,就朝那贴满照片的房间走去了。丁凡一直在盯着他的背影。他反身关门的时候,说了一句:”我就睡这个房间里。我这个人睡觉特别死,有什么事你就擂门。“ 丁凡讨好地笑了笑。 等小贾把门关上后,他把被褥铺好,躺下来,关了灯,却怎么都睡不着。 外面起风了,像一个女人在哭。 丁凡越来越感到这个瘦小的摄影师很可疑。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了那个介绍他认识小贾的画家朋友,在这万分恐惧的时刻,他想给她打个电话问点什么。 他悄悄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朋友的电话。那个朋友惊诧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我都睡啦。“ 在黑暗中,丁凡压低声音问:”你告诉我,你是怎么认识这个小贾的?“ ”怎么了?“ ”你别多问了,立即告诉我。“ ”我和他认识很偶然。“ 丁凡屏息聆听。 ”有一天黄昏,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纱巾被风吹跑了,我就追。当时,有个人正坐在草丛里,看夕陽。那纱巾就落在了他的身旁,他帮我抓住了它……后来,我知道他叫小贾,是搞摄影的。“ 又是草丛! 丁凡的心好像跌进了万丈深渊。 这时候,丁凡听见那个装满照片的房间似乎有动静,他说:”好了,我知道了。就这样。“没等那个画家朋友说话,他就把电话挂了。他把被子朝头上拉了拉。 那声音又没了。 丁凡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那扇门上。风越来越大,整个世界动荡不安。 不知道什么时候,丁凡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那条虫子钻进了这座房子,一点点爬向他的被窝。他害怕极了,跳起来想逃出这间房子。忽然想到小贾还在房子里,就朝他大喊:”小贾!快跑啊!“ 那贴满照片的房间里传出小贾懒洋洋的声音:”怎么了?“ ”来不及了!你快出来!“ 停了半晌,小贾的声音才传出来:”好吧。“ 那虫子像影子一样向丁凡逼近。丁凡一步步地后退,一边躲闪它,一边等待小贾出来。 可是,过了好半天,小贾还没有动静,他心急如焚地大叫:”小贾!你在干什么?“ 小贾的声音慢腾腾地传出来:”我还没有穿完鞋呢?“ 他有点气急败坏,大步冲向那间贴满照片的房间,猛地踹开门,看见小贾脸朝着里面,佝偻着身子,果然还在穿鞋。丁凡拍了拍他的背,说:”你妈的还想不想要命啦?“ 小贾慢条斯理地翻过身,丁凡吓得头发一下就竖起来——他的前面密密麻麻都是腿!他的脸不见了,他的肚子不见了,他的胳膊和腿都不见了,整个人像一只毛刷子!那些腿慢慢地舞动着,舞动着…… 丁凡惊怵至极,一下就醒了,出了一身冷汗。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小贾的门。那扇门在暗淡的夜色中像一张没有五官的脸。 他越来越感到这房子有些不对头,这个大厅里似乎不是只有他一个活物。 他猛然想起来,那天他收到这个摄影师的一张照片,夜里就爬来了一条虫子;几天后,他又收到了这个摄影师的一张照片,于是夜里又爬来了一条虫子。而今天,他看见了这个摄影师数不清的照片! 他打个冷战,伸手打开灯,目瞪口呆!暗青色的房子里,爬满了那种草绿色的虫子! 他的被子上,褥子上,枕头上,都是虫子。那密麻麻的腿,都在慢腾腾地舞动着。 突然,他明显感觉到有一条毛烘烘的虫子已经快速地钻进了耳朵眼。他惊恐万分,伸手用力往出抠,可是已经晚了。他摸到他的头发上、脖颈上、肩膀上……到处都爬着那种绿色的虫子!接着,他的脑袋里一阵剧烈的疼痛! 他疼得一下就跌倒在地,一边翻滚一边惨叫。 那些虫子并不朝柔软的地方钻,而是像橡皮擦铅笔一样,专门吞食坚硬的骨头。它走过的地方,骨头就变成了粉末。它越吃越厉害,在丁凡身体内的行走速度越来越快。 丁凡又像油锅里的鱼一样弹起来,嚎叫着在房间里狂奔,他的头不停地撞在坚硬的墙上…… 最后,他躺下来。他身体里的骨干都粉碎了,他竟然还有一口气,在地板上抽搐着,像虫子一样软软地翻滚,忽而朝前卷曲360度,忽而朝后卷曲360度。 无数草绿色的虫子又慢腾腾地爬过来,钻进他的嘴巴、、鼻孔、眼睛…… 他仿佛看见了周围的虫子越聚越多,密匝匝铺满了地板,有的就爬上了另一些同类的身上…… 他终于看清了它们的脸,它们在笑,它们笑得跟人类极其相似。 其实,是两个不相干的故事,而它们交叉在一起,就编织成了上面这个陰森的故事。之后,再说它们是两个不相干的故事,估计连大学教授都不会相信了。很多的恐怖就是这样产生的。 那几天,丁凡单位附近的超市里,杀虫剂大减价,一筒才一元五角钱。 (完) 投稿鬼故事之遗产 我妻子在跟人扭打的过程中被刀刺中身亡,她的死最终被认定为意外,而另一当事人,她本来准备行凶的对象--我的情人吴萱,因为是正当防卫所以没有任何责任。 我在一片咒骂声中带着吴萱回了家。“嗷呜~”刚进门狗狗跑了过来,并对着吴萱吠了两声。 “小花乖”我蹲下边摸它边示意吴萱也一起,“没事过几天小花跟你就熟了。” 女儿看到我们起身就要回房间,我叫住她“琳琳过来叫阿姨” “杀人凶手”她说完瞪了我们一眼。 “养她这么大还不如养条狗,连她爹的话都不听”我有点要发火,吴萱说算了,她还是个孩子。其实我是不喜欢女孩的,可惜我老婆不能再生育,所以我才出轨找小三,琳琳要是个男孩说不定我就不会出轨。 没过多久女儿就搬去住校了,也好她在家里我们彼此都心烦。一切都朝我预期的进行着,接下来就是等吴萱为我生儿子了。 跟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家,吴萱拿着份文件问我“这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一眼,是我之前为妻子,应该说前妻买的保险,受益人当然是我“就是之前跟你说的那笔钱,看,她死了还给我们留了礼金”。没错我跟吴萱一起策划了我妻子的“意外”,我深知妻子的脾性,只要激怒她,她就会不受控制的爆发。 “不过我还真怕你出事呢!”我笑着拿过保险单把吴萱搂在怀里。 忽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感觉哪儿不对劲。这份保险单我是放在密码箱里的,可吴萱她不知道密码啊! “你…怎么拿到这个的?”我假装不经意的问。 “你说呢?密码箱的密码都有谁知道?”她仰起脸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我有点震惊不知道说什么,因为这密码除了我,就是死去的妻子知道了。 我警惕地往后退,吴萱脸上的五官开始拉扯变形,神态却像我那容易暴躁的妻子,我正准备跑却被她重重推倒在地。 “琳琳!琳琳……”叫了几声我才想起她早就去住校了。 “汪汪汪!”这时小花跑了过来,“咬她!小花快咬她!”我燃起了最后一点希望。 只见吴萱对狗大声呵斥“小花不能来卧室玩!”,这句话和语气就像妻子生前训练它时一样,而小花似乎也把她当做女主人,乖乖的走了。 我分不清现在这个女人是谁?是人是鬼?至少不是吴萱,因为她的脸已经扭曲成了我妻子的模样,她卡住我的脖子最后说了句:“这不是我留给你的保险金,而是我们留给女儿的遗产……” 恐怖故事之怪胎 (一)巫师 那是一个矮胖黝黑的印裔老妪,化着俗艳的妆,裹着妖冶的纱丽,眼睛藏在头发里,鹰隼般的陰沉锋利。芭芭说她叫伊芙,精通塔罗牌算命之术,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巫师。 “我曾经请她为我算过,结果,她说的话都应验了……真的好神奇哦。”芭芭信誓旦旦地告诉我。 我是从来都不相信这些事情的,不过好意难却,只好跟着热情的芭芭来到了这里。 这位有名的巫师住在一栋公寓的3层,很旧的房子,墙皮大片大片地剥落,生满霉斑,电线也老化了,灯光忽明忽灭,颇象恐怖电影里的场景。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头皮难免发凉,总感觉背后有眼睛在不怀好意地盯着我。 而见到了伊芙之后,这种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了——散发着妖异、腐败气息的伊芙,简直就是一具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千年艳尸。 千年艳尸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好在芭芭可以翻译。 “她说,你的妻子文海娜还活着。”芭芭兴奋地对我说。“她还说,你们很快就会见面了!” 我敷衍地笑了一下,留下几张钞票后拉着她离开。 事实上,这几年芭芭已经带我见过好几个巫师了。而每一个巫师都告诉我,文海娜还活着,我们很快就会见面了,可是结果怎么样?文海娜还是沓无音讯。 其实,一直以来我心中都有一个不敢接受的现实,那就是文海娜早已经死了。死在五年前的大爆炸中…… (二)蜜月 五年前的那个夏天,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巴厘岛发生了一起突如其来的大爆炸,这场大爆炸不知摧毁了多少幸福的家庭,而我和文海娜也是其中的一个。我们的新婚蜜月,在轰隆一声巨响中土崩瓦解。 彼时我不在酒店,因为文海娜撒娇说想吃榴莲,我就出去外面买。然而我们怎么都想不到,这一别,竟从此天渊永隔! 爆炸发生之后,文海娜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废墟里到处都是支离破碎的人体残肢和内脏,我不敢相信,自己心爱的人也在其中…… 之后每年夏天,我都要回到这里,因为我心中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对自己说,文海娜没有死,她还在这里等着我。 那片不知掩埋了多少冤魂的废墟上,建起了一间酒吧。每次重来巴厘岛,我都到这间名叫椰风的酒吧坐坐,倒上两杯酒,回忆,凭悼……就这样,我认识了酒吧的老板芭芭。 芭芭感动于我的执着,遂发明了一种名叫“蜜月”的鸡尾酒,用来纪念我和文海娜的爱情。 她还说,如果我就是文海娜该有多好啊,这样,你就不会痛苦了。 她喜欢我,我知道,可是在我的心中,文海娜是无可替代的。 “芭芭,我想明天就离开这里,以后也不会再来了。”走出巫师的那座公寓时,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决定不再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也希望我的离开,能够致止芭芭对我的感情越陷越深。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子,不应该受到伤害。 芭芭悲伤地看着我,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但是走之前请到我的酒吧里喝一杯‘蜜月’吧,你知道,这是我专门为你而做的……” (三)鬼魂 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在离开之前的那个晚上,再次去了椰风。我点了两杯“蜜月”,然后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看芭芭跳舞。 芭芭的舞跳得很美,宛若旋动的精灵。缀着香花和缨络的短襟下面,小巧的肚脐若隐若现摄人魂魄。腰肢盈然一握,水蛇般的柔韧和灵活。——简直不逊于舞蹈演员出身的文海娜。 我不禁长长地叹息。 突然,一个熟悉的影子在人群里闪过,白裙如雪,长发如瀑……我象是被人打了一拳似地,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 “泰俊,发生了什么事?”芭芭发现了我的异样,急忙冲过来问。 “文海娜,我看见了文海娜……”我激动得语无伦次。 “天哪,伊芙的话灵验了!”芭芭也跳了起来。然而我们翻遍了整个酒吧,却再也没有看到文海娜的影子。昙花一现的她就象一滴水珠,在闪烁的霓虹里悄然蒸发,没有留下丝毫踪迹。 “你确定真的看到了她,不是幻觉?”芭芭将信将疑。 我点头,然后迎着她的目光反问:“芭芭,你信不信这个世上有鬼?” 芭芭张大了嘴巴:“你是说,你见到的是文海娜的鬼魂?” “是的,不然她怎么会出现得这么蹊跷……”我笑了,“芭芭,我终于等到她了,不管是人是鬼,都值得庆贺,不是吗?” 芭芭鄂然地看着我,幽幽叹气:“泰俊,文海娜有你这样一个爱她的老公,真的好幸福!” (四)怪胎 我觉得自己也好幸福。守候了五年之后,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心爱的人。人也好鬼也罢,都是上天对我的莫大恩赐。于是,这个晚上我又做出了一个新的决定,我决定留下来,等候文海娜的再一次出现。 酒吧打烊后,我照例步行回去——我下榻的酒店就在椰风的附近,仅十几分钟的路程。 巴厘岛的夜晚是瑰丽而邪魅的,空气中飘浮着纸醉金迷的暧昧味道。午夜三点之后,外面是一派繁华谢后的凄清。 穿过一条陰暗的巷子时,我又一次感觉到头皮发凉——那双紧盯着我的眼睛又出现了! 那是一只狗。一只生满癞痢的流浪狗。骨瘦如柴,却长了一颗硕大异常的脑袋,就象一只发育畸形的怪胎。它,不知何时开始,就莫名其妙地盯上了我,从酒店到酒吧,又到巫师的公寓,如影随形。 我蹲下来捡起一块石头扔过去。它竟不躲,歪着头看我,凄楚的眼神利箭一般穿透了我的五脏六腑!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落荒而逃,而它在后面契而不舍地追,谢天谢地,一声尖锐的刹车声之后,它终于停住了脚步——车轮之下,那颗硕大的头颅四分五裂,红的血、白的脑浆迸溅了一地…… 仅存的一只眼睛,依然躺在马路中间盯着我看,眼中有泪。 狗也会流眼泪? 这诡异的一幕从此变成我的恶梦。梦中,这只骨瘦如柴的流浪狗健步如飞,石头砸不死,车轮碾不死,晃着那颗西瓜似的大脑袋,亦步亦趋地跟着我,陰魂不散。 如果它的出现,换成是我朝思暮想的文海娜,该有多好? (五)医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又一次见到了文海娜。 那是一个躁热的午后,我拎着一只榴莲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看见了她——身着红色碎花长裙,笑嫣如花地穿过酒店的大堂,瀑布似的长发,丰耸的胸,以及柔韧纤细的柳腰,美丽不可方物。 我惊鄂地扔掉了手里的榴莲,大喊着她的名字。而她只淡淡地扫了我一眼,便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的一位儒雅矜持的中年男子,伸出手,亲昵地挽住了他的胳膊。 那日的陽光极好,鬼魅无所遁形。就连她手背上的血管,都纤毫毕现。——我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是文海娜,伊芙说的没错,她还活着。可是,她为什么看到我就象看到陌生人一样?难道是我认错了人?这世上真的会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人吗? 我悄悄地跟踪了他们。 他们的车子驶入一处偏僻的别墅区,之后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从别墅门卫那里打听到了他们的情况。那个中年男子姓闵名迪,据说是某私人医院的医生,而貌似文海娜的女子则是他的妻子屏妮。 “闵医生虽然外表总是冷冷的,但其实是个挺有爱心的人。因为我经常看到他们收养一些流浪猫狗回来。”门卫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又花了几张钞票买通了门卫,在当天夜里顺利地潜入了闵迪的别墅。 这是一栋三层的豪华别墅,带一个百多坪的露天花园。花园里翠树葳蕤,花影婆娑,暗香浮动中,却氲氤着一股莫名的萧煞之气。我屏住呼吸走了两步,突然间头皮又一次毛骨悚然地炸开了——背后有人在盯着我! (六)失忆 我慢慢直起腰,回头望去,天哪,铺天盖地的陰影里,窥伺着一双双绿幽幽陰恻恻的眼睛……是狗,好多的狗。每一只狗长得都似曾相识,统一的骨瘦如柴,却顶着一颗硕大无朋的脑袋。难道我又做恶梦了?不,我分明听到了它们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一声一声,低沉而凄厉。 魂飞魄散中,我爬上了一棵椰子树。而这个位置,刚好将二楼的卧室观察的一清二楚。我看到闵迪和屏妮正在床上赤膊肉战,挥汗如雨。我还看到屏妮丰臀上有一枚无比熟悉的蝴蝶刺青!没错,屏妮就是文海娜……我苦苦等候了五年的爱妻,原来一直都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床上! 我咬着牙攀上了栏杆,爬进了陽台。陽台的角落里有一柄花铲,刚好派上用场。 几分钟后,闵迪在癫狂中身首异处。惊恐的文海娜坐在血泊里不知所措地瞪着我,失声尖叫:“你是谁?” 我突然意识到,文海娜也许并不是故意背叛我,五年前的那场大爆炸没有要了她的命,却令她的脑部受到震荡,从而导致失忆。 “海娜,我是李泰俊,你的丈夫!” “丈夫?”文海娜怔怔地望着我,眼神无辜。 “以后再跟你说,现在快跟我离开这里。” “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我看着床上闵迪的无头尸体,摇头,“我只知道,从此以后咱们再也不要分开。” 文海娜穿好衣服,跟着我往楼下走去。我突然想起花园里的那些奇怪的狗,刚想问她,脖子上蓦地一凉!惊诧地回头,看到文海娜站在我的身后诡笑,她的手中,握着一支亮晶晶的针筒。 之后,我的世界陷入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七)移植 “闵迪,快来,他醒了。”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一个女人兴奋的声音。 闵迪?他不是死了吗?我动了动,为什么我的头这么疼?疼得象要裂开一样。用力睁开眼睛,看到面前晃着两张熟悉的脸,一张是文海娜,另一张……居然就是我自己! 怎么会有两个“我”? “屏妮,真想不到,你现在也可以独立完成大脑移植手术了!而且做得这么成功!简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那个“我”眉飞色舞地说。 “过奖了,还不是你这个老师教的好?”文海娜娇嗔地递了一个媚眼。“说真的,咱们这次差点栽在这小子手里,还好我顺水推舟,假装他失忆的老婆才骗得他放松警惕,着了我的道,从而为手术抢得了宝贵的时间。亲爱的,我救了你的命,你怎么感谢我?” 那个“我”嬉笑地吻了过去:“你说呢?从前你总嫌我老,力不从心,现在倒歪打正着,李泰俊这个躯壳又年轻又强壮,床上一定不会让你失望……要不,咱俩现在就试试?” 他们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头疼得要命,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汪……” 汪? 我怎么会发出一声狗叫?恐惧铺天盖地地压下来——原来我不仅声音变成了狗叫,我的身体,也变成了一只毛烘烘的长满了虱子的狗! 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大脑移植了。 闵迪还活着,他的大脑霸占了我的身体,而我也活着,变成一只人脑狗身的怪胎! (八)系统 “李泰俊,你不是很想跟你的老婆在一起吗?实话告诉你吧,你老婆文海娜也跟你一样,变成了一只狗。五年前的那场大爆炸中,她非常幸运地活了下来,可是不幸的是,她又遇上了我。”闵迪诘诘怪笑。 十年前,屏妮因一场车祸导致瘫痪,不能下床。看着她痛苦的样子,闵迪心如刀绞。于是他潜心研究,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治好爱妻。不过很显然,高位截瘫病人想要重新站起,最好的办法就是换上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就是说,人脑移植。 这就象一个电脑的操作系统一样,只要硬盘的兼容性好,那么挂在任何一个电脑中,这个系统还是活的。 “真正的爱情是灵魂的契合。只要我深爱着屏妮,那么躯壳是谁的,有什么重要?” 就这样,闵迪开始了没日没夜的研究。先是抓来一些流浪猫狗来做实验,后来就利诱一些妓女和流浪汉来做小白鼠。再后来,他竟异想天开地将人和动物的大脑进行置换……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医学天才。 经过几年的研究和实验之后,闵迪的大脑移植术终告成功,接下来就开始为屏妮物色一个满意的躯壳。恰在此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爆炸,将文海娜送到他的面前…… “畜牲……” 闵迪的叙述刀子般刻着我的心。我咬牙切齿地咒骂,可是喉咙里传出来的,还是一声声有气无力的狗叫。 “好了,别抱怨了,我们会善待你的……这副躯壳我目前住得还不错。”闵迪又说,“你还是乖乖地养好伤出去找你老婆吧!前几天我还在街上看到过它,身上长满了癞痢,真是可怜!” 没等他说完,我的眼前又是一片漆黑…… (九)复仇 身上的伤口容易痊愈,可心上的呢? 我不敢去想文海娜,我的爱妻,可是每天夜里都会梦到她。车轮从她西瓜似的大脑袋上碾过去,四分五裂,而她并没死,摇摇晃晃地爬起来,继续歪着头看我,眼中有泪…… 几个月后,巴厘岛发生了一条爆炸性的新闻:某豪华别墅内,一对爱心夫妇不幸被其收养的流浪狗活活咬死,撕成碎片。现场血肉模糊,惨绝人寰…… 我在垃圾堆里看到这张新闻时,冷冷地笑了。凶手自然是我,以及花园里的那些可怜的同类。我们联合起来将这对狠毒的夫妇杀死,之后逃出了别墅。 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只是生活再艰难,都要活下去。做人如此,做狗也如此。 “这里有一只流浪狗,快,扔石头砸死它!”别墅惨案之后,流浪狗遂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得而诛之。 我夹着尾巴逃,惶惶不可终日。 “住手!”突然有个熟悉的声音呵止了他们,是芭芭。她蹲下来,轻抚着我肮脏的皮毛,“可怜的狗狗,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流浪狗了,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她微笑的样子好美,象天使。 (十)眼泪 “狗狗,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爱他。”芭芭坐在酒吧里,我坐在她的怀里,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杯“蜜月”。 “可是他的心里只有他的妻子。巫师们都说文海娜早已经死了……我不敢告诉他,我怕他知道了后会绝望地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于是我一直在跟他撒谎,我对他说,文海娜没有死,还活着。甚至为了让他留下来,我找了一个长得很象文海娜的女孩来酒吧里骗他……是的,只要他相信她还活着,每年就一定会来这里等她,那么,我就可以见到他。狗狗,你说我是不是好傻呢?” 是的,你真的好傻。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陷下去!可是掉在爱情里的人啊,还有谁还会理智?譬如我和文海娜,譬如闵迪和屏妮。 “狗狗,从今天起你就叫李泰俊吧,好不好?” 好,当然好。 一滴眼泪落下去,在“蜜月”里荡起粼漪。没有人注意,一只狗的眼泪。你不是我,不知道我的绝望。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悲伤……那又怎么样? 生活还要继续。 推理故事之数字刺青 妻子的死亡 黎安跟着江警官去认尸。十几米的走廊,仿佛永远也走不完,几天的功夫,黎安苍老了许多,仿佛得了一场大病──他倒真希望得病的是自己。妻子秦琴在失踪了三个月以后终于在南方的一座沿海小城找到了,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秦琴已经是具毫无生息的尸体。冰冷的停尸床上覆着白布,赵法医揭开说:“你看,是她吧?” 黎安只瞥了一眼,就知道那是秦琴。他长久地注视着这个他最爱的人。因为长时间的浸泡,秦琴臃肿的脸变得苍白。黎安这样注视着秦琴,让一旁陪同的江警官很吃惊,一般家属在认尸时都会失声痛哭,黎安却显得异常冷静,甚至有点可怕。宁静终于被江警官打破,他拍了拍黎安的肩膀说:“已经确认,是自杀。” 黎安只感到一阵眩晕,蓦然晕倒在地上。吓坏了一旁的江警官和赵法医,两人将他扶起,拖出了太平间。 富江街43号,这就是秦琴自杀时租住的公寓。据法医介绍,房东发现她时,她已经在浴缸里浸泡了整整三天三夜。黎安执意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他说他无法面对失去妻子的这个事实,江警官只好送他过去。 那是一套背陰的小房子,秦琴的一些生活用品还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有些地方还留着警方的一些标注。黎安颓唐地坐在昏暗的房间,抱着从警局拎回的纸袋。纸袋里装着秦琴随身的一些遗物。一枚铂金婚戒滑了出来,黎安马上将它捡起紧紧握住,放在唇边不住地亲吻起来,忍不住掉下眼泪。在一旁的江警官看着忍不住心酸,悄悄地离开了。 黎安和秦琴结婚才刚刚四年。他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秦琴在单位体检的时候查出了子宫癌。虽然手术很成功,可四个月前,秦琴的旧症又复发了。这下可吓坏了黎安,忙着联系医院,找好的大夫。秦琴却表现得很冷静,有一次还认真和黎安讨论自己死后黎安的新生活。这让黎安很是恐慌,终于,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黎安将一切打点妥当的时候──秦琴在入院的前一天失踪了。 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大门下的缝隙间塞了进来。 黎安这才将自己的思绪从回忆拉到现实,短短几个月,自己和心爱的妻子已经陰陽两隔。 黎安连忙拉开房门,但走廊里却空荡荡的,看不见半个人影,只有一张牛皮纸的信封,无声无息地躺在地板上。牛皮纸的信封里,装着一张旧报纸和几张照片。报纸上有一则新闻被特意用红笔圈了起来,那是有关小城上个星期一个男人烧炭自杀的消息,他僵滞肿涨的脸被形容得和秦琴的一样可怖。还附着几张照片,也就是新闻上提及的案发现场,可以看到死者的居住环境很简陋,和秦琴的这所公寓相似。照片的最后一张,是死者放大的后颈,就在粗黑的头发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里纹着一个极小的,青蓝色的数字──“12”。 谁打来的电话? 秦琴的火化安排在三天之后。天空飘着细雨,天气陰冷,而陪黎安一起送秦琴的,也只有接待他的江警官。黎安显得有些神情恍惚,全靠着江警官在一旁帮忙打点。到了最后时刻,黎安却出人意料地拿出梳子,轻轻梳理着秦琴凌乱的头发,眼泪默默地落在僵冷的身体上。 当黎安手里的梳子划过秦琴后颈的那一刻,黎安抑制不住地战栗起来。江警官见他失控的样子,生怕他再次昏厥过去,赶紧劝慰道:“请节哀,人死不能复生。” 然而江警官却不知道,让黎安战栗的,并不只是心中满溢的悲伤。秦琴的遗体终被送进了炼炉。黎安迷惘地站在殡仪馆的大厅,心里浮起难言的恐惧。因为他发现,就在秦琴后颈上,竟然也纹着一个青蓝的数字──“16”。 他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件事告诉江警官。因为那天神秘送信人送来的报纸图片上面那个尸体也有一个数字──“12”,这里面会不会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黎安一直在思索,送信人行事这样慎重神秘,显然不想让更多人知道。 这天夜里,黎安躺在床上根本毫无头绪。他的脑子里乱哄哄的,理不出头绪。翻来覆去间,电话铃却突然响了,红色的指示灯在黑暗中一明一灭。黎安拿起听筒,里面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已经醉了:“喂,你还好吗?” 这样亲密的语气,让黎安一怔。而男人却独自说下去:“我想见你。我不能再等了。” “你是谁?”黎安按捺不住心中焦躁,急迫地追问,“你怎么认识小琴?” 电话里没了声音,仓促地挂断了。黎安拿着电话,任忙音在黑暗中兀自响着。 有人要杀我 这几天,黎安一直徘徊在梧桐街。因为那天夜里打来的电话号码的用户住址就在附近。黎安不敢贸然回拨过去,因为他不知道电话后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碰运气四处寻找哪怕是一点点的线索,但是根本没有一点进展。 这个午后,黎安却发现街尾的巷子里聚满了人。一辆警车横在巷口,警灯闪着红蓝的光,江警官正和当地的居民聊着一些什么。黎安仿佛嗅到了什么似的,马上走过去。江警官看到黎安也很吃惊,向他点了点头。黎安问道:“江警官,这里出什么事了?” “有个男人割脉自杀了。”江警官指了指面前三间平房围的院子说,“老太太就这么一个儿子,说死就死了,怪可怜的。你怎么还在这儿,还没回家?” 黎安不知道要不要将自己心中的谜团告诉江警官。就在这时,黎安听见凄凉的哭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随着一副担架,踉跄地跟出来。忽然一阵风吹过,盖着尸体的白布被掀翻开了。人群里立时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呼。担架上的尸体实在太怪异了,整个人都浮肿着,脸像胀满的气球,苍白的皮肤都被撑得发亮。身旁的江警官急忙跑过去,帮着盖起尸布。 黎安不由得想起那天夜里打来的电话,以及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神秘的送信人,他悄悄掏出手机拨打那天晚上打给他的那个号码。院子里顿时响起电话的铃声。 黎安怔住了,他望着眼前的这个已经死去的男人,说不出是可怜还是憎恨──他为什么要在临死前见秦琴?他们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躺在太平间里的秦琴,脸似乎也是这样肿着,难道那不是因为长时间浸泡的结果?太多的问题塞在脑子里,似乎要胀裂开了。黎安想要逃开,但是,他太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一直在周围徘徊,这个谜团他想要自己解开。 突然的短信:快逃 黎安不动声色地进屋了。他疲惫地靠在沙发上,思索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他越来越感觉到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藏在这座江南小城的某个角落,甚至这个秘密和秦琴的死也有关!而且,这个江警官也很奇怪,自己总是能够碰到他…… 他想从网络上寻找一些信息,于是取出秦琴留下来的笔记本电脑。就在他掏出电脑的一刻,一张信纸从书包里掉了出来,他颤巍巍地捡起,熟识的笔迹,让他心惊。 安,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为了我,你都不要再追查下去,这里太危险了,离开吧。 爱你的小琴 黎安打开了秦琴留下的电脑,从网上下载了一个“扫描器”。理科出身的黎安想不到自己大学里面学的黑客知识现在倒派上了用场。很庆幸,这座小城公安系统的“防火墙”比较差。黎安很快接驳进了主机,找到有关秦琴自杀的资料。他发现一个月来,全城已经发生了17起自杀案件,而最可疑的是,经办人都是江警官。 突然,呆呆望着屏幕的黎安,似乎看到一丝光亮。就在这时,电脑屏幕上,映出一个影子── 一个黑色的人影正挥起银亮的刀锋! 他下意识地缩起头,“哗”一声,电脑被劈开了。黎安趁着四散的焦烟,逃出门外,他大声地喊着:“我知道你是谁,你骗不了我!” 黑暗中,黎安似乎找到了方向,他心中拼图的最后一环也许马上就可以拼上了。这时,手机又响了,他听到了一个沙哑的声音说:“那你一个人来找我吧。也许,你会看到秦琴。” 变态的杀手 602室的房门虚掩着,这里是江警官的家。一切都静得太可怕了。黎安发现整个房子里只有卫生间是紧闭的,他壮着胆子,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大喊着:“小琴,你在不在里面?”接着黎安奋力地撞开木门,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猛然惊呆了──白色的墙壁四溅着血迹。他终于看见了江警官── 一动不动地被吊在磨砂的窗子上,了无生气的眼,僵滞地瞪着,静默地宣告着死亡。 黎安的大脑在一瞬间变成了空白。一切都错了。他看见地上拿着镰刀的陰影,慢慢地逼近背后──这个身影不正是那天夜里电脑屏幕上的那个吗?黎安身体抑制不住地发抖──那天逃过的一劫终于还是要还上了。 “说再见吧。” 黎安转头看见一个戴着万圣节面具的男人,握一柄锋利的镰刀,他压下恐惧,壮胆问道:“告诉我,秦琴在哪儿?” “你死了不就知道了。” 黎安咬着牙道:“你不觉得拿着镰刀,不太适合你的身份吗?赵法医。”对面的男人愣了一下,缓缓摘下面具说:“我们只见过一面,你怎么会想到是我?” 黎安擦了擦额角的汗:“我原以为是江警官,因为只有他才有机会把他杀伪装成自杀。可是当我进入警局的网络才发现,连续17个死者后颈都有纹身数字,但都没写进疑点,于是我推断,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法医做的手脚。而你赵法医正是这些案件的法医组负责人。我说的对吗?” 赵法医陰森地笑了,紧握刀柄的手,爆出咔咔的响声。黎安胆怯地指着墙壁上的照片说:“你杀了江警官也是因为他发现了那些藏在头发里的数字吧?然后骗我来做替罪羊。” “好,说得不错,这件事还有谁知道?”赵法医冷酷的笑容下面隐藏着的是隐隐的恐惧,这增加了黎安的勇气。 “原来只有我知道,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黎安说着从衣襟上摘下一枚微型摄像头,“这是我在电子市场上淘来的,现在我在帮你网络直播了,你猜会有多少网友看到?” 赵法医的笑容,一寸寸僵在脸上,所有的得意,在这个时刻都已经变成了恐慌和沮丧。 原来是这样 黎安订了回乡的火车票。此地给他留下的只有伤心,他只想带走秦琴的骨灰。报纸全面披露了赵法医伪造17起自杀案的案件。原来几个月前,一家境外医药公司正在试制抗癌新药,这种新药需要人体进行药物试验。赵法医国外的朋友托他在国内寻找自愿试药的病人进行秘密的临床实验,并且提供每人10万元的高额费用。于是赵法医就开始寻找合适的癌症患者,这些患者大都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不如做一次试验品,10万元钱也许可以改变一下自己家人的生活。很快就有17个癌症患者愿意接受治疗。 为了便于确认,赵法医给参加试验的癌症患者颈后纹上细小的刺青,就是他们的编号。秦琴就是这些试验品之一,她的编号是16。然而,令赵法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新药的试验失败了,服用之后不但会造成全身的浮肿,而且会引发多种并发症,使病人在极端痛苦中死去。参与试验的这些病人开始觉察到身体的变化,纷纷表示要停止试验,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如果实情败露,最终身败名裂的不仅仅是赵法医一人,他背后的那家国外制药公司也将面临信任危机。于是才有了赵法医制造的这起惊人的“自杀”骗局。 黎安抽空去了一次梧桐街,祭拜那个给秦琴打电话的男人,魏生。他就是那个从门缝塞进信封的人。魏生是在网上认识的秦琴,因为同病相怜,所以聊得很投机,最后才发现原来两人都是这种新药的试验品,相同的遭遇使他们走得更近。然而很快,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可怕的变化,虽然深知危险越来越近,可是为了银行账户里的10万块钱,他们只有选择守口如瓶。秦琴的去世,给魏生打击很大。一次醉酒后,才在深夜贸然打来电话。不久之后,魏生自己也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人世。 冤死者 1 每个月的4号,是m国瓦古伊监狱执行死刑的大日子,同时,也是我最为忙碌的一天。 别误会,我不是刽子手,我只是一个厨师,瓦古伊监狱的厨师长。 平时,我给囚犯煮的都是大锅菜。白水青菜,只加盐的煮土豆,再加上劣质大米蒸出的散发着霉味的米饭。但到了每个月4号,我就必须用小锅小灶煮出几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这是为当天处决的死囚准备的。 这正是所谓的“最后的丰盛晚餐”。 死刑通常是在4号的深夜11点59分准时执行,为了这顿最后的晚餐,我头一天会亲自询问死囚想吃什么。4号起床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监狱附近的山中小镇伊丹瓦购买食材,回到监狱后再用尽平生绝学做出每一道菜品。而我是一个自认为很有人文精神的厨师,在每次的最后晚餐中,我还会附送一道自己独创的菜品给死囚。 而事实上,这道独创的菜品,才是我最关心的事。因为,这道菜会为我带来一笔不菲的意外之财。 2 三天前,我就从我的上司库甘先生那里知道了这个月的4号,只有一名犯人会被执行死刑。 这个名叫陈中轩的人,因为谋杀重罪而被判死刑。 尽管陈中轩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但我还是要为他做出一桌特别的最后晚餐,毕竟这是我的工作。 为了制订菜单,我昨天特意去死囚地牢,见了陈中轩一面。狱卒艾肯为我打开铁门后,我看到牢笼中的陈中轩瘫坐在破旧的草席上,两眼呆滞地望着我,一条黑棉絮裹在他的上半身上。 陈中轩很瘦,几乎皮包骨头。蜡黄的脸上,一对眼珠黯淡无色。 在铁栏杆外,我问:“陈先生,你明天想吃点什么?”冷不防,他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他吃力地张开嘴,却只发出了“咿咿呀呀”的声音。 狱卒艾肯笑了起来。艾肯也是个骨瘦如柴的家伙,他对我说:“罗厨师,这家伙是哑巴,根本说不了话。” “呃……”这可真是个意外。我对陈中轩说:“既然你不能说话,就把想吃的菜写在纸上吧。” 听完我的话,陈中轩的脸上露出苦笑,他从棉絮里伸出胳膊,朝我晃了一晃。 我顿时惊呆了,他的两只手掌都被齐腕斩掉,只剩半截断腕怵目惊心。 他是没法写字的,我只好说:“那我就只能随便给你做点菜了。你放心,每样菜都会很美味的,保证你挺圆了肚子去见阎罗王。” 尽管陈中轩没法说话,但他的脸上还是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艾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罗厨师,你真是个好人。”我羞赧地一笑,说:“日行一善乃快乐之本。” 说这话的同时,我伸出手,将一只信封塞进了艾肯的衣兜里。 信封里,放了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3 艾肯也给了我一个牛皮纸信封。这信封,就是刚才我用十美金从他那里换来的。 回到自己的房里,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套陈中轩的案情记录卷宗。 卷宗显示,陈中轩就住在瓦古伊监狱附近的伊丹瓦镇,是一名手艺出众的裁缝。看到这一段,我不禁眯上了眼睛——既然是裁缝,那么他本来应该拥有着完整的双手。没有手,那可缝不了衣服。 尽管陈中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他做出的事,可就令人发指了。他信奉一种来自于深山里的极端萨满宗教,相信通过生食女人的心脏,会得到永生。不过他不敢将魔手伸向成年女子,他太瘦了,根本就没办法制服成年的女人。所以,他将目光转向了未成年的女童。 他总是借着做漂亮新衣的名义,将懵懂女童带回他的裁缝铺里,然后趁着女童还活着的时候,剖出心脏生食。往往他会一边吃,一边看着女童慢慢咽下最后一口气。因为他平时伪装得很好,尽管镇里常有女童失踪,却从来没人怀疑过他。 久走夜路必撞鬼,三个月前陈中轩在镇外山坡上,引诱一个九岁女童回到裁缝铺里。当他刚拿出匕首,准备刺向女童时,那女童忽然挣扎了一下接着浑身猛烈颤抖了起来,片刻之后女童竟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事后陈中轩才知道,这个女童身患先天性心脏病,一遇强烈刺激就会发病。 这让陈中轩很生气,按照那极端宗教的教义,他必须在女童活着的时候取出心脏食用,而现在女童已经死了,心脏再也起不到练功的作用。 陈中轩必须解决面前这具童尸。他考虑了很久,决定将女童碎尸后,扔进镇里的水井中。就在他拿着斧头在裁缝铺里碎尸时,血腥味飘出门缝,令镇街上的野狗兴奋了起来。 野狗不住狂吠,还前仆后继地扑着裁缝铺大门。镇里居民被惊醒了,找寻失踪女儿的女童家属也循声赶来,撞开门后,他们看到铺了一地的尸块与鲜血。 愤怒的女童家属狠狠殴打陈中轩,将他揍得体无完肤。尽管伊丹瓦镇很偏僻,但女童的家属仍然知道,只能由法院对杀人凶手做出最终的审判,如果现在就杀死陈中轩,他们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女童的家属决定给陈中轩一点教训,发泄心中的怒火。在警察赶来之前,他们找来了斧头,齐腕剁下了陈中轩的双手——他们知道,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定会考虑到他们的愤怒之情,对这种过激行为网开一面。 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法官最终只是让他们具结悔过,而对陈中轩作出的判决,则是绞刑。绞刑的日期,就定在了三个月后的明天。 合上卷宗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卷宗里夹着几张在案发现场拍摄的尸块照片,怵目惊心,令我胃部不住翻涌。最后,我留意了一下受害女童的名字——爱丽丝,她的父亲叫卡顿。 4 今天是4号,也就是陈中轩执行死刑的日子。 起床后,在瓦古伊监狱的财务处领取了一张支票,就出了监狱大门,向伊丹瓦镇走去——我得去采购今天“最后晚餐”里所需要的食材。 这是我一个月以来,第一次走出监狱大门。平时的食材,要么是监狱自种,要么是伊丹瓦镇的菜贩直接送到监狱厨房里来。但“最后晚餐”所需要的食材,与平日大有不同,所以必须由我亲自去采购。 伊丹瓦镇位于一处山谷之中,镇里长街两旁的房屋大多都有着哥特式的金色尖顶与黑色的落地窗。 走到谷口的时候,我见到了已等候多时的罗素。罗素是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少妇,她是监狱厨房的供货商,监狱需要的所有蔬菜与鲜肉,都由她提供。 我将刚领到的支票交给了罗素,她看了一眼金额后,立刻摸出一卷花花绿绿的美钞递给了我。这是采购食材的回扣——要想成为监狱的供货商,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数完钱后,对罗素说:“你认识卡顿吧?”她点了点头,说:“认识,他是镇里的当铺老板,刚死了女儿。” “他住在哪里?”我问。 罗素答道:“他就住在镇里长街尽头,怎么,你要见他吗?”我点了点头,罗素却说:“他现在不在镇里。” “呃?他在哪里?” 罗素向谷口一侧的山坡指了指,说:“他应该在元宝山庄里。” 我顿时释怀。这面山坡是伊丹瓦镇的公墓,因为形似一块金元宝,所以被称为“元宝山庄”。我对这里相当熟悉,很多年前,我曾在山庄里做过为死尸化妆的工作。 卡顿在公墓里,自然是去凭吊他的女儿爱丽丝。看得出,他很疼爱女儿——这是一个好消息。 罗素忽然问我:“罗厨师,今天你要订什么菜?” 我向山坡走去,头也不回地答道:“等我见过了卡顿先生,就来告诉你我要订什么菜。” “好,那我就在这里等你好了。”罗素站在谷口,对我说道。 5 层层叠叠的墓碑间,我见到了卡顿。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满面皱纹,脸上写满了难以言说的忧伤。 我慢慢踱到他身后,缓缓说道:“今天深夜,陈中轩就会执行绞刑了。” 卡顿的身体猛然一颤,他回过头,歇斯底里对我怒吼道:“就算判了他死刑又能怎么样?难道可以把爱丽丝换回来吗?” 我微微一笑,说:“卡顿先生,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陈中轩这样的人渣,死不足惜。但是死刑对于他来说,却是一种解脱,因为以后你的怒火就再也无法发泄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是谁?”卡顿的语气略带一些敌意。 我答道:“我是瓦古伊监狱的厨师长,罗风。卡顿先生,如果让陈中轩带着深邃的恐惧步入绞刑台,这样会不会令你的心情好一点呢?” “当然!”卡顿愤怒地说道,“他怎么能带着解脱的心理去死呢?他应该受到神灵的诅咒,永世不能超生!” 他的话正合我意。我对他说道:“很巧,我就有个办法,可以让陈中轩在惊惶与恐惧中走上绞刑架。” “什么办法?”卡顿瞪大了眼睛。可我却没有回答他的这个问题,我的沉默似乎令他明白了点什么,他连忙对我说:“罗先生,如果你真的能让陈中轩陷入恐惧绝望之中,我可以给你一定的报酬。” 很好,这正是我所需要达到的目的。我从衣兜里取出了手机,调出了一小段以前录制好的视频短片,展示给卡顿观赏。 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女犯人正在吃饭,她面前摆着一大桌美食。女犯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正大口大口咀嚼着一只蜜烤鸡翅。这时,我托着一盘倒扣着钢罩的菜,出现在屏幕上。 我揭开钢罩,镜头立刻给盘中的菜品来了一个清晰特写。盘里是一个惟妙惟肖的女人身体——这是我用白萝卜精心雕刻而成的花式冷盘,女人形状的白萝卜有着与女犯人一模一样的脸。雕刻这张脸,花了我不少工夫。 就在女犯人看着花式冷盘目瞪口呆时,盘子里的女人身体忽然迸开了,一汪嫣红的鲜血从它的腹部弥漫了出来,紧接着一堆内脏和肠子从迸开的身体里滑落了出来,而淌出的鲜血,竟变成乌黑的颜色。 女犯人的身体开始颤抖,她用手蒙住了脸,大声哭泣着跌坐在地上。从她的两腿之间,淌出了一道暗黄色的污迹——她给吓得尿了裤子。 视频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 我对卡顿说道:“这个女犯人是因为毒杀亲夫而被判处死刑。当她丈夫死的时候,正是胸口迸开一道裂口,先流出了殷红的鲜血,接着内脏滑落了出来,最后流出乌黑的血液。” “呃……”卡顿若有所思地说,“你用菜品重新模拟案发时的现场,勾起犯人痛苦的回忆?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微笑着说:“这是一个秘密。” 事实上,我用白萝卜雕刻成女人模样后,又掏空白萝卜的内部,分别注入红色的番茄汁与黑色的乌贼墨。两种液体的比重不一样,所以流出来的顺序也不一样,原理与鸡尾酒一样。而那些惟妙惟肖的内脏,是我用莲藕雕刻而成的。 卡顿明白了我的意思,他问:“你是准备用同样的办法来对待陈中轩,让他恐惧得尿裤子?” 我淡定地点头。 “那么,罗厨师,需要我出多少费用?”他果然是个明白人。 6 离开元宝山庄的时候,我的衣兜里多了两百美金。 我的服务将会非常周到,不仅要做出一道独创菜品,还要把陈中轩被吓得屁滚尿流的镜头拍摄下来录成光盘,送给卡顿先生留作永久纪念。 我在伊丹瓦镇谷口,见到仍等候着我的罗素。我对她说:“麻烦你帮我准备蘑菇、鸡腿、土豆、鸡、番茄汁。对了,我还需要活泥鳅和大量的面粉……” 罗素记录好所有的食材清单后,转身向伊丹瓦镇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也走入了镇里。我要去一趟镇里的银行,将罗素给我的回扣,以及卡顿先生给的两百美金存入银行。罗素那里的食材很齐全,等我存好钱后,差不多她也把我需要的食材准备好了。 走入银行,我发现柜台后的账房先生换了人。我诧异地问柜台后漂亮年轻的营业员:“咦,老龙没上班?”老龙是这家银行以前的营业员,和我关系特别好,嘴巴很紧。 这漂亮的女孩答道:“老龙去州府参加儿子的婚礼,所以这个星期由我代班。我叫清雅。” 以前老龙之所以嘴巴会很紧,是因为我每个月都会将所得的回扣,分十分之一给他。但现在银行营业员暂时换了人,我又不能将这些钱带回监狱去——要是被上司库甘先生知道我有一笔无法解释来源的金钱,那就糟了。 可是我实在不放心柜台后年轻漂亮的清雅小姐。我环视四周,发现店堂里多了一台机器,是一台可以存取款的自动柜员机。 7 我用自动柜员机存好钱后,出了银行,直接来到罗素的食品店,提走了今天需要的所有食材。 回到瓦古伊监狱的厨房时,我看到狱卒艾肯坐在酒柜前,正大口喝着啤酒。我朝他看了一眼后,说:“多喝一点。”然后我快步走到煤气灶前。 只是短短的半个小时,我就做好了黑椒牛扒、咖喱土豆鸡、蜜汁烤鸡腿、德式烩牛肉,外带一盆培根奶油蘑菇汤,都是原汁原味的正宗西餐。 现在,该做那道特别的自创菜品了。 我用白萝卜雕刻出一个人体的形状,然后再切割成碎块,在碎块的边缘糊上一层鲜红的番茄汁。接着,我捉出一只活泥鳅,浸泡在白酒中。只过了几分钟,泥鳅便醉得沉到碗底一动不动。 我又把切碎的白萝卜块拼接在一起,重新组合成人体的模样,擦净了面上的番茄汁,再把醉得不能动弹的泥鳅塞进白萝卜中。我在白萝卜旁堆了一层碎冰块,最后我将一些绿色的蔬菜叶子覆盖在萝卜上,乍一看,只会以为这是一盘清炒蔬菜,根本看不到蔬菜下藏着的白萝卜做成的人体模型。 这盘菜还没做完呢,我还要勾兑一小碗热腾腾的薄芡汁。 我的构思是,我会当着陈中轩的面,将热芡汁淋在蔬菜上。热芡汁会刺激白萝卜里的那只活泥鳅,令它从酒醉中清醒过来。清醒后的泥鳅会扭动身体,这样就可以让那些雕成人体碎块的白萝卜同时活动起来,就像苏醒后被分尸的效果一般。 而那个萝卜人的面孔,被我雕刻成了爱丽丝的模样。如果我是陈中轩,吃到这盘菜的时候,忽然看到自己杀死的小女孩突然出现在菜盘中,而且还像活人一般扭动着,碎成一块一块,绝对会吓得屁滚尿流。 可惜,我并不是陈中轩,所以我并不能肯定这盘菜真的可以让他屁滚尿流——他毕竟是个冷血无情的变态杀人犯,谁能保证他看到一碟奇怪的菜品就会被吓到呢? 所以,我做的这盘菜,并不是为他准备的。 8 我做好了菜,狱卒艾肯还在喝酒。他这个人喝再多酒,脸也不会红。我问:“差不多了吧?”他答道:“喝得我想上厕所了。” 我就要这样的效果。 在罗素准备的食材中,还有一袋面粉。我用清水调合面粉,调成浆糊一般的稀泥状,然后小心翼翼一点一点涂抹在了艾肯的脸上,只过了一会儿,这些稀泥状的面粉便干透了。在我的面前,艾肯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正是陈中轩的模样。 这一手,是当年我在元宝山庄做尸体化妆师时学来的绝活。 我这么说,大家一定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我要把艾肯易容成陈中轩的模样,让他来吃那道独特的自创菜品。在我的授意下,他一看到蔬菜下出现了爱丽丝的尸体碎块,就会立刻跌坐在地上,浑身颤抖,然后两腿之间淌出一道混浊液体——这就是刚才他喝那么多啤酒的原因。 当然,这一切都会被我用dv机录制下来,交给卡顿先生欣赏。 不过,陈中轩有些独特,他的双手都被齐腕斩断了,所以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把剩余的面粉糊在艾肯的双手上,等待面粉凝固后,再用刀将最前面的面粉切割整齐,把番茄汁涂抹在面粉的断面上——只要艾肯稍将手臂向后耸一点,看上去就不会露出破绽。 一切准备好后,我和艾肯来到了一间空置的牢房中。我把dv机固定在牢房外的铁栏杆上之后,就径直走到装扮成陈中轩的艾肯面前,把热芡汁倒在了那盘蔬菜上。接着,艾肯的演出便开始了。 不得不说,艾肯的演技并不好。幸好我可以在拍完后再进行剪辑,ng几次后,我们最终完成了拍摄工作。 我一个人进了自己的宿舍,在电脑前进行剪接,而艾肯则在牢房一边享用着我做的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品,一边继续喝着啤酒。 一个小时之后,我走出宿舍,看到艾肯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正醉眼蒙眬地看着满桌的菜发愣。我把菜全都收拾了起来,拿回煤气灶上加热。不管怎么说,这些菜都是为陈中轩准备的“最后晚餐”,最终我还是要拿给他享用的。 热菜的时候,我发现那盘特制的“人体萝卜”,艾肯竟一筷子也没动。我这才想起,艾肯从来不吃白萝卜的。于是我干脆将藏在萝卜里的活泥鳅扯了出来扔在地上,随意将那些萝卜碎块和蔬菜混炒在一起。 9 十分钟后,我端着菜来到死囚牢房。陈中轩看到满桌的菜品后,向我投来一个感激的眼神。 陈中轩很虚弱,我扶着他下了床,坐在餐桌前。费力地用两只断臂夹起勺子,盛起了那盘蔬菜里的一块碎萝卜。我注意到,那块碎萝卜正好被我雕成了爱丽丝的脑袋,眉心处的一颗黑痣显得特别的刺眼。 陈中轩盛起碎萝卜的时候,也看了一眼萝卜上的黑痣,脸上却一点怪异的表情都没露出。他将萝卜塞进了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没有惶恐,没有得意,甚至没有诧异。他似乎将爱丽丝的“人头”当作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样东西,心安理得吞进了肚子里。 我不禁唏嘘,如果他不是冷血到无法令人理解,那么他就是一个与爱丽丝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10 我回到宿舍,翻阅起那份关于陈中轩案件的卷宗。我注意到,卷宗里有一句话是,“陈中轩利用花言巧语将爱丽丝引诱到自己的裁缝铺里”。 从这句话里,我可以知道当时陈中轩是可以说话的,并不是哑巴。而他现在却成了哑巴,甚至连双手都被齐腕斩下。这是什么原因呢? 哑巴是不能说话的,在法庭上无法为自己辩驳。没有双手的人不能写字,这将辩驳的另一个渠道也彻底封死了。 这个案子,一定另有玄机。 我打了个电话给罗素,问:“你以前认识伊丹瓦镇裁缝铺的陈中轩吗?” “我和他不熟,但当他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曾经去看过热闹。”她答道。 “当时他的双手被齐腕斩下了吗?”我又问。 “齐腕斩下?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我只听到他朝着人群得意地大声狂笑。” 看来陈中轩被逮捕的时候,他并没有被斩断双手,而且还能狂笑。也就是说,他是被捕后才被斩断双手,并且变成了哑巴。 我赶紧换了个话题,问:“你和卡顿先生熟吗?” 罗素说:“还算熟吧,他常在我这里买菜的。” “那他对自己的女儿爱丽丝好吗?” “呃……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据我所知,爱丽丝并非他的亲生女儿,而是他在孤儿院领养的。” 我挂断了电话,立刻叫醒了艾肯,给了他几张美金小钞,让他去伊丹瓦镇一趟。一小时后,他回到了监狱,为我带回了一份伊丹瓦镇户籍档案的复印件。 这是卡顿先生的户籍记录,记录显示,卡顿五年前从州府监狱出狱后,改邪归正在伊丹瓦镇开了一家当铺,生意很是不错,算得上是镇里的首富。他一直未婚,一年前才在孤儿院领养了有先天心脏疾病的爱丽丝。 而卡顿五年前入狱的原因,是非法囚禁与使用童工。他曾经囚禁一个小女孩三年,当作佣人。 11 眼前的迷雾渐渐散开,我看到一个清晰的故事。 卡顿先生出狱后,先过了几年安稳生活,但最终他旧病复发,想要找到一个年幼的少女作为他的佣人。为避开外人的视线,他从孤儿院领养回爱丽丝,当作了自己虐待的奴隶。 而最后一次他让爱丽丝干沉重的家务时,爱丽丝心脏病发,死在他面前。为了免除法律惩罚,卡顿将爱丽丝的尸体移到陈中轩的裁缝铺里,然后呼唤邻居砸开裁缝铺的大门。 一见到陈中轩,他就用暴力击晕陈中轩,然后报警拉人。他在伊丹瓦镇开当铺,自然有的是钱。卡顿买通了警察局与法院,定了陈中轩的死刑,让他做了冤死者。为了不给陈中轩辩驳的机会,卡顿给他服下了哑药,甚至还丧心病狂地砍下他的双手。 或许因为陈中轩被警察带走的时候,神智还没恢复清醒,所以才在伊丹瓦镇的长街上高声狂笑着。而这从另一方面也可以让镇里的居民一致认为陈中轩是个冷血的杀人犯! 不过,卡顿先生能买通警察,买通法庭,却不一定能买通监狱。 我对陈中轩说道:“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如果你是被冤枉的,就眨一下左眼。”说完之后,我立刻看到陈中轩眨了一下左眼。 纵使服了哑药,又斩断双手,我也有其它办法可以让陈中轩表达自己观点的。只要我问话得当,他只需表达同意或是反对,也一样可以令我知道所有的真相。 12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我不能再对陈中轩做过多询问,我必须延缓他的死刑。冲出死囚牢房,我向上司库甘先生的办公室跑去。库甘先生,是瓦古伊监狱的典狱长。 当我把心中的怀疑告诉给库甘先生的时候,他冷冷地望了我一眼,说道:“罗风,你只是一个厨师,你的本职工作是给犯人做饭。给不给死刑犯人执行死刑,那是高等法院的事。” “可是……陈中轩真的是被冤枉的呀!他是一个冤死者!”我大声叫道。 “好了好了,你出去吧,去给我做一点夜宵来。”库甘先生挥了挥手,把我赶出了典狱长办公室。 出门的时候,我朝他狠狠地瞪了一眼。从他的话里,我明白卡顿先生已经收买了他。 我不会让他们就这样得逞的。 我回到自己的宿舍里,用电话拨通了一个在州府报社做记者的朋友。当我刚说了一声“你好”的时候,就突然听到听筒里传来了忙音——电话被监狱总机掐断了。 典狱长库甘先生对我的电话进行了监听,令我无法与外界联系。 他们不能这样做,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成为冤死者!我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宿舍,向监狱大门跑去。在大门那里,我遇到了等候已久的库甘先生。 库甘瞄了我一眼,问:“罗风,你这是去哪里?” 我故作潇洒地耸了耸肩膀,说:“我去伊丹瓦镇见见我的老相好。”过去我一直在罗素那里购买食材,监狱里的人一直误以为她是我的老相好。不过我向万能的主发誓,我与她之间绝对是清白的。 库甘先生亲自为我打开了监狱的大门,当我走出监狱的时候,他忽然陰恻恻地对我说:“罗风,刚才我接到了高等法院的电话,要求我们对陈中轩提前执行死刑。” 他看了看表后,说:“现在,陈中轩吊在绞刑架上,他脚下的凳子已经被刽子手踢倒了。” 我浑身顿时虚脱,一点气力也使不上。 现在我还能做什么?在伊丹瓦镇找个电话打给报社记者吗?陈中轩已经死了,我还能证明他的清白吗? 浑浑噩噩地走出监狱大门,我沿着山路,竟不知不觉来到了伊丹瓦镇的谷口。冷风一吹,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然后木然跌坐在地上。 14 库甘说:“罗风,我再告诉你一个事实吧。在伊丹瓦镇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叫做陈中轩的裁缝。那个被斩断双手的死囚,是一位曾经身受重伤的警官。而这起杀人案,其实是为了证实你诈骗的行径,由我特意安排的!” 库甘告诉我,为了让我原形毕露,他设计了一个圈套。库甘先伪造了一份案件卷宗,让艾肯交给了我。他也料到了我会向罗素了解陈中轩与卡顿先生的情况,所以让她向我提供了虚假的情况。不过,卡顿先生以前曾经因为非法囚禁女童被关入监狱,却纯属巧合。 我愤怒地盯着典狱长,说道:“好,我认栽。你准备怎么处置我?” 库甘先生敛住了笑容,严肃地说:“罗风,你应该感谢你自己。当你发现案件里的疑点后,立刻向我进行汇报。我特意考验你,说一切不关你的事,你回到宿舍后就想方设法与州府的记者联系。我继续考验你,掐断了电话线,你又千方百计离开监狱,另想办法通知记者。这一切都说明,尽管你贪污诈骗,但你并不是一个坏人。”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说:“所以,我并不准备将你投入监狱牢房,决定对你网开一面。不过,你以后不能再待在监狱里了,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也就是说,我被开除了。 我无力地笑了笑,说:“好的,我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我马上就走。” 15 出了监狱,我立刻来到马路上,乘坐一辆顺风车来到一个叫东圭勒码头的边陲小城。买了一张铁皮马达船的船票,我顺水而下,三天之后,我就出了m国的国境,进入另一个国家。 以后,我再也不会回到m国,更不会回到伊丹瓦镇与瓦古伊监狱。否则,我一定会被当作杀人犯被逮捕起来。 好了,现在我应该说一说那天夜里我出了监狱大门后,究竟做了些什么。 当时我认为陈中轩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了卡顿先生的金钱贿赂之下。一切都是卡顿先生造成了,我必须要让他付出代价。 我来到了伊丹瓦镇,在路过罗素的食品店时,我撬开门偷了一把菜刀。很快,我找到了卡顿先生的家——这个地址,是前一天罗素在镇外谷口告诉我的。 撬开门后,我看到卡顿睡在床上,还打着呼噜。趁着他没醒过来,我一刀劈在了他的脖子上。确认他当场丧命之后,我又用菜刀狠狠剁下了他的双手,是齐腕斩下的。我一边剁,一边说:“你是怎么对待陈中轩的,我就会怎么对待你!” 当时,我认为自己是个替天行道为冤死者报仇的英雄。 我现在才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圈套,陈中轩的案件根本不存在,卡顿才是这个故事里唯一的冤死者。 可是,这一切,又能怪谁呢? 血色礼盒 礼盒本是寻常之物,大多收到礼盒的人无不欢喜雀跃。可是也不是每一个收到礼物的人都会高兴,相反,可能会陷入到莫名的怪异事情中。 无疑,哲野就是其中一个。 那天,他来到我供职的报社要求刊登寻人启事。 他的样子十分憔悴,脸颊的两侧如同很久没有浇水而干瘪的仙人掌,带着暗绿色,薄薄的嘴唇和切开口放置在空气里的苹果颜色一样,红铁锈般的难看。 我倒了杯水给他:“你的气色似乎不太好呢。” “这,不是身体的缘故,我自己知道,要说起来,还真和今天刊登的寻人启事有关。”哲野感激地一口喝下,这才恢复点元气。他长得还算英俊,但他的脸总让人感觉到不安和陰沉,尖尖的下巴和高挺却狭窄的鼻梁,以及那双鹰眼,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喝过水,哲野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我是一个在农村出生的孩子,那是个非常古老的村庄,那里的人有的甚至几百年都没有搬过家。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最后考上了大学,在大学里我靠着自己的勤工俭学,为家里分担了部分学费,但昂贵的费用依然压得我抬不起头来,我只有靠着努力的学习和良好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获得别人的尊敬。 我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一家大型公司,并且在那里努力工作,或许如果我没有遇见老板的女儿,事情会发生些改变。 她喜欢上了我,当然,我也迷上了她,她实在太优秀了。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因为我的心里还压抑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债,经过痛苦的挣扎,我告诉了老板的女儿,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那个女孩是我同村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这个叫龙秀的女孩子本来也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可是她为了我,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出来打工,为我交纳学费。我的家里人和村子里的人早就把她当作我的妻子了,我也很感激她,甚至一度也对她发誓非她不娶,因为任何男人面对这样一个为你付出的女孩,都是无法拒绝的,我甚至在规划何时赚够了钱就回家和她成亲,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遇见老板的女儿之前的想法。 我知道你可能会鄙视我,但很多事我是无法描述清楚的,因为我发现对龙秀只是一种感恩的心理,我觉得带着这种心理和她结婚,我和她是不会有幸福的。所以,当我几年前回家的时候,告诉了她一切,并且告知她我很快会结婚。 我准备好了忍受一切暴风雨般的责骂,甚至想哪怕她如何羞辱我,也是应该的,因为毕竟是我辜负了她。可是很奇怪,她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话。 “结婚的那天,我会送你一件礼物,以后只要我想起你,就会送你礼物。” 然后她就走开了,没有任何其他表示,仿佛她很早就知道了我已经变心了一般。我很意外,或许我低估了这个从来没有上过大学的女孩的气度和容忍力。 你知道么,我听父亲说龙秀的家里不是一般人,他们似乎总有种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龙家人经常早早过世,仿佛是种诅咒一样,又仿佛是神的安排。 “给你一样东西,我就拿走一样东西。” 龙秀以前经常这样对我说。她还笑着说,自己可能很年轻就会死,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嫁给我。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内疚,给了她一大笔钱,真的,是一大笔,足足是她给我的数十倍。当然,我知道,这无法抵消她施与我的恩惠。从初中我就知道龙秀喜欢我。因为学校离家里远,大家都是住校,她主动要求为我洗衣服,这使我一度成为学校男生的笑柄。 龙秀没有接受我的钱,而是悄悄地离开了村子。在离开的那天晚上,她把我叫到了村子的后山。那个晚上天色出奇的黯淡,连月亮都蒙着层厚厚的灰色。我听说过,这叫月枷。老人们经常说,日枷风,月枷雨。就是说太陽出现这种情况第二天就要刮大风,而月亮这样自然代表着第二天有大雨了。 我来的时候龙秀已经站在那里了,见我过来,就送给我一个礼盒,她不算很漂亮,但非常清秀,一种很让人怜爱的感觉,在朦胧的月光照耀下,显得楚楚动人。 一个很普通的礼盒。我不知道如何形容,只是感觉和装骨灰坛的盒子很像。 因为小时候我抱着的爷爷的骨灰盒就是那样大小,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龙秀交待我,一定要等结婚的时候打开,当然,如果我好奇心太重,提早打开也无所谓。 说完,龙秀就走了。当时我看着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忽然有种很悲凉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但是我听说龙秀坐了南下的火车离开了。 村里的人没有骂我,因为我被告知,前些日子龙秀就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别的意中人,并央求大家不要给我过多的责备和谩骂,免得让我难受。 我很感动,对这样一个人,我只能以亲人这个词来形容。 但亲人不能变成爱人。 所以我始终都会把她当作妹妹。 后来我改了自己的名字,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和我的妻子在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幸运,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和老岳父的背景,顺利地成为了商界为数不多的青年翘楚,我的同学和熟人无不对我报以热切和羡慕的目光,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起码在去年之前。 哲野仿佛陶醉在自己的以往的幸福之中,眼神有些迷离。“可是,我的幸福生活被一个礼盒破坏了。”哲野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像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白森森的牙齿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眼睛几乎凸了出来。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您今天来刊登寻人启事到底有什么关系?”我终于还是不解地问他,虽然我早上还算有空,但也总不能听他一个劲在这里讲故事。 哲野恢复了他儒雅的面容,很有风度地向我道歉,并强调下面的话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您还记得刚才我说的龙秀送的礼盒吧。其实我一直都没打开过,我恪守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对龙秀的承诺,因为这样会让我稍微好受些。可是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盒子被归置到储物柜里,一呆就是几年。一直到去年我才把它翻出来。 我打开了盒子,不知道是盒子太紧还是我的力气小了,我费了好大气力,弄得浑身是汗。 可是很奇怪。打开盒子前我明明觉得盒子有些分量,但是打开后忽然一下轻了。 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难道龙秀在戏弄我?我觉得很奇怪,她应该不是这种女孩。这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个很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了下我。但是回头一看,偌大的房子里的确只有我一个人,太太去了岳父家。 我把礼盒盖上,重量又重新回来了,顿时沉了下去,但打开,里面还是空的。我这样开开关关试验了很多次,结果都一样。 我决定联络下龙秀,因为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完全怪我,竟然把她遗忘了,我本应该想到,像龙秀这样的女孩子从来不会主动去要求什么。 可是等我回到老家,村子里的人都说龙秀自从那年离开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只是知道去了南方的某个大城市,就连她的家人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我失望地看着那个礼盒。 盒子的颜色一如数年前一样漂亮,颜色都没褪,红色。 但是第二天,我的生活就改变了。 一大早,我就接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放在门口的,端端正正地摆放在门前。 打开邮包,是个盒子,准确地说是个礼盒,和龙秀曾经送我的那个颜色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邮包里还有贺卡。我一看,居然是龙秀的字迹。 “你打开盒子了吧,就像那天我答应你的,会一直送礼盒给你的。”当时我很高兴,甚至没有想过这一切有什么不对,只是想龙秀能联系我证明她原谅我了,所以兴奋地打开盒子。 可是明明打开之前颇重的盒子,里面还是空的。 关上盒盖,重量又回来了。 我感觉受到了戏弄,懊恼地把盒子狠狠地抛在先前的礼盒上。 肯定是龙秀的玩笑,她还没有原谅我,还在戏弄我,她们家族本来就有着令人害怕被神灵诅咒的怪异能力,想要戏弄我真是易如反掌。 我没有扔掉盒子,只是小心地放在一起,因为我想看看,龙秀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几乎过一段日子,我都能收到龙秀寄来的包裹,都是一模一样的礼盒,当然,和以前一样,打开来什么也没有。这件事我一直没告诉我妻子,怕她担心害怕,她这人一直都很胆小。有次她也吃惊地问我盒子哪里来的,但被我敷衍过去了。 细细数来,我几乎已经接到了好几个这样的盒子。而且寄来的地址五花八门,全国各地都有。至于上面的贺卡,无非就是一句,“每当我想你的时候, 我就会寄给你一个礼盒。” 倘若只是些盒子倒也罢了,只是后来却发生了一些很怪异的事情。 我是将所有的盒子堆放在一起的,每次我把它们码放好,第二天一看所有的盒子又平放下来。随着盒子的增多,摆放的形状居然越来越接近一个人形,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堆放的积木一样,但是没有头部。而我的妻子也越来越怪异,一次她居然把其中一个礼盒打开,让自己的手塞进去。还说了句,“蛮合适啊。”当时我就把盒子夺过来。结果两人大吵一架。她坚持让我扔掉盒子,说我留着盒子就代表心里还想着龙秀。在她的要求下,我把盒子一股脑地扔进垃圾箱,并亲眼看着它们进了垃圾车。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是第二天,所有的盒子完好如初地放在客厅的地板上,依旧摆放成一个人体的形状。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盒子好好地收起来,并骗妻子说盒子已经没了,她才安心。但是我却安宁不了,到现在我甚至害怕看见任何的盒子,别人送东西给我拆都不敢拆。 正巧,昨天收到盒子的时候我看了看地址,居然就在这个城市。所以我希望你们报社可以帮我刊登一篇寻人启事,看能不能找到她,让她结束这种无聊的游戏。 哲野终于说完了,擦了擦汗,把杯子里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 我按照他提供的材料和相貌刊登了寻人启事,照片是哲野提供的一张龙秀高中早期的照片,由于哲野不想公布自己的联系地址,所以在启事上刊登的是我们报社的地址。从照片上看来,虽然衣着简朴,但看得出龙秀是个很美的姑娘。 目送哲野回去,我也把准备的样稿递交上去,报纸明天就会出了。 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来了。那人说,他可以提供关于龙秀的消息。 我让他在一处地方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哲野,而是独自去见这个人,因为我忽然很好奇,为什么龙秀要寄这么多盒子给哲野。 和我见面的是一个男人,一脸的猥琐,穿着破旧而脏乱的皮衣,双手插在口袋里,蹲在路边。 “你知道照片里女人的下落?”我直截了当地问,我怀疑这人是个骗子,只是为了启事上不菲的酬金而来。因为哲野许诺,能提供消息的可以得到一笔令大多数人眼红的钱。 “你一定认为我是骗子吧?哼,我可不只是见过那个女人,而且我对她的事知道不少呢。”男人得意地抖了抖身体。 他的话让我吃惊。我只好把他带到最近的一家饭店。这是他要求的。 面对一桌饭菜他狼吞虎咽,我纳闷到底一个人要多久没吃饭才能有这样的食量。 “龙秀是个古怪的女人。”男人告诉我他姓米,没说具体名字,姑且叫他大米吧。 我和她是在同一个厂里打工的。我一个老乡和龙秀同一个房子居住,有时候会去转转,当然也就认识她了。 她虽然不爱说话,但由于长得还算漂亮,所以我也就格外多注意她。但是听老乡说,龙秀是个让所有女工非常讨厌的女人。 女人之间的喜恶是很微妙的,可是龙秀却有一种可怕的能力,她可以读心,无论你嘴巴说什么,但是心里的真实想法,龙秀都可以知道,而且她经常当众宣扬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刚想和她问好,结果她冷冷地说了句:“你来找小李是为了向她借钱吧?” 那天我的确是想找我老乡借钱,但我根本还没开口。 所以到后来,所有的人都讨厌她,甚至咒骂她,巴不得她死。每次她一来,所有人都散开,畏惧和她在一起,怕被她读到自己的想法。龙秀却微笑着盯着那些女工。 她说:“如果你们有怨恨,就来杀我啊,杀了我,怨恨自然消失了。” 大家都得出了个结论,龙秀是个疯子。 龙秀似乎根本不在意,或者说这种情况正是她期待的。平时做完工作,老乡说她就一个人躬着腰坐在床前制作礼盒。 一种非常漂亮的盒子,虽然大小不是一样的,但颜色外形差不多,我们工厂是搞木材家具加工的,龙秀经常拾一些废料,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只要有休息时间,她哪里也不去,就猫在里面做礼盒。而且所有的礼盒,她一做完就放在床下面。 终于有一天,龙秀失踪了。我老乡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一天深夜,她独自一人出去,也不说为什么。但是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模糊,仿佛套着一层毛玻璃。 几天后,警察来到厂里,通知我们厂长,说在不远处找到一具尸体,已经被肢解了,从死者的身份证来看,就是龙秀。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这个工厂有很多男人都眼红着龙秀,一方面女人们厌恶她,而男人们却窥伺着她。在那个厂里,龙秀算是很漂亮的了。 可是我后来了解到,龙秀的死非常怪异。 首先,工厂所有的男性似乎都没有作案时间,警察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且尸体旁边就是作案的刀,但是上面只有龙秀自己的指纹。而且,最令人感到不解的却是尸体的样子。 大米说到这里却停住了。我着急地让他继续讲下去,他却向我伸出了手,摊开的手掌就像一个投币口。 “钱,没钱我不告诉你。”大米咧着嘴笑着。我只好给了他一些钱。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被整齐地切成了几乎一样的块状,但是又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从外面看还是一具非常完好的尸体。 自那以后,我老乡就不敢睡在原来的房间里了。她说晚上经常听见床下有翻找东西的声音,每次声音过后,她早上去床下察看,发现原本堆放在床下面的龙秀做的礼盒就会少掉一只。而且,听说龙秀被分解的尸体,后来也不翼而飞了。 “龙秀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大米。大米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一年前。” 按照约定,我把哲野的联络方式告诉了大米,叫他去联系哲野拿钱。大米高兴地拿着地址出去了。 我想了一下,又赶紧追上大米。“盒子是什么样子的你还没告诉我。” 大米不耐烦地说:“不就是木制的么,还没上油漆呢,龙秀说油漆不好,会褪色。” 我依稀记得哲野说的礼盒是红色的。大米见我发呆,又补充了句话。 “接着她又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褪色,只有血的颜色不会。所以如果要上漆,用血最好了。我听了也不奇怪,反正她平时说的怪话多着呢。”说完,大米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 在回报社的路上,我接到了哲野的电话。 我正想告诉他一个叫大米的人知道龙秀的下落,可是哲野在电话里喊出一句惊人的话来。 “把寻人启事取消吧,我已经找到龙秀了,她正在我家呢。” 我感到体内冒出一阵凉气,还没来得及告诉哲野龙秀已经死了,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既然这样说,那这个叫大米的人一定在说谎了。但我还是决定去哲野家一趟,我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还好上次问哲野要了他家的地址,离报社不远。有钱人就是好,在市区中心的繁华路口处买了房子。 我按了下门铃,出来的是哲野,他的样子很高兴。 “你来的正好,我还想去报社感谢你呢!龙秀看见你的启事,所以来了,而且还带来了礼物。你知道么,原来龙秀送礼盒给我是为了给我惊喜罢了。” 我进门一看,果然,一个很漂亮气质很好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咖啡。旁边还放着一个礼盒,红色的礼盒,我感觉刚好和一个人头差不多大小。 的确是照片里的龙秀。 这下我安心了。我坐在沙发上,龙秀朝我友善地笑了笑。她穿着一套袖子很长的鸡蛋黄绒衣,脖子上围了条不长的围巾,咖啡杯里的咖啡是满的,看来龙秀并不喜欢喝,只是拿来暖手。家里只有哲野我们三个,哲野的太太不在家。 哲野高兴地从房间里拿出个dv摄影机,说要让我帮他们两个拍段视频留作纪念,龙秀的样子看起来很腼腆。 “龙秀,好多年没见你了,这次在我家住几天,我妻子也很想见见你。”哲野热情地对龙秀说。龙秀并不说话,只是点头微笑。 我拿好摄影机准备为他们拍摄。 龙秀把手中的咖啡放回去。我从镜头里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腕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 一整圈,仿佛整个手腕是被切除后又重新装上去的。我忽然想起了大米的话。 “龙秀被发现后整个尸体都被肢解,很整齐,都是一块一块的。” 接着,龙秀摘下了围巾,她嫩白的脖子处也有一圈红色极细的伤痕,如同在脖子处绑了一条红线。 龙秀将食指放在嘴唇处,冲我做了个“嘘”的表情。接着笑了笑,望着一脸兴奋的哲野。 我忽然感觉一阵眩晕,手中的dv落在了厚实的地毯上,接着,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苏醒的时候,龙秀和哲野都不见了。 地上的dv还在。 我检查了一下,镜头是开着的,于是拿起来看了看。 从开始我晕倒时,镜头晃动了几下,看来是摔在了地毯上,很幸运,是斜靠在旁边的桌子角。所以镜头正好朝上对着沙发。 我看见龙秀微笑着用双手抚摸着哲野的脸,哲野表现得很开心。两人深情地接吻了。 可是当龙秀的嘴唇离开哲野的时候,龙秀稍稍用手指一戳,哲野的整个身体就散架了,如同一个被积木堆起来的物体。脑袋、手掌、胳膊、大腿,所有的肢体都掉了下来。一整块一整块的,很平均。但是奇怪,没有留一滴血。 接着龙秀微笑着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礼盒。 她把哲野分开的肢体一个一个小心地装入礼盒,最后哲野的头,依旧还带着凝固的笑容,被龙秀放进了沙发上新带来的礼盒里。当哲野的身体被十几个礼盒装进去的时候,龙秀开心地笑了。 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消失,最后一刻,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 “我们,回家吧。” 我看了看四周,果然,在墙角处堆了一些礼盒,盒子的外面是鲜红色的,很妖异。 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打开礼盒,我犹豫了一下,选择了其中一个较小的,拿了起来。 比较沉,我能感觉到重量。但是当我打开的时候,里面却空空如也。但是盒子盖一关上,重量再次回来了。 我只好将盒子放回原处。离开了哲野的家。 哲野就这样没了,从此后在任何场合都没见到过他,他的妻子很快便改嫁了,仿佛现实中根本就没存在过哲野这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在很遥远的一个村庄里,是不是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非常开心地坐在村口,看着那灰蒙蒙的月亮,嘻笑着讨论着明天是否会下雨。 写字楼奇遇 傍晚又是尘霾天气。密集的高层建筑一片青灰,丽丽望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发觉身边复印机又没了响动,不由得骂了一声。 这机器有些年头了,速度慢,不能自动进纸,不能双面复印,最近时不时闹毛病,有时是卡纸,有时就像这样忽然停下来。 丽丽没别的法子,胡乱打开盖子看看卡纸没有,再盖上,重启。重启又得两分钟,她无聊地哼起了歌。 一曲末了,复印机还没启动,丽丽慌了神:200份材料才复印了不到一半。她奔回办公室,发现人都走光了。她又试着打物业电话,对方敷衍了几句就挂了。丽丽急得直跺脚:晚上八点说好要去机场接表弟,材料明天上午就要用。她仿佛看见上司吹胡子瞪眼地冲自己发脾气:“这点事都办不好!”看来她只能给家里告个罪,赶紧出去找复印店,自己掏钱印了。她这个行政助理,就是个打杂的。复印、传真、倒茶、跑腿,什么活都要做。就这样的工作也托了关系,关系人还当着她面说:“来应聘的还有本科生。”言下之意是如今什么市面!你一个中专生,能入职就该感激涕零了。丽丽是典型的小女人,一受这种气就想缩回家去,顶好是嫁人做全职主妇,只是如今这市面确也由不得她。 丽丽自怜自艾一阵,收拾东西准备出去找小店,忽然听到脚步声。她抬头见办公室门口立着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生,正愣愣地看着她。 丽丽像遇到了救星,连忙说:“复印机坏了!” 那男生点头表示了解。他个子不高,穿一件浅色工作服,给人印象很整洁。丽丽想起白天听说技术部有新来的同事,心中一喜,问道:“你会不会修?” “会修。”男生点点头。 丽丽高兴地领他往复印机那边去,到走廊上却发现复印间不知被谁锁上了。丽丽气得跺脚,心想多半是那位物业大叔。那位大叔挨着楼层巡逻,替人关灯关门。等他巡完一圈回来开门,起码又要半个钟头。 “怎么办,机场去不成了……”丽丽颓然靠在门上。见那男生站着不走,她随口问道:“今天你加班?” “加班。”男生说。 丽丽生起一个主意,正踌躇要不要讲,对方像看穿她想法似的,朝她一笑,伸手从她手里接过了复印资料。 “你在这等开门?你帮我复印?”丽丽又惊又喜。 “我复印。”男生说。他看着丽丽,脸色微妙地一红,低下了头。 丽丽谢了一句,回办公室拿了包就走,等电梯的时候她留心看了看,那男生果然还端正地站在复印间门外呢。 次日,丽丽有些不放心,早早赶到公司,进去却看到自己座位上整整齐齐码着一大叠材料。她清点下来发现数量正好,复印件字迹清晰,装订周正,连订书针都揿得无可挑剔。那个人真是细致!也难为他这么费心。想到此处,她不禁心里一甜。 丽丽身材纤巧,脸蛋粉圆,是典型的小家碧玉,然而按时下的审美,就要嫌长得没有重点。她性情也不活跃,交际圈子小,因此追求者寥寥。男友也是长辈介绍的。甫一遭遇来自陌生人的殷勤,她竟有些受宠若惊。 丽丽想再找那男生道个谢,致电技术部却无人接听,听说今天整个部门都外出了。她又想找人事问,转念想到那一干人都牙尖嘴利,去跟他们打听,不定转过身去要嚼什么舌根,万万行不得。 于是只好用最笨的方法:等。丽丽磨磨蹭蹭到下班后,技术部的人还没回来,想必做完事都直接回家了。眼看等不到,她穿过空荡荡的大办公室去洗茶杯,回来却见那男生站在她座位旁边。 这情形不由得让丽丽有点忸怩。“……你好。你回来了?”她问。 “回来了。”男生说。他脸色比昨天苍白些,大概是在外奔波了一天的缘故。 “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啊?”丽丽问。 男生低下头,微笑着不说话。 看他这么害羞,丽丽倒是胆子大了起来。“昨天多亏你,”她拉开抽屉拿出一串木珠子的手链,“这个送你哦!谢谢!” 这手链她白天就准备好了,不值什么钱,不过是个好彩头。那男生却露出欢喜非常的表情,接了过去。“谢谢。”他说。 丽丽心中一动。 她从桌上随手拿起几本公司内刊。“那,今天我家里也有急事,你再帮我把这些复印五份好不好?”她咬着嘴唇盯着对方问。 那男生认真地看着她,点头说:“好。” 丽丽莞尔一笑,道声再见,就向门外走去。不用回头她也知道那男生在注视着她的背影。 走到楼下,丽丽手机响了,是男友打来说今天加班,晚上不见面了。丽丽挂了电话,隐隐感到不快。 男友是外地人,一名普通的it民工。两人认识一年多,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在买房子的问题上卡了壳。房价腾云驾雾而去,男友虽拼命攒钱,离首付的目标却越来越远,渐渐灰心丧气;又被准岳父岳母讥刺过几回,对丽丽的态度也不比以往。男友工作住房都在郊区,丽丽平时住在家里,每周去那边相会两次,公交车要坐一个多钟头。到那除了吃饭睡觉,男友就是埋头打网游。丽丽烦了一会儿,就逛百货商场特卖会去了。 早上上班,丽丽的座位上果然又放着那男生帮她复印的资料,依然页面完美,装订整齐,只是最后几页有点模糊,像是墨盒快用完了。丽丽很感动,她昨天提出来,只想试试对方对她的诚意。那几本内刊页数不少,不知道他忙到晚上几点?这位新来的同事莫名恋慕上她,看来无可质疑。以后若是跟他来往,可算是脚踏两只船?是又怎样! 丽丽想起上周在洗手间,撞见打扫卫生的阿姨打电话。阿姨快五十岁了,头发略染黄,前额梳得蓬蓬的,那时正背倚着墙壁,对着手机娇嗔道:“我不做饭!让你老婆给你做!”──阿姨当然也有家庭,公司人都听她讲过老公孩子的事。丽丽大气不敢出,战战兢兢过去洗手,阿姨以为她故意偷听,哼了一声,把抹布响亮地一抖,昂首走了。连清洁工都比自己有花头! 我只是想抉择之前多了解一下,丽丽想。再说就算告诉父母,父母多半也是支持的,不过一定会先问她技术部的收入如何,年底奖金怎么算,几年内有希望买房吗……忽然之间,那男生拿着她送的礼物时纯然欢喜的表情浮现在丽丽眼前──男友上一次露出那种表情,是在游戏里抢到一把什么刀。 丽丽决定要约那男生吃饭。 她找了借口到技术部去。路过走廊时见复印间门口有些人进进出出,便问前台是怎么回事。 “来搬复印机的。”前台翻了个白眼,“印太多东西,彻底坏了。这些天你用得也蛮多的吧?” 看那语气,倒像是自己把复印机弄坏了似的!丽丽一肚子气地到了技术部。大出她意料之外,技术部的新同事胖乎乎的,并不是那个男生。难道是其他部门新来的人? 丽丽想今天下班后那男生一定会再来找她,到时一定要跟他好好聊聊。她回到座位上干活,不时瞄一眼墙上的挂钟,等着下班的时间。一种小女生般的快乐笼罩着她。她想那男生一张方正的脸,不帅气,却很耐看。他穿着一点也不时髦,可是整齐顺眼。他有些沉默寡言,男人嘛,要那么聒噪干吗! 丽丽不知道那男生不会再出现了,他的来历将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她没有注意到那男生一直只能复述她说过的话。搬走复印机的时候她不在现场,也没能看见她的木珠子手链挂在那坏掉的复印机的电源线上。“物老而妖,感而遂通”,遇到蒲松龄也许是个值得下笔的故事,但在这个时代,所谓奇遇也只能如此。 悲伤人偶 【美人鱼】 一进那间水族馆,我的眼睛登时一亮,几日不见,鱼缸又添新货色,风情各异的鱼儿在里面摇曳生姿,与海草、细沙、珊瑚及人造陽光相映成趣,就像一幅幅灵动壮观的壁画。 可仔细一看,我不禁跌足叹息!这些鱼缸美则美矣,未免小了点,把美奂放进去会不会委屈?老板熟络地招呼我,李小姐,后面还有一些新货,一定合你心水! 在另一间仓库里,我看到了更大更漂亮的鱼缸。而其中一个亚克力材质的生态鱼缸让我惊呼出声,它太美了,就像一口流光溢彩的水晶棺材!就是它了,我的美奂一定会喜欢她的新房子!我飞快地刷卡付帐。 离去的时候老板终于忍不住问,你究竟养的什么鱼,怎么长得这样快?上周不是才换过鱼缸吗? 呵,是美人鱼!我得意地答。 他笑了,一定以为我在撒谎。可我没骗他,美奂真的是一条美人鱼。不过她现在才是两岁大的婴儿,胖滚滚的,就像一只小皮球。然而这只是蝴蝶变身的前奏,再过几个月,她就会发育完全,变成跟我一样玲珑有致的大美女。 【失恋人偶店】 一个月前,刚刚失恋的我跟公司请了十天假,自我放逐去了泰国。没想到在旅行途中迷了路,误打误撞闯入一条小巷。那条巷子黝黑偏僻,不见人影。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前面突然出现了灯光,原来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店铺。 这间店铺似乎有些年头了,雕花大门上的油漆已经剥落,露出斑驳的原木花纹。而令我惊喜的是,店铺的门扉上居然写着几个熟悉的汉字:失恋人偶店。 我推门而入。店内十分冷清,只有两个穿着唐装的华裔老妇坐在里面聊天。看到我,微笑着从藤椅上站起来说,欢迎光临。 我发现她们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孔和身材,就连动作都是一致。难道是孪生姐妹? 一个老妇给我端来了一杯午后红茶,另一个则慢条斯理地对我介绍业务。原来她拥有一种神奇的药水,能够复制人体的基因。——只要将你的一片指甲泡在药水里,它就会迅速发育成一枚胚胎,之后在十个月内完成从指甲到一个成年人的褪变。 她会永远陪在你的身边,与你分享人生甘苦,而你亦不用担心她会像爱情一样背叛你,因为她就是你,你就是她,你们是同一个人。老妇说着深情地握住了另一个老妇的手,你看,没有男人,我们依然过得很好。 原来这就是“失恋人偶店”的意义所在。 是的,爱情是善变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才是真心待你好。可这样珍贵的“人偶” 一定价格不菲吧,我未必买得起。 老妇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笑了笑说,其实我开这间店铺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帮助那些为情所伤的人。因为我也曾经失恋过,知道那种悲痛欲绝的滋味。你来到这里就说明我们有缘份,我愿意无偿帮助你,让你早日走出痛苦的陰影。 我不禁欣喜若狂! 【美仑美奂】 在那个华裔老妇的指引下,我很快找到了回酒店的路。当天夜里,我就迫不及待地剪下一片指甲泡在药水里!而第二天清早我惊讶地发现,瓶子里指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两个月大的胎儿!她脑袋硕大,皮肤透明,背后拖着一条尾巴,就像一只尚未进化完成的的小青蛙! 我没想到她的生长是如此之快!于是匆匆结束了旅游,登上返程的飞机。 回到家里我按照华裔老妇的指示,将她置放在鱼缸里,每天清洗和换水。她的身体每秒钟都在发生变化,就像一朵拼命绽放的花蕾。寂静的夜里,我似乎听得到她骨骼噼啪拔节的声音。而她却一直都安静地睡着,仿佛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第十天清晨我醒来去看她,发现她居然睁开了眼睛!隔着舒缓的人工波浪和玻璃墙体,她吮着一根手指好奇地看着我,两只眼睛又黑又亮,就像沉甸甸的葡萄。 我哭了。她就是我,我的过去。还有什么比直视自己的成长历程更加激动的事情呢?那天,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美奂”。我叫“美仑”,美仑美奂,多么美好的一对! 一个月的时候,她已经有了两岁大小。她开始学会用鬼脸和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比如今天早上,她就很不满意地嘟着嘴对我说,这里太挤了,我想要一间漂亮的大房子! 于是我再次去了水族馆,买了那只亚克力生态鱼缸。鱼缸送来后美奂果然很喜欢,她兴奋地在里面游曳玩耍,就像一条活泼可爱的鱼儿。 第二天,我又给她介绍了一些伙伴,一群美丽温和的热带小鱼,这样我上班的时候她就不会寂寞了。 【破茧成蝶】 第七个月的时候,美奂已经长成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她不肯再让我帮她洗澡,亦总是背对着我,试图掩饰开始浮凸不平的身体。我抚摸着她的头发说,亲爱的,这没有什么可害羞的,我熟悉你的一切正如自己。 这个时候的她已有了一米六的身高,那只亚克力鱼缸已经装不下她了。我只好另外订制了一只超大的浴缸,在里面放满了清甜的水和五彩斑斓的花瓣。我和她并排着躺在里面,拥抱着,亲吻着,她的手指蛇一样滑过我的身体,羡慕地说,美仑,以后我也会跟你一样漂亮么? 当然会,我说,因为你本来就是我啊。 十个月后,美奂终于破茧成蝶。 那天晚上我回家,一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美丽女子正对着镜子出神。她穿着我的那件素白的绸缎旗袍,如柳的体态,如烟的神韵,一切都熟稔得令我晕眩。 我叫了一声美奂,走过去从后面抱着她,紧紧地,身体连着身体,心连着心。我们互相亲吻着对方的眼泪,坚定地说,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 发育成熟的美奂离开了水和浴缸,开始与我同步生长。我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她给我做美味的饭菜,每天一起洗澡一起睡觉,彼此依赖和疼惜,就像传说中的双生花一样。 我拒绝了所有男人的追求,将爱情驱逐于心门之外。是的,这样的生活多好,不用担心背叛和伤害。 【寂寞】 我以为美奂跟我一样快乐,可是我错了。——那晚当我跟她讲完工作上的趣事之后,她的目光一寸一寸暗了下去,之后幽幽地说,如果我也可以跟你一样去经历各种不同的事情就好了! 我怔住了!原来我一直都忽略了,她虽然是我的复制人,但毕竟是一个独立个体,一个有着自我意识和思想的独立个体!可是作为复制人的她是不可以出现在真实世界里的,这会引起混乱。我试图跟美奂阐述这个道理,她笑着说明白,可眼泪却一滴一滴地砸在我的胳膊上。 她迅速地削瘦,眼睛陷入颧骨,锁骨凸出脖颈。整个人无精打采,就像一朵枯萎的花。我请教了医生,给她开了一堆的药。可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这些药并不能令她的病起死回生。 果然,一周后的一个上午,我突然接到了老板的电话,他说,李美仑,现在公司的发展正值关键时刻,你怎么能够这么没有责任心,居然旷班去游乐场玩? 我的心一沉,立即致电回家,不出所料,没有人接。 我在那个游乐场里找到了美奂,她一个人坐在旋转木马上,张开双臂迎着风,笑得那么灿烂。刹那间我明白了,她生的病叫做“寂寞”。 我走过去,抱着她说,美奂对不起,我太自私了,没有好好照顾你! 【背叛】 我开始尽量腾出一些时间来陪美奂。我们一起玩电脑,看电影,还一起去逛夜市。我们像孪生姐妹一样手拉手在人群里穿梭,肚子里装满了各种美味小吃。 如果就这样下去,我们一定是幸福的。可是我们遇到了韩庚,我的前男友。他陪一个女孩在夜市上吃麻辣烫,一边吃,一边帮她拉了拉吹到膝盖上的裙子。这个动作猝然撒裂了我的心脏。 美奂说,别难过,我帮你报复他。 她说她要把韩庚抢回来再甩掉,让他也尝尝伤心的滋味。尽管我觉得这样不妥,但还是默许了她。几天之后当我回到家里,美奂一脸得意地对我说,我成功了,韩庚已经甩了那个女孩,答应跟我在一起。 之后每天跟我汇报她与韩庚的进展。韩庚带她去吃肯德基了。韩庚给她买新裙子了。她还告诉我,韩庚之所以要跟我分手,是因为我从前只顾着工作不肯陪他,其实他心底还是爱着我的……她的眼睛越来越亮,神彩越来越飞扬,却再也没有提起要甩掉韩庚的事。 我开始感觉到危险,想要阻止可已经晚了。一天晚上她神思恍惚地对我说,美仑,对不起,我爱上韩庚了! 我尖叫着跳了起来,将身边所有的东西都扔到她的身上去,直至筋疲力尽。最后我说,美奂,该结束了。 我把她关了起来,带走了钥匙。 【替代】 其实我不应该责难美奂。作为一个复制品,她所有的东西都来自于我,说到底不是她爱上韩庚,而是我一直都没有放下过。 所以当韩庚找上门来的时候,我立刻跟他合好如初。我再也不敢面对美奂,因为我像一个卑鄙的贼,无耻地窃取了她的劳动果实。 我们不再说话。不再拥抱。不再接吻。睡觉的时候各转一边。偶尔的身体接触,都会令两个人难过半天。我甚至开始有些后悔,为什么要为自己培植出一个敌人?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 一天清晨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捆绑了手脚,扔进了放满冷水的浴缸里。美奂坐在旁边悲伤地看着我,说,美仑,为什么你可以享受五彩人生,而我只能一辈子生活在黑暗里,做你的影子?为什么你可以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而我不能?这不公平! 我摇头,美奂,你只是一个复制人! 复制人也有自己的感情!我真的很爱韩庚!美奂的眼泪掉下来,美仑,请你成全! 成全?如何成全?我惊恐地看到,她从身后取出一只偌大的瓶子,里面装满了土黄色的,面目狰狞的大鱼!天哪,是食人鲳!美奂要杀死我! 对不起,只有你死了,我才能取代你的位置,永远跟韩庚在一起!美奂冷笑着,将瓶底翻了过去。那些食人鲳一齐跃入水里,向我吡开牙齿地展开凶猛的攻击! 【秘密】 我很想告诉美奂,她杀了我,等于自杀。失恋人偶店那个华裔老妇曾经告诉过我,作为复制品的她,与母体的关系是此消彼亡的,绝无可能独立存活于世上。——可惜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因为我的喉咙已经被食人鲳锋利的牙齿咬断…… 追魂记 一、小叔的心事 惠乔带着儿子,与婆婆、小叔共同居住在城郊的老房子里。因家境贫寒,家中的摆设很简单,客厅的角落有一尊观音像,惠乔的婆婆虔诚地在观音像前摆放着供品。 惠乔是个苦命的女人,丈夫阿富在四年前神秘失踪了,四十出头的她拉扯着十五岁的儿子天毅,守着婆婆艰难度日。 “阿富啊,你这么孝顺,怎么就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跑了呢?你媳妇和你儿子天天都盼着你回来呢。”老人家的眼泪不知不觉滑落了下来,惠乔的眼圈也红了。 这时,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推门进来。婆婆赶紧招呼:“阿贵啊,你回来了啊?” 阿贵是阿富的亲弟弟,比哥哥整整小十二岁。自阿富失踪以后,弟弟阿贵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成天埋头苦干赚钱养家,从没有怨言。奇怪的是阿贵一直不交女朋友,眼看三十好几了,当妈的不免心里着急。 惠乔搬来椅子,让婆婆坐下。老太太颤巍巍坐好后,对阿贵说:“阿贵啊,你也该找个媳妇了。你要是看中了哪家的姑娘,妈去帮你说合。” 阿贵神色凝重起来,像是下决心要说些什么。他扭头看看天毅:“天毅,到房间看书去。” 天毅不情愿地进了屋,却在门后支起了耳朵,门外传来叔叔阿贵激动的声音:“妈、嫂子,哥都失踪四年了,他不会回来了!” 惠乔和婆婆没说话。其实她们心里都明白,阿贵说的很可能是真的。阿富是远近闻名的孝子,四年前母亲重病,急需一笔巨额医药费救命。就在全家焦急万分的时候,阿富居然神秘失踪了!村里人纷纷猜测,孝顺的阿富绝对不可能就这样撇下一家人跑了,说不准是在外面出了事,再也回不来了。 沉默许久,阿贵还是开了口:“我们都清楚,只要我哥还有一口气,就是爬他也会爬回来。” 老太太捂着胸口,揪心地说:“你说这些干什么?干什么呢?” 阿贵说:“妈,我要结婚。这婚事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一辈子不结婚了。” 这话让老太太暂时忘记了悲伤,她赶紧抹抹眼泪:“答应答应!是哪家的姑娘啊?”看阿贵欲言又止,老太太急了,“到底是哪家的姑娘?你倒是说啊!我认识不?” 阿贵摇摇头又点点头:“认识……不过她不是姑娘了。” “二婚?”老太太有些不快,但还是点了点头,“我们这样的家境就不挑了,只要人好就行!” “我要娶……”阿贵抬眼看了看惠乔,“我要娶嫂子!” 老太太一听,差点瘫倒。惠乔更是蒙了:“娶我?小叔,我可是你嫂子,比你整整大十岁呢!” 阿贵认真地说:“我不在乎,我会对天毅好,对你好。” 老太太急得直拍腿:“要是你哥回来了咋办?” “哥如果活着,早就回来了。四年了,就算是守孝也够了!”阿贵说完,转身就走,留下不知所措的母亲和嫂子惠乔。 一直在隔壁偷听的天毅瞪大了眼,愣在那里。 阿贵好像铁了心,非要娶惠乔不可。又过了两年,阿富依旧杳无音信,阿贵最终得偿所愿,和大嫂惠乔成了亲。 不管怎样,阿贵总算成亲了。家中的门窗、家具依然陈旧,但半新的大红喜字却给老房子带来了一些喜气。 二、洗头的规矩 这天,天毅晚自习回来,一把撕下了贴在门口的大红喜字。阿贵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天毅看也不看他,扭头进了卫生间。 不一会儿,卫生间里突然传来了老太太的惊呼声:“天毅啊,不能这么洗头!” 惠乔和阿贵听到,赶紧跟到卫生间。只见天毅脑袋湿淋淋的,正把头浸在脸盆里洗头。 惠乔问:“妈,怎么了?” 老太太反过来问阿贵:“阿贵,你也这样洗头吗?” 阿贵摇摇头:“我都是洗澡的时候一起洗的,仰着头。怎么啦?” 老太太神秘而严肃地说:“以后你们都记住了,洗头一定要仰着头洗。我也是最近才听人说,鬼都是长头发,它们会在半夜里飘到屋顶上,只要看见有人低头洗头发就跑出来,把头发垂到那人的头发上面,让那人帮它们洗头发。” 老太太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吓得天毅惊恐地望着屋顶。惠乔觉得可笑,却不敢说婆婆迷信。 婆婆关于“鬼洗头”的一番话说得有鼻子有眼,可惠乔没往心里去,笑笑也就过去了。可就在这天晚上,她却意外见到了“鬼洗头”的惊悚一幕── 阿贵磨蹭到夜深人静时分才起身去洗澡,一进浴室就是老半天。惠乔习惯等阿贵睡下了才休息,于是她和往常一样,细心地把阿贵的睡衣展开放在床头,好让他洗完澡出来穿。 可是,今天阿贵洗澡的时间好像特别长,惠乔有些担心地对着浴室喊了一声:“阿贵?” 浴室里除了“哗哗”的流水声,什么动静也没有,惠乔有些坐不住了,起身往浴室走去。 靠近门口时,惠乔又轻轻唤了一声:“阿贵?”阿贵还是没有回应。惠乔伸手推了一下浴室的门,门竟虚掩着。浴室中,雾蒙蒙的水汽笼罩着阿贵,他正在专心洗头。当惠乔再靠近一点,眼前的情景不禁让她毛骨悚然──阿贵正低着头,仔细清洗头发,动作轻柔,一遍遍重复着同一个动作,任凭水流哗哗地冲刷着后脑! 婆婆之前那番话在惠乔耳边嗡嗡作响,惠乔顿时蒙了。阿贵这是怎么了?他不是说习惯仰着洗头吗?难道……难道他是在给鬼洗头?想到这里惠乔惊出一身冷汗! 惠乔惊惶失措地跑回房间,脑海中一片空白。不一会儿,水声停了,阿贵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惠乔赶紧掩饰住内心的不安和恐惧,然而,推开门出现在面前的丈夫还是吓了她一跳。 惠乔禁不住惊声叫道:“你穿你哥的衣服干吗?”阿贵反倒一脸平静地说道:“我和我哥的身材差不多,穿着正好。” 面对以前的小叔、现在的丈夫,惠乔仿佛出现了幻觉,虽然阿贵比哥哥年轻了十二岁,可他的轮廓中依稀有着阿富的影子。 恍恍惚惚中,惠乔仿佛看见阿富正慢慢靠近自己,抬起左手温柔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惠乔沉醉在久违的幸福中。 然而现实和梦幻瞬间交替,瞳孔聚焦后真实浮现在面前的还是年轻力壮的弟弟阿贵。 一股寒气从脊梁骨直冲头顶!阿贵在温柔抚摸的左手就像烧得火红的铁块一样烙着心头,惠乔一把抓住阿贵的左手。 “怎么了?”阿贵声音温柔,目光如水,却让人不寒而栗。惠乔颤抖着说:“家里只有你哥哥是左撇子,你以前都是用右手的!” 妻子的话好像提醒了阿贵,自己这是怎么了?恐慌的情绪就这样在空气中一丝一缕弥漫开来。 这只是一个开始。阿贵越来越怪异,在他的一举一动中,惠乔似乎都能找到阿富的影子。 三、鬼丈夫的愤怒 一个月后,痛苦不堪的惠乔通过别人介绍找到了会算命的张阿婆:“张阿婆,我什么都告诉你了,听说你是菩萨心肠,专替人消灾解难,你可要帮我啊。” “你老公是鬼上身了!”张阿婆说。 惠乔一听,吓了一跳:“那我该怎么办呢?”张阿婆问:“规矩你知道吧?” 惠乔连声答道:“知道知道,钱我准备好了,”她拿出几张照片,“这是我老公的照片。” “我看相从来就不用看什么照片,拿走拿走!……唉,等等!”张阿婆突然从惠乔手里夺过照片,仔细端详起来,“你老公是扬州人?” 惠乔觉得有些奇怪,如实回答道:“不,我老公是本地人。” “本地人?”张阿婆流露出一丝疑惑,“那就是在扬州住过。” 惠乔仔细想了想,还是没有印象:“应该没有啊,我没听他说起过。” 张阿婆看着照片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才终于开口:“不好,你老公不是个全人了!” 惠乔大吃一惊:“不是全人了?是什么意思?”张阿婆盯着惠乔问:“你老公身上是不是少了什么东西?” “少了什么东西?不可能!你弄错了吧?”惠乔吃惊地说。 张阿婆脸上却浮现出不易察觉的笑容,她闭上眼睛掐算了一番,再次开口说话时已经是胸有成竹:“你老公是被你前夫的鬼魂上了身。你那个死鬼前夫是在报复他弟弟呢,怪他娶了你这个嫂子!所以这些天你才会发现你老公越来越像他哥哥,还给鬼洗头发!” 惠乔全身发抖,下意识地缩成了一团,惊恐万分地说:“这么说阿富真的已经死了?不!我不信!” 张阿婆坚定地说:“你的死鬼前夫已经拿走了你老公的一个肾!不信你可以带他到医院做检查。” 惠乔惊呆了,喃喃地说:“肾?肾!怎么又是肾?” 张阿婆的话勾起了惠乔心中最隐秘的过去,时光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六年前── 那次,阿富的老母亲突发脑血栓住院,急需一大笔手术费,一贫如洗的家里怎么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就在那时,路边一纸买肾广告吸引了阿富的注意──有人急需做换肾手术,却找不到肾源,因此愿意出高价买肾。 走投无路的阿富从中看到了希望,他兴冲冲赶回家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没想到惠乔却说:“卖肾?不行!你不为我也该为天毅想想!”“那是我亲妈,一个肾算什么?我整个人都是她生的。”阿富往行李袋里塞了几件衣服就往外走,惠乔想拉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 阿富刚走,阿贵就进了屋。听说哥哥要去外地卖肾,阿贵急忙追了出去。 谁想兄弟俩谁也没回来。两天后,家里的账户上突然多出了一大笔钱,老太太得救了。半个月后,弟弟阿贵独自回来了,他说他没有找到哥哥。 今天,张阿婆居然说阿贵也少了一个肾脏……想到这里,惠乔突然跟着了魔一样,抓住张阿婆的胳膊跪倒就拜:“我该怎么办……呜呜……教教我怎么办吧……” “唉,菩萨也是吃香火的,你如果真有诚心……” 张阿婆刚刚想要进入“主题”,房间的大门突然被人踹开,两个警察冲了进来,其中一个警察对着张阿婆说:“你自己说说,抓你多少回了?装神弄鬼!又有人举报你了,跟我们走吧。” 惠乔傻眼了,一下子还没有回过神来:“同志,你们搞错了吧?张阿婆真的很神,她刚才还说我老公被鬼拿去了一个肾呢!” 张阿婆腰杆一下子硬了起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不信你们带他老公到医院去拍那个叫什么片,他绝对只剩下一个肾了!” “肾?”两名警察注意到桌子上的照片,“这就是你老公?” “我以前的老公失踪了,他过去是我的小叔子,现在……现在是我老公!” 失踪人口!消失的人体器官?两名警察马上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把案件移交到了刑侦队。 警方对案件的前前后后做了全面调查。阿贵极不情愿地被带到医院拍了x光片。结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阿贵真的只有一个肾脏! 自己少了一个肾脏,怎么会毫不知情呢?可是不管大家怎么追问,阿贵始终说不知道。 惠乔心里的疑团越来越重,周围种种谣言也开始四下传播──人们都在背后说阿贵有恋母情结,早就看上了大他十岁的嫂子,于是阿贵当年跟踪了哥哥,趁着哥哥卖肾后体虚无力杀死了他,并在六年后娶了嫂嫂惠乔。这却让哥哥的陰魂再也忍耐不住,回来找弟弟报仇来了。他不但上了弟弟的身,还悄悄取走了弟弟的肾脏! 外面的流言蜚语阿贵依旧不闻不问,埋头干活,只是脑袋比以前埋得更低了。 四,突如其来的灾难 有人信邪,警察可不信。他们决定一查到底。却又无从下手。就在这时,惠乔出现在了警局。 原来,惠乔天天在家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丝线索。她告诉警察,那个算命的张阿婆看到阿贵的照片时多次提到过扬州。 警方得到这个线索后,立刻派人去扬州,对各大医院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六年前,阿贵就是在扬州的一家大医院做的肾脏摘除手术!原来那个需要肾脏的患者就是扬州人。而那个捐出肾脏并得到重金的不是哥哥阿富,而是弟弟阿贵! 有意思的是,警方还调查出,六年前,张阿婆的老公因为肾不好,就住在阿贵捐肾的这家医院!阿贵曾经到处打听卖肾的价钱,张阿婆见过他,可是却出不起买肾的钱,一直熬到了最后,老伴还是去世了。因此,张阿婆不仅认识阿贵,而且还对他印象深刻!一看到阿贵的照片,她马上就认出了这个曾经到处卖肾的男人。 可是,阿富六年前怎么会莫名其妙失踪了呢?他不是说要去卖肾换钱救老母亲的命吗?末了末了,怎么还是弟弟去卖肾了呢? 这时,另一路人马带回了新线索。这一路人马的任务是调查阿富的下落。整个事件就像个谜团,被层层揭去外衣。 大家的猜测没有错,阿富早在六年前就死在了异乡扬州。在阿富离开家的第二天,他就死在了扬州的一家小旅店突发的一场火灾中! 当地居民对那一场可怕的火灾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小旅店的厨房师傅午后犯困,忘记把炉子封死,结果引发一场大火,阿富当时正好住在那家旅店,而且房间就在厨房隔壁,可能被困在房间里面无法逃脱,就这样白白丢了性命。 那场大火,真的仅仅是一场意外吗? 扬州的小旅店里,拿着阿富照片的老板描述着六年前的往事:“六年前和他一起来住店的还有一个人,着火的那天下午他一个人出去了。” 警察递上了阿贵的照片:“是不是这个人?” 旅店老板接过照片:“对对,另外一个人就是他!其实啊,着火的时候我们拼命在外面敲着脸盆喊,别人都跑出来了,就厨房隔壁屋的那个人没跑出来,被烧死了!按说当时那么大动静,就是睡着了也会被吵醒啊,怎么会跑不出来呢?” 老板想不明白,可警察已经什么都想明白了,一切豁然开朗。他们很快逮捕了阿贵。 五、最后的职责 阿贵跟着警察离开的时候眼中竟是透亮的,隐隐中带着一丝解脱般的快乐。 在整个问讯过程中,阿贵有问必答,没有任何犹豫。 “阿贵,你哥哥被烧死的那天下午,你在哪里?” “我在医院卖肾。那时候,我哥在旅店里睡着了。” 警察大喝一声:“睡着了?为救你妈的命,你哥宁愿去卖肾!他怎么可能跟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弟去医院卖肾,自己在旅馆里睡觉?我看你是为了娶嫂子,所以才害死哥哥的吧?” 阿贵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我嫂子比我整整大了十岁,我怎么会为了嫂子杀死我哥呢?你们不能这样冤枉我。” 警察反倒被阿贵给问住了,一下子答不出话来。 “不过你们说得没错,我哥哥是我害死的。” 阿贵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多年积压在心里的痛苦、委屈和自责就像山洪一样暴发出来,“六年前,我妈在医院里躺着,需要一大笔钱救命。我哥说要去扬州卖肾,我拗不过,只好跟着他。可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哥去卖肾,他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少了个肾,以后怎么干活养家啊?要卖肾也该我卖!可我知道我哥不会答应。那天下午,我悄悄在他饭菜里放了很多安眠药…… ”我想在他睡着时去把肾给卖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就是因为那些安眠药,哥哥居然活活给烧死了!呜呜……本来我也不想活了,可是我妈、我嫂子和天毅怎么办呢?他们可是我哥最在乎的人啊! “为了赎罪,我决定这辈子要替哥哥活着,替他赚钱养活嫂子和孩子。” 在场的警察震惊了:“所以你执意要娶你嫂子,刻意模仿你哥,你是让自己替他活着?” 阿贵点点头。六年来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痛快过,这个秘密折磨了他整整六年! 现在,他终于可以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