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 第1章 养猫不易 春季的暖意融化了严冬凝结的冰雪,雪水化作涓涓的溪流,沿着地势一路流淌下来,滋润着沿途的土壤,让一颗颗种子都萌发出新芽。 山野之间,一头高大的红鹿正在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一只花豹正趴在它后背咬紧它的脖子,红鹿身侧还有一匹狼在撕咬它的小腿,面前则是一只独角的野牛,靠着皮糙肉厚顶着它的踹踢。 三只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种群的动物竟然在合作捕猎,这一幕却没有让附近的野兽们有任何的惊讶,视若无睹地冷漠走过。 垂死挣扎没有持续多久,红鹿就不甘地咽下了气。 看着红鹿不动了,三只同样瘦骨嶙峋的猎手齐齐松了口气。野牛俯下身子,花豹和狼把红鹿那高大的尸体拖曳到了野牛背上,之后警惕地护在野牛两侧。 野牛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喘着气把这头沉重的红鹿背起来向一个方向走去。 走了许久,一个用简单的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部落出现在面前。 进了部落,里面的人已经发现了背着猎物回来的三只野兽,很快便有人跑了出来,欢呼道:“有食物了!” 这人外貌看着是个漂亮的少年,全身裹在厚厚的灰色兽皮中,身后却翘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腰间挂着一圈丁零当啷的磨骨饰品。 花豹和狼身子一挺,忽然原地变成了两个精壮的青年,身上画着一些奇怪的暗红色花纹,头上各自戴着一根黑色的鸟羽,用草绳绑在脑后,除了腰间围着一块兽皮之外赤身露体。 他们手脚麻利地把红鹿从野牛背上拖下来,取了骨刀将刚死未久的红鹿剥皮破腹,脸上也带着欣喜和满足。 ——这次运气好,撞上一只落单的红鹿,他们几个没有受什么伤就带了猎物回来。省着点吃,这头红鹿可以让他们这个小部落过两三天呢! 野牛也变成了一个壮硕的中年男子,与那两个青年同样扮相,只是头上是黄色的羽毛,额头上都是汗水,显然累得不轻。 他看着那两个青年利索地把肉分割成块,想了想,对最早跑出来迎接他们的那长尾少年道:“送一份肉去给角家里。” 长尾少年脸上因为食物而来的欣喜淡了一些,有些不满地嘟囔起来:“角已经死了,干嘛还要养着绿耳?” 野牛变成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叫你去你就去。” 长尾少年不敢再说,从那两个青年割出来的肉里,挑了最小的一份,噘着嘴,提着还在泛着血水的肉跑了出去。 跑到没有人的角落,少年眼珠转了转,从自己腰间挂着的骨饰中摸出一把小巧的骨刀,将手里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肉块又一分为二,爬上一棵树,把大的那块挂到了树上,用几根枯枝遮掩住,然后带着那块小一点的肉跑到了一个距离其他人稍偏远的帐篷前。 “啪!” 肉块直接落在帐篷前面的地上,血水立刻沾染了一片沙土。 少年俊秀的脸上爬满了嫌恶,在这座颇为宽敞的帐篷外面打量了一下,眼中的嫉妒都快溢出成血,长长的尾巴都伸得笔直,恶声恶气地叫道:“灾星!肉给你丢这了!” ——呸!绿耳这个灾星,仗着父亲是首领,竟然能跟角在一起!偏偏还把角克死了,结果一个人能住这么大的帐篷! ——就这样部落竟然还肯分肉给他,怎么不把他饿死算了! 想到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大块新鲜的鹿肉,少年心里火热,开始担心被什么动物或者别的兽人发现,放弃了继续留下奚落绿耳的打算,不等帐篷里的人回应,“噔噔噔”地转眼跑开。 过了一会,陆迩掀开帐篷的帘子,慢慢走出来,看着地上那块连一个人巴掌都没有的肉块,摸摸自己瘪瘪的肚子,抬头看看天,轻轻叹口气。 ——这点肉,只够他喂猫了。 不过食物这东西,有比没有强。 陆迩毫不嫌弃,弯下腰用左手捡起那块被沙土沾染的肉块,回了帐篷里。 帐篷不大,东边堆着杂七杂八的木棍、骨饰、石块,西边是个小小的火堆,旁边架着一口粗劣的石锅,火堆里只有黯淡的微红火苗,上面还横一根细长的兽骨,已经熏得微微发黑。 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吃的。 只有中间有个窄小的床铺,最底下是干柴、中间铺着一层柔软的草茎,上面盖着一条毛茸茸的灰色兽皮。 如今,那兽皮上正趴着一只白黄相见的小猫崽儿,他出门之前还睡得正香,进门之后似乎被吵醒了。 小猫崽儿耳朵动了动,警惕地坐起身,似乎很有威严一样挺直了腰,伸出软嫩的前爪挠了挠额头,一双湖水般碧绿的双眸有些凶狠地看向了门口,看清是陆迩之后才收起了警惕,“咪呜”地叫了一声。 陆迩怜爱地看它一眼,被小可爱故作凶猛的模样萌到,凑上去用右手好好呼撸了一把猫崽儿的毛脑袋。 小猫猝不及防被陆迩玩弄在只手之间,努力躲开那只乱摸的大手,一面抗议地“呜呜”叫,试图维护自己的尊严。 ——怎么回事,这个亚兽怎么敢这样挑衅他的威严?! 陆迩自然听不到猫猫的心声,好好撸了一把猫,才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东边那堆杂物里翻找了一下,才勉强找到一个像是钩子一样的东西,把手里的那块肉挂了上去。 终于不用空手抓血淋淋的兽肉,陆迩嫌弃地看了看自己黏糊糊的左手,拎着那块兽肉转过身,正好看到猫崽儿正襟危坐一般,还在后面颇有威视地瞪着他,有些抱歉地笑了起来:“小咪,饿了吗?” ——小、小咪? 猫崽儿挠着自己额头的前爪僵住,似乎不敢相信这个名字是在叫自己。因为它动作停住,身体微微失去平衡,整只猫“噗通”侧倒在灰色兽皮上,刚才一瞬间的威严感顿时消失殆尽。 陆迩被它的动作萌化了,笑着晃了晃自己手里还沾着泥沙的兽肉:“别急,小咪,爸爸给你把肉洗洗,一会就开饭。” “爸爸”这个自称让猫崽儿有些迷惑,呆坐在毛毯上目送着陆迩离开。 提着肉出了帐篷,穿过稀疏的灌木丛,在帐篷附近的潺潺溪流里,手里提着钩子,把肉挂在清洌洌的流水中,让活水冲干净肉上的血水和泥沙。 溪流附近的植被总是生长得最好,陆迩蹲下来找了半晌,在地上挖了两棵野菜。 这种被部落里的亚兽们叫做“白根菜”的植物有点类似萝卜,叶子稀疏,但是根茎庞大,咬上去虽然很难嚼碎,但味道倒有些甜,靠汁水勉强也能果腹。 陆迩在上游些的地方洗了手,也把那两棵白根菜洗干净,怔怔地盯着水面不语。 水里映照出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模样倒还清秀,凌乱的栗色短发,双肩和腰上各围着一条兽皮,手腕上挂着一串残缺的骨饰,露在外面的小腿因为寒冷而微微发红,右手食指上包着一小节树叶,像是遮掩着什么东西。 最引人注目的,是耸立在头顶上那对毛茸茸的耳朵,看起来像是麋鹿,只在耳尖上有一抹淡绿色。 ——想必这就是原身“绿耳”这个名字的由来。 陆迩望着水里陌生的面孔,微微叹了口气。 他穿越过来已经过了三天。 这里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重生在了一具陌生的身体上。 这个世界还停留在几乎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时期,只是与地球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类,只有“兽人”。 正常的兽人,人形与人类一模一样,却能够随时变身成野兽战斗、捕猎;而一部分不能变身成野兽的被称为“亚兽”,能够孕育后代,身体中有一部分器官带着野兽的模样。 原身“绿耳”,就是这样一个亚兽。 这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小部落,分工明确,兽人们外出捕猎,亚兽们采集树果、硝制兽皮,凭借粗糙的磨石磨骨工具,抱团在一起与冷酷的大自然对抗。 原身是这个小部落的首领的孩子,还被首领许给了部落里最强大的兽人,按理说简直是躺着享福的命。 然而因为原身出生时难产,生他的亚兽因此去世,紧接着又发生过一次大旱灾,被刚才那个送肉的亚兽视为“灾星”,觉得他不详,将来一定会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煽动其他人对他冷漠排斥,还屡次要求首领把他驱逐离开。 原身被排斥欺凌,导致愈发自闭怕人。首领不舍得逼死自己的孩子,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照应他,便开口与部落最强大的兽人“角”结亲,请角能够帮忙照顾原身。 说定结亲后,首领和角许好了一起去换盐——结果没想到路上遭了兽群袭击,首领重伤勉强回来,至今昏迷不醒,原身的兽人角却只留下了一滩血迹。 原身这时候才被送到角的帐篷里住下,还没在一起呢,就成了寡妇……不对,寡兽。 “灾星”的称呼愈发坐实,又失去了两个最大的靠山,原身从小就有点自闭症,碰到这种大难更是完全失去了主心骨,想探望父亲又被害怕他“灾星”外号的家人拒绝,还受了一些欺辱,干脆把自己封闭在黑暗的帐篷中不出门,因为体弱加饥饿,竟然就这么咽下了气。 然后陆迩就穿越过来了。 穿越过来之后,要面对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让自己不被饿死。 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后来的缓慢接受,陆迩如今已经基本习惯了用原身这对长长的耳朵听声音。 也不错,起码听力比以前好多了。 陆迩自我安慰着,又伸手过去将兽肉上的泥沙血水洗净,带着肉和菜回去帐篷。 这几日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科技让他有些不适,但纯天然的自然环境和大批待开发的土地与植物,让他这个农科博士全身每个细胞都散发出想要研究改良农作物的声音。 不过目前阶段,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 ——而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是先喂一下自己昨天刚捡回来的猫崽儿。 回去的路上,陆迩还在附近拔了两种茅草,这是他这几天探索的成果,与葱姜之类的口感有些像,正好用来给肉调味。 带着洗干净的肉回去,陆迩嫌弃地看了看火堆上那黑不溜秋的骨架,勉强挑了个干净的部位,把肉串上去,又挑了挑火堆,加上干柴,让火旺起来。 家里没有盐,陆迩也不计较,把肉架在火上慢慢地转起来,时不时还从茅草叶片和根茎里挤些汁水上去腥。 很快,兽肉表面泛起一层油汪汪的颜色,烤出的油花滴落到火堆里,腾地爆出一团火焰,浓浓的肉香散发出来,让一人一猫都紧紧地盯着篝火挪不开眼。 很快肉熟透,陆迩哈着气把肉取下来,用帐篷里那柄很钝的骨刀勉强切成小块,分了一半给小咪:“小咪,吃吧。” 这块肉本来就只有巴掌大,烤过之后更缩水,分成两半之后几乎只有陆迩一两口的分量。 小咪听到这个称呼,身体又是一僵,低头嗅了嗅放在石板上的肉块,又抬头看了看这个把稀少的食物分给他一半的亚兽,重新坐起来,奶里奶气地“啊呜”了一声。 陆迩眨眨眼,对视上小咪碧绿的瞳孔,忽然心有灵犀地感受到这只怪异的猫崽儿的意思,笑着摸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你吃,我有办法填饱肚子。” 小咪瞅了两眼被这个亚兽拎回来的草根,怀疑地看他一眼。 陆迩失笑:“不只是吃这个,你放心。” 小咪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还是信了几分,低头“啊呜啊呜”地开口吃起来。 陆迩也尝了尝自己亲手烤好的兽肉。虽说碍于没有盐,没有那么鲜美,可到底是纯天然野兽的肉,格外劲道;原本野兽的肉都会有很浓的腥臊气,但陆迩加上疑似葱姜的植物汁水后,整块烤肉居然几乎没什么异味,只剩下满口的脂香。 小咪都趴在地上吃得头都不抬。 ——这个亚兽烤的肉还挺好吃的,比他自己烤的强多了。 两口吃完烤肉,陆迩回味了一下,有些遗憾地嚼起了那白根菜的根茎,腮帮子一鼓一鼓,等小咪吃完了,抱起这只有些过分聪明的小猫,摸了摸它的耳朵:“走,让你看看爸爸这几天怎么过日子的。” 他没有欺骗小咪,这几天部落分过来的食物一天比一天少,要不是他想办法自己找食物,早就像原身一样饿死在帐篷里了。 那野菜的根茎虽然能吃,但糖分不多,不足以支撑他过这几天。 陆迩住的这个帐篷在部落的边缘,距离其他人都有点距离,现在出门,几乎碰不到什么人。 此时其他兽人家里都开始享用起分配到的兽肉。空气中隐约传来了一丝烤熟的肉香,让陆迩刚尝到一点食物的肚子又开始打鼓,连怀里的猫崽儿都听到了,抬起头瞅了他一眼。 别人家的肉肯定不能指望。 陆迩温柔地摸了摸猫猫头,抱着猫拐出部落,进了个偏僻的小树林,抬头看看天上已经有些高升的红日,伸出左手手指轻轻挠了挠猫崽儿的下巴。 他把右手食指上的树叶解开,露出纤细的手指上一枚古朴的指环,把戴着指环的手举到自己嘴巴上空,示范道:“爸爸有特殊功能,你看,只要对准太阳,就会有水滴滴下,一两滴就可以管饱……” “哗啦!” 话音未落,陆迩食指上的指环忽然如同卸掉了水龙头的水管,瞬间涌出大量澄澈的水流,直接把一人一猫浇得湿透,顺着陆迩纤细的小腿流下,洇湿了脚下的红土地。 第2章 种地不易 陆迩浑身湿透,呆了半晌,赶紧把手放下来,左手把叶子又包回去,隔绝了指环与阳光的接触,指间滴落的水流才慢慢停止。 他下意识抹了抹脸,有些迷惑地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陆迩穿越过来之后,除了自己的意识之外,还带了一样东西——就是这枚戴在右手食指上的指环。 这枚指环照一下阳光,就能渗出几滴清水;而这些清水喝下去,虽然感觉除了微微有些甜味之外与普通矿泉水没区别,可竟然能提供给陆迩一整天活动的能量! 陆迩一开始还觉得魔幻,后来想想穿越这么不科学的事情都发生了,出现吸收阳光获取灵水的指环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 只是…… 前几天他用这个指环获取灵水时,明明只有那么一两滴,怎么今天突然井喷一样,流了这么多水出来? 初春时节,气温还是有些寒冷。全身淋湿,很容易着凉。 这个原始的时代,伤风感冒简直是要人命的大事,陆迩赶紧把猫崽儿放下,左右看看无人,扯下腰间的兽皮,甩掉皮毛上的水,把自己身上仔细擦了一遍。 等把湿透的兽皮重新围在腰上,陆迩一低头,发现那只白黄相见的小猫正用前爪捂住眼睛,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尾巴在无奈地摆动。 ——这个亚兽在干什么呢!怎么能当着他的面赤身露体?真是…… 陆迩被小猫崽软萌的动作逗笑了,低头把它暖乎乎的身体抱起来抱起来,梳理了一下那湿漉漉的皮毛,将它塞在胸口,用上身的兽皮盖住:“怎么,小咪看爸爸还会害羞?” 猫崽儿湿漉漉的毛贴在陆迩光裸的胸口,整只猫不知是不是受了凉,又是一抖。 这只猫崽儿是陆迩昨天出门的时候捡回来的。 发现它时,这小猫就在距离陆迩所住的帐篷不远处,身上脏兮兮地,但是眼睛又圆又萌,看起来似乎饿得晕头转向,但姿态、动作依然保持着警惕和机敏,让陆迩爱不释手。 陆迩打小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自己就养过两只猫,看到这么一只小可爱,哪怕自己也吃不饱,还是忍不住把它带回了家。 ——至少多个伴儿、能让他说说话也是好的。 反正他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点子,多养一只小猫应该也养得起。 小咪很通人性,也聪明,从不乱跑,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有些高冷,不太粘人,陆迩想撸猫总会被它躲开,看起来很抗拒的样子,逗它撒娇也总是懒懒得不回应。 抱猫的时候,陆迩忽然注意到,脚下的红土地里钻出了几根不知是什么植物的嫩苗,芽叶嫩绿,还沾着一丝红泥,显然是刚破土不久。 陆迩很确定自己刚才站在这里时,这里什么都没长! ——那这些嫩苗是…… 陆迩若有所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如果这些灵水对植物生长有所裨益,那他确实可以考虑尽快开始开垦田地、种植作物了。 陆迩性子严谨,最不喜欢的就是不确定性,不论是依部落不稳定的分发食物、还是手指上这枚玄幻的灵水指环,都不是他愿意作为长久填饱肚子的依靠。 花了几天熟悉这个世界后,陆迩第一想法就是打算自己开田种植,正好也可以研究一下这个世界的植物特征。 以他目前的了解,部落里至今都还没有“种植”的概念,莫说农田,连个菜园子都没有,让习惯了在试验田里近距离接触庄稼蔬菜的陆迩失望不已。 兽皮毕竟比不过后世的毛巾,擦过之后还是有些冷,陆迩抱着猫赶紧回了部落。 回去的路上,一些部落里的兽人和亚兽们都吃完了饭,脸上都带着久违饱餐一顿的回味满足,正三三两两出门采集。 冬去春来,植物开始萌发,有些在初春时结出的果子可以采摘来食用。他们这个小部落,因为最强的两个兽人一死一伤,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根本没有闲玩的余裕。 原身因为自闭,跟他们接触不多;陆迩怕暴露,也不打算跟他们多做交流,抱着猫崽儿自顾自地往回走。 不过他不想跟人交流,有人却不放过他。 一个娇弱的身影拦在他的面前,长长的尾巴在身后绷直,漂亮的脸蛋上满是厌恶:“绿耳!大家都在外面找食物,你一个人跑出去玩水?” 陆迩认出这人就是这几天负责给自己送食物的少年,名字好像叫什么“长尾”来着。 这少年显而易见地对他——或者说对原身抱有很深切的敌意,陆迩从原身的记忆中也没找到原因,姑且只能当做他喜欢挑事找茬、找原身这个软柿子捏。 陆迩可没兴趣陪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朋友玩耍,有那功夫不如琢磨一下自己正打算开展的种植计划,当下也不理他,绕过他就想往回走。 少年见这个以前一贯怯懦胆小的绿耳竟然敢无视自己,气得脸都涨红了,后退两步又拦在陆迩面前,大声道:“绿耳!我在叫你呢!” 这次他声音比较大,吸引了好些路过的兽人和亚兽看过来,一看是部落里有名的“灾星”绿耳,赶紧又别开了目光。 陆迩停下脚步,面无表情,淡淡地看着他:“什么事?” 少年被他这个眼神震慑了一下,微微后退了一步,又觉得自己像是露了怯,恼怒地伸开双臂:“我说你怎么能天天在帐篷里躺着,不出去找食物?你以为部落分给你的肉都是白分的吗!” 他顿了顿,神色忽然变化了一下,压低了声音,“你要想偷懒,我可以帮你遮掩一下,不过你要把角的骨刀给我!” 听了这句话,在陆迩怀里一直趴着不动的小猫忽然警觉地抬头,碧色的瞳孔微微眯了一下。 陆迩穿越过来三天,只分到了一次肉,就是刚才喂小咪的那还没有巴掌大的肉块。如果他没有能够分泌灵水的指环,恐怕早就跟原主一样饿死了。 他初来乍到、不清楚情况,但从刚才那些兽人亚兽们脸上饱足的神情看,恐怕其他人分到的绝对不止他这里这么点分量。 从原身的记忆看,眼前这个长尾少年表面上似乎是天真娇憨、与绿耳关系很好,实际背地里暗地里威胁、欺负过他不少次。 这几天都在想办法寻找可以种植的土地和植物,陆迩不耐烦跟这少年纠缠,于是干脆地丢下一句话:“那肉多少,你心里应该有数。” 说完不管少年猛然变幻的神色,自顾自回了帐篷。 那少年本以为绿耳会像从前那样,被他威吓一下就全身发抖地乖乖听他支使,没想到碰了个大钉子,不由得恼羞成怒,在陆迩身后大喊:“绿耳!你这样偷懒,下次休想再分到肉了!” 看着陆迩毫不在意地离开,少年咬咬牙,心里暗恨了一下,下决心要给绿耳一点颜色瞧瞧,咬了咬手指转身走了。 … 陆迩不在意那少年所说的分肉,自然是因为他正在考虑种植一些可食用的作物。 能够庇佑他的两位兽人一死一伤,如今他完全是孤立无援的状态,部落里的其他人又忌惮原身“灾星”的外号,不愿与他打交道。 陆迩对自己的战斗力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想出去捕猎那是天方夜谭;指望采集自然生长的食物又具有很强的随机性。 陆迩还是喜欢稳妥、规律的方式。 思来想去,还是得干自己的老本行。 陆迩穿越之前是国内某大学的农科院博士生,试验田也下了无数次,对于种植和改良都有心得体会。虽然这个世界与地球完全不一样,但相似的气候、土壤、湿度下,生长出来的植物也有对应的规律。 而且,现在发现自己指环里产生的灵水,疑似能够加快植物生长的效果,让陆迩更觉得惊喜不已。 毕竟灵水虽然能让他不饿死,可胃部的空虚感依然满足不了。这也是为什么陆迩要找那种野菜的根茎嚼来吃。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这个部落里似乎完全没有“种植”这个概念,日常食物都是以捕猎和采集为生。参考地球农业发展史看,这种已经形成部落结构的社会阶段,农业至少也该进入刀耕火种的阶段才对。 而实际上,别说种植粟谷、稻米、蔬菜,兽人们就连采集经济都只停留在最初起步的状态,主要食物来源几乎都是捕猎。 而看家中那位去世的“部落第一勇士”的工具,都是些粗浅的磨石磨骨,连个鱼叉都找不到,更别提弓箭之流。 这样的情况下,部落是怎么保证依靠不稳定的渔猎维生的呢? 没有见过兽人们捕猎,陆迩心里的疑问在心里盘旋了一会儿,就被丢到了脑后。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种出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几日陆迩出门时,专业习惯让他走走停停,观察着周围的土质和水源。 这一代的土地微微发红,以陆迩的经验看,土地有些偏酸性,土壤黏性也大,想真正把作物种起来,还得考虑改良土质。 不过作为试点,倒也不是很麻烦,烧些草木灰翻到土里,再种些像今天拔到的那种类似萝卜的白根菜,应当没什么问题。 种植的位置陆迩也挑好了,就在帐篷后方、距离那条溪流很近的位置。 鉴于原始时代野外的危险程度,陆迩可不敢远离部落,只能就近挑选。 想到很快自己就能拥有一块田地用来种植和改良作物,陆迩就觉得心头火热,一分钟都不想耽搁。 说干就干,陆迩把猫崽儿带回帐篷,坐在火堆旁,从它毛茸茸的圆脑袋到尾巴尖结结实实地撸了一遍:“小咪,烤干身上的水,爸爸带你出去捡点柴火。” 小咪仰起头望了望陆迩,碧色的眼睛微微眨了眨,毛茸茸的圆脸竟然显示出一丝威严,差点把陆迩萌化,在它反应过来之前蹂躏了它几把。 草木灰要收集还挺简单,主要麻烦点在于想要改善土质,对草木灰的需求量极大。原始农业都是直接伐树烧柴,才能开垦出一片可种植的土地来。 陆迩一个人没那个能力,不过好在他也只是暂且试点,只准备开垦一小块土地。 在附近扒拉了一些枯枝干草,一起堆到陆迩看中的土地上,从帐篷里的篝火堆里引了火过来点燃。 看着眼前的柴火慢慢点起,陆迩喘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心里还有些庆幸:幸亏还没到钻木取火的程度。 想要简单改良土质,除了草木灰之外,最好还要有机肥…… 陆迩琢磨了一下,看向了蹲在一旁盯着火堆的小咪,和蔼地笑了:“小咪,要不要拉粑粑?” 小咪:“呜?” ——这个亚兽在说什么? 第3章 借火不易 亚兽的体力和陆迩穿越之前差不多,可能还比常年锻炼的陆迩更差一些。因此陆迩开始种植的时候,劳动一会就要停下休息休息。 从家里翻出来的骨刀被拿来当做铁锹,把草木灰和猫屎翻进地里去。 正常的有机肥应该是要沤制避免烧根,不过小咪的粑粑毕竟只有一点点,翻深一点其实也无所谓。 到底是体力有限,陆迩辛苦了一整天,才只开垦了五六平米的土地,根本连田地都算不上,勉强只能叫做菜园子。 陆迩倒是不急,种地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的。他忙到太阳西垂、火烧云在天空中点燃半边橙红,才收工回家。 小咪自从被陆迩看着拉过粑粑之后,似乎受到了剧烈的打击,猫生似乎都失去了意义,傻了一样一直呆立在一旁,一开始还紧紧盯着陆迩的动作,过了会不知是不是太困,趴在地上睡着了,直到陆迩把它抱起来也没醒。 陆迩知道猫科动物小时候大都嗜睡,抱着暖乎乎的小猫,怀里和心里全都软化了。 回去的路上,陆迩寻找了一下,按照原身记忆里可以食用的植物,在附近找到两个可以吃的浆果,又拔了两根白根菜作为今晚的夜宵。 辛苦了一整天,陆迩怀里抱着猫和晚饭,一边考虑着明天的计划,没留意眼前突然冲出一个人影,吓了他一跳,下意识后退了两步,把怀里的小猫都晃醒了。 那人露出脸来,竟然是白天来找茬的那个长尾少年,此刻正一脸怒气地看着陆迩。 陆迩有些疑惑,眉头微微皱了皱:“什么事,长尾?” 那少年先是一愣,随后漂亮的脸蛋上怒气更盛,尾巴都绷得笔直,瞪大了眼睛:“绿耳!你故意喊错的吧?我叫花尾!” 咦? 陆迩想了想,原身因为有自闭症,除了和自己的父亲之外,部落里其他人打交道都不多,基本不记得几个名字,记错也是正常。 他淡淡地道了歉:“不好意思,我记错了——那么,你有什么事?” 花尾这才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先是厌恶地看了看陆迩小腿上沾染的泥土,目光落在陆迩手里提着的白根菜和浆果上,蛮横地伸手:“按照部落规矩,每天大家获取的食物都要上交一半,你的给我!” 说着就要直接过来抢。 陆迩微微皱眉,回想了一下原身的记忆,发现部落里确实有上交集体份额的规矩,便没有抗拒。 入乡随俗,虽然他暂时没打算和部落的人有多少接触,可他还是想要托庇部落的保护之下的。这个原始时代,如果被驱逐出部落,他一个人肯定死都不知道在哪死。相比之下,上交一半食物倒还勉强可以接受。 花尾见陆迩没有反抗,更加得意,动作也更加蛮横,只是他的手指刚接触到陆迩的胳膊,忽然感觉到一阵剧痛,尖叫一声缩回了手。再一看,手背上已经多了三道划痕,皮肤明显被划破,正在向外渗血。 “你、你这是什么?” 花尾惊怒交加地看向陆迩,看到他披肩兽皮下钻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碧色的瞳孔正冷冷地看过来。 陆迩也有些疑惑,小咪自从被他捡回来,一直都是软萌软萌的,抱在怀里从来不担心它会划破自己的身体,怎么花尾一伸手过来,小咪就主动攻击了呢? “这是我养的猫,大概你动作太猛,吓到它了。”陆迩不想跟这个少年多纠缠,自己递了一棵白根菜和一个浆果过来,“给你。” 花尾捂着流血的手背,“啪”地一下打掉陆迩递过来的食物,狠狠地在上面踩了几脚,把白根菜和浆果都踩得稀烂,恶狠狠地道:“你这个灾星!竟然故意让你抓的食物伤我!你等着!” 小咪蓦然蓦然瞪大了眼睛——这个亚兽说什么?竟然说他是食物?! 花尾又看了一眼那只正瞪大了碧色眼睛看着它的小猫崽,莫名觉得那双碧色瞳孔中放出的冷漠神色有些熟悉,但没有多想,只狠狠地诅咒:“你已经害得首领和角出了事,我要是你就自己滚出部落了!免得继续害人!” 依据花尾的了解,从前的绿耳只要听到类似的话语,就会浑身发抖、站在原地呜咽,最后在他的奚落中落荒而逃,这次也不会例外;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的绿耳不但没有惊慌失措,反而脸色变得冰冷了许多。 有原身的记忆的陆迩自然清楚,原身的自闭症和像花尾这样的人的恶意有很大的关系;甚至原身独自一人在黑暗的帐篷中饿死,“不想继续拖累其他人”也是他放弃求生的原因之一。 陆迩能够理解这些还处于原始部落阶段的兽人们对于重大灾害的恐慌、和寻求替代发泄的寄托,但不代表他能接受这样的语言暴力。 “知道我是灾星还跟我靠这么近,是想被我克死吗?” 花尾似乎是想不到陆迩竟然还会反驳,怔了片刻才勃然大怒:“要不是你把角从我身边抢走了,谁会理你!你把角的遗物都给我,我一定离你远远的!” ——原身的兽人的……前男友? 陆迩脸色有些古怪,没想到这个发展。 花尾不再给他说话的机会,恶狠狠地道:“明天开始,我不会再好心帮你要部落分配的食物了!你就一个人饿死吧!” 说完他脸上闪过了一丝微妙的得意,狠狠瞪了陆迩一眼,又“噔噔噔”地跑远了。 陆迩呆了片刻,摇摇头,有些可惜地看了眼地上被踩烂的白根菜和浆果,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小咪的头:“我们的夜宵少了一半,太可惜了。” 小咪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喉咙里发出稚嫩的“呜”的声音。 ——谁叫你把食物给他的?他在骗你!食物上交一半只是要求外出捕猎的兽人的,亚兽采集的东西本来就不多,还要冒着被野兽伤害的危险,部落从来不这么限制亚兽! 陆迩自然是听不懂小咪的心声。他对花尾的话基本不在意,先不说他自己有手有脚,还有满脑袋的农科专业知识,单说那枚会渗透灵水的神秘指环,就能保证他不被饿死。 带着小咪回了帐篷,陆迩肚子也有些打鼓,虽然下午在小菜园里喝了一点灵水,但是肚子里的空腹感可不是那点灵水可以消除的。 进了帐篷之后,陆迩放下猫,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小咪忽然跳起来,跑到篝火堆之旁,“咪呜啊呜”地叫了起来。 陆迩一怔,走过去一看,才发现自己出门之前特意加了柴火避免熄灭的火堆,现在已经完全黯淡下来,上面还盖着一层湿漉漉的沙土,显然是被人恶意扑灭。 怪不得进了帐篷之后,没有感觉到以前那种暖烘烘的感觉。 陆迩神色冷了下来,想起了花尾跑开之前脸上的得意神情。 现在初春,夜晚还带着点冬日残留的寒气,没有篝火在,光凭那几张兽皮根本不能御寒。 陆迩心里有怒气隐隐翻滚,脸上的神情反倒十分平静,嘴角甚至微微有些翘起,看起来竟然还有几分温和。 小咪有些担忧地抬起头,翡翠碧瞳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他沉吟片刻,把火堆里被沙土覆盖的柴火木炭都堆到一旁,还能烧的部分甩干净沙土重新放好,然后拎着一根木炭,去了距离最近的帐篷。 站在外面礼貌的叫了两声,一个年轻的兽人掀开帐篷出来,看到是绿耳,神色微微有些意外和警惕:“绿耳?” 这个兽人相貌还挺英俊,带着一点阳光的气质,头发是带点褐色的金黄,赤裸的上身展示着流畅的肌肉,不知道兽形是什么动物。 原身记忆里倒是见过他,只是名字不记得,所以陆迩只能客气地指了指手中的干柴:“我家的篝火灭了,能不能借个火?” 部落里只有首领那里才有火石,平日都很珍惜地放起来,其他家家户户都是保证自己的篝火不断,倘若有人不小心看灭了火,大都是互相借一借,一般也无人拒绝。 只是找人借火对于原身这种社恐自闭的亚兽来说,不啻于一场酷刑折磨,花尾倒是找准了原身的弱点。 部落里虽然因为花尾的煽动而对绿耳有些排斥,但借火这种事还是没有拒绝。那个年轻兽人直接回了帐篷,过会就拿了个点着的火把出来,递给了陆迩:“给。” 陆迩感激地道谢,拿着火种回去了,只留下那个年轻兽人在帐篷门口有些微微疑惑。 ——总觉得……绿耳和从前不太一样了?不再只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话,抬起头来那眼神温和,被看着还挺舒服的。 … 重新点起火,把白根菜和浆果吃下去,肚子勉强舒服了点,陆迩抱着小猫崽一起躺在了暖洋洋的兽皮中,仰头看着黑暗的帐篷顶,一边规律地抚摸着猫崽儿的脑袋,一边回想着今天的经历。 陆迩性格严谨,每天睡觉之前都习惯反思一遍今天的学习和工作,顺便预想一下第二天的计划。 把今天的烧草木灰和翻地整理了一遍,然后计划了一下明天去周围安全的地界找找可以移植过来种植的野菜,最后才顺便回想了一下其他的杂事。 帐篷里被偷偷进来人熄灭了火堆,让陆迩忽然重视起安全问题——这个时代应该有门锁这种东西吧?这间帐篷的原主人,那个兽人不怕自己家的东西被偷吗? “这具身体的兽人……是叫角来着吧?”陆迩摸着猫猫头,自言自语。 小咪本来已经被陆迩撸得昏昏欲睡,虽说感觉这样被一个亚兽玩弄在掌心中有损自己的威严,可毕竟如今它只是幼年状态,根本无从反抗,只能捏制鼻子忍受下来。 但是听了这句表述有些古怪的话,小猫崽警觉地抬头,在黑夜中放大的碧色瞳孔微微眯了一些。 “没想到他竟然已经跟长尾——不对、花尾两情相悦了……只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同意首领的结亲请求呢?”陆迩有些疑惑地歪歪头,把一条胳膊枕到脑袋下面,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些,“该不会想坐享齐人之福?有点渣啊!” “齐人之福”是什么,小咪不清楚,只是从陆迩略带笑意的声音中,也大致猜到了陆迩的意思,当即站直身子,碧色的眼眸中略含了一些怒气,向前爬了两步,柔嫩的小爪子按在陆迩下巴上,严肃地澄清道:“我与花尾之间话都没说过几句,不是那种关系,你别听他胡说。” 当然,这通解释的话听在陆迩的耳朵里,就是“咪呜啊呜嗷呜”的可爱叫声,还有踩在下巴上的软乎乎的肉垫,让陆迩一下子就沉迷进了吸猫的幸福里:“小咪!都开始对爸爸撒娇啦?” 小咪:“……” 第4章 防盗不易 差不多地球时间的清晨七点左右,陆迩准时苏醒。 这个世界的一天差不多也是二十四小时,陆迩刚穿越过来时还试图推测过星球的经纬度,最后因为专业不对口而放弃。 上辈子的生活习惯也被一起带到了这个世界,陆迩慢慢坐起身,轻轻按照规律揉了揉额头让自己清醒下来。 转头看看,小咪正趴在一旁的兽皮上,两只小耳朵支棱了起来,“嗷呜”地打了个哈欠,似乎也刚刚醒来。 陆迩抱歉地摸了摸猫猫的毛茸脑袋:“小咪,吵醒你了?” 猫崽儿被这个名字刺激得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还有些黑的夜色,慵懒地“咪呜”叫了一声。 ——天色还黑着呢,这个亚兽怎么起这么早。 陆迩慢慢爬起身,走到门口微微掀开帐篷的帘子,还有些刺骨的冷空气忽然涌入,让他整个人都清醒了许多。 这个点只有朦朦胧的微光,天上隐约还能看见隐约的星星。部落里一片安静,各家帐篷都关得紧紧的,侧耳听去,还能听到隐约的呼噜声。 陆迩在学习农业发展史的时候,也多少了解到原始部落的特征,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们都是遵循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规律,透了口气便重新回了帐篷里,坐到了篝火旁。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毕竟还是相对陌生,陆迩打算等天色亮了再去自己的小菜园干活。 看小咪也醒了,陆迩把小猫崽抱到怀里,轻轻给它梳理了一下乱皱皱的毛,顺便把篝火挑得旺了些。 小猫崽已经对这个亚兽时不时的亲密接触麻木了许多,之前它几次都想认真的告诉他,兽人化成兽型之后,脑袋和尾巴都是不能触碰的。 结果话到嘴边只剩下“咪呜啊呜”的声音,这个胆大包天的亚兽根本不怕,只会凑过来继续不知羞耻地爱抚他…… 小咪趴在陆迩的腿上,抬起头望着这个性子与自己所知的“绿耳”截然不同的亚兽,碧色的双瞳中如同一泓深湖,幽暗难辨。 陆迩偶然低下头,正对上猫崽儿晦暗的眼神,愣了一下,笑了起来:“小咪,你也在担心家里的安全?” “小咪”这个称呼再一次击碎了猫崽儿的自尊心,让它怒气冲冲地转过身,抬起爪子“啪”地拍在陆迩的手上。 ——不准叫这个蠢名字! 陆迩感受着那软软的肉垫呼在自己手背上的触感,全身都像吃了蜜一样甜,乐呵呵地低头亲了一口小猫毛茸茸的脑袋:“小咪真可爱!” 猝不及防被陆迩偷袭得手,猫崽儿感受着亚兽温热的嘴唇在自己的脑袋上轻轻擦过,两只猫瞳里所有的神色全都凝固,气血上涌,整只猫陡然僵硬住一动不动。 若不是有满脸的毛毛遮挡,陆迩一定能看到这只小猫整张脸都红了,连耳朵根都不例外。 陆迩没注意猫猫的怪异反应,亲完之后便抬起头,又撸了一会猫,才考虑起今天的安排。 昨晚睡前他就想好,今天要去移植几根白根菜到他的小菜园里,顺便看看有没有类似于大豆的植物。 大豆是少数可以肥土的作物之一,对于改良土质有极高的价值。而一块肥沃的土地,对于陆迩来说,不论是填饱肚子、还是进行改良农作物的实验都至关重要。 考虑到待会儿出门,陆迩又想起昨天被人潜入的事情,撸猫的手微微一顿,在原身的记忆中搜索起来。 这个世界现在已经有了很原始的锁,用草绳与骨头做出来的简易锁扣,用相匹配的骨牙才能打开。 但是…… 陆迩对着怀里的猫崽儿叹口气:“那个叫做角的兽人……” ——嗯? 猫崽儿突然清醒过来,支棱起耳朵。 “……为什么不给帐篷装锁?他不怕丢东西吗?” 提到这个,猫崽儿也想起了昨夜篝火被熄灭的事情,碧绿色的眼眸微微沉了沉,两只毛爪爪有些局促地搭在了身前,似乎有一点不好意思。 ——他不耐那又小又细的骨牙,挂在身上又累赘又容易掉,丢了几次之后,干脆直接扯断了那在他看来毫无用处的锁扣。 ——反正就算他出门在外,部落里也无人敢进他的帐篷里偷东西。 那时的他,怎么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沦落到这个局面,导致他的亚兽只能一个人面对外人的排斥呢? 猫崽儿又抬起头,小巧的鼻子轻轻嗅了嗅,细得几乎透明的胡须微微抖了抖。 ——虽然……这个亚兽到底是不是原来的那个,现在还不好断定。 陆迩思忖了一会,在帐篷里翻找了一下,找到两根还算结实的草绳,在帐篷的门帘上研究了一下,系上了个草结扣。 拉扯了一下帐篷帘子,试了试结扣的结实程度,陆迩满意地点点头,重新解开结扣,抱着猫、拿着今天要用的工具走出去,又从帘子缝隙伸手进去摸索着把绳扣系好。 这样只有陆迩可以凭借经验把绳扣再解开,其他人除非暴力破门,否则是别想进去。 小咪蹲在一旁,看着这个亚兽忙活半天,心里有些不屑:像这种草绳,他要是能恢复原样,只要随手一扯就能扯断。也就阻拦一下身娇体弱的亚兽们而已。 陆迩也只是为了防一下花尾之类的人罢了。此时天色已经亮起来,他把从帐篷里翻找出来适合挖土的骨片背在身后,蹲下身对小猫招招手:“小咪,走,我们要干活了。” 到了陆迩单方面认定的小菜园,小咪跳下来,安静地蹲在一旁,看着这个古怪的亚兽用他从前战利品中最珍贵的牛角骨在昨天的土地上挖出一道道沟壑,大大的猫瞳中闪过一丝疑惑。 ——他完全看不懂,把枯枝干草烧成灰、还把他拉的粑粑一起扮到土里,到底有什么用。 ——这个亚兽说这样就能有吃的……难道他的粑粑能长出果子来吗? 脑袋中联想起昨天在那个亚兽紧紧盯着的目光下拉粑粑的画面,小咪的猫脑袋整个又有些发红,羞耻得恨不得把自己埋在肚皮下面。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这个亚兽怎么能这样对待他的兽人?! 除了昨天处理过的土地之外,陆迩还在普通的、没有施过草木灰的地方也起了两垄,准备用来做种植对比。 起好垄,用帐篷里看起来像是葫芦类似的瓢盛了水过来先浇一遍水,陆迩擦了擦汗,走到一旁坐下,看着整整齐齐、几乎完全平行的五道土垄,强迫症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休息了一会儿,陆迩抱起自家的猫,开始寻找可以移植过来的白根菜苗。 这个世界的白根菜偏甜一点,才初春已经有发育得比较粗大的了。陆迩挑了一些比较细嫩的幼苗,小心翼翼地挖出来,保持着根须的完整,移栽到小菜园的土垄之间。 比较大个儿的白根菜,就直接在溪水里洗净,当作午饭嚼着吃掉。 等五排土垄都栽满了白根菜,陆迩心满意足地拍拍手,在溪水旁边洗干净了手臂和小腿上的泥土,把小猫崽抱起来:“小咪,饿了吗?” 猫崽儿抬了抬耳朵,有气无力地“咪呜”了一声。它之前就开始感觉到饿,只是看这个亚兽自己忙得很开心,它便没有打扰,想自己去找点吃的。 ——他毕竟是个兽人,哪有兽人被亚兽养着的道理? 但陆迩怕小猫崽走丢遭遇危险,经常会不放心地看过去,一旦小咪有转身的迹象,他就会开口把它叫回来。 小咪无奈之下,只好坐在一旁看着陆迩忙碌。 现在忙完了,陆迩想了想,看看四下无人,对着刚才用来浇水的水瓢解开了右手包裹着指环的树叶,让指环接触到阳光。 “哗啦”一声,清澈的灵水瞬间涌出,涓涓流下,很快注满了一整个水瓢。 陆迩看准时机把树叶又缠了回去,阻止了灵水的进一步溢出。 轻轻喝了一小口灵水,陆迩立刻就觉得精神一振,虽然肚子仍然有饥饿的感觉,可干完农活的疲惫劳累已经一扫而空。 看了看小咪还没水瓢高的身子,陆迩担心这灵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心里大概算了一下,用手指轻轻蘸了一下,让几滴灵水在指尖悬而未落,伸到猫崽儿面前:“小咪,啊~” 小咪:“……” ——这个亚兽是在羞辱他吧? 陆迩还没反应过来,忽然只见小咪伸长脖子,一口咬住的他的手指! 陆迩吓了一跳,下意识想抽回手指避免被咬破,忽然感觉指尖一阵麻酥酥的,像挠痒痒一样,一点都不痛。 ——小猫崽儿的牙齿是这么软的吗? 陆迩的心里也跟着麻酥酥的。前世他养的两只猫都是成年后友人送的,他从没亲手抚养一只小猫崽过,没想到幼年期的小猫竟然比他想象的还要……柔软。 任由小咪咬了半天,陆迩看着那张圆圆的毛脸蛋上努力做出的凶恶表情,心里冒起甜软的泡泡,伸出左手去挠了挠它的下巴:“好了,玩够了吗?爸爸要继续干活了。” 小咪被挠得打了个喷嚏,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晃晃脑袋下意识松开了口。 ——……他没有在玩,他只是怕真咬伤了这个亚兽,万一这亚兽哭起来了怎么办? …… 与小咪愉快地玩耍、加深主从感情后,陆迩拎起那瓢灵水,均匀地浇在了刚刚移栽好的白根菜苗上。 施过草木灰的土地浇了两垄,没施过草木灰的土地只浇一垄,两种土地各留了一垄用来做对比实验。 灵水浇下去之后,陆迩几乎是肉眼可见地看到那些白根菜苗迅速生长膨大、在几分钟内很快就变得白白胖胖了起来。 这也太立竿见影了吧? 陆迩呆了半天,从前种植试验植株,最短的豆芽也要三四天,哪见过这么快膨大起来的蔬菜? 虽然对灵水能够加快植物生长有心理准备,但陆迩几十年形成的专业知识体系还是受到了冲击,不禁陷入了沉思。 小咪也好奇地凑了过来,在迅速成熟的大白根菜缨上嗅了嗅,扒拉了几下,没有闻到肉味,然后兴趣缺缺地坐了下来。 陆迩从沉思中惊醒,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冷静地开了口:“暂且先把它当做一种促进生长的营养液,有条件的话得好好检测一下可能的成分和酸碱度,具体对植株的口味、生长周期、以及最关键的土质影响,还得认真测量。” 小咪:“咪呜?” ——这个亚兽在说什么,为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第5章 挠人不易 拔了两根圆胖的白根菜,陆迩在溪水洗净,“咔嚓”一声掰开,鲜嫩的淡白色汁水迅速渗出滴落,一股清甜的气息散发出来。 陆迩先尝了尝在原来的红土上栽种的白根菜,发现它的口感与野生的植株几乎一模一样,残渣不能下肚,像甘蔗一样嚼出汁水就要吐掉。 再尝尝在自己改良过土质的土地里种出的白根菜,陆迩惊讶地发现,改良版的甜度更好了一些,根茎本身的坚韧度也有所下降,嚼起来更轻松。 “土地质量提升,根茎本身能吸收的养分增加,光合作用产生的糖分也更高。”陆迩仔细对比了一下两种土地下的菜叶子,发现改良土地后种出的白根菜的菜冠也比较大,叶片深绿、生机勃勃。 小咪在一旁呆呆地看着他,听着这个亚兽那张软软的嘴唇之间吐出一连串根本听不懂的话语,碧色的大眼睛里晕晕乎乎,下意识用后腿蹬了一下额头。 “……目前来看,灵水对植物的生长速度有明显提升,但对于产量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土质改良还是必选项。” 陆迩最后下了结论,低下头,正好看到猫崽儿迷糊的表情,被萌得笑了起来:“小咪,听得懂吗?” 小咪耳朵耷拉了下来,毛茸茸的尾巴都平瘫在地上,只有尾巴尖儿还在微微地左右摆动。 “听不懂也没关系,毕竟你只是一只小猫猫。”陆迩捏了捏猫崽儿柔软的爪垫,凑上去蹭了蹭,还好好卷了卷那条毛茸茸的尾巴,脸上带着与刚才截然相反的幸福之色,“爸爸会好好养着你的。” 小咪盯着陆迩那张在自己前爪上不断蹭弄的俊秀脸庞,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耳根忍不住泛起一起红色。 ——这个亚兽也太、太主动了……他不知道缠尾是求欢的意思吗? …… 一整天忙碌下来,天色已经有些晚了,陆迩抱着猫和肥美的白根菜回到帐篷时,又看到了昨天来找茬的那个亚兽少年花尾。 花尾看到陆迩过来,冲过来,上下审视了一遍陆迩,皱着眉不善地开口:“绿耳,你想好了吗?” 陆迩有些疑惑:“想好什么?” 花尾见他脸上一片茫然,气得身后的尾巴都直了起来,恶声恶气地道:“角的遗物!原本角是要跟我在一起的,偏偏首领强迫角要了你!现在角不在了,你总该把角的东西都还给我!” 小咪的眼神眯了起来,微微探出一只毛爪爪,隐藏在肉垫之间的锋锐指甲弹了出来,碧色的瞳孔中闪过一丝冷意。 ——这个莫名其妙的亚兽是怎么回事,自己什么时候要跟他在一起了?还想侵占他的那些战利品? 陆迩虽然不知道自家猫崽儿的想法,但是他的立场倒是和猫崽儿一样,摇摇头拒绝了花尾的要求:“不好意思,我不能答应你。” 花尾瞪大了眼睛,气冲冲地道:“为什么?” 他以为昨天让这个灾星不得不去借火,就该让绿耳吃到教训了才对!结果今天过来想故技重施,发现角的帐篷居然进不去了! 绿耳什么时候还会这种东西?而且他不是一直对角的东西没什么概念的吗,以前自己找各种理由从他手里“换走”角的遗物,他都乖乖交出来了的! 陆迩的想法不复杂,不管是从原身的记忆里、还是帐篷的原主人角在家随意摆放堆积的态度看,他都没觉得那些骨头和石头有多大的价值;只是他后面需要的农具会越来越多,这具身体如此娇弱,想自己磨骨磨石肯定是不现实的,又有“灾星”的名头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他打交道,这样一来,原身的兽人角留下的这些骨头和石器就弥足珍贵了,他不能轻易让出去。 何况花尾这样对原身有过长期的嘲讽与欺凌的人,哪怕他是角的“前男友”,陆迩也不想交给他。 “我不会把东西交给你的,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找麻烦了。”陆迩冷淡地回答,准备从他身边走过。 花尾气得脸通红,正要发作,眼尖地瞧见陆迩后背挂着的牛角骨,大吃一惊,失声叫出来:“蛮牛的角骨?!你带出去干什么了?” “挖坑。” “什么?”花尾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角好不容易才杀了那只蛮牛才拿到的战利品,只有祭祀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你竟然用它挖坑?!” 陆迩疑惑地摸了摸背后的牛角骨,心里有些诧异:这块骨头是这么珍贵的东西吗?可是他穿越过来之后,它明明被倒过来盛着一堆碎石头来着,完全看不出有原主人对它有什么特殊待遇。 花尾被陆迩这幅装蠢的模样气死了,左右看看无人,横下心来,扑上来直接抢:“把它给我!角的遗物都是我的!” 陆迩猝不及防被花尾狠狠一推,没料到这个看起来比他还要矮一些的少年力气竟然如此大,让他向后踉跄了几下,“噗通”一下撞在身后的树上,差点摔倒,背上的牛角骨也差点被抢去。 被这么欺负,饶是陆迩平日性子不冲,现在也有些恼怒,花尾再想过来抢,他曲起肘部,想给这少年来上一下的时候,一道影子比他更快,“唰”地扑上去,对着花尾的脸狠狠地来了一爪子! “啊!” 花尾惨叫了一声,捂着脸后退了两步,瘫坐在地上,惊慌失措地虚掩着自己的脸,想碰又不敢碰,尖锐的声音充斥着害怕与愤怒,如同一柄尖刀,怒骂起来:“你这灾星!混蛋!竟然敢抓伤我的脸!” 陆迩被花尾高亢的尖叫声吓了一跳,还以为花尾受了多重的伤,凑过去仔细一看,才发现花尾脸上只有三道浅浅的红印子,伤口微微渗血,完全只是擦破了油皮。 小咪落在地上,舔了舔爪子,然后“呸”了出来,碧色的瞳孔中轻轻闪过一丝不屑:才这点伤口就叫成这个样子,还想当他的亚兽? 花尾尖锐的哭喊声吸引了附近的部落里的兽人,一个年轻的兽人凑了过来,走到花尾身边,看着花尾指着陆迩怒骂的样子,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小心翼翼地问:“花尾,你怎么了?” 有人过去,花尾仿佛一下子受了莫大的委屈,刚才还只是干嚎,现在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声音骤然压低了许多,抽抽噎噎地道:“勇,绿耳他故意在身上藏着活的猎物,趁我过去拿东西的时候放出来抓我的脸!你看,都流血了,呜——好疼!” 最后这一声可不是他故意装出来的,眼泪流下来淌过伤口,原本只是破了层皮、微微渗血而已,被带着咸味的眼泪一激,登时发红,疼痛也骤然放大了好几倍,让花尾漂亮的脸庞都扭曲了几分。 那年轻兽人皱了皱眉,看向了站在一旁神色淡淡的绿耳,声音隐隐带着一丝责备:“绿耳,快向花尾道歉,你怎么能伤到他呢?” 陆迩认出这就是昨晚借给自己火的那位兽人,本来有些冷漠的神色微微缓和了些,开口道:“花尾想抢我的东西,推了我一把,才被我的猫抓伤的。” “抢你东西?” 那名叫“勇”的兽人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身旁的花尾发出又一声尖叫:“明明是你说要把角的东西送给我,我才过去的!不然谁愿意接近你这个灾星!” 陆迩对花尾这颠倒黑白的本事叹为观止,看勇似乎更倾向于相信花尾的样子,皱了皱眉,俯下身把猫崽儿重新抱起来,看向花尾,淡淡地道:“角是我的兽人,我为什么要把角的东西送给你?小咪只是一只小猫崽,我哪能指使它攻击你?要不是你突然推我,它也不会对你动手。” 说完他提了提被刚才花尾猛推而有些垂下的兽皮披肩,轻轻抚摸了一下小咪昂起的脑袋。 “你……” 花尾一时噎住。按照以前的经验,绿耳一旦有外人在,就会吓得说不出话,自己随便说什么,本人不反驳,其他人也就信了;谁想到绿耳现在竟然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反驳自己? 而且,“角和自己在一起”这种话,对着绿耳说也就算了,可不能当着勇的面说…… 花尾隐晦地看了一眼一脸迷惑的勇,目光在勇健壮的身躯上扫过。 角死了之后,部落里年轻的兽人里最强的就是勇和烈,自己想要过上舒舒服服的好日子,可不能把勇往外推。 花尾恨恨地看了一眼陆迩怀里那只正冷冷地看过来的动物,心里暗骂了一句“早晚把你烤了吃掉”,然后脸上故意装出委屈的神色:“我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才冲过来的。” “我跟你不熟,不想跟你开玩笑。”陆迩毫不留情地回答,“请你以后不要靠近我。” 这样完全不给面子的话让花尾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当着勇的面又不好发作,气冲冲地跺了一下脚,抹了把眼泪,转头跑掉,任凭勇在身后叫了几声也没回头。 勇有些担忧和迷恋的眼神追随着花尾离去的身影,过了半晌,才转过头看向陆迩,想也不想就开口:“花尾只是有点任性,对你没有恶意,你……” 他对上陆迩淡然而没有一丝激动神色的双眸,后半句“你让着他点”忽然就憋在了嘴里说不出口。 以前的绿耳看到他从来都是低着头匆匆跑过,留给勇的印象一直都是怯懦、胆小又畏缩,可是从昨夜绿耳突然到他家门口借火开始,他头一次看清楚绿耳的眼神,发现那里面只有一片淡然和沉稳,与他以前的想象截然不同,似乎天然带着些让人莫名觉得安心的气质。 最后,勇只吐出了几个字:“……你没事吧?” 陆迩有些意外,这个兽人刚才不是还站在花尾的立场上吗?而且他看向花尾的那个眼神,明显就是对花尾有意思……刚才他还以为勇要代表花尾指责自己呢。 不过勇昨晚借给他火、现在立场看起来还算中立,陆迩便点了点头,客气地道:“没事,多谢关心。” 说完他又抚摸了一下小咪的脑袋,对勇点点头,准备回去自己的帐篷。 陆迩转身,勇看到陆迩背后的兽皮上沾染的一些树叶和草汁,明显是忽然撞上了树干的痕迹,顿时明白过来,心里对自己一开始误会绿耳有点愧疚,想开口道歉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想了想,主动问道:“这只猎物你要现在宰杀吗?我来帮你?” “猎物”:“啊呜嗷呜!” ——勇,你给我等着!等我变回去…… 第6章 换肉不易 陆迩最终还是拒绝了勇的好意,并仔细解释了一下,这只小猫不是他的猎物,而是他的宠物。 严肃认真的表明立场,让正在考虑把勇打几顿的小咪多少舒服了些。 ——虽然它对“宠物”这个定位多少还有些不满。 勇一时很难理解,在大家拼命努力还吃不饱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养一只动物的幼崽,不过看陆迩自得其乐的样子,便没有强求。 陆迩清楚自己重度毛绒控的本质,也不指望这个原始时代的兽人们能够理解他,只握着小咪的嫩爪爪,对勇挥了挥:“总之小咪就像我的家人一样,希望你们不要把它当作食物。” 他还真有点怕哪天小咪走丢了,被部落里的人抓去烤了吃。 勇点点头,有些迷惑地看了一眼这只小猫,总觉得它弱小的身体里隐藏着一丝危险的气息,碧色的瞳孔中给他的感觉也有些熟悉。 两个人至此就没什么可说的,勇为自己刚才的盲信道过歉,就告辞离开,陆迩也重新拎起白根菜,抱着猫崽儿回了帐篷。 接下来的几天里,不知花尾是不是被陆迩毫不留情的话给呛到,完全没有出现在陆迩面前,倒是让陆迩安心了不少。 这几天他很快乐地在他的小菜园里挖坑填土种菜,每天都会多开垦一部分土地,然后加上草木灰,再栽种上自己搜刮到的一些有价值的植物。 这个时代的兽人亚兽们,对于采集的概念基本只停留在“能填饱肚子”上,只有富含淀粉、或者有甜味等糖分的食物,才会重点采集,其他种类的植物碰都不碰。 陆迩这几天除了白根菜,还栽种了一开始用来给烤肉去腥、类似于葱和姜的植物,还找到了花椒。不过他最想要的的大豆还是没有找到,让他有些失望。 大豆是最实惠的肥田作物,比他这样手捡草木灰可强多了。 这几天观察下来,陆迩发现灵水似乎只是加速了生长发育的过程,对于植物本身的质量似乎没有太大的帮助; 植物生长的速度和浇灌的灵水的分量也有很直接的正比关系,多浇长得快,但是长到最鼎盛的状态后,再浇灵水只会让植物保持在那个模样,既不枯萎也不会再进一步生长; 而浇灌过灵水的植物,如果后续没有再浇灵水,就会迅速枯萎留种。 这倒是让陆迩有些惊喜:这样看来,用灵水来帮忙育种择优岂不是特别效率? 当然,前提是用灵水浇灌出来的植物,没有养成对灵水的依赖,用普通水浇灌也能成熟。 第一批白根菜的种子重新种了下去,陆迩留了一部分土垄没浇灵水,打算验证一下它们是否可以正常生长发育。 白根菜以每天一到两代的速度被陆迩选育着,短短几天,陆迩就把白根菜改良了不少。后来白根菜的根部甜味已经能比得上一般的浆果,也不需要再像甘蔗一样嚼过之后吐渣,清脆又甘甜。 每天靠灵水培育出来试验的白根菜,差不多就能满足陆迩自己的食物需求;但是猫是肉食动物,喝点灵水还可以,啃白根菜肯定是不可能的。 陆迩每天都沉迷吸猫不能自拔,当然不舍得他的小可爱饿肚子。只是这几天确实如同花尾放下的狠话,部落都没有再分给他一块肉。 陆迩想了想,主动去了住的最近的帐篷——也就是勇家里问过,想知道部落里分配食物的规则是怎么样的。 白天里勇不在家,勇的帐篷里还有一个中年亚兽,陆迩礼貌地询问了一下他的名字,得知他叫做“白须”,是勇的姆父。 白须性子温吞,对陆迩的态度还算和善:“若是打猎到猎物,一般是捕猎的兽人们多分,剩下的优先供给带着孩子的兽人或者亚兽,单独的兽人或者亚兽,只能看最后有没有剩下的份额了。” 这个分配规律倒还算合理,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能否再告知一下,这几日部落里捕猎情况如何?” 白须摇摇头叹口气:“不大好,自从首领重伤、角死掉,咱们部落里能捕获的猎物就越来越少了。” 陆迩从记忆中知道,这个叫做“红木”的小部落以前基本就是指望着首领和角两个最强大的兽人来捕猎,现在两个人都出了事,部落里的食物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起来。 自己应该是属于优先级最低的分肉档次。 陆迩心里有了数。他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他穿过来之后确实没对部落做出什么贡献。 不过,猫崽儿还在家里嗷嗷待哺,陆迩想了想,问这位年长的亚兽:“我用别的食物跟您换肉可以吗?分量不会比肉更低。” 白须有些疑惑:“什么食物?” 陆迩拿出了自己改良培育过的白根菜,因为提前就打算用白根菜换肉,所以他特意拿到溪水洗干净,并把不能吃的茎叶都摘了去,白白胖胖的白根菜看起来格外的新鲜。 经过陆迩改良过的白根菜肥美了许多,白须看了半天才认出来,啧啧称奇:“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么大的白根菜的?” 陆迩暂时还不想暴露自己的小菜园,更不想暴露灵水指环的存在,便笑笑说道:“运气好。” 白须也只是随口一问,亚兽们能自己找到的食物都是本事,他也只是惊讶,绿耳以前看起来胆小又懒惰,平日里躲在帐篷里不出门,没想到竟然也能一个人找到食物。 之前听勇说绿耳变了不少,他还觉得不太信,现在接触到才发现,这个年纪不大的亚兽,说话清晰、眼神诚恳,莫名地就让人觉得舒坦,确实变了不少。 ——家里的肉倒是还有一些,正好自己这几天吃烤肉吃得有点难受,换白根菜也不亏。 白须想了想,同意了陆迩的请求,拿了一块肉,换了三根圆滚滚的白根菜。 送走了陆迩,白须把两根白根菜挂起来,然后掰开了一根,打算吃一块。 掰开根茎时不寻常的手感让白须微微一怔,仔细看去,才发现陆迩带来的白根菜,比他自己挖来的白根菜要脆得多,很容易就能掰断,断面也是雪白的,看上去就特别鲜嫩,迅速积聚起清亮的汁水,眼看着就要滴落下来。 白须凑上去咬住,入口甘甜的汁水让他一瞬间以为自己吃到的是秋季里去河边采来的果子,下意识吮吸了两口,清甜的气息从口中直接流淌到了腹中。嚼一嚼,也不像普通的白根菜那样难以嚼烂、必须吐掉,清脆的根部在嘴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甜味刺激着舌头,让白须不知不觉就咽了下去,再反应过来时,一整根白根菜全都下了肚。 舔舔唇边的汁水,甜丝丝的味道让白须又想再吃一根了。 ——这还是白根菜吗? 白须有些诧异,看了眼自己昨天在野外挖回来的白根菜,外表泛黄、根茎硬韧,和陆迩带过来的白根菜截然不同,他之前嚼了两口,嫌弃咬得腮帮子疼,就不想再动了。 ——要是白根菜都像刚才吃的这根一样脆甜爽口,那天天吃白根菜似乎也不错…… 白须脑中突然闪过了这个念头。他牙口不太好,日日吃烤兽肉,有时候就觉得腹内积食;吃些果子和白根菜,又觉得酸涩难忍,偶尔吃一点还好,吃多了比积食还难受。 后面倒是可以用兽肉多和绿耳换点这种更甜的白根菜吃。 …… 从白须那里换来的兽肉,陆迩大部分都做给了小咪吃。 这几天除了白根菜,他也尝试着改良了一下疑似葱姜的植物的质量,用来调味去腥再合适不过,小咪吃得特别起劲。 陆迩一开始还以为小咪这种小猫可能受不了葱姜调味的气息,还想单独给小咪烤一块纯天然的烤肉,没想到小咪完全不介意,让陆迩啧啧称奇,心想这个世界的小猫果然和他前世的猫不一样。 不过陆迩这几天发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家里盐剩得不多了。 一开始,这个帐篷里只有一个石盘子里有一点点粗盐的粉末,陆迩偶尔烤肉的时候会加一点优化口味,但是那点盐用久了,很快就没剩下多少。 盐对于维持日常活动来说事至关重要的,在这个原始部落时期更是如此,因此度过寒冬之后,首领才会立刻带着部落里最强的兽人一起去换盐,才遭遇了大难。 首领重伤、角死亡,也没把盐带回来,部落里暂时只能靠旧盐的存货多撑一阵子,再就是多吃野兽的肉和血了。 陆迩倒是知道一些土方法制盐,只是这个部落里没有陶器瓦罐、附近也没有盐碱地,想制盐也制不出来。 他也问过白须,白须告诉他现在部落里大家的盐都不多,打算就最近几天再组织一次换盐。到时候部落里的人都可以去领基础份额,想要多要的话可以拿食物换。 红木部落的盐都是穿过遥远的丘陵、山脉、河流,到一个名叫“黑河”的部落里交易。往年都是首领和角来组织,今年恐怕就是勇和重一起去了。 既然部落里会换盐,那陆迩多少放心下来。 到时候他可以用白根菜换点盐。 剩下的盐他暂且没动,这几天他选择用生长在溪流旁边的一些植物的气根来补充盐分。虽然那些气根汁水寡淡、没有咸味,但是多少也含了一点盐分,勉强可以支撑陆迩的身体。 然而,部落里的换盐活动,还没开始就遭遇了挫折。 变成花豹兽型的勇被抬回来的时候,陆迩恰好在家,听到外面的嘈杂声,便出去看了一眼,正好看到白须正抱着兽型的勇在哭,旁边还围着好几个兽人和亚兽。 陆迩走过去,刚好看到那只花豹正伸出舌头舔舐自己的断腿伤口,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喘息声,一条前肢鲜血淋漓,下半段不正常的弯曲,显然是腿骨断了。 小咪被陆迩抱在怀里,看了一眼勇的伤腿,有些可惜:像这样断了腿,勇基本就完了。就算没有因为伤口腐烂死掉,后面也不可能再站起来捕猎了。 花豹自己显然也想到了这点,黑褐色的兽瞳里满是痛苦和绝望。 陆迩刚靠近,忽然人群里窜出一个人影,冲到他面前一把扯住他身上的兽皮,大声骂道:“绿耳!都是你这个灾星,害了首领和角不说,现在又害得勇受了伤!” 第7章 接骨不易 陆迩皱了皱眉,扯掉花尾拉着自己兽皮的手:“胡说八道。” 花尾漂亮的小脸有些煞白,眼眶里积蓄起一圈泪水,看向陆迩的眼光带着痛恨,一副想把陆迩活吃的样子:“就因为这几天你故意接近勇,所以勇才会出事的!现在勇一家人都毁了,都是你的错!” 他转头看向了周围的那些兽人们,大声喊道:“我们应该把绿耳驱逐出部落!不能再让绿耳这个灾星坑害我们红木部落了!” 陆迩淡淡地横眼看过去,发现竟然有不少兽人和亚兽都流露出赞同的神色,甚至还有几个亚兽跟着喊了起来:“把绿耳逐出部落!” 猫崽儿趴在陆迩的怀里,大大的猫瞳微微眯了起来,抬起上身,看着花尾那我见犹怜的模样,眸中闪过一丝冷漠。它抬起头看向了抱着自己的这个亚兽,有些饶有兴趣地期待起来。 ——这个亚兽,会怎么应对呢? ——反正有自己在,就算这个亚兽真的被驱逐出去了,看在这些日子的精心照顾下,他也不会袖手旁观,总能保证他的安全就是了。 陆迩看着眼前的群情激愤,神色淡然不变,只走到变成花豹的勇面前,先把怀里的小咪放在一边,蹲下来仔细查看起勇的伤腿。 勇的伤腿看起来像是被什么动物咬过,鲜血淋漓,腿上黄色的兽毛上沾满了半凝结的鲜血,变得一缕一缕。伤口上还带着牙印,腿骨不正常的弯曲,看起来虽说惨不忍睹,但创口没有露出骨头,似乎也只是简单的骨折。 这样的话,说不定还有办法处理…… 陆迩抬头与勇和白须对视了一眼,发现他们眼中都只有绝望和警惕,倒不像花尾一样把责任都甩在自己身上的样子。 花尾见陆迩根本不理他,只顾着低头看勇的断腿,不由气得跺脚,大声喊道:“绿耳!你把勇害成了残疾还不够吗?还想做什么?” 陆迩这才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眼神,淡淡地道:“谁说勇要残疾了?” 这话一出,不光是在场的所有兽人和亚兽,就连旁边的小咪都吃了一惊。 白须率先反应过来,激动地抬起头:“真的吗绿耳,勇可以不残疾?” 在这个时代,残疾基本意味着失去捕猎能力,几乎就是累赘和废人的同义词。勇的父亲,也是一个花豹兽人,就是在捕猎中断了腿,后来走路都不方便,全靠白须和年幼的勇寻找食物给他。 为了不拖累自己的亚兽和孩子,勇的父亲后来趁白须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拖着残疾的腿悄悄离开了部落,再也没有回来。 现在他的孩子勇也断了一条腿,立刻就让白须感觉天塌地陷。 如今陆迩突然说勇可以不残疾,白须仿佛抓到了一丝救命稻草,充满了惊喜和不可置信。 陆迩前世也学过一些野外急救手段,按照他的眼光看,勇的骨折只要打好夹板、保证消炎,最后能长好的概率很大——据他了解,这个世界的兽人的身体愈合能力比人类甚至普通的野生动物都强多了,大多数因为伤病去世或者留下不可逆转的缺憾的情况,都是因为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急救处理。 他看着白须,认真地回答:“只要你们相信我,我有很大的概率让勇能够恢复健康。” 花尾看到白须竟然没有跟着他一起责备陆迩,反倒是像被陆迩蛊惑了一般,皱了皱眉,叫了一声:“白须!你竟然听绿耳瞎扯?现在应该做的是把绿耳赶走!” 白须犹豫了一下,对上陆迩认真且诚恳的目光,心里微微触动,咬了咬牙,点点头:“我听你的。” 花尾不可置信地在一旁尖叫了一声:“白须!” 他看向了趴在地上一直在试图用舌头舔舐伤口的花豹,想到勇之前对他的追求,充满希冀地又问了一句:“勇,你不会相信绿耳的鬼话吧?绿耳平时那么懒,缩在帐篷里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让你恢复?” 勇在刚断腿的时候,就已经震惊绝望过,心里早就做好了残疾的准备,还想着自己要是真的失去捕猎能力,就像父亲一样独自离开,免得拖累姆父。现在听到绿耳笃定的话语,虽然确实不太相信绿耳能够治好他,但看姆父神采变得昂扬了一些,还是低吼了一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万一、万一绿耳真的有办法治好他,他又怎么会愿意成为拖累家人的残废呢? 花尾还想再说什么,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淡淡的声音:“花尾,够了。” 花尾转身过去,正好看到一个健硕的中年兽人慢慢走过来,头上戴着一根灰黄色的羽毛,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眸中满是沉稳。 “重!” 名叫“重”的兽人似乎在部落里颇有威严,眼神扫过去,刚才还在跟着花尾叫喊“驱逐绿耳”的几个亚兽都闭上嘴缩了起来。 “都忙去吧,食物都满帐篷了?”重一句话,就让围在这边看热闹的兽人们散去了大半,只剩下几个和勇关系不错的兽人,想留下来帮忙。 花尾看重出面,知道今天不能把陆迩驱逐出部落了,心里暗恨,瞪着陆迩道:“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把勇治好的!” ——他打死都不相信那么胆小没用的绿耳,能够治好断腿这么严重的伤势! ——绿耳这么胡搞,勇肯定要完了,到时候自己再提议把绿耳驱逐走,角留下的东西就都是自己的了! 这么一想,花尾心里平衡了许多,又瞪了陆迩一眼,怒气冲冲地走了。 陆迩印象中,那个名叫“重”的兽人是首领的助手,性子沉稳、公平有序,受到部落里很多人的尊敬。 看到重的眼神扫过来,陆迩全身一紧,感觉重的目光有些疑惑,让他一瞬间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发现不是原身本人。 好在重疑惑的目光只扫过一下,便收了回去,对着陆迩点点头:“你要是有办法让勇恢复健康,我可以想办法帮你劝说红云,让你可以去探望首领。” 原身的父亲在原身的姆父过世后,后来又和一位名叫“红云”的亚兽在一起,也生育了新的孩子。 这个原始的时代,对于幼年兽人或者亚兽的养育,没有什么血脉约束,作为部落延续的希望,哪怕是孤儿亚兽都会有人主动养育,自然也没有什么“恶毒后妈”的情节,那位红云对首领的孩子全都一视同仁。 只是首领和角出事之后,红云关心他的兽人,对原身“灾星”的说法有些将信将疑,便不许原身去探望父亲,免得真的“克死”首领。 原身又有些自闭,便只能从花尾之类带着恶意接近他的人嘴里听到父亲的消息,被花尾坑去了好几个帐篷里的骨器。 陆迩谢过重的好意,转头看向白须:“先把勇带回帐篷里吧,注意不要碰到他的腿。” 然后他看向旁边几个等着帮忙的兽人,诚恳地道:“能不能帮忙找合适的两块木板?哦,木棍也可以,但是一定要笔直结实;另外还要麻烦找些草绳、打些干净的水。” 那几个兽人互相看看,见白须没有反对,便点点头,两个人帮忙把勇抬回了帐篷,还有两个人去找陆迩所说的木棍木板。 陆迩嘱咐白须等会在清水里加一点点盐,给勇清洗一下伤口,然后自己先去了小菜园,拔了两块自己改良后变得肥硕了许多的姜块。 生姜捣烂后敷在伤口上,有一定的消炎杀菌的作用,在找不到消炎药的原始时代,勉强可以一用。唯一的问题就是对伤口的刺激可能会很痛。 陆迩在溪水旁边把姜块洗干净,回到勇的帐篷时,其他的兽人已经找来了各种各样的木板木棍、草绳、干净的水。 令陆迩有些哭笑不得的是,他们找来的木棍有的有两米多长、还有的比陆迩自己的胳膊还粗,各式各样,充分体现了“合适”这个词在不同兽人心里的标准不一样。 不过看得出来他们确实都在用心寻找,陆迩替勇谢过他们,然后坐到了勇的面前,慎重地提醒了一句:“勇,一会可能会很痛,你忍着点。” 花豹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陆迩,低低地吼了一声,示意自己清楚。 陆迩点点头,在勇的骨折部位看了两眼,做好了前期处理,最后握住断裂前肢的两次,双手快速用力,“咔啦”一下,把花豹的断腿掰正了回来。 “嗷!” 这一下的疼痛可比骨折那时候厉害多了,纵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勇还是全身一抖,下意识就想张嘴去咬握着自己前腿的陆迩。 花豹的脑袋还没靠近陆迩,从陆迩身后就窜出一只小猫崽,毛爪子“啪”地一下呼在花豹的脸上,看似力道不大,却让花豹猛然后仰了一下,晃晃头,似乎被小猫崽这一爪子拍晕了一般。 陆迩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断腿上,倒是没注意这一幕,把捣烂的生姜敷在勇的伤口上,然后取了两块合适粗细的木棍,并排摆在骨折部位两侧,用草绳紧紧地绑在勇的断腿上,最后试了试夹板的结实程度,才长长出了口气:“好了,接下来就等勇自己恢复吧。” 围在一旁想见识见识陆迩的手段的兽人们面面相觑:这就好了?绑两块木头,就能让勇的断腿长好? 白须和勇也有些惊讶,不过他们的注意力放在了陆迩敷在伤口上那带着刺鼻味道的生姜糊糊上。 “绿耳,这个是什么?” “这是姜,可以消……咳,可以让勇的伤口不容易腐烂、化脓。”陆迩尽力用没有超脱这个时代的表述方式解释了一下杀菌的作用,嘱咐道,“后面隔几天就换一次,可以找我要新的生姜。” 白须点点头,被陆迩笃定的态度感染,竟然真的有些放心下来,感激地道:“谢谢你,绿耳,我会用食物跟你换的。” 姜在陆迩的小菜园里占据的土地倒是不多,陆迩打算这几天用灵水催生一些出来,方便给勇消毒。 处理好勇的伤口,陆迩一低头,正好看到花豹疲倦而无力地趴下,流畅的线条上短短的绒毛看起来有些黯淡,不由得有些心生怜悯,忍不住伸手抚摸了一把花豹的后背,感受着那柔软的绒毛在掌心的触感,安慰道:“放心吧,一定没事。” 勇还是人型的时候,陆迩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亲近的欲望,但是现在看着这么一只花豹无力地趴在自己身前,毛绒控陆迩心里的同情与怜悯立刻高涨起来。 小咪刚才阻止了勇下意识对陆迩的袭击,正昂着头等着那个亚兽过来感激自己,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是没人理他,再一看,那个亚兽竟然在摸勇的背毛。 ——这个亚兽是怎么回事,明明早上在撸他的脑袋时还夸他“小咪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猫咪”,现在却当着他的面撸起了别的大猫?! 第8章 寻种不易 从勇的帐篷里出来时,陆迩除了怀里抱着的猫崽儿,手中还多了一块风干的兽肉。 这是白须为了交换帮勇消炎杀菌的生姜、也是为了答谢陆迩而送的食物。 陆迩回了自己的帐篷,发现以前一进帐篷就安安静静地趴在火堆旁边烤火的小咪,挣脱他的怀抱,跳到帐篷西侧那堆兽骨和石器旁边,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咪呜嗷呜”地叫。 陆迩把肉放在家里的“砧板”上,有些奇怪地看着小咪在那堆杂物之间活力四射地蹦跶,笑了起来:“小咪今天心情不错?玩这么开心。” 小咪:“咪呜!” ——他一点都不开心! 小咪今天有心想跟这个亚兽表明自己的身份,只是它现在一开口都是柔嫩的猫叫,所以想通过模仿自己捕猎时的动作来提示陆迩。结果在陆迩眼里,它各种威猛的动作都是小崽子撒娇一样憨态可掬,完全没有感受到自家宠物想要表达的意思。 看着陆迩脸上越来越慈祥的笑容,小咪就知道自己想要表白身份的举动失败了。 它还想再挣扎一下,却忽然嗅到了一阵浓郁的肉香味,准备再扑腾两下的爪子忽然就停住了。 陆迩进门之后,一边欣赏着猫崽儿充满活力的活蹦乱跳,一边把白须送的干肉切成片放在石板上,然后挤了些葱和姜上去。 这个部落里烹饪熟食的方法几乎只有两种,烤或者煮。不管新鲜的肉还是风干的肉,都是直接架在火上烤或者下锅煮熟,最后再抹一点盐上去。鲜肉还好,做熟了多少还带着油脂的香味,风干的肉直接这样做过之后味道真是惨绝人寰。 陆迩在白须那里尝过一次,从此敬谢不敏。 这次白须给了一块干肉,他想了想,打算做个石板煎肉。 肉片切好,在石板下陆迩点起了火,让火舌把整片石板烘热,石板上的肉片随之冒出“滋滋”的声音,浓郁的煎肉香味慢慢扩散。 丝丝香味散发,把小咪吸引了过来。 陆迩取了一块肉下来,看看肉已经熟透,吹凉了一下,分给了小咪:“吃吧,可能没有鲜肉好吃。” 小咪轻轻咬着被陆迩细心切开的肉块,感受着嘴里的焦香,刚才因为和这个亚兽没能互相沟通而黯淡的碧色眼眸顿时一亮:为什么这个亚兽能把干肉也做得这么好吃? ——以前他自己烤干肉的时候,都是又柴又腥,虽说可以填饱肚子,可也仅仅只能填饱肚子而已。好在他很容易打到猎物,一般都有鲜肉吃。 ——这个亚兽做出来,却比以前他自己烤的新鲜兽肉还要美味! 陆迩看着小猫崽吃肉吃得头都不抬,心里也有很大的满足感,伸手过去轻轻抚摸了一把小咪毛茸茸的脊背,感慨道:“使劲吃,爸爸养得起你……不知道能不能吃成大橘的体型呢?” 橘猫是陆迩最喜欢的猫,他就喜欢把猫咪喂得圆圆胖胖的,撸起来手感最好。 虽然不知道小咪是什么品种,但这个世界和地球差异很大,又是原始时期,恐怕和地球现代的品种差距极大。 ——哎,也不知道小咪这个品种能不能喂胖…… 沉迷于烤肉之中的小咪完全不知道它的亚兽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听到陌生的“大橘”也只是支棱了一下耳朵,只当陆迩说的是勇——勇身上的毛色可不就是橘色的么? 一边吃,小咪心里还有些不屑:勇那个小身板,他恢复原型之后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 第二天,陆迩先去了一趟自己的小菜园,日常的育种和开垦工作之后,用灵水培育了一些改良过的生姜出来,在菜园里吃过午饭后,带上去了勇的帐篷。 一路上,陆迩还在琢磨,要不要指点白须也种一点姜。 他辛辛苦苦改良了品种的生姜,只能自己干看着好像有点可惜。 受伤后的第二天,是观察是否感染的重要时间。在这个没有消炎药和抗生素的时代,倘若勇感染发烧,那陆迩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洗掉勇伤口上昨天敷上的生姜糊糊,陆迩观察了一下,发现伤口没有什么化脓的迹象,仅仅有些红肿罢了。这些红肿应当也只是生姜的刺激导致,不是感染发炎。 询问过白须之后,陆迩得知后半夜时勇发烧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自己退了,现在已经恢复正常。 这让陆迩感叹,这个时代的兽人的身体素质果然比地球上的人类要强得多。 勇度过了最容易感染的初期,性命保住应该没什么问题,后面就看骨折的愈合程度。 受了这种重伤,勇一直保持着花豹的形态,趴在兽皮上神色似乎有些恹恹,陆迩询问他伤口疼不疼的时候,他也只是低声“呜”了一声,示意自己觉得还好。 陆迩有些担心,白须倒是笑了笑,对他解释了一句:“别管他,他就是想见花尾,花尾不来瞧他罢了。” 那天晚上花尾来找茬的时候,陆迩就看出勇对花尾似乎有点意思,现在倒也不惊讶。不过按照他的认知,花尾不是和那个叫做角的兽人是一对吗?勇之前是在默默当备胎么? 指点白须把生姜捣碎、汁水敷在伤口上,姜水对伤口的刺激让有些恍惚的花豹“嗷呜”一声,另一只健全的前爪不安地在兽皮上抓挠着,疼得眼睛都有些眯了起来。 “忍忍,过两天看看确定没有感染的话,就不用再敷了。”陆迩安慰他。 姜汁其实对伤口有一定的刺激作用,确认不会感染的话,最好还是不敷生姜。 陆迩的治疗过程有章有法、神色淡然自信,感染得白须提心吊胆一整晚的心情也跟着平静下来,对勇的伤势能够恢复也多了几分信息。 ——别的不说,就说勇在敷了那闻起来有些辛辣的糊糊之后,伤口竟然完全没有腐烂,就确定绿耳确实有本事了! 叮嘱过勇的夹板不要卸掉、动作也务必小心之后,陆迩拿着白须送的一块鲜肉出了帐篷。 “勇不是受伤了么,哪来的鲜肉?”陆迩拎着那块明显是刚宰杀不久的肉块,一边逗弄着怀里的猫崽儿,一边疑惑地自言自语。 小咪撇了他一眼,躲开试图揉捏自己耳朵的那只手,无趣地打了个哈欠:勇性子不错,又不像你一样孤僻,之前别人家有麻烦都会热心帮忙,在部落里人气不低,受了伤当然有人愿意帮忙狩猎。 陆迩走到自己的帐篷前面,忽然发现那里站着个人。 一开始陆迩还以为花尾又来捣乱,走近了一看,竟然是个面色有些冷峻的陌生青年。 他相貌英俊,头上戴着一枚黑色的鸟羽,赤裸的上半身画着许多古朴的花纹,灰色的短发凌乱地挽在耳后,一看就是部落里的兽人。 这个兽人的眼神冷漠中带着一丝桀骜,上下扫视了一遍陆迩,铅灰色眼珠投射出的目光在那只有些古怪的小猫崽身上停顿了一会,才重新投到陆迩脸上,开口声音低沉:“勇的伤势怎么样?” 陆迩看了他一会,总觉得他有些面熟;他这么一问,陆迩才想起来,他好像就是昨天帮忙把勇抬进帐篷里、还找了好几个木夹板的兽人来着。 记得白须是叫他“烈”? “勇伤口恢复还不错,应该没什么问题。”陆迩淡淡地回答,对烈审视的目光视若无睹。 烈打量过这个从前根本没注意过的亚兽后,有些惊讶地发现,这个亚兽目光平缓温和,竟然完全不惧自己的目光。 也许是天性,不止一个人私下抱怨过烈的目光有些吓人,别说素来柔弱的亚兽,就连一些胆小的兽人被他的目光扫过都会不自觉害怕。 烈自己也清楚这点,所以一贯独来独往,也就和勇等人一起合作捕猎比较熟悉。 ——没想到绿耳这个平时不怎么出门、几乎躲着所有人走的亚兽竟然也不怕他…… 烈心里惊讶了一下,脸上冷峻的神色不变,点了点头:“请你好好照顾勇,明天我和重要出门去换盐,你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陆迩微微一怔,有些摸不准眼前这个兽人的意思。 烈解释道:“从前去换盐时,听说别的部落有巫医可以治病,需要各种稀奇古怪的植物,你治疗勇的伤,有没有需要的?” 陆迩明白过来,摇摇头:“不用,勇的伤势只要食物充足、好好养着就够了。” 他顿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起头认真地问:“虽然跟勇的伤没有关系……我有几种想要的植物种子,你能帮忙找找看吗?” 烈有些疑惑,不过还是答应下来:“你说。” 看在陆迩为勇治疗断腿的份上,他也不介意顺手帮点忙。 陆迩想要的植物,主要就是大豆、藤薯、粟麦。 这些作物理应都是原始部落时期重点种植培育的对象,没想到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么久,都没有见到它们的影子。 难得有部落里的人出去的机会,陆迩当然不想放弃。 陆迩反复描述了几种作物的外形和生长习性,为防止这个世界的农作物还处于原始状态,还把它们被人类驯化之前的品种也列举了一遍。 七八种植物的详细说明,让烈脑袋里听得晕乎乎,难以想象这些东西是怎么从陆迩口中说出来的。 陆迩怀里的小猫崽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这个亚兽经常说出来的话语,此时看着一贯桀骜不驯的烈掰着指头认真倾听的模样,心里闪过一丝庆幸。 ——幸好,这个亚兽之前从没让他也记住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看着烈冷峻的面容上一片茫然,陆迩有些不放心,又确认一遍:“记住了吗?你重复一遍我说的内容。” 烈:“……” 对上烈诧异的眼神,陆迩惊觉,才发现自己一说起农学的东西,就不知不觉拿起了对实验室学弟学妹们的态度,连忙咳嗽一声,往回找补:“我刚才说……” “大豆,黄绿色荚果,茎直立,叶片像鸟蛋、有黄色柔毛……” 还没等陆迩说完,烈竟然认真地一边回想一边磕磕绊绊地把陆迩刚才说的内容重复了一遍! 陆迩惊讶地发现,不过是听他说了两遍,烈竟然记忆得八九不离十。 小咪仰起头,看到陆迩脸上掩饰不住的诧异神情,尾巴无聊地摆了摆,心里有些不屑:这个亚兽太没见识,烈的兽形是狼,记忆力本来就不错,死记硬背罢了——他的记忆力可比烈强多了! ——如果能变回去的话…… 确认烈都记下来了,陆迩满足地与烈告别,回了自己帐篷。 烈原本还想问两句陆迩怀里那只看起来有点熟悉的小兽的事情,但是脑袋里塞满了几种作物的描述内容,一路琢磨着回去,把一开始的疑问完全抛之脑后。 帐篷里,像往常一样在火上慢慢烤着肉,陆迩一边转动着兽肉一边和小咪闲聊:“烈看起来有点生人勿近,没想到还挺随和的。” 小咪懒懒地打个哈欠:“咪呜。” ——只是因为你在替勇治伤,烈才对你和气罢了,以前他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我还以为烈是中二少年,没想到居然这么认真把我说的都背下来了。” 小咪不满地翻了个身:“啊呜。” ——烈一直都这样,说难听点就是倔,认准了什么东西就死不悔改……他前面答应要帮你找,当然要认真记住你说的东西。 “烈……” 小咪忍不住了,“噌”地站起身,踱步到陆迩面前,抬起毛茸茸的脑袋,碧色的瞳孔中带着烦躁和怒气,还有一丝隐隐的不服输。 ——一整晚都在听你“烈”来“烈”去的,这么关注别的兽人干什么? ——烈能做到的东西,他全都能做到! 此刻小咪完全忘了自己一开始对烈需要记住那么多内容的幸灾乐祸。 陆迩低下头,正巧对上小咪圆圆的瞳孔,敏锐地感觉到自家的小猫有些不开心,只是两只手都在烤肉,腾不出手,便伸脚轻轻挠了挠猫咪软乎乎的白肚皮:“小咪,今天怎么不太开心?” 小咪瞳孔陡然放大,感受到那只柔软的脚丫在自己肚皮上蹭来蹭去的触感,脚趾偶尔还碰到了…… “咪呜!” 第9章 炖汤不易 第二天陆迩出门,果然看到部落里的人都聚在一起,送别出门换盐的两个兽人。 虽然首领和角因为换盐出了意外,可盐是部落日常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就算有危险,他们也得踏出去。 与危机四伏的大自然斗争的过程中,兽人们早已习惯了身边人的突然离去,纵然难过哭过,擦擦眼泪还是要继续前进。 活下去,是这个时代的兽人们唯一的愿望。 原身因为自闭社恐,从来不敢在这种场合露面,因此陆迩抱着小猫崽出现在人群中时,吸引了不少讶异的目光。 陆迩对那些或猜疑、或敌视、或冷漠的目光视若无睹,只抬头看向那两个即将出发的兽人。 烈和重与平时在部落里见到的影响差不多,只不过身上多披了一层兽皮,背后也背了几把骨制武器罢了。 能够交换盐的东西很多,但是最方便的还是猎物——不需要一直带在身边,到交换的部落附近再换就好了。 陆迩对这些东西很陌生,站在一旁饶有兴趣看得津津有味;倒是怀里的小咪看着烈和重离开的方向,猫脸上闪过一丝沉思。 ——重和烈……好像不是去黑河部落? 黑河部落是附近地域最大的交易部落,秩序和价格也比较合理,只是距离有些远罢了。以前部落里换盐都是去黑河部落。 现在重和烈是打算去附近的部落里换盐? 猫崽儿眼中闪过一丝不赞同。 附近的部落虽然距离近,可是正因为相隔不远,狩猎范围、采集范围多有重叠,平时就有不少摩擦,现在去换盐,岂不是要被狠狠坑一笔? 只是它现在只是一只说不出话的猫崽儿,而且重和烈已经上路,现在再说什么已经晚了。 小咪有些遗憾地看了看重和烈离去的方向:希望他们不要被坑得太惨吧。 …… 与怀中的小猫崽相比,陆迩考虑的事情就简单了很多。 他打算教授白须种植生姜。 一方面生姜虽然不能直接食用,但是在调味、消炎、祛寒等方面都有很好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一味天然的草药,在这个伤风感冒就容易要人命的时代,生姜的作用比现代地球还要大; 另一方面,陆迩辛苦栽培育种的生姜,虽说满足了他自己改良作物的冲动,但也不愿这些高产的品种就这么埋没。 陆迩对白须提出“种植”这个概念时,出乎陆迩的预料,白须竟然懂得一些栽培植物的知识。 “其实以前部落里有人看野外的一些果子或者野菜长得好,想过把他们栽种到部落里来着。”白须一边在篝火上烤着肉块,一边叹着气,“只是后来发现,那些蔓藤或者野菜栽在部落附近大都死了;侥幸活下来的,就算日日照料,最后结果的也没有多少。久而久之,大家就放弃了。” 红木部落附近的土质确实一般,这点陆迩也有数,只是他还是有些疑惑:“有结果总比没有好吧,为什么不多种植一点呢?” “有那日夜照看的功夫,不如直接出去采集呢。”白须摇摇头,把篝火上的烤肉翻了个面,“再说,以前角和首领狩猎来的食物也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就没人做了。” 这个答案多少释疑了一直困扰陆迩的那个问题:为什么这个小小的部落里还未诞生原始农业的萌芽,还是因为兽人与人类不同,能够变身成野兽捕猎,在狩猎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种植野生植物的产量性价比特别低的时候,食物来源自然会更依赖兽人们的捕猎。 陆迩没有亲眼见过兽人们捕猎,但是从宏观的长远角度,农业的发展是解放劳动力、增加人口的重要基础,完全依赖于自然的渔猎也会被养殖业慢慢取代。不用再冒着生命危险战斗和捕猎,将发展的中心转移到工具的使用和优化上,才能一步步将农业、工业蓬勃发展起来,奠定社会发展的基石。 地球上的原始人类是不得不从产量低下的野生作物开始培育,用了漫长的时光才一代代育种起来;那么,这个兽人世界的部落呢? 陆迩沉思了一下,发现自己的灵水指环在加速植物生长、改良育种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完全可以先培育出产量合格的作物品种,再推广种植。 想象着那漫山遍野金黄色的庄稼、家家户户菜园里爬满了丝瓜黄瓜的画面,陆迩的心情不免也有些激动。 ——自己报考农科,不就是热爱着这样透着丰收与富饶的景色吗? 当然,现在距离那个阶段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毕竟现在部落里的概念还是“种植无用论”。 陆迩穿越过来之后,一直沉迷改良育种和撸猫,到目前为止也只是和白须一家人比较熟悉,便打算从白须开始推广种植。 得知陆迩用来给用敷伤口的东西是自己种出来的,白须十分惊讶;在听了陆迩提出让他自己种植的建议后,白须又有些犹豫:“可是,我从前试着种过的都……” 依陆迩来看,白须以前移植失败,不是根须损害就是土地不量。 这两个问题他都有充足的经验解决,信心满满地道:“放心,这个我可以解决。” 草木灰、还有灌木丛里掺杂了腐殖质的泥土,简单在白须家帐篷后面挖开了一两平米大小的土地,将这些天然肥料掺进去,最后撒一遍水让土地与肥料充分混合。 之后陆迩拿出了自己培育过的姜种,指导着白须把姜种种了下去。 白须听着陆迩头头是道、有章有法的说明,看着自家帐篷后面这快整整齐齐的小菜地,心里不知为何也升起了一丝淡淡的满足感,转头笑着问:“绿耳,没想到你竟然还懂这么多?” 陆迩还沉浸在开辟新的菜地的满足感中,听了这句话不由得心里一凛,清醒过来。 ——他这是,被怀疑身份了? 要是他被识破非原身本人,恐怕被驱逐出部落都算是好的,说不定直接就架起来烧死了!原始时代的愚昧和黑暗可比后世强多了! 陆迩的心跳微微加速,趴在他胸口的小咪感觉到,微微抬起头,柔嫩的毛爪向上扒了两下,想看看陆迩的表情。 脑中快速转过了很多念头,最终陆迩定了定神,面色淡然地回答:“我以前自己一个人待着,偷偷研究的罢了。” “你一个人?”白须有些好奇,回想了一下,自己平时很少见到绿耳在外头,大家都说绿耳是躲在家里偷懒不肯出门,难道其实绿耳是在一个人偷偷研究栽种植物? 陆迩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原身被部落里大多数人敬而远之,加上原身自闭不出门,恐怕真正知道原身缩在家里的也只有原身的家人。 那么他引导别人认为其实他每天都是偷偷溜出去研究种地,一般人也不确定他说的是真是假。 ——至于原身的家人……反正话没说死,到时候再圆思维模拟天赋选手吧。 至少现在看,这个谎言的效果还不错,白须似乎完全没有怀疑。 陆迩稍微放下了心,唯有怀里趴在胸口听了全程心跳波动的小咪高贵冷艳地“咪呜”了一声。 …… 在白须的精心照料、陆迩每日换药检查下,勇的伤势渐渐恢复了起来。 陆迩建议勇平时多吃一点能够补钙的食物,像熟肉、骨头汤之类。他在白须家帐篷里看到了不少挂起来风干的猎物,据说都是其他兽人好心送来的,好多都还带着骨头,如果炖烂了给勇吃应该最有裨益。 “骨头汤?”白须苦笑着指了指他家的篝火,“我们家可没有石锅。” 陆迩愣了一下。他在的帐篷里有一口沉重又粗糙的石锅,记忆中原身家里也有,他还以为家家户户都有呢。 “石头这么坚硬,要掏成锅哪有那么容易,只有首领或者角能够办到。部落里现在就只有两口锅,一口在首领家,另一口在角那里。” 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提议可以让白须到他的帐篷里借用石锅煮汤。 以前也借用过首领或者角家里的石锅,白须当然不会拒绝,很快就带着肉去了陆迩家中。 只是陆迩很无奈地发现,白须对于煮汤的概念,就是把肉直接丢进锅里,然后加水大火煮开,顶多放一点盐。 这样煮出来的味道,简直比清水煮肥肉还难吃。 无法容忍食物在自己眼前被浪费,第二次白须过来时,陆迩阻止了白须直接煮肉的动作,要来白须手里的兽肉,拿到溪边洗掉表面的血水,拿回来用葱姜腌制片刻,在火上微微一烤,让兽肉表面凝结一层焦黄色的酥皮,才下锅炖煮,并在大火烧开之后转为小火,在石锅上盖了个盖子,让肉和骨头在石锅中慢慢地煨烂。 这样炖出来的肉汤,在炖煮之时一直散发的极为浓郁的醇香,闻得守在一旁的白须和小咪都死死盯着石锅,不停地吞咽口水。 ——怎么回事,这肉汤怎么会这么香? 第10章 撒娇不易 陆迩炖出来的骨头汤,汤头颜色带点淡淡的乳白,未开锅已经香醇满帐篷,一揭开石锅上的盖子,浓郁的肉香与热气一起腾起,顿时就让旁边的白须吞了一口口水。 小咪更是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还盘算着怎么教训这个亚兽、让这个亚兽保持对一个兽人的尊敬,碧色的猫瞳死死地盯着冒着热气的石锅,只想知道那口锅里的汤究竟是什么味道。 陆迩闻了闻汤的味道,撒了一把自种的花椒进去,其实有一点不太满意——白须带过来的这块肉看起来应该是一种羊肉,炖出来的汤带着一点淡淡的膻味,如果有韭花和胡椒之类的佐料调味会更好。 “白须,先喝一点再带回去给勇吧。” 但对于白须来说,他们从没吃过如此鲜美的肉汤! 尝不到多少腥味,一口奶白色的肉汤入口,咬一口还挂着炖烂的肉丝的骨头,浓浓的骨香瞬间充盈口腔与鼻窦,再吸溜一口大骨头断面的骨髓,鲜香味差点让白须把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要不是还记得这汤是给勇炖的,白须感觉自己能一口气把一整口石锅的汤都喝下去! 小咪看白须用小一些的葫芦瓢舀肉汤喝,喝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急得上蹿下跳,在陆迩身边着急地打转:“咪、咪!” 陆迩低头看了它一眼,拒绝道:“不行,汤里有花椒,小猫不能吃。” 小咪叫得更大声了:“咪咪咪!” ——他不是小猫! 陆迩看它叫得可怜,心里一柔,伸手轻轻摸了摸小咪毛茸茸的脑袋:“这么想吃?” 他看着小咪透着渴望、水灵灵的大眼睛,心里软得要冒泡,舀了一瓢浓白的骨头汤,低下头笑道:“给爸爸撒个娇,爸爸给你吃肉。” ——撒娇? 在尊严和美食之间犹豫了半晌,小咪望着半倾的葫芦瓢里冒着热气的肉汤,吞咽了一口口水,最终食欲战胜了早就在被陆迩日日调教下支离破碎的尊严。 ——反正、反正这个亚兽也不知道它是谁……反正已经被他撸毛撸了这么久了…… ——但是、但是…… 不知道为什么,小咪有种直觉,一旦它屈服于这个亚兽手里的肉汤、真的像一只幼崽乞食一样地撒了娇,从此它的兽生可能就再也不一样了。 好像前面是一从看似寻常的灌木丛、灌木丛下面卧着一只懒洋洋的嫩山猪,只要扑上去就能饱餐一顿;但是其实那道灌木丛的后面就是一座悬崖,稍不注意就会跌落下去、再也爬不上来。 小咪的直觉在出生以来的屡次捕猎中都精准得让它避开了无数危险,不论是小时候的那次危机、还是前阵子换盐时遭受的袭击,都是靠着直觉在千钧一发之际保全了性命。 但这一次,虽然直觉自己不该屈服,可是小咪怎么也看不出,只是撒娇而已,会有什么危险。 ——只要没人知道…… 小咪挣扎了一会,最终还是低下了高傲的猫头,在陆迩的手背上轻轻蹭了蹭,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长长的毛尾巴也在身后摆来摆去,充分展现了主人不安的心情。 好在它还保持着最后的底线,绝对不会把毛肚皮露出来给这个亚兽蹭。 陆迩自从捡了小咪回来,小咪一直是高冷又不粘人的状态,一直都是自己去逗弄,这次头一次看它这么主动地亲近自己,顿时感觉又惊又喜,感受着小咪柔软的猫脸在自己手臂上蹭来蹭去的感觉,整个人都幸福得要飘起来,低下头狠狠亲了一口小咪,乐呵呵地道:“小咪真乖!” 娇也撒过了,丢掉了羞耻心的小咪渴望地看着陆迩手里的肉汤,焦急地“咪呜”叫。 陆迩揉揉它支棱起来的猫耳朵,笑着安抚它:“别急,等汤凉下来,你舌头会受不了的。” 小咪:“咪呜!” ——它真的不是猫!不怕烫!! …… 旁边白须喝完一碗汤,有些困惑地看着这边一主一猫的亲密互动。 他现在还是难以理解,这个人都不一定能吃饱的状态,陆迩为什么会乐意养一只野兽的幼崽……看起来这么小的小兽也不太可能帮他寻找猎物,养着它不是白白浪费食物吗? 但那毕竟是陆迩自己的事情,白须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有些不舍地喝完自己瓢里最后一口汤,从石锅里重新舀了一瓢,站起身来:“绿耳,我带汤回去给勇喝。” 陆迩握着怀里小猫崽乱扒拉的小爪子,抬起头应了一声:“好,喝完了再来舀。” 看着白须离开的身影,陆迩心里琢磨了一下:这个时代的容器几乎只有用野生的葫芦类的植物做成的瓢,炊具也只有制作起来格外困难的石锅……烧陶的技艺难道也还没有出现? 因为兽人的狩猎能力比地球上的原始人类强太多,所以兽人部落们的发展方向和地球就有一些微妙的不同,更注重对兽人本身的身体素质的依赖,而不太重视对工具的研究和使用…… 不过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陆迩,很难忍受这种连杯子和碗都没有的状态,心里开始琢磨要不要找时间研究一下怎么烧制陶器。 ——起码也可以给小咪做一个猫食盆。 陆迩低头看看因为没喝到肉汤还在气呼呼盯着他的小猫崽,被小咪奶凶奶凶的模样逗得差点笑出声,试了试一直举在手里的肉汤温度也差不多凉下来,这才端到了小咪前面,微微倾斜葫芦瓢,让小咪不用伸长脖子就能喝到。 …… 过了两天,刚好下了一场细雨。 虽然这个世界的作物的习性和地球有些不太一样,但是生姜喜水这点还是没变的。 一场春雨让白须种下的姜种萌发了细芽,每天都来查看小菜园里的姜生长情况的白须惊喜地看着那些嫩绿的苗苗,不无钦佩地对陆迩道:“绿耳,那些姜全都发芽了,你真厉害!” 以前他自己想试着栽培浆果的时候,移植过来的浆果植株里,十棵还不一定能活下来一棵呢! 因为不想暴露灵水指环的存在,陆迩没有给白须的小菜地里浇灵水,但这些种姜的生长速度还是让他格外吃惊。 地球上的种姜发芽都是要起码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的姜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知道是不是灵水培育出的种姜的副效果,陆迩决定把白须的菜地也纳入自己的观察对象,每天来观察记录白须家的菜地的生长情况。 陆迩自己的小菜园里,现在种植了用做主要食物的白根菜、用作给肉调味的葱、姜、花椒,还有两种能结出浆果的茄科植物。 这两种茄科植物结出的果实原本果皮厚、偏酸涩,因此部落里很少有人采集,陆迩得以轻松地移植到了他的小菜园中。 用灵水培育了几代后,陆迩发现这两种茄科植物都是自花授粉,单纯选优育种的改良速度非常缓慢。于是他多种植了几株,尝试进行人工异花授粉,最后惊讶地发现,两种植物互相授粉的情况下,结出的果实竟然都格外甘甜肥硕,果皮薄、水分多。 只是没有种子,无法直接培育下一代。 人工授粉虽然有点麻烦,但陆迩也只种植了那么几株,当作日常改良口味,倒也没所谓。 如果后面要大规模种植,人工授粉的操作就得专门培训了。 小咪这阵子看陆迩的目光已经越来越不同。 它实在是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个亚兽在那些根本没人吃的酸果子的花朵上捣鼓了一会,再结出的浆果就变得肥美硕大,就算它平时不爱吃果子,也能闻出那些浆果在咬破薄薄的果皮之后散发的清甜。 而且它肯定,那些果子的变化与灵水毫无关系。 再联想到经过陆迩的手培育出来越来越好吃的白根菜、能够去除肉腥味的葱、能够阻止勇伤口腐烂的姜…… ——这根本不是这个世界能有的能力。 ——这个亚兽……到底是什么人? 小咪趴在田埂上,碧色的瞳孔中透出一抹深思,两只猫爪子交叠搭在身前,下巴趴在上面,一边慢悠悠地晃着尾巴,一边看着那个亚兽在田地里认真地挖坑。 尽管目前这个亚兽种植出来的东西还都没什么太大的冲击力,可小咪敏锐地觉得,这个“绿耳”将来一定会给部落、甚至所有的兽人们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应该好好地把这个亚兽保护好,不能让他被敌对部落带走、更不能让他遇到危险。 …… 陆迩每天下午都会去勇家里看看勇的伤势,顺便也观察一下白须的小菜园里生姜的长势。 其实陆迩还想多撸一撸那么大的花豹来着,只是想到那毕竟是勇一个成年兽人,自己和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便强行忍了下来。 今天去勇家里时,陆迩惊讶并有些失望地发现,原本一直趴在兽皮那只毛茸茸的大花豹竟然已经变回了人形! 第11章 守寡不易 “勇,你怎么变回来了?” 陆迩把自己带过来的白根菜递给白须,有些奇怪地问。 从原身的记忆中看,首领每次受伤都会一直保持兽型,因为兽型状态下兽人的身体伤势恢复比人型要快不少。 勇的右臂上还是绑着粗糙的夹板,听到陆迩这么问,有些不太好意思地笑笑,用左手摸了摸脑袋:“兽型的话,喝汤有些不方便……我感觉胳膊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就先变回人型,也省得一直麻烦姆父照顾我。” 陆迩:“……” ——只是为了方便喝肉汤这种理由…… 和前些日子相比,得到陆迩有效治疗的勇的态度热情了许多,看到陆迩进来,从兽皮上站起来,热情地邀请陆迩坐下。 陆迩坐下来,帮勇检查了一下右臂的伤口状态,发现之前流血的外伤已经基本结痂、没有感染的风险了;骨折的部位倒是还得慢慢休养,不过目前看起来只要不拆夹板、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勇自己其实也能感觉到胳膊在慢慢地恢复,重新拾起了狩猎的信心,对治疗自己的陆迩也充满了感激:“多亏了你,绿耳,以后你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尽管找我。” 如果不是陆迩,勇觉得自己现在可能已经走了父亲的老路,沦落到一个人离开部落自生自灭的结局。 陆迩倒是没觉得自己有多大功劳,毕竟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动了动嘴皮子,实际上干活的人都是白须和其他热心的兽人们。 不过既然勇这么诚恳,陆迩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以后你出门捕猎的时候,能不能帮我找找有没有类似这种的植物?有的话帮我带点种子回来。” 陆迩简单描述了一下之前让烈帮忙寻找的大豆、粟麦等农作物,勇耐心记下来,严肃地点点头:“我要是找到一定带给你。” 既然勇已经变回了人型,喝肉汤的时候就不用白须辛苦地一趟趟送,陆迩直接邀请白须和勇一起去他的帐篷里炖肉。 前往陆迩帐篷的路上,他们正好碰到了个熟人。 花尾和几个玩的好的亚兽正抱着采集来的果子回来,看到人型的勇,漂亮的脸蛋上闪过一丝惊讶:“勇,你变回人型了?” 勇看到花尾,眼前一亮,高兴地凑过去:“花尾,你出去采集了吗?有没有遇到危险?” 花尾看了眼勇仍旧绑着夹板的胳膊,眼神微微闪动了一下:“你的伤怎么样了?” 勇没有察觉到花尾口吻中的试探,高兴地挥了挥胳膊:“伤势恢复得不错!感觉很快就可以重新去捕猎啦!” ——腿断了能恢复得这么快?如果真的能恢复,现在勇难道不是应该保持着兽型、安心在家里养伤吗? 花尾眼中闪过一丝冷漠,勇那张英俊的脸上热情的笑容映在眼里也变得有些无趣。碍于身后那些亚兽们好奇的目光,花尾没有将自己的不耐表现出来,敷衍了勇几句,就借口要送食物回家,赶紧离开了。 ——他可不想被勇一个断了胳膊的兽人缠上。兽人没了捕猎能力,完全就是个废人,勇就该像他父亲一样自己离开部落、免得拖累大家才对!怎么还有脸上来跟自己搭话的呢? ——难道他以为他还是以前那个强悍的花豹兽人、能够养活自己吗? 勇傻呵呵地送别了花尾,没留意到花尾眼中的情绪;站在勇身后的陆迩把花尾脸上没掩饰好的鄙夷尽收眼底,微微挑了挑眉。 他侧头微微看了白须一眼,正巧看到白须眼里的无奈,顿时明白白须也看得出花尾的本性。 不过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动了心,估计不撞撞南墙是很难清醒的。陆迩毫无心理负担,完全没有多管闲事的意思。 勇乐呵呵地回来,陆迩绝口不提刚才撞见花尾的事情,继续带着他们去了自己的帐篷。 这几天他们算是合作吃饭,勇家里有很多其他兽人送来的肉,陆迩提供石锅、花椒、还有最关键的手艺。 陆迩还尝试把白根菜切了块加进肉汤里一起煮,结果也令人满意——加入白须菜的根茎后,肉汤的油腻感和腥膻味都消除了很多,汤汁更加香浓;白须菜煮得特别软,吸饱了肉汁,一口咬下去,混杂着植物清甘和羊肉鲜香的汁水在嘴里迸发,还有炖得软烂的肉块,可以吸出骨髓的羊腿骨…… 每天喝到陆迩亲手炖的肉汤,已经成了白须和勇最期待的事情。 得知陆迩家里没剩下多少盐之后,勇还大方地拿了好多盐送给陆迩,笑着道:“我家里还有很多盐,你不用担心。” “烈走之前把他的盐都给了我们。”白须也附和道,“等他们换盐回来,我们就不用这么小心了。” 陆迩有些好奇:“烈没有母……姆父要养吗?” 勇摇摇头:“烈是首领捡来的,没有父亲和姆父。” 他顿了顿,忽然想起什么,多说了一句:“其实角也是首领捡来的呢……首领年轻的时候特别喜欢捡其他部落丢弃的小崽子,说是不舍得这么小的崽子在外面被野兽吃掉。” 陆迩眨眨眼,从原身的记忆中看,这位首领父亲确实是一个对孩子格外宽容与关爱的兽人。 白须有些责怪地看了勇一眼,生怕提起已经去世的角会让陆迩不高兴。 勇被姆父瞪了之后顿时反应过来,连忙补救道:“绿耳,你不用担心,你煮汤的手艺这么好,还会治病,将来肯定很多兽人争着要你的。” 这些日子和陆迩相处得久了,勇被陆迩身上那股温和而舒缓的气质感染,言谈之间轻松自在,都忘了陆迩原本是个敏感而脆弱的亚兽,生怕自己提到角会让陆迩伤心。 原本的绿耳因为“灾星”的外号、加上本身自闭怕人,在兽人们之间名声很不好,临近成年也没有兽人追求他,让一直挂心这个孩子的首领焦心不已,才厚着脸皮请角照顾绿耳。 现在勇相信,光是陆迩的手艺,就足以吸引部落里大部分年轻兽人的追求了! 趴在陆迩怀里昏昏欲睡的小咪听到这个话题,原本因为困倦而耷拉下来的毛耳朵陡然支了起来,看向了勇,碧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不满。 ——他还没死呢!勇竟然想给他的亚兽介绍新的兽人了? ——就算“绿耳”可能不是原来的绿耳,那也是他的兽人! 陆迩差点都忘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现在属于“寡妇”的角色——现在的部落里可没有什么“守寡”的概念,失去兽人的亚兽们可以再接受其他兽人的追求,带着幼崽也没什么问题。 陆迩想了想部落里那些兽人,大都是一身肌肉的健硕汉子,顿时有些无奈:虽然穿越之前他沉浸在实验室和试验田里,没对谁动心过、也没谈过恋爱,但是他自认为性取向还挺直的,对这些一个比一个壮的汉子着实没什么兴趣。 好在原身这个“寡兽”的身份还可以用来当一下挡箭牌。 陆迩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我很……喜欢角,只想和角在一起。” 部落里的年轻亚兽绝大部分都喜欢强大又英俊的角,陆迩这么说,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意外。 勇有些困惑:“可是角已经不在了啊?” “就算角不在了,我也没法接受其他人。”陆迩脸上浮现出一层伤感和坚定,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深情,“如果没有角,我宁愿单身到死。” ——反正那个兽人已经去世了,这个世界上既然没有妹子,那他像上辈子一样单身、专心研究农学也挺不赖。 勇还是有些难以理解陆迩的意思——虽然他也很喜欢花尾,想和花尾在一起,可是如果花尾去世了,他也不会想为了花尾单身一辈子。他还是想要一个亚兽、养一个幼崽,每天带猎物回来把亚兽喂养得饱饱的、教幼崽捕猎或者采集…… 不过这是陆迩自己的事情,勇想了想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点点头不说话,端起手里的葫芦瓢专心喝汤。 这也是让陆迩特别满意的方面:因为社会习惯和风俗都尚未完全成型,部落里的人很少会对其他人的决定说三道四,只要符合部落里的规矩,基本不会有人多管闲事。 原身顶着“灾星”的名声,部落里绝大部分人也只是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除了一些激进派和欺凌派,会通过嘲笑原身来发泄生活的压力。 不过像花尾那种欺软怕硬的人在哪个时代都会有,原始时代也不例外罢了。 其实说起花尾,陆迩倒是有点好奇,勇性子挺好,相貌也不错,捕猎实力也很强,怎么眼光这么差,偏偏看中了花尾呢?难道勇就喜欢刁蛮这一款的? ——总不会只是馋花尾的身子吧? 陆迩从锅里又要舀了一瓢汤,吹凉了正想递给小咪,却看到那只以前一见煮汤就精神百倍的小猫崽此刻正把自己的脑袋埋在肚皮下面,两只小爪子紧紧抱着露在外面的毛耳朵,尾巴还在不停地摆动,明晃晃地展示着主人激动的心情。 第12章 分盐不易 陆迩还没见过小咪这副样子,不由得有些好奇,低头笑起来:“小咪这是怎么了?” 小咪尾巴一僵,迅速团成一团,把自己包裹起来,脑袋仍旧埋在肚皮下面,只有毛茸茸的尾巴尖在微微颤抖。 陆迩伸出手,轻轻挠了挠小咪的后背:“小咪,该喝汤了。” 令陆迩觉得奇怪的是,以前一听到有新鲜肉汤可以喝就会立刻扑过来瞪大了眼睛、亲昵地撒娇的小猫崽,这次竟然对鲜美的肉汤毫无反应,继续把自己的小脑袋埋起来不肯露面。 “小咪?” 陆迩有些担心地又叫了一声,还在小咪脖子上轻轻勾了两下,结果小咪迅速转身,一溜烟窜了出去,钻进了灰色兽皮被窝中,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陆迩不放心地站起身,正想过去看一眼,被白须拦住:“小崽子这瞧起来像是害羞了,不用管它,让它一个人待一会。” 害羞了? 陆迩有些困惑:他刚才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小咪,怎么就让这只小猫崽儿害羞了? “白须也养过猫吗?” “人都吃不饱,哪会养别的。”白须摇摇头,又舀起一瓢肉汤,笑着指了指一旁的勇,“勇小时候就这样,第一次出门捕猎,挂在树上不敢动,被烈变成人型抱下来,回来就把自己团成一团,缩在兽皮里不想见人。” 提到小时候的糗事,勇有些无奈:“姆父,这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 陆迩在一旁听白须和勇闲话家常,看他们脸上爽朗的笑容,心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温馨感,嘴里不是那么精致的肉汤也觉得鲜美了许多。 穿越之前,陆迩一直都是一个人住,每天除了在实验室研究就是下试验田种地,打交道最多的都是导师和学弟学妹,回家也是安静地撸猫看论文,从没感受过这种无拘无束的氛围。 从陆迩穿越而来至今的感受看,这些兽人的心思大都很单纯,心思几乎摆在脸上,没什么心机,让他感觉格外的放松。 ——可惜的是,现在他家的猫不知怎么害羞了,要是能一边撸猫一边闲聊该多舒服。 说起来,陆迩还有点好奇:“我的小咪该不会是兽人的幼崽吧?” 白须笑着摆摆手:“不会,兽人幼崽出生时虽然是兽形,过几天就会变成人形了,后面要父亲教导才能学会变回兽形……你这只宠物的年纪,没有兽人教导肯定变不回兽形的。” 陆迩闻言放下心来。 撸宠物和撸活人还是不一样的,他自己不可能把一个兽人当成宠物来撸。 ——不过想想也是,小咪要真是兽人,怎么会容忍自己这么逗它呢! …… 陆迩每天都会到白须的小菜园里看看生姜的生长情况,还指点白须挖一些饱含腐殖质的泥土浸水、做成天然的有机肥施肥。 这些生姜的长势极好,很快便抽芽长叶,比地球上的姜长得快多了。 而陆迩自己从未浇灌过灵水、也没有用灵水培育过的对比植株,现在还没有发芽呢。 陆迩初步断定,用灵水培育出的作物后代,生长发育比普通植株也会快很多——这种性状是可遗传的永久改良还是一时影响,还得后续调整实验变量慢慢验证。 除了生姜,陆迩还把自己几乎已经改良完成的白根菜的种子也给了白须。 白须知道那些比野菜要甜脆很多的白根菜竟然是陆迩自己种植的之后,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 ——那些能跟秋季里成熟的树果相媲美的根茎,竟然是绿耳一个人培育出来的? 陆迩自己倒是没什么太大的自豪感,毕竟能够快速择优育种,还是借了灵水的方便。 而这些日子他除了日常扩充自己的小菜园、移植各种看似有价值的植物之外,也在努力寻找原始农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粟、黎等作物。 然而他找了很久,八角、茴香之类的香料都被他发现了,可粟黎薯等品种还是没有影子。 一些能结出草籽的植物陆迩也尝试培育过,最后发现它们都因为草穗太散、草籽发苦等原因没法当作主食来用。 最终陆迩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出门换盐的烈和重,希望他们能从部落外面带回他想要的种子。 部落里其他人也都开始期盼着烈和重的归来,因为大家的盐都耗得差不多了,只有勇这里,因为烈出门前把自己的盐都送了过来,所以还勉强够用。 在整个部落的翘首以盼中,烈和重终于回来了。 这次烈和重回来时,身上倒是没受什么伤,让经历了几次壮力损耗的红木部落的人集体松了口气。 但他们这口气松得还太早。 因为烈和重带回来的盐分量很少。 壮实的野牛背上卸下来三只兽皮口袋,里面是泛着黄黑的粗盐,还能看到明显的砂砾掺杂在里面。 端着各自家里储盐的葫芦瓢来领盐的兽人们面面相觑,有些惊疑和担忧。 抢在最前面的花尾低头打量了一下那三袋盐,不可置信地问:“就只有这么点?” 只有这么点盐的话,均分下来,都不够吃一个月! 重的面色不太好看,但还是回答道:“暂时只有这么多,大家按照老规矩分一分吧。” 花尾转了转眼珠,漂亮的脸蛋上闪过一丝贪婪,故作平和地站到最前面:“绿耳的盐我帮他一起领,过会儿送去给他。” 因为花尾是少数几个愿意接近绿耳的亚兽,尽管花尾对绿耳态度不太好,但是经常主动帮几乎不出门的绿耳领东西,大家也都默认他们的矛盾只是小亚兽们之间的打打闹闹。 花尾见重默认,心里暗喜,正想多舀一瓢盐,忽然耳边听到了一个温润的声音:“不用麻烦花尾,我自己来领。” 大家微微一愣,回头发现陆迩怀里抱着小猫崽,手里拿着同样用来拿盐的葫芦瓢,神色自若,仿佛与其他人根本没有什么不同。 重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以前分配食物、盐或者兽皮之类的东西时,绿耳从来不主动出门,都是花尾送过去,怎么这次愿意出来了? ——好像自从角去世、首领重伤昏迷,绿耳就成熟了不少,也许遭受打击之后反而更容易坚强一些。 陆迩对那些惊诧的眼神视而不见,走到分盐的队伍后面排着队,对前面的花尾点点头,神色温和,嘴角甚至还有些笑容:“以后我的东西都自己来领,不麻烦花尾了。” 花尾咬咬牙,很想冲着那张脸上大吼一声,又顾及到烈在一旁看着,努力憋了下去,半晌才挤出一句话:“没事、没事。” 陆迩其实很想把花尾克扣分配给原身的食物的事情捅出来,可毕竟以前的事情他没有亲身经历过,也没什么证据,现在指责花尾克扣食物说不定会倒打一耙,便没有多说。 日后倘若花尾还找他的麻烦,他再让这个不安好心的亚兽自食其果。 红木部落里人数虽然不多,可毕竟盐也只有这么点,每个人分下来小半瓢左右就没了。 小咪如今已经习惯了这个亚兽的怀抱,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寥寥无几的盐,又瞧了瞧重不怎么好看的脸色,碧色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了然:烈和重,肯定是被临近部落的人坑到了吧? 毕竟在外人来看,红木部落失去了两个最强大的兽人,沦落到都不敢去黑河部落换盐的程度,当然不会对他们手下留情。 小咪动了动尾巴,眼光扫过陆迩领到的半瓢掺砂的盐,毛绒绒的猫脸上闪过了一丝不满:这些盐吃起来肯定又苦又硌牙,黑河部落的话从来都不会给这样的盐出来。 ——他一定要尽快恢复……怎么能让他的亚兽一直吃这种盐呢? ——嗯,他的亚兽…… 这个看起来刚断奶的小猫崽,忽然想到了前几天骤然听到的那席话,原本因为无聊而懒洋洋摆动的尾巴忽然僵住,小心地抬头瞅了一眼抱着自己的这个亚兽的下巴,耳朵根微微发烫,忍不住动了动毛耳朵。 陆迩可不知道怀里的小猫崽儿的胡思乱想。 他回去尝过这些盐,味道有些发苦,明显没怎么经过提炼,恐怕含着不少杂质。但没有更好的精盐,陆迩也只能勉强用着这些盐。 烈的归来除了带来了盐,也带来了他心心念念的原始农作物种子。 偏僻的角落里,烈摊开手,几颗外表套着干枯种衣、里面泛着微黄的椭圆种子静静躺在他带着细微伤痕的掌心。 烈冷峻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声音低沉:“只找到了这个。” 陆迩接过那些种子,有些惊喜地点点头:“已经很好了。” 这些种子陆迩一眼就认出来,就是他之前心心念念很久的大豆! 大豆本身就是极好的氮肥,是少数种植得当不但不会损耗土地、甚至能肥田的农作物,豆子本身不论是直接食用还是榨油都用处广泛,更别提豆腐这种绝妙的豆制品。 陆迩恨不得现在就去自己的小菜园,开辟一块土地把豆子种下去。 不过他还记得对辛苦帮他找寻种子的烈道谢:“多谢,这些种子可太有用了。” 烈摇摇头:“你帮勇治伤,我给你找种子,不必道谢——勇的伤怎么样了?” 陆迩把种子小心握在手里,点点头回答:“勇伤势恢复得不错,过几天大概就可以拆夹板了。” 烈知道夹在勇断腿上的木棍就是被眼前这个亚兽称呼为“夹板”的东西,用来固定防止勇的腿长歪,不由得有些高兴,脸上的冷漠也淡了不少:“那真是太好了,我过会去看他。” 陆迩心心念念他的大豆种植,赶紧与烈告辞,带着小咪和种子离开了。 第13章 烤鸟不易 尽管烈只带了寥寥几枚种子,但陆迩有灵水在身,照例保留了不施灵水的参照植株后,很快就用灵水培育出新的大豆。 这些大豆应当是黄豆,第一批成熟黄豆的产种率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 陆迩摸着那些瘪瘪的豆荚,刚拿到大豆的兴奋感总算掉了下来。 想要把这些原始的黄豆培育成现代的高产品种,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筛选和育种。 虽然没有现代的设备和工具,陆迩能够进行的育种手段有限,但灵水提高了陆迩的选优效率,实际成果反而比现代实验室更斐然。 小咪每天都会被陆迩抱着走来走去,就算下地干活也会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陆迩本来是担心小咪这么一只小猫崽要是落了单,会被部落里其他人抓去当食物;但是习惯之后,陆迩越来越享受手头随时都有一只热乎乎的小毛球揉捏的感觉。 最近小咪高冷的态度似乎有所软化,陆迩伸手去挠它下巴的时候,它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躲开,而是顺从地抬起脑袋,被陆迩挠出两个呼噜。 小咪懒懒地趴在田埂上,看着陆迩在那些低矮的豆株之间忙活,有些不太懂为何陆迩如此重视这种看起来不结果也不能吃的植物。 为什么不多培育一点白根菜呢? 自从吃过肉汤里炖出来的白根菜,以前只喜欢吃肉的小咪刷新了对白根菜的认识,觉得被这个亚兽改良过的白根菜当做食物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种小小的种子又有什么用呢? ——不过,也是他现在不能恢复原型的错,不然他可以每天捕猎最新鲜的猎物回来。 ——那些什么果子啊、根茎之类的,哪里有猎物的肉美味又能填饱肚子呢? 小咪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回忆起陆迩那些美味的干煎肉片、骨头浓汤、炙烤肉。 ——既然这个亚兽对自己一心一意,以后自己一定会好好养他,把他养得白白嫩嫩,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辛苦又危险的采集食物。 ——当然,烤肉和炖肉还是要做的。 小咪暗暗下了决心,看向陆迩的眼神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 …… 下午白须和勇惯例带着肉来到陆迩这里搭伙做饭,后面还多了一个人。 陆迩有些好奇地看了眼面色冷峻的烈,又低头瞧了瞧烈手里还在微微挣扎的一只鸟类的猎物,还在发出垂死的低鸣。 烈一直都透露着冷峻、生人勿近的气息,现在手里拎着一只看似山鸡的鸟,鸟翅膀在他腿上不断扑腾,让他整个人都像菜市场的杀鸡小贩,冷酷气质荡然无存。 陆迩还没开口询问,勇主动解释道:“烈听说你做的食物特别好吃,所以想过来一起尝尝——他带了猎物过来,应该可以吧,绿耳?” 主动送肉,陆迩怎么会不欢迎。正好这几天的羊肉汤也吃腻了,换个新鲜口味也不错。 得到陆迩的允许,勇高兴极了,绑着夹板的胳膊也忍不住抬起来捅捅身边的烈,有些炫耀地说:“云斑鸟的肉特别好吃,交给绿耳做绝对令人满意!” 烈一面点头,一面微微皱眉,铅灰色的眼眸看似不经意地扫过那只坐在兽皮软床上慢悠悠晃尾巴的小猫身上。 ——这只看上去有点不太高兴的小猫总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曾经被这样碧色的瞳孔冷冷地看过…… 小咪确实不太高兴。 来他家蹭饭的兽人越来越多了。 ——不过是云斑鸟,他要是能恢复原型,想抓多少就能抓多少!勇自己来就算了,还把烈也带来一起蹭吃? 烈与小咪大眼瞪小眼对视了一会,不知为何心里有点发凉,晃晃头收回目光,心里重点记了一下这只怪异的小兽。 他去了溪边,把手里的不知名鸟类利落地拔毛开膛洗净,内脏掏出来挂起来风干,肉则递给了陆迩,由陆迩进一步加工。 陆迩有些嫌弃地看了看这只细毛根本没怎么拔干净的山鸡——没有热水的辅助,鸟身上的毛很难褪干净的。 好在他也打算做烤鸡,到时候外面那层绒毛也会被烤掉,里面的肉口感不会受影响。 从帐篷上摘下之前晒在外面的八角、茴香等配料,连同葱姜一起塞进鸟肚子,串在火上炙烤,不多时就有浓郁的香味散发了出来。 从来都只是简单的褪毛烤肉的烈,一开始还有些怀疑勇形容陆迩做得食物举世无双是否是有些过于夸大,当表皮酥脆、肉质鲜嫩的烤云斑鸟进了嘴,顿时睁大了眼睛,嘴巴下意识快速蠕动,很快就把一整只鸟翅膀全都吃完,骨头都被他嚼碎咽了下去。 陆迩看着烈空口白牙嘎嘣嘎嘣地嚼着骨头,感觉一阵手疼。不过他也知道兽人们的牙口都不错,咬合力更贴近于野兽,纤细的骨头很容易就可以咬碎,把骨头一起吃下去补充养分也是常见的事…… ——咦? 陆迩忽然反应过来,这样的话,自己交代勇要多吃骨头汤岂不是白说,勇自己完全可以直接吃骨头的! 他不由得看向了那边兴高采烈啃着肉的兽人青年,发现勇吃得满嘴流油,眼睛都眯了起来,浑然忘我不能自拔。 小咪啃肉时偶然抬头注意到陆迩的眼神,眨眨眼,心有灵犀地明白了陆迩的想法,不满地“哼”了一声。 ——勇那个家伙,现在就是来蹭饭的!你现在才发现吗? …… 一顿饭吃完,陆迩照例给勇检查了一遍胳膊,发现从外面看勇的骨折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有受过伤的痕迹,问勇也说感觉已经差不多恢复正常,估计再过两天就可以拆夹板。 陆迩惊讶于兽人躯体强大的自愈能力,但是对于另外几个兽人来说,更惊讶的是陆迩竟然能够真的把勇的骨折治好! 部落里曾经有多少兽人因为断肢而黯然退出捕猎一线甚至直接死亡,前肢断掉的还好,至少还有一只手能用,可以像亚兽们一样出去采集果子之类;后肢断掉连走路都有些困难,几乎就是部落里的累赘,受尽白眼。 像勇的父亲那样为了不拖累亚兽和幼崽而离家出走的兽人也不在少数。 ——绿耳竟然有这样的能力?还有那敷在伤口上就能让伤口不腐烂的姜…… 白须心里火热,恨不得现在就出去去找重,告诉重这个好消息,好让大家都开始种起姜来。 陆迩送他们出了帐篷,迎头正好撞上花尾略带一些高傲的漂亮脸蛋。 花尾先是看到勇和白须出来,脸上闪过一丝不屑;烈出来时,他脸上的不屑迅速收起,化作了惊喜和柔情:“烈,我正找你呢,你怎么到绿耳这里来了?” 以往时候,花尾看到勇和烈一起,必定都是先向勇打招呼,这次完全无视了勇,让勇和烈都有些愣神。勇眨眨眼,走上前,脸上还带着笑容:“花尾,你没看到我吗?” 花尾微微皱了皱眉。 其实在角死后,他一开始确实是更倾向于勇的。 虽说烈比勇的狩猎能力更强一点,肯定能够生下比较强悍的小崽子,可烈实在是太冷了,看人的眼光总让他觉得害怕,而且对谁都爱搭不理,就算经常和勇围在他身边,也很少主动跟他说话,一点都不像那些殷勤讨好的兽人。 花尾甚至有时候觉得,烈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相比之下,勇性子好、又老实,还会花心思哄他开心,跟勇在一起一定可以过得很愉快。 只是现在勇的胳膊断了,意味着勇以后都不能再出去捕猎,对花尾来说勇已经完全失去追求他的资格。 部落里剩下比较强的兽人,也就是烈和重,重年纪不小,而且已经有了亚兽,根本不用考虑,花尾就决定尽快回应烈的追求。 ——勇真是蠢,自己把排斥的态度这么明显的表现出来了,难道他就没有一点自知之明?他该不会还奢望着断了前肢还能跟自己在一起吧? ——烈也是,为什么还跟勇混在一起,而且竟然还跟绿耳偷偷厮混…… 想起自己偷看到的烈和绿耳偷偷在一起、烈还送绿耳东西的场景,花尾有些嫉恨地扫了抱着小猫崽站在最后面看戏的陆迩。 再看勇带着惊喜的笑脸,怎么看都觉得刺眼,花尾心一横,尾巴轻轻晃动了一下,大声道:“勇,以后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勇一愣:“啊?” “你的腿都断了,还缠着我干什么,难道以后要我养你吗?” 勇脸上爽朗的笑容凝固住,琥珀色的双眸中闪过一丝不知所措,原本因为看到花尾而兴高采烈举起的双手也慢慢放了下来,愣愣地道:“可是,我的胳膊已经快好了……” 花尾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鄙夷:“勇,为什么你要说谎骗我?你以为我真的相信绿耳那种废物能够像别的部落的巫医一样治好断腿吗?” 说完他向着烈的方向走了两步,看向烈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已经变得有些娇羞,“烈,我答应你的追求了,我们在一起吧。” 勇呆愣愣地站在原处,看看已经完全无视他的花尾,又看看神色漠然的烈,张了张嘴,神色慢慢黯然下来,低下头退后了两步。 烈把勇黯淡的神色尽收眼底,低下头看到花尾脸上矜持又有些期待的神情,开口时声音还是一如即往的冷漠,却像一记重锤砸在了花尾的头上:“我什么时候追求过你?” 第14章 救父不易 这话一出,别说花尾,就连站在最后面、被陆迩抱在怀里看戏的小咪都愣了一下。 以前在部落里,除了它自己,其他多数年轻兽人都围着花尾转——花尾长得好看,而且花尾的姆父一共生了三个幼崽,在他们这个部落完全算得上能生的,哪个兽人不想跟一个好看又能生养的亚兽在一起呢? 勇和烈是围在花尾身边最出色的年轻兽人,在勇受伤后,小咪也一度认为花尾最后肯定会和烈在一起——除非花尾能在勇愈合之前顶得住烈的追求攻势。 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花尾主动开口要和烈在一起,烈竟然这么直接地拒绝了? 这次不知所措的变成了花尾。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刚才耳朵出问题听错了烈的话,有些不可置信地又确认了一遍:“你说什么?” “我从来没有追求过你。”烈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声音冷漠,“我之前只是陪在勇身边罢了。” 花尾呆了一会,下意识回想了一下,发现烈确实几乎没有主动找他说过话,也从来没有给他送过什么东西,不像勇隔三差五就会抓点新奇的猎物给他。 ——难道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会错意了? ——可是自己是部落里最优秀的亚兽,难道烈打算拒绝自己? 烈抬头看了勇一眼,摇摇头,直言不讳:“我不喜欢你。” 花尾脸色变得白了许多,后退了两步,似乎有点不相信,漂亮的眼睛里迅速蓄起一层雾气,就连陆迩看了都觉得他有些可怜。 不过陆迩可怜的情绪只持续了一瞬——因为花尾迅速抬起头,怨毒的目光毫不犹豫直直地射向了他:“烈,你喜欢绿耳?” 陆迩没想到他站在最后面吃瓜都能中枪,微微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怀里的小猫崽柔软的身体似乎要挣脱出去,连忙抱紧小咪,哄道:“小咪别闹,等会爸爸带你去玩。” 小咪恨不得给他一爪子:这亚兽拦着他干什么?看他不出去挠花那个没眼光的蠢亚兽! ——绿耳是它的亚兽! 花尾自以为猜对了,看看忙着哄猫根本不看他的陆迩,又看看走到勇身边拍着勇肩膀宽慰他的烈,咬咬牙,丢下一句话:“烈,你跟绿耳这个灾星在一起,迟早要被他害死的!” 小咪目光一凝,碧色瞳孔瞬间盯紧了花尾。 花尾陡然感觉到一股凉意,仿佛被什么凶猛的野兽盯上一般,脸色瞬间白了一下,心底止不住地泛起深深的恐惧之情,也不管什么绿耳和烈,惊慌失措地跑掉了。 陆迩有些无奈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手里还在抚摸着弓着腰似乎想暴起挠人的小猫崽:他对这些兽人之间的多角关系真的没兴趣…… 他不搞基! 烈这时走过来,对他和花尾之间的事波及到陆迩而道歉,并承诺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澄清一下他们的关系。 陆迩想了想,觉得是个好机会:“你要澄清的话,帮我散布一下消息吧——就说绿耳对角一心一意,决定为角守寡,绝对不会选择其他兽人。” 烈头一次听陆迩这段话,眼中明显闪过一丝困惑:“你不需要兽人照顾你吗?” “不需要。”陆迩斩钉截铁地回答,生怕烈有所误会,又补充了一句,“我这辈子都只想和角在一起,除非角复活,否则我不会要其他的兽人的。” 烈对陆迩的目的不怎么关心,点点头:“好。” 经过这档子事,勇刚刚被美味的食物所治愈的好心情也消失殆尽,就算烈拒绝了花尾还特意安慰了他,也没有让他再振作起来。 白须倒是不太在意——年轻的兽人追求亚兽失败再常见不过,过阵子勇自己就好了。 他询问了陆迩一些种植生姜和白根菜的问题,打算回去之后就去找重,建议重号召大家都把生姜种起来。 陆迩送走了他们,看天色也晚了,收拾了一下,按照自己的习惯,大致整理了一下今天的育种进展和明天的规划,最后才上床睡觉。 睡前他有些好奇地摸了摸团在一团的小猫崽,戳戳它的小屁股:“小咪,怎么今晚都不理爸爸,还在生气?” 小咪动了动身体,把还有些红的脑袋从肚皮下面拿出来,碧色的猫瞳在黑夜中也能清晰地看清这个亚兽脸上温和的神情,不由得心里微微触动,一丝从未感受过的感觉从心底蔓延,让它竟然产生了一丝缠在着惶恐的暖意。 过了良久,小咪,站起来,轻巧地踩着步子爬到陆迩的身边,小巧的猫脑袋凑到陆迩脖子一侧微微蹭了蹭,轻轻“咪”了一声。 …… 第二天,陆迩还没来得及去小菜园里进一步培育黄豆,重就找上门来了。 重的神色很事严肃,没有多寒暄,直接开门见山:“我去看过勇的胳膊,看起来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陆迩摸不清楚重找过来的意思,谨慎地点点头:“过几天应该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我已经劝了红云,他同意让你去探望首领,你要不要现在过去?” 陆迩这才想起来,重出门换盐之前答应他,如果能治好勇的骨折,就说服他的“继姆”,允许他去探望昏迷中的首领父亲。 在原身的记忆里,首领是个很疼爱幼崽的兽人,原身自闭症如此严重,能安稳长大也多亏这位父亲的关照。 如今承了这具身体的情,陆迩当然不会拒绝,点头答应下来。 首领的帐篷在部落的最中间,和位于边缘的角形成鲜明对比。 陆迩跟在重后面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收获了不少或明或暗的注目眼神,而且大都没带什么善意。 等到了首领的帐篷,重在外面喊了一声“红云,我带绿耳进来了”,就掀开帐篷走了进去。 首领的帐篷比角的帐篷大一倍,陆迩刚进门就看到在帐篷的一角趴着一只硕大的棕熊,身上的棕褐色毛发凌乱低伏,看起来倒是挺干净,显然有被好好打理。 “继姆”红云是个温和的亚兽,头发规规整整地拢在脑后,耳朵有些尖尖,不知道是什么动物。 看到陆迩进来,红云似乎微微有些不自在,眼神没敢与陆迩对视,只对重招呼道:“辛苦你了,重。” 重摆摆手:“没事。” 然后转头看向陆迩,神色郑重,语气有些诚恳,“绿耳,你能治好勇的断臂,那看看能不能治好首领?” 红木部落里从前最强的兽人就是首领,后来首领捡来的角成年后成为部落第一勇士,首领这才退居第二。 这么久以来,红木部落一直靠着首领和角的庇护才能安稳地生活下去。虽然部落里的人数不算多,可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而上次换盐之后,角和首领一死一伤,重担起了支撑部落的重任,深感举步维艰。 ——尤其在他和烈出门换盐,被临近部落狠狠坑过之后。放在以前有首领和角坐镇的时候,他们哪里敢这样欺负红木部落的人? 这让重祈求首领恢复的心情愈发渴盼。 他本来对勇的断肢没有报什么希望,没想到陆迩真的能治好这么严重的伤势! 那……首领的伤,是不是……? 陆迩迎上重和红云有些期待的目光,心里颇有些哭笑不得:他只是用野外急救的手段处理了一下勇的骨折,勇能够这么快长好全靠兽人自己强悍的自愈能力……怎么他们就觉得自己有能力治病了? 不过到底是原身的父亲,陆迩没有推脱:“我尽力试试。” 棕熊趴在兽皮上,双目紧闭,呼吸有些微弱,昏迷不醒。 在原身的记忆里,这个名叫“腾”的兽人父亲,身体非常强壮,而且恢复能力很强,受了伤就会选择长眠,在睡眠中身体的恢复速度会变得很快,缺点就是深度睡眠中不能进食,全靠身体的储备能量。 上次换盐之后,腾就一直昏睡不醒,虽然外伤在逐渐好转,可令红云和重都十分忧虑的是,腾的身体在一天天瘦下来,照目前的速度看,可能腾在完全恢复之前就会饿死了! 陆迩走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庞大的棕熊兽人,才发现他看似庞大的躯体实际已经消瘦得不行,全身骨节突出,棕色的皮毛干枯软趴,几乎称得上形销骨立。不过棕熊全身上下都很干净,显然被照料得十分细心。 红云看到陆迩伸手去抚摸棕熊的皮毛,脸上隐隐出现一丝担忧,抬抬手想要说点什么,被重严肃的目光一扫,又有些怯生生地咽了回去。 小咪窝在陆迩怀里,此时伸出脑袋看了一眼,碧色眼眸中闪过一丝担忧:腾这个身体情况,竟然比他预计的还差? 陆迩对于野生动物的了解其实不多,尤其是熊这种跟农科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野兽。不过从外表上看,这只大棕熊的外伤几乎都已经结痂,要说问题,可能最大的问题就是……营养不良。 毕竟这么久都不能吃东西…… 陆迩右手抱着小猫,左手拇指微微抵着下巴,陷入了思考。 如果是现代,倒是可以给这只昏迷中的棕熊挂葡萄糖水,可这个原始时代,有什么办法给它补充能量? “咪呜!” 忽然,沉思中的陆迩感觉自己右手一阵痒痒,低下头一看,刚才还乖乖的小咪正伸长了爪子,轻轻抓挠着他右手手指上包裹的草叶。 “小咪别闹,爸爸想事情呢……”陆迩伸手抚摸了一下小咪柔软的脊背,低声哄它,话音未落,忽然愣了一下。 ——能量? 第15章 刁难不易 灵水中不就饱含着能量吗? 对于陆迩自己来说,只要有一两滴灵水就能顶一顿午饭;那对这只大棕熊而言,每天喂上一小捧灵水,应该就能支撑它的身体吧? 陆迩转身,看向红云,问道:“父……父亲昏睡期间,能够喝水吗?” 红云正一脸担忧,刚才看着陆迩围着腾转了好几圈,正提心吊胆,冷不防听到这个问题,怔了一下才回答道:“喂一点水是可以的,我经常会挤些果子汁掺到水里喂他。” 这是红云能想出的帮助腾的最佳办法。只是他现在一个人能采集来的果子毕竟有限,还要抚养幼崽。 而且腾昏迷中能喝下的水也不多。 陆迩得到了准确的答案,心里松口气,点点头:“明白了,我回去准备一点药水,回来你每天喂父亲一些,应该可以撑到父亲自己苏醒。” 红云想不到陆迩竟然如此笃定地说可以治好腾,有些惊喜地上前一步:“真的吗?腾不会有事了?” 陆迩点点头,回了一趟自己的帐篷,从灵水指环里抽了一些灵水,想了想,又掺了一些干净的清水,还挤了白根菜甘甜的汁水出来,最后又混了一点姜汁。 最后做出来的药水泛着一点清浅的乳白色,闻上去也有一点淡淡的甜味。 小咪上前闻了闻,感觉好像可以喝的样子,伸出舌头舔了舔,随后猫瞳一亮:这汁水儿竟然这么清甜? 陆迩看小咪还想喝的样子,连忙端起来,好声好气哄它:“乖,这是给父亲的,你要想喝,回头我再给你做。” 端着新做好的“药水”去了腾家里,陆迩看着红云小心地把“药水”喂给了那头大棕熊。 腾虽然处于深度睡眠中,简单的吞咽液体还可以做到。红云端着水瓢掰开腾的嘴巴,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把水瓢里的汁水倒进去,又在腾的脖颈处慢慢地顺摸,很快就把一小瓢汁水喂了下去。 灵水下肚,红云眨眨眼,端详了好一会,才有些迟疑地回头问:“是我看错了吗?腾刚才好像精神了一点?” 重犹豫了一下,也说:“我也这么觉得。” 陆迩站在一旁看着,也感受到了红云和重说的那种变化。就好像一棵枯萎的干草被放心了水里,忽然开始变得水润充盈了一些;只是这种变化在腾身上还很微小,具体到底是什么变化,一时还说不上来。 不过这已经足以让红云和重惊喜了。 重长长出了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庆幸——幸好当初首领回来昏迷后,他代理部落事务,没有听信那些认为绿耳是“灾星”的人的说辞,驱逐绿耳,否则勇和首领岂不是都要折损? 红云更是有些愧疚:他之前听信部落里其他亚兽的说法,虽然没有完全相信绿耳是“灾星”,但是也觉得还是不让绿耳接触腾比较好——腾已经受了重伤,万一绿耳真的会克腾呢? 没想到,其实绿耳有巫医的天赋! 听说那些大部落里的巫医都行为乖僻、言谈怪异,他怎么就没想到,绿耳这些年一直喜欢一个人待着,其实说不定是在思索巫医之术呢! 陆迩其实最担心的是被红云这个之曾经和原身相处了好多年的亚兽看出问题,毕竟他实在是模仿不来原身的细节;不过看红云神色之间全是感激和愧疚,似乎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样子,心里多少放下了石头。 小咪倒是猜得出红云的想法,若它不是这段时间和这位新的“绿耳”朝夕相对、新的“绿耳”又完全把它当作一只宠物毫不掩饰,它可能也会觉得“绿耳”是觉醒了巫医的天赋。 不过…… 小咪想了想,陆迩平时行为也很古怪,不是挖坑就是填土,还把好好的干柴烧成灰埋在土里;说话也让人听不懂,什么“酸碱度”、“营养成分”…… 最关键的是真的有治疗勇的断臂的能力! 好像和自己小时候见过的真正的巫医也没什么不同。 小咪舔舔爪子,动了动身体,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这位新的“绿耳”,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哪里的巫医掌握了起死回生的力量,借绿耳的身体复活? …… “对了,白须还跟我说,你教他种植了可以治疗勇伤口的……姜?”重努力回想着白须告诉他的那种植物的名字,慎重地问,“那个姜……其他人也能种吗?” 部落里之前有过亚兽像白须一样,想把可以采摘的果子的植株栽到部落里,但是大多数都失败了,侥幸成活的也没结出几个果子来。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认为生长在野外的植物是不可能被人为养活的。 然而白须却告诉重,绿耳教他成功种植了能阻止伤口腐烂的药草! 重亲自去看过,白须帐篷后面的小菜园,工工整整地几排绿苗,长势良好,看上去竟然比野外的植物还要生机勃勃。 这可是个了不得的大发现! 重恨不得立刻就请白须教导整个部落如何种植药草的秘诀,但他清楚,这诀窍是绿耳传授给白须的,如果绿耳不同意,以白须的性格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 而部落之前对绿耳过于冷漠,也不知道绿耳会不会因此心生怨恨…… 重就是顾虑到这一层,所以才先带陆迩来看望首领,希望至少陆迩能看在腾的份上,不要对部落心生芥蒂。 陆迩倒是没想这么多,他最近关于生姜和白根菜的改良基本只剩下长期的观察,全身心都投入了黄豆的育种培养中。 已经培育完成的品种,单纯只能生长在他自己的试验田里也太可惜,农科本就是为了普及、推广优良作物而生的行业。 因此陆迩爽快地答应下来:“大家都可以种,具体怎么做,可以问我或者白须。” 他改良之后的品种对于这片红土地还挺适应的,只要草木灰、腐殖土之类的天然肥料和水到位,差不多就可以成活。 早点让兽人们产生种植的意识,也方便他以后推广改良后的农作物。 …… 重和红云送绿耳出门时,门口正围了一群亚兽,中间也掺杂着几个目光躲闪的兽人。 为首的正是花尾。 重认出这些亚兽和兽人都是平时聚集在花尾身边的,微微皱眉:“你们聚在这里干什么?” 花尾昂起精巧的下巴,有些怨恨的眼神扫了一眼莫名其妙的陆迩,向前一步,大声道:“重,我们是来请求首领驱逐‘灾星’绿耳的!” 花尾话音未落,后面那些亚兽和兽人们就大声跟着喊起来:“驱逐‘灾星’!” 小咪猫瞳中闪过一丝怒意,后背微微弓起,冷冷盯着花尾。 重眉头拧紧,神色骤然阴沉下来,低声喝道:“你们在说什么?绿耳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花尾就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重,虽然部落里的事情现在你在主管,可是绿耳毕竟是首领家的亚兽,还是要首领来做主。” 重一时不知道自己该为花尾别出心裁绕过他而愤怒,还是为花尾有些可笑的说辞而好笑:“首领现在一直在昏迷中,不过……” 花尾又一次打断他,目光直直地看向了跟在最后面出来,脸色还有些茫然的红云:“首领虽然在昏迷中,还有红云在呢!要不要驱逐绿耳应该交给红云决定!” 他凝视着红云,眼神恳切而自信:“红云,绿耳已经害得首领昏迷不醒,你要好好想清楚,只有把他赶走,首领才有恢复的希望!” 重顿时明白过来,为何花尾要特意强调要首领家来做主——红云一直都没什么主见,很容易被其他人的说辞影响,不论正面还是负面,只要说得看似有理,他就会摇摆不定。 之前部落里有亚兽去跟他说绿耳是灾星,他就害怕腾真的会受影响,不许绿耳去探望腾;自己拿绿耳治好了勇的胳膊作证,红云又改变主意,同意绿耳来看望首领。 现在,花尾就是想借着这些亚兽和兽人们的气势,让红云真的下定决心驱逐绿耳? 重心里浮现起一丝怪异的感觉,想了想没有再开口,反而跟花尾一样看向了红云。 红云一开始脸色还有些茫然,听了几句之后渐渐明白了当前的状况,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和愤怒:“你们是要我把绿耳赶出部落?” 花尾注意到红云脸上的怒意,心里一喜,想着恐怕红云也受够了绿耳把首领搞得生死不明、现在还涎着脸要重带他过来吧? 对说服红云驱逐绿耳的把握十拿九稳,花尾凑近了一些,眼角有些得意地扫了陆迩一眼,趁机劝说红云:“红云,赶走绿耳,首领的伤说不定就能好了;再说,你至少也要为利着想,不怕绿耳留在部落里,连累茫也出事?” 陆迩闲闲地站在一旁,听到这里轻轻扬了扬眉毛:茫……好像是红云和腾新生的幼崽,是个小兽人来着?拿红云的母性下手,这个花尾为了赶他走还真是煞费苦心。 就在花尾满心以为红云一定会点头同意、甚至还考虑好了如何应对重的阻拦的时候,耳中忽然听到红云带着怒气的声音:“绿耳有着巫医的天赋,腾的伤势被绿耳看过之后都开始好转了,我为什么要驱逐他?” ——什、什么? ——巫医? 在场所有亚兽和兽人都傻了。 第16章 打脸不易 花尾一瞬间怀疑自己听错了:“巫医?” ——绿耳那个废物?怎么可能? “刚才绿耳给腾配了药,腾的状况好多了。”红云虽然有些没主见,好坏还是分得清的。她现在心里都是对绿耳的愧疚和感激,看向花尾的眼神带着一丝愤怒和怀疑,“花尾,你为什么一直都劝我把绿耳驱逐出去?” 重看着面前那些亚兽和兽人们惊疑不定的眼神,向前一步沉声开口:“确实,勇前阵子前腿断了,也是绿耳治好的;而且绿耳还研究出了防止伤口腐烂的药草!” “勇的断腿治好了?” “好像真的是,我上午还看到勇跟烈在外头练习捕猎呢。” “绿耳真的是巫医?” 重在部落里一贯都不会说谎,颇有几分威望,他说的话大家都很信服,当下议论纷纷,看向陆迩的眼神都有些不大一样了。 巫医是什么? 巫医能够治愈兽人们的伤势、能够与天地神灵沟通、能够保佑部落不受天灾侵害…… 那些拥有巫医的部落,无一不是远近闻名的大部落! 红木部落附近方圆几百里,各个小部落星罗棋布,也没听说过有哪个部落出了个巫医!最近的一个,便是遥远的黑河部落里的巫医了,听说制盐和换盐的法子就是那位巫医研究出来的! 如今,他们部落也要有巫医了? 亚兽们热切的目光在对上陆迩脸上淡然的神情时,满腔的兴奋顿时冰消雪融。 这时他们才记起来,他们现在是过来请求首领驱逐绿耳的。 ——驱逐一位巫医! 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巫医地位崇高,对部落裨益甚大,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只有强大的部落,才配拥有一位巫医! 他们平时就对绿耳不闻不问、冷漠相待,现在还想驱逐绿耳,绿耳该不会干脆想要离开部落吧? 亚兽和兽人们心里顿时泛起了一层恐慌,有些惊慌失措,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重和红云。 重看到他们的神情,暗暗满意,知道他们已经知道绿耳的重要性,也没有多说什么,只回头看向一直没有说话的陆迩,言辞恳切:“抱歉,绿耳,给你添麻烦了。” 至于这些亚兽们担心的绿耳会不会离开部落的问题,重目前倒是不太担忧——绿耳终究是首领的孩子,只要部落不要再像从前一样把他排斥在外,想必绿耳也不会抛弃他们。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请绿耳教授大家种植那能够防止伤口腐烂的姜、还有经过改良的白根菜。 陆迩点点头,上前一步,看着花尾那惊慌失措的眼神,淡淡地道:“道歉。” 花尾看陆迩过来,忍不住后退了一步,闻言一愣:“什么?” 陆迩耐心重复了一遍:“道歉。” 为你对绿耳所做的一切。 花尾脸憋红又变白,下意识回头看看,被他看到的亚兽们全都错开了目光。 孤立无援,花尾只能低下头,感觉像被扇了一巴掌一般火辣辣的,咬牙低声道:“对不起,是我的错。” 得到花尾的道歉,陆迩点点头,权当看了个戏,全程只觉得有点滑稽,听到重的话,微微点头,抱着小猫崽跟在重身后离开,经过花尾身边时顺便看了他一眼,发现花尾现在小脸煞白,魂不守舍。 …… 花尾现在心里确实充满了恐慌。 一方面,绿耳那个废物竟然是巫医,这让他迅速反思了一遍自己从前欺凌绿耳时的所做所为,越想越觉得害怕:自己之前从绿耳那骗了那么多东西,绿耳会不会报复自己? 如果绿耳真的是巫医,以后在部落里的地位恐怕就不比首领低多少了!万一绿耳报复自己,要把自己驱逐出去怎么办? ——不不不,就算是首领,也不能无缘无故地驱逐一个亚兽,何况自己是部落里最优秀的亚兽呢?只要咬死说之前跟绿耳之间只是小孩子之间的矛盾,绿耳又没有证据,难道还能把自己怎么样? ——何况他也道歉过了! ——最多、最多以后自己绕着他走就是了! 勉强安慰下自己的花尾,更加焦虑的是另一方面。 勇的断肢竟然已经治好了? 那自己之前当着他的面对烈说的话,岂不是完全把他推给了别人? 烈那个有眼无珠的孤狼,竟然不要他、反而跟绿耳不清不楚,他又当着白须和烈的面拒绝了勇,难道以后要选一个更差的兽人? 部落里最优秀的兽人是角,角死后、自己只能勉强从烈和勇之间选一个,已经很不满意了,怎么能再降低一次标准呢? 想到以前勇围着自己傻乎乎地转来转去的样子,花尾努力说服自己:没关系,勇这么喜欢自己,不会因为被拒绝一次就放弃的,像自己这样优秀的亚兽挑挑拣拣本来就很正常的嘛!实在不行,自己以后主动一点、对待勇的态度好一点,还怕不能让勇对自己死心塌地? 这么想着,花尾心里舒服多了,抬头正好看到周围那些亚兽们有些不善的目光,知道他们是把对绿耳报复的担忧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心里暗骂了几句,赶紧找借口溜掉了。 …… 第二天,重对整个部落宣布了种植姜和白根菜的决定。 经过一夜的发酵,几乎整个部落都知道那个被认定是“灾星”的亚兽绿耳竟然拥有巫医的天赋,本来还有些不太相信,可随着勇出面证明,让大家看到他已经基本恢复如初的健壮胳膊,兽人们惊叹之后不由得纷纷折服。 要知道,从前部落里有断了腿、但是侥幸愈合的兽人,断肢都会长歪、伤口还有很深很丑的疤痕,有时候还缺了一部分肉,能够把亚兽和小兽人吓得做噩梦; 而看勇的胳膊,除了一道浅浅的疤痕之外,整条胳膊都和从前一样强壮、灵敏,根本不像折断过的样子! 绿耳竟然真的治好了勇的胳膊? 绿耳真的是巫医? 有勇的完美案例佐证,再加上红云也说首领在被陆迩看过之后状况好了很多,兽人们迅速接受了重关于开辟种植姜的要求。 倒是白根菜,他们总觉得没必要——辛辛苦苦种那玩意做啥,白根菜又没多少汁水,想吃去野外拔不就好了? 陆迩在种植的内容上刻意要求过,每家每户只需要种植一小部分生姜,主要土地留出来种植白根菜就好。 生姜毕竟不能当作食物,当作调味品或者药草使用,一点点也就够了。 碍于“巫医”的要求,兽人们虽然不太情愿,还是都点头答应下来。 关于开垦土地、烧草木灰、从野外挖掘腐殖土施肥的套路,陆迩简单给兽人们演示了一遍,特别强调了种植植株之间的间隔。 因为现在部落里还没有度量衡的概念,所以陆迩用手掌大小比划了一下:“两个坑之间要预留两只手的距离。” “为什么要留这么长?”有亚兽好奇地问。 “因为土地里的养分是有限的,种得太密集,植物吸收的养分就会不够。”陆迩看那个兽人还是一脸迷茫,想了想,换了个说法,“就像只有一头猎物,一个兽人吃得饱,但是十个兽人来吃就吃不饱了,植物也是这样。” 那个亚兽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过了一会又问:“那为什么要把草木灰和外面的泥土翻到土里?” “因为土地里的养分太少了,需要额外补充——草木灰和腐殖土都可以给植物补充‘食物’。” 草木灰除了施肥之外,还有个重要作用是中和这块红土地的酸度。 不过这个陆迩也不知道如何浅显的解释,只好略过不谈。 那个亚兽有些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植物竟然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其实对植物来说最好的肥料其实是粪肥…… 陆迩这句话含在嘴里,转悠了一下还是没吐出来。 人畜粪便其实不能直接当作肥料,要经过沤制才不会导致烧根。 以陆迩的了解,这个时代没有“厕所”这个概念,不论兽人还是亚兽,三急来了都是随便找个避人的树丛解决。 在陆迩眼中,这就是赤裸裸的浪费——那么多粪便,收集起来能产生多少肥料! 以前他没什么话语权也就算了,现在重把他抬到了“巫医”的地位,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他的专业。 被提醒了的陆迩当即找到了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修建……公共厕所?” 重有些迷惑地摸了摸脑袋,“那是什么?” “就是……大家集体尿尿和拉粑粑的地方。”陆迩没有注意到怀里的小猫崽陡然僵硬的躯体,耐心地解释,“把兽人们每天排泄的粪便汇集到一个池子里,沤制之后就是最好的肥料。” 不光是白根菜,后面大豆的培育才是重头。陆迩要在大豆投产之前就把准备工作做好。 重本以为自己发现陆迩是巫医之后,听到的第一个修建要求会是什么祭坛之类,没想到他们部落这位新任小巫医一开口,就是这么……奇怪的要求。 ——收集兽人们的……粪便? 第17章 修厕不易 最终,重还是同意了陆迩的这个奇怪要求。 只是现在寒季刚结束不久,耗尽存货的兽人们每天都在忙着寻找食物,白白做这个工,可能会有人不太乐意。 陆迩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那天跟在花尾后面那么多亚兽和兽人,看起来都挺闲的,就让他们来做吧。” 虽然陆迩对红木部落的了解不算太深,也看得出那些亚兽和兽人们之所以能这么积极地聚拢起来请愿驱逐“灾星”,要么不辨是非、单纯到说什么信什么,要么就是跟在花尾身边的小团体。 不管哪种,都是太闲了。 封建迷信、搭帮结伙,都需要光荣的劳动来荡涤心灵。 重:“……” 不知道为何,陆迩这个提议一出来,重竟然稍微松了口气。 小惩大诫的报复,总好过陆迩一直怀恨在心。 如今陆迩开口提了要求,说明还是把自己当作部落的一份子。 不过另一方面,重还是希望把陆迩这个拥有巫医资质的亚兽紧紧绑在红木部落。兽人心思大都直率,直截了当开口问道:“绿耳,你有没有看中的兽人?” 不管看中哪个,他都有信心那个兽人一定会高高兴兴地跟绿耳在一起! 在陆迩怀里昏昏欲睡的小咪陡然支棱起了耳朵,碧色的瞳孔有些不善地看向了重。 重恍然未觉,只期盼地看着陆迩。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摆摆手,把对勇那套说辞拿了出来:“我只喜欢角,除非角复活,否则我不会接受任何一个兽人。” 重愣了愣:“那你以后一个人怎么办?” 没有兽人保护和狩猎,亚兽一个人很难活得下去。 陆迩对自己一个人生活完全没有任何担忧,除了武力不行之外,他有信心比这片土地上任何一个亚兽甚至兽人都能活得更好。 “不用说了,重,我这辈子都只会跟角在一起。”陆迩刻意流露出一丝伤感,“时至今日,我都觉得角一直陪在我身边。” 小咪:“咪呜?!” 重被小咪骤然拔高的叫声吸引,看了这只小兽一眼,没看出什么端倪,再看陆迩注意到他那“深情”的眼神,不知为何心里升腾起一丝感动,慎重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 推广土地种植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力。 兽人们对于巫医怀着天然的崇敬与信任,对部落里新任的巫医陆迩的怀疑,也仅仅是怀疑陆迩这么年轻是否真的能担起巫医的职责,但经过勇和白须一家亲身佐证的开垦种地,没有任何疑虑。 陆迩培育的白根菜比野外的白根菜质量好了不知多少倍,生长速度快,爽口甘甜,糖分十足,不论是闲暇时掰一段嚼着吃,还是肚子饿的时候用来充饥都让亚兽们十分满意;就连不怎么喜欢吃素的兽人们也啃得津津有味。 不过整个部落都在烧草木灰、挖腐殖质,部落附近的干柴和肥沃泥土很快就不够用了,陆迩赶紧加快了推动建造公共厕所加化粪池的脚步。 为了避免多余的麻烦,重在召集兽人和亚兽们的时候,只说了要搭建一个叫做“公共厕所”的东西,没有说公共厕所用来干什么。 当初受到一点鼓动就跟着花尾一起想要驱逐陆迩的兽人们接到重的通知时,一起松了口气。 他们轮流去看过勇的胳膊,发现勇现在用那只断过的手臂还是可以照样轻松吊打他们。 这让他们比起没什么实感的亚兽更加对陆迩这个巫医充满了敬畏之情,也对之前得罪陆迩的举动愈发恐慌。 现在陆迩要求他们去搭建那个什么……公共厕所,虽然不太清楚是干什么的,可是这毕竟是给巫医做事!听说有的部落巫医能够与神明沟通,强化兽人的力量呢! 这次他们要修建的会不会就是这样的祭坛? 而比起兽人们的干劲十足,亚兽们就有些老大不情愿。 跟在花尾身边的亚兽,大都是想着能够找一个优秀的兽人,从此被好好供养着不用辛苦地外出,平日里为了生计出门采集食物已经有些不情愿,何况是要干这种累活呢? 可是重很严肃地告诉他们,这是部落集体的事情,他们不干,后面猎物和盐的分配就会考虑酌情削减他们的份额。 为了食物和盐,这些亚兽们只能苦着脸听从陆迩的安排,心里少不得暗骂陆迩几句。 不过也没人敢当着陆迩的面说什么,巫医的存在对部落来说太重要了,就算是花尾在陆迩面前也老老实实缩起尾巴,一句反对的话也不敢说。 陆迩不管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只要听话肯干活就够了。 这个世界的兽人们住的都是兽皮帐篷,遮风避雨保暖还好,只是下雨就会变得很沉重,冬天御寒也很勉强。 像角那种好一点,是专门捕猎皮毛合适的尖尾貂做成,下雨也不会沾水,帐篷里头极为暖和。 也无怪花尾嫉妒陆迩一个人占了角的帐篷——整个红木部落,只有角一个人是住了这样的帐篷,就算首领,因为要养活一家人,也没空去捕猎那些又小又精的尖尾貂。 从前首领去黑河部落换盐时曾经打听过,角这顶帐篷拆下来去换,能换够他们部落吃十多年的盐! 当然,陆迩是不打算用帐篷来做公共厕所的。 毕竟是排泄用,再好的兽皮,被熏染久了都会变成难以忍受的味道。 笔直的树枝用草绳绑成一排,挖开地基后插进去,再糊一层泥土,晒干之后就是简易的墙壁;顶棚同样用缠编密实的树枝遮蔽,最上面再盖一层避水的兽皮,简易的厕所就搭好了。 厕所的坑其实还好,主要麻烦的还是化粪池。 陆迩原本打算按照三格化粪池的方式修建,只是这个世界现在没有水泥也没有烧砖,想做不会被腐蚀的格挡只能用天然的石板。 而兽人们在外头寻找了很久,也只找到一块合适的石板。 不得已,三格变两格,陆迩也只能安慰自己:总比一个大粪坑好。 挖好化粪池后,上面用更加结实的木头盖住,再铺一层枝条,最后再盖一层泥土,保证部落里最重的兽人在上面蹦跳也不会出问题。 化粪池只留了一个口子用来挑肥,这样也可以避免到了夏天附近味道太冲。 陆迩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图,考虑了部落人口数,鉴于兽人们的数学水平都接近于无,他比划尺寸的时候还特意用脚步大小来界定,结果因为不同兽人们的步伐大小不一样,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不得已,陆迩专门找了一根颜色鲜明的红色树枝,修剪成大概一米左右的长度,并刻上了不同的刻度,做成简易的量尺,让他们用这个来判断长短。 陆迩还想挑几个聪明点的亚兽教授一下基础数学,最后发现他们每天除了干活还算认真,其他方面阴奉阳违,就懒得再自找麻烦。 兽人们倒是认真,可兽人们似乎天然比亚兽们少根筋,靠直觉多过靠逻辑,比心不在焉的亚兽还难调教。 只有一个兽型是狐狸的小兽人还算聪明,陆迩教导了一日,这个名叫“利”的小兽人就能数十以内的数字,勉强可以当作监工用。 为此陆迩晚上回家时还跟小咪感叹过:“这个世界的兽人感觉都蠢蠢的,怎么教都学不会。” 在陆迩身边耳濡目染这么久依然不识数的小猫崽感觉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 “但是还挺可爱的,毛毛又软又蓬松。”陆迩轻轻抚摸着小咪光滑柔顺的皮毛,陷入了甜蜜的回想之中,“好想扑在那么大的尾巴上打滚。” 小咪:“……” ——前几天才跟重说一辈子只想跟他在一起,怎么现在突然就看上利了?! ——利年纪这么小,连个大点的猎物都拖不动! 小咪有点坐不住了,它站起身,轻盈爬到陆迩腿上,两只小爪子搭在陆迩身上,伸长了脑袋去蹭陆迩的下巴,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那只小狐狸,难道还能比我更毛绒绒吗? 从前小咪只有陆迩用食物引诱的时候才会放下架子主动亲热,这次莫名受到猫崽儿临幸的陆迩受宠若惊,狠狠吸了一大口猫,恨不得把整张脸都埋在小咪柔软的毛毛里:“小咪,今天怎么这么主动跟爸爸撒娇?” 被撸得七晕八素的小咪发出稚嫩又不服气的“咪呜”声。 现在小咪已经完全打消了之前想和这个亚兽解释自己不是一只单纯的小猫,而是因为一些外因变成小猫的兽人的打算。 它现在满心思想的都是如何尽快恢复原来的形态。 ——这个“绿耳”估计只是以为自己死了,所以才会对其他的兽人摇摆不定;只要自己恢复了刚猛威势的原型,一定就不用担心这个亚兽去找其他的兽人了! 第18章 卫生不易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陆迩培育过的白根菜在部落里推广开来,种得好的兽人家里已经收获了两三茬。 不浇灌灵水的情况下,白根菜最初生长速度很快,再选种种植下去,生长速度便放慢了许多,陆迩估计最后会越来越趋近原本的生长节奏。 兽人们也发现了在自家种一个小菜园的好处——不需要冒着危险外出就能获得食物,一些年纪大的兽人和亚兽也能多少侍弄一点,不至于完全成为部落的累赘。 要知道,当食物不够的时节,那些没能力自己获取食物的老弱病残都会是最先饿死、或者说被抛弃的那些人。 兽人们并非不在意亲人族人,只是当自然界变得严苛起来时,活下去、让大多数人活下去才是他们抱团取暖的唯一方式。 虽然体力衰退的老人种地也未必能收获多少食物,可是这至少给了他们一丝希望,不至于在旱季或者严冬里白白等死。 …… 陆迩这段时间还趁机研究了一下怎么做简单的鞋子。 说起红木部落的着装,清一色兽皮裙和兽皮披肩。虽然陆迩最初有些不适应,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唯独鞋子,部落里不论兽人还是亚兽,都是清一色赤着脚到处跑。 陆迩老是担心自己踩在碎石头上扎破脚掌,只是他也没有剪刀和针线,没法用帐篷里的兽皮给自己做鞋。 有了“巫医”光环后,陆迩接触到的兽人和亚兽们多了不少,用食物从其他兽人那里换到不少草绳,又请爪子比较锋利的兽人帮忙切割兽皮,费尽心思才做了一双兽皮鞋子。 其实说是鞋子,不过是用剪成合适形状的兽皮包在脚上,然后用草绳绑住而已。 饶是如此,终于不用光脚踩地的陆迩还是长长舒了口气。 那个来帮忙切割兽皮的兽人有些困惑,忍不住提醒:“绿耳,脚上包着这个东西,跑不快的。” 陆迩点点头:“我不会离开部落太远。” 他的小菜园就在部落不远处,没什么危险;再远的地方他也不敢一个人跑出去。 …… 等到公共厕所加化粪池全部建好,陆迩郑重宣布,以后所有的兽人大小便都要到公共厕所进行,以后等粪便沤制完成后,就可以挑粪肥浇地。 一直以为在搭建什么与神灵沟通的祭坛的兽人和亚兽们:“……” 他们干了这么久,就搞出了这个? 到底是巫医的吩咐,就算再难以理解,公共厕所也已经建成了。 为了好奇陆迩所说的粪肥的效果,也不舍得大家耗费心血、辛辛苦苦这么久建好的公共厕所浪费,参与了公共厕所修建任务的兽人们都自觉地使用起来。 别说,在自己亲手搭建的厕所里,感觉尿尿都能高好多呢! 还有几个亚兽性子比较倔,觉得巫医和重都发话过了,还有兽人嫌懒偷偷在外头大小便,就是不尊重他们的劳动成功,自发形成了“卫生稽查小组”,专门针对那些不使用公共厕所的家伙。 经常有兽人在树丛后面解决问题时被当场抓获,兽皮裙还没围起来,就被气冲冲的亚兽揪着耳朵拖出来,在部落里游行示众,臊得那些兽人们脸皮通红。 有兽人不堪烦扰,诉苦到重那里去,重找到陆迩说明了一下问题,陆迩不怒反喜:“他们做得好啊!” 重:“……” 嘘嘘到一半被人拽着耳朵拖出来,哪里好了? 陆迩惊喜的倒不是兽人们的公共卫生意识,而是那些亚兽们朦朦胧胧产生了对劳动成果的骄傲和集体荣誉感。 他在教导那些亚兽们修建公共厕所的时候,也慢慢发现,这些亚兽们虽然有些懒惰、小气,经常想着不劳而获,可本质上其实都很单纯,并非是一门心思的使坏。 因为只有亚兽才能生育幼崽,所以兽人部落里大都对亚兽没什么苛刻要求,亚兽自己获取的食物不需要上交一半、也没有强制捕猎或者干活的要求,大部分亚兽出门采集都是因为家里兽人捕猎到的食物不够多。 而家里兽人比较能干的话,亚兽们就闲着无事,没什么主见的就会聚拢到像是花尾这样有些人气的亚兽身边,成为小团体中的一员。 其实很多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在陆迩看来,这些亚兽和他带的一些混吃等死的学弟学妹们一模一样: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浑浑噩噩。 无知的恶有时比刻意的恶更加可怕,可是想要纠正他们也更加简单。 启蒙思想的方式很多,学习和劳动是最有效也最简单的途径。 陆迩下决心,以后要多给这些亚兽和兽人们找些活干。 …… 当前,陆迩得知这些亚兽们的举动大加赞赏,甚至和重一起去了领头的亚兽家里给他褒奖。 领头的这个亚兽,从重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紫瞳”。 见到人之后,陆迩还觉得有些面熟——当初花尾纠集了一群亚兽和兽人,到首领帐篷那里请愿驱逐他的时候,这个亚兽似乎是喊得最大声的一个。 因为那双在兽人之中也比较罕见的紫色眼眸,陆迩对紫瞳印象深刻;显然紫瞳也知道自己比较显眼,看到陆迩和重过来也没有跑,耷拉着脑袋主动走了过来,看样子是以为重和陆迩是来责备他的。 等到陆迩说明了来意,紫瞳的眼神骤然亮晶晶了起来:“绿耳,你不怪我吗?” 陆迩摇摇头笑道:“没有,你做得很好,以后只管继续做。” 得到陆迩的认可,紫瞳高兴地转了一圈,过会像是想到了什么,钻进了自己的帐篷,丢下一句话:“绿耳,你等我一会!” 过了一会,紫瞳从他的帐篷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白胖的白根菜,明显是去了叶片和根须的,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陆迩:“这是我种出来的第一棵白根菜,今天刚好收获,送给你。” 陆迩有些不太清楚这个亚兽为什么突然送自己礼物,不过还是含笑着收下:“多谢。” 等陆迩转身走了几步,才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大喊:“绿耳!” 陆迩回头,隔着一段路看到站在帐篷门口的紫瞳俊俏的小脸有些红彤彤,紫色的眼眸亮晶晶如同一块玉石,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还是坚定地大声喊道:“绿耳,对不起!” 喊完这句话,紫瞳眨眨眼,努力憋着嘴巴,两只手背在身后不安地绞紧,眼巴巴地看着陆迩。 陆迩微微一怔,神色微松,沉默片刻,对他轻轻点点头。 紫瞳愣住片刻,之后才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背擦擦眼角,转头钻进了自己的帐篷。 重在一旁看着那个亚兽回去,才轻轻叹了口气:“紫瞳不是坏孩子。” 过来的路上,陆迩从重那里了解了一些紫瞳相关的情况。 紫瞳也是部落从外面捡回来的孤儿之一,不过不是首领捡回来、是部落里一个兽人不幸罹难的亚兽外出采集时带回来的。那位亚兽年纪不小,一直没有找到兽人,便独自生活,有了紫瞳正好当个伴儿。 部落对于带着幼崽的亚兽都颇多照顾,紫瞳好好的长大成人。也许是看到姆父独自一人采集生活的艰辛,他便坚定认为一定要找一个强壮的兽人,因此和花尾他们“臭气相投”,混在一起。 陆迩纤细的手指轻轻点着猫崽儿的脑袋,沉默片刻,点点头:“确实。” ——他们只是……什么都不懂。 不懂得有时候跟风舆论也可以逼死一个内心本就自闭的人,不懂得无知而犯的错有时候比故意为之更加残忍。 原身绿耳的死,既是那些“灾星”流言流传导致的心理压力所致,也有冬季过后无人庇护、食物匮乏的原因。 陆迩不是绿耳,他没有权利替绿耳原谅,但他的性格也没打算为此而报复什么。在这个都不能保证一定不会被饿死的时代,谈关注小亚兽们的心理健康似乎也有些何不食肉糜。 他能做的,也许只有将他脑袋中经过几千年发展而来的农业知识应用到这个世界,帮助这些兽人能够稳定的吃饱、穿暖,不必因为一点食物冒生命危险,也不必在旱季和冬季忍痛放弃那些羸弱没有价值的部落族人。 仓廪实而知礼节。 在吃饱肚子的同时,再教这些在某些方面很无知的兽人们启蒙,帮助他们明辨是非。 目前看,如今正是一个好的开端。 陆迩抚摸着怀里小咪的脑袋,唇角轻轻勾了一下:至少,这些兽人都不会随地大小便了。 第19章 穿鞋不易 回去的路上,小咪似乎察觉到了陆迩的心情低落,主动在陆迩怀里站起身子,小巧的猫鼻子在陆迩下巴上轻轻蹭了蹭。 小毛球主动亲热,让陆迩又惊又喜,什么负面情绪都抛之脑后。 陆迩被体贴的小猫崽儿柔软的小鼻子治愈了心情,低下头狠狠地“啾”了小咪一口:“小咪,爸爸好爱你啊!” 这一次陆迩直接亲到了小咪柔嫩的猫嘴巴上,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倒是小咪整个猫都僵硬住了。 ——该、该死,这个亚兽竟然……? 小咪感受着那柔软湿润的粉唇在自己的猫鼻子和猫嘴巴上滑过时的触感,一双碧色的瞳孔瞪得溜圆,嘴巴微微张开,露出粉白的小猫牙,尾巴也紧紧崩了起来,整只猫看起来都傻乎乎的。 等到回去帐篷,陆迩做了小咪最爱吃的石板煎肉都没能让这只魂不守舍的小猫崽回过神来。 陆迩用简易的筷子夹起一块还冒着油花的肉片在小咪眼前晃了晃:“小咪,肉肉还吃不吃啦?” 浓浓的肉香沁透心脾,小咪茫然中下意识张开嘴巴,把陆迩夹过来的肉片叼在嘴里,趴在地上慢慢地咀嚼。 等到吃完了肉片,小咪才回过神,懊恼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吃饱了。 它都没尝到味儿! 小咪抬起头,看向那个正整理着食物残渣和原始炊具的亚兽,心里对变回原型的渴望更加浓郁。 ——如果它是兽人状态,那刚才这个亚兽亲他的时候也不至于傻住,一定可以好好回应! …… 吃过午饭,陆迩又去拜访了一下勇。 他想要一只石磨。 这些日子他坚持不懈在野外寻找草籽类的植物,用灵水育种改良之后,看能否当做主食食用;大部分品种都有种子太散、草籽发苦等问题,这两天总算让他发现了一种勉强可以吃的植物。 直接在火上烤焦之后陆迩尝过,有那么一点点焦香。但是这种烹饪方法其实大部分淀粉都直接被烧尽,留不下什么营养。 要想正经当做食物,还得用磨盘磨成粉、筛去糠。 红木部落自然没有石磨这种东西,陆迩就想请勇帮忙做一个。 考虑到自己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大量种子可以研磨,陆迩只请勇帮忙做一个小一点的石磨。 有治愈断臂之恩,勇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他虽然不能像角一样一个人能挖一口石锅,但只是把石头磨平之后加上凹槽还勉强做得到。 石磨的结构不复杂,两块大小合适的石块中间挖出差不多的凹槽,再预留出倾倒草籽的豁口即可。 过了两天,勇就把陆迩要求的磨盘做好带了过来,陆迩拿出准备好的木棍和草绳,拼凑成了简单的石磨,放在了陆迩帐篷后头。 就是草绳和木棍的磨损比较严重,估计要经常换新。 白须也帮忙送了些草绳过来,对磨盘没什么好奇之心,反倒是注意到陆迩脚上包着的兽皮鞋:“绿耳,你脚受伤了吗?” “没有,这是鞋子。” “鞋子?” “嗯,可以保护脚不会被石子或者别的东西划伤。”陆迩抬起脚活动了一下,示意自己踩地的踏实。 白须很有些兴趣,提出和当初帮陆迩做鞋的兽人一样的疑问:“包着这个,走路不会不方便吗?” “贴脚合适就不会。”陆迩的兽皮鞋是比划着自己的脚大小量出来的,不但留出了兽皮带子,还额外用草绳绑住宽松的脚踝等部位。 部落里的亚兽们一直都是赤着脚走路,因为大家都走得不远,部落附近的地形又很熟悉。 最关键的是,所有人都习惯这种方式。 因此陆迩突然穿上了“鞋子”,顿时吸引了白须的注意力。 兽人们要外出狩猎,赤脚行动更方便,而且他们皮糙肉厚也不怕硌脚,所以帮陆迩做鞋的兽人压根没往心里去。 和兽人们不同,亚兽极少离开部落的安全圈,本身体力和速度都一般,对于鞋子影响活动的容忍度很高。 白须向陆迩请教了兽皮鞋的做法,回去让勇帮忙做了一双,第二天就穿出了门。 白须在部落里人缘不错,很快就有亚兽们注意到他脚下包着的兽皮鞋,纷纷凑过来打听,得知是陆迩搞出来之后,纷纷惊叹:不愧是巫医! 穿上兽皮鞋,脚底柔软、走路舒适,还暖洋洋的,几个亚兽羡慕了一番,回头就找家里的兽人也做了一双。 陆迩穿上没几天,部落里的亚兽们忽然就开始流行起穿兽皮鞋来,有些心灵手巧的亚兽甚至把兽皮鞋改造得比陆迩的初号机更加舒适轻便,穿脱也更方便。 这让陆迩感叹,果然不能小瞧任何人的智慧,哪怕是原始时代,只要点开一扇门,他们总能举一反三,改进出更好的东西。 …… 石磨有了,陆迩在磨面。 把自己这些天收获的草籽耐心研磨了三遍,才勉强磨碎;没有筛子的情况下,他只能采用扬滤法,用三只葫芦瓢对着风小心撒下混着草糠的粗面,让风把不同重量的颗粒吹来,反复四五次才勉强得到一小把最原始的面粉。 ……这点面,连个馒头都蒸不起来。 陆迩颇为无奈,还是掺了水捏成一个小小的面团,拍成面饼后在石板上烤熟。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面饼。 陆迩闻着那淡淡的熟面香气,心里大概算了一下:他找到的这种植物,种了三茬才收获一小瓢种子;在磨面和滤面的过程中又因为工具的粗糙和手法的不熟悉损耗了很多…… 数算下来,为了这一块面饼付出的劳动力,换种白根菜够他吃好几天。 陆迩有些好笑地叹口气。 虽说知道育种最开始都是最艰难的,可从野生植株驯化的起点实在太低,手头能用的工具也太少,哪怕有灵水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块来之不易的面饼陆迩分了一半给小咪,自己慢慢嚼着,算是怀念一下味道。 作为最初的品种,这块面饼里没多少面香味,还因为筛滤手段过于原始,有不少硌牙的糠。 饶是如此,这么久没能尝过面食味道的陆迩还是觉得格外满足。 小咪就不一样了,尝了一口,感觉嘴巴里又干又硬,便嫌弃地扭头躲开,看向陆迩的眼神也带上了同情。 ——都怪它现在这个样子,才让它的亚兽不得不吃这么难吃的东西,看来必须尽快想办法变回去。 …… 到了晚上,陆迩日常整理完一天的工作、做好第二天的规划、躺下睡熟了,原本趴在陆迩身边的小猫崽才慢慢睁开眼睛,翡翠般的猫瞳中没有一丝睡意。 它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无声地走近陆迩脑袋,轻轻嗅了嗅,确认这个亚兽已经陷入了熟睡之中,才轻盈地跃起,跳到陆迩的右手旁,看准那枚包裹在树叶中的指环,爪子探出,锋锐的指甲在夜色中闪着冷冷的光。 伸到一半,小咪又觉得有些不对,看看漆黑一片的夜色,又想起这个亚兽之前说过“指环接触阳光才会涌出灵水”,猫脸上闪过一丝沉思,回头看了一眼陆迩。 ——之前它喝过一次陆迩给它的灵水,惊讶地发现灵水中蕴含的能量对它的伤势很有帮助,便想多从这个亚兽手里讨要一点灵水,好尽快恢复原型。 可没想到,陆迩还没完全探明灵水对生物的作用,看灵水对植物的影响,生怕小咪喝多了会干扰正常的生长发育,任凭它舍了面子百般撒娇都不肯给它多喝,只偶尔施舍一点点,哪怕是陆迩自己在种植起白根菜之后也基本不再直接饮用灵水,让小咪气得想挠人。 ——白天里这个亚兽一直都清醒着,自己很难偷到灵水喝,那目前唯一的方法就是…… 小咪从帐篷一角钻出来,抬头看向了首领家的方向,双眸中闪过一丝沉思,迈开步伐快速向前跑去。 陆迩每天都会制备一点灵水,稀释之后加白根菜汁,做成“药水”送去给红云,在尽力维持腾的身体状况的同时,尽量少用灵水,以免灵水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副作用。 不过就算如此,每天给腾送去的药水中的灵水也比小咪自己撒娇得来的多太多了。 只要它每天晚上去偷喝一点点,保证让红云看不出来的程度,它恢复原型的速度就会比以前估计的快很多…… 想象着自己恢复之后“绿耳”惊喜又充满爱意的眼神,小咪脚下的步伐都忍不住加快了许多。 ——到时候,这个亚兽一定也会高兴的吧? 第20章 煮豆不易 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有机肥,陆迩的黄豆培育计划进展飞速。 真正施了肥、加上如今天气已经渐渐转暖,陆迩终于将黄豆的品种优化了许多,豆荚饱满、豆粒圆润,完全有了推广种植的价值。 收获第一批成品后,陆迩捧着一堆豆荚回到自己的帐篷,剥出黄豆,得到了一小把新鲜的豆子,在帐篷里仅有的一口石锅里煮熟。 新鲜黄豆煮熟之后,嫩黄色的外皮微微破裂,露出里面微微泛白的豆粒,散发着细密的豆香。 陆迩煮豆子时加进了之前盐、搜集来的葱姜、八角等佐味,新鲜出锅的水煮黄豆清香扑鼻,咬下去软弹可口,黄豆本身的香味与柔嫩的口感交融,饱涨的满足感充盈在齿舌之间。 时隔这么久,陆迩总算尝到了一点熟悉的味道,一小把水煮黄豆很快就被他吃得七七八八。 他用自己手工做的简易筷子轻轻挟起一枚煮透的黄豆,吹凉之后递给蹲在一旁好奇地看来看去的小咪:“小咪,尝尝。” 小咪昨晚偷喝了灵水,肚子现在不饿,有些嫌弃地看了那枚黄豆一眼,眼眸里闪过一丝无奈:这个亚兽为什么总喜欢吃植物,果然还是因为猎物太少了吗?它还是要尽快变回……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亚兽都把食物递到嘴边了,小咪还是顺从地张开嘴,咬住了那枚未曾见过的种子。 嚼一嚼,带着淡淡咸香味的豆子瞬间征服了小咪的嘴巴。 陆迩看着小咪陡然睁大的眼睛,还以为小咪不爱吃,便轻轻撸了一把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笑道:“不好吃吗?爸爸可是很爱吃的。” 小咪咽下嘴里的豆子,凑近石锅,轻轻嗅了嗅,发出想再来一口的“啊呜”声。 陆迩前世养的猫都不怎么爱吃豆制品,难得看到小咪对豆子感兴趣,陆迩又挟了一枚豆子给它,看它吃完之后还想要的样子,连忙拒绝:“小猫不能吃太多黄豆。” 小咪已经听腻了这个亚兽用这些不知从哪来的规矩约束它。不过它现在也有了应对陆迩的办法。 只要舍弃一点点尊严…… 小咪凑到陆迩身边,拉长了声线,发出软糯的“咪呜”声,在陆迩裸露的小腿上将毛茸茸的脑袋蹭过去,然后软乎乎的身体也贴了上来,长长的尾巴左右摆动着,瞳孔中碧波荡漾,可怜巴巴地看着陆迩。 ——试问谁能抵挡这样一只撒娇的小猫咪呢? 陆迩顶不住。 这种攻势下,别说是几个小小的水煮黄豆,就算是水煮钻石,他也全都戴在他家小可爱头上。 小咪心满意足地嚼着香喷喷的豆子,尾巴一摆一摆:果然,只要略施小计,这个亚兽还是很懂得尊重他的兽人的嘛! …… 豆子培育喜获成功,陆迩又去收集了一些,高高兴兴去找了白须,请他也种植起来。 白须对陆迩已经十分信任,那一小把豆子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许久,有些疑惑:“这是什么?” 陆迩笑呵呵地道:“可以吃的。” ——难不成是什么浆果之类? 白须想起那已经成为部落里大部分兽人家里常备食物的改良版白根菜,点点头:“我现在就去种。” 黄豆本身富含高蛋白,食用价值就很高,还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豆制品,而且种植黄豆得当的话,对土地肥力的消耗很少,甚至还能一定程度上增加土壤的氮肥含量。 因此虽然黄豆不是专门的主食类粮食,陆迩还是希望能尽快把它推广出去。 说起豆制品,陆迩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豆腐。 比起直接煮豆子,把豆子转做成豆腐,口感和营养价值都会更高,而且做豆腐剩余的豆渣是绝佳的肥料,土地种植黄豆——黄豆做成豆腐——豆渣拿去肥田,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良性循环。 但是目前制作豆腐有一个最大的问题。 没有工具。 此时的兽人部落里,只有首领和角两家各有一口又笨重又厚实的石锅,移动不便、耗费柴火也多。陆迩平时都很少用那口锅,只有偶尔想喝汤的时候才会辛苦做一次。 除了这两口石锅,其他的容器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葫芦瓢。 舀水也是瓢、盛肉也是瓢,就连从化粪池里挑肥出来浇地,也是用的大号的葫芦。 做豆腐时要用大锅来慢慢熬煮豆浆,之后还要有点豆花、过滤等等操作,光靠那口想倒空都要几个人合力的石锅肯定是不行的。 更重要的是,要过滤豆浆所需要的纱布,在这个时代毫无踪迹。 此时的兽人部落,距离能够产生纺织工艺还差了几个时代,他们甚至还没有衣服的概念,平时都是草草在身上裹个兽皮。 这给陆迩兴奋的心情泼了一桶冷水。 ——难道种出黄豆就只能煮着吃? 陆迩沉思良久,决定还是努力想办法尝试一下。 只要思想深,办法总比困难多。 ——小咪最初那么高冷一猫,现在都会主动跟他撒娇了,还有什么办不到的呢? 陆迩自己想不出什么办法,便决定向部落里的兽人们求助。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太久,说不定就有什么特殊的办法可以解决他的问题。 重新振作起精神的陆迩在白须这里告辞之前,顺便向他打听,部落里有没有办法能做到过滤效果的法子。 白须一开始没弄明白陆迩要过滤什么。经过陆迩耐心仔细地解释,白须才明白过来,皱着眉想了半晌,才有些迟疑地道:“多羽之前能用草绳编出有小孔的网绳,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效果。” 陆迩有些惊喜,轻轻揉了揉怀里猫崽的脑袋:“多羽的帐篷是哪间,能不能帮忙引荐一下?” 白须所说的多羽是个年纪很大的亚兽,头上的头发有些花白,脸上也有了不少皱纹。 从白须口中陆迩知道这位老亚兽已经差不多五十多岁,在这个原始的兽人时代已经算寿星级别的老人。 时光冲刷掉了这位老亚兽的所有棱角,让他整个人都显得乐呵呵的,在部落里从不与任何人争吵。 多羽的兽人早就离世了,他生育了一个兽人,偶尔会送些猎物给他,加上多羽自己会编草绳或者网兜,和其他兽人亚兽们交换食物,日子倒还过得不错。 听闻陆迩的来意后,多羽停下手里编织草绳的动作,问:“你要多密实的网绳?” “能够只让水流出,其他的全都不要。”陆迩忖度了一下,打了个比方,“好像从河里舀出的水,把沙子全都过滤掉。” 多羽和一旁的白须都有些困惑,毕竟部落里从溪边舀水回来,基本不需要过滤直接就喝;就算有时候水比较浑浊,放置一会也该好了。 不过陆迩现在头上多了个“巫医”的名头,所作所为都带着一股神秘的感觉,多羽便没有多问,皱着稀疏的眉毛想了想,回答道:“我尽力试试,你过两天来取吧。” 看到了希望,陆迩高兴地道谢,一边琢磨着容器的问题,一边哄着不停抓挠他的小咪回了帐篷。 回到帐篷,陆迩才知道为什么小咪一反常态地焦躁不安。 恃萌行凶、美美吃了一顿煮豆子的后果,就是晚上小咪开始感觉自己的肠胃不断膨胀收缩,最后实在憋不住,全都化为了迷人的气体,带着无法被忽视的欢呼声一鼓作气倾泻而出。 “噗!” 闻着那醉人的味道,感受着下一波冲击的即将到来,小咪傻了。 陆迩捏着鼻子靠过来,有些心疼和自责:“哎,我都告诉你不能吃太多黄豆了……怎么样,有没有拉肚子?” 拉肚子的感觉倒还没有,目前还只是单纯的排泄气体罢了。 但是小咪一整只猫头已经变得通红,就算隔着细密的绒毛,陆迩都能一眼看出来。 陆迩有些忍俊不禁,好言安慰它:“没事,只是胀气而已,爸爸不嫌弃你……” 小咪又把自己的脑袋塞到了肚皮底下,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抱住了头,眼睛紧紧闭着妄图逃避现实,心里一片悲怆。 它以前还想着找机会把自己就是角的事实传达给陆迩,然后多讨要一点灵水,以求恢复原型;就在刚才,这个念头已经被它彻底掐灭。 ——它绝对、绝对、绝对都不能让陆迩知道他的兽人如此的丢脸! 第21章 剪毛不易 小咪本以为不停放屁已经是自己丢人的极限了,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当天深夜它抱着“万能的灵水一定可以解决放屁的问题”又去偷喝灵水后,就开始拉肚子了。 去自己专属的小沙坑来来回回跑了好几次,小咪的脑袋都是懵的。 肚子不舒服倒还是其次,关键是拉肚子导致自己后腿有些虚弱,身子不太好控制,一不小心屁股上的毛毛就会沾到…… ——呕! 听着小咪肚子里咕噜噜的声音,被吵醒的陆迩十分自责:“都怪我给你吃那么多黄豆,害得你消化不良。” 他只知道一些简单的野外生存医疗知识,而且多数是适用于人类的,哪里知道小猫崽拉肚子自己该怎么办! 从前家里的猫不舒服都是直接去宠物医院的,那些五花八门的药物和治疗,这个原始时代根本没有任何可参考性! 小咪看着陆迩急得团团转的样子,有些愧疚,又有些心虚:它拉肚子的原因应该不只是陆迩喂的那些黄豆,还有它半夜偷偷跑出去,一口气把给腾准备的掺杂灵水的“药水”都喝完了。 ——它本以为灵水对身体不适也有正面作用的,没想到一大碗冰凉的水下肚,还没完全从胀气中恢复过来的肚子就发出了另一种抗议。 一想到自己从昨天到今天竟然干了这么多蠢事,小咪就恨不得把自己打一顿,让自己好好清醒一下。 ——不但自己受罪,还连累它的亚兽也跟着担忧…… 小咪愧疚的目光一直跟着陆迩,直到陆迩拿着一把小巧的骨制剪刀走了过来。 这个名叫“剪刀”的东西小咪认识,这是陆迩找勇帮忙做的工具,用两把磨到锋利的骨刃凑在一起,中间钻了孔,然后用一个小小的木棍支撑着。 陆迩之前在菜园里搞什么育种间苗的时候,就用这个工具剪来剪去来着…… 小咪:“咪?” ——这个亚兽拿这个出来做什么? 陆迩把小咪抱到自己怀里,一边轻轻地抚摸着小咪的脊背,一边低声安慰:“你这小笨蛋到现在还没学会舔毛,爸爸帮你剪一下屁屁毛……不要乱动哦。” 小咪:“嗷呜?!” 陆迩想帮小咪剪屁屁毛,纯粹是为了让小咪舒服些。 从第一次盯着小咪拉粑粑之后,陆迩就发现,他家的猫崽儿很爱干净,不像普通的野兽一样随地大小便,排泄都专门找避开人的地方,而且特别嫌弃身上沾到不干净的东西; 而今天拉肚子之后,小咪好像对自己屁股上沾染的脏污特别介意,一脸嫌弃、两眼放空。 但是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有大猫教导,小咪从来没有自己舔过屁股,不像陆迩前世养的猫,会自己把自己打理干净。 陆迩心疼,便打算用剪刀帮小咪把屁屁周围那圈毛都剃掉。 其实陆迩前世养的两只猫也会定期修剪毛发,主要针对的就是容易沾染脏污、让猫咪不高兴的地方,屁屁毛就是重中之重。 因此对于修剪屁屁毛,陆迩十分有经验,一只手按着小咪的脊背,另一只手躲开小咪的疯狂抽动的尾巴,摸到小咪的屁屁上,嘴里不住地安慰:“乖,爸爸很熟练的,一会儿就好了……不要乱动哦,否则爸爸手抖剪到蛋蛋怎么办?” 正在努力挣扎的小咪身体一僵,扭头看看这个亚兽认真的神色,眼眸中神色变幻,最终生无可恋地瘫软下四肢,放弃了挣扎。 被陆迩“咔嚓咔嚓”修剪着屁屁毛的过程,小咪感觉自己仿佛死过了一次,甚至不会再脸红,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猫、该怎么叫。 等到陆迩修剪完屁屁毛,小咪已经魂游天外,不知今夕何夕,脚步虚浮地又去拉了一次肚子,惯例扭头去嗅自己的后半段身体,才发现屁股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既没有脏东西,也没有屁屁毛。 小咪悲怆地仰起头,天上月色皎白,将它的影子投在地上,拉出长长的身姿,一时竟然有几分原型的气势。 ——好想直接跑掉,让这个世界上再也不存在“小咪”这个动物。 小咪盯着地上的影子看了许久,两只毛耳朵和长长的毛尾巴都耷拉下来,一步一步沉重地向着帐篷走去。 …… 不知道是不是陆迩抱着小咪睡了一整晚的效果,第二天小猫崽儿的肚子就没有不舒服了。 饶是如此,小咪还是饱受打击,神情萎靡,让陆迩也格外担心,经常嘘寒问暖:“小咪,爸爸再帮你揉揉肚子?” 小咪缩在陆迩怀里。默不作声地收紧身体,让自己更加像一团猫球,拒绝与陆迩交流。 陆迩无法,也只能一边替小猫崽顺毛,一边琢磨容器的事情。 原始部落时期,能够使用的原始容器无非是石器和骨器。 石器笨重无比、制作起来非常困难,要挑选大小合适的石材,因为没有金属刀具,还要用兽人的爪子一下一下抠挖。 所以在规模很小的红木部落里,正儿八经的石锅只有首领家和角家各一口。 骨器轻便、材料获取容易,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不耐烧,像烤肉架那种炊具还好,真的用来煮豆浆,什么骨头都会很快烧得焦脆。 因此陆迩考虑的是陶器。 陶器在地球的原始时期出现得很早,几乎与农耕熟食同时期;在这个世界上,却还没见到踪影。 陆迩揣测可能是和兽人们如今仍旧以野外狩猎为主的生活习性有关。兽人们比地球的原始人类更强大、更野性,因此原始农业的性价比不足以让他们耗费主要精力去一代代驯化农作物,依托于农耕文化而产生的陶器自然也就没有兴起。 陆迩自己对烧陶的了解仅仅在于书本上的一点大概理论,只是目前的情况也没有别的法子可想,只能依托于那些理论进行大概的尝试。 于是陆迩重新修订了自己的计划表,白天上午去他的小试验田里继续研究改良作物,下午回到帐篷里研究烧制陶器。 烧制陶器对于陶土的质量要求很高,陆迩不清楚什么样的泥土比较合适,只能把附近能找到的泥土都拿来试验一番。 红木部落附近的泥土大都是不太适宜种植的红土,再远一些,靠近河流和灌木丛的方向有其他种类的泥土,陆迩拿白根菜去擅长编织的多羽家里换了几个藤条小筐,每样泥土都挖了一些回来。 从沉重的打击中刚刚恢复过来的小咪,就看到那个竟敢剪光它屁屁毛的亚兽像比它更糟受打击,竟然开始玩起了泥巴? 煞有其事地把从外头挖回来的泥土放在它从前的几个战利品头骨里,加了水和开,然后把泥巴捏成看起来像是缩小版水瓢一样的形状…… ——而且还捏的很丑。 陆迩小心翼翼地放下自己捏得有些丑兮兮的小碗,对上小咪困惑的表情,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他好像不太擅长做陶艺。 尽管他拿出了自己插苗开垄的严谨态度,但显然他在试验田里的天分并没有带到制陶上面来。 ——不过不用在意这个,陶器嘛,样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用。 陆迩安慰自己,转头开始点火准备尝试一把烧陶。 没有烧陶的经验,陆迩也不清楚应该直接烧还是晒干了再烧,便打算先直接烧出来试试看,不行再做一个。 在陶碗的泥胚周围堆满木柴,点上篝火,让橙红的火舌舔舐着红泥捏合的小碗,陆迩坐在一旁专心致志,不时添加着木柴保证火焰不会减弱。 第一次烧陶的结果,以那只红泥小碗在火焰中烧裂告终。 陆迩毫不气馁,换了一种泥土再捏了一只小碗,再烧。 又烧裂。 再换一种泥土。 这次比之前裂得更厉害。 陆迩反思了一下,猜测是不是应该先把泥胚晒干,于是重新用几种泥土多捏了几个小盘小碗,放在通风处风干,后面再来烧制。 第二天下午,陆迩撸起袖子又开始了烧陶的工作。 全裂。 第三天,陆迩又考虑了一下,觉得火焰温度不稳定可能也是烧不成功的原因之一。 昨天摆出去的泥胚都已经干燥,全都收拾起来,在地上摆满了木炭火种,然后将泥胚放在上面。。 陆迩昨晚睡觉时反思了一下,直接用木柴烧制陶器,火焰的温度够不稳定,还是要换用更稳定的热源。。 因此今天他选择了将木柴先加工成木炭,摆好泥胚之后再放置一层木炭在泥胚上,最后在外面堆满木柴,用来给里面增加温度。 同时陆迩也另起了一个火堆,制造着新的木炭,用来给里面泥胚上补充火力。 这样精心的安排下,这批泥胚里终于有一个小小的陶碗烧制成功、没有一丝裂缝。 陆迩满意地捧着那个还带着微微热度的红色陶碗,爱不释手地反复查看,对自己白手起家烧制成功一个陶器感到极为自豪。 ——虽说这个小陶碗边缘起伏不平、碗身也有些椭圆,乍一看丑得完全不能用…… 陆迩端详了半天,从一开始的兴奋满意到后来的冷静嫌弃,最后把这个陶碗塞到小咪面前:“小咪,爸爸给你烧了个饭碗,开不开心?” 小咪眼神复杂地瞅了瞅这个摆在地上还有些摇摇晃晃的小碗:“咪呜……” 第22章 烧陶不易 虽说陆迩第一次烧制的陶器着实丑了些,但到底是陶器,轻便、耐火、不漏水、放置安稳(碗底平整的话),各项优势上都比现在部落里用的石锅和葫芦瓢要好得多。 因此陆迩很快找到了重,把自己烧制成功的陶碗给重展示了一遍。 这几天陆迩每天下午都缩在自己的帐篷里不知道捣鼓什么,靠近陆迩的帐篷还经常有烟火的气息,重还以为陆迩是在熬煮什么草药,没想到竟然是在研究这个东西? 陶器在地球的原始时期能够迅速风靡、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瓷器的出现才渐渐没落,当然有它的吸引力。 重看着陆迩用那个小陶碗煮开了一碗水,立刻就意识到这种新型的容器的优势,迅速答应了陆迩分配几个兽人或者亚兽来学习制陶推广的要求。 这些跟着陆迩学习制陶的亚兽就和上次罚去修厕所的不一样,修厕所算是惩罚,学制陶就是奖励了。 对于学习制陶的人选,陆迩没有提什么额外的门槛,只提了一个要求:“要老实肯干、细心的亚兽,最好平时手工就做得好。” 重点点头:“没问题,我会仔细挑人的。” “还有一件事……部落附近有没有黏度比较大的泥土?” 这几天用不同的泥土来烧制陶器,那些残破品陆迩没有直接丢弃,认真观察过它们的状态,发现他使用黏度比较高的泥土捏出来的泥胚,烧制出来的裂缝更少,成品表面也更光滑。 失败的结果有时候比成功更容易总结规律。 陆迩用黏度最好的泥土尝试又做了几个泥胚,发现成品率差不多是四分之一。 这还是陆迩目前只烧制了小盘子小碗的结果,更大的容器诸如陶锅甚至陶瓮,成品率可能要低到发指。 这样的成品率带着很强的偶然性,因此陆迩想找一找有没有更好的泥土可以用。 重对陶器十分重视,认真思索之后回答:“部落沿着太阳背面的方向走一段路,那边的泥土发黑,踩上去粘软,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 是否符合要去看看才知道。陆迩道了谢,准备回去做好准备,去重所说的地方看看。 重叫住他,有些不放心地嘱咐:“虽然那边还在部落安全圈里,没什么危险,最好还是找个兽人陪你,万一碰到野兽,你一个亚兽会很危险。” 陆迩点点头,感谢他的关心,笑道:“放心。” …… 因为亚兽们在细心程度上普遍比兽人们强,重召集来的基本都是亚兽,只有一个兽人,还是陆迩很眼熟的那个。 “利?”陆迩有些惊喜地看着眼前的俊俏少年,想起那条毛绒绒的大尾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小兽人长着红色长发的脑袋,“你怎么也来了?” 利得意地昂起头:“我手可巧了!” 他是狐狸兽人,确实当得起“心灵手巧”四个字的夸奖。 利的年纪很小,之前凑在花尾身边基本只是凑热闹,到修厕所时被陆迩教了一些数学基础知识,迅速转变为陆迩的拥趸,对陆迩充满了崇拜。 重本来不想挑选与上次花尾闹事相关的人,省的让陆迩不满。没想到利正巧听说这回事,抱着他的大腿哭唧唧,不让他过来就不放,重烦不胜烦,只好答应了下来。 陆迩对利在修建公共厕所加化粪池时候学习数字的快速还有印象,闻言笑笑,不再多说,开始耐心教导这些亚兽们烧陶。 其实说是教导,陆迩自己也是摸索着才把陶器烧出来,因此没有摆出什么架子,把大概的流程和他这几天总结的注意点仔细说明,就和这些亚兽们一起开始尝试起来。 不得不说,重挑选的这些亚兽们虽然碍于眼界,知晓的东西不多,可心思都足够细腻,陆迩指点着几个关键,他们做泥胚时就能做得又仔细又稳妥。 而且基于实用意义上,亚兽们还提出了不少关于握把或者绳孔的建议。 高端的艺术感需要后天的培养,但对工整、圆润、对称的审美天然存在于所有生物心中。 最初的小碗小陶罐小碟子做出来,每一个都比陆迩自己做出的初号机要规整好看得多。 小咪趴在地上,瞅瞅那些整整齐齐、平平稳稳的小陶碗,再想想藏在帐篷里自己那个放在地上摇摇晃晃的“爱心饭碗”,碧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投向了陆迩。 陆迩咳嗽一声,装作没有看到小咪的哀怨眼神,嘱咐亚兽们把做好的泥胚小心搬到一边晾晒起来,然后去捡木柴准备木炭。 泥胚晾干、木炭备齐、点火烧陶。 等到火焰渐渐熄灭、没有破碎的泥胚全都变成整齐划一的红陶,亚兽们捧着那些小巧轻便的陶器,喜不自禁。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轻便、好用的锅和碗! 就算是年幼的幼崽也能拎起来走动,底儿比石锅要薄得多,稍微点个火,很快陶罐里的水便能够烧热;从前借用首领家的石锅时,要烧大量的柴火才能烧热呢! 最关键的是,这些好用的罐子,是他们自己亲手完成的! 不需要兽人们辛辛苦苦从部落外头寻找石块,然后耗费大量的时间慢慢挖空,只需要一些泥巴和木柴,两天就可以做一口这样的小罐子出来了。 重对他们说,绿耳承诺,烧出来的东西他们有优先供应的权利。 ——以后,他们是不是也能在自己家里烧水煮肉吃了? 亚兽们惊喜之余,也忍不住悄悄地打量起那个抱着小猫崽、皱着眉把玩一个小碟子的亚兽。 被重找来的这些亚兽,都是平日里老实本分、每天专心干活、不怎么参与闲聊八卦的类型,因此从前也没有怎么针对过绿耳,顶多是因着“灾星”的名头对绿耳敬而远之。 实际上,因为绿耳的自闭,这些亚兽几乎很少见到绿耳,有些甚至不记得他的样子。 直到前阵子勇的伤被陆迩治好,这个亚兽的形象才出现在他们眼中。 独来独往、行踪诡异,这些从前原身的各种行为,忽然因为“巫医”的身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让普通的亚兽们又好奇又敬畏。 这次烧制陶器,让他们和陆迩有了近距离接触,发现陆迩既不像花尾他们说的那样胆小、怯懦、无能,也不像传言中大部落里那些巫医们一样诡谲、阴暗。 他身上永远带着一股温和的气质,笑起来很好看,眼神平和,有人做不好也不会发怒,有人做得好还会夸奖。 那种感觉不知道怎么说,就让他们特别想和陆迩亲近。 只是毕竟与陆迩不算熟,又有巫医的名头压着,亚兽们都十分拘谨。 倒是利,年纪小没那么多顾虑,喜欢跟陆迩一起玩,就凑在陆迩身边使劲撒娇,看得小咪在一旁牙酸不已,暗下决心自己变回去之后,要把利丢给烈,让烈好好操练一下他。 比起亚兽们对陶器爱不释手的样子,陆迩其实有些不太满意。 这些陶器的成品率实在是太低了。 只有小孩子脑袋大的陶罐,成品率已经低到了六分之一,碗和碟子稍微好些,可也没超过四分之一。 连同他自己在哪,五个亚兽一个兽人,辛苦了两天,最后只成功烧出了一个陶罐和五六个碗碟。 虽然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不算太多,可是这个烧陶效率肯定跟不上实际需求。 更别提后面陆迩还打算烧制容量更大的锅和瓮。 ——看来还是要改良一下烧陶的材料和工艺。 陆迩定下的规矩是在他手底下制作陶器的,根据做工量可以直接带陶器回去,剩下的则以兽人们开垦土地、种植作物的贡献量级分配。 当然,拿到陶器的人私下交易他不管。 制陶工艺的提升需要漫长的时间、反复的尝试摸索,现在能最快提升质量的关键还是制作泥胚的陶土。 陆迩打算去重说的地方看看。 第23章 挖土不易 到底是出部落,涉及自身安全,陆迩没有托大,去了相熟的勇家里,想找勇帮忙护卫。 在陆迩穿越过来之后,打交道最多的便是白须和勇,与他们已经非常熟悉,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拿食物来租用勇一天半天。 不料勇今天和烈一起出门狩猎去了,按照以往的情况估计,可能要第二天晚上甚至第三天才会回来。 “那个地方我倒是去过,路上没什么野兽,你一个人去应当无妨。”白须听了陆迩的目的地,想了想,建议道,“你身上还沾着角残留的味道,一般的野兽不敢靠近你。” ——沾染味道? 陆迩愣了愣,下意识嗅了嗅自己身上,好像没什么特殊味道。 他后知后觉想起来,自己穿过来之后住在角的帐篷里、睡着角的兽皮床铺,身上有角的气息也很正常。野兽们的嗅觉都很灵敏,兽人这种可在人和兽之间切换的生物也保留了一部分用气息划定界限的习性。 但是“你身上有他的味道”这个说法还是让陆迩觉得有些怪怪的,总有些过于旖旎的感觉…… 不过既然这对于他的安全有益,陆迩也就没有过多计较。 背上小篓子,把小咪放进去,还给小咪准备了几块烤干肉。自从剪了屁屁毛之后,小咪神色一直都有些恹恹,让陆迩格外的心疼。 但剪毛之后的小咪拉粑粑也确实方便了不少,陆迩只能用煎肉等食物逗它开心。 前世他养的两只猫阉割蛋蛋之后也郁郁寡欢来着,精心招呼之下最后还是振作了起来。 陆迩相信小咪一定也能挺过去。 …… 小咪其实已经从剪屁屁毛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 反正现在它只是一只什么都不懂的小猫咪,只要永远别让其他人知道兽人角曾经变成幼崽还被一个亚兽剪了屁屁毛,它就永远是那只威风凛凛的狮子。 小咪现在头疼的是,它觉得自己可能快要变回人形了。 这几天它不光偷喝陆迩做给腾的药水,还见缝插针地偷喝陆迩平时浇灌菜园的灵水。 这么长时间下来,陆迩也做了不少基础实验,基本确定灵水对农作物和兽人身体没有明显害处,暂且放下心来,每天都会制作灵水快速育种。 早上来到菜园先制一瓢灵水,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取用。 陆迩一旦开始农业研究就很容易沉迷,小咪就是抓住这些功夫偷偷舔一点水瓢里的灵水,还要谨慎地不让陆迩发现。 拜这几天的大量灵水补充所赐,小咪今天感觉体内一直流窜着一股暖意,灵敏的直觉告诉它,它可能快要变回兽人了。 ——这个时候变回兽人,不是明摆着告诉这个亚兽、它就是角了吗? ——它的归来怎么能用这么丢人的方式? 小咪晃了晃脑袋,轻轻打了个喷嚏,暗暗决定过会儿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变身。 …… 向着重所指的方向谨慎地走了半天,沿途中还收集了好几种在部落没怎么见过的植物。 有两种伞形科植物陆迩断定为有育种价值。 一种叶片肥大、嫩绿的长茎断面是弧状,闻上去还带着点蔬菜的清甘,可能是芹菜的某些品种; 另一种带着陆迩十分熟悉的气味,稍微闻一下就认出这是现代社会有人爱有人恨的香菜。 把两种植物临时用灵水浇灌出种子,用树叶包好放在小背篓里,陆迩看小咪还是那副没精打采的模样,特意摘了一截香菜叶片伸到小咪鼻子下面:“小咪,尝尝?” 小咪下意识咬了一口,随后“哇呕”一声吐掉了。 陆迩摸了摸它陡然束起的小毛耳朵,看它精神振作不少,笑着下定论:“看来咱们家小咪是一只不爱吃香菜的猫咪。” 小咪:“……” …… 到了目的地,陆迩四下搜寻了一番,很快找到了重说的黑色泥土。 这些黑色泥土入手柔软,黏度比陆迩之前找到的泥土高了好多倍。以陆迩的眼光看,确实很适合用来烧陶。 装了半篓黑土,陆迩重新背起来,打算回去时,却发现小咪不见了踪影。 “小咪?我们该回去了。”陆迩有些担心,在附近喊叫了起来。然而许久都不见小咪回应,让他从一开始的忧心变得心急如焚。 ——小咪该不会被什么野兽叼走了吧? 陆迩忍住焦躁的心情,耐心寻找小咪可能的痕迹。只是小咪作为一只猫,走路无声无息、肉垫轻盈几乎没有留下脚印,根本无迹可寻。 四下搜寻着,陆迩不知不觉偏离了原来的位置,慢慢走近了一处小树林。 陆迩刚走进树林,忽然感觉背脊一阵凉意,两只耳朵微微动了动,比前世更加灵敏的听觉敏锐地捕捉到一丝危险的声音。 他缓缓抬头,看到不远处树干上层层叠叠的树叶下露出了一对饥饿凶残的眼神,带着发现了猎物的狂喜。 ——糟糕! 陆迩心里一凉,微微吸气,谨慎地盯着那条足有他腰粗的巨蟒,慢慢地一步步后退。 巨蟒缠绕在树干上,口中不住吐信,似乎对眼前这个猎物身上的气息有些犹疑,两只阴冷的蛇瞳左右打量了一番,没有看到任何危险,判断眼前的“食物”大概是某个强者的所有物,只是那个强者应当不在附近。 若是平时,巨蟒不会多招惹是非;但是它现在刚从冬眠中醒来,比同类延迟太久苏醒让它的能量储备濒临底线,必须立刻补充食物才行。 ——这个猎物的大小非常合适、威胁度也很低…… 饥饿让它的迟疑没有持续太久,便下定决心向着陆迩扑了过来。 陆迩甚至能看清那巨蟒嘴里鲜红的蛇信、闻到蛇口中刺鼻的腥臭。 想快速跑开已经有些来不及,陆迩瞳孔收缩,刚想把背上的泥土丢出去拖一下时间,忽然从一旁窜出一道身影,迅若闪电、后发先至,一拳精准地打在了那条巨蟒的七寸上! 隔得这么近,陆迩甚至能清晰地听到那人打在巨蟒脖颈上时蟒蛇骨骼断裂的“咔嚓”声。 巨蟒蛇瞳蓦然扩大,来不及反应便被击得凌空飞出去,“哗啦”撞断了一根粗大的树干,跌落在地上,蟒身痛苦地挣扎了几下,蟒尾扫断两根枯枝,很快就僵直不动了。 一拳毙命! 陆迩跌坐在地上,有些目瞪口呆,抬起头,正好与那个救他一命的兽人对视。 高大的身影、健壮的体格、线条清晰的肌肉、还有那引人注目的凌乱银白短发。 这个兽人十分高大,赤裸的上身肌肉精劲而流畅,不像部落兽人一般涂着花纹,蜜色的肌肤光滑干净,身材比例极佳,就算陆迩以一个直男的角度看,都觉得十分赏心悦目。 让陆迩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兽人双眼之下围着一条宽大的叶片,把下半张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英挺的剑眉与明亮的眼神。 而最吸引陆迩注意的是那双锋锐的碧色眼眸,如同最纯粹的翡翠一般,带着一丝冷漠与傲气,隐藏在垂下额头的银白短发后,仿佛寒冬里照进结冰深潭的月光。 不知为何,这双并不温和的双眸竟然带给陆迩一丝奇特的熟悉感,让他莫名其妙产生一丝安心。 第24章 (24) 兽人身上凌厉的气势和莫名有些熟悉的双瞳交织在一起,让陆迩呆愣了半晌,才慢慢站起身,试探着开口:“多谢救命之恩,请问……” 虽然看不到脸,但陆迩总觉得他似乎有点眼熟,像是原身见过、但又不熟的兽人。不过原身在部落里如非必要都是低着头走路,认得清脸和名字的根本没几个…… 就连角,原身都只记得那上身全部落最繁密的花纹,还有腰间的白色兽皮裙。 ——难道这个兽人也是部落里的人?可是为什么要遮住半边脸? 话音未落,这个气势逼人的陌生兽人忽然皱了皱眉,似乎有些生气,丝毫不客气地道:“你到这里干什么?一个亚兽跑进陌生的树林,不怕遇到野兽?” 陆迩被兽人十分熟稔的口吻惊讶了一下,下意识回答:“我来找我的猫,不知您见过没有,是一只白黄相间的小奶猫……” 不知为何,兽人听到“猫”这个字之后似乎更加生气,两道英挺的眉毛都拧在了一起,打断他:“不是奶猫!” 陆迩:“……什么?” 兽人碧色眼眸中微微浮现出一丝懊恼,似乎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抿了抿唇,侧了下头避开陆迩视线:“没什么,这里没有你的……猫,你走吧。” 陆迩觉得这个兽人有些古怪,但是对方刚才一拳撂倒一条巨蟒的战力让他没敢多说话,谨慎地点点头:“不好意思,那我先告辞了。” 说完他小心地后退离开,出树林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隔着郁郁葱葱的枝叶依然能看到那兽人隐约的白色头发。 经过这番折腾,陆迩不敢再进树林甚至灌木丛,背着装满黑土的草编篓,只能在视野比较好的地方四下搜寻他走丢的小猫咪。 过了一会儿,就在陆迩找得心急如焚时,一声稚嫩的“喵呜”声从一旁响起,一个熟悉的身影窜出来,趴到了陆迩面前。 “小咪!” 陆迩有些惊喜地蹲下来,一把小猫崽儿举起来:“你跑哪儿去了?爸爸还以为你被野兽吃了呢!” 小咪伸出前爪挠了挠额头,看清陆迩眼中的焦急和欣喜,微微有些愧疚,低声“咪呜”了几句。 ——它不是故意想跑开的,只是这几天不知是不是灵水喝多了,刚才突然感觉要变回原型,为了不暴露身份,就找了个树丛变了身。 结果变身完陆迩不见了踪影,他赶紧跟随着空气中残留的气味跟过去,险险救下这个鲁莽的亚兽性命。 它还打算把那条胆敢觊觎它的亚兽的巨蟒拖出来,让这个亚兽带回去当食物,但是想想亚兽的体力不太可能把这么长的蟒蛇拖动,只能遗憾作罢。 ——其实它本来想直接用原型跟陆迩相认来着,但是它的伤还没完全恢复,这次变回人形能持续的时间并不长。 ——还是要多喝点灵水,把伤彻底养好才行。 找到了猫,陆迩看看天色已经有些晚,赶紧抱着猫崽儿向着部落回去,再晚一些恐怕夜行动物就要多起来了。 回到部落时天已经黑下来,陆迩草草吃了一截新鲜的白根菜,点起篝火,把小咪放在面前,板起脸来:“小咪,知道错了吗?” 小咪一脸懵逼:“咪?” “爸爸工作的时候为什么要乱跑?知不知道野外很危险?” 小咪:“……呜。” “为了找你,爸爸要急死了,还差点被蛇吃掉。”陆迩从前家里养猫的时候,就觉得猫咪其实很聪明,很容易理解铲屎官想要表达的意思——当然听不听就是另一回事。 而现在他养的这只小猫很通人性,因此陆迩郑重其事地与它面对面谈话,拿出了教导学弟学妹的姿态,“野外的危险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待在空旷的野地还能看到有没有敌人,你跑到灌木丛去,巴掌大的体型,说不定还打不过老鼠!” 这话就有点伤猫自尊了,小咪忍不住抬起头反驳似的叫了一声。 陆迩板着脸:“好好反省一下,再乱跑以后就给你套项圈了。” 他是真的很怕这只陪伴了他这么久的小猫崽丧生在危机四伏的意外中。 小咪虽然不清楚“项圈”这个词的意思,但是从陆迩的口气中也推断得出来是拘束自己不乱跑的道具,看看陆迩严肃的面容中掩藏不住的担忧,两只毛耳朵慢慢耷拉下来,垂头丧气低声“呜”了一句。 看小咪认错了,陆迩才满意地点点头,但是还是宣布了对小咪的惩罚:“因为小咪不听话,今晚不能睡被窝。” 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出去偷水喝的小咪毛尾巴微微一顿,随后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摆动起来。 训完猫,陆迩看小咪认错态度良好,毛茸茸的小脑袋耷拉着又可怜又可爱,忍不住内心柔软,捧起来轻轻亲了一口:“只要小咪听话,以后还是爸爸的乖宝宝。” 小咪又僵硬住了。 放下小咪,陆迩日常总结今天的成果,盘算着明天把辛辛苦苦带回来的黑色黏土做成新的陶器试试看。 回想今天的经历时,陆迩又想起在树林里见到的那个银白发色的兽人。 尽管看不到完整的脸,那也是陆迩穿越过来之后见过最具有野性魅力的兽人,纵然陆迩对同性没有什么审美观,初见时也产生了一丝惊艳。 而且一拳打死一条粗壮的蟒蛇的实力也让陆迩震惊不已。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兽人出手! ——那是红木部落里的兽人吗?他穿过来之后好像从没见过! 外形、武力都如此出色,陆迩自问如果他见过,一定会有很深的印象。 可要说不是红木部落的兽人……为何他与那个兽人对视时,总觉得有股熟悉的感觉? “今天在树林里遇到的那个兽人……”陆迩躺在柔软的灰色兽皮床铺上,双手放在胸口,自言自语,“有点古怪。” 被赶下床只能被迫睡在草窝上的小咪陡然支棱起了耳朵,不知为何,心里竟然有点紧张。 “那个兽人……是不是有暴露癖?”陆迩缓缓地说完了后面半句,有些疑惑。 虽然后面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那个兽人一直面对着他,可是陆迩清晰的记得,当时蟒蛇冲过来时,那道迅捷的身影扑出来,双腿跨开、凌厉的一拳狠狠击中蟒蛇时,银发兽人腰间翻飞的兽皮围裙——只围住了前面的部位,后面明晃晃地把屁股露在了外面,清晰可见。 红木部落这边的兽人们在腰间围的兽皮都差不多到膝盖的长度,前后都遮挡得很严实,就算有大幅度的动作,也顶多暴露一节大腿,从没见过把整个屁股都露在外面的家伙。 现在还不到炎热的时候,说透风也不对。因此陆迩合情合理地推断,那个兽人说不定有把屁股露在外面的癖好。 小咪:“……” ——它屁股后面的毛被剪掉了,到底是谁干的! ——这就是这就是它不想真身回来的最大原因! 顿了顿,陆迩忽然又皱皱眉:“那个兽人的发色是纯白的……从记忆里看,到现在为止所有见过的兽人里,似乎只有角一个人是白头发?难道角没死?” 小咪顿时又紧张了起来,有些期待又有些害怕,说不清自己到底什么感受。 “不过,据说角是个高傲、冷漠又自尊心极强的兽人来着,这种人不会有暴露癖的吧。”陆迩想想又否认了这个想法。 而且要是角真的没死,肯定早就回部落来了。 小咪不知该松口气还是失望,看着陆迩转身睡着,猫脑袋有些恍惚: ——是啊,它本来不该是一只高傲、冷漠、强悍的狮子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 第二天,陆迩开始研究他昨天冒着危险运回来的黑色粘土。 这种黑土的黏度比红土要好得多,以陆迩从农业角度粗糙的成分分析来看,有机成分很少,偏碱性,完全不适合种植作物,至于是否适合烧陶,还要看实际上手验证的结果。 陆迩调和了一点黑色粘土,耐心捏制了一个双耳小罐子的泥胚。 经过前两天和那些亚兽们一起联系捏泥胚,陆迩的手艺明显提升了很多,至少能够把底儿捏平实、罐口捏整齐。 为了效率验证多种配方的烧陶,陆迩将黑土和之前成品率最好的红土用不同比例混合,多捏制了几个相同大小的陶罐泥胚,准备一起晾干之后上火烧制。 把几个罐子捏好,差不多日常来他这里烧制陶器的亚兽们也到齐了。 按照他之前和这些亚兽们的约定,他们自己烧制成功的第一件陶器都可以直接带回家里去,不需要上交什么食物;后面开始,他们带一件陶器回去,就要做出两件成品。 亚兽们倒是十分乐意——最初的一批陶器带回去之后,他们迫不及待地尝试了用那些小巧的陶罐陶碗煮肉吃,还按照之前陆迩的建议,煮肉时加了一些姜片,用来去腥。 结果非常令人满意,薄薄的陶器煮汤又快又好吃,加了姜片之后肉汤的腥味也消散了不少,那些亚兽和他们家里的兽人们围着陶罐个个吃得头都不抬,连煮好几次,肚子吃得溜儿圆。 还有的亚兽带回去的陶器不小心摔碎了,当即难过得大哭,这两天来陆迩这里报道时眼睛都是红的。 陶器易碎确实是个问题,想要方便又不会碎的器具,得等到冶铁技术的发展才行。 陆迩现在可没这个本事,他考虑的还是如何降低陶器的制作成本。 这些日子尝试烧陶的结果告诉他,泥胚的材质、火焰的稳定都是烧制陶器十分重要的一环。虽然陆迩前世对制陶没什么研究,但也依稀知道,现代的陶瓷烧制都是在专门的“窑”里做的。 直接摆在地上烧,火焰的温度确实不够恒定。 因此今天他对亚兽们提出的工作要求就是尝试搭建一个陶窑。 亚兽们面面相觑:“这个……要怎么搭?” 陆迩这几天顺便教了小狐狸利一些基础的数学知识,因此在地上画了简单的图形,解释了一下比例和大小,最后建议道:“你们可以找相熟的兽人来帮忙,肯帮忙的兽人,陶窑搭建起来之后也可以挑一件陶器带回去。” 不少亚兽顿时眼前一亮。 这几天他们带回去的陶器,吸引了无数令人羡慕的目光,不少亚兽和兽人都跑来打听这么好用的新鲜物件是从哪里来的。 得知是部落里新任的“巫医”绿耳的成果,那些亚兽和兽人的眼神都带着震惊和复杂。 ——震惊在从前默默无闻的绿耳竟然真的有巫医的天赋,不但会治病、会种菜,还会烧制这么方便的器具; ——复杂在他们一直对绿耳漠不关心,甚至也参与过对“灾星”的流言说嘴,如今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去向绿耳祈求陶器,只想用食物和烧陶小队的亚兽们交换。 在兽人们看来,把普普通通的泥土变成耐火盛水的方便陶器,一定掺杂了陆迩这个巫医的神秘力量。 哪怕是亲手烧制陶器成功的亚兽们都如此认为。 因此他们不舍得、也不敢在不经过陆迩允许的情况下把陶器换出去,只带回家自己用。 如今陆迩亲口说可以请别人来帮忙,亚兽们顿时心思活络了起来——谁还没有个玩得好的兽人呢? …… 勇提着两只断气的肥兔子回来的路上,刚好被花尾拦下。 看到花尾,勇脸上本来高涨的笑容淡了一些,没有故意装作视而不见,还是停下来:“什么事,花尾?” 花尾精心打扮过自己,在脖子和手腕上都缀挂了叮叮当当的骨饰,还提前摘掉了上身的兽皮披肩,露出了纤细的轮廓,有些娇怯地抬头看了一眼勇:“勇,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勇摇摇头:“没有。” 他一开始确实有些难过,但这些日子跟着烈和其他兽人们出门狩猎,大家一起寻找猎物、合作捕杀的轻松抚平了他的低落。 花尾不太相信,微微低了下头,双手有些不安地绞着,声音微微颤抖:“我知道当时我说话有些难听,可是……勇,我不知道你的胳膊已经好了,我、我一想到我们的幼崽以后可能吃不饱,就……” 勇默然。 其实他前腿断裂之后就没考虑过还能跟花尾在一起,只是有了治愈前腿的希望后被花尾当众拒绝、花尾还向着烈示好,让他有些难受罢了。 所以这些日子他都刻意避开了花尾,不让自己想这些烦心事。 不过他也没有觉得花尾做错了什么,毕竟为自己考虑是所有亚兽们正常的想法。 勇脸上态度缓和下来:“我真的没有怪你,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花尾觑着勇的脸色,心里一定,欢喜地抬起头:“勇,我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绿耳这些日子在搞一个叫‘陶器’的东西你知道吗?” 勇点点头:“知道,姆父还从他那里换了个陶罐回来。” 那个陶罐被用来在家里煮肉汤喝,姆父学着绿耳的样子,把肉先处理过之后再焖煮,再加上自己种的姜和花椒……滋味儿虽然不如绿耳亲手做的,可也足够诱人了。 花尾没想到勇已经有陶罐了,心里闪过一丝不满——以前勇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先送到他手里的,结果这次这么好的陶罐竟然自己留着用了! 他也知道现在不能和以前比,只能咬咬牙,低声道:“听说绿耳现在在召集兽人们搭陶窑,出力的人可以带走一件陶罐,勇,你能不能帮我……” 勇明白了:“你也想要陶罐?去帮绿耳不就好了?” 花尾咬咬牙,努力让自己显得可怜:“前阵子误会绿耳,我怕他怪我……” “绿耳不是那样的人。”勇跟陆迩接触这些日子,明显感觉到陆迩其实很大方,不怎么斤斤计较,不像是娇娇弱弱的亚兽,反而更类似于坦率的兽人,当即想也不想回答,“他根本不在意你的。” 花尾被噎了一下,努力憋住自己的脾气,咬着牙吸口气,才缓缓地道:“到底是我做错了,不好意思麻烦他;所以,勇,你能不能帮我……” 勇看着花尾泫然欲泣的模样,心里一软,刚想答应下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冷峻的声音:“勇没有时间。” 花尾抬头,正好与烈带着审视的铅灰色眼珠对视,被那双有些凶厉的眼眸一看,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就算认识烈这么久,他还是有些害怕烈的眼神。 烈只看了他一眼就收回了目光,转头看向勇:“快走吧,绿耳和白须要等急了。” 勇一愣,想起自己和绿耳约定了请烤肉,揉了揉自己脑袋,对花尾道:“我要先走了,明天再说吧。” 花尾一愣,心里一慌,忍不住声音大了些:“勇!” 勇看了眼花尾精致的面容,心底浮现出一丝不好意思,想了想把手里的兔子挑了大个儿的递了一只过去:“给你一只兔子。” 花尾下意识接过来,再抬头的时候,勇已经被不耐烦的烈拽走远了。 望着那两个曾经转悠在他身边的兽人们远去的身影,花尾咬咬牙,恨恨地跺了一下脚,差点想把手里的兔子丢出去:他又不是来要食物的!他缺这只破兔子吗?! 他要陶器! 那些平时又土气又沉默的亚兽们家里都有陶器了,他怎么能落后? …… 花尾看不上那只兔子,烈却很不满:“你把我们的猎物给他干什么?” 勇讷讷地笑了笑,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习惯了……” 以前他经常抓了猎物送给花尾,刚才还是一时没忍住。 烈皱了皱眉,看了眼勇只剩一只小兔子的右手,想想还是开口规劝了一句:“以后离花尾远一点。” 勇傻乎乎地抬头,有些奇怪:“为什么?” “你断了腿,他立刻就不要你,你不觉得难受吗?” 勇想了一下:“难受是有一点,可花尾也没做错什么吧?他只是不知道绿耳治好我了而已。” 烈冷冰冰地提醒:“你养伤期间,花尾有来看过你吗?” 不然怎么会完全看不出勇的胳膊在慢慢恢复? 勇神色怔忡了一下,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可以给花尾不要他找各种理由,可是最让他寒心的其实还是在于养伤期间花尾一次都没来看过他。 烈看到勇态度松动,趁热打铁:“你想想,你万一真的腿断了,难道不想你的亚兽好好照顾你、不嫌弃你抓不到猎物吗?” 这个问题勇心里的答案倒是十分清晰,当即想也不想地回答:“如果我真的瘸了,我会像父亲一样自己离开,不拖累我的亚兽。” 最初他断掉腿的时候就是这么打算的。 烈:“……” 勇有些懵逼地看着烈一言不发绷着脸大步前行,赶紧跟上,有些困惑:“烈,你生气了?” “没有。”烈硬邦邦地丢下两个字,不想再跟这个傻子说话。 …… 到了陆迩的帐篷外面,烈已经恢复了平日的神色,从自己拎着的兔子里拿了一只递给勇:“拿着。” 勇下意识接过来:“为什么?” “只带一只兔子回来,不丢人吗?” 勇看看烈手里仅剩的一只兔子,刚想说什么,烈就率先掀开帐篷走了进去。 这次他们说是请陆迩吃烤肉,其实是他们出肉,陆迩负责烤。 前几天勇出门狩猎时,碰到一种让人闻了就想打喷嚏的植物,特意带回来给部落里的巫医陆迩看看。 陆迩惊喜地发现,这株枝条尖端如同蒲公英一样绽开花序的植物,竟然是孜然。 早就吃腻了乏味的烤肉、煎肉、煮肉的陆迩立刻投入了孜然的改良育种中,很快就培育出了香味醇厚的孜然种子。 得到新的调味品,陆迩对白须发出了邀请,想换一份新鲜的猎物来。 得知陆迩是打算尝试做新口味的食物,白须大手一挥,表示肉他们包了,只要陆迩让他们蹭饭吃就好。 勇还特意拉上了一贯独来独往、自己烤肉的烈。 烈对陆迩之前那顿肉印象还十分深刻,痛快地答应了下来,这才一起出去捅了一窝兔子。 虽然送了花尾一只,但剩下的三只还够几个人吃。 这个世界的兔子比陆迩知道的兔子要大好多,剥皮开膛沥去血水,抓抹孜然和盐入味,在兔子肚子里塞了一堆陆迩人工授粉杂交出来的浆果,之后架到篝火上开始烤。 勇自告奋勇来做苦力活,按照陆迩的指点规律地转着粗骨棒制成的烤架,鼻子里不断冲入孜然与兔肉爆开的香味,肚子很快就“咕咕”叫起来。 守着这么浓郁的烤兔肉却还不能吃,勇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主动要做这份工作。 转烤架的动作其实挺枯燥,陆迩还以为勇这个年纪的兽人会耐不住,没想到勇虽然一直渴望地盯着烤架上焦黄的兔子,可一句话都没有抱怨。 “兽人们的耐心大都很好。”烈察觉到陆迩的疑惑,淡淡地解释,“要捕获猎物,长时间隐蔽的等待是最基础的要求。” 陆迩点点头表示理解。 “要说耐心,还是角最厉害。”白须眼神看向了帐篷里丢在西边的那对乱七八糟的骨器,感慨起来,“当初附近的小石部落排挤我们红木部落,角和他们约战,看谁先抓到附近最疯最强、也最难找到的蛮牛,一个人出去守了三天三夜,才把那只蛮牛等到,咬死之后带着头角骨回来,保住了我们部落的位置。” 要不是那次角挺身而出,他们部落现在可能就要被逼走,没有这么好的位置。 陆迩也看了过去,看到了这段时间自己一直用来当锄头用的牛角骨,吃了一惊:“这么珍贵的东西?” 可他穿越过来之后,感觉好像原主人不太在意的样子,随手摆在地上,还装了一堆的小石子。 小咪懒洋洋地趴在灰色的兽皮上,有些不满地“哼”了一声。 ——那只蛮牛虽然很强,可也不是它的对手;它可不是有勇无谋地盲目搜寻,通过气息、痕迹和一些其他的因素,推测出了蛮牛可能出现的位置,才专门守在那里等候的。 ——至于这些战利品,对它来说还不如跟蛮牛战斗的过程有价值呢! “这幅牛角骨,小石部落的人想用好多盐来换……角都没有同意。”白须遗憾地摇摇头,神色之间有些无奈、又有些钦佩,“我们红木部落在附近部落里也是人数最少的,从前都是角和首领扛着,现在他们两个都出了事,也不知道将来部落里还能不能再出这么厉害的兽人。” 这个话题超出了陆迩的认知范围,他也没法发表意见,只能低声附和两句。 不过说起“厉害的兽人”,不知为何,陆迩莫名想到了自己那天在树林里碰到的银发兽人,一拳都打死了一只巨蟒,简直是人型高达一般。 ——不知道自己那个已经死去的兽人角,和他比起来谁更厉害? 陆迩心里莫名浮现起了这个念头,旋即有些好笑地摇摇头。 角已经去世了,自己比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 几个人围着篝火闲聊到兔肉终于烤熟,陆迩拿骨刀切开,每个人均分开来。 这个世界的野兔的兔腹肉十分柔嫩,兔腿肉又特别劲道,经过花椒和孜然的调味,兔肉特有的鲜美被最大程度的激发出来,孜然微微的辣味刺激着味蕾,放大了舌尖对肉香的感觉;烤兔肚子里的浆果也被焖熟,果肉的清甜消弭了肉质的油腻,一口咬下去,热腾腾的果肉几乎被焖化,流入口中,烫得人忍不住哈气却不舍得吐出来,荤与素的口感达到了绝妙的融合。 刚才的笑谈瞬间没有了,四个人一只猫吃得头都不抬。 …… 过了两天,简陋的陶窑搭了起来,陆迩带着亚兽们把新制作的泥胚都放进了陶窑中,然后在陶窑的入火口点火加柴,保证火焰长久不熄、窑内温度稳定不落。 等到陆迩按照经验估算着时间慢慢把火焰温度降下来,最后检查陶窑时,结果非常令人满意: 一窑里放了十来件陶器,只炸裂了两三件,还都是靠近入火口的位置的泥胚。 而掺杂了陆迩辛苦运回来的黑土的陶器,烧出来之后更加轻便和稳固,烧制过程中几乎没有变形,证明黑土比部落里的红土更适合做陶土。 而后面尝试做大件的陶器烧制时,黑土展现出比红土更加优秀的质量,唯有黑土掺杂沙子烧制出来的陶瓮、陶盆不会变形崩裂。 陆迩当即找到重,建议多派些兽人去取黑土回来。 重的亚兽也在跟随陆迩制作陶器的范畴内,一开始就带了一件陶器回去,因此现在充分意识到陶器的方便,立刻答应下来,很快安排了几个兽人定期去取陶土。 “我上次去那附近,碰到了一个兽人,你们注意一下。”陆迩想起自己的经历,顺口提醒了一句,“那个兽人很厉害。” 听陆迩描述了一下那个兽人一拳打死一条蟒蛇的举动,重的脸色稍微慎重了些:“那兽人身上是什么样的兽纹?” 他们不同部落之间用区分兽人的途径就是上身描绘的花纹,红木部落用的是红树的汁液画出的部落图腾。 陆迩回想了一下:“好像没有花纹。” 那个兽人精赤的上身十分光洁,没有什么纹路。 重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又舒缓开:“那也许是落单的兽人……如果真的很厉害,我倒是希望能遇到他,把他吸纳到部落里来。” 有部落的兽人都会画上部落图腾,上身的图腾数量越多,意味着在部落里地位越高。只有部落被灭、或者被抛弃的野生兽人,才会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陆迩也只是提醒一下,那个兽人看起来对他们没什么敌意,至于能不能拉到部落来还是交给重他们考虑吧。 末了重看着陆迩,感叹起来:“绿耳,你果然有巫医的天赋,竟然能把泥土变成比石锅还好用的……陶器。” ——这和巫医有啥关系? 陆迩有些无语,烧陶分明是化学,和医学或者神学完全不搭界;他想要烧制陶器也是因为想做豆腐。 …… 有了方便的容器,陆迩终于可以考虑开始做豆腐了。 他特意去了一趟之前说好编织过滤绳网的老亚兽多羽家里。 多羽看到他时,还有几分无奈:“你再不来,我都要当你忘了这回事。” 陆迩有些惭愧,这些日子他忙着烧陶和日常的作物改良,几乎没抽出空来。 连声道歉后,陆迩拿到了多羽编制的网绳——拿到手之后陆迩发现,这条用细草茎编织而成的“网绳”平整、密实,根本就是一个草制的软垫,草茎之间几乎看不到缝隙,但按下去又能感觉到绵软松散。 “你一直没有过来,我试着多编了几个,这个应该最符合你的要求。”多羽揉着自己的腰,满是皱纹的脸上微微带上一丝淡淡的笑意,“你拿回去试试,要是还不行我再想想。” 陆迩抚摸着这细密的草垫,感受到光滑的草茎在指腹滑过的触感,想象着眼前这位老亚兽耐心、仔细甚至可能还有些虔诚地将一根根柔软的草茎编织成一个小巧的软垫,等了几日觉得有些可以改进,又一指一指重新编出一个新垫子的画面。 也许这就是世界上最初的手艺人。 陆迩对上多羽含着笑容的脸庞,心里热乎乎的,慎重地点点头:“多谢您,我会好好使用它的。” 见陆迩满意,多羽似乎也很高兴,笑呵呵地道:“我现在没什么力气,能帮上你们的忙就好了。” 陆迩如今已经渐渐能够从兽人们的角度看待问题,知道上了年纪的兽人和亚兽都会觉得自己是拖累部落的累赘,有些兽人会趁还能走动离开部落寻死,听说也有一些部落会主动遗弃没有捕猎和采集能力的老人。 一开始陆迩觉得很残酷,可在部落待久了,见识到这些兽人们对食物如何珍惜、为了捕猎又如何拼命,见识到即便如此还是不能保证每一顿都能吃饱,他也逐渐明白这个时代对于部落下一代延续的执着。 哪怕衰老的兽人,又怎么会舍得去死? 只是他们留下来,就会分走年轻的兽人们的食物,还要辛苦他们照顾自己,在冬季或者旱季食物匮乏、面临着一起饿死或者一部分人饿死的两难抉择下,部落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所以开春之后,活下来的兽人们全都十分高兴——春天来临,意味着猎物会越来越多、意味着他们不会被饿死、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再面临与亲人生死相隔的痛苦抉择。 一个文明中道德的成型,首先要立足于基础的生命需求得到满足的条件上。 然而,那些被舍弃的老人中,有多少充满了一生的经验和技艺、来不及传授给后人就被迫消亡了呢? 至少从原身绿耳的记忆和白须的介绍中看,红木部落没有第二个人有多羽这一手编织草绳的手艺。 陆迩心思复杂,看向这位老亚兽的目光渐渐变得坚定而温柔:“放心,以后还有很多需要您的地方。” 留下一个陶罐作为答谢,陆迩左手拎着草垫,右手抱着小咪,唇边微微翘起,慢慢向着自己的帐篷回去。 小咪趴在陆迩怀里,抬起头,碧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看着这个亚兽。 ——就在刚才,它莫名感觉这个亚兽身上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化;硬要说的话,好像在树冠上看到了一角羽翼、原本仅仅是在树叶遮蔽下休息,却在一瞬间忽然展翅腾飞起来。 陆迩偶然低头,对视上小咪圆溜溜的大眼睛,低声笑了一下,伸手揉了揉猫崽儿的毛脑袋。 他倒是没产生什么太远大的想法。 只是他忽然想起前世时导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咱们农科其实是最基础的学科,让人都吃饱、吃好,无论什么科技发展,最终都离不开能吃饱饭的人。” 尽管这不是他曾经熟悉的世界、尽管他也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可他所学的所有知识都在他的脑袋里,字字清晰可见。 他没有自大到觉得自己可以拯救世界,可是将人类文明的成果在这个蛮荒的世界播撒下种子,或许能够带给这些挣扎在饥饱线之间的兽人们一些出乎意料的改变呢? 第25章 (25) 器具有了、过滤草垫有了,距离做豆腐只差最后一样东西。 盐卤水。 制豆腐本质上是利用电解质激发胶体的聚沉反应,让豆浆凝结成豆腐。 盐卤或者石膏都可以用来点豆腐,石膏不好找,盐卤陆迩倒是有点主意。 之前烈和重去附近部落换回来的粗盐,味道发苦,比以往去黑河部落换来的盐差得多。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红木部落的人只能捏着鼻子吃这苦盐。 烧出陶器后,陆迩尝试着自己做了一下粗盐提纯,用简单的煎蒸法提取了一部分多少精纯一点的盐,剩下的部分就是盐卤水。 粗盐提纯性价比其实很低,陆迩心知兽人们恐怕不会愿意浪费时间精力只为了祛除一点盐里的苦味……什么盐不是吃呢? 只有他来自现代社会,尽力让自己吃得更舒服点罢了。 在考虑做豆浆之后,陆迩之前就找了勇和烈帮忙,勉强做了个简单的小石磨放在帐篷外面,自己推着把泡发的黄豆磨成豆浆。 亚兽的体格比起兽人来说弱了不少,但陆迩穿越过来之后每天定期的农活锻炼,让他比以前强健不少,推个磨盘还绰绰有余。 小咪在一旁就有些不太理解,围着陆迩和磨盘转悠了几圈,“咪咪”叫了两声。 它倒不是不理解陆迩在做什么。从以往的经验看,这个亚兽搞的莫名其妙的东西,最后都十分有用。 小咪只是不懂,为什么陆迩不找兽人来做磨豆子这种苦力活。 ——明明推这么重的石头,额头上都有汗出来了…… 小咪前阵子刚下决心要等屁屁毛长好再尝试变回兽人,现在看陆迩这么辛苦,心里有有些动摇。 因为石磨很粗糙,陆迩推了好几次次,才把黄豆磨成合适的豆浆。 用多羽编制的草垫过滤两三次,滤出来的豆渣陆迩堆到了一旁,这些豆渣都是天然而实惠的肥料,后面可以全都播撒到菜园里去。 豆浆在陶罐里煮开,倒入铺着草垫的陶盆,稍微放置后,一边滴入自制的盐卤一边缓缓搅动,很快浓白的豆浆里慢慢出现了絮状固体,随着陆迩用葫芦瓢的搅动越来越多、越来越厚;而豆浆也从一开始的奶白色逐渐变得澄清透明。 小咪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睁大了许多。 看着差不多了,陆迩停止了搅动,稍微静置后,提起草垫的两角,慢慢将豆花向中间挤压,努力保持豆花不散,最后用草垫子把整块未成型的豆腐都包裹起来,再用力将水分挤压出来。 还要感谢多羽编制出来的草垫,虽然不如纱布柔软,但也不像草席一样坚硬,陆迩用上力气还能把它连同包裹的豆腐一起团成一团。 把团起来的豆腐提出来,放在干净的石板上,上面再压一块石头,陆迩看了看整围着只剩下半清的热水好奇地转悠的小咪,笑着问:“小咪想吃豆腐吗?” 小咪不懂豆腐,但是懂“吃”,耳朵顿时支棱了起来。 陆迩看到小咪陡然放亮的瞳孔,忍不住又笑了一声,碍于手上都是水,没有去撸小咪的毛:“等会就可以吃了。” 等豆腐在石块的重压下凝结成固体,陆迩解开草垫,露出里面热气扑鼻的嫩白豆腐。 这个世界上第一份豆腐就在这个简陋的小帐篷里诞生了。 陆迩十分满意,拿骨刀切了一小块直接尝了尝。刚做好的热豆腐美味十足,柔软的口感、简单咀嚼就能下咽,豆香充盈在口中,鲜味还未随着温度散去,白嘴吃都是一种享受。 小咪在一旁看得着急,又使出了撒娇大法,靠在陆迩光裸的小腿上使劲蹭蹭,眼巴巴地看着陆迩,等着这个亚兽分自己一口。 陆迩坚决认为小咪的舌头怕热,一定要把豆腐放凉了才肯给小咪吃,小咪眼睁睁地看着陆迩把那块香喷喷的柔嫩食物吹到没有热气,才扑上去一口咬住。 ——呜,好吃! 豆腐的美味完全超出了小咪的预料。它很难想象这种鲜嫩的食物竟然是从那些圆圆的黄豆种子里做出来的! 它从前不太爱吃那些嚼起来没滋没味、又不怎么垫肚子的素食,直到上次尝过陆迩的盐水黄豆,才头一次觉得这植物的种子竟然滋味还不错。 但那时候也仅仅是“还不错”罢了,还不至于让它这么激动。 这一块豆腐吃下去,小咪竟然感觉到了腹部传来的饱涨感。 ——这个“豆腐”,能填饱肚子? 小咪吃完陆迩分给它的豆腐,舔了舔爪子,稍微梳理了一下胡须,看着陆迩的眼神愈发慎重。 ——这个亚兽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懂这么多神奇的东西? 陆迩低下头,对上小咪的视线,误解了小咪的意思,又切了一块豆腐:“还要吗?” 小咪立刻把脑袋里的疑问丢开,晃起了尾巴:“咪!” …… 制作豆腐成功之后,陆迩放心地把黄豆推广了出去。 最初黄豆的培育成功时,因为部落里没有合适的炊具,这种需要专门器皿煮制的食物就算种出来,兽人们也不方便进食,因此一贯追求稳妥的陆迩没有推广。 等到烧陶成功、食物的烹饪有了进一步提升的途径,陆迩才开始向兽人们介绍黄豆的种植方法。 如今部落里不少人都对搞出了改良白根菜、消炎生姜、陶器的陆迩十分信服,当即就把豆子播种到了他们的小菜园里。 也有一些人对黄豆不屑一顾,认为种植这些种子没什么用,又不能填饱肚子——还不如多种几根白根菜呢! 陆迩没有强求,只把豆腐拿了出来。 种植豆子,豆秸可以翻进地里做肥,黄豆拿来做豆腐,剩下的豆水和豆渣也都是天然的肥料,保持稳定的种植周期、辅佐草木灰和粪肥,田地的土质会不断地快速提升,最后变成一片沃土。 此外,为了制作点豆腐的盐卤,部落里的粗盐也可以进行提纯更加安全。 盐卤中其实有不少有害物质,点豆腐的一点点对人体造成不了多少危害,但不提纯天天吃粗盐,时间久了对人体脏器很不好。 此时距离陆迩提出种植的概念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气候已经十分温暖,不论是兽人们的狩猎还是亚兽们的采集收获都慢慢丰盛起来,红木部落迎来一年里最惬意的时节。 食物相对充实让兽人和亚兽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变得更加充足,尝过陆迩制作的热豆腐后,纷纷被这种从未尝过的食物折服,立刻就接纳了陆迩种植黄豆的建议,回去开辟了土地种黄豆。 黄豆的种子和种植方法陆迩没有白送——他倒不是舍不得这点种子,只是前世的阅历告诉他,白送的东西往往不会被太珍惜,付出一点代价交换对双方来说都是最完美的状态。 陆迩找那些兽人来,是请他们给他的小菜园做个篱笆。 如今看气候已经进入春末,野生的动物都多了起来,陆迩的小菜园也出现了毁坏作物的小家伙。 虽然毛绒绒的小动物很可爱,可损害陆迩专门用来育种观察的实验植株的小动物就不可爱了。 这点体力劳动对健壮的兽人们不值一提,按照陆迩的要求,环绕陆迩的小菜园一圈挖了沟渠,将从外面找来的树枝树苗密实地插进去,重新填好,然后用草绳缠起来,保证稳固不会被什么动物冲倒。 这还是部落里的兽人们第一次来到陆迩的试验田。 陆迩最初的几个小土垄经过这几个月的不断扩大,面积已经翻了几十倍,都是陆迩一脚一锄头一个人开垦出来的。 不同的作物之间互相隔开避免影响,相同的作物工整排列,每一道土垄都笔直如同专门量过、一排排绿油油的植株整齐划一,嫩红的浆果在深绿的枝叶下若隐若现,带给兽人们一股难言的美丽。 兽人们互相对视一眼,都从伙伴们眼中看到了各自的惊艳,心里纷纷想起自家东一块西一块的菜园,油然而生一股自惭形秽感。 ——他们在野外狩猎时见到的植物多了去了,为什么绿耳这里的植物看上去都这么……好看? ——难道这也是巫医的力量? 如果陆迩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一定会认真告诉他们:不,这是劳动的力量。 想要种植黄豆的兽人和亚兽很多,一道篱笆很快就立了起来,只留下了一道用来给陆迩进出的缝隙。 “这里要怎么办,绿耳?”有个兽人好奇地问。 如果这里不堵死,应该也会有野兽从这里钻进去吧?可是堵死的话,绿耳一个柔弱的亚兽怎么办呢? “做一扇门。”陆迩指了指插篱笆剩下的树枝和草绳,“还麻烦你们再帮帮忙。” 把树枝绑成简单的木门,陆迩请一个兽形是一只啄木鸟的兽人帮忙钻了几个空心木圈,做成简单的门轴,拉动了一下试试,满意地转身,才看到背后那些兽人们惊叹的眼神。 这时陆迩才想起来,红木部落里现在还没有“门”的概念,大家都是睡着帐篷,兽皮帘子就是门,白天出门时用骨头制成的原始锁一挂就完事。 甚至还有很多单身的兽人门锁都不挂,反正家徒四壁什么都不怕。 这倒是让陆迩忽然有了一点关于搭建房屋的想法。 兽皮帐篷虽然方便,可条件着实不怎么样,采光、通风都很差,哪怕是陆迩当年下农村勘查时最原始的土屋都比这兽皮帐篷强。 不过这个时代的兽人部落都是半流动的,隔一阵子就会因为各种自然原因搬迁,现在考虑建房可能还有些不现实。 陆迩这个心思一转就先放下,转头对那些等着他下一步命令的兽人们微笑起来:“辛苦大家了,我请大家吃豆腐。” 第26章 (26) 这么多兽人,陆迩肯定不可能全都喂饱。 他把豆腐切成小块,与勇送来的云斑鸟一起,在平底的陶锅上干煎之后焖起来炖汤。 上次勇和烈带了云斑鸟过来,陆迩尝过之后发现这野鸟竟然该死的鲜嫩,比起前世的仔鸡也不遑多让。 只是按照勇的说法,云斑鸟十分机警,很难抓到,勇变成兽型之后小心再小心,都是失手多过得手。 昨天勇运气好,又抓了两只云斑鸟,热情邀请陆迩一起吃,陆迩就拿新做的嫩豆腐一起煮了汤,发现两相叠加之后的云斑鸟豆腐汤味道极为鲜美,当初还没放盐的时候,勇就一口气喝了两葫芦瓢。 陆迩把黄豆的种植方法和种子先教给了白须,作为答谢,勇把剩下的那只云斑鸟送给了陆迩,陆迩今天就决定用来请这些淳朴的兽人们尝尝豆腐汤的清香。 人数太多,尽管陆迩炖了一大锅汤,每个人还是只能分到一小葫芦瓢。 因为有了方便的陶罐,现在烧热水变得十分简单,在热水的刺激下,云斑鸟身上的毛很容易便褪得干干净净,再配上专门去腥调味的花椒、八角、孜然等,还有提炼之后消弭了苦味的白盐,这道云斑鸟豆腐汤让这些兽人和亚兽们的味蕾一下子打开了新的大门。 鲜嫩的豆腐和炖烂的云斑鸟肉躺在明黄色的清汤中,汤表面上还飘着几片葱花。刚端起来还未入口,就已经闻到浓郁的香味,比他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次云斑鸟都要香。 咬一口鸟肉,肉汁轻易在唇齿之间沾染,带着油脂的香味、又带着一丝豆腐的清嫩;再喝一口清汤,汤中没有一丝一毫腥味或者苦味,只有咸、香、鲜完美融合,带给他们无上的味觉享受。 和这道汤相比,以前他们吃的肉简直比水煮沙子也好不了多少! 其实陆迩觉得自己的厨艺只是普通水平,只是这个时代的兽人们的烹饪技术还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状态,所以才会对他做出来的食物惊为天人。 不过看他们捧着一瓢汤如奉至宝、喝得小心翼翼又极为满足,陆迩心里还是感觉到一丝满足。 请客吃饭没有吃饱有些过分,陆迩单独煮了一堆盐水黄豆,还准备了不少肥美的白根菜,尽量让兽人们不至于饿着肚子回家。 陆迩本想通过这顿饭让兽人们意识到黄豆的美味,促进他们种植黄豆的动力。没想到这个目的虽然达成了,可兽人们之间更加深入人心的竟然是“绿耳做的食物非常好吃”,以至于后来大部分兽人都以吃到他亲手做的食物为荣,偶尔有人沾到光,能得意洋洋炫耀很久,说不定还会被打。 陆迩哭笑不得,但也没往心里去——不管怎么样,他最初的目的达到了就可以,后面黄豆推广还有好多事等着他做。 小咪可就不这么想了。 他被这些兽人们明里暗里跑来占便宜的举动气得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这些混蛋都在搞什么?! ——趁它不在偷偷来占它的便宜?! ——绿耳是它的亚兽,绿耳做出来的每一块豆腐、每一滴肉汤,也都是它的! 明明应该是这间帐篷的主人,可小咪每次只能分到一小碗放凉的豆腐汤,心酸又可怜。 陆迩虽然喜欢肥肥的猫咪,撸起来最有手感,但对于猫咪的健康考虑优先于自己的喜好。前世他养的两只猫都是咨询过宠物医生、严格按照营养食谱调配食物,务必保证着猫咪自身不会吃出病来。 这也是陆迩喜欢大橘的原因——橘猫这种动物,按照宠物营养食物调配好食物,剩下的就可以听天由命、日复一重。 但小咪可不是橘猫,起码从陆迩的角度看,小咪很高冷、除了使出美食攻击的时候根本不粘人、活泼好动、好奇心旺盛,完全没有一丝橘猫的样子。 所以陆迩对小咪的饮食比较重视,豆腐这种可能引起小咪消化不良的食物更是严格控制——上次小咪吃黄豆拉了半宿肚子的事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以至于小咪每次想要多吃点豆腐,陆迩就会戳戳它光溜溜的屁股:“不怕拉肚子了?还吃!” 然后小咪就会委屈而羞耻地缩回去,屡试不爽。 …… 制作豆腐除了各家各户自己的陶盆陶锅,还需要盐卤和过滤网。 盐卤的制法陆迩教了出去,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盐卤不能加太多,还头一次拿自己“巫医”的身份说事,严肃强调盐卤对身体有害,不能多吃。 过滤网目前只能找老亚兽多羽编制,陆迩特意问过多羽,他能不能做这份工作。 多羽对于自己还能为部落发光发热十分高兴,陆迩登门拜访、说明情况时他笑得脸上的皱纹都深了许多:“都可以、都可以。” 他一个人应付不来这么多兽人的需求,还特意找了两个肯用心的亚兽来教。 陆迩把豆腐的制作方法传递出去之后,兽人们的第一批黄豆也收获了。 被灵水培育出来的作物,第一代种子的生长速度总是特别快,后面不浇灌灵水的话,再选种培育的生长速度会慢慢放缓;陆迩估计一代代播种下去,这些黄豆最后都会回归正常的节奏。 这反而让陆迩多少松了口气——灵水指环的原理他现在还没搞懂,农作物这种维系基础生存的重要资源,能不依赖灵水自然是最好。 而且生长速度太快、耕种周期太短的话,对于土地肥力损耗极大,额外施肥都救不回来。 收获黄豆后,对豆腐念念不忘的兽人们开始尝试点豆腐,并特意请了陆迩指点。 教了几家兽人点豆腐,陆迩发现学起来最快的竟然是原身的“继姆”红云。 原身的父亲腾这些日子状态越来越好,按照红云的说法,可能最近几天就要苏醒,因此红云想在腾苏醒之前学会陆迩研究出来的豆腐做法,好做给腾吃。 陆迩进门时问过腾的状况,得知腾快要苏醒也很高兴。 红云脸上都透着淡淡的欣喜,准备点豆腐之前,顺口说了句:“绿耳,这些天你送来的药水总是少了不少,可能被茫偷喝了,他不会没事吧?” 茫是红云和腾生育的孩子,是个兽型是熊的小兽人。 “没事,注意点不要让他多喝。” 陆迩之前对红云的印象就是他耳根子浅、没什么主见,总是很容易被其他人影响,没想到在厨艺上竟然很有天分,一次性成功,点出的豆腐又结实又鲜美。 红云似乎对于自己第一次点豆腐就能做好也十分意外,怔了片刻,在陆迩的目光下有些不安地笑了笑:“绿耳,你看这样有问题吗?” 陆迩仔细检查了一遍这块还冒着热气的白豆腐,点点头:“没问题,可以直接吃了——搭配别的食物煮汤也可以。” 其实豆腐与青菜、肉丝、鸡蛋之类一起炒制也非常美味,只是目前部落里的黄豆产量极少,距离榨油还有很远的距离;从肥肉中榨油效率也很低,因为这个时代的野生动物身上的脂肪比例很低,尤其是过去了一个冬天,现在猎物们身上的膘还没养回来呢。 这倒是让好久没有吃过油炒、油煎等食物的陆迩产生了新的想法:农业一向和畜牧业一起并称,现代学科里也并在农科中一起学习。 虽然陆迩前世的研究方向和畜牧业不沾边,但基础知识多少知道一些。 ——也许可以考虑指导这些兽人们驯养一些家畜? 从狩猎转为畜牧后,兽人们也不必再冒着生命危险出门狩猎,像勇之前那种因为狩猎而骨折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少。 这些想法在陆迩脑袋里盘旋了一会,旋即遗憾地收回心底:畜牧业的发展要建立在农业的发展上,现在他连粟稷黍都没找到,就算开始驯化野兽,也没东西喂…… 因为第一次点豆腐就成功,红云十分高兴,特意留陆迩留下一起吃,陆迩惦记着家里还有猫要喂,委婉拒绝。 这次他来腾家里指导红云点豆腐之前,小咪正趴在兽皮被窝里睡觉,他就没有叫醒小咪,自己过来了。 红云还想给陆迩一份食物作为教他点豆腐的报酬,被陆迩直接拒绝——他既然以“绿耳”的身份生活,那腾和红云就算他的一家人长辈,点豆腐的技艺也不值得敝帚自珍。 何况腾昏迷了这么久,虽然部落里有给红云分猎物,红云自己也天天出门采集,但比起其他有兽人的人家还是不宽裕。 回到帐篷,陆迩看到小咪还在被窝里睡觉,上前轻轻亲了它一口,转头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 今天在腾那里想起榨油的问题,勾起陆迩对油煎食物的思念,决定尝试做一下试试。 从用黄豆和白根菜从其他兽人那里换来的野猪肉中挑了有点肥的部分,在石板上切成小片,烧热平底陶锅,将肉放上去干煎,把肥肉中的油煎出来,随后撒上一把碎葱花炒香,再将切碎的豆腐条和芹菜倒入开始煎炒。 动物油比植物油的香味更加浓郁,很快整间帐篷里便充斥着浓郁的肉香,直接唤醒了偷喝灵水过多正慢慢消化的小咪。 这几天腾快要醒了,它预计以后找不到这么光明正大喝灵水的理由,昨晚便喝多了些,今天差点睡了一整天。 而且醒来之后他就感觉有点不妙。 ——补充灵水太多,又有要变回兽人的感觉了…… 第27章 (27) 但是,这么香的食物还是要吃的! 初次尝到“油炒”这种烹饪方式的小咪幸福得差点控制不住自己,当场变回兽人。 被热油煎炒过的豆腐表皮微微有些焦黄,咬上去带着一点酥脆,里面却是香嫩的软豆腐,原本纯粹的豆香与动物油的浓香混合在一起,让小咪一时竟然分不清自己是在吃豆腐还是吃肉。 那种被叫做“芹菜”的植物炒过之后也变得有滋味了起来,咬在嘴里清脆无比,新鲜的汁水冲淡了口中的油腻感,本身的清甘与豆腐的鲜嫩更完美融合。 考虑到小咪也要吃,陆迩没有在芹菜肉丝豆腐里加孜然之类的作料,但也已经让小咪吃得头都抬不起来。 陆迩估算着油脂的分量给小咪分了一些,自己拿陶罐又煮了个简单的豆腐汤,清淡解腻。 这次陆迩倒给小咪一碗后,又在陶罐里加了一点香菜提鲜,满足地喝了个饱。 吃过晚饭睡下,小咪听着陆迩的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才从柔软的兽皮上爬起来,步履轻盈地跃下床铺。 还没等它来得及钻出帐篷,一道白光闪过,这只小猫崽儿就在原地变成了一个高大的银发兽人,面色冷峻,碧色的双瞳中透着不怒自威的气势。 也许是被白光映到,熟睡中的陆迩微微皱了皱眉,喉咙中发出若有若无的呢喃声,仿佛下一刻就要醒过来。 那兽人脸上表情顿时凝住,周身气场瞬间消失,停在原地一动不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迩的动作。 陆迩翻了个身,咕哝了两句,很快便只剩下规律的呼吸声。 兽人松了口气,试探着踏出两步,见陆迩没有反应,才放下心来,仍旧小心地靠近陆迩,双眸一眨不眨地凝视着这个奇特的亚兽。 这还是他第一次以人形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他的亚兽。 从前在部落中时,他与首领一同狩猎归来时,也见过绿耳。 那时不过是远远瞥上一眼,绿耳便吓得如同受惊的小兔子缩回帐篷,因此也没什么具体印象。 首领之前开口请他照顾绿耳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因为他之前没有考虑过自己想和什么样的亚兽在一起,那也许哪个亚兽都没什么区别,绿耳也是一样。 等到受伤、不得已勉强变回自己还是幼崽时的状态回来,他发现这个亚兽竟然已经换了个人。 相貌还和从前一样,可内在已经截然不同。 而内在的不一样,也让“绿耳”体现出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 尽管“绿耳”在外人面前努力掩饰自己的特殊,可面对一只柔弱的小猫崽儿,还是暴露了足够多的信息,让他燃起了十足的好奇。 ——你是什么人? ——为什么会在绿耳的身体里? 兽人碧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看着陆迩熟睡的侧颜,下意识伸出手,想要试探着触碰一下这个亚兽的脸,却在堪堪碰到时停住。 过了半晌,他收回手,刚想站起身,忽然听到陆迩嘴里似乎咕哝了两句模糊的话语。 尽管陆迩的梦话细如蚊喃,可兽人的灵敏听觉还是让这个英俊的银发兽人一字不漏尽数收入耳中。 ——“小咪……该剪毛了……” 兽人:“……” 他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极为羞耻、旋即从羞耻转变为恼怒,愤愤地站起身,怒气冲冲但是依然小心翼翼地解开陆迩系的绳结,走了出去。 帐篷外微凉的空气让兽人神色一振。 他轻轻吸一口夹杂着草木清气与食物香味的空气,谨慎地观察了一下周围,发现这个时间部落里的兽人们全都安然入睡,没人在外走动。 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这个位置是首领精挑细选的,附近基本没有什么危险野兽,有也被首领和角分别捕杀或者赶走。 因此部落里如今已经没有守夜的习惯了。 ——不过这些日子他和首领都没能出现,部落里其他兽人似乎没有把驱逐危险野兽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然“绿耳”那次出去也不会碰到巨蟒,害得他只能真身出现救人,结果让那个亚兽看到了自己还没长回毛的兽皮…… 想起那次的窘迫,兽人脸上又浮现出一丝懊恼,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屁股。 这段时间他的毛毛已经长回来不不少,变回人形后,兽皮裙也多少能盖住一点,不至于像当时那样完全露在外面。 ——这个亚兽真是、真是…… 兽人想起那把骨剪刀在自己尾巴下面“咔嚓咔嚓”、自己还无能为力反抗时的情景,微微有些不甘地想:他将来一定要把这个仇报回来! 至于怎么报,他现在还没想好。 ——反正一定要报,最好让那个亚兽哭出来! 心里下了决定,兽人心里舒爽了许多。 久违地用两条腿在地上走路,兽人一边活动着手腕一边走,心里畅快地想:感觉灵水的能量还能支撑大半夜,他是去野外狩猎爽快一下、顺便抓点猎物给那个亚兽好呢,还是去河里洗澡放松一下、顺便捞几条鱼给那个亚兽好? 兽人一边畅想着一边走着,路过一处角落时,忽然看到那只用来磨豆子的小巧石磨,清清冷冷摆在那里。 兽人忽然想起家里帐篷中摆着一个大葫芦瓢,里面泡着今天才收起来的黄豆。 ——今天家里的豆腐全都吃完了,“绿耳”似乎打算第二天再磨些豆浆点豆腐来着…… 兽人想起之前看陆迩推磨时额头上的汗珠,步伐忽然就停住不动,神色也变得有些微妙。 过了半晌,他折返回去,不多时带着两只葫芦瓢过来,回想着那个亚兽的动作,笨拙地把黄豆倒进石磨的豁口,然后慢慢地推了起来。 …… 陆迩第二天醒来时,一睁眼就是小咪昂首挺胸的毛脑袋。 以往睡醒后陆迩最先看到的都是懒懒猫崽儿的胖屁股,这次对上那对碧色的双瞳,吓了他一跳。 “小咪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以前小咪不都是日上三竿才起床么? 不过小咪醒得早居然不蹦迪,让陆迩感觉有些惊喜。 他前世养的两只猫,其中一只作息和他不太一样,醒得早就会在床头疯狂蹦迪,必须塞点什么吃的给它才会安静。 长久下来,陆迩就形成了上半夜深度睡眠、下半夜容易醒的习惯。 小咪醒得早自然是因为心里惦记着事儿,催促着陆迩赶紧起床,满心等着这个亚兽惊喜的时刻。 陆迩披上兽皮,理了理有些长的头发,下床正好看到帐篷正中央摆着一大陶盆磨好的豆浆,而昨晚睡前泡下的豆子已经不翼而飞。 陆迩愣了片刻,上前蹲下轻轻晃了晃豆浆,吃了一惊:“这是谁干的?” “咪咪咪!” 小咪昂起头,晃动着尾巴,叫得超大声。 “豆子还没泡好就磨开了……这就没法做豆腐了。”陆迩有些可惜地晃了晃陶盆,看着里面乳白色的液体微微荡漾,翻起沉淀在下面的豆渣。 小咪神色僵住,小猫嘴半张,毛茸茸的尾巴“啪嗒”一下摔在地上。 陆迩转过头,正好看到小咪萎靡的神色,不由得笑了起来:“宝贝儿,你丧啥,又不是你磨的。” 小咪垂头丧气地“呜”了一声,心疼地看了一眼那一满陶盆的豆浆。 ——这么多豆浆,能做多大块的豆腐! “谁做好事不留名?”陆迩倒没怎么生气,想来偷偷帮他磨豆子的人应该只是好心,只是不知道他泡下豆子多久罢了。 比起这个,更让他重视的反倒是晚上睡觉的安全问题。 明明他睡觉之前系了绳扣,结果早上起来看绳扣被好好地解开了,也不知那个兽人在外面是怎么办到的。 陆迩抱起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低沉、毛毛都趴下的小猫崽,准备出门,就听到外头有个稚嫩的声音:“哥哥?父亲醒了,姆父让我来叫一下你。” 掀开帐篷出去,外头是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少年,如同勇和烈一样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赤着的上身没有任何花纹,显然是个还未独立的幼年兽人。 而且还是原身同父异姆的弟弟。 陆迩记得他叫“茫”,特别喜欢在外面玩,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回家,和原身的关系有些平淡,说不上亲密,可也谈不上陌生,只是很少交流罢了。 一方面是原身性格比较自闭,另一方面…… 陆迩注意到,茫那双灰棕色的双眸目光黯淡、焦点涣散,与正常人明亮的双眼截然不同。 这个小兽人是个盲人。 茫出生不久就几乎失去了视觉,只能感受到大约得光线明暗。这也是原身被一些人暗地里认为是“灾星”的原因之一。 也幸好兽人们的听觉和嗅觉都十分灵敏,因此茫的日常活动受影响不大罢了。 陆迩穿越过来后,这次也是头一次见这个弟弟。之前他两点一线菜园和帐篷,偶尔去指点亚兽们烧陶;从记忆中得知,茫差不多每天都会跑出部落,在附近安全地带玩耍,所以一直都没撞上。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陆迩点点头,想了想,道了声稍等,回帐篷不多时出来,拿了两颗自己杂交出来的无籽浆果递给茫。 茫下意识接过浆果,放在鼻子下嗅了嗅,闻到那股甜甜的气息,微微吞了口口水。 但他还是有些迟疑,抬起头,没有焦点的眼睛愣愣地看向陆迩的方向。 陆迩笑了一声:“吃吧。” 到底他现在也算茫的哥哥。 茫点点头,低声说了句谢谢,却没有吃,把浆果抱在手里,又问:“一起回家吗?” 陆迩手里拎上了两把培育后的芹菜,微微笑道:“走吧,去看看父亲。” …… 到了腾的帐篷,陆迩见到苏醒并变回人形的腾。 这位红木部落的首领看起来有四十岁左右,与绿耳和茫都有几分相似,也许是长时间沉睡的缘故,身形比较瘦削,神色倒还正常。 面对腾有些疑惑的眼神,陆迩和小咪心里同时紧张了一下。 对陆迩来说,这个世界上对原身了解最深的莫过于腾这个父亲,尽管原身一贯沉默寡言,可到底是血浓于水、朝夕相处的父子,自己没那么强烈的信心能完美扮演绿耳。 好在兽人们的脑袋都不太复杂,腾已经从红云那里知晓陆迩觉醒了巫医天赋,十分惊喜,想伸手抚摸一下这个孩子,又想起以前他不喜跟人接触,便忍了回去。 “这些日子你还好吧?”腾有些关切,“角对你好不好?” 陆迩一愣:“角?” 腾看他神色有异,微微奇怪,向陆迩身后看了眼,“角没有过来吗?” 陆迩下意识看了红云一眼。 红云脸上欣喜的表情还未消散,看到陆迩的视线,神情平静下来,苦笑一声:“腾刚醒我就让茫叫你过来,还没告诉他角没有回来。” 腾听懂了这句话,呆愣了半晌,最终神色沉寂下来,叹了口气:“原来如此……我还以为角保住性命回来了。” 作为首领,他已经习惯兽人之间的生离死别;尽管强大的角的去世让腾感觉心痛又难过,但陆迩拥有了巫医的能力冲淡了这份遗憾。 腾问了几句陆迩生活的情况,得知陆迩日子过得还算好,总算放心了不少:“我以前还担心你以后成年了找不到兽人,现在看来是我想太多了。” 毕竟哪个兽人也不会拒绝一位巫医亚兽。 陆迩报喜不报忧地小心说了一些情况,闻言心里叹口气:原身一个人确实过得不算好。 不过逝者已去,徒让原身的亲人愤怒难过也没有必要。 陆迩微微扬起一丝笑容,抬起头:“我一个人也过得很好。” 一家人寒暄着,腾不过寥寥几句,就让陆迩感受到这个中年兽人对家人的关爱,心里也觉得暖烘烘的。 腾苏醒之后需要大量食物补充能量,红云刚才就在一旁烤着肉,茫也把陆迩送给他的浆果递了出去。 陆迩想了想,暂且回了自己的帐篷,把小咪先放下,然后将那盆磨碎的豆渣豆浆上锅生火,另外摘了些芹菜、白根菜晒干的叶子等一起煮,再撒点盐,简单又美味。 提着一陶罐豆沫炖菜又到了腾的帐篷,正好看到得知首领苏醒的重在帐篷里和腾说话。 腾已经听重把这两个月部落里的大小事情说了一遍,比一知半解的红云讲述得更加清晰,也更加诧异自己的孩子带来的开田、陶器、消炎等新事物。 此时看到陆迩手里拎着陶罐进来,闻着伴随陆迩动作而扩散开的浓郁豆香,腾下意识吞了口口水:“这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不过也是黄豆做的。”陆迩放下陶罐,笑着一指,“大家尝尝。” 黄豆磨碎煮出来的汤像豆浆一样是乳白的颜色,青绿的芹菜、白根菜叶在白嫩的汤汁中翻滚,稍微搅动一下还能看到煮软的豆子碎末。 腾刚苏醒,虽然心里知道自己该尽快补充食物,可饿久了的肚子不争气,吃不下多少烤肉,甚至闻着有点反胃;茫递过来的浆果味道倒是不错,腾还想问一下茫是在哪里摘的,他也去摘一些。 但是陆迩带来的这锅“豆子汤”,让腾不由得专注地盯着浓白的陶碗,心里开始猜测这个汤的味道。 等到热乎乎的汤汁入口,腾蓦然睁大眼睛,随后低下头专心“呼噜噜”地吃起来,旁边重说的话也顾不上听了。 一整罐豆子炖菜很快就被腾吃完,其他人都没有碰,只眼尖瞧着那瓦罐里翻滚的碎逗沫,心里琢磨着回去自己也做来尝尝。 吃饱喝足,几个人说起了正事。 腾已经从重口中了解了部落的现状,除了换盐吃了点亏,其他大家倒是都还好。这让腾放心不少。 腾换盐时的经历其实也很简单,不知道为什么碰到了野兽狂潮,他和角当机立断丢下盐,还是被兽潮卷了进去,他变回棕熊靠着皮糙肉厚勉强扛着回到部落,角已经不知所踪。 “兽潮……会不会危及部落?”重有些担心地问。 “兽潮去的方向不在这边,想必不会到我们这里来。”腾回答,神色还是有些严肃,“不过我们还是要警惕起来。” 从前只有大规模的天灾才会引发野兽狂奔迁徙的浪潮,这次他们换盐碰到兽潮,说不定就是什么大范围灾害的征兆。 谈起部落,关于种植农作物的问题,重建议首领在部落整个推广出去——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就能从土地里获得食物,对于部落里脆弱的亚兽和幼崽们来说真是太方便了。 腾沉思了一下,没有立刻赞同,转头看向了陆迩,想要去陆迩的小菜园看看。 陆迩看他似乎不需要休息,便没有反对,带着他们到了自己的试验田。 自从他多了巫医的名头,又搞出了几个新奇玩意后,部落里不少兽人和亚兽对陆迩的态度都带上了一丝尊敬。 得知陆迩在寻找“可以吃”的植物后,很多兽人和亚兽从部落外头回来都会带一点稀奇古怪的植株给陆迩瞧瞧。 这些植株大部分都是普通的野草,但也有一些很有价值,疑似现代某些蔬菜瓜果的原始品种,值得培养。 陆迩的试验田现在被一圈细树枝插成的篱笆包围着,有些树枝生命力比较旺盛,竟然作为篱笆的同时成活了,在如今暖流到来的季节里萌发新芽、抽枝生长,让陆迩的试验田显得格外生机勃勃。 腾和重好奇地看了一眼那个转轴门,还没等琢磨出什么,进来看到试验田里的风光,一时竟然有些失语。 整齐划一的田垄上栽种着各色的植物,个顶个的茂盛繁荣,叶片青绿、枝条细长、花穗粉嫩,纤枝绿叶层层叠叠下挂着红彤彤的浆果,带着一股无与伦比的美。 陆迩早已习以为常,走到浆果的种植区,摘了几个递给腾和重:“尝尝。” 腾认出这就是之前茫递过来的浆果,恍然大悟,想到刚才自己刚醒也没管多少就吃了茫的果子,接过陆迩递过来的那份后便没有吃,拿在手里准备回去给茫。 重没有这个顾虑,大口咬下去,酸甜可口的果浆瞬间满溢口中,没有种核也让他吃起来格外舒心。 陆迩带着他们大致介绍了一下那些已经培育好的植物:“这边是黄豆,刚才父亲吃的就是它的种子;这边是芹菜、香菜、白根菜,那边是马苋菜……都可以吃。” 被陆迩育种之后的蔬菜植株和从前的野生品种已经有了很大区别,可食用的部分更加膨大,植株也比之前更鲜艳,腾一时都没认出有些就是部落附近的植物。 因为刚才那一小锅豆沫炖菜的有力证明,腾相信了这满满一园子植物都可以吃的事实。 他轻轻抚摸了一下旁边一棵茁实的高大芹菜,沉思片刻,点点头:“我会让部落里大家都开始开垦土地。” …… 首领的苏醒给红木部落一剂定心丸,让失去部落最强两大战力的兽人和亚兽们惶惶不安的心情安定了下来。 这一段时间,部落里所有人互相打招呼都喜气洋洋。 随后首领宣布部落里开始批量种植黄豆,兽人们哄然应好,干劲十足。 虽然重在代理首领的期间也号召大家种地,但他的威信毕竟不如守护部落几十年的腾,有不少兽人都在谨慎观望。 如今第一批种植黄豆的兽人们都吃上了美美的盐水豆子、鲜嫩豆腐,腾的号召完全戳中了他们的心思,让他们按捺不住立刻就准备开垦荒地。 少数守旧而不愿意种植的兽人们,也在腾的强令下不得不开始干活——腾可是说了,如果他们不干活,后面给他们分配的盐就会减少。 为了盐,他们也得种地。 陆迩特意提了要求,在部落附近转了几圈,挑选了地形和地段合适的区域,规划出面积相同的土地,分配给打算种地的兽人们。 这期间陆迩带上了那个对数学颇有天分的小狐狸兽人利,一边教着他相关的数学知识。 小咪看到那只拥有毛绒绒大尾巴的小狐狸每天跟在陆迩身后转悠,酸得胡须都翘起来了。 ——这个亚兽竟然在摸利的尾巴!兽人的尾巴只有亲近之人才能摸的!以前能享受这份殊荣的只有自己! ——利这个小混蛋,仗着自己年纪小,毫不顾忌地撒欢,丢脸!兽人怎么能在亚兽面前这么撒娇求摸呢! ——狐狸有什么好摸的,等它变回狮子,全身的毛随便他摸! 陆迩对利不加掩饰的赞赏也让小咪很不服气。 它是部落里最强的兽人,并不单单只是因为力量强大,头脑也很聪明。 于是它开始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陆迩给利讲解数学基础,一边跟着利一起在心里做练习题。 …… 红木部落的种植热潮掀起了。 暖季到来,兽人们捕获猎物变得容易,猎物多了也放不住,好多兽人都闲搁着,正好来充当开垦田地的劳动力。 大批田地的开垦,对于肥料和水的需求都变得很高。 陆迩挑选位置时就考虑到这一点,特意选择了距离水源最近的位置,保证兽人们挑水路程最短最优。 开渠引水其实更加方便,只是目前没那么多功夫开搞,陆迩暂且把开沟渠列入下月计划。 肥料问题,开垦的田地上本来有些杂草植株,引火一把烧了刚好做草木灰肥田。 陆迩抱着猫,看着眼前大片大片的烈火浓烟,心里感慨了一句:“这就是最初的刀耕火种啊。” 要不是他提前让兽人们在田地周围清理出一片隔离带,这些火说不定就把旁边的树林都点燃了。 火焰吞噬之后,大地上只留下一片漆黑的焦土,还带着丝丝白烟,看起来十分狼藉。 地球上的原始人类,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开始最初的农业种植,靠自然的喂养一代代孕育繁衍下去。 而大面积的刀耕火种、种完之后又不懂得“养地”,让土地资源极度浪费,植被覆盖被一点点蚕食,自然的气候也在慢慢改变。 到了陆迩前世的时期,“退耕还林”已经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方向,为的就是把过去几千年人类吞噬的自然慢慢还原。 如今陆迩穿到这个原始时代,当然不会重蹈覆辙,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耕地一点点肥养,一开始的贫瘠不打紧,反正现阶段兽人们也不是完全指望耕种填饱肚子。 陆迩让兽人们把用石器或者骨器把土地翻新,将点燃的草木灰都翻到地下去,再从河流处打水把地都浇一遍。 之后从化粪池里提粪肥来,每块地稍微浇灌一点,等待肥料与土地中和几天,再开始播种。 陆迩特意嘱咐过,每块土地施粪肥不要超过一陶桶,太多粪肥可能会导致烧苗。 翻土、挑水、浇肥……兽人们尝试着与狩猎截然不同的陌生劳作,一切都是为了将来的某一天能够收获丰硕的食物,平稳而饱足的活下去。 看着自家田地里有些歪歪扭扭的土垄,兽人们甩掉手上的泥土,莫名心里产生一抹满足,目光中带上了一丝期待和渴望。 ——按照绿耳的说法,要不了多久,这些红土地里就会钻出新的嫩芽,慢慢长大,并在不远的将来结出种子,磨成细细的豆浆,点成滑嫩的豆腐…… 而他们只需要每天过来浇浇水、除除草就可以。这点体力活,对于可以变身成野兽的兽人们来说十分轻松。 作为陆迩心目中的吉祥物,小咪被陆迩拿到了分给自己的耕地前面,用第一泡猫屎作为这次土地开种的信号。 再一次当着这个亚兽的面拉粑粑,小咪拼死挣扎抵抗,最终还是败倒在陆迩的淫威下,含泪排出自己的猫粑粑,眼睁睁看着这个无耻的亚兽乐呵呵地把猫屎翻进地里。 其实小咪这点猫屎对土地的增肥效果几乎接近没有,只是陆迩还是愿意把小咪的猫屎作为自己开垦种植的标志与象征。 ——小咪日常的猫砂,他都是挖到试验田里埋下去的呢! 小猫崽儿可一点都不觉得这是一项殊荣,萎靡不振地趴在田埂上,用苦大仇深的目光盯着陆迩。 陆迩翻地的时候偶尔回头,看到小咪这幅奄奄一息的样子,取笑它:“宝贝,才一泡粑粑你就不行,以后怎么跟小母猫交配?” 养了猫崽儿这么久,他当然知道小咪的性别是什么——他还无数次想揉一揉小猫后肢之间挂着的两个小毛球,只是他家小咪死活都不肯罢了。 小咪磨了磨牙,碧色的猫瞳微微眯了下,一眨不眨地盯紧了陆迩,胡须微微摆动,声音低沉地“嗷呜”了一声。 不知为何,陆迩忽然感觉全身凉了一下。 …… 黄豆的种子陆迩几乎白送出去。而作为最初跟随陆迩种地的白须和勇,这段时间被兽人们簇拥着询问种田相关知识,烦不胜烦。 反倒是陆迩那里,因为原身和部落里的人一直形同陌路,现在又有巫医的光环笼罩,让兽人们都不太敢凑过去询问。 陆迩乐得如此,每天还是按照自己的计划,上午去自己的小菜园里继续做品种改良,下午到分配给自己的土地里日常劳作。 按照腾的打算,部落里差不多是按照成年兽人或亚兽的人头分配的土地,主要是保证族人们能够有充足的精力耕种,不至于白白浪费修整出来的田地。 陆迩自己当然也分到了一块。 这块地他打算把黄豆、白根菜、芹菜等育种成功的农作物都挪过来,试验田里空出地方用来给新的植物优选。 因为没有兽人,所以陆迩只能自己去翻土、栽种、浇水。 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小咪看着却觉得很不舒服。 ——别人家都是兽人来做力气活,亚兽来做技术活,只有它家,只能亚兽一个人做全部的活。 小咪想了想,当天晚上偷偷溜出去,到田地去左右看看,见四周无人,原地一滚变回了兽人形态。 想想感觉还有些不安全,他又摘了一大片叶子,只挖出两只眼睛的洞遮在脸上,以防有半夜苏醒的兽人发现他。 现在他每天变回兽人形态的时间还很短,不能稳定,如果现在就回归部落,一旦支撑不住当众变身,所有人就都会得知威风凛凛的角就是被亚兽揉捏在怀里的小猫崽儿! 等他体内的伤势彻底治好,他再让“小咪”这个羞耻的身份彻底消失,以“角”的身份光荣归来! 至于现在,趁着体内的能量还能支撑,银发的兽人围着陆迩的田地转了一圈,赶紧沿着陆迩白天里的进度接着干了下去。 在陆迩身边耳濡目染这么久,尽管从来没有实际下田过,角还是对种田有很深入的理论知识了解,稍微熟悉了下就干得十分顺利。 清冷的月亮下,比月光更皎洁的银色短发兽人在孤独无人的田地中挥动着简单的骨制农具,有力的臂膀一下又一下,偶尔停顿一下,遥望一下帐篷的方向,又继续低头干起来。 …… 陆迩第二天起来,照例去农田耕种,惊讶地发现,昨天自己干了一半的农活,竟然被不知道什么人完成了。 他愣了一下,伸出手指轻轻蹭了蹭小咪毛绒绒的小嘴巴,有些疑惑:“这是谁干的?” 小咪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有些不屑地斜睨了他一眼:除了它,还有谁会这么认真帮你干活? 陆迩蹲下来仔细检查农田里的耕种成果,又翻开一个土坑看了看,做出了判断:“这个人一开始挺生疏,应该刚开始接触农活,但学得不错,大部分细节都有招呼到。” 顿了顿,陆迩又有些疑惑,“难道是勇或者白须?” 怎么想感觉都不会有人偷偷帮他干活才是。 挨个检查了一遍“好心人”帮他做的农活,陆迩估量了一下,发觉自己原计划中的体力工作极少,只要做些细节补充便可。 这一下省了好几天的工作量。 陆迩暗暗记下来,打算回头问一问是谁这么热心,送些感谢食物上门。 时间省出来了,陆迩便去了自己的试验田,继续研究新植物。 其实说新也不算,陆迩主要还是在培育谷类作物。 之前找到的草籽类植物用尽陆迩现在能施展的手段,优化效率也十分缓慢,明显是品种不适合,因此陆迩开始考虑多找几种新植物。 在部落附近的草籽类植物,陆迩几乎都试验了个遍,只好把目光投向更远的位置。 腾苏醒之后,休息了几天,吃了大量的食物,很快就恢复了健康,能够正常变成灰熊出门狩猎,把部落周围新出现的危险野兽都清理了一遍,让亚兽们的活动范围也广了很多。 起码不用再担心碰到一条巨蟒的情况。 饶是如此,陆迩还是谨慎再谨慎,一步三回头。这一次可不一定又上次运气那么好碰到好心的陌生兽人救他。 刚出部落,陆迩忽然碰到了一只毛色有些棕红色的小熊,一团毛茸茸的肉球咕噜噜滚了过来,那身与红土地颜色很相近的毛色差点让陆迩错过去。 小熊也注意到了陆迩,滚过来站在陆迩前面停住,有些茫然地抬起头嗅了嗅,随后倏然变成一个眼神涣散的少年:“哥哥,你要出去?” 是茫。 陆迩这几天去腾家里跑的很勤,与茫这个弟弟也熟悉了不少,对这个眼睛几乎看不见的小兽人也有几分疼惜,经常带些自己杂交出来的浆果给他。 小孩子虽然懂的不多,可对于人的善意有时比大人更加敏感,对陆迩的态度亲近了几分。 “嗯,我出去找东西。”陆迩温柔地摸了摸他脑袋上棕红色的毛发,从背后的小篓子里拿了一颗浆果给他,心里有些遗憾——刚才那只小熊看起来毛发好柔软的样子,可惜变成人形太快了,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手感…… 勇他们都是没什么关系的兽人不好撸,茫是亲弟弟,揉一揉应该没问题吧? 茫接过浆果,放在鼻子下闻闻,知道是之前哥哥经常带过来的那种甜果子,小脸上微微浮现出一丝欣喜,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想了想,问:“哥哥要找什么,我能帮忙吗?” 陆迩想起茫一直都喜欢一个人在外面玩,说不定见识还挺广,便努力描述着谷类植物的样子:“我在找那种穗状的草籽植物,摸上去是一粒粒的种子攒起来那种,而且要穗很大。” 茫歪了歪头,用左手拇指按了按下巴思索了一会,忽然像是想起什么来,仰头“看”着陆迩:“我知道有个地方有一种,哥哥要不要去看看?” 第28章 (28) 陆迩没想到真的能有所收获,有些惊喜,看着茫把果子叼在嘴里,一转身又变成了红棕色的小胖熊。 小熊看起来像是想抱着头再滚起来,动作一僵,似乎想起来自己嘴里还有个浆果,悻悻住了爪,老老实实一步步走在前面。 小胖熊的憨态可掬让陆迩差点被逗笑,考虑到茫这个年纪的小孩也许自尊心会比较重,便强行忍住,没有笑出声。 看着小熊一扭一扭的胖屁股,陆迩忽然想起自己最近才意识到的一件事情:兽人们的头发发色、腰间的兽皮裙毛色,好像都和身上的皮毛一致。不知道是兽人们各自特意针对自己的毛色做的兽皮裙,还是天生变身自带。 像茫的头发和兽皮群就是棕红色,勇的头发是带点橙色的金,兽皮群则是与身上花纹一致的斑点…… 莫名其妙地,陆迩忽然想起了自己当时挖掘黑土时碰到的那个遮住脸的陌生兽人。 那个兽人没有被完全遮住的短发是银白色,腰间的兽皮群也是干净的纯白,想必变成兽型也是纯白的动物吧。 ——通身雪白的毛茸茸动物啊……会是什么呢? 陆迩遐想了一下,有些神往。 他前世养的两只猫都不是纯色,毕竟他实验室很忙,没有那么多时间给猫猫打理毛发,纯色毛很容易染脏。 但这不妨碍陆迩特别钟爱那些纯白的布偶猫或者贵宾犬。 ——哎,要是重真的能把那个陌生兽人拉到部落里来,他一定要去看看那个兽人的兽型是什么;虽然不是亲人或者伴侣没法撸,过过眼瘾也是好的…… 小咪趴在陆迩背上的小篓子里有点无聊,扒拉着爬到陆迩肩膀上,一眼就瞅到陆迩脸上有些出神的渴望之色。 这种神色小咪见得多了,全都是这个花心的亚兽盯着像狐狸、松鼠、熊之类的兽人们的兽型时露出的表情。 ——这次又是哪个?! …… 茫领着陆迩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坡,坡下环绕着一条小河,坡上只有一棵歪脖树,地上是大片大片泛着青绿的野草。 小熊走到山坡上左右嗅了嗅,对着陆迩叫了一声,嘴里的果子“啪嗒”一下掉在地上,然后慌忙变回了少年模样,把果子捡起来,在腰间擦了擦,有些苦恼地摘下一丛野草:“我记得这里以前有那种穗很大的草……” 他左手比划了一下,神色有些沮丧。 陆迩走过来,半蹲下来,右手伸出轻轻抚摸着地上的细长草叶,眼神中是抑制不住的惊喜:“没事,这些粟……只是现在还没成熟而已。” 粟! 拥有多年理论实践知识的陆迩一眼就认出来,眼前这些凌乱生长的植物,就是在中国农业历史占据里漫长主导地位、别名“小米”的最古老栽培农作物之一的粟! 看这些叶片的姿态,和陆迩前世在试验田里见过的小米几乎无二,说不定最后培育出的植株也差不多! 要不是碍于茫就在一旁,陆迩现在就想揭开手上指环上的叶片,用灵水俗称培育出来看一看。 惊喜过望的陆迩从背后的小背篓里掏出一把小巧的骨铲子,耐心地把几株长得最好的粟根须连同泥土一起挖出来,小心放在篓子中,准备回去再培育。 小咪知道陆迩一直在找能种出草籽的植株,虽然它之前有些不以为然,但这个亚兽屡次打破它的预料,如今小咪已经不敢轻视陆迩的任何举动。 它乖巧地跳下来,没有趴在陆迩肩膀上给他造成干扰,老老实实蹲在一边观察着陆迩的动作。 茫视觉只有一片模糊的光影,看不大清楚哥哥在干什么,不过知道哥哥在干正经事,没有打扰他。 他注意到有个小巧的东西从哥哥身上跳下来,便好奇地凑过去嗅了嗅。 小咪对茫这只小熊没什么兴趣,嫌弃茫挡着他看陆迩,一巴掌糊过去,柔软的肉垫把茫的脸直接推开。 茫没有生气,坐起身,有些疑惑地摸了摸鼻子,自言自语:“角的味道?” 小咪一愣,陆迩也被吸引了注意力,把挖出的最后一株粟放在篓子里:“什么?” 茫指着那只白白黄黄的小猫崽儿,仰起头道:“这个,身上有角的味道。” 陆迩走过来愣了下,随后笑了起来:“是不是因为小咪跟我一起住在角的帐篷里沾染的味道?” 茫摇摇头:“不对……很浓,比帐篷里浓,很新鲜,不是帐篷里的。” 小咪后知后觉地瞪大了碧色的猫瞳,身上的毛忍不住都要炸了起来:它从前知道茫的嗅觉很灵敏,还想过虽然茫看不清东西,但靠这个嗅觉也能在捕猎中发挥作用…… ——但它没想到茫的嗅觉和记忆力竟然有这么灵敏?! 它作为角最后一次出现都是几个月之前了,茫怎么还能分辨得这么精细? 小咪下意识看了一眼陆迩的神色。 陆迩看到小猫崽儿有些如临大敌的模样,心里微微泛起一丝疑惑,蹲下身捏了捏小咪的毛耳朵,抬头看向茫:“你是说,小咪最近和角接触过?可是角不是死了吗?” 茫似乎也有些迷茫,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最后憋了半天才吐出几个字:“也许,它接触过角的尸体?” 这倒是给了陆迩一点提示。他想起来腾和角之前被兽群冲散,腾重伤之下勉强回到部落,可角落入滚滚兽潮,尸骨无存,所有人都以为角被野兽们吃光了尸体。 如果茫闻到的气味没错的话……就是说小咪最近接触过角的尸体? ……这么久过去,估计只剩下骸骨了吧。 到底是部落里的族人,又是原身的兽人,陆迩心里泛起一丝怜悯。 可以的话,他想把角的尸骸入殓埋葬。 陆迩低头戳了戳小咪的下巴:“小咪,你最近都去哪儿玩了?” 他睡觉一直是上半夜熟睡雷打不动,下半夜浅眠很容易苏醒。 昨天晚上下半夜,他似乎感觉小咪从床下跳上来趴到了兽皮床榻上,很可能半夜跑出去玩了。 小咪收敛起因为一时震惊而蓬炸开的毛毛,蹲在原地乖巧地“咪”了一声。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我只是一只什么都不懂的小猫猫。 陆迩低头和小咪纯洁无瑕的眼神对视一会,摇摇头,笑了一句:“小混蛋。” 心里还牵挂着刚挖出来的粟,陆迩没有跟小咪多纠结,打算晚上再拷问这只过分聪明的小猫。 他抱着猫站起身,对茫道谢之后就回了自己的试验田。 茫跟陆迩告别后,靠在那棵歪脖树下,轻轻嗅了嗅哥哥送他的浆果,小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捧着果子一口一口吃起来。 ——真甜! 他最喜欢吃甜的食物,可是平时能够找到的野果子的甜味都很淡,只有哥哥送的浆果甘甜可口,让他吃一个还想在吃。 只是他总是不太好意思开口要…… 再怎么慢一个果子也很快吃完了。茫舔舔指尖,“望”着天空躺下,一边回味着浆果的甜美,一边思索着:哥哥好像在找角的尸体……自己要不要帮帮忙? …… 比起稻麦等粮食,粟对土质的要求更低,耐旱能力也更强,在地球是起源于黄河流域的农作物,驯化的历史也作为陆迩的理论课之一学习过。 把挖来的粟种植在试验田里,用灵水催熟后分析了一下这些野生的粟种。 搓去种皮,黄澄澄的小米摊在陆迩手里,米粒儿比陆迩所知晓的小米要小不少,闻起来也没什么味道,一株粟能产生的小米数量也很少。 不过这毕竟是真真实实的粮食作物,尽管只是原始品种,也足以让陆迩惊喜。 在其他野生草籽植物上花费的时间没有白费,陆迩对这一带的植物习性和规律有了大致的掌握,一个下午过去,粟的改良就有了极大的成果。 沉迷改良粟的品种的陆迩直到天色渐晚,抱着一小篓收获的粟种回到帐篷时,才想起自己白天要询问小咪关于角的问题。 一旦涉及这个问题,小咪仿佛失了智一般,变成一只真正的小猫咪又蹭又亲,尾巴晃得比二哈还勤,绝不肯承认自己半夜偷偷跑出去玩了。 搞得陆迩最后也有些无奈,只好点点它的鼻子:“宝贝儿,好好想想在哪有没有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那毕竟是我的兽人,至少也要把尸骨带回来安葬。” 小咪见陆迩没有往别的方向想,略微松了口气,转头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能出去找点什么骨头回来冒充一下。 不过再想想,茫的嗅觉这么灵敏,恐怕冒充也不好搞……不知道在骨头上撒泡尿能不能蒙混过关? 陆迩从小咪身上问不出答案,只好把心思重新投到了粟种上。 除了改良育种之外,陆迩忽然意识到他还需要一些重要的工具。 ——连枷、磙、石臼、石碾。 谷物脱粒和脱壳是农作物变为真正可以进食的食物之前的最后一步,为此地球历史上的农夫们创造了无数对应的工具。 连枷和磙用来脱粒,石臼石碾用来脱壳。 但是这些陆迩都没有。 之前部落里种植的黄豆不多,都是亚兽们自己手剥,就连陆迩也习惯了如此,一时竟然忘了这回事。 而现在大规模种植黄豆、后面开始推广粟米,脱粒去壳就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环节。 这是整个部落的大事,第二天陆迩找到了腾,说明了情况。 腾先看了看陆迩带来了小半篓粟穗,有些迟疑:“这个可以吃?” “可以,但是要把粒儿从穗子上脱下来,再剥掉外面的皮。” 陆迩昨晚尽量回忆着那几种农家工具的构造,今天来拿了个木棍在地上画起来,“这几种工具可以提升效率,想请父亲帮忙准备。” 连枷和石臼对于使用者力气的要求比较小,普及度很高,陆迩本来是想推荐它们,没想到腾听了陆迩的分析后,选择了另外两种。 “用这个……磙和石碾吧。” 磙和碾的构造差不多,都是石制的圆柱躺倒,靠人力和畜力拉动,靠石头本身的重量压制脱粒脱壳。 区别是两种工具的重量不一样,而且磙是直接在打谷场上拖动,碾则有专门的碾台。 “听你刚才的说法,这个……磙和碾搞起来会更快?” “效率虽然高一些,但是会比较累。”陆迩提醒道。 拖着沉重的石磙和石碾走动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腾爽朗地笑了笑:“绿耳,你从小不爱出门,咱们部落的兽人,为了填饱肚子,再累也不怕。” 既然作为首领的腾这样认为,陆迩想想兽人们都能变成兽形,比地球上的人类要强得多,便不再反对。 两人达成一致,腾便带了几个兽人出门去寻找合适的石料做磙和碾,陆迩则留在腾家里,与红云一起先把这一小瓢粟米加工成小米粥。 陆迩看得出腾还有些犹豫这些种子能不能填饱肚子,所以才想把这一小篓粟做成小米粥,请腾尝一尝。 因为只有这么点,陆迩和红云两个亚兽手搓就能脱粒,再用腾家里的石锅当臼,两个人轮着椿了一会儿,把壳都脱干净,得到一碗小米。 这期间茫回家,小咪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了距离茫最远的角落,避免又被茫闻出什么来。 今天上午它特意在那堆香菜、葱、姜之类刺鼻的植物中打了好久的滚儿,就是想掩盖住自己身上的气味。 腾虽然是部落首领,但陆迩在原身的记忆里,一直都在努力为了整个部落的延续而艰难奋斗,不像其他部落一样高高在上地享受,所以红木部落对腾的决定大都很信服。 而没有搞特殊化,也就意味着在腾昏迷的这段时间里,红云一直都在忙着采集食物和照顾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兽人,只偶尔接受一点其他人送来的食物,像陆迩搞出来的陶器、兽皮鞋等“贵重品”完全没有。 陆迩在腾苏醒的时候送了两件他的陶器过来,腾家里现在也只有这两件陶器。 把小米淘洗干净,用冷水泡上一会儿,在陶罐里先把水烧热,再加米,用木盖盖住,之后挂到火上用小火慢慢熬煮。 很快,小米粥淡淡的清香就弥漫到了整个帐篷,让从未闻过这种香味的红云和茫全都呆了。 腾从外头进来时,首先冲入鼻窦的都是浓郁的小米粥香,再一看,一贯谨慎内敛的红云正坐在篝火旁眼巴巴地看着门口,眼神亮晶晶:“腾回来了!” 腾到家,一家人享受了一顿热气腾腾的小米粥。 软糯的小米粥完全征服了兽人的肠胃,不光口感好,入口之后腹部满足的蠕动感也证明这些粟米和肉食一样,完全可以填饱肚子。 唯一遗憾的就是陆迩带来的粟米太少,一人分一小碗就没了。胃口比较大的腾和茫只能遗憾地啃着有些吃腻的烤肉。 陆迩还给小咪也倒了一点,小咪尝过一口之后就吃得“呼噜噜”,恨不得把碗底儿都舔干净。 吃过小米粥之后,腾立刻拍板决定:部落全都要种起粟米来! 之前开垦种豆的田地第一茬已经种了下去,那批种子是陆迩用灵水培育出来的原始种的前几代,所以生长速度比正常品种快很多,陆迩预计这批黄豆大概会在一个月内成熟。 黄豆和粟之间间隔种植的效果很不错,因此陆迩阻止了腾打算号召兽人们再开垦土地的打算。 等这茬黄豆种完再说,刚好这个月陆迩也可以把粟的品种再优化一下。 倒是陆迩自己的田地,就算有那个“午夜好心人”的帮忙,黄豆也只种了一半,剩下那半田地可以先种起来,也好观察这个世界的粟和黄豆之间有没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 腾带着部落几个经验老到的兽人,很快就按照陆迩的要求把磙和碾的石料准备好,把石头中间挖出洞,再用结实的木棍贯穿,用草绳绑好。 磙和碾不光是将来给粟脱粒脱壳用,黄豆也能用的起来。 沉重的石磙做好之后,陆迩试了试,用尽力气才能把它拖动起来,走不了两步就觉得气喘吁吁; 相比之下,重直接变成野牛兽形,在两只角上绑好,拉着磙轻轻松松转了一圈,毫无压力。 将来黄豆和粟都需要一个结实的平地做打谷场,腾与重商量之后,在部落中央选了一块平整的空地,每天都要有兽人来拖着石磙来回走,把这片土地压得足够硬实。 最初的人选,就是腾昏迷这段时间里偷懒、捣乱、耍坏的那几个。 一直跟在花尾身后唯命是从、不怎么去干农活的几个兽人几乎全都包含其中。 从陆迩第一次号召大家种白根菜和黄豆开始,花尾就表现出了很强烈的抵触情绪。 他不敢跟陆迩直接反对,只能在小团体里抱怨,明示暗示在土地里种食物徒劳无功,带得不少亚兽和兽人们都拒绝种黄豆。 陆迩当时也听说了一点风声,不过完全没有说话——到时候土地里种出来食物,后悔的绝对不是他。 黄豆的美味让收获的兽人们十分满足,被花尾带歪的亚兽和兽人们都有些追悔莫及。 而被陆迩抓去修公厕之后,像紫瞳这样热衷于缉拿随地大小便的亚兽们也渐渐跟花尾生分,花尾的小团体成员越来越少。 往年在暖季闲来无事时,追求亚兽的兽人们都会挖空心思想各种办法讨亚兽的欢心,罕见的猎物、精致的骨饰、斑斓的鸟尾羽,花样层出不穷。 而今年陆迩带来了种植热潮后,兽人们忙忙碌碌松土播种浇水施肥,追求亚兽们的精力也少了很多。 同样忙碌在田地和陶窑之间的亚兽们还好,花尾不愿去陆迩手底下做事,一直闲着,少了众星捧月的感觉,便开始觉得无聊了起来。 不过他没有无聊几天,就被姆父和父亲抓去干农活了。 部落里的土地按照人头分配,花尾自己也有一份。而腾定了规矩,陶器和盐全都按照部落各耕地的进度分配,花尾自己不肯干活,就导致他们家进度落下,分到的盐就少了很多。 好用的陶器更不用说。 花尾委屈极了,心里骂了一通陆迩,又骂了一通勇和其他兽人,一边吃力地锄草一边心疼自己磨得起泡的双手。 勇被烈护着,他几次去找都被烈的冷酷眼神直接吓退,其他围在他身边的兽人们都因为偷懒被腾罚去拖石磙压打谷场了,他也找不到其他追求者帮他干活…… ——都是绿耳的错! ——诅咒绿耳找不到兽人要他! 花尾恨恨地想着,想想不识货的烈和被烈拦着的勇,再想想自己也还有很多其他兽人可以挑选,对比一下陆迩至今独来独往,心里勉强舒服了一些。 …… 陆迩沉迷改良粟种的同时,小咪也没有闲着。 它如今越来越能够控制自己变回兽人的时间,因此每天半夜都要溜出去,在附近转一转放松一下每天装作小猫咪而疲劳的身体,也会帮陆迩干些体力活。 毕竟白天小咪一直都陪在陆迩身边,陆迩每晚又会认认真真做一天的工作总结和第二天的计划,让小咪十分清楚陆迩农活的进展和下一步动作。 陆迩碰到几次“田螺姑娘”,惊奇之余也私下去问过,不过勇、烈还是腾,都摇头说不清楚。 相熟的兽人就那么几个,难道还能是不熟的人? 陆迩有些不太信。 看田地里的劳作痕迹,帮他干活的兽人显然对他的状态十分清楚,没有重复耕耘、也没有损害正常的豆苗,一些端倪更昭示这个神秘兽人的不少劳动习惯于他如出一辙。 简直像陆迩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 但陆迩穿越过来之后,真正手把手教导过种植的只有白须一个人,白须的体力不可能白天晚上劳作连轴转,陆迩也特意问过白须,知道不是他。 ——那会是谁呢? 陆迩也尝试过半夜蹲点,结果一无所获,那个兽人似乎很精明,仿佛在他身边安置了监控一般摸透了他的行动规律,完全不会被抓到。 “监控”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冷冷一笑:它是什么猫,再狡诈的猎物都逃脱不出它的掌心,这个亚兽还想抓到它的踪影? 蹲点未果,陆迩只好把心思重新放回育种上,努力把粟米的种粒和产量培育起来。 小咪看陆迩不太关注这回事了,才又开始半夜溜出去变回人形发泄一下精力。 这次它谨慎了许多,去部落外打猎了半个晚上,没有去陆迩的田地里干活——活前几天也干得差不多了。 赤手空拳干掉一头以前最爱吃的矮原猪,把这只被从安稳的洞窟中叫醒打死的肥猪拖到部落附近,角忽然直觉感觉到一丝不妥,想了想,没有把猎物带回帐篷,而是拖到了陆迩的试验田附近。 这样一来,明天那个亚兽就可以把这头猪带回去料理一下…… ——不那么美味的猎物都能做得特别好吃,美味的矮原猪会是什么绝味呢? 用光能量变回猫崽儿的小咪一边幻想着,一边从帐篷底下的缝儿里钻回去,谨慎地观察了一下陆迩,发现陆迩身形一动不动似乎还在沉睡,这才放心地跃上床,准备趴下睡觉。 刚趴到陆迩脑袋旁边,忽然陆迩睁开眼睛,褐色的眼眸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有些明亮,里头全无一丝睡意。 小咪吓了一跳,身上的毛下意识蓬松了起来,耳中还听着陆迩略带笑意的话语:“小咪,大半夜的去哪儿了?” 陆迩这次还真不是故意盯小咪的梢。 他上半夜一贯睡得特别熟,小咪出门从来都不会影响他,到下半夜时才容易被惊醒。 之前小咪从外头回来时偶尔也会吵醒陆迩,但陆迩前世就知道猫咪的作息和人不太一样,小咪又不是在正规猫舍训教出来的宠物,就没有管它。 上次茫说明小咪身上有新鲜且浓厚的角的味道时,陆迩便上了心,想找到角的尸骸安葬入土。 结果这很有灵性的小猫崽儿装傻不肯给他带路,陆迩只好给它一个“惊喜”。 “刚才去哪玩了,带爸爸去瞧瞧?” 陆迩坐起来,轻轻舒展了一下胳膊,把毛发都蓬松起来的小猫抱在怀里,捏捏它的毛耳朵,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别装傻。” 小咪与陆迩对视了一会,品出这个亚兽隐藏在温和眼神背后的坚定,垂头丧气地“喵”了一声,从陆迩怀里跳出来,率先走在前面。 陆迩披起兽皮,跟着走了出去。 此时已经是下半夜,月色正明亮,暖季的月光仿佛也温柔了许多,白日里争奇斗艳的野花乔木安静地沉睡着,四周只有细微的虫鸣声。 跟着小咪一路走到了试验田,陆迩惊讶地发现,哪里有一只一人高黑色的野猪,趴在试验田附近的一棵粗木上,头破血流,毫无声息。 陆迩谨慎地慢慢靠近,确认这头野猪彻底断了气,才凑上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只脸很扁的猪的死因似乎是被什么重物敲打额头导致。 脸这么扁,也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被拍扁了。 从这头野猪死在粗木上看,倒像是一头撞死的…… ——守株待猪原始版? 陆迩按下心中疑惑,看向小咪:“这是你的猎物?” 小咪骄傲地挺胸“咪”了一声。 陆迩脑海中不由得构想出一副“灵活的小猫左右腾挪逗着傻野猪最后让傻野猪一头撞死在树上”的画面。 看陆迩似乎有些将信将疑,小咪的碧色眼眸中微微闪过一丝庆幸——幸亏它直觉不对,到这里伪装出矮原猪自残而死的现场,没有直接丢到家门口。 矮原猪本来就以暴躁冲动、力气巨大闻名,哪怕这个亚兽第二天去问其他兽人,也不会有其他结论。 ——而且自己特意放了矮原猪的血,掩盖了自己的气味,就算是茫应该也闻不出来吧? 自觉万无一失,小咪凑上去扒拉着这只猎物的腹部,催促陆迩把猎物带回去。 陆迩一个人可拖不动这么大的野猪,只能先放在这里,明天找其他兽人帮忙。 看起来似乎一切都挺合理,不过…… 陆迩蹲下身,从那棵还沾染着血迹的树干一侧伸出的枯枝上轻轻摘下几根莹白的细毛,轻轻挑了挑眉。 他来到红木部落这么久,好像还没见过发色是纯白的兽人,也没见过纯白的野兽。 过于显眼的毛色对于狩猎有害无益,不能充当保护色的野兽大多数都被自然淘汰了,这一点对于兽人们也是一样。 硬要说的话……陆迩回忆了一下,似乎只有自己找陶土时遇到的那个有暴露癖的陌生兽人,兽皮裙和头发都是银白色。 ——难道那个兽人还在附近? 陆迩皱皱眉,再回想了一下,想起绿耳的兽人角似乎也是一只白色的狮子来着。 但是角应该已经死了才对。 何况从原身记忆中看,角性格冷酷又高傲,有些不怒自威,重要的是战力极强,这种山猪轻松就能咬断气,完全不需要靠树干撞死。 陆迩想了想,还是把这几根白毛握在手里,回头找茫过来闻一闻这个现场。 天不遂人愿,第二天天没亮就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雨水冲掉了绝大部分残留的气味。 陆迩赶紧去最近的勇家里请勇帮忙把那只野猪拖回来。 勇见了那只野猪还吃了一惊:“这矮原猪力气大又很凶,绿耳你是怎么弄死它的?” 陆迩戳戳自家小猫的脑袋:“小咪干的。” 勇上下打量一番小咪,啧啧称奇,把矮原猪拖回了陆迩的帐篷,还热心地帮忙把皮毛和内脏都处理了。 陆迩感谢他想送他一块猪肉,被勇拒绝:“这点小事而已,绿耳你也帮我们很多次了。” 不过勇临走之前神色还是有些奇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了口:“绿耳,我觉得你还是要找个兽人,不然好多事情都不方便。” 亚兽的体力毕竟太差了。 陆迩知道他是好心,搬出了自己一贯的说辞:“没有像角那么好的兽人了。” 起码在红木部落,就算是首领腾也逊色角一筹。 勇看他一眼,神色复杂地离开了。 陆迩没觉出什么,反倒是小咪盯着勇离去的背影,忍不住舔舔爪子,有些咬牙切齿地想:这个勇……该不会对他的亚兽有什么想法吧?! …… 这场雨连绵了好些日子,红木部落集体都高兴了好久。 部落里年长的兽人都说,历年来暖季开头都会有一场雨,雨期的长短象征着这一年的暖季是湿还是旱。 红木部落这个位置不错,地势高不怕涝,当然是想着雨期越长越好。 雨水充沛意味着野外植物茂盛,也就意味着猎物增多、食物充足。 陆迩也很高兴,部落里的黄豆都已经出苗了,这个时候正需要大量的灌溉,这场雨雨滴不大,算是天然的水利,省下了不少功夫。 雨虽然不大,陆迩也不想淋湿感冒,就没怎么出门,在家里琢磨着怎么做把伞。 折叠伞的伞骨结构很难搞,陆迩打算只做个不能收起的伞就好。 竹类的植物在部落附近从没见过,陆迩便用普通的木枝尝试起来。 一根粗些的木棍做伞柄,再挑差不多粗细、比较柔韧的树枝做撑起伞面的伞骨,最后用防水的兽皮覆盖在上面。 流程虽然简单,但陆迩也尝试了两天才勉强做出一个可以用的兽皮伞,而且沉重又丑兮兮,只能说有勉强防水的作用。 刚做好雨伞,就有兽人冒着雨跑来求助:“绿耳,绿耳!我家的幼崽生病了,能不能帮忙看一看?” 这个兽人陆迩还认识,当初做兽皮鞋的时候陆迩还请他用锋利的爪子帮忙切割兽皮来着。 虽然陆迩因为治愈勇的骨折、腾的昏迷被冠上了“巫医”的称呼,实际上兽人们很少来找陆迩看病。 一方面是部落里的兽人们都没有什么医疗常识,好多身体不适都觉得只是正常现象,不严重就硬抗——也幸亏这个世界兽人们的身体素质比地球人类强得多,大部分小病都靠自身治愈; 另一方面陆迩推出了耕种、兽皮鞋、陶器等各种新鲜东西,每一样都让兽人们惊叹不已,长此以往甚至忘了陆迩最初是以治病闻名的。 既然担着这个巫医的名头,陆迩没有推辞,扛起兽皮伞就跟着那个兽人去了他的帐篷。 那兽人对陆迩肩膀上扛的家什有些好奇,但幼崽的身体分去了他大半注意力,匆匆领着陆迩进帐篷,焦急地道:“从昨天晚上开始,鸣就身体发热,起不来身,绿耳,他有没有事?” 陆迩蹲下来,仔细看了看那个躺在兽皮上的小兽人。 小兽人性子显然很活泼,疾病带来的虚弱没有让他失去神采,眼珠子滴溜溜地打量着陆迩,脸色有些不正常的红晕。 陆迩试了试,发现这小家伙额头特别烫,显然发烧很重。 “鸣……昨天是不是淋雨了?” 在一旁同样焦急的鸣的姆父回答:“是,昨天下午他跑出去在雨里玩了半天。” 陆迩看了眼这个亚兽,发现他是部落制陶组里的一个,叫“双耳”,和其他制陶组成员一样,稳重又细心。 鸣的病应当是淋雨感冒。 原始时期的发烧几乎只能靠身体硬扛过去,身体不好就是死路一条,因此鸣的父亲和姆父才会惊慌失措赶紧请陆迩来看看。 陆迩虽然不是专业医生,一般小病的自我治疗的法子还是清楚的。之前陆迩推动各家各户都种了些姜,让双耳熬一锅热乎乎的姜汤,喂鸣喝下去,再用厚厚的兽皮把鸣包裹起来,让鸣好好发一身汗。 兽人体质好,第二天鸣就退烧了。 陆迩嘱咐双耳,要鸣再喝两天姜汤,这期间也别再着凉,千万别淋雨。 “非要出门的话,找个东西给他遮雨,像这个。”陆迩指了指自己丑兮兮的大伞。 兽人们早就习惯了冒雨狩猎,成年兽人们变身兽形,皮毛天然就有避水的功能,还没能灵活掌握变身的小兽人们就不行了。 亚兽和不能变身的小兽人淋雨也会感冒,陆迩做出雨伞之后,也想着能拿出去让部落里的人用起来。 那个兽人一早就注意到过来的路上陆迩举着这个庞然大物遮雨,眨眨眼才明白过来,把热切的目光投向陆迩:“绿耳,能教我做一把吗?我用猎物跟你换。” 这个叫“锋”的兽人的兽形和烈一样也是狼,但体力和耐力都比烈差不少,好处就是爪子锋利,狩猎时针对猎物的脖子、小腹等脆弱部位攻击,成果也不错。 上次陆迩就是听白须介绍,才请他帮忙切割兽皮的。 有锋的帮忙,陆迩把兽皮伞重新设计了一番,剔掉了多余的部分,重新切割了兽皮,做出一把比一开始轻便不少的新雨伞。 碍于陆迩自己不太清楚折叠伞伞骨的原理,新的雨伞还是不能收起来,只能留到以后慢慢研究。 凑在一起做伞的时候,锋看到陆迩烤在火上的矮原猪后腿,有些稀奇,得知是陆迩的小猫搞定的,啧啧称奇,顺口提了一句:“以前角最常吃的猎物就是矮原猪,而且只爱吃后腿。” 正抱着一大块用孜然和花椒调味过的烤猪肉啃得起劲的小咪陡然僵硬了一下,小心翼翼看了眼陆迩,果然看到陆迩脸上闪过一丝沉思。 第29章 (29) 小咪停下啃肉的动作,小心翼翼观察了一下那个亚兽,却见他微微思索之后便继续专心致志地转着烤猪后腿,似乎没在意的样子,多少放心了一些。 松口气的同时,小咪也瞪了锋一眼,暗暗记下,等他彻底恢复,一定要挨个操练他们。 陆迩只是想起在拿到这头矮原猪的时候,发现的那几根莹白的毛发。 角最爱吃的矮原猪、现场遗落的白色毛发、小咪身上新鲜浓郁的角的气息…… 这些都指向了一个猜测:难道角没有死? 陆迩心里转过这个念头,思忖之后又自我否决。 如果角真的没死,那不可能不回到部落里来。 如果角死了的话…… 陆迩微微看了眼那只还在啃肉的小猫崽,微微眯了眯眼:小咪……和角肯定有关系吧? 具体的关系还是留到以后再推理,现在还是先把这条猪后腿料理好。 初次烹饪矮原猪的肉,陆迩着实惊讶了一下。 他惊讶的不是肉太好吃,而是肉里有很浓的腥臊味,用了大把花椒孜然才勉强盖住。 没有劁过的猪肉,大抵都是这个味道。 陆迩怀念着现代已经经过代代饲育驯养的肉猪,心里盘算以后什么时候也能把畜牧搞起来。 捕猎野兽危险又不稳定,野生动物身上也有各种卫生安全问题,能够规范化饲养肯定会更好。 ——可惜,他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抓猪仔回来。而且畜牧业要建立在农业的发展之上,喂猪的饲料大都来自耕种的秸秆等副产品,眼下还是要把农业搞起来。 …… 雨伞的问世,让下雨天不得不窝在家里的亚兽们又有了出门的机会。 双耳举着伞出去走了一圈,就有人来问双耳的伞时哪来的。 得知是陆迩搞出来的新鲜物件,兽人们发出了“果然如此”的感叹声。 雨伞的制作方法陆迩只教给了锋和双耳。锋征询过陆迩意见后,开始为部落里的兽人们制作雨伞。 由对方出兽皮和木杆,锋和双耳负责加工成兽皮伞,再收一些食物做报酬。 锋每次都想送些食物给陆迩,被陆迩拒绝:“我一个人就吃这么点,你送这么多来我哪吃得下。” 不过陆迩也没打算白送锋这门手艺——兽人们大都淳朴,得了好处就想着回报,陆迩不想坏了这种氛围,让他们产生“白来的午餐”的错觉。 陆迩就请锋和双耳取原木给他做几张桌椅板凳,最重要的是做张床。 阴雨天,睡在地上真的太潮湿了。 兽人们可能习惯了雨天潮湿的地铺,陆迩受不了。 锋自从兽皮靴的时候就对陆迩格外敏感的要求有了数,邀请了几个兽形擅长啃木头的兽人一起,从部落外拖了几根原木回来。 有一对双胞胎兄弟的兽形都是河狸,啃起木头来效率特别高,把原木啃成了一根根的木板,还留出了大大小小的凹槽和凸起。 陆迩之前给了他们相关的设计图样,虽然这些兽人们不懂榫卯连接的原理,但是不妨碍他们依样画葫芦,啃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 就是啃出来的木板表面不够光滑罢了,但陆迩本来也要在上面铺草垫,也就不在意这些细节。 兽人们眼睁睁看着陆迩把几块坑坑洼洼的木板比划了几下,“咔哒”几声,榫卯之间互相拼接,一张简陋的小木床就做好了。 再在木床上把干草堆上、兽皮铺好,总算不必再担心睡在潮呼呼的地上了。 除了这张大木床,按照陆迩的要求,锋他们还准备了几块微缩版的木板,陆迩把它拼成一张差不多只能容纳小咪打滚的小床,按照与大床一样的标准做成柔软又温暖的窝,送给了小咪。 …… 一场暖季的连绵细雨,部落附近长出了各种各样的蘑菇。 这些蘑菇长得快,谢得也快,不快点采摘,很快就没了。 以往怕淋雨生病,亚兽们看到蘑菇眼馋也只能偶尔摘一点回来,这次有了雨伞,他们开开心心地相约出门,背着草篓摘了蘑菇回来,或架在火上烤熟,或和肉一起炖汤。 陶罐陶锅普及开来后,兽人们家里也都吃得上肉汤了。 鲜嫩的蘑菇与刚宰杀的兽肉是绝佳的搭配,炖出来的肉汤比之前更胜一筹。不光蘑菇吸饱了肉汁变得香滑无比,肉汤也多了鲜菌菇的鲜香味。 这次的吃法倒不是陆迩首创,而是腾的亚兽红云在看过陆迩用白根菜和肉一起煮汤之后,尝试着把蘑菇加进肉汤得到的美味。 至于陆迩,把蘑菇采集回来后,除了一开始换着吃法尝了尝鲜,剩下的都切碎炒熟堆到了一个陶罐里。 把煮熟的黄豆、切碎的蘑菇和肉丁、葱姜花椒等原料一起在陶锅里炒熟,再加水焖煮,最后加盐放凉后倒进陶罐里,密封之后闷起来。 闷制几天之后,就是滋味极佳的蘑菇酱。 陆迩一直都觉得红木部落的食物原始得让人难以忍受,因此想尽办法提高他的用餐体验。 难得有蘑菇,做成鲜香的蘑菇酱,以后不管吃什么都可以搭配一点,提味又可口。 小咪一开始还以为陆迩在做蘑菇汤,眼巴巴地等着吃肉喝汤,没想到最后陆迩竟然全都装起来了,顿时有些不服气,“咪咪”叫着想去袭击那个陶罐。 陆迩及时制止它,一边顺毛一边哄它:“乖,小咪别闹,蘑菇酱腌好之后会更好吃。” 一听会更好吃,小咪勉强止住自己对刚才肉丁炒蘑菇的香味的渴望,跳到大木床上新奇地蹦来蹦去。 陆迩有些无奈:“不是给你准备了床吗,怎么不睡自己的?” 这小家伙刚开始还很兴奋,在它自己的小床上拱来拱去,没想到才过了一两天就失去了兴趣,又跑回大床来想跟他一起睡。 小咪内心“哼”了一声,闪过一丝不满:虽然它确实挺喜欢那张小床,但是身为一个兽人,怎么能和自己的亚兽分开睡? 陆迩想养成小咪稳定的作息,首先就要从固定的猫窝开始,因此要求小咪务必睡在它的猫窝里,理由也很正经:“这个猫窝不能白白浪费,你要是不用,我拿去送给利。” 利变回兽型之后,除了尾巴比较大之外,个头跟这个猫窝也能匹配得上。 就算小咪自己不想睡,也不愿意便宜了那个只知道撒娇卖萌的臭狐狸,只能悻悻地回到自己的小窝里睡觉。 ——现在不能变回人型,等他彻底恢复,就能天天抱着它的亚兽睡觉了! …… 这场象征着暖季雨水的细雨持续了七八天才结束,等到天空放晴,太阳重放光彩,田地里的豆苗已经在持续不断的雨水滋润下茁壮成长,眼看着很快就要开花了。 腾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皱着眉对身旁的重和陆迩道:“感觉今年的雨期比去年少了一半还多。” 去年的雨期持续了半个多月,虽然腾不懂数字,但记忆和感觉让他能感受到今年的暖季降水恐怕会远远不如去年。 雨水减少意味着植被减少,植被减少意味着食草动物减少,意味着对应的一系列后续的生物链上的生物都会减少。 而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兽人们的食物也会减少。 陆迩听懂了他的意思,宽慰道:“我们还有粟可以吃。” 粟的抗旱能力是主粮农作物里相对很强的品种,中国古代朝代中多少大旱,都靠粟撑着过。 不过就算粟的抗旱能力再强,也得浇水;何况还有间隔种植的黄豆。 陆迩当初挑选田地时就特意甄选了地点,预留了引水渠的位置,红木部落的田地附近就有一条河流,而且地势比河流略低,开沟挖渠就可以引活水浇灌田地。 让兽人们按照地势挖开沟渠,提前准备了木板或者石板做水阀控制,将河流的水引过来灌溉到田地里。 第一次实际指挥兽人们做这种水利体系,陆迩心里也不是很有谱。好在黄豆最缺水的时期已经过去,黄豆收获之后再种植的就是耐旱的粟,本身也不需要大量灌溉。 …… 雨期过后,暖季正式到来,部落周围的植被一日茂盛过一日,天气也逐渐炎热了起来。 气温升高,兽人和亚兽们围在身上、缠在脚上的兽皮就显得格外闷热。 兽人们的兽皮裙都是自己身上的皮毛变化而成,随着暖季的到来,兽人们纷纷开始换毛,寒季里保暖的长毛褪下来,重新长出稀软的短毛,兽皮裙也变得轻薄起来。 部落里随处可见兽人们褪下的长毛。 陆迩看着觉得可惜,便请兽人们把褪下的长毛收集起来。 这些柔软的毛毛不论手感还是保暖都很一流,说不定以后还能用来做成毛线织个毛衣啥的…… 而亚兽们的保暖衣服都是用猎物的皮毛做的。 为了替换下兽皮围裙,心灵手巧的亚兽们用部落附近常见的“水色藤”编制成简陋的草裙。 这种藤蔓枝条柔韧,表面光滑,不会磨伤皮肤,叶片浓密,连带叶片一起简单编制成网格,就是一条清凉避暑的草裙。 年长的亚兽只如此,年轻的亚兽们更精心一些,缀挂上不同颜色的娇艳花朵围在身上,上身也垂挂起叮叮当当的骨制饰品,还编了草圈戴在头顶遮阳。 除了避暑散热,这些花费了亚兽们精巧心思的草裙草环,也是为了吸引同部落兽人们的眼神。 因为红木部落的求偶季开始了。 …… 陆迩走在部落里都能看到兽人和亚兽们之间互相试探的狗粮画面。 兽人追求亚兽们的手段就比较原始单一,都是狩猎。 野兔、幼鹿、云斑鸟、矮原猪……兽人们铆足了劲带回各种各样的猎物讨好心仪的亚兽们。 还有个兽人费尽心思带回来三条活蛇送给亚兽,吓得那个亚兽尖叫着跑远,那个兽人也成为部落里最近的笑柄。 来帮陆迩编制草裙的白须跟陆迩说起这事的时候,有些无奈地笑笑,感叹:“康是想模仿角捕猎活物回来,结果他只能捕自己擅长抓的蛇。” 康的原型是灰獴,称得上“毒蛇杀手”,不怕蛇毒,抓蛇一抓一个准。这次为了求偶,特意挑了最大的蛇窝抓了三条活蛇回来,没想到惨遭滑铁卢。 陆迩忍不住笑出声:这就是标准的直男思维,不知道怎么追求总之先表演一个擅长的空中劈叉? 不过更让陆迩好奇的是白须刚才提到的角:“角之前抓过什么活的猎物?” 白须知道绿耳之前一直怕人,解释道:“当初角直接抓了一头活的独角犀回来,部落里的人都震惊了。” 咬死猎物和活捉猎物的区别之大,陆迩还是能够想象的。 “角当时抓独角犀回来是为了追求哪个亚兽?” 该不会是花尾吧? 虽然不喜欢花尾,但陆迩也承认花尾是红木部落最好看的亚兽,角喜欢他也不奇怪。 白须摆摆手,又拎起一根蔓藤:“角那么高傲的人,怎么会去追求亚兽?那只独角犀抓回来就拴在他帐篷口的树上,过两天就咬死吃掉了。” 陆迩懂了:只是炫耀吧?年轻气盛的兽人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可以理解。 小咪趴在一旁无聊地挠着一根蔓藤,听到讨论它的话题听了一耳朵,看到陆迩脸上微妙的情绪,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被小看了。 “好了,给你。” 白须闲聊着的同时手上动作也没停,很快就熟练地编出一条合适的草裙,递给陆迩。 原身虽然会编草裙,但陆迩不会,只能厚着脸皮请白须帮忙。 有了草裙,陆迩总算能换下又厚又闷的兽皮裙,只是兽皮靴没有替代品。 陆迩提着一小瓢豆腐块,找到了之前编织过滤草垫的多羽。 自从红木部落开始做起豆腐,多羽这手精致的编草手艺就门庭若市。毕竟现在部落里只有他能编出过滤豆渣的草垫子。 多羽一开始忙不过来,在陆迩的建议下,教了两个细心的亚兽一起做。 这次陆迩找上门,是想请多羽帮忙编一双草鞋。 多羽和编草手艺打了一辈子交道,草绳、草篓、草网全都做得。这次陆迩想要耐磨、轻便又不刺脚的草鞋,多羽思忖之后也答应下来。 …… 所有打扮好的兽人中,花尾还是最漂亮的那个。 他身上缀挂的骨饰是最多的,额头、脖子、手腕、脚踝全都戴着用软兽毛串起来的饰品,上身还贴着不少色彩斑斓的鸟羽。 花尾不死心地想再接近勇,试图唤起勇的感情,只是勇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每次聊几句就被烈或者其他人叫走,气得花尾一根长尾巴都绷直了。 勇又一次被烈拉走,两个兽人变回兽型到野外追逐着奔跑了一阵子,靠近一处小湖泊时才停下来,变回人型跳进水里乘凉。 烈在水里冲刺了一个来回,浮出水面抹了把脸,湖水从烈的灰色短发滴下,落在他精壮的肩膀上。 他看着游过来的勇脸上似乎还有些心不在焉,皱了皱眉,开口道:“你还在想花尾?他不好。” 勇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眨眨眼,恍然大悟:“啊,花尾?我没有想他。” 烈有点不太信,去年勇在苦恼怎么讨好花尾的时候,就是这副表情。 “真的没有想他。”勇见烈不相信,仰头甩了甩水,咧嘴笑了一声,“之前我就考虑过了,可能我跟花尾还是不太合适。” 烈仔细观察了一下勇的眼神,发现他蜜色眼眸中尽是坦然,心里松口气,脸上神情也柔和了些:“你明白就好。” 勇又扎进水下,在水底摸到烈的脚踝,抓住他猛地一拉,把他拽下了水底。 烈冷不防遇袭,被拖下水嘴里呛了一口。不过转眼他就反应过来,很快挣脱了勇的钳制,反过来摁住勇。 勇一时没挣开,瞬间变成花豹,油光水滑的皮毛让烈抓不稳,挣脱浮出水面,又变回了人形,对着同样浮出水面的烈哈哈大笑。 这是部落里年轻兽人们在暖季冲凉时最喜欢的游戏,考验着彼此之间的熟悉和身体柔韧灵活性。 烈有些无奈,冷峻的线条也随着唇间的淡淡笑意儿温和许多,张张嘴刚想说点什么,忽然听到勇说了一句话: “烈,你觉得绿耳怎么样?” 烈铅灰色的眼珠微微凝固,沉默了一下,才问:“什么?” 勇游近烈,甩了甩金色头发上的水,轻轻挠了挠耳后:“我觉得绿耳现在挺好的,说话也好听,懂的也多,也不像花尾他们一样每天只知道闲逛……感觉、感觉就跟以前不一样了。” 勇说的这些其实烈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勇这个时候这么说,含义就不太一样了。 “烈,你觉得我去追求绿耳,能成功吗?”勇最后好像还是下定了决心,寻求烈的意见。 烈的脸色微微有些阴沉,嘴唇抿紧了一些,半晌才道:“绿耳说他只想和角在一起。” 要是角还活着,勇当然不会有这种想法。 部落里的兽人是可以追求已经有兽人的亚兽的,只是这样会被视作对那个兽人的挑衅,基本都会引发两个兽人之间的战斗。 角是红木部落最强的兽人,给勇再多的勇气,他也没信心能够打赢角。 “但是角已经死了。”勇拍打着水面,有些犹豫,又有些期待,“绿耳总不能一直一个亚兽生活吧?” 停顿了一会,勇没听到烈的回应,再看过去发现烈脸色有些阴沉,不由得有些奇怪:“烈?” 烈眼神有些冷漠,看了他一眼,见勇根本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心里有些郁结:“绿耳未必要你。” “嗯……我比角确实差远了,不过我试试应该也没事吧。”勇向着岸边游过去,边游边揣测,“你觉得我抓个什么送给他比较好?” 烈停在远处,微微闭眼,随后跟在勇身后,冷冷地道:“绿耳不缺食物。” “不缺食物……”勇想了想,忽然眼前一亮,“绿耳是不是很喜欢养野兽的幼崽?他不是养了个小猫吗?我抓个幼崽送给他怎么样?” 烈又沉默了一会儿,才闷闷地回答:“随你。” …… 勇抱着一只拱来拱去的小猪仔来到陆迩帐篷时,烈也跟在身后,板着脸没有一丝表情。 陆迩看到那只小猪仔顿时眼前一亮:“送给我的?” 瞌睡来了就送枕头,他前阵子还在想驯养家畜的事儿呢! 勇看陆迩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心里顿时高兴了许多:“嗯。” 陆迩接过小猪仔爱不释手,回头用草绳拴在树干上,回屋拎了一份蘑菇酱作为勇送他小猪仔的回礼。 按照红木部落的习惯,兽人追求亚兽送的东西,亚兽可以全部收下,如果想要答应哪个兽人的追求,只要直接找那个兽人回应就可以。 但是之前从没有亚兽给兽人“回礼”这种事情发生,这让勇和后面的烈都愣了一下。 ——绿耳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 勇本来想问问,但是对上陆迩清澈而温和的眼神,不知为何竟然产生了一丝小时候面对父亲的威严感,缩了缩脖子,含在嘴里的话就没有问出来。 …… 小咪昨晚又偷偷跑出去玩了一通,今天白天就补了会觉,一睁眼就发现家里多了一个成员。 圆滚滚的身材、扁扁的胖脸、有两个洞的鼻子…… ——矮原猪的幼崽?! ——哪来的? 小咪跳下床,无视那只正在地上啃鲜草啃得满嘴泡沫的小猪仔,冲到陆迩身边激动地“咪”了起来。 ——怎么回事,怎么一觉醒来世界都变了,这个亚兽竟然养起了别的动物?! “这是勇送的。”陆迩看出小咪对新成员的抗拒,低下头摸摸小咪的脑袋,笑着解释,“以后就是你的弟弟了,小咪记得好好照顾它哦。” 小咪听懂来龙去脉,差点气疯了:这个亚兽竟然接受别的兽人追求他送的猎物?当它是死的吗! ——而且还要它来照顾?! 小咪转过身,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猪仔,藏在爪缝之间指甲悄悄弹出,准备直接给这个“情敌送的情敌”来上一爪子。 刚靠近,小咪习惯性嗅了嗅小猪仔的味道,忽然感觉有些熟悉,再仔细闻闻,反应过来:这不是他之前半夜偷偷溜出去宰掉的那只矮原猪的幼崽吗? ——勇这个混蛋,捡它的漏? 要不是它干掉了大野猪,勇哪儿那么容易抓小崽子回来! 新仇旧恨叠在一起,更没有留它一命的理由了。 小咪瞄准了小猪仔的脖子,刚想动手,忽然身子被陆迩抱起来,赶紧收回了指甲免得划伤柔弱的亚兽。 陆迩点点它的鼻子,神色微微严肃:“小咪,不许欺负弟弟,弟弟要是被你吓到不长肉了,以后我们吃什么?” 小咪:“……咪?” …… 陆迩其实还真没想到勇送他小猪仔是想追求他。 尽管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暖季兽人会追求亚兽的习俗,但原身从来没体验过被兽人追求的感觉,陆迩穿过来之后也先入为主地认为勇喜欢花尾,一时没往那边想。 况且他和勇一家人关系太熟,互相交换食物都是常有的事,根本没觉得这次勇送来的小猪仔有什么特殊性。 倒是小咪对勇的“狼子野心”看得十分清楚,心里再次给勇狠狠地记了一笔账。 它现在对那只弱小无辜的小猪仔怨气反倒没有这么大了,心里产生了对于食物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哪怕那个亚兽再怎么疼爱这只小蠢猪,它最终也只会成为他们口中的食物而已! ——而它,才是这个亚兽心里独一无二的宠物! 这么想,小咪心里舒服了很多,勉强可以容忍这只傻兮兮的小猪仔与它同处在一个帐篷中。 不过,它还是有些不爽:这个亚兽这么想吃矮原猪的肉吗?干嘛这么小心翼翼地从小猪仔养大?让勇……不对,腾他们去抓不就好了? 小咪心里下决心,等它下次喝够变身的灵水,就出门再猎一只肥肥的矮原猪回来。 腾苏醒之后,小咪失去了能够偷喝的灵水来源,只能每天在陆迩去试验田用灵水育种入迷的时候偷那么一点点。 不过现在它能够变回人型的时间越来越充足,也能感受到体内的伤日复一日地恢复,估计暖季结束之前就能够彻底治愈。 到时候,它就能摆脱“小咪”这个丢人的身份,以威风凛凛的狮子身份回归,享受这个亚兽的憧憬与爱戴…… ——而不是现在跟这只蠢蠢的猪窝在一起! 小咪狠狠瞪了一眼凑到它身边的“弟弟”。 这只不知死活的小猪仔吃饱了陆迩特意割好的鲜草,开始在这个陌生的新家四下打量。 其中,同为活物的这只白白黄黄的小猫崽,勾起了小猪仔最大的好奇心,让它凑到小咪身边拱来拱去,追着小咪晃来晃去的毛尾巴跑来跑去。 小咪烦不胜烦,但陆迩现在出去洗菜择菜去了,临走之前叮嘱小咪务必看好弟弟,别让他们未来的食物跑掉。 它可是一个合格的好兽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亚兽的请求。 小咪晃着尾巴,躲开小猪仔的又一次扑咬,努力按捺着自己挠死它的冲动,心里充满了渴盼:这个亚兽怎么还不回来? …… 陆迩好好地养着这只矮原猪的幼崽,其实主要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试试这种动物人工驯化能不能行。 动物都有野性,但后天培育调教可以改正一部分,后面慢慢驯化改良,说不定可以把野生的矮原猪变成家畜。 要把野生动物变为家畜,首先就要给小猪仔一个稳定的窝。 陆迩找到之前修建厕所的那些亚兽和兽人们,想请他们帮忙再修一个小猪圈。 这次不是部落给的惩罚,那些亚兽兽人们本来一直对陆迩就有点复杂的心态,闻言都有些犹豫,彼此看看都没开口。 最后是紫瞳不耐烦这些人的磨磨唧唧,大声回答:“绿耳你要修什么,我们都答应!” 紫瞳自从带着一群亚兽开始成立“卫生稽查队”、到处抓随地大小便的兽人之后,在这些亚兽里也逐渐有了些威望。他一发话,那些心情复杂的亚兽们左右瞧瞧,都答应下来。 因为只有一只小猪,所以猪圈陆迩规划得没有很大,就在帐篷外靠着那棵树简单圈起了几平米的空间,与公厕和陆迩试验田的篱笆差不多,都是用枯枝加泥土堆叠成墙壁。 陆迩也是头一次养小猪,努力回想着自己看过的畜牧知识,找那对河狸兄弟用木头做出了食槽、水槽,还用干草堆堆了个小小的窝,最后再在上面架起遮风挡雨的顶棚。 因为暖季的原因,现在气温日渐上升。温度过高对猪猪的生长发育不好。 考虑到小猪仔的怕暑,陆迩留了不少通风口,并调整了顶棚的角度,保证不管什么光照角度,猪圈里都有足够多的阴凉地方。 猪圈搭好之后,陆迩把临时取名叫“小噜”的猪仔放进猪圈中。 小噜对新家很好奇,在猪圈里左右嗅嗅,又在水槽里喝了水,趴到柔软的干草堆上舒适地发出“噜噜”声。 陆迩一脸慈祥地看着它,仿佛在看着未来的五花肉、酱猪肘、凉拌猪耳…… 小咪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凭什么这个新成员到他们家才一天,这个亚兽立刻就给他搭了这么大的窝!这么大的食槽!这么…… 小咪对比了一下自己那个摆在地上会摇摇晃晃的小陶碗,又瞅瞅“弟弟”那能把整只猪丢进去的食槽和水槽,气得胡须都翘起来了。 ——这个亚兽该不是在骗它吧?!就算想吃矮原猪的肉,干嘛要对它这么好! ——难道他养自己还不够,还想再养一个? 小咪如临大敌,等陆迩转头去送那些帮工的亚兽兽人们报酬的时候,它轻盈地跳进猪圈,把那只趴在干草堆上嚼着一根嫩草的小猪仔毫不客气地掀了个底朝天。 “哼唧?” 小猪仔不明所以,眨眨黑豆似的小眼睛,还以为这只毛绒绒是想跟它一起玩,兴高采烈地凑了过来。 小咪嫌弃地伸出一只爪子按住它,碧色眼眸中眸色阴沉,鼻子微动,在猪仔身上仔仔细细嗅了个遍,确认这只小蠢猪不是像自己一样因故变回幼年期的兽人。 不是兽人,小咪的心情稍有缓解,但还是很不爽,看着这只蠢猪还想凑过来用湿漉漉的鼻子拱它,嫌弃地一巴掌拍过去,转身跳出猪圈。 眼不见心不烦。 …… 对于猪仔的食物,陆迩综合了自己前世的知识和部落里兽人的见识,为小猪仔制订了长期的培育计划。 矮原猪的食物非常杂,几乎大部分无毒的野草和树叶都会吃,但是尤爱甜味的浆果、树根等植物。 陆迩的试验田里每天都会产生不少育种之后剩余的植株,刚好可以拿回来喂猪;另外还有实验中的浆果也可以给它做加餐。 之前陆迩发现了两种浆果,虽然各自自花授粉结出的果实都很酸涩,但人工互相授粉之后的果实竟然十分甘甜。陆迩想了很多法子改良它们的品种,到现在已经培育出了花朵绽开、方便互相授粉的品种,结果率越来越高。 小猪仔的饮水量很高,陆迩每天上午去试验田的时候都要顺路提一罐水回来,下午去农田又要再提一罐。 小咪看得心疼不已,当天晚上偷偷溜出去变了身,直接拿陶罐把这只蠢猪的水槽灌了个满,甚至能叫那只小猪在水槽里游泳。 银发的兽人把最后一罐水倒进水槽,转头看看那只睡得特别死的小猪仔,猪鼻子上还在冒着泡泡,碧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强烈的不满。 要不是怕“绿耳”伤心,他现在就把这只猪捏死然后架到火上烤熟。 ——还有勇…… 银发的兽人想起那个趁着他不在就想翘他墙角的混蛋,恨不得现在就去把勇揍一顿。 填满小猪仔的水槽,角从猪圈里跳出来,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腕,眸色阴沉,思忖片刻,转头向着部落外奔去。 …… 陆迩第二天醒来,试验田的篱笆外头整整齐齐地躺着三只还剩一口气的矮原猪,最小的跟小噜差不多大,最大的跟上次被小咪玩死的差不多。 陆迩看了眼身边还在打哈欠的小猫崽:“小咪,这是你干的?” 小咪虽然睡觉之前都好好地去自己的窝,但每天陆迩醒来一睁眼总能看到肥肥的猫屁股。 小咪趴在陆迩怀里,对于这个专属的位置没有被那只猪仔染指感到十分满意,听了陆迩的问题,微微晃了晃尾巴,故作迷惑地“喵”了一声。 “不是你?”陆迩按了按下巴,有些疑惑,“那是谁?” 连猪水槽里的水都满了…… 不管是谁,送到门口的猎物,不能不处理——否则几头猪死了,这种天气很容易就会腐败。 这么大块的猪肉陆迩一个人可吃不了,分了一部分给腾家里,多余的干脆请帮忙搭猪圈的亚兽们吃了一顿烤肉。 除了花椒和孜然,陆迩也拿出了自己腌制的蘑菇酱,在火上烤得滋滋响的肉简单切开,蘸一蘸鲜香的蘑菇酱,吃得亚兽们舌头都快掉下来了。 吃完烤肉,陆迩还准备了一锅小米粥,给这些亚兽们驱驱油腻感。 之前吃过小米粥的只有腾一家人,其他人都只听说粟结出的种子做成的食物特别香,大部分人还是有些不太信:不过是些草籽,难道还能比猎物的肉更香? 这次陆迩端出小米粥,粟米的香味和柔滑的口感让刚吃饱了烤猪肉的亚兽们恨不得再长一个胃出来。 有外向的亚兽忍不住问陆迩:“绿耳,这就是那个粟的种子吗?我们以后也要种?” 亚兽们这些日子听到了风声,说巫医又创造出一种新的食物叫什么“粟”,特别好吃,很快就要种起来。 陆迩给小咪的猫食碗里倒了一些小米粥,抬头回答:“对,你们好好种地,也能天天吃上小米粥。” 听到这句话的亚兽们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吃饱喝足,亚兽们告辞,回去的路上心里都开始琢磨,等这一茬黄豆收起来之后,腾说要大家都种粟米,他们也得认真起来才行。 走在路上,忽然有个亚兽冷不丁冒出一句:“绿耳……好厉害。” 其他亚兽微微一怔,产生了同感。 ——哪怕不算不知是谁送的矮原猪,蘑菇酱、小米粥,还有以前的豆腐、白根菜等等,都是绿耳一个人搞出来的食物。 他们几乎没有见过陆迩出门采集,可是还有源源不断的食物在陆迩手里诞生,不光能养活自己,还毫不在意地推广到部落里。 尽管陆迩每次发放种子都要求兽人们为他做点修剪篱笆、开沟挖渠的工作,可是那些一天半天就能做完的事情,哪里比得上能够长出可口的食物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呢? 在他们想着拼命打扮自己来吸引部落里强壮的兽人的目光,好让自己以后能够不用冒着危险出门采集也能填饱肚子的时候,陆迩却能够养活整个部落。 虽然他们知道陆迩是巫医,但也没听说过其他部落的巫医有这么厉害! 从前对陆迩的复杂感官,今日尽数化为对他的钦佩。 同时,另一个想法却在他们心里愈演愈烈,陆迩那句“你们好好种地,也能天天吃上小米粥”的话在他们心里不停回荡: ——同样是亚兽,他们也能像陆迩这样,不依靠兽人养活自己吗? 第30章 (30) 陆迩端出的小米粥给这些处于迷茫中的亚兽打开了新的大门,让他们鼓起了尝试改变自己的勇气。 不过在那之前,陆迩收到了三头肥美的矮原猪的事情先在部落里流传开来。 兽人们追求亚兽的手段简单粗暴,就是猎物,有些心思精巧的兽人也会找些漂亮的贝壳或者花朵,但亚兽们衡量兽人值不值得托付的主要依据还是狩猎能力。 就算再怎么追求亚兽,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也不是精虫上脑的傻瓜,容易捕捉的猎物也就算了,那些大型的、需要几个兽人一起合作捕猎的猎物,大家互相分一分,留下自己吃的份额,还有家人要养,能拿出去讨好亚兽的也不过是其中一部分。 毕竟每一次狩猎,兽人们都冒着各种受伤、甚至是生命危险。 可是这次陆迩竟然一口气收到了三只庞大的矮原猪! 矮原猪虽然个头不是部落附近最大的野兽,但成年矮原猪有正常兽人个头那么大,性子暴躁易怒,力气又大,捕猎起来还是挺费劲的。 现在竟然有兽人一口气送了三头给陆迩?! 是哪个兽人这么大手笔! 部落里的亚兽们对陆迩充满了羡慕,纷纷窃窃私语,互相猜测:能够一晚上抓三只矮原猪的兽人部落里可没几个,勇?烈?还是别人? 所有人都认为这么大的诚意,陆迩肯定要跟那个兽人在一起了——将心比心,如果有人能送他们这么多猎物,他们肯定会答应的! 大家主要猜测的对象还是勇,毕竟自从勇受伤之后,就和陆迩走得很近,前两天还有人看到勇抓了一只活的矮原猪的幼崽送给陆迩呢! 陆迩不但没吃,还特意请人给那只小猪搭了个猪圈。说不定勇就是看陆迩特别喜欢矮原猪,才又去抓了几头过来。 就连花尾也是如此认为的。 他这几天气得鼻子都歪了。 勇跟他渐行渐远、烈对他不理不睬,花尾费尽心思想吸引这两个部落最强的单身兽人的注意,结果每次他们俩都勾肩搭背地跑掉,根本不给他一个眼神。 长久下来,花尾也渐渐死心,开始挑起再差一些的兽人。 见花尾心思不再只绕着勇和烈,其他想要追求花尾的兽人们格外兴奋,卯足了劲给花尾送猎物,想讨花尾的欢心。 脑袋简单的兽人们追求亚兽的标准也很简单,一是看相貌,二是看生育能力。 花尾的外貌是部落中亚兽最好的一个,花尾的姆父又生育了连同花尾在内的三个幼崽,兽人们都认为花尾将来一定也很能生,所以花尾的追求者一向是最多的。 花尾收获了一大堆猎物,享受着亚兽们的羡慕与兽人们的宠爱,心里十分得意,被陆迩连续压了几次的委屈总算找到一点安慰:就算绿耳现在变得再怎么厉害,还不是没有兽人追求,只能守着角的帐篷一个人过? ——直到陆迩收到三只矮原猪的事情爆出来。 部落里谈论的焦点瞬间变到了陆迩身上,花尾才享受了几天的众人瞩目,转眼就被抛之脑后,一下子恨得咬牙切齿。 自从绿耳莫名走到部落的目光中,他的生活就觉得处处碰壁。 气不过陆迩抢他的风头,花尾半夜摸黑偷偷来到陆迩帐篷门口,蹑手蹑脚靠近猪圈,盯着猪圈里那团黑影瞧了许久,想到那是勇送给陆迩的,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忍不住翻进猪圈,想把那只小猪仔干掉。 ——反正自己不缺这口肉,也不算偷东西! 刚走了两步,冷不防一团黑影迎面而来,花尾始料不及,被那团柔软温暖的肉球撞到脸上,后退两步,“噗通”一下坐倒在地。 那个肉团还趴在花尾胸口上,拿温热的鼻子在他的肩膀和脸上拱来拱去,把鼻涕抹了花尾一脸。 ——好恶心! 花尾强忍住自己尖叫的冲动,费力地站起来,抓起猪尾巴把小猪倒拎,厌恶地看了它一眼,咬着牙从腰间挂着的骨饰里摸出一把粗柄的骨质小刀。 ——这头死猪! 小猪被倒拎着浑然不知危险逼近,快乐地“哼唧”着,对这个突然倒过来的世界感到异常的兴奋。 花尾的刀还没靠近,忽然觉得小腿上受到一股巨大的冲击,整个人踉跄着走了几步,“啪”地脸朝下摔进了一滩柔软中带着一丝丝沁人心脾芳香的粘稠物中。 小噜掉在地上,也不觉得疼,转过身好奇地看着这个比它大了好多倍的动物,简单的脑仁里充满了疑惑:这个家伙,为什么要趴在它的便便上? “啊——!” 花尾气急败坏的尖叫声吵醒了不少人。陆迩从帐篷里走出来,就看到花尾一脸猪屎地、手里握着骨刀站在猪圈里,而他的小猪仔正趴在猪圈外,有些迷惑地左右打量。 害怕小猪仔跑掉,陆迩赶紧上前把小猪抱起来,看向花尾的目光有些冷:“花尾,你在干什么?” …… 附近帐篷的人聚了过来,花尾潜入陆迩的猪圈妄图偷猪的行为人赃俱获,证据确凿。 被派人叫醒的腾也赶过来,听完在场的人讲述的前因后果,看向花尾的目光十分严厉:“花尾,你为什么要偷绿耳的猪?” 花尾咬咬牙:“我没有,我只是……没见过矮原猪的幼崽,想偷偷看一眼罢了;再说,我又不缺食物,为什么要偷绿耳的?” 说到后面花尾仿佛找到了依据,腰杆都挺直了些。 “那为什么猪会在猪圈外面,不是你带出来的吗?” 这也是花尾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他摔倒在猪屎中的时候松开了手,但是绝对没有把那只猪往外丢! 等他坐起来,那只猪已经在猪圈外面了……难道是自己松手的时候下意识往外甩了? “那头矮原猪,是不是勇送的?”后面有亚兽小声问了一句,“花尾之前被勇拒绝过来着。” 突然受到众人瞩目的勇脸上顿时有些尴尬,有些迟疑地看了陆迩一眼。 大家都有些恍然大悟——花尾是因为勇所以才想偷绿耳的猪的? 花尾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种众目睽睽之下无言以对的时刻——他这次过来只是想宰掉这只小猪罢了,食物还是留给陆迩的!凭什么算他偷东西? ——勇那个有眼无珠的家伙他早就不放在心上了! 只是不管怎么说,当前的状况十分清晰,花尾找不出为什么猪会在猪圈外的理由,偷窃陆迩食物铁证如山,根本无从抵赖,花尾狡辩了几句都说不清楚。 在这个食物就是命根子的时代,偷窃食物几乎是部落里最恶劣的行为,自从腾就任部落首领,一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部落里的人也对偷食物的人十分痛恨,围观的兽人们看向花尾的眼神都带着不解和鄙夷。 按照部落里的规矩,陆迩对花尾提出任何要求,花尾都必须满足,哪怕要花尾自己离开部落。 陆迩轻轻挑了一下眉,淡淡地看了花尾一眼。 仿佛时光倒流,花尾纠集了一群亚兽要求驱逐陆迩时的场景仿佛重现,只是双方立场互换,当初的花尾请愿要部落驱逐陆迩,但现在花尾能不能留在部落里,完全只取决于陆迩的一句话。 暖季的猎物和食物虽然十分充沛,但离开部落的亚兽几乎没有独立存活的能力——猎物增多意味着捕猎者也会增多,肉食的动物们可不会关心眼前的猎物是亚兽还是野兽,只会觉得这个猎物威胁低,容易捕杀。 花尾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脸色渐渐地白了,放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对上陆迩淡然的视线,没来由感觉一阵恐惧,两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 ——难道他要被赶出部落,丧命于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兽之口? ——他还很年轻,还没找到自己兽人、还没有生育自己的幼崽,难道就要这么死掉了? 陆迩看着他,脸色不变,慢慢地问:“花尾,你从前欺凌……我、克扣我的食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现在的感受?” 花尾脸色煞白,有些乞求的目光看向陆迩,忍不住向前一步,右手刚刚抬起,想要求饶两句,话到了嘴边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其他人现在才知道花尾从前代替绿耳领食物竟然一直在克扣食物,看向花尾的眼神都变了。一些与花尾真心交好的亚兽本来还想替花尾争辩或者求饶两句,看到花尾脸色惨白,嗫嚅着嘴唇说不出话的模样,顿时明白陆迩说的是真的,脸色都有些不敢置信。 他们甚至开始怀疑,花尾是不是也在不经意间克扣过他们的食物? 腾也明白过来,他的孩子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里遭受过花尾等人的冷暴力,顿时皱起眉,严厉的目光扫向了花尾,吓得他一个哆嗦。 花尾从未想过自己也会被这些人鄙夷和敌视的目光包围,一直享受着别人羡慕和宠爱的他一下子有些茫然,下意识后退一步,想解释却开不了口。 当初他为了霸占角留下的那些珍贵的战利品,克扣绿耳的食物,然后从他手里把那些珍贵的东西用少少的食物换来;后来绿耳性格大变不再上当,他干脆想要逼迫部落把绿耳赶出部落…… 绿耳当然会记仇啊!如果是他,这个时候一定不会心慈手软、一定要把坑害自己的人彻底赶出部落! 陆迩的眼神淡淡地看不出情绪,花尾在那道不算严酷的目光中越来越绝望,最后慢慢低下了头,心里充满了痛苦和懊悔。 他终于扛不住内心的煎熬,软软瘫倒在地上,眼泪在眼眶里不住地打转。 看花尾这副样子,陆迩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走到花尾面前,淡淡地开口:“我有几个要求,如果你能办到,那我可以不把你驱逐出部落。” 绝境之中忽然听到一线希望生机,花尾愣愣地抬头,似乎有些不敢相信:“什么?” 陆迩看着他,慢慢地开口:“第一,之前你从……我这里拿走的东西,全都要还回来。” 脱离部落就是死路一条,能活下来,花尾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下子爆发了求生欲,挺直了腰:“我答应!” “第二个要求,当着部落里所有人的面,把你从前做的所有的坏事都说一遍。” 花尾脸色白了白:这样的话,他以后在部落里还怎么过?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身败名裂了!到时候部落里不会再有兽人看他一眼、也不会再有亚兽追捧他! 但是迎上陆迩温和却没有一丝退让的眼神,再环视周围一圈没有人会站出来,花尾最终低下了头:“我答应。” “第二个要求,既然你说你对小噜很好奇……”陆迩轻轻摸了摸正快乐地“哼唧”的小猪柔软的后背,脸上忽然绽放起一个温和的微笑,“以后你就来帮我养猪吧。” 花尾下意识看向那只猪鼻子上还挂着清泠泠的鼻涕的小猪,下意识皱了皱眉:“我……” ——要他和这只又脏又臭的猪打交道?! 陆迩轻轻挑了挑眉,脸上的微笑不变:“不愿意吗?” 花尾咬了咬牙:“我答应。” 陆迩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倘若我或者小噜有任何意外,你就得离开部落——所以你不但要好好养它,给它喂水喂草清理猪圈,还要保护它的安全。” 花尾脸色变了变,还是点头答应下来:“好。” 陆迩点点头,抬头看向了腾:“那就这样吧,花尾暂且留下观察,看他以后表现。” 腾微微皱眉,看陆迩心里有数的样子,便没有多说什么,只叫了两个兽人跟着花尾去他家里,把当初花尾坑蒙拐骗来的那些骨器和战利品都拿回来。 陆迩看着面前逐渐散去的人群,把小猪仔又放回猪圈里,看着它好像根本没感觉到发生什么一样喝了水钻回自己的稻草窝,忽然想起好像没见到自己的小咪,左右看看,疑惑地叫了一声:“小咪?” 随着他的呼唤,一道黑影从猪圈靠着的树上跳下来,正中陆迩的怀里,把陆迩吓了一跳。 “刚才跑哪去了,醒来就没看到你。” 小咪哼了一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它半夜出来时看到花尾鬼鬼祟祟地靠近,知道他不怀好意,便偷偷跳进猪圈,看花尾似乎想对它们家的猪仔下手,便出手戏弄了一下。 闹到花尾要被驱逐,小咪其实还挺满意的——它可不想看到身边一直有个心怀不轨的人。 可没想到这个亚兽竟然这么轻轻放过了?要是花尾真的把猪养好了,岂不是还能和以前一样舒舒服服地生活在部落里? ——这个亚兽未免也太心软了!谁知道留着他还会使什么坏? 陆迩当然不是因为圣母才放过花尾。 虽然他没打算主动替原身报复什么,但花尾自己找死犯到他手里,他也不会轻松饶过他。 对于原身来说,花尾造成的最大的伤害其实不是那些骨器或者食物,而是嘲讽、鄙夷、语言攻击这些冷暴力。 既然如此,那么陆迩也想让花尾感受一下,被整个部落排斥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至于花尾会不会再使坏……如今花尾的恶行在整个部落里曝光,除非花尾自己找到后路,否则再跟他使坏真的是自寻死路。 不过这次倒是给他提了个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安全问题还得再多费费心。 …… 跟着花尾的两个兽人都是腾的忠实下属,跟腾几乎是一个性子,对部落里偷窃、克扣食物的行为深恶痛绝,不但把那些角留下的东西都拿了回来,还从花尾家里带走了很多食物转给陆迩。 花尾的父亲和姆父一开始还不相信花尾会做出这种事,可随着白天花尾按照陆迩的要求,在部落里当众把自己从前欺凌绿耳的事情都说了一遍,这才不得不相信。 陆迩一直站在一边听着,与原身记忆中做对比,时不时提醒一句,保证花尾没有遗漏。 没有围观晚上闹剧的剩余部落里的人全都哗然,那些无脑跟着花尾冷暴力绿耳的亚兽们更是羞愧得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看向花尾的眼神都带着深切的痛恨。 尽管花尾说他以为绿耳是“灾星”所以才这么做的,可现在事实已经证明,绿耳不但不是灾星,反而给部落里带来了无数的新东西,让部落里的食物和用具都翻新不少! 他们不想承认自己跟风时的无脑,只好把怨气都撒到了花尾身上。 花尾不敢看那些人痛恨不解的眼神,脸色白一阵红一阵,勉强说完得到陆迩认可后,匆匆地跑回了家,把自己埋在兽皮窝里大哭了一场。 从此以后,部落里的人恐怕都不会用什么善意的眼光看他了。 倘若他是个兽人,也许还能鼓足勇气脱离部落,谨慎小心地在外流浪,直到找到另一个愿意收留他的部落。 可亚兽离开部落是毫无生存能力的,任何一个肉食动物都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以后他只能顶着部落里这些难以忍受的目光和窃窃私语活下去,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陆迩对花尾没有丝毫同情心,总归都是他自作自受罢了,很快就把花尾叫来,开始叮嘱他养猪的相关细节。 时时刻刻准备挑水喂水,其他时间去野外割细嫩的草叶回来,不能光喂鲜草,还要把一部分晒干切碎再喂,避免小猪仔拉肚子; 除了饮食,还要保证猪圈里的干净卫生,每天都要清扫一次猪便,洒水扫一次地,隔几天要给小猪仔换一次草窝,偶尔还要给小噜清理身体。 各种各样细致的要求听得花尾有些头晕目眩,心里暗自觉得陆迩这是故意找茬。 陆迩养下小噜之后一直就是这么做的,还真不是故意在刁难他。 其实除了上面这些活,陆迩还会定期计算小噜的身长体重,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尺秤,没法进行精准的测算,但用草绳来做简单的长度估量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不过花尾不识数,这个工作陆迩也就没打算让他来。 不管是不是刁难,花尾最终也只能老老实实地拎起陶罐去溪边打水,只拎了一趟就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之前他还能轻松找到愿意替他干活的兽人,现在部落里的兽人全都躲着他走,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 …… 暂时处理了花尾,陆迩轻松了不少,白须来邀请他一起出去玩。 正计划着新一轮筛选育种的陆迩愣了愣:“去哪玩?” 这个原始社会已经有娱乐项目了? “部落南边有个小眼湖,那边有不少长得很好的果子,还可以抓鱼。”白须笑着解释,“多羽编草绳的许多草茎也要从那边取,明天勇他们打算过去一趟,正好我们可以一起过去玩。” 暖季是部落最放松的季节,兽人和亚兽们除了彼此勾搭成双,也会到相对安全的野外去玩耍。 小眼湖算是部落里摸得最清楚的一处地方,也是部落里的“恋爱胜地”。经常会有兽人邀请亚兽一起去,原身自然是从来没去过的。 陆迩忖度了一下,感觉既然是个自己没去过的地方,说不定会有什么新奇的植物,不妨去看一看,便爽快地答应下来。 去小眼湖大概要一整天,陆迩提前做好计划,把试验田和农田两边的事情都预先安排好,又仔细叮嘱过花尾好好照料小噜,才背上一点行李,抱着小咪跟着白须去了。 白须看到陆迩背上的小背篓就笑了:“你带食物了?那边有很多食物,不用从部落带出去。” “不是食物,是一点调料和工具。”陆迩笑着回答。 白须之前告诉他,他们去小眼湖会待一晚,那边能采集很多食物,兽人们也会下水抓鱼、上树摸蛋。 陆迩对这些兽人们的厨艺心知肚明,所以自己带了一点盐、胡椒粉、葱蒜等,到时候可以自己做得更好吃一点。 此外就是他自己加工的小铲子等农具,如果发现有用的植物,就可以派上用场。 这次去小眼湖的基本都是年轻的亚兽和兽人,陆迩扫了一眼,看到不少熟面孔。勇、烈、紫瞳、那对河狸兽人兄弟等人都在。 陆迩之前就从多羽那里拿到了自己的草鞋,这次踩在路上一点都不担心硌脚,那些嫌兽皮鞋太热又光脚走路的亚兽们看陆迩这么方便,内心纷纷羡慕,打定主意回去之后就找多羽也编一双出来。 从部落走到小眼湖路程不算短,陆迩心里估计大概走了一个小时才到,刚看到碧莹莹的湖水,走了一路疲惫的亚兽们就欢呼一声,扑倒在树荫下休息起来。 兽人们不累,也不能休息。他们从亚兽们停留的地方开始向周边扩散搜寻,重点查看有没有危险的野兽,避免这些亚兽们受伤。 就连水里都有河狸兄弟下去探查。 ——保护亚兽正是展现兽人们雄风的时候,怎么不让这群有心求凰的单身兽人们努力表现自己呢? 陆迩倒是没觉得累,他在仔细查看小眼湖附近的生态。 小眼湖附近以灌木为主,植被生长很旺盛,许多陆迩没见过的植物铺天盖地,白色、黄色的碎花星罗棋布,不少灌木上都缠绕着嫩绿的蔓藤,有些蔓藤上已经开了花,风吹过来带着一股清冽的花香。 陆迩放下猫,掏出小铲子就想凑过去研究一下最近的植物,忽然一道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抬头一看,是勇。还有烈还在不远处跟着。 勇似乎有些紧张,手里提着一只陆迩没见过的水鸟,局促地摸了摸头发:“绿耳,这个送给你。” 陆迩有些疑惑,看了看勇,又看看后面的烈,感觉到一丝不对,又一时没想明白哪里有问题,谨慎地没有接那只水鸟:“怎么了?” 小咪站在一边,眸色渐渐深沉了些,轻轻舔了舔爪子,随时预备攻击。 勇看着陆迩疑惑的目光,微微有些尴尬——他以为自己表现得足够明显,绿耳应该看得出来自己在追求他才对? 想到也许是亚兽的羞涩,勇还是鼓起勇气挑明了些:“绿耳,你有没有考虑再找个兽人?” 陆迩眨眨眼,仔细端详了一下勇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面容,心里顿时一阵闪亮,旋即感觉有些好笑: ——勇这是……想追求他? 他之前一直把勇和烈都当作同性别的兄弟来着,倒是忘了这个世界上自己和他们是异性。 而且勇经常和烈一起出现,就连现在后面都跟着烈,让他一时没想到。 想清楚这一点,陆迩慢慢开了口,重申自己的立场:“勇,我以前就说过,我只想跟角在一起的。” 小咪舔着爪子的猫脑袋微微一顿,满意地“咪”了一声。 “可是角已经死了啊,你一个亚兽自己怎么过?” 陆迩反问:“你觉得我现在一个人过得不好吗?” 勇张张嘴,哑然了。 以前也就罢了,现在陆迩的生活绝对算得上部落里最好的——豆腐、陶器、粟米,哪一个不能让陆迩过的轻轻松松呢? 从陆迩几次拿放不住的食物请帮忙的兽人们吃饭来看,显然陆迩不但自己游刃有余,甚至还能多养活别人。 有时候甚至会让他恍惚中产生陆迩其实是个兽人的错觉。 “我不需要兽人,完全可以养活我自己。”陆迩看到勇有些恍惚的神色,抱歉地笑笑,“还有其他更好看的亚兽等你。” 被亚兽拒绝在兽人的年轻时代是常有的事,有毅力的兽人都会屡败屡战,想尽办法主动讨好,不会因为一次被拒绝就放弃。 但是勇对上陆迩坚定的视线,不知为何心里莫名产生一种直觉:陆迩是认真的,自己哪怕像以前追求花尾一样坚持不懈,他的态度也不会改变。 这个认知让勇有点沮丧,慢慢低下头,还是有些不甘心地问:“绿耳,那你不打算生个幼崽吗?” 生孩子…… 陆迩这时才想起来自己现在与前世的女性一样拥有妊娠生育的能力,想象了一下自己大着肚子恶心干呕的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坚定地回答:“不用了,不是角的孩子我不生。” 得到这个答案,勇彻底死心了,耷拉下脑袋,沮丧地跟陆迩告别,提着没能送出手的水鸟,跟着烈一起离开了。 看着勇走开,陆迩稍微松了口气:他对勇还是很有好感的——当然仅仅是友人之间的——希望勇不要因此受太大的打击吧。 解决掉勇,陆迩再低头,发现小咪又把自己的脑袋塞到自己肚皮下面去了。 陆迩已经见过几次小咪这种动作了,按照他对养猫的了解,这种动作大概率是代表小猫崽紧张或者是害羞。 但是自己刚才又没逗它,这小家伙害羞什么呢? 陆迩蹲下撸了一会猫,心里牵挂着这附近的新植物,抱起猫崽儿亲了一口,就挥舞着小铲子忙自己的去了。 小咪等到陆迩沉迷到植物的世界里了,才瞧瞧探出头,猫脸蛋儿红润润的,碧色眼眸中映出那个蹲在地上研究野花的亚兽。 ——幼崽…… ——他们的幼崽…… …… 把辛苦抓来的水鸟草草拔毛烤起来吃着,烈看着勇心不在焉的模样,微微蹙眉:“还在想绿耳?” 勇抬起头看他一眼,轻轻叹口气,伸手丢了一截干柴到篝火里:“我就是有点委屈。” “委屈什么?” “我追求花尾的时候他不答应,现在追求绿耳也不答应……”勇有些郁闷地把双手抵在脑后,仰面躺下,喃喃自语,“部落里我也就比角差一些吧,为什么他们都不要我?” 烈铅灰色的眼眸仔细端详了一遍勇的神色,见他只有沮丧和不解,没多少伤心难过,略微松口气,唇角轻轻挑了一下:“大概不适合你。” “不适合我?”勇仰面躺在地上看着天,随手从旁边折了一根杂草嗅了嗅,打了个喷嚏,有些疑惑,“有什么不适合的?” 烈看着这个至今还没开窍的傻豹子,抿抿嘴唇,放下烤水鸟,凑近了些,凝视着勇蜜色的眼眸:“被花尾和绿耳拒绝的时候,你什么感觉?” “感觉……”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烈这么问,还是下意识思考了一下,回答,“有点儿失望,也有点郁闷。” “不难过?” “为什么会难过?姆父说亚兽都好面子,不会随便答应兽人的追求,失败是正常的。” 烈又问:“你想象一下花尾和绿耳如果和别的兽人在一起,你会什么感觉?” 勇想了想,把那根闻起来有点香的杂草咬在嘴里,迟疑着回答:“好像……没什么感觉?” ——他又不打算去抢别人的亚兽。 烈眸色中闪过一丝莫名,声音低沉:“等你有个无论如何都想跟他在一起的人时,就是合适了。” 勇嚼了嚼那根草,想了想:“像绿耳对角那样?” 绿耳说过好多次只要和角在一起、哪怕角死了都不肯接受其他兽人。 烈铅灰色眼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嗯。” “无论如何都想跟他在一起……”勇喃喃自语,抬起眼眸正好和烈的双眸对上。 烈看到勇的蜜色双眸中的迷茫和认真,不知为何心里有点紧张,下意识想躲开,刚坐起来,忽然感觉一个火热的身体扑过来抱在他的腰上,让他顿时全身紧绷。 ——怎、怎么回事? ——勇他…… 烈呆愣了半晌,直到感觉背后的勇在他身上蹭来蹭去、嘴里还含混不清地念叨着什么,身体才重新听脑袋使唤,心里掀起一阵波澜,下意识转身抱住勇:“你……” 话音未落,烈感觉怀里炽热的躯体忽然变幻,一只毛绒绒的黄色花豹出现在怀里,而且开始不停地打滚,嘴里“呜呜”叫个不停。 烈:“……” …… 陆迩正把新发现的丝瓜小心地用灵水浇灌出种子来,刚包起来放在背篓中,忽然就看到远处一匹灰狼驮着只黄色的野兽快速飞奔而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怎么逃跑,那匹狼就在他面前急刹车,随后变成高大的灰发青年。 陆迩刚刚提起的心放了下来:“原来是烈,怎么了?” 烈把那只还在挣扎打滚的花豹摁在怀里,一贯冰冷的脸上有些焦急:“绿耳,勇有点不对。” 陆迩看了看那只可劲儿摇尾巴、豹子头在烈身上拱来拱去、就跟喝醉了酒一样的花豹,小心地看了一会,才皱起眉:“他嘴里咬着的是什么?” 烈躲着花豹晃来晃去的脑袋和爪子,快准狠地伸手从花豹嘴里拔出那根嫩绿的野草,递给陆迩:“给。” 嘴里的宝贝被抽走,花豹一下子不乐意了,“呜”了一声试图把那根杂草抢回来,被烈一把摁在怀里。 明明是兽型的花豹,却挣脱不开人型的烈的禁锢,只能徒劳地扭动身体,豹眼中甚至都有点眼泪流出。 烈看勇都哭出眼泪了,顿时觉得自己按着花豹的手都有些滚烫,只好尴尬地低头哄他:“别哭,勇,你这样不对……” 小咪趴在地上正好可以看到烈笨拙的动作,轻轻晃了晃尾巴,心里嗤笑了一声:烈的嘴还是那么笨,哄人都不会哄。 陆迩那边仔细看了看这株有点眼熟的植物,又嗅了嗅味道,按了按下巴,有些惊喜:“猫薄荷?” ——这里竟然有猫薄荷? 难怪勇变回了原型并且变得这么……激动,花豹也是猫科动物,猫薄荷对它的影响力还是很足的。 猫薄荷会让猫科动物像喝了酒一样又爽又疯,但是和喝酒不同,不会上瘾也对身体没有危害。陆迩前世偶尔会买一点回来奖励家里的两只猫。 经过陆迩解释,烈明白勇这个状态不是生病,多少放下心来,按住怀里花豹作乱的爪子,又问:“那他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这个陆迩还真不太清楚,毕竟这个世界的猫薄荷的剂量和对豹子的影响他没有参考,只能大约给个估算时间:“晚上睡觉之前应该可以恢复正常。” 烈点点头,对陆迩道了谢,把还在乱抓乱咬的花豹一下子扛到肩膀上,带着勇离开了。 陆迩看着勇锋利的爪子在烈背后乱抓乱挠。尽管勇无意识中没有把最锋利的指甲弹出来,还是在烈背后挠出一道道血痕。 烈恍若未觉一般走起来步伐稳健,陆迩不由得感叹了一句:“烈对勇还真是真爱啊。” 他低下头,看着下面小咪圆溜溜的大眼睛,忽然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晃了晃手中的猫薄荷:“小咪,想不想来点刺激的?” 第31章 (31) 小咪刚才完完全全看到了勇那只傻豹子的丢人表现,警惕地后退一步,让自己离那株叫什么“猫薄荷”的东西远一点。 它是高贵的狮子,才不要像勇那个蠢豹子一样丢人。 黑历史绝不能再增加。 陆迩看出小咪的抗拒,故意晃了晃手里的猫薄荷:“真的很爽哦?” 小咪又后退一步,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陆迩的动作,随时预备逃跑。 陆迩见状也不勉强它,笑了笑收回手,把猫薄荷就地插在土里,浇灌一点灵水。 猫薄荷舒展开嫩叶,长出了根,竟然直接成活了。 小咪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猫薄荷可以通过扦插成活,陆迩也是想随手试试,如果不成就去问问烈从哪找到的猫薄荷,没想到一次就成功了,也不知是灵水作用好还是这个世界的猫薄荷生命比较顽强。 这种植物对于目前的陆迩和红木部落来说用处不是太大,但陆迩还是想回去种下几株,将来用作奖励小咪的奖品。 别看小咪现在看起来很抗拒,让它闻一下肯定就会真香痴迷。 把猫薄荷培育出种子小心包好,陆迩呼撸了一把小咪的毛,又继续寻找起附近的新奇植物。 …… 到小眼湖这边来的大多数亚兽和兽人都存着“约会”的心情,亚兽们也就比平时更加热情大胆一些。 紫瞳休息过之后就在四下寻找烈的踪影。 虽然烈看人的目光有些凶巴巴,部落里没多少人跟烈对视不觉得害怕,但紫瞳反倒觉得烈特别好看,只是烈之前几乎跟亚兽不怎么搭话,让他没找到机会跟烈交流。 刚开始得到陆迩的认可、到处抓随地大小便的兽人时,紫瞳心里还期待过是不是能抓到烈。 结果烈很认真地一直到公共厕所处理自己,紫瞳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 以前紫瞳和花尾一样,想着找一个狩猎能力非常强的兽人,这样不论自己还是收养自己的姆父都不必担心吃不饱的问题。 现在陆迩带来了神奇的“农业”,可以从土地里种出食物,紫瞳每天除了忙着做卫生稽查的工作,就是回去干农活,想想竟然很久没有跟相熟的亚兽们一起议论兽人了。 但紫瞳还是想找个兽人。 而且要找个长得好看的兽人。 他想要个长得好看的幼崽。 抛开狩猎方面的考虑后,紫瞳最看中的还是烈。 烈的外形在部落里也算拔尖,现在最英俊的角不在了,部落里也只有勇能跟他相比。 紫瞳看得出勇想追求陆迩,自觉自己比不过陆迩,就没有自讨没趣,转而看中了烈。 这次烈跟大家一起出来玩,紫瞳就想鼓起勇气去试试,说不定就能成了呢? 紫瞳找到烈的时候,烈正陪着恢复正常、变回人型的勇在湖畔洗脸。 猫薄荷的劲头过去后,勇从那种迷离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确实像陆迩说的那样没什么后遗症,但是闹腾了这一阵,又被烈扛着走了大半段路,身体有点发软,脑袋还有点晕。 勇神情有些萎靡,趴在河边把脸扎进水里,让自己发热的脑袋冷静下来,烈站在一旁帮他拍着背。 紫瞳给自己鼓了鼓气,跑近他们,对着烈的后背刚喊了一声“烈”,忽然注意到烈后背上那一道道的红痕。 那些痕迹凌乱无序,只是微微抓破皮肤,伤口很浅,几乎只有一点点血渗出。 看起来像是…… 紫瞳的神色变得有些怪异了起来。 ——没吃过猪肉他也见过猪跑,当卫生稽查队队长的时候,他在树丛里抓到不少鏖战正酣的兽人和亚兽呢…… 烈听到紫瞳的声音,转过身来,看到紫瞳眼中微微闪过一丝诧异:“紫瞳?” 紫瞳本来是想开门见山直接表白,看烈对自己有没有意思,但是刚才看到烈的后背,让他收住刚才要说的话,仔细端详了一下烈的神色。 烈的神色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酷,只是紫瞳微妙地觉得烈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丝……愉悦? 这让紫瞳的话在嘴里转了一圈,转了个话头:“烈,你背上怎么回事?” 烈铅灰色的眼珠中闪过一丝莫名的笑意,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勇抓的。” 勇把脑袋从水里拔出来,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他吸了猫薄荷之后控制不住自己,在烈身上又抓又咬,实在是太丢人了。 还好烈没跟他计较。 紫瞳神色有些微妙,看看烈再看看勇,在勇脸上得到了确认的答案,神色愈发奇异,勉强扯出了一个别的话头:“那个……牙说他们要去抓鱼,你们要一起去吗?” 一听是跟获取食物相关的事情,勇来了兴致,想用狩猎驱散自己关于吸猫薄荷的记忆:“我也去。” 烈有些不太赞同:“你还有点腿软,休息会吧。” 猫薄荷的劲头还挺足的。 勇摆摆手:“没事,只是头一次碰到这种事反应有点过度,现在我已经好啦。” 听着他们的话,紫瞳的神情顿时变得更加古怪,干笑了一声:“……那确实不太适合下水……” …… 到了饭点,陆迩也被白须叫了回来。 那对河狸兽人兄弟在湖里抓了不少鱼,几个亚兽已经把鱼处理着准备开始烤了。 鱼鳞和鱼内脏都被清出来丢弃。倘若是缺少食物的季节,部落里能抓到鱼,就算鳞片和内脏都不舍得丢掉,但现在食物充足,能追求更好的口感自然更好。 陆迩也参与到了烤鱼的工作中。 他把几条肥美的河鱼清理之后在鱼腹里塞了些路边找到的酸味浆果,用来去腥非常合适;然后在鱼身上抹了一些椒盐,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 这种原始的烤鱼方式他还不太习惯,只有前期的食材处理和佐料有点经验,一开始想着自己前世碳火烧烤的经验,把鱼直接怼到了火苗上方,差点把鱼烤焦。 还是白须指点着他,把鱼拿得离火远了些,避免外头烤焦了里面还没熟。 白须看着陆迩烤鱼有章有法了,才自己串起一条鱼,笑着说:“我还以为绿耳你什么都会呢。” 陆迩笑了笑,轻轻摸了一把趴在他膝盖上的小猫崽的毛脑袋,微微笑了一声:“怎么可能,我懂的东西不多。” 白须和小咪一起看了他一眼。 “你已经比部落里所有人都懂得多了。”白须感叹地笑了一句,“我觉得其他部落的巫医也没有你懂的多。” 陆迩笑着摇了摇头。 他懂的都是农业知识,顶多知道一些基础的医学常识,和这个世界常见的“巫医”确实不是一回事。 两个人正聊天等着鱼烤熟,抬头看到紫瞳有些恍惚地走了过来,抬脚往前走,差点踩到他们的篝火上。 白须连忙了拉住他:“紫瞳,你怎么了?” “啊,对不起!”紫瞳猛然回神,有些不好意思地对陆迩和白须道歉。 “你怎么了?”陆迩对紫瞳印象挺深,对这个最早道歉、并且一直热情地投入卫生稽查队伍的亚兽也有些好感,开口问了一句。 “烈他……”紫瞳面对陆迩下意识想直接坦白,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 ——烈和勇的事情,虽然他脑袋里还有点迷糊,可还是觉得不好直接就这么讲出来。 而且,现在也只是他的猜测…… 想到这里,紫瞳把话吞了回去,撅了撅嘴,换了个说法:“烈他好像对我没什么兴趣。” 陆迩微微挑了下眉,点点头:原来是失恋了。 这时烤鱼差不多也熟了,虽然陆迩烤鱼的手法还要白须指点,可佐料弥补了手法的不足,让他的鱼散发出更加浓郁的香味。 考虑到紫瞳失恋,陆迩安慰性地递了一条鱼给他:“吃吧。” 竟然能蹭到绿耳的烤鱼? 紫瞳想离开的步子顿时迈不开了。 吃着鱼的时候,陆迩看着面前这片清澈平淡的湖水,心里不由自主想到了养鱼的事情。 之前他在家里没有看到任何鱼叉或者渔网,还疑惑是不是兽人们都不吃鱼。现在知道是因为兽人们习惯自己捕猎,而有些原型擅长水性,抓起鱼来非常方便。 但是水下的危险性仍然不比陆上低,鳄鱼、水蛇、利齿鱼等等,夭折在水中的兽人不比陆上的兽人少。 要说养鱼,陆迩最先想到的就是中国南方最典型的高效农业产业链——桑基鱼塘。 以桑喂蚕、蚕沙做饵、塘泥为肥,还可以和养猪、种甘蔗等结合起来,让整个产业结构更加稳定。 有了桑和蚕,就有了丝,就可以纺绸,就有真正的衣服可以穿了。 虽然部落里的兽皮都经过简单的硝制,柔软舒适,但贴身穿着还是不如丝绸棉纱。 从目前暖季的气候来看,气温基本满足桑基鱼塘的基本要求,降水可能还有些不够。 只是目前桑和蚕完全没有影子,养猪也才刚起了个步,想把这套经营模式搭起来还有些困难。 陆迩把桑树的寻找提高了目标的优先级,打算回去之后就在部落里通告一下,请外出的兽人们帮忙留意。 …… 对陆迩来说,这趟小眼湖之行收获非常丰盛,猫薄荷先不说,又让他找到两种非常有价值的农作物的原始品种——黄瓜和丝瓜。 尤其是丝瓜,除了食用价值之外,老丝瓜的丝瓜瓤晒干之后就是天然的过滤网,而且本身也是有机作物,用废了可以直接和豆渣一起当作肥田的原料。 第二天陆迩就迫不及待地去了试验田,简单搭起了黄瓜架种下黄瓜,又在靠近篱笆的地方栽下了丝瓜种子。 丝瓜的蔓藤能够生长的特别长,像黄瓜架那样一人高的蔓藤架肯定不够用,陆迩干脆直接利用那长长的一圈篱笆,让丝瓜蔓藤爬个满。 鲜嫩的丝瓜不论是炒肉还是炖汤都异常鲜美;老掉得丝瓜瓤把种子抠出来以后晒干,就是天然的过滤网,过滤豆渣可以用,当洗碗布也可以用。 黄瓜更可以洗洗直接掰断了“咔嚓咔嚓”啃,陆迩培育出来的小黄瓜水分多,在这个炎热的暖季吃一口清凉舒坦。 培育好之后的黄瓜和丝瓜种子,陆迩还像以前那样有偿推广到部落里,是蔬菜不是粮食,种与不种全看兽人们自己。 这段时间他每天回家几乎都能看到家门口摆着一点食物或者贝壳或者花朵。 一开始陆迩还以为是勇或者其他兽人又在追求他,结果找勇确认了一下,勇说跟他没关系;然后陆迩某天偷偷提前回来盯梢,抓到一个偷偷摸摸来放东西的亚兽,才得知事情的真相。 这些亚兽都是当初跟着花尾一起对原身冷漠以待、背后窃窃私语的那些人。 上次花尾当着部落所有人的面,把自己做过的坏事交代过之后,这些亚兽们又羞又愧,唾骂花尾的同时,也想来跟绿耳道歉。 只是像紫瞳那么勇敢的人太少,他们便只是偷偷地拿一些食物来送给陆迩,表达他们的愧疚。 陆迩看着这个被抓包、脸色通红的亚兽,神色淡淡地点点头,放他离开了。 那些表达歉意的东西,他找了个时间,独自一人祭奠给了绿耳。 “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轮回,但是既然我能来到这里,也许你也会去什么地方吧,绿耳。”陆迩蹲下来,在地上撒了一碗清水,叹口气,“没有酒,就用水代替了,希望你来世生在平安富裕之家。” 小猫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个亚兽忙来忙去,听着那些诡异的“这个世界”“来到这里”的词语,猫瞳中闪过一丝沉思。 ——这个亚兽……果然来自别的世界? …… 丝瓜和黄瓜改良的过程中,兽人们种植的黄豆也差不多成熟了。 按照陆迩的指点,兽人们把豆荚从植株上摘下来,放进各家编好的藤条筐里,拿到打谷场上晒起来,等到晒干之后就可以用磙来压碎豆荚、获得黄豆。 失去豆荚之后的豆秸直接翻到地里去做肥料。 其实更效率的方法是把整棵黄豆都拔出来,直接晒干之后用磙来压碎,豆秸晒干之后完全可以做柴火,烧起来又旺又方便。 但是现在第一批黄豆虽然已经经过陆迩改良,距离现代那些高产品种还有些差距,他们的种植规模也不是特别大,兽人们手工采摘更好些。 打谷场这段时间一直都有人拖着沉重的石磙在走动,地面已经被压得坚实无比,完全可以投入使用。 各家兽人们把黄豆收起来晒干磙出豆粒,打谷场上一时热闹无比,像重这样是野牛等原型的兽人可方便,变回兽型轻松转两圈就能带着饱满的豆粒回去;勇这种纯粹是猎杀型的花豹兽人,人型反而更方便,拖着磙慢吞吞地走动,效率还是比重慢了很多。 一些兽型是野牛、角羚、蹄马的兽人,因为杀伤力比原型是花豹、野狼等猛兽的兽人弱,出门狩猎的成果一向不好,在部落里也不太受亚兽们青睐——幼崽的兽型基本都是遗传自父亲的,哪个亚兽愿意自己的幼崽将来很难捕获猎物呢? 但这些兽人在干起陆迩安排的农活时,因为性子稳重、耐力高反而比花豹野狼更有优势。 部落里一直隐藏的不同兽人之间的差距在陆迩的农业横空出世后不断被缩小。 黄豆收获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落里都飘着豆腐的香味。 家家户户都吃上了鲜美的豆腐,让兽人们干劲十足,纷纷跑开问陆迩什么时候可以种植下一波。 陆迩的计划是下一波种植粟,让田地稍稍休息一下再开始播种,这段时间要以给田地补充肥料为主。 农活不多,尝到农业甜头的兽人们满腔热情没处发泄,几个兽人合计了一下,有了个新主意,每天变回兽形拖着石磙在部落里主要的道路上跑来跑去。 打谷场被压得结实平整的路面让他们踩上去时觉得特别舒适,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把部落里的路也压一压吧。 这个行为受到了不少亚兽们的欢迎,毕竟现在不是所有人都能穿上精心编织的草鞋,赤脚走路的亚兽对于路面的凹凸不平更加讨厌。 这让那几个因为兽形不擅捕猎而无人问津的兽人们高兴得恨不得每天不睡觉都在部落里压路。 腾得知这件事后,还特意出去又做了两个磙回来,让这些有了干劲的年轻兽人们都有事情做。 部落里的小亚兽和小兽人们最近也有了格外钟爱的游戏。 晒干的豆荚在打谷场上压碎之后,大部分的豆粒都被收到筐里带走,但总有一些遗留下来的小豆子没有被发现。 还不能独立出门的小家伙们便在每天打谷场结束使用之后,呼朋引伴在打谷场和打谷场附近的地面上捡豆粒。 其实能捡到的豆粒也不多,可能他们一天都捡不足一小把,但这种在边边角角里发现一枚金灿灿的黄豆的惊喜感让这些幼崽们乐此不疲。 …… 做豆腐之后的豆渣除了可以做肥料之外,还能做猪饲料喂猪。 小噜吃得特别香,吃完了还要用沾满口水的鼻子在给它扫地的花尾身上蹭来蹭去。 小咪这几天没有一直跟着陆迩,挑花尾过来给小猪仔喂水喂食的时候躲到树上警惕地盯着他。 虽然他一点都不喜欢这只胖“弟弟”,可那也是他们自己家的猪,万一花尾又动什么歪心思怎么办? 每天花尾离开之后,它还要跳到猪窝里检查一下小猪的身体,看它有没有吃坏肚子。 小噜还以为这只毛茸茸的猫崽儿是在跟它一起玩,热情地把湿漉漉的鼻子凑过来,得到小咪厌恶的肉垫巴掌。 小咪检查小噜的肚皮时发现这只猪虽然傻乎乎的,但肚皮还挺柔软的,揉起来好舒服。 ——难怪那个亚兽经常想揉自己肚子…… 看着小噜快乐地躺在地上被揉肚子,四只蹄子摊开,毫无防备毫无遮掩,让小咪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丢人”。 ——哪有直接把肚皮露出来给别人的! 确认这只笨猪没事,小咪收回爪子,纵身跳出了猪圈,只留下小猪仔一脸迷茫的眨眼。 …… 花尾从前虽然谈不上锦衣玉食,可脏活累活总能找到追求他的兽人替他做,什么时候干过养猪这种事?可他现在完全不敢忤逆陆迩,只能强忍着恶心把猪圈里的便便扫出来,挑到陆迩农田附近去。 走在路上他也不敢抬头,周围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刺,让他又羞耻又害怕,只想躲到家里永远都不出来。 ——要是能去别的部落就好了。 花尾又一次精疲力竭地干完活,躺在自己的兽皮被窝里一动都不想动,心里不由得浮起这个念头。 去了别的部落,他在红木部落的这些骂名就不重要了,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可是红木部落和临近的几个部落之间都隔着遥远的野地,有自保能力的兽人还好,柔弱的亚兽完全就是在送死。 …… 黄豆的收获让部落的兽人们惊喜之余,也起了别的心思。 虽然他们还没有数学的概念,但对于食物分量的估计十分精准。腾心里盘算了一下,认为这批收成的黄豆完全可以拿一部分出去到其他部落交换东西。 之前重和烈出门去附近的小石部落换盐,两个人都不善言辞,被小石部落坑了一把,只带回了少少的一些黑盐。 腾苏醒之后恰好部落的盐又用光,带着几个兽人又出门了一趟,去另一个巨牙部落再换了一批盐回来,算算也差不多快要用完了。 黄豆这种新鲜食物,肯定能比寻常的猎物换来更多的盐。 腾本意还想用陶器去交换,只是现在他们部落的陶器也不多,带在路上又容易碎,就只带了黄豆。 这些黄豆都装在了编得很密实的藤条筐里,只是怎么搬运这些筐子,让部落里的兽人犯了难。 以前他们出去换盐,还回来的盐都是放在兽皮袋子里,扎紧口背在背上就好了;可这些圆圆的筐子该怎么办呢?都用兽皮袋的话,部落里又没那么多。 重想到陆迩这半年来的巨大变化,建议腾:“问问绿耳吧。” 毕竟他们的巫医是万能的。 陆迩这段时间在盯着部落里的兽人们开始播撒粟种,被腾找过来才知道他们要拿黄豆去换盐的打算。 得知现在遇到的问题,陆迩沉思了一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造个手推车吧。” “手推车?那是什么?” “一种……交通工具。” 虽然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见过任何一件金属器具,没有钻和锯可以用,但部落里兽人们的兽型五花八门,既有擅长修整木头的河狸兄弟,也有能打孔的啄木鸟。 陆迩在地上画了车轮和轮轴的简单图样,为了追求尽量平稳,还自己拿两根木棍做了个简单的圆规画了圈,让河狸兄弟参照着做两个车轮。 条件有限,像现代那样的精细车轮肯定是做不成了,陆迩只能简单地把车轮中间钻两个孔,腾贡献了一根他以前狩猎的蛮牛的牛腿骨作轴。 河狸兄弟把其他大致部件都造出来之后,几个人一起把车拼好,需要耦合的地方由啄木鸟兽人钻个洞,随后用硬木块填进去做榫卯结构。 花了一两天,这辆最原始的手推车终于做好了。 虽然因为车轮不是非常标准的圆形、也没有减震装置导致它推起来颠簸很厉害,但到底是红木部落所有兽人第一次见到的运输工具,部落里大部分兽人都过来挨个摸了一遍这辆手推车,眼中全都闪烁着惊讶和赞叹。 腾试了试手推车的载重和速度,十分满意。 有这辆手推车在,他们可以把藤筐都绑在车上,只需要一个人就能轻松推动,另外一个人负责警示即可。 腾在部落里挑了一下,选择了性子比较开朗的勇作为同伴,临走之前还是把部落里的事情托付给重。 陆迩拜托腾这次出门帮忙打探一下可能存在的那几种植物,包括薯、麦、桑等重要农作物。 …… 为了估算养猪的成果,陆迩定期会给小噜量腰围——小噜虽然是野猪,但在陆迩精心安排的一日三餐下,腰围还是长得特别快。看着小噜的个头像吹气球一样飞涨,陆迩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再过一阵子,小噜差不多就该劁了。 与小噜相对的,小咪被陆迩捡到也半年了,体重腰围竟然完全没有增长。 这让陆迩感觉非常疑惑:他捡到小咪的时候,小咪看起来是个刚断奶的猫崽儿;这么久过去了,小咪看起来完全没有长大! ——难道小咪不是一只幼猫? 面对陆迩审视的目光,小咪有些心虚地后退了一小步。 它又不是真的小猫崽,只是受伤之后被迫变成这样的罢了,当然不会长大。 等它伤好了就直接变成大狮子了。 不过这个打死都不能让这个亚兽知道,小咪决定使出自己自从变成小猫崽之后赖以为生的绝技:卖萌。 它可怜巴巴地望着陆迩,湖水一般的碧色眼眸中波光粼粼,两只毛绒绒的小爪子轻轻在陆迩光裸的小腿上巴住,软乎乎的肉垫蹭了蹭,嘴里发出懵懂的“咪呜”声。 这一招之前对陆迩百试不爽,不管要什么食物都能要的出来。 小咪信心十足。 陆迩的神色果然有所软化,伸出左手轻轻挠了挠小咪的下巴。小咪配合地发出软萌的呼噜声,让陆迩爱不释手。 小咪少数的主动躺平任撸,陆迩挠了一会下巴,似乎还有些不太够,单手把小猫崽抱起来,把脸埋在小咪背上的毛毛里不停地蹭。 小咪看陆迩似乎已经沉迷进吸猫的快感中无法自拔,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享受着陆迩灵巧的手指给它梳理着毛发,幸福地“咪”了一声。 陆迩含笑的声音在它耳边响起:“小咪,舒服吗?” “咪!” ——舒服! “要不要来点更舒服的?” ——要!……等等? 还没等小咪反应过来,陆迩一直藏在身后的右手忽然举到小咪面前,一株带着淡淡薄荷清香的鲜嫩植物出现在小咪的鼻子前面。 小咪下意识嗅了嗅。 ——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 明明那淡淡的清甜气息一点都不浓烈,可钻进它的鼻腔后忽然就让它有种脑袋晕乎乎的感觉。 脑袋放空、变得懒洋洋,可身体似乎兴奋了起来,整具身体从耳朵到尾巴尖全部的毛都蓬松地炸开,好像有一只柔软的手在他的身上轻轻抓挠,又好像它已经变回了原型,在宽阔的草原上驰骋着,追逐那些美味的野猪或者瞪羚;又好像这个亚兽正抱着自己,一起滚进了柔软的草丛中…… 小咪喉咙里发出柔弱的“呜”声,两条后腿在地面上不停地蹬挠,扭动着身子,试图咬住那株猫薄荷在地上打滚。 陆迩把猫薄荷送给小咪,然后两只手轻轻用力,把小咪翻了个个儿,让它露出了白白的毛肚皮。 从前小咪无论怎么撒娇,都保持着最基本的底线,决不肯把肚皮暴露出来给他摸,让陆迩特别遗憾。 这次借着猫薄荷的神奇魔力,陆迩终于得偿所愿,揉起了小咪又软又毛的白肚皮。 ——啊!有什么比撸猫肚皮更幸福的事情呢? ——当然有!那就是撸猫肚皮的时候还能捏一捏那两颗毛绒绒的小球球…… 陆迩前世养的两只猫都是朋友送的,送来时已经做了绝育,因此陆迩以前只在其他人家养的猫身上摸过小毛球,手感特别棒;来到这个世界后,小咪不论是开始的高冷还是后来的软萌,都坚决不肯把肚皮让出来给他摸,更别提那两颗小毛球了。 小咪还沉醉在猫薄荷迷人的清甜香味中,嘴里的小尖牙不断啃咬着猫薄荷的叶片,四只猫爪在陆迩身上蹬来挠去。 好在它还隐约有那么一丝理智,把自己锋利的指甲收了起来,没有挠陆迩一身血痕。 陆迩摸上它的小毛球时,小咪变成一团浆糊的脑袋感觉到一丝丝不妥:等一下……这个亚兽,在摸哪里?那里……不行吧? ——但是小咪好舒服呜呜呜!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事情? 猫薄荷的魅力腐蚀了它的大脑,让它根本提不起劲注意陆迩在干什么,只能迷迷糊糊地“咪呜”两声表达自己的抗议。 它只觉得身体里好像有股火焰在燃烧,让它忍不住想在地上扭动,想要找个释放口。 狠狠吸了一顿猫,把小咪从头到脚撸得不能自理,陆迩心满意足地放开手,看着小咪还抱着那株猫薄荷蹬腿儿,忍不住又揉了揉猫崽儿的毛耳朵。 把小咪抱起来准备放到它的小床上,陆迩忽然感觉怀里的猫崽儿用肚皮在自己胳膊上蹭了蹭,好像有什么东西刮了他一下,随后就觉得自己胳膊上一阵湿意。 陆迩诧异地把小猫崽放下,在还沉迷在猫薄荷和莫名快感中的小咪身上扫视了一圈。 虽然他前世养的猫都做了绝育,但购买养猫指南的时候这部分知识他可没有遗漏。 ——小咪这是……被猫薄荷刺激发情了? “这也太快了。”陆迩有些无奈地点点小咪的小黑鼻子,取笑了一句,“以后能满足小母猫吗?” …… 等到半夜,小咪从猫薄荷强而有力的功效中清醒过来,只觉得天打雷劈。 尽管当时它被猫薄荷所迷醉,无法控制自己,但发生的一切它的记忆十分清晰,清楚的记得那个亚兽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 ——这个亚兽竟然趁虚而入,堂而皇之的玩弄它的、它的…… ——而自己竟然在他的胳膊上…… ——他还嘲笑它快! 小咪以前觉得,被剪屁屁毛已经是它出生以来最丢人的事情,时至今日它才终于认清一个事实: 如果它仍旧保持这个姿态留在陆迩身边,丢人就没有上限。 这次是猫薄荷,下次还会是什么?! 不行,它不能再呆在这里了! 小咪从自己的猫窝里探出头,深深地看了床上那个亚兽一眼。 黑夜对猫瞳来说几乎没有一丝阻碍,小咪可以清晰的看到陆迩俊秀的侧颜,双手放在身前睡得十分安稳,双眸合拢、呼吸绵长。 它有些留恋、又带着些愤恨地目光在陆迩身上扫了一遍,随后活动了一下因为猫薄荷的后劲而有些酸软的腿脚,跃下小床,钻出了帐篷。 为了维持住它所剩无几的尊严、为了让它自己不会彻底变成像那个胖弟弟一样的傻宠物…… ——它要离家出走! 第32章 (32) 第二天所有见到陆迩的人,都明显感受到了陆迩周身环绕的低气压。 自从陆迩走到部落里的人的视线中后,部落里的兽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见过陆迩生气。不论是被花尾找茬、还是被其他兽人追求,陆迩的脸上似乎一直都是那种温和而淡然的表情,只有谈到农田、种植相关的问题,才会略微有些热情。 这一次陆迩明显阴沉焦躁的脸色,让兽人和亚兽们甚至不敢大声和他讲话,心里纷纷在猜测:到底是谁惹陆迩生气了?难道是花尾趁着首领不在,又想偷偷使坏? 陆迩难得心情败坏的原因很简单:他的猫找不到了。 他知道小咪有时候半夜会偷偷出去玩,一开始还很担心,教育小咪晚上要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可是后来管不住,而且小咪也能够准时在下半夜回来,长此以往陆迩也习惯了。 但是今天早上醒来,陆迩发现昨天晚上还抱着猫薄荷在他怀里“咪咪”撒娇的小猫崽儿不见了。 陆迩在帐篷里找了一圈,又在帐篷外找了一圈,连小噜的猪圈都翻了一遍,一根猫毛都没有找到。 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让陆迩心中的焦急都蔓延到了脸上。 ——难道小咪昨天发情之后耐不住寂寞,跑出去找小母猫乐不思蜀? 和不少兽人亚兽们的想法一样,陆迩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是不是花尾怀恨在心偷偷搞鬼。 花尾每天早上来挑水的时候,就被陆迩抓了个正着:“小咪在哪里,跟你有没有关系?” 花尾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陆迩指的是那只小猫,刚想反驳一句“关我屁事”,但陆迩脸上从未有过的冷意让他心里发慌,下意识回答:“我不知道啊……” 陆迩拷问了一下花尾昨天晚上到今天的行踪,又去找其他兽人求证了一遍,确认花尾昨晚一直在帐篷里睡觉没有出门,才勉强放过他。 除了花尾之外,陆迩也找了住在附近的几户兽人,挨个问过有没有见过他的猫,全都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白须看陆迩好像特别着急,安慰他:“也许你的猫只是跑出去玩野了,过阵子就回来了。” 小咪以前的出行节奏很规律,也很认家。 但现在陆迩也只能这样想,希望小咪只是玩得忘记了回来。 可随后过了两天小咪都没见踪影,不由得让陆迩愈发焦急,甚至担心小咪是不是出去玩的时候被什么凶猛的猎食者抓走了,深悔自己没有早早调教好小咪,让它安分守己。 他穿越过来之后,一开始面对的都是花尾的欺凌和冷漠,小咪是从一开始就陪伴他、给他善意的存在。 不知是不是世界不同,陆迩一直觉得小咪的灵性是他见过的猫咪里最高的,几乎能够理解他想表达的大部分意思,甚至有时候让他怀疑小咪其实不是普通的猫咪而是兽人的幼崽。 与小咪相处了半年,陆迩早已把小咪视为自己的家人,什么食物都会分给小咪一半,还想着以后帮小咪找一只小母猫配对,再帮小咪养它的孩子…… 猫的寿命比人类要短很多,陆迩虽然没想过能够跟小咪一起过一辈子,可也没想到会和小咪分开得这么早! 这几天里陆迩把部落附近的安全区都找了一遍,也没找到小咪的影子,甚至开始打算请有能力去安全区之外的兽人们在外面多找找。 兽人们虽然不太懂陆迩对小咪的感情,但也不介意帮忙,外出狩猎的时候都会四下搜寻一下有没有陆迩经常抱在怀里的小猫。 就连眼睛看不见的茫都每天变成一只毛绒绒的熊球,到处滚动着寻找小咪的气息。 不知是不是失去视觉的缘故,茫的嗅觉特别灵敏,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丝小咪的痕迹。 按照茫嗅出的气息,小咪先是去了陆迩的试验田小菜园,随后继续向外走,到了陆迩常常提水的溪流边上气味就消失了。 陆迩站在溪水边,心里甚至猜测小咪是不是掉进水里被溪流冲走了——可是猫讨厌水,一般是不会靠近溪边才对?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这一路上都没什么打斗痕迹,小咪到这里为止应该都是自由行动。 心里愁思万缕,陆迩摘了几个甜甜的浆果递给茫,作为对茫热情帮忙的奖励。 茫这次没有留着带回家,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啃着,啃完一个果子才小声说:“哥哥,我再找找,说不定还有我没闻到的地方。” 看着茫失神的眼眸里还带着一丝担忧,陆迩心里一暖,表情稍微好了一些,轻轻揉揉茫的脑袋:“谢谢你,茫,但是记住不要去太危险的地方。” …… 就算因为小咪失踪的事情再怎么焦急,陆迩还是强行保持着自己的作息规律,试验田和农田的活计都没有落下。 只是日常行程中多了每天去小咪最后失踪的地方看一看。 在小咪失踪的第五天清晨,陆迩刚走出帐篷,就看到紫瞳跌跌撞撞地跑过来,神色无比焦灼:“绿耳!快跑、快跑!” 陆迩不明所以,扶住紫瞳差点跌倒的身子:“怎么了?” 紫瞳喘了口气,拉着陆迩的手就要往前跑:“小石部落……来袭击我们,要抓你走!” ——抓他? 陆迩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紫瞳拉着手快速向后跑去。 跑在路上紫瞳急匆匆地解释:“小石部落不知从哪里得知首领出门去了,带了好多兽人来围住了部落,指明了要带走咱们部落的巫医!重在前面顶着,我们快跑!” 巫医? 陆迩皱了皱眉:据他所知,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都在部落附近活动,只有换盐的时候才会和部落外的人打交道…… 其他部落的人是怎么知道他的存在的? 从部落另一个方向没跑多远,就见一道黑影从树后猛扑出来,爪子锋利,带着寒光毫无顾忌地扑向他们,仿佛根本不在意陆迩和紫瞳的死活。 生死关头,陆迩瞳孔微微收缩,刚想拉着紫瞳后退一步,冷不防感觉身体正前方受到一股大力冲击,骤然失衡后退了几步,差点跌坐在地上,也险险躲开了袭击来的利爪。 紫瞳关键时刻闭着眼睛将身后的陆迩猛地推开,自己被反作用力推着直直冲着那道爪子而去! 眼看紫瞳就要殒命在那道利爪下,斜刺里冲出一道灰色的狼影,咆哮一声撞开袭击者,两道身影翻滚到一起撕咬起来。 紫瞳骤然得救,脸色惨白地瘫坐在地上,脸上似乎还有些不可置信。 陆迩回过神啦,赶紧上前扶起他:“紫瞳,没事吧?” 紫瞳短促地呼吸了几口,手脚还在颤抖,支撑着想站起来:“我们快走……” 冲出来的那匹灰狼陆迩十分熟悉,正是烈。 而和烈撕咬在一起的是一条棕褐色的鬣狗,身上覆盖灰黄色斑点,牙齿粗大,毫不留情地对着烈啃咬,很快就给烈带来了不少伤痕。 烈给他造成的伤势更严重,陆迩眼睁睁看着那只鬣狗一条前腿很快就被烈咬得血肉模糊不敢沾地。 但是情况不容乐观。 陆迩眼睁睁看着好多陌生的兽人从前方围了过来,各个都毫无顾忌地盯紧了他们,不由得握紧了紫瞳的手,慢慢往后撤。 刚后撤了几步,陆迩就发现已经无路可退。 身后也围上了几个陌生的兽人,再远一些的地方还能看到被驱赶着聚拢过来的部落的亚兽。 奇怪的是,这些小石部落的兽人似乎不急着帮助自己的同伴,根本不管那边和烈战斗中的鬣狗,也不急着抓他们,只包围过来,并把红木部落的亚兽和幼小的兽人们都像牧羊一样赶到了一起。 部落里的兽人没看到几个,重也不在,这个现象让陆迩心里一沉。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很快红木部落就被这些小石部落的人彻底攻陷。 等到红木部落的亚兽们都被聚拢起来了,小石部落的兽人里才走出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一样的人,有些森冷的眼神在这些亚兽身上扫了一遍,开口声音带着一股让人觉得格外别扭的阴冷感:“哪个是巫医?” 红木部落的亚兽们怯生生地骚乱了一下,互相看看沉默不语。 那个头领见状冷笑了一声,故意说:“我们这次只是为了带巫医走,只要你们把巫医交出来,我们保证不伤你们任何一个人。” 红木部落里的亚兽们还是毫无反应,纷纷求助地看了一眼已经把鬣狗打败、却被另外两个兽人按在地上挣扎咆哮的烈。 遇到这种事,他们都把主心骨寄托在部落里强大的兽人身上。 烈身上血迹斑斑,铅灰色的眼眸似乎有些充血,因为受伤挣脱不开那两个兽人的钳制,狠狠地盯着那个头领。 头领似乎毫不在意,只看着眼前这群亚兽,声音放轻了很多:“把你们的巫医交出来,我们立刻就走……不然,呵呵。” 说到最后,他发出了低沉而不怀好意的笑声。 红木部落的亚兽们面上都露出了恐惧之色,有几个忍不住把目光投到了陆迩这边,只是仍然没有人说话。 头领注意到了他们的视线,嘴角泛起一丝阴冷的笑容,在陆迩和他附近的几个亚兽身上扫视了几遍:“不交出你们的巫医,我可就要把你们都带走了。” 头领又蛊惑了几句,红木部落的亚兽们已经徘徊在屈服的边缘,忽然一声略微颤抖的声音响起:“我、我是巫医!”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那个说话的人身上。 那个亚兽双腿抖得厉害,颤颤巍巍地举着手,漂亮的脸蛋上带着一丝不安,眸中却隐藏着一丝狂热的希冀。 是花尾。 周围的亚兽们全都用诧异的眼神看着他,有几个人想说点什么,被身边的人拉了一下又住了嘴。 头领阴冷的眼神在花尾身上打量了一遍,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才慢条斯理地开口:“你是红木部落的巫医?” 花尾咬了咬牙:“对!” 自从他想偷偷杀掉陆迩的猪被抓了现形、在部落里公开讲述了一遍自己的所作所为后,花尾的日子过得痛苦无比,以往的各种光环全都没有了,走到哪里都只有鄙夷和冷漠的视线,还要每天给自己最讨厌的陆迩干活,就连他的父亲和姆父都对他冷淡了许多。花尾觉得自己都快要疯了。 这次小石部落袭击他们部落,让花尾看到了一丝摆脱困境的机会! 虽然花尾从来没有离开过部落,但从其他兽人口中也听过小石部落的一些消息。 小石部落是距离红木部落最近的部落之一,两个部落之间的狩猎范围多有重,所以发生过不少龃龉。 论实力,其实小石部落的兽人们比红木部落更强,只是红木部落以前有腾、后来有角这样特别厉害的兽人,就算是附近最强的蛮牛都被他拿下,才让小石部落没敢过分逼迫红木部落。 ——既然他在红木部落过不下去,不如干脆就去小石部落!他相貌如此优秀,又能生育幼崽,还怕在小石部落过得不好? ——反正角已经死了,就算腾还活着,红木部落这群老弱病残,又能支撑多久? ——他代替绿耳作为巫医被小石部落的人带走,红木部落为了保下绿耳,肯定不会揭穿他! “怎么证明?” 花尾定了定神,努力回想了一下陆迩平时做的那些事,勉强说了一些:“我会种能够防止伤口腐烂的药草,要浇水施肥……还会烧陶,要保持火的稳定……啊,还有种黄豆……” 为了取信这个头领,也知道自己能想起的那些新奇东西都是自己前往小石部落后赖以为生的底牌,花尾绞尽脑汁回想着自己所见过的一切。 这些颠三倒四的话语,听在完全不懂的小石部落的人耳朵里,让他们半信半疑;听在陆迩的耳中,却是错漏百出。 但哪怕反应最慢的亚兽们也都已经明白过来,不管花尾是为了什么才顶着陆迩的名站出来,对他们来说自然是保护巫医更重要。 直到花尾结结巴巴地说不出更多,那个头领似乎才勉强相信,露出了一个算不得和善的笑容:“那么,就请巫医到我们这边来吧——红木部落这种穷破的小部落,怎么配得上巫医?” 见蒙混过关,花尾心里松了口气,生怕小石部落的人反悔一般赶紧走到他们那边去,催促道:“我们快走吧!” 说着他有些恨恨地看了人群中被几个个子较高的亚兽不动声色挡住的陆迩,心里暗恨:要不是会导致自己的身份曝光,他一定要小石部落的人把绿耳干掉! 头领将这个亚兽的表情尽收眼底,眼中闪过一丝冷笑,伸手去在花尾咽喉上轻轻抚摸了一下,看着花尾打了个寒战,才阴柔地笑起来:“不急……你们,去把那个亚兽抓过来也一起带走。” 他手指毫无迷茫地指着人群中的陆迩。 陆迩神色微微一凝,对视上那个头领势在必得的眼神,心中顿时了然:小石部落恐怕早就知道红木部落的巫医是哪一位,刚才逼迫他们交人,恐怕只是想戏耍他们罢了。 人群里一阵骚动,紫瞳握紧陆迩的手,忍不住大声喊了一句:“你说好只带巫医走的!” “我改主意了。”那个头领紧紧盯着陆迩,嘴角泛起一丝微笑,故意道,“我看他长得不错,正好我缺个亚兽。” 花尾在一旁有些急了:如果绿耳也跟他一起被带回小石部落,他还怎么假装巫医?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喊了一声:“等一下,不能带他!” 那个头领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呵斥了一句:“你闭嘴!” 花尾清晰地在那双灰黄色的眼眸中看到了轻蔑和鄙视,还有一丝隐藏的冷酷,让他一瞬间内心泛起一层恐惧,话都冻在了口中。 陆迩知道躲不开,重下落不明,烈还在那里被压制着,他就算想逃也逃不掉。 他松开紫瞳的手,拍拍挡住他的几个亚兽示意他们让开,一个人站了出来。 红木部落的亚兽们骚动了一些,有几个人似乎想出声,被旁边的小石部落的兽人们用利爪威胁之后默不作声了。 紫瞳忍不住喊了一句:“绿耳!” 陆迩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那个头领似乎对陆迩的识趣非常满意,点点头,对其他兽人们吆喝了一句:“我们走!” “等一下。”陆迩冷静地叫住这个头领,对他投过来的森冷眼神视若无睹,仿佛邻里闲话家常一般开口问,“我们部落的兽人都在哪里?” 这个问题也是红木部落其他亚兽们关心的问题,不由得安静下来,目光一齐看向了小石部落的兽人,眼中纷纷出现了担忧、恐惧,有的甚至还有一丝悲愤。 倘若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全都被小石部落杀死了,那他们肯定是活不下去的,与其之后被饿死,还不如现在跟小石部落的人拼了! 面对这么多亚兽的眼神,那个头领有些不屑一顾,冷笑了一声:“一群脆弱的垃圾,还不值得我们小石部落的勇士们下死手,不过都中了我的蛇毒不能动罢了,养几天就好了。” 陆迩仔细看了看他的神情,略去那些傲慢和不耐烦,没有感觉到说谎的痕迹,勉强放下心来,点点头:“好,那我跟你们走。” 烈咆哮了一声,挣扎得更加剧烈,身上的伤口都崩开不少,鲜血滴落下来,看得陆迩有些不忍,低声道:“烈,别急。” ——他会想办法回来的。 小石部落的人带着陆迩和花尾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红木部落,一路上还有几个管不住手的兽人从路边的帐篷里拿了一些挂着晒的肉揣在自己怀里,看得红木部落的人敢怒不敢言。 向外走的路上,陆迩看到路边躺着很多身上带着血迹的兽人,都是红木部落里熟悉的面孔,让陆迩颇为心惊。 这些兽人躺在地上,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看到陆迩他们被带走,脸上全都浮现出明显的怒气,似乎想挣扎起身又动不了。 花尾眼中看到这些兽人的状态,心里暗暗吃惊,眼中也浮现出一丝灼热——小石部落的兽人们这么厉害,也许他去了小石部落,过得会比在红木部落更好! ——只可惜绿耳也被一起带过来了…… 花尾咬牙切齿地看了陆迩一眼,心里不断盘算着应该怎么搞定陆迩。 离开红木部落走了一段路,头领望了望天色微微拧眉,转过身,吩咐了两个兽人:“你们驮着他们回去。” 被指派的一个兽人有些不太情愿,看了看花尾,神色之间微微不满:“首领,干嘛要带这个亚兽回去?” 兽人的后背是神圣而威严的部位,怎么能让一个亚兽骑在上面?巫医也就算了,这个亚兽算怎么回事? “既然是自己送上门的奴隶,干嘛不要?” 头领刚想再说什么,神色骤然一变,灰黄色的眼眸中无比惊恐,猛一回头,然后突然变成兽型——一条粗大的花纹毒蛇,向着陆迩猛地扑过来! 他的蛇口张得不是太大,看起来不像是想攻击陆迩,倒像是要缠到陆迩身上。 陆迩一直暗中提防着他,看它袭击过来立刻想要后退,身边的花尾却猛地推了他一把,让他直接摔向了蛇口! 只是那条毒蛇只向前冲了一步,七寸之处就被一只锋利的爪子狠狠地按在了地上! 陆迩前一秒还能看到那条巨大的毒蛇身上斑斓恐怖的花纹,下一秒这条蛇就被按在地上挣扎着无法行动。 随后一声狂怒的咆哮声在他们附近炸裂,震慑了在场所有人,甚至遥遥传递到了有一段距离的红木部落中! “吼!” 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中,陆迩抬起头,一头通体雪白的壮硕狮子映入眼帘。 这只大狮子全身上下除了爪子是黑色,通体毛发像冬日的新雪一样银白,没有一丝杂色;令人吃惊的是,这只狮子额头上有一只狰狞的竖角,也是纯白的颜色,在阳光下闪烁着锋利的光芒,令人毫不怀疑它可以轻易贯穿任何阻碍。 最吸引陆迩的反而不是那只竖角,而是狮子脸上那对如碧波寒潭一般深邃的翠绿双眸,冷酷而霸道,仿佛含着万里冰雪,像月光投入冰窟中的深潭。 ——蛇口惊险获救…… 不知为何,陆迩莫名觉得这个画面有些眼熟。 第33章 (33) 花纹毒蛇被雪白的狮子死死按在地上,蛇身挣扎着抽打在狮子身上,却没有对它造成一丝影响; 而周围那些趾高气扬的小石部落兽人,看到这只雪白的大狮子,不但没有扑上来帮忙,反而纷纷露出了惊恐之色,集体直接后退了一步,没有一个敢冲上来,也没有敢逃掉,让整个场景显得有些滑稽可笑。 ——这只狮子总觉得有点眼熟…… 陆迩心头刚刚泛起一丝“这狮子为什么威慑力这么高”的疑惑,耳边就响起了花尾略带一丝激动和欣喜的颤音: “角!” ——角?! 陆迩猛然想起来,原身那个还没在一起就死在兽潮中的兽人、红木部落最强的勇士角,就是一只全身雪白的狮子! 这是角? 可是角不是死了吗? 陆迩有点傻了,呆站在原地愣愣地和那只狮子对视。 不知道为何,陆迩感觉这只狂霸的狮子碧色的眼眸中闪过了一丝羞赧,仿佛只是他的错觉一般一闪即逝,再看就恢复了一开始的冷酷。 那条花纹毒蛇被狮子死死地掐着七寸,蛇身抽打的力度越来越弱,眼看就要断气,小石部落才有个兽人鼓足勇气颤声喊道:“角,我们错了,请你放开我们首领吧!” 狮子冷冷地瞥他一眼,嘴里低声咆哮了一句。 那条花纹毒蛇似乎听懂了狮子的意思,停止了抽打,在狮子脚下变回了人形,脸被按在土里,挣扎着从喉咙里喊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狮子也跟着变回了人型,露出了银白的短发和俊美的容颜,上身流畅的肌肉上画着红色繁密花纹,一只手还捏着小石部落头领的脖子,把他轻松拎了起来,看他的眼神如同看一具尸体:“当初我们约定过什么?” 那个首领几乎喘不过气来,艰难地回答:“说好……只要你能抓到蛮牛……我们就绝不侵犯红木部落……但是……” “那你在做什么?”角微微用力,眼角余光微微扫了一眼站在原地似乎被吓呆的陆迩,声音怒意更甚,“去死吧!” 说完他毫不留情地“咔嚓”一声捏断了这条蛇兽人的脖子。 干脆利落、冷酷无情的动作震慑了周围所有的人。 小石部落的兽人们脸上的神情都变得惊恐而震惊,一脸敢怒不敢言,齐齐后退了一步,谨慎地慢慢后撤,寻找机会逃脱。 角视若无睹,走到陆迩和花尾的面前。 陆迩这才发现角特别高大,看起来应该几乎有一米九,站在他们面前笔直如同一棵参天大树。 花尾忍不住上前一步,欣喜地问:“角,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我好担心你……” 角根本没有看他,只走到陆迩面前,仔细打量了他一遍,声音低沉地开口:“受伤了?” 陆迩回过神来,下意识看了一眼脖子扭曲、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的那个小石部落的兽人,心里叹口气,不知道怎么跟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角打交道,最后只是抿了下唇:“我没事。” 角刚才也看过,他的亚兽身上没有受伤的痕迹,得到陆迩的确认才放下心来,对陆迩微微示意:“回去吧。” 不甘心被无视,花尾强行挤到角面前,漂亮的脸蛋上流露出一丝委屈和脆弱:“角,你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绿耳他……” “闭嘴。” 角冷冷地打断他,碧色的眼神微微扫他一眼,泄露出一丝没有掩饰好的怒气。 ——刚才要不是他出手得快,他的亚兽就要被花尾推进那条该死的毒蛇口中了! ——看在同在一个部落的份上他克制住了自己亲手捏死花尾的冲动,这个该死的亚兽怎么还敢在他面前喋喋不休? 陆迩最初的时候以为花尾和角是一对儿,后来碰到腾的“包办婚姻”才被拆散,所以对花尾一直诸多容忍,心里想着只要花尾不来找事,他也懒得管他;直到后来花尾屡屡挑衅,他才惩治了花尾一番。 但是现在看起来……角和花尾的关系,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样? 难道是花尾自己仗着角死了就吹牛皮? 陆迩心中转着各种思绪,下了个决定。 他抬头看了眼那些没得到角的允许不敢四散奔逃的小石部落兽人们,转过身看向花尾,声音淡淡:“花尾,你现在已经不是红木部落的人了。” 花尾心里还充斥着角平安归来的惊喜,心里不住盘算着该怎么趁机和角拉近关系,借着角的威势重新保证他的轻松生活,听闻陆迩这句话不由得一愣:“什么?” 陆迩淡淡地道:“我之前说过,倘若你再做出危害我的举动,我就可以把你逐出部落——这一点首领也同意了。” 花尾确实记得这一条,只是他愤怒之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角现在都回来了,绿耳怎么会当着角的面要赶他出部落呢? 要知道,从前为了和角在一起,他在角面前一直装作天真活泼、纯洁善良的亚兽;反倒是绿耳自己有个“灾星”的名头在,腾要求角跟绿耳在一起的时候,说不定角心里多不乐意呢! 花尾眼珠一转,故意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凑近角,想要靠到他身上:“角,绿耳趁着你不在,一直在部落里散步谣言,想把我赶出部落……” 陆迩轻轻扬了扬眉,没有抢话,安静地等角的反应。 如果角想要干涉他,那他也不介意带花尾回去——回到部落里自然有大把的证人佐证花尾之前做过的腌臜事,到时候花尾再丢一次脸,可不管他的事。 这一次陆迩不打算给花尾第二次机会。他的容忍当然不是毫无底线。 角对上陆迩好整以暇的神情,不知为何感到一丝没来由的心虚,微微后退了一步,躲开花尾的依靠,微微拧了下眉:“你走吧。” 花尾这次真的愣住,眼中透出一丝惊恐:“角,你说什么?” “你走吧。”角冷漠地看着他,“红木部落不会要把同伴推给敌人的亚兽。” 花尾下意识想辩解:“没有,我刚才只是想把绿耳推远一点,推错方向了……” 这个理由实在太过蹩脚,陆迩和角一起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表情。 既然角的态度已经表明,陆迩也不想再和花尾多纠缠,直截了当地开口:“花尾,你现在离开,还能跟小石部落的人一起走;等回了部落再被赶出来,你可就要真的一个人流浪了。” 花尾看看陆迩脸上的淡然,又看看角脸上的冷漠,心里还怀着一丝希冀,刚想再说点什么,角已经不耐烦了起来。 ——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他的亚兽了,他其实心里也很焦躁,干嘛还在这里跟花尾废话? 他直接走到陆迩面前,在陆迩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把陆迩环抱起来,双腿迈开步伐,很快就消失在花尾的眼前。 兽人放开步子的速度,亚兽绝对赶不上。 花尾追了几步没有追上,悻悻地停下来,咬咬牙,脸上闪过一丝愤恨,用力剁了剁脚,心里把陆迩、角、腾甚至整个红木部落里所有人都骂了一遍,才转头去找那些小石部落的兽人。 那些兽人见角根本没管他们直接离开,齐齐松了口气,正聚拢到头领的尸体旁边面面相觑,商议着该怎么办。 看到花尾靠近,这些正因为首领死了而满腔憋屈无处发泄的兽人们纷纷把饱含怨气的眼神看向了花尾。 那些不带一丝善意的眼神让花尾全身都打了个哆嗦。 一个兽人看了眼花尾,皱了皱眉:“这家伙怎么办?要带回去吗?” “带回去干什么,杀掉算了。”另一个兽人轻轻活动了一下手腕,脸上透出一股煞气,“他又不是巫医。” 花尾胆战心惊地听着,明白过来这些兽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巫医,心里隐隐透出一股怨气:他们要是早点说,自己也不会非要顶着绿耳的名头跳出来! ——而且这群兽人怎么回事,亚兽不该是被兽人哄着的存在吗?为什么他们对自己这么不客气? 现在事关自己的安危,花尾忙不迭叫道:“虽然我不是巫医,但是巫医会的东西我都知道一些!一定对你们有用的!” “哦?”一个兽人眯了眯眼睛,伸出手轻轻捏住了花尾的脖子,“你会什么?” 花尾惊恐地看着那只粗糙的手掐住了自己柔弱的脖子,脑袋里紧张地转动着,盘旋半天,眼角余光扫到那个被烈咬断了前肢的鬣狗兽人,脑袋里灵光一闪:“我知道怎么治疗断腿!” 那个鬣狗兽人脸色低沉,因为伤口的疼痛正不住的吸气,闻言眼前一亮:“真的?” 花尾抓住一线生机,猛点头:“真的!就是需要种一些药草才能治好!” ——要种什么来着?葱……还是姜? 花尾心里再次后悔勇骨折的时候他没有去探望过,完全不知道陆迩怎么治愈断肢。 但现在他当然不敢把心虚表现出来,只能强撑着摆出胜券在握的态度。 治疗断肢对于靠着身体狩猎食物的兽人们来说很有价值,这些兽人们互相对视一眼,有些将信将疑,勉强放过了花尾,冷冷地道:“走吧,回去还不知道怎么交代呢。” 花尾捂着咽喉不住咳嗽,有些惊魂不定。 小石部落……好像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 角的归来在部落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角是红木部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兽人,不论速度、耐力、力量都无出其右,除了腾在角还没成年的时候能够跟角较量一下,其他人根本不够他打。 小石部落当初因为狩猎范围的问题和红木部落产生冲突时,小石部落的首领想侵占红木部落的狩猎范围,角就单枪匹马闯进小石部落,逼迫小石部落的首领退让,最后以猎杀蛮牛作为赌约,如果角能够捕猎到那只几乎无人敢掠其缨的蛮牛,小石部落就绝不出现在红木部落的地盘。 腾身为部落首领,考虑的东西很多,行事相对谨慎;只有角性子狂傲、无牵无挂无所顾忌,想杀进小石部落就直接杀进去,根本不在意别人怎么想,反而更容易令人投鼠忌器。 角死在兽潮中对红木部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若非确认了角的死亡,小石部落也不敢这么大摇大摆地进红木部落抢人。 现在,他们的最强战士活着回来了! 刚刚经历了部落被攻破洗礼的红木部落的亚兽们正人心惶惶,听到那声熟悉的咆哮心有期待,看着那个高大英俊的银发兽人归来时,不由得热泪盈眶,如同以前一样惊喜地簇迎了上去。 凑上去之后,亚兽们的眼神变得有些古怪。 ——一贯不喜欢别人近身的角,竟然怀里抱着绿耳回来? 一时之间,大家都把羡慕和欣慰的目光投向了角怀里的陆迩。 羡慕自然是羡慕角肯抱着陆迩回来,显然不像是从前花尾说的那样是“角讨厌绿耳,只是碍于腾才不得不接受绿耳”,能够跟角这样强大的兽人一起生活,陆迩的日子别提会有多舒服了; 欣慰则是欣慰陆迩痴情守候着角这么久,本以为要孤独终老,没想到老天开眼,竟然让角活着回来了! 部落里每一个亚兽、每一个兽人都知道陆迩曾经在各种场合、跟各种人都说过,“除了角,别的兽人我谁都不要”。 ——现在好了,角回来了,绿耳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吧? …… 陆迩心里美不美不知道,只觉得有些尴尬。 他自从成年之后,头一次被另一个男人用公主抱这样的姿势抱着走了一路。 虽然抱着他的这个兽人面容十分英俊,就算陆迩以现代人的目光看,也是丢进演艺圈可以立刻出道爆红的水平。 关键是这张英俊的脸上表情一直板着,让陆迩摸不清楚角到底是什么情绪。 ——难道是因为自己驱逐花尾而生气?可要是不想花尾被驱逐,角也没有阻止自己啊? 刚才走在路上,离开小石部落那些人的视线后,陆迩就示意角可以把自己放下来了,只是角恍若未觉,一直把他抱到帐篷门口,才放他下来。 陆迩一下来就跌跌撞撞地扶住旁边的猪圈的栏杆,轻轻锤着自己的腿。 角抱他的姿势有点别扭,让他的腿都麻了。 角:“……” 等到陆迩的腿麻劲儿褪去,已经有不少闻讯赶来的亚兽找到了他们,先是惊喜地问过角的安危,随后有些焦急地看向了陆迩:“绿耳,我们家的兽人现在还中着蛇毒,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小石部落的人入侵时,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都没有退缩,只是小石部落首领的蛇毒太厉害,他们骤然遇袭又没有埋伏冲击的敌人那么密集,大多数都被逐个击破。 这些兽人们大都外伤不重,主要还是蛇毒麻痹了神经,让他们起不来身。 陆迩挨个去看了看,从还算清醒的兽人们嘴里得知他们大多数都只是鼻子吸入了蛇毒,没有被毒蛇直接咬中;当时那个小石部落的首领也说养一阵子就好。 倒是战斗中被咬破的外伤需要好好处理。 尤其是烈,烈全身都被咬得惨不忍睹,一条后腿都有些不灵便,至今都没变回人型。 好在伤势不致命,兽人的恢复能力又很强,清洗干净消毒,保持伤口清洁干燥,应该很快就能愈合。 唯一的问题就是烈一直独居,身边没有人照顾,每天打水清洗伤口、换药都得有人帮忙才行。 因为烈在部落里的人气也不低,有很多亚兽都蠢蠢欲动想要主动照顾他,可以趁此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 可是烈统统拒绝了。 这让陆迩有点难以理解,看着趴在兽皮上这匹灰色的独狼,叹了一声气:“烈,你的伤肯定要人照顾,不然恢复会很慢,主动来找你的都被你拒绝了,那你要谁?” 灰狼趴在地上呜咽了一声,铅灰色的眼眸看了一眼帐篷的门口,闭目不语。 说不通这条倔狼,陆迩有些无奈,只好嘱咐它别乱动,转头去看别的兽人。 大部分兽人都有自己的伴侣或者亲人,孑然一身的兽人很少,就算如此也有亚兽们积极主动帮忙照顾。 这次小石部落袭击,倒是拉近了部落里不少人之间的距离。 陆迩把亚兽们召集起来,找了个受伤的兽人示意了一遍如何清洗伤口、把姜磨碎了当作消炎药敷上去,才让这些亚兽们分头去治疗受伤的兽人。 至于蛇毒的问题,陆迩也没什么办法,只能从兽人们的表现推断这应该是神经性毒素,询问没受伤的人,问他们知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蜂蜜。 蜂蜜水喝了之后对神经性毒素勉强有一点点正面作用,是陆迩能想到的加快兽人们恢复的唯一办法。 听陆迩描述过“蜂蜜”的特征后,因为在帐篷里睡觉而躲过一劫的茫怯生生地举手:“哥哥,我知道哪里有蜂蜜。” 熊都很喜欢吃蜜,嗅觉比一般兽人更灵敏的茫作为熊兽人找得到蜂蜜也不奇怪,陆迩叮嘱了茫几句,就让几个灵活的亚兽跟着茫去找蜂蜜。 首领不在,亚兽们下意识都把陆迩当做了主心骨。 忙了一下午,勉强安排好受伤的兽人们的事情,陆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不,应该说是角的帐篷。 陆迩回到部落帮兽人们诊治的时候,心里也在琢磨怎么处理和角的关系。 他本以为角已经死了,自己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开开心心地过着自己的单身生活……可是谁曾想,角竟然活着回来了。 角安然无恙对于红木部落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陆迩自己来说可就是一件头疼的麻烦事。 虽然他前世一直沉迷学习无心恋爱,可自我感觉还是钢铁直男,哪怕角是他见过最英俊也最有野性魅力的男人,也不能让他产生动心的感觉。 陆迩完全没法想象自己和角抱在一起这样那样的画面。 更何况,亚兽是会怀孕的…… 问题摆在面前,不能不解决,陆迩回家的路上思考如何处理和角的关系。 最理想的情况自然是跟角“和平分手”,这样虽然自己可能又要面临其他人的“催婚”,但是至少不会有什么尴尬发生。 ——只是该用什么理由和角提分手呢? 想到这里,陆迩又有些头痛。 从原身的记忆看,角对原身没什么特殊感情,和部落里其他兽人一样一视同仁,提分手可能对方也不会太在意;但是另一方面,红木部落里人数不多,亚兽和兽人的比例差不多等同,从原身记忆看所有人选择伴侣都是1v1,几乎没有过“离婚”事件。 因为这个时代,兽人们的平均寿命都很短。 兽人要面临着狩猎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危险;亚兽们虽然不用担心这个,可生育幼崽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道生死难关。 离异之前很可能先丧偶。 因此,像角这样在红木部落长大的兽人,可能脑袋里压根没有“离婚”的概念。自己贸然提出来,他会接受吗? ——自己又能用什么借口向角提出分手呢? 为了避免麻烦,陆迩前期在部落里宣传过太多次“非角不嫁”的说法,现在这些话语全都变成了锁链,把他和角完全锁在了一起。 作为一个兽人,角不论是相貌还是实力全都十分完美,好像也根本挑不出毛病来。 最后陆迩做了总结,决定先看看角的态度。 角在原身的记忆里一直是高冷又霸气的性格,对待亚兽应该也不会黏黏腻腻的吧? 只要别一上来就亲亲热热,那陆迩感觉自己还顶得住,可以从长计议。 …… 进了帐篷,陆迩看到角坐在他的木床上,面色似乎有些阴沉,不知是不是在为帐篷里大变样而感到生气。 以前角的帐篷里又杂又乱,陆迩穿过来之后根据自己的喜好重新整理过好多次,又添置了不少家具,帐篷里已经大变了样。 以前在帐篷左边堆满的各种各样的石器、骨器都被陆迩整理出来,能够改造成农具的都加工之后靠在了帐篷一侧,剩下的都按照形状和材质堆到了角落,方便以后取用; 空出来的地方放满了陆迩收获的各种粮食和蔬菜,至于和别人交换来的肉,都挂在了上方。 右侧的篝火堆被陆迩用泥土简单改造成了灶台,上面放着几个陶锅,至于原本那口石锅因为太过笨重被陆迩弃之不用,当做砧板的底座用。 另外还有陆迩请锋和河狸兄弟做的床桌椅,还有小咪的全套装备。 虽然陆迩觉得现在帐篷里比之前更有条理,可万一角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呢? 陆迩心里泛起一丝期待:如果角因此不高兴的话,说不定可以直接“离婚”成功? 第34章 (34) 陆迩进了帐篷,小心地观察了一下角的神色,心里琢磨了一下该怎么开口,最后先从常见的话题开口:“角,你吃过了吗?” 角坐在陆迩的木床上,原本神色有些冰冷,听了陆迩这句问话,英俊的脸上线条微微缓和:“还没。” 陆迩想了想:“那我来准备点吃的吧。” 考虑到角刚回来,不知道他口味如何,陆迩没有做黄豆或者小米,而是选了一块肉拿到火上烤,也没有额外加葱姜蒜调味,力求给角最熟悉的体验。 但不知为什么,角的神色似乎变得更不好了。 这让陆迩琢磨不透,心里反倒有些高兴:角这个样子,是不是说明他对自己不是很满意? 两个人分食了一块烤肉,吃完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陆迩收拾好厨具,咳嗽一声,看向了角:“角,我觉得我们可以谈一谈。” 看角今晚的态度,应当对自己没什么好感,那现在提分手说不定就能一拍即合。 隔着有些昏暗的视线,角脸上的神情似乎有些僵硬:“谈什么?” “关于我们两个……” 陆迩话还没说完,就被角直接打断:“太晚了,明天再说。” 跟陆迩想象的不一样,角头一次以“角”的身份出现在陆迩面前,心里远没有表现得那么淡定,甚至怀疑难道这个亚兽已经怀疑他的身份。 话一出口,角似乎觉得自己口气有点过于粗暴,有些懊恼地抿了下唇,眼角余光轻轻扫过陆迩,看陆迩好像没有生气,心里才松口气,硬邦邦地补充了一句:“先睡吧。” 这个世界几乎没有照明工具,一到晚上基本只能靠月光和篝火里的火星,看个大致轮廓还行,正儿八经商讨事情确实不太合适。 陆迩想了想,点点头:“那好。” 说到睡觉,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陆迩的木床只能睡下一个人。 陆迩看角很自然地坐在木床边上,想到床上柔软的皮毛都是角留下的东西,大方地说:“你睡床吧。” 这句话隐藏的含义让角一愣,眉头拧了起来:“你睡哪里?” 陆迩走到帐篷一侧,把他整理过的角留下的其他兽皮拿了一张出来,一面回答:“我睡地上就好。” 明天如果能跟角顺利“离婚”,那他可以搬出去,请腾他们帮忙搭个新帐篷。到时候木床自己也能带走,现在就将就一晚。 角下意识看了看自己坐着的木床,张了张嘴,夜色掩藏下神色微微有点委屈。 ——不是一起睡吗? ——明明之前都是一起的! 他以角的身份回到部落之后,部落里其他的亚兽和兽人们确实对他表达了最热情的欢迎,还有些人激动得哭出来了; 可是这个亚兽的表情一直很平淡,好像完全没有什么欣喜之情! 明明他还是小猫崽的时候,每天都有亲亲抱抱摸摸蹭蹭来着…… 可现在呢? 亲昵都没有了,晚饭只有一块普普通通的烤肉,完全没怎么跟自己讲话,自己期待好久的同床共枕也毫无踪影! 角心里有些委屈,心里忍不住想:难道是自己当着这个亚兽的面捏死那个小石部落的兽人,吓着他了? 虽然部落里的亚兽们都十分推崇兽人的强悍,可他的亚兽毕竟不一样。 ——早知道应该先把这个亚兽送回来,然后再回去捏死那个混蛋的。 这么一想,角心里又对自己这个脆弱而善良的亚兽充满了怜惜,脸上的表情也好了许多。 他的伴侣,他不心疼谁心疼呢?就给他一点缓冲时间吧。 想到这里,角站起来,走到陆迩身边,拿过他手中的兽皮,指了指床:“你睡那。” 陆迩有些不明所以:“你呢?” “……”角有些不情愿地甩了甩手里的兽皮,“我睡地上。” “为啥?”陆迩有些奇怪。他看角大剌剌地坐在床上,还以为角很中意那张床呢。 角抿了抿唇,找了个合适的理由:“太小了。” 陆迩对比了一下角几乎一米九的身高和他两米长的床,想想角这种年轻人可能睡觉不怎么老实,接受了这个说法。 兽人们心思大都淳朴,基本不会客套,陆迩入乡随俗半年,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了兽人们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当下也没觉得角是客套,点点头:“那好吧。” 角憋着气,绷住自己脸上的冷酷表情,眼巴巴地看着陆迩自己爬上床,看起来很纤细的腰裹在柔软的薄兽皮中,转动了几下找到舒适的姿势,很快呼吸便变得平缓起来。 而他自己只能把手里的兽皮铺在地面上,仰面躺下,哪怕隔着一层兽皮还觉得地面又冷又硬,别说跟那个亚兽柔软的木床,就连“小咪”的猫窝都比这里舒服。 明明在变成小猫之前,他就算直接睡在地上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适,在外狩猎的时候,更恶劣的环境不知道碰到多少。 角忍不住转了个身,让自己能看到床上那个安静的身影。 对他来说,就着灶台里那一点微弱的火光,就能看得清帐篷里的一切。 陆迩睡觉的姿势,他作为小咪的时候已经看过不知多少次。一直是仰面躺着,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摆在小腹,一整晚都一动不动。 角以前和勇他们出门狩猎的时候,有时候太晚了也会睡在外面。 睡在外面时要轮流守夜,角守夜时也看过勇、烈他们睡觉时的模样。 勇睡着了就会打滚,经常滚着滚着就滚到烈的身上;烈就下意识把他拉在怀里搂住一起睡;过一会儿再看,他们俩就换了个别的姿势。 有时候角做梦梦到在草原上奔腾着狩猎,醒来也会发现自己偏离了睡着时的位置。 角眨眨眼,看着那个一旦睡着就一动不动宛若老树的亚兽。 ——你呢?你来自哪里,为什么好像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你产生波动,就连睡梦都这么规矩? 今天要不是他紧急赶到,他的亚兽就要被小石部落那些混蛋带走了。 想到这里,角心里微微泛起一丝懊悔:要是他前几天没有逃掉就好了。 当他循着陌生的气息赶过来时,就是那条该死的蛇把陆迩带走的时候。 在他赶过来之前,他的亚兽有没有吃亏受委屈?作为一个兽人,没有保护好他的亚兽,是他的耻辱! 所以他暴怒之下,才直接捏死了那条不知死活的蛇! 当时满心想着能够在他的亚兽面前证明自己,证明他可以保护好他……却忘了他的亚兽与其他亚兽不一样,也许接受不了这样的事。 希望睡一觉起来,他的亚兽能够恢复以前对他的热情吧…… 尽管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抱着亚兽香香甜甜地入睡,可和这个亚兽同处一室,角还是感到了这几日一直没有再体会到的安心感。 但是这个距离还有点远了。 角小心地坐起来,小心翼翼地走到陆迩的床下,也不管那条兽皮,直接就地躺下,想象着以后的甜蜜生活,满足地睡着了。 …… 第二天,陆迩起床时下意识摸了摸枕边,仍然没有摸到那只熟悉温暖的小猫崽,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都过了四五天了,陆迩对小咪的思念越来越浓,一想到他的小咪可能还在外流浪、吃不饱睡不好,他就觉得心里泛起一丝焦虑。 揉了揉眼下床,陆迩一脚踩到一具硬邦邦的躯体上。 低头一看,昨天睡在帐篷左侧的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滚到了自己床下,自己下床正好踩在角的腿上。 角被陆迩踩了一脚似乎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正看着他。 陆迩连忙道歉:“不好意思,踩到你了。” 角表情好像没什么不开心:“没事。” 起床日常洗漱过,陆迩刚准备和角试探着谈一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听到帐篷外有些喧哗,出门时正好碰到一个烧陶队里的亚兽,看到他们眼前一亮:“首领回来了,绿耳,角,快去看看吧!” 腾和勇是一路狂奔着回来的。 小石部落攻击红木部落时,部落里大部分兽人都出去迎战,有个兽型是灰雁的兽人见势不妙,变成兽型直接向着腾他们换盐去的方向飞去求救,在半路上碰到了换盐回来的腾和勇,通知了他们部落受到袭击的事。 腾和勇把手推车和车上的盐托付给那个叫“速”的兽人,然后两人变回兽型狂奔连夜赶了回来。 等他们做了最坏的打算回来时,却发现事情已经完美解决——角平安回来了。 这个消息甚至比部落一切平安更让腾惊喜,简单询问了一下部落的情况,发现虽然重受伤不能起来,但陆迩已经把各种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部落没出什么大乱子。 这让腾又惊又喜,赶紧过来找他们两个。 看角和陆迩都安然无恙,腾彻底放下心来,关心地问:“角,你这段时间去哪里了?” 陆迩也有些好奇的看过来。 角本来准备了说辞,对上陆迩的目光,身体微微一僵,脸上的表情绷了起来,显得有些严肃:“我腿受了伤,不好移动,就近找了地方疗伤,伤好之后才回来。” “这么严重,要半年才好?”腾神色有些担忧,看了看旁边的陆迩,眼睛一亮,“你还不知道吧,绿耳现在已经是巫医了,让他帮你看看吧。” “不用,已经恢复了。” 看角如此笃定,腾放下心来,拍拍角的肩膀,感慨地说:“那就放心了……你和绿耳好好过日子,你不知道,大家都以为你死了,绿耳还不肯接受其他的兽人,一直说只要你一个人呢!” 陆迩:“……” ——亲爹,别给我添乱了成不? 角听了腾的话,刚才还绷着的脸色缓和下来,看了眼旁边的陆迩,认真地说:“放心,我会好好对他的。” 陆迩听了这话,感觉眼前一黑:他还想在角知道自己从前为了挡麻烦而说的话之前火速把婚离了,就是怕角产生这种“负责”的心态。 他不想要也不需要角负责,何况那些“非君不嫁”的话语都是作秀。 只是现在陆迩不能直接这么说,只能有些头疼地看着那边腾和角在那里翁婿融洽。 陆迩甚至有点后悔,自己一开始改变人设的时候,应该改成花尾那种任性的性格,这样就算自己现在突然说“我不喜欢角了”,也不会有太多人怀疑。 腾欣慰地又拍拍角的肩膀,带着角和陆迩一起去部落里转了转,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陆迩正好也要给昨天受伤的那些兽人们看看伤口,跟着一起去转了转。 首先就去了伤势最重的烈的帐篷。 烈昨天不肯接受亚兽来照顾他,今天还是一样,陆迩很无奈:“烈,你担心什么,你现在动一动伤口就会裂开,没人照顾你会很难受的。” 腾掀开帐篷进来:“烈又闹别扭了?” 地上趴着的灰狼看到腾,铅灰色眼眸中一亮,耳朵竖了起来,嘴里“嗷呜”了一声。 腾似乎对烈十分了解,安抚地拍拍灰狼身上没有受伤的位置:“勇也回来了,我让勇来照顾你。” 灰狼喉咙里发出顺从的“呜”声,狼尾微微摆了摆,示意自己的同意。 受伤比较重的除了烈就是兽型是灰獴的康。康是蛇类克星,不怕蛇毒,反而被小石部落的兽人们针对,甚至被打断了一条腿。 陆迩昨天帮他上了夹板。康追求过、但是被蛇吓跑的亚兽自告奋勇来照顾康,每天帮康换药喂饭,画面一时其乐融融,看得陆迩啧啧称赞。 从康的帐篷里出来,陆迩正好看到角和花尾的姆父说话。 那个中年亚兽一脸担忧地问:“角,花尾没有一起回来吗?” 角抬头看了眼陆迩,毫不犹豫地回答:“他不肯回来。” 花尾的姆父吃了一惊:“为什么?” “他说在部落待不下去,不如去小石部落。”角眼睛都不眨,说得十分坦然。别说花尾的姆父,就连陆迩都差点信了。 花尾的姆父想想角没有说谎的必要,叹着气接受了这个结果。 ——就算花尾不在了,他也还有两个幼崽要养。 陆迩看着角三言两语打发走了花尾的姆父,微微扬了扬眉:这个角……跟一般淳朴的兽人好像不大一样啊? …… 虽然小石部落入侵的事情很惊险,兽人们也都受了大大小小的伤,但没有人丧命,陆迩也被奇迹归来的角救回来,大家脸上都没什么低迷。 不过现在还是有一个麻烦的问题。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大都受了伤,只剩下三五个有战斗能力,整个部落一下子断了食物来源。 暖季的猎物放不久,所以各家各户都没存下多少肉,几乎吃个一两天就会吃完。 好在不久之前收起来的黄豆都留着不少,还能支撑一阵子。 最早跟着陆迩种植的人家,自己的小菜园里有甜味的白根菜,还收了两茬黄豆;那些一开始不信任陆迩没有种黄豆、后来被腾逼迫着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种田的兽人们悔不当初。 农业收获比起最原始的狩猎采集最大的优势其实还是稳定。 一年收获那么两三茬粮食,就可以应对这种意外。 现在部落里的兽人完全健康的只有腾、角、勇,还有第三天才艰难地推着载满盐的手推车回来的速。 速的战斗力基本不能指望,另外三个健康的兽人就商议好轮流两个人出门狩猎,留一个人留守,尽量多抓一些猎物回来。 亚兽这边,陆迩干脆把全部亚兽都汇集起来,神色严肃地说:“现在部落里的兽人们都不能狩猎,而且还需要养伤补充食物,你们想过该怎么办吗?” 亚兽们互相看看,有个亚兽怯生生地说:“首领和角会打猎的吧?” 其他亚兽们也纷纷应和。 腾和角一直是红木部落的两个不败的支柱,以前出现任何意外,都是他们两个支撑着部落不会垮掉。 “他们就两三个人,食物够吗?万一他们也受伤了?”陆迩知道这些亚兽的观念都浑浑噩噩,没有成型,耐心地循循善诱,“我们有手有脚,难道在这里干站着吗?” “我们可以每天出去采集树果……” “部落附近的果子还剩多少?” 亚兽们回想了一下,脸色有些白,都不说话了。 部落附近的安全区就这么大,进入暖季这么久了,能采集的果子大部分都已经被采集干净,剩不下多少。 “除了采集之外,我们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陆迩看他们脸上浮现起惴惴不安和迷茫的神情,知道他们已经知道当前状况的紧迫,正了正神色,“我这里有一些建议,看你们愿不愿意。” 陆迩提出的建议很简单: 第一,田地里的农活不能荒,粟米刚刚播种下去,正需要耐心看护,浇水施肥除草时时跟紧。这些粟米的长势决定了暖季过后的旱季他们能不能拥有充足的粮食。 第二,受伤的兽人们需要食物,而且要以尽量方便消化为主,现在家里储存的黄豆、还有未来角他们狩猎来的猎物,都要精心做成熟食。 第三,尽管部落附近的食物不算多,但能采集还是尽量采集一些——但是目光不该局限在树果上,还有很多就算亚兽也能通过技巧或者工具获取的食物,像茫带着两三个亚兽,就带回了一大块香甜的蜂蜜。 这些工作里,很多都是以前兽人们大包大揽下来的,现在落到柔弱的亚兽们头上,让他们都有些犹豫。 在红木部落之前的生产模式中,亚兽们一直只负责一些边角料的工作,就算陆迩带来的种植,主要的农活也都是兽人承担,只有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叫亚兽帮忙。 现在兽人们全部麻痹不能动,亚兽们如果接手他们的工作,劳动量可能是十倍以上的增加。 陆迩没有催促他们,说完自己的建议之后就安静地等着他们的回答。 人只能拯救愿意自救的人。 陆迩可以毫不顾忌地放开他的灵水指环,灵水中饱含能量,供应受伤的兽人们撑到恢复狩猎能力完全没问题。 但是他不会这么做。 来到这个世界半年了,他已经渐渐摸清了兽人世界、至少是红木部落的社会结构的特点。 大部分生活压力基本都在兽人们身上,亚兽们因为身体娇弱,基本只承担着生育的义务,受部落最基础的规则约束,别的全都放任自流。 兽人们会养育自己的亚兽和幼崽,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能够从部落里分到保证不被饿死的食物。 有些不太擅长狩猎的兽人们也是如此。 真的到了食物短缺的时候,首先被放弃的也是体力不济的老兽人老亚兽,年轻人们几乎不需要担心自己饿死。 这也就导致无意识的懒惰、贪婪、嫉妒等情绪在很多无所事事、一无所知的亚兽和兽人之间酝酿着,最终诞生像花尾一样的人,导致像绿耳一样的悲剧。 陆迩一直觉得,如果不能为了生活而努力流汗拼搏,就不会拥有对生活的热爱。 所以他推广种植的时候,一直想拉近不同兽人之间、兽人和亚兽之间的差距,让所有人都参与到部落的建设和发展中。 劳动开启人智。 但陆迩不是红木部落的亲爹亲妈,他不可能一直牵着他们前进,他们需要自己明白自己想往前走,陆迩才能引导他们踏上文明的土壤。 如果这些无知的亚兽们、那些单纯的兽人们只愿意停留在原始而愚昧的泥潭中,陆迩不会强求。 红木部落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走上更好的道路。 长久的沉默在亚兽们之间萦绕着,他们想起了从前不需要过分操心食物时的轻松自在,又想起陆迩成为部落巫医之后,他们被迫开始修建厕所、烧陶、种地的辛苦,有时候手上都会被磨起水泡,碰一下又疼又痒。 他们最初承受不住劳作的痛苦时,也曾经在深夜辗转难眠时心里痛骂过陆迩,也埋怨过家里的兽人为什么不多干一点活,还要亚兽辛苦出力。 如果接受陆迩的建议,那后面他们会更加辛苦,好多兽人们承担的苦累活都会落到他们肩上。 不接受的话,也许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腾和角很强,他们是红木部落的骄傲,可以抓来很多很多猎物,可以养活整个部落,他们只要照顾一下家里的兽人就好了…… 一边是轻松而确定的道路,一边是辛苦而不可期的可能。 倘若是半年前,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家等着角他们捕猎来分配食物吧? ——但是…… 白须想起自己亲手种植的白根菜萌发新芽时的惊喜; 紫瞳想起他抓着偷偷在树丛大小便的兽人扯着他去他们亲手搭建的厕所时的骄傲; 双耳想起一个不是那么圆润的陶碗在自己手中诞生时的喜悦; 也有一些亚兽想起他们暗中对陆迩能够一个人养活自己、养活别人的羡慕与钦佩; 还有更多的亚兽,想起黄澄澄的豆子“哗啦啦”地倒进草筐里时他们从心底泛起的那种麻麻酥酥的感觉,让他们几乎忘记了除草播种时掌心磨出的水泡的疼痛,彼此都能在打谷场上的同伴们脸上看到甜甜的笑容,与他们从前的笑容都不一样,哪怕吃到最美味的猎物、找到最娇艳的花朵和贝壳都没有那一刻让他们觉得…… 满足。 亚兽们咬了咬下唇,从前懵懂而迷茫的眼神慢慢地变得坚定了起来。 陆迩微微一笑:“那我们分配一下工作。” 第35章 (35) 速的原型是一只灰雁,体型不太大,也没有什么利爪,平时顶多抓个地鼠之类,连肥一点的兔子都抓不起来。 这让他在红木部落的年轻亚兽之间很不受欢迎,出生到现在唯一一次发光发热就是这次千里疾飞报信。 他也习惯了没人看得上自己的生活,每天想办法养活自己罢了。 这次作为红木部落仅剩的四个健全的兽人之一,承担为整个部落狩猎食物的重任也落不到他头上,速本来想自己出门抓点小兔子什么的,能填饱自己肚子就是不拖部落后腿。 但有几个亚兽找到了他,想请他帮忙一起“抓食物”。 “抓?”这个词让速有些吃惊,看了看那几个从前几乎没怎么打交道过的亚兽,看了看他们手里的奇怪器具,“怎么抓?” “靠这个。”那个亚兽吃力地晃了晃手里的木棍,棍子顶端绑着一个大大的草篓,草篓上还有个盖子。 那亚兽眼神亮晶晶的,“抓鸟!” 速迷惑了:“靠这个怎么抓?” “我们把这个东西架好,你帮忙把野鸟吸引过来,让它飞向这个篓子,然后我们把它扣下来!”那个亚兽比划了一下,充满希冀地看着他,“速,你原型飞起来那么快,能帮忙吗?” 速生平头一次被亚兽们这种眼神看着,顿时有些飘飘然了起来,拍着胸脯夸下海口:“放心!我肯定能做到!” 亚兽们笑嘻嘻地鼓掌:“那就麻烦你啦!” 晕乎乎的速跟着几个亚兽出了部落,发热的大脑冷静下来,才有些疑惑地问:“为什么你们突然想抓野鸟?看中它们的羽毛了吗?” 在速的印象里,亚兽们看中哪只鸟,八成是看中了它们漂亮的尾羽,想要来贴在身上做装饰。 难道有附近有什么特别漂亮的鸟,现在兽人们都受伤了,这几个亚兽只好自己去抓? 那个领头的亚兽红了一下脸,有些不好意思:“现在什么时候了,我们哪里会想要打扮自己?是想抓它们当食物。” 他又晃了晃手里的木棍,眼中闪过一丝推崇,“这是绿耳教我们的办法,我们就想试试看。” 一听是部落巫医的建议,速顿时有些肃然起敬,态度认真了些。 陆迩带给部落无数的新东西,而每一种都被证明特别有用,想必这次也是一样。 速的速度确实很快,看准了一只正在坐窝的长颈鹮,冲过去窜捉它,成功激怒了它,让这只长颈鹮一边“嘎嘎”叫着一边冲着他扑过来,一追一逃,很快到了亚兽们的埋伏附近。 靠着过人的速度,速将长颈鹮直接送到了草篓的口子,下面的亚兽们用力一挥木棍,成功把长颈鹮扣在了草篓里! 这是他们头一次亲手抓到猎物! 几个亚兽激动得脸都红了,直到速落下来变回人型都没缓过来。 速其实也很兴奋,毕竟他一个人肯定抓不到这么大的鸟,不过到底见多识广,他比亚兽们冷静不少,问:“我们怎么弄死它?” 亚兽们面面相觑:“……” 速眨眨眼,有些不敢相信:“你们该不会没想过吧?” 领头的亚兽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我们没想到能成功……” 他们也是凭着被陆迩激起的一腔热血才出来的,实际上内心对自己充满了不安和怀疑,下意识就觉得肯定不可能一开始就抓到猎物,关于猎物的后期处理就没考虑到。 速有些无奈,让他们在这里等等,自己飞回去取了细细的骨刺,透过草篓把那只长颈鹮刺死,又去了长颈鹮的窝里,把三个圆滚滚的鸟蛋拿了过来。 初战告捷,几个亚兽高兴得差点蹦起来,回到部落之后认真地跟速分配食物。 速本来想拒绝——哪有兽人跟亚兽抢食物的? 但领头的亚兽不同意,强令他收下。速拗不过,只好收下了一份肉和一个蛋。 几个人分配了食物互相告辞,准备回去务农。 领头那个亚兽轻轻拥抱了一下速,笑着说:“谢谢你,速!我叫青叶,以后再合作!” 速冷不防被亚兽抱了一下,傻站在那里看着几个亚兽说说笑笑地离开,半晌才摸了摸自己的脸,嘿嘿笑了起来。 ——他还是头一次跟亚兽拥抱呢! …… 安排好了亚兽们的工作,陆迩找到了狩猎回来的腾和角,提出了自己从小石部落来袭就在思考的问题:“父亲,我们部落里有奸细。” 腾愣了一下:“奸细?” “对。”陆迩笃定地说,“小石部落的那个首领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部落的巫医。我从来没有出过部落,就算小石部落听说我们有巫医,怎么会明确知道就是我呢?” 腾皱起了眉,又问了问细节,在周围走动了一下,按着下巴面露沉思:“那会是谁呢?” 角在一旁仔细听着。这是他头一次知道他不在的时候他的亚兽面临的危险,脸上的神色越来越阴沉,整理着猎物的手也用力了不少。 ——让他知道是哪个混蛋做出这种事…… 陆迩回想着那天的情形,慢慢地推测:“当时那个首领看我的时候,目光微微侧了一下,好像跟什么人确认了一下……所以那个奸细应该就在现场。” 当时现场有很多人,都是被小石部落的兽人驱赶过来的亚兽,很难分辨到底是谁…… “能够给小石部落通风报信的应该是兽人,亚兽是不可能离开部落的。” 陆迩皱了皱眉:当时在那里的红木部落兽人应该只有冲过来保护他的烈,而烈当时在和那只鬣狗撕咬,方向也不对…… 思忖了一会儿,陆迩看着腾皱着眉思索的模样,忽然眼前一亮:“父亲,能不能借茫用一下?” …… 茫在当时现场闻了好久,最后在陆迩指的方向的树上闻到了熟悉的气息。 循着气味,茫带着腾和陆迩找到了一个兽人的帐篷里。 这个名叫“曲”的兽人的兽形是个猴子,平时在部落里沉默寡言不太起眼,腾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是小石部落的奸细。 看着腾和角严肃的神情,曲自己慌了神,腾没问几句,他就垂头丧气地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曲最早和小石部落接触还是腾没有苏醒的时候。 那时候重和烈去了小石部落换盐,让小石部落窥到红木部落可能出了问题,便试探着越界到红木部落的地盘,说动了当时心存犹豫的曲。 曲没有其他家人,本想自己偷偷投奔小石部落,一开始没想引小石部落来。 只是他信息都透露出去了,小石部落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占便宜的机会。 小石部落本来都做好了攻打红木部落的准备,没想到腾竟然伤愈醒了,小石部落的首领只好强行按捺下了立刻吞并红木部落的冲动。 腾战力不低,虽然没有角那么无敌,可真的拼上命,给小石部落带来的伤亡也很可观。 但小石部落又不甘心放弃这个大好机会,就瞄上了那个给红木部落带来无数新东西的巫医,趁着腾出门换盐,攻打了过来。 只掳走一个亚兽而已,不会让红木部落的腾以死相拼;把兽人们都麻倒而不是毒死,也是为了绊住腾的脚步。 曲在腾苏醒后其实后悔过,但是按照部落规矩,叛徒是要被打断腿逐出部落的,他已经走错了路,就没法回头,只能指望平平安安到小石部落去。 如今真相大白,曲只能老老实实交代了一切,哭着求腾能够原谅他,不要把他赶走。 小石部落的人想让他这根钉子长久地给他们传递信息,因此这次没有带他一起走,他只好自己要了一点蛇毒,伪装成轻度中毒的样子。 如果现在腾把他打断腿丢出去,那他肯定要没命的。 腾沉默很久,摇摇头:“曲,部落对你们不坏,就算我和角不在了,你也不该引敌对部落的人进来——你这样的人,是不能留在部落里的。” 陆迩今天也从腾那里得知了一些小石部落的情况。 与红木部落不同,小石部落已经有些奴隶制的萌芽,柔弱的亚兽、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兽人都是强大兽人的所有物,最强大的那个就是部落的首领。 因此在小石部落,强大的兽人会过得很舒服,太过羸弱的兽人只能成为被奴役的对象。 像那个跟烈撕咬在一起的鬣狗兽人,就是最强的首领的奴隶。 至于亚兽,几乎没有独立地位,和猎物基本等价。 这是让腾极为厌弃的一点,红木部落和小石部落关系也因为制度不同而两看生厌。 不论是花尾还是曲,这种战斗力去了小石部落日子恐怕都不会过得很好。 只可惜当事人猪油蒙了心,想不清楚这一点。 看在曲还中毒的份上,腾没有打断他的腿,只把他赶出了部落。 曲哭求无门,只能咬着牙拖着还有些麻痹的身体,小心翼翼地向着小石部落的方向去。 刚前行了没几步,曲忽然感觉一阵危险逼近,还没等他因为中毒而麻痹的身体有所反应,就觉得后颈一痛,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白色的狮子收回爪子,甩掉爪子上的鲜血,厌恶地看了曲的尸体一眼,叼起他向着远处奔去,到了河边直接把曲的尸体丢了进去。 看着曲的尸体被冲走,狮子碧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冰冷。 如果仅仅是部落内部斗争也就罢了,角最痛恨的就是将部落出卖给外敌的叛徒。 若非叛徒作乱,他也不会流离失所至今。 ——腾还是太心软了,叛徒就该死! 处理掉那个叛徒,纯白的狮子站在原地停顿了一会,返身回了部落。 回来的路上,角顺便抓了一只美味的云斑鸟,准备拿去送给陆迩。 陆迩正在部落里给其他亚兽们讲解现在粟种植要做的事情。 兽人们的力量和亚兽们差距很大,他们自己制作的工具很多亚兽都举不动,陆迩拿自己制作的简易锄头和钉耙等农具,指导这些亚兽们批量制作。 一些避不开的木材加工,陆迩也出了主意:虽然兽人们现在都因为受伤和中毒不能动弹,但他们都是兽型状态,爪子可都还在呢。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趴在兽皮上不能动弹的锋就眼睁睁看着他的亚兽每天都拿着他的爪子削木头,把木头削成木条或者木块,然后拼拼凑凑,和家里磨好的骨器石器绑在一起,做成小号的农具,兴高采烈地拍拍他的头:“辛苦你了,锋。” 锋:“嗷呜……” 河狸兄弟的姆父照顾两个儿子之余,拿着木头在两兄弟嘴边比划了一下,也有些可惜:“你们俩的牙齿好像不能这么用,哎……” 河狸啃咬木头的能力除了牙齿锋利还有咬合力的作用,这个可就是不是亚兽按着兽人的脑袋能做到的。 亚兽的体力虽然不如兽人,但陆迩认为农田里的绝大部分工作并没有超出亚兽的体力极限——他自己就是这么做过来的。 除了偶尔有几次不知名的“田螺姑娘”帮忙干了些体力活。 合理的体力劳动节奏对于耐力的提升很明显,陆迩指点这些亚兽们每工作一段时间就停下喝口水,既不要闷着头一直干到累瘫,也不要干一会儿就休息好久。 除了亚兽们自己,小兽人小亚兽们也懂事的主动出力。 小狐狸利从陆迩那里学来了基础的数学运算,就帮浇水施肥的亚兽们计算数量;茫带着几个同样皮毛厚实的小兽人,咕噜噜转悠着到处找蜂蜜。 角和腾打猎来猎物之后,也有几个老亚兽来帮忙处理分发,因为陆迩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所有人度过最初的慌乱期之后都安定下来,脸上看不到多少低迷。 腾感觉很惊奇,得知亚兽们自己去忙起农活之后就更惊讶了:部落里的亚兽们什么时候这么勤劳了? 角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陆迩做了什么。 在这个亚兽眼中,似乎并不觉得亚兽和兽人有什么不同…… 他以原本的身份回到部落,碰到好几个亚兽和兽人甚至都对他露出了羡慕的神情:“角,绿耳这么喜欢你,你要好好对他。” 虽然已经听过很多次这些话,角还是特别舒坦。 ——他的亚兽,当然喜欢他! 角提着云斑鸟,先去了溪边把鸟毛和内脏都褪掉。 昨天他当着这个亚兽的面杀了那条蛇,吓到他的亚兽了,后面表现好像也有些僵硬,今天要温和一些。 角回忆着陆迩脸上温和的笑意,对着溪水里波动的倒影试着笑了笑,努力给自己打了打气,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陆迩正在把自己的东西和角原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有些用角的“遗物”加工成的工具也单独列出来,看能不能和角交换过来。 一转身看到角提着一只褪过毛的禽鸟、脸色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门口,不由得微微一怔:“你回来了?” 角背着光,脸上的表情有些模糊,开口只有带着一点疑惑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嗯,关于我们两个的事情……我想跟你谈一谈。”陆迩拉开家里唯一的木椅,比划了一个“请坐”的姿势,自己坐到床上,梳理了一下思路。 角面色又不自觉地绷了起来,心里划过一点怪异的感觉,顺从地坐下,把还在滴着水的云斑鸟放在一旁的案板上。 陆迩看着角熟稔的动作,微微泛起一丝疑惑,随后就被自己想谈的正事驱散了。 散布谣言让角误会是他的错,趁现在角对他还没什么感情,当断则断。 陆迩首先试探着问:“角,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角怔了一下,眨眨眼:“我们不是……伴侣吗?” “伴侣”这个词在他的嘴里含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吐出来。 第一次光明正大地说出他们的关系。 不过是轻飘飘的两个字,只是简单的说出来,角就觉得心里被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填满,好像抓住了什么势在必得的东西一般。 陆迩听得出角的慎重,微微头疼,手指轻轻抚摸着木床粗糙的床沿,酝酿了一下措辞,才开口道:“角,我们其实之前没有打过多少交道,对不对?你不必因为父亲的请求就跟我结成伴侣。” 角一开始心里还有些柔软,听着听着感觉好像不太对,下意识握紧了手:“什么意思?” 陆迩迎上角碧色的双眸,莫名觉得这双有些深邃的眼眸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好像在哪里见过很多次。 驱散这种怪异的感觉,陆迩定了定神,试探着说:“我是说,喜欢你的亚兽那么多,可能我不太适合你……” 角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面色覆上一抹冰霜,双唇抿紧,盯着这个亚兽,等着他的下一句话。 “所以……“陆迩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是不是分开更好?” 角整个人都凝固住,耳中听着那句简简单单的话语,清晰透彻却让他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全身的肌肉都紧紧地绷了起来。 ——分开? ——分开! ——他的亚兽要跟他分开?! 隔了半晌,角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像隔着茫茫的草原传过来一般模糊:“为什么?” 这个问题就是陆迩最难回答的,真实理由当然是性别不合适,但这话说出来就露馅了。 于是他祭出现代分手时最常见的理由:“我们性格不合适。” “性格?” 角脑袋好像被雷轰过,现在还是乱的,只愣愣地看着自从他回家就对他态度大变的亚兽,心里委屈、迷茫、愤怒纠缠在一起,让他一时根本不知道说什么。 等到陆迩连续叫了他几声,角才从那些如同水藻般纠缠在一起的杂乱情绪中挣脱出来,猛地站起身,大声道:“我不同意!” 他靠近陆迩一步,一米九的身高在陆迩头上投下一道阴影,碧色的眼眸中蓄满了怒火,双手都捏成拳:“你是我的亚兽!” 说完这句话,角低头看到这个亚兽瞪得有些圆圆的眼睛,惊觉自己太激动,不由得懊恼地后退一步。 ——他该不会又吓到他的亚兽了吧? “我不会同意的。”角努力平复下自己的怒火,害怕自己再说下去又要吓到陆迩,转身掀开帐篷跑了出去。 心里郁结难消,角化为兽型,奔驰在草原上,让疾驰而来的风呼啸着冲过他的耳边,直到跑到一处河边,才慢慢地减缓速度,一边回气一边沿着河流踱步。 停在水边,角没有变回人型,怔怔地望着水里的自己,看着那只全身雪白、额角锋利的狮子,心里有些伤心,又有些迷惑。 ——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终于等到自己的伤势彻底恢复,以最威猛的姿态重新回到部落,等待他的不是他的亚兽的崇拜和迷恋,而是客气却疏离的眼神,还有那冷冰冰的“分开”…… ——不要分开!他为什么要和他的亚兽分开? 角变回人型,一头扎进水里,让冰凉的水给自己发热的脑袋刺激降降温。 在水下憋气了一会,角冲出水面,长长出了口气,抹了抹自己脸上的水,冷静下来之后脸色重新变得坚定起来。 他不会放弃他的亚兽。 确定这一点,角慢慢走上岸,又变回兽型甩干身上的水,舔了舔自己身上的毛,狮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明明陆迩之前对他一往情深,跟所有人都说“一辈子都只跟角在一起”,没道理现在突然变了心。 一定是他回来之后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思来想去,可能是自己在陆迩面前变成狮子杀死那条毒蛇的行为吓到了他。 毕竟“绿耳”不太像亚兽,对兽人们的威猛强悍没多少崇拜之意。 ——甚至也不太像兽人。 想到这里,角心里还有点委屈:他当时冲出来时,还特意怒吼咆哮了一声,努力把他的威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他还没流浪到红木部落、被腾捡走之前,父亲天天跟他炫耀,说他就是当初凭借威猛的吼声虏获了姆父的心。 结果自己反而起到了反作用。 哪天有机会回去,跟父亲打一架好了。 角在河边发了一会儿呆,重新振奋起斗志:兽人追求亚兽失败也是常有的事,看勇追求花尾的时候不就失败那么多次吗? 没道理那头傻豹子能坚持住的事情,他作为威猛的狮子做不到! 既然找到问题的症结,那他就去好好安抚一下他的亚兽! 他作为小咪的时候都能把他的亚兽的心紧紧抓住,现在恢复人形,难道还会更差? 这么一想,感觉距离抱着亚兽睡觉的甜蜜生活也不远了,角转身向着部落里飞奔而去。 第36章 (36) 陆迩看到角怒气冲冲地离开,心里有些愧疚,也多少松了口气。 角和他又不熟,对原身也没什么特殊感情,不过是因为责任感所以才要跟他在一起;现在反应这么大,应该也只是兽人的面子抹不开,出去冷静一下估计就能接受了。 到底是他自己造成了误会,陆迩想了想,取了一块鲜肉,在陶锅里把油脂煎出来,然后把角带来的云斑鸟加花椒和葱姜翻炒了一下,又熬了一锅小米粥,等角回来给角赔礼道歉。 角对部落的影响举足轻重,后面种植业想推广最好也能得到角的支持。 银发的兽人回来时,帐篷充斥着花椒与鸟肉的香辣和小米粥的丝丝醇香,让角低迷的心情微微一振。 可口的饭菜抚慰了角隐隐的低落,吃完饭,他站起来,看着陆迩,神色有些严肃:“绿耳,我想过了,我不会和你分开。” 陆迩没想到角出去散心一趟得到的还会这个结果,怔了怔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角继续说:“我们已经在首领和部落的见证下结成了伴侣,我不会放弃我的亚兽。” 陆迩知道兽人们的脑筋都比较直,放下手里的陶碗,试着劝他:“角,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你难道想跟一个陌生人过一辈子吗?” 角微微抬眸,碧色的双瞳中闪过一丝恼羞: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会比你更了解我了! ——自从他有记忆,就算父亲和姆父都没有摸过他的、他的…… 想起那次闻了猫薄荷之后自己的失态和被陆迩把玩两个毛球球的经历,要是他现在是兽型,可能全身的毛发都羞耻得要蓬松起来。 努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耻辱的事情,角定了定神,看着陆迩温和的眼神,抿了抿唇:“我们可以互相了解。” 反正分开是绝对不可能的。 陆迩在角碧色的眼眸中看到一丝执拗,无奈地叹口气。 虽然不是他本意,但是他到底顶着绿耳的身份,又自己散布的谣言,角好不容易大难不死,回来发现自己的亚兽要跟他“离婚”,肯定不能接受。 既然是他理亏,陆迩便让了一小步:“好吧,那我们可以先尝试着互相了解,如果我们不能互相接受的话……” “会接受的。” 角不等他说完,便斩钉截铁地道。 ——他一定会注意不再吓到他的亚兽。 陆迩没有跟他争,心里倒不是太过担忧。 他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节奏和部落里的兽人差异太大,自己一个人住还好,跟另一个兽人做室友,也不知道角能不能适应…… 从这个帐篷原始的状态看,角和其他兽人差不多,也都是不拘小节的豪放型,和他这种严格一板一眼规划自己日常生活的人截然相反。 姑且当作多了个室友,只要自己小心藏好灵水指环,别的应该没什么需要注意的。 陆迩和角各自都得到了各自觉得满意的结果,便心平气和地开始讨论起共同生活的一些细节。 角的帐篷还蛮大的,住两个人其实也绰绰有余。 首先是床铺问题。 陆迩本来的打算是先仿照角以前的兽皮窝给他重新布置一个窝,将来等河狸兄弟和锋他们从蛇毒中恢复之后,为角做一张更大的床——昨天晚上角嫌弃他的床太小来着。 角回想了一下自己还是小咪的时候,当陆迩给他准备了猫窝之后就不许他睡在床上之后,表示了坚决的反对,理由也很光明正大:“我习惯睡地上。” ——他可不想有两张床之后被他的亚兽以“不浪费另一张床”的名义一直分开睡! 解决了住的问题,其他方面便简单许多,陆迩考虑到将来要和角分开,便把两个人在食物和劳作上互相应该负责的方面均匀列出来,保证不偏不倚。 角看了陆迩列的清单,着重注意了一番陆迩负责的工作,微微皱眉:他现在都恢复人型了,怎么还能让他的亚兽干这么多辛苦的农活呢? 他指了指陆迩分配给自己的一些农田工作:“这些我来。” “这些和种粟相关的工作,你刚回部落,可能不太熟。”陆迩委婉地劝他,“还是我来吧。” 角稍稍瞥他一眼,自信地道:“放心。” ——他早就偷偷干过不知多少次了。 …… 第二天,角站在猪栏面前,手里提着一罐陆迩调配好的干饲料,脸色有些阴沉。 昨天晚上他没怎么留意他的工作,耍帅的时候划了一堆体力活给自己,今天早上才发现,养猪竟然也被他揽到他的工作范围内! 没想到兜兜转转,照顾这只笨猪的事情又落到了他的头上! 角把饲料倒进猪食槽,看着小噜乐呵呵地冲过来埋头大吃的画面,有些不情愿地打开门,进去清扫起猪舍。 小噜沉迷在干饲料中不能自拔,吃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它的家里多了一只大个儿的生物,好奇地凑过去嗅了嗅,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是哥哥! 好几天没见到那只毛茸茸的小猫了,小噜欢喜地在角身边拱来拱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原来那只软绵绵的小猫咪会变成现在这只硬邦邦的大个头,但是味道和那熟悉的嫌弃感让小噜确定这就是它的小哥哥。 角看着那只蠢猪用还沾着饲料的鼻子在自己小腿上拱来拱去,强忍着捏死它的冲动,低声呵斥:“别捣乱!” 他喂完猪还得出门狩猎呢! 陆迩这时候刚好从帐篷里出来,看他们一人一猪其乐融融的画面,脸上也带了点笑意:“小噜好像挺喜欢你。” 角踢了踢脚把热情的小猪仔蹬到一边去,皱了皱眉:“什么时候吃它?” “现在还这么小,过阵子要劁一下,再等它长大。”陆迩解释,“还早呢。” 毕竟他现在也没有太有营养的饲料喂猪吃。 “什么一下?”角听到一个全然陌生的词汇,多问了一句。 “劁,就是阉。”陆迩对于传授农牧业知识十分乐意,比划了一个切割的动作,耐心解释,“公猪要想养的好,就得把睾丸切除,这样它才不会进入发情期,脾气也会温顺很多,能够长得很胖,肉的味道也……” 过于明确的解释让角整个人都傻了,下意识夹了一下腿,脑海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下意识问:“你之前养的猫……也要阉割吗?” 谈到养猫,陆迩也有很多可以分享的知识:“一般来说,养猫也最好阉割——公猫发情期会日夜不停的叫,到处尿尿,而且得不到满足对它们的身体也不太好。” 角整个人都像被雷劈了一样,握着扫把的手臂都停住不动,任由一无所知的小猪在他腿上蹭来蹭去。 ——这个亚兽在说什么?! ——他、要、阉、了、他?! 一股凉气从角的下体缓缓升起直冲入脑髓,让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心头浮起一丝庆幸:之前他还有些后悔自己逃掉导致没能及时保护好他的亚兽;现在来看,要是不逃,恐怕他就要成为史上第一个被自己亚兽阉割的兽人了! ——这个亚兽到底来自哪里?怎么会有这么凶残的想法! 陆迩本来想继续说一下他养小咪其实没打算给小咪阉割——他不是专业的宠物医生,这个世界也没有正经的消炎药,万一小咪感染了那就完蛋了。 反正这个原始时代也没有人管他养多少猫,他可以把小咪和小咪的母猫、小咪的崽儿们一起养。 但是看角一副震惊的模样,陆迩以为角不爱听这个话题,又把后面的内容咽了回去。 忽然他想起一件事,眼睛忽然眯了眯,试探着问了一句:“角,你怎么知道我之前养的是猫?” 角回来不到两天,他们一直都在忙着处理部落里的大小事务,陆迩还没抽出时间来向角介绍他走丢的小咪呢。 不过…… 陆迩想起以前茫说过,小咪身上有新鲜浓郁的角的气味,当时他猜测小咪可能接触过角的尸体,还想让小咪带路把角的尸骸找回来,结果一直没能找到罢了。 但是现在角活着回来了,岂不是说明当时小咪接触到的就是角本人? 可是角为什么又要对腾说他在很远的地方疗伤没能回来?小咪只是一只还没成年的小猫崽,晚上出去玩不可能走得太远才对。 这些疑点在陆迩脑袋里盘旋着,忽然又让他想起一件事来:“角,当初我在黑土那边的树林里碰到一个挡着脸的兽人,是你吗?” 这件事过去太久,陆迩原本已经忘了;刚才考虑小咪和角的联系时才想起来,自己去挖掘比红土更好的陶泥时,在树林里遇到一条蟒蛇袭击,被一个奇怪的兽人救了下来。 那个兽人用一张叶子遮住了脸,露出的头发和兽皮裙和角一样都是纯白色,而且一开口就用明显认识的口吻跟他说话。 现在想起来,那毫无疑问就是角吧? 角那个时候就已经在红木部落附近了?可为何直到小石部落袭击才回来? 角脸上的神情愈发紧绷,脑袋里飞速旋转着,感觉面对迎面而来的兽潮时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 陆迩看着角脸上的神情严肃得似乎像是在生气,还没等他再说句什么,就听到角硬邦邦地丢出几个字:“我在那里养伤。” “在那里?”陆迩有些疑惑,“为什么不回部落?” 如果角早点回部落,他也不致于塑造自己“痴情不悔”的人设…… 短短两句对话之间,角已经想好了如何圆这个谎,镇定自若地继续道:“当时小石部落就有入侵我们的迹象,我回来之后就暂且躲起来,免得被部落里的奸细发现。” 陆迩不清楚小石部落那边的情况,想想觉得这个解释很合理,点点头:“原来如此,辛苦你了。” 这么看来,小咪很有可能就是在当时走丢后碰到了角,才跟角认识的。 他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威猛、腰间兽皮裙完好的兽人,忽然想起当初在树林里惊鸿一瞥,当时的角用叶子遮着脸,但是露出了光溜溜的屁股。 ——难道角这个红木部落里的“高冷男神”竟然有暴露癖? 角留意到陆迩的眼神,心有灵犀地明白这个亚兽在想什么,故作随意地低声解释:“当时我的尾巴受伤了。” ——所以连带尾巴周围那一块的皮毛也受伤了,绝对不是什么暴露癖! 大致逻辑解释得通,陆迩也没有过多追问,而是问起了他最关心的问题,声音中忍不住带上了一丝焦灼:“角,你知道小咪去哪儿了吗?” 角沉默了一下,回答:“没见过。”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要说不失望还是假的。 陆迩脸上明显的沮丧之色让角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回到部落之后,陆迩对他的态度一直有些排斥,但对“小咪”却十分喜爱。 家里那些猫食碗、猫木床还好好地放在角落里,干干净净,显然陆迩有做清洁,期待着它们有朝一日还能派上用场。 明明他不论人型还是狮形都比弱小又无力的猫崽儿强多了,为什么这个亚兽就只想着那只猫呢? 角甚至有些吃起自己的醋来。 陆迩没有注意到角一瞬间碧色眼眸中闪过的醋意,拜托角以后出门有空帮忙找一下小咪的下落。 角本来想劝一下陆迩,说不定那只猫已经死掉,要他不要放在心上了;但是看陆迩诚挚的眼神又说不出口,只能闷头答应下来。 …… 亚兽们承担起农活之后,粟的种植没有被耽搁,很快就长出了嫩苗。 陆迩尽心尽力地在田地里挨个查看,根据田地里粟苗的生长情况判断种植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水肥调整。 他身边随时跟着几个亚兽,耐心地听着陆迩的指点,预备对自家田地进行调整。 从陆迩的角度,这些热血上涌的亚兽们在各自田地上偷工减料的少、水肥过度的反而比较多,田地里出现了不少烂根或者烧苗的现象。 好在这些现象还不严重,陆迩指点着对应地里的亚兽做对应的处置,停水停肥一段时间,并且警告他们要严格按量来浇地。 被指点的亚兽有些不好意思:“我总想着我力气不如我家的兽人,要多挑几次才行……” 陆迩能理解这些初次作为务农主力的亚兽们的心思,温言安慰他:“水罐和肥罐的大小都是固定的,跟你是兽人还是亚兽没有关系。” 兽人力气大影响的只是做起来的轻松程度罢了。 为了防止继续出现这种事,陆迩叫来了识数的利,让利作为监工,帮亚兽们每天数着该浇灌的水肥罐数。 看亚兽们没有多少偷奸耍滑,陆迩心里其实挺高兴。 亚兽和兽人们同根同源,最初的性子其实都一样朴实,只是被懒惰腐蚀了本性。抹掉外层堆积的尘埃,亚兽们与兽人同样勤劳肯干的闪光点慢慢浮现。 这一点陆迩找腾说过,希望红木部落改变一下对待亚兽们的态度,给亚兽们也树立一些规矩。 有时候规矩的存在不是为了约束什么,而是为了让人能够更积极的成长。集体规矩也能够培养人的集体荣誉感。 腾思考了很久,与勉强能坐起身的重等人商议之后,答应了陆迩的请求。 其实陆迩还有些好奇,为什么红木部落对亚兽会这么宽容——这个饭都吃不饱的时代,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地生存下去么,为什么生活的主要重担都在兽人们身上? 腾神色间浮现出一丝怀念,叹口气笑了起来:“因为红木部落最初成立的时候,几乎没有亚兽;为了吸引其他亚兽们投奔我们,才一直宠着部落的亚兽们。” 腾向陆迩解释了一下红木部落对于亚兽有些过于宠溺的规矩来源。 与其他家族聚集形成的部落不同,红木部落最早是一群流浪兽人抱团取暖互相照应而成,亚兽很少,后来慢慢从别处又来愿意来到他们部落的亚兽,让红木部落的兽人们欣喜若狂,把亚兽百般呵护在手心,才有了现在的情况。 腾是红木部落的第三代首领,正因为红木部落诞生的方式和普通部落不同,所以腾才热衷于捡其他部落不要的幼崽回来抚养、亚兽在红木部落才会这么松散无规矩。 陆迩释疑,点点头提醒了一句:“今时不同往日,规矩也要随着发展的变化而变化。” 陆迩和角都参与了新规矩的制定。 新规矩里放松了对兽人们强制上交一半猎物的要求,只需要上交四分之一; 与之相对,除非诸如这次集体中毒的特殊事件外,部落里不再给有劳动力的兽人或者亚兽分配食物; 同时增加了对老年兽人或者亚兽的保障制度。 最后一点其他人都有些不太理解——等到冬季部落里食物不够,大部分部落都会率先放弃失去狩猎能力的老年人,为什么陆迩反而要求特意保障老亚兽和老兽人的食物?尤其是现在削减了部落从兽人们手里收取的猎物的情况下…… 陆迩能理解这个时代的无奈,但不代表他就能坦然接受而无动于衷。 他从教导白须撒下第一把白根菜的种子时,就想到了今天。 “我知道以前部落里食物不够,放弃族人也是无奈之举。但是我们现在可以从土地里收获粮食了,冬季最困难的难关我们已经解决。”陆迩从自己带过来的葫芦瓢里轻轻抓了一小把黄澄澄的小米,让小米在他的指间滑落,展示给腾他们看,“我相信这个冬天我们有足够的粮食。食物充足时,我们就不该放弃任何一个同伴。” 在这片土地上种植了半年,手把手教导着兽人们种地,陆迩若是估不清产量,那他的导师肯定要卷起书敲他的脑袋。 腾沉思了一下,还是有些奇怪:“但是为什么要特意优先供应老亚兽们?如果我们有多余的食物,当然可以给他们……” “年纪大的亚兽或者兽人身体不好,食物优先级应该提高;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老人有我们所没有的经验和技巧。”陆迩举了个例子,“比如多羽,现在部落里有比他编织更厉害的人吗?” 不只是多羽,就陆迩知晓的,有几个老亚兽擅长硝制兽皮、还有几个对磨石器和骨器特别有心得、甚至还有对食物的重量十分熟稔的人,几乎可以当作人肉秤杆来用。 若红木部落一直处于拼尽全力才能狩猎到勉强果腹的食物的状态,那这些技能比不上一只野兔、一枚野果;但红木部落想要发展起来,这些看似没什么用的小技能,就能绽放强烈的光芒。 腾有些拿不准,把目光投向了角:“角,你觉得呢?” 如果真的保证部落所有老年亚兽和兽人的生活,那对食物的压力肯定要落在他们两个最强的兽人身上——腾还是不太信这一茬粟能够养活部落一整个冬季。 角皱着眉深深地看了陆迩一眼,低下头不知想了些什么,微微抬了抬手:“绿耳说的可以试试。” 大致方向上达成一致,后面细节就好办多了。 这份新规,腾打算等到兽人们陆续从蛇毒中恢复过来再推行。 陆迩和角这几天相处得也还算和谐。 从陆迩的角度看,角还算一个合格的室友,虽然有时候有点黏黏腻腻,但生活习惯竟然意外的和自己很贴近。 他还以为角这种成长在原始部落的兽人会受不了他稳定规律的生活作息呢。 虽然角跟他说话偶尔会紧绷着脸、表情严肃,但比起献殷勤的时候,陆迩对这种带着疏离感的态度十分满意,心里甚至琢磨以后和角“离婚”之后,还能跟角做个好兄弟。 家里有个力气大的兽人,日常也确实方便了很多,陆迩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育种培育中。 这让陆迩对角越来越放心,到了预定的日子,甚至邀请角来帮忙:“角,今天打算要给小噜做阉割了,能不能帮帮忙?” 第37章 (37) 听到陆迩这个邀请,角脸上的表情空白了一瞬间:“阉割?” “对。”陆迩心想角这种天天在外面咬死猎物的兽人应该不会害怕这个,顺便劁猪的操作也可以教给角。 劁猪虽然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但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以及小猪仔的事后处理安抚需要注意。 把小噜从猪栏里抱起来,陆迩拉开小噜的两条后蹄,拨拉了一下,介绍起来,“其实劁猪不是把整个下体都切除,而是划开一道口子,把里面的……” 角听出一身鸡皮疙瘩,强行让自己不要流露出异样的神色:“我需要做什么?” 陆迩想了想:“你帮我抱着小噜,我来劁。” 用来劁猪的骨刀已经提前磨过,小噜在角怀里快乐地扭动胖胖的身体,猪鼻子在角身上拱来拱去,浑然不知即将降临到他身上的命运。 要是以前,小噜敢在角胸膛上抹鼻涕,角非要给它一巴掌不可;但今天角看它的眼神都带着强烈的同情,勉强压过了对猪鼻涕的厌恶。 看着陆迩的刀锋距离小噜的下腹越来越近,角握着猪的手微微颤抖,忍不住问了一句:“一定要阉割吗?” ——不管是猪还是猫? 陆迩顺口回答:“如果把小噜当作种猪的话不需要阉割。但是我们现在只有这一头猪,没有母猪给它。我也是先试试看人工驯养有没有问题。” 角骤然间眼睛一亮,赶紧把怀里的猪抱着后退了一步:“有母猪就不需要阉割?” 陆迩眨眨眼,有些奇怪:“怎么了?” 角把猪抱在怀里,努力绷住自己的脸色,让自己显得正经:“我是想,你之前说养它是为了尝试驯化矮原猪,那只有一只是不是有点太少……我再去帮你抓几只?” 要是能有更多的猪仔当然更好,陆迩收到小噜之后也想过多养两头。只是矮原猪的性子比较凶暴,而且极为护崽,想避开大猪抓健康的小猪仔并不容易。 询问勇的时候,勇坦言他是捡了个漏,找到的野猪窝里已经没有大猪,光剩下一只啃光了周围草皮、饿得头晕目眩的小猪仔。 腾倒是有这个能力,但腾的事情很多,陆迩也不确定一定能驯化成功,就没有去打扰腾。 现在角主动请缨,倒是让陆迩感到十分惊喜。 难得看到陆迩对自己流露出客套疏离之外的神情,角心中动力更足,把小噜放回猪栏里,对陆迩许诺:“我今天就出去抓。” 角虽然以前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插入他们之间的“弟弟”,但是在阉割这方面对小噜产生了兔死狐悲的共情感。 现在保护住了小噜的蛋蛋,角感觉自己似乎也可以放开腿。 ——这只蠢猪只要有小母猪在就不需要被阉割,那他有亚兽的话,是不是也不用被阉割了? 这场无人知晓的“蛋蛋保卫战”最终以角抓来四头新的小猪仔宣告胜利。 新的四只小猪两公两母,陆迩把两只公猪仔劁过之后,在伤口上抹了一把草木灰帮助止血,然后把五只小猪放在一起养。 五只猪的饭量可不小,要是陆迩一个人养还真不一定能顾得过来,还好角回来了。 角拿着陆迩定下的饲料比例,每天都要挑七八罐水和干草鲜草过来喂这五只猪,还要负责清理猪舍的大便。 喂水喂草的时候还好,扫猪圈的时候角就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一时冲动多嘴,搞了这么多猪回来…… ——那只傻弟弟被阉了关他什么事! 不过看着陆迩每天认认真真给五只猪简单称量体重大小时脸上的笑意,角心里又舒服多了。 ——算了,谁让他疼自家的亚兽呢? 对陆迩来说,探索真正驯化的过程比实际驯化的结果更重要。他心里直接把另外四头猪的归属权划给角,自己只是帮忙制定喂养计划。 陆迩问过角要不要给另外几只小猪起名字,角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他只能容忍一个“弟弟”的存在,不想再要这么多。 五只猪的长势都很不错,被劁过的两只小公猪前两天因为创口疼痛而没有吃多少东西,陆迩特意给了它们几个甜甜的浆果作为安抚。 不过过了几天慢慢恢复之后,两只痛失其蛋的小猪反而吃得比其他三只更多。 它们年纪太小,还不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东西,只知道猪食槽里的干草特别好吃,永远都吃不完,偶尔还有甜甜的果子可以啃……这种日子真是太幸福啦! 部落里其他人对陆迩这样大张旗鼓的养了五头猪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就算陆迩喜欢吃矮原猪的猪肉,直接让角出去抓不就行了?干嘛要辛辛苦苦自己喂呢? 对于能够变成兽型捕猎的兽人们来说,驯养家畜的效率可能确实低于狩猎,陆迩现在也没打算解释,全都用个人爱好搪塞过去了。 倒是角,被部落里不少亚兽们的刮目相看。 陆迩去白须那里的小菜园指导白须搭黄瓜架子的时候,白须就感叹:“别看角平时看起来有些高傲,没想到对你还挺好的。” 陆迩放下树枝,微微一愣:“什么?” “你家里那几头小猪,不是角抓来给你玩的?”白须一边按照陆迩的指点把两根树枝交叉起来插在泥地里,一边笑着说,“我看勇以前对花尾也没这么上心。” 这都哪跟哪…… 陆迩有些无奈,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模糊着点点头:“是啊,是啊。” 谈起部落里的晚辈,白须似乎来了劲头,笑呵呵地擦擦手:“以前角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我行我素、强势霸道,我们私底下都猜角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亚兽,没想到首领会把你们俩撮合到一起。” 陆迩听着听着感觉有点疑惑——我行我素、强势霸道?这跟他认识的角是同一个人吗? 除了被小石部落的人掳走时那声咆哮之外,陆迩感觉角平时就像个严肃的大孩子,完全没有什么气势。 “以前我们都觉得角吃亏了呢。”白须笑着摇摇头,站起身,“现在看,总觉得是角赚了。” 陆迩无声地笑笑,望着白须帐篷后面这个已经花红叶绿、欣欣向荣的小菜园:“他还是亏的。” 毕竟他并不打算真的做角的亚兽。 陆迩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生怕一会儿自己“深情”的人设更深入,换了个话题:“白须,勇的父亲离开也很多年了吧,你怎么不再找个兽人?”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守寡的概念,红木部落也不介意亚兽带着幼崽,看白须勤劳又温和,不可能找不到兽人。 白须神色怔忡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慢慢沉淀下来,过了一会,不自觉地扶着刚搭好的黄瓜架,脸上又浮现起一层无奈的笑容:“他刚开始离开的一段时间,我其实都不太能接受,总觉得他还会回来;后来慢慢接受了,再找兽人的心思也淡了——勇当时也不小,能够跟烈一起出门狩猎,我也不用非要找个兽人。” 虽然白须没明说,但陆迩还是看得出白须对那个叫“刚”的兽人的思念,宽慰地拍拍他的肩膀。 其实看年龄,白须现在也就三十多岁,算到现代,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只是在这个原始时代,人均寿命都不长,纵然兽人们的生存力顽强,也已经基本步入人生的后半阶段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忽然一只红色圆绒球“咕噜噜”地滚了过来,靠近陆迩时紧急刹车,变成一个红头发的少年,眼神涣散:“哥哥。” “茫?怎么了。” “这个给你。” 茫手里举着的是一颗亮晶晶的硬石头,在日光下折射着蓝莹莹的光。 陆迩特别喜欢茫这个弟弟,伸手接了过来,还亲切地揉了揉他柔软的红头发:“谢谢你,茫。” 他端详了一下这块蓝莹莹的石头,轻轻敲了敲,感觉非常坚硬,隐隐约约似乎有点金属的质感。 这种颜色的石头陆迩在部落附近从未见过,不像是普通的石头。 难道是金属矿石? 陆迩有点惊喜,金属器具的耐久和硬度远超骨器和石器,如果能够找到金属矿,尝试摸索一下,把铜铁冶炼出来,那对于部落和农业的发展可是一件大好事! “茫,这个在哪里找到的?” “我和利在外面玩的时候,利说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石头,我们就一起拿了过来。”茫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歪了歪头回忆,“好像在南边的山洞里。” 陆迩对于冶炼工业的发展不太熟,但只要能找到矿石,慢慢摸索总会找到法子。 茫发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陆迩低下头,轻轻在茫柔软的头发上揉了揉,再次道谢:“多谢,这可是个好东西!” 茫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又变回了熊的状态——茫心思细腻,最近察觉到哥哥似乎很喜欢自己变成兽型,所以说完必要的话之后就变回胖熊,任由哥哥撸。 陆迩果然心满意足地蹲下来跟软乎乎的小胖熊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绿耳,我也要抱抱!” 利从茫身后窜出来,嚷嚷起来:“这个漂亮石头是我和茫一起找到的!” 陆迩有些无奈:“来,也给你抱抱。” 利高兴地变回小狐狸,毛茸茸的大尾巴在陆迩胸前不断蹭来蹭去。 左牵熊,右抱狐,毛绒控陆迩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笑意不断从他的眉眼和唇角流淌出来,洒落一地。 不远处凑巧过来的角鼻子都要气歪了。 看陆迩一边给胖熊梳背毛、一边给狐狸揉尾巴,角嫉妒得眼睛都有些红了。 ——这些以前分明就是他的待遇! ——他离开部落不过短短几天,这个亚兽怀里的位置就不属于他了?! 茫也就算了,至少也是个弟弟,不会有什么威胁;那只臭狐狸怎么天天黏在他的亚兽身上?! 还、还用尾巴缠那个亚兽的脖子! 他都没这么亲昵过! 角面上覆盖一层冰霜,慢慢走过来,声音低沉中仿佛夹杂着砂子:“绿耳。” 陆迩从毛绒控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抬起头来发现是角,看角一脸严肃还以为有什么要紧事,放下两只毛茸茸站了起来:“怎么了?” 陆迩放下了狐狸,角心情稍有好转;陆迩说话还带着生疏客气,又让角心情低落了些。 不过他也没法把这种心情说出口,只能憋着气找了个理由:“你要的猎物给你抓回来了。” 昨天陆迩突然说想请他帮忙抓一头矮原猪,还特意强调要肥的,角今天在部落外面转悠了一圈,特意挑了一只最胖的矮原猪拖了回来,故意端着以往冷傲的表情,想看陆迩惊喜赞叹的样子,没想到一过来就是陆迩“出轨”的这一幕。 陆迩不明白角心里在想什么,看角神色有些严肃,还以为抓肥猪不太顺利,便认真道谢:“太辛苦你了,角。” 这样郑重其事的道谢不但没让角的脸色缓和,反而看起来更臭了。 陆迩跟着角回去,只留下白须和利面面相觑:怎么看起来角对陆迩不太满意的样子? 茫看不清,坐在地上有些疑惑地咬着爪子,还有些纳闷:今天哥哥只摸这么一小会就走了? …… 陆迩请角帮忙抓肥一些的矮原猪,是想熬猪油。 野生的矮原猪身上的油脂含量远比现代的家畜少,但已经是陆迩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过最肥的肉类。 把猪肉里的肥肉和板油丢到陶锅里,加一碗热水用小火慢慢地熬,一直熬到水熬干、肥肉中的油脂全都熬出来,形成一碗猪油。 角在旁边看着,嗅了嗅闻出这是以前陆迩用肥肉煎豆腐时的油香,眼睛不由得有些发亮。 陆迩之前想做炒菜时都是直接用肥肉煸出油,这次还是第一次尝试正经熬猪油,还有点担心熬太焦,不过最后看成品味道还不错,放下心来。 油脂熬出之后的油渣非常香,陆迩分了几颗给帮忙狩猎的角。 角在嘴里塞了一颗,轻轻咬下去,难以言喻的酥香在嘴里彻底爆发,比他从前吃过的任何一次烤肉的味道都要好。 吃完几颗,角牢牢盯着陆迩手里剩下的油渣,努力压抑自己再开口讨要一些的冲动。 ——不行,现在自己不是小猫崽,不能要吃的、不能要吃的…… 一紧张就习惯性绷紧脸色的角,脸色严肃地仿佛在讨论部落大事,让陆迩有些惊讶:“不好吃吗?” 角抑制住自己的口水:“没有。” “不好吃也没事,油渣吃多了也不太健康。”陆迩安慰他,“这些油渣我给部落里的小兽人们尝尝。” 小孩子应该会很爱吃这种东西。 角有些委屈,眼睁睁看着陆迩把那些香喷喷的油渣端出去,心里忍不住又给那些凑到陆迩身边的毛茸茸记了一笔。 陆迩路过猪圈时,小噜看到他眼睛一亮,凑到猪栏旁边“噜噜”了两声。 小咪失踪之后,陆迩对小噜移情了几分;上次没有给小噜做阉割,意味着小噜作为食物的作用降低了很多,也没再完全把小噜看做腊肠五花肉。 看着小噜滴溜溜的黑眼睛,陆迩心里一软:“小噜,吃油渣吗?” 猪是杂食动物,小噜对丢到它嘴里的同类的油渣没有任何抵触,吧唧着嘴吃得特别香。 陆迩看着小噜的模样,仿佛看到了以前那只特别贪吃的小猫仔,有些伤感,又抓了几颗准备丢给小噜:“这是给你哥哥的份儿,就给你吧……” “等等!” 角跟在陆迩身后出来,看着陆迩把香喷喷的油渣喂了猪,心里已经很不情愿;等到陆迩准备抓第二把油渣喂小噜的时候,他忍不住了。 ——这一把是给他的!不能便宜了那头蠢猪! 陆迩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角迎上陆迩的目光感觉又有些紧张,又不能说自己就是小咪,憋了一会儿,才道:“小咪的……给我。” “啊?” “我替它吃。” 陆迩有些诧异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神色微微有些古怪,最后没有多说什么,把手中的油渣递给角。 角下意识直接低头在陆迩手心咬住了油渣。 从前他还是小咪的时候,经常就着陆迩的手心吃东西,形成了习惯,这次看陆迩熟悉的动作就这么直接上嘴了,直到直起腰对上陆迩更加诧异的眼神,才反应过来。 ——糟糕? 角神情更绷紧,小心地觑着陆迩的神情,嘴里的油渣都不香了。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英俊兽人俯身在自己手里够食物、温润的嘴唇触碰他的掌心的柔软感让陆迩感觉到一丝异样。 陆迩收回手,刚才角十分自然地低头从他手中寻觅食物的举动让他微微感觉到一股默契感,十分熟悉。 但是他跟角相处了才短短几天而已…… 难道自己养小咪太久,对猫科动物已经有了通感?甚至连猫科动物的兽人都有亲近感? 想不通,陆迩不着痕迹地把右手背到背后:“我先走了。” …… 陆迩熬猪油的目的其实不是为了炒菜,另外有两个目的。 一方面是做简单的油灯。 一到夜晚,外头有月光和星光还好,帐篷里就一片漆黑,只有篝火的火星带着一点亮光。 尽管陆迩对家里的东西位置都十分清楚,但有些细致的东西没有光完全做不了,他也不想天一黑就直接睡觉。 找一个小碗简单地倒一点油,扯些兽毛搓成线浸泡在油里,用小木条引点火,一盏简单的油灯就做好了。 虽然油灯的亮度不算太高,为了安全因素,陆迩每次也只加一点点油进去用不久,但总算晚上有个能照明的正经工具,不用拿燃烧的棍子当光源,还要担心会不会点着什么东西。 另一方面他想试试做黄豆酱,甚至是酱油。 酱和酱油都需要油,现在黄豆的产量还不足以榨油,倒是直接从猎物的肉里熬油更方便。 陆迩以前也没有自己酿过酱油和醋,只在阅读农业相关的书籍时了解古代酿制酱油和醋相关的记载。 现在暖季猎物充足,有足够多的猎物、粮食和精力让他可以进行多次尝试。 这次兽人们集体中毒不能动,亚兽们之间聊天时提过一句“现在好像到了寒季一样只有腾和角能抓来猎物”,给陆迩提了个醒。 这个时代的寒季,也就是冬季,和现代社会充满暖气空调电热毯的惬意浪漫不一样,食物和保暖都是非常严峻的困难。 对陆迩来说,食物他有信心,但食物的口味他就没信心了。 这个时代粗劣的储存肉食的做法、粗糙的食物加工工具,让陆迩很难想象到时候没有鲜肉吃的时候会有多痛苦。 所以他打算搞点调味品出来,不光到了寒季可以用来调味,寒季之前也可以做着腊肠腊肉之类,总比部落里直接抹盐晒干储存得好。 小米醋的酿制倒还简单,把小米干炒炒熟,再和热水一起灌到罐子里,水封之后等它慢慢发酵就好;陆迩考虑过之后准备了两个坛子,其中一坛还偷偷加了灵水。 黄豆酱的制作过程也差不多,只是对于黄豆酱能否酿制成功,陆迩信心不高,便没有用鲜黄豆酿酱,选择用制作豆腐之后的豆渣。 尝试的过程中陆迩占据了家里大部分的陶器,有些酿制过程中会散发出奇怪的味道。 陆迩本来还有些担心角不能接受,心想要是角提出异议,他正好可以趁机要求分开住,也省的一起住要时时刻刻注意隐藏他的灵水指环。 没想到角闻着那些异味只皱了皱眉,什么都没说,还会主动帮陆迩搬坛子,让陆迩微微有些失望。 不过按着良心说,角确实是一个好室友。 生活作息上和他惊人的很接近,与他差不多都是同时入睡同时起床同时进食;个人卫生习惯上也不像其他兽人一样不注重清洁,和陆迩一样早晚饭前便后洗手洗脸;甚至家里的物品摆放规律都跟他差不多。 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都没碰到跟他生活习惯这么接近的室友,甚至会有角是完全迎合他的习惯来的错觉。 可是暗中观察下来,角的生活习惯很顺畅,完全没有刻意为之的痕迹,与其说是迎合自己,更像是和自己相处很久之后自然而然的默契。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生活习惯完全融洽的两个人? 陆迩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有点不舍得这么一个令他格外舒适的优质室友。 ——要是角能够尽快抛弃那种责任感,迅速转变为社会主义兄弟情就好了。 第38章 (38) 角拖着一头犀牛回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勇。 勇叫住他,给自己鼓了鼓气,努力与角的双眸对视:“角,你要对绿耳好一点。” 角双眼微微眯了一下,感觉手有点痒:“关你什么事?” 勇是昨天晚上听姆父说,角看起来对绿耳很不满的样子,今天脑袋一热,还没去给烈换药就跑来劝告角:“绿耳对你这么好,而且什么都懂,你对他还有什么不满?” 角当然觉得自己的亚兽千好万好,唯一的不好也就是还不肯接受他罢了。但是他完全不觉得自己有对勇这个外人解释的必要。 何况,角心里给勇记的账还没忘呢! 一开始在他还是小猫崽的时候想宰掉他、胆敢趁他不在挖他的墙脚、还送了个猪弟弟给他的亚兽…… 这几天部落里大部分兽人们都不能动,关键时候角就没有跟勇计较。 但是现在勇自己凑上来作死,可就怨不得他了。 角放下手里的犀牛,轻轻活动了一下手腕,对勇招了招手:“过来。” 这个动作勇非常熟悉——以前角嫌弃他们太弱、教导他们狩猎的时候就做这个手势。 回想起以前那些名为训练实为挨揍的经历,勇咬了咬牙:“好!” 反正依据角的性子,勇过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挨揍的准备。 ——他还得照顾烈呢,角应该会看在烈的面子上,不把他揍得太厉害吧? 两个人一齐化为兽型,纷纷咆哮一声撞到一起。 花豹的实力明显远远不如大狮子,几个回合过去很快就把花豹按在地上。这还是角根本没有动用利爪和独角的情况。 结结实实痛揍了勇一顿,角勉强出了几分恶气。 大狮子踩着花豹的后背,亮出锋利的爪子,在花豹身上端详了一下。 ——这里、这里、这里,好像都是那个亚兽撸过的地方? …… 今天勇来的有些迟,烈趴在兽皮窝里有些担心,刚想挣扎着出门看看,就见勇灰头土脸地进来,一只手提着一罐清水,另一只手还捂着脸。 灰狼有些奇怪,抬起头仔细一看,才发现勇的头发好像被什么人乱剃了一圈,原本橙金色的短发变得残次不齐,身上的兽皮裙也有些毛发被秃撸空,让勇整个人看起来都破破烂烂的。 烈有些奇怪地“嗷呜”了一声,铅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怒意。 ——谁干的? 勇把拎来的清水倒进烈家的水罐,一面垂头丧气地和烈解释了一下自己被角痛打一顿后惨遭剃毛的不幸遭遇。 一听勇是为了给陆迩打抱不平自己作死,烈眼中的怒气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哼”了一声重新趴回窝里。 ——勇这个蠢豹子! 勇讲述了自己的悲惨经历,没有得到小伙伴的同情和同仇敌忾,顿时有点不满:“烈,角是不是太过分了?我只是去提醒他一下而已!” 烈不想搭理他,把爪子垫到下巴下面,半闭上眼睛。 “而且他还把我屁股上的毛刮掉了好多!”勇转过身,给烈看了看自己几乎完全露出来的屁股,对烈诉苦,“我一路过来都得捂着脸,生怕被人认出来……回头得拿块兽皮围一下。” 烈仰起头,这个角度刚好清晰地看到勇结实的屁股,还有…… 灰狼吞了一口口水,忽然感觉自己这身伤那么碍事。 …… 距离小石部落的袭击差不多七八天后,部落里开始有兽人慢慢从蛇毒中恢复过来,可以变回人型行走了,只是手脚还有些麻痹,不能出门狩猎。 陆迩估算了一下时间,暗自心惊那个小石部落首领的歹毒——整个部落的兽人们七八天不能动,完全失去了狩猎能力,倘若是原来的红木部落,只能指望腾和勇出门狩猎,肯定不可能支撑得住,红木部落不团灭也要遭受巨大损失。 而小石部落有心算无心,几乎没有损兵折将,还得到了一个巫医。 若是腾为了给部落里提供充足的食物而受伤甚至死亡,陆迩毫不怀疑正中小石部落下怀,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直接把整个红木部落吞并。 不过现在,因为有之前收获的一季黄豆,还有各家小菜园里种植的蔬菜瓜果,再加上最强大的角平安归来,他们渡过这次危机有惊无险。 兽人们恢复行动能力之后都对自家亚兽承担起以前只属于他们的体力活感到了愧疚,纷纷打算等到身体恢复之后好好给自家亚兽们抓些好东西。 但是很快他们就没心情想这些有的没的。 角对整个部落的兽人这么轻易就被小石部落完全击溃表示了极大的不满,所有兽人一恢复行动能力,就被他拉去做训练了。 想起当时泛着剧毒的蛇口差点咬到陆迩身上的画面,角还是会有些发冷。 虽然他已经决定以后坚决不能离开他的亚兽,可总会有狩猎和出远门的时候,到时候陆迩就要依靠部落里这些兽人们保护。 以前角不太在意部落里其他的兽人们狩猎能力怎么样,只有一起狩猎的伙伴拖后腿的时候才会着重操练一下。 现在有了陆迩,角终于打算把整个部落的兽人都好好整顿一下。 就算达不到他出身的部落的精英程度,也不该脆弱被那种小部落轻易撕破防线。 角的训练方法比较野性,就是逼着其他兽人们互相打架,打得不尽力的就跟他打,保证每个兽人晚上回家都鼻青脸肿。 陆迩偶尔有一次路过,被这样暴力而原始的锻炼方式震惊到,劝诫了一下角:“角,这样锻炼效果不太好吧?” 别人说话角可能都不会理,陆迩说话他就停了下来,顾及着当着所有人的面,没有凑到陆迩身边去,而是绷着脸问:“怎么?” 他心里有点紧张,脸色忍不住就绷紧显得很严肃。 后面那些兽人们趁机停下休息,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帮他们求情的陆迩,再看到角脸上严肃得似乎像生气的神情,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角……怎么看起来不太喜欢绿耳的样子? 这让兽人们纷纷看角的目光都有些不大爽:绿耳现在可是他们部落的巫医,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还带来了好多的新鲜事物,最关键的是对角一往情深,哪怕在角“死了”的时候都矢志不渝拒绝了所有兽人的追求…… 这么好的亚兽,角还有什么不满? 陆迩已经习惯了角这种严肃的神情,他和角商量了一下:“你们的训练可以稍微调整一下方法,我这里有个建议。” 兽人们看着自己胳膊和腿上绑着的沉重石块,整个人都有些傻了。 ——这、这就是绿耳的建议? 绑着石块之后,他们动作起来有些步履维艰,以前十分流畅的躲避和撕咬动作也变得艰难无比,搏斗起来更加辛苦。 尽管在陆迩的建议下,这些石块的外面都绑了一层柔软的兽皮,避免坚硬的石块给兽人们造成太大的伤害,但这不仅没让兽人们舒服些,反而更加难受。 现在还在暖季,天气还很热,厚厚的兽皮盖在他们的四肢上,就算一动不动都能闷出一身汗,更别提还得互相搏斗。 角对陆迩提的这个建议十分满意。 陆迩有些担心角会多想,稍微解释了一下:“我是觉得在身上绑上重物,应该对于兽人们的体力提升很有用……” 角点点头,没有多问——他心里清楚,恐怕这个建议是来自他的亚兽所在的那个世界的经验。 但是他没有打算明说,只故作严肃地点点头,表示自己认可这个说法。 角忽然觉得陆迩在他面前努力遮掩自己异常之处的举动竟然该死的很可爱。因为陆迩从来都是那种淡定而温和的模样,仿佛任何事情都不能激起他的波澜,又仿佛和所有人之间都隔着一段遥远的距离。 只有他在作为小咪的时候,接触到那个鲜活的、会露出痴迷的表情、会使坏地逗猫的陆迩。 也只有他才知道这个拥有无穷智慧的灵魂的来历。 而这种独有的、只属于他自己的陆迩的小秘密,让他内心觉得有些兴奋。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晓着你、守护着你。 ……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陆续恢复健康,等到最后一个兽人彻底治愈,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等到伤势最重的烈已经能够在打谷场跟勇扭在一起打滚,暖季也慢慢迎来了尾声。 这段时间里,恢复行动能力的兽人们在锻炼之余也和亚兽们一起干着农活。 在陆迩推行的新规矩下,兽人们慢慢放开了对亚兽们几乎无底线的宠溺,将部落里许多事情分给亚兽们一起承担。 虽然也有一些亚兽抱怨喊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声音渐渐减少直至消失。 令腾和一些兽人们感到诧异的是,亚兽们在渡过最初的适应期之后,很快爆发出对于部落的建设极大的热情,几乎没有出现他们想象中的哭天喊地不肯干的情况。 陆迩倒是早有预料——从最初紫瞳他们自发成立的卫生稽查队就能看得出来,这些亚兽的本性中也潜藏着勤劳和热情的品质,只是被兽人们的宠溺惯坏罢了。 红木部落里亚兽们之前的恶劣情况,兽人们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现在他们参与到部落的建设中后,对部落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也随之提升。 角对陆迩的各种建议都秉持着支持的态度——他实在好奇,他的亚兽来源的那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经验,又会给红木部落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从至今为止的表现看,那个世界似乎侧重于从土地里种植食物,很少有靠体力的狩猎,日常生活非常规律…… 角很想直接询问陆迩那个世界究竟怎么样,但考虑到陆迩自己似乎不想别人知晓,便强行忍着。 不仅在部落大小事情上角都配合着陆迩的工作,每天陆迩取用灵水的时候,他也很识趣地避开陆迩,让陆迩不必遮遮掩掩。 部落里的兽人们渐渐恢复捕猎能力后,角也不需要每天抓大量的食物供应全部落,除了督促一下兽人们训练,剩下的大把时间都耗在了陆迩身上。 于是在这段时间里,陆迩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个高大的银发兽人。 陆迩日常来查看几只猪仔的状态,先抱起小噜掂量了一下体重,看看身后寸步不离的角,有些无奈:“角,你干嘛一直跟着我?” 角停下脚步,碧色眼眸微沉,眉头略紧:“我是你的兽人。” “所以?” “所以我要跟着你。” 这个简单粗暴的逻辑让陆迩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看上去角是铁了心了。 陆迩叹口气,决定和角再好好谈谈,“角,我们在一起适应了这么久了,你觉得我们合适吗?” 角皱了皱眉,有些疑惑:“我们相处得不好吗?” 陆迩噎了一下——他确实不能昧者良心说他们相处得不好。 实际上若非角是把他当伴侣看,陆迩甚至都觉得可以和角一直一起住一起。 但是角盯上的是他的屁股……这就让陆迩感到无法接受了。 “角,其实你没有必要对我负责任。”陆迩一边给吃撑了的小噜揉着肚子,一边耐下心来循循善诱,“我认为,找伴侣就要找一个非常喜欢的人……” 角憋了一下气,看着那只蠢猪在陆迩怀里快乐的哼唧,忍不住从陆迩怀里抢了过来:“你不是喜欢我吗?” 陆迩第一万次后悔自己当初艹这个“痴情不悔”的人设。 见说不通,陆迩心一横:“可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 角差点松手把小噜摔地上,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陆迩想了半天角的缺点,也没想出一个足以支撑自己从深情人设转为绝情的,只好强行编了个理由:“因为你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我想要一个娇小可爱、会撒娇会卖萌的伴侣。”陆迩挑了一个和角霸气狮子完全相反的人设举例。 虽然角不明白“卖萌”是什么意思,但前面的形容词能懂,眼中闪过一丝惊愕:“你以前想象中,我是这个样子的?” ——不然为什么以前会喜欢他,现在不喜欢他了? 陆迩深吸一口气,心里清楚这一茬不说清楚,恐怕还是没法让角死心,便诚挚地坦然相告:“其实……我以前是骗他们的。” “什么?” “我不想和任何兽人在一起,当时白须他们劝我再找个兽人,我就拿你做挡箭牌了。”陆迩脸上浮现起一抹愧疚,抬起头诚恳地看着角,“如果让你误会了,我非常抱歉。” 角脸色变得有些空洞,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手里还抱着蹭来蹭去的小猪,完全无暇顾及猪鼻涕抹在了他胸口,有些不可置信地喃喃自语:“你……不喜欢我?” ——他之前一直都误会了? 陆迩轻轻吸口气,认真且愧疚地回答:“是。” 角一瞬间感到从内心散发出一股冰凉的感觉,瞬间覆盖了全身,让他哪怕在小时候从家里逃走、或者上次深陷兽潮时都没有如此的恐慌。 他碧色的眼眸牢牢地盯着陆迩的脸,似乎想从他脸上确认自己刚才听到的话是不是只是一句玩笑。 这只威武霸气的狮子头一次产生如此清晰而深邃的痛苦。 陆迩看角展露出明显的难过和脆弱,心中不忍,脸上愧疚之色更浓,却没有说什么挽回的话。 长痛不如短痛,在角现在还只是略微有好感、没有太喜欢他的时候和他说清楚,总比以后再说通更好。 压抑的沉默在两个人之间蔓延,只有毫无所觉的小噜嫌弃角抱它姿势不舒服而发出“噜噜”的声音。 陆迩伸手想把小噜抱回猪栏,却被角猛地后退一步躲了过去。 这个高大的兽人面色冷酷如冰霜,深深地看了一眼陆迩,转头直接跑掉了。 陆迩站在原地呆愣了一会,微微叹口气,放下手。 让角一个人冷静一下也好,白须说过兽人们追求亚兽被拒绝是常有的事,那角应该也可以想通吧。 ——只是角把小噜也带跑了……希望他别路上太激动给丢了。 …… 角是跑出部落想变成兽型狂奔驰骋的时候,才注意到自己手里还抱着这只胖猪弟弟。 都跑出部落了,现在丢了这头蠢猪肯定找不到回去的路;要回去把猪放下的话,又得再看到一次陆迩。 角现在最不想看到的就是陆迩。 既然不能丢,角只好把小噜夹到胳膊底下,沿着冷僻的方向慢慢走,最后走到了一处溪流。 这条溪流的下游应该就是那个亚兽的小菜园…… 角的脑海中刚浮现这个念头,立刻被他摇摇头驱散,并且忍不住唾弃自己竟然还想着他。 把小噜放下,角盘腿坐在溪边,望着溪水中的自己怔怔不语。 溪水中的兽人面容英俊、身材精干,让哪个单身的亚兽看都不会挑出任何问题。 可唯独他想要的那个亚兽不喜欢。 看着看着,角心里越来越委屈——是那个亚兽先说的喜欢他,先说的非他不要,先说的只给他生幼崽;最后却告诉他,他是骗人的! ——这还不如他当小猫崽的时候呢! 与角相对的,小噜完全不懂“哥哥”和“爸爸”的伦理情感纠葛,兴奋地在旁边咬来咬去,最后相中了一棵小树的树皮,快乐地啃起来。 角看着这猪就气不打一出来,拽着它的尾巴把它拉到自己面前:“我不开心,你还在吃东西?” 小噜委屈地“呼噜”了一声。 “就知道吃,还‘弟弟’……”角不满地呵斥了一句,“让父亲知道,非把你宰了不可。” 想起父亲,角心中泛起一丝对亲人的思念,倒是冲淡了几分“失恋”的难过。 自从离家,他就秉持着当初父亲的嘱咐,远离出生的部落,一路流窜,靠着特殊的体质撑过了无数猎食者的袭击,最后被腾捡回了红木部落。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父亲和姆父,听父亲坐在石雕图腾上吹嘘他当年追求姆父的经历呢…… 儿时的记忆在脑海中浮现,角忽然想起父亲曾经吹嘘追求姆父的时候被姆父嫌弃得不行,后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才最终俘获姆父芳心。 “角,追求亚兽和狩猎是一样的,耐心、冷静、智慧,缺一不可。” 角脸色忽然怔住,过了一会,之前那低沉结冰的神情慢慢舒缓,碧绿的双眸也重新焕发了光彩。 就算那个亚兽之前不喜欢他只是误会,那他再追求一次不就行了吗? 往好处想,其实也就是他被拒绝了一次而已! 听听那个亚兽说的喜欢的类型——可爱、娇小、爱撒娇。 除了爱撒娇对不上,和自己变回小咪时的状态完全吻合!说明那个亚兽还是很有可能喜欢自己的! 想到这里,角猛地站起身,顺手抄起又盯上一株看起来很好吃的花儿、还没来得及下口的小噜,原地走了几步,脸上带上了一丝兴奋。 他要把他的亚兽重新追回来! ——只是,该怎么追呢? 角踌躇满志地热血冷静下来,把小噜丢在一边,又陷入了苦恼。 回想了一遍待在陆迩身边的经历、还有陆迩说过的话,角发现他的亚兽好像从来没有流露出对兽人的特殊喜爱。 要说最喜欢的,当然还是他作为小猫崽时期的小咪。 可是现在他伤愈,已经没法变回小猫咪了。 除了小猫之外,陆迩好像也就喜欢和利或者茫这些小兽人们玩了……难道他很喜欢幼崽? 可他不想要兽人,怎么会有幼崽呢? 角思索了一会,忽然眼神一凝,原地变成了庞大的白毛狮子,对着溪水照了照自己。 ——他的亚兽……好像特别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论毛茸茸,红木部落又有谁比得上他这一身洁白的毛发呢? 被丢下的小噜正嚼着那朵美味的花,忽然身边的大个头兽人变成了从没见过的巨兽,吓了它一跳,本能地后退两步,又小心翼翼地嗅了嗅。 ——哦!还是它的“哥哥”的味道! 搞不懂为什么“哥哥”能够各种变身,但不妨碍小噜消弭了那种畏惧感,亲亲热热地凑上来,快乐地“哼唧”两声,把嘴里嚼了一半的花瓣连同口水都喷到了狮子的毛毛身上。 正对着溪水仔细梳理毛发、力求以最好手感的状态回去的大狮子磨了磨牙:“……” ——这只小蠢猪! 第39章 (39) 陆迩再见到角的时候,感觉角整个人的气势好像都有些不一样,面色不像之前那样严肃,但碧色的双眸中似乎隐隐有风暴在酝酿。 只是腋下夹着的小猪显得有些不协调。 角把小噜放回猪栏里,转头看向了正在喂其他猪的陆迩。 陆迩被角的眼神扫过,莫名感觉身体微微有些发凉,试探着问:“角?” “我想清楚了。”角抿了抿唇,紧紧盯着陆迩,沉声道,“你是我的亚兽,这一点不会变。” 陆迩没想到角跑出去一趟竟然还是这个想法,生怕他钻了牛角尖,连忙道:“角……” “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我,但是我们已经结成了伴侣,如果你这么想离开我的话,那你要答应我一个请求。”角认真地看着陆迩。 陆迩对角确实有所愧疚,心里也想过怎么从别的方面补偿一下角,便谨慎地问:“你说,我能做到的话,我一定尽力。” “就继续和我保持伴侣关系。”角把自己在回部落的路上心里打好的腹稿慢慢吐露,脸上故意摆出一副有些不满的神情,“之前亚兽们都围在我身边,很烦;但是现在跟你在一起之后,他们都不缠着我了,我觉得很轻松。” 陆迩领悟到角潜藏的含义,微微皱起眉:“你是要拿我当挡箭牌?” “你不是也不想被兽人追求吗?我们刚好可以一起合作。”角努力掩藏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看起来很平静,“刚好我们一起住得也很自在。” 别说,这个建议确实激起了陆迩的一丝心动。 他想和角分开,主要就是害怕角真的想和他在一起,他没法回应角对他的这种期待;实际上他和角相处得确实很愉快,这样的优质室友在现代他也没碰到几个。 如果角也只是想让他做挡箭牌,那他们两个确实可以合作; 但是…… 陆迩微微抬眸,试探着问:“角,你真的对我没有兴趣?” ——刚才跑出去的样子,可真的很像愣头青表白被拒的样子啊…… 这个问题角早有预料,此时脸上微微浮现出一丝懊恼,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没想到部落里竟然会有单身的亚兽不喜欢我,一时有点不能接受。” 这个解释倒是挺符合部落里大众对角这个最强兽人的人设理解。 最强之人大都有很强的自尊和自傲。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发现这些原始时代的兽人们思维方式都很简单,哪怕是最会使心眼的花尾之流,逻辑也不过是多拐那么一个圈;正常的兽人们,甚至都不太会说谎。 角看陆迩好像还有些犹豫的模样,凑近一步,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以后我碰到喜欢的亚兽,到时候我们假装伴侣的关系就可以结束了;再说,暖季快要结束了,现在我们分开的话,寒季都不好过。” 思忖了良久,陆迩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兽人们淳朴的人品,点点头:“好。” 虽然早已经心有预感,得到陆迩确定的回答,角还是心里长出了一口气。 夹着猪回来的路上,他思考了很久如何说服陆迩同意仍旧和他保持伴侣的身份、又不会给自己追求他造成阻碍。 他想起陆迩每天稳定得仿佛有人催促一般的作息,想起陆迩每天晚上都要制定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行动,想起开垦田地时陆迩规规整整完全平行的土垄…… 想起这些陆迩展现在外面的迹象,角心里模模糊糊有了感觉:这个亚兽可能非常讨厌有计划之外的未知发生,只想过着没有什么意外、规律的生活。 ——他不想跟自己在一起,就是因为自己的归来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意外”吧? 这个认知让角感觉到一丝难过,但很快就被后面的想法冲散。 ——既然现在自己对这个亚兽来说是“意外”,那就让自己成为他的“计划”中一部分! 尽管恨不得抱着他的亚兽大声喊出“我喜欢你”,但角清楚这样陆迩肯定会坚决离自己远远的;只有暂时装作不喜欢他,让这个亚兽自认为能够保持原来规律的生活再说…… 如今事情的发展顺利地按照角的想法前进,但他舒了口气的同时,还是觉得有些委屈。 ——自己到底哪里不好,这个亚兽都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摸过一遍,可以说除了生崽之外明明和普通的伴侣差不多了,可他还是不喜欢自己! 等到他成功追求到陆迩,一定要惩罚他“始乱终弃”,还要把他被摸的地方统统摸回来! …… 陆迩一开始还是不太放心角的,但是后面几天观察下来,发现角对他的态度确实挺正常,再想想之前和角打交道他都一直绷着脸很严肃,终于彻底放下心来。 角虽然很想立刻就变成兽形去讨好,但狩猎经验丰富的他也清楚,猎物最警惕的时候出手,失败率很高。 猎物跑了还有下一只,他的亚兽跑了可就没有能替代的了。 他不能冒险。 所以角强行按捺下自己的急切,稳住自己,努力保持和陆迩的距离。 在陆迩警惕着角、角放松着陆迩警惕的这段时间里,部落里播种的第一茬粟米也到了收获的时候。 此时已经接近暖季的末期,按照红木部落的习俗,差不多也该开始准备过冬的储备了。 收割的农具都是用骨头或者石头磨成,不太锋利,不过也勉强能用。 陆迩之前拿到的疑似金属矿暂且还在研究中,派不上用场。 亚兽们用简单的骨制镰刀把粟穗割下来丢到藤条筐里,负责搬运的兽人们把这些粟穗搬运到各家门口的道路上晒干。 这时还要感谢那些之前闲着没事把部落里道路都用磙轧了一遍的兽人,让红木部落的地面十分平实,有足够多的空间用来晒粟。 否则打谷场再大也撑不住全部落的粮食。 等到粟穗晒干,再拿到打谷场去用磙和碾脱粒脱壳,最后得到黄澄澄的小米。 轻轻地捧起一把还夹杂一些糠皮的小米,粟米的清香味扑鼻,还未煮熟就已让兽人们沉醉无比。 只要一小把粟米就可以煮一大碗小米粥出来,收获了粟米的人家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小米煮成粥,一家人捧着陶碗喝上一口,热乎乎的粥从口中流入腹部,随后带着醇香的暖意就蔓延到四肢百骸。 有些亚兽们甚至喝着粥热泪盈眶。 一时之间,部落里飘满了小米粥的香味。 不过大家只享用了两天,腾就劝部落的兽人们先把小米储藏起来,暂且用猎物果腹。 这些晒干的粮食可以储存很久,留到猎物稀少的寒季再吃。 经历过寒季里饥寒交迫的兽人们如梦初醒,就算再舍不得还是把粟米都好好地堆在帐篷里面,还是每天出门狩猎。 暖季接近末期,野兽们个个养得膘肥体壮,捕猎到一只可以吃很久。 但兽人们还是努力狩猎,甚至比之前更加努力。 现在抓到的每一口肉,都是为了寒季的时候少挨饿一天。 陆迩知道这些兽人们都被寒季搞怕了,没有多加劝阻。 哪怕他觉得算上粟米、黄豆、还有不少耐寒的蔬菜,他们这个寒季应该不会过得很难捱。 角倒是看出了陆迩的心思,多解释了一句:“现在抓来的猎物,也是为了兽皮保暖。” 陆迩这才想起来,寒季里对兽人们威胁最大的除了饥饿,还有寒冷。 从原身的记忆看,这个世界的寒季温度非常低,几乎能达到尿尿时直接冻出一道冰柱的程度。 而没有暖气或者空调的原始时代,只能靠日夜不息的篝火提供热源,再就是用一层又一层厚厚的兽皮护着帐篷里的微弱暖意不要消散了。 猎物剥下的皮直接晒干的话会变得又坚硬又臭,需要经过硝鞣之后才能变成柔软又保暖的皮毛。 因此每天都有大量的猎物被抓来剥皮拆骨,肉被挂起来抹上盐晒干,皮毛则拿到擅长处理兽皮的几个老亚兽和老兽人那里去进一步加工。 陆迩把熬荤油的方法也教了出去,还用他做的猪油炒了一盘黄瓜炒蛋。 蛋是从几个专业抓鸟摸蛋的亚兽们手里换来的,一盘简简单单的黄瓜炒蛋,最多加了一点盐和葱花,让有幸品尝的兽人们全都吃得舌头都吞掉。 回去之后,他们也纷纷开始把猎物身上的肥肉拿来熬油,珍而重之地放在陶罐里,尝试着做炒菜吃。 有了猪油的加入,陆迩之前一直推广却鲜少问津的各种蔬菜也成了香饽饽。 红木部落发现,用荤油炒过之后,那些寡淡无味的蔬菜竟然变得十分鲜美,搭配猎物的肉一起烹饪,盛锅出来的成品既美味又不腻,就算饭量不大的老人都能就着喝下两碗小米粥。 丰收的季节让红木部落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而随着天气渐渐转凉,兽人们也开始换毛。 夏季稀疏清凉的毛发褪去,保暖又密实的长毛长了出来,兽人们全都变得毛茸茸的。 重度毛绒控陆迩幸福得快要晕过去,每天都要和茫、利等软绵绵的小崽子们亲热一下。 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为了维持住他只是和陆迩“假装伴侣”的人设,角这段时间一直压抑着自己想和他的亚兽亲亲抱抱的冲动,每天回帐篷就竭力作出云淡风轻的神情。 抓捕猎物不能立刻就出击,需要耐心观察、等猎物放松警惕。 明明他恨不得直接把陆迩压到床上去,让陆迩给他生一二三四五个小崽子。 努力伪装的成果,就是陆迩对角越来越放心。角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个亚兽对自己的提防慢慢降低,如今已经对他基本放松了防备。 喜欢的亚兽就在同一间帐篷里,可他就得憋着一根手指都不能碰,早就令角心里觉得委屈无比;今天看到那个在家里跟他保持着距离的亚兽在外面跟其他的兽人们亲亲抱抱,角差点想扑上去把那几个兽人狠狠揍一顿。 ——这个亚兽的手是不是伸到利的肚皮上了!别以为利看起来年纪小,实际上该懂的都已经懂了! ——他还把脸埋到茫的背上!茫是绿耳的弟弟,又不是他的弟弟,不知道要保持距离吗! ——还有另外几只…… 角恶狠狠地瞪着那些毛茸茸的幼崽,想了想,找了个角落变回兽型,准备试验一下自己的猜测。 那个亚兽似乎不太喜欢自己耍威风的样子,之前当着他的面捏死小石部落那条毒蛇的时候,他看起来神情就不大好。 但是他很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角跑到溪边,对着溪水照了照,确认自己的爪子、独角、口边完全没有血迹,一身毛色仍然莹白柔亮,这才满意地反身,向着陆迩所在的方向跑去。 靠近那个还在抱着狐狸和熊亲亲热热的亚兽,大白狮子放慢了脚步,努力让自己显得没那么威猛,懒洋洋地走到陆迩身边,心里忍不住还是有些紧张。 ——这个亚兽会喜欢他的兽型吗? ——会不会嫌弃他头上有根硬邦邦的独角? ——会不会觉得狮子的皮毛不够柔软? 角从未想过他竟然会对自己的外形不够自信、患得患失。 陆迩正撸着狐狸,冷不防身边多了一道庞大的身影,一转头,正好对上大狮子碧色的双瞳。 与其他大部分兽人一样,角也开始换毛了,身上长出了又长又浓密的软毛,比陆迩前世知晓的狮子的毛发还要厚实一些,看起来就特别暖和。 陆迩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把这样洁白如雪的毛毛,手伸到一半又想起来眼前这只狮子不是小孩子,不能乱摸,又遗憾地收回了手。 大狮子眼中的期待在陆迩的手收回之后转为浓浓的失望,晃了晃尾巴爬下来,把脑袋凑到陆迩身边。 刚才陆迩眼中的惊艳没有瞒过他,让他颇为惊喜。 ——看来有戏! 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威猛的狮子状态,角不好意思像当初小咪一样撒娇,只能可怜巴巴地看着陆迩,微微活动肌肉,让身上的毛发都蓬松起来,勾引这个亚兽来撸。 陆迩果然被狮子身上蓬松起来的软毛吸引,看看角似乎不介意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探向大狮子的鬃毛。 在他的手指触碰到大狮子柔软而密实的鬃毛时,亚兽和狮子同时在心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大狮子身上的毛发十分绵密,因为它的体型很大,让狮子的后背看起来仿佛一张特别柔软的毛床,引得陆迩蠢蠢欲动想躺上去。 但他和角毕竟不是那么亲密的关系,陆迩只能试探着抚摸起那格外长的鬃毛。 陆迩前世也看过那些探索发现节目,见过地球上各种野兽的模样,知道公狮子会长一圈鬃毛;但是地球上毛发最旺盛的狮子,鬃毛也远远不如眼前这只白狮子的长且浓密。 公狮子的鬃毛状态反映了狮子的健壮程度。越强壮、雄性激素越高的狮子,鬃毛就长得越好,也会受到更多母狮子的青睐。 从这个角度看,角确实不愧是红木部落、乃至附近部落最强的兽人,能够吸引大部分亚兽实属正常;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 陆迩记得猫科动物的x行为都很短促,像当初小咪被猫薄荷刺激得发情,在他手臂上蹭了两下就结束了。 狮子作为猫科动物中的佼佼者,也完美地继承了这一点。 陆迩忍不住有些好奇地想:角这样强悍的狮子兽人,这一点上和原型是否保持一致? 嘴角刚露出一丝笑意,旋即他觉得这个想法是对自己这个好室友的不尊重,连忙晃晃头驱散了这个念头。 柔顺的毛发在他指间流淌而过的感觉,甚至让陆迩产生了一丝恍惚的熟悉感。 好像以前他曾经这样抚摸过无数次这只大狮子的毛发…… 看着角趴在地上舒服地闭着眼睛,陆迩鬼使神差地伸手撸起了大狮子的后背,手指弯起来轻轻帮狮子梳理着背毛。 角果然舒服地从喉咙中发出“呜”的声音,鼻子中喷出的气息都把地上的尘土吹远了一些。 陆迩有些好笑地多撸了两把,忍不住想:以前小咪也很喜欢自己这样帮它抓背,果然猫科动物都是有共性的。 ——小咪…… 想到那只至今毫无所踪的小猫崽,陆迩的心情又低落了一些。 小咪失踪也一个多月了,这么久下来,恐怕那只没什么狩猎能力的小猫崽,已经遭遇不测了吧? 哪怕理智上知道如此,陆迩感情上还是有些不太能接受,只能不断安慰自己:小咪也许已经找到它的家人,说不定还找到小母猫,准备生新的小猫崽了呢…… 想到小咪,陆迩撸其他毛茸茸的心思也淡了些,又在角身上狠狠呼撸了两把,然后站起身:“我也该回去了。” ——这就结束了? 大狮子有些失望地睁开眼,看着陆迩起身的背影,晃了晃脑袋,把靠在他腿上的一熊一狐狸晃掉,也跟着站起身,随在陆迩身后一起向回走。 虽然还没彻底拿下他的亚兽,可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角忍不住昂了昂头,忍住自己想要仰天长啸的欲望,目光灼灼地看着陆迩的背影。 ——摸毛毛都有了,抱着一起睡觉觉还会远吗? …… 按理来说,陆迩应该几乎不用担心寒季的食物。 角是红木部落少数在最冷的时节也能抓到猎物的兽人。 但陆迩还是认认真真地和其他兽人亚兽们一样把猎物的肉处理了风干挂起来。 当然,和其他人处理的简单粗暴不同,陆迩用自酿的小米醋和花椒、葱姜等腌制过,让风干肉的口味变得更好也更不易坏。 陆迩之前尝试过酿醋和酱油,加了灵水的那坛小米醋酿制好了,可酱油没有成功,只得到了一坛黄豆酱。 有比没有好,陆迩这样安慰自己,转头做了个酱肉,犒劳一下辛苦酿制的自己。 农田把粟米收获之后,秸秆同样拿出去晒干,扎好之后堆在帐篷外面,冬季可以直接用它做柴火;把秸秆切碎拌一下豆渣喂猪,也能让小噜它们吃得“噜噜”直叫。 小米全都入筐之后,暖季的农活就算干完了。 但陆迩的小菜园里的试验还在继续。 前些日子角带回了白菜和萝卜的原始品种,陆迩抓紧时间对这两种蔬菜进行了改良。 能在寒天雪地里储存的蔬菜不多,白菜和萝卜恰好是其中的两种。 为了能够在冬天里吃上一口新鲜蔬菜,陆迩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精力,抓紧在寒季到来之前把这两种蔬菜的品种改良之后多种植一些。 至于其他的作物,陆迩都留了种子,让最后一批植株自然结果,避免这些珍贵的试验植株彻底毁在寒季里。 角的帐篷是部落里保暖条件最好的,就算如此,冬天里仍然十分寒冷,就算是角都经常变成更耐寒的狮子形态睡觉,避免被冻僵手脚。 为家里储藏猎物的时候,角忍不住幻想着寒季真正到来之后,那个亚兽耐不住寒冷,缩到自己的肚皮下取暖的模样——兽皮围在身上总是会漏风,较弱的亚兽依偎在兽人怀里取暖是常有的事。 目前和陆迩仍旧只停留在撸毛的程度的角头一次对寒季产生了期待。 这些日子他经常“不经意”地变成狮子,帐篷里、部落中,只要看到陆迩,他都会变成狮子凑过去讨个摸摸。 陆迩果然对他的毛毛非常痴迷,虽然最开始都顾虑着两个人的关系不过分亲近,但上手撸起来之后就逐渐沉迷。 尽管现在还只是摸摸脑袋和背毛,但角已经开始幻想在寒冷的天气里陆迩像当初撸小咪一样把他全身都摸个遍的情景,让他期待得尾巴尖上的毛都翘起来。 ——当然,那两个关键的毛球球是绝不能摸的…… 角的幻想一直持续到陆迩找到他,提出了毛衣的概念。 “毛衣是什么?”角有些不懂。 “暖季到来的时候,部落里的兽人们换毛,我让大家都把那些保暖的毛发收集了起来,现在正好派上用场。”陆迩抓起一把橙黄色的毛团,仔细地介绍起来,“这些毛特别保暖,我们把它们变成完全贴合身体的衣服,穿在身上,远比裹着兽皮要暖和……角,你在听吗?” 能够不让他的亚兽挨冻当然很好,但是…… 角有些咬牙切齿地盯着那团夹杂着褐色的黄色毛团。 ——别以为他认不出来,这团毛分明就是勇那只花豹的! ——这个亚兽还想把其他兽人的毛穿到身上?! ——做梦! 第40章 (40) 陆迩家里没有兽人,小咪也没有换毛,因为和勇打交道比较多,尝试处理兽毛的时候勇大方地把自己褪下的长毛给了他。 以前兽人们换毛,都是把毛当烦人的作垃圾丢掉,勇还有点好奇他的毛毛能在陆迩手里焕发什么生机。 但是这跟角爆发强烈的占有欲没有什么关系。 角感觉自己好像喝了一整坛小米醋,“噌”地站起来:“这些不行!” 陆迩愣了愣,抬起头看着角:“怎么了?” 角看到陆迩仰视着自己,憋了憋气,又坐下来,脑袋里使劲转悠着合适的理由,最后勉强想出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些毛……不够暖和。” “是吗?”陆迩轻轻抓了抓手里橙黄色的软毛,皱了皱眉,“我只有这些。” “我的更好。”角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保证比勇的暖和!” “你之前换毛的时候也保留下来了?”陆迩有些诧异,然后又是一愣,“你怎么知道是勇的?” 算算时间,部落里换毛的时候角还在外面养伤吧?为啥会收集自己换下的毛? 角抿抿唇,脸色忍不住又绷紧了一些,掩饰着自己的心虚:“之前我怕我换下的毛会被人发现,就都收起来了。” 角的毛色确实非常少见。 陆迩点点头,忽然想起当初自己发现第一头矮原猪时,在附近的树干上找到的那丛银白的毛发,顿时有些明悟:“当初你是不是打猎了矮原猪丢到我的菜园去了?” 角没想到陆迩冷不丁提起这个,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猜测起陆迩是不是怀疑他的小咪这层身份,紧张地不知道自己应该承认还是否认。 “我当时在现场发现了你的毛。”陆迩看角绷着脸似乎不太想承认的样子,低了一下头笑着解释。 看陆迩好像没有怀疑“小咪”这个身份的样子,角暗暗松口气,脸上的神色也缓和不少,“嗯……我以为你吃不饱。” 陆迩忍不住泛起一个微笑,向这只温柔的狮子道了个迟来的感谢。 心里虽然有些暖,但另一方面,陆迩又有些担忧。 知道角早早就关注到自己,陆迩担心的是自己的秘密有没有曝光——他的警觉程度比兽人可差远了,尤其是在试验田里做育种试验的时候。 如果角当时就在附近看着自己,那他有没有看到自己用灵水指环制造灵水的过程?有没有怀疑自己这些育种手段的来源? 一直以来,陆迩育种的时候都避开所有人的视线,试验田有了密实的篱笆之后更加隐蔽,身边除了小咪之外从来不带任何活物。 但角这么强大的兽人,如果真的遮蔽气息靠近偷窥,他肯定没法发现。 陆迩微微抬眸,小心端详着角的表情,回想着角回归之后的各种表现,也没感觉到角有发现他异常之处的表现。 如果角发现了自己的异常,回来之后应当不会对自己这么友善。 这让他多少放下了忧虑,只在心里暗示自己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 既然角愿意提供更保暖的长毛,陆迩就顺水推舟答应下来:“那我就用你换下来的毛吧。” 角脸色完全阴转晴,站起身,装作自然而然地从陆迩手里把那团黄色的毛团拿走:“那我去取。” 不能让其他兽人的毛毛留在他们家里。 …… 出了帐篷,角的脸色便垮了下来。 ——换毛的那段时间他变成了小猫崽,上哪去找换下来的毛? 有些无聊地把勇的毛团在手里不断抛着,角心里琢磨他现在出去抓些白色毛发的野兽不知道能不能鱼目混珠。 脑内浏览了一遍部落附近的白毛野兽,角有些头痛地发现,部落根本就没多少纯白毛色的动物。 红木部落附近都是红土和黑土,野兽也多数以红、黑、灰为主,颜色太过鲜明的早就被抓了吃掉了。 寥寥无几几个白毛野兽的毛色根本没法和他的毛毛相提并论。 甚至红木部落里的兽人都只有他自己是白色。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 角离开部落,找了个隐蔽的树丛,仔细确认过没有任何人之后,变回了兽型。 轻轻舔了舔爪子,角有些肉疼地捋了捋自己浓密的鬃毛,还是有些犹豫。 前些日子,他都是靠这身又软又长的毛毛吸引陆迩偶尔能摸他一把;如果剃掉的话,先不说那个亚兽还愿不愿意摸,在毛毛长出来之前他都不能在人前以兽型出现了。 否则岂不是要丢干净脸! 这段时间靠着自己柔软的毛毛刚刚拉近和他的亚兽的关系,角万分不舍这段时间亲亲热热的生活。 但是已经答应了他的兽人,狮子的自尊又让他不可能反悔。 更重要的是,绝不可能让他的亚兽套在其他兽人的毛毛里! 一想到那个亚兽全身都包裹在自己的毛发中、整个人从内到外都染上自己的味道的样子,角就热血上涌,眼神发亮,最后终于狠下了心:舍不得毛发套不着亚兽…… ——剃了! 剃哪里也很有讲究。 兽人的兽型毛发与人形的头发和兽皮裙有密切关系,但总有一些部位的毛发与人形没有对应关系。 狮子兽人的鬃毛就是最典型的部分。 …… 变回人型回去的路上,角忽然碰到了烈。 烈点头和角打了个招呼,目光凝聚到角左手里的黄色毛团上,一眼就认出来,微微皱起了眉:“勇的毛?” 角点了点头,上下打量了一下烈,见烈的目光紧紧盯着手里那团毛,轻轻晃了晃,微微昂了下头:“想要?” 烈眉头皱紧,不知道角什么意思,有些谨慎地点点头:“嗯。” 角本来打算找地方直接烧掉这些毛,见烈有兴趣,便直接丢给了他:“送你。” 刚好陆迩要是问起来,也有借口说自己拿走的毛丢到哪里去了。 烈接过勇的毛,却没有立刻离开,眼神在角另一只手上白色的毛团上打量了一下,有些疑惑:“绿耳又搞出什么了?” 角没想到烈的猜测这么精准,轻轻挑了下眉,没有卖关子:“他要做毛衣。” “毛衣?” “用这些毛做成衣服,可以保暖。” 角大略解释了一下,烈顿时明白过来,低头看了看手中黄色的毛团,眼中闪过一丝灼热。 看着烈转头离开,角没放在心上,赶回家把新剃下的一大团毛毛给了陆迩。 陆迩抱着又白又软的狮子毛,平日里一贯稳重淡然的脸上顿时浮现起一丝柔软的笑容:“多谢,角。” 陆迩唇角那丝柔软而温暖的笑容也勾到了角的心里,让他心里麻酥酥暖洋洋,之前剃毛时的心疼和委屈顿时消散一空。 威猛的兽人坐在桌子旁,一只手撑着侧脸看着那个埋在白毛毛之中的亚兽,英俊的脸上忍不住也泛起一丝同样温柔的笑容。 放在一年前,倘若告诉角他会剃掉狮子最为珍重的鬃毛,只为了博某个亚兽一笑,他一定会认为对方是疯了。 现在,他甘之如饴。 …… 陆迩从前没有做过毛线、织过毛衣,相关的知识也只在纺织业发展史中简单地看过,现在也只能琢磨着开始。 这些毛发还带着很浓郁的兽人气息,不能直接做成毛线,需要先上锅煮一遍。 之后晒干成絮、用临时制作的木耙梳理顺畅,最后拧成一根根的毛线。 中间的过程有过不少的错漏,陆迩也是摸索着一步步来。好在角的毛发质量很不错,随便他瞎折腾也没搞坏,最后真的全都做成了毛线。 把毛线慢慢地缠成几个大大的毛线球,陆迩抓起一个纯白毛线球,轻轻叹了口气:“要是小咪还在,就可以给它玩了。” 猫咪对于毛线球都有着迷一样的执着。 角眸色深沉,紧紧盯着那几个在陆迩身边转来转去的大白毛线球,声音带着一股不易察觉的渴望:“也许。” 陆迩没有察觉到角的异常,摆弄了几下毛线球,又犯起了愁:毛线算是弄好了,可怎么织成毛衣呢? 他没看过织毛衣的针法介绍啊! 角留意到陆迩忧愁的神情,心思从毛线球里拔出来:“怎么了?” 和角相处这么久,陆迩也习惯了生活中多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坦然相告:“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织毛衣了。” 与这间帐篷之外的其他兽人们不同,从小咪开始,角看到的不只是陆迩拿出去的一件件成品和细致划分的制造流程,还有陆迩反反复复、在无数次歧路和失败之间的尝试。 这个亚兽不是万能的。 这一点没有让角看低陆迩,反而觉得让他和陆迩的距离更加靠近。 因此角完全能理解陆迩的忧虑,轻轻抓了一下下巴,也和陆迩一起思考起来。 陆迩自己拿了两根木棍尝试着能不能自己试出毛衣的针法来,角观察了半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不要找多羽问问?” 多羽擅长用草茎编织各种各样的东西,不论是柔软的草垫子还是结实的草鞋,一根根晒干的草茎在他手底下总能焕发出无穷的魔力。 从角的角度看,这些毛线和草茎差不多,编织起来应该也差不多吧? 陆迩眼前一亮,有些惊喜地坐起来:“对,我去问问他!” 他思维倒是有点固定了,光想着怎么织出毛衣的针花,忘了手编的方式也可以。 如果是以前,角肯定要变成狮子陪在陆迩身边,向全部落展示自己是陆迩的兽人;但这几天角因为不方便,只能老老实实用人型来往。 陆迩对他的人型和兽型的态度温差太大,想到在自己的毛毛重新长出来之前他都要一直面对陆迩客气而有距离的态度,角心情就有些低落。 今天角没有跟陆迩一起,陆迩心心念念他的毛衣,也没有在意。 等到陆迩离开,高大的兽人倾听着那个亚兽的脚步声远去,这才坐到陆迩的床上,试探着拨弄了一下被留下的几个大毛线球。 ——啊,爽! …… 多羽不愧有多年的草编经验,很快就尝试了几种可以应用到毛衣上的编制手法。 陆迩距离了他在现代社会看到的农村妇女们用两根木针打毛衣的姿势,也给了这位老亚兽新的启发。 两个亚兽合计了一下午,摸索出了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针织手法。 用带来的毛线球织出一小块毛绒片,陆迩抚摸着这块毛衣布料爱不释手。 多羽对于发现了新的手法也很高兴,但是还是有些疑惑:“你做这个干什么?家里缺兽皮?” 角拥有的猎物皮毛都快能把整个大帐篷堆好几层了,不会不给他的亚兽用吧? 陆迩笑着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兽皮厚重不便,而且透风——我们把毛衣做成贴身大小,保暖效果会比兽皮更好。” 多羽没有见过贴身的衣服没法判断,陆迩便请多羽先尝试做一件出来:“织出来之后您穿穿看就知道了。” 田地里的农活结束、试验田的工作也基本停止,陆迩现在清闲了很多,便准备亲自织自己的毛衣。 多羽已经没有兽人了,家里自然不会有兽人换下的毛。陆迩与角商议后,主动贡献了两张兽皮,把上面的毛全都剃下来,处理成毛线球之后送给多羽。 剃毛的时候陆迩本想直接让角变成兽型帮忙,怎料角严肃地说他的爪子是用来刺破猎物咽喉的,不是用来当刀子的。 陆迩想了想,表示了对狮子兽人高傲的自尊心的理解,请了其他兽人来帮忙。 多羽一开始还不肯要毛线球,被陆迩劝了几句还是留了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陆迩每天都要去多羽的帐篷里和多羽一起织毛衣。 他来指点多羽毛衣与体型的贴合,多羽来指点他针织的手法。 手忙脚乱地打着毛衣,陆迩眼前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有坐在帐篷里织毛衣的一天,心里有些感慨。 若非来到这个世界,他也不会有尝试这么多新技能的机会。 陆迩处理毛发、针织毛衣的事情没有瞒着部落里的人,兽人们纷纷得知他们的巫医又搞出了新东西,都凑到多羽的帐篷里一起听课。 红木部落大多数人都对陆迩产生了一种盲目的信任,在亚兽中表现尤甚。一听说毛衣是陆迩发现的,他们二话不说就把家里收集的兽人褪下的毛发拿来一起处理,跟着陆迩和多羽学起织毛衣来。 有些兽人们虽然抗寒能力比亚兽强很多,也对毛衣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便请家里的亚兽多做一件。 单身的兽人们就比较惨,没有亚兽帮忙,想要毛衣只能自己凑过来笨手笨脚地跟着学。 天气日渐冷下来的时候,大家一起聚在同一间帐篷里说说笑笑织毛衣,竟然意外的很有温馨感。 聊得多了,就有亚兽打趣身边抓耳挠腮的兽人:“康,你受伤的时候贝贝不是一直在照顾你吗,你们怎么没在一起?” 贝贝就是那个被康用三条活蛇直接吓跑、后来康受伤的时候又主动照顾康的亚兽。 康苦笑了一声:“我伤好了之后,贝贝就跑了,说他还是接受不了吃蛇……” 说到后面,康还有些委屈,“原型爱吃蛇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呀……而且蛇那么好吃!” 一众亚兽一起嘘了他一番。 别人吃蛇都是剥了皮、去了头放在火上烤熟,只有你是直接生吃!哪个亚兽能接受得了! 康更委屈了,手下的针花都错了几个,又引得旁边几个亚兽嬉笑不已。 几个人闲聊间,忽然帐篷一掀,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康抬起头眨眨眼,有些诧异:“烈?你来干啥?” 烈手里握着一大团已经处理成毛线球的灰色毛团,面色不变:“织毛衣。” 几个亚兽面面相觑,有个大胆的问了一句:“烈,没人给你织吗?” 以烈的外形和狩猎能力,很多亚兽都想和烈结成伴侣吧? 烈摇摇头,找了个地方坐下,神色坦然:“送别人。” 在场的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就连陆迩都有些吃惊地抬头看了烈一眼。 烈要织毛衣送给别人? 是哪个亚兽这么幸运? 一时之间,不论有没有伴侣,亚兽们都对那个得了烈倾心的亚兽充满了羡慕之情。 ——看看人家烈!亲自给亚兽织毛衣!还用的是自己的毛毛! 陆迩心里也对烈产生了由衷的佩服:烈这个小伙子不错嘛!看起来有点中二,没想到提前几千年就get到了“为女朋友织围巾”的追求手段。 配合烈英俊的外表和这个时代最看重的狩猎能力,恐怕红木部落根本没有亚兽能抵得住这样的攻势吧! 今天陆迩回家,睡前和角闲聊的时候顺口提了一句,还对角笑了笑:“角,你以后想追求亚兽的话,可以跟烈学一学。” 角憋着气,仗着夜色看不清,狠狠地扫视了面前这个笑得有些没心没肺的亚兽一眼,心里浮起一层不服输的想法。 ——他怎么能输给烈那个嘴笨手笨的家伙?! ——他也要去学织毛衣! 虽然角这么想,但陆迩的毛衣已经基本完工,就差最后的收尾工作,那几个毛线球也全部用完。 角抓了抓下巴,思考了一下,发现自己的鬃毛现在还没长出来,想再剃毛就只能剃腰腹之间的了。 那里的毛发剃了就会反映到人型的兽皮裙上,之前他被陆迩剪了屁屁毛,导致变回人型之后整个屁股都暴露在外面;现在要是把腰腹的毛都剃了,岂不是要…… 摇摇头,把那个羞耻的画面从自己的脑袋里驱赶出去,角抓着下巴琢磨着,忽然听到他的亚兽问了一句:“你看怎么样?” 角抬起头,套着纯白的高领毛衣的陆迩在他碧色深潭般的双瞳中投下清晰的倒影。 紧身的毛衣清晰勾勒陆迩流畅的曲线,折下之后还显得略长的高领衬得他脖颈优美,初雪一样洁白的颜色与陆迩眼眸中的温和笑意相得益彰。 角从未见过这样精致的陆迩,仅仅只是穿了一件纯白色的叫做“毛衣”的东西,就能完全夺走他的眼神、他的心思、他的灵魂。 而他的亚兽身上这件比月光还要干净的毛衣是从他的身上剃下的鬃毛、这个亚兽现在包裹在他的毛毛之中,全身都萦绕着他的气息。 这个认知让角全身的血液流速都加快了不少,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叫嚣着什么,让他险些按捺不住想把他的亚兽按倒在床上的欲望。 角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亚兽仅仅站在那里,就能让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想现在就抱着他的亚兽滚到床上去,扯开那条碍眼的兽皮裙,让他的亚兽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只有他的痕迹和气味…… “角?” 陆迩扯了扯身上这件白色的毛衣,有些疑惑地问。 他其实对这件毛衣还不是特别满意。毕竟是第一次织,尽管他之前就靠着回忆现代社会的衣服造型做了简单设计,但实际上做出来的成品还是有些惨不忍睹。 腰的部位太紧了一点、衣袖又太长,还有针脚时而稀疏时而密实的问题,陆迩都懒得算。 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手感柔软顺滑,穿在身上特别舒服。 但这个优点也是作为毛毛提供者的角的。 陆迩刚才询问角的意见,发现角呆呆地完全没有回应,又叫了几声,才看到角猛然抬起头来。 借着篝火的光,陆迩与那双碧色的双眸对视,不知为何感觉里面仿佛凝聚着风暴与熔岩,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他彻底吞噬,让他皮肤上忍不住泛起一丝危险的颤栗。 “角?” 陆迩的声音唤回了角的理智。 他僵硬地转过头,微微并了一下双腿,胳膊搭在腿前,遮挡住某个部位,干咳一下:“挺好。” 陆迩眨眨眼,发现角还是像以前那样面色紧绷、神色严肃,没再产生那种逼人的气势,疑惑地歪了歪头。 想不通陆迩便没有再想,暂且归咎于夜晚篝火下带来的错觉,坐在床头看向那个威猛的兽人,忽然想起一事,笑了笑:“角,寒季要来了,你每天晚上都睡地上,恐怕不大好吧?” 要是角老老实实在兽皮被窝里也就算了,可陆迩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到这个兽人滚到自己的床边,也不知道他睡相有多差。 角听出一丝弦外之音,刚才避开陆迩目光后努力平复下的热血又有些上涌,心中一阵惊喜,矜持着从喉咙里发出一个音节:“嗯?” ——难道,他的亚兽想让他睡床上了? 第41章 (41) “天寒地冻,我找锋他们再给你做张床吧。” 之前陆迩向部落里其他亚兽们介绍了木床。陆迩最初置办这张床的时候还是暖季,那时候睡在地上还是睡在床上没什么区别;到了寒季,这种隔绝地面寒气的家具立刻发挥了不一样的价值,锋和那对河狸兄弟都快变成专业木匠了。 陆迩的话音刚落,角的脸色便瞬间低落,涌上心头的热血也冷却下来。 冷静了一下,角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用。” 陆迩看角似乎不太高兴睡床的样子,思忖了一下,换了个建议:“那我们在地上多铺些兽皮,这样你睡到哪里也不会冻着;另外我再给你做一条毯子。” 反正家里的兽皮也多。 说是多铺,陆迩也只是把帐篷最里面、木床到角的窝之间都铺上了兽皮。踩在上面,柔软的毛毛轻轻挠着脚底,触及之处一片柔软,比陆迩在现代社会家里铺的地毯还舒服。 毕竟这可是纯天然的皮草。 把织毛衣的针脚做得更密实一点,织出一整块毛毯,晚上角无论垫在身下还是盖在身上都很舒服。 角为自己提供了编织毛衣的优质毛毛,陆迩也想回报他几分。 角眼睁睁看着他原本打算寒季里用来上床的借口彻底破灭,眉眼之间微微沮丧;但是看着这个亚兽忙上忙下为自己的睡眠而忙碌,贴身的白毛衣勾勒着他流畅的曲线,又觉得心里幸福不已,喝口水都觉得甜丝丝。 这么好的亚兽,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到! 怀着这样的心思,第二天陆迩出门之前,角就把一件兽皮披肩披到陆迩身上,神色严肃:“小心冷。” ——穿着毛衣的他的亚兽,怎么能让其他人看到? 陆迩有些惊讶,笑着拒绝:“现在穿两件还有些太热。” 角还有些不甘心,刚想再找点理由,又听陆迩下一句,“我在多羽那里试穿过,当时领口还有点不对,今天再让他们看看。” ——已、已经给别人看过了? 角如遭雷殛,眼睁睁看着如此好看的陆迩掀开帐篷出门去,顿时清醒过来,板着脸跟了上去。 紧身的高领白毛衣让陆迩整个人都显得非常好看,兽皮裙下长长的小腿踩着兽皮鞋,身边还跟着一个高大英俊的兽人,格外养眼。 一直以来,角总是红木部落的目光焦点,像最耀眼的星辰,大家都会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到角身上; 可现在陆迩和角一起出现,红木部落里的兽人们才发现,哪怕身高比角矮了许多、哪怕气势没有角那么凌厉高傲,陆迩在角的身边也丝毫不逊色,交相辉映。 路过的兽人们看陆迩的眼神都有些直了,甚至有些亚兽看着陆迩脸都有些红。 角站在一旁脸色阴沉,无形的气势散发出来,刺激那些兽人们纷纷从陆迩的美色中清醒过来,赶紧退后几步溜走。 他们可不想再挨角的揍。 亚兽们就没这个顾虑了,一窝蜂地涌上来,纷纷询问陆迩身上的毛衣是哪来的。 得知这就是陆迩这阵子在多羽那里搞出来的毛衣,这些没去多羽那凑热闹的亚兽们互相看看,纷纷在心里下了决心,忙完今天的活就去找多羽学织毛衣! 有个亚兽小心摸了一下陆迩的衣袖,惊讶地问:“这个……毛衣!毛衣手感好棒啊!用的什么动物的毛?” 角等待这个机会等了好久,立刻用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迫不及待地回答:“我换下的毛。” “角的毛?” 亚兽们视线在陆迩和角身上打量了一下,看着陆迩身上与角的头发同样银白的颜色,眼中流淌出羡慕的目光;还有几个年纪大一些的亚兽脸上浮现出慈爱的笑容。 在这种目光的沐浴下,角感觉全身好像都泡在蜜水里一样甜蜜,目光看似不经意地滑过陆迩。 要不是这个亚兽现在还没同意,他恨不得现在就抱着他转一圈! 与角相反,陆迩在这样的目光下感觉微微尴尬,而且还产生了一丝奇怪的感觉:他之前不是还想着怎么淡化他和角的关系,好让以后和角“离婚”的时候没那么突兀么? 怎么现在围观群众的姨母笑都出来了? 陆迩隐隐感觉哪里不对,但一时又想不大清楚。 想不出来干脆先记着,后面慢慢观察。陆迩没忘记今天出门的目的,和亚兽们交待了一下织毛衣的要点,就往多羽的帐篷去了。 不远处,勇目光追着陆迩的背影,有些恋恋不舍地收回,才转过头看向烈,刚想说点什么,就被烈阴沉的脸色吓了一跳:“烈?” 烈抿紧嘴唇,半晌才提醒了一句:“绿耳已经有角了。” 勇不知道为何莫名有些心虚,下意识找借口:“我是觉得那个毛衣还挺好看,不愧是角。” 顿了顿,勇似乎又有些疑惑:“不过有点奇怪,角现在都不跟我们一起狩猎了,每天都独来独往。” 烈神色有些阴沉,铅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勇看不太懂的神情:“喜欢毛衣?” 勇摸了摸后脑勺,歪歪头想了想,眼中有些发光:“我也想让我喜欢的亚兽穿上我的毛织成的毛衣。” 烈目光沉沉,转过头去,声音放轻:“我也是。” “可惜我上次换下来的毛给了绿耳。”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只能等到下个暖季换毛的时候再说了。” 烈又回头来看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轻笑一声,心情似乎又好了起来。 …… 对于寒季的准备不只是猎物,用来取暖和烧肉的木柴也是重要的物资。 往年这个时候,兽人和亚兽们都会出门拖干柴回来;如今又粟秸秆,各家各户的帐篷外头都摆着大垛大垛的秸秆捆,这些都是方便的燃料,部落里收集柴火的压力一下子小了好多。 陆迩却还要操心另外一件事。 他养的五只猪也需要保暖。 从角的口中陆迩得知,到了寒季,矮原猪会在自己的窝里铺上厚厚的干草,公猪负责出门寻找食物,母猪几乎不会离开小猪仔,用自己的体温为它们取暖;失去一方的矮原猪不得不把幼崽留在窝里出门,让小猪们自己凑在一起抱团取暖。 大野猪的抗寒能力还不错,小猪仔就不行了。 陆迩家里这五头猪还没长大,就这么丢在外头,刚进入寒季就能收获五大块新鲜的冻肉吃。 陆迩思忖过之后,决定参考现代养殖业的大棚,给他的猪圈外头也搭一个小帐篷。 浪费一大堆兽皮给小猪搭帐篷,陆迩还有些担心兽皮的所有者角可能会不同意,心里准备了一肚子理由和交换条件,没想到角矜持了没有半分钟就同意了下来。 陆迩高兴地对角表示了感谢,抱着角给他的兽皮笑呵呵地说:“我还想你要是不舍得,我就用别的东西和你换。” 角看着陆迩惊喜的样子本来心里麻酥酥,觉得几块兽皮换他的亚兽的笑容简直太划算——不就是给那只蠢“弟弟”搭个帐篷吗?看在它越来越胖的份上,这点兽皮他完全出得起。 可听到陆迩的话,角顿时有点后悔:如果他犹豫一下,是不是可以趁机提点交换条件、占点便宜的? 觉得自己亏哭了的角只能自我安慰:没关系,寒季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帐篷里不出门,他们两个二人世界这么久,还怕不能顺理成章地滚到床上去? …… 原本搭建猪圈的时候,栏杆和顶棚的架子就已经装好,这次改装成帐篷工作量也不大,只要把兽皮接起来在周围铺一圈即可。 角的帐篷是他一个人搭的,这次改装猪圈,角不想累到自己的亚兽,一个人包揽了下来,心里暗暗期待他的亚兽能够看在他这么主动的份上,多给些亲昵的好处。 在猪圈里接紧兽皮之间的缝隙时,小噜亲热地凑了过来。 它脑仁儿容量不大,但眼前这个大块头的气味从它来到这个猪圈时就一直存在;那时候这个大块头跟它的个头儿还差不多,是一只全身上下毛茸茸的小动物,尾巴还会动来动去,特别可爱。 现在变得全身光溜溜没毛了,这样不好。 不过就算没毛毛了,小噜还是很喜欢这个每次都会带食物和水来的大块头,亲亲热热地凑过来用猪鼻子在角的小腿上拱来拱去,表达自己的喜爱。 角没好气地瞪它一眼,手上动作不停,动了动腿把小噜蹬了个底朝天。 小噜在陆迩这里吃胖了不少,翻身之后挣扎了半天才爬起来,毫不气馁地又凑了过来。 从以前小猫崽用肉垫巴掌呼它的时候它就没生气过,全都觉得角是在跟它玩,更加兴致勃勃,嘴里快乐地发出“噜噜”声。 角无奈了:“你就不能像它们一样安静点?” 小噜又在角的小腿上蹭了一腿鼻涕,眨眨黑豆大的眼睛,迷惑地和角对视。 它的两个新兄弟都被劁了,失去了人类原始欲望的两只小公猪清心寡欲心宽体胖,吃得比小噜还胖,吃饱了就趴在地上安详地睡觉;另外两只小母猪性子比较稳重,而且对角身上自然散发出的狮子气息带着一点恐惧,从来不敢在角面前放肆。 只有小噜和角“相识于微末”,又有点缺心眼,才毫不顾忌地在他腿上抹鼻涕。 角完成最后一道工具,蹲下来无聊地戳了戳小噜的脑门,看着这只无忧无虑的猪仔,口气有些酸溜溜:“你倒是挺好,还没长大就有两个小母猪在等你。” 他的亚兽现在还没接受他呢!凭什么这只蠢猪就这么幸福! 扯了扯小噜的耳朵,角有点出神:“他什么时候才会喜欢我?” “喜欢谁?” 这时猪圈帐篷的门帘一掀,陆迩抱着个大家伙走了进来,听了几个词,有些好奇地问。 角咳嗽了一下:“没什么。” 他站起来,伸手接过陆迩抱过来的红色大家伙,入手感觉微微有些重,低头看看像是一个大陶器,不由得有些疑惑:“这是什么?” “暖炉,后面给小噜它们供暖。”陆迩从毛衣的口袋里摸出一条白色的小方巾擦了擦汗,看到角的目光盯在自己手,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解释了一下,“这是我用毛衣剩下的边角料做的手帕……你介意的话我就不用了。” 陆迩单纯是想着剩下的毛线不要浪费,干脆重新搓细,让多羽帮忙织成了一方小手帕。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能用来擦脸的东西只有兽皮,又厚重又擦不干净。 角的毛发质量非常好,陆迩便没多想,织成手帕之后便放在了口袋里,随时拿出来用。 却忘了也许兽人对自己的毛发还有多余的执念,可能不愿意他拿来当手帕。 角摇了摇头:“没事,你用吧。” 刚才看着那些原本属于自己的毛发在陆迩的额头、耳后、下巴上滑过的样子,让他心里有些蠢蠢欲动,甚至还有点嫉妒那些被织成手帕的毛毛。 ——他都没摸过这个亚兽的耳朵呢! ——算了,毕竟是他的毛毛,差不多就等于是他自己了…… 角竭力安慰着自己,把暖炉放在猪圈中央,任由小噜好奇地凑过来嗅嗅,微微皱眉:“下次搬这个我来。” 陆迩也没在意,随口答应下来:“好,我们自己帐篷里也会放暖炉,到时候找你搬。” 暖炉是陆迩为了过冬准备的新玩意儿。 从记忆中看,兽人们过冬的热源都是帐篷里的篝火,不拘什么燃料都往里丢,不但帐篷上面会被熏黑,还容易引发火灾。 陆迩参考现代社会的经验,在陶窑里特意烧制了简单的暖炉,个头不是很大,比篝火更容易保留火种,上面还可以坐一个小水壶烧水。 像他们家这么大的帐篷,只要摆放两个就可以保证基本的温暖;小一些的帐篷一个就够用。 陆迩已经让部落里的制陶组加班加点的烧制,务必保证每个兽人家里都能分配到足够的暖炉。 当然,这些暖炉不白给,想要暖炉的兽人们除了要提供食物,还要在部落里干活。 冬季里会有找不到食物、饿疯了的野兽失心疯地闯到部落里来,虽然大多数野兽都是找死,但没什么战斗力的老弱病残碰到野兽还是有很大的危险。 红木部落以前有简单的围栏,但都是早些年随便布置的,几乎没有防护作用——否则上次小石部落也不会这么轻易就闯进来。 陆迩的计划就是把围栏修缮一下,不说多么坚实,至少能起到一点阻拦和示警作用。 修缮围栏本来是用交换暖炉的工作,结果部落里大部分兽人和亚兽都抽空来帮忙,以前部落里最游手好闲的人都尽心尽力地干活,哪怕换到了暖炉也一样,倒是让陆迩惊讶之余也满意了许多。 ——现在红木部落的集体观念比最初强了不少。 …… “哥哥,父亲叫你。” 陆迩掀开帐篷,又看到红头发的茫在门口等着,拿了一个酸甜的果脯给他,“什么事?” 果脯是他最后封闭试验田之前最后的收获,把所有的浆果一口气采摘下来后,上锅蒸熟,拿到太阳下晒干,制成了简单的甜食。 虽然没有白糖加以调味,陆迩晒果脯的时候浸泡了一下蜂蜜水,味道也还不错——那蜂蜜还是茫忍着口水送来的。 茫嗜甜,开心地接过果脯,脸上露出腼腆的笑容:“有别的部落的客人。” 别的部落?难道是小石部落? 陆迩微微有些疑惑,角就从帐篷里钻了出来,脸色严肃:“我也去。” 到了腾的帐篷,陆迩见到了那位其他部落的客人,是一位健壮的青年汉子,相貌但还不错,身上纹着褐色的花纹,和小石部落好像不太一样。 那汉子做了自我介绍,说是来自巨牙部落,名字叫“实”,原型似乎是一只犀牛。 比起小石部落,巨牙部落距离红木部落稍远,中间隔着一段比较危险的狩猎场地,因此当初重和烈换盐的时候去的是更近的小石部落。 巨牙部落的部落结构和红木部落类似,首领也很敦厚,两家部落关系一直不错。 见到陆迩,被穿着高领白毛衣的陆迩惊艳到,实表现得非常热情:“你就是红木部落的巫医?长得真好看!” 陆迩自从换上毛衣收到无数这样的目光,早已习惯到麻木,脸上表情不变;旁边角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眼神带着一丝冰冷和高傲扫向这个不知死活的兽人。 实触及角冷酷的眼神,吓了一跳。他知道红木部落的角,知道自己打不过他,有些悻悻地把自己的热情调低了不少,保持了一点距离,心里有些惋惜。 ——唉,这么优秀的亚兽,身边果然已经有兽人了……首领还说自己是巨牙部落最优秀的单身兽人,指望自己把红木部落的巫医勾搭走,看来是没戏了。 走歪路是不成了,实只好正经地提出了自己前来拜访的目的:“我们部落用盐换了你们的黄豆之后,非常喜欢,听说你们都是从土地里种出来的,想来请教一下,是怎么种出来的?” 他们也尝试过把黄豆埋在土里,可是最好的也就是发个芽长个苗,很快就死了。 那时他们才明白为什么红木部落这么大方把黄豆换给他们,一点都不担心他们自己种出来,敢情是有独门秘诀。 巨牙部落的首领亲自验过黄豆后,迅速意识到这种能长期保存的食物中蕴含了多大的价值,自己种植不成功,立刻派了部落里的兽人来和红木部落接洽。 那位首领确认红木部落的巫医是个亚兽之后,还特意挑选了部落里单身兽人中最强大、最英俊的一个,看指望能不能直接把红木部落的巫医拐到他们那里去。 毕竟听说那位巫医的兽人已经死了嘛! 实本来也信心十足,但到了红木部落才知道,原来巫医的兽人竟然活着回来了? 等见到角,实膨胀的信心顿时被戳漏气——看这位兽人的外貌和气势,果然不愧是能直接咬杀蛮牛的狮子; 相比之下自己简直像个土包子……亚兽怎么也不会选择自己啊! 陆迩可不关心实的想法,思考起实说的问题。 最开始种植的时候,陆迩还没考虑到其他部落,只想先改善红木部落的状况;经过这一年来的努力,红木部落已经开垦出不少耕地,名声也打了出去,有其他部落的人想要耕种粮食也不奇怪。 小石部落不就是冲着这些来的么? 陆迩看了一眼腾,腾明白他的意思,大大方方表态:“种植是你一个人研究出来的,你来决定就好。” 角自然也毫无疑问。 陆迩对红木部落的人都不白送种植方法,对其他部落更没这个打算,微微皱了皱眉:“这件事让我们考虑一下——不过我要提醒你,寒季马上要来了,现在种植已经晚了。” 实点了点头:“这个我们早有预料。” 和腾交换完盐之后,巨牙部落自己尝过豆子的美味后又尝试种植,浪费了不少时间。 现在已经到了暖季的末期,他们也没指望能种得出来,只想提前做好准备。 陆迩主要是想多咨询一下和其他部落交易的价值和危机,另外种植粮食这种能够改变兽人们发展进程的东西,他也得谨慎平衡其他部落的发展程度和红木部落的进度。 就算再原始的社会,财富的积累都会招致眼红,而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时代,罪恶的诞生就会轻而易举。 陆迩可不想他辛辛苦苦引导红木部落走上文明的道路,结果被其他更加强大、更加无底线的部落吞并。 实表示自己还会在红木部落逗留一段时间多转转,陆迩可以慢慢给他答复。 听他这么说,腾皱了皱眉:“我找个兽人陪你。” 实摆摆手:“不用麻烦,我随便转转,猎物我也会自己去打的。” 腾有些诧异地看他一眼:“要的,我要为部落里的安全负责。” 毕竟实是外来的兽人,鉴于红木部落和巨牙部落几次交易都还算和谐,关系还不错,腾可以允许实在他们部落里暂时逗留,但一定要派兽人看着他,保证他不会偷偷侵害红木部落的安全。 亚兽和幼崽们的安全不用说,现在他们部落有了耕地、有了粮食、有了陶器,更要保护好部落里的不动产。 实:“……” ——大家部落里头有些啥谁还不知道谁啊,用得着这么防备? 第42章 (42) “这是什么?” “陶罐,可以炖肉。” “这又是什么?” “石磨,可以磨豆浆。” “这里是?” “打谷场,处理粟米。” “这里又是?” “菜园,种一些菜。” 实感觉自己眼睛都花了:这个红木部落里怎么感觉和他们部落差异这么大?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啧啧惊叹了一路,实看到一个小棚子样的建筑,偶尔有几个兽人小跑着进去,眼前一亮,猜测起来:“那里是不是做豆腐的秘密处?” 虽然他没吃过豆腐,但是来红木部落之后正巧碰到有人做了鲜豆腐,那滋味闻得他垂涎欲滴,心里早就打算好过会去打点猎物换豆腐尝尝。 “那是厕所,排泄的地方。” “啥?” “屎尿收集起来进化粪池。” 实:“……” 这个红木部落怎么回事,怎么连那么恶心的排泄物都要收集起来? 实在部落里走的时候,身边一直跟着面色很难看的烈。 本来腾想让角盯着实,但角考虑他要是接下这份活,每天几乎没什么空闲时间跟陆迩相处,便干脆利落地拒绝。 于是腾指派了烈。 实严格遵循巨牙部落首领的嘱咐,勾搭不到红木部落的巫医,就跟红木部落好好打关系,本想从烈做突破口。可他跟烈一起走了半天,费劲口水和烈套近乎,烈的脸上还是那副冷漠的表情,甚至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嫌弃。 实有点委屈:兽人们的气场和兽型都有些关系,因为原型是犀牛的缘故,他一直都给人憨厚老实的感觉,就算这个叫做烈的兽人脾气再怎么差,也不至于这么讨厌他吧? 他还想从红木部落嘴里打听一下打退小石部落的事情呢。 思来想去,实试探着问了一下烈:“烈,晚上我睡在哪里?” 烈冷冷瞥了他一眼,对这个耽误自己和勇一起狩猎的厚脸皮家伙没有任何好感:“我们没有多余的帐篷。” 实瞪大了眼睛:“不是吧?” 巨牙部落接待临近友好部落的兽人都会安排住处的!难道红木部落这么不客气吗? 烈有些不太情愿地说出后半句:“你睡我那。” 他没有亲人也没有亚兽,腾就顺便安排实去睡他的帐篷了。 实放下心来,期待地搓了搓手:“天色晚了,我们是不是该休息了?” 到了烈的帐篷,烈提供了几张兽皮让实自己搭个床铺,实早已习惯了这种睡法,只是烈帐篷里那个木床让他有些奇怪。 一张宽大到能躺下两个兽人的大木板,多了几块粗壮的支架,上面铺着一层明显经过编制的草垫子,上面多了两层毛兽皮,看起来极为暖和。 “烈,那是什么?” “床,睡觉用。” 实看烈好像不反对的样子,凑过去坐下试了试,眼前顿时一亮:这个床坐上去高矮刚好合适,而且也没有直接睡在地上那种冰冷的触感。 红木部落都是这么睡觉的? 实在心里酝酿了几个套近乎的问题,刚想开口,就看到烈从床的一侧摸出两个木棍,还有一团毛茸茸的线球。 实:“?” 烈把兽皮丢给实之后就投入了自己的毛衣大业中。 实在一旁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分辨出烈手里这件灰色的东西和红木部落的巫医身上那件套着的白色东西差不多,忍不住问:“烈,这是什么?” 烈没有抬头:“毛衣,保暖的。” “和你们的巫医身上的一样?” “嗯。” 实想起陆迩穿上白色毛衣的风姿,心里也觉得热热的,稍微揣摩了一下,就猜出红木部落的毛衣的制作:“你们都是兽人做给亚兽吗?” 烈不置可否:“不一定。” “你这个是做给自己的?”实稍微端详了一下,皱了皱眉好心提醒,“好像有点太小了。” 烈终于施舍了他一个眼神,“送别人。” 送别人? 实眨眨眼,恍然大悟:“讨好亚兽吗?好办法啊!就是……” 他又观察了一下那件半成品的灰色毛衣,迟疑了一下,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从这个毛衣的大小看,烈看中的亚兽还挺大块头的…… 不过这都是人家的家事,实就没有多嘴,在舒适的木床上动了动屁股,实在觉得舒服,兴致勃勃地提议:“烈,我今晚能不能睡床?” 这个木床躺下两个兽人都绰绰有余。 烈抬头扫了他一眼,眼神有些凶恶:“不准。” 实吓了一跳,有些委屈,把屁股从木床上拿下来,无趣地回到他的兽皮上。 ——有什么了不起,等他回去自己部落,也做个一样大、不,比这个还大的木床! …… 第二天,陆迩找到了实,告知了他思考之后的决定。 红木部落可以提供限量的种子和开荒播种的技术,巨牙部落需要用猎物、木材、石材交换,还要与红木部落结成“友好互助部落联盟”。 “友好互助……是什么意思?” 实小心地问。 “如果有需要人力帮忙的地方,希望巨牙部落不要吝啬;如果我们想用猎物交换从你们那里学习的技术,也希望不要藏私——当然,对我们也是一样。” 陆迩提出这个要求是参考了红木部落里一些老亚兽和老兽人们多年经验积攒下来的特殊技巧,想和巨牙部落做技术交流。 这些要求都在实可以许诺的范围内,便拍着胸口答应下来:“都没问题!” 看实好像完全没考虑讨价还价或者细究细节的意思,陆迩对这个时代兽人们的淳朴又有了新的认识,有些无奈地补充了一条:“此外,种植的技术不能随便给其他部落。” 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是巨牙部落把他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良种教给像小石部落一样的敌对部落,那红木部落就亏大了。 这一条也没问题,实痛快地答应下来。 这个时代也没什么合同可以签,但看腾和角他们的神色,知道大部分兽人对于口头许诺的认可度都很高,陆迩也没有多废话。 谈妥交易,按理说实也该回巨牙部落了,但他提出了一个请求,想在红木部落多留几天。 实以前虽然没来过红木部落,但是去其他部落滞留过,红木部落里的一切都和其他部落有很大的差距,让他既好奇又心痒。 “你们首领不会担心你吗?”陆迩问。 “不担心。”实傻呵呵地笑了笑,摆摆手,“首领本来想让我把你追求回部落的,说让我在外面待多久都可以。” 陆迩:“……” 角捏了捏拳头,凌厉的眼神扫向了实,声音带着不少冷意:“打一架。” 实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暗叫不妙,连忙解释:“当时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 角这几天因为毛毛没有长出来,不敢变成毛茸茸的大狮子求撸,心情已经非常不爽,实这个时候撞上来,正好给了他发泄的理由:“我不用兽型。” 实停顿了一下,脸上的神情变得有些微妙:“你用人型和我兽型打?” ——这有些看不起人了,他打不过角的兽型,难道用兽型还打不过人型? 角昂了昂头:“来。” 陆迩对兽人们之间的打闹没啥兴趣,看他们玩得很开心,就告辞回了自己的帐篷,继续做过冬的准备。 轻便的毛衣准备好之后,陆迩一边给角织毛毯,一边也开始做兽皮外套。 单纯的披肩和兽皮裙围在身上太漏风,毛衣的编制又耗时太久,更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兽皮切割成合适的大小,然后缝制成相对贴身的衣服。 陆迩打算先给角做一件。 之前做毛衣的时候,因为是第一次尝试,陆迩选择了最熟悉的自己的身材来做。 角提供了毛毛,却没捞到衣服,陆迩有点愧疚,便考虑给角做一件衣服。 只是天气越来越冷,一件毛衣的制作过程又太长,角个头又不小,陆迩担心寒季彻底来临之前自己做不好,就想先做两件兽皮外套给角,寒季里窝在家里没有事做,再慢慢织毛衣。 准备两天差不多毛色的兽皮,陆迩简单比划了一下大小,差不多觉得满意,又准备了骨针和用其他毛毛搓出的线,做好一切准备。 等角神清气爽地掀开帐篷回来,就看到他的亚兽坐在床上,身边摆着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正抬头看着自己。 刚才打败犀牛的爽快感顿时消失,角下意识回想了一下今天自己有没有做什么让陆迩不开心的事,脸上神色也带着一点不安:“绿耳?” “我给你量一下尺寸。” 陆迩坦诚,拿了一根长长的软草茎晃了晃,“站好。” ——量什么尺寸? 角还没明白过来,随后陆迩凑过来环抱住他的腰,让他全身绷紧,连一根脚趾都不敢动。 这、这还是他变回人型之后,和他的亚兽最亲密的时候! 突如其来的好事?! 感受着陆迩靠过来时身体的热度,还有让他抬起胳膊用草绳丈量宽度时的感觉,角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脑袋里都开始转悠乱七八糟的东西。 只是现在陆迩对他的态度还是像好兄弟一样坦然,现在暴露出来势必要追求失败,角只能努力忽略陆迩的存在,脑袋里胡思乱想来驱散自己不时冒起的危险想法。 那只笨猪弟弟的猪饲料吃完了吗?这么胖还天天吃…… ——他的亚兽又在量哪里? 把实揍过之后把实丢给了烈,烈的表情好像有点臭…… ——他的亚兽为什么突然跟他这么亲近,难道是终于接受他了? …… 陆迩把角的肩宽、胸围、腰围、胳膊长度等都量好之后,满意地拍拍角胳膊上结实的肌肉:“好了。” 角这才稍微放松一点,眼神中带上一丝希冀,试探着问:“刚才这是?” “量一下你的尺寸,我给你做一件外套。”陆迩大概比划了一下,笑着说,“作为你送我毛发和这段时间帮忙的感谢。” 虽然不是角心目中最希望的答案,但一想到他的亚兽为他做的兽皮外套将来会穿在他身上,角心里还是觉得暖洋洋的。 陆迩拿着木炭做的简易黑笔在兽皮的皮革一面仔细画着大致的形状,随口问了一句:“角,你们兽人为什么都只穿兽皮?” 亚兽们会根据气温在身上披不同长度的兽皮,最冷的时候几乎会把自己裹成粽子;兽人们永远都是上身赤裸,只在腰间围一块兽皮,陆迩搞出的兽皮鞋和草鞋都没见过兽人穿。 那条兽皮裙还都是兽人们自带,陆迩偶然观察过,天气热的时候兽人们的兽皮裙会短一些,显然也可以自主控制。 ——暖季里陆迩不小心看到过好几次,行动跨度比较大的兽人偶尔会露出比较关键的部位…… 原身记忆里也没有,所以陆迩放心地询问,不怕被质疑不知道常识。 角坐在椅子上,眼神放在这个低头的亚兽身上,目光不知不觉变得认真而专注,听着陆迩的问话也没多想,直接回答:“因为我们变成兽型会把身上穿的衣服撑破。” 陆迩一愣,抬起头来,想想好像又觉得很合理——兽人们在人型和兽型之间的变化虽然有点玄幻,但大部分情况还挺符合陆迩所知的物理定律,身上的衣服不会莫名出现和消失也在情理之中。 难怪他见过的兽人们都只围着一条兽皮裙,顶多身上多点小装饰。 就连那条兽皮裙都是兽人变幻的时候自带。 但是这样一来,他做的衣服岂不是白做? 角一直看着陆迩,看陆迩脸上神情变幻,立刻心有灵犀地明白陆迩的顾虑,连忙解释:“没关系,变身之前可以先把衣服脱掉。” 康前阵子苦哈哈地给自己织毛衣,也不是为了穿一次就崩掉,确定要狩猎的话就不会穿了。 至于角自己,肯定会把他的亚兽为他做的衣服小心地珍藏好,绝不会有搞坏的机会。 陆迩皱了皱眉,想想至少可以让角在部落里的时候穿暖和点,便低下头继续做起来。 不过这个问题还是让陆迩记在了心底。 兽人们一直光裸身体也不是事,衣服除了保暖之外,还有防晒、防外伤等各种用处,甚至单说美观程度也很重要。 如果兽人们每次变身都得把身上的衣服全都脱光,那也太麻烦了。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考虑弹性布料。 目前陆迩还没什么好方法,只能暂时记下来,看以后能不能找到有弹性的材料。 …… 陆迩为角做的兽皮外套刚做好,一场大雪悄然而至,宣告了寒季的正式来临。 这场提前了不少时间的大雪让已经出发返回巨牙部落的实傻了眼,不得不折返回来。 犀牛本来就怕冷,下着大雪的时候也很难抓到猎物,他八成没法活着回到巨牙部落。 腾有些无奈,只好把实留在部落里;只是烈拒绝跟实再同住一个帐篷,理由是“他打呼噜太吵”。 实委屈巴巴,最后被腾打发去和同样单身的康住一起了。 这场大雪下了几乎有半个月,漫天飞舞的雪花在地上铺上了厚厚的一层,红木部落所有的兽人和亚兽们全都龟缩在帐篷里不出门。 以往这样的天寒地冻,就算在帐篷里烤着篝火也会很难捱,还要操心他们的食物能不能扛过这次寒季。 这一次不同,毛衣和兽皮外套一层层包裹,家里再摆上一两个暖炉,亚兽们稍微活动一下甚至能感觉自己要出汗。 兽人们也很宽心,帐篷里几筐厚实的小米和黄豆让他们心里充满了满足感,总算不用太担心今年的食物如何——这几天吃着小米的分量,他们也大概估量过,发现他们收获的小米黄豆、之前捕猎准备的干肉加起来过一个寒季绰绰有余,就算一整个寒季一只猎物都打不到,也可以保证他们不会挨饿。 多亏了他们的巫医带来的这些神奇变化啊! 每一个捧着温暖的小米粥、在冒着热气的暖炉上取暖的兽人和亚兽们心中都充满了对陆迩的感激和崇敬。 腾组织了几个兽人,每天都会定时到各人家巡逻一番,确保没有人遭遇意外或者保暖物资不够。 大雪纷飞的时间里,大家基本闭门不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琢磨食物,陆迩尝试过蒸小米饭。 比起小米粥来说,小米饭入口的口感更加厚实,咽下去也更加具有饱腹感和安心感。 之前准备的酱肉、腌肉、腊肉全都派上了用场,每天搭配着小米饭切一块出来吃,格外有滋有味。 角以前都是把风干的猎物直接放在火上烤,最多再抹点粗盐,和现在陆迩精心烧制的农家饭菜简直天渊之别。 陆迩自己还是习惯菜肉搭配,只吃肉有点难受。 好在之前他收获了不少白菜和萝卜,还有之前剩下的一些新鲜蔬菜,白菜炖豆腐、萝卜炒肉等食物做起来,总算不至于吃得太油腻。 如果不是角天天也在帐篷里,陆迩其实还想用灵水直接培育一点新鲜蔬菜吃。 说起角,陆迩最近感觉有些奇怪。 还没进入寒季之前,有段时间角特别喜欢变成大狮子在他身边蹭来蹭去,又长又软的毛发每次都让他格外痴迷,每次都想狠狠上去呼撸一把。 尽管理智上提醒他角对他来说不是可以无所顾忌撸毛的亲密关系,但一只又白又毛的大猫靠到身边,暖烘烘的身体凑过来,谁能顶得住呢? 好在角好像不太介意,陆迩有时候忍不住摸一把,角也没什么特殊表现。 可后来角忽然就完全不变兽型,算下来陆迩也好久没有看到那只白白的大狮子了。 除此之外,陆迩微妙的感觉到角对他的态度似乎也有了些微的变化。 这种变化他很难说清,非要打个比方,就好像一个平时在身边乖乖巧巧的小学弟,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对项目势在必得的科研狂人,整个人似乎变得更具有……侵略性。 说话的口吻、看人的眼神、彼此的距离…… 这让陆迩一开始感觉有些不适应,偶尔会觉得角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危险,但再细看又好像只是错觉,角还是那个经常神情严肃的率直兽人。 一开始陆迩有些怀疑,猜测角可能是对自己有些意见或者有些想法,但是与角聊过,又发现角的回复十分坦率,跟以前并无分别。 时间久了,陆迩慢慢习惯了角的转变,也就没有再放在心上。 陆迩也怀疑过是不是角又想追求他,但想到部落的兽人们追求亚兽都十分直接,亚兽们拒绝也十分直爽,便抛弃了这个念头。 他低估了角在狩猎“猎物”的耐心和狡诈。 角能够成为最强大的兽人,绝不仅仅只是靠强劲的体力,还有无与伦比的耐心和迂回试探的心机。 对于陆迩这个势在必得、最钟爱的“猎物”,角发挥了比平时一百倍的心思。 角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尝试与陆迩亲近,每次看陆迩稍有皱眉就立刻缩回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心里为偶尔与陆迩的指尖相触、擦肩而过而感到满足;一时的满足之后又变为更加深入的渴望。 他想和他的亚兽更亲近一些。 足不出户,两人朝夕相对,没有其他人打扰,只能听到外面大雪落下“簌簌”的声音和猪圈里隐约传来的猪呼噜声。 角在满足这种安静的环境的同时,又忍不住渴望着更多。 但他不敢太直接,生怕被陆迩讨厌。 如果陆迩流露出一丝想要找个兽人的想法,不管竞争对手是谁,角都有信心自己能够获得胜利;可他的对手是陆迩自己不愿意,那他便没有任何办法。 因此他只有强行按捺自己,在陆迩转身过去的时候,用目光流连着他的亚兽;一旦陆迩看过来,立刻装作若无其事地避开。 普通的追求亚兽的方法在陆迩身上能不能行的通?角参考着他所见的追求过程冥思苦想自己应该怎么做。 他的亚兽不缺食物,一个人甚至能养活一个部落,看他平时似乎也不太重爱肉食,而且还自己养了猪,送猎物肯定没用; 不少亚兽们都喜欢在身上挂一些叮叮当当的小动作做装饰,可陆迩似乎根本不在意。而且在角看来,他的亚兽只需要简单地套上一件白毛衣,就比他见过的所有亚兽都要好看; 思来想去,角感觉还是要投其所好。 陆迩平时的兴趣似乎就是用一些角不太认识的植物捣鼓捣鼓,最后变成各种能吃能用的好东西。 可是角对这个根本不懂,他从小咪时期就在努力记忆陆迩展示出来的各种知识,直到现在仍旧一知半解; 此外,他的亚兽最喜欢的好像就是撸毛茸茸的动物,这一点角原本十分有信心,前阵子天天变成大狮子也是为了拉近和陆迩的关系; 可上次为了阻止他的亚兽用别的兽人的毛毛做毛衣,他忍痛割掉了自己的鬃毛,现在还没完全长好,狩猎的时候都避开所有的兽人独自行动,绝不能让他的亚兽看到。 他擅长的对他的亚兽似乎都没什么用。 他唯一能做的好像就是拼命对陆迩好。 沉思过之后,角做了个决定,抬起头看向陆迩:“绿耳,你现在最想要什么?” 不管是什么,他都会帮他取来! 陆迩愣了愣,没明白角这个问题的意思,稍微思索片刻,脸上浮现出一丝伤感:“我想再见到我的小咪。” 寒季到来了,小咪还是毫无踪影,陆迩忍不住担心他的小猫能不能找到暖和的地方、能不能吃饱。 更坏的结果,陆迩不愿深入去想。 角:“……” 第43章 (43) 小猫崽是他受重伤之后在一些额外因素作用下才变成的,现在他恢复正常,再变兽形也是大狮子。 就算他舍得受伤,也得担心在这样的寒季里没法好好照顾他的亚兽。 只是刚才心里已经许诺了,哪怕没有宣之于口,角也不想违背自己的诺言。 ——那该怎么办呢? 就算冒充,部落里好像也没有其他的小猫崽可以征用。 角皱着眉思索了一下,忽然眼前一亮,对陆迩说了一句“你等等”,转身拿起那件兽皮外套刚打算穿,想想又有点不舍得,放下来,掀开帐篷出去了。 陆迩还没来得及叫住他,只能看到那道背影很快消失在大雪之中,愣了一下,才无奈地坐下,揣摩着角的反应,心里忍不住升起一丝希冀: 难道角能把小咪找回来? …… 等到角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陆迩已经搓出一个毛线球。 外面飘着雪,陆迩在家里闲着也没事,就开始搓毛线,打算给自己和角再织两件衣服。 角进门时,肩膀和头发上都是雪,连眉毛上都有冰渣,神色却看起来很兴奋。 “绿耳,你跟我来。” 角来不及掸去身上的落雪,碧色的眼眸中带着一丝期待,对陆迩挥挥手。 陆迩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把毛线球放在一旁,自己在毛衣外又裹了一层兽皮,顺便把角的外套拿起来:“不冷吗?穿上衣服吧。” “没事,习惯了。”角不在乎外面的大雪,但看陆迩主动关心他,心里还是一阵暖烘烘,把兽皮外套抱在怀里也不穿,领着陆迩出去。 下午的雪下得小了点,但这几天连绵不断,脚下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隔着厚厚的兽皮鞋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角引着陆迩向小菜园的方向走去。 陆迩有些奇怪,又有些担心:“你找到小咪了?” 角忍不住翘了一下嘴角:“到了你就知道了。” 因为下雪的缘故,部落里家家户户都缩在帐篷里不出门,等候着这第一场大雪的停止,整个部落一片银装素裹,絮状的雪花洋洋洒洒落下来,不过片刻就能在人身上积攒一肩落雪。 陆迩隔一会就要把雪从头发上甩掉,免得一会寒气入头着凉感冒。 角注意到他的动作,脸上兴奋的神情淡了一点,想了想,把手中抱着的兽皮外套撑开遮挡在陆迩头上。 陆迩微微一怔,随后有些哭笑不得,摆摆手:“不用这样,你自己穿上吧。” 角很认真地道:“亚兽身体弱,不能着凉。” 陆迩有些无奈,看角也是担心自己身体健康,就随他去了,心里只琢磨着帽子也要弄一批出来。 到了小菜园,陆迩环顾了一下,一眼就看到角为他准备的惊喜。 那是一只用雪堆成的纯白猫咪。 圆溜溜的脑袋、竖起的耳朵、碧绿的猫眼,还有拖在身后的长长尾巴。 陆迩慢慢上前,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这个跟他几乎差不多高的雪人——不对,雪猫,手指尖触及的冰冷和内心的暖意形成鲜明的对比。 凑近了才看出来,这只雪猫的眼睛是用两块绿色的白菜叶子糊成,整个身体也微微有些扭曲,猫尾巴更是直接在地上堆了一圈。 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思念,角竟然会辛苦一天把它堆出来。 在一贯信奉规划性和实用主义的陆迩看来,也只有这些心思单纯的兽人才会有这样极简的浪漫。 陆迩望着这只大猫,心里忽然微微动了一下,好像一朵雪花落在水面,雪花转瞬即化,却还是激起一层细不可查的涟漪。 陆迩看着雪猫的时候,角也站在一旁看着他。 他的亚兽全身都裹在黑色的兽皮里,只有胳膊和脖子露出里面的白色毛衣,衬得他肤色几乎与雪一样漂亮;两颊因为寒冷而微微透出的红润和嘴边呼出的白气让陆迩在角心里带上了一抹淡淡的诱惑;弯腰观察那只雪猫时,脸上透露出的惊喜与好奇也让角格外的沉醉。 角一时看得呆了。 陆迩新奇地左右端详,按着下巴回忆了一番,才有些不确定地问:“这里面是一棵树吗?” 角站在一旁看着陆迩围着这只用积雪堆出来的大猫转了好几圈,心里微微带着紧张,脸上神情差点又要绷起来,听到陆迩这么问,连忙回答:“对,我把树干折断了一些,不然撑不起来。”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他一眼,眼神中掺杂一丝佩服:没想到角居然自己就能明白支架的用处,看来这个兽人脑袋很不错啊! 这只雪猫做得虽然没有多么精巧,但陆迩莫名觉得它真的带着小咪的神韵,伸出手轻轻虚抱了一下雪猫,心里微微叹口气。 ——希望他有朝一日还能再见到他的小咪。 怕凑近会把雪猫融化,陆迩退后了几步,侧身微笑,对角诚恳地道谢:“谢谢你,角。” 角看到陆迩脸上那没有掩饰的温和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紧张散去几分,嘴角也不由自主地扬起,绽开一个同样温柔的笑容:“没事。” 英俊的兽人的头发上都是一层薄薄的落雪,与他银白的头发几乎颜色一模一样。 陆迩这还是头一次看到角这样笑,看看角碧色的眼眸中流淌出的笑意,下意识想避开那有些炽热的眼神,转头又去看那只雪猫。 这样看下去,陆迩忽然心头泛起一丝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他又转头看看角,再转头看看雪猫。 银白的头发、碧绿的瞳孔。 陆迩眨眨眼,心中的古怪之感愈加浓郁。 角看陆迩神情似乎有异,连忙收起笑容,有些担心:“绿耳?怎么了?” 陆迩摇摇头,把那些奇怪的念头从自己脑袋里驱逐出去,试探着问:“角,你能不能变回狮子让我看看?” 角神色一僵,提起心来,脸上的表情忍不住又要绷紧:“看什么?” ——他的鬃毛还没长好呢! “没事,我就想看看……你和这个雪做的小咪哪个更大一点。” 角咳嗽一下,忽然有点后悔自己刚才应该顺便把那件兽皮外套穿上的,这样现在就有合适的理由拒绝陆迩这个请求。 兽型现在是绝对不能变的,一定要等他的鬃毛完全长回来再说。 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会,角终于勉强找出一个理由:“下雪我变成狮子的话,身上的积雪不好清理。” 陆迩本来是想请角变成大白狮子,然后自己对比一下雪猫和狮子之间的相似之处,看自己心里那古怪的念头是不是因为把狮子和猫混淆导致的。 但既然角自己不方便,陆迩也不好意思强求,便点了点头,暂且把那些念头封存起来。 给陆迩看过自己辛苦一天堆起来的雪猫,角的兴奋劲儿过后,看陆迩站在雪地里,头上、肩上都落下了雪,嘴角呼出白茫茫的气,顿时又有些心疼,催促道:“我们回去吧。” 陆迩没有反对,最后离开之前,想了想又在这只雪做的大咪的猫脸上轻轻亲了一口:“小咪,再见啦。” 角眼巴巴地看着陆迩与他做的雪猫亲亲,心里又浮现出一个又一个的酸泡泡:他还是小咪的时候隔三差五就有亲亲,现在变回去之后这么久了,最亲密的还是变成狮子之后被摸了摸背毛…… …… 雪猫堆好之后的第二天,雪就停了。 雪停之后视野变得亮堂许多,在帐篷里憋了很久的兽人们都跑出来活动。 以往亚兽们都会缩在帐篷里不出门,但今年有了毛衣毛裤,亚兽们武装齐全之后出门也没觉得太冷,在外头活动活动肯定比在家闷着强。 连绵多日的大雪在红木部落中攒下了厚厚的一层积雪,兽人们除了活动筋骨,也要开始做除雪的工作。 积雪在帐篷顶上会被帐篷里的热气融化,然后在外面的温度下凝结成冰,如果不及时清理,积雪和冰层越来越厚,很快就会把帐篷压垮。 处理帐篷顶端的积雪,体态轻盈、尤其是会飞的兽人们都变回原型直接爬上去直接用爪子,原型比较沉重的就只能老老实实拿着工具上去了。 亚兽们出来活动了一下觉得没那么冷,也没有光闲着玩,拿了工具来清理门口的积雪。 积雪踩踏多了也会踩成冰,年长的人或者小孩子很容易摔着。 经过陆迩这段时间的努力,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都不再像从前那样个体疏离,很多人扫干净了自己门口雪也顺便帮别人一起干,一些年老的亚兽或者兽人们也有热心的人去帮忙。 角对于这种体力活一向大包大揽,雪一停就上帐篷顶上开始除雪。 陆迩也出来拿了扫把正要扫门口,忽然两团红彤彤的毛绒球滚了过来。 一只是熊,一只是狐狸。 以前利也是跟在花尾身边被花尾瞎蛊惑的那种兽人,不过和追求花尾的那些成年兽人不一样,利纯粹是年纪太小凑热闹;在修建公厕的时候,利因为脑袋比较聪明被陆迩教导了一些数学知识,从此对陆迩崇拜得五体投地,一有功夫就凑过来跟陆迩玩。 茫和陆迩亲密起来也是在腾苏醒之后,感觉到陆迩对他的喜爱之后也特别喜欢找陆迩玩——因为眼睛看不清的原因,以前部落里很少有小兽人愿意跟他玩,茫就一个人变成熊球滚到部落外面自己找乐子。 两只毛色都偏红的毛球因为同样是陆迩的“粉丝”,碰面得多了也玩到了一起,经常一起出现。 被茫带歪,利现在也喜欢变成一团毛球滚来滚去,但因为他尾巴太大不好掌握方向,经常滚歪,所以滚一会儿就要停下修正一下方向。 今天他们又同时出现在陆迩这里,在雪地上留下了一深一浅两道滚过的痕迹,停下之后甩了甩身上沾染的雪沫,凑过来想和陆迩亲亲抱抱。 陆迩永远无法拒绝毛茸茸,低头挨个给了他们一个亲亲。 得到亲亲的两只毛球美滋滋,变回了人型,拿过陆迩手里的扫把:“哥哥,我来帮你。” 陆迩看两个小家伙都很积极的样子,就由着他们,自己想了想,跟帐篷顶上的角打了个招呼,转头去找腾。 他还有些事跟腾商量。 角脸上表情十分正常地答应着,看着陆迩走远了,神色才骤然间阴沉下来,咬牙切齿地看着下面那两个敢跟陆迩亲亲的小兽人。 ——凭什么他们都有亲亲! 越想越生气,角随手抓起一把积雪,搓成一个雪团子,瞄准利的脑袋,手腕一抖,雪球就“啪”地一声砸到利的头上,炸了他一头一脸。 利尖叫一声跳起来,左右看看:“是谁?!” 茫凑过去嗅了嗅,有些疑惑地歪歪头:“角?” 利恍然大悟,仰起头看向帐篷顶,疑惑大于气愤:“角,你砸我干什么?” 真正原因自然是看利天天来蹭他家亚兽的便宜感觉不爽,凭啥他都得不到的亲亲这个小狐狸能有? 但这种理由角当然不能说出口——一说出来,整个部落不就都知道他和他的亚兽没有在一起了吗! 这种事是万万不能发生的! 因此角只是“哼”了一声:“跟你玩。” 利眯了眯眼,仰起头轻轻挠了挠耳朵,脸上忽然浮起一个有点奸诈的笑容:“角,你该不会是因为绿耳跟我亲亲吃醋了吧?” 角神色冰冷,傲慢地斜睨他一眼:“你?呵。” 利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看角这幅自大的表情,顿时撇撇嘴:“我要是再长大一点,肯定跟你抢绿耳!” 顿了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看着角的目光带上几分殷切,“角,要不你们以后生了崽,送给我一个当亚兽吧!” 角脸色顿时黑了几分:这个小混球,惦记他的亚兽不算,还惦记他的幼崽?! 他顺手又抓了几个雪球,在帐篷上站起来,轻轻掂了掂:“利,你也该到了学狩猎的时候了。” 利谨慎地后退一步。 “我就先给你锻炼一下速度。”角微微抬了下眉毛,手腕抖动,几个雪球丢出去,全都砸到小狐狸身上,力道虽然不重,还是把利砸得哇哇乱叫。 …… 陆迩回来时,就看到他的家门口有好几个小兽人小亚兽在快乐地打雪仗,甚至还有几个成年兽人掺杂其中。 而角斜靠在猪圈外面,歪着头看着他们互相丢雪球,嘴里还不时指点两句“太慢了”、“再快点”。 陆迩迟疑地看了看,发现他们雪仗打得有模有样,不由得有些好奇,走到角身边问了一句:“他们在干什么?” 角咳嗽一声:“现在大家比较闲,让他们锻炼一下速度。” 陆迩点点头,看这些小家伙们玩得很开心,也就没在意,转头看向角:“我和腾商量了一下寒季里部落要做的事情,兽人相关的部分,腾说想问问你的意见。” 虽然寒冷的季节田地里不能直接种植东西,但对农业来说并不意味着完全的清闲,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休整田埂、清理水渠、压平路面等等,还有把化粪池挖开清理积肥,把积肥全都均匀灌溉到田地里,留下空的化粪池容纳新的排泄物。 除此之外,陆迩也去看过多羽等几个老兽人老亚兽们的状况,发现到了寒季他们的身体状况下降得很厉害,很多活计都干不多了。 为了不让他们掌握的技能失传,陆迩打算专门组织培训班,由这些多才多艺的老人口头授课,好能够把技能都传递下去。 以及毛衣和兽皮外套、兽皮鞋等制作,陆迩考虑至少要每人制备两套替换用的衣服,保证整个寒季大家都有保暖的衣服穿…… 想一想能做的事情非常多,很多都需要亚兽和兽人们合作搭配。 按照轻重缓急,陆迩大致排列了一下安排清单,让腾和角过目。 对着陆迩用木炭简单画的简笔画,角和腾沉思不语。 角耐心地看了一遍。在陆迩身边这么久,他是红木部落里最能够贴近陆迩思维方式的人,基本能够理解陆迩未雨绸缪的思路,对大部分安排都表示赞同。 只是他提出一点:“兽人们要定期出门狩猎。” 陆迩愣了一下:“我们的食物不够吗?” “够,但兽人不能一直只做农活。”角神情有些严肃,轻轻指了指自己,“不经常去狩猎,兽人们的技巧很快就会退化,尤其是寒季。” “寒季狩猎会很危险吧,不能等以后再复健么?” 从记忆中看,兽人们折损率最高的就是寒季的末期,冬天肢体本来就相对僵硬,兽型受天气影响也很大,出意外的概率最高。 “危险也要去。” 陆迩微微皱眉,嘴里含了一句话没有说出来——他们积攒的粮食足够一整个寒季用,狩猎技巧可以等寒季结束之后慢慢训练;甚至以后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就不必兽人们冒着危险出门。 但看角似乎很坚持,腾也站在角那一边,这句话陆迩就没有说出口。 “那就把兽人们定期狩猎的时间也纳入进来。”陆迩修改了一下他的安排计划,修改到腾和角都没有疑虑为止。 计划拟定,腾放手让陆迩和角安排,自己打了个哈欠,嘱咐了两句:“寒季里你们有什么事就直接做决定吧,不用特意问我。” 他揉了揉眼睛,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需要我狩猎的话再找我。” 兽人的习性或多或少会受兽型的影响,腾的兽型是熊,在寒季就会比较嗜睡。 部落里有几个兽型有冬眠习性的兽人,自从下雪开始就一直在睡觉,至今都没出过门。 陆迩与角对视一眼,心想看来这个寒季的部落安排基本落在他们头上了。 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对于陆迩和角发布的安排几乎没有质疑,仿佛早就默认了他们的巫医不会让他们清闲着度过这个寒季。 以前部落的亚兽和兽人们基本只听从腾的安排,角很少参与部落的事务处理,重的威望又不太够。 陆迩虽然出现在他们的眼中也不过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可红木部落所有人几乎都默认了陆迩的领导地位,就连以前的二把手重都毫无疑虑。 而且比起兽人,被陆迩“坑”过几次的亚兽们对陆迩的追捧更甚。 陆迩在部落里的威望悄无声息间已经仅次于首领之下,甚至超过了部落最强的战士角。 角敏锐地察觉到这种变化,不但没有觉得没面子,反而乐见其成——他和陆迩相处的时间最久,能够看到陆迩为了红木部落能够吃饱穿暖耗费的心血。 在角的心里,这些都是陆迩值得的。 只是从部落出来之后,角心里就开始有点不安。 ——刚才在帐篷里自己反驳了陆迩,他的亚兽会不会生气? 角小心而隐蔽地观察着陆迩的神情,发现陆迩表情十分正常,心里反而觉得更不安。 只是当着部落里其他人的面,他不好意思对陆迩撒娇,只能憋着不说话。 等到避开那些还在打雪仗的兽人们回到他们自己的帐篷,角不必端着架子,看着陆迩坐到床上,才凑过去弯下腰,胳膊撑在床边,小心翼翼地问:“绿耳,你生气了吗?” 陆迩心里正在琢磨着明天的计划,听到角的疑问,顿时一愣:“什么?” 对视上近距离的角碧色的双瞳,陆迩不知为何竟然读懂了角的想法,心里一阵好笑:“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生气了?部落里的事情有异议不是很正常吗?” 他推行新的生活劳作模式必然会受到阻力和反对,这一点他早有预料;角能够接受和理解得这么快已经让他觉得非常惊讶了。 角看陆迩好像不是在说谎的样子,稍稍放下一点心,嘟囔了一句:“因为我提意见……” 别人不知道,角是知道的,陆迩提出的很多东西都是另一个世界的结晶,角自忖自己要是带着擅长的东西教导不懂的人,那人还要反驳的话,他肯定会觉得生气。 陆迩轻轻挑了一下眉,看着这个莫名有些可爱的大个头兽人,忍不住笑了一声,拍拍他的胳膊:“那我问问,为什么你一定要兽人们寒季里也狩猎?” “寒季里如果不保持稳定的狩猎锻炼,兽人们的战斗力会大大下降,寒季过后遭遇危机,身体反应跟不上,就很难战胜对方。” 角犹豫了一下,看着这个亚兽带着一点淡淡疑惑的眼神,还是说出口,“我以前的部落,就是因此被入侵的。” 第44章 (44) 迎着陆迩诧异的眼神,角放开手臂,顺势坐在陆迩身边,双手轻轻握在一起:“我出生的部落,兽人们都很强大,寒季之前就能捕获足够多的猎物,那时候的寒季也短,所以到了寒假大家几乎不再出门狩猎,只有少数兽人轮替巡逻; “后来部落里出了叛徒,趁着寒季刚结束、兽人们身体还未完全活动开的时候攻打进来,结果……” 陆迩看到角眼中的一抹黯然,沉默了片刻,伸手轻轻拍拍这个大兽人的胳膊:“我明白了。” 兽人世界毕竟和地球上的原始人类不一样,地球文明的发展史只能做参考,不能完全套用。 陆迩心里也提醒了一下自己,不能犯教条主义,后面将人类文明中的经验化用时一定要好好考虑现实情况。 不过角的这个过去经历陆迩以前从来都不知道,和白须他们聊天的时候,好像也没有提起过。 “后来部落没事吧?”陆迩关切地问。 角笑了笑,神色轻松了一些:“死了些人,丢了我们的图腾,别的还好。” 他转过头,眸色之中蕴含了一些陆迩看不懂的情绪,“我也是因此和部落分离,流浪到红木部落,被腾捡走的。” 陆迩回想了一下,发现当年的角应该只有六七岁,不由得暗暗吃惊。 “没听过你谈起过以前部落的事情啊。”看角似乎有些闷闷不乐,他主动想活跃一下气氛。 角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碧绿的瞳孔中带着一丝温柔的光芒,神色柔和了些:“只有你知道。” 陆迩怔了下:“腾也不知道?” 角收回目光,“嗯”了一声,嘱咐了一句:“不要告诉别人。” ——他知道他的亚兽的来历,守护着他的亚兽的秘密,也忍不住想把自己的来历也告诉他的亚兽。 好像互相交换了秘密,他们就永远能够被锁在一起。 看着角英俊的侧脸,陆迩心里不知为何,感觉微微动了一下,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自己没有注意到,但再细想又找不出哪里不妥。 …… 巨牙部落的实滞留在红木部落之后,因为被烈嫌弃,只好和兽型是灰獴的康住在一起。 其实他对住处没什么挑剔的。皮糙肉厚的兽人嘛,有个地方睡就行。 问题是他不知道康这里竟然有这么多的蛇。 一条条被挂起来晒干的蛇垂在帐篷里,有的还五彩斑斓一看就有剧毒,刚进帐篷的时候他差点吓得要变身冲上去。 只是杀死的猎物还好,更过分的是康的帐篷里还有两条冬眠中的活蛇! 实惊恐地问康:“你在帐篷里放蛇干什么?” 康有些得意地搓了搓手:“你知道我们部落的巫医绿耳吗?” “知道,怎么了?” “绿耳养了几只矮原猪的猪仔,应该是要养大了吃肉呢。” 实搞不懂:“这跟蛇有什么关系?” “我们巫医做的任何事都肯定有深意!反正我也没多少事,就先学着绿耳把食物养几只试试看。”康上去抚摸了一下那两条盘成圈沉睡中的小蛇,想象着以后养肥之后的美味,口水都要掉下来了,“这些蛇都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种类!” 实谨慎地问:“它们有毒吗?” 他如果是犀牛的兽型,倒是不太怕毒蛇的牙,可这件帐篷这么小,他也不能一直用兽型。 “没毒。”康摆摆手,忽然叹了口气,“我本来想找个亚兽陪我一起养食物,所以特意选了没毒的蛇,可惜他们都不愿意……” 实嘴角抽了一下,心想有亚兽愿意跟你一样在帐篷里养这玩意那真是有鬼了。 不过被康这么一提醒,实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虽然不能把红木部落的巫医拐回去了,但红木部落里还有很多亚兽。这些亚兽跟在那个巫医身边肯定学到了不少东西,如果把能在红木部落找个亚兽,岂不是也对他们巨牙部落有大好处? 反正追求亚兽这种事也不分部落,全凭个人本事! …… 说干就干,等大雪停了,实就出门在部落里转悠了几圈,看中了一个娇小可爱的亚兽,对他发起了攻势。 红木部落的亚兽们身上几乎都有一件那叫做“毛衣”的东西,在寒季也能出门,不像他们巨牙部落,一到冬天亚兽们恨不得都睡在篝火里。 这让实省事不少,很快就锁定了自己的追求对象,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令实有些奇怪的是,那个亚兽似乎对自己送上的猎物兴趣缺缺,对自己许诺的“跟他在一起之后不需要干活”也没什么激动表情,倒是皱着眉提了一个问题:“你能给我织一件毛衣吗?” 实愣了愣:“毛衣?”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这个亚兽的上身,“你不是有吗?” 那个亚兽有些不高兴:“这是我自己做的——好几个兽人都把自己的毛毛做成毛衣送给亚兽了呢。” 实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这个……我可能不行。” 因为他的兽型是犀牛,完全没有毛毛。 那个亚兽撅撅嘴,礼貌地拒绝了实的追求。 实拖着自己抓来的猎物有些沮丧,一边走一边心里琢磨:难道现在红木部落流行兽人把自己的毛毛做成毛衣送给亚兽?记得当时在帐篷里看那个巫医,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衣。 而他的兽人好像就是一只白色的大狮子来着…… 想起被角揍了一顿时的疼痛,实缩了缩脖子,心里还在想是不是要去学一下怎么织毛衣,好将来可以追求亚兽,就看到前面路边拐过来两个并肩而立的兽人。 其中一个还挺眼熟,是烈。 虽然烈嫌弃自己睡觉打呼噜,但烈的帐篷宽敞又干净,而且没有奇奇怪怪的蛇,实对烈的帐篷充满了思念,热情地打了个招呼:“烈!” 走进了实才发现,烈身边的这个兽人自己也见过,就是跟烈经常一起的那个叫勇的花豹。头发橙黄,笑起来很阳光,身上还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 毛衣? 实愣了一下,他还没见过兽人穿毛衣呢,不由得问了一句:“你也有毛衣吗?” 勇扯了一下衣袖,笑呵呵地回答:“烈送我的。” 实脸色微微有些古怪,下意识看了烈一眼。 ——不都说毛衣是兽人送给亚兽的吗,难道也有兽人送给兽人的? 他想起之前住在烈的帐篷里时,烈织毛衣的时候自己也瞥见过,那衣服确实很大,自己当时还在想是哪个亚兽这么壮实…… 勇说着说着叹了口气:“我本来也想送一件给烈,可惜我自己的毛毛之前送给绿耳了。” 烈脸上微微泛起一丝笑意:“没事。” 实忍不住问了一句:“毛衣不是兽人用来追求亚兽的吗?” 烈没理他,拍拍勇的肩膀:“我们去抓兔子吧,我烤给你吃。” 自从在陆迩那里吃过一次烤兔肉后,勇就对烤兔子念念不忘,后来烈给勇烤了一次,味道竟然也很不错。 想起烈的手艺,勇眼前发亮,对实打了个招呼,就跟着烈一起走了。 实看着这两个兽人离开的背影,隐约觉得有些古怪,又怎么都说不出来。 …… 多羽开办的“毛衣编织培训班”开启了红木部落的学习氛围。 多羽和一些亚兽们来给学生们讲解一件毛衣从头到尾是如何制作的。陆迩也参与进来,负责讲解前期毛毛的处理和对形体的理解,不光毛衣,还把毛裤、毛袜甚至帽子也一起讲解了一遍。 冬季里御寒毕竟是最重要的环节,复杂但轻便的毛衣毛裤、简单有些分量的兽皮外套和兽皮鞋,全副武装的红木部落兽人和亚兽们出门做事几乎没有受到影响。 往年一直在寒季赋闲在家的亚兽和兽人们还没来得及惊喜,陆迩制定的一揽子寒季安排就砸到了他们头上。 修理田地和水渠这些工作还好,清理化粪池这件带着浓郁味道的工作让不少兽人们望而却步。 陆迩无奈之下,找了角,和角商议过之后,决定让在角的狩猎训练中表现差的兽人们来清理化粪池。 一时之间兽人们爆发了强烈的求胜欲,训练成绩比以往不知好了多少,让角十分的满意。 看来红木部落的兽人们的潜力还是很不错的,可以进一步挖掘。 当然,陆迩制定计划的时候也考虑到了劳逸结合,没有安排太密集,给了兽人们充足的时间放松娱乐。 自从角带起了打雪仗的风潮,打雪仗成了红木部落里最常见的娱乐活动;角为陆迩堆的雪猫曝光之后,也有很多人喜欢上了堆雪人。 角也想带陆迩一起去玩来着,被陆迩拒绝了:“你自己去玩吧。” 角委屈地眨眨眼:“我想跟你一起玩。” 陆迩看到角这幅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晃尾巴的大狗狗,心里一软,站起身来:“好吧,我们一起去玩。不过不玩打雪仗。” “玩什么?” 陆迩想了想:“玩滑雪吧。” 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很喜欢滑雪,只是泡实验室抽不出多少空闲,每年顶多抽那么几天去玩一玩。 这次角想要他一起出去玩,他倒是起了一点兴趣——这个世界的雪又大又厚,雪地踩上去柔软绵实,还挺适合滑雪。 不过滑雪之前要先把滑雪板等工具做出来。 陆迩找到锋,请锋帮忙削出两块合适大小的模板,然后自己简单加工和兽皮鞋绑在一起,又找了两根差不多长短的木棍做滑雪杖。 虽然工具比较简陋,但红木部落附近的地形比较平缓,雪又比较厚,没什么危险。 陆迩之前在家闲着做了好几双兽皮鞋替换着穿,这次腾出两双来做成滑雪板,分给角一双。 从前面的描述里,角大概知道陆迩的想法,心里起了极大的兴趣,根据陆迩所说的这项游戏的玩法,想了想提议:“去小眼湖吧。” 那边的地形向着湖内微微倾斜,坡度也不太陡。 陆迩很痛快地答应下来,抱着滑雪装备和角一起徒步向着小眼湖的方向去。 小眼湖的距离不算近,陆迩走着走着忽然想起来,因为没怎么出部落的缘故,他一直没考虑做什么代步工具,只有腾之前去换盐才做了一辆手推车。 后面可以考虑研究一下自行车之类的交通工具。 看着陆迩脸上的沉思,角其实心里也有点惴惴:如果不是他身上的毛毛还没长回来,他现在一定会变成兽型驮着他的亚兽,省的还要用两只脚慢慢走……他的亚兽不会因此生气了吧? 想到这里,角忍不住主动问:“绿耳,我帮你拿着。” 陆迩抱着两块木板确实有点累,看角似乎十分轻松的样子,没有客气:“多谢。” 角接过陆迩的滑雪板,眉眼间忍不住有些欣喜,又不想在陆迩面前暴露出来,勉强绷住:“没事。” 到了小眼湖附近,陆迩站在坡上,一眼望去,下面的小眼湖已经结成厚厚的一层冰,冰下是有些深绿的湖,遥遥看过去仿佛一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大地上。 冻湖附近几乎没有什么野生动物,周围安静得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陆迩十分满意,把滑雪板套在脚上,撑开滑雪杖试探着滑了几步。 最初因为工具的粗糙和雪地的原始吃亏了几步,很快陆迩就掌握了诀窍,慢慢地滑动起来,后来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让角用力狂奔才能勉强追上。 陆迩停下等着角,微微抬下巴示意:“角,你也试试。” 不像有经验的陆迩,角一开始完全不懂滑雪的玩法,以前用爪子抓紧地面的他适应不了这种滑溜溜的行动方式,劈叉滑倒了好多次。 不甘心在他的亚兽面前丢脸,角跟在陆迩身后一边摔跤一边尝试。 陆迩看得忍不住想笑,想到狮子们的自尊大都很强烈,勉强憋住自己,主动手把手教着角滑雪。 没想到自己学不会还能得到陆迩的亲身教导,角心里的羞愤感顿时烟消云散,跟陆迩贴在一起,偶尔还会被陆迩在身上摸摸捏捏——指点他正确的姿势,心里美得要冒泡泡。 角的平衡性和体力在红木部落无出其右,有了陆迩的教导,很快就掌握了滑雪的诀窍,不多时就滑得有模有样了。 看角也学的差不多了,陆迩就没有再手把手的教,让角心里顿时一阵失望:早知道自己就再装得笨一点了。 一起滑了一会儿,陆迩起了一点兴致,停下滑雪板,转头对角笑道:“角,要不要来比赛?” 不在红木部落里,周围都是怡人的雪景,做着自己喜欢的运动,陆迩心情放松了不少,脸上的笑容都比平常开朗许多,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有一层“绿耳”的伪装身份。 虽然身边还有角这个红木部落的兽人,但陆迩不知为何在角面前越来越觉得舒畅,仿佛潜意识觉得在角面前完全暴露自己也没关系一样。 比平时更加耀眼的笑容倒映到角的眼中,也倒映到角的心里。 狮子兽人的心被这个笑容融化成一滩柔软的蜂蜜。 他低了一下头,轻轻吸口气,才重新抬起头,也露出了温柔的笑容:“好。” …… 第一轮比赛以陆迩的压倒性胜利告终。 陆迩毕竟经验丰富,比初学者多了好多年的经验,一时滑爽了也忘记掩饰自己,只顾着在雪地上滑出优美弧线,看得后面的角不时出神,然后摔个大跟头。 这也是角落后一大截的原因之一。 第一轮比完,角沉醉在陆迩神采飞扬的笑容里,忍不住问:“要再来一次吗?” 陆迩正在兴头上,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好!” 这一轮他们滑的位置越来越偏向湖的方向,陆迩兴致上来,冲着稍微陡一些的坡滑了过去。 速度越来越快,风夹着碎雪从陆迩耳边吹过,没有护目镜让陆迩眯起眼睛,刚才激动的热血稍稍恢复,准备开始减速。 突然,前面的雪地里忽然钻出一只灰白色的不知道什么野兽,向着他猛地扑过来! 糟糕! 陆迩心里一惊,下意识用力一转方向,向着另一边加速躲开。 背后还能听到野兽的咆哮声,陆迩来不及想太多,撑开滑雪杆就向前冲,方向偏离了原来的目标。 角在那只野兽还没跳出来的时候就闻到了它的气息,只是陆迩滑雪的速度太快,他还没来得及示警,陆迩就直接冲到了它的面前。 那只野兽扑出来的时候,努力向前冲的角感觉心跳都快停止了,只恨自己没长出翅膀能直接飞过去。 等到陆迩千钧一发地躲开,角才觉得血液回流,跟在后面追上去,手中的滑雪杖狠狠地丢出去,直接穿透了那只野兽的脖子,将它钉死在雪地上。 处理掉那只不长眼的野兽,角松口气,抬头看向陆迩,却发现陆迩冲过去的方向似乎有点不对。 如果他没有记错,那个方向似乎有个小悬崖! 角瞳孔猛然收缩,从野兽身上拔出滑雪杖,却发现它已经折断不能用了。 眼看着陆迩即将冲到小悬崖上,角咬咬牙,咆哮一声,原地变成了雄壮的白色狮子! 兽皮鞋被直接撑破,狮子用熟悉的四只爪子踩在雪面上,足下用力,迅若闪电地冲向了陆迩。 陆迩也发现了前面的路况似乎不太对,紧急用滑雪杖制动。 只是这段路的坡度有点抖,陆迩的滑雪杖又不是专业的,效果一般。 勉强调整了两次方向,陆迩的速度还是没有慢下多少,很快就直接冲出了悬崖,凌空飞上了半空。 脚下骤然失重,陆迩下意识握紧了滑雪杖,脑袋里一闪即逝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最后勉强稳住心神,松开滑雪杖,试图抱住头。 ——这个高度不算太高,下面有积雪缓冲,应该不会受太重的伤…… 陆迩脑袋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身子往下落了不过一秒,忽然就落到一个柔软而温热的躯体上。 银白的狮子在陆迩掉下去之前赶上,纵身一跃,靠后背接住了他,随后一起摔了下去。 陆迩下意识环抱住狮子的脖子,把自己的脸埋在大狮子与下方的雪地同样纯洁的毛毛中。 隔着厚厚的皮毛和温热的皮肤,陆迩几乎能听到这具有力的躯体里强健的心跳声,鼻子中还能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野兽气息。 角驮着陆迩坠落到地面,前肢触地弯曲,缓冲力道之后在雪地上滑行了几米,有惊无险地停了下来。 刚停下来,角就变回人型,转头把陆迩抱在怀里,声音带着一丝惊慌:“你没事吧?” 陆迩被火热的拥抱环绕,微微怔过之后,从坠落的空虚感中清醒过来,脸上露出笑容,轻轻拍拍角的后背:“放心,我没事,多谢你接住我。” 角松开陆迩,左右看看好像没受伤的样子,才松口气,迎着陆迩的眼神,莫名有些心虚,赶紧松开手:“没事就好。” 陆迩站直身子,看着角似乎有些坐立难安的模样,心中闪过一个猜测,试探着问:“角,你的鬃毛是怎么回事?” 虽然大狮子接住他、落地、变回人型不过短短几秒的时间,陆迩还是清晰地看到狮子头上从前厚长又浓密的鬃毛现在变得坑坑洼洼,还不到以前的一半长。 角动作微微一僵,心里暗暗叫苦。 刚才他迅速变回人型,就是怕被陆迩注意到他的鬃毛。 没想到陆迩还是看到了。 陆迩看着角脸上再次紧绷起的表情,愈加笃定心里的猜测,轻轻吐口气,肯定地道:“是不是在这里?” 他指了指自己身上套着的白毛衣。 角听陆迩的语气,知道瞒不过去了,垂头丧气地点点头。 陆迩最初的惊讶过去之后,心头泛起一丝困惑:“为什么?” “我答应要给你我的毛,但是我以前褪下来的丢了,所以……”角不太敢和陆迩对视,声音也放低了不少。 陆迩怔了怔,仰起头看了看身边这个高大英俊的兽人,想到他只为了随口一句话就把代表着狮子的尊严与骄傲的鬃毛剃下来给自己做毛衣,心里莫名泛起一抹柔软的情绪,忍不住柔声道:“我对毛毛的来源没有要求,你也不必这样。” 是为了让他的亚兽身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味道——这个理由角可不敢说出口,只能模糊着“嗯”了两声。 陆迩看着角这幅样子,心里闪过愧疚、感激、感动等复杂的情绪,踩着滑雪板向前走了一步,声音不自觉变得温柔许多:“角,能不能再变回狮子让我看看?” 第45章 (45) 角犹豫了一下,本来不太想自己鬃毛坑坑洼洼的模样展露在陆迩眼前,但对上陆迩恳切的眼神,又不忍心拒绝。 挣扎半晌,角还是变回了那头头上长角的白狮子,静静趴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去。 陆迩伸手去轻轻抚摸了一下那些坑坑洼洼的鬃毛。 时间过去这么久,那些鬃毛已经长回了一半左右,只是边缘残次不齐,把狮子的威严与霸气破坏得淋漓尽致,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 陆迩没有笑,手指轻轻梳理过那些柔软的鬃毛,想到身上这件毛衣的柔软紧实,伸手去挠了挠狮子的下巴。 狮子被挠出一个呼噜,惬意地伸长脖子,方便陆迩继续挠。 陆迩刚才下意识用上了给小咪挠下巴的手法,没想到角竟然也觉得很舒服,便又学着给小咪撸背的方法给角也梳理了一下背毛。 角久违地感受到被撸的熟悉快感,舒服得想在地上打滚。 好好撸了一顿狮子,陆迩和狮子都非常满足。 陆迩看着狮子闭着眼睛趴在地上,尾巴晃来晃去,心里忽然跳了一下。 ——角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毛毛剃下来?直说不就好了? ——难道角对他还有什么想法? 大狮子等着陆迩继续撸他,结果陆迩不动了,有些奇怪,睁开眼扭头看了陆迩一眼。 被这双碧波般的双眸盯着,陆迩又感受到那种十分奇特的熟悉感,但是细想又想不出来。 不过现在已经安全下来,陆迩拍拍狮子的后背,问:“角,饿不饿,我们回去吗?” 角歪头看了看陆迩,忽然昂起头,离开陆迩身边,向前扑了几步来到湖面上,跳起来对着湖面的冰层狠狠一爪子拍下去! “哗啦!” 冰面顿时破了个大窟窿,角伸出尾巴,垂进寒冷的冰水里,趴在冰面上一动不动。 陆迩有些好奇,蹲下来把滑雪板从兽皮靴上解下来。滑雪杖刚才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在附近,陆迩找了找捡起来,一起抱在怀里,踩着冰雪向着狮子走过去。 还没等陆迩靠近狮子,狮子的尾巴瞬间拔起,带起一条肥美的鱼。 陆迩看着狮子把那条鱼摔在地上,然后委屈巴巴地把自己尾巴凑到嘴里舔舔,忍不住笑出声来。 原来角在用尾巴钓鱼? 这都可以? 角变回人型,走过去把那条鱼抓起来,凑到陆迩身边,眉眼之间有些得意:“带回去尝尝。” 陆迩看着角神采飞扬的样子,又忍不住想笑,轻轻按了一下自己下巴,想了想,提议道:“我们就在这里吃吧。” 角愣了愣,下意识道:“我没带火石。” “不用火石,你先处理一下鱼,我去捡点干柴。” 湖边的灌木在寒季里全都枯死,很快陆迩就捡到不少枯枝干叶。 抱着回来,角已经清理出一小块地面,把积雪都刨干净,显然猜到陆迩有办法点火。 陆迩放下柴火,仰头看看明媚的太阳,捡了一块碎冰,握在手里,用体温把冰块的边缘融化,把这块小冰块做成一个凸透镜。 凸透镜点火的玩法,陆迩上一次还是在初中,这么久没试,费了好久才光点聚焦到干枯的叶片上。 害怕自己的手会把凸透镜融化,陆迩搓了雪,堆成两个支架承载着凸透镜,让光点一直停留在柴火上,然后自己去捡其他的干柴。 等陆迩再抱了一堆柴火回来,角已经把那条鱼处理完成蹲在篝火旁边等着了。 陆迩还以为那个凸透镜已经被篝火融化,没想到走近了才发现,那个凸透镜连同支架都被拿到距离火比较远的一边,看起来没什么损失。 陆迩还以为角会询问点火的原理,心里打了个腹稿怎么应对显得自己没有那么特别;没想到角只是对他招招手,晃了晃手里的鱼:“绿耳,你先过来烤一会。” 把鱼交给陆迩,角又变成狮子,几个纵跃跳开,不多时又跑了回来,嘴里还衔着一只被木棍插破喉咙的野兽。 是那只突然跳出来害得陆迩差点掉下悬崖的家伙。 现在看起来,这个家伙好像是一只獐子还是狍子,不是多么凶恶的肉食猎食者。 这只野兽在雪地里躺了这么一会儿,血液已经冻结,身体也硬挺得像冰块。 角动用了兽型的爪子才给它剥皮开膛,舍弃了其他的部分,只取了四条腿拿来烤。 虽然没有盐,但两个人这样烤着肉和鱼吃起来竟然还别有滋味。 吃着肉的时候,陆迩顺便对角关于接下自己郑重道谢,末了还有些抱歉:“是我没看清楚,不好意思。” 要是他看得清这只动物不是肉食性捕猎者,那也不会歪到悬崖上,害得角给他当肉垫。 角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没事,你跟我们不一样,不认识也正常。” 只是简单的一句表述,完全可以理解成角的意思是指亚兽不懂猎物,但不知道为何陆迩心里莫名又是一跳。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以前他在部落里搞出什么新东西,推广之前都要想办法把自己的新发明说得通俗一些,避免太超出兽人们的概念范围,让他们产生怀疑; 后来随着威信的慢慢梳理,大家基本都默认了红木部落的巫医绿耳是个能搞出各种新鲜玩意的人。 ——但角不是。 角中途才从部落外回来,自己前期树立威信的时候他完全不在,自己身份上又是他的亚兽,按理说应该对自己有很多疑问才对…… 可是这么久过来,角对自己后来搞出的各种东西全盘接受,几乎没有提出任何疑虑,好像早有预料一般。 之前自己习惯了其他兽人们的态度,一时竟然疏忽了角的异常…… 陆迩皱了皱眉,心里提起一丝警惕,抬头试探着看向角,正好和角的眼神对上。 因为和自己的亚兽玩了一天又一起吃东西,角心情很愉快,满满的喜悦从他碧色的眼眸、勾起的唇角之间流淌而出,让他整个人显得都有些熠熠生辉。 看着陆迩的眼神中透着满满的信任与坦然。 面对这样的角,陆迩心中那丝警惕怀疑忽然消散,忍不住唾弃了一下自己:角这个看起来傻白甜的兽人,怎么会想那么多? 不能把现代社会那些人心鬼蜮带到这个单纯的世界中来。 收起心里的怀疑,陆迩心情放松了不少,很快吃完了那条肥美的烤鱼。 寒季里在冷水中活动的鱼肉质更加紧实鲜美,简单烤一烤,比任何烹饪方式滋味都美。 那只不幸的野兽的四条腿肉很厚,油也不少,陆迩吃了半条就撑的吃不下去了。 角“咔嚓咔嚓”啃完了一条,看陆迩不吃了,把陆迩吃剩的半天腿也啃得干干净净。 还剩两条已经烤得差不多了,舍不得食物浪费,就用绑滑雪板的绳子拴起来挂到滑雪板的一头。 既然已经让陆迩看到自己的秃头,角也不再顾忌形象,变成了狮子,示意陆迩骑到他身上,自己驮他回去。 兽人的后背其实一般都只给自己的亚兽骑。 陆迩不清楚兽人的后背对兽人们的意义,能代步自然没意见,爽快地骑上去,闻着狮子身上独属于兽人的气息,顺便又摸了一把柔软的毛毛。 …… 驮着陆迩跑到部落附近,角鼻翼轻动,闻到有兽人们出没的气息,停下来让陆迩下来,变回了人型。 陆迩理解这只大狮子的自尊心,跟他一起并肩走着。 角走在路上,忽然想起自己现在也算是在陆迩面前暴露了毛毛的事情,又丢了一次脸。 在陆迩面前丢脸这件事,角已经习惯到麻木了,如今已经不像最初那样羞愤不能自已,转而开始琢磨起能不能借机占点便宜。 “绿耳,我现在不方便在外面变成兽型。” 陆迩听到这句话有些疑问,看向角。 角轻轻吸口气,努力让自己脸色不要绷紧:“我兽型有时候身上会比较痒,能不能偶尔帮我挠一挠?” 这是他想出来的引诱陆迩跟他亲热的理由。 原本他制定了在日常中不经意靠近陆迩、勾引陆迩沉迷撸他的计划,但随着毛毛剃下来给他做毛衣,这个计划中途夭折; 现在他可以在陆迩面前以狮子的身份出现,顿时又开始蠢蠢欲动。 ——当初他的亚兽从撸小咪到对小咪沉迷不已只用了一个月,换成现在的自己岂不是更快? 陆迩知道哺乳动物经常会有跳蚤之类的小虫子导致他们体痒,顿时有些严肃:“角,你要多洗澡。” 注意清洁才是最重要的。 角:“……” 如果他现在是兽形,估计全身的毛毛都会趴下来。 不过陆迩提醒之后还是补了一句,“不过平时我也可以帮你挠一挠。” 角松口气的同时,同时下了决定以后每天都要洗一次澡,绝对不能让他的亚兽嫌弃他! 接下来的一段生活,陆迩和角都觉得十分快乐。 陆迩快乐在每天都能借着帮角挠背的名义撸毛茸茸的大狮子; 角快乐在每天都能借着帮自己挠背的名义和他的亚兽亲热。 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部落里经常有兽人和亚兽们在路上和陆迩角这对伴侣说话,说着说着角就有些不耐烦:“绿耳,我痒了。” 陆迩眼前一亮:“那我们回帐篷?” “嗯。” 然后两个人就和面前的人告辞,一起钻回了帐篷,留下面前的兽人面色古怪。 这个兽人兽型是只鬃犬,名叫“具”,找到陆迩是想问问关于褪下来的毛毛处理成毛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没想到聊了两句就强行结束了话题。 ——痒? ——难道是…… 这兽人脸色一红,心里骂了一句角,竟然在他这条单身狗面前秀恩爱! 而且角这个频率是不是太高了点?他可听说这几天这两人白天天天钻帐篷……绿耳身子骨看起来娇弱弱的,受得了吗? 想想人家成双成对的伴侣,白天夜晚都能在帐篷里亲热准备生崽,自己还连个亚兽都找不到,毛衣都不知道给谁送,顿时有点凄楚。 想了想,具决定不去找亚兽询问——亚兽们身上都有兽人们送的毛衣,实在是太令人伤心了。 他去了烈的帐篷,想请教烈。 最初跟着多羽学习织毛衣的兽人不多,烈和康是学的最好的,也是跟他一样一直单身的。 但康的帐篷里有蛇,如非必要,具一点都不想接近康的帐篷。 进了烈的帐篷,具迈进去的脚步顿时一停,神色更加古怪:“你们……在干什么?” 帐篷里,烈正把勇压在床上,勇身上灰色的毛衣被扒了一半,看起来颇为…… 听到具的声音,烈和勇一起转过头盯着他。 被四只眼睛盯着,具有点吃不消,干笑了一声:“我找烈请教点事情。” 烈放开勇,面色有点不太好看,但还是问:“什么事?” 具在请教烈关于织毛衣的细节时,总是忍不住偷偷去看勇,脑袋里时不时地闪过勇和烈刚才滚在床上的画面。 勇被具这个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赶紧解释了一句:“我的毛衣有点脱线,烈正帮我看看。” “哦,毛衣……” 具盯着那件跟烈的毛色一模一样的毛衣,嘴里差点结巴起来。 勇看具似乎不太相信的样子,摆摆手满不在乎地道:“再说了,我和烈都是兽人,两个兽人怎么可能嘛,哈哈!” 说到最后,勇自己都觉得好笑,哈哈笑了起来。 “……” 具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烈愈发冷酷的面色,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要不,他还是去康那里看看他的蛇养得怎么样吧。 …… 寒季里的生活其实还挺充实。 不下雪的时候,陆迩出门活动顺便指导兽人们修整田地,偶尔还可以和角一起去滑滑雪; 下雪的时候,他就在家里做毛衣和兽皮衣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工具的研究。 当初茫和利找来的那块疑似金属矿石的蓝色石头,陆迩初步断定应该是铜矿,一开始还颇为兴奋,想着如果能把铜冶炼出来,那红木部落就可以进入青铜时代了。 然而以目前的火焰温度,根本没法把铜矿石中的铜提取出来;陆迩去陶窑试了试,效果也不太好。 想把铜炼出来,还得专门搞一个冶炼炉才行。 现在天寒地冻不方便搞大型土木工程,陆迩只能暂且把铜矿石收起来,等寒季结束之后再尝试修建冶炼装备。 除了研究金属化学,陆迩还尝试着发了一盆豆芽菜。 寒季久了,最初存下的那些蔬菜消耗很快,不能忍受天天吃肉的陆迩就想琢磨着搞点蔬菜来吃。 陆迩一开始想搞个温室大棚用来种菜,但现在弄已经太晚了,只能暖季来了建起来下一个寒季在用。 如果角不在,陆迩倒是可以用灵水培育点蔬菜吃;但现在陆迩也不敢暴露灵水指环的存在,只能用正常的方法,把黄豆浸水种在陶盆里,放在相对暖和的地方,等它长出豆芽来吃。 豆芽鲜嫩爽口,用猪油稍微炒一下,搭配葱姜爆香非常下饭,角一个肉食派的兽人都吃得很香。 其他人家也有样学样做豆芽,陆迩稍微指点了两句,避免他们种坏。 就算如此,还是有的兽人把陶盆放得离暖炉太近,土都被烤干,黄豆也直接烤熟了。 那个兽人只能辛苦地把黄豆一粒粒从土壤里挖出来,洗干净直接丢嘴里。 味道还不错。 …… 有香喷喷的小米粥、有暖洋洋的暖炉、有厚实的毛衣外套; 晴天可以出去打雪仗,下雪天窝在帐篷里亲热,这个寒季过得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十分恍惚: ——这真的是寒季? 以前他们在暖季也没这么滋润! 外头还是那个天寒地冻的世界;寒季的猎物还是那么稀少难抓。 但他们的生活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切改变的来源,都是他们的巫医绿耳。 他们的巫医带给他们所有的温暖与满足、所有的轻松与幸福,让他们曾经的浑浑噩噩与艰难求生都已经变为如今昂扬奋进的热情与信心。 借宿在红木部落的实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最初的震惊和羡慕过去之后,现在只剩下期待和渴望。 红木部落的巫医把红木部落带得这么富足,他如果能够带一个亚兽回他们自己部落,把这些技能也在巨牙部落推广,他们巨牙部落是不是也能这么幸福? 这个想法让实使出了吃奶的劲追求红木部落的亚兽。 实的相貌不错,实力也尚佳,还真有几个亚兽动了心;但实提出想带亚兽回巨牙部落之后,这些亚兽们立刻就恢复了礼貌且疏离的状态。 实一开始以为是自己提供的条件不够好,但他再怎么证明自己会把亚兽们好好供起来,那些亚兽们也没有丝毫动心。 ——笑话,红木部落里的一寸一土都是他们亲手挖沟通渠建出来的,就连公共厕所都有他们的份儿!就算这个兽人给出的条件再让人心动,也抵不过他们对红木部落的不舍! 屡屡碰壁的实怅然若失,直到有个眼睛是紫色的亚兽拒绝他之后给他出了个主意:“我们的亚兽都不愿意去其他部落,你到我们部落里来不就成了吗?” 实怔了下:“我到红木部落来?可我们部落还等着你们教我们种地呢。” “让你们首领再派别人不就行了。”紫色眼眸的亚兽眨眨眼,笑得有些单纯,“不一定非要你嘛,你有家人也可以一起带过来。” 实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竟然真的有些心动了。 紫眸的亚兽看出这个实力不错的兽人的强大,心里泛起一丝喜色。 虽然他不太懂部落的发展,但是从陆迩的各种措施上看,部落里的每一个人力都不放过,说不定部落里的兽人们不够用呢! 这个巨牙部落的兽人实力还不错,而且傻乎乎的,好像很容易就能吸引到部落里当苦力! 实心里挣扎了半晌,忽然带着热切的目光看向眼前这个亚兽:“如果我来红木部落,你能跟我在一起吗?” 那亚兽想也不想地回答:“不想。” 实:“……” “你没有毛毛。”这个亚兽委婉地道,“不能给我织毛衣。” 实:“……” 犀牛兽人没有人权吗?! …… 寒季逐渐推移,天气越来越冷,风雪越来越多,陆迩在帐篷里撸狮子之余,也开始了另外一项工作。 他开始尝试制作代步工具。 之前他只做了一辆双轮手推车给腾拿去换盐,后来那辆车放回来之后,只有粟米收获的时候才拿出去用了一下,给亚兽们用来运输粮食。 兽人们变成兽型之后的速度和耐力都比这些代步工具强,但在运输方面稳定的车子更胜一筹。 而且亚兽们也可以使用代步工具缩小和兽人之间的体能差距。 陆迩对车的概念基本只停留在外观和粗浅的运动原理上,因此在家里反复尝试。 角变成兽型之后,爪子的锋利程度用来削个木头没什么问题,陆迩征得角的同意后,就握着狮子的前爪,把木头切成小零件,然后尝试着拼装成各种各样的车。 能够让亚兽握着他的手,角高兴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也幸亏是一张狮子脸,否则脸上的甜蜜八成就要露馅。 推车和拉车的结构和原理都挺简单,陆迩很快就做了模型,等到晴天之后就找了已经基本变成部落里的木匠的锋,让他有时间就制作几辆车出来,寒季结束之后农活正好用得上。 但自行车他花了好久都没做出来。 原理他倒是摸索得差不多了,只是链条实在是太麻烦,现在不论木头、石头还是骨头,制作出来的东西精细度都不足以撑得起链条这么精致的东西。 最后无奈之下,陆迩只能舍弃了链条,直接把脚蹬装在了前轮上。 这样一来这种脚踏车就会很吃力,但至少能骑了。 …… 以往的寒季十分难熬,每个兽人都渴盼着寒季早点结束; 这一次他们按部就班地过着舒服的日子,不知不觉间,冰雪消融、春风拂面,等到部落附近的红木抽出了新芽,他们才猛然意识到:寒季过去了。 这个寒季,红木部落没有一个兽人或者亚兽去世。 他们竟然平平安安地度过了一年中最艰难的季节! 寒季结束,部落里的粮食还剩不少,但盐用得差不多了。 陆迩知道角每年都要出门换盐,找到他问道:“角,你这次换盐能带我一起吗?” 一整个寒季都龟缩在部落里,食物虽然完全不缺,但盐用一点少一点,很快就所剩无几。 往年的换盐行动基本都是角和腾两个人去,前往路途较远的黑河部落,用沿途狩猎的猎物、皮毛等交换相对精细的盐。 黑河部落是附近地带最大的部落,交易也相对公允,每年寒季结束之后的换盐大会,都是这一带最盛大的交易集会。 陆迩提出这个请求,主要也是看中了这个交易的绝好机会。 红木部落附近的植被基本已经被他扫了个遍,可用的农作物也都得到了高产适宜的品种,基本找不到什么新品种。 这种情况下,陆迩只能把目光投向部落之外。 黄豆就是烈去小石部落换盐的时候带回来的,陆迩后来也问过烈,烈说他是在野外看到的。 小石部落已经算是距离红木部落近的地方,这样都能找到黄豆,那更远的黑河部落附近,说不定就有更好的农作物! 陆迩一个人不敢在危机四伏的野外出没,但换盐的时候有强壮的兽人保护,一路过去肯定有不少能用的植物。 角一开始听陆迩这个请求,拧紧了眉头:“不行,路上很危险。” 若是以前还罢了,他有信心保护好任何人;但上一次兽潮的出现让他也险些丧命,全靠一些额外因素才勉强变成小猫崽活着回来。 这次如果再碰到兽潮怎么办? 陆迩知道角的担忧,耐心地问:“我知道你担心再遇到兽潮,这样,我问你,上一次遇到兽潮,如果你和父亲立刻丢下盐跑掉,能躲开兽潮吗?” 兽潮的事情陆迩也找腾详细问过。 野兽狂潮都是向着一个方向狂奔,以角和腾的速度,横向穿梭躲开应该没什么难度——毕竟兽潮距离很远就有迹象,不至于到了面前才反应过来。 结果腾告诉陆迩,当初主要是因为他舍不得给部落换到的盐,角又不可能一个人先跑,才导致他们被卷进兽潮的边缘,双双受伤。 在陆迩看来,如果他们带个兽型会飞的兽人做侦察兵,不贪恋财物当机立断,那有角这么强大的兽人保护几乎是万无一失。 把自己的规划告诉角,角果然有些迟疑。 看角似乎心动了,陆迩趁热打铁:“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农作物,部落附近已经没多少没发现的品种了;我路上肯定不乱跑,跟你寸步不离,不会有事。” 最后一句话打动了角,让角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说动了角,陆迩又带着角一起和腾商议。 寒季结束,土地解冻,部落里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如果腾、陆迩、角都去换盐,那红木部落群龙无首,刚刚有些起色的部落建设不知道会跌成什么样。 因此陆迩希望腾能够留下。 腾有些犹豫:“我不去的话,角一个人能打够换盐的猎物吗?” 食物是这个时代最有价值的东西,但想要换够整个部落吃几个月的盐,需要的猎物可不是个小数目,所以红木部落往年都是最强的腾和角一起去。 陆迩摇摇头:“我们这次可以拿小米去换。” 寒季开始之前,部落还是按照往年的食物需求量准备着过冬的储备,有收获的小米和黄豆在,整个寒季大家都吃得特别饱,家家户户都剩下不少小米。 这些东西拿去换盐,性价比应该会更高。 这样角需要狩猎猎物的压力也更小。 腾思虑再三,确认陆迩和角都有信心,最后点头同意,只提了一个要求:“绿耳,你要安排好部落里的农活再走。” 这个寒季的惬意舒适让腾尝到了种植的甜头,对陆迩以前说过的开春农活更加重视了几分。 陆迩当然没打算直接甩锅就走,他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计划,让他之后离开的时间里红木部落的农业不会荒废。 冻土融化之后,耕地经过一个冬天雪水的滋润和肥料的浇灌,呈现出一种肥沃的黝黑色,和最初的酸性红土已经有了很大不同。 随着大自然的萌发生机,翻土、灌溉、播种的工作也该开始进行起来。 春耕的内容陆迩把部落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都讲了一遍,又给腾、重、白须等几个成熟稳重的人再重复了一遍,保证不会有人遗漏。 按照陆迩的规划,这一茬种植直接种小米,另外开垦一片土地种黄豆。 以前开垦耕地时,陆迩考虑到红木部落的兽人人口的劳动力限制,规划出的田地不算太大;现在亚兽们成了农活里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劳动力有了剩余,而且随着兽人们对农耕方式的熟悉,效率也慢慢提升了上去,完全有余力再开辟一部分土地。 那位来自巨牙部落的犀牛兽人也在寒季结束后离开了红木部落。 他得尽快返回巨牙部落,在红木部落下一次土地开垦之前带几个人来学习种植,把技术和种子带回他们部落。 寒季里实费尽心思想要追求红木部落亚兽的行为,陆迩都看在眼里,只是没有放在心上——他有充足的信心,红木部落的亚兽们没有舍得离开这个他们亲手参与建设的家。 事实也是如此,实离开部落的时候仍旧是一只单身犀牛。 …… 决定了要用小米去交换盐,腾便下了通知,挨家挨户征集换盐用的粮食。 各家各户都剩下一些小米,除了留作种子的部分,剩下的分量能凑够一整辆大车。 这辆大拖车也是陆迩在寒季里设计出来的,比之前腾去巨牙部落换盐的手推车容量大了好几倍,也更加结实稳固,行动的方式也从人力推行变成了兽力拉行。 为此陆迩特意邀请了一个兽型是马的兽人,速度快、耐力高,刚好用来拖车。 另外他们还需要一个兽型可以飞行的兽人,作为侦察兵查探远方的情形,保证出现危险可以及时躲开。 在部落受袭的事件中灵活机智的速被选中,成为了他们这只换盐队伍的成员。 速这阵子和一个叫做青叶的亚兽打得火热,两个人寒季里一起出去抓了好多次鸟,感情好得就差捅破这层窗户纸。 换盐路途遥远,一下子要分别这么久,两个人都十分不舍。 速看着青叶眼睛红红的样子,心里不忍,小声问:“要不,我去和首领说说,让他换个人?” “不要!能帮上绿耳的忙,怎么能拒绝?”青叶立刻拒绝,认真地看着速的眼睛,“路上要好好保护绿耳,知道吗?” “有角保护他,我只需要侦查敌情就好了。”速嘟囔了一句,大胆地伸出手,牵向青叶。 青叶任由他牵着,两个人握紧了手。 忽然青叶凑上前在速脸上快速亲了一下,在速耳边小声说了一句:“等你回来,我们就结成伴侣!” 然后他红着脸松开手直接跑掉了。 速站在原地傻了半天,半晌才捂着脸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 把准备用来换盐的小米装进密实的藤筐封住,然后紧紧绑在拖车上,还剪了兽皮带子做成套马的绳索,外出的装备差不多就好了。 陆迩把这趟出行当作旅行,考虑了方方面面。 饮食方面,他请锋和河狸兄弟做了几个木杯木碗木铲木勺,还带了一口结实的陶锅,保证路上烹饪顺利;葱姜蒜盐胡椒花椒等调味品也带得充足,还把每种食物的种子都带了一小把,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以用灵水催生出来食用。 住的方面,陆迩打算带几条兽皮用来铺着盖着。虽然肯定没有家里的床这么舒服,但是既然是外出,肯定一切从简。 另外他还准备了大大小小不同的兽皮口袋,用来装可能遇到的植物种子或者果实。 做好各种准备,陆迩原以为这次出门的队伍就是他、角、速还有那个马兽人一共四个,没想到快出发的时候,才得知烈和勇也要去。 对此,提出这个提议的角有很光明正大的理由:“之前除了我之外其他几个人都没有战力,我要是脱不开身,你……们出危险怎么办?” 鸟和马都能快速跑掉,陆迩这个亚兽可不行。 所以他找了烈一起,然后不知怎么回事烈又把勇拐了过来。 “去这么多,你们家里的农活怎么办?”陆迩有些无奈。 他的农田是拜托父亲腾一起照料,烈没有家人,他的田地谁来管? “找其他人帮忙就好。”勇拍拍胸脯笑着解释,“放心吧!” 角的担心也有道理,陆迩没有反对。 离别之时,和陆迩最不舍的不是腾,反而是一大堆的毛团子。 利抓着陆迩的衣角不放,可怜巴巴地望着他,眼睛红红——他昨晚就打滚儿想跟陆迩一起去,被角无情镇压。 茫不像利那么随心所欲,没有开口,只变成小胖熊和陆迩好好亲热了一顿,趴在陆迩的肩头使劲蹭蹭。 陆迩安抚好利,又抱了抱小红熊,笑着拍拍茫:“茫,你重了好多,等我回来估计都抱不动你了。” 小胖熊有些不好意思地用爪子遮住了眼睛。 跟其他人告别之后,挑了个晴朗的日子,一行人踏上了换盐的旅途。 第46章 (46) 这次是真正的长途旅行,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头一次离家这么远,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动物都让他有些心旷神怡。 寒季在家里缩了这么久,虽然后面每天都有毛茸茸的大狮子撸,但陆迩还是有些憋闷。 这次能出来旅游散心,让他的心情也愉悦了不少。 一路上陆迩都在观察附近的地理环境,寻找有育种价值的新植物。 但令他感觉有些怪异的是,越往前进,大地上的植被越稀少,河流和湖泊得水位也愈发降低。 乍春破冰,冰雪融水应该会极大地滋润土地,让大地焕发积极的生计才对,怎么这边看上去好像濒临沙漠戈壁的干土一样? 问过角,角也说以前不是这样,这里应该水土丰腴才对。 陆迩皱着眉,心里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前进途中,速负责飞行侦查,骁负责拉车,角在前面开路,烈和勇负责断后。 陆迩负责……坐在车上。 其他几个兽人都变成兽型在行动,只有他自己坐在车上不用出一分力白嫖。 这让陆迩有些不好意思,但他要是下车自己走,以他的速度完全就是在拖累队伍行动,只能安心坐着,在其他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比如做饭。 角很轻松就能抓来合适的猎物,陆迩亲自动手,把这些猎物料理成美味的烧烤、炖汤等等。 他在现代社会时厨艺其实算不上很高超,只是做做家常菜的水平;但像油温、焯水、用料等这个世界还完全茫然的厨艺技巧,足以征服所有尝过他手艺的兽人的舌头。 角第一次狩猎的时候就抓回来一只很像山羊的动物,陆迩烹饪之后尝一尝,发现确实很像羊肉。 这让他也起了想要抓小羊崽回去养的冲动。 中国古代的农业六畜,陆迩现在只养了猪,其他的动物都还没找到合适的品种。 小噜和它的五个小伙伴这个冬天吃得也非常满足,陆迩提供了丰盛的饲料,小米的糠皮特别受猪猪们的喜爱,偶尔用来打牙祭的果脯更让猪猪们幸福得能咀嚼大半天。 陆迩对猪圈里的暖炉比对自己帐篷里的还上心,每天去看三次炭火够不够烧,绝对不让小噜它们挨冻。 一整个冬天下来,这几头猪仔都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那两头劁过的小公猪尤其胖。 陆迩估计再过几个月,就可以试着宰杀它们来吃了。 这次出门之前,陆迩把喂猪的工作也拜托给了腾,腾自己没空去喂猪,茫和红云便接手了过来。 这次在路上发现了羊,让陆迩很是惊喜,赶紧询问角:“这个猎物叫什么?性子怎么样,好不好抓?” 角愣了一下,以为陆迩很爱吃这种肉,擦了擦手:“这是卷角羊,胆子很小,抓起来倒也简单,你想吃我明天再抓。” “不用,我只是想试试养羊。”陆迩解释了一句,晃了晃手里喷香的羊腿,“我觉得这种动物和小噜一样,也很适合饲养。” 勇皱了皱眉:“卷角羊的肉有点奇怪的腥膻味。” “羊肉要多加些佐料才好吃。而且羊奶的味道很不错。” “羊奶?”其他几个兽人面面相觑,“不是给幼崽的么,我们也可以吃吗?” 他们倒是知道怀孕的母兽会分泌乳汁,他们出生的时候也吃过,但是长大之后就没想过再去吃那些乳汁。 陆迩愣了一下:“你们没吃过奶吗?” 原身的记忆早就没了婴儿时期,陆迩下意识把亚兽的角色代入女人,看几个兽人脸上的疑惑,忽然想起来亚兽的生理结构其实更偏向于人类的男性,胸部没有发育…… 如果亚兽不分泌奶水,那刚出生的幼崽都吃什么? “姆父说幼崽出生的时候都是去附近抓怀孕的母兽来给幼崽喂奶。”勇解释道,“但是只喂养不到一个月,幼崽的牙齿就能咬动嚼烂的肉,不需要吃奶。” 听过解释,陆迩多少明白过来,亚兽不会分泌乳汁,兽人们会在分娩之后抓怀孕的野兽回来给幼崽喂奶。 因为大部分亚兽怀孕都是在足不出户的寒季,所以分娩期基本都在暖季的后半阶段,野外很多怀孕的母兽,很容易抓到。 那家兽人抓不到、甚至兽人不幸罹难的话,部落里其他兽人也不吝出手帮忙。 所以兽人们小时候都是吃各种动物的奶长大。 这么一说,陆迩更加坚定了要驯养牛羊的决心——哺乳全靠狩猎野生动物也太过不稳定,野兽的奶水营养和安全也肯定比不过家畜。 这个卷角羊倒是很合适,只是他们现在要去黑河部落,带着羊不方便。 角虽然很不愿意家里再多个什么“小咩”,但他知道陆迩认真去做的事情都有陆迩的用意,只在心里不爽,嘴上还是安慰陆迩:“我们回来的时候再抓,这一带的卷角羊挺多。” 知道这羊不罕见,陆迩放下心来,心里琢磨起羊圈应该修在什么地方。 …… 晚上睡觉时,角和陆迩产生了一点小矛盾。 陆迩带了六张兽皮,刚好给每个人铺一张;但是角认为陆迩作为娇弱的亚兽需要多盖一张兽皮,想从其他人那里征用过来。 陆迩有些无奈:“角,我没有这么脆弱,我身上还穿着毛衣呢。” “晚上天气很冷,会生病的。”角皱着眉坚持己见。 现在寒季刚刚结束,晚上确实十分寒冷,这里又没有暖炉,睡一晚上肯定会冻坏——陆迩又不肯让他搂着睡。 勇看着两个人在那小声争执,有些无奈:“绿耳,你不用担心我们,我和烈睡一起就好。” 他还从车里扯出两件毛衣晃了晃,笑嘻嘻地补充,“我们也有毛衣。” 陆迩看着烈和勇分别套上对方毛色的毛衣然后一起躺在同一张兽皮上,有点呆愣地扭头和角看了一眼。 如果他没记错,部落里一直是说兽人们自己的毛毛织成的毛衣是用来送给喜欢的亚兽的吧? 烈和勇这互换毛衣是什么操作? 他们俩搞到一起了? 可是看勇的神色坦坦荡荡,完全不像跟烈有什么的样子…… 自认为是钢铁直男的陆迩也有些迷惑了:难道直男之间互换毛衣抱在一起睡觉也很正常?他之前还顾忌着自己和角的身份问题,尽量和角保持距离…… 难道他想太多了? 对这个问题陷入思考的陆迩晚上就没有拒绝角睡在旁边的请求。 本来以为陆迩会惯常礼貌地保持距离的角眼前一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凝视着陆迩严肃地道:“一张兽皮可能不够保暖。” “是吗?” “我们睡在一起吧”这句话在角嘴里转悠了一圈最终还是被他吞了下去,最后换了句话:“我变成兽型,你靠着我睡吧。” 靠着毛茸茸的大狮子睡?! 要换了之前,陆迩可能还要纠结一下要不要和角保持距离;但是看两个“直男”烈和勇抱在一起睡下了,自己只是靠着狮子的毛毛而已,陆迩感觉应该没有逾矩! 白色大狮子身长比陆迩伸直手臂还长,陆迩靠在狮子身上,从头到脚都被大狮子身上的白毛毛笼罩着,熟悉的兽人气息再次涌入鼻窦,带给他一丝莫名的熟悉感和安心感。 抱着大型毛茸茸的陆迩幸福地进入了梦乡,梦里身边整齐地摆放着小咪、中咪、大咪、巨大咪,好多只猫环绕着他求他撸毛。 对于陆迩来说,只是简单的靠着大猫睡觉;对于角来说,就是他头一次和他的亚兽同床共枕肌肤相贴,热血在他全身流动,让他整只狮子一直处于兴奋状态,根本睡不着。 ——他的亚兽的身上好软,好想转身把他抱住蹭蹭…… ——他的亚兽温度有点凉凉的,不知道是不是冻到了呢…… 狮子睁开眼睛,用前爪小心地拉扯了一下陆迩身上盖着的兽皮,保证陆迩的肩膀也被裹起来,随后才安心地趴好。 站在一旁看着这两对各自抱着睡下,速和骁面面相觑。 ——总觉得……不经意间被塞了两嘴酸酸的果子? 两个兽人互相安慰地拍拍肩膀。 骁在兽皮上躺下入睡,速则对着篝火思念着红木部落的青叶发呆。 根据睡前商量的守夜顺序,今天他守前半夜,然后换烈;明天再换另外两人,继续轮替。 …… 后面的几天,陆迩都这么靠在角身上睡觉,完全适应了抱着大狮子入眠的露营生活。 角也很满意每天晚上都能和他的亚兽贴在一起睡觉、第二天他的亚兽全身都散发着他的气息的方式。 甚至他已经决定,回部落之后立刻就用“习惯一起睡觉分开睡不着”为理由,找锋打一张特别大、大到能放下他的兽型的木床,这样又可以抱在一起睡觉了。 到时候在家里不用担心取暖问题,他半夜变回人型就可以和他的亚兽抱在一起! 这么一想,角顿时期待起快速结束换盐回家的生活,赶路的速度都快了几分。 在角的提速之下,一路餐风饮露,终于红木部落的一行人到达了黑河部落。 …… 黑河部落比红木部落的规模和人口都多了五六倍,背靠着一条大河,附近有一片盐碱地,可以轻松制盐。 一直以来,黑河部落就靠换盐维持主要生计。 因为人口多,实力比较强,几乎没什么部落敢来黑河部落闹事,小部落们也会在黑河部落交易一些各自部落里的特产。 红木部落因为距离黑河部落比较远,很少从部落里带什么东西,大都就近狩猎。 一进黑河部落,陆迩明显感觉到这个规模不小的部落比红木部落热闹许多;帐篷也不像红木部落那样杂乱无序,归归整整地扎成行列,显然经过人为的规划。 寒季结束之后没法自己制盐的小部落都来了黑河部落,黑河部落专门划出了一块地方给小部落们做交易。 此外,他们也大方地借出了不少帐篷,给那些想在黑河部落多逗留几日的兽人们遮风避雨。 陆迩一行人到黑河部落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找黑河部落值夜的兽人要了一顶帐篷,休息一夜之后才正式前去换盐。 进了黑河部落,他们拉着的拖车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现阶段兽人们对工具还没有太多的研究,运输基本依靠兽人变成兽形肩扛背驮,带着轮子咕噜噜前进的拖车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 找到黑河部落专门换盐的负责兽人,角作为代言人把粟米展示给那个兽人看。 清香的小米让那个兽人眼前一亮,抓了一把嗅了嗅,心里估量了一下,谨慎地问:“能不能先尝尝?” 试吃的问题角和陆迩已经商量过,毫不意外的点点头:“可以。” 一小把小米炖成小米粥,四溢的温暖热气与香味让围观的几个兽人都吞了几口口水。 负责换盐的那个兽人喝了一口小米粥,烫得不住哈气,脸上还是流露出惊喜和满足的神情。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知道这笔生意是做成了。 粮食和盐的交换比例竟然出乎意料的高,远远超出了陆迩的心理预期。 ——这么多盐,他们的车可能还放不下,得堆一些让骁背着才行。 换好盐,还没来得及堆到车上,那个兽人忽然叫住了他们:“你们这个工具换不换?” 陆迩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发现这个兽人指向的正是那辆拖车,顿时有些惊讶。 ——黑河部落想要车? 这么大的拖车,基本只有长途大重量的运输才能用到,短距离少量的搬运效率其实不如兽人们自己动手。 红木部落还要靠这辆车把盐拖回去,当然不能换给黑河部落。 陆迩摇摇头:“我们还要用。” 那兽人有些失望,不过也没有强求。 把满载盐的拖车带到他们的帐篷,角环视一圈,问:“我们现在回去,还是多留一阵?” 红木部落里剩下的盐还够,他们时间很宽裕。 除了角,另外几个人都没来过黑河部落,对这个大部落颇为好奇;陆迩更是打算在黑河部落找找有没有合适的种子。 因此全票通过在这边多逗留几天,每天留两个人在帐篷里看守他们的盐,其他人可以出去逛逛。 第一天是烈和勇留守,陆迩出门去了交易场。 角以贴身保护为名寸步不离。 陆迩知道角是担心他一个亚兽的安危,没有拒绝。 交易场的人流量让陆迩恍惚中有点回到现代社会菜市场的熟悉感。 平坦的空地两侧,摆摊的兽人们把一张兽皮铺在地上,在兽皮上摆着他们用来交换的各种玩意儿。 有兽骨、石器、贝壳等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有浆果、兽肉、皮毛等猎物,甚至还有几个人在贩卖亚兽。 陆迩之前了解小石部落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原始的兽人时代已经有了奴隶制的萌芽,对贩卖人口的出现也有了心理准备,只是仍然有些不忍,忍不住上前去问了一下价格。 他们这次出来带的粮食都换了盐,如果那几个奴隶的价格不算高,他可以用别的方式交换。 贩卖奴隶的兽人膀大腰圆,有些不屑地看了陆迩一眼,本来不想搭理他,但对视上陆迩身后的角冷酷的视线,还是撇了撇嘴,不情愿地说:“三个贝壳币一个亚兽。” “贝壳?” 那兽人诧异地看他一眼,冷嘲热讽:“哪来的土包子,连贝壳币都不知道?” 他从腰间的兽皮袋里摸了一个出来,在陆迩面前晃了晃,“给你涨涨见识。” 陆迩仔细看去,发现那是一枚被人工加工过的贝壳,边缘磨得十分圆润,贝壳上还刻了奇怪的符号。 想不到农业还未发展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有货币出现了。 陆迩心里有数,用黑河部落的盐做参考,大概确认了一下贝壳币的价值,发现现在一个亚兽奴隶的价值基本相当于一袋小米。 一袋小米换了几乎两倍分量的盐,再换成其他东西,陆迩现在可拿不出这么多有价值的东西,除非他真的把车卖掉。 最后陆迩只能遗憾地放弃拯救那几个亚兽的计划,把心思放到他自己的目标上。 在交易场这里的兽人们拿来交易的东西大都和农业没什么关系,少数几个果子也对陆迩没什么吸引力。 倒是陆迩身上的毛衣和兽皮外套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几个大胆的兽人都来问他身上的衣服的价格。 还有不长眼的兽人以为陆迩是角的奴隶,直接问角怎么卖这个奴隶。 气得角捏紧了拳头几乎想直接砸到那个兽人脸上,顾忌交易场的秩序和自己在陆迩心里的形象,才勉强遏制下来。 转悠了一圈,陆迩毫无所获,失望而归。 角看陆迩似乎很失落,努力想办法安慰他:“别担心,明天我们再来看看。” 每天都会有新的兽人带着新玩意儿出现在交易场。 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陆迩只能放弃交易,转而把目光放在部落之外的野地。 能够和自己的亚兽一起行动,角自然不会有任何意见——倒不如说去了野外,没有那些胆敢盯着他的亚兽瞧的兽人他反而更舒心。 黑河部落外的植被和红木部落附近有很大的不同。 这里的黑土看起来比较肥沃,虽然水源不太充足,植物生长还是十分茂盛,让陆迩看得眼馋不已。 如果这样的土地在红木部落,他们的亩产还能再提升不少…… 不同的植被产生的作物不一样,陆迩找了一圈,竟然让他找到一个好东西。 辣椒。 辣椒在中国菜肴的调味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适度的辣味刺激也能激发人的胃口。 陆迩十分惊喜,围着那株辣椒转悠了几圈,心里盘算着应该用什么理由支开角。 没想到还没等他说话,角忽然停下脚步,咳嗽一声:“我有点口渴,去那边喝点水。” 瞌睡来了就抱到枕头,陆迩看着角的背影停在远处的河边,蹲下来小心掀开一丝裹在指环上的兽皮指套——这是他用褪去毛的皮子做出来的指套,包裹住指环更加严实,也不太容易脱落。 指环接触到阳光,哗啦啦的灵水滴落到辣椒的土壤里,立刻让那株辣椒迅速开花结果。 陆迩重新收起指环,等着辣椒彻底成熟,才把辣椒摘下来,拆出里面的辣椒籽,把种子放进毛衣的小兜里,准备回部落之后再开始培育。 把剩余的辣椒植株毁尸灭迹,取了周围几个水分多的叶片擦了擦手祛除辣味,角也喝完水回来了。 陆迩谨慎地观察着角的神色,发现他神色如常,似乎完全没有察觉他的小动作,不由得松口气,找了个借口去河边洗洗手,开始寻找新的植物。 角停在原地轻轻动动鼻子,英挺的眉毛轻轻皱了皱:这是什么刺激味道,他的亚兽搞这个东西做什么? …… 一整天下来,陆迩收获了四五种有培育价值的植物,高高兴兴捂着小口袋回去他们的临时帐篷。 角看陆迩决定回去,稍微松了口气——他用喝水、洗手、撒尿等各种理由配合陆迩,要做到不留痕迹地给陆迩留出个人空间很难。 陆迩再找到新的东西,他都快想不出借口了。 要让他把陆迩单独放在那里保持距离他又不舍得。 两个人回了黑河部落,还没进部落,一只灰色的鸟就从上空落到他们面前,沾地变成兽人。 是速。 “怎么了?”陆迩神色顿时有些严肃。 速特意出来找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发生? 速停下休息一下,赶紧道:“黑河部落的首领到我们帐篷里来,说想要我们的车,问我们能不能换给他们,不换就不让我们走。” 黑河部落的首领亲自来要车? 陆迩与角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 以黑河部落的实力,应该不至于非要对一辆车强取豪夺才对。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陆迩赶紧加快了脚步,向着他们的临时帐篷走去。 …… 黑河部落的首领看起来有些胖,脸上笑眯眯得十分和气。 只是一群兽人围着他们帐篷的举动看起来没有那么友好。 烈和勇肌肉紧绷,警惕地护在他们的拖车前面,随时预备好攻击。 陆迩和角赶来的时候,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按照角以往的性子,看到这些家伙敢围着他的东西,肯定要一拳一个先撂倒再说;但当着陆迩的面,他勉强收敛起自己的怒意,只把伸手拦着他们的兽人打飞。 黑河部落的首领看到角,神色微微一僵:“角,你还活着?” 之前每次都是角和腾一起来换盐,碰到有想占红木部落便宜的人,角都毫不留情地把对方暴打一顿,凶名在外,黑河部落的首领也久仰大名。 听说角在上一次的兽潮里不幸去世了,黑河部落这才放心大胆地包围过来。 他们倒不是想抢,只是想借人多壮壮声势,给红木部落造成一点压力,好让交易进行得更顺利。 却没想到角竟然还活着。 首领瞪了一眼当时和红木部落换盐的兽人,看得那个兽人很委屈——他又不认识角是谁,哪知道这个兽人这么厉害! 角“哼”了一声:“你想干什么?” 既然角在,首领的态度有了微妙的转变,干咳了一下,重新带上了笑容:“角,我们很需要你这辆车,能不能换给我们?” “不换。”角想也不想地回答,“换给你们我们怎么把盐带回去?” “我可以派一些兽人帮你送回去。”首领连忙道。 角皱了皱眉:“你要这辆车干什么?” 派兽人帮他运盐又麻烦又浪费,黑河部落有什么需要搬运的东西,直接自己派兽人搬不就好了? 那个首领犹豫了一下,脸上浮现起一抹颓色:“我们黑河部落碰到一些问题……这辆车是你们自己造的吗?如果是的话,你们回去还可以再造吧?就把它留给我们吧。” 陆迩站在一旁听了这一会,微微蹙眉,没有说话。 角不耐烦地摆摆手:“支支吾吾的,不换!” 那首领迟疑地和自己的手下看了两眼,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如果你肯换给我们,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我们需要你的车。” 角嗤笑一声:“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首领眨眨眼,神色微微严肃了些:“说不定还真的有关系。 “神罚要来了。” 角神色一凛,皱着眉问出口:“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随后陆迩的问话几乎同时脱出口:“神罚是什么?” 首领看了一眼这个突然插嘴的亚兽,下意识看了一眼角:“这个亚兽是你买的奴隶吗?” 角脸色一黑:“这是我的伴侣!” 看角似乎对这个亚兽十分看重,首领十分识相地没有纠结这个问题,转而回答:“是来我们这里换盐的部落告诉我们的,他们的部落已经被神罚吞噬,正在迁移。神罚距离黑河部落已经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恐怕过不了几个月就要蔓延到我们这里——我们需要迁徙到其他地方。” 然后他看了一眼陆迩,还是有些不情愿地回答,“神罚就是神降下的灾害,在神罚的土地上没有人可以生存。” 他们需要得到这辆看起来特别方便的车,自己仿造着多造几辆,用来搬运黑河部落的各种器具家产。 “等等,神罚距离黑河部落很近?”陆迩听着首领的表达方式,微微有些疑惑。 陆迩原以为“神罚”是这些原始的兽人给自然灾害附加图腾信仰之后的产物,没想到听起来感觉有些不对。 难道那个神罚是某种物理存在的东西? “你们向着太阳中午的方向跑一天就能看到了——呃,角的话,可能不需要一天。”首领坦然相告,最后脸上挂上了一丝请求,“能不能把车换给我们?” 陆迩看了一眼角,发现角眼中蓄满了凝重,显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陆迩沉吟了一下,摇摇头:“车我们还要负责运盐,我们明天去看看那个‘神罚’,如果真的足够严重,我可以教你们的兽人怎么造车。” 那首领微微一愣:“车是你造的?” 速这时终于插了一句嘴:“绿耳是我们部落的巫医!” 首领大吃一惊,看向陆迩的目光顿时变了,上下打量一番,混杂着怀疑和崇敬,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点点头:“那我等你们的消息。” 说完就带着其他的兽人离开了,似乎对陆迩见到“神罚”十分自信。 等黑河部落的人走了,陆迩才询问角关于“神罚”的事情。 “神罚是这些年突然出现的迹象。发生神罚的地方,土地会变得干枯,水也都消失,大部分植物和野兽都活不下去,兽人们也是。” 经过角的解释,陆迩明白过来那所谓的神罚是什么——就是土地沙漠化嘛! 只是土地沙漠化不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么,怎么听他们的描述好像跟河水涨潮一样快速? …… 第二天,角变成了兽型,示意陆迩骑到他的背上。 全力奔跑的大狮子速度飞快,陆迩趴在狮子后背,紧紧搂着狮子的脖子,只能感受到两边的风呼啸吹过,半张脸埋在大狮子的毛毛里,虽然身体在颠簸,可心里却很安稳。 顾虑到陆迩的身体,角快速奔跑一会就会慢下来,让陆迩稍微缓口气、在路边的河水里补充一下水分。 陆迩注意到随着他们前进,两侧河流的水也越来越少、越来越浑浊,地面的植被开始有明显的减少。 临近中午的时候,狮子放缓了脚步,陆迩探出头来,一眼便看到了前方一片死寂的灰黄。 和陆迩想象的土地沙漠化完全不同。 地面是一片枯黄的颜色,皲裂出缝隙,踩上去发出“喀啦喀啦”的声音;植被全部凋零而死,两边望过去还能看到几具完全脱水的动物尸体,看似河流的地方也露出了漆黑的河底,像地面一样满是缝隙。 与其说是漫长时间演变的沙漠化,更像是一瞬间整片大地的水分突然被蒸干,行动慢的动物都来不及逃脱。 大地仿佛枯死了。 纯白的狮子踩在枯死的大地的边缘,碧绿的眼眸中透出一股深切的悲哀和一闪即逝的痛恨。 不知道是不是陆迩的错觉,他们靠近这片枯死的土地时,天空仿佛都暗淡了几分,风的声音都透露了几丝不详。 他从狮子身上下来,凝视着眼前这片丧失生机的世界,沉默了半晌,才问:“这就是神罚?” 狮子低声咆哮了一声。 陆迩蹲下来,伸手抓起一块干硬成板的土地,轻轻搓了搓,看着砂土碎裂落在地面,眼神忽然微微凝固,紧紧盯着地面。 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地面足有几十秒之后,陆迩清晰地看到,他的脚下一寸原本还算正常的土地忽然颜色变得枯黄,与前面这片死掉的土地一模一样。 这个旱灾……在缓慢、不,快速地向前推移?好像皮肤病在侵蚀正常的肌肤! 这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比陆迩所知的任何一种沙漠都要快! 陆迩愣愣地抬头,下意识喃喃自语:“这有点不太科学……” 狮子看着陆迩震惊失色的样子,尾巴忽然伸过来把他卷起来,往后推了两步,低低的吼了一声。 陆迩回过神来,知道狮子的担忧,伸出手轻轻拍拍狮子的后背。 就在这时,陆迩忽然神色一震,下意识看向了自己的右手。 ——刚才的一瞬间,他的灵水指环震动了一下! ——灵水指环和这可怕的神罚有关系? 角就在旁边,陆迩没法拿出灵水指环验证,只能不动声色地把手收回后背。 狮子变回人型,仰头望了一眼那片土地,转过头又看向陆迩,声音十分平和:“我们回去吧。” 陆迩摇摇头:“不急,找找有没有有价值的植物。” 他掏出用来装种子的兽皮口袋,把里面的种子掏出来放到毛衣的兜里,再把那些莫名变得枯黄的土块收集到兽皮袋里扎紧,然后四下寻找有没有特殊的东西。 神罚的范围内没有生机,但神罚之外附近能活下来的植物,肯定具有极强的抗旱能力。 看神罚向前推移的速度,很难说什么时候就会蔓延到他们红木部落去,需要早做准备。 角领悟到陆迩的意思,想了想,也帮忙一起寻找起来。 这地方太过诡异,角可不想他的亚兽长久地呆在这里。 看到角专心地开始找东西,陆迩背对着他,悄悄掀开一角灵水指环的皮套,让指环接触到阳光,分泌出灵水。 刚才指环突然的躁动让陆迩怀疑,也许灵水可以拯救这样的土地! 清澈的灵水哗啦啦地流淌出来,落入干枯发黄的土地里。 令陆迩失望的是,灵水浇灌到死土中好像没有任何反应,那片土壤仍旧是那副枯黄的颜色;陆迩取了一枚种子栽下去又浇了一次灵水,结果仍然不变。 他失望地站起身,恰好这时角也走了过来,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 没有出乎陆迩预料,他点点头:“那我们回去吧。” 角重新变回狮子让陆迩骑上去,离开时恰好一脚踩在那片被灵水浇灌的土地上。 狮子风驰电掣地抛开,身后的枯黄旱灾还在慢慢地向前推移。 而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被狮子的爪子踩踏之后,那片失去生机的土地颜色忽然变深了一些,一个柔弱的嫩芽探出了头,很快生长为一棵完整的辣椒,又在短短几分种内成熟结果。 一片枯黄死寂地土地上,唯有这一点翠绿嫣红。 第47章 (47) 回到黑河部落,陆迩与其他几个兽人商议了一下神罚的事情。 烈和勇他们都没听说过这种诡异的旱灾,倒是角沉默了半晌,开口说了一句:“神罚大概二十年之前开始出现,一出现就吞噬一大片土地,被吞噬的土地几乎没有人能生活。” “原因呢?” 角微微侧了一下头,放在大腿上的手微微握拳,随后松开,神色不变:“不清楚,不过很多巫医都说是因为有些兽人惹怒了神灵,神灵降下的惩罚。” 陆迩皱了皱眉,轻轻按了按下巴。 要放在以前,他肯定对什么神灵的说法嗤之以鼻;但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情都发生了,还有灵水指环和那诡异的旱灾,这个世界存在神灵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神灵这种东西距离他们现在太遥远,当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考虑这个神罚对他们的影响。 不光是这次和黑河部落的交易要不要进行,还有红木部落的未来。 来黑河部落的路上,他们就注意到越往这边走,干旱的情况越明显,显然神罚还没正式降临,先兆就对自然环境产生了很强烈的负面影响。 “从黑河部落打探的消息看,神罚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预计未来一个月就能把黑河部落囊括进去,所以黑河部落才这么急着要我们的拖车。” 陆迩简单总结了一下,提出了最关键的问题——“神罚会不会把红木部落也一起吞噬进去?” 这件事谁也说不准,几个兽人面面相觑,就连角也沉默不语。 “从我和角奔跑过去的速度看,角半天的路程,对于神罚来说要花费一个月;角,保持白天的速度,你从红木部落到黑河部落要多久?” 角心里盘算了一下,回答道:“大概要三天。” “那差不多半年左右,神罚就会降临到红木部落。”陆迩皱眉思索着,“那时候暖季才到了一半的时间。” 那段时间应该是耕地的农作物生长最快速的时间,但是如果神罚到来的话,农田缺水,植物的生长也不会太好。 速看看陆迩和角沉重的脸色,怯生生地询问:“那我们怎么办?” 角看了陆迩一眼,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不行的话,我们只能像黑河部落一样迁徙去别的地方。” 迁徙? 几个兽人均是一愣,随后又一起沉默了下来。 兽人部落的迁徙其实很常见,一个地方的水土、气候、自然灾害导致的猎物减少,兽人们都会考虑搬迁到更好的地方。 兽人的家都是帐篷,拆卸拔营都很方便,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携带,说走就走。 红木部落以前也是这样,如今的位置还是腾担任首领的时候迁移过来的。 但是现在,他们有了耕地、有了陶窑,甚至还有一座公共厕所…… 有这些东西的牵绊,他们已经还能像以前那样轻轻松松地离开吗? 勇下意识想反对:“可是迁徙再远,神罚再吞噬过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角倒是有答案:“一次神罚吞噬一段时间之后就不会再动了。” 如此规律而富有生命力的灾难,才让兽人们认为是神灵的雷霆之怒。 “那就这样,先回部落,做好两手准备:倘若神罚波及不到我们自然最好;波及得到,我们就准备迁徙。”陆迩最后下了结论。 …… 和黑河部落的交易十分顺利,陆迩指导黑河部落的兽人们如何制作拖车,黑河部落则提供了他们制盐的方法。 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对土方法制盐只略知一二,这次从黑河部落这里拿到制盐的方法互相印证,倒是让他对自己制盐有了充足的信心。 黑河部落的首领也十分满意——这次的神罚出现的时机太不好,寒季里兽人们都龟缩在家不出门,竟然根本不知道神罚已经到了家门口! 以前碰到神罚的部落都有足够的时间来回搬运迁徙,现在他们时间不够,只能寄希望于陆迩提供的拖车了。 至于教导红木部落制盐,首领也完全不担心。 红木部落的人口数这么少,整个部落都徘徊在吃不上饭的阶段,全靠一两个实力比较强的兽人顶着,对他们黑河部落几乎没有任何威胁。 指点黑河部落的兽人们制造拖车的过程中,陆迩还去拜访了一下黑河部落的巫医。 因为他也有一个巫医的身份,黑河部落的巫医没有像对其他兽人一样拒绝,跟他仔细交流了一番。 交流的结果陆迩很满意。 这个巫医的侧重方向应该偏向于最初的医生,独自摸索出不少治病养伤的土办法。 他收获了不少这个世界的草药的知识,了解了很多止血、祛寒、消炎的野生植株。 这些草药虽然很稀少,但陆迩自己有灵水,可以很轻松地把它们批量培育出来,甚至还能进一步优化。 黑河部落的巫医也对这个年轻的亚兽脑袋里那些奇思妙想的点子非常赞赏,极力邀请陆迩留在黑河部落,还说可以给陆迩介绍一个强大又英俊的兽人。 当然,这个打算在角臭着脸捏着拳头的威胁下,被那位巫医咽回了肚子。 回去的路上,陆迩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他年纪这么大了,你何必这么吓唬他?我肯定不会离开红木部落的,你放心。” 不用这么担心把他看得这么严实。 角眸色有些复杂地看了陆迩一眼,轻轻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 最后验收完黑河部落的第一辆成品拖车,陆迩与黑河部落的交易就算完成,准备返回红木部落了。 途径换盐的地方时,他们忽然听到一阵争执的声音。 “我这个藤蔓种下之后,根是可以填饱肚子的!” “这种话谁会信?你种出来之后再来换盐吧!” 和耕种相关的关键词让陆迩一下子来了兴趣,凑过去看了看热闹。 只见一个瘦弱的兽人手里抱着几根带泥的蔓藤,低声下气地请求黑河部落能给他换点盐。 黑河部落的兽人现在只认食物,对这个兽人所说的可以填饱肚子的根毫无兴趣,不耐烦地想把他赶走。 陆迩凑过去看了看,顿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蔓藤的叶子和兽人刚才的描述让他一眼就认出,这种“可以吃的根”就是他苦寻很久都没找到的红薯! 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找到红薯的植株! 陆迩惊喜地上前,和那个被拒之后一脸沮丧的瘦弱兽人攀谈了起来。 那个兽人被拒之后心情不太好,看到穿着白色毛衣的陆迩眼前一亮,热情地和陆迩交流了一番。 陆迩本来是想用一部分盐从这个兽人手里换一部分红薯的藤蔓过来,但实际交谈之后,又改变了主意。 这个兽人名叫守,来自一个只有十几个成员的微小部落,部落里也没有强大的兽人,日子过得很艰辛。 不容易狩猎到足够的猎物,守所在的小部落只能把心思投到“歪门邪道”上,从树上、水中、地里寻找填饱肚子的食物。 红薯就是他们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他们偶然发现这种蔓藤的根可以吃,而且很好养活,只要插到泥地里成活率很高。 食物能费尽心思地找,盐他们可不会制;而且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吃到动物的肉,对盐分的需求量更大,所以才火速来黑河部落换盐。 但他们本来就很难吃饱,更没有多余的食物拿来交换,只能把一部分红薯藤带过来,希望换一部分盐回去。 守看得出陆迩对他手里的红薯藤很感兴趣,热情地问:“你有盐吗?有的话我可以换几根给你。” “我有盐,不过换这几根蔓藤太不值得。”陆迩看着守顿时变得有些失望的眼神,伸出一只手,微笑着问,“要不要加入我们部落?” 守呆愣了一下,有些心虚地干笑了一声:“我们部落……没有什么很强的兽人。” 他这么瘦弱已经是部落最强的一个了,以前也想投靠一些大点的部落,不用再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可他们部落都是一群老弱病残,一般部落根本不愿意接纳这些拖油瓶。 陆迩当然不是看中他们的战斗力。 从刚才的交流中,陆迩得知他们因为实力太差,因此把心思偏重于工具的使用。 鱼叉、鱼钩、长矛、刺枪等工具的雏形都已经出现,甚至他们还开始应用起简单的陷阱来抓捕小型猎物。 陆迩就是看中了他们的创造力。 经过陆迩的说明,守渐渐相信了陆迩的邀请,脸上浮现出惊喜之色,忍不住反复确认:“你是说,我们部落的人你都要吗?” 陆迩肯定地点点头:“对,都要。” “太好了!”守兴奋地原地转了一圈,看着陆迩目光灼灼,“我马上回去通知他们!” 陆迩点点头,刚想再说点什么,忽然就看到眼前的兽人流露出一抹羞涩的表情:“那个,我想问问,你有兽人了吗?我能追求你吗?” 陆迩还没反应过来,身后已经传来一句蕴含着怒气的冰冷声音:“他有兽人了!” 陆迩想吸纳野生的兽人到红木部落,角一点意见都没有;这个兽人一直用大胆的眼神看着陆迩,角也看在陆迩的面子上暂且忍了——等这个混蛋加入红木部落,他再出手揍他也不迟。 只是这混蛋竟然敢当着他的面追求他的亚兽?! 当他死了? 角强势地把陆迩抱在怀里,看着守的眼神冷酷无比:“要打架吗?” 守看着角接近一米九的个头、强健的体魄,吓得后退一步,干笑着说:“没、没事……” ——呜,他就说,这么好的亚兽怎么会没有兽人,都怪他太久没见过亚兽色迷心窍…… 陆迩被角抱在怀里,几乎能听到角胸膛里的心跳声,耳中还能听到角充满醋意的声音,心里忽然一跳。 ——角……这真的是在跟他扮演伴侣吗? ——听起来怎么有些真情实感的吃醋的意味? 虽然陆迩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仔细想想,角最近的表现似乎越来越过线,完全已经超出了最初他们互为挡箭牌的约定。 这个猜测让陆迩心里有些乱,不动声色地挣脱角的臂膀,稍微安抚了一下守,带着守回到他们的帐篷,让烈和勇和他一起去把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部落的成员都带去红木部落。 而他则和角、速、骁一起加速返回红木部落。 返程的车上载满了盐,虽然都扎在兽皮带子了,陆迩还是把兽皮盖到了车上,避免突然下雨导致他们辛苦换来的盐全部泡汤。 …… 返回的路上,角感觉陆迩对他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经过他坚持不懈用毛茸茸的大狮子卖萌撒欢,陆迩对他的兽型几乎失去抵抗力,不但经常跟他摸摸蹭蹭,晚上也放心地靠在他身上一起睡; 可是现在,虽然看起来平时对他的态度不变,可撸毛的手法、睡觉的距离都有了细微的变化! 这让角有些焦躁,不知道自己哪里又让陆迩不高兴,只能多变成大狮子主动撒欢。 只是以前百试百灵的毛茸茸大法,最近的效果竟然也开始慢慢降低了! 角面上不显,心里却有些心急如焚: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仔细回想,似乎他的亚兽对他的态度产生微妙变化是离开黑河部落之后开始的。 大狮子走在拖车的前面,一边警惕着周围的环境,一边努力的思索着离开黑河部落前后发生过什么。 隔了半晌,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当时陆迩主动邀请的那个兽人,个子又矮又瘦,也不好看,在他看来根本毫无威胁;但是他一贯用兽人的眼光去评判,却忘了当初陆迩说过他喜欢的类型是“娇小、可爱、会撒娇”型的! ——娇小……可爱……会撒娇…… ——难道他的亚兽喜欢那个傻乎乎的兽人?! 尽管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陆迩眼光会差到看上那种货色,可狮子仔细想想,那个小混蛋是陆迩第一次主动邀请的兽人,不能不重视! 角如临大敌,心里计划了一百种威胁那个兽人离他的亚兽远远的办法。 和烈、勇一起组队前往自家小部落的守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划进角的最高警戒对象,对着新靠山面色十分古怪。 ——这两个名叫烈和勇的兽人,怎么感觉怪怪的? 他们部落没有年轻的亚兽,所以有两个腿部残疾的兽人搭伙过日子来着…… 难道这两个看起来很强壮的兽人也是那种关系? …… 烈和勇要带那十几个老弱病残一路狩猎着回来,速度比他们慢很多,陆迩一行人回到红木部落时,烈他们还没走到一半。 回到红木部落,陆迩首先关心了一下部落里的耕种情况。 这次前往黑河部落来去大概用了接近一个月,第一批种子播种前的准备基本已经完成,就差正式播种了。 陆迩和角的土地也被部落里的人抢着做好,松土施肥浇水全都做得十分妥帖,哪怕陆迩自己去看,都可以打个及格分。 同时,新土地的开垦也按照陆迩出发之前的规划有序进行着,几乎没有出什么纰漏。 巨牙部落来学习耕种的队伍也跟在旁边一直耐心地向着红木部落的人学习。 陆迩大致巡查过一遍,发现农田里基本没什么问题,才去了腾的帐篷。 骁和速带着盐去找重给每家每户分配盐去了,先一步进帐篷的角已经和腾说清了神罚的问题。 神罚的存在腾也有所耳闻,此时面色不虞,半晌之后才叹口气:“看来当初我们碰到的兽潮,就是为了躲避神罚才形成的。” 上一年他们从黑河部落换了盐出来之后碰到了兽潮,导致他们一个重伤一个失踪,事后还猜测过兽潮的形成来源。 现在想来,也许就是野兽们提前感知到了神罚的降临,又刚好赶上寒季结束的野兽迁徙,形成了野兽奔袭的大浪潮。 还有上一年的暖季降水的大幅度缩短,仔细想来,神罚的出现早有征兆。 “没有应对神罚的办法吗?”陆迩看了看面色沉重的腾,皱着眉问。 腾摇摇头:“没有办法。” 顿了顿,他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下手,“我倒是听说,有个部落很特殊,他们的兽人可以自由生活在神罚的土地上,不会死掉。兽人们都把他们叫做‘神使’。” 陆迩还没说话,忽然一旁的角硬邦邦地说了一句:“不是神使。” 腾愣了愣,看向角。 银发的狮子兽人脸色微微有些阴沉,碧色眼眸中闪过一丝愤恨,声音冷硬:“他们不是神使。” 腾心里感觉有些奇怪,但没打算跟角争辩,只点了点头:“我也只是听说。” 陆迩看过那片枯死的大地,不论动物还是植物都丧失了生命力,而且整片枯黄都给他一种难以言喻的不详感,让他谨慎地不敢踏足。 如果有兽人能够在那片土地上生活,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其实有办法应对神罚? 那种方法能不能用在植被上? 陆迩沉默了半晌,最后抬起头看着腾:“如果要迁徙的话,我们要去哪里?” 尽管他也不太舍得辛辛苦苦养育好的土地,可神罚之后的废土根本无法生存,当断则断。 腾站起身,在帐篷里左右走动了一下,按着下巴思考了片刻,抬起头道:“背对着正午太阳的方向,我们可以派兽人一路向前查探,找到合适的地点之后回来。” 部落迁徙这件事非同小可,好在他们还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准备。 三个人商量过之后决定,陆迩负责部落里的农业,还是把这一茬粮食种植起来。半年的时间足够他们收获一茬粮食,如果真的要迁徙,这些粮食也是很重要的食物。 另一方面,腾要负责指挥部落里的亚兽和兽人们在狩猎之余,提前做好迁徙的准备。 他们不能等到神罚到了红木部落的门口再动身,运输工具、路上的器具、抵达新家的处置等等,都需要提前准备好。 角则负责安排行动迅速的兽人,沿着几个与神罚相反的方向前去查探,寻找合适的位置。 “新的地点最好在平原,附近能有河流最好。”陆迩补充了一句,“注意观察土地的肥力,这样我们改造农田也会更加方便。” 想了想,陆迩又问,“其他部落要通知他们这件事吗?” 腾思忖了一下,最后下了决定:“我去一趟巨牙部落,单独和巨牙部落的首领谈一谈。” 两家关系不错,这种大事也不需要隐瞒。 至于曾经几次想侵害他们的小石部落,则被几个人十分默契的直接无视。 …… 从腾的帐篷里出来,门口正好趴着一只胖胖的小红熊。 茫动了动鼻子,闻到陆迩的气味,高兴地变回人型凑上来:“哥哥回来了。” 陆迩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笑着回答:“嗯,茫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 “哥哥家的猪我都喂得很好!”茫有些羞涩地笑了笑,摸摸刚才被陆迩摸过的脑袋,“哥哥有没有受伤?” “没有,有角保护我,我很安全。” 陆迩说完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微妙的别扭,眼角余光悄悄扫了角一眼,果然看到角脸上焕发出飞扬的神采。 心里叹口气,和茫说了几句话,让茫自己去玩,陆迩返回自己的家,查看了一下猪圈里的小噜。 茫说的没错,他养的猪猪们又胖了一圈,显然得到了很好的照料;猪圈里的地面打扫得也很干净,没有什么猪粪残留。 小噜见到熟悉的亲人,兴奋地拱了过来;以它现在的体重,把陆迩直接撞了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角的怀里。 角伸出手扶住陆迩,一只脚恨铁不成钢地轻轻蹬了小噜一脚:“笨猪!” 小噜又一鼻子撞到角的腿上,被角结实的小腿碰得鼻子红红,有些委屈地“呼噜”了两声。 陆迩感受到角的有力臂膀,心中那丝异样感更加浓郁,咳嗽一声站直身子,悄悄甩开角的胳膊。 自从怀疑角对自己有意思之后,陆迩感觉就没法像从前一样和角正常相处了。 每次和角有肢体接触,他心里总会有种淡淡的别扭感,说厌恶肯定不是,但又不能叫喜欢;想直接开口拒绝,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人家角和以前似乎也没什么区别,不过是一起取暖睡觉、偶尔搀扶一下罢了,说不定是自己自作多情呢? 疑惑难消,晚上陆迩还是忍不住迂回试探了一下:“角,你喜欢什么样的亚兽?” 角微微一愣,身体一僵:“怎么突然问这个。” “闲聊问问。”陆迩进一步试探道,“不方便告诉我吗?” 角喉头微微动了动,碧色的眼眸看着陆迩一眨不眨,沉默了片刻,才干咳一声,低声道:“我喜欢……会让我很丢脸的亚兽。” 陆迩本来被角的视线看得有些发毛,心里的天平有些倾向于角暗恋自己;得到角的回答之后又愣了一下。 他和角认识这么久以来,大多数时候都处于相敬如宾的状态,似乎从来没让角丢脸过。 ——那也就是说,角不喜欢自己? 陆迩心里稍微松口气,把天平扭了回来,有些庆幸地想:还好是自己自作多情。 只是到了晚上,角抱着毛毯走到床边,大大方方地表达了自己想和陆迩一起睡的意愿:“之前一直一起睡,分开睡不习惯了。” 他心里盘算好了,如果陆迩不拒绝那自然好;如果拒绝和自己的人型一起睡,那他就变成兽型! 陆迩:“……” ——所以,角到底是不是暗恋自己? 最终,心中疑虑未释的陆迩拒绝了和角同床共枕的请求,连兽型都以“床太小承受不住”为借口,继续保持两个人分开睡的状态。 角委屈巴巴地抱着毛毯睡回了自己的窝。 第二天起来,陆迩带着他好不容易得到的辣椒、红薯等重要的新作物的品种去了小菜园。 为了不打扰陆迩动用灵水种植,角没有跟去,只能把没能同床共枕的怒火发泄到部落的兽人身上,把他离开一个月之后懈怠训练的兽人们狠狠特训了一顿。 寒季结束,陆迩的小菜园试验田也重新焕发的生机,长出了许多杂草,他去年遗漏的一些种子也萌发了新芽。 拎着简易的锄头把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株都刨了个遍,陆迩重新规划了一下计划种植的品种。 因为有神罚的威胁,去年已经培育得差不多的作物,陆迩不打算再种,专门针对这次自己收获的新农作物培育优选。 辣椒和红薯当然是最优先开始培育的。 先不说神罚能不能吞噬红木部落的土地,光先兆带来的干旱对于农业来说就是一件十分严重的大事。 粟米抗旱,红薯的抗旱能力比粟米更强,不论部落后面是不是要迁徙,红薯都是保障粮食产量的最大底牌。 辣椒开胃,在寒季时的祛寒取暖也很有用;最关键的是,陆迩很爱吃辣。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只能靠胡椒的些许辣味度日,陆迩早就憋得很难受,如今拿到了辣椒,自然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培育。 辣椒的原始品种的辣味本身就很可观,结出的辣椒可以直接摘下来使用,陆迩育种的方向主要还是香味和口感; 红薯的原始品种产量非常低下,块根中淀粉含量很低,吃起来纤维很多、寡淡无味,需要耐心地育种。也难为守他们靠这个东西度日生活。 这次陆迩出门还找到了类似于甜菜的植物,根部蕴含不少糖分。 只是这种植物需要的水分似乎颇多,陆迩思忖之后,把它的优先级向后排列了下去。 未来可预期的大旱即将来临,需要大量水分浇灌的甜菜暂时没有用武之地。 …… 每天日常劳动回来,陆迩还看到了在他们部落逗留了一整个寒季的实,正一脸忧桑地蹲在农田的土埂上望着天。 看到陆迩路过,实迅速收起自己的表情,兴高采烈地挥挥手:“啊,巫医!” 陆迩明显感觉到实对自己的态度变得更尊敬也更亲近,微微有些疑惑。 实看出陆迩的疑惑,从田垄上站起来,走过来仿佛邀功一样热情地说:“我已经加入红木部落啦!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 陆迩脸色空白了一瞬间,有些费解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实。 ——巨牙部落的“外交大使”竟然被他们直接“招安”了?没引发外交问题吧? “你们首领同意了?” 实满不在乎地笑了两声:“没同意!父亲差点打死我,不过还是被我找到机会溜出来了——放心,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陆迩这才知道眼前这个有点憨的兽人竟然是巨牙部落首领的孩子。 不过腾在处理部落的事情上一向稳重,既然腾接纳了实,想必考虑过两家部落的关系问题。 “你在这里干什么?” 实的脸色迅速变得忧伤起来,转头看了一眼那边田地里劳作的亚兽和兽人们,垂头丧气地说:“我已经被部落里的亚兽拒绝一圈了,没有人要我。” 陆迩有些奇怪,实的相貌看起来也不错,不至于部落里所有的亚兽都看不上他吧? “我说我愿意好好养着他们,一点活都不让他们干。”实有些委屈,“巨牙部落里的亚兽最爱听这些话,红木部落怎么不一样?” 陆迩有些无奈,看着这个迷茫的兽人,耐心地解释:“你要对他们保持尊重——抛开亚兽和兽人的性别区别,你们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存在谁供养谁,互相依靠互相帮助才行。” 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被陆迩启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鸡血状态,对经过自己的双手建设劳动出来的部落充满了自豪感。 实沉思了一会,点点头:“我再去试试。” 陆迩转过身,看到银白头发的高大兽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目光沉沉地看着他。 陆迩不知为何心微微提了起来:“角?” 角抿了下嘴唇,想说什么又收了回来,摇摇头:“没事,我们去种地吧。” 他心里琢磨着陆迩刚才说的话。 虽然陆迩是说给实听的,但显然代表了陆迩自己的价值观。 ——尊重? 角努力回想着自己和陆迩相处的点点滴滴,思索着自己有没有做到对陆迩的尊重。 陆迩看着角脸上沉思的神情,心提得更高,摸不清楚到底角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 兽人们的爱情都坦诚直接,如果角真的喜欢他,按理说应该早就直接告白了才对;但是从这些旁枝末稍的细节看,陆迩又很难排除这种可能性。 这种纠结的感觉让陆迩颇为头痛,一方面希望都是自己的错觉,他不会丢失角这么一个好兄弟好室友;另一方面,内心又隐隐有些期待角尽快对他表白。 他也好能干脆果断地拒绝角。 …… 几天后,烈和勇带着守那些人回来了。 腾之前就听陆迩说过这件事,对陆迩十分信任,当即就安排了几个兽人提前给这些人搭好帐篷,准备食物。 守带来的这些人果然都是老弱病残,有腿行动不便的兽人、有年纪大的亚兽、还有瘦瘦小小的幼崽。 看到陆迩这个表情,守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许诺:“我们都很勤快的,你让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还可以去做狩猎的诱饵!” 用受伤的活物做诱饵,诱捕肉食动物是狩猎的常见做法。 因为受伤的动物未必能按照兽人们的意愿行动,就有一些兽人在自己身上抹上动物的血来吸引野兽袭击。 这些诱饵很容易受伤,像小石部落都是拿手下的奴隶来做。 陆迩看守为了让红木部落接受他们,情急之下竟然许诺这样的事情,脸色柔和了一些,笑道:“不需要,你们还是做你们擅长的就好。” “我们擅长的?”守和其他几人对视一眼,有些迷茫。 陆迩接收他们主要就是看中他们在日常工具中的创造性,让紫瞳先带他们安置下来,然后慢慢开始请他们发挥自己的手艺。 守带着他原来的族人们进了为他们准备的帐篷,瞪大了眼睛看着木床木桌木板凳,试探着坐上去,高矮合适,屁股下面是柔软的兽皮,再下面用秸秆简单编织成的草席,既松软又不会散落一地的干枯叶片。 不多时紫瞳拎着一罐小米粥、一罐清炒豆腐进来:“喝点粥吧。” 来红木部落的路上,守已经听勇简单介绍过红木部落的情况,知道他们自己种植了好吃的粟米和黄豆,但是现在才闻到那种清香的味道。 考虑到一路上他们吃的都只有烈和勇抓来的猎物,小米粥和炒豆腐更养胃,负责做饭的红云便做了这些家常菜。 守捧着那轻盈圆润的小陶碗,轻轻喝下一口丝滑的小米粥,感受着身体从内到外散发的暖意,不知道为什么,眼睛忽然湿润了一些。 以后他也是有依靠的人了。 …… 勇和烈回来还带来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黑河部落附近的土地已经慢慢枯萎。 神罚开始向他们这边缓慢地蔓延。 红木部落也得开始探索新的迁徙地了。 探索新的迁徙地,必须对红木部落的人口、习性都有充足的了解,还要能够独自在野外生存无压力,要做到陆迩对土地的质量要求,最好还能对农耕有些研究。 满足这些条件的,非角莫属。 角自己显然也知道这件事,尽管他再不舍得离开他还没有追求成功的亚兽,还是在预定出发的早晨和陆迩告别,准备踏上寻找新家园的路。 临行前,陆迩为角准备了一个小包裹,装了一些简单的工具、调味料、衣物。 尽管知道角的野外生存经验比自己要充分得多,陆迩还是忍不住担心。 ——毕竟角跟他一起住了这么久,哪怕他没想过和角结为真正的伴侣,也有很深厚的同居情谊。 角目光不舍地看着眼前这个眼中溢满担忧、两只耳朵都不自觉地耷拉下来的亚兽,心里盛放着满满的感动,终于还是忍不住上前一把抱住陆迩,把他紧紧地箍在自己怀里。 在陆迩陡然竖起的耳朵上轻轻吻了一下,动作轻柔得仿佛只是不小心碰到,角声音微微有些喑哑:“等我回来。” 说完他放开陆迩,把包袱松松地系在脖子上,随后摇身变成大狮子,向着背离太阳的方向狂奔而去,转眼消失在陆迩眼中。 陆迩怔怔地看着角离去的方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心思忽然有些紊乱。 第48章 (48) 前阵子开始怀疑角对自己有意思的时候,陆迩一度觉得很不适应。 他已经习惯了规律而守矩的生活,不喜欢意外、也不习惯过分激烈的感情冲突。 在现代社会时,陆迩过着“实验室——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对所有人都保持着礼貌而疏远的距离,除了家里养的猫之外,没有人走进他的个人空间。 每年重复着规律的安排,甚至连假期前往哪座雪山滑雪、旅行居住的酒店都提前规划好,严格按照计划来行动。 因为从未想过恋爱,所以在陆迩这些年的规划里没有给另一个人容纳的空间。 单身久了,他觉得一个人生活也很舒服。 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他的生活习惯,他也没想过去适应另一个人的生活节奏。 每天和家里的猫猫相伴,把这些傲娇又黏人的毛茸茸们一起生活,陆迩也觉得挺好。 尽管猫咪有时候显得高冷,也有人说养不熟,但是陆迩还是很喜欢它们。 冬日里把脚伸到猫猫们又软又暖和的毛肚皮上,惬意又舒适。 来到这个世界后,陆迩仍旧延续着当初的习惯,哪怕一直在思考着如何把农业推广到这个世界里,也谨慎而疏离地和兽人亚兽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能够让他亲密无间、推心置腹的,仍旧只有那只捡来养了半年之久的小猫崽。 后来小咪走丢,陆迩虽然继续按照自己的规律生活,好多个夜晚对着漆黑的帐篷都难以抑制的思念和失落。 直到角回来之后,理直气壮地进入了他的生活,以无法推卸的理由在他心理预期的安全距离之内占据了一席之地。 神奇的是,陆迩自己竟然没有感到强烈的排斥。 角的到来慢慢冲淡了他对小咪的思念,很多次摸着大狮子柔软的白毛,恍惚中都觉得自己在撸他的小猫崽儿。 仿佛他已经和这个高大的兽人相处过很久,轻而易举就接纳到了自己的生活中。 当时陆迩没有什么感觉,可现在角离开了,他忽然觉得帐篷里有些冷冷清清,心中慢慢感受到一丝……失落。 最初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有些失眠,后半夜经常无缘无故地醒来,仿佛回到了当初小咪半夜不在的时候。 就好像最初丢失小咪之后一样,陆迩觉得他的生活缺少了一部分,独自一人时忍不住会猜测角现在已经到了哪里、有没有找到合适的新家。 陆迩有时候感觉也有些神奇。 他竟然会对角产生和对小咪差不多的感觉,有时候甚至会异想天开地把那只爱撒娇的小猫崽和这个强悍的兽人形象重叠。 明明当初小石部落来袭击的时候,是他和角的第一次见面,可之后的相处过程中,时不时都能感到难言的默契。 不只是生活节奏相似,有时候他谈起一些兽人们难以理解的论点,角也是最早能听懂的那个。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灵魂知己一样的关系? 前阵子他还在苦恼怎么解决角对他的感情问题,现在却忍不住开始思念角还在身边的日子。 也许自己真的一个人太久了,所以碰到角这么优秀的室友就难免有些不舍,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陆迩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 等待的过程中,红木部落也没有闲着,抓紧时间进行着耕种。 因为可能要舍弃这片土地,陆迩缩减了开垦的新土地的范围,把新土地拿来种植黄豆,原来已经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继续种植粟米。 这次种植的黄豆和粟米是灵水培育的第四五代后代,按照陆迩的估计,差不多三个月可以收获,刚好赶上神罚接近的时间。 到时候神罚会不会影响现在的红木部落差不多就有定论了。 同时,大中型拖车的批量制造也进入了正轨。 按照陆迩的要求,锋和河狸兄弟加班加点,除了每天的日常农活之外,每天都从外面拖木头回来加工成木板,然后拼凑成拖车。 这些拖车一方面是给以后部落搬迁做储备,另一方面也是应用于现在的农耕种植。 运水运土运肥都比单独搬运的效率更高。 当然,从目前红木部落的现状考虑,一家人一辆车,意味着每家仅有一个拉车的劳动力,不利于轮班休憩。 因此陆迩给拖车设计了连接的挂扣,到时候可以几家的车链接在一起,然后几个劳动力轮替拉车。 角不在的些许失落没有影响陆迩对农业发展的热情。他沉浸到对辣椒和红薯的育种中,在第一茬种子播撒下去之后不久,就培育出了成品。 个头不算太大的红薯带着泥直接放在灶台的篝火里烤熟,不用任何额外的烹饪,剥开烤的焦脆的外皮,里面蜜黄色的薯肉露出来,带着热气的甜香扑面而来。 轻轻咬上一口,烫嘴的红薯肉带着软糯的口感,把香甜的滋味覆盖陆迩的味蕾。 除了直接烤了吃,红薯和小米一起掺合蒸出的红薯小米饭,滋味甘甜清香;把红薯揉成泥,拍成饼子之后稍微煎烤一下,就是酥香的小甜饼。 尝过红薯之后,陆迩非常满意,把红薯在部落里推广起来。 红薯的培育条件比粟米要宽松,第一批种植的数量也不多,就没有占据耕地,直接在各家自己的小菜园里种下。 红薯的叶片其实也可以吃,摘下来晒干之后用猪油炒过之后熬汤,滋味也不错。 一些老一些的茎叶也可以拿去喂猪。 新的作物一推出,就受到兽人们的热烈欢迎。 如今的各种农产品多数以无味的粮食和咸炒的青菜为主,甜味的食物着实不多。 红薯既能果腹、又香甜可口,偏爱甜味的兽人和亚兽们尝过一口之后就爱上了它。 尤其是茫,本来因为兽型的缘故就特别爱吃甜,但原始时代的甜果和蜂蜜又不是时常能找到的,常常只能忍着口水咬自己的爪子;这次红薯种植出来之后,陆迩经常能看到茫一个人捧着一块红薯在角落里啃得特别快乐。 这段时间,守一行人已经基本融入了红木部落,也按照部落的指点要求,在自己的帐篷后面开辟了一片小菜园。 他们这些人里行动不便的人不少,出门狩猎想都不要想,种菜浇水还能勉强胜任。 从陆迩那里领到新培养的红薯藤,守心里还嘀咕了一句“怎么感觉和之前不大一样”;等到实际种下去,伺候了一段时间后从地里刨出来,才发现现在的红薯的个头特别大。 尝一尝,新的红薯的口感和甜度也远胜最初他们赖以为生的品种好几倍,让守吃得目瞪口呆。 这段时间里,守贡献出了他们钻研出的不少工具。 鱼钩、投枪等工具提升了兽人们捕鱼抓鸟的成功率,让一些兽型不擅长狩猎的兽人们也能依靠工具保持稳定的食物来源。 寒季里角对部落里兽人的特训也没有放松,反而因为小石部落袭击的事情加大了力度。 陆迩提供的几个现代特训的经验也让兽人们爱恨交加。 不过特训的成果显而易见,陆迩自己和兽人们日夜相处没察觉出来,实和守这些新加入的兽人能够明显感觉到,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不论体魄和气势都和这么小的部落人口格格不入。 倒像是黑河部落那种大部落里锻炼出的精壮兽人。 守还好,一直都对自己的瘦弱有清晰的认知;实就觉得有些不服气——想他在巨牙部落也算是实力前列的兽人,以前和红木部落这些友好部落也交手过,胜率都差不多。 没道理现在自己到了红木部落反而成了被吊打的那种! 为了追上红木部落的平均水平,实特训时比一般的兽人反而刻苦了几分。 角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监督兽人们保持特训的工作落到了烈的头上。 烈平时不生气,看人的眼神都会让人觉得有些害怕,担任督查的职位再合适不过。 穿着橙黄色毛衣的烈看起来暖了很多,气质变得有些柔和,但督促兽人们特训仍然没有一丝留情。 …… 除了部落里加紧了准备,陆迩也在研究带回来的那一包神罚废土。 最初对玄奥迹象的震惊过后,陆迩开始考虑:能不能用科学的手段判明神罚废土的特质? “神罚”把正常土壤转变为毫无生机的神罚废土的原理能不能通过这包土块分析出来? 神罚的本质究竟是重金属污染、微生物繁殖,还是真的是“神”的玄幻力量? 因为担忧神罚废土的土块具有“传播性”,陆迩在离开黑河部落之后,曾经把牢固包裹着的土块放在距离各个部落都有些距离的地方观察了半日,发现隔着一层包裹之外的土地完全没有被同化的迹象,这才放心地带回了红木部落。 回来之后,陆迩尝试对神罚废土的土壤做了多种实验。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定单独的废土土壤是否具有同化正常土壤的能力。 把废土的土块放进陶盆,然后将正常土壤铲进去静置观察。 结果几天过去,废土的土壤和普通的土壤之间泾渭分明,完全没有互相转换的表现。 ——这样至少说明,“神罚”对土壤的影响是外在、物理的,废土本身不具有传播性。 之后陆迩把废土浸泡出土壤萃取液,拿一部分植株做了测试,发现废土萃取液和普通的清水一模一样,对植物没有负面作用、也没有明显的正面作用。 ——说明神罚废土上那些骤然枯死的植物不是因为脚下的土地变化而死亡,应当是被“神罚”直接杀死。 多种尝试之后,陆迩大致总结了神罚废土的特点:除了外表和土壤的质感一模一样之外,完全没有土壤应该有的性质。 仿佛只剩下空洞的外壳,内里已虚无一物。 这样的“土壤”,哪怕单独带出来,也无法养活任何植物。 当然,按照陆迩的猜测,“神罚”应当是一股外来的力量,直接把吞噬的土地上包括土地、动物、植物的所有生命力全部掠夺。被夺取生命力之后的土地也无法变回、至少短期内不能变回普通的土地,因此神罚肆虐过后的地方完全就算废了,比土地荒漠化、厄尔尼诺等问题还要严重。 令陆迩最在意的,还是当他靠近神罚时手上那枚灵水指环蓦然的震动。 灵水指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第一件不科学的物品,而且在原身的记忆中从未出现过,极有可能是他穿越时带过来的。 这枚指环除了创造灵水之外一直十分安分,唯有靠近神罚时有了反应,让陆迩不得不猜测,指环和神罚有关联。 最初陆迩以为灵水是解决神罚的手段,但上次偷偷浇灌了一点灵水在神罚废土上,也没看到土壤有任何变化。 这次陆迩直接接了一满盆灵水,取了一小截废土的土壤丢进去。 ——说起来,角不在身边倒是有一个好处,陆迩取用灵水不用再顾忌会不会被角发现了。 等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废土的土壤还是失去生机的枯黄色,灵水也还是清凌凌的透明。 陆迩皱着眉坐在凳子上,轻轻拨弄着手指上的指环,望着面前的水盆陷入沉思。 如果灵水能够解决神罚,那他们就不必迁徙部落,甚至可以在能够自保的情况,利用灵水指环把废土重新改造成沃土。 但是现在…… 灵水对废土没有用,那灵水指环为什么会对神罚产生反应呢? ——难道对神罚有用处的不是指环产生的灵水,而是指环本身? 陆迩按着下巴,仔细端详起这枚神奇的指环。 指环本身没有任何花纹,黝黑古朴,仿佛只是一个简单的铁环,表面光滑不似天然,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 最关键的是,这枚指环没法从他的手上拿下来。 陆迩试着把带着指环的手插进废土的土壤中,依然什么都没有发生。 如果指环不是对废土这些神罚的“结果”有反应,而是对神罚产生的“原因”有反应,那就有点麻烦了。 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够在那片可怕的土地上行走。 但陆迩也没圣母到愿意把自己的手指割下来,拿指环去试验。 反复尝试之后都毫无所获,陆迩最后只能把废土的土块暂且收纳起来,看以后有没有别的发现。 …… 腾去了一趟巨牙部落,回来之后和陆迩聊了一下与巨牙部落首领面谈的结果。 “巨牙部落听说神罚的事情之后,也打算开始准备迁徙。”腾拿起陆迩带来的红薯,轻轻嗅了嗅,递给了一旁的茫。 茫钟爱甜食,陆迩培育出来的红薯甜度很不错,捧着一个烤红薯坐在椅子上“啊呜啊呜”啃得十分专注。 陆迩摸了一把茫的头发,抬头看向腾:“他们打算迁到哪里?” “还没决定,估计到时候随走随定。”腾摇了摇头,随后又笑了一声,“其实要不是因为我们现在还要种植粮食,红木部落大概也是这样。” 兽人们对于部落的位置没有太大的需求,只要毗邻水源、食物充沛即可,不论山谷还是平原都可以扎下帐篷。 倒是农业对于地势和土壤的质量要求比较高,才需要角去探查。 聊到这里,陆迩不免又想起了角,不由得出了一下神。 腾注意到自己这个孩子的走神,接过红云递来的热水,轻轻喝了一口,笑道:“想角吗?” 陆迩回过神来,也接过红云端上来的水,道谢一声,才有些尴尬地摆摆手:“没有。” 腾自以为看透了陆迩的羞涩,哈哈笑了一声,宽慰他:“放心,角这么强不会出事的。” 停顿了一会,腾又关切地看向陆迩的肚子,问了一句:“怎么样,今年能生下幼崽吗?” “啊?” 陆迩呆愣片刻,旋即有些哭笑不得,干咳一声摆摆手,“没有,父亲你在想什么?” 他和角又不是那种关系。 谁料腾皱了皱眉,神色变得有些担忧:“没有怀上吗?不是听说你们寒季里白天晚上都在帐篷里交配吗?” “交配”这个词太过直白,饶是陆迩都有些吃不消,耳后忍不住泛起一丝嫣红,赶紧喝了一口水压压惊:“没有,我和角……很清白。” 腾有些不赞同地看着他,虽然身为父亲说这个有些尴尬,但想着陆迩和红云关系没有那么亲密,还是多说了一句:“让角多努力,你这个年纪生幼崽比较安全。” 原始时期的医疗条件极差,导致分娩成为一道生死难关。 因此陆迩这个年纪的亚兽生育幼崽是死亡率最低的时候。 亚兽们体质和人类不一样,分娩难产等问题出现得相对较少,可比起现代社会的产妇来说仍旧是九死一生。 当然,按照陆迩的了解,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有亚兽们营养不良的原因。 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蔬菜、家畜的多样性,想必以后亚兽们的健康也能得到保障,怀孕生子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危险。 但是这跟他是一个单身主义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陆迩维持着自己的微笑,感谢了老父亲的关怀,赶紧找了理由回了自己的帐篷。 ——生崽是不可能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的。 …… 在角离开部落一个多月之后,陆迩每天照常去小菜园里劳作,去溪边挑水的是活,忽然一道庞大的身影从溪流那边跃过来,稳稳地停在了陆迩的面前。 一别月余,纯白的大狮子全身的毛发还是那么光鲜亮丽,碧色的狮眸也一如既往的霸气冷傲。 威风的大狮子的气场只持续了不过一秒,就迅速变成兽人,大跨步上前,一把把陆迩搂进了怀里。 一个多月没能见到他的亚兽,紧赶慢赶终于赶了回来,面对魂牵梦萦的伴侣,角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陆迩感受到这个兽人收紧的臂膀、耳畔厮磨呼出的热气,还有那一声声饱含着思念的“绿耳”,下意识反手也抱住了角的后背。 感受到光裸的皮肤下紧实的肌肉,陆迩忽然觉得自己手似乎有点烫,脸上的欣喜之情慢慢消散。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猜测,那现在陆迩可以确定,角确实对自己怀着喜爱之情,还是兽人和亚兽之间的那种。 令他有些诧异的是,在自己的内心中,除了纠结、无措、排斥之外,竟然还隐约松了一口气。 抱了一会儿,角心中热血稍霁,猛然意识到自己这样亲密地抱着陆迩,已经超出了“同居室友”的界限,连忙松开手,咳嗽一声试图亡羊补牢:“刚回来看到咱们部落的人,碰巧是你有点激动。” 陆迩看着角脸上还未完全收起的兴奋和喜悦,心里微微叹口气。 角离去时的方向和自己这个小菜园所在的位置并不一致,这只狮子特意绕到他这边来,根本就不是碰巧吧? 没有揭穿角的把戏,陆迩稍微理了一下自己被角抱皱的毛衣,伸手指了指部落的方向:“回去吧。” “对了,这个给你看。” 角忽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兴奋了不少,把包袱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陆迩。 临行之前陆迩给角装的东西不是很多,包裹原本是瘪瘪的,但现在鼓鼓囊囊,看起来不知装满了什么。 陆迩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簇簇纯白柔软的长毛。 愣了一下,陆迩反应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角身上的兽皮裙,果然发现角的兽皮裙已经换了暖季专属的短毛。 ——这些都是大狮子换下来的毛毛? 角有些得意:“这些毛毛可以织一条毛裤给你。” 随后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我不太会,你能教我吗?” 陆迩寒季的时候用普通的兽毛搓成毛线给自己织了毛裤。 在角的眼里,那条灰不拉几的毛裤跟纯白的毛衣根本不搭,最好还是再用自己的毛毛给他的亚兽织一条! 这次出去寻找新家的路上,角开始了换毛,便小心地把自己换下来的所有毛毛一根不落地收集起来,满怀期待地抱回来,打算亲手给他的亚兽织一条毛裤。 想象着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毛毛织成的毛裤紧紧地裹着他的亚兽那漂亮的双腿…… 角恨不得一个晚上就把毛裤织出来。 本来打算给陆迩一个惊喜,但角思忖良久之后,决定以自己“不擅长织毛裤”为名向陆迩请教。 这样织毛裤的全部过程,都可以跟他的亚兽黏在一起…… 时至今日,陆迩已经对眼前这个有点心眼儿的兽人有了清晰的认识,一眼就看透了角的“狼子野心”。 陆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最后才委婉拒绝:“天气热了,我穿不着毛裤了。” 角微微有些失望,还是想挣扎一下:“下一个寒季可以穿。” “那就寒季再说吧。”陆迩摆摆手,把包袱重新包起来,神色认真了些,“现在迁徙才是最重要的事。” …… 角出去这一个多月,足迹踏遍了各处平原山谷,探查了许多没有部落占据的地点,牢牢地记在了脑袋里,回来之后在地上画出了大约三个地形图:“这三个地方是我看着感觉最合适的。”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着地上大致的路线图,抬眸扫了角一眼。 ——这只大狮子对于地理位置成图的天分不错啊!这已经有地图的雏形了。 听角大约讲述了一遍三个地点的特点,陆迩最中意的是靠着一座大湖的平原。 按照角的描述,那个湖泊是活水湖,有河流穿过,稍远处还有一片树林,平原地上的植被也比较密集,显然土质不错。 老实说,以陆迩的角度看,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地方,土地质量其实很差,是最难适应农耕文明的类型。 如果这次能迁徙到腐殖质丰富的沃土上,那短期的阵痛之后红木部落的农业发展说不定会迎来一个飞速的跃升期。 新的这几个地点,显然角在调查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农耕的重要性,依山傍水自然条件都不错。 虽然陆迩没有去看过,但从角描述的周围水源和植被看,这几个地点都很适合部落将来驻扎发展。 而靠近湖泊的平原地点,是条件最好的一个。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点也是直线距离上距离黑河部落——也就是神罚所在的位置最近的一个。 陆迩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角,意思不言而喻。 角看懂了陆迩的担忧,解释起来:“按照以前的经验,神罚前进速度越慢,意味着吞噬的土地会越少;以我们在黑河部落看到的神罚来看,这三个地点都不会受到影响。” “这个地点,我们过去要多久?”陆迩确认了一下。 角思索了片刻,手指在地上轻轻划了两下,回答:“按照我们去黑河部落的速度,大概要接近二十天。” 去黑河部落时他们只有一辆车,还有好几个兽人护送,路上基本没出什么岔子,速度其实还挺快。 如果是整个部落搬迁,速度肯定没有这么快,起码要匀出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在路上。 陆迩心算了一下大概的时间:如今寒季结束已经两个月了,预计再过一两个月,他们手头的这茬粮食就能收获。 到那时,距离他们在黑河部落发现神罚的踪影,也差不多三个月过去,神罚会不会波及红木部落,届时一定能水落石出。 几个红木部落的最高领导商量了一会,最终下了决定:等这茬粮食收割之后,确认神罚的位置后,立刻举部落搬迁! “迁徙的消息要公布出去吗?”陆迩问了一句。 腾按着下巴沉思了一会,摇摇头:“先做准备,提前一个月告诉大家吧。” 暂时隐藏消息除了是为了避免引起部落内的恐慌,也为了消息不泄露——万一被小石部落这种敌对部落得知了他们具体的迁徙时间,到时候带着一堆辎重的他们很难应对敌人的袭击。 …… 回到家里,陆迩下厨为角做了一顿美味的洗尘饭,特意把红薯和小米一起蒸成饭,吃得角大口不停,称赞不已。 食物的美味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因为这是他的亚兽亲手为他做的。 美美地饱餐一顿,角满足地抹抹嘴,主动把餐具拿去外面洗干净,回来眼巴巴地看着陆迩,有心想和自己的亚兽亲热亲热,又找不到理由,便打算故技重施,盘算着找什么理由变回兽型。 还没等他那句“我背上有点痒,你能不能帮我挠一下”说出口,冷不丁听到陆迩说了一句话:“角,一路赶回来你也累,今晚睡床上吧。” ——睡、睡床上? 巨大的惊喜瞬间砸中角的脑袋,让他一时甚至有些结巴,猛地站起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陆迩:“真、真的?” 难道是这段时间他不在部落,他的亚兽离别太久也思念他了? 亏他在外头的一个月天天都在担心会不会有其他的兽人趁虚而入呢! 陆迩看到角脸上毫无遮掩的期待和喜悦,心里又叹口气,甚至还有些奇怪:角表现得如此明显,自己之前怎么就没察觉到呢? 他从床上站起来,一手指了指木床,“你睡床。” 一手指了指角之前的窝,“我睡这。” 角惊喜的神色瞬间凝固,下意识询问:“为什么不一起睡?” 陆迩前阵子才被老父亲问过怀崽的事情,听到角的话神色顿时波动了一瞬,旋即恢复正常,神态自若地道:“你以前嫌过床太小,只能睡下一个人。” 角看了看那张床,很想给当初说这个理由的自己一巴掌,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地挣扎了一句:“我可以往外靠。” 挤一点刚好可以抱在一起,不是很好么! 陆迩态度十分坚决,把自己当作被子的兽皮扯下来,把角的毛毯放到了床上。 角的气势顿时萎靡了下来,神色恹恹地坐到了床上,过了一会才打起精神,又开始琢磨要变回兽型撒撒娇。 “绿耳,我兽型后背有点痒,能帮我挠一下吗?” 给白白的大狮子挠痒痒? 陆迩心中一瞬间蠢蠢欲动,一个“好”字差点脱口而出,好在立刻清醒过来,迎上角殷切的目光,猜中了角的心思。 想着不能让角再这么深陷下去,陆迩轻轻低了下头,忽略掉自己心里的异样感,神情严肃地看着角,准备直接摊牌。 还没等他说出口,等得有些心急的角直接跳下床,摇身变成了庞大的狮子,把一身特意提前洗干净的白毛毛凑到了陆迩面前。 陆迩的话被堵在了口中,习惯性地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大狮子的鬃毛。 入手还是那熟悉的柔软丝滑,令人沉醉。 等到陆迩顺着狮子的姿势把大狮子的鬃毛和后背都撸了一遍之后,才猛然惊醒:不对,自己可不能再跟角这么撸毛撸下去了! 说不定角就是被自己撸毛的熟练手法误会的! 陆迩有心冷酷地推开狮子,但对上大狮子因为惬意而半眯起的眼眸,还有那条悠闲地拍打着的长尾巴,心里莫名一软。 ——算了,角刚刚辛苦回来,立刻就拒绝他,似乎也有些残忍。 ——自己暂且装作不知道,等明天再跟角摊牌吧。 …… 第二天,陆迩是在白毛大狮子的怀里醒来的。 昨天晚上他给自己找了理由之后心安理得地撸起了狮子,和大狮子玩累之后直接就在角的窝里睡下了。 而那只大狮子也没有变回人型躺回木床去,反而用身体圈住他,一起睡在了地上。 陆迩坐起身,看着狮子雪白的鬃毛安静地伏着,听着他平稳而绵长的呼吸声,刚刚苏醒的脑袋微微还有些懵懂。 昨天晚上他一觉睡到天亮,整个夜晚睡得都特别安心。 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 以前他都只跟自己养过的猫咪一起睡,从来没想过和另外一个人同床共枕,竟然能够睡得十分香甜。 清晨的阳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洒进来,落在沉睡狮子银白的毛发上,让那些柔软的发尖镀上了一层金光,甚至变得有些透明。 这一幕实在有些过于美丽,陆迩忍不住凑上前,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 许是被陆迩惊醒,大狮子忽然睁开双眼,兽瞳中很快就从茫然变得清亮,眨眨眼变回了兽人,坐起身看着近在身前的陆迩:“你醒了?” 陆迩伸出的手刚好搭在角的肩膀上,角变回人型的姿势仍旧把陆迩环抱在怀里。 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这个英俊的兽人的睫毛都能数得清。 陆迩忽然意识到一个对他来说有些可怕的事实。 ——这样亲密的姿势,他竟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满怀着排斥感。 第49章 (49) 这一点让陆迩莫名觉得有些心慌,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都竭力避免着跟角有近距离接触。 角一开始委屈得要命,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亚兽忽然就对他冷淡了不少。 他思来想去,都没想到自己哪里做错事情。 但陆迩对他的排斥没有作假,现在他连跟陆迩玩撸毛毛的机会都不多了! 最让角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明明他刚回来的那个晚上,陆迩对他还很温柔来着,跟他一起玩耍了很久,晚上还凑在一起睡着。 可第二天起来之后陆迩的态度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难道是他晚上睡觉压着他的亚兽了? 角有些沮丧,不能跟他的亚兽亲热,只好拿喂猪打发时间。 他提着一桶猪饲料,走进猪圈。 寒季结束之后,猪圈上覆盖的兽皮也都拆了下来,保证猪圈里能够通风顺畅。 拆下来的兽皮沾满了猪圈的味道,角嫌弃这种臭烘烘的味道,全都拿出去丢了。 反正他想要什么兽皮打不到? 猪圈里的猪个头都长得不小了,两只劁过的公猪胖得根本看不出它们的同类以前在野外那蛮横的样子,每天就知道吃和睡; 两只母猪倒是因为困在猪圈里显得有些焦躁,偶尔会撞拦,把木制的栏杆撞得“哐哐”响。每次陆迩都用甜味的食物安抚它们,又有角压制,长久下来它们倒还算安分。 角嫌弃这几头猪太吵,进猪圈的时候一直释放出自己的气势。 这本来是用来威吓敌人和猎物的,现在倒也能用在驯猪上。 小噜作为陆迩最早开始蓄养的矮原猪,如今已经长大成猪,獠牙和体型都有了几分成年矮原猪的模样。 令陆迩和角感觉稀奇的是,小噜虽然越长越像它的成年同类,可性子却没有野生的矮原猪那么暴躁。 虽然一直被困在猪圈里,但小噜完全不像它的小伙伴们那样焦虑,快快乐乐地吃了睡睡了吃,对角身上不自觉散发的狮子气场几近免疫,特别喜欢撞到角身上玩。 虽然小噜的脑袋比较笨,但自从它有一次把“爸爸”撞倒之后被“哥哥”狠狠修理一顿,小噜就记住了“爸爸”是一种脆弱的动物,撑不住自己的撞击。 ——但是皮糙肉厚的“哥哥”可以! 角提着饲料罐子进猪圈的时候,小噜就快乐地一头撞了过来。 给小噜喂了这么久食,角早就习惯了这头蠢猪对他莫名其妙的亲近,做好了心理准备,不像一开始一样被撞得失去平衡。他对小噜视若无睹,自顾自把饲料倒进猪食槽,看着几头猪热切地扑上去开始吃。 角的视线在那两头劁过的公猪身上打量了一下,心里盘算着这两头猪什么时候可以杀来吃掉。 他的亚兽曾经说过,劁过的猪猪肉会更肥,也不会有那么多腥臊味…… 普通的矮原猪猪肉已经很好吃了,这种饲养的猪肉会有多美味? 想到陆迩,角心情又有些低落。 不知道他的亚兽是怎么回事,对他的排斥太过明显,比他刚以人型回来的那段时间还要刻意。 要不是角变成兽型吸引陆迩去撸他的时候,能够在陆迩的眼中看到清晰的渴望和更加浓烈的抑制,角甚至会以为陆迩开始讨厌他了。 百试百灵的撸毛大法如今成功率也变得很低,角心中出现了浓重的危机感。 他离开这个月,到底发生什么了?! 喂完猪,角找到了烈,重点询问了一下他离开部落之前让烈盯着的人:“守他们有没有小动作?” 烈不太懂:“什么小动作?” “就是有没有跟绿耳走得太近?” 烈思索了片刻:“绿耳偶尔会找他们讨论工具的改良。” ——那就是了! 角握起了拳头,有些咬牙切齿:“不是让你盯着他吗?” 他离开部落之前特意嘱咐过烈,让烈盯着点靠近陆迩的任何兽人。 ——尤其是有毛的! 烈皱了皱眉:“他们只是讨论正事罢了。” 明明陆迩对角一心一意的美名整个部落人尽皆知,烈不懂角为什么还要紧盯着陆迩周围的兽人不放。 他对勇都没盯得这么紧呢。 角跟烈说不通,又不能明说自己到现在还没拿下他的亚兽,只能憋着气自己暗中留意陆迩和那几个兽人之间的关系。 …… 陆迩这些日子和守打交道的机会确实不少。 这个世界的兽人们对自身力量的重视远远超出了对工具的重视,尽管贴合这个世界的实际情况,但对于陆迩这个来自现代社会、习惯工具妙用的人来说还是感到有些不适应。 这次逮到一个相对来说在工具方面比较专精的兽人,陆迩常来跟他探讨农具和武器的优化改良。 陆迩在现代社会里主攻的方向是育种优选,对于农具仅仅停留在正常使用的了解程度,来到这个世界后造出的各种农具大都是凭着记忆磨出的大致形状。 红木部落也没有第二个人有使用或者创造工具的经验,没法给他参考意见。 守的出现给了陆迩很大的惊喜,在守的帮助下,陆迩改良了不少农具外形,让这些农具在使用的时候使力更小、重量更轻。 除此之外,陆迩还造出了他第一次可以使用的防身武器——弩。 部落的大迁移势必要走出舒适圈,在野外一切危险都有可能出现,陆迩不想把自己、把部落的安危全部压到兽人们的双肩上。 弩机整体用木头削成,弦的部分用的是从一部分野牛身上抽出泡过的牛筋,弹性和力度都很不错;箭大都是削出的木箭,还有一小部分镶嵌了磨得极为锋利的石制或骨制的箭头。 制造弓弩花费陆迩不少功夫。他以前对弓弩仅仅只见过图片,内部结构和原理全靠猜测和推论。 好在有守他们几个对只要工具和武器颇有经验的兽人们帮忙,群策群力好久,最后才做出能用的成品。 弩机制造成功之后,陆迩在部落附近的树上试过,效果很不错,虽然没有角那种几无破绽的强悍杀伤力,但用来防身已经足够。 弩机的制造陆迩没有告诉其他人,只让腾和角见识了一下,就连试验过程都挑大家都在忙的时间段进行,保证不会走漏消息。 武器不比工具,在实际投入使用之前能保密还是保密最好。 制造弓弩的过程中,守对陆迩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明白为什么这个深藏不露的部落为什么对一个亚兽如此推崇备至,完全成了陆迩的小迷弟。 这个亚兽比他知道的任何巫医都要厉害! 这天守和陆迩又出去试验了一版调整后的弩机,道别之后返回自己的帐篷,快到家的时候一头撞上了神色冷漠的银发兽人。 角的气场全开,红木部落里没几个能撑得住,更别提瘦弱的守了。 看这个“情敌”被自己的气场压得差点瘫倒,角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神色还是不变,盯着守:“你和绿耳干什么去了?” 守战战兢兢看着角气势逼人的靠近,搞不懂角这个问题的意思。 来到红木部落之后,他知道了陆迩和角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对这对伴侣之间的感情羡慕不已,也后悔自己当初当着角的面追求陆迩的举动。 肯定让他们对自己的印象变差了! 知道陆迩和角的感情后,守下意识认为陆迩和角之间肯定没有秘密、无话不谈,那陆迩跟他去部落外面试弩的行为不可能瞒着角,角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 ——难道是考验他能不能守住秘密?! 守恍然大悟,咳嗽一声,神色严肃:“放心,角,绿耳嘱咐过我的,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他的嘴巴绝对很严! 角:“……” 怎么还有小秘密了? 一直以来都以为只有自己和陆迩之间拥有小秘密的角心中警铃大作,恨不得捏着守的脖子揍他一顿。 只是还没等他真的动手,陆迩就从那边扛着锄头绕了出来,有些奇怪地看过来:“你们在干什么?” 来找“情敌”挑衅被抓包,满腔的醋意迅速被角憋了回去:“没什么。” 陆迩轻轻挑眉,没说什么,转头向着帐篷的方向回去。 角丢下守,追着陆迩过去,声音温和了一百八十度:“我帮你拿。” “不用。” 守站在后面,有些迷惑地看着这对伴侣,总觉得角在陆迩出现前后的气场变化有点大。 他有种错觉,如果角现在是兽型,可能尾巴都要摇起来了。 …… 跟着陆迩回到帐篷,角抓耳挠腮地想着怎么解释,抬起头却发现陆迩的神色十分正常,似乎根本不在意他做了什么。 这让角有点失望,忍不住也有些难过。 陆迩脸上神情看似正常,其实心一直绷着,眼角余光一直在角的脸上打量。 观察到角流露出的失望之情,陆迩心弦忍不住也动了一下,心里微微有些自嘲。 ——为什么之前自己没有注意到呢?角的情绪明明展现得这么清晰,喜怒哀乐都跟着他的一举一动而变化。 要不是这一个多月的分别,也许他还是会想以前那样把角忽视在一旁,默认角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陆迩这几天也在考虑要不要和角摊牌。 若是寒季之前,他肯定毫不犹豫地和角讲清楚,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和角划清界限,让角死心,也让自己回归正常的轨迹; 只是现在,陆迩却犹豫了。 说不清犹豫的原因,也许是部落迁徙在即,这个时候闹“离婚”影响到的可不是他们这一家;也许是因为角现在还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仅仅只是“暗恋”,由他来挑破对角来说有些残忍;也许…… 总之出于各种微妙的心理,陆迩暂且收起了和角挑明的想法。 ——就等部落迁徙完成之后吧,也许那个时候角在自己的排斥下已经放弃且“移情别恋”了呢! …… 时间流逝,红木部落最普通的兽人也渐渐开始感觉今年有些不太寻常。 往年寒季结束之后总会开始频道降水。尤其在进入暖季的时候,更是会连续下好多天的雨,昭示着今年一整年的充沛水量。 但是今年,直到天气开始变得炎热、明显已经进入暖季,天上还是一滴水都没有降下,兽人们开始感觉到不安。 以前他们从野外获取食物的时候也知道,如果没有降水,意味着野外的植物就没法生长发育;植物不茂密,动物就会少;动物少了,意味着他们的食物就会减少。 现在他们开始种植小米和黄豆了,比以前更加依赖于水分,不由得心急如焚:如果一直不下雨,他们地里的庄稼怎么办? 陆迩得知神罚的存在之后就对今年的干旱有了大概的预计,从黑河部落回来之后,立刻就安排了对水渠的加深拉长,还让制陶组烧制了许多长嘴的水罐,和拖车搭配起来往地里运水。 天上不下雨,周围的河流和湖泊的水量也有明显的减少,好在满足他们现阶段的种植没什么问题。 也有不少兽人们担忧地来问陆迩,关于他们下一茬粮食种植的水资源问题。 现在有一整个寒季的冰雪融水,河流和湖泊的水还勉强可用,但各处水源的水位都肉眼可见地在下降,下一茬粮食怎么办呢? 陆迩和腾、角商量了一下,觉得现在时机差不多,就公布了因为“神罚”的存在,他们需要整个部落搬迁的决定。 消息一出,举部落哗然。 兽人和亚兽们议论纷纷,但是态度倒是很一致,几乎没有赞同迁徙的。 腾有些奇怪,皱了皱眉:“为什么?我们以前不也迁徙过?” 部落的人互相看看,有个亚兽鼓起勇气开口哦道:“首领,以前我们什么都没有,可现在我们有这么多搬不走的东西呢!” 耕地、菜园、陶窑、打谷场甚至是厕所,全都是带不走的东西。 其实有不少人都已经打算就在这个地方过一辈子,每天在农田里忙活,然后回家织织毛衣、编编草绳,家里有存粮,不必担心明天吃不饱肚子、不必担心寒季里冻死在帐篷里,这样的日子,简直是他们以前不敢想象的美好生活。 如果要舍弃他们现在的一切,重新搬迁,岂不是意味着他们要回归以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 他们怎么舍得?! 陆迩看出了他们的担忧,笑着拍了拍手:“大家放心,虽然我们舍弃了这里的田地,但我们要搬迁去的地方的土地比这里要肥沃很多,想要改造成农田非常容易——我们以后还是要继续种地下去的!” 现在阶段,陆迩的话竟然比腾的话更加有用,大家都把信服的目光投向了陆迩,没有一开始反对的那么激烈,纷纷低头思索了起来。 “至于其他的,我们最初能修建出来的东西,难道以后修建不起来吗?”陆迩拍了拍手,拿出了一块干净的兽皮,把自己昨天用木炭在上面画的图形展示给所有的人看。 “而且,我们还可以建造新的房屋。” 这是一个小小的四合院图片。 上面是工整的俯视图,下面是大致的房屋视图,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却把高墙厚瓦、宽门明窗的房屋勾勒得活灵活现。 只住过帐篷和山洞的兽人们一下子就被陆迩展示的新建筑迷花了眼睛,半晌才迟疑着问:“这是……?” “这是房子,我取名叫‘四合院’,建造起来虽然很麻烦,但是建造之后特别舒服,冬暖夏凉,宽敞方便。” 经过人类历史数千年时光检验之后的建筑美,一下子征服了这些暂时还停留在偏游牧方式的兽人们的心。 建筑房屋的打算是陆迩去年就开始计划的事情。 去年的时候农田还在第一次大规模推广的过程中,农业能不能养活兽人们陆迩当时也不太确定,因此没有把建筑提出来。 现在他可以确定,农业搭配狩猎养活一整个部落绰绰有余,甚至还有精力可以考虑发展一下畜牧业。 既然要部落迁移,干脆破而后立,直接放弃帐篷这种冬冷夏闷的居所,切换到四合院的建筑物中。 当陆迩列举了一遍迁移之后的光明计划后,“迁徙”这件事在红木部落的兽人们眼里,就已经不再是“被迫背井离乡颠沛流离”,而是“为了寻找更舒适的生活”做出的主动选择。 看着大家兴奋地窃窃私语,眉眼之间没有了一开始听闻神罚消息的低迷萎靡,陆迩满意地点点头。 兽人们的决心和毅力都很好,只要给他们希望,他们就愿意为之而努力前进。 消息既然公布于众,整个部落都开始了准备。 各家各户首先开始请点需要带走的辎重,把不值得带走的东西先分出来,后面就直接丢在这里。 另外,陆迩专门组织了一批亚兽,开始编制稳固、细口、带盖子的藤筐,用来收纳很快就能收获的第一茬黄豆。 小米的颗粒很小,要编织盛放小米的藤筐效率很低,陆迩便想了另一个方法:用陶瓮盛放小米。 制陶组烧制窄口的陶瓮,然后编藤组按照陶瓮的大小,在每一个陶瓮的外面都编织一层柔软的保护层,保证运输途中不会因为碰撞导致陶瓮破碎。 弓弩的存在陆迩暂时也没有外泄,只让守带着几个知情的兽人批量加工,起码要保证没有战斗能力的亚兽们人手一架。 …… 对陆迩来说,他要迁移其实还面对着一个重要的问题——他还有五头猪呢。 这几头猪现在可不是小猪仔,个顶个的胖,力气还不小,陆迩自己拖不住它们,只能靠其他的兽人们帮忙。 思虑再三,陆迩决定把那两只已经差不多够重的公猪宰杀了吃肉,两只母猪让其他兽人帮忙带,小噜则交给角。 陆迩杀猪的时候,部落里不少人都来围观。 他们的巫医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了这么久终于准备吃掉了。 兽人们一直都很难理解陆迩的举措,不懂他为什么要费心费力地自己养。 想吃的时候出去捉不就好了,家养的矮原猪难道比野生的好吃? 杀猪这件事是角自告奋勇做的。 两只公猪的肉分量很大,这个天气下又放不住,陆迩干脆各家各户分了一部分,作为这段时间大家辛苦筹备部落迁徙的犒劳。 兽人们把肥美的猪肉带回去自己烹饪了一下,或简单地在火上烤到出油,或和其他的青菜一起炒或者炖。但凡第一口咬下去的人,全都愣住。 ——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比起他们吃过的所有肉类,陆迩驯养的矮原猪的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腥臊味,入口只有油脂的喷香和瘦肉的劲道,肥瘦相间的猪肉在唇齿之间迸发出无与伦比的香味,让他们幸福得差点流下泪来。 跟这种猪肉相比,他们以前吃过的肉简直跟干柴一样寡淡无味! 难怪绿耳要辛辛苦苦地自己养猪! 吃过这种猪肉,他们哪里还吃得下普通的猎物? 有不少兽人和亚兽当即找到陆迩,纷纷请求部落迁徙之后让他们也一起养猪。 这一点正中陆迩下怀。他送肉给部落的兽人们也是为了让他们感受一下科学驯养家畜对猪肉美味的改善,后面把家畜都推广起来。 单独养一两头猪的成本可能很高,但养得多了,成本就降下去了。 吃家畜的肉不光口味好,关键也卫生干净。 家养的猪吃陆迩准备的干净饲料、喝清水,猪圈勤通风,猪粪日日打扫,感染疫病、寄生虫的可能性比野生矮原猪低得多。 …… 部落内的准备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陆迩也派了以速度著称的兽人沿着去往黑河部落的方向探查,查明的结果是神罚现在已经完全吞噬了黑河部落,正向着他们这边前进。 越靠近神罚,路上的干旱情况越严重。 黑河部落已经举族迁走,附近的部落也在探知到神罚的存在后纷纷逃走,速来回路上碰到了两波迁移的兽人。 迁徙的过程最怕与其他部落发生冲突,那两波兽人特意绕开了这边几个部落的领地,向着远方一路离开。 除了兽人,路上的野兽们也惊慌失措地奔逃,若非速的兽型可以飞,说不定还要被兽潮卷进去。 把消息报道回部落之后,陆迩沉默着叹口气,加紧了部落迁徙的准备,甚至做好了如果庄稼成熟太慢、他干脆动用灵水的打算。 …… 很快,这一茬黄豆和粟米如期成熟,没到需要浇灌灵水催熟的紧迫程度。 这一次兽人们只把穗子割下来,没管下面的秸秆。 秸秆的主要作用是做柴火和缓冲,这些在迁移过程中都可以就地解决,不用浪费拖车的空间。 火速把粮食晒干脱壳装瓮,红木部落开始拆解他们的帐篷。 一座座帐篷塌倒,化为一卷卷兽皮和绳索,装载到家中分配的拖车上。 值得带走的东西有粮食、兽皮、工具、绳索、必须的陶器等等,其余的大件物品像木床木桌都弃之不用,等到了新的部落再重新制作。 对陆迩自己来说,需要收拾的东西还有他至今为止培育出的所有植物的种子。 为此他专门用兽皮缝制了一个个的小口袋,把不同的种子分门别类收纳好,留到到了新部落之后再铺开种植。 角这些日子包揽了家里的体力活,收割、打谷、装车一力承担。 按照陆迩最初的计划,家里的体力活差不多是一人一半;但角这几天感受到陆迩的排斥,愈发想展现自己的体贴,坚持要全包。 他这些日子已经不怎么出门抓猎物,每天都待在家里,一方面尝试着把他之前换下的毛毛都搓成毛线,另一方面也是想和陆迩多相处一会儿。 离家一个多月里,他每天都在思念他的亚兽,想念着陆迩灵巧的双手在自己后背、脖子、脑袋上揉搓抓挠的舒适,想象着陆迩一个人在家有没有好好生活、有没有人欺负…… 他恨不得出门第二天就返回部落抱着他的亚兽睡觉。 但是寻找新的部落落脚点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关系着包括陆迩在内的红木部落所有兽人亚兽们后面的生活。 尽管陆迩从未明说,但角回想自己还是小咪的时候,能够微妙的察觉到陆迩对现在红木部落的土地其实不太满意。 虽然他的亚兽嘴里常念叨的什么“酸碱度”、“有机质”、“有效磷”等等他完全听不懂的话,但耳濡目染这么久,角也大致明白,土地的质量和粮食的生产有直接的关系。 陆迩最初为了改良红土做出的种种努力和尝试,角也还记在心里。 为了找到一块让陆迩看得上的土地,他查探了许多地方;在陆迩身边假装小猫的几个月让角也拥有了不少农业的知识,大致能清楚陆迩需要的土地的特征。 只是怀着邀功的心态回到部落,陆迩对他的态度却产生了巨大的转折,让角又委屈又不甘心。 ——一定是因为烈没有好好地听自己的吩咐,让其他人钻了空子! 角一边想办法撒欢,一边心里暗暗下决定:等在新部落安顿好,他要借特训为名好好教训一下那几个可疑的对象! …… 被角无辜迁怒的烈正在和勇一起整理自家的帐篷。 自从开始准备迁徙之后,部落里几乎停止了狩猎活动。 他们收获的粮食分量足够,每天出去狩猎还不如专心整顿搬迁。 万一狩猎的时候受点伤,迁徙就麻烦了。 烈一直是一个人住,勇担心他整理帐篷忙不过来,就主动过来帮忙。 把柔软暖和的兽皮一条条卷起来,勇在角落看到一大团灰色的狼毛,不由得有些好奇:“烈,这是你这次换下来的毛?” 烈抬头看过来一眼,点点头:“嗯。” “这次可以织了送给亚兽了。”勇兴致勃勃地在那团狼毛里摸了摸,热情地建议,“要我帮忙吗?” 烈抬起头,铅灰色的眸子对上勇的视线,神色不变:“织给你。” 勇愣了一下:“给我?” “嗯。” “上一次给我就算了……这次还给我,那你拿什么追求亚兽?” 烈凝视着勇的蜜色双眸,声音放轻了一些:“我不喜欢亚兽。” 勇感觉这句话的表述有点古怪,但一时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最后还是点点头:“那好吧。” 反正烈也不是第一次送他东西。 烈看着勇傻乎乎的样子,铅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无奈,放下手里的陶盆,走过来:“你褪下的毛呢?” “在家里,怎么了?” “给我也织一件吧。” 勇下意识道:“可那些毛毛我打算用来追求亚兽的……” 烈脸色阴沉了一些,坐在勇身边,胳膊搭在他肩上:“有目标吗?” “呃,还没有。” “那给我吧,我的也给你了。”烈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是要把毛毛送给喜欢的人,现在不是我们两个感情最好吗?” 勇感觉这个逻辑有点不太对劲,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败退在烈逼人的视线中:“好吧,我回去拿给你。” 烈搭着勇肩膀的胳膊微微用力,把他又压了回来:“你织给我。” 上一次他身上穿的那件毛衣虽然是用勇的毛毛织的,但是他自己亲自动手的。 勇又愣了一下,这次烈不等他说话,提前找好了理由:“你可以趁机练习织毛衣。” 毛毛都给了,亲手织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他们俩关系这么好嘛! 勇被绕进去,迷迷糊糊地点点头:“那我以后给你织。” “现在就开始吧。” “……进暖季了,你要穿吗?” “提前织好。”烈靠近了一些,几乎要凑到勇的脸上,神色郑重,“寒季之前我们有很多事要忙。” “那也行……” 烈站起来,大大方方伸开胳膊岔开腿:“量吧。” 勇呆愣愣地仰头看着他:“量什么?” “腰围,腿围。”烈指了指自己的大腿,催促道,“你先给我量,我再给你量。” …… 搬迁的准备持续了很久,中间很多兽人都干脆提前拆了帐篷,只裹一身兽皮睡在空地。 兽人们在外面狩猎的时候更艰难的环境都睡过,这点情况丝毫不惧。 平整的打谷场成了兽人们抢夺的地方。 年纪大的兽人、亚兽们体力不支,帐篷没有早拆,到最后一天年轻人们主动去帮忙。 等到一切都准备就绪,红木部落终于要搬迁了。 好几辆拖车连在一起,亚兽们抱着幼崽,一部分兽人变作兽型拖着车前进,另一部分兽人拿着武器警戒在两旁。 陆迩站在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的红木部落路口看了良久,最后才轻轻叹口气。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认识的第一个地方,在这片土地上挥洒了他的汗水,培育出了无数的农作物,亲手把这个部落一点点从贫穷、愚昧的落后状态扳成如今的富足积极; 他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了一个家,拥有了熟悉的朋友和合拍的室友; 还有他的小咪,至今都没有找回来。 也有不少兽人在离去之前,最后去了一趟各自的耕地和菜园,抚摸着那些还在蓬勃生长的植物,沉默不语万般不舍。 比起已经形成了独立思想、对农业发展了如指掌的陆迩,这些被陆迩引导着一步步开始建设自己家园的兽人们对这片土地的感情更加深厚。 这都是他们亲手一点点修建、改造出来的。他们看着这些红土是怎么一点点变得肥沃、那些美味的粮食蔬菜又是怎么从一颗颗细小的种子生根发芽、茁壮长大,最后结出丰富的食物。 若说没有一点不舍,那肯定是假的。 只是神罚的脚步逼近,他们不得不离开。离开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 陆迩有些留恋地看了他已经拆除的帐篷和猪圈一眼,默默转身离开。 倘若有一天他发现了解决神罚的办法,一定会再回来的! …… 红木部落迁走一段时间后,神罚悄然而至,枯黄死寂的世界吞噬了部落外肥美的草原、清澈的湖泊、湍急的河流,将它们的生机彻底抹杀。 水源干涸、植被枯死、土地尽数化为无法生存的枯黄。 行动缓慢的动物们被神罚笼罩之后,挣扎了没有多久就迅速瘫倒死亡,尸体在极短的时间里便脱水风干,掩埋在尘土之中。 然而,当这片如同蔓延的毒素一般的神罚接触到还生长的剩余秸秆的农田时,竟然停了下来。 神罚没有进一步前进,那些已经接近生命末期的粟和黄豆植株也没有枯死。 以农田为界限,一边是虽然干旱却充满着生命的生机,一边是枯黄毫无一物的死寂。 泾渭分明。 第50章 (50) 红木部落以前也迁徙过,年长一些的亚兽和兽人们都还有印象,因此都比较稳重。 上次迁徙之后出生的年轻人们比较兴奋,对整个部落的搬迁充满了好奇。 尤其是走出他们熟悉的狩猎场之后,兽人们更是把目光投向了周围陌生的风景,甚至有些疏忽了对车队的保护。 角对这些没定性的兽人们很不满,每天都要绕着车队巡逻一遍,用带着威胁性的低吼提示他们集中注意力。 现在他们不是可以随时逃走的狩猎状态,他们的车队上是他们这些年来部落积累下来的辎重,最关键的是还有他们柔弱无力的亚兽和幼崽。 兽人们只是一开始有些过于兴奋,被角提醒过之后知道安全的重要性,纷纷收了心。 陆迩设计的连锁拖车上堆满了物品,负责拉车的兽人们走半天就会累得喘不过气,需要换人轮班。 要不是从去年开始角就加大了对红木部落兽人们的特训、农耕带来的食物让他们吃得越来越饱,兽人们还不一定能撑得下来。 但经历过一次迁徙的人反而都觉得十分满意。 以前他们迁徙的时候几乎要丢掉所有的东西,只随身带几张兽皮毯和骨器,其他的东西根本搬不走;现在他们带着粮食、带着帐篷、带着陶器,去哪里都不觉得担忧。 为了提高效率,陆迩和腾、角商议之后决定白天专心赶路不停,拉车的兽人们三班倒,不超过兽人们的体力极限,出现意外也有足够的精力应付; 每天天色昏暗之后安营扎寨,挖出临时的土灶取水烧饭,同时做出第二天白天要吃的干粮。 兽人们可以一整天不吃东西,但亚兽和幼崽们需要经常补充能量,白天车队不停,晚上做饭的时候就一口气把第二天白天的食物也做好,到时候直接在车上吃。 晚上如果天色还好,大家都直接铺好兽皮抱在一起睡;如果天色不太好,就给亚兽和幼崽们扎个临时的小帐篷,兽人守在外面。 寒季里亚兽和兽人们相对没有暖季那么忙碌,在暖烘烘的帐篷里“热情似火”,到现在这个时间,不少亚兽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对于这些怀孕的亚兽,陆迩专门设计了“孕妇”车,更注重平稳,在车上铺了厚厚的兽皮,让亚兽们坐在上面也不会过于颠簸。 另外还有兽人们轮流守夜。 …… 出门在外,一切从简。 作为陆迩的兽人,角理所当然地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的亚兽睡。 ——当然,是用兽型。 如果是人型,陆迩说不定还要犹豫一些;但是毛茸茸的大狮子,陆迩没有挣扎太久,就拜倒在大狮子柔软的毛毛下。 角终于如愿以偿从靠枕升级到了抱枕。 之前在前往黑河部落的路上他们也一起睡,不过陆迩是靠着狮子的背;背靠背和拥抱入眠带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 尤其是狮子一身又白又软的毛毛,经常会让陆迩有种自己完全深陷到角之中的错觉。 一开始陆迩觉得有些不习惯;然而睡下之后反而能够迅速进入深度睡眠,第二天起来神清气爽。 倒是角负责守夜的夜晚,陆迩睁着眼睛躺在柔软的兽皮里,身上盖着自己当初给角编织的毛毯,数了好久羊才睡着。 自从和角分别一个多月后,陆迩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兽人如今几乎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生活,成为他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角现在对他怀有陆迩不能回应的期望,陆迩甚至觉得可以一直保持这样的生活。 ——但是他是个钢铁直男,又不能和角真的在一起…… 陆迩抱了抱大狮子毛茸茸的爪子,心不在焉地想。 ——要是自己穿过来的时候是到一个兽人身上就好了,就可以安安心心和角保持社会主义兄弟情的关系。 ——就像勇和烈那么亲密无间的兄弟情,多好! …… 陆迩家里还剩下三头猪,个头都不小,一般人很难驾驭。 陆迩给它们做了头笼,只有喂食的时候才摘下来;比较听话的小噜留在他身边,另外两头一头让腾带着,一头让勇带着。 小噜和陆迩、角都很亲近,而且不知为何,比它的几个同类都要聪明一点,赶路的时候不耍赖,停下之后也不捣乱,乐哼哼地满地寻找鲜嫩的草叶嚼嚼嚼,让陆迩十分省心。 陆迩把对小咪的爱怜移情到这只胖猪身上不少,虽然它没有柔软的毛毛,还是经常给它挠背。 看得角眼热不已。 曾几何时,他也有这样的贵宾待遇,什么都不用做就有陆迩亲手撸毛送饭。 现在他得变成兽型矜持而不放荡、高贵而不吓人的撒娇,才能获得挠背的奖励。 最近陆迩对他的态度有些忽冷忽热,有时能感觉到陆迩对他有些排斥,有时又能感觉陆迩对他比以前更加亲近。 好在迁徙开始之后,陆迩对他排斥的空间越来越少,大多是时候都要跟他绑定在一起。 这让角特别安心,内心无处发泄的保护欲和占有欲悄悄得到了满足。 行进途中,他们差不多隔两三天就会碰到一波小的兽潮。 这些小波兽潮的冲击力比角和腾当初碰到的相比弱了太多。负责空中侦察的鸟兽人发现兽潮靠近后,能避开的就直接避开,避不开的就由几个比较凶猛的兽人去把奔逃的野兽们吓退。 这些小意外他们早有预料,应对得井井有条;他们最担心的还是碰到像当初让角和腾都顶不住的大兽潮。 好在现在没有这方面的征兆,他们路上有碰到小股的逃亡兽人们时,向它们打听,也没有听到有类似的大兽潮。 这些同样逃离神罚吞噬的兽人们也是一些小部落里逃出来的。 有些部落的人数比红木部落还要少,甚至可能只是一两家互相抱团取暖;也有的部落在迁徙的时候抛下了一部分行动不便的兽人,这些兽人也不想留在原地等死,就慢慢地向着前方前进。 对于这些同样逃离灾难的兽人,红木部落十分谨慎,基本上互相打听一下消息就此别过,互不干扰。 这些兽人其实也对红木部落感觉十分诧异。 一般的部落迁徙,都是兽人们肩扛手提,东西能少带就带……怎么这个部落带这么多东西?他们怎么拖得动的? 有一些兽人看出这个部落的兽人各个精壮、东西也富足先进,起了加入红木部落的心思。 陆迩确实考虑过要扩大红木部落的人口。 农业本身就是一个越多聚集发展成本越低的东西,除了最基本的粮食之外,不同的作物交给不同的人种植远比混杂起来效率更高。 不过这种迁徙途中遇到的兽人值得信赖吗? 这个问题陆迩拿不准,便交给了腾和角来处理。 腾和角商量了一会,决定暂时接纳这些兽人。 红木部落最初便是一些流亡的兽人们自发聚集而成的部落,接收这些无家可归的野生兽人一直是红木部落的风格,没道理他们现在实力更强之后反而畏手畏脚。 既然首领下了决定,陆迩便把部落安全的问题交给他们头疼,自己专心处理实际问题。 一些请求加入红木部落的都是遗留下的老弱病残,亚兽和幼崽很少。 一般亚兽和幼崽都不会被舍弃。 这些人虽然在狩猎方面几乎没什么能力,但在耕种方面,兽人的先天优势仍然很大,陆迩毫不担心他们将来会拖累部落,痛快地全盘接收。 给部落迁徙做拖车的时候,陆迩特意安排多做了几辆,正好可以匀出来给他们用。 迁徙过程中的食物暂且由部落提供,但也不会白给,要求他们做一些挖炉灶、捡柴火、挑水、洗锅等工作。 虽然粮食部落里给得起,陆迩还是不想给兽人们可以“吃白食”的暗示,用劳动交换食物,不论对兽人个人还是对部落都是一件好事。 这期间他们还从路过的兽人们之中打听到了红木部落相熟的几个部落的消息。 像巨牙部落早早得到红木部落的示警,提前做好了迁徙准备,整个部落安然无恙地在路上; 像小石部落到了神罚靠近部落的时候才发觉,新的首领威望不足,迁徙过程搞得一团乱,不少奴隶都干脆地逃掉了。 陆迩对小石部落没有任何好感,听过也就没再在意。 …… 而没有过多久,红木部落碰到了一次巨大的危机。 徘徊在半空的鸟兽人惊慌失措地落下地,脸色煞白,跌跌撞撞地来到腾和角的面前,结结巴巴地描述了他看到的可怖景象。 角和腾最担忧的万兽奔腾的洪流兽潮袭来了。 怕什么来什么。 当初以腾和角的强大,被卷进兽潮都九死一生,现在他们这么多的普通兽人和亚兽,怎么活得下去? 一瞬间的怔忡之后,角当机立断下了命令:“立刻让车队加速!” 这种兽潮不能扛,只能跑! 他们的车没有做快速后退的结构,当前躲开那可怖的野兽洪潮,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加速跑,横向冲刺跑出兽潮的冲击范围! 腾回过神来,转头去通知拉车的兽人们。 现在不是顾及留体力的时候了,所有的兽人们都卯足了力气加速奔跑,车上的罐子筐子都震动得“哐哐”响。 所有行动不便的人都坐到了车上,来不及上车的则骑到附近兽人的背上,所有人加足马力向前狂奔。 陆迩坐在纯白的大狮子背上,感受着狮子背上的肌肉快速地鼓张,回头担心地看着周围的环境变化。 才跑出去一小会儿,陆迩便隐隐约约感受到四周的大地传来沉闷的震颤声,仿佛万马奔腾一样,声音愈来愈近,如同有一支钢铁洪流滚滚袭来,带着让人胆颤心惊的恐惧。 陆迩坐直身体,抬头遥望着刚才速侦查的方向,瞳孔猛然一缩。 他已经肉眼看到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不详的黑线! 兽潮来得这么快! 角显然也感受到了兽潮的迫近,奔跑之余不忘朝天咆哮一声,提醒后面的人们加快速度。 陆迩一直紧紧地盯着那道越来越粗的黑线,估算着兽潮和车队之间的距离,额边忍不住有汗水落下。 ——兽潮太快了! 按照现在的速度,他们的车队可能只有三分之二能逃出兽潮的波及范围! 陆迩擦了一把汗,低下头附到大狮子的耳边,声音中忍不住带上了一丝焦灼:“角,车队尾部跑不掉,怎么办?” 他刚才脑内紧张地盘算了一圈,发现现在能发挥作用的不是智力而是体力。 下意识他就想向他所知道的最强的兽人求助。 大狮子听到了他的话,用一声低低的咆哮回答了陆迩。 狮子向旁边跑了几步,放缓了速度,给后面的车队让开位置,扭头看了一眼后面的情况,眸色中闪过一丝冷厉。 角估计了一下兽潮和部落车队的距离,忽然变成人型,把陆迩放在地上,嘱咐了一句:“找人拉着你。” 说完他摘下套在身上拖车的皮索,重新变成狮子,深深地看了陆迩一眼,转头向着车队尾部奔去。 陆迩怔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角想干什么,下意识就想张口喊住他,让他停下:“角——” 可第一个字发出之后,剩下的便全都憋在了喉咙中。 如果必须顶住兽潮的冲击、让车尾的那些人能够跑出来,也只有部落里最强的角合适。 他和角也不是真正的伴侣,没有立场从小家的角度阻止他。 陆迩呆愣愣地望着那只威武的狮子跑开的背影,少有地慌乱了起来。 没过多久,就有一个兽人过来,看到陆迩的车没有人拉,明白过来,主动把陆迩的车的皮索套到自己身上,拖着陆迩向前跑去。 陆迩坐在车上,双手紧紧握着木质的车栏,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部落车队的尾部。 …… 兽潮终于和红木部落的车队尾部冲击到了一起。 部落里所有人耳中都能听到各种疯狂的猛兽嘶吼声,还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哀嚎,分不清到底是野兽还是兽人。 陆迩抓着车栏的手更紧了,力气大到几乎要把木头握断。 不够光滑的木头表面有些木刺扎进他的手心,可他毫无所觉,只紧紧地盯着车尾的方向,下意识数算着时间。 一秒、十秒、三十秒、六十秒…… 时间仿佛被蜂蜜裹住一样缓慢而黏稠,陆迩甚至能读清自己的心跳。 大约过了三分钟,忽然从车队的队尾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嚎叫。 这些声音陆迩听得很耳熟,每次角带着部落的兽人们特训回来,最后都以这样原始而野性的嚎叫声作为结束。 久而久之,陆迩也大致能区分得出来兽人们兽型的叫声中隐约蕴含的感情。 这次此起彼伏的嚎叫中,饱含着劫后余生的欣喜、拼尽全力的畅快,还有……一丝丝伤感和悲哀。 陆迩脸色微微白了一些。 在刚才的那些嘶吼声中,他并没有听到那个熟悉、威猛、永远能够压倒所有人的如雷咆哮声。 ——角出事了? 他咬咬牙,猛地站起来:“停下!” 车队前头的兽人们也听到了后面的同胞们发出的危险取消的声音,渐渐放缓了速度。 车还没停稳,陆迩就迫不及待地从车上跳下来,一路跑着向着车队尾部过去。 红木部落的车队已经跑出了兽潮的范围,车尾部分拉车的兽人们全都趴在地上累得不住喘气;还有些兽人护在车后,将一部分脱离兽潮向着这边慌不择路过来的野兽们吓跑。 还有一些兽人满身鲜血,有的人四肢都有不正常的扭曲,正趴在地上疼痛地不住刨地。 ——没有角。 没有那只纯白的大狮子。 陆迩一路跑过来,体力有些不支,扶着旁边的大车不住地喘气,急促地问:“角呢?” 几个兽人们互相看了一眼,兽脸上纷纷透出一丝哀伤。 庞大的棕熊变回人型,还没说话先忍不住咳嗽了几声,拍了拍胸吐了一口血,才有些愧疚地道:“绿耳,对不起,角被兽潮卷走了。” 陆迩愣愣地看着腾,脸色忽然有些恍惚:“角被卷走了?” 刚才兽潮逼近部落最后的这几辆车的时候,角横空跃出,咆哮一声挡在了车队的前面,直接迎上了野兽的浪潮! 威猛的狮子以一己之力拦在了车队前面,撕咬,切裂、咆哮,竟然将撞击到红木部落车队的这一股野兽浪潮阻拦得缓了一瞬! 这短短的一瞬间让兽潮来袭时呆楞住的兽人们反应过来,不需要任何动员,便跟在角的后面扑了上去,用血肉之躯为其他人拖延着前进的生机! 腾、勇、烈、锋、具……一个个陆迩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兽人,现在都带着或轻或重的伤趴在地上休息。 就连刚加入红木部落没多久的实都冲了上去,靠着犀牛皮糙肉厚的身体,没有受太重的外伤。 兽人们坚持了三分钟,坚持到最后一辆车跑出了兽潮的范围,他们才最后撤出来。 只是角冲在最前面,受的伤也最重,最后大家撤离的时候,他已然支撑不住,一个趔趄摔倒,其他兽人们想冲过去救援时,他已经被兽潮卷走了。 按照腾他们所见,角战斗到最后,大半个身子都被鲜血染红,几乎成了一只红色的狮子,利爪和牙齿也有折断,头上锋利战无不胜的独角都摇摇欲坠几乎被撞断。 陆迩听完,脸上的神色从恍惚震惊慢慢变得有些坚毅,轻轻吸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脸,强迫自己恢复冷静。 “他被卷走的时候,还没死对吧?” 腾怔了一下,摇摇头:“没有。” 但是卷进那样凶猛的兽潮里,哪怕角再强大也活不下来吧? 腾担心地看着陆迩,生怕陆迩一时接受不了,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当初陆迩和角在一起之后,角就出事“死去”;后来侥幸活命归来,总算没白白辜负陆迩的一片痴情。 尽管腾当时还在昏迷中,后来清醒之后也从不同的人口中听说了陆迩反反复复强调他“只跟角在一起”的事情。 没想到现在又让陆迩品尝了一次痛失所爱的痛苦。 腾很愧疚,也很担心陆迩的状态。 陆迩点点头,面容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焦急和慌乱,反而挨个观察了一下受伤的兽人们,冷静地道:“先给大家处理下伤口,我们继续走。”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陆迩已经找到了几种专门用来止血消炎的草药,还从黑河部落的巫医那里学到了一点治疗伤口的土方法,总算不负巫医之名。 给受伤的兽人们包扎了伤口,行动不便的兽人转移到车上让其他人拖着前进。 这次兽潮部落里的兽人们受伤不少,不过多数都是轻伤,少数骨折。 勇这次运气不太好,又一次断了腿。 而且还是后腿。 烈的伤也不轻,不过还是变成兽人把花豹抱到车上,帮他打夹板。 陆迩特意吩咐拖车的兽人们暂时放缓速度。 现在已经到了中午,他们再往前走一段路,差不多可以提前停下休整,骨折的兽人们需要绑定夹板,也需要补充好消化的食物为伤口愈合提供能量。 腾看陆迩安排得井井有条,多少放下心来:看来陆迩暂时能够接受这件噩耗了。 这一波凶猛的兽潮袭来,其他零散的野兽肯定早就被吓得四散奔逃,他们暂时反而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只要做好警戒就好。 安排好之后,陆迩嘱咐道:“等我回来。” “等你回来?”腾一愣,产生了不好的预感,“你去哪里?” 陆迩提了一下腰间挂着的弓弩,眸色坚定不移,声音冷静清晰:“我去找角。” 腾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找角?你?” “嗯。” 看着陆迩的眼神,腾顿时明白过来陆迩不是在开玩笑,瞪大了眼睛,想也不想就否决道:“不行!” 陆迩抬起头,皱了皱眉:“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所以更不行!”腾挥挥手,目光诚恳,努力想着安慰陆迩的话,“绿耳,我知道你一时很难接受角的离世,但是我们总要继续向前走。” “我们现在还不确定角真的死了。”陆迩也同样诚恳地仰头看着腾,“上一次他被兽潮卷走,不就活下来了?” 上一次腾其实和角一开始就被冲散了,没有亲眼看到角被兽潮卷走的画面;刚才眼睁睁看着角受伤如此之重,其实心里已经倾向于相信角已经不在人世了。 在腾的人生里,已经无数次面临着亲人、好友、晚辈的离去,有哀伤有痛苦,但无论如何,活着的人还得继续往前走。 腾最担忧的就是陆迩接受不了角两次死亡的打击。 “现在兽潮还没有散,就算兽人追上去,也只能远远吊着,何况你一个亚兽没有自保的能力?” 陆迩拍拍弓弩:“我有。” 腾见过陆迩示范弓弩的杀伤力,知道这个小玩意儿瞄准了野兽的脆弱部位几乎能一击必杀。 但这并不能说服他。兽人和亚兽之间战斗力的区别不只是杀伤力,还有速度、反应力、耐力等等。 腾摇摇头,刚想再说什么,在兽潮中受的伤让他忍不住咳了一口血出来,没力气再和陆迩争论,只下了决定:“不行,你先回车上休息下,我过会儿找几个兽人跟着去兽潮那边看看。” 陆迩能理解腾的担忧,也知道现在部落里大部分兽人都处于疲惫和受伤状态下,分不出多少人手去寻找角。 但是他一想到角现在可能受着重伤在某个角落挣扎着舔舐伤口、像上一次一样孤独地慢慢等着痊愈,他就觉得胸口不住地翻腾。 陆迩已经完全不去想他这些日子在纠结的和角关系的问题,也不在意角对他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 他只想找到角,带着角回来。 他的生活从来拒绝冒险,一直谨慎地在自己的舒适圈里活动,按照自己给自己定下的计划,每天做什么、每个月做什么、每年做什么…… 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 他的导师都评价他“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曾几何时,陆迩觉得这句评语没有什么问题。 他确实不喜欢冒险,也不喜欢意外,只喜欢规律而稳定的生活。 而现在,当陆迩下决心凭一己之力去寻找角的时候,忽然发现,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未曾预料到的冒险决定,其实也没有那么难。 腾作为部落首领,比起生死不明的角,更需要考虑的是部落里大多数人的安危,陆迩也能够理解。 因此他没打算怎么占用部落里的人力,只想找一个速度快的兽人带着他追上去。 看腾咳了血,陆迩也不想再和他争,转过身开始琢磨自己能不能说服部落里其他的兽人。 就在这时,一只热热的鼻子凑到他的大腿上,亲亲热热地抹了一把鼻涕。 陆迩低下头,发现是没人看管而自己跑到他这边来的小噜。 小噜的个头已经不小,四肢着地站立起来,后背已经能到陆迩的腰高,完全已经是成年猪的大小。 因为没有阉割,小噜的发育很正常,尽管好吃好喝不运动,还是有着天然的力气和冲劲。 轻轻摸了摸小噜的耳朵,陆迩耳中突然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半蹲下来,扯了扯小噜圆润的大耳朵,声音微微带上了一丝笑意:“小噜,我们一起去找他吧。” …… 腾回到自己的车附近,红云已经听其他兽人说了这件事,从车里摸出一个昨天烤熟的红薯:“腾,吃一点吧。” 茫双眼看不清,有些失神地小声问:“父亲,角真的死了吗?哥哥没事吧?” 腾叹了口气,摸了摸茫的脑袋:“他现在有点冲动,让他冷静冷静就好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天上忽然落下来一只鸟,变成兽型之后慌慌张张地道:“首领,不好了,绿耳他、他跑了!” 腾愣了一下,“噌”地站起来,手里的红薯都顾不上了:“追他回来!” 亚兽的奔跑速度又不快,总不至于追不上吧? 速的神色变得有些古怪:“他……不是一个人。” 腾又怔了一下:“他骑着谁?” 有哪个兽人被绿耳说动,带着他去找角了?兽人们应该不至于这么分不清利害啊! “他骑着……猪。” …… 陆迩拿了一根木头,拴了一块香甜的烤红薯在小噜的脑袋前面,另一只手随时握着弓弩,警惕着周围的环境。 小噜不愧是成年的矮原猪,在甜红薯的刺激下,速度特别快,陆迩不得已把木棍夹在腋下,然后分出一只手揪住小噜的耳朵,才能保证自己不被甩下去。 坐在猪背上其实没有那么舒服,小噜奔跑的时候特别欢乐,一点都不顾及背后的“爸爸”,撒丫子向前跑。 这个时候陆迩才想起来,自己坐在角的背上时永远那么平稳舒适,不知道那只傻乎乎的大狮子在奔跑的时候,花费了多少心思让他能坐的舒服? 通过红薯的位置调整着小噜前进的方向,陆迩沿着野兽浪潮席卷过后的狼藉,追着兽潮的方向一路奔去。 放在以前还在现代社会的时候,陆迩根本无法想象,自己有一天会骑着一头猪去寻找一只狮子! 陆迩想象了一下自己现在的画面,忍不住被自己逗笑了。 沿着大地上的痕迹一路往前,鼻腔之间渐渐带上了野兽的气息和鲜血的味道,沿途还能看到不少死去的野兽尸体,已经被不知道哪来的食腐动物啃得七零八落。 有些鬣狗、胡狼等猎食者看到了骑着小噜过来的陆迩,被这个从未见过的组合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想冲上去试探一下的时候,小噜已经远远地跑开。 陆迩把弩机搭在手上,最锋利的石尖箭架好,随时预备给不长眼的野兽们来上一发。 再往前跑了一段时间,陆迩忽然隐约中听到了几丝细微的咆哮声。 尽管声音很微弱,但陆迩听到那熟悉的感觉还是十分激动,扯了一下小噜的大耳朵:“小噜,角在那边!” 小噜卯足了劲向前跑,那咆哮声越来越清晰,陆迩脸上的惊喜也慢慢转变为凝重。 角在和不知道什么人战斗! 他的咆哮声中尽管像从前一样狂傲,却带着清晰的暴怒和虚弱,状态显然不是太好。 陆迩抿着嘴唇,捏紧了手里的弓弩,久违地感受到一丝兴奋从他的心头涌出,让他的肾上腺素与热血一起流遍了全身。 很快,小噜就带着陆迩冲过了一片小树林。 穿过树林出来,陆迩一眼就看到他的大狮子。 狮子的状态比他想象的还要惨,全身上下都是深可见骨的伤口,柔顺的皮毛被撕开,鲜血浇灌了全身,一只前爪完全折断。 凄惨的模样让陆迩的心登时绞痛无比,眼泪差点滴出来。 而与角战斗的那只野兽看起来像是一头牛,但是体型比正常的牛大了两三倍;更诡异的是,这只牛的双眸泛着恶心的墨绿色,扫过来的视线带着赤裸裸的凶厉和恶意。 小噜无知者无畏,看到大狮子兴奋地冲了过去。 大狮子和那头蛮牛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一起看了过来。 狮子被鲜血糊住的双眸中闪过一丝不可思议,低低吼了一声,催促着陆迩赶紧逃走。 那头蛮牛却露出了一个人性化的恶毒笑意,松开了和独角狮子对顶的牛角,咧开嘴,冲着陆迩狠狠地撞了过来! 如果顶中,陆迩整个人都会被刺个对穿! 陆迩轻轻吸口气,眼神变得微微发亮,向旁边一甩吊着红薯的木棍,轻轻举起了弓弩,将闪着寒光的箭头瞄准了这只把角搞得如此凄惨的蛮牛。 小噜急转弯向着香甜的烤红薯扑了过去,快乐地一口咬住。 陆迩在错开蛮牛冲击的一瞬间射出了弩箭,石制的箭头带着强烈的冲击力从蛮牛的咽喉处刺入,轻而易举撕开了它的皮肤,狠狠地扎进了它的喉咙! 蛮牛随着惯性向前猛冲了几步,墨绿的双眸中闪过一丝茫然和不可置信,随后生机断绝,轰然倒地。 陆迩从小噜身上跳下来,跌跌撞撞扑到角身上,看着角满身的伤口,语无伦次:“角,你……你怎么样?” 如此重的伤势,以陆迩的角度看,哪怕是拿到现代医学上都未必救得回来,何况是在这样原始的时代! 他的眼泪一滴滴地落下来。 角吃力地抬起头,已经化作一片血色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感动,喉咙中的声音忽然变得焦躁,低低地催促着陆迩赶紧离开。 陆迩当然不肯在这个时候离开,甚至做好了给角收尸的准备,声音哽咽:“角,对不起……你先别动……” 他忍不住伸手抚摸了一下大狮子还算完整的脑袋,却在碰到那只沾满血迹的独角时,听到一声清脆的“咔嚓”声。 半只独角从狮子脑门上轻轻滑落,直直插入泥土。 大狮子呆住了。 陆迩也呆了一瞬间,随后满心的愧疚和痛苦从他的眼眸中溢出:“对不起、对不起,角……” 还没等他道完歉,随着那只断角的掉落,大狮子脑门上剩下的半截独角的缺口突然绽放起一抹温柔的绿色光芒。 随后那团绿光把伤痕累累的狮子连同断角一起包裹住。 陆迩面对这样不科学的画面看呆了。 不过几个呼吸间,绿光散去,大狮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陆迩眼前只有一只黄白相间、柔弱可爱的小猫咪,碧绿的眼眸中带着怯生生的试探。 “咪呜……” 第51章 (51) 荒袤无垠的草原上,周围一片野兽的残肢断臂,风吹过时带来血腥的气息。 陆迩呆坐在原处,脸上的泪水还没擦干,和眼前这只柔弱的小猫咪四目相对。 耳边只有小噜啃红薯时发出的“呼噜噜”声。 这只小猫崽儿,陆迩哪怕一根毛毛都不会认错。陆迩抱着它踏遍了红木部落的各个角落;它陪着他度过了来到这个世界最初的不安和孤单。 “小咪?” 小猫崽听到这个久违的称呼,身子微微僵硬了一下,后退了一步,碧绿的眼珠不敢和陆迩对视,四下打量了一番,似乎在考虑要不要跑路。 陆迩沉默着看着这只小猫崽的犹豫,脑袋里忽然转过一幕幕画面,许多自己之前或多或少的疑问都有了解答。 ——为什么角归来之后对他身上超出“绿耳”原来形象的举动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为什么角的生活习惯和自己这么相近; ——为什么自己撸大狮子的时候手感这么熟悉; ——为什么自己总是下意识把角纳入自己的生活中; ——为什么…… 因为那只有点傻、又有点霸气的狮子兽人,和他养育了半年后不慎走丢的小猫崽是同一个人! 想起来确实是小咪走丢之后没几天,角就回来了。 还有第一次遇到角的时候,也是小咪短暂失踪的时候。 把小咪和角等价起来之后,很多之前没有注意到的违和处都有了解释。 ——所以,其实角早就知道他不是绿耳? 毕竟在小咪面前,陆迩丝毫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异常,偶尔还会对小咪聊起自己前世的事情。 纷纷扰扰的思绪挥洒而下,陆迩最后只看着这只眼神有些怯生生的小猫,轻轻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至少角没有死,安安稳稳地活下来了。 陆迩低下头,神色变幻莫测,过了许久才向着那只小猫崽伸出一只手:“小咪,先回去吧。” 小猫崽仔细端详了一下陆迩的神情,挣扎了半晌,还是认命地“咪呜”一声,爬到了陆迩的手上,任由陆迩把它抱起来。 熟悉的温热躯体抱在怀里,陆迩从小咪的脑袋开始一把撸到尾巴尖,熟悉的柔滑手感让他原本复杂的心绪一下子安定下来。 “这样还不错。” 陆迩安心地又摸了两把小咪,站起身,走到小噜身边扯了扯猪耳朵。 角是那个高大又具有强烈雄性气息的兽人时,他为他们之间的关系纠结许久;现在角变成了小猫崽,他忽然就觉得心情畅快,完全不担心什么了。 还是现在的关系让他舒服。 又撸了一把猫,陆迩拽了拽小噜的耳朵:“小噜,我们该回去了,你还记得路吗?” 小噜终于把那块红薯完全吃完,抬起头,黝黑的眼睛望着陆迩,发出困惑的声音:“噜噜?” 指望一头猪记得路好像不太现实。 好在他们是沿着兽潮肆虐的痕迹追过来的,现在原路返回应该不至于找错方向。 抱着猫崽儿重新骑到猪背上,陆迩拍拍小噜的脖子:“小噜,回去吧。” 之前用红薯吊着小噜,主要是为了让小噜能一心一意地加速奔跑。 实际上小噜对陆迩大致的指挥基本都有正确的反应,不着急的话可以让它自己跑,只不过会根据小噜的心情快一阵慢一阵罢了。 偶尔这只贪吃的猪还会停下来啃啃地上的草皮,陆迩只能揪着它的耳朵让它赶紧往回跑。 野外的野兽可不少,尤其是兽潮的后面不知跟了多少食腐动物捡漏。 现在角变成了脆弱无力的小猫崽,他们还是赶紧回去红木部落的大部队比较好。 跑了一段路,一只灰雀从天而降,降下速度保持和小噜一致,发出清脆的叫声,带着喜悦和如释重负的安心。 陆迩对鸟类的辨识度不高,不过和这只灰雀一起去过黑河部落,不至于认错:“速?” 灰雀清脆地鸣叫了一声,主动在前面带路。 小噜注意到这只灰色鸟儿,顿时兴奋了起来,突然加速张嘴就咬,吓得速“嗖”地一下窜开,几根羽毛被甩脱落地。 没能咬到灰雀,小噜更兴奋了,“哼唧”一声加快速度扑了上去。 灰雀只能顺便带着它向着部落车队所在的地方飞去。 …… 等和几个来寻找陆迩的兽人们汇合,最终一起到了红木部落的车队,所有人终于松了一口。 速变回人型,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感觉这辈子都不想再飞行了。 小噜看到那只可爱的鸟儿忽然变成一个兽人,吓了一跳,随后亲亲热热地凑过来,用猪鼻子在速身上拱来拱去。 速享受到了此前只有陆迩和角享受过的猪鼻涕“殊荣”,更过分的是小噜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柔柔软软的小猪仔了,两根粗大的獠牙顶着速的肚子,让他“嗷”地一声惨叫着跑开。 陆迩被沉迷追鸟的小噜颠簸了一路,脸色有些发白,站到了腾的面前,正对上腾无奈担忧的眼神,心里微微一暖,低头道歉:“抱歉,父亲。” 虽然他不后悔自己骑着小噜跑出去的举动,但到底是让在意的人担忧了。 腾本来想说点什么,看着陆迩低着头脸色发白的模样,以为他还在伤心之中,最后还是忍住,长叹了一口气,轻轻摸了摸陆迩的脑袋:“绿耳,你好好休息,别太难过。” 看陆迩两手空空地回来,腾不问也知道陆迩肯定毫无所获。 对这个结果腾早有预料,不想触碰陆迩的伤心处,只能期待陆迩自己走出来。 茫变成一只胖熊滚过来,抱住了陆迩的腰。 他现在长大了不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只能抱住陆迩腿的小可爱,变成能抱住陆迩腰的大可爱了。 茫眼中的世界只有一片模糊的光影,亲近的人也不多,陆迩是最重要的人之一。 他不太擅长言辞,只能用他最擅长的办法,变成毛茸茸的熊来安慰哥哥。 陆迩抚摸着熊头,心里比手中的毛毛更加柔软,声音放柔了许多:“谢谢你,茫。” 这一通折腾下来,天色已经有些晚了,腾就吩咐车队直接就近驻扎,生火做饭。 放陆迩回去之前,腾忽然注意到陆迩怀里抱着的小猫崽,不由得愣了下:“这只小猫是?” 他记得他去年苏醒之后,陆迩的怀里就抱着一只看起来跟眼前这只差不多的小猫崽,而且陆迩还颇为喜爱,不管去哪里都带着它。 后来过了没多久,就听说那只小猫走丢了,陆迩还消沉了好久。 ——这次怎么又抱来一只? 腾下意识嗅了嗅,微微有些疑惑:“角的气息?” 虽然腾没有茫的嗅觉那么灵敏,但这么浓烈新鲜的气息他还不至于分辨错。 陆迩低头看了一眼那只把脑袋扎在肚皮下面的小猫崽,神态自若地捏了捏小猫崽的柔软爪子,回答道:“可能和角接触过吧。” 小猫崽的身体顿时一僵。 腾皱眉打量了一下这只柔软娇小的小猫,确认它没什么杀伤力,不会伤害到陆迩,放下心来,不再管它:“我待会让红云给你送点吃的。” 陆迩知道腾还是不放心,没有拒绝:“好。” …… 陆迩的车已经被其他兽人好好地放在平稳的地方。 在车里找了半天,陆迩把当初自己烧制成功的第一个陶器、送给小咪盛放食物的小陶碗拿出来,冲洗干净之后倒了一碗水给小咪:“来,小咪喝点水。” 小咪试探着看了一眼陆迩,看不出他脸上神情如何,小心翼翼地凑过去喝了几口水。 它确实有点渴了。 陆迩铺开兽皮坐下来,静静看着小咪干渴地舔水,忽然轻笑一声:“我就说你怎么主动把小咪的碗和床都收拾好了。” 他们迁徙之前整理家产,木制的床、桌、椅大多数都没有带走,陶器也只带了路上能用的部分。 但角在收拾的时候主动把小咪的碗和床都用草绳绑好,想带走的意图不言而喻。 陆迩还好奇过,角和小咪又不熟,为什么这么在意小咪留下的东西。 现在可真相大白了。 “咳咳咳!” 小咪闻言忍不住呛了一口水,赶紧把猫脑袋伸到一边咳嗽起来。 陆迩无奈地把它抱过来,一边帮它顺气一边道:“你激动什么,我又不是故意吓唬你。” 小咪可怜巴巴地抬头,怯生生地看着陆迩,柔弱地“咪”了一声。 一只娇嫩的小猫咪,碧绿的大眼睛里还带着水花,对着你撒娇似的叫这么一声…… 陆迩根本顶不住。 哪怕知道这只小猫的身体里其实住着一个成年兽人的灵魂,陆迩还是忍不住爱心泛滥,低下头和小咪好好蹭了蹭脸颊。 太久没有撸小猫崽了,陆迩十分想念这种感觉,几乎忘记了小咪的真实身份,把小咪从耳朵到尾巴尖好好地揉了一遍。 白须和红云带着烧好的小米饭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本应该伤心欲绝的陆迩正跟一只有点眼熟的猫崽玩得一脸痴笑。 他们是听说陆迩因为痛失所爱而郁结于心,所以特意带上刚刚做好的食物过来,打算安慰一下他。 没想到过来之后陆迩抱着小猫崽撸得正开心,一点都看不出他正伤心的样子。 白须和红云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双眸中看到了担忧。 ——别是伤心疯了吧? “绿耳,你饿不饿?” 红云小心翼翼地举了举手里的陶罐,“我给你煮了小米饭。” 陆迩刚才确实有点发泄性地撸猫,失态不少,此时也有点尴尬。 红云给了台阶,他正好顺着下来,把小猫放在一边,起身接过红云递来的陶罐,感谢了一声:“多谢。” 香喷喷的小米饭,配上用豆腐干、瘦肉和茭白一起炒制的佐菜,陆迩闻着就觉得特别有胃口。 白须和红云是来陪伴陆迩的,都端着自己的饭碗,各自盛了小米饭一起吃。 自从部落里的蔬菜丰富起来、荤油和调味料也慢慢齐全之后,兽人们的食物加工过程总算能称得上是“烹饪”了。 在陆迩看来,红木部落之中烹饪饭菜最美味的其实是腾的亚兽红云,能静下心来专心钻研厨艺,比他这个半吊子强太多。 红云从前毫无主见,极易被别人的话语影响,如今沉迷到做饭中之后,反而自主独立了不少。 虽然现在部落里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是他做的食物最好吃。 吃饭之前,陆迩给小咪也分了一点小米饭,还加了两块豆腐干,然后才从自己车上找出一个小陶罐,揭开了盖子。 红云在一旁闻到罐子里传出的刺激气味,微微有些好奇:“这是什么?” 这种气味他之前从未闻过,鼻子里能感觉到那股气味的冲劲儿,但又带着一丝酥香,让他口腔忍不住开始分泌口水。 陆迩摸出自己的筷子,轻轻蘸了一点给他看,笑着介绍:“这是辣椒酱。” 之前种植出辣椒之后,陆迩没怎么推广,只自己简单晒干磨碎,做成了简单的辣椒酱佐味。 当时已经确认部落需要迁移,辣椒没什么在这个当口种植的意义。 因此对红云和白须来说,这还是他们头一次知道辣椒这个东西。 看他们似乎都很感兴趣的样子,陆迩给他们碗里也加了点辣椒酱,让他们尝尝。 初次接触辣椒,红云和白须两个人先是辣得不可置信,嘴巴和两颊都红了,四处找水喝;但最初的辣劲儿过去之后,他们又觉得刚才那种刺激的感觉特别过瘾,忍不住再尝一口。 仿佛有魔力,越辣越过瘾,越辣越想吃。 不知不觉,他们竟然就着这点辣酱吃完了一碗小米饭,甚至感觉还能再吃。 等到陆迩吃饱,红云和白须已经吃完了平时几乎两倍分量的食物,捂着饱胀的肚子一脸迷幻。 ——他们不是来劝导伤心欲绝的绿耳的吗? ——难道不是绿耳哭哭啼啼、他们好言相劝、食物摆在一旁无人关怀吗? ——怎么他们带来的大半食物都进了他们自己的肚子? 跟年轻的亚兽抢食物也太丢脸了。红云红着脸,小声问了一句:“绿耳,你吃饱了吗?我再去给你做一点?” “不用,我吃饱了。”陆迩笑着摆摆手,还指了指自己储存辣酱的罐子,“爱吃就带一点回去吧。” 白须和红云本来不好意思在这种时候要陆迩的东西,但辣椒酱实在是太香了…… 临走之前,他们也注意到了小咪的存在。 与不太关心小猫崽的腾相比,白须一眼就认出这只趴在地上“啊呜啊呜”吃着小米饭的小猫崽就是以前陆迩弄丢的那只,不由得有些惊讶:“绿耳,小猫你什么时候找回来的?” 陆迩看了身体陡然一僵的小咪一眼,微微一笑:“就这两天路上找到的。” 看陆迩好像没有打算把它的身份曝光,小咪悄悄松口气,重新低下头开始吃饭。 白须多少放下心来:他是最早和陆迩接触的人之一,知道陆迩有多看重这只小猫崽。 虽然现在角不在了,但有这只小猫,陆迩也许不会那么难过。 看着两个亚兽离开,陆迩简单收拾了一下,点起了篝火。 小咪也吃饱了饭,自己舔干净毛,试探着凑过来,在陆迩腿上蹭了蹭。 陆迩低头看它一眼,神色有些莫测,轻轻伸手摸了一把小咪的毛脑袋,低声说了一句:“小咪,藏得挺深啊。” 小咪感觉他的亚兽似乎有点生气,心里有点害怕,赶紧又蹭了蹭陆迩的腿,企图靠卖萌收回陆迩的心。 “咪呜~” 陆迩低头和这只小猫咪对视许久,最后还是长长叹了口气。 他确实有一点生气,但是更多的其实还是迷茫。 生气自然是气在角隐瞒身份,让他把小咪当作真的小猫撸了半年,后面变回兽人之后也没有对自己解释,害得他担忧小咪走丢、担忧小咪的安危担忧了许久; 他也曾经几次在外面看到白色的小家伙窜过,忍不住期待那是不是他的小咪,放下手头的事情去查探,最后都是一场空。 那些焦急、失落、担忧的感觉如今都清晰地浮现出来。 他曾经发自真心把小咪当作家的一份子。 被家人欺骗的感觉并不好受。 ——仔细一想,似乎他又没有立场生气。 这个时代还没有诞生文字,小咪一开始也没法向自己说明真实身份; 至于后来,代入到角的视角看,陆迩也大致能理解那只骄傲的狮子不愿意自己丢人的经历曝光的心态。 毕竟一个强壮的兽人被当做宠物玩弄这么久,什么拉肚子剪毛猫薄荷,是他的话也不愿意暴露身份。 但是…… 但是陆迩内心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和生气。 想到明明角完全清楚他的异常之处、完全明白他的指环的妙用,却一直隐藏着不说,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伪装,陆迩就感到一股难言的羞耻。 好像他在舞台上表演着滑稽的默剧,台下只有一个观众,正带着看好戏的心情享受着他的尴尬。 这让陆迩在度过最初得知角没有死亡的惊喜之后,对小咪的态度一下子微妙了起来。 混杂着对“小咪”的怜爱、对“角”的关怀,还有被欺骗的不满,让陆迩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跟小咪相处。 好像已经没法像最初那样把小咪当作小猫崽来亲热,也没法把小咪当作合拍的室友一样合作。 陆迩可以对自己的生活、部落的发展做出详细的计划,但情绪和情感他无法掌握,更没法规划。 思忖良久,最后陆迩还是决定顺其自然。 无论如何,现在他都要好好养着小咪。 不管角到底有什么身份、他和角之间关系究竟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个强大的兽人都是红木部落最强的武力保障。 其他的问题,还是等角恢复之后再说吧。 ——也许陆迩自己都没有发现,他似乎根本没有担忧角知道他的来历、他的灵水指环之后会对他不利。 ——仿佛“角不会伤害他”已经成了他潜意识中的观念。 既然小咪之前能够慢慢恢复成狮子兽人的状态,那现在应该也可以吧? 陆迩低下头,又摸了一把小猫崽的脑袋:“小咪,你为什么能变成这样?” 不论是绿耳的记忆还是他过来的见闻,都没听说过有兽人能够身受重伤之后变成幼崽的情况! ——而且猫崽和狮子也是两个物种! 从目前的状态看,角两次都是在兽潮重伤之后变成小猫崽,变化之后身上的伤势全部消失,明显是一种玄幻的保命手段。 要不是已经见识过神罚这种不科学的存在,陆迩说不定也没那么快接受角的特殊能力。 小咪心虚地“咪”了一声,柔软的肉垫趴在陆迩的腿上,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现在小咪不会说话,陆迩也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便换了个问题:“怎么才能变回去,靠时间慢慢熬吗?” 小咪小心观察了一下陆迩的神色,伸出一只小爪子,轻轻指了指陆迩的手。 “撸毛?”陆迩下意识问。 小咪摇摇头:“咪呜!” 陆迩反应过来,把自己的右手递过去,看着小咪的猫爪子精准地落在他被指套遮盖的指环上:“灵水?” 小猫崽怯生生地点点头。 陆迩抬起手轻轻看了一会,仰头看看已经黑下来的夜色,点点头,脸色在篝火的火光照耀下显得有些不明朗:“明天我找时间给你做一点,你尽快恢复。” 随后他微微笑了一下,轻轻挠了挠小咪的下巴,把它挠出两个喷嚏,“别的事情,等你恢复了再说。”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陆迩这句话说得十分温和,手指的动作也跟温柔,小咪却觉得背脊微微发凉。 …… 晚上睡觉的时候,茫跑了过来:“哥哥,一起睡吗?” 腾担忧陆迩的精神状态,便让茫过来陪着陆迩,至少让陆迩可以撸熊分散一下注意力。 茫很乐意做哥哥的毛绒抱枕,特意把身上的毛毛洗干净又烤干,才在睡觉之前到了陆迩的车旁。 陆迩稍微一愣,就知道茫为什么突然过来。 他很感激腾和茫对他的关心,但是他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彼此节奏不合拍都不好受。 除了那只白白的大狮子。 拒绝的话刚要说出口,忽然陆迩愣了一下,转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毛都炸了起来,微微有些敌意地看着茫的小猫崽。 他改变主意了。 “可以,你带兽皮了吗?” “我不用!”茫高兴地拍拍胸口,原地变成胖胖的红熊,趴在了陆迩的兽皮旁边,耳朵还轻轻动了动。 陆迩忍不住笑了笑,凑过去在小熊身上揉了两把,在小熊附近躺下了。 小咪傻了。 第52章 (52) 第二天陆迩是被茫的小呼噜声吵醒的。 他后半夜的睡眠不太稳定,很容易醒,被呼噜声吵醒后坐起来呆了半晌,才勉强清醒过来。 尽管很喜欢茫,但第一次和小红熊一起睡,陆迩还是有些不习惯。 睁开眼看看天,星光灿烂,天河阑珊,漆黑的天穹下点缀着无数的星辰,甚至还能看到类似于银河一样七彩美丽的星河。 比陆迩现代社会时、在雪山的夜晚仰望天空看到的景象还要美丽。 之前在前往黑河部落的路上,陆迩晚上偶尔也会惊醒,但是因为身边就是熟悉的白毛大狮子,他转个身基本就能再次睡着,从没在这个时间点抬头观察过星空。 陆迩不是很懂天文,但是这种瑰丽的星河盛景,在他的印象里只有用天文望远镜才能拍摄出来。 因为地表上覆盖着大气层,实际上肉眼是没法观测得这么清晰的。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宇宙和星河仿佛毫无阻碍一般直接展现在他的眼前,无比清晰动人。 为这样美丽的夜色所震慑的同时,陆迩心里也有些疑惑:如果这颗星球上的大气层不如地球那样厚实的话,宇宙中的射线落到地表,应该早就把所有的动植物都杀死了才对。 为什么这里的地表和地球几乎没什么区别? 难道这颗星球的大气层可以纯粹过滤有害射线、而不过滤相对无害的光? 想不通这个问题,陆迩干脆不去思考,转头去找他的小猫崽。 因为睡觉之前没有“临幸”它,小咪没能获得跟陆迩同床的待遇,刚刚掉马的它也不好意思像以前那样偷偷睡到陆迩的脑袋旁边,只能委委屈屈地在小咪专属的小木床上趴好。 快要睡着的时候小咪忽然才意识到,自己这张小木床从车上拿出来的时候,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但是现在里面堆了几捧柔软的干草,上面还有一张小兽皮,让它可以睡得特别舒服。 ——那个亚兽也许还没有讨厌他! 小咪安心地睡下了。 陆迩看到小咪的时候,小咪正窝在兽皮上睡得正香。 化成小猫崽只是保住了它的命,那些伤其实还隐藏在它的身体里,让它特别嗜睡,哪怕陆迩靠过来摸了它一把,都没有把它弄醒。 陆迩看着小猫崽儿,眼神微微有些复杂。 当把角和小咪的身份统一起来之后,之前的许多疑惑都得到了解释,可他也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 他的秘密几乎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小咪面前,角的心思也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他面前。 陆迩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跟角的关系。 明明以前可以干脆果断地拒绝,现在他却隐隐有些犹豫。 至于犹豫的原因,他不敢深想。 鸵鸟行为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陆迩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有逃避的时候。 但他不愿意自己一直逃避下去,便在心里给自己定了个期限。 ——小咪恢复成角之前,他要理清楚自己内心的想法。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陆迩努力让自己换了个思考问题。 星光十分迷人,陆迩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的灵水指环可以吸收日光分泌灵水,那星光能行吗? 本质上星光也是遥远的恒星散发的光芒,理应是一样的才对! 陆迩抬头看了看,守夜的篝火距离自己有点距离,那边的兽人看得到自己坐起来,但应该看不清他的具体行动。 他取了小咪的猫碗过来,轻轻揭开覆盖着戒指的兽皮指套,让灵水指环能够接触到外面的星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灵水指环安安静静,没有一滴水渗出。 陆迩皱了皱眉,有些失望地合上指套,把小咪的碗放回去。 ——星光竟然不行……这个指环好像有点不够科学啊? 以前陆迩对灵水指环尝试过不少研究,但是完全没有搞懂这个指环是怎么把阳光转变成水的,也没有发现它有任何可以辨别身份的蛛丝马迹。 寂静的深夜刚好适合思考,陆迩坐在兽皮上,无心入眠,脑袋里一直在盘旋小咪的事情。 为了不要让自己深陷到角和小咪的身份中不能自拔,陆迩强迫自己开始思考灵水指环。 他原以为这枚灵水指环就只是单纯的穿越附赠金手指;但是在第一次接触“神罚”的土地时,灵水指环的嗡动又让陆迩产生了怀疑。 ——灵水指环和这个世界的“神罚”有关系? 陆迩最开始怀疑的就是灵水可以解决、或者减缓神罚的侵蚀。 为此陆迩当时就在神罚所在的土地上释放了一部分灵水,然而灵水入土毫无迹象,种下种子也没有发芽; 他挖了一块神罚的土壤回来,找了个陶盆放进去,试过各种办法都没有研究出那种土壤的成分。 仿佛它已经不再是陆迩所熟悉的土地,完全变成了另一种物质。 他取了一点神罚土壤和正常的土地混合,看它是否具有“传播性”,最后发现那块神罚土壤安安分分,不像当初在黑河部落外面看到那样吞噬正常的土地。 这让陆迩推测,也许“神罚”诞生的枯黄大地仅仅只是表象,那边应该有什么东西在将正常的土地转变为这样死寂而无法立足的废土。 不管从陆迩肉眼所见、还是兽人们的口口相传,神罚的土地上没有生命可以存活,除了据说是“神使”一样的存在。 然而这附近的兽人们根本没有见过神使,甚至神使是否存在都不确定。 因此陆迩也没办法探索到底那令大地死去的根源在哪里。 迁徙之前,陆迩只带了一小块神罚土壤做样本,剩下的都留在了红木部落。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够彻底解决神罚。 从兽人们的传言中看,被神罚吞噬的土地没有恢复正常过;不论这个星球的陆地再大,不能解决神罚,终有一日他们将再无立足之地。 尽管那时候都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后、也许他自己早已经不在人世,但陆迩辛辛苦苦把文明带来这个世界,自然不甘心文明的灯火还未燎原便彻底熄灭。 看来有必要寻找一下那传说中能在神罚废土上行走的神使了。 陆迩心里暗暗下了决定,转头又忍不住看了小咪一眼,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怪异的念头。 ——他记得上次黑河部落的首领提到“神使”的时候,角的反应有些过于激烈? ——想想角这种玄幻的换号满血复活能力……难道角就是神使? 想了想,陆迩下意识又觉得不对。 当时角对“神使”明显流露出了厌恶和痛恨的情绪,应当不是神使的一员。 陆迩这时忽然发现,角这个看上去憨直坦率的兽人,其实也隐藏着很多的秘密。 ——这么一看,他们两个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彼此都藏着不少秘密。 嘴角刚刚泛起一丝微笑,陆迩忽然被刚刚心里闪过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呸,什么一对儿?他们又不是真的伴侣! 他抬头看了一眼还在沉睡中的小咪,轻轻咳嗽了一下,唾弃自己的胡思乱想。 一个人瞎想果然还是会想到很多有的没的。陆迩干脆又躺下,数着羊逼自己入睡。 数着数着,那一只只拥有洁白羊毛的小绵羊忽然变幻了形状,变成了一只又一只同样洁白的大狮子,头上还长着银色的竖角。 陆迩呼吸渐渐变得平缓,很快便陷入了睡眠。 …… 尽管损失了角,但红木部落还是要继续向前走。 只是他们现在面临着一个重大问题。 没人认识路。 之前探查地点都是角一个人独立完成,返回部落之后,因为兽人们对方向、地形、路线的概念都很主观,所以角也没画出地形图来,这次前新的地点迁徙,也一直是角凭借记忆在带路。 当时没有人想到这么强的角竟然会先去世。 现在他们失去了引路人。 车队前面的人都把求救的视线投向了陆迩,仿佛默认陆迩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陆迩确实不负众望,主动站到车队最前面,神色淡然:“我来带路。” 腾有些困惑,凑过去小声问:“你认识路吗?” 陆迩点点头,轻轻捏了捏小猫崽儿的尾巴:“角告诉过我。” 然后他低头看着小猫崽儿,声音带上了一丝笑意,“小咪也会指点我的。” 在腾的概念里,“认路”这种事根本不是教导能学会的,神色愈发茫然。 而且这跟这只小猫崽有什么关系? 只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孩子不会无的放矢,对陆迩倒没有不信任,只点点头:“那我找人帮你拉车。” 兽人们得知他们无所不能的巫医知道方向,纷纷放下心来,痛快地装车准备出发。 在众人殷切的期待目光下,陆迩摸了一把小咪的后背,把小咪举起来,让小咪面朝着前方:“小咪,告诉爸爸,该往哪儿走?” 小咪有些幽怨地看了他一眼,抬起爪子指了指一个方向。 “好。”陆迩把猫重新抱在怀里,下了决定,“就往那边走!” 围观兽人们:“……” ——就这么辨别方向,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 接下来前进的时候,陆迩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举着小猫崽让它辨别方向,看得周围的人眼神越来越古怪。 不过这么久以来陆迩的威信已经达到了顶峰,他们倒也没敢质疑,只悄悄拿着审视的眼光打量那只小猫崽。 小咪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只能往陆迩怀里钻。 陆迩一把把它拎起来,眼神带着一点温和的笑意:“不要害羞。” ——更不要找机会就往他怀里钻,都快钻到敏感部位去了! 小猫崽委屈地“咪”了一声,可怜兮兮地冲着陆迩动了动耳朵。 “卖萌没用。”陆迩面色不变,但抓着小咪后颈的手微微放低了一些,让小咪重新趴到自己的腿上。 小咪悄悄松了口气,眼眸中闪过一丝庆幸。 上次毫无保留地彻底掉马之后,小咪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陆迩对它的态度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论是以前小咪时代的疼爱、角时代的尊敬、狮子时代的亲近,全部烟消云散。 现在陆迩对他的态度在外人看还是无比亲昵,但小咪能从陆迩的眼神、撸它的手法、甚至睡觉的姿势感觉到,陆迩在生气。 这让小猫崽儿觉得很焦虑。 它现在没法说话,也没法和它的亚兽沟通。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它的亚兽哪怕生气也没有改变沉迷毛绒的爱好,只要它主动撒撒娇,它的亚兽的脸色总会缓和下来。 度过最初暴露真相的震惊期之后,小咪完全忘记了自己最开始是怎么矜持着狮子的尊严和架子的样子,把撒娇当成自己最大的依仗,使劲对着陆迩卖萌。 除了毛肚皮和毛蛋蛋之外,任何部位都是它攻陷陆迩心的武器。 每次撸完猫,陆迩脸上的神情便会柔和一分,让小咪卖萌得更有动力。 而与之对应的,小咪也调整了自己变回人型的计划。 ——开玩笑,自己最受它的亚兽喜爱的这个形态都不能完全消弭他的怒气,要立刻变回了人型那还了得? 它要彻底夺回它的亚兽的心之后再完全变回人型! 至于保护陆迩的安全问题,小咪也有认真考虑。 它现在的状态也有一定的战斗能力,他们的目的地附近的凶猛野兽也已经被它清理过,部落的兽人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炼,体能和战斗力都提升很大…… 应付附近的野兽应当足够了。 如今车队的位置距离目的地不太远,刚才经历过如此凶猛的兽潮,短时间内肯定不会有形成规模的野兽群。 衡量再三,小咪决定把自己变回人型的时间暂定为两个月。 因此,当陆迩在车上避开别人眼神,用指环制造出满满一碗灵水给小咪的时候,小咪只轻轻啜饮了两口,便抬起头后退一步,示意足够。 陆迩不太懂,微微蹙眉:“这点就够了?” 小咪晃着尾巴“咪”了一声。 陆迩不知道小咪以前喝过多少灵水,便拿走猫碗,揉了揉猫脑袋:“好好休息。” …… 又前进了几日,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他们忽然碰到了几个落单的兽人。 碰到落单兽人很正常,但这次他们遇到的几个人很特殊,都是熟面孔。 陆迩看着部落里的兽人把那几个落单兽人按在地上,走过去仔细一看,认出来他们都是去年小石部落攻击红木部落时的入侵者。 此一时彼一时。 这几个兽人身上脏兮兮、脸上几处青肿伤口、容色也很颓丧,闻到附近车上飘来的食物香味时忍不住咽口水,目光饥渴地在周围扫来扫去,活像好久没有吃饱饭。 当时入侵红木部落时的耀武扬威如今丝毫不见踪影。 一问之下,陆迩才知道原来部落停下车队开始烧饭之后,这几个兽人突然跳出来抢夺一家兽人土灶上的锅,结果被那家的兽人一拳一个干脆果断地撂倒,然后抓起来送到了腾这里。 那个兽人陆迩也熟悉,就是擅长做木工的锋,心疼自己被吓到的亚兽和幼崽,还有那口抢夺过程中被摔碎的锅,因此下手毫不留情,让这几个强盗疼得几乎爬不起来。 被送过来之后,这几个兽人神色还有些恍惚,似乎不太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容易就被“羸弱”的红木部落兽人打到了。 ——当初他们入侵红木部落时,这些兽人完全不堪一击啊! 小咪趴在陆迩的肩头,看清了他们的想法,猫瞳中闪过一丝不屑:以前他懒得给部落的人特训也就算了,现在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可是经过半年多的训练,训练方法结合了他以前部落里特训战士的计划和陆迩提供的强化手段,当然比这几个饿肚子的混蛋强得多。 陆迩过来的时候,腾已经问过一部分话,得知这几个兽人都是为了躲避“神罚”从小石部落逃走的,没有方向地向前逃窜。 这两天他们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吃,早就饿得发慌,看到红木部落的车队起了觊觎之心,没想到一头撞上了铁板。 受神罚和兽潮的影响,附近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红木部落这些日子都是直接吃自带的粮食。 “小石部落没有组织统一的迁徙路线?” 其中一个兽人撇了撇嘴:“首领自个儿带着部落里的东西先跑了!” 上一任首领死在了角的手下,后来上去的首领威望不够,这次碰到大难,干脆直接带亲信跑了。 陆迩站在一旁轻轻挠了挠肩膀上的小猫崽儿下巴,点点头:群龙无首,难怪小石部落散得这么厉害。 腾又问:“你们部落的人都往哪儿走了?” 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情,他可不想再跟小石部落这群强盗做“邻居”。 刚才那个兽人迟疑了一下:“呃,我也不知道,往哪走的都有……” “哪边最多?” “呃,这我们哪里记得……” 就在腾逼问这几个兽人的时候,从车队后面过来一对年纪不小的伴侣,怯生生地问:“首领,能不能帮我们问问,花尾怎么样了?” 花尾当初陷害陆迩不成,唯一的出路就是跟着小石部落的人离开,这么久下来一直杳无音讯。 花尾的父亲和姆父在得知花尾做过的各种腌臜事之后十分后悔过于宠着他们这个孩子,对陆迩倒也没有迁怒,反而觉得很对不起陆迩,见面都不好意思抬头。 但尽管如此,到底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还是有些担忧花尾在小石部落过的好不好。 “谁?花尾?”另一个兽人愣了一下,过了一会才想起来,“是从你们那带走的那个亚兽?” 提到花尾,那个兽人脸上显露出一丝愤怒,“那个小混蛋,说什么自己会治病,治死了我们部落好几个受伤的人!被首领狠狠打了几顿发配去做奴隶了,现在不知道在哪呢!” 花尾的父亲和姆父脸色白了一瞬,显然想到了沦为奴隶的下场。 只是那都是花尾自己作的孽,他们也只能含着泪接受。 最开始说话的兽人见眼前几个人面色不太对,蹬了蹬旁边的兄弟,让他闭嘴。 又问了几句,看来问不出多少东西,腾挥挥手:“打晕他们,丢远点。” “等等!” 刚才回答问题的那个兽人慌乱地喊,“我这么配合,你们收留我吧!” 其他的兽人也反应过来,跟着叫嚷起来:“对,我们很听话的!” ——这个红木部落的食物这么多,跟着他们,以后都不会挨饿了! 腾看了他一眼,稍微犹豫了一下,制止了正要把这几个人拖走的锋:“等等。” 锋愣了愣,睁大眼睛:“首领,你不会要收留他们吧?” 虽然红木部落一向不拒绝接受流浪的落单兽人,可以前接受的都是些孤苦无依的可怜人! 这几个混蛋以前是红木部落的敌人啊! 腾放下手,微微有些无奈:“不是。” 地上那几个兽人叫嚷得更加厉害了:“首领,你收留我们吧,我们什么都可以做!” “对,我们吃得不多,狩猎的时候可以把我们当诱饵!” 腾看着这几个脸上带着祈求的兽人,神色冷肃下来:“直接打断他们的腿再丢远吧。” 他们车队留下的痕迹不好抹消,如果只是打晕他们,他们苏醒之后完全有能力找到车队的痕迹再跟上来。 腾可不想红木部落的后面缀着几个臭虫。 锋大喜,拍拍胸脯:“放心,首领,我一定办到!” 说完拖着几个大声求饶的兽人们离开了。 陆迩在旁边冷眼旁观,心里微微泛起一丝感慨。 一年以前,小石部落大摇大摆地入侵红木部落耀武扬威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现在当时的“凶手”却被按在地上对他们打声求饶。 这让陆迩确实发现,红木部落真的强大了很多。 当初弱小的兽人们现在已经能以一打多,粮食充足不太依赖狩猎资源…… 每天都在红木部落里,陆迩对兽人们的变化感知不太敏感,只知道他们每天都在锻炼,不清楚他们具体实力如何。 当初还需要角来救场拯救红木部落,现在他们自己也能保护自己的部落了。 现在和之前的对比,让他才对部落实力的提升有了清晰的认知。 他揉了揉小猫崽儿的脑袋,故意轻轻感叹了一声:“要是角还在,他们肯定不敢攻击咱们。” 当初大狮子初登场,一声怒吼能让这些兽人连逃跑都不敢,威势历历在目。 小咪:“……” ——它的亚兽这是什么意思? 腾还没走开,听了这句话,以为陆迩又在想念角了,神色柔和下来,轻轻拍了拍陆迩的另一边肩膀:“别伤心了,角肯定也不想你这么难过。” 陆迩轻轻侧头看了肩膀上的小咪一眼,装模作样又叹了口气:“父亲说得对,角一定也不愿意看到我这样。” 小咪:“……咪。” 第53章 (53)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红木部落的车队终于安安全全、完完整整地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地形与最初角对他们描述的一幕一样,广袤的平原旁边是一座巨大的湖泊,远处还有一条平稳的长河。尽管是三个地点中距离神罚最近的一处,但凉风习习、枝叶繁茂,似乎完全没有受到神罚的影响。 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泊、一望无垠的平原,所有人都惊喜地停下来,左右看看,互相握紧了手。 奔波一个多月,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 陆迩停下来,蹲下来捻了一把泥土,拿到鼻前简单闻了闻。 从泥土的手感和气味判断,这里的土地还挺肥沃,比红木部落之前的酸性红土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这种程度的泥土,改造成良田要简单不少,种植粮食的亩产也会更高。 红木部落之前的土地先天条件太差了,要真正变成沃土需要好多年的转变。 旁边是有活水源的湖泊、整体地势平缓,土壤质量优秀,远处也有树林灌木。 陆迩对这里的自然环境十分满意,轻轻挠了挠小咪的下巴:“位置不错。” 小咪幽怨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小猫崽儿没有错过刚才陆迩脸上的惊喜和满意,与他一开始预期的表情一模一样。 然而它自己现在却不指望略迩因为它的努力而跟它的关系更进一步。 ——能缓和一下他们之间微妙的关系就好了。 一人一猫之间的关系现在有些古怪。 最初发现小咪和角就是同一个人之后,陆迩心里酝酿了不少情绪,难得有些不知所措; 后来小咪可怜兮兮地撒娇卖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让他不知不觉就开始消气。 尽管知道小咪的身体里居住的是一个有心眼儿的成年兽人,撒娇卖萌也是在故意求饶,但陆迩对着这么软萌的一只小猫崽儿,还是提不起生气的心来。 因此一路迁徙过来,陆迩和小咪之间倒是恢复了一些亲密的感觉。 只是陆迩还是顾忌里面是对他怀有“不轨之心”的角,以前屡次想摸的柔软又暖和的毛肚皮这次都刻意避开,只撸着小咪的脑袋、后背、尾巴。 小咪本来还在犹豫:万一陆迩想摸它毛茸茸的肚皮,它要不要牺牲最后一丝尊严任由玩弄呢? 但陆迩明显为了避开它的关键部位,反而让它产生了危机感。 ——它的亚兽是不是不够爱它了? 尊严被轻松地抛之脑后,小咪每天都在不动声色地露出自己的毛肚皮吸引着陆迩来撸。 …… 到达新家,最初的兴奋期过后,腾先吩咐了最精锐的兽人们去这块地方附近排查是否存在危险的野兽。 虽然角曾经说他来寻找地点的时候已经清理过这附近的强大野兽,但毕竟几个月过去了,说不定会有新的危机因素出现。 亚兽们则下意识聚到陆迩身边,询问陆迩下一步动作。 若是以前,现在他们肯定就安营扎寨了;但之前陆迩搬迁之前展示给他们看的那名叫“房屋”的建筑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紫瞳关切地问:“绿耳,我们现在干什么,扎帐篷还是开始建造四合院?” 他们迫不及待想住进四合院里了。 陆迩有些无奈:“先扎帐篷,建房子很慢。” “好,那我们先去扎帐篷,需要干活的时候你告诉我们。”紫瞳有些失望地嘱咐。 因为角遭遇“不幸”,腾和茫主动过来帮陆迩搭起了帐篷,不让他自己动手,让陆迩去转转散心。 陆迩拗不过他们,只好抱着他的猫去周围转悠,正好看看附近的植被。 走在湖畔,看着河狸兄弟在水里游来游去排查水下的危险性,陆迩开始思索部落下一步的计划。 搬迁过来的这一路上,陆迩已经在心里制定了大略的计划步骤。 他原本打算暂且住帐篷,开垦种田把粮食先种植起来再说。 不过来到这个几乎完美的农耕文明适用点后,陆迩打算调整一下。 车队上运载的粮食是按照最久的消耗量——也就是兜转三个地点才能安家落户的分量来。 实际上因为兽人们一半功夫可以狩猎,现在他们携带的口粮起码能撑到年底。 现在红薯还处在灵水育种的第三四代左右,生长周期短,如果大规模推广,寒季到来之前可以满满收获一批。 这里的土质质量不错,简单刀耕火种之后,种一茬红薯足够了。 这么算下来,今年剩下的半年,部落的主要精力其实可以放在建设上而非种植上。 因为上一个寒季很多亚兽都怀了崽儿,现在大多数肚子都已经不小,估计两三个月里就要临盆。 心里计较清楚,陆迩开始思忖修建房屋的事情。 这个世界没有水泥,他也不懂怎么造水泥,房屋建造只能考虑农村的土房屋了。 这一带的气候偏向温带,风雨都不算很猛烈,土砖房的坚挺程度远超帐篷,应该足以为兽人们遮风挡雨。 陆迩在研究农业发展史的时候了解过一些土砖房建筑的过程,只是细节还得慢慢琢磨。 烧土砖需要合适的黏土、搅拌、还有砖窑; 建房屋还要挖地基、建房梁、烧瓦片…… ——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多。 陆迩想了想,回头找了几个相对清闲的亚兽,让他们和自己一起寻找可以用来烧土砖的黏土。 另外找了几个强壮的兽人先找地方挖好搅拌黏土的坑、找“木工”锋多做一些土砖胚的模子,最后剩下的人去修剪砖窑。 修建房屋是整个部落的大事,当然要整个部落一起动员起来。 砖窑和陶窑的性质差不多。再过去的一年里,为了提高陶窑里的温度和稳定性,陆迩带着烧陶组做过多次整修,这次可以活用旧经验,搭建烧土砖的砖窑。 烧陶组现在的“组长”是锋的亚兽双耳,稳重认真,陆迩交待烧制陶窑相关的问题给他后,他耐心地一条条记下来。 “砖窑你自己排计划搭建,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陆迩最后强调了一句,“中间需要的人力、泥土你都试试自己去调协。” 双耳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安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草藤裙:“这……我做得好吗?” “做不好也要做。”陆迩拍拍他的肩膀,“我也不懂,大家一起摸索。” 陆迩前阵子开始发觉,红木部落的亚兽们对他似乎产生了一股盲从心理。 无论什么事情都觉得他是对的、无论什么问题都认为他能解决…… 被推崇的感觉还不错,但陆迩把亚兽和兽人们从愚昧的泥潭中拔出来,不是为了驯化他们变成只知道应声的狂信徒。 在吸纳守一行人进部落之前,红木部落竟然没有诞生多少理应随着农耕的出现而出现的工具。 兽人和亚兽们都需要独立自主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尝试。 这次烧砖建房,陆迩明确标明了他的态度:“土砖房的搭建需要大家群策群力,我也只想出了大概的方向和计划,具体怎么实现,都要靠大家自己研究。” 令陆迩欣慰的是,兽人和亚兽们在惊讶之余,没有流露出什么失望之色,倒是有几个人有些惭愧,觉得是他们拖累了陆迩。 四合院的前景太过美好,所有人都干劲十足,把简单的帐篷扎起来,就分别开始研究自己负责的模块。 在兽潮中为了顶住野兽奔袭压力而受伤的兽人们也没有闲着。部落的迁徙没有带多余的筐篓,养伤期间他们就用晒干的藤条编制大大小小的筐子或者背篓,给其他人用来搬运泥土或者沙子。 至于陆迩,本来想参与到比较关键的黏土调配工作中,被腾劝阻了。 因为过去的缘故,腾十分担忧他的精神状态,劝他多休息休息散散心,还把以前跟陆迩玩得最好的小熊茫、小狐狸利都派给他。 两个幼崽长大了不少,但仍然很爱跟陆迩一起,被陆迩撸毛毛。 小咪趴在陆迩肩头,听了腾的建议,身上的毛毛都快炸起来了。 ——这种关键的时候,怎么能让那两个小“情敌”掺和进来?! 陆迩外头扫了一眼小猫崽儿,眼眸中带上了一丝笑意:“不用了,让他们多给部落做点事吧,我跟小咪一起玩就好。” 拒绝茫和利的陪伴倒不是顾及小咪的心情,而是陆迩有些话想和小咪聊聊。 他们彼此掉马这么久,如今终于有独处的功夫,也该稍微谈一谈了。 这里的湖水很清澈,湖畔的地上长了不少稀奇古怪的植物,还有些隐藏在嫩绿叶片后面的荆棘。 抱着小猫崽儿走在湖畔,陆迩腿上被划伤了好几下,无奈地找了个干净地方坐下,一边帮小咪顺着毛,一边眺望着平静的湖面,过了一会才低下头无声地叹口气,开口道:“小咪,你应该知道我不是绿耳吧?” 这是他第一次明确谈起这个话题。 小咪抬起头,微微“呜”了一声。 “我并不是主动想占用绿耳的身体。”陆迩找了个地方坐下,把小咪放在膝盖上,和它平静地对视,“我穿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这是他首先想要澄清的事情。 小咪仰头看着他,轻轻伸出一个小爪子搭在他的手上。 ——这一点不需要陆迩解释,它和陆迩相处了这么久,完全了解陆迩的性格和底线。 感受到小猫崽的理解,陆迩微微笑了下,随后收敛起他的笑容,神色郑重了起来:“我不是你们世界的人,但我保证我对你们没有恶意——农业对部落发展的好处,我相信你也明白,否则也不会一直都支持我。” 小咪还是一动不动,微微歪头,眼神有些困惑。 “我在我的世界里,和你们的‘兽人’角色差不多——所以,我可能没法接受和兽人结成伴侣。”陆迩认真地摸了摸小咪的脑袋,声音放轻了许多,“更何况,我们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虽然陆迩说得很坚决,但他的手微微握紧了一些,说到后面也有些停顿。 仿佛他自己都有些不太确定。 小咪仰着头看着他,陆迩低着头和小咪如同一块翡翠一样漂亮的双瞳对视了一会,忽然感觉这只小猫咪猛地扑上来,柔软的小猫嘴轻轻贴在他的唇瓣上,随后瞬间脱开。 然后小猫崽儿纵身跳下陆迩的膝盖,转头头也不回地跑了。 陆迩愣了一下,下意识想叫住他,伸出手还未喊出声,声音便卡在了喉咙中。 沉默良久,陆迩轻轻呼了一口气,站在原地,脸色有些沉郁。 ——如果角能够明白他的意思,从此跟他划清界限,不是正达到他的目的了吗? ——为什么还是开心不起来? 陆迩站起来,拍拍身上粘着的草叶,默默走在湖畔,努力忽视着自己心里的异样感,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正事上。 从陆迩对角的了解看,角本性绝不是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兽人们追求亚兽失败也是常有的事,想必角不会因为自己拒绝他就恼羞成怒。 原本陆迩还打算和小咪简单阐述一下未来计划——他还有很多人类文明的结晶想要拿出来,像是文字、度量衡等等,却担忧这些东西太过突出而导致自己暴露身份。 再怎么厉害的巫医,也不可能独自一人创造一整套有完整语法和规范的文字。 仓颉造字都是在象形文字出现很多年之后、在前人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创造了最初寥寥无几的文字。 既然角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那陆迩想问一问从角的角度看,兽人们能够接受的上限是什么。 可惜,小咪直接跑掉了。 陆迩停在湖畔一棵看似柳树的粗木旁边,轻轻叹口气。 角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室友、朋友。 希望他能尽快想通吧。 心里还在琢磨着事儿,忽然眼前的湖面分开,一个庞然大物“哗啦”一声钻了出来。 陆迩下意识举起腰间的弩弓就想射,那个庞然大物骤然变成了兽人,忙不迭大喊:“绿耳,别、别!我是实!” 陆迩怔了一下,这才放下即将射出去的弩弓:“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在水里巡逻,看到你在这走动就过来看看。”实松了口气,有些胆战心惊地看了一下那把弩弓。 这把小巧的武器的威力,迁徙途中他也是知道的,不少亚兽拿着它轻松射杀了很多凶猛的野兽。 尽管他的兽型犀牛皮糙肉厚,挨上这么一下还是得疼不少时候。 “绿耳,你在这里干什么?” “散散步。” 实抓耳挠腮地站在原地,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跺了跺脚,咬牙说出来:“绿耳,角的事……你不要太伤心了。” 陆迩知道现在部落里所有人都认为他伤心欲绝,也懒得解释,只点了点头:“好。” 本以为实只是简单地过来安慰一下自己,没想到实后面挺直了胸膛,握拳砸了砸自己的的肩膀,认真地凝视着陆迩:“绿耳,我可以来照顾你!” 陆迩惊讶了一会儿,忽然失笑出声:“实,你怎么突然有这种想法?” 实迟疑了一下,有些不安:“呃,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吗?” 之前他追求红木部落的亚兽们都失败了,本来有些丧气;角去世之后他看到陆迩“伤心难过”的样子,不知道怎么就起了强烈的保护欲,冲动之下直接表白出口。 陆迩一眼就看出来,眼前这家伙和之前暖季里追求亚兽们的兽人一样,只是对自己有简单的好感,距离真正的喜欢差远了。 不过他也没兴趣给实上情感启蒙课,想也不想掏出了自己一贯的说辞:“不好意思,除了角之外,我谁都不要。” 话一出口,实还没反应,陆迩自己先愣住了。 ——这个理由他已经好久没有说过了。 上一次说还是在去年角还没有回来、自己还抱着小猫崽儿的时候,用这个理由挡了不少的兽人追求。 当时自己以为角已经死了,所以拉这个挡箭牌拉得心安理得;现在明确知晓角安然无恙,怎么下意识还是用了这个理由? 脑袋里各种思绪纠缠,最先冒出来的念头竟然是:幸亏小咪跑开了,不然被它知道,还不知道要怎么误会自己…… 前脚跟人家划清界限说不能接受,后脚拿人家做挡箭牌拒绝其他兽人。 陆迩自己想一下都觉得有点婊。 ——后面还是换个理由吧…… 实没有体会到陆迩的复杂心情,只有些沮丧,还有些不甘地又问:“可是不找兽人,你怎么生幼崽啊?” 这个问题陆迩也曾经被问过许多次,标准答案下意识脱口而出:“我只生角的幼崽。” 如果不是因为面前就站着实,陆迩很想用冰凉的湖水让自己好好清醒一下。 ——刚才自己刚才想的什么来着? 看陆迩的态度十分坚决,实沮丧地塌下肩膀,垂头丧气地道别之后,又回到水里继续巡逻去了。 实加入红木部落以来这么久,迫切想要找到喜欢的亚兽组建家庭。 红木部落的亚兽们脸上都带着一点自信的笑,跟其他部落的亚兽们很不一样,每天都精神满满地出门干活,对待兽人们也很坦然大方。 实很喜欢这种感觉,可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好,至今为止都没有亚兽肯接受他。 ——现在绿耳也干脆果断地拒绝了自己……以后自己该不会要一直单身吧? 实在进水之前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陆迩,发现陆迩还站在原地,远远望过去,神色竟然比自己还要恍惚。 …… 在湖边转了一圈,满脑袋乱七八糟的想法,陆迩决定要返回工作岗位,让劳动驱逐自己心里的杂念。 他倒也不是真的没事做,新部落的地理规划还得他来定。 部落里的帐篷都已经扎起来了,不过不是之前那种宽敞稳固的大帐篷,和他们在迁移路上的临时帐篷差不多。 每个人都怀着尽快入住四合院的心思,不舍得在其他地方太浪费精力。 为部落修建四合院预留出的一大片平地,现在已经有人按照陆迩之前的吩咐挖走灌木、树根、大块的石头,为后面打地基做准备。 到现在,跟随红木部落的车队到来的兽人大约有一两百人、六十户左右家庭。 给每家每户建造一个四合院浪费且不现实,理想情况就是三四户人家共用一套四合院。 这样的话,二十套四合院可以容纳部落里所有的人家。 部落里的建筑肯定不止需要四合院,之前部落里有的打谷场现在也要有,还有给角特训兽人时要用的演武场…… 可以预见的将来,部落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同时还要考虑部落的可拓展性。 陆迩这也是头一次进行“城市规划”,没有理论知识指导,只能全靠曾经去过乡镇和农村时见过的村镇规划摸索。 这个世界现在没有纸笔,陆迩也只能先在沙地上简单规划,等到确定之后再用木炭画到兽皮上。 画了一会儿,陆迩对结果有些不太满意,打算拂去重画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小猫爪踩在沙地上,留下一个梅花样的爪印。 陆迩抬起头,看到小咪,愣了愣:“小咪回来了?” 这只小猫崽此刻脸色十分严肃,尽管毛茸茸的猫脑袋看起来有点憨态可掬,但双眸中的神色却很认真。 陆迩感觉小咪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话要告诉他,放下手里的木棍,脸色也摆正了不少:“怎么了?” 小咪甩了甩尾巴,忽然跳到陆迩肩膀上,扬起了一只爪子,锋利的指甲陡然显现,“哧啦”一声划下! 一道深深的伤口在小猫崽另一只爪子上露出,鲜红的血液陡然溢出。 陆迩吓了一跳,赶紧把小咪抱起来:“你干什么?!” 他赶紧转头准备去他的帐篷里找止血的药草,却被小猫崽儿轻唤一声制止。 小咪把流血的爪子伸到陆迩的嘴上,轻轻挠了挠。 陆迩皱着眉,试探着问:“张嘴?” 小咪点点头,碧绿的眸色中一片严肃。 陆迩迟疑了一下,本着对小咪的信任,微微张开了嘴。 小咪甩了甩流血的爪子,将几滴新鲜的血液甩进了陆迩口中。 在小咪让他张嘴的时候,陆迩就猜到小咪恐怕是想让自己尝尝它的血,只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猫血入口,没有陆迩想象中的血腥味,反而带着一点淡淡的清甜,好像某种果汁一样。 正常的血液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味道。 陆迩还没想到原因,忽然感觉从小腹升腾起一股热流,转瞬覆盖四肢百骸,整个人瞬间变得精神百倍。 这种感觉有点类似于喝到灵水,但又比灵水更加强烈。 灵水喝下之后只能感觉到纯粹补充了能量,和吃了一顿饱饭差不多;但小咪的这几滴猫血,却让陆迩有种消弭了全身疲惫、补充了许多生机的感觉。 他的小腿感觉微微有些痒,仔细一看,发现自己之前受伤留下的伤口已经在最短的时间里结痂脱落,焕然一新。 陆迩眼神中透露出无法掩饰的震惊,低头看向小咪。 小猫崽低着头正在舔舐自己的伤口,感受到陆迩的视线,抬头看了他一眼,轻轻“咪”了一声。 陆迩忽然明白了小咪的意思。 他之前说,他们两个之间各有各的秘密,彼此保持互相的尊重和空间是最好的选择; 显然,小咪不这么想,它把自己展示给他看。 它想和他交换彼此的秘密。 第54章 (54) 陆迩把小咪放下,难得有些不知所措。 那双碧绿瞳孔中透露出的坚决让他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这个柔弱的小猫崽儿的身体里潜藏的是一个强势、执着、认真的狮子兽人。 在捕获猎物的时候,兽人的耐心和毅力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他们对势在必得的猎物永远保持着最高级别的耐心,哪怕失败了也不会气馁,只会把潜藏着无穷力量的身体隐藏在阴影之中,等待着下一次出击的机会。 陆迩感觉自己现在成了小咪的猎物。 尽管小咪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小猫咪,但陆迩隐约还是看到了它背后那只雄壮而霸道的纯白狮子。 小咪眼中的意思,陆迩看得十分清楚。 ——它、不对,他不会放弃。 陆迩沉默了一会,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小咪,我要是一直不能接受你呢?” 小咪凑过来,轻轻在陆迩掌心蹭了蹭,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呼噜”声。 “既然如此……”陆迩又陷入长久的沉默,最终摸了摸小咪的脑袋,“我们现在至少还和以前一样;至于其他的……” 陆迩微妙地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放下手,“其他的,等你恢复人型再说。” 如今角还是小咪的状态,他也没法和角平等的交谈。 这段时间他可以通过潜移默化来劝导小咪放弃这个念头。 ——或者是他被…… 这个念头从他心里浮现的一瞬间,又被他强行压了下去。 陆迩又把小咪抱起来,看了看小咪爪子上还在流血的伤口,有些心疼地捏捏它的耳朵:“来,我们去上点药。” ——这小家伙变猫崽儿之后智商也退化了吗,对自己下手这么狠…… 陆迩的帐篷里还有晒干的止血草药,给小咪撒上药粉,然后用几根细长的叶片包裹起来。 小咪整个过程都很乖巧,仿佛一只真正的小猫咪。 暂时解决了和小咪之间的心结,陆迩心情轻松了不少,后面再画部落规划图的时候一气呵成。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陆迩抱着猫吃过饭,准备第二天再把规划图拿去给其他人看。 临时帐篷的篝火都在外面,掩上帐篷的兽皮帘,帐篷里便只剩下一片黑暗。 陆迩把小咪放在它的小床上,自己在兽皮上躺下,身上还盖着自己当初给角编制的毛毯,耳边细听还能听到小咪细微的呼吸声。 虽然没有向小咪的方向看,但陆迩知道小咪和自己一样没有睡着。 陆迩睡不着,干脆反思了一下自己的今天的异常反应。 今天在对小咪的感情问题上,自己的决策可谓是优柔寡断,和自己之前的风格大相径庭。 ——是因为面对小猫崽儿自己不舍得凶它,还是看在小咪和他交换秘密的份上难以拒绝,还是…… 陆迩轻轻吸口气,拒绝自己多余的想法。 蓦然,陆迩听到帐篷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后感觉一个温暖的毛球趴到了他的脑袋旁。 曾经还在红木部落旧址的时候,小咪半夜就会从它的小木床上爬起来,趴到他的脑袋旁边睡下,让陆迩经常第二天一睁眼就是一颗毛茸茸的猫屁股。 久违地感受到小咪的熟悉举动,陆迩唇角微微泛起一个温煦的笑容,随后被他强行压下。 “小咪,你狮子形态的血是也具有这样的作用吗?”黑夜里,陆迩忽然开口。 刚才他为了把自己的思维从感情问题上拔出来,开始思考小咪展露给自己的秘密。 有灵水指环和神罚的存在,小咪的血液是什么“灵丹妙药”不至于让他过分震惊。 像灵水指环和神罚一样,陆迩暂时猜测不出小咪这个秘密的原理。但直觉告诉他,小咪的特殊能力应该和他重伤之后变成小猫崽儿有关系。 那么,狮子形态、人形态的角的血液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小咪做起来,轻轻“咪”了一声。 陆迩从叫声中听到了肯定的意义,微微皱了皱眉。 不知道为何,他心里隐隐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角的特殊能力和自己的灵水指环有所关联。 只是现在小咪不能说话,陆迩跟他沟通不方便,只能粗略地问几个能用肯定或者否定来回答的问题。 目前阶段看不出啥来,陆迩心里大概制定了几个测验小咪的血液成分和作用的实验,最后又全都划掉。 ——小咪这么点一个小猫崽,能有几两血?哪怕它愿意,自己也不忍心给小猫咪放血。 还是等它变回角再说吧…… …… 按照新的部落结构,陆迩找到负责清理障碍物的兽人,教他开始挖掘地基。 几天过去,部落里各个小队分别负责各自的行动,碰到了不少难题。 有些问题来找陆迩咨询,陆迩能提供建议;有些问题就算陆迩也不清楚具体细节,只能摸索着寻找。 隔行如隔山,陆迩不是建筑行业。 除了建房之外,陆迩也没忘了开田播种。 红薯对土地的适应能力很强,这一带的土壤质量也很优秀,还是用老办法用火点燃田地里的野草,让草木灰自然成为土地里的肥料,翻进土里几天后,把红薯移栽进去。 因为附近就是湖泊,挑水浇水比较方便,甚至有些兽人把浇水的责任放到了家里的幼崽身上。 陆迩已经不止一次看到那些个头还不到他肩膀、甚至只有他腰高的兽人幼崽们提着一罐水“吭哧吭哧”地去地里浇水。 有些兽型比较方便的,就用兽型前进。 茫的兽型可以直立行走,力气比人型大,浇水的时候就变成胖乎乎的红熊,爪子上拎着水罐。 只是一直喜欢缩成一团滚来滚去的茫极不适应走路的感觉,走几步就要停下控制一下平衡,蹒跚学步的样子憨态可掬。 陆迩每次看到都想笑。 小咪看到陆迩又对其他毛茸茸流露出这种神态,极为不满——明明它现在是陆迩以前最喜欢的样子,但就是因为暴露了身份、也暴露了意图,现在陆迩都不爱撸它了! 别看经过上次互换秘密之后他们貌似恢复了以前的亲密无间,实际上小咪数得很清楚,现在陆迩每天撸猫的次数比以前少了! ——用从陆迩偷师来的数学来算,起码少了百分之十! …… 陆迩之前鼓舞兽人们自己尝试解决问题,现在兽人们满满的动力,凑在一起琢磨,竟然慢慢找到了解决办法。 砖窑搭起来,黏土搅拌均匀后捏成土砖块,晒干之后放到砖窑烧出来,整整齐齐地堆在平地上。 瓦片暂时不方便也很难做,陆迩便参考着在红木部落和黑河部落看到的做法,用树枝铺宽树叶再盖兽皮,暂且做成类似茅草屋的房顶,等以后研究出烧瓦再替换。 这时地基已经挖好,房梁木也已经削好,陆迩指挥着兽人们开始建房。 等到第一所四合院的毛胚房正式建好,已经是他们来到这个新地方的二十多天之后。 第一座四合院的建成让整个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欢呼雀跃,并暗暗期待着后面的第二座、第三座…… 这座四合院所有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给腾和陆迩居住。 他们所有的新生活全都来源于陆迩,能够稳定生活的保障也来源于腾和角的保护,第一座四合院让给他们毫无怨言。 但陆迩拒绝了。 “先让怀孕的亚兽们住进去。” 上一个寒季在家里亲热中标的亚兽们如今大腹便便,基本到了临盆的时候,让他们住进去是最合适的。 就在第二座四合院的地基还未打好之前,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识了第一次分娩。 部落里有几个老亚兽为其他亚兽接生过,陆迩结合现代的见识,吩咐人烧了干净的热水备用,还有干净的兽皮毯子、兽毛毛巾…… 新生命的降生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令人期待。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产房规矩,陆迩看到待产亚兽的伴侣一直在旁边握着他的手,脸上的期待与担忧交织,看起来竟然比他的亚兽还要慌张。 在陆迩的心里,生育过程算是人家的**,他就没有在产房久留,在四合院的院子里一边撸猫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产房里的动静。 小咪则瞪大了眼睛,专心地记忆着分娩过程中所有要做的工作。 以前部落里的分娩他都没关心过,只在别人家生下幼崽之后打点猎物去庆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现在陆迩还没有对他敞开心扉,但总有那么一天,它的亚兽会生下它的幼崽。 到时候它可不能像这次这个一会儿欣喜一会儿担忧的傻兮兮的家伙一样丢人。 随着临时充当产房的四合院北屋里一连串的呼声,陆迩不知怎么地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不一会儿,负责接生的老亚兽从北屋出来,一脸喜悦:“生了个毛的!” 亚兽生下来是人型、兽人生下来是兽型,“毛的”意思就是指生了个小兽人。 陆迩忍不住走到窗前望过去,只见屋里的兽人已经化成了猎豹,两只爪子捧着一个黏糊糊的小毛球,为它舔舐着身上的黏液。 小毛球可能嫌弃父亲的舌头太粗糙,“呜”了一声拿爪子拍了拍。 刚生育完的亚兽看起来也很健康,整个人被大猎豹包裹着,微微有些苍白的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笑容。 这一幕实在太过温馨,陆迩流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心弦微微一动,不知怎地看向了怀里的小咪。 小咪也正仰着头看他。 翡翠色的猫瞳中碧波浩荡、潜藏着各种各样复杂的情绪。 对上小咪这个眼神,陆迩下意识道:“看什么,我不会生的。” 身后报喜的那个老亚兽愣了一下,旋即流露出一丝喜色:“绿耳,你怀崽儿了?” “谁怀崽儿了?”腾和红云正好提着一陶罐煮得特别软糯的小米粥走进来,在陆迩和那个老亚兽之间打量了一下,神色从不可置信变得大喜,“绿耳你怀崽儿了?” 他这阵子还担心陆迩走不出角去世的阴影呢,没想到陆迩竟然怀了角的幼崽! 有幼崽做精神寄托,想必陆迩不会轻易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了! 陆迩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竟然恰好地被父亲误会,无奈地解释:“我真的没有怀孕。” 腾皱了皱眉,看了看陆迩平坦的小腹,迟疑着和身边的红云对视了一眼,拍了拍陆迩的肩膀:“还是看一看吧。” 陆迩有些不懂:“看一看?” 怀孕还能看出来? 旁边的老亚兽笑道:“有一种滴子花,滴一滴血进去,根据花朵的颜色就可以判断有没有怀崽儿。” 陆迩想着自己空口解释也不好说,干脆靠证据说话,便痛快地同意下来。 这种滴子花虽然不是很常见,但部落的兽人们依赖它验证是否有孕,当然知道它生长的位置和习性。 陆迩对这种滴子花充满了兴趣,嘱咐他们一定要把活着植株带回来,或者种子。 他想看看这种植物验证有孕的原理是什么。 外出巡逻的兽人们很快就带了还带着根须和泥土的几株滴子花回来。 陆迩把其中一株先栽到他帐篷后面的泥土里,准备找时间偷偷培育一下试试。 随后在腾、红云等人殷切的期待中,陆迩拿热水烫过的骨刀划破指尖,让一滴血液滴进了滴子花。 滴子花的花瓣本来是纯白的颜色,沾染陆迩的血液之后迅速染上了一点娇嫩的浅粉色。 陆迩不知道滴子花的颜色变化规律,拿询问的眼神看向了其他人。 腾惊喜地站起来:“果然怀崽儿了!” 陆迩和旁边的小咪一起傻眼了。 ——这怎么可能? 陆迩毫无疑问地确认,自己穿越过来之后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关系,最亲密的接触也就是日常撸猫撸狮子罢了。 “看这个颜色,大概在一个月左右。”经验丰富的老亚兽仔细看了看滴子花,做出了判断。 亚兽们怀孕的时间和人类类似,差不多也是十个月。 一个月之前,差不多就是角被兽潮卷走前后。 腾和红云的脸色微微暗淡了一些,旋即隐去这些不好的情绪,避免勾起陆迩的伤心往事。 陆迩最初的震惊回过神来之后,不用歪头看,就能感受到自己肩膀上的小猫崽儿全身的毛毛都在炸开,赶紧把它抓到怀里揉了揉。 “我肯定没有怀孕!” 陆迩声音铿锵有力,与其说是说给腾他们听,更像是说给自己和怀里的小猫崽儿听。 不知道为什么,陆迩潜意识中格外不想小咪产生误会。 那老亚兽有些不赞同地看过来:“滴子花是不会出错的。” 所有人都坚信陆迩怀了崽儿,腾一锤定音:“绿耳你好好休息,想吃什么和红云说,让他给你做。” 陆迩负责的部落里的其他活计,除了一些不怎么辛苦的脑力活,其他的体力活全都被腾和茫包揽了下来。 本来照顾怀孕亚兽应该是兽人的职责,但是角现在杳无音讯、生死不明,腾作为陆迩的父亲,便主动承担起来。 陆迩抵不过腾的一片好意,说也说不通,他们全都只认滴子花的验证结果,根本不听他争辩。 怀里的小猫崽儿还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多滴子花,恨不得扑上去把它整个撕成碎片。 陆迩按着小咪的弓起腰的脊背,不停地撸着它的毛毛安抚它。 手忙脚乱之间,陆迩也无力去推脱腾和红云的热心,只能捏着鼻子接受他们的安排。 等到帐篷里的人都走了,陆迩才松口气,放开怀里的小猫崽儿。 小咪一获得自由就跳出去,刚伸出爪子想把那朵愚蠢的花儿撕碎,伸出去之后又想起陆迩刚才拦着自己,说不定是要留着它有用,又停了下来。 只是心里气得要死,小咪在原地转悠了几圈,爪子不停地挠地,大声地“咪咪咪”叫了几声。 陆迩看着小咪焦躁不安的样子,心里不知为何莫名浮现起一丝细微的愉快感,有些好笑地摸摸它的头:“好了,别生气了,还是想想怎么办吧。” 他是绝不信自己怀孕了的。 小咪的猫瞳一眨不眨地对着他,翡翠一般漂亮的眼眸中荡漾起各种委屈和不满。 “我可以确定我没——”陆迩对着小咪庄重地澄清,说到一半忽然又停下来。 他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和任何人亲热过;可这个世界上明显存在他的常识体系之外的东西,他也不敢确定是不是存在什么“交感有孕”的特异事件存在。 尽管觉得自己没有中招,但这种没把握的话他不习惯直接宣之于口。 这个停顿让气鼓鼓的小咪蓦然睁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陆迩,全身的毛毛都炸了起来。 陆迩回过神来,看着小咪气成一团毛球,无奈地挠了挠它的下巴:“我确定我没跟任何人亲热过。” 小咪不服气地叫了好几声。 “我刚才停顿只是在想别的事情。”陆迩安抚了一下小猫,皱着眉端详眼前散发着粉红色的滴子花,下意识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腹。 无论如何,他还是不相信自己肚子里有了一个新生命。 那问题就在眼前的滴子花上了。 趁现在没人,陆迩先用灵水多培育了几株滴子花的种子,然后开始了试验。 陆迩拿了不少液体去尝试,发现未孕猎物的血、普通的水、甚至是灵水都不能让滴子花变色。 陆迩甚至找其他的兽人要了一点血试了试。 被临时抓壮丁的勇拄着拐杖看着陆迩把他的血滴进滴子花里,有些无语:“绿耳,我是兽人,不会怀崽儿的。” 陆迩顺口说了一句:“说不定呢?” 他捧着毫无变化的滴子花离开了,勇转过身,正好对上烈深沉的目光。 勇莫名觉得烈的视线有点危险,里面好像藏着什么危险的东西,不由得心里一跳:“烈?” 烈垂下目光,忍不住又抬头看了勇一眼,轻轻捏了一下拳头,自言自语地重复:“说不定呢?” 不知道为什么,勇觉得身体有点发冷。 …… 忙活了一天,陆迩尝试了不少途径,也试验了滴子花的许多习性,最后大概的推测是怀孕的亚兽体内会多分泌某种激素,引起花朵变色。 而且越接近临盆,花朵变色的浓度越高,所以有时候也用滴子花来判断孕期,提前做好分娩准备。 ——难道真的是自己莫名其妙“交感而孕”了? 陆迩皱着眉放下滴子花,扭头和小咪又对视了一眼,发现小咪对这株滴子花充满了敌意,跃跃欲试想扑上去撕碎它。 最后,小咪眼神又变得委屈巴巴,凑过来在他掌心蹭来蹭去。 “你又不是真的小猫,别撒娇。”陆迩不轻不重地责怪了一句,手心还是很乖巧地把小猫崽全身摸了一遍。 摸到小咪的左爪时,陆迩注意到那个之前被小咪划破的伤口,如今只留下一点愈合的疤痕。 一丝念头在陆迩脑海中闪过。 他本想张嘴要一点小咪的特殊血液,但想起小咪对它自己下手的那个狠劲,顿时又住了嘴。 但小咪跟陆迩相处这么久,又刻意观察它的亚兽,早就对他的心思了如指掌。 看到陆迩的目光落在自己爪子上的伤口上,小咪顿时明白过来陆迩的想法,顿时扬起了爪子。 “慢点!”陆迩连忙捏住它,有些心疼地嘱咐一句,“你不疼啊?” 陆迩一句关心,小咪眼里的委屈顿时消散了不少,不过动作还是放轻了不少,在自己的爪子上轻轻划开,让一滴血轻轻滴落,落入滴子花的花蕊中。 霎时,整朵滴子花完全变成了紫红色! 陆迩和小咪又傻眼了一次。 从部落里老亚兽们的口中陆迩得知,即将临盆的亚兽的血让滴子花的颜色变化也不过是艳红罢了,从没有人见过这种紫红色! 陆迩下意识看向了小咪的肚子。 小咪瞪大了眼睛:“咪?” ——它的亚兽该不会以为它怀崽儿了吧! 陆迩把那朵紫红的滴子花放在一旁,拿过止血的药草:“来,先给你包扎。” 一边包扎,陆迩一边趁机揉了揉小咪的肚子。 小猫崽儿转过头,碧色的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陆迩面色不变:“我确认下,你有没有怀孕。” 给小咪做了简单的医疗处理,陆迩轻轻叹口气,把注意力重新放到滴子花上,若有所思:“这么看来,也许我的血让滴子花有反应,是因为之前喝了你的血。” 他扫了小咪一眼,有些无奈,“都怪你,现在腾他们都认定我怀孕了。” 第55章 (55) 小咪缩了缩脖子,耳朵微微耷拉下来一些。 ——当时它想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它的亚兽,又没法说话,最快的办法就是直接喂血…… “这个是长久性的吗?”陆迩轻轻捻着滴子花的花瓣,自言自语地猜测,“滴子花对你的血产生这么强烈反应的原理又是什么?” 从科学的角度考虑不出来,陆迩尝试换了种思路,尝试从玄幻的角度思考问题。 小咪的血能够一瞬间治疗他身上的伤口,感觉像什么“生命能量”之类的东西;受到重伤之后变成小猫崽保命也印证了这种猜测; 另一方面,在人类历史的古代,大部分文明因为经历生殖崇拜的缘故,对孕育的整个过程都带着敬畏之心,认为生命的诞生有特殊的力量,甚至有些地方下葬时会把逝者裹到类似母体子宫的地方,崇尚生命之气会把死者复活转生。 如果这个世界的生育过程身上会带着和小咪血液一样的生命气息,那滴子花对它有反应也不奇怪。 陆迩忍不住又捏了捏小咪的毛肚皮。 这只能够变成小猫崽的大狮子真是个谜。 猜到了原因,现在还找不到解决办法。 为今之计,只能多等一阵子,看小咪的血中的“生命之力”能不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弭。 不过不管怎么说,过两个月他的肚子没有鼓起来,基本也就证实滴子花的误报了。 陆迩暂时接受“被怀孕”的事实,抱着小咪出门去查看部落里的工程进展。 第一座四合院的建立给了兽人们高涨的信心和动力,也让他们收获了许多经验。 后面再起新的房屋的速度快了不少。 同时,田地里的红薯也都已经栽下去,经过兽人和幼崽们的浇灌,如今涨势还不错。 只是目前还没有粪肥。 按照陆迩的新规划,各家四合院内单独建厕所,在墙后挨家挨户做小型化粪池,由各院人自己管理使用。 所以这茬红薯只能靠土壤自身的肥力和草木灰了。 此外,陆迩之前规划的猪圈也先把简单的栏杆修建了起来。 迁徙之前部落里尝过了那些美味的驯养猪的猪肉之后,也起了养猪的心思。 驯养家畜的推广正中陆迩下怀,他专门规划了一大片地盘做猪圈。 猪圈涉及成小单间的模式,方便各家各户养猪,也可以集中蓄养,对猪食猪粪的处理都比较方便。 大致的猪栏装好之后,小噜和它的两头母猪率先入住。 小噜适应状态良好,两头母猪却很不自在,经常撞栏,只能让兽形比较威猛的兽人靠气场压制;但又不敢过于吓唬它们,免得吓得它们不吃食。 其他人家有精力的也出去抓了小猪仔回来。 几个强壮的兽人合作,猎杀大猪,把一窝小猪带回来分一分,不少人家都分到了可以豢养的猪仔。 陆迩把自己养猪的经验传授出去,包括猪食的配比、猪圈的卫生清理,还有最关键的阉割小公猪。 多了一大堆同伴,小噜非常兴奋,虽然分栏不能过去,但它经常凑在栏杆旁边对旁边猪栏里的小猪“噜噜”乱叫,常常带得猪圈里此起彼伏的猪叫,猪声鼎沸。 陆迩在外面转悠了一圈,发现不论是建房还是种地,现在大部分工作都干得有声有色,所有人都沉浸在建设新家园的快乐之中,哪怕是刚加入部落的野生兽人们也被带动起来,不自觉露出了欢欣的神情。 因为腾的命令,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尊敬的巫医怀了崽儿,对陆迩又同情又为他高兴。 这些复杂的情绪展现出来的结果就是陆迩要做点什么活儿,立刻就有人抢着来帮忙。 陆迩两辈子都没体验过这种“团宠”的感觉,闲得有些不知所措;小咪更是气得炸成一个小毛球,一整天都没缓过来。 原定的日常计划因为突如其来的“被怀孕”而中断,看兽人们干得有模有样,陆迩稍微放下心,重新修订了自己的日常安排。 上午出门寻找附近的有用植株,因为腾不许他干重活,派了兽人来替他下田。但陆迩育种的过程涉及指环和灵水,不方便给其他人看,所以工作一度停滞。为此他特意找烧陶组预定了几个花盆,准备放到帐篷里用盆栽的方式育种; 下午则在帐篷里做一些手工活和酿造的尝试。 兽人们的辛苦陆迩看在眼里,部落搬迁也是一件大事,因此他打算准备一点礼物给整个部落做乔迁之喜。 为此他特意找其他人家借了好几口大陶瓮,把自己车上的小米几乎都用了进去。 他要酿酒。 之前酿醋的时候,陆迩积累了不少酿造的经验,酿造简单的米酒还有几分信心。 兽人们应该从未尝过酒精类的食物,这种在地球上流传千古、屡次发展的饮料,一定能带给兽人们不一样的体验。 粮食酿酒应该是到了农耕文明进行到一定程度、食物温饱充足的情况才出现的。 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中,陆迩感受到了对未来的希望,相信他培育出来的种子,一定能够生长出足够的粮食。 …… 因为花盆还没送到,陆迩上午能做的事情就是多寻找可用植株,挖了带回去。 每天腾都会指派一个兽人跟着陆迩,今天轮到的还是个老熟人。 陆迩看了看勇搁在胳膊下面的拐杖:“你的腿还好吗?” 勇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已经快好了,干活儿绝对没问题——我们干什么?” 时至今日,小咪对这只又傻又憨的豹子还是没什么好感,没好气地瞪着他,心想怎么烈没把他看住。 陆迩不知道小咪在想什么,但他碰巧也想到这个问题:“烈没拦着你?” “烈这几天在忙着建房。”勇叹了口气,抱怨了一句,“姆父也在忙别的,我不活动一下就闷死了。” 陆迩知道白须这阵子对编织产生了兴趣,每天忙完活之后就去多羽那里请教。因为烈主动承担了照顾勇的工作,白须十分放心,大有常住在多羽家的气势。 因为勇是当初为了保护车队受伤的兽人里伤势最重的那一批,在新部落安置下之后,腾和陆迩都没有要求他们干什么活,倒是还能行动的兽人们坐不住,尽力做些杂务事。 勇腿断了比较惨,只能趴在原地打夹板,好不容易能变成人形了,赶紧拄着拐杖出来放放风。 陆迩对腾指派过来的兽人只有一个要求:别瞎搞事,是熟悉的勇更好,于是带着勇向着竹林另一边出发。 这一代的新作物还挺不少,陆迩已经找到了好几种有培育价值的作物,甚至还找到了另一种很原始的油料作物,很类似油菜。 走在路上,勇看着陆迩的在地上寻找各种植物的动作很好奇,忍不住问:“绿耳,有没有让我做的事情?” “没有。”略迩正仔细琢磨着地上的一朵花,猜测它的果实和种子的姿态,心不在焉地回答。 小咪静静蹲在一旁,看着勇憋气的样子,不屑地甩了甩尾巴。 ——它的亚兽一旦沉迷到农业活动里,谁都别想打扰他。 ——也就只有它能够吸引工作中的陆迩的目光了! 勇有些失望地抓了一片草叶放在嘴里嚼,不由得想起自己说想要承担陪陆迩外出的工作时,烈反对的神情。 烈好像还是怀疑他喜欢绿耳?尤其是角不在之后。 但是他这些日子好像都没怎么想过找哪个亚兽一起过日子。 出神地回想了一会儿,忽然勇轻轻动了动鼻子,察觉到空气中出现陌生的气息,猛然回过神来,警惕地站起来,抢到陆迩前面:“有人。” 陆迩从痴迷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反手握住了弓弩的把手,警惕起来。 小咪弓起腰,眯着眼睛微微判断了一下气息,瞬间扑向了一个方向。 陆迩一愣,压低了声音叫道:“小咪,回来!” 这家伙身上的伤还没好呢! 没过多久,那边忽然传来一声惨叫。 陆迩和勇小心翼翼地跟过去,看到一个兽人捂着半边脸哭丧着坐在地上,指缝还有渗出的鲜血。 仔细看过去,这个兽人似乎还有点眼熟。 小咪则蹲坐在一边,有些傲慢地舔着爪子。 陆迩手没有从弓弩上松开,试探着问:“你是?” 那个兽人抬头看到陆迩愣了愣,过了一会才一拍脑袋想起来:“你是红木部落的那个亚兽?” 勇皱了皱眉:“有点眼熟。” 陆迩端详了他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当初他们去黑河部落换盐的时候,黑河部落里主持换盐的兽人好像就是他。 ——黑河部落的兽人怎么会在他们附近? 陆迩与小咪对视一眼,脸色不变,皱着眉问道:“不好意思我的猫挠到了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红木部落迁徙到这里来了?”那个兽人有些委屈地看了那只小猫一眼,才回答,“我是奉了神使的命令来找人的。” 他以为这一带还是无人居住的野生地带,所以大摇大摆地过来;没想到进了红木部落的地盘,按照部落之间的规矩,被攻击了也只能怪自己没打探清楚。 “神使?” 陆迩微微一怔。他之前还在考虑要不要去寻找传说中能够在神罚土地上行走的神使,看能不能破解神罚天灾的谜题,没想到这次竟然在意料之外的地方得到了神使的消息。 “黑河部落什么时候和神使有关系?”勇有些疑惑地问了一句。 提到这个,那个兽人顿时眉飞色舞了起来,脸上被小咪抓伤的地方也不痛了:“之前我们部落迁徙之前,从神罚的土地里忽然走出了两个神使,说想请我们帮忙找个人!神使给我们指点了迁徙的方向,首领安顿好之后就派了不少人出来找神使要找的人。” 真的有能够在神罚土地里自由行走的兽人? 陆迩神色严肃了一些,询问道:“要你们找什么人?” 那个兽人折了一根棍子,一边歪头回忆一边在地上简单地画了几笔:“说是要找他们失散的族人……跟这个东西有关系。” 他画的不是什么动物或者人,而是一株歪歪扭扭的植物,植株低矮,结出弯月状的果子。 画功太差,陆迩和勇半天也没看出来这是什么。 那个兽人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脑袋,想了想又补充:“神使给我们看了那个果子,红的,闻起来有点刺鼻,会打喷嚏……” 努力描述着当初见到的植物,兽人最后满是希冀地看着陆迩和勇,“你们知道那是什么吗?” 弯月状、红色、有刺激性气味…… ——辣椒? 陆迩神色微微一凝,脸上神色丝毫不变,不动声色地摇摇头:“没见过。” 他之前培育辣椒的时候都是在自己的小菜园,一般没人接近;培育之后又因为对迁徙没什么用,所以没有推广出去,只自己加工成了辣椒酱。 也就是说,除了角,红木部落其他人应该都没见过辣椒。 果然,勇仔细端详之后也摇了摇头:“我也没见过。” 那个兽人有点失望,站起来拍拍屁股:“那好吧,我再去别处问问。” “等一下。”陆迩叫住他,问了个他最关心的问题,“那神使长什么样子?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 听到陆迩询问的第二个问题,那黑河部落的兽人有点不太高兴:“神使的力量怎么会轻易告诉我们?” 不过他还是回答了第一个问题,“神使和普通的兽人差不多,更为高大健壮一些罢了……哦,他们眼睛的颜色倒是都一样,都是很深的绿色。” ——很深绿色的眼眸? 陆迩神色一凛,迅速回想起他骑着小噜去找角的时候,看到重伤的大狮子正在和一头雄壮的蛮牛战斗;而那头蛮牛的双眸,正是墨绿色! 他下意识看向了那只小猫咪,果然看到小咪弓起了腰,紧绷着身体,双眸晶亮,透着一股愤恨。 以防小咪失控,陆迩赶紧上去把它抱了起来,最后问道:“神使还在黑河部落吗?” 看那兽人的神色似乎不太好,陆迩赶紧补充了一句,“如果我们找到相关线索,可以送去给神使。” 这下那兽人开心了许多,“还有一个神使留在我们那,如果你要去的话,沿着那条河往上游一路走就可以了。” 陆迩没什么要问的了,三言两语打发走他,感受到怀里的小猫咪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心里的疑惑却更加深厚。 从第一次得知神使的存在后,角的反应就很奇怪;到现在神使真的出现,明显能看出角对神使充满了敌意。 这让陆迩原本存着的去黑河部落寻访神使的打算隐藏了起来。 相对来说,他还是更信任相处这么久的角。 还是等角恢复人型,他们再好好讨论一下。 而且说起墨绿色的眼眸…… 陆迩心里微微一沉。 那头蛮牛确确实实死在了他的弓弩之下。 ——如果那头蛮牛也是神使之一的话,岂非说明他……杀了人? 这个认知让陆迩的胃有些翻滚,脸色也微微白了一些。 他只能在心里给自己做疏导:这个世界和现代社会不一样,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是基本准则。 何况当时他不出手,他和角都要一起死了。 如果再来一次,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在意的人,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射出弩箭。 这么一想,陆迩神色稍稍恢复,又撸了两把小猫崽儿柔软的手感,沉重的心情多少明朗了一些。 理性回笼,陆迩思索起为什么那个“神使”要寻找跟辣椒有关系的人。 辣椒是他在黑河部落附近隐秘的溪边找到的,因为植株矮小、果实又带着刺鼻的气味,根本没有兽人愿意多看一眼。 神使和辣椒有什么关系? 陆迩沉默着一边撸猫一边回想,忽然闹钟闪过一个细节,让他微微愣住。 ——当初他第一次见到神罚时,为了验证灵水有没有用,拿辣椒种子试过能不能培育得起来。 当时浇灌了灵水下去,种子毫无反应;随后他就和角一起离开了,没再管种子的事。 神使要找跟辣椒相关的人,和他有没有关系? …… 过了大约七八天,第二套四合院也起来了。 因为陆迩“怀孕”了,这次大家一致要求他赶紧住进去。 陆迩拿着一朵洁白的滴子花,当着众人的面划破自己的手,让一滴血液滑进花蕊,滴子花的颜色丝毫未变。 这次换其他人傻眼了。 ——怎么回事? 腾呆愣了半天,脸上顿时显露出一丝悲戚:“绿耳,你的崽儿……掉了?” 陆迩:“……” 他本意是想澄清自己没有怀孕,哪想到老父亲竟然会想到那里去。 “没有,父亲我之前就没有怀孕。”陆迩有些无奈,“之前是有些特殊原因,也许是我靠产房太近沾染了一点气息。” 直接把小咪的血亮出来倒是最容易解释的,但角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隐藏着他的秘密,显然不愿意暴露给外人;陆迩当然不会越俎代庖用小咪来证实自己的清白。 但显然,腾完全不信这种鬼话。 陆迩知道不解释清楚,自己以后说不定一点重活都别想碰了,便严肃地指了指自己:“我之前在试验一种药草,这种草药可能影响了滴子花的判断。” 他抱着猫转身进了帐篷,从自己存放各种种子的兽皮袋子里摸了一粒种子,直接栽进地里,从小咪的饭碗里倒了一点灵水到地上,等种子萌发出嫩芽久把一片叶子扯下来,递到小咪的面前:“小咪,舔舔。” 之前他测试过,小咪身上的任何部位都蕴含着那种生命之力,口水也不例外。 不过不同部位蕴含的生命之力浓度不一样,口水属于含量比较低的那种。 无色透明的口水正好用来糊弄外面的兽人们。 小咪委屈巴巴地伸出猫舌头在陆迩递过来的嫩叶子上舔了舔。 陆迩拿着这片叶子又出了门,在腾面前展示了一下,神色严肃:“刚才我的血滴出来的是没有怀孕对吧?” 他掐碎了那片嫩叶,然后把手指戳进了滴子花里轻轻摆弄了一下,滴子花的花蕊处顿时泛起了粉红。 腾和其他兽人们都看呆了,惊讶地绕着陆迩转悠了两圈。 确认陆迩没有怀孕也没有流产,身体倍儿棒精神抖擞,其他人总算松了口气,神色之间满是欣慰和遗憾。 欣慰的是陆迩至少身体没有遭受什么波折;遗憾的则是陆迩竟然也没给角留下个孩子。 部落里的眼光陆迩也不在意,至少现在他们也没在自己面前说什么闲言碎语。 把自己从“弱势群体”中排出来,陆迩安排第二套四合院让多病弱的兽人们住进去,再后面慢慢按照顺序来。 ——等角恢复人型回来,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他还可以继续扮演角的伴侣…… 陆迩忽然对自己脑袋里冒出的这个念头感到有点好笑。 到了现在,显然角恢复人型之后绝不会再满足于和自己做表面伴侣。 他们的关系势必要发生改变。 要么和平离婚、礼貌分手,从此互不干涉; 要么…… 陆迩难得在一件事情上优柔寡断,因为小咪暂时还不能恢复人型,心安理得地缩在自己的舒适圈里。 走进帐篷,小咪还趴在兽皮毛毯上,尾巴一动一动地,不知道在干什么。 陆迩凑过去轻轻戳了下它的脑袋,得到一双迷离的瞳孔。 小咪啃着毛毯上的毛毛,后腿不住地蹬着毯子,把织得十分结实的绳花儿都勾烂了,尾巴不停地摆动,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个状态的小咪有点眼熟。 陆迩下意识看了看自己手里被掐碎一半的叶片,轻轻嗅了嗅,脸色微变。 刚才他着急,随便抓了个种子,想的是反正用的只是嫩苗的叶子,什么植物都无所谓,兽人们应该认不出来。 没想到刚巧抓到了……猫薄荷。 看着小咪被猫薄荷迷得神魂颠倒的模样,陆迩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笑意。 他伸手过去勾了勾小咪的下巴,看着小猫崽儿眼神迷离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亲它的脑袋。 当他坐直身体的时候,脖子上多了个毛绒挂件。 小咪两只猫爪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毛茸茸的小脑袋在他脖子一侧使劲蹭,长长的胡须偶尔会戳到陆迩的耳朵,让他一阵痒痒。 自从小咪掉马之后,陆迩和小咪之间多少感觉到和以前气氛不一样了。 然而这次借着猫薄荷的作用,陆迩忽然又有了和以前的小咪亲密无间的感觉。 这让陆迩的心都柔软下来,一只手托着小咪的身体,另一只手揉了揉小咪的猫耳朵,声音也变得温柔了起来:“小咪,这次可不许发情了啊?” 就在陆迩准备放开多余的杂念,和他的小猫好好玩耍一番的时候,忽然一阵白光闪光,怀中的小猫崽儿骤然消失。 银发的强壮兽人把他紧紧搂在了怀里。 兽人身上浓郁的雄性气息扑鼻而来,与陆迩当初无数次趴在大狮子的毛后背上的气息一模一样。 以前抱着狮子的时候明明觉得十分习惯,现在闻着这股气息,陆迩却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在加速。 他两只手都放在角的肩膀上,指尖触碰之处能够感觉到紧致的皮肤下蕴含着强大力量的肌肉。 更糟糕的是,陆迩因为和角的身体靠得很近… 第56章 (56) 最关键的是,角现在还处于猫薄荷的迷醉中,没有理性,抱着陆迩使劲亲亲蹭蹭。 陆迩能够感觉到兽人喷吐的鼻息在自己脖颈和耳后,灼热的身体与他紧紧相贴,脑袋里一片空白,呼吸忍不住微微急促,甚至忘了推开他。 角完全处于茫然的状态,仅凭本能在行动,抱紧怀里心爱的亚兽,还把自己当做小猫崽使劲蹭蹭。 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进行过如此亲密的接触,陆迩本想推开角,身体的反应却违背了他的意愿。 陆迩不得不承认一个惊恐的事实——在角的躯体摩擦之间,他起反应了。 大脑像塞满了浆糊,身体的冲动愈发清晰,让陆迩的排斥之心渐渐脆如薄纸。 两个人一起倒在兽皮毯子上。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个清亮的叫声:“绿耳,你要的东西我带过来啦!” 陆迩全身一震,陡然恢复了清醒,猛地把角推到一边去。 银发的兽人有些茫然,眼神中还带着一丝委屈。 陆迩现在顾不上安抚角了,左右看看哪里能把角藏起来。 小帐篷里东西不多,只有锋上次得知陆迩“怀孕”之后连夜赶制了一张木床送了过来。 床下的空间看起来还够。 陆迩赶紧把角往床下塞:“进去不要动也不要出声!” 角变回人形之后似乎乖了很多,陆迩把角推搡到床底下,他没有反抗,乖乖地钻了进去,抱着腿,眼神迷蒙地看着陆迩。 陆迩被这个无辜而迷离的眼神激得差点心软,但一想到外面即将进来的亚兽,干劲扯了兽皮盖在床边。 刚做完这一切,紫瞳就从外面掀开帐篷进来,抱着三个陶盆走了进来:“绿耳,你要的盆子。” 放下盆子,紫瞳看着陆迩,微微有些奇怪,关心地问:“绿耳,你的脸怎么这么红,生病了吗?” 陆迩坐在原地没有动,微微咳嗽一声:“没事,只是太热了。” 紫瞳没有怀疑,只把叠在一起的三个陶盆一字摆开,举起一个看了看底商的小圆孔,有些好奇:“绿耳,你要底儿带孔的盆干什么?不会漏吗?” “用来种点东西。”陆迩传授知识倒是毫不避讳,“如果不留孔,浇水过多可能会导致烂根。” 这个世界上的植物毕竟和陆迩在现代社会见到的不太一样,他也不敢确定哪些植物的浇水量,所以用留排水孔的花盆来做室内种植。 部落搬迁之后,他的小菜园也没了,想要继续进行他的栽培育种大业,只能另外开辟新的土地。 之前被腾要求不能干重活,他开辟新试验田的计划也搁浅了,便找烧陶组——现在是烧砖组,烧几个简单的花盆给他。 以后他可以在花盆里做简单的植物培育,有灵水在还挺方便。反正小咪早就知道真相,他也不担心指环暴露了。 今天刚好做好了送过来。 紫瞳自从担任卫生稽查队的队长之后就对陆迩充满了崇拜,难得给陆迩跑腿,满脸写着“求夸奖”。 陆迩等到身体的热度差不多消下去了,这才站起身,对紫瞳道谢。 紫瞳高高兴兴地刚想离开,忽然听到帐篷里传来“啪嗒”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撞击木板。 紫瞳愣了一下,下意识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木床:“什么声音?” 陆迩惊出一点冷汗,咳嗽一声:“可能是小咪在玩吧。” 紫瞳这些日子见过陆迩抱着小猫在外面走动,知道陆迩丢失的小猫崽儿已经找回来了,这才放下心来。 送走了紫瞳,陆迩确认没有人过来,走到床边掀开兽皮,刚才被他硬塞进床底的银发兽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一只小猫咪趴在地上睡得正香,嘴巴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小呼噜声。 陆迩肚子里憋着的气在小猫咪憨态可掬的睡相中不知不觉消散。 他伸出手,把小猫崽从床底下小心翼翼地抱出来,放到小咪专用的小木床上,动作全程轻柔,完全没有吵醒睡着的小咪。 看着小咪在铺着棕色兽皮的软床上翻了个身,继续打起小呼噜,陆迩有些无奈地戳了戳它的脑袋。 他的身体还能感觉到残留的兴奋感。 脑中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刚才那陌生的快感和沉沦的冲动,陆迩心里隐隐有些后怕。 刚才要不是紫瞳过来,说不定他就…… ——明明他应该是个直男才对,为什么会对角产生反应? ——难道是亚兽的生理需求?但红木部落一路走过来,也有很多亚兽和兽人必须贴身保护或者逃命的时候,亚兽绝不是和兽人抱一抱就会起反应的生物。 ——还是说,是角对他来说比较特殊? 陆迩坐在小咪的木床前,低头看着那只浑然不知陷入昏睡的小猫崽,隔了半晌轻轻骂了一句:“小混蛋。” …… 小咪这一睡,睡到了第二天清晨。 上一次养小咪的时候,陆迩就发现这小家伙一开始很嗜睡,后来开始慢慢活跃起来。 一开始陆迩还以为是猫崽儿贪眠,现在知道了小咪就是重伤之后的角,便推测也许小咪睡觉是在默默地疗伤。 昨天小咪吸了点猫薄荷,结果被刺激到直接变成了兽人,之后就睡了这一整天。 看来变成兽人对小咪的身体消耗挺大。 陆迩把猫薄荷的种子都收起来,避免再出现上次的乌龙事。 另外专门给小咪的猫食碗里储存了一碗灵水,方便小咪醒来之后直接饮用。 小猫崽儿醒来之后,如遭雷殛,水也顾不上喝,不安地看着陆迩,可怜巴巴地晃着尾巴。 它拥有被猫薄荷迷醉的全部过程的记忆,自然清晰地记得自己如何抱着陆迩亲亲摸摸蹭蹭…… 虽然它回味起来觉得很幸福,但它的亚兽还没有接受它呢! 该不会因为它不受控制的举动,对它产生厌恶之心吧?! 陆迩看着小猫崽儿不安的样子,有些无奈,给它顺了几次毛毛都没能安抚下小咪的不安之心,最后有点失去耐心,“啪”地拍了下床:“快去喝水!” 小咪哆嗦了一下,露出了“果然如此”的委屈神色,乖乖地去喝水了。 陆迩:“……” 喝完水,陆迩装作根本没有发生过猫薄荷事件,跟小咪确认了一下变回人型的情况:“小咪,你变回人型是因为外部刺激还是积蓄能量多了?前者叫一声,后者叫两声。” “咪呜。” “变回人型的时间和灵水喝的分量有关、还是和伤势恢复有关?前者一声,后者两声。” “咪。” “能感应或者控制变身吗?可以一声,不可以两声。” “咪呜。” “你的伤势怎么样?快要好了一声,还差很远两声。” “咪呜。” “打算什么时候出现在部落里?伤势全恢复一声,很快就出现两声。” “……” 陆迩看着小咪犹豫的样子,轻轻拍拍它的小爪子:“要不要变回兽人,你自己决定;你想的话,我可以提供足够的灵水给你。” 小咪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愣愣地看着陆迩。 ——它以为陆迩因为昨天的事情一定讨厌他了。只是陆迩惯常喜怒不形于色,当初哪怕对待花尾那种讨厌的家伙,神色也很少动怒。 ——没想到陆迩不但没有对它发脾气,反而耐心地愿意为它提供灵水? ——它的亚兽也想看他变回人型吗? 陆迩仿佛看透了它的心思,神色淡淡地解释:“变回人型是你的事情,你为我保守这么久的秘密,我们又是一个部落的人,我当然站在你这边。” 小咪神色渐渐高兴起来,刚想扑上来撒娇,就听到陆迩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和我要不要接受你是两回事。” 小咪的猫耳朵顿时又耷拉下来。 陆迩看着小咪沮丧的模样,不知为何从内心泛起一丝隐秘的舒畅感。 ——这个混蛋害得他这些日子一直心绪扰乱,怎么能让它提前就开心? …… 一人一猫在帐篷里互相试探的时候,遥远的小石部落、不,应该说小石部落的残骸附近,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神罚距离小石部落相对较远,暂时还没有吞噬到这里来;但干旱先一步袭来,兽人们早已经逃走,只剩下一些被遗弃的老弱病残躲在部落里不敢出门。 外头还有一些残留的猎食者,不是他们能够轻易对付的。 部落里好歹有水源、有剩下的一点食物,虽然不知道能撑多久,但对于行动不便的被遗弃者来说,已经是最后的出路。 随着食物的愈发减少,也有人开始尝试着向外出逃。 花尾就是其中之一。 他偷了所剩无几的一点食物背在身上,全身上下涂满沾染了充满腥臊味的泥巴,瘸着腿逃出了部落。 这些泥巴是部落里一些强大兽人的尿液混合出来的,气息可以驱逐一部分野兽。 也许是运气好,他跑了两天都没碰到对他感兴趣的食肉动物。 但他的运气在他逃了一天一夜之后消耗殆尽。几只饥肠辘辘的鬣狗盯上他,包围了过来。 花尾还记得那个鬣狗兽人恶心的相貌、腐烂的四肢,还有最后臭气熏天的尸体,揭开了他在小石部落悲惨生活的序幕。 这一幕让花尾手脚发软,想逃开又没有可以冲出包围圈的能力。 眼看着自己就要葬身在鬣狗群之中,花尾绝望地求救,指望着有路过的兽人能够救他一命。 喊了几声无人应答,正要闭目等死的时候,忽然听到鬣狗们凄惨的悲鸣,预料中的疼痛没有降临。 睁开眼,眼前的鬣狗已经被驱逐一空,地上只残留着一些洒落的血迹,眼前真的出现了几个兽人。 花尾惊喜地道谢,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几个强壮的兽人,眼中泛起了浓浓的希冀之色,待抬头看清为首的金发兽人的脸时不由得一怔,脱口而出:“角?” 那个兽人相貌和角极为相似,身形同样高大健壮,只有一点不同——头发和双眸都是不含一丝杂质的纯金色。 左边的兽人在听到花尾叫声之后颇为惊喜:“你认识角?他在哪里?” 躲过了性命危机,花尾的脑袋开始转了起来,谨慎地搓了搓手,脸上堆起怯生生的神情:“你们是他的亲人吗?” 左边的兽人刚要说话,就被中间那个和角十分相似的金发兽人拦住。 他眉头微微拧紧了些,一丝愤恨之情从眼眸中流出,咬牙切齿地道:“不,我们是他的敌人!” 花尾愣了一下,刚才打好的腹稿在嘴巴里转了一圈又吞了回去,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仇人?” “对,小小年纪的他是部落的叛徒,害得我们部落几乎彻底毁灭。”金发兽人眼神晶亮,慷慨激愤,用力一挥手,“这次我就是出来抓他的!” 他微微叹口气,又把目光投向花尾,“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我跟他……”花尾眼珠轻轻一转,“也是敌人!” “哦?”金发兽人眼前一亮,“怎么回事?” 花尾快速编纂了一个“恶毒兽人和亚兽逼迫无辜亚兽流离失所”的故事,途中故意撩着手擦眼泪,最后红着眼睛泣不成声:“我就被他们逼着离开了我的父亲和姆父……” 金发兽人脸上堆满了同情,有些愤怒地一拍腿:“角那个混蛋!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我一定把他抓回来,让他向你这么好看的亚兽道歉!” 花尾心里一喜,心里对抓紧眼前这个强壮的兽人多了几分自信,思索了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我听部落逃走的兽人说,红木部落好像是往正午太阳的背面迁徙过去了。” “你确定吗?” “嗯……” 那金发的兽人点点头,神色严肃地站起身,对旁边两个兽人道:“那我们去那边看看。” 那两个兽人的神色有些奇怪,似乎在憋着什么,没有回话,只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 花尾愣了愣,跟在后面走了两步,大喊道:“我呢?” ——难道这个兽人准备丢下他? 那个金发的兽人转过身来,脸色还带着一点亲切和同情,仿佛把亚兽一个人丢下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情:“你在这里等等,我去把角抓来给你道歉。” “我……我一个人会遇到危险的!”花尾急切地想抓住他,却被这个金发的兽人轻松躲开。 他没再理会追上来的花尾,和左右的兽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一起化成兽型向前奔跑而去。 花尾看着那头金毛的狮子快速地抛开,有些绝望地追了几步,最后瘫软在地,神色之间满是不可置信。 怎么回事,他被骗了吗? 还没等他想明白,一阵撕裂的剧痛从他后背传来,耳畔还能听到再聚拢过来的鬣狗饥饿的喘息声。 被撕扯的疼痛中,他模模糊糊地想,如果他一开始就老老实实待在红木部落,不去欺负绿耳、不偷别人的食物,现在会不会过得更好一些? 随后花尾的意识彻底消散。 …… 红木部落里,建房事业的效率越来越高,很快就拔起了好几座四合院。 部落里的老弱病残都安置好,陆迩也搬进了院子。 搬进新家之后,墙壁和地面都是空荡荡的,好在陆迩还有一张木床可以用。 之前搬到四合院里的兽人们对房屋本身的存在就已经心满意足。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席地而眠,铺开兽皮就是床。 现在部落里人手吃紧,装修和家具问题一时排不上号,锋只给那些临盆或者接近临盆的亚兽们造床就忙得脚不点地。 给陆迩做的床还是他一晚上没睡赶制出来的。 部落里也只有陆迩的事能让这些兽人们心甘情愿地不辞辛劳。 陆迩设计的四合院可以住三户人家,他的邻居是勇一家还有烈。 本来腾想和陆迩住到一起,但陆迩想到腾现在对他满怀着老父亲的关爱、还有茫灵敏的嗅觉,委婉拒绝。 没办法,腾就安排了烈和勇跟陆迩住一起。 烈和勇是部落里除了角和他之外最强大的两个兽人,相貌也十分不错,如果能被陆迩看中,也好多一个照顾陆迩的人。 小咪对腾的意图心知肚明,可它除了气得炸毛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 现在它只是一只柔弱无辜的小猫崽儿。 为了尽快治愈身上的伤、完全恢复人型,它决定每天多喝一点灵水,加快伤势的恢复。 多喝灵水的一个坏处,就是积攒的能量会让他隔几天就要变回人型一次。 虽然现在变化的时间不太长,可被人看到了总归很麻烦。 而现在这个阶段,来找陆迩的人络绎不绝,各种建设方面的困难、种植方面的问题、还有惯常受伤之后来找陆迩寻医问诊…… 因此下一次它变回人型,直接被陆迩塞到床底下。 然后他们两个抓紧变回人型、可以正常交流的这点时间,互相沟通一下彼此的疑问。 角委屈死了,还是只能乖乖地按照陆迩的要求藏在床下,避免随时有人进门。 陆迩坐在床边,俯下身子问:“你不介意我占用绿耳的身体和身份?” 床下传来角闷闷的声音:“你都说了,你来的时候绿耳已经死了。” 陆迩嘴角带上一丝自己也没察觉到的笑意,声音轻了许多:“我说了你就信?” “你说了我就信。” 陆迩忍不住笑了一声。 角趁机问道:“绿耳,你想知道我什么?我身上的生命之心?” 他迫切想和陆迩交换彼此的秘密。 陆迩对角身上的特殊能力确实很感兴趣,但比起角,他还有另外的担忧。 “角,你身上的秘密,应该不止涉及你自己吧?直接告诉我没问题吗?” 从知道角的特殊能力之后,陆迩便回想了一遍和角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梳理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角当初曾经跟他说过,他的部落曾经出过叛徒,而他也是在那时候离开部落流浪荒野。 显然,角的特殊能力应该和他的部落有关系,说不定和他们部落的背叛之事也有关系。 听了这句话,角良久地沉默下来。 陆迩等了半天没有等到角的回答,心里说不上是失落还是安稳,轻轻拍拍床板:“如果你的秘密牵扯到的人很多,你要考虑清楚,不能随便告诉外人。” 那是角的秘密,他虽然好奇,但更多的是出于科学角度的探索欲和试验冲动;他现在也还不是角的什么人,没有资格要求角对他坦诚相待。 何况他自己也没有对角多说过他的事情。 “咪呜!” 忽然,从床底下窜出一只灰头土脸的小猫,碧色的瞳孔里满是焦急,小心地观察着陆迩的神情。 它刚才是想认真回答的,结果刚一张嘴,能量不足转眼变回了小猫! ——它愿意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它的亚兽,当然是因为对它的亚兽充满了信任! ——不光是因为它喜欢他,也同样是因为它对它的亚兽知之甚深,知道它的亚兽绝不会因为这个秘密而对它产生别的不利想法、更不会损害部落的利益! 结果现在变成了不能交流的小猫崽儿,小咪光想象就能猜到陆迩脸上的失望和冷漠,急得尾巴尖儿上的毛毛都要炸开了。 好不容易跟陆迩拉近了不少距离,难道就因为一时的形态变换,导致他们的关系打回原形? 陆迩看着小猫崽儿急切的样子,心有灵犀地明白了小咪要表达的意思,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小咪看着陆迩笑的开心的样子,一时有些呆了。 虽然时机有些不对,但它好久没有看到过陆迩笑得这么开心,唇边弯起的弧度,仿佛有星光在闪耀。 让它一时都忘了自己想要解释的东西。 陆迩笑完,看着小猫崽儿呆呆地看着自己,忽然忍不住有些不好意思,耳后微微发烫。 为了掩饰自己突如其来的羞涩,陆迩站起身,上前抱住小咪,捏了捏它的猫耳朵:“既然这样,我们先去种地吧。” 他已经在部落的规划图之外选定了一处地方作为自己新的试验田,只是现在兽人们腾不出手帮他做篱笆,角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前阵子陆迩在外面转悠,找到了好几种新的作物,打算培育成高产的专业农作物。 抱着小咪在田地里劳作,陆迩仿佛回到了最初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时候,也是像这样带着一只小猫崽儿干农活。 那时候刚捡到小咪,还担心小猫崽儿不听话乱跑,隔一会就要看看小咪在干什么。 现在小咪不用他操心安危,他眼光还是忍不住向着小咪那边看。 小咪正趴在盛放灵水的水瓢“咕嘟咕嘟”地大口喝水。 虽然陆迩看起来似乎没有生气,但小咪一点都不放心,它要尽快变回人型,然后和它的亚兽解释清楚! 陆迩猜到小咪的心思,有些无奈:“你慢点喝,小心呛到。” 小咪一口气喝完一整瓢灵水,打了几个小喷嚏,在原地转悠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变,看向了陆迩背后,猫瞳中流露出惊恐之色。 陆迩转过身,看到那边正咕噜噜地滚过来一只胖熊和一只小狐狸。 是茫和利。 ——如果被他们看到小咪“大变活人”,这马甲可就捂不住了。 陆迩心有灵犀地摆摆手,示意小咪赶紧躲起来。 然而他再转过身来的时候,看到小咪蜷缩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肚子,发出虚弱的“咪呜”声。 再一眨眼,小猫崽儿直接原地变成了健壮的兽人。 陆迩还没反应过来,那边两只球就滚到了他的面前。 利一眼就看到了角标志性的银发,吃惊地张大嘴巴:“角?你还活着?” 第57章 (57) 既然已经被发现,那遮掩就没有意义了。 银发的兽人小心观察了一下利的神色,发现利脸上只有惊喜,不像是看到自己从猫变人的样子。 刚才利抱成球一路滚过来,估计看不太清楚。 角松口气,站起来,咳嗽了一下,摆出惯常的冷傲脸:“嗯,我回来了。” 利高兴地在原地跳了个圈,突然想到了什么,兴高采烈地道:“我去告诉腾!” 虽然利经常因为角不许他和陆迩一起玩而生气,但和红木部落其他兽人们一样,把角视为部落最强的顶梁柱,为角的“去世”而偷偷难过了好久。 现在见到角安然无恙地出现,小狐狸高兴得不能自已,只想快速把这个好消息传递给部落里的人。 说完便成一颗毛球,咕噜噜地向着部落的方向滚过去。 角还没来得及阻止,小狐狸就滚远了。 小胖熊留在原地,动动鼻子嗅了好久,确认眼前这坨人影确确实实就是角,才放下心来,变成人形高兴地举起一块刚烤好的小红薯:“角,给你吃。” 角暗搓搓地吃过不少茫的醋,但作为小咪的时候他知道茫有多么喜爱甜食,能让茫舍得把甜食送出去的人也就他的家人。 现在茫主动送烤红薯给他,角心里也有些暖,接过来道了一声谢。 既然利已经下去通知部落,那他们也不得不下去露面了。 距离角原本计划的露脸时间提前了许多,狮子兽人眉眼间堆积起一丝懊恼。 这两天他真是时运不济。 肉没吃到,还掉了一身毛。 陆迩走到角的身边,小声问了一句:“还剩多少时间?” 角明白陆迩的意思,也小声回答:“还好。” 现在还没有要变回小咪的感觉。 陆迩稍微放下心来,又小声道:“要喝水找我。” 角微微侧脸,看到陆迩脸上的认真和谨慎,心中的紧张之情忽然烟消云散,眉眼也舒展开来。 虽然意外的提前出现让他有些担忧,但这种和他的亚兽一起守护着秘密的感觉,让他有种只有他们两个才属于“同一波”的错觉。 还挺开心。 …… 角的归来比上一次更迎来了轩然大波。 兽潮之时,大白狮子深受如此重伤,全身都被血染成了红色,看到的人根本没有报过他能生还的希望。 没想到角竟然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身上看起来似乎没有一丝伤痕! 兽人们欢呼着过来,差点要把角举起来。 曾经被角拼死保护的车队尾的兽人和亚兽们更是忙不迭过来道谢,热泪盈眶地握着角的手。 如果不是角在第一时间扑上去为他们挡住滚滚的野兽洪流,现在他们早已在兽潮的洪流下被碾压成泥,死无葬身之地。 连累角受了重伤在外这么久,害得陆迩在部落里伤心难过…… “伤心难过”的陆迩接受着其他人的祝贺,脸上温和的笑容险些挂不住。 好在大家顾忌角刚刚回来,没有太过分,表达完激动之情就站到后面去了。 腾也很激动,角对他来说既是部落里的顶梁柱,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后辈,还是陆迩的伴侣。 甚至腾是打算把首领之位直接传给角的。 腾能够安然回来,他是部落里最欣慰也最开心的人。 激动之情散去,大家开始询问角的经历。 角还是搬出了自己上次受伤的那一套:“我受伤之后找了个地方疗伤,伤好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回部落来了。” 那么重的伤势居然还能恢复,一旁的兽人听得咋舌。 “现在伤都好了吗?让绿耳再帮你看看吧。” 角下意识回答:“都……” 话音未落,就被陆迩抢了过去:“估计还没有好,我等会帮角看看。” 角微微一怔,抬头看了一眼,在陆迩眼中看到了提醒。 他顿时反应过来:他现在每天只有很短的时间可以变成兽人,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小猫崽儿。如果直接说自己已经恢复健康,那变成猫的时间段根本没法解释他去了哪里。 倒是说他伤势没有恢复好的话,可以用养伤的名义缩在家里不出门。 说干就干,角立刻用“身体有点不舒服”为由,赶走了嘘寒问暖的兽人们,拉着陆迩进了房子。 陆迩还以为角要变回小咪了,连忙关上门,转身等了半天,看到角正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熟练地拿着水壶倒水。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角恍然明白过来,咳嗽一声:“我嫌他们太烦……” ——好不容易能变回人型,他想多和他的亚兽一起待一会儿。 陆迩明白过来,有些无奈,走过来坐下,接过角递过来的水杯。 角抓紧自己还能保持人型的时间,赶紧接着上次没说完的话继续道:“我身上有一颗生命之心。” 陆迩微微一怔:“生命之心?是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具体是什么,是我们部落的图腾给我的。”角抿了抿唇,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脸色微微阴沉了一些,“当初我的部落出了叛徒,引来了敌人,我们部落的图腾也被摧毁了。” “图腾?你们的图腾是活的?” 陆迩有些好奇。 不同的兽人部落有不同的图腾,凝聚着各部落的信仰。 但是大部分图腾都只是用自然颜料在身上勾画的图案,并没有一个具体的东西——这跟兽人部落经常迁徙、工具的发展又很落后有关。 角出生的部落的图腾竟然有自己的意识行为? “嗯,我们部落的图腾是一棵树。” 陆迩眨眨眼,有些惊讶:“树?” 这个世界上的树也有独立意识和行为能力? “嗯。图腾比较……特殊,虽然是树,但是有自己的意识。”角沉默了一下,忽然叹口气,“可惜,他不在了。” 他转头看了陆迩一眼,眼眸中的情绪变得和缓了一些,“那些敌人袭击我们部落,就是要拿走图腾的生命之心……为了不让他们得逞,图腾把生命之心放在我身上,然后让我逃走,让我不要再回部落。” 陆迩有些奇怪:“为什么不能回部落?” “那些人还在寻找生命之心,我回去反而可能被找到。”角放下手里的杯子,微微仰头看了眼帐篷顶,“我原来的部落很大,目标太明确,我不回去对大家都好。” “那些人就是神使吗?” “神使只是他们的自称罢了。”角眼中堆积起不少怒气,“我们部落才是距离神最近的地方!” 陆迩微微一怔:“真的有神?” “至少我们的图腾可以和神交流。”角重新拿起杯子,叹了口气,“现在不知道部落里怎样了。” 看着角脸上的黯淡,陆迩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出事那时候你多大?” 角回想了一下,有些不确定:“大概六七岁?” 兽人们对年龄的敏感度不太高,大部分人都记不住自己的准确生日和年龄。 一个大概六七岁的孩子,遭受部落大难,一个人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 陆迩心疼地看着这个高大的兽人,情绪也跟着角一起沉闷了起来。 角看到陆迩情绪低落,反而振作了一些,试探着拍了拍陆迩的手:“不用担心,我以前的部落很大,父亲和姆父他们都没事。” 陆迩低头看了眼角和自己搭在一起的手,微妙地没有挣开,装作没有发现,继续谈起了正事:“那个生命之心,赋予你的能力就是能够治愈人的血液和重伤可以变成小猫?” 嗯,我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带着生命之力,这是我当初流浪时就发现了;至于重伤之后变成猫……”角有些尴尬地咳嗽一声,“前一次兽潮的时候,我以为我要死了,没想到竟然保住了命,结果变成了小猫。” ——然后向着部落的方向前进,刚到部落就被他的亚兽捡回去了。 陆迩也想起了最初的那段时光,脸上露出了笑容。 “为什么会是猫?狮子和猫不一样吧?” “我也不知道,我小时候确实是狮子。”角困惑地抓抓头,“也许是生命之心的缘故。” 简单讲述了一下自己的秘密,角目光灼灼地看着陆迩,似乎想说什么又强行憋着。 陆迩看着他期期艾艾的样子,心里忍不住有些好笑:“你想问什么?” “我想问……” 角想问的东西很多。 在他的心里,他的亚兽充满了谜团,也充满了魅力。 他想知道陆迩的一切,想知道他的亚兽从来而来、为什么会到这里、会不会离开,想知道那些神奇的农耕知识的来源和发展,想知道陆迩到底知道多少神奇的东西…… 他更想知道的是陆迩到底怎么看待他、什么时候才愿意真正成为他的伴侣。 可是最终,角只问出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你的名字不叫绿耳吧,能告诉我真名吗?” 陆迩望着角深邃的碧色双眸,微微察觉到这个貌似普通的问题背后隐含了多少不能宣之于口的感情。 他沉默了一下,忽然微微一笑,认真地回答:“我叫陆迩。” “lu……er?” “嗯。” 陆迩拿过一根木棍,在地面上一笔一画把自己的名字写出来,一边写一边缓慢地解释:“这是我以前的地方使用的文字。” 角凝视着那两个看不懂的图案,莫名感受到那些横折撇捺散发出的莫名魅力。 他也拿了一根木棍,照着陆迩在地上写下的两个字开始临摹起来。 陆迩看着角小心翼翼捏着细细的木棍、几乎算得上虔诚的模样仿写着自己的名字,嘴角忍不住弯起,低下头,伸手握住角的手,带着他写起来。 …… 自从角大难不死回来之后,红木部落的人忽然发现,他们的最强战士似乎有点变了。 以前的角哪怕偶尔受伤,也不会耽搁了每天的训练和巡逻,家里的体力活更从不让陆迩干; 但这次回来之后,部落里百废待兴,四合院没建完、农田只粗略整顿了一下、其他工作更是什么都没搞,角竟然完全袖手旁观、什么都不做! 部落里的人对角倒是没什么不满,只是觉得有些惊讶。 角和陆迩之间的感情他们每个人都十分清楚,如今角平安归来,每天就在外面走一圈转悠一下,事情全都是陆迩在做,和以前的角完全不一样。 部落里异常的目光,角和陆迩都能清晰地感受到。 陆迩对外人的眼光毫不在意,每天还是按照自己的规划继续每天出门改良作物或者巡查部落建设的进度; 角就很委屈了,他当然想帮着他的亚兽干活,把空空荡荡的家里都堆满东西……可是陆迩不让。 “你现在变成人形的时间太短,干一半活丢下了怎么办?还是好好休息吧。” 因此角变成人形的时候,除了出门溜一圈昭示他的存在之外,大部分时间只能窝在屋子里整理东西。 匆匆忙忙搬进来,他们的东西全都堆叠在车上,什么都没整理。 角把那些装满粮食的罐子搬下来,把卷起来的兽皮铺开,该挂的挂该晒的晒。 他还在旁边的房间里发现了几个封装得特别严实的大罐子,晃一晃,里面似乎有什么液体,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变成人形的时候只能闷在家里,反倒是小猫形态的时候可以跟着陆迩出去到处跑。 陆迩这几天把胡萝卜和西红柿都培育了出来。 番茄酸酸甜甜,不管白嘴当水果吃还是做菜都不错;胡萝卜也是很有营养价值的一味菜。 发现胡萝卜的时候,陆迩格外的惊喜。 倒不是因为他很爱吃胡萝卜,而是为了茫。 茫乖巧又懂事,但是却有一个重大的缺陷——眼睛看不清。 大部分的人和物在他眼中都是简单的光影块,平时全靠嗅觉来判断。 陆迩并没有真正的艺术,没法判断茫的视觉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不过他询问红云之后确认,茫刚出生的时候是可以分辨手指等细节的东西,不像现在这样完全看不清。 在陆迩到来之前,他们吃的东西大都是猎物的肉,偶尔会吃点果子,食物完全不够的时候还会啃点植物的根茎。 “营养”这个词,完全不存在于兽人们的脑袋中。 如果茫出生的时候视力还好,那也许他的视力和营养不良有些关系。 陆迩也拿不准是不是这样,但至少给他提供了一些思路,所以他也在寻找一些能够明目的食物。 胡萝卜就是最方便也最容易种植的一种。 陆迩第一次培育出胡萝卜,立刻拿给茫尝尝。 茫还以为这个是哥哥培育出来的新甜味植物,开心地“咔嚓”咬了一大口,咀嚼了两下,脸色有些苦:“不是甜的。” “嗯,但是你还是要好好吃完。” 小胖熊看起来似乎很不爱吃胡萝卜,但哥哥的话又不能不听,只能变成熊咬着牙把胡萝卜一口一口吃完。 熊的嘴巴比较大,可以一口吃好多,省的长时间受折磨。 吃完了胡萝卜,陆迩拿了一颗番茄递给茫,原本因为吃了不爱吃的东西而耷拉耳朵的小红熊立刻高兴了,抱着番茄“啊呜啊呜”地啃起来。 陆迩轻轻揉了揉胖熊的毛耳朵,笑眯眯地嘱咐:“每天来吃一根胡萝卜。” 小胖熊的耳朵又耷拉了下来。 …… 在部落里繁忙而充足的劳动中,很快又一个多月过去,最后一座四合院终于建好了。 至此为止,所有的兽人人家都搬进了高墙敞亮的四合院。 尽管现在大多数人住的都是毛胚房,窗户和门也是用兽皮暂且充当门帘,但第一次尝试居住房屋的兽人们全都乐不可支,每天在自己的房子里转悠来转悠去。 另一方面,田地里的红薯也成熟了。 这一茬红薯还残留着灵水的作用,所以生长发育很快,部落房屋建设好的同时,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 放下泥瓦工作,拿起锄头,兽人们对收获食物怀着十二分的热忱,没过几天就把红薯都收获了起来,在各家各户的院子、屋子里堆得满满的。 这些红薯加上他们之前剩下的小米,后面再开始狩猎一些猎物,这个寒季又是饱足的一季。 部落建设竣工、田里粮食收获,加上暖季也快结束,部落周围的灌木都开始凋零,只有竹林还青葱依旧。 在陆迩的提议下,红木部落举办了一次盛大的庆祝会。 庆祝他们拥有了一个新家。 以前红木部落也有类似的祭典,举行方式就是围在一起烤肉、跳舞、吃吃喝喝。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没有那么多的文化诞生土壤。 这次陆迩提供了另外一种庆祝的思路。 部落里的主食、蔬菜、果实、肉类花样已经很多了,葱姜蒜香菜孜然胡椒花椒辣椒等调味料应有尽有,要做出多种花样的菜肴已经完全足够。 腾的亚兽红云这么久以来一直在潜心尝试着各种厨艺制作,在陆迩的指点下厨艺突飞猛进,做出的食物美味已经超过了陆迩。 陆迩本身并不擅长厨艺,大部分时间精力又都放在了部落的发展上,如今厨艺已经退居部落第二。 有了红云领头,还有其他亚兽和兽人们帮助,一场能够容纳几乎整个部落欢庆盛典的流水席轰轰烈烈地办起来了。 角的伤势这一个多月也基本恢复,如今一天里变成小咪的时间倒是少的,因此特意喝下充足的灵水,参加了流水席。 开席没多久,陆迩就让角去他们家里把那几口大罐子拿出来。 角不明所以,把之前整理家里时发现的大陶瓮搬了出来。 陆迩启开翁口的泥封,一股清冽的酒香从罐子里飘出。 兽人们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的气息,目光全都集中到了陆迩身边的罐子上,下意识吞了口口水。 旁边的腾感觉自己的目光根本离不开那股神秘的香味,直接开口问道:“绿耳,这是什么?” “这是酒,用小米酿造的。” 陆迩用竹制的勺子舀了一点出来尝了尝,颇为满意。 这些小米酒的酿造时间不长,酒味很淡,还带着一点小米的清香,喝了不容易醉,非常适合这次庆典。 不枉他提前两个月准备。 虽然酒劲儿很小,但以防万一,身体虚弱、刚刚临盆、年纪幼小、今夜值守的人统统不能喝。 这样分下来,每个人差不多能分两三杯。 兽人们第一口都觉得这叫做“酒”的水颇辣,呛得脸色通红;然而辣劲过去之后,酒香和米香同时回甘,全身都变得舒爽起来。 他们瞬间爱上了酒。 有酒有菜、新家落成、田地丰收、阖家欢乐。 周围点燃了巨大的篝火,火光几乎将天空映照得通红,落在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脸上,明灭不定,盖不住所有人眼眸中的欣喜和快活。 陆迩执被热闹的气氛带动,忽然心头热血涌起,起手中的杯子站起来。 大家看到陆迩似乎有话要说,纷纷安静下来,仔细聆听。 陆迩站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要说的,只是微微一举杯:“这段时间大家辛苦了。为我们的新家和新生活,干杯!” 说完仰起头,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其他人不知道陆迩所说的“干杯”是什么意思,但看陆迩一口气喝了一杯酒,也效仿陆迩,纷纷满饮了杯中的酒水。 角放下空空的杯子,望着身边这个耀眼的亚兽,看着陆迩双颊微微泛起的嫣红、眼角流露的水光,还有毫无掩饰的明亮的笑容,一时看得呆了。 刚才喝下的酒仿佛变成了一团火燃烧在他的身体里。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动,角慌忙低下头,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喝了下去。 只是低头抬头的间隙,他的目光还是忍不住飞向陆迩。 …… 吃完饭,兽人和亚兽们开始围着篝火跳舞。 虽然没有音乐,但兽人们有些变成兽型有节奏的嚎叫,竟然很有些野性的韵律。 兽形可以飞行的兽人们盘旋在天上转圈,地上野兽们此起彼伏地长啸。还有更多的亚兽和兽人们围着篝火跳着没有规律、原始而自由的舞。 陆迩的手被角紧紧抓着,两个人夹杂在周围欢乐的气氛里彼此对视。 在橙红色火光的映照下,陆迩恍惚中看到角的眼眸中似乎有烈焰在焚烧,曾经如同月光照进寒潭一般的深邃碧瞳,此刻跳动着令人有些畏惧、又有些兴奋的火焰。 周围的声与光快速闪烁,陆迩感觉全身都浮起一层微妙难忍的燥热,脑袋也微微有些眩晕。 ——也许酒劲儿还是太大了。 ——否则,他怎么会在角慢慢凑过来的时候没有拒绝呢? 第58章 (58) 第二天,陆迩是在一片酸痛感中醒来的。 睁开眼睛,就能感受到全身上下都像做过什么剧烈活动一般的疲惫,还有某个难以启齿的隐秘部位的异样感,陆迩整个人都傻了。 少顷之后昨夜的记忆回笼,陆迩呆愣片刻,情不自禁伸出双手捂住脸,耳根迅速染上嫣红,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没想到他自律了这么多年,竟然在这里摔了个跟头。 是他想错了。 他以为小米酒的酒精浓度很低,只喝几杯根本不会醉。 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兽人和亚兽们都没有尝过酒精的味道,完完全全就是个“一杯倒”。 现在回想起来,昨夜酒精与热气缠绕、陌生又炽热的触感…… ——停! 不能再想了。 陆迩深吸一口气,轻轻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脸,,让自己冷静下来。 醉酒出乱子,这种事虽然没想象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既然发生了,也只能正视面对。 他撑着双臂坐起来,一个趔趄差点又摔回床上。感受到动作拉扯出的异样感,微微皱了皱眉。 一坐起来,陆迩下意识寻找自己满身酸痛的罪魁祸首。 旁边已经没有那个强壮的兽人,只有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崽儿趴在一边的兽皮毯子上睡得正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消耗能量太多,陆迩坐起身,小咪竟然也没有被吵醒。 陆迩看着小猫崽儿的眼神有些莫测,伸手在小咪的脖子上轻轻虚握了一下,有些咬牙切齿。 ——谁告诉他猫科动物都很快、靠次数取胜来着? ——这个混蛋次数确实多,时间可一点都不短! 想当年他还真情实感地替小咪担忧过以后能不能满足小母猫,没想到竟然先砸了自己的脚。 不过亚兽的生理结构似乎和人类有所不同,昨天晚上这么疯,今天竟然还能站起身走动…… 陆迩心不在焉地倒着水,一边漫无边际地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 喝了一杯水清醒了一下,陆迩去了旁边的房间,忍着内心泛起的复杂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没有发现什么大碍,有些痕迹应当过几天就消失了。 简单擦洗了一下身上昨夜激烈运动残留的各种液体,陆迩感觉自己好像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动一动全身筋骨都在呐喊。 而且身上还有不少深深浅浅的痕迹,星星点点的嫣红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瞩目。 以防万一,他还是准备穿一件衣服遮住。 最适合的就是曾经用角的毛毛织成的纯白色毛衣,但陆迩拿过来准备穿的时候,动作又停顿了下来。 如果是昨天之前,他根本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现在穿上用角的毛毛织成的毛衣,岂不是和他被角包裹着差不多了? 说不清到底是羞涩还是排斥,穿了一年多的毛衣忽然就烫手了起来。 最后陆迩还是拿了另一件替换用的毛衣。 确认把身上的痕迹都遮盖住,陆迩稍稍松口气,忽然听到门外有人喊:“绿耳,在吗?” 陆迩下意识不想让外人进屋,连忙应了一声,扶着腰走出房间,掀开临时充作门帘的兽皮,看到外面站着烈。 不知道为何,陆迩微妙地觉得烈的气质有了些微的改变。 好像饥渴已久的狼终于吃到了垂涎的猎物,带着一丝餍足。 “有没有伤药?可以治疗红肿和撕裂的。”烈将自己的目的直言托出。 活血化淤、消肿止痛的药草很常见,陆迩之前就准备了很多,上下端详了一下烈:“你受伤了?” 烈唇角微微勾勒起一个淡淡的笑容:“勇受伤了。” 陆迩没有多想,返回房间拿了一些药草出来,仔细叮嘱:“磨碎之后外敷。” 送走烈,陆迩再回房的时候,小咪已经醒了,正瞪着大大的眼睛盯着床铺发呆,眼神似乎有些恍惚。 看到陆迩回来,小咪忽然“噌”地窜出来,跑到陆迩脚下又停住,怯生生地仰头打量着陆迩,眼神里带着一丝灼热、试探,还有一点畏惧。 陆迩被这样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你看什么?” 小咪围着陆迩转悠了一圈,眼眸中的惊喜逐渐扩大。 昨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它有些昏昏沉沉,竟然一冲动试探着把它的亚兽抱在了怀里。 让它无比兴奋的是,陆迩竟然没有拒绝,反而有些主动地迎合! 这让它原本只想抱一抱,演变得愈来愈深入…… ——是不是说明,它的亚兽终于对它敞开心扉,愿意接受它了? 回想起作业的一切,小咪感觉自己幸福得仿佛在做梦,激动地冲着陆迩“咪呜”叫了起来,迫切想要陆迩给它一个确定的回应。 昨天晚上的事情发生之后,陆迩却忽然感觉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咪了。 昨晚的事情虽然是个意外,但也实打实的是发生了亲密关系。 最让他觉得震惊和难以接受的是,现在回想起来,整个过程他都没有产生过厌恶或者抗拒的情绪。 陆迩虽然从未谈过恋爱,性取向的知识多少还是知道的。 单纯身体的欲望可能是受亚兽的身体影响,可心理上的接受或者抗拒完全是另一回事。 昨夜的记忆没有缺失,他清楚地记得全程自己内心的悸动、指尖划过肌肤的酥麻、还有从未体验过的失控的快感。 而他没有觉得一丝一毫的反感,只对不受自己掌控的感觉有些畏惧。 ——难道他不知不觉已经弯了? 当了几十年直男的陆迩一时有点发愣。 一方面陆迩一直都喜欢循规蹈矩、不踏出自己的舒适圈,习惯了自己的“直男”身份——或者说,习惯了自己单身的生活,很难想象和另一个人结成伴侣的日子; 另一方面,陆迩也看不清自己对角的感情。 角出事了他会担心、角凑过来求撸他很乐意,和角一起生活也很合拍…… ——但是这些是爱情吗? 他对角到底是彼此合适的友情、还是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爱情? 昨夜的欢愉,只是肉体的释放、还是灵魂的结合? 如果不能确定是爱情,那他就给不了角想要的感情,他就不能跟角在一起。 他要对自己的感情、也对角的感情负责。 而且……昨天晚上的放纵让他也有点退缩。那种全身不受自己掌控的陌生刺激感让陆迩隐约有点沉沦的冲动,却生成更多的畏惧。 他怕上瘾。 陆迩沉默着低头看着那只小猫咪,默默无言,看着它眼中的激动慢慢冷却,最后颓成低落,心里也很不好受。 他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小咪的脑袋,声音带上了一丝歉意:“对不起,角,我还没有想清楚,再给我一点时间……不会太久的。” 他自己感觉自己都有了隐隐约约的倾向。 小咪耳朵微微动了动,猫脑袋轻轻在陆迩手里蹭了蹭。 拥有过一次之后才被告知还不属于自己,这种落差与失落让它十分难受。 ——但它已经追逐了陆迩这么久,绝不会放弃! …… 因为喝醉导致关系跨步太大,陆迩后面几天都刻意有些避开兽人状态的角。 想到醉酒对其他兽人恐怕也是初次体验,陆迩特意召集了所有喝过酒的兽人,简单讲述了一下醉酒的原因和后果,并着重强调了一下醉酒状态的不理智和冲动,警告大家以后不能沉湎酒精。 昨天回去不少人都醉了,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此刻全都恍然大悟。 勇本来变成花豹趴在一边,听完陆迩的解释,忍不住变回了兽人状态,凑过来问:“绿耳,喝醉酒……说话做事都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吗?” 他凑过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一点淡淡的药草味。 陆迩点点头:“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过一般来说喝醉之后的行为大都反映了内心的一部分欲望。” ——就像他这么轻易和角滚了床单,其实…… 说完陆迩想起早上烈来帮勇要草药的事情,关心了一句,“你怎么受伤了?” 勇脸色一僵,干笑了两声:“嗯,没啥,不小心、不小心。” 说完他又变成花豹,赶紧走开了。 陆迩看着花豹有些别扭的走路方式,微微觉得古怪,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仔细端详,陆迩发现花豹的尾巴没有像平时一样竖起在周围警戒,反而护在自己的屁股后面,像是在遮挡什么东西。 过了一会,一只灰狼凑了过去,花豹动作一顿,向着另一个方向跑开;灰狼又追了上去。 陆迩眨了眨眼,心里浮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如果不是他昨天晚上也酒后不可描述了,他可能不会这么快联想到那方面去。 想到自己,陆迩心里升腾起的那点八卦之心顿时烟消云散。 他自己的事情还在头疼,懒得管别人家的闲事了。 …… 因为已经基本恢复,角不太担忧日常突然变猫,就在部落里干起了活。 寒季快来了,陆迩提供了“烧炕”的理念,让各家各户都开始垒土炕。 刚好陆迩现在避着他走,角想到寒季的风雪,给陆迩垒土炕时格外卖力。 陆迩就在他的新试验田里忙活着改良最近发现的植物,让工作洗涤他受感情问题困扰的心灵。 那一夜的不适短短几天就彻底消弭,显然亚兽的躯体很能适应兽人的亲热。 沉湎在熟悉的农业工作中,陆迩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等他满足地伸了伸懒腰站起来,忽然注意到前方不远处走来个陌生的兽人。 红木部落如今的人数不算太多,陆迩每一个都认识,还是头一次见这个兽人,下意识摸上了自己腰间挂着的弓弩。 那兽人显然也看到了他,向着他走了过来。 随着他慢慢走近,面容逐渐清晰,陆迩脸上慢慢浮现出讶然之色。 这个兽人身形高大,一看就知道是非常强大的兽人;头发与双眸都是纯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最关键的是,他的面容与角几乎一模一样! 猛地一眼看上去眉眼之间和角很相似,但仔细看去,陆迩发现这个金发的兽人气质上与角大相径庭。 角在他面前的时候,既有猫科动物的一点傲娇,又有一点大狗的可爱;在外面则神态带着一点高傲,说一不二。 眼前的这个兽人脸上看起来笑眯眯的很和善,但陆迩总觉得他的眼光带着审视和警惕。 陆迩一向喜怒不形于色,面对这个和角长得十分相似的兽人,不动声色地站直身体,右手悄悄按在腰间的弓弩上:“你是哪位?” 那兽人上下打量了一个这个亚兽,感觉和其他的亚兽好像有些不太一样,还是笑着问:“这里是红木部落吗?我来找人。” 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他找的人是谁。 因为之前角说过的神使问题,陆迩特意关注了一下他的眼眸,确定那双纯金的眸子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墨绿色,多少放下心来。 “这里是红木部落,你找哪位?” 那个兽人凑近了一些,眉眼之间有些疑惑,指了指自己:“找跟我长得相似的兽人,你见过吗?” 陆迩还没说话,忽然听到一个蕴含着怒气的熟悉声音:“你靠这么近干什么!” 说着从后面挥过来一个拳头,朝着那个金发兽人砸过去! 那兽人显然战斗力不错,轻松地接了下来,看着攻击自己的那个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异常欣喜:“哥!” 陆迩轻轻挑了挑眉,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 看年纪和相貌,这个兽人和角的关系最大的可能就是兄弟了。 金发兽人脸上堆起热情洋溢的笑容,张开双手就想和久别重逢的兄弟来个大大的拥抱。 角扛着锄头过来,脸色有些臭,先仔细看了一遍陆迩,确认陆迩没有受伤或者被吓到,才抬起眼扫了那个金发兽人一眼,用锄头挡住他。 “你来做什么?快回去。” 那兽人一愣,脸上欣喜的笑容一敛,带出几丝不满:“哥,咱们这么久没有见面了,你怎么一见面就赶我走?” 角哼了一声:“这么久,我已经把你忘了。” 那兽人憋了一下气,眼珠转了转,把目光投向了陆迩,露出憨厚的笑容:“你是哥的伴侣?” 看到自家弟弟把注意力放到了陆迩身上,角顿时不高兴了,警惕地站到陆迩面前,挡住两人之间的视线。 他这个弟弟兽形态跟他差不多,都是毛茸茸的大狮子,还是灿烂的金色! 而且贼有心眼,偏偏还喜欢卖无辜。 要论威胁度,这个弟弟是最高的! 如果角现在是兽型,可能全身的毛毛都要炸起来了。 要不是顾忌陆迩就在身后,角可能要和这个久别重逢的弟弟打一架,但现在还是忍了下来,低声喝道:“战,你干什么?” 战有些委屈,眨巴眨巴眼,故意道:“既然是你的伴侣,那就是一家人,我打个招呼还不行?” “你打招呼就没安好心。”角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嫌弃道,“快回去吧。” “你都不问我来找你干什么?” “反正不是好事。” 陆迩站在一旁仔细看着这两兄弟互怼,嘴角勾起了一个淡淡的弧度。 虽然角嘴巴上似乎嫌弃得很厉害,但陆迩对角如此了解,自然看得出这个狮子兽人眉眼之间都是欣喜,显然很高兴能够见到久别的亲人。 既然角的实际态度是欢迎,陆迩便开口打断了两兄弟之间的你来我往:“先回部落吧。” 陆迩开口,角率先闭了嘴,瞪了弟弟一眼,站到陆迩身后。 当着其他人的面,陆迩没有把跟角之间的复杂关系展示出来,自然地邀请战来红木部落。 战摆摆手,让他们先等等,说他要叫两个同伴归来,然后化成兽型,向着他过来的方向跑开。 陆迩注意到,这只金色的大狮子头上没有角。 不多时,陆迩就听到一声悠长的咆哮声,即便隔着竹林的阻拦,也震得他全身都抖了抖。 等战回来,角率先表达了不满:“你吼那么大声干什么?” 战有些奇怪:“不大怎么让他们听见?” 陆迩拍拍角的手,有些无奈:“没事,我们先在这里等他们吧。” “不用,我们先回去,他们会自己找过来的。”战满不在乎,殷切地看着陆迩,“你叫什么?” “绿耳。” “跟着我哥是不是很辛苦?他脾气这么坏。”战看了眼脸色有些阴沉的角,故意道,“我还单身……” “战。”角威胁性地捏了捏拳头。 如果不是陆迩拦着,他肯定要好好揍一顿这个弟弟。 从小跟他抢猎物,现在还想跟他抢亚兽?! …… 进了部落,战被那一排排齐整的四合院惊呆了:“这、这是什么?” 如今部落里整整齐齐地规划,道路之间的距离都几乎保持一样,红砖堆砌成的高墙看起来格外安稳,顶上盖着厚厚的兽皮,一看就知道特别暖和。 还有不少兽人挑着一摞摞的砖块和黄泥在大门里进进出出,不知道在做什么。 路边的空地上,有几个亚兽抱着硝制完成的厚厚兽皮有说有笑地走过,看到陆迩和角的时候还主动打招呼,顺便有些好奇地看了战一眼。 角有些不屑地看他一眼,眼神就像在看山沟里出来的土包子:“这是我们部落的四合院。” 战靠近一面墙,轻轻敲了敲,指节传来厚实的回音,证明了它的坚固挺拔。 这种从未见过的建筑让战惊叹不已,转头询问:“这是谁教你们造的?” 角哼了一声,没有理会。 进了陆迩和角的家里,战好奇地四下打量,对角最近刚垒好的土炕格外感兴趣,凑上去想摸一摸,被角拦了下来。 角的脸色比刚初见战的时候和缓了不少,让战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水:“当初图腾不是说过不要找我么,你又跑出来瞎逛?” 为了不让当初那些敌人抢走生命之心,图腾特意嘱咐过,让他不要再回来。 他们的部落已经被那些人注意到,角一个人在外面不和部落里联系反而更安全。 战挠了挠下巴,“嘿嘿”笑了两声,神色之前有些自得:“我可不是偷偷溜出来玩……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角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找我干什么?” “找你玩啊!” “滚!”角嫌弃地拍掉战的手,脸色微微平缓了些,“父亲和姆父怎么样?” “都挺好。”战拍了拍自己的胸,“有我在呢!” 角冷哼一声:“呵!” 战捋了捋自己的头发,神情忽然又变得有些不满:“我辛辛苦苦来看你,你就对我这个态度?出去打一架!” 陆迩拿了几个烤红薯过来给他们吃,看两兄弟在这里其乐融融地聊天,给了角和战一人一个。 战稀奇地看着热腾腾的烤红薯,眼神小心地觑了角一眼,看到角给烤红薯剥皮,立刻有样学样地吃起烤红薯。 香甜的薯肉一入口,战就瞪大了眼睛:“好吃!” 这什么东西,又香又糯!虽然他不太爱吃甜食,但这红薯的滋味还真不错! 狼吞虎咽吃下一整个烤红薯,战殷切地看着陆迩,“这是在哪找到的,我也去找找。” 农耕的问题解释起来比较复杂,陆迩只简单地说:“从地里种出来的,你想吃我再给你拿。” “那就麻烦你了。” 战的话音还没落,角就拦住陆迩,拉着陆迩坐下,脸色又臭了一点:“不要惯着他。” 战瞪了他一眼,还没发怒,就听到角有些不耐烦地道:“你要说什么快点说,不用避着绿耳。” 陆迩微微一愣,就看到战脸上憨厚的表情微微一敛,皱着眉打量了一下自己。 角对战的目光很不爽,嫌弃地挥了一下手:“绿耳已经知道生命之心的事情了。” 这句解释让战神色蓦然变化,重新审视了一遍陆迩这个有些特殊的亚兽,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他哥会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一个亚兽。 思索了一会儿,战扫向角的目光有些变了。 从陆迩的角度看,完全就是比干闻仲看纣王的眼神。 角又威胁性地举了举拳头。 既然陆迩已经知道了内情,战就收起了自己“率直弟弟”的外表,脸色骤然沉郁了下来,直接问:“你们都见过那被人叫做神罚的天灾了吧?” 虽然他们都不认为那真的是“神罚”,但其他兽人们都这么叫,他们也这样称呼图方便。 陆迩神色一凛,不由得坐直了一些。 “神罚这些年扩张得越来越厉害了,祭祀说,可能最后一棵生命之树也出现问题了。”战严肃地道,“祭祀找到了解决神罚的办法,需要你回部落。” 第59章 (59) “回部落?” 角和陆迩脸色都是一变。 战看了看他们俩的神色,微微有些意外:“哥,你该不会没想过回家吧?” 角侧头微微看了陆迩一眼,神色微变,沉默不语。 年幼时遭遇大难,被迫离开老家的时候,角就牢记着图腾的嘱咐,绝了回家的念头。 被红木部落的腾捡走的时候,他不过是想找个容身之处,一个能让他足够强大之前保护他不会死、不会让珍贵的生命之心遗落的地方。 随着在红木部落渐渐长大,他慢慢习惯了在这个小部落里的生活,觉得在红木部落平静地过一辈子也不错。 只是红木部落的亚兽他没有一个人动心——不光是因为那时部落里的年轻亚兽大都浑浑噩噩、让他看不上,也是想保持着自己的秘密。 如果和一个亚兽朝夕相处,他身上的秘密肯定是藏不住的。 当初接受腾请他照顾绿耳的请求时,他也是觉得绿耳沉默寡言,就算知道他的秘密也不会到处去说——何况绿耳似乎对任何人都很排斥,如果绿耳对他也很排斥,那他就单纯照顾他生计就是了。 直到他重伤回来,发现绿耳变成了陆迩。 陆迩身上也有无穷的秘密。 这让以小咪的身份留在陆迩身边的角对陆迩产生了强烈的同理心。 ——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之外,也还有一个人在小心翼翼地守着一个不能告知别人的秘密。 ——而那个人还在深深地眷恋着自己。 尽管后来才得知陆迩只是把他当作挡箭牌,可那个时候作为唯一知晓陆迩秘密的人,角从初时的理解、新奇,最后变成无限的渴望。 他知晓独自守护自己的秘密的孤独,也体会到了守护喜欢的人的秘密的快乐。 他想把他的秘密分享给陆迩,想让陆迩也能不经意间发现他的秘密,然后他们互通心意、互相守护对方的秘密。 尽管后面有波折、有委屈、有失落,可是陆迩的态度越来越松动、日常中面对他露出的笑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甜,他们甚至提前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 角甚至做好了他和陆迩一起在红木部落慢慢老去的打算。 也不是不思念他的家人,可是现在他和陆迩刚刚有互通心意的苗头,怎么舍得离开陆迩? 角对陆迩知之甚深,知道现在红木部落的发展刚刚起步,陆迩决计不会愿意离开个一年半载的。 沉默了片刻,角下意识把目光投向了陆迩。 陆迩心里也有点乱。 听到战的话,他第一反应就是想挽留角。 可是旋即陆迩就意识到,他没有这个立场。 先不说他和角现在关系还没有真正确定,哪怕他们真的是伴侣,又怎么能阻止角回自己的家呢? 可是一想到角可能离开红木部落很久一段时间,陆迩就觉得万般不舍。 ——不舍? 陆迩神情忽然恍惚了一下。 “祭祀有说是什么办法吗?” 战摇摇头:“没有,他没告诉我。” 角皱着眉盯着他,有点不信:“你真的不知道?” “我要知道就告诉你了。”战撇了撇嘴,声音带着明显的不服气,“那个老家伙说除了你之外谁都不告诉。” 角烦躁地站起身又坐下,忽然神色冷静了一下,盯着战:“祭祀说很急吗?” 战刚要回答,就听到角补充了一句,“说实话。” ……战本想回答一个十万火急,听到角的话撇了撇嘴:“倒也不是很急,你只是祭祀想到的办法的一部分,还有很多麻烦事儿。” 要解决神罚这种天灾,绝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办到的。 角身上带着生命之心,还要顾忌神使的存在,反倒没那么急着要他回去。 “虽然不是特别急,但你也得回去!”战看出角的心思,拍了拍桌子,“我一路上找你累死了!” 尽管不是立刻就要走,但这是解决神罚的大事,角肯定得离开红木部落。 陆迩更没有开口阻拦的资格。 他神色微微沉郁了一些。 角看着陆迩的神情,心中浮起焦躁,站起来走了两步,最后把目光投到带来麻烦事的战身上,恶狠狠地道:“出去打一架!” 战微微扬眉,没有拒绝,摩拳擦掌地站起来,跃跃欲试:“好啊,我可不是小时候的我了,你想像以前那样欺负我是不可能的!” 陆迩回过神来,刚要阻拦,角就回过头看着他,神色蓦然从烦躁变得温和,安慰道:“放心,我们以前经常打架。” 战虽然对陆迩没什么印象,但看在刚才的红薯面子上扭过头来安慰陆迩:“放心,我不会把他打得太厉害的。” …… 等到战和角打完架回来,金发的弟弟神色已经变得萎靡不堪,不像一开始那么得意洋洋。 角倒是一副清爽的样子,一边晃着手腕一边头也不回地嫌弃弟弟:“你比小时候更弱了。” 被暴打了一顿的战敢怒不敢言。 他以为角流落在外,战斗力肯定已经不如还留在部落里认真训练的自己;没想到差距竟然比小时候更大了。 而暴打了弟弟一顿之后的角也清醒了很多,回来之后就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暂时先不回去。” 战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寒季马上就来了,难道要在下雪的时候赶路?”角摆出了自己的理由,回头看了陆迩一眼,又扭头对战严肃地道,“你可能不知道,‘神使’在附近出现了。” 这点战还还真不知道,神色一凛:“他们发现你了?” “没有,不过可能在找我。” 他提了一下当时在兽潮里碰到的墨绿瞳的蛮牛。尽管那头蛮牛已经被他杀死,但有一头难保没有第二头。 况且黑河部落那里还坐着一个正儿八经的神使。 角坐下来,拿起陆迩之前递给他吃了一半的红薯,“寒季里赶路,不说多么危险,被他们发现的可能太大。” 虽然他对单打独斗很有信心,但红木部落这里的人如果被他牵连,可就不太安全了。 寒季里活动的野兽和兽人不多,专注赶路的更明显。 “所以等寒季结束之后,我再回一趟部落。” 战听了也觉得有点道理,但又不太甘心:“难道我就这么回去?” “不然呢?”角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挥挥手,“快回去吧。” 战有些失望地站起来,看了看低着头沉默不语的陆迩,还是觉得有点不放心。 ——他哥现在明显有点色令智昏,他不留下督促着,明年他哥真的还会回部落去? 这么一想,战下了决心:“我也留在这。” 角吃着红薯一愣,随后嫌弃地皱眉,丢下红薯皮:“这没有给你住的地方。” “我可以住帐篷!”战本来想说自己可以跟他们一起住,但看角这幅样子,就知道肯定没戏,于是换了个说法。 “红木部落现在禁止搭帐篷。”角面不改色地道,“你们会冻死的。” 战才不信这种鬼话,跟角软磨硬泡,最后还是陆迩打了圆场:“我帮你问问有没有人愿意跟你们一起住吧。” 实际上,红木部落对角的亲兄弟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角是他们部落的顶梁柱,角的亲人找过来,他们自然十分高兴。 一方面是替角找到了亲人高兴,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角的弟弟肯定跟角差不远,一个强大又友善的兽人住过来,谁不欢迎呢? 陆迩帮忙询问了一下有哪些人家方便接收战以及后来找过来的另外两个兽人。 几个家里只有一人住的兽人或者亚兽被腾叫了过来。 战想住得离角近一点,最好直接住到他们的院子里。 烈主动站出来:“都住我那吧。” 三个成年兽人和烈一起住,以目前红木部落修建的房屋大小可能有点挤了。 陆迩微微皱眉,烈补充了一句,“我住到勇那里去。” “什么?” 陆迩还没说话,勇忽然跳起来,瞪大了眼睛,却没敢看烈的方向:“不行!” “白须这些日子都不住你那,让烈住过去不是挺好。”腾有些奇怪地看着他。 白须这段时间沉迷编织手艺,干脆去跟老亚兽多羽住到一起了。 所以实际上勇现在是一个人住一整套房子。 “可是……”勇悄悄抬起头看了神色有些阴沉的烈一眼,又迅速挪开视线,犹豫着又说不出原因来。 烈目光沉沉地看了他一会儿,低了一下头,铅灰色的眼眸中闪过意思黯然,主动让步:“我去和康一起住。” 因为四合院里有三户人家,爱吃蛇的灰獴兽人康被另外两家拼死抵制着养蛇的举动,所以家里卫生了许多。 但是他还是在屋里挂了不少晒干的蛇,一进去能吓死人。 勇知道烈其实非常讨厌蛇,猛地抬起头,心里一软,脱口而出:“康那里环境太差了,那还是跟我一起住吧。” 烈眼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勇,过了半晌才露出一个轻微的笑容:“好。” 勇微妙地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太冲动了。 腾觉得这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古怪,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好摇摇头,把事情交给了陆迩和角来处理。 被叫过来之后又被莫名嫌弃的康委屈巴巴地看着这群人散去:“……我做错什么了?” …… 烈家里的土炕已经垒好了,只等着干燥完成之后投入使用,当天晚上,来自神坛部落的三个兽人暂时睡在了地上。 睡觉之前,陆迩请他们吃了一顿晚饭。 小米饭、烤红薯、烧肉、炒豆腐……等等真正算得上烹饪菜品的食物让这几个兽人吃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战在神坛部落也算得上锦衣玉食,又因为实力强大,什么好的猎物都不缺,用的盐也都是处理过好几次的白盐,以为自己在部落里吃到的就是最好吃的食物。 现在尝了陆迩亲手做的食物,战顿时感觉以前自己吃的都是泥巴! 吃完一顿饭,战态度骤变,看着陆迩的眼神变得更加亲切,简直都能算得上热情似火,看得角手痒又想揍弟弟。 战心里的算盘打得很好:既然角这么离不开他的亚兽,到时候完全可以把陆迩一起带回去!那他每天都到陆迩这里蹭饭不就好了? 大不了挨几顿打嘛! 第一次住进土砖房的战和两个同伴十分新奇,虽然碍于是别人家,不好意思多翻动,但还是在门里门外转悠着看了好久。 尤其是轻薄的陶罐陶瓮让他们十分好奇,不知道这种轻便的容器是怎么做出来的;还有一些明显不是自然产物的毛巾、毛毯…… ——这个小部落里的好东西也太多了吧? 厚实的墙壁很有安全感,三个人舒服地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出门就看到角站在门外,脸色不太好看。 “你们要住在部落里也可以,但是不能白住。”角手里拎着一个大陶罐递给战,“去,给猪圈挑水扫地。” 在其他部落里借住的时候,战也习惯了给那些部落做点事做报酬,倒也不意外。 只是这个猪圈……是什么? 角领着战来到红木部落的猪圈处,指了指里面大大小小的猪猪:“给它们挑水和扫猪粪。至于喂食……” 角沉吟了一下,还是摇摇头,“你也不会,暂时还是算了。” 耳中听着此起彼伏的猪叫声,战有些吃惊:“你们这是干什么?” “养猪啊。” “为什么要养?”战迷惑了,“想吃的时候去野外抓不就好了?” 以前红木部落的人也是这么想的,直到陆迩分享了家养猪肉的美味,让他们瞬间觉得直接抓来的猪的肉和陆迩养的猪的肉一比,就跟暖季里放到馊了的干肉一样难吃。 因为猪圈并到了一起,喂水喂食清扫的工作直接一个人完成会更方便,因此有猪的兽人们定了个轮班,一次喂养一整圈的猪。 这几天正好轮班到角和烈。 猪食是陆迩按照标准制定的比例,混杂了不少干草、湿料,甚至还有给猪猪们的零食,让战去搞肯定搞不定。 “让你干你就干,废话什么!”角把水罐塞到战的手里,嘱咐了几句注意事项,让战和那两个兽人抓紧时间干活。 那两个兽人和战一样,都是被派出来找角的。现在找到了角,他们自认为工作已经完成,借住在红木部落干点活他们当然乐意。 但是扫猪圈…… “寒季快来了,我去狩猎。” “你一个人太危险,我陪你。” 战看着两个没义气的同伴直接跑了,气的牙痒痒。 角每次过来都会和小噜互动一下,这次他站在猪圈外面一直跟别人说话,始终没有看猪圈一眼,小噜着急了,两只前蹄趴到栏杆上,“噜噜”地叫起来。 自从小噜带着陆迩去找他之后,角对这个傻“弟弟”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亲昵了不少。 听到小噜的催促,角一改面对战的冷漠,几步走过去,扯了扯小噜的猪耳朵,声音也温和了不少:“小噜,等会给你拿西红柿吃。” 这是小噜最近最爱吃的食物。 战走过来,看着角对一头猪竟然如此友好,有点不服气:“哥,一头猪也能听懂你的话?” 角看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在小噜的脑袋上揉了揉:“这可是我弟弟。” 这话一出,亲弟弟在一旁傻眼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吃惊地看了看那头猪:“你说啥?它是你弟弟?那我呢?” 角又扯了扯小噜的耳朵,才站起身拍拍手准备离开,敷衍地回答:“你也是,虽然很讨厌。” 战抬头看看角,又看看那头傻兮兮的猪,一脸不可置信:“哥,你多了个弟弟这件事,父亲和姆父知道吗?” 凭啥他要被亲哥各种不欢迎还要挨揍,这头猪就能被摸摸捏捏还有好吃的? ——虽然他一点都不想要这个亲哥的亲近,但也不能让给一头猪! 角听出战话语中酸溜溜的感觉,诧异地看他一眼:“你跟猪计较什么?” 战憋着气,心想就是因为是猪所以我才计较的! 角不打算跟他啰嗦了,他心里还装着事儿,今天要出门给他的亚兽准备一点惊喜,干脆挥挥手:“有问题去问烈,我先走了。” …… 角打算给陆迩惊喜,其实是想哄陆迩开心。 得知角可能会离开红木部落之后,陆迩脸色便微不可察地低落了不少。 陆迩自己觉得完全没有表现出来异样,然而在角眼里,陆迩的一丝一毫情绪波动都极为明显。 看到陆迩对自己的在意,角一方面觉得欣喜,另一方面也觉得难受。 他也不想和他的亚兽分开。 只是他当初被图腾托付了生命之心,自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如今有了解决神罚的办法,他当然不能退缩。 至于红木部落和陆迩这边…… 角的打算是等到寒季结束之后,他和战先回一趟神坛部落,问清楚解决神罚的办法,如果能够直接解决,就解决了直接回来;如果需要很长时间,就定时回红木部落,等陆迩愿意离开红木部落了,再带陆迩一起离开。 其实比起陆迩,角对于和陆迩的分别更加抗拒。 倘若是以前和陆迩互相生疏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陆迩对他的态度越来越软化、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有默契,除了没有睡到一张床上之外,他们和正常的伴侣几乎没什么差别。 前阵子醉酒之后,他们的关系产生了一丝隔阂,但陆迩的羞涩对角来说反而是一剂强心剂,让他知道自己距离成功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却要和陆迩分开。 ——万一他回来之后,陆迩对他现在积累的那些好感已经消失、喜欢上了别人怎么办? 一想到这种可能,角心里好像有一团大火熊熊燃烧,不安和担忧让他憋了一身的气无处发泄。 但是他不能把不安表现出来。 因为陆迩也很不安。 角第一次看到陆迩流露出这样彷徨的神色。 尽管陆迩平日里的表现看起来依然正常,但角还是能从陆迩偶尔茫然的眼神、抚摸戒指焦虑的动作等看得出,他的亚兽没有外在那么平静。 所以他更要沉稳下来,好好安抚陆迩。 角沉默着离开部落,化作纯白的大狮子,想了想,向着部落外面飞奔而去。 …… 陆迩正在木匠锋的家里和锋讨论转轴门的做法。 四合院搞起来之后,木门就势在必得了。 很久之前在红木部落陆迩自己的试验田里,陆迩就做了一个简单的转轴门。 但是那是装在篱笆上的,质地很粗劣,卡得也不紧;现在要做成正经保暖、防风的木门,还得好好研究。 因为没有金属,转轴只能用硬木做材料。 好在这个世界上坚硬的木料不少,兽人们擅长处理木材的兽或者鸟也不少。 陆迩和锋一起研究了两天,拿了几块木板削削砍砍,最后终于做出一扇完美的木门。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经验,很快一整套四合院里的门窗都做好,然后开始批量安装。 现在锋的木工队里除了他自己,还包括了河狸兄弟、一只啄木鸟、还有两个对木工感兴趣的亚兽,甚至还有负责打下手的锋的幼崽。 这一队人负责了整个红木部落的木材加工、木制品制造和安装,在新部落建设的现在更是忙的饭都没时间吃。 寒季不远了,他们要在气温彻底降下来之前给每家每户都装好门窗。 先给生育之后的亚兽家里装好门窗,陆迩隔着窗口能看到亚兽和兽人们正让从外面抓来的怀孕母兽的乳汁喂养出生不久的兽人,眉头微微皱了皱。 这个世界的亚兽没有乳汁,兽人们用这种方法哺育幼崽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但陆迩还是觉得这样对幼崽来说既不卫生也不安全。 ——自己已经驯养了猪,如果把牛羊也驯养起来,以后可以稳定提供牛奶或者羊奶,兽人幼崽出生就可以直接喝家养牛羊的奶了。 上次去黑河部落的路上,陆迩就碰到一种有驯养价值的羊,可惜后面因为一连串的事情,没能驯养起来。 陆迩有些遗憾地回家,一进门就听到了轻微的“咩咩”声。 角一脸严肃地站在屋里,怀里抱着两只用蹄子不断蹬人的小羊,看到陆迩回来顿时露出大大的笑容:“陆迩,送给你!” 陆迩怔了怔,银发兽人不掺杂一丝阴影的纯粹笑容映入他的双眸,让他一直波澜不定的心忽然平稳了下来。 ——也许,他一直纠结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 第60章 (60) 陆迩脸上的表情忽然柔和下来,唇角弯起了温柔的弧度,走过去接过一只小羊,摸了摸软乎乎的羊毛,心里比羊毛更加柔软,低声笑道:“哪儿来的?” 看到陆迩的笑容,角瞬间高兴得比吃了两碗饭还满足,有些得意地道:“我在外面转了好久才抓到。” “只抓了两只小羊羔?” “大羊丢给战了。”角晃了晃手里的羊羔,神色忽然变得有些苦恼,“这东西怎么养?要给它造个栏吗?” 陆迩忍不住笑了一声:“不用,拴好就好,天冷的话就先养到猪圈里。” 上次陆迩也问过,这种羊的性子比较胆小,以灵敏和逃跑的速度着称,这种小羊还没定性,拴住别让它跑掉就好。 家里搓好的草绳还有不少,角扯了两根草绳,想了想又把两根缠在一起搓成一根,把两只羊羔拴在了门口。 陆迩取了一点给小噜准备的干草送到羊羔嘴下。 两只小羊显然不像当初的小噜一样自来熟,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食物十分谨慎,看到陆迩过来往后缩了缩,没敢吃。 陆迩也不急,只把干草放下,就和角一起回屋了。 现在两只羊还很胆小,等会它们饿得受不了肯定会吃。 自从小咪和小噜之后,这是陆迩第三次养小动物,回房间之后就开始计划怎么养羊。 他大概回忆了一下现代牛羊畜牧的一些知识见闻,一边在心里揣度一边问:“你觉得给它们起名叫‘大咩’和‘小咩’怎么样?” 角脸上的神情空白了一瞬间,想到自己可能又要多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赶紧劝阻道:“还是不要给它们起名字了。” “嗯?为什么?” “起了名字就……不太舍得了。”角犹豫了一下,拿那只蠢蠢的胖猪举例子,“你现在还舍得杀掉小噜吃肉吗?” 陆迩想了想,想起自己从小噜一丁点的时候就抱着它喂水、一起相处了这么久、甚至还并肩作战一起寻找失踪的角…… 好像确实不舍得把小噜纯粹当作家畜了。 这么看,陆迩也不再坚持:“那就不给它们取名字了。” 他歪过头去,看到身旁这个英俊的兽人脸上关切的笑容,还有碧绿色双眸中不加掩饰的温柔,心里忽然动了一下。 从昨天知道角要离开红木部落、前往神坛部落的时候起,陆迩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 这种感觉和迁徙之前角出门寻找新家时的心态相似,却又有些不太一样。 醉酒之后,陆迩确实发现了自己对角有好感,也不太抗拒角的亲近;但比起性子直率、感情像火焰一般热烈的兽人,陆迩考虑得会更多一些。 ——他对角的好感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 ——他愿意与角亲近究竟是因为好感还是因为亚兽的天性? ——他对角的感情能否支撑他和角共度一生? ——角对他的感情又是纯粹的爱情吗? ——出身于其他部落的角,离开红木部落久了,有了更多亚兽的追捧,还会记得他吗? 这些犹豫、挣扎和迷茫缠绕在他的心里,让他患得患失、让他难以抉择、让他下意识想逃避。 所以他这些日子偶尔有些疏离角、偶尔又忍不住亲近。 可是就在刚才,望着角脸上的笑容,陆迩心中层层叠叠的阴霾忽然被推开,一束月光垂落下来,让他的心湖变得澄澈宁静。 也许没必要考虑那么多。 他现在的心情十分清晰地告诉他,他不想离开这个强大而温柔的兽人。 他想和他的兽人在一起。 尽管在现代社会时一直都自认为是直男,可是现在他已经来到这个只有兽人和亚兽的世界了。这个世界原始而狂野,“性取向”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词汇,纠结直或者弯也不过是自己内心的枷锁罢了。 他曾经在心里决定要把人类文明的种火在这个原始的世界点燃,可这不代表就要把人类的全部条条框框全都搬过来。 虽然他的生活、习惯都已经与约束规矩融为一体,可上一次主动去寻找角,让陆迩发现,他内心还残留着未能完全磨灭的冒险之心。 一切尽在预料之中的感觉让他觉得安心,可和这只大狮子一起冒险又让他觉得心潮澎湃。 那种感觉……也很好。 陆迩抬起头,没有一丝躲闪地迎上了角的视线,在那双碧波深潭双眸中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随后他忽然笑了一声,主动向角靠近了几步,伸手轻轻放在了角的脸颊上。 角没料到他的亚兽忽然示好,感受着亚兽柔嫩的指腹在自己脸庞上微微滑动的感觉,全身都僵住了。 陆迩感受到角的僵硬,心里忽然愉快了很多,仰头望着角英俊的脸庞,决定最后再验证一下自己内心的感觉。 他踮起脚尖,凑上去轻轻亲吻了一下角的双唇。 银发的狮子兽人瞳孔猛然收缩,整个人完全傻了。 陆迩只触碰了一下就撤回来,稍稍回味了一下,发现自己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别扭、抗拒、反感,反倒是有种满足和羞涩,这才笑了起来。 ——也许本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角被陆迩的笑声叫得回过魂来,瞪大了眼睛,想去抓陆迩的手又有些不敢,期期艾艾地问:“陆迩,你、你这是……?” 陆迩下了决定,心反而定了下来,微微一笑:“我的意思你应该能懂。” “真的?” 角脸上的表情逐渐变得欣喜若狂,试探着握住陆迩的手,眼神里的光仿佛可以照亮整个世界,“陆迩,你真的愿意接受我了?” 陆迩反手回握住他的手,脸上的笑容温柔而没有一丝勉强:“嗯。” 角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把抱住他,快乐地抱起来转了个圈,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开怀清朗。 陆迩靠在角的怀里,感受到他的胸膛随着笑声不断震动,还有那双强健的臂弯传达过来的温度,忽然忍不住低头笑了一声,再抬头的时候,已经佯做正经。 只是耳后还有一点微微的发热。 抱着陆迩转了一圈,角满心的欢喜都涌上心头,望着陆迩脸上同样的笑容,喉头微微动了动,小声道:“陆迩,我想亲你。” 陆迩一愣,耳后的红晕微微扩大,但还是干咳一声:“好啊。” 角小心翼翼、视若珍宝地凑近,眼睛紧紧凝视着陆迩脸上的表情,看着陆迩两颊上终于泛起一丝红晕,兴奋地准备吻下去。 ——就在这时。 “虽然我不太想打断你们,但是看起来你们要搞很长时间的样子。” 一个声音传来,打断了角和陆迩的亲热。 角瞬间从甜蜜的氛围中清醒过来,扭头望过去,神色已经变得冷酷无比,咬牙切齿:“战?” 金发的年轻兽人靠在门上,对上亲哥眼中蕴含的暴风,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干咳一声:“咳,我是真的有重要的事……” 看角脸上的神情,如果他说不出什么重要的事,可能很快就要挨一顿胖揍了。 ——不过,“我想亲你”这种话,竟然会从他哥的嘴里说出来,哈哈哈! 心里的笑容不能展示到脸上,战抹了把脸,神色认真了一些:“猪圈里的猪好像有点问题。” 提到他们的猪,陆迩严肃了一些,拍拍角的手让他松开,走过去问:“怎么了?” “那两只母猪看起来有点奇怪。”战比划了一下,“烈说让你去看看。” 陆迩到了猪圈,看到那两头母猪正趴在猪栏的最里面,脑袋在用作垫子的干草堆里拱来拱去,对旁边的小噜不理不睬,小噜凑过去就会被吼。 以前这两头母猪和小噜凑在一起总是玩得很开心来着。 小噜不知道它们怎么回事,委屈巴巴地趴在另一头无聊地啃木头。 看起来倒还正常。 “呃,我刚才进去扫猪圈的时候,它们似乎要打架,而且看起来……很烦躁的样子。”战对上陆迩疑惑的目光,连忙解释,心虚地笑了笑,“该不会是我搞出来的吧?” 一般来说,像战或者角这样强大的兽人在,那两头母猪一直都不太敢乱动的,这次怎么会要打架? 陆迩凑过去蹲下仔细观察了一下,注意到猪食槽里吃得干干净净,两只母猪的腹部似乎也有些鼓。 ——算算日子,他们养这几头猪已经一年多了,难道是两只母猪都怀孕了? 陆迩眼前一亮,让角和战先在这里等着,他回去拿点东西。 回了帐篷,陆迩取了一点灵水,把滴子花在花盆里迅速培养了两朵,准备拿过去验证一下。 虽然兽人们没有尝试过,但按照他的推测,猪怀孕应该也能触发滴子花的反应才对。 培育好滴子花,陆迩抱起两个花盆刚要走,忽然感觉身体一虚,脚下不小心打滑,差点摔倒。 尽管稳住了身体,但抱在怀里的其中一个花盆摔落在地,“啪”地一下碎成了碎片,泥土和花朵翻滚了一地。 陆迩有些心疼,放下完好的那个花盆,简单收拾了一下地上的花盆碎片,却不小心被锋利的陶片边缘划伤了手指。 鲜红的血液顿时涌了出来。 陆迩看流血不算厉害,就先把地面继续整理一下,花盆碎片堆到角落,滴子花放到桌上,才去拿了药草敷了一下手指。 等到再回房间,想拿着滴子花去猪圈的时候,陆迩惊讶地发现,那株滴子花的花瓣上滴着一滴血液,花瓣已经带上了微微的粉红色。 ——咦?这阵子他没有喝角的血啊? 陆迩盯着那片嫣红,心里慢慢浮现起不好的猜测。 …… 角和战在猪圈旁等了半天,才等来抱着两朵滴子花的陆迩。 战也知道滴子花怎么用,按着两头母猪用滴子花测试了一下,发现这两只猪确实怀崽儿了。 这个发现让陆迩混乱的心情稍微高兴了一些。 要驯养家畜,幼崽全靠从野外抓肯定不行,在猪圈里生产下一代小猪仔,才算走上了驯养的正轨。 母猪一窝能生很多只小猪仔,而且生完一窝之后很快就可以生下一窝。以后他们就有源源不断的猪仔。 确认了两只母猪都怀崽的事实,角摸了摸一旁的小噜的脑袋,有点酸溜溜地道:“傻猪,你要当父亲了,高兴吗?” 陆迩脸色顿时微妙了一些。 知道猪的异常不是因为自己,战松了口气,又见不得角对那头猪比对自己还亲近的样子,眼不见心不烦,干脆找了个借口跑开了。 这个部落里的新奇玩意儿太多了,他还没逛够。 陆迩心里大概盘算了一下母猪怀孕之后需要的特殊护理,包括保暖和食料的各种调整。 角和小噜互动完,凑到陆迩身边,敏锐地察觉到陆迩似乎情绪有点不太好,脸上的欣喜神情一敛,微微有些担忧:“绿耳,怎么了?” 顿了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神色忽然变得有些纠结,“你……” ——后悔了吗? 陆迩微微一怔,刚想回答自己没事,抬头在角碧绿的双眸中看到清晰的担忧和害怕,忽然心里一暖。 他和这只大狮子心意相通,自然知道角现在的想法。 本来他对怀孕这件事还有些抗拒,一时有点心乱如麻,下意识想暂且隐瞒下来。 但既然已经下决心和角正式结成伴侣了,那他们两个人就该休戚与共、异体同心。 何况那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陆迩伸手轻轻摸了摸角的脑袋,轻轻叹了口气:“你不要多想,我没有后悔,只是出了点事。” 角心放下了一半,旋即又提了起来:“什么事?” 陆迩轻轻吸口气,做了个简单的心理建设,小声说出口:“我可能……怀孕了。” …… 战从猪圈那里溜走之后,四下打量,想找个人给自己做向导。 今天他挑水、扫猪粪占用了大部分时间,等不熟悉的工作好不容易做完,就发现那两头母猪出了问题。 毕竟是在这个小部落里借住,要做的工作自然要认真完成。 可恨跟自己一起出来寻找角的两个混蛋,看工作竟然是照料猪,而且角直接塞给了他,干脆找借口溜掉了,说什么“去打点猎物”…… 战一边走一边心不在焉地想着怎么坑两把那俩没义气的家伙。 不过这种事可以慢慢想,反正他们也跑不掉;现在战还是对这个小部落里的各种新奇玩意儿感兴趣。 之前拉着那个叫“烈”的兽人问了一些养猪相关的事情,但烈沉默寡言,回答问题都用不了几个字,而且很快就借口有事跑掉了。 他得找个闲一点的家伙来介绍。 心里正琢磨着,他忽然注意到旁边有一只棕红色的大毛球,正背对着他“吭哧吭哧”地不知道在干什么。 兽人? 战有些疑惑地走过去,还没走几步,那只棕红色的毛球就警惕地回过头来,鼻子微微动了动,有些不舍地放下手里啃了一半的红薯,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战连忙举了一下手,示意自己不是敌人:“我是昨天借住到你们这里的兽人,名字叫战,是角的弟弟。” 红熊愣了一下,有些狐疑地又动动鼻子,才变回一个红发少年,从地上捡起刚才的红薯,小声道:“我是茫。”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是绿耳的弟弟。” 一听还是一家人,战眼前一亮,堆起了热情而亲切的笑容,让自己看起来完全是个心思坦荡的憨厚之人:“茫,我刚到你们部落不太熟,你能不能带我转一转?” 茫捧着红薯正在纠结要不要把剩下的半块红薯送给眼前的兽人,听到战这句话愣了愣,顿时高兴地道:“好啊。” ——既然战拜托自己给他带路,那说明他不想吃红薯,那红薯就不用送出去了! 茫放心地又咬了一口香甜的红薯,仰起头:“你要看红薯地吗?” 在茫看来,整个部落最好的地方是能够制作美味食物的灶台,第二美好的地方就是能长出甜红薯的耕地了。 战一开始以为这些红薯是从野外刨出来的,现在听起来感觉不太对:“红薯是你们自己搞出来的?” “嗯。” 茫领着战到了他们的农田,给战看那些收获之后只留下一排排土坑,还有周围一些残留的红薯叶子,不无自豪地道:“都是哥哥教我们的。” 战凝视着那些一排排明显经过人工修整的土垄,神色凝重了一些。 他走上前蹲下来观察了一下,从那些土坑的数量联想到自己吃过的红薯的大小,心里闪过一丝惊叹。 如果这个小部落有了能够批量制造这么多红薯的办法,那他们的食物压力将会大大的降低! 难怪明明寒季快要到了,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却没有忙着出门打猎,反而在忙什么“火炕”、“木门”、“猪圈”…… 战沉思了一会,忽然意识到什么,转头看向茫:“这些都是绿耳搞出来的?” “嗯,哥哥是我们的巫医。”茫吃完最后一口红薯,拍拍肚子,有些炫耀地抬了抬头。 这时战忽然注意到茫的眼神有些涣散,狐疑地靠近,轻轻在茫面前挥了挥手。 茫只是看东西都是光影色块,动作还是能察觉到的,微微皱眉:“你干什么?” 战干咳了一下:“啊,不好意思,我只是……” ——他只是想看看这个棕熊兽人是不是真的看不见。 如果茫真的看不见,那他刚才一路上端着的憨厚笑容不都白装了? 因为眼睛看不清的缘故,茫对这种动作非常敏感,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起来,变得微微有些疏离。 不过既然答应了要带战在部落里参观,茫没有扭头就走,只保持着那种冷淡疏离的状态问:“你还要看什么?” 战察觉到茫的态度在一瞬间发生了改变,有点不太能理解,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暂且问道:“你们的房子是怎么造出来的?” 他昨天晚上研究房屋的墙壁,发现是用一块块红色的坚硬石块和泥土堆砌起来的。 战从来没见过这种石头,本来还以为是红木部落在哪里找到的石矿,现在看起来,八成也是人工产物。 “用泥烧出来的。”因为不是什么秘密,茫没有隐瞒,但是拒绝带战去参观,“砖窑不能给外人看。” “那些罐子怎么做的?” “用泥烧出来的,陶窑也不能给外人看。” “毛衣和毛毯呢?” “用毛毛编织出来的,也不能给外人看。” “……” 战服气了,“有没有能让我看的?” 茫认真地想了想:“我带你参观一下猪圈吧。” …… 角和陆迩已经从猪圈离开了。 得知陆迩怀了幼崽,角在最初的震撼之后,满脑袋都被狂喜填满。 角发自内心地觉得这一天他一定是被图腾神眷顾了。 他的亚兽真正接纳了他做伴侣,不过隔了没多久,就得知他的亚兽怀了他的幼崽! 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两件事在同一天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角在第一时间就把陆迩抱了起来,化成雪白的狮子,将陆迩背在背后,载着他直接狂奔出了部落,一边奔跑一边兴奋地咆哮,惊得周围的鸟兽四散奔逃,一路硝烟弥漫。 陆迩伏在角的背上,从大狮子雄壮的怒吼声中清晰地感受到角的欢欣,把脸埋在大狮子柔软的毛毛里,深深吸一口气,熟悉的野兽气息沁满他的心。 等到角跑累了停下来,已经不知道跑了多远。 角重新变回人型,把陆迩抱在怀里,在陆迩的肩膀埋脸,声音有些闷、却带着难掩的开心:“陆迩,我好高兴!” 陆迩笑着拍拍他的后背:“高兴什么?” “高兴……就是高兴!”角放开陆迩,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双臂收紧了一些,忽然开口说了一句,“我想亲你。” 陆迩耳根微微发烫,张了张嘴,有些不自在地小声说:“可以啊。” 话音未落,陆迩就觉得一个火热而温暖的东西贴到了自己的嘴唇上。 隔了许久,两个人气喘吁吁地互相放开,脸色都变得红润无比。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亲热,双方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角担心自己会不会太强势; 陆迩担心自己是不是回应太平淡。 他们彼此目光碰撞一下,角的眼神黏在陆迩身上,陆迩却有些不好意思地躲开。 角蹲下来,大胆靠近陆迩的小腹,把自己的耳朵凑上去,一脸期待地道:“现在能听到吗?” 陆迩忍不住又红了一下脸:“现在才多久?” 角这才意识到自己傻了,赶紧站起来,摸了摸脑袋:“我们回去吗?” 现在出来跑了这么长的路,他们得尽快回去了。 想到刚才一时兴奋,在部落里仰天长啸不太好,竟然直接带着陆迩跑了出来……角心头又忍不住泛起一丝懊恼。 这该不会让陆迩觉得他很傻吧? 角变回纯白的狮子,趴下让陆迩坐上去。 陆迩久违毫无心结地撸着他的大狮子,一开始心里盘旋的对怀孕的震撼和抗拒忽然消散了不少。 不论如何,看到角这么高兴,“意外中奖”也就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陆迩正要爬上狮子的背,忽然银鬃的狮子目光陡然冷厉,猛然站起身,咆哮一声扑向了一个方向。 那边一棵低矮的小树上刚刚落下一只黑色的鸦鸟,还没站稳就被腾空跃起的狮子一把扑了下来。 陆迩一愣,跟过去看了眼,发现在狮子爪子下的乌鸦一双鸟瞳中泛着诡异的墨绿色,正在不断挣扎尖叫。 第61章 (61) 这只乌鸦注意到陆迩过来,墨绿色的眼眸看到了陆迩,先是呆了一呆,随后震惊地“嘎嘎”尖叫了起来。 陆迩皱了皱眉:“这是野兽还是兽人?” “不像兽人。”角变回人形,捏着乌鸦的脖子,神色凝重,“和那头蛮牛很像。” 明明不是兽人,却有一点超出普通鸟兽的情绪。 不过毫无疑问,这些墨绿色眼眸的家伙和神使脱不开干系。 甚至有可能就是神使搞出来的“斥候”。 “神使已经找到这里来了?”陆迩看着那只挣扎乱叫的乌鸦,摇摇头又否认了自己的猜测,“不像,这只更像是偶然碰到我们的。” 角想起上次碰到黑河部落的兽人,说他们部落现在有个神使的事,眸色沉了沉。 看来他离开红木部落之前,要把那个神使清理掉。 “这只鸟怎么处理?” “也问不出什么来,杀了吧。”角手下用力,干脆利落地扭断了乌鸦的脖子。 陆迩看着那只鸟毫无生机地掉在地上,蹲下来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它眼眸里的墨绿色似乎还残留着一点生机,隐约有种被盯着看的感觉。 不过片刻,那些墨绿变得一片死寂。 陆迩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指环,抬头和角对视一眼,有些迟疑:“我总觉得……它好像认识我。” 角也看了眼陆迩的指环,剑眉皱起,轻轻拍拍陆迩的肩膀,低声安慰他:“不要担心,我会解决掉那个神使的。” …… 带着陆迩回到部落后,所有人之前都听到了狮子喜悦的怒吼,不知道角碰到什么大喜事,纷纷好奇地过来打听。 神使的事情暂时没打算让红木部落的一般人知道,所以角和陆迩重新收拾了情绪。 重新想起他们狂喜的理由,角心情愉快了很多,有些得意地向他们宣布了陆迩怀孕的消息。 为首的紫瞳睁大了眼睛,下意识道:“真的吗?不是又搞错了吧?” 上次陆迩不久用滴子花验错了来着。 当时角还是小咪,亲身参与了做“伪证”的过程,自然记得。 但这次既然是他的亚兽亲自说的,那肯定错不了。 得到陆迩的点头确认,紫瞳一方面为陆迩高兴,另一方面有些酸溜溜地瞪了一眼角,有点不太甘心:“以后绿耳有幼崽,就不能跟我一起玩了。” 角没想到这个亚兽竟然想得还挺多,不满地扫他一眼:“绿耳什么时候跟你一起玩了?” 紫瞳做了个鬼脸,转身跑掉了。 …… 陆迩原以为当初得知自己“怀孕”之后,老父亲腾的表现已经很夸张了,没想到现在角更夸张。 白天里角一点力气活都不肯让陆迩碰,就连倒水喂羊也一力承担,仿佛陆迩是个水晶娃娃,经不得一点点劳累; 晚上因为天气冷,又还不到烧炕的时候,角每次都变成大狮子把炕铺上暖热,才变回人型拉着陆迩一起睡。 现在他们终于正式睡在了一起。 陆迩以前只和毛茸茸的大狮子一起相拥而眠,和人型的角一起睡,一开始觉得很不习惯。 不习惯的地方倒不是跟其他人一起睡,而是躺在角的怀里,背后就是角的胸膛,这个时代还没有睡衣这种东西,他们完完全全肌肤相贴,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散发的温度。 刚刚确定关系,陆迩和角都难免有些激动。 但是陆迩肚子里现在有个小崽子在。 不知道会不会对幼崽造成影响,角和陆迩都不敢轻举妄动。 陆迩依稀记得现代社会人类怀孕前期比较危险,中期反而更安全。只是不知道兽人和亚兽是不是也是这样。 他们只能抱在一起纯粹的盖被睡觉。 除此之外,角也用了很多精力,将带着厚毛的兽皮裁成一节一节,包在门缝和窗户上,保证寒季到来的时候屋里一片温暖如春。 其他人家有样学样,也给自己家门窗上包上了兽皮。 陆迩在试验田里的工作也暂且停止了——不光是因为角像一条大狗一样围着他转,也是因为天气渐冷,不适合再做种植研究了。 他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部落建设上。 想起去年的那场大雪,陆迩安排了一些寒季之前尽量完成的工作。 第一是轧路,要在寒季把土地冻得硬邦邦之前,把部落里的主要干道和门前小路都压平压实。 部落里之前在搬迁的时候,磙、碾、磨都没有带过来,到了新部落之后抽空从新采集了石头制作出来的。 这次为了轧路,腾专门抽了时间带着几个擅长处理石料的兽人出去,重新做了好几个石轱辘。 部落里的年轻兽人们有空就可以过来拉着压一压路,甚至还有四合院里面的院子。 这阵子已经融入部落生活的战热情地推荐了跟他一起来的两个兽人,说他们的兽型特别适合拉着石轱辘轧路。 两个兽人前阵子为了逃避扫猪圈的工作,借口为寒季狩猎食物每天都跑出去无影无踪,让一个人跟猪猪们打交道的战愤恨不已。 这次一听有这么枯燥的工作,战顿时摆出了憨厚豪爽的面容,把两个同伴推了出去。 “咱们要在红木部落住一整个寒季,帮忙做点事也是应该的。” 第二是磨坊的修建,把磨豆子、做豆腐的全部流程转移到室内。 陆迩原本考虑的是重新修建一个简单的小房子,但有个老兽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放在我那里吧。” 这个老兽人是当初守投奔过来的时候带来的,年纪大了,腿还受过伤,行动不太灵敏。 现在他和红木部落另一个老亚兽凑到了一起,住在同一套房里。 “我们两个老家伙没多少东西,就有个睡觉的地方就好。”那老兽人拍了拍自己裹在兽皮里的腿,有些难为情,“我也没做什么贡献,住这么大地方白占便宜……以后大家可以到我家来做豆腐。” 陆迩劝了一句:“来来往往可能会很吵。” “没事,热闹更好。”老兽人眼神亮了不少,布满皱纹的脸上甚至多了一丝期待,“有年轻人陪陪我们两个老家伙更好。” 既然如此,陆迩没有再勉强,同意了这个安排。 此外就是猪圈的保暖修葺。一方面是要给整个猪圈覆盖起帐篷,另一方面就是热源的问题。 现在的猪圈,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猪养在里面,保暖就成了整个部落的大事。 陆迩考虑到猪圈的大小,仿造四合院里的火炕,在猪圈里也垒起了取暖的方炕。 和去年陆迩准备的暖炉相比,方炕的取暖效果更好,适合大面积的猪圈。 因为被战举荐了轧路的工作,这次和战一起来的两个兽人不甘示弱地效仿:“就让战来吧!” “对,反正他也习惯扫猪圈的工作了!” 战:“……” 陆迩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互相伤害,忍不住想笑:“放心,一个人肯定搞不定。” 战“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修葺猪圈的队伍。 有那一大片竹林在,竹子的柔韧性比一般的木头强的多,撑起的帐篷也稳固不少。 最后一件事其实说大不大,不过也很重要。 他们要准备过冬的柴火。 去年他们不缺柴火,因为有两季的黄豆或粟的秸秆可以烧。 但是今年来到新部落之后,他们只种植了一茬红薯。 红薯的叶子不适合做柴火,直接当做蔬菜食用、或者拿来养猪更好。 所以现在他们需要收集过冬的干柴。 寒季即将到来,野外的野兽出没得少了,大部分野兽都在做入冬的准备,出去捡柴相对安全了不少。 因此兽人、亚兽、幼崽们都可以出动,战斗能力差的人走动范围可以不要太远。 陆迩本来也想出门捡柴,被角坚决阻止。 “我不去,难道你去吗?”陆迩有些无奈,“我肚子还没大呢。” “那也不行!”角十分坚决,眼睛一眨都不眨,“让战去就好。” 推门进来蹭饭的金发兽人弟弟闻言顿时一愣,面露苦色:“哥,我白天还要干活呢。” “晚上去。”角对这个每天晚上都来蹭饭的弟弟没什么好感,没好气地道,“你又不是看不见。” 战面露悲怆。 他在神坛部落的时候也算得上锦衣玉食,虽然不至于什么都不干,但一直都只专注于狩猎、战斗,享受鲜花、欢呼与羡慕,什么时候干过这种事? 结果找到了亲哥,还被亲哥使唤来使唤去! 关键是,他还打不过! 战愤愤不平地坐在桌子旁边:要不是因为他打不过角,才不会帮角去捡什么柴火呢! 蹭完饭,战就被角赶去捡柴火了。 夜幕降临,天色渐渐晚了,红木部落的大部分兽人和亚兽们都回了自己的家准备睡觉。 野外昼伏夜出的野兽们也渐渐开始活动,但因为部落附近都被兽人们清理过,有经验的野兽们都知道这块地方不能招惹,很默契地没有靠近。 战倒是对夜晚没有什么畏惧之心。 他要是不能适应夜晚的野外,也就不会被部落里派出来寻找角了。 只是明明是亲兄弟,角在暖洋洋的被窝里抱着软乎乎的亚兽亲热,他只能走在冷冰冰的土地上捡硬邦邦的柴火…… 一开始以为角只是没眼光随便找了个亚兽,但这些日子对红木部落的了解日渐加深,战越来越意识到陆迩这个亚兽的特殊之处。 这个亚兽带给红木部落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红木部落名不见经传只是因为它人数还太少、和其他部落打交道不多罢了。 四合院、粮食、陶器、工具等等新鲜东西,哪怕是他出身的神坛部落也从未见过。 等到明年寒季过去,红木部落开始和其他部落打交道,必然会吸引很多向往的兽人来投,部落规模迅速扩大,以后前途光明…… 战轻松跳起来,随手从树上摘了一个熟透的甜果咬了一口,陷入了沉思。 他出门寻找角这么久,见识过很多部落,只有红木部落带给他强烈的威胁感。 这个目前偏安一隅的小部落,最后说不定会成长为和他们“大陆第一部落”相媲美的庞然大物。 ——到时候,自己这位幼年离家的哥哥,会怎么选择呢? 入口过分甘甜的味道让战嫌弃地撇撇嘴,头一歪吐掉了口里的果肉。 他最讨厌这么甜的东西了。 忽然,他耳中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有什么动物在啃食食物。 闲着也是闲着,战悄无声息地靠过去,在一棵大树下面看到一只棕红色的小胖熊正“吭哧吭哧”啃着和自己手上差不多的果子。 战:“……” 这个画面似乎有点眼熟。 “茫?你在干什么?” 棕熊微微一僵,转过头来鼻子动了动,嗅出战的气息,稍微松口气,一口把剩下的半截果子塞进嘴里,嘴巴鼓胀着嚼了嚼,才变回人型小声回答:“我出来捡柴火。” 战有些惊讶地打量了一下茫距离自己肩膀还差两头的身高:“这么晚了,你不怕遇到危险?” 这只胖熊的眼睛不好使吧?这还是晚上,他家人怎么舍得放他出来的? 茫轻轻歪了歪头,对战这么轻视他有点不太高兴。 不过他以前早就习惯了这种感觉,也没有争辩,只淡淡地道:“没事。” 战看着这小家伙瘦瘦弱弱的样子,想了想,这至少是陆迩的弟弟,自己也该照顾一点,便大方地道:“我跟你一起吧。” 这样他可以顺便保护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熊。 茫默默地朝着战的方向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点点头答应下来。 一熊一狮在寂静的夜里慢慢走着,发现干枯的树枝就折下来,用藤条绑成捆,扛在肩上。 战考虑到茫的瘦小,特意帮茫多折了一些想递给他,想想干脆直接背在了自己背上。 等他回去之后直接给这个小家伙好了。 收集了一部分干柴,茫在一棵树下停住,仰起头看着树冠,涣散的双眸中散发出浓浓的渴望。 战眯起眼看了过去,看到高高的树冠上有两个红彤彤的果子,就是自己刚才咬过一口就丢了的那种。 也不知道茫眼睛看不见是怎么发现的。 “你想吃那个?”战挠了挠下巴,有些惊讶,“那个太甜了,不好吃。” 茫正要爬树的手一顿,抿了抿嘴,随后准备继续往上爬:“不关你事。” 战这才感觉茫似乎有点不开心,寻思自己好像没有哪里惹怒他,但看茫这么瘦小一个少年要爬这么高的树,于心不忍,把肩膀上的柴火放下:“你等等,我给你摘。” 他原地轻轻一跳就抓住了横生出来的树枝,几个纵跃就爬到了树顶,伸手摘下了那两个果子,拿在手里看了看,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 ——搞不明白那头熊为什么爱吃这种东西。 战正准备爬下来,低头不经意间却看到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在地上附近的灌木丛中闪过。 狼? 他双瞳一缩,当即纵身从树顶跳下来,准备抢在野狼攻击茫之前出手。 但是有些晚了,那只狼似乎饿得狠了,直接从灌木丛中向着茫扑了过去! 战似乎已经看到了那个瘦弱的少年被饿狼扑倒撕咬的场景。 “啪!”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眼睛看不见的茫在饿狼扑过来之前瞬间变成了灰熊,两只胖胖的熊爪一起用力,精准地砸到了灰狼的下颌! 下颌和咽喉是狼身上的脆弱之处,那匹灰狼被直接打飞出去,晃了晃脑袋“呜”了两声,似乎脑袋都被打蒙了。 这时战落地变成了狮子,在野狼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扑上去“咔嚓”咬断了它的脖子。 处理了这个意外,战变回人型,丢下那具没什么价值的野狼尸体,走过来眼神有点复杂:“你看到它扑过来了?” 刚才茫的反应不慌不忙,明显早就发现那只饿狼的存在。 红熊动了动鼻子,也变回了人型,淡淡地回答:“我闻出来的。” 他走过来之前就闻到了新鲜的野狼的气息,而且从气息中可以断定完全在自己的应对范围内。 刚才就算战不在,他也能扑上去干掉那只野狼。 战微微有些诧异:他的嗅觉虽然也很不错,但是在人型状态下会被大大的削弱,刚才闻到了一丝陌生的气息,但没法确定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只觉得很弱,完全不被自己放在眼里。 这头小熊在人型的时候就能嗅得这么灵敏? 难怪一个人敢在晚上出门。 夜里灵敏的嗅觉比视觉更有用。 对狼没有什么兴趣,茫仰起头:“果子呢?” 战刚才从树上跳下来,光想着怎么救下茫了,哪还记得果子?当即有些尴尬:“可能掉下来了,我找找。” 茫揉了揉鼻子,嗅了嗅,往前走了几步,轻松找到了两颗滚落在地上的红果。 虽然从很高的树上掉下来,但这种果子外皮还算坚硬,没有摔碎。 有甜甜的果子在手,茫的心情瞬间好了许多,低声对战道谢:“多谢。” 虽然他自己也能安然无恙地摘到果子,但到底是战帮了忙。 这个狮子兽人尽管有点讨厌,不过还算热心。 …… 战带着柴火回到四合院的时候,角正在门口喂羊。 两只羊已经渐渐习惯了角和陆迩的投喂,给什么吃什么,就是经常拽着绳子想跑。 陆迩打算明天把这两只羊送到猪圈去,让它们提前适应一下新住处和新邻居。 看到战扛着一大堆柴火回来,角有点诧异:“你怎么这么卖力?” 这个弟弟的性子他是知道的,虽然不会偷奸耍滑,但是决不肯多卖一分力气,这次怎么这么卖力地打了一大堆柴火回来? 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哥,咱们亲兄弟,你嘱托我的事,我怎么会不卖力?” 这些柴火有不少是战打算给茫的,但是茫用沉默表达了他的拒绝,只背着自己亲手收集的部分回家去了。 战只好扛着柴火回来,至少在角这里卖点好。 角将信将疑地上下打量他一番:“打架了?” 身上带着点血腥气。 战简单说了一下刚才遇到的事情,末了皱着眉道:“我是不是哪里得罪茫了?” 感觉茫对他好像态度有点差。 角嗤笑一声:“茫最讨厌别人因为他的眼睛看不起他,你自己活该。” 拿了两根木柴准备去给陆迩烧点热水,角挥挥手让战先回去,“回去睡觉吧,记得明天继续捡。” 战在心里疯狂虐打了亲哥一顿,悻悻地转身准备回去睡,忽然又听到角的声音,“等等,你刚才说那只野狼的眼睛什么颜色?” 战一愣:“绿色。” 角的神情凝重了一点:“什么绿?浓绿?淡绿?” 战有些哭笑不得:“你没事吧?就是普通夜晚的狼!” 自己这个弟弟虽然不太靠谱,但这种正经事应该不至于走漏消息。 角想了想,把战拉进屋里,跟他说了一下自己在兽潮中遇到墨绿瞳的蛮牛、前几天又碰到墨绿瞳乌鸦的事情。 十年前神坛部落遇袭的时候,角就在图腾附近,亲眼看着那些墨绿双瞳的兽人们攻打进来直扑图腾;战那时候不在战场附近,只是听闻这件事。 战听得一愣一愣:“你是怀疑那些神使已经注意到这里了?” “可能还没有明确注意。”陆迩提供了自己的判断,“这些墨绿瞳的野兽,应该是神使的斥候。” “斥候是什么?”战有些好奇。 “大概是指……负责打探消息的人。” 角严肃了一些:“这就是问题——神使可以把普通的野兽转变成和他们一样的家伙。” 这些野兽明明不是兽人,却有点人的情绪,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战坐下来,敲了敲腿:“那个黑河部落不是有个神使在吗?我们去抓他问问!” 角对这个提议倒是很赞同:“可以!” 陆迩有些无奈:“马上就是寒季了,你们要现在去吗?何况角你本来就是神使们的目标,你直接过去不是羊入虎口?” 战拍了拍胸:“我去!” “现在去打草惊蛇。”陆迩摇摇头,“其他部落把神使奉若神明,你们去黑河部落抓走神使,找不找得到神使造成神罚的证据?找不到的话,让其他部落彻底敌视我们怎么办?” “那我们怎么办?” 陆迩想了想,转身从屋里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战的手心:“用这个把那个神使引出来。” 战看着这个红红的东西,疑惑地闻了一下,旋即打了个大喷嚏:“这什么东西!” “这是辣椒。”陆迩微笑解释,“神使似乎正在通过这个找人。” …… 战和角商量了许久作战策略,最后暂时敲定,等寒季到了最冷的时候,就对在黑河部落停留的那位神使下手。 那个时候大部分兽人龟缩在家里绝不出门,他们也有足够的理由和办法让黑河部落从这淌浑水中脱离,免得给红木部落树敌。 在陆迩面前谈这些打打杀杀的东西,角本来还有些担忧,生怕陆迩反感。 陆迩看出角的心思,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放心,弱肉强食的道理我是明白的。” 不同的文明有不同的发展方式,何况人类社会的发展也经历了漫长的野蛮厮杀过程。 不过想到了文明的发展,陆迩倒是有个酝酿已久的想法,如今终于能说出口。 “角,上次我教你写的字你还记得吗?” 角当然记得他的亚兽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笔写下“陆迩”这两个字的感觉。 “你觉得……我把文字传授给大家,会有问题么?” 第62章 (62) 文字对于文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实际上,只有作为信息载体、方便传播的文字出现之后,文明才能迅速地蓬勃生长起来。信息的传递不再依赖于口口相传,学习文字的过程同样也是在开化智力。 其实现在兽人部落之间已经出现了文字的雏形——在泥土上如同简笔画一样描画大致的事物外形,就是象形文字的诞生之源。 若要任由这个世界的文字自然演变,等到完整成型的文字系统出来还不知要多久。 陆迩打算直接教授兽人们汉字。 当然,从实用的角度,陆迩不打算教导什么复杂的语法,只把常用的物品、代称、动作教导一下,至少可以保证兽人们能够通过简单的文字记录或者传达信息。 只是对于原始状态的兽人们而言,直接拿出一整套文字未免太过惊世骇俗。陆迩自认为他的智商光环还没到这种程度,能够让兽人们相信这套文字是他创造出来。 角瞬间明白了陆迩的担忧,握着陆迩的手轻轻揉了揉,仔细思忖了一会,忽然眼前一亮:“假装你能够和神沟通,从神那里学到了文字怎么样?” 陆迩愣了愣,有些惊讶地看着角:“你……” 这家伙看起来对神好像没什么敬畏之心? 出生在无神论环境中的自己也就罢了,角明明在图腾与神的文化环境中长大,竟然会提出这样对神灵有些大不敬的建议? “神……其实和那些伪神使的感觉不一样。”角拎起泥炉上的陶壶,给陆迩倒了一杯热水,回想了一下,“虽然我不能和神直接对话,但陪伴图腾的时候,图腾跟我抱怨过,说神老是捉弄他,像个坏心眼儿的大孩子——但是很大度,应该不会计较这种事。” 陆迩其实一直对角口中的神是否存在抱着怀疑的态度,听到角这样说倒是愣了一下:“那……神是干什么的?” 神之所以能够称为神,应当是能够给信仰者们提供庇佑。 虚拟的神提供的是心灵的慰藉,所以总要塑造成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形象,性格则大都与崇神文化所处的环境有关,像这样的原始部落,应该形象更偏向暴躁、易怒、杀伐果断的天灾。 如果角所说的神是这样的性格,很难让人产生畏惧之心……难道神真的存在? “图腾没有说得太明白。”角摇了摇头,“只说神为我们提供了整个世界。” 把不好解释的东西推给虚无缥缈的神倒是一个好办法。陆迩皱了皱眉:“可怎么假装呢?” 他完全没有装神弄鬼的经验。 角摸了摸下巴,一锤定音:“交给我。” …… 角的办法就是让战作为神坛部落的使者,“凑巧”发现了陆迩有和神灵沟通的能力,随后举行了一个简单的祭祀大典。 为此角专门出去转了好几圈,收集了七种颜色的鸟羽编织成漂亮的羽冠,亲手戴在了陆迩的头上。 自从他认识陆迩以来,陆迩对外貌打扮一直崇尚着干净简单就好,几乎没有花心思打扮过,简单地穿着单色衣物走来走去。 像其他年轻的亚兽们,哪怕再忙碌的时候,也会注意在身上挂些叮叮当当的骨头和牙齿做装饰,还有追求的兽人送的美丽的鸟羽。 在角的眼里,他的亚兽是最好看的亚兽,当然值得最好看的打扮。 这次找到了机会,角用上了心思,除了家里的兽骨拿来磨成小饰品之外,还把部落附近的鸟类的尾羽挨个拔了一遍。 部落附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能看到秃屁股鸟,还有几个变成鸟在附近飞来飞去的兽人差点遭了池鱼之殃。 为陆迩穿上纯白的毛衣、毛裤,在陆迩胸前、手腕、脚踝都挂上磨得十分圆润的兽骨珠串,最后是一顶七彩斑斓的鸟羽冠。 最后还用红树的汁液在陆迩双眼上下描了一道飞痕。 装扮一新的陆迩,身上少了许多平日里淡然的气质,多了几分野性而神圣的魅力,仿佛真正侍奉神灵之人;睁开眼睛时,眼中淡淡的笑意又拉近了距离,让角看得呆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头一次做这样的盛装打扮,陆迩有些不习惯:“怎么样?” 角凝视着他,感觉喉咙有些干渴,喃喃回答:“好看。” 被角这样专注而热烈地注视,陆迩抿了抿唇,耳后泛起一丝绯红,内心被喜悦悄然填满。 ——他竟然会因为这个兽人专注的目光而感到甜蜜和满足。 陆迩心想,自己这下是真的栽了。 忍住想要和角拥抱的冲动,陆迩一步一步走在临时搭建的祭台上,手持着玄草,故作严肃地仿照角和战昨天晚上特训给他的祭祀动作,最后将玄草举到头顶用火把点燃,看着那些玄草散发出奇异的香味化为灰烬落下。 这些玄草是战从野外找来的,陆迩从未见过,据说是神坛部落的祭祀才能用的特殊植物。 下面战和那两个神坛部落一起来的兽人把提前抓好的几只野兽一齐断头,让兽血铺洒在地上。 原始而野蛮的祭祀上,本该如此神圣的时刻,陆迩脑袋里却在想着这些玄草的属科和实用价值。 就在玄草尽数燃尽的时候,陆迩准备放下手,忽然感觉手指上那枚沉默了很久的指环轻轻震动了一下。 随后,陆迩那双长长的鹿耳轻轻动了动。 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似乎听到了一声悠长而含糊的咕哝声,仿佛一个旧病的老人叹息、又好像垂髫的孩童在欢呼。 再仔细听过去,又什么声音都没有,好像刚才只是风声太急带来的错觉。 …… 祭典很成功,所有人都很理所当然地接受了陆迩能够和神沟通的事实。 毕竟陆迩带给他们太多的惊喜,和神交流也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随后陆迩宣布他从神灵那里学到了文字,开办了“教育班”,要求部落里适龄的兽人全部要上,老兽人、老亚兽根据兴趣选上。 神坛部落来的三个兽人陆迩不作要求。 战对陆迩提出的文字极为好奇,主动参加了课程班,倒是另外两个兽人一个对毛衣感兴趣、一个对食物感兴趣,都没来参加。 给一无所知的人启蒙文字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情。 陆迩回想着自己上幼儿园时的课程,自己编写了基础的教材,制订了大约的课程安排。 除了识字之外,陆迩还安排了数学的课程。 数学在现在的阶段比识字作用还要大。以前陆迩简单教导过几个比较聪明的兽人基础运算,像小狐狸利,现在甚至可以充当小老师用。 在陆迩“备课”的过程中,一场大雪宣告着寒季的正式降临。 绵长的大雪落下,结束了寒季之前的忙碌期,所有的兽人都窝在家里惬意地休憩。 火炕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整间屋子都变得暖洋洋,关键是还没有烟气和炭灰,覆盖空间还大,比以前的暖炉强多了。 厚厚土砖墙壁阻拦了热量的流失,铺满柔软兽皮的炕上摆上小桌子,放些肉干红薯,手里把处理过的兽毛缠成毛线,做些细致的手工活,其乐无穷。 陆迩就在这个时候宣布的开课。 一次性教导全部兽人肯定不现实,陆迩给他们分了班,每次来他家里一批,在地上指导他们写字。 数学方面,在陆迩这里上过课之后,会到利那里做二次复习。 利教课虽然不太够,但批改作业还是没问题的。 在所有的“学生”中,角毫无疑问是最认真的一个。 他每天都陪着陆迩一起上课,拿着树枝在地上跟着陆迩一起写,下课之后还会自己琢磨,甚至晚上偶尔也会找陆迩开小灶。 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带的学弟学妹也不少,像角这样勤奋的学生也不多。 为此陆迩还有点好奇:“这么喜欢识字?” 角在地上工工整整写了个“田”字,抬起头看了陆迩一眼,摸了摸脑袋:“我想早点学会,帮你教课。” 他看陆迩上课时反复叮嘱、挨个检查的样子实在是太过心疼。 最初的几天,陆迩上完课之后嗓子都有些哑,喜欢的辣味食物都不敢吃。 “而且……”角又顿了顿,微妙地有些不好意思,眼睛还望着陆迩,声音却放低了一些,“我想多了解你。” 这些充满魅力的方块字都是陆迩诞生的世界里的结晶。通过学习这些问题,角觉得自己距离触摸到真实而完整的陆迩又近了一步。 陆迩怔了怔,在角灼灼的目光下耳根有些发烫,忍不住笑了一声:“那我多教教你。” 角“嗯”了一声,轻轻挠了挠陆迩的手心,目光在陆迩身上流连了一下,喉咙微微动了动。 其实还有个原因他没说。 寒季里窝在家里无事可做,每天都抱着他的亚兽亲昵,如果不给自己找点事情分散注意力,他恐怕早就忍不住了。 但是不行,现在陆迩肚子里有个小崽子。 他得克制住。 …… 茫也参加了陆迩的启蒙教育。 他的眼睛虽然看不清,但不耽误他想识字识数的心思。 因为茫只是看不清、而不是完全看不见,正常上课的时候陆迩提前在他的座位前面用粗一些的树枝写好要学的字,让茫用手指学着描。 茫学起来也很认真,课上会变成胖熊——据说是因为他变成兽型之后的听觉更加敏锐,记忆力也更加深厚。 就是坐在胖熊旁边的战有点不太舒服。 因为茫变成兽型之后占据空间变大,他和红熊毛茸茸的身体靠在一起,经常听课听着听着,就看到一缕红红的毛毛落在身前; 而且站起身来之后,他身上总是会沾上不少熊毛。 战有些无奈:“茫,你掉毛是不是有点太严重了?” 红熊侧过头看他一眼,歪着头没太明白。 战这才想起来茫的眼神不好,肯定看不清脱落的毛毛,就把自己身上的毛毛拢起来放在茫的爪子上:“你闻闻。” 茫这才反应过来,屁股往旁边挪了挪,尽量离战远一点。 下课之后茫还特意找陆迩问了问:“哥哥,我上课的时候掉很多毛吗?” “嗯,别担心,正常现象。”陆迩摸了摸他的脑袋,笑着道,“说明你要长大了。” 之前茫疯狂掉毛的时候,陆迩就担忧地问过腾,腾让他不用担心:“茫到发育期了,他身上的毛会替换成成年熊的硬毛。” 想起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茫还是那个站在门口怯生生喊“哥哥”的小少年;不过短短两年,茫就进入发育期,很快就能成年了。 陆迩心里感慨了不少,和角提起这件事的时候,角反而很高兴。 那只小胖熊仗着弟弟的身份,用柔软的红毛疯狂吸引陆迩,他看得不爽很久了。 等茫彻底进入发育期,身上的毛毛都会换掉。而从目前的情况看,陆迩对硬毛没什么太大的兴趣。 意味着他就少了一个毛茸茸的“情敌”! 茫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脸色垮了下来:“哥哥会不会不喜欢我了?” 陆迩没他们想得这么多,顿时一愣:“为什么?” 茫小声道:“因为我没有毛毛了。” “你只是换毛,又不是彻底没了。”陆迩有些哭笑不得,摸了摸他的脑袋,感受到茫的头发的触感已经从以前那种带着点绵细的柔软变成了蓬勃的硬实,笑着安慰他,“不管你的毛毛变成什么样,你都是我的弟弟。” 被陆迩安慰之后的茫高兴了不少,脸色也开朗饿起来。 “你记得把毛毛收集起来,以后可以织成毛衣。” …… 除了习字识数课之外,日常的兽人特训也没有停下。 战的到来带来了神坛部落更新颖的训练法,与陆迩提供的现代锻炼经验结合,让兽人们处于痛并快乐着的阶段。 看着角这么尽心尽力地训练红木部落的兽人,战皱了皱眉,找了个时间拉着角私下询问:“哥,你打算一直留在这里?” 角有些奇怪:“怎么了?” 他的亚兽在这里,他还要去哪? 战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恨不得把角脑袋里的水晃出来:“哥,你好歹是我们神坛部落的圣兽、未来的首领,干嘛一直留在这种小部落里?” 角神色不变,淡淡地扫他一眼:“你想说什么?” “这阵子我已经打听清楚了,红木部落里这些稀奇古怪的好东西都是绿耳研究出来的吧?”战认真地分析,“既然他是你的亚兽,何必留在这种小部落里?等绿耳生了崽儿,带着他回神坛部落不就好了?咱们部落里不论人口还是地盘都比这个小部落强的多。等父亲年纪大了把首领让给你,你想干什么不都可以?” 角看着这个弟弟,眼神琢磨不清,忽然问了一句:“你不想当首领?” 战愣了一下:“什么?” “如果我不回去,首领就是你的了。” 战这才反应过来,勃然大怒,差点想对着角砸上一拳:“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首领之位就不让亲兄弟回来的人吗!就算你回去了,首领的位置我也会堂堂正正抢过来的!” 角上下打量他一番,“哼”了一声:“小时候我有什么东西你都来抢。” “那也是我自己凭实力抢的!”战愤愤不平,“而且你哪次让我抢到了?” 每次他去抢角的食物,最后的结局都是被角狠狠揍一顿! 谈到了年少往事,两兄弟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战沉默了一下,又问:“哥,你到底怎么想的?” 角仰起头看了一下风雪弥漫的天空,轻轻拍了拍旁边的砖墙,碧潭一样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暖意:“我在这里度过了……嗯,算一下的话,有十年以上。” 他转过头来,“红木部落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处。” 战下意识想解释:“部落当初驱逐你是为了……” “我知道。”角打断他,“我没有责怪部落的意思,但我确实已经习惯了红木部落的生活;再说……” 角神色严肃了一些,认真地看着自家弟弟,“你以为陆迩是我的附庸吗?我想带他去哪里他就会跟我去哪里?” 战又愣了愣。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没有强悍战斗能力的亚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兽人的附庸甚至奴隶。 富强如神坛部落,没多少温饱压力,亚兽们的地位还算不错,大多数事情也要看他们的伴侣和父兄的意见。 战有些难以理解角的想法。 “你觉得,陆……绿耳必须要依赖我才能活下去吗?” 战刚想毫不犹豫地说“是”,话到了嘴边却顿住了。 如果像其他大部分部落那样,食物全部依赖狩猎,那柔弱无力的亚兽自然必须依托着其他人才能生存;但在陆迩的手下,土地里可以长出丰富的食物,滋味远比野兽肉更好、自己畜养着家畜,甚至还垒起了坚实的墙壁…… 兽人们不可或缺的位置,似乎只剩下保护人身安全这一项。 然而一般点燃着火把的部落,野兽们都不会轻易靠近,再加上那威力巨大的弓弩…… 战张了张嘴,忽然感觉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他才叹了口气:“哥,你怎么找了个这样的亚兽?” 角笑了,眉眼之间溢满了得意:“我就喜欢他。” 战看着散发着浓郁的甜蜜酸臭味的亲哥,酸溜溜地道:“找个亚兽,把自己赔在这个小部落,也就你能干得出来。” “红木部落不会一直这么小的。”角对这一点非常自信,“它会越来越大,甚至有一天说不定能超越神坛部落。” 他看向战,眼里带上了一丝嘲笑,“你就是因为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劝我带绿耳回神坛部落的吧?” 战“哼”了一声,不予置评。 “这事你担心也没用,红木部落不会是神坛部落的敌人。”角摆摆手,“不如想想我们怎么合作吧。” 两个人谈完,角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看着战,神色认真地补充了一句,“对了,还有一件事——关于神坛部落的首领……如果我回去,你是绝对不可能赢过我的。” 说完角拍拍战的肩膀,转身离开了。 战:“……” 好想弑兄。 可惜打不过。 …… 为了训练警觉性,角偶尔会在夜晚突然召集兽人们集合。 陆迩入睡的前半夜睡眠很稳,后半夜容易醒,角就在前半夜起床,临走之前在陆迩脸上亲一口,才冒着雪出门突袭不幸的兽人们,把他们叫起来出去特训。 白天上了一天课的兽人们打着哈欠被角拉出去,胳膊和腿上都绑着沙袋,苦哈哈地特训到天都亮了才被允许回家。 角和勇、烈、战一起回来的时候,陆迩正靠在门口看雪。 见他们回来,陆迩回屋提了一壶姜汤,面带微笑:“喝点姜汤吧。” 祛寒保暖,避免感冒。 烈和勇也过来蹭了一下姜汤。 陆迩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们,有些迟疑:“你们的衣服……?” 角看过去,才注意到烈身上穿着有点紧巴巴的灰色毛衣、勇身上穿着有些宽松的橙黄色毛衣。 以前他们两个的毛衣是互相换的,没想到今天换了过来。 因为毛衣的颜色和他们的头发颜色一致,显得格外和谐,昏昏沉沉特训的兽人们竟然都没注意到。 比起角,陆迩看到的更多。 ——勇和烈这像是起床的时候慌慌张张穿错了衣服啊…… 他眯了眯眼,冷不防问了一句:“勇,还需要治疗撕裂的药草吗?” 勇正从烈手里接过一杯热腾腾的姜汤,正要喝,被陆迩的话一吓,手一抖,姜汤泼在了手上,“嗷”地一声直接被烫成了花豹。 花豹甩了一下爪子,舌头轻轻舔了舔,胆战心惊地看向了陆迩。 陆迩的眼光却被花豹的身体吸引过去了。 他惊讶地打量着花豹光滑流畅的身形:“勇,你身上的毛衣呢?” 第63章 (63) 兽人们在兽型和人型之间切换的时候,身上的衣物饰品不会随之变换,只有变成人形之后腰间会有一条小兽皮裙遮住关键部位。 这也导致兽人们很少正儿八经的穿衣服——多数兽人的兽型和人型的体态差距太大,变换的时候衣服要么被撑破、要么太宽松脱落到地上。 就算刚好合身,身上包着东西行动也很不方便。 之前陆迩带来毛衣的时候,兽人们大多数都编好毛衣送给了亚兽,少数几个可怜的单身汉、连送毛衣的对象都没有的兽人给自己织了也很少穿,生怕紧急状况变身兽人的时候把毛衣撑破。 勇和烈是两个异端,天天穿着互换的毛衣招摇,引来部落无数侧目。 他们两个的兽型比人型体态颀长一些,倒没有宽多少,所以变成兽型之后的毛衣还算合适。 其他人总觉得互换毛衣的操作有点古怪,但是看他们神色很正常的样子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但是刚才勇变回兽型之后,身上的毛衣不翼而飞! 花豹这时也感觉到异常,怔了怔,原地一滚又变回人型,发现毛衣还好好地穿在身上。 陆迩过去在勇周围看了一圈,心里浮现出一个猜想,看向了烈:“烈,你变回兽型试试看。” 烈依言变成了灰狼,身上果然也没有毛衣的影子。 陆迩凑过去,想伸手摸一把灰狼的背毛,抬头就看到角充满醋意的委屈眼神,差点笑出声。 考虑到角的感受,陆迩没有上手,叫勇过来,指了指灰狼的背毛:“勇,你摸的多,感受一下烈这里的毛毛有没有什么不同?” 勇脸色一僵:“我没怎么摸过啊!” 不过陆迩的请求肯定有他的意义,勇虽然嘴上这么说,还是依言过来在烈的后背上捋了捋。 灰狼感受着勇温热的手的爱抚,亲昵地在勇胸口蹭了蹭。 摸了两把,勇察觉到了异常,迟疑地道:“好像……厚了点?” 这里的毛毛的厚度比他平时摸起来的感觉厚实了不少。 陆迩点点头,证明了心里的想法:“也许兽人们自己的毛制成的衣物,穿在身上可以无缝在人型和兽型之间切换。” 就像兽人们的兽皮裙一样,从兽人身上脱落的这些毛毛,仍然和它们的主人有着某种联系。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显然兽人们换下来的毛毛最适合的用途还是用来制作专属于兽人的贴身衣服。 陆迩不由自主看了角一眼,忍不住想象了一下角穿着纯白的毛衣、顶着一头银白的短发将会显得多么高冷禁欲。 以前陆迩就头疼过怎么解决兽人们的衣服,还考虑过怎么寻找具有弹性的材料;结果现在才发现,答案其实就在兽人们自己身上。 “你们可以考虑把毛衣改一改大小换回来穿。”陆迩对烈和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这样哪怕狩猎的时候也可以穿。” 烈变回了人型,铅灰色的眸子扫了勇一眼,有些犹豫。 ——他当初送自己的毛毛给勇,就是想让勇全身都裹在自己的气息里。 现在换回来,不就没用了吗? 不得不说,强悍的兽人大多数都是占有欲极强的生物。 无论烈也好、角也要,看中的猎物都想从头到脚、从内到外完全覆盖在自己的气息下。 和角在一起之后,陆迩大致理解了兽人们对自己喜欢的对象是多么小心眼,之前又看出了烈和勇的关系,现在大致猜中烈的心思,补充了一句:“反正你们两个的衣服都在一起。” 这句话打到了烈的心坎里。他点了点头,神色如常:“我去找白须帮忙。” 白须和多羽现在住在一起,编织手艺突飞猛进,把毛衣大小调整一下应该不难做到。 勇差点跳起来:“要找姆父?” 虽然换毛衣这件事是陆迩的意思,但自从那天喝醉酒之后,勇一看到白须,下意识就觉得心虚,总是刻意跟烈保持一点距离。 烈转过头看着他:“怎么了?” 对上那双看起来有点凶的铅灰色眼眸,勇结巴了一下:“没、没什么……” 陆迩看在眼里,含笑不语。 他大概清楚勇和烈在打什么机锋,但这是那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陆迩不打算多管闲事。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在为了最基础的生存而努力,道德和是非观都很原始;但相对的,他们对欲望和感情的追求也更加野性,几乎不存在内心的束缚。 来自现代社会陆迩自然清楚“性取向”这个词划分之下的小众群体面临的压力和歧视,不打算把那些条条框框带到这个世界来。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银发的狮子兽人,正好对上角的视线,微微一笑。 何况如果按照现代社会的审美看,他现在也弯了。 …… 陆迩的新发现让部落里的兽人们惊喜不已。 他们也知道那柔软舒适的毛毛做成的衣服穿起来特别舒服,但他们随时随地都要应付野兽的袭击或者变成兽型做苦力,真要穿衣服,损毁率肯定不小。 从自己身上脱落的毛毛要攒着用来讨好亚兽,哪怕康这种没人可送、给自己织了一件衣服的兽人也不舍得穿出去。 因此这么久以来竟然从未有人发现过。 而得知自己的毛毛织成的衣服可以在变成兽型的时候回归到自己身上,兽人们立刻充满了热忱。 像烈和勇这样能简单修一下就互换的情况,在其他兽人和亚兽的伴侣关系是不存在的。 他们只能重新织。 但是他们上一次替换下来的毛毛都已经拿去给自家亚兽们织成衣服了,只能期待着寒季结束的换毛。 这时那些单身兽人们可算是扬眉吐气了,穿着合身的毛衣走在雪地里昂首阔步,时不时变成兽型摇头摆尾大肆炫耀。 酸的一些兽人甚至想直接剃了毛织毛衣。 那些兽形身上几乎没毛的兽人、像实,就只能抱着滑溜溜的自己欲哭无泪。 没毛没人权?! …… 陆迩把他的一身纯白的毛衣毛裤拿出来在角身上比对了一下,叹了口气:“估计很难改。” 他和角的体型差距太大了。 “以后再做。”角按住他的手,在他手心轻轻揉了揉。 他要他的亚兽一直穿在他的毛毛里。 “全靠兽人们自然脱落的毛发,估计很难满足对衣物的要求。”陆迩沉思起来,轻轻敲了敲下巴,忽然想起一件事,看向了角,“你当初剪毛,用了多久重新长出来的?” 当年角为了阻止陆迩把勇的毛毛穿到身上,咬着牙剃了自己的鬃毛,好久一段时间都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变回兽型。 提起这件事,角至今还有点羞赧,赶紧咳嗽了一声,努力想了想:“大概……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的话,感觉还可以。”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陆迩就宣布了他的建议:“这个寒季,建议大家定期进行毛发修理。” 兽人们面面相觑:“毛发……修理?” “定期把你们兽型的毛毛剪下来,可以做成穿在你们自己身上的衣服。”陆迩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毛衣,“每年换一两次毛,根本做不了几件衣服;剪掉毛大家也不用担心,过一阵会重新长出来。” “可是剪了毛好丑。”一个兽人小声道。 他之前在兽潮里受了伤的时候,为了方便敷药包扎,肩膀上有一块地方的毛被剪掉了,后来那一块光秃秃的无法直视。 “放心,如果要剪的话,不会整个剪秃的。”陆迩大略比划了一下,“会留下大概这么长,也不会每个部位都剪。” 现代社会的宠物们修理毛发剪丑了都会自闭,何况是兽人们呢? 寒季里他们本身也需要毛发御寒,肯定不能直接剪秃。 “当然,这个不强求,只是给大家一个建议。”陆迩最后拍拍手,“需要的话可以联系角。” 角之前给自己剪过毛,这次自告奋勇做“理发师”。 出于对陆迩的信任,不少渴望衣服的兽人都去找了角。 角极为满足——虽然他现在和陆迩完完全全在一起了,可陆迩毛绒控的本质没有改变,一旦路上碰到毛茸茸的小动物,眼神总是往那边瞟。 成年的兽人还好,只是看看就罢了,小崽子们喜欢跟陆迩亲近,陆迩也毫不拒绝挨个撸毛…… 这次角已经暗搓搓下了决心:等给那几个毛特别长、特别吸引陆迩眼光的兽人和幼崽们理毛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给他们理秃! 就推说自己操作不熟练嘛!反正毛毛给他们也是用来穿毛衣的! 陆迩没看出角的小心思,只在角给毛茸茸的兽人们剃毛的时候坐在一旁欣赏那些全身长毛的兽人们。 一边看一边猜测那些颜色各异的毛毛们摸起来是什么手感。 角注意到陆迩的眼神,心思不爽,给手底下的毛狐狸剃毛的时候就没控制住。 利剃完之后对着一旁的水盆看了看自己的倒影,被里面几乎全秃的狐狸丑得呆住,过了半晌才“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 战对毛衣虽然兴趣很浓,但一想到要剃掉自己身上漂亮的纯金色毛毛,他还是选择了放弃。 狮子的鬃毛是公狮子最骄傲的东西,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愿意剃掉自己鬃毛的狮子! 倒是他的两个同伴,快快乐乐地去角那里剃了毛,抱着满怀的毛毛回来,跟着红木部落的人学起了织毛衣。 战看得极不顺眼:“你们两个倒是把自己完全当作红木部落的人了啊?” 两个兽人对视一眼,暗地里撇了撇嘴,心里都清楚战这八成是在角那里又吃了亏,把不爽迁怒到他们身上。 对于战和角,两个兽人的态度完全是袖手旁观谁也不站。 神坛部落的首领传承基本都在狮子兽人之间流传。虽然每次首领交替都可以接受任何兽人的挑战,但实际上这么多年以来,神坛部落的其他兽人们的实力都被狮子兽人稳稳压着。 长久下来,他们也习惯了狮子兽人的领导。 这一代首领正处于年富力强的年纪,暂且不担心首领更替问题;而首领的两个兽人幼崽——也就是战和角,都格外的优秀。 小的时候他们两个在同龄的兽人之间就格外突出,体毛异色、又更胜一筹的角被认为是天降瑞兽,交给图腾亲自教导。 后来神坛部落遭遇大难,叛徒引敌、图腾陨落,角也随之失踪。令神坛部落的普通兽人们奇怪的是,首领虽然很思念他的幼崽,却没有大张旗鼓地寻找,象征性地在部落周围搜寻了一番就算完了。 现在在祭祀的建议下,才派出了三个人去找流离失所的角。 实际上这么多年过去,神坛部落的大部分人都认为那个小狮子已经不在人世了。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角竟然活得好好的,而且实力仍然比战更胜一筹! 对部落的普通兽人们来说,首领越强大,意味着部落就会越强大,所以他们对战和角的斗争乐见其成。 只不过战输得多,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就会迁怒他们——不就是因为扫猪圈的时候他们跑了么,至于这么小气吗! 两个兽人脑袋一转,就想到了合适的理由:“我们这不是想学会了之后带回神坛部落去吗?” 看到红木部落这么多的好东西,两个兽人的第一反应也是想把如同百宝箱一样的陆迩请回神坛部落去。 但是现在陆迩肚子里怀了崽儿,估计未来一年都不会去神坛部落……这样的话,他们可以先学一些简单的工艺带回去。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自己也眼馋那帅气的毛衣,穿上之后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一定很能吸引亚兽的目光。 神坛部落是一个亚兽远远少于兽人的部落,像战这种外貌英俊、实力强大的兽人是不会懂他们的酸楚的。 战一想感觉也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我也要学。” 左边的兽人眼前一亮:“你也要去剃毛?”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角会把战的毛毛理得多丑,到时候他们正好看看神气的狮子兽人剃了毛会是什么样子…… 战岂会看不出他的心思,微笑着从背后抓出一把红彤彤的毛毛:“我用这些。” 另一个兽人凑上去嗅了嗅,有些疑惑:“熊?你哪来的?” “那个叫茫的红熊掉毛都掉我身上了。”战撇了撇嘴,“陆迩要我们上课之后整理干净座位,茫看不见我就帮他一起整理了。” “但是就这么点毛……能织个什么?” 战手里就这么一把毛毛,恐怕连个帽子都织不起来。 战看了看,也觉得有点少,皱眉想了想,嘟囔了两句:“我就学一下怎么做……不行我去找茫借一点。” 反正那只熊这些日子的毛疯狂地掉,应该不会介意吧? …… 这一次的大雪下了十多天,比当初在红木部落旧址的时候那次寒季下得更久。 今年的寒季也许比去年更冷。 雪停之后,四合院的除雪工作开始了。 如果屋顶是像陆迩原计划的瓦片屋顶,雪会自己滑落,不会堆积在上面,不需要针对屋顶除雪;但因为时间紧张没空研究瓦片的烧制,所以现在屋顶还是以枯枝、草席、兽皮堆积为主。 因为有房梁的存在,屋顶十分稳固,兽人们踩在上面也很安心,挥动着木掀把厚厚的积雪铲下来。 院子里、道路上的雪也要清理,不然冻结成冰之后很容易滑倒。 角把他们院子里的雪堆起来,没有弄到外面去,而是在靠近他们家的门口堆成了一个大雪人。 不对,是大雪猫。 这个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放到无数倍的猫崽儿,歪歪扭扭的耳朵、支棱不起来的尾巴、还有引人瞩目的碧绿双眸…… 陆迩抱着小腹扶着腰走出房门,就能看到这只熟悉的大雪猫,神色微微一怔,眨眨眼,双眸中流露出一丝暖意。 去年的寒季,似乎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角“死里逃生”归来没多久,问他有什么愿望。 当时他没有多想,随口说了一句“想再见到小咪”,然后就看到狮子兽人一脸纠结地出去了。 再回来的时候,带他去他以前那个试验田附近看了一下,看到了精心堆积而成的大雪猫。 当时陆迩只觉得有些些微的感动;如今看来,那雕琢积雪的认真、为他挡落雪的细心中蕴涵了多少爱意呢? 陆迩轻轻抚摸了一下自己小腹,看到他的兽人站在院子里望着自己,银发与积雪相映成趣,碧绿的双眸中盛放着比落雪更纯粹的情意。 陆迩独自一人生活了这么多年,以前用理性思索时,总无法接纳另一个人到他的生活里,也难以想象和另一个人组建家庭的意义——难道只是为了忘带钥匙的时候有人开门? 但他现在和角真的在一起,才发现和这样一个人结为伴侣是多么的幸福。 尽管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心心相印也才月余,可陆迩已经能想象到他们白头偕老的模样。 那时自己的头发会不会像角一样变得银白、那时的寒季还能有这样大的雪猫吗? 毫无理由的想象让一贯以为自己只会理性思索的陆迩感觉诧异不已。 从他开始为了角纠结、逃避、焦虑开始,他好像就和以前不一样了。 ——但是,这样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陆迩走过去,伸手摸了摸这只雪猫的眼睛,笑了起来:“这次是萝卜?” 青萝卜是寒季里他们能吃到的少数菜品之一。 角摸了摸下巴,看到陆迩笑得开心也觉得很高兴:“我看萝卜是圆的,比较像。” 他注意到陆迩一直在摸着肚子,顿时有些担心,“怎么了,肚子不舒服?” “这倒没有。”陆迩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我就是感觉……好像大了一点。” ——按照时间算,现在才两个月左右,按照人类的妊娠周期看应该还不显怀啊…… ——难道是他吃胖了? 角呆愣了一下,顿时浮现起惊喜之色,凑过来伸手就想摸:“让我看看?” “咳。”战站在自己住的房屋门口,叹着气,“为什么我每次都能看到你们在亲热?” 角动作一顿,没好气地看过去:“我还想问你呢,又有什么事?” 战几乎想翻白眼:“哥,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什么?” “我们不是要去逮住黑河部落那个所谓的神使吗?”战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该做准备了吧?” 虽然他们的计划是在寒季里最寒冷的时候引那个神使出来,但也不可能到时候临时突击,肯定要提前打探消息、布置陷阱。 提到正事,角不情愿地把手从陆迩肚子上拿开,正了正脸色:“先派人去黑河部落打探消息。” 确认那个神使现在还在不在黑河部落、相貌、性格分别是什么样。 “谁去?” 角思索了一下,想起一个人选:“这次跟你来的两个人,有个人兽型好像是雪豹?” 雪豹适合在雪地里行动,作为斥候打探情报再合适不过了。 角自己倒也合适,但黑河部落的人很多都被他打过,身上还带着生命之心,目标太明显。 那个兽人也很痛快地接受了任务,化成一只白色的豹子出了门。 大约半个月之后,雪豹带来了准确的消息:“那个神使还在黑河部落,眼睛是墨绿色,头发和兽皮裙都是橙黄色,没见过他的兽型——据说还在寻找跟一种红色刺激植物有关的人。” 第64章 (64) 神使是他们的敌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角和战制定计划的时候,最优的结果就是直接把那个神使生擒,至少也要杀死。 黑河部落的新位置就在红木部落的上游,角打算明年回一趟神坛部落,怎么能容许这么一个大地雷留在红木部落附近? 角实际上没有和真正的神使交手过,就算见神使也只是在儿时观战看过一眼——那时候他没有参战的实力,惊鸿一瞥之后就被图腾紧急叫走了。 而十年前那次战斗之后,神使们也没有再次袭击神坛部落,似乎没有生命之心的神坛部落对他们来说就毫无价值。 这十年来,神坛部落从被袭击的损失中恢复过来之后,反过来寻找过多次神使的踪迹,誓要为图腾报仇雪恨。 但因为神使们总能避入神罚的废土中,而一般的兽人们根本无法踏足神罚的土地,每次都让他们逃窜了出去。 因此他们能参考的也只有那一次袭击战斗。 “当初主要是有叛徒刺伤了父亲、还毁了部落的墙。”战坐在桌子旁边,手里轻轻转着一个脆脆的胡萝卜,“实际上单个神使的战斗力和我们差不多。” 角也赞同这一点:“如果他们真的战斗力很强,也不会这么多年都避着神坛部落走。” “不过有一件事要提防……那些墨绿瞳孔的野兽。”陆迩的肚子已经开始显怀了,坐在炕上微微皱眉,“那些野兽我们碰到不止一次,如果神使有很多这种使役的野兽、甚至能形成兽潮怎么办?” 他们遇到了两次墨绿色眼眸的野兽,一次在兽潮,一次在寒季前刚得知有孕的时候。 那些墨绿色瞳孔的野兽不是兽人,但智商和情绪又比一般的野兽高明,被那些野兽盯着总会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陆迩担忧的就是神使能够使役很多这种野兽,形成兽潮的话,对角他们的安全必然是一种威胁。 兽潮的锋势锐不可当,任何人都没法阻挡。 因为当初神坛部落遇袭的时候,没有多少这种墨绿瞳的野兽,所以角其实倾向于那种野兽的数量不会很多,但小心谨慎必然是没有错的。 “我们就……四个人,也没法顾虑这么多。”战指了指房间里连同陆迩在内的五个人,有些无奈,“当初出来的时候可没想到要生擒神使。” 陆迩看了看一脸理所当然的战和另外两个兽人,迟疑了一下:“不考虑让红木部落帮忙吗?” 红木部落的人口虽然比不上那些大部落,但兽人们的种类也还算齐全,经过角坚持不懈的特训,他们的实力也都可以。 就算不做主要战力,打打辅助应该是没问题的。 战脸上的诧异证明了这只金发的狮子从来没这么想过。 “是考虑保密因素么?” “这倒不全是。”战沉吟了一下,还是道,“只是这些年神使能够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很多兽人都觉得他们就是神的代名词……如果我们说要去抓神使,你们部落的人会赞同吗?” “神坛部落没有澄清过?” “我们通知了几个大部落。”战摇摇头,“一般的小部落就没怎么说过了。” 小部落的出现和消亡的速度太快,又经常迁徙,挨个通知太不现实了。 陆迩按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抬起头来谨慎地道:“虽然我不清楚其他部落怎么样……但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应该不会过度相信神使的存在。” 对“神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的信仰大多数源自精神上的依赖。遭遇了无法抵御的天灾**,便想通过信仰神灵获得庇佑。 干旱缺水、猎物稀少、兽潮袭击、寒冷饥渴…… 更多的时候,这种心灵上的依赖是给现实中遭遇的不幸找一个合理的理由。 并非是自己真的“不幸”,而是自己触怒了神灵导致的不幸。 当灾难变得有规律有道理,对它们的恐惧也会随之降低。 随之而来努力活下去的希望就能一直恒久不息。 越是艰难的环境,越需要希望。 而对于红木部落的兽人们来说,当不确定的狩猎在他们生活中的成分大大降低,稳定、规律的农耕带来的收获给了他们比信仰更强烈的安定感。 陆迩相信,红木部落兽人们的希望都落在他们自己的手上,而不在遥远的“神”和神使身上。 角思索了一下,也赞同陆迩的意见。 战见他们都这么想,耸了耸肩膀:“好吧,既然你们都这么想。” 以防万一,角先只把腾叫了过来,把他们的计划透露了一部分。 还打着哈欠的腾果然吃了一惊:“你们要抓神使?” 随后角向他简单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身份和神使的真相,让腾紧紧地皱起了眉。 一时间接收到的信息量太庞大,他需要整理一下。 比起从未见过的神使,腾对亲手养大的角更加信任,看了陆迩一眼,见陆迩也站在角这边,最后做出了决定:“既然这样,部落里的战士你可以带去用。” 他认真地嘱托了一句,“不过,要好好保护他们。” 跟传说中的神使战斗,还是让他颇为担忧。红木部落现在的年轻人大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如同他自己的孩子一样。 角点了点头:“放心。” 他和红木部落这些兽人们相处这么多年,感情自然不浅,不会送他们去死。 …… 和陆迩想的一样,角叫来的兽人们在最初的吃惊后,很快就接受了“抓捕神使”的任务要求,并对神使带来神罚这样的天灾义愤填膺。 要不是因为神罚,他们也不会被迫离开已经开垦好的土地。 尽管新家的环境也很不错,现在他们也住上了厚实安逸的砖房,但这不能抵消他们一路颠沛流离的困苦。 考虑到隐蔽性,角没有带太多的人去。 挑选了几个行踪隐蔽、身形灵活的兽人帮忙做包围、又选了两个能够飞行的兽人当探子。 腾一到寒季就犯困,而且部落里也需要一个强大的兽人坐镇,角就没让腾一起去。 勇和烈这两个红木部落除了腾和角之外最强的两个兽人,角准备也只带一个去,最后选择了更加灵活的花豹勇。 陆迩也提供了他力所能及的帮助——他培育了几根新的辣椒,交到了负责去黑河部落引诱神使出来的雪豹兽人手里。 未虑胜、先虑败。 倘若他们抓神使的行动失败,不能让神使找到红木部落来。所以负责引诱神使的就是“外来户”的神坛部落三人组了。 神使现在拿着辣椒找人,陆迩和角私下商量过,猜测的最大可能就是当初陆迩在神罚土地附近尝试过的辣椒种子。 当时陆迩用灵水没有栽培出来,但谁也无法确定神使是否有能够定位灵水的能力,也不确定后面那株辣椒发生了什么。 上次陆迩在假装祭神时又一次感受到灵水指环的震动后,灵水指环的秘密越来越吸引他们的注意。 第一次灵水指环的震动是在他们遇到神罚的时候,第二次灵水指环的震动是祭祀神灵…… ——难道灵水指环和神有关系? 陆迩和角研究过,角表示从未在神坛部落中见过这样的东西,也没有听图腾提到过。 只是这个指环毫无疑问和这个世界面临的危机有着很深的关系。 陆迩甚至怀疑自己的穿越也和它有关。 若非自己现在肚子里多了个崽儿,陆迩甚至产生了想和角一起去神坛部落询问一下祭祀的冲动。 当然,现在如果能从神使嘴里拷问出相关的信息,自然更好。 一切准备完毕,角准备带着兽人们出门了。 临行之前,他依依不舍地抱着陆迩在炕上温存了很久,毛茸茸的大脑袋在陆迩脖子上不断地蹭来蹭去,弄得陆迩特别痒:“别闹,该出门了。” 角紧紧搂着陆迩的上半身,不敢用力碰他的肚子,闷闷地道:“舍不得你。” 兽人们感情的表达永远那么直白而坦诚,陆迩听着兽人低沉的声音在自己脖颈处响起,心里柔软了许多:“我也舍不得你。” 角难得听陆迩说这么直接,心里高兴之余更觉得不舍,趴在他的亚兽脖子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想把陆迩的气味牢牢记在心里。 陆迩被痒得笑起来,离别的愁绪也消散了不少。 看陆迩笑了,角也轻松了许多,凑近陆迩和他交换了一个蕴含着浓浓不舍的吻。 陆迩出门送到部落门口,握着他的手低声道:“好好保护自己。” “嗯。”银发的狮子最后拥抱了一下他的亚兽,变成了纯白的狮子,带领着兽人们离开了。 望着一群兽人们在皑皑白雪的世界中奔跑离开,抚摸了一下肚子,轻轻叹口气。 腾站在他身后,也叹了口气:“我原来还想把首领之位传给角的。” 角的实力、威望、人品在红木部落都无出其右。腾当了这么多年首领,其实也有了隐退的想法。 陆迩诧异地看了腾一眼:“原来?” “寒季结束之后,角就要回神坛部落了吧?”腾感叹了一声,“那可是距离神最近的部落呢……角应该会带着你一起去吧?” 陆迩沉默了一下,忽然微微一笑:“短时间内我不会离开红木部落的。” 他在这片土地上刚刚点燃了文明之火,不能看着它茁壮成长,肯定不会轻易离开的。 角是什么打算他不清楚,但是陆迩和角在一起这么久,从没见过角流露出对首领之位有渴求之意。 不论是红木部落还是神坛部落。 不过……等到红木部落的发展彻底稳定下来、没有自己引路也能良好地发展,他倒是可以和角一起出去转一转。 陆迩脑海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在充满危险和刺激的原始世界里游历,这种想法竟然也会出现在自己的脑袋里。 ——自己也被角带歪了很多。 他抬起头眺望着晴朗而没有一丝云彩的蓝天,摸了摸自己已经很明显隆起的肚子。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带这个新的生命怎么办。 …… 角这次出门的预计时间比以前离开部落的时间要短。 黑河部落的新地址距离红木部落没有以前那么远,而且这些强大的兽人们奔跑起来速度也非常快。 但陆迩这一次对角的思念比以前更加强烈。 以前的分别,他们的感情都处于迷茫之中,不管是陆迩还是角都不确定他们能不能真正走到一起;这次是他们正式交心成为伴侣之后的第一次分别。 因此这一次陆迩对离别的眷恋不舍体会得更加清晰。 同时随着肚子越来越大,陆迩身体开始感觉到一些不利索。 走路走几步就会觉得腰酸、站久了就能感觉肚子沉甸甸的下坠、吃东西也开始挑三拣四,不是嫌弃肉肥就是嫌弃菜淡。 他心里倒也不想这么挑嘴,但是味道不对他就想吐,实在是忍不住。 为此陆迩暗地里还有些自嘲:现在他总算体会到女性生育过程的难受了。 这个时候陆迩更加思念角在身边的日子。 在身边的时候没有察觉,等到角离开了,陆迩才发现他的生活中处处都有角留下的痕迹。 身上的毛衣是用角的毛毛编织而成、桌椅板凳上的兽皮垫子是角亲手制作,甚至炕上铺着的毛毯一角,都有小咪被猫薄荷刺激之后挠花的地方。 角出了部落,腾担心陆迩自己一个人照应不好,想找两个亚兽住到陆迩这里来,也方便贴身照顾他。 陆迩至今为止唯一能接受同住的人只有角,婉言谢绝:“不用了,我又不是走不动路。” 现在他除了容易疲惫、有些嗜睡之外,平日里也没什么不妥,只是心理上有些思念角罢了。 腾还是有些不放心,就让茫经常过来探望陆迩。 除了茫之外,陆迩熟悉的兽人和亚兽们也经常过来看望他。 紫瞳心思精巧,注意到陆迩生活上没什么不遍,主要是有些闷闷不乐,就经常说些部落里有趣的事给他听。 说得多了,话题扯到了紫瞳自己身上。 紫瞳叹着气把手里的毛线搓成球:“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的兽人呢?” 陆迩记得从他穿过来之后没多久,紫瞳就在一门心思地寻找兽人,结果两年过去了,他还是单身。 “部落里不是有很多兽人在追求你吗?”陆迩有些好奇。 紫瞳外貌不差,一双紫色的眼眸也很特殊,引人瞩目。随着部落的发展,最早“洗心革面”的紫瞳在兽人们之中的评价也越来越好,追求者多了不少。 这么多人,紫瞳一个都没看中? 紫瞳撅了撅嘴:“我觉得他们都有点……呆。” “呆?” 紫瞳看了眼坐在一旁的茫。茫每天做完日常的锻炼后都会到陆迩这里来随时听候差遣。在这陆迩这里无事可缩的时候,陆迩就给他写几个文字,让他对着练习。 现在茫就专心地在地上描字,神情入迷浑然忘我,根本没看他们这边。 陆迩了然,笑了起来:“你学字的时候不也很专注?” 兽人们很快就被文字的魅力所征服,再加上这是陆迩传承自“神”的东西,还带上了一丝神圣的色彩。因此部落里有机会参与文字学习的人全都十分刻苦。 紫瞳要只是嫌弃兽人们的专注和认真,那陆迩也要笑话一下他了。 “不是!哎呀……怎么说呢。”紫瞳苦恼地挠了挠头,眼神微微抬了一下,小声道,“我想要个……绿耳你这样的兽人。” 陆迩愣了一下。 话刚说出来,紫瞳自己先红了脸,连忙解释:“我不是说我喜欢你啊绿耳……嗯当然我确实很喜欢你。” 陆迩平日里表现的气度与其他亚兽们截然不同,不论言谈还是举止,从未将自己摆在一个被保护者的角度。 紫瞳对陆迩这种气质十分敬仰,暗地里偷偷模仿过好多次,但总是徒有其形而无其神。 最后紫瞳只好退而求其次,觉得自己如果没有陆迩这样的风华,那他找一个有类似气质的兽人总可以吧! 他把毛团放在炕上,想了一下怎么措辞,“我就是想找一个很聪明、跟陆迩你差不多的兽人,不要傻乎乎的。” 最后他还补充了一句,“当然要长得好看!” 陆迩明白过来,失笑一声:“那你加油。” 他的气质来源于知识、文化、经历、底蕴,也有一部分性格的影响,肯定和兽人亚兽们不一样。 兽人们纯粹的气质也没什么不好,至少陆迩觉得,尽管最初红木部落的兽人亚兽们给他的印象不太好,但随着他们渐渐开化,他反倒觉得这些把所有喜怒哀乐都摆在脸上的人相处起来十分舒适。 等到文字的智慧推及、食物的充沛和人身的安全得到满足,兽人们之中更偏好钻研的人也可以选择文字类的工种。 到时候说不定就有紫瞳喜欢的人呢。 不过陆迩想到紫瞳刚才说的“傻乎乎”,忽然有点想笑。 兽人们性格迥异,但共同的特点都是率直憨厚,基本不会计较小事,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可不就是傻乎乎么? 尤其是那头银白的狮子。 傻乎乎地先爱上自己、傻乎乎地在自己身后笨拙地追求…… 回忆着和角从前相处中的点点滴滴,陆迩唇角微微泛起一丝温暖的笑意,向后靠了靠,让自己倚在贴着兽皮的墙上,思念起不知在什么地方的角。 …… 被陆迩想念着的角此时正蹲在堆满积雪的树上。 因为不肯剃毛,角身上没有毛衣可以穿,现在只能光裸着上身在冰天雪地里埋伏。 角对此倒是习以为常,满不在乎地躺在枝桠上,把一旁树枝上的积雪捏成一只小小的鹿形。 战也在这棵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角专心地雪鹿,有些好奇:“哥,你想吃鹿肉了?” 角不理他。 战撇撇嘴:“好嘛,知道你这是捏绿耳了。” 绿耳的两只毛耳朵就是鹿的长耳,耳尖上还有一丛绿毛,所以才得了“绿耳”的名字。 仿佛闲得太无聊了,战又跟角闲扯:“哥,你说你的幼崽,会是什么颜色的?” 他们一家人都是金色的鬃毛,只有角不知道为什么出生之后是纯白的狮子幼崽。战确实很好奇他哥再生出来的小崽子会是什么颜色。 角终于施舍了他一个眼神:“当然跟我一个颜色。” “白色的毛毛不适合隐蔽自己,抓猎物肯定不方便。”战故意反驳他,“说不定我们一家人就你特殊呢?等绿耳生出来也许还是个金毛。” 战哼哼了一声,“到时候说不定别人会误以为我才是绿耳的伴侣……” 角的注意力从手里的雪鹿上拔出来,举起拳头:“你想挨揍?” “打架也比在这闷着强啊!”战无聊地抱怨,“我们在这等好几天了,呈行不行啊?” 呈就是那个负责引诱神使过来的雪豹。按照计划,他们在这一带负责埋伏,等神使过来就出手。 角还记得小时候战就没什么耐心,没想到分别多年再见,自己这个弟弟竟然还这么浮躁。 对于势在必得的猎物,角一向极有耐心,花费再长的时间也不会退却。 追求亚兽是这样,猎杀敌人也是这样。 花豹趴在树的最上面,身上的橙黄色毛毛显得又浓又密,看起来格外暖和。 不知为何,花豹看起来似乎有点颓废。 “勇怎么了?”战见角如此没趣,转头去和勇搭话,“想烈了?” 花豹闻言差点跳起来,险些晃下树,琥珀色的眼眸谨慎地打量着战,思忖着战这句话的意思。 但仔细看过去觉得战好像只是随口一说,花豹又放下心来,变回了人型,扯了扯身上的毛衣,哈着气反驳道:“我想他干什么?我就是有点心神不宁。” 战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不是想烈?你心神不宁什么?” 勇有点吃不消战的语气,干咳了一下:“就是觉得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 角敲了敲树干,没好气地道:“注意看天。” 勇待在最上面是为了随时查看速发来的信号的,低着头闲聊,错过了怎么办? 角的威信还是足够的,勇闭上了嘴,变回了花豹重新盯着天空。 战叹了口气,心想陪这几个人出来打架还不如和那只红熊一起捡柴火有意思呢。 …… 又过了几天,天空中忽然遥遥看到一只灰色的鸟儿,在空中划过了几个怪异的形状。 花豹猛然耸起脖子,变回人型,低声报告:“他们来了!” 角瞬间变成纯白的狮子,悄无声息地落到树下,将自己埋入积雪之中;战虽然浮躁一点,但战斗绝不含糊,也蓄势待发,做好了随时从树上扑下来的准备;另外几个兽人也分别藏好随时准备出手。 过了一会儿,前方慢慢走过来两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只身上带着些斑点的雪豹,后面则跟着一个全身都裹在兽皮里的人。 雪豹引着后面那人走近,埋在雪地里的角不说,树上的兽人们都渐渐看清了那个神使的相貌。 只见那个神使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十岁的年纪,头发凌乱无序,下巴上胡须浓密,身上裹着厚厚的兽皮,似乎非常怕冷。 一双眼眸果然是看起来十分诡异的墨绿色。 战仔细瞧过去,微微感觉这个神使有点眼熟,随后就听到“哗啦”一声,头顶上的花豹直接从树上摔了下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花豹摔在雪地上,对冰冷的积雪毫无所觉,原地变成了人型,看着那个神使,满脸不可置信,结结巴巴地喊道:“父亲?” 第65章 (65) 寒季里最冷的时节过去之后,陆迩的肚子感觉一日比一日大了。 算算日子,角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尽管对角的实力有信心,陆迩还是忍不住担忧。再加上怀孕的时候本来胃口就不好,这几天几乎食不下咽,很快就瘦了不少。 红云用了不少心思做的美味的食物,陆迩吃两口也吃不下了,只能喝点清淡的小米粥。 其他关心陆迩的人看着陆迩消瘦的模样纷纷心急,陆迩自己反倒比较淡定。 考虑到肚子里那个小崽子,陆迩尽量让自己多吃点——饭菜吃不下,他自己用灵水临时培育一些新鲜的蔬果开小灶。 虽然身形瘦了,但大致还在陆迩的控制范围内。 只是对那个率直的兽人的思念控制不了。 陆迩有时候靠在门口散心,能看到烈一脸冷气地在院子里扫雪,知道烈一定也在担忧勇的安危。 角不在的日子里,陆迩的睡眠质量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上半夜睡得很沉,下半夜很容易醒。 这一天他下半夜朦朦胧胧觉得家里忽然进了人,迷糊地撑起上身,却听到一个熟悉的温和声音:“再睡会吧。” 这个声音带给他无限的安心感,让陆迩很顺从地重新躺下,眼看着就要陷入梦乡,忽然一个激灵苏醒过来,猛然睁开眼睛看向了炕边。 那里站着熟悉的银发兽人,头发上还带着没有完全融化的雪花,与银白的头发共成一色,熟悉的脸上还挂着一点歉意。 “角,你回来了?” 陆迩下意识伸出手,被角一把握住。 角坐到炕上,凝视着陆迩明显瘦了很多的脸庞,心疼地道:“怎么瘦了这么多?” 陆迩上下打量了一下角,发现他身上毫无血迹和伤口,神色除了有些疲倦之外也没什么虚弱感,稍微松了口气。 听到角的关心,陆迩心里一暖:“不用担心,我问过白须,白须说他怀着勇的时候也有瘦。”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白须,角的脸色忽然微妙地变了一下。 陆迩注意到角的情绪忽然有些不对,顿时提起了心:“怎么了?抓捕神使的行动不顺利?” 难道出什么事了? “没有,人好好地抓回来了,实力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弱。”角摇摇头,犹豫了一下,还是叹口气,“就是这个神使的身份……是部落里认识的人。” 陆迩愣了一下:“部落里认识的?” “嗯。”角转头遥遥看了房门外一眼,声音低沉,“是勇的父亲。” …… 天蒙蒙亮的时候,红木部落的几个关键人员都已经得知了角一行人回来的消息。 这次抓捕神使的行动可谓是圆满成功,神使的实力不算很强,在战和角的合力抓捕之下,活捉了神使整个人回来,其他兽人除了挨了这么些天冻之外,秋毫无损。 但大家的神色都很难看。 再也没有比昔日的族人伙伴成为敌人更令人难以接受了。 尤其是勇,到了部落还一直神色恍惚、难以接受现实。 陆迩被角搀扶着走过来的路上,已经听角大概讲述了一下当时的情况。 勇在发现他们要抓捕的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之后完全傻了,呆呆地站在原地没动;而那个神使一看勇认识他,转身就想跑。 角顾不上到底他是不是勇的父亲了,直接从雪地里跃起追赶了上去。 那个神使的兽型果然是花豹,实力也比一般兽人厉害不少,但还是抵不过角和战的合力,很快就被抓了起来。 经过仔细辨认,红木部落的兽人确认神使确实就是勇的父亲。 勇的父亲叫做刚,当初在狩猎中不小心骨折断了腿,无法出门狩猎,只能依靠白须和勇照顾,就在一个夜晚拖着断腿独自离开,不想连累家人。 在吃不饱的时候,这种事情在各个部落常有发生。 当初白须和勇虽然悲伤,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因此后来勇骨折的时候,白须和勇十分绝望,还好有陆迩出手相救。 红木部落基本把刚看作去世了——一个断腿的兽人肚子一个人在野外,几乎毫无生存的希望。 没想到现在竟然还能见到刚! 但令人奇怪的是,刚本人似乎完全不记得勇和红木部落了。 抓捕之后,刚似乎对红木部落连同他的儿子勇在内毫无所觉,只拿着墨绿色的眼眸在角身上上下扫视,眼神中带着浓烈的渴望和贪婪。 角喊他“刚”的时候他也没什么感觉。 角来到红木部落之后没多久,刚就离开了,所以他对刚没什么感情,只是顾忌勇没有当场揍他一顿,而是仔细地盘问了一番。 刚只看着角,阴冷地道:“你把生命之心给我,我就告诉你。” 一路回来都是这个样子。 他们头一次抓到神使,当然不能白白放过,所以带着他先回来了。路上暂时把刚打晕,免得他找到红木部落的位置。 现在他们还在纠结,要不要告诉白须。 他们聚集在以前烈的房子里。得到消息的烈率先走到勇身边,轻轻揽住他的肩膀,无声地表达自己的安慰。 勇下意识抓着烈的毛衣,好像找到了主心骨。 陆迩过来之后,大家下意识给他让了个位置,让他能顺利坐到炕上。随后红木部落所属的兽人们都拿期待的目光看着陆迩,盼望着陆迩能提供一些建议。 “现在有两种可能,一是刚出了一些事忘记了大家;另一种可能就是……他不是刚。” 一路听着角的描述,陆迩对大体情况有了了解,沉思了半晌,慎重地看向了勇,“勇,你能确定他就是你父亲吗?” 勇从恍惚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下意识回答:“是,他身上的一处伤疤还是我小时候学狩猎时不小心弄出来的。” “不是这个。”陆迩斟酌了一下说辞,小心地提示,“我是说,你确定他的人格、内心、或者说灵魂,是刚本人吗?” 角神色蓦然一动,看了陆迩一眼,随后敛去。 勇不是很明白陆迩的意思,露出一丝迷茫:“灵魂……是什么?” “嗯……举个例子,假设你的父亲已经死了——当然我只是举例。”陆迩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耐心解释,“然后有一种动物变成了他的外表、甚至直接用他的尸体活动,这个时候,他就不是你的父亲了。” 勇的神色慢慢变了,握着烈毛衣的手也渐渐收紧。 “但是到底刚是故意装作不认识你们、真的完全忘了你们,还是就是另一个人……我们看不出来,需要他最亲近的人去判断。” 哪怕一个人真的失忆了,生活习惯、行动举止之间的痕迹也不会变得完全不同。身体也有自己的记忆。 这些动作有时候只有至亲之人才能分辨的出来。 陆迩最初很担心自己被腾识破他不是真的绿耳,但是后来渐渐他发现,这具身体还残留着一些绿耳的痕迹,他不少小动作都和现代社会的自己不同。 也是这些小细节没有让其他人怀疑。 勇沉默了一下,神色微微黯然:“我感觉不像……但是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刚离开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 角看了陆迩一眼,神色中隐隐有些担忧,转头去问勇:“那……白须呢?” 让白须来辨认,就必须告诉白须这件事。 不论神使到底是不是刚,对白须的伤害都是避不开的。 看出了勇的纠结,陆迩轻轻敲了敲下巴,又沉思了片刻,最后还是开了口:“勇,这件事应该让白须自己决定。” 勇抬头和烈对视一眼,在烈铅灰色的眼眸中看到了清晰的支持,张了张嘴,又握紧了拳头:“好,我去告诉姆父。” …… 疑似刚的神使被关押在猪圈里。 当初他们给猪圈分了很多栏,后来各家各户养的猪没有塞这么满,就算陆迩新养的羊一起放了过来,也还剩下几个空房间。 白须进去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才掀开帐篷出来。 勇关心地迎上去,担忧地看了看白须的神色。 白须脸上隐隐有些伤感,但更多的是愤恨,拍拍勇的手,才看向了陆迩,笃定地道:“那个人不是刚。” 他和刚结成伴侣那么多年,对刚的一切都十分熟悉。关在猪圈里那个人的身体确实和刚一模一样,但性格、习惯、动作都和刚截然不同。 白须自认为绝不会认错。 他脸上的悲伤是源自于一个结果的确认——刚确确实实是真的离开这个世界了。而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盘踞着刚的身体,让刚的遗体无法安息。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眸中看到了确定。 既然知道里面那个人不是他们曾经的亲人和伙伴,红木部落原本的震惊、喜悦、愧疚夹杂的复杂情绪迅速转变为愤怒和恐惧。 尽管兽人们没有什么葬礼文化,也谈不上什么对死者尸体的敬爱,但一个不知道哪来的东西占据了他们昔日同伴的尸体,不知道干了多少坏事,如何不让他们愤怒? 更进一步的话……那个莫名的东西是怎么占据刚的尸体的?能不能占据活人?他们会不会有危险? 看着大家神色各异,陆迩低下头思索了一会儿,抬头看向了角:“我想见一下那个神使。” 角一愣,旋即瞪大了眼睛,想也不想地拒绝:“不行,太危险了!” 谁知道那个神使有什么诡异的手段! 陆迩温和地看着他:“角,你知道我为什么想见他的。” 神使篡夺刚的身体,和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借用绿耳的身体何其相似?说不定和神使交流一下,能解开陆迩一直疑惑的问题: ——他为什么会穿越来到这个世界? 第66章 (66) 最后角还是没有拗过陆迩,陪着陆迩一起进了猪圈。 低矮的猪圈里,一个人影被五花大绑在角落,正对着背后的木栏杆磨着绑在手上的草绳。 注意到有人进来,那人抬起头,一双墨绿色的眼眸清晰地映入陆迩的视线。 陆迩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个神使,看他大概有四十岁左右,相貌和勇有五六分相似,一看就能望出勇以后的模样;但和勇身上开朗的气质不同,这个神使周身散发着一股阴冷的气质,被他盯上的感觉仿佛看到了一条蛇。 神使停下试图磨破草绳逃逸的举动,看来也知道在角的面前这种举动是徒劳无动的。 他先是用贪婪的目光在角身上打量了一番,才把注意力放在陆迩身上,上下打量一番,最后落在陆迩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神色微怔,眼中流露出一丝诧异。 陆迩一直紧紧盯着他,没有放过这丝表情:“你认识我?” 那神使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不认识。” 角把方凳也一起带了过来,放下让陆迩坐下,警惕地盯着那个神使。 陆迩思忖了一下,先从最简单的问起:“怎么称呼你?” 神使有些诧异地看他一眼,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张了张嘴,吐出一连串奇异的发音,听得陆迩头晕脑胀。 见陆迩微微皱眉,那神使微微啧了一声:“就叫我纳塔吧。” 角站在一旁,眉毛微不可查地动了一下。 ——他押解着这个神使一路回来,刚抓起来的时候不管问什么他都不怎么回答,态度十分冷漠……为什么跟陆迩对话就这么温和? “纳塔。”陆迩紧紧盯着他,开门见山,“你不是兽人吧?” 纳塔微微扭了一下脖子,笑了起来:“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你明显侵占了我们部落一个已故兽人的身体。”陆迩双手交叉在一起,盯着纳塔,“你……还有其他神使,是什么种族?” 纳塔的目光在陆迩身上打量许久,最后点点头:“我自然不是兽人……我们的种族可以借用其他人的躯体。这不过是我借用的躯壳罢了。如果你们不喜欢,我可以换一具。” 这个回答和陆迩的其中一种猜测基本符合。陆迩思忖了一下,又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么多年以来,兽人部落之间从未听说过有这种的种族存在。按照角的说法,十几年前神坛部落遇袭,是这些墨绿色眼眸的家伙们第一次出现。 这个神奇的种族从哪里来的?之前为什么毫无信息? 这个问题纳塔没有回答,反而目光扫向了一旁的角,视线陡然变得灼热:“把他的身体给我,我就告诉你。” 当着自己的面觊觎自己的兽人,陆迩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为什么你觉得我会让你侵占角的身体?” 纳塔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角身上拔出来,没有回答陆迩的问题,反倒看向了陆迩的肚子:“你能孕育后代?” 陆迩冷不防被询问这个问题,蹙眉:“怎么了?” 纳塔眼中闪过一丝热切:“让我做他们的父亲吧!” 听到这里,本来一直站在陆迩身旁的角不能忍了,捏着拳头凑过来,碧绿的眼眸里满是愤怒:“你想死?” 陆迩心中疑惑更甚。 就算他之前没有和神使打过交道,也知道被五花大绑抓回来的人的态度不可能很好。他进帐篷之前都做好了迎头接到谩骂的心理准备。 却没想到这个神使这么配合,虽然有些问题避开不谈,但意外的态度还不错。 “为什么要做我的孩子的父亲?” 纳塔恋恋不舍地盯着陆迩的肚子:“每一个种族都会喜欢后代的。” 陆迩微妙地品出这句话的含义,拍拍旁边已经准备开揍的角,让他冷静点。随后他又问了一个自己最关心的问题:“神罚是什么?你们怎么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的?” 纳塔这才把注意力放到陆迩身上,忽然笑起来,笑容也十分僵硬:“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 “那你们找跟这个有关的人干什么?”陆迩拿起一个红辣椒。 纳塔沉默了一下,眼神投在了角的身上,又浮现起那种让人觉得不适的贪婪:“当然是为了寻找生命之心……只有生命之心才能让植物在神罚的土地上生长。” 他眼神在角和陆迩身上转了转,神色阴鸷了一些,“是你们留下的吧?” 陆迩挑挑眉,和角轻轻对视了一眼。 ——至少可以确定,生命之心和解决神罚有关系。 “为什么要抢夺生命之心?” 纳塔笑了起来:“这种好东西谁不想要呢?” 随后陆迩又盘问了几句,但凡涉及和神罚相关的他都不肯回答,但和他自身相关的问题倒是没什么隐瞒。 “为什么这么配合?”最后陆迩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纳塔看着他,忽然“呵呵”笑了起来:“这些没什么可隐瞒的……你以后也会知道。更何况既然已经发现生命之心,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这个奇特的种族紧紧盯着角,“你跑不掉的。” 角冷笑一声,没有理他。 总结出来,陆迩确定,这个能够侵占其他人身体的种族本体应该类似于真菌,只是本身没有繁衍能力,只能从一具身体转移到另一具身体,也没法侵蚀具有完整智慧的兽人亚兽;他们繁衍的方式纳塔语焉不详,但陆迩推测恐怕格外艰难。 像之前陆迩他们碰到的蛮牛和乌鸦,则是这个种族的另一种能力,可以分割自己的一部分暂且寄生到没有太多神智的生物身上操控它们。 之前角干掉的这两只都是纳塔寄生的,被角杀死之后,纳塔等于直接失去了一部分躯体。失去的躯体倒是可以通过食物弥补回来,只是需求量比较大罢了。 听雪豹说,纳塔在黑河部落的饭量不小,难怪他去引神使出来时,黑河部落没怎么纠缠,几乎是欢送出来。 至于这个种族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抢生命之心、神罚究竟是怎么回事,纳塔死活不肯透露。 最后见问不出什么来了,陆迩和角一起离开,交换了一下意见。 角还在为纳塔突然成为他的情敌而生气。 陆迩无奈地安慰他:“纳塔显然是把我当做了他的同类,你气什么?” 纳塔对他的态度太过明显,让陆迩不得不多思索了不少。一开始陆迩还以为纳塔是看穿了他手上的灵水指环,但随着交流的深入,陆迩改变了看法。 也许这个以寄生为生的种族看出了自己并不是原身,误以为自己和他们是同样的种族。 因此陆迩后面绝口不提灵水和辣椒的问题,装作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只套一些这个奇特种族相关的事情。 在见到纳塔之前,陆迩也猜测过他的情况可能和自己一样;实际见面之后,陆迩才发觉他和纳塔情况截然不同。 硬要说的话,他的情况是类似于“灵魂转移”,而纳塔这个种族就类似于“赶尸”了。 虽然这让陆迩有些失望,但比起自己穿越的原因,能够找到神使们的真相、神罚的真相,进而解决他们,当然更好。 而且和纳塔交流的过程中陆迩经常觉得很吃力——纳塔的思维和兽人们差异很大,跳跃性很高,经常说着一个话题就会跳转到另一个话题去,感情方面似乎也很淡漠。 角哼哼了两声,眉眼之间满是对纳塔的愤恨:“他竟敢抢我的幼崽!” “不要理这个了。”陆迩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神色郑重了不少,“神罚相关的东西我们都没问出来,怎么办?” 红木部落没怎么碰到过这种事,但神坛部落是经常碰到俘虏这种事情的。角眼睛一眨不眨地提供了最简单的方案:“关起来饿着他,饿久了就说实话了。” 从雪豹在黑河部落打探的消息来看,纳塔和普通的兽人一样仍然需要日常的饮食,甚至比一般的兽人饭量还大一点。 现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陆迩点点头:“不过要小心让他离咱们的猪远一点。” 他们还指望这些猪长大吃肉,要是被纳塔寄生,先不说能不能吃,光想想就觉得恶心。 回到院子里,陆迩和角简单讲述了一下他们从纳塔这里知道的信息,并安排了人定时去给纳塔送点水,保证他挨饿但不会渴死。 战有些不爽地嘟囔:“还让他住暖洋洋的猪圈,便宜他了。” 这猪圈可是他参与修建的! …… 成功抓到了神使,角回来之后,陆迩舒心了很多。 不论是白天里的上课吃饭还是晚上相拥睡眠,陆迩仿佛一下子放开了心,吃的东西也多了不少,几乎是他以前饭量的两倍多。 角对此反而觉得很高兴——这次回来发现他的亚兽瘦了好多,一下子把他心疼坏了,现在就盼着陆迩能多补回来。 只是陆迩吃了不少,脸蛋稍微圆润了一点,也就和以前差不多,仿佛吃了那么多东西都消失了。 倒是肚子肉眼可见地一天天变大,生育过的亚兽们都说他们这个时候没有这么大的肚子。 这让角的心一下子又提了起来,生怕他的亚兽出什么问题,日常生活中更是时时紧盯着陆迩,生怕他出什么问题。 陆迩本来也有些紧张的,但看角整日像热锅上的蚂蚁,心反而安定下来,笑着对角说:“我自己都没觉得不对,你急什么。” 角大手覆盖在陆迩隆起的小腹,神色之间满是担忧:“我也看过亚兽们怀孕,没见过这么大的肚子……” 说着他后悔起来,“都是我不好。” “肚子大也可能是怀了双胞胎……”陆迩安慰的话说到一半,神色忽然怪异了一点。 话说到一半停下来,角端着热水放在炕上的桌子旁,“怎么了?” “当时纳塔说的什么来着……‘让我做他们的父亲’。”陆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肚子,迟疑着问,“难道真的不止一个?” 他原本只是想安慰一下角才随口说的,仔细想过去,发现竟然很有可能! 角也呆住了,过了半晌才下意识问:“会有事吗?” 随后他自己先“呸”了一口,“肯定没事!” 红木部落这些年都没出过生育多胞胎的亚兽,角更加担忧了。 尤其是陆迩生育的时候他很有可能还在神坛部落…… 角站起来在屋子里焦虑地走来走去,最后下定了决心:“寒季结束之后,我立刻就回一次部落,问问祭祀到底解决神罚的办法是什么。” 争取早点回来,能够全程陪在他的亚兽身边。 陆迩怔了一下,神色微微敛起,沉默了一下,才道:“等寒季结束吧,我们争取先从纳塔嘴里拷问一点东西出来。” “嗯,不管能不能拷问出来,到时候我都带着他一起走。”角握住陆迩的手,额头与陆迩轻轻抵了一下,声音低沉而温柔,“不能把他留在这里。” 纳塔那个种族之前从未听说过,太过诡异,留在陆迩身边实在是不放心。 正好带回去让祭祀看一看。 陆迩回握了一下角干燥而温暖的手,重新露出笑容:“嗯,放心。” 两个人又温存了一会儿,陆迩听角讲述了不少这次出门碰到的大事小事,听得心向往之。 自从跟角在一起又不得不分离,再加上怀孕期间不能大幅度活动,陆迩感觉自己也开始向往起外出冒险的感觉。 最后他只能遗憾地拿了一根树枝出来:“这阵子你不在,好多字都落下了,给你补补课吧。” 第67章 (67) 在部落的安排下,一连几天都只给纳塔送一点点冷水,一点食物都不给,饿了好几天,纳塔的神色明显萎靡了不少。 等到陆迩再一次去审问的时候,纳塔忽然笑了一声:“你问我也没用,事关我们整个种族,我不会告诉你的。” “至少你该告诉我,你们要生命之心做什么吧?”陆迩看了看纳塔墨绿色眸子中的坚定,知道他恐怕不会轻易屈服,便换了个问题。 “自然是因为它庞大的能量。”纳塔又把目光凝聚到角身上,眼神灼热,“只要有了三颗生命之心……”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又问:“你们拿到几颗了?” 之前陆迩从角那里知道,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三个带有生命之心的“图腾”生命之树,神坛部落守护的就是其中一个。另外两个应该分别也有守护的部落或者群体,只是神坛部落也不清楚对方在哪里。 大约二十年前,神坛部落的图腾突然说有一个图腾出事了;而大概也是那时候开始出现了神罚的现象。神坛部落不知道敌人是谁,严防死守了很久,没想到最后因为叛徒的存在导致神坛部落的图腾也遭了毒手。 不久之前战到来的时候带来了神坛部落的祭祀的消息——最后一个图腾也出事了。 显然,三颗生命之心都被纳塔的种族盯上了。 陆迩暂且不清楚到底神罚的出现是因为纳塔的种族还是生命之心的丢失,但毫无疑问要解决神罚,就得解决纳塔的种族。 纳塔歪了一下头,又笑了起来:“我只负责这颗,另外两颗的情况我也不清楚。” “那你们是怎么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的?”陆迩皱着眉,“如果你还是一点都不肯说,那就继续饿着吧——不要忘记你是我们的俘虏。” 纳塔神色微微变幻,闭了一下眼,似乎在思索什么,最后还是开了口:“好吧……这个问题可以告诉你。要是你们能主动踏上神罚废土,把生命之心献给我们,那自然最好。” 他看了一眼角,神色之间又透露出一丝贪婪,“解决方法就是他。” “我?”角微微一怔,看着纳塔的眼神,微微有些不好的预感。 纳塔忽然“呵呵”笑了起来,声音变得有些诡异:“只要把生命之心的宿主的躯体吃掉,你就能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了。” 陆迩从内心泛起一丝凉气。 “我能够在神罚的土地上行走,就是因为吃了你们的图腾的一部分躯体。”纳塔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地咂巴了一下嘴,神色变得可惜了一些,“真好吃啊……” 陆迩盯着他,眼神冷下来。 …… 回到家里,角小心看着陆迩阴沉的脸色,安慰他:“我已经狠狠揍过他了,你别生气。” 陆迩抬眸瞧了他一眼,叹口气:“你以为我是在生气吗?” 角微微一怔:“不是吗?” 他还以为他的亚兽是在为了那个混蛋觊觎他的身体而愤怒。 陆迩沉默着坐在炕上,拿起起一块红薯干,没有放进嘴里,敲了敲桌面然后又放下,抬起头看向了角:“我是在担心你。” “我?”角拍拍胸口,“你放心,他们不会得手的。” 角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些自信的,倘若只是和敌人之间的搏斗,他自信不会输。最近两次受重伤都是因为那种万马奔流的兽潮。 “不是这个,你有没有想过,神坛部落的祭祀为什么突然叫你回去。”陆迩看着角的眼睛,慢慢地道,“如果是神坛部落想要反攻神罚的土地呢?” 神坛部落这些年都在追杀神使,但神使们很狡猾,只在神罚的领土附近活动,一有不对就躲进神罚的土地里。 从这种意义上看,纳塔的种族大本营就在神罚的领土内的可能性很大。 要想彻底解决纳塔他们,反攻大本营是必然之举。 如果神坛部落已经得知想踏入神罚的土地需要角的血肉,那他们会因为角是他们的族人就心软吗? 陆迩不清楚神坛部落的风格,但他赌不起。 他只有这一个心心相印的伴侣。 角霎时明白了陆迩的担忧,沉默了片刻,忽然道:“我觉得部落应该不会做出和神使一样的事情。” 当年那些神使们把图腾整个扯碎吞噬,如果神坛部落也做出这种事,岂非和神使别无二样? 在他的记忆里,神坛部落不是这样的部落。 不过陆迩眼中的担忧让角心软了一下。他想了想:“我先找战问一下。” 至少这个弟弟他还是有把握的。 战被找过来的时候手里捏着一个棕红色的毛线球,拿着两根木针,似乎在研究怎么织毛线。 陆迩感觉那团毛的颜色有点眼熟,但一时没往心里去,把他们从纳塔嘴里拷问出的结果和自己的推测告诉了战。 战愣了一下,深深地拧起了眉,手里的毛线球也放到了一边。 “战,祭祀让你出来找角的时候是什么态度?” 战纠结地挠了挠下巴:“祭祀倒是没露出这方面的态度……不过从部落的其他动向看,不像是要反攻神罚——部落里的战士们没有增加什么特训和动员。” 倘若真的要反攻神罚废土,肯定要遴选最优秀的战士出击,部落里不可能毫无动静。 陆迩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不过这确实是个问题。”战思索了一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不如这样,我们三个先带那个神使回神坛部落去,看祭祀怎么说。” 负责这一带地区的神使已经被他们抓到手心,那之前顾虑的寒季出行被发现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角沉思了片刻,最后点点头:“可以。这次我就不和你一起回去了。” 没有生命之心的神坛部落完全不是神使们的目标,角跟这个诡异的神使一起行动,万一路上纳塔控制了什么野兽通知其他神使就不好了。 单个的神使他们不怕,最怕成群结队的兽潮。 战遗憾地看了看自己处理到一半的红毛线球,没有拒绝:“可以。” “记得把神使打晕了带走。”角思忖了一下,又补充道,“免得暴露红木部落的位置。” “打晕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陆迩道,“我倒是有个办法。” 陆迩的办法是紧急做了一个类似沙铃的东西,捂在纳塔的耳朵上,然后缝制一个兽皮口袋把他整个塞进去。 这样不光能让他无法辨别位置和方向,也避免战他们和纳塔有直接接触。 尽管纳塔说他侵占身体只能挑选已死或者濒死的人,但既然是敌人,陆迩自然不会尽信。 …… 战和另外两个兽人带着纳塔离开了红木部落。 纳塔看着给他准备的全副套装时,脸上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情。 战可不管他,想到因为这家伙害得自己大冷天要赶路回神坛部落,脸就臭得很,把他直接塞进兽皮袋子,扛起来就走了。 神坛部落虽然很富足,可食物和新鲜东西比这个小部落差多了。到了分别的时候,战神之觉得那些臭烘烘的猪们都变得眉清目秀起来。 当初战从神坛部落出来到打听着找到角花了几乎一年的时间,还是在祭祀指明了方向的情况。现在直线回去用不了这么久,但等到他再次回来,还不知道是多久之后。 战依依不舍地跟这些日子混熟的人告别,在送别的人里没有看到那只红熊,顿时有点遗憾——他还想临走之前找茫要一点毛毛呢。 来自神坛部落的三个兽人离开之后,红木部落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生活。 烈的房子空出来了,但烈还是没有搬回去。勇好像也忘了这回事,两个人同进同出,熟稔得仿佛多年老夫老妻。 陆迩靠在一边看他们两个好得好像穿一条裤子,不由得想笑。 勇被纳塔侵占了刚的身体打击过之后,不知发生了什么,跟烈感情变得更好了,出门几乎都要牵着手。 以前被陆迩看到,勇还会有点不好意思,现在也大方了不少。 白须偶尔来看望陆迩,都会感慨:“我还以为我养了个兽人崽,没想到养了个亚兽。” 陆迩拿自己用薯泥做的烤点心招待他:“你都知道了?” 白须咬了一口香甜的薯圈,有些无奈:“勇的心思我还能不知道?你以为我为什么住到多羽那去?” “现在可以住回来了。” “算了,看他们两个腻腻歪歪有什么意思。”白须摆摆手,“我在多羽那里学了不少编织的东西,挺好——对了,我给你织了个帽子。” 白须拿了一顶灰色的软帽,戴在陆迩头上,上下端详了一下:“不错。” 正好去给火炕添柴火的角回来了,看到那顶不属于自己毛毛的帽子,立刻发出了酸酸的声音:“那是谁的毛?” “勇以前打来的兽皮上剃下来的。” 角有些不甘心:“绿耳身上应该只有我的毛毛。” “你的毛毛都留着给你自己做衣服。”陆迩看角似乎还有些不乐意,连忙补充了一句,“我亲手给你做……你不想跟我穿一样颜色的衣服出去吗?” 最后一句话取悦了角。银发的兽人想象着自己和自己的亚兽穿着同样独特颜色的衣服站在外面的场景,顿时心里舒服了不少。 不过他还是道:“我自己来就好。” 陆迩现在这么辛苦,怎么能让他干活? 陆迩也没跟他争,站起来走到窗边,从半开的窗口望着外面,感慨了一句:“寒季快要结束了……” 他转过身,神情严肃了些,“角,我们该开一个春耕计划会议。” 第68章 (68) 春耕计划是陆迩来到新部落之后就开始酝酿的东西。 以前的红木部落土地贫瘠,能够种植的作物种类也很少,有的种就不错了,根本没资格挑挑拣拣;但迁徙之后,土地十分肥沃,经过去年那一茬红薯的种植,也让陆迩估出了土地大概的产量。 这样一来,土地耕种的规划必须纳入考虑。 粟米、红薯、黄豆这些已经开始种植的粮食作物,还未投入种植的甜菜、油菜等经济作物,再加上各种蔬菜水果…… 家家户户都种全套肯定不合适,分门别类,不同人家种植不同的品种最有效率。等到收获的时候再互相交换、彼此共赢。 临时课堂上,被召集过来的兽人们都听懂了,只是还有些疑问:“那到时候怎么换呢?” 粮食他们还能估算一下比例,但说什么蔬菜水果,还有没种过的新东西……这怎么算? 这个问题陆迩也有了准备:“用货币来交易。” 之前在黑河部落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现在兽人社会里已经出现了货币的萌芽——贝壳。黑河部落里有一些用贝壳来做交易的迹象,只是还没有普及。 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不方便也不容易达成一致,既然到了货币出现的时候,陆迩当然想先把货币的标准和规范掌握在自己手里。 甚至更进一步——统一度量衡。 之前教导红木部落的兽人们识字识数,也是在为了这个目标而打基础。 兽人们以前也听腾和角说起过黑河部落里交易的盛况,大概知道货币的概念,经过陆迩解释之后更清晰明了,恍然大悟:“那我们先去捡一些贝壳?” “不用贝壳。”陆迩摇头否决了这个说法。 贝壳本身没有价值,很容易获取和仿造,并不太适合作为正经的货币。 陆迩拿出了一块泛着漂亮的浅蓝色的石头。小狐狸利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疑惑地挠了挠下巴:“好眼熟。” 陆迩含笑道:“当然,这还是你和茫送我的。” 这是很久之前茫和利捡来送他的矿石,后来陆迩鉴定之后猜测它可能是一块铜矿。 他曾经考虑过如何把里面的铜提炼出来,用来打造农具。但限于对冶炼技术的无知和陶窑的温度不够,一直都没有成功。 既然如此,不如暂且用铜矿石作为货币,正好可以趁机多发现一些铜矿,方便以后的铜提炼。 至于现在他们需要的铜矿…… “父亲,安排几个兽人去看一下我们旧部落地址,看看有没有被神罚吞掉。”陆迩看向了人群里正垫着脚尖跟茫比身高的利,“利和茫当初发现这块矿石的地方,肯定有更多的铜矿。” 利听到了他的名字,立刻挺起了胸膛。 他一直以能够替陆迩做事为荣。 对于他们上一个部落驻扎点,因为有着他们第一次亲手开辟的耕地的缘故,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都很有感情,很快便决定了两个兽人陪着利一起去。 剩下的兽人们则按照陆迩的规划开始了种植的事前准备。 因为第一次开始分类种植,陆迩考虑再三,决定每家兽人至少种植一部分粟米或者红薯,保证交易出现问题的话,自己家里也有粮食可用。 除了自留粮田之外,更多的田地则根据各家喜好,种植其他的作物。 兽人们对油菜和甜菜这两种同样需要大规模种植的作物不太了解,陆迩便仔细给他们解释了一下油菜和甜菜的作用。 动物油制取不易,菜籽油之类的植物油更容易大批量制作普及。 甜菜可以提炼糖,不光是重要的调味品,也是一种方便补充糖分的食物。 只从事耕种和狩猎的兽人们不提,有些有特殊技能的人,陆迩建议他们只种自留粮田,不多种其他的东西。 像木工活现在只有锋一家人还有河狸兄弟擅长、烧陶烧砖组也只有那么几个人擅长,编织、弩弓制作等等技能都是如此。 他们可以省下心来专门深入研究自己的技能,用兽人们聘请他们做事时提供的货币来购买其他食物。 分工明确是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 现在红木部落的人口数还不太多,分工合作的优势没有特别凸显出来;等到红木部落的人口增长起来了,一切就可以走向一个良性循环。 …… 寒季结束之后,万物复苏,暖风吹绿了平原和树林,灌木和竹笋也都生长起来了。 红木部落的新地址附近就有一片竹林,陆迩想起竹笋的清香,忍不住催促角去挖一点回来。 陆迩因为怀孕食不下咽很久了,角一直都特别焦虑,想尽办法给陆迩寻找一些能入口的食物,甚至还想亲自下厨,最后因为炸了两个灶台而悻悻放弃。 现在难得听陆迩主动想吃什么东西,角赶紧去了竹林,按照陆迩的指点挖了不少竹笋回来,请红云烹饪成饭菜之后端去给陆迩吃。 清香的竹笋口感清脆,配上自制的辣酱让陆迩食欲大开,难得多吃了一碗饭还没有吐,看得一旁的角眉开眼笑。 银发的兽人一口都没有吃,却比自己吃饱还要满足。 陆迩吃饱,看着角在一旁笑得碧绿双眸中一片温柔,低头才看到盘子里的竹笋炒肉几乎都被自己吃完了,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一时没忍住……” “没事,你吃得好我才高兴。”角高兴地看着陆迩,“还要吗?” “不用了,我吃饱了。”陆迩摸了摸隆起不小的肚子,犹豫了一下,又问,“下顿还有吗?” 角一愣,大喜过望,忙不迭回答:“放心,有!” 说完他端着盘碗高高兴兴地出去洗了。 陆迩看着角过分高兴的模样,颇为疑惑,等角回来擦手的时候才问:“你怎么这么高兴?” 角犹豫了一下,下意识想隐瞒,抿了抿嘴,又不愿对陆迩撒谎,才小声道:“因为你很少找我要什么东西。” 他的亚兽给他的感觉一直都很独立,哪怕他们在一起了,也很少依赖他。 角经常有种感觉:家里很多事情他承担过来并不是陆迩想要他承担,而是他主动抢过来、陆迩纵容他罢了。 这让满心想在心爱的亚兽面前表现的狮子兽人内心颇为受挫。 他想做给他的亚兽遮风避雨的港湾,而不是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所以陆迩如果有什么事情确实依赖角,他就会特别高兴。 陆迩微微抬头,端着水杯的手指一动,脸上忽然舒缓出笑意:“你不也是一样?” 角神色一怔:“什么?” “你也很少依赖我。”陆迩放下水杯,歪了一下头,嘴角还带着温和的笑容,“你能做的事情,也很少想让我来帮忙吧?” “可是……” “我们对彼此来说,并不一定需要依托于对方才能存活的。”陆迩抬起眼眸与角对视,眼神诚恳坦诚,“互相扶持、并肩而立的关系不也很好吗?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站在一起,不是谁依靠谁存在。” 并肩而立的形容让角脸上的低落稍稍平复,但还是有点不太甘心,随后他又听到陆迩含笑补充了最后一句: “当然,从我情感上的角度,我已经无法接受、甚至无法想象想象没有你的人生了。” 银发的狮子兽人猛然抬头,惊喜地看着陆迩,上前忍不住抱住了他的亚兽,小声道:“我也是。” 再没有比这更能满足他对陆迩的渴求与爱意。 陆迩拍拍他的后背,在角看不见的角度眼神更加温柔。 “以后有不好的情绪要告诉我。”等角松开了陆迩,陆迩才认真地看着角,双手抚到狮子兽人英俊的面容上,“我也是第一次恋爱,没有经验,可能有没做好的地方。我们两个应该是最亲密的关系,不要闷着不告诉我。” “你做得很好。”角低下头,神色之前一片满足,但还是嘟囔了一句,“只是我太贪心罢了。” 顿了顿,他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也是第一次,我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也要告诉我。” 陆迩忍不住笑了起来,眉眼弯起,指尖轻轻摩挲了一下兽人的轮廓:“好,就让我们两个新手一起摸索着过这一生吧。” “这一生”的描绘太过美好,让强大的兽人站立在那里,深情地凝视着他的亚兽,如饮醇酒,完全沉醉在其中。 …… 要种植这么多作物,之前简单开辟了种红薯的土地肯定不够用,兽人们又继续开拓了新的耕地。 四合院修建起来之后,各家各户都有自己的三格化粪池,自己挑自己浇;有些兽人家里人口少,想多省点自家的肥,还涎着脸去别人家蹭。 好在部落里风气不错,还没出现偷粪肥的事情。 陆迩听闻这个消息之后有些哭笑不得,特意强调过粪肥也是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想要,记得要拿出等价的食物交换。 开荒播种的流程大家已经驾熟就轻,不需要陆迩额外指点,只有种植新作物的人才会跟陆迩请教这些新植物的种植方法。 陆迩的肚子明显地显怀出来之后,角已经不许陆迩再下地,把所有的农活全都承包了下来,家里的大小家务也不让陆迩做。陆迩头一次怀孕,加上这个时代没有现代社会的妇产科医院,心里也有些忐忑,就没有坚持,自己给自己制定了简单的休养计划。 育种方面的他现在没法到处跑着寻找可以育种的作物,外出狩猎的兽人们也没怎么带有价值的种子回来。 陆迩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外面散步转一圈,解答一下大家的疑问,再就是继续给兽人们上课了。 养胎的无聊生活过了没多久,寻找红木部落旧址附近铜矿的兽人们就回来了一个。 陆迩看只回来了一个兽人,神色先是一惊,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看那兽人神色带着些困惑、没什么悲伤之色,又多少放下了一点心:“怎么了?利和骁呢?” 那兽人纠结着道:“他们已经找到了铜矿,正在试着开采,让我先回来。” 不是出事就好。陆迩松口气:“不是说发现铜矿开完直接带回来么,让你先回来做什么?” “我们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个兽人困惑地挠了挠头,回想着道,“部落外头那片灰黄的土地就是神罚吧?它刚好卡在我们以前的农田边缘,没有吞噬我们的土地,严丝合缝,一点都没差……这个情景好奇怪,利让我赶回来跟你汇报一下。” 第69章 (69) 当初迁徙的时候,红木部落不确定神罚是否会完全吞噬他们所在的地方。 但从神罚蔓延的速度看,就算神罚没有完全吞噬他们,作为神罚先驱、伴随而来的干旱也会让那一带地区变得无法生存。 这次陆迩让利他们去部落旧址寻找铜矿,本身对部落还能不能存活也没有抱很大的把握。只是已知位置的查探总比漫无目的的寻找靠谱一些。 红木部落没有被神罚吞噬倒也不算太出乎意料,但是这个兽人的描述有点古怪。 “沿着我们以前的田地?”陆迩疑惑地重复了一遍,皱着眉陷入了思索。 让那个兽人大致在地上画了一下轮廓。尽管这个兽人画的歪歪扭扭,但还是能够看得出神罚的痕迹几乎紧紧贴着他们农田。 陆迩端详许久,最后心里闪过了一个猜测:难道他们的农田有阻拦神罚的作用? 利发现的那个铜矿位置在农田的保护之后,所以完全没有受到神罚影响。陆迩让那个报信的兽人再带两个兽人、拖辆车去,方便把铜矿带回来。 随后陆迩看向了角,下意识摸了摸自己戴在毛线指套里的灵水指环:“角,你怎么看?” 不管是神使发现的辣椒还是红木部落农田阻拦下来了神罚,都证明他们似乎不经意间掌握了能够和神罚对抗的东西。 一开始陆迩以为是灵水,但用灵水浇灌的辣椒种子并没有在神罚的土地上立刻发芽。 角是从一开始就见证了陆迩的开垦经历的,也把目光放到了陆迩的指环上,皱着眉思索了片刻:“跟灵水肯定有关。” “但是应该不只和灵水有关。”陆迩把目光放在角的身上,凝视了他半晌,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小咪,要拉粑粑吗?” 角猛然听到这个羞耻的称呼,脸色顿时有些羞恼:“你怎么提这个?” 他现在明明已经不是小咪了! 不过旋即他就反应过来,皱起了眉,“你的意思是和我有关?” “生命之心和神罚肯定有密切的关系,解决方法在生命之心上也不奇怪。”陆迩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若有所思,“我猜也许是要灵水和生命之心结合,才有阻拦神罚的作用。” 当初小咪拉的粑粑都被陆迩当作肥料埋到土地里了。 “那岂不是我们在神罚边缘种植一圈粮食,就不用担心神罚蔓延了?” “也或许……可以直接在神罚的土地上种树,一点点把被吞噬的土地夺回来。” 两个人三言两眼,很快拼凑起一个颇为美好的前景。 最后陆迩看向部落旧址的方向,叹息一声:“真想去那边亲自看一看。” 目前这些都只是猜测,还得做些实验,验证他们的猜想对不对。 这话一出,角顿时紧张起来:“你现在可不能出门。” “我知道,我就是一说。”陆迩无奈地拍拍角的胳膊,“等孩子生下来吧。现在我们自己也忙着春耕,没精力去那边种地……等到入夏之后再看。” “入夏?”角疑惑地咀嚼了一下这个词汇,猜测道,“是你们的时间称呼吗?” “嗯,和农业相关的季节不止分为寒季和暖季,粗略可以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再详细可以划分出二十四节气。”陆迩看着角认真求知的模样,在地上划了一道线,给他讲起了农耕节气的划分。 …… 除了春耕播种之外,部落里的盐用得也基本差不多了。 不过他们这次已经有了完备的制盐方法,不需要再去其他部落交换。去年寒季来临之前,对盐看得十分重要的腾已经派人去找了适合制盐的盐碱地、盐矿、盐水湖,方便他们随时制盐。 寒季结束之后,腾就找了一些兽人去之前打探好的地方制盐。 因为只需要制备他们自己需要的盐,采盐小队很快就带着一拖车的盐回来了。 与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位意外的客人。 巨牙部落又派了兽人过来。 这次的兽人比起上次来的实看起来就忠厚了很多,见到腾之后很快表达了他们的来意:“腾,我们想从你们这里再学习一下种植。” 腾有些奇怪:“你们去年不是换了粟米和黄豆了?” “不是那些,我们还想要别的种子。”那个兽人挠了挠头,憨厚地笑了笑,“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植物,感觉可以吃,但是种不好,所以想跟你们再学习一下。” 说着他从腰间的兽皮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浅黄色的种子,递给腾看,“就是这些。” 腾拿过来看了看没看出什么,想了想:“部落里的种植大多数都是我们的巫医做的,你去请教一下他吧。” 那个兽人眼前一亮:“我听说过红木部落的巫医!是叫绿耳吧?” 随着巨牙部落从红木部落学会了耕种、并成功收获到粮食,陆迩的名声在附近的部落也传开了。 大家都说红木部落里出了个巫医,什么都会什么都懂,研究出来奇奇怪怪的法子,从地里可以种出很多食物,比出门打猎还赚。 瞧其他部落这次因为神罚而搬迁被迫舍弃了多少人口、损失了多少族人,而红木部落和巨牙部落完好无损地到了新家,红木部落甚至路上还吸纳了不少的散装兽人!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比起其他部落,巨牙部落感受到了农耕的快乐,不光今年更扩大规模的种地,还有样学样地寻找起了新的植株,打算像红木部落一样自己研究种植。 没有陆迩的现代育种理念和灵水辅助,对新作物的种植培育都失败了。所以巨牙部落才打算来请教一下陆迩。 陆迩这些日子正好闲的无聊,接过巨牙部落的兽人的种子看了看,越看越惊喜,按捺下内心的激动,先让那人出去,请他在红木部落多留几日,自己需要多研究看看。 等只剩下陆迩和角两个人,陆迩找了个花盆把种子栽上之后,轻轻浇灌灵水。 嫩绿的幼苗破土而出,很快抽枝长高,结出了零散的穗子。 角看着陆迩激动的模样,有些奇怪,过来端详了一下花盆里的植株,伸手轻轻戳了戳:“看起来和粟有点像,这是什么?” 陆迩看着那些穗子,神色之间是抑制不住的喜悦,强行冷静下来解释:“如果我没看错,这应该是小麦。” ——小麦! 小麦意味着面粉,面粉意味着多姿多彩、各式各样的面食。 换句话说,他可以换口味了! 角难以理解陆迩对面食的思念,但能够看得出这种名叫小麦的植物的重要性。看陆迩这么激动,角也跟着开心了不少。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收起了笑容,面色严肃:“你现在不能下地干活。” 陆迩正摘下一截穗子检查着麦穗的状态,闻言一愣:“啊?” “你现在肚子这么大了。”角扶了一下陆迩的腰,眼眸中浮现起一丝担忧,“真的不能干活。” 陆迩看看自己现在已然不小的肚子,想想自己现在蹲都蹲不下了,皱了皱眉,有些不甘心:“可是小麦真的很重要……尽快育种出来,我们还能赶上这一茬播种。” 角想了想,毛遂自荐:“我来。” 陆迩讶异地看着他,忽然想笑:“你会吗?” “你可以教我。”角凑过来抱住陆迩,轻轻在陆迩的长耳朵上亲了一口,“我会好好学的。” 陆迩想了想,真的笑了起来,回过头轻轻回吻了一下:“好,那让你试试。” …… 对于只在肉眼看着陆迩怎么操作的角来说,育种培育的过程充满了谜。 简单的选优育种还好理解,人工授粉、间苗修花等操作让角简单的思维很难理解,手法也没有陆迩那么精细。 但角还是做得极为认真——这是他的亚兽曾经学习、研究过的东西,他一定不能给陆迩丢脸。 好在有陆迩在一旁耐心指点,灵水又让失败的成本变得极低,角一边踩坑一边前进,竟然真的把小麦改良了不少。 最初的小麦一株植株上的穗子只有十来个麦粒。经过陆迩和角的合力培育,小麦改良变成了饱满结实、可以碾出一大把卖力的沉甸甸的穗子。 头一次培育出自己改良的麦穗,角开心得不行,要不是因为陆迩身子不便,几乎想抱着陆迩转一圈。 陆迩对这个结果也还算满意,找到了腾,请腾安排几个兽人多种植一部分小麦。 这个时候,大部分兽人们的田地都已经播种完成了,原计划中预定的农田基本都已经种下了其他作物,要种小麦只能另外开垦土地。 这时候陆迩深感红木部落人口太少带来的最大问题——最初探索的阶段很容易捉襟见肘。 角看出了陆迩的愁绪,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们可以吸纳流浪的野生兽人。” 如果指望部落里自己繁衍,那部落的扩大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其实陆迩也在考虑吸纳一些野生的兽人,只是不清楚有什么渠道。 “寒季结束,很多部落撑不过去,都只剩下几个强壮的兽人苟延残喘。”角有过一段时间的流浪经历,对这方面经验比其他兽人更丰富一些,“这些兽人现在应该都在外流浪,寻找部落加入、或者抱团取暖。” 陆迩一看角自信满满的神色,就知道他有办法:“你能找来多少?” “健壮的兽人估计能找来十来个,应该有一些兽人会带着他们羸弱的伙伴。” “十来个也够了。”陆迩点点头,握住角的手,眼神带着满满的信任,“就拜托你了。” 角完全抵挡不住陆迩这样隐含着一丝依赖的目光,只觉得现在太阳都能摘下来给他的亚兽,拍着胸脯:“交给我!” 第70章 (70) 角倒还不是说大话,隔天出去就带了两个流浪兽人回来,之后陆陆续续带了不少人,比他一开始预期的人数还要多。 这些兽人本来只是想找个能抱团一起生活的部落求生,等到看到红木部落坚实的四合院,一个个都瞪着眼睛长大了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这都是什么? 说好的部落里都是帐篷呢?怎么换成了这么高的墙? 待到进了四合院见识过火炕、桌椅板凳、陶器农具,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兽人们满脑子都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下捡到宝了! 因为吸纳他们过来是为了紧急开垦种麦,再加上这些兽人们的品性还没有摸透,便没有急着给它们搭建房子,暂且在距离四合院有一段距离的打谷场附近架起了帐篷,并和他们约定,经过一个月到三个月的“试用期”,春耕的忙季也过去之后,再给他们修建四合院。 这些兽人本来就无家可归,有的还带着一两个没什么狩猎能力的拖油瓶,有部落肯接受他们已经十分高兴,自然不会拒绝这些条件。 简单熟悉环境之后,在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农民们指导下,这些兽人抡起膀子开始干活,没多久这个世界第一片麦田就开垦起来。 虽然现在种植小麦有些晚,但因为这茬麦种还是灵水育种的前几代,生长速度很快,反倒应该会比之前播种的其他作物收获更快。 播种的过程,陆迩叫来了那个从巨牙部落来的兽人,让他学习一遍之后带回巨牙部落去。 没想到他拒绝了:“让实学了带回去吧。” 陆迩一愣:“为什么?” “我出来的时候首领嘱托我,说他对实十分思念,让我叫实回去看他一眼。”那个兽人搓了搓手,眼神热切,“但是现在红木部落这么忙,我也不好把实直接叫走……那我留下来替代实吧。” 陆迩下意识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身旁的角,眸中神色不言而喻——这个巨牙部落这么随便的吗? 角皱着眉思索了片刻,上下扫视了这个兽人几眼,把他看得满头大汗胆战心惊,才略微点点头:“你自己去和实说。” 那兽人松口气,承受不住角的目光,赶紧跑去找实了。 这几天他都住在实那里,却一句都没有提过这件事。这次骤然提出来,实手里的锄头“啪嗒”一下落在地上,吃惊地像吃了一大块石头:“我回去、你顶替在这?” “对。” “父亲的意思?” “……对。” “我不干!这都是我开垦的地啊!”实看着脚下整齐肥沃的田地,眼眸中流露出浓浓的不舍,“你自己回去吧。” 那兽人盯着他,毫不客气地道:“你又没有亚兽,一个人有什么不舍的,我会帮你好好种地的。” 实:“……” 受到暴击的实萎靡不堪地接受了这个安排,等到学会了麦子的播种,带着一大包麦种去和陆迩辞别。 临行前,陆迩嘱咐了一句:“你可以告诉巨牙部落的首领,请他帮我们宣传一下,如果有其他部落想学习播种的相关知识,让他们来红木部落,我们可以提供最优、最齐全的农耕教程。” 实现在还是把自己当作红木部落人看待的,虽然不知道陆迩这样吩咐有什么意义,点点头答应下来。 按照那个兽人指点的方位,实赶了好几天的路,终于找到的巨牙部落的新地址。 到了新的巨牙部落,实大吃一惊:部落附近只有一片荒地,地上草都没长出几根,别说比红木部落的繁华盛景,连巨牙部落以前的地址都比不了! 而且也没看到多少农田……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去年不就已经向红木部落学习农耕了吗? ——难道部落里出什么事了? 带着满腹的疑惑和担忧,实加快步伐进入了巨牙部落,找到了他的父亲巨牙部落的首领。 巨牙部落还有不少人认识实,纷纷跟他打招呼,虽然看起来精神似乎不太好,但脸上倒是没什么悲伤或者忧虑之色。 找到自己的父亲,实多少放下一点心:他的父亲还是那副老样子,脸上乐呵呵的,不像经历了什么大事。 “父亲,部落这是怎么回事?”实不放心地问,“怎么都没有种地?” 巨牙部落的首领摆摆手:“没事,就是我们迁徙得急,去年这附近的地种出来的粮食不太好,今年就没再种。” 所以现在他们暂且恢复了以前依赖狩猎的生存模式。好在还有去年的存粮,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部落里没事就好。实松了口气:“那是要再迁徙一次?” “这个还不急,你刚回来,先去休息吧。”首领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等休息好了,给我们讲讲你在红木部落的经历,我们都很好奇。” 实微微有些疑惑,但也没多想,先在帐篷里睡下了。 睡惯了热炕,再睡只铺着一次兽皮的地面着实不舒服,实翻腾了好久才真正睡着。 第二天,首领召集了巨牙部落几个有分量的人,大家凑在一起聆听实分享红木部落的风貌。 实看这么多人认真地围着他听讲的样子,心里打了个突。 首领到底是他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很了解,一看就知道实在担心什么,笑着解释:“你放心,我们不是要对红木部落做什么,只是大家都有点迷茫,想听听红木部落现在发展到什么情况了。” 实狐疑地看了父亲一眼,想想自家父亲的性子,还是开口把红木部落的高墙砖房、宽厚热炕、满筐积粮等都讲了一遍,甚至还抱怨了一下毛衣的问题:“父亲,咱们这些天生没有毛毛的兽人可怎么办啊?” 巨牙部落的兽人们听得入神不已,等实讲完之后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首领对毛毛没什么兴趣,可不管自家孩子的抱怨,低头跟旁边的兽人们交流了几句,最后抬头看向了还是一脸茫然的实,下决心开口问:“实,你觉得咱们整个部落都去投奔红木部落,他们要吗?” “啥?!” …… 第一批麦子种下刚刚发芽的时候,负责挖掘铜矿的利一行人回来了。 骁拉着车,小狐狸得意洋洋地趴在马头上,看到红木部落就大声嚷嚷,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满载而归。 利带回了一整拖车铜矿。 这些铜矿陆迩打算让烧陶组拿去研究,争取把它们稍微冶炼一下可以变形,做成一个个小巧的铜币。 因为怀孕的关系,别说角,红木部落的任何一个人都拒绝陆迩靠近灼热的陶窑和砖窑,陆迩也只好待在家里,远程指点那些负责冶铜的兽人们如何打造铜币。 为了让铜币具有辨识度,陆迩本打算在铜币上加一个红木部落的花纹,证明铜币的来源。 角却想在铜币上加上陆迩的头像。 “陆迩,这个铜币,你应该不是打算只在红木部落里用吧?” 陆迩没想到角竟然能看出这一点,含笑点点头:“没错,我打算推广到整个兽人世界。” “那标着红木部落的铜币,一定会被其他部落抵制的。”角劝说道,“但是用你个人的标志,作为铜币的创造者,其他部落就不会很抵触了。” 陆迩想了想,感觉很有道理,只是在硬币上画他本人到底感觉还有些顶不住,拒绝了刻他头像的建议。 想了想他道:“就熔铸一个鹿的耳朵吧。” 铜锈则绿,鹿耳又绿耳,既有辨识度,也算是对原身绿耳的纪念。 后来陆迩看到第一枚打造出来的铜币上简笔画一样的鹿耳朵,不由得有些感慨——他也是在硬币上有标志的人了。 铜币铸造出来之后,不知道从谁开始先把铜币称作“耳朵”、“耳币”,之后竟然迅速蔓延开来,最后成为了铜币的官方称呼。 …… 寒季结束之后,猪圈里的猪和羊也都可以出来放放风。 一整个冬天的喂养,猪仔们都长胖了不少。因为之前就集体劁过一遍,所以猪猪们每天都吃了睡睡了吃,特别安逸,身上的肥肉和兽人们的口水都与日俱增。 小亚兽和小兽人们这些日子最热爱的游戏就是去部落附近割猪草回来喂猪。猪吃食的样子看起来特别香甜,看着猪圈里的猪们“呼噜噜”地大吃大喝,自己仿佛也能多吃两碗饭。 因为猪圈每天都有人打扫很干净,胖胖的猪们身上又很暖和,有些家里停了火炕的小家伙们晚上甚至会跑来跟猪们挤在一起睡觉。 比起只要圈养起来就可以的猪,羊要稍微麻烦一点,需要出去放一放牧,否则吃不下草。寒季里战经常牵着他们在部落里走一走,才让它们多吃了不少草。 一整个寒季下来,陆迩养的两只羊羔也长大了,一般亚兽和兽人幼崽甚至都拉不住。 茫自告奋勇接下了放羊的活。 陆迩有点不放心:“这些羊跑起来很快,你要抓紧点,免得丢了。” 茫拍拍胸脯:“哥哥放心。” 他把牵着两头羊的草绳拴在自己的胳膊上,还用力打了个死结:“这样肯定跑不了了。” 拴羊的绳子是角特意做的,结实无比,还用一种卷角羊特别讨厌的植物汁液浸泡过,保证羊不会去啃,只要茫不松手,应该就不会丢。 陆迩高兴地夸奖了他:“做得好,等你回来我奖励你胡萝卜。” 茫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他真的很讨厌吃胡萝卜。 红发少年牵着羊出了门,任由两只羊拽着他走,等到两只羊停下来专心啃草的时候,他才到附近的树下靠着,变成胖胖的红熊,惬意地挠了挠背。 进入发育期之后,天气一冷他也开始容易犯困了。 挠背的时候身上又脱落了一堆毛,哪怕茫的视力不怎么样,也感受到自己开始换毛了。 嗅着爪子上的毛毛,红熊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战。 角的那个弟弟……在那个狮子兽人的身上,他好多次都闻到了自己毛毛的味道,而且很浓郁,绝对不是偶尔掉到他身上的。 ——那家伙偷偷保留自己的毛毛干啥? 漫无边际地想着,胖胖的红熊很快陷入了睡眠。 等他醒来时,围着他吃草的羊已经把绳子在他身上缠了两圈,正无聊地舔他的耳朵。 茫推开羊头,变回人型让绳子脱落下来,刚准备牵着羊回去,望着眼前光鲜亮丽的世界,忽然感觉哪里有些不对,愣住: ——他看东西似乎清晰了一点? 第71章 (71) 等到茫兴冲冲地把这个消息告诉陆迩,陆迩十分惊喜,随手从旁边拿了两块红薯干:“验证一下,这是什么?” 茫动了动鼻子,当即回答:“是红薯。” “数量呢?” 茫迟疑着“端详”了片刻,最后才迟疑着小声道:“两块?” 他现在只是觉得世界明亮了一些,还没到完全看清的程度。 陆迩激动的心情平复了不少,摸摸茫的脑袋,高兴地鼓励他:“以后肯定会慢慢看清楚的。我给你做个视力检查表,你每天都对着检查一下。” “好。”茫听话地答应了一声,随后听到陆迩嘱咐他多吃胡萝卜,脸色又苦了不少。 把羊交给角的时候,茫歪着头想了想,特意报告了一声:“那只母羊今天吃好多,而且有点焦躁。” 现在两只羊还是拴在陆迩和角的家门口,过了这么久,它们已经习惯了被豢养的生活,也没有一开始那么怕人。 角走过去检查了一下那只母牛,回头对陆迩道:“这只羊好像也怀崽了。” 他去年把两只羊抓来的时候,其实它们也不算羊羔了——寒季之前生崽儿的卷角羊太少,刚出生的羊羔等不及换毛就会在寒季里冻死。 所以角勉强抓了两只刚刚进入发育期的小羊,现在算算差不多也已经成年。 得知母羊也怀了崽儿,陆迩倒是挺高兴:“这样将来我们的孩子可以喝羊奶。” 虽然兽人们的习俗是从外面抓怀孕母兽来喂养兽人的幼崽,但陆迩怎么想都觉得难以接受。 能从家养的羊身上挤奶,加热消毒处理再喂给宝宝,他多少还放心一些。 怀孕的母羊要加大放牧的力度,站在原地握着那两块红薯干啃着的茫听到这边的动静,立刻把红薯干吃完,站起身来:“我现在带它再出去转一转!” …… 随着农耕活动的推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来红木部落求询粮食种植的小部落越来越多。 最初腾还十分诧异,不知道那些部落是从哪里得知的红木部落大名。 在红木部落众人的心里,虽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但还是觉得他们就是一个偏安一隅的小部落,没什么人知晓。 最初来的那个部落告诉他们:“现在红木部落的名声可不小呢,你们是这次大迁徙里唯一一个不但没舍弃族人、反而吸纳了很多流浪兽人的部落,大家都很好奇你们是哪来的食物。” 如果不是吃不饱,谁愿意舍弃自己的亲人呢? 红木部落前两年和他们一样,怎么这次竟然可以秋毫无损、甚至壮大不少? 和巨牙部落或者黑河部落有消息往来的部落得知了“农耕”的存在,后来又再一步扩散出去,让更多的兽人部落对红木部落的农业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都想和红木部落取取经。 这次寒季结束,大家到黑河部落换盐的时候却没有见到红木部落的人。一打听,才知道红木部落之前用“拖车”从黑河部落那里换走了制盐的法子,不需要出来换盐了。 因此换完盐之后,就有不少兽人来了红木部落,准备见识一下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农业。 来到红木部落之后,他们才发现,红木部落与他们认知中的兽人部落简直是是两个世界。 还没接近红木部落,遥遥看去就能看到在一片翠绿杂乱的草地上整齐地排列着黝黑的田地,田地里一排排笔直的嫩苗;田野间有忙碌的兽人们来来回回地拖着木车走动,车上载着大大的罐子,不时从罐子里舀出什么东西浇在地里。 靠近部落之后,映入眼帘的就是道路两侧两排高大的红砖墙,上面还能看到厚厚的兽皮;道路地面坚实平整,踩在上面格外的舒服;偶尔有打开的大门望进去,还能看到里头宽大的院子、整齐的草垛。 还有兽人们穿在身上贴身的毛衣、手里端着的轻便陶器,以及家家户户散发出各种诱人的香味…… 其他部落来打探消息的兽人被震惊得说不出话,只瞪着眼睛到处看,哪里都是没见过的新鲜事物。 等到最初的震惊过去,大部分兽人都下定了决心:学!一定要从红木部落手里学到这些好东西!花费再大的代价也要学! 对此陆迩自然十分欢迎,只要确认对方不是像当初的小石部落一样的强盗行径,就很痛快地把种植方法和一些基础的粮种交给这些小部落,像以前对巨牙部落一样。 同时,陆迩也趁机推行起了他们的铜币,要求他们购买技术、购买粮种全都用铜币交易。 没有铜币也没关系,可以用有价值的东西去红木部落的交易所定价之后换铜币。 很多外来的兽人、甚至包括红木部落自己的兽人都很难理解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地走一道程序,陆迩也不强求他们理解透,只大概阐述了一遍这种方式推广货币的作用和意义,并要求部落内部也走货币交易,避免以物易物。 各种物品的定价由部落里的大众认知,陆迩进行微调,最后交给了数学最好的利负责实行。 铜币因此得以初步开始使用起来了。 …… 在外交这方面,除了利作为交易所的负责人,紫瞳也承担着类似“书记官”的职责,两个人都不太理解为什么陆迩这么大方把他们的经验都送出去。 小狐狸撅着嘴抱怨:“绿耳,为什么要把咱们的好东西都送出去啊?” 这些农耕的知识和经验都是陆迩辛辛苦苦传授的,在利眼里都是他们红木部落的宝贝,怎么舍得教给外人呢? 陆迩温和一笑,摸摸他的脑袋:“大家都富裕起来了,我们才能更上一层楼;如果只有我们富裕,其他人来抢我们怎么办?” “让角把他们都打回去!”利昂起头,得意地道,“角很厉害的!” 陆迩失笑。这小家伙在角面前跟角对着干,在自己面前就使劲夸奖角,狐狸果然都有傲娇属性。 “不能这么想。知识本身是无价的,但知识的传播不应该被人为阻断。”陆迩端起杯子轻轻喝了一口温水,耐心地解释,“我们既然已经稳定下来了,那么把我们拥有的知识经验传递出去、让还在挣扎求生的人也能吃饱饭,也是作为先驱者的我们的责任。” 利有些似懂非懂,一旁的紫瞳脸上却有了些若有所思。 陆迩知道自己的话他们还很难完全理解,不过他也只是暂时给他们心里种下个种子,“三观”还需要他们随着阅历的增长慢慢塑造。 大部分兽人的心思都很直,喜怒哀乐都没有过多的勾勾道道,很多的“恶”都是出于无知。陆迩很久之前就打算把知识传播出去,教化他们明事理,让兽人们淳朴的本性发挥真正的价值。 如今红木部落已经基本脱离了温饱的压力,开始向更进一步的文明发展;那么其他的部落想要跟着红木部落走,陆迩也很乐意带他们一起前进。 而且有很多的技术十分依赖于大众基础水平。哪怕陆迩脑袋里装了再多的现代知识,没有一个稳定、富足的社会条件也不可能实现。现在虽然农业才刚刚起步,但陆迩已经提前展望到了未来的工业发展和技术革新,自然能早打基础最好。 …… 陆迩忙着给其他部落的兽人们做“农业知识讲座”,每天都要和其他兽人们打交道,让占有欲极强的狮子兽人又开始不爽。 ——他的亚兽现在天天都围着其他的兽人转!那些兽人变成兽型的时候全身都毛茸茸的,别以为他没看到! 想着陆迩那渴望的眼神投到除了自己之外的兽人身上,角就酸得牙都咬不动红薯了。 田地里的农活还得他干,角也不能时时刻刻都陪在陆迩的身边。为此他每天早上出门之前都要变成纯白的大狮子,毫无尊严地对着他的兽人卖萌,吸引陆迩狠狠地撸了一把大猫,才稍稍放心地出门。 除此之外,角重新拾起了“理发师”的手艺,热心且强硬地为那些远道而来的兽人们免费剃毛,方便他们拿原材料去学习做毛线。 其实对于其他部落的兽人们来说,毛衣的优先级很低,他们更想用不太容易记事的脑袋去记住耕种相关的知识。 但是狮子兽人看过来的眼神名义上是“建议”,实际上是“命令”。能被其他部落首领委托过来外交的兽人性子大都比较灵活,十分感动地“自愿”答应下来。 一部分被忽悠了的加另一部分不甘不愿的兽人安安静静地变成兽型趴在了地上,然后被角东一爪子、西一爪子削得全身毛发参差不齐,丑得惨不忍睹。 每一个从狮子爪子下幸存的兽人,最后都是一脸梦幻地抱着自己的毛毛走出院子,脚步虚浮。 陆迩自然清楚角搞的这些小动作,晚上有些无奈地嗔怪了他一句:“你这样不怕跟其他部落结仇吗?” “只要红木部落还有他们想追随的东西,他们就不会生气。”角从身后环抱住陆迩,手轻轻在陆迩已经不小的肚子上爱抚了一下,有些不情愿,“谁让他们在你面前变成兽型的!” 陆迩哭笑不得:“他们又不知道我喜欢毛绒。” “那也不行。”角把脑袋埋在陆迩的肩膀上,闷声闷气地小声道,“你是我的亚兽。” 也许是因为最先动心的是他,又或许是因为陆迩来自另一个世界,明明兽人才应该是更加独立、更加强大的那一个,可角的安全感反而比陆迩低很多。 “是你的。”陆迩伸手轻轻摸了摸兽人纯白的头发,歪头轻轻亲了一口,“放心,我认可的伴侣一直都只会是你一个。” 这话一出,角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这几天有些委屈和不安的心放下来不少。 等安定了,他又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明明陆迩现在肚子里怀着崽儿、还这么忙,自己不但不给他分忧反而给他添乱…… 陆迩其实觉得还挺好——这些伴侣之间的小情趣,偶尔为之其实还挺能增进感情。 虽然爱上了角、也为角怀上了崽儿,但陆迩心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依附的一方,反而很喜欢角这样对他依恋的姿态。 尽管他们的体型差距完全是反过来的。 这个兽人既有野性的魅力、又有成年人的担当,还不缺乏孩子气的可爱。 陆迩觉得他可能两辈子都找不到这么喜欢的人了。 第72章 (72) 第一茬小麦抽穗的时候,回去老家教导新的耕种知识的实从巨牙部落回来了。 和去巨牙部落时孤零零的状态不同,这次他身后跟着很长一串队伍,沿着土路走在田野间一路东张西望,最后停在了红木部落外头。 到了腾的面前,实带来巨牙部落的首领,一开口就是:“首领,父亲说他想带巨牙部落投奔我们。” 哪怕是角和陆迩也没见过这样举族来投的阵势,一时傻了眼。 腾和巨牙部落的首领算是老熟人了,也没有客气,直截了当地问:“钧,你这是干什么?” “我们混不下去,所以来投奔你们。”钧把自己的儿子推到一边去,笑呵呵地道,“听实说,红木部落现在正缺人,所以我们就来了。” 他指了指停在部落外面那些巨牙部落的族人们,有些得意地道,“我们巨牙部落的兽人都很优秀,不会拖累你们的。” 腾自然清楚巨牙部落的兽人们质量都不错,比以前的红木部落还要强一点;首领人品也好,带出来的部落风气也不差。 但是举族来投这种事他从未听说过,不得不慎重地多确认一下:“你们不是已经学会种地了吗,怎么会混不下去?” 角和陆迩站在腾的身后,也持着观望的态度,没有说话。 钧已经从实的口中知道,这三个人几乎拥有红木部落全部的话语权,看他们一定要自己给个解释,这才叹口气,说了实话:“老实说吧,其实前两年我就有这个打算。” 腾这下更惊讶了:“为什么?” 前两年红木部落比巨牙部落整体实力还弱一点呢。 “腾,你应该也注意到了,这些年气候变化越来越频繁,干旱和涝灾经常发生,寒季的时间有时候长、有时候短。”钧自来熟地找个了位置坐下,摸到个杯子,自顾自倒了杯水,“像黑河部落这种大部落还好,人口多,实力强,抗过几年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像咱们这些小部落,碰到一点灾难,几乎就是灭顶之灾。” 腾皱了皱眉,没有明白:“这么多年我们不都是这么过来的?这几年也就碰到神罚这一次灾害吧。” “神罚之前,咱们部落有壮大吗?还不是人口在减少。”钧喝了口水,脸上闪过一丝悲苦,“我当这个首领也很多年了,部落什么情况我很清楚,食物充沛、水源丰富的时候咱们都没把部落规模扩大,碰到灾难就得等死。” 这时候腾还有些迷茫,陆迩却已经听懂了,看向这个犀牛兽人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惊讶。 在这个时代,有这个远见的兽人着实不多。 “黑河部落当初也是几个小部落凑起来才壮大的,所以以前我想我们要是合并成一个部落,是不是日子就比现在好过很多?”钧摸了摸脑袋,可惜地咂巴了一下嘴,“没想到你们突然出了个好巫医,一下子发达了,我们就有点不好意思提这个事;等到神罚的灾难来了,我才重新有了这个想法。” 因为神罚而迁徙的过程中,巨牙部落哪怕提前做了准备,还是损失了几个族人,让钧这个首领心痛不已。 群居生活最原始的起因就是为了互相扶持,人数越多,能够做到的事情越多、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大。 陆迩一直积极建议多吸纳流浪兽人们也是为此。尽管现在红木部落富强了很多,也有存粮可以应对寒季,但抗风险的能力在这种危险的环境面前还是不值一提。 狂暴的兽潮、无法预知的气候、各种无法治疗的疾病……都不是现在的红木部落能够应付的。 想不到这个巨牙部落的首领竟然有这种远见……而且还挺精明。 陆迩可不相信两年前实力比红木部落犹胜一筹的巨牙部落的想法是投奔红木部落——应该说是吞并更合适吧? 显然现在红木部落发达了,巨牙部落的态度才从“吞并”变为“投奔”。 不过这些小细节陆迩也不介意,他更关注的是巨牙部落是不是真心想要投奔他们。 陆迩可不想辛辛苦苦发展出来的部落最后消亡于内斗。 他对巨牙部落的首领不熟,这方面的判断只能交给腾和角了。陆迩相信腾和角不会想不到这一点。 腾沉默着轻轻按着下巴,陷入了思索。 之前的红木部落首领是他,巫医是绿耳,角虽然没有名义上的领导地位,话语权却也足够,部落里的大事几乎都是他们三个商量决定。因为他们三个人本身关系就很亲密,很多事情都有默契,有矛盾也容易内部解决,至今都没有出乱子。 吸收散兵游勇就算了,整个把巨牙部落吸纳进来,巨牙部落的这个首领如果跟他们起了冲突怎么办呢? “钧,如果巨牙部落加入我们,那你们的兽人们都听谁的呢?” 钧早有预料,笑着拍了拍手:“放心,我提前交代过,一定都听你们的——我们都是为了生存,又不像小石部落那么傻。” 当初小石部落的首领死在角手下之后,内部为了首领之位争得你死我活,实力大大削弱,神罚灾难一来整个儿都散了。钧是怀着想和红木部落抱团取暖的心思来的,自然不会重蹈小石部落的覆辙。 想到这里,钧有些可惜地看了陆迩一眼。 当初得知红木部落的巫医的伴侣已经去世之后,他忙不迭送了自己的孩子实过来,想指望实能够追求到陆迩,把陆迩一起带回巨牙部落——一方面是看中这个巫医本身的巨大能量,另一方面也是考虑有了巫医,到时候再和红木部落谈合并的问题,主动权也会更高一些。 没想到实到了红木部落才得知,陆迩的伴侣角安然无恙地回来了。钧自然清楚角的赫赫威名,实想抢走角的亚兽那是天方夜谭,所以才没有急着跟红木部落合并。 他也没想太过分,只想两家合并之后自己这边多一点话语权、维护好自己的族人,免得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罢了。 只是没想到神罚一来,情况骤变。 而两家部落在神罚迁徙中不同的收获让钧猛然意识到,他斤斤计较的一些食物、兽皮,在红木部落眼里可能根本不算什么——他们甚至有余力吸收沿途遇到的流浪兽人! 这不但说明红木部落养活一大帮子人游刃有余,更说明红木部落本身也在扩大规模! 现在如果不赶紧加入,后面可能就没法上车了。 因此寒季结束之后,他就赶紧开始了投奔红木部落的计划。 腾与角、陆迩交流了一下,最后下了决心:“既然如此,欢迎你们的加入!” 虽然一下子吸收整个巨牙部落有点冒险,但两家知根知底,关系也不错,他们最终还是认为这是一个部落扩大规模的绝好机会,不容错过。 …… 巨牙部落过来的人口几乎是现在红木部落人口的一半多,只能和之前吸纳的一些流浪兽人们一样一起住帐篷。 不过同样因为他们人口多,完全可以自行建造房屋。 红木部落之前建筑了这么多套四合院,已经有了一套丰富的经验。腾安排当初的施工队的主力干将轮班带领巨牙部落这些兽人们先开始建房子。 按照陆迩一年种植两茬粮食算,现在第一茬粮食正好在生长周期的中间。让巨牙部落的人们去开垦田地已经跟不上第一茬、跟第二茬又太早,干脆先用存粮和猎物供应,主要精力先放在建房上。 春耕最忙的时间已经过去,现在红木部落自己的兽人们也不算太忙,刚好可以一起指导他们建房。 顺便之前吸纳的流浪兽人的住房现在也一起解决掉。 新加入的兽人们只在外头看厚实的墙壁觉得心安,现在看到地基、房梁、砖块,才知道修建一套房子有多么麻烦。 好在为了生存和生存得更好,兽人们最不怕的就是辛苦和麻烦,红木部落第二次轰轰烈烈的建房活动开始了。 这次的房子就建在了红木部落之前的四合院旁边,不论位置还是样式都和以前的没什么不同。陆迩不想人为创造新加入成员和老成员的隔阂,所以在各种方面都尽量把两部分兽人打散融合,避免小团体的形成。 效果上也不错,最初的磨合期之后,人口扩大的红木部落没有产生什么大矛盾,大家都在为了新生活而努力奋斗。 唯一比较大的矛盾就是新成员们难以理解为什么猎物一定要先去交易所换成铜币,才能拿去交换其他的东西。 按照陆迩的要求,部落里任何东西都不能不劳而获白白获取,哪怕是为新成员提供的粮食压了很低的价格,也要他们拿钱去买。 推行货币的措施也在这里一并实行出去。 哪怕是钧也难以理解这样的举措,和陆迩偷偷抗议过,说他们的兽人都不识数,这方面很难分清到底自己吃没吃亏。 陆迩对此的回应是:“晚上利那里还会开数学基础班,你们要不要去听一下?” 钧:“……” 当然,陆迩也不是完全不考虑新成员们的担忧,他把实调到了交易所,和利一起负责给新成员们做货币转换。 实毕竟是巨牙部落以前的人,他们对实也很信服,反对的声音便小了很多,买东西也抓着实做参考。 实一下子成了几十号人的“账房先生”,头都快秃了,只能委屈巴巴地催促钧,让他赶紧去上数学课。 …… 在这样热热闹闹的磨合过程中,第一批小麦悄然成熟,陆迩心心念念的面食终于出现了。 第一批新麦收集起来,把预留的种子留出来,剩下的晒干之后送去了磨坊。 磨坊是巨牙部落合并过来之后,在第二次建房的时候一起建造的。 之前磨豆子的石磨在寒季到来之后转移到了一户老兽人家里。这家老兽人和老亚兽凑在一起过日子,家里东西少,就把石磨暂且放在他们那里,方便下雪的时候也能做豆浆豆腐。 现在麦子要磨成面粉需要更加沉重细致的磨盘,陆迩干脆安排施工队专门搭建了一个磨坊,让兽人们可以自由研磨粮食。 最初种出麦子之后,兽人们都以为小麦的吃法和小米一样,都是去掉谷壳之后直接蒸煮食用。 陆迩叫了几个擅长厨艺的亚兽和兽人,指点着大狮子推着更大的石磨把新麦碾磨成白白的面粉。 比较麻烦的就是面粉的过滤网。 早在拿到麦种之后,陆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专门挺着肚子亲自拜访了多羽和白须。 以前多羽擅长草编,后来陆迩创造了毛线,又开始研究毛织。陆迩找到白须和多羽,提出了“布”的概念,询问他们能不能试试做出来。 过滤面粉的网布不需要多么精细,纺织的难度相对现代社会的布匹应该简单一些。 白须和多羽接受了陆迩的请求,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用兽毛纺布,后来总算搞出来相对合适的网布,做成了可以筛去谷壳的面簸箩。 陆迩特意花铜币购买了一大袋面粉。 过滤出来的白面加水揉团,糊在热陶锅上烤成香喷喷的面饼,陆迩吃到久违的面饼,单独就着辣椒酱就吃掉了好几个。 自从肚子越来越大,陆迩吃东西也变得有些挑嘴,脸也瘦了不少。角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旦陆迩有什么爱吃的东西,多麻烦他也努力弄来给陆迩吃。 这次看陆迩这么喜欢吃面食,角顿时忍住了对面饼诱人芳香的好奇,一口都没动,倒了一杯水,嘴里还劝道:“吃慢点。” 陆迩吃了好几个,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角什么都没吃,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分了几个给角:“你也尝尝,很好吃。” 很久很久之前,陆迩曾经找到过小麦的低配品种,做了一个小面饼。只是那种植物的种子不适合食用,做出来的面饼还带着一点涩味,小咪不感兴趣。 这次的面饼闻着格外的香,角看陆迩吃饱了,拿过一个咬了一口,馥郁的麦香味充盈口腔,厚重的满足随着一口面饼的下肚沉淀在腹部,比小米和红薯都要好吃得多。 “以后这就是我们上半年主要种植的粮食了。“陆迩回味着面饼的香味,看着角吃得嘴角都是面渣,忍不住含上了一丝笑容。 看着桌上剩下的几个散发着焦香的面饼,陆迩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冷不丁开口:“想吃鸡蛋。” 也许是面饼带来了现代社会的熟悉感,让他愈发开始思念那些曾经日常唾手可得、现在几乎难以吃到的食物。 角条件反射一般抬起头来:“我去找。” 然后他反应过来,“鸡蛋是什么,鸟蛋?” “嗯,大概类似。”陆迩大致描绘了一下现代社会饲养的家禽,“我们那边都会把一种叫‘鸡’的鸟养在栏里,它们每天下蛋直接拿过来吃。” 角有些迷惑:“鸟不会飞走吗?” “那些鸡已经经过驯化,飞行的能力退化很厉害,而且鸡也习惯了被人类饲养的生活,不会飞走。”陆迩摸着肚子,轻轻叹口气,“我也考虑过在部落里饲养一点家禽,只是一直没抽出空来。” 从白纸起步的部落发展,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陆迩几次想建个鸡棚,几次都不记得。 而且和牛羊猪不一样,养家禽需要切切实实的粮食做饲料,以前的红木部落还没那么宽裕可以把粮食拿来喂鸡。 而且饲养家禽最麻烦的是野生的禽类很容易飞走,他们又不是时时刻刻地在一旁守着;给禽类脖子上套绳子也不合适。 只要陆迩想要的东西,角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他把最后一口面饼塞到嘴里,嚼嚼咽下去,又猛喝了一口水:“我待会出去抓几只云斑鸟。” “你抓回来怎么养?”陆迩有些无奈,“它们会飞走的。” “这个我有办法。”角信心十足,“你等着。” …… 到了傍晚时分,强悍的狮子兽人一只手提着两只挣扎不已的云斑鸟,回来丢到了院子里。 令人奇怪的是,四只鸟尽管获得了自由,可只在原地扑腾,最高飞不过一人高,完全没有飞走的迹象。 母羊现在还在外面放牧,公羊独自一羊拴在门口,看到家里的新成员很好奇,凑过去嗅了嗅,似乎想知道这几团花花绿绿的东西能不能吃。 云斑鸟扑腾了一下,吓得公羊“嗖”地缩开,躲到了角给他修建的棚子里。 陆迩有些疑惑:“你弄伤它们了?” “没有,只是削掉了它们翅膀下面的羽毛。”角狩猎多年,对这种美味的鸟儿的弱点十分清楚,“有几根羽毛跟它们的飞行有关,只要羽毛断了它们就飞不起来了。” 陆迩对云斑鸟的习性不清楚,但眼前的效果很令他满意,高兴地道:“那可以,等后面孵出来的小崽儿,在会飞之前就把羽毛处理掉,这样几代之后,可以试着慢慢放开。” 陆迩的满意就是对角最大的褒奖。角高高兴兴地过去拎起一只:“这些鸟养在哪里?” “可以养在院里,不过要修个鸡栏。”陆迩想了想,在他们家门口和羊棚相对的另一边比划了一下,“就在这里吧。” 说干就干,角去拆了几根竹子,很快就修起了栅栏,把四只云斑鸟丢了进去,想了想,站在外面庄严地宣布:“以后你们就叫鸡了。” 这样它们下的蛋就是鸡蛋。 四只云斑鸟似乎扑腾累了,堆在一起,黑豆一样的小眼睛委屈巴巴地看着这个残忍地剪断它们的羽毛、还逼迫它们改名的坏兽人:“喳喳!” 陆迩在一旁“噗”地笑出声来。 …… 角把鸡抓来没多久,进入暖季的大雨如期而至。 羊悠闲地趴在羊棚里嚼着鲜草;院子里养的鸡就没这么好运了,没有躲雨的地方,窝在一起瑟瑟发抖。 角只好紧急修建了一个鸡棚,让几只鸡进去避雨。 红木部落里第二批新房在雨季到来之前就已经建好,新加入的所有成员都欢欢喜喜地入住了高墙砖房。尽管新房里什么都没有,但也足够让他们高兴。 另一边,木伞现在派上了用场。 经过两年的改良,在陆迩的理论指点下,锋做出来的木伞已经十分轻便,不需要的时候可以折起来,几乎家家户户都备着一两把。 以前兽人们会变成兽型,靠身上的毛毛硬顶,现在也不再勉强自己。 因此连绵的大雨没有把兽人们完全困在家里。他们每天都会撑着伞去田地里巡查一遍。 倘若地里的雨水过多,他们还得挖开沟渠把水引走,免得涝根。 除此之外,亚兽们在家里一方面把寒季结束时兽人们换下来的毛毛做成毛衣,另一方面也把心思放在了面食的制作上。 可肆意揉捏的面团带给食物新的创举。陆迩在指点着红云做出第一碗面条后,各家亚兽们也纷纷效仿,更推陈出新,做出了形形色色的烤、蒸、煮、炒的美食。 这一次的大雨绵延的时间并不长,没过几天就停了。 这意味着今年暖季的雨水恐怕也不如往年充沛。不过依据陆迩来到这个世界这两年的了解,这种程度的雨水滋润他们的庄稼已经够了,再不济部落附近还有河流湖泊,灌溉庄稼绰绰有余。 大雨之后,部落里原本压实的道路变得有些泥泞,各家四合院的院子、甚至屋里的地面也变得一踩一脚泥。 陆迩实在不懂如何制作水泥,现在角也不让他干活尝试,便提议可以烧制地砖铺地。 道路先不说,各家屋里可以用地砖铺起来,至少保证家里头是干净的。 烧砖组又开始忙活起来了。 另一方面,陆迩也拜托几个对铸造工艺有兴趣的兽人,研究如何冶炼青铜。 在红木部落旧址发现的铜矿是他们目前唯一找到的金属矿产,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遣几个兽人去拉一车回来。 其中一部分铜矿简单冶炼铸成了铜币,另一部分则用来试验打造真正的金属器具。 铜能充当货币,主要在于它本身就有价值;而目前阶段它的最大价值就是打造器具。 金属制的农具、工具的出现,能够大大提高各行各业的效率和发展。 拥有金属武器,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部落兽人的战斗力和防护力。如今兽人们出门狩猎的次数比以往低了不少,但角的特训没有丝毫放松。 神使这个敌人还没有拔除,野外的危险也多如牛毛,甚至现在和他们有交易往来的其他部落,要不是有他们强悍的兽人战力震慑,也不会这么友好。 自从陆迩注意到部落里对他产生了盲信的情况之后,就放出了很多需要兽人们自己摸索解决的问题,希望籍此锻炼兽人们的独立思维能力。 巨牙部落合并过来之后,虽然没什么大矛盾产生,但磨合期间两家兽人还是产生了不少竞争心理。 巨牙部落觉得红木部落只是运气好出了个什么都懂的巫医,实际上比他们部落要差;红木部落则在这两年中产生了微妙的优越感,觉得什么都不懂的巨牙部落都是一群“土包子”。 良性竞争有助于部落快速发展。察觉到这一点的陆迩没有过多干涉,只要光明正大合情合理,允许他们彼此斗争,甚至还会提供一点刺激。 这次炼铜的尝试,部落就分了两个队伍,让他们竞争看谁先成功冶炼出第一把真正的青铜器。 第73章 (73) 第一把真正意义上的青铜斧头铸造出来的时候,天气已经变得十分炎热。 陆迩的肚子此时已经不小,比正常怀孕的亚兽大了一倍还多,站立走路都变得有些困难。所有看到陆迩大肚子的人都啧啧称奇,后来逐渐转变为担忧。 大家都说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肚子,在这个生育本身就是一道生死难关的时代,这么大的肚子很难不让人心惊胆颤。 天气炎热加上腹部累赘,陆迩愈发难受,稍微动一动全身汗流浃背,心情也跟着变得特别浮躁。 白须现在编织的手艺基本已经超越多羽,专门给陆迩用清凉的蔓藤编织了好几身宽松凉爽的衣服,也不能抵消烦人的炎热。 角已经把家里的地面都铺上了地砖,门窗上的兽皮帘也撤掉换成了草帘,更经常打一盆凉水放在屋子角落吸收热量。 比起其他人,角是对陆迩的肚子最担忧的人。最初得知陆迩怀崽儿的喜悦如今已经剩不下多少,看着陆迩大得有些吓人的肚子、还有陆迩平日里行动的艰难,角每次都恨不得以身代之。 院子里养的云斑鸟——现在已经被迫改名叫鸡,习惯了被圈养的生活,除了日常尝试飞行但是屡屡失败之外,对每天醒来就有小米吃的生活感到了格外的满意。 鸡满意了,就开始下蛋。 陆迩终于吃上了鸡蛋。 角每天花着心思给陆迩准备食物,看陆迩热得难受,还特意找了一片蒲叶晒成蒲扇,给陆迩扇风驱热。 尽管陆迩因为身体不便和气温过高而烦躁,看着角坐在一旁拿着扇子给自己吹凉,心情就会觉得非常平和。 看着陆迩舒心了,角也开心了,手里的扇子不停,嘴上问道:“陆迩,想吃什么?” 随着肚子越来越大,陆迩需要摄取的营养也越来越多;可天气的炎热又让陆迩有些食不下咽。 陆迩摸着肚子,果然感觉毫无胃口,叹口气:“什么都不想吃。” 角眼眸中闪过一丝担忧,嘴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耐心地建议:“听说锋家里杀猪了,我去买点猪肉?” 养了这么久的猪都肥了,部落里各家各户都开始杀猪宰肉。第一次吃到自己养出来的猪的肉,吃到嘴里不管味蕾还是心理都觉得特别满足。 有些人家本来也想留着母猪用来生崽儿,但寒季结束之后陆迩家的两头母猪又开始了怀孕下崽儿,一口气就生好多头,他们忍不住口舌,便陆续下定决心杀猪。 先吃过这一轮的美味再说! 后来加入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都没有猪养,一开始还对那些家畜的肉不以为然——矮原猪而已么,他们又不是没吃过! 可猪肉烧出来的浓香飘散出来时,他们就坐不住了:这么香的肉味,他们以前可从来没闻到过! 好在一般人家杀猪自己都吃不完,会拿很大一部分出来卖给部落里其他人,他们可以花钱买来尝尝。 这个天气鲜肉根本放不久,与其花费心思考虑怎么保存,不如换点铜钱,以后别人家杀猪的时候再拿去买。 部落里的兽人们此时慢慢发现货币的方便之处,除了给了物品交换一个重要的额度之外,还容易贮存,不像食物皮毛之类容易损坏。 想到那些猪肉,陆迩皱了皱眉:“好腻。” “那宰只鸡吃?” 角后来又补充了几只鸡到他们的鸡栏里,再加上一段时间陆迩突然对鸡蛋失去兴趣时,母鸡们孵化了一些小鸡仔,现在他们的鸡栏里叽叽喳喳一大堆鸡。 偶尔陆迩有胃口的时候,角会宰一两只给陆迩吃。 陆迩想了想,还是觉得没胃口:“还是腻。” “那我去菜园子摘点青菜?” “太淡了。” 角连续提了好几个提议,陆迩都觉得吃不下摇头否了。 看着角绞尽脑汁地思考应该准备食物,陆迩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我是不是有点任性?” 角从思绪中拔出来,愣了一下,连忙道:“没有啊!” 银发的兽人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凑过来一边给陆迩扇风,一边解释,“我很喜欢你对我任性。” 这样会让他特别有满足感。只有在他面前,陆迩才不是和别人那样温和且礼貌的状态,会任性会脸红。 这样真实的陆迩只有他自己能见到。 陆迩看到角脸上略微有些得意的笑容,心里泛起一丝暖意,凑过来在角脸上轻轻亲吻了一下,故意道:“那我要再任性一下了。” “你说。” “我想吃蘑菇。” 已经连续干旱了好几天,太阳的温度炙烤之下,蘑菇这种只在湿润的地方生长的东西根本不见踪影。 角却没有犹豫,一口答应下来:“好,我出去找。” 陆迩有些诧异,反倒有些放心不下:“我随口一说罢了。” “你说了就是想吃。”角站起身,又弯下腰在陆迩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碧绿的眼眸里一片认真,“放心,我肯定给你找到。” 看着角离去的背影,陆迩拿着角放下的蒲扇扇了两下,嘴角忍不住勾起笑意。 他何德何能,能拥有这样一个温柔又强大的伴侣。 角离开之后,陆迩有些无聊,吃力地扶着墙站起来,在凉棚下走了两步。 天气炎热之后,角在院子里搭了个凉棚,方便陆迩随时乘凉。 凉棚距离羊圈挺近,陆迩在凉棚坐下,看着那两只羊恹恹地趴在地上极有耐心地嚼着干草。 卷角羊嚼草的动作缓慢而规律,盯着看久了,常常能让人觉得安定入迷。 前阵子天气没那么热的时候,陆迩还会考虑一下第二茬庄稼的种植计划;现在他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放空大脑,让自己舒服一些。 好在部落里也耕种了这么几年,种植上应该都没什么问题。 甜菜和油菜收获之后初步加工的步骤陆迩也早早就教导了出去,现在大家也很有默契地不拿一些小问题去打扰陆迩。 部落里有经验的老亚兽们没见过这么大的肚子,不好判断预产期;陆迩根据自己“中枪”的时间,大致推测自己的生育时间也差不多就是最近了。 巫医的判断自然无人不信,现在部落里的人对陆迩愈发关切,每天都有亚兽定期来看望陆迩;同住一个院的烈和勇更紧张得不得了,随时注意着陆迩那边的情况; 至于角,几乎达到了风声鹤唳的程度,好几次做梦都梦到了陆迩生产时自己手忙脚乱的场景,差点夜不能寐。 陆迩也是看他这阵子压力太大,才催着角出门散散心。 盯着两只羊看了一会,陆迩忽然感觉有些奇怪。 今天母羊似乎没怎么吃草,公羊吃草的频率似乎也不够稳定,似乎很是焦躁。 他有心站起来看看,身子不便,只好喊了隔壁家里的烈和勇。 勇不在家,烈听到陆迩声音出来,过去看了看那两只羊的状态,冷冰冰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窘迫:“这只母羊似乎要生崽儿了。” 这只羊也养了大半年,开春之后陆迩就发现它怀了崽儿,还期待过到时候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喂羊奶。 没想到现在竟然到了分娩的时候! 陆迩顿时有点担忧:“羊没事吧?” “呃,看起来还好。”烈有些尴尬地站起来。他不太懂母兽分娩的知识。因为和勇在一起,勇也不会怀崽儿,他就没有关心过这方面的事儿。 陆迩稍微盘算一下就知道烈的想法,顿时有些无奈:“你出去找个懂的人过来帮忙看看。” 这只母羊毕竟关系到他未来宝宝的奶水,可不能忽视。 烈如释重负地跑出去,正好在路上撞到提着蘑菇的角。 看到烈从家里跑出来,角心里顿时一紧:“怎么了?” 烈一向言简意赅:“要生了。” 角呆愣了一瞬间,手里的蘑菇“哗啦”一下落在地上,慌慌张张地跑进了院子里。 一进门他就看到凉棚下靠着墙慢悠悠扇风的陆迩,迅速跑过去,一把握住陆迩的手,惊慌地上下打量:“陆迩,你怎么样、没事吧?别急,烈去叫人了……哪里疼吗?” 一串连珠炮把陆迩砸晕了。他愣了半天才听懂角的误会,连忙打断他:“你在想什么,我没生。” “可刚刚烈说……” 陆迩哭笑不得:“是羊要生了。” 他指了指那边趴在地上不时发出痛苦的哀鸣的母羊,皱了皱眉:“希望它没事。” 角确认自己只是误会,这才松口气,有些后怕地蹲下来,喘了口气:“我一定要把烈揍一顿。” 说话间,烈找来的人也过来了,给那只母羊看了看,笑着道:“放心,卷角羊生崽儿都这样,没事儿。” 陆迩多少放下了心,眼巴巴地等着小羊生出来。 过了很久,陆迩才听到母羊如释重负的长鸣。在羊棚附近观察的亚兽高兴地道:“好,生了两个小羊羔!” 养了这么久的羊成功分娩,陆迩和角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喜。 公羊当仁不让地开始了给小羊和母羊舔毛的工作,其他人看羊们都很健康,就没有再围过去看。 笑着笑着,陆迩忽然感觉小腹一阵阵痛,下意识捂住了肚子。 角迅速察觉到陆迩脸色不对,赶紧凑过来抱住他的肩膀:“怎么了?” “我肚子有点疼……”陆迩闭眼体会了一下,迟疑着道,“我可能要生了。” 角很久之前就做好了陆迩生崽儿的各种准备,兽皮毛毯水缸一应俱全,此时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整个人仿佛都傻了。 好在陆迩因疼痛而产生的抽气声让他迅速回过神来,他深深吸口气,转头看向烈:“快去叫人!” 随后他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陆迩抱起,抱到屋里地毯上,嘴里小声却急切地问,“陆迩、陆迩……” 想问什么却好像什么都问不出来。 陆迩仰头就能看到角棱角分明的下巴,上面分明凝聚了一滴汗水,心里莫名地安定了不少,小声回答:“角,我没事。” 之前就分娩之事他们已经做过详细的计划,考虑到了一胞胎或者双胞胎的情况,还把天气、人员的问题都考虑到了。 现在角就在他身边,刚好懂生育的亚兽也被叫了过来,还有烈去通知其他人…… 再没有比现在更好的状态了。 旁边的亚兽最初也惊慌了一下,很快冷静下来,帮陆迩做起了准备。 很快烈带着部落里最擅长接生的老亚兽过来,与此同时腾、红云、茫、白须、紫瞳等人也等在了门外,焦急地坐立难安。 分娩的过程绝对算不上舒服,阵痛不断袭来,陆迩还要不断用力,初次体验生育的感觉让他从生理到心理都遭受了不小的打击。 好在有角在,和角同样惊慌担忧的眼神对视,陆迩总能萌生出无限的力气。 拼上吃奶的力气,不知过了多久,陆迩才迷迷糊糊听到接生的老亚兽高兴的声音:“生了、生了,是个毛的!” 这句话让陆迩精神一振,稍微喘了口气,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掐着角的胳膊,指甲几乎要嵌入皮肤。 角脸上也带着一丝喜悦,但仍然十分凝重,低下头在陆迩耳边低声鼓励:“陆迩,再努力一下。” 他看到陆迩的肚子还是很鼓,显然肚子里还有崽儿。 ——双胞胎? 这个在陆迩的预料中,他轻轻喘口气,憋了憋力气,准备这阵疼痛缓过来之后再用力。 …… 红木部落外,金毛的狮子走在大路上,有些惊奇地望着周围那大片的农田。 虽然之前已经看过红薯田,但现在这样广袤的耕地还是出乎他的意料,让他大为震惊。 身后的雪豹身上骑着一个满面皱纹的老亚兽,揉了揉浑浊的双眼,惊讶地打量了一下这片农田,喃喃自语:“真是开眼界了……你之前说的时候我还不信呢。” 这个老亚兽身上披着的兽皮明显经过精致的加工,贴身又张扬,脑袋上还顶着七彩的鸟羽,脖子上挂着叮叮当当一串同样大小的骨牙项链,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似乎完全不觉得热。 金色的大狮子变回人型,揉了揉脖子,没好气地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谎?” “你说的谎还少了?”那老亚兽似乎有些不屑,拍了拍骑着的雪豹的屁股,督促道,“走快点!前面就是了!” 雪豹委屈巴巴地扭头看了老亚兽一眼,却不敢反驳,只能老老实实地加快速度。 走快了几步,老亚兽又有些不满:“稳当点,我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 雪豹:“呜呜呜!” …… 产房里,陆迩用尽全身的力气,在一阵撕裂般地疼痛之后,终于感觉全身轻松了不少。 耳边又响起了负责接生的亚兽惊喜的声音:“这次是个光的!还真可爱!” 陆迩松口气,感觉全身的力气在一瞬间彻底散尽。 ——终于卸完货了。 陆迩脑袋昏昏沉沉差点昏睡过去,忽然感觉自己手被用力握紧了一下,耳畔还有角焦灼的声音:“陆迩!再加把劲!还有!” ——还有……? 陆迩呆愣半晌,过会才反应过来,角的意思是自己还没有生完。 竟然不是双胞胎、而是三胞胎?! 他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刚才一瞬间的脱力让他无论如何都凝聚不起力气,感觉全身都变得软绵绵,唯有阵阵的刺痛证明着这具身体还属于他。 角看着陆迩眼皮越来越沉、掐着自己胳膊的手指也有些无力地松开,声音变得惶恐起来:“陆迩,陆迩?” 他忽然站起来,从一旁柜子上的杯子里喝了一口水,没有吞下去,转过头来嘴对嘴喂给了陆迩。 这是之前陆迩制备的灵水,考虑到分娩过程消耗能量很大,可以用灵水补充能量。 一口灵水渡给陆迩,却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么有用,陆迩身体越来越虚弱。 那边负责接生的亚兽也特别焦急:“应该还剩一个崽儿了,必须得生出来呀!不然……” 生不出来就是难产,难产几乎就是死亡的同义词。 过去十年里红木部落出过几次难产一尸两命的事情,角也见证过,现在想到那种可怕的后果,全身的血液都要凉了。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恐慌和无助,比当年六七岁时被迫离开家庭、离开部落更加害怕,声音极为晦涩:“陆迩!你快醒醒,再用点力气!” 他无法想象自己失去陆迩的场景。 如果有可能,他恨不得现在代替陆迩躺在这里承受分娩的痛苦。 陆迩其实没有昏迷过去,他能听到角的声音,也知道自己现在不咬牙用力的话,唯一的结局就是难产而亡。 只是他现在身体完全虚脱,生理上的问题不是毅力能够完全解决的。 他想用力也凝聚不起来,连身上的痛楚都渐渐消失,整个人的灵魂仿佛都要飞出身体。 这一瞬间,陆迩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的画面,仿佛死亡之前的人生经历回放。现代社会的、兽人世界的,各种画面交杂在一起,让他恍惚中产生了即将命丧的预感。 他甚至感觉自己出现了幻听——耳畔似乎响起了一个同样焦急的声音,含含糊糊,像老人的喃喃自语、又像垂髫小儿的咿呀学说。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充满了担忧,似是在鼓励他再努力坚持一下。 这个声音出现之后,陆迩感觉自己身体又变得沉重起来,身上的疼痛变得清晰不少,仿佛突然回到了现实。 感受着陆迩的手越来越松,角感觉自己的血也在慢慢地凉下去。 他低下头不住地亲吻着陆迩的额头,恨不得自己立刻死掉。 可除了徒劳的呼唤,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随后关着的门被推开,一个穿得十分神圣的老亚兽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对上角茫然中还带着一丝怒气的视线直接破口大骂:“你就在那干看着?!” 门开之后外头的光透进来,角才看清这个老亚兽满是皱纹的熟悉的脸庞,微微一怔,下意识叫出了那个有些陌生的称呼:“祭祀?” “叫什么叫!”老祭祀毫不客气地走过来,扫了地上已经虚脱、嘴唇开始泛白的陆迩一眼,从腰间直接抽出了一把刀,扯过角的手腕,“哧啦”一下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那两个负责接生的亚兽顿时吃惊地叫了一声。 角被伤了手腕,不怒反喜,瞬间反应过来——该死,他怎么把这个忘了?! 他身体里有生命之心!陆迩现在流失的不是能量,而是生命之力! 把流血的手腕凑到陆迩嘴边,角轻轻捏了捏陆迩的下颌,让他张开嘴,小声道:“陆迩,多喝一点。” 老祭祀“哼”了一声,斜眼看了一眼那边两个迷茫的亚兽,心里又暗骂了一句,在自己的兽皮袋子里装模作样地掏了一会儿,抓出一把青绿色的粉末,洒进陆迩的身上,一边故意说道:“有我的神药,配合崽儿父亲的血,他就可以恢复力气了。” 蕴含着生命之力的鲜血入喉,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陆迩苍白的面色便渐渐红润了起来,很快睁开眼睛,舔了舔嘴角的血腥味,微微摇了摇头。 角知道他的意思,但唯恐不够,好像不知道疼痛一般用力掐了掐自己的伤口,涌出大股鲜血,全都灌入陆迩的嘴里。 恢复力气的陆迩无奈地张嘴接住,心疼地看着角深深的伤口,微微瞪了角一眼,意思是以后再跟他算账。 见陆迩都有力气瞪人了,角心里石头放下了一半。 很快,和姆父一起难产的最后一个小崽子终于生了出来,接生的老亚兽几乎喜极而泣,如释重负:“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了!是个毛的!” 角盯着陆迩平整的肚皮,不放心地确认:“没有第四个了吧?” “没了,三个,都平安!” 这个亚兽这么多年来也是头一次接生了三个幼崽,危机的后怕消除之后是大难不死的庆幸和一下子多添了三个幼崽的喜悦。 确认陆迩身体还算好,角这才松口气,后知后觉地一阵头晕,原本半蹲着身体,现在“啪”地一下坐在地上。 随后他板起了脸色,变成了兽型,冲着屋里另外三个亚兽吼了一声。 被银白的狮子吼了,那两个负责接生的亚兽也不生气——伴侣生育之后,按照惯例是兽人给自家亚兽和幼崽舔毛的流程,不想有外人在也是正常。 老祭祀虽然面色有些不虞,倒也没多说什么,本来打算掏出点止血的药草给角,干脆不多管他。 反正流点血也不会死! …… 屋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他们一家五口。 大狮子把三个幼崽叼过来放在陆迩身边,伸出舌头给陆迩和三个小崽子清理身上的黏液。 狮子的舌头十分粗糙,好在不像老虎一样有角质化的倒刺,加上角十分耐心仔细,陆迩没觉得有不舒服,只是被舔得有些痒,用光力气之后再度有些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笑容。 他微微侧头看着银白的大狮子给他们父子四个清理身体。尽管是毛茸茸的大狮子,但陆迩还能看得出它眼中的虔诚和专注,仿佛在做一件比拯救世界更加重要的事情,又仿佛在呵护全世界最珍贵的珍宝。 清理完身体,三个小崽子发出了细嫩的叫声,在柔软的兽皮上轻轻爬动;大狮子则把陆迩和三个幼崽圈在自己的身体中央,硕大的狮子头凑到陆迩脑袋边上,轻轻亲了亲,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 陆迩转过头,脸上带着笑容刚想说点什么,猛然发现这个强大、高傲、霸气的纯白狮子碧绿的眼眸中,忽然滚出了一连串的泪水,滴滴洒落,有的落在他光裸的肩头,带着灼人的温度,烫到他的心里。 陆迩怔住了。 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角流泪。 透明的泪水打湿了狮子的毛发,让那些骄傲的毛毛湿漉漉滴地趴下来。 大狮子坚定地凝视着陆迩,任由泪水滑落,眼睛一眨不眨,生怕一个眨眼过去,他的亚兽就会变成面色苍白、身体冰凉的状态。那种恐慌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感受第二次。 ——刚才那一瞬间,他几乎以为他真的要失去他的亚兽了。 ——幸好、幸好…… 纯白的狮子微微蜷起身体,把一大三小四个人窝在自己的怀里,将他们牢牢地护在自己的身体后面,仿佛护着他的整个世界。 第74章 (74) 看到大狮子的泪水,陆迩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喉咙酸涩,安慰的话根本说出不来。 刚才他没有昏迷,自然能听到角那一声声从焦灼到绝望的呼唤中蕴涵了多少痛苦和恐慌。 换做是他,也无法想象角在他面前慢慢失去生命力的画面将会是多么揪心。 他伸出手,轻轻抚过狮子柔软的鬃毛,歪头轻轻蹭了蹭,才低声吐出了几个字:“放心,我没事了。” 生怕角还陷在那些难过中无法自拔,陆迩转头看向了他刚刚生下的几个小崽子:“孩子怎么样?” 几个幼崽刚才被狮子把全身的黏液都舔得干干净净,过了这一会儿已经逐渐睁开眼,正在大狮子的爪子旁边哼哼唧唧地乱爬。 陆迩感觉身体力气恢复了不少,坐起身来靠在狮子肚皮上,低头看向了这几个从他身上掉下来的小家伙。 头一次怀孕就生了三胞胎,陆迩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三个小家伙是两个兽人一个亚兽。 亚兽幼崽和人类的婴儿差不多,只是陆迩的这个孩子却不像陆迩是小鹿的耳朵,而是一对白色的猫耳,屁股后面还有一条长长的白尾巴; 一只橘黄色的小狮子趴在大狮子的爪子上,蹬咬着大狮子爪上的毛毛;最后一只纯白的小鹿眼睛还闭着,趴在两个兄弟一边,似乎已经睡着了。 从接生的老亚兽的喊声中,陆迩依稀记得是“兽人——亚兽——兽人”的顺序,不由得有些好奇:“这两个哪个是老大?” 大狮子尾巴不情愿地抬起,指了指那只正啃着自己爪子的小狮子。 陆迩看那小狮子活跃的劲儿,忍不住笑起来:“跟你真像。” 大狮子轻轻舔了舔那只小白鹿,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噜”声,意思是“这只和你最像”。 既然小狮子是老大,那猫耳亚兽就是老二、小白鹿就是老三了。 原先大肚子的时候,陆迩对于“为人父”还没有什么太大的实感,如今看着这三个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小家伙,内心忽然感觉一阵难以言喻的柔情。 他孤身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如今竟然有了三个亲手孕育的孩子。 他伸出手轻轻抱起小狮子,与它琥珀色的双眸微微对视,轻轻在它脸上亲了亲。小狮子似乎也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姆父,亲昵地“嗷呜”了一声,伸出舌头在陆迩脸上舔了舔。这个小家伙和陆迩知晓的狮子幼崽一模一样,看到它仿佛就看到了角小时候的模样。 只是小狮子的毛色是橘黄色……陆迩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他的这对毛耳朵除了耳朵尖上有一小撮绿毛之外,其它的部分都是橘黄色。 小亚兽看起来和人类的婴儿差不多,但不像人类的小孩子一样一出生就开始哭,反倒特别好奇地转悠着眼睛四处打量,被陆迩抱起的时候“咯咯”笑了起来。亚兽幼崽的皮肤特别柔软,陆迩抱着这个小小的肉团子,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这小家伙身上的野兽器官是猫耳朵和猫尾巴,陆迩忍不住蹭一下,小家伙的两只耳朵就左右动一动,极为可爱。 最后出生的小白鹿差点让他们一尸两命,但陆迩对这个小家伙没有丝毫怨怼,抱起来的时候左右瞧了瞧,看小白鹿十分安静地在睡觉,嘴里偶尔还打个喷嚏,不由得微微有些担心:“老三没事吧?” 他在现代社会时听说难产的小孩因为在母胎中憋太久,可能会有一些先天性不足。刚才这只小白鹿在自己肚子里等了好久才出来,也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大狮子此时感觉到兽型交流的不方便,晃了晃脑袋变回了人型,让陆迩靠在他的怀里,从后往前搂住陆迩,紧紧抱着陆迩,把脸埋在陆迩的肩膀。 感受着彼此温热、鲜活的肌肤接触,角终于安定了不少,扭头看向了那只小白鹿,眼中的焦虑平缓下来,低声道:“没事,有些幼崽生下来就喜欢睡觉。” 他伸手勾了一下小白鹿的耳朵,又指了指自己的胳膊,“等他醒了我给他喂点血。” 陆迩这时才想起角当时给自己喂了不少血,口中还残留着那丝丝的血腥味,连忙放下小白鹿,坐直身子去看角的手腕:“你的伤口没事吧?” 过了这么一会儿,角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只是如此粗大的伤口看起来还是有些触目惊心。 陆迩心疼地抱着角的胳膊,动了动嘴唇,低声道:“对不起。” “这应该我来说。”角额头抵住他,声音蕴含着一丝歉疚和痛苦,“是我太蠢了,没早点想到。” 倘若他能再可靠一点、再冷静一点,早点想到自己的血蕴含的生命之力可以发挥作用,陆迩也不必承受这么多痛苦。 陆迩在角微凉的唇瓣上轻轻吻了一下,没有再和他纠缠这个话题,稍微活动了一下胳膊,想试着站起来。 角连忙摁住他:“你刚生完,好好休息。” “你忘了你的血能够治疗人身上的伤口了?”陆迩刚才就觉得身上的不适、疼痛都在慢慢地消失,现在几乎回到了没有怀孕之前完全健康的状态。 想必是自己喝下的角的血液太多,里面充盈的生命之力还在继续发挥作用。 “那也不行,你躺好!”角把陆迩抱到了炕上,又把三个幼崽抱到陆迩身边,有些无措地搓了搓手,轻轻呼口气,“我先去给你倒杯水。” 陆迩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折腾,看了看身边三个小小的幼崽,连忙又嘱咐道:“记得给孩子们准备奶水!” …… 角推门出来的时候,门外的人都还围着没有散去。 看到角出来,围着战和祭祀聊天的人群顿时“呼啦”一下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 “绿耳没事吧?” “幼崽还好吗?” “有什么需要的不?我们可以帮忙。” 这么多人关心陆迩,角脸色微暖,回答道:“都没事,在床上躺着休息,我去给崽子们烧奶。” 陆迩家里养的母羊就是为了给生育的幼崽吸奶,这件事早就不是秘密了。 尽管已经从接生亚兽和那个神秘祭祀的口中得知陆迩和幼崽们都安全,从角的口中确认还是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腾看了看羊棚里那只正在给小羊羔喂奶的母羊:“我帮你抬进去?” “不用,陆……绿耳不想直接让母羊喂奶。”角拒绝了,晃了晃手里的木桶,“我去把羊奶挤到桶里,烧热了再拿进去。” 兽人们面面相觑。 他们以前可从未听说过这样的哺乳方式。 不过至今为止陆迩做过的所有奇怪的事情都有他的道理,最后也都证明了陆迩的思路的优越性。 腾想了想,伸手接过角手里的木桶:“我去挤奶吧,你多陪陪绿耳。” 角想了想答应下来。不过他没有立刻回屋,转头走向了站在一边的祭祀和战。 走到跟前,角十分认真地低头,郑重其事地道谢:“多谢祭祀救了我的伴侣。” 若非祭祀直接闯入,当时他脑子一片空白,想不到自己的血可以救人,恐怕真的要痛失所爱。 祭祀没想到角这么郑重,顿时咳嗽了两声,努力端着架子,故作高傲:“嗯,小事罢了。” 有腾在,角不太担心对战和祭祀的安排,和祭祀简单聊了几句,心系陆迩的他就转头回去烧水了。 倒是战在祭祀身后待了半天,本来想角和祭祀说完话自己也上去问问——他也很想看看几个小崽子呢!没想到角竟然完全无视他,自顾自干活去了。 战看着角完全无视了自己这个亲弟弟,跟祭祀抱怨了两句:“祭祀,你看哥都不理我。” “我看角比你稳重多了。”祭祀“哼”了一声,“哪像你,对我一点都不尊重。” 战想起被祭祀强行征用当作坐骑、累死累活的雪豹,嘟囔了一句:“你倒是也有被尊重的样子啊。” …… 在怀孕期间,陆迩特意摸索指点着锋帮他做了两个小巧的奶瓶。 竹筒雕成的瓶身,上面用野兽的胃部处理成奶嘴,把烧开又放温的羊奶灌进去,让几个小崽子抱着吮吸。 兽人世界的幼崽们肠胃都很强健,任何动物的奶水都可以喝,羊奶也不例外。这样简单的煮沸只是为了杀菌消毒。 只是当初没料到肚子里竟然有三个崽儿,只做了两个奶瓶,有点不够。 紧急拜托锋再帮忙做一个奶瓶,陆迩有些犯难地看着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宝贝。 最后陆迩决定三个小家伙轮着来,错开喂奶时间。 只是两个有奶喝的时候,另一个哪怕不饿,也攀比着想要喝奶。 老大小狮子就喜欢去抢弟弟们的奶瓶;老二则会用张嘴哭的方式抗议;老三就只会瞪大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哥哥们喝奶,什么也不说。 陆迩和角两个新手父亲和姆父照顾三个幼崽手忙脚乱,喝奶、撒尿、哄睡,短短两三天就忙得焦头烂额。 好在锋很快做了新奶瓶过来,总算喂奶的时候不会有哭闹发生,这才让初为人父的他们多少喘口气。 几天之后,两个小兽人都变成了人型。 按照兽人们的说法,他们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是人型,直到慢慢长大,逐渐激发体内的野性,才会在父亲的教导下练习变身。 看着三个并排坐在一起极为相似的三个小婴儿,陆迩迟疑了一下,转头看向了正在耐心地冲奶的角:“我们是不是要给他们起名字了?” 之前分辨狮子、婴儿、白鹿十分容易,现在看三个白白胖胖的小宝宝,除了有猫耳的老二,另外两个都要仔细分辨才能看出来。 角捧着三个奶瓶过来,一个幼崽嘴里塞了一个,顺势坐在陆迩身边,揽住陆迩的腰,饶有兴趣:“起什么名字好?” 按照兽人们的起名习惯,兽人都是单独一个字、亚兽是两个字,多数从幼崽本身的特征出发。 像原身绿耳就是因为耳朵上有一丛绿毛。 陆迩轻轻摸了摸老二毛茸茸的小耳朵,一时也犯了难:“让我想想。” 这是他含辛茹苦生下的孩子,起名当然要慎之又慎。 “角,你的名字是因为你头上有个角吗?” 角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有些不好意思:“不是,我头上的角是在生命之心入体之后才出现的,之前没有角。” 陆迩好奇了:“那为什么会起这个名字?” “因为父亲是在一个叫做‘独角峰’的地方追求到姆父的。”角想起自己父亲跟年幼的自己得意洋洋地炫耀时的场景,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意。 “那战的名字呢?” 角又回想了一下,“战比我小一岁,据说是因为当时父亲和姆父吵架,父亲被姆父挠得脸上都是血痕,才给战起了这个名字。” 陆迩“噗”地笑出来:“你的父亲和姆父还真有意思。” “嗯,以后有机会带你去见他们。”角轻轻亲吻了一下陆迩,也诞生了好奇之心,“你的名字呢?” 陆迩给突然有些呛奶的老三顺了顺气,一边淡淡地笑道:“说出来也是巧,我的名字和绿耳还真有点关系。” “哦?” “在我的世界的历史上有一个叫‘周穆王’的人,养了八匹很厉害的马,其中一匹马的名字就叫‘绿耳’。”陆迩放下老三,轻轻叹口气,“我爸……嗯,就是我父亲特别钟爱它们,又因为我姓陆,所以取了绿耳的谐音,就叫陆迩了。” 角琢磨了一下,感觉很有意思,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姓陆……是什么意思?” 陆迩一怔,这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到目前还没出现“姓氏”的概念,便简单向角解释了一下:“姓氏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代表着一代代血脉流传下去的传承。” 角看了看陆迩,又扭头看了看靠在炕上抱着奶瓶喝得正香的三个幼崽,脑海中忍不住想到了他和陆迩的血脉源远流长、一直延续到很久很久的未来之后的场景。 这个场景让他顿时有些热血沸腾,握住陆迩的手,碧色的眼眸微微发亮:“那给我们的孩子们加上你的姓氏吧!” “都让他们姓陆吗?”陆迩微微一怔,“你不冠姓?” “我没有姓。”角微微有些沮丧,想了想神色又振奋了一些,“我可以也跟你姓吗?” 他越想越觉得可以,颇为认真地自己念了一遍,“陆角……听上去也很好听。”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你跟我姓,不怕你父亲打死你?” “父亲那边没有姓氏。”角满不在乎,“再说,还有战呢。” 陆迩思索了一下,觉得现在把姓氏的概念提出来时机也不错,点头答应下来:“那我们就都姓陆吧。” 孩子们的姓氏有了,名字却还是个难题。 陆迩和角又商议了好一会儿,综合了两人不同的经验,兜兜转转终于给三个小家伙定下了名字。 老大小狮子,名字就叫“陆酒”,纪念当初他们醉酒冲动之下,才有了三个小崽子,也因此确定了关系; 老二亚兽,名字叫“陆雪猫”,取自当初角为陆迩堆出来的两次大雪猫。老二也是三兄弟里唯一和小咪的形象相似的幼崽; 老三小白鹿,名字叫“陆安”,因为出生时差点一尸两命,也是三个幼崽里看起来最弱的一个,陆迩对老三的期望就是能够平平安安。 陆迩看着三个懵懂的小家伙,挨个在他们额头点了点:“以后你们就是有名有姓的孩子了,要听话,知道吗?” 角从后面抱住他,趴在他背上,有些不满地嘟囔:“还有我呢。” “嗯,还有一个大孩子。”陆迩拍拍他的肩膀,有些好笑,“大孩子也要听话,快去看看孩子们是不是要尿了。” …… 虽然三个宝宝现在都是人型,但到底是兽人的幼崽,和人类有很大的区别。 比方说他们似乎出生没多久就有了控制大小便的能力,每次想要排泄都有些征兆。在有经验的亚兽们的指点下,陆迩和角很快就掌握了自家孩子排泄的规律,一开始考虑的尿不湿也没有用上。 安稳诞下三胞胎在兽人世界可谓是凤毛麟角的存在,这期间不少人都跑来探望陆迩和幼崽。 趁此机会,陆迩终于和那位来自神坛部落的祭祀见了一面。 当初战带着纳塔回去神坛部落后,陆迩和角猜测过神坛部落可能有的反应,比如再让人来带角回去之类,最没有想到的就是祭祀居然亲自来了! 陆迩听角说过,神坛部落的这位老祭祀,在他出生之前就陪伴着图腾,在角作为“圣兽”送到图腾那里抚育之前,只有他和图腾交流。 战当初也跟他们聊起过祭祀的事情。图腾死于纳塔的种族之手后,老祭祀一度沉沦低迷,直到神罚开始蔓延的最近几年才慢慢恢复了精神,开始尝试直接与神沟通,祈求神灵能够解决神罚天灾。 后来突然有一天,老祭祀如同疯了一样在祭坛上大呼小叫,说他终于联系到了神灵,知道了解决神罚的办法。 只是部落里的人问他他又不肯说,只说需要把角找回来,还指明了角所在的方位,神坛部落才派出了战,一路找到了红木部落。 从种种痕迹上看,这位老祭祀确实有几分超自然力量。 陆迩面对他的时候十分谨慎,检查了两遍自己的手套,生怕被老祭祀看出什么不妥。 老祭祀进了屋,先去看了三个睡着的小宝贝。三个娇嫩的婴儿拥有世界上最温柔的力量,让一脸严肃的老祭祀脸上的皱纹都笑多了好几条。 战和老祭祀一起来的,对三个小家伙充满了好奇,伸手想抱一抱,被角冷着脸直接打掉了手。 弟弟很委屈:“哥,亲兄弟,让我抱一下不行吗?” “不行。”角十分干脆地拒绝,“弄哭了你来哄?” 老祭祀看着他们两兄弟交流兄弟感情,咳嗽了一声:“战,我要喝热水,你去给我烧一壶。” 这两天他们住在了以前烈的房子里,在战轻车熟路的指点下,老祭祀也习惯了红木部落的生活。 战走向陆迩家的水壶,嘴里嘟囔:“这里应该有热水吧。” 他对他哥知之甚深,为了陆迩和三个幼崽,绝对随时都有热水供应。 “我要我们房间里烧的。”老祭祀强调了一句,催促他,“快去!” 战看看无理取闹的老祭祀,又看看一脸冷漠的角,委屈咬牙:“死老头,喝不死你!” 说完愤而离去,转头去烧水了。 角看着战离开,微微疑惑:“祭祀,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童年的记忆里,这位老祭祀脾气不算好,一直都在神坛部落祭坛附近居住,别说千里迢迢奔赴其他部落,就连离开祭坛的次数也不多。 “还不是为了来找你们。”老祭祀哼了一声,“你不肯回去,我不就得来找你。” 陆迩倒是看得很明白,这老祭祀是故意把战支开,不知道要说什么,现在注意到一个称呼:“我们?” 老祭祀也不废话,凝视着陆迩直接开门见山:“我想问一句,你是从哪个世界来的?” 这个问题让陆迩顿时绷紧了身体,下意识想去捂自己的右手,又强行克制住;角也瞬间睁大眼睛,不动声色地站到了陆迩的面前。 看着眼前两个人如临大敌的模样,老祭祀摆摆手,没好气地道:“我又不是要对你们怎样!只是确认一下你是不是我们的敌人罢了。” 陆迩看老祭祀笃定的模样,知道自己现在装傻也没有用,抿了下嘴唇,还是拿出了自己的诚意:“我来自一个只有人类的世界……应该不是你们的敌人。” 至少他个人主观上不打算损害这个世界。 “人类是什么样的?” “和兽人差不多,只不过不能变成野兽;性别上也不像兽人们这样区分亚兽和兽人……” 陆迩解释的话语还没说几句,就被老祭祀粗暴地打断:“好的,我知道了,看来你不是另一边的。” “另一边?” 陆迩皱了皱眉,品出这句话的意思,脑海中转悠了好几个年头,最后得出了一个大胆的结论:“纳塔那个种族,是从其他世界来的?” 如果这样的话,确实能够解释为什么那个种族在十几年前突然出现,毫无征兆;生命方式又和这个世界上的各种生物截然不同、格格不入。 老祭祀似乎没想到陆迩反应真么快,愣了一下,才点点头,面色沉重:“之前我和神沟通之后,神告诉我,那些家伙不是这个世界诞生的生命……他们从其他的世界入侵而来,目的就是夺走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心。” 战带着那个被成功抓获的神使回去之后,老祭祀也参与了对神使的拷问,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和神沟通到的信息互相印证。 陆迩有些疑惑:“我……从其他世界而来,也是神告诉你的?” “对,任何外来者进入这个世界,都会被神感应到。” 陆迩皱了皱眉,又问:“生命之心到底是什么?” “生命之心是神的命脉,只有拥有生命之心,神才能保护整个世界不崩溃。”老祭祀指了指外面,面色沉重,一只手微微握拳,“神罚就是世界崩溃的前兆。” 这个结果在陆迩的预料之中。不说世界会不会崩溃,单说神罚不断蔓延下去,世界上能够生存的土地越来越少,距离全灭也只是时间问题。 只是目前他们已经发现,灵水加生命之心能够反向吞噬神罚的土地,反倒没有那么担忧。 角看着老祭祀,忽然冷不丁开口:“解决神罚的办法,是不是跟陆迩有关?” 如果神察觉了陆迩的外来者身份,那发现了灵水指环也不稀奇;从当初战告诉他的时间反推,老祭祀和神沟通成功、得知解决神罚的办法的时间,差不多就是陆迩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 角可不相信会有这么巧。 陆迩担心神坛部落会因为生命之心对他不利,角其实更担心“神”会为了灵水指环而对陆迩不利。 神坛部落他还有点信心应对,如果是神…… 想到这里,他神色愈发谨慎,又往陆迩身前站了站。 老祭祀几乎要翻白眼,还是忍了下来:“是,但是跟你的亚兽没关系,主要是为了将他带到这个世界来的那样东西……不会伤害你们的。” 陆迩抬起了右手,沉默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一个大胆的猜测:“难道是你们的神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来的?” 第75章 (75) 老祭祀摊摊手:“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有这种可能。” 神没有跟他说这么多。 陆迩大概又确认了几句,发现老祭祀对他为何来到这个世界确实一无所知。只是新的信息还是让陆迩有了些线索。 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和自己的灵水指环有关系,只是不知道是谁把指环送到自己身边、还把自己带到这个世界来的罢了。 目前看起来,对神罚有用的主要是指环的灵水,那么特意把他从地球带过来的理由是什么? 陆迩思忖了一会,抬头又看向了老祭祀:“然后呢?” “没了。” “嗯?” 老祭祀脸色颓废了一些,肩膀也垮了下来:“神的状态不太好……只模模糊糊告诉我了这些,到底你身上那件东西和生命之心如何解决神罚,我也不清楚。” 他抬头又看了眼陆迩,神色有些庆幸,“当初我让战去把角找回来,是为了让角去找你……神说带你来的那个东西和角身上的生命之心会有感应。后来战带着那个叫做纳塔的异族回去,跟我描述过你们这个部落的场景,我立刻就猜想这些东西很可能就是你带来的。” 陆迩愣了愣。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灵水指环只震动了两次,两次都和角没什么直接关系。 角也想到这一点,握住陆迩的手,微微皱眉:“我没有感应。” 生命之心在他的身体里,除了带给他强大的恢复力和保命能力之外也没什么特殊表现。 老祭祀在这一点上似乎也有些拿不准,迟疑了一下,轻轻摸了摸下巴:“那我就不清楚了。” 不过这一点不重要。既然确定了陆迩身上就有神说的那个可以解决神罚的东西,老祭祀的眼神严肃了起来:“我千辛万苦从神坛部落过来,就是想和你们一起看看,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神罚、拯救世界!” 一脸肃穆地说完,老祭祀等了一会,见陆迩和角脸上都是一片怪异,不由得有些疑惑:“怎么了?” 不该给点反应么? 陆迩咳嗽一声,斟酌了一下用词:“其实这一点我们已经找到了头绪。” “啊?” “用指环产生的灵水和生命之力搭配,栽种的植物可以阻拦神罚的侵蚀。”陆迩指了指自己的右手,为老祭祀简单描述了一下红木部落旧址以前的耕地把神罚拦下来的情况。 老祭祀对农业的知识仅限于战对红木部落的描述解释,听得十分辛苦。好在大致的意思他能听懂,很快明白了陆迩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什么不做起来呢?”老祭祀有些疑惑。 如果只需要陆迩和角提供材料的话,种植完全可以交给其他兽人们来做,哪怕陆迩肚子里有个崽儿也不影响他们开始反攻神罚呀? “我之前行动不便,不方便亲自去前线查看。”陆迩摇了摇头,指了指里屋里几个熟睡的小崽子,有些无奈,“这些都还只是我们的猜想,具体能不能行还要亲自去前线试验一番。” 老祭祀点点头示意他理解,指了指自己:“那我暂且留下,和你们一起研究如何解决神罚。” 陆迩忽然想起来一件事:“纳塔怎么样了?” “拷问之后拿去当诱饵了。”老祭祀对那个异族显然深恶痛绝,“看能不能多钓几个异族。” 这时战的热水差不多烧好了,提着一壶热水推门进来,没好气地道:“祭祀,你要的热水。” “给角吧,当作我这次拜访的礼物。”老祭祀顺便一指,拍打了一下膝盖,扶着椅子站起来,“年纪大了,我要回去休息一会。” “你让我烧水就是为了给哥?”战差点跳脚,“支开我不用这种理由吧?” “知道是支开你,理由还重要吗?”老祭祀没好气地道,“我先回去了。” 陆迩送老祭祀出门,回头看看战还在和角说什么,又转过头来,静静看着眼前这个苍老的亚兽,忽然问了一句:“祭祀,你不担心我么?” 老祭祀侧脸看了他一眼。 陆迩这句话的意思自然不是指他的安危,而是指陆迩和那些异族同样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外人”。那些异族在这个世界上掀起了滔天灾难,让大片大片的青山绿水化作无法生存的神罚焦土。 同样是外来者的陆迩,真的没有让老祭祀产生一丝忌惮之心么? “要说没有……肯定是假的。”老祭祀慢吞吞地摸了摸自己花白的头发,倒也坦承,“我最初想法是先把你抓起来——反正解决神罚需要的不是你,而是你身上的那件东西。” 陆迩神色不动,微微挑眉:“哦?” “当然,现在不这么打算了。”老祭祀扭头看了一眼屋里两兄弟,老脸上泛起一抹笑意,“不然角非得拆了我不可。” 陆迩想到角对自己无条件的维护,脸上的神情也温和了下来:“是因为角?” “不是。”出乎意料,老祭祀摇了摇头否认了陆迩的说法,“是因为你。” “我?” “我听战描述过红木部落的许多迹象,过来之前已经有了预期,但一切还是超乎我的想象。” 老祭祀向前走了两步,恰好走到鸡栏旁边,扶住旁边的栏杆,看着鸡栏里慢悠悠踱步的公鸡母鸡小鸡,又仰头看了看墙头、院落里挂着堆着的各种粮食和蔬菜,褶皱的老脸上忽然绽开一个期望的笑容。 “红木部落虽然是个小部落,可它的富足超出了我的想象;更让我吃惊的是,这里的每个兽人脸上都洋溢着那种无比满足、充满希望的笑容。好像永远不必为了明天而担忧……这种发自内心的幸福感,哪怕神坛部落中也不多见。” 可在这样一个人数还没有神坛部落十分之一的小部落里,却绽放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哪怕老祭祀来到这个部落只有短短几天,也能清晰地看到整个部落对陆迩的敬重和爱戴。 这位异世界的来客为红木部落带来了多少闻所未闻、又充满了变革的新东西呢?外面那些整整齐齐的农田、部落里这样高大的砖墙院落、还有方便的各种容器工具……倘若这些东西能够推广到整个兽人世界,他们能够避免多少伤亡? 再也不会有因为抓不到猎物而忍饥挨饿的瘦弱之人、再也不会有抗不过寒季而活活冻饿而死的无助之人…… 陆迩沉默着,嘴角忍不住也带上了一丝笑意。 “从这个小小的部落我就看得出,你的到来带给我们的不是绝望与破坏、而是希望与繁衍。所以……”老祭祀转过身,苍老的双眸中隐隐闪着光芒,最后挠了挠头,似乎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最后,这位侍奉图腾与神几十年的老祭祀,只说出了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欢迎你来到这个世界。” …… 老祭祀的认可让陆迩完全放下心来。 自从得知这个世界有神明之后,他就隐隐担心自己的身份有朝一日被那些有超自然力量的人识破,然后带给自己无尽的麻烦。 越是愚昧未开化的社会,对怪力乱神之事就更加惧怕。 尽管他相信角一定会拼尽全力地保护他,但真有那一日,他们的平静生活肯定要被打破。 刚才虽然没有明说,但老祭祀显然已经决定站在他这边。这位老祭祀虽然不是神坛部落的首领,在这种事上的话语权反而比首领更大。 陆迩心情畅快地想:至少自己短时间内不需要担心身份的问题了。 解决了这样一个隐患,陆迩开始考虑起老祭祀所说的解决神罚的问题来。 以前怀着崽儿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也该考虑试验一些解决神罚的办法。 只是要试验,必然要去神罚的边界,也就是红木部落的旧址去。 那里距离这里的地址可不近。 晚上陆迩哄着自己怀里的小家伙睡着之后,和角谈起了这件事:“角,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神罚那边去看看?” 角左手右手各抱着一个,正笨拙地晃着胳膊哄宝宝睡觉,听到陆迩这句话,微微一怔,下意识想反对:“你才刚生完没几天……” 部落里其他亚兽生育完之后都是元气大伤,要休养好久才出来活动的。 “我喝了你那么多血,现在全身精力饱满得无处发泄。”陆迩抬手示意了一下。 他这还真不是说假话。生育的伤痛当初第二天就几乎完全消失。而他喝下的大量蕴含生命之力的鲜血仍旧在发挥作用,没几天他就比怀孕之前更加健康。 角看陆迩面色红润、精力饱满的样子,动了动嘴,把已经睡着的两个小崽子放到一旁的婴儿床上,过来揽住陆迩的腰,低声道:“可我还是担心。” 陆迩心里一暖,和他轻轻抵了一下额头,笑道:“我还以为你在担心我们的孩子。” “兽人的幼崽出生就是要带着到处跑的,没那么脆弱。”对幼崽的问题,角反而没那么担心。 陆迩最近几天恶补兽人幼崽的特点,知道和脆弱的人类婴儿不同,兽人幼崽出生几天之内骨骼和内脏就会迅速发育,变得极为柔韧强健,消化能力也很强,被带着到处走也丝毫没有问题。 “那就没问题了。”陆迩含笑看着英俊的兽人脸上担忧的神情,伸手抚过角上身健壮的肌肉,感受到他忽然紧绷的皮肤,声音忍不住变低了一些,带上了一丝莫名的韵味,“我身体真的已经完全恢复、做什么都没问题了。” 角领悟到陆迩隐含的意思,喉咙忍不住蠕动了一下,声音也变得沙哑了一些:“陆迩,我……” 陆迩心里员没有表面上这么冷静。上一次他们发生关系还是醉酒之后,感官被酒精扭曲放大;之后一直都停留在亲亲抱抱的阶段,还从未在彼此都清醒的状态下亲热过。 把角认定为自己的伴侣后,陆迩窝在角火热的怀抱中时也会产生冲动——只是怀孕让他不敢轻举妄动;肌肤相贴处,陆迩知道角忍得比他更辛苦,每次都能感觉到那让他震惊不已的尺寸。 现在货也卸下来了,身体也恢复了,他们是不是可以……? 陆迩听到角的呼吸也急促了起来。 陆迩心中一边紧张一边默念“生理需求是伴侣生活之间的正常需要,你是个正常男人,没什么可害羞的”。 没想到就在他的心理建设做好的时候,对面那个全身散发着浓烈的野性荷尔蒙的兽人却忽然跳下床,一声不吭地跑出去了。 陆迩愣在当场,甚至忘了叫住他。 ——怎么回事? …… 角跑出屋子之后,直接跑到神坛部落来的一行人屋子门口,也没顾上现在漫天的星光,“嘭嘭嘭”地敲响了门。 过了好一会儿,战才揉着眼睛,睡眼惺忪地打开门:“谁啊,这么晚了?” “祭祀睡了吗?” “睡了也被你吵醒了。”战没好气地道,“什么事?” “跟你没关系。”角对战毫不客气,敷衍了一句,就往里走,在里屋见到了靠在炕上打哈欠的老祭祀。 老祭祀耳朵还算灵,听到了角和战的对话,见角这么晚了还来找他,还以为出什么事了,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让自己清醒点,严肃地问:“出什么事了?” 角张了张嘴刚要说什么,忽然又察觉到哪里不对,扭头看向正要进里屋的战:“你先出去。” 战一愣,深深吸了口气,咬牙收回了自己迈了半步的右脚:“你们支开我现在都不找理由了吗?” 角现在根本顾不上亲弟弟的心态,督促着战退出去之后,才小声问严阵以待的老祭祀:“祭祀,你有没有办法让我和绿耳不再怀崽儿?” 老祭祀:“……哈?” “绿耳之前生崽儿的时候多危险你也看到了,我……身上生命之力这么强,再让他怀上了怎么办?”角十分严肃,碧绿的眼眸中在深夜还泛着担忧的光彩,“祭祀,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趴在门板上偷听的战听得牙痒痒。 老祭祀从未听过这么自信、这么怪异的问题,深深吸了口气,压下心底腾起的怒火:“你就为了这种事大半夜把我叫醒?” “这不是小事。”角想起陆迩生育那天自己握着陆迩的手,感受着怀里的伴侣一点点散去生命的绝望感,声音瞬间地了下来,“我不想他出任何事。” 如果没有避孕的合理办法,他宁愿忍着自己的**,永远只抱着他的亚兽单纯地睡觉。 当日的景象老祭祀是亲眼所见的,心口怒火散去了不少,斜睨了角一眼,叹口气:“正好我身上带着无根草……你们睡觉之前吃一片,一晚上怎么搞都不会怀崽儿。” 角连忙帮忙点起油灯,方便老祭祀找到那种无根草。 拿到无根草,角如获至宝,刚想离开,又想起一件事忘了问:“这是我吃还是他吃?吃了有没有什么问题?” “谁吃都行。”老祭祀没好气地道,“吃了没啥问题,就是很苦罢了。” 角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战这才走进来,神色复杂地回头看着角的背影,叹息了一声:“这就是有伴侣的兽人吗?” 还好他没打算找亚兽。 老祭祀打了个哈欠,又往炕上爬:“行了,你也出去睡吧。” 这几天他们的安排都是老祭祀睡在炕上,战和雪豹一起趴在外屋的兽皮毯上。 “等等祭祀,我正好有个疑问。”战叫住他,有些疑惑,“你为什么会随身带那个东西?” 无根草怎么看也不像是出门必备的药草吧?老祭祀带这个干什么? 老祭祀微微抬了抬眼:“给你准备的?” “我?” “你以前不是跟首领嚷嚷不想要幼崽,被首领揍了一顿么?你找到喜欢的亚兽了,我可不得给你准备好。” 战傻眼了:“我啥时候找到喜欢的亚兽了?” “你不是织了个手套吗?按照红木部落里的说法,兽人是给喜欢的亚兽织这东西的吧?” 当初战他们带着纳塔回去的时候,介绍红木部落的习俗风景没有那么完整。因此老祭祀只知道兽人们会为喜欢的亚兽织东西,不知道这一点最关键的是要用兽人自己身上的毛毛,也不清楚现在红木部落的兽人们换下的毛毛都用来给自己做衣服了。 战脑袋一转就知道怎么回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他为了练习编织从茫身上顺的毛毛竟然招来这么一个大误会,只好无力地解释:“没有,那只是我拿来练习的。” 老祭祀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敷衍着“嗯”了两声,转头就睡熟了。 战:“……” …… 角吃下一片无根草的叶子,果然苦得他舌头发麻,赶紧又去喝了两口水,咬了一口红薯干,才驱走嘴里的怪味。 待会要和陆迩亲吻的,他可不想让他的亚兽也尝到这么苦的味道。 兴冲冲地回到屋里,陆迩已经在炕上躺下。 ——难道陆迩睡着了? 角顿时感觉被泼了一盆凉水,还是有些不甘心,爬上炕抱住陆迩,嘴里轻轻唤了两声:“陆迩,陆迩?” 陆迩呼吸均匀,根本没有反应。 角失望地躺在陆迩身侧,有心想再叫几声,又不舍得吵醒他的亚兽,只好把陆迩往自己怀里搂了搂,感受着怀里的温软,努力平复自己的冲动。 冷不防,他听到黑夜中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干什么去了?” 狮子兽人猛然抬头,刚想回答没什么,忽然感觉到陆迩声音有些过于平静,平静地仿佛背后酝酿着一丝怒气,不由得有些迟疑:“陆迩,你生气了?” 陆迩背对着他,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有声音平稳依旧:“没有生气。” 角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神色颓唐了一些,老老实实地把自己刚才去找老祭祀摇避孕手段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陆迩本来心里确实积蓄着一丝火气。他都做好了心理准备,结果这个混蛋直接跑了,还过了这么久才回来——哪怕是上厕所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 说不清是气角临阵脱逃、还是自己欲求不满。 他本想晾着角,让角也尝尝这个感觉;等听角坦白之后,酝酿的火气忽然消散,心里只觉得又好笑又感动。 陆迩转过身,和角面对面,借着窗外投来的星光看清这个兽人脸上的委屈,忍不住笑了一声:“你怎么不问我?” 角挠了挠脑袋,声音小了一些:“我……我怕你害羞。” 他的亚兽在这种事上似乎比这个世界上的人要矜持许多。 陆迩凑上去和角抵了下额头,叹了一声:“傻子。” 角看陆迩笑了,松了口气,有心想再问问陆迩还有没有“兴趣”,可想想陆迩怒气刚消,自己现在想要说不定又会让陆迩不高兴,于是把话憋了回去,拍了拍陆迩的后背:“那我们睡吧。” 陆迩直直地凝视着这个傻子一会儿,心中柔软,忽然又笑了一声:“你吃过那个无根草了?” “嗯。” “那别浪费了。” “嗯……嗯?” 角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陆迩什么意思,惊喜地看着陆迩,看清陆迩强自镇定的面容上两抹微不可查的嫣红,心中的火焰又灼烧了起来。 他试探着把手伸向了陆迩的身体。 陆迩没有拒绝。 两个人很快滚到了一起。 诸天星光透过窗户洒在地面上,给房内的地面渡上了一层银白。 三张并排的婴儿床上,老大陆酒似乎被房间里愈来愈烈的声音吵到,咂巴了一下嘴,咕哝着翻了个身;另外两个幼崽则毫无所觉,睡得特别香甜。 这个年纪的幼崽睡着之后,哪怕天雷地火也很难把它们吵醒。 …… 虽然决定了要去红木部落的旧址去实验反征神罚废土的措施,但部落这边的事情显然不能就这么丢下。 第一茬粮食收获起来之后,甜菜和油菜也都圆满种植成功。 这两种农作物收获的时候,陆迩已经接近临盆,因此没有亲自盯着后续加工,只把粗加工的步骤简单向其他兽人们介绍了一遍。 为了不打扰陆迩,兽人们没有问太多,回去之后自己召集了一些经验丰富的朋友一起琢磨。 等到陆迩现在能够自由活动了,这才惊讶地发现,这些兽人自己琢磨之下,竟然把菜籽油榨了出来! 倒是甜菜的处理似乎有些难度,现在也没有把糖浆熬出来,不过也比当初陆迩介绍的步骤要向前走了好几步。 兽人们没有被圈禁在陆迩的羽翼之下,懂得自己探索和进步。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陆迩欣慰的了。 他所期盼的文明绝不是他作为唯一的领头人牵着这个部落向前走,而是大家一起并肩前行,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但都是靠着自己的双腿和意志前进。 菜籽油的香味比荤油稍差,但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少了几分油腻,炒菜出来反而比荤油味道更好。 养猪的人家杀猪的时候终于也不必把肥的部分专门用来熬猪油,可以尝试其他吃法。 榨出菜籽油的人家送了陆迩一些,陆迩拿来清炒了几个小菜,配上一张香喷喷的面饼,清淡又舒心。 这半年以来,红木部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铜矿取矿石,自从上次第一把青铜工具研究出来,后面的青铜器具越来越多。 虽然现在还远远达不到每家每户都能用上青铜工具,只能是几家人轮着用。 陆迩能出门之后,大概了解了一下部落情况,选择了优先去解决甜菜的处理。天气炎热,甜菜不尽快处理的话恐怕就都坏掉了。 甜菜提炼糖浆的难度对于现在红木部落来说不算太高,很快兽人们就在陆迩的指点下熬制出了一锅黄金般闪闪发亮的糖浆。 “甜菜渣里还有很多糖,可以拿去喂猪。”陆迩用木棍搅了一圈黏稠的糖浆,闻了闻那股香甜的气息,满意地点点头。 他本想直接尝尝这个世界第一锅糖浆的味道,转头看到茫站在一旁不住地吞口水,已经有些焦点的眼睛直直看着还在冒热气的糖锅,不由得笑了起来,把手里的木棍递了过去:“茫,尝尝甜不甜。” 得到哥哥的允许,茫高兴地接过来,小声道谢之后把糖浆凑到嘴边轻轻舔了舔。 木棍上的糖浆接触空气之后已经稍微凝固下来,茫舔了舔又吮吸了几下,瞳孔忽然收缩又放大,脸上浮起一层幸福的光彩。 ——好甜! 第76章 (76) 在茫过去的人生里,吃过浆果、吃过蜂蜜、吃过红薯,可没有任何一种食物的“甜”比得上现在嘴里的糖浆。 这是一种极致的“甜”,除了“甜”之外没有其他的味道,只能感觉甜蜜的滋味充斥在口腔、刺激着味蕾,让他完全沉溺在“甜”的魅力中。 回味了许久,茫才从梦幻一样的香甜中清醒过来,舍不得再咬第二口,问道:“这是从甜菜里做出来的?” “对,这就是糖。”陆迩拍拍茫已经快赶上自己的肩膀,看他那副想吃又舍不得吃的样子,笑了笑,“吃吧,还有很多,甜菜都要提炼成糖才能储存起来。” 这些糖浆后面可以加工成糖块、糖粉。糖粉可以作为做菜的调味品,糖块除了奖励爱吃甜的人们之外,还可以作为重要的交易物品。 和神坛部落的几个兽人交流之后,陆迩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一个片面印象——尽管兽人世界的部落们大都面临着很多危险,但并不是所有的部落都很穷。 实际上,富裕和危险并不对立。 神坛部落作为“大陆第一部落”,坐拥无数的财富,海中的珍珠珊瑚、矿里的翡翠玛瑙在神坛部落也不算稀罕玩意儿。 甚至像黑河部落这种规模的兽人群体,本身也不怎么担忧食物的问题——他们狩猎时团队合作,彼此之间十分默契,又有极为敛财的盐作后盾,除了寒季之外几乎不会有饿死的情况。 而这样的部落在暖季时更不吝于交换喜欢的食物或者罕见的饰品。 战一路找到红木部落来的时候,也途径了不少富足的中型部落,现在还记得不少位置。 陆迩打算用糖这种能够带来无限幸福感的东西打开红木部落和其他部落的交易之路,同时把铜币也一起推广出去。 当然,自身没有足够的武力的情况下和大部落接触,面临的八成不是交易而是掠夺。 因此陆迩和老祭祀、战做了交流。 红木部落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把他们的特产供应给神坛部落、甚至直接把一些核心技术送给神坛部落,以换取神坛部落的庇佑。 尽管这样红木部落以后的发展很可能就要低神坛部落一头,但陆迩的目的自始至终都不是带领这一个部落奋起,而是想让文明覆盖到所有的部落,自然也不在乎这点小小的虚名。 老祭祀虽然不太管部落的事务,但自然清楚这样对神坛部落来说百利而无一害,自然满口答应;倒是战好像没想到陆迩会有这个决定,看着陆迩眼神复杂。 过后他还和角唏嘘:“这样的话,如果你当不上神坛部落的首领,岂不是亏死了?” 角抱着小陆酒看了他一眼:“如果他觉得亏,那我就去当首领。” 战憋了憋气:“你是不是有点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角冷笑一声,低头逗了逗自家的小婴儿,虽然没有回答,傲慢之情溢于言表。 战磨了磨牙,本来不想跟他计较,低头和陆酒好奇的眼神对视上,忽然感觉自己被击中,蹲下来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个小宝宝:“哥,你生了这么多,送我一个吧。” “自己生去。”角头也不抬。 “我肯定是不会有幼崽的。”战嘟囔了一句。 角没听懂:“什么?” “没啥。”战伸手跟小陆酒勾了勾手,还是有些不甘心,“真的不考虑一下?这小子的毛好像跟我颜色差不多吧,送我当崽儿不是刚好合适?” “那是绿耳耳朵的颜色。”角站起来,把小陆酒放在椅子上,活动了一下拳脚,眼神幽深,“想要我的幼崽,打一架吧。” …… 战挨揍的时候,陆迩正在清点他们可以拿出去交易的货物。 糖、面、粟米、黄豆、盐、油…… 尽管因为天气的缘故,只有容易保存、不易**的东西才能装车,但多种多样的东西,绝对能让其他任何部落大开眼界,心甘情愿地和他们进行交易。 陆迩组织了一个“贸易小队”,悉心指点了他们简单交易的规则、技巧,以及他们这些商品的定价。 等到下一茬农耕最初的播种期忙过之后,就派他们“出使”周围的中小部落,推广红木部落的商品。 在角的训练和充足的食物供应下,红木部落的兽人战士们实力成长极快,虽然数量上比不上大部落,质量却不遑多让,应付附近的部落没有问题。 这次推广主要是为了打响红木部落的名声,吸引其他部落的兽人们来红木部落购买这些好东西的同时,也可以把农业大幅度推广出去。 只有大家的生产力都提高上去,多余的资源才能到红木部落做进一步交易,红木部落积累的财富也能更多。 “好,这些定价都背下来了吗?”陆迩最后确认了一遍。 眼前几个人掰着手指点点头:“都记住了。” 这次出门做流动商贩的兽人有三个,一个强壮的马兽人拉车兼做保镖、一个鸟兽人辨路做侦查、还有一个灵巧的兽人售卖。 陆迩本瞩意一起出门几趟的速,但速的亚兽青叶前阵子确认怀崽儿了,速不舍得离家太久,就换了其他鸟兽人。 这是红木部落第一次主动向其他部落打开商贾之路。陆迩在拖车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些木柜,把各种东西摆放得更加自然。 陆迩为他们设计了简单的出行地图——首先去黑河部落,黑河部落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又迎来一次换盐集会,现在这个月份,差不多小部落们也要聚集到黑河部落再换一次盐,他们正好去赶一下集会。 倘若在黑河部落里没有卖完,就从黑河部落里打听一下附近的小部落,挨个售卖。 亲自送着惴惴不安的小商队离开部落,临行前陆迩拍拍他们的肩膀:“不用压力太大,路上注意安全,两个月内不管卖完没有都要回来——咱们也是头一次尝试这个,有损失也没事,就这么点东西而已。” 说正事的时候,陆迩脸上永远带着自信而温和的笑容,说话语速不疾不徐,很容易就抚平了头一次转行做商人的几个兽人。 ——是啊,这些东西在他们部落也算不上多珍贵的东西,没什么好怕的! …… 尽管角把战揍了一顿,实际上照看三个小崽子还需要战出不少力。 陆迩和角在部落里的事情都不少。尤其是陆迩,怀孕期间丢下的很多工作现在都要补回来;角除了要干家里的农活,还要对部落里的兽人们进行特训。 巨牙部落合并进来之后,为了增强两边融合的效率,角把兽人们全都打散重新编队,重新制定训练计划。 因为他们两个都很忙,三个小崽子的照料就有些应接不暇。 战和茫这两个弟弟当仁不让成为了照顾崽子们的替换人选。 角还记得战惦记他家小狮子的贼心,专门拉住了茫嘱咐道:“陆酒一定不能让战碰。” 茫有些茫然地眨眨眼:“为什么?” “他居心不良。”角想起那个蠢弟弟对小狮子的觊觎,脸色阴沉了一些,“你多注意点,他要是敢碰陆酒,你就拍他。” 虽然茫的眼神不太好,可嗅觉十分灵敏,绝对能分辨得出来哪个幼崽是哪个。 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 角预料得倒是没错,战当天和茫一起照顾幼崽的时候,就一脸热情地笑容想去抱小陆酒。 茫按照角的嘱咐守在陆酒的身边,“啪”地打掉了战伸过来的手。 战一开始没懂,还以为茫看不见所以不小心碰到自己,再伸手去抱陆酒的时候又被茫打掉,才有些疑惑:“你干什么?” “角说不让你碰陆酒。”茫面朝着战的方向,认真地道。 战嘴角扯了扯:“我只是抱一抱他,又不是要偷走。” “那也不行。” 战不想跟这只傻乎乎的小熊计较,悻悻地收回手:“行吧,我去抱陆安和雪猫。” 茫重新坐下,拿了个小玩具逗陆酒玩,一边在心里复习陆迩这些日子教授的课程。 他性子本就内向,尽管这些年在陆迩的引导下开朗了许多,平日里没什么事的时候仍然比较沉默寡言;战性子就有些浮躁,房间里长久的沉默让他觉得难以忍受。 本来不想跟这个执拗的小熊说话,但憋久了战也顾不上那么多,开口主动和茫搭话:“茫,你平时一个人都做什么?” 茫从内心的学习复习中恢复过来,歪了一下头想了想回答:“学习,放羊,锻炼,睡觉。” 战:“……不觉得无聊吗?” “不觉得。” 战:“……” 这天聊不下去了。 他想了想,换了个话题:“没有学着织毛毛吗?”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不是人手会织毛么。 茫转过脸来面朝着战,有些疑惑地问:“我的毛毛不是都被你捡走了吗?” “咳!”战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连忙澄清,“我就捡了一点点!还都是你脱毛的时候掉我身上的!” “你捡我的毛毛干什么?” 战清了清嗓子:“就是想学织毛而已,你别多想。” “干嘛不用你自己的。” 战自己不舍得在练好编织手艺之前浪费自己纯金色的毛毛。但是这个理由大剌剌说出来似乎对茫有点不够尊重,因此他严肃地道:“因为你的毛毛手感比较好。” 茫面朝着他的方向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半晌才“哦”了一声,重新低下头去哄小陆酒。 …… 当天晚上战回到自己住的房子里时,正好对上老祭祀诡异的眼神。 金发的狮子兽人被这个眼神看得心里发毛:“怎么了?” 老祭祀上下打量了他一下,半晌才“哼”了一声:“没想到你是因为这个才想要角的幼崽的。” “啊?什么?”战有些懵。 “装。”老祭祀瞥了他一眼,“你是不是看中人家茫了?” 那个叫做茫的红熊是个兽人,肯定生不出幼崽,难怪战处心积虑地想去偷陆酒。 战吓了一跳:“茫还是个孩子,你说什么呢?” “他不是快到成年期了吗?”老祭祀摇摇头,有些遗憾,“我准备的无根草倒是白浪费了。” 战有些哭笑不得,摆摆手:“你想太多了,我和茫没关系。” 老祭祀和战认识这么多年,甚至这家伙最擅长装无辜和睁着眼说瞎话,压根不信,反而谆谆教导:“你要追求人家,我又不反对……我知道一种植物可以磨成膏,方便两个兽人之间使用……” “这种药膏可以卖给我吗?” 战还待辩解,忽然从门外传来一个有些清冷的声音。 扭头看过去,是一脸平静的烈和还在懵逼中的勇。 这个房子本来是烈住的地方,烈还有一些东西残留在这里,这次过来就是想取了带到勇那里去,不巧刚好听到了战和老祭祀的对话。 老祭祀还不知道烈和勇的事情,有些奇怪:“你要这个干什么?” 勇神色微变,扯了一下烈想让他闭嘴。 烈倒是十分平静,仿佛闲聊一般直截了当:“勇嫌疼,总是不太愿意跟我做。” 闻言勇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受不了羞耻感当场变成了一只花豹,在地上打了个滚。 老祭祀看看这两个年轻兽人,明白过来,啧啧了几声,转头去找自己的兽皮袋子:“我这里有些叶片和种子,你们可以拿去用。” 有种子就好办多了。 烈认真地点点头:“我可以和勇一起种。” …… 在幼崽们出生一个多月之后,陆迩终于把部落里大部分事情安排妥帖,准备前往红木部落的旧址,验证灵水和生命之力对神罚废土的影响。 要不要带几个幼崽去,一度成为陆迩最纠结的事情。 一方面他不舍得和几个孩子分离,这些从他身上滚下来的肉团子天真、可爱,只要抱着就能感受到从内心不断涌出的柔情,一想到要和他们分离几个月,陆迩就觉得万分不舍;另一方面,他又不舍得带这么小的孩子一路颠簸。 红木部落旧址那里也只能住帐篷,远不如这里舒适方便,甚至也没有羊奶可以喝。 虽然兽人幼崽们基本只需要一个月的奶水,后面就可以吃一些简单的粥和肉汤,但陆迩现在还是会经常喂三个幼崽喝奶。 角倒是觉得没所谓:“不用太担心,我这么大的时候,父亲已经背着我出门狩猎了。” “一个月?狩猎?”陆迩吃了一惊,“那么大能干什么?” “主要是在野外的狩猎中激发幼崽体内潜藏的野性。”角坐在炕上,抱着小陆安,塞了一个糖块给他,看着他小口小口舔糖的样子,脸上泛起一丝柔和的笑意,“你还记得他们出生的时候是兽型、过了一阵子才变成人型吧?” 陆迩抱着陆雪猫点点头。陆雪猫的嘴里也含着一块糖果,嘴巴鼓鼓的,两只纯白的猫耳朵一动一动,让陆迩总是忍不住伸手去摸。 小陆酒没人抱,自己趴在婴儿床上,看着两个弟弟嘴里都有糖吃,焦急地伸手“啊啊”地叫。 角塞给他一块糖,把他一起抱在怀里,才继续道:“幼崽只有接触野外的气息,才能激发野性,变成兽型。这个过程越早越好。幼崽越早能够变成兽型,以后对于兽型的掌握就越精准,也会越强大。” 他揉了揉陆酒圆圆的脑袋,摇摇头,“神坛部落里曾经有个兽人十分宠溺自己的幼崽,不舍得他出门狩猎,觉得可以把幼崽养到成年再让他出去……结果那个小兽人成年之后像个亚兽一样,完全没法变成兽型。” 陆迩一怔,神色微微敛起。 ——兽人如果不能变成兽型,那不就和人类差不多了? “我的父亲是首领,平时事情很忙,所以拖到了三个月左右才带我出门狩猎。”角想起自己多年未见的父亲,眸色闪过一丝怀念,“一般兽人都是在两三岁、幼崽可以自己走路的时候才带着出去。” 年纪越小,面临危险时就需要保护者更强的实力。 角有信心现在也能保护好他的三个小崽子。 既然是对幼崽的成长有利,陆迩便没有再反对。只是他顾虑起了另外一件事:“以后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需要狩猎的场合肯定越来越少,那会不会影响兽人们的发展?” 他之前只考虑到了农业对原始社会的稳定作用,却没考虑到兽人们本身也许仍然需要这种原始野性的刺激。 角想了想,倒是没觉得那么严重:“应该不会……并非一定要血腥的厮杀才能激发幼崽的野性,奔跑、咆哮、战斗,一切在兽型状态可以进行的举动都可以,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影响。” 陆迩低头想了想,觉得有几分道理,这才展颜一笑:“是我钻牛角尖了。” 角把两个小崽子放在炕上,坐到陆迩身边,不懂声色把陆雪猫从陆迩怀里抱到一边,揽住陆迩的腰:“不用操心这么多,你带给我们的东西已经足够好了。” 饱满的粮仓、肥美的家畜、各式各样的蔬菜、冬暖夏凉的四合院…… 陆迩看着角诚恳的面容,心里微微一动,侧脸过去轻轻在角脸上吻了一下。 角收紧了一些手臂,呼吸也变得粗重了一些。 这时,忽然听到旁边传来“哇”地一声大哭,两个人一齐看过去,发现陆酒正在抢陆雪猫嘴巴里的糖,惹得陆雪猫哭了起来。 陆酒似乎被二弟的哭声吓了一跳,松开手,呆了一会儿也跟着哭了起来。 陆迩和角慌忙一人抱了一个哄了起来。 跟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陆迩头疼地看着陆酒抱着一块新的糖果一边抽抽噎噎地哭一边舔糖,点了点他的鼻子:“不许跟弟弟抢糖吃!” 小家伙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看姆父伸手过来,闻到陆迩手指上沾染的糖块甜味,张嘴咬住吮吸了一下,没有吃到甜味,又失望地放开,扭头继续吃糖。 陆迩哭笑不得,拿一块兽皮帕子擦了擦手指上的口水,心想是不是可以开始研究一下造纸、把纸巾造出来。 那边角也手忙脚乱地把陆雪猫哄开心了,叹着气看着好像没事人一样的陆酒:“你要能跟你老三一样乖就好了。” 陆安刚才没有被两个哥哥波及到,后面也没有被吓哭,安安稳稳地躺在那里咂巴嘴回味糖的味道。 三个幼崽出生时看起来差不多,一个多月下来,各自不同的性格也初露端倪。 老大陆酒冲动又调皮,看到什么东西都想去尝一尝;老二陆雪猫性子稳重,但是很护食;老三陆安则格外绵软,干什么都慢半拍,让陆迩担忧了许久老三是不是因为难产受了什么影响。 不过角喂了他的血液给小陆安吃,小家伙也没有什么别的表现。陆迩长期观察下来,发现小陆安就是性子慢,别的方面看不出有什么问题,这才多少放心了一些。 既然已经决定了带三个小家伙一起去,那要准备的东西也就多了。 除了陆迩觉得必要的婴儿用品,还有可以帮忙照顾三个幼崽的人。 老祭祀、战、茫三个人肯定都要带上,腾要负责留守部落,烈和勇顶角的缺来对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做进一步特训…… 考虑到红木部落旧址已经废弃了一年多,角专门带了河狸兄弟中的一个,到了那边给陆迩和三个幼崽做些家具。 要不是人手不够,他甚至想带个施工队去在那边给陆迩建套房子。 陆迩看角忙上忙下的样子,感动之余心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既然部落对那一带地区十分熟悉、那里还有铜矿、还要在那边植树造林…… ——为什么不干脆修建一个分部落呢? 这个提议得到了角的赞成,腾却有些不解:“我们部落现在人数没有那么多吧?” 合并巨牙部落之后他们的规模也勉强算个中型部落,比黑河部落那种都差远了。 “部落旧址那边以挖矿和耕种为主,没有什么核心技术,可以直接吸纳流浪兽人或者残破的小部落。”陆迩如今对兽人社会的部落状态也有了清晰的了解,“寒季之前,很多小部落和流浪兽人觉得抗不过寒季的话,都会寻求可以加入的大部落——这些人可以汇集到我们的旧址去。” 短时间内对神罚废土的“反攻”还处于实验阶段,可以慢慢招揽兽人。那边的土地已经经过一次开垦,再利用也很方便。 腾想了想,觉得靠谱,点点头:“那我安排人去打听。” 既然如此,要带去旧址的人就多了不少。角直接叫上了大半个施工队。 这样拖拖拉拉地又准备了一阵,他们终于踏上了前往神罚边界的道路。 第77章 (77) 废弃一年多的部落已经长满了杂草。 当初用石磙碾压得整整齐齐的道路被风和雨侵蚀,搬迁时一些打碎的陶器碎片随意地淹没在杂草丛里,已经堆积了不少沙尘。 曾经留下的废弃兽皮和木棍都已经腐烂,唯有一些骨棒和石器还残留在地上。 兽人们生活的那么多痕迹只短短一年便几乎消失殆尽。 而就在不远处,隔着杂草丛生的土地,是一片枯黄的死寂世界,天空都染上了灰黄的颜色,没有任何鸟从那边飞过来,也没有任何野兽敢往那边去,唯有不详的风声“呜呜”地传来,带给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凉意。 实际上,野兽是最灵敏的生物,危险的神罚废土的边缘几乎找不到任何大型或者小型动物存在的痕迹。只有植物、昆虫、真菌这些沉默的生物生长在这里。 陆迩站在神罚废土的边缘,遥望着那片几乎等同于死亡的枯黄,无声地叹了口气。 纯白的狮子从后面追过来,在陆迩身边停下,随即变成了高大的兽人,面容上显出一丝担忧:“回去吧,别离这里这么近。” 谁敢肯定神罚不会突然向前蔓延呢? 陆迩点了点头,转身跟着角一起往回走,一边问道:“情况怎么样?” 角面色沉重,摇了摇头:“不太好,这附近的溪流和湖泊几乎都枯竭了,我们得找到新的水源。” 别的都还好,水肯定是必须的。 “当初利他们在这里挖矿的时候是哪来的水?” “利发现了一个小山洞,里面有汪泉水,但是那个泉水量不多,估计只够我们日常用。” 如果他们只是短暂地在这里停留倒还好,想在这里发展分部落,肯定不能指望一口泉水。 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既然还有泉水,说明地下水应该还算充沛,可以考虑打井。” “井?” “嗯,就是垂直往下挖一个深坑,一直挖到地下的水……泉水也是地下的水涌出来的。” 角从没听说过这种事,但既然是陆迩的判断他自然十分信服:“解决水源问题,别的应该好说。” 就算土地相对干旱,种不了小麦黄豆,也有耐旱的红薯等作物。 回到当初的红木部落,陆迩凭借记忆走到他们以前的帐篷出,看着还能看出一些残留痕迹的猪圈,想起当初自己就是在这里和小咪、小噜度过了不少快乐的时光,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笑意。 角拍了拍已经腐朽的猪栏,看着那根树枝哗啦碎在地上,眼中也闪过一丝怀念。 “就在这里扎帐篷?” “好。” 把他们过去的家所在位置的杂草和石块清理干净,重新扎起了简单的帐篷。 当初留在这里的木床早就腐烂了,角找来一些干草铺成两张床铺,上面还盖了两层兽皮,仍然觉得不满意:“委屈你了,先睡这里吧。” 陆迩从车上把三个幼崽挨个抱进来,看着角这幅样子忍不住想笑:“我们当初不就是这么睡的么?” “当初和现在又不一样。”角嘟囔了一句。 和他的亚兽交流了这么久,角逐渐在脑海中拼凑出了陆迩在现代社会时的生活状态。 尽管有些东西没法理解、但可以想象。角觉得他的亚兽成长在那样安逸、舒适的环境中,现在跟着自己生活反而变差了。 就算陆迩不介意,他也想给他的伴侣提供他能够提供的最好条件。 陆迩确实没在意这个,把三个小崽子放在柔软的兽皮上,笑着拍拍角的肩膀:“行了,别纠结了,先给孩子们准备吃的吧。” 三个幼崽虽然不用喝奶了,但也不能像他们一样直接吃肉吃菜,需要吃一些柔软、好嚼的食物。 在部落的时候陆迩每天都会蒸个蛋给他们吃,现在没有鸡,只能先吃车上带的粮食。 一家人炖了小米粥,陆迩还烤了个面饼和猪蹄,跟角分着吃了。 “明天我们先去神罚边缘试一下灵水、生命之力的作用。”吃完饭,陆迩简单制定着计划,侧头看向角,声音带上了一丝笑意,“小咪,拉粑粑吗?” “不要提这个。”角听到这个称呼还觉得害臊,难得脸红了一下,“我已经不是小咪了。” “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啊。”陆迩浅笑着拍拍角的大腿,“要反向同化神罚废土需要你的生命之力,但不可能用你的血——你就这么大一个人,能有多少血?用排泄物做的肥料肯定是最合适的。” 角想了想感觉也对,但小咪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当着陆迩的面上厕所…… 太羞耻了! 陆迩看角这幅坐立难安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把角的羞耻心都笑成了恼羞成怒。 强壮的兽人猛然站起来,扑向陆迩,把陆迩压倒在柔软的兽毛里。 陆迩察觉到角的意图,耳根发烫,下意识拒绝:“孩子们还在呢!” 角动作停住,扭头看到三个好奇宝宝正看着这边,三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 这样的目光下,哪怕角再怎么冲动也决计继续不下去。 他憋了憋气,还是放开了陆迩,走出帐篷大喊了几声:“战?战!” 等金毛弟弟过来了,角才一把抄起三个崽儿塞进战的怀里:“你不是喜欢陆酒吗?借给你照顾一晚上,好好照顾他们!” 说完不等战回应,直接回帐篷放下了帘子。 战抱着三个动来动去的幼崽,低头看看,一阵无语。 用屁股想他也知道他这个亲哥是要干什么! ——有伴侣了不起啊! …… 第二天陆迩多睡了很久。 角美滋滋地起来烧水做饭。以前他正经做饭都会炸灶台,陆迩孕期的大部分食物都是红云张罗;但角没有放弃,私下里偷偷研究提升自己的厨艺。 他不想以后家里都让陆迩辛苦做饭,更不想全都依赖外人。 有些人确实在某些方面没有天分,角努力这么久也勉强只把自己的厨艺提升到正常的水平。 不过能正常给陆迩做饭,角就满足了。 战昨晚被三个幼崽哭闹了一整晚,打着哈欠从自己帐篷出来,怀里还抱着小陆酒。 看着角一脸餍足,战没好气地走过来,把小陆酒放在地上:“你的幼崽晚上都不睡觉吗?” 昨天晚上三个小崽子头一次没跟父亲、姆父一起睡,哭起来此起彼伏。他一个人哄好了这个另一个又闹了,只能连夜去把茫叫过来,请茫帮他一起看孩子。 唯一还算宽慰的就是他总算抱到小陆酒了。只是小家伙似乎不怎么待见他,被他抱着就各种挣扎,非要跟茫睡在一起。 “另外两个呢?” “还在睡,茫抱着他们。” 角点点头,一手端起刚做好的饭,一手抱起小陆酒:“等他们醒了送过来。” 带着早餐和幼崽进了帐篷,陆迩已经揉着眼睛坐了起来,看到角进来,脸色顿时板了起来。 昨天晚上一开始他还觉得不错,后面开始渐渐吃不消——角这只大狮子,明明是大猫,时间不像陆迩知晓的猫科动物那样短,次数却像猫科动物那么多! 也许是因为来旧址的路上他们都没有机会亲热,这次这混蛋越来越兴奋,陆迩的抗议都被他吃进了嘴里,愈来愈兴奋。 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后来完全放弃了形象,抱着兽人强健的肩膀被弄得哭出来的羞耻画面,陆迩还觉得脸上有些发烧。 虽然全程确实很舒服,但这种纵欲绝对不能纵容! 角兴致勃勃地进来,看到陆迩身上盖着的毛毯滑落之后,上身肌肤上那些诱人的痕迹,不由得回想起昨晚自己是如何爱不释手地在他的亚兽身上留下那些痕迹、他的亚兽又是如何用平日见不到的羞涩又迷离的眼神看他的……顿时觉得全身又有些火热。 待到看到陆迩的脸色,角脚步一顿,脸上露出一丝心虚,连忙把陆酒和食物都放下,过来给陆迩揉腰:“陆迩,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陆迩板着脸,没有拒绝角的动作,微微瞪他一眼。 虽然身体某些部位还有些酸痛,但全身都很清爽,显然自己昨晚彻底昏睡过去之后,角已经帮他清理过身体了。 因为昨晚做了很久运动,陆迩肚子已经开始鸣声示警。角讨好地把早饭端过来,陆迩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开始吃了起来。 小陆酒看着父亲和姆父吃得香,也爬过来眼巴巴地想一起吃。 角抱起小陆酒,自己吃一口,喂小家伙吃一口。 陆迩看着高大的兽人耐心地低头喂孩子的画面,忽然忍不住笑了一声。 那边父子俩一起疑惑地看过来。 这么一笑,陆迩脸色绷不住了,嘴角勾起了笑意:“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画面挺温馨。” 实实在在的烟火气息和生活感,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人生。 角虽然不太懂,但看陆迩笑了也觉得高兴起来,趁机凑过来:“陆迩,不生气了吧?” 提到这件事,陆迩本想板起脸,对上角有些委屈的小眼神,又实在气不起来,只好道:“不生气了。” 角放下来,凑过来又揉了揉陆迩的腰,小声道歉:“对不起。” 陆迩无奈地放下碗:“下次不要这么放纵了……我又不是、又不是……” 角本来有一句“可你昨晚看起来也很舒服”想说,但直觉又告诉他说了这句话陆迩八成又要生气,只好咽回去,转而问道:“那你觉得最多要几次?” 陆迩一低头就能看到小陆酒好奇的眼神。在孩子面前谈论这个过于挑战他的羞耻心,陆迩重新端起碗,强自镇定:“你自己体会。” 自己体会? 角琢磨了一下,有些迷茫。 昨晚陆迩虽然中间有哭,但身体还跟他缠得紧紧的,反应也很可爱……是哪一次开始让陆迩不高兴的? …… 吃过早饭,施工队开始准备挖泥烧砖。 旧址这里的泥土虽然不太适合种植,但用来烧陶和烧砖反倒不错。 陆迩把三个幼崽托付给战和茫,自己和角、老祭祀一起去了神罚废土的边缘。虽然早上起来的时候身体还很酸痛,但吃完早饭就俨然恢复了正常,也不知是亚兽体质天生很适合兽人们的亲热、还是和角体内的生命之心有关。 神罚被拦在了他们以前的耕地外面,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一年前的耕地和残留的杂草植物仍旧挡得很好。 陆迩把能带的种子都带了过来,准备挨个实验。 只有灵水和生命之力合力才能让植物抵抗神罚的侵蚀,因此需要角提供能够蕴含生命之力的……排泄物。 把种子埋在神罚废土上,大狮子变回了兽型,朝着神罚的土地上撒了一泡尿。 随后陆迩脱下手套,让灵水指环接触到阳光,很快清澈的灵水就从陆迩指间汩汩流出,洒落在被大狮子浇灌过一遍的土地上。 肉眼可见的几只嫩芽从土地里钻出,很快抽茎长叶,不多时就变成了一株完整的辣椒,结出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果实。 这个结果没有超出他们的预料。灵水和生命之力一起作用能够让植物生长,但对于土地的影响如何尚未可知。 从外观上看,这些土地还没什么变化,陆迩铲了一小块,带回去做了些比对研究,发现暂时没有什么进展。 考虑到数量的问题,陆迩把各种植物在神罚废土上都种了一遍,几乎在这里搭建了一个小菜园,准备每天都来观察进展。 老祭祀本以为陆迩的农业反向同化神罚废土的过程会包含一些神秘感,没想到这么接地气——除了最开始灵水指环之外,别的操作既不神圣、也不玄妙。 这让本以为自己可以发挥一点神学作用的老祭祀有些失望。 他本来想专心和神灵沟通,但陆迩发现这位老祭祀对于药理有很深的了解,想着反正是用灵水催熟植物,不如干脆催生一些少见的药草,虚心向他请教药草的习性。 过了两天,陆迩再去看种植在神罚废土上的植物时,发现有些植物已经进入了凋零期,而土地的颜色也从一开始的灰黄变得微微有些发黑。 对于可种植土地来说,黑色几乎是最肥沃的颜色,陆迩和角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喜悦之色。 这说明,他们最初的猜想是对的!确实可以用这种方法反向转换神罚废土! 找到了方向,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现在这种转换的效率还是太慢,陆迩调查了不同植物附近的泥土,寻找废土再生的程度和植物品种的关系。 又经过几天的对比观察,他们发现植株越是粗大、根越深,周围的废土转换效率就越高。 “我们现在的粮食最高的好像就是小麦和黄豆?”角数算了一遍,皱了皱眉,“都不高。” “不一定完全考虑粮食,种树也是不错的选择。”陆迩想了想,“因为树木生长和处理太麻烦,我之前都没有培育过树木的品种,实际上很多经济作物都是从树里种出来的。” “果树吗?”角现在思维方式也能跟得上陆迩的步伐,“果子可能很难有市场。” “不一定是果树,还有橡胶、栗子、银杏、蜡树……”陆迩数算了一些经济树木,又想了想,“哪怕不考虑果实产物,本身材质优秀、适合做木材的品种也可以纳入考量;甚至像一些槐树的品种可以固氮,对于土壤的质量有明显提升,也有很大的种植价值。” 虽然林业不是陆迩的研究领域,但一些基本的常识倒还难不倒他。 角听得有些晕,不过陆迩的意思他倒是明白,想了想:“那我们先去找你说的这些树木?” “先拿红木来试验吧。”陆迩回头看了看如今只有几个小帐篷的部落旧址,微微一笑,“到底是红木部落的招牌,不能丢了。” 红木部落的名字来源是最初组建部落时第一个部落地址生长的树干的颜色偏棕红,所以才取名红木部落。 经过几次迁徙,现在他们所处的这个位置其实原本是没有红木的。只是当初迁徙的时候,部落不少人都折了红木的树枝做拐杖支撑走路,到了这里把拐杖随手插在地上不管,竟然有一根树枝成活了。 现在他们最大最粗的红木就在陆迩和角的帐篷门口。 当初陆迩还绕着这棵红木为小噜修建了猪圈,在小噜的滋润下,那棵红木愈发茁壮。 红木的树干很直很硬,树冠略大,种子却很坚硬,没什么食用价值;但红木的生命力很顽强,当初折下来的树枝随手一插竟然成活,现在这一带地区被伴随神罚而来的干旱笼罩也没雨影响它的茁壮。 而且从红木的树干硬度来看,红木应该可以当作不错的木材使用。 角爬上红木的树冠,取了红木的种子,又折了一些嫩枝,拿去给陆迩做培育。 培育树木和培育农作物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好在陆迩并没有打算把红木定向培育出什么品种,专注它的生命力,倒也不算麻烦。 在灵水的作用下,一棵棵高大的红木很快就在预定的位置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 一夜过去长了这么多树,其他兽人们又不是瞎子,自然不会注意不到。 暂时不想让灵水指环暴露,陆迩拉了老祭祀做挡箭牌:“这是神坛部落的祭祀借用神的力量实现的神迹!” 老祭祀扯了扯嘴角,咳嗽一声,认了下来:“没错,神的力量无所不能……别看了,快去干活!” 其他兽人们嘻嘻哈哈地跑开了。他们要重开耕地、要建房打井,确实很忙。 这些日子他们已经建起了第一座房屋——不是四合院。 考虑这里的分部落将来可能的人口和兽人们的类型,陆迩叮嘱他们建造单个小屋,把前后留出院子和道路的空间即可。 第一座房屋建好之后本来应该让陆迩和角住进去,但陆迩和角这些日子经常泡在试验田和神罚废土边缘的地方,只有吃饭和睡觉才回来,就让其他人先住了。 战和茫带着三个幼崽先住了进去。 说起这个,战满腹委屈:“我以为我过来是来为了拯救世界而拼命的,没想到是来带孩子的!” 陆迩和角忙着研究神罚废土的同化,三个幼崽可不得他和茫一起照顾? 就算每天陆迩都会回来和崽子们一起玩耍、角也会定时带陆酒、陆安出门转一圈,以求激发他们的野性,大部分时间三个幼崽还是在他的怀里。 茫倒是觉得还好,除了每天必须要吃的胡萝卜让他觉得十分头疼之外,别的没什么难过的事情。几个小崽子似乎很喜欢这只沉静的红熊,被茫抱着的时候总是很开心,抓着红熊的耳朵在他身上爬来爬去。 战就不一样了,几个幼崽似乎对和自家父亲长得很像的叔叔没什么兴趣,战抱他们就会扭动身体想跑,有时候甚至还会哭。 看着茫抱着幼崽岁月静好的样子,战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就是讨幼崽喜欢,他就不行。 …… 培育之后的红木树立在神罚废土的边缘后,陆迩每天去记录一次土壤情况。大约两周时间之后,这一片栽种了用灵水和生命之力培育的红木的神罚废土已经彻底褪去了枯黄的颜色,变成了黝黑深红的正常土地。 作为兽人中唯一能够在神罚废土上行走的人,角在这片新转换的土地上和神罚废土上奔跑了几个来回,惊喜地道:“真的完全变回来了!” 踩在神罚废土上就会有一种生命力都在被脚下的枯黄土地吸收的感觉。而他们栽种了红木的这块土地,和正常的世界完全一样! 他们成功了! 他们终于成功地转换了一小块神罚废土! 角激动地把陆迩抱起来转了一圈,还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地亲了一口。 猝不及防遭袭,还是当着其他人的面,陆迩耳根忍不住发烫,微微瞪了角一眼,让角把自己放下来。 虽然他也很激动,但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完全胜利的时候。 “虽然我们成功转换了一片神罚废土,但是效率极低、限制也很大。”陆迩拍了拍旁边高大的红木,神色严肃,“神罚覆盖的面积如此之大,不可能全靠我们两个手动种植——那样哪怕我们一辈子都耗在这上面,恐怕也没法做到。” 现在神罚废土转换完全依赖他的灵水和角身上的生命之力,没法批量进行,也没法交给其他兽人操作。 在陆迩的想法里,显然只有让每一个部落、每一个兽人都能参与到植树造林的工作中,才能齐心协力解决神罚。 “说得没错。”角首先赞许了一句,随后过来拉住他的手,和他额头相抵,“但是既然有了成果,还是先休息一下吧,你这些日子都瘦了。” 陆迩在现代社会泡实验室的时候早就习惯了连续很多天进行实验研究,闻言刚想反驳,就被角看穿。 角赶紧举出了另一个理由:“你也好久没和我、还有崽子们一起玩了。” 提起这个角还满腹委屈——因为沉迷工作,陆迩都好久没有给他撸毛了,他好几次把全身的毛毛洗得干干净净、又在篝火旁烤得蓬蓬松松,结果陆迩敷衍地摸了两把,就又去琢磨神罚的事情了。 角碧绿眼眸中的委屈传到陆迩心里,陆迩微微一怔,低头想了想,抬头笑道:“好吧,明天放一天假,我们一家人一起出去玩一玩。” 第78章 (78) 红木部落附近一带地区对于陆迩来说其实相对比较陌生。 以前要么角还是小咪、要么和角还没有那么亲密,身为无力的亚兽他要是离开部落的安全范围,肯定要被各种猎食者吃得骨头都剩不下。 直到现在,他才能在大狮子的陪伴下出门逛一逛。 因为神罚的缘故,这一带的植被已经十分稀少,动物倒不像红木部落旧址那里那样毫无踪迹,偶尔还能看到几个胆怯、瘦骨嶙峋的野兽被惊扰地跑开。 普通野兽自然是没有勇气敢掠狮子锋芒的。 陆迩骑在宽广的狮子后背,怀里抱着三个兴奋地挣扎着想到处爬的幼崽,一面环视着凋零的大地,感叹了一声:“神罚的危害太重了。” 除了神罚废土本身让人无法踏足之外,作为神罚先驱的干旱也十分影响万物的生存。 角跑到一处位置比较高的土坡停下来,趴下身子让陆迩抱着三个幼崽下来,才变回人型,有些失望地四处环顾了一圈:“这里以前是湖来着。” 这么一提醒,陆迩才觉得这附近的地形有些眼熟——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寒季,不就是在这附近和角一起滑雪,还差点摔倒湖面上么? 向前方看看,果然下面有一个巨大的深坑,坑里长了不少灌木,想必就是当初那个小眼湖。 干旱袭来,湖泊干涸,但水分仍然比其他地方要多,再加上湖底营养丰富的湖泥,转眼就长出了这么多的灌木。 在小眼湖这里他找到了猫薄荷,也是在小眼湖这里他被身边这个温柔的兽人从高空坠落中救了下来。 想到这些往事,陆迩心里也泛起了一丝可惜之情。 承载着他们不少回忆的湖泊就这么消失了。 陆迩抱着陆酒,角抱着陆雪猫和陆安,一家五口悠闲地沿着当初湖岸行走,闲聊着往事。 “我们当初是在这里烤的肉么?”陆迩看着前面的一片空地,迟疑着问。 角看了看,也记不得了,猜测道:“也许?” 他们就地坐下,把三个幼崽放在地上。 考虑到小孩子特别喜欢爬,陆迩专门用兽皮给他们做了小衣服,主要防止他们爬动的时候磨破娇嫩的皮肤。 现在一放下,老大陆酒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爬到一块大石头旁边,挥舞着小手在石头上“啪嗒啪嗒”地拍打着,也不知道在玩什么;陆雪猫和陆安则很安静地靠在父亲和姆父的腿上,吮吸着自己的手指。 角把腿边的陆雪猫放到陆迩身边,摇身变成了庞大的银白狮子,把毛茸茸的大脑袋凑到陆迩面前,意图不言而喻。 陆迩失笑,伸手过去轻轻摸了摸大狮子长长的鬃毛,又顺着后脑勺一路摸到脊背,帮大狮子挠起痒痒来。 大狮子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两只前爪垫在下巴下面,尾巴十分悠闲地摆来摆去,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好久没有被他的亚兽这么痛快地撸毛毛了…… 陆迩也好久没有放开多余的杂念,全身心地投入撸毛的事业中。 柔软的长毛、纯洁的颜色,还带着熟悉的充满野性的兽人气息…… 陆迩半个身子都趴在大狮子的身上,吐息之间尽是角的味道。 过了良久,陆迩才把自己从大狮子身上拔出来,畅快地吐了一口气,又摸了摸大狮子的鬃毛,开玩笑道:“虽然大的撸起来很爽,但是小的更软一些啊……你说我们要不要养个宠物猫?” 小猫崽的手感和大狮子截然不同,全身上下都软呼呼的,摸上去感觉心都化了;而这只大狮子尽管毛毛很长,但抚在上面能够感受到皮毛下的结实肌肉,体会到那些肌肉中蕴涵的强大力量。 大狮子打了个喷嚏,转头过蹭了蹭陆迩,有些威胁地龇牙。 只有身受重伤的时候他才能被生命之心变成小猫崽,现在可不成。 兽人的占有欲是很强的,既然陆迩已经有了他这只大猫,那他肯定不能接受陆迩再养一只小猫。 哪怕是真的野猫也不行! 陆迩也知道角在这件事上的醋意,只是故意逗他玩。 有时候角充满占有欲的眼神会让他感觉到一丝甜蜜。 两个人聊了一会,忽然听到附近传来一阵细微的“嗷呜”声。 ——有野兽? 大狮子顿时警惕地扭过头去。陆迩也随着大狮子的动作跟着看过去。 这一看让他们俩顿时愣住。 刚才小陆酒所在的位置已经不见了那个小婴儿的踪影,只剩下一只黄毛小狮子,正把脑袋拼命在石头下面拱来拱去。 ——陆酒……变成兽型了? 略迩呆愣了半晌,下意识脱口而出:“小酒?” 小狮崽听到姆父喊他的声音,停下了拱石头的动作,转过身想像以前一样爬过来——然而骤然变成四条腿走路的模式让陆酒十分不习惯,跌跌撞撞爬了几步,“噗通”一头栽倒在地。 陆雪猫看到哥哥出糗,“咯咯”笑了起来;陆安歪着头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继续专心地啃手指。 小陆酒茫然地爬起来,似乎还不太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变得毛茸茸。 陆迩站起来过去把小狮崽抱在怀里,摸了摸刚才跌倒撞到的地方,有些疑惑地看向大狮子:“小酒怎么这么快变成兽型了?” 不是说要好久才能激发兽人幼崽体内的野性,让他们突破人型的桎梏、变成兽型么? 大狮子变回人型,蹲下来把小狮崽扒拉了一下,同样有些困惑:“我也不清楚,这也太快了吧?” “你是多大能变成兽型的?” “一岁多。” “小酒才几个月大……”陆迩有些担心,“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角也是头一次做父亲,拿不准:“我们回去问问祭祀。” 这下他们也无心游玩了,赶紧抱起另外两个幼崽一起回去了部落旧址。 …… 老祭祀详细检查了一下小狮崽的全身,把小狮子摸的格外不舒服,张开细嫩的牙齿就想咬他。 看小家伙不高兴了,老祭祀才放开手,让陆迩重新抱起来,神色倒是有些不以为然:“没什么问题,就是单纯的变回了兽型而已。” “小酒才这么大……” “越早变回兽型,说明兽人幼崽将来可能越强大。”老祭祀摆摆手,抬起下巴指了指角,“角当年一岁多一点就能变回兽型,现在可以说是最强的兽人了。你家这个小狮子说不定会比角更强。” 角对自己的幼崽将来可能超过自己没有感觉半点抵触,反倒十分高兴:“真的?” 哪怕陆迩带来的农业和畜牧业,让兽人们不用为了生计而冒着生命危险狩猎,兽人们本身的战力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依仗。 自己的幼崽越强自然越好。 “那他什么时候能变回人型?”陆迩揉了揉怀里的小狮子,又问了一句。 “幼崽第一次变回兽型会持续很久,不用担心。”老祭祀又指了指角,“角当初可是当了一整年圣兽。” 天生纯白的角被神坛部落视为天降神兽,一岁多就变回兽型更让神坛部落的兽人们认为角不同寻常,送到了图腾和祭祀处供奉。因此老祭祀对角当年的成长十分清楚。 既然没问题,陆迩就放心了,把怀里的小狮子抱起来,和它圆溜溜的大眼睛对视,捏了捏它柔软的小爪子。 小狮子自然不会抗拒姆父的亲热,细声细气地“嗷呜”了一声,把陆迩的心都叫化了。 陆迩忍不住凑上去和小狮子亲了一口,又和小狮子蹭了蹭脸,笑了起来:“虽然没有小咪撸,但是有小酒也不错。” “小咪”站在一旁神色猛然变幻,紧紧地盯住了那只小狮子。 ——总觉得……他似乎多了一个情敌? …… 野牛兽人重带着一队最近召集来的兽人来到这里时,就看到陆迩怀里像当初抱着猫崽儿一样抱着小狮子,角则有些咬牙切齿地站在一旁,脸色阴沉。 他身后的兽人是这些日子红木部落募集来的流浪兽人或者有心投靠的小部落。 老弱病残都留在本部,年轻力壮的兽人们则被重带到了这里,发展他们的分部计划。 一开始听说要到神罚边境去,这些外来的兽人还十分恐慌,有些抗拒;但腾对他们反复说明清楚、又有带头的重把全家人一起带过来的举动,让他们稍微安心了一些,这才跟着重一起过来了。 “重,你全家都来了?”陆迩十分意外,“你要常驻这里?” 重点了点头:“对。” 在陆迩横空出世之前,角不怎么管事,重辅佐腾治理红木部落,算得上是红木部落的二把手;后来陆迩和角的威望逐渐提升,重便退居二线,只负责处理一些杂事。 重的性子很沉稳,甚至可以说保守,对部落忠心耿耿,看着陆迩带领部落越来越好,不但没有嫉妒,反而愈加欣慰。 自从提出分部落的想法后,虽然没明说,但大家都知道肯定要有一个足够水平的人到分部落来做领袖——否则这里的兽人们独成一派,怎么算得上他们的分部落呢? 原本腾打算把本部落的首领之位让给角,自己来管分部落,重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担子。 他没有别的长处,不擅长创新,也就沉稳耐心这么一个优点,自认为留在本部落的价值不算太高,不如来分部落为他们守铜矿。 所以重带着全家一起过来了。 陆迩听懂了重的意思,心里微酸,又觉得特别暖,诚恳地道:“这里我们要做的不止是挖矿,还有植树造林、反攻神罚的大事,就辛苦你了。” 这个中年的兽人其实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牺牲,听陆迩这么郑重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嗯,我一定尽力。” …… 重带着定居的兽人们到来之后,原本的施工队和新来的兽人们简单交接了一下工作,就可以返回部落了。 因为之前不知道会有多少兽人住在这里,施工队兽人们大约估计着数量建了一些砖房;实际重到来之后,发现砖房的数量比要住的兽人们少一些。 好在这些兽人都苦惯了,两个人住一间对他们来说都是以前不敢肖想的舒适环境,完全没有介意。 这些兽人们到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看护红薯。 陆迩他们先到来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把过去的土地里的杂草全都刨掉,重新梳理了田地;陆迩也用灵水掺和普通的水培育了一批红薯,然后将这些红薯分成小块种到地里。 因为有灵水的作用,这些红薯生长速度比一般红薯要快,可以赶在寒季到来之前收获。 新来的兽人们需要学习如何照料田地。 在红木部落的本部落,他们已经看过漫山遍野的田地和各家各户充盈的粮垛,早就期待着如何开始种田,简单熟悉了新生活之后立刻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学习。 陆迩这阵子在沿着神罚边缘种植一圈红木的同时,也在思索如何把同化神罚废土的操作普及到大多数人。 一直没有头绪让他略微有些烦躁,便来指导兽人们农业知识,聊以放松。 这些日子他怀里一直抱着变成小狮子的陆酒。 橙黄色的小狮子身上的毛毛也很软,而且小陆酒也很喜欢和姆父亲近,被陆迩揉搓时毫无怨言。 小家伙甚至还不知道为什么姆父突然对他格外喜爱,不管干什么都要带着他。 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那里是他的专属位置! ——结果现在被他的小崽子占据了! 尽管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狮子扯出来,然后自己变成小猫崽跳进陆迩的怀里和陆迩亲亲抱抱,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他现在没法变成小猫咪,而且和才几个月大的自己的幼崽吃醋未免也显得太小心眼了。 因此角只能憋着气,干什么都分了一丝眼神到陆迩身上,数算着陆迩到底撸了多少把小陆酒。 ——陆迩和小狮子亲热多少次,晚上他就要讨回来多少次! 陆迩倒是不知道角的“阴暗”想法,闲暇时间专心逗弄小狮子:“来,小酒,叫爸爸~” 这下角真的不能忍了。 他丢下手里的锄头,大步走到陆迩面前,严肃地宣布:“不要让他这么叫。” 陆迩一愣,抬起头来:“为什么?” “这是我叫的称呼。”角低头俯视着陆迩,声音低沉,面容肃穆,“不能让给其他人。” 哪怕是幼崽也不行!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爸爸在我的语言里和‘父亲’意思差不多。再说你不是不想承认小咪时候的事情么?” “那也不行!” 陆迩看角这么严肃的样子反而觉得有趣,故意道:“那看小酒到时候听谁的话吧。” 角低头看了眼瞪着大眼睛、纯洁无暇地看着他们的小狮子,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这倒是让陆迩吃了一惊——以他对角的了解,这只大狮子应该会更执着一点才对。 难道还有什么后手? 陆迩又把小狮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小酒,你猜爸爸会不会被你父亲说服?” …… 当天晚上,陆迩就知道角有什么后手了。 卯足了劲誓要从陆迩这里找回来的角认真运动,脸上的汗水滴在陆迩的身上,在陆迩眼神迷离、全身紧绷的时候,忽然俯身凑到陆迩耳边,低声唤了一声: “爸爸。” 运动中的角声线和平时区别很大,低沉沙哑,带着一点激烈的喘息,投入陆迩的耳中,让他一瞬间觉得性感的要命。 被自己的伴侣用这样的声音叫出这样的称呼,陆迩绷不住,短促地快速呼吸了几声,随后脚趾蜷缩,全身肌肤都泛起了诱人的绯红,抓着角手臂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角没想到自己只叫了一声,陆迩的反应竟然这么大,连带他也差点一起去了。 这让角充满了成就感,深吸一口气,仿佛不知疲倦地继续动作起来。 这一天晚上,陆迩的羞耻心被翻来覆去地煎了好几遍。 第二天起床的陆迩回想起来耳根都会发烧,眼角还带这点泪痕,头一次有些咬牙切齿:“以后不要这么叫我!” “为什么?”角有些委屈,“你喜欢被这么叫,我来叫你,不要让小酒叫。” 陆迩:“……” 这能一样吗?! 当天晚上,角就被迫睡在了地上。 不过陆迩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提过“爸爸”这个称呼,几个幼崽后来也和其他兽人们一样用“姆父”来称呼他。 倒是角觑到陆迩似乎对这个称呼格外敏感,有时候会作死在特殊时候再叫几声,每次都惹得陆迩第二天不许他上床。 …… 施工队临走之前,还给这里的部落打了一口井。 打井是地质学的范畴,陆迩不是很了解,只能勉强猜测着指了几个位置,施工队在第三个位置挖出了井水。 要不是他们现在有了青铜工具、施工队里有两个兽人的兽型擅长挖洞,还真不一定能搞定。 有了固定的水源,生活方便了许多。 兽人们一边照料着田地里的红薯,一边也开始继续采挖铜矿。 当初利发现的这个铜矿其实不算很大,但是他们采挖的效率不高。毕竟之前没有金属工具,全靠兽人们用兽型爪子刨,一天也就开采那么一点石头。 现在有了青铜铁锹、锤子等工具,效率大大的提升了起来。 采挖出来的铜矿用车子运输到红木部落本部去,进行进一步的冶炼,重新铸造成铜币或者新的青铜器。 其实最效率的办法还是直接在这里进行冶炼。 陆迩也想过在这里修建一个冶炼铜矿的工厂,但这里的兽人大多数都是新招来的,对部落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都不够——金属冶炼在现在这个阶段对部落来说可谓是核心技术,哪怕在红木部落里也只有少数人才懂,一旦泄露出去对他们来说打击可谓巨大。 也许以后部落足够壮大、技术足够先进,可以把冶炼金属的技术像农业一样推广出去。 但现在红木部落这个下金蛋的母鸡还不够强大,也只能财不露白,慢慢发展。 宁可现在辛苦一点,也好过将来被敌人击溃。 …… 分部落的大多数事情都有重操心,陆迩把大方向上的问题嘱咐清楚之后,重新考虑起同化神罚废土的事情来。 同化神罚废土需要的灵水和生命之力目前都局限在他和角身上,不能推广到大众,肯定没法集合所有兽人部落之力反攻神罚废土。 那怎么才能让灵水、生命之力和他们解绑呢? 灵水陆迩可以制备,但灵水本身灵异度太大,和普通的水一样也会蒸发,还不方便运输;生命之力更不用说,难道要把角的排泄物拿去给其他兽人,让他们施肥到土地里? 陆迩想了想,决定先从生命之力下手。 角全身上下所有的部位都蕴涵生命之力,只是多少不同罢了;用滴子花当作试纸鉴定,角的血液中蕴涵的最多,排泄物中反而最少。 ——那个什么液陆迩也强令角取一点出来测量,发现和血液结果差不多。一开始陆迩提出让角自己制造时,角是坚决拒绝的,趁机讨要好处。 陆迩不想回忆为了做这个严谨的科学试验他“被迫”尝试了什么新鲜花样。 实验结果证明同化神罚废土需要的生命之力并不多,不需要榨干那个狮子兽人。 就红木部落这个分部落来说,排泄物可以利用重新修葺的公共厕所,达成一整池蕴涵生命之力的粪肥;可对于其他部落来说,总不能让角天天去人家家里上厕所。 最好是利用角身上能够自然更替、对角没有伤害的部位…… 陆迩抚摸着大狮子纯白的毛毛,在狮子下巴上挠了挠,若有所思。 他找大狮子要了一些毛毛,用剪刀剪碎,和种子一起埋进神罚废土,然后浇灌上灵水。 一段时间后,这里的土地也开始了反向同化。 陆迩进一步实验,把角的毛毛入水煮——之前在把原始的兽毛处理成毛线的过程就需要煮沸煮软,煮出来的水说不定也蕴含生命之力。 把煮出来的水和草木灰、黄豆荚等自然肥混合晒干,磨成颗粒状的人工肥,再配合灵水之后,发现仍然能够同化神罚废土。 角的毛毛一年四季都会长,每年还有两次固定的换毛期,做出的人工肥作为固体也很容易运输,确实是极佳的素材。 人工肥的调配也可以针对性地补充土地缺乏的元素,方便种子更快成活。 陆迩拉着角让他看到了那棵生长起来的红木,拍了拍角的胳膊:“看来以后需要你的毛毛了。” 角有些委屈:“我还没做出第二套衣服呢。” 当初陆迩跟他说可以一起穿同样颜色和造型的情侣装,他期待了很久;然而因为不想再剪毛毛,所以一直都在等自然脱落,到现在也没凑够给他自己做的衣服的毛毛。 陆迩也觉得有些愧疚:“对不起,不过我们短时间内应该还不会把反攻神罚废土的策略推广出去,这段时间先给你攒攒毛毛吧。” 角的委屈只有一部分,看到陆迩愧疚反倒释怀了,伸手把陆迩搂在怀里,嘟囔了一句:“没事,不过是一点毛毛而已……暂时先拿出来用吧。” 他本来也就是想跟他的亚兽撒撒娇。 虽然推广同化神罚废土不是短时间的事,可准备肯定要早做的,不然到时候要他临时剃毛么? 陆迩抬头在角的侧脸轻轻吻了一下,笑了起来:“辛苦你了。” 一直承担着生命之心带来的所有压力。 第79章 (79) 生命之力的问题暂且有了眉目,灵水的问题陆迩也有了想法。 这想法还是和几个新加入的兽人们闲聊时得来的。 那几个兽人在红木部落本部的时候吃过红薯,对红薯的香甜念念不忘,这次种植起来也格外有动力。 陆迩特意嘱咐过,这批红薯的生长周期比较短,后面会慢慢恢复正常,不要把这一茬粮食当作常态。 那几个兽人比较有求知欲,迷惑地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这是神赐的第一批种子,里面蕴含了一些……神力,后面随着生长会慢慢淡化。”陆迩用之前的理由简单解释了一下,随后自己先愣住了。 他竟然忘了这一点。 灵水直接培育出的植株,产生的种子哪怕用正常的清水浇灌,生长速度仍然比一般品种要快;等连续产了几代种子之后,才会慢慢恢复正常的周期。 以前陆迩猜测过种子里会残留着灵水中的特殊能量……只是灯下黑,现在竟然没想到。 他赶紧去了自己的试验田,用灵水之际把一根小树苗浇灌到成熟,等红木树冠上的花结出种子,才找了角让他把那些种子取下来。 把种子和角的毛毛一起拿到神罚废土边缘种下,用普通的水浇灌,等它们破土出芽。 这次的时间过了很久,大约两周,神罚废土才有了明显转换成正常土地的模样。 尽管效率比直接浇灌灵水要低太多,但这仍然是切切实实可以完全交给任何一个兽人来做的事情。 角只需要提供毛毛,陆迩只需要提供灵水植株的第一代种子,比他们亲力亲为的工作量少太多。 后续的第二、第三代种子依然能够同化神罚废土,只是效率各不相同。 陆迩又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实验调整,等到有了满意的结果,暖季也已经接近尾声了。 他们在这里待了几个月,在陆迩的反复试验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的神罚废土都已经变回了正常的土地,栽种了大批的红木,间或一些普通的蔬菜花果。 其他兽人们眼睁睁地看着一片片红木林拔地而起,夺走无数生命的神罚废土退为正常的土地,心情从一开始的激动到最后变得麻木。 ——还有什么是他们的巫医做不到的? ——连神罚天灾都能够解决! 老祭祀的反应尤为激烈。 在陆迩的印象里,这个老亚兽一直都有些老年人的固执,脾气也不算好,但对于他们这些年轻人心存关爱,平日里还有些好面子。然而当陆迩正式将可以推广到任何一个兽人进行的神罚废土同化的操作演示出来时,这个老祭祀激动得满脸泪水。 神坛部落之所以能够被传颂为“大陆第一部落”,并不仅仅是因为它规模大、财富足,还因为神坛部落下面庇佑着无数的小部落,接受它们的供奉、同时也帮他们解决麻烦。 神罚就是最近二十年最大的麻烦。 老祭祀在神坛部落听得最多的求助就是哭诉神罚让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如今,困扰了整个兽人世界二十年的危机终于有了解决的希望,怎能让他不觉得欢喜、不为此流泪? 擦干眼泪,老祭祀叫上了战:“我们现在就启程回神坛部落!” 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首领,然后推动所有兽人们一起反向同化神罚废土! 战看了看天,没好气地道:“现在这个季节,等不及回去寒季就来了。你这把老骨头,路上肯定会被冻死。” 老祭祀瞪着眼睛想骂他,被陆迩打了圆场:“祭祀,战说的也有道理,我们先回红木部落本部,过完寒季再启程去神坛部落吧。” 他转头和角对视一眼,回过头慎重地补充了一句,“我也想一起去拜访。” …… 把分部落这里的事情交代一遍,嘱咐他们寒季之后记得按照计划继续种植红木,继续同化神罚废土。他还留下了足够多的灵水一代种子,能让他们用上很久。 之后这些种子培育出的植物再诞生下一代种子,继续同化新的土地。 其实这都不需要陆迩特意叮嘱——这里汇集的兽人们大都是上一次神罚侵蚀时活下来的幸存者,全都吃过神罚的苦头,现在亲眼看着神罚废土被慢慢同化成正常土地,早就心痒难耐,只是碍于寒季马上到来,现在种下去的幼苗八成活不过去,所以忍住罢了。 处理好一切,陆迩和角带着三个幼崽,连同战、茫、老祭祀等人,一起回去了红木部落的本部。 相隔数月重新回家,红木部落周围的风景也变得有些陌生了起来。 比起陆迩离开之前,红木部落的院落又多了不少,显然这段时间里他们又吸纳了很多新的成员。 这个时间,农田里的粮食都已经收割完成,土地里都是剩下的秸秆和碎穗,有些小兽人、小亚兽们在这些耕地里蹦蹦跳跳地寻找着残留的粮食。 这些残余的量不值得兽人们辛苦寻找,便由着这些小家伙们自己玩,凑到一小把还能从父亲姆父手里换到一块糖。 看幼崽们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就知道部落现在的情况一定很不错。 陆迩一路上隐隐有些担忧的心放下来不少,很快进了部落,见到了腾。 腾好久没见自己这两个孩子,十分高兴;听闻陆迩已经找到了解决神罚的办法更是大喜:“那真是太好了,寒季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把这方法推广出去!” “我刚好想问,我们和其他部落交易得怎么样?”陆迩最不放心的就是他离开部落的这段时间里安排的交易大会。 尽管之前做了各种安排,也知道红木部落里如今已经有很多兽人能够独当一面,陆迩还是有些担忧。 腾哈哈一笑,面上露出畅快之色:“交易大会比我们预想得要好多了!来了好多之前我们都不知道的小部落,黑河部落都派了不少人!咱们准备的东西几乎都被买了个精光!还说明年寒季结束之后还会再来一次。” 热度高,交易大会就成功了一半。 虽然其他部落拿来交易的东西无非是些兽皮、兽肉,对红木部落来说价值不算太大,但陆迩提前交代过,这些东西他们不要压价,按照正常的普世价值计算。 现在那些小部落只是因为没有可以拿的出手的东西,等他们也跟着种起粮食、养起家畜家禽,再以后交易内容就丰富多了。 陆迩也笑了起来:“那货币呢?” 度量衡的统一推广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一开始他们都不太理解为什么要用耳币,不过我们坚持要求用耳币兑换,他们最后还是接受了。”腾回想着当时的景象,脸上的笑容里忽然带上了一丝沉郁,“这还要归功于紫瞳……他想了个法子,在身上挂了不少耳币,晚上在篝火旁边跳了舞,惊艳了不少人,让他们觉得耳币精巧漂亮,完全可以当饰品用,才让其他部落的人没再犹豫。”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把钱币挂在身上当装饰……这些兽人也真想得出来! 不过腾刚才的一个叫法让陆迩有些在意:“耳币?” ——耳币?**? “嗯,他们对铜币的称呼,铜币上不是有个耳朵嘛。”腾拿起一枚铜币转了转,“我们的人也觉得这个叫法更清晰,就跟着一起叫了。” 陆迩:“……嗯,你们高兴就好。” 他想了想,心里反倒想开了些。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能推广,称呼什么的不重要。 倒是紫瞳心思果然精巧,能够想到用这种方法说服其他部落的兽人们接受他们的货币,值得嘉奖。 “紫瞳呢?可得好好奖励一下他。” 腾脸上的笑容收起来,叹息了一声,把铜币放回桌子上,直言道:“紫瞳丢了。” 陆迩一愣:“丢了?” “嗯。交易大会结束大概十几天后,紫瞳出去采集,一直都没有回来。” 陆迩脸色凝固住,过了半晌才问:“有派人去找吗?” “找了,有不认识的兽人的气息,没有血迹,看起来对方早有准备,用特殊的药草遮掩了味道,没追到人……看起来是被人劫走了。” 陆迩脸色沉了下来。 他还记得紫瞳当初第一个从浑浑噩噩的亚兽中觉醒过来,主动对自己道歉、主动学习知识,后来一点点成长为部落里年轻亚兽们的领头人物。 同时他也是陆迩的拥趸,对陆迩几乎达到了崇拜的程度;难得的是没有丧失自我思考能力,也会提出很多自己的想法。 陆迩在部落里最熟悉的亚兽,一是白须,二就是紫瞳了。 “为什么要抓紫瞳?” 从腾的说法里感觉掳走紫瞳的人不像是临时行凶,倒像是蓄意抓人。 腾摇摇头:“我们也不清楚,和周围的部落都打听过,没找到什么线索。” 陆迩抿了抿唇,心头泛起一丝焦躁,旋即被他努力压了下去。 如果是蓄意抓人,要么是和紫瞳有私仇,要么就是针对红木部落本身。 倘若是针对红木部落,那也许会有人来和他们交涉……如今急也无用,只能多派人打听了。 陆迩叹口气,和角对视一眼,看到了对方隐隐的担忧。 ——紫瞳该不会碰上神使了吧? …… 被陆迩担忧着是否遭遇了残忍对待的紫瞳其实此刻处境还挺好。身边也不是那些危险的异族神使。 他坐在宽大的帐篷里,面前摆满了各色散发着焦香的烤肉,却没有得到他一个眼神。 紫瞳脸上夹杂着疑惑和愤怒,看着站在自己前面的高大兽人,重复了一遍:“我不管我是不是你们的族人,我要回红木部落。” 第80章 (80) 站在紫瞳面前的兽人身形高大,面容英俊,身上裹着一件长长的兽皮外套,兽皮外套里穿着一层不知道什么材料做成的轻薄衣服。 令紫瞳觉得诧异的是,这个兽人的眼眸和他一样也是纯粹的紫色。 那兽人居高临下地端详着紫瞳,似乎有些苦恼地皱了皱眉,轻轻抓了抓头,咕哝了一句:“那个小破部落有什么好回的?” 紫瞳可不能容许其他人这么称呼他引以为傲的部落,瞪大眼睛站起来:“我们红木部落好得很!” “人数这么少的部落能有什么好?”那兽人有些不屑地歪了歪头,指了指桌子上那些肥美的烤肉,“他们能给你吃这个吗?” 紫瞳看了一眼那些散发着浓烈的油脂香味的烤肉,被腻得有些反胃。 在红木部落里,他们的食物以小米和面食为主,搭配各色蔬菜、家畜家禽,饭后还有水果和糖块做甜点,偶尔会有一些其他的猎物打牙祭。 紫瞳好久没有见过这么纯粹的烤肉了。 ——先不说光吃这些肉有多腻,单说他们红木部落里的烤肉也是用上了白盐、胡椒、花椒等调味料,还有酱油醋等蘸料的! 那兽人比紫瞳高了接近两个头,看不清紫瞳低头的表情,还以为紫瞳被自己拿出来的食物镇住,才有些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还是我们对你好吧?你到底是咱们紫麻部落的后人,那些小部落捡到你算他们沾光,以后给他们些好处就是,不用记挂。” “我是你们部落的后人?”紫瞳被抓来之后一直晕晕乎乎,现在才听出一点端倪。 他那天出去被不知道什么人偷袭,中间被一阵嘈杂声吵醒,迷迷糊糊又昏睡过去,再醒来就到了这里。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小部落把他绑来,没想到现在看起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看到我的眼睛了吗?”那兽人稍微弯了下腰,指了指自己和紫瞳如出一辙的眼睛,言语间颇有些自豪,“咱们部落可以说是被神眷顾的部落,出生的所有崽子的眼睛都是同一个颜色……你肯定是咱们部落走丢的族人!” 紫瞳确实是红木部落捡来的幼崽,闻言倒是有些迟疑。 难道真的是他出身的部落? 但是如果真的是和他相认,为什么要用劫掠的方式把他抓来? 那兽人看出紫瞳的动摇,捏了捏下巴,做了自我介绍:“我叫敖,咱们部落的首领是我父亲;其实不是我们把你抓来的。” 紫瞳有些狐疑:“不是你们?” “我们部落有人在外狩猎的时候看到两个兽人鬼鬼祟祟地带着你,有些怀疑,就把他们叫住,把你叫醒了一下,看到了你的瞳色。”敖坦率地道,“既然是咱们部落的人,当然不能不管,就把你带回来了。” 紫瞳听得半信半疑:“那两个兽人为什么要抓我?” “说是想从红木部落敲诈什么东西。”敖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呵,那个小部落有什么可敲诈的,我看八成是托词!一定是想来敲诈咱们紫麻部落,只是被我们抓住了不好说罢了。” 紫瞳左右看了看——古早得有些陌生的兽皮帐篷、两块石头加一块木板搭起来的桌子、兽皮下垫着的干草…… 再看看眼前这个兽人一脸得意和自豪,紫瞳有些费解地咳嗽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你没去过红木部落吗?” “我从不去那些没什么人的小部落。” 紫瞳本想好好炫耀一下他们红木部落的各种好东西,话到了嘴边硬生生憋了回去。 他还不清楚这个紫麻部落的风格和习性,万一是小石部落那样的风气,把红木部落的财富炫耀出来完全是给他们带去灾难。 ——还是先耐心观察一下,最好能找机会回去…… 紫瞳眼睛转了转,面上露出一丝委屈,试探道:“可是我在红木部落还有姆父呢,他养育我很辛苦,我想他了。” 这一点敖倒是没说什么,哈哈笑了一声:“既然养育了我们紫麻部落的后人,那他也算有功,等寒季过去之后,我们可以派人去把他接过来。” “等寒季过去?” “现在大家都在忙着狩猎积攒度过寒季的食物,没什么功夫。”敖误解了紫瞳的意思,宽慰他,“放心吧,咱们部落很强大,你刚回来可能不清楚,绝不会饿着你。” 紫瞳努力把思路掰回两年前,暗地里撇了撇嘴。 ——他们红木部落这个时候都已经把粮食堆满粮仓,正处于最悠闲的时候……这个紫麻部落听敖吹得好像很厉害,还不是要靠狩猎食物过冬…… 不过现在既然自己已经在这里了,那也只能听他们安排。 紫瞳心里叹了口气,思念了一遍姆父、陆迩他们,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重新坐回了地上。 看紫瞳默认了,敖放下心来,拍拍他的肩膀:“你应该饿了,赶紧吃吧,这些都是给你的,不用客气——等你吃饱了,我带你出去见识一下咱们部落,可不要被吓到啊哈哈哈!” 说到最后,敖自己先得意地笑了起来,有些爱怜地摸了摸紫瞳的脑袋。 ——可怜的亚兽,在那个小部落一定饿坏了吧?看到这么多肉都不敢相信……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都被陆迩强令学习文字和算数,被逼着动脑子,说话和做事的风格和普通兽人有了不少区别。 因此紫瞳好久没见这么纯正的憨憨兽人了,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忍住什么都没说。 ——如果敖没有说谎,他们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按照陆迩的说法,自己不能没礼貌…… 他给自己鼓了鼓劲,低声道谢,硬着头皮拿起了一块烤肉,闭着眼睛吃起来。 …… 红木部落里,一方面动员起部落里的闲散兽人多出去打探紫瞳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开始考虑起部落的安防来。 迁徙过来之后,他们一直都在忙着发展,因为四合院的墙壁坚固,下意识觉得安全,就觉得万事大吉,没再考虑整个部落的安全。 他们的农田开辟得越来越大,亚兽们活动的安全区越来越大,同时也意味着安全区的防守程度越来越薄弱。 尤其是现在他们开始和各种部落交易,人多事杂,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陆迩考虑再三,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一,在部落的核心生活区周围,建一道砖墙,把整个部落所有的住所、设施、道路都围起来,留东西南北四道大门。因为把各家各户自留的小菜园、猪圈、打谷场、兽人们的锻炼场所等地方都包围在内,所以脆弱的亚兽、幼崽、老人多数活动范围都不必担心外来危险; 第二,将农田和部落之间的道路拓宽、视野加亮,其他小路也清掉可能隐藏野兽或者敌对兽人的灌木丛; 第三,安排定时巡逻的队伍,水、陆、空三个方面全都要。 这几个建议拿到了现在部落的领导圈子来讨论。 第一个建议对于安全的保护程度最高,但现在寒季就快来了,他们可能赶不及在寒季到来之前砌好这么长的墙。 “我们先把地基挖好、砖烧好。第一场大雪过去之后,可以慢慢建。”钧想了想,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了改进建议,“寒季之后泥土会变得很硬,估计不好挖地基。” “可以。”其他人都赞同。 第二个建议没什么问题,直接过了,吩咐给下面所有的兽人,让大家随时行动就好。 至于第三个建议,所有人都看向了角和烈。 红木部落所有的安防工作都是角在负责,角和陆迩去了神罚边界之后,工作暂时交接给了烈。 角和烈已经通过气,对部落现在的兽人们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点点头:“应该没问题……只是为什么要安排水路的巡逻?” 红木部落旁边就有个大湖,但是大家多数都只在那边取水,偶尔抓点鱼,对湖本身没什么感觉。 “水路本身也是交通的一个重要枢纽。”陆迩趁机把“船”的概念介绍出来,“我们用车运送东西,效率其实不如用船——后面我们也要把水路利用起来。现在要先做好水路的巡查和危险排除;另一方面,寒季的时候湖面会结冰,和普通的道路也没什么区别了,也得提防那边过来敌人。” 陆迩的拖车已经经过锋几次改进,稳定性和流畅度都有明显提升,载重量也提升了不少,现在是红木部落最常见的运输方式。 水路运输真的比拖车效率更高吗? 所有人都在心里抱有疑问。只是陆迩至今为止说的话鲜少无的放矢,既然陆迩说效率更高,那肯定更高。 几个建议很快通过,兽人们紧锣密鼓地准备了起来。 除此之外,陆迩找到施工队,请他们帮他搭建一个特殊的东西。 施工队的兽人们现在这些技术也都是从陆迩那里学来的,对陆迩心怀感激,一听陆迩需要,毫不犹豫地拍着胸脯道:“绿耳你要建什么直接说,我们晚上不睡觉也给你搞出来。” 陆迩笑了笑:“不用这么急,小工程而已。” 他要建个暖棚。 寒季里吃不到蔬菜始终是个大问题。 以前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知道一些北方冬季存储蔬菜的方法,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能用在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的寒季比地球上天朝北方的冬天冷多了。 但陆迩吃惯了蔬菜,自然不想委屈自己。前两年条件不够只能勉强,现在红木部落的人力物力全都丰富了,陆迩计划的大棚也可以搞起来了。 陆迩计划了两种设施,一种用来存储已经收获的蔬菜,另一种则用来种植生长周期短的新菜。 前者更偏向于地窖,避免透光透风,才能让蔬菜更长久地保存;而后者要保证足够采光通风,才能让新鲜蔬菜生长起来。 除了这些,陆迩还尝试着开始制作酸菜。 腌制的蔬菜保存的时间也更久。前世陆迩大学有个室友很擅长做菜,后来出去创业开起了食品店,还曾经传授给他一些简单的家常菜做法,其中就包含了腌制酸菜。 第一批酸菜出瓮,陆迩切了一条尝了尝:虽然口味不如他在现代社会吃过的正宗东北酸菜,味道却还不错,在缺少蔬菜的寒季绝对算得上难得的美味。 提到酸菜,陆迩就想起了着名的东北菜——酸菜猪肉炖血肠。 现在猪肉也有了,酸菜也有了,就差血肠。 他摸了摸下巴,倒是兴起了新的想法:他们是不是可以做点腊肉腊肠血肠? 第81章 (81) 让陆迩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除了酸菜,还有一个原因是部落里又杀了一波猪。 尽管现在他们已经有粮食可以吃,但干肉和冻肉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谁会嫌弃食物太多呢? 当然,现在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加工兽肉不像以前那么简单粗暴,会选择合适的部位进行不同的处理,做出来的肉味道也好了很多。 猪的内脏他们本来是不想吃的,但陆迩做了卤水,把猪内脏做成卤货后,他们立刻不舍得丢掉任何一点猪的部分。 陆迩想起自己吃过的血肠和腊肠的美味,顿时有点跃跃欲试。 灌血肠和腊肠的操作不算太复杂,陆迩也没有追求多么精致。 经过一番尝试,陆迩家的屋檐上刮起了一长串的腊肠和血肠。其他兽人家里看到纷纷好奇,跟着一起做了起来。 红木部落里飘散着无处不在的白雾和各种各样的香味,各家各户门口都挂上了风干的肉、肠、鸡,还有些裹了糖粉晒干的果干,一时之间竟然有了些现代社会置办年货的感觉。 陆迩抱着小狮子走在平整的路上,看着周围一个个兽人们脸上满足的笑容、亚兽们身上厚实的毛衣、幼崽们手心抓着的糖块,神情微微恍惚。 角一只手抱着陆雪猫,一只手抱着小陆安,走在身旁注意到陆迩的神情:“怎么了?” 陆迩低头揉了揉小狮子毛茸茸的脑袋,又逗了逗趴在角右臂怀里的小雪猫,才微笑着回答:“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 衣食无忧、万众安康,与他来到这个世界时截然不同。他撒下第一颗种子时期盼的场景,如今至少在红木部落里已经完全实现。 角明白过来,侧脸过来也低笑了一声:“都是你带来的。” 陆迩笑了笑:“如果不是大家都很努力,我一个人也没法改变什么。” 为了生存、为了生存得更好,兽人们迸发出了让陆迩都有些震惊的上进心。 陆迩刚穿越过来时,因为原身的关系对这些兽人们的印象其实不是很好,但这么久过来,也对兽人们慢慢有了改观。 刨除几个害群之马,兽人们在饱足的情况下,也没有再出现类似的欺凌行为——不光是陆迩在教导兽人们开化的时候趁机灌输了不少“尊重友爱”的观念,也是因为现在部落里哪怕是最没有行动之力的人都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而每一件事都肉眼可见地促进着部落的发展,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种和部落荣辱与共的满足感里。 角看着陆迩脸上的笑容,忽然冒出来一句话:“你也变了,陆迩。” 陆迩怔了一下:“我?” “嗯。”角提了提手臂,把两个崽儿抱更紧了些,神色专注地看着陆迩,“你刚……的时候,虽然好像在笑,但是能感觉到距离感。” 那时候的陆迩,对所有人都带着温和的笑容,但又能让人感觉到些微的排斥和距离,仿佛“温和”本身只是陆迩的一个属性,和对方是谁没有关系。 也只有还是小咪的他能够感受到陆迩的“温和”之下的其他一面。 而现在,陆迩脸上这种发自内心的笑意越来越多,也不再只是对着角而笑,部落里许多的人和事情都能让陆迩笑出来。 尽管失去了这种“唯一”让角心里有些醋意,但比起自己那点小心思,他更喜欢看到现在的陆迩。 真正融入这个世界的陆迩。 以前的陆迩有时会让他有种随时都会离去的错觉;现在的陆迩仿佛才接受了他们、接受了这个世界。 “现在感觉你好像才站在这里一样。”角不知道怎么表达,想挠挠头,但怀里抱着两个崽儿又空不出手,只好道,“笑得更多了。” 尽管角表达得很没头绪,陆迩还是听懂了,看着角碧绿色的眼眸,忽然又笑了起来。 随后他声音放低了一些,语气中还带着味散尽的笑意:“都是你带来的。” 若不是这个纯粹、坚韧、像一团火一样的兽人,他也不会从内心用警惕和排斥构筑的心墙里走出来,感受世界上的温暖与爱意。 角怔了怔,喉咙微微动了动,抿了抿嘴,随后微微俯身,主动而热烈地吻住了陆迩的双唇。 …… 陆酒变成小狮子已经几个月了,陆迩撸狮子撸了个够,开始担心起小陆安来。 小陆安还是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安安静静不哭不闹,像一个真正的人类婴儿一样,完全没有被激发了野性的样子。 明明两个兽人幼崽是被角一起带着出去的,结果小陆酒变成小狮子这么久,小陆安还是婴儿状态。 要不是刚出生的时候小陆安确确实实是一只小白鹿,陆迩几乎都要以为他生下了一个真实的人类。 陆迩听老祭祀说过,同样是亲兄弟,战和角差不多,也是在一岁多就能变成兽型;神坛部落生育多个幼崽的人家也是,几个幼崽的天赋都差不多。 在这个世界,兽人不能变成兽型,需要面临的危险就多太多了。 角也很担忧。 在三个幼崽里,小陆安是最像陆迩的,又和陆迩一起遭遇了生死危机才安然降生,平日里角都会格外关注他一点。 他们都在担心,老三是不是因为难产影响了身体发育,导致一直不能变回兽型。 只是这方面的问题哪怕是神坛部落的祭祀也没法提供什么有价值的意见,陆迩和角再怎么焦虑也无用。 除了让角经常带着小陆安出门之外,他们也只能安慰自己——小陆酒这种几个月大就能变成兽型的天才幼崽千年难遇,小陆安没那么高的天赋也正常,再等一年看看吧。 三个幼崽里唯一的亚兽幼崽陆雪猫就舒心多了。 他不需要考虑变成兽型的问题,也不需要准备人型和兽型两套衣服和玩具,每天安安心心地吃了睡睡了吃。 陆迩特别喜欢陆雪猫那对雪白的猫耳朵,经常凑过去揉。小家伙一开始还会愣愣地看着姆父,不知道姆父为什么对自己的耳朵这么感兴趣。 在他现在幼小的脑袋瓜里只觉得奇怪——姆父的耳朵明明比自己的还长,为什么喜欢揉自己的? 但时间久了小家伙也习惯了,就算被陆迩揉耳朵,也只会动动耳朵,依然专心地舔着手里的糖块。 小家伙特别爱吃糖。 至于老大,凭借一身毛茸茸的皮毛,成为了陆迩最钟爱的宝贝,每天都爱不释手地撸着,甚至还不经意和角感叹:“以前其实我还不太能接受自己变成了亚兽……总觉得生孩子很难想象;现在看的话,感觉好像也不错。” 伴侣是大毛茸茸,生出来的幼崽是小毛茸茸,想撸哪个撸哪个。 小毛茸茸还不会说话,大毛茸茸十分委屈:“你好久没有玩我了。” 陆迩摸着小狮子脑袋的手没有停,随口道:“是吗?” 角不甘心地看着陆迩在小狮子身上摸来摸去的手,忽然眼前一亮,抹了一把脸,让自己严肃些:“陆迩,你这样天天逗小酒,对他将来不太好。” “嗯?为什么?” “兽人幼崽现在正是进一步激发野性的时候,应该让他多自主探索周围的环境、保持应有的警惕。”角坐下来,扯了扯小陆酒的尾巴,引得小狮子回头想咬。 “看,这样才对。”角指了指小狮子的小尖牙,“不然他以后可能就要废了。” 其实这么说也没错,只是在小狮子还不能完全自由地在人型和兽型之前切换的时候,训练这些东西作用不大,纯粹聊胜于无。 陆迩对兽人世界的幼儿教育不太懂,但看角言之凿凿的样子,信了几分,点点头,又蹂躏了一把小狮子,然后把他抱给了角:“那你带他去锻炼吧。” 角高高兴兴地接过来,又道:“战最近很闲,让战去吧。” 他出门找到了正在屋里皱着眉织毛线的战,把小狮子丢过去:“帮我看会小酒。” 自从去了一趟神罚废土的边界,角对战的态度大变——他确确实实地知晓了没有人帮自己看孩子的话,他和陆迩的二人世界将会被压缩得多么紧张。 反倒是战,一开始对小狮子兴致勃勃,在被小狮子连续几个夜晚哭闹折磨过之后,已经避之唯恐不及。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无法交流的幼崽;如果还有更可怕的,那就是无法交流、而且对他莫名充满战意的幼崽。 只是角根本不给他反驳的机会。丢给他就跑回去跟陆迩亲热了。 被战抱在怀里,小陆酒果然昂扬起了脖子,张牙舞抓,想和眼前的大狮子打一架。 战头疼地想了想,拎着小狮子去找茫。 那只小熊很招这几个幼崽的喜欢,找他一起看孩子绝对会轻松很多。 老祭祀躺在温暖的火炕上,看着战远去的背影,心里暗骂了一声。 ——这混蛋还敢说他没看上人家茫? ——天天去缠着人家! 茫是个兽人,没法生崽儿,那首领家的下一代就是陆酒他们了…… 老祭祀忽然坐起身,皱了皱眉。 小陆酒出生几个月就能变成兽型,天赋比角还要强;这么厉害的兽人,将来长大了绝对是个人才! 看角的意思,好像是想陪着陆迩待在红木部落……那这么强的部落继承人,岂不是也要留在这里了? 老祭祀在屋里踱步走了一会,心里开始盘算:这种事不能强迫,那么有什么办法能让角心甘情愿地回到神坛部落、或者让角愿意把小陆酒留给神坛部落呢? 第82章 (82) 老祭祀还在纠结的时候,时间流逝,很快寒季就完全降临。 今年红木部落的过冬准备十分齐全,那些第一次加入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原本还对红木部落过去的名声有些怀疑,现在看着暖烘烘的热炕、满仓的粮食、屋檐下挂满的腊肉腊肠,也变得十分安心。 从前寒季刚开始,他们就会在各自的帐篷里忧虑地数算着他们在暖季末期攒下的食物,盘算着每天吃多少才能度过漫长、绝望的寒冷; 而现在,农田里收割的粮食、猪圈里肥硕的大猪让他们毫不怀疑,哪怕敞开了肚子吃,这些食物也足够支持他们全家人快乐地生活到明年寒季结束。 寒季里他们不需要看着天色考虑什么时候出门猎一点少的可怜的猎物,只需要把火炕烧好,研究一下一日三餐怎么变着花样吃,再就是去陆迩那里上课,学文字和算数…… 这真的是他们过得最舒服的一个寒季。 部落里一片晴好,令陆迩担忧的是,直到寒季正式降临,他们还是没有打探到紫瞳的消息。 这无疑是最坏的情况。 不论掳走紫瞳的兽人是何方神圣,对红木部落总归不是善意;这样的人,在普遍吃不饱的寒季,会浪费食物分给紫瞳、让他度过寒季吗? 这种可能性让陆迩内心十分忧虑,也让养育紫瞳的那位亚兽更是伤心不已。 …… 被红木部落里的亲友们担忧着的紫瞳也在思念他们。 不过和陆迩他们想象的艰难条件不同,紫瞳坐在暖烘烘的篝火旁,身上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兽皮,篝火上还有一根野兽的蹄膀在烤,冒出滋滋的油脂香味。 不多时,帐篷的帘子掀开,敖拎着一只还在挣扎的野鸟走了进来,看到紫瞳对着篝火发呆,愣了一下,笑着道:“紫瞳,看我给你带了啥?” 紫瞳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 自从他被带来这个部落,这个敖就十分殷勤地帮他准备了帐篷,还每天都会送食物过来…… 意图实在是过于明显。 要换了三年前,紫瞳被这样一个高大英俊的兽人追求,肯定会矜持地吊一阵子然后快速答应下来;现在紫瞳在陆迩身边耳濡目染,已经潜意识里把陆迩当作了自己的择偶标准。 聪明、温和、沉稳…… 这个敖,一点都不沾边! 紫瞳叹了口气,揉了揉脸:“谢谢你,敖,但是我之前的肉还没吃完,不用给我送这么多。” 敖有些苦恼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想了想,又道:“你想不想出去玩?” “现在出去太冷了。” “我可以给你准备麻衣。” 紫瞳一愣:“那是什么?” 难得看到紫瞳对什么事情感兴趣,敖顿时来劲了:“我们部落附近有一种植物,可以抽出丝来,织成柔软的麻布,做成衣服,穿起来很舒服。” 紫瞳本来对敖说的“麻布”有点兴趣,但看着敖火热的眼神,嘴里的“好”又憋了回去。 这个敖除了脸之外,脑袋傻乎乎,完全不符合自己的喜好…… 这么一想,紫瞳又兴趣缺缺,摇摇头表示拒绝,坐在篝火旁继续发呆。 敖抓了抓脑袋,有些不知所措。 在部落里,因为身份尊贵、实力强大、外貌英俊,他一向很受亚兽们的欢迎;只是他眼界很高,一直单身。 这次把遗落在外的族人捡回来的时候,劫走紫瞳的那两个兽人招供的时候说他们是看到紫瞳的舞蹈注意到他的,还说紫瞳身上有种和其他亚兽不一样的感觉。 敖本来不以为然——在那些没几个人的小部落出来的亚兽,还不都是脸色麻木、艰难求生的样子? 只是见到紫瞳他才发现,这个亚兽确实不一样。 紫瞳说话、动作似乎都带着一种莫名的大方和自信,提到那个叫“红木部落”的小部落时,语气中总是带着点隐约的自豪。 敖顿时感觉自己也到了该找个伴侣的年纪。 只是这几天他对紫瞳明里暗里献殷勤,紫瞳却不怎么买账,完全没有他想象中脱离苦海的喜悦和感激,反倒是经常提红木部落。 这让敖惊讶的同时又有点不服气——这个亚兽就是被那些小部落养得眼界差了,才会看不出他们部落到底有多富足! 这些厚实的帐篷、保暖的兽皮、肥美的猎物,一般部落享受得起吗? 虽然心里有点憋屈,但敖自恃他是大部落的兽人,不该和紫瞳这样从小部落拯救来的亚兽计较,决定还是去给紫瞳准备一件麻衣。 虽然紫瞳嘴巴上说没什么兴趣,但真的拿到麻布做成的衣服,下意识对比起红木部落的毛衣。 比起毛衣,这种麻衣的保暖程度差不少,但轻便程度就好太多。如果是暖季穿在身上一定不错。 看紫瞳很感兴趣的样子,敖还带紫瞳参观了一下他们存储紫麻的帐篷,不无得意地道:“这就是咱们部落赖以为生的东西,其他部落想换都不给。” 帐篷里有成捆堆好的晒干的紫麻,也有处理了一半的麻线,还有一些麻绳。 紫瞳靠近那些麻捆,蹲下来摸了摸,好奇地问:“这些你们种在哪里?” “种?”敖有点迷惑,“这些都是从野外直接割来的。” “什么都不做就会自己长出来?” “那倒不是,暖季开始要把种子丢在地上,然后举办盛大的祭祀仪式,神的力量就能让种子生根发芽。” 紫瞳明白了。他扯了几根麻绳试了试,发现这些麻绳的坚韧程度比红木部落的任何一种草绳都要强。 紫麻部落显然还没有觉醒种植的意识…… 紫瞳琢磨了一下:如果紫麻部落没有什么坏心,能不能和红木部落合作,种植这种看起来很有用的植物? …… 大雪过后,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开始修建防护墙。 地基坑和砖块都在寒季到来之前准备好了。现在他们只需要把砖砌成墙即可。 除了建墙,这个没有农忙的时节,他们也趁机把之前挖出来的矿石全都冶炼成青铜器。 现在他们的青铜器很少,农具、刀具数量无法供应到全部人家,基本是几家人用一把,轮流交替。 主要问题还在于他们的铜矿太少——旧址那里的兽人数量不多,同时还要兼顾挖矿、耕地、种树,挖矿的效率不是很高。 这一点陆迩在刚冶炼出青铜器的时候就考虑到了,特意嘱咐过腾,让腾推广铜币的时候把铜矿石一起展示出去,告诉其他的部落,这种矿石可以提炼出铜币,让他们可以拿着来红木部落交换铜币。 虽然至今为止还没什么消息传来,但陆迩推测明年开春之后,就会有好消息传来了。 陆迩最近在准备历法。 之前和角交流的时候,他把二十四节气教给了角。但那只是像讲新鲜事一样让角了解一下他所生活的世界罢了。 不过那时陆迩确实萌发了重新制定这个世界的历法的念头。 这个世界的时间大体上和地球差不多,白天根据太阳的位置计算时间、一个月按照月亮的阴晴圆缺算一个周期、十二个月里一个暖季和一个寒季轮过去之后算一年。 只是也仅此而已了。什么节气、月份、四季、年份统统都没有。 至少从红木部落来看,他们对于时间的称呼十分简陋。 历法的存在对于文明的记录来说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是节气本身对于农业的宏观调控有极高的意义。 陆迩不可能一直替兽人们决定什么时节该种什么、什么时节该收获,这些应该由兽人们自己根据时间和气候判断。 地球上的二十四节气不能直接拿到这个世界来用,因为这个世界的时间气候和地球还有不少差异。 因此陆迩正在重新制定历法。 根据他对地球上历法和节气的了解,再加上来到这个世界三年的经验,总结归纳出了一套新的历法,包含了月份、日期、节气、时刻等不同的时间概念。 为了保证这套历法的准确性和实用性,陆迩还把老祭祀拉了过来,请他一起参与到历法的制定中。 神坛部落已经有了时间计算的基础概念,只是没有陆迩这套历法成型得这么系统。 老祭祀刚得知陆迩和那些自称“神使”的异族们一样也是其他世界的来客时,因着异族的各种行径,其实对陆迩充满了警惕。 只是见识了红木部落的富足,尤其是红木部落富足的过程具备了完整的可复制性、可扩展性,任何一个部落都可以沿着红木部落的路走上富足,老祭祀的态度就变了。 尤其是他和陆迩在神罚废土的边界共处了几个月,充分理解了这个来自异世界的灵魂时多么的温和而博爱,对于这个世界的关心不比任何一个兽人要差。 因此对陆迩提出来的任何新东西,老祭祀都抱着极大的热情,思索这些异世界文明发展的经验如何活用到兽人世界来。 神坛部落的历法很简单,除了基础的时间计算之外,只有两个“点”。 陆迩有些好奇:“什么点?” “一个是晚上月亮正当空的时候,作为前一日的结束、第二日的开始;一个是一年最后一次月牙,作为上一年的结束、下一年的开始。” 陆迩有些惊讶地挑挑眉:“这就是0时和新年啊。” “对,和你这两个概念很像。”老祭祀点点头。他就是想说这个。每次新年,神坛部落都会载歌载舞、欢呼雀跃庆祝很久。 “这两个点出自哪里?” “来自神的指示。”老祭祀清了清嗓子,神色变得严肃了一些,“神指示给了图腾,图腾传达给了我们,我们把它推广到整个兽人世界。” 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神的存在现在已经毋庸置疑,只是神到底是什么个体他还是不清楚。 问过老祭祀,老祭祀也不知道——以前都是图腾和神沟通,图腾死后他才艰难联系到神,说不了几句话就和神断了联系。 既然神的历法和陆迩制定的历法没有冲突,那陆迩就放心了,把这套历法拿出来交给腾,准备从今年就开始实行。 此外,陆迩还让角打磨了一块巨大的日晷,放在部落的门口,作为简单的时刻表。 部落里现在大部分人已经能够识得简单的数字和文字,陆迩逼着他们以后表达时间都用“几月几日几点”,不再用“太阳挂在中间的时候”来表述。 而此时距离神指定的新年,差不多还剩下一个月。 得到新历法的红木部落商议之后,决定模仿神坛部落,好好庆祝一下他们的头一个新年。 第83章 (83) 难得有这么大的庆典,全部落的人都高兴地准备了起来。 兽人们把以前狩猎来的各种猎物的骨骼、牙齿、羽毛做成各种各样漂亮的装饰物,挂在墙上、门外;亚兽们则用兽皮制作着全套的新衣服。 有了青铜磨成的针,穿针引线变得简单了许多,制作衣服的效率也提升了不少。 白须给烈和勇各做了一套衣服,还给陆迩和角也做了一套。 来送衣服的时候,白须还感叹了一句:“虽说寒季冷,可衣服倒是好准备;暖季里哪有那么容易做衣服。” 他们暖季里的衣服都是用那种柔软的蔓藤编织而成,穿起来挺清凉,可不耐磨,拉伸性也不好,更放不久——每年都要重新做一次。 陆迩点点头:“确实。” 他之前有段时间也在找棉、麻、桑蚕等可以提供纤维材料制作布绸的东西,但是一无所获。 现在红木部落可以用兽毛制作衣物,但动物的毛发毕竟有限,尤其是现在他们狩猎活动开始渐渐减少,获得的兽皮兽毛分量更少,植物纤维的性价比比动物纤维要高得多。 收下白须送来的衣服,陆迩回到自家的厨房,继续和面粉做斗争。 他在尝试蒸馒头。 竹林里的竹子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用竹子做成的蒸笼每家每户都有一套。 陆迩平时都是用蒸笼来蒸小米饭或者鱼,这次也是头一次尝试蒸馒头。 蒸馒头最重要的是发酵,陆迩之前在酿造各种食物的时候尝试了不少发酵的方法,有一部分不适合酿酒酿醋,倒是可以用来发酵面粉。 发酵之后的面团搓成球,上锅蒸出来就是胖胖的大馒头。 虽然因为手艺粗糙,馒头不像陆迩在现代社会吃的那么白胖,带着些淡淡的米黄色,但味道不输陆迩吃过的任何一种馒头。 馒头这种主食刚一推出,就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子,牙口本来就不好,啃面饼和肉块颇为艰难,只有小米粥喝起来还觉得不错。这种名叫“馒头”的食物又软又绵,和面饼一样喷香,太适合他们食用了。 陆迩把馒头推广出去之后,又开始研究面鱼和面山。 用做馒头的方法发酵出面团,把面团做成各种各样的鱼、山、房子等等形状,用番茄汁、蔬菜汁等点色,镶嵌腊肉、蜜枣等食物,蒸出来就是美轮美奂的艺术品。 而且还很好吃。 这种类似于玩泥巴一样的做法顿时点燃了全部部落的热情——因为陆迩说到了大年夜,各家各户都可以把自己做的面食展览到门口,到时候他们每家门口都点起篝火,所有人都互相串门欣赏大家的杰作。 当即就有亚兽大声问:“绿耳,做得好的你会吃吗?” 陆迩愣了愣,没明白什么意思,下意识回答:“请我吃我肯定吃。” 人群中顿时爆出一团欢呼。 所有人都卯足了劲儿,准备在这一天做出最美最大的面食! 毕竟在他们的第一次过年这样重大的日子,能够把自己做的漂亮的食物捧给陆迩吃,对红木部落这些对陆迩充满了感恩和崇敬之情的兽人们来说,就是最大的荣耀! 角看着兽人们干劲十足、欢呼雀跃的样子,脸都黑了。 他本来没想这么多,但看兽人们几乎拿出了追求亚兽的架势,顿时不爽了:能够享受把食物亲手送给陆迩这份尊荣的,只有他自己! 这些混蛋想得倒挺美! 他一定是做得最好的那一个! 因此陆迩提出这个建议后,家里的厨房立刻就被角承包了。 陆迩抱着一个崽儿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角专心致志地和面团做斗争,脸上还沾着几道白杠子,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你这么重视干什么,我就是提几个让大家热闹一下的项目。” 角把手里的面团拉长了一点,咬牙切齿:“不行!谁都别想跟我抢!” 陆迩怀里的是正是小狮子,看着父亲一个人在那玩白色的“泥巴”,心痒难耐,努力挣扎,嘴里还发出“嗷呜嗷呜”的声音,想扑上去和角一起玩。 陆迩按住他,点点他的小鼻子:“不行,你上面板会掉毛的。” 小狮子委屈巴巴地“呜”了一声。 “卖萌也没用。”陆迩心里软化了一点,嘴上还是道,“就算我把你放过去,你父亲也会把你丢开的。” 角回过头,配合着做出一个凶神恶煞的表情。 “你要是能变成小婴儿,倒是还好说。”陆迩揉了揉小狮子的毛毛,凑上去亲了亲,享受着自家崽儿柔软的毛毛。 因为小狮子最近开始长指甲了,陆迩害怕把陆酒和另外两个崽儿放在一起会抓伤它们,就把小陆酒一直抱在怀里。 小狮子还不到一岁,指甲收放没那么自如,两个弟弟可没有皮毛护着。 当然,陆迩也是为了可以随时抱着一只毛茸茸在怀里玩。 小狮子不知道听懂还是没听懂,左右看看,又开始向着角那边挣扎。 陆迩只好把他抱开厨房,省得他看着着急。 眼看着好玩的白团团离自己越来越远,小狮子着急了,嘴里忽然大声“嗷呜”了一声,然后“噗”地一下变成了白白嫩嫩的小孩儿。 陆迩呆了一下:“小酒?” 小陆酒自己也愣了一下,伸出手看了看,久违的手指让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开心地塞了大拇指到嘴里。 ——他终于能再吃到大拇指了! 之前人型的时候他天天吃拇指,可变成兽型之后,毛爪子吃起来就没什么滋味了。 天天看着两个弟弟快乐地啃手指,小陆酒早就羡慕死了,只是他每次想去吃弟弟们的手指,都会被父亲和姆父劝阻,害得他十分委屈。 现在,他又有手指可以吃了! 陆迩回过神来,连忙又抱着小陆酒进了厨房:“角,小酒变回人型了。” 角转过身,看到那个啃着大拇指的婴儿,愣了愣:“怎么这么快?” 距离小陆酒变成兽型才过去几个月呢。 他第一次变成兽型时可是持续了一年的。 初为人父,角其实也拿不准,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们找祭祀问问。” …… 进了战和老祭祀的住处,一进门就看到一只胖胖的红熊和一只金毛的狮子趴在一起。 金狮子用爪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胖熊挠着后背,胖熊趴在地上,发出匀称的呼噜声,似乎已经睡熟了。 “茫?”陆迩疑惑地看着这两只惬意的动物,“你们在干什么?” 进入寒季,到了成年期的茫和父亲腾一样也特别容易犯困,陆迩和角进来的举动都没有吵醒他。 倒是金毛狮子看到陆迩眼前一亮,变回了人型,站起来解释了一下:“我之前借了茫一点毛毛,作为报答,茫让我在他睡觉的时候帮他挠痒。” 陆迩低头看了看睡得香甜的茫,无奈地道:“茫还挺会享受。” “你们有什么事?”战的话刚说完,就看到随后进门的角脸上沾染的面粉,“哈哈”笑了起来,“哥,你脸咋了?” 他笑声太大,地上趴着的红熊动了动耳朵,似乎要被吵醒。 战赶紧收声。 角没好气地道:“小酒变回人型了,我们找祭祀看看。” 老祭祀年纪大了受不得冻,窝在暖洋洋的火炕上不肯下来。陆迩抱着小陆酒进去。 听闻陆迩的来意,老祭祀把小陆酒抱过来,上下左右翻看了一下,又把孩子还回去,敷衍地摆摆手:“放心,啥问题都没有,兽人幼崽刚开始是很难控制自己的变身的,需要父亲好好引导。” 既然小陆酒没事,陆迩和角放下心来,回去继续做面食。 既然小酒现在是人型,陆迩给他洗了个澡,把他洗得干干净净,单独给他揉了个面团让他玩。 想着一视同仁,又把老二老三也抱过来,挨个给了个面团。 小厨房塞不下一大家子,做面食的战场就转移到了客厅。 角无奈地看着面前这仨熊孩子:“陆迩,这样我怎么专心。” 还得防着几个小家伙不摔下去、盯着他们不要互相抢…… 陆迩洗了手,撸起了袖子,过来笑着道:“我和你一起。” 最后上锅蒸的时候,角做了只漂亮的小鹿、陆迩做了个趴着的小狮子。 至于三个崽儿,揉出了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干脆当作做歪了的馒头放上去了。 蒸的时候陆迩把手上的面粉洗掉,随口道:“你做的是小安吗?” 小鹿做得还挺像。 没想到角摇了摇头,理直气壮地道:“当然是做的你。” 人型不好做,他就做了一只鹿——难道陆迩没注意到他在面鹿的耳朵上点了点绿色吗? 陆迩确实没注意,咳嗽了一声:“啊,对。” 角低头看着陆迩脸上的神情,心里忽然闪过一个猜测,嘴角的笑容慢慢垮了下来:“你做的不是我吗?” 陆迩有些尴尬,但面对角他又不想撒谎,连连干咳,有些歉意:“我做的小酒……因为小酒今天又变回人型了,我就想做个小狮子纪念一下。” 话还没说完,角的神情就变得无比委屈。明明身高有一米九,低着头委屈巴巴地看着自己,眼睛都要红了。 陆迩受不了角这幅神情,但这次确实是自己理亏,连忙安抚他:“对不起,我下次做个大狮子给你。” 角伸手抱住陆迩的腰,声音还带着一丝故意挤出来的难过:“你到底喜欢小酒还是喜欢我?” 陆迩赶紧拍拍他的肩膀:“当然喜欢你,小酒是我们的孩子啊。” “可你都不撸我了。” “撸,现在就撸。” “那去炕上。” “好……嗯?” 第84章 (84) 第二天陆迩又是腰酸背痛下不来床。 餍足的角高高兴兴抱着三个幼崽出门晒太阳。 院子里的羊棚和鸡栏都提前做过保暖升级,阳光好的时候,他们也会探头探脑地出来透透风。 角撒了一把小米到鸡栏里,看着一群鸡争先恐后地啄食着香喷喷的小米。 挂在角身上的三个幼崽好奇地看着这群鸡,扒拉着想凑近点。 小酒变回人型之后,陆迩之前自己简单缝制的宝宝兜就有用多了。角把三人装宝宝兜套在身上,然后三个崽儿一人一个窝塞进去——宝宝兜的边缘细心地缝着柔软的毛毛,保证不会磨损小宝宝的皮肤。 三个小崽子的重量对角来说轻若鸿毛,在他身上挂一天都不觉得累。 看着小陆酒最兴奋,挣扎着想和鸡窝里的鸡亲密接触,角拍了一下他的小手,呵斥道:“小酒,你要听话。” 陆酒回过头,迷惑地看着自家父亲。 角觉得现在是一个合适的时机跟老大认认真真谈一谈了。 他坐到之前给陆迩搭建的棚子下面,把小陆酒从宝宝兜里解出来,摆在自己面前,神色严肃:“陆酒,现在当着你两个弟弟的面,我们要好好谈谈。” 小陆酒迷惑地啃了啃大拇指:“咕?” “你是你姆父的崽儿,和姆父亲近也是天性。”角严肃地指了指小陆酒的胖腿中间,“但现在你已经变成一次兽型、又变回人型,按照咱们兽人的概念,距离长毛也不远了。这个年纪的兽人幼崽,该独立懂事了,你知道吗?” “呀?” “所以你不能天天缠着你姆父——你以后要缠着你自己的亚兽的。”角严肃地指了指自己,“我,才是那个陪在你姆父身边的兽人,你明白吗?” 陆酒傻乎乎地和角对视:“哒?” “当着你两个弟弟的面,你要做好榜样。以后要独立一点,就算姆父想撸你的毛毛,你也要主动拒绝!”角格外强调了一下,顺便看了一眼老三,“陆安,你也是!” 陆安昏昏欲睡,差点被吵醒,瞥了父亲一眼,懵懵懂懂。 “既然你们都答应了,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角单方面宣布了这次谈话的圆满落幕,“以后记得要好好独立!” 刚刚走出来的陆迩扶着腰站在门口,扶额叹息。 ——都说一孕傻三年,怎么感觉傻的不是他、而是角呢? …… 热热闹闹地过着日子,很快就到了大年夜。 道路中央提前装好了篝火盆,考虑到兽人和亚兽们跳舞的需要,特意留出了舞蹈的空间。 家家户户也在门口挂上了火把,处处明亮的火焰把夜晚照耀得宛若清晨,隔远了看星星点点,与天上璀璨的星河交相辉映,如同部落里也流淌着一条银河。 除了按照部落的规矩认认真真巡逻的兽人,其他所有人都换上了了漂亮的新衣服,一家人牵着手高高兴兴地走在路上。 各家各户敞开着大门,门口都摆着一张空桌子,屋里还能闻到传来的各种香味。 这张桌子就是用来摆放他们研究的面点的。现在那些花样繁多的面点都在锅上蒸着,还需要一会儿才能出锅,所以他们出来透透气,看看别人家的状态。 角的得意之作也架上了蒸笼,制作过程还不肯让陆迩看,陆迩只好带着几个幼崽在门口欣赏美丽的夜色。 战和茫一人抱着一个小崽子,搬了个小板凳也在门口坐着。 茫还有些犯困,不住地打着哈欠。战看着茫抱怀里的小崽子的手都是虚握的,好像小家伙稍微挣扎一下就会掉下来,提心吊胆地把目光一直放在茫身上。 好在茫抱着的是三兄弟里最乖的小陆安,安安稳稳地躺在茫的怀里,抱着一个大号棒棒糖舔得开心。 陆迩抱着老二,看着烈和勇牵着手从身边走出去——注意到陆迩的眼神放在他们牵着的手上,勇好像有点不好意思想挣开,但烈抓得很紧,堂堂正正拉着他到街上玩去了。 不多时,各家各户里蒸的面点都端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陆迩过去看了看,发现兽人们的想象力竟然都很丰富。 有做成野兽、花草、树木的,有做成房屋、磨盘、陶器的,甚至还有做成锄头等农具的…… 其中烧陶组因为常年和陶泥打交道,做出来的面点明显比其他人流畅很多。陆迩看到锋和双耳家的那个面点就是一个圆圆的面缸,里面放着几把斧头、锯子、锥子…… 虽然发酵面粉蒸出来之后所有的东西都胖了一圈,但仍旧能看出本来的轮廓。 锋热情地拿了一块面斧头:“绿耳,尝尝。” 陆迩也没推让,拿过来尝了一口,发现这个面斧头带着点甜香,明显加了糖。 “味道不错!挺甜的。” 锋“嘿嘿”笑了起来:“我们家小崽子爱吃甜,就给他放了点糖。” 陆迩在大街上转了一圈,被邀请品尝了不少人家的面点,各有风味。哪怕是简单的面食,因为不同的人的手法和配料不一样,也有不一样的口味。 当然也不是都很好吃,康做的蛇型面点就带着点酸涩,难以入口。 康自己尝了尝,差点吐掉,很是沮丧:“我特意找了好吃的果子的汁水加进去的……” 看着桌子上的面食,咬一口感觉又硬又酸,丢掉又舍不得。 陆迩无奈地拍拍他的肩膀:“你把这些面点切成小片,裹上蛋液用油煎一下,应该味道可以改善不少。” 年初角养了鸡之后,不少兽人家里纷纷效仿,康自己也养了不少。不说鸡肉怎样,鸡蛋可算是源源不断供应。 现在油菜榨出的菜籽油也让他们有了吃煎炸食物的资本。 陆迩在街上转了一圈,不光自己吃饱了,怀里抱着的陆雪猫也吃饱了,手指头都不肯啃了。 回到自己家,正赶上角把蒸笼端出来。 陆迩对角瞒着自己做的面点还挺好奇,看着不断散发热气的蒸笼:“角,你做的是什么?” 角有些得意地道:“肯定是部落里最好的!” 他的声音没有压抑,不少人都好奇地凑了过来,听到角在自己亚兽面前得意洋洋地炫耀,不由得爆发出一阵哄笑。 倘若是平时,角积威甚重,他们肯定不敢这么取笑;但今天大年夜,所有人的心情都变得大胆而轻松,而且角这种得意的表情着实也不多见。 角心情好,也没有生气,棱角分明的脸上还带着笑意,把手放在蒸笼旁边,对着陆迩眨眨眼,然后把蒸笼的盖子掀了起来。 围观群众等到热气散尽,一齐看着蒸笼里的东西,隔了半晌,才轰然笑了起来:“角,这不就是一个球吗?” “上面画了花纹也是个球啊!” “还不如我做的蛇呢!” “你的蛇就算了吧。” 一时之间,陆迩门口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角根本不理会那些人的笑声,只期待地看着陆迩。 陆迩走过来,伸手轻轻戳了一下那个圆圆的面球。 面球上用不知什么工具仔细雕刻了一些花纹,还用青菜汁水、番茄汁水描了边。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些花纹不过是普通的花纹而已;对陆迩来说,这些熟悉的图案让他恍惚间仿佛回到了熟悉的现代社会。 “哥,你这个球是什么?”战是笑得最放肆的,一边笑一边还问了一句。他笑起来胸膛震动,连带怀里的小陆酒都跟着笑起来。 角瞥了弟弟一眼,嘴唇动了动,突出两个字:“地球。” 战有些茫然:“地球?这个面团跟地有什么关系。” 陆迩忽然笑了起来。 可能这就是兽人的细心与浪漫,单凭他过去的描述,就在心里记住,在内心勾画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星球,在此时用面点的方式展示出来。 尽管这个小“地球”上的地图画的不太精准、尽管因为发酵膨胀之后有些走型、尽管…… 但陆迩还是收获了满溢而出的感动。 他走到这个满脸写着“求表扬”的兽人面前,伸手捧住角的脸,主动踮起脚尖凑上去亲吻了一下。 周围顿时欢呼了起来。 唇齿交融之间,陆迩轻轻地笑了一声:“谢谢你,角。” …… 一整夜大家都在大街上载歌载舞。陆迩还拿出了自己后来又酿过的酒,让大家都尝了尝——这次每个人都只喝一两口,保证不会再喝醉。 等到玩累了,大家回到自己家,陆迩拍了拍手,把战、茫、老祭祀、腾、红云、雪豹具都叫到了他的家中,请他们吃自己亲手做的一种全新的食物。 薄薄的面皮里裹着香喷喷的肉馅,在滚水里煮上片刻,捞出来盛到盘里,再配上蒜泥。 战吃得根本停不下来,一边呼呼吹起一边往嘴里塞:“这是什么?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饺子。” 陆迩看着角吃得也很开心的样子,嘴角泛起一丝笑意,“过年就该吃些好吃的。” 等到大家吃过一轮,陆迩才举起杯子,站起身,微笑着道:“今年我们头一次实行新的历法,以后祝我们每个人都能身体健康、部落能够蒸蒸日上!” 大家轰然叫好。 “以及最后最重要的……”陆迩环视一圈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这些家人们,眼中的温和笑意从内心深处倾泻而出,声音不自觉柔和了许多。 “新年快乐!” 欢声笑语与食物的香味纠缠在一起,炕头散发出的热意将整个家带得暖烘烘。 直到很久之后的未来,所有人都能回想起他们过的这第一个年。尽管之后的每一年的生活都比上一年更好,可水饺的香味深深镌刻在他们的记忆中,难以磨灭。 第85章 过完年之后,寒季、不,按照新历法应该叫做冬季也进入了尾声。 兽人们开始为春耕做准备,陆迩也开始了又一次工作的交接。 春耕最忙的时期之后,他要和角一起踏上前往神坛部落的道路,红木部落这里的许多事情、发展计划都要耐心交代出来。 冬季末期的腾精神了不少,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每天都一副睡不醒的样子。 听着陆迩一件件地交代他的计划,腾一边记着一边有些无奈:“我还想什么时候把首领之位交接出去呢。” 按照兽人中的年纪,腾这个年龄也该退休了。 不过那是按照之前纯靠狩猎、伤亡率极高的情况。依陆迩的眼光,现在的腾春秋鼎盛,又经验丰富,正是当首领的最佳年纪。 少了生存的危机,兽人们的寿命也能大大延长,腾还远没有含饴弄孙的闲暇。 “父亲加油干,估计还要辛苦好些年。” 腾摇了摇头,失笑道:“再过几年,茫都能接任首领了。” “那就让茫好好锻炼一下。” “我还想把首领之位传给角。”腾叹口气,还是觉得可惜。毕竟角是那么优秀,这么多年感情也极为深厚,就这么放角回去神坛部落也让他有些不甘心。 角过来正好听到这句话,随口道:“那我把战押在这儿。” 虽然战比他弱不少,但现在他在红木部落承担的角色战还是担得起的。 跟在后面的战一脸无语:“哥,有你这么卖亲弟弟的吗?” 腾失笑:“不用了,战跟你们一起回去吧,我自己也可以。” 角要交接的工作其实还好,之前已经特意培养过烈,没什么问题;只是来自神坛部落一些比较先进的特训、巡逻的理念和方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他想了想,忽然想起来一个人:“那就把具留下吧。” 那只雪豹至今为止也没发挥什么重要价值,干脆留下做指导吧。 能够跟战一起出来寻找他,在神坛部落应该也算比较强悍的兽人。 战赶紧赞同:“可以!” 如果不把具留下,可能他就要被留下了! 就这样,雪豹在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愉快地安排好了。 等到战来通知他的时候他才傻了:“什么?我留下?” “嗯,反正你在咱们部落也没亚兽。”战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努力,说不定能在红木部落找个亚兽呢。” 具还真的心动了一下——红木部落的亚兽们不知道是不是被陆迩熏陶久了,身上都有种特殊的气质,哪怕在神坛部落也不多见。 他没说话,反倒是老祭祀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具不回去,我骑着谁?” 难道要他一把老骨头一步一步走回去吗? “有车,你就放心吧。” 老祭祀想到红木部落那些稳重、宽阔的大车,满意地收声,不过还是嘟囔了一句:“希望到时候拉车的能稳重点。” 除了工作上的交接,陆迩还替部落做了大致的一年规划——包括农业上的耕种、和其他部落的贸易等等,并且建议腾后面继续扩招流浪的兽人。 现在他们的农业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的状态,粮食处于过剩状态。桎梏红红木部落飞速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他们的人数太低。 “其他部落的农业也多关注一下。”陆迩还嘱咐道,“大家都富足,我们才能发展得更好。” 腾点点头:“你放心。” “还有我和角的耕地……”提到这个,陆迩都有点不好意思,“租给其他人种吧。” 因为他和角去年下半年都在神罚废土的边缘做实验,家里的耕地都是腾帮他们安排种的。 陆迩后来回来收获粮食之后,拿了很大一部分去感谢那些帮他种地的兽人,结果没有人肯收。 “要不是绿耳你教我们种地,我们现在都饿死了,帮你干点活算什么!”最后一个兽人毫不犹豫地拒绝,干脆利索,“我没啥特长,也就力气大,这点活哪里比得上你教会我们的东西?” 兽人们知恩图报让陆迩心里很暖,但他也不能让这些淳朴的兽人们给他白干活。 反正红木部落还要继续扩大规模,不如把土地租出去,到时候陆迩只收一点地租就好。 腾思忖了一会,也点点头:“好。” 陆迩纠结的地方他不太明白,不过反正有他在,绝对不会让陆迩吃亏就是了。 “还有一件事……咱们在旧址的分部落。”陆迩着重提醒了一下腾,“定期运送咱们的粮食蔬菜给那边,然后带铜矿回来;平时多和那边交流,可以总部落这边吃点亏,不要让那边吃亏。” 红木部落这个分部落的模式在兽人世界里也是头一遭,陆迩很担心两边会发生不和。 旧址那边的土地和环境都不如他们现在在的位置。有些问题都是因为对比才会产生。 尽管角跟他保证过,大部分兽人都不会在乎这点差别——哪怕是分部落那里的条件,也比一般的小部落强太多,能被他们吸纳进来的兽人无一不是过不下去的人,只会心存感激,绝不会嫉妒眼红。 腾和角其实是一个看法,但陆迩如此慎之又慎,腾想想和分部落也是一家人,这边多付出点东西也无关紧要,就答应了下来。 看陆迩好像还有想说的,腾头一次感觉自己这个孩子唠叨,叹口气:“你还是操心一下你们路上、还有去神坛部落之后的可能情况吧。” 那边毕竟是大陆第一部落,侍奉神的存在,对他们的态度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要是神坛部落不喜欢你,你就回来,我们永远站在你这边。”腾想到那种可能,心疼地摸了摸陆迩的脑袋。 陆迩无奈地点点头:“放心吧。” 他去神坛部落只是商讨反攻神罚废土的事情,又不是定居在那边。 前往神坛部落的路途太遥远,他们带着幼崽走不了太快,到了那边还要商讨不少事情,下次回来估计也要好久之后了。 红木部落是陆迩耗尽心血发展起来的文明部落,现在要脱离这么久,期间几乎没法做到信息交流,怎么能让他不担忧? 不过……这次去神坛部落,应该会见角的父亲和姆父吧? 想到要见到自己伴侣的长辈,陆迩心里还是莫名产生了一丝紧张。 陆迩特意晚上睡觉的时候问了一句:“角,你的父亲和姆父是什么样的?” 角从后面抱住陆迩,脑袋在他肩膀上蹭了蹭,听到这个问题想了想:“嗯……父亲的性格应该和表面上的战差不多。” “表面上的战?” “嗯,看起来又急躁又自大。”角蹭了蹭下巴,“姆父的性子……比较暴躁,但是表面上很会掩饰,只在家里人面前才表现出来。” 确切地说,只在父亲面前…… 角还记得好多次姆父跟父亲吵架,把父亲挠得满脸开花;父亲只能一边躲一边不服气地反驳,随后引来姆父更凶的欺负。 他和战一开始还有些瑟瑟发抖,后来次数多了也习惯了,自顾自两只一起抢肉抢玩具。 陆迩忍了忍,还是有些犹豫:“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 以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意别人会不会喜欢自己,何况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可是那是他的伴侣的至亲,如果他们不喜欢他,那夹在中间的角肯定会很为难。 角完全不担心这个,但陆迩这么在意他,还是让他觉得甜丝丝的。 他把陆迩扳过来,面对面把陆迩抱在怀里,亲了他一口,信心十足地道:“放心,他们肯定会喜欢你的。”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 陆迩怔了片刻,才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这家伙……” 奇怪的是,就是这么一句毫无逻辑的话语,让陆迩有些不安的心情变得平稳下来。 角看陆迩眉眼间的神色平静了许多,才又亲了陆迩一口,压低了声音:“想那个不如想想我们自己。” “嗯?” 角搂紧了一些,让陆迩能够清晰感受到他的身体变化,声音微微有些蛊惑:“我吃过无根草了……” …… 在一个晴朗的春日,陆迩点了两辆大车,踏上了前往神坛部落的道路。 这次出发因为时间很久,有家人的兽人陆迩都没有带,免得家里人牵挂。 除了陆迩和三个幼崽、老祭祀、战和角兄弟之外,还有一个叫“隼”的鹰兽人,还有一个老熟人实。 就战力而言,角和战两个人已经足够,再加一个负责空中警戒的兽人便足够了。 至于实,完全是被他的父亲钧丢出来的——“你也该出去见见世面了,神坛部落那么大,你也去好好学习一下,回来才好继续建设我们红木部落。” 实本来对红木部落的农耕生活十分安逸,拗不过自己的父亲,委屈巴巴地作为陆迩随行的随从一起出发了。 陆迩离开的那日,红木部落全部落都去送陆迩离开,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依依不舍。 利眼巴巴地看着陆迩:“陆迩,你还会回来吗?” 陆迩摸了摸他的脑袋:“当然。” “可是以前和其他部落兽人结成伴侣的亚兽,都没有再回来。”利嘟囔了一句,“何况神坛部落那么远。” 神坛部落还那么富足……虽然陆迩真的留在更好的部落他们也能理解,但还是觉得不舍得。 “放心,我会回来的。”陆迩抬头环视了一圈,认真许诺,“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 陆迩挥别众人离开红木部落,大家看着陆迩的马车失去了踪影,才怅然若失地回去了部落。 腾对自己的孩子最为思念,哪怕知道陆迩此去有角保护、也是为了正事,还是有些提不起劲。 第二天新的事情才吸引腾的注意力。利大嗓门地在部落里喊:“紫瞳回来了!” 第86章 一整个冬天都渺无音讯,在红木部落大部分人心里,都觉得紫瞳八成已经遇害了。 没想到现在紫瞳竟然还活着、而且还回来了? 利告诉腾之后,就小跑着去通知了紫瞳的姆父。那位老亚兽整个冬天都郁郁寡欢,好在有其他人开导没有太过悲伤。 现在骤然听说了这件喜事,老亚兽手里的毛线针都掉地上了,根本顾不得毛线球沾染了地上的尘土,跑出门的速度竟然比利这个兽人还快。 利愣了一下,连忙追上去:“慢点啊,小心摔着!” 跑到部落门口,果然看到紫瞳正在他们的防护墙旁边和几个亲近的亚兽攀谈。 看到养育自己的姆父,紫瞳一愣,紫色的眼眸中迅速蓄满泪水,和老亚兽抱在一起,哭了起来:“姆父!” 老亚兽抱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孩子,老泪纵横,脸上满是欣慰:“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心情稍稍平复,老亚兽站直身体,上下打量了一下紫瞳,看紫瞳身体有没有受伤。 这一看,老亚兽才发现紫瞳身上穿着一套奇怪的衣服。不是毛衣,质感比毛衣更硬,但看起来更加轻便。 “紫瞳,你这是……?” 紫瞳擦了擦眼泪,这才想起来还没解释自己的经历,赶紧指了指身后的一群兽人:“我被紫麻部落的人救了,之后因为寒季就留在了那边。” “紫麻部落?” 腾从部落里走出来,微微蹙眉。 这个部落名字他以前出门换盐的时候听黑河部落的人提起过。 这个紫麻部落的兽人据说极度排外,而且有种莫名其妙的傲气,很看不起其他的兽人,几乎不和其他兽人交易,所以知道的人不多——但是这部落的实力又很强,哪怕和其他兽人打交道的时候鼻子都快冲上天了,也有他们傲气的资本。 腾有些审视地看着紫瞳身后的那些兽人,发现他们和紫瞳一样,眸色全都是紫色。 这些兽人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人多了,这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打量,当下心里就攒了些怒气,把目光放到了领头的敖身上,打算敖一表达不满,他们就群情激愤。 若是按照以往,敖肯定要勃然大怒拂袖而去——这种小部落的兽人,有什么资格用这种眼光看他? 但旁边这道高高的围墙让他有些吃惊,一时竟然没有注意腾的眼神。 刚才他走到墙边拍了拍感觉了一下,那种沉闷而厚实的感觉给人无限的安心感。毫无疑问,一般的野兽冲击不会对这堵墙造成什么伤害,居住在里面的人们比一般部落要安全很多! 这个红木部落倒不像一般的小部落那么没用…… 敖心里下了个评价:难怪紫瞳的气质和一般兽人区别这么大。 送紫瞳回红木部落探望之前,敖的计划是接了紫瞳的姆父之后迅速离开,帐篷也不需要进,免得被这种小部落缠上。要知道好多小部落知道紫麻部落之后都哭着喊着想要投奔他们,他虽然喜欢紫瞳,可没打算为此给部落增加一个拖油瓶。 不过这堵墙让他稍稍改变了想法,决定还是留下看看。 敖把目光从墙上收回,点了点头,神色有些傲慢:“知道是我们紫麻部落,还不让个帐篷给我们休息?” 这个态度倒是符合腾对紫麻部落的认知。 只是其他兽人不知道紫麻部落的一贯风格,听到敖这么说,脸上都有些不虞之色。 但想想这些兽人是紫瞳的救命恩人,他们也没说什么。 只有利有些不屑地嘟囔了一句:“哪来的土包子,竟然还当我们住帐篷?” 随后利就被其他人扯了一下,悻悻地闭了嘴。 敖旁边的一个兽人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你们不住帐篷,难道住地洞?” 紫瞳回过头,眼中闪过了一丝同情和慈爱,仿佛在看自己家的傻崽子。 “首领,他们不是坏人。”虽然紫瞳对紫麻部落这莫名其妙的傲气也觉得很无语,但经过一个寒季的相处,他也确实发现,这些紫麻部落的兽人除了傲气之外别的方面都很不错,这次他恳求敖送他回来,敖也很痛快地答应。 腾看紫瞳的神色,心里有了大致的了解,脸上露出微妙的神色:“那请进来吧……刚好有一间房子空出来。” 进了红木部落,之前被墙遮挡住的景象展现在紫麻部落的面前,让他们齐刷刷地长大了嘴巴,眼中闪烁着惊骇和不可置信。 ——这、这都是什么? 怎么跟他们想象的帐篷地洞差别有点大? 腾一直注意着他们的神情,看到他们震惊得嘴都合不上之后,脸上的笑意扩大了一些:“请吧。” 紫麻部落来的人不多,五六个而已,暂时都引到了以前烈的住所——自从烈正式和勇确定关系,把自己的东西都搬走之后,这间房几乎就成了招待外来兽人的专门场所。 腾考虑到外来兽人和陆迩他们住在一起不太安全,打算专门修建一个客房来着,只是还没开始动工。 从正门到客房短短的路上,紫麻部落的兽人不断刷新着认知。 红木部落的兽人和亚兽们身上都套着柔软又漂亮的毛衣,手里扛着各式各样的工具,偶尔交谈时嘴里说的也是他们完全听不懂的东西。 脚下的地面已经被压得平整坚实,有些人家门口还种了一点小菜,春暖花开已经发芽,有些生长快的甚至开了花。 进了房,坐上桌,腾特意让人准备了一些馒头、炒肉、煎蛋、小米粥端上来,故意殷勤招待:“都是些家常菜,感谢你们救了紫瞳,各位凑合吃点吧。” 紫麻部落的兽人们脸上的神情都有些迷幻,之前的傲气完全消失不见。 那个嘲讽红木部落住地洞的兽人面对其他人的目光更是臊得脸色通红。 ——这高大的墙壁、平整的地面、院子里的鸟和羊,还有面前这些从没见过、但看起来就十分精致的香喷喷的食物…… ——这是小部落? ——这是小部落! …… 此时的陆迩也在准备午饭。 出门在外,他们携带了粮食,但肯定不能完全依赖粮食,战和角便轮流去打猎。 隼日常飞在空中警戒。实本来也想去狩猎,被战嫌弃了:“你行动这么慢,好好呆着吧。” 最后他只能委委屈屈成为老祭祀的坐骑。 老祭祀对犀牛兽人的稳重十分满意,还特意安慰他:“到了神坛部落,我给你介绍亚兽。” 实加入红木部落这么久,一直都没有追求到亚兽,闻言顿时一振:红木部落的亚兽们嫌弃他没有毛毛,神坛部落应该有不喜欢毛毛的亚兽吧! 这次出门,他们除了陶器之外,还带了一口吊铜锅。是腾为陆迩准备的。 部落里的青铜不多,陆迩本来不想要,结果被腾强硬要求他收下:“你嘴巴刁,陶器在路上可能损坏,这点青铜不算什么,开春之后其他部落会把铜矿带过来和我们交易的。” 铜锅已经铸好了,角直接代表陆迩收下了。 别说,传热速度快的金属的炊具烹饪的菜肴和陶锅果然不一样。 陆迩煮了个粥,角把抓来的水鸟处理干净之后拿到了火上烤。 陆迩瞧着那只水鸟和鸭子挺像,心里又产生了养鸭的念头:“这种水鸟倒是可以在咱们部落后面的湖上养起来。” 战正在逗小陆酒,听着顺口道:“你怎么什么都想养。” 角倒是认认真真地在考虑:“可以,不过得想好怎么约束它们不跑。” 陆迩所知的前世的鸭子会对头鸭有种盲从的心理,只要头鸭不跑,其他的鸭子都会很乖。 正在考虑怎么驯化头鸭的时候,头上“呼啦”降下来一只鹰,落地变成人型,期待地走过来:“可以吃了吗?” 他在空中就闻着下面的香味了,实在是忍不住。 注意到刚才隼的兽型,陆迩忽然眼前一亮——他怎么忘记兽人们最大的优势了? 大多数野兽或者鸟类都有雏鸟情结,只要孵化鸭蛋,让一个兽型是鸟的兽人被幼鸟看到第一眼,之后作为小鸭子的头鸭领着他们下水不就行了? 完美精准控制鸭群的行动! 陆迩越想越觉得可行,紧紧盯着隼,恨不得现在就实行试试。 隼被盯得心惊胆颤——陆迩的目光倒还是其次,后面角的目光才是阴沉得吓人! ——难道他提前飞下来问饭好了没,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 隼赶紧退后了一步,严肃地道:“我觉得周围的危险还没有完全排除,我再侦查一遍。” 说完迅速变成一只鹰,展翅飞上了天空。 陆迩这才遗憾地收回目光,回头就对上角还没完全收起的阴沉脸色。 “你又吃醋了?”陆迩好笑地道,对这只占有欲尤其强烈的大狮子有些无奈,“我只是想到了一些养鸭子的主意而已。” “我知道。”角嘟囔了一句。 要不是知道陆迩没有别的心思,他早就去把隼揍一顿了。 但是就算知道,他还是会为陆迩盯着别的兽人看而吃醋。 不过不想让陆迩觉得自己控制他的生活,所以角一直都是憋着生闷气,偶尔撒撒娇或者在床上讨点公道罢了。 偶尔的小吃醋增进伴侣感情,陆迩其实觉得还挺甜,坐到角身边拍拍他:“变身,我给你挠挠背。” 纯白的大狮子趴在地上,感受着自家亚兽柔软的小手在自己后背上帮自己挠痒痒的惬意感觉,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舒适声音。 这下什么醋意闷气全都没有了。 战站在一旁抱着小陆酒,看着亲哥被陆迩完全掌握在股掌之中,眼神中满是鄙夷,摸了摸小陆酒的脑袋:“小酒,将来可不能学你父亲,被抓抓背就变得十分听话、一点尊严都不顾了。” 陆酒啃着大拇指:“呀?” …… 正值万物复苏的季节,战和角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一开始角还会带着小陆安一起,希望能够借助狩猎的过程激发小陆安的野性,希望小陆安能够尽快变成兽型。 但被角带着出去了几次,陆安每次都会吓得哇哇大哭,后面甚至都不跟大狮子亲近了,让角又头疼又不舍。 陆迩看小家伙哭的稀里哗啦,也心疼不已:“要不等他再大一点?” 虽然兽人们的幼崽都早熟,但小陆安也还不到一岁呢……这要是人类,还是躺在婴儿床里撒娇的年纪。 角愁眉苦脸地看着小陆安:“太晚变身的话,他和小酒之间的差距会越拉越大的。” “差距大会怎么样?” “同一家的兽人幼崽之间会有天然的竞争心。”老祭祀这时候也走了过来,从怀里摸出一块糖递给小陆安,指了指角和战,“你要是看过他们俩小时候就知道了。” 陆迩知道战和角偶尔会打架,但看起来好像竞争不怎么激烈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好奇:“战和角小时候竞争得很激烈吗?” “可不。战嫉妒角能够被养在图腾下,角嫉妒战可以住在家里,两个人经常打架。”老祭祀算是看着角和战长大的,印象非常清楚,“战从小心眼儿多,还不知道从哪学的骗人,一开始可把角骗得不轻。” 角“哼”了一声:“我那是让着他。” 陆迩对角小时候的事情很感兴趣,一边轻轻拍着陆安的后背,一边继续问:“后来呢?” “后来角发现自己上当,就把战狠狠揍了几顿。再之后每次上当就会揍战,战偏偏不知悔改,明明打不过,非要找揍挨。” 战拎着处理好的猎物过来,闻言有些跳脚:“我哪打不过了!我也有打过的时候!” 角坐在篝火旁,微微抬眼看了他一眼:“几次?” 战憋了憋气:“至少有三次吧!” 角发出不屑的“呵”声:“我揍你至少有三十次。” 战:“……” 老祭祀对陆迩摊了摊手:“你瞧,兄弟俩如果不是势均力敌,弱的一方肯定要挨揍的。” 陆迩笑过之后也有点犯愁——看看现在两个白嫩嫩的肉团子,他想象不出以后两个小家伙揍来揍去的样子。 小陆酒的潜力现在可以确定极高了,如果小陆安比小陆酒弱很多,那说不定真的会被哥哥欺负。 虽然陆迩觉得在自己的教育下不至于太过分,但小孩子成长过程中能避免这些问题自然更好。 不过小陆安害怕狩猎,带他出去只会让他感觉到恐惧,说不定只会起到反作用。 陆迩沉思了片刻,转头看向了实:“实,你帮忙带小安出去几天?” 实自从出发之后就沉浸在对神坛部落的想象中,尤其一路上疯狂吃陆迩和角的狗粮,让他对找一个伴侣充满了渴望——如果他找一个伴侣,一定会和角宠陆迩一样宠、不,一定比角宠陆迩还要宠! 到时候绝对让其他人羡慕死! 此时猛然听到陆迩提到他,愣了一下:“啊?” “小安的兽型是鹿,我觉得可能暴力的狩猎不太适合他。”陆迩思索着道,“你带他去草地、树丛之类的地方逛一逛?” 这对实来说是小菜一碟,可…… 实干笑着看了眼脸色又变得阴沉无比的角:“这个……要不,你和角先商量一下?” 不要伤及无辜之人啊。 陆迩回头看了一眼角。 角有些不满地道:“为什么不让我去?” 陆迩指了指怀里刚刚停下哭泣的小家伙:“他现在看到狮子就哭。” 别说角,就连金毛狮子战都会让小陆安哭个不停。 角想想刚次小家伙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没话说了。 之后实就每天带着小陆安在外面经常跑一跑,回来向陆迩汇报小陆安的日常状态: “小安好像很喜欢这种白色的花,逮着那片草地一直在打滚。” “小安今天在外面啃了两个浆果——那浆果我吃过了,没有毒。” “小安今天……” 等到他们离开红木部落一个月左右之后,在一个清晨,陆迩抱着小家伙出门撒尿的时候,小家伙忽然指着路边一根草“啊啊”地叫了起来。 陆迩凑过去一看,乐了:“猫薄荷?小安,你可是个鹿啊。” 角看到猫薄荷顿时后退了一步,脸色很不好看:“快把它拔了!” 想起以前自己两次吸猫薄荷的经历,角感觉自己的羞耻心又要爆了。 他可不想当着弟弟和祭祀的面出丑! 陆迩知道他的心思,抱着小安走到那株野生的猫薄荷前面,伸手把它拔出来,准备丢远一点。 没想到小陆安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忽然一把抓住猫薄荷的叶子,“啊呜”一口塞进了嘴里! 陆迩吓了一跳:“小安?这个不能吃,快吐掉。” 小陆安的牙齿已经长出来了,把那片嫩叶子在嘴里嚼了嚼,高兴地“啊啊”了两声,忽然“噗”地一下变成了一只纯白的小鹿。 陆迩和站在后面的角都呆住了。 ——小陆安竟然啃一口猫薄荷变成了兽型?! 等到回过神来,小白鹿已经悠哉悠哉地啃完了一整株猫薄荷,连根都没有放过。 陆迩把小白鹿抱起来,左右看看,发现小白鹿好像没什么不良反应,这才松了口气。 按照他的了解,猫薄荷对于人和动物来说都是无毒的,只是这个世界到底和现代社会不一样,让他有些不太放心。 小白鹿的两只耳朵动了动,亲昵地舔了舔陆迩的脸。 角这时谨慎地走了过来,鼻子轻轻动了动,发现猫薄荷的味道很淡,这才靠近了一些,脸上神情颇为复杂。 一方面,他的这个幼崽终于变成兽型,不用担心他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另一方面,这小家伙居然爱吃猫薄荷这种可怕的东西! 虽然猫薄荷吸起来很舒爽,但控制不了自己的行动,很容易丢人的啊! 仔细看看小白鹿,发现小白鹿啃完了一整株猫薄荷,眼眸仍旧清澈无比,没有一丝迷离之色。 “猫薄荷只对猫科动物有特殊功效。”陆迩看出角的疑虑,笑着解释了一句,“小安大概只是喜欢吃猫薄荷的味道。” 角伸出手挠了挠小白鹿的下巴,嘟囔了一句:“吃什么不好,竟然吃这种东西。” 小陆安变成兽型,终归是一件好事。 陆迩身上把所有的种子都随身带了一套,猫薄荷也不例外,看小白鹿似乎很喜欢吃猫薄荷,就专门用灵水培育了一些给他做零嘴。 这就苦了角,每次陆迩给小白鹿喂猫薄荷,他就得拖着战避开,眼巴巴地看着陆迩和小白鹿亲热,自己却不敢凑上去。 战没有体验过猫薄荷的威力,十分好奇:“那玩意儿这么可怕吗?” 其实吸猫薄荷的过程确实很舒服,角回忆起那种感觉内心其实还有点心动——只是吸到失了智之后做出的种种丢人行为,让他坚决不想体验第三次。 当即他就严肃地道:“很可怕,你千万不要碰。” 战眼珠转了转,点点头:“好,我记住了。” 角看得出自己这个弟弟根本没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微微眯了眯眼。 ——战这个混蛋,一肚子坏水…… ——不过战真的吸猫薄荷丢脸了,又关自己什么事呢? ——回头嘱咐一下陆迩,让他藏好猫薄荷就行了。战怎么丢人他不管,别吓着陆迩和幼崽们就好。 …… 差不多同一个时间,茫在自己家的小菜园里认认真真地栽种着什么东西。 紫瞳抱着一捆奇怪的干草路过,看到茫摸索着种地的样子和以前似乎有点不太一样,停下来仔细观察了一会,有些惊喜:“茫,你看得见了?” 茫抬起头,脸上露出一丝腼腆:“比以前看得清楚多了。” 现在他看人已经有了相对清晰的轮廓。 “那真是太好了!”紫瞳高兴地猜测,“是不是绿耳给你治好的?” “嗯,哥哥让我天天吃胡萝卜。”提起陆迩,茫脸上的笑容绽开了一些,但想起胡萝卜的味道又皱了皱眉,“虽然很难吃。” “就算难吃也要吃,绿耳说的肯定不会有错。”紫瞳把干草向怀里拢了拢,认真道。 茫点点头,想了想问:“你抱的是什么?” “啊,这是我在紫麻部落学到的,这种干草缝成枕头,晚上睡得很舒服。”紫瞳拍拍怀里的干草,自豪地道,“角说过绿耳晚上睡不好觉,我去给绿耳做一个。” “哥哥要好久才回来呢。” “没事,这东西又不会坏!” 躲在一旁的敖听得实在忍不下去了,跳出来有些敌意地看着茫,转头又看向紫瞳:“紫瞳,我们回去吧,该吃饭了。” 紫瞳这几天已经习惯了这家伙随时从自己身边蹦出来,想想也差不多该吃饭了,和茫告别,高高兴兴抱着干草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敖心里措辞了好久,才试探着问:“紫瞳,你喜欢那个……茫?” 那个兽人才刚成年,哪有他可靠! “啊?茫是绿耳的弟弟呀!”紫瞳有些迷惑,“还是个孩子呢!” 敖猛然意识到,自己要防备的好像不是那个小红熊——“绿耳”这个名字,在紫瞳嘴里出现的频率也太高了吧! 他有些委屈:“紫瞳,你能不能不要天天说那个叫‘绿耳’的亚兽的事情?” “嗯?怎么了?绿耳可是我们红木部落的骄傲!”听敖这么说,紫瞳有些不高兴,“我们部落没有人不感激他。” 敖看出紫瞳的不高兴,有些憋屈地闭了嘴。 他堂堂紫麻部落的少族长,什么时候吃过这种委屈? ——他的紫瞳该不会喜欢那个绿耳吧! 第87章 (87) 老祭祀对神坛部落的方位极为清楚,在他的指引下,陆迩一行人方向准确地奔波了三个多月,总算抵达了神坛部落。 向着神坛部落前进的路上,陆迩发现植被和栖息地的风格在慢慢转变,空气的温度和湿度也有明显提升。 周围的树木愈发高耸,树干笔直,树冠却极大,树木的密度也高了不少;草原动物的种类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种种丛林动物。 陆迩感觉这边更偏向于热带气候。 还未靠近神坛部落,陆迩就感受到了这“大陆第一部落”的不同寻常。 脚下踩着的土地明显经过人工的压制,十分平整,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杂草,笔直地指向前方。 天上时时能看到成队的鸟兽人飞过,路边也不时有几只迅猛的兽型兽人跳出,看到战和老祭祀时主动过来问好。 看到和战几乎一模一样、唯有头发和瞳色不一样的角时,那些巡逻的兽人迟疑了一下,其中一个变成了人型,脸上微微有些激动,问:“是角吗?” 角点了点头,看了看这个面露兴奋的兽人,思索了一下,猜测道:“你是典?” “对!没想到你还记得我!”这个叫“典”的兽人爽朗地笑起来,拍拍角的肩膀,“没想到你竟然比战长得还高了!” 角眼角流露出一丝暖意:“好久不见。” 陆迩坐在后面的车上,有些好奇地问旁边的老祭祀:“祭祀,他们很熟么?” “嗯,小时候典经常和角一起玩。”老祭祀看着那几个已经长成顶天立地的战士的兽人,眼前还能浮现起当年几个幼崽嬉戏玩闹的画面,难得感慨了一声,“时间过得真快啊!” 那边典已经挥挥手让巡逻的兽人们先离开了,拉着角往部落里走:“去年听说祭祀去找你,我们就期待着你回家!现在终于回来了!我们快回去!” 角笑了笑,站住没动,指了指身后被犀牛拖着的车:“我的亚兽在车上,我和他一起。” 典好奇地看了眼后面的车——一眼就看到了车棚里抱着小白鹿的陆迩。 “你有伴侣了?”典注意到陆迩怀里的小白鹿,“还有崽儿了!” “嗯。”角脸上微微泛起一色得色,“三个呢!” “首领一定高兴坏了。”典由衷地感叹了一句,催促道,“我们快回去吧。” …… 神坛部落居住的地方在一大片丛林之间,宽大的帐篷直接以高耸入云的树干为支架搭建而成,帐篷的材质也不是单纯的兽皮,以宽大的棕榈叶、编织细密的草绳组成,夹杂一些细小的动物毛绒。 陆迩推测可能是因为丛林之间的大型野兽皮毛不易获取。 神坛部落的人口数出乎陆迩的预料。 站在部落门口,两边是用实木搭建的城墙,一眼望去面前整整齐齐的帐篷延伸到视野尽头,根本看不到边;手里提着水果或者干肉的兽人们来来往往,部落里热闹非凡;还有些依托树干搭起了“空中楼阁”,有许许多多的鸟兽人飞入飞出。 让陆迩比较惊讶的是,神坛部落几乎所有的兽人手里都握着简单的武器,神态也带着一丝军队的气质,和其他部落那种散装感觉截然不同。 “首领在那边等你们。”典指了指一个帐篷。 头一次见到角的父亲和姆父,陆迩注意力顿时变了过来,内心有点紧张,手心都有些出汗。 这是他伴侣的亲生父姆,会不会对他有什么不满意? 哪怕角一直坚定地握着他的手,也没有让他的心情完全平复。 角的父亲个头比角还要高一头,几乎有两米高,发色瞳色都和战一模一样,脸上满是风霜刀剑之色,眼神锐利如刀,不怒自威;角的姆父个头不高,比陆迩都矮一些,哪怕到了这个年纪也十分漂亮,眼神温柔,很难想象是角嘴里说的“脾气暴躁”。 一看到角,那位中年亚兽呆愣了片刻,然后扑上来一把把角抱在怀里——或者说扑到角的怀里,眼泪夺眶而出,声音哽咽:“角!我的孩子!” 角似乎很不习惯这样的姆父,张了张嘴,有些笨拙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姆父,不要哭了……” 陆迩注意到角的神情在看到双亲之后也便变得温和了许多,嘴角的弧度也弯起了不少。 角姆子相拥了没有半分钟,那位高大的神坛部落首领就咳嗽了一声,把角的姆父直接扯到了自己身后,有些不满地道:“行了,角也不小了,不要跟你姆父搂搂抱抱。” 这个说法有点太过熟悉,陆迩顿时想起了自己在红木部落院子里看到的那一幕——角抱着三个幼崽,严肃地和小陆酒进行“成年兽人之间的对话”。 原来是遗传的。 角的姆父显然不这么想,瞪了角的父亲一眼:“我跟我的孩子抱抱,关你什么事!” 角的父亲气势顿时矮了一节,刚才那种不怒自威的感觉破坏殆尽,嘴上却不服输:“角奔波这么久,已经很累了——再说,他都有伴侣了,你不怕他的伴侣不高兴?” 角的姆父一顿,有些不服气地嘟囔了两句,最后还是安静下来,擦了擦眼角的泪花,看向了陆迩,眼神亲切:“你就是绿耳吧?我是长河,是角的姆父,已经听战说过你的事了,欢迎回家。” 陆迩连忙客气道:“您好,我是绿耳,很高兴见到您。” 他还想再客气两句,长河的眼神已经被陆迩抱着的小白鹿吸引:“啊,这是你和角的幼崽吗?真可爱!” 长河凑过去逗起了小白鹿,角的父亲看着小家伙的眼神也很温柔,嘴上却硬邦邦地抱怨了一句:“怎么不是狮子。” 他可是一连生了两个狮子呢! 这位中年兽人瞥了角一眼,“哼”了一声:“角,你要学学我,连着生了两个幼崽。” 这时跟在后面的战进了门,左右手各抱着一只,听到自家父亲的话,没好气地一伸手:“给你狮子。” 角的父亲愣了一下:“这两个幼崽是哪来的?” “是绿耳给我生的。”角扬了扬眉,看着自家父亲的眼神带着点挑衅,“陆迩一口气给我生了三胞胎。” 饶是神坛部落这么大,也没听说过有能够安然诞下三胞胎的事情,首领一下子呆住,下意识接过了小陆酒。 小陆酒嗅了嗅首领身上的气味,感觉似乎很亲切,“啊呜”一口咬在了首领的手指上。 陆迩吓了一跳:“小酒,太不礼貌了,快松口!” 听说狮子兽人的自尊心都极高,这位又是神坛部落的首领,该不会因此不喜欢小酒了吧? 没想到那位首领盯着小家伙流出来的口水看了一会儿,手上的姿势都没敢动,转头看向了长河:“长河,当初角好像也经常这样咬我。” “你洗手了吗?”长河把小白鹿放回陆迩怀里,转头去抱小陆酒,“好孩子不要咬了,他不干净,会肚子疼哦!” 首领:“……” …… 久别重逢,一家人挨个见面倾诉过之后,总算可以平静下来好好聊聊正事。 “你们已经有反攻神罚废土的办法了?”首领十分惊喜,把目光投向了老祭祀寻求确认。 老祭祀严肃地点点头:“确实。” “还能批量推广到所有的部落?” 陆迩也点点头:“有些东西要从我们手里制造,但制造起来简单,运输起来很方便。” “那可就太好了!”首领激动地站起来,左右踱步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要怎么做?” “一个是生命之力,用角的毛发熬制的水浸泡肥料,然后和蕴含着灵水之力的种子搭配。”陆迩简单介绍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灵水指环,“具体产量不确定,但应该不低。” 在来的路上,陆迩、角和老祭祀三个人商量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角希望老祭祀能够隐瞒陆迩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来历。 “为什么?”老祭祀有些疑惑,“首领也不告诉?” “父亲是部落首领,考虑的事情肯定不仅仅在于亲情。和异族同样是其他世界的来客,作为首领,父亲会不会有其他方面的考虑?灵水指环这么有用,部落会不会有特殊想法?这些祭祀你能保证吗?”角神色严肃,“我希望陆迩的秘密能够仅仅只有我们三个知道。” 将陆迩冠上神的名头,让神的名义保护他。 老祭祀沉默了下来。 神坛部落能够成为大陆第一部落,当然不仅仅只是仰仗图腾,还有一代代部落首领呕心沥血的发展。 而部落扩张的过程,必然伴随着阴谋与暴力,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无法避免。 这也是角的担忧——他有信心能够把他的亚兽和幼崽保护得很好,但他不想陆迩一直生活在焦虑之中。 过了很久,老祭祀看看陆迩,长叹口气:“好吧,我暂时替你们保密……先看以后的发展。” 老祭祀答应角和陆迩自然不止是因为和他们之间的交情。 实际上,老祭祀本身就隐隐倾向于陆迩这个来自异世界、为解决神罚和异族而来的“客人”,才是真正的“神使”。 当初他接到神谕之后,谨慎起见没有把“来自其他世界的灵魂”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只想等角回来之后单独告诉角一个人,现在继续隐瞒也没什么难度。 “多谢祭祀!”角和陆迩高兴地道谢,彼此松了口气。 因此,陆迩在面对神坛部落的首领时,只说这个灵水指环是突然出现在自己手上的。 有神做名头,神坛部落的首领自然毫无怀疑。 “解决神罚废土刻不容缓,辛苦你们立刻准备。”首领思忖了一会,严肃地道,“我立刻安排人给你们帮忙,然后快速送到神罚的边缘去。” 陆迩来到神坛部落就是为了这件事,自然不会推脱,点头答应下来。 “还有一件事,我提前告诉你们一下。”首领想了想,脸色微微阴沉,慎重地强调,“纳塔跑了。” 纳塔就会那个被角擒获的异族、神罚诞生的元凶种族的成员之一,之前被战带到了神坛部落,后来被神坛部落拷问之后拿去做诱饵,想再抓几个神使。 “是被人救走的吗?” “是,也不是。”首领回忆起那个诡异的画面,脸色仍然不太好,“当时确实来了不少神使,只是他们拼了命冲到纳塔面前时,忽然全都死了。” 陆迩一愣:“死了?” “对,从他们眼睛里涌出一团团绿色的东西,进入纳塔身体里,随后纳塔变得极为强悍,直接挣断了我们绑在他身上的牛筋,飞速跑掉了。”首领抿了抿唇,强调了一句,“我都追不上。” 神坛部落的首领,角的父亲,能够稳坐神坛部落第一人这么久,实力自然非同小可。 这个描述让陆迩心底微微有些发凉。 ——纳塔那个种族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88章 (88) 之前和纳塔交流的时候,纳塔完全没有提过这么诡异的方面——倒是之前提到他分离自己的一部分用来控制没什么神智的野兽,回收分身寄宿在野兽身上所见信息的描述和这种感觉很像。 但是那种分身控制应该只能控制没有高级智慧的生物才对…… 陆迩皱了皱眉,手指轻轻敲着膝盖。 看来当初纳塔隐瞒了不少东西。 当初在红木部落时,陆迩没有让太多的人和他接触,也没有透露任何他们的信息,现在角带着生命之心来到了这里,纳塔想的恐怕还是去黑河部落附近寻找纯白的狮子…… 就是红木部落的位置有暴露的风险,得想办法通知一下腾。 陆迩暂且把这个想法压在心底,抬起头看向神坛部落的首领,严肃地道:“除了应对神罚之外,还有一件事想和您商议。” 首领和角如出一辙的脸庞上泛起一丝疑惑:“哦?” “谈一谈红木部落和神坛部落的合作。”陆迩看向了战,“之前战应该派人通知您了,红木部落有一些很有用的技术,想提供给神坛部落,换取神坛部落的庇护。” 红木部落的耕地、陶器、房屋的情报,在战上次带着纳塔回来时就已经告知了首领。 首领本人对战所说的那些新鲜事物都非常好奇,现在听到陆迩这么说,神色一动:“听上去红木部落比较吃亏。” 因为角的缘故,哪怕红木部落不把那些技术传授给神坛部落,神坛部落也会庇护他们。 陆迩也清楚这件事,但种植技术他本意是要推广到全部兽人部落的,首先让最大的神坛部落种起来对他的理想来说是一大助力。 何况单凭他和角的关系为红木部落获取庇护,也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准则。 “粮食的种植对双方都没有影响,红木部落教授周边的部落种植知识时也没有收取多少报酬。”陆迩神色淡然,“住房和陶器其实未必完全适合所有的部落,您可以自行取舍。” 首领默默看了他一会儿,忽然笑了一声,转头把目光投向了角:“角,你的伴侣很不错。” 角有些得意地“哼”了一声。 “神坛部落可以专门派出战士到红木部落去,同时也帮你们训练你们自己的战士——这样对你们来说应该更好。”首领思忖了片刻,点点头,“正好,可以请你帮我们看看我们的田地。” 陆迩一愣:“你们的田地?” 首领带着陆迩来到了神坛部落后面一块空地,指了指前面那些蔫蔫的绿色植物,神色之间有些无奈:“上次战回来,听闻红木部落耕种带来的巨大收益,我们也自己尝试了一些,但是效果不是很好。” 陆迩有些吃惊,心里暗中有些咋舌。 神坛部落果然不愧是大陆第一部落,不但没有因为部落富庶而对小部落不屑一顾,反而能够认真汲取小部落的经验,自己摸索尝试新的东西。 哪怕自己不过来,也许他们根据大自然的规律摸索几年,也能掌握耕种的技术! 陆迩走上前去蹲下来,拨了拨那些生长有些不良的植株,扒开茎叶看了看,越看神色越惊喜:“水稻?” 水稻! 没想到他竟然在这个地方找到了水稻! “这是我们之前偶尔会吃的植物。”首领介绍道,“它的穗子磨掉外壳,煮出来的味道挺不错。” 在现代社会吃了二十多年米饭的陆迩自然清楚水稻的滋味,站起来拍掉手上的泥土,仔细端详了一下这片小田地里的生长状况,心里大概有了谱:“我知道了,我研究一下,过阵子可以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你们。” “嗯,不急,先把同化神罚废土的法子搞出来吧。”首领点点头,转头看向战,“战,你给角和绿耳安排住处。” 战懒洋洋地答应了一声。 跟在战后面,角凑近陆迩,小声问:“水稻好吃么?” “水稻的种子可以做成米饭。”陆迩也小声回答,“我跟你说过。” 角点点头,心里产生一丝期待。 神坛部落的帐篷比红木部落以前的要大得多,帐篷里面除了篝火所在的位置铺着石板,其他地方全都铺着柔软的兽皮,几个幼崽全都放在地上让他们自己爬都没问题。 篝火上面架着一口石锅,锅里倒是十分干净,显然有人提前清理过。 帐篷一边挂着不少斑斓的鸟羽编织成的装饰品,有些羽毛的长度几乎拖到地,让陆迩颇为新奇。 陆迩抱着小白鹿坐在柔软的兽皮毯子上,让另外两个幼崽自己去玩,摸着小白鹿的耳朵环顾四周:“这边和我们红木部落的差别还挺大。” “嗯。”角坐下来,双手撑在身后,微微仰头,“好久没回来了。” “你要是想,我们可以在神坛部落多住一阵子。” 角一愣,坐直了身子:“你不是想早些回去么?” 之前在红木部落商量的时候,陆迩和角认真探讨过关于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的取舍。 陆迩自然更想住在红木部落——他之前发展的事业都在红木部落呢。 但他也考虑到角是否想回到自己真正的老家去。 角倒是觉得无所谓。最初他离开神坛部落的时候,经常会想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人身边去;时间久了,渐渐认识到生命之心的重要性,他也就不想了。 现在有了彻底解决神罚和异族的办法,他想的也是能够回来探望一下亲人和朋友,要说居住反而更愿意住在已经熟悉了十多年的红木部落。 兽人家庭之间的亲情纽带没有陆迩所知的人类那么坚固,成年之后的兽人大都要搬出家,自己独立生活。 “嗯,我原本想的是把解决神罚的办法提供出去之后就尽快回去。”陆迩轻轻挠了挠小白鹿的下巴,嘴角泛起一丝笑意,“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来到这里的路上,陆迩亲眼看着植被风格的变化,感觉到神坛部落这里的自然风格和红木部落十分迥异。 “这里的气候应该偏向于热带,新的、有价值的作物一定很多。”陆迩眼神微微发亮,“我得把它们的价值都利用起来才行。” 水稻只是一个开始。 角看着陆迩认真而专注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爱,凑过来亲了亲:“那我们多住一阵。” 气氛正好,陆迩能够看清角眼中的**——来的路上因为赶路,他们亲热的机会着实不多,现在抵达目的地,别说是角,陆迩自己也有点心猿意马。 就在陆迩准备迎合上去的时候,忽然帐篷外传来一声喊:“角,你在吗?” 两个人动作一顿。 …… 典在门口等了一会,才看到角阴沉着脸出来,不由得大为好奇:“咦,你脸色怎么不太好看,太累了吗?” “没有。”角闭了一下眼睛,微微吸口气又吐出来,“什么事?” “没什么事,只是听说你回来了,当初咱们几个小伙伴想请你吃东西。”典笑嘻嘻地道,“快来,大家都想你很久了。” 旧友相约,角自然没有推脱的道理,正好可以了解一下部落这些年的变化。他想了想:“我和绿耳说一声。” 说完不等典回答,就钻回了帐篷,留下典站在外面愣了愣,才啧啧称奇:“有了伴侣之后真是不一样了。” 小时候的角别提有多高冷了,现在出去都要跟伴侣报备? 角回帐篷是想问问陆迩要不要一起去。 陆迩思索了一下,还是拒绝了:“我在家做一下计划。” 之前制定的计划因为临时决定在神坛部落多住一阵,需要重新修订。 何况他也不打算干涉角的交际圈。 角有些不甘心:“真的不去吗?他们可能会给我介绍亚兽哦。” 他还想炫耀一下他的伴侣有多出色呢。 陆迩“噗嗤”笑了起来,摸摸他的脸:“那你挑个长得好看的带回来。” 角顿时警惕了起来:“你想干什么?” 他可不会忘记,尽管他的伴侣是亚兽,可里面的灵魂可是类似于兽人的呢! “行了,快出去吧。”陆迩逗够了,催促他出门,“我不出去了,你记得带点食物给孩子们。” 等角出门了,陆迩才坐回去,把快要爬到地上的小陆酒又抱到兽皮毯子上,点点他的额头:“就你最调皮。” 重新坐到篝火旁,陆迩大致想了一下计划,随后微微皱了皱眉。 他在神坛部落这里久住倒是无妨,红木部落那边该怎么通知他们呢?不光是自己的决定,还有纳塔逃走对红木部落安危的影响…… 有心算无心,纳塔如果真的找到红木部落,部落毫无防备肯定要吃亏。 这个世界的通讯还是太困难了。 还好他们这次过来带了一个兽型是鹰的兽人隼,只为了送信赶回去的话应该很快。 只是以后要通讯的次数肯定不少,不能总依赖人力跋涉——哪怕是鸟兽人,因为体型比正常的鸟庞大,消耗的能量也多,单纯送信也会很累。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大都学习了文字,如果能有信鸽之类的东西就好办了…… 陆迩托了托下巴,忽然想起在来神坛部落的路上看到类似鸭子一样的水鸟时的想法,眼前一亮: 既然养鸭可以用鸟兽人诱导驯化,那信鸽是不是也可以? 大多数鸟类都有很精准的定位地理能力,这个世界应该也不例外。 刚好一路上负责空中警戒的隼现在也闲着了,让他养点信鸽应该没问题吧? 第89章 (89) 角吓唬陆说他们聚会的时候说不定有亚兽时,只是随口一说逗陆迩玩。 但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坐在木板桌旁边,发现竟然真的有个不认识的亚兽。 一开始角还以为这个亚兽是哪个小伙伴的伴侣,介绍过一轮之后才发现是典的弟弟。 “角,以前木光经常和我们一起玩的,你还记得不?”典热情地道。 角模模糊糊记得好像当初是有几个亚兽幼崽跟着他们一起闹腾,只是具体是谁早就忘了——他离开神坛部落的时候才七八岁,现在这些小伙伴都未必认全,偶尔一起玩的幼崽更不可能记得。 木光对角很热情,主动给角倒水,角不习惯和陆迩之外的亚兽亲近,摆摆手拒绝。 这之后木光倒也没做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只是红着脸偷看角。 相隔十多年,他们这群当初的玩伴如今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境遇和经历。这些年轻兽人们对角在外流浪的生活很感兴趣,问了不少相关的冒险经历;倒是对红木部落的发展兴趣缺缺。 “现在好了,你回来了,以后不用待在那种贫穷的小部落。”一个兽人高兴地道。 角微微蹙眉:“红木部落很好。” “再好还能有咱们好?”那兽人不以为然。 角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眉梢微微挑了一下,没有跟他争辩。 这个动作他们都熟悉,一般是角觉得“这个问题太蠢我不想跟你多说”时才会做。 那个兽人反而被激起了好胜心和好奇心:“角,你倒是说说,那种小部落有什么好的?” 这个问题角也不跟他们争——过两天陆迩就要教导神坛部落开始种地了,到时候他们自然就懂了。 无论如何,这次儿时玩伴聚在一起闲聊,角心情也开怀了不少。 散伙之前,角告辞离开,木光从后面追了过来:“角,等一下!” 角转过身,看着木光脸上略带一丝羞涩的嫣红,不动声色后退一步:“怎么了?” 木光追上来之后,仰着头看着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脸更红,声音也小了许多:“角,我对你说的这些很感兴趣,你有空能多给我讲讲吗?” 角目光微微一沉,思索片刻,回答:“我要陪绿耳,你可以找战,他也知道。” “战对我们亚兽好凶的。”木光微微撅嘴,“我都不敢靠近他。” “我和战是亲兄弟。” “嗯?” “我对亚兽也很凶。”角拒绝道,“而且我还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说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里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还让我来干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里,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个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还是有些问题,但竟然还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还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知道,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抱窝。”陆迩小心地把鸽子蛋放在隼的手中,“这次水稻种植的周期大概是一个月,应该足够你孵化它们之后再养育它们到可飞行的程度。” 角辨认过这种鸽子,告诉陆迩它们的孵化期和幼年期都很短,擅长长途跋涉,非常适合做信鸽。 缺点就是寿命不太长,此外非常排外,雏鸟情节十分严重,只认第一眼看到的“母亲”。 隼抱着这几只鸽子蛋,欲哭无泪——他还是个单身呢!这就多了几个幼崽?这让他怎么找亚兽! …… 每天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上农学课之外,陆迩还经常去部落附近转悠。 神坛部落附近的植被与红木部落附近差异极大,还让他找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同化神罚废土最合适的植物其实是树,所以陆迩格外注意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木,还请教老祭祀不少相关的知识。 神坛部落在这个地方已经驻扎了多年,哪怕不懂人工培育,对大自然的利用经验也比他自己瞎转要强得多。 在老祭祀的指点下,陆迩找到了茶树、棕榈、香蕉等植物,甚至还发现了橡胶和棉花。 棉花! 陆迩捧着那些微微发黄的小棉絮,内心充满了惊喜。 红木部落以前只能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天然的棉麻桑都没找到。他之前正犯愁部落里衣物的制造太过粗糙简略呢! 第90章 (90) 棉麻纺织业一直是农业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衣、食、住、行四大基础需求中的“衣”,最普及大众的就是棉花纺织业,麻布、丝绸、皮草反倒是少数群体才会用到的原料。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在衣饰上的创新不多,主要问题就是他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 棉花、亚麻、桑树,这几种植物之前都没有任何踪迹,因此制作衣物的原料不得不采用兽人和野兽身上的毛毛。 尽管这些毛毛制作的衣服更加保暖,但原材料来之不易,加上兽毛并不适合制作暖季节里的衣物,还是让陆迩颇为头疼。 现在在神坛部落这里发现了棉花,意味着以后兽人们拥有了高效、可持续的衣物原料来源! 相比之下的橡胶和漆树反而没有那么吸引陆迩注意了。 送隼离开神坛部落时,陆迩又嘱咐了一下:“隼,你叫两个擅长纺织的兽人过来。” 神坛部落这里的兽人对纺织业都没什么研究,还得调派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人。 隼已经得知陆迩找到了兽毛的替代品,把肩膀上的小鸽子推开一些,点点头:“好。” 尽管觉得兽人孵蛋的行为很玄幻,最终隼还是学着野外母鸟抱窝的方式,用兽形把几只鸽子孵了出来。 现在这些小鸽子已经可以跟着他一起飞行,每天都盘旋在他身边。 隼变成黑翅的雄鹰,惊得身上的几只小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雄鹰利爪抓起地上的兽皮包袱,拍动了几下翅膀,展翅飞向天际。 那几只小鸽子在地上盘旋犹豫了一下,也跟着飞了过去。 陆迩送别了隼,一边琢磨着棉花的培育计划一边往回走,走着走着忽然被人拦住。 拦住他的人是个眉眼精致的亚兽,有些怯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你就是绿耳吗?” 陆迩怔了下,回答:“对,你是哪位?” 来到神坛部落一个月,他每天都在帐篷和农田两点一线地行动,对兽人、亚兽们之间的交际没什么兴趣,因此认识的人不多。 这个亚兽咬了咬下唇,低声自我介绍:“我叫木光……就是想来看看角的伴侣是什么样的……” 他抬起头,眼眸中似乎有些水意,有些哀怨地看了陆迩一眼。 陆迩愣过之后反应过来,微微皱起了眉——这是角的桃花? 他倒是不怀疑角会背叛他们的感情。他的伴侣是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 木光看陆迩皱眉,心里暗暗叫了一声“糟糕”:这个绿耳该不会因此对角产生什么不满吧? 他们的目的是把角和陆迩留在神坛部落,可不是要拆散他们啊! 想到这里,木光连忙补救了一句:“角在聚会的时候一直在夸赞他的伴侣,所以我就想来看看让角一心一意的亚兽是什么样子。” 陆迩微微挑了一下眉,点点头只吐出一个字:“嗯。” 他刚才看到木光的眼神时就感觉不太对,现在听木光这么一解释,心里更觉得怀疑。 在红木部落,最初几乎所有的单身亚兽都爱慕着角,作为角的亚兽,陆迩穿过来之后不知面对了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有花尾那种恶意妒忌的、也有其他亚兽单纯羡慕的。 而眼前这个亚兽看他的眼神几乎看不到那种感觉,倒是好奇占了绝大部分,完全不像角的爱慕者。 ——再说角回到神坛部落也才一个月,又已经带着亚兽和幼崽了,陆迩觉得一般也不会有亚兽这样自贬身价。 兽人世界虽然没有绝对的一夫一妻制,但在神与天地佐证下结成的伴侣只有一个,“离婚”这种事陆迩都没听说过,一个兽人拥有多个亚兽基本只出现在奴隶的身上。 这个亚兽身材不错、身上装饰着不少精致的饰品,显然并非奴隶。 如果不是角的桃花,那他找过来干什么? 陆迩不动声色地看着木光:“现在看过了,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去种地了。” 木光等着陆迩询问一些关于角在亚兽中的行为、人气等问题,自己也好“不经意”透露他们在神坛部落享受的万众瞩目……没想到陆迩完全不感兴趣。 眼看陆迩要抬脚走人,木光一急,连忙道:“我和你一起去!” 对上陆迩有些疑惑的眼神,木光暗地里咬咬牙,重新放柔了声音:“我对你们带来的农业也很感兴趣,能一起教教我吗?” 陆迩想了想,竟然出乎意料地点点头:“可以。来吧。” 神坛部落虽然很富足,但部落中的精神建设似乎也不太好,这些亚兽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是让他们也一起来接受劳动与汗水的洗礼吧。 …… 晚上木光回到自己的帐篷时眼神中尽是一片迷茫震惊。 典过来打探情况时吓了一跳:“木光,你怎么了?” 木光回过神来,拍了拍脑袋,有些迟疑地道:“我感觉绿耳好像跟我们知道的亚兽不太一样。” “绿耳时那个小部落的巫医,当然不一样。”典坐在桌子上,放下一个圆溜溜的橙色果子,关心地问,“怎么样,有没有让绿耳感受到神坛部落对他的羡慕?” 木光回想起今天在田地里插秧的一整日,有些沮丧:“没有,他把我丢给了从他们部落来的兽人身边,自己不知道去哪了。” 那个叫实的兽人一看就是个死心眼,居然真的在认认真真教自己插秧…… 他问过实绿耳去哪里了,实告诉他绿耳自己培养作物的时候只让角靠近,其他人一律不能接近。 “这个先不说,你刚才插秧的手势有点不对。来,跟我再做一次……” 想起自己居然认认真真干了一天农活,木光就觉得这个世界有些虚幻:他到底是去干嘛的? ——最可怕的是,最后他看着一大块插秧完成、有些歪歪扭扭的水稻田,竟然还真的感受到了一丝满足感,甚至在实说出“明天再来”的时候点头同意了! 这个红木部落的农业有毒吧! 典听得有些迷幻:“这个什么农业……这么厉害?” 首领吩咐了一批兽人和亚兽去跟着陆迩学耕种,准备先种植第一茬,看效果再推广到全部兽人家庭。典和木光一家不在首批吃螃蟹的人家队列中,因此也不清楚农业究竟是什么情况。 木光眼光微微转了转:“哥,明天跟我一起去看看?” 今天他插秧的时候,被实批评好几次手法不对、插秧不齐,正好让典也一起去试试,他也可以看典出糗。 典哪会不清楚自家弟弟打的什么主意,不过他确实对农业产生了一丝好奇,点点头答应下来:“好。” …… 陆迩在忙着培育棉花品种的时候,角和战在忙着教导另一批兽人烧砖。 见识过红木部落的高墙坚房之后,神坛部落也打算把他们的帐篷换成砖房。 这里的雨水量比较大,气候也比较热,因此陆迩设计房型的时候刻意参考了地球上的热带建筑。 实负责农业相关的活,隼飞回去报信,能指导建造房子的就只有角了。 红木部落一开始因为人数太少,大部分兽人几乎所有的工种都要干——他们就那么几个人,烧砖砌墙这种体力活更不用说,轮也轮的上。 角虽然不主要干这些工作,需要的时候也绝对能胜任,教导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不在话下。 一开始还有一些桀骜不驯的兽人觉得用泥土做的房子很不靠谱,故意想给角找麻烦,最后被角直接暴力折服。 哪怕在外流浪多年,论战力,他仍然可以吊打神坛部落的这些兽人们! 战都不是他的对手,其他人更不用提,给他留下伤痕都很难。 但偶尔还是会有些擦伤扭伤,晚上陆迩给他擦药的时候十分心疼:“你们打架都这么凶吗?” 角微微咧了一下嘴,扯到伤口,抽疼了一下,又笑了起来:“不狠一点他们没那么快听话。” 神坛部落兽人们的幕强心理极重,角越展现自己碾压的战力,越能快速让他们折服。 陆迩也知道兽人世界自有自己一套行事准则,所以没有劝阻什么。只是自己伴侣身上的伤只有自己心疼。 他小心翼翼把消炎的药草汁涂在角肩膀上的创口,心疼地在角耳朵上吻了一下:“疼不疼?” 这点小伤对于角来说简直像在挠痒痒。以前狩猎的时候受伤也是家常便饭——生命之心虽然赋予了他的血液强大的治愈能力,但这种能力却没有完全作用在他自己身上,只让他恢复起来比一般兽人稍快罢了。 不过耳边感受着陆迩的温热触感,在外面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狮子兽人皱起了眉,声音脆弱易碎:“疼。” 他转过身抱住陆迩,蹭了蹭,“要你就不疼了。” 陆迩倒也不是不知道角没那么脆弱,只是伤口就在手下面,哪怕知道角这个家伙是故意占便宜,还是不忍心强硬拒绝,只推了推角的胸膛:“伤还没好呢!孩子们还在……” “没事,我们拉着帘子,他们看不见。” 为了方便,角和陆迩搬进来之后不久,就用兽皮把他们的兽皮床围了起来,保证在里面做什么都不会被外面的人看到。 “声音、声音……” “没事他们睡了。” “唔……” 因为角身上有些伤口,陆迩拒绝时也不敢用力去推,顺利被角得寸进尺,扑倒在柔软的兽皮床塌上。 外头三个幼崽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听到父亲和姆父那边又传来奇怪的声音,见怪不怪地打了个哈欠。 第91章 (91) 陆迩来到红木部落大概一个半月之后,同化神罚废土的第一支队伍做好了全部准备,整装出发。 这批兽人跟着陆迩学了种植的基本概念,携带了一大批陆迩新培育的红木种子,还有用角的毛毛煮出来的水浸透晒干的人工肥。 这次同化神罚废土的种植过程,会召集附近的几个部落的重要兽人一起观看,让那些中等部落的兽人们都能相信神坛部落有了阻止、甚至是消灭神罚的办法。 自从二十多年前神罚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大地,这么多年来不断蔓延,夺走了无数兽人的亲人,大大小小的部落都要被迫流离失所。 现在,终于有了解决神罚的曙光! 尽管在陆迩的描述中,这种办法的效率不算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反向同化一段土地,但哪怕仅仅只是能够阻拦神罚的进一步蔓延,就足以让所有的兽人部落下定决心一起动员。 这批兽人的队伍由战带队。 本来首领瞩意角,但角表示他要留在部落里陪伴陆迩,干脆果断地拒绝了。 首领看着他,眼神有些复杂:“你这孩子……” 他让角带队去的目的自然不单纯是觉得角合适,也是给角一个在其他兽人部落面前曝光的机会。 纯白的天降圣兽,出生一年就能变成兽型,被神灵的图腾亲手养育…… 这些光环在角离开神坛部落的十多年里已黯然褪色,别说神坛部落之外,就算部落里还记得角的也不多。 倘若角想要竞争神坛部落的首领,这次带领兽人部落反向同化神罚废土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然而角却把这个立功的机会让给了战。 ——角竟然没有竞争首领的意思? 现任的首领颇为忧虑。 他一点都不怕部落里为了首领之位抢破头,反而最害怕部落里无人争取。 兽人们的野性和竞争心是促使他们不断前进的第一动力,也是维持着他们在自然的狂风巨浪面前始终不肯屈服的支撑。 大陆第一部落的首领这个位置,就该是最坚韧、最勇敢、最智慧的存在,所有的兽人也该为了抢夺这个位置而不断努力、不断表现。 哪怕之前战是神坛部落最强的兽人,首领也没有额外宠爱他,反而对他打压不少,给其他兽人们进取的机会。 角的归来给有些死气沉沉的神坛部落注入了活水,首领也特意挑了一些“刺头儿”安排到了角的手底下。 结果没有让他失望,角碾压级的强大战力激起了部落里不少兽人的好胜心,被角揍得头破血流也不服输。 如果角和战为了首领之位而彼此竞争,就能带动部落里其他的兽人也彼此对比着前进。 ——可是现在,角竟然表露出不想竞争神坛部落首领的意思? 角好像看懂了父亲的意思,忽然笑了一下:“父亲别想太多,我只是觉得这个功劳算不上什么罢了。” 首领微微疑惑:“哦?” “同化神罚废土不过是把绿耳研究出来的步骤机械地重复,结果完全在我们预料之内,这算什么功劳?”角微微挑了下眉,“建设部落才是大功劳。” 把文明的灯火点燃在神坛部落之中,不比去神罚废土边缘做无意义的“监工”更好? 首领这些日子已经见过了第一批生长周期短的水稻的产量,也见识了第一间搭建起来的砖房的可靠,对角的话语有了些认同,但仍然摇了摇头:“就算如此,这些也没法说成是战功。” “要战功的话……”角转过头,碧绿色的眼眸中微微泛起明亮的光,声音却很沉稳,“杀进神使的巢穴、将他们一网打尽,如何?” …… “所以,你就跟你父亲吹嘘你能找到神使的老巢,并且他们都杀光?” 陆迩抱着一大团收获的棉絮,一边梳理一边有些好笑地和角闲聊,“这种话你也吹得出去?” 在陆迩面前,角一改面对首领的桀骜不驯和自信满满,按着不断挣扎的两个幼崽,轻轻笑了一声:“现在虽然没有办法,但以后会有的。” “哦?你有主意了?” “那些异族最大的仰仗其实不是自身的战力,而是能够控制野兽、形成兽潮冲击。庞大的兽潮任何人都没法抵挡。”角抱着陆酒和陆雪猫后退一步,让这两个小家伙离陆迩的棉花远一点,认真地分析道,“偏偏在大陆上随处可见野兽,只跟着头领行动的群居野兽也很多。” 陆迩点点头。 这也是为什么纳塔他们可以轻易组建起兽潮——不需要控制每一只野兽,只要控制一个兽群的头领,就能控制一群野兽。 “如果想和异族们进行一对一的战斗,就要找一个没有野兽、兽群也没法到达的地方。”角眨眨眼。 陆迩恍然大悟,神色却变得更严肃了些:“你是说神罚废土中?” “对。神罚废土里没有野兽,他们没法组建兽潮;控制的野兽进入神罚废土也会很快被神罚废土吸干生命力,到时候只需要应对异族本身就可以。” 陆迩皱着眉,放下手里的棉絮:“太危险了。” 神罚废土里一切都是未知数,让角一个人去冒险,他怎么能放心? “所以要靠你啊。”角坐近了一些,耐心地道,“我们通过种植的方式同化神罚废土,把我们的战线向神罚废土内部延伸,我负责在神罚废土内打探情报,也可以把我的毛毛烧出来的水让战士们喝下去,暂时能够在神罚废土中行动——这样我们可以慢慢探索神罚废土。” 虽然现在同化神罚废土的效率不算高,但角的耐心很足,再过几年也等得了。 陆迩看着角,在角坦率的眼神中看到了隐藏在背后的一丝复仇的怒火。 七八岁那年,因为这些异族神使导致的他被迫背井离乡,颠沛流离;这些年中,他亲眼看着无数的部落因为神罚而受苦受难,内心那团火焰始终在燃烧,甚至愈来愈烈。 所以在找到了同化神罚废土的办法后,角就在内心计划着如何能够报复毁灭那些该死的异族。 看懂了角的打算,陆迩感觉心口有些堵得慌,微微吸了口气,低下头,声音淡淡:“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角微微一愣,把两个幼崽从怀里抱出来,小心翼翼地问:“陆迩,你生气了?” 陆迩抿了抿嘴,一句“没有”刚要脱口而出,忽然想起以前他曾经和角约定过要互相坦诚,又把两个字吞了回去,抬起头来看着角:“确实有一点。” 角有些慌,靠过来抱住陆迩:“为什么?” “你想反攻异族,为什么不早说?”陆迩按捺下内心的焦灼,斟酌了一下用词,“不管准备得再充分,在神罚废土上和那些不知隐藏了多少手段的异族战斗,仍然十分危险——倘若你出了什么事,考虑过我和小酒他们该怎么办吗?” 说到最后,陆迩音调忍不住有些上扬。 角呆了片刻,忽然把陆迩拥进怀里,紧紧搂住他。 感受着怀里的人炽热的温度,银发的兽人在陆迩的脖颈处轻轻吻了一下,声音交杂着感动与愧疚:“对不起,陆迩……让你担心了。只是我没有打算现在就去和他们打,我也不舍得离开你们。” 他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伴侣、生育了三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幼崽,怎么舍得离开他们呢? 陆迩微微一愣:“不是现在?” 刚才他还以为角最近就要心急火燎地去反攻异族。 “当然不是,现在我们甚至都没把神罚的边缘用我们的树木完全包裹起来。”角松开陆迩,低头凝视着他,认真解释,“就算只考虑大局,我身上的生命之心关系到能否彻底解决神罚,倘若没有足够的把握,我怎么会拿生命之心开玩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去?” 角想了想:“我的想法是动员所有的兽人部落,把神罚的边缘全都种下树,保证神罚不会继续扩大,然后从神罚最初诞生的地方附近向内种植延伸,慢慢地进攻。” 狮子从来都不是单打独斗的独行侠。 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做法,让陆迩松了口气,后知后觉地感觉到自己背后都出了一身汗,推开角的怀抱,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只好低声道了歉:“抱歉,是我误会了。” 角反而觉得很开心——他的伴侣如此在意他,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心暖的呢? 这样好的机会,他刚想凑过来和陆迩再亲热一下,忽然听到一阵令人牙酸的“嘎吱”声。 扭头一看,除了安安稳稳趴在一旁的小白鹿,陆酒和陆雪猫兄弟俩正把棉絮塞在嘴里不断地咬,口水濡湿了棉絮,尖利的牙齿和棉絮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角赶紧过去把两个幼崽嘴里的棉花扯出来:“小坏蛋,怎么什么都吃?” 陆迩看着角手忙脚乱地从两个幼崽嘴里扯棉絮、两个幼崽咬紧牙不肯松开的样子,不知道为何忽然觉得十分好笑。 角害怕太用力拉坏了幼崽的牙,只能好声好气地哄:“乖,松开,这是拿来做衣服的,再不松开以后你们都要光着屁股!” 两个幼崽以为父亲在跟他们玩拔河游戏,乐得眼睛都眯起来,嘴里还死死咬着不放。 陆迩看不过去,上前轻轻挠了挠两个幼崽的胳肢窝,登时把两个小家伙痒得翻了个跟头,“咯咯”笑了起来,棉絮也顺利从他们嘴里拿了出来。 角松口气:“还是你有办法。” “行了,还是赶紧来处理棉花吧。”陆迩没好气地拍掉角又搭在他的腰上的手,“要把棉花先处理成棉纱、再搓成纱线,最后才能织布,有的是需要做的东西。” 第92章 (92) 隼带着水稻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回到红木部落时,发现红木部落的规模又扩大了不少。 飞到半空,就有红木部落的空中巡逻队靠过来,发出警告的声音,要求他落下去。 隼落在地上变成人形,几个巡逻队的队员走近,其中一个人认出来:“隼?你怎么回来了?” 隼晃了晃手里的兽皮包袱:“绿耳让我回来送点东西。” 一听不是陆迩出事,几个巡逻队的成员都松了口气,指了指部落的方向:“那你去吧,我们继续巡逻。” 角临走之前定下了巡逻的规矩,不能擅离职守。 隼回到部落,找到了腾,把水稻种植的事情介绍了一下。 “这是新的粮食?”腾看了一下那些水稻种子,点点头,“过两天找人跟你一起学着种。” 红木部落现在的粮食种类已经很多了,腾其实对于新的粮种没有太大的期盼。不过既然是陆迩千里迢迢送回来的,想必有它的价值。 “还有几件事绿耳让我跟你交代一下。”隼把陆迩交代的其他事情跟腾罗列一遍。 听到纳塔逃走的事情,腾神色严肃了不少,点点头:“我知道了,后面我们一定会加大防守力度。” 腾看隼没有要交代的东西了,目光凝聚在隼的肩膀上,“你肩膀上那是什么?” 隼的两边肩膀上各停着两只纯白的鸽子,正高傲地梳理着翅膀上的羽毛,对隼和腾的对话完全不感兴趣。 隼苦笑了一下:“绿耳说这是用来训练作信鸽,以后给我们和神坛部落之前传信用。” 腾对陆迩各种新奇的想法已经见怪不怪,点点头:“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安排人跟你学种水稻。” 隼从腾的房间里出来时,迎头撞上了紫瞳。 紫瞳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到隼身边之后紧急刹车,扶着旁边的墙喘了几口气,才道:“隼,你等等!” “怎么了?” “嗯,没事,我想问问……绿耳在神坛部落过得怎么样啊?” 从很久之前开始,紫瞳就一直坚定地站在陆迩身边,也格外关注陆迩的事情。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大都习以为常,隼也不例外,稍微回想了一下:“感觉挺好的,过去的一段时间一直都在忙着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种地。” 紫瞳犹豫了一下,又问:“神坛部落对绿耳友不友好?” 他得知陆迩跟着角去了神坛部落之后最担心的就是这点。角对陆迩确实十分宠爱,可神坛部落是什么地方?是大陆第一部 落!他们会不会看不起陆迩?会不会笑话他? 隼认真想了想:“好像没有。” 神坛部落的兽人们在见到陆迩之前,首先就被祭祀和首领宣布过陆迩是解决神罚的关键,所以一开始就把陆迩抬到了很高的位置; 等到水稻种植出来后,香喷喷的米饭立刻让吃过的兽人欢呼不已,对能够把野生的水稻改良成产量丰富的种植水稻的陆迩表现了极大的尊重。 好像没有出现紫瞳担忧的情况。 紫瞳松了口气,又问:“那那边热不热?有没有人给绿耳作衣服……” 忽然,一声带着浓浓委屈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打断了紫瞳的问话:“紫瞳,你都没有这么关心过我。” 敖脸色不太好,皱着眉凶神恶煞地瞪了隼一眼,才有些不甘不愿地看向紫瞳:“那个绿耳不是有伴侣吗?你这么关心他干什么?” 紫瞳眼睛一瞪:“绿耳是我们红木部落的大恩人,我关心他一下有什么问题!” 敖委屈地闭上了嘴。 隼有些警惕地看了敖一眼,注意到敖的紫色瞳孔:“紫瞳,这是谁?” “他是紫麻部落的人,作为紫麻部落的使者在我们这里驻扎。”紫瞳简单介绍了一下敖的身份,末了还有点沮丧,“我还想亲手给绿耳织个麻布衣服。” 紫麻部落的兽人们在被红木部落的富庶震慑之后,和红木部落仔细商谈之后达成了合作协议。 红木部落教授紫麻部落种植并提供粮种,紫麻部落则把麻布低价出售给红木部落。 在来到红木部落之前,紫麻部落一直对其他兽人部落怀着不小的傲气。这些傲气一方面来源于他们部落天然的强势,也来源于他们部落独一无二的紫麻和麻布。 他们把紫麻视为神赐的礼物,不屑施舍给其他的兽人,相信只有他们才是天选之子。 ——这一切,都栽倒在红木部落丰满的粮仓和高大的墙壁之下。 比起他们部落的帐篷和烤肉,红木部落这里更像是神灵眷顾的地方! 尤其是当他们得知,红木部落竟然可以栽培各种各样的植物,顿时让他们心动不已。 紫麻也是植物,紫麻能不能通过红木部落的方法大批量种植? 原本他们可能不太容易和红木部落达成一致,但恰好有个紫瞳在。 紫麻部落极度护短,对他们自己的族人又极为大方。认定紫瞳是他们的族人,便愿意通过紫瞳这个桥梁和红木部落合作。 红木部落本来就热衷推广种植业,自然不会拒绝。 因此紫瞳和作为使者的敖带着紫麻的种子,在红木部落一直研究如何人工种植紫麻。 这是红木部落第一次脱离陆迩尝试自己栽培植物,惴惴不安的同时也觉得干劲十足。 陆迩教授了他们这么多知识,不能白白烂在肚子里! 听紫瞳把来龙去脉讲了一遍,隼恍然大悟,顺口道:“刚巧,我回来之前,绿耳也在研究一种可以做成布的植物,说是叫什么棉花?” 紫瞳眼前一亮:“棉花什么样子,比紫麻好吗?” 敖听得不太服气,嘟囔了一句:“我们的紫麻是最好的!” 隼也不太清楚,只能大概描述了一下。 紫瞳听着那些棉絮的样子,根据自己从前积累的兽毛编织、紫麻编织的知识大概想象了一下,微微皱眉:“听起来棉花好像很难处理。” 他左右走了走,忽然眼前一亮:“我去神坛部落帮绿耳怎么样?” “不行!” 敖急了,大声反对,“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 隼也劝说道:“绿耳一路上有角和战保护,都遇到几次危险,你别乱来。” 紫瞳刚才热血上涌,被眼前两个兽人一起阻拦,顿时萎靡了下来,但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还是瘪瘪嘴没说什么。 敖本来立场十分坚定反对紫瞳冒险,但看着紫瞳一脸失落的样子,心里又有些动摇。 …… 棉花纺织的过程比陆迩想象得更加困难,需要把棉毛梳理成完全没有结的絮,再打松梳理成纱,拉成纱线,最后织成棉布。 没有织布机,也没有棉纱经验,陆迩只能一点点摸索。 哪怕陆迩和角都有毛线编织的经验也卡在了从纱线织成布的阶段。 又一次织布失败,陆迩放下那些棉纱,抱着小白鹿出门散心。 神坛部落的帐篷和红木部落那些便于拆卸的小帐篷不同,占地面积极大,顶棚极高。这种帐篷单靠木材的支撑是无法搭建成功的,神坛部落多数会选择在两棵高大的树木之间搭建帐篷,把树作为帐篷的支撑。 这种帐篷的缺点也很明显:完全钉死在地上,没法拆卸搬运。 不过神坛部落迄今为止也没有搬迁过。 砖房修建起来之后,很多兽人纷纷到砖房里参观,惊叹于砖房的高大、宽敞、明亮,纷纷心动。 因此首领专门规划了部落的地图,慢慢把部落的帐篷都替换成砖房。 角的姆父长河很喜欢几个幼崽,经常来陆迩这里照看三个小家伙。陆迩这次出门散心就只带了小白鹿,另外两个小家伙都给了长河。 来到神坛部落的新鲜感已经消退得差不多,陆迩如今已经对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迥异的风格习以为常。 因为他的身上笼罩着不少神秘的光环,所以距离神最近的部落的兽人们天然对陆迩存着一丝敬畏,除了当初角和战的一些伙伴之外,很少有兽人和亚兽主动亲近陆迩。 习惯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距离的陆迩当然没有觉得不适,也不会主动和其他人亲近。 因此角不在的时候,他心情不好就只能用怀里毛茸茸的小白鹿抒发压力。 不知道是不是兽人幼崽和动物幼崽不一样,小白鹿身上没有野生动物身上的那种腥味,反倒有点点点的毛香,尤其是洗完澡在阳光下晒过之后,陆迩抱着小白鹿吸一天也不会腻。 在部落散了散步,陆迩无意识地乱转,竟然到了角训练兽人的地方。 “好,今天就到这里!” 角上身赤裸,汗水从肌肤上留下,滑过结实有力的腹肌,落入腰间围着的兽皮裙内。银白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成缕,黏在脸颊上,眼神却十分明亮,耀眼得仿佛一块翡翠。 银发的兽人挥挥手,转头看到陆迩,微微一愣,然后高兴地走过来:“绿耳,你找我?” 后面那些兽人看到角刚才冷酷的面容在看到陆迩的一瞬间变得兴高采烈,彼此心照不宣地低声笑起来。 因为刚刚结束锻炼,前面还做了一些砌墙的活,角的胳膊和上身沾染了一些泥土,脸上也有一抹灰色的印子。 但陆迩竟然觉得这个时候的角该死的性感,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强烈的野性魅力。 他晃晃脑袋,把不合时宜的想法从自己脑袋里驱逐出去,干咳一声,竟然有些不敢看角的身体:“我出来散散心。” “棉花纺织又没有结果?” “嗯。” 角知道陆迩这阵子都在烦心这件事,蹙眉思考了片刻,忽然眼前一亮:“你等等,我带你去个地方。” 第93章 (93) 角小跑到水边,直接跳进去,让清凉的流水冲掉身上的汗水和污渍,爽快地吼了一声。随后他快速上岸,擦干净身上的水准备去找陆迩。 旁边已经有好多下来冲水的兽人,跟角混熟了,有些大大咧咧的兽人便笑着撺掇:“角,这么急干什么?你的亚兽又跑不掉!” “就是就是,也不多跟我们一起玩!” 角淡淡瞥他们一眼,完全不屑跟这些单身狗们多废话,丢下擦水的兽皮扬长而去。 ——哼,没有伴侣的兽人,懂什么! 陆迩靠在一棵树上,指尖在树干上轻轻摩挲,心里沉思着这棵树的年龄和科属,注意到角走过来,才把心思收回:“去哪里?” 角也不卖关子,伸手向前一指,笑着问:“你知道神坛部落的名字来源吗?” “神坛?”陆迩咀嚼了一下,微微惊讶,“真的有神坛?” 他以为这个名字的来源是意指的“神坛”或者是祭祀神明的什么器皿。 “嗯,以前是有的。”角摸了摸下巴,轻轻叹口气,“现在……” 现在已经毁了。 陆迩站在一片残桓断壁面前,心中浮现起强烈的震撼。 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未见过兽人们有什么能称得上是“建筑”的东西。因为过些年头就要搬迁一次,他们修建的最大的东西也不过是荆棘做的围墙和帐篷罢了。 而眼前东倒西歪横在地上的各种石像、石材,都充分说明了曾经这里拥有一座高大的建筑物! 尽管现在已经模糊得看不清面目,但仍然能看得出这些建筑的恢宏大气! 那些石材如今已经爬满青苔,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模样;石像满是裂痕,缝隙之间在漫长的时间中已经积满了泥土,长出了细长的蔓藤,缠绕在石像上。 明明是生机勃勃的画面,却带给陆迩一股难言的沉郁感。 角走过来,踩在柔软的土地上,仰起头看了看天上垂撒的日光,轻轻叹口气:“异族入侵之前,这里还是一座庞大的祭坛,图腾就在祭坛中央,外面环绕着不同的兽人石像。” 陆迩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些石像尽管手法粗糙,仍然能看得出是一只只狼、狮子、虎、鹰……仿佛每一种种族的兽人都把自己的形象雕刻成石像,供奉在神坛上,庇佑着他们不受天灾的影响,安稳地度过每一年岁月。 跟在角的后面往前走,陆迩耳中还能听到角平稳的声音:“以前我被送到图腾这里时,经常在这些石像上玩,有时候还在石像上撒尿,被祭祀抓到之后教训过好久。” 陆迩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小时候居然这么调皮。” 提到自己的童年,角难得有些羞赧:“小崽子都不懂事。” 两个人牵着手往前走,最后走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前面。 角站在坑的边缘俯视着下面,眼眸中闪过一丝怀念:“图腾之前就种在这里。” 陆迩还记得角以前说过,神坛部落的图腾是一棵活的树,对比了一下这个坑的尺寸,有些吃惊:“你们的图腾多大啊。” “几十个兽人才能环抱过来吧?”角回想了一下,叹口气,“可惜,越大越跑不动。” “跑?” “嗯,图腾以前告诉过我,他其实可以变成人形,只是为了将生命之心的力量更好地灌输到大地,选择了在这里扎根,时间久了就变不回人型了。” 陆迩一开始还觉得有些稀奇,后来想想这个世界的兽人也是在野兽和人形之间切换,倘若有“树人”这种种族也不奇怪。 他侧头看向角,看到角侧脸上只有怀缅、没有悲伤,微微有些奇怪。 角转过头对上他的目光,心有灵犀地明白了陆迩的想法,忍不住笑了一下:“图腾说过,他们生命之树代代轮回,诞生新的生命之树后,将生命之心传承,老树就会枯死,回归到神的怀抱,没必要悲伤。” 他蹲下来,抓起地上的一块小石子儿,丢进眼前的深坑,目光渐渐变得有些坚毅:“异族入侵的时候,图腾来不及分化出新的生命之树带走生命之心,就把生命之心给了我——因此,我就是图腾的传承,不能一味沉湎在悲伤之中,要想办法解决神罚和异族。” 陆迩也蹲下来,把小白鹿抱在膝盖前面,微微笑道:“我们可以的。” 角唇角微微勾起:“嗯。” 隔了一会儿,陆迩环视一圈,忽然有些好奇:“为什么后来你们都不把这里重新修建一下?” 角拍了拍地面,直接坐下来,眉眼之间也有些困惑:“我前阵子来过一次,看到这里完全荒废之后也很不可思议,找父亲和祭祀问过。” “他们怎么说?” “祭祀说是神的意思,让他们不要变动这里的一切东西,保持原样就好。”角随手从旁边的蔓藤上扯下一片叶子,忽然苦笑了一下,“我一开始还有些担心,神该不会想把我变成树,让我重新栽种在这里吧?” 陆迩心里一紧:“别胡说。” “祭祀说我想多了——如果神真的想把我变成生命之树,我重伤之后就不会变成小猫崽,而是小树苗了。”角转过脸,歪歪头忽然笑了起来:“就算我真的成为生命之树也不怕,只要你和幼崽们都在就好。” 陆迩这才松了口气,忽然听到怀里的小陆安叫了两声。 小白鹿被陆迩这样抱着似乎感觉有些不舒服,动了动耳朵,“哟哟”地叫了起来。 陆迩把小陆安放在膝盖上,笑着捏捏他的耳朵:“不舒服?抱歉,姆父换个姿势抱你——” 话音未落,陆迩忽然整个人都呆住。 右手上的灵水指环微微颤动了一下。 他耳畔忽然响起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声音,似耄耋老人喃喃自语、又像垂髫小儿咿呀学话。 这个声音他之前听到过几次,每次都一闪即逝,让他总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但这一次,这个声音愈来愈清晰、愈来愈明确,连传来的方向都十分明显。 ——就是从面前这个深坑中传来的! …… 红木部落里,紫瞳半夜被敖叫醒了。 一睁眼看到一个高大兽人站在自己面前时,紫瞳吓得差点叫出声,被敖一把捂住嘴:“是我,别怕。” 紫瞳回过魂,不但没有放心,反而心跳得更快了,扒掉敖的手,小心地问:“你大半夜的干什么?” 如果心怀不轨,他喊一声敖绝对跑不掉! 敖“嘘”了一声,小声道:“你不是要去神坛部落吗?” 紫瞳愣了下:“嗯?你不是反对我去么?” 敖别扭了一下,故意昂了昂头:“呵,我可是紫麻部落的少族长,你这点小愿望,我当然能满足了!” 紫瞳呆呆地看着他,心里忽然有点暖:“你这家伙看上去憨憨的,没想到还挺贴心。” “我当然贴心……而且我哪里憨了?” 紫瞳心想你是我见过最憨的兽人。不过嘴上他没说,只叹了口气:“所以你现在找我是想带着我连夜离开?” 敖点了点头,抱怨了一句:“嗯,红木部落的巡逻队太严格了,只有晚上换班的时候才有机会。” “我猜你什么都没准备,就打算这样带着我离开?” 敖明显愣了一下:“要准备什么?” 紫瞳无奈地叹口气,拍拍他的胳膊:“你先回去,我准备好了叫你。” ——就不能指望这个憨憨干什么稳重的事儿。 过了几日,紫瞳准备了盐、锅、火石等等必备工具,装到了一辆小拖车上,堂而皇之叫上敖,让敖变成兽型拖着车子离开了红木部落。 敖明显有点傻,奔跑了好一阵子、离开红木部落的范畴,才变回人型拖着车子一边往前走一边疑惑地问:“你怎么说服腾和你的姆父的?” 紫瞳眨眨眼:“没说服。” “啊?” “我说是要跟你出门找东西,没说去哪——不说这个了,你认识神坛部落的方向吗?” “当然,咱们紫麻部落实力不小,和神坛部落有过交易的!”敖自然不会缺心眼到连方向都不知道。 这些日子以来,腾和紫瞳的姆父都能看得出敖在追求紫瞳。他们对敖没什么不满,反倒觉得敖这种率直的心性挺不错,全看紫瞳自己的意思。 紫瞳提出要和敖出门,他们没多想,只当紫瞳打算接受敖的追求了。 敖不懂这些勾勾道道,看紫瞳笑而不语,明显不打算解释,有些失望,又有些不服气,回头仔细叮嘱:“你要好好跟在我身边,路上很危险……” 紫瞳腰间还别着一把经过几次改良的弓弩,倒也不觉得敖啰嗦,只提醒他:“你往前看,看着点路!” 话音未落,紫瞳忽然瞳孔微缩,一把握住了弓弩。 敖比他反应更快,“唰”地一下变成了一只紫色双眸的猛虎,护在紫瞳的深浅,喉咙中发出一声警告的低吼。 灌木丛中,一个兽人缓缓走出,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们,忽然发出一声怪异的低笑:“你们要去神坛部落,不如带上我吧。” 紫瞳微微眯眼,看到那个兽人熟悉的面容,还有那双墨绿色的双眸,心里凉了半截:“纳塔?” 纳塔微微扬眉:“竟然认识我,看来确实是红木部落的人。” 他微微低头,似乎有些无奈地叹口气,“直接夺舍活人虽然很困难,但总得试试。” 话音未落,从纳塔的耳朵、口鼻、眼眸中忽然涌出无穷无尽的墨绿色粘稠液体,像有生命一样扑了过来! 这种诡异的画面让他们整个人都心底直冒冷气。 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本能地想躲开——只是一想到背后的紫瞳,他还是咆哮一声,毫不畏惧地扑了上去。 紫瞳倒是想到了很多,眼看敖扑过去,忍不住尖叫一声:“敖,躲开!” 那个纳塔能够控制刚的尸体,说不定也能控制活人! 敖万一被纳塔控制了怎么办! 令纳塔和紫瞳始料未及的是,那些墨绿色的粘稠物在碰到敖的利爪时,如同沾染了火星的干叶子,“噗”地一下化作灰烬,点点洒在了地上。 猛虎没有任何阻拦地一爪子把纳塔按在了地上,锋利的指甲对准了纳塔的咽喉,随时可以让他喋血而亡。 纳塔一下子呆住了。 敖轻而易举地把纳塔按在地上,紫色的瞳孔中微微闪过一丝呆愣。 刚才那么诡异的墨绿色玩意儿,他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攻击,怎么碰到自己就变成灰了? ——难道是自己有神灵庇佑,什么魑魅魍魉都不能近身? 纳塔比按着他的猛虎还要震惊,脸庞微微扭曲,眼珠仿佛都要瞪出来,仿佛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场景,声音嘶哑:“不可能!为什么会这样?” 敖低吼了一声,爪子往前送了送,刺破了纳塔脖子上的皮肤,让他成功安静下来。 一边倒的战果让紫瞳也呆住了。他下车小心翼翼地靠过来,仔细打量了一下在虎爪下不断挣扎的纳塔,又小心地观察着敖的神态动作。 敖变回人型,一只手还牢牢抓着纳塔的脖子,转过头时已经一脸得色:“紫瞳,你看,我说我可以保护好你吧?” 紫瞳忍住自己翻白眼的冲动,多少松了口气:好,这么憨,看来还是敖没错。 想了想他还是慎重提醒了一下:“你小心点,这个家伙能够控制兽人和野兽。” 敖愣了一下,下意识收紧了一下自己捏着纳塔脖子的手指。纳塔喉咙发出一阵“嗬嗬”声,双眼突出,眼看着要被直接掐死。 吓得紫瞳赶紧拍了一下敖的后背:“你别捏死他了!” 敖放松了一下手指,有些不服气地咕哝:“这家伙是我们的敌人吧?为什么不能捏死?” 当初陆迩审讯纳塔的时候,考虑到一般兽人没有牵扯其中,只大概通报了一下纳塔的身份和危险程度,因此紫瞳知道的也不多。 这次隼从神坛部落回来后,腾特意嘱咐过部落里的人,说纳塔从神坛部落走脱,让他们注意点。 没想到他们刚出门就撞上了。 虽然紫瞳不清楚纳塔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但显然陆迩之前很重视他,直接捏死说不定对陆迩不好。 紫瞳想了想,慎重地道:“我们先回去。” “啊?”敖愣了愣,“不是才刚出来吗?” “把他绑好带回去。”紫瞳从车上拿出一截绳子,想想又觉得不靠谱,又摸出一团兽皮,“脑袋也蒙起来。” …… 神坛部落中,已经只剩一片残桓的祭坛旁边,围上了一群人。 神坛部落的首领、祭祀,还有几位主要管事的兽人,统统站在那个深坑旁边,目光却全都集中在陆迩的身上。 过了一会,深坑里跳出一只纯白的狮子,变回人形,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 坑里仍然只有泥土和蔓藤杂草。 老祭祀激动得几乎站不稳,又向陆迩确认了一遍:“你听到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陆迩想了想,简单形容了一遍:“像个老人、又像个小孩……声音含含糊糊,没听懂是什么。” “那就没错了!”老祭祀手轻轻颤抖,脸上尽是一片喜色,“是神的声音!” 此言一出,除了角和陆迩之外其他所有人都神色骤变。 神! 这个来自小部落的亚兽竟然能听到神的声音! 所有人看着他的目光都带上了震撼、羡慕、崇敬。 在神坛部落,“崇神”的气息非常浓郁,尽管在十多年前图腾毁灭,他们也因此失去了聆听神的指示的机会,但后来老祭祀偶尔还能断断续续地接受到神的指示,让他们感觉自己没有被神明抛弃。 但老祭祀能够成功与神明沟通的次数寥寥无几,每次都要潜心准备、祈祷、祭祀很久才能成功。 现在陆迩竟然站在这里什么都没做,就能听到神的声音! 难怪陆迩能够带来解决神罚的办法,说不定他本来就是神明选中的人! 在无神论环境中长大的陆迩本人一直对神的存在保持一些怀疑的态度,倒是没有觉得很激动,反而和老祭祀也确认了一遍:“祭祀,您听到的也是这个声音?” “对对对!”老祭祀激动得泪水都快掉下来,一迭声问,“神说了什么?” 这个问题让周围所有人精神顿时一振:对啊,神突然降下神谕,是有什么大事吗? 陆迩回想了一下那些含含糊糊、听不清字词的发音,微微尴尬:“我没听懂。” 那个声音像破旧的收音机,收到的声音断断续续,还带着强烈的杂音,根本听不清在说什么。 老祭祀脸上微微失望,随后又振奋起来:“没关系,我一开始也听不懂,后来才慢慢听懂的……你多来这里几次!”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思索了片刻,点点头:“好吧,我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左右来这里一趟。” 那个时间天气炎热,这里的温度比较低,刚好结束上午的农活在这里休息下。 按照老祭祀的想法,是希望陆迩能够放弃其他所有的事情,天天泡在这里的。只是陆迩到底不是神坛部落的人,他不好强求,只好给首领使眼色。 首领接收到老祭祀的暗示,咳嗽了一声:“绿耳,你平时的事情其实……” 陆迩看了过来。 首领想起了水稻的高产和美味、砖房的坚固,还有角口中所说的棉布毛衣等新鲜物品的实用程度,话在口里便转了个弯儿,“……也很重要,不过不算忙的时候,可以多分一点时间到这里来。” 这句话的转圜余地太大,陆迩没什么意见,点点头:“好。” 达成一致之后,他们互相又确认了一下具体问题和细节,这才点点头散去,只剩下老祭祀和角留在陆迩身边。 老祭祀是想再劝一下陆迩,没想到还没开口,就听到陆迩问了一句:“祭祀,你确定我们听到的声音是神的声音吗?” 老祭祀一愣:“什么意思?” 陆迩说出口才感觉自己这句话像是怀疑神明,可能很难让老祭祀接受,赶紧解释了一句:“我不是在怀疑,只是有些疑惑……在图腾不幸之前,祭祀没有和神沟通过吧?” 老祭祀皱了皱眉,点点头没说话。 那时候图腾负责与神灵沟通,祭祀的工作只是供奉图腾罢了。 “那之后祭祀怎么确定跟你说话的就是神的呢?” 老祭祀上下打量了一下陆迩,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但还是道:“如果不是神,还有谁能够感应到你的到来?” 陆迩抬起手,看了眼自己的右手,若有所思。 看得出老祭祀不太喜欢这个话题,陆迩没有继续说什么,礼貌地送老祭祀回去,才和角一起回了帐篷。 角把三个崽儿都抱在床上,挨个给他们喂大米粥,顺口问了句:“你怀疑你听到的声音不是神?” 陆迩有些意外,拿了一根香蕉剥开:“我以为你也不爱听这个。” 神坛部落的人看起来都对神有着很深的盲信,陆迩不想把自己没什么证据的猜测拿出来讨人嫌,就没开口。 角给呛到的小陆酒擦了擦嘴,抬起头看着陆迩:“我知道你不会随便瞎说。” 陆迩心里微微一暖,把香蕉递给角,顺手拿起一把小勺子,给雪猫喂粥,斟酌了一下用词:“这是我第三次听到这个声音了。” 一次是在红木部落假装祭天,第二次是难产。 前两次的声音都十分微弱,微弱到让陆迩以为是幻觉,所以一直都没有放在心上。 这次的声音清晰绵长,显然已经不能是幻听。 “以前你跟我说过,神的性子比较……欢脱,对吧?” “对,图腾经常抱怨神捉弄他。” “我听到的那个声音和你说的这种感觉相差有些远。比起那种欢脱的感觉,显得更加怪异一点。” 角咬了一口香蕉,有些疑惑:“不是说像小孩又像老人吗?” “音质上像,声音中蕴含的感情不像。”陆迩回想着那种感觉,慢慢描述,“今天我听到的声音像是在欢喜,但是那种欢喜很没有质感。” “没有质感?” “嗯,像模仿。”陆迩想了想,把小陆安抱起来,拿了块糖在小白鹿眼前晃了晃,“小安,叫两声。” 小白鹿不明所以地“哼哼”了一声。 “就这种感觉。”陆迩把一脸莫名的小家伙放下地,把糖收回手里,“纯粹是模仿的情绪,没有什么实感。” 像牙牙学语的孩童,不明白这些情绪代表的意义,单纯跟着模仿。 所以之前两次他听到这种声音之后很快就抛在了脑后。 从角以前的描述看,他们的“神”应该不是一个学不会情绪的婴儿。 更关键的是,陆迩潜意识觉得自己听到的那个声音和这种原始、野性的兽人供奉神灵相差太大。 角把小陆安重新抱到床上,思考了片刻:“如果你听到的不是神,那会是谁?为什么它又知道你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陆迩摸了摸自己右手上的指环,“也许和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缘由有关。” 角有些担心:“那以后你去祭坛,我都陪着你。” 虽然他听不到那个声音,但是有什么问题他至少可以随时带陆迩离开。 陆迩微微一笑,坐下来:“好。不过也不用太担心,至少从目前的迹象看,这个声音对我们算是善意的。后面我每天去听一听,看它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这种猜测没什么依据,但那个声音给陆迩的感觉完全没有恶意。 第94章 (94) 之后每天下午,陆迩都会和角一起到祭坛那里静下心聆听那个声音。 只要陆迩坐在曾经栽种着图腾的深坑前面静下心来,总能在耳中听到模模糊糊的音节。 而角或者其他人无论怎么倾听都听不到。老祭司每天也激动地跑过来倾听,也一无所获。 陆迩左手握着右手指节上的灵水指环,仔细辨认着那个声音要表达的意思。 一开始只是模模糊糊、毫无意义的音节,好像一个好久没有说话的人在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又好像破旧的收音机信号被过度干扰、没法清晰传达。 大约一两天之后,陆迩才听清了其中两个词。再之后就只剩下单纯的杂音,没有任何具体意义。 “武器、紫色?” 角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揣摩了一下这两个词的意思:“那个声音的意思是说紫色的武器?用来灭杀异族的吗?” 陆迩的猜测方向和角差不多,但现在只有这两个词,贸然下断言还太早。 他和老祭祀通了通气,把听到的这两个词汇报给了首领。 首领赶紧派了人去外面打听,有没有什么石头是紫色的,可以用来磨制成武器,用来攻击异族。 上次纳塔吸收了几个异族体内的墨绿色物质后突然变得强大无比,让首领十分忧虑。以前的异族战斗力不强,和普通的兽人没有差别多少,主要依仗的是狂暴的兽潮,以及附身到已经死去的兽人身上进行的暗中偷袭。 因此神坛部落一直把那些神使当作暗地里的老鼠。只是没想到现在异族吸收几个同伴之后的实力提升会这么大! 根据神坛部落打探到的消息,大陆上各处都有神使出没的痕迹,数量不少,完全比得上一个大型部落。 倘若他们都具有这种提升战力的方法,那哪怕提升实力之后人数锐减,单靠他们提升后的战力,大陆上除了神坛部落之外无人能和他们对抗! 其他部落死绝,只留一个神坛部落,这样的大陆第一部落又有什么意义? 尽管目前异族们看起来只对生命之心感兴趣,首领还是觉得十分不安,打算集中力量小部分剿灭那些异族。 如果“神”的意思是有什么紫色的武器可以专门针对异族,那就太好了! “祭祀,你当初倾听的时候,也是一天只能听到一个词吗?”陆迩有些疑惑地问老祭祀。 老祭祀叹口气:“我好几天才能听清一个词……而且我要好久才能和神联络到一次,现在知道的那些消息,全都是用上成年累月的时间积累下来的。” 所以他获取到的信息量很少,还有一大部分是自己猜测补充进去的。 倒是陆迩这样每天稳定能够和神沟通、每天都能听清一个词,效率让老祭祀十分惊喜,也不计较之前陆迩对神的怀疑。 “既然你的效率这么高,争取能够从神那里听到我们未来要走的路。”老祭祀拍拍陆迩的肩膀,高兴地把自己脖子上之前的一个笛子送给了陆迩。 这个笛子颜色灰白古朴,不知是用什么动物的角磨成,摸上去十分光滑,连一些磕碰的缺口都已经圆润无比,显然已经历经时间的变迁。 “这是?” “这是兽笛。”老祭祀看着陆迩的目光满是欣慰,“以前祭祀图腾和神明的时候,我都会用这只笛子吹奏一曲。” 那时候沉闷而悠扬的笛声响彻祭坛,在图腾周围的石像之间盘旋,供奉的活猎物被首领亲自一刀砍下头颅,兽血洒在祭坛上,祭坛下面的兽人们齐声欢呼,祈祷着图腾和神明能够庇佑他们不受野兽的袭击、不受天灾的侵袭。 如今图腾已然毁灭,祭坛也只剩下一片残桓,这只兽笛也就失去了作用。 陆迩一愣,下意识想推脱:“这么重要的东西,我不能要。” “放心,这个笛子不是祭祀的象征,只是我用惯了的东西。”老祭祀摆摆手,“我知道你现在还没决定加入神坛部落,也不强迫你,只是你现在几乎是唯一能够和神明沟通的人,拿着这个吧,就当作帮助我们倾听神的声音的报酬。” 陆迩沉默了好久,最终还是点点头,接过这只沉重的兽笛:“那就多谢祭祀了。” …… 倾听到神的声音并没有让陆迩的棉花纺织有什么进展。 他只好暂且放下棉花,转头去研究其他的植物。 面包树、一些果树都可以充当饱腹的食物;茶树、棕榈、漆树、橡胶,这些树木的产物虽然和温饱没什么关系,但在后续的建设上却有更深的意义。 神坛部落本身不愁食物,对这些自然的馈赠已经有了有限度的利用,像陆迩见到的兽人们身上华丽的彩绘,就用到了漆树的树液。 茶叶更是陆迩自己的喜好,神坛部落里也有采集自然茶树的叶子晒干泡水喝的传统。 这些多年生树木的育种比一年生的粮食要麻烦许多,有灵水的帮助,那些已经被陆迩判定为不需要保留的植株还得辛苦挖掉。 好在角已经结束了对神坛部落施工队的培训,每天除了日常的训练之外有大把的时间陪伴陆迩,作为陆迩培育这些树木的助手干得十分起劲儿。 在陆迩身边耳濡目染了这么久,角在农业上的知识储备有了极大的提升,有时候已经不逊色陆迩在现代社会时的学弟学妹。 因为培育这些树木类的植物一个重要的意义是用来反攻神罚废土,所以陆迩着重针对耐旱和耐热进行了强化,保证在神罚伴生的干旱中也能存活。 如今距离第一批带着红木的种子进行第一批示范性的神罚废土同化工作的兽人们离开已经有近两个月。 不知是不是因为图腾曾经镇守这里的缘故,神坛部落所在的位置附近完全没有神罚出现,因此第一批示范的兽人队伍要奔波很远才能找到合适的示范地点。 好在在他们出发之前,首领已经派遣其他的兽人队伍去号召那片神罚废土附近中小部落的兽人首领,让他们提前出发,和神坛部落的示范队伍差不多同时间抵达神罚废土的边缘,节省了时间。 在陆迩最后实验过茶树的品种品质、觉得面包树的育种成果已经可以纳入神罚废土同步计划的时候,第一批示范兽人派遣先遣队回来通报进展了。 “神罚废土真的转变成正常的土地了!”那个回来报信的兽人非常兴奋,眼眸中带着满满的震撼和惊喜,“所有人都震惊了!” 用人工肥培育了那些红木种子之后,那些种子生根发芽、像雨后的蘑菇一样迅速长大,竟然真的在神罚的土地上顽强地活了下去。 而就在那些红木生长起来之后,它们扎根的土地也渐渐发生了变化,从毫无生命力的死寂灰黄一点点染上了颜色,最后变成了带着肥沃质感的褐色。 因为树根在土地下面伸长的范围比他们看到的还要广,实际同化的土地比最初他们预计的要多很多。 兽人们抓了几只野兽丢到已经变了颜色的土地上,隔了一天去看,那些饿了一夜的野兽也没有被吸干生命力,只有气无力地发出低鸣。 哪怕大胆不怕死的兽人们直接踏上了新的土地,也没有任何不适。 他们当场就欢呼雀跃,还有不少人笑着笑着就流下了泪水。 因为神罚,他们曾经遭受了无数的流离之苦,哀叹过他们是否得罪了神明,让神灵降下这样的天灾来惩罚他们? 神罚的频发和不断蔓延,也给他们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这一次他们迁徙离开,谁知道下一次神罚会不会再次出现在他们身边?如果所有的土地都被神罚吞噬了,他们还能到哪里去? 现在,终于有了希望! 这个送信的兽人描述着那些在新同化的土地上又笑又哭的兽人时,陆迩就在一旁,听得心里微微有些发酸。 首领和其他几个管事的兽人都是一脸欣慰。尽管老祭祀、角、战都向他们保证亲眼看到神罚废土被同化成功,到底不如自己亲身经历过有实感。 报信的兽人最后真挚地对陆迩大声道:“绿耳,太感谢你了!以后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随时听你差遣……” “不需要!” 角黑着脸打断他,“好好做你的事去吧。” ——随时听候差遣已经有自己了,这个混蛋是不是对他的陆迩有想法? 那兽人早就习惯了自家首领对伴侣的宠爱和占有欲,对如出一辙的角也没什么惊讶,撇撇嘴没说话了。 既然同化神罚废土的做法被证实有用,他们就要抓紧开始动员其他部落也一起行动了。 陆迩趁机把面包树的种子也拿了出来。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陆迩和角每天都要抽一段时间去提供制作同化神罚废土的灵水种子和人工肥。 一切进展都很好,只是有件事令陆迩有些担忧——隼回到红木部落这么久,说好要试验信鸽的返程能力,现在还没有任何一只鸽子回来。 直到有一天他碰到战喜气洋洋地拎着一只不断扑腾的白鸟:“绿耳,你看我抓到了什么?这种鸽子煮汤很好吃!” 陆迩盯着那只鸽子腿上绑着的一个小小的竹筒,赶紧上前阻止战要去给鸽子褪毛的举动。 经过鉴定,这只鸽子确实是红木部落发回来的信鸽。 竹筒里塞着两片薄薄的木片,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几个字: “抓到、纳塔。” “紫x、过来。” 紫后面那个字不知道是不是不会写,画了一只眼睛。 眼睛这个图标,加上前面的“紫”字,一下子就让陆迩想到了去年寒季到来之前失踪的紫瞳。 陆迩想起来自己好像没有教导红木部落的兽人们“瞳”这个字。 部落找到紫瞳了? 紫瞳能够回来,让陆迩惊喜了不少。 这封信的后半段好理解,应该是紫瞳平安归来,给陆迩报个信。 前半段就让陆迩有些吃惊了。 “抓到纳塔?”陆迩疑惑地重复了一次,脸色严肃了些,“纳塔真的找到红木部落去了?” 虽然不知道红木部落时怎么抓到纳塔的,但想必付出的代价绝对不轻。 以纳塔逃离神坛部落时那强大的战斗力,陆迩不敢想象纳塔会给红木部落带来多大的损害。 ——腾有没有事?茫有没有事?部落的大家有没有事? 看陆迩脸上的神色有些焦急,角拉住他的手轻轻捏了捏:“冷静,也许没有想象得那么糟糕。” “嗯?” “如果部落受损很重,那他们发来的消息应该不会这么简单。”角和红木部落的兽人们相处了十几年,对他们的习惯都有很深的了解。 他指了指写着“紫x、过来”的木片,“至少肯定提这件事。” 如果部落伤亡很重,单独提紫瞳回来又有什么用呢? 陆迩冷静了一下,重新坐下来,把两片木片拿起来,仔细斟酌了一下。 “紫瞳……过来?回来?”这么一看,陆迩忽然发现一点微妙的不对。 “过来”和“回来”的意思显然是不同的。陆迩一开始先入为主认为是紫瞳安稳地回家,把木片上的词当作了写信的人的误用。 毕竟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学习文字也没有太久,偶尔有词语无用也算正常。 ——倘若没有误用呢? “紫瞳要过来……来神坛部落?”陆迩疑惑地把木片放在桌子上,“他来干什么?” 亚兽要赶这么长的路,至少需要好几个足够强大的兽人保护,否则野外的危险足够让任何亚兽却步。 像角和战这种一个人就能顶一群人战力的兽人凤毛麟角;红木部落现在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每天都在吸纳兽人却还是不够用,没有足够的理由不可能分配宝贵的人力护送紫瞳过来。 紫瞳性子虽然活泼,但也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应该不会不识大体…… 所以是紫瞳有不得不过来的理由,还是自己又理解错木片上的意思? 角拿起标着“纳塔、抓到”字样的木片,皱着眉思忖了一会:“按照部落的习惯,如果抓到了纳塔,首先想到的肯定是联系我们——之前我们和腾强调过纳塔的危害,他不会轻举妄动。” “联系我们……”陆迩沉思了一下,忽然眼前一亮,“所以部落的意思是‘纳塔抓到了,由紫瞳送过来’?” 角点了点头。 “可是紫瞳……” 一个亚兽,哪来的能力押送纳塔来神坛部落? 战坐在一旁听他们分析红木部落来的书信含义,有些晕,抓起另一个木片看了看,目光注意到那个“紫”字上,忽然扬了扬眉:“紫?” “紫?” 陆迩又皱了皱眉。 他之前把紫和后面的眼睛图标联系起来,觉得是指紫瞳,但是他之前从“神”那里听到的词语里,也有一个“紫色”! 这个猜测方向让陆迩和角都有些兴奋。 ——难道红木部落已经先一步找到克制异族的武器了? 那能够安然无恙地抓到纳塔也就不奇怪了! “不论如何,按照部落出行的速度,估计还要一两个月我们才能见到他们。”角把木片放回竹筒里,“等他们过来,我们就知道发生什么了。” 陆迩点点头,看着那两片木片,叹口气:“用木片刻字,这样传递信息的效率太慢了。” 战也交出了自己手里的木片,有些奇怪:“不刻在木片上还能刻在哪里?” “纸。” 战又听到自己从没听说过的词语:“纸是什么?” “一种可以折叠、揉搓,可以写字的东西。” 陆迩想起自己已经开始培育漆树,刚好可以充当写字的墨水,便在自己的计划中把造纸加了进来。 造纸主要是要把秸秆之类的草木原料切碎煮成浆,然后摊开晒干。 神坛部落之前试验时种植的一茬水稻,收获的秸秆还堆在那里没有用,刚好可以拿来做造纸的原料。 之前陆迩考虑再三,把烧陶的工艺也教给了神坛部落——这里的容器还是木材和石材,让习惯了轻便陶器的陆迩很不习惯。 神坛部落的人多、且组织性都不错,陆迩把烧陶的手艺传出去之后,他们还自己创新,用各种人体涂绘的颜料在陶器外面画彩绘,让灰扑扑的陶器变得色彩斑斓,成为了最原始的艺术品。 这次陆迩又找到烧陶的兽人,请他们给自己烧一个用来摊开纸浆的容器。 等到第一张勉强算得上是“纸”的东西制造出来,红木部落访问神坛部落的队伍也到了。 …… 来的人竟然真的是紫瞳。 一看到陆迩,紫瞳就高兴地扑过来,一把抱住他:“绿耳!我好想你!” 看到紫瞳健康安全,陆迩心里也松口气,微笑着跟他拥抱一下,拍拍他的后背:“你没事就好。” 温馨的抱抱没有持续多久,两个亚兽分别被人扯开。 角把陆迩拉到自己身后,黑着脸看着紫瞳:“别搂搂抱抱的。” 那边敖也把紫瞳拉开,神色之中一片委屈:“紫瞳,你要抱就抱我。” 陆迩这才注意到这个不认识的兽人,一抬头就被敖那双和紫瞳同样剔透如同紫水晶的眼眸吸引注意力:“这位是?” “这是紫麻部落的少族长,名字叫敖。”紫瞳简单介绍了一下,“紫麻部落现在跟我们部落是结盟关系。” “你也是紫麻部落的人。”敖有些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紫瞳没理他,指了指身后车上一个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的麻布口袋,神色严肃了一些:“我们这次来给你送俘虏。” 陆迩心里已经有了计较:“是纳塔吗?” “嗯。”紫瞳眼前一亮,“那只鸽子真的把信送到啦?我们还不太信呢!” “你们怎么抓到纳塔的?”这是陆迩最关心的问题,“部落损失多大?” 紫瞳指了指一旁的敖:“部落没损失。是敖自己抓到的。”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那个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大个子兽人,想了想,做了个邀请的姿势:“先回来休息下,慢慢跟我说说。” 神坛部落的兽人自然而然地上前把那只麻布口袋提起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不像兽皮?” 陆迩刚才就注意到装着纳塔的那个口袋似乎不是兽皮、也不是兽毛,只是一时没抽出功夫询问。 提到自家部落的招牌,当着紫瞳、还有紫瞳一直念叨的陆迩的面,敖顿时昂起了下巴:“这是我们紫麻部落的麻布,没见过吧?” 麻布? 陆迩有些惊喜,看着敖:“你会织麻布?” “当然!在我们部落,织麻布是每个人都要学会的技能!” “那可太好了。”陆迩上下打量了一下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因为有棉花专美在前,敖说的麻布没有让陆迩多么惊喜。 比起麻布本身,拥有织布手艺的敖更让陆迩满意! …… 不过比起织布,现在首先要考虑的还是清剿异族的大事。 紫瞳和敖你一嘴我一嘴把他们碰到纳塔的经历描述了一遍,听得陆迩和角面面相觑。 纳塔能够侵蚀活人这个猜测现在被证实,让他们心底微微有些发凉。不过之前纳塔从来没有试图侵蚀过红木部落任何一个人,这次也是吸收了好几个同伴的力量之后才出手,显然侵蚀活人对他本身的压力也不小。 比起这个…… “纳塔的攻击碰到你就变成了灰烬?” 敖抓着一根香蕉,研究着怎么吃,一边点点头回答:“对。” 陆迩在敖和紫瞳身上打量了一会儿,最终把目光放到了他们同样漂亮且罕见的紫色双眸上。 “为什么紫麻部落的兽人眼睛都是紫色?” “因为我们是神的宠儿!”敖又昂了昂下巴。被紫瞳用肘部狠狠捣了一下,他才捂着腰龇牙咧嘴地说了实话,“因为紫麻。” 紫瞳白了他一眼,转头对陆迩交代:“紫麻部落的兽人们住在生长紫麻的地方,穿麻布做的衣服,紫麻开花的时候还会举办仪式,吃紫麻的花朵……这样时间久了,哪怕是外来的兽人,生下的幼崽眼睛也会是紫色。” 敖有些不满地哼哼两句:“咱们部落的秘密,你就这么说出去了?” “这哪里算秘密啦!你们明明到处炫耀!而且绿耳不会泄密的。” 敖还是有些委屈,很想站起来吓唬一下对面那个夺走他的紫瞳的全部的心的亚兽。 只是他也只能想想。那个亚兽身边的兽人一直散发着十分强烈的气势在警告他。 兽人之间的气势较量基本反映了他们的战力差距,敖忖度了一下他们的战力差距……倘若无人他倒是愿意挑战一下锻炼自己,但现在可不想在紫瞳面前丢脸。 “也许……神提示武器指的就是你们。”陆迩轻轻点了点桌面,思考了一会,忽然抬起头,“你们带紫麻的种子了吗?” “没有。”敖有些不甘不愿地摇了摇头。 紫麻是他们部落的核心命脉,哪里会把种子随便带在身上? 陆迩微微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有了新的思路:“那你们可以直接在纳塔身上做实验。” 敖没懂:“实验?” “对,测试你对异族的伤害。”陆迩简单提了几个实验方向,“异族放出的攻击能被你无效,那你的爪子对他寄宿的身体伤害多大?能不能把他直接从身体里赶出去?他用肉身攻击你的防御力呢?肉身搏斗之间能不能占到便宜?单独紫麻的植物又有没有用?这些都要试验一下。” 第95章 (95) 敖被一连串问题问得脑袋都晕了。 “不光是敖,紫瞳你也试试。”陆迩转头看着紫瞳,嘱咐了一句,“既然你也是紫麻部落的后代,也许你对纳塔的伤害也很高。” 对于陆迩的安排,紫瞳一向都极为拥护,认真点点头:“我知道了。” 敖本来没想反驳,但看不得紫瞳对陆迩言听计从的样子,有些不服气:“我为啥要听你安排?” “不是安排,是建议。”陆迩脸上微微带上一丝笑容,诚恳地道,“那些异族带来了神罚,影响到了整个世界的安危,紫麻部落的兽人倘若能够对异族拥有额外的杀伤力,那我们都希望你们能够帮忙——当然,绝非强制。” 若是陆迩真的高高在上地说话,那敖说不定还要再顶顶嘴;但陆迩这么平和地请求,敖反倒有些不太好意思。 作为兽人中的一员,面对神罚和异族的威胁,他当然不打算置身事外,只是看紫瞳和陆迩这么亲密有些吃醋罢了。 看紫瞳看过来的眼神都带着一点谴责,敖只好老老实实地道:“我会和紫瞳一起试验的。” “还有一件事想请你们帮忙。”陆迩转头拿出了一团棉纱,放在敖的面前,面露希冀,“听说你们都很擅长织布?” …… 因为押送纳塔来到神坛部落是光明正大的正事,所以敖和紫瞳没有再偷偷溜过来,大摇大摆带了不少人。 红木部落的隼负责引路和境界,紫麻部落那边不放心敖和紫瞳的安全,也派了两个兽人护卫。 紫麻部落几乎所有的兽人都懂得如何织麻布,敖便让他们去教陆迩织布,而且还拒绝了陆迩提供的报酬。 “不过是织布的手艺而已。”敖大方地一挥手,“小意思。” 陆迩看着这个有点傻的兽人,无奈地叹口气:“棉布纺织对麻布产业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冲击。” “什么……冲击?”敖有些迷糊。 等陆迩简单介绍过棉布流通对麻布的影响,敖才明白过来,满不在乎:“没事,我们现在也没有拿麻布出去交易啊。” 紫麻是他们部落引以为豪的骄傲,以前一直放在自己部落,任何部落都不肯交易。所以陆迩的棉布再流通,对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他们不靠紫麻换食物,也不会因为有其他的衣服就不用紫麻。 陆迩之前倒是没考虑到这点,愣了愣,才接受了敖的大方馈赠:“那就多谢了。” ——等后面再通过其他途径补偿给紫麻部落。 不过按照陆迩的估计,如果紫麻和紫麻部落的兽人真的能够对异族造成巨大的杀伤力,那紫麻部落一下子就会炙手可热,棉布和麻布的小小竞争确实对他们没什么太大影响。 有了紫麻部落纺织麻布的经验指导,陆迩和神坛部落的其他亚兽们终于成功织出了第一块棉布。 柔软、透气、轻便的棉布让兽人们大开眼界。 亲眼看着陆迩种植棉树的树人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那些杂乱的棉花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一块方方正正的棉布。 有了第一块就有第二块,陆迩很快就做出足够的棉布,缝制了一身衣服。 这些棉布没有染色,倒是做好之后,陆迩用神坛部落的自然燃料在上衫的胸口画了一只可爱的狮子头。 “你又画了小酒?”角看得十分眼酸,嫉妒地咕哝了一句。 陆迩笑着看了他一眼:“不,这次是画的你。” 角看着那只可爱的狮子脑袋,有些不服气:“我哪有这么蠢。” 不过陆迩把他画在衣服上,还是让他非常高兴,认真端详了一下,幻想着陆迩把他穿在身上走在外面的样子,毫不犹豫地赞赏:“太好看了!一定要穿出去!”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迩点点头,含笑道:“这件衣服是做给你的。” 角愣住了:“给我的?” “嗯。”陆迩把上衫拎起来抖了抖,贴到角的身上,微微有些不好意思,“你的毛毛都用来煮水做人工肥了,今年没能给你加新衣服,这次有了棉布,我就给你做了一件,你试试大小。” 虽然角全身上下的尺寸陆迩都已经十分熟悉,但头一次做棉布衣服,还是有些担心不合适。 角被幸福感砸晕,晕乎乎地把衣服穿上试了试。 衣服一上身,角立刻就感觉到和之前穿过的任何衣服感觉都不一样。 比起兽皮和兽毛做成的衣服,棉布更加柔软,贴在身上既没有兽皮的滑腻感,也没有毛衣的刺挠感,十分舒心。 关键是这种棉布衣服十分轻便,活动了一下腿脚手腕,行动几乎没有受到影响。 陆迩看着角脸上的惊喜之色,心里已经有了数,笑着拍拍角的腰:“怎么样,不错吧?” 他点了点角胸口那只萌萌的大狮子,故意道,“要穿出去哦。” 因为陆迩培育棉花时没有考虑色泽,所以实际上棉布带着一点点浅黄色,不是纯正的白棉;米黄色的衣裤上画着一个简笔画的狮子头,和角自己的气质格格不入,显得有些滑稽。 角低头看了看胸口上的狮子,微微昂了昂头:“当然要穿出去!” 这可是他的亚兽亲手给他做的第一件棉布衣服!他恨不得现在就出去炫耀一圈! 陆迩忍住笑,让他坐好:“棉布应用范围很广,每个季节的衣服都可以做——冬季里可以在棉布夹层里絮上棉絮,保暖程度不逊色兽皮。” 倘若说陆迩之前培育的粮食农业解决了兽人们的“吃”问题,那这次棉布基本可以解决兽人们的“穿”问题。 角自然不会怀疑,抚摸着柔顺的袖子,十分惊喜:“那可太方便了。” “我打算让隼把棉树和纺织棉布的方法带回红木部落去。”陆迩问,“你觉得怎么样?” 神坛部落本身的实力很强,食物自给自足,其他经济来源主要依托于强大的兽人战士对其他部落的援助和保护;红木部落虽然发展的不错,但基础仍然很薄弱。 棉花种植和棉布纺织能够给他们再提供一个强大的助力。 但棉花是在神坛部落这里发现的,棉布纺织又离不开神坛部落里其他亚兽们的帮助,陆迩准备征询一下角的意见。 角很快就明白过来,扯了一下袖口沉思了片刻,才答复道:“父亲应该不会在意这个……何况你不是把烧陶的手艺送给他了吗?若没有你,棉布也做不出来。” 陆迩笑了一下。 麻布的纺织都出现了,有棉花的植株在,棉布的出现也只是时间问题。 他不过是把这个进程缩短罢了。 既然有角担保,陆迩就直接去问了一下神坛部落的首领,果然得到了准确的答复:“这都是你发现的新东西,你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如果你想教给其他的部落,我们也可以帮忙推广。” 作为神坛部落的领头人,首领敏锐地从陆迩的一些立场和态度中察觉到,陆迩想把粮食种植推广到所有部落、解决所有部落的温饱问题。 尽管这样一来,神坛部落的在大陆上的地位可能会受到削弱,但首领和祭祀商量之后都觉得,既然他们是供奉神的部落,那神所庇佑的兽人都是他们的责任,能够减少兽人们的伤亡自然再好不过。 哪怕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神坛部落也有信心绝不会逊色给任何人。 …… 另一边,按照陆迩的建议,敖和紫瞳对纳塔进行了不同的实验。 考虑到将来可能在战场上的遇见,敖没有尝试拷问,而是很兴奋地和纳塔对打。 为了刺激纳塔认真跟他打,他还许诺:“只要你打赢我,我就放你走!” 纳塔对眼前这个兽人能够消弭自己侵蚀他的本体也十分忌惮,没有再次使用那种诡异的攻击,而是变成花豹,采用兽人们原始的攻击方式。 猛虎和花豹交缠了一会儿,有些不过瘾地咬住花豹的脖子,狠狠摔在了地上,原地咆哮了一声——太弱了!这个敌人也太弱了! 不管对面的爪子还是牙齿,对他几乎都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反倒是他稍微攻击一下花豹,花豹身上就血流不止,简直像在红木部落吃到的那种豆腐! 纳塔其实也有苦说不出。 他攻击这只傻呼呼的老虎时,用上了全部力气。可明明这只傻老虎动作根本只是本能,比自己潜心计算的攻击方式差的太远,可偏偏他们的伤害相差极大! 这种被蛮力碾压的感觉让他非常不好受。 而这只傻老虎却越来越起劲,纳塔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力在不断流失。 在远处旁观的紫瞳察觉到一点不对,大喊了几声,让敖先停下。 敖打得兴奋起来,最后把纳塔直接甩出去,看着纳塔砸在墙上,摔下来挣扎着爬不起来,才变回人型,看着紫瞳兴奋地道:“怎么样,紫瞳,我是不是很强……哎哟!你打我干什么!” 紫瞳恨铁不成钢地呼了他胸口一下:“你都快把他打死了!我们还没试验完呢!” 敖转头去看,才发现纳塔已经昏迷过去,身上的气息羸弱无比,身上还有不少伤口,仿佛一个被打破的沙袋。 “呃……我没忍住。”敖有些尴尬,过去看看纳塔的状态,才抬起头,“那怎么办?” 他们现在根本还什么实验都没开始呢…… 紫瞳没好气地看他一眼,无奈地叹口气:“还能怎么办,用绿耳说的‘钓鱼’吧。” “啊?” “他不是能吸引其他异族吗?把他关在笼子里,放在野外吸引其他异族过来,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试验品了。” 说干就干,敖和紫瞳和神坛部落的人打了招呼,把昏迷的纳塔丢进了木制的笼子,然后挂到了距离神坛部落有段距离的一棵高树上。 陪着他们的兽人典参与了上一次纳塔逃脱的事件,有些紧张地趴在地上,低声向旁边的敖和紫瞳介绍:“之前就是这样,不过是放在地上没有挂在树上……过了没有两天,就有异族找过来了。” 这些异族好像有互相感应位置的能力一样。 敖有些得意地挥了挥自己的拳头:“放心好了,不管多强大的异族,在我面前都……啊!” 紫瞳趴在他身边,狠狠捣了他一下让他闭上嘴。 典刚才那副看白痴的眼光让紫瞳莫名感觉脸上有些发烧。 “那些异族能够隔很远互相交流吗?”紫瞳低声问。 敖对他们有很强的克制这一点基本得到了证明,紫瞳很担心如果那些异族能够直接远程交流,可能就不会过来营救纳塔了。 典摸了摸下巴,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应该不会。之前那一次,那些异族明显不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和纳塔融合之后态度才有所变化。” 紫瞳松了口气:“那就好。” 敖在那边看着紫瞳和这个神坛部落的兽人说说笑笑,肚子里又打翻了一瓶醋,往这边蹭了蹭,伸出手顶在典的面前,威胁道:“紫瞳是我看中的亚兽,你最好跟他保持距离。” 典看他的眼神带着一点老父亲的怜爱。 傻孩子虽然可以宠,但绝对不能惯。 典伸出手,一把掰住敖的手腕,狠狠一用力,疼得敖眼泪都快崩出来了:“疼疼疼——” 他用力挣扎了几下都没挣开。之前面对纳塔时的无限力量仿佛都无影无踪。 看敖似乎要变身成兽型了,典才放开手,慢悠悠地道:“听说你是紫麻部落的少族长?” 不是他看不起敖,神坛部落对兽人们的训练强度之高,大陆上没有任何一个兽人部落比得上。 他们随便一个战士拿出去在一般的小部落都是数一数二。 按照典的了解,这个紫麻部落一直和其他兽人部落很少交流,固步自封,也就现在和红木部落交流才算是踏出第一步。 单独只为了食物而狩猎的兽人战斗力是比不上专门特训过战斗的兽人的。 因为陆迩的关系,典觉得红木部落和神坛部落基本是同一战线的友好部落,这个紫麻部落显然也是以后反攻异族的重要成员。 他可不想将来被傻兮兮的队友给拖后腿。 敖捂着自己的手腕,呆愣楞地看着典,一下子有点难以接受现实。 在紫麻部落里,他的战斗力不说第一,也是前列,狩猎食物带回来的数量十分丰厚,偶尔和其他部落的兽人打架,对手也是没有部落流离失所的野生兽人。 和纳塔的战斗更让他充满了信心——这个让神坛部落的兽人们都畏惧的敌人也不过如此,他才是最强的兽人!除了那个角之外应该不会有人比他更强了吧! 没想到现在就吃了亏,轻而易举就被典碾压。 看到敖一副幻灭的样子,紫瞳莫名有些心疼,伸手轻轻拍了拍敖的后背,低声安慰:“没事吧,敖?” 敖本来还处于“原来我很弱”的打击中不能自拔——尤其是当着紫瞳的面被碾压,更让他羞愧的差点想把自己埋在土里;但现在紫瞳出言安慰他,立刻让他重振了精神。 紫瞳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句安慰,敖整个人迅速从低迷变为振奋,眼睛都亮了不少,又好气又好笑。 他还想说什么,就听到那边典低声警告了一句:“来了!” 紫瞳和敖神色一凛,一起看向了树上吊着的笼子。 …… 笼子上已经站上了几只庞大的鹰。 隔得太远,趴在地上观察的几个人看不清那几只鹰是兽人还是野兽、眼睛的颜色是不是墨绿色。 那几只鹰拍打着笼子,“嘎嘎”叫了几声,似乎想要唤醒笼子里的纳塔。 只是纳塔已经被敖打得完全陷入昏迷,根本没有任何回应。 停顿了一会,那几只鹰似乎达成了共识,尖叫了一声,身上忽然渗出一些墨绿色的物质,涌入了纳塔的身体。然后这些鸟忽然像失去了生命一般从半空中栽下来。 随后,笼子里的纳塔陡然坐起身,握住笼子微微用力,直接撕碎了坚固的实木牢笼! 纳塔化作花豹落地,第一时间就是转身逃窜。 在看到那些鹰人性化的动作之时,敖和典就冲了出去,正好截住落地的纳塔。 纳塔墨绿色的双眸里一片阴沉,深深地看了敖一眼,显然对敖十分忌惮,刻意绕开敖的方位。 只是这次敖本来就是为了用纳塔吊到新的异族,哪会让纳塔跑掉? 他立刻变成兽型,咆哮一声扑上去,很快就把纳塔按倒在地。 花豹挣扎了一下没能挣脱,垂下头来不动了,也没有使出其他的招式,似乎已经放弃了抵抗。 敖变回人型,有些得意地在紫瞳面前炫耀了一下,触及典的视线又有些萎靡,“哼”了一声,捏着纳塔的脖子:“怎么带回去?” “既然你能克制他,就辛苦你一路抓着他回去了。” 敖点点头,怕这家伙使坏,直接捏晕了花豹,像拖拽猎物一样把花豹拖了回去。 典和其他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使了使眼色,也纷纷散去了。 一切恢复平静之后,之前落在地上的那些鹰的尸体,忽然有一具微微动了下,仿佛生命突然复苏,拍动了一下翅膀想要起飞。 就在这时,一支锋利的石标枪从树后射出,精准地刺穿了它的身体! 巨大的冲击力在地上激起一溜的鲜血,将它牢牢地穿在了地上。 本该离去的典从树后走出来,看着仍旧在标枪上挣扎不休的鹰隼,仔细看去,能在它的眼眸中看到一丝带着怨毒的墨绿色。 典轻轻挑了下眉,伸手拔起标枪。 失去标枪支撑的鹰摔在地上,很快就没了气息。 典把那些鹰的尸体堆在一起,点火焚烧,亲眼看着它们化为灰烬,才满意地拍拍手离开。 ——那只傻老虎是神亲自指点的秘密武器,在正式对异族宣战之前绝不能走漏风声。 …… 把纳塔重新抓回来之后,敖和紫瞳又拿重新充满能量的纳塔试验了不少次数。 陆迩来询问他们进展的时候,纳塔已经又变得奄奄一息,根本看不出再次融合了几个异族的模样。 紫瞳和陆迩汇报了他们试验的结果:“异族对敖几乎没法造成伤害,敖攻击纳塔的伤害就非常高,哪怕是人型都能碾压纳塔的兽型;后来我们让其他紫麻部落的兽人过来尝试,发现和敖的结果一模一样。” 这个结果让陆迩很惊喜:“很好。” “另外就是我自己……”紫瞳微微有点不好意思,“我比敖他们差太多了,完全打不过纳塔。” 他仅有的一次试验差点变成纳塔的人质,还是敖见状不妙果断出手,才把他救下来。 “不过跟纳塔打的时候我确实感觉纳塔对我的伤害很小。”紫瞳回忆了一下那种感觉,“应该也是有影响的。” 陆迩点点头:“那基本可以证明,紫麻部落的后代能够对异族产生极大的伤害。” 神坛部落的首领得知这个消息也非常惊喜,专门和敖、陆迩他们谈了一次,了解了一下紫麻部落的状况。 紫麻部落算是个中型部落,能战斗的兽人不少,但要应对整个大陆上的异族可能就有些力不从心。 陆迩提出了一个新的见解:“紫麻本身作为武器,能否对异族造成伤害?” 敖一愣,摸了摸头:“这我还真不知道……我身边也没带紫麻。” “你不是带了麻布衣服吗?”紫瞳小声提醒,“绑在武器上,让其他兽人试试?” 这阵子因为要打架,所以敖没穿麻衣,但他是带了麻衣的。 能够解决异族,一两件衣服敖自然不会心疼,大手一挥:“我等会拿了试试。” 如果紫麻本身就能对异族造成伤害,那能够武装的战士就很多了。 随后陆迩提出了自己更深一层的疑问:“敖,紫麻部落存在多久了?” 敖还没有跟红木部落上过数学课,愣了半晌才勉强回答:“很久了……应该有很多代族长了。” 很多代……那至少不是最近几十年的事。 陆迩皱了皱眉,抬头看了角一眼。 神罚和异族最初登场是在二十年前,如果紫麻是神创造的针对异族的武器,那岂非说明异族其实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了? 如果那个声音真的是“神”,为什么现在才告诉他们,而不是在当初有图腾可以传话的时候就说清楚异族和紫麻的事情? 陆迩心里愈发倾向于那个声音不是神坛部落供奉的神明。 如果不是“神”,又是什么人呢? 第96章 (96) 陆迩做了几种假设,比如是其他的图腾、比如是神明消失之后追寻神的痕迹而发现紫麻的人、比如是和纳塔类似的奇特生命…… 只是都没有佐证。 另一边,敖那边验证的结果是绑上紫麻做成的麻布的武器,对异族的杀伤力也很大。 而穿着紫麻麻衣的普通兽人,承受异族攻击的能力也大大提升了。 也就是说全身都顶着一套麻衣、武器绑上麻布的兽人,对异族的战斗力几乎是成倍增加。 这样一来,只要麻布的产量跟得上,所有的兽人都拥有了克制、甚至是击杀异族的能力。 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十分振奋。 陆迩又找到了跟着敖和紫瞳一起过来的隼,让他再回红木部落一趟。 这一次,他要带回棉花的种子、棉布的纺织方法,还要将紫麻相关的事情告诉腾,请腾去和紫麻部落的首领谈一谈,看紫麻部落是否愿意将紫麻麻布流通出来,还有专门出动人手一起去击杀异族。 这次比较方便的是,隼不用硬把所有的细节都记住——陆迩用成功造出的纸写了详细的过程,隼只要记得大概过程、能够回部落复述一遍即可。 神坛部落的首领看到陆迩和红木部落之间沟通用的是这么方便的办法,有些好奇,大概询问了一下文字的作用后,迅速认识到文字的重要意义。 陆迩一直十分乐意普及基础教育,现在神坛部落感兴趣,他便顺水推舟,在神坛部落也开起了学前班。 不过这里陆迩没有作为主要授课教师。 他平时还要忙着进行农业试验、下午日常去聆听那个模模糊糊的声音,还要照顾三个小崽子。 紫瞳承担了授课的主要工作,陆迩只提供一些备课备案的指导。 红木部落护送纳塔过来的除了紫瞳和隼之外还有一个兽人,也被拉了壮丁,和紫瞳一起轮班倒上课。 比起人手不够的红木部落,神坛部落的行动力显然强了不少。他们的施工队迅速出动,几天就在神坛部落修建了一所学校,甚至还挂上了一面巨大的石板,可以用木炭在上面写字。 不论在哪个部落,兽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求都让陆迩觉得惊讶又欣喜。 兽人们没有桌子,就坐在地上在泥土上学字,随时可以抹掉重写;就是布置的作业有点麻烦,需要他们自己找木板或者石板写好了带过来。 本来用纸应该更方便,但现在纸张的生产力还跟不上,用作兽人们识字时的练习有些太浪费。 红木部落过来的两个人迅速投入了风风火火的教育事业中,神坛部落来的几个人则变成了纺织工,带着神坛部落学习纺织的兽人努力纺织着棉花。 之前陆迩培育的棉树收获的棉絮还没有用完,正好可以给他们练习。 这次学习纺织棉花的多数都是兽人。 因为这次学习纺织棉布的兽人带着“政治任务”。他们要带着棉花树前往各处神罚废土的边缘,教给那里的部落,让他们把这些棉树种植起来。 多数兽人部落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如果完全没有任何收益的话,先不说他们有没有干劲,恐怕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做。 让他们在对抗神罚的同时还能获得收益才符合“持久战”的原则。 毕竟神罚已经出现了这么多年,吞噬了不知多少土地,反向同化也不能一蹴而就。 大家都投入了紧张而忙碌的工作,敖就有些闲了。 他围着紫瞳转了两天,看紫瞳迅速与神坛部落的兽人打成一片,有些沮丧;在纳塔身上的实验已经结束,他也没什么事可做,只能偶尔拿纳塔出去“钓鱼”,钓几个异族打爆打发一下时间。 太过无聊,他找到因为第一次钓鱼行动而认识的典:“神坛部落都是怎么特训的?” “特训?”典有些惊讶,“你想参加?” 敖点点头:“对!” “我们特训很忙的,到时候你可没多少时间围着那个小亚兽转了。” 敖咬了咬牙,下定决心:“没事!” 被典吊打这个事实让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他要打败紫瞳的其他所有追求者,以后保护紫瞳不被任何敌人伤害,怎么能止步于此呢? 典挑了挑眉,没有告诉敖自己的实力在神坛部落也算前列水平、跟这些中小部落确实不是一个档次。 他倒是有点好奇这只傻老虎能在神坛部落的特训里坚持多久。 …… 敖去特训之后,纳塔就被冷落了下来,只有定期送饭的和监视的兽人会接触他。 没过几天,陆迩就接到兽人的报告:“纳塔想要见你。” “见我干什么?”陆迩放下手里的事,微微有些疑惑。 角对那个诡异的种族充满了忌惮,想也不想就反对:“你别去,肯定不是好事。” 话虽如此,陆迩最终还是说服了角,让角陪着他一起过去。以防万一,角还特意叫了两个紫麻部落的兽人陪同。 纳塔看到紫麻部落兽人的紫色眼眸,眼中微微闪过一丝恐惧,随后低低笑了一声:“我现在又做不了什么,何必这么警惕?” “小心点总是好的。”陆迩坐在角拉给他的木凳子上,淡淡地道,“找我有什么事?” 纳塔沉默着看看陆迩,最后目光放在陆迩平坦的小腹上,冷不丁问了一句:“我的孩子们都出生了?” 这话一出,后面那两个紫麻部落看向角的眼神顿时有些不对了。 角勃然大怒,捏着拳头就走了过来,声音冷彻如数九寒天的冰凌:“你说什么?” 陆迩连忙拍拍他的胳膊让他冷静些。 感觉后面讨论的话题可能会涉及一些隐秘,陆迩转头让那两个紫麻部落的人先出去。那两个兽人出去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头看角的表情。 等其他人都离开了,陆迩才回过头,看着纳塔,严肃地道:“那是我和角的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纳塔墨绿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炽热,嘶哑的声音都亢奋了一些,向前动了动身子:“你还没有发现吗?你和我本就是一体!你孕育的孩子,自然也是我的孩子!” 陆迩神色微微一凝,从纳塔的话语中敏锐地察觉到一个细节,皱起了眉:“一体?你们这个种族的个体可以融合成一体?” 之前陆迩听神坛部落描述过纳塔吸收了几个异族的墨绿色物质后变强,猜测可能是这个种族有“融合”的能力,也可能“献祭”的能力,只是没有证据。 后来敖反复拿纳塔去“钓鱼”,吸收异族再打爆,陆迩嘱咐敖观察一下纳塔的性格和行为举动是否会发生变化——如果是“融合”类型的能力,和另一个个体融合之后,纳塔本人的人格应该会有所变化才对。 结果敖告诉陆迩纳塔一直都是那副样子,和之前完全没有区别。 纳塔盯着陆迩看了半天,气势慢慢萎靡下来,叹了口气,声音带着一丝迷惑:“你怎么会不记得这个呢……” “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陆迩皱了皱眉,提出了威胁,“如果你不交代,我就让敖把你打晕了天天带出去‘钓鱼’。” 陆迩记得纳塔说过,他们这个种族的繁衍很困难,完全依赖于外来的生命之力。那么相对的,他们也应该对减员损失很看重才对。 纳塔果然迟疑了一下,又笑了一声:“告诉你也无妨……我们拥有互相融合的能力,意识也可以共通。” “还有呢?”陆迩紧紧盯着他,“为什么会觉得我是你们的同族?” “你的灵魂和肉体有些不契合。”纳塔对这个倒是无所谓,“显然和我一样是外来侵入这具身体的。” 说到这他又有些纠结,“为什么你会忘记我们的事情?难道传输过程中出什么问题了?” “传输?” 纳塔在陆迩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了一遍,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我上次逃离神坛部落之后,回去和……其他人交流了一下信息,确认没有人曾经寄生到你身上……你是最近几年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吧?你身上是不是有一个带你来的传送装置?” 陆迩抿了抿嘴,极力克制着自己去摸右手指环的冲动,摇摇头否认:“没有。” 纳塔又笑了一声,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 陆迩又问了几句别的,纳塔死活都不再透露有用的信息:“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有些可能我自己都不记得,如果你跟我融合,也许能想起来。” 融合肯定是不能融合的,陆迩并没有发现他有这个能力,就算有这个能力也不愿意和敌人融合。 确认不可能从纳塔这里榨出什么有效的信息,陆迩最后才问了一句:“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纳塔见陆迩拒绝和他融合,有些失望,垂头丧气地道:“没什么,只是太无聊罢了。” 陆迩直觉纳塔见他不是为了这种理由——倒像是本来有什么目的,但因为陆迩一直否认自己也是异族、不肯跟他融合所以不得不放弃。 如果他真的是纳塔这个种族的话,或许可能会跟纳塔产生一些特殊反应? 和角一起出来,陆迩的眉头还是紧紧皱着。 角以为陆迩还在为纳塔的事情烦心,把他搂在怀里,低声道:“你别理他的胡言乱序,我相信你和他不是一个种族的人。” 他的陆迩这么好,怎么会和那么恶心的异族同类? “我倒不是在想这个。”陆迩握着双手,沉思了一会,才说出自己的猜测,“我在想……也许我来到这个世界和纳塔的种族有关系。” 第97章 (97) “在我到来的世界里,关于不同的世界有所猜想。平行世界理论是很受欢迎的一种。” 陆迩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几道平行线,“假设中间这条是兽人世界,上面那条是纳塔他们原来的世界,下面这条是我以前的世界。” 角低头看着三条平行线,旁边三个幼崽排排坐,也瞪大眼睛听着姆父说着自己还听不懂的话。 “异族盯上了这个世界的三颗生命之心,但是三颗生命之心各有保护的势力——像你们这里这颗就是神坛部落在保护,对吗?” 角点点头:“对。” “明明异族拥有这么多诡异的能力,但抢夺你们的生命之心还是用的计谋,这些年你们追杀异族主要问题也是他们逃窜得太快,对吧?”陆迩在中间这条线上点了点,“所以是不是基本可以认为,异族的实力其实不如你们?” 角又点点头:“我们也是这么认为。” 异族麻烦之处主要在于诡异,单论正面作战的实力,只要不给他们寄生野兽、形成兽潮的时间,要胜过他们不算太难。 “这些年你躲了起来,异族找不到你,还要面对神坛部落的追杀,他们自己的繁衍能力又不够,损失了一个成员很难再补充。如果人手不够了,最大的可能是什么?” 角抬起头,皱了皱眉:“求援。” “对,他们很有可能会向他们到来的世界请求支援。”陆迩树枝点了点代表异族世界的那条线,又点了点代表自己世界的那条线,“虽然我们的世界还没达到这种水平,但我感觉,跨越世界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也许就有一两个能够带回异族的‘路线’岔到了我所在的世界,把我带了过来。” 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所以纳塔才会觉得你是他的同族?” “对。灵水指环能够解决神罚,可能也和异族有关系。毕竟神罚是他们造成的天灾,应该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 陆迩可不太相信之前纳塔说的“只有吃下蕴含生命之力的血肉”才能在神罚废土上行走的说法。 角沉默了片刻,忽然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陆迩一愣:“怎么了?” 角猛然站起身,有些焦虑地走了几步,抿了抿嘴,忽然又蹲下来,握住陆迩的手,声音低了不少:“我是说……你……会离开吗?” ——他的陆迩这么认真地思索着来到这个世界的可能,是不是想要追根溯源、返回他的世界去? ——到那时,他、还有三个小崽子又该怎么办呢? 一想到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陆迩,角心里就有些发慌。 但是让他开口阻止陆迩返回自己的家,他又说不出口。 他在外流浪的日子里,一直都在思念神坛部落的父亲、姆父、弟弟;哪怕后来在红木部落安了家,也从未停止过对亲人的想念。 因为陆迩发现了解决神罚和异族的办法,他得以回家;那陆迩想家的话,他又怎么忍心阻拦陆迩呢? 越想越觉得难过,角一开始的勇气慢慢散去,握着陆迩的手也慢慢松开了。 ——如果陆迩真的想回去,那就让他回去吧。 角忍着心里的酸涩,心想:他可以在他们共同的家里把三个幼崽好好养大,以后告诉几个孩子,他们的姆父是一个多么多么厉害的人,拯救了世界的大灾难、带领所有兽人脱离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 就在他的手慢慢松开的时候,那双小一些的亚兽的手忽然反手把他握紧。 角抬起头,正好对上陆迩含着一丝笑意的双眸:“你在这里,我还要去哪?” 角呆愣了一会,才明白陆迩的意思,脱口而出:“你不想回家吗?” “我的爸妈……嗯,就是父亲和姆父,在我小时候就出事去世了。”陆迩把角的大手放在手心,看清了这个强大的兽人眼底尚未散去的恐慌和失落,心里更加柔软,低声道,“现在,你和小酒他们就是我最亲近的人,有你们在,我就不会离开这个世界。” 看角还是一副傻愣愣的样子,陆迩又补充了一句,“再说,我想回去也回不去啊,我和这些异族又不是来自同一个世界。” 这时候的角终于反应过来,兴奋地站起来,一把把陆迩抱起来转了个圈:“你答应我不离开?真的?” “真的。” “太好了!” 角兴奋得眼神晶亮,愈发如同两块剔透的翡翠。他凑到陆迩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抱着他就想往床上走。 吓得陆迩拍打着他的后背:“孩子们还在呢!” “没事,我拉帘子!” “我们刚才不是在说正事吗!” “说完了!” “你——唔……” 三个幼崽从一开始就没听懂父亲和姆父的讨论,只是凑热闹地跟着父亲和姆父玩罢了。现在看父亲和姆父又一起上了床,还把帘子拉得结结实实,顿时见怪不怪地各自爬着玩儿去了。 …… 又一次腰酸背痛的陆迩暗自决定,以后自己不能再给角什么精神安慰了——这个混蛋吃到一点甜头就忍不住,回回搞得自己“苦不堪言”,早上想起昨天夜里种种羞耻的表现就恨不得完全失忆。 偏偏角在床下的时候特别听话,一到了床上就不老实,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兴奋了什么都不顾,把自己带得也越来越疯…… 摇摇头驱散那令人失控沉迷的感觉,陆迩红着脸下了床,掀开帘子就是三个幼崽纯洁无暇的眼睛。 陆迩:“……” 再也没有比这更尴尬的事情了。 角因此被迫和陆迩分床睡了一周。 因此角之后几天特训的时候全身都环绕着低气压,出手都重了不少,哪怕是典都吃了几次亏,疼得龇牙咧嘴。 搞不清楚角和陆迩之间怎么回事,典结束特训之后回去问自家弟弟:“木光,最近角和绿耳怎么了?” 木光正拿着裁剪好的棉布比划来比划去,听到哥哥的问题顿时一愣:“啊?他们怎么了?” “这是我问你的问题。”典有些稀奇,“不是让你装作被绿耳折服,跟他打好关系,然后慢慢给他灌输留在神坛部落的想法吗?你没经常去找他?” 木光尴尬地笑了笑:“我最近比较忙……” “你忙什么?”典注意到木光手里的棉布,端详了一下,脸上浮起一丝惊喜,“给我做衣服?” 木光眼神一变,往后缩了一步,咳嗽一声:“不是给你的。” “这么大明显你穿不了……”典的声音忽然止住,眼神微微眯了起来,“你有喜欢的兽人了?” 木光又咳嗽了一声,矜持地道:“也不算喜欢,只是看他还不错。” 典对自己弟弟自然是了解的,知道他这么说就是有了谱,顿时有点好奇:“是哪个兽人被你骗到手了?” “呸,谁骗了!”木光不满地反驳一句,“我也很受欢迎的好不好?” “说说看,是哪家的兽人这么不长眼。” 木光瞪他一眼,才哼了一声:“是实。” “实是谁?”典迷惑地回忆了半天,才想起来,“哦!那个跟绿耳和角一起从红木部落过来的犀牛?” 实来到神坛部落之后,存在感一直不太高——他平时做的事情基本都是陆迩和角安排的杂事,很少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次木光试图接近陆迩,就被陆迩丢给了实。 跟实接触之后,木光发现实虽然不是那么强势,但性子很稳,而且懂的东西很多。最关键的是,实从来不把他当作一个柔弱无力、只能做兽人附庸的存在,而是平等地跟他交流,哪怕他一开始学习插秧笨手笨脚,也很耐心地指导着他;也没有因为他体力不够就对他额外照顾,说做多少农活就做多少。 这种被人尊重、被人承认的感觉非常奇妙,也让木光很快就对实产生了好感。 木光后来暗中打听过,知道实没有伴侣,就鼓足勇气主动出击,没想到实竟然一脸震惊,仿佛根本不相信会有这种好事一样。 回想起实傻呼呼红脸的可爱模样,木光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典看自家弟弟那一脸幸福的样子,忍不住有点发酸:“我还没亚兽呢,你就找到兽人了。” “谁让你天天在外面忙,哪有空去追求亚兽。” “我不去巡逻,部落里的安全谁来负责?”典摇摇头,准备回去,却被木光又叫住了。 “哥,我准备给实做件衣服,但是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饰品,你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典故意泼冷水:“挂几片叶子就行了。” “去!” 典撇撇嘴,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玩意丢给木光:“这个给你。” 木光接过来,入手冰凉坚硬,一看是个圆溜溜的东西,上面还刻着简单的花纹,微微疑惑,“这是什么?石头?” “这是从其他部落那里交易来的,说是现在外头很多用这个东西来衡量食物的价值。也有很多兽人和亚兽把它挂在身上当装饰。”典指了指那个东西,回忆了一下,“这东西好像叫什么……耳币?也不知道是什么石头,特别硬。” 木光把衣服做好送给实的时候,实注意到衣服衣服上缀挂的耳币,十分惊喜:“这是哪来的?” 看到实好像很喜欢,木光心里微微高兴,矜持地道:“这是我哥从外面带来的,你猜这是什么?” 实有些困惑:“这不是耳币吗?” 难道离开红木部落这么久,耳币已经进化出新的名字了? 木光有些悻悻:“你怎么知道这是耳币的?” “这是我们部落推行出来的。”实拨拉了一下那枚铜币,高兴地道,“几个月没见到了,还有些怀念呢……你从哪里找到的?” 耳币竟然是红木部落弄出来的东西? 木光吃了一惊。陆迩带来了无数的新东西,不论是水稻、陶器、砖房还是最新的棉布,都给神坛部落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陆迩来到神坛部落之后很快就搞出了几件大事,几乎没什么波折就戴上了神秘光环,所以神坛部落的人大都觉得陆迩作出什么都不奇怪。 只是这些东西都还只是一个部落里的东西,之前红木部落这些东西也没有传到他们耳朵里。 现在耳币竟然已经流通到这边来了? 而且听典的意思,外头的部落大多数都在用这个耳币交易东西? 木光虽然对大局观没什么了解,但还是有点咋舌:这红木部落现在外头名气得多大啊? …… 典和木光知道的东西,神坛部落的首领自然不会不知道。 他看得自然比手下的人要远,思虑很久之后,把陆迩专门请了过来,询问了一下耳币的事情。 陆迩倒是很坦然:“铜币确实是我们红木部落创造的,目的是想给不同部落交易提供一个可靠的衡量标杆。” 首领皱皱眉:“这样一来,岂不是任何食物的价位全都由红木部落说了算?” “不会,我们只是制定了一个初步的价格标杆,具体的价位会在流通过程中逐渐完善。”陆迩没有专门研究过经济学,但一些浅显的常识有所了解,“大家也不是傻子,哪怕我们制定一个果子比一块肉更贵,难道兽人们就会听吗?” 市场自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而现在兽人部落之间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经济体系脆弱的同时又极为坚固。 因为货币本身就是用同等价值的铜矿炼制而成,而铜器在未来很漫长的历史范围内都将充当一个文明中重要的部分,相对而言铜币的贬值也就没有那么容易。 至于纸币之类的东西,陆迩不打算搞——他并非经济学家,现在提出的这些东西都是一点点创造、试探着过河,保证哪怕出现什么坏的影响也能在掌控范围内。 将来的经济发展,还是交给以后的兽人们自己决定吧。 首领虽然不清楚陆迩心里的想法,但铜币相关的问题理解了一些。他轻轻敲了敲桌子,沉思了片刻,问了一句:“这个耳币的制造方法……能够换给我们神坛部落吗?我们会提供足够的报酬。” 他敏锐地察觉到能够制造货币对于神坛部落的重大意义。 只是现在制造铜币的技术完全掌握在红木部落的手里,他不确定陆迩是不是愿意交出来。 ——如果是敌对部落、或者是什么小部落,他反而没那么担忧。 陆迩听首领谈到铜币的时候心里就有了预期,知道首领的意思,刚才交谈的过程中已经思考过把铸币、冶炼的技术传授给神坛部落的优点和缺点。 缺点自然是从此红木部落的铸币垄断将会终结,红木部落从统一度量衡中获得收益也会大大缩减; 优点倒也不是没有。现在货币刚刚开始推行,兽人们大都只欣喜货币带来的便利,还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巨大收益。货币彻底流通之后,如果唯一掌握货币铸造的红木部落没有足够强大,被其他部落盯上的结果可想而知。 如果有神坛部落在前面顶着,红木部落慢慢地发展,可能会更加平稳安全…… 陆迩思忖了片刻,点点头:“可以,但是我有一个额外要求。” 首领眼前一亮:“什么要求?” “铸币的技术暂且不说,冶炼的技术要严格封存,不能随便传授给其他部落。”陆迩强调了一下,“尤其是冶炼武器。” 铸币的基础是冶炼青铜,金属器具在这个时代最大的用途显然不是货币,而是工具和……武器。 陆迩对红木部落有信心,这段时间了解下来,对神坛部落也有了初步的信任。 其他的部落他还是信不过。 首领没想到陆迩会同意得这么迅速,愣了一下,想起了那枚铜币冰凉坚硬的材质,慎重地点点头:“好。” 金属器具对农业、建筑业等方面影响都很大。将来铜和铁势必要推广到全部部落。 神坛部落的人口、训练有素的兽人战士们在寻找铜矿上发挥了巨大优势。 仅仅不到十天,神坛部落就找到了两处铜矿,并带回了一部分让陆迩确认的矿石样本。 与此同时,部落里的炼铜窑炉也迅速搭建起来。 不多时,由神坛部落制造的第一批铜币就新鲜出炉了。 陆迩和首领验收铜币的时候,典在一旁还有些困惑:“如果能这样轻松制造交换食物的耳币,我们岂不是根本在白捡?” 陆迩看了他一眼,转头看向首领:“其实这些铜最大的用途不是铸币。” 铸造铜币的时候陆迩吩咐过兽人们同时冶炼几个工具。他拿起一把锄头,把提前准备好的木棍撞上去,挥起锄头狠狠锄了一下地,让兽人们看到金属器具的效率。 这还是没有磨制锋刃的粗胚。 至于另外铸造的小刀、剪刀,陆迩也挨个试用了一下,然后给那些兽人们涨涨见识。 兽人们试过金属工具,再也不想用又笨重又驽钝的石器了。 典握着一杆铜枪爱不释手,吃惊地问:“红木部落平时就用这些东西?” 陆迩笑而不语。 虽然他离开红木部落的时候,铜器的普及还不太高,但现在过去大半年,尤其经历了一次货币交易流通,现在红木部落里的金属工具普及率已经很高了。 神坛部落人数多,相应的需要的铜矿也就多,要提高普及率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 …… 冶炼青铜的时候后面就不用陆迩操心了,他回到帐篷时差点撞上着急出门的角。 “怎么了,这么急?” 角看到陆迩,举了举怀里的小宝宝:“小安变回人型了。” 老大变成小狮子没过几个月就因为想玩面团变回了人型,让陆迩一下子失去了可以随意揉捏的小狮子;好在没过多久,小陆安就变成了小白鹿,让陆迩又有了可以随时抱在怀里的毛茸茸。 现在小陆安也变成了人型…… 陆迩接过那个安详地啃手指的胖娃娃,轻轻叹口气,亲了他胖嘟嘟的小脸一口:“小安,你怎么不让姆父多摸一阵子呢?” 小家伙脸蛋又软又白嫩,好像果冻一样q弹,让陆迩亲了一口忍不住想再亲一口。 角原本还因为陆迩从此以后不会每天都抱着小白鹿而暗搓搓高兴,看陆迩现在这么起劲地亲着小家伙,又有点不爽了:“陆迩,不能太宠着他,小安是个兽人。” 陆迩转头看着他笑了一下:“小安还小呢。” “不小了,已经一岁了。” 陆迩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现在这个时节,好像已经过了去年小安他们出生的时节。 因为换了地方,再加上历法只能在心里记,陆迩常常会忘记具体的月份和日子。 再加上到了神坛部落之后他要忙的事情太多,完全忘了几个幼崽出生的具体时候。 这么一来,岂不是错过了三个幼崽的周岁生日? 陆迩顿时有些歉疚,又亲了小安几口,转头对角道:“我们要不要给孩子们庆祝一下迟来的生日?” 角愣了一下:“生日是什么?” 兽人之间从来没有过这个概念。 “生日就是一个人出生的日子。在之后的每一年里,出生那天家人聚在一起庆祝年龄又增长了一岁,祝福寿星能够在未来的一年更加健康、幸福、成长。”陆迩摸了摸小安的小脑袋,含笑道。 角听着心里微微有些翻腾,看了眼小安懵懂的眼神,再看看陆迩脸上的温柔,眼眸中也带上了一丝柔和:“好,我们来给他们庆祝一下。” 陆迩从角的声音中听到一丝细不可查的羡慕,微微一愣,随后脸色恢复了刚才的样子。 ——说起来,角应该也没有体验过过生日的感觉? 第98章 (98) 以前角给陆迩策划过几次或淳朴或浪漫的仪式,陆迩却没有回报过什么。 陆迩想趁这次给孩子们补生日的机会,给角也补一个生日会。 为此他专门去找了角的姆父长河,询问角出生的时节。 长河想了想:“应该是暖季后期出生的。” 他和角的父亲在前一年的暖季尾声结成伴侣,后面一整个寒季都窝在帐篷里亲热,之后角就在下一年的暖季后期出生了。 “具体是什么日子您还记得吗?” “这我就不记得了。只记得出生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长河想了想,建议道,“你可以去问问祭祀,当初角送到图腾那里去的时候,祭祀应该记得。” 陆迩想想也是,神坛部落的历法一直掌握在老祭祀手里,转头去找了老祭祀。 老祭祀在神坛部落的生活十分单调,不是在自己的家里祈祷,就是去他的药田里干活。 据战说,现在老祭祀生活看起来还好了不少——以前没有砖房的时候,老祭祀每天都要去已经残破的祭坛去祈祷,然后就是在外面收集给部落里战士们治愈伤痛的药草,或者一个人坐在外头自言自语。 现在神坛部落已经全部换成了砖瓦房,给老祭祀的砖瓦房里还专门搞了一个小院子,留了一些肥沃的土地,方便老祭祀在院子里种些蔬菜。 有些日常的农活充实生活,老祭祀也不像以前那么阴沉了。 听了陆迩的来意,老祭祀摸了摸下巴,回忆了一下:“以前在图腾身上有刻年历表,可惜图腾毁灭之后就找不到了……不过我记得角应该是九月左右出生的。具体日期就不记得了。” 陆迩眼前一亮:“九月?” 那可真是太好了,现在就是九月! 结合长河的说法,角出生的日期应该是九月十五左右? 得到了大概日期的陆迩十分满意,答谢老祭祀之后就回了家。 他要开始准备给角的礼物了。 …… 过了几天,到了九月中旬,天气还有些热,但已经开始凉快下来。 陆迩把三个小崽子抱到专门定制的宝宝椅上,给他们一人准备一个小蛋糕。 糖是从神坛部落附近生长得十分繁盛的水果中熬出来的。 神坛部落这里本来没有麦子,陆迩专门用灵水培育了一部分小麦,磨成了面粉,再去其他人家那里换了几个蛋。 角来到神坛部落之后,和陆迩商量之后,决定把养鸡、养牛和养羊的心得也教给了神坛部落。 不过神坛部落这里的动物和红木部落那边区别很大,没有猪和羊,倒是养了一些禽类。神坛部落专门派出几个鸟形态的兽人,在雏鸟孵化时第一眼看到兽人的鸟形,后面放他们出去时也很容易再叫回来。 有面,有蛋,有糖,陆迩尝试着用蒸馒头的经验烘制出了小蛋糕。 结果差强人意……仅仅只能算是有甜香味的烤馒头。 好在三个幼崽不懂,只要甜食就完全能满足他们的喜好,一人捧着一个吃得特别开心。 现在蜡树的培育情况距离能够做出蜡烛还远得很,陆迩也就没有费心给他们做蜡烛,而是做了三件棉布小衣服。 带着小兜帽的宝宝睡衣,给老大的是狮子外形、给老二的是白猫外形、给老三的小鹿外形…… 陆迩做衣服的手艺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已经十分娴熟,给三个小崽子做的宝宝睡衣宽松又舒适,排排坐在一起特别可爱。 角看着三个可爱的幼崽和自己更加可爱的伴侣,心都要软化了。 陆迩把他的礼物给三个小家伙套上,看着角笑了一下:“你准备的礼物呢?” 角微微昂了下下巴:“我准备的肯定能让宝宝们满意。” 他转头拎了一个方方的新木盒子,里头不知道装了什么,放在桌子上时整张木桌都震动了一下。 三个幼崽被吸引了注意,停下了啃蛋糕的动作,一齐看了过来。 陆迩有些吃惊:“你准备了什么,这么沉?” 角掀开盖子,脸上有些得意:“都是很实用的东西。” “哐”、“哐”、“哐”三声响,泛着青色的三件铜器砸在桌子上,把木桌子砸出几道白色的印迹。 陆迩盯着桌子上那三个熟悉的外形,咳嗽了一声:“这是你准备的礼物?” “当然!” 角先把锄头放在小陆酒的前面,认真地道,“这是给小酒的。” 然后是镰刀,“这是给雪猫的。” 最后是斧头,“这是给小安的。” 锄头、镰刀、斧头…… 陆迩心情复杂地看着老农夫角给三个刚刚一岁出头的孩子们送的礼物,想了半天,才酝酿出一句夸奖:“确实……挺实用。” 角没听出陆迩语气中的深层含义,还在为了自己充满了父爱的礼物得意不已,看似自满、实则期盼地看着三个幼崽。 三个小家伙好奇地看看父亲丢在他们面前的沉重“凶器”,伸出白嫩的小手摸了摸,很快就对这冷冰冰又不能吃的大块头失去了兴趣,转头继续啃起了小蛋糕。 老农夫父亲角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 陆迩忍着笑安慰他:“现在他们还小,哪里用得到这些?先收起来,以后再给他们吧。” 他上前拎起锄头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块青铜锄头明显不是刚从炼铜炉里刚取出来的样子。 因为现在他们冶炼金属的技术还很落后,实际上做出来的工具和农具都十分粗糙。 而角拿出来的这几个,表面上粗糙的凸起不平都已经被细心地磨去,握在手里光滑舒适;锄头和镰刀的锋刃处还细心地卡了一块木片,防止小家伙们不小心划伤自己。 尽管这几个礼物确实很“硬核”,但角也确确实实是用心在准备。 陆迩嘴角的笑意不知不觉扩大了一些,把三个大家伙收回角的木盒子,又上前抱了抱兀自生闷气的角,柔声安慰:“放心吧,他们懂事之后就知道你的好心了。” 对角来说,没有什么闷气是陆迩一个抱抱解决不了的。 他转过身回抱了一下陆迩,又在陆迩脖子上亲了一口,这才有些满足:“还是陆迩对我最好。” 陆迩松开他,轻轻摸了摸脖子,抬起头微笑道:“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角微微一愣:“我?” “对。我和你姆父、还是有祭祀都打听过,你的出生日期应该差不多是九月中旬。”陆迩含笑握着角的手,“所以我也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 他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件更大的睡衣,缝成了大狮子的样子,帽子边缘还缀着不少狮子鬃毛,“看看怎么样?” 角晕晕乎乎地穿在身上,站起来挺了挺胸,把帽子戴上又摘下来,脸上的喜悦和幸福逐渐蔓延,忽然转身跑出帐篷,过了一会端了一盆水进来。 把水盆放在地上,角把水当作镜子,仔细照了照,再抬起头的时候眼眸中溢满了感动:“陆迩,我好高兴。” 看到角这么高兴,陆迩心里也被满足和喜悦填满,微笑道:“你喜欢就好。” 角兴奋了一会儿,忽然注意到陆迩身上穿的还是以前的旧衣服,微微皱了皱眉:“陆迩,你没给自己做吗?” 不知道为何,角感觉自己问出这个问题后,陆迩脸色似乎微微红了一些。 随后他听到陆迩看似平常的声音:“嗯,棉布不够了,以后再做。” 角愣了愣,抿了抿嘴,没有再问,转而问起了另一个问题:“陆迩,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我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 角点点头,认真地记在了心里。 “好了,我们先吃饭吧,还有好多食物呢。” …… 吃过晚饭洗漱完,把三个幼崽哄睡。 角还有些纠结要不要把陆迩给他做的睡衣脱下来。 虽然陆迩告诉他,睡衣就是在睡觉和家居的时候穿的……可他睡觉的时候要抱着陆迩的,被衣服隔开怎么行?而且这么好看的新衣服,睡皱了怎么办? ——他还想今晚趁着庆祝生日,跟陆迩再亲热几次呢! 这么想着,角忽然注意到刚才陆迩就把自己关在床帘里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陆迩?”他疑惑地靠近。 帘子里面,陆迩听到角靠近,声音愈发紧张,轻轻捏了捏自己热度上升的脸,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给角准备的生日礼物可不止是睡衣。 陆迩坐在柔软的床上,等着角亲自“揭开礼物盒子”,心里砰砰直跳。 角掀开帘子,就看到他的伴侣身上穿戴着用很少的布片缝制成的狮子装扮坐在床上,露在外面的肌肤因为羞涩而泛着可爱的粉红,脚趾微微蜷缩,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角整个人都呆住了,眼底酝酿起浓郁的深色。 陆迩张了张嘴,话还没出口脸色已经红了,甚至开始后悔,自己是不是被现代社会网上那些不纯洁的情侣情趣搞昏头了? 竟然做出这种羞耻的事情来! 陆迩心里的退缩之意越来越浓,忍不住缩了缩腿,想把帘子再放下来,赶紧换回正常的衣服。 角却猛然抱了过来。 第99章 (99) 不久之后,红木部落第三批访问神坛部落的兽人队伍来了。 这次带队的是当初被丢在红木部落的雪豹具。 当初为了留一个人在红木部落给部落里的兽人们做训练,倒霉的具成为了被留下的那个。 后来神坛部落陆续派了不少兽人去红木部落,一方面履行对红木部落的承诺,派强大的战士帮忙守护红木部落;另一方面也是去和红木部落互相交流彼此的技术。 在神坛部落的精锐兽人护持下,红木部落迅速发展壮大,周围的大小部落有看不过眼的、眼红嫉妒的,都被一一化解,奠定了威名。 同时红木部落也帮助周围的小部落开启农业种植之路,让越来越多的部落不再承受狩猎带来的巨大风险,迅速满足了温饱条件。 考虑到外出到红木部落的兽人们背井离乡,所以神坛部落最初决定的是让他们轮替。 只是没想到第一轮交替结束时,大部分兽人都不想回来了! 虽然神坛部落的富足程度比现在的红木部落仍然要强很多倍,但红木部落这里的饮食、气氛、风貌都深深吸引着神坛部落的兽人们。 还有红木部落的亚兽们,也都有着难以言喻的独特气质,让神坛部落的兽人们深深沉迷。 只是一直不轮替也不行,尤其是他们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口头传达交流。 为了抢占留在红木部落的名额,老实人具又被踢了回来。 具只能委屈巴巴地告别自己刚在暧昧期的亚兽,带着队伍回到了神坛部落。 那个亚兽有自己的田地和亲人,暂时不愿意跟着具离开红木部落。因此具只能暂且跟他告别,并下决心一定要尽快回来。 跟着具一起来到神坛部落的除了轮值结束的神坛部落战士,还有一些紫麻部落的兽人,为的是和神坛部落商讨讨伐异族的事情。 陆迩还在队伍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茫?”陆迩惊讶地看着那个已经几乎比自己还要高的年轻兽人,脸上一半欣喜一半担忧,“你怎么来了?” 腾不是打算培养茫做首领么,怎么舍得把茫放出来? 尽管茫现在已经成年,个头比陆迩还要高,但在哥哥面前还是那个腼腆的弟弟。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父亲听隼说过神坛部落里的战士和部落结构之后,想我能来学习一下,看有没有能够化用到我们部落里的地方。” 神坛部落的人数比红木部落不知道多了多少,又是类似于军队训练的管理模式,红木部落快速发展,确实可以好好学习借鉴一下。 “不错啊。”陆迩夸了一句。 腾现在的思想进步也不少,居然已经能够想到“留学”这种方式来提升自家积淀。 “嗯,部落人数现在多了好多倍,父亲管起来碰到不少问题。”茫回忆着自己参与帮忙的那些事情,叹了口气,“所以父亲让我来神坛部落学习——要学习部落的管理,干脆就学人口最多的部落。” 陆迩在组织管理上的经验也不多,何况兽人们之间的风格也只有兽人之间最清楚。 他对腾和茫这种主动求学的态度十分赞赏:“挺好的,这边确实有很多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 神坛部落这么多的人口,却仍然十分团结,部落里的风气也不错,自然有一套管理经验。 之前神坛部落的施工队专门修建了一所“大使馆”,这次从红木部落和紫麻部落过来的兽人们都可以直接住过去。 但老祭祀悄悄找到了首领,建议首领把茫分配到战的家里面去。 首领很疑惑:“为什么?” “战这小子对茫有意思。”老祭祀把自己在红木部落看到的细节告诉首领,包括战和茫经常晚上一起睡、战冬天给睡着的茫挠痒…… “还记得不,战第一次从红木部落回来,手里拿着红色的毛在织东西——那就是茫的毛。” 那时候战天天都在琢磨用手里那点毛毛编什么东西,其他人要他也不给。 到了红木部落,老祭司才知道用毛毛编织衣服是兽人们追求亚兽的手段。 首领有些惊讶,仔细想想又觉得很合理——战这么大了一直没有追求过亚兽,还特意跟自己说过他不会有幼崽……说不定是早就察觉到自己喜欢兽人了。 长河在一旁听着也很疑惑:“只是咱们神坛部落的兽人个顶个的优秀,这小子怎么偏偏去喜欢红木部落的?” 老祭祀撇撇嘴:“咱们部落的兽人都人高马大、硬邦邦的;我当初去红木部落刚见到茫的时候,茫还没完全成年,看起来又乖又可爱呢。” 当然,老祭司没见过茫直接用熊爪拍断大树的画面…… 首领想想自己的两个崽子都迷恋上了红木部落的人,无奈地叹口气:“这也是神的指示吗?” 长河捏了他一把:“你打算怎么办?” “不怎么办。”首领摇摇头,“茫是到咱们部落来学习的,不能怠慢,战想追求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长河就知道他是这个说辞,没好气地道:“那我用私人名义去给战助助攻。” 首领有些无奈、又有些宠溺:“我还得去和紫麻部落的人商量剿灭异族的事,你别添乱。” “放心。” 作为神坛部落里顶尖的兽人,战拥有自己的房子,一回来就看到茫在自己的屋子里,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包袱。 “茫?你怎么在这?”战有些惊讶,“没给你分配房子吗?” 茫也有些疑惑:“分配了,但是有个叫长河的亚兽说你希望我住到你这里来,我就过来了。你让我住过来干什么?” 战:“……” …… 神坛部落和紫麻部落洽谈麻布的问题时,也把陆迩请了过去。 紫麻部落以前很排外,但跟红木部落打开交易渠道之后,对外界兽人接受度高了不少。尤其是神坛部落这种侍奉神和图腾的部落。 驱逐异族、解决神罚是所有兽人部落都愿意出力的事情,紫麻部落自然也不例外。 他们纠结的点主要是要把紫麻贡献出去给其他部落的兽人——红木部落因为紫瞳的缘故好歹还算沾亲带故,其他部落算怎么回事? 首领知道让一个部落把自己看护多年的宝贝拿出来分享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此没有急躁,耐心地跟他们分析紫麻布、还有紫麻部落的兽人们在剿灭异族中能够发挥的巨大作用。 陆迩私下也和谈判的主事人沟通了一下:“紫麻部落最重要的是紫麻,还是你们自己的族人?种植业铺展开之后,紫麻这种植物怎么能保证永远不被人拿到种子?趁现在把紫麻部落的地位奠定下来,稳定名声,才是保护紫麻的最佳方式。” 那个主事人对陆迩的态度很尊敬,显然从红木部落那里听到了不少陆迩的事迹。 他叹了口气:“你说的没错,这次其实应该是我们紫麻部落的一个机会,如果这次把握好、之后的十几年里把紫麻部落的地位和名声打出去,我们也有希望成为神坛部落这个级别的庞然大物。” 陆迩有些诧异:“那你们还在纠结什么?” “兽人的黄金时期没有那么长久,我们首领过不了几年也要退了。”那个兽人愁眉苦脸,“而我们的少族长那个脑子……你觉得能担得起壮大部落的责任吗?” 陆迩:“……” 刚刚过来正好听到这句话的敖:“……” 跟在敖身旁的紫瞳:“噗嗤!” 敖回过神来,暴跳如雷:“我脑袋哪里不好了!” 陆迩忍住笑,赶紧道:“敖还年轻,可以慢慢历练。” 那个兽人一点都不怕敖,瞅了瞅敖,又看看旁边拉着敖、脸上还带着笑的紫瞳,又叹了口气:“唉!” 一声叹息,无奈心酸尽在不言中。 敖差点想扑上去跟他打架。 不过最后紫麻部落还是同意了。 一方面是因为陆迩带来的农业席卷整个兽人世界、整个世界都会发生巨大变革,以前单纯仰仗武力就能高枕无忧的时代即将过去,崭新的未来谁也摸不准将会如何;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异族威胁到的不是单个兽人、而是整个世界,作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兽人,在消灭敌人上责无旁贷。 至于他们担忧的继承人问题…… 那兽人看着和敖已经不知不觉十分融洽的紫瞳,眼中闪过一丝满意。 ——虽然敖又涵又冲动,但紫瞳却聪明、冷静,还有干劲,很适合做首领。 除了紫瞳本人的优秀,紫瞳背后还站着陆迩、以及陆迩代表的红木部落甚至是神坛部落。 尽管之前从未有过亚兽承担首领的事情,但他们紫麻部落跟其他的部落自然大不一样!所有紫色眼眸的兽人和亚兽都是他们独一无二的族人! 当然,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准备好剿灭异族的战术。 神坛部落追杀了异族十几年,在这方面经验十分丰富。紫麻部落的兽人带来了种子,在陆迩灵水的帮助下,一排排紫麻很快种植起来,一卷卷麻布很快纺织了出来。 经过验证,晒干的紫麻本身对异族的伤害就很高。 于是由装备了紫麻和麻布的武器和防具的神坛部落战士为主体、紫麻部落的兽人做杀手锏的队伍组建起来,并迅速出征。 后续其他有余力的部落也将从紫麻部落那里获得强化过的对异族武器。 整个兽人世界一边用种植的办法同化着神罚废土,一边也开始了剿灭异族的行动。 第100章 (100) 时间飞速流过,转眼间已经到了年末。 神坛部落这里的气候比红木部落那边更热,陆迩推测应该接近这个星球的赤道,本以为不会有冬季。 没想到到了季节,和红木部落一样的大雪落下,掩盖了整个部落的土地。 神坛部落对此早有准备,提前准备了各种保暖设备。尤其是陆迩带来的火炕,初次体验的兽人们赖在炕上几乎不想下床。 最初搭建房屋的时候,陆迩还以为他们保留火炕仅仅是因为囫囵吞枣一样复制红木部落的结构,没想到哪怕在热带地区,也有不逊色温带气候的冬季。 棉布中间夹杂着棉絮,缝制出来的棉衣棉裤套在身上,丝毫不惧寒风。 陆迩抱着小白鹿站在门口望着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感叹了一句:“这个星球还真是神奇。” 明明其他季节的气候炎热到几乎和地球的赤道相比,可冬季却和其他地方一样寒冷,一样会降下绵延几天的大雪。 这完全不符合陆迩的地理认知。他回忆着自己还能记得的那些地理知识,发现无论如何都没法解释。 角从后面过来,肩膀上扒着一只黄毛小狮子,怀里抱着亚兽幼崽:“怎么了?” 前段时间,小陆酒和小陆安一觉起来忽然又都变成了兽型。 这可把陆迩高兴坏了——世界上没有比抱着一只小毛绒绒更高兴的事情了;如果有,那就抱两只。 一只小狮子一只小白鹿,随便抱随便撸。 大狮子嫉妒得绿眼睛都快变红眼睛了。 陆迩转过身,顺手把角肩膀上的小狮子抱到怀里,笑着道:“按照常理,星球公转时恒星的光直射在赤道附近应该不会随着季节变动有太大变化才对。” 角听得晕晕乎乎:“什么……直射?赤道?” “没事,我就随口感叹一句。”陆迩揉着怀里的毛茸茸,坐在门槛上,仰头看着天上的雪花。 怀里的小狮子嗅了嗅旁边弟弟的长耳朵,十分感兴趣地一口咬了上去。 小狮子咬耳朵的力度不太重,小白鹿动了动脑袋,没有把耳朵扯出来,本来打算不管来着,但小狮子的口水很快顺着小白鹿的耳朵流了下来。 这就不能忍了。 小白鹿伸出蹄子蹬着哥哥,试图解救自己的耳朵。 两个小崽子在陆迩怀里闹了起来。 陆迩看着他们闹来闹去,也不阻止——之前两个小家伙一起变回兽型之后,陆迩和角就发现,只要把他们俩放在一起,他们总会天然地互相打闹。 也许是兽人之间天然的竞争心,也许是兄弟俩单纯的玩乐。 但不管怎么说,小陆安总算比以前活泼了一些,让一直隐隐担心小家伙会不会身体不舒服的陆迩多少松了口气。 现在陆迩放任两个小家伙自己玩,接过角递过来的米饼。 这是陆迩模仿现代社会的仙贝做出来的烘制小点心。虽然陆迩在厨艺上并不太擅长,但耐下心来自己尝试,反复失败之后竟然也能做出味道还不错的小点心。 下雪时是难得的休憩时间,他们刚好可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 角递了一块米饼给陆迩后,自己也拿了一块,放在嘴里“咔嚓咔嚓”嚼了起来。 怀里的陆雪猫看着父亲吃独食,焦急地“啊啊”伸手。 角捏着米饼在小家伙面前晃了一圈:“叫声父亲就给你吃。” 陆雪猫蹬着脚,努力想站起来够那块香喷喷的点心。 角等到陆雪猫快要够到的时候,忽然把手抬高,然后直接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面露得意:“不叫不给吃!” 近在咫尺的美食突然飞走,小家伙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过了半晌才瘪了瘪嘴,泪水迅速酝酿,眼看就要哭出来。 陆迩无奈地把自己的米饼掰了一小块给陆雪猫,有些嗔怪地看了角一眼:“你就故意惹他哭。” 角尴尬地摸了摸脑袋,小声道:“我不是想他也差不多该说话了嘛……” 另外两个已经变成不会说话的兽型,想听幼崽娇娇软软的“父亲”,只能指望老二。 陆迩把自己怀里的毛茸茸抱到角怀里,然后把陆雪猫抱到自己怀里,戳了戳小亚兽胖乎乎的脸蛋:“小雪,快叫声父亲给你爹听,免得他心急。” 角凑过来,强调了一句:“还要叫姆父!” 雪猫瞥了他一眼,眼眶里还带着点泪水的影子,似乎还记着仇,低头继续啃米饼。 角略微失望地缩回去,重新拿起一块米饼:“看这天气,雪还得下好久。” “神坛部落这边冬天都是怎么过的?” “也就是平常的特训,或者就是出门到处巡逻狩猎。”角回忆了一下小时候的见闻,“倒是今年还更忙一点。” 陆迩知道角指的是剿灭异族的战士,不由得有些好奇:“他们还没回来?” “回来了一半。冬季里轮替出发剿灭异族。”角又递了一块米饼给陆迩,“冬季里出门的兽人不多,更容易抓到异族。” “剿灭多少异族了?” 角回忆了一下,竟然有些不确定:“出去剿灭异族的兽人们识数的不太多……粗略估计,大概有几百了吧。” 陆迩吃了一惊:“这么多?” 这些还只是在普通的兽人大地上的数字……这个世界到底来了多少异族? “嗯,不过效果也挺明显的——还没被我们分出的植物包裹的神罚废土又开始扩大了。” 神罚废土的扩大必然和异族有关系,神罚有所动静,说明异族那边有些心急了。 “住在神罚附近的部落没事吧?” “冬天神罚会蔓延得比较慢,大多数人应该都能提前得到示警;而且我们专门派了人沿着神罚的边缘挨个通知了几乎所有的部落。” 一方面是动员他们在神罚边缘种植,阻拦神罚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也是通知“神使”是敌人的消息。 “战士们有没有损伤?” “伤了几个,有紫麻在,没出什么大事。”角回忆了一下自己接到的消息,忽然严肃了一下,“倒是有人碰到异族濒死之前的反扑,差点被抢走身体。” 陆迩也凝重了些:“哦?” “据说他们看到墨绿色的东西冲进那个战士的身体,虽然即使被其他战士用紫麻切断,但还是有些没拦住。” “那那个兽人……” “那个兽人倒是还好,对紫麻没有不良反应,也不像被抢夺了意识,只是……”角摩挲着下巴,“回来之后他慢慢变得有些胆小,不太敢见人,也不敢出门狩猎。” 陆迩皱了皱眉。 纳塔那个种族有夺舍活人的能力,这一点早有猜测,在敖和紫瞳碰到纳塔的时候也得到了证明,现在终于让他们碰到了一次。 “紫麻部落的人之前带着他回去了。他们打算把那个兽人放到紫麻田地里‘治疗’试试看。之后我们的战士击杀异族都用的远程攻击,虽然有时候可能会让敌人走脱,但总不至于太危险。” 倘若只是战死还罢了,真的成为敌人与过去的伙伴对立,想想就让他们不寒而栗。 “纳塔有什么说法?” “这是我刚要说的……纳塔死了。” 陆迩一愣:“死了?怎么死的?” 角脸上微微有些怪异:“被刚才说的那个兽人杀死的。” 他们之前带着那个兽人去找纳塔,想威胁纳塔交出治疗那个兽人的办法,接过那个兽人和纳塔面对面时,忽然猛扑上去,一下子捏断了纳塔的脖子。 随后纳塔的尸体里涌出了墨绿色的物质,被反应过来的其他兽人直接用紫麻消灭了。 当时情况紧急,为了保护同伴他们也顾不得太多,没留住手。 陆迩沉默了一下,叹了口气:“也好……纳塔身上的价值我们也拷问得差不多了。” 经过多次“钓鱼”和拷问,纳塔现在整个人都对神坛部落的兽人充满了畏惧,再拷问也没拷问出什么来,只是好歹是个俘虏没舍得杀,就这么养着了。 现在少了纳塔,倒也轻松——起码不用随时担心看守纳塔的人被这种诡异的异族夺舍。 角看陆迩面色比较沉重,想了想换了个话题:“祭祀问你是不是很久没去祭坛了。” 陆迩闻言,思绪从纳塔身上拔出来,有些尴尬:“因为我好久没听到神的声音了,感觉去祭坛有些浪费时间。” 他只在祭坛那里听到那个声音告诉他”紫色武器“,再之后去倾听就只有毫无意义的杂音,根本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消息。 坚持了几个月,陆迩觉得去祭坛的时间太过浪费,便从每天一次削减到三天一次、七天一次,后来只剩下一个月一次了。 想想到底是当初答应了首领和祭祀要好好听,陆迩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便站起身:“我现在就去。” 正好下雪闲着也是闲着。 角赶紧抱着幼崽们站起来:“我陪你去。” 这次去祭坛,陆迩本来也没抱多少希望,以为还会和以前一样一无所获; 结果他站在祭坛上时,耳边忽然响起了清晰的话语。 第101章 (101) 祭坛上原本也是一片皑皑白雪。 纯白覆盖了那些残破的雕像和崩塌的祭坛,将曾经的辉煌与后来的凄凉尽数掩埋。 因为陆迩重新开始了“祈祷”,兽人们把祭坛中间的积雪清扫了一下。 陆迩站在这片纯白之间,凝神倾听着自己耳畔响起的声音。 那声音飘渺而遥远,像老人又像小孩,带着一点点欣喜,还有很浓重的杂音,仿佛老旧的收音机在努力接收着远方的信号。 陆迩皱着眉听了好一会儿,那个声音才渐渐消失。 角看到陆迩的神色就知道陆迩一定有所收获,因此刚才没有出言干扰,等看陆迩转过身,才试探着问:“怎么样,听到什么了?” 陆迩有些疑惑地摸了摸下巴:“只听清了两个字——‘来’、‘角’。” 角愣了一下:“我?神叫我?” “不确定这个声音是不是神,但确实有可能在叫你。”陆迩的眉头还是紧紧拧着,有些迷惑又有些担忧,“你要小心。” 这未必是好事。 角点了点头。 “过几天我再来听听看。”陆迩抬起头,看到角碧绿眼眸中浓浓的担忧,有些疑惑,“你担心什么,该是我担心才对。” 角沉默了一下,伸手轻轻摩挲了一下陆迩有些冰凉的脸庞,抿了抿嘴:“我担心你太担心我。” 陆迩愣了一下,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才心底盘旋的担忧转眼消散:“只要你好好的,我就不担心。” 看陆迩笑了,角稍稍放下心,也露出了笑容:“走吧,崽子们还在战那里呢。” 小孩子不耐寒,他们出来时就把三个幼崽顺便放到了战和茫的家里。现在不知道把他们家里作成啥样了呢。 …… 之后的几天,陆迩都来到了祭坛认真倾听那个声音,直到后来那个声音又恢复了没有意义的杂音。 思虑再三,陆迩请来了祭祀和首领,把自己最近听到的声音告诉了他们。 “来、角、死、里、两个、救。” 陆迩把自己听到的声音认真重复了一遍,还把字写在了纸上。 “大家有什么看法?” 所有人眉头紧锁,首先盯着那个“角”字。 首领目光转到角身上,仍旧皱着眉,轻轻伸出手指点了点桌子:“这个角……说的是角吧?” 老祭祀嘴里颠三倒四地把这几个字念了一遍,提出了自己的初步猜测:“神要角去什么九死一生的地方里救两个人?” “为什么要角去?” “也许和生命之心相关……”老祭祀揉了揉额头,喃喃自语了一会,忽然眼前一亮,“是不是另外两个——” 话说到一半,忽然又吞了回去,只拿着目光在陆迩身上扫了一眼,随后换了半句,“另外两个真正的神使?” 老祭祀把陆迩看作真正的神的使者已经不是秘密。 陆迩和角都读懂了老祭祀的言外之意——当初老祭祀从神那里得知的消息是说像陆迩一样来自异世界的灵魂有三个。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多年了,明显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农业也搞得风风火火、人尽皆知,可至今为止都没有听说过另外两个灵魂的消息。 不论另外两个人的立场站在那里,既然和这个世界不一致,应该至少会有些消息才对。 ——除非运气不好直接死了。 但老祭祀的说法倒是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也许另外两个灵魂没有死,只是被困在了什么地方,需要有人去救。 首领和老祭祀确认着这方面猜测的可能,陆迩和角对视一眼,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微微的不认可。 虽然这个猜测有可能,但陆迩总觉得不太对。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心是三颗,引来的灵魂也是三个,而他过来之后就一直和角绑定在一起,那么极有可能每个人对应的生命之心不同。 假设另外两个人真的出了问题需要人拯救,那也不该找角才对…… 角身上带着珍贵的生命之心,贸然去拯救另外两个,万一不小心送了怎么办? “可是神也没说是去哪里救。”陆迩看着老祭祀和首领,“你们知道另外两颗生命之心在什么地方吗?” 首领摇了摇头:“不清楚。” 老祭祀犹豫了下,道:“我以前听图腾说过,说它所在的位置——也就是神坛部落是三个图腾中最好的,另外两个没有这么好的阳光和土地。” 神坛部落这里位在赤道,土地肥沃、阳光直照,比这里差的地方不知凡几,难以辨别。 “其实我觉得那个死可能不是这个意思。”陆迩忖度了一下,提出自己的见解,“神之前告知我们的内容言简意赅,从来没有加过什么形容词……这个‘死’字,可能代表的是一个具体的东西。” 战也参加了这次会议,疑惑地道:“什么东西能用‘死’来代替?” “死亡、死寂……”陆迩撑着下巴沉思了片刻,忽然眼前一亮,猛然坐直了身体,“神罚!” 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代表毫无生机的“死”,那就只有那唯有一片枯黄的神罚废土了! “去神罚废土里救人?”角揣摩了一下,感觉也很有可能,“如果是普通的地方,确实不必非要我去。” 去神罚废土那简直是到敌人的大本营。 现在所有人中唯有身怀生命之心的角能够自由进出神罚废土。 其他人脸色都有些阴沉。首领头一个提出了反对:“不行,太冒险了。” 他们现在才刚刚开始反向同化神罚废土,废土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形根本无人得知。贸然让角孤军深入,简直是送死行为。 生命之心是整个世界的命脉,现在已经有了稳扎稳打反吞神罚和异族的办法,不能这么冒险。 尽管陆迩想到了神罚废土,但显然也不赞同角去冒险。 “也不一定是神罚吧……说不定就是神突然想说得好听一点。”战看着所有人一起沉默,有点受不了这压抑的气氛,咕哝了一句,“不然‘两个’岂不是也没什么意义?” 真要救人,何必强调几个,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这个倒是提醒了陆迩。 他转头盯着角看了一会儿,忽然眯了眯眼:“也许神的意思不是让角去救两个人……而是让两个人一起去救。” “哪两个?”角的问题刚问出口,忽然就意识到了另外一个人是谁,否定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不行!” 毫无疑问,跟他搭配的另外一个人,肯定指的就是拥有灵水指环的陆迩! 角自己去探索神罚废土自然没什么担忧,但陆迩这么脆弱,怎么能受得了神罚的摧残? 陆迩反倒是松了口气——无论如何,能够陪着角一起,他也多少放心一些。 几个人又互相讨论了一下各种可能,最后都觉得神的意思是让陆迩和角两个人一起去神罚废土里救什么人。 角的脸色愈来愈阴沉,盯着战恨不得当场揍他一顿。 战被盯得冷汗直冒,干笑着强行解释了一下:“绿耳也没法踏足神罚啊……也许你们猜错了。” 陆迩看了角一眼,轻轻叹口气:“神罚废土会吸收生命之力,只要能够补充足够的生命之力,在神罚废土也不会有问题。” 用脚趾头想他也知道,角为了给他补充生命之力,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放血。 首领看着陆迩和角,沉默片刻,轻轻叹口气:“角,绿耳,这件事虽然关系很大,但最终还是要你们两个自己做决定。你们决定好了,告诉我。” 其他人都很识眼色地离开了。 陆迩抬头看着角,角低头看着他。 两个人的脸色都十分严肃。 过了半晌,他们忽然又一起笑了起来。 角把额头抵在陆迩头上,低声道:“我担心你遇到危险。” 陆迩凑上去轻轻亲吻了一下角的双唇,也低声道:“我担心你不顾一切地伤害身体。” 他们都担心彼此,可他们也同时心里都清楚,既然那个声音给他们发出了预警,那么不论是相信那个声音而去救人、还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去打探消息,他们都要去神罚废土一探究竟。 有陆迩在,配合角的生命之力,他们才能迅速培养起食物和武器的植物; 有角在,才能给他们提供生命之力,让他们能够哦长久地行走在神罚废土之上。 他们两个人绑在一起,谁也无法割舍谁。 很奇妙的,当他们都认识到这一点时,那些担忧、焦灼酝酿而成的怒气和烦躁,忽然烟消云散,只剩下相视一笑的默契与信任。 陆迩和角都没有再尝试说服对方放弃,而是理智地开始商议具体的细节。 角握着陆迩的手道:“到时候你要寸步不离我身边。” 陆迩也很认真:“你也不许伤害自己来给我补充生命之力。” 角仰起头思索了一下,忽然眼前一亮:“这个倒是容易。” “哦?” “我身体的任何部位、任何体液都有生命之力的吧?”角凑到陆迩耳边,低声道,“那……” 第102章 (102) 虽然已经决定要去神罚废土中一探究竟,但现在是寒季,没有这么快出发的必要。 这次出发前往神罚废土的危险性比以往任何一次行动都要高,他们也要做出相应的耐心准备。 在神罚废土上需要确保的就是食物、水、住处、药品还有行动力。 食物方面,陆迩把迄今为止所有的种子都带在了身上。有灵水和角的生命之力,他随时可以培育出可以吃的植物。稻麦加工难度比较大,因为神罚废土里必然没有什么方便的炊具,所以陆迩把即食类的植物的种子放在他的种子袋的最外层。 在神罚废土边缘时,陆迩眺望过那边的天空。神罚废土内仍然能看到太阳,灵水指环可以直接充当他们的水资源。 住的方面,尽管角很想给陆迩准备一个合适的小帐篷,但他们这次是去救人的,不是去享受的,太多行李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累赘,因此被陆迩一票否决。 很久之前,他们还在红木部落的时候,陆迩和角一起出门换盐,也没有携带帐篷。那时候陆迩就睡在大狮子毛茸茸的肚皮下面,十分舒适。 所以这次也一样。 药品和食物一样,老祭祀这一年把药草的知识对陆迩倾囊相授,药草的种子也都给了陆迩一份。和食物一样,这些药草也都可以用灵水培育出来。 考虑到很有可能遭遇敌人,陆迩和角商量之后决定不带任何辎重,也不用任何车辆,行动全都依靠大狮子的足力奔跑。 三个幼崽肯定不能带到神罚废土中去。 好在战和茫现在都在神坛部落,之前很多次都让他们帮忙带过,这次让他们再帮忙照看也很方便。 战和茫住在一起,自然不会拒绝这种事。 战有点哀怨地抱了一下小狮子:“哥,我现在应该趁你不在的时候努力争当首领的,不应该帮你看幼崽啊!” 角用力拍了一下战的肩膀,把他拍得一个趔趄:“你看看人家茫,都是弟弟,你怎么这么多事儿?” 战往茫那边看了一眼,咕哝了一句:“茫比较可爱,跟我不一样。” “什么?” “没啥。” 茫现在的眼睛已经基本能看清了,握着陆迩的手,十分不舍:“哥哥,你路上一定要小心。” 陆迩笑着摸摸他的头:“放心吧,有角在呢。” 感受着茫的粗硬短发,陆迩抬起头,感慨了一句,“现在我都快要垫着脚才能摸到你的头了。” 他还记得当初那个双目无神的稚嫩少年站在自己的帐篷门口,头发软软、怯生生地喊着“哥哥”时候的样子。 只不过短短几年,茫的身高突飞猛进,已经有了一米八,头发也脱离当初少年的柔软,变得坚硬昂扬;曾经涣散的双眸如今也变得清明剔透。 茫歪了一下头,忽然蹲下来,仰起头看着陆迩,微微笑了起来:“这样就和以前一样了……哥哥一定要平安回来。” 以前他差不多也就是这个身高。 陆迩看着茫脸上和从前一样的依恋,感受到茫那颗至今未曾变过的赤子之心,笑着又摸了摸茫的脑袋:“嗯,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 虽然对着在意自己的亲人承诺过,陆迩和角还是找到了首领,交代了一下后事安排。 首领听着陆迩列出的种种关于“他和角一起战死在神罚废土”的后续安排,眉头紧锁:“绿耳,角,你们实话告诉我,是不是没什么把握?” 陆迩动作一顿,摇了摇头:“神罚废土里一切都是未知,我们也没法判断,需要到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现在跟您交代这些只是做好最坏的打算——倘若我们真的遭遇不测,后续的一些事情不至于茫无头绪。” 这些事情没法和其他人交代——战、茫、长河他们都不够冷静,只有神坛部落的这位首领,理性又稳重,能够排除感情的干扰。 首领也知道陆迩的意思,微微露出一丝苦笑。 他身为大陆第一部 落的首领,肩膀上的担子比一般的兽人要重太多,很多事情都需要他从一个绝对客观理性的角度去思索。 所以他没有阻止陆迩和角去探索那么危险的神罚废土。 交代完一切,陆迩和角准备告辞的时候,首领忽然叫住了他们:“绿耳,角。” “嗯?” “尽管我是神罚部落的首领,但我也同时是一位父亲。”首领金色的双眸严肃地看着他们两个,流露出一丝伤感和愧疚,随后变得坚定无比,“你们一定要活着回来,别忘了这里还有无数在意你们的人。”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一起笑了起来:“好。” …… 安排好大大小小的事,冬季差不多也过了。 陆迩和角准备出发。 他们打算从神坛部落出发,进到最近的神罚废土中,进入神罚之后沿着正午太阳的方向前进,中间如果碰到零星的异族,再抓起来拷问。 紫瞳红着眼睛给陆迩准备了一身麻布衣服,边缘还细心地缀上了棉布,防止棉布的粗糙边缘磨伤肌肤。 “一定要随时穿着这身衣服!”紫瞳认真地叮嘱,害怕陆迩担心所以憋住了所有的情绪没有哭,“哪怕有神使偷袭也不怕!” 陆迩接过麻衣,微微笑道:“辛苦你了,紫瞳,等我们回来。” “嗯。”紫瞳像当年给陆迩道歉一样,眼巴巴地看着陆迩,想说什么又强行忍住,最后还是忍不住上前抱了一下陆迩,声音哽咽,“绿耳,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是因为他只是个亚兽,他一定要跟着陆迩一起过去。 敖难得没有吃醋地把紫瞳扯开,沉默地看着他们,抿了抿嘴:“我……” “你不能去。”典对这个紫麻部落的少族长的性子十分清楚,赶紧打断了他,“你没法在神罚废土上行走。” “绿耳是怎么在上面行走的?”敖有些不甘心,“我也可以去杀异族!”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角的身体组织可以让兽人短暂地在神罚废土上行走的秘密只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没有被一般人知晓。 紫瞳听到了,松开陆迩,回过头来凶巴巴地道:“你给我老实待着!” 敖气势一弱,但还有些不服气:“我锻炼得很好了……” 他刚来到神坛部落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以为自己打遍天下兽人无敌手,结果发现其实自己的实力完全是个菜虎;低落了没多久,他就加入了神坛部落的锻炼培训中,经过这么久的磨练,已经跟上了神坛部落战士的平均水平。 而因为他是紫麻部落的人,在面对异族简直是一台恐怖的死亡机器。 “那也不行!” 敖不敢说话了。 陆迩看着紫瞳和敖之间的相处关系,无奈地笑了笑,把麻衣放进行军包里。 这个行军包是他参考着现代社会的样式用耐磨的兽皮缝制而成,肩膀和腰部、胸部都有系带,容量也很大,能够存储不少东西。 一些必须的工具和物品就放在了里面。 一切准备好,他们告别了所有的亲人朋友。角变成了纯白的大狮子,陆迩翻身爬到狮子背上,紧紧抱着大狮子的脖子。 狮子额头的长角在清晨的阳光下闪耀着寒芒。它长长咆哮一声,惊起一滩野鸟。 随后,大狮子慢慢加速,出发向着那片枯死的大地一路前行。 …… 目送他们离开,送别两人的神坛部落的人眼中尽是一片担忧。 这是兽人们重新踏足被夺走的土地的第一步,究竟结果如何谁也无法肯定。 紫瞳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咬了咬下唇,忽然开口道:“绿耳他们去神罚废土,我们不能在这里干看着。” 其他人的目光汇聚了过来。 被包括神坛部落的首领和祭祀在内这么多人看着,紫瞳心里微微有些发慌,但还是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想法:“虽然我们没法进入神罚废土,但也可以给绿耳他们提供一点帮助。” 首领看着这个同样来自红木部落的亚兽,眼神有些温和:“你有什么建议?” 如果能给陆迩提供帮助,他们当然不会推辞。 “我们一直都是用环绕的方式把神罚废土重新包裹起来吧?”得到鼓励,紫瞳勇气更大了些,多少有了些底气,“现在都包围起来了吗?” “按照前阵子的报告,大部分神罚废土的边缘都已经包裹完成,少数漏洞还在查找。” “我们以前的打算是一点点把废土变回能够种植的土地对吧?绿耳说的那个词……蚕食!”紫瞳指了指陆迩离去的背影,“既然大部分包围都完成了,能不能先从一个地方向内突进,像锄头嵌入土地一样,在神罚废土里突进一块土地?这样绿耳他们如果需要休息、或者逃避异族,都可以从快速跟我们对接起来。” 他蹲下来,在地上简单画了一个圈,然后手指微微滑了一道。 “深入神罚废土,哪怕依靠同化的方式,可能也有很多危险。”首领先说了这么一句,在紫瞳焦急的眼神中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们兽人什么时候怕过危险呢?” 第103章 (103) 目之所及尽数都是一片枯寂的灰黄。 天空不复自然的湛蓝,隐隐约约蒙上了一层淡黄色的阴影,太阳也模模糊糊看不太清;周围能够感觉到风,只是那些风给人的感觉十分难受,明明不太强烈,吹到皮肤上却能感觉到微微的疼痛。 大地保持着原来的地形没有变,只是水源已经全部干枯,植被也只剩下偶尔一点深褐色的枯木,稍微碰一碰就会变成碎片。 偶尔能够踩到之前来不及逃走的野兽的骨骼。它们身上的血肉早已风化干净,如果经过了漫长岁月的洗礼。 那些骨头也变得十分酥脆,哪怕是最坚固的颅骨,轻轻踩上去也会像干瘪的西瓜一样“哗啦”碎开。 陆迩蹲下来,从地上捡起半只羊角,两只手轻轻用力,就把看似坚固的羊角直接掰断了。 “神罚的破坏力太强大了。”陆迩丢下那些已经空无一物的羊角,踢了踢地上干枯的沙土,感叹了一句,“要不是有你的生命之力,很难想象自然本身如何解决神罚。” 任何生命和生命衍生的物质全都被抽去了内质,就连空气呼吸起来都觉得胸口发疼。 大狮子变成人形,自然而然伸手过来想接过陆迩背上的背包:“我们休息下吧。” 陆迩顺从地解开背包的带子,从包里摸出一块兽皮毯子放在地上,又拿出了两个杯子,脱下右手的手套,接了两杯灵水。 灵水中蕴含着能量,可以补充他们损失的体力。 如果不是因为灵水没法消除饥饿感,他们甚至不需要携带充饥的植物种子。 “我们进来神罚废土已经十天了,感觉已经跑了很长一段路。”陆迩喝了一口灵水,润湿了干裂的嘴唇,把另一只杯子递给角。他手指在地上的沙土轻轻划了几道线,“不但什么都没找到,就连异族也没遇到。” 角对这一点也很疑惑,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完,才赞同道:“我也觉得有些奇怪。” 在他的设想里,神罚废土里说不定到处都是异族巡逻,甚至隔几步就能找到异族聚集的据点——异族把这么多正常的土地变成了神罚废土,总不至于是空着玩儿的吧? 陆迩仰起头看着太阳的方向,摸了摸下巴:“难道我们的方向错了?” 他们一开始决定朝着太阳的方向走,是从神坛部落里关于神罚最早的记录里推论出的。 按照老祭祀的记忆和残留的记录,最早出现的神罚在神坛部落正午太阳的方向。 因此他们也朝着这个方向出发,希望能够有所发现。 那个声音让他们去救的人很有可能就在异族的老家,而异族的老家最有可能在的地方就是神罚最早诞生的地方。 如果他们思考的方向错了,那么南辕北辙很难找到正确的位置。 可是现在他们也没有其他的参照物。 陆迩叹了口气:“再往前走一阵子试试看。” 角奔跑的速度虽然快,但对比整个世界就显得很渺小了。 在这样寂静的大地上奔跑,陆迩有时会有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的错觉。 进入这个只有一片枯黄的世界后,陆迩看不到其他颜色,有时候感觉自己的眼睛都快瞎了,只好尽量多看看角,保证自己的眼睛功能正常。 角可爱死这种感觉了。 他认识陆迩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过这种时候——他的亚兽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时不时就要看看他,有时候还会把脸埋在他的怀里。 周围没有任何兽人或者亚兽或者野兽,没有其他的毛茸茸来分享陆迩的注意力。 这极大地满足了角的占有欲,让他情绪一直都很饱满兴奋。 晚上都比平时热情了很多。 陆迩躺在兽皮毯子上,有些受不了地推开角的胸膛:“明天还要赶路,不要太过分。” 已经三次了,他感觉自己身体都快散架了,身上还残留着那种不受控制的快乐的余韵。 进入神罚废土这些天,陆迩发现自己身体的一个变化——以前和角鏖战之后能够快速恢复精力的体质似乎慢慢消失,放肆一次要好久才能缓过来。 这倒印证了他的猜测:以前他的身体恢复那么快,不是因为亚兽体质特殊,而是因为角留在他体内的“东西”蕴含着浓郁的生命之力。 现在那些生命之力都在应付神罚废土对他身体的伤害,这方面的疲惫恢复起来就慢了。 因此陆迩更不敢让角过分。 万一遭遇敌人,他的身体不能保持完好的状态就会十分危险。 角还有些意犹未尽,但也知道轻重,躺下来抱住陆迩,脑袋在他身上蹭了蹭:“陆迩,我好高兴。” “高兴什么?” “高兴没有人打扰我们。” 因为陆迩身上带了太多的知识,不论是红木部落还是神坛部落,总有大批大批的人来请教陆迩;陆迩生了三个幼崽之后,他们本来就不多的二人世界更被三个孩子占据,平时亲热都要顾及孩子们睡着没有。 虽然陆迩咬着牙不肯发出声音、脸色通红的样子很可爱,但角也想看陆迩完全放松沉迷投入的样子。 他倒不是不爱这几个幼崽,只是他最爱的还是他唯一的伴侣。 陆迩知道角的意思,转过身来摸了摸角的脸:“你这么大的人,还跟孩子们吃醋。” 角抱紧他,嘟囔道:“多大也吃醋。” 陆迩失笑,拍了拍他的胸口:“帮我清洗一下身体。” 角自然十分乐意,起来把他们白天提前灌好的水袋拿过来,帮陆迩认真清理了一下身体,又给自己也简单清洗了一下,才变成毛绒绒的大狮子,趴到了陆迩身边。 陆迩转过身,让自己钻到大狮子的肚皮下面。 神罚废土的夜晚有些寒冷,在大狮子的暖肚皮下面睡觉十分舒服。 …… 又前进了几天,他们发现了一个部落遗址。 神罚侵蚀的时候,有很多部落被迫背井离乡,在神罚的世界里发现部落遗址也在陆迩的预料之中。 这个部落看起来迁徙得十分仓促,大部分东西都丢下没有带走。在神罚的摧残下,兽皮之类的东西已经只剩下一点点残破的碎片,只有一些石器和骨器还残留着本来的样子。 陆迩还在看似帐篷遗迹的地方看到了一些明显不是动物的骸骨。 他站在那几具骸骨面前,面色沉重。 骸骨无言,只用空洞的窟窿静静看着他。 角也注意到这边,走过来看到骸骨微微一怔,随后叹了口气:“应当是被留在部落里的老人。” 部落迁徙得紧,就会有一些行动不便的人被舍弃。 已经几乎失去狩猎能力的老年兽人或者亚兽首当其冲。 这些老人也已经习惯了这种境遇——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经被迫舍弃过别的人,现在只不过是轮到他们自己。 逃也逃不掉,他们干脆就留在了自己家里,静静等着神罚蔓延,一点点吞噬他们所剩无几的生命力。 陆迩如今已经完全融入了兽人世界,自然知道以前这种情形的常见。 只是理解归理解,接受与否又是另一回事。 何况他们本来不该就这么死在这里。 不论是为了向心力还是别的原因,兽人部落都不会无缘无故地舍弃自己的族人,甚至有些部落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舍弃失去获取食物能力的人。 如果不是因为神罚,也许这个部落还能生活在这里,等到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的农业普及计划推行到这里时,给他们焕发新的生机。 毕竟兽人们的体格比地球上的人类强太多,他们概念中的“失去狩猎能力”在陆迩看来,还有大把养活自己的事情可以做,绝对不会给其他人拖后腿。 感叹归感叹,他们还是认真勘察了一下这个部落里的线索。 “从几具兽人们姿势来看,神罚过来的方向应该是那边。”陆迩指了指一个方向。 眼睁睁看着神罚吞噬自己的感觉一定不好受,有些人选择背对而逃、有些人选择直面。这些姿势都证明了神罚前进的方向。 那个方向和正午太阳的方向有稍许的偏差。 角认同陆迩的看法:“我们往那个方向去看看。” 陆迩给几具骸骨简单做了个坟墓,微微鞠躬,转头准备离开。 角提前变成了大狮子,趴下来刚要让陆迩骑上去,忽然猛然起身,目光陡然锋锐,做出了敌视的动作。 陆迩也反应过来,一把握住腰间的弓弩——弓弩上的箭已经换成了晒干的紫麻尖,虽然射击普通的野兽毫无威慑,但对异族绝对是一大利器。 前来神罚废土之前,他们做了很多准备,武器自然也不例外。 从那边的山坡后面转出一个陌生的兽人,大大方方走过来,全然不惧陆迩和角剑拔弩张的姿态,眼眸中一片浓重的墨绿色,语气十分熟稔,像是已经认识他们许久:“该说你们胆子大吗?竟然就这么孤军深入……这是打算给我献上生命之心?” 第104章 (104) 陆迩手里握着紫麻弩箭,身旁还有角,倒不是很害怕,有些在意这个异族说话口气中的熟稔。 他看着那个从未见过的兽人,心里浮现起诸多猜测,冷声问道:“你是谁?” 那个异族寄宿的躯体看起来非常羸弱,四肢瘦小,脸颊颧骨突出,像是很久没有吃饱饭。单说硬实力,相信角能吊打他。 陆迩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他。 异族歪了下头,似乎有些惊异陆迩的问题,随后才咧嘴笑了一下:“都到这里了,还有假装的必要吗?” 他轻轻转了一下脖子,声音带着一点让人难以忍受的嘶哑,“我是纳塔。” “纳塔?” 陆迩和角一起愣了一下。 纳塔不是已经在神坛部落死掉了吗? 难道当时纳塔被那个战士杀死之后有其他的途径逃走了? 陆迩知道这些异族的本体能够寄居在其他躯体上,不奇怪纳塔换了身体,只捏紧了手里的弓弩:“没想到你还没死。” “这种落后的小部落,怎么可能困得住我?”纳塔有些不屑,贪婪的目光在大狮子身上上下打量,“你们是来送生命之心的吗?” 大狮子目光不动,指甲弹出,随时准备扑上去。 陆迩心里闪过几个猜测,面上不动声色:“我们是来调查神罚废土的情况的。” “原来是这样……”纳塔点点头,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 这句话仿佛是攻击的信号,大狮子忽然扑上去,利爪狠狠地撕裂了纳塔的躯体! 锋利的爪子透过纳塔的躯体,鲜红的血液瞬间涌出,洒在地上转眼失去了颜色。 陆迩握着弓弩的手微微愣住。 ——纳塔竟然完全没有抵抗? 大狮子也十分惊讶,但它没有因此放松警惕,将纳塔死死按在爪子下面。 纳塔咳出一口血,身体的生命力在不断流失,脸上的笑容却愈发明显:“来不及了。” 大狮子目光一凝,忽然放开纳塔,朝着某个方面奔跑了几步,又瞬间停下,悻悻地走了回来。 陆迩担忧地问:“怎么了?” 狮子变回兽人,面色有些阴沉:“刚才地下有个家伙,已经跑远了。” 估计是什么擅长钻地的兽人。 当然,毫无疑问是被异族寄生之后的。 没想到纳塔竟然不是一个人来的。 看着纳塔脸上带着笑,似乎已经做好了死在这里的准备,陆迩忽然心里一动,问道:“纳塔,你是怎么从神坛部落逃脱的?” 纳塔没料到陆迩会在这种时候问这个问题,微微一愣,下意识回答:“这种低级星球的原始部落有什么能耐,聚集一些力量打破笼子逃走就好了。” 陆迩和角的脸色一起微微变了一下。 他们本以为纳塔所说的“逃脱”是指从神坛部落死遁,但听起来纳塔指的似乎是再之前的事? ——这个纳塔到底是不是纳塔? 看纳塔一副含笑等死的模样,陆迩想了想,把弓弩收起来,从包里摸出一粒糖果,塞进了纳塔的嘴里:“想死也没那么简单。” 这些糖果是陆迩进入神罚废土之前准备的,在熬制糖浆时把角的血液加入了一些,让这些糖果蕴含了强烈的生命之力。 倘若陆迩紧急受伤,只要含上一枚糖果,就能快速让伤口愈合,免得角为他分心。 糖果对纳塔的身体也很有用。角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捆麻绳,把纳塔牢牢捆好。 这些用紫麻搓成的麻绳对纳塔显然十分有效,让他面露痛苦之色。 陆迩有心试他,问:“知道这是什么吗?” 纳塔被麻绳捆住之后,脸上那游刃有余的表情便已经消失,额头微微冒出冷汗,咬牙道:“不过是……叛徒的一点伎俩罢了……” 这句话蕴含的信息量让陆迩和角微微一愣。 异族中有叛徒? 叛徒和紫麻有关? 陆迩微微眯了眯眼。 虽然紫麻对异族的杀伤力是紫瞳和敖误打误撞发现的,但那个声音已经提前预警过;这次来神罚废土也是那个声音的建议…… ——难道异族中真的有叛徒? 敌人的敌人未必不是敌人,但至少存在一部分相同的利益重合。 角过去拎起纳塔,陆迩则从包里摸出一小截紫麻,在纳塔身上戳了一下。 这截紫麻没有削得多么尖锐,戳在纳塔的身上连皮肤都没有戳破,但纳塔却如遭雷击,痛得大叫了一声。 那是一种灵魂上的伤害。 这是敖和紫瞳在神罚部落擒住的纳塔身上验证出的拷问方式。 “如果不想一直这么痛苦下去,最好乖乖回答问题。”陆迩晃了晃手里的紫麻,“刚才逃走的是你的族人?” 纳塔咬了咬牙,还是回答:“是。” “他去哪了?” “通知我们的主力。”纳塔有些畏惧地看了那根紫麻一眼,“到时候来取走生命之心。” 这倒是没有超出陆迩和角的预料。 “你们用什么方式定位?” 这个问题显然纳塔不愿回答,但陆迩用紫麻又戳了他几下之后,他还是屈服了:“从我发现你之后,你的位置就被我的中心定位到了,你跑也没用。” 角皱了皱眉,倒也不是很怕。 陆迩听到“中心”这个词,思忖了片刻,又问:“上次你从神坛部落逃走之后去了哪?” “回到这里,之后出去继续寻找生命之心的踪迹。” “没有再回神坛部落?” 纳塔眼神微微变了变:“去过神坛部落附近的都消失了,是被你们用这种武器杀死了吧?” 这几个问题获得的信息量在陆迩心里渐渐拼凑起一种可能。他最后问道:“你们这个种族是怎么回事?不同个体之间可以记忆共享?” 神坛部落第二次擒获的那个纳塔和眼前的这个纳塔虽然使用的躯体不一样,但说话风格、细节动作一模一样,让陆迩甚至怀疑他们是复制人。 而且听起来这个纳塔从第一次从神坛部落逃走之后没有被抓到神坛部落的记忆。 结合之前纳塔可以吸收几个同族的表现,陆迩不由得怀疑,这个种族拥有拼凑结合、记忆共享的能力。 不同的个体记忆共享之后极有可能造成人格紊乱,自我认知发生变化,导致都认为自己是“纳塔”。 纳塔看着陆迩,忽然笑了一下,声音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嘲讽,仿佛站在居高临下的角度嘲讽眼前的人如同蝼蚁一般卑微。 角很不喜欢有别人对陆迩露出这样的情绪,微微捏紧了麻绳,让紫麻做成的麻绳微微嵌入纳塔的身体,疼得纳塔眼前发黑。 “都到了这里,告诉你也无妨……”纳塔喘了口气,收起了脸上的嘲讽,盯着陆迩道,“不同个体之间可以记忆共享?不,我们本就是同一个体。” 陆迩心里微微有些发凉:“同一个体?” “没错,低等的生命才需要区分不同的个体,而像我纳塔这样的高等生命,可以完全分裂成不同的分身,每个分身都有独立的意识,但又可以彼此融合——这样一来,都是‘自己’和‘自己’之间,不会有矛盾、不会有斗争,无论学习还是战斗,效率都极高。” 说到最后,纳塔微微有些自傲地昂起下巴,“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文明!” 一个人的文明? 角完全无法想象那种情形,皱着眉:“所以来到我们世界的只有你一个人?只是分裂成了很多个?” “没错。” “你们不同个体之间不会打架吗?” “没有不同个体,都是同一个体。”纳塔皱了皱眉,强调道,“我和我自己之间为什么要竞争,我和我的思维方式都一样,哪怕出现分歧,只要融合一下就可以消弭矛盾。” “可不同的你面对的死亡威胁不一样吧?”角眯了眯眼,“像你现在被抓在我们手里,而更多个你藏在你的巢穴里安安稳稳。” 纳塔有些讽刺地笑了:“低级的离间对我来说没有用……不同的分工根本不会让我产生怨怼,就好像你一只手拿东西一只手取暖,你会因为两只手不公平而产生不忿吗?” 角无言以对。 陆迩冷不防问了一句:“那叛徒是怎么回事?” 倘若纳塔真的像他自己说得那么“高级”,又怎么会出现叛徒? 这下轮到纳塔无言以对。 过了半晌,纳塔才重新开口,声音比刚才更低沉了些,带着一点咬牙切齿:“我也不清楚那个‘我’是怎么回事,竟然会背叛我!” “叛徒干了什么?” 纳塔神情微变:“我以前不知道,但现在看来,就是弄出了这种对我伤害极大的东西。” “现在他在哪里?” “当然是死了。” 陆迩有些惊讶纳塔后面这么配合,挑了挑眉:“你倒是没怎么负隅顽抗。” 之前在红木部落和神坛部落审讯纳塔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容易。 纳塔又笑了:“都到了这里,你们再怎么逃也必死无疑,我自然不介意多说几句。” “谁说我们要逃了?”陆迩拿着那截紫麻在纳塔身前晃了晃,“告诉我们,你的老巢在哪里?” 第105章 (105) 纳塔看他的眼神仿佛像在看傻子:“你要去送死?” 角蛮横地捏紧了麻绳:“不要废话,快点说。” 纳塔再次被勒得眼前发黑、喘不过气,等角松开手才大口呼吸了几次,不敢再多问,只抬头看向天边:“向着‘角’的方向去就是。” “角?” 陆迩有些疑惑,看了看同样有些迷茫的角。 纳塔看他们不理解,生怕自己再次吃苦头,说得清楚了些:“天边的那道黑线。” 陆迩和角顺着纳塔的目光看过去,隔着灰黄的天际,果然隐隐约约看到了一道模糊的黄线,仿佛有一座极高极陡的山峰拔地而起,影影绰绰。 那个方向正是陆迩根据这个小部落里的骸骨推测出的神罚侵蚀而来的方向。 因为神罚废土中的一切都蒙着一层灰黄色,之前陆迩和角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条仅仅粗了一些的黄线。 “这是角?谁的角?” 纳塔反倒愣了一下,过了半晌才有些讽刺地笑道:“原来你们不知道……当然是这个世界的角。” 在哪之后,纳塔就不肯再说什么,哪怕陆迩用紫麻逼供,纳塔疼得全身冷汗也只是求饶:“我被分离出来时没有携带太多这个世界相关的知识,你问我也没用。” “你们不是共享记忆?” “是共享记忆,但为了保证安全,单独个体只会保留必要的知识。”纳塔想耸肩,但被绑着动不了,只能不舒服地挣扎了一下。 又逼问了一会,看纳塔是真的说不出,陆迩也只能放弃,跨上狮子的背。 考虑到两个人的安全问题,陆迩和角不打算带着这个纳塔上路。 如果那边真的是纳塔的老巢,那路上遇到的“纳塔”一定会更多,他们可以随时抓捕新的俘虏。 用紫麻结束这个纳塔的生命,狮子背上陆迩,向着那道模模糊糊的黄线狂奔而去。 按照纳塔的说法,从他发现陆迩和角的时候,陆迩和角就进入了他们的监控,逃跑是逃不掉的。 因此两个人都做好了要且战且走的心理准备。 因为有杀伤力极强的紫麻武器,角身上的生命之心又保证两个人没有后顾之忧,所以陆迩心里除了有点紧张之外,没多少恐惧之情。 相反,耳畔听着呼啸而过的风,陆迩感觉自己的肾上腺素分泌得更多,整个人从内心浮现起一丝久违的期待和兴奋。 为着即将到来的战斗,为这拯救世界的旅程。 来到这个几乎没有规则和约束的世界后,陆迩发现他规矩而守旧的信条一次次被打破;跟着身下这只野性而温柔的狮子,他也逐渐被激起了内心的热血。 恍惚间仿佛回到童年在雪道上撑着滑雪杆驰骋的时候,两侧飞溅的雪花浇不灭激动与亢奋。 意识到自己竟然如同青春期的小男孩一样紧张又期待,陆迩内心微微自嘲:都一大把年纪了,没想到循规蹈矩几十年的自己也会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时候。 他低下头,搂紧了身下这只纯白的狮子的脖子。 他的改变和角息息相关。以前他也从未想过自己会改变。 但现在看起来,挺好。 …… 结果他们向前奔驰了几天,都没有碰到任何一个敌人。 这天傍晚,他们又在一处荒废的部落遗址上驻留,分食了灵水和一些果子,望着天边泛起的夜色发呆。 “为什么我们一个敌人都没有遇到?” 角把地面简单踩平,铺上兽皮毯子,才让陆迩坐下,一面回答:“我也不清楚。” 按照纳塔的说法,他们被更多的“纳塔”监控到,应该会迎接前赴后继的敌人才对,怎么一路上十分平安,根本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是纳塔在憋一个大招、还是纳塔自己那边出现了什么问题? 思来想去都想不明白,陆迩仰头躺下,身边角凑了过来,抱紧了他:“陆迩,该给你补充生命之力了。” 陆迩不用想都知道角在想什么,推了他一把:“去,我生命之力要过剩了。” 前阵子补充得太多了。 角有些失望,也有些不甘心:“多储备一点比较好。” “你当屯粮呢。” 及时制止了角的心思,陆迩思绪又转回正事上,“告诫我们的那个声音和异族的那个叛徒有没有关系?” 那个背叛了全体“纳塔”的个体针对自身做出了紫麻,让紫麻成为兽人们对抗纳塔们的必杀武器。疑似是“神”的那个声音如果是神自然没问题,如果是那个纳塔叛徒呢? 陆迩不知道纳塔之间的背叛是怎么回事,但从目前的消息看,这个种族的文明形式和陆迩所知的人类、兽人都有极大的区别,更类似于“虫群文明”。 由群体意识组成整体意识。 但纳塔似乎更加先进一些。他分离出的每一个个体都拥有自己的独立思维方式,不亚于任何一个高级智慧生命; 不同的个体可以自由地学习宇宙间的各种法则,而所有的个体又能够毫无阻碍地融合…… 甚至他,不,它还能够侵蚀其他生命的躯体。 这种生命和文明的方式超乎了陆迩的想象。 尽管身在敌对角度,但陆迩还是对这个文明产生了由衷的敬佩和好奇。 好在按照目前的了解,纳塔这个种族的生命繁衍极为困难,否则也不会误以为陆迩是他们的同族还能孕育后代之后如此欣喜。 角想不明白这个问题,摇摇头:“我也不清楚。” “现在看来,纳塔当初对我友好,可能是想和我融合。” 角抱紧了他,笃定地道:“我会保护你的。” 陆迩笑着吻了身旁这个兽人一下:“嗯,我知道。” 角感觉到陆迩对那个纳塔的震惊,回吻了陆迩一下,带着一点酸味问:“你还在想纳塔?” “嗯,我在想这个文明在宇宙间的存在形式……”陆迩忽然察觉到了什么,有些好笑,“又吃醋了?” “没有。”角嘴硬地回答,“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可怜。” “可怜什么?” “如果来到我们世界的只有他一个人,所有的纳塔都是分离出来的分身……那他一个人岂非十分寂寞?”角把下巴搭在陆迩的肩窝上蹭了蹭,“还不如我。” 陆迩失笑:“说不定他并没有寂寞这种感情。” 不同文明的情感方式不同——不,甚至“情感”在其他种类的文明中是否存在还未可知。 角哼了一声,表达了他对纳塔的不屑,转而问道:“陆迩,你们的文明什么样子?” 之前陆迩跟他讲过不少地球上的事情,但是没有从很高的角度介绍。 “人类文明啊……”陆迩出神地回忆了一会,脸上浮现起一丝怀念,“和兽人文明差不多,但人类比兽人们的思维更加复杂,也就多了更多的纷争和烦恼。” 尽管有很多的悲伤、愤怒、痛苦,但时间把那些负面的东西冲刷得渐渐模糊,留下的都是沉淀下来更加沉重、也更加坚韧的东西。 “不过,总体来说,作为一个人类,我很高兴。” 角本来是想把陆迩的思绪从纳塔身上扯开,看陆迩脸上的怀念,心里反而更不好受。 他声音放低了一些:“陆迩,你想回去吗?” “回哪?地球?” “嗯。” “想回也回不去啊。”陆迩以为角又在患得患失,摸摸他的脸,“放心吧,你和孩子们都在这里,我不会离开的。” 角把脸埋在陆迩的肩膀,闷闷地道:“我是不是很坏。” “嗯?” “我知道你肯定很想家,可我还是不舍得你离开。” 陆迩歪了一下头:“你怎么突然想这个?” 角抿了抿嘴,还是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担忧:“陆迩,我一直觉得你是神带给我们专门来拯救我们世界的人。” 陆迩的到来为他们带来了更加超前的文明之光,为他们解决了衣食住行的各种问题,甚至还为他们解决了神罚和异族的威胁。 不光是角,其实很多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的人都暗自把陆迩当作了神明的化身。 “如果我们的世界危机解除了、异族被消灭了、神罚废土也消失了……你会不会被神送回原来的世界?” 角抱在陆迩腰间的胳膊收紧了些,声音中带上了一丝不安,“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如果神罚不会扩张、也不会消失就好了,那你能一直留在我身边……有时候又很唾弃自己,是你教我们独立、思考、学习的能力,我不该用我来束缚你的自由。” 陆迩还是第一次听角这样长篇大论他的情绪,起初有些好笑,后来渐渐变得有些心酸。 他转过身,让自己和角面对面躺着,低声问:“这些想法,你想了多久?” “也没有很久。” 陆迩不太信,不过这不是重点。 他捧住角的脸,凑上去在角的双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双眸比星光还要璀璨,认真地道:“拯救世界之后如何我没法保证……但只要是我能够自己选择,我一定会留下来陪你——而且你要记住,并非是你束缚了我,而是你解放了我的枷锁。” 第106章 (106) 陆迩和角在枯萎的大地上又奔跑了很久。 神罚废土中没有植物,也没有降水,气温也永远保持不变,除了风声什么也听不到。在这样的世界里待久了,陆迩的时间概念都渐渐模糊。 起初他还会数着昼夜算时间,在携带的绳子上打结来做记录;后来时间长了,他也懒得算,只朝着那座山不断前进。 那座被纳塔称为“世界之角”的山峰逐渐近了,从一开始遥远的灰黄影子,一点点在他们面前露出了真容。 靠近之后陆迩发现,这座山陡峭得几乎有些违背常理。 在地球上,越高的山峰,山的下部越宽,一般都会直接连着一座高原;而眼前这座高峰,山峰十分陡峭,从山底向上收势不多,甚至中间还有向里面凹进的走势,比起自然形成的山脉,更像是一座人工雕琢成的高塔。 只是这座“塔”的高度一眼望不到顶。 站在山峰下面,陆迩仰头看着这座高耸入云的奇观,百思不得其解:“这样的山峰是怎么撑住自然侵蚀的?” 如此陡峭的山峰,除非本身是完完全全的一整根固体、且根部完全扎入大地,否则根本无法抵挡自然界的风雨侵蚀吧? 角自出生以来也未曾见过这样的奇景,啧啧赞叹:“这确实像一根角。” 他接受生命之心后额头长出了一根独角,差不多就是这个造型。 陆迩闻言内心一动,转过头打量了角一眼:“角,你变成狮子看看。” 角有些迷惑,但还是依言变回了兽型。 陆迩伸手抚摸了一下大狮子额头上的独角,端详了一会,又抬头看了看这座不同寻常的山峰。 指尖抚摸过的这只洁白的独角,如果放大无数倍,再把它竖起来、涂上一层枯黄…… 几乎和眼前的山峰一模一样! 陆迩有些心惊——这座山是什么来历?和角头上的独角又有什么关系? 从以前亲眼看着角变成小猫崽时的样子看,这根独角中应该就是那颗代表着世界的命脉的生命之心。 ——那这座山峰呢? 陆迩仰头看着山峰,忽然注意到山峰的上半部分隐约散开了一些黑色的东西,像一片乌云突然被驱散,又像是汇聚的候鸟展翅腾飞,“哗啦”一下飞了出去。 神罚的废土世界里既没有云朵也没有候鸟,那么那些散开的黑点…… “是纳塔?” 陆迩看着那些黑点向着其中一个方向飞出,皱了皱眉,“他们出动这么多人去那个方向干什么?” 角变回了人型,也看到了那些黑点,猜测道:“也许是去找我们。” 但是方向不对。 这样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陆迩和角两个人都跑到这座山的山下了,仍然没有碰到任何一个纳塔。 因为纳塔们是用飞行的方式从山顶直接出发,而且方向完全错误,自然找不到地上的他们。 “从他们前进方向的精准来看,应该不是散点寻找,而是认准了我们就在那个位置。”陆迩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脖子,低下头来,“是谁误导了他们?” 难道又是那个异族的叛徒? “不管如何,现在都是我们的好时机。”角努了一下嘴,“要休息下还是现在就上山?” 陆迩想了想了,揭开灵水指环上的手套,给自己和角分别补充了能量,随后坚定地道:“出发!” …… 这座山十分陡峭,如果真的往上爬,完全就是在玩攀岩运动。 但神奇的是,在峰壁上,陆迩和角发现了一条明显是人工挖掘而成的小道。 这条山道微微向内凹进,宽度仅有一人多宽,环绕着这座高大的山峰盘旋而上,漫长而危险。 这座山的质地也很奇怪,几乎看不到泥土,全都是花岗岩一样的岩壁。那些岩壁也和神罚的世界一样泛着枯黄,质地极为坚硬,比起岩石甚至更像金属。 这样的山路上,人型比兽型要方便得多,因此角以人型的方式跟在陆迩身后,随时准备好扶着陆迩。 亚兽的体力不比兽人,陆迩走一大段路就要喝口灵水休息下。 这样走了几天,他们才开了个头。 “这样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爬上去。”晚上陆迩靠在角的怀里,有些闷闷不乐,“是我拖累了你。” 如果是角一个人,前进速度肯定比带着他快多了。 “没事,我们时间很充裕。”角低头亲了亲陆迩的额头,劝慰道,“你好好休息。” “我们时间充裕,等待我们拯救的人时间未必充裕。” 陆迩思考者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分开行动肯定是不行的,角需要食物补充能量,灵水是他们唯一的能源。 山路前进缓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的速度不行,二是这条山路是盘旋而上,路程比山高不知道多了多少倍。 陆迩抚摸着岩壁,沉思了片刻,问道:“角,如果你一个人,会怎么往上爬?” 角警觉地抬头:“我不会把你丢下的。” “放心,我也不会离开你,我只是想听听你有什么办法。” 角这才放下心来,摸着下巴:“我大概会试试能不能直接往上爬。” “直接爬?这岩壁这么坚硬,又没有借力的地方,你怎么爬。” “试试看嘛,总要试试才知道。”角晃了晃手腕,对着岩壁砸了一拳,一边道,“说不定我的爪子比岩壁还要坚硬。” 拳头砸在岩壁上,却没有发出陆迩预料中的沉闷撞击声。 “哗啦!” 角随手挥出的拳头轻而易举地砸入坚硬的岩壁,带出一大堆碎裂的石块,哗啦啦地散落在山路上,还有一些掉出山外。 陆迩和角一起呆住了。 角先反应过来,拔出自己的拳头,活动了几下手指,有些迷惑:“这个岩壁这么脆的吗?” 他的手上皮肤都没有划破,仿佛刚才一圈砸在了豆腐里。 陆迩摸了摸刚才角砸出来的坑,用力捏了捏,发现自己还是完全捏不动,似乎只有角能够像切豆腐一样切入岩壁。 “你变成兽型试试看?” 大狮子的兽型下爪子也轻易地切入了岩壁。 陆迩眼前微亮:“这种程度的岩壁,你能借此攀登吗?” 纯白的狮子思忖了一下,在狭窄的山道上费力地扭转躯体,两只前爪插入岩壁试了试,随后后爪一蹬,直接弹出了山道! 陆迩感觉自己心脏都暂停了一瞬间。 狮子在空中没有半分惧怕,看准了位置下落时,四只爪子一起嵌入山壁中,迅速稳住了身型。 随后它像爬树一样,利用指甲带掌心嵌入山壁中的踩力,一步步地往上爬,很快又爬回了山道。 狮子变回人型,兴奋地道:“好像可以!” 陆迩扑过去,摸了摸角的胳膊和手,才长出了一口气,后知后觉的恼怒浮现在脑海:“你吓死我了!” 角一愣,才想到刚才自己弹出山道的举动有些太冒险,看陆迩脸色微微有些苍白,不由得有些后悔:“对不起,我刚才太兴奋没注意到。” 陆迩一时怒气发泄出来,看角这么认真地道歉,反而有点不太好意思,咳嗽了一声,把话题转到了正事上:“既然你能爬山路,那我们的问题就是怎么带着我了。” 他从背包里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之前用来捆绑纳塔的麻绳,“用这个把我和你绑在一起怎么样。” 角试了试麻绳的坚韧。这些麻绳在制作的时候就被告知是用来针对异族的,因此神坛部落里的工匠在制作时不但使用了紫麻,还掺杂了一些别的坚韧材料,保证捆绑力气再大的异族也绝不会断。 因此绑着陆迩这个体重的亚兽完全不成问题。 角还是有点顾虑:“就是可能不太舒服。” “没事,我觉得不舒服就告诉你,你找附近的山道停下就好。” 按照之前的行进速度确实有些太慢,角也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答应下来。 在山道里睡了一天,第二天角变成大狮子,陆迩把自己牢牢绑在狮子的后背上,随后角像昨天一样弹出山道外,一爪子一爪子地向上攀登起来。 虽然麻绳有点勒,但狮子后背上的软毛舒缓了这种感觉。 陆迩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便转头去看周围的风景。 他不是一个恐高的人,在这样的陡壁上环顾高空没什么心理压力。 随着高度的不断拔高,陆迩可以清晰地看到大地上的一片荒芜;再远一点,是遥远的、正常的土地上生机勃勃的翠绿。 等高度到了一定程度,陆迩基本可以俯瞰到全部的神罚废土。 看起来神罚就是从这座山峰为中心、呈波纹状向着四周蔓延而去的。 而现在看起来,神罚的边缘有一大部分坑坑洼洼、好像被什么虫子啃食的苹果一样。 ——那是整个世界的兽人部落在努力用种植树木的方式反向同化的结果。 假以时日,他们的脚步会一点点踏足到神罚之中,让这片死去的土地重新焕发生机! 陆迩俯瞰着整个世界,心里充斥着强烈的满足感。 他亲手培育的文明之火,逐渐燎原。 而威胁兽人文明的最后一个敌人,就在这座怪异的山峰的顶峰了。 …… 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陆迩和角终于攀上了顶峰。 大狮子用力一跃,落在平地上,警惕着周围的环境;陆迩则长长松了口气,抬起头观察着这座山的顶峰。 随后他整个人都凝固了,双眸中闪过强烈的惊讶。 眼前是一座庞大、精美、闪耀着光泽、完全应该出自机械文明之手的…… “战舰?” 第107章 (107) 这座与角头上的独角外形十分相似的奇异山峰的峰顶大约有几个足球场那么大,坑坑洼洼到处都是黑色的岩石,同样没有任何泥土。 按照常理来说,这个海拔的山峰应该十分寒冷,还有一些高原反应,峰顶更应该布满积雪。 但陆迩和角爬上来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觉得冷,反而感觉越来越暖和。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攀登过程中,山峰上的枯黄色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坚实的黑色,仿佛被风沙掩埋的遗迹渐渐露出真容。 等到他们爬上峰顶,脚下立足之处已经尽是一片黝黑的岩地。 站在如此高的地方,天空的灰黄色也变得稀薄了很多,仰头能看到绚烂的星空——这是陆迩向上攀登时发现的一件非常迷惑的事情。 明明是白天,但天空中的灰黄色淡去之后,星空显露得十分明显,太阳的光辉无限缩小,整个人仿佛裸身置于太空之上。 和以前陆迩夜晚仰望星空时一样,仿佛这颗星球没有任何大气层的阻拦、宇宙的光辉没有经过任何折散便毫无阻碍地落在了地上一般。 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宇宙中的风暴和射线如果直接落在地上,几乎能杀死地表上所有的生命,星球表面会像打靶场的靶子一样无时无刻不被轰炸,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平静。 不过这些问题都不如眼前的景象吸引他们的注意。 一架流畅的银灰色战舰停在峰顶的正中央,庞大而恢弘,通体形状如同一颗鹅蛋,机体闪耀着金属的光泽,远远看起似乎找不到任何人工焊接的痕迹,战舰机体也没有涂装任何的图案。 鹅蛋一样的舰身头部伸出几根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部位。 整座战舰上布满了伤痕,像是经历过什么大战,明显有遭到破坏的痕迹。 战舰的腹部深处五根支架将机体撑起来,让战舰微微悬空。 而在战舰的正下方,有个巨大而深邃的深坑,从深坑里源源不断升起碧绿色的光,浓烈繁盛,被战舰一点不漏地鲸吞吸入。 这种科学与玄幻相结合的画面让陆迩一下子呆住了。 从这个战舰的外形看,它绝对出自一个比地球上的科技水平更加先进的机械文明之手! 难道这就是纳塔他们寄居的巢穴? ——纳塔他们到底来自什么地方? 角不清楚眼前的战舰所代表的意义,最初的震惊过后,反倒是紧紧盯着那个深坑里升腾而起的绿色光芒,伸手遥遥感受了一下,微微色变:“生命之力。” 陆迩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过来:“什么?” “那个坑里发出的能量是生命之力。”角抿着嘴,眼神微微带上了一丝寒气。 他身体内寄宿了十多年的生命之心,身体几乎已经和生命之力同化,自然十分清楚生命之力的感觉。 陆迩瞬间反应过来:“这艘战舰在吸收大地的生命之力?” 他们同化神罚废土时用到的办法是灵水加角身上带出的生命之力。陆迩和角曾经商量过这个方案成功的原理。 灵水基本是单纯的能量,仅仅只是让植物能够快速生长;把神罚废土代表的“死”转变成能够正常孕育生命的“生”,关键还是角身上的生命之心。 他们同化神罚废土之所以能够成功,应该是在给土地补充生命之力。 像怀孕的亚兽体内会产生生命之力一样,万物本身的生长繁衍都会诞生生命之力。但是无论野兽还是兽人,他们的生命之力最终都成为自身茁壮成长的基石。 唯有植物、或者说是自然界的“生产者”,才能将自身蕴含的生命之力反哺给大地。 他们制作的人工肥中蕴含最初的生命之力让植物能够扎根在废土之上,而植物茁长成长,吸收阳光光合作用,又反哺更多的生命之力给大地。 而现在看起来,这艘战舰在吸收大地的生命之力?! 陆迩面色也冷了些,皱紧眉头:“也许这就是神罚的来源。” 土地的生命之力被吸收殆尽,化为了一毛不拔的废土。这艘不知从哪来的战舰吸收的生命之力越多、神罚的扩张程度越大。 而看这生命之力被吸走的速度,比他们同化神罚废土要高多了! 角抿着嘴,微微侧头:“陆迩,你认识这个东西吗?” “这个是战舰,应该是在宇宙间航行用的工具。” 虽然地球上没有这么先进的星际航行技术,但关于星际航行的幻想从未断绝,各种各样的文学创作、影视作品层出不穷。 角皱了皱眉:“这我们要怎么潜入?” 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可以撬开进去的地方。 陆迩苦笑了一下:“如果纳塔他们真的有这么高的科技水平,我们的潜入肯定是没戏的……” 能够做到星际航行的科技水平,自然不会发现不了他们这样毫无遮拦的接近。 现在陆迩终于明白为什么几次遇到纳塔,哪怕见识到了紫麻,都没有露出过多的惧怕之情。 宇航战舰必然配备了强悍的攻击系统,倘若纳塔愿意,靠这艘战舰可以直接清洗整个兽人世界。 ——咦? 陆迩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战舰本身真的可用,为什么纳塔要如此辛苦地控制兽人和野兽的躯体、利用如此原始的方法抢夺生命之心? ——难道战舰本身有什么问题? 可是就算战舰本身有问题,战舰内部也不可能什么武器都没有…… 陆迩心里盘旋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千丝万缕让他隐约有点猜测,却抓不住那根弦。 角下意识站在陆迩面前,全身紧绷,随时预备迎接攻击。 然而他们爬上来这么一阵子,这艘战舰除了安静地吸收着生命之力,其他的毫无动静,好像根本没有发现慢慢靠近的两个蝼蚁。 角和陆迩保持着警惕慢慢走近了战舰的一条支架。 接近战舰的同时也在接近那个不断溢出生命之力的深坑。 越靠近,陆迩越觉得自己全身在攀登过程中消耗的精力逐渐恢复。 从峰顶深坑中溢出的生命之力如此浓郁,哪怕绝大部分都被战舰吸收、仅有万分之一逸散,也让遥遥路过的陆迩感觉整个人都精神饱满、通体舒泰,好像连喝了几口角的鲜血。 角也感受到了那庞大的生命之力,面色更加阴沉。 这么多的生命之力全都是从土地里吸收的,那这么多的生命之力,又是多少生机勃勃的土地失去生命、转变为无法立足的废土为代价得来? 消灭这些异族的目标,在角的心底更加坚定。 走近了一个支架,陆迩仔细看着这个如战舰一般银灰色的机械臂。支架上浑然一体,没有任何焊接或者接合的痕迹,仿佛一整根直接从熔炉中熔炼出来一般。 这个支架相对战舰本身极为细小,但对陆迩和角来说就大得多了,完全有一栋楼房那么宽。 陆迩还在观察,忽然感觉手指上的灵水指环微微震动了一下。 随后面前的支架上忽然敞开了一道门,露出了里面一个如同升降梯一样的东西。 陆迩和角对视一眼。角微微迟疑:“上不上?” 陆迩犹豫了片刻,点点头:“上。” 显然他们已经被这艘战舰发现,在外面什么事也做不成,不如干脆进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谨慎地走进这个小小的电梯,随后门口封闭,电梯一路上升。 角头一次乘坐电梯,脚下微微的超重感让他非常不适应,全身肌肉紧绷,靠近陆迩,想护住他,又不知道该从哪里保护。 陆迩拍拍他的胳膊让他放松一些:“别紧张,反正已经进来了。” 如果纳塔想直接消灭他们,那直接在外面靠战舰的力量就可以轻易擒获甚至抹杀,能进来进行一些交流,说不定可以窥见异族的真相; 如果是想把他们骗进来做什么…… 陆迩轻轻握拳,双眸微微垂下。 在神坛部落准备了一整个冬天,他们自然不是只准备了路上的用具,也同样考虑到了碰到强大异族敌人的可能。 电梯没有运行多久,很快就停了下来。 面前的门敞开,走过一段短短的黑暗通道之后来到了一扇门之前。 大门紧紧关闭,也没有任何看起来需要输入密码或者钥匙的地方。 陆迩走到门前,试探着观察了一下,忽然一道红光从脚下的地板升起,瞬间笼罩他的全身。 角瞬间扑了过来,试图挡在陆迩身前。 只是那道红光转眼即逝,把陆迩全身上下都扫了一遍,没有给陆迩造成任何影响便消失不见。 角紧张地握住陆迩的手:“陆迩?” 随后他们听到一个略带机械感的温和声音。这个声音十分温和,是一个充满磁性的年轻男性声音,尽管充满了机械感,却带着一丝抑制不住的喜悦,仿佛一个等候到主人回家的忠诚奴仆。 “第一位来访者检测结束。身份:纳塔;权限:一级。” “校验完成,欢迎您回来。” 随后“咔嚓”一声,银灰色的门缓缓打开了。 第108章 (108) “欢迎回来?” 陆迩有些不可置信。 这个检测系统竟然将他检测为纳塔人!这怎么可能? 他确定自己是土生土长、没有任何特殊出身的地球人! 哪怕穿越过来之后的绿耳记忆中也没有任何和异族相关的事件! ——为什么这座战舰会认定自己是纳塔人? 还是一级权限。 陆迩还在思索的时候,忽然又听到那个声音继续问道:“第二位来访者检测结束,身份:疑似兽人,权限:无。请确认是否击杀?” 这个问题让陆迩瞬间清醒过来,赶紧道:“不击杀,这是自己人。” “确认。修改第二位来访者权限:宠物。请进。” 角愣了愣。虽然这个声音说的大部分内容他听不太懂,但能听懂的部分也能让他有了基本的猜测,有些憋屈地看着陆迩:“我是宠物?” 这个乌龙把他们两个人的紧张情绪打消了不少。 陆迩忍住笑,安慰他:“没关系,至少和我是一起的。” 角不满地嘟囔了两句,还是护在陆迩身前,两个人继续向前走。 门后是一件空荡荡的屋子,地面和墙壁都是一片银灰,没有任何家具或者设备,干净得如同一个培养皿,看得陆迩的眼睛都有些刺痛。 两个人慢慢走进房间,地面忽然泛起一阵水漾的涟漪,随后一团银灰从地面上升起,逐渐成型,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模样。 随后他们身后的门封闭下来,整个房间变成一个密闭空间。 角戒备地挡在陆迩前面:“你是谁?” 房间的封闭让角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不动声色地寻找着可以逃离的途径。 “我是这艘战舰的管控系统,欢迎您回来。”这个银灰色的男人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初次见面,您好。” 陆迩谨慎地看着这个管控系统,猜测道:“智能ai?” “也可以这么说。”管控系统似乎看出陆迩和角的警惕,解释了一句,“封闭空间是为了能够安全地交流,请您谅解——地板会产生氧气并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绝不会对您造成生理影响。” 陆迩皱了皱眉:“安全地交流?为了防备什么人?” 管控系统道:“自然是为了防备纳塔。” “刚才你不是认定我是纳塔人吗?” “需要防备的是没有携带生命转换器的纳塔人。”管控系统目光转到陆迩的右手上,微笑道,“根据azj0981的设置,生命转换器是认证一级权限的唯一途径,拥有最高级的保密协议,交流过程不能被任何人知晓。” 陆迩下意识握了一下右手。 他的目光转向了角,脸上微笑依然不动,“包括宠物。” 角一愣,瞬间警惕地跳起来——他的脚下忽然破开一个大洞,一股强力的吸力骤然出现! 角在半空中直接变成了狮子,咆哮一声,顶住吸力跃到一旁,锋利的指甲弹出! 只是还没等狮子有所动作,它的脚下再次出现了一个大洞,比刚才更加强烈的吸力出现,一下就把纯白的狮子吸了下去! 地面随后恢复正常,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短短几秒钟,角就被地面彻底吞噬。 陆迩呆了一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迅速堆起愤怒和焦急:“放他出来!” 他反手握住了腰间的弩箭,心里盘算紫麻对纳塔人的战舰有用、还是普通的铜箭更有用。 管控系统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仿佛只是戴了一张微笑的面具,解释道:“请您放心,只是暂时对您的宠物进行隔离,不会对他有任何影响——如果您不放心,可以随时监控他的状态。” 随着管控系统的话语,墙上显示出一个显示屏,大狮子的身影出现在显示屏里。 角似乎落到了一个和陆迩所处的位置一模一样的房间里,正在焦躁不安地围着房间转悠,不时攻击着墙壁,寻找着破绽。 看角还算安全,陆迩稍微松口气,但还是道:“把他带回来,我不需要对他保密。” 管控系统摇摇头:“对不起,保密协议的要求在您的权限之上。” 陆迩抿了抿嘴,知道和这种只遵循逻辑运行的ai没法讲道理,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那让他可以看见我可以么?不需要传导声音。” 管控系统想了想:“可以,但只能显示您一个人。” 果然,那边角能够看到墙壁上出现陆迩的影像之后,冷静了不少,嘴唇抿紧,盯着陆迩的影像安静下来。 陆迩做了几个手势安抚角,这才松口气,目光投向了管控系统:“那么,你要跟我说什么?” “按照azj0981的设置,您回来之后,需要我向您展示纳塔人的起源和到访这个世界的经过。”管控系统微微抬手,地上的银灰色再次翻滚,凝聚成简约风格的桌椅。 管控系统示意陆迩坐下。陆迩没有犹豫,走到桌子旁坐下,椅子自动调整为最合适的形状。 “azj0981是谁?” “是纳塔分离出的一个个体。”管控系统也坐了下来,指了指自己,“我的外貌便是参照他而成。一般而言,承担重要职位的个体会进行编号,方便记忆。” 陆迩对这个编号的个体微微有些猜测,问:“他承担的什么职位?” “生命研究。” 看着陆迩陷入沉思,管控系统继续道:“您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为您演示纳塔人的起源了。” 陆迩抬起头,把心思收回来:“开始吧。” 他对纳塔这个奇特的文明确实很有兴趣。 “纳塔最初诞生于一颗没有文明的原始星球。根据推测,它的生命方式可能是灵子真菌,可以直接侵占新死不久的其他生命身体;也可以植入其他生命的大脑,压迫大脑分泌自杀倾向的激素,引诱宿主自杀,随后吞噬宿主身体的生机,维持自身的生长;与这相对,它没有直接繁衍个体的能力。” 管控系统背后的墙壁上银灰色翻涌,凝聚出一颗星球的形状,看起来和地球有几分类似。 “原本的纳塔没有高级智慧思维能力,仅仅保持着本能侵吞普通生命的个体,等到宿主的生机耗尽,再转移到另一个宿主身上,因此这颗星球上绝大部分生命都不知道纳塔的存在。” 陆迩点点头表示理解。如果纳塔不能分裂也不能繁衍,那么单独一个个体能造成的威胁实在太小,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型的狩猎者。 “在很久一段时间后,有一艘飞船造访了这颗没有文明的星球。他们在这颗星球上采集生物样本,并寻找星球之核。” 随着管控系统的介绍,房间里星球模型周围出现了宇宙空间的投影,还有一艘宇航飞船飞了过来。 “星球之核是什么?” “星球之核是能够诞生生命的行星拥有的核心。宇宙中的行星浩渺不可计,生命的存在方式也多种多样,但能够诞生生命的行星寥寥无几。因为想要孕育生命,除了单纯合适的宇宙位置,还需要能够提供最初的生命之力的‘引子’。” 陆迩皱了皱眉,说出了自己的猜想:“生命之心。” 管控系统点点头:“是的,生命之心就是星球之核的另一个称呼。” 他继续道,“那个文明已经足够发达,可以检测并寻找拥有生命的星球的生命之心的位置,并将对应星球上的生命样本带回去培育验证。” 陆迩已经猜到了后续的发展:“他们把纳塔采集了回去?” “不,纳塔的生命方式极为特殊,那个文明没有检测到。他们只是采集其中一种生物的样本时,恰好采集到了纳塔侵占的个体。” 陆迩无言以对。一个星球上的某种生物,群体数量必然庞大无比。那个倒霉的文明运气未免也太好了,竟然就这么抓中了头奖。 “后来那个文明带走了该星球的生命之心,带回了自己的星球,进行生命研究……” “等等。”陆迩打断了管控系统,问道,“被带走生命之心的星球后来怎样了?” 纳塔想要夺走这个星球的生命之心,陆迩自然想知道生命之心被带走会是什么后果。 管控系统微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查阅什么数据,随后回答:“被带走生命之心后,那颗星球上的生命逐渐灭绝,在大约两百年后彻底冰封,没有任何生命迹象。” 与他的话对应,那颗星球的颜色渐渐褪去最初的碧绿和蔚蓝,逐渐变得苍白与深黑,如同一盏熄灭的灯,在冰冷黑暗的宇宙中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陆迩的心微微凉了一下。 如果失去了生命之心,那么这颗生活着无数淳朴的兽人的星球,也会落得如此下场吗? 这时,房间里整个场景发生了变化。一个看起来与人类没什么区别的男人穿着白大褂,走到了一只关在玻璃箱中小鹿的面前,面上似乎有些惊喜,嘴里还说了一句中文:“这只鹿的眼睛颜色这么奇特!” 而就在他伸手进玻璃箱去抚摸小鹿时,一团墨绿色的物质忽然从小鹿的眼眸中涌出,转眼钻进了那个男人的脑袋里! 防护服似乎完全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小鹿一声不吭地倒下,那个男人捂着脑袋蹲下来,不过片刻便平静下来,重新站起身,眼眸中已经变成了陆迩熟悉的墨绿色。 “中文?” 管控系统笑道:“不,只是为了便于您理解,我将场景以中文的语言进行再现。” 看陆迩没有其他问题,管控系统继续介绍:“在使用纳塔侵占的个体做实验时,该文明一名成员被纳塔侵蚀,随后循着本能找到了生命之心,吞噬之后借助生命之心的力量迅速繁衍壮大,并获得了分裂自身的能力;随后纳塔便用分裂的个体一点点侵占整个行星上的人类——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纳塔逐渐吞噬了这个文明。” 第109章 (109) 短短两三句话,一个文明就这么毁灭了,听得陆迩心里更加冰冷。 能够进行星际航行的文明,科技发展必然极高,竟然就这么被纳塔毁灭了? 倘若地球碰上了纳塔…… 似乎看出了陆迩的震惊,管控系统解释了一句:“纳塔的生命方式比较特殊,没有向灵子领域研究的文明很难发现它的存在。” “后来呢?” “后来纳塔吸收了这个文明全部的知识,将这个文明掠夺来的其他生命之心全部吸收,分裂出自己的部分,乘坐宇宙战舰寻找其他的文明。每寻找到一个文明,纳塔便将掠夺来的生命之心吸收用来壮大自身,再把对应文明里的科技发展知识汇总,分离出无数个科研人员进行研究。” 管控系统又指了一下自己,微笑道:“我便是诞生在纳塔的手中。” 漫长的星际航行中,纳塔吞噬了一个又一个文明,有落后的、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有先进的、几乎能够和纳塔抗衡的超前文明。 只是纳塔在吞噬了第一个文明后,拥有的便不只是自己的特殊能力,还有数个星球的生命之心带来的强大能量,和不同文明各式各样的武器战力。 陆迩听得心里越来越凉:“所以,这颗星球就是纳塔的目标?” “是的,纳塔的技术检测到这个方向的星域拥有强大的生命之力,便分出一艘战舰,搭配一部分分裂的个体,前来抢夺生命之心。” “那为什么失败了?” 听起来纳塔征服其他文明根本不会受到阻挠,兽人世界这种落后的文明怎么会拖延这么久还没成功? 管控系统脸上的笑容忽然扩大了一些:“原因有很多,主要是两个——第一是这个星球本身的阻拦;第二是azj0981的背叛。” 陆迩注意力放到了后面的原因上,手指轻轻点着银灰色的桌面,面上显出一丝疑惑:“为什么这个个体会背叛纳塔?” 纳塔没有所谓的核心,每一个个体都有共通的思维,理应不会有任何“背叛”的概念——自己怎么会背叛自己? 管控系统对纳塔提出的这个问题丝毫不意外,轻轻挥了挥手,周围的场景忽然变成了一间医学实验室。 实验室里,形形色色被纳塔寄生的人类全身穿着防护服,正对着手术台上的躯体进行研究。 “纳塔在吞噬整个行星文明后,获得了所有人的记忆、知识、智慧,也因此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管控系统指了指那个手术台上的人,“它开始研究如何繁衍后代。” “繁衍后代?” “大多数生物的本能都是繁衍。但是纳塔却没有这种能力。拥有了一整个文明的智慧后,它一边派遣战舰继续寻找其他文明,一边开始研究生命繁衍的秘密。” 说到这里,管控系统似乎笑了笑,“被纳塔寄生的生命,哪怕躯体还活着,也没有了生育后代的能力……也许是宇宙创造这个奇特的生命时施加的限制吧。” 陆迩沉默不语。 像纳塔这样可怕的生命形式,如果不是有生命之力的制约,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文明吞噬者”。 可惜因为那个文明的掠夺,让纳塔接触到了生命之心,释放了这个猛兽。 “之后纳塔进行了多种生命研究,而主持研究的就是这位azj0981个体。然而这些试验都没有结果。” 这个发展倒是没有出陆迩的预料。他淡淡地道:“不同思维的碰撞才是文明进步的方式。” 纳塔这种整个文明都只有一个理念、一个思维,永远不会产生分歧和争论,纵然纳塔本身的思维运算能力远远超过单独的个体,进步的幅度也极为有限。 管控系统点点头:“所以后来纳塔从其他文明中掠夺时不会把文明完全侵占,会留下一部分科研人员,带回母星进行研究。azj0981在一次实验中将自己寄宿的躯体的脑细胞和从另一个文明中抓获的俘虏结合,以期通过这种方式半寄生对应的宿主,再试验对应宿主的繁衍能力。 “而就是这次试验,让azj0981和纳塔产生了分歧。” 陆迩皱了皱眉:“为什么会产生分歧?” 或者说,在纳塔随时都会和其他个体融合共享思维的情况下,为什么分歧能够保留下来? “这次试验中,azj0981的思维和被研究者产生了同化,并在被研究者的大脑里产生了‘思维备份’。” 这个名词陆迩头一次听说,但不妨碍他猜测对应的含义:“是指azj0981的分歧被存档在了该研究者的大脑里,以后每次azj0981被同化,都可以从这个实验体的大脑里读出来?” “对,也不对。”管控系统道,“实际上,纳塔的任何一个个体和这个实验体进行思维链接,都会变成‘azj0981’,而azj0981和其他纳塔个体融合之前,都会直接抹掉自己的这部分记忆——也就是说,真正的‘背叛者’不是某一个生命研究个体,而是这个实验体。” 陆迩微微有些惊叹:“这是他刻意为之?因为一个人的思维无法同化全部纳塔,便只同化一个纳塔的个体,在不让其他纳塔察觉的情况下偷偷搞破坏?” “是的。纳塔全体的思维已经固定,那位实验体必然无法抵抗,所以便想出了这种办法——当然,他本身的意志也足够强大,才能在和纳塔个体结合之后占据主导地位。” 说到这里,管控系统微微叹了口气,“可惜,纵然如此他也没法对抗纳塔,甚至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以免被纳塔察觉。” “后来他是怎么来到这个星球的?” “发现这颗星球上有多达三颗生命之心后,纳塔派遣了很大一部分个体,其中就有azj0981。以前从未有过同一个星球拥有这么多生命之心,纳塔寄希望于这个星球是否有什么特殊性,能够帮助他研究出真正意义上的繁衍。 “进入这个星球时,战舰本身遭遇了星球的强烈抵抗,造成了战舰、以及管控系统的本身损伤,攻击系统损毁过半,azj0981便趁机修改了我的权限分级、修改了我的核心算法,最后从战舰里逃走了。” 随着管控系统的话语,房间里的景象发生变化,战舰在逼近这颗星球时,中间似乎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停滞,随后战舰本身出现了多重损伤。 之后战舰机体里出现了许多炮口,不知道在对着什么射击,轰炸了一会之后才继续下降,在慢慢逼近山峰时,狠狠地发射出一道明亮的光——这道光直接对着这座山峰轰炸下来,直接轰平了山峰的尖角,并贯穿到山峰里。 随后画面快进,转入战舰内,陆迩看到一个与管控系统一模一样的人面对一大坨墨绿色的活动粘液说了句什么,随后丢出了一个小瓶子——小瓶子随后炸裂,里面逸散出某种气体,那些墨绿色的粘液猛然震颤,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azj0981根据自己之前的研究结果,对这艘战舰上的纳塔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续后遗症,导致纳塔直接寄生高级智慧生命变得十分困难。如今你们使用的紫麻武器,本身也是进一步激发之前污染的物质,让纳塔的菌体被破坏。” 陆迩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之前他们遇到的纳塔个体全都只寄生兽人的尸体……因为他们寄生高级智慧生命的能力被那个叛徒几乎废掉了。 如果不是azj0981,恐怕这个星球的兽人早就被纳塔直接吞噬毁灭了。 想到这,陆迩又察觉到刚才管控系统里说的一个问题:“星球的抵抗是什么?” 刚才战舰进入这颗星球时明显受到了抵抗,但陆迩完全没看到战舰攻击的敌人是谁。 管控系统双手平摊伸出,手上凝聚出一颗星球的模型,上面还有大陆的缩小版。 他手指轻轻指了指星球上唯一的大陆,含笑道:“就是它。” 陆迩皱着眉仔细端详着这片大陆,没感觉有什么特殊。 “根据战舰的检测,这个大陆本身拥有特殊的能量。实际上,这颗星球的环境不该诞生现在这样的生命。温度、空气质量都不够,也没有能够阻拦宇宙射线的气流层。” 陆迩点点头。 这跟他在陆地上观察天空时得到的结论一模一样。 “但很神奇的是,这座大陆上的空气和温度、与这颗星球其他区域截然不同,在大陆上空还有明显非自然的能量层,阻拦着星球之外对生命有害的物质。”管控系统点了点桌面,“也包括我们。” 陆迩有些诧异:“为什么?” “战舰的监测系统在侵入大陆时受损过重,无法修复。”管控系统摇了摇头,“根据之前的检测数据,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这片大陆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智慧生命体。” 大陆本身就是一个生命? 陆迩不由得想起了地球上的“鲸落”。 他抿了抿唇:“所以你现在是站在兽人们这边的?” 管控系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手指轻轻一动,大陆骤然放大,在大陆的三个位置微微发出了亮光:“按照azj0981的指令,通讯系统一直处于搜索状态,在一段时间后,发现了三个信息通讯站。” 陆迩愣了愣,目光凝聚到大陆中部的位置,微微色变:“图腾……” 第110章 (110) 管控系统点点头:“推测是azj0981找到了在轰炸时失踪的三颗生命之心,并借此培育出了三座信息通讯站,也就是兽人文明口中的图腾。之后他通过其中一座通讯站给了我很多后续的指令。” 陆迩怔了怔:“你们来到这个星球这么久?那兽人们口中的神……就是你?之前和我通讯的也是你?” 管控系统点点头:“是。我们登陆这颗星球已经有三百二十一年。” 陆迩一开始觉得微微有些好笑。兽人们崇拜了几百年的神明,没想到竟然是来自敌人的智能ai系统。 但随后他又觉得没什么问题——这个系统在那个背叛者的修改下,明显已经站在了兽人一侧。否则也不会充当神明、指导神坛部落反抗神罚了。 不过陆迩仍然抱着一丝怀疑:“难以想象,拥有这么高科技的纳塔,竟然登陆这个相对原始的星球这么多年,还没有得到生命之心。” “最初登陆星球之后,我们遭遇了很强烈的抵抗。”管控系统指了指星球模型上的大陆,“这个巨大的生命体拥有很强大的能量,纳塔在最初的几十年几乎没办法从战舰中离开——后来才附着到死去兽人的尸体中偷偷行动,直到三颗生命之心寄宿的图腾相继出事、对战舰和纳塔的能量压迫逐渐减弱,才能像现在这样自由行动。” 陆迩凝视着那片大陆的模型,心头微微涌起一丝惊叹。 在无人知晓的时光中,这片大陆自己在努力抵抗着敌人的入侵,保护着它背上万物生灵的安全。 如今敌人的状况已经基本清楚,陆迩摸了摸自己的右手,轻轻举起,凝重地问:“那么……我和灵水指环是怎么来的?” “这艘战舰上的纳塔被azj0981污染后,便计划从母星那里再次获取新的纳塔。”管控系统手一抬,手上浮现三个饰品的剪影,其中一个就是灵水指环。 “azj0981封闭了战舰和母星的即时通讯功能,且因为战舰本身的能量在对抗星球时消耗太大,无法返航,便准备发射灵子接收器。这三枚灵子接收器能够吸纳大量灵子真菌状态的纳塔,并搭载生命之力引导功能,发射回母星后,可以直接带回大量的纳塔,足以治愈这里被污染的个体。” “那为什么会把我带回来?” “按照azj0981的指令,发射三枚接收器时,我调整了发射的方位,没有发射到纳塔的母星,应当落到了你所在的星球,带着你的灵魂返回。按照接收器本身的运转逻辑,挑选能够寄宿你灵魂的新死躯体,将你投入了进去。” 如今,陆迩总算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颗星球的缘由。 跌宕起伏的逻辑让他微微有些感叹。沉默了片刻,他轻轻吸口气,又问:“那么,那位azj0981后面有什么安排?” 看那位背叛的纳塔将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想来也做好了后续的安排吧? 出乎意料,管控系统摇了摇头:“azj0981已经有很久一段时间没有反馈消息,很可能已经死在了纳塔的追杀下,我没有接到进一步的指令——他命令我调整发射方向后,要我将携带接收器的宿主认定为一级权限,之后请您自由做主。” 陆迩微微一愣。 管控系统看他的神色,补充了一句:“如果您可以为战舰提供能量,我可以驱动战舰,送您回到您所在的星球——接收器里记录了您所在星球的坐标。” 返回地球! 陆迩的心脏陡然跳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要说他从来没有想过返回地球,那肯定是假的。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的课题实验还没有完成,试验田的进度才刚刚开始;虽然父母早逝,可还有几个关系还不错的亲人、师长,逢年过节都会去探望一下;尤其是家里还有几只肥猫…… 不知道自己在地球到底是死了还是失踪……自己之前经常忙论文泡实验室好几个通宵,所以有把钥匙拜托给信得过的朋友,请他们帮自己喂猫,想来自己出事,猫猫们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陆迩也思念过地球上的一切,幻想过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遭遇只是一场梦,很快自己就能回到地球上。 只是后来有了小咪,带着红木部落慢慢发展起来了,陆迩也逐渐把心思放在了这个世界。 等到后来和角互相交心,陆迩偶尔会讲一讲地球上的往事给角听,借此稍微纾解一下思乡之情。 等到后来三个幼崽出生、接触到更多的人……陆迩已经完全把自己当作了这个世界上的人,放弃了返回地球的幻想,准备和角好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毕竟想回也回不去。 而现在,管控系统竟然告诉他,可以返回地球! 他张了张嘴,微微吸口气又吐出来,让自己慢慢平静下来,谨慎地问:“需要什么能量?” “从这个星球来看,能充当战舰能量的就是生命之心了。”管控系统微笑道,“长距离星际航行需要的能量十分庞大,这艘战舰的负重不多,只有生命之心合适。” 陆迩心里一凉。 “现在生命之心就在您的宠物身上。”管控系统把目光投向了角,“如果您愿意,完全可以把他的生命之心取出来——放心,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陆迩眼眸中翻滚起强烈的挣扎。 然而那些挣扎也不过持续了一瞬,便重新归于平静。 纵然他可以取出角的生命之心,又怎么能够将它带走? 倘若生命之心只涉及神罚也就罢了,解决完神罚可以借来一用,回地球探望一下;可从管控系统的介绍来看,这个星球本身不适合生命生存,全靠三颗生命之心提供的特殊能量,才让包括兽人、鸟兽、树木在内的整个大自然生机勃勃地生长着、繁荣着。 他拿走其中一颗,将会给这片大陆带来多大的影响? 陆迩不清楚。但修习农业的他自然清楚,自然的一点微小变化,落在这种尚且起步的文明头上都是灭顶之灾。 他的道德和修养不允许他做出这么自私的行为。 陆迩心里的涟漪慢慢平息,轻轻叹口气:“不必了,生命之心还是留在这片土地上吧。” 管控系统理解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纳塔入侵这个世界、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来龙去脉已经清洗,陆迩现在最关心的还是一个问题:“怎么解决其他的纳塔?” “战舰着陆后,纳塔分成了三个部分,分别去追寻三颗生命之心的下落,此外还有一部分留在了战舰中,吸收从土地中直接吸收的生命之力,培育更多的个体,同时也在靠生命之力治愈身上的伤。”管控系统挥挥手,出现了一个战舰的内部构造图。 “因为监测系统基本损坏,散落在大陆上的纳塔无法精准定位,只有战舰内的纳塔位置比较清楚——不过大陆上的纳塔应该也被兽人们追杀得差不多了。 “我召唤你前来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留在战舰中的纳塔在拼命吸收生命之力治愈叛徒留下的后遗症,如今已经有了明显恢复的迹象。” 陆迩沉默着点了点头,紧了紧手里的弓弩:“我明白了。” 一旦纳塔的伤彻底治愈,可以轻松侵占任何人的躯体、获取每一个人的记忆,那这个星球在纳塔面前将再无防备。必须在纳塔恢复“夺舍”能力之前,把纳塔彻底消灭。 ——如果管控系统能帮忙的话…… 管控系统似乎看出了他的意思,有些抱歉地道:“我受核心运算法则的约束,无法对纳塔出手,只能提供一些侧面影响,非常抱歉。” 陆迩毫不意外。如果管控系统可以直接出手,当初azj0981就该完全灭杀其他纳塔了。 他想起一件事:“现在可以把角放出来了吧?” 他们谈话的时间太久,视频那边角明显有点焦躁。 已经结束对纳塔的来源的介绍,管控系统没有再次反对,轻轻一挥手。陆迩就看到另一个房间里的角脚下再次出现了大洞,将角直接吸入。 随后他所在的房间的地板绽开,吐出了一只纯白的狮子。 大狮子晃了晃有些眩晕的脑袋,一抬头就看到了陆迩,瞬间变成兽人,惊喜地跑过来,抱住陆迩的肩膀:“陆迩,你没事吧?” 陆迩笑着安慰他:“放心,我没事。” 不知道管控系统是否允许泄密,陆迩没有多说纳塔的来源,而是介绍了一下现在的情况:“管控系统不会对我们造成阻碍,但我们得自己去消灭这里的所有纳塔。” 角一愣,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本着对陆迩的信任,还是点点头:“解决纳塔之后,神罚就会消失吗?” “停止从土地吸收生命之力的行动后,神罚就不会进一步扩大。”管控系统对角就没有那么和煦的态度了,淡淡地道,“实际上神罚整体出现的原因是整个大陆上生命之力的衰退。要想彻底解决神罚,就得把生命之心还给这片大陆。” 这也是陆迩刚才思索的东西,抬头问道:“怎么归还?” 难道把生命之心埋到土里? “你身上的生命之心最初就在这座山峰里,这座山峰应当就是这个巨大生命体的‘角’。”管控系统又调出了大陆模型图,指了指山峰中部,“原本生命之心和山峰天然结合在一起,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生命之力。但现在那种结构被破坏了。” 陆迩皱了皱眉,抬起了自己的手:“所以……” “接收器中搭载了高效率从生命之心中提取生命之力的机制,你可以把接收器和生命之心一起放到原本的位置。”管控系统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警告了一句,“但那样一来,你在战舰上的一级权限就会被收回。” 一级权限认证的不是陆迩本人,而是接收器。失去了接收器,自然就没法认证了。 陆迩对此早有预料,也没有多问能不能转换其他权限——如果这个智能ai这么容易钻漏子,也不配成为战舰的管控系统了。 “怎么把指环卸下来?” 管控系统笑道:“之前为了绑定灵魂身份,指环默认不可解除。既然您已经决定,那我可以帮您修改为可脱落状态。” 随后陆迩感觉手指上的指环微微震动,手指骤然宽松了一些,似乎随时可以把指环脱下来。 “多谢,给我们引路吧。” 他举起了手里的弩机,微微看了赤手空拳的角一眼,忽然又问:“能给我们准备武器么?” 管控系统手一抬,一道银灰落下来,凝固成一杆枪的模样:“普通武器对纳塔本体几乎没有杀伤力,这个对你们来说应该更合适。” 角明白陆迩的意思,从一旁的背包里取出一届麻布,绑在了枪尖,拿在手里舞动了几下,满意地点点头。 神坛部落中常用的武器基本就是枪,角自然也不例外。 随后另一道银灰落在陆迩的弓弩上,将它包裹成一把更具有科技感的枪。 陆迩没有用过真枪,管控系统贴心地给他提供了使用说明。 看两个人准备好了,管控系统最后颇为人性化地叹了口气,英俊的面容上神色微微有些庄重:“祝你们好运。” 随后一旁出现了一条甬道。 第111章 (111) 在管控系统的远程指引下,战舰中的零星几个纳塔被迅速消灭,陆迩的新武器都没有用上去——角每次都冲在最前面,枪尖一吐,便能带走一个纳塔的性命。 按照管控系统的说法,最大的纳塔个体吸收生命之力的速度越来越快,不抓紧时间就来不及了。 一路过来,陆迩也注意到,尽管这里的纳塔们寄宿的身体各不相同,但他们的表情、动作、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这种诡异的千面一人感让陆迩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消灭掉战舰中所有的零星个体,陆迩和角几乎没有受到损失。 在战舰中前进的时候,陆迩一路观察,发现这个战舰几乎算得上一个大型实验室,到处都有试验品和实验记录。这些试验品大多数都是奇形怪状的活物,在培养箱中安静地生活;也有一些是类似于基因实验的培养皿。 这些应该就是纳塔为了研究生命繁衍的奥秘而进行的实验。 陆迩注意到纳塔也有针对植物的实验装置,心里还起了一丝好奇——作为农学专业的人,他对这些来自另一个文明的植物研究记录很感兴趣,想知道能不能用在提高农业农作物质量上。 只是现在没有这个功夫来研究这个。 管控系统通报了当前的状况:“只剩本次旅行的最强大个体,在战舰腹部吸收生命之力。以您和宠物的战斗力,直接战斗的成功率几乎为0。” 陆迩点点头,对这个结果没什么意外。 角眉头紧锁,转了一下手里的武器,盘算着如何战斗。他看了陆迩一眼,发现陆迩似乎不太担心,不由得有些疑惑:“陆迩,你有办法?” “有个办法,但是需要你配合。”陆迩点点头,然后又看向了旁边的管控系统,“还有你。” ……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最后一个纳塔所在地方。 这个纳塔是整个战舰中最强大纳塔,它就在战舰的腹部,吸收着从大地中源源不断抽取出的生命之力。 面前是最后一扇门,陆迩微微吸了口气,转头和角对视一眼,点点头,向前轻轻伸了伸手。 指节上的指环微微震动,大门通过权限认证,缓缓打开。 角下意识挡在陆迩的面前,谨慎地看着门后。 门甫一打开,陆迩就感觉门内吹出一阵微风——这些微风带着浓郁的生命之力,让他精神一振,和路过那个被抽取生命之力的深坑时感觉一模一样。 房间的地面上有一个巨大的圆形透明板,下面似乎运转着像风扇一样的东西,淡绿色的生命之力从下面溢出,随后被站在圆板中心的纳塔吸收。 与之前想象的满室粘稠的墨绿色物质不同,整个宽大的房间里只有那一个有些瘦小的身影。 陆迩微微眯了眯眼,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眼熟。 考虑到先发制人,他没有想太多,架起被强化的武器,直接对射出了一枚紫麻短箭子弹。 那个人影反应速度极快,陆迩都没看清他的动作,他已经闪过了那枚短箭,出现在了距离他们很近的位置。 距离近了,陆迩终于看清了这个人的脸,微微一愣:“花尾?” 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那个自私又虚荣的亚兽给陆迩找了几次麻烦。虽然陆迩一直都没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但到底是个麻烦。 后来陆迩惩治过花尾后,花尾被迫跟着小石部落的人离开,之后再无音讯。 时间这么久,陆迩几乎忘记了花尾的存在。 现在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看到花尾! 不,应该说是花尾的躯体! 寄居在花尾躯体中的纳塔微微诧异,随后露出了一个冷笑:“原来你认识这具躯体。” 之前和管控系统交流的时候,陆迩看着那些影视资料,得知纳塔会定时寻找新死的兽人尸体,作为自己分身行动时的依靠。 因为在从土地中抽取生命之力,所以一般身体受损不是问题,在生命之力的修补下很快就能恢复完整。 不知道花尾是什么时候死去、又恰好被纳塔捡走。 纳塔一面游刃有余地躲过陆迩和角的攻击,一面继续道:“是系统放你们进来的吧?我之前就猜到系统权限忽然降级,必然是azj0981搞的鬼。” 这具纳塔的躯体行动十分迅速,动作的速度完全不像正常人,比拥有生命之心的角还要快速,让陆迩和角都十分心惊。 角手里的银灰枪、陆迩的短箭完全没法击中他。 奇怪的是,纳塔似乎不急着击败眼前的两个敌人,等到角站回陆迩身前停下攻击,他也停了下来,微微歪了一下头,墨绿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光:“其实我很好奇,你们明知道我有多么强大,为什么还要过来送死?如果你们想走,管控系统不会不放的吧?” 陆迩趁双方都没有攻击的时候,停下来给枪补充了一把子弹,重新抬起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寻找合适的机会。 这个纳塔是他们见识过的最强的个体,在这里不知道吸纳了多少生命之力,这样狭小的亚兽躯体里,可能蕴含了极大的能量。 如果不是因为直接侵蚀高等智慧生命的能力已经被剥夺,他们这次过来完全是送死。 看陆迩和角完全没有和他交流的意思,纳塔微微有些失望,凝视着陆迩,沉默了片刻,忽然道:“之前在那个小部落里时,‘我’储存的知识不够没察觉,从现在来看,你似乎不是完全的我。” 到了这个地步,陆迩自然没什么隐瞒的必要:“我本来就不是你。” “看来azj0981还真是做了不少事。”纳塔忽然冷笑了一下,“等我拿到你们这颗生命之心,治愈身上的伤,一定要把他找出来,看看那个实验体的大脑究竟蕴含了多少花样。” 纳塔顿了顿,手一抬,忽然两道墨绿色的粘稠液体从他的身上涌出,“唰”地一下刺入了角的身体! 速度之快,陆迩和角甚至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陆迩的瞳孔猛然收缩。 那两道墨绿色的液体刺入了角的胸口心脏处,只是随后便缩了回来,漂亮却苍白的脸上微微闪过一丝疑惑:“奇怪,明明能够感应到生命之心,为什么不在你的身体里?” 墨绿色的液体抽走,角猛然咳出一口血,捂着胸口用银灰枪撑在地面,支撑着自己不要倒下。 鲜红的血液从角的指缝间涌出,刺目得令陆迩胆战心惊。 他扑过去扶住角,声音微微发颤:“角?你没事吧!” 角摇了摇头,眼神依然明亮。 因为身体里拥有生命之心,致命伤对他来说没有那么可怕。现在体内的生命之力涌动,已经开始修复身体的伤口。 纳塔对他们伉俪情深的场景没什么兴趣,反倒皱着眉看着角,十分疑惑:“你把生命之心藏到哪里去了?” 角又咳嗽了几声,忽然咧嘴笑了一下:“就在你脚下。” 纳塔一愣,下意识低头。 就在这时,陆迩从口袋里摸出几个圆球,轻轻捏了捏,向着纳塔直接甩了过去。 纳塔的感觉被强化,对周围环境的感应十分清晰,陆迩用手丢出去的几个泥球速度缓慢,几乎不可能砸中他。 他脸上浮现起一丝嘲讽,习惯性地闪过,没想到那些圆球在靠近纳塔的时候忽然炸开! 炸开的圆球里迅速膨胀起一根根的紫色植株,如同水下的海藻,将纳塔完全笼罩在里面。 只要轻轻碰触到那些紫色的植物,纳塔就能感受到来自灵魂的伤害,身体反应慢了一瞬,之后就被层层叠叠的紫麻包裹。 纳塔脸色微微泛白,随后墨绿色的眼眸阴测测地看着陆迩:“你身上果然有引导器。” 如果不是他们纳塔人研发的生命之力引导器,那些圆球中的种子不可能如此迅速地生长为完整的植物! 陆迩不打算跟他废话,重新擎起银灰色的手枪,搭上紫子弹,瞄准了纳塔,连续发射。 那些圆球中一分两半,一半是精纯的灵水,另一半是紫麻种子,因此炸开之后能够迅速生长。 然而灵水让它们生长迅速的同时,也让这些紫麻的生长周期变得极短。如果不尽快杀死纳塔,紫麻很快就会枯萎。 角深吸一口气,也握紧了枪身,准备出手。 纳塔挨了几发紫麻子弹,气势明显有了衰弱,脸上的神色变得有些阴毒,狠狠盯着陆迩,阴测测地咬牙道:“本来打算拿到生命之心再融合你,到时候你也没那么痛苦……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就别怪我了。” 纳塔说完这句话,陆迩蓦然感觉一阵头晕,双眸瞬间暗淡,四肢无力,直接向前摔了下去! 角迅速接住他,焦灼地问:“陆迩?” 将陆迩身体翻过来,角的眼神忽然凝固。 在他的伴侣那双可爱的毛茸茸耳朵上,耳尖那点淡淡的绿色忽然扩大,直接蔓延到了陆迩的头上! 第112章 (112) 陆迩感觉自己好像陷入了梦境。 刚才眼前的纳塔、角、战舰的影子渐渐淡去,周围渐渐落下了暗幕,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了自己。 陆迩愣在原地,伸出自己的手,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袖子已经换成了熟悉又陌生的现代装束。视野上也比之前略高了一些,似乎回到了曾经自己的身高。 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果然那双属于亚兽的鹿耳已经消失,再往下摸,轻松触到了属于人类的耳廓。 ——他这是……变回人类了? ——角呢?纳塔呢?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忽然感觉一阵冷风吹来,脚下蓦然变得松软,仿佛整个人都掉到了什么冰天雪地一样。 寒风让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不远处忽然亮起了一点灯火。 陆迩下意识走过去,心里微微升腾起不太好的预感。 越走越冷,周围甚至能够听到寒风的呼啸;周围的环境也开始渐渐明亮,脚下厚厚的积雪踩下去要很用力才能把腿拔出来。 走近了之后,陆迩才发现那是一个小小的木屋,屋顶上堆积着厚厚的雪花,窗口散发着橘黄色的暖光。 陆迩忽然感觉有些眩晕。 他想停下来,可双腿却自己走到了窗口,让他能够清晰地看到房间里的一切。 玻璃上有些冰雾,人影有些模糊,但还能够分辨得出来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独子。 父亲似乎在桌子前面写着什么,母亲则面对着一面画架,不时地涂抹两笔。 小孩子似乎有些无聊,自己看了一会儿书,过来扯母亲的衣袖:“妈妈,我想出去玩。” 母亲放下画笔,弯腰捏了捏他的小脸:“不是已经滑过了吗?咱们就快要回家啦!而且现在外面在下雪,会有危险,等雪停了再出去。” 孩子有些不高兴地嘟囔:“可我想去滑雪,妈妈滑雪很厉害!” 母亲笑了:“其实你爸爸更厉害哦。” “那我们出去玩嘛,雪已经很小了。” “不行,爸爸还在工作。” “爸爸……” 孩子稚嫩的喊声在这个被无尽黑暗笼罩的雪山小屋里显得微微有些凄凉。那些话语中的天真与稚嫩空荡荡地回响着,带着一丝莫名的阴冷。 陆迩闭了闭眼,嘴唇微微张了张,最后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慢慢闭了回去。 孩子最终还是说服了母亲和父亲。 “小孩子冒险的天性对他以后的成长很有帮助,我们要适当培养。距离接我们回去的雪橇车到来还有半天,还可以带他出去玩一会。” 父亲放下手里的文件,母亲放下了画笔。 他们穿戴好滑雪的装备,一家三人走出了木屋。 陆迩就站在门口,他们好像根本没有看到陆迩一般,牵着孩子的手慢慢向前走去。 在记忆中几乎已经褪色的面容一下子鲜活起来,纵然陆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瞳孔还是忍不住收缩。 他伸出手,试图拉住这对年轻的夫妻——他想告诉他们,不能再往前走了,现在返回木屋,安安静静地等待下山的雪橇车不好吗? 可他伸手过去的时候却拉到了空,仿佛眼前的一切都只是幻影。 后面的发展一度是陆迩的梦魇,他记得清清楚楚。 ——想着这是今年最后一次滑雪,幼小的孩子在跌跌撞撞学会了滑雪后越来越兴奋,逐渐偏离了他们预定的距离。 随后,便是雪崩。 身体不受掌控地失重、铺天盖地而来的雪花几乎要填满耳朵和口鼻,完全无法呼吸…… 雪崩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陆迩至今都不清楚。 也许是这个滑雪场的位置选的不够安全、也是是之前的降雪导致雪山上积雪松动、也许是他高亢的笑声引起了连锁反应。 也许,只是单纯的运气不好。 不,运气不好的不是他,是那对年轻的夫妻。 被雪崩掩埋时,他们及时扑了过来,把孩子护在了身下;一起被冲走之后,他们用体温温暖着年幼的孩子,用食指挖着积雪,拼命地求生。 最后孩子获救了,这对年轻的夫妻永久地阖上了眼睛。 陆迩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悲哀地凝视着那个坐在雪地上失魂落魄、脸上的泪水冻成冰粒的小孩,恰好与那双失去了童真的双眸对视。 陆迩默默地看着他。 直到一双冰冷的苍白的手,把那个孩子从雪地里抱起来。 母亲已经冻得僵硬的脸上肌肉抽动,挤出了一抹温柔的笑意:“宝宝,妈妈不是说了不可以滑这么远吗?” 父亲也从雪地里慢慢爬起来,声音像生锈的齿轮一样令人牙酸,却带着一丝温和的严厉:“要不是你非要出来玩,我们也不会碰到雪崩——该打你屁股。” 一家三口好像平时一样继续说笑着。那些凝聚在头发上的冰霜、僵硬寒冷的躯体、青白的面容仿佛根本影响不了一家人的团圆。 陆迩怔怔地看着那个孩子慢慢全身也像父母一样冰冷,脸色逐渐青白,头发上蓄满了冰霜。 忽然,那个温柔而僵硬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小迩,你都这么大了。” 陆迩猛然回头,看到身旁站着那两个如同僵尸一般的人。 “小迩,爸爸妈妈很想你。” 陆迩看着他们伸过来的青紫的双手,眼眶中慢慢积蓄起泪光,艰难地喊出了自己许多年未曾喊过的称呼:“爸、妈。” 母亲的脸上又带上了那种笑意,冰凉的手掌轻轻握在陆迩的脖颈上,温柔地道:“跟妈妈一起来吧。” “你后来每年都来这里滑雪,不就是想爸爸妈妈带你一起走吗?” 冰冷的手慢慢收紧,陆迩的呼吸也慢慢急促,意识也开始渐渐模糊。 陆迩忽然潸然泪下。 眼泪划过他的脸颊,还未落下便成了冰。 他伸出手,坚定地掰开这双来自母亲的双手:“抱歉,妈妈。” 母亲似乎有些愣,脸色微微有些扭曲:“你不想跟妈妈在一起吗?” 陆迩捂着脖子咳嗽了一声,有些眷恋地在眼前这对年轻的父母脸上看了一眼,声音微微有些沙哑、却十分坚定:“虽然你们不是我的父母,但我还是很感激你们让我能够和爸爸妈妈再说上话;但是——” 他回头看了看刚才的一家三口所在的位置,转过头来,慢慢放下手,“但我的父母拼命把我从雪崩中保护下来,是希望我能够好好的活下去,绝不是想我毫无意义地死掉。” 所以,之后他每年都会来到雪山滑雪时,尽管最初无法接受自己害死父母的事实时想过自杀,可想到他的双亲拼了命也要护着他活下来,他便不愿让父母临死前最后的意愿轻而易举毁在他的软弱之下。 “父母”脸上似乎有点扭曲,还想再说点什么,却听到陆迩淡淡地又补充了一句:“不要玩了,纳塔。” 随着这句话,周围的一切忽然凝固。 随后,雪地、僵硬的尸体、年幼的孩子忽然全部消失。 陆迩面前出现了一个更加熟悉的身影。 娇小的躯体、长长的鹿耳、耳朵上还有一点微微的绿色。 是陆迩自己的模样。 或者说,是绿耳的模样。 纳塔用着绿耳的姿态,对着陆迩微微笑了一下:“你比我想象中聪明。” 陆迩看着他,这个躯体他用了太久,熟悉得仿佛在照镜子。如今看着纳塔用绿耳的模样跟他对话,内心泛起一丝别扭的感觉。 他道:“你却比我想象的要蠢。” “我原以为你记忆里最伤痛的东西就是你最大的弱点,没想到竟然不是。”纳塔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你是来自地球的人类?很有意思。将来我可以去拜访一下。” 陆迩自然清楚纳塔所谓的拜访是什么意思,脸色更加冷漠:“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纳塔“呵”地笑了一声:“既然你和管控系统已经聊过,应该知道,作为宇宙中独一无二的灵子真菌,精神的世界才是我的领域——你到了我的领域,还有什么反抗之力?” 陆迩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惊慌之色,忽然问了一句:“你也是这样逼迫绿耳自杀的吧?” 绿耳的记忆中没有纳塔的存在,但充斥了浓烈的悲伤、自责、愧疚和求死之心。 陆迩原以为那些都是绿耳性格和自闭症导致的情绪累积,惩治花尾之后,努力指导着红木部落的其他兽人和亚兽,在保证温饱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精神素养。 后来红木部落没有出现过像绿耳一样的孩子,最内向的也不过是茫那种程度。 陆迩只把绿耳当作了个例。 可现在看来,也许绿耳本身也不是那么敏感而自闭的性子。 兽人世界的难产再常见不过,绿耳甚至记忆中都没有姆父的样子;花尾欺凌他的时候那些行为确实恶毒,可真的会让他完全没有升起过反抗之心、完全自闭到想要自杀吗? 生物天然有反抗压迫和欺凌的动机,哪怕再严重的自闭症患者,初期也会有试图拯救自己的举动。 绿耳没有。 并非是因为他特殊,而是因为他的内心中寄宿着一个恶魔。 这个恶魔用刚才这种方法,一遍又一遍在绿耳心里重演那些难过的经历,百倍、千倍地放大了绿耳的痛苦。 陆迩如今以成年人的思维都会有心思动摇的时候,何况绿耳这个单纯的亚兽孩子? 纳塔挑了挑眉,倒是痛快地承认了:“虽然azj0981废掉了我寄生智慧生命的能力,但他的知识本就出自我同源,难道我不会反向破解?我抓了不少这个星球上的原始兽人进行研究,后来尝试过将我的一部分植入怀孕亚兽的胎儿中,让我的个体伴随胎儿一同降生——可惜实验体的体质不太好,竟然难产了,导致我也跟着受创。” 陆迩听了心里微微火起:“绿耳就是你的试验品?” 这么说来,绿耳的姆父难产也是纳塔导致的了!难怪后来他遇见纳塔,纳塔认定他是同类——其他的纳塔应该有拿绿耳的姆父进行实验的记忆,肯定把他当作试验成功但是失去记忆的“纳塔”个体! 纳塔“呵呵”笑了起来:“实验虽然不太成功,但现在看来,结果倒也不坏——生命之心原来藏在那个兽人兽型的角里……这就简单多了。只要我接管你的身体,和外面的个体融合,所有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听了纳塔恶毒的宣言,陆迩没有生气、也没有恐慌,反而微微笑了起来:“纳塔,虚张声势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随着陆迩的话,周围场景骤然发生了变化。 忽然有一阵春风吹了过来。 第113章 (113) 天边骤然跳出一轮红日,温和而不刺眼的阳光照过来,融化了陆迩脚下的冰雪。 雪水消融后露出了深黑色的泥土,随后一根根嫩芽萌发,很快舒展、长大、抽穗,并不断向着远处蔓延。 他们所处的地方转瞬便成了一片金灿灿的麦田。麦穗在风中微微晃动,发出“沙沙”的声音。 麦田一直绵延到天际线,四面八方还有稻田、菜园、果园……所有的作物都在此时硕果累累,将沉甸甸的丰收喜悦散布到陆迩面前。 空气中弥漫着属于麦穗的清香。 纳塔下意识后退一步,微微色变:“你……” “你们的能力是根据个体的大小而来,包括记忆和思维能力也是。”陆迩仰起头,看着周围的环境慢慢地变化,天边的太阳已经高悬。 他了望着这片理想的漫无边际的麦田。 尽管知道这些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还是觉得有些心驰神往。 他转过头,看着纳塔,微微笑了一下,“这一点点‘你’寄生在绿耳的身体里这么多年,还剩多少能力?” 陆迩向前一步,轻轻拍拍手,“我倒是对你拥有的记忆很好奇……” 纳塔这下彻底色变,转头想跑。 然而他的脚下瞬间生长起巨大的紫色植物,将他牢牢地捆绑在原地不能动。 在陆迩的精神世界里,紫麻和现实世界中一模一样,对纳塔拥有同样的伤害。 这种来自灵魂上的灼伤让纳塔忍不住惨叫了起来。 随着紫麻的收紧,纳塔的身体微微散发出一丝丝的墨绿色气体,神色越来越萎靡。 而随着他形体渐渐缩小,一些属于纳塔的记忆也慢慢展现在陆迩的面前。 记忆是倒叙的。 从纳塔对着一个面容和绿耳有几分相似的怀孕亚兽的肚子进行改造开始,跳转到他在兽人大地上奔腾,漫无边际地寻找生命之心的下落,又跳转到在战舰中得知azj0981背叛他们时的震惊和不解。 随后记忆前移,中间掺杂了一些莫名其妙属于那被吞噬的文明中的人们的杂乱回忆。 有孩子和母亲、士兵与长官、患者与医生……各种各样的日常碎片,几乎只有一些杂乱的片段甚至是单个的场景。不知是不是因为纳塔在筛选记忆、分化个体时没有清理干净。 记忆再向前,快速划过了侵蚀星球的过程、划过寻找生命之心的渴望、划过对生命孕育的羡慕、划过吞噬生命之心的欢愉,很快到了最初一切灾难的起源,那个掠夺无名星球的宇宙飞船。 在那里纳塔第一次侵蚀了高等智慧生物,获得了思维、理性、记忆、性格。 最后记忆停留在那个无名星球上,蓝天白云下自由自在的星球,纳塔寄宿在一个个体上,与那个个体共生,直到肉体死亡后转移到下一个宿主。 最令陆迩吃惊的是,前面的大部分记忆都是片段式跳跃,反而到了最后这个无名星球的画面,清晰又连贯,仿佛是纳塔刻意保留到这个小小的个体上。 陆迩站在原地,看了看周围陌生的星球环境,微微有些诧异:“没想到你把最初的星球记得这么清晰。” 此时的纳塔在紫麻包裹下已经奄奄一息,嘴角轻轻动了动,用一个略带嘲讽的笑容作为回应:“那当然,我是要回去的。” 陆迩皱了皱眉:“回去?” “回去。”纳塔的身体开始渐渐露出斑驳的裂痕,仿佛一件残破的瓷器。 但他的眼睛十分明亮,贪婪而渴望地望着周围那些存在于记忆中的风景,喃喃自语,“我想回去……” 陆迩看着纳塔的模样,心里微微闪过一个猜测,凝重地问:“你要生命之心究竟想做什么?” 纳塔沉默了片刻,忽然“哈哈”笑了起来,笑得胸膛不住震动、笑得身体碎裂得更加迅速。 蓦然他收起笑容,神色变得有些眷恋:“我要生命之心当然是想将我的星球重新复原,让它变回最初那个拥有各种各样生命的行星。” 陆迩凝视着他,微微皱眉:“恢复行星?” “是的!恢复我的星球!这个该死的、肮脏的文明,毁灭了我的星球!”纳塔墨绿色的眼眸中忽然浮现起一抹嫉恨,咬牙切齿地道,“他们仅仅只是为了研究,就把其他行星上的生命之心拿走,那些行星陷入死寂——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做错了什么!仅仅以‘文明’的名义,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拿走其他星球的命脉?他们活该被我彻底吞噬!” 陆迩沉默了一瞬,道:“那你大可以拿走他们的生命之心。” “一颗生命之心可以维系一个行星,可要让一个死去的行星复活,需要的却不止一颗!”纳塔猛然抬头,“我必须搜集其他星球上的生命之心,全部放到我的行星上,才能让我的星球复活!” “所以你就吞噬其他的文明?” “这些充斥着矛盾、冲突、战争的群体,怎么配得上叫‘文明’?只有我、只有我拥有的一切,才能……”纳塔说到这里,声音已经微弱无比。 陆迩没想到纳塔的心里竟然寄宿着一个这样的愿望,一个连亲手制造的ai都不曾碰触的内心。 他又沉默了一下,才轻轻叹口气。 纳塔的身体已经濒临破碎,墨绿色的眼眸不再去看陆迩,转而盯着面前那片虚幻的山水天光,清秀的脸蛋上怨毒渐渐消散,最后只剩下一声蕴含着浓浓眷恋的话语:“我想回去……” 随后他的身体与声音一同彻底消散。 陆迩望着纳塔消失的地方,再次叹口气,眼眸中的复杂渐渐被坚毅代替。 纵然纳塔多么想要复活他的星球,也不是他掠夺其他星球的生命之心的理由。 思想的碰撞才是文明进步的动力,完全不会有矛盾冲突的世界,也必然会是一潭死水。 更何况,纳塔的星球被毁灭是无辜的,可被纳塔毁灭的星球又何辜之有? …… 陆迩骤然昏迷,耳朵上的绿色逐渐扩大,角抱着他却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他不知道那些蔓延的绿色是怎么回事,却知道一定和眼前的纳塔脱不开干系。 他深吸一口气,把陆迩平放在地上,握紧手里被紫麻麻布包裹的枪,指着纳塔,声音如同即将爆发的火山:“放开他。” 纳塔歪了歪头,咧嘴笑了起来:“他也是我,我只是唤醒他的本源,怎么算放过他?” 角与陆迩在一起这么多年,已经听陆迩讲述过无数次地球的事情,自然不相信纳塔的说法。 他身上的肌肉微微紧绷,运起长枪直接向着纳塔的心脏捅去。 对于兽人来说,言语的交涉显然不如直接攻击来的省力! 不论纳塔搞了什么鬼,杀了他一切都可以解决! 纳塔却露出一个有些嘲讽的笑容,眼眸中忽然涌出两道墨绿色的液体,如同有生命的蛇向着角奔袭而来。 角挥起拳头,狠狠一拳打上去。 他的手上套了麻布手套,打散了纳塔的攻击。 然而这个纳塔的攻击力度比之前角遇到的纳塔强太多,哪怕打散了攻击,仍然能够感觉到拳头隐隐发麻,身形也被冲击得差点后退。 如果不是紫麻困住了纳塔、让他不能行动,刚才的速度搭配这样的攻击力,角根本撑不住。 角深吸一口气,把注意力完全放在眼前的纳塔身上,慢慢凝聚注意力。 纳塔的攻击又一次冲击了过来。 角侧了一下身子,让那道攻击从他的肩膀擦过,左手用力侧拍,拍散了袭击而来的墨绿长蛇,自己则握紧了长枪,一枪捅到了纳塔的身上。 纳塔另一道墨绿色的攻击撞击到枪身没有被麻布包裹的位置,将枪尖撞歪了一些,让枪尖只擦伤了他的头皮。 但紫麻给他的伤害还是让他痛得咬牙切齿,阴森地道:“混账,要不是为了找生命之心,我早就把你撕成碎片了!既然你自己找死——” 纳塔没有被紫麻包裹的脑袋上突然腾生起数十道墨绿色的粘稠物质,像蛇一样对着角扑了过来! …… 陆迩重新睁开眼睛时,只觉得周围颠簸异常,仿佛自己正在快速地腾挪。 角半身都是鲜血,宽大的银灰色房间里血迹斑斑。 困住纳塔的紫麻大部分已经结束了生长周期,枯萎在地,因此他顺利地挣脱出来,用超乎寻常的速度向着角攻击。 角的身上满是伤口,背着陆迩一边躲避纳塔的袭击一边寻找机会反击。虽然大部分都在生命之力的作用下慢慢愈合,但看起来还是狰狞得可怕。 纳塔的墨绿色物质每次接触到角的鲜血便会吸收一点生命之力,让他精神一振,愈发确定生命之心就在眼前这只白色的狮子身上。 陆迩微微动了动,角立刻就察觉到,挥拳再次挡下纳塔的攻击,没有回头,仿佛十分笃定他的陆迩不会被纳塔同化:“陆迩,没事吧?” 陆迩咬了咬下唇,声音微微有些沉闷:“放心。” 那边纳塔身形停下,注意到陆迩的眸色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明,耳朵上的绿色也已经完全消除,不由得极为震惊:“你竟然没事?” 陆迩刚刚从精神世界中挣脱出来,看到纳塔的诧异之色,微微笑了一下:“让你失望了。” 纳塔微微皱了皱眉,随后又舒展开:“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本意是想夺取陆迩的记忆后知晓生命之心的位置,但陆迩没事的话,也不过是稍微麻烦一点——看那个兽人这么在乎陆迩,只要他把陆迩捏在手里,相信可以轻易逼出生命之心的位置。 就在纳塔打算直接把陆迩抢过来的时候,陆迩忽然开口问了一句:“纳塔,你想回去自己的星球吗?” 第114章 (114) 纳塔微微眯了一下眼,心里转过几个猜想,神色倏然阴沉下来:“你看了我的记忆?” 陆迩微微一笑:“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你想复活你的星球,与其这样掠夺我们的生命之心,不如跟我们合作。” “合作?”纳塔微微诧异,墨绿色的物质还在他的身后舞动,却没有继续攻击。 角也十分诧异,微微侧了下头,但本着对陆迩的信任,还是忍住没有插话。 “复活一颗星球需要多颗生命之心,所以你才盯上我们,是不是?因为我们有三颗生命之心。”陆迩从角后背上下来,拍拍角的胳膊,神色看不出异常,“等你的星球复活,后面就只需要一颗生命之心了吧?” 纳塔阴沉着脸,点了点头:“没错。” “我们可以借两颗生命之心给你,等到你的星球复活,再把它们还回来。” 纳塔似乎听到了什么笑话,脸上露出一丝讥笑:“为什么我不直接拿走三颗?” 陆迩微微一笑:“这个星球的结构你应该已经知道了,除了这片大陆之外,其他的海域完全不适合任何生命生存——也包括你。如果逼得我们玉石俱焚,把生命之心直接丢到那些不适合生命生存的深海……你猜会怎么样?” 纳塔盯着他道:“生命之心会逐渐散发生命之力,让那片海域渐渐变得适合生命生存。” 到时候他可以直接寄生几个近海的生命,然后下海去捞。 “那需要多少年?”陆迩点了点手指,“生命之心又要落在多么深的海水之下?战舰本身的探测系统已经毁了,因为叛徒的作弄,管控ai又不会向着你的本体求援,你确定能够找得到?” 纳塔眯了眯眼。 “我们各退一步的话,我们可以保留最低限度的生命,你可以收获生命之心。”陆迩神色郑重,“之前这片大陆上的生命仰仗于三颗生命之心提供的力量,生长得格外壮硕,如果拿走两颗,对兽人们来说也许还是个好事。” 失去三分之二的生命之心,万物肯定都会受到影响,首当其中的自然是植物,以及食草动物,随后就是食肉动物,最后才是兽人。 越是食物链顶端,受到影响越慢。 “兽人们还有我带来的农业提供粮食,纵然会减产,扩大种植面也不会差太多。”陆迩简单描绘了一下,最后道,“等到你复活你的星球,再把生命之心还回来。” 纳塔眯了眯眼:“听起来似乎还可以,但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突然转变了心思?” “我看了一部分你的记忆。”陆迩坦然地承认,脸上浮现一抹伤感,“家园星球被毁灭、无法回去,确实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你想要复活星球,我也能理解,所以觉得也不是不能沟通。” 纳塔微微冷笑了一声:“就算如此,你怎么确定我会信守承诺呢?” “当然不是无条件地让你带走两颗生命之心。”陆迩道,“需要加一点限制。” “什么限制?” “限制当然是……”陆迩皱起眉,捏着下巴沉思了起来。 纳塔倒还真有点好奇,陆迩能想出什么限制他的办法——他带着生命之心离开,难道这个星球上的落后的文明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来? 甚至他得到生命之心后再从本体那里派遣新的战舰、甚至拿到生命之心当场翻脸,他们也没有阻拦的能力吧? 等了好一会,陆迩还在思索,纳塔的耐心有些告罄:“所以你根本没有想好?” “想好了。”陆迩忽然抬起头,轻轻一击掌,微笑道,“限制就是这个。” 随着陆迩的击掌声,这间银灰色房间顶端忽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洞,随后无数的清水“哗啦”一下落了下来! 好像上面有一整座仓库的清水,骤然把底部打开了一样。 站在房间里的人立刻被水浇了了个湿透,房内的水位也在不断地提升。 纳塔没有被水影响,却直觉地感觉到不妙,身后盘旋的墨绿色触手向着陆迩他们迅速袭击,打算先把他们擒住。 角和陆迩早有准备,在水落下的一瞬间就做好了防御准备。 麻布手套和包裹着的枪尖将几道触手弹开,他们向后走了几步,靠到了墙上。 陆迩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对着纳塔露出了笑容:“再见了,纳塔。” 随后他们脚下忽然升高,直接将两人送了上去。 仔细一看,才发现他们两个人的鞋底长出了粗壮的树枝树根,直接把他们顶了起来! 纳塔微微一怔,忽然想到刚才骤然从地上生长起来的紫麻,微微色变,准备直接从地上跳上去—— 然而已经晚了。 刚才困住他的那些紫麻结束了一个生命周期,孕育出了更多的种子撒落在地上。 那些种子本无人问津,也完全没有干预到纳塔的行动。 可是从天而降、将整个房间淹没的灵水中蕴含的能量是如此之多,下面还有源源不断从大地中抽取的生命之力逸散在房间里。 曾经的陆迩只用一点点灵水就能让一整棵树完成从萌芽到枯萎的周期,那么这一整个房间、还在继续灌注的灵水呢? 紫麻的种子用难以想象的速度长出根须枝叶、开花结籽,新的种子又继续了新的发芽…… 纳塔不过耽误了片刻,刚才地上那一圈紫麻的种子便飞速成长,像海藻一样密密麻麻向他延伸了过来。 纳塔瞳孔猛然收缩,大声喊道:“系统,开舱门!” 这些水是来自生命之力引导器的,能够极大程度上将生命之力利用起来!如果不放水,他将会彻底被紫麻淹没! 然而管控系统沉寂无声,仿佛陷入了沉睡。 灵水还在不断落下,已经淹没了纳塔的头顶。 透过清澈的灵水,纳塔清晰地看到那些紫麻在水下疯长,如同一个个紫黑色的幽灵缠绕到他的身边——明明不是水生的植物,却在生命之力的作用下没有死去,每一秒都伸出枝叶覆盖到纳塔的身上。 纳塔被那种灵魂之痛刺激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甚至不敢逃出这具名叫“花尾”的躯体——有躯体保护,他受到的伤害只流于表面;而把本体露出来,碰到紫麻就要真的死定了。 感受着一阵又一阵的痛楚,纳塔咬牙拼命向上爬,暗恨决定出去之后一定要把陆迩和角碎尸万段! 随后,他头顶的光消失了。 …… 灵水刚刚落下,陆迩就迅速抓住了角的胳膊。 角也不含糊,一把把他抱了起来。随后他们两个人脚下提前镶嵌好的树种开始发芽,迅速将他们顶了起来。 被快速生长的树顶起来,说来看似简单,但要保持平衡不摔下去绝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一旦摔下去,后面便死无葬身之地。 角摇摇晃晃地保持着平衡,等到头上的阳光逐渐清晰,他才骤然变成了狮子,瞬间向着半空中悬挂的灵水指环扑了过去,一把把指环咬在嘴里,然后跃到了战舰的外头。 几乎在他跳出去的同时,战舰顶部开启的窗口缓缓关闭,把下面一整间的灵水、紫麻,还有挣扎的纳塔关在了里面。 隔着战舰,方才那些植物生长的“簌簌”声和互相挤压的“咔嚓”声转瞬消失。 大狮子低下头,把接触到外界的阳光还在渗出灵水的指环吐到了陆迩的手里。 陆迩把指环戴在手上,有些劫后余生地穿了口气,仰头看着天边的红日,微微笑了一声:“还好,还好。” 在进去见纳塔之前,陆迩就想到了彻底解决纳塔的办法。 从以前神坛部落剿灭纳塔的行动来看,紫麻对纳塔墨绿色的本体的杀伤力是瞬时且致命的,但对于寄宿着宿主的纳塔伤害没有那么迅速。 战舰里的纳塔是来到这个星球上最强的纳塔,那他们怎么才能安全地、彻底地灭杀纳塔呢? 单靠那些麻布包裹的武器自然是不行的。 陆迩便想出了这个主意。 他提前对管控系统下了指令,卸下了灵水指环,让管控系统在战舰上空将指环吊挂起来,并准备一个巨大的储水槽。 因为纳塔同时拥有对战舰的掌控权限,脱离指环之后的陆迩行动无法再以更高权限隐瞒自身,而根据管控系统的报告,纳塔随时都有可能治愈他的创伤,所以他们把指环交给管控系统之后,立刻就进了纳塔所在的房间。 他们要拖住纳塔,不让纳塔分心留意管控系统的动作,还要拖到灵水指环的灵水蓄满储水槽,并在那之前把紫麻的种子尽可能多的丢出去。 过程并不简单,能够成功也包含了不少的运气。 但他们最终还是安然无恙地成功了。 满满一池灵水,源源不断的生命之力供应,紫麻将会在这样封闭的空间里拼命地生长,挤压一切空间,最后把纳塔寄宿的花尾的躯体完完全全碾压成泥。 植物疯长的力量比动物有时候还要可怕。 失去了躯体的保护,纳塔的本体自然也就消散在紫麻的枝叶之间了。 “后面就只剩下零星几个纳塔要消灭了。”角站在这个可以称之为世界上最高的位置的地方,俯视着茫茫云海,眸色熠熠生辉,“我们做到了!” 陆迩看他身上的伤口有些还在流血,微微有些心疼,但听到角语气中的雀跃,又忍不住想笑:“还没有呢,我们还得把生命之心还回去。” 让他们生存的大陆这个巨大的生命体恢复健康,才是彻底解决兽人危机的办法。 第115章 (115) 陆迩把指环重新戴在手上,蹲下来轻轻敲了敲战舰,问:“系统还在吗?” 战舰表面蠕动,银灰色水一样涌动起来,凝聚成管控系统的模样。 “纳塔怎么样了?” 管控系统答道:“根据检测,已于一分四十七秒前失去所有生命特征。” 得到系统的确认,陆迩和角都长出了一口气。 只要最大的这个纳塔死去,大陆上剩下的其他纳塔都可以慢慢剿杀——纳塔基本失去了侵蚀活人的能力,没有生命之力也不能培育自身,完全不用担心它们再度壮大。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了……”陆迩看着远处灰黄色的云海,轻轻吐了一口气,“得把生命之心还回去。” 角站起来,点了点头,碧绿色的眼眸变得十分坚毅:“我们走吧。” “系统,能够从角的身体里无伤提出出生命之心吗?”陆迩慎重地问。 之前角接受图腾给予的生命之心时,图腾已经进入了濒死状态。当时角年纪尚幼,记不太清细节。陆迩也不确定到底提取生命之心对身体有没有损害。 出乎意料,管控系统摇了摇头:“我没有这方面的数据记载——纳塔获取生命之心后不是自己吸收,就是存储到星球的某个位置,没有从生物体中提取生命之心的经验。” 陆迩愣了一下,皱了皱眉。 “实际上,您的宠物进入战舰时,我只扫描到生命之心的痕迹,变成兽型之后才探测到生命之心的所在位置。”管控系统道,“那只独角的存在有些奇特,没有对应到人型的哪个位置。” 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也许那是生命之心的自我保护机制,只存在于兽型不存在的的独角上,而且一旦断裂就将角变回小猫崽。 陆迩还在慎重考虑怎么安全地从角身上拿出生命之心,角却干脆利落地道:“不用担心,我们现在直接下去。” “你知道怎么安全地取出生命之心?” 角摇了摇头:“安全不一定……但我倒是知道怎么把生命之心取出来。” 陆迩有些惊喜,又有些忧虑:“不能保证安全?” “生命之心在我的额头独角上,只要把它掰下来就行了。”角很干脆地道,仿佛把额头上的角血淋淋地拔下来对他来说像掰木头一样简单。 陆迩微微色变,脱口而出:“不行!” 独角生长在额头上,硬生生往下拔必然带着很大的危险! 他转头看向了管控系统:“你这里能做手术吗?” 科技这么发达的文明,应该可以实现ai操控做手术吧? 管控系统银灰色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歉意:“azj0981离开战舰时,为了避免纳塔拿星球土着做人体实验,直接清空了所有生命研究相关的资料和机能。” 人体手术自然也在其中。 陆迩抿了抿唇,眉头紧锁。 角看出了陆迩的担忧,反过来安慰他道:“没事的,就算生命之心拿走,我也不会死。” “你怎么能保证?”陆迩咬着牙,有些焦躁地走来走去,心乱如麻,却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他甚至有点后悔当初没有去学什么兽医…… 越想越觉得焦虑,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陆迩抬起头,刚好映入角温柔的碧绿双眸。 他的伴侣的双眼之中满溢着关切和担忧。那些担忧不是为了自身的前途未卜,而是为了眼前之人的焦虑。 对上角的视线,陆迩心里的情绪不知怎么忽然消散了不少。 他走到角面前,用力抱了一下他的兽人,声音还带着未完全散去的忧虑:“不许出事。” 角抱住陆迩的腰,低声笑了一下:“不会。” 他还有这么好的伴侣、那么可爱的三个幼崽,怎么舍得出事? “把指环给我吧,我下去。” 陆迩握着右手,摇了摇头,声音十分坚定:“我要和你一起下去。” 角一愣:“不行,很危险。” “正因如此,我才要跟你一起下去。”陆迩轻轻捏了捏角的脸,严肃地道,“不然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谁来救你?” “可是……” 角想说倘若自己真的出了什么事,陆迩很可能只会跟自己陪葬。 但对上陆迩的眼神,角忽然就明白了。 倘若他一切安好,自然什么问题都没有,以他的力量,哪怕失去生命之心,也能带着他的亚兽爬上来; 倘若他出了事……那要么陆迩能够带着他一起离开,要么他们就一起死在这里。 陆迩眼中的决意不下于角。 角忽然苦笑了一下,随后笑容浅浅变得明亮:“那为了能够安全把你带上来,我也要保全自己。” 陆迩微微一笑。 他转头看向了管控系统:“系统,你呢?” 管控系统脸上没什么表情,依然是那副如同面具一样的笑容:“战舰中已经没有其他纳塔,您现在是我唯一的权限人,请随意吩咐。” 陆迩认真思考了一下:“从你这里离开的纳塔还剩下多少?” “如果能够完全汇聚起来,不下于刚才消失的那个个体。”管控系统计算了一下,“不过几百年来都是分批出去追查三颗生命之心的下落,很久才会回来汇报一次信息,基本没有全部合并的机会。” “纳塔母星那边呢?” “宇宙间的星系坐标是很难寻找的,我能找到这颗星球,在宇宙间已经流浪了很久;这颗星球不给纳塔发送坐标,纳塔很难再次找到这里。” 陆迩点点头,想了想:“那你能飞到别的位置去吗?你应该知道紫麻部落在那里吧?” 战舰本身拥有强大的力量,倘若让其他纳塔掌握,必然对这个星球上的兽人们造成巨大的破坏。 不如暂且将战舰转移到合适的位置,然后在这座山上守株待兔、等候追杀其他的纳塔。 管控系统似乎有些吃惊,旋即明白了陆迩的意思,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你可以命令我自毁。” 这样永无后患、一了百了。 角听了管控系统的话有些惊讶——他不知道ai是什么,只当管控系统是敌人中的叛徒。 这也不奇怪,部落之间的战争也有逃兵、叛徒,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陆迩倒是知道,无论管控系统的ai做得多么精良、脸上的情绪和动作多么人性化,本质上还是用算法模拟出的人格。对于问题处理自然也是考虑效率和风险为第一优先级。 “不必自毁。”陆迩低头看了看这远超兽人部落文明、甚至远超地球文明的科技结晶,眼中微微闪过一丝灼热,“等一切结束之后,我还挺想看看你储存的那些农业相关的资料研究。” 能够与其他文明的农业互相印证,有一整个大陆的兽人供他差遣,能够在这样天然的环境中实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人心动的吗? “能你到达紫麻部落,先把自己转入迷彩沉睡状态。”陆迩想了想,“只有拿着生命引导器的人才能重新让你启动。” 这样一来,哪怕有其他纳塔拼尽全力找到战舰,也决计不能进入战舰了。 之后他们再派人寻找另外两个和他一样来自地球的人就好。 管控系统点点头:“稍等我就出发。” 一切安排妥当,陆迩走到角的身边。角点点头,化身成纯白的狮子,让陆迩骑了上去。 随后狮子顺着战舰比较平滑的地方开始向下奔跑。管控系统很贴心地变形出坡度没那么陡峭的滑坡,让他们能够顺利地回到山峰。 等到两个人重新踩在漆黑的地面,战舰才收起四只支架,慢慢地启动,向着一个方向飞走了。 陆迩重新扯出麻绳,把自己绑在了狮子的后背上。 狮子奔跑到那个当初被战舰轰击出的巨大深坑旁边,稍稍一徘徊,指甲弹出,顺着深坑的边缘爬了下去。 …… 汲取生命之力的战舰离开后,坑里不再飘荡出碧绿的生命之力,恢复了黝黑昏暗的亮度。 越往下,光线越黯淡,陆迩几乎看不清周围的环境。 周围的环境也极为静谧,没有一丝声响,安静得可怕,耳畔只有狮子攀爬时爪子没入石壁的“咔嚓”声和均匀的呼吸声。 陆迩偶尔探头向下看去,只能看到下面一片深邃的黑暗,让陆迩甚至有种他们正在深入某个巨兽的咽喉的错觉。 唯有怀里温暖而柔软的狮子给了他一丝真实感。 爬着爬着,从头顶落下的细微的光也渐渐没了,只剩下遥远的一个光点。陆迩忽然发现,周围竟然还勉强有方圆一米的可见度。 维持着这点可怜的能见度的光源,竟然就在大狮子的额头。 那根纯白的独角,此时正散发着淡淡的微光,照耀着他们向下攀爬的道路。 向下不知攀爬了多久,终于触了底。 此时已经完全陷入了漆黑,只有狮子头顶的独角闪动着明灭的光。 从刚才开始,独角就在不停地闪光,昭示着里面的生命之心究竟有多么急切想要回到原来的位置。 陆迩从角身上下来,低下头抚摸着角的后背,凑上去轻轻亲吻了一下。 他不知道角这样把自己的角拔下来究竟会有什么问题,他也只能这样用一个吻表达自己的支持,隐藏自己的担忧。 狮子转过头,在自己的亚兽脑袋上轻轻蹭了蹭,让柔软的毛毛把陆迩身上挠得痒出笑声,才走开两步。 狮子仰天长啸了一声。 狭窄的坑壁把狮子的吼声化为无数的回音,震耳欲聋。 吼出这一声,狮子碧绿色的双眸闪过一丝坚毅,抬起右爪,抓住头上的独角,咬咬牙,“哧啦”一下把它拔了出来! 鲜血喷涌而出! 大狮子把角丢到一旁,剧烈的疼痛让它几乎站不稳,全身颤抖着跌倒在地上,喉咙不断发出痛苦的咆哮,尾巴焦躁地在地上死命地拍打。 因为有那点微弱的光芒映照,狰狞的伤口和鲜血清晰地映在陆迩的眼中。 他咬紧了牙,逼迫自己没有扑上去,把自己的指环脱了下来,走到了还在发光的独角旁边,把指环放了上去。 指环刚刚接触到独角,就像没入水中的精盐,瞬间融入了独角之中。 随后独角忽然光芒大胜! 陆迩被那种强烈的光芒照耀得几乎看不清东西。 他转头奔向了他的兽人——然而不过踏出两步,脚下便不再是坚硬的岩石。 “啪嗒!” 脚踏水面的声音。 ——哪来的水? 陆迩脑袋中这个念头还未散去,脚下的水便骤然喷涌而出,直接将他冲了起来! 陆迩心里一慌,下意识向着角刚才所在的位置挣扎着扑过去,拼命地挥舞着手臂,试图抓住他的狮子。 入手之处,一团小小的、柔软的东西被他抄入怀中。 陆迩瞬间明白过来那是什么,紧紧抱在怀里,屏住呼吸,闭上眼睛,任由身下愈来愈猛烈的水流将自己一路冲了上去。 下意识在心中读秒,不过七八秒的功夫,陆迩就感觉身体陡然一轻,周围的环境也瞬间亮堂了起来。 他睁开眼,一眼便看到了头顶的璀璨星河。 深紫色的天空中点缀着无穷无尽的星辰,渲染着蓝的、红的、白的、黄的光;周围漂浮着层层的云气,如雾一样飘散在他的身边。 天空、云、风都不再是那种蒙着一层枯寂的灰黄,全部恢复了它们本来的风轻云淡。 头顶星河倾泻、身畔云气环绕,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浩瀚大陆。 陆迩从未见识过这样的风景,一时之间完全愣住了。 随后他坠落了下去。 第116章 (116) 紫瞳、敖、战、茫等人在陆迩出发之后,也马不停蹄地向着神罚的边缘去了。 他们兵分两路,战和茫带着神坛部落的人从神坛部落最近的神罚废土出发,紫瞳和敖则返回红木部落,带着红木部落、紫麻部落的人从他们附近的神罚废土出发。 陆迩离开之前,留下了足够多的灵水种子和生命人工肥料,还把角全身剃了一遍毛,加上结束寒季之后换的毛一起全都留了下来,方便他们后续能继续加工人工肥。 他们带上了大量的种子和人工肥,从一个神罚废土的边缘出发,不再采用之前一点点环抱蚕食的方式,而是从一条线出发,深入向着神罚废土内部出发。 这样一来,倘若陆迩和角遇到什么问题,向神罚部落或者红木部落返回的时候,能够早一点踏上正常的土地,他们这些只能在正常的土地上行走的兽人也能及时给陆迩和角提供帮助。 一点点同化土地、深入神罚废土的过程其实并不轻松。 因为要等待植物把土地同化完成才能走,他们前进的速度很慢。为了提高效率,他们使用的植物是生长周期比较短、根系比较发达的灌木。 这些灌木同化神罚废土的速度比较快,但本身除了当柴火烧之外完全没有实用价值。 考虑到粮食问题,他们也种植了一部分能充当干粮的面包树,只是面包树的位置距离他们前进的先锋有些遥远,所以他们还要派人来回奔跑运粮。 水的问题就地打井——如果没有井,就专门出动兽人返回能打井的地方运水。 为了能够节省运水的人力,他们沿着河流的岸边进行种植。河流的遗址比普通的地方更容易挖出水来。 战和茫那边直接跟着陆迩和角离去的方向前进就好,紫瞳和敖这边就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 紫瞳想了想,做了决定:“就沿着河道走吧。” 他们现在靠近的这条河道是以前的一条大河,虽然因为神罚的侵蚀已经彻底干涸,但地形十分明显。 站在同化之后的土地边缘眺望神罚内部,灰黄色的天空和荒芜的大地让人胆战心惊。 紫瞳每天都要来边缘看一会,盼望能在大地中看到两个行动的影子。 敖一开始特别嫉妒——但是后来因为深入神罚废土之后夜晚变得格外寒冷,紫瞳每天晚上都要来他的肚皮下取暖,又让他乐得不行。 亚兽倘若能够到追求自己的兽人毛肚皮下取暖,自然是对这个兽人十分信任! 敖感觉自己距离和紫瞳结成伴侣、生下几个毛茸茸的幼崽不远了。 看陆迩和角有三个小崽子,着实让敖羡慕了好几天,内心偷偷想象自己和紫瞳的幼崽会是什么样子。 随着深入神罚废土,气温和季节的变化变得越来越模糊,出发的兽人们对时间的概念也没有那么清晰,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今夕何夕”的惶恐。 但他们都没有提出后退。 这里的兽人几乎都来自红木部落,经受了陆迩几年的恩德,从食不果腹、颠沛流离到如今的粮食满仓、衣锦安身,无人不在心里念着陆迩的好。 可陆迩几乎不需要他们的回报——他们能回报给陆迩什么呢? 陆迩教会了他们从土地中获取食物,教会了他们文字和计算,教会了他们用铜钱和其他部落交易…… 他们能回报陆迩的无非也就是一点钱粮,可角的能力比他们强的太多,哪怕是耕种都能碾压他们。 既然是来给陆迩帮忙——哪怕仅仅是可能,他们也愿意拼尽全力。 前进了不知道多久,紫瞳日常在土地边缘眺望时,忽然皱了皱眉:“敖,你看那是什么?” 紫色眼眸的猛虎趴在紫瞳身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甩着尾巴,无聊的打哈欠。听到紫瞳的问话,猛虎懒洋洋地抬起头,向着紫瞳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随后它轻轻皱眉,变回了人型,神色有些诧异,把手搭在眼睛上仔细遥望:“有道黑线?” 他们这样一步一步地向前走了这么久,神罚废土中完全就是“无”,什么都没有,天上没有云,也不会下雨,地上除了干枯的土地再无他物…… 天边那道黑线是哪里来的? “肯定和绿耳他们有关系!”紫瞳笃定地一拍手,兴奋地转身,“我们现在就朝那个方向去!”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种子同化神罚废土更快了,地下挖出来的水更多了,天空中的灰黄色慢慢地减淡了…… 尽管没有佐证,可每一个兽人都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大地似乎在苏醒。 沿着河道前进了没有几日,敖隐约听到了什么轰鸣声,像什么东西冲击着土地、撕裂了空气发出的声音。 他站在被同化的土地边缘,眺望着前方,忽然微微色变:“那是……水?” 话音未落,轰鸣声陡然加大,所有人都能看到河道的前方袭来了一道凶猛的浪潮! 水! 在神罚的土地上出现水! 之前神罚所经之处,生命消逝、水源枯竭,只留下一片荒芜的大地。 什么时候神罚的土地中能够涌出这样湍急、凶猛、清澈的水来了? 兽人们呆呆地看着那道浪潮澎湃而过,激起的水花洒落在他们头上,带给他们一丝久违的清凉。 有个兽人下意识吮吸了一下手指,眼前一亮:“好喝!” 不但清澈甘甜,而且喝到嘴里有种全身一振、仿佛吃了好几口饭一样的充实感! 紫瞳盯着这道忽然复苏的河流,忽然叫了一声:“那是什么!” 旁边的兽人凝神看去,在流淌过去的河面上看到了一个不断浮沉的影子。 那个身影十分熟悉,所有红木部落的人全都不会看错。 “绿耳?” “绿耳!” 兽人们脸色骤然变了,懂得水性的河狸兄弟直接变成兽型跳了下去、兽型是鸟的人也振翅一拍横渡过去。 他们都忘记了试探这条莫名涌出的河流上是不是也和神罚废土一样能够吸收生命力。 靠近了河流上漂浮的人影,河狸兄弟一边一只胳膊,把那个人从水下撑起来——果然是陆迩。 奇怪的是,按照常理,这样大半个身体沉没在水里,哪怕是懂水性的兽人也早就溺水而亡了,身体说不定都要泡得浮肿难以辨认。 但陆迩被从水里撑起来,脸色红润,身上没有丝毫浸水的痕迹,好像只是冲澡的时候睡着了一般。 怀里还仅仅搂着一只纯白的小猫崽。 河狸兄弟来不及多想,努力把陆迩抬上了岸边,平放在地上。 紫瞳扑过来,声音中已经带上了一丝哭腔:“绿耳?绿耳你没事吧?” 陆迩对他的声音毫无反应,紫瞳颤抖着把自己的手指伸到陆迩的鼻子下面—— 呼吸均匀沉稳,还带着丝丝热气。 紫瞳一愣,眼泪憋在了眼里,对这超乎想象的情景一时没能接受。 敖走过来看了看,有些疑惑:“他睡着了吗?” “绿耳一定是受伤了!”紫瞳笃定地道,“我们先把他抬回去吧。” 敖皱了皱眉:“肯定是睡着了,不信我把他叫醒——” 他变成了猛虎,对着陆迩张开嘴,大声吼了出来。 虎啸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一个激灵。 紫瞳勃然大怒,刚想站起来揍这个大混蛋一顿,忽然感觉怀里的人动了动。 陆迩吃力地坐起身,揉了揉眼睛,还带着一丝惺忪:“天亮了?” 敖变回人型,得意地对紫瞳道:“你看,我说他是睡着了吧?” 紫瞳:“……” 他转头去看陆迩,神色还带着一丝担忧,“绿耳,你怎么会在这?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陆迩睁开眼睛看到熟悉的面孔,再环顾一下周围的环境,理智渐渐回笼,明白发生什么,微微一笑:“放心,我没事……” 他低头看看自己怀里的小猫崽,发现小家伙也刚刚苏醒,“喵呜”打了个哈欠,睁开了圆润的大眼睛。 这一次,小猫崽的眼睛不再是之前那种碧绿的湖色,而是如同金子一样耀眼的明黄。 陆迩愣了愣,反应过来这应该是小咪本来的瞳色,把它抱起来,凑上去轻轻亲了一口:“干得漂亮!” 小咪呆呆地歪了一下头,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绿耳?” 陆迩看到周围的兽人们眼中的关切,先把小咪抱在怀里,扶着紫瞳站起身,抬头看了看面前这条湍急的河流,再看看那座遥远的、已经是一条黑线的山峰,脸上浮现出一丝感慨。 他转过身,对面前的人微笑道:“放心吧,我没事——纳塔的老巢已经彻底解决了!” 兽人们顿时一愣,脸色顿时浮现出狂喜:“真的?” 纳塔那个可怕的异族的巢穴该有多么可怕,他们都不敢想象——现在竟然已经被陆迩解决了? 这些异族像隐藏在沟壑中的毒虫,稍不注意就会扑出来蛰上一口;异族们带来的“神罚”夺走了他们的生存环境、夺走了他们的亲人伙伴,让他们颠沛流离…… 对异族仇恨异常的同时,兽人们内心也不自觉印上了深深的恐惧。 ——将大片大片的森林、湖泊、草原变成一毛不拔的荒土啊!这样强大的力量,他们真的能战胜异族吗? 后来陆迩带来了能够同化神罚废土的办法、紫麻确认能够对异族造成巨大的伤害,让兽人们逐渐树立了信心,拼了命地为了自己的家园反抗异族。 之前听闻陆迩和角踏入了神罚废土,直奔异族的巢穴,他们都担忧了很久,纷纷猜想陆迩和角能不能安全回来。 哪怕是紫瞳,动员他们一起向神罚废土内部深入,也是想接应逃命的陆迩和角,从没想过他们两个能直接灭杀异族! 兽人们几乎要相拥而泣。 敖看看左右,疑惑地问了一句:“角呢?” 角不是跟陆迩一起过去的么? 旁边所有的人脸色都是一变。 陆迩知道他们误会,摸了摸怀里猫崽儿的小脑袋,笑着解释:“角跟我走散了,他很安全,过后应该就会找过来了。” 紫瞳等人顿时松了口气,殷切地道:“那我们现在回去吗?” “回去吧。” 陆迩转头看看那神奇的、把自己毫发无损地送到这里的河流,微微一笑,对着遥远的山峰轻轻鞠了个躬,跟着兽人们离开了。 背后的河面水波荡漾,无风起浪,水面上隐隐约约似乎想起了一声低低的浅笑。 似耄耋老人,又似垂髫小儿。 第117章 (117) “现在主要的纳塔都已经消灭了、只剩下零星的纳塔个体?” 腾坐在精致的木椅子上,红云端着热茶过来,一人递了一杯。 陆迩道了谢,端起来轻轻尝了一口,放下来,把试图爬上桌子的小咪扯到怀里,警告道:“对你来说太烫了,不能喝。” 顺便抬头回答腾的问题,“是这样。” 小咪:“……” . 它真的不怕烫。 “现在神罚废土已经开始自己恢复正常了?” 陆迩思考了一下,微微摇头:“这个还不确定,我们最好还是继续用种植同化神罚废土。” 谨慎起见,现在不能停下。 虽然他现在已经没有灵水指环了,但之前留下的种子再育种出来的种子仍然包含灵水的能量。 何况神罚废土中出现了那条似乎完全由灵水汇聚而成的大河…… 腾点了点头:“看来我们还要继续。” 正事说得差不多,腾看到陆迩能够平安回来比什么都高兴,注意力也放到了陆迩不断逗弄的小猫崽上,有些疑惑,“你怎么每次都能找到差不多样子的猫?要不是眼睛颜色不一样,我都以为是你上一只小猫崽没长大。” 他嗅了嗅,“气味也差不多,是上一只的崽子?” 陆迩低头看看眼睛骤然睁大的小咪,忍住笑,挠了挠小咪的下巴:“对。” 腾知道陆迩已经养了好几只小猫了,没有多说什么,转而感叹:“要是茫和角还在,我们一家人就齐全了。” 他微微有些担心地看了陆迩一眼。 只有陆迩一个人神奇地被河水送到了紫瞳他们这里,角却不见踪影。 很难让人不怀疑,是不是角在和异族战斗的过程中出了什么事? 但陆迩一脸笃定,完全没有一丝怀疑和悲伤,让他们又不自觉选择了相信他们最强的战士没有牺牲、只是失踪了。 想到这里,腾有些无奈地叹口气。 角和陆迩真是多灾多难,自从结成伴侣之后,就面临了几次失踪分离……也许就是因为习惯了意外,陆迩现在才能这么平静吧。 不想勾起陆迩的伤心事,腾换了个话题:“你现在怎么打算,要去神坛部落吗?” “好久没回来,我在家里住一阵子,然后去紫麻部落看看。”陆迩已经做好了计划,笑着道,“我的房间还在吗?” 腾脸上露出温暖的笑意:“当然还在,都给你留着呢。” 时至今日,红木部落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人手不够、兽人们必须全能才能满足需求的小部落了。 陆迩回来的路上已经看得出,红木部落如今已经几乎类似于一个小镇。 耕地面积扩大了不少,不同的作物之间有明显的间隔,田野间还有临时搭建的木屋,方便农忙的时候兽人们就近休息。 如今已经是深秋时节,田野里大片大片金灿灿的稻穗,兽人们拿着青铜镰刀,正在田地里割稻。 青铜器如今已经普及到大多数兽人们的家中,干活的人每人手里都有一把镰刀。 割下来的稻子连同秸秆一起倒在地上,后面有其他人把割倒的稻谷捆成束,方便后面堆到板车上拖走。 后面这些稻谷要在打谷场上进一步加工,才能得到颗粒饱满的大米。 碧空如洗、白云如练,走在路上都能嗅到大片大片的稻香。 恍惚间,竟然和陆迩和纳塔精神交锋时他幻想出的画面有了微妙的重合。 看着自己曾经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家园如今蓬勃发展,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陆迩开心的了。 因为部落规模急剧扩大,当初为了保护部落不被外人侵犯的围墙拆了一次,又在更远的地方重新建起来。 现在红木部落里的建筑已经不单纯是住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店铺。 一路上听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介绍,陆迩得知现在红木部落是周围最大的交易中心,所有的部落都要到红木部落来交易物品。 红木部落自己出售的棉布、糖果、陶器都是外面十分欢迎的硬通货;几乎每个时节都有来红木部落进行交易的兽人。 有些是以个人名义,有些则是以整个部落的名义。 因此红木部落里甚至还出现了餐馆这样的业务。 在红木部落种类繁多、分量充实的食材和调味品供应下,不少兽人和亚兽都有了一把好手艺。 尤其是家养的猪、羊、鸡,还有后来按照陆迩提供的建议放养的鸭子,这些在普通的季节很难做成可以千里迢迢带到其他部落去的商品,想吃只能到红木部落里来。 周围不少大部落自然注意到了树大招风的红木部落,有动了歪心思的,就想凭借强大的武力直接把红木部落攻陷,纳入他们自己的范围。 然而红木部落的兽人虽然少,却各个都是良兵,再加上青铜武器、□□和围墙的辅助,几次来犯的敌人都被打得落花流水。 再然后就是神坛部落派了兽人驻扎在红木部落。这下其他部落不敢再对红木部落下黑手了——神坛部落的武力有多强大,单看他们占据“大陆第一部落”的名头这么多年无人敢抢,万众咸服便可窥见一二。 他们倒是想用别的办法离间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的关系——红木部落也就最近才发展起来,大言不惭竟然敢统一交易用的标准,能上供给神坛部落什么东西?他们的实力比红木部落可大的多了! 只是这些对神坛部落或明或暗的试探,直接被神坛部落的人干脆利落的打了回来。 . 且不说角和陆迩的关系、陆迩身上拥有的同化神罚废土的能力,单说红木部落这里美味的食物、不一样的勤劳氛围,就足以让神坛部落的战士们下决心保护红木部落。 红木部落得以继续平稳安逸地发展起来。 发展到后来,红木部落的实力飞速增长,自己的战士也在系统的锻炼下慢慢提升。 当初刁难红木部落的几个部落,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农业的诱惑,纷纷屈服,首领专门来和腾讲和。 陆迩吃过红云做的食物,惊讶地发现已经不逊色现代尝到的美食。 也许在精细度上不如现代社会历经千百年积淀的厨艺,可在用心和风味上却别具一格。 陆迩饱餐一顿,一边摸着吃得头也不抬的小咪,一边在心里感慨:兽人们的创新力和思维能力绝不逊色于人类。 之前只是生存的重压逼迫他们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研究这些花样,如今物产充裕,一下子就涌现出各种各样的新东西。 刚才在路上,陆迩甚至看到了糖人儿! 他本来想买个糖人儿给小咪吃,摸口袋才注意到自己身无分文——去神罚废土又用不到钱,铜币的分量又不轻,他当然一个都没带。 抱着小咪回到他们久违的家,家里纤尘不染,应当经常有人来打扫;床上添置了不少新的棉被棉垫,叠得方方正正,看针脚细密,显然原主人手艺精湛。 陆迩指尖滑过柔软的棉被,猜想八成是白须给他做的。 . 抱着小咪上了床,陆迩叹口气:“本来想给你买个糖人吃,但是咱们现在是穷人啊。” 小咪高贵冷艳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不屑地“咪呜”了一声。 ——它又不是那几个幼崽,怎么会想吃这种东西! 陆迩话锋一转,从口袋里掏出了几粒圆滚滚的东西,在小咪眼前晃了晃,声音带上了一丝笑意:“还好,这些还没坏。” 这是离开神坛部落之前,角用自己的鲜血和水果中的果糖一起熬成的糖块。 本意是为了应付陆迩在冒险途中受伤、角又来不及给他补充生命之力的情况。结果后来只在抓到纳塔的一个个体时用了一颗。 后来陆迩被山峰中涌出的灵水水流一路冲到了紫瞳他们这里,本以为糖都融化了,结果翻找背包的时候发现里面一切都完好无损,糖果一点都没有融化。 想到这些糖块里还有一些生命之力,陆迩打算拿出来给小咪吃,看能不能帮助小咪尽快恢复。 “这应该是你最后一次变成小猫了吧?”陆迩摸着小咪柔软的小脑袋,给它嘴里塞了一颗糖,有些不舍,“应该是生命之心最后的馈赠。” 小咪含着糖果,瞥了陆迩一眼,耳朵在陆迩掌心轻轻蹭了蹭。 陆迩凑上去在小咪脑袋上轻轻亲了一口,声音带着一点笑意:“要是能一直保持这个姿态就好了。” 小猫咪又乖又软,可以随便摆弄,不像兽人那么高大、躯体火热、眼神都带着强烈的侵略性…… “咪呜!” 心无旁骛地和小咪痛痛快快玩了几天,陆迩难得有这么放松的时候,便趁机打算去紫麻部落一趟。 管控系统应该已经把战舰开到了紫麻部落隐藏起来了,陆迩打算去确认一番。 紫瞳热情地给陆迩引路,敖哼哼唧唧地也跟了过来。 陆迩跟着他们两个去了紫麻部落,询问最近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飞过来,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什么都没有。 第118章 (118) 战舰没有飞到这里来? 陆迩非常疑惑,和紫麻部落的兽人们确定了好几遍,确认真的没有任何奇怪的东西飞过来。 在紫麻部落重点种植紫麻的地方转了几圈,确实没有看到任何战舰的痕迹。 这样看来,有两种可能。 “第一,战舰的迷彩拟态太过高超,兽人们观测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陆迩抚摸着怀里的小猫崽陷入了沉思,“第二个可能就是战舰飞来的过程出了什么事情。” 小咪仰起头,轻轻“咪”了一声。 陆迩知道它的意思,脸色虽然有些沉重,但没有过分担忧:“最差的结果就是被纳塔带走了……但战舰之前说过,他的绝大部分权限对纳塔都已经封闭,至少战舰本身的威胁不用担心;从大地抽取生命之力的位置只有三个,我们派人去把守着就好。” 何况现在他们的生命之心已经还给了大陆,哪怕战舰本身抽取生命之力也不会引起神罚的危机。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除了日常的那些事情,就是寻找另外两个图腾的位置、还有另外两个我的‘老乡’了。”陆迩想到这个星球上还有两个同样来自地球的人类,心里还是产生了一丝难掩的激动。 虽然不知道他们寄居到了谁的身上、又是否安好。 小咪很少在陆迩脸上看到这种激动之情,顿时有点吃醋,直起身子,肉垫子按在陆迩的下巴上,充满嫉妒地“咪呜”了好几声。 陆迩揉揉它的脑袋,轻轻笑起来:“小醋坛子。” 他站在已经规范化种植的紫麻田地里,眺望着天边的蔚蓝,低头思索了片刻:“我们还是尽快回神坛部落,现在出发的话,赶快点还能在冬天之前抵达。” 打探另外两个图腾位置、寻找另外两个地球人绝对离不开大陆上的各处部落鼎力相助。 而能够最大限度动员整个大陆兽人力量的也只有神坛部落了。 更何况,离开家这么久,他也思念起三个幼崽了。 他的孩子们现在会说话了吗?会走路了吗? …… 得知陆迩要尽快回神坛部落,腾万分不舍,知道他正事要紧,没有阻拦,而是叮嘱陆迩:“路上小心,还有,记得把茫叫回来。” “您也想念茫了?” 腾没好气地道:“什么想不想的,他再不回来,我还要在首领之位上待多久?” 陆迩和角看起来完全不打算回来继承红木部落,尽管部落首领的传承以能力为尊,可腾自然有私心,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继承自己的位置。 何况茫本来也不差。 陆迩不会想不到这一点,笑着点头答应下来:“我回去就告诉他。” 红木部落现在人数足够,很容易就找到了一队正经的兽人战士护送陆迩前往神坛部落。 最后抵达神坛部落,神坛部落的人早已经得到了消息。 隼之前养育的鸽子在通信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如今做信鸽养殖户的不止他一个。 陆迩从车上下来,迎面就看到首领带着神坛部落几乎所有的人都站在这里,齐刷刷地拿热忱激动的眼神投了过来。 陆迩和怀里的小咪都被这个阵势吓了一跳:“怎么了?” “听说你把纳塔彻底干掉、而且完全解决了神罚的问题?”首领眼眸中满是激动,走上前来握住陆迩的手,眼眸中满是激动,“真是太好了——” 他的视线和陆迩怀里那只金色瞳孔的小猫崽对上,声音戛然而止。 小咪傲然昂起头,轻轻咪了一声。 首领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脸色迅速恢复正常:“来,先回来好好休息。” 三个幼崽已经快两岁了,陆迩离开神坛部落的这段时间,他们已经可以蹒跚走路,也能咿咿呀呀地说几个字。 跟三个幼崽久别重逢,陆迩高兴地凑过去挨个亲亲抱抱。 三个小家伙还记得姆父的模样和气味,嘴里含含糊糊喊着“姆父”,亲热地在陆迩身上蹭蹭。 陆迩又心疼又愧疚——虽然拯救世界是大事,但离开他的孩子们这么久,让他也觉得有些对不起崽儿们。 小咪也很想上去抱抱几个幼崽,但碍于自己现在的体型,只能眼巴巴看着陆迩和几个小家伙亲热。 它不去凑热闹,热闹来凑它。 老大陆酒跟姆父抱抱亲亲之后,位置让给了两个弟弟,他只能万般不舍地从久违的姆父怀抱中出来,注意到旁边这只又白又软的小猫咪,嗅着气味觉得十分亲切,高兴地一口啃了上来。 小咪:“……” ——它要是把小酒揍哭,陆迩会生它的气吗? …… 到了神坛部落这里,小咪的马甲就没那么牢固了。 长河迅速得知角因为重伤变成了小猫崽的事情,高高兴兴地把小咪一把搂在怀里:“这样也好,小时候我都没怎么抱过你,正好咱们可以弥补一下。” 角小时候因为毛色异常,很年幼就送到了祭祀和图腾那里。没有把角一直呵护长大,是长河心里的一个小小的缺憾。 现在角变成了小猫崽,他顿时燃起了慈姆之心。 角长大之后,碍于年龄和离别太久,跟长河其实不算很亲密——他已经有了自己的伴侣和幼崽,不是承欢膝下的小狮子,尽管心里也很愿意和姆父亲近,但到底还是没有儿时的感觉。 变成小猫之后,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了。 看着长河抱着小咪爱不释手,还在规划给小咪用棉布做两件小猫穿的衣服,陆迩就忍不住想笑。 由着他们姆子情深,陆迩和首领去了另外的房间,聊起了正事。 他把在那座神奇的山峰峰顶发生的事情掐头去尾地和首领讲述了一遍。 来自地球的秘密不能暴露,陆迩便说带着三个携带着生命之力转换器的人是得到了“神的启示”之人;其他一切解释不清楚的全都推到神的身上。 至于三个图腾其实是那位背叛了纳塔的azj0981培育出的人工生命,陆迩考虑再三,还是没有说出来。 神坛部落对图腾和神灵的崇拜已经积累了数百年,倘若现在得知他们信仰供奉的图腾出自敌人之手,恐怕很难接受。 信仰的东西不重要,信仰本身能够为兽人们提供精神的支撑和信念,比一小部分真相更加有意义。 因此陆迩将这方面稍稍修改,改为了是神发现了异族人的秘密,创造了图腾和紫麻。 “没想到异族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首领听了脸色有些沉重,“我们供奉了图腾这么多年,竟然一无所知。” 陆迩宽慰道:“也不是你们的错,如今能够解决纳塔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寻找其他两位真正意义上的‘神使’、剿杀剩余的纳塔的任务就交给我们吧。”首领想到刚才陆迩的提醒,认真地道,“我们给你准备了一个感谢的祭典,过一阵子你刚好可以参加。” 陆迩有些好奇:“感谢的祭典?” “对,感谢你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的新东西,也感谢你为我们除掉了异族和神罚这个大危机。”首领微微笑道。 很快象征着入冬的大雪降临,很快又到了新年。 神坛部落现在也用上了陆迩制定的历法,并且跟着红木部落学着过起了大年夜的庆典。 在这场庆典上,神坛部落簇拥着陆迩来到了已经残败了很久的祭坛旁边。 从前毁于异族之手的祭坛依然没有修复,作为他们被敌人攻打进来、图腾毁灭的耻辱的印记留在这里。 但在衰败的祭坛的旁边,他们重新修建起了新的祭坛。 用平整的条石铺成的路面,上面再用结实的横木搭建成的新的祭坛。 而在这座祭坛上摆放的不是当初神坛部落成立时对着图腾和神明许下诺言的各族兽人的雕像,换成了一个制作精巧的亚兽雕像。 这个亚兽的雕像是用一整块石头雕刻而成,头上顶着两只鹿耳,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手里握着一把稻穗,身后是高耸入云的参天古木。 陆迩怔怔地站在自己的雕像面前,下意识想推拒:“把我放在这里不合适吧。” 他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能够充当兽人们心中信仰的事。 “这是我们所有部落商量出来的结果。”首领指了指身后那么多从其他部落赶来的兽人们,神色真挚,“绿耳,你为咱们兽人所做的一切,可以说仅次于为我们提供整个世界的神灵。所有人都发自内心认同你接受我们的供奉。 “不只是现在,明天、明年、之后的世世代代,都要铭记是你拯救了这个世界,带给所有兽人部落食物、温暖、以及……文明。” 文明。 这个比星球还要沉重的词语轻飘飘地落在了陆迩的心中,让他整个人忽然都怔忡了起来。 “所以,接受我们的感谢吧。”大陆第一部落的首领微笑起来,“这是你应得的。” 陆迩低下头,下意识想在小咪的眼神中寻求确认。 小咪纯金色的眼眸一眨不眨,猫瞳中充满了自豪和信赖。 最后,陆迩还是叹了口气,轻松地笑了起来:“文明啊……真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词。” 他没有再拒绝,抱着猫走到了高高的祭坛上,身上装点着美丽的三色鸟羽,从肩后拖曳到地上。 陆迩俯视了一遍祭坛下所有的兽人,看着他们或激动或信仰的神情,微微吸了一口气,笑着举起了手里的酒杯:“为文明干杯!” “为文明干杯!”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