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 第一章 布兰迪?芒尼 1899年,美国,安巴里诺。 虽然已经时值五月,但安巴里诺的山区里不但没有春来雪融的迹象,反而浩浩荡荡地刮起了百年难遇的暴风雪。即便是已经在这片地区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也会非常确定地表示自己这辈子没有遭遇这样规模的暴风雪。 也许是暴风雪催命般的逼迫,也许是早就受不了北地山区愈发严峻的苦寒,原本在这片地区居住的不少人都或早或晚地搬了家,毕竟南边的温暖地界更适合安家落户。这种时节还会在这种地方呆着的,要么就是受各种原因所制没法离开的,要么就是有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理由。 傍晚,犁刀村。 这座已经荒废了的矿业小镇已经很久没有人烟了,尽管一年前的今天,这里还是臭名昭著的剥皮兄弟帮的一个据点,不过他们也早就在冬天来临之前离开了这里。这也合情合理,毕竟畜牲对天气的感觉向来是优于人类的。 不过今天,这里难得有了访客。 “咣当”一声,荒废小屋的窄小门扉被大力撞开,和怪啸着的风雪一起钻进屋子的是一个扛着东西、背着长枪,有着高大身材的人。 这人头戴怪模怪样的鹿皮帽,全身上下都裹在厚厚的羊绒大衣里,大衣高耸的领子遮住了他的口鼻,只有一对绿莹莹的眼睛闪烁着精神饱满的光。这人一进屋就把肩上的东西放到地板上,转过身去,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门再度关上。做完这些,他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开始折腾屋子里那个差不多有一年没有使用过的壁炉,不多时,小屋就被暖融融的火光笼罩。 似乎是感觉到寒冷被逐渐驱散,这人也摘下帽子,敞开了衣服,露出一头淡金色的凌乱长发、高耸的鼻梁和留着胡茬的坚毅下巴。虽然被冻得红紫且粗糙的皮肤、在这种环境下迫不得已的不修边幅以及至少六英尺的身高让他看上去至少有三十岁,但是他眼中透露出的只属于年轻人的好奇又和他成熟的外形格格不入。 如果是一般的缺乏历练的年轻人,当自己好不容易从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中捡回一条小命,又忙活了一阵让自己的身子温暖了起来,那么他们一定会立刻找一个能够让自己平躺下来的所在,好好驱散一下自己身体的疲劳,但是这个人很明显要远远比这类人要坚强的多,因为他只是略微喘了口气,便卸下了一直背在肩上的枪,开始对着自己方才背进来的东西忙活起来。 这时借着火光,才能看出来这个人之前背进来的竟然是一头鹿。鹿的品种不稀奇,就是这片大陆上最常见的白尾鹿。这头白尾鹿看上去刚刚长大不久,对于一头鹿而言,正是鹿生中最好的年华。它的双眼被子弹打碎,模糊的血肉早就被可怕的风雪冻得凝固,除此之外,周身再无任何伤口。 将鹿尸平坦放到壁炉前,这人从腰间抽出磨得锃亮的猎刀,开始忙活起来。剥皮、掏内脏、分割鹿肉,他的手法娴熟无比,就好像在雪原流浪之前就是专门干屠夫这一行似的。猎刀的切割声,半凝固血液的嘀嗒声,以及没多少岁月痕迹的人的呼吸声渐渐盖过了屋外的风雪咆哮,不多时,这些将风雪声盖过的声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生肉在火焰上炙烤的诱人声音,以及来自人的垂涎欲滴的声音。 夜更深沉了,暴风雪也比白天时更加猛烈,仿佛一头脱困的凶兽,肆意发泄着自己的怨怒。若不是这些建立在雪原的房子都经受得住考验,怕是早就在这头凶兽的威势下化作碎木与残骸了。 如果说门外的世界是冰雪的地狱,那么门内的世界就是温饱且明亮的天堂。此时,有着淡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长发男子正曲腿坐在壁炉前,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什么,一边在一个灰色封皮的小本子上专心致志地用炭笔写着什么。已经被山上的陈年积雪浸湿的厚重靴子正端正地摆放在靠近壁炉的地方,取代它职责的是一张尚留血腥的鹿皮;那件看着就很能抵御风雪的羊绒大衣正盖在男子的身上,刚好将他的高瘦身躯完美地遮盖在它的温暖中。 男子写了一会儿,似是觉得有些疲累,便放下炭笔,将放在手边不远处的咖啡杯端到唇边呡了一口,然后接着埋头于自己正在书写的句子。值得注意的是,他书写的文字并不是这片大陆的通用文字,而是一种类似于来自古老东方的方块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怪。 “1899年5月,天气:暴风雪 从今天开始,我打算如果可以的话,每天都写点东西。很久没有使用汉字了,握笔去写时都有种十分清晰的陌生感,当然,这也有可能是炭笔实在不好用的缘故吧,等接下来到了文明社会,我一定得买支钢笔,虽然按道理说现在这个时代的钢笔比起我原来在的那个世界要落后和麻烦些,但至少比炭笔好使唤得多。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这一年里称不上发生了多少事,毕竟我也只是在冰天雪地里的小农场里蹉跎了一年而已。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在这里对那家小农场的主人——阿德勒夫妇表示感激,如果不是他们,我可能早在一年前就冻死在这片白茫茫的荒山野岭里了。 在阿德勒牧场的生活虽然枯燥,但好在很充实,在杰克先生这位老板兼老师的帮助下,我相信我至少已经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牧工,不过,比起在牧场干杂活,我还是更喜欢跟着莎迪女士一起在附近的山里打猎,我很佩服莎迪女士的枪法,更佩服她的勇敢和坚强,毫不夸张地说,是他们教会了我在这个尚且蛮荒的国家生活时应当具备的某些技能,正是这些本事帮助我在暴风雪中迷路的情况下还能活着走到这里,并且还有力气用家乡的语言写下这篇文字。 至于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蛮荒西部时代,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我现在只记得自己当时正窝在自己的卧室里,正玩着《荒野大镖客:救赎2》的线上模式。当时我的运货马车距离终点只有0.01个身位格,只需要再多摁0.01秒的shift键,我就能再度入账650刀,谁曾想外面突然一记响雷,库叉一声就把我屋子里所有会亮的东西劈黑了——可能还包括我自己吧,这我确实不太确定。总之,再一醒来,我就躺在阿德勒夫妇的屋子里,整个人也变成了现在金发绿眼的模样。有一说一,外貌的改变着实让我适应了很久,不过这个身体的身高我还是很满意的,至少比我之前距离五短身材也差不了多少的个头强多了。 当我确定了自己的所在和确切的时间后,我就开始计算着日子,毕竟,虽然在线上模式里,我从来没有注意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但我确切地记得,范德林德帮将会在1899年5月份来到犁刀村,所以,大概在4月底的时候,我告别了阿德勒夫妇,准备提前去犁刀村等待他们的到来。 我知道杰克先生的结局,所以我曾经尝试劝他们搬去南边更温暖的地方,至少在那里,这对小夫妻能过得舒坦一些,但怎么说呢,杰克先生似乎对这鸟不拉屎的雪山很有些莫名的感情,无论我如何劝说,都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心思,至于阿德勒夫人,这位被我们冠以‘西部女武神’称号的传奇人物在她丈夫面前就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咪,完全没有她冲那些剥皮兄弟帮开枪时候的杀气和犀利,她对于自己的男人向来是言听计从的。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在离开之前像个碎嘴老太太一样嘱咐他们要小心陌生人,如果出了什么事一定要以保住性命为优先,直到说到他们都觉得厌烦我才离去。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能够救杰克先生一命,很多事情,最终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如果用游戏里的语言来叙述,那就是直到那会儿,我才算是走完了剧情动画的过场,真正开始自己操作人物了,但事实上,现实远比游戏要困难得多,至少,你在游戏里能开地图ui,能切第三人称,你的屏幕上总是有个小圆点帮你瞄准,打开地图,你不仅能立刻看到自己身处何方,还能立刻规划好到达目的地的安全路线,而没有这些来自系统的辅助,这款名为《荒野大镖客2:救赎——地球ol重制版》的游戏可以说在极大提高了沉浸感和真实性的同时,难度也呈指数曲线暴涨。更不用说现在的我只是凡人之躯,稍不留神,就会被莫名其妙的病痛打倒。 对于游戏里的医疗水平我向来是非常信任的,前有洛圣都医院哪怕化成灰只要账户有钱就能给满血复活,后有大西部除了肺结核以外无论什么毛病都能一瓶药回满血,但是在真正的西部,人就像在缺少维护措施的情况下努力工作的机器,哪个零件出了毛病都是大问题。 尽管我已经非常小心了,但是我依旧在一开始就犯了致命的错误——迷路。尽管阿德勒夫妇赠给我的地图已经非常详细了,但是我依旧辨别错了方向,硬是在白雪茫茫的大山里兜兜转转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正确的路,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蠢到爆了,天知道我是怎么在山里靠着两条腿一路走到这里的,现在我也只能庆幸自己和那次在哈根山上发现的莫里恩人的下场不一样。顺便说一句,他的头盔我带走了,我记得游戏里这玩意是可以防爆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虽然我也不想去试就是了,本来他的那套甲我也想带走的,但那玩意实在是太重了,在这种冻死人的天气里,无论是扛着这套甲还是穿着这套甲都逃不过冻死累死的下场,虽然如此,我依旧和内心的收集癖做了一番斗争后才决定放弃,只能在地图上大概标注了位置,日后若有机会,我会再去一趟的。 如果我的这些文字有幸被他人看见,那么我想读者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不骑马。我只能说,我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骑马的,杰克先生非常慷慨地把他自己的马借给了我,这匹可靠的栗色摩根马陪我走了很长一段冤枉路后,我们不幸遭遇了狼群的袭击,结局也很明显,活下来的只有我。我不愿意想起他被分食的场景,所以,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 可能你们会很好奇,这个拿着炭笔,在这里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简体中文写着一堆啰嗦的囫囵话的日耳曼人(也许是北欧人,谁知道呢,反正对于这具身体的过往我是一概不知的,我也很疑惑为什么作为一个魂穿者我会没有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有可能是因为这个人本身就已经死了很久了吧)到底是谁,其实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且不说我对于这具身体的过往一无所知,就算是对于上一世的记忆,我也已经有了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现在的名字,布兰迪·芒尼,是我自己起的,感觉和日本那个七岁的死神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猜以后我可能会给自己起很多名字,不过我觉得就把这个名字作为我在这个世界的本名也不错。 可能是很久没有写汉字了,也可能是太久没有正常说过话,这一次写得有一点多,不过也无妨,毕竟写的不只是今天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可以保持这个习惯,虽然我已经比之前勤快了不少,但说实话,我在很多方面依旧很惫懒。” 一口气写下这么多文字后,布兰迪·芒尼终于停下了书写的动作,看了看手中几乎已经被写秃的炭笔,摇头苦笑:“看来下一次写日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啦。” 炉火灼烧着柴薪,劈啪作响。门外,风雪不停,呜咽不止。 第二章 西部亡命之徒(一) 1899年,枪手和亡命之徒的时代已然走向末路,美国逐渐成为了一个法治的国度,连西部都几乎被征服,只有少数帮派仍然逍遥法外,但他们难逃被追捕的命运,终将不复存在。 安巴里诺,蜘蛛峡。 风雪肆虐的白色世界中,只有一匹棕栗色摩根马在已经找不见痕迹的道理上艰难前行。在马背上驾驭着这匹马的男人约莫三四十岁,头戴一顶略有磨损的棕黑色赌徒帽,蓝色的棉大衣看着厚重,但到底还能提供多少防护是未可知的。 因为暴风雪,男人本就饱经风霜的脸冻得紫红,脸上的胡子沾满了细碎如沙的雪粒,嘴里呼出的空气也剩不了多少温度,饶是如此,他依旧眯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努力辨认着方向,保证自己走在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上。这不只是为了他自己,更是为了在他身后的一大队人马的死活。 亚瑟?摩根,这是这位牛仔的名字。如果在新奥斯汀、西伊丽莎白的大平原和高树地区,这个名字绝对可以用如雷贯耳形容,而事实上,这种名声对于他而言就好像套在脖子上的绞绳,也正因为如此,他现在不顾生命安危在大雪山里奋力纵马前行。 风雪笼罩着的铁幕中,前方,几幢房子的轮廓逐渐出现在视野中,且随着马儿的不断靠近,它们的模样逐渐清晰。 亚瑟现在的心情,与其说是开心,不如说是松了口气。他不信宗教,也不知道敬奉神明,但是这次他打心眼里对自己从来没有在意过的上帝产生了几分感激之意。 不过现在不是应当放松下来的时候,因为当亚瑟越走越近,他发现有一条明显是人在有着齐腰积雪的雪地上步行的痕迹从另一个方向延伸至这个看上去已经荒废很久的小村,尽管那痕迹已经被新下的雪掩盖得差不多了,但是仍逃不过亚瑟的眼睛。这说明这个地方不久前已经接待了访客,而这个访客是否好说话,是否有威胁,都未可知。 “如果实在不好说话的话,多浪费一颗子弹也不是什么大事。”这样想着,亚瑟催马前行。 悄无声息地停马,栓马,亚瑟走到那条痕迹的终点——一栋废弃小屋的门口,扯开嗓子喊道:“你好!有人吗?” 没有回应。 根据亚瑟的个人经验,这种情况往往透露着些不那么安全的信号,虽然亚瑟自信自己有能耐应付一切突发情况,但是出于这几天一直保持的谨慎习惯,他的右手轻轻握住了腰间左轮的枪柄,并缓缓压下击锤。 门被缓缓打开,亚瑟也轻轻迈步进入,但下一秒,他就一边做着标准的法式军礼动作一边退出房子,正对着他眉心的,是卡宾连发步枪黑黝黝的枪口。 依旧是这片冰雪地狱般的山区,依旧是那条根本看不清前方路况的山路。 一支按常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此地的车队正顶着风雪艰难前行,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就算是在同样的环境下步行,速度也会比这支车队的行进速度更快。 一个上了年纪的邋遢男人从领头的马车后面跳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车头,冲着正在驾车的男人喊道:“艾比盖尔说他快不行了,达奇。我们得找个地方歇脚。” 达奇一边催动着马车,一边回应道:“我已经派亚瑟出去找了。” 邋遢男人一边点头,一边抱着双臂转身返回自己的位置,一副吃了颗效果很好的定心丸的样子。 马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范德林德帮的二把手何西阿·马修斯低沉着声音对达奇说:“再不停下的话,我们都会没命的……这鬼天气,都五月了……我只希望警察也和我们一样找不着北……” “看那边……”不知是真的发现了什么,还是单纯想打断身边男人的聒噪,达奇开口了。他冲着前方喊道:“亚瑟!有什么收获吗?” 雪幕风墙中,一人一马的影子逐渐清晰。马上的人头戴黑色赌徒帽,穿着蓝色棉大衣,正是之前被派出去探路的亚瑟。 亚瑟一边扶了扶帽沿,一边抬起头,说:“我找到个地方,能遮风挡雪,让戴维能好好休息,他……你知道的。” 亚瑟一边说着,一边拨转马头,融入车队:“那是座废弃的矿业小镇,有些年头了,离这里不远,快走吧!” “来吧!驾!”一半是为了催动马匹,一半是为了鼓舞士气,达奇大喊着,带领车队向目的地的方向进发。 “顺便说一句,达奇,我找到那里时,已经有一位年轻的猎人在那里了,不过他不介意与我们一起分享那片地方。” “是吗?看来我们要好好感谢这位年轻人的慷慨,这年头乐意和他人分享土地和住房的人可太少了,尤其是和一大群人分享。” 临近午夜,这支拖家带口的车队终于开至犁刀村口。亚瑟远远看见一个穿羊绒大衣戴鹿皮帽的身影,便高喊道:“芒尼小兄弟,我回来了!” 布兰迪听见亚瑟的喊声,渐生的倦意消失了大半,抖擞精神回应道:“摩根先生,快带着队伍过来吧,越到夜里,暴风雪的势头可越吓人呢!” 车队停下了。从车上陆陆续续下来不少人,这些下来的人转身把大小不一的包裹以及躺在担架上的伤员从车上卸下来,虽然急迫却不慌乱地进入那间已经被壁炉的火焰烤炙得足够温暖的小屋。 达奇和何西阿从马车上跃下。何西阿冲着布兰迪友好地点头示意后,就去组织其他人照料伤员和安顿住处了,达奇则是径直走到布兰迪的面前,一把握住了布兰迪的右手,很是感激地说:“感谢您的慷慨和善意,年轻的先生,毫不夸张地说,您救了我们所有人。” 布兰迪的笑容很是阳光:“能帮上忙是我的荣幸,先生。” “达奇·范德林德,叫我达奇就行了。”达奇友善地笑着。 这时,何西阿的声音打断了一老一少的友好交流:“达奇,达奇!虽然很抱歉打扰你和这位小兄弟对话,但是现在咱们的情况真的很危急。” 达奇礼貌地向布兰迪提出要去处理事务,在布兰迪点头表示无妨后转身走到何西阿身边。 “戴维死了。”何西阿沉痛地说。达奇的眼瞳略微收缩,转头看向那个躺在担架上已无生息的男人,眼中一半黯然,一半忧伤。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需要物资。”何西阿提出了现在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 达奇毫不犹豫地说:“首先,你们都得呆在这里,让自己尽量暖和一些。我已经派了约翰和迈卡去前面探路,亚瑟和我这就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 “就现在这天气?”亚瑟提出疑问。 达奇瞟了一眼外面仍旧肆意横行的暴风雪,低声道:“我们去去就回……这是唯一的选择了……” 说完,他看向屋内众人。这些人在这段时间跟着自己一起在警察和平克顿侦探的眼皮子底下逃亡,一起在风雪肆虐的大山里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碰壁。这段时间,他们跟着自己受了不少苦。 他们都是好样的,达奇是这样认为的,因为饶是在这种危急的情势下,这些他一贯视作家人和朋友的人都没有抛弃自己离去。自己这帮人里,平克顿最想要的人只有他达奇?范德林德一人而已,所以,就算这些人真的离开这个队伍,达奇不仅不会阻拦,还会祝福他们离开自己能过得更好。他们都还在,说实话,达奇很感激他们。 但眼下,这支不离不弃的队伍疲惫、迷茫、士气低落,现在,比起实实在在的补给,他们更需要的,也是达奇唯一现在就有能力给出来的,只有他给予他们的安抚和鼓舞了。 “听着,”达奇顿了顿,说,“兄弟姐妹们,听我说两句。我们经历了……非常难熬的几天,我爱戴维……珍妮……西恩、麦克……他们也许能挺过来,也许不能。但我们失去了一些伙伴。如果我能……用自己的命换他们回来,我不会有半分犹豫。但……我们会出发,我们会找到食物。各位,我们现在安全了,在这样的暴风雪中,不会有人来追捕我们的,而且等他们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我们已经远走高飞了。我们经历过比这个更加艰难的……” 达奇把目光落在帮派里的大厨和后勤主管身上,说:“皮尔逊先生,格里姆肖女士,我需要你们把这个地方改造成一处营地……我们可能需要在这个地方呆上一段时间。” 安排完了任务,他又将目光投向自己的追随者们:“现在,你们所有人……每个人……让自己暖和起来,坚强一点,相信我。这里不是我们的终点。” 说完这些,达奇转身拿起一旁的油灯,招呼着亚瑟跟他一起出门。 也许是出于一直以来对达奇的信任,也许是达奇的话语本身就具有独特的魔力,虽然所有人的现状没有改变,但是所有人眼中的迷茫已经消失了。 “好了,大家都行动起来……”苏珊?格里姆肖,帮派里一直负责后勤工作的统筹规划的大管家,开始用她标志性的嗓音发号施令。虽然她不知道未来如何,但是她总知道如何做好当下。 这边,达奇一边关紧屋子的门,一边说:“我们还没有遇见他们,所以……他们肯定已经下山去了。” “是啊,”亚瑟点头表示赞同,随即说起另一件他一直关心的事情,“嘿……我一直没有机会问你,那时在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到这句话,达奇沉默了,显然他不愿意谈起这个话题,但是,现在的状况不说点什么也不好糊弄过去。简短地思考后,他最后只憋出一句:“我们少了你,就是这样。走吧。” 二人正欲离开,一直在旁观察范德林德帮的布兰迪趁机凑了上来,说:“范德林德先生,摩根先生,要不了多久,暴风雪会更猛烈的,你们这是要去哪啊?” “去寻找我们其他的伙伴,”达奇说,“我们向来不会抛下任何一位同伴……尽可能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跟你们一起去。”布兰迪说。 达奇闻言,似乎有些意外。他转头看向亚瑟,似是征询他的意见。 亚瑟看了眼这个似乎有些过分热情的年轻人,眼中闪烁着几分疑惑,但最终他还是向达奇点点头,说:“多个人多份力量,达奇。” 达奇见亚瑟不反对,便不再犹豫,对布兰迪说:“来吧,年轻人。”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嘿!你们需要马吗?” “哦,对,需要,”达奇转过身,看向那个牵马而来的壮硕男人,“还有,史密斯先生,请你回屋里,你的那只手需要好好修养。哦对了,给这位年轻的先生也牵匹马来。” 查尔斯一边转身牵出另一匹马,把缰绳交到布兰迪手里,一边说:“我没事……” “回屋里去,小子!”达奇一边跨上马,一边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我们……我们需要你的身体好起来。” 查尔斯也没有反驳,只是朝布兰迪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转身返回温暖的屋子。 三人三骑,沿着车队来时的方向奔驰而去。 “好了,我们现在就出发。”达奇一边拨转马头,一边将油灯高举,照亮前方。 “真不知道我们能在外面找到什么,达奇。”亚瑟一边控制着胯下的马跟上达奇,一边说。 “我们必须试一试。靠近点,我们尽量沿着路走。” “这该死的天气……”亚瑟抱怨道。 “这种天气我也从来没遇见过,”布兰迪说道,“不过暴风雪已经持续两天了,应该很快就能消停了。” 达奇这时也将注意力转向这个戴着奇怪鹿皮帽的年轻人:“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说起来,这年头像你这样热心肠的年轻人太少了。对了,还没有问过你的名字呢。” “芒尼,先生,布兰迪?芒尼。” “哈,好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你。亚瑟,你和这位芒尼小兄弟是怎么遇上的?” “哈,总之是很和谐融洽的邂逅吧。” “哦,对了,摩根先生,我还没向您道歉呢,一见面就用枪指着您实在是太失礼了。” “不用在意,孩子,在荒野上混迹,谨慎一些是应该的。” “哈哈,看来你让我们一往无前的亚瑟吃了个小亏呀,不错,孩子,你是个人才,我看好你,相信我,你会有很光辉的前程的。” “承您吉言,范德林德先生。” 三人驭马掌灯,沿着已经完全看不出存在痕迹的道路前行。达奇和亚瑟一路上都在说着帮派的现状,亚瑟的情绪一直很低沉,忧心忡忡;达奇倒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也不知是真的有了应对的计划,还是作为领导者在危急时刻硬凹出来的顶天立地的姿态。 达奇突然中止了有关帮派的话题,说:“喂,我好像看到前面有些什么。” 布兰迪闻言,立刻将自己的卡宾枪端在手中,枪口遥指前方。 前面,似乎有一点油灯的光芒若隐若现。 “前面是谁?”达奇大喊道。 他话音刚落,在他侧后方的布兰迪就立刻扣动了扳机,枪火在暴风雪的领域中一闪而逝,而前方油灯的光芒也随着这一点耀眼的光芒的突然绽放而暗淡。 第二章 西部亡命之徒(二) 达奇和亚瑟都没想到布兰迪会在不确定来者何人的情况下贸然开枪,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这时,方才隐隐亮灯的地方传来了愤怒的叫骂声,骂的内容不堪入耳,简单来讲,就是把自己能想到的开枪者的所有直系亲属都问候了个遍。 达奇和亚瑟一半无奈,一半疑惑地看向布兰迪。布兰迪放下端枪的手,说:“最近这附近不太平,似乎有穷凶极恶的帮派分子活动,这样做至少能吓走宵小之徒。” 达奇和亚瑟对视一眼,觉得虽然这个年轻人的反应多少有点过激,但也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地方,也就不再多言。 这时,一个手执双枪的男人骂骂咧咧地蹚雪而来。这人头戴一顶白色的大山谷帽,留着形制经典的络腮胡,一对三角鼠眼中闪烁着熊熊怒火以及几分惊魂未定。他一边狂吹口哨召唤自己的马,一边骂骂咧咧地说:“刚刚到底是谁放的枪?我听到老大的声音才靠过来的,该死的,突然就他妈放枪,一枪打到老子的油灯把手上,震得老子手现在还发麻,贝洛克也被吓跑了。到底是谁干的?啊?” “好了迈卡,都是误会。”达奇开口道。 “误会?老大,我的右手刚才差点就拿不了枪了,这不是误会两个字能了的!”迈卡难得顶撞一次达奇,他看上去快要气疯了。 一边接着咒骂,迈卡一边搜寻起肇事者。 达奇?不可能,自己的老大可不是那种人。 亚瑟?倒是有可能,这个有着英格兰血统的壮汉向来很看不惯自己,但是他性格沉稳,不像是会无缘无故放枪的人,而且达奇就在旁边,就算是亚瑟也不敢造次,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是他干的,迈卡也就咽下这口恶气了,原因很简单,自己打不过这个壮汉,无论是赤手空拳,玩刀具还是玩枪械。 于是,迈卡的三角鼠眼就锁定了那个戴着奇怪帽子,手握卡宾枪的陌生年轻人。 “这位小兄弟看着面生啊,”迈卡露出了微笑,语气里也带着蔑视的轻佻,“难不成,刚才是你放的枪?”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布兰迪此时却丝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厌恶神采,应道:“是我,又怎样?” 迈卡的笑容立刻显露出狰狞:“怎样?老子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话音刚落,迈卡的左轮枪就对准了布兰迪的眉心,而几乎是同一时刻,布兰迪的卡宾枪也瞄上了迈卡的脑袋。 “够了!”达奇一声厉喝,将所有人的注意都吸引到他身上,“小孩子一样的争斗就到此为止吧,迈卡,布兰迪,你俩的恩怨你们自己日后再解决。现在,迈卡,告诉我你有什么发现。” 迈卡看了眼达奇,确定老大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又恶狠狠地瞪了眼布兰迪,一边把枪收回枪套,一边说:“好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不过记住,小子,我,迈卡?贝尔,一向记仇。” “随你便。”布兰迪的回答透露着满不在乎的情绪。 “让人火大的臭小子,”迈卡恨恨地咬牙。身边,他的坐骑,那匹名为“贝洛克”的鬼面密苏里狐步马早就候在一旁。迈卡纵身上马,说:“我在那边发现一处小农庄。” “很好,”达奇说,“有人在里面吗?” “当然,”迈卡答道,“那地方亮堂堂,闹哄哄的,听上去像是在开派对。” “我们去瞧瞧。”达奇说道。 “跟我来,”迈卡说着,拨转马头,朝他来的方向走去,“戴维怎么样了?” 达奇、亚瑟、布兰迪三人纵马跟上迈卡。达奇应道:“啊,他没撑过去。小珍妮也是。” “太糟心了,戴维是个好汉子,”迈卡惋惜道,“卡兰德家的两个男人都不赖,或者说……曾经不赖。” “是啊。”达奇表示赞同。 “那麦克和西恩呢?”迈卡又问道。 “还不好说。”达奇给了个不置可否的答案。 “真是祸不单行啊……”迈卡感慨道。 四匹马沿着之前贝洛克踩出的痕迹向农庄进发。此时暴风雪的势头略有减弱,但仍旧能让四匹马的步伐滞塞。 “我很高兴你没事,迈卡。”达奇突然说。 “当然。”迈卡应着,语气中充满着近乎自负的自信。 “问他是否见过约翰。”达奇身后的亚瑟提醒道。 “嘿,”达奇立刻高声问道,“你有见到约翰吗,迈卡?” “暴风雪来临之后,就什么也没有看见了。” “他没见过他。”达奇对亚瑟说。 “他不会有事的。那小子总是可以逢凶化吉。”亚瑟说。 “我希望……麦克和西恩也还活着。”达奇的语气中少有地透露出疲惫,“去我前面,亚瑟,我来殿后。” 亚瑟应了一声,紧了紧马腹,他就超越了达奇,来到迈卡身后。 “你有把握吗,迈卡?”亚瑟的语气中透露着浓浓的不信任。 “摩根先生,”迈卡说话的语调也变得阴阳怪气了起来,“我从未想过我会这么高兴看到你。我感觉有些……孤独,其他人去哪了?” “山上的老采矿营地。”亚瑟说。 “烤着火,等爸爸拿吃的来,”迈卡说着他自以为有趣的冷笑话,“我说过,我们要养的人太多了。” “现在人变少了,你应该开心了吧?”亚瑟最看不惯的,就是迈卡的这类论调。 “那不公平,亚瑟,”迈卡似是很有耐心地辩解着,“我的是劳动所得,难道其他人可以不劳而获吗?” 亚瑟没有回应。他不愿意在这种话题上浪费时间。 “说起来,摩根先生,”迈卡也是个伶俐人,见亚瑟不搭话,便转移了话题,“那个冒冒失失的小鬼是谁?” “在那个村子里遇到的,”亚瑟应道,“要不是他,我们这些人还得在这该死的暴风雪里喝风吃雪。” “啊哈,”迈卡怪笑一声,语气中不无讥讽之意,“慷慨的好人,是你喜欢的那类人哦,亚瑟。” 亚瑟受够了迈卡的阴阳怪气,不得已又转移了话题:“关于那栋房子……你跟那边的人谈过了?” “没有,”迈卡说,“就像达奇说的……只是看着,不要和任何人说话,只是执行命令,你知道我的,我很听话。” “好吧……”亚瑟很想对迈卡的决定表示反对,但是他心里非常清楚,迈卡说得对,那确实是达奇在给迈卡和约翰安排任务时下的命令。迈卡这个人,虽然残忍、冷血、胡作非为、无法无天,脾气暴躁,精神状态似乎也不够稳定,但是他确实非常听话。老实说,他比帮派里的任何人都明白什么叫服从命令听指挥,也许和他一样刚加入帮派几个月的查尔斯才能在这方面与他一拼。这样一个人,就像一条非常听话的疯狗,如果养狗人养他的目的只是为了咬人,那迈卡确实能完成这个任务。 似乎是厌倦了这样近乎漫无目的的雪地行走,亚瑟问道:“还有多远?” “不远了。”迈卡答道。 “不远是多远?”亚瑟想要刨根问底。 “不远了。”迈卡略有些不耐烦。 亚瑟知道问不出什么,于是只好不情不愿地说:“谢谢。” “哦,这该死的雪,冷到骨头里了。”队伍的最后,达奇一边抱紧双臂不停上下摩擦以生热,一边大声抱怨。 四人越过一个小雪坡。一直沉默不语的布兰迪这时突然开口:“先生们,这段路我认识,我知道贝尔先生要带我们去哪了,接下来的路可以让我领头吗?” “哦,那再好不过了,芒尼先生,”达奇扯着嗓子冲最前方的迈卡喊,“迈卡!让芒尼先生来带路吧。” “好的老大。”迈卡轻拉缰绳,压住马的速度。 布兰迪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胯下的马儿嘶鸣一声,便很快窜到队伍最前方:“先生们,虽然不是有意催促,但是接下来还请加快些速度吧,贝尔先生介绍的情况让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觉得多半是出事了。” 达奇、亚瑟、迈卡看着在暴风雪中仍旧骑马跑得飞快的布兰迪,面面相觑。 “出事?能出什么事?”迈卡问。 “我不知道啊。”达奇也是一头雾水。 “那咱们现在咋办?”亚瑟问。 “还能咋办?跟上。”达奇手一挥,三人也纵马赶上布兰迪。 峰回路转,四骑又奔袭了一段路程,到达一处矮崖上后,冲在最前方的布兰迪一拉缰绳,胯下马在雪中急停。“安静一些,先生们,”布兰迪低声说,“我们快到了。” 站在崖顶,朝下方看去,能隐约看见一个被灯光和火光包裹的房屋的轮廓,音乐声和喧闹声虽然在暴风雪中听得不够分明,但是依旧能够隐约听见。 “我说你是不是神经过于敏感了,”迈卡没好气地说,“那么热闹的农庄,能有什么事啊?” 布兰迪斜了迈卡一眼,转头对达奇和亚瑟说道:“住在那个农庄的,是一对夫妇,他们没有孩子,更没有亲戚,所以无论怎么样,他们也不可能弄出那种远远一看就知道是在开派对的动静。” “你的意思是……来者不善?”达奇若有所思。 “是的,范德林德先生,”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非常郑重地脱下帽子,“所以我现在想要请你们帮忙,如果可以的话,请救下这家人,他们于我有恩,我不想看到他们遭受意外。” 达奇一边点头,一边安慰道:“好了好了,孩子,放宽心,我以我的名字保证,我们会竭尽所能的。” “那我们该怎么做呢?”亚瑟适时提出了关键问题。 达奇并没有多做思考,只是说:“接下来就听我指挥吧,我脑中已经有一个计划了。” “首先,先生们,把油灯熄灭吧,这种时候不应当引人注目。” 亚瑟和布兰迪依言熄灭了手里的油灯,把它们挂在自己的马鞍上。达奇见状,将油灯高举,一边纵马走到最前方,一边说:“走吧,我们下去。” “所以,计划是什么,达奇?”亚瑟问。 “计划很简单,”达奇胸有成竹地说,“我打头阵,和他们交涉,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们三个找好掩体,一旦对面有什么异动就立刻开火,明白了吗?” “明白。”三人点头应道。 四人绕了个圈,来到离农庄正门不远的地方。将马儿拴在隐蔽的地方后,达奇提着油灯,大摇大摆地去叫门,迈卡在屋子正门斜前方的马车后隐蔽起来,而亚瑟和布兰迪则一起藏在附近的牛棚里。 “嘿!”达奇大声喊道,“有人吗?” 屋里的手风琴声戛然而止,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被寒风吹走。 “请问有人在吗?有人在吗?”达奇大声询问。 两个面相凶恶,一眼看去就知道不是好人的男人从屋内出来。达奇一见有人出来,便用欣喜的声音说道:“哦,你好啊朋友。” 牛棚中,亚瑟探头望了望达奇那边,悄声问布兰迪:“嘿,那个男人你认识吗?” 布兰迪尽量安静地给自己的卡宾枪上了膛,说:“以前从未见过。” 亚瑟点点头:“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说完把自己的左轮手枪也掏了出来。 “嘿!冒失小子!”马车后的迈卡这时开口道,“你看看马车里的这个人你认识吗?” 布兰迪探头望去,看见在马车里躺着的杰克?阿德勒先生圆睁的双眼,只感觉心里一阵无名火起,咬牙切齿地说:“这位我确实认识。”说完,卡宾枪已经架起,黑黝黝的枪口对准了门外陌生人的脑袋。 亚瑟离布兰迪比较近,能够更真切地感受到布兰迪情绪的变化,便说:“好吧,那第一枪就由你来打响吧。” 达奇那边,那两个出来应付他的男人已经没什么耐心了。一般情况下,无论你因为什么紧急的原因需要帮助,只要看到屋子里走出来两个长得凶神恶煞且恶声恶气的壮汉,那你的勇气至少会没一半。但这个仪表堂堂、衣着考究的男人却似乎根本没有知难而退的眼色,那两片嘴像是装了火车的蒸汽机一样,上下翻飞,恨不得把自己需要他们帮助的必要性唱出来才肯罢休。 “嘿,”终于,有个男人忍不住了,“我说过了,我们帮不了你,赶紧离开,别逼我们动粗。” “可是,先生们……”达奇依旧不罢休。 两个男人的手同时摸向了腰间的左轮手枪。 突然,枪声响起,距离达奇最近的那个男人的脑袋像一颗被子弹击中的西瓜一样碎裂,几乎是与此同时,伴随着另一声完全不同的枪响,另一个人的脑瓜也多了个大洞。 第二章 西部亡命之徒(三) “好枪法!”达奇高声称赞,同时两把左轮入手,直接把正从正门冲出的男人的双眼打成了黑乎乎的空洞。 屋里其他人听见枪声,都纷纷行动起来,分别从小屋的正门和后门冲出。 迈卡此时也开始输出,他的两把双动式左轮手枪非常适合在小规模枪战中扮演火力压制的角色,一轮输出下来,虽然并没有击毙几个敌人,却也将对方几人压得抬不起头来。 亚瑟翻身跃过牛棚,开始用他的爱枪为敌人一一点名。 亚瑟的配枪就是当前最常见的牛仔左轮手枪,它不如达奇的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装饰华丽,射速方面,作为单动式左轮手枪也不如迈卡的双动式左轮手枪快,朴实无华,就像他的主人一样。 但是,枪的属性和装饰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用枪的人是否能发挥它的全部威力。亚瑟的枪法也如他这个人一样,简单朴实,但高效致命。不多时,每一个在火力压制下不敢抬头也不能开枪的敌人都吃了一颗子弹,每一个人的脑袋都是清一色的七窍多了一窍。 “有人跑了,亚瑟,”迈卡喊道,“你看见他了吗?” “跑?哪儿跑。”亚瑟一边喃喃,一边闪身绕到屋后。远处的雪地上,一个狼狈的身影落荒而逃。亚瑟随意地一抬手,甚至都没有仔细瞄准就开了一枪。 枪响,惨叫声遥遥传至耳边,那人应声倒地,再起不能。 这时,达奇发了声喊:“还有个人在阁楼窗户里向外开枪!” 正如他所说,屋子的阁楼里,还有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藏着,时不时地放一放冷枪干扰一下他们三人的行动,不可谓不猥琐。 可在达奇话音落后,那人再度探头准备射击时,枪声响起,那人的脑壳被炙热的子弹贯穿,差点掀飞了他半个天灵盖。 “爷爷的,瞄你丫很久了,龟孙子。”布兰迪一边低声喃喃咒骂,一边从枪膛里退出一颗子弹壳。 枪战并没有持续多久。尽管双方的人数差距可以用悬殊来形容,但是这样的三脚猫角色,不说达奇等三人,就是才摸枪不到一年的布兰迪都不放在眼里。 “看样子人都清干净了。”迈卡说着,收枪入套。 达奇也从掩体后站起,注意到地上尸体所戴的绿色领巾,有些疑惑地说:“该死的奥德里斯科帮怎么在这?为什么?” 迈卡答道:“我不知道,也许和咱们的想法一样。” 达奇迈步走上屋子正门前的阶梯,说:“迈卡,去把马牵到屋前,亚瑟,和我去屋子里搜一搜,芒尼先生,你……” 布兰迪应声说:“我去找找看这家还有没有幸存的人吧。” 达奇点点头,说:“也好。” 于是,迈卡去牵马,达奇和亚瑟走进主屋里开始搜索,而布兰迪则漫无目的地走了两步以后,开始在倒伏于地的尸体身上摸索起来。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布兰迪虽然算是熟知游戏剧情的穿越者,但是正如前文说过的,他有关前世的记忆消磨了不少,对于游戏中的某些剧情细节已经记得不分明了,就比如这一节,他就怎么也想不起来莎迪到底藏在了什么地方,所以,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既然迈卡会发现莎迪,那么,与其耗费时间去漫无目的地搜寻,不如趁此机会验证一些自己一直以来的猜想,同时充实一下自己的腰包。 一番搜寻过后,布兰迪把能搜索到的所有弹药和枪支全部打包,将其中状况最好的牛仔左轮手枪收入囊中,虽然并没有在这些人身上搜到酒水、食品等补给品,但却搜出来十几美元,也算是意外之喜。 对自己的收获很满意的布兰迪将包裹扛起,准备去畜棚看一看。他依稀记得那里有一匹奥德里斯克帮人留下的马,自己现在骑的马属于范德林德帮,用完是要还的,自己现在缺的也正是一匹靠得住的马。 虽然因为大雪,畜棚的门开起来有些吃力,但布兰迪费了点力气还是成功打开了门,门一开,他一眼就看见畜栏里,一匹赤褐骝色的田纳西走马正悠闲地吃着草料。 正当布兰迪一边欣喜于自己记得没错,一边走进畜棚时,突然,一个早就在畜棚二层等候的人从天而降,直接把布兰迪扑倒在地。 “淦,我想起来了,这还有一只老鼠。”布兰迪略有些懊恼地想着。 偷袭者一击得手,正想跨坐到布兰迪身上,却被狠狠摔到一旁。偷袭者一边从地上狼狈爬起,一边骂道:“就是你们这些杂种杀了我堂兄!” 布兰迪不慌不忙地起身,双手往裤兜里一插,也不说话,只是甩了一个挑衅意味十足的眼神。 “我要扭断你的脖子!”被这样挑衅,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偷袭者一边愤怒地咆哮,一边扑上来,双手直取布兰迪的咽喉。 可下一刻,他就感觉胸口遭到重击,整个人又仰面摔回刚才爬起的位置,胸口的疼痛倒还是其次,那种气闷的感觉才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 “有一点我一直没搞明白哈,”布兰迪一边收回右脚,一边又像是询问那偷袭者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你们打架的时候都不会踢人的吗?” 偷袭者并没怎么听明白布兰迪话里的意思,只觉得对方又是在侮辱自己,胸口愈加憋闷,心中的怒火也更盛,再次爬起来后又是一声怒吼,左手握拳抡圆了就要往布兰迪的脸上招呼。 “个儿矮的用勾拳打个儿高的……”布兰迪都有些无语了。他随意抬起右手,准确地抓住了面前这个比他矮一个头的小个子偷袭者挥来的拳头,左手如闪电般探出,咔咔两个大嘴巴子抽得对手脸颊火辣,眼冒金星。布兰迪右手随意一带,对手的身体立刻失去了平衡,随后又是针对肋下的重重一脚,那人被踢出去两三米,在地上捂着肋下被踢的位置,蜷缩地像个虾米。 他喘息着,正想尝试着翻过身子站起来,耳边突然传来左轮手枪的击锤被扳下的清脆响声,身体瞬间僵硬,宛如雕塑。 布兰迪蹲下身子,枪口抵住他的脑门,说:“给你一分钟,说出你们什么时候来这的,你们对这家的主人做了什么,你们来这有什么目的,一分钟内说不出来,脑袋搬家。” “别开枪,别开枪!”这个奥德里斯科帮成员此时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色厉内荏,只有对痛苦与死亡的恐惧。 “说废话也算时间的啊。”布兰迪的声调拔高了一级。 “我我我,我们是三天前,三天前来这里的。” “这家的主人呢?” “被我们干掉了,就躺在外面的马车车斗里。” “还有呢?” “还有?没有了啊。” “没有了?” “真没有了,”这个奥帮成员慌了,“我我我,我用我的脑袋发誓。” 布兰迪点点头,又问道:“你们是奥德里斯科帮对吧?你们跑到这荒山野岭里,有什么目的?” 奥帮成员犹豫了,他下意识地不想说出实情,科尔姆?奥德里斯科虽然不在乎招来的成员过去是干什么的,有没有能够独当一面的能力,甚至连成员的生命也不甚在乎,但是对于背叛者,老大处理起来从来不手软,他本人就亲眼见识过自家老大处理背叛者。那些人被科尔姆亲自枪决,尸体则被吊在树上或者山崖上曝晒,任由鹰鹫啄食,野兽撕咬。他不想最终落得这个下场。 他正犹豫着,布兰迪就亲自在他的膝盖上开了一个洞,帮助他做出了当下最适合的选择。一声枪响过后,他惨叫着招供了:“啊啊啊!我说,我说我说我说!” 布兰迪微微一笑,对付这种人果然还是这种方式最有效。 “我们准备抢火车,炸铁轨。” “哦?详细说说?” “好汉,你饶了我吧,我就是个小喽啰,真不知道细节啊。” “哦,那还是我难为你了,”布兰迪若有所思,“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你们老大,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现在在什么地方藏着呢?” “他和其他人在一起,在……在西南部的老采矿营地里,在湖的附近,”奥帮喽啰声音因为剧痛而颤抖,“好汉,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了,求求你放了我吧。” “芒尼小兄弟,”门外,传来达奇的声音,“发生什么事了吗?我们听到有枪声。” “哦,没什么。”布兰迪一边应声,一边又是一枪,在面前那人的脸上又开了一枪,哪怕是这个人的亲生父母过来,也认不出来这个五官稀烂的人是他们的孩子。 布兰迪转身向闻声而来的达奇和亚瑟打招呼,说:“马厩这边还藏着一个,偷袭我来着,不过我问到了一些有趣的消息,你们应该会很感兴趣。” “那再好不过了,”达奇点点头,“说起来,我觉得你应该留下那匹马,孩子,把它牵到外面拴好吧,你刚才那两枪,它没立刻从圈里冲出来算它胆量大了。” 布兰迪在被他打死的奥帮成员身上摸索了一番,把搜到的东西都装进了他的大包裹里。亚瑟看到他这一大包杂物,笑道:“好啊,你这打扫战场的本事可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厉害。” 布兰迪听出了亚瑟话中的取笑之意,略有些难为情地说:“在这鬼地方混的时间太长,看啥都觉得是好东西,对了,亚瑟,要么你帮我挑挑看,有哪些东西是可以扔掉的,老实说,我也觉得带这么多东西太累赘了。” 亚瑟对于这个看上去很是少年老成的年轻人难得表露出的少年情绪很是满意,在他看来,这正应该是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应该有的情绪。他一边走进畜棚,牵出那匹有些受惊的马,一边说:“你带的那些虽然确实累赘了些,但既然现在能带得动,那就没有什么大问题,至少你带的这些都是有办法变现的,只不过像我这样的牛仔,一直居无定所,漂泊在外,太重的东西确实没法随身携带,所以一般打扫战场时只会带走最值钱或者最有用的东西,不过,等我们回去后,我倒是可以教教你怎样辨认那些值钱的物件。来,我帮你把东西放到马背上,你运气不错,这是匹好马,虽然算不上名贵,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都堪称可靠。” 二人把一切收拾停当,一起从畜棚里出来,在外等候许久的达奇见二人出来,忍不住调笑道:“哦,亚瑟,你俩这么快就到如胶似漆的地步了吗?” “去你丫的,达奇,”亚瑟笑道,“不过,你不得不承认,布兰迪是个好小伙子。” 达奇深以为然地点头:“我说过的,这孩子能成大器。对了,芒尼小兄弟,我看你的枪法不错啊,以前有学过射击吗?” “就是打猎的时候瞎琢磨的本事,”布兰迪说,“而且我也就能打打相对固定的目标,总之,也就是三脚猫的功夫。” “那都不是问题,孩子,你还年轻,现在枪法都有这个水平了,等你到了亚瑟的岁数,说不定能成为和那些传奇的神枪手一样的厉害人物呢。”对于布兰迪的前途,达奇一直非常看好。 突然,木屋里传来女人的怒吼:“离我远点!你这个精神变态!” 达奇闻声一惊:“woc,迈卡,你他娘的在干什么?” 还不等达奇和亚瑟有什么动作,布兰迪却已经冲进屋里,屋里的骚动戛然而止。 达奇和亚瑟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即一起进屋。只见屋里,一个只穿着睡裙的女人手握一把尖刀,有些发愣地看着对面的迈卡和布兰迪。 布兰迪的左轮手枪已经瞄准了迈卡,而迈卡则一脸怨毒地看着布兰迪,双手却不得不高举过头顶。 “小子,这是你第三次拿枪对着我了,”迈卡恶狠狠地说,“你是不是觉得老子很好欺负啊?啊?” “咔哒”一声,左轮手枪的击锤被扳下,迈卡的身子不由地抖了一抖。“再动一下,我就打爆你那颗老鼠脑袋。” “都给我住手!”达奇一声厉喝,亚瑟上前一步压下布兰迪的枪。 “老大,我可什么都没干,”迈卡一见达奇进来,立刻开始甩锅,“这个女的,我在屋子的地窖里发现的她,她肯定和奥德里斯科有关系,至于那个小子,肯定也是奥帮的混蛋手下,老大……” “够了,迈卡,停止你的疯言疯语,你看她像和奥帮有关系吗?”达奇十分清醒地反驳了迈卡。迈卡还想说什么,却被达奇用眼神制止了。 这时,手握尖刀的女人突然注意到那个戴着奇怪帽子的高个男人,试探性地问道:“是布兰迪吗?” 布兰迪这时也看向那个女人,应声道:“是我,阿德勒夫人。” 女人似是松了口气,又似是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身体突然间软倒。 布兰迪两个跨步上前,扶住女人的肩膀,让她稳住了身体。 “他们……他们三天前来到这里……然后他们把我的丈夫……杰克他……”女人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 “好了,没事了,现在咱们都安全了。”布兰迪柔声安慰着。 达奇递过来一件厚实的披肩,说:“把它给这位女士披上吧,孩子,她现在交给你了,先生们,我们快走吧,此地不宜久留。” 布兰迪一边给阿德勒夫人披上披肩,一边扶着阿德勒夫人出了屋门,说:“那些人的同伙可能还会找来的,咱们不能留在这,跟他们走吧,他们虽然不算好人,但至少和那些畜牲不一样。” 阿德勒夫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五人驭马而去,只留下一间已经没有了人间烟火的黑暗小屋伫立在茫茫风雪中。 第三章 回忆,粉墨登场(一) 这场安巴里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在肆虐了将近三天后,终于落下了帷幕。虽然风雪依旧不断,但至少比前几天那一不小心就会把命搭上的程度要好得多。 清晨,犁刀村。 布兰迪推开房门,已经消停了不少的风吹拂着他的脸颊,依旧刺骨,不过多少比前几日好些。 昨夜的经历仍然历历在目,布兰迪其实到现在也不太相信,自己居然真的和亚瑟一起并肩作战,这让他到现在依旧觉得内心悸动。 而且,自己的枪法也被达奇夸赞了。虽然布兰迪对于自己的能力认识得非常清楚,但是他依旧觉得很高兴。要知道,达奇?范德林德是亚瑟?摩根和约翰?马斯顿的老师,他手把手教出了一位东部传说和一位西部传说,而他的这两位学生都没能够做到青出于蓝,所以,别的且不论,单说枪法方面,他的意见非常具有含金量。 如果说过去的一年布兰迪只是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那么现在的他则是久违地找回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向往。他开始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这个原本只会在梦中出现的西部世界里闯出一番名堂。 布兰迪推开斜对着自己的木屋的门,范德林德帮的大家几乎都在那里。一进门,就听见艾比盖尔——约翰?马斯顿的妻子正魂不守舍地念叨着:“已经有好几天没看见他了,这天气也没有好转……” 一旁,黑人女孩蒂莉安慰道:“他很坚强而且也很聪明。” “至少还算坚强吧,”艾比盖尔并没有因为这句安慰之语而放下心来,见布兰迪进来,只是心不在焉地问候道,“哦,早上好,芒尼先生,要咖啡吗?” “当然,马斯顿夫人。”芒尼点点头,接过艾比盖尔递过来的咖啡杯,坐到蓝尼?萨莫斯——范德林德帮中最年轻的男性成员身边,问:“嘿,蓝尼,发生什么事了?” 一般情况下,年轻人,尤其是同性之间很容易建立起良好的关系。昨晚从阿德勒农场回来后,布兰迪和范德林德帮的众人共进晚餐,席间和蓝尼多聊了几句。虽然交流不算多,但是二人却很是投缘,于是很快就混熟了起来。 “是约翰,他到现在还没回来,”蓝尼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现在外面风雪还没停,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布兰迪呡了口咖啡,说:“放心,吉人自有天相,约翰会没事的。” “希望如此吧。”蓝尼说。 这时,屋门再度打开,亚瑟走了进来,凑到壁炉前烤火。 “你好,亚瑟。”艾比盖尔问候道。 “艾比盖尔。”亚瑟点点头回应道。 “嘿,亚瑟,”艾比盖尔突然上前一步,说,“你怎么样?” 亚瑟有些迟疑地看向艾比盖尔:“还行,艾比盖尔……你呢?” 艾比盖尔的语气里混杂着迟疑、焦急和歉意:“我需要你……抱……抱歉,我不好意思麻烦你,但……” “是约翰那小子……”亚瑟老实不客气地打断了艾比盖尔的话,刻薄地说道,“他又给自己惹了麻烦。” “他已经失踪了两……两天。”艾比盖尔语气中焦急的部分占据了上风。 “你的约翰不会有事的,”亚瑟话语中的刻薄意味更盛,“我的意思是……他这人可能跟石头一样不开窍,还跟废铁似的没什么用,但这一点不会就因为他被困在暴风雪中而改变。” “至少去看一眼,”这时,帮派的智囊何西阿?马修斯开口了,“哈维尔?” “什么事?”身上披着极具异域风情的墨西哥式披肩的哈维尔?伊斯科拉应道。 “哈维尔,你能和亚瑟出去找一找约翰吗?”何西阿的语气中,一半是吩咐,一半是询问,“我们只有你们两个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现在吗?”哈维尔看了看屋外的风雪,明显有些不情愿。 “她在……”何西阿下意识地看了眼艾比盖尔,随即改了口,“我们都在……我们非常担心他。” “我知道,如果情况是反过来的话,”哈维尔说着站起身,把一把擦得锃亮的左轮手枪递给亚瑟,“他也会来找我的。” 亚瑟接过枪,也不说话,算是接下了这个差事。 “谢谢你们。”艾比盖尔喊道。 亚瑟点点头,跟着哈维尔出了门。 “不如我也去吧,”这时,布兰迪开口道,“这里的路我比较熟悉,也好照应你们一下。” “跟上吧,孩子。”亚瑟也不废话,只是一招手示意布兰迪跟上。 三人纵马离开犁刀村。 哈维尔一马当先:“这边。据我所知,约翰朝河流上游去了。” 亚瑟依旧没什么好话:“我们只知道,他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北走了。” “他不会离开的,不会就这么一走了之。”哈维尔坚信这一点。 亚瑟撇撇嘴:“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了。” 布兰迪略带疑惑地问:“额,亚瑟,你和约翰之间有什么过节吗?你们不都是一个帮派的一家人吗?” “哦,我怎么会和约翰?马斯顿先生有什么过节呢,”亚瑟的语气开始阴阳怪气起来,“他是那样好的一个人,意志坚定,枪法卓越,还有着难得的好运气,最重要的是,他还有把家庭、帮派、一切都弃之不顾的勇气,这样一个优秀的汉子,我怎么可能和他有什么过节呢。” 不愧是被广大玩家誉为“西部嘴臭王”的亚瑟,一个脏字没用就把约翰狠狠地阴阳了一通,弄得作为局外人的哈维尔都有点受不了了,忙打圆场道:“不过他最终不还是回来了吗?我相信约翰那会儿只是有些心理上的问题没有琢磨明白,他还是在乎我们这些伙伴的,更何况这里还有他的老婆孩子。” “随你怎么说吧。”亚瑟不以为然地说。 “别见怪,布兰迪,”哈维尔说,“亚瑟就是这样一个人,嘴比刀子还锋利,你日后可得小心着点,谨言慎行,别被这老小子抓着机会。” “哈哈,放心吧哈维尔,我一向是个乖孩子。”布兰迪笑道。 三人沿着河流一路向上游而去,越往上游走,道路就越发崎岖难行,尽管厚厚的积雪多少为他们垫平了道路,但依旧让他们的寻人之旅越发艰难。 “嘿,我看到有烟,”哈维尔突然喊道,“快来,我们过去看看。” “但愿别又是奥德里斯科帮的人。”自从昨晚在阿德勒牧场遇到奥德里斯科帮的人,亚瑟对于这片雪原上的人烟也多了几分警惕。 三人又行几步,在河边的一处废弃的营地前停下。 哈维尔下马走到营地里,开始四处查看。 “好吧……似乎有人刚走……还没多久……而且……”一番勘察后,哈维尔最终确定了方向,“是往那边去了。” “好吧,那就跟上去看看。”亚瑟说。 布兰迪有些惊讶:“哈维尔,你是怎么看出有残留痕迹的?现在这样的天气……” “雪地上根本不可能留有多少可靠的信息对吧?”哈维尔仿佛猜到了他想要说的话,此刻他的笑容中颇有自傲之意。 “别的不敢说,哈维尔在这方面可是无人能及。”亚瑟也对哈维尔的能力给予了正面评价。 “有空我会给你讲讲诀窍的,”哈维尔一夹马腹,他的那匹灰色托维欧的美国花马向着他确定好的方向奔去,“现在,先专注于找约翰吧,这里有些马蹄印,往河边去了。” 三人渡过河流,根据哈维尔的指示,这里也有马蹄印一直向前延伸。 “你觉得这会是约翰吗?”亚瑟问道。 “你说呢,”哈维尔也有些不确定,“这些肯定是马蹄印,但……谁都有可能。我们跟着马蹄印走吧。” 亚瑟突然问:“那个……哈维尔,你当时在现场,那艘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拿到钱了,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然后突然间四面八方全冒出了敌人。” “赏金猎人吗?” “不,是平克顿侦探。枪林弹雨的,简直是疯了。” 三人逐渐向着一座雪峰前进,绕过一道深沟后,继续向山脉深处进发。 “达奇杀了一个姑娘,”哈维尔接着之前的话题继续说,“方式挺残忍的,但当时情况紧急。” “那可不像他。”亚瑟评价道。 哈维尔偏头看看雪地,说:“悬崖边上还有更多的马蹄印。”这回布兰迪也能看见清晰的痕迹了。 “戴维中枪了,”哈维尔接着说,“麦克和约翰也是,至于西恩,我们都没看见他,我都不敢相信我们能逃出来。当你们出现在镇子另一边的时候,我们已经快撑不住了。”回想黑水镇的经历,哈维尔至今都心有余悸。 “真的很惨。”亚瑟只觉得感同身受。 越往山上走,风雪就越大。如果是前几天的话,山上的风雪会直接把骑手连人带马活埋在雪地下,现在虽然好了很多,但依旧吹得三人睁不开眼睛。 “该死的,风雪越来越大了。”亚瑟一边用手臂挡住向他袭来的狂风骤雪,一边说。 “我们该快点了,不然就连我也找不到马蹄印了。”哈维尔的声音透露出焦急的意味。 “我不明白,哈维尔,”布兰迪说,“我们不能这样没头没尾地找下去,这座山再往上走可就没几步好路了,我们的马也走累了。” “我们再往前走一点,”哈维尔鼓励道,“也许能再次找到脚印。” 三人开始沿着愈发崎岖的上山路小心翼翼地走着,这里的雪地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新雪,疲惫的马儿走在上面,不但难行,马蹄也时有打滑,但好在这些马儿都很可靠,尽管道路险阻,依旧努力遵从着主人的驱使。 “嘿,看呐,在那边,你看到那个了吗?”哈维尔指着不远处雪地上黑乎乎的东西说。 三人加快了脚步,那黑乎乎的东西也逐渐有了明显的形状,原来是一具马的尸体。 哈维尔语气中有一丝凝重:“当我们离开黑水镇时,约翰骑的就是这匹马。” “噢……这真是……”看着马的惨状,亚瑟也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只有群狼才能造成这种伤口,”布兰迪把卡宾枪握在手中,“小心点,它们肯定还没走远。” “看看他能不能听见我们。”哈维尔说着,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左轮手枪,朝天放了两枪。枪声在山间回响,宛如夏日惊雷。 这时,不知从哪里传来模糊的喊声:“嘿!救命啊!这里!” “快点!在上面!”哈维尔驾驭着胯下马紧走。 又行几步,那模糊的声音再度响起,依稀听得出来是一个沙哑的男声:“有人吗?我在这里!” 哈维尔仔细听了听,下马道:“声音是从前面某个地方传来的,我看我们没法继续骑下去了,我们在这里下马走过去吧。” 他一边从马上卸下来一把霰弹枪,一边提醒亚瑟:“我要是你,我就会把霰弹枪带上,谁知道我们会遇到什么情况。” 亚瑟点点头,从马上取出一把双管霰弹枪和一把削短型霰弹枪,并回头把削短型霰弹枪抛给布兰迪。 沿着崎岖的山路逐渐往下,山壁逐渐陡峭,脚下的路也越发狭窄,三人只能紧贴山壁,小心翼翼地前进。 突然,亚瑟脚下一滑,一个没站稳,身子一歪就往山崖下摔去,好在他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扣住了突出的岩壁,这才没有直接摔下去。 走在队伍末尾的布兰迪见状,立刻伸出手让亚瑟抓住,喊道:“哈维尔!快来帮忙!” 哈维尔听到喊声,也不犹豫,立刻回头拽住了亚瑟的另一只手,二人合力才把亚瑟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说实话,亚瑟,你该减肥了,”布兰迪喘着粗气,笑道,“我爬山都没那么累。” 亚瑟哈哈大笑,拍了拍布兰迪肩膀,说:“谢啦,小子,等回去了我教你两手,保证你再也不用害怕奥德里斯科帮的杂种们。” “我可没害怕过啊,你可别瞎说。” “你也确实该谢谢他,亚瑟,”哈维尔也笑道,“老实说,要是只有我们两个,我可保证不了能不能把你拽上来。” 前方某处,那个沙哑的声音依旧在不停呼救。 “省点力气,约翰,”亚瑟高声喊道,“我们马上就到了。” 三人在山岩间时而向下,时而攀上,很是废了一番周折,终于走到一处相对平缓的地方。 “妈的,这鬼地方太冷了。”亚瑟一边抱着手臂,一边低声抱怨。 哈维尔带着队伍在一处近似一线天的地方停下脚步,他注意到亚瑟的异状,问道:“亚瑟,你怎么样?” “我觉得不太舒服,”亚瑟说,“这几天都是这样。” “我知道,”哈维尔点了点头,从包里掏出一瓶肯塔基波旁酒喝了一口,递给亚瑟,“给……喝两口。这雪我也快受不了了。” “谢谢。”亚瑟接过酒瓶狠狠灌了一口,又递给身后的布兰迪。布兰迪喝了酒后,从包里拿出几块腌制的鹿肉脯递给亚瑟:“我这还有些吃的,山路不好走,我们吃完再上路。” 三人简单修整了一番,继续前进。 “亚瑟!”约翰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约翰!你在哪?”亚瑟高声回应,“马斯顿,你能听到我吗?” “我在这!”约翰喊道,“悬崖边上!” “那是约翰,”哈维尔也喊道,“我们来了!” 三人略微绕了个弯向下,走在最前面的哈维尔在悬崖的一处凹陷旁停下,对后面的两人说:“他在这儿!” “我在这边!”似是为了呼应哈维尔的话,约翰高声喊道。 “好了,不要吵了,马斯顿,”亚瑟走到崖边,探头望去,不由地感叹,“你还真是把自己弄得一团糟啊。” 第三章 回忆,粉墨登场(二) 布兰迪也见到了在现在之前一直活在大家话语里的约翰?马斯顿,正如亚瑟所说,他全身上下被狼抓咬得几乎没有一处好肉,脸上的抓伤是他满脸都是凝固鲜血的原因。 约翰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抬起头看向亚瑟:“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说,但是……见到你可真好,亚瑟?摩根。” 亚瑟攀下岩壁,蹲下上下打量了约翰一番,说:“你看上去可不太好。”说完就把约翰扛到肩上。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约翰答道,“我快冻死了,” “好了,伙计,”哈维尔接过约翰,“我们这就带你回家。” 布兰迪上前把亚瑟拉上来,问道:“这位就是约翰?马斯顿吗?” “他是谁?”约翰问道。 “布兰迪?芒尼,是个好小伙,”亚瑟一边再度把约翰扛在肩上,一边简短介绍道,“详细的等我们回去再细说吧。” 哈维尔看了看前方的路况,说:“原来的路我们是没法走了,试试这条路吧。” 几人选了另一条较为平缓的路往山下而去。亚瑟这时候又开始阴阳怪气起约翰:“看你这倒霉样子。” “可……可不是。”约翰也没力气与亚瑟争辩。 “你看,我跟达奇说了不该让你出去的。”亚瑟一副早就知道会这样的语气。 “你当然会这么说了。”约翰有气无力地说。可能是因为颠簸牵动了约翰的伤势,他忍不住惨叫了一声。 “你没事吧?”哈维尔关切地问道。 “应该没问题……”约翰说。 “快来,希望这条路能走出去。”哈维尔招呼着大家。 此时,谁都没注意到,不远处的山顶上,几对闪烁着荧荧凶光的绿色眼睛锁定了他们。 “嗷呜——”悠长的狼嚎回荡在山坳间。众人听见这声音,心下皆是一紧。哈维尔首先确定了狼嚎的位置,伸手一指:“看那边。” 顺着哈维尔手指的方向,布兰迪看见三头成年灰狼站在峭壁之上,隔着老远都能感觉到它们的凶气。 “好极了。”亚瑟说着反话,左轮手枪却已经握在了他空出来的手中。 “我来引开它们,你们去找马。快去!我帮你们引开它们。”亚瑟把约翰交给哈维尔,说道。 布兰迪和哈维尔没有犹豫,这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三头狼此时也静步而来,一头正面迎上亚瑟,另两头一左一右绕后,将亚瑟围在中央。 “这就对了,混蛋们。”亚瑟喃喃咒骂一句,突然瞄准面前的狼射击,四发子弹几乎同时出膛,将面前的狼头射得血肉模糊。 亚瑟正想转身,另一头狼一跃而起,扑到他的背上。亚瑟双手掐住狼颈,一个过肩摔把狼摔出去,借着弯腰的势头将背上的双管霰弹枪取下,一枪几乎打碎了那头狼的脑袋。 可就在亚瑟要调转枪口的时候,第三头狼绕到他的侧前方,弓身一扑,将亚瑟扑倒在地,血盆大口恨不得当即将亚瑟撕成碎片。亚瑟急中生智,将双管霰弹枪一横,卡住了它差点就要咬到他的嘴,才算是逃过一劫。 但这只能阻挡一时,亚瑟现在依旧处于缺乏休息的疲惫状态,可没有能和狼肉搏的力气,一旦撑不住,只有任其宰割。 这时,沉闷的枪声响起。 那头狼的腰上多了一个巨大的血洞,它一头栽倒到一旁,在雪地上抽搐。 “他妈的,”亚瑟立刻站起身,朝着那头仍在抽搐的狼的脑袋上狠狠补了一枪,又冲着狼尸啐了口痰。 他转头看向仍旧举着短喷的布兰迪,说:“谢啦,布兰迪,今天你救我两次了。” 布兰迪揉了揉被短喷的后坐力震得生疼的胳膊,说:“这倒是小事,我就担心你有没有被霰弹波及到,这玩意劲儿真大。” 亚瑟豪爽地笑了:“哈哈,放心吧小子,我可不是马斯顿。” “亚瑟,要不是我现在打不过你,我tm……”约翰被说得有点破防。 “你啥时候是我的对手了?”亚瑟在这方面从没给过约翰面子。 “好了,我们快走吧,至少在更多混蛋来之前我们得离开这。”哈维尔把约翰扶上马,说。 虽然现在天气依旧恶劣,但是至少找到了约翰,这让大家都舒了一口气,尽管他的状况着实不好,不过只要好好修养,依旧会是帮派的一大战力。 约翰虚弱地说:“我觉得有点不舒服。” “你会没事的,”哈维尔安慰道,“这就跟……被狗咬了似的。” 约翰似乎对自己能否挺过来持怀疑态度:“我知道有个家伙,被狗咬了一口,才过一小时就没命了。” “你不会死的,”哈维尔依旧在安慰,只是口气变得不确定起来,“暂时不会。” 突然,三人右侧上方传来饿狼的嗥叫声。 “在上面!又有狼来了!”哈维尔喊道。 “哈维尔,你控制好马,布兰迪,和我一起对付那些畜牲。” 亚瑟说话间,双管霰弹枪已经举起,一枪将跑得最快的那头狼打毁容,又一枪,带走了靠后的狼的生命。 虽然亚瑟的枪法很准,但是双管霰弹枪只有两发的弹容量,所以亚瑟不得不更换子弹,就在这一会儿,剩下的三头狼已经跟上了队伍,在三匹马的旁边呲牙咧嘴了。 “开枪啊布兰迪!”哈维尔一边大吼着不让狼靠近,一边对布兰迪喊道。 “晃得太厉害了,我瞄不准!”布兰迪举着短喷,却根本不敢开枪。现在狼和哈维尔的马靠得太近了,而他在如此快速和颠簸的马上根本没法瞄准,说不定一枪过去,哈维尔和约翰都得报销在这。 “听我说,小子,”亚瑟一边加快了换弹速度,一边高喊道,“盯紧你的目标,集中精神,拿枪的手不要抖,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着急,当你做到这些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眼,明白了吗?” 亚瑟的话语布兰迪都听在耳中,他隐隐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便按照亚瑟的指示,紧紧盯住那条正不停袭扰哈维尔和约翰的那匹狼,仔细关注着它的每一个动作。 渐渐的,他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了,只有这匹狼还在运动。布兰迪心有所感,于是,他闭上了眼睛。 再睁眼时,整个世界仿佛被猩红的血色笼罩,在这片血色中,不仅仅是狼的动作,哈维尔、约翰、亚瑟,甚至身边飘过的雪,都开始变得缓慢。 布兰迪此时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一个对于枪手来说何其美妙的境界,不过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为此欣喜,而现在他的眼中只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东西。 枪声响起,那头呲牙咧嘴的狼看样子会一直呲牙咧嘴下去了,因为它突出的狼吻被霰弹打得稀碎,它的身躯重重倒地,再也无法在雪原上肆意狩猎了。 “干得好!”亚瑟此时也换好了子弹,一边高声称赞,一边再次举起枪。两声几乎连成一片的枪声过后,最后剩下的两头狼也被消灭掉了。 “你发现其他狼了吗亚瑟?”哈维尔警惕地四下张望。 “没有。”亚瑟把枪放回马上,答道。 “天啊。”约翰心有余悸地感叹一声。 亚瑟打趣道:“你还活着吗?马斯顿?” “还凑合。”约翰答道。 “啊,我感觉……不太好。”布兰迪有些疲惫地按住太阳穴,刚刚进入的奇特状态好像对他的精神有很大的消耗,现在他只感觉头晕目眩,好像下一秒就要一头栽倒到马下。 “你不是有咸鹿肉吗?先吃一块。”亚瑟指示道。 布兰迪从兜里取出一块咸鹿肉,放进嘴里咀嚼,咽下,确实感觉精神恢复了一些。这时,亚瑟把一瓶液体扔到他怀里,说:“以后身上记得常备这种蛇油,死神之眼,也就是你刚才进入的那个状态会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消耗你的精神,而喝这个可以帮助你恢复精神,除此之外,嚼烟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嚼烟在补充你精神力的同时会产生副作用,如果在一次使用了过量的嚼烟,会影响你的瞄准,从而降低你的准确度,而且这种状态需要很久才能恢复,所以,蛇油依旧是最优先的选择。” 哈维尔和约翰看向这边,对于发生了什么,他们心里都有了答案,哈维尔看过来的眼神中除了为布兰迪开心以外,还夹杂着羡慕,或许还有嫉妒,而约翰则感慨道:“你让我想起了达奇教我俩枪法的时光,亚瑟。” “是啊,那会儿真是美好啊。”亚瑟上一句还在回忆往昔,下一句就开始损约翰,“那时的你至少比你现在这个倒霉样子好得多。” 约翰也没心情和亚瑟斗嘴——反正他也从来没赢过,只是说:“谢谢你们这次来救我。” “没什么,”哈维尔应道,“不过约翰你也是,黑水镇那一枪,现在又被狼搞成这样?你最近可真够倒霉的。” “亚瑟还总说……我运气好。”约翰有些自嘲地说。 “老实说,我们现在没谁的运气是好的,”哈维尔说,“哦,可能布兰迪除外,他可是刚学会了死神之眼。” “你们不是都会吗?”布兰迪喝了蛇油,终于恢复了些许精神,他有些疑惑地问。 “不不不,”哈维尔摇头道,“虽然在咱们帮派里,能够百步穿杨的人不算少,但是真要说会这一手的,只有亚瑟和约翰,哦对了,还有达奇,他们俩可是达奇的得意门生。” 说到这里,哈维尔略微有些懊恼:“老实说,达奇其实曾经给我们每个人都指点过枪法,但是死神之眼这个能力,用达奇的话说,是需要具备一流神枪手的潜质才能学会的,很遗憾,除了亚瑟和约翰,还有你,我们其他人都是倒霉蛋。” 布兰迪点点头,若有所思。 哈维尔带头走进一旁的河水中,说:“我们应该骑马在河里走一会儿,试着把气味消除掉。我可不想把它们引到营地里去。” 亚瑟几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给约翰补刀的机会:“你知道吗?我们得给那条伤疤编个好听点的故事。” “所以,”约翰没好气地说,“受冻,失血过多,挨饿,还他妈差点被狼活吃了,还不够让你满意?” 四人沿着来时的路缓缓而归。此时天渐向晚,原本有所收敛的暴风雪渐有复兴的势头。好在经过与狼群的追逐战后,他们距离营地已经不远了。 “你看到前面的建筑了吗?约翰?”哈维尔向约翰指示道,“我们就在那边扎营,马上就到了。” 三匹马先后走进犁刀村。一进村子,哈维尔就喊道:“来人啊!来人帮忙把约翰从马上放下来!” “谁快来帮帮忙!”亚瑟也喊道。 三人一边高声喊着,一边在屋前停马。屋里终于有了动静,艾比盖尔第一个从房间里冲出来,看见约翰后,激动得难以言表:“你还活着!啊,你还活着!” “来吧,慢慢来,慢慢来。”哈维尔说着,帮着前来帮忙的比尔?威廉姆森和蓝尼慢慢把约翰扶下马,可能是这个过程中牵动了约翰的伤口,约翰忍不住又开始惨叫起来,哈维尔立刻提醒道:“噢,小心点,蠢货们,他腿伤了。” “来吧,我们帮你暖暖,”艾比盖尔一边把约翰往屋子里迎,一边回头向哈维尔、亚瑟、布兰迪道谢,“谢谢,谢谢你们!”他们进了屋子以后,在外面的三人隐隐还听见了艾比盖尔的埋怨,不过这是针对约翰的。 跟着一起从屋里出来的何西阿开口道:“多谢你,亚瑟,还有你们,哈维尔,布兰迪。” “你还有其他迷路的小姑娘要救吗?”亚瑟那张刻薄的嘴今天似乎还没有过足瘾。 何西阿深知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的性格,微笑着答道:“今天没有了。” 哈维尔和布兰迪跟众人打了声招呼,就返回屋里取暖去了。亚瑟这时看向何西阿,问道:“你和达奇有聊过关于我们要怎样离开这的问题吗?” 何西阿看了眼一旁戴着眼镜的利奥波德?施特劳斯,说:“我刚刚正在和施特劳斯先生讨论这个,等天气转暖一点,我们……估计我们得一直往东边走。” “东边?!”亚瑟诧异道,“一路走到……文明社会?” “我知道……”何西阿说,“但是我们在西边有更棘手的麻烦。” 亚瑟思索了一番,发现事实确实如此,也只好点头认可了何西阿的想法。 “走吧,施特劳斯先生,我们去取暖,”何西阿一边招呼着一旁的施特劳斯,一边对亚瑟说,“谢谢你,摩根先生。” 亚瑟跟着他们二人走进屋子里,说:“对了,我这还有一件事,关于布兰迪?芒尼先生……” 夜里,布兰迪窝在自己温暖的被子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写画画。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和询问声:“芒尼先生,休息了吗?” “达奇?范德林德?”布兰迪听出了声音的主人,对于他大半夜的过来敲自己的门有些疑惑,不过他还是立刻回复道:“还没有,范德林德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进来说吗?”达奇在门外喊着。 “当然可以。”布兰迪收起日记本,从床上坐起,说道。 门开了,布兰迪惊讶地发现,进来的除了达奇,还有何西阿和亚瑟,范德林德帮三大巨头齐至,这让布兰迪深觉受宠若惊。 “额,三位,你们今天这么大阵仗,是要干啥呀?”布兰迪小心翼翼地问。 达奇和何西阿、亚瑟互相交换了个眼神,随即看向布兰迪,说:“那我就开门见山了,布兰迪?芒尼先生,我想诚挚地邀请您加入我们范德林德帮,成为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正式成员。” 布兰迪这会儿有些懵了。诚然,加入范德林德帮是他一开始就计划好必须达成的目标,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他这两天所做的事情总结一下就是疯狂刷除了迈卡以外所有人的好感,他也想了很多说服达奇的话,一切似乎都在计划之内。他并不是没有想到达奇主动邀请他加入帮派的可能性,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他觉得达奇最有可能拉他入伙的时间点应该是在范德林德帮离开犁刀村的时候。 “这……这……”布兰迪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这并非全是他的演技,而是有百分之七十的真情实感包含其中,“范德林德先生,您怎么会想着拉我入伙呢?我只是一个半吊子的猎人而已啊。” “不,孩子,不是的,”达奇一巴掌拍在布兰迪的肩膀上,“你并不是普通人,恰恰相反,你有着常人不具备的天赋,你身上有着一流神枪手和绝世侠盗的潜质,如此资质如果就这样埋没在这该死的雪山里,那可真是太悲哀了。孩子,加入我们吧,在我们范德林德帮,你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觉醒自己的潜能,最重要的是,你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布兰迪正想说些什么,却被达奇用手势打断:“你听我说,也许你现在看我们这伙人是一副惨兮兮的模样,但是,这只是暂时的,等我们在这修整一段时间,我们就能够东山再起,你一直生活在这里,你不知道,想当年在西部,我们范德林德帮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侠盗团体,那里的人们恨不得把我们写进歌谣里,天天在酒馆传唱我们的事迹。” 达奇说到这里,略微凑近了一些,说:“我有个计划,孩子,一个非常大的计划,等这个计划付诸实施,我们就成了有钱人了,到时候,咱们可以去那富饶的未开发区,买块地,盖个房子,再娶个老婆,生一窝孩子,做个高高在上的农场主,也可以去那文明社会,享受科学带给我们的一切极致享受。现在,孩子,我想再问你一遍,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不愧是达奇,”布兰迪心想,“就算我真的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乡巴佬猎户,估计也会被他这张嘴忽悠上贼船。”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布兰迪并没有拒绝达奇的意思。他非常自然地流露出欣喜的样子——这自然也不完全是演技——说:“我愿意,我愿意加入你们。” 达奇非常满意地笑了,一旁的何西阿和亚瑟也用微笑欢迎着这个年轻人的加入。 达奇伸出手来,和布兰迪的手握在一起,郑重地说:“欢迎加入范德林德帮,布兰迪?芒尼先生” 第四章 老朋友们(一) 再次度过一个风雪喧嚣的夜晚后,这场暴风雪的余波也终于偃旗息鼓了,但天气依旧没有放晴,灰蒙蒙的天笼盖在白茫茫的大地上,隔绝了来自太阳和大地的暖意,所以虽然雪已经停息,风也小了不少,但身处其中的人们依旧仿佛被锁在冰箱冷冻层的冻肉,只要是正常人都没法忍受这个。能忍受这种气候的人只有一种,那就是真的正儿八经变成了雪原上的一坨冻肉的那类人,比如前两天那些死在阿德勒牧场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 布兰迪今天其实并不想太早起来,因为昨天觉醒了死亡之眼和达奇亲自邀请自己加入帮派这两件事让他亢奋得一晚上都没怎么睡。不过可能是已经形成了生物钟吧,他现在无论晚上睡眠质量如何,白天必然会在六点到六点半之间醒过来,想再睡个回笼觉都做不到。 没办法,既然醒了,那就去喝杯咖啡吧。 这样想着,布兰迪走出小屋。范德林德帮习惯聚集的那幢大房子外,昨天一起并肩作战的哈维尔正端着枪在门外站着,见到布兰迪,很热情地打招呼:“早上好,布兰迪。” “早上好,哈维尔,”布兰迪应了一声,有些疑惑地看着尽管冻得有些瑟瑟发抖却依旧保持着警戒状态的哈维尔,问道,“这么冷的天,你在外头杵着干啥?” “执勤啊,”哈维尔理所当然地说,“奥德里斯科帮的人就在这附近,达奇说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 “倒也是,”布兰迪点点头,一边推开屋门一边说,“受不住就进屋坐会儿,别勉强自己。” 哈维尔点点头表示感谢,随后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去了。 可能是因为时间还早,这间屋子里只有睡在这里的迈卡、比尔和蓝尼呆在这。 帮派里的大家现在都知道布兰迪加入了他们,所以比起前两天的客套和生疏,他们对待布兰迪的态度亲近了不少。 “嘿,布兰迪,”蓝尼最先开口问候道,“昨晚睡得好吗?” “差点没睡着。”布兰迪笑着,坐到他的身边。 “可以理解,”蓝尼点点头,“我当初加入的时候和你差不多。” “其实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在这会儿加入我们,”比尔开口了,他的声音粗豪,但总夹杂着一两分天然的傻气,“你看我们现在,身上背着通缉,被困在这个冰天雪地的鬼地方,缺衣少食,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老实说,你的选择着实不够明智。” 迈卡冷笑道:“你什么时候也有资格说别人不够明智了?” “你说什么?”比尔眼神不善地看向迈卡。 “我想说的是,你们现在实在是消沉得可怕,”迈卡拿着一瓶威士忌,愤愤地说,“我加入你们,是因为我以为你们敢打爱拼,结果呢?现在才逃了没几天,你们就开始畏首畏尾了。” 这时,亚瑟走进屋子,拿过迈卡手中的那瓶威士忌,自顾自地灌了一口,坐在一边。迈卡也不在意,看向蓝尼和布兰迪说:“当然,你这个黑鬼除外,还有布兰迪,这小子还是个雏儿呢。” “闭嘴,迈卡。”蓝尼毫不犹豫地回击道。 “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苦瓜脸。”迈卡依旧喋喋不休。 似乎是屋外实在是太冷了些,原本在门外站岗的哈维尔也推门进来,靠近壁炉取暖。 “我想……”比尔低沉着声音说,“我想大家在怀念……死去的同伴。” “哪天我死了,我可不想那么小题大做。”迈卡很是不以为然地说。 “如果你哪天死了,”蓝尼反唇相讥道,“我们会摆酒庆祝的。” 一时间,除了迈卡以外,在场的所有人都呵呵笑了起来。亚瑟点燃一支香烟,微笑不语。比尔一边笑一边赞同:“哈哈哈哈哈,摆酒庆祝,有可能。” 迈卡眼睛死死盯着笑得最起劲的比尔,缓缓站起身,问道:“很有趣吗?” 比尔依旧没有意识到问题,笑得像只憨厚的狗熊:“当然。” 迈卡点了点头,突然闪电般挥出一拳砸在比尔脸上。比尔怒吼着就要冲上去揍迈卡,被一旁的众人死死拉住。迈卡一副“我不同于庸人”的表情,说:“也许我不想被你们这类人取笑……” 正当冲突马上就要爆发时,门口突然传来达奇的怒喝:“住手!马上!” 屋内众人都停了手,看向达奇。 达奇毫不客气地指责迈卡和比尔,同时向所有人训话:“你们两个混蛋就知道揍自己人,而真正该挨揍的是科尔姆?奥德里斯科,而且要狠揍。你们想就这样等着他来找我们吗?你们听好了,我们有正经事要办,来吧。” 亚瑟在达奇训话之前就看出了达奇的打算,早早就在门外等候,等达奇训完话出来,亚瑟问道:“你确定吗?达奇?” “是的。”达奇不容置疑地说。 “大家最近经历了太多,”亚瑟劝道,“我们都还没站稳脚跟。” 达奇凑近两步,说:“我们可不想被科尔姆?奥德里斯科在野外偷袭,走吧。” 亚瑟跟着达奇,说:“我知道你恨他,达奇……” “他是冲着我们来的。”达奇对他自己的话语非常确定。 “我不相信。”亚瑟则表示怀疑。 “不,你只是在怀疑我。”达奇走近自己的“伯爵”——一匹白化色的阿拉伯马,把放在马上的一把卡宾连发步枪拿下来仔细调试。 “达奇,我绝不会怀疑你,但……”亚瑟一边申明自己对达奇的绝对忠诚,一边发表着自己的意见,“你总是说,复仇是我们负担不起的奢侈。” “这是正确的选择,亚瑟,”达奇说着,将刚调试好的枪递给亚瑟,“拿着这个。” 待亚瑟接过枪,达奇狠狠地一握拳表达着他的决心:“这早就不仅仅是为了复仇了,他们在计划着劫火车,用起爆器,拿着。”他又从马鞍上取下一卷绳子递给亚瑟,亚瑟习惯性用力扯了扯试了试它的结实程度,然后放在腰间。 达奇接着说:“科尔姆的情报向来很灵,走吧。” 亚瑟说不过达奇,只能跟着他一起解下马栏上绑缚的自己马的缰绳,但他依旧在质疑:“你觉得现在是劫火车的好时候?” “你可能不介意踩在鹿尿和兔屎上讨生活,”达奇跃上马背,说,“但我已经老了,过不了那种生活。” 亚瑟没有说话,只是最后深吸一口香烟后,把它狠狠地扔进雪地里。 布兰迪这时在一旁悄声对亚瑟说:“单纯从让我们这些人在这安稳地立住脚这一点来考虑,这次也必须把那些奥帮的家伙处理掉,至于抢不抢火车,现在不是咱们优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亚瑟将刚刚吸进去的烟全部从鼻腔里吐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达奇大概清点了一下行动人数后,高声吩咐道:“马修斯先生,史密斯先生,皮尔逊先生,你们留下来守家,奥德里斯科帮的人就在附近,一定要小心别让他们把家给偷了。” “至于其他人,”达奇看着身边蓄势待发的队伍,高声喊道,“枪在手,跟我走!” 第四章 老朋友们(二) 雪原之上,一支浩浩荡荡的马队正一往无前地奔驰,马蹄踏过溪涧,溅起层层水花,水花又在一瞬间凝固成冰花,摔碎在溪水中和顽石上。 “是西南方向,对吧,亚瑟?”冲在最前方的达奇向与他并排而行的亚瑟问道。 “对,”亚瑟回应道,“他说沿着主道往西南方向走,他们就在湖边的某处扎营。” “好,”达奇自信地说,“在这帮混蛋找到我们之前先找到他们吧,然后把他们计划的这一票抢过来。” 雪原上那条被人和马用脚踏出的主道再次与溪涧穿插。二度越过溪涧后,没走几步,队伍最前方的达奇就发现了线索。 “是他留下的印迹,”达奇只看了一眼就确定了答案,他太熟悉科尔姆?奥德里斯科了,“是马队,他们人很多。” 凌乱的马蹄印沿着主道一直向前延伸。 达奇非常肯定地说:“我几乎可以肯定,在这里的只有我们和他们,而他们……一定在这边。” 亚瑟有些担忧地看着达奇的侧脸,问道:“达奇,你还好吗?” “当然,”达奇答道,“听着,我知道你最近不太把我的想法当回事,但我的想法是对的。” “好吧……”话说到这份上,亚瑟也不好再说什么劝告的话,“你知道我是支持你的。” “对于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我很早就认识到我们要主动出击,”达奇义正言辞地说,“如果等他动手,我们爱的人就会没命。” 亚瑟也很肯定地说:“你和他之间的血海深仇,无论胜负如何,都需要做个了结了。” 亚瑟身后,比尔恶狠狠地冷笑一声,说:“会的。”显然,他对于奥德里斯科帮的观感也极差——试问范德林德帮的谁不是这样的呢? “有些事我可以原谅,有些事我可以忘记,”达奇的语气中隐含悲愤,“但他对安娜贝尔所做的事,我既不能原谅也忘不了。” “但你杀了他的兄弟,达奇……”亚瑟提醒道。 “是,我是杀了,”达奇毫不避讳,“而且我希望这两个杂种能早点重新团聚,这才是他们该有的下场。” “说得太对了,老大。”迈卡看热闹不嫌事大一般在旁边起哄道。 队伍循着凌乱的马蹄印右转,一路攀上一座山峰。不远处,炊烟袅袅升腾。 “看到那烟了吗?”达奇向所有人指示道,“我们现在从这里上去,看看情况。他们说营地位于靠近湖边的位置,所以我们肯定快到了。” 队伍攀上山腰,众人停马,蓄势待发。 “好了,兄弟们,就是这里了,”达奇看上去斗志高昂,“都他娘的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众人也回馈给达奇一个斗志高昂的回复。 “很好,”达奇对大家的积极性表示赞许,随即开始分配任务,“现在,我和摩根,我们往前走一走,看看能不能弄清楚营地的布局;威廉姆森,贝尔,你们就在营地外藏起来;萨莫斯,伊斯科拉,芒尼,你们守住这里。动身吧!” 范德林德帮和一般匪帮的区别有很多,其中有一点,就是他们比一般的土匪更明白什么叫令行禁止。达奇的命令一下达,所有人立刻就位,开始执行,简直比军队还要靠谱。 不一会儿,只剩下布兰迪、哈维尔和蓝尼留在原地。 布兰迪把自己的卡宾枪从马鞍上取下,一边检查子弹,一边说:“你们的效率真高啊。” “这主要归功于达奇,”哈维尔也在检查自己的枪械,“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导者,没有他,我们这个团队可没法活到现在。” “没错,”蓝尼附和道,“达奇的计划从未出错,所以我们都很信任和敬服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布兰迪听完二人的话,虽然点点头表示知晓,但是心里却忍不住吐槽:“是啊,从未出错,你们落到这步田地还不是因为达奇的计划?” 这时,达奇和亚瑟回到这边。达奇命令道:“你们准备在上面截住他们,芒尼,你跟着我们,今天让新人见识一下真正意义上的,我们范德林德帮的战斗。” “非常荣幸。”布兰迪咔嚓一声将枪上了膛,说。 哈维尔和蓝尼给三人递了个放心的手势,表示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他们。 亚瑟从自己的马上取下之前达奇交给他的连发步枪,和布兰迪一起跟在达奇身后。 “看来跟比尔和迈卡走同样的路下去是最简单的,”达奇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比尔和迈卡踩出的痕迹沿路向下,一边对亚瑟说,“像你说的,复仇是我们负担不起的奢侈品。” 亚瑟一副有些讶异的样子:“哈,我还以为你可能不同意我的看法呢。” “亚瑟,亚瑟,你已经完全不相信我了吗?”达奇很受打击地说,“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物资、装备,还有一条出路,其他任何事,包括科尔姆,都不着急。” “好吧。”亚瑟表示认可。 达奇对于目前的局势其实看得非常清楚:“我们要对付的狗杂种已经够多了。警察,赏金猎人,平克顿侦探,他们都恨不得活撕了咱们,而现在,要是不给科尔姆一点厉害尝尝,咱们在这边的立足都要成问题了。” “至少我们招到新人了,从这点来讲,帮派还在欣欣向荣呢。”亚瑟开了个挺冷的玩笑。 “你说得对,亚瑟,”达奇说,“我相信布兰迪会成为你和马斯顿那样优秀的神枪手的。” “我还差得远。”布兰迪习惯性地谦虚了一句。 “过分的谦虚可就是装叉了啊小子。”亚瑟笑道。 “小声点,”达奇低声喝道,“你是想把他们全惊动是吧?” 说话间,三人已经沿着崎岖山路走下山,下到一处较缓的山坡上。 亚瑟看着走在最前面的达奇,低声对他说:“也许应该由我冲在最前面,他们肯定会拼命朝你开枪的。” “他们至今都没打中过我。”达奇很不屑地嗤了一声。 “是,”亚瑟不否认这点,但他依旧没有放弃他的想法,“但是我们最近是运气不是那么好了……” “嘘……”达奇打断了亚瑟,“我们先下去再说。” 布兰迪悄悄凑近亚瑟,说:“到时候我们尽量掩护达奇就是了。” 亚瑟点点头表示认可。 三人循着痕迹,穿过掩护在这片废弃的采矿营地周围的树林,走过废弃棚屋下的走廊,在早就埋伏在附近的迈卡和比尔附近各就各位。 布兰迪探头看了看掩体外的状况,奥德里斯科帮的成员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营地里已经多了五个大汉,仍旧该喝酒的喝酒,该打盹的打盹,负责巡逻的四处乱转,但就是注意不到他们几个。 “我们现在怎么做,达奇?”亚瑟悄声问道,“如果你愿意,可以让我来。” 对于亚瑟冲锋陷阵的积极,达奇向来支持:“随便怎么都行,你想冲在前面吗?那就上。” 亚瑟点点头说:“好,我先上。”随即瞄准了最近的一个目标。枪声响起,绽出一朵殷红的血花。 这一枪仿佛一个信号,下一个瞬间,整个营地被此起彼伏的枪声狠狠淹没。 “奥德里斯科帮的家伙们!你们死定了,你们这群狗娘养的!”达奇愤怒地叫骂着,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开始疯狂输出,那动静比连发步枪还热闹。 和达奇相比,其他人就冷静得多了,尤其是布兰迪。虽然受游戏的影响,他对于奥德里斯科帮也充满了厌恶,不过也仅仅是杀掉这些人完全没有心理上的负罪感的程度,远远没有上升到像达奇那样血海深仇的高度,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更加精确地瞄准,更加冷静地射击。 “接下来,时间,慢下来吧。” 世界再度变得猩红,也再度变得缓慢,敌人的跑动,枪火的绽放和枯萎,甚至连子弹飞行的轨迹都有迹可循。布兰迪略一偏头,发现身旁的亚瑟是唯一一个目前没有被影响到的人,他的射速依旧可怕,他的枪法依旧精准。 “是同类型的替身呢。”布兰迪心里开了一个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玩笑,一枪带走了站在废弃水塔上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 本来想要解决掉那个奥帮喽啰的亚瑟略微惊讶了一下,随即略带欣慰地一笑,调转枪口,一枪爆掉了一个躲在小屋里探头探脑射击的奥帮人。 清理掉一部分人后,五人分散开来,开始逐个收割敌人的性命。留守在这片营地的奥帮成员有十多人,皆是杀人不眨眼的恶棍强盗,但现在却被五个人,六把枪——达奇永远只用他的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打得如同丧家之犬。 这就是达奇所说的范德林德帮式的战斗——永远以少对多,永远所向披靡。虽然范德林德帮里真正算得上战斗力的人占不到一半,但就是这点人,却有能力在对抗数倍乃至数十倍于己的敌人的情况下占据上风,最不济也能全身而退。能做到这一点的秘诀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范德林德帮从来不收废物。 这场战斗并没有持续太久,当营地里再没有一个能喘气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时,范德林德帮这边不少人甚至连一个弹匣的子弹都没有消耗干净。这些家伙,不过是一群只学会了扣扳机就拿着自己那根烧火棍到处招摇过市的垃圾罢了。 再也听不见反击的枪声。比尔放下平端在手中的枪,说:“我想这下所有人都解决了。” “搜一下这些尸体,能拿走的东西一件都不要落下!”达奇命令道。在当前帮派缺钱缺粮的大环境逼迫之下,从死人身上顺点儿东西补贴家用自然不会有什么良心上过不去的地方——话说回来,一群亡命之徒哪来的什么良心呢? “他们中有你认识的人吗,老大?”布兰迪一边从一具尸体身上摸索出一些子弹,一边问。 “当然没有。科尔姆从来不在乎他的手下,他只在乎人数。只要会骑马开枪,杀人如麻,就可以加入。”达奇非常鄙夷地说。这是他第二厌恶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的理由。 正当他们搜得正起劲的时候,突然,从营地外传来凌乱且密集的马蹄声,还伴随着零散的枪声。 “小心,伙计们!森林那边来了很多人!”达奇高声提醒道。 几个持枪骑手最先从森林里窜出来,范德林德帮这边,五个人几乎同时开枪,这些骑手瞬间人马分离,有的甚至倒在地上后就再也没站起来过。 布兰迪再度发动了死神之眼,世界再度因他而变慢,紧接着,又是精准地一枪,又一个不怕死的奥帮骑手的脑袋被镶了一颗子弹。 打完这一枪,布兰迪立刻把自己的身体隐藏在掩体后。死神之眼的副作用来了,他感觉自己头晕得都快控制不住直接扑倒在地的欲望了。 灌下一瓶刚刚搜到的蛇油,布兰迪高声喊道:“老大,他们人太多了,怎么办?” “亚瑟,你怎么看?”达奇没有正面回答布兰迪,却把问题抛给亚瑟,“咱们是守住这里还是冲出去跟他们拼了?” 亚瑟冷笑一声,这笑中除了狠厉,更有自信。 他突然以极快地速度连射三枪,这三枪不偏不倚地穿透了四颗头颅。亚瑟一边给自己的连发步枪换子弹,一边回答了达奇和布兰迪的问题: “要我说,我们就跟这帮狗娘养的拼了!” 第四章 老朋友们(三) 比起在制定计划方面的极端自负,在战斗中达奇更乐意听取亚瑟的建议。于是达奇立刻高声命令道:“所有人!跟我一起冲!” 命令一下,便是倾巢出动,就连在山坡上留守的哈维尔和蓝尼也加入了战团——他们在崖上发现情况有变后也第一时间加入了对抗奥德里斯科帮的战斗。 达奇一马当先,一身漆黑貂皮大衣的他在一片白色中尤为显眼,但尽管处于如此危险的境地,他在对面少说三十人打出的枪林弹雨中却宛如一条黑色游龙般穿梭其中,每个人都至少冲他开了两枪,但没有一个人击中他的一片衣角。 达奇双枪齐出,几乎同时炸裂的两声枪响推动着两颗子弹穿透了两个迎面朝他扑来的奥帮成员的眉心,随即他又转身两枪撂翻了两个试图从左边绕后的敌人,高喊道:“森林里的人肯定更多,我们上!” 范德林德帮的队伍宛如一把尖刀,以达奇为刀锋,将奥德里斯科帮的队伍切割成两半。七对三十,只看数字似乎能一眼得出哪一方会获得胜利,但事实总是要比计算和分析更加魔幻现实主义,现在的情况是,数量上位居弱势的范德林德帮反而在以极其不要命的方式战斗,甚至还和数量占优的奥德里斯科帮呈现僵持的局面。 布兰迪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冲得那么猛,而是步步为营。这时,一个奥帮成员一边向他这边冲来,一边对着他连开三枪,其中一枪擦着他的帽沿飞到身后,而另外两枪则不知道被他打到哪个次元去了。 “就你是人体描边大师是吧。”布兰迪都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上扬的嘴角了。他不慌不忙,一枪射中对方的腹部,那人惨叫着捂住中弹的部位倒伏在地,不一会儿就没有了生息。 “现实也就这点比游戏要好啊。”布兰迪内心不由地感叹。 游戏中,血条这种设置是非常常见的,哪怕是荒野大镖客这类力求真实和沉浸感的游戏中也存在这个,只不过没有明确显示出来而已。 而现实可就不一样了。人类的身体和意志过于脆弱,而枪械对于人类的伤害过于强大。在游戏中,一枪击中目标的腹部,目标的身体可能只会摇晃一下,然后继续以之前的频率施以反击,如果不是确实造成了伤害,那一枪就好像没开一样;而同样的情况换算到现实中,中枪者会在瞬间失去战斗力,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剧烈的疼痛摧毁意志和行动能力,然后失血过多而死。 这种区别的存在,就使得在现实中的战斗中,对于射击精度的要求就没有游戏中那么高了。 布兰迪的脑子里还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中,却完全忘记了在这种快节奏的战斗中分神是绝对的大忌。他只不过分神了一两秒,就被一个人从斜后方扑倒。那人骑在布兰迪身上,手中的连发步枪顶住他的脑袋,想要就这样拿下布兰迪。 布兰迪急中生智,双手握住枪管往旁边狠狠一拽,枪管戳进雪地,连从中迸发的枪响都变得极其沉闷。布兰迪没有犹豫,紧接着就是一记膝撞,给这人来了个鸡飞蛋打。 对手胯下吃痛,压制布兰迪的力道自然也就轻了。布兰迪趁机翻身,把敌人翻倒在地,站起身。 那奥帮成员刚想站起身,腹部就挨了重重一脚。布兰迪一边骂,一边一脚脚地踹他:“你个杂种不讲武德啊,来,骗!来!偷袭!我一个刚混帮派的新人,这,好吗?这,不好!” 踹够了之后,布兰迪捡起自己掉落的卡宾枪,枪声再响,这人的五官都被枪弹炸得粉碎,估计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了。 布兰迪放下枪,吐出一口浊气,抬头四望,却发现,战斗已经结束了。 “那些怂货跑了,”达奇高声宣告着胜利,“干得好,小伙子们。回营地,拿到我们需要的东西就撤!” 众人把敌人新扔下的尸体扫荡了一遍后,陆续返回营地,聚集在营地中央的空地上。 达奇吹了声口哨,唤来他的坐骑“伯爵”,他命令道:“干得好,兄弟们。现在,让我们把这里掀个底朝天吧。” 他攀上马背,指示众人道:“比尔,你去搜查那辆马车;迈卡,你去搜那边那栋屋子;亚瑟,你去搜左边那栋屋子。好了,兄弟们,快行动,找到那些起爆器,炸药,还有其他东西,去吧!” 亚瑟、迈卡、比尔三人分散开去搜索奥帮的炸药和计划,达奇则来到蓝尼、哈维尔、布兰迪那边。他问道:“你们在上面的时候,有没有发现那些孬种往你们那儿跑?” “没有,达奇,”哈维尔答道,“那些废物根本就没有想到这里还有条路可以逃跑。” “想到了又怎么样?”蓝尼笑道,“反正结局都是一样的。” “蓝尼,我一直都说你小子很有幽默感,”达奇也笑了,他转头看向布兰迪,发现他的脸色有些不好,关切地问道,“布兰迪,你没事吧?” 布兰迪一边摆手示意自己问题不大,一边按摩着自己的太阳穴,说:“没事,只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规模的战斗,有点不习惯这种节奏和强度。” 达奇点点头,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瓶白兰地递给布兰迪,说:“相信我,孩子,日后这种强度的战斗还会有很多,说不定有一天你会独自面对一支军队呢——不过我希望你日后不要惹这样的祸上身。”说罢,爽朗地笑了起来。 布兰迪没有在意达奇这个并不好笑的笑话,拧开瓶塞喝了口酒,确实感觉精神好了不少。 “不过,孩子,我还是得给你两句建议,”达奇的语气变得严肃了些许,“以你目前的能力,如果在战斗中过分依赖你的天赋,那要不了几次这样的仗,你的精神和身体就得垮掉,所以,以后还是多在正常的情况下射击目标,使用能力时,如果视野出现不自觉的晃动和闪回的黑色,就要立刻停止使用能力,补给自己。” 说完这些,他右手摆出手枪的形状,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说:“顺便说一句,虽然现实战斗中不需要对自己太苛刻,但是进行高精度射击有助于你提高精神的凝聚力,对于延长你能力的使用时间也有帮助。” “谢了,老大,”布兰迪真诚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些都是金玉良言,“我记下了。” 这时,三个去搜索的人也都回来了。达奇问道:“东西都拿到了吗?” “是的,老大,”迈卡一边回答,一边把手中的一大卷纸递给达奇,“在其中一个人的身上找到了这个。” “干得好,太好了,”达奇接过纸张,打开浏览,越看心情越舒畅,“嗯,真有趣……这跟他们要抢的火车有关系,一位名叫利维提克斯?康沃尔的先生……” 他将这份情报塞进自己的马鞍包里,说道:“上马,我们走!” 帮着比尔把搜到的炸药全部放好后,大家骑马离开这片现在再度变为废弃状态的营地。 “好了,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达奇高声赞扬着自己的这些兄弟,“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为你们所有人,没有一个人倒下。” “干得漂亮!伙计们!”比尔也高声喊道,不过他这句活跃气氛的成分更多些。 达奇接着发表着自己的演讲:“虽然饥饿贫寒,四处漂泊,但你们做得很不错了。他们可以全力攻击我们,但我们总会振作起来,从容应战。我们就是这样的人,亡命之徒,小伙子们。”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变得有些怀恋:“现在就等着约翰、麦克、查尔斯和西恩和我们骑马同行……我知道,他们都会回来的。” 别的不说,达奇的领导能力、口才和人格魅力都是无可挑剔般完美,他的每一句话都仿佛强心剂,给予自己的伙伴们勇往直前迈向未来的勇气。 亚瑟虽然一开始对此次行动持反对意见,但是现在一切进展顺利,他的心情也好了不少:“虽然没有抓到科尔姆,但这会让他比挨子弹还难受。” “尤其是我们再抢了这辆火车。”达奇补充道。 亚瑟哈哈笑了起来:“对,还是到时候看吧。” “噢,我们一定要去抢。”达奇强调了一句。 “你知道的,”亚瑟表示担忧,“他会来追我们的。” “哦,他当然会,就像其他人一样,”达奇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但我们要领先他们一步,确保我们在暴露之前能查清他们的位置,我们在黑水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队伍越过山脊,穿越森林,回到了来时的道路。 远远的,达奇看见前面岔路处有个骑马的男人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奔逃。 达奇问亚瑟:“嘿,你看到那家伙了吗?他不就是之前在营地里和科尔姆一起的吗?” 亚瑟也望了一眼,肯定道:“是他。” “把他交给我吧。”二人身后,布兰迪赶上来。 “会用绳套吗,小子?”亚瑟有些狐疑地看着他。 “曾经在牧场里套过牛。”布兰迪如是说。 亚瑟点点头,把自己的绳套递给布兰迪。达奇则说:“好,那我们回去了。把他活着带回来,他可能有用。” “没问题,老大。”布兰迪接过绳套,拍马加速脱离队伍,向那个慌不择路的骑手奔去。 那个人很警觉,没一会儿就发现身后坠了布兰迪这个尾巴,立刻拍马加速,想要逃跑,但不知道是因为太过害怕还是胯下的马不够听话,速度始终提不起来。 而这时,布兰迪距离他已经不足两匹马的距离了。 布兰迪悠闲地哼起了《套马杆》的曲调,当然,他没有忘记把“汉子”两字空过去。当追至与对方只剩下一个马身位后,他手中的绳索精准地套中了目标的脖子。 “嘿,兄弟,我劝你最好不要挣扎,”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从马上跃下,“我们老大要的是活口,我怕我一不小心就给你勒死了。” “哦,天呐,求你,不要这样做。”那人完全没有一个亡命之徒应该有的骨气,在地上像头马上要被宰杀的猪一样哀嚎。 “非常抱歉哈,”布兰迪嘴上说着抱歉,下手可不轻,没两下就把这人捆得像个粽子,“我只是完成我的任务而已。” “你就算抓了我也没用啊,真的,”奥帮成员哀声说,“而且大哥,你就算要完成任务,也没必要用捆牛的力气捆我吧?很疼的!” 布兰迪一边把他扛起来放在马背上,一边说:“抱歉啊,以前只捆过牛,不知道捆人该用什么劲,下次会注意的啊。” “下次?你tm还想有下次?” “不是我想有,是你想有。” “我不想有,我不想有啊!” “想不想有,得孩子他爸说了算~驾!” 天色向晚,两人一马奔驰在苍茫的雪原上。 “大哥,你放我走吧,我求你了。”马背上,那个被五花大绑的奥帮成员哀求道。 “省点力气,待会儿见了我们老大再说放不放你的事,”布兰迪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哦~原来你叫不知道。” “不对,我不叫不知道。” “那你叫什么?” “我……我……” “不记得了?那我来猜猜好了,”布兰迪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你的名字,叫基兰对吧?” 这下这个奥帮成员更加害怕了,因为布兰迪说对了。 “你……你怎么知道?” “瞎猜的。”布兰迪很随便地答道。 “不可能!我的名字在这个国家没那么大众化!”基兰略有些崩溃。 “那你就理解为东方的神秘力量吧。”布兰迪继续故弄玄虚。 基兰很快就没心情计较这件事情了,因为和自己的小命相比,这种细枝末节根本不值一提。 “大哥,你要带我去哪啊?” “一个你一定会爱上的地方。” “大哥,他们的事我真的一丁点都不知道,我只是个打杂的,你放了我吧,我求你了。” “你大可以放心,我们兄弟伙都是非常核善的。” 一路逆着河流的方向前进,渐渐的,视野中出现了越来越近的犁刀村的屋舍房檐。 “哦,不,天呐。”基兰此时已经绝望了。 “来吧,让你见见我的兄弟们。”布兰迪利索地下马,把基兰背在背上。 “请不要伤害我,求你了。”基兰只剩下苦苦哀求。 “哦,你不用担心,我说过的,他们都非常核善。” 达奇听见外面的动静,开门问道:“你找到那个小混蛋了,是吗?” “是的,我抓到他了。”布兰迪把基兰放在雪地上,抽出自己的猎刀,割断了绑缚基兰脚踝的绳子。 “欢迎来到你的新家,先生,希望你在这里过得愉快。”达奇的语气里可一点没有欢迎的意思。 “需要我撬开他的嘴吗?”布兰迪一把拽起基兰,问道。 “不,”达奇摇摇头,“他现在一开口,说得肯定是假话……”随即他向屋里喊道:“大叔,比尔,你们把这条蛆虫关起来,先饿他几天。” 达奇又把目光转向基兰:“朋友,俗话说,杀其所杀,救其所救,养其所养。我们会知道你是哪一类人的。” 突然,他有些歇斯底里地喊道:“难以置信!居然有个奥德里斯科帮的人住在我的营地里。” “不,我不是奥德里斯科的人,先生,我讨厌那个人!”基兰极力为自己辩解。 “随便你怎么说,小兄弟,”达奇此刻确实没心情理他,“干得好,布兰迪,作为你在范德林德帮的首战,你表现得非常好。” “我只庆幸没有给您添麻烦,老大。”布兰迪谦虚地笑笑。 “好了孩子,我得去研究一下那趟火车好不好抢,”达奇笑道,“至于你,该去放松放松了。” “谢谢你,老大。”布兰迪点头向达奇致意,突然他想起什么,转身向之前大叔和比尔架着基兰而去的方向喊道:“大叔,比尔,记得把那小子手上的绳索松一松,再多绑会儿他的手会废掉的!” 第五章 传说的踪迹 天气就是这样,你只要咬着牙熬过了那些险恶气候,温暖的阳光最终总会到来,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对于这片雪山区域来讲,这一天真是难得的好天气,但是范德林德帮的厨师兼后勤副主管皮尔逊先生看着帮派已经见底的物资,着实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黑水镇那次失败的行动使得范德林德帮抛下了几乎所有的辎重轻装,尽管他想方设法地保存了一部分,但是在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以后也所剩无几了。 这些天,他也让帮派里那些无所事事的壮汉们出去打猎以做补充,但这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居然连一只兔子都没给他带回来。想想也有情可原,要让这些家伙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没人比他们更专业,但要真说让他们打猎,他们还真不是最好的人选。 帮派里最适合干打猎这个活的目前有三个人,一个是亚瑟,他是帮派里第一号办实事的人,无论什么事,找他去办准没错,可他最近忙得连轴转,根本没空去管他这边,故而不做考虑;一个是查尔斯,如果帮派里有谁能跟这个黑印混血的壮汉比靠谱,那估计只有亚瑟了,但可惜的是他的手在黑水镇时受了伤,皮尔逊自然也不忍心麻烦他;还有一个是蓝尼,作为年轻人,他有几乎无尽的青春活力,皮尔逊之前使唤过他一次,他带着比尔在雪原和森林里转了一整天,结果连个毛都没带回来,所以皮尔逊暂时不想再使唤他,别问,问就是看见就烦。 至于帮派里的其他能干活的精壮男人,皮尔逊也不是不能使唤,但是他一想到哈维尔那一副文艺青年的气质,迈卡那个桀骜不驯的吊样,还有约翰那个要死不活的揍性,他也只能叹口气,一筹莫展。 这时,一个有着淡金色头发和莹绿色眼瞳的年轻男人骑着马从营地外回来,马背上放着一堆从皮尔逊的角度根本认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铁旮瘩。 “对了,还有他,”皮尔逊想着,“他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布兰迪。这小子原来不是这片的猎人吗?说不定能打到些什么呢。我也真是老糊涂了,怎么早没想到他呢?” 也不能怪皮尔逊,毕竟布兰迪加入帮派满打满算也就一周,皮尔逊没有第一时间想到他也是非常正常的。 “嘿!布兰迪!嘿!”想到这里,皮尔逊就开口呼唤布兰迪。 布兰迪此时刚把马背上那堆铁旮瘩卸下来,听见皮尔逊的喊声,立刻回应道:“等我把它搬到屋子里,皮尔逊先生!” 于是皮尔逊就等着这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忙完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屁颠颠地跑来,皮尔逊就做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这也不完全是演技——唉声叹气地说:“如果你们都只顾着忙活自己的事情,或者根本就是无所事事的话,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我们会没事的,皮尔逊先生。”布兰迪从来都很乐观。 “我们快要饿死在这里了,”皮尔逊说道,“你知道我们还剩多少吃的吗?几个罐头,还有一只兔子,你指望着这些东西养活多少人?十个?十二个?我参加海军的时候……” “喔喔喔,我可不觉得这孩子会乐意听你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皮尔逊先生。”正当皮尔逊准备开始絮叨自己年轻时候的冒险经历时,亚瑟一边叼着根从奥德里斯科帮营地里缴获的雪茄,一边给布兰迪也递了一根,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一起吞云吐雾,无情地让皮尔逊吸二手烟。 皮尔逊可不管亚瑟言语上的打断,接着说:“我们被困在海上,五十天……” “而你很不幸地活了下来。”亚瑟再次打断,显而易见他受够了皮尔逊的海军往事。 皮尔逊没有办法,只好换了个话题:“我们从黑水镇逃跑的时候,我没法搞到物资。” “当我们被政府探员追捕的时候,有时候,我们就不得不缩短采购的时间,”亚瑟安慰道,“我们会挺过来的,我们一直都挺过来了。” 当然,说完这些他也不忘损一句皮尔逊——不这么干的话亚瑟也就不是亚瑟了:“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可以吃你,因为你是最胖的那一个。”这句话把在一旁看热闹的布兰迪逗得哈哈大笑。 面对亚瑟的毒舌,你要是真去搭茬那才是不明智的行为,于是皮尔逊选择了无视,说:“我之前叫蓝尼和比尔去打猎了,不过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时候,查尔斯也来到厨房这边烤火。 亚瑟饶有兴趣地调侃道:“噢,比起打猎蓝尼还是更喜欢读书写字,而比尔就是个蠢货,除非漫山遍野到处都是等着被抓的猎物。他们找不到不奇怪……” “够了,”查尔斯适时打断了亚瑟,“我们会找到吃的,走吧,亚瑟,还有布兰迪。” 亚瑟和布兰迪跟着查尔斯来到他的马——一匹名为“泰玛”的灰雪花斑阿帕卢萨马旁边。查尔斯从马鞍上取下他自己惯常使用的弓箭,递给亚瑟:“给,你拿着,我不能用,但你用得上。” 亚瑟看了看这比起枪支落后了不止一个时代的简陋弓箭,说:“你是在开玩笑吧……” “开枪,我们会吓跑方圆几里的所有动物,”查尔斯解开绑缚在拴马桩上的缰绳,骑上马背,“活到老,学到老,我是这么认为的。” 亚瑟看了看弓箭,最终还是把弓箭递给了布兰迪:“我还是把学习的机会让给年轻人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布兰迪把弓背在背上,说,“这可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不会做,我也不会一直用连发步枪打猎。” 三人收拾停当,纷纷上马离开营地,沿着河流向附近的伊莎贝拉湖而去。 “你怎么样,查尔斯?”亚瑟关切地问道。 “我还行,就是这只手,”查尔斯看了看自己受伤的手臂,语气中有些懊恼,“愚蠢的错误。” “还没恢复?”亚瑟疑惑。 “再有一两天就好了,只是现在没法拉弓。”查尔斯答道。 亚瑟自嘲道:“我倒是希望我能拉弓,可就是没那个天分。” “你可以的,相信我。”查尔斯对此似乎很确定。 “所以,这附近除了奥德里斯科的人还有什么可杀的吗?”亚瑟环顾四周,却看不见什么值得注意的痕迹。 “这片地区其实物种出乎意料地丰富,当然,不能和那些水草丰美的暖和地方比,”布兰迪介绍道,“这里最多的就是黑尾兔和白尾鹿,盘羊也有所分布,偶尔还能看见麋鹿,如果运气特别好,还会遇见驼鹿。” 查尔斯笑道:“我虽然不了解这,但我确信这次我们能搞到肉回去,皮尔逊就是在胡说八道,现在天气转好,动物们也该出来觅食了。” “我记得很久以前,就在这片湖附近,我见到过一头很特别的野牛,”布兰迪开始向他们分享自己的见闻,“野牛按道理说是不会出现在这片地区的,但它就那样出现了,讲真的,我光用嘴巴说,你们也不会相信它确实存在,但是它那白色的皮毛真的让我印象深刻,简直就是艺术品中的艺术品。” “我听说,这世界上存在着十分特殊的动物,要么就是体型比同类更大,要么就是毛色极为特殊,要么就是二者兼而有之,最重要的是,它们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说。 “就好像你之前给我讲过的传说山狮贾古阿罗?”亚瑟插嘴道。 “没错,”查尔斯肯定道,“看来你运气不错,这种生物本身便是天生地养下的特殊产物,可遇不可求的。” “诶,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咱们今天也有可能遇见它呢?”布兰迪若有所思地说。 查尔斯笑了:“比起想这些有的没的,我们还是尽快找个高地,看看能不能猎到鹿吧。” 三匹马穿越溪涧,左转离开了主要道路,向地势较高的地方行进。 “这几天太艰难了,”亚瑟说道,“骑马从黑水镇北上,被困在暴风雪中,把约翰带了回来……” 查尔斯说:“你的压力太大了,真希望之前能帮你多分担些。”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亚瑟感觉内心很复杂,“有很多事需要再想想。” “我还是不知道那艘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查尔斯一方面表达自己的疑惑,另一方面想看看亚瑟是否知道些什么。 “我也是,”亚瑟说,“总之,哈维尔给我讲了一些,但是……事情很糟。” 三人越过这片山坡,再次回归到主要道路上。可能是这里的纬度相对而言较低,也可能是此处的海拔更低些,已经可以看到些许顽强的植物透雪而出。它们应该是这片地区首批迎接春天的生物。 “已经能看到草了,这是个好兆头。”布兰迪说。 “我们走这边看看。”查尔斯控制着马儿转向,带着队伍沿河而行。 此时的天气对于这片地区而言可谓难得的风和日丽,阳光将白皑皑的雪地映照出银辉,硬是让荒芜的雪原也透露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氛围来。 “风也停了。”擅用弓箭的查尔斯对于风的感知比亚瑟和布兰迪更敏感。 “那这算是好事吗?”亚瑟问道。 “完全没风也不行,”布兰迪这时解释道,“但如果风太大的话,动物们也不会出来。” “嘘,”查尔斯突然略微拉住马缰绳,“泰玛”的步伐立刻变得缓和安静许多,“别出声,我看到一些东西。” 查尔斯跳下马,走到前方不远处的雪地上,那里有几条很新的脚步痕迹。 查尔斯蹲下来查看了一会儿,很确定地说:“有鹿从这里经过,就在不久前。” 布兰迪也跳下马,仔细查看一番,肯定道:“最多不超过十五分钟。” “你俩是怎么看出来的?”亚瑟有些惊讶,更有些好奇。 “你怎么会看不出来,”查尔斯说,“接下来,我们步行追踪它们。布兰迪,带好那张弓,你用得上的,至于你,亚瑟,别乱开枪……” “那样会吓走方圆几里的动物的,我知道。”亚瑟略有些不耐烦地说。 三人沿着足迹,半蹲身体,轻手轻脚地走着,没一会儿,因为拿着弓箭而走在最前面的布兰迪突然停住脚步,并示意身后二人停步。 前方溪涧边上,几头白尾鹿正埋头啃食着破雪而出的嫩草,不时抬头四望,很是悠闲自得。 布兰迪找好了合适的角度,张弓搭箭,瞄准了离他最近的一头白尾鹿。 查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绷紧的肩膀,帮助他放松,问道:“第一次用弓箭?” 布兰迪顾不上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用弓的诀窍日后有空闲时我会教你,你现在做得其实就挺好,不过一定要记住两点:第一,要放松全身肌肉,不要过于紧张;第二,要珍惜每一箭,把每一箭都当作是最后一箭。做好准备吧,你可以的。”查尔斯一番指导后,鼓励道。 这些话布兰迪记在脑中,但并没有立刻在行动上体现出来。他知道自己如果不做一些必要的事情,这一箭必然会落空。于是他闭上双眼,再度睁眼时,整个世界再度染上猩红。 弓弦颤鸣,箭矢激射,那头上一秒还发出呦呦鸣叫的白尾鹿惨叫了一声,倒在地上。箭矢精准地从它耳朵下两寸的位置射入,把它的脑袋射了个对穿。 “完美。”查尔斯忍不住称赞,亚瑟也投来赞许的目光。 “再试试看能不能再杀一头。”查尔斯鼓励道。 布兰迪从口袋里掏出白兰地喝了一口,略微前进几步,就看到另一只适合作为目标的白尾鹿。弓弦声再度响起,这一箭射穿了它的脖子,汩汩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它只逃了几步就失去了所有气力,躺倒在地上,一边悲鸣,一边挣扎。 三人来到这头可怜的鹿身边。射出这一箭的布兰迪纠结犹豫了半天,最终看着这头鹿水润悲哀的眼睛,还是下不去手给它一个痛快,于是亚瑟就自告奋勇地代劳了。他掏出猎刀,蹲在鹿身边,迅捷地一刀插进它的脖颈,这头鹿四蹄猛然伸直,随即它永远失去了挣扎的力气。 “在这种时候,哪怕它再可怜,你也得帮它了断,”亚瑟抽出猎刀,站起身对布兰迪说,“这是我们能给它们最后的仁慈。” “布兰迪已经猎了两头了,亚瑟,你真的不试试?”查尔斯问道。 亚瑟看了眼被两个死去的同伴惊跑的其他白尾鹿,笑了笑,突然吹出一声极其尖锐的口哨,说:“既然来了怎么能不打猎呢?不过我要用牛仔的方式来打猎。” 听到口哨声,亚瑟的那匹栗色摩根马嘶鸣着奔来,亚瑟一跃上马,套锁已被他攥在手心。他突然发出一声只属于牛仔的战吼,拍马冲了上去。绳索在半空中旋转再旋转,最后被亚瑟大力抛出,绳套不偏不倚,正好套中一头白尾鹿的脖子。 亚瑟当即下马,双手死死攥住绳子,一边与这头鹿角力,一边缩短着他与它之间的距离。亚瑟身体极其强壮,力量也很大,在这种角力下居然能轻松占据优势。二者拉进距离后,亚瑟一手环住鹿的脖子,另一只手从腰间刀鞘中抽出猎刀,狠狠把刀攮进它的颈动脉。这头鹿只是稍微挣扎了两下,就一动不动了。 亚瑟将这头白尾鹿放到马背上,骑着马,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返回查尔斯和布兰迪处。 亚瑟的表现不可谓不优秀。布兰迪都看呆了,他没有想到这种猎杀方式现实中原来真的可以做到,不由地称赞道:“厉害啊亚瑟,这招你是咋想出来的?” “牧场里套牛套羊时学会的,”亚瑟很是不谦虚地装了个逼,不过他下一秒就注意到查尔斯那带着三分怀疑的表情,没好气地说,“怎么了?你别看我十几岁就开始干这个行当,我曾经也是正经当过牧工的。” 查尔斯一脸“我信你个鬼”的表情,也不多说话,只是说:“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三人将三头鹿各自放在马背上,骑马离开这片狩猎之所。 “干得漂亮,布兰迪,亚瑟,”查尔斯说,“这些肉够我们所有人饱餐好几天了。” “是你先找到它们的。”亚瑟说。 “我就知道你能用好那张弓的,布兰迪。”查尔斯赞道。 布兰迪笑了笑:“还好它们不会还击。” 查尔斯也笑起来:“这种事我们见得多了。” “从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来看,”亚瑟说,“也许我们终于转运了。” “现在我们该考虑的是怎么走出这座山。”查尔斯说。 亚瑟很确定地说:“要不了多久了,不过大家都很虚弱,你也看见了,马车里全是雪,除非等雪化得差不多了,否则我们哪儿也去不了。” “嗯,你说得对,”查尔斯赞成道,“而且就算我们离开了这里,之后怎么办?还会有人为了巨额赏金追杀我们。” 这个问题亚瑟倒不是很在意:“这是个很大的国家,总有我们的容身之所,达奇和何西阿会有办法的。” 查尔斯不可置否地点点头。现在的范德林德帮,除了妇孺老幼和刚加入不久的布兰迪,几乎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悬赏,所有人赏金加起来足有三四万美金,而且不论死活。这样一笔巨款,足够让任何一位赏金猎人或者赏金猎人团体趋之若鹜,这也正是查尔斯担心的地方。不过也正如亚瑟所说,这个国家很大,而且州与州之间存在法律隔阂,有些地方甚至连联邦的法律也管不着,再加上信息传递的不便,各地警力的不足等各种原因,像他们这样的亡命徒其实很容易就逍遥法外了。 打猎收获颇丰,亚瑟的心情也舒畅了起来,便开始调侃帮派的厨师皮尔逊:“估计你们也注意到了,皮尔逊手里总握着酒瓶,从我们逃出黑水镇后就一直如此。我们给了营地厨子五分钟去拿必需品然后离开,结果他什么食物都没带。” “还好我们猎到不止一头,毕竟有那么多张嘴要养。”查尔斯说。 “还有那个刚从牧场救出来的女人,”亚瑟说,“你认识她,对吧,布兰迪?” “是的,”布兰迪点头说,“阿德勒夫人是个苦命人。” “她的眼里充满了杀气。”查尔斯说。 “换成你也会如此,”亚瑟说,“毕竟她失去了丈夫、家园,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查尔斯略微代入了一下角色,赞成地点点头,随后又问:“我们拿她怎么办?” “等我们离开这里,一切步入正轨再说吧,”亚瑟觉得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不过我觉得既然布兰迪已经加入我们了,她也不至于会被达奇丢下。” “你们碰到的是奥德里斯科帮的人?”查尔斯问道。 “是啊,”亚瑟笑道,“真是出乎预料。” “他们是怎么回事?”查尔斯问道,他似乎不知道范德林德帮和奥德里斯科帮的恩怨。 “你没和奥德里斯科帮打过交道吗?”这回轮到布兰迪惊讶了。 “查尔斯几个月前才加入我们,我们也有半年没遇到他们了,”亚瑟解释道,“我猜他们来这是因为他们曾经来过这。” “我听说过不少关于他们的事。”查尔斯说。 “总之,”亚瑟说,“我们和他们斗了很多年了。一个大帮派,全都是一群下流的杂种。他们的首领科尔姆,很久之前就和达奇闹得很凶,应该是世仇。” “这个我也听说过。”查尔斯点点头。 三人沿路缓行,一边闲聊,一边来到伊莎贝拉湖边。布兰迪突然像是注意到什么,跳下马背,跑到湖边一棵大树旁仔细查看,看完后,兴奋地喊道:“亚瑟,查尔斯,快来看。” 亚瑟和查尔斯有些疑惑地下马,来到布兰迪身边。顺着他所指的地方,两人看到这棵大树的树干上,有一大块树皮脱落,像是被什么大型的动物摩擦过后产生的。 “它也出来了,”布兰迪非常兴奋,“估计就在一个多小时以前。” 亚瑟和查尔斯一下子就明白,布兰迪指的是他曾经说过的那头白野牛。 亚瑟有些怀疑布兰迪的判断:“这也有可能是麋鹿、驼鹿、熊这样的大型动物留下的,你怎么就能判断这是它留下的?” “你们看这个,”查尔斯从不远处找到一撮极其特别的白色兽毛,说,“这很明显是野牛的毛,而且这种白化毛色我从未见过,看来布兰迪所说的传说白野牛确实存在,而且一般就在这片区域活动。” 查尔斯站起身,说:“不过这次我们已经带了不少猎物了,再去寻找它也不太现实,我觉得我们的行动应该也没有惊动它,最近一段时间它应该都会在此处活动,不如我们之后再来寻找它,你觉得呢?布兰迪?” 布兰迪思索一番,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查尔斯,此事是该从长计议。” 亚瑟对于此事倒是无所谓:“主意你俩定,需要我的时候开口就是了。” 三人拿定主意,便再度上马,向营地而去。 “说起来,我们都没怎么聊过,”亚瑟对查尔斯说,“你加入时一定没想到吧?” “想到什么?” “这一切,”亚瑟说,“黑水镇的混乱,还有身处这里。” “早晚有一票要出事,”查尔斯倒是看得很开,“这就是生活。” “我只是以为你会选择离开。”亚瑟说。 “你希望我离开?” “不,不,根本不想,我只是认为你就算一个人闯荡也一点问题没有。” “我干那种事已经够久了,”查尔斯说,“我受够了,总在担心有人趁你睡觉时杀了你……” “哈,大多数夜晚我也会担心。”亚瑟笑道。 查尔斯也笑了:“我想你很安全。这种生活正适合我。当然,我完全可以加入其他帮派,但达奇……你知道的,达奇是不同的。” “没错,”亚瑟说,“达奇确实与众不同。” “他对我没有歧视,你们多数人也是,对于一个父亲是黑人,母亲是印第安人的家伙来说,这不是常有的事。” “好吧,我们现在需要你,比以往更多。” “很好……”查尔斯点点头,转而问亚瑟,“你跟着这帮人多久了?你怎么不选择离开?” “我?”亚瑟一副陷入回忆的样子,“二十年了吧,大概,从我还是个小孩开始。” “二十年?”查尔斯很惊讶。 “没错,”亚瑟说,“是达奇教会了我识字,还有约翰,他们还教会了我们其他的东西,达奇和何西阿他们。” “肯定的。”查尔斯大概猜到了这些。 “达奇救了我,救了我们大多数人,”亚瑟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跟他一起渡过难关。他总能照顾好我们。” 三匹马越过一座小山坡,布兰迪的马儿轻轻打了个响鼻,向背上的主人表示了自己的疲累。布兰迪轻轻抚了抚它的脖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燕麦饼送到马儿嘴边。 马儿很高兴地大快朵颐。查尔斯听到身后的动静,微笑问道:“你的那匹新马怎么样?” 布兰迪轻轻摸了摸马儿的鬃毛,说:“她是个挺坚强的孩子,不过说实话,有些地方我希望她能做得更好些。” “能在这种气候下坚持的马儿都是好样的,”亚瑟说,“不过,我这会儿骑的还是拉车用的马呢,等离开这个鬼地方后,我得找个地方再买一匹马。 亚瑟的语气突然间惆怅了起来:“唉,我想我的博阿迪西亚了。” “看开点,发生那种事情我们都不想的,”查尔斯安慰道,“我想我们大家都一样吧?把马看作自己的伙伴和家人。如果伯爵出了什么事,我不知道达奇会做出什么事来。” “比尔和棕色杰克也一样,”亚瑟赞成道,“他是个成天抱着酒瓶子的可怜混蛋,但他真的爱那匹马。” “我希望它们都能和我们一样撑过去。”查尔斯说。 “我曾经试着骑过一次伯爵,”亚瑟开始分享自己过往的出丑经历,“好家伙,它把我甩下来的时候力气比牛还大。除了达奇,它不让任何人骑。” 三人有说有笑间,似乎脚下的路程也短了不少。不多时,犁刀村染雪的房檐便清晰可见。 “我们带吃的回来啦,伙计们。”一进营地,亚瑟便高声喊道。 布兰迪拴好马匹,把鹿从马背上卸下来背在肩上,对查尔斯道谢:“查尔斯,谢谢你教会我如何使用弓箭。” “我只是示范了一下,要想精通,你得不断练习。”查尔斯说。 三人来到皮尔逊的厨房,皮尔逊早已等候多时。 “哎哟喂,快看看,”如果把皮尔逊的胡子剃了,那绝对可以看见他那张大嘴笑得都快合不拢了,“就放在这边的地上就行。” 亚瑟把鹿放下,抬头抻展身体时,注意到了在架着炖锅的火堆旁喝酒烤火的大叔,一张利嘴毫不留情地开始输出:“还真是让人惊讶啊,营地里的老鼠居然在厨房打转。” “你就是这样问候老朋友的?”有酒喝的大叔性格从来都很好,完全没把亚瑟的嘲讽听在耳里,“我觉得我们已经好几天没说过话了。” “我在尽量避开你。”亚瑟说。 大叔则笑着给新人布兰迪解释道:“他其实可喜欢我了,只不过他表达爱的方式比较可悲。” “不,我不喜欢你,”亚瑟矢口否认,“现在赶紧滚。” “我倒是觉得大叔说的可信度更高。”布兰迪微笑着说。 “哈哈,我喜欢你这小子,”大叔豪爽地笑了,“好了,回头见,先生们。” 大叔走后,皮尔逊看着那三头在地上就行躺得整整齐齐的鹿,说:“看来你们收获不错啊。” “查尔斯很厉害,布兰迪很聪明。”亚瑟把功劳全都归在队友身上。 “来,喝一口,”皮尔逊递过来一个酒瓶子,“这是你们应得的。” 布兰迪不知道厉害,猛灌一大口,立刻被辣得说不出话,只剩下不停地咳嗽。 亚瑟、查尔斯、皮尔逊都被布兰迪的这副雏鸟模样逗乐了。 “你还缺乏历练呐,小子,”亚瑟笑着接过酒瓶,结果一口下去,又冲又辣的口感让他立刻笑不出来了,“我的天,这是什么?” “海军朗姆酒,”皮尔逊自豪地说,“这是最棒的东西了,最棒的东西!它能让你保持清醒。” “是啊,似乎你就是靠这玩意保持清醒的。”亚瑟没好气地吐槽道。 “查尔斯,亚瑟,”布兰迪终于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只是声音略有些沙哑,“我对那白野牛留下的痕迹很在意,这几天可能要辛苦你们了,我想抓住它。” 亚瑟表示无所谓:“我是没什么意见,只是查尔斯的手伤还没好,可能帮不到你什么。” 查尔斯点点头:“亚瑟说得对,你可以找找营地的其他人,看看他们有没有愿意跟你一起的。” “那我找蓝尼吧,他肯定有兴趣。”布兰迪笑道。 “我相信如果真的能抓到那头野牛,我们会获得很多肉的,”皮尔逊说道,“不过我还是更在意已经到手的肉,你们要不要来帮我给鹿剥个皮?” “我能剥你的皮吗?”亚瑟没好气地说。 “害羞羞,你这人就喜欢开玩笑,是吧。”皮尔逊笑道。 这种活计不适合有手伤的人干,所以查尔斯回屋里暖和去了。布兰迪和亚瑟帮着皮尔逊一起剥了鹿皮。空气中的血腥味逐渐浓郁起来。 “干得不错,两位先生,”皮尔逊说,“这动物的皮子可以拿到镇子上卖个好价钱,也可以给我,我可以帮你们做些有趣也有用的玩意,当然了,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让姑娘们用这些给你们做些体己的物件,保证让你们满意。” “现在我只想活着离开这座山。”亚瑟说。 布兰迪也笑着摆手:“还是算了吧,老实说,现在那头白野牛更吸引我。” “不管怎么说,如果你们猎到其他猎物,就带给我。”皮尔逊开始操刀在鹿尸上忙活起来。 “今天给咱们炖点好吃的,”布兰迪说,“老实说,皮尔逊先生,我吃够煮豆子了。” “哈哈,行啊,”皮尔逊笑道,“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我的手艺,想当年,我在海军……” “得得得,怕了你了,”亚瑟一听皮尔逊说“海军”俩字,脑袋就嗡嗡的,他赶忙拉着布兰迪离开,说,“总之,有需要就找我们,现在都很困难,不要怕麻烦。” “放心吧,这方面我从来没跟你们客气过。”皮尔逊应着,下刀的手切出欢快的节奏。 第六章 猎杀传说 接下来的几日,布兰迪的行踪在营地里大部分人眼里都变成了未知数,连带着一起变得行踪不定的还有亚瑟和蓝尼。 没有人知道他们时不时地消失是去干什么,有时大家会遇到布兰迪,问起时,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大家转而去问亚瑟和蓝尼,结果这两人也不正面回答问题,只说是在准备惊喜。大家都很想让他们二人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但二人言尽于此,怎么问也不多说,也只好作罢。 迈卡是第一个发现布兰迪的异常行踪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开始往布兰迪身上泼脏水,说他肯定是跟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暗通款曲去了。不过,当迈卡有一次当众说这种话被亚瑟发现后挨了顿痛骂和一记实实在在砸在脸上的拳头后,他也就不敢再嚼舌根,后来他发现蓝尼和亚瑟也跟着布兰迪一起神出鬼没起来,就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当然,大家多少对这件事有所猜测,因为最近几天皮尔逊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虽然这几天布兰迪他们外出后总会满载而归,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厨子的兴奋喜悦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逐渐平息,这只能说明一件事:真正的惊喜还在后头。 日子就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星期。 哈根山,布兰迪的临时营地。 这片临时营地的位置拥有开阔的视野,在天气好的时候能够俯瞰整个伊莎贝拉湖,布兰迪之前花了两天时间才找到这么个风水宝地,所以这段时间索性就直接住在这里,也不怎么回犁刀村。 此时,布兰迪正坐在帐篷里,帐篷外的火堆上炙烤着一块鹿肉,不远处的观察点,蓝尼正拿着望远镜观察着伊莎贝拉湖那边的动向。他们俩的这种行为其实遵循着严格的换班制,每人一小时,不会多也不会少,现在正好轮到蓝尼。 鹿肉中蕴含的油脂在火焰的舔舐下溢出来,包裹住整块鹿肉,诱人的噼啪声响似乎比山上的风声更入耳。这里冰天雪地,很难找到像样的调味料,这块肉自然也没有调味料的粉饰,但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能够享用这种水平的食物,已经可以用奢侈来形容了。 布兰迪清楚这个道理,他也习惯吃这种没有调味料的肉食,并逐渐享受。但是,在中华美食文化下熏陶了二十多年的他自始至终还是不能完全悦纳美国旧西部的落后饮食。 如果一种事物能够带给你100分的享受,且你常年都生活在这种享受之下,结果突然有一天,你被剥夺了这种事物的享受权,只能用次了不知道多少等的同类型事物满足相同的需求,但这个替代品只能带给你不足50分的享受,那么哪怕你最终习惯了替代品,你也很难忘记过往那100分的享受感。这是人的本性,没法控制。 故而布兰迪才会看着插在刀上的鹿肉感叹道:“但凡有点盐,这肉都会好吃一百倍。” “谁说不是呢,”蓝尼略有抱怨地说,“我都忘记上一次吃有盐味儿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皮尔逊那个老胖子现在做炖汤是一粒盐都不放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味道。” “我想起小时候在纽约的法国餐馆里吃过的法式牛排了,见鬼,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味道。”布兰迪借用着谎言抒发着自己的真情实感。 布兰迪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纽约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因为意外才流落至此。他也时常说些与上文类似的话来树立自己这个虚假的人设,没人听出来他的话语里是否有漏洞,能做到这一点,布兰迪的话术技巧固然有功,但主要还是因为帮派里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乡巴佬,甚至没有人踏足过美国最初十三个文明州的土地,更别说对纽约有什么了解了。 “我现在更想念我母亲的秘制炖汤,”蓝尼叹息道,“我简直想象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的味道能比得上它。” “蓝尼,你离家多久了?”布兰迪吃了一口刚烤好的鹿肉,一边撕下一块递给蓝尼,一边问道。 蓝尼把肉塞到嘴里,鹿肉原本的香味充盈着口腔,还未被寒风完全掠夺的温度让他冻得略感僵硬的身体仿佛被暖流洗礼。 他一边津津有味地咀嚼,一边说:“没仔细算过,应该有四年了吧。” “没想着回去看看?”布兰迪问。 “怎么不想呢,”蓝尼叹了口气,“回不去啊。” “怎么?犯事了?” “杀了些人渣,”蓝尼的语气很是轻描淡写,像是在说和他完全不相关的事情,但布兰迪能听出他语气中隐含的悲愤和无奈,“那帮混蛋喝多了酒,借着酒劲故意找我父亲的茬,我父亲不过多说了两句,他们就把他活活打死。” “然后你就把他们杀了?”布兰迪问。 “对啊,杀了,一个不剩,”蓝尼说,“那个带头的被我用枪打碎了脑袋,就算用霰弹枪怼着脑袋打也不会碎成那个样子。后来我就跑了,离开了家,像个孤魂野鬼一般流浪了三年,后来我遇到了达奇,加入了帮派,这才有了第二个归宿。” 蓝尼点燃一支烟,给布兰迪也递了一支。布兰迪深吸一口烟卷,问:“离家那年你多大?” “十五吧。” “不该是离家的年纪啊。”布兰迪感叹道。 “有什么办法,”蓝尼无奈地笑笑,“十五岁也不是该死的年纪吧。” “倒也是。”布兰迪点点头。 “我现在只是想我妈,”蓝尼的眼眶里似乎有莹莹泪光,“她一定恨死我了。” “母亲永远不会恨自己的孩子的,”布兰迪安慰道,“她只会比你想她更想你。” “借你吉言吧,”蓝尼抹了抹眼睛,笑了笑。 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听着有些遥远,但很清晰。不多时,马蹄声变成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近。 “嘿,小伙子们,”亚瑟双手重重拍在蓝尼和布兰迪肩上,说,“在聊什么新鲜话题呢?” 布兰迪笑着对亚瑟的胸口捶了一记,说:“不是让你带点皮尔逊的心头好吗?你空着手是几个意思?” 亚瑟神秘地笑了笑,伸手从包里掏出一瓶之前皮尔逊给他们分享过的海军朗姆酒,悄声说:“我趁皮尔逊方便的时候顺出来的。” “牛逼啊你,这都能被你翻出来,我之前可是把他那里翻了个底朝天,可连半瓶威士忌都没搜出来。”布兰迪一把抢过酒瓶,迫不及待地打开瓶塞就灌了一口。 “这是啥东西?”蓝尼有些懵。 布兰迪也不回答,只是把酒瓶子递给蓝尼,说:“你尝尝就知道了。” 蓝尼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下一秒脸颊立刻涨红,差点把刚喝下去的酒吐出来:“我去,这什么鬼东西?医用酒精吗?” 亚瑟一边嘲笑蓝尼的狼狈,一边为他解答道:“这是海军朗姆酒,皮尔逊的心头好,没别的特点,就是烈,够劲。” “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体是不是瞬间就暖和起来了?”布兰迪问。 蓝尼活动活动脖子,仔细感受了一下,惊讶道:“还真挺管用的!” “是吧。”布兰迪笑了。 在布兰迪和蓝尼两个小年轻正玩笑时,亚瑟拿出望远镜观察伊莎贝拉湖附近的情况。和过去几天的一无所获不同,这一次,他发现了异常。 “嘿,快来看!”亚瑟低声喊道。 布兰迪和蓝尼听见亚瑟的话语,知道他有所发现,立刻也进入状态。 布兰迪抢过亚瑟手中的望远镜,向亚瑟所指的方向看去。 伊莎贝拉湖畔,一个庞大的白色身影正缓缓移动,如果不是它异于周围环境的行动,在人的视野里,它的身体就像一块长着茂盛雪苔巨大石头。它步履不急不缓,颇有悠然自得之意,完全没有意识到不远处的山上有三双眼睛正紧盯着它。 布兰迪放下望远镜,呼吸略微有些急促。亚瑟问道:“那应该就是你说的传说白野牛吧?” “错不了。”布兰迪答道。 “果然如你所说,是头难得的动物,”蓝尼说,“怎么样?你有计划吗?” 布兰迪看看三人身上的武器装备,略一思索,说:“有了,咱们到时候就这样……” 伊莎贝拉湖畔。 巨大的白色野牛悠然自得地在湖边散步,时不时地埋头啃食隐藏在雪中还未冒头的嫩草和草根。 突然,山中传来一声呼哨。 白野牛抬起头,还没怎么反应,脖颈就被一根坚韧的绳子死死套住,它立刻开始下意识地反抗,源自本能的反抗力量立刻有了作用,差点把拽着绳套的蓝尼从马背上拽下来。 “亚瑟!”蓝尼立刻大喊。 话音未落,又一根绳子不偏不倚地套中了白野牛,并立刻把几乎一边倒的局势勉强维持在相持状态。 “布兰迪!快点!我们坚持不了多久!”亚瑟也没想到这畜牲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凭他的力气也只能保证短时间内与之相持。 布兰迪闻言,也不答话,手持双管霰弹枪拍马而来,绕到白野牛正面停马,枪口对准白野牛的面门就是两枪。 尽管布兰迪知道这两枪不足以让白野牛立时毙命,立刻掏出削短型霰弹枪准备接着补枪,然而他没料到的是,自己只有开那两枪的机会。 白野牛脑部中了两枪,重伤之下的它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求生欲望,挣扎得更厉害了。布兰迪的马受了惊,要不是布兰迪另一只手死死拽着缰绳,他就要被甩下马来;蓝尼哪能经受得住如此大力,握绳子的手下意识一松,绳子就脱手了;另一头的亚瑟则因为紧紧拽着绳子硬是被白野牛带下马,拖拽了一小段距离才实在撑不住,绳子脱了手。 “亚瑟!”布兰迪和蓝尼惊呼,立刻赶到亚瑟身边。 亚瑟咳嗽两声,说:“没事,没事,我缓一会儿就行,你俩快追,我待会儿就到。” 第七章 传奇陨落 安巴里诺,石界湖。 这片湖泊位于蜘蛛峡东面,和犁刀村相隔不远,和伊莎贝拉湖不同的是,这片湖泊因为严寒常年冰冻,经年寒冷铸就的坚实冰面甚至可以让人在上面安居。 如果不是追击受伤的传说白野牛,可能布兰迪和蓝尼他们永远也不会来这。这一路追击,值得喜悦的是,白野牛留下的脚步越发凌乱,每一处血迹的面积也逐渐变大,这说明那两枪确实对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越靠近石界湖,他们二人就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他们发现了明显的人烟。 “布兰迪,这一片地区有人居住吗?”蓝尼问。 “我不曾听说过,”布兰迪把连发步枪从马鞍上取下,上好了子弹,“就是印第安原住民都不会选择成为这片地区的常住人口。” “会不会是奥德里斯科?”蓝尼也紧张起来。 布兰迪用望远镜观察了一番,说:“不确定,在这里看不清他们的穿着,但不排除这种可能。” “唯一能确定的是,那头野牛的痕迹到这里就消失了。”蓝尼也给自己的连发步枪上好了子弹。 “对面有五六个人,附近也没有合适的掩体,咱们就两个人,战斗方面都只能算半吊子,不可轻举妄动,”布兰迪冷静地分析道,“亚瑟呢?他还没赶上来吗?” 布兰迪正问着,身后就传来了熟悉的马蹄声,不多时,亚瑟骑马赶来,模样和平时一样,谁也看不出来他之前摔得那么惨。 “亚瑟,你没事吧?”蓝尼关切地问。 亚瑟毫不在意地笑道:“幸好穿得厚,雪也厚,不然这一下我也受不了。你们这边呢?” 布兰迪指了指前面的人烟所在,说:“白野牛的踪迹一直指向那个方向,但是那里有人烟,我们不确定是敌是友,如果是奥德里斯科帮就不好办了,所以我们在这等你一起去。” 亚瑟点了点头,对布兰迪的谨慎很是赞许,他看了看人烟袅袅的方向,问道:“那边有多少人知道吗?” “五六个。”布兰迪如实回答。 “好应付,”亚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左轮手枪,说,“走吧,咱们去看看。” 拿定了主意,三人就纵马奔向人烟处。没跑几步,大家就看到一座雪白的“山峰”卧伏在冰封的湖面上——那就是传说白野牛。三四个服装很有墨西哥风格的男人端着枪围在白野牛周围,似是面对这么大只的野牛有些一筹莫展。 三人下马走近,简陋营地里的所有人都有所警觉,立刻把枪口全部调转,锁定三个不速之客。 “嘿!”其中一人说道,“你们来错地方了!马上离开这里!” “喔喔喔,别紧张伙计们,别紧张,”亚瑟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携带武器,同时做手势让布兰迪和蓝尼把枪收起来,“伙计们,我们是猎人,这头野牛是我们的猎物,它误打误撞冲到你们的营地,我们只是一路追过来的。” 这几个人互相看了看,刚才说话的人说:“那,你们想怎么样?” “我们把它带走,然后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怎么样?”亚瑟说。 对面几人又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突然大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那个一直充作发言人的家伙说:“我们只知道,这头野牛闯到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战利品,至于它之前是谁的,跟我们没关系,你们有问题,可以跟它聊。”说完,拍了拍自己的枪。 亚瑟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看来是没什么好谈的了。” 话音未落,亚瑟的左轮手枪已经响了,卡在腰间的左轮手枪喷涌出蛇信般的火舌,五声炸雷般的枪响仿佛连成一片。五个持枪者有的被击中胸腹,有的被打穿了脑袋,枪声停后,全都没了声息。 布兰迪看着这一幕,嘴都合不拢了。上述过程只发生在不到3秒的时间里,在这3秒钟里,亚瑟用一把普普通通的单动式左轮手枪,以理论上射击精度极低的快速腰射击毙了五个人,五枪五中。这种枪法,唯有神乎其技才能形容。 亚瑟将枪口残留的黑烟一口吹散,收枪入套。 “走吧,去回收我们的战利品。”亚瑟说。 布兰迪和蓝尼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亚瑟是在叫他们。两个年轻人都被亚瑟这一手绝活震惊到了。 这时,营地的木屋里突然传出一口墨西哥味儿的喊声:“陌生人,杀了我的人,就想一走了之吗?” 亚瑟的手立刻摸上了枪柄。他高声说道:“躲躲藏藏的算怎么回事?有胆就出来说话。” “收好你们的武器,否则咱们就这样僵持着吧。”这人愣是耍起了无赖。 “该死的墨西哥佬……”亚瑟低声咒骂一句,示意身后的两个年轻人收好武器,自己的手也离开了枪柄,说:“好了,我们现在都没有武器了。” “不错,你是个懂得配合的人,我一向喜欢这样的人。”屋里的人一边说话,一边推开门。 这是一个头戴墨西哥式宽沿帽,留着墨西哥式小胡子,身上还背着两圈夸张的子弹带的中年男人。亚瑟看着这个一副墨西哥匪帮模样的男人,问:“现在呢?你想给你的人报仇吗?” “报仇?不不不,那些废物技不如人,活该死在你手里。”墨西哥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手却慢慢摸向腰间的左轮手枪。 亚瑟的精神此时高度集中,注意着这个墨西哥人的一举一动。他本能地感觉到这个墨西哥人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他在达奇、约翰、迈卡等人身上也感觉到过,他知道,自己也具有相同的气质。 这种气质,只属于神枪手。 突然,墨西哥人拔枪了。他拔枪的速度极快,至少在旁观战的布兰迪根本没有跟上他的手速。但这不重要,因为亚瑟跟上了,而且比他更快。 两声枪响,回荡在山间。 亚瑟屹立在原地,枪口黑烟袅袅。墨西哥人则倒伏在地,脑袋和帽子都被开了个极其通透的洞。 亚瑟吹散枪口的黑烟,收枪入套,和之前不同的是,此时他的额角流出一滴后怕的冷汗。 这个墨西哥人虽然不如亚瑟,但依旧是个快枪手,扣动扳机的时刻只比亚瑟慢一线,虽然因为这一线的慢速让他魂飞天外,但是那一枪他依旧打响了。所幸亚瑟直指头部的一枪让他的枪口发生了偏移,本该穿透亚瑟头部的那一枪擦着亚瑟的头皮飞至身后。 亚瑟表面淡定,心里却皆是后怕和对自己技高一筹的庆幸。 蓝尼也有些后怕,因为那墨西哥人打飞的一枪差点命中他。他一边抹去额头的汗水,一边感叹:“还真是个刚强的汉子啊。” 布兰迪没有说话,但心里依旧充满了惊讶。他想起来这个墨西哥人是谁了,但他没有料到的是原来这个墨西哥人并非浪得虚名而是确实有两把刷子,至少如果是他面临刚才的对决,脑袋被穿孔的那个绝对是他而不是这个墨西哥人。 “看来不是那些枪手太弱了,而是亚瑟太强了啊。”布兰迪暗自感叹道。 这时,亚瑟已经站在那头死得不能再死的白野牛旁边,上下打量着这头庞然大物,说:“我觉得光凭我们三个是没法把它带回去的。” “要么我回去叫人帮忙?”蓝尼问道。 亚瑟略一思索,说:“也好,如果能带来一辆马车的话就更好了。” “没问题。”蓝尼一边说,一边上马,没一会儿便离开此处。 亚瑟活动活动肩膀,把目光投向在地上横七竖八倒伏着的尸体,对布兰迪说:“好啦,咱们就处理一下这些家伙吧。” “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奥德里斯科帮的人。”布兰迪一边蹲下,在一具尸体的口袋里摸索,一边说。 “没错,”亚瑟说,“奥德里斯科帮属于爱尔兰人的帮派,成员大部分都是爱尔兰移民,而且他们很排外,尤其排斥墨西哥人。我猜这些人应该都是啸狼帮的。” “啸狼帮?” “一个由墨西哥人组成的大帮派,主要在美墨边境和西部地区活动,势力很大,行事风格非常嚣张,连当地的军队都畏惧三分。”亚瑟介绍道。 布兰迪疑惑道:“那他们怎么会出现在安巴里诺?” “不知道,”亚瑟摇头道,“不过在哪里遇见他们其实都不奇怪。啸狼帮的势力很大,可以说,在这个国家,只要是有墨西哥人的地方,都有他们的势力盘踞。”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搜刮尸体,不多时,两人就搜刮到了那个领头的墨西哥人身上。 “这家伙的枪倒是不错。”亚瑟拿起墨西哥人的左轮手枪,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把左轮手枪形制上是经典的牛仔左轮手枪,且保养得极好,枪身遍布精致的花纹,象牙枪柄也雕刻着特殊的雄鹰形象,毫无疑问出自大师之手。 亚瑟拿着这把枪端详了一会儿,就随手把枪丢给布兰迪,说:“你的了。” “啊?”布兰迪有些措手不及,“亚瑟,这是你的战利品啊。” “你现在用的还是旧枪吧?这把枪刚好合用,”亚瑟一脸的无所谓,“我自己的枪已经用顺手了,再拿这把枪没什么实际意义,不如给你,你未来会是我们的强大战力,配得上它。” “这……”布兰迪一脸为难,其实心里乐开了花,他极力掩饰自己的喜悦,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 “哈哈,臭小子,少跟我装,”亚瑟一巴掌拍在布兰迪肩上,豪爽地笑道,“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小子早就盯上这把枪了吧?” 被一眼看穿了内心想法,布兰迪略感尴尬,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收好了这把做工精致的左轮手枪,布兰迪接着在墨西哥人身上摸索,不多时,摸索出一卷纸,展开一看,原来是一封悬赏令: “通缉: 不论死活! 弗拉科?埃尔南德斯 啸狼帮元老级成员,在八个联邦州郡犯多宗抢劫、谋杀案,后脱离啸狼帮,踪迹不明。 悬赏:$1000” 亚瑟偏过头看了眼,说:“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这个家伙的赏金就归我了,怎么样?” 布兰迪看了亚瑟一眼,问道:“你们也是通缉犯,去警察局领悬赏没问题吗?” “放心吧,”亚瑟拿过悬赏令塞进大衣里,说,“我们只是在西部被通缉而已,在这地界,我们是自由的牛仔。” “美国的法律啊……”布兰迪内心感叹。 “说起来,我刚才在他的屋子里发现了这个,”亚瑟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有些残破的纸,“我没看懂这上面的内容,你比我有文化,你来看看。” 布兰迪接过纸张,看了一会儿,说:“这似乎是个藏宝图,这只是其中一份,它指示着下一份地图的藏匿地点,只有找到了所有的藏宝图,才能知道最后的宝藏在哪里。” “这么麻烦?”亚瑟一听就觉得头大。 “确实麻烦,但从这藏宝图上透露的信息来看,宝藏应该很诱人,”布兰迪说,“我现在明白这个叫弗拉科的墨西哥人为什么会脱离帮派跑到这里来了,看来他是想独吞这份宝藏啊。” “这个东西就先交给你保管吧,”亚瑟揉了揉眉心,说,“我一听这些玩意就觉得头大,帮派现在还有很多事需要我去操心,没空管那个。” “好吧,找到宝藏的话我会分你一半的,毕竟这是我们共同的战利品。”布兰迪知道亚瑟不喜欢啰嗦和客套,也就没有推脱。 这时,远方传来车轮的滚动声和凌乱的马蹄声。亚瑟和布兰迪回头,只见蓝尼、比尔和哈维尔驾着马车赶来,蓝尼一边冲两人招手一边喊道:“嘿!我们来啦!” “来得好!”亚瑟喊道。 马车停在白野牛的尸体旁边。比尔看着那小山一样的尸体,惊叹道:“乖乖,这哪是野牛啊,你给它加条长鼻子,说它是大象我都信。” “好家伙啊,布兰迪,原来这tm是惊喜啊。”哈维尔也被惊得合不拢嘴。 布兰迪笑道:“怎么样?这大家伙得够咱们吃到明年了吧?” 几人说说笑笑,废了很大劲才把白野牛搬到车上,蓝尼专门把帮派里最大的马车弄了出来,现在看来刚好合用。亚瑟则是把弗拉科的尸体搬到了自己的马背上,准备等离开这个地方后就拿着尸体去赚赏金。 队伍没走多久就回到了犁刀村,帮派里的人见到这么大的野牛,都惊讶莫名。皮尔逊的脸都快笑歪了,一周了,他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甚至大大超出了预期。 达奇和何西阿也出来看热闹,见到这情景,也被狠狠惊了一下。 “好惊人的畜牲,”达奇说,“这是你们的战利品吗?” 亚瑟当即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在石界湖的意外收获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何西阿点点头,说:“没想到距离帮派那么近的地方居然还有帮派分子盘踞,幸好这次你们几个发现了他们,不然营地很有可能会被他们偷袭。” 达奇对于这一事实也觉得后怕:“弗拉科?埃尔南德斯,我听说过他,当年也是道上有名的快枪手,好在他的枪法不太配得上他的名声,否则咱们这次可有大麻烦。” “女士们,先生们,”达奇找了个显眼的地方发表讲话,“我们在这里已经呆了半个月,幸运的是,我们不但没有失去伙伴,而且在这片土地站稳了脚跟,今天还收获了能养活我们很长时间的猎物,让我们感谢摩根先生,萨莫斯先生,以及芒尼先生,尤其要感谢芒尼先生,没有他的狩猎经验和绝佳的计划,我们帮派不会有如此大的收获。” 一时间,掌声雷动,布兰迪第一次收获如此多的人真心实意的感谢之情,除了些许的不知所措,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短暂的掌声过后,达奇说:“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没有什么难关是渡不过去的,记住了,伙计们,总有一天,我们会再度崛起!” 说完这些,他又看向皮尔逊,说:“皮尔逊,今天给大家做一顿好的,不要有一点藏私!我受够你那不放调料的炖汤了。” 众人笑了起来。皮尔逊也一改往日的斤斤计较,豪迈地说:“有这极品的牛肉,还怕我做不出好东西?今天我放回血,给大家做牛排大餐!” 所有人都笑了。周围充满着快活和幸福的空气 第八章 莎迪的日常 安巴里诺,犁刀村。 范德林德帮暂居于此已有半月,也许是时来运转,也许是事在人为,比起刚到此处的捉襟见肘,现在这个由二十二人组成的大家庭终于在这个地方过上了多少还算像样的生活。虽然不能跟以往的生活作比较,但是至少大家能在严寒中取暖,能吃上有滋有味的肉食,至少现在的大家都还生龙活虎——啊,倒霉的约翰不算——至少没有人再撒手人寰。笑容终于重现在每个人的脸上,尽管他们依旧忍受苦难,但至少他们能看到前方闪耀的希望。 只有一个人除外。 清晨,天刚蒙蒙亮,莎迪?阿德勒便从噩梦中惊醒,醒来时,眼角还残留着泪水。 她没有立刻起床,只是仰面躺在硬得有些隔腰的床板上,呆愣愣的,等着泪水自然风干。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被噩梦惊醒了,事实上,这半个月以来,她一直被同一个噩梦折磨。她梦到自己和深爱的丈夫一起工作,一起打猎,在寒冷的雪夜中蜗居在温暖的屋里,讲讲故事,说说闲话,有时还唱唱歌;然后他们来了,粗暴地砸门,恶言恶语地辱骂,丈夫为了保护她,半逼半劝地把她塞进地窖;然后就是一片黑暗,只有耳边能听见乞求,辱骂,争执;最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有沉闷的嘀嗒声,她循着声音看去,只看见一滩猩红的液体,额头湿湿的,她胡乱一抹,手掌被铁锈味的液体染红。于是整个世界都被猩红的浪潮席卷,她望着荡漾的殷红的天,沉沦,再沉沦。 她回味着这个无比熟悉的梦,这让她更加痛苦,痛苦又带来了新的眼泪。她本以为自己的泪水早该哭干了,但很奇怪,为他而流的眼泪似乎怎么也流不完。 她想就这样一直躺着,就像他的丈夫永远地躺在冰天雪地的马车里。 “也许这样就能再见到他了。”她无法停止这愚蠢的想法。 直到她的视野里出现了艾比盖尔的脸,她知道自己再怎么样也该从自己的癔症里暂时走出来了。 “你还好吗?莎迪?”艾比盖尔关切地问。 “没事,就是做了个不太好的梦。”莎迪下意识地擦了擦眼角,坐直了身子。 艾比盖尔的手温柔地搭在莎迪的肩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给予她力量,“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艾比盖尔说。 莎迪没有说话,只是愣愣地望着窗玻璃上凝结的冰花,有些出神。 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的这个时候,都会重复一次。 在荒野中过活的人,很少按照钟表的时刻过日子,范德林德帮也是如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颇有古风。当然,不排除现在条件简陋,没法肆意玩闹的可能性,否则这帮闲不住的糙老爷们可能会一直闹腾到半夜才消停。 实际上,除了缝缝补补和帮厨的工作,莎迪并没有发现帮派里的这些女人还做过什么其他的活计,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帮派里那些大男人们过度保护的结果。拿皮尔逊来举例子,因为营地的厨房是露天的,若不是有时候厨房活计太多,那些从不在内务上花力气花心思的男人们又指望不上,那个老胖子甚至都不愿意让女士们过来帮厨。 营地里的其他女士们对于这种过度保护其实蛮受用的,虽然因为实在闲得发慌,难免有一两句埋怨,但她们实际上格外珍惜这难得的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强调“完全”二字,是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若是女士们稍有懈怠或者忙里偷闲,都会招来苏珊?格里姆肖女士的一番说教,而现在,连格里姆肖女士本人都开始无所事事起来,她又有什么立场去说姑娘们不干正事呢? 只有莎迪对于这种颇具大男子主义的过度保护是确实有些意见的。以前和丈夫一起时,无论是工作还是日常生活,她和丈夫之间一向都是平等的关系,这个世界一贯存在的男尊女卑在他们的小家里是不存在的。现在她被迫走出了自己的舒适圈,来到了另一个群体中,切实感受到了这种不对等的关系带来的不自然,她的心里难免生出些许不满,尽管现在的这种过度保护更多的是出于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 至于帮派里的莺莺燕燕,老实说,她不太能融入这个圈子。毕竟她一直是良家妇女,而帮派里的女人绝大多数都是自小在帮派、妓院这些肮脏地方长大,妥妥的不良女青年,除了艾比盖尔这个已经做了母亲的女人她还能聊上两句以外,其他人的话题她是真心不知道该如何加入进去。试问,一个做了二十多年良家妇女的女人,如何加入充斥着偷窃、欺诈、抢劫和皮肉生意的话题呢? 耳边隐隐传来枪声,有些吵,她不得不停下手里因为实在无聊才做起的针线活。帮派里的女人并没有因为这个有什么异动,不知是习惯了枪声,还是从枪声辨认出了敌我,当然,也不排除莎迪比她们都更敏锐这一可能性,毕竟莎迪是锻炼过枪法的。 出于好奇,也出于想要逃离那些话题的目的,莎迪披上厚重的披肩,走出了屋子。没走几步,她就找到了枪声的来源。 营地中央的空地上,布兰迪和蓝尼正在练习枪法,而他们的老师亚瑟则在一旁悠闲地抽着雪茄,完全没有当老师的样子。 看见莎迪走出屋门,亚瑟礼貌地扶了扶帽沿,问候道:“早上好,阿德勒夫人。” “早上好,摩根先生,”莎迪点点头以示回礼,“他们在练习枪法吧?你为何不去指点一下?” “该教的我都教给他们了,”亚瑟悠闲地说,“剩下的就是练习再练习,熟能生巧,我还呆在这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这两个小子不小心把子弹打到对方的屁股上。”说完,亚瑟哈哈大笑。 莎迪没有笑,只是把注意力转向正在练枪的两人身上。 两人的射击方式并非一般的平举式,而是流传于西部牛仔间的快速腰射。这种射击方式其实很危险,因为不管再如何练习,快速腰射的射击精度也无法跟正常的射击方式相比,但在一对多的战斗或者复杂的枪战场面中,这种射击方式可以很容易地扭转劣势,打出火力压制。 布兰迪和蓝尼的射击目标是放在二人十米开外的两个酒瓶,这种目标如果用正常的射击方式,无论是布兰迪还是蓝尼都能轻松击中,但现在,他们二人几乎打完了两弹槽的子弹,却连那瓶子的边儿都没碰上。 “腰射看着很帅,真用起来怎么这么难啊。”蓝尼一边往左轮手枪的弹槽里装子弹,一边抱怨着。 布兰迪面向自己的目标,“啪啪啪”三枪击发,无论是动作还是速度都很有快枪手的风范,如果说他和真正的快枪手还有什么差距的话,那就只有准确度了。他看着面前毫发无损的酒瓶,也觉得无奈:“保证精准度果然是腰射中最难的部分,哪怕是亚瑟,用腰射都不能保证枪枪爆头。” “枪枪爆头?”蓝尼装好子弹,再次击发,不出意料,无功而返,“咱还是先把这酒瓶子应付了再说吧。” 布兰迪也装好了子弹,把枪放回枪套,再度施展快速腰射,这次却并非无功而返,一个酒瓶“啪”一声碎成了渣。 蓝尼这下不乐意了:“哎我去,你打你自己的瓶子啊,你打我的瓶子算怎么回事?” “你以为我想啊,我也控制不了啊我。”布兰迪倒是有些无奈。 “嘿!布兰迪!”亚瑟突然喊道,“你过来!” 布兰迪听见亚瑟的声音,便停止了和蓝尼的争执,跑步来到亚瑟面前,看见一旁的莎迪,也礼貌地扶了扶帽沿:“早上好,阿德勒夫人。亚瑟,有什么事吗?” “感觉怎么样?找到窍门了吗?”亚瑟笑眯眯地问。 布兰迪挠了挠头,说:“虽然拔枪速度已经跟上了,但准头还是不行,我总觉得似乎少了些什么,但还不知道具体为何物。” 亚瑟点点头,说:“能有这种感觉已经很好了,毕竟你才练习不到半天,对了,阿德勒夫人似乎有事找你,你跟她聊聊吧,我去看看蓝尼,你别看这小子读书写字是把好手,在枪术方面可比你笨多了。” 第九章 冰雪葬礼(求推荐!求收藏!) 目送亚瑟跑去指导蓝尼,布兰迪回头看向莎迪:“莎迪姐姐,有什么事吗?” 虽然布兰迪在人前一直叫莎迪为阿德勒夫人,但是实际上,他们两个早已经是义结金兰的好姐弟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对帮派里的部分人还有着相当程度的警惕,在莎迪还没完全蜕变成女武神之前,他还不太敢暴露二人的关系。 “我以为你已经把我这个姐姐忘得一干二净了。”莎迪的语气里颇有些幽怨。 “怎么会呢,”布兰迪微笑,“主要是帮派里的有些人我还不太信任,不太敢把咱俩之间的关系暴露出来。” “看样子你和这些帮派分子处得还蛮不错的,这么快就已经有值得信任的人了?”莎迪现在依旧把范德林德帮和奥德里斯科帮划着等号,虽然半个月的相处告诉她这并不正确,但她始终认为法外狂徒就是法外狂徒,无恶不作是板上钉钉的。 布兰迪对于莎迪的这种心态表示十分理解,毕竟他的丈夫半个月前就死在穷凶极恶的帮派分子手里,现在虽然被帮派收留,而且收到了照顾,但是某些已经成为定式的认知是没法改变的。 “说起来,姐姐找我有什么事?”布兰迪决定把话题转移回去。 “我想去把你姐夫好好埋葬了,”莎迪提起这事,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他在冰雪里已经躺了半个月了,他……他一定会冷吧,就算是已经死了的人,也会渴求温暖不是吗?” “好了,别说了,姐姐,”布兰迪向来不愿意看到女士流泪,尤其是看见他视作亲人的莎迪如此伤心,他帮着擦去莎迪眼角快要“您回去添几件衣服,我去找他们借些工具,一会儿咱们就回去,好吗?” 莎迪点了点头,回到屋里,又给自己加了一件厚重的披肩,再穿上一件厚实的大衣,再出来时,布兰迪已经牵着两匹马在外等候了。 帮派里看上去第二老态龙钟的何西阿正帮忙往马上放置铁锹之类的工具,用废旧的皮革包裹好后,放在布兰迪的马背上。看见莎迪走来,何西阿扶了扶帽沿,同样的动作却体现出了别样的绅士风度:“路上小心,阿德勒夫人,愿您的丈夫安息。” “感谢您的好意,马修斯先生。”莎迪深深鞠躬表达谢意。 “好了,布兰迪,你们路上注意安全,虽然我们已经清理过一遍,但很难说奥德里斯科的人还有没有残余党羽流窜在这附近,快去快回。”何西阿把工具牢牢固定好,说。 布兰迪点点头,说:“放心吧,我能应付。” 说话间,莎迪也上了马。简单的道别后,二人骑马离开了犁刀村。 也许是天气见好,也许是二人希望快些抵达目的地,二人行进的速度要比想象中快不少。 “姐姐!”莎迪听到喊声,下意识转头,见布兰迪扔来一把双管霰弹枪,立刻抬手接住。 “看来你没有把我看成弱女子。”莎迪检查了一下枪膛里的子弹,说。 布兰迪一边扔过去一些子弹,一边说:“我可没忘记是谁给我的枪法打基础的。” 莎迪难得露出一点笑意,但这笑容一闪而逝。她看着布兰迪,有些担忧地说:“布兰迪,你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是想说,你就打算在这个帮派里混下去吗?” 布兰迪略微思索了一下,说:“短期内应该就是如此吧。” “这可不是正路啊,”莎迪说,“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去找个正经的活计,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为什么要主动趟进他们的浑水里呢?我知道,达奇?范德林德似乎确实与众不同,他的这个帮派看着也不像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但是,说到底他们依旧是亡命徒,干得依旧是要上绞刑架的活,他们……” “姐姐,”布兰迪开口止住了莎迪的喋喋不休,指着前方小屋的模糊轮廓,“我们快到了,先处理姐夫的葬礼吧。” 二人走到屋前,拴好马匹。布兰迪把杰克?阿德勒僵硬的尸体从畜棚旁的废弃马车里拖了出来,看见丈夫因为严寒依旧保存完好的遗容,莎迪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二人选定了屋后的一处土地相对松软的空地,落锹,挖坑,布兰迪年轻力壮,不多时就挖出了一个长、宽、深度都很合适墓穴。没有棺木,只好就这样把尸体放进墓穴。然后,二人又将挖出来的雪和土一锹锹填回去。 没有墓碑,只有从栅栏上卸下来的木桩拼成的简陋十字架,莎迪含泪亲手刻下了丈夫的名字以及生卒年。 看着这座除了多了姓名和生卒年以外和荒野上常见的无名坟冢没什么两样的坟墓,布兰迪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看了看肩上卡宾枪的肩带,想了想,把枪握在手中,枪口朝向略显昏暗的天空。 “砰!砰!砰!砰!砰!砰!砰!” 枪声回荡在苍茫的雪原中,仿佛寄托着两人的哀思,直达天堂。 “姐夫是好人,对吧?”布兰迪突然开口问道。 跪在墓碑前垂泪的莎迪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头。 “但是他死了,被坏人残忍的杀害了,不是么?”布兰迪又问。 莎迪没有说话,也没有什么动作,就这么定定的跪在原地。 “我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是我知道,如果好人就活该任人宰割的话,那么这个世道绝对是有问题的,”布兰迪一颗一颗给枪上好子弹,说,“也许最终,法律会给予这些人应有的审判,但在现在这个世道,在这个国家,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太多太多了。那些混蛋,只要跑到另外一个地方,就能摇身一变成为自由的公民,那些对他们的通缉就跟一堆废纸没什么区别。” 莎迪依旧沉默,但布兰迪就是能感觉到,这个女人的心境正在发生变化。 “那么现在问题回归到我们这边,像我们这样的好人,如何在当前的环境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布兰迪现在像个演说家,“我认为,应该磨练我们的能力,找到合适的靠山,然后,贯彻我们自己的正义。” “范德林德帮就是个很好的地方,他们与其说是匪徒,不如说是侠盗,他们对于很多事情的看法其实是优于这个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而且他们有很多好手,每个人都身怀绝技,我们可以跟他们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布兰迪这时把目光锁定在莎迪身上,“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们和杀害姐夫的凶手——奥德里斯科帮有不共戴天的仇怨。” 果然,说到这里,莎迪的肩膀猛得一震,仿佛被醍醐灌顶一般。 “现在,你觉得,我们是否有理由留在范德林德帮?”布兰迪觉得,自己说的应该够多了。 莎迪缓缓站起身,回头看向布兰迪,仍旧婆娑的泪眼却闪烁着坚毅的光芒和名为复仇的烈焰:“你说得对,布兰迪,我们应该留在这个帮派,而且要找准机会,向奥德里斯科狠狠复仇。” 布兰迪点点头,他知道,自己的话成功地扮演了催化剂的角色,看来那位纵横西部,大杀四方的西部女武神会更早地出现。 “虽然复仇确实是愚蠢者的游戏,但是,有些事情不做,就永远成为遗憾。放下仇恨和解决仇恨,结果其实差不多吧。”回程的路上,布兰迪这样想着。 第十章 何西阿的嘱托(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 犁刀村,废弃的木屋旁。 旧栅栏上,并排摆着六个空酒瓶,布兰迪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做蓄势拔枪状。 一旁,亚瑟叼着一根雪茄,一边津津有味地抽着,一边眯眼观察着布兰迪的一举一动。 阴云悠悠飘走,明媚阳光乍现,本来平平无奇的酒瓶也闪烁起近似宝石的光泽。 这时,布兰迪拔枪了。 枪声炸响,不过顷刻,枪声平息。 亚瑟看看还留在栅栏上的一个瓶子,又看看被子弹擦中掉落到雪地的那个瓶子,说:“六中四,不能说好,但也不能说坏。就算是你打中的那四瓶,击中的位置也参差不齐,能打碎,运气得占一部分。” 亚瑟拍了拍布兰迪的肩膀,说:“总结一下就是,菜鸟,你还得多练。” 被亚瑟这样评价,布兰迪是没脾气的,因为他的评价非常的实事求是,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地方,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布兰迪甚至比亚瑟本人还了解他到底有多强,在布兰迪看来,把亚瑟的意见当作绝对的权威也是没毛病的。 “才练了三四天就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非常不错了,”这时候,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突兀响起,亚瑟和布兰迪回头,见何西阿拎着三瓶威士忌走过来,何西阿把酒递给亚瑟和布兰迪,说,“亚瑟练这一招的时候,学得可没你快。” “你就扯淡吧,老家伙,”亚瑟咬开瓶塞,灌了口酒,没好气地说,“我的天赋那可是有目共睹的。” 何西阿点点头:“那确实,不过那是约翰加入我们之前的事儿了。” 亚瑟立刻哑口无言。因为事实如此,约翰学枪比他要晚得多,但他的天赋让亚瑟都自愧不如,现在的约翰虽然依旧不如亚瑟,但是想要赶上他,其实也要不了几年。 布兰迪则是第一次见到“西部嘴臭王”亚瑟吃瘪,满脸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说正事,”何西阿敛了敛脸上的笑意,说,“再过三天,那趟火车就到了。” “所以达奇还是决定抢那辆该死的火车?”亚瑟一听这话,差点没把手里的酒瓶摔了。 何西阿立刻低喝一声:“亚瑟!注意你的言辞!” 亚瑟立刻收敛了些许,紧接着充满着疑惑不解地说:“我以为……我以为我们在这要保持低调,可现在呢?达奇偏偏要去抢那个铁路大亨的火车!他到底……他到底知不知道我们现在是什么境况?平克顿在追捕我们,赏金猎人都想拿着我们的脑袋去换钱!达奇他……到底想干嘛?” 何西阿叹了口气,说:“你说的这些我能不知道吗?可我没劝住他,他现在几乎不听我的劝告了。比起老马修斯的劝告,他现在更信任他自己的计划。” 亚瑟又灌了一口酒,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说:“算了,达奇既然觉得抢火车是该做的事,我不会有什么异议,至少除了黑水镇那一票以外,他的计划从没出过什么问题。” 何西阿点点头表示同意。正如亚瑟所言,除了黑水镇那个该死的邮轮以外,达奇的计划从来没有出过问题,这也是他们能一直活到现在的原因。 亚瑟挠了挠脖子,说:“不过你这样神神秘秘地跑过来,应该不只是说这件事的吧?” “没错,”何西阿说,“我虽然没法劝达奇放弃这次抢火车的行动,但是我提出派出帮派里的人去雪山外的镇子收集情报,为我们接下来转移做好准备,他答应了。” 亚瑟点点头,说:“还好他理智尚存,没有完全疯掉。我过会儿就去做准备。” “不是让你去,你可是帮派的重要战力,抢火车这种行动少了你可不行,”何西阿说着,把目光落在一旁只顾着看戏的布兰迪身上,“我们讨论过后,决定把布兰迪派出去。” “他?”亚瑟略感诧异,但在略一思索后,也点头表示认可,“确实,布兰迪是最合适的人选。” “啊?我?”布兰迪没想到,这瓜吃着吃着还吃到自己头上来了。 “当然是你,”何西阿很确定地说,“我们帮派里的每个人,要么就是头上悬着巨额悬赏,要么就是在平克顿和赏金猎人那里挂上了号,但你不一样。你在雪山才加入我们,平克顿和赏金猎人不知道你的存在。” 布兰迪此时也回过味儿来,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完成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他的表情也从之前的惊讶转变为严肃:“我明白了,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来,我们进屋说。”何西阿一边说着,一边把布兰迪往屋里引。 “那我就去和他们商量一下火车的事情,得提前做好准备。”亚瑟说完,和二人告别。 何西阿的房间内。 何西阿铺开一张极其详尽的地图,一边给布兰迪指点,一边说:“你看这里,这是我们所在的地方,而这里,是一座畜牧小镇,名叫瓦伦丁。” “我们接下来的目的地是这里吗?”布兰迪问。 “准确地说,是这里,”何西阿又指点了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这个地方叫马掌望台,我年轻时曾去过瓦伦丁,知道这个地方,那里的地形易守难攻,且取水方便,非常适合作为我们的下一个驻扎地。你也知道,我们做的都是断头买卖,不适合直接居住在城镇里。” 布兰迪点点头,问道:“需要我做什么?” “你的任务有两个,”何西阿说,“第一调查瓦伦丁及附近地区是否有平克顿侦探和赏金猎人团体出没;第二,在瓦伦丁安下身来,和周围的居民缔结良好的关系,如果能够打入当地的警察系统和政府机关,那就最好了。” “能给我多久时间?”布兰迪问。 “根据抢火车造成的影响决定,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半个月。”何西阿看上去成竹在胸。 布兰迪苦笑道:“您是真看得起我,调查平克顿和赏金猎人倒是无妨,可在一个星期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以一个外地人的身份在一个陌生的镇子里建立起良好的人望?还tm最好打入警察系统和政府机关?您觉得这种可能性有多少?” “没你想得那么复杂,”何西阿微微一笑,“在文明世界之外,树立良好形象的方法多种多样。你是个聪明人,我相信这点自由发挥的能力你是具备的。” 布兰迪有些无奈:“行吧,我尽力。” “无论我们这边情况如何,你到达瓦伦丁镇后,每个星期天在当地邮局发一封信,给我们提供你所了解到的一切信息和你这边的近况,记住,内容一定要写得像家书一样,然后,每个星期三要去一趟当地的邮局,查看是否有寄给你的信。如果在两周以内还没有收到来自我们的信件的话,那恭喜你,我们这艘破船翻了,你也自由了。”何西阿合上那份地图,说。 布兰迪问:“我该把信件寄给谁?” “塔西佗?基尔戈,”何西阿说,“这是大家共用的假名,此外我们每个人还有各自的假名,不过那个不重要,因为时常会变化。你也得给自己想个假名,至少在给帮派寄信的时候,不容易被发现。” “我明白了,”布兰迪点点头,说,“我什么时候动身?” “越快越好,”何西阿说,“此外,你毕竟是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所以我和达奇商量过了,会尽量满足你的需求,当然,金钱方面目前是没办法了,我们现在都是一水的穷光蛋。” 布兰迪略微思索了一下,说:“既然如此,那我有三个条件。” “你说说看。”何西阿看向布兰迪。 “第一,我需要一辆马车,最小的那种就行,不过有一点,我想要那匹特别大的黑色夏尔马来驾车。”布兰迪说。 “没问题。”何西阿点点头。 “第二,我需要一份详尽的地图,就像您刚才给我展示的那种就行。” “现在就可以给你。”何西阿说着,拿出一卷看上去比刚才的地图新不少的地图递给布兰迪。 布兰迪收好地图,说:“第三,在我执行此次任务期间,我个人获得的一切收益,都归我所有。” “这……”何西阿为难了,“布兰迪,帮派有规矩,帮派任务中,帮派是要从个人所得中抽成的。” “哦?还有这种规矩?”布兰迪问,“那一般会抽取几成?” “五成。” “五成?!”布兰迪差点就喊出来了,“美国政府都没这么黑好吧?得了啊,这活爱谁去谁去,我不打扰,我走了哈。”说完,起身拔腿就走。 “哎哎哎,”何西阿赶忙拉住布兰迪,说,“年轻人怎么这么急躁呢?还是可以商量的嘛。” “哦?”布兰迪听到可以商量,又重新坐回自己的座位,说,“怎么个商量法?” “我可以和达奇商量,这次任务你的个人收益,只需要上交给帮派四成就行。”何西阿摆出了自己的条件。 “四成?”布兰迪露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感觉还是太多了。” “那你的意见呢?”何西阿问。 布兰迪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了两根手指。 “不行,”何西阿摇头,“这样我没法跟达奇交代,最低三成,不能再减了。” “成交,”布兰迪手指轻敲桌子以示达成交易,他起身向何西阿伸出右手,微笑道,“祝我们合作愉快,马修斯先生。” 何西阿无奈地起身和布兰迪握手,说:“你小子,比施特劳斯那个放高利贷的还会算账,干脆以后让你和他一起管账算了。” “嘿嘿嘿,这不是苦日子过够了,穷怕了嘛,下不为例,下不为例总可以吧。”布兰迪讪讪地笑道。 “你说的啊,下不为例。” “必须的,必须的。” 日上三竿时,一匹由漆黑巨马拉着的马车由犁刀村驶出,向东南方而去。 第十一章 我认识你 安巴里诺,万山素裹。 群山间,传来悠扬的口哨声。 布兰迪匀速驾驶着马车,吹着在他记忆里非常经典的西部电影乐曲,吹完还不过瘾,又依着调子唱了起来: “他总上小镇的话题榜, 他有一把不安分的枪, 可别乱开枪来愚弄他, 还是去追赶其他流氓吧, 还是去追赶其他流氓吧……” 布兰迪现在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感,这种心态其实很好理解。打个比方,当整个公司上下都在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大项目时,领导却突然派你出公差,虽然出差亦有公务在身,但却比忙活那个项目要轻松多了,和带薪休假没什么太大区别。 对于布兰迪的私人欲望而言,此次任务也为他提供了方便之前自己苦于没有合适的地图,总是在这片雪山里转来转去,可就是无法离开雪山,而现在,有了这张详尽到连细微出的等高线都标注得极其清楚,沿着正确的路线,他估计自己明天中午就能到达那个美丽的畜牧小镇——瓦伦丁。 “瓦伦丁啊……”布兰迪轻轻一声感叹。在这个世界,也许只有他自己能理解自己对那个地方的特殊情节。 漆黑的巨马嘶鸣着,飞驰在时而崎岖,时而平缓的山路上,但无论是什么样的道路,这辆马车都如履平地。这既倚仗马的可靠,更归功于驾车的人技术高超。 布兰迪突然注意到,前面不远处的路边,有个衣着奇怪的男人踏雪而行。 这个男人穿着黑色的西服套装,头上戴着高得有些滑稽的黑色礼帽,上嘴唇蓄着保养得非常精致的胡须,一副优雅的绅士做派,又夹杂着几分生意人独有的气质。 这个男人很奇怪,因为他身上的西服套装根本没有抵御寒冷的能力,一般人如果穿着这么一身在雪山里乱走,要不了一个小时就会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而这个男人明显已经在雪山间走了很久,但从他的外表和举止看不出一点被寒冷侵袭的迹象。 他也看见了布兰迪的马车,于是就站在原地,仿佛提前就已经知晓布兰迪会驾车经过此地。布兰迪本来并不想多做停留,但出于上一世残留于心中的、在这个世界显得过分泛滥的同情心,以及无论哪个时代的人类都极度泛滥的好奇心,他最终还是在这个奇怪男人面前停下了马车。 “嘿!先生,请问您需要帮助吗?”布兰迪问道。 奇怪的男人也不客气,听到这句话,就很自觉地爬上马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丝毫没有一点身为客人的自觉。 “载我去米妮男装店。”奇怪的男人就好像搭了一辆计程车。 “去哪儿?”布兰迪有些莫名其妙。 “距离这里大概10英里,一直往前走,翻过前面的山坳,再左拐,你就能看到了。”奇怪的男人不厌其烦地为布兰迪指路。 布兰迪有些后悔停下了车,但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直接把人赶下车也太不礼貌了。 “好吧,时刻为您服务,先生。”布兰迪一震缰绳,漆黑巨马长嘶一声,载着二人向米妮男装店进发。 布兰迪有些好奇地看了一眼身边奇怪的男人,不知为何,这个人身上似乎散发着某种气场,让他不由自主地感到敬畏。可若是两个人坐在一辆马车上却不聊些什么,那气氛着实会有些尴尬。于是,尽管这个男人看上去并不是很想交谈,布兰迪还是决定聊些什么。 “您贵姓,先生?”布兰迪问 “名字是每个人都有的东西,但很可惜,我忘记了它,也许我根本不曾有过名字,但我确信我确实曾经拥有。”神秘男人的话语自带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 “不管你信不信,我认识你。”神秘男人接着说。 “我觉得我们素未谋面,先生。”布兰迪越发莫名其妙。 “你说得对,但我确实认识你,”神秘男人说,“不过很奇怪的是,我并不知道你的名字,所以,可以告诉我你的姓名吗?” “认识我,但又不知道我的名字?这人有什么大病吧?”布兰迪觉得自己如坠云雾,满脑袋都是莫名其妙的问号。但出于礼貌,他答道:“芒尼,布兰迪?芒尼。” “你愿意叫这个名字吗?”神秘男人还是那么神神叨叨,“有趣的姓氏,有趣的名字,不过我觉得这不会是你在这里的第一个名字,不是么?” 布兰迪的笑容略显尴尬:“你说笑了,先生。” “是否说笑,现在还不好说。”神秘男人说。 这个话题似乎就这么尴尬地终结了。气氛似乎因为刚才的对话更显尴尬。 马车声隆隆,逐渐融入风雪的喧嚣,告知着行路的人们,又一场风雪即将降临。 “那,您是做什么营生的?”布兰迪现在只想多了解身边的男人,无他,只因他太莫名其妙,太神秘莫测。 “营生?”神秘男人略微反应了一会儿,似乎是想为自己的工作下一个简单明了的定论,最后,他说,“我只是个算账的。” “那你去米妮男装店是为了生意咯?” “可以这么说。” “说起来,米妮男装店是什么地方?” “犁刀村荒废之后,那里就成为了这片雪山唯一的杂货店和驿站,不过,只有时常穿越雪山去草莓镇和瓦伦丁的人知道那里,你没听说过也正常。” “为什么要叫这么个古里古怪的名字?” “你觉得我像是知道的样子吗?” “你看上去知道得不少。” “知道得不少不代表全知全能,”神秘男人似乎有些厌倦了这样的谈话,“我想,你不如专心驾车吧,再过一个小时天就黑了,你也不想大晚上的在风雪肆虐的野外瞎逛悠吧?” 布兰迪耸耸肩,一番聊天似乎并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他现在越发后悔让这个男人上车了,而对于当时自己会主动帮助这个男人的行为也产生了些许怀疑。 马车渐渐爬上一处山坳,远远的,能看见一间面积不小的木屋,旁边还有一座马厩,封闭得很严实,从马厩到木屋还插着不少铁钎,铁钎上连着线,显然,前段时间的暴风雪也影响到了这里,这些设施应当是提早来到这里的人在安置好马匹后一步步布置出来的。 “我猜这就是你的目的地了吧,先生?”布兰迪问。 “我想也会是你的,”神秘男人说,“现在天已经晚了,我觉得你也可以在这休息一夜。” “只要你不介意我打扰你的雅兴。”布兰迪保持礼貌的态度。 马车在屋前停下。米妮男装店,这是它的名字。一间杂货铺兼驿站,为什么会取一个这么古里古怪的名字?布兰迪想不明白,也许只有这家店的主人能解释吧?那个神秘的男人或许也可以,但布兰迪现在并没有心情去问他任何问题。 “你可以把马车安置在那个马厩里,那里虽然已经有不少马了,但还是可以装下这一辆小车的,”神秘男人跳下马车,说着命令的话,话语中却没有居高临下和盛气凌人的气质,“我就先进屋了,某种意义上讲,我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我不想拖沓。” 布兰迪其实很反感这种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因为这实际上比真正的盛气凌人还要可恶。但他知道这个男人说得应当是对的,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这种感觉。 “好吧,你是老板,你说了算。”说了句并不好笑的俏皮话,布兰迪也跳下马车,开始忙活着安顿自己的马和马车。 正如神秘男人所言,马厩里已经有了不少马,都是如比利时挽马、夏尔马这样的驮马,显然也是属于一辆或者数辆马车的。驮马的体型一般都是很大的,但当它们遇见布兰迪的这匹漆黑夏尔马,就都显得像是比一般的马小一号的阿拉伯马一样了。 布兰迪费了些力气,将马车安置好,离开马厩时,夜晚的风雪已经追到了这里。但是他发现,对面木屋的门却是敞开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布兰迪立刻拼尽全力以现在他能跑出的最快速度冲向木屋。 站在木屋门口,映入眼帘的景象让布兰迪惊骇莫名。 第十二章 鹰(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 屋子并不宽敞,看上去也不是那种能够承载多少历史的样子,但现在,里面的场景诡异得都能拍好几部不同类型的电影了。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五个死人,其中,有三人的死于枪击,立即毙命的那种;而剩下的两人虽然并非死于枪击,但是死相比那还要凄惨和诡异,他们的尸体周围都有大片干涸的血迹,他们的脸也被自己的血染上发黑的血垢,然而,他们的身体上看不见明显的外伤,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两人死于中毒,而且是极其猛烈、极其霸道的毒。值得注意的是,那两个中毒而死的人中,其中一个散着一头卷发的男人失去了一只手,从那参差不齐的断口和并没有留下太多与之相关的血迹上看,应当是在死后被人硬生生砍断的。 一幢外表温馨的木屋里变成了这样鲜血四溅的血案现场,这自然是非常诡异的,但若是和屋子另一边的场景相比,这边的血案现场又显得略有些老套了。 一个满脸血迹和碎肉的女人吊在房梁上,已经失去全部力气的身体在门外风雪的吹拂下一晃又一晃,引得房梁和绳子另一头拴着的床吱呀作响。 床上,躺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衣着考究的黑人,他已经死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却不是立刻死亡的。他的下身一片糜烂,从中流出的血染红了床单,无论让谁看一眼都会觉得自己的下体一阵发凉。 作为一个男人,关键部位被打成这个样子,而且明显是因为这种伤势失血过多而死,必然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但诡异的是,这个年老黑人死前的表情却是一脸释然和满足的笑意,根本不像是一个在严重伤势下眼看着自己的生命飞速流逝的人最终应该留下的表情。 染满鲜血的床边,倚靠着一个年轻的白人男子,他的大腿被子弹击中,从中流出的鲜血一直延伸到屋门口的位置。他也没了声息,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尽管他的伤势是在场所有死人中最轻的,但在没有得到及时医治的情况下,这种伤势依旧会要了他的命。和年老黑人一样,他的表情也是一脸释然,谁也不知道,他俩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自然也没人知道下,他二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中又和解了什么。 布兰迪站在屋门口,他的身体虽然高大,但却没法完全挡住风雪。他有些懵,也许还有些恐惧,更多的是恶心,胃里翻涌的感觉有点快忍不住了,这反应比他第一次开枪杀人还要大,自认为已经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要吐的话,建议你在外面吐完了再进来,这里已经够脏的了。”这时,神秘男人的声音传来。他像是没事人一样坐在这间小店的酒吧间,呡了一口放在吧台上的白兰地,一边在自己的一个黑色小本子上写写画画,一边一如既往地对布兰迪下着指示。 布兰迪听取了他的建议,把头别到门外,酣畅淋漓地好好吐了一阵。 当布兰迪觉得自己都快把上辈子吃的东西都吐出来时,他终于觉得好了些,这才把身子扭回来,关上了屋门。 “门栓被子弹打坏了,想要把门关好的话,旁边有锤子、钉子和木板,”神秘男人继续命令道,“哦,对了,最少钉两个哈,钉一个不够。” 布兰迪现在觉得身体略微有些虚脱,所以他没力气对神秘男人的命令提出什么质疑,反正他也没说错什么,无论他说不说,这也是布兰迪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只不过,被人这样指手画脚,心里难免会产生些负面情绪。 一阵锤子的敲击声后,逐渐狂暴的风雪声终于被挡在门外。布兰迪累得瘫坐在地上,骂骂咧咧道:“nnd,这破门真难伺候。” “要是饿了,那边的炖锅里还有炖汤,虽然放了几天,不过我觉得应该还能吃,”神秘男人说,“若是渴了,这里有白兰地,要是不喜欢,酒柜里还有别的酒。”说着,他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不了,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现在什么都吃不下,也喝不下,”布兰迪挣扎着站起身,随便找了张完好的椅子把自己放进去,随后看向神秘男人,说,“现在,能解释一下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警匪互杀,帮派火并,阴谋暗害,都有可能,我不在乎。” “这tm死了这么多人,死得还他娘的千奇百怪的,你跟我说你不在乎?”布兰迪有些搂不住火了。 神秘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接着在自己的本子上写着什么。 “你来这不也是为了和这里的人做生意吗?现在人都死光了,你不在乎人命,难道不在乎这笔生意?”布兰迪再问。 “这里你说得有点瑕疵,”神秘男人头也不抬地更正道,“我来这确实是为了自己的事情,但并非和这里的人做生意,对我而言,他们活着并不重要,但他们死了,就会变得相对重要些了。” “你到底是谁?”布兰迪的手已经摸上自己左轮手枪的枪柄了。 “我说过了,一个算账的,”神秘男人把自己的小本子收进口袋,从吧台前的座位上站起来,看向布兰迪,说,“我劝你稍安勿躁,布兰迪?芒尼,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曲折的故事,我不知道,也没心情知道,这对我没有意义,但是这些人的身份我都知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容我为你介绍。” 他也没再在意布兰迪是否解除了蓄势待发的状态,自顾自地为布兰迪介绍起这些死者的身份:“我们从这里开始吧,这位躺在床上的黑脸‘剩枪游侠’,名叫马奎斯?沃伦,你也许认识他,也许不认识他,他曾经在美国陆军服役,官至少校,参加过南北战争,战功显赫。退役了以后,他做上了赏金猎人这行,在他手中从来没有活着的犯人,在这一行也称得上一代传奇。” 他又指向在床边倚靠的年轻白人,说:“这位名叫克里斯?马尼克斯,他本人没什么值得说的,但他的父亲是莱莫恩掠夺者的首领,尽管到了现在这种时候,他们依旧在莱莫恩烧杀抢掠,以此来表示对政府的反抗。” 神秘男人的目光上移,停在了那具被高高吊起的女尸上,说:“这位女士叫黛西?多摩格,啸狼帮元老级成员,身上背着1000美元的赏金,啸狼帮你肯定不陌生,我就不赘述了。” “至于地上的几个,”神秘男人的目光投向地上的死尸,说,“那三个被枪打死的,都是来救这个女人的,身上都背着至少1000美元的赏金,另外两个被毒死的,一个名叫约翰?鲁斯,传奇级别的赏金猎人,绰号“绞刑者”,原因是他手上的每一个犯人都会被活着送上法场,另一个名叫o.b.,是约翰?鲁斯的车夫。” 神秘男人又指示了一下一块血污痕迹很重的地板,对布兰迪说:“你把这块地板掀开。” “啊?为什么?” “让你掀开自然是有道理的,掀开它。” 布兰迪依言掀开了木板,结果眼中的场景直接让他“卧槽”出声,木板下是个小地窖,而地窖里则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尸体的脑袋被一颗威力巨大的子弹穿透,只剩下小半拉证明着那个脑袋确实曾经存在过。 “这位名叫乔迪?多摩格,是这伙人的头头,但并非啸狼帮的首领,这个人身上背着5000美元的悬赏,不得不说,确实是一大笔钱。” 神秘男人结束了他冗长的介绍。布兰迪此刻心里只有困惑:“你把我带到这里来,又给我介绍了这些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嗯,看来你是个聪明人,对待聪明人,就要用对待聪明人的方式,而我的方式就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神秘男人一边点头,一边走到布兰迪面前,“首先,我想问问你,对于这里的情况,你怎么看?” 布兰迪看了看周围的景象,说:“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哦?” “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国家应该不算罕见吧,赏金猎人和罪犯,猎犬和恶狼,互相撕咬间总会有无辜者丧命,这也不过就是又一场悲剧而已,不是么?” “看样子你并不把赏金猎人看成善良的一方?” “赏金猎人?”布兰迪笑了笑,“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只是刚刚好选择了这门营生,吃了司法机关的饭而已,要说什么善良,我觉得谈不上。” “那你觉得,好人是什么样的,恶人又是什么样的?” “这样的定义不应该由我来做,而应该由社会,由人来做,他们认为正义和良善的即为善人,他们认为邪恶和丑陋的即为恶人,尽管事实可能与之大相径庭。”布兰迪很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很新颖的观点,”神秘男子挑了挑眉,说,“那么,你想成为善人还是恶人?” 布兰迪嗤笑一声,说:“我不想当善人,也不想当恶人,我只想以我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这一生,这个答案,你满意吗?” “有趣,你很有趣,看来我的时间没有白费”神秘男人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的嘴角罕见地勾起了一抹微笑,“那么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和我玩个游戏吗?” “说说看,斯芬克斯先生。” 神秘男人无视了布兰迪的取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盒子,说:“这个盒子里,有四枚不同的硬币,每一枚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你要做的就是从中拿走一枚,记住,只能拿走一枚。” “就这样就完了?” “对,就这样就完了。” “你tm管这叫游戏?” “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布兰迪很想直接一枪射在这个人脸上,让他的脑袋比地窖里那个倒霉鬼还碎,但不知为何,他本能地不敢掏枪,尽管这个男人除了神神叨叨以外并没有体现出什么其他的特点,但是布兰迪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人,不是一般的危险。 事到如今,配合是唯一的途径。布兰迪把手伸进打开的盒子里,摸索了一阵后,从里面拿出一枚银光闪闪的硬币。 这枚硬币很奇怪,它是银色的,但从摸上去的手感来看,又不是银,若说是由铁铬镍等金属制作的,也不合理,因为那样的硬币没有银币特有的辉光。硬币的一面用阿拉伯数字刻着“3”的字样,而另一面则刻绘着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还有两把交叉在一起的左轮手枪作为装饰。 “这是……”布兰迪疑惑地看着这枚硬币。 “是‘鹰’……”神秘男人的眼神第一次有了变化,仿佛无波的古井突然有了波澜,但很快,他便恢复了一直以来的冷漠神情,说:“保留好它,关键时刻,能救你的命。”说完,朝门外走去。 “你要去哪儿?”布兰迪问。 “去我该去的地方。”神秘男子头也不回。 “你到底是谁?这些人的死和你有关吗?你对我说了那么多神神叨叨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到底有什么企图?”布兰迪索性把自己所有的问题全部抛出。 “年轻人,要懂得接受未知,不要总是刨根问底,”神秘男子的身影漂出了屋子,但声音却依旧在周围回荡,“若是失眠,记得喝点酒,最好是白兰地,能助眠。” 神秘男人走了,“米妮男装店”再次被风雪入侵。布兰迪无奈,只能对着那扇该死的破门又是好一番忙活。 当锤子敲击声终于停止后,布兰迪也累得够呛了。此时他也不在乎满屋子的尸体和经久不散的血腥味,他只想好好喝一杯,然后,找个能容身的地方睡一觉。 酒杯被他斟满,酒杯被他喝空。 布兰迪的酒量应当是还算不错的,但是这一次,他只喝了一杯,眼前的世界就开始天旋地转起来。 他的身体沉重地倒在地板上,如同那些倒在地板上的死尸。 唯一的区别,是他还能发出醉酒之人特有的那种沉重呼吸。 第一章 小镇的陌生来客(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 在新汉诺威州的西北部,格里兹里山脉脚下,达科他河右岸,坐落着一个以畜牧业为支柱产业的小镇,名叫瓦伦丁。 如果从名字上计较,那么这个镇子可以说得上名不副实,若是名副其实,那这个镇子的支柱产业应该是烟花柳巷的那一类【瓦伦丁(valentine)直译为情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座镇子就是一个依附于大地之心地区最热门的畜牧业,具备着美国中西部小镇的一切特点的普通小镇,充满着牲畜的臭味和热闹的氛围,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堪称这个时代文明社会的典范。 柯蒂斯?马洛伊担任瓦伦丁镇的治安官已经两年了。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一个兢兢业业的领导者最多只需要四年就能让一个国家焕然一新,而对于一个镇子而言,两年的时间足够一位兢兢业业、赏罚分明的治安官把整个镇子治理得井井有条。马洛伊警长正是这样一位恪尽职守的治安官,在他两年的精心治理下,瓦伦丁的日常秩序有了极大的改观。尽管从整体上来看,新汉诺威州的犯罪率依旧很高,马洛伊警长肩上的压力依旧很大,但至少在他的辖区内,几乎没有什么宵小之徒敢于在太岁头上动土,这对于一位镇治安官来说,已经足够了。 在没有行动时,马洛伊警长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站在治安官办公室门前,点上一支上好的雪茄,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审视着他的小镇。 这其实可以算在警局的日常巡逻任务里面,因为他的几个部下也在镇子的各个角落——基本在银行附近——做着和他差不多的事,不过他确实喜欢这样,因为每次在门前一站,路过的镇民都会怀着敬畏和感念向他问好和致敬,这种被人尊重的感觉,他相信,无论是谁都会喜欢,而他,尤其喜欢。 只是今天,他收到的致敬似乎比以往少了不少,至少现在从他旁边经过的人都没有跟他打招呼,而他,却也没有在意这种他平时还挺在意的小事。因为无论是他还是镇上的百姓,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同一个男人身上。 这个男人留着一脸未曾修剪过的淡金色短须,这使得人们一时间看不出他的确切年龄,但从他那双虽然疲惫但仍有精光闪现的莹绿色双眸来看,这个人的年纪应该不大。 他身材高大,头上破旧的牛仔帽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颜色,身上不合时令的羊绒衬衫满是灰尘,想来是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而支持他这一路奔波的,就是他正在驾驶的这辆马车。 马车本身除了驾车的黑马特别高大威猛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值得注意的是马车车斗里放的东西,这也正是这个男人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原因。 马车的车斗里,胡乱堆放着几具尸体,尸体虽然还没开始腐烂,但是已经散发出极其难闻的尸臭,和镇子上本就有些刺鼻的牲畜味道混合在一起,想来就算狠入老八也受不了这味道,更不用说几乎一辈子都没见过死人的镇民们了。 人们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外地人为什么要载着这么多尸体赶路,但马洛伊警长已经有所猜测。从他这个行当的专业角度分析,一个敢大摇大摆地在城镇里运送一堆尸体的人,有八成的可能性是美国司法体系中另一个跟治安官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职业——赏金猎人。 马洛伊警长尽管已经下了这样的定论,但还是把这个已经驾着马车来到治安官办公室门口的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凌乱的齐肩长发,不修边幅的短须,遍布泥土和血污的衣服,这样的人,你要说他是乞丐或者野人,马洛伊警长估计都会立刻相信,可赏金猎人?马洛伊警长觉得可能性实在不大。 马车在治安官办公室门口停下,马洛伊警长也站直了身子。邋遢的陌生男人从马车上跳下,先是向他做了一个扶帽礼,然后开始在身上摸索。 摸索了半天,他终于从口袋里掏出一沓被揉得发皱的纸,递给马洛伊警长,也不说话,只是一直喘着粗气,也不知是因为疲惫,还是因为自己也受不了那个可怕的味道。 马洛伊警长将那沓纸打开,尽力把它舒展开,仔细看去,可没想到这一看,差点把他的下巴都惊了下来。 他从头到尾、翻来覆去地把手里的几张纸看了好几遍,才把它们折好,抬头看向面前的陌生男人,问道:“你的意思是,这辆马车里放着的尸体,是啸狼帮乔伊?多摩格一伙的?” “没错。”陌生男人点头。 “包括乔伊?多摩格在内,还有他的妹妹黛西?多摩格,以及帮派成员‘墨西哥人’马可、克劳奇?道格拉斯、‘英国佬’彼得?赫克斯?” “正是。” “加起来总共9700美元的悬赏?” “答对了。” “我今天真是见了大鬼了。”柯蒂斯?马洛伊失声叫了出来,不得不说,今天的见闻确实刷新了他的三观,堪称他职业生涯中,不,甚至可以说是他生平仅见了。 不过,应该说不愧是管理一个镇子的治安官,他很快就把自己从震惊中拔除出来,他回头向着办公室里喊道:“你们几个,别在里头躲清净了,赶紧出来,把这些臭烘烘的玩意一个一个辨认清楚,清点好。” 话音刚落,办公室里就走出来两个警察,他们接过警长手中的悬赏令,开始把马车上的尸体一个个卸下来,搬到治安官办公室的后院。 “别从屋里走啊,我可不想让那里染上尸臭,”马洛伊警长下达完指示,转头面向那个陌生男人时,眼神中的嫌恶之情尽去,取而代之的是略微有些诚惶诚恐的善意,“先生,他们核对死者身份还需要一段时间,不如我们去屋里喝一杯,打发打发时间,如何?” 治安官办公室里,这个邋遢的男人坐在一张椅子上,手中握着一杯肯塔基波旁酒,马洛伊警长坐在办公桌后,手里的杯子里斟满了白兰地。二人相互举杯,马洛伊警长只是呡了一口,而陌生男人则直接一饮而尽。 马洛伊警长放下杯子,说:“您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芒尼,布兰迪?芒尼。” “哦对对对,”马洛伊警长笑道,“芒尼先生,您说您是传奇赏金猎人马奎斯?沃伦的学生?” “没错。”布兰迪点了点头。 “那请问沃伦少校现在在何处?” “很不幸,老师被乔迪?多摩格打中了下体,当时我们被困在暴风雪里,没法及时治疗,所以他……”布兰迪尽力演出沉痛的样子。 “对此我感到很抱歉,”马洛伊警长也适时表达了自己的哀思,但很快他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但是有一点我有些奇怪,沃伦少校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光临本镇,我与他也曾多次见面,不曾听闻他收过徒弟啊?” “你的意思是,我冒名顶替?”布兰迪的目光犀利起来。 “啊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马洛伊立刻打圆场,“我只是确实不曾知道,有些好奇而已。” 布兰迪也很理解似的点了点头,一边给自己再斟上一杯酒,一边说:“您的疑虑我可以理解,马洛伊警长,毕竟现在这个年头,冒名顶替的确实太多。” 布兰迪呡了一口酒,似是陷入回忆一般讲述起了自己早就已经编好的故事。这个故事其实就是布兰迪将他在雪山里的某些经历拼凑润色一番后的产物,只是在关键部分加入了马奎斯?沃伦这个便宜师父。谎言这种东西,九真一假才更容易让人相信。 果然,这个由布兰迪的真实经历改编的故事深深打动了马洛伊警长,他听得非常专心,听到动情处甚至还会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手帕擦拭眼角。这样一段故事结束,布兰迪看得出来,这位警长对他的那几分猜疑早已经荡然无存了,他甚至还非常热情地请他去镇上的酒馆好好吃一顿,权且当作为他接风。 “多谢您的好意,马洛伊警长,可是您看我现在这样,”布兰迪起身展示自己邋遢的形象,一副尴尬的样子,婉拒道,“您总得等我梳洗一番,再喘口气吧。” “哦,当然当然,是我疏忽了,”马洛伊也站起身来,伸出右手,说,“那明天中午您看如何?” “我的荣幸,马洛伊警长。” 两个男人笑了起来,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哦,对了,我觉得现在可以进入到你们赏金猎人最喜欢的环节了,”马洛伊警长说着,把部下早就堆在自己办公桌上的一堆码放整齐的钞票推到布兰迪面前,“9700美元,一分不少,你可以清点一下。” 布兰迪并没有仔细看,只是拿起一沓纸币,随意地用大拇指拨动,让纸币发出哗啦啦地悦耳响声,随后把所有的钱都装进了自己身上的挎包里,说:“您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治安官,我相信您的品性。” 马洛伊警长略有些感动,这种在大额交易中体现出的信任实在太难得了。他似是突然想起什么,叫住了一只脚已经踏出办公室门槛的布兰迪,从办公桌抽屉里掏出一枚银光闪闪的警徽递给布兰迪,说:“我们非常欢迎像芒尼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这枚警徽还请收好,有了它,只要在新汉诺威州境内,你都拥有绝对合法的执法权,就算在别的州,有了它也能在司法机关说上话。” 布兰迪看了看这枚警徽,略微思索了一下,摆摆手道:“警长,虽然我确实有志于打击邪恶和犯罪,但是我并不想进入司法机关,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个,还请您收回吧。” 马洛伊警长笑道:“无妨,这枚警徽只是外围警探的标志,对于你的人身自由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你只管带着,我相信你日后肯定会用到这个东西的。” 布兰迪听闻此话,也不矫情,将警徽收进口袋,说:“那就谢谢您了,警长,明天中午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芒尼先生。” 马洛伊警长走出办公室,站在屋檐下,看着这位名叫布兰迪?芒尼的邋遢年轻人将马车停在了镇子里唯一的旅馆门口。他有一种预感,瓦伦丁,可能会因为这个年轻人的到来,发生不少有趣的事。 第二章 赌怪和妓女(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大地之心的夜来得不早不晚,只会在时针指向八点时带走西边最后一抹落日的余晖。 瓦伦丁的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的热闹也来得不早不晚,只会在天空第一颗星辰开始璀璨时奏响第一个欢乐的音符。 每到这个时候,史密斯菲尔德酒馆就会变得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欢快的曲调自钢琴师的指尖蹦跳而出,就连把店面开在酒馆里的理发师都要忍不住随之舞蹈。绅士、牛仔、贵妇、妓女,这些白天里都各自分散着忙活着各自事务的人们,此刻几乎都聚集于此,有的是为了在酒精和女人之中寻找快乐,有的只是为了凭借自己的条件混口饭吃,而有的则是为了在这里耍耍德州扑克,体会一掷千金的感觉,当然,仅仅是感觉。 今天晚上,酒馆的人们都把目光聚焦在酒馆那张靠近门口右侧的赌桌上,因为在这张桌子上,正在进行一场瓦伦丁从未有过的高端赌局。 赌桌的两边,分别坐着两个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屁股粘在赌桌旁的座椅上,能够证明那些屁股的主人曾经上桌的,只有留在赌桌上的筹码和盖着牌面的扑克牌。 坐在靠窗位置的男人戴着旧牛仔帽,身穿灰扑扑的黑色防尘风衣,脖子上胡乱地系着一条绿色领巾,脸上留着不修边幅的短须,一双小眼睛如同鹰鹫,一会儿看看自己的手牌,一会儿看看坐在对面的对手,额头的汗水如雨而下。 在他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淡金色头发、莹绿色眼眸、一身考究妥帖的新式西装的年轻人。年轻人的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几乎把胜券在握四个字写在了脸上,他一边撩了撩自己刚刚保养过的头发,一边问道:“怎么样?还加不加注了?” “赌注已经加到四十美元了。”一旁的一个衣着邋遢的胖子悄声对身边的同伴说。 “我在这个镇子混了好几年了,从没见过玩这么大的赌局啊。”他的同伴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诶,对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桌子上的两位都是什么来头啊?” “我tm上哪知道去,每天来买醉的人那么多,我又不是谁都认识。” “诶,我知道那个年轻人,”这时,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加入了议论,“他今天才到的瓦伦丁,来的时候比你这个胖子还脏还臭,还拉着一车尸体。” “他敢拉着一车尸体大摇大摆在街上走?”胖子有些惊讶。 “我亲眼见着的,”女人白了一眼这个她从来就看不上眼的男人,说,“而且啊,咱们尊贵的治安官大人对他可非常客气呢,哎呀,只是想不到,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他好好梳洗打扮后居然是这么英俊的模样,要是能和他深入交流一晚,我呀,不收钱都乐意~” 这时,赌桌上的年轻人又问道:“加不加注,说句话,就剩一张牌没开,你再拖,没意义。” 戴着绿领巾的男人似是被催得有些冒火,又似下定了决心,他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张揉得皱皱巴巴的十美元纸币拍在桌上,似是为自己加油打气一般喊道:“我跟。” “很好,”年轻人点了点头,变魔术一般从西服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崭新的十美元纸币,说,“我也跟。” 赌局从四十美元升格到了五十美元,周围人一片哗然。 德州扑克,赢家通吃,这场赌局,无论谁赢,赢家都能直接揣走一百多美元的巨款。在这个二十多美元就能换取一盎司黄金的时代,一百美元,能做的事情太多了。 两方此时都不再加注,于是被二人选出来充当荷官的另一个玩家开出来最后一张牌。 此时,桌面上的公共牌分别是草花a,方片10,红桃8,方片q,黑桃k。 绿领巾男人刚想开了自己的牌,年轻人突然举起右手,说:“等一等。”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年轻人微微一笑,看向绿领巾男人,说:“不如我们最后再加个码,你看如何?” 绿领巾男人尽管对于这场赌局的输赢已经忐忑到了极点,却不想使自己的气势低人一头,于是答道:“你还想赌什么?” 年轻人伸手摸向腰间,将一把左轮手枪拍在桌面上,这把枪做工精致,枪身雕刻着稀有的骷髅头花纹,一看便知价格非一般枪械可比。 “咱们就赌各自的配枪,怎么样?”年轻人说。 绿领巾男人的手摸上了自己配枪的枪柄,脸现犹豫之色。 “你可得考虑清楚,”年轻人再度施压,“你要是不跟,按照规则,桌上的这些可就都是我的了。” 绿领巾男人闻言,看看自己的手牌,手指摩挲了一会儿枪柄,发了狠心般地掏出枪来,狠狠拍在桌面上,震得桌子都一跳一跳的。 “我跟!”他喊道。 “那就请开牌吧。”年轻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绿领巾男人轻蔑一笑,随意地把手牌翻过来,是两张华丽丽的a,引得周围人又起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三条a啊,这手牌确实可以,难怪敢赌到这个地步啊。”绝大部分的人都这么说。 年轻人看了看对方的手牌,笑了笑,似是不屑。他慢悠悠地掀开一张手牌,红桃9。 年轻人抬起头,微笑看着自己的对手,说:“想不想猜猜,我最后一张手牌是什么花色,什么数字?要是猜对了,待会儿我请你一瓶威士忌。” “我不想猜。”绿领巾男人有些冒火。 年轻人点点头,一副夸张到极致的遗憾表情,说:“那太遗憾了先生,您失去了免费借酒浇愁的机会。”说完,他把自己的最后一张手牌翻了出来,方片j。 欢呼声和掌声响起,因为胜负已分,英俊的年轻人用一条华丽丽的顺子击败了戴绿领巾的粗陋男人,这个结果正是大家所希望的,尤其是女性,她们的欢呼都快把房顶掀开了。 戴绿领巾的男人面色阴郁,他的手放在那把现在已经不属于他的枪的枪柄上,时而握紧枪柄,时而松开。 这时,他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个失神,枪就被人从手中抢走。 那个英俊又嚣张的年轻人一边把玩着他的手枪,一边说:“老兄,听我一句劝,赌博有害健康,尤其是你钱包的健康,我的建议呢,你呀,要么日后就远离赌桌,要么你以后就该弃牌弃牌,及时止损嘛。” 说完,年轻人又从吧台处拿了瓶威士忌,放在他面前,说:“喏,请你的,别客气。” 绿领巾男人看了眼威士忌,又看了眼那个一脸笑意的年轻人,只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留下一声愤怒的“哼”,径自离去。 年轻人一副有些懵的样子,但很快他就把自己融入到酒馆的热闹氛围里:“嗯?不喝啊?那他不喝,我就请大家喝,现在在场的诸位,每一位的下一瓶酒都由我买单!接着奏乐,接着舞!” 整个酒馆的人们都沸腾了,不是因为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有多么财大气粗,更不是因为白嫖威士忌的快乐。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一个让今晚的狂欢更上一层楼的由头,而他们,只是沉醉其中不愿醒而已。 不过激情总是会燃烧殆尽,残留的是倦怠的余灰。等到了月上中天,这家酒馆虽然还灯火通明,但已经没有了几小时前的欢歌笑舞,就好像身旁躺着曼妙女子的男人点上一支烟,陷入了深远的沉思。 布兰迪一边推开酒馆的店门,一边醉醺醺地和酒客与酒保道别。他走出酒馆,靠在酒馆门前的廊柱上,点燃一支雪茄,像个无所事事的绅士一样,仰头观赏着瓦伦丁上方璀璨的星空。 他其实并没有很醉,只有刚从美国西部式狂欢中抽离的些许疲惫。布兰迪本来觉得,在这种落后的时代,就算是泡吧也没什么好玩的,但没有想到,这种只属于这个时代的原始与文明相互碰撞出来的独特酒吧文化深深地吸引了他,他甚至觉得,跟这种19世纪的小酒馆比,21世纪的那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简直逊到爆了。 布兰迪深吸了一口烟,右手习惯性地插入西服的裤子口袋,摩挲着那把原本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左轮手枪。 他现在觉得,命运有时候确实很喜欢开玩笑。自己好不容易有了暂时脱离队伍独自闯荡的机会,指望着能够好好体验一下狂野西部的魅力,结果在一场着实令人疑惑不解和恶心反胃的奇遇后,他现在拥有的财产都足够直接退休,到西部买块地颐养天年了。 布兰迪并不是一个喜欢奔波的人,恰恰相反,他上辈子是个很标准的宅男,每天走的最远的路程就是从家到工作单位这段,所以,尽管这一世的他比起上辈子要更喜欢到处冒险,但是残留在灵魂里的对安定生活的渴望依旧会偶尔颤动。 但是,枪火和冒险交织的西部生活对他同样有吸引力,而且很大。 一支烟吸完,布兰迪把烟头随手仍在地上,踩灭了烟头的同时也成功把自己灵魂中似乎根深蒂固的惰性暂时压制。 “该做的事情还没做,想经历的冒险还没体验,怎么能就在这里止步呢。”布兰迪想着。 这时,布兰迪突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嘿!先生!” 他有些疑惑,循着声音望去,见一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人正望着他,满脸的急切中夹杂着三分恐惧。女人看见他注意到了这边,立刻带着些许欣喜低声喊道:“没错,就是你,先生,快过来,我需要你的帮助!” 布兰迪直起身子,走到女人面前。女人语无伦次地说:“我简直瞎了眼了。那个家伙,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你必须帮帮我,我会付给你钱的!” “好吧好吧,先冷静一下,女士,”布兰迪伸手下压,想引导女人平复一下气息,“你说的那个坏蛋在哪呢?” “他在里面,在楼上。跟我来,我带你去。”女人说完,转身带着布兰迪往酒馆二楼走去。 在19世纪的美国酒馆里,总有一些或是为了讨生活,或是单纯为了追求刺激的女人,更有不少目的各异的男人乐意成为她们的客户,而酒馆也乐意为这些男男女女提供方便,比如瓦伦丁的这家酒馆,楼上的两间屋就是为这种生意特别设置的谈判室。一对男女达成交易,在那里进行友好的长时间交流后,一方得到了满足,另一方得到了金钱——或许也同时得到了满足,而作为中间人的酒馆老板还能收入一笔与之相关的不菲分成,三方共赢的生意,在那个时代看来,何乐而不为呢? 布兰迪和女人没几分钟就爬到酒馆的二楼。女人打开房门,映入布兰迪眼帘的是床上躺着的**男人,男人的胸口上插着一把匕首,已经凝固的血液染红了白色的床单。 女人信誓旦旦地说:“我向你保证,如果不杀了他,死的人就是我了。” “哦?”布兰迪狐疑地看了眼女人,又看了眼尸体,表面上踌躇不定,其实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真的!你得相信我!他差点就掐死我了!”女人一边接着保证,一边慌乱地四下看着,像是在寻找什么似的,“我……我得把这个房间打扫干净,你能帮我处理掉他的尸体吗?求求你了!我愿意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 “所有的钱?”布兰迪微微一笑,拉过一旁的椅子抵在门上,然后坐下,将门封死,然后他翘起二郎腿,说,“那让我看看,你所有的钱,到底有多少吧。” 女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在她的印象里,正常人面对一个慌乱错杀了人的女人不应该是这种反应。她有些不知所措,问道:“先生,您……您这是干什么啊?” “事先说一句,我的价格可是很高的,”布兰迪点燃一支香烟,浅抽一口,说,“你想让我帮忙,可以,不过我得看看你能否支付得起代价,这很合理,不是么?” 女人有些懵了。在她的设想中,整件事情的主导者应当是她才对,什么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被眼前这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家伙夺走了主导权? 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开始在身上寻找着钱,因为这似乎是目前唯一有希望破局的做法。 女人把身上能藏钱的地方摸了个遍,最终摸出来几张皱巴巴的纸币和几枚硬币,交到布兰迪手中。 布兰迪略微一点,嗤笑一声,说:“连二十美元都没有,你搁这糊弄叫花子呢?” 女人有些着急了。她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现场清理得让人看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杀人事件,可眼前这个该挨千刀的混蛋却硬是要和她拉扯到底。她没办法,只好用出杀手锏。 “您不满意的话,等事后,我听凭您处置就是了。”一点羞涩,一点怯懦,和自己火辣性感的外表结合起来,女人相信,只要是个男人,没人能抵抗这种白送上门来的好事。 布兰迪看见女人的惺惺作态,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真有意思嘿,解锁新剧情了。”他这样想着。 布兰迪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对女人说:“这样,我有几个问题,只要你的回答让我满意,我就帮你,当然,你之前说的报酬我还是要的,你看如何?” 女人也没有多想,赶忙点头。 “首先,你和这个男人是怎么遇上的?” “还……还能怎么遇上嘛,”女人的话语中多了些犹豫,“先生您也应该知道我做的活计,我只是正常的拉客,和他巧遇而已。” “哦~巧遇,”布兰迪点点头,“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之前说过了,我要是不那样做,死的人就是我了,”女人连忙辩解道,“我和他商量价钱,结果没谈妥,他就要来硬的,他还差点掐死我,我,我当时喘不过来气,就摸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刀,然后就……就成现在这样了。” “你说,他想掐死你,”布兰迪不紧不慢地说,“那请问,你的脖子上为什么没有被掐的痕迹呢?” “这……”女人眼先惊恐,一时语塞。 “也许你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床头柜已经落了不少灰,若是有东西曾经放在上面,那么总会留下痕迹的,但是,你也看到了,床头柜上除了灰尘,什么都没有。”布兰迪继续推理道。 “可……可能是我记错了,我好像……是从枕头底下摸到的刀……”女人辩解的声音越来越无力。 “这样的房间,正常人怎么会在枕头下藏刀呢?”布兰迪露出自信的微笑,他看得出来,这个女人的心已经乱了,“你也不用解释了,不管刀是从哪里拿出来的,都摆脱不了一个事实,就是那把刀是你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 “你……你血口喷人!”女人气急败坏起来,“你说我故意杀人,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布兰迪嗤笑一声,从口袋里拿出警长给他的警徽,说,“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女人看见那枚警徽,瞬间好像失去了所有力气,跪倒在地。 “我不需要什么证据,我只需要怀疑,就有逮捕你的权力,”布兰迪一边收起警徽,内心感叹着这个时期美国警察这种几乎不依赖证据的办案风格,一边说,“而且,你的做贼心虚表现得太明显了。” 布兰迪站起身,移开了椅子,说:“综上所述,我怀疑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你借助职务之便,引诱男性上钩,然后残忍杀害。我相信这不是你第一次干这种事了,毕竟你拖人下水的活干得确实熟练。” 布兰迪让开道路,对女人说:“怎么样?是自己走,还是我把你捆结实了再扛走?” “我……我自己走,先生,啊不,警官,”女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的脚麻了,站不起来,您可以帮我一下吗?” “当然可以,女士。”布兰迪说着,伸手握住了女人伸出的求助之手。 女人的眼中突然闪过凶厉之色,藏在裙底的那只手握着一把钢刀,闪电般刺向布兰迪的腹部。 布兰迪早有预料,后退一步躲过那把寒光闪闪的尖刀,另一只手趁机握住女人另一只手的手腕,狠狠一用力,女人惨叫一声,尖刀脱手。 布兰迪反剪女人的双手,直接把她按在地上,恶狠狠地说:“你知道吗?如果让我来编纂法律条文,你所受的刑罚可不会是绞刑那么简单。” “你就是个混蛋!你和那群男人一样,没一个好东西!你比他们还恶心!”女人此刻也不演了,歇斯底里地大骂起来。 布兰迪随手扯了一截床单当作绳索,把女人的双手双脚捆了个结实。他把女人扛在肩上,也不避讳什么,直接从酒馆内的主楼梯走下去。 酒保看见布兰迪扛着一个疯子一样的女人,吓了一跳,问:“芒尼先生,这是什么情况啊这是?” “哦,这个婊子在你们店楼上杀了人,刚才还想杀了我,我现在准备带她去警长那里。”布兰迪云淡风轻地说。 “哦,我的天哪,”酒保说道,“这些婊子都怎么了?您没事吧?芒尼先生?” “我好得很,倒是这个婊子要倒大霉了。”布兰迪调整了一下背上女人的位置,她着实精力充沛,再不调整一下,她怕是要掉下去。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 已经入眠很久的马洛伊警长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他揉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把枪腰带束在腰间,一边掏出手枪,一边问:“谁在外面?” “警长,我给你送业务来了。” 这声音马洛伊再熟悉不过。他收好枪,打开门,笑道:“是布兰迪,哈哈,快进来吧,有事进来说。”说着,就把布兰迪让进屋里。 马洛伊这会儿才注意到布兰迪肩膀上时而破口大骂,时而挣扎求饶的女人,问道:“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布兰迪当即把自己今晚遇见这个女人的经历如实道来。 马洛伊听完后,喜道:“好啊,我们这里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出现妓女杀人案,作案的手法和你说的完全一致,我们多次抓捕都没有结果,看来今天这个婊子运气不好啊。” “那她是不是也该到她该去的地方了?”布兰迪问。 “当然,”马洛伊警长指了指旁边的监牢,“打开那里的门,把她放进去就可以了。女士,这里的床虽然没有酒馆舒服,但是至少上面没有血,这才是重点。” 布兰迪打开监牢的门,把女人抛进监狱,女人似乎不知疲倦,一直破口大骂,让别人都替她觉得口干舌燥。 “谢谢你了,布兰迪,”马洛伊警长说道,“杀手妓女正是瓦伦丁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真不愧是沃伦少校的学生,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 “谬赞啦警长,”布兰迪笑笑,“既然事情已经办完,那我也就不逗留了,这个女人应该可以陪您打发这漫漫长夜了。” “哈,我可还想再多活几十年呢,”马洛伊警长一边笑着,一边从办公桌里掏出几张纸币,“老实说,要是再多几个像你这样又有能力又有正义感的年轻人,那这个地方或许会是个安居乐业的好地方。来吧,把这些钱拿走,虽然不多,但这是你应得的。” 布兰迪接过钱,大概点了点,点点头,跟警长道别后,离开了治安官办公室。 身后,马洛伊警长和女人的对话清晰可闻。 “那个混蛋弄错了,警长,是那个家伙想要杀我!” “你想说你是自卫,是吧?那之前的几次也都是自卫吗?你手上可沾满了不少血,女人。” “去你妈的!你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哈,你居然会这么说,那我就当作是恭维吧。” 瓦伦丁的夜自此安静下来,只留下星光依旧闪耀,在每一幢房子的屋顶上撒下点点星辉。 第三章 美式购物 星斗隐于天际,旭日现于东方,雄鸡唱晓,猪羊喧闹,瓦伦丁的清晨就这样把居民们唤醒。 布兰迪躺在旅店柔软的床上,享受着久违的舒适体验。上一次感受这种舒适还是在上辈子,他本以为这辈子他与这种舒适已经无缘了,只是没想到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也能有以前躺在自己卧室软床上的体验。 他早就醒了,在鸡鸣的第一声落定,但他不想起,当然,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立刻起床去做。距离何西阿预先设定的通讯日期在明天,写封信而已,也不会消耗太多时间,不急于这一时。 所以布兰迪就像一位真正的无所事事的绅士一样,躺在床上,享受着临近晚春的和煦晨光。 敲门声响,一位看上去年岁不大、编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姑娘端着托盘走了进来,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盘配有松饼、脆培根和煎蛋的早餐。 “我应该没有叫早餐服务吧?”布兰迪有些疑惑地问。 “早餐是本店赠送的服务,先生。”小姑娘乖巧地说道。 “这周到的客房服务,简直让人感觉身处天堂啊,谁能相信这是在尚且还算蛮荒的美国中西部啊。”布兰迪这样想着,悦纳了这份新鲜出炉的早餐,当然,他没有忘记在托盘上放一枚50美分的硬币作为小女孩的小费。 小姑娘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多的小费,高兴得恨不得一蹦三尺高,一边说着谢谢,一边蹦跳着离开了房间。这50美分可让她心仪已久的那件白色碎花连衣裙离她更近了一大步。 布兰迪呡了口咖啡,咖啡浓淡适宜,尽管他现在更喜欢喝浓些的咖啡,但现在手中的这杯也不错;培根有些焦,但无妨,这类东西反而焦一些更好吃;作为一个喜欢把蛋煎得熟透的人,布兰迪略微有些不习惯这种更为大众所认可的火候,但也未尝不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松饼倒是做得不错,松软可口,还配有新鲜的果酱,仿佛想让品尝者一口沦陷在甜蜜松软的温柔乡里。 这样的早餐在那个时代其实并不算难得,但对于常年颠沛流离的人来说就不同了,比如布兰迪。他没有想到自己在这个时代也能有机会吃到这样普通却精致的一餐,他更没有想到,这些在他眼里算不得什么稀奇的食物居然会如此好吃,以至于他喝干净了杯里最后一点咖啡渣,还觉得意犹未尽。 敲门声再响,这次进来的是一个小男孩,他捧着一叠崭新的衣服,站在门外,也不说话,只是傻笑着。 布兰迪这才想起来,昨天自己去了趟镇子上的成衣铺——成衣铺和杂货铺是分开的,这一点和游戏中有所区别——订购了几套自己喜欢的衣服,而昨天穿的那套西服,是自己没有其他更换的衣服,紧急需要一套,就买了一套成品——当然也根据他自己的尺寸改过一番,样式按照老板的话说是年轻的,但衣服的配色他并不喜欢,只不过事急从权,他也没有什么其他选择,更何况穿着这套衣服,没人不把他当个人物,何乐而不为呢。 抛给小男孩一枚半美元的硬币,布兰迪开始整理这几套衣服。他订了7套自己搭配的套装,这种工作量老板自然没法立刻完成,不过约好会在未来的一周内完成所有订单,现在到的正是第一套。 一番收拾后,布兰迪已经换好了一身衣服。褐色侦探帽,橄榄绿色墨西哥式披肩,褐色绵羊毛马甲,白色衬衫,再加上深褐色的霰弹枪套裤,同色的骑行牛仔裤,以及黑色镶金的豪华无情靴,以及与之相配的马刺——镶金是必须的,反正他现在钱多得不知道该怎么花。 穿上这套装束,布兰迪看着镜子前那个除了缺少些时间磨砺出来的风霜以外和记忆中的那个形象几乎完全重合的自己,满意地笑了。 “真是个人模狗样的混蛋,不是么,布兰迪?芒尼先生?”他调侃了一下自己,把挂在墙上的枪腰带束在腰上,离开了房间。 瓦伦丁的马厩就在旅店旁边,如果住客需要长时间居住在旅馆里,那么比起旅馆外的马桩,不远处的马厩更适合他们保存马匹和马车。 今天,这里一大早就迎来了一位重要的客人。 “哟,芒尼先生,什么风把您吹到我们这的呀?哦,我的上帝啊,您这一身行头可真是帅到没边了。”马厩的老板屁颠屁颠地跑到推门进来的布兰迪面前,一脸谄媚的恭维。毕竟,谁也不会对一位腰缠万贯、彬彬有礼、身怀绝技且社会经验还不足的年轻赏金猎人说不,尤其是干他们这行的。 不用疑惑这位老板为什么会把布兰迪的身份摸得这么清楚,在尚且混乱的美国中西部,有能力做任何一种有门面的生意的人,可都不是什么泛泛之辈,最起码的情报网是必须有的,这不仅可以帮助他筛选出有价值的客户,还可以帮助他的小店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虽然上不得台面,但确实实用。 “早上好啊,比尔?卡森先生,”布兰迪扶了扶帽沿,说,“我来看看我的马怎么样了。” “哦,他非常好,老实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威猛高大的马,他简直就像个将军,您也一样,”比尔?卡森一边拍着布兰迪的马屁,一边把他领到那匹漆黑夏尔马所在的马厩位置,说:“我已经为这匹马办理好了一切手续,现在他在法律上已经完全属于您了,我们还为他换上了新的马掌,只要您需要,他随时能为您服务,而且您看,我们根据您的要求,已经为它梳好了加长的鬃毛和尾巴,并染成了您想要的由黑到灰的渐变色。” 布兰迪看了看夏尔马脖子上已经长得遮住脖颈的渐变色鬃毛,有些惊讶:“这么快就能成型吗?” “我们的工作效率向来很高,我亲爱的先生。”比尔?卡森可不会把他们对马使用了毛发生长剂的事情说出来,这可是商业机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也拜托你们照顾他了,”布兰迪笑了笑,说,“不过我现在还有其他的需求。” “您尽管吩咐,芒尼先生。” “你看,我现在缺少一匹可供骑乘的马,”布兰迪说,“我相信卡森先生的眼光,所以,如果你能帮我参谋参谋的话……” “啊,这是我的荣幸,芒尼先生,”马厩老板的眼睛亮了几分,“最近本店刚好进了几匹上好的种马,虽然像您这样的先生眼光一定很高,但是我认为这一批里一定有您看得上眼的。” 比尔?卡森一边说着,一边把布兰迪引到马厩外面,布兰迪这才注意到,马厩外的马圈里养着几匹膘肥体壮,皮毛油光水滑的骏马,只一眼就能看出它们都是经得起各种考验的好孩子。 “这边走,先生,”比尔?卡森一边引路,一边向布兰迪介绍道,“这一批我们总共进了四匹马,这匹帕洛米诺斑纹的是标准种马,专业的竞赛用马,非常适合您这样有气质的年轻人骑乘;这边铁灰色的大家伙是阿尔登马,哦吼吼,您也看见了,这是个大家伙不是么?这匹马可是正儿八经的战马,我花了不少钱才搞到手的,它的胆子很大,但是性子却温驯得像个姑娘,我认为他和像您这样经常与邪恶作斗争的勇士非常相配;至于这一匹有着看上去很好吃的巧克力沙色的马,是来自荷兰的温血马,无论是生命力还是敏捷性都是非常出色的;最后的这一匹,是我从新奥斯汀进的匈牙利混种马,有着独特的深灰色斑纹皮毛,尽管他的速度并不是最快的,生命力也相对较脆弱,但是这种马向来以无所畏惧和出类拔萃的耐力闻名,我相信,您若是选择了他,他一定会成为您可靠的好伙伴。” 比尔?卡森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布兰迪的神色,不过他只看出了一丝纠结和犹豫,这可不是那种充满了购买欲的眼神,一般持有这种眼神的顾客,如果不能给予他满意的结果,那么这笔生意有九成的几率做不成。不过好在他还有办法。 “如果这些您觉得不满意的话,也没有关系,”说着,比尔?卡森掏出一个装饰花哨的册子,递给布兰迪,“您可以在这里订购您想要的任何一种马,当然,得是这本册子里有的,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通过它来订购饲料、马鞍,一切您能想到的和马匹有关的物品。” 布兰迪翻看着书册,问:“这上面所有的马你都能弄到吗?” “当然,”比尔?卡森自信地说,“我们这家马厩和圣丹尼斯那边的马厩有生意往来,只要他们能搞到,我们就能搞到。” “哦?这还真是个新鲜茬儿,”布兰迪挑了挑眉,便指着册子上的一页,说,“那我选这匹吧,你需要多久能搞到?” 比尔?卡森一看,布兰迪所选的是土库曼马,顿时犯了难:“这种马很稀有啊,而且很不容易搞到,我甚至不太清楚圣丹尼斯那边到底有没有货。” “我记得你之前说,只要是这上面有的马,你都能搞到来着,”布兰迪合上了书册,把它丢回卡森的怀里,说,“看来你自己高估了你的能力啊,卡森先生。” “哎哎哎,芒尼先生,您别急嘛,”比尔?卡森急忙拦住想要离开的布兰迪,说,“我只是说不好搞,没说搞不到啊。” “我也没有几个月的时间去等你搞到它。”布兰迪说完,迈步就走。 “最多一个月,”比尔?卡森一咬牙,“最多一个月,您就能收到想要的土库曼马。” “既然如此,那我就等你一个月,”布兰迪说,“事先说明,我只要黑色的。” “没问题,先生,如您所愿,”比尔?卡森的嘴角再次抽动一下,但依旧做出微笑的表情,“您还有什么需求吗?” 布兰迪思索了一下,说:“如果在这期间需要联系我,如果我还在这里住,到旅店老板那里留个口信就行,如果我离开了,写封信放在邮局即可。” “好的,芒尼先生,没问题,芒尼先生,”比尔?卡森一边目送布兰迪离开,一边在后面高声说,“日后如果您需要把寄存在这里的马匹送到其他马厩,只需要去邮局拍个给我们这的电报,我保证,三天之内,你就能在您所在城镇的马厩收到您的马匹!” “哈,这倒是解释了为什么游戏里的马厩是各地通用了的。”布兰迪暗自腹诽道。 将谄媚得让人觉得有些反胃的马厩老板甩在身后,布兰迪又走近了镇上的药店,如之前在马厩一样,在老板的指点下购买了自己所需的一系列药剂。当他准备结账之时,突然注意到通向药店里屋的那扇门,开口问道:“医生,您应该还有些好货没有展示出来吧?” “您已经购买了本店最好的产品了,先生。”医生微笑道。 “我怎么觉得那扇门背后应该有更好的东西呢?”布兰迪微笑问道。 医生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失态,说:“先生,您别开玩笑了,我的所有货品都摆在这里了,那边,哦对,那边是我的私人领域,除了些日常用品,再没有什么东西了。” “哦?”布兰迪露出怀疑的神色,“我怎么觉得,您的神色不大对呢?” “这……可能是天气热吧,哈哈哈哈。”医生现在确实觉得汗流浃背,只不过全是冷汗而已。 “嗯……确实,毕竟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对吧,”布兰迪打了个哈哈,转身离开诊所,说,“谢谢您,医生,以后若是需要,我还会来照顾您生意的。” “那……那可真是多谢了,芒尼先生,您慢走。”医生送走了布兰迪,战战兢兢地抹了把额头上宛如泉涌的汗,长长舒了口气,暗自念叨着:“还好,还好没被人发现,要是出了什么差错,挨顿毒打倒还好说,只怕我的身家性命也要难保啊……” 第四章 秘密交易(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中,副警长尤瑟夫?多里安坐在椅子上,一旁的监狱里,昨夜落网的妓女杀手垂着头坐在地板上,脸上的淤青还没散去。 尤瑟夫从西服马甲的口袋里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十二点,是时候了。 他站起身,没有去看那个早上和他的铁拳亲密接触后供认不讳的犯人,打开办公室的后门,在瓦伦丁诊所屋后那扇钢铁防盗门后站定,敲了敲门。 防盗门的视窗被报纸遮挡,也许是因为时间已久,报纸有些破损。敲门声响起没多久,一只警惕的眼睛填满了报纸的破洞,看了眼门外的尤瑟夫。 “是我,快开门。”尤瑟夫面无表情地说。 “原来是多里安长官,”防盗门被打开,里面的人探出身子,把一小沓纸币塞到尤瑟夫手里,一脸微笑地说,“今天的份额在这里,希望你能保证我们人人安全。” 尤瑟夫看着面前这个在他心中低贱到尘埃里的匪帮成员,冷淡地点了点手中的钱,说:“最好都在这里,我明天再来找你。” “行吧。”那人脸上的笑容不变,只是关门的动静略微有些大。 “一帮狗娘养的王八蛋。”尤瑟夫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低声咒骂了一句,转身向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的后门走去,现在正是午餐时间,用刚赚的保护费,在镇上最豪华的酒馆吃一餐店里招牌的炖牛肉,听上去,多么顺耳。 几天前,有一伙陌生的牛仔来到瓦伦丁,趁马洛伊警长不在的时候与尤瑟夫秘密会面,向他寻求合作。合作内容是,他们在镇子上活动期间,尤瑟夫要为他们提供保护,保护内容包括对他们的一切不过火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保证他们的小据点不被人发现,作为回报,他们会把每天所赚钱财的两成作为保护费上交给他。 对于这个交易,尤瑟夫并没有思考多久就答应了他们。当了这么些年的警察,他当然知道这些看上去就不是正经人的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合法公民,他们在镇子上的一切活动也不会有多少合法性,但是,如果他们能够为自己创收,那么只要这帮人不在镇子里兴风作浪,他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一直尽忠职守的马洛伊警长不同,对他而言,保家护民不重要,职位晋升也不重要,自己口袋里能进多少美刀对他才最重要。 他离开后院,脚步轻松地向酒馆的后门走去。中午的这个时间段,在酒馆里用餐的人会很多,从前门走总是不够明智的,而走后门可以更快地来到酒保面前,而对于警务人员,酒馆里向来保留着他们专属的座位,这是属于瓦伦丁警务人员的生活小贴士,一般人可不会知道,更不会了解其中的乐趣。 尤瑟夫的脚刚刚踏在酒馆的木制台阶上,一根硬硬的东西便抵在他的腰间,下一秒,他腰间的左轮手枪也被人收缴,他身子一颤,脚步瞬间凝滞。 干这行这么久,他自然知道这种触感属于枪械,不过这方面他还是比不上马洛伊警长,因为警长甚至可以单凭触感判断抵在腰间的枪是什么型号,且准确率十之七八。 “别激动,朋友,”他双手略微抬起,示意自己无心抵抗,“有话好说,别在镇子里摆弄那玩意,这对你对我都不好。” “像个正常人一样慢慢走,副警长先生,”身后的男人声音低沉,听上去很陌生,“我让你走哪,你就走哪,否则,我不介意让你的身体变得更通透。” “好的,先生,我听您的,您也千万别激动,那玩意容易走火。”尤瑟夫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 两人就这样一步一步走,不多时,在不远处的一个猪圈旁停下。 “现在你可以转身了,副警长先生。” 尤瑟夫转过身,身后的牛仔穿着搭配有些奇怪的衣服,手中那把装饰精美的左轮手枪指着自己。 尤瑟夫看着这张脸,总觉得有些熟悉。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反应过来,差点喊出来:“布兰迪?芒尼?怎么是你?” “怎么不是我?”布兰迪微笑着反问道。 “你,你知不知道,用枪胁迫一位警务人员,这样的行为足够把你送上绞刑架!”尤瑟夫有些气急败坏。 “那如果这个警务人员和匪帮有不可告人的交易,又会怎么样呢?”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扣下了击锤。 “你,你在胡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尤瑟夫嘴硬着,身体又下意识颤抖了一下。 布兰迪拿着枪,一步一步逼近尤瑟夫,而尤瑟夫一步一步后退。终于,他的身体碰上了猪圈栅栏,尤瑟夫才发现自己已经退无可退。 “你也不用装疯卖傻,刚才,你和铁门后面的人的交易,我看得一清二楚,”布兰迪的手腕轻轻甩动,枪口也不停晃动,弄得尤瑟夫不知道是该注意他还是注意他手里的枪,“我们不如开门见山,副警长先生,请您告诉我,那扇门后面都是什么人,这些人在那里面干什么,而你,在其中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尤瑟夫看了眼布兰迪,又看了眼正对着他的黑洞洞的枪口,咽了口唾沫,说:“你把枪放下,我可以说。” 布兰迪看了眼手中的枪,笑了笑,把击锤扳回原来的位置,收枪入套,说:“没问题。”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尤瑟夫调整了一下紊乱的呼吸,说,“这些人几天前来到这里,说是要做些生意,让我为他们提供保护,作为回报,他们每天会给我上交一定数额的钱作为报酬,这,干我们这行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是理所当然的嘛,对吧,所以我就答应了他们。” “那你都为他们做了什么保护措施呢?” “也没做什么特别的,就是对外保密他们据点的位置,还有对他们在镇子里的一切不过火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既然如此,那你怎么就告诉我了呢?”布兰迪看着尤瑟夫的眼睛,问道。 “这……”尤瑟夫看了眼布兰迪腰间的枪,讪讪然笑着,说,“您拿枪指着我,又下了我的枪,我哪能不说啊,我想,要是您面对这种情况,估计也会和我做出同样的选择吧?” 布兰迪似是赞同地点了点头,说:“感谢您的配合,尤瑟夫先生,您帮了我大忙,不过我现在依旧有个不情之请,希望您能不吝配合。” 尤瑟夫如蒙大赦,长长地舒了口气,但表情依旧保持着讪讪的样子,说:“当然没问题,芒尼先生,您尽管吩咐我就是了。” “脱衣服。” “啊?”尤瑟夫有些诧异,但他看得出布兰迪没有开玩笑,于是他不情不愿地把上衣脱了下来。 “接着脱。”布兰迪命令道。 赤裸上身的尤瑟夫看了看自己的裤子,试探地问道:“脱……脱多少啊。” “如果你想保留自己的底裤,我不反对。”布兰迪冷冷地说。 “好好好,我脱,我脱。”尤瑟夫颤颤巍巍地开始接着脱衣服,很快就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了。他赤条条地站着,面露尴尬之色。 “还真听话啊,”布兰迪倒是有些惊讶于这个人的反应,不过他随即接着命令道,“接下来,转身立正,把手背起来。” 尤瑟夫非常听话地转身立正,把手背在身后,结果下一刻,他就感觉到两只手的手腕被细绳粗暴地捆在一起,紧接着是双脚。 他下意识地开始挣扎,但手腕和脚踝上勒紧的感觉却越来越清晰,甚至开始疼痛起来,他忍不住大叫:“你这是干什么?我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啊!你为什么还要把我捆起来?!” “劝你还是不要挣扎了,我这个结,你越挣扎收得越紧,”布兰迪贴在尤瑟夫的耳边,说,“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很简单,一方面,我不想让你妨碍我的计划,另一方面,我单纯讨厌你这种软骨头。” 布兰迪系好绳结,后退几步,紧接着助跑,最后一脚踹在尤瑟夫的屁股上。 尤瑟夫惨叫一声跌入猪圈,身上沾满了污秽不说,嘴里也进了不少不可描述的东西。 布兰迪一边离开,一边说:“你的衣服我暂时借用一下,后面会还给你的,不过你的赃款我就没收了,当作一点小小的惩罚吧,至于你,就和那几头猪好好加深一下感情吧。” “不!你不能这样对我!我可是警长的小舅子!你,该死的,你敢这样对我,我姐夫他不会放过你的!哦,你们这些该死的畜牲,离我远点!不许靠近我!啊!把你们的猪嘴挪开!啊!艹!那地方不能咬!住口住口住口!” 布兰迪取下自己的帽子,戴上了尤瑟夫的白色牛仔帽,回头瞟了一眼正在被迫和一群家猪深入交流的尤瑟夫,冷笑了一声,然后不声不响地离去。 第五章 所谓正义(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午后,瓦伦丁诊所,密室。 屋子面积不算大,正中央摆着一张方桌,一个身材瘦高、戴着眼镜的男人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写算算,一旁,摆着一沓绿油油的纸币,一些吃剩的酒肉,还有一个小箱子,也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靠墙角的床边,有一男一女正在亲热,男人留着粗陋的短须,一对小眼宛如鹰鹫,看不出什么吸引女人的特点;女人坐在男人怀里,穿着红色裙子,头发梳得很雅致,像是个良家妇女,但和这些人混在一起的女人,是良家的可能性又有多少呢? 那扇防盗铁门的旁边还倚靠着一个男人,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好像在打盹,但只要外头有一丁点动静,他都会立刻做出反应,避免出现一切意外。 戴眼镜的男人推了推眼镜,合上手中的本子,满意地说:“今天的收益也很不错。” 女人被抱着自己的男人逗得咯咯笑,说:“呵呵呵,看来小伙子们都很能干嘛。” “有警察的庇护,干活就是方便许多,”戴眼镜的男人推了推眼镜,说,“不过,目前我们立足依旧为稳,而想要立足更稳,就要深入渗透这个镇子的警察系统,要让他们彻底和我们站在一条战线上。” “那个副警长,不就是个很好的突破口吗?”短须男人笑道。 “你说得对,”眼镜男点点头,“所以我们接下来的任务,就是通过我们所能用的各种方式渗透警察系统,让这个镇子里的所有警察成为我们生意的一部分,等到了这个任务真正完成的那天,就算说这个镇子是属于我们奥德里斯科帮的,也没有任何问题。” 众人笑起来。眼镜男为所有人满上一杯酒,率先举起一杯,说:“为美好的明天,干杯!” “干杯!”众人各自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除了开源,还要注意节流,”这时,门边那位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男人开口了,“别像某位仁兄,一场德扑直接把咱们一天的进项全都输干净了。” “你爷爷的,不是说好不提这事儿了吗?”短须汉子的脸微微涨红,声音不自觉拔高了一些,“我那天只是走了背运,让那个耀武扬威的黄毛小子占了便宜。哼!要是让我再撞见他,我一定要把枪塞到他的嘴巴里,然后让他把老子的钱一点一点全都吐出来!” “好啦,亲爱的,别生气啦。”女人再次环上了男人的身体,两人又开始没羞没臊起来。 这时,铁门突然响起沉重的敲击声。靠门站的男人立刻精神百倍,低声问道:“是谁?” “尤瑟夫?多里安。”门外的声音有些模糊,无法靠它分辨身份。 “是他吗?”眼镜男问。 靠门的男人仔细看了看,说,“看衣着是。” “问问他来着干什么。”眼镜男表面没有迟疑,内心却开始打起了鼓,难不成,这老小子还想再多捞? “副警长阁下,您来这有什么事吗?”靠门的男人问。 “重要的事情,需要和你们当面商议。”门外的“副警长”低着头,只让人看见他光洁的下巴。 屋内几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眼镜男最终拿定主意:“开门,我倒要看看他有什么要说的。” 靠门的男人点了点头,打开了门,下一秒他的脑袋就被人狠狠砸在铁门上,他几乎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意识,瘫软在地,不省人事。 屋内其他人一时间有些愣住了,而就在这个当口,那个以雷霆手段制服一人的男人已经踏步而来,那只刚才按压过一个脑袋的手闪电般探出,按在眼镜男的脑袋上。 咔嚓一声,眼镜破碎,眼镜男扑倒在地,桌角上残留着源自他额头的鲜血。 短须男人这时才看清楚来者的样貌,又惊又怒:“是你?!” “哦,是你啊,”穿着副警长衣服的男人抬起头,正是已经乔装改扮的布兰迪,他看着面前这个之前输了自己五十美元的冤大头,嘴角再次勾起嘲讽的微笑,“我说怎么这两天没在酒馆见到你,原来是躲在这里对着女人撒脾气。” “哼,乳臭未干的臭小子,老子还没去找你,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记住咯,今天就是你的死期!”短须男人恶狠狠地咒骂着,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就要射击。 而布兰迪的速度比他更快。布兰迪摸到枪柄的速度比短须男人略慢一线,但短须男人还没完全把枪拔出来时,布兰迪就已经做好了瞄准的动作。 沉闷的枪声响起,一颗子弹尖啸着从枪膛里飞出,刺穿了短须男人拔枪的右手。 “呃啊——”短须男人惨叫一声,捂着血流不止的手栽倒在地,布兰迪两步上前,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在短须男人的脑袋上,短须男人的惨叫声立刻戛然而止,与之一同戛然而止的还有他自己的意识,若不是布兰迪并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他的呼吸都有可能在刚才那一脚下戛然而止。 布兰迪将脚抬起,他的鞋跟上甚至还残留着些许血迹。他把目光转向那个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人,略略弯腰施礼,说:“接下来就是你了,女士,你是想和他们一样,还是希望我温柔一些?” “我……我……”女人吓得语无伦次,“温柔……温柔……!” “明白了,”布兰迪点点头,走回桌子旁,将桌上的那沓纸币收入囊中,说,“那边的那个保险柜,你应该知道密码吧?” 女人连忙点头。 “那麻烦您把它打开好吗?” 女人立刻跑到保险柜前开始开锁。 布兰迪则是打开了桌上的小箱子。箱子里放着一把精致的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布兰迪拿起它,把玩检查了一番,确定它是全新的之后,便它收入囊中。 这时,通向诊所的那扇铁门被打开了,一颗畏畏缩缩的脑袋探进来,看见室内的场景,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别害怕,医生,”布兰迪扶了扶帽沿,随即走到保险柜前开始收拾里面的钱,说,“快去报警吧,这个时候也该是他们登场的时候了。” “好,好,我这就去,这就去。”医生捣蒜般点头,慌不择路地跑出去。 不一会儿,屋外就响起马洛伊警长的声音:“哪儿打枪?哪儿打枪?” 紧接着,门口就出现了马洛伊警长的身影,他手里握着左轮手枪,身后还跟着两个警察,另一扇铁门此时也被两个警察把守着,以防相关人员逃离现场。 马洛伊警长看见一屋子的狼藉,略微有些错愕,紧接着,他注意到一个熟悉的人正坐在屋里的床上跟他打招呼:“哟,警长,你们的效率很高嘛。” 马洛伊警长打量了这个人一会儿,才确定这个穿着尤瑟夫衣服的人是布兰迪。老实说,布兰迪他认识,尤瑟夫的衣服他更认识,但是这二者结合起来,他还真有些没反应过来。 “布兰迪?你……你怎么穿着尤瑟夫的衣服,还用他的东西啊?”马洛伊警长问。 “这个啊,”布兰迪看看自己,笑道,“说来话长。” “呵呵,我总不能说‘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这句话吧。”布兰迪暗想。 “那,那这是什么情况啊?”马洛伊警长用枪指点着四周。 “他们啊,”布兰迪踹了一脚躺在一旁的短须男人,说,“让你的人把他们都带回去吧,桌子上的账本别忘了,那是重要的物证。” 马洛伊警长看了眼身后跟着的两个警察,说:“你们没听到吗?还tm愣着干什么?赶紧把这些狗娘养的杂种弄走!” 警察得到命令,不敢怠慢,立刻开始上手搬人。 “哦,对了,”布兰迪似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凑到马洛伊警长耳边说,“您这会儿要么去看看您那位亲爱的小舅子?再晚去一会儿,我估计他都能和那圈猪生出一窝崽子了。” 马洛伊警长愣了一下,随即“卧槽”一声,立刻忙不迭地跑出屋子,向尤瑟夫所在的猪圈跑去。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内。 马洛伊警长坐在办公桌后面,神色阴沉;布兰迪则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跪在他面前的一排人的表情;那几个奥德里斯科帮的成员也已经从昏迷中苏醒,他们被五花大绑,个个垂头丧气,不言不语;尤瑟夫也跪在那些人中,他现在已经洗干净了身体并换了一套衣服,和那些奥德里斯科相比,他的待遇要好很多,至少他这会儿没有被捆起来。 布兰迪划着火柴,点燃一支雪茄,站起身,马洛伊警长也站起身来。 布兰迪看向马洛伊警长,说:“事情就是这样了,怎么处理就是你的事了,警长。” 马洛伊警长笑道:“你大可放心,布兰迪小弟,我不会放过这些在我的镇子里胡作非为的混蛋的。” “包括尤瑟夫?”布兰迪的眼神变得有些犀利。 马洛伊警长依旧笑着,看不出什么异常:“我向来秉公执法,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 “我相信你,警长阁下,”布兰迪伸出右手,马洛伊警长也伸出右手,二人简单握了一下,既表示礼貌,也表示执法过程的交接,“毕竟我们都与罪恶不共戴天,不是么?” “你说得很对,布兰迪小弟,”马洛伊警长点头道,“我们与罪恶不共戴天。” 布兰迪走后,那四个奥德里斯科帮的成员也被塞进了监狱。马洛伊警长看了看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小舅子,说:“别跪着了,起来,我们上楼说。”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二楼。 “你的秉性,我清楚,你的所作所为,我也不是不知道,”马洛伊警长坐在屋里的双人床上,看着杵在门口的尤瑟夫,话语中尽是恨铁不成钢,“我为什么不挑明了制止你?因为我以为你有分寸,你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结果呢?现在搞成这个样子,你叫我怎么收场?” “不是,姐夫,都怪那个布兰迪,他……”尤瑟夫极力为自己辩解。 “怪他?”马洛伊警长提高了嗓门,“布兰迪他观察力敏锐,而且秉公执法,他有什么可怪罪的?倒是你,知道现在有外人在镇子里,却依旧我行我素,不知收敛!” 尤瑟夫立刻低下头:“我错了,姐夫,我下次不敢了。” “你tm还想有下次?”马洛伊警长恨不得直接一枪掀了自己小舅子的天灵盖,但他终究还是忍住没有那样做。 他略微沉吟,随即道:“你现在能做的,就是把警徽留下,立刻收拾一下东西,去找你姐。” “为什么啊姐夫?你不能就这样把我赶走啊!”尤瑟夫急了。 “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你还有脸说出这种话?”马洛伊警长腾地站起身,气不打一处来,“我告诉你,把你踢出警队还算轻的,要是这事儿再闹大点,老子自己都自身难保!到时候,咱们一家子全tm都得喝西北风!我这是在保你呢,你个不长脑子的东西!” 马洛伊警长气冲冲地转身离开屋子,关门前,他看见尤瑟夫仍旧愣在原地,忍不住骂道:“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滚!今天之内还不滚出这个镇子,我怎么处置那些帮派分子,我就怎么收拾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 夜幕降临,一匹快马载着一堆行李和一个失魂落魄的男人离开瓦伦丁,向镇外的大草原奔去。 瓦伦丁旅馆的天台上,布兰迪举着双筒望远镜,看着那个骑马远去的身影,直到再也看不清才收起望远镜。 他缓缓踱步,来到天台另一边,倚在栏杆上,看着灯火通明的酒馆旁那幢写着“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字样的二层小楼,良久,冷笑一声。 “去tm的正义。” 他推开离开天台的门,慢悠悠地拐进自己的房间。 小镇依旧热闹,酒馆依旧欢腾,没有多少人知道,这里少了个曾经也被尊重过的人 第六章 心灰意冷的人 骄阳东升,普照大地,瓦伦丁,这座草原之上的文明中心,再一次从睡梦中苏醒。 今天,是布兰迪来到这座小镇的第三天,回想过去的两天,布兰迪发现,他的到来确实在这座小镇里激起了不小的水花。 且不说一到来就带着一票穷凶极恶的通缉犯的尸体,成功在瓦伦丁的治安管理系统中站稳了脚跟,单说这两天里,他就凭借一己之力破获了一直困扰瓦伦丁警方的妓女连环杀人案,并且紧接着捣毁了臭名昭著的奥德里斯科帮在瓦伦丁的秘密窝点,把这些法外狂徒所做的一切非法交易公之于众。这种破案效率,不用说在那个时代,就算是放在现在可以说是世所罕见,要不是美利坚没有那个传统,这会儿怕是已经有人给布兰迪送个写着类似“罪恶克星”这样字眼的锦旗或牌匾了。 尽管如此,布兰迪依旧享受到了来自普通民众的尊敬和爱戴,在大街上时常会有认识他的普通民众和他问好,去店铺酒馆消费,总会享受到来自老板的友情折扣,如果是不超过1美元的小生意,甚至会直接免单。 如果说这种爱戴有什么是让他不舒服的,那估计只有那些年轻姑娘和酒馆里那些不正经女人的炽热目光了,那仿佛要一口吞了他的目光,搭配上辛辣的威士忌,甚至能燎了整个瓦伦丁,但人家只是看看,既没有动嘴,也没有上手,布兰迪也没法说什么,只能在逃离之后无奈感叹美国妹子的开放和火辣。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高荣誉值吧,”一个人空闲时,布兰迪回想最近的经历,也不由感慨良多,“虽然并没有完成全部的任务指标,但至少完美完成了一部分嘛。” 布兰迪这两天确实没闲着,但是尽管他很忙,也经历了很多,他依旧没有忘记自己到这来的真正目的,他自然也不会忘记,今天是应该去邮局和帮派通讯的日子。 瓦伦丁邮局,其实也是瓦伦丁火车站。在这个蒸汽列车已经基本普及的时代,邮政行业几乎是立刻将这种新兴的交通工具纳入自己的体系,并且发展出了邮铁一体的独特格局,这种格局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想必还会一直延续下去。 布兰迪推开邮局的门,可能是因为时辰尚早,邮局里除了正在值班的营业员以外,只有寥寥一两个或焦急等待或昏昏欲睡的候车人。 布兰迪走到工作人员的办公窗口,手指轻叩前台,将思维已经飞向千里之外的营业员拉回现实。 这位营业员身上的制服有些旧了,但洗得很干净,只是他有些颓废的精神状态似乎有些配不上他这身干净的制服。 他看见布兰迪,立刻揉了揉眼睛,强打起几分精神,露出职业的微笑,说:“您好,先生,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请把这封信保存好,星期五的时候会有人来取,”布兰迪把信件递给颓然的营业员,看着他通红的双眼,有些担忧地问道,“先生,您还好吗?” “哦,我没事,先生,就是昨晚没有睡好,没关系的,”营业员尴尬地笑了笑,接过信件,看了看收件人的署名,说,“塔西佗?基尔戈,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我家乡那边的人也都这么说他。”布兰迪随口扯了个慌。 营业员的身体突然摇晃了一下,似是要跌倒在地,布兰迪眼疾手快,立刻伸手穿过窗口拉了他一把。 营业员稳住身体,揉着自己的眉心,说:“哦,天呐,我感觉我有些撑不住了,先生,我真的不想麻烦您,但是……” “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布兰迪问。 “请您帮我倒杯咖啡,东西都在工作台里,您推门进来帮我倒一杯就好,哦,天哪,我快撑不住了。”营业员痛苦地说。 布兰迪立刻走进了营业员的办公窗口,在工作台里找到了一壶泡好的咖啡和一个咖啡杯,咖啡应该是早上才泡的,铁制的咖啡壶还能感受到不低的温度。 不多时,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端到了营业员的面前,营业员不顾那尚且有些烫嘴的温度,咕嘟嘟把咖啡喝得干干净净,布兰迪又递过去一支烟,并帮他点燃。 一缕烟雾缓缓飘荡而起,旋即消散。 在咖啡因和尼古丁的双重刺激下,营业员的精神状态总算有所恢复,他调整了一会儿呼吸后,向布兰迪道谢:“谢谢您,好心的先生,我现在应该有精力撑过早班这段时间了。” “不用谢我,这种情况伸出援手是应该的,”布兰迪摆摆手表示不用放在心上,随即好奇地问出,“倒是你,怎么会弄成现在这副模样?” “说来难以启齿,先生,”营业员从工作台下拿出另一个杯子,为布兰迪倒上一杯咖啡,说,“昨天晚上和妻子闹了些矛盾,家妻彪悍,闹了一宿,弄得我昨晚根本没睡,所以才弄成现在这样。” “夫妻两个,天天一起生活,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心平气和地解决的呢?”布兰迪找了张椅子坐下。 “话是这么说,可架不住现实的逼迫啊,”营业员一脸颓丧,不过这次是因为生活压力而不是精神的疲劳,“您不知道,先生,最近几个月,我们这些人的薪水一降再降,像我这样的,都快要养不起家了,而且因为不少地方新建铁路、城镇,人手不足,上面就从我们这里调走了一位同事,本来我们这边三个人轮流值班,工作压力还可以接受,结果现在变成两人轮值,另一位不知道,至少我到现在都还不习惯,最近我还听说,上面的那些人认为发明出一种无马马车之后就再也用不到我们了……您说,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本就只想做好本职工作,现在却因此心灰意冷……” “嗐,这种论调从轮子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就一直存在了,什么最终一切需要人力的职位都会被代替,结果呢?最终不是还得像我们这样活生生的人去做那些他们认为可以用机器代替的事情。这就是那些资本家为他们剥削像你我这样的劳动人民而找的拙劣借口罢了,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什么,至少我觉得你的工作肯定是稳定的。”布兰迪一半胡诌一半真诚地安慰道。 营业员看了眼布兰迪,说:“你的这种论调和我的一位同事非常像,对于这种现状他和我一样不满,甚至比我还要更胜一筹。” “我想,应该不止他一个人会这么认为吧。”布兰迪猜测道。 “您说得对极了,先生,”营业员点点头,疲惫颓丧的语气里此时多了些许振奋,“我的那位同事在我们内部成立了一个组织,里面都是不满于现状的同事,我也是其中一员,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地方工作,但是为了同一个目标,我们成为了兄弟和战友。” “没想到在现在这个时代,美国的工人们就已经觉醒了?”布兰迪暗自想着,嘴上问道:“那你们都做些什么呢?” “这……”营业员四下看看,见没有人注意到这边,才示意布兰迪凑近一些,悄声说:“我们知道有很多人希望知道一些关于有价值的驿站马车的情报,而我们可以把相关的信息提供给这些人,每一个目标收取五美元的情报费,而如果他们成功了,我们只需要从他们所得中抽取一成作为提供情报的报酬就行,就算失败了,5美元也抵得上我们半周的薪资了,这门生意只要做得漂亮隐秘,那绝对稳赚不赔。” “呃……”布兰迪有些语塞,随即问道,“请问你那位同事叫什么名字?” “奥尔登,”营业员说,“他目前在罗兹的火车站工作,除此之外,每一座城市的火车站台都会有一个我们中的人。” “呵,果然是这老小子,看来是我想多了。”布兰迪心中冷笑。他本以为他在这个时期的美国找到了真正有志于反抗压迫的人,结果到头来,只是找到了这些在压迫中苦苦求生,不得已做起违法勾当的“心灰意冷的人”。 “先生,您不会说出去吧?”这位营业员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把不得了的秘密说出去了,一时间有些紧张。 “怎么会呢,”布兰迪笑道,“虽然说实在话,我不太赞成你们的这种反抗方式,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方式还算是比较合适的。” “哦,您一定是一位革命家,请容许我向您致以敬意。”营业员站起身,想要鞠躬。 布兰迪赶忙扶住他,说:“谬赞啦,我才不是什么革命家,不过说起来,我倒是对你们的这种生意比较感兴趣。” “您对我们的生意感兴趣?”营业员有些疑惑地看了眼布兰迪,“看您应当是一位体面的绅士,怎么也会对这种勾当感兴趣呢?” 今天布兰迪穿的是一套黑色的新式西服套装,搭配了一条红色领带和一顶崭新的黑色赌徒帽,尽管他很离经叛道地没有穿配套的西装马甲,但高大的身材、英俊的面容和裁剪妥帖的淡金色头发无一不体现出一种高贵的气质,和亡命之徒根本不相关。 “这不是重点,”布兰迪微笑道,“重点是我现在正在与你谈一笔生意,营业员先生,而我相信,您现在需要这样一笔进项来改善您的生活,不是吗?” 营业员虽然不想在这种交易中处于被动,但是他知道,面前这个年轻的绅士说得很对,尽管妻子是个很霸道的女人,但是他依旧爱她,昨晚的吵架虽然把他折腾得身心俱疲,但是他知道那只是妻子在为了未来的生活而担心,而且,因为这个镇子以及周边地区变得越来越文明,他们这种秘密的小生意现在越来越难做了,像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开过张,而现在若是接下了这笔生意,至少这一周他们这一家而生活会改善很多,更重要的是,这能让他的妻子开心一些。 综上所述,眼下的这笔生意其实是不对等的,因为对方是无所谓做或者不做的,但他却非常需要这笔生意。 营业员对于自己在这种交易中处于被动而觉得有些懊恼,但他没有选择。他站起身,示意这位热情的年轻绅士到窗口等待,他看了看钟表确定了下时间,从工作台下拿出一个笔记本,翻了几页之后,选定了一个目标。 他随手拿过一张白纸,把相关信息抄写好之后,正要递给布兰迪,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伸出去的手有些退缩。 “怎么了?”布兰迪看着营业员的动作,有些疑惑,“你反悔了?” “是有些,先生,”营业员犹豫着,“今天比较合适的目标只有一个,但是……这个目标着实有些困难,我怕……” “这你不必担心,”布兰迪微微一笑,“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出了问题,你也是安全的,不是吗?” “不不不,”营业员更犹豫了,“您是一位善良的先生,我不能葬送您的性命。” 布兰迪直接伸手抢过了那张写着情报的纸,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五美元的纸币塞到营业员手里,说:“这下买定离手了啊,可不许反悔。” “先生,您这……” “行了,废话不用多讲,你就等着好消息吧。”布兰迪说完,就朝邮局外走去。 “谢谢您,先生!”营业员高声说,“先生,我叫本·罗森,您叫我本就可以了,可以留下您的名讳吗?” 布兰迪略微回头,刚想报出自己的真名,顿了顿,心里突然冒出一个绝佳的点子,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莫名的微笑。 “你问我的名字?”布兰迪开口道,“他们都叫我比利小子,你叫我比利就好了。” 日头渐高,一匹漆黑的巨马载着高大的年轻人离开了小镇,向大地之心广阔的草原地区而去。 第七章 美妙的巧合(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大地之心,新汉诺威州的中心地带,是天然的大草原,水草丰美,物产丰富,无论在谁的眼里,这里都是新汉诺威州的明珠,是大自然慷慨的馈赠,但事实上,始终没有人将这片土地的全部潜力开发出来,直到有一位大资本家手下的团队在这里发现了蕴藏在地下的宝藏——石油之后,一条铁路便修到了这里,紧接着,一座规模庞大的煤焦油厂拔地而起,这片土地也逐渐被文明入侵。 这位开发大地之心地区的一号人物,名叫利维提克斯?康沃尔。 作为美国西部大开发的最直接受益者之一,他的商业帝国虽然不能囊括美国全境,但在安巴里诺、新汉诺威、西伊丽莎白、新奥斯汀、莱莫恩这些地方,他若说自己是第二,没人敢也没人有能力跟他争第一。 煤矿、石油、盐铁、铁路……只要是能带来暴利的行业,没有他不涉足的。 尽管康沃尔先生现在年事渐高,按照古老东方的说法就是快知天命的年纪,但他依旧保持着比年轻人还要旺盛的开拓、探索和冒险精神,所以他的事业至今仍旧处于上升期。 不过,再怎么说,他现在年纪也大了,位置也坐得高了,所以,尽管他依旧喜欢亲力亲为,但也会把一些生意交给其他人打理。 大地之心,通往康沃尔煤焦油厂的主路上,一支浩浩荡荡的车队正缓缓而行。 说是车队,其实有些勉强,因为里面总共也只有三辆马车,不过单单从随行的二十多位荷枪实弹的枪手来说,这支车队都足以称为固若金汤,更不用说打头和收尾的两辆马车上还架着已经随时待命的马克沁重机枪,以及最中间那辆马车上厚厚的防弹装甲了。 这些一看就是下了大本钱的防护措施,既说明了表面的高风险,也透露出暗藏的高回报。有经验的亡命之徒都能一眼看出来,要是能干成这一票,有九成五的几率从此不用为下半辈子发愁了。 但是,二十几号配备新式武器的枪手,两挺马克沁重机枪,还有那个龟壳一样的马车,这样的组合怎么看怎么不好惹,哪怕是那种跨州作案的大帮派,见到这种阵势,也得好好考虑一下得失,且不论翻车了的后果,单说拿下这支车队需要耗费的人力、弹药,都让人望而生畏,更何况,没人知道那辆装甲马车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万一费了半天劲,花了大代价,劫到的车却不具备相应的价值,那这笔买卖可是亏大发了。 而现在,停马伫立在不远处的山顶上的布兰迪,看着手中本?罗森提供的情报,再用望远镜看看那支武装到牙齿的车队,现在只觉得后悔,非常后悔。 其实当布兰迪知道是康沃尔的车队时,他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但是他自认为能够熟练使用死神之眼的自己应当可以应对,可谁知道康沃尔这波本钱居然下得如此之大,这样一支队伍,在西部都能在不到一个早上的时间拿下一座城镇了。 “狗娘养的康沃尔,你tm是运了联邦储备银行的金条吗?还是走私了南非的珍贵钻石?”布兰迪既是咒骂,也在猜测,“还是说你这个王八犊子这会儿就在那辆车子里坐着?” 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性,有一件事是不变的,那就是只凭布兰迪一个人,绝对拿不下这支车队。 现在,最好的策略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可是,布兰迪在本?罗森那里装犊子装大了,要真的一无所获,他“比利小子”在道上的第一笔生意可就要成哑炮了。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鸡肋的滋味,布兰迪今日终于切实品尝到了。 此时,那辆乌龟壳一样的马车里,却是和埋伏者的潜伏与车外荷枪实弹的防备完全不同的情境。 这辆马车,外面像个龟壳,里面却宛如皇宫。猩红的天鹅绒是车厢和座位的里衬,紫檀木的桌子上放着来自东方的名贵青花瓷茶具,而从茶壶中倒出来的,却是来自遥远的印度尼西亚的麝香猫屎咖啡。 坐在车厢里的,是两位年轻的女士,尽管二人都穿着样式新颖,做工精致且原材料昂贵的猎装,不是此道行家很难通过外貌分辨出二人身份地位的差异。其中一位女士神色恬静且手法纯熟地为自己和另一位女士倒上咖啡,她将一杯温热的咖啡推到另一位女士面前,放下茶壶,嘴角的微笑充满着小孩子的好玩意味:“怎么样,阿芒迪娜?享受别人服务的感觉蛮不错吧?” “确实很好,莉莉小姐,”名叫阿芒迪娜的年轻女人说话的口音略有些别扭,如果懂行的人听见就能辨别出那是一种难以改变的法国风味。她露出了只属于专业高级服务人员的标准微笑,但这个微笑中蕴含着更多的人情味,“不过我觉得以后这种事还是由我来做吧,您总是什么都会些,但又总是不够专业,哪怕是您的本职工作——做一位地位崇高、受人尊敬的小姐也是如此。” 名叫莉莉的女人哈哈大笑,完全没有一位富家小姐应有的矜持,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阿芒迪娜所言不虚。 莉莉笑着,捂着肚子,似乎刚才来自阿芒迪娜的讽刺真的把她逗笑了。她缓了缓呼吸,收敛了笑声,说:“阿芒迪娜,你总能逗我开心,这正是我喜欢你的地方。” “能获得您的喜欢,我感到无比荣幸,莉莉小姐。”阿芒迪娜微微颔首,说。 莉莉端起桌上的咖啡,修长的双腿随意且放松地架在对面的座位上,她撩开半掩着的丝绒窗帘,车外,大地之心的自然风光让人心旷神怡。 “这里风景真好,空气也不错,”莉莉闭上眼睛,感受着窗外和煦的风和青草甜美的味道,说,“比纽约好多了。” 她放下咖啡,眼神中却闪现出些许寂寞的情绪:“只是还是一样的无聊。” “能够有一点改变,总也是好的,莉莉小姐。”阿芒迪娜说。 “不是都说文明州以外的地方盗匪猖獗吗?我怎么也没见有人来劫车队啊?”莉莉一边有些疑惑地发问,一边向外探头探脑,似乎是想看看能不能发现心怀不轨的匪徒。 阿芒迪娜并没有接茬,只是微笑不语。她心里很清楚,就凭车队现在的武装力量,甚至可以横扫在城镇乃至郡县作威作福的匪帮了,除非真有人不怕死,而且还瞎了心,才会跑来劫这支车队。 老实说,康沃尔的一切产业都有着在商界算得上悠久的被抢历史,这一点和他在这个国家的西部、中西部以及南部的商业地位一样,整个美国还真没几个大资本家能和他在这方面碰一碰的,老康沃尔自己对此也很疑惑不解,开发蛮荒之地的大资本家又不止他一个,怎么到头来受伤的总是他? 不过,这些劫案几乎都是在防卫力量不足或者守卫掉以轻心的情况下发生的。康沃尔集团对于任何一个犯罪团伙而言都是一头庞然大物,他们最多也就只敢在它有些松懈的时候从它庞大的身体上撕下一小块肉来。至于伤筋动骨?这些草寇之流可做不到。 “真是的,亏我还把我的爱枪带了来,结果居然在最应该充满野性的地方埋没了它们。”莉莉有些懊恼地挠了挠头。 莉莉的爱枪有两把,一把来自美国柯尔特公司,是一把出自大师之手的改装左轮手枪,它不仅和勒马特左轮手枪一样有着9发左轮手枪子弹和1发霰弹的可怕弹容,使用最新的金属定装弹,而且还能切换单动和双动两种模式,可谓左轮手枪的集大成者,如果说这把左轮手枪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应该是对于一位女士来说,它太重了些,不过,莉莉就喜欢这种沉重的手感;另一把来自德国毛瑟兵工厂,是最新款的毛瑟98栓动步枪,先进,可靠,完美无缺,但莉莉只是单纯喜欢它的枪型而已,其他的,都不重要。 和那些一般的富人家小姐——用莉莉的话说,她们只会仪态端庄地浪费食物和空气——不同,莉莉对于枪械非常感兴趣,而由于听多了有关牛仔、神枪手、亡命之徒和赏金猎人的故事,她对西部这片尚未完全开发的处女地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向往。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一逮着机会就央求她的父亲——利维提克斯?康沃尔先生让她去西部长长见识,同时也是她此刻带着贴身女仆阿芒迪娜,在众多枪手的护卫下前往康沃尔煤焦油厂的原因。 正当莉莉怔愣出神的时候,突然,剧烈的爆炸席卷了车队,紫檀木桌上名贵的青花瓷茶具瞬间破碎。 打头和殿后的马车直接承受了爆炸的所有威力,车队中唯二的重火力单位被瞬间摧毁成一堆无法修复的破铜烂铁,两位女士乘坐的防弹马车虽然没有大碍,但是拉车的马儿也在爆炸中丧生,车队因此而彻底停滞不前。整支车队失去了之前严整的秩序,一时间人仰马翻,哀声遍野。 还在山巅犹豫着停滞不前的布兰迪差点被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得跌下马,他努力稳住身体,安抚着胯下受惊的巨马,不过和之前一样,他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 爆炸声过后,紧接着就是密集而杂乱的枪声,布兰迪想不到,他居然能在一片没有发生战争的土地见识到这种水平的枪战,枪林弹雨甚至都要不足以形容此时的场面了。 伴随着枪声一起出现的,是三四十个头套麻袋或布口袋的匪徒,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何许人也,但是那种打扮,布兰迪印象中只在一个帮派里见到过。 “奥德里斯科帮?”布兰迪既震惊,又疑惑,“他们在抢火车的计划被达奇白嫖之后,居然这么快就有了新的计划?而且情报还如此准确,不仅知道车队护卫的人数,连康沃尔的车队携带了重火力武器这一点都考虑进去了?科尔姆的情报来源可比达奇的靠谱太多了啊。” 正在布兰迪愣神间,山下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尽管奥德里斯科帮出其不意且攻势凶猛,但康沃尔雇佣的这些枪手职业素养确实够高,在短暂的慌乱后立刻有秩序地组织起来,依托除了没有了马以外还算完整的防弹马车组织反击,一时间居然和人数两倍于他们的奥德里斯科帮打了个旗鼓相当。 布兰迪举着望远镜,在山上观摩着这场枪战,看得津津有味。很快,他注意到,在防弹马车的车厢里有一位神枪手,虽然出手次数不多,但是对于战局的把握十分准确,击发的每一枪都落在实处,每一枪都能为己方争取到一丝胜机。 不过,尽管康沃尔一方有着最先进的装备、高素质的战斗人员和一位有着很高战略眼光的神枪手,但是,毕竟在这次袭击上,科尔姆蓄谋已久,奥德里斯科帮的准备也确实足够充分,似乎为了拿下这一票,他们已经有了破釜沉舟的觉悟。白热化的僵持状态持续了十分钟后,渐渐的,康沃尔这一方开始溃败。 最终,奥德里斯科帮以三十多人的代价换掉了康沃尔车队里的二十多位守卫,取得了这场枪战的最终胜利。 十几个奥帮成员骑着马呼啦啦冲上来,将防弹马车团团包围。队伍中,一个脑袋套着黑色布袋的人下马离开队伍,拿掉脑袋上的头套,露出一张饱经风霜但仍旧蕴含着凶厉和狡黠的面孔。 这个人高声喊道:“好了,亲爱的莉莉?康沃尔小姐,放弃抵抗吧,你的狗崽子们已经全都见了撒旦了,至于你,我的建议是乖乖跟我们走,我们是有职业操守的,除非你亲爱的父亲不遵守我们的游戏规则,一般情况下我们绝对不会撕票,所以,为了您的人身安全着想,我觉得,您最好还是乖乖走出车厢投降。” “科尔姆?奥德里斯科!”山上的布兰迪远远看见那张脸,心里满是震惊,“他居然亲自出手了!也是,这样大的行动换作达奇也会亲自动手,但是狡猾如他居然会铤而走险直接和康沃尔层层保护的车队硬碰硬?这不合理啊。” 布兰迪转念一想:“难道说车上的东西真的如此重要,以至于他都实实在在地心动了?” 不多时,马车车门打开,两位面容姣好但衣着称不上华丽的女子走下车,尽管她们的身体都包裹在和男人没什么区别的衣着之下,但从中透露出来的青春气息以及蛮荒西部难得一见的精致容颜让她们获得了奥德里斯科帮成员们出奇一致地下流起哄声,别嫌他们粗鲁无礼,因为这也许就是在西部讨生活的男人对女人容貌和身材的普遍赞扬方式。 “亲爱的莉莉?康沃尔小姐,我姓奥德里斯科,对您的芳名仰慕已久,听闻小姐不远万里从纽约来到这里,特来请小姐去寒舍坐坐客,以便小姐能够深入体验西部风情,不知小姐意下如何?”科尔姆一副彬彬有礼的姿态,丝毫不像是一个绑架劫财的罪犯。 “奥德里斯科?这个名字我听说过,”莉莉并没有害怕的神色,反而直视着科尔姆的眼睛,“你们在新汉诺威州和安巴里诺州的名气可不小,在联邦的悬赏令上,你的脑袋可值10000美金。” “能被莉莉小姐记住,我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真是不胜荣幸,”科尔姆做了个标准的鞠躬礼,但由于他的衣着和样貌,显得很是滑稽,“那么,就请您和您的女伴且移尊步,和我们走一趟吧。” 莉莉轻蔑地笑了笑,说:“你是不是真以为,我父亲只安排了这点儿人护送我?” “本来我确实没有这样以为,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确信至少在您这边,您亲爱的父亲并没有安排更多的后手,”科尔姆说到这里,拳头不由地悄悄攥紧,“我的一位老朋友,也可以说是老对手,偷袭了我的营地,抢走了我的一份计划,并且在昨天袭击了你父亲的运送债券和财物的私人列车,现在,我想康沃尔先生应该已经发了疯似的开始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搜寻我的那位老朋友,至于您这边,您的父亲确实派出了很强的阵容护送您,不过也仅此而已了,这次我的计划,可谓完美无缺。” “该死……”莉莉心里暗暗骂着。尽管她不愿意承认,但她清楚,科尔姆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事实是无可辩驳的,但她没办法,为了不让自己日后的肉票生活太难熬,她也只能继续装作仍有底牌的样子和面前这个男人继续周旋。 “你说的很对,奥德里斯科先生,我的父亲现在确实没有余力管我,”她强行做出胸有成竹的样子,“但是,你就如此确定,我没有给自己留点后手吗?” 这一句话,虽然很简单,但是很有效,因为它确实加深了科尔姆的疑虑。 没错,这次他劫持康沃尔家大小姐的计划确实比之前被达奇嫖走的计划更加完善,他也确实走到了距离成功最近的地方,但是,他确实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位还未成年却已经很有头脑和见识的康沃尔小姐有可能会自己留着一张保命的底牌。 不过,在这位还没有开始接手康沃尔的生意的小姑娘身上,这种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科尔姆的思索其实只在一瞬,或者说他几乎没怎么思索,因为他立刻做出了决定。 他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跨上自己的马,口哨呼唤而来的,是早已经准备好的两匹马。 “好了,康沃尔小姐,我觉得,把废话进行下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我们为什么不现在就启程呢?”科尔姆的笑容中透露着些许阴暗的气质。 莉莉和自己的贴身女仆阿芒迪娜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忍不住各自叹息。这对主仆清楚,这次交锋,是她们输了。 当两位女士刚刚在马背上坐定,不远处山丘的顶峰,枪声突然炸响。 “砰!砰!砰!砰!砰!砰!砰!” 七声枪响,七颗子弹破空而去,七颗头颅被穿透,七匹快马惊慌四散而逃。 “什么情况!” 奥德里斯科帮的队伍立刻乱了起来,科尔姆的目光立刻锁定了枪声响起的位置,正要指挥剩余的兄弟继续进攻,枪声再响,一颗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穿透了他身后的一个奥帮成员的脑袋,几乎就在一瞬间,他的后背被冷汗浸透。 “这个枪法……”科尔姆惊疑不定地想,“不可能,这不可能啊……” 枪声再响,又一颗头颅被掀飞到半空中。 “该死!”科尔姆尽管非常不情愿,但立刻做出了当下最合适的选择,“撤退!撤退!妈的,都给老子撤!” 残余的几个奥帮成员立刻如同丧家之犬般纵马逃离。 科尔姆狼狈地跑出去十几米,停马回头,看着身后仍在状况外的两位女士,恶狠狠地说:“不愧是康沃尔小姐,果然好手段,不过,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枪声又响,科尔姆一缩头,子弹再度擦着他的头皮而过。 科尔姆只觉得自己的整个脑袋热得仿佛都能点烟了,他愤怒地吼道:“你爷爷的范德林德,老子走还不行吗?你tm给老子等着!” 说完,头也不回地骑马远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地平线上。 第八章 谈判 直到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离开好一会儿,两位女士都没有从刚才的变故中反应过来。 十几分钟前,她们还在装饰华丽、守备森严的马车里优雅地喝着名贵咖啡,结果突然就被奥德里斯科帮劫持;几分钟前,奥德里斯科帮的首领还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迎接他的战利品,也就是她们,结果又被神兵天降一般的陌生枪手几枪吓走。不得不说,人生的大起大落属实刺激。 “小姐,咱们现在安全了吗?”之前一直没有说话的女仆阿芒迪娜开口了。尽管她的表情依旧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但事实上,刚才她都快吓晕过去了。 莉莉则是一脸地兴奋和期待:“现在安不安全已经不重要啦,诶,刚才那个开枪救了咱们的人,你看清楚长什么样子了吗?” 阿芒迪娜一脸苦相,刚才她的全部精神都用在控制自己不要昏倒上了,哪有余力去看那个开枪的人长什么样?更何况,她甚至根本不知道子弹是从哪个方向射到这边的,在她的印象里,就是突然四面八方都是枪响,然后那些匪徒就都抱头鼠窜了。 莉莉也不管女仆的反应,而是特别兴奋地对着那片山丘探头探脑:“真是没想到,蛮荒西部原来真的能这么刺激,先是大批匪帮劫道,然后是大规模枪战,最后一位神枪手英雄救美,天呐,我还以为这样的桥段只能在话剧、电影和廉价小说里看见呢。” “一个人?”阿芒迪娜有些疑惑,“您说刚才救咱们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队伍吗?” “当然不是,”莉莉骄傲地指了指自己戴着红宝石耳环的耳朵,“我听得出来,那几声枪响全都属于同一把枪,斯宾塞杠杆步枪,也就是最常见的卡宾连发步枪,而且和制式的那种不同,膛线经过精细的改良,枪管也在合理的程度上加长,这样的改装可以有效增强枪械的威力,且延长射程,如果不出意料的话,这把枪还加装了光学瞄准镜,因为从那座山的山顶到这边的距离太远,不借助光学瞄准镜很难保证那么高的准确度,但也说不定呢,毕竟他是神枪手啊。” 虽然阿芒迪娜经常直言不讳地说自家小姐所学所能杂而不精,但是她对于自家小姐的超凡听觉向来是信任且佩服的。 莉莉从小就对声音有着极为特殊的敏锐感觉,所以她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法国,接受音乐大师的调教,学习声乐和乐器,阿芒迪娜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服侍莉莉至今。直到她12岁第一次接触枪械时,她才发现自己最敏感的声音并非来自歌曲和乐器,而是枪械。于是,在她13岁返回美国后,她开始近乎疯狂地学习有关枪械的知识,试用各种类型的枪械,直至今日。阿芒迪娜甚至可以自信地说,就算是战斗经验丰富的军官,对于枪声的判断也不会比自家小姐更准确。 阿芒迪娜看看周围,四周只有绿油油的苍茫草原,鹿和野兔在草原上或奔跑或觅食。她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当然是等那位救我们的勇士现身呀,”莉莉的笑容充满了天真无邪,“我猜他马上就过来了,如果能请他护送咱们那就太好了。” “我还以为他已经走了。”阿芒迪娜有些惊讶。 莉莉的话语里似是有些嘲笑的意味:“阿芒迪娜,你总说我天真,可事实上,你才是最天真的那个,在这个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种做好事却不图什么的人呢?这种人哪怕是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少见的。而且,我有种感觉。” “什么感觉?” “这个救我们的人,本身也是冲着我们来的。”莉莉笃定地说。 阿芒迪娜立刻紧张了起来。如果真如小姐所说,那她们实际上还没有脱离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比之前还要危险得多。 比起阿芒迪娜的紧张,莉莉就显得云淡风轻太多,她甚至依旧保持着一开始的兴奋状态,尽管她心里清楚那个神秘神枪手的最终目的也是自己,但是,她不但不觉得危险,反而有一丝期待。 果然,正如莉莉所说,没一会儿,一匹通体漆黑的巨马从山上绕到主路上,马上的男人西装革履,身姿挺拔,而且面容俊朗,哪怕是在文明社会也是很难得一见的那种帅哥,非常符合一位标致绅士的形象,如果真要说哪里美中不足,那么应该是他的脸颊因为风吹日晒,皮肤有些干裂粗糙,不过,这样也无妨,西部的男人,粗糙一些才更有魅力。 以上这些是站在莉莉的视角看得,阿芒迪娜的视角则完全不同,她只注意到了来者一直扛在肩上的连发步枪,这就足够让她得出对方来者不善的判断。 “小姐,小心,诶?小姐!你去哪啊!”阿芒迪娜刚要提醒莉莉,却发现莉莉已经催动马匹迎了上去,不由地大惊失色,难得地失去了她一直以来的得体仪态。没有办法,既然做小姐的做出了这个决定,就算前面是火坑,她这个当仆人的也只能陪着一起跳了,这样想着,她也骑马跟了上去。 双方在相距约五米的位置停马。 “谢谢您的出手相救,先生,”莉莉开口道,“我是莉莉?康沃尔,利维提克斯?康沃尔之女,现在我想聘请您护送我们去康沃尔煤焦油厂,只要您可以如您出手相助那样护送我们,我会给予你丰厚的报酬的。” 男人似是有些惊讶,他莹绿色的双眸上下打量了一番莉莉,开口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是说,我希望可以聘请您护送我们……” “不,不是这句,”男人挥挥手打断莉莉,“前一句。” 莉莉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我是莉莉?康沃尔,利维提克斯?康沃尔的女儿。” “你是利维提克斯?康沃尔的女儿?”男人很不客气地用枪指了指莉莉,语气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吗?”莉莉对于此人的无礼略微有些生气,她本以为这位救命恩人应该是一位难得的绅士来着。 “不,我只是从未听说过康沃尔先生还有这样一位标致的女儿,”男人轻轻扶了扶帽沿表示歉意,“无意冒犯,康沃尔小姐,但我只是路过,被枪声吸引才会偶然救下二位,至于我本人,对于护送任务实在没什么兴趣,所以,容我拒绝。” “先生,难道您忍心让我们两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穿越草原,走几十英里的路吗?”一旁的阿芒迪娜非常熟练地扮起可怜来。 “这片土地上的女子不仅经常独自骑马穿越草原,甚至还有不少和刚才劫持你们的那位还是同行,”男人的语气中没有丝毫对于女子的尊重,“所以,这位来自异国他乡的小姐,欢迎来到美国西部,尽管这里不完全是西部。” “所以,祝二位一路顺风,尽情享受大地之心的风情吧。”男人再次扶了扶帽沿,转身离去。 “这,这什么人啊这是,”阿芒迪娜既是错愕,又有些羞恼,她看向自家小姐,问道,“小姐,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接下来?接下来交给我,”莉莉微微一笑,突然大声对着男人离去的地方喊,“喂!你就不怕我们去警局报案,让警察抓你吗?” 男人闻言驻马,也不回头,只是回应道:“我做了什么犯法的事吗?” “抢劫我们的车队啊。”莉莉回答道。 “你可以去跟警长说,他只会觉得你脑子出了问题,然后过段时间,我说不定就能看到康沃尔小姐你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新闻了。”男人的语气中充满了戏谑。 “你说得对,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莉莉似是才反应过来似的点点头,“但是,如果我定的悬赏是10000美元呢?” “咳!咳!咳!”男人似乎是被这句话刺激到了,疯狂咳嗽起来,莉莉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掩嘴偷笑。 终于,男人调整好了气息,说:“康沃尔小姐,你是不是觉得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对不起啊,先生,但是,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呢,”莉莉调皮地笑了笑,说,“而且,最近父亲似乎还雇佣了平克顿侦探,我想他应该不介意分给我两个探员来寻找我指认的劫匪的,你说对吗?” 男人点点头,说:“你说得很有道理,康沃尔小姐,不过……” 说到这里,他突然抽出挂在马鞍上的卡宾连发步枪,瞄准了莉莉和阿芒迪娜,说:“如果我在这里打死两位,似乎就没有这么多的后顾之忧了,不是吗?” “小姐!”阿芒迪娜催动马匹,想要挡在莉莉面前。 “阿芒迪娜!退后!”莉莉的语气罕见地严肃起来。 她催马上前,说:“你可以试试,不过,这位先生,我觉得您有必要考虑一下,得罪了康沃尔家的后果,如果您今天在这里杀了我,我父亲一定会派人追杀您到天涯海角,我相信,平克顿侦探一定有办法查出凶手的。” “更何况,我们两个只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你这样不问缘由地射杀了我们,你的良心难道不会痛吗?”莉莉说着,张开双臂,将心口露出来,说,“当然,如果您并没有我所说的良心,那么我无话可说,您可以杀了我,但请放过我的侍女,您放心,我会让她立下毒誓,绝对不会向警方和平克顿侦探透露您的外貌信息。” 男人微微一笑,说:“康沃尔小姐,您是一位思虑周全的女士,但是,您现在这样的行为很天真吗?”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在我们这里,有太多找不到凶手的悬案,至少以现有的侦破手段来说,我们有很多方法可以保证我们不留下一点证据,”男人一边说,一边给枪上了膛,“或者我说得直白一些吧,您的长篇大论并没有说服我,而如果您再不珍惜我给您的时间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让这里再多两具尸体。” 莉莉这下终于明白了,如果自己不拿出能够打动面前这个男人的筹码,今天她必然难逃此劫。 “先生,如果您能够护送我们二人前往康沃尔煤焦油厂,我会出三千美元当作报酬。”莉莉终于做出决断。 男人歪了歪头,枪口似乎放下了些许。 莉莉接着说:“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带走我这次携带的所有珠宝首饰。”说着,她让开了些许,露出身后只剩下车厢的防弹马车,接着说:“都在里面,相信我,它们的价值绝对不会让您失望。” 男人的嘴角似是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他不再用标准的姿势端枪,但是枪口依旧对准莉莉。 莉莉略微有些气恼和窘迫,气恼于面前这个陌生男人的贪得无厌,窘迫于自己一时间想不起来自己还有什么可以作为报偿的,这对于康沃尔家的掌上明珠而言,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耻辱吧。 “仅此而已了吗?”男人似乎略微有些失望,他端枪的姿势再度变得端正起来,“钱这种东西,我不缺,至于珠宝,杀了你们,我一样可以拿走,既然如此,那么,抱歉,康沃尔小姐,还有这位已经快要昏过去的女仆小姐,我们是时候……” “等等。”突然,莉莉打断了男人的话语。 男人闭上了嘴,等待着她的回应。 “我还可以给你一个承诺。” “一个承诺?” “一个康沃尔家的承诺,”莉莉此时异常严肃,“只要是你所求且我们家力所能及的,无论什么要求,无论什么事,我们都会不遗余力地向你提供帮助,不过,只有一次机会。” “你能代表康沃尔家?”男人有些狐疑。 “至少我的请求,我父亲从来没有不答应的。” 男人思索半晌,终于点了点头,说:“终于得到了一个真正有价值的报酬,恭喜你,康沃尔小姐,你说服了我,接下来的旅程,您将会获得一位西部一流枪手的保护。” 莉莉和阿芒迪娜对视一眼,二人都能清晰地看到对方眼中的欣喜和后怕。 “那接下来的路程就麻烦您了,先生。”莉莉和阿芒迪娜在马上盈盈施礼。 “不必客气,不过接下来,两位女士,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些私人时间。”男人说完,也不等莉莉和阿芒迪娜的回应,直接径自走向刚才的战场。 “小姐,他这是要干嘛啊?”看见男人下马,走向旁边的一具尸体,阿芒迪娜有些疑惑。 莉莉看着这个男人在尸体上摸索来摸索去,思索了一会儿,也只摇了摇头:“不知道,看不明白,但我想,至少我们应该听他的,给予他一些私人时间。” “二位女士若是等不及,可以先慢慢往你们车队刚才行进的方向走,”男人摸索完一具尸体,站起身,回头喊道,“沿着这条路一直慢慢走就可以了,我很快就会赶上来。” 于是,两匹劣马载着两位有些灰头土脸的女子慢慢沿路往前走,而这片刚被枪火和爆炸洗礼过的土地上,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正一个个地摸索留下的尸体 第九章 护送 大地之心的辽阔草原上,两匹劣马载着两个窈窕的身影缓步走在主道上,不多时,她们身后腾起烟尘,一匹巨大的黑马飞速奔来,和她们并行。 已经去掉了身上佩戴的珍贵首饰、把毛瑟步枪背在背上的莉莉小姐看着那匹巨大黑马上的男人,礼貌地欠了欠身,说:“您忙完您的事情了?” “嗯,”男人点点头,右手控制着巨大黑马,让它尽量和两位女士的马保持并行,“现在就等着法警或者附近巡逻的骑警过去收拾残局了。” “容我冒昧,先生,”和莉莉穿着同一式样的猎装的阿芒迪娜开口问道,“您刚才是在做什么?” “说得专业一些,这叫打扫战场,”男人一边说,一边拍了拍马背上打包好的包裹,“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摸尸。” “这……”阿芒迪娜的语气中难掩厌恶之情,右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样亵渎死者,主是不会让您升入天堂的。” “哦,我亲爱的小姐,”男人嘴角的微笑变得戏谑,“虽然我无意亵渎您的信仰,但是,这片土地上的事实是,哪怕是天主教徒,也早就该堕入地狱了。” “您怎么能这么说呢?”阿芒迪娜有些气恼,作为根正苗红的法国天主教徒,她对于自己的信仰极为看重,“来到这片土地的天主教徒都是为了传播主的信仰和教义,为了让主的光辉洒满人世间,他们的所作所为,我相信是一定符合主的教导的。” “您愿意相信便相信吧,亲爱的小姐,”男人的身体在马上悠然地摇晃,“不过比起我之所闻,我更愿意相信我之所见。” “好了,阿芒迪娜,宗教的话题就到此为止吧,”莉莉及时转移了这个无论怎么聊都必然会聊爆的话题,“先生,您救了我们,但我们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 “比利。”男人简短地回答。 “莉莉?康沃尔,”莉莉的介绍也很简短,“这位是我的侍女阿芒迪娜?莫兰。” “很荣幸认识两位,”比利扶了扶帽沿,说,“不知两位女士,哦,不好意思,不知道莉莉小姐来到这片蛮荒辽阔的大草原,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如果单说我的个人目的,那就是想要领略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莉莉说,“至于其他的目的,就属于我的家事了,恕我不便告知。” 比利点了点头:“完全理解,您不必道歉。不过我想,您今日应该已经充分领略了这里所谓的风土人情了吧?” “您说得很对,先生,确实非常切身地感受到了,”莉莉微微一笑,眼中却充满了兴奋,“真的是一片很有魅力的土地。” “嗯,这我倒是不否认,”比利说,“不过,可以容我向您提个建议吗?” “当然可以,先生,您的建议我会洗耳恭听。”莉莉正了正身体,看向比利。 “如果可以的话,尽快离开这里,至少在十年以内,不要踏足五大州地区,”比利说,“恕我直言,这个地方,可不是像您二位这样的正派女士可以多待的。” “真是体贴的建议,谢谢您,先生,”莉莉微笑道,“不过我觉得,我可能会意外地和这里特别合得来呢。” 比利并没有说话,他的沉默中透露着不可置否的意味。 “对了,比利先生,您是枪手,对吗?”莉莉突然问道。 “显而易见,女士。”比利答道。 “是什么让您走上了这条路呢?”莉莉饶有兴趣地问道。 “所以,现在变成了一场采访是吗?”比利笑着开起了玩笑。 莉莉也笑了,这种笑容只会在她真被逗笑时才会出现:“您可以这么理解,先生,不过很可惜,您的自述不会见报。” “哈哈,最好不要,因为我的答案会让这片土地上所有的帮派和警察追杀我到天涯海角的。”比利笑得很大声,但是笑声中并没有多少笑意。 “您成功吊起了我的兴趣,比利先生,”莉莉觉得这个答案值得她认真对待,“所以,您对刚才那个问题的回答是?” “概括来说吧,”比利调整了一下自己屁股的位置,说,“我是一位兴趣使然的神枪手。” “因为兴趣吗?”莉莉有些不明所以,“这也不至于会被到处追杀吧?” “那我换种说法,我是因为兴趣使然从事了这项靠杀人糊口的工作,现在您理解了吗?” 莉莉沉默了。虽然她对西部有着正常人难以理解的憧憬,但是,死亡和杀戮的概念,她还是知晓的。 “您不曾觉得有负罪感吗?”一旁的阿芒迪娜有些厌恶地说。 “至少到现在我要么是为救人而杀人,要么所杀的都是恶贯满盈之人,”比利说,“我不会标榜自己是什么好人,但我也绝对不会因为杀掉了一些社会渣滓而产生什么负罪感。” “看来先生您就是传说中的西部英雄了?”莉莉打趣道。 “谢谢您的称赞,不过很可惜,我还不够资格,就算够了资格,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人。”比利很客气地说道。 莉莉立刻趁势问道:“那您梦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这重要吗?”比利的反问让莉莉有些措手不及。 “当,当然啊,”莉莉组织着语言,“这……这至少……” “我觉得不重要,”比利很不客气地打断了莉莉的话,“好了,女士,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进行这种过家家似的记者采访游戏了,接下来的路,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们能安静一些。” 阿芒迪娜看向莉莉,她现在对于这个完全没有绅士风度的英俊男人可以说是一点好感都没有了,她只希望莉莉能有些小姐脾气,不要再搭理这个男人最好——不得不说,刚才的建议在她看来是这个男人这整个中午和下午说得唯一一句人话。 “我可以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吗?”莉莉却丝毫没有自己应该闭嘴的自觉,接着问道。 比利叹了口气,说:“当然可以,莉莉小姐,我的家教里有一条是对女性一定要有多给一次机会的耐心,请讲吧。” “还真是绅士的家教呢,”莉莉微微一笑,说道,“你既然是枪手,那一定很懂枪咯?” “谈不上很懂,毕竟我做枪手的时间不长,”比利斜着眼瞟了莉莉一眼,说,“不过,好吧,你可以理解为我很懂。” “那你来看看,这把枪怎么样?”莉莉说着,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左轮手枪,抛给比利。 比利接过枪,入手的一瞬间,他的眉毛就挑了挑。他一边仔细检查这把枪,一边念叨着:“看枪型像是柯尔特m1892双动式左轮手枪,不过,勒马特左轮手枪的弹容量和霰弹枪管设计?而且子弹不是.38而是.44?” 他抬头看向莉莉,问道:“这个东西是谁设计的?” 莉莉没说话,只是洋洋自得地挺了挺腰,问:“你就说怎么样嘛。” 比利立刻就看出了莉莉的举动中隐藏的答案,似乎是舒了口气,说:“好吧,如果这把枪是柯尔特公司的枪械大师设计的,那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用柯尔特公司产的枪了。” 莉莉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不过她的语气倒是没有什么异常:“您这是什么意思?” “从枪械本身讲,这把枪扩充了弹容量,和勒马特左轮手枪一样加装了一根霰弹枪枪管,到这里还好,但是这把枪同时还改变了口径,并且保留了双动式击发的模式,这样不但让这把枪的质量增加了不少,还增大了这把枪的后坐力,哪怕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也没法在这种后坐力下使用这把枪双动式射击的功能,换句话说,这样的设计反而让这把枪的双动模式成了鸡肋,食之无用,弃之可惜;而且,这样的改装实际上违背了m1892的本身结构,使得结构松散,更显得累赘不说,还容易在高强度的战斗中直接散架。综上所述,这样的枪,除了好看以外,没什么大用处。” 比利说完这些,把枪递还给莉莉,说:“从实际的应用上来看,这种基本上已经算是特制的改装枪,如果损坏,必须要特制的配套零件才能修复,而这种条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的。当然,这把枪也不是不能用,只是不够实用而已。” 莉莉接过枪,低头看着这把自己精心设计的左轮手枪,沉默不语。 阿芒迪娜稍微凑过来一些,低声安慰道:“小姐,别把这个人的话放在心上,这样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尊重。” 莉莉依旧不说话,只是把枪的转轮一次次打开,一次次重新装上。 “好了,女士们,闻到刺鼻的焦油味和烟味了吗?听到火车的汽笛声了吗?”比利抬手向前一指,说,“我们距离目的地不远了。” 康沃尔的煤焦油厂在大地之心的草原上就好像一块色泽鲜艳的绿色丝绸上沾染了一块洗不掉的肮脏,现代工业的污秽和嘈杂让这里不再属于大自然安宁祥和的一隅,而大自然对于人类这样的行为,能做的也只有逆来顺受,就像这颗星球上所有正在被不合理开发的土地一样。 守卫在煤焦油厂入口的两名持枪守卫很早就看见了大路尽头那两女一男的三人队伍,没办法,那个男的胯下的黑马实在太大,让人很难不去注意。 因为康沃尔煤焦油厂靠近大路,每日除了厂里运送化学试剂和石油制品的马车,还会有很多其他的马车和行人会经过这里,一般面对这类人员,他们不会太过在意,如果他们靠得太近,喊两句这里是私人企业闲人免进之类的话,他们也会很自觉地离开。 只是这次的这三人,很明显是朝着工厂来的,所以,两人在三人到来之前,就让自己手中的连发步枪处于随时待命的状态。毕竟不久前康沃尔先生的私人列车被抢劫,穷凶极恶的劫匪几乎杀光了车上所有的人和赶来支援的所有警察,现在他们对陌生人是最紧张的。 “这里是康沃尔公司的产业,闲人免进,你们若是没有别的事情,立刻离开,否则,我们会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向你们开枪。”三人的马来到工厂门前,守卫立刻拦住他们,说。 “瞎了你们的狗眼,”有着棕色头发、碧蓝眼睛的女人厉声呵斥道,“仔细看看,这位女士是谁?” “好了,阿芒迪娜,他们不认识我很正常,”一旁那位深褐色头发、紫色眼眸、面容精致如粉雕玉琢的女子一边制止刚才出言呵斥的女人,一边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展示给守卫。 守卫只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得煞白。他们立刻收枪立正,说:“实在抱歉,大小姐,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我们不得不谨慎一些。” “这是你们的职责所在,我原谅你们的无礼。”莉莉摆摆手示意他们不用在意。 两位女士跃下马背,立刻有专人将马牵走。一旁的守卫看向那个骑在巨大黑马上不苟言笑的男人,问道:“大小姐,我记得您应该是在搭载专门准备好的马车跟随车队一起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先生又是什么人?” “我们的车队在半路上遭到了奥德里斯科帮的截击,除了我和阿芒迪娜,其他人都死了,”莉莉淡然地诉说着事实,仿佛这是一件和她毫无关系的事情,“是这位比利先生冒险救下了我们,并一路护送我们到这里来。” “原来如此,”守卫立刻转身向骑在黑马上的比利鞠躬,说,“谢谢您,先生,谢谢您把大小姐护送到这里来。” “无聊的客套话还是少说吧,”比利冷淡地说,“我现在希望拿到我的酬劳。” “没问题,比利先生,”莉莉微笑着,示意阿芒迪娜把自己的首饰盒取来,并从身上掏出三张一千美金的支票,说,“这些支票可以在任何一家银行兑换成纸币,至于这些首饰,我只希望您能找到一位好的鉴定师,这样才不会辱没它们的价值。” “感谢您的慷慨,康沃尔小姐,虽然我不建议您在我们这个地界随身带着这么大额的支票,”比利扶了扶帽沿,说,“我就不久留了,老实说,这里的气味我不太习惯。” 莉莉微笑点头:“再次谢谢您一路的护送。” “哦,对了,”比利似是想到什么,突然回头道,“如果您真的想让您的枪法有所发挥,我建议您还是换一把正常一些的枪,过于奇怪的改装对于一个枪手而言,限制往往多过帮助。” 莉莉看了看挂在腰间枪套的那把装饰精美,关键是倾注了自己的心血的左轮手枪,终是无言,只能挥手与这个萍水相逢的枪手告别。 枪手再未回头,只是摘下帽子轻挥两下以示回礼,操纵着胯下巨马绕了两圈,便朝着晚霞灿烂的方向奔驰而去。 枪手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莉莉却依旧站在原地,没有丝毫离开的意思。 “小姐?小姐?”阿芒迪娜轻轻呼唤。 莉莉没有理会贴身女仆的呼唤,只是对一旁的守卫说:“你们,派几个人,远远地跟着他,看看他最后在哪里落脚,然后及时汇报给我。” “遵命。” 守卫们得令后,立刻离开准备。不多时,三匹快马载着三个荷枪实弹的男人离开了康沃尔煤焦油厂,循着枪手的足迹一路跟去。 第十章 两条尾巴 “总算是把这个大小姐对付过去了。” 布兰迪轻轻擦拭脸颊的灰尘和汗水,胯下的巨马步态悠然地走在在被千百马蹄和车轮轧出的道路上。 此时,夕阳已经隐没在地平线尽头,晚霞的残余也将被夜色吞没。 “虽然多了很多复杂的成分,但至少这次的收益很可观,”布兰迪摸了摸腰间的支票,心想,“真不愧是资本家的女儿,大户真好宰,拿枪逼一下就能诈出来这么多钱。” “至于康沃尔家的承诺……”双脚用力夹了夹马腹,布兰迪有些戏谑地想道,“对于资本家来说,就算是他的一根头发也能卖出天价,但是只有他的承诺,是绝对不会值一分钱的。” “能不能起作用,就看这个莉莉?康沃尔够不够傻了。” 这时,布兰迪听见不远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请施助于老叟……老叟亦将施助于你……” 布兰迪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外形邋遢,衣着破烂,两眼翻白的老人拄着一根破烂兮兮的拐杖,颤巍巍地站在路边,右手端着一个小铁碗,向着过往的行人乞讨——如果真的有人的话。 布兰迪知道这个老人,在游戏里是一个疑似有预言能力的npc,每当亚瑟或者约翰给予他施舍,他总会说出类似预言的话语他的话语总是有意无意地印证着人物的现状和结局。 布兰迪拍马紧赶几步,来到老人面前。老人似乎有所感应,向布兰迪展示出手上那个又脏又烂的小破碗,说:“请助老叟一助,仁慈的先生。” “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普通的老头?还是大预言家?”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布兰迪给老人投出了一枚一美元的硬币。 “您表面光鲜,但扎根黑暗,虽身居黑暗,却心向光明,”老人颤巍巍地说,“恕老朽浅薄,无力窥视您隐在雾霭中的未来,然老朽却知,您如今为一灰一黑两条毒蛇所缠,若您行路之时回首细察,必有所得。” “果然是莫名其妙的一堆胡言乱语啊。”布兰迪知道老人所说的东西类似偈语,但无奈自己确实不解其中之真意,最终只好道声谢,驭马离去。 巨马渐行渐远,老人仿佛目能视物一般转头望向布兰迪远去的方向,轻叹一声,喃喃道:“破局之人,终是为局所迷。已经定好的命数,想要逆转,何其难哉?碌碌百年,不过一死,不过一死而已啊……” 老人一边叹息,一边赤着一双黑黝黝的脚,缓缓走在绿草如茵的大地上,一步一步,慢慢消失在地平线上。 瓦伦丁郊外,堡垒山附近。 铁道另一端的小镇如同一颗明星,伴随着夜幕降临缓缓明亮起来。 布兰迪远远看着这座伫立在草原之上的文明之星,只觉得夜晚的风吹起自己西服的衣摆,很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可惜,这只是一匹马,而且这个时代,没法搞马载音响,”布兰迪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拍了拍胯下巨马的脖子,“大骊啊,你要是一辆黑色超跑该多好,当前这意境,要是再配上一首忧郁的小曲儿,小资情调不就起来了?” 被布兰迪起名为“大骊”的漆黑夏尔马打了个响鼻,甩甩脑袋,表示自己并不太懂主人的奇言怪语。 风儿改变方向,从身后吹来,将之前吹到后面的衣摆又吹到前面,伴随风声飘到布兰迪耳畔的,还有陌生的马蹄声。 马蹄声很轻,但是与之相伴的枪械晃动的哗啦声,却透露着浓浓的恶意。 马头拨转,枪已经被平稳端在手中,世界开始变得猩红,遥远的山野中,三个在偏灰暗的猩红背景下显得格外明显的骑马人影出现在布兰迪的视野中。 枪声响起。 第一枪打穿了一个人的咽喉,鲜血如泉涌般汩汩流出,这人下意识捂住伤口跌下马,在地上抽动两下,不动了。 第二枪削掉了另一个人的半个脑壳,他胯下的马儿被枪声惊吓,不顾一切地转头就跑,它已经死透了的主人被它拖着走了十几米后才从马鞍上完全下来,绿色的草被鲜红的血液浸染出一条血色的痕迹。 第三枪则打中了最后一个人胯下的坐骑,高大的马匹轰然倒地,口鼻冒血,头骨粉碎,它的主人则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起来,慌不择路地逃离。 “跑?” 布兰迪冷笑一声,刚刚放下些许的卡宾枪再度举起,可猩红的世界仅仅出现了一瞬就消失不见。 “淦!” 撕裂般的疼痛瞬间充斥了布兰迪的大脑,仿佛一把利斧要将他整个人从头到脚劈成两半,以至于他不得不把枪放下。 但布兰迪依旧不甘心。他开始混这条道以来,就从来没有放走过一个敌人,他忍着痛苦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由于无法集中精力,只能瞄着大概的方向开枪。 六声枪响响彻草原。 布兰迪的另一只手胡乱地在马鞍袋里掏来掏去,终于摸到了蛇油瓶子的熟悉轮廓,一口蛇油下肚,他的精神立时恢复了不少。 “该死!”布兰迪不需要多看,就知道那个被打下马的家伙已经逃跑了,毕竟他只是盲打,那种情况下的准确率还不足平时的一半。 不过他觉得懊恼,并非是放过了一个可能该死的人,而是自己的死神之眼持续能力实在太差。 尽管现在布兰迪对于死神之眼的运用已经十分熟练,但是持续力差对他而言依旧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短板,想要弥补这方面的缺陷,要么在战斗的时候就把蛇油当水喝,把嚼烟当饭吃,要么就得寻求提升持续力的方法。 “虽然从目前来看,补给品补充的属性看上去和游戏里差不多,但是其他方面是否会有变化,还是不能确定,”布兰迪思索着,“想要提升生命、体力、死神之眼三大属性,除了经常锻炼与之相关的项目以外,特殊的补剂也能提升属性,可惜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找到,而且就算找到了,能否提升属性也未可知……” 布兰迪一边思考,一边兜转马头,沿着道路缓缓走向瓦伦丁。 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具留下的尸体身上的绿色领巾。 瓦伦丁邮局。 本?罗森其实早就可以下班了,但是他劝走了来接他班的同事,强打着精神继续值班,他感觉自己一年喝的咖啡都没有今天一天喝得多。 他在等待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如果这个人今天没有到来,那么,他的期望也会落空。 突然,邮局的大门被粗暴地撞开,一个西装革履但风尘仆仆的身影出现在门扉。 本?罗森几乎在一瞬间就认出了这个人,他立刻跑出自己的办公间,亢奋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喜悦和几分担忧:“比利先生,您终于回来了!收获怎么样?” “你小子,”布兰迪一边指着本?罗森,一边走到他的办公间拿起咖啡壶倒咖啡,说,“你tm差点坑死老子你知不知道。” “我……我……”本?罗森支支吾吾的,也不敢多说话。 布兰迪狠狠灌了一口咖啡,说:“你知不知道,那趟车康沃尔那个老东西安排了多少枪手,多少重机枪?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tmd让老子一个人送死?” “您……您这不是好端端回来了嘛。”本?罗森讪讪然笑道。 “半条命差点隔在那。”布兰迪没好气地说。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本?罗森笑得更谄媚了,“这……这趟的收益……” 布兰迪斜了本?罗森一眼,直接把三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拍到他的手里,说:“我警告你啊,下次的消息一定要准确,有多少守卫,什么装备配置,都要给我清清楚楚地说明白,要是以后再有类似情况,我先崩了你的狗头。” 本?罗森看到那绿油油的三张钞票,要不是精力实在有限,他估计都能一下子蹦穿天花板。他一边连声答应着布兰迪的要求,一边笑着把钱收入囊中,好像买彩票中了几百万美元一样。 布兰迪无奈地摇摇头。不过他也非常理解,三百美元对于这个时代的美国普通职工而言有多大的份量。 瓦伦丁镇外十几英里,六点木屋。 这里是奥德里斯科帮在大地之心的其中一个藏身处,由于靠近瓦伦丁,且位置隐蔽,方便帮派在瓦伦丁及大地之心地区发展,所以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暂时将这里作为帮派的大本营,并把帮派的核心队伍驻扎在此处。 此时,他一个人躺在木屋里的床上,一边大口大口地抽着抢劫所得的高档雪茄,一边微闭双目,似是在休憩,又似在等待。 这时,门外传来慌乱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撞开,一个狼狈不堪的男人闯了进来,进了门,也不说话,只是不停地喘气。 “什么情况?还有两个人呢?”科尔姆保持着之前的状态,问道。 “死了,”闯进来的人说,“都死了。” 科尔姆缓缓睁开眼睛,说:“详细说说。” “我们从康沃尔煤焦油厂一路跟着他,在堡垒山附近被他发现了,”汇报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一边说,一边后怕地喘着粗气,“该死的,那个混蛋的枪法真好,我的马脑袋上中了一枪,我一路奔逃才捡了条命,老内德,还有亨利,吭都没吭一声就死了。” “你没给他跟踪?”科尔姆缓缓问道。 “没有,不知道为什么,我坠落马下后好像听见他冲我这边打了好几枪,但全都没中。” “看来这个人的本事也就到这个程度了,”科尔姆思量了一番,说,“你出去吧,喝口酒压压惊,弟兄们刚抢了几个女人,去释放一下压力。” “遵命,老大。” 手下离开后,科尔姆从床上坐起,转过头,看向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张照片,照片上,四个年轻人天真烂漫地笑着,并排站在一棵大树下,其中有一人,依稀能辨认出他就是科尔姆?奥德里斯科。 科尔姆看着照片上那个搂着美貌女子,笑得豪爽又幸福的男人,喃喃道:“一个枪法如神,出枪如电的年轻人,最关键的是,这种风格和你特别像,那么你说,我该怎么看待这个该死的后起之秀呢,达奇?范德林德?” 第十一章 “小鬼”卡洛威 瓦伦丁,基恩的酒馆。 和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相比,基恩的酒馆更小,却更有年头,差不多这个镇子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这家酒馆就已经伫立在现在的这个位置为镇子的居民和过往商旅提供酒水和食物了。 不过,人的本性就是喜新厌旧、喜豪奢厌朴素的,所以,当镇子越来越大,更大的史密斯菲尔德酒馆建起来之后,这家小酒馆就失去了往日的热闹。 不过,好在威士忌和啤酒的价格到哪都一样,而且这里也可以提供简单便宜的食物,填饱肚子没什么问题,所以,这里依旧能够吸引那些兜里没那么多闲钱去史密斯菲尔德酒馆逍遥的劳碌人。 今天,基恩的酒馆里来了两位奇怪的顾客。 这两位顾客的打扮都很绅士,看上去不像是会在小酒馆这种场合出入的人物,一个戴着眼镜,长得很富态,另一个年事已高,身材高瘦,腰间还挂着枪腰带,枪套里的左轮手枪纂刻着独特的文字和精致的花纹,只看一眼就知其不凡。 那位年老绅士酒保倒是认识,他名叫吉姆?卡洛威,和镇上诊所的医生是表兄弟关系,年轻时参过军,退伍后下落不明,几年后流落至此,成了一个寄人篱下的颓废酒鬼;至于那个戴眼镜的胖子,就完全陌生了,不过,一个和酒鬼混在一起的家伙,也谈不上什么正派人。 “卡洛威先生,”胖胖的眼睛男人在吧台前坐下,要了两杯威士忌,对已经有些微醺的卡洛威说,“请您接着详细讲讲1876年在西维娅酒馆发生的事情吧。” 卡洛威并不搭话,只是开始一杯一杯慢慢喝起了威士忌,不一会儿,他就进入到酩酊大醉的状态。卡洛威就是这样的人,酒量不怎么样,但还就是喜欢喝那一口酒,故而经常烂醉如泥。 “先生,先生,”胖胖的男人有些着急了,他不停地推搡着醉倒在吧台上的卡洛威的肩膀,说,“拜托,回想一下,1876年在西维娅酒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都是些胡说八道的事,柏拉图,”卡洛威一脸醉像地说,“都是些胡说八道的事。” “那不是胡说八道,卡洛威先生,”胖胖的眼镜男严肃地更正,“那是历史。” “很早之前的历史,早就船过水无痕了,”卡洛威醉醺醺地又灌下一杯酒,说,“再说出来只会痛苦,还不如让它死了才痛快。” “嘿,”这个时候,他们身后的店门被人推开,一个年轻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聊天,“你的这位朋友是谁啊?”这话是问胖男人的。 一旁,高瘦的卡洛威趴在桌子上醉醺醺地说着些类似于“哈,要记得把这些写到你的破烂书里啊,大哲学家”之类的话。 胖男人则用歌剧里介绍史诗英雄的语调为刚才说话的英俊年轻人介绍道:“这位是吉姆?‘小鬼’?卡洛威,大名鼎鼎的吉姆?‘小鬼’?卡洛威。” “谁?”布兰迪,也就是那位年轻人倚在吧台上,一边跟酒保点了一杯威士忌,一边问。 “就是那位神枪手啊,”胖男人用一种饱含着对于这个年轻人孤陋寡闻的怜悯的口气说,“有史以来用左手拔枪最快的神枪手,他曾在柳西岩洞的一场恶斗中一口气干掉了十四个人。” 布兰迪看了看那个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高瘦老头,问那个胖男人说:“那你现在还在等什么?” “什么意思?”胖男人不解其意。 “哈,”布兰迪嘲弄地笑了笑,指着那个“鼎鼎有名”的老头说,“依我看,现在,就连你也能干掉他。” “哦,我不打算干掉他,年轻人,”胖男人摇摇头,一边给布兰迪展示自己手中厚厚的笔记本,一边说,“我打算神化他,他是神,我打算为他写传记。” “写得怎么样了?”布兰迪问道。 “哦,该死,”胖男人有些懊恼,“我宁愿和他决斗,要么是我杀了他,然后我成为巴尔的摩最厉害的神枪手,要么他杀了我,让我获得自由,就再也不用跟他说话了。” “看来你现在已经领悟到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了,先生。”布兰迪笑着,又要了一杯威士忌。 “什么?” “当枪手的乐趣,”布兰迪把酒保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说,“这就叫双赢,自由和荣誉。” “这太棒了,”胖男人有些兴奋地提起笔,“我要把这句话记下来,可以吗,年轻的先生?” “当然可以。”布兰迪微笑。 胖男人一边记着笔记,一边问:“您叫什么名字,先生?” “这对你对我都不重要,先生。”布兰迪打了个马虎眼。 “那你一定是枪手吧?” “这我不否认,不过我也不会完全承认,”布兰迪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需要,我会尽量设法从背后开枪击毙我的对手,至于其他的,都是废话。” 胖男人看了看已经开始打呼噜的卡洛威,问布兰迪:“那你至少和人决斗过吧?” “更多的时候是看别人玩这种决斗游戏,我亲爱的先生,”布兰迪也看了眼打呼噜的卡洛威,说,“对于我而言,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厉害,但我可以确定的是,你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几乎把一天的时间全都拿来喝酒和醉酒的老酒鬼身上,最后得到的东西可远远没法补偿你失去的时间。” “这就不劳您费心了,年轻的先生,”胖男人扶了扶镶嵌在胖脸上的眼镜,说,“说起来,先生,您期待扬名立万吗?或者说,您更喜欢钱?” “我都很喜欢,先生,”布兰迪笑道,“我的意思是,确实有很多人会为声名和金钱所累,但我不在乎,不如说,如果有人真的觉得这是一种苦难,我愿意代替他去承受。” “哈哈哈哈,年轻的先生,您很幽默,非常幽默,”胖男人的脸上第一次展露出笑颜,他一边拍了拍自己手中笔记本的封皮,说,“如果我表现得有些绝望,请原谅我,先生,事实上,我真的有点绝望,我对这本书寄予厚望,但是现在,素材的收集真的把我难到了。” 他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拿出一份清单和几张照片,递给布兰迪,说:“你看,这是一张神枪手的清单,上面的神枪手每一个都很传奇,埃米特?格兰杰,弗拉科?埃尔南德斯,比利?米德奈特,黑衣美人,我想,也许你可以去和他们谈谈,问问他们对卡洛威的看法,如果他们敢说出辱没卡洛威的话,就……就杀了他们,哦,我不敢相信我说了什么,但是……” “你的意思是,”布兰迪打断了胖男人的话,“让我去找几个和卡洛威一样可悲又自欺欺人的傻子,问问他们卡洛威是不是最棒的,如果有人出言不逊,就干掉他们?” “这听起来比我所想的还要糟糕,”胖男人有些尴尬地说,“不过意思是对的。” “你打算付多少钱?或者说,你还打算用什么别的形式来报答我?”布兰迪问。 “哦,很多钱,先生,”胖男人也兴奋了起来,“如果您真的可以帮我完成这本书,我会支付给你这本书一半的稿酬,除此之外,如果您有兴趣,我可以让您出现在我的书里,担任重要角色。” “出现在你的廉价小说里?这还是算了,”布兰迪笑了笑,转过身,挥挥手以示告别,“不过,价格还算公道,我尽力而为吧。” “记得拍照,先生。”胖男人叫住布兰迪,把自己的照相机交给了他。 布兰迪看了看照相机,点点头说:“没问题。” “哦,对了,”布兰迪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返回了自己的座位,说,“那个叫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你可以把他从清单上划去了。” “为什么?”胖男人有些疑惑。 “因为那个倒霉的家伙已经死了,”布兰迪递过那张清单和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照片,说,“我想过不了几天,就会有人把他的尸首送到这里领赏钱。” “什么?”胖男人非常震惊,“是谁杀了他?是你吗?” “你知道,我非常希望那个人是我,但是,我只是在现场而已,”布兰迪说着,掏出腰间的那把原本属于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左轮手枪,说,“喏,这是那位传奇神枪手唯一的遗物,你可以瞻仰一下。” “弗拉科?埃尔南德斯死了?!”这时,一直醉得不省人事的卡洛威突然大喊了一声坐了起来,吓了胖男人和布兰迪一跳。 “哦,天呐,卡洛威先生,您终于醒了,”胖男人开心地说,“现在您可以详细说说,1876年……” 卡洛威并没有理会胖男人的询问,而是拿起了桌上的左轮手枪,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最后说:“不错,是他的枪。对于枪手来说,失去了枪,和失去了性命没什么两样。” 他醉眼朦胧地看了眼布兰迪,说:“弗拉科虽然就是个自以为是、无法无天的蠢蛋,枪法也就那么回事,但是你这个年轻人能干掉他,说明还是有些本事的。” “呃,卡洛威先生,我想你误会了……”胖男人有些尴尬地想要解释。 “闭上你的猪嘴,”卡洛威粗暴地打断他,对布兰迪说,“年轻人,你想了解枪法的最高奥义吗?” “您觉得呢?卡洛威先生?”布兰迪笑得有些欠揍。 “到外头来,你就明白了,”卡洛威起身,摇摇晃晃地向门外走去,转过头,见布兰迪和胖男人都愣在原地,突然爆发出一声怒吼,“到外面来!!” 基恩的酒馆外,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因为这里马上要发生一场如今已经难得一见的决斗。 对决的双方对比十分强烈,一个年轻,一个年老,一个精神抖擞,一个醉态蒙眬。 不少人已经认出,那个年轻人就是最近一段时间在瓦伦丁风头很盛的赏金猎人布兰迪?芒尼,而那个老头,则是镇上医生的那个只会喝酒吹牛的表兄弟,这样的两人,为何会进行决斗,发生了什么故事,除了在旁边兴奋地纪录这次决斗的胖男人以外,没人知道。 “真的要这样吗,卡洛威先生?”已经站定位置,摆好姿势的布兰迪有些无奈地问道。 “少tm废话,小混蛋,”卡洛威摇摇晃晃地站着,不过决斗的姿势却做得很标准,“枪法的高下和精妙就要在生死之间感受,你不体会一下什么叫死亡,你的枪法永远是半吊子。” “那我倒是希望我能一直这样半吊子下去,”布兰迪的笑容逐渐转冷,“我可不希望英年早逝。” “那你就祈祷上帝让你一枪爆了我的脑壳吧。”卡洛威醉醺醺的笑容中满是绝对的自信。 二人不再说话,两双眼睛不约而同地锁定了对方。 周围观战的人也屏息凝神,就连马匹也在此时噤声,连响鼻也不敢打一个。 “准备好了吗?臭小子?”卡洛威醉醺醺地大喊道。 “准备好了,老东西。”布兰迪回应道。 “需要倒数吗?”卡洛威又喊。 “不需要。”布兰迪说。 下一瞬,枪声响起,卡洛威应声倒地。 枪手间的决斗,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分出高下。由于天黑,人们并没有看清这场决斗具体的情况,但结果现在很明了了。 人群散去,这场决斗,足够他们作为好几天的酒后谈资了。 可我们的“胜利者”布兰迪,却依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手,依旧保持着拔枪的姿势,但是那把枪只是被握住了枪柄而已,它的枪管甚至比今晚的风还要冰凉。 而一直戴在他头上的帽子,已经不翼而飞。 “先生,先生,”胖男人屁颠颠地跑到布兰迪身边,一边用手在他脸前挥舞,一边说,“您居然……您居然可以……” “我叫布兰迪?芒尼,”布兰迪似是回过神来,缓缓恢复正常的站姿,说,“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你可以把我写进你的书里,对吗?” 胖男人不知道布兰迪为什么要提这个,他说:“是……是的,先生,可是……” “我现在赋予你把我写进书里的权力,”布兰迪说着,转身返回酒馆,“你去把卡洛威先生扶进来,我打算和你们一起待几天。” 胖男人有些讶异地说:“可是,卡洛威他……” “你多戴一副眼镜,怎么还是那么有眼无珠,”布兰迪停步在酒馆门口,说,“卡洛威先生只是睡过去了,刚才那场决斗,是我输了。” 泥泞不堪的小路上,卡洛威鼾声阵阵,宛如大地惊雷。 第十二章 卡洛威的射击训练 接下来的几天,瓦伦丁似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没有穷凶极恶的罪犯被抓,也没有惊掉人下巴的赌局,更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枪手决斗,弄得镇上的人都有些不习惯了。他们似乎都忘记了,平平淡淡才是生活的常态。 不过他们倒是都还记得,前几日小镇里的风风雨雨,都与一个人有关,而这个人,确实已经有几天没有出现在镇上了。 瓦伦丁镇外,堡垒山山顶。 “砰!砰!砰!” 爆豆似的枪声惊起藏在草叶下的一只只小鸟,它们扑棱棱飞向天空,想要逃离这个对它们而言过于危险的地方。 布兰迪左手持枪,看着面前的那只半个小时前就已经放在十米开外的威士忌空酒瓶,咬咬牙,又连续开了三枪,不出意外,三枪全部落空。 “妈的!”布兰迪有些气愤,又有些懊恼地骂道。 “布兰迪小哥,要么今天还是算了吧,”拉文,也就是那个胖胖的戴眼镜的小说作家,擦了擦胖脸上流下的汗水,说,“马上就要到中午了,我想您也一定饿了吧?” 布兰迪并没有理会拉文,只是一颗一颗地给已经打空的左轮手枪上着子弹。 另一边,已经灌下两大瓶威士忌的“小鬼”卡洛威则是好整以暇地倚靠在岩石上,笑着说道:“你要是饿了,就先骑马回去,在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给我们点好酒菜,等这个一根筋的臭小子把身上的子弹都打完,我们自然就会回去了。” 说完,他还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冲着布兰迪喊道:“喂,混小子,动作再快些,至少让我们赶上今天的晚饭。” “闭上你那张臭嘴,老混蛋,”布兰迪毫不犹豫地回骂道,“信不信我换右手崩了你那颗剩不了几根毛的脑袋?” “啊哈,你看呐,大哲学家,”卡洛威放肆地笑道,“他急了。” “谁tm急了?哪个王八蛋急了?”布兰迪绷不住了,立刻把枪换到右手,紧走几步,拽起卡洛威,把枪抵在他的脑门,说,“老东西,我警告你,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诶诶诶,别这样,别这样,”拉文立刻从草地上站起身,试图拉开两人,“斗斗嘴就好了,别动刀动枪的嘛。” “你开枪啊,混小子,”卡洛威一脸不屑地回击道,“反正老头子我是活够了,但是你要是把我弄死了,你这辈子都别想学会左手速射的本事。” 他甚至还略微贴近了一点,声音略微压低,说:“而且,就算你现在先开枪,我也能先打死你。” “诶呦呵?你挺自信啊老梆子?你信不信我真开枪啊?”布兰迪的枪口更用力地抵住卡洛威的脑门。 “你开枪啊,你先开枪我也能先打死你。” “老王八蛋,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别挑战老子的底线!” “你尽管试试看啊,小混蛋,看看是你先给我的脑袋开个洞,还是我先在你的肚子上开个洞?” 布兰迪恶狠狠地瞪了卡洛威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放开了他,回过头,接着去和那个已经花了他三天时光的目标了。 “哈哈哈哈,你看,大哲学家,这个小子知道他想要什么,所以他不会把我怎么样。”卡洛威一副拿捏住了布兰迪的性格的样子,有些炫耀意味地对拉文说。 “您二位真是每天都在挑战我心脏的承受能力啊,卡洛威先生。”拉文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新渗出的汗水,说。 自那夜的决斗之后,布兰迪就自作主张地拜了卡洛威当老师,学习左手速射的技巧,卡洛威并没有同意,但是也没有拒绝,原因很简单,因为布兰迪承诺在学习期间会承包他的所有酒水。 拉文对此自然没有意见。尽管他这本书是打算描写最后的神枪手,但是技术和能力的代代传承总是能带给读者别样的感动,更何况,这两个人的生活就是他要收集的一部分必要素材。只不过,这几天的经历着实让他心惊胆战。 和卡洛威相处了挺长时间,拉文对卡洛威的脾气也算是很了解了,一个脾气暴躁、酗酒成性的老枪手,挺脸谱化的性格特点。 而布兰迪,这个年轻的新伙伴,表面上看着彬彬有礼,很有文明社会里年轻绅士的气质,但事实上,这人也是个不好相与的主。 想想也没错,都是凭本事在枪林弹雨里讨生活的人,怎么会没点脾气呢? 只是苦了拉文,每天几乎都要经历一次与前面描述的场景类似的事情,他现在可生怕这俩人互掐起来,无论谁弄死谁,自己自始至终的一切努力都会泡汤,所以这个和事佬的角色,他还必须当。 不过这种角色哪是那么好当的呢?像拉文这样看着胖墩墩但事实上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根本拉不住一个孔武有力还带着枪的年轻人,甚至都弄不动那个常常烂醉如泥的老年人。所幸这两人虽然闹得凶,但自始至终都没出过什么意外,否则,拉文估计会非常主动地饮弹自尽。 “对了,卡洛威先生,有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好几天了。”拉文有些踌躇地开口道。 “大哲学家也有问题吗?”卡洛威很不留情面地讽刺道,“说说吧,看看像我这样浅薄的老家伙能不能解答你那高深的哲学问题。” 拉文并没有理会卡洛威的嘲讽,问道:“布兰迪小哥的枪法应当是算不错的吧?” “也就是不会犯特别低级的错误直接送自己下地狱的水平,”卡洛威不甚在意地说,“怎么了?” “这三天他在练习左手射击,我也在一旁看了,可是,为什么感觉他……感觉他就像……” “就像个根本没有练过枪的菜鸟一样,是吧?”卡洛威直接点了出来。 “啊这,这可是你说的啊。”拉文的额头又开始往外渗汗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卡洛威灌了一大口威士忌,说,“他现在像个菜鸟,是因为他本身也就是个菜鸟,你看他像个菜鸟,是因为你是一个比菜鸟还不如的外行人。” 拉文略微有些恼意,他对此确实心有疑惑,所以才真心求教,但是谁想到这个老东西依旧由着性子喷垃圾话,这种情境,只要是个有脾气的正常人,都会生气。 “其实,像他这种极其标准的右撇子,我是不建议他在左手速射里花心思的,”卡洛威难得正经一次,“像这样的人,若是想要学会左手速射,必须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像他这样的半吊子,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把精力全都击中在训练右手速射上,也一样能成为一流的神枪手。” “那你为什么还答应教他呢?”拉文疑惑地问。 “为什么?”卡洛威笑了,“一个一根筋的小子哭着闹着要跟你学一种他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的技术,还大手一挥承包了你的酒水钱,这样的大冤种,你会不接受吗?” “这个老家伙……”拉文无奈地扶额,“所以,您就准备让他一直这样下去吗?” “这得看他,”卡洛威说,“要想摆脱这种现状,只有两条路可以走。” “哪两条路?” “要么掌握诀窍,要么当场放弃。”卡洛威站起身,活动活动腰腿,说。 他回过头,看了看表情莫名地看着他的拉文,说:“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拿他当冤种没错,但这不代表我不教真东西。” “呃……”拉文尴尬地笑笑,正如卡洛威所说,他还真觉得卡洛威故意不教真东西,目的是为了把布兰迪当长期饭票。 “好了,该走了,”卡洛威习惯性地拍了拍腰间的左轮手枪,说,“再不走,中午可就没有酒喝咯。” 第十三章 赏金对决(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求打赏!) 瓦伦丁,史密斯菲尔德酒馆。 如果说中午的史密斯菲尔德酒馆与晚上的它有什么区别,那估计是少了那些在夜里讨生活的女人和专门资助那些女人的男人吧。现在这个时间段,除了已经连自己都抛弃的酒鬼和一旦上桌就不分昼夜的赌鬼以外,其他人只是来酒馆吃口热乎饭的。 布兰迪和拉文就属于正常的那种无家可归的单身男人,两人都在专心对付各自碗里的炖牛肉,卡洛威则属于酒鬼那一类,一心一意地对付着他自己的威士忌,至于面前碗里热气腾腾的大块牛肉,他愣是看都不看一眼。 酒馆的门再次发出吱呀声,这声音无论是谁都听得习惯,所以,除了必须要接待客人的酒保,没有人注意这次推开门的客人是何许人也。 走进酒馆的,是两个男人,一个白人,一个黑人。 白人看着文质彬彬,一头灰白色的头发,穿着一身亮灰色的西服套装,留着考究的络腮胡子,虽然长得并不高大,也不够壮硕,但是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由文明社会经年调教出来的气质,就能稳稳压在座的所有大字不识一个的邋遢莽夫。 和那个白人相比,始终落后他半个身位的黑人宛如另一个极端。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霰弹枪套装,贴合身材的设计将黑人虽然瘦高但不失壮硕的身材凸现得恰到好处,尽管衣着方面看不出他和白人的差距,但是从黑人身上自然而然散发出的冷酷气质,光明正大露在外面的枪腰带,以及挂在腰间两侧的两把大口径勒马特左轮手枪,无不用最直接的方式向注意到他的人说明一个事实——他不好惹。 酒保非常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主要注意力放在看上去更和蔼可亲些的白人身上,老实说,那个黑人的气质确实太吓人了些。见两人已经走到吧台前,酒保非常有眼色地拿出两只玻璃杯放在二人面前,满满倒上两杯威士忌。 “谢谢你的招待,先生,”白人非常有礼貌地微笑,然后拿起杯子呡了一口,放下,说,“不过,比起美酒,我们更想知道一些有用的情报。” 酒保看了看没有动杯子,而是宛如一尊铁塔般站在吧台前看着他的黑人,背后忍不住开始冒冷汗。 “您尽管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酒保赔了个笑脸,说。 黑人听到他的这句话,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得很小的纸,层层展开后,一张小纸变成了三张通缉令。 黑人把三张通缉令拍在吧台上,白人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我们听说,这三个人在瓦伦丁出现过,就一路从安尼斯堡马不停蹄地过来了,你见过这三个人吗?” 酒保仔细看了看通缉令上的三张面孔,没有说话,只是把目光投向了酒馆里的那张赌桌。 黑人和白人心领神会,转过头看去,没用多久,就确定赌桌上的五个人中,正好包含了他们要找的三个目标。 “怎么样?一起吗?”白人问道。 黑人依旧保持着冷酷的表情,答道:“用不着。” “你可别忘了,就算我不干活,酬劳我们俩还是要五五分的。”白人微笑着提醒道。 黑人难得一笑,露出一口白得闪耀的牙齿,说:“白拿钱还不乐意?” “良心上过意不去嘛。”白人玩笑道。 黑人没有回答,只是离开了吧台,朝赌桌走去。白人也没有阻拦,只是转过身对酒保说:“一瓶威士忌,一瓶啤酒,还有,我觉得你可以做好逃跑的准备了,子弹可不长眼睛。” 酒保战战兢兢地点点头,以最快的速度把一瓶威士忌和一瓶啤酒摆上吧台,然后熟练地往吧台后面一猫,只露出头来,关注着赌桌那边的情况。 赌桌上的牌局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玩的自然还是最常见的德州扑克。黑人锁定了五个人中的那个矮个驼子——这是他们的目标之一,走到驼子身后,什么也不做,只是定定地看着驼子的后脑勺。 牌桌上的其余四人注意到驼子身后的黑人,表情都不约而同地变了变。 驼子也感受到来自身后的异样目光,他回过头,上下打量了一下黑人,问:“你有事吗?” “看看。”黑人简短地答道。 驼子也没怎么在意,回过头去和其他人接着玩牌。 黑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又掏出一盒火柴。他把雪茄含在嘴里,从火柴盒里掏出一根火柴,看了看面前驼子隆起的后背,像是在寻找好的角度。不多时,他选好了位置,“唰”地一声,在驼子隆起的驼背上划着了火柴。 牌局再度陷入停滞。 驼子先是愣了愣,随即嘴角开始不自觉地抽动起来。 他回过头,站起身,双眼死死盯住那个正好整以暇地点燃雪茄的黑人,从牙缝里挤出话来:“黑鬼,你tm故意找茬是吧?” 黑人嘴中的雪茄不停地变换着位置,他说:“我确实在找一件东西。” 驼子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黑人的脸。驼子的两个同伴也没有说话,只是缓缓站起了身,手慢慢摸上了自己腰间的左轮手枪。 “说说看,黑鬼。”驼子很不客气地说。 “你身上的一百美金,”黑人说着,目光投向站起的另外两人,“还有你们,你们三个人,一人欠我一百美金。” 三人眉毛一挑,他们对“一百美金”这个说法很敏感,因为他们的悬赏上写的就是“100美元,无论死活”。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很明白了,身为当事人,要是再听不懂,那就是脑子有点大病了。 驼子随意一脚把刚才坐的椅子踢到一边,眼睛一直死盯着这个比他高出半个身子的黑人,手开始往腰间摸索,他的两个同伴也蓄势待发,眼睛锁定了这个不知死活的赏金猎人,他们确信,只要对方一有动作,他们就能立刻把这个家伙打成筛子。 “朋友,你知道上一个这样挑衅我的人是什么下场吗?”驼子问道。 “说说看。”黑人微微一笑,说。 驼子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恶狠狠的话:“他现在估计已经烂在安尼斯堡矿洞底下了。” “那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啊。”黑人的笑容更显嘲讽。 酒馆里的人们已经意识到不对,能跑的全都呼啦啦跑了个干净,偌大的酒馆,除了正在对峙的四人和那个在吧台上自斟自饮的白人,只剩下一桌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坐在自己桌前吃吃喝喝。 “我……我们不走吗?”拉文战战兢兢地问。 “走,不是你该关心的事情,”布兰迪一边用叉子叉起一块牛肉塞到嘴里,一边说,“你该关心的事情,是过一会儿不要尿到自己裤子里,影响我们大家的食欲。” “朋友,”布兰迪身后响起那个白人的声音,“可以让我坐在这桌吗?” “当然可以。”布兰迪说着,把一旁的椅子拉出来。 “谢谢,”白人礼貌地微笑,坐下,为自己斟满一杯威士忌,问道,“各位不离开这里吗?” “子弹又打不着我们,我们何必要走?”布兰迪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卡洛威,说,“更何况,这个老梆子已经醉成这个鸟样,我们也不好就这样把他留在这,不是吗?” “有道理,”白人点了点头,说,“确实不该把老人一个人丢在危险的地方。” 布兰迪看了看赌桌那边正在对峙的四人,说:“你的朋友倒是比我这边的老头危险得多,怎么?你不去帮忙吗?” “我要是去帮忙的话,我就危险了,那个黑鬼会在干掉那些家伙前先崩了我的脑袋,”白人笑了笑,向布兰迪伸出手,“金?舒尔茨,我是一名牙医。” 布兰迪也伸出手和金?舒尔茨握在一起,说:“布兰迪?芒尼,现在的主业大概是赏金猎人。” 二人正自我介绍之际,赌桌那边有了新动向。 在枪手对决中,对峙过程往往是非常煎熬的,在这个过程中,耐不住性子急吼吼拔枪的大有人在,但这些人的结局九成九都是死于非命,那些例外的,也只不过是捡回来一条命而已。 冷静,是一位枪手必备的素养。对于一个枪手而言,失去了冷静,就相当于失去了生命。 与黑人对峙的三人中,有一人耐不住寂寞了,他将自己的配枪从枪套里拔出。 下一瞬,三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几乎要把酒馆的屋顶掀翻。 黑人依旧站在原地,他吹了吹枪口冒出的硝烟,把枪收回腰间的枪套。 而那与他对峙的三人,全都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没有了声息。 “好了,过来吧,”舒尔茨招手呼唤道,“在镇治安官到这之前,你还有时间享受一会儿啤酒的滋味,说实在的,这儿的啤酒还不错,麦芽的香味很浓郁。” 黑人缓步走过来,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开始自顾自地喝起啤酒来。 这时,马洛伊警长带着几个警察破门而入,他首先注意到了那个一看就不好相与的高大黑人,然后看见布兰迪,打招呼道:“布兰迪老弟,这边是什么情况?” “具体情况你问这位先生就好了。”布兰迪指了指坐在他旁边的舒尔茨。 “您好,先生,想必您就是这个镇子的治安官了吧,”舒尔茨站起身,和马洛伊警长握手,说,“我叫金?舒尔茨,一名牙医,同时也是赏金猎人。” “柯蒂斯?马洛伊,”马洛伊警长同舒尔茨握了握手,说,“虽然你们也是执法者,但是,也不能在我的地盘上胡乱开枪杀人,这是法律。” “我们当然不是胡乱杀人,亲爱的马洛伊警长,”舒尔茨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三张通缉令,“在那边躺着的三位,是臭名昭著的鲁索兄弟,他们因为谋杀在安尼斯堡被捕,结果在行刑的前一天他们越狱了,还合力杀了两个警察,现在三个人都被通缉,悬赏三百美元。” 马洛伊警长接过通缉令看了看,然后把通缉令交到手下手里,让他们自行辨认。 “也就是说,您现在欠我们三百美元了,马洛伊警长。”舒尔茨说着,露出一个不符合他年龄的调皮笑容。 马洛伊警长看了看他,说:“公事我自然会公办,但是你,还有你的这位黑面孔的朋友,都得给我记住,不要在我的地盘上撒野,否则,就算你们有赏金猎人的名头,我也有权把你们就地正法。” “那是自然,警长阁下。”舒尔茨微微鞠躬,以示对当地法律的敬意。 待警察们离开后,布兰迪问:“所以,你们平时就是这么干活的?” “严格来讲,不是平时,因为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在路上,从这个地方,跑到那个地方,”舒尔茨一边摇晃着杯子里的酒液,一边说,“不过,一般来说,只要通缉令上写的是不论死活,我们一般都会用子弹代替绞索。” 布兰迪饮了口酒,说:“按道理说,我们这个行当,应该只有抓捕和运送犯人的权力,至于审判和行刑,我觉得不该是我们做的事。”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舒尔茨点了点头,“但一般来说,只要通缉令上没有要求我们一定抓活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们也拥有了执法的权力。” “但通缉令上也没有要求一定要杀死他,不是吗?”布兰迪有些故意挑刺的意味,“我始终觉得,我们的工作应当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 舒尔茨笑了,摊了摊手,说:“你说得很对啊,抓捕和审判那些人渣就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方式。” “但是,请你看看现在的情况,舒尔茨先生,”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指着空荡荡的酒馆,“如果真的考虑到了普通民众,这里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舒尔茨依旧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他回头对黑人说:“这位先生好像对我们的办事风格有些异议啊。” 黑人似乎才注意到一旁布兰迪的年轻面孔,有些不屑地嗤笑了一声,说:“大放厥词往往比长大容易很多。” 布兰迪看了眼黑人,略有不屑地说:“虽然我干这个行当的时间并不长,但至少我一直遵循着这个国家的法律程序,从来没有借着审判的名义杀过一个人。” “听我说,小朋友,”黑人露出了一个算不上微笑的表情,说,“这一行可不像你想得那么光明正义,想要当英雄,你不如去找张床,再找个妹子,当然了,你得有那个本事才能在这方面逞一逞英雄的威风。” “哼,说出这种话的你,恐怕是没有能力逞这方面的威风吧。”布兰迪站起身,和黑人对视,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 “好啦好啦,先生们,”舒尔茨也站起身,扮演起和事佬的角色,“既然你们互相看不惯,我们又都是赏金猎人,不如我们就用赏金猎人的方式来解决纷争,你们觉得如何?” 布兰迪恶狠狠地瞪了黑人一眼,有些疑惑地看向舒尔茨:“赏金猎人的方式?” “你可能没有听说过赏金对决,”舒尔茨介绍道,“这是一种赏金猎人之间的竞赛,具体比赛内容可以自行决定,本质上其实和西部常见的各种竞争性活动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形式上更为正式,需要一位中间人作为裁判,以增加竞赛的公平性,怎么样?你们要来一局吗?” 布兰迪挑衅地回看一眼黑人,说:“你敢吗?” “随时奉陪,菜鸟。”黑人针锋相对。 “好好好,这样的话,问题就有解决的途径了,”舒尔茨见自己的提议被二人采纳,语气也变得轻松起来,“说起来,你们还没有互相介绍吧?” 布兰迪和黑人同时伸出手握在一起。 “布兰迪?芒尼。”布兰迪说。 “姜戈。”黑人说。 “你能把他拼写出来吗?” “d-j-a-n-g-o,”姜戈面无表情地说,“d不发音。” 第十四章 童叟无欺的蛇油(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求打赏!) 达科他河畔,布兰迪骑着他的大骊,一边再三阅读着手上的通缉令,一边倾听着达科他河浪涛拍岸的声音,翻阅着自己记忆中的内容,确认着地点。 昨天,布兰迪和名为姜戈的黑人约好进行赏金对决,内容也是很具有赏金猎人风格的抓捕犯,两人抓捕同一个犯人,谁先抓到犯人,并把他送到治安官办公室,谁就是赢家,赢家将会获得这个犯人赏金的百分之五十作为额外奖励,而输家则需要自掏腰包为赢家支付这部分奖励。 为了公平起见,二人需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搜集相关情报,不得求助掌握着犯人最新动向的中间人马洛伊警长,同时需要严格遵守不得伤害对手人身安全的规则,除此之外,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 这次作为比赛项目,或者可以说作为赌注的犯人,名叫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是一个自称为神医,但实际上是靠着诈骗手段贩卖含有有害物质的药剂的人渣,这个人经常在瓦伦丁和安尼斯堡及其周边地区活动,靠着在布兰迪看来破绽百出的骗术,把假药兜售给那些说到底还是过于天真的普通民众,以此牟利,他的行为使得瓦伦丁的很多已婚女士成为了寡妇,所以,在这些已婚妇女的强烈要求下,通缉令上要求必须把他活着带回镇子接受审判,以平息民愤。 比赛的内容和流程在所有人看来都没什么问题,但事实上,这场比赛对于在瓦伦丁这边人生地不熟的姜戈来讲是不公平的,或者换种说法,这场比赛是严重偏向布兰迪的。 至于其中原由,很简单,但只有布兰迪本人可以理解其意,那就是这个人是游戏中故事模式里的第一个悬赏目标,而且布兰迪对于这个任务记忆犹新。 “还真是不好意思了哈,姜戈先生,”布兰迪收好通缉令,心想,“当你还在一点点收集线索的时候,我就已经到了这里,而当你得到相关的情报后,我应该已经把犯人带回瓦伦丁了。” 布兰迪向前方看去,道路一直延伸向前,林间小路逐渐和峡谷山路相接,远远看去,愈发崎岖难行。 “好了,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先生,让我们看看,你的运气如何吧。”布兰迪喃喃念叨着,双腿一夹马腹,大骊嘶鸣一声,沿着道路小步快行。 当大骊粗壮的黑色马蹄踩上坚硬的山石小路时,布兰迪拉住了大骊继续向前的劲头,下马沿路小心翼翼地步行。 这条崎岖小路是断头路,路的尽头,山体刚好可以遮掩风雨,对于那种无家可归或者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在城镇抛头露面的人而言,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藏身处。 尽管这条小路实际上宽度尚可,布兰迪依旧小心地贴着旁边的山体步步缓行,沿着路绕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弯后,布兰迪看见一匹灰色斑纹的匈牙利混血马正埋头啃食着从石缝里长出来的小草,一个穿得人模狗样的家伙正在火堆旁烤火。 “啊哈,看来今天运气是站在我这边的。”布兰迪这样想着,开口问道:“你就是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先生吗?”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看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了,他头戴高礼帽,配着一副银丝边眼镜,身上穿着有些陈旧的蓝色燕尾礼服套装。他听到身后传来问话,身体忍不住狠狠颤抖了一下,一骨碌站起身来,看向身后的陌生年轻人,下意识地举起双手,说:“不,我不是。” “哦?是吗?”布兰迪质疑道,“你看上去有些像他,而且有人告诉我他会出现在这一带。” “不,不是我,先生。”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矢口否认。 “您别紧张,先生,”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缓步移动身体,不着痕迹地迫使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背靠山壁,防止他逃跑或者寻短见,“我找他的原因是,我想买些药,先生。” “买药?”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狐疑地反问道。 “是的,而且我听说,那药十分有效,”布兰迪熟练地上演了一出苦情的戏码,“您要知道,先生,我的母亲……她病得很严重,之前用过很多药都不起效果,后来,我听说了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先生的大名,说他是远近闻名的药剂师,而且从来药到病除,所以我才到处寻访他。” 布兰迪说完,自然而然地加入了一些焦急的情绪,说:“听着,先生,我会付钱的,我有很多钱,只要您可以帮我找到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先生,我会好好报答您的。”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仔细审视着这个年轻人的表情神色,感觉这种焦急和慌乱的情绪不像是这样年纪的年轻人能演出来的,再加上这个年轻人穿着考究,还说自己有很多钱,这种送上门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于是他放下了戒心,露出了他哄骗他人时经常使用的笑容,用上了他施展骗术时惯用的昂扬语气:“好吧,好吧,年轻的先生,不要太焦急,既然是这样的话,我愿意帮助你,我亲爱的先生,哦,对了,顺便自我介绍,我就是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 “真的是您吗?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先生?”布兰迪一脸欣喜地说,“哦,天呐,我是说,您不知道我找了您多久,太好了,我母亲终于有救了!” “哦,好了,孩子,放轻松,有我在,你的母亲会没事的,”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的语气就好像一位货真价实的善良医生一般,“要知道,孩子,我是一位疗愈师,一名实实在在的医疗人员,而且,我拥有本州质量和效果最为上乘的药品。”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放在一旁的旅行包里掏出一个装满不明液体的小瓶子递给布兰迪,介绍道:“这个,是我大半生医学研究的结晶,真正可以医治百病的神药,它以莱莫恩州的神秘巨蚺身上的脂肪为原材料,选取了安巴里诺州雪山中的野生老山参、印第安属地附近山区隐藏的千年紫雪莲等珍贵药材为辅料,再经过最先进的萃取技术得到其中的精华,最后由最一流的药剂师,也就是本人,按照黄金比例进行调配,花费将近两个多月时间,才能得到这么一小瓶。只要服下这样一瓶药,无论是什么疑难杂症都能迎刃而解。”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说到这里,露出一副追忆往事的深沉表情,说:“这瓶药的雏形来自于我家传的药剂配方,我本来并不想把它公之于众,你懂的,孩子,人人都有私心,但是,为了拯救世人于病痛之中,我思来想去了一个月,最后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就是完善它,并以最低的价格——一瓶20美元的价格出售给广大民众……” 布兰迪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着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的胡言乱语,一边打开那瓶“神药”的瓶子,嗅了嗅瓶子里液体的气味,那来自煤油、石油原液的刺鼻味道,让他几乎立刻明白了为什么用了这种药的人会死于非命了。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依旧喋喋不休,发挥着他的出众口才,但现在,这种声音就像是蚊子的嗡鸣,扰得布兰迪逐渐失去了耐心。 但布兰迪依旧没有动手,他引导着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的走位方向,将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引导到贴近山体的一侧。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一步一步落入他人的圈套,依旧在说着些科学和玄学野蛮交杂的话语,在具备着现代社会的基本常识的布兰迪听来完全就是毫无逻辑的胡扯八道。 “唉,大爷的,听不下去了。” 布兰迪见位置已经差不多了,自己也实在听不下去那些乱七八糟的胡言乱语,于是便直接把手中的“神药”扔下了悬崖。 “诶?!你这是干什么!”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见状,急得差点就要跳下悬崖把自己的“神药”拿回来,但下一秒,他的身体就不敢动弹分毫。 “好了,游戏结束了,奥尔布赖特先生,”布兰迪一边举枪瞄准这个满嘴谎话的假药骗子,一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老实说,你的表演非常拙劣,就像一只非洲猩猩在跳求偶舞一样滑稽。” “先生,您……您这是什么意思?”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战战兢兢地说。 “只要你安分些,乖乖跟我走,我不会伤害你,”布兰迪说,“我这次来是为了给那些被你的毒药害死了丈夫的寡妇们讨个公道的。” “您别被那些该死的婊子骗了,先生,”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是正派的医生,我是一位疗愈师,我能和神灵沟通!我的治疗不可能出问题的!” “骗人太久,最后把自己也骗了吗?”布兰迪无奈地笑笑,说:“你那点把戏,能忽悠住别人,可忽悠不了我。” 说着,他指了指他扔下药瓶的位置,说:“就刚才那瓶石油和煤油或者还有什么东西的混合物,你就敢拿出来骗人,还tm能骗着人,还真是离天下之大谱。”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见自己的话术没法凑效,便转而打出苦情牌。他努力挤出一滴眼泪,说:“先生,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先生,我做这行也只是像混口饭吃,我还有家要养啊,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十几口都指望着我啊,先生,您不能就这样毁掉一个家庭啊。” “你毁掉的家庭可比我毁掉的多得多了,”布兰迪嘲讽道,“更何况,像你这样的人,也许有姘头,但绝对不会有家庭,你那点本事,少在我面前秀,没什么大用啊,乖乖跟我回去,争取宽大处理——如果那些可怜的女人同意的话。” “不,先生,请您不要把我带回去,我求求你了,先生。”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痛哭流涕。 “要么这样吧,”布兰迪突然想到一个好玩的点子,他把假药贩子腰间的左轮手枪夺过来,塞到他的手里,说,“我给你一次机会,我数三个数,你要是能一枪崩了我,你就自由了,你看怎么样?” “先生,我……我从来没有杀过人啊,先生。”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感觉有些崩溃了。 “你杀的人还少吗?”布兰迪的声音夹杂着一点怒意,他把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手中的枪抵住自己的脑门,说,“来,我的脑袋就在这,一扳枪机,我的小命,你的了。” “不,先生,您别这样……” “三。” “先生,请您不要逼我啊。” “二。” “我……我……” “一。” 布兰迪几乎在说完“一”的一瞬间就把那把枪再次夺了回去,甩手扔下悬崖,一巴掌拍掉了假药贩子头上的帽子,骂道:“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啊?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先生,先生,您别戏耍我了,我跟您走还不行吗?”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几乎就要跪下了。 “哼,算你识相,”布兰迪说着,把枪收回枪套,说,“我警告你啊,虽然我接到的委托是活捉你,但是你要是有什么过分的行为,我一样会开枪,明白吗?” “明白,明白。”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见布兰迪把枪收回了枪套,立刻动起了歪心思,他突然发难,狠狠地推了布兰迪一把,布兰迪猝不及防,差点就被这一下推下了悬崖,当他好不容易站稳时,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已经骑马逃出去很远了。 “啊哈,再见啦,年轻的先生,”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得意地大笑,“希望下次见面时,你亲爱的母亲真的得了不治之症,到了那时,我依旧很乐意伸出援手!” “该死!”布兰迪后悔自己没有第一时间就把这个人渣捆成猪头,但他现在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立刻吹响口哨,呼唤大骊来接应他。 身形巨大的大骊听见了熟悉的口哨声,第一时间有了动作,它快步奔向口哨所在的位置,而布兰迪也向着自己过来的方向而去,一人一马会面之后,布兰迪立刻驾驭着马儿开始追击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抓住了合适的逃跑时机,当布兰迪追出峡谷时,他已经在一百码以外的地方了。一般情况下,逃到这么远的地方,其实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尽管现在连发步枪的有效射程已经在一百码开外,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在一百码开外只靠机瞄击中敌人,更何况现在,他正骑着马在树林掩映的林间小路上高速奔行。 但很可惜,他今天的运气着实不好,因为布兰迪正是那少数能做到机瞄射中一百码以外高速移动的目标的人,而且,他还有死神之眼。 在布兰迪的视野中,世界再次被猩红的颜色覆盖,而前方那个代表着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的血色人形格外显眼。 枪声响起。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惨叫一声坠入马下,他的坐骑也受了惊,惊慌失措地抛下自己的主人就跑。 布兰迪不慌不忙地骑马来到在地上像个将死的蛆虫一样弓着身子的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身边,下马,然后一脚踹在他的脸上,骂道:“好你个老王八犊子,差点让小爷把命交代进去,看来我之前是对你太客气了哈?” “我的腿……我的腿……”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痛苦地嘶喊着,刚刚那一枪打中了他的左小腿,子弹嵌在他的小腿肌肉和小腿骨之间,使得伤口更加疼痛。 布兰迪此时已经丝毫没有恻隐之心,他从马鞍上取下绳索,也不管这人如何杀猪般地惨叫,直接把他捆了个结实,往马背上一放,便准备返回瓦伦丁交差。 这时,布兰迪的身体突然僵硬在原地,他缓缓转过身,见姜戈骑在马上,手中大口径勒马特左轮手枪的枪口宛如一只眼睛一样死盯着他。 “幸会啊,芒尼先生,”姜戈一边扳下击锤,一边说,“看来我来得刚刚好啊。” 第十五章 埋伏 布兰迪看了眼姜戈手中那把已经进入击发状态的勒马特左轮手枪,笑了笑,说:“姜戈先生,我记得我们竞赛的规则中,有一条是不得伤害比赛双方的人身安全,不是吗?” “是有这么一条,”姜戈漫不经心地说,“但是在我的理解中,只要没有一枪掀了你的头盖骨,都算是没有伤害你的人身安全,就像你刚才没有打死那个假药贩子,送到治安官那里依旧算活捉的一样。” “你tm可真是个理解鬼才。”布兰迪内心腹诽着。 布兰迪随即有些疑惑地问:“你是怎么这么快找到这里的?” “你离开瓦伦丁后的十五分钟后,我也出发了,就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你,”姜戈说,“当然,还要感谢你那一枪,让我确定了你的位置,不然,我也只能知道一个大概的范围。” “该死,托大了。”布兰迪有些懊恼。 他本以为自己占据着情报上的制高点就可以稳赢此局,但姜戈当即用资深赏金猎人的丰富经验为他上了一课,直接使他陷入了无法翻身的境地,如果现在不是二人之间正在进行有一定规则限制的赏金对决,姜戈本人也不是趁人之危落井下石的性格,布兰迪估计这会儿已经是一具躺在地上的冰凉尸体了。 “好吧好吧,这局算你赢了,”布兰迪无奈地笑笑,“不过这个犯人已经被我打伤了,他年纪不小,再折腾一趟我怕他受不了,不如就让他待在我的马上,我们一起回去。” “记住,孩子,赏金猎人不需要对犯人有过多的怜悯,”姜戈说,“而且,你也不要觉得那点小小的伎俩可以在我面前玩弄。” “你别忘记,通缉令上要求把活的带回去,”布兰迪指了指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花白的发须和他小腿上的枪伤,说,“路上要是他撑不住,你不但拿不到钱,而且还要算我赢,你还得倒给我钱,你考虑考虑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再想想我的提议是否具有合理性吧。” 姜戈看了看布兰迪马背上的那个正在痛苦呻吟的老人,知道布兰迪所言不虚,布兰迪的提议虽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但是对于他本人似乎也更有好处。 如果用来自古老东方的说法,这其实就是阳谋,迫使对方不得不做出符合自己预期的选择,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姜戈并不知道这个概念,但是他也不会蠢到什么准备都不做就接受这个条件。他用枪比划了一下,说:“把你的武器都交到我这来。” 布兰迪愣了愣,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防止你耍花招,”姜戈的枪口依旧对准布兰迪,“我允许你和我一起把犯人运送回镇上,但前提是你必须在我的掌控之内,知足吧,如果以往我遇到这种情况,除了收武器,还得戴铐子呢。” 布兰迪有些犹豫,不知该如何做。 “如果你不接受我的提议,也没关系,”姜戈又说,“大不了我们把马换一下,反正也折腾不到那个老家伙,不是吗?而且,我完全也可以直接打残你,然后再把老头带回去,不过那样你肯定是不乐意的吧?” “好吧,好吧,”布兰迪有些无奈,从腰间掏出左轮手枪递到姜戈手上,“我把枪交给你就是了。” “还有马鞍上的。”姜戈努努嘴,说。 “大哥,你好歹让我留一把枪防身啊。”布兰迪哭丧着脸。 “少废话。”姜戈丝毫不拖泥带水,手中的大口径勒马特左轮手枪被他轻轻扣下一半枪机,只要他再用一点点力,这把看上去十米之内甚至可以直接把人脸打得血肉模糊的大枪就会进入随时待命的击发状态。 “好吧,好吧,你别激动,我这就把枪给你,满意了吧?”布兰迪无奈,只好照做,把放在马鞍上的卡宾连发步枪拿下来递给姜戈。 姜戈这才满意,他把枪在马鞍上安置好,拨转马头,说:“走吧,是时候让这个假药贩子认罪伏法了。” 布兰迪看着姜戈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一跃上马,大骊马蹄轻快,不一会儿就赶上了姜戈的那匹浅栗色匈牙利混血马。 “唉,真是出师不利啊,”布兰迪感叹道,“我还以为今天运气是站在我这边的呢。” “从来没有什么运气,只有能够应对一切复杂情况的经验和应变能力。”姜戈在马背上摇摇晃晃,语气中带着独属于胜利者的好整以暇。 布兰迪挠挠后脑勺,问道:“姜戈先生,冒昧地问一下,您从事这个行当多久了?” 姜戈想了想,说:“一年多吧,不算很长。” “舒尔茨先生也是吗?”布兰迪问。 “不,他比我要早得多,”姜戈回答道,“换句话说,他算得上是我的导师,不过我们平时更像朋友。” “那看来您其实也和我一样算是半路出家咯?”布兰迪说,“在成为赏金猎人之前,您是做什么的?” “小子,你想知道我对你的建议吗?”姜戈很突兀地中断了这个话题,说。 “我洗耳恭听,姜戈先生。”布兰迪说。 “在探听别人的八卦之前,先要做到不让自己陷入危局,”姜戈说话间,已经握住了腰间一把左轮手枪的枪柄,“你集中精神,观察一下周围的情况。” 布兰迪见姜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也紧张起来。他屏息凝神,缓缓闭眼,少顷,双眼睁开,在他的视野中,世界蒙上了一层色彩,那颜色仿佛晴朗的蓝天。 布兰迪四下一望,便注意到在道路两旁的灌木里和树木的躯干后,影影绰绰地藏着不少手握连发步枪或者左轮手枪的身影,那些身影尽力躲避着布兰迪的目光,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他们只要有所动作,都逃不过布兰迪的那双眼睛。 “看来你已经注意到了,”姜戈压低声音,说,“不要太紧张,保持着之前的悠闲状态就行。” 布兰迪也压低了声音,说:“这些人什么时候出现在这的?” “我过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陆陆续续就位了,”姜戈说,“我本以为这些人是冲我来的,结果我经过他们的埋伏区时,他们并没有动手,而现在,他们似乎快按捺不住了,看样子是冲你来的。” “冲我来的?”布兰迪有些疑惑,他来这还不到半个月,按道理说不应该被谁刻意针对。 但他随即便想到了之前在大地之心的遭遇和自己黄雀在后的操作,以及事后在瓦伦丁附近自己击毙的几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心里立刻有了数。 “原来是他们。”布兰迪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看来你惹到了不得了的帮派啊,”姜戈轻轻扳下了手中左轮手枪的枪机,说,“你准备怎么办?” “你待会儿把我的手枪扔给我,我的其他装备,还有我的马,这个犯人,都交给你带回去,”布兰迪说,“这算是我和这些人的私人恩怨,我不想牵扯无关人士。” “牵扯与否,我觉得你说得不算,得看他们愿不愿意了,”姜戈四下查看了一番情况,突然开始低声倒数,“三,二,一,接枪!” 话音刚落,原本属于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那把左轮手枪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布兰迪伸手把枪稳稳拿在手里。 与此同时,枪声大作,无数子弹尖啸着向着布兰迪和姜戈激射而来。 二人立刻做出反应,身子一歪,便从马背上骨碌碌滚下来,躲开了宛如雨点一样的子弹,两匹马被枪声惊吓,嘶鸣着逃遁而去,马背上只留下被结结实实捆着的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他高喊着救命,想要寻求帮助,但很可惜,现在没人有闲心在乎他的死活了。 布兰迪和姜戈滚到马下,两人一人一侧,开始依靠树木的躯干和低矮的灌木作为掩体展开反击,隐藏在道路两旁的敌人的攻势也开始被分化,作为主要目标的布兰迪肩上的压力大减。 姜戈的枪法很好,尽管对方有着很影响视野的掩体作为倚仗,他依旧可以做到每一枪都不落空,而且他手中特制的大口径勒马特左轮手枪威力奇大,造成的伤害比一般的单动式左轮手枪强了将近一倍,被他击中的人,最轻的也是胳膊或者是腿被打得血肉模糊,几乎要折断。 布兰迪拥有死神之眼,这个能力还有一个附带的作用,就是可以帮助使用者将视野中的敌人和环境分割开,帮助使用者更好地确认敌人的位置,所以,尽管布兰迪不太适应当前的战斗环境,他依旧可以准确地找到敌人隐藏的位置,并在对方开枪之前先手击毙他们。 枪声在这一带持续了不到十分钟,当姜戈扑倒一个人,并用勒马特左轮手枪中的那发霰弹枪子弹把那人的脑袋轰碎后,这片区域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这些埋伏者扔下了十几具同伴的尸体,四散而逃。 布兰迪一手拿着左轮手枪,一手提着短喷,气喘吁吁地从另一边的林子里出来,喊道:“那帮懦夫跑了!” “没错,”姜戈站起身,说,“我还以为能把他们都留下呢。” “很正常,这帮人从来都是这样,战斗的时候不一定有多厉害,但跑路向来是一个比一个快,”布兰迪一边挖苦着这些埋伏者,一边把枪插回腰间的枪套,他转过头,看见姜戈的注意力集中在他手里的短喷上,微微一笑,说,“你不在乎我的死活,我总该留个心眼儿,不是吗?” 原来,布兰迪之前并没有把自己所有的武器装备全部上交,而是留下来放在马鞍袋里的短管霰弹枪以备不时之需。 “呵,精明的小子,”姜戈笑了笑,问道,“你是怎么惹上这些家伙的?” “不知道你听说过科尔姆?奥德里斯科和奥德里斯科帮没有?” “略有耳闻,那些爱尔兰人在大地之心地区似乎有着不小的势力,你是说,这些人是奥德里斯科的人?” “没错,我想来想去,也只有科尔姆?奥德里斯科这个老东西会专门安排人手来埋伏我。” “你做什么了?值得他对你这么上心?” “哦,这个就说来话长了,简单来讲,我毁了他的一次完美的劫马车车队的计划……” 二人一边交谈着,一边吹响了口哨,呼唤自己的马匹,两匹马刚才虽然被密集的枪声惊吓,但并没有跑多远,所以,没过多久,两匹马就嘶鸣着跑到它们的主人身边。 姜戈注意到在布兰迪的大黑马背上绑着的假药贩子已经没有了动静,提醒道:“看看那家伙还活着没有?” 布兰迪走上前,伸手探了探鼻息,说:“还活着,估计是枪伤的疼痛,再加上刚才的惊吓,所以晕过去了。” “没死就行,免得耽误拿钱。”姜戈翻身上马,说。 “好了,现在搅局的人已经被解决了,”布兰迪说着,把自己的两把枪都递了过去,说,“我们之前商量的事情可以继续下去了。” 姜戈看了看布兰迪递过来的两把枪,摇了摇头,说:“还是你自己拿着吧,你之前说得没错,你确实需要枪来防身,喏,接着。”说完,他把布兰迪的卡宾连发步枪递还给布兰迪。 布兰迪接过枪,微微一笑,说:“我是无所谓,只要你觉得放心就行,别过会儿担心我会偷袭你,又让我把手拷上就行。” 姜戈没有说话,只是露出一个像是冷笑但其实颇具温情的笑容,驾驭着马儿往瓦伦丁而去,布兰迪紧随其后,两人并肩同行,身后只留下一地的尸体和鲜血。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 办公室的门被打开,布兰迪和扛着犯人的姜戈出现在门口,屋内,马洛伊警长、舒尔茨医生、卡洛威和作家拉文都在等候他们。 “哦,我的天,我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马洛伊警长站起身来,很是惊讶地说。 “我们把犯人放哪儿?”布兰迪问。 “放到后面牢房里就行了。”马洛伊说。 姜戈打开牢门,将已经昏厥过去的犯人扔进监牢,说:“如果你想让他能够当众受到审判,建议你去找镇上的医生帮他处理伤口,否则,他会死在监狱里的。” “当然,没问题,先生们,”马洛伊警长说,“说起来,你们二位谁赢了?” 布兰迪和姜戈对视一眼,姜戈说:“这算是我们一起抓到的吧。” “没错,”布兰迪赞同地点点头,“我们可是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这……”马洛伊警长有些为难了,第一次做赏金对决的中间人,面对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裁决。 “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提议,不知当讲不当讲。”胖胖的作家拉文开口说道。 “当然,拉文先生。”马洛伊警长说。 “我觉得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让两位英勇的赏金猎人平分赏金,这样就皆大欢喜了,不是吗?”拉文说。 “你们怎么看?”马洛伊警长问。 “我没有异议。”布兰迪说。 “我赞成。”姜戈说。 “看到你们现在这么和谐,真是愉快,”舒尔茨站起来,说,“那我们就不多打扰您了,警长,交割了犯人和赏金,我们就离开这里,时候也不早了,我想我们都需要一些休息和消遣,不是吗?” “当然,舒尔茨先生,”马洛伊警长说,“感谢你们为本镇的治安做出的贡献,先生们,有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个镇子会越来越好的。” 几人互相客套了几句,便各自告别离去,拉文被卡洛威拽到隔壁的史密斯菲尔德酒馆,接着大喝特喝,布兰迪则把姜戈和舒尔茨介绍到镇上的旅店居住,三人各自返回自己的房间休息。 瓦伦丁郊外,六点木屋。 科尔姆?奥德里斯科面色阴沉地看着站在他面前战战兢兢的几个手下,愠怒地说:“十几个人,被一个毛头小子,一个黑鬼,打得抱头鼠窜,你说我要你们有什么用?” “老大,我们真的尽力了,”一人哭丧着脸,说,“可是,可是,那两个人的枪法实在太厉害了,我们就算藏在掩体后面,可只要露头,就会被立刻打死,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啊。” “少说废话,”科尔姆厉声说,“你们每个人,出去自己砍下一根手指当作赔罪,记住,不要影响开枪,滚吧!这段时间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是,是。”几人畏畏缩缩地退出屋子。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科尔姆在屋里踱了好几圈,最后在床上躺下,仰面望着天花板,思索良久,喃喃自语道:“看来,不能指望那帮废物做什么,这段时间估计那个毛头小子离开瓦伦丁的可能性也不大了,而且,似乎他还多了厉害的帮手……” 他再度从床上站起,目光再度凝聚在那张有年头的老照片上,轻声念叨:“难不成,真要走到那一步吗?” 第十六章 想在体制内混口饭吃怎么就这么难呢? 夜晚,新汉诺威州,烙铁湖附近的一户小农庄内,有四个衣着奇怪的人在这里徘徊。 他们性别不一,年龄各异,但是服饰却是一样的奇怪,他们都穿着白色的长袍,黄色的内衬,形制统一,俨然一副组织严密的模样,而事实也是如此,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是拥有共同信仰的兄弟姐妹。 四人中,年纪最大、留着灰色短须的男人开口说:“据说今晚,‘先知’会驾临此湖,传播神的旨意,度化刚刚加入我们的迷途之人,让我们的主拥有更多虔信的羔羊。” “我也听说了,”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有些激动地说,“据说今天驾临的‘先知’大人带来了尊贵的‘牧羊人’阁下的最新御示,这些新人真是有福气啊。” 四人中唯一的女人则有些懊恼:“我加入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呢?真希望能够亲耳听到‘牧羊人’阁下的御示啊。” 女人说完,又转而问另一个一直没有说话的人:“约瑟夫,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和‘牧羊人’阁下有过一面之缘吧?你给我们讲讲‘牧羊人’阁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嘛。” 问题飘飞到初夏之夜的半空中,然而,却没有收获任何回响。 女人有些奇怪,她提着手中的煤油灯,向着她印象中约瑟夫的位置小心翼翼地走去,一边走,一边试探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约瑟夫?你去哪了?约瑟夫?约……哦,天呐。” 她终于看到了约瑟夫,他的身体依旧直立着,这是因为一支锋利的羽箭刺穿了他的喉咙,将他牢牢钉在农庄里小木屋的外墙上,他的面容透露出来的情感,除了痛苦,还有浓浓的惊诧,这不像是一个被突然杀死的人临终前的表情,除非,他曾和杀死他的凶手面对面。 “嘿!嘿!”女人尖叫道,“你们快来看,约瑟夫被杀了!” 她的尖叫声和她之前询问约瑟夫的话语一样,在阴云密布的夜空里回荡,却听不见什么回响。 女人有些惊疑不定地转过身,发现之前亮着灯的两处地方都已经被夜晚的黑暗吞噬。 脑后,出现清脆的咔哒声。这个声音女人很熟悉,是枪的击锤被扳下的声音。 女人的身体瞬间僵硬。 “接下来,我亲爱的女士,”身后,传来一个宛如恶魔的年轻声音,“咱们好好谈谈,怎么样?” “你是谁?”女人的声音里,惊恐中带着愤怒。 “这不重要,”身后的声音说,“我的问题,才重要。” “你别想从我嘴中得到一点东西。”女人很顽强。 “你们那位所谓的先知,名字似乎叫……俄巴底亚?费奇,是吧?” 女人愤怒道:“你怎么敢直呼先知的名讳!” “因为我不需要对他顶礼膜拜,女士,”年轻的声音说,“好了,我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们这位高高在上的先知大人,将在什么地方会见你们中那些新加入的成员?好好考虑你的答案,我的枪随时都可以打烂你的脑袋。” “哦,不,不,先生,求您放过我,”女人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我只是被这些人迷惑了,我也没有做什么坏事啊,求您放过我好吗?” “只要你说出我想要的信息,我保证你没事。”年轻的声音说。 “哦,好的,先生,没问题,”女人说,“先生,请您靠近些,我怕隔墙有耳,如果他们知道是我泄露了秘密,他们会……” 年轻的声音说:“我非常理解您的想法。” 话音刚落,女人听见身后传来渐近的脚步声,大概走了两步后,脚步声消失了。 “现在,您可以说了,我想在这个距离,不会有第三个人听得见你的话。”年轻的声音似乎也近了不少。 女人嘴角咧开一抹狞笑,一直藏在长袍下的手将藏在其中的一把小刀,转身便要朝身后的人刺去。 “去死吧!你这个魔鬼!接受提前到来的审判吧!”女人眼中满是亢奋的杀意。 这时,枪声响起,女人尖锐的咆哮声戛然而止,她的脑袋上,多了一个比夜晚还要深邃黑暗的空洞。 枪口袅袅升腾的硝烟被吹散,头戴黑色庄园主帽,身穿搭配了黑色阿尔斯特大衣的古典黑色西服套装,从头到脚显露着复古绅士风度的布兰迪?芒尼从阴影中走出来。 他看了看躺在地上已经魂归天外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我不想杀女人的,可惜,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至于布兰迪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不在瓦伦丁旅馆享受方圆百里档次最高的舒适房间,还得从昨天他和舒尔茨以及姜戈的一次聊天说起。 和姜戈一起并肩作战了一次后,布兰迪和姜戈之间的矛盾便消磨了一大半。在这片蛮荒的土地上,英雄总是惜英雄的。于是,结束了在治安官办公室里所有的事务之后,布兰迪做东,在史密斯菲尔德酒馆为舒尔茨和姜戈接风。 舒尔茨医生是一位非常健谈的长者,宴席上,他不停地和布兰迪聊自己的家乡德国,谈自己曾经做牙医时遇到的有趣的人和事,讲述自己转行赏金猎人后经历的危险和有意思的事情。 布兰迪相信,如果那个执着于写西部小说的作家拉文也在席间,那么他一定会高兴地晕过去,要么就是在一旁疯狂在笔记本上纪录,直至把自己的手写断,布兰迪也是这时才明白,在这片蛮荒西部,哪怕是普通人,都有着大写特写的价值。 比起舒尔茨医生,姜戈则是寡言到了极致,哪怕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布兰迪依旧没有得到一些有关他的八卦,不过,姜戈却告诉了他有关赏金猎人的一些情报。 直到那时,布兰迪才了解到,并不是随便抓个小偷小摸的痞子或者满嘴跑火车的骗子,跑到警局领取赏钱的人都可以被称作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其实是美国司法体系中确实存在的一种职业,他们有联邦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拥有着美国法律赋予他们的高于一般的警察、治安官的执法权限。 除了执法权上的优先,赏金猎人还享有只属于这个行业的福利。他们不仅可以在美国全境的各类商铺中享受到只属于赏金猎人的折扣,还可以在获得相关合法认证的商铺中购买到专属于赏金猎人的商品,而且,由于赏金猎人的职业性质,联邦政府赋予了赏金猎人足够的自由,一切工作以赏金猎人个人的意愿为第一考虑因素,一般不会受到太多来自政府的束缚。 不过,最关键的,也是最吸引布兰迪的一点是,赏金猎人可以接取难度更高、报酬更丰厚的赏金任务,这对于布兰迪而言可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尽管他现在拥有着来自已故的两位传奇赏金猎人馈赠的近一万美元的财富,以及护送康沃尔家的大小姐收获的巨额报酬,但是他依旧满心想着赚钱。 这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宏大的目标,确切地说,他确实有着想要做一番大事业的想法,但是对于到底做什么事业,他还没有什么想法,而且,就算是只考虑到日后生活的很多开销,布兰迪也确信这一万多美元依旧会有花完的那天。 当然,他完全可以像个真正的亡命之徒一样,在镇上的商店甚至银行里掏出枪来,卷一笔横财跑路,但是,考虑到他之前苦心营造的“罪恶克星”的形象,这个点子只能作罢,毕竟没有人会觉得你光明正大地抢劫商铺或者银行是和执法沾边的行为。 所以,他现在需要一个合理合法且报酬丰厚的工作,而成为美国联邦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于是,他第二天便去找了马洛伊警长,询问有关事宜。 马洛伊警长对于布兰迪不够清楚正牌赏金猎人的事情很是惊讶,毕竟布兰迪明面上还顶着一个传奇赏金猎人的学生的身份,而沃伦少校这样的由军官转行为赏金猎人的传奇赏金猎人更是正牌赏金猎人的代表。 好在布兰迪已经想好了说辞,两句话便打消了马洛伊警长的怀疑,于是,马洛伊警长又为他详细介绍了赏金猎人的等级评判、赏金任务的难度分级以及成为赏金猎人的要求。 联邦政府将赏金猎人划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新手、入门、老兵、资深、卓越、传说。 每位赏金猎人可以在符合相应等级的晋升标准后向所在地政府提交晋升申请,这份申请会通过电报提交到州政府,由州政府签发能够代表赏金猎人身份和等级的资格证。 尽管不同州所签发的资格证在形制上略微不同,但都遵循着通过资格证的颜色和材质来区分等级的基本原则,且代表相关等级的颜色和材质也是一致的,依据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分别是白色纸质、黑色铁质、蓝色钢质、红色铜质、银色阴质、金色金质。 这就像这个国家的法律一样,虽然各个地州的法律都有所不同,但原则上都是遵循美国宪法及其他联邦法律的。 给赏金猎人划分等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应对不同危险性的罪犯,避免赏金猎人们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当然了,在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出现至今的几十年里,高等级的赏金猎人死在宵小之辈手里的案例并非没有,但至少这种等级划分对赏金猎人们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而对于赏金猎人个人而言,提升等级意味着可以享受到更大力度的购物折扣、更多种类的职业商品,还能接取更高难度的任务,赚取更多的赏金等等,这些对于任何从事赏金猎人这个职业的人而言,都是难以抵抗的诱惑。 不过,虽然更高等级的赏金猎人能享受更多福利,但是想要提升等级却并不容易。 赏金猎人想要提升自己的等级,需要向州政府提交提升等级的申请,这一环节可以选择直接向州政府提交或者先提交给镇政府,再由镇政府转交给州政府,由州政府对该赏金猎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评估,符合标准的,则签发相关等级的资格证,不符合标准的,则将申请驳回,一般情况下,这个流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走完,其中,如果该赏金猎人想要提升到传奇级别,如果符合条件,则需要由州政府评估其资格后,将申请递交至位于华盛顿的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审核通过后,向州政府下达审核通过的指令后,州政府才有资格签发金质的传说赏金猎人资格证,这个流程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一个月时间才能走完。 政府对于赏金猎人等级的审核和评判的标准有很多,但是其中只有一个标准是最为重要的,那就是完成悬赏任务的难度和数量。 在美国,赏金任务有两个种类,一种是城镇级、郡县级执法部门签发的,这类悬赏的赏金一般由报案人提供,且面向所有对于赏金有兴趣的人;而另一种则是联邦政府签发的,这类悬赏的赏金由联邦政府下发,且只有联邦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才有资格接取,联邦政府签发的悬赏一般不会放在治安官办公室或警察局门口的布告栏上公之于众,而是需要赏金猎人自行找本地治安官接取。 一般情况下,城镇级、郡县级执法部门签发的通缉令的赏金不会超过一百美元,难度也谈不上高,不会被计入赏金猎人的kpi中,而联邦政府签发的悬赏则是赏金猎人晋升最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且拥有着联邦政府认定的难度分级。 联邦政府签发的悬赏任务以星级表示难度,一星最低,五星最高,不同难度的悬赏任务,罪犯的性质,任务的危险性,提供的赏金,面向的赏金猎人级别等等都有不同,原则上,这些任务所有级别的赏金猎人都可以接取,毕竟等级并不代表个人能力,但是这种难度评估模式依旧能有效地为赏金猎人们提供参考信息,以衡量自己完成任务的概率。 一星难度的赏金任务主要以诈骗犯、经济罪犯为主,这类罪犯绝大多数都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携带了枪支,也不一定会用,不打着自己都算万事大吉了,所以并不危险,这类任务提供的赏金一般不会超过一百美元,一般面向新手和入门级别的赏金猎人。 二星难度的赏金任务主要是追捕杀人犯或者捣毁当地帮派,这个层次的任务一般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提供的赏金在一百美元到四百美元之间,只有经验丰富的“入门”级赏金猎人,以及达到“老兵”或以上层次的赏金猎人才有能力完成这类任务。 三星难度的赏金任务以追捕游荡到当地的跨州杀人犯、抢劫犯等为主,这类犯人通常十分狡猾,拥有很强的战斗力,且存在拥有相当数量帮手的可能性,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且难度很高,哪怕是高等级的赏金猎人面对这个层次的犯人也有失手的可能性,所以提供的报偿也相对丰厚,一般在四百美元到七百美元之间,只有经验丰富的“老兵”级赏金猎人,或者层次更高的“资深”赏金猎人才有胆量接取这类任务。 四星难度的赏金任务,又被称为恶名悬赏,追捕的对象是本州最为危险和棘手的犯罪团体,这些犯罪团体组织严密,势力雄厚,一般的执法部队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踪迹,就算找到了,也没有能力直接拿下他们,正因如此,这类悬赏提供的报酬相当丰厚,一般在七百美元到一千美元之间,除非非常特殊的情况,否则,只有经验丰富的“资深”赏金猎人,或更高层次“卓越”级别的赏金猎人有胆量接取这类任务。 五星难度的赏金任务,又被称为传说赏金,能被冠以传说之名的罪犯,没有一个是易与之辈,这些罪犯的赏金基本都在一千美元以上,且上不封顶,在美国,除了资深的“卓越”级以及“传说”级赏金猎人以外,也只有平克顿侦探公司有能力抓捕这些犯人了。 一般情况下,赏金猎人想要晋升到更高等级,至少需要完成一个想要晋升的等级对应的任务,比如,如果想要晋升为“资深”级别的赏金猎人,至少要有一次完成三星任务的确切纪录才能获得相应的晋升资格,而是否能够晋升则还需要评估任务的成功率、完成任务的总数量等等。 布兰迪耐心地听完了马洛伊警长的讲解,便询问如何成为一位赏金猎人。比起赏金猎人的分级、任务难度、晋升手续等等复杂的内容,成为联邦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需要办的手续则非常简单,只要当地治安官认为申请人具备成为赏金猎人的资格,就可以向州政府发电报提交申请,而这类申请一般会在半个月内得到回复,而且一般情况下都会收获一张纸质的赏金猎人证。 之所以这么容易通过,是因为现在这个时期的美国执法力量严重空虚,所以对于赏金猎人这类人的需求很大,只要有申请,一般都会直接通过。当然,这一点马洛伊警长并没有明说,但他不知道,这一点,布兰迪心知肚明。 不过,布兰迪有一些小小的私心,他表示自己并不想在那些简单的任务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再加上他的能力也都有目共睹,所以他想要直接申请成为更高等级的赏金猎人。 饶是镇定如马洛伊警长,也被布兰迪的野心吓了一跳,他表示,这种事情并非没有先例,只是手续繁琐,要求更严,不过,布兰迪这边只需要完成一个对应等级的任务,证明自己有能力成为那个级别的赏金猎人就行,剩下的手续可以由他本人代劳,当然,不能接取传说级别的任务,哪怕曾经抓捕过传说级的罪犯也不能直接申请成为传说级赏金猎人,否则会直接破坏掉延续了几十年的赏金猎人晋升规则,后果不堪设想。 布兰迪没想到,想要满足自己的小小私心会这么麻烦,但是为了不在那些简单的任务上耗费时间,布兰迪决定赌一把,于是直接将瓦伦丁镇的那张恶名悬赏接下,并开始了一系列地调查和寻访。 经过两天的调查,他得到确切消息,今天夜里,他寻找的目标之一会出现在烙铁湖附近,于是,他便选定时间,趁着夜色来到这个小农庄,只为了抓捕这个犯人。 布兰迪在一个被他杀死的一个喽啰身上搜到了有关他的目标的具体信息,直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腰,回想起自己这几天的奔波劳碌,忍不住叹道:“奶奶的,想在体制内混口饭吃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十七章 “天使眼” 烙铁湖畔,吉尔登陆点。 今晚的天空阴沉沉的,但空气并没有多湿润,想来并不会下雨,只是乌云遮住了满天星斗,总归是让夜晚少了几分美感。 湖泊水光潋滟,湖畔的吉尔登陆点此时却没有多少美感可言。 本来安静的湖畔,此时聚集着十几个穿着白色兜帽长袍和黄色里衬的男女。 这些不速之客有的在巡视周边,有的在篝火前无所事事,有一个人甚至还站在湖边悠闲地钓鱼。 他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上的交流,只是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每个人总会隔一段时间往那条从森林里一直延伸到湖畔的小路的方向看一眼,很明显,这些人都在等待着什么人的到来。 天空阴云密布,自然也看不见月亮,无法通过观察月亮的位置计算大概的时间,这些人也没有携带怀表之类的东西,所以,他们不知道现在的时间,不知道要等多久,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不知道他们正在等待的究竟是谁,但在没有收到新的讯息之前,他们只能等,从白天等到黑夜,然后再等到白天,周而复始。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有人依稀听见马蹄的轻快声响,很快,三个骑着快马提着煤油灯的男人从树林中钻出来,向着这些人所在的地方而来。 这十几个男男女女都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个个都放下手头的事情聚了起来,连那个悠闲钓鱼的人也放下鱼竿颠颠地跑来。 骑马而来的三人中,有两人穿着和这十几个人一样的服装,而居中的那人则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在一群身穿白袍的人中显得特别出挑。 等待良久的人们眼中迸发出难以言喻的光芒,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他们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抱歉我来晚了,我的兄弟姐妹们,”黑袍男人翻身下马,轻轻将头上的兜帽摘下,露出一颗黝黑的光头,他不紧不慢地说,“但汝等应当庆幸,真理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黑袍人的声音浑厚,咏叹一般地对站在他面前一脸希冀和神往的人们说:“今天我来此,只为向你们,我的兄弟姐妹们,传达来自伟大的‘牧羊人’阁下的御示。” 简简单单的话语,却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他的身上。 不过他知道,这并不是因为他自己有什么独特魅力,而是自他口中说出的那个称号,“牧羊人”,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 黑袍男人接着说:“‘牧羊人’阁下让我告知你们,你们确实曾犯下诸多罪孽,在我教教义中,唯有和其他人类一样接受最后的审判,才能洗涤你们的罪,但是,你们迷途知返,选择加入我们,与我们一起分享女神的庇护之光,那么女神自然会施予尔等慈悲。” 除了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其他的白袍人都激动起来,他们纷纷跪下,感谢女神的仁慈,感激“牧羊人”的宽宏,更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救赎之道。 “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们,你们要记住,尽管女神已经允许了我们的依附,我们要走的道路依旧是艰辛的,漫长的,”黑袍男人非常严肃地将面前的跪拜者拉回现实,“你们应当明白,现在,依旧有来自旧世界的恶势力想要阻挠我们获得救赎,他们将我们贬为邪恶,只因为我们想要寻求一条赎罪之路。” “可是,为什么呢?”跪拜的人中,一个女孩既疑惑又愤怒地说,“我们只是想拯救自己而已,这又怎么妨碍到他们了?” 黑袍男人非常欣赏这个适时提出问题的女孩,他用如父亲般温和的语气说:“我亲爱的孩子,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救赎之路是需要将那旧的世界毁灭的,而在旧世界中生存的邪恶神祇,以及这些神祇的邪恶信徒,自然会像被扼住喉咙的疯狗一样疯狂反扑,因为我们生,他们,就会死。” “我的兄弟姐妹们,‘第七代’圣教的信众们,”黑袍男人高举双手,用庄严的声音说道,“如我所言,亦如你们所见,我们的道路艰险且漫长,前方的荆棘猛兽随时可能将我们吞没,但是,你们要记住,我们所有人都要记住,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地站在一起,没有什么难关是无法渡过的,没有什么邪恶是能够阻挡我们的,只要你们和我在一起,和伟大的‘牧羊人’阁下在一起,和至高无上的女神在一起,那天赐的永恒救赎终将降临吾等身畔,而我们,也会在新的神赐之地建立起真正的天上之国!” “愿女神之光庇护觉醒之人!” 跪拜的人们念诵着属于他们这个教派是祷词,虔诚地跪拜,就好像他们还身处文明世界时在教堂做礼拜,就好像他们第一次步入教堂,神父将用于洗礼的圣水洒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因为感受到神圣和庄严而心生原初的信仰。 突然,一个粗鲁的声音将这有些诡异的祈祷场面搅扰:“好了好了,我亲爱的神父大人,你那狗屁不通的教义听着还真是让我反胃啊。” 黑袍男人转过身,只见三个一身赏金猎人打扮的男人向他们走来。 黑袍男人看见那几人的打扮,先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然后立刻收起自己源自心底的畏惧,不卑不亢地说:“先生们,我们正在进行庄严的祷告,还请你们不要妨碍我们,你们难道不知道,对待他人的信仰,要有起码的尊重吗?” 领头的男人留着凌乱的胡须,黑色的眼罩盖住了他的左眼,给他平添了几分匪气。 “虽然我不信教,但是我也经常教导我的手下——当然,我自己也时常铭记,要尊重他人的信仰,只不过,这其中并不包括你代表的那个邪教,”男人一边说着,一边从胸前的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铜质的小卡片,他的两个手下也掏出两张式样相同的卡片,一张红铜卡,一张蓝钢卡,“俄巴底亚?费奇,你涉嫌诈骗、诱拐无辜民众,故意伤害,传播违背自由和人权的邪恶教义,以及组织邪教,现在,我们将根据联邦法律,将你捉拿归案,接下来,你有保持沉默和积极配合的权力,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语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名为俄巴底亚?费奇的黑袍男人看着面前三个煞有介事的男人,突然笑了,笑得像个孩子,他一边闲庭信步般缓缓移动到一众教徒身后,一边说:“看呐,我的兄弟姐妹们,这就是我所说的来自邪恶的阻碍,尽管我对他们并无嫌恶乃至仇恨之心,但是,正如只有将前方的荆棘斩尽才能更好地前进一样,我们的斗争和救赎必然伴随着血与火!” 突然,跪拜的人群中突然站起一人,他掏出藏在衣袍下的左轮手枪,一边大喊着:“为了救赎!”一边冲着那三个不速之客疯狂开枪,虽然他的枪法差得离谱,连那三人的毛都没挨着,但是,他的亢奋和激进成功点燃了在场所有教徒的激情,他们纷纷拿起或者掏出随身携带的武器,向着那三个已经被他们在心里打上邪恶标签的人疯狂输出,一场枪战至此拉开序幕。 三个赏金猎人在第一个邪教徒向他们开枪时就立刻后退,各自就近寻找掩体,并将武器调整到随时击发的状态。 他们的目标只有俄巴底亚?费奇一个,而那些蒙昧的邪教徒,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群邪教的受害者,从个人的原则上讲,他们是不愿意杀掉那些人的。 但是现在,这些被蒙蔽的人正在朝着来拯救他们的人开枪。 尽管这些人的枪法烂得可以,但他们确确实实想要置他们于死地。 只要对方朝自己开枪,自己有权开枪回击,哪怕打死对方,自己也不会有什么良心上的谴责,因为这属于为了保护自己而自我防卫,这个逻辑,不只是赏金猎人的逻辑,更是西部的处事原则。 赏金猎人们不知道这些朝着他们开枪的邪教徒死后会不会上天堂,他们能做的,就是把他们送去上帝面前,让他来裁决这些背叛了正统信仰的愚民。 于是,他们开枪了。比起对面那些只会扣扳机的邪教徒,他们的子弹精准太多,尽管偶有失误,但不妨碍他们将这些人打得落花流水。 枪战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双方的实力完全不对等,三个训练有素的赏金猎人打十几个瞄准都不一定会的邪教徒,就好像三个成年男性和十几个十岁都不到的小孩肉搏,这种对局,可以说是一拳一个小朋友,完全没有问题。 俄巴底亚?费奇很快也发现自己拿来当作挡箭牌的那些教派新人根本就不是这三个赏金猎人的对手,而当他觉得再抵抗下去没有意义,转身准备跑路的时候,突然,他的身体被一圈奇怪的绳索捆了个结实,他也没法再保持跑步的姿势,一头栽倒在满是细白粉砂的沙滩上。 不多时,俄巴底亚?费奇便被人粗暴地摁在地上,被一种不同于一般绳索的坚韧绳子牢牢捆住了手脚。 他尽全力抬起头,看见那三个赏金猎人正围着他,脸上的笑容有完成任务的释然,更有对他身上背负的赏金的渴望和贪婪。 “呵,呵呵呵,”俄巴底亚?费奇冷笑道,“你可知道,你今天杀掉的那些人,绝大部分都是刚刚被我们吸纳的新人,连洗礼都没接受,原则上并不属于我们圣教中人,换句话说,你们刚刚可是犯下了在你们那边也算是不可饶恕的罪孽。” “我们可管不了那么多,费奇先生,”戴着黑色眼罩的赏金猎人一脚踩在费奇的脸上,说,“他们朝我们开枪,我们开枪还击,这件事本身并不会让我们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谴责,因为我们那是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他松开了脚,很是自得地说:“至于你,我亲爱的费奇先生,你所做的事情,你未来会做的事情,甚至你是否犯下了那些罪行,对我们而言都不重要,我们只关心你的人头能为我们带来三百美金的收益,我们更关心,你和你的另外两个同伴,能为我们带来总计九百美元的收益。” 赏金猎人弯下腰,粗暴地拽住俄巴底亚?费奇的衣领,说:“所以,我亲爱的费奇先生,告诉我,你的另外两位伙伴在哪里,只要你现在如实告诉我们,我保证,你在监狱里的日子会好过很多的。” 俄巴底亚?费奇冷哼一声,一口唾沫啐在赏金猎人的脸颊上,咬牙道:“我绝不会出卖我的兄弟姐妹,你也永远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个字的情报。” “哟呵,硬骨头,我喜欢,”赏金猎人不怒反喜,他放开费奇,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唾沫,对自己的两个同伴说,“走吧,小伙子们,我们把费奇先生送到他那个镶着铁门铁窗的家里去。” “你们别得意!”费奇扯开嗓子喊道,“你以为我就带了这么点人吗?我早就在附近不远处布置了五十人的队伍警戒,他们听到这边的动静,要不了多久就会赶过来的!嘿嘿嘿,他们可和这些菜鸟不一样,每个人都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可不像这些新人一样那么好打发!” “哦,别想蒙我,费奇先生,”赏金猎人撇撇嘴,转头看向那个被自己的同伴扛在肩上的黑袍男人,说,“如果你真的布置了那么多人,那么刚才这边响第一枪的时候,你的人就该从后面过来,把我们三个挫骨扬灰了。” “他确实在外面布置了人手,”这时,一个陌生的年轻声音突然响起,吸引了在场所有活人的注意,“只不过没有五十个那么多,最多十几个,不过我已经把他们都收拾了。” 赏金猎人瞪着自己那只露在外面的眼睛,打量着面前这个打扮得像个绅士一样却浑身上下沾满血迹的年轻人,冷声问道:“你是谁?” “初次见面,三位先生,”年轻人微鞠一躬,说,“很抱歉打扰你们的抓捕行动,不过,你们刚刚抓捕的犯人刚好也是我的目标,而他对我而言,不仅仅代表了三百美元,更是我踏入赏金猎人这个行业的敲门砖,所以,我希望能和三位商量一下,可否把这个犯人让给我?我会支付与他的悬赏金等额的钱作为回报。” 三个赏金猎人互相看了看彼此,突然爆发出哄堂的大笑,领头的那个赏金猎人一边笑,一边指着面前的年轻人说:“哈哈哈哈哈哈,哪里来的毛都没长齐的小毛孩,说什么鬼话,用恶名悬赏的犯人当作加入证明?你怕是在梦游吧?” 年轻人略微皱眉,说:“我的话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 “有,太有了,孩子,”赏金猎人依旧不停地笑,“你知道最好笑的地方在哪里吗?就是你不但胡吹大气,说自己不声不响地干掉了十几个人,还在这里试图和我们做交易,你是有多纯洁,以为我们会把这颗人头让给你?” 年轻人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那三个笑得前仰后合的赏金猎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看你准备入行,我就来教你两课吧,”赏金猎人走上前,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说,“第一,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第二,别试图和比自己强的人做什么交易,因为人家完全可以把你干掉,夺走你拥有的一切,比起做交易,划算不知多少倍。” 年轻人似乎听进去了这些话,若有所思地喃喃道:“对啊,比起买下这个犯人,直接抢似乎划算的多,我之前怎么会心血来潮想出做交易这么个馊主意?算了,这不重要……” “嘿,嘿!”赏金猎人再次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喊道,“看你是新人,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立刻转身离开这里,否则,我们就不客气了!” “哦,”年轻人回过神来,突然掏出左轮手枪,说,“那就再见吧,先生。” 枪声响起,赏金猎人脸部肌肉因为疼痛狠狠抽搐了一下,他一脸的不可思议,低头看了看腹部汩汩冒出的鲜血,身体缓缓软倒。 另外两个赏金猎人见自己的老大倒地,才反应过来事态的变化,慌忙伸手在腰间摸枪,可惜,已经太晚了。 又是两声炸雷般的枪响,那两位赏金猎人的眉心各自多了一个圆圆的空洞,身体也僵硬地倒地,他们已经死了,再也感觉不到疼痛,倒是把之前被扛起来的俄巴底亚?费奇摔了个七荤八素。 俄巴底亚?费奇疼得差点喊出来,但实际上,赏金猎人们专业的绑缚手法让他连说话都觉得费力,更别说喊叫了。 这时,他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年轻人的面容,他穿着试样考究的大衣,戴着材质名贵的帽子,一脸微笑地蹲在他面前,说: “您好,俄巴底亚?费奇先生,初次见面,我叫布兰迪?芒尼,不过,这个名字不重要,我希望您能记住我的另一个称号,‘天使眼’。” 第十八章 收获者 “我来自阿拉巴马,带上心爱的班卓琴; 要赶到路易斯安那,为了寻找我爱人。 晚上起程大雨下不停,但是天气还干燥, 烈日当空,我心却冰冷,苏珊娜,别哭泣。 哦,苏珊娜,你别为我哭泣。 我来自阿拉巴马,带上心爱的班卓琴……” 阴沉的夜晚,静谧的湖畔,布兰迪一边哼唱着那首耳熟能详的《哦,苏珊娜》,一边将自己的战利品一件件搬上马背,看上去心情不错。 布兰迪有着严重的收集癖,在上一世,主要体现在游戏中,毕竟作为一个没什么家财的社畜,也只有在游戏里才能好好释放自己的天性。 拿《荒野大镖客:救赎2》这个游戏来说,他不仅把游戏中能够买到或者收集到的所有物品全部收入囊中,更是在一周目的时候就花了很多时间把游戏进度肝到了100%,除此之外,还把100%游戏进度以外的内容全部探索了个遍,比如动物种类、游戏彩蛋等等。 他从来不在乎花多少时间,只要没有什么极其难以克服的困难使他不得已放弃这个游戏,那么,只要是这个游戏中有的内容,他都会全部探索或者收集完。 现在,身处这个距离第一个游戏诞生还有近百年的时间的时代,布兰迪偶尔回首往昔,总会有种后怕的感觉,还好自己对氪金手游和网游从来不感兴趣,不然就他的这个脾性,银行卡里那点微不足道的存款早就被掏空了。 不过,在安巴里诺州大雪山里生活了一年之后,布兰迪的收集癖似乎也被那里常年的寒冷给冷却了不少,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但是,这个癖好似乎已经深深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也许会逐渐变得理智,但改肯定是改不了了。 之前,在雪山中路过米妮男装店,布兰迪虽然并没有带走所有人的武器,但依旧把两位传奇赏金猎人的武器——约翰?鲁斯的那把雷明顿m1858左轮步枪和属于马奎斯?沃伦的一黑一白两把雷明顿m1858左轮手枪收入囊中。 现在,那把左轮步枪被他存放在瓦伦丁旅馆的储物箱里,因为左轮步枪在结构方面有着严重缺陷,所以布兰迪并不打算把它用于实战,只是打算作为收藏品;至于那两把雷明顿左轮手枪,则被他藏在腰后,作为他的备用武器。 而今天,他的收获更加丰富。 且不提从那些邪教徒身上搜刮到的药品、食物、弹药等等,单说从那三个因为大意而失去性命的赏金猎人身上找到的东西,就足够让布兰迪为之高兴好几天。 首先是三个赏金猎人的配枪,这三个赏金猎人配备的都是史密斯威森3号左轮手枪,和当前西部市面上最为常见的名为“斯科菲尔德”的衍生型不同,他们三人的3号左轮手枪是史密斯威森公司于1875年推出的根据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和3号左轮手枪的另一种衍生型号“俄罗斯型”的设计改良后的版本,名为“少校型”,这种改良后的3号左轮手枪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比它的前辈要优异得多,无论是性能还是威力都更为可靠。 只可惜,这三把少校型3号左轮手枪上并没有特殊的雕刻和涂装,使得它们少了不少收藏价值,布兰迪经过甄选后,挑了其中保养最好的一把收入囊中,准备和之前在瓦伦丁诊所密室里找到的那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配成一对。 除此之外,其中一位赏金猎人持有的一把拉栓式步枪也吸引了布兰迪的注意。这把拉栓式步枪是当前逐渐广泛装备于美国陆军的克拉格?约根森步枪,从各方面属性来说,可能也就比康沃尔家大小姐的那款爱枪——毛瑟98栓动步枪略逊一两分而已。 不过,布兰迪看中它的原因并非是它先进的性能,而是这把枪全黑的枪身和枪身上独特的白色骷髅头涂装,它完全符合了布兰迪目前的收藏标准——收藏性与实用性并重,所以,布兰迪毫不犹豫地将它背在背上。 除了枪支,这些赏金猎人身上还有很多只有赏金猎人才能购买到的东西,比如,比一般的绳索更细、更方便携带却坚韧了两三倍的加强型套索,还有之前他们在俄巴底亚?费奇身上用过的,可以立刻控制住目标行动的困兽索等等,布兰迪也不犹豫,直接全部打包装了起来,连套索都连成一条带走了。 在游戏中最喜欢玩赏金任务的他非常清楚,没有这些东西,一样可以抓犯人,但是必须得承认,在很多时候,这些小物件往往能起到大作用。 至于其他没被布兰迪看上的枪支,他本来是想一个不剩全部搬走的,虽然累赘,但是他可以直接在瓦伦丁镇把这些枪支变成现钱,枪械铺的老板可是很舍得出钱购买这些枪支的。 虽然并不清楚他收购枪支是为了商业目的还是私人目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有需求自然就会有供给,这是一笔生意成立的基本法则,布兰迪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机会。 所以,布兰迪在前段时间把自己在雪山时收集到的所有对他来讲没什么用的枪支全部卖了出去,令他惊讶的是,总共十几把枪,居然卖出了将近三百美元。布兰迪在那一刻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军火生意是世界上最赚钱的生意之一了。 然而,今天大骊比其他马儿宽敞了两三倍的脊背上,已经有一个价值三百美元的人占了不少位置,以至于没法把在场所有的枪支全部带走,布兰迪也只好来回挑挑拣拣,选了六七把质量最好的卷在一起放在马背上,粗略算算,大概也能卖到一两百美元,就看到时候自己怎么跟那个狐狸一样精明的老板讲价钱了。 说到今天最大的收获,那个名为俄巴底亚?费奇的犯人,此时却已经陷入了昏迷,他的鼻子上还残留着不少血迹,显然是被人狠狠打晕的。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之前,布兰迪搜刮战利品的时候,他就躺在沙滩上,一边像条蛆虫一样蠕动挣扎,一边高喊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审判,什么罪恶,什么世界末日之类的,当然,这里面还夹枪带棒地问候了布兰迪的亲属,侮辱了布兰迪的人格,所以,布兰迪非常干脆地一脚踹在他面门上,结束了这个邪教徒的聒噪。 收拾完战利品,将悬赏目标放上马背,布兰迪便准备离开这里了。 突然,那间建立在湖畔的,被人命名为吉尔登陆点的小屋里,突然发出了叮叮咣咣的响动。 声响一闪即逝,如果不是布兰迪此时离小屋很近,甚至都不会注意到这声音。 布兰迪立刻警觉了起来。这种情况,一般只会说明一件事,那就是这间屋子里还有其他人。 他立刻从腰间拔出了自己惯用的那把左轮手枪,警惕地扳下击锤,蹑手蹑脚地接近房门。 他轻轻敲了两下门,并没有收到什么回音,于是他立刻一脚把门踹开,举起枪观察屋里的情况,而没看两眼,他就明白,自己的推测确实没错,只不过,现实的情况和他想象中的略有差别。 小屋里凌乱不堪,不知是原主人就不是个讲究人,还是屋外那些尸体比湖水还凉的邪教徒所为。 小屋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鱼类标本。 这些标本几乎涵盖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种类的鱼,而它们的共同点,是体格无不超越了正常的范畴,比如长度几乎能比得上人的身高的金枪鱼,哪怕掏空了肚皮做成标本也绝对超过十公斤重的鳟鱼,足有人脸那么大的太阳鱼,等等,无一例外,都是难以寻觅的珍品。 地板上,一个被五花大绑还堵住了嘴巴的男人一边尽力发出声音,一边不停挣扎。布兰迪连忙收好手枪,上前帮助男人摆脱了束缚。 “哦,我的上帝,终于自由了,我的手都快断掉了,还差点窒息而死,”男人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活动着酸麻的手腕,一边高声抱怨着,他舒展了一下身体,便握住了布兰迪的手,用力地握了两下,说,“哦,谢谢你,先生,你救了我的命,那些疯子,哦,我的天,他们的脑子简直比鱼的脑子还不可理喻。” “你应该谢谢你自己,先生”布兰迪说,“如果不是你弄出的动静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也不会发现这间屋子里居然还藏着人。” “哦,是的,就像是咬了钩的小鱼必须挣扎几下才能证明它依旧在钩上一样。”这个男人总是说着些奇怪的比喻,让布兰迪有些摸不着头脑。 男人松开了握着布兰迪的双手,转过身,点燃一盏煤油灯,四下看了看自己的屋子,说:“还好还好,我的标本没有丢失,感谢上帝,这些疯子只知道发癫,却辨认不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这些标本吗?”布兰迪问。 “当然,”男人点头,“它们可都是世间珍品。” “这点我倒是承认,只不过,它们真的很值钱吗?”布兰迪有些疑惑。 男人有些疑惑地看向布兰迪,说:“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我吗?” 布兰迪更是一头雾水:“我们这不是第一次见面吗?” “哦,好吧,那么,初次见面,朋友,我叫杰瑞米?吉尔,”男人再次伸出手,和布兰迪进行了正式的握手,说,“现在呢?还是没有印象吗?” “确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布兰迪有些抱歉地笑道。 “我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钓客,”杰瑞米?吉尔有些激动,这种激动来源于布兰迪对他的一无所知所带来的懊恼,他一边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和一张简报,说,“你看,这是《新汉诺威公报》上的报道,不过是几年前的,还有这个,这是我的著作,我写的。” 布兰迪这时候脑海中才有些印象,说道:“哦!我好像确实在最近的报纸上看到过你写的文章!” “啊哈!”杰瑞米高兴起来,“你看,我就说嘛,我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钓客,很高兴认识你,先生。” “我也一样,”布兰迪点点头,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布兰迪。” “让我想想,我该怎么报答你,”杰瑞米一边说一边踱步,“要么我给你签个名吧,或者和你拍张照片,像真正的朋友一样。” 布兰迪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茬,只能露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杰瑞米接着说:“当然,我也可以把我的标本送一个给你,这些东西每一个都至少值五十美元,而且非常稀有,绝对有收藏价值。” “额,说实话,这些我都不是很想要。”布兰迪的笑容依旧很尴尬。 “真的吗?”杰瑞米说,“要知道,那些母亲可经常会把她们的女儿介绍给我。” “就为了一张照片?” “啊哈哈,”杰瑞米爽朗地笑了,“不,是为了让我当她们的女婿。” 他大手一挥,似乎想表示自己的某种坚定决心,说:“不过,我都拒绝了,因为,鱼才是我的终身伴侣。” 布兰迪挠了挠鼻子,说:“看样子,你的收入一定很好吧?” “好极了,先生,好极了,”杰瑞米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橱柜的抽屉里拿出一些钱,说,“对了,既然那些东西你都不想要,我想,这些钱应该可以帮助你买到些想要的东西。” 布兰迪接过钱,点点头,说:“多谢了,吉尔先生,希望下次见面,你不是被绑着的。” “啊哈,下次见面,我会钓一条史无前例的大鱼给你做礼物的,”杰瑞米爽朗地笑了,但很快,他又懊恼起来,“唉,但是我现在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去钓鱼了,我要给报社写文章,还要筹备我的新书,但老实说,卖标本这门生意真的很有赚头,比给报社写文章赚多了。” “那你完全可以拒绝报社的约稿啊。”布兰迪说。 “那样的话,我的名声就臭了,我的标本生意,我的书,都得完蛋,”杰瑞米有些气恼地说,“世道就是如此,先生,像我这样的人,里子固然重要,但是面子往往比里子更重要,没有外面那层面子,里子再好也无人问津。” “怎么说呢,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帮到你,”布兰迪说,“你也看到了,我是赏金猎人,工作就是每天在野外到处跑,而且,在钓鱼这方面,我还算有些心得的。” “哦?真的吗?那太好了,”杰瑞米喜道,“既然如此,你可以帮我钓鱼,然后再寄给我,当然了,我要的不是普通的鱼,长度至少要六十公分,而质量至少要五公斤,我可不希望被别人认为只能钓到些小鱼,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个男人常年与海神搏斗,而且他还是绝对的胜利者。” “这确实不好找,”布兰迪点点头,“不过我会尽力的。” “那太好了,那太好了,”杰瑞米拿出一份地图和一张卡片交给布兰迪,说,“这是我的名片,到时候,你就按照上面的地址把鱼寄给我就行,这是一张地图,上面记载了我了解到的附近水域里所有大鱼的踪迹。” 布兰迪收好了地图和名片,说:“好吧,希望你能在我把鱼都寄给你之前保住性命。” “放心吧,先生,我的运气一般都还算不错,”杰瑞米说,“顺便说一下,这算是我们俩之间的交易,所以,你做的一切都会有回报的。” “啊哈,那就谢谢你了,老板。”布兰迪笑了笑,离开了小屋。 屋外,俄巴底亚?费奇已经从昏迷中醒来,也许是因为被放在马上,血液往头部汇集,使得他喘不过来气,又或许是被踢烂的鼻子依旧疼痛,他并没有再像之前一样聒噪,只是用仇恨的目光看着布兰迪。 “尽管看吧,费奇先生,”布兰迪笑道,“最好再看看这美丽的世界,毕竟,你能看到它的日子不多了。” 夜空已云开雾散,满天星斗的光辉却已不在,东方渐渐泛白,而那位骑着巨大黑马的年轻人,则逆着即将到来的晨光远去。 第十九章 报纸与情报 瓦伦丁,清晨。 阳光和煦,春风怡人。 布兰迪赤裸着上身,露出规模并不夸张但棱角分明的肌肉,只穿一条长裤,躺在旅店柔软舒适的床上,翻阅着最新的《新汉诺威公报》。 报纸的头版头条便是大大的“火车遭劫”四个字,立刻吸引了布兰迪的注意力,他紧接着题目往下看去。 “激战导致多人丧命。 —————————— 歹徒致使火车无人驾驶。 —————————— 火车归属于利维提克斯?康沃尔。 —————————— 铁路、糖业和石油大亨利维提克斯?康沃尔的一辆私人火车于光天化日之下遭到蒙面歹徒抢劫。火车向北朝格里兹里行进,劫匪在火车从西伊丽莎白出发后不久便登上火车并迫使火车停下。截止发稿时,初步发来的电报表明,此次血腥抢劫行为意在窃取康沃尔先生私人火车上的铁路债券。” “看来达奇他们成功了,”布兰迪心想,“这样算下来,要不了几天,他们应该就能转移到马掌望台。” 一边思索着,他一边接着看下去。 “抢劫发生后不久,被劫火车在无驾驶员或乘务员的危险状态下高速穿越该区域。火车最终由技工和警察控制,停在安尼斯堡北部地区。技工和警方称火车车厢内发生过激烈战斗和血腥残杀。 目前未发现此次抢劫案的幸存乘客。此次抢劫案与近年来格里兹里以西地区内发生的系列劫案相似。” 布兰迪略微皱眉,心想:“亚瑟下手真狠,当然,他现在还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匪,而且,就算换成我,我一样会把所有人灭口的。” 游戏中,亚瑟真正意义上开始走上救赎之路是在他确诊肺结核之后,在那之前,从行为上来讲,他和迈卡其实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稍有些原则而已。 “要是等到那会儿,可就晚了。”布兰迪微微摇头。他可不会等帮派走到末路时才去做亡羊补牢的事,虽然他现在还没有什么改变结局的策略,但是他相信,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本身就已经扰乱了原本的故事线,至于如何变化,他相信,现在自己是掌握着主动权的。 “亚瑟,你曾经说过,你们之中,只有约翰赢了,但其实约翰也输了,只不过比你们晚了几年而已,”布兰迪暗暗下定决心,“不过,现在我在这里,我相信,我们最终都会是胜利者的。” 跳过这个版面,紧接着就是有关黑水镇劫案的后续报道,报道中称,警察和平克顿侦探已经封锁了黑水镇并展开了大规模搜捕行动。 该篇报道还简要介绍了达奇一众人的“丰功伟绩”,他们抢劫了黑水镇银行运送巨额钱财的邮轮,并在激烈枪战之后,抢走了十五万美元的钱款。这场数额巨大的抢劫被认为是近年来黑水镇地区最大的抢劫案,而这笔赃款,据警察推测,可能被达奇藏匿在黑水镇某地。 “说起来,亚瑟他们在黑水镇和新奥斯汀州被全面通缉,致使他们没法踏足那里的土地,但是,我没有被通缉啊,”布兰迪心想,“或者,我可以趁着队伍开到马掌望台的这段悠闲时光,悄悄去黑水镇把达奇和迈卡心心念念的那十五万巨款转移到我的名下?” 这倒是件值得一做的事情,到时候达奇和迈卡去拿钱,发现他们心心念念的巨款早已经不翼而飞,那一刻,他们的表情一定非常精彩。 “而且我马上也将获得正式赏金猎人的身份了,这可是个非常好的掩护。”布兰迪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可行。虽然,在他的印象里,游戏中没有任何内容透露出达奇到底把黑水镇那笔钱藏在哪里,但是,布兰迪觉得,黑水镇就那么大的地方,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不相信自己找不到。 而下一篇的报道,则让他瞪大了眼睛。 “大型火并致使近五十人死亡?发生在新汉诺威州大地之心?这是那次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的行动吗?”布兰迪接着看下去,结果忍不住“卧槽”出声,“淦!这个该死的女人!” 只见那篇文章上白纸黑字地写着:“本报有幸采访到了这次袭击的幸存者,莉莉?康沃尔小姐和她的侍女阿芒迪娜小姐,康沃尔小姐对科尔姆?奥德里斯科领导的暴力犯罪表示强烈谴责,并且提到了一位骑着巨大黑马,名为比利的枪手,据悉,正是这位枪手在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意欲对两位女士行凶的时候以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吓走了他和他的一众手下,在为两位女士解了围后,这位枪手还一路将她们送到了她们的目的地康沃尔煤焦油厂。据悉,这位名为比利的枪手在和两位女士告别后,曾在瓦伦丁镇一带出没。 莉莉?康沃尔小姐通过本报面向全体民众发出悬赏,所有看到本则消息的读者,只要能提供有关这位骑着巨大黑马,名为比利的神秘枪手的相关信息,都可以在康沃尔煤焦油厂申领一百美元的赏金。” 这篇文章的旁边,甚至还有一张手绘的素描像,虽然看上去和布兰迪一点也不像,但是布兰迪感觉神韵方面画师倒是画得有七分相像。 “这个女人!”布兰迪差点就要把报纸撕了,但想了想,还是冷静了下来:“虽然和我预想得不太一样,但至少,比利小子的名号算是打响了,本来这个马甲是想刻画成真正无恶不作的悍匪的,但仔细想一想,在这个马甲上加一点争议和戏剧冲突似乎更有意思,也许能更贴近西部英雄这个标签。” “只不过……”布兰迪看着报纸上那张外貌只有一两分像自己,但神韵却和自己有七八分相似的画像,忍不住扶额叹息,“这个女人真是能给我来事,虽然比利小子这个名号最好要和我原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一样响彻整个美国,但是我可不希望这样的名声限制住了真正的我啊。” 布兰迪烦躁地挠了挠头,脑海中突然冒出了邪恶的念头:“要是那会儿就干掉她们好了,其实就算现在动手也不晚啊……” 但很快,理智再次占领了智商的高地。布兰迪在屋里来回踱步,心想:“仔细想想,还是不现实,现在康沃尔前被达奇劫了私人火车,后被奥德里斯科劫了护送自家女儿的车队,现在他所有产业的安保水准估计都由平克顿侦探经手,固若金汤都不足以形容,现在我如果鲁莽行动,以后的所有规划都要完蛋。” 他低头看向那张被他随手扔在床头柜上的报纸,狠狠在那篇有关奥德里斯科劫车队的报道上拍了两拍,喃喃道:“希望你别在给我惹出什么麻烦了,我亲爱的莉莉小姐,否则,我不保证我会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哦。” 这样一打岔,布兰迪也失去了继续看报纸的兴趣,看看日头,也该出门活动活动了。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布兰迪不慌不忙地穿上白色衬衣,一边扣扣子,一边问:“我没有叫客房服务,有什么事吗?” “不是客房服务,先生,”门外传来了旅店老板的声音,“是舒尔茨先生要我给您传话,请您到史密斯菲尔德酒馆会面。” “舒尔茨先生?”布兰迪有些疑惑,有些想不到他找自己能有什么事。 略微犹豫一会儿,布兰迪扬声说:“如果舒尔茨先生还在,告诉他,我很快就过去。” 瓦伦丁,史密斯菲尔德酒馆。 布兰迪推开酒馆已经有些老旧的木制店门,吱呀作响的声音吸引了店里所有人的注意。 布兰迪立刻发现,人们看他的眼神和以往不太一样了。以前,不认识他的人一般只会看一眼,然后便视而不见,认识他的人则会友善地点头致意,或者直接向他打招呼;而现在,几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多了不少不正常的火热,就好像在看一沓行走的钞票一样。 “淦!我现在改主意了,等机会合适了,我一定得想法子找找那位大小姐的不痛快。”布兰迪恶狠狠地想着。 金?舒尔茨今天将亮灰色的西服外套换成了相同颜色的阿尔斯特大衣,依旧和与布兰迪第一次见面那样倚靠在吧台上,一口口啜饮着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舒尔茨见布兰迪走进酒馆,展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一边向他招手,一边喊道:“嘿!布兰迪!这里!” 布兰迪一脸黑线地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扎啤酒,说:“小声点,医生,你是打算把整个镇子的人都招惹过来吗?” “哈哈哈哈,”医生笑道,“我看了最新的报纸了,你小子可是出大名了。” “可不是我啊,那个枪手名叫比利,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布兰迪矢口否认。 “在我这就别装啦,”舒尔茨压低声音,说,“虽然名字对不上,但是骑着巨大的黑马,以及那张画像,都足够说明那个人就是你,也许别人看到你,只是怀疑,但是在我们这些专业人士眼中,已经可以基本确定,比利就是你,布兰迪?芒尼。” 布兰迪有些泄气,狠狠灌了一口啤酒,说:“我就弄不明白了,那张画像画得一点都不像我啊,而且就算是骑着巨大黑马,那匹马也不一定就是我的大骊啊,你是怎么这么肯定的?” “干我们这一行,就要练就一双好眼睛,”舒尔茨神神秘秘地说,“在无法留下照片影像的情况下,犯人的样貌只能通过目击者的描述画影图形,而目击者的描述会有一层失真,画师的笔又会造成一层失真,警方的专业画师还好,那些报社的三脚猫画师画出来的玩意更是不堪入目,但是,我们往往就是要在这种条件下,辨认出犯人的真面目,然后把他们绳之以法。” “所以,你用你观察罪犯的专业眼光,成功确定了我就是比利?”布兰迪没好气地说。 “哈哈,话可不能这么说,布兰迪,”舒尔茨笑着打哈哈,“我只不过是略微把工作中的技巧运用到了日常生活中而已。” “呵呵,我可真是谢谢你,今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布兰迪一点笑意没有地干笑两声。 “诶,说真的,布兰迪,你和康沃尔家的那个大小姐,进行到哪一步了?”舒尔茨凑近了些,一脸八卦地问。 布兰迪有些懵圈:“什么进行到哪一步了?” “就是你们俩之间的关系啊,说说呗。”舒尔茨笑得像只老狐狸。 布兰迪有些急了:“我跟那个大小姐根本就没有见过面,我说过了,比利小子不是我,我不是比利小子,我跟比利小子一点关系也没有!” 似乎是布兰迪的声音大了些,他话音落时,发现原本还蛮喧闹的酒馆此时鸦雀无声,每个人的目光都投向他们这边,目光里蕴含着莫名的意味。 布兰迪下意识缩了缩肩膀,喝了口啤酒,平复了下内心的无名火气。 “比利小子,”舒尔茨一边摇晃着杯中的酒浆,一边微笑着说,“不错,很西部的称号,老实说,我已经抓过很多名号里面有类似‘小子’或者‘男孩’字眼的家伙了,你确定不改改?” “唉,”布兰迪已经无力反驳了,只能叹了口气,“这是情怀。” “好吧,我向来尊重情怀。”拥有强烈家乡情怀的舒尔茨先生点了点头。 布兰迪干掉了自己的啤酒,又要了一扎,说:“好了,舒尔茨先生,我想,你叫我来,应该不是为了听流浪枪手和资本家小姐的邂逅故事吧?” “如果就是呢?”舒尔茨一脸微笑地看了眼布兰迪,见他确实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也端正了下态度,说,“咳咳,好吧,不开玩笑了。我听说,你最近在寻找新汉诺威州的‘第七代’教派的传教士?” “没错,”布兰迪点点头,“上次虽然抓了一个,也足够我直接晋升到老兵级别,但是我感觉这些人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你的感觉很对,”舒尔茨说,“‘第七代’教派在当下充斥在这个国家中的所有邪教里,也就比势力最大的切罗尼亚教略逊一筹,他们的首领,维吉尔?爱德华兹,也可以称他为‘牧羊人’,是个天才级别的演说家和施虐狂,他用他自己抽大麻和鸦片时悟出的邪恶教义蛊惑了一大批迷途之人死心塌地地为他服务,而且,据说,他们最近有大动作,要知道,那个疯子非常支持用武装斗争的方式‘净化’这个世界。” “那可不是我能解决的,就算加上你和姜戈也不行,”布兰迪对于自己这一方的实力认知得非常清楚,“不过,我觉得,如果能够适当地剪除他的羽翼,那么,一头失去了翅膀的老虎,也就只是一头受伤的老虎而已了,不是吗?” “你说得很对,布兰迪,”舒尔茨从胸口的衣袋里掏出一张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纸页,说,“我最近探明了他们的另一位重要成员,伯大尼?德拉梅尔的动向,她最近在安巴里诺山及其附近区域大肆集合教众,不知道在做什么。” 布兰迪拿起那页纸,展开看了看,点点头,把那页纸塞进自己胸口的口袋里,说:“你要什么?” “10%的赏金就行。”舒尔茨干掉了自己杯中的威士忌。 布兰迪拍了拍舒尔茨的肩膀,一边离开吧台,一边说:“很合理,谢啦,舒尔茨先生。” “小心些,布兰迪,”舒尔茨提醒道,“你抓捕了俄巴底亚?费奇,已经吸引了那些疯子的注意,我只能探听到他们的位置,但是他们的目的没人知道,小心那是专门针对你的。” 布兰迪轻笑一声,回应道:“放心吧,舒尔茨先生,那种场面,我还是能应付的。” 第二十章 沉默刺客 深夜,安巴里诺山区。 最近,“第七代”教派内部出现了些骚动,用这些邪教徒内部的话说,“牧羊人”维吉尔?爱德华兹的一位重要臂助和一批还未受洗的入教新人遭到了来自邪恶世界的袭击,而他们在抵抗袭击的过程中英勇牺牲,“十二先知”之一的俄巴底亚?费奇大人还被那些邪恶之士充作换取不义之财的祭品。 其实,从整体上来讲,对于拥有近千名教众的“第七代”教派而言,二十几个人的损失连伤筋动骨都算不上,但是,俄巴底亚?费奇被捕对于教派的领导层而言可谓损失惨重。 一般来讲,在当前领导层缺失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类似的邪教组织会选择潜身缩首,低调行事,直到相关岗位得到补充,再恢复之前的行事风格。 但“牧羊人”维吉尔?爱德华兹却并没有这种打算,而是以“复仇”和“净化世间”的名义,下达了大举扩大教派势力的命令,于是,他手下的其他干部开始在安巴里诺州、新汉诺威州两地积极活动,依托严密的组织架构和训练有素的蛊惑人心的能力,教派势力的扩张已经初有成效。 今晚,安巴里诺山区中,不少“第七代”的教徒在教派扩张活动的直接领导者之一,传教士伯大尼?德拉梅尔的号召下相聚于“第七代”教派在附近的一处秘密集会点附近,其目的是为了给新入会的教徒施予洗礼、铭刻圣痕,以及向与会的所有教众传达来自“牧羊人”阁下的最新指示。 而这些,对于一位普通的赏金猎人来说,只是无关紧要的垃圾信息,赏金猎人需要关心的信息,正如这个职业的名字那样,悬赏的金额,以及猎物的位置。 此时,安巴里诺山区,“第七代”教派教众聚集的营地附近,一身黑色西服、佩戴鲜红领带的布兰迪静悄悄地隐藏在茂密的灌木丛中,用望远镜观察着营地的情况。 “1,2,3,4……”他一边观察,一边喃喃自语般点着人头,“43……看来在这一带聚集的小羊羔们还真不少。” 布兰迪放下望远镜,心想:“这些人各个都装备着武器,硬拼是绝对不现实的,而且,现在也没法确定目标的具体位置,万一动静闹得太大,打草惊蛇的话,这笔买卖可就做砸了。” 布兰迪分析完局势后,立刻确定了计划。他悄悄移动到被他拴在不远处的大骊身旁,从马背上取下查尔斯送给他的弓箭,转过头,看了看邪教徒们灯火通明的营地,轻声说:“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沉默刺客吧。” 邪教徒营地。 威廉?彼得森原本是安尼斯堡的一位老实本分的矿工,他的妻子在镇上的洗衣房里从事浣洗衣物的工作,两人还育有一子,那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子。这个三口之家虽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是拮据,但好在能维持生活,他们的小日子也过得很是温馨。 可惜,好景不长。矿上死了人,死的是工头,而犯案的是和工头关系极差的鲁索三兄弟,只是此时,他们已经逃之夭夭。据说后来,那三个人后来被捕,然后又越狱,相互结成一帮,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还被联邦政府以极高的价格悬赏,不过,这些和彼得森没有任何关系。 他只知道,这件事出现之后,整个矿洞里剩余的矿工都受到了警方的排查,而他,虽然没有在治安官那边挂上号,但是由于他一向与人为善的性格,导致他被怀疑和鲁索兄弟有勾结。于是,在那起谋杀案发生后的第五天,他失去了他的工作。 丢失了工作,损失了名声,彼得森一家在安尼斯堡已无立足之地,一家三口只能流落到安尼斯堡附近的山野之中。 在过了一个月缺衣少食的日子之后,他的儿子饿死在了他妻子的怀里。 而他的妻子也疯了,这个曾经也因美貌为安尼斯堡人津津乐道的女人在那一晚后成了一个披头散发、神志不清的疯子,并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消失在安巴里诺州广袤的原始森林之中。 从此,在新汉诺威州和安巴里诺州的原始森林中出现了幽灵的传说,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寻找幽灵的人。 他曾多次找到她,也多次失去她。 他曾在月石湖畔找到她,那时的她正趴在汩汩冒着热气的温泉池前,大口地喝着含硫量超标的温泉水。他拉住了她,但她挣脱了他,逃了,像只受惊的野狼。 他曾在极乐池瀑布后隐藏的山洞中发现了她,那时她正在被污染严重的涧水中痛苦地打滚,她的皮肤已经被可怕地污染,再也不成人形,宛如一头可怕的怪物。他将奄奄一息的她抱回了自己的临时营地,但只是过了一晚,她便不见了踪影。 他和她的最后一面,相会于维京墓地附近的原始深林,那时的她已经彻底变成了疯狂的野兽,协同着一群野狼,想要将他捕杀。他不像杀她,他甚至很想就这样去死,这样就能在天堂和妻儿团聚了,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举起了随身的砍刀。 一刀,又一刀,直到除了他以外的所有活物全都被砍成了一堆肉泥,他才失魂落魄地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他不知道自己后来在原始森林中游荡了多久,也没有人知道,传闻中寻找幽灵的人最终也变成了幽灵。 直到有一天,他晕倒在一群穿着奇怪衣袍的人面前,再次醒来,他便自然而然地把这些本来陌生的人当作了他的兄弟姐妹。 他接受了他们疯狂的教义,并笃信着它,他坚信,他经历的一切都是这个邪恶污浊的世界造就的,而这个世界,需要像他们这样的人用血与火重塑。 而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巡视好自己负责的区域,保障营地里其他同伴的安全。 不远的密林深处,似有异动。 彼得森敏锐地察觉了其中的不对劲,但是他不敢确定那动静是否来自威胁。于是,他端起枪,警觉地靠近那片异常的丛林。 彼得森走进密林,密林安静地宛如荒野的夜晚。 他以为刚刚是他的错觉,直到下一秒,一根绳索死死勒住了他的脖子。 “放松,放轻松,”紧贴在身后的声音宛如梦魇,“别挣扎,别反抗,想想你曾经经历的美好,想想你的家人,无论你是否已经失去他们,想想天堂、极乐,或者类似的无论什么地方。” 彼得森越发喘不过气,但是他的意识却前所未有地放松和轻灵,那些过往经历和入教后胡作非为积累的怨气和戾气似乎正随着他意识的消散逐渐远去。 恍惚间,他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妻儿,他的儿子还是那样聪明伶俐,活力十足,而牵着他手的妻子,也如同初见时那般年轻美丽。 怀中躯体的挣扎慢慢减弱,僵硬的身体也缓缓软倒。布兰迪缓缓收回绳子,伸出手探了探这个陌生男人的鼻息,很微弱,但好在还有。 “看来我的话你听进去了,”布兰迪俯下身,看着那个被他勒晕的男人,说,“被突然勒住时,如果放轻松,说不定就能免于一死呢。” 于是,营地里的人谁都没有注意到,营地里少了一个熟悉的伙伴。 就像他们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们的同伴正在被一个神出鬼没的黑影一个个放倒,拖走,隐藏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 布兰迪蹑手蹑脚地摸到一个帐篷边,随手从地上抓了一块石头,悄悄丢出去,营地里,一个正坐在火堆旁烤火的教众听到异常的动静,站起身,朝着发出声响的方向走去。 他走到那块被丢出的石头面前,捡起它,有些疑惑地看看石头,又看看四周,可当他的视野中刚刚出现一个模糊的黑色人影时,他的脖颈便被一支锋利的箭矢穿透。 布兰迪俯身走到刚刚被他解决的教徒身旁,把那支箭矢从他的脖子上拔出来,在那人的身上上下摸索了一阵,除了几枚硬币,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将这具尸体踢开,抬起头,离他最近的那处火堆旁只剩下一个人在那里昏昏欲睡,虽然附近还有几个人正在各司其职,但是并没有人注意到那边。 于是,布兰迪张弓搭箭,一箭射穿了那个正在不自觉做着点头运动的教众的脑袋,然后,一如刚才那样悄悄走到尸体旁,拔下箭矢,在尸体身上一阵摸索。 突然,他听见有个脚步声渐行渐近,而现在,撤走已经来不及,更别说隐藏尸体了。 结束了巡逻的凯文?库珀换好了班,回到自己的营帐,准备与自己的好友小彼得和杰弗森喝点酒,放松放松。 然而,当他回到温暖的火堆旁,却没有见到自己的两位朋友。没有被轮到班的他们,这会儿能去哪呢? 凯文没有细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准备好好休息一下,可这一屁股下去,却坐到一滩湿乎乎的东西上。 他触电般地站起来,发现自己刚刚确实坐在了一滩液体上,他蹲下身,手指沾上一点,火光映照下,他发现自己的手指被染成了殷红的颜色。 凯文意识到不对,说起来,他刚刚一路回来时,就发现营地的人好像少了不少,本来以为是错觉,但现在看来,是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正在发生。 他刚想喊出来,便被一双力量极大的臂膀死死箍住了脖子,他挣扎着,咳嗽着,想要至少发出一点喊声,吸引一下附近伙伴们的注意,但是下一秒,他就被人拽进了身后的帐篷里,恍惚间,他看到了小彼得正躺在帐篷中,双目紧闭,头部有一个可怕的贯穿伤口。 他感觉到自己的喉咙被锐器划开,有些疼,但没有想象中那么疼,真正让他从心底感受到恐惧的,是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生命正从他体内疯狂向外流逝。 “原来那些被我割断了喉咙的人,死前都是这样的感受吗?”意识模糊的前一刻,凯文的心里冒出了这么个想法。 布兰迪将自己的猎刀插回刀鞘,轻轻擦了把头上流下的液体,那是自己的汗水和敌人的血液相互交融而成的。 他悄悄走出帐篷,在其他教众发现异样之前,再次将自己隐藏于黑暗之中。 这样的刺杀,来回几次之后,这片原本有着几十人各司其职的营地也变成了弥漫着血腥味和尸体气味的死地。 不过,当营地里的人数锐减到十几人的时候,已经有人开始陆陆续续发现端倪,当然了,一个原本有四十三人的营地莫名其妙地一下子少了一多半的人,剩下的活人再没发现异常,那多半是脑子有些问题了。 只是,这些人几乎没有发出声音的机会,就被布兰迪挨个以各种方式处决,以至于当营地里剩下的最后一个人发现异常时,营地里除了他以外,已经一个有意识的活人都不剩了。 斯科特?瓦伦蒂诺一脸惊惧地看着那个站在他对面,手持左轮手枪瞄准他的年轻男人。 那个男人的黑色西装和外套里的白色衬衣上沾满了血迹,宛如一只从地狱深处走出来的魔鬼,他系在领口的鲜红领带的颜色在火光中愈发显得鲜艳。 斯科特手中只握着一把有些生锈的小刀,他的左轮手枪此刻正待在距离他几米开外的空地上。 “看你的衣着与这里的其他人都不同,应该知道的也比他们多,”宛如地狱恶鬼的男人开口道,“你有三句话的机会,告诉我伯大尼?德拉梅尔现在的位置。” “你……你究竟是谁?” “一句。” “我……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杀了我,我们一定不会……” “两句。” “我……我知道了,原来那个预言是真的,伟大的‘牧羊人’阁下所言非需,你就是……你一定就是……” “砰!” 枪响,斯科特的脑门上多了一个通透的枪眼,他的身体缓缓软倒,鲜血缓缓流淌到火堆之中,引得火焰发出噼啪作响的烧灼之声。 “哪来那么多废话。”布兰迪没好气地走上前,在这具还新鲜的尸体上来回摸索了一阵,终于搜到一张小纸条。 他打开纸条,借着火光,仔细默读了一遍上面的内容,嘴角勾起了满意的微笑:“果然,我所料不错,你确实能为我提供更多的信息。” 布兰迪正想转身离开,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他回头看向那具尸体,嘴角的微笑变得有些狡黠:“不过我觉得,你还能在别的方面帮助我更多,不是吗?” 隐藏在附近山峦之间,距离营地不足半英里的一个隐秘洞窟。 洞窟明显经过了人为改造,山壁进行过打磨和加固,以保证它的稳固和居于此处之人感官上的舒适。 洞窟并不深,沿着狭窄蜿蜒的洞窟道路走上不过十几步便豁然开朗。 洞窟深处,是一个被人为修缮了一番的石室,石室中央,七座做工粗糙但还算颇具神韵的女神石像伫立其中,它们姿势相同,但面容表情各异,喜悦、悲悯、愤怒、冷漠、忧伤、哭泣、仇恨,宛如众生相。 石像下,一个身穿黑袍的女人手持一把装饰精美的匕首,双目紧闭,双手张开,仿佛要将世界揽入怀中,她的面前,跪着两男一女,居中的女人一脸虔诚和期盼,而跪在两旁的男人,额头上则都有一个新鲜的刻痕,甚至还有新鲜的血液从中流出,在他们脸上留下纵横的痕迹,但他们似乎对此毫无感觉,只是一脸狂热地看着那个立于女神像下,周身似乎被一种神圣气质笼罩的黑袍女人。 “敬告女神,今日,我们相会于此,是为让吾等之新伙伴,赋予女神之永久加护,以助其在不久将来的艰苦斗争之中勇敢、无畏、所向披靡,”黑袍女人双手高举,念诵着祷祝之词,她睁开紧闭的眼睛,看向面前跪着的女子,说,“下跪之人,女神借我之口相问,汝可愿为我教之伟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愿意。”跪着的女人毫不犹豫地说。 “汝可愿为捍卫女神之荣光而献出生命,在所不惜?” “我愿意。” “很好,”黑袍女人放下双手,点了点头,说,“女神将借我之手为你施加恩赐之加护,愿你不辱没今日之誓,成为我教之忠诚卫士。” 当黑袍女人手中的匕首马上就要划破女人的额头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这个神圣和诡异交杂而仪式:“抱歉打扰,传教士大人,但我想,我们的受洗仪式可以先告一段落了。” 黑袍女人有些疑惑和愠怒地看向那位不速之客,说:“斯科特,你应该知道我们今日聚会的重点之一就是为新的兄弟姐妹铭刻圣痕,你也应该明白,在这种时候打断仪式,是对女神和‘牧羊人’阁下最大的亵渎行为之一,如果你现在不说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我一定会上告‘牧羊人’阁下,给予你最为严厉的惩罚。” “理由很简单,伯大尼?德拉梅尔女士,”“斯科特”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摘下兜帽,露出布兰迪那张微笑的脸庞,“你们马上就要完蛋了。” “是入侵者!”伯大尼?德拉梅尔慌乱地喊道,“体现你们虔诚和忠义的时候到了,信徒们,杀了他!” 听到伯大尼?德拉梅尔的命令后,三个跪在地上的信徒慌忙起身,掏出藏在衣袍下的左轮手枪向着那个入侵者疯狂射击。 布兰迪却在他们射击之前就将身上的衣袍脱下,随手一甩,阻碍了对方的视线,对面的一阵乱射全都落在了空处。 三人慌乱地射完了枪膛里的子弹,只是将那件衣袍射了个千疮百孔,当他们扣动扳机却只有清脆的“咔哒”声时,布兰迪便迎来了反击的良机。 三声几乎连成一片的枪响,为那三个新教众的眉心处镶上了一个通透的枪眼,布兰迪一边转着手中的左轮手枪,一边用挑衅的眼神盯着一脸惊恐的伯大尼?德拉梅尔。 伯大尼?德拉梅尔眼见着面前的男人不到三秒钟就干掉了三个持枪的信徒,宛如杀神,知道自己已经退无可退。她紧了紧手中的匕首,大喊一声,冲向那个年轻的男人,匕首的尖端马上便要送进那人的胸腹。 “啪!啪!” 布兰迪手持左轮手枪,并没有开枪,只是像抽嘴巴一样左右开弓,两记重击砸在伯大尼?德拉梅尔的脸上,将她直接砸晕在地,不省人事。 “ok,又是三百美元到手。”布兰迪从腰间取下绳索,将伯大尼?德拉梅尔捆了个结实,往肩上一扛,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时分,瓦伦丁警方、新汉诺威州法警、骑警联合组成的搜捕队根据赏金猎人“天使眼”提供的情报,在安巴里诺山区内发现了一处“第七代”教派的据点,因为这里似乎已经被血洗了一遍,所以,他们没费什么力气,只是带走了那些幸存下来的“第七代”教派的教众,并一把火烧了那个伫立着七个女神像的山洞,而他们内部的功劳簿上,也记下了这些为了捍卫人民幸福生活的英勇之士的丰功伟绩,这既是名声,也是政绩。 第二十一章 亡命众与邪教徒 伯大尼?德拉梅尔伏法之后的几天,一个飘着滂沱大雨的午后。 新汉诺威州,罗诺克山脉附近的卡玛萨河畔。 河的两岸,已经人为地搭建起一顶顶白色的帐篷,一群身穿白色或黄色长袍、额头上铭刻着诡异符文的男男女女生活在这里,他们就像生活在这片尚未完全开化的土地上的其他正常人一样,流着汗,忙碌着,既是为自己的生存,也是为自己视作家人的同伴的生活而共同努力工作着。 附近的高耸凸起的小山崖上,一个身穿黑袍,光着一颗不剩几根毛的脑袋的男人引领着几个年纪尚轻,额头符文形状的伤口还没完全结痂的男女站在山崖上。 黑袍男人站在山崖上距离营地最近的位置,只需再向后退一步,他就能和低于他目前海拔几十米的营地帐篷来个鲜血四溅的亲密接触,但是他脸上并没有丝毫畏惧之色,只有不正常的狂热和亢奋。 “我的兄弟姐妹们,”他开口道,“就在今天早些时候,勤劳的信使为我送来了来自伟大的‘牧羊人’阁下传自全知全能的女神的最新谕旨。” 黑袍男人狂热的目光扫视着面前一个个眼神中透露着迷茫的年轻后辈,说:“你们不妨猜猜看,女神的意旨说了什么?” “女神是全知全能的,但我们只是凡人,渺小如我们,怎么能猜到女神的旨意呢?”一位年轻的男性教众发言道。 黑袍男人认得这个年轻人,他前天才接受圣痕洗礼,额头上的伤口都还是新鲜的血红色。 他以非常温和的态度否定了这位年轻兄弟的稚嫩看法,说:“我们都是经受了女神的神恩洗礼的,捍卫女神荣光的卫士,女神的荣光怜悯着我们,庇护着我们,我们本身就是女神的一部分,我们就是女神无边荣光的最末梢,所以,女神所思所想,所欲所愿,即是我等所思所想,所欲所愿,所以,对于女神的旨意,若是你们足够虔诚,定然是能有所感应的。” 黑袍男人看着面前一个个面露惭愧的年轻后辈,微笑道:“我并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我知道,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在最近的一个星期之内才接受我教的教义,尚且感受不到女神的感召,是可以理解的。” “我蒙受‘牧羊人’阁下的信任,侥幸成为了这片营地的领导者,至今也有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非常清楚,信仰的积累需要过程,女神的信徒是否虔诚,取决于他是否能长期供养、信奉女神,而并非是在向女神祷告之时才惺惺作态。” “而且,正是因为你们信仰尚且缺失,你们现在才会站在这里,因为你们需要我,来作为信使,向你们传达女神的旨意。” “第七代”的新教众们听到这里,纷纷跪下俯首,双手做出他们祷告时才会摆出的庄重手势,说:“谨闻女神圣谕。” 黑袍男人满意地笑了。 他顿了顿,似乎是因为那个消息让他过于兴奋,以至于他不得不在说出口前调整一下呼吸。 “女神的圣谕很简单,”黑袍男人的声音此刻反而不自觉地压低,“‘六代已死,七代永存’。” 听到这句话,在黑袍男人面前下跪的所有年轻教众全都抬起了头,脸上是震惊和狂喜交融而成的复杂情绪。 “我想,这八个字的寓意,你们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黑袍男人微笑,对于这些年轻后辈的反应,他很满意。 “六代已死,七代永存。” 这八个字的寓意,哪怕是刚刚加入“第七代”教派的人都知晓,因为这句话是这些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教义之一,代表着“第七代”教派的宗旨,武装推翻来自第六代旧人类创造的邪恶落后的旧世界,审判那些沉溺于堕落和邪恶的旧人类,建立沐浴在女神荣光里的新世界。 而这句话,被女神以圣谕的形式传递给所有她的信徒,便多了一层含义。 圣战,要打响了。 “没错!”黑袍男人此刻也不抑制自己内心的情绪,咏叹般地高喊道,“圣战马上就要打响了!我们在被这邪恶腐朽的世界迫害了这么久之后,终于可以用血与火洗涤邪恶、摧毁堕落,让女神的荣光普照大地了!过不了多久,伟大‘牧羊人’阁下马上就会召唤我们,引领我们团结一致,一起将这个世界燃烧成一片废墟!” “女神万岁!‘牧羊人’阁下万岁!”震雷般的呼喊声回荡在空旷的山野间和清澈的河水畔。 “等待吧!我的兄弟姐妹们!准备吧!‘牧羊人’阁下的忠实追随者们!战斗吧!女神荣光的忠诚捍卫者们!”黑袍男人癫狂一般地喊道。 阴沉的天空炸响雷声阵阵,雨势似乎也被调动起了隐藏在灵魂中的火焰,更大了几分,就像是隐藏在现有世界之下的另一个新生世界恐怖的啼哭。 正当这场规模不大的集会正进行到最为情绪高涨的时候,一个突兀的中年男子的声音突然响起: “很抱歉打扰你们,不过我觉得,你们的圣战计划需要做些改变。” 黑袍男人这才注意到,一个骑在马上,肩扛着一把连发步枪的中年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这些人,身后,是十几个虽然穿着邋遢,但是荷枪实弹的枪手。 这个中年男人留着刚垂到肩膀的中分长发,头戴一顶已经磨得看不出眼色的赌徒帽,身上脏兮兮的防尘风衣在雨水的洗涤之下似乎色泽鲜艳了不少。 “闯入者,报上你的名字。”黑袍男人满脸愤怒,这是狂热最容易转变而成的情绪。 “想知道我的名字?你还不够资格,”中年男人说着,抬起枪指了指黑袍男人身后的方向,“看看山下吧,我想,今天的雨声确实掩盖了不少其他的声音,不是吗?” 黑袍男人下意识地朝山崖下方看去,却看见了宛如地狱一般的场景。 河滩上的一顶顶白帐篷此时已经被染上了猩红的颜色,几个骑马持枪的男人在营地中穿梭着,学着蹩脚的印第安战吼,高声叫喊着。 他的那些勤劳可敬的兄弟姐妹们,此时都沉默地倒伏在地,有的身上多了好几个可怕的血洞,有的则是缺少了身体部件,比如胳膊,腿,或者是脑袋。 这些曾像普通的劳动人民一样辛勤劳作的人们,这些曾如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一样杀人放火的人们,此时只不过是一堆又一堆了无生气的血肉罢了。 因为暴雨而变得狂暴的河流吞噬了这些“第七代”教众的尸体,裹挟着它们向着下游奔流而去。 河水被这些人的鲜血染红,就像我们吃桑椹或红心火龙果时,牙齿和嘴唇会被它们的果肉和汁液染红那样。 “不!”山崖上,黑袍男人“扑通”一声跪倒,悲愤地咆哮道,“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中年男人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说:“削减一下你们的人数,这样,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他做了个只有他和他的手下看得懂的手势,身后,几个一脸狞笑的枪手控制着胯下马匹走出队列,他们手中,握着牛仔们最常用的套索。 哪怕是在未开化的原始山区里,势头再猛的雨,也总有停歇的时候。 距离那个刚刚被摧毁的“第七代”教派营地不远的原始森林中,还有一片临时营地,这片营地,属于造成十几分钟前的血腥惨状的始作俑者。 中年男人此时正躺在属于自己的帐篷里闭目养神,丝毫不介意听到不远处传来的皮鞭抽打声,受刑者的惨叫声和咒骂声,以及施刑者的审问声和咒骂声。 可惜,他的休憩时间并不长。大概过了将近二十分钟,中年男人就被他的一个手下吵醒。 “怎么了?”他揉了揉眼睛,有些厌烦地问。 “老大,这帮邪教徒除了在那放些只有他们自己听得懂的屁以外,什么有用的东西都不说啊。”前来叫醒他的小弟说。 “废物!”中年男人骂道,“让你们审个人都审不明白吗?什么事情都要我亲自出手吗?那我要你们有什么用?” 小弟被骂得不敢说话,他可不会蠢到直接在老大面前说,前两个被他亲自审问至死的邪教小头目也一样是什么也没说。 中年男人有些烦躁地从帐篷里钻出来,来到绑缚着他们的俘虏的地方。 黑袍男人此时已经被褪去了衣袍,露出饱经风霜的瘦削身体,这副躯体此时已经背负了按照常理来讲它没法承受的条条鞭痕,但是这副躯体的主人眼中依旧饱含着忠诚和狂热,丝毫没有因为身体的痛苦而有所动摇。 “啧啧啧,”中年男人走到他面前,没有接过手下递过来的鞭子,而是抽出自己的匕首把玩,他抬眼看了看树上虽然浑身是伤但是精神抖擞的男人,感叹道,“第一次见你们这样的神棍哈,骨头还挺tm硬。” 伤痕累累的男人冷哼一声,说:“你尽管折磨我吧,邪恶的入侵者,但是你绝对不会从我这里得到一丁点儿有关我们伟大领袖的信息。” “唉,”中年男人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同样的话,我已经和你之前的两位同僚说过了,我是来寻求合作的,可你们怎么一个二个的都是这副油盐不进的德行呢?” “合作?”树上的男人冷笑一声,说,“原来,残忍杀害无辜的人,然后把幸存的人绑架,以残忍的刑罚折磨他们,这些行为在你眼里,是寻求合作的手段?” “不,当然不是,先生,”中年男人挥了挥手中的匕首表示否认,说,“这只是我不得以选择的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哼,巧言令色。”被绑缚的男人丝毫不信。 “不如让我从头开始说吧,”中年男人摆出一副讲故事的悠闲模样,说,“一开始呢,我们就是以对话的形式和你们的人提出面见你们领导人的。” “可是他们非但蛮横拒绝了我们的提议,还开枪打伤了我的一位兄弟,”中年男人说着,招招手,叫来一个肩膀上裹着染血绷带的男人,指给他的俘虏看,“喏,你看,伤口还感染了,我们不得不给他切除了一大块腐烂的血肉。” 中年男人眼神示意那位受伤的弟兄可以回去休息了,一边踱起步子,一边说:“一开始呢,我们只算是被迫反击,但是后面我意识到一件事,也许,确实应该用我们亡命徒的方式来展现我们的力量,这样才能彰显我们自己的主动权,所以,我直接血洗了接下来找到的你们的另一片营地,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本来想再多端掉你们几个据点再重新谈见你们老大的事情,不过,我没有耐心了,”中年男人走近树上绑缚的男人,说,“所以,我希望你能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说出在哪里能找到你们的领导人,相信我,我们和你们的合作将会很愉快的。” 已经沦为俘虏的男人只是倔强地把眼一闭,头一扭,拒不配合。 “好吧,好吧,你们这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吧?好,我满足你。”中年男人暴躁地说着,向手下人示意一下,立刻有两个壮汉出列,用蛮力将树上男人的脑袋扳正,而中年男人自己则从另一边那一排被捆得像待宰的猪的“第七代”教众中拎出来一个年轻人扔在他的俘虏面前。 “你们常在新汉诺威和安巴里诺活动,应该没有听说过剥皮兄弟帮,对吧?”他蹲下身,手中的匕首在年轻人的脸颊上轻轻划过,说,“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疯狂的一群人。拿我们来说,我们也是杀人不眨眼,也喜欢折磨别人,但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搞钱,杀人和施虐只是我们搞钱的某种手段而已。” “但他们可不一样,”中年男人握着匕首的手似乎颤抖了一下,“那帮人似乎从来不需要钱这种东西,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他们最爱用各种手段虐杀别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一天不做都会浑身难受,而且他们用的手段比我们可要残忍无数倍。” “所以我想,今天不如就在你们身上用一下他们最常用的两个手段,让你观赏一下,如何?”中年男人的嘴角勾起残忍的微笑,说,“剥皮兄弟帮最喜欢用在别人身上的手段,一个是剥头皮,另一个,则是剖开肚子,把肠子扯出来。” “据我所知,人要是被剥了头皮,大概可以活一周,而若是被扯出肠子,则会在六七个小时后,痛苦而死,”中年男人突然拽起地上俘虏的头发,说,“你选一个,你想体验哪个项目?还是都尝试一下?放心,我绝对遵从你的意愿。” 被死死摁在地上没法挣扎的俘虏此时已经恐惧害怕到了极点,他大声哭喊着,无论是眼眶还是裤裆都失禁了:“不,不,不,求求你,求求你饶了我。” “只有这个要求不能满足你哦,”中年男人狞笑着,匕首已经划破了俘虏的头皮,“既然你不选,那我就自动帮你选择剥头皮啦!老实说,我的父辈曾经剥过印第安人的头皮,但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最好不要挣扎哦,不然会发生什么,我也控制不了哦,啊哈哈哈哈……” 中年男人癫狂地笑着,比之前的黑袍男人还要更癫狂几分。他的匕首已经在身下俘虏的额头上划开了一条深深的、且还在不断扩大的口子,而那个年轻的俘虏则恐惧地哭喊、求饶,但没人理他,周围的人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的老大活剥他的头皮,眼神中甚至连一点怜悯的意思都没有。 “住手!” 在那可怜的年轻人的头皮马上要被完全划开之时,中年男人所希望的声音终于响起,打断了他匕首的行进轨迹。 “河狸岩洞,”树上的男人喘着粗气,似乎在用尽全身的力气喊着,“他……他在河狸岩洞……放了他们,我来给你们带路……” “非常好,”中年男人放了那个已经满头满脸全是血的年轻人,收好了匕首,说,“你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先生,我相信,我和你们领导人的会晤,将会带来喜人的成果。” 临时营地里的所有人立刻行动了起来,不到十分钟,一切都被他们收拾到马上,而那些“第七代”教徒也被解开了绳子。 男人重新穿上黑袍,骑上了这伙人为他准备的马。 他回头看了眼身后有些茫然无措的教众们,苦涩地微笑了一下,说:“去最近的营地吧,别把我说成是告密者,当然,真要这么说也行,我都可以的。” 罗诺克山脉,河狸岩洞最深处。 “第七代”教派的伟大领袖,“牧羊人”维吉尔?爱德华兹轻轻放下了手中只属于自己的特制匕首,挥挥手,让一旁侍立的教众将那个已经在他的手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女子扔出山洞。 最近一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先知”费奇,“传教士”德拉梅尔先后被捕,这让他有些烦躁,而对那些非本教的年轻女子实施“洗礼”,可以帮助他缓和情绪,获得短暂的平静。 所谓“洗礼”,就是用刀具在“受洗者”全身上下施展“雕花”、“削皮”等各种艺术创作,以为“受洗者”带来可达到的最大痛苦为最终目标,而“受洗者”在整个过程中不能死去。这是个技术活,而维吉尔?爱德华兹算得上此道宗师。 “阁下。” 一个黑发披肩,看上去气质恬淡的男人开口呼唤他。 维吉尔?爱德华兹有些厌烦地说:“艾伦兄弟,我不是说过了吗?没有重要的事情,别来烦我。” “一位‘驭者’回来了,”艾伦淡然地说,“他为我们带来了一些来访者。” 维吉尔?爱德华兹闻言,面色一凝。他仔细思索了一番,说:“让那些来访者的代表进来,记得把他的武器卸了,多安排些人,看好外面的其他人。” “谨遵御旨,伟大的阁下。”艾伦行了一礼,转身离开。 不多时,艾伦将一个中年男人引了进来,并向那人介绍道:“这位便是我们教派的伟大领袖,牧羊人阁下。” “很高兴见到您,伟大的牧羊人阁下,或者说,尊敬的爱德华兹先生,”中年男人脱下帽子浅浅鞠了一躬,说,“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科尔姆?奥德里斯科,也许您听说过我,也许您没听说过我,这都不重要。” “那么,奥德里斯科先生,”维吉尔?爱德华兹转过身,看向那位一脸微笑的来访者,说,“您说说看,什么事才是重要的?” “我知道一些有关你们最近一段时间重要领导层人物被捕的始作俑者的相关信息,”科尔姆好整以暇地说,“而且,我这里有一个合作项目,不知道牧羊人阁下你,是否有兴趣?” 第二十二章 话别与重逢 午后,瓦伦丁旅店门口。 布兰迪和姜戈合力将一个很重的箱子搬上了舒尔茨的那辆车顶上装饰着一颗巨大臼齿的马车上。 “这里头装着什么啊?怎么这么重?”布兰迪活动了一下被重物压迫得有些酸痛的肩膀,抬头问坐在马车驾驶座上的舒尔茨。 “那个箱子啊,”舒尔茨想了想,说,“里头装着我自己原来当医生时用的东西,各种别人看上去没什么用,但对于我的老本行来说非常有用的玩意。” “你是把一整个手术室全塞到这个箱子里了吗?而且,牙医根本不需要这么多医疗器械吧?”布兰迪有些没好气地问,刚刚搬那一个箱子,把他累得够呛。 舒尔茨笑了笑,说:“比起赏金猎人和赏金猎人的装备,一个好的医生和适合他的医疗器械对于常年在外奔波,还经常和那些危险罪犯面对面进行枪战的赏金猎人而言,是更有价值的。” “而且,虽然我的本业是牙医,我也确实对医治牙齿方面的疾病更有心得,但其实我在德国学医时,最擅长的其实是外科手术,尤其擅长治疗枪伤,之所以选择牙医这一行,主要是因为不想被征召入伍,而且,比起在大医院当医生,开一家牙医诊所更赚钱。” 布兰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你该庆幸,你现在不是在为一位来自柏林或者纽约的贵妇人搬运行李,布兰迪,”舒尔茨开起了玩笑,“否则,光是帮她搬运她的衣服,都会让你叫苦不迭的。” “哈哈,那倒是。”布兰迪笑了,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虽然舒尔茨带了不少看上去和长途旅行没什么关系的东西,但一位男士的行李终归是相对简单的,所以,从布兰迪开始帮姜戈和舒尔茨收拾行李到完成这项工作,也不过只花了十多分钟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姜戈没有什么行李,他的东西似乎就是一把温彻斯特连发步枪,一对左轮手枪,以及和舒尔茨打包在一起的衣物,仅此而已。 “好啦,终于收拾停当了。”布兰迪将最后一个箱子放上马车,直起腰,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说。 “谢谢你来送我们,布兰迪。”舒尔茨微笑着说。 “你们此行要往哪去啊?”布兰迪问道。 “西伊丽莎白,”舒尔茨说道,“我收到消息,草莓镇附近的里格斯营堡似乎藏匿着一个我们追了挺久的跨州杀人犯,现在是时候收网了。” “另外,我们还得去趟黑水镇,”舒尔茨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看了姜戈一眼,“在那边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去求证。” 布兰迪点点头,说:“听说因为范德林德那些人做下的大案,黑水镇那边现在到处都是平克顿侦探,警察们就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还嗡嗡地乱叫。怎么着?那边的政府现在还向赏金猎人发出支援的请求了吗?” “那倒不是,毕竟赏金猎人在司法体系中的职责和一座城市的警察是不一样的,而且,平克顿侦探接手了的案子,明智的赏金猎人可不会去碰,就算赏金真的很诱人也是如此,”舒尔茨摇摇头,说,“准确来说,我们去黑水镇是为了些私事。” 一直骑在马上沉默不语的姜戈开口道:“比起探听我们的去向,你更应该设法变得更强,小子,别忘了上次是谁救了你一命。” “那次没有你,我一样能应付,大块头,”布兰迪毫不客气地说完,随即露出微笑,“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建议。” 姜戈也咧嘴笑了,他双腿轻轻夹了下马腹,胯下马儿迈步而行,他没有回头,只是挥挥手,很西部地用西班牙语说道:“再见,朋友(adios,amigo)。” 舒尔茨的马车也缓缓开动起来,车顶的那颗巨大的臼齿随着马车晃悠的频率摇摇晃晃。 “再见,朋友(aufwiedersehen,meinfreund),”舒尔茨则是用德语道别,“希望会有再见面的那天。” 布兰迪跟着马车紧跑几步,喊道:“再见,朋友!” “我相信一定会再见面的。”布兰迪心想。 目送着那辆有些滑稽的马车和那个骑在浅栗色高头大马上的身影越过那条把文明社会和广袤草原分割开来的铁路,布兰迪轻叹一口气,准备先去邮局看看有没有寄给自己的信,然后就在镇子上转一转,以漫无目的的方式度过这一天。 这时,一个唇上留着有些看不清原本形状的胡子、手上拿着一个信封的男人向布兰迪跑来,从他西服马甲的胸口处所别的闪耀警徽,可以知晓他是瓦伦丁治安官柯蒂斯·马洛伊手下的警察。 “芒尼先生,”这位警官在布兰迪面前站定,将信封递给他,说,“这封信件里装着您一直等待的东西,马洛伊警长让我送到您手上。” 布兰迪接过信封,信封上的封泥印出的是一个以白头雕为主体的圆形标志,打开后,从里面掉出一封使用了昂贵纸张的信件和一张蓝色的硬卡。 布兰迪浅浅阅读了一下信件上的内容,然后把信件装回信封,把那张蓝色的金属硬卡装进了上衣的贴身口袋。 他向着为他传信的警察微笑致意,随手敬了个不怎么端正的美国军礼,说:“感谢你的费心,警官。” 警察用有些奇怪的眼神看着布兰迪,说:“随时为您效劳,芒尼先生,不过,您刚刚的动作是……什么意思啊?” 布兰迪随口胡诌道:“啊,这个啊,大城市的警察们现在都是这么敬礼的。” “哦,原来是这样。”警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布兰迪点点头,说,“你忙去吧,镇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需要你去保护呢。” 警察点了点头,也回敬了一个比布兰迪还要蹩脚的美国军礼,转身小跑着离开了。显而易见,他转头就会把这个新赶上的时髦分享给他的其他同僚,炫耀,毕竟也是人的本性之一。 等那位警察离开,布兰迪再次将那张代表了他作为赏金猎人的身份和等级的金属卡拿出来仔细欣赏。 平心而论,以21世纪的眼光来看,这张卡的制作工艺朴素得可以,卡片的正面刻着布兰迪的赏金猎人绰号“天使眼”和他成为赏金猎人的年份“1899”,背面则是一个新汉诺威州的赏金猎人标志,一颗嵌在圆形中的、里面有一只展翅的白头雕的五角星,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多的雕饰。 至于为什么是代表了“老兵”级的蓝钢卡,其实也很好解释。 瓦伦丁的这份恶名悬赏上,总共悬赏了三个人,分别是已经被布兰迪拿下的俄巴底亚?费奇、伯大尼?德拉梅尔和一个自始至终就没有出现过的艾伦,只有将三个人全部捉拿归案后再申请,才有可能获得更高等级的认证。 而布兰迪在抓获了俄巴底亚?费奇之后,就迫不及待地申请了赏金猎人身份,所以按照规章,最高也只能给他颁发“老兵”级的身份证明,这还是替他办理相关手续的马洛伊警长另外写了一份证明,才使得这张有些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赏金猎人证顺利办了下来。 他之所以急着要把证件办下来,是因为他的时间其实并不充裕。等帮派从雪山走出来后,他估计就要跟着帮派一起颠沛流离了,到那时,他可没有闲工夫再去操心这个事情。 布兰迪觉得,与其等更长时间去换一个相对更虚无缥缈的高等级证明,倒不如先把已经送到嘴边的肉确确实实地吃下去,所以,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不管怎么说,现在总归是有个正经的正面身份了,这可比小镇治安官随手发的警徽靠谱多了。” 布兰迪将这张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证件放进贴身的口袋里,准备去史密斯菲尔德酒馆浅喝一杯,小小庆祝一下,这时,旅店对面的杂货铺里传出的骚动吸引了他的注意。 抱着一探究竟的态度,布兰迪推开了杂货铺的门。 一进门,就听见杂货铺老板既愠怒又无奈地对一个又胖又邋遢的老头说:“老兄,你已经白喝了我一瓶朗姆酒和一瓶威士忌了,这都无所谓,可你买了一马车的货,到头来居然还要赊账?你不是我们的竞争对手专门派来找茬的吧?” 喝得半醉的老头呵呵地笑了,说:“老弟,别这么小气嘛,我又不是不付钱,只是今天确实没钱,但是,我的小伙子们会很快赚笔大钱,到时候还会少你这点儿钱?” 杂货铺老板才不听他的忽悠,一边随手拿起一个鸡毛掸子驱赶老头,一边说:“少来这套,每天来我这赊账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样不要脸的老东西,我警告你,赶紧把我的东西从车上卸下来,然后赶紧给我滚蛋。” 老头自然不会就这样放弃,一边躲避着鸡毛掸子的打击,一边充分发挥着自己的厚脸皮,说:“诶诶诶,老弟,小啦,格局小啦,你想啊,我一次就买你这么多货,而且我非常确信,你我的生意会是长期的合作,到时候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处,诶老弟,别打了别打了……” 两个年纪加起来都快七八十岁的大老爷们像两个孩子一样打闹着,在一旁旁观的布兰迪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前介入这场闹剧,他分开两个就快要扭打在一起的男人,说道:“行了啊,都消停消停,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芒尼先生,您来得正好,赶紧把这个买货不给钱还胡搅蛮缠的老家伙扭送到马洛伊警长那里。”杂货铺老板喘着粗气,鸡毛掸子的尾端冲着那个邋遢老头指指点点。 “哎!凭什么抓我啊!我只是赊账,我可没听说哪条法律上说赊账也犯法的。”邋遢老头大声争辩。 “行了行了,你们俩都安静一会儿,要是真把警察招过来,你们俩一个都别想安生,”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扭头看了眼那个邋遢老头,结果这一眼却让他愣了一下,随即他立刻有些欣喜地喊道,“大叔?你怎么来这了!” “嗯?我认识你吗,年轻人?”大叔有些疑惑地看着布兰迪,说。 “布兰迪,还记得吗?”布兰迪笑着把头顶的帽子摘下,说。 “布兰迪?”大叔有些狐疑地后退了两步,把布兰迪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才把他认出来,大叔惊喜地说,“好小子,还真是你啊,我记得你那会儿还跟个野人一样,没想到现在收拾得这么英俊潇洒了?不错啊,有我当年的八成风范了。” 这下,轮到杂货铺老板懵圈了。他有些迟疑地问道:“芒尼先生,这个老头……啊不,这位老人家,和您是老相识吗?” “啊,是的,说起来,他算是我的长辈,”布兰迪转过身,有些抱歉地对杂货铺老板说,“不好意思哈,老板,我这个大叔为老不尊惯了,不过他虽然喜欢跟人赊账,但是总有办法还上,而且,他们家刚刚翻越雪山来到这里,钱袋子肯定和肚皮一样空空如也,这样,他今天在你这里拿了多少东西,我来为他垫付,你看怎么样?” 杂货铺老板明白了原委,也换上了他接待贵客时才会露出的灿烂笑容,说:“既然是您的亲戚,那一切都好说,也不需要您来破费,这位老先生只要下次来之前记得把账还上就行。” 布兰迪回头看向大叔,问道:“怎么样?这样处理还满意吗?” 大叔豁达地笑了笑,说:“只要不让我现在付钱,怎么着都行。” 两方话既然说开,自然也就没有了先前的骚乱和争吵,布兰迪和老板寒暄客气了两句,就拉着趁他们说话时又拎了两瓶白兰地的大叔离开了杂货铺。 大叔不住地打量着布兰迪,啧啧道:“好小子,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谁能想到一位在文明社会到处都吃得开的年轻绅士曾经也狼狈得像个野人,在雪山里和饿狼还有亡命徒抢吃的呢?” 布兰迪没理会大叔的取笑,只是拉着大叔在杂货铺门口摆着的椅子上坐下,随即问道:“雪山那边的事情彻底结束了?” “嗯,彻底结束了,”大叔把一瓶白兰地递给布兰迪,说,“火车那票结束后的第二天,我们所有人就收拾东西准备撤离,不过,为了躲避警察和赏金猎人的追捕,达奇安排我们分批转移。” “我,皮尔逊,苏珊,还有查尔斯,是第一批到达那个叫马掌望台的地方的人,不得不说,那里真是片好地方,绿树成荫,周边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距离水源也很近,最关键的是,距离这个镇子也就不到十英里的路程,不远不近。” “我们大概是三天前到的,这三天里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来到了这里,现在应该就差在路上因为马车车轮坏掉掉队的亚瑟和何西阿了,”大叔说到这里,喝了口酒,接着说道,“达奇等我们大家的住所都安排得差不多了以后,就让我带着查尔斯还有哈维尔一起到镇上找你,顺便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弄点物资,再探听一些消息,现在看来,我们的任务完成得还算是圆满。” “说起查尔斯和哈维尔,”布兰迪四下看了看,问道,“他们俩到哪去了?” “还能去哪?酒馆呗,”大叔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微笑,说,“那两个小伙子在雪山里可憋坏了。” 布兰迪也露出了同样意味的微笑:“不过,我感觉我待会儿可能要扫他们的兴了,既然你们都到了这里,我想我也该回归帮派了。” “哈,看来这两个小子今天晚上得想办法自己解决问题了。”大叔坏笑道。 “我会建议他们晚上多喝两瓶啤酒的,”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向史密斯菲尔德酒馆走去,“大叔,你去把马车准备好,我们马上出来。” “好吧,好吧,”大叔不情愿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捶了捶不知是真疼还是假疼的腰,说,“年轻人都是这样,不知道体恤老人的辛苦。” 推开酒馆的店门,布兰迪一眼就看见了倚靠着吧台,正调戏着两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姑娘的查尔斯和哈维尔。 他微微一笑,走上前,趁着自家这两位兄弟眼睛里全都是白花花一片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两人的肩膀上狠狠捶了两拳。 查尔斯和哈维尔猛一回头,看见布兰迪,先是有些愠怒和发愣,然后立刻认出了他。 查尔斯一拳捶在他左胸上,笑道:“你个混小子,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有人来找茬呢。” “看不出来啊,你在这边混得不错啊,”哈维尔上下打量着布兰迪,说,“光是你这身行头都得花不少钱吧?” 布兰迪对于哈维尔的捧场很是受用,不过他没有忘记他来这的目的:“闲话咱们车上再叙,大叔已经准备好了,事不宜迟,咱们赶紧回营地。” 说完这些,布兰迪把目光放在两个眼睛闪着精光的两个姑娘,轻扶帽沿,礼貌地说:“抱歉扫了你们的兴致,两位美丽的女士,不过我和这两位先生还有些私事要立即处理,为了补偿两位,今天两位小姐在这里的所有消费,都可以记在我的账上,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嘛。”一个姑娘面颊绯红着说。 “要是你能陪我们喝一杯,那就更好了。”另一个胆子大些的姑娘调笑道。 布兰迪微微一笑,说:“等以后有机会吧。” 太阳已经开始在西边的天空上撒满晚霞,一辆满载着各种物资和四个年岁各异、民族不同的男人的马车欢快地驶出瓦伦丁,向着一片隐藏在火车道旁、密林之中的世外桃源而去。 第二十三章 回家 下午时分,瓦伦丁郊外,马掌望台。 这是一处隐藏在茂密森林之中,坐落于悬崖峭壁之上却鲜为人知的地方,只有真正对瓦伦丁周边环境了如指掌的人才知晓它的存在。由于这里形似马掌,地势平坦且视野开阔,故而被知晓它的人命名为马掌望台。 三天前,范德林德帮的第一批人来到了这里,到了今天,范德林德帮全员已经基本到位,各种后勤保障工作及人员安置工作也都基本完成,只等着最后几位成员归队,范德林德帮便正式在格里兹里以东、以畜牧业、煤矿和石油开采为主要产业的新汉诺威州安顿了下来。 达奇?范德林德,这位传奇的亡命之徒和神枪手、优秀的领导者,此时正坐在属于自己和自己的情人莫莉的豪华帐篷里,翻看着一本名为《美国伊甸》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大学教授艾夫林?米勒,是一个向往自然与自由,反对政府和束缚,甚至有些极端到反对人类文明进步的地步。 达奇非常景仰艾夫林?米勒,对于他有关“自由”的看法非常认同,而达奇也正是从艾夫林?米勒的这些著作中获得了自我认同感,使得他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一项伟大的事业——创造一个属于自己,属于帮派的自由国度,或者说无政府主义乌托邦而奋斗。 这也许就是范德林德帮为什么和其他普通的匪帮不同的原因,虽然他们做的事情整体上来看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们有原则,有思想,甚至可以说是有纲领,如此一来,帮派的一切犯罪行为似乎都有了一个更加高大上的解释,那就是为了反抗奴役和束缚着美国人民的美国政府而做出的斗争。 也正因为如此,达奇始终相信自己就算不如美国国父华盛顿和解放了黑人奴隶的亚伯拉罕?林肯那么伟大,也能和这个国家里任何一位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平等对话,相比起把自己归类为犯罪分子,他更愿意把自己看作一位斗士,一位反抗政府压迫的、桀骜不驯的斗士。 然而,在黑水镇上的那一票失败的生意让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帮派只能在他的带领下东躲xz,身边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和朝夕相处的姐妹他曾一度迷茫,脑海里所有的计划只有找到一个容身之所,然后隐藏起来,直到那些该死的平克顿侦探失去追踪他们的兴趣为止。 不过,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他们终于在暴风雪中找到了暂歇之所,队伍得到了补给,帮派迎来了新成员,他们甚至还把奥德里斯科帮的狗崽子们狠狠胖揍了一顿,顺手还抢了辆火车,现在到了临近文明社会的地方,从康沃尔的那辆火车上抢走的那些债券想来很快就能出手。 总而言之,帮派现在应当是回归了正轨,开始一切向好了。 新鲜的血液,成功的计划,这一切似乎都预示着,黑水镇的一系列遭遇只不过是暂时的小小挫折而已,达奇?范德林德,以及范德林德帮,马上就要王者归来了。 不过,正因为如此,达奇才要继续思考未来,思考发财的计划,因为他是这个大家庭的大家长,目光不能局限于眼前的吃饱穿暖,帮派最后的归处,大家最后能否拿着抢来的巨款过上下半辈子不愁吃喝的好日子,这些都得纳入他脑海的计划之中。 通向营地外的森林中,突然响起高声的呼喝和回应那声呼喝的高喊,达奇将书本放下,目光投向声音的来处,他知道,这个动静意味着他的那些流落在外的家人们终于到家了。 一辆装满了各种物资的马车缓缓驶入营地众人的眼帘,它在营地外稳稳停住,上面载着的四个男人也从马车上跳下。 “小子们,姑娘们,别愣着啦,快来卸车,今天可是丰收的一天!”双颊红彤彤的大叔高声喊道。 “大叔,”达奇从帐篷里钻出来,说,“看来你终于干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我今天可是居功至伟,”大叔一副立了大功的模样,他拍了拍跟他一起下车的布兰迪的肩膀,说,“喏,看看我把谁带回来了。” “老大,好久不见了。”布兰迪扶了扶帽沿,身体略躬,表现出他对达奇这个帮派领导者的尊敬。 达奇一眼就认出了面前这个一副绅士打扮的年轻人,对于这位年轻人离队将近半个月,却还保持着对自己的尊敬和对帮派的忠诚这一点,他感到很欣慰。 “欢迎回来,布兰迪,”达奇拍了拍布兰迪的肩膀,说,“在文明社会生活的感觉怎么样?” 布兰迪微笑道:“怎么说呢,就像是待在一个精美的笼子里,除了自由,我什么都能得到。” 达奇非常赞同地点点头,说:“你能感受到这一点非常难得,孩子,这也正是我们这伙人明明有能力在文明社会博取一个更好的出身,却依旧在荒野流浪的原因。” 达奇一边说着,一边转过身,面向马掌望台的视野开阔处,目光所及之处,阳光明媚灿烂,绿树茵茵,山峦起伏,流水潺潺,飞鸟翱翔天际,走兽在广阔大地上奔跑跳跃,游鱼时常跃出水面,鳞光与波光交相辉映,自然之美,尽收眼底。 “布兰迪,你听说过艾夫林?米勒吗?”达奇问道。 布兰迪略微思索后,点了点头,说:“好像听说过,但是我对他了解不多。” “那可有些可惜,他可是一位非常棒的作家,”达奇看着眼前的美景,感慨道,“在他的那部著名的《美国伊甸》里,有这样一句话:‘美国的全部意义在于自由。思想自由、契约自由、行动自由’。” “很棒的格言。”布兰迪评价道。 “没错,这是一句很棒的话,”达奇说,“但是美国现在的文明与进步却在逐渐背离这句格言的描述,背离这个国家应当走的道路,那些高高在上,在那间白屋子里耀武扬威、发号施令却一事无成的家伙,都是千古罪人。” 达奇的手掌轻轻拍在布兰迪的肩膀上,说:“我有个计划,孩子,一个大计划,我们要大赚一笔,狠狠赚一笔,足够我们远走高飞,亦或是漂洋过海,去这个国家的西部,去澳大利亚,或者夏威夷,或者塔希提,随便什么地方,然后在那片未被文明入侵的处女地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度,一个真正自由、平等的家园。” “真是感人的目标,”布兰迪内心腹诽道,“希望你到最后还能记得你曾经的梦想,呵呵,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会忘记的。” 正当达奇在给帮派的新人灌输自己的计划和梦想、帮派的理念和未来等等冠冕堂皇的东西时,他们身后传来了一位年老男人温柔磁性的声音:“我们到了,先生们,回家真好。” 达奇和布兰迪一起转身,见何西阿、亚瑟从一辆装满了各种行李的马车上跳下来,二人一下来,负责后勤工作的苏珊?格里姆肖便指挥着营地里的小伙子们和姑娘们一起卸车,继续完善这片已经很有模有样的营地。 “你说得没错,何西阿,”达奇高声喊着,像是在以这种方式欢迎自己的老伙计,“这地方很完美。” 布兰迪则分别和何西阿与亚瑟打招呼。虽然没加入多久就分别了挺长时间,但是布兰迪觉得无论是亚瑟还是何西阿,都像是欢迎最亲近的亲人回家一样欢迎他,这让他的内心产生了一些名为感动的情感。 和布兰迪打过招呼后,亚瑟便和他一起去帮忙卸车,何西阿则自动走到达奇身边,说:“但愿这里确实会如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好。” “不管怎么样,我们活下来了,先生们。”达奇依旧高声释放着自己劫后余生的畅快感觉。 何西阿近乎无情地冷静答道:“暂时如此。” 达奇则始终保持着对发财的兴趣,他转身坐到摆放在营地中央的桌子前,说:“现在,发达的时刻到了。” “亚瑟和我本来要在黑水镇发达的。”何西阿说到这里,看了眼正在和布兰迪、哈维尔、查尔斯、蓝尼一起一边忙活着营地里的杂活,一边聊天打屁,开着过分的玩笑,恍惚间,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十几年前那个还是个孩子的亚瑟,一时间,只觉得自己这副残躯更加老迈不堪。 “当时,我们计划了一个大的,只要成了,我们这会儿已经成了美国西部的土财主了,”何西阿接着他之前的话茬说了下去,言语中不乏对达奇的错误领导的指责,“但迈卡让你对那艘渡船充满兴趣,然后我们就沦落至此。” “这些年来我们都犯过错,何西阿,我们每个人,”达奇振振有词地说,“但是我让大家团结在了一起,让大家都活了下来,让大家躲过了追捕。” 达奇从座位上站起身,向着马掌望台那处视野开阔的悬崖边走去。 何西阿紧随其后,一边轻抚达奇的肩膀,一边忧心忡忡地说:“我只是有些担心,我怕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达奇,我想在我死之前让大家都安全。” “我也是。”达奇赞同道。 “可我们现在被困住了,”何西阿拦在达奇面前,说,“困在格里兹里东边,身无分文,离我们梦想中的西部处女地还很遥远。” “我知道,我的兄弟,但我们现在安全了,”达奇用一种说服的语气说,“我们在这里搞笔钱,然后继续出发,向着那里进发,到达美国西部,不用几个月便能买上几块地。” “希望如此。”见达奇似乎已经胸有成竹,何西阿也不再多说什么。 “你可以看看你的周围吗?”达奇伸开双臂,似乎在向何西阿展示此刻洒满了夕阳余晖的马掌望台,他领着自己这位相交几十年的老伙计来到视野开阔的悬崖边,说,“这个世界有他的慰藉。” 这时,戴着一副银边眼镜,穿着像个城里人的利奥波特?施特劳斯走过来,对达奇和何西阿说:“先生们,我要去镇里了,你们懂的,看看能不能谈上一笔小生意。” “当然,施特劳斯先生,”达奇欣然允诺,问道,“需不需要我派一个熟悉情况的小伙子护送你到镇子上?” “我虽然年纪大了,也不像你们那样能打,但我至少还骑得动马。”施特劳斯婉拒了达奇,转身离开。 等施特劳斯离开,达奇悄声对何西阿说:“比起放高利贷,我更喜欢抢银行,不知怎的,似乎更有尊严。” 何西阿没说话,只是不可置否地点点头。 “现在,所有人把工具放下,都围过来,快过来,”达奇转过身,提高声音让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自己这里,他领着所有人来到自己的帐篷前,帐篷前的一只大木桶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木盒子,达奇高声说道,“我知道这段时间比较艰难,但我们现在安全了,不过也穷得叮当响,所以现在所有人都该去干活了。” “不过,干活归干活,不要惹祸上身,”达奇强调道,“布兰迪应该不需要我多说,看样子他已经有了一个非常可靠的身份,但是其他人,如果被人问道,你们得记得说,我们是流动工人,北方的工厂被查封后,我们被解雇了,现在天有些晚了,从明天开始,大家就都出去找找看吧,看看你们能找到什么机会。” “还有你们,大叔,斯旺森牧师,”达奇着重点出了两个人,这一举动引起了其他人对这两位的窃笑,“不要再游手好闲了,现在是每个人为生计打拼的时候了。” “布兰迪,我记得你离开时我把探听情报的任务交给了你,现在就由你来给大家简单讲讲镇上的情况吧。” 布兰迪点点头,说:“我在瓦伦丁待了将近半个月,对于那里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那里是个畜牧镇,很小,小到镇子里只有一条主要道路,小镇也很脏乱,以至于唯一的那条主干道也泥泞不堪,但是我觉得那里会是个很好的起点,因为它虽然很小很脏,但却有着一座大城市该有的一切设施,而且最关键的是,那里确实白痴遍地,由此我相信,在瓦伦丁,机会有很多,就看大家能不能把握住了。” 何西阿点点头,表示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还有,我们需要食物,真正的食物”帮派里的厨师皮尔逊先生开口道,“每天都得安排一个人出去找食物。” “还要记住,无论你们找到什么,”达奇说着,把放在木桶上的木盒子展示出来,“营地需要分一份。” “对了,关于赚钱,我还想说两句,”布兰迪一边掏出代表自己赏金猎人身份的蓝钢卡,一边说,“感谢瓦伦丁那位还算正直但脑子还是缺根筋的警长,我现在已经是美国联邦政府记录在册的正规赏金猎人了,我可以帮大家接到一些只为正规赏金猎人开放的一些赏金任务,大家别有什么抵触心理,这可是最适合我们的活,既可以薅资本主义社会的羊毛,又可以顺便打击打击我们的敌人,何乐而不为呢?” “布兰迪说得没错,大家其实都可以去他那边露露脸,”达奇说到这里,微笑道,“说不定我们能在这里转型为赏金猎人团体呢,这样,就算我们当着平克顿侦探的面跳着康康舞,用最恶毒的语言嘲讽他们,他们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因为我们现在可是合法的赏金猎人。” 大家听到这话,想想自己跳着康康舞嘲讽那些把大家逼得走投无路的平克顿侦探,都哄堂大笑起来。 “好了,现在,大家都去把最后的一点活计干完,皮尔逊先生,刚好今天大叔他们带回来了不少补给,你给大家做顿好的,让大家明天能够精神百倍地工作,为了自己,为了大家,为了帮派的未来,”达奇用一段慷慨激昂的话为自己的话做结,待到众人散去,他叫住布兰迪,说,“布兰迪,你留一下,我有些话问你。” 布兰迪听闻此言,便留了下来,问道:“有什么事吗?老大?” “你在瓦伦丁干得不错,看样子已经完美完成了我和何西阿交代下来的任务,”达奇先是称赞了两句,随即问道,“只是我有些好奇,你拿的那张赏金猎人,怎么会是第三等的‘老兵’级?” “哦,这个啊,说起来,也是运气使然。”布兰迪早就料到达奇会问起这个,于是先是简单讲述了一下赏金猎人的晋升和越级申请的规则,然后把自己进行过精心改编的抓捕俄巴底亚?费奇的经历给达奇讲述了一遍。 和事实不同的是,在布兰迪口中,他能抓捕到费奇,完全是运气使然。他描述出了一个赏金猎人和罪犯进行激烈交火最终两败俱伤的场面,而自己则是躲在一旁捡漏的那个。 当然,布兰迪所说的,有将近一半全是事实,他就是擅长编织这种真实和谎言融合而成的故事,因为有真实作基础的谎言才是最难被识破的。 达奇听完布兰迪的叙述,点了点头,认可了他的说辞。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没有疑惑了,”达奇教育布兰迪说,“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孩子,忠诚对于一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美德,这一点,你必须牢记,并且把它作为信条去践行。” “我突然想起来,何西阿似乎是按照律师的标准来培养蓝尼的,”达奇突然笑道,“现在,我们又有了你这个正式的赏金猎人,哈哈,说不定真有一天,我们这些人会成为法律的卫道士呢。” “只要您还领导着我们,我们该成为什么样的人,都应该由您说了算。”布兰迪不着痕迹地拍了达奇一个马屁。 达奇虽然平时表现得冷静精明,公平公正,但是实际上,如他这般自大的人对于马屁向来是很受用的。他高兴地拍了拍布兰迪的肩膀,说:“哈哈,说得好,好好干,跟着我,你不会埋没你的才华的。”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大家坐在温暖的营火周围吃着炖汤,喝着啤酒,有人弹起了琴,大家就和着琴声唱起了那些或耳熟能详或没羞没臊的歌曲,气氛热烈,其乐融融,就像是一家人。 或者,他们早就已经是一家人了。 第二十四章 瓦伦丁的变故 这个夜晚,布兰迪喝了不少酒,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反正在他的印象里是很多的。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铺在地上的大通铺上。 铺在身下的只有薄薄的一层床单而已,好在下面的土地比较松软,所以躺着并没有太多的不适感觉;罩在头上遮风挡雨的布棚顶脏得已经洗不出来了,上面布满了岁月和羁旅带来的风霜。 布兰迪坐起身,活动了一下脖子,咔咔作响,有些僵硬。 这时,他才发现,此时天已经大亮,日头已经快到中天了,本来应该睡不少人的通铺已经只剩下他一个半梦半醒的人了。 布兰迪有些匆忙地从床上爬起,洗漱,一切收拾停当后,想要找衣服,却发现自己昨天穿的衣服已经不翼而飞了。 只穿着一条长裤的布兰迪开始慌张地在营地里四处转悠,他确信,自己的衣服应当是昨天喝多了之后被他随意脱到营地某处了,万事有因必有果,衣服总不可能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 虽然他确实很着急,但是他却拉不下脸来找人问自己衣服的所在。 想想也知道吧,一个大男人满营地地问别人自己的衣服在哪里,必然是很羞耻的。 而且就算自己真的厚着脸皮去干这个事情,也许能更快地解决问题,但后果就是被整个帮派的人知道这件糗事,这些人的脾性布兰迪可非常清楚,一定会把这点小事一直揪着不放,如亚瑟这般伶牙俐齿的家伙甚至还会变着法地取笑他,不但当时会社死,以后还会一直社死下去,甚至会社死一辈子也说不定,这种事情,布兰迪可干不出来。 于是,布兰迪就这样赤裸着上身在营地里略显猥琐地翻来找去了半天,但一直没有结果,帮派里不少人注意到了他的奇怪举动,问他在干什么,他也只能打着哈哈蒙混过去。现在已经很社死了,要是把自己的糗事公之于众,那可真是社死到家了。 终于,他注意到了正在营地外围洗衣服的莎迪和艾比盖尔,觉得正在干着和衣服紧密相关的工作的她们肯定知道些什么。 尽管他清楚,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不去问一嘴,那今天估计自己就得像个流氓一样**着身体在营地里逛荡来逛荡去了——虽然他以现在这个状态去询问一个有夫之妇和一个未亡人自己的衣服在哪这件事本身就挺流氓的——但是他依旧很犹豫。 “没关系的,应该没关系的,艾比盖尔已经当孩子的妈妈了,这样的成熟女人至少不会像凯伦那样的大嘴巴姑娘一样把这件小事扬得全帮派人尽皆知,至于莎迪,那可是我姐啊,做弟弟的去问姐姐自己的衣服在哪,应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怀着这样的想法,布兰迪来到正在搓洗衣物的莎迪和艾比盖尔身边。 “早上好,布兰迪。”莎迪一副好像早就料到布兰迪会过来的样子,在布兰迪还没想好该怎么开口时率先开口问候。 “啊,早上好。”布兰迪有些局促不安地应道。 莎迪用力搓洗着手中厚重的衣物,一副并没有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布兰迪身上的模样,问道:“需要帮忙吗?” “额,不……啊,要的,需要的,”布兰迪有些张口结舌,声音也不由自主地放低了些,“那个……姐,我的衣服放哪去了呀?” 回答这个问题的是艾比盖尔,她从放着脏衣服的盆里拿起布兰迪的衣服,说:“喏,在这呢。” “果然是这样吗……”布兰迪其实在注意到洗衣服的两位女士时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然而真正确定了这一点以后,他还是切实感觉到了什么叫手足无措。 莎迪依旧没有抬头,只是抬起沾满皂角泡沫的手,指了指放在布兰迪昨夜躺的大通铺上的那叠压在一顶深棕色牛仔帽下的衣服,说:“那套衣服是你的,待会儿别忘了把你现在穿的裤子也拿过来啊。” “啊,哦,好。”布兰迪如蒙大赦,立刻转身离开,自去换衣服去了。 艾比盖尔抬起头看了眼布兰迪修长健美的背影,扑哧一声笑了,悄声对莎迪说:“看上去像个大男人了,其实还是个男孩嘛。” “当然啦,”莎迪莞尔一笑,说,“他也就和你们那个黑人小伙子差不多大,未满二十岁,当然还是个孩子。” 火车呜呜地吹响汽笛,呼啸着驶过草原和密林,惊起草丛中的飞鸟,惊到灌木中的走兽。 限于帮派人数,范德林德帮的营地并不算大,也就刚刚好能将马掌望台这片地方完全利用起来而已,不过,也正如帮派利用这片土地那样,帮派里的每个人也都各司其职,放哨的放哨,做饭的做饭,洗衣的洗衣,尽管有人会忙里偷闲,但他们仍旧努力保持着营地的正常运转。 偌大的营地里,唯一一个没事干的人就是布兰迪了。 诚然,帮派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干活的,比如达奇、何西阿和亚瑟三人,作为范德林德帮的元老级人物,完全不需要在营地干什么杂活,那些自然有人去做,但是布兰迪和他们不一样,他是真正的无所事事。 不过布兰迪并没有因为这种现状而内心开始胡思乱想,作为一名刚和帮派的老人们相处不到一个月的他,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感受到的格格不入是非常正常的,他还依稀记得,自己上辈子刚刚入职的那段时间也有这种感觉,有过类似经验的他知道,多和大家相处一段时间,这种感觉自然也就消失了。 当然,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自己的无所事事让自己很尴尬也是事实。 正当布兰迪打算自己找些事情做,让自己忙起来的时候,他注意到,昨天傍晚离开营地的利奥波特?施特劳斯骑着一匹银灰色的肯塔基骑乘马,有些佝偻的身躯尽显疲态。 “嘿,施特劳斯先生,你的生意怎么样?”布兰迪走上前打招呼道。 此时的布兰迪早已经换上了莎迪事先为他准备好的衣服,白色的棉质衬衣,棕色的鹿皮马甲,一条主色调为天蓝色的骑行牛仔裤,再搭配上棕色的牛仔帽、一条既可以作为领巾又可以作为蒙面巾的鲜红红底色深红斑纹的领巾,当然,不能少了布兰迪自己的马靴和枪腰带,现在的他,一改之前年轻绅士的打扮,俨然一副年轻有为的西部神枪手的派头。 “啊,芒尼先生,我正想找你呢,”施特劳斯下了马,脸上带着疑惑、恼怒和疲倦相互交杂而成的复杂情绪,说,“坦白地说,今天真的是我从事这个行当以来最莫名其妙的一天。” “发生什么事了?”布兰迪引着施特劳斯走到营地的空地上摆放的方桌前,拉出一张椅子坐下,问。 施特劳斯喘了两口气,平复了一下呼吸,说:“我昨天傍晚就去了附近的瓦伦丁镇,这件事你是知道的,对吧?” 布兰迪为施特劳斯倒了一杯咖啡,点点头,说:“我知道,听老大说,你是去镇上放高利贷了。” “没错,”施特劳斯喝了一大口温热的咖啡,说,“我一到那里,就开始寻找合适的目标,可是这个镇子上的人似乎对外来人并不欢迎,无论我说什么,他们似乎都听不进去,只是让我赶快离开,而且那里的人似乎都是一副行色匆匆、朝不保夕的样子,每个人似乎都在收拾自己的东西,一副随时准备跑路的样子。” 布兰迪听了施特劳斯的话,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他并没有说话,因为施特劳斯还没有说完。 “最要命的是,”,施特劳斯说到这里,眼镜片后的那双小眼睛就显露出恼怒的神色,“那个镇子的警长和他手下的那些狗腿子警察,就像鹰隼一样一直注意着我,弄得我也不敢太过分,从昨天傍晚瞎忙活到现在,我是一笔生意都没谈妥。芒尼先生,你在这个镇子上待了挺长时间了,自然比我更了解情况,你说,是这个镇子上的人就是这副德行呢?还是说我们的行踪暴露了?或者另有什么原因?” 对于施特劳斯的问话,布兰迪也没有答案,但是施特劳斯的这一番话让他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布兰迪沉吟了一会儿,从椅子上站起来,对施特劳斯说:“施特劳斯先生,对于您的问题,我暂时给不出一个好的答案,但是我可以确信,那个镇子上的人并非本性就是那样恶劣,我现在有些急事要去处理,先行一步,至于你,我想给你一个建议,就是暂时先别在瓦伦丁及周边地区忙活你的小生意。” 说完这些,布兰迪也没有在意施特劳斯的反应,直接向达奇的豪华帐篷走去。 此时,达奇正在帐篷里和自己的情人莫莉?奥谢卿卿我我,布兰迪也顾不上唐突,直接打招呼道:“老大,奥谢小姐。” “哦,布兰迪,有什么事吗?”达奇问道。 “有些事情需要和您汇报,老大。”布兰迪说到这里,目光扫了一眼莫莉,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达奇心领神会,转头和莫莉耳语几句,莫莉摆出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达奇又好言相哄,这才得到了莫莉的允许,离开了帐篷。 “出什么事了吗?”达奇问道。 “刚刚施特劳斯先生回来了,”布兰迪说,“他跟我说,瓦伦丁似乎有些不对劲,居民意外地排外,警察也不合常理地紧盯着他,我怀疑镇子上出现了什么变故。” 达奇听了这话,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确实很蹊跷,”达奇若有所思地说,“难道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了?这里的警察已经开始注意我们了?” “我觉得不太可能,”布兰迪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我们的行踪真的已经暴露,那么我昨天就应当会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我推测,应该是镇上出了什么事。” 达奇点了点头,喃喃道:“我们刚刚到达这里,镇子上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万一是因我们而起,一个镇子的警力加上骑警和法警,再加上平克顿侦探,那我们插翅也难逃……” 达奇的大脑飞速运转,很快做出决断,他郑重地看向布兰迪,说:“芒尼先生,现在我要交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现在立刻去瓦伦丁探听情况,最晚天黑之前回来,如果你天黑之前回不来,我会立刻带着所有人转移,明白了吗?” “明白,老大,”布兰迪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说。” “我想带两位兄弟一起去,”布兰迪说,“考虑到现在情况不明,很难说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多些人一起行动,更保险一些。” “你考虑得很周到,”达奇点点头,高声喊道,“伊斯科拉先生,威廉姆斯先生,来一趟,和芒尼先生一起去瓦伦丁办些事情。” 正在站岗巡逻的哈维尔和比尔听到达奇的喊声,立刻走过来。 “你们接下来的一切行动都得听从芒尼先生的,”达奇强调道,“现在出发吧,希望你们能带来些好消息。” 不多时,三匹骏马疾驰而出,向瓦伦丁镇奔去。 “所以,”比尔有些阴阳怪气地说,“你现在是达奇面前的大红人咯?赏金猎人先生?” “我觉得只是因为我刚好更熟悉瓦伦丁而已,”布兰迪不甚在意地说,“比起这个,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关心瓦伦丁到底发生了什么。” “布兰迪说得对,比尔,”哈维尔说道,“达奇的命令是让我们探明瓦伦丁镇上的情况,那个镇子对于现在的我们很重要。” “呀哈?哈维尔,你怎么和他站到一头去了?”比尔有些错愕,紧接着略有些气急败坏地说,“你难道不觉得不公平吗?我们来帮派多久了?至少也有好几年了吧?可是现在仍旧只是个普通打手,一点领导权都没有。可这个小子,满打满算来了不到一个月,现在就能对我们这些老人指手画脚了?” “相比我们,布兰迪更熟悉瓦伦丁的情况,或者说,他应该是我们中除了何西阿以外最熟悉瓦伦丁的人,而且他年轻力壮,有头脑,枪法也好,领导我们执行这次任务是非常合适的,我相信达奇的判断力,他说布兰迪合适,那他就是合适的,”哈维尔毫不客气地怼道,“还有,纠正一下,单纯只是个打手而且还没什么地位的只有你,比尔,至少比起你,我还是很受姑娘们欢迎的。至于你为什么至今都没有什么领导权,原因其实众所周知,因为你脑子缺根弦。” “行,你了不起,你清高,你从来没有犯过错误,是吧,”比尔越说火气越大,“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犯了错误,只会被别人说是一时疏忽,而我只是偶尔疏忽了那么一次,就被你们说成脑子不够用?” “比尔他又犯什么错了?”布兰迪有些不明所以地问哈维尔。 “我们劫了康沃尔的私人火车,记得吗?”哈维尔说,“本来我们计划炸毁铁轨的,比尔是我们之中最懂得制作和设置炸药的,所以达奇把放置炸药的任务交给了他,结果他那边出了岔子,炸药没爆炸,弄得我们最后只能跳火车,我tm还从火车上摔下去了,老实说,我的腰现在还有点疼呢。” “你腰疼只能怪你自己拉胯,”比尔争辩道,“而且,我说了多少回,炸药没炸不能怪我,炸药是我铺设的没错,但线是亚瑟接的啊,他tm就接了一根线,回路都没形成,炸药能炸才真是活见鬼了呢,这件事反正跟我没关系,你要怪就怪亚瑟。” 这一行人就这么吵吵闹闹着来到了瓦伦丁。 当马蹄跨越铁路线,走进瓦伦丁镇的范围时,布兰迪就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对劲。 镇上的人明显少了不少,剩下的人看他们一行人的眼神也不对劲,尤其是看他的,那眼神中充满了莫名的恶意,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同时,也逐渐心生警惕。 “嘿,”比尔此时也意识到不对,“你们有没有感觉到不对劲?” 哈维尔的手已经摸上了自己的左轮手枪,他一边左右观察情况,一边说:“好像是冲你来的,布兰迪。” “看样子确实和我有关系。”布兰迪注意到,已经有几个胸佩警徽的悄悄猫到了他们身后和两侧,欲要成合围之势。 “怎么整?干不干?”比尔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 “不要轻举妄动,”布兰迪悄声说,“现在,我们三人分头行动,你们俩去镇上的旅店和马厩,把我放在那里的东西都取走,然后你们就返回营地,剩下的我来应付。” “不行,我们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哈维尔反对道,“达奇说过,我们不放弃任何一位兄弟。” “并不是让你们放弃我,而是赶紧回去报信,”布兰迪解释道,“告诉老大,如果在和他约定好的时间里我没有返回营地,那么到时候该怎么做就看他的决定了。” “我还是不放心,布兰迪,”哈维尔担忧地说,“这些警察明显不怀好意啊。” “放心,我和他们相处也有段时间了,我能搞定的,”布兰迪说,“对了,如果你们离开后发现身后有人跟踪,不要犹豫,直接干掉就好。” “这就不用你说了,”比尔把自己的拉栓步枪从马鞍上取下,扛在肩上,拨转胯下“棕色杰克”的马头,说,“走吧,哈维尔,还记得吗?我们要服从布兰迪老弟的命令。” “可是……”哈维尔还想争辩两句,却见比尔已经驭马离开了这里,只能对布兰迪说一句多加小心,便跟着比尔离开。 目送比尔和哈维尔离开,布兰迪扭过头,驾驭着马儿来到治安官办公室的拴马桩前,拴好马儿,对依旧站在办公室门口的马洛伊警长打招呼道:“下午好,警长,发生什么事了?搞这么大阵仗?” “我正找你呢,芒尼先生,”马洛伊警长抽了两口雪茄,随手丢了烟头,用脚狠狠踩了两下,说,“不介意的话,我们进去聊,如何?” 布兰迪用余光看了看四周慢慢包围过来的警察,微微一笑,说:“当然可以。” 第二十五章 抉择与计划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 布兰迪坐在监牢里的床上,和铁栅栏外的镇治安官,柯蒂斯?马洛伊,相互对视。 马洛伊警长觉得他正陷入一场和强大赏金猎人和优秀神枪手的对峙之中,他觉得有些紧张。 而布兰迪觉得他只是离开了镇子大半天,便从广受欢迎变成众矢之的,如今还发展到身陷牢狱的地步,现在,他除了满心的疑惑不解以外,也就只有和马洛伊警长大眼瞪小眼的尴尬了。 “我说,警长,”布兰迪有些无奈地说,“你把我请到这里来,下了我的枪,把我关进监狱里,然后就在这跟我大眼瞪小眼,已经过去十分钟了,我连为什么会被这样对待都不知道,你觉得这合理吗?” 马洛伊警长没有说话,只是拉过一张椅子坐下,继续抽着雪茄烟,一副任你玩弄唇舌,我自岿然不动的模样。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死刑犯,也会知道自己都犯了什么罪吧?”布兰迪继续说,“你现在不明不白地把一位经过联邦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关在监狱里,根据相关法律,就算你是镇治安官,你也得在西西卡岛上的监狱服至少一年的苦役。” 马洛伊警长依旧没有说话,但布兰迪发现,当他说到要服一年苦役的时候,马洛伊警长夹雪茄的手明显颤抖了一下,于是,布兰迪知道自己的话语起了作用。 “我想,我的话应该已经触及到了你的灵魂,”布兰迪此时愈发气定神闲,“不过放心,马洛伊警长,你我是朋友,我不会为难你的,只要你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我,这件事情,我就当没有发生。” “还有,友情提示,别想着杀人灭口哦,”布兰迪又提醒道,“你应该也看到了,我还带了两位朋友,如果他们在天黑之前没有看见我安然无恙地从您的办公室出来,他们会通知我的其他朋友,到时候无论他们对你和你手下的警察做什么,在法律上都可以归在正当防卫一类,到时候就算上了法庭,他们也不会被无罪释放,而你和你的部下,只会成为铺在瓦伦丁道路上的烂泥的一部分。” 马洛伊警长深深地吸了口雪茄,直到他手中的那只雪茄快要烧到他的手指,他才把烟头熄灭。 马洛伊警长叹了口气,说:“布兰迪老弟,说起来,这件事确实与你有关,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出此下策。” 他从椅子上起来,走到他的办公桌前,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泛黄的纸,通过监狱铁栅栏之间的空隙递给了布兰迪。 布兰迪接过那张味道奇怪的纸,纸上的字迹黑中透红,仔细闻闻,可以捕捉到淡淡的铁锈味。 “用血写的?”布兰迪的心中升起一丝疑惑,他开始阅读纸上所写的内容: “敬告瓦伦丁镇诸民,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的兄弟姐妹遭受了无情的伤害和追捕,这些都是因为一个你们应当都熟悉的人,我们也不指望你们能把他们释放,只希望你们能在三天之内把他交出来,这样,我们会选择善待本镇居民,否则,三日后清晨,鸡犬不留。” 纸上并没有落款,但是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意思,布兰迪大概能猜到留书人的身份。 他把这张纸递还给马洛伊警长,说:“让我猜猜,来送信的人,是不是穿着奇怪的长袍,说话还神神叨叨的?” 马洛伊警长先是有些惊讶,然后便是了然于胸的样子,答道:“看来这件事果然跟你有关系,没错,来的人中确实有一个穿着奇怪的长袍,还像个疯子一样喊着什么净化、什么审判之类的话,一副狂信徒的模样,嘴上说得却根本不是《圣经》里的教义。” “嗯?”布兰迪敏锐地捕捉到马洛伊警长话语中的细节,说,“你的意思是,除了我说的那种人,还有另外的人?他有什么特征吗?” 马洛伊警长沉吟了一会儿,说:“那个人和他的同伴完全不一样,一副邋遢的牛仔打扮,一口很重的爱尔兰口音,看上去匪气十足,标准的法外狂徒。” “爱尔兰口音?奥德里斯科?他和‘牧羊人’联盟了?还专门跑来对付我?”布兰迪一瞬间感觉自己似乎真的一跃成为了真正的风云人物,毕竟理论上,能被两个传奇通缉犯针对的,也应当是一个传奇。 “哦,对了,”马洛伊警长又说:“那个爱尔兰匪徒还趁乱绑走了一个小姑娘,说是如果不能按时把你交出去,就会在约定时间当着镇上所有人的面把她给……” 马洛伊警长没有说下去,但是布兰迪清楚,无论后面的话语是什么,那个小姑娘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呢?”布兰迪此时却也不着急了,既然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那么事情也就好解决了,“你就这样向一个危害国家的邪教组织,和一个臭名昭著的帮派妥协,囚禁一位曾经为本镇乃至本州治安都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赏金猎人,并打算把他交给那些败类吗?” “我……这……”马洛伊警长被布兰迪问得有些手足无措,最终,他重重叹了口气,说,“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布兰迪老弟,我们镇子的情况你也清楚,所有的警力加上我也只有八个人而已,就是算上镇上现有的义警,最多只有不到二十个人而已,根本不可能挡住那些匪徒和邪教徒的,他们可是扬言会动用一百多号人,甚至还有重武器啊。” 布兰迪问道:“难道不能求援吗?负责这一带的法警,本州的骑警,或者实在不行,去找美国陆军寻求帮助,这不都是可行的方法吗?” 马洛伊警长说到这里,只感觉头大如斗:“本州的法警阁下这个月已经来过一趟了,下次再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你也知道,法警的行踪都是难以捉摸的,就凭我们根本没法找到他。” “至于骑警,更没法指望了,听说现在这一带所有的骑警都把精力放在处理康沃尔先生私人火车被劫的案子,他们根本不可能把精力放在帮助我们上面,因为收益和可能的损失根本不成正比。” “美国陆军的情况也差不多,他们只会专注于驱赶甚至屠杀印第安人,才不会在意这州版图上的一个小小畜牧镇的存亡。” 说到这里,马洛伊警长再度叹了口气,说:“我们现在,是实实在在的孤立无援。” “所以,你们就打算这样把我卖了?”布兰迪嘴角的笑意充满嘲讽和冷酷。 马洛伊警长无奈地笑了,说:“如果有别的方法,我也不想这样。” “那如果我有办法呢?”布兰迪收起了笑意,脸色严肃了起来,眼神也逐渐犀利。 “哦?”马洛伊警长闻言,立刻来了精神,“什么办法?详细说说。” “你得先把我放了,”布兰迪气定神闲地说,“你看看天色,马上天就要黑了,再不抓紧,那些暴徒和邪教徒还没杀过来,我的朋友们估计马上就要把你这整个镇子扬了。” 马洛伊警长下意识扭头看了看窗外,见幽蓝色的天空上已经有些许星光闪现,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手忙脚乱地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监狱的钥匙,把布兰迪放了出来。 布兰迪慢悠悠地从监狱里出来,活动活动手腕和脖子,说:“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警长先生。” “你刚刚说的办法,到底是什么?”马洛伊警长急不可耐地问道。 “当然是找援兵,我亲爱的警长先生,”布兰迪把自己的枪腰带束在腰间,说,“就你们不到二十号人,怎么可能挡住一百多号嗜血的匪徒和狂热的疯子还有喷射着炙热子弹的重型武器呢?” “可现在这个节骨眼,去哪找援军啊?”马洛伊警长急道。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布兰迪淡淡地说,“你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 这时,门外传来了喧闹声。 “听到了吗?”布兰迪微笑道,“我的朋友们来接我了。” 瓦伦丁,进入镇子的主路上。 达奇、亚瑟、查尔斯、哈维尔、迈卡、比尔、蓝尼几人此时正持枪和瓦伦丁镇上的警察们对峙,他们都骑在各自的马上,出于谨慎考虑,每个人都在脸上蒙了面巾。 达奇举着自己的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死死锁定了两个举枪的警察,喊道:“城里的警察们听着,我们只是想带走我们的朋友,不想伤害你们任何人,希望你们尽快将我们的朋友放出来,否则,我不敢保证我手底下的人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老大说得对,”迈卡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起哄道,“如果你们不把我们最年轻有为的朋友全须全尾地送出来,我敢打赌,我一定会把你们所有人全部挫骨扬灰,我是说整个镇子上所有的活人!” “迈卡,你说得太过火了。”一旁的亚瑟悄悄地提醒道。 “哎呦,不好意思,上头了,”迈卡略有些尴尬地笑笑,随即改口道,“刚刚说错了啊,平民我们不管,但是你们这些个戴着徽章的狗,到时候我们可一条都不会留!” “闭嘴,迈卡!”达奇低声喝道。 “好的,老大。”迈卡立刻乖乖闭上了嘴。 “我再强调一遍,”达奇一字一顿地高声喊道,“不、要、挑、战、我、们、的、耐、心,好吗?现在,我倒数十个数,十个数之后,要是我们的目的没有达到,你们后果自负啊。十!” “嘿,”就在这个当口,布兰迪和马洛伊警长一起从治安官办公室出来,布兰迪一见这情况,立刻喊道,“我没事,你们把枪都放下,别冲动。” 达奇见布兰迪安然无恙,于是把枪口朝天,说:“布兰迪,你没事吧?” “放心吧,我没事,”布兰迪一边应答,一边骑上马走到达奇身边,说,“只是和警长先生聊聊天而已。” “没事就好,”达奇微微一笑,随即再度高声喊道,“瓦伦丁的各位警官们,我在此奉劝各位,对布兰迪?芒尼先生客气一些,否则,你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相信我。” “快走吧,老大,我这边有重要情况汇报,”布兰迪低声对达奇耳语一阵后,突然问马洛伊警长,“警长先生,我问一下,他们有说把小姑娘绑到什么地方了吗?” “并没有。”马洛伊警长摇摇头,说。 “看来他们还没有嚣张到那个程度。”布兰迪思忖着,随即又问道:“那他们有说过如果抓到我,要把我送到哪儿吗?” “这个他们倒是说过,”马洛伊警长说,“他们说,如果抓到了你,把你第一时间送到托马斯?唐斯先生的牧场。” 布兰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拨转马头,说:“那我就先告辞了,警长先生,放宽心,明天一定给您一个惊喜。” 八人八马极速冲出瓦伦丁,只留下马洛伊警长和他手下的一众警察遥望他们留下的烟尘,看上去有些傻气。 “警长,你怎么就把他给放出来了?”马洛伊警长手下的一名警察有些懊恼地问。 “我不放他,今天咱们都得完蛋,”马洛伊警长没好气地回了那个警察一句,随后,他遥望着地平线上逐渐消失不见的滚滚烟尘,喃喃道,“而且,我相信他,他既然说有办法,那就一定有办法。” 夜晚,马掌望台。 篝火旁,范德林德帮的所有成员围坐在一起,听布兰迪分享情报。 “你是说,科尔姆?奥德里斯科和一个叫什么‘第七代’的邪教组织要血洗瓦伦丁,目的就是为了抓你?”达奇问道。 “可以这么说吧,”布兰迪点点头,说,“毕竟我把那个邪教里的两个中层领导人送进了监狱,还让科尔姆绑架康沃尔家大小姐的计划泡了汤,我猜他们两方现在都恨不得把我活剐了。” 亚瑟打趣道:“没想到呀,那个在雪山上还嫩着的小娃娃,本事已经这么大了,我很是欣慰呀。”他的话语引得在场几乎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好了,都正经点,现在是在谈正事,”达奇制止了大家的笑声,说,“那现在,对于这件事,何西阿,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 “要我说的话,我们现在其实已经可以跑路了,”何西阿抽了一口烟,冷静地说,“现在,瓦伦丁已经不安全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全员到齐,一个都不差,所以现在,我们最好赶紧离开,跑得远远的,无论三天后那个镇子还会不会留在这个国家的版图上,跟我们都没有半毛钱关系了,现在,我们最需要担心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循着气味和踪迹追上我们的平克顿侦探,只要我们跑得够快,那些狗崽子就追不上我们,我们在东部兜个大圈子,然后再返回西部,到那个时候,悬赏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我们大可以直接买上几块地,过上退休生活。” “但是你忽略了一点,我的老伙计,”达奇说,“我们现在可是一穷二白,兜里一个子儿也没有,到时候我们拿什么买地?我们自己的悬赏金吗?” “那么,达奇,你是怎么想的?”亚瑟问。 “要我说,”达奇顿了顿,接着说,“我们何不就在瓦伦丁狠狠把科尔姆和他的那帮狗崽子们揍一顿呢?” “达奇,你疯了吗?”何西阿差点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他说,“火车那一票,已经引起了康沃尔的注意,按照康沃尔的脾性,一定会高价雇佣平克顿侦探来调查我们,换句话说,我们已经引起了平克顿侦探的注意,现在刚好有这么个机会,能让平克顿侦探和司法机关的其他部门把精力转移到那些邪教徒和科尔姆身上,要是他们闹得动静真的足够大,那么我们说不定真的可以完全逃脱追捕,你为什么还要去掺和一脚啊?” “因为我恨科尔姆,我想让他死,就这么简单。”达奇咬牙切齿地说。 “达奇,虽然我也恨科尔姆,但是我也觉得现在和他们做了结并不合适,”亚瑟也劝道,“而且,我们做这件事,风险太大,但是收益太低,保卫一座城镇,最大的收获就是名声,但是就我们现在的情况,名声是我们承受不起的重担。” “那咱们就不要那个名气,”达奇大手一挥,说,“我们把这名声全部让给那位警长,我们再转而要求更高的金钱报酬,这样不就符合我们的需求了?” “那你考虑过以后吗?”何西阿苦口婆心地劝说道,“你以为我们帮了那个警长,我们就不会被调查吗?去那里掺和一脚,只会让我们更加引人注目。走吧,达奇,这个国家这么大,到哪里不能发财啊?” “但是,正因为这个国家太大,所以狠揍科尔姆的机会并不多,甚至我可以说,只有这一次。”达奇的眼睛中此时饱含复仇的烈焰。 “达奇,”亚瑟说,“你不是说过吗?复仇是愚者的游戏。” “趁着还能动弹,人就应该多去犯犯傻,”达奇再度挥手,表示这个话题可以终结了,“好了,我意已决,明天早晨就去瓦伦丁和警长交涉,你们不必再多说什么了。” 何西阿和亚瑟对视一眼,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既然老大已经拿定了主意,那么,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布兰迪见帮派领导层的争执已经结束,一边在心里感慨果然不出所料,一边说道。 “说吧,布兰迪。”达奇看向布兰迪,说。 “我从警长那里了解到,科尔姆的手下还抓了一个小姑娘当作人质,虽然他并不知道那些家伙把小姑娘拐到了哪里,但是,警长先生说,那些人让他们把我送去瓦伦丁南边的唐斯牧场,所以,我猜测,那个小姑娘八成就在那个地方,就算不在,那个牧场多半也是那些人的一个营地,我想去把那个因为我而遭受横祸的小姑娘救出来。” “哼,科尔姆那个家伙,还是这么喜欢玩下三滥的手段,”达奇冷笑着鄙夷着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接着说,“好吧,这是应当做的,布兰迪,不过,无论那边是什么情况,你一个人去都与送死无异。” 达奇立刻喊道:“亚瑟、查尔斯、蓝尼,你们和布兰迪一起,去把那个可怜的姑娘救出来,如果那个姑娘不在那里,那就杀了那里的所有人,一个都别剩下。” “如你所愿,达奇。” 亚瑟应了一句,便招呼布兰迪、查尔斯和蓝尼一起离开了篝火,各自上马,向他们接下来的目的地奔去。 第二十六章 玛蒂的故事 深夜,唐斯牧场。 深沉的夜晚总是万籁俱静,无论飞禽走兽,还是男男女女,在这个时候都进入了梦乡,就连升上中天的月亮都把自己在夜晚才光芒万丈的身躯隐没在云后。 再过一个月才满十岁的玛蒂·罗斯现在也许是唯一一个到了这会儿还无法入眠的人。 她只是瓦伦丁镇里的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也许曾经也享受过相对富裕的生活。 父亲名叫弗兰克·罗斯,生前是个生意人,主要做羊绒贩卖的生意,在瓦伦丁、翡翠牧场收购质量上等的羊绒,然后转手卖到更东边的安尼斯堡,或者西边西伊丽莎白州的黑水镇,抑或是南边莱莫恩州的圣丹尼斯,或者其他对上等羊绒有所需求的地方,以此牟利,除此之外,牲畜贩卖、皮货运输,只要是西部商贩的业务,只要有合适的商机,他都会去干。 这笔生意还算有赚头,至少足够让在瓦伦丁定居的玛蒂和她的母亲过上在大城市中至少算得上中产的生活,只是,这样的生活,玛蒂满打满算只享受了八年,若是从她开始记事来算,则最多只有六年。 一年多前的一天,弗兰克·罗斯因为工作原因,在安尼斯堡南边的范霍恩雇佣了一个名叫汤姆·钱尼的牛仔,帮助他训练刚刚购买的一批野马,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位汤姆·钱尼其实是个偷窃牲畜的惯犯,他看中了弗兰克·罗斯,这位手头宽裕、出手阔绰的商贩,用花言巧语骗到了那个驯马的职位,然后在他们从范霍恩到瓦伦丁的路上,在夜色浓重如今晚的一个晚上,汤姆·钱尼用一把利奇菲尔德连发步枪杀死了弗兰克·罗斯,并且将他随身携带的财物和马匹一起抢走,扬长而去。 弗兰克·罗斯的尸体是一位清晨路过那里的商贩发现的,这位好心的商贩见这具尸体还能辨认出身份,便把尸体一路带回瓦伦丁,这对孤儿寡母这才知道,家里的顶梁柱塌了。 玛蒂的母亲只是个家庭主妇,不会算账,不识字,目光短浅,她的父亲死后,各种复杂的情况接踵而至,让这位母亲应接不暇。最后,弗兰克·罗斯原来的生意伙伴以“合法”的方式低价收购了弗兰克·罗斯遗留下来的所有产业,而祸不单行的是,这笔钱又在接下来的一个月被玛蒂的这位淳朴的家庭主妇尽数投入了一个由一位曾经做过一镇之长的体面绅士,名叫托宾·温菲尔德的男人的所谓“朝阳产业”中,结果是毫无疑问的石沉大海,自此,这个小家便从中产直接一步到位,变成了赤贫。 于是,家里唯一识字、会算数、有见识的人,也就是玛蒂,挑起了大梁,家里的账目,衣食住行的安排,还有与外人交往等等重任都一股脑地压在了她的肩上。 除此之外,赚钱的责任她也得适当肩负一部分。她的母亲现在主要在镇上的牧场里做工,女工力气小,胆子也小,很多工作没办法做,所以赚得也不多,为了维持这个几乎已经支离破碎的小家,玛蒂便在瓦伦丁的旅馆、杂货铺、成衣铺,甚至是鱼龙混杂的酒馆帮工,虽然赚得并不多,但至少也是一笔小小的进项。 生活的艰辛锻炼了这个姑娘,让她变得坚韧不拔,勇敢无畏,伶牙俐齿,再加上她天生就比身边那些庸碌一生的人聪明很多,使得这位尚且不满十岁的姑娘甚至比一些大她十岁的人还要成熟得多。 不过,这个岁数的小姑娘多少都会有些少女心,这是避免不了的,拿玛蒂自己来说,她一直都很喜欢镇上成衣铺里的那款白色碎花连衣裙,当然,她不可能像别的女孩子一样,看到什么心仪的东西,只会央求着父母为她买单,不过,她早已经算好了,她每周都至少能存10美分,按照这个进度算,她刚好可以在她自己十岁生日那天将这件裙子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送给自己,这也许是个很私人的愿望,但至少能让她更有动力去努力生活,努力赚钱。 毕竟,追求美好的生活这件事本身,无论对谁而言,都是没错的。 然而,她的运气似乎就不曾好过,或者说,也许掌管厄运的神灵根本不曾远去。 今天早些时候,她记得应当是中午刚刚过去没多久,一个身穿奇怪长袍的男人和一个邋里邋遢的牛仔来到镇上,他们疯狂叫嚣着,向马洛伊警长要人,那个人她还认识,是一位不久前刚离开小镇的年轻绅士,他是个赏金猎人,出手阔绰,本领高强,玛蒂心里很尊敬他,见那两个人那般嚣张,年纪还小的她心里有些气不过,明知道自己如果强出头,一定会遭受横祸,但是她依旧出言大声讥讽和嘲笑那两个人,于是,她现在便待在这个牧场里,被五花大绑地关在畜棚中,和一群又脏又臭的马儿共处一室,彻夜难眠。 这个牧场她知道,属于镇上的牧师托马斯·唐斯,他是个肺痨鬼,家里也不甚宽裕,但是他心地善良,一直没有放弃资助那些无家可归、受苦受难的孩子,玛蒂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工作前也曾受过他的资助,所以她知道唐斯牧师是个好人,他们一家子人,伊迪斯·唐斯太太和唐斯牧师的儿子阿奇·唐斯,都是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好人。 但是,现在这个地方已经成为了那些穿着奇怪长袍的人和邋遢牛仔的地盘,这里原来的主人,托马斯·唐斯先生被吊在牛圈的门栏上,瘦削的身体已经有些发黑,满脸的污血昭示着他曾经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玛蒂一到地方,就被那个操着一口爱尔兰腔的邋遢牛扔到了畜棚里,畜棚里还有另外一个年轻的男人,也被五花大绑地仍在里面,正是阿奇·唐斯,此时的他正闭着眼睛睡觉,只是睡得并不安生,时不时地会从嘴里蹦出“爸爸”、“妈妈”等字眼,面色痛苦,满头冷汗。 至于唐斯夫人,玛蒂并没有亲眼见到,只是听见过她的声音,唐斯夫人的哀求和哭泣声,只是每次听到这种声音时,它总是会很快被男人们邪恶的大笑和下流的污言秽语以一种极其粗暴蛮横的方式掩盖过去。 唐斯夫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玛蒂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但是,至少唐斯夫人还活着,这其实也算是好事了,尽管她并不知道在那种情况下,一个女人能支持多久。 其实,从个人的私心上来讲,玛蒂是希望唐斯夫人能足够顽强,尽可能地多撑一段时间,因为她知道,按照这帮十恶不赦的匪徒的秉性,要是唐斯夫人被他们玩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那么她就是唐斯夫人最合适的接班人。 至于是否会有人来救他们,玛蒂不知道,也不会把希望寄托在这上面。一年多的艰苦生活让她明白,万事求人不如求己,就算是亲人也有可能把自己坑了,其他人就更不能完全信任了,更何况是一个类似于三流骑士小说中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虚构人物。 所以,尽管她从心底里是不认命的,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这辈子恐怕真的就要交代在这儿了。 突然,阿奇发出一声极端惊恐的喊叫,腾一下直起身子,但因为受到绳子的束缚,他这下鲤鱼打挺最终以失败告终,只能像条死鱼一样在地上滚了两下。 “该死的败类,”阿奇恶狠狠地骂着,好不容易调整好了姿势,他抬起头,注意到玛蒂正瞪着她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看着自己,不由自主地有些羞赧,说道,“哦,嘿,玛蒂,还没睡吗?” “睡不着,”玛蒂说道,“你梦见什么了?” “哦,做了个噩梦而已,没什么的,这会儿已经记不清了。”阿奇故作不在意地说。 “应该是梦见死去的父亲和正在受辱的母亲了吧。”这句话玛蒂没有说出口。她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很可能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男人自她来了之后,似乎就在一直假装坚强,他似乎想用这种情绪来安抚在他看来还是个小妹妹的玛蒂。 “我才应当扮演这个角色,”玛蒂想,“毕竟这方面我比他有经验得多。” “早些睡吧,玛蒂,”阿奇这时说道,“保存好体力,不要让那些坏蛋觉得我们弱小。” 玛蒂突然发问,说:“阿奇,你没想过逃出去吗?” “逃?”阿奇先是有些诧异地反问一句,然后苦笑道,“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能往哪里逃?” “去瓦伦丁呀,”玛蒂说,“去找马洛伊警长,他不会坐视不理的,只要我们逃出去,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他,他一定会带上镇上所有的警察,把这里的坏人统统消灭。” “别说傻话了,玛蒂,”阿奇苦涩地说,“马洛伊警长是瓦伦丁的治安官,他只会管理在瓦伦丁镇上发生的案子,不会管我们这边的。而且你知道这里有多少人吗?二十多号人呢!而且每一个人都是荷枪实弹且穷凶极恶的,就算警长来了,他也讨不到任何好处。” “那我们怎么办?等死吗?”玛蒂此时有些生气了。 “不,我们不是在等死,玛蒂,”阿奇既是玩笑,也是自嘲,“我们是在努力地活下去,然后静待奇迹的发生。” “我看你是昏了头了。”玛蒂愤怒地扭过头去,不再说话。 阿奇并没有和玛蒂争辩,因为他知道,玛蒂是个有主见到固执己见的姑娘,于是,他扭过身子,倚靠在一堆堆叠起来的、装满马匹饲料的口袋上,一边祈祷着不要再做那些梦,一边再度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夜晚对于入眠者很短暂,对于失眠者却很漫长。 玛蒂毕竟只是个孩子,今天经历了太多惊心动魄的她其实早就已经身心俱疲,所以,即便她的大脑里再怎么思绪万千,她也扛不住汹涌而来的涛涛睡意,没一会儿,便进入了半梦半醒的昏沉状态。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像是人轻轻踩过落在地上的枯枝发出的咔嚓声,还有人翻越栅栏时栅栏细微的吱呀作响声和人的落地声,紧接着,就是一声类似尖刀扎进猪肉里的声音和属于人的闷哼声。 除了更加理智和聪明,玛蒂还有一个一般人没有的天赋,那就是绝佳的听力。她可以在几十米外单纯凭借听力辨别出一群牲畜的数量,如果靠近到二十米的距离,她甚至可以直接用耳朵听出来牲畜的年纪和健康程度,从而判断它产出的皮毛是否优质。 那些奇怪的声音搅扰着玛蒂,但是她没法确定那到底是来自现实还是来自梦境,汹涌的睡意淹没了她,她也逐渐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直到一声枪响突然在静谧的夜晚炸响,玛蒂才像是落水的人被突如其来的巨力从水中拽上岸那般惊醒。 玛蒂听见畜棚外传来了密集的枪声,那声音既让她害怕,又让她觉得惊喜。 “阿奇,阿奇,快醒醒!”玛蒂大声呼唤着阿奇。 阿奇睡得很死,以致于外面的枪声一时间也没把他唤醒,但是玛蒂的喊声还是成功唤醒了他。他惺忪着睡眼醒转,结果密集的枪声瞬间把他从睡梦中彻底拉出来,他有些惊恐地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真的没想到,你居然说得没错,”玛蒂欣喜地说,“有人来救我们了!” 此时,畜棚外的唐斯牧场中。 在布兰迪、亚瑟、查尔斯、蓝尼暗杀了六七个在外围放哨的人之后,他们终究还是被牧场里的其他人发现,双方的火并由此打响。 作为帮派的近战担当,查尔斯勇敢地冲在最前面,他一边用弓箭给予那些向他开枪的敌人有力的还击,一边将战线向前慢慢推进。 他偏过头,躲过敌人的阴险冷枪,并且张弓搭箭,锋锐的箭矢从他的手中和弓弦上飞出,精准地洞穿了那个放冷枪的敌人的头颅,他看了眼那个刚刚死在他手中的白袍人,大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邪教徒和奥德里斯科帮,这个组合怎么听怎么别扭。” “我有同感,”亚瑟在一个干草堆后架着一把兰卡斯特连发步枪,精准的两枪放倒了两个在隐藏在房屋墙后的敌人,说,“我们的大人物还真是会给我们找事啊?” 被称为“大人物”的布兰迪一枪托放倒了一个想要从侧面扑倒他的敌人,在敌人的面门上补了一枪,没好气地说:“行行行,都是我的错,满意了吧?” “布兰迪,别忘了此行的任务,”蓝尼连放三枪,将自己面对的对手暂且压制住,这才缩回掩体,提醒道,“这里有我们足够了,你快去到处找一找,有没有你要找的那个小姑娘。” 布兰迪点点头,猫着腰躲过了激射而来的子弹,翻过这个牧场里随处可见的木栅栏,开始寻找自己想要找的人。 唐斯家的牧场总共只有两座可以被称作建筑的设施,一个是他们家的小屋,一个则是牧场的畜棚,现在,小屋那边聚集着数量最多的敌人,去那里找目前是不现实的,所以,布兰迪走向了畜棚。 他一枪洞穿了守卫在畜棚门口的那个脑袋上套着灰黑色头套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的脑袋,紧接着一脚将畜棚的大门踹开。 在布兰迪的预想中,这个畜棚里应该也藏着几个想要伺机放冷枪偷袭的敌人,但事实上,他只看到了一群被拴在畜栏里又脏又臭的马儿,以及一大一小两个已经把身上的绳子解得差不多的人质。 “不用紧张,我是来救你们的,”布兰迪先是出言安抚住两个看见他后显得有些惊慌失措的人,随即把目光投向那个小姑娘,说,“我猜你一定就是警长所说的那个被绑架的小姑娘吧?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是的,芒尼先生,”玛蒂欣喜地说,“我叫玛蒂·罗斯,您肯定不记得这个名字,但是您肯定记得那个在旅馆里帮工的小姑娘。” “啊,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啊,”布兰迪恍然大悟,随即他注意到了地上被摔坏的油灯,被割断的绳索,以及小姑娘手中的玻璃碎片,说,“摔碎油灯,用玻璃碎片割断绳子?看不出来,你还挺聪明的。” “您也知道,老板是不会允许手底下的一个小帮工显得太过聪明的。”玛蒂笑得很乖巧,但说话却像个小大人。 “有趣的小丫头,”布兰迪微微一笑,随即问道,“会开枪吗?” “父亲教过我用枪。”玛蒂回答道。 “很好,”布兰迪从腰间抽出自己的那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说,“拿着它,如果见到那些威胁你俩生命的人,别犹豫,射他。我的伙伴们还在外头苦战,我就不久留了,在我回来之前,记得保护好自己。” “先生,先生,”这时候,阿奇叫住了布兰迪,急切地问道,“先生,你们找到我母亲了吗?她现在怎么样?还活着吗?那些人有没有虐待她?” “我们还没杀到那间小屋呢,小唐斯先生,”布兰迪答道,“不过我相信你母亲应该不会有事,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吧,不会花费太多时间的。” 等布兰迪从畜棚里出来,战斗已经从远程对射转变为近身搏斗了。 亚瑟手持自己的猎刀,闪电般的两刀将对手的手臂划伤,然后趁着对手后退收手的当口,空出来的左手一把拽住对方的衣领,右手则干脆利落地把猎刀送进了对手的咽喉。 他像丢垃圾一样地把对手还在飙血的尸体扔到一边,转身一枪毙掉了一个试图偷袭他的敌人,瞥见布兰迪从畜棚里出来往这边跑,高声问道:“情况怎么样?” “已经找到了,”布兰迪答道,“人没有受伤,就是被绑了太久,手脚这会儿还不太利索。” “太好了,”查尔斯手持印第安短斧,一斧子劈在对手的脑门上,鲜血脑浆四溅,随后他用力抽出短斧,反手掷出,斧刃正中不远处另一个端着枪准备射击的敌人的面门,他一边冲过去把自己的短斧收回,一边说,“我们又避免了一场不该有的悲剧发生,不是吗?” “可以这么说,不过我想,如果我们能在这幢房子里找到这家的女主人,那么我们还能再多避免一场悲剧。”布兰迪从腰间抽出“少校”型3号左轮手枪和弗拉科的左轮手枪,开始一个个收割剩余敌人的人头。 “只能说及时止损吧,”蓝尼双手如电,掐住自己对手的脖子,朝着面门狠狠砸了两拳,然后双手按住对手的脑袋,把他狠狠砸到一旁的木栅栏上,说,“那边牛棚上挂着的,想必就是这家的男主人了。” “唐斯已经死了吗?”布兰迪一边偏转过头去看托马斯·唐斯被高高吊起的尸体,一边想,“这还真是意外之喜啊。” 这场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奥德里斯克帮和“第七代”教派的二十个乌合之众完全不是范德林德帮的四位好汉的对手,哪怕是其中并不算擅长战斗的蓝尼,也比这些乌合之众强了不知多少。 亚瑟在小屋的里屋里找到了虚弱的唐斯太太,她已经被这几天的轮番折磨搞得精神都有些失常了。布兰迪则回到畜棚把阿奇和玛蒂带了出来,唐斯家的母子终于团聚。 十几分钟后。 布兰迪把一沓大约一百美元的钞票塞到唐斯太太手中,说:“这一带现在已经不太平了,过几天这些家伙的同伙说不定还会来这,你们不要耽误,赶紧离开这里,之后随便去哪都可以,这些钱应该足够你们安家了。” “谢谢你,先生,谢谢你们,”唐斯太太感激涕零,“如果不是你们,我可能真的会死在这些人渣手里,就像我那可怜的丈夫那样,你们救了我们,还给我们钱,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的恩情。” “心里念着就足够了,”布兰迪笑了笑,转过身,先把小姑娘玛蒂扶上马,自己再翻身上马,说,“记着,与人为善,助人为乐,这些都没有错,但是也要量力而行,别像唐斯先生那样,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还要借钱做慈善。” 唐斯太太和阿奇惊讶地望着布兰迪,问:“您怎么知道……”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知道,”布兰迪扶了扶帽檐,微笑着掉转马头,招呼道,“走啦,兄弟们!我们后面还有很多正事要干呢!” 离开了唐斯牧场,四匹骏马马不停蹄地向瓦伦丁镇跑去,此时,东方已渐渐泛起鱼肚白。 “为了陪你做这个活,我们可是一晚上没睡啊,”亚瑟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小子,你准备怎么补偿我们啊?” 布兰迪畅快地笑道:“到瓦伦丁,我请你们喝酒!” “小姑娘,你家在哪?我们待会儿把你送回去,”蓝尼想要询问小姑娘些问题,见小姑娘没反应,偏过头看了眼,说,“哟,睡着啦?” 布兰迪低下头,看了眼自然地靠在他胸前沉沉睡去的小姑娘,心中忍不住产生了些许对小孩子的怜爱之情。他抬起头,对蓝尼说:“这孩子也折腾一天了,让她先好好睡一觉吧。” 天渐渐明亮,新的一天已然拉开帷幕。 第二十七章 走群众路线 清晨,瓦伦丁一如既往地沐浴在晚春的晨光里,只是今天,这里的人烟稀少了很多,隔着很远就能感觉到一种不正常的萧条感笼罩着整座城镇。 而此时,布兰迪一行人也刚好从镇子南边的泥土道路进入了瓦伦丁。 布兰迪应小姑娘玛蒂·罗斯的要求,让她在杂货铺旁下了马。 玛蒂轻快地跳下马背,看上去很有精神,似乎并没有因为昨晚的熬夜而萎靡不振。她恭恭敬敬地朝布兰迪以及亚瑟等人每个人都鞠了一躬,说:“谢谢你们,先生们,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只能先记下各位的恩情,等我长大些,比现在更有能力了,我一定会报答你们所有人的。” 布兰迪、亚瑟、查尔斯、蓝尼四人相互看了看,有些惊讶于这个小姑娘的早熟,不过他们的脸上依旧满是温暖的笑意。布兰迪在马上弯下腰,手掌轻轻抚了抚玛蒂的小脑袋,说:“我知道,你是个有正义感的孩子,但是,以后要记得,比起伸张正义,更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以后才有更多的机会去伸张正义,明白了吗?” “我明白的,芒尼先生,我以后一定会更谨慎的,”玛蒂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从自己那件布料粗糙的厚裙子上的大口袋里掏出布兰迪给她的那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说,“这是您的枪,芒尼先生。” 布兰迪看了一眼那把枪,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便从自己的口袋里又掏出六颗.44口径的左轮手枪子弹,塞到小姑娘的手心里,说:“现在它是你的了,记得保管好它,用它保护好你的家人,好吗?” 玛蒂有些惊讶地看着布兰迪,不只是她,亚瑟、查尔斯、蓝尼看布兰迪的眼神也有些不对劲起来,惊讶有之,疑惑更有之。 虽然玛蒂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但是布兰迪不容置疑的眼神让这个聪明的小姑娘明白,拒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只是迟疑了一小会儿,小姑娘就将枪和子弹一起放回自己的大口袋里,再次深鞠一躬,转身跑开。 “送枪给一个小姑娘?”亚瑟略微有些诧异地问道,“你怎么想的?” “这是个聪明的丫头,我喜欢,”布兰迪答道,“而且,相信我,这个小姑娘天赐大恨,会是个好苗子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蓝尼不解。 “这就说来话长了,反正我能看出来。”布兰迪嘴上并没有明说,但是他自己很清楚自己能够做出那个判断的原因。 他从这个小姑娘的眼神中感受到了一种气质,而同样的气质他曾经在莎迪身上也曾感受到过。 四人在史密斯菲尔德酒馆门口拴好马,查尔斯和蓝尼打算去酒馆里喝一杯,亚瑟和布兰迪则来到了治安官办公室,因为他们注意到,治安官办公室门口,“伯爵”和“银元”两匹骏马正等候在外。 推开门,办公室里除了肯定会在的马洛伊警长,达奇和何西阿果然也在。 达奇见布兰迪和亚瑟进门,立刻站起来,非常热情地介绍说:“警长先生,容我为你介绍,这位就是我最得力的兄弟,亚瑟·卡拉汉,至于这位,我想不需要我介绍,你也应该清楚他是多么优秀的年轻人。” “当然,麦金托什先生,我当然知道芒尼先生有多优秀,”马洛伊警长从座位上站起,向亚瑟伸出右手,说,“很高兴见到你,卡拉汉先生。”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警长。”亚瑟点点头,也伸出右手,和警长握在一起。 霍奇·麦金托什,这个名字是达奇的常用假名之一,就和亚瑟的亚瑟·卡拉汉,布兰迪的“比利小子”以及帮派所有人的共用马甲塔西佗·基尔戈一样,是用来掩人耳目、避免被警方第一时间找上门的一种手段。 当然,这种手段在布兰迪看来其实是很拙劣的,尤其是现在,在拥有跨洲执法权和领先于这个时代的刑侦技术的平克顿侦探面前,这种手段就像低级魔术师的戏法,一眼望过去,便知全是破绽。 不过,布兰迪也明白,这种方法并非不好,因为哪怕是在一百多年后,这个国家也没有出现统一的身份证明,更不用说现在这个根本没有统一身份证明这一概念的时代,改头换面其实比换身衣服还要容易,这也正是为什么布兰迪明知道这种方法有缺陷,却也给自己搞了两个马甲的原因,至于那个缺陷,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演技,足够弥补。 “对了,”马洛伊警长和亚瑟握完手,示意亚瑟和布兰迪随意找地方坐,而他则坐回自己办公桌后的那张椅子上,问布兰迪,“我听麦金托什先生说,你昨晚带人去救那个被绑架的小女孩了,情况怎么样?” “小姑娘这会儿应该已经和她家人团聚了,”布兰迪答道,“至于那些匪徒,已经被我们全干掉了,尸体都扔到附近的山沟里了。” 马洛伊警长有些惊讶地端正了一下坐姿,说:“四个人干掉了至少二十人?厉害啊。” “正是如此,警长先生,”达奇开口说,“所以,您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加上我们的人,我们这一方也有将近三十人了,而且是依托主场作战,优势在我啊。” “风险还是太大了,”马洛伊警长愁眉苦脸地说,“就算你手下的人每个人都能以一当五,我们也逃脱不了被打成筛子的命运。” 达奇和马洛伊警长由此开始了新一轮的争论,布兰迪见插不进去话,便悄悄凑到一边沉默不语的何西阿身边,悄声问道:“谈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何西阿叹了口气,说,“达奇主张依托瓦伦丁进行城镇防御战,如果时机合适,他还打算主动出击。” 布兰迪不可置否地点点头:“这像是达奇的作风。” “不过警长似乎没什么信心,”何西阿有些发愁似的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额头,说,“他打算先带着剩余的镇民转移到别的地方,权且把镇子先让出去,等后面联系上了法警和军队,再返回这里,把镇子夺回来。” “要是这么干,黄花菜都凉了。”布兰迪这样想着,又问道:“警长为什么没有信心?” “想想也知道吧,二十多人对一百多人,怎么想都不可能赢吧,”何西阿无奈地答道,“你知道的,我的想法就是别来趟这趟浑水,但奈何达奇就是不听啊。” “何西阿,那你觉得,按照现在的情况,我们怎么做比较好?”亚瑟此时插口问道。 何西阿轻叹一口气,说:“就一个字,跑。” 亚瑟闻言沉默了,布兰迪也不再说话,他知道,何西阿看得更远,也更清楚这种情况下,对于帮派来说最好的选择是什么。 但是,就现实意义上看,劝达奇跑路是绝对不可能的,目前的情况,何西阿已经无能为力,而亚瑟就算心有困惑,也只会无条件地遵从达奇的命令,至于自己,更不适合去扮演这样一个角色,且不说自己对于达奇而言,根本不是像何西阿和亚瑟那样的心腹之人,只是因为自己更熟悉瓦伦丁的情况才有资格坐在这里,单说这件事是因自己而起这一点,就决定了布兰迪只能站在支持达奇的一方,更何况,就他本人的意愿而言,他也不想向一群人渣和疯子妥协。 正思索间,突然听见马洛伊警长说:“麦金托什先生,您的想法非常大胆,您的伙伴也都是个顶个的好手,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和对方的人数差距还是太悬殊了,我不能拿我的手下和全镇人的性命去冒险。” 随即,马洛伊警长站起身来,达奇、何西阿、亚瑟、布兰迪也都站了起来。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感激你们能够仗义相助。”马洛伊警长握住达奇的手摇了摇,说。 达奇和何西阿对视了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达奇又和警长客套了两句,便招呼何西阿和亚瑟跟他一起离开,至于布兰迪,达奇有意无意地没有去管,马洛伊警长也有意无意地没有下逐客令,布兰迪心里清楚这二人的想法,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目送警长将他的同伴送走。 “你的朋友很有胆识,可惜,平心而论,他有些过分自大了。”马洛伊警长关上门,回头对布兰迪说。 布兰迪无奈地笑笑,说:“虽然我不想这样说,但确实,他对自己总是很有信心。” “对于一个亡命天涯的牛仔,这种自信心是可以有的,但是我可不能把镇上居民的性命都寄托在几个牛仔的自信心上。”马洛伊警长坐回办公桌后,开始抽起了闷烟。 布兰迪微微一笑,说:“那你现在依旧有机会把我抓起来送给他们,放心,我会跟我的朋友们说这是我自愿的,他们不会乱来的。” “你就别说笑了,布兰迪老弟,”马洛伊警长苦笑道,“既然已经决定放你,我就没有再出尔反尔的道理,你也尽快离去吧,就算他们来了,我到时候跟他们讲明你早已离去,说不定他们能放过瓦伦丁呢。” “我看你才是在说笑吧,”布兰迪也点燃了一支香烟,笑道,“指望着人渣和疯子对你施予怜悯?你是第一天做警察吗?” 马洛伊警长叹了口气,说:“不然呢?带着近两百号的普通民众离开吗?且不说有没有人愿意,就算没人反对,在路上要是被那些混蛋袭击,会有更多人丢掉性命的。” “所以,现在镇子上还有将近两百的普通人吗?”布兰迪问道。 “对啊,”马洛伊警长一脸愁容,“其中只有不到五十个男人,而这些人都是些牧工、酒鬼和流浪汉之类的人物,绝大部分人甚至连枪都没摸过,而那些极少数会用枪的,就算有个大活人站在离他不到五码的地方,他们也能打空枪,根本没法战斗,给他们枪也是浪费。” “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布兰迪笑笑,“真正的问题其实出在你身上,警长先生。” “我?我有什么问题?”马洛伊警长疑惑不解。 “你最大的问题在于,你不相信镇上的居民有能力保护好这个镇子。”布兰迪悠闲地吐出一个烟圈,说。 “我凭什么相信他们能保护好这个镇子?”马洛伊警长反问道,“我被他们选出来做这个治安官,就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好自己,而这些人,平时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恨不得争个你死我活,现在大祸临头,他们没有各自逃命那是因为他们没那个能力,否则谁乐意留在这么个危如累卵的镇子?” “哦?是么?”布兰迪笑得有些狡黠,但更多的是胸有成竹,“我怎么觉得,他们就是有那个能力保护好这里呢?” “你真指望着这些贱民帮我们成事啊?”马洛伊警长依旧满心疑惑。 “不是帮我们成事,而是让他们保护土地和家园,”布兰迪纠正道,“好了,警长先生,你现在需要关注的是整个镇子的防御布局和你自己这边的人员布置,我现在要和我的朋友们好好聊聊了。” 推开治安官办公室的门,布兰迪有些惊讶地发现,达奇、何西阿和亚瑟都等候在外,达奇见布兰迪从屋里出来,问道:“怎么样?警长的态度有什么变化吗?” 布兰迪当即把他和警长聊天的情况简单叙述了一遍,然后说:“马洛伊警长依旧心有疑惑,但是算是基本接受了我的提议,所以我觉得,我们接下来的安排也该有所调整。” “你的意思是,借助镇上所有民众的力量来抵抗那些邪教徒和奥德里斯科?恕我直言,我其实也有和警长一样的顾虑,我们可以选择相信他们,但他们真的靠得住吗?”何西阿表示怀疑。 “我觉得,信任这种东西永远是相互的,”布兰迪解释道,“比起先盲目相信这些普通居民有能力保护家园,倒不如先让他们自己相信,在警长先生的英明领导和我们的大力支持下,他们也有能力为保护自己的家园出一份力。” “现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达奇恍然大悟道,“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笼络人心,没错吧?” 布兰迪见达奇有所领悟,微笑着点点头,说:“没错,老大你说得对极了。” “既然这样,也不过就是略微麻烦一些而已,”达奇胸有成竹地说,“笼络人心的事情就交给我吧,至于你,布兰迪,我这还有一个艰巨的任务要交给你。” “您尽管吩咐,老大。”布兰迪说。 “我需要你帮我搞定这个镇子上所有老板,尤其是枪械铺的,如果调动起了所有民众,那么武器装备可就得从他身上出了,”达奇说,“我想你应该也清楚,资本家可不能和普通民众划等号,自然也应该区别对待。” 布兰迪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达奇的用意,点点头,说:“明白了,老大。” “干这种事情,你需要一个扮演恶人的帮手,”达奇沉吟了一会儿,说,“这样吧,你待会儿去旁边的那个小酒馆找迈卡,这个任务就由你和他共同完成吧。” “啊?迈卡?”布兰迪有些错愕,随即说,“老大,不如让亚瑟和我一起吧,或者查尔斯,再或者比尔也行,我和他们都合作过,配合起来也比较默契。” 达奇拍了拍布兰迪的肩膀,说:“我知道,你和迈卡之间曾经发生过误会,迈卡和营地里的其他人关系也都不是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范德林德帮的兄弟,都是我,达奇·范德林德的兄弟,对自己的兄弟,就算平时看不顺眼,关键时刻也必须团结起来,不能在帮派里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了嘛,这样可就影响帮派团结了,我这样说,你能理解吗?” 布兰迪闻言,瞳孔略微缩了缩,抬眼看了眼达奇,达奇的笑容中并不能看出更多的情感。 他想了想,最终也只能妥协:“好吧,老大,我这就去找迈卡,今天之内一定会有结果的。” 达奇欣慰地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毕竟直到今天,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第二十八章 资本自有恶人夺 瓦伦丁,基恩的酒馆。 除了与作家拉文和“小鬼”卡洛威邂逅的那天以外,布兰迪几乎从未来过这里。怎么说呢,并非他不想照顾这家小店的生意,毕竟破烂狭小的酒馆也是充满西部风情的地方,而是他一开局的资产、身价,以及由此营造出来的人设使得他进入那个酒馆就好像是一种掉价的行为,尽管布兰迪自己并没有这么觉得,但是,为了尽量营造好这么个优雅绅士的形象,再加上赏金猎人的工作实在有些忙碌,他自那次初见拉文和卡洛威之后便再没去过那里,而现在,他即将第二次拜访这里,只不过,是因为一些并不能让他觉得愉快的原因。 推开酒馆的店门,此时的酒馆已经空空荡荡,老板早在昨天就连夜跑路了,只有头戴白色大山谷帽的迈卡·贝尔坐在酒馆的吧台前,拿着一瓶肯塔基波旁酒自斟自饮。 听到身后木门的吱呀声,迈卡回过头,见来者是一身牛仔打扮的布兰迪,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呵呵笑道:“哟哟哟,这不是我们的布兰迪小哥吗?你那双莹绿色的眼睛辨识度还真高啊。” “怎么样?昨天的营救还顺利吧?”迈卡的笑容看上去始终有股子邪气,而在布兰迪眼中,迈卡完全就是“面目可憎”这个成语的代表性人物,迈卡一边微笑,一边说,“啊,我想你办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欸,人家给了你多少报酬?还是说,小姑娘的母亲直接对你以身相许了?都不是?难不成是小姑娘对你以身相许了?好啊,你可太刑了,禽兽啊,我都干不出这么禽兽的事情……” “行了,迈卡,我没空跟你闲扯,”布兰迪不耐烦地打断了迈卡的调侃,说,“我现在要做一件事,不过需要你的协助。” “哦?需要我的协助?你确定吗?”迈卡闻言,有些惊讶,随即接着毫不客气地嘴臭道,“啊,我明白了,一定是亚瑟不带你玩了,你才想起来找你的迈卡叔叔帮忙,是吧?哈,我还以为你永远也不会求到我呢,毕竟你现在可是达奇面前的大红人,都快比亚瑟红了,但是呢?关键时刻,你还是得找到我,迈卡·贝尔,寻求帮助。” “但是我觉得你不尊重我,”迈卡狠狠灌了一口酒,站起身,指着布兰迪的鼻子说,“还记得你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还记得你那一记黑枪吗?你差点杀了我你知不知道?但是你却连个对不起都没对我说,而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对我的恶意到底是从何而来,难不成我们以前见过?我是杀了你亲爹,还是我tmd上过你tmd亲妈?” “我说了,我没工夫跟你闲扯,”布兰迪依旧面不改色,“是达奇给我安排了个任务,并特别要求你来协助我,当然,如果你不想跟我合作,我也没意见,反正我自己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干法,你大可以继续在这闲着,像个烂酒鬼一样喝个酩酊大醉,然后在满是你自己的呕吐物的地板上入睡,最后屈辱地被奥德里斯科帮吊在树上,你自己选,想好了再说。”说完,便转身离开。 迈卡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拦在布兰迪面前,说:“欸欸欸,别着急嘛,既然是老大的安排,我听你的就是了,我们需要做什么?抢银行还是抢火车?” “虽然很不愿意这样说,但是想一想,我们要干的事情似乎和你说的那两件区别也不是很大,”布兰迪无奈地扶额,说,“我已经通知警长,把目前镇子上还在的所有店铺和牧场的幕后老板都请到镇上的教堂里了,剩下的你就听我安排,然后见机行事就行。” “没问题,我年轻的兄弟,”迈卡一听要和资本家打交道,立刻来了精神,“相信我,我非常擅长和资本家打交道。” “你有兴趣就好,”布兰迪推开酒馆的门,迈卡跟着他走出酒馆,布兰迪说,“不过,在那之前,我们还需要做点准备,你应该有一套比较正式的衣服吧?” “啊?”迈卡有些不解。 瓦伦丁,教堂。 瓦伦丁的教堂就坐落在镇子的最东边,通体由刷成白漆的木制材料筑成,跟世界上那些著名的教堂比,它过于朴素,过分狭窄,只有教堂主体和小小钟楼的建筑结构也太过简单,但是,这里确实是整个瓦伦丁镇上唯一一个可以临时充当会议室的地方。 今天并非礼拜日,所以偌大的教堂空空荡荡,就连在这里工作的牧师也不知去了哪里,但是教堂此时却有访客。 来访者是三位穿着极其考究的绅士,其中最年轻的看上去也有四十岁了,他们修剪整齐的精致胡髭、用料和式样都极其讲究的西服套装都表明他们和镇上其他的人有着本质区别,不过,最能体现出这种区别的,还是他们脸上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倨傲神色,这种气质,只有平时在口袋里揣个几百上千美金当零花钱的人才能将其表现得毫无违和感。 这三位从头到脚透露着暴发户气质的老绅士一见面,便相互寒暄起来,看样子也是相熟多年了。 “好久不见了,亲爱的史密斯菲尔德先生,还有亲爱的卡洛威先生”一位身材矮胖,头发稀疏的老绅士向旁边一位精瘦的老绅士和一位戴着单片眼镜的中年绅士问候道,“上次和你们见面似乎已经是一年前了吧?” “对于我而言,准确地说,是十个月前,亲爱的道尔顿先生,”史密斯菲尔德先生长着一张应当是不苟言笑的脸,但他本人待人接物却非常和蔼可亲,“说起来,这段时间在镇子上都没有见到您,您是又去哪里游山玩水了吗?” 道尔顿先生苦笑了一下,说:“这几个月生意不景气,我哪有什么游山玩水的兴致啊,就上个月,我去了趟西伊丽莎白州,那边和临近边境的新奥斯汀州接壤,我想着能不能在那边开个分店,说不定日后还能扩大一下我的业务范围。” “这是好事情啊,”史密斯菲尔德先生说,“想必一切顺利吧?” “恰恰相反,这次我真是碰了一鼻子灰,”说到这里,道尔顿先生便忍不住气急败坏了起来,“本来我是打算在黑水镇那边碰碰运气的,谁知道那边被什么平克顿侦探封锁了,说是要查什么劫案,期间任何人都不得出入城镇,我跟他们争辩几句,他们差点就要直接给我一枪,我没办法,只能离开。” 史密斯菲尔德先生皱了皱眉,说:“这些私人侦探真是野蛮,要不是有个合法的名头,我看他们和亡命之徒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该上绞刑架的货色。”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办案效率是真的高,至少比我们镇上的这些饭桶要高出好几倍,”卡洛威先生抚摸着自己光溜溜的下巴,说,“我听说,这些私人侦探破获了很多悬案,捉拿了不少恶贯满盈的大恶棍,对了,据说林肯总统在任期间,就是由他们负责总统阁下的安保工作。” “然后呢?林肯总统最后又有什么好下场?还不是死于暗杀,”史密斯菲尔德先生毫不客气地说,“要我说,那些野狗可比恶狼更让人厌恶,也更能咬人。” “哦,至少给够肉和骨头,这些野狗就会暂时变成一等一的忠犬,甚至比真正的忠犬还要优秀,”卡洛威先生说,“对了,说到这个,你们知不知道柯蒂斯把我们叫过来是要做什么?” 史密斯菲尔德、道尔顿、卡洛威,这三个姓氏在瓦伦丁的份量,就和美第奇这个姓氏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份量一样,可谓举足轻重,他们可以说是这个镇子最富有的人,就算是镇上的银行也不一定比他们有钱。 因为他们三人分别掌握着这座城镇的三大隐性的支柱产业——私酒、军火和医药。 表面上,瓦伦丁是以畜牧业起家的,而畜牧业也确实为这个镇子带来了繁荣,但是,在那个时代,只有上不得台面的生意,才是最赚钱的。 在禁酒令盛行和盗匪横行的18世纪末期,和畜牧业比起来,无论是制作私酒,还是走私军用武器,亦或是倒卖高价药品,其中蕴含的暴利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这座城镇靠着畜牧业繁荣之后,他们三人各自的生意也开始欣欣向荣起来,每年为他们带来的收益,甚至超过了这个依靠畜牧业发展起来的镇子为美国政府带来的经济效益。 可以说,除了没有成建制的私人武装,他们和那些大资本家没什么区别,不过在瓦伦丁这个地界,他们也不需要什么私人武装,因为那位在他们三人的运作下成为镇治安官的柯蒂斯·马洛伊和他招募的那些警察和义警本身就是为他们服务的。 “听说是有一位先生想要跟我们商谈一些重要的事情,”史密斯菲尔德先生气冲冲地说,“哼,从没见过他这般慢待我们,只是派个小警察通知我们,也不亲自来,把我们诓骗到这里,还派了两条拿枪的狗在门口守着,让我们像囚犯一样在这里呆了快一个小时,而我们却连他所说的那个人的影子都没见到。先生们,我想,是时候该给镇上的居民换一位更可靠的警长了。” 这时,教堂的门被推开了,一身黑色西服套装的布兰迪迈步走进礼拜堂,身后跟着身穿白色西服,手持一把双管霰弹枪的迈卡。 “啊,史密斯菲尔德先生,道尔顿先生,还有卡洛威先生,上午好啊,”布兰迪以一种开朗的语气和三位老绅士打着招呼,“很高兴见到你们三位,也很高兴你们能够响应我的邀约来到这里。” 史密斯菲尔德用一种很粗鲁的眼神将布兰迪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说:“所以,你就是柯蒂斯所说的那个想要和我们谈话的人?” “没错,是我,”布兰迪礼貌地伸出右手,说,“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或者说,一笔非常重要的交易,想和三位先生谈一谈。” “你?”史密斯菲尔德直接无视了布兰迪伸出的右手,傲慢地说,“一个毛刚刚长齐的小子,以为穿着一套浮夸时髦的西服就能和我们对等地谈生意?柯蒂斯真是越来越没用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来打扰我。”说完,他便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正当他准备离开,堵在门口的迈卡狞笑着举起了枪,双管霰弹枪恐怖的枪口对准了史密斯菲尔德,史密斯菲尔德立刻下意识举起双手,腿一软,差点当场跪下。 “抱歉,失礼了,”布兰迪收回伸出的手,微笑道,“我的这位兄弟脾气不大好,做事总是很冲动,我不想在这里造成什么无可挽回的悲剧,所以,我觉得,各位先生多少也得照顾一下我这位兄弟的脾气,你们觉得呢?” “没问题,没问题,先生,”史密斯菲尔德笑得十分牵强,冷汗已经浸透了他的后背,他主动握住了布兰迪的手,说,“我想起来了,哎呀,我早就该想起来的,您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布兰迪·芒尼先生吗?我手下的人都跟我说啦,您可是经常来照顾我的生意啊。” “原来你就是芒尼先生,”卡洛威扶了扶鼻梁上的单片眼镜,伸出手,说,“我那位在我的诊所里做主治医生的弟弟常跟我提起你,说你救了他的命和我的生意。” “幸会,卡洛威先生,”布兰迪放开史密斯菲尔德的手,握住卡洛威的右手,说,“冒昧问一句,吉姆·‘小鬼’·卡洛威和您是什么关系?” “他啊,跟我是表亲关系,算是我的表弟吧,”卡洛威说起自己的这个表弟,就露出了些许尴尬的神情,“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除了喝酒和惹事,一点用处也没有,他要是没从军队里退役就好了,至少在军队里,国家会养着他,不需要我浪费金钱和我们家的好名声。如果他冒犯过您,容我替他向你道歉。” “您言重了,卡洛威先生,您的表弟给予了我不少启发,至少我觉得,对于我自己而言,这些启发是很有价值的。”布兰迪笑道。 卡洛威点了点头,说:“虽然我依旧表示怀疑,但是我确实希望您说的那个卡洛威真的是我那不争气的表弟,芒尼先生。” 至于道尔顿,布兰迪虽然也算经常光顾他的生意,但正如他之前所说,他之前的一个月都在西伊丽莎白州,最近刚回来,对于瓦伦丁的新变化和新人物,他还不那么清楚,所以,二人只是相互握手,道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这场谈话便正式进入正题了。 三位资本家各自找了个自己觉得合适的位置,而布兰迪则站在了平时牧师布道时站立的地方,他清了清嗓子,似乎在为即将到来的长篇大论或论战做准备。 “好啦,各位先生,”布兰迪开口道,“我想对于我把你们叫来这里的目的,大家应该有所猜测了吧?” “很遗憾,芒尼先生,并没有,”道尔顿说,“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开门见山地为我们解惑。” “没问题,道尔顿先生,”布兰迪点点头,说,“各位不至于连这个镇子即将到来的灾祸也一无所知吧?” “你是说后天会来一百多号人屠镇的事情?”史密斯菲尔德有些不屑地说,“这种话从一个疯子和一个爱尔兰乞丐嘴里说出来,你觉得有多少可信度?” “非常遗憾,史密斯菲尔德先生,尽管您说得非常有道理,但这件事情是百分之百真实的,”布兰迪说,“我想你们应该知道那个被绑架的小女孩吧?昨天我们把她救回来了,期间杀死了大概二十个人,这些人要么身穿长袍,说话疯疯癫癫,要么打扮得像个邋遢的牛仔,一口爱尔兰味儿的英语,现在,你们还觉得这件事是无稽之谈吗?” 三个资本家互相看了看,他们都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或多或少的惊恐之色。 “咳咳,恕我冒昧,芒尼先生,”史密斯菲尔德的口气此时又软了下来,“所以,您把我们叫来,是已经想好了怎么在这场风波中保护好我们的财产吗?” 布兰迪闻言,笑了,说:“我不得不说,史密斯菲尔德先生,你比你酒馆里最能吹牛的醉鬼还具有想象力。” “那么,芒尼先生,”始终没说话的卡洛威开口了,“请问你把我们叫到这里,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很简单,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先生们,”布兰迪像传教一般地张开双臂,说,“在接下来保卫镇子的战斗中,我们会动员所有还留在镇子上的居民一起抵抗那些该死的匪徒和邪教徒,这所有的居民之中,自然也包括你们三位。” “你觉得那些遇到危险就一哄而散的平民值得信赖吗?”道尔顿提出了质疑,“我虽然离开镇子了一段时间,但是我知道,从昨天那两个人掳走那个小女孩之后,这个镇子里就有将近一半的居民选择跑路,并且都是连夜离开了这里,至于剩余的那些人,要么就是没来得及跑,要么就是没法跑,否则谁乐意让自己的身家性命陷入当下的危险之中?” “那么我有一个问题,你们三位为什么不跑呢?”布兰迪提出了疑问。 三个资本家相视苦笑,卡洛威说:“不瞒你说,我们三人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这个镇子上,离开了这里,就意味着我们要放弃这里的一切,损失一大笔收益,到一个新地方再投入更多资金,这样一来二去,说不定我们得花十年的时间才能将成本完全收回,留在这里,损失说不定会小一些呢。” “既然如此,我认为帮助我们,帮助镇上的居民守护这座城镇,能够把你们的损失降到最低。”布兰迪信誓旦旦地说。 道尔顿翘起二郎腿,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哦?你所谓的最低是多低呢?” 布兰迪微微一笑,说:“我是个赏金猎人,不懂得什么精确的算术和复杂的经济学,但是我认为,至少有我们在,史密斯菲尔德先生的酒馆不会损失大批的烈酒和优质的食材,道尔顿先生的枪械铺也不会失去大批精良的枪械和数量巨大的子弹,至于您,卡洛威先生,您的诊所也不会丢失大批的优质药材和珍贵药剂,这些难道还不够吗?” 三个资本家互相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史密斯菲尔德说:“那不如就请芒尼先生详细说说,需要我们做什么吧?” “很简单,先生们,”布兰迪说,“史密斯菲尔德先生需要为镇上的所有人免费提供足够的酒水和饮食,卡洛威先生则需要为伤员提供免费的医疗援助,至于道尔顿先生,您需要把您拥有的所有枪械和子弹免费借给镇上的所有居民使用,我想,这对于你们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道尔顿说,“不过,看你的样子,你的话似乎还没有说完。” 布兰迪笑了,他就喜欢和聪明人聊天。 “不愧是您,道尔顿先生,那我就明说了,”布兰迪说,“您应该明白,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帮助你们保护镇子,也并不是免费的服务,我认为,我们应当索取适当的报酬,你觉得这是否合理呢?” 道尔顿点了点头,说:“这是理所应当的,那么,说说你们的价码吧。” “考虑到我们这几天损失的人力物力,以及这件工作的危险性,我认为,你们付给我们每人一千美元作为酬劳,是非常合适的。”布兰迪微笑道。 “一千美元?!”三个资本家的脸色变了,史密斯菲尔德急切地问:“那你们总共有多少人?” 布兰迪略一思索,说:“不算不参加正面战斗的人员,大概有十个人。” “也就是说,你要我们付给你一万美金来作为保护城镇和我们个人财产安全的报酬吗?”卡洛威再三确认道。 “是的,先生们,”布兰迪说,“还有,纠正一下,除了你说的那些以外,我们还需要保护各位的身家性命。” 道尔顿腾地一下站起来,他的脸涨得通红,额头和太阳穴青筋暴起。 “这是抢劫,赤裸裸的抢劫,先生,”道尔顿怒气冲冲地说,“我不能接受这种无理的要求。” 布兰迪劝道:“道尔顿先生,请您冷静地思考一下这其中的利弊,而且,我说的是你们三家出一万美金雇佣我们,而不是你们三家每一家都出一万美金。” “即便如此,你也是在抢劫,”道尔顿怒道,“芒尼先生,之前听卡洛威先生那样说,我还以为您是个正派人,没想到,你和那些亡命之徒,和那些私家侦探没有任何区别,恕我不奉陪了,而且,你们,包括镇上的所有人都别想得到一把来自我道尔顿家店铺的枪支。” 道尔顿说完,转过身,却见一身白色西装的迈卡已经狞笑着端起双管霰弹枪。 沉闷地枪声响起,道尔顿的胸口被打得稀烂,身体像一只装满谷物的破口袋,被巨大的力量推了好几米才仰倒在地上。 另两位资本家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吓得惨号一声,便要往椅子底下钻。 布兰迪此时也换了一副表情,他的莹绿色眼睛冷漠得宛如双管霰弹枪的枪口。 “跟你们客气一点,你们还真以为我是来跟你们讨价还价的?抱歉,各位,我只是来通知你们的,”布兰迪随手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说,“现在,我话说完,谁赞成,谁反对?” 第二十九章 祖辈的精神 中午时分,史密斯菲尔德、卡洛威,这两位已经被吓得失魂落魄的老绅士逃一般地离开了教堂,各自在一名警察的护送下来到自己在镇上的店铺,和店铺的负责人交代了一会儿事情后,便坐着自家的马车狼狈离开。 布兰迪慢悠悠地从教堂里出来,一边活动着脖颈,一边整理着自己的领带,一副21世纪标准社会人的样子。 迈卡则跟在布兰迪的身后,留着蓬乱长发和络腮胡子,端着一杆双管霰弹枪的他,就算穿着一套整齐的白色西服,也没法掩饰他浑身上下透露出的匪气和杀气。 “我真的没想到,布兰迪,真的没想到。”迈卡一边说着,一边大力拍着布兰迪的肩膀,看上去心情非常愉悦。 布兰迪略有些厌恶地轻轻甩开肩膀,说:“你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有演讲和谈判的天赋,”迈卡绕到布兰迪面前,说,“你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老大,对了,还有何西阿,你可真让人嫉妒啊,布兰迪,你像老大一样能说会道,和何西阿一样有头脑,未来甚至还有可能会像亚瑟那样能打,啊哈,我都开始有些喜欢你了。” “好家伙,要不是我实在做不到,我一定会把你喜欢我的那些点全部改掉。”布兰迪想。 “不过,我觉得,你还是不够果断,”迈卡突然评价起布兰迪刚才的表现,“准确地说,从一开始,这个计划就不够果断。” “哦?”布兰迪斜了眼迈卡,说,“那你说说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那办法可太多了,”迈卡的眼睛里立刻迸发出耀眼的光彩,“既然有这么好的机会,把这个镇子上最有钱的三个人聚在一起,那我们完全可以直接绑架他们,伪造成是奥德里斯科绑架了他们,向他们家索要巨额赎金,或者直接就在教堂里干掉他们,把他们家的一切,包括财物和产业一扫而空。” 布兰迪扯了扯嘴角:“这还真是你的作风。” “这是亡命之徒的作风,”迈卡纠正道,“学着点,小鬼。” “我可以确信的是,达奇或者何西阿他们绝对不会同意你的计划。”布兰迪一句话,噎得迈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布兰迪见迈卡有些挫败的样子,想想他之前也算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安排行事,即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便说:“走吧,我们去史密斯菲尔德先生的酒馆享受一杯免费的威士忌,这也算是我们自己争取来的吧。” 来到史密斯菲尔德酒馆,和酒保打了个招呼后,二人便各自从柜台上取下一瓶威士忌,自然地就像在自己家打开酒柜取出一瓶酒一样。 至于酒保,根本不敢正眼看他俩,只是一直低着头赔着笑,甚至连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他可是知道,这两位可是煞星,穿着黑西装的芒尼先生还算好说话,可是那个穿白西装的家伙就不一样了,杀人都不打招呼,万一惹了他,人家一个不高兴,自己的脑袋够挨几发枪子儿呢? 提着酒瓶走出酒馆,布兰迪注意到,原本就算镇上走了不少人也依然算热闹的街道上空空荡荡的,远远看去,似乎在马厩的侧前方聚集了不少人。 “怎么回事?”迈卡跟了出来,灌了口酒,说。 “去了就知道了。”布兰迪灌了一大口酒,把瓶子往迈卡怀里一塞,就往人群聚集处跑去。 “哎哎,你等我一下啊,年轻人哪来这么急的性子。”迈卡手忙脚乱地把瓶子拿好,跟着跑了过去。 瓦伦丁,刑场。 说是刑场,其实也就是一座建了平台的绞刑架,这在小城镇里其实是很少见的,因为大部分的美国小镇处理绞刑犯人的方式其实很简单,一棵能承重的树,一根坚韧的绞绳,一匹受惊之后能撒丫子跑很远的马,便足够了。 而这种专业的大型刑具一般只会在大城市才会有,当然,这种大型刑具对于那些大城市而言并不能说明什么,但对于小城镇,这无疑是彰显这座城镇经济水平的重要标志。 而在小城镇,这样的一座绞刑架除了处刑犯人以外,还能起到其他的作用,比如组织集会、向民众进行宣讲活动等等。 而今天,瓦伦丁剩余的居民齐聚在绞刑架下,绞刑架上没有即将被绞死的阶下囚,只有马洛伊警长、他手下的两名警察,以及一个留着背头和时髦小胡子的中年人、一个头发花白、满脸老态但精神抖擞的老人和一个身材高大壮硕、留着一脸胡须的壮汉。 马洛伊警长拿着一个用铁皮制成的扩音器,高喊道:“瓦伦丁的镇民们,今天,我把大家叫来这里,是为了向大家说明一些情况。” 台下非常安静,镇民们都在静静地听着马洛伊警长讲话。这些人里,只有寥寥几人的眼神中还留存着些许希望,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只有麻木、绝望,就像一堆只剩下灰烬的营火,燃不起一点火星。 看着这些人的脸,饶是马洛伊警长,这个已经在这座绞刑架前宣读过数以百计罪犯的罪状的镇治安官,也觉得自己失去了演讲的激情,更何况,对于大家是否真的能够渡过这一劫,他内心也确实在打鼓。 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 “对于不日即将来袭的敌人,我们已经有了应对之策和来援之士,”马洛伊警长大声说,“站在我身后的,你们并不认识的三人,是我们援兵的代表,他们会协助警方,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但是,想要保护我们的城镇,我们的家园,光靠我们是不够的,”马洛伊警长顿了顿,说,“所以,我希望,还留在这里的所有人,都能给予我们最大的协助……” “什么样的协助?”这时,台下有人打断了警长的演讲。 “呃,各方面的协助都可以,”马洛伊警长有些支支吾吾地说,“比如,现在我们最缺的还是和敌人正面战斗的枪手,如果大家能够行动起来,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所以,你找来了帮手,却依旧要让我们顶上去送死?” “你们这些警察都是干什么吃的!” “我们上缴税款,履行身为公民的义务,结果最后就换得你一句让我们拿起武器?那我们把你选出来做这个治安官是干什么用的?” …… 台下的镇民开始喧闹起来,他们中,有哭诉的,有颓废的,更有大声咒骂的,直接问候警长、警察以及他们能想到的跟这件事有关的所有人的直系亲属的更是不少。 马洛伊警长连声喊了好几次“肃静”,但一点效果都没有,看着台下因为恐惧而变得焦躁不安的民众,他一筹莫展。 “各位镇民们!各位美国公民们!听我说两句!听我说两句!” 这是,一个中气十足、充满煽动力和号召力的声音响起。 达奇?范德林德,这位新奥斯汀州和西伊丽莎白州最臭名昭著的头号通缉犯,拿过了马洛伊警长手中的扩音器,用自己独特的声音将群众的骚动平息。 “在我发表我的意见之前,我想先问问各位,尤其是男士们,”达奇说,“你们的父辈、祖辈都是懦夫和孬种吗?” “什么?”这种上来就骂街的说话方式先是让所有人都错愕了一下,然后便点燃了几乎所有人的怒火。 “嘿,外乡人,”台下,一个牧工打扮的男人喊道,“你凭什么上来就辱骂我们的父辈和祖辈?” “因为,现在,就在这里,在我眼前,我所看到的,尤其是男人,全tm是一群孬种!”达奇高声喊着,借着扩音器的力量,轻松压制了下方群众的怒火。 达奇紧接着换了一种追忆往昔的口吻,说道:“大家都是美国人,我们的父辈、祖辈,都曾在这片土地上战斗过,他们曾经和压迫他们的英国殖民者战斗过,他们曾经和阻碍这个国家成为平等、自由和民主的乐土的敌人战斗过,他们曾经和恶劣的环境、凶猛的野兽、穷凶极恶的罪犯战斗过,他们拼尽全力地战斗,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看到他们的子孙,也就是你们,守不住他们为你们打下的这片家业,保护不了他们曾经珍视,你们也应当用生命去珍惜的一切?” 人群彻底沉默了。群众陷入了思考,有的人甚至开始自责。 “为什么,我们的父辈、祖辈,曾经那般英勇地战斗过,而现在类似的事情到了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就如此怯懦呢?难道是我们比不上他们吗?”达奇接着说,他成功地掌握了局势,引导了民众的情感和思维,“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的,恰恰相反,根据最新的理论,我们应当是比他们强的,那么,为什么,现在站在台下的你们,失去了斗志,认为自己没法保护好自己的家园?” “我认为,那是因为你们相信,政府可以保护你们,政府能够将你们纳入到他们的羽翼之下,这种信任,从某种角度上消磨了你们对于自己的自信,同时,也放大了你们对于政府的期望,以及你们得知政府无能为力时的失望,”达奇的声音铿锵有力,“现在政府已经无力做到保护你们周全了,即便有我们,也只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祈求能够自保,那么,我想问各位,现在不拿起武器,保卫我们的家园,更待何时!” 群众似乎被达奇调动起了情绪,但似乎依旧欠点火候。 “那个,先生,您的演讲确实很震撼人心,说实在的,我都有些被触动了,”这时,一个留着络腮胡子,身材肥硕,看上去有些憨态可掬的男人发言道,“但是,我想问,就算我们打算帮助你们,武器、医疗、后勤保障,这些事情该怎么办?” 达奇听完肥胖男人的话,双眼在人群中一扫,便捕捉到了他想找的那个人。 布兰迪见达奇的眼睛看过来,微微一笑,举起酒瓶,做了个碰杯的动作,表示一切尽在掌握。 达奇一看,心里便有了底,他继续用充满煽动性的语气说:“我的伙伴已经和本镇的三位最尊贵的绅士进行了友好的洽谈,并且达成了共识,接下来的日子,本镇的酒馆和诊所将无条件地为大家提供一切服务,至于枪械铺里的武器,则将在警长先生的安排下统一发放,我们会保证每一位能够拿枪战斗的公民都能够拿到至少一把枪,现在,我想大家应该没有后顾之忧了吧?” 提问的胖男人说:“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加入了,我的父亲可是南北战争时期的战斗英雄,我可不想让你们觉得我是孬种。” “很好!”达奇高声赞叹道,“您的勇气让我倍感欣慰,先生,您的父亲一定会以你为荣的!” 在达奇极具煽动性的演讲和极其鼓舞人心的话语的双重进攻下,群众心中的恐惧被击垮了,取而代之的是保护家园的勇气和决心。 “还有,记住,公民们,”达奇高声补充道,“这场战斗,是你们保卫家园的战斗,而不是帮助我们或者帮助警长的战斗,相信我,我们一起和那些邪教徒和匪帮顽强斗争,一定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 群众欢呼起来,他们眼中名为战斗意志的火焰燃烧了起来,和之前相比,这样的眼神,才是属于活人的眼神。 “好了,现在,我把话语权交还给马洛伊警长,大家要听从警长先生的安排,有秩序地领取武器、筑造工事等等,记住,一定要有秩序,予人方便,便是予己方便,”达奇做完最后的陈述,将扩音器交还给马洛伊警长,说,“好了,警长,现在你可以发号施令了,弟兄们,我们走。” 下午时分,基恩的酒馆。 达奇推门进入,见酒馆里已经坐了不少人,除了之前在人群中见到的布兰迪、迈卡,还有查尔斯和哈维尔。 布兰迪一见达奇,便举起右手打招呼道:“嘿,老大,站在绞刑架上演讲的感觉怎么样?” “要说感觉,自然是比头上套着绳子说遗言要好太多了,”达奇幽默地笑道,“说起来,还没问你,你和那三个有钱人到底谈得怎么样?” “可以说还算顺利吧,”布兰迪说,“只是那个卖军火的拒不配合,迈卡就一枪把他崩了,不过,等这边的事情结束,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的话,我们能从剩下的两家那里拿到一万美金的酬劳,当然,那个死掉的家伙的家产,以及他枪械铺的生意,我们也都能随时拿捏了。” “太好了,你可真是一员福将,布兰迪,”达奇非常高兴,站在吧台后面充当酒保的哈维尔适时将一个斟满了澄澈酒液的杯子推到达奇手心,达奇一饮而尽,咂了咂嘴,有些惊讶地说,“这是香料岛私酒吗?” 哈维尔笑着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排得整整齐齐的私酒罐,说:“这家店的老板收拾了细软匆匆离开,倒是把这么多好酒全落在这儿了。” “这个镇子还真是一块宝地啊,和西部那些贫瘠的小镇完全不一样,”达奇感叹了一句,随后问道,“对了,哈维尔,还有查尔斯,你们两个外出侦查,情况如何?” “我那边暂时还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查尔斯开口道,“唐斯牧场现在空无一人,连昨夜战斗残留的血腥味都快闻不到了。” “我那边也差不多,”哈维尔为自己斟上一杯酒,说,“镇子东边几乎连一个带枪的旅客都找不见,更不用提可疑的帮派分子和邪教徒了。” “还是不能大意,那个邪教的首脑我不了解,但奥德里斯科我可太熟了,永远不要低估他的手段和头脑,永远,尽管他手底下尽是些酒囊饭袋,”达奇说着,看向了迈卡,“对了,迈卡,待会儿你去镇子北边看看,记得看时间,三个小时之后必须返回,否则我们会误认为你出了什么事的。” “放心吧,老大。”迈卡没有多说,从座位上站起来,拿起吧台上已经倒好的一杯酒一饮而尽,便转头离开了小酒馆。在达奇面前,他向来把“言听计从”四个字贯彻得很好。 迈卡前脚刚走,亚瑟和何西阿后脚便走了进来,几人互相招呼两句,新进来的二人便也加入了喝酒的行列。 “亚瑟,你这一下午都在干什么呢?”布兰迪凑过去问道。 “暂时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我做的,我就去教那些几乎连枪都没摸过的菜鸟用枪。”亚瑟苦笑了一下,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布兰迪闻言也笑了,说:“比较下来,还是教我更轻松,对吧。” “那可太轻松了,”亚瑟吐槽道,“就那帮家伙,就算真有个活人在距离他们不足一码的地方站着让他们打,他们也十有八九会打空,我可真是服了。” 达奇也笑了:“想当年,你连枪都拿不稳的时候,也和那些人差不多一个德行。” “我可比那些菜鸟优秀多了,达奇,”亚瑟反驳道,“反正我是不敢把我的后背托付给这些人。” “放心吧,当人们内心的火焰被点燃之后,他们会为那团火疯狂的,不管那火到底燃烧的是什么。”达奇这句话似是在对亚瑟说,又似是在对所有人说。 这时,一个满头大汗的警察冒冒失失地闯进了酒馆,说:“麦金托什先生,芒尼先生,警长先生和马修斯先生让我来找你们,说是有要事商议。” “好吧,休闲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达奇从椅子上站起来,对布兰迪说,“走吧,布兰迪,让我们看看警长先生和何西阿又有什么需要我们的地方。” 第三十章 艺术需要原料 瓦伦丁,治安官办公室。 警长的办公桌此时已经被移到了办公室正中央的位置,桌面上铺着一张瓦伦丁镇的详细地图,马洛伊警长和何西阿围在地图周围,一个一筹莫展,一个若有所思。 这时,达奇推开了治安官办公室的门,布兰迪紧随其后。 马洛伊警长一见到达奇和布兰迪,就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他快步走来,握了握达奇和布兰迪的手,说:“你们终于来了,太好了,我现在真的是一筹莫展了,就算是马修斯先生也想不出合适的办法。” “不用心急,警长先生,所有的问题都会有办法解决的,”达奇和颜悦色地说,“现在,马修斯先生,说说我们现在有什么需要面对的问题。” “我不得不坦率地说,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麦金托什先生,”何西阿严肃地说,“不过现在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布置足量的防御工事,如果不设置足量的防御工事,那么到时候敌人就会以极快的速度突破我们的火力线,进入到城镇之中,按照现在的敌我人数对比,如果没有办法在巷战之前有效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我们将陷入极其不利的局面,而就算现在已经动员起了所有镇民,加班加点地工作,我们也没法在短时间内筑成有效的防御工事,在这个问题上,我和警长先生暂时想不出来更好的办法。” “emmm,这确实是个问题,”达奇沉吟道,“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低但是实用有效的工事呢?” “正是因为没有,我们才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难啊。”马洛伊警长愁眉苦脸地说。 布兰迪开口道:“那不如就不要什么防御工事了。” 何西阿挑了挑眉,问:“说说你的想法。” “现在我们时间紧,任务重,没必要再给自己增加负担,比起琢磨搞那些防御工事,不如多搞一些能够有效杀伤敌人的东西,比如燃烧瓶,炸药之类的。”布兰迪说。 “这个我们不是没有想过,”何西阿说,“燃烧瓶倒是好说,警长先生已经让他的手下督促镇民们加紧制作了,但是炸药,现在真的没有办法搞到,我们也没有合适的材料制作,而且,土法制作的炸药威力根本不够,如果敌人骑着快马,马匹一个纵跃就能让我们无功而返。” 布兰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脑中灵光一现,他对在场的三人说道:“我有办法搞到炸药,这件事你们就不用操心了,包在我身上。”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了。 达奇、何西阿、马洛伊警长三人面面相觑,不知布兰迪要做些什么,不过,还是达奇最快转换了思路,说:“既然芒尼先生这么说了,我们就相信他一定能搞定这件事吧,对了,说到从武装方面加强防御,我还有些点子……” 基恩的酒馆里,无所事事的亚瑟正享受着酒馆里窖藏的高档私酒,突然,布兰迪的脑袋从酒馆店门上方的空当探了进来,说:“亚瑟,快来,我需要你的帮助。” “唉,臭小子,你就不能让我消停一会儿吗?”亚瑟将杯子里醇厚的酒液一饮而尽,有些不耐烦地说。 布兰迪没好气地说:“你今天除了教一帮菜鸟怎么样才能不把枪用得跟烧火棍一样,你还干了啥?快来,我这件事要是成了,这场战争我们会更有把握拿下的。” “有一说一,战争这个词用在我们即将面对的事情上,还真有些说不清的贴切,”亚瑟狠狠地灌下一口酒,将酒瓶重重磕在吧台上,说,“好吧,我倒要看看你这次又有什么歪点子。” 二人齐聚,各自唤上自己的马,骑马向瓦伦丁火车站方向跑去。 “怎么还要骑马?难道要离开这里吗?”亚瑟有些不解。 “如果能成,那多半如此,待会儿你别说话,一切交给我就好了,”布兰迪说着,偏过头看了眼亚瑟胯下那匹雪白骏美的马,问道,“之前我就想问你,你这匹马是在哪搞到的?” 一说起这个,亚瑟的嘴角便不自觉地上扬:“她呀,你走之后,我在咱们打传说白野牛的那个伊莎贝拉湖附近抓住的,现在已经和我很要好了。”说着,还轻轻抚摸了两下白马的脖颈,马儿也非常配合地轻声嘶鸣。 布兰迪看着亚瑟和那匹骏美的白色阿拉伯马的亲密互动,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等你哪天被她甩下背,摔个七荤八素,你就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跟你要好了。”布兰迪半是嫉妒,半是吐槽地想着。 瓦伦丁火车站。 本?罗森正急匆匆地打包着自己放在这边的一切物品,这时,火车站的门突然被打开,听急匆匆但跨度较大的脚步声音,像是属于两位男士。 “先生们,实在对不起,本站暂时不提供有关火车票售卖和收寄邮件的服务,请您们至少……”本?罗森本想用职业化的语言劝走来人,不经意间一抬头,却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比利先生?您怎么……?” “来这自然是需要你的帮助,本,”布兰迪微笑着说,“怎么?准备离开吗?” “当然了,今天还有一班驿站马车会从这离开,我得赶在这里乱起来之前离开这里,”本?罗森不好意思地说,“我得先说明,我并不是什么孬种,只是因为我家住在翡翠牧场附近,并不算是属于这个镇子的人,所以也就没什么理由还留在这里了,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是我在这里头脑发了热,她们娘俩可就真没指望了。” “无妨,每个人都有做出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的自由,”布兰迪说,“只不过,我可能确实会耽误你两分钟的时间,因为我们确实遇到了难事,如果你能提供一些帮助,那么等这边的风波结束,你还能在这个站台继续工作。” “说句实话,其实我更希望不在这上班,比起在小镇的站台上熬着,我更想调去大城市工作,那里工时短,工资还高,”本?罗森一边絮叨着,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记录着一切驿站马车信息的笔记本,问道,“不过,我还是愿意为像您这样的好先生提供帮助的,您想知道什么?” “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马车是运送炸药之类的,”布兰迪说,“我们有急用。” “让我看看……”本?罗森翻看着笔记本,说,“啊,找到了,你们运气真好,还真有这么一支车队,他们是运送用于开山开矿的炸药的,昨天清晨从罗兹出发,目的地是安尼斯堡。” 本?罗森一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一边从另一个空白的本子上扯下一张纸,开始奋笔疾书地抄写着这支车队的相关信息,说:“现在这个时间,他们差不多马上就要到翡翠牧场了,按照预订计划,他们会在翡翠牧场附近扎营休息一晚,明天清晨再启程,如果你们有意的话,现在骑马赶到那里,应该还来得及。” “谢谢,”布兰迪接过那张写满了字的纸条,将一张十美元的钞票塞到本?罗森的手中,说,“把你的地址寄到塔西佗?基尔戈,后续的报酬我会直接寄给你。” 本?罗森笑了笑,说:“不必了,比利先生,有您这十美元,已经足够作为我的报酬了,就当是我为保卫这个镇子做些贡献吧。” 布兰迪收好纸条,轻轻扶了扶帽沿,以示尊敬与告别,他说:“感谢你为本镇做的贡献,罗森先生,祝您未来拥有你所向往的美好未来。” 本?罗森微笑着看着两人离去,轻声说:“我也希望您能如此,比利先生。” 大地之心的草原上,一匹黑色巨马和一匹雪白骏马飞速驰骋着。 “我们这次的目标是谁?”亚瑟问。 “利维提克斯?康沃尔先生运送开矿炸药的车队,”布兰迪掏出纸条瞟了一眼,说,“经过商议过后,我们决定放弃耗时耗力的防御工事,转而用一些更具攻击性的方式来更有效地杀伤敌人,这个计划里,炸药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但同时也是最难搞的东西,还好我有门路,不然这次还真不好打。我们得赶快了,至少天黑时分得到达翡翠牧场。” “还是利维提克斯?康沃尔?”亚瑟有些惊讶,随即调侃道,“老实说,我都有些可怜这位大老板了,前段时间被我们劫了私人火车,据说后来,护送他女儿的私人车队被奥德里斯科袭击,然后今天我们又要去劫他运炸药的车队,就算是薅羊毛也没这么薅的啊,你说,咱们要么换个目标,至少也得等羊长长毛再接着薅啊。” “没办法,谁让这位大老板的商业帝国那么庞大呢?”布兰迪笑道,“更何况,康沃尔这头肥羊身上的毛可多得很,咱们薅下来的,只不过是一点皮毛中的皮毛而已,我相信,康沃尔先生应该也不会这么小心眼,毕竟我们这一次是为了正义。” “别的倒是无所谓,就怕到时候这位大老板追究起来,咱们这个腰杆恐怕承受不住。”亚瑟转而开始担忧起来。 布兰迪开解道:“车到山前必有路,你说的那些都是后话了,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在瓦伦丁狠狠揍他娘的奥德里斯科!” “你说得对!”亚瑟的忧虑因为布兰迪的话语而一扫而空。 两匹马宛如一黑一白两道闪电,在被夕阳染成火红的草原上划过两道独特的痕迹。 夜幕降临之时,一支车队缓慢穿越了翡翠牧场,跨过附近的铁路线,在距离火车站不远的一处密林中停下。 说是车队,其实也就只有一辆马车而已。这是一辆配备着两匹健壮挽马的大型马车,车身涂着漆黑的油彩,上面用金字写着“康沃尔煤矿工业”的字样,车斗装得满满当当,里面的货物摆放得整整齐齐,上面还盖着深色的粗布,让人看不清里面具体装着什么东西,但粗布上红色的“危险”二字,让人望而生畏。 除了驾驶马车的两位车夫以外,随同护卫的还有八位骑乘着骏马的枪手,其实按照一般的配置,这样规格的车队,派遣四名枪手护卫已经算是顶天了,只是最近,他们的老板康沃尔先生似乎是被厄运缠身了,连带着他们这些从康沃尔先生手里拿工资的人都跟着遭殃,出于谨慎考虑,现在这个阶段,比平时多一倍护卫也算是合情合理。 十个人在林中扎营,各自找地方休息,进食,聊天,折腾了半个晚上,待到月轮初升时,营地里最后一点喧闹也消失不见,除了负责在前半夜巡逻的两个人以外,其他人此时已经全部进入了梦乡。 很快,这个营地里的最后一点人为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因为那两个巡逻的守卫,此时已经消失不见。 亚瑟用力把匕首从那个被他捅穿了喉咙的守卫的喉管里拔出来,他的脸上和衣服的胸口部位都沾满了喷溅而出的新鲜血液。 他把那具还残留着温热的尸体随意扔到一旁,看了眼不远处也站起了身子的布兰迪,点了点头,布兰迪见了,也点头回应他。 互相示意过后,亚瑟便蹑手蹑脚地走到马车后面,他一把揭开蒙在货物上的粗布,借着从树缝中透露出来的些许月光,亚瑟看清了那一根根码放整齐的圆柱形物体上写着“烈性炸药”的字样,露出满意的微笑。 一番小心翼翼的忙活之后,亚瑟终于将这辆装满了烈性炸药的马车调整到了最适合的地方,随时都可以出发。 可跟随他一起的伙伴,也是这个任务的发起者,布兰迪,却迟迟没有出现。 “难道出什么意外了?”亚瑟脑海中闪过一丝阴霾,虽然布兰迪现在看上去已经是个十分老练的枪手了,但是亚瑟非常清楚,他只不过是一个才入行一个多月的纯新人而已,按照一般情况而言,这种萌新身上,出什么问题都不会奇怪。 怀着种种心思,亚瑟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吹了一个悠长的口哨,这是他和布兰迪事先约定好的暗号。 好在没过一会儿,另一个短促的哨声响起,亚瑟听见这个动静,舒了一口气。 不多时,布兰迪小跑着从营地里跑出来,两三下便攀上马车,说:“怎么样?货正不正?” “正得不能再正了,”亚瑟微笑着回应了一句,下意识地偏过头,惊讶地发现,身边的布兰迪浑身浴血,吓了一跳,“见鬼,你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布兰迪先是有些疑惑,然后他注意到亚瑟的目光所及,笑道,“啊,没事,这些都是别人的血,我没受伤。” “哦,那就好,”亚瑟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似乎反应过来什么,更加震惊道,“所以,在我忙活着套马和给马车掉头的时候,你在营地里忙活着杀人?” “对,一个都没放过,全都被我抹了脖子,”布兰迪满不在乎地说,“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有大问题,”亚瑟忍不住喊了出来,紧接着他意识到不对,又废了好大力气才压低了声音,“布兰迪,你实话跟我说,你真的是一个多月之前加入我们之后才开始从事杀人的勾当吗?” “当然了,”布兰迪答道,“这还能有假吗?” 亚瑟上下打量了一番布兰迪,说:“现在的你,看上去可真不像才入行一个多月的新人,可你明明一个多月以前是个连枪都不算会使的菜鸟,你哪来的这么大的杀性?” “这……我也说不清,可能天性里带着点嗜血吧。”布兰迪不知该怎么回答,说话有些支支吾吾。 “说起来,我大表哥线上线下加起来杀了也有两三万人了,难不成是因为游戏玩多了,所以在这个和游戏高度重合的现实中,潜意识里对人命的概念也模糊了?”布兰迪忍不住自省。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你没有去解决他们,我刚刚套马和调头的动静估计早就把他们吵醒了,”亚瑟叹了口气,说,“总之,你以后不要再这样滥杀了,就算杀人,也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能草菅人命,像我们这样的人,也就只有自己心中的原则可以约束我们不要从一个人变成噬血的野兽。” 布兰迪点了点头,说:“我记住了,谢谢你,亚瑟。” “不用谢我,小子,”亚瑟不再看布兰迪,只是把双眼转向透过树缝显现在他眼中的深邃夜空,说,“过来人的一点忠告罢了。” “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是,你还年轻,小子,既然走上了这条道路,那就多想些办法,让自己的身上少背负些罪孽吧。”亚瑟心想。 马车缓缓驶出密林,越过铁轨,向着那座建立在草原西北边缘的畜牧小镇驶去。 月上中天,草原的夜,依旧如白天一般,欣欣向荣。 第三十一章 午夜漫步 深夜的瓦伦丁,万籁俱静,除了零星的几点游荡的灯光外,灯火皆熄,这对于一个繁荣的畜牧小镇来说,很不正常,但对于一个很快就要被枪火和硝烟席卷的小镇而言,现在的状态也不足为奇了。 瓦伦丁,史密斯菲尔德酒馆。 二楼昏暗的房间中,一个身影突然从床上腾地坐起。 “啪嗒”一声,屋里的床灯被打开,布兰迪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大脑尚且还有些混沌。 为自己斟上一杯浓郁的黑咖啡,并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之后,布兰迪终于清醒了不少,只是,他依旧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回想刚才自己做的梦。 他梦到一头狼。 那是一头快要和一头半大的野牛一样大的巨狼,通体漆黑,双眼是莹莹的绿色,冷漠无情中又带着几分天生地养的野性,令人不寒而栗。 布兰迪揉了揉太阳穴,心想:“最近人杀得太多了?怎么还做起这种梦来了?” 他从床上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心想:“难不成在这个现实里也存在所谓荣誉值的隐藏设定?那我打打招呼钓钓鱼,这荣誉值还会像游戏里一样涨上去吗?” 尽管布兰迪现在所想的也算是正经的事情,但其实想多了也没有意义,因为现实世界不可能摁下alt键就能看时间地点荣誉值,所以,布兰迪最终也只能把这个梦归于冥冥之中的某种警示,以后的一段时间得鞭策自己多做些好事了。 一杯浓咖啡下肚,驱散了布兰迪的睡意,就算躺在床上,也只会瞪着眼睛直到天边泛白,于是,他将衣服穿好,带好自己的几把随身枪支之后,便离开了自己的屋子。 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临时的集中居所,范德林德帮的部分成员,瓦伦丁镇的警察,以及一些还留在镇上没有走的居民——当然,都是男性——混居于此,酒馆的木地板上满满地躺着一群浑身酒气的大老爷们儿,让布兰迪一时间没法下脚。 他小心翼翼地跨过这些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男人的脚、手臂甚至是脑袋,雷鸣般的鼾声此起彼伏,震得他觉得耳朵都开始疼起来,来自这些糙汉子身上的汗馊味儿和酒气也把他熏得有些天旋地转,平时要不了一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布兰迪感觉似乎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终于,感觉自己仿佛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般的布兰迪走到了店门门前,伸手推开了这扇几乎隔绝了新鲜空气的门。 说来也巧,当布兰迪推开酒馆的那扇小门时,一位骑着灰雪花斑阿帕卢萨马的骑手掌灯而来,正是查尔斯。 “嘿,查尔斯,”布兰迪打招呼道,“一切都好吗?” 从昨天夜里布兰迪和亚瑟拉回来整整一车烈性炸药开始,由于不确定敌人是否会提前发难,范德林德帮和瓦伦丁的警察和义警就开始排班巡逻和轮班侦查,而今天后半夜刚好轮到查尔斯充当斥候这一角色。 “有些新发现,”查尔斯掌灯照亮了布兰迪的脸,说,“我看到在堡垒山附近,有可疑的营帐,我没敢靠近,就先回来了,达奇在哪?我得跟他汇报一下情况。” “达奇这会儿应该在享受旅馆里柔软的床铺呢,”布兰迪略一思索,说,“不过我觉得这种小事,你不用去打扰达奇的清梦,你去小酒馆那边叫上蓝尼,在那里多带几个燃烧瓶,我随后就到。” “你想干什么?”查尔斯有些疑惑地问道。 “当然是给我们的敌人一点惊喜。”布兰迪胸有成竹地说。 “那你倒是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啊。”查尔斯追问。 “哎呀,待会儿你把蓝尼叫上,我再给你俩翻译,快去吧。”布兰迪催促道。 少顷,三匹骏马飞速跨越铁轨,向着查尔斯所说的地方飞奔而去。 “所以,你们两个大半夜的把我吵醒,是为了搞疲敌和消耗敌人的战术,”骑在浅色帕洛米诺美洲野马背上的蓝尼说,“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这样疲敌的同时,去从事这项工作的我们也会疲惫?” “我倒还行,”查尔斯说,“因为半夜是我值班,所以我早上睡得很好。” “我半夜睡醒灌了一大杯浓咖啡,估计一直到明天晚上也不一定会有多困。”布兰迪无所谓地说。 “哈,所以中招的只有我是吧,”蓝尼没好气地吐槽道,“话说回来,布兰迪,你为什么非要让我和查尔斯和你一起去,还不多带些人手?” “我们帮派从来都是以少打多,更何况,根据查尔斯的描述,这个先锋营地里大概只有不到二十个人,就算你略微拉胯一些,我们三个也足够拿下那里了。”布兰迪解释道。 “什么叫我拉胯?我哪里拉胯了?”蓝尼有些不服气地争辩道。 “哦,承认吧,蓝尼,且不说何西阿本来就是把你当他的接班人培养的,单说你在战斗方面的能力,你在帮派里真的排不上号。”布兰迪毫不留情地说。 蓝尼反驳道:“那是你没见过真拉胯的,我们帮里本来还有一个爱尔兰人,年纪和你我差不多,除了长了一张好嘴,其他一无是处。” “哦?那他现在在哪?”布兰迪问。 “被抓了,”查尔斯说,“在黑水镇的时候,那个小子太冒失了,我经常觉得,让那小子参与战斗任务就是个错误,可每次有行动时,他总是最积极的那个,不管怎么说,这边的事情彻底结束后,我们肯定是要想办法去救他的。” “没错,”蓝尼赞同道,“我们从来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同伴。” “真是让人感动的团队精神,我都快哭出来了,”布兰迪玩笑道,“不过,让我们回归之前的话题,蓝尼,你不是问我,我为什么只叫了你和查尔斯吗?除了我之前说的那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 “哦?说说看。”蓝尼说。 “因为你俩晚上能隐形。” 短暂的沉默后,蓝尼没好气地说:“你一个体温96华氏度的人是怎么说出这么冷的笑话的?” “跟我说这种冷笑话还活得好好的人,基本都是我们帮派的人,不过那些人也或多或少地挨过我一两拳,”查尔斯面无表情地说,“总之,你以后小心一些,谨言慎行,布兰迪。” “好的好的,我记住了。”布兰迪嘴上这么说,其实一直在憋笑,憋得自己的肋骨都快炸了。 堡垒山山脚,多了一个简易的营地。 营地说大也不大,不过就是十几顶帐篷和几个营火而已,营地里的人除了放哨的,有的已经睡去,但更多的还在喝酒、弹琴、唱歌、满嘴脏话。 这似乎是蛮荒西部里有计划的大规模枪战的固定节目,战前战后定会狂欢一番,颇有维京风格,但亦是纯粹西部的野性味道。 布兰迪放下了手中的双筒望远镜,说:“巡逻的有六个人,其余的人应该都在营地内部。” “那好办,”查尔斯已经把自己的弓箭从背上取下来,说,“我先去把碍事的那六个人先干掉。” “诶,不着急,”布兰迪伸手按住了查尔斯跃跃欲试的手,说,“要是你把那些家伙安安静静地干掉,那岂不是起不到疲敌的作用?” “你的意思是,动静越大越好?”蓝尼问。 布兰迪点点头,说:“没错,我猜附近肯定不止这一处营地,所以,我们的动静越大越好,动作越快越好,你们俩过来,我们这么办……” 营地面向瓦伦丁方向的出口,有两个负责守夜巡逻的人。 从他们的装束上看,并不能看出他们属于同一伙人,因为他们一个戴着绿色领巾,一副邋遢牛仔的打扮,另一个则穿着古怪的白色长袍,既像睡衣,又像教袍。 他们确实原来属于不同势力,但是,他们现在却因为某种原因,准确地说,是某个人,联合了起来。 “你们的大部队什么时候到?”属于奥德里斯科帮的邋遢牛仔开口问道。虽然这两人依旧不算熟,但是这样平常的话还是可以聊的。 “明天清晨,艾伦大人会带领着我们最精锐的兄弟姐妹到达这个地方。”隶属于“第七代”教派的白袍男人面无表情地答道。 “不愧是有信仰的团体,果然讲究,”邋遢牛仔称赞过后,又是感叹,“唉,就是可惜了那个镇子,多好的地方,可惜明天就没了。” “胆敢违抗神圣御令之人,都将被审判之火灼烧,以洗涤罪孽。”白袍男人一脸的虔诚与神圣。 邋遢牛仔不耐烦地说:“啊对对对,什么审判,什么罪孽,随便你怎么说吧,反正别指望我能听懂。” “话说回来,我们的盟友,”白袍男人不掺杂任何感情的眼睛望向邋遢牛仔,说,“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你们的大部队,你们真的打算和我们一起审判这个小镇吗?还是说,你们只是想利用我们的力量?” “当然是想和你们合作,我们老大应该跟你们老大讲得很清楚了,”邋遢牛仔说到这里,嘴角露出坏笑,“你大可放心,我的朋友,我们的大部队明天肯定不会错过这场精彩的表演,而且,我们的安排一定会成为这场表演的重头戏。” 白袍男人的表情有些茫然,但至少他听懂了邋遢牛仔的意思,于是便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这时,一声仿佛来自天边的枪声划破了夜晚的静谧,一颗蕴含着恐怖动能的子弹穿透了白袍男人的脑袋,脑壳里迸出的人鲜血将他身后两三米处的白色帐篷染上殷红的颜色,而他也因为这一枪无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最终软倒在地。 邋遢牛仔先是吓得愣了一下,然后立刻用粗犷的声音大喊道:“敌袭!敌袭!都tm拿起武器!” 本来充满欢声笑语的营地先是因为这一声喊陷入了死寂一般的沉默,紧接着便如同锅中的滚油一般沸腾起来。 穿着白袍或黄袍的古怪人物一边叫喊着旁人听不懂的词汇或语句,一边抄起手边的枪支向自己倒下的伙伴那里跑去,而在营地中只占极少数的邋遢牛仔则掏出自己随身的配枪,四下观察着周边的情况。 可无论是打了鸡血一样的邪教徒,还是如野狼般狡猾的帮派分子,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因为天黑,甚至没有人能捕捉到弹道的方向。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情况了。 正当他们四处寻找开枪之人时,身后,突然传来了粗犷高亢的战吼声,虽然不能确定具体的族群,但是可以确信,那是印第安人的战吼。 他们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只看见身后有两团火焰快速靠近自己。 “哈哈,来暖暖身子吧,杂种们!”一个骑着快马的年轻黑人一边大喊,一边把手中的燃烧瓶高高抛起。 装满烈性酒液的燃烧瓶宛如流星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砸碎在满是碎石和杂草的土地上,立刻熊熊燃烧起来。 人群立刻惊慌起来,迅速蔓延的火焰唤醒了他们属于生物的最原始的恐惧,惊慌失措的他们开始在营地里乱跑,想要找些什么灭火,可营地里只有能让火势更加难以控制的酒是液体,而紧接着,另一只瞄准着人群扔的燃烧瓶和几个立刻被火焰变成火人的同伴将这种恐慌带上了新的高潮。 火焰越发旺盛,大有燎原之势,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已经扬长而去。 “太爽了,布兰迪,”蓝尼兴奋地喊道,“你看到了吗?哦,我想你应该没看到,不过你真的该看看那些家伙的表情!” “没有看到真的很遗憾,蓝尼,”布兰迪笑着说,“不过,我觉得我们今晚肯定还有机会欣赏同样的表情。” “没错,”查尔斯说,“既然发现了一处,那肯定还有第二处、第三处。” “所以,在他们明天来拜访我们之前,我们得先尽尽地主之谊,”布兰迪喊道,“加速!伙计们!让我们给远道而来的客人送上见面礼吧!” 于是,瓦伦丁周边的森林,草原,乃至于孤单的民房,陆陆续续地被火光淹没,从高空往下看,宛若星辰璀璨。 第三十二章 开启战端 世间的幸运总是与人不期而遇,而鲜有人能把握;世间的灾祸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当太阳的光芒将瓦伦丁所有的屋顶全部照亮时,艾伦,这位在“第七代”教派中地位仅次于教派首领“牧羊人”维吉尔?爱德华兹的人物,穿着一身黑袍和粗糙的铁甲,在一百多人队伍的簇拥下,来到了那座即将被战火席卷的小镇。 他昨晚没有休息好,他身后的这些部下也是。他们原本的计划是连夜赶路,在后半夜扎营休息,结果当他们到达预先选定的扎营地点时,却发现事先派出去侦查情况和布置营地的先锋队伍遭到了重创,虽然人没死多少,但是那些本来主要是为他们主力部队布置的营帐却被烧了个干干净净,留在那一大片黑灰里的,只有一些可怜的残片以及和残片一样可怜的、烧成焦炭或者熏成黑炭的人。 没有帐篷,也没有相关的后备计划,一百多人的队伍只能四仰八叉地席地而卧,没有床铺,头上也没有遮挡,尽管草坪足够柔软,但时不时就会硌着身子的石子,近在咫尺的废弃营地的焦糊味道,以及即便已经到了晚春时节,仍然冻人的草原后半夜的风,依旧让他们苦不堪言,有个年纪较大的教众甚至还因此突发了中风,清晨时分所有人陆续醒来时,这位对教义极端虔诚的老人尸体都凉透了。 营地的损失让艾伦意识到,这次面对的敌人肯定不好对付,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镇子肯定来了强援,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位只知道维护城镇内部治安的治安官在遇到类似的危险时,如果不跑路,也只会龟缩在城镇里等着枪弹蹂躏他的镇子,绝对不会主动出击。 而现在,看着手下人疲惫的模样,艾伦心里只觉得,这次牧羊人阁下的决定会不会有什么错误,但他立刻将这个极其危险的想法抛诸脑后。 在“第七代”教派中,忤逆牧羊人阁下甚至是比亵渎女神还要严重的罪孽,是要受到教内最严酷最极端的刑罚的,所以最好是连这种想法都不要有。 但是,看着那位因为中风而死的忠诚教众被为他收尸的教徒一把火烧成了一堆人形的焦炭,他心里忍不住又开始犯起了嘀咕,毕竟,战前出现非战斗减员,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如果这些都是因为那个人,那么……” 记得他刚成为牧羊人阁下最为信任和亲近的部下那会儿,牧羊人阁下曾经给他讲述了有关灭世邪神贝希摩斯的一些事情,据牧羊人阁下所言,这位邪神会降下化身,摧毁他们这些在女神的庇护下苦苦求生存的人,他甚至有能力摧毁女神本身,最终让这个世界陷入永恒的黑暗。 他总觉得,这件事情从那个长头发中年男人到来之时开始,就有些不正常,比如,到现在他们所见的那个男人的部下,还只是他一开始带来的那寥寥二十几人而已,甚至现在连那些人也消失了一多半,仅有少数人还留在他们那里,参与了这次行动,那个中年男人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结合现在这个镇子明显有所准备的现状,艾伦渐渐觉得,一个针对他们教派的局已经笼罩在他们每个人身上,而那个中年男人,号称掌握了接连抓获了教内重要人物的赏金猎人的匪帮老大,极有可能是布局者和操盘者。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但是,真有这个可能吗……?” 想到那个仅凭一己之力,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接连破坏了他们两次传教活动,并且先后抓获了两位教派内部的重要人物的赏金猎人,艾伦只觉得心里发毛,比起那个隐隐笼罩周身的阴谋,这个摆在明面上的、实实在在的威胁,确实更引人注意。 “只有贝希摩斯,才能对我们造成真正的损失,带来真正的毁灭,所以,到底是你们中的谁呢……”艾伦看了看自己疲惫的下属,又看了看那座逐渐靠近的小镇,又低头看了看这副牧羊人阁下送给他的甲胄,心想,“不管怎么样,既然都到这里了,就没有折返的道理,总不能辜负了阁下对我的信任和厚爱。” 一身铁甲的他骑在血骝色的纯血马上,宛如一位来自中世纪的将军,他抬起右手,轻轻一挥,身后堪称浩浩荡荡的队伍便跟随着他,向着那个在他们这些荷枪实弹的人面前显得愈发脆弱的小镇进发。 浩荡的队伍逐渐逼近小镇附近的铁路,艾伦发现,一个西装革履,一副绅士打扮的年轻人骑着一匹大得有些夸张的黑马,站在铁路的另一边,似乎正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艾伦立刻举起右手,示意队伍停止前进,又做了一个复杂些的收拾,身后的队伍逐渐分成左中右三路,左右两路队伍不动声色地远离了中路,向小镇的另外两侧迂回而去。 他双腿轻轻夹了夹马腹,胯下的血骝色纯血马迈着略微沉重的步伐向着那个看上去悠然自得的年轻绅士走去。 马蹄在铁轨边停步,艾伦略微仰头,看着那位年轻绅士,不知为何,那双莹绿色的眼眸让他略微觉得有些不自在。 短暂的沉默过后,艾伦还是主动开口问道:“你就是那个赏金猎人。” “‘天使眼’,”年轻绅士面露微笑,说,“所以,你就是那个‘牧羊人’咯?” “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对付你,不需要那位阁下亲自出手。”艾伦的语气恬淡平静,就像他平时为教众布道时一样。 “所以呢,”号称“天使眼”的年轻绅士甚至悠闲地点燃了一根雪茄,抽了一口,说,“你总得让我认识认识你是谁吧?你缩在那个乌龟壳里,我看不清你的脸啊。” “称呼我为艾伦就好了,”艾伦无视了面前人挑衅般的举止和言语,说,“昨晚的事情,是你做的?” “我的见面礼怎么样?”“天使眼”微笑问道。 艾伦的语气变得有些阴冷:“那位阁下说的没错,你果然是个威胁。” “是啊,因为我盯上你们了,”“天使眼”随意地说道,“今天这场打完,你就会是我的囊中之物了,想知道你值多少钱吗?” “我想我永远没有那个荣幸知道。”艾伦冷笑道。 “哦,不,你会知道的,因为我一向喜欢留活口。”“天使眼”一边抽着雪茄,一边说。 “那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艾伦的语气恢复了之前的恬淡平静。 “天使眼”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大笑了两声,然后说:“我当然没有那个本事啦,试问一个人单枪匹马怎么能和一百多号人正面对抗呢?” 随即,他伸出手,为艾伦展示身后布置着简易工事的瓦伦丁,说:“但是,我有一个小镇呀。” “一个小镇又能怎么样?这个镇子的警力有超过二十人吗?”艾伦很不屑地说。对于一个普通美国小镇的警力,他还是很清楚的。 “你猜猜看呀,我亲爱的艾伦先生,”“天使眼”的语气充满戏谑,“不过我想,你应该更想亲身体验一下,对吗?” “你会在我们的审判之火中痛苦死去的。”艾伦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这是他在为面前这个男人下达最后通牒。 “气势不错,”“天使眼”评价道,“最后再来猜一下,这一战的第一枪,该由谁来打响呢?” 艾伦刚要说话,却见面前之人以极快的速度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枪响过后,他的头盔也“铛”地一声响,震得他的脑袋有些昏沉,待反应过来时,那人早已经骑马向着城镇里跑去了。 艾伦扶正了被这一枪打得有些歪些的头盔,咬着牙,右手狠狠一挥。 身后的队伍中,一个脸上还留着部族传统纹身的印第安教众突然发出凄厉悠长的高喊,这是属于他原来那个部落的战吼。 一群身穿白袍或黄袍,拿着各种枪械甚至是弓箭、砍刀、手斧等冷兵器的人随之咆哮、高喊,嘴里说着一些莫名其妙但宗教意味十足的话语,他们疯狂地催动着胯下马匹,向着城镇里面冲锋。 一时间,城镇的四面八方几乎都充斥着这样的喊声,都快要将这座弹丸小镇淹没了。 但很快,比这喊声更震撼人心的猛烈爆炸声以极其蛮横的方式将这些入侵者引发的声浪狠狠压制,无论哪一路,只要是冲在最前方的人,几乎都是被炸得人仰马翻的结局。 “第七代”教派这边,几乎所有人的马全都受了惊,没有受过军队里专业训练的马匹,面对这种程度的爆炸,是绝对没办法抑制住来自巨大声音、炫目火光以及浓重的硝烟味和血腥味带来的极致恐惧的。 于是,跑在最前面有幸没有挨炸的马匹都不约而同地疯狂嘶鸣起来,将背上驮着的人毫不留情地甩到身下,各自逃命去了。 因为这明显比一般的爆炸更加惊天动地的爆炸,相对靠后一些的马匹也都狂躁不安起来,背上的骑手费了很大力气,都没能将它们安抚好,只能翻身下马,徒步向小镇冲来。 此时,瓦伦丁,隐藏在最靠前的一处掩体之后的达奇站起身,将自己的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握在手中,高喊道:“是时候了,伙计们,让我们狠狠地揍这些狗娘样的王八犊子的屁股!” 话音刚落,小镇中各处的制高点率先响起了枪声,冲在最前面的几个邪教徒瞬间被撂倒。 “干得漂亮!”达奇高声赞扬着,不因为别的,就因为刚刚在制高点上用狙击枪撂翻了好几个邪教徒的都是范德林德帮的弟兄。 与此同时,城镇各处,枪声此起彼伏,一场注定要载入这个城镇史册的战斗由此正式打响。 如果说邪教徒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一定就是他们那畸形但却异常坚定的信仰了。 正因为这种信仰,他们能够做到很多一般人做不到的事。 比如在经历了绝对能吓跑任何一个正常人的惊天爆炸之后,依然能喊着外人听不懂的口号,穿过硝烟弥漫的弹坑,踩着同伴的尸体碎块,不要命地向前冲锋。 比如就算面临着枪林弹雨——尽管大部分都是在人体描边——他们依旧像那些保持着古老战斗习惯的印第安人一样冲锋。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的不少人甚至和印第安人一样拿着砍刀、手斧、弓箭这样的原始武器,他们中甚至有一些人就是印第安人。 这种不要命的敌人,就算是称得上久经战阵的范德林德帮都鲜少遇见,更何况是只管城镇治安的瓦伦丁警察和前两天才学会怎么开枪的普通镇民了。 所以,尽管他们掌握了先机,尽管他们坐拥主场,占尽优势,尽管他们的对手昨天甚至连一个好觉都没睡,两方真正交手之后,在瓦伦丁这边短暂地占据了上风以后,两方便陷入了相持的状态,且主要由警察和一些枪法略微优秀些的镇民组成的外围防线在邪教徒们不要命的冲击下,也逐渐向镇内收缩。 作为范德林德帮的老大,达奇在战斗时从来没有一个老大的样子,因为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也许是因为他对于自己的枪法和身手有着极端的自信,也许是他知道,无论自己怎么浪,自己的兄弟都能掩护好他,但是现在,站得最靠前的他,也不得不跟着逐渐后退的队伍一起且战且退。 “该死的!你们这帮草包!饭桶!”达奇一个快速的三连射,面前三个一边呐喊一边挥着砍刀的邪教徒直接被射穿了喉管,只能捂着喷涌着鲜血的脖颈晃悠着倒地,他一边向着似乎源源不断的敌人疯狂射击,一边骂道,“你们退什么?这才打到什么程度?你们简直比奥德里斯科的那帮小崽子还要废物!” 他骂得起劲,却没注意,有一个邪教徒已经张弓搭箭瞄准了他。 下一秒,这个邪教徒的脑袋就像一颗被狠狠踩了一脚的猕猴桃,被一发霰弹枪子弹打得稀烂。 一边驾驭着巨大黑马,一边往手中的双管霰弹枪里推进一颗新子弹的布兰迪从达奇面前跑过,说:“别太苛求他们了,老大,别忘了,他们很多人昨天才知道枪这玩意该怎么玩。”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像科尔姆那样招人。”达奇一边念叨着,一边一脚踹翻了一个已经冲到他面前的邪教徒,然后一枪爆了他的脑袋,随后继续跟着大部队后撤。 没有受过足够时间的系统训练的普通人,面对一群脑子里除了畸形的信仰以外什么都不剩的邪教徒,果然还是会产生某种天然的恐惧心理。 本来,在达奇和何西阿的预估之中,在他们的布置之下,他们至少能将对面一半的人永远留在第一道防线之外,但事实是,战斗开始还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被迫陷入了激烈的巷战,而此时,敌人只被他们消耗了一小半。 只是现在,除了目前苦战的现状,还有一个问题,始终让范德林德帮的众人牵肠挂肚。 一支羽箭射穿了一个手拿连发步枪的邪教徒的胸口,邪教徒摇晃着倒下,这支羽箭的主人——查尔斯也顺势从小酒馆的房顶上翻下。 这时,从他的斜后方飞过来一只短斧,斧刃划破了空气,发出可怕的声音,直奔查尔斯的脑袋而来。 查尔斯略微一侧身,让过了这只斧头,转到后侧的手顺势握住了这只斧头的斧柄,他看了眼那个似乎有些傻眼的邪教徒,短斧沿着之前飞过来的轨迹飞了回去,正正地劈开了这个邪教徒的天灵盖。 “嘿,查尔斯!”这时,哈维尔凑了上来,他冲着不断涌上来的敌人开了几枪,问道,“达奇让我问你,你看见奥德里斯科的人了吗?” “没有,哈维尔,”查尔斯随手掏出手枪,将一个想冲他开枪的邪教徒的脑袋打碎,说,“都是这种穿着奇装异服的疯子,我居然还在里面看到了印第安人,真是耻辱。” “这不对劲,”哈维尔一边掩护查尔斯,一边说,“按道理说,科尔姆没有理由只把这些邪教徒当枪使,他一定会准备后手,达奇让我们注意一切异动……卧槽,卧槽!查尔斯,你快看!” 听见哈维尔有些惊恐的叫喊,查尔斯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列肯定和政府或者军方有些关系的装甲火车缓缓驶入了瓦伦丁火车站,火车很短,加上机车也只有五节,但上面承载的东西却足够引人注目。 “卧槽,发生了什么?”依旧占据制高点的亚瑟在他手中的卡尔卡诺狙击步枪的瞄准镜里看见,那辆装甲火车上,满满地站着二十多个手拿狙击步枪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其中还有两挺加特林机枪,甚至还有一门迫击炮,他忍不住大喊道,“科尔姆这是抢劫了美国陆军吗?这么多狙击步枪、加特林还有火炮他是从哪搞来的!” “都趴下,都tm趴下!”达奇的声音此时也多了几分惊恐,“该死的科尔姆,果然有后手,真是大手笔!” 装甲火车上,一个看上去像是领头人的奥帮成员对炮手说:“准备好就直接开火,不要犹豫。” “可是,”炮手有些犹豫,说,“里面还有我们的盟友呢。” “我说,直接开火,”领头的奥帮成员语气强硬,“而且,这也是老大的意思,明白吗?” “明白了,明白了。”炮手打了个哆嗦,忙不迭地开始为自己面前的机器装弹,生怕误了时辰。 第三十三章 亚瑟,想想办法端掉那辆火车!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 注意到火车站方向异变的人们,无论是谁,都开始发疯了似的找掩体,就算是喜欢冲锋陷阵的达奇,此时也早早躲在了掩体后面。 装甲火车上,发出了震天动地的一声响。 一颗黑乎乎的球形弹丸从天而降,正正地落在瓦伦丁牧场那幢高大的畜棚。 轰隆一声,半幢房子被轰成了一堆废墟。 瓦伦丁镇中,一个身材矮小精瘦的中年人发出了一声撕裂一般痛苦而怪异的喊声,发疯般地跳出掩体,不要命地向牧场冲去。 “嘿!快回来!你疯了吗?”躲在离那人不远的掩体后的蓝尼喊了一声,但没有用。 那个中年人没跑几步,装甲火车上的一个狙击手就发现了他的异动,立刻举枪射击。 中年人胸口上立刻多了一个可怕的创口,他晃了晃身体,再也没有了奔跑的力气,颓然倒下。 紧接着,又是一炮炸响。 瓦伦丁旅馆立刻从二层小楼变成了平房。这一次,没有人敢跑出去,因为之前那个中年人就是前车之鉴。 “呸!呸!”被木屑、尘土、火药的残渣等等蒙了一脸的蓝尼啐了几口唾沫,才算勉强把自己的口腔清理干净,他疑惑地问身边的人:“刚刚那个老家伙发什么疯?” “你说他?”身边持枪的普通镇民一边将自己身上的各种碎屑抖落,一边说,“他是那座牧场的主人,他把一辈子的心血全都花在了那几幢房子和牲畜上,所以他有这样的反应我不奇怪。” 此时,装甲火车上。 “你在干什么?接着炸啊,把这个该死的镇子夷为平地!”那个领头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催促道。 “这个老古董一次只能打两发炮弹,否则炮管会过热的,”炮手一边苦着脸,一边手忙脚乱地将早就备好的冷水泼在炮管上,为火炮降温。 “唉,我就知道,老大把这老玩意弄出来就是不靠谱,”领头的奥德里斯科成员叹了口气,随即将背上的狙击步枪取下,开始指使火车上的其他奥德里斯科帮成员,“机枪手,你俩原地待命,保护好老古董和炮手,看见有往这个方向冲的就打,其他人,跟我上!” 十几个奥帮成员立刻跳下火车,各自寻找合适的射击点,开始对镇中的所有人进行无差别射击。 瓦伦丁镇中,见炮声渐熄,所有人都以为到此为止了,于是,因为炮火而中断的战斗继续进行,刚才还在一个掩体后躲过炮火的两方人员立刻以最原始的方式扭打在一起,而这些人,在那些已经就位的狙击手眼中,和活靶子无异。 枪声响起,由于离得很远,听上去近乎来自幻觉,但那些因为枪声而倒下的人却是实实在在的。 一开始,倒下的只有瓦伦丁的普通居民和警察,这让邪教徒们以为刚才的炮火并没有针对他们的意思,而到后来,一个个穿着白色和黄色长袍的邪教徒也接连被狙击手打穿了脑袋和胸腹,他们这才意识到,那些他们以为的所谓支援,其实才是真正要毁灭他们的凶徒。 但他们也没有办法,他们的领导人此时也陷入苦战,根本没有空闲下达新的指令,所以,他们只能继续打,继续战,尽管现在的局势已经出现了极大的变化。 “科尔姆的胃口真大,他不仅想干掉布兰迪,吃掉这个镇子,他想把在这里的所有人全部包圆。”达奇举起手中的左轮手枪冲着那些狙击手开了两枪,但因为那些狙击手都在左轮手枪的射程之外,所以只是徒劳。 “亚瑟!”达奇突然大喊。 “怎么了?!”亚瑟偏过头,闪过了一颗子弹,拿着左轮手枪的右手顺便将一个举着砍刀向他扑来的邪教徒拍晕在地,他迅速闪身,躲进了达奇藏身的掩体之后,问。 “你注意到了吗?”达奇刚想露头,就被随之而来的子弹逼得退回掩体,他说,“他们带过来的火炮,似乎是打两发就得停半天的老古董,不过,要是等那边准备好了,这个镇子可真不一定能保得住。” “所以,”亚瑟问,“你有什么计划?” “我现在,要你不管想什么办法,都得把那辆火车给我端掉,明白了吗?”达奇喊道。 “啥?这tm就是你的计划?”亚瑟半是诧异半是恼怒地喊道,“现在,有将近二十个狙击手瞄着我们所有人的脑袋,还有两挺机枪一直蓄势待发,结果你现在让我一个人去把那辆火车端掉?!” “好吧,好吧,”达奇此时也有些焦躁了,“我承认,我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应付现在的局面,但现在何西阿不在这,我只能依靠你了,你可是我们中最能打也最有战斗智慧的人,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的。” 每次达奇选择无条件相信亚瑟时,亚瑟就知道,无论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自己都得硬着头皮顶上去。 “好吧,好吧,”亚瑟咬着牙离开了掩体,说,“妈的,上帝保佑我能活着回来。” 就在这时,炮火再响,马厩的屋顶被炸出来一个巨大的洞。 亚瑟扭过头看了一眼,咒骂了一声:“该死的,我tm当时就该直接绑了达奇和布兰迪离开这个鬼地方。” 他没有犹豫,拔腿便向镇上的枪械铺跑去,这个枪械铺现在已经成为了临时的军火仓库,里面除了囤积着各类枪械,还有不少没有用完的炸药和燃烧瓶。 幸运的是,要么是来这里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不熟悉这个镇子的布局,要么是他们带来的这门炮射程不够,枪械铺至今没有被炸,否则,只要在这里来一下,半个镇子都得灰飞烟灭。 亚瑟胡乱地往身上塞了些炸药,转头准备离开,却见一个白袍人呐喊着提着砍刀朝他扑来,亚瑟反应不及,直接被扑倒在地。 这个白袍人明显杀红了眼,下刀力度极大,但好在这种情况下,动作更容易被捕捉。 亚瑟头一偏,便轻易地躲过了对方砍下的刀,趁着对方费力拔刀之际,他抬手狠狠给了对方两记重拳,白袍人吃痛,紧抓着亚瑟衣服的手松开了。 亚瑟正想进行下一步动作,仍旧压在他身上的白袍人身子突然一僵,扑通一下,正正趴在了亚瑟身上,刚把身子直起来一点的亚瑟又被压倒在地。 亚瑟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这个不知怎么已经死了的家伙翻到一边,这才发现,这个人的后脑上多出来了一柄手斧。 亚瑟站起身,见布兰迪正和另一个白袍人肉搏,满脸黑灰的他只有一双莹绿色的眼睛还炯炯有神,虽然身上的西服已经残破不堪,帽子也不知飞到了哪儿去,但是,他躲闪和进攻的动作依旧灵敏迅捷。 “需要帮助吗,小子?”亚瑟问道。 “不用,”布兰迪侧头闪过敌人砍来的斧头,右手一记勾拳打在对方脸上,让对手不由地后退了两步,他说,“倒是你,没受伤吧?” “好着呢,”亚瑟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炸药,说,“快些解决,刚好你来了,我需要你的帮助。” “看样子很着急啊,”布兰迪微微一笑,面前的敌人刚刚调整好姿势,正要扑上来,他突然抽出腰间的左轮手枪,一枪打穿了那个像原始人一样拿着斧头冲锋的白袍人的脑袋,他随手转了下枪,收枪入套,说,“好了,你需要我做什么?” 亚瑟有些狐疑地看了眼布兰迪,说:“你好像很享受啊。” “很刺激不是吗?”布兰迪此时确实非常兴奋,这样的大场面,他只在游戏里体验过,如今亲身经历,他只感觉非常刺激。 自从彻底和自己的steam说再见之后,他就很难再有没有类似的感觉了,他不知道这是否说明了自己性格里有类似战争狂人的属性,当然了,他现在没空想这些。 “这个小子偶尔显露出的这种亢奋真让人害怕,”亚瑟忍不住想,“但怎么说呢,现在似乎真的就需要他这样。” “嘿!嘿!”布兰迪一边侧头闪避子弹,一边喊道,“你不是需要我帮忙吗?赶紧说啊!你没觉得那些狙击手的子弹正擦着咱俩的头皮过去呢吗?” 亚瑟这才回过神来,快速说道:“那边的火炮,要是再开两炮,尤其是炸到这边,这半个镇子全都得完蛋,我现在准备去把火车炸了,你找个好位置掩护我。” “什么?”布兰迪现在虽然亢奋,但还没有失去理智,他错愕地说道,“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吗?你王者归来吗?” “你在说什么梦话呢?什么电影?什么王者归来?”亚瑟狐疑地看着他。 “这tm不重要,”布兰迪急得脏话都飙出来了,“你知不知道外面现在十几个狙击手正在放冷枪,还有两挺机关枪到现在还没动,你不会觉得那两个大家伙摆在那是让我们观赏的吧?” “那又怎么样?”亚瑟尽力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说,“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相信我吧,我们能做到的。” “能做到个屁!”布兰迪怒骂的时候,一颗炮弹刚好砸进了枪械铺前的一幢民房,吓得他和亚瑟一身冷汗,他们两人连忙退开好远,躲到治安官办公室后面后,布兰迪才接着说,“你是觉得你和猫一样有九条命,还是觉得我一个人能对抗十几个狙击手?虽然那些家伙的准头还不如蓝尼,但是狙击手就是狙击手,他们手里的狙击步枪不是摆设啊。” “我相信你。”这句话虽然亚瑟自己都觉得无力,但他依旧还是说了出来。 “我不相信我自己啊,”布兰迪喊道,“且不说我能不能保住你,要是真出了差错,我自己都自身难保,这个计划是tm谁想的?故意让我们送死吗?” 亚瑟沉默了,从他跟随达奇到今天,他几乎没有质疑过达奇的计划,就算有所质疑,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执行下去,但是今天这场他这一生都不一定能经历几次的战斗,却让他头一次开始思考,达奇的计划真的都是正确的吗?自己这样盲目地跟随达奇,真的没问题吗? 正当这个计划陷入僵局,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在二人耳畔响起:“我想,你们一定还需要别的帮助。” 布兰迪一个激灵,转头一看,是那个给自己弄了一身乌龟壳的邪教头领,下意识就要取下肩膀上的双管霰弹枪。 艾伦立刻抬起手制止他,说:“别激动,赏金猎人,我是来找帮助你们的。” “为什么?”布兰迪警惕地问。 “因为帮助你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艾伦说道,“现在的形势已经很清楚了,我们应该站在统一战线上。” “但是,这位先生,”亚瑟插口道,“你让我们怎么相信你?你看,你的手下还在和我们打生打死呢。” “我会制止他们的,”艾伦的眼神深沉似水,“现在的问题是,你们需要我们做什么?” “毫无疑问,我们需要掩护,”布兰迪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你们可以在我身边的这位先生去炸火车时吸引机枪手和狙击手的注意力,那我们会不胜感激的。” “送死吗?”艾伦眼神一凝,随即叹了口气,说,“罢了,如果什么也不做,一样也是送死,不过,我有个条件。” “但说无妨。”布兰迪说。 “要是我们赢了,你们得放过我手下的这些教众,无论他们活下来多少。”艾伦的语气中多了些许悲悯。 “没问题,”布兰迪点点头,说,“不过,你得留下来,毕竟你也算主谋之一。” “其实在这件事上,我也只是个受害者而已,”艾伦露出了一个旁人看不见的笑容,说,“不过,我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就已经做好了承受牢狱之灾的准备。” “成交,”亚瑟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管炸药,说,“你们只管掩护我,剩下的就看我的吧。” “我也会尽快解决那些狙击手的。”布兰迪将背上的卡尔卡诺狙击步枪取下,放在手中,说。 “那就没问题了,”艾伦说完,大踏步走到瓦伦丁中央,喊道,“忠实的信徒们!停手吧!不要再将屠刀挥向那些无辜者!”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在如此混乱的场面中发出那样的声音,听上去并没有很大,也不刺耳,但是却让在场的每一个“第七代”教徒都听到了耳中。 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第七代”的信徒,还是站在瓦伦丁这边的人,全都停止了战斗,静静听着这个穿了一身铁甲的怪人的言语。 “忠诚的信徒们,请大家睁开眼睛看看吧,现在,真正在威胁着我们所有人的人,到底是谁?”艾伦接着说道,“请大家看看,身边有多少同胞,多少兄弟姐妹,是倒在那些我们原本认为是盟友的人的枪下的?” 穿着奇怪衣袍的邪教徒们面面相觑,四下查看,发现确实有很多兄弟姐妹没有死在他们之前拼命战斗的对象手中,而是倒在了一颗又一颗狙击步枪的子弹下,有的甚至是被炮弹砸中的,尸体已经惨不忍睹。 “大家现在还不明白吗?我们遭受了可怕的欺骗和背叛!”艾伦的声音陡然变得激昂起来。 事实上,这些已经被深入洗脑的邪教徒们早就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需要合适的人,施加一点言语上的引导,他们就能立刻按照那个人所引导的轨迹得出那个人想要的结论。 所以,当艾伦说出“欺骗”和“背叛”二字时,他们几乎在一瞬间便认同了这种说法,纷纷发出了愤怒的咆哮与咒骂。 “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摧毁背叛者,抹杀欺骗者!”教徒的回应震耳欲聋。 “那么,你们还在等什么?”艾伦说完,将背上的霰弹枪取下放在手中,喊道,“随我冲锋!让审判之火淹没那些背叛我们的人!” 邪教徒们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愤怒的呐喊,跟随着艾伦一往无前地冲锋。 狙击手们之前见镇上的战斗戛然而止,便也不再有所动作,现在见那些邪教徒都开始一股脑地往自己这边冲,不由地有些恍惚。 “还愣着干什么?开枪,都给我开枪!”领头的奥帮成员率先打翻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邪教徒,喊道,“老大的命令就是一个不留,包括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怪胎!” 于是,狙击手们开始了新一轮的收割,与此同时,两位机枪手也准备就绪,炙热的火舌开始吞噬每一个冲向他们的人的生命。 “布兰迪!先解决那两个机枪手!”亚瑟从腰间掏出左轮手枪,一边开始朝着火车的方向冲锋,一边对布兰迪说。 “交给我吧!”布兰迪点了点头,从另一个相对迂回的方向向着火车那边冲锋。 布兰迪躲避着狙击手的冷枪和机枪的连射,一路跑到了牧场畜棚的废墟后面。 这个畜棚之前挨了一炮,只剩下半幢楼还完整,但是依旧算是一个不错的地点。 布兰迪翻进了畜棚,这里现在已经是一片狼藉,但好在另外半幢屋子还保留着面向铁路的完好的窗户,这就足够了。 布兰迪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合适的窗口,将枪架好,拥有十字准星的视野刚好将一位正在冲着那些邪教徒疯狂射击的机枪手框在正中心。 “虽然这样确实残忍了些,对那些邪教徒似乎也不够地道,但是,有一说一,有人帮着吸引机枪手的火力还真是不错啊。” 对于布兰迪这位习惯卡单的玩家来说,在游戏里,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顶着机枪的弹雨硬上,哪里遇到过自己瞄准机枪手但机枪手却没有瞄准他的情况呢?所以,他甚至是有些悠然自得地确定了目标,然后,一枪毙命。 一个机枪手倒下,压制邪教徒们的火力瞬间小了一半,艾伦一边用自己的一身铁甲硬顶着另一挺机枪的火力,一边高声赞道:“好枪法!还有一个!忠实的信徒们!继续冲锋!不要给背叛者喘息之机!” 原本被两挺机枪和十多把狙击步枪勉强压制下来的邪教徒们立刻爆发出了难以想象的战斗意志,他们不只是在无脑冲锋,甚至还开始了对狙击手们的反击,尽管他们已经死了很多人,尽管他们的枪法比这些半吊子的狙击手还要烂,尽管他们已经有很多人都倒在了冲锋的路上,但是,他们依旧义无反顾,因为他们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将面前的这些背叛者生吞活剥。 “真是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对一个邪教领袖产生敬意,”布兰迪一边调整枪位,心中一边想,“不管怎么说,下一枪,就要搞定另一个机枪手。” 机枪手的损失自然也引起了奥德里斯科帮这一方的注意,领头的奥帮成员显然有两把刷子,他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确定了带走了一个机枪手的那一枪从何而来。 他并没有向其他人下达什么指示,因为那些冲过来的邪教徒同样需要他们来应付,他只是将枪膛里的子弹退去,瞄准镜将那半幢畜棚锁定在正中心。 因为角度问题,在第一层,布兰迪无法锁定另一位机枪手,所幸通向第二层的梯子和第二层窗口的平台还保存完好,于是,他以最快的速度爬到二楼,站在了那个平台上,将最后一位机枪手框在了瞄准镜中。 枪响了,视野中,那个机枪手应声倒地。 布兰迪微微一笑,刚想放下枪,却发现那把自己使得很顺手的卡尔卡诺狙击步枪居然不受控制地从手中滑落。 他觉得半边身体似乎失去了知觉,下意识地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半边身体已经被血染红。 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身体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他的意识,也开始不受控制地变得恍惚,眼前的世界逐渐归于黑暗。 铁道上,炮手终于将火炮再次调整到蓄势待发的状态,他刚想发射,一根鲜红的烈性炸药便不偏不倚地飞入了炮管。 惊天动地的爆炸甚至将旁边火车站的房顶都掀飞了半边,离那里较近的人甚至都被可怕的冲击波震飞了数米。 瓦伦丁,达奇看见了爆炸的火光,立刻从掩体后站起来,高喊道:“火炮已经被端掉了!大家冲啊!将该死的奥德里斯科彻底赶出这里!” 民众们此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激情,他们高举着手中的武器,呐喊着,向着那些仍旧在负隅顽抗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冲去。 亚瑟从地上爬了起来,饶是身经百战的他也被这一下炸得头晕目眩,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达奇认出了上半身几乎都变成了黑色的亚瑟,立刻跑了过去,说:“亚瑟,干得漂亮,你真的做到了!” “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亚瑟一边扶住了达奇的肩膀,一边喘着粗气,说,“如果没有这些邪教徒的临时反水,以及布兰迪那干掉了机枪手的两枪,这件事几乎没有可能完成。” “不管怎么说,你做到了,我们赢了,这才是最重要的,”达奇开心地在亚瑟的胸口上捶了一拳,说,“对了,说起布兰迪,我怎么没看见他?按道理说,他应该比我更快啊?” 亚瑟闻言,心中立刻泛起不祥的预感。 达奇见亚瑟变了脸色,也立刻意识到不对,急忙问道:“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哪?” 亚瑟没有说话,只是往畜棚的方向一指。 两人立刻冲向那幢只剩下一半的畜棚,横向冲锋的人们阻挠着他们的脚步,但是,他们没有停步,反而越跑越快。 上架感言 终于,它上架了。 我曾想过很多话语作为开场白,但似乎都没法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最后,还是用这句话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就像是辛苦了十几年的父母终于将自己的孩子送进高考考场一样,不管结果如何,心中总归有着告一段落的解脱感。 学生时代,我喜欢文学和写作,兴之所至,在起点上注册了目前这个账号,也曾开过两本书,写了几千上万的荒唐之言,不过,那两个练笔之作现在已经封禁了,原因你们懂得都懂,我就不多说了。 不过由此,我想大家也可以知道,在网文作家这块,我确实是新手,但是在当网文太监这块,我虽然比不上隔壁纵横的那位大总管,怎么着也得是个七八品的管事。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我是个好学生,也是个相对惫懒的人,所以曾经写过的东西,基本上都切了。我记得我两年前曾经自己用word写了个火影的同人文,大概写了十万多字,有一天回首自己的文字,猛然发现了很多bug,多到没法修改,于是果断放弃,这似乎是我过往坚持最久的记录了。 后来,便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有幸接触了《荒野大镖客:救赎2》这款堪称完美的游戏,尽管曾经已经云通关,但是,当亚瑟躺在逐渐沐浴在朝阳下的山崖上,胸口慢慢失去了起伏的力气时,我仍旧坐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前,凝视着屏幕,久久不言。 后来,便是紧张的毕业论文世间。在完成了毕业论文的修改和答辩后,时间再度空闲了下来。闲来无事,我找到了自己已经放了好几年没再用的作者账号,至此萌生了为亚瑟,为范德林德帮,为那个只存在于故纸堆和电影胶卷的时代写一个相对让人满意的结局,同时,还想再试试看,自己的文字能否获得一些认可和鼓励。 两个多月的写作,让我收获了很多,尤其是阅读过这本书并给予了我支持的各位读者们,没有你们,我想我这个怎么说也有了好几年太监经验的人是怎么也没法写到现在的,也感谢各位读者给予的建议、指正和灵感,不夸张的说,不少情节的设计都来自各位的评论,所以,这部作品能走到今天,非我一人之功,在座的各位读者也功不可没。 现在,它上架了,我既完成了一个旧的目标,又多了一个新的使命。 所以,今后的日子,还请大家多多指教,多多支持,订阅、打赏、推荐、月票,只要各位有意,敬请投喂,你们的支持,就是我持续更新的动力。 最后,谢谢大家,今天的新章节正在紧张手打中,敬请期待。 第一章 鏖战过后 布兰迪站在黑暗中。 就连脚下所站的地面,都是如墨一般的黑色。 前进是黑暗,后退是黑暗,就连仰望天空或者俯视大地,所见皆是黑暗。 他先是试探地前进,逐渐加快着速度,很快就变成了奔跑,奋力地奔跑,他甚至觉得,自己甚至比马跑得还要快得多。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身处这里,他只想逃出去,逃得远远的。 他跑了很久,但是这里看不见尽头,辨不清方向,甚至对于时间的概念,他也逐渐模糊。 但很快,他突然觉得身体一沉,自己立刻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掉了出来,紧接着便出现在了蔚蓝的天空中,自然而然地开始了自由落体运动。 人从高处掉落,喊叫是正常现象,但是,布兰迪喊到嗓子几乎发不出声音,身体穿过了一层又一层厚实的云层,却依旧没有看到地面或者水面。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布兰迪不知道为什么他知道是三十分钟,只是他的脑海里突然有了这样的概念——布兰迪才在自己身下看见了陆地。 陆地慢慢放大,逐渐显现出城市的模样,他渐渐看清了,正对着自己身体的,似乎是一座哥特式教堂的尖顶。 他本以为自己会被那尖顶直接穿透胸腹,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他的身体突然变得轻如羽毛。 布兰迪以一种他觉得熟悉却又非常陌生的蹲姿平稳降落在教堂尖顶上,他的身上不知何时套上了一件带着奇怪兜帽的古怪白色衣服。 一只雄鹰围绕着他飞行了一圈,便向着远方的天空飞去,留下的,只有一声悠长的鸣叫。 布兰迪仍旧没有搞清楚现在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当他低头看见放在不远处地面上的一车干草堆时,仿佛是唤醒了dna中一直沉眠的某些东西。 他双手平举,整个人宛如一座洁白的十字架,紧接着,双脚微微用力,身体便离开了落脚之处,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笔直坠落。 视野中,那车干草堆逐渐放大,逐渐发生了变化,周围的环境也开始扭曲,城市逐渐下沉,变成了波涛汹涌的深邃海洋。 不知何时已经没有了兜帽装的布兰迪径直落入海中,不等他有所反应,一只体型大得离谱的鲨鱼长着血盆大口迎面向他快速游来。 布兰迪来不及反应,于是,世界在那一瞬间再次陷入了黑暗。 布兰迪猛地睁开眼睛,可略有些刺眼的阳光让他又忍不住眯上了眼睛,等双眼适应了亮度,他才完全把眼睛睁开,当看到映入眼帘的是虽然陌生但是结构还算熟悉的木制屋顶时,他才松了口气。 「就算是做梦,也别给我做这么离谱的呀。」 布兰迪一边在心里感叹,一边下意识地准备扶着床头柜从床上爬起来,但他只是略微把身子直起来一点点,来自右半边身体的剧烈疼痛直接让他不得不躺回了床上。 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疼痛,以至于身体都有些不受控制,之前扶着床头柜的手也无意间将放在上面的一只陶瓷杯子打碎在地上。 门外立刻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不多时,一张熟悉的女孩子的脸庞映入眼帘。 「芒尼先生,您醒啦?」女孩子欣喜地问,「现在感觉怎么样?」 布兰迪看到这张脸,略微思考了一会儿,才从脑海中搜寻出了这张脸的主人,半是惊讶,半是疑惑地问:「玛蒂?怎么是你?」 「您现在在我的家里呀,」玛蒂微微一笑,随后开始蹲下身子,麻利地收拾起地上的碎瓷片,说,「卡洛威医生那里实在是没有空床位了,至于旅馆那边,您也知道,它被炮弹炸毁了,本来您的朋友,就是那位穿得很体面, 留着小胡子的那位,说是要把您带到他们在镇子外面的营地里,但是我觉得,您不应该再受颠簸之苦,所以,我就自告奋勇,把您接到我家里来了。」 玛蒂收拾完了碎瓷片,转身将它们倒在屋外的某处,回到布兰迪的床边,拉过旁边的一张椅子坐下,略微有些愠怒地说:「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刚才打碎的杯子,是我妈妈最喜欢的那只,而且您现在躺的床也是我妈妈的。」 布兰迪听懂了玛蒂的话,但他的脑子还是有些混沌的,所以,并没有从话语中捕捉到弦外之音,只是有些歉意地笑了笑,说:「替我向你母亲说声对不起。」 「遗憾的是,她听不见了。」女孩略微有些伤感地说。 布兰迪这才注意到,女孩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张白人女子的黑白半身照片,妆容朴素,但胜在天生丽质,和女孩有七八分相像。 虽然在这个时代,照片都是黑白的,但结合女孩的话语,自己所躺的地方,以及种种细节,他断定,女孩的母亲已经去世了。 「哦,抱歉,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我不知道这件事。」布兰迪立刻道歉。 「没关系,至少我也报仇了。」女孩很快收拾了伤感的情绪,挤出一个有些别扭的微笑,说。 这下算是勾起了布兰迪的好奇心,他忍着疼痛,尽力想把自己的身体支撑起来,女孩见状,立刻上去帮忙扶住他,并将枕头垫起来。 「谢谢你,玛蒂,」布兰迪坐直了身子,说,「对了,虽然有些失礼,但是我还是想问问,你之前说的「你报仇了」,是什么意思?」 「您想听,我就说,没什么失礼不失礼的,毕竟这确实挺引人好奇的,不是吗?」玛蒂微微一笑言行举止落落大方。 布兰迪非常惊讶,因为他从一个看上去最多十岁的女孩身上看到了只属于成年人的从容。 「那是在瓦伦丁保卫战那天——人们现在都这么称呼它,当时外面特别吵,有枪声,还有炮声,妈妈让我乖乖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她则用家里能用得上的所有东西把屋子的前门后门全都堵死了,只希望能这样熬过去。」 「可她忘记了把窗户也封上,我可怜的妈妈,她总是这样,平时做事情也是经常丢三落四的,」玛蒂说到这里,眼角流淌出来几滴泪水,她抬起手轻轻将眼泪擦干,接着说道,「总而言之,有那么一个穿着黄色长袍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鬼——从客厅的窗户闯了进来,当时我刚好打开了屋门,那个闯入者一眼就看到了我,我也一眼就看见了他。」 「说起来不怕您笑话,当时我吓得腿都软了,」玛蒂说到这里,自己反而笑了一声,像是在嘲笑自己当时的恐惧和怯懦,「如果我当时就能立刻想到您送给我的那把枪,也许我妈妈还能有机会活过来。」 「没人会因为这种事情笑话你的,」布兰迪宽慰道,「你是个勇敢的姑娘,一直都是。」 「我还是继续讲下去吧,」玛蒂再次整理情绪,深吸了一口气,像是想把眼泪和悲伤憋回去,以保证自己的叙述能足够客观,平复了心情后,她说,「当时,我吓傻了,那个人举着斧头向我走来,我却没有任何反应,这时,妈妈也开门出来,见到这种情况,发了疯地喊了声:「离我的女儿远点!」,然后就扑上去和闯入者扭打在一起。」 「妈妈当时手无寸铁,而且她并不强壮,所以很快就被那个人按在身下,身体一斧一斧地劈砍,一开始,我还能听见妈妈的惨叫,看见母亲在挣扎,但很快,妈妈便不再挣扎,也不再惨叫,然后……」 「然后怎么样了?」布兰迪追问道。 玛蒂凄然地笑了一声,说:「然后,我才想起来,您送我的那把手枪就放在我床下的铁箱子里,我冲回 屋子里,拿出那把左轮手枪,这时候,那个闯入者才站起身,转过头准备来找我,我当时真的很害怕,见到那人向我扑来,也没有瞄准,只是一直扣扳机,扳击锤,然后再扣扳机,直到这把枪再也打不出子弹,我才睁开了眼睛。」 「我发现,我打出的子弹把那个人的上半身打得稀烂,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是妈妈,也已经被砍得面目全非,连我也认不出来了。」 说到这里,玛蒂再也忍不住,泪水扑簌簌地开始往下掉。 布兰迪现在非常后悔自己单纯为了满足好奇心而让小姑娘揭开自己心灵的疮疤,他想要抬手帮女孩擦拭眼泪,但靠外的右手只要一动,伤口就会被牵动,所以,他只能满含愧疚地说:「抱歉,玛蒂,我不应该让你说这件事的。」 「没事,芒尼先生,」玛蒂拿出手帕擦干了眼泪,强颜欢笑地说,「多说一些也是有好处的,我妈妈说,多跟别人说说自己亲人的死,以后自己再想到,就不会太过悲伤了。」 布兰迪还想说些什么,但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口,于是只好作罢。 「哦,对了,」玛蒂似是想起了什么事,站起身,说,「卡洛威医生和斯旺森牧师都很关心你的伤势,现在你醒了,我要去告诉他们。」 说完,玛蒂立刻麻利地跑进自己的房间换衣服,临出门前,她还探头进来,说:「对了,芒尼先生,我家就在查德威克农场附近,离瓦伦丁特别近,您以后要是觉得伤势好些了,想外出转转,也很方便。」说完,便将房间门关上了。 布兰迪微微叹息一声,扭过头看向窗外,心中则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质疑和极大的负罪感。 「要是我主动把自己送到那些邪教徒和奥德里斯科手中,这个镇子可能就不会遭受这样的劫难了吧?」他听着窗外悦耳的鸟鸣,忍不住想。 而当他这样想时,心中立刻响起了另一个声音:「布兰迪,你在想什么?你应该很清楚,向极恶妥协是没有好下场的,你想想,就算你把自己交出去,拥有机枪和火炮的奥德里斯科和纠集了一百多号只知道盲从和杀戮的邪教徒、教义就是清洗世界的「第七代」教派会放过瓦伦丁吗?」 「可是,」布兰迪心中柔软的部分反驳道,「即便如此,如果我把自己交出去了,事情不就不会闹到这种程度了吗?」 「你敢确定吗?你有多少把握确定他们不会屠戮这个镇子?」另一个布兰迪理智且冷酷的声音说,「记住,布兰迪,你既然身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那么,一切不应该有的心软和妥协都是绝对不应该有的,当你觉得自己做了看上去无法挽回和弥补的事,再回头去后悔也是于事无补的,这种心理甚至会影响你今后做出正确的决定,明白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理智的声音说,「记住我说的话,为了咱们自己能够在这个时代好好活下来,不要有妇人之仁。」 正当布兰迪的内心正在天人交战,并已经初见分晓之时,房间的门再次被打开,头发凌乱、眼窝深陷却看上去极度亢奋的斯旺森牧师和玛蒂一起走进屋子。 斯旺森牧师一见布兰迪,便发出了因为过度亢奋而略微有些破音的喜悦笑声:「哈哈,布兰迪!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还得再多睡几天呢!」 「是啊,谢天谢地我醒了,」布兰迪微微一笑,说,「你的精神状态看上去不太正常啊,怎么回事?」 「哦,没事,就是最近觉睡少了些,有些昼夜颠倒而已,」斯旺森牧师笑了笑,说,「现在瓦伦丁伤员太多了,达奇让我在诊所帮医生的忙,还叫来些我们的姑娘来帮忙,但事实上,还是根本忙不过来,毕竟懂医术的就只有我和卡洛威医生,其他 人只能打打下手而已,能减轻的负担实在有限。」 说到这里,斯旺森牧师对为他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的玛蒂说:「对了,罗斯小姐,我和布兰迪可能要谈一些比较私人的话题,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不如请你去把我们在诊所刚刚抓好的药汤熬出来,怎么样?」 玛蒂微微一笑,听话地点点头,转身离开了房间,还非常贴心地把房门关上了。 「很不错的小姑娘,不是吗?」看着玛蒂离开的背影,布兰迪说。 「是很好,好到我几乎看不出来这是个看上去才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斯旺森牧师略有悲悯地说,「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造就了这么一个懂事的孩子,哦,上帝保佑她。」 「好啦,牧师,」布兰迪打断了斯旺森的感叹,说,「跟我说说,瓦伦丁现在是什么情况?」 「瓦伦丁现在很混乱,」斯旺森说,「五天前的那场足够称之为战争的战斗算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了,就在这五天里,法警,州长,甚至美国陆军都派了一个连过来探查情况,法警和州长只是来了解情况、视察和慰问的,美国陆军的那个连倒是帮忙清理了那辆火车和镇上被炸毁的房屋的残骸,还帮忙埋葬了死在这场战斗中的镇民,火化了那些邪教徒和奥德里斯科的尸体,不过,后续的重建工作,还是得交给这个镇子上还活着的人自己处理。」 「只是这样吗?」布兰迪有些疑惑,「这件事没有惊动平克顿侦探和康沃尔吗?毕竟这可是大案子,而且康沃尔先生还间接为这次保卫战提供了极大援助呢。」 「平克顿来是来了,只不过并没有发生什么,」斯旺森回忆道,「那天下午,一个号称是平克顿侦探公司的瘦子和胖子来到镇上,和当时正在户外组织警员干活的马洛伊警长短短聊了几句,就离开了,具体聊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是,一场不到五分钟的聊天,又能聊什么呢?」 「呵呵,按照平克顿侦探的水平,要是有针对性地问问题,五分钟足够把咱们帮派的底细全套出来了。」布兰迪想。 「那帮派呢?」布兰迪问,「大家现在还留在镇上吗?」 「达奇派人把我、艾比盖尔和阿德勒夫人接到镇上来后,就立刻离开了,何西阿告诉他,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像他们这样过分著名的通缉犯在镇上逗留是极其危险的,我想达奇自己应该也明白这一点,因为他走之前告诉警长,无论如何也不要对别人说有一伙外来的牛仔在这场战斗中起了重要作用,」斯旺森牧师啜饮了一口咖啡,说,「本来,他们打算用马车把你拉回去的,如果不是我和卡洛威医生的极力阻止,以及小玛蒂的自告奋勇,你现在可没有在有屋顶的居所里享受温暖被窝的福分。」 「是啊,确实该感谢你们,」布兰迪微微一笑,问,「说到这个,我的伤势如何?我只知道自己挨了一枪,但是具体打在哪儿,谁打的,需要多久才能恢复,这些我可都没数。」 「你当然不可能有数了,还记得吗?你半个多小时前才醒过来,」斯旺森打趣道,「说起你的伤,你这家伙还真是运气好。你是被奥德里斯科帮的狙击手打了一枪,还好他们都是些半吊子,不然,挨枪的就是你的脑袋了,那样的话,你只能去见上帝了,说起来,那一枪确实打中了你的躯干,还是贯穿伤,但是那颗子弹居然避开了你体内的所有脏器,正因如此,我们才能救活你,现在,既然你醒了,那就是已经脱离了危险期,不用太担心了,只不过这样的贯穿枪伤,肯定是要恢复一段时间的,具体多久,就得看你自己的恢复能力了。」 「哈,在这方面,我可没有什么自信心。」感受着来自右半边身体的疼痛,布兰迪苦笑道。 斯旺森有些不屑地说:「一看就是第一次挨枪的雏,缺乏 历练,你是不知道我为帮派里的小伙子们取出来过多少子弹,他们哪一个不是过不了多久就活蹦乱跳的?就那约翰来说吧,你是救他回来的人之一,他伤成什么样你最清楚,可现在呢?已经可以下地,帮着在营地里做些简单的杂活了。」 布兰迪笑了笑,没有说话,心想:「我能跟亚瑟和约翰那两个铁人比吗?我估计像我这样的枪伤,他们一次挨个两三下估计连吭都不会吭一声。」 「总之,现在这样的条件你就偷着乐吧,你可别忘了,我们帮派的其他人还风餐露宿着呢,」斯旺森说到这里,露出一个略显猥琐的笑容,说,「而且,还有个长得不错的小姑娘照顾你,这种条件,我都希望现在躺在这张床上的是我自己了。」 「啊哈,是啊,你个老禽兽,」布兰迪毫不留情地挖苦道,「就像你以前在修道院的时候,那些长得跟瓷娃娃似的小男孩伺候你一样?」 斯旺森牧师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别瞎说啊,我虽然酗酒好色,甚至还吸过毒,但这种事我可从来没做过啊。」 布兰迪随意地笑了笑,说:「开个玩笑嘛,你紧张什么?」 「废话,任何一个神职人员遭到这样的羞辱,不直接骂你渎神都算是便宜你了,」斯旺森牧师站起身,说,「总之,你好好休息,诊所那边很忙,我就不久留了,那个汤药是卡洛威医生提供的,一天三次,最好空腹服用,等过两天风声不紧了,我就把消息送回帮派,大家都会来看你的。」 「谢谢你,牧师,」布兰迪不信教,但是也有模有样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说,「感谢你所做的一切,愿主保佑你。」 作为常年跟匪帮混在一起的牧师,斯旺森果然和一般的牧师不同,听到布兰迪的肺腑之言,他虽然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布兰迪会这么做,但很快,他就用一种不应该属于牧师的、痞气十足的口气说:「你还是祈祷下次子弹躲着你走吧,倒霉的小子。」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布兰迪再次将目光转向窗外,屋外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远远的,能听见附近瓦伦丁镇上的一些喧嚣,虽然不知因何而起,但是总给他一种欣欣向荣的积极感。 至于原因,可能是因为他现在心情舒畅了不少吧。 第二章 美式休息 几个星期后。 瓦伦丁似乎又恢复了原本的面貌,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这个镇子的重建工作的进度比所有人想象中的快得多得多。 现在,只有瓦伦丁牧场那半幢畜棚还伫立在那里,宛如一座孤独的丰碑,纪念着那场注定会载入历史的保卫战,不过听说,这幢屋子到现在还没人管的原因是至今没有找到一位肯为此付钱的人,这家牧场的老板死于瓦伦丁保卫战,而牧场老板的家眷早就被老板送上了最后一班开往新奥斯汀的火车,到现在甚至没有一位他的亲眷来认领他的尸骨。 所以,这位牧场主的尸体此时已经被火化,交由镇教堂保存,而他的资产,据马洛伊警长说,如果再过一个月,还没有牧场主的直系亲属来认领,他将会自行组织一场拍卖会,将这位牧场主的土地和资产进行估价并拍卖。 除此之外,瓦伦丁已经基本恢复了以往的欣欣向荣,马厩正常开业了,旅馆也敞开大门继续迎接八方来客了,而镇上的居民们,虽然大多数身上带伤,面容悲切,但是相互之间似乎更加亲密,对于未来也更持积极态度了。 查德威克农场最南边,罗斯家。 布兰迪依旧躺在床上,只不过姿势随意了很多,他赤裸的上半身依旧缠着绷带,但是可以看得出来,绷带上已经没有新的血液渗出的痕迹了,据玛蒂说,今天再坚持一天,明天就可以只用纱布和胶带贴住伤口了。 此时,他正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着他人看不懂的文字,脚尖一晃一点,很悠闲,很自在。 此时,房间门和窗户都开着,夹杂着些许牲畜臭气但依旧沁人心脾的穿堂风呼呼地吹着,很悠闲,很自在。 「吱呀」一声,小屋的后门被推开,玛蒂抱着一大盆洗好的衣服走进屋子,她偏过头看了眼悠闲自在的布兰迪,说:「芒尼先生,你现在忙吗?」 「现在?现在还有点,不过马上就不忙了,」布兰迪闻言,快速地在本子上写了两行字,随即将本子和钢笔收好,说,「好了,现在不忙了,小玛蒂,你有什么事吗?」 「都说了很多次了,不要这么叫我,」玛蒂一边将洗好的衣服晾到前屋挂着的绳子上,一边说,「如果你真的很想比较正式地称呼我,像其他人一样叫我罗斯小姐就行。」 「哦,得了吧,小玛蒂,现在又不是什么正式的场合,」布兰迪笑了笑,说,「咱们说正事,你刚才那样问我,是需要我做什么事吗?」 玛蒂也没有在称呼问题上继续纠缠,也许是布兰迪从来就没有改过,也许是她也渐渐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她母亲以外的人这样称呼她。 她一边继续晾衣服,一边说:「本来我不想麻烦你的,但是我现在真的很忙,如果忙活完再去的话,肯定就赶不上做午饭了。」 「你其实早就可以麻烦我了,」布兰迪从床上爬起来,说,「一个星期前我其实就可以帮你做些家务了。」 「现在你勉强可以,但是那会儿你不行,」玛蒂语气很强硬,就好像一位大家长在教训不听话的家庭成员一样,「别跟我争,我说你那会儿不行你就是不行。」 「好吧,好吧,好吧,」布兰迪举起双手示意玛蒂平静下来,无奈地说,「现在告诉我,你需要我做什么?」 玛蒂在自己的围裙上擦干净自己沾满肥皂泡的手,走到布兰迪面前,一边从围裙的兜里掏出几枚银灰色的硬币塞到布兰迪的大手上,一边说:「帮我去杂货铺买些萝卜、土豆和芹菜,再去买两磅牛肉,记得看着屠夫大叔,不要让他切些边角料给我。」 布兰迪将钱握进手心,说:「一定不辱使命。」 玛蒂把钱交给布兰迪之后,立刻转身继续忙着晾衣服,说:「快去快回,不要在 路上逗留,尤其是不要去酒馆喝酒,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我亲爱的罗斯小姐。」布兰迪一边穿衣服,一边略有些不耐烦地回应道。 不一会儿,穿着蓝色衬衣、黑色长裤和靴子,头戴黑色赌徒帽的布兰迪芒尼一边调整着头顶帽子的位置,一边离开了玛蒂的家,迈步向瓦伦丁走去。 一路上,布兰迪看见了不少马车和骑马的旅人来来往往,这让他很高兴,因为这说明瓦伦丁确实已经恢复了基本的生产生活。 有时,路上还会碰见一些熟悉的面孔,他们都是那场保卫战的幸存者。他们看见布兰迪,都会微笑着点头致意,就像见到了熟悉的朋友,又像见到了亲密的战友,而布兰迪也会微笑着扶一下帽子以示回礼。 也许只有经历过那场战斗的人才能领会这种默契,因为只有一起并肩战斗过的人才能真正理解这种情谊。 玛蒂家离镇子确实不远,很快,布兰迪便走到了治安官办公室的门口。 柯蒂斯?马洛伊警长一如既往地倚靠在门柱上,见到布兰迪这张许久未见的熟悉面孔,他站直了身子,有些惊喜地走上前,给了布兰迪一个大大的拥抱,说:「嘿,布兰迪,我还以为还得再过一段时间才能看见你呢,看来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嘛,现在已经开始活蹦乱跳了?」 「谈不上活蹦乱跳,只不过是帮家里的那位小家长买些东西而已,」布兰迪微笑着说,「倒是你啊,警长先生,这么长时间了,也不来看我一眼,我还以为你忘了有我这么个人了呢。」 「这个月事情实在是有点多,又要统筹镇子的损失情况,又要负责监督重建工作,还得应付法警、州长、军队甚至是平克顿侦探,我都快忙得连自己家怎么走都要忘了,你就多理解理解吧,」马洛伊警长一边笑着回应布兰迪,一边向他展示着自己胸口崭新的徽章,「哦,对了,从前天开始,我就已经是本州的法警了,因为暂时还没有合适的镇治安官人选,所以在那之前,这个镇子依旧由我来管辖。」 「哦,那还真是恭喜了,马洛伊法警阁下。」布兰迪夸张地施了个法式鞠躬礼,说。 新上任的法警阁下非常受用地笑了起来,说:「好了好了,别忘了罗斯小姐交给你的任务,那可是个不好对付的小姑娘。」 「那我就不打扰了,法警阁下。」 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柯蒂斯?马洛伊寒暄完,布兰迪继续向杂货铺进发,但是没走几步,史密斯菲尔德酒馆中飘出的酒香、钢琴声和喧闹声便将他那颗刚刚获得释放的心牢牢抓住。 大概只花了一分钟的时间,布兰迪就把玛蒂的嘱托抛之脑后,「就去喝一杯,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他这样想着,推开了还残留着枪弹痕迹的酒馆小门。 刚一推开门,布兰迪还没仔细看吧台,就听到了哈维尔熟悉的声音。 「再来一杯。」他豪爽地笑着,尽显豪迈本色。 布兰迪这才看清,吧台那边,哈维尔和查尔斯簇拥着两位身材姣好的美女,一边撩妹,一边畅饮,很是畅快。 这时,哈维尔注意到了正往他们这边走的布兰迪,立刻热情地招呼道:「嘿,布兰迪,没想到你已经恢复得这么好了。诶?你怎么穿得跟亚瑟一样?」 「还没完全好透呢,」布兰迪微笑着回应道,「比起讨论我的衣服,我想你应该对旁边的两位美女更感兴趣吧?瞧瞧你,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子了。」 「哦,当然,ago(朋友),当然,」哈维尔一边说着,一边搂过布兰迪的肩膀,将身边的两位身材姣好的女士介绍给他,「来吧,布兰迪,来认识认识我们的新朋友。」 「很高兴认识你们,两位美丽的女士。」布兰迪轻 轻扶了扶帽沿,说。 「哦,你好啊,英俊的先生,」两位美女中,其中一位栗色头发,身材呼之欲出的女子说,「瞧瞧,你是不是结实得像柚木山一样?」 「哦,你少来了,安娜斯塔西娅,」另一位黑发美女用略含挑衅的话语说,「谁都能看得出,这家伙就是个孬种。」 「啊哈,这话没错,是的,他就是个孬种,」哈维尔笑着起哄道,「难道不是吗,布兰迪?」 「随便你怎么说吧,哈维尔,」布兰迪现在可没空和两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斗嘴,他只是想来喝一杯,碰到老友,想略微聊两句而已,更何况,这两位一看就是最近新来的女人还对他出言不逊,于是,他打算用最直接的方式对待她们,「咱们挑明了说吧,你们俩值几个钱?」 这句话算是触及了女人的底线,无论她们是否是把自己拿出来卖的,这样说话都是极度不礼貌的。 「对女士说话应该用这种态度吗?」那位身材夸张的女士有些愠怒地反问道。 「哦,我还真不知道此刻我正和一位女士讲话。」布兰迪非常不客气地针锋相对。 布兰迪强硬的态度确实惹怒了这两个女人,她们说了句「恕我失陪」,便离开了,尽管哈维尔和查尔斯想用言语甚至肢体去挽留,也挡不住她们离去的脚步。 「哦,我的朋友,我记得你不是很会和姑娘们说话吗?」哈维尔略微有些失望和懊恼地对布兰迪说。 「是啊,正儿八经的花花公子,魅力四射,」布兰迪微微一笑,抓起桌上的酒杯便是一饮而尽,说,「就你们两个人吗?」 「哦,比尔也来了,不过他现在不在这,不过我现在也不想考虑……」哈维尔半醉着说着,突然,酒馆门被撞开了,比尔歪歪倒倒地闯了进来,哈维尔立刻说,「你看,他来了。」 比尔闯进酒馆时,刚好和一个想要走出酒馆的酒客迎面相撞,两个人立刻争吵起来,没吵几句,就开始互相推搡拉扯起来。 「他是想亲那家伙两口还是要揍那货几拳?」布兰迪有些看不懂现在的局势。 这时,比尔双手扣住对方的脑袋,狠狠地把他砸在旁边正在打着德州扑克的赌桌上,周围的酒客立刻站起身,酒馆一瞬间就陷入了混乱。 「哦,我想我们应该已经知道答案了。」哈维尔说着,随手抄起桌上的酒瓶,瞄着背对着自己的一名离自己最近的酒客,闪电般地一砸,将那个想要加入比尔那边战团的酒客干翻在地,然后顺势和一旁的另一个酒客扭打在一起。 查尔斯一直没有说话,但不代表他会对这种事情无动于衷,混乱开始时,他直接抄起一张椅子,顺手把离自己最近的斗殴者砸晕在地,然后径直扑向了另一个参与斗殴的酒客。 「好家伙,真是一帮惹祸精。」布兰迪这样想着,正不知该怎么办好,一个喝得半醉的酒客把目光锁定在他身上,说:「你,就你,过来!」说完,便一拳冲布兰迪砸了过来。 布兰迪没有犹豫,出手也不留情面,他身上的伤还没好透,所以面对现在这种情况,就要用最有效的手段去解决对手。.. 他抬起手挡住对方砸来的拳头,趁着对方还没收回拳头的时候,手腕一翻,直接将对方的手臂夹到腋下,对手的身体立刻失去了平衡,任由他摆布。 布兰迪没有留手,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握紧拳头,开始一下一下朝着那人的脸输出,直到对方发出求饶的声音,他才把那个鼻梁已经被他打断的人扔在地上。 比尔此时的情况不容乐观,因为他是挑起事端的,所以现在他正在面临好几个人的围攻,他一边勉力抵挡,一边喊道:「我们直接开枪打死这帮混蛋!」 「哦,拜托,你 还觉得你惹的乱子不够大吗?」查尔斯一记重拳打在自己的对手脸上,把对方打得接连后退两步,查尔斯揪住那人的衣领,一拳一拳地砸向那人的脑袋,说,「我们能搞定这些蠢货!」 布兰迪?芒尼的个人日记——瓦伦丁篇 地点:新汉诺威,瓦伦丁 天气:晴 玛蒂终于替我买回了一支好用的钢笔,我也终于有精力继续在这个本子上写些东西了,不过,我现在也算是认清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确实没有能力做到每天都记日记,那么,就在必须要写些什么的时候,在这上面写一些总结性的话语吧。 我很早就对具体的日期没有概念了,不过这似乎并不重要。生活在现在这个时代,每一天都可以过得同样枯燥无味,就像现在的我,每一天都躺在床上,忍受着那记枪伤给我带来的疼痛,忍受着那一天三碗的不知道放了什么的苦涩汤药。 我不知道碗里那褐色的汤药到底是用什么煮出来的,就算知道了也没用,毕竟我并不了解这个时期的西方医学,但是,比起除了放血、截肢以外只会给病人配一些不知道加入了什么矿物质甚至重金属的西方汤药,我更信赖中医,不过,我现在没得选,玛蒂是个很严格的小姑娘,要是我不把汤药喝完,我可能就得少吃一顿饭了。 说到我的身体,谢天谢地,也感谢我这一年多的历练,虽然在我的意识里,它依旧很严重,而且总在阴雨天气里隐隐作痛,但我确实觉得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好了。 斯旺森牧师和卡洛威医生都来看过我,他们说,按照我目前的恢复速度,一个多月伤口就能完全愈合,只不过会留下两个伤疤——毕竟是贯穿枪伤嘛,可以理解。 对于伤疤,我倒是不怎么在意,对于一个西部牛仔来说,枪伤留下的痕迹应当是勋章才对,而且这一枪是在一场足够激烈、足够浩大的枪战中获得的,所以,我倒是非常欢迎这个即将陪伴我一生的痕迹。 不过,我还是不想再挨这么一枪了,毕竟疼是真tm的疼。 瓦伦丁正在紧张的重建之中,它所遭受的伤痛可比我的枪伤要严重得多,不过,也许是这场保卫战加深了镇民之间的羁绊,也许是达奇的演讲真的触动了他们心里的某些东西,镇子重建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要快得多,估计最多再过两个星期,这个镇子就会焕然一新了。 不过,镇上一些居民身上的绷带和药草味道可能还得再存留一段时间,失去了亲人的居民们内心的伤口可能也永远不会愈合。 我曾经想过,如果当时自己做出了别的选择,事情的走向是否会往对这里的居民而言更好的方向前进,但是,我不敢下这个定论,正因为不敢下这个定论,所以,这场保卫战的必要性在我的自省之中又被强调了不知多少次。 如果存在没有把握的选择,那就走那条自己最有把握的路,这也许是瓦伦丁保卫战留给我的除了枪伤以外的东西吧。 养病的日子确实是枯燥无味的,不过,好在帮派的兄弟姐妹们都曾来看过我,这为我的养病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莎迪是最早来看我的,她和艾比盖尔之前被达奇派到这边,帮斯旺森牧师和卡洛威医生打下手,之后,她每周都会有那么三四天抽空来看我,给我和玛蒂带些生活必需品之类的东西,并和我聊上那么一两个小时的天,就像我的亲姐姐那样。老实说,我不知道姐姐到底应该怎么对待弟弟,因为我上辈子没有姐姐,也没机会当哥哥,但是,我现在确信,莎迪她把我当作亲弟弟对待。 艾比盖尔也曾来看过我,不过她来得很少,差不多一两周才会来一次,这我倒是很理解,毕竟她往往只是在莎迪忙得脱不开身,又必须要来看我时代替了莎迪的角色,而且,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有孩子要养,还有一个伤还没好透的丈夫要照顾的女人,不过,对我而言,能见见新面孔,总是件好事,而且,最近的一次,她还把小杰克带了过来,这让我很开心,也让玛蒂很开心,她们俩相处得很好,毕竟,谁会不喜欢可爱的小杰克呢? 除此之外,何西阿也来过两次,第一次是向我表示慰问,并向我解释达奇不能来的原因,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理解,作为范德林德帮的首脑,赏金10000美金的传奇罪犯,在瓦伦丁搞出了这么大动静后,是不适合再出现在这个镇子上的,哪怕是被没有恶意的镇民认出了他这位霍奇?麦金托什先生,也容易引起暗藏某处的别有用心之人的注意,所以,在这种时候,谨慎一些是对的。 何西阿第二次来,是为了告诉我,范德林德帮已经从卡洛威和史密斯菲尔德两家拿到了报酬,并且在道尔顿家处理完道尔顿先生的葬礼后将他们驱逐出了瓦伦丁,他们还将道尔顿家摆在明面上的所有财富尽数收入囊中,包括那家枪械铺,现在,范德林德帮在瓦伦丁有了一个正式的、合法的据点——米勒枪械铺,名字是何西阿和小杰克想的,达奇最后敲定的,意义很简单,向曾经的西部传奇枪手奥蒂斯?米勒致敬。 得到这个消息,我非常开心,这再一次说明了我之前很多决定的正确性,这样的成功,才真正算得上是帮派东山再起的一票,不但拥有了足够的资金,还拥有了合法的据点、合法的对外身份,按照这个进度继续发展下去,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整个瓦伦丁就是范德林德帮的囊中之物。 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美好愿景而已,帮派接下来的路到底该怎么走,还得看达奇的n是怎么规划的。 啧,不行,怎么想都觉得不靠谱,看来以后得尽全力多多引导他。 除此之外,帮派的其他兄弟们也都来看过我。 其中,亚瑟和约翰都来过。亚瑟为我带来了一套和他的神枪手套装一模一样的衣服,他说,他在穿衣方面不怎么有品位,不过,他身上的这套衣服是他的前女友,也就是玛丽?灵顿替他挑选的,他相信她的眼光,也觉得这套衣服很适合我,就权且让裁缝照着样式和我的尺码做了一套,当作他这个当兄长和师傅的对我英勇作战的奖励。 约翰虽然没有给我带什么礼物,但是,他能过来已经让我很意外了,毕竟上一次见面,他还浑身缠着绷带,比我现在还惨。 他过来,先是问了我的伤势,然后就,然后是对我的救命之恩说了些感恩的话,然后就没什么话说了,还是我多说了几句,才算缓和了尴尬的气氛,对于这件事,我只能说,不愧是他。 除了他们二人,比尔、蓝尼、查尔斯、哈维尔都来过,就连迈卡也来了,虽然他是个十足的恶棍,更是个叛徒,但是现在,我还是非常乐意见到他履行作为范德林德帮一员的某些义务。 哦对了,忘了说,在这几个星期里,作家拉文和「小鬼」卡洛威也来过一次,不过,他们也不过只是带了一些熏臭的酒气和争执而已,没什么可说的。 言尽于此吧,希望我的伤能快些痊愈,也希望再执笔记录过往时,一切顺利。 第三章 雨中拳斗 查尔斯说得没错,因为目前,他自己、哈维尔还有布兰迪要么已经解决了对手,要么就是占据了上风,但是他说这句话时,忽略了正在被群殴的比尔。 此时比尔的状况不容乐观,尽管他也不是吃素的,硬是在被四人围攻的情况下打倒了一人,但终究双拳难敌四手。现在他被另外的三个人拖到墙角,两个人将他牢牢箍住,另一个人则开始向着他的腹部和头部施以重拳。 一旁刚刚闲下来的布兰迪看不下去了,顺手抄起一个酒瓶走过去,拍了拍那个正对着比尔的肚子打得不亦乐乎的人的肩膀。 那人一回头,一只酒瓶便迎面砸来,酒瓶破碎,他的清醒意识也被打得溃散,整个人立刻软倒在地,不省人事。 比尔得到援助,立刻暴起,挣脱开一个人的束缚,空出来的手顺势将另一个人牢牢控制住,没剩几撮毛的大脑袋狠狠砸中了对方的鼻子,砸得对方眼冒金星,鼻血横流。 布兰迪他们这边打得热闹,管事的酒保可慌了神。本来那场保卫战就让酒馆的生意亏损了不少,听说还让自己的雇主受到了惊吓的额外的经济损失,虽然酒吧斗殴对于现在这个世道来说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损失的依旧还是他。 此时打架的两方,其中一方是在不久前的瓦伦丁保卫战中居功至伟的芒尼先生和他的朋友,另一方则是经常混迹在瓦伦丁及周边地区的一伙流氓,这些人前段时间不知流窜到哪里去胡作非为了,最近一两个星期才再度出现在这里,但无论哪一方,在酒保的视角看来,都是劝不住、惹不起的。 但他也没办法,就算劝不住、惹不起,既然他现在负责这家店,那他就不能不作为,所以,他只能一边藏在吧台下,躲避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冲他飞过来的酒瓶、椅子甚至是桌子,一边喊着:「别打了,你们别打了,我的天,你们快住手。」这样的话,尽管绝对没什么用,但至少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这时,二楼传来了一声粗豪的咆哮:「下面到底在搞什么鬼?」 酒保的心脏直接漏跳了半拍,他急忙从吧台下钻出来,向二楼望去。 只见一个头发稀疏、留着邋遢的胡髭,喝得有六七分醉的胖大男人扶着楼梯一步一步走下来,他两米出头的身高、极其强壮的臂膀和一步一震颤的大肚腩都有着难以想象的威慑力。 酒保见到那人,立刻喊道:「不,汤米,不要插手!」声音中甚至带着几分绝望。 可惜,已经晚了,汤米一见当前的情况,脑海中仅存的些许理智也瞬间消失殆尽。 他一下场,立刻锁定了此时刚刚解决了自己的对手,正在跃跃欲试的哈维尔,说:「给我过来,你个小瘪三!」 哈维尔正愁没人帮他活动筋骨,刚好有这么一个一看脑子就缺根弦的傻大个主动找上门,他也没有犹豫,大踏步走上前,毒蛇般的一拳直接砸在了汤米的脸上。 汤米根本没有做闪避和防御的动作,他只是挨了一拳之后,左手立刻像钳子一样牢牢攥住了哈维尔的肩膀,紧接着连续两记重拳狠狠砸在哈维尔的腹部,最后一记勾拳将哈维尔干翻在吧台上,砸碎了几只杯子和一个酒瓶。 「你挥拳就像小姑娘一样,墨西哥佬。」汤米轻蔑地说着,一步上前,双手就像拎起小孩子一样抓住了哈维尔的双肩,随手往旁边一丢,哈维尔便飞了出去,砸翻了一张桌子,木头碎裂的声音震耳欲聋。 本来当汤米从楼上下来时,布兰迪就像上去帮忙,结果他还没走几步,身后刚刚回过神来的一个酒客突然发难,扑上来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使得他没法和哈维尔一起面对强敌。 等布兰迪费了些气力摆平了偷袭者后,哈维尔正被汤米摁在一张桌子上猛捶。 「我们能搞定自己的对手,布兰迪,你快去帮哈维尔!」比尔一个大耳刮子将自己的对手扇得后退几步,回过头喊道。 布兰迪知道自己在格斗方面并不在行,只不过是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见的血和死人更多了,比过去更敢打敢拼了而已,他唯一比在场的所有人优秀的,也许就是变通能力了。 所以,他没有鲁莽地直接上去给那个大家伙一拳,因为他知道,自己就算这样做了,也就是和哈维尔一样,给这哥们儿挠挠痒痒。 他四下看了看,随手拎过一把椅子,略微顿了顿,又拎了一把椅子。 他几步走到汤米身后,二话不说,拎起一把椅子狠狠砸在汤米的后脑勺上。 椅子破碎,汤米吃痛停手,刚转过头,一张椅子迎面砸来,饶是以他的素质,也给砸得眼冒金星。 「哈维尔,还能打吗?」布兰迪问道。 「死不了。」哈维尔挣扎着爬起来,抹了抹嘴角的鲜血,说。 「那好,咱们给这傻大个来一记狠的。」布兰迪说着已经冲了上去,抱住了汤米的一只胳膊。 哈维尔挨了一顿胖揍,正愁没处撒气,闻言,也不答话,冲上去抱住了汤米的另一只胳膊。 汤米被两人束缚住,又岂能不挣扎,但是他再怎么挣扎,也架不住布兰迪和哈维尔两人的齐心合力。 「哗啦」一声,酒馆面向瓦伦丁主街的一扇窗户被汤米庞大的身体砸碎,汤米则在主街泥泞的道路上滚了三滚,满身泥浆,狼狈至极。 「uybien!(干得好!)」哈维尔可算出了口恶气,忍不住喊了一声,他见外面的汤米正试图爬起来,对一旁的布兰迪说,「走,接着揍他!」 「没错,不过我去就行了,你得好好歇一下。」布兰迪瞟了眼身边脸都快被打变形的哈维尔,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转身走进吧台,从吧台上拎了一瓶未开封的威士忌,一边咕嘟嘟往嘴里灌,一边走出了酒馆。 此时,天空阴云密布,难得地下起了小雨,人们见到汤米这个在瓦伦丁远近闻名的大块头突然从酒馆里飞出来,都吓了一大跳,不过,吃瓜群众们立刻意识到有好戏看,立刻团团围上来等着看好戏。 布兰迪一脸挑衅地看着额头上已经渗出鲜血的汤米,说:「大块头,你也没那么厉害嘛,来啊,咱们接着练练。」 「你……你t偷袭,还……还用凳子砸我……」汤米气愤得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我是年轻人,我当然可以不讲武德,」布兰迪此时的表情确实很欠揍,他一边说着,一边拎起瓶子就往汤米头上砸,说,「再来试试这个!」 不过这次,他可没有那么好运,已经做好充足准备的汤米又岂是他一个半吊子能偷袭得了的。 酒瓶在汤米的头上碎裂,但似乎根本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下一秒,布兰迪的胳膊就被汤米狠狠钳住,紧接着一记重拳,不偏不倚,刚好击中了布兰迪受伤的部位。 布兰迪受此重击,当即一口鲜血喷出来,而汤米可不给他反应的机会,一记重拳砸中他的脸颊,直接将他打翻在地。 人群先是发出了感同身受的叹息声,紧接着欢呼起来,毕竟,他们看得出来,挨了汤米的那两拳疼是真的疼,汤米打得也是真的好。 「看来你也没什么真本事嘛,娘娘腔,」汤米此时笑得很欢畅,「来啊,接着打啊,还是说你就是这么个挨两拳就倒的孬种?」 「站起来,布兰迪!干翻这个傻大个!」已经挤在人群中的比尔高喊着为布兰迪打气。 哈维尔和查尔斯倒不像比尔那样脑子缺根弦,他们看见布兰迪不断呕血的样子,立刻明白了刚才那打中他腹部的一拳 触及了他那还没长好的伤口,都想穿过人群去帮忙,但奈何看热闹的人们把这里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他们费了半天劲,却根本挤不进去。 布兰迪终于不再呕血,他缓缓喘了两口气,调整了呼吸,此时他的伤口很疼,脑袋也很晕,但是他却没有一点退缩之意,恰恰相反,他的内心此时燃起了从未有过的战意。 他轻轻甩甩头,血水、雨水和泥水将他浑身上下都淋了个透,淡金色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前额,有些挡视线。 布兰迪随手抹了一把脸,把头发往头顶一抹,缓缓站起身。 他面向看着就像一头巨兽的汤米,摆出了一个简单的拳击架势,说:「我能跟你耗一天。」 「别打了!」 这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突然响起。 一个一头深栗色头发、梳着一对麻花辫的小姑娘从人群中挤出来,伸开双臂拦在布兰迪面前。她冲着汤米喊着:「住手!汤米!你没看到他身上有伤吗?」 此时,布兰迪蓝色的上衣已经有点点血迹渗出,尽管他依旧硬撑着,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确实有严重的伤势未愈。 但喝得醉醺醺的大块头汤米可不在乎这个,他看着那个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小姑娘,说:「躲开,小丫头,这是男人之间的战斗,快滚回家去。」 「大块头说得对,这是男人之间的战斗,」布兰迪轻轻扶住小姑娘的肩膀,说,「玛蒂,到一边去,这里我能应付。」 「我不!」玛蒂气愤地转过身,一对明亮的蓝眼睛里闪着怒火,「我不是跟你说过,买完了东西赶紧回家,不许乱跑,尤其是不许去喝酒吗?你都干了什么?一件东西没买不说,还去喝酒,不但喝酒,还跟人打起来了,你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体状况吗?」 「是我错了,玛蒂,我向你道歉,」布兰迪用双手扶住玛蒂的肩膀,说,「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现在大人之间还有必须要解决的事情,等我搞定了这边,你想怎么骂我都行,好不好?」 说到这里,布兰迪轻轻凑到玛蒂耳边,低声说:「相信我,我能搞定。」 尽管玛蒂现在又生气又担心,但是看着布兰迪坚定的眼神,她下意识地选择了相信这个她照顾了一个多月的男人。 「喂喂喂,」这时候,汤米有些不耐烦地开口了,「我说,你和你的小情人说完情话没有?」 「看不出来,你这个大块头还挺幽默。」将玛蒂轻轻推开,布兰迪冷冷一笑。 「不过,欺负一个伤员确实没什么意思,」汤米看着连站稳都有些费力的布兰迪,说,「要么这样,你跪下来,从老子的胯下钻过去,咱们这事儿就算了了,怎么样?」 「少t废话。」布兰迪说完,一拳砸向汤米,但此时他的拳头绵软无力,就连从来没有搏斗经验的小姑娘玛蒂都能捕捉到他的拳路,就更别说汤米了。 汤米根本没有试图防御那一拳,因为他知道那一拳根本碰不到他的脸,所以他干脆直接反手一记耳光,将布兰迪抽翻在地。 「你小子,也就搞偷袭是把好手,其实就是个孬种,」汤米随意地活动了一下指关节,说,「接着站起来啊,你不是说你能跟我耗一天吗?你刚才的劲头哪去了?」 「嘿!大块头!」 这时,汤米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富有磁性的德州腔。 「亚瑟!」人群中的比尔、哈维尔、查尔斯惊呼,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亚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场中的。 「小姑娘,你赶紧带布兰迪找医生,这个大家伙交给我来对付。」亚瑟一边对不远处的小姑娘说话,一边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汤米。 汤米转过身,刚刚赢下一场的他此时自 信满满,他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身材壮硕的牛仔,审视了一下他剃得光滑的下巴和一身整洁的衣装,说:「你看着好像比那小子能打得多,但依旧是个娘娘腔。」 「哼,欺负一个受了枪伤还没好的人,你那张脸,不但面积大,厚度也不小,」亚瑟冷冷一笑,说,「来,动手,让我看看你的拳头是不是只能砸棉花。」 「找死!」汤米眼神一凛,暴起发难,一记重拳砸向面前这个比他块头小了一圈的男人。 可这一拳却落到了空处,汤米还没来得及感受拳头空落落的触感,一记沉重的下勾拳精准地砸中了他的下巴,使他忍不住后退两步,差点直接坐倒在地上。 他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定睛望向自己的对手,却只见他摆出一个和之前布兰迪完全一样的架势。 亚瑟一边冷笑,一边向汤米缓慢地做出挑衅的手势,示意对方接着来。 汤米是个暴脾气,哪能受得了这委屈,怒吼一声,朝亚瑟扑来。 亚瑟向左一闪,躲过了这一扑,一脚踹在汤米的肋下,将他踹了个趔趄。 汤米下意识抬手扶住旁边的拴马桩,才勉强稳住身形,转过头去,亚瑟依旧摆着一个挑衅的拳架,依旧持续嘲讽着他。 汤米虽然块头超过常人,也比一般人耐打,但是之前后脑和面门连续被两把椅子接连砸中对他的影响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再加上体力被消耗,又被亚瑟接连戏耍,此时他的实际情况其实并不如他自己所认为的那么好,再加上,他脾气太暴,根本忍受不了任何形式的挑衅,所以,当他看到亚瑟一如既往地那般挑衅,反而更加气愤了,又是一记重拳,对准亚瑟的脑袋砸来。 可接下来,他就觉得打出去的拳头被人牢牢制住,紧接着就是一番天旋地转,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躺倒在因为雨水而更加泥泞不堪的地上,而那个他之前还有所轻视的小个子正骑在他身上。 人群中爆发出了欢呼,装逼被打脸的戏份看来在哪里都是喜闻乐见的,欢呼中,不时能听见来自比尔、哈维尔、查尔斯熟悉的声音,他们一边喊着:「打死这个***的!」一边起哄,为亚瑟壮声势。 亚瑟则是一手拽着汤米的衣领,一手握拳狠狠砸在他的脸上,一拳接着一拳,一拳比一拳狠,周围的人在欢呼,汤米又从来不会说出求饶的话,于是,这样单方面的殴打就这样持续着。 直到一个亚瑟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背后:「亚瑟,够了,他已经没有意识了。」是达奇。 亚瑟听到这句话,才将紧拽着汤米衣服的手松开。 他站起身,对着周围那些看热闹的生面孔铿锵有力地说:「你们知不知道,这个***刚刚打的,是前不久保卫了这个镇子的英雄,虽然我知道,你们的作为都是人之常情,但是,我觉得一位可以被一些人称为英雄的人不应该受到如此对待。」 「好了,亚瑟,」达奇拍了拍亚瑟的肩膀,说,「我知道你心疼布兰迪,不过,我们在这里耗的时间够久的了,不是吗?」 「比起这个,我觉得我即将要告诉你们这些小伙子的事情更加重要,亚瑟。」一直跟在达奇身后的约西亚?特里劳尼开口道。 「你说得对,达奇,还有特里劳尼,」亚瑟点点头,冲着人群中的比尔、哈维尔和查尔斯喊道,「你们几个,别看热闹了,赶紧过来,特里劳尼先生带来了我们一位老伙计的消息。」 第四章 乌云踏雪 从那次雨中斗殴至今,已经过了三天。 三天里,玛蒂没有对布兰迪说一句话。 现在,对于布兰迪而言,这已经成了最难熬的一件事。 经历了那次斗殴,他的伤势不可避免地再次加重了,不过,好在他的承受力和意志力比他自己认为的要弱得多,所以当时没挨两下揍就趴下了,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了,只不过是伤口重新缝了针,再多休息两三个星期而已。 不过,这段时间可不像之前那几个星期那么好过。 布兰迪当时被汤米打得昏了过去,醒来时,正躺在卡洛威医生简易的手术台上,一起的还有斯旺森牧师,牧师告诉他,除了留在米勒枪械铺帮助范德林德帮打理生意的代理人以外,范德林德帮全体成员将在第一时间返回马掌望台,至于此后何时还会返回,他也不清楚。 至于帮派对布兰迪有何指示,斯旺森也不知道具体的内容,只是说等布兰迪的伤势好得差不多了,就尽早返回。 对于达奇和何西阿为何做此布置,布兰迪有过很多猜测,不过,无论怎么想,也想不出所以然,只能大概料到这样的安排多半出自何西阿的手笔,除此之外,再无头绪。 不过,且不论这样的安排有何玄机,至少对于现在的布兰迪来说,这是种煎熬。 没有了访客,对于一位正在养病的人来说,相当于生活少了一半的乐趣,这三天里,只有莎迪在离开前,也就是第一天的时候来了一趟,因为时间原因,姐弟二人没有聊多久就分别了。 尽管布兰迪觉得,让莎迪留下来陪自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命令就是命令,范德林德帮虽然做不到军队式的令行禁止,但是执行力还是很高的,即便是才加入没多久,现在甚至还不算正式成员的莎迪也必须服从。 所以,布兰迪就这样一边养伤,一边和一直挎着一张小脸,整天一句话也不说的玛蒂朝夕相处,就这样过去了三天。 虽然玛蒂已经不再那么严格地督促布兰迪吃药,不再限制他的出行,但是,一整天跟一个憋满气的小闷葫芦呆在一起,难免觉得气闷。 所以,这几天,布兰迪一直在琢磨如何让这个故意跟自己怄气的小姑娘恢复原样。 这类事情其实并不难做,投其所好罢了,但是放在玛蒂这个小姑娘身上,似乎就不太合适了。 不管她喜欢什么,依她的性格,要是把她喜欢的东西拱手奉上,反而会起反效果,只有引导她主动上钩,才能有所收获,但是,如何进行引导,什么才能做到有效的引导,这个问题布兰迪一直没有想明白。 正当布兰迪还在为此困扰时,一个他意料之外的人到访,暂时中断了他的思绪。 来人原来是瓦伦丁马厩的伙计,他来是为了告诉布兰迪,他之前订购的黑色土库曼马已经到货了,这次来是奉自家老板的指示,请布兰迪过去看马的。 来传话的是个穿着邋遢,一身马粪和草料味道,但脸却洗得干干净净的年轻马夫,看上去只比布兰迪小一两岁。 因为衣着和身上的气味,玛蒂没有让他进门,只是让他在门口通报。 虽然玛蒂并没有像之前一样限制布兰迪的出行,但是,为了不让事情变得更难收场,尽管布兰迪这几天确实憋得难受,他也安安分分地在屋子里当家里蹲。也算凑巧,刚好有这么个契机,布兰迪便权当是出门散散心了。 「芒尼先生,您也许不认识我,但是,在那场保卫战里,我也出过力的,」也许是年轻马夫本就是健谈的那类人,也许是因为布兰迪和他同龄他才想多说两句,二人一上路,年轻马夫就开了话匣子,「我真的很敬佩您,先生,因为您看着也就比我大一点点,但是却已经这么成功了,不仅 是位体面的绅士,还是一位神枪手,一位真正的战士。」 说到这里,年轻的马夫便开始自怨自艾起来:「我就不一样了,您看看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却依旧只能干***的马夫工作,每天都是刷马、喂马、钉马掌,刷马、喂马,钉马掌,像我这样,什么时候才能成功啊。」 布兰迪闻言,笑了笑,说:「小兄弟,你知道什么叫成功吗?」 「成功?像您这样的,不就是成功吗?」年轻马夫有些不解其意,说,「一副绅士打扮,配着漂亮的左轮手枪,和警长处得就像朋友一样,而且到哪里都有好人缘,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成功的人吗?」 「如果你觉得成功就是穿西装打领带,配着装饰华丽的左轮手枪招摇过市,那么相信我,你多攒一段时间的钱,迟早也会拥有这种成功,」布兰迪说,「至于好人缘,见人多露笑脸,多打招呼,多套近乎,那么,只要不是过于高高在上的人,都会回报给你笑脸。」 「那您觉得,怎么样才叫成功呢?」年轻的马夫不解地问道。 「咱们打个比方,」布兰迪微笑着说,「在开枪杀人这方面,你不如我懂得多,那么从这个角度看,我是比你成功的;同样的道理,在养育和驯化马匹这方面,我不如你了解得多,那么从这个角度看,你就是比我成功的。」 年轻马夫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我怎么能跟您相提并论呢。」 「你当然可以,」布兰迪平和地说,「人的出身、地位、财富都有其高低,但是,从人格方面来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它不会因为你一贫如洗而变得低贱,也不会因为你富甲一方而变得高贵,至于不同的社会地位,我们可以大概看作是不同分工,所以,能够在各自的行业里做到极致,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年轻的马夫挠了挠头,说:「我听不太懂,芒尼先生。」 「你只需要记得,我不比你更优秀,你跟我比也没有差到哪去就好了,」布兰迪微微一笑,说,「当然,如果你对于现在的职业和生活方式有所不满,那么,来自我的小小建议是,勇敢地走出那试图改变的一步,不过前提是,要为此做好充足的准备。」 「这样你就会知道,你的选择是多么的错误。」布兰迪心中残存的那个摆烂成性的自己暗自说道。 年轻的马夫不会知道布兰迪内心的想法,甚至对于布兰迪所说的话,他那并不灵光的脑袋也没有听懂太多,他更不知道,那些话语,已经悄悄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来到马厩,老板比尔?卡森早就在此等候,难得在这种小镇子遇到这种肯花一千美元只为了买一匹马的冤大头,啊不是,贵客,对待他自然是怎么恭敬怎么来,就算是把他当国王那样伺候也是理所应当的。 「啊,芒尼先生,看到您没有大碍我真是太高兴了,」比尔?卡森见布兰迪走来,一脸谄媚地凑了上来,说,「我真的没想到,您的朋友能让汤米吃那样的亏,他之前可从来没有被打成那样,不过我知道,您也不差,要不是您身上还带着上伤,两个汤米也不是您的对手……」 「好了,卡森先生,我们言归正传吧,」布兰迪可不想浪费时间听些没有营养的奉承话,他随手指了指年轻马夫,说,「我听这位先生说,我的马到了,他在哪呢?」 「啊,当然,他当然到了,芒尼先生,就在一旁的马圈里。」比尔?卡森的笑容变得有些尴尬。 马厩旁的马圈处,时不时地传来骚动,那是马的长嘶、踢踏声和人的安抚声融合在一起的声音。 布兰迪听见动静,心里便有了数,微笑道:「看来你这里很热闹啊,卡森先生。」 「呃……」见布兰迪注意到了,比尔?卡森尴尬一笑,说,「好吧,既 然您注意到了,那就跟我来吧。」 比尔?卡森领着布兰迪来到马圈,不等他替布兰迪指点,布兰迪便一眼看见一匹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的骏马,这匹马通体黝黑,唯有额头和四蹄是雪亮的白色,油光水滑的皮毛体现出它被照料得很好,而飘逸的鬃毛和长尾、健硕的肌肉则凸现出了它的高贵血统。 此时,这匹马正在疯狂地挣扎、嘶吼、跑动,没有一位牧工或马夫可以让他 「这就是您所求的马,芒尼先生,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也就是土库曼马,来自遥远的中亚,」比尔?卡森介绍道,「我是从一个英国人手上买到的,据说他的公司专门在这类马的故乡土库曼斯坦养殖这些马,这是他出手的这一批成马中唯一一匹符合您要求的马,也是各方面素质最优秀的一匹。」 说到这里,比尔?卡森有些无奈地看着那匹根本不受控制的骏马,说:「当然,也是最桀骜不驯的一匹马,我不得不说,它完美遗传了本该磨灭在圈养和繁衍中的天生野性以及高贵血统,运送的时候,为了防止它逃跑,我们必须用铁笼将它关起来,即便运到这里,它也不改桀骜的本性,您看,已经快一个上午了,我们依旧没法替它戴上辔头。」 「真是匹好马啊。」看着这匹精力充沛、桀骜不驯的骏马,布兰迪忍不住感叹。 「您能对他满意,我觉得非常荣幸,芒尼先生,」比尔?卡森有些尴尬地说,「但是,您也看到了,我们还没有完全驯服他,所以,可能还需要花点时间……」 「这个好办,」布兰迪看也不看比尔?卡森,只是向他伸出手,说,「给我一根套索,几块糖,剩下的交给我吧。」 之前领他过来的年轻马夫非常有眼色地递过一根套索和几颗大的糖块,比尔?卡森本来想拦,可惜慢了一步。 「芒尼先生!」比尔?卡森有些惊慌地喊道,「您可千万不能冒险,我知道,您的伤势还没完全恢复呢,要是您在我这里出了问题,我可担待不起啊。」 「放心吧,没事的。」布兰迪自信一笑,推开圈门,直面那匹还在撒泼的马。 「嘿!乖小伙儿!」布兰迪高喊一声,这一声立刻吸引了马的注意,使得马暂时放弃了之前那个被他追着跑的马夫,转过头看向他。 「放轻松,孩子,放轻松。」布兰迪一边轻声细语地说着安抚的话语,一边缓步靠近。 马儿见到这个陌生人,并没有像面对其他试图驯服他的人那样撒泼嘶叫,而是有些好奇地看着这个人,面对布兰迪的安抚,他似乎也没有充耳不闻,只是一边盯着布兰迪,一边用前蹄来回抓地,比起之前近乎疯魔的状态不知好了多少倍。 周围的马夫、牧工,包括老板比尔?卡森都看呆了,至少在他们中还从来没有人单凭两句安抚就能让这匹马从狂躁的状态中平静下来。 布兰迪一路顺利地靠近,待到和马儿相距不远时,他甩动手中的套索,绳圈精准地套中了马儿的脖颈。 脖颈上突然传来的被勒住的感觉惊吓到了马儿,它立刻挣扎起来,开始疯狂地前后尥蹶子,布兰迪一个没拉住,绳索脱手,漆黑的骏马宛如一阵黑色的狂风,开始在马圈中来回奔跑,布兰迪则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芒尼先生!」比尔?卡森担忧地喊道,「还是交给我们吧,您的人身安全要紧呐!」 「没事,没事,」布兰迪稳住身体,下意识地朝身前身后的伤口摸了一下,没崩开,问题不大,立刻说,「你们都别过来,我能解决。」 可话是这么说,到底该怎么解决,布兰迪实在没有什么头绪,因为此刻他唯一想得到的,也是一般情况下最常用的蛮力驯服因为他个人的身体状况无法使用。 突然 ,他脑海中灵光一闪,立刻重新摆好之前靠近的姿势,用久违的母语高声喊道:「嘿!停下!乖马儿!停下!」 神奇的是,马儿似乎真的听明白了布兰迪的话语,步伐逐渐缓慢,最后停在原地,眼中略带迟疑地看着眼前这个金发碧眼的人类,似乎在琢磨,为什么眼前这个人能说出他似乎听得懂的语言。 「还真奏效了!」布兰迪有些欣喜,因为他实际上也是实在没办法,脑海中灵光一闪蹦出了用汉语来呼唤马匹这个点子,没想到居然真的有效果。 「看来那个英国人的马场里肯定雇佣了不少华人,否则这匹马怎么可能对汉语有这么大的反应。」布兰迪这样想着,也不敢大意,一边继续用汉语安抚,一边像之前那样缓步靠近。 好在这匹原本桀骜不驯的土库曼种马似乎在布兰迪的安抚下逐渐平静下来,即便是绳索套在了它的脖子上,它也只是不习惯地甩了甩头,并没有更多的挣扎。 布兰迪一边给马儿喂了两颗糖块,一边轻轻抚摸着马儿的脖颈,马儿也很配合,嚼了两块糖后,便听话地顺从布兰迪的牵引来到马圈旁,一旁早就拿着辔头准备着的马夫立刻上前,开始为这匹马装备上各类马具。 布兰迪走出马圈,随手将套索扔到比尔?卡森的怀里,比尔?卡森立刻凑了上来,恭维道:「芒尼先生,真没想到您在驯服马匹方面也有这么深的造诣啊,呃,我冒昧地问一下,您刚才对那匹马说的咒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啊,你就不要多问了,」布兰迪返回了马厩门口,说,「现在,不如我们接着谈生意,怎么样?」 比尔?卡森立刻一脸了然地住了嘴,再度露出了谄媚得让人觉得反感的笑脸,说:「当然可以,先生,当然可以,请问您对我们还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谈不上,只是有些问题,」布兰迪随意地用手挠着下巴,那里已经长出些许胡茬,「我记得我在你们这订马的时候,你说什么来着?最多一个月,就能把马的问题解决,现在呢?算算时间,差不多快两个月了吧?夏季都已经到来好久了,不是吗?」 「哎呀,芒尼先生,这个确实是我们的问题,但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啊,」比尔?卡森苦着脸解释道,「且不说我去各地寻访卖家就花了很长时间,单说运输问题,因为前段时间保卫镇子的战斗,本来一个月前就能到的火车延误了很长时间,不说这个,就连我这个小小的马厩,也被炮弹给打中了,光是维修,也花费了我不少的时间和金钱,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我们刻意如此,我们这也是没办法啊。」 「我懂,我懂,你们的难处我都能理解,」布兰迪一边不怎么走心地安抚着比尔?卡森,一边施展起了自己的话术,「但是,请你想想,卡森先生,请你好好想想,比起你们,我个人的损失是否更大呢?因为那场战役,我没法及时拥有这匹优秀的马儿,还是因为那场战役,我被狙击步枪打了一枪,差点就死在那现在还没人管的畜棚里了,而且到现在,伤还没好,刚才驯马,三天前缝合的伤口还差点崩开,您想想,您失去的只不过是金钱和一个月的时间精力而已,钱什么时候都能赚,至于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人的一生有多少个月啊,这一个月跟那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我可是差点失去了生命啊,生命是何其宝贵,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现在您想想,到底应该是您的损失大,还是我的损失大?」jj.br> 「这……那当然应该是您的……诶不对……这……这……」比尔?卡森虽然也是做了好多年生意的老牌生意人了,但是面对这种循循善诱式的话语,一个不留神就被布兰迪带入了他的逻辑里,尽管自己本能地觉得其中有不对劲的地方,但他现在怎么想,都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 「对啊,就是我的损失更大嘛,」布兰迪立刻对这件事情盖棺定论,然后接着引导道,「那你说,为了补偿我这方面的损失,你们应该怎么做呢?」 比尔?卡森索性放弃了挣扎,与其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倒不如直接摊牌,看看对方到底想要什么,他直接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说:「这样吧,芒尼先生,您想要我们怎么补偿,我们就怎么补偿,怎么样?」 「好,」布兰迪喜悦地拍了拍比尔?卡森的肩膀,说,「那既然如此,你为我这匹马免费配上最上等的各类马具,并且免费赠送我一套马匹保养的工具,应该也不算什么事吧?」 「这……这……」比尔?卡森立刻瞪大了眼睛,要知道一副上好的马具可绝对够得上一匹上等好马的价格,布兰迪的这个要求,相当于让他买一赠一。 布兰迪立刻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嘴脸,想要继续重申他所受的损失,比尔?卡森立刻做出决定,说:「没问题,我们答应您的要求,一切配置绝对按照最高档的来。」 「这样就最好啦,」省下一笔钱的布兰迪微微一笑,说,「我大概再过两三个星期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你们最好在那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明白吗?」 比尔?卡森谄媚的笑容里夹杂着不少苦涩,说:「没问题,芒尼先生。」 他走进马厩,拿出一张文件,说:「既然一切已经商定好了,就请您在这份文件上签字吧,这样方便我们为您的爱马上一份最好的保险,无论日后您的马遇到了什么问题,只要您买了这份保险,只要您能够把马运送到我们这里,我们保证,一切的治疗和护理都是免费的。」 「这服务还蛮周到的,」布兰迪点了点头,一边签字,一边问,「那这个保险的费用,你看是不是可以……?」 比尔?卡森的脸部肌肉立刻一僵,说:「这个……芒尼先生,我们也只是负责代理这项业务的,保险费这个事情,我们说得真的不算。」 布兰迪看了眼比尔?卡森的那张苦瓜脸,笑了笑,将签好名字的文件递给他,说:「那我就不难为你了,剩下的事情,就全都交给你了哦。」 「诶诶,好的,没问题,」比尔?卡森接过文件,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唉,要说会做生意,还得是您啊,芒尼先生。」 布兰迪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这时,那匹骏美的土库曼马被马夫牵进马厩,关在了属于他自己的马栏里。 「现在,您可以为您的马儿起一个您觉得合适的名字了。」比尔?卡森看着这匹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马,说。 布兰迪走上前,轻轻抚摸了几下马儿的脑袋,马儿主动在他的掌心蹭了蹭,用粗糙的舌头轻轻舔了舔他的手。 「就叫你绝影,怎么样?」布兰迪凑到马儿的脸旁,轻声说。 马儿打了个响鼻,似乎是表示同意。 第五章 美国小镇生活日常 和苦着一张脸的马厩老板道别后,布兰迪久违地以胜利者的姿态踏上归程,这段时间确实把他给憋屈坏了,一场成功占据上风的交易算是对他个人自信心的一次不错的康复训练。 路过屠夫的摊位,见上面挂着的各类新鲜肉品,布兰迪脑海中突然有了个点子。 他缓缓踱步,走到屠夫摊前,屠夫专心地在砧板上切着肉,断筋碎骨的声音在布兰迪这个手上已经有了不少人命的人听起来很是上头。 布兰迪的到来并没有让屠夫抬起头来,他一边专心切肉,一边说:「欢迎光临,客人,请问你想来点什么?我这新进了不少质量上乘的好牛肉,有兴趣看看吗?」 布兰迪一边专心观察着屠夫摊位上摆放的各类鲜肉,一边问:「牛肉怎么卖的?」 「10美分一磅,相信我,先生,这个价格很公道,」屠夫将剁好的肉收拾好,抬起头来,看见布兰迪的脸,立刻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芒尼先生,您可真是稀客啊,我还以为今天依旧会是罗斯小姐过来呢。」 布兰迪借住在玛蒂家里养伤,现在在瓦伦丁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所以,布兰迪也没有去问屠夫为什么知道这件家喻户晓的家务事,只是说:「刚刚在马厩那边看了马,你这不是离得近嘛,顺便过来看看。你刚才说,牛肉一磅10美分,对吗?」 「是的,芒尼先生,」屠夫憨厚地笑了笑,说,「不过我这里可是小本经营,一律不还价的,您可不能像刚才跟老卡森还价那样和我还价啊。」 方才布兰迪跟马厩老板砍价的场面,屠夫在旁边可是看得真真的,饶是他只是一个旁听者,听得都是汗如雨下,他非常确信,要是让他来面对布兰迪的这番话术,那么和布兰迪做的每一笔生意,他必然都是一分钱也赚不到。 布兰迪闻言一笑,将一枚50美分的硬币抛到屠夫面前,屠夫手忙脚乱地接住了它,布兰迪说:「放心吧,几美分的价格也没什么我发挥的余地啊,按我给你的钱切几磅上等的牛排肉啊。」 屠夫一把将硬币握在手中,张开手,看着这枚在阴影下仍熠熠生辉的硬币,再次露出憨厚的笑容,一边把已经撸起来的袖子再撸高了些,一边说:「好嘞,您稍等片刻,肉马上就好~」 不多时,五磅新鲜的牛排肉便被屠夫打包好了送到布兰迪面前。 布兰迪看了看意料之外的妥帖包装,微微一笑,说:「你这店面虽然小,服务倒是挺周到嘛。」 屠夫拍了拍自己紧实的胸肌,笑道:「那当然,我这里可是方圆几十英里都有名的。」 其实,屠夫只有在对待布兰迪时才会这样,面对其他客人基本上都是冷言冷语,只有对玛蒂这样的小孩子略微有些好脸色,而此时,他嘴上吹嘘着自己的周到服务,其实心里想的是「感谢你不杀之恩」之类的话。 「对了,再问你些事儿,」布兰迪刻意压低了声音,说,「我想弄一些质量好些的油,你这有现货吗?」 屠夫这下面露难色,说:「您要说油,我这确实有,不过都是我用动物脂肪粗炼出来的,我可以说它新鲜,但要说质量,我可不敢夸口。」 说到这里,屠夫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啊,对了,我想起来了,隔壁杂货铺的老板喜欢橄榄油,听说他最近刚从加利福尼亚搞到一批质量不错的橄榄油,准备留着自己享用,您要是有意,不如去他那里碰碰运气。」 布兰迪看了眼杂货铺的简陋门面,回过头来,就像闲话家常一般地说:「行,那我就去看看,你先忙着吧啊。」 屠夫立刻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说:「好嘞,您慢走!」 推开杂货铺的店门,布兰迪立刻受到了杂货 铺老板的热情欢迎:「啊,欢迎您,芒尼先生,真是好久不见了,您想要些什么?我这应有尽有。」 布兰迪习惯性地扶了扶帽沿回敬老板的欢迎,在店里转悠了几圈后,拿了些鸡蛋、淀粉,以及一些调料,放在柜台上。 「20美分,先生,」老板微笑着看了一眼,说,「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布兰迪看了看老板,说:「你这家店果真应有尽有吗?」 老板的笑容中有着些许自豪和得意:「当然,芒尼先生,您也不是第一次光临我这里了,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无论您想要什么,都能在我这个小店里找到。」 「那也就是说,我想要一些加利福尼亚产的优质橄榄油,也是可以做到的咯?」布兰迪一脸微笑地问道。 杂货铺老板闻言,立刻警觉了起来,说:「您在说什么啊,我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 布兰迪笑了笑,说:「行啦,老板,你也不必跟我打马虎眼,我既然敢说这个话,自然是有准确的消息来源的,你就给个准话,卖,还是不卖?」 杂货铺老板见没法躲过去,只好硬着头皮说:「不好意思,芒尼先生,这是非卖品。」 「啊,那看来你确实有了?」布兰迪笑了,说,「放心,我也不白要你的,我只要一瓶的量,而且,不管你以什么价格购入的这些橄榄油,我都以高出那个价格25%的价格购买,你看如何?」 「实在抱歉,芒尼先生,这不是钱的事。」杂货铺老板的口风似乎很硬。 「50%。」布兰迪面无表情地加价。 「芒尼先生……」 「75%。」 「唉……」杂货铺老板终于叹了口气,说,「总共3美元65美分,芒尼先生。」 当老板拿出那瓶澄澈的液体时,布兰迪看得出来老板的不舍,因为他几乎已经把肉疼写在脸上了,想想也能理解,在橄榄油还没有被普及到美国普通民众餐桌的这个时代,想要搞到这样一瓶橄榄油有多么不易,尽管布兰迪花费了超出一般市价的钱买走了它,但是有些损失,确实不是钱能弥补的。 家中,小玛蒂正在忙活着给家里的炉子生火,看样子是准备把昨天吃剩下的炖豆子重新热一热,听见门口的动静,玛蒂跑出来看了一眼,见布兰迪大包小包地提着东西进来,挑了挑眉毛,本来想说些什么,似是突然想到自己和这个男人仍旧是在怄气的阶段,于是硬生生地憋了回去,拐过头继续干自己没干完的事情。 看着这个全凭着记忆和一口早就所剩无几的怨气接着跟他怄气的小姑娘,布兰迪无奈地笑了笑,对着她的背影说:「先别急着生火,玛蒂,今天我来做饭,可能需要些时间准备。」 玛蒂倒是没有什么抗拒的意思,只是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其中的意思很明显:「你也会做饭?」 布兰迪微微一笑,向她展示了一下刚刚购买的食材,说:「试试看有什么不好呢?反正也是我花钱,不是吗?」 玛蒂本来很想说,如果出了问题,遭殃的可是她家的厨房,但她可没有能力单靠眼神来表达这么复杂的含义,而且,她现在依旧不想和布兰迪说话,于是,她只好瞪了布兰迪一眼,把厨房让了出来。 「放心吧,玛蒂,我对我的厨艺还算有些自信的,」布兰迪一边将双手洗干净,一边说,「哦,对了,可以麻烦你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生火吗?这是我唯一不擅长的事,为了你家厨房的安全,我想这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 玛蒂白了布兰迪一眼,心里对于布兰迪的厨艺越发不信任,但是,她依旧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抗拒,很明显,对于布兰迪到底想做什么,她还是很好奇。 似乎是见玛 蒂没有明确的反对意思,布兰迪便不再管她,径自去做自己的事情。 玛蒂此时刚好无事可做,按照她的本性,她自然是要在旁边围观的,但碍于那点小小的自尊,她只能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还把头刻意地别到一旁,防止自己的视野中出现厨房和布兰迪的一点影子。 一开始,只是一些锅碗瓢盆的叮叮当当声,玛蒂真的很好奇布兰迪要做什么,因为在她的意识里,做饭是不需要这么大的动静的。 不过很快,锅碗瓢盆的骚动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短暂的沉默,说它短暂,其实在玛蒂的个人感觉中,那比一年还要漫长,她是个好奇心强烈的姑娘,要是好奇心没有及时被满足,她的智商就会在短时间内急剧下降。 「玛蒂,生火!」 这一声喊仿佛一株属于溺水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玛蒂就像屁股上安了弹簧似的跳起来,手忙脚乱地从茶几上拿起火柴,跑进厨房,蹲到炉灶前开始生火。 等她站起来时,她发现厨房里的陈设让她觉得有些陌生,至少她做饭从来没有用到那么多的碗盆,用盐、白胡椒粉等调料腌制的牛排肉,打得金黄澄澈的蛋液,以及放在一旁的淀粉和面包糠,就好像是杂货铺老板把货品一件件摆在货架上一样规整。 「你这是要做什么呀?」玛蒂终于忍不住了,问出这样一句话。 「啊,我的小哑巴姑娘终于说话了,」布兰迪微微一笑,一边将眼色澄明的橄榄油倒进锅中,一边说,「想知道我要做什么?呆在这看看不就知道了。」 「哼,你可别把我家的厨房炸了就行。」玛蒂现在就像只嘴硬的小鸭子,她偏过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布兰迪先在自己腌制好的牛排肉包裹上蛋液、淀粉和面包糠,待到橄榄油的香气从锅中飘出时,他便开始将切成小块的牛排肉放进锅中开始烹炸,很快,油炸出来的肉香便氤氲在整间厨房里,很快便蔓延到了整间屋子。 玛蒂其实一直都没走,在锅里飘出橄榄油的香味时,她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小孩第一次观看马戏表演一样,瞪着一对充满惊讶的蓝眼睛看着布兰迪将一块块裹着蛋液、淀粉和面包糠的牛排肉烤至金黄。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牛排还可以这样做,以往家里还富裕时,她吃过很多次牛排,只不过做法都很传统,和布兰迪所用的油炸法完全不一样。 很快,两盘色泽金黄,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的炸牛排便被布兰迪端上了桌,趁着玛蒂熄灭炉灶火的功夫,又倒了两杯温热的咖啡,并且很贴心地在玛蒂的那杯里加了一块方糖,虽然清贫的生活让玛蒂的口味并没有太多的讲究,但是布兰迪知道,加了一块方糖的咖啡,是这个小姑娘最喜欢的。 等玛蒂忙活完后,布兰迪已经坐在桌前,他邀请她说:「来,尝尝看,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菜了,手法生疏了不少,希望不会太影响口感。」 玛蒂坐下的动作并没有布兰迪想象中那么迫不及待,因为她依旧在外界的诱惑和自己心中早已经脆弱不堪的小小自尊之间纠结,但当她的牙齿轻轻咬碎了牛排酥脆的外皮,触及到它鲜嫩的内在,那最后一点纠结也如摧枯拉朽般被摧毁。 看着已经完全不顾淑女形象狼吞虎咽的玛蒂,布兰迪微微一笑,他知道,自己终于化解了之前的那点小小矛盾。 毕竟,再难搞的孩子终究也只是个孩子,女人具体会喜欢什么,也许很难找到可以提供参考的范例,但是孩子,尤其是这个普通人家基本缺衣少食的时代下的孩子,他们所喜爱的东西其实都差不多。 之前布兰迪在怎么讨好小姑娘这一点上纠结了很久,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由于玛蒂远超年龄的成熟,他向来是把她当成一个年轻女人而非一个十岁左右 的孩子来对待,而在他出门走了这么一趟之后,也许是见到了呆在屋里见不到的风光,也许是脑海中突然的灵感闪现,思考的角度一遍,正确的攻略答案便尽在眼前了。 至于他的厨艺,都是在上辈子的独身生活中一点点历练出来的,毕竟,一个独自生活的现代人,在既不想靠又贵又不健康的外卖过活,又不想拿方便面裹腹的情况下,一点点训练自己做饭的本领是找个会做饭的对象以外唯一的方法了。 你问他为什么不直接找个会做饭的好姑娘做自己的对象?呵呵,别做梦了,这个年头,想要找一个心甘情愿为你做饭的女孩,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与其做这种无用功,不如沉下心来好好修炼自己,试着找一个自己愿意当作公主来宠的姑娘,可惜,上辈子二十余载的生命中,路过的女孩不少,但真正合他心意的,一个都没有。 布兰迪将自己的作品放入嘴里细细品尝,略微皱了皱眉头。肉质略微有些老,虽然无伤大雅,但是终归是他有失水准的体现;橄榄油放得略微有点多,所以口感有些腻。 布兰迪只吃了两块,便放下了刀叉。在做饭方面,对于自己不认可的作品,他从来都很苛刻。 但是,当他看见玛蒂毫无淑女风范的吃相时,他突然觉得,只要出自自己之手的作品获得了别人的认可,哪怕只有一个人,它都是成功的。 布兰迪微笑着看着玛蒂,就像看着自己的妹妹,说:「怎么样?不生气了吧?」 玛蒂放下刀叉,喝了一大口咖啡,嘴巴才略微有了些说话的余地。 「姑且原谅你,」她一边撒气似的用刀叉切割着牛排肉,一边说,「但是,如果你下次还把自己至于没法解决的危险之中,我还是会生气的。」 「好好好,我答应你,不会再那样了。」布兰迪不甚在意地敷衍道。 反正等他养好了伤,自己和这个小姑娘的交集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以后的事情,也轮不到她来操心,只不过现在,和这个小姑娘把关系搞好,有利于自己养伤生活中的身心愉悦。 「对了,你这个牛排是怎么做的啊?」 「想学啊?我教你啊。」 「真的吗?」 「这还能有什么假的?」 落日西沉,灯火与星光渐明,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家庭,就这样在和家人或平常或温馨或鸡飞狗跳的交流中,缓慢悠然地生活着。 第六章 塔西佗?基尔戈的召唤 终于,在那个氤氲着美妙气味的下午过去后,布兰迪的养伤生活终于真正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玛蒂不再跟他怄气,每天开开心心地操持着这个由两个人组成的临时家庭,布兰迪也安下心来当起了病号,现在对他来说,养伤才是第一要务,只有养好了身体,自己今后策马西部的自由生活才有了真正的本钱。 当生活开始变得简单时,时间也许会变得缓慢,但当这种生活是和已经产生了隐隐的信任、默契和依赖的人一起度过时,时间必然还会过得很快。 两周的时间很快过去,期间,布兰迪的身体恢复速度超出了预期,这让他很高兴。 卡洛威医生不久前来了一趟,替他将缝合伤口的线拆除。 据医生说,他现在已经可以和以前一样正常行动了,只是现在还没有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如果想要加快恢复进程,需要静养以及多补充蛋白质,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这个潜在的恢复期中不能再让伤处受到重击,否则,这个枪伤就不会是在前腹和后背各留下一个伤疤那么简单了。 在此期间,布兰迪的爱马,名为「绝影」的黑色土库曼马也完成了他一切马具的配备。 比尔?卡森虽然在这场交易里吃了大亏,不得不免费为这匹马定做一套最高价位的马具,但是他也并没有在这其中搞些弄虚作假的勾当,因为他清楚,一位有钱还有枪而且智商高的年轻绅士是最不好惹的角色,这样的人不但会立刻发现他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小手段,而且还会在第一时间报复回去,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的,呵呵,他不想说,更不希望别人问。 于是,绝影就拥有了一套不但适合他而且适合他的主人的鞍鞯,经过特别改造的能够装下最多八杆长枪的马鞍,充分考虑到美感以及实用性的马蹬,以及特意为夜晚行路准备的马灯,除此之外,还有无比贴合这匹黑色土库曼马的整体构造和配色,使得这匹马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它的潜能。 布兰迪对于全副武装的绝影很满意,绝影对于这副非常适合自己的鞍鞯也很满意,所以,当一切准备停当的消息传到布兰迪这里时,他立刻来到马厩,将绝影骑出来,在瓦伦丁附近走了一圈,不但如此,还将小姑娘玛蒂一起带上,在瓦伦丁的主路上像位将军一样地缓步巡游了一圈。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坐上马背的玛蒂有什么感觉,布兰迪不知道,只不过从小姑娘兴奋的表情上看,这次并没有带给她什么不愉快的感受。 而布兰迪则是在这第一次骑乘绝影中感受到,果然还是来自东方的小骨架马骑着舒服,倒不是说跟着他已经有一段时日,也曾经历经生死的大骊不好,只不过,一匹夏尔马,而且是在夏尔马中也大得出奇的马,就算坐在特制的马鞍上,也会有种步子迈大了扯着蛋的感觉,现在有了绝影,看来也是时候让大骊回归它的本职工作,做一匹挽马了。 眼见得伤势见好,布兰迪也起了返回帮派的心思,至于帮派的动向,严格来说,他并不清楚,因为在斯旺森牧师、艾比盖尔和莎迪全部离开瓦伦丁后,布兰迪就再没有收到有关任何范德林德帮的消息了。 不过,布兰迪并不因此而觉得焦虑,因为他知道,至少在这个阶段,达奇还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成员,从他之前被抓到瓦伦丁的监狱里时,达奇叫上了帮派当时能动用的所有战力跑来救他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既然没有新消息,那就是没有新动向,既然如此,那么最后应当去哪里找他们,也就不言而喻了。 只不过,玛蒂似乎并不想让他离开,尽管这段时间里,因为布兰迪,她多生了不少闲气,但是她依旧不遗余力地每天编出不同的理由挽留他。 玛蒂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聪明 女孩,而是一个已经在尚且短暂的人生中接连经历了两位至亲之人的死亡,对于与死亡类似的永别,她的感觉非常敏锐。 就在这个当口,一封没有印戳的信件被一个经常在瓦伦丁街面上游荡的小乞丐带到了布兰迪的面前。 首先吸引了布兰迪注意的,就是信封上的署名。塔西佗?基尔戈,了解这个名字的实际含义的人,都和范德林德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这个时候,这样一封信对于布兰迪的冲击,可想而知。 拆开信封,布兰迪将上面短短的两句话仔细阅读了两三遍才将信件连带着信封一燃扔进壁炉里,思索片刻后,最终还是决定走一趟。 玛蒂对此先是略微有些紧张,而当她注意到布兰迪并没有收拾自己的行李时,才勉强放下了心。 离开了玛蒂的家,布兰迪并没有立刻去寄信人约定的地方,而是先去马厩将绝影牵了出来,然后来到了早已经改头换面了一个多月的瓦伦丁枪械铺。 推开已经从里到外修缮一新的枪械铺的店门,布兰迪发现,整间店面唯一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的,就是此时正站在柜台后的老板了。 只不过,这位老板此时可没有一贯的专业和从容,而是一副因为过分焦急而陷入焦虑的神色。 「欢迎光临米勒枪械铺,先生,」见到有人推开店门,他习惯性地说出了欢迎的话语,当他注意到来人正是他一直等待的人时,他立刻兴奋起来,迫不及待地走上前,握住了布兰迪的手,「啊,芒尼先生,我终于等到您了,只要您来了就好了,这件事情终于有办法了……」 「好啦,我亲爱的先生,请先冷静,」布兰迪握了握老板全是手汗的手后抽回了手,一边用另一只手掏出放在裤兜里的白色手帕擦手,一边说,「我想你现在应该需要一杯咖啡冷静一下,需要我来帮你吗?」 「哦,不需要,不需要,我自己已经有准备了,谢谢您的好意,芒尼先生。」枪械铺老板说着,先是走到门口,将歇业的牌子挂到门外,然后紧锁屋门,快步走到柜台后,自己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将一整杯咖啡喝得干干净净后,老板终于算是缓过一口气来,布兰迪则抱着手臂看着老板,见他似乎平静了些许,便开口道:「好啦,我觉得现在您可以告诉我,用塔西佗?基尔戈这个名字把我叫到这里来的原因了吧?」 「当然可以,芒尼先生,」枪械铺老板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吐出一口浊气,说,「马修斯先生离开前曾经嘱咐我,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不要联系塔西佗?基尔戈这个名字,更不要用这个名字去联系帮派的其他人,不过,现在我确实遇到了非常棘手的事情,而且还是必须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解决,思来想去,现在只有您是最容易联系到的,我这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咱们不如开门见山吧,先生,」布兰迪打断了枪械铺老板的话,说,「不过我得事先提醒你,虽然现在你和我们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但是不要忘记,你是为我们帮派服务的,你需要为你应尽的义务负责,而我们则没有义务替你免费打工,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当然明白,先生,我当然明白,而且,我现在正要讲到我遭遇的事情呢,」枪械铺老板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您应该知道,早在为您们服务之前,我就有一些门路,让我和我的店铺可以一定程度上涉足黑市的买卖,当然,虽然黑市上什么生意赚钱我就会做些什么生意,但是我主要还是专注于黑市上的军火买卖,您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军火生意永不过时……」 「您好像又有些跑题了,先生。」布兰迪不动声色地提醒道。 「啊,不好意思,芒尼先生,我这人就是有些碎嘴的毛病,您不要介意,马上我就要讲到 重点了,」枪械铺老板额头的汗水更多了,「现在,我有一批货,里面什么都有,当然,主要是些民用枪械市场上不让流通的军火,本来它们今天凌晨时分就会到达这里,但是它们并没有按时到达,而我不久前才得到消息,它们早在几天前就被一伙战斗力特别强的亡命之徒劫走了。」 「所以,你叫我过来,是想让我帮你追回那批货物?」布兰迪问。 「是的,是的,芒尼先生,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枪械铺老板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您要知道,这批货对我,对帮派这个季度的收益都非常重要,只要这批货能回来,帮派至少能有几千美金的净收入,如果它们就这么没了,我可就亏大发了呀……」 「好吧,好吧,」布兰迪点了点头,说,「既然如此,这个忙我会帮你,不过,在此之前,我能问你几个有关这件事的问题吗?」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芒尼先生,」枪械铺老板更激动了,「您真是雪中送炭啊,芒尼先生,我真不知道,如果没有您,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处理……」 「行了,克制一下你的那张嘴吧,」布兰迪再度不耐烦地打断了老板的话语,说,「我且问你,货物是在哪里被劫的?」 「在蒙大拿河上游以北,里格斯营堡附近。」枪械铺老板如实回答道。 布兰迪在心里默默算了算日程,接着问道:「你知道劫了这批货的是怎样的一伙人吗?有多少人?武器配备状况如何?」 「这个……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枪械铺老板苦着一张脸,说,「传给我的信息只有货物被一伙亡命之徒劫走这一条,其他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对方战斗力很强的?」布兰迪疑惑地问道。 「因为我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雇佣了十五个荷枪实弹的枪手保护这批货,但是,传给我的消息里并没有提到任何有关这些枪手的情报,所以我猜测,他们可能已经全都……」枪械铺老板说到这里,不敢再说下去了。 布兰迪点了点头,说:「看来这次的活不轻松啊,报酬方面……」 「这件事您不用费心,」老板立刻殷勤地说,「我知道,如果我要请帮派里的人帮忙,按照合同,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您放心,我一定会准备好相应报酬,包您满意。」 「我想你一定误会了什么,先生,」本想转身离开的布兰迪停住了步伐,说,「报酬是否让我们满意,你说了不算,我们觉得满意了,那才是真的满意了,我之前特意提了报酬问题,只是因为鉴于这次任务难度较高,我想请你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而已。」 说完这些,布兰迪便转身离去,只留下枪械铺老板一个人傻愣愣地看着门口的方向,不知心里作何感想。 骑着绝影,布兰迪很快就来到了玛蒂的家门口。 听到门外异乎寻常的马蹄声,玛蒂从屋里走了出来,见布兰迪从马背上下来,松了口气,说:「是你啊,我还以为是什么陌生人呢。」 时间紧迫,布兰迪并没有停下来跟玛蒂打招呼,而是直接走进自己的房间里,从床下取出了放在下面的一个长盒,将里面的卡宾连发步枪、双管霰弹枪和卡尔卡诺狙击步枪一起取了出来,并将装着自己一应物品的包裹取了出来。 玛蒂见布兰迪这样急吼吼地开始收拾装备和行李,本能地感觉到似乎要发生什么事情,立刻跑到布兰迪身边,问道:「你怎么开始收拾东西了?出什么事情了吗?你要走了吗?还会回来吗?」 「是要走了,具体走几天不知道,不过,最后肯定是会回来的。」布兰迪将三把长枪放在马鞍里特制的放置枪械的地方,又将包裹放在马背上,说。 听到布兰迪还会回来,玛 蒂松了口气,说:「去哪里啊?」 「西伊丽莎白州。」布兰迪返回房间,将自己的几把左轮手枪按照自己熟悉的位置分别装备在身上,说。 玛蒂立刻又着急了起来,因为在基本没有出过远门的她看来,跨越了一个州的距离几乎就是海角天涯一样的离别了,虽然她自己都不太明白自己一直以来尽力挽留布兰迪的原因为何,但是,她知道,这样的分别她现在是断然接受不了的。 「我和你一起去。」最后,玛蒂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什么?」布兰迪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他第一次在这次返回收拾装备的过程中正视了这个小姑娘,问。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去。」玛蒂一字一顿地重复了刚才的话。 「胡闹,」布兰迪立刻反对,「你以为我这次是出去郊游吗?我是要去玩命你知道吗?」 「那我就更应该去了,」玛蒂据理力争道,「你现在仍旧处于医生所说的应该静养的阶段,虽然现在基本没有什么大碍了,但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办?我得看着你,以免你做出什么过于逞能的决定。」 「玛蒂,不要胡闹,这不是儿戏,」布兰迪叹了口气,说,「你是想让我在和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穷凶极恶的匪徒激烈枪战时还得分神去照顾你吗?」 「我不需要你照顾,我有枪,我会用枪,我甚至还杀过人,」玛蒂态度坚决地说,「我不管,就算你不带着我,我也会在后面跟着你,就算是一步一步地走,我也得跟你一起去西伊丽莎白州。」 看着女孩执拗的脸,布兰迪知道,如果自己真的直接转身离去,这个小丫头真的能做出她刚刚说的那种事。 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心累,自己上辈子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小祖宗呢? 「唉……」长叹一声后,布兰迪说,「你回去,穿身便于行动的衣服,带上那把枪,然后立刻跟我走。」 听到布兰迪终于愿意带上自己,玛蒂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刚想转身进屋换衣服,玛蒂想到了什么,问:「为什么这么着急?」 「当然是趁着天亮,给你选一匹合适的小马啊,」布兰迪无奈地说,「快点吧,再过三四个小时,太阳就该下山了。」 玛蒂听见自己还会拥有一匹自己的小马,非常高兴,甚至开始觉得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于是也不再犹豫,转身进屋收拾东西去了。 布兰迪目送小姑娘关上了小屋的门,俯下身,轻声问绝影:「你觉得,我该答应她的要求吗?」 绝影当然不会说话,但是他似乎确实听懂了布兰迪的话,甩了甩头,打了个响鼻,意思不言而喻。 「那你觉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布兰迪领会了绝影的意思,又问道。 绝影直接用行动回应了问题,他主动迈开步子,向瓦伦丁的方向走去。 「真是匹聪明的马。」布兰迪感叹着自己这匹爱马的智慧,顺便观察着自己和小屋之间的距离,当确信小姑娘在屋里听不清屋外自己的动静时,布兰迪狠狠一夹马腹,绝影宛如一阵黑色的旋风,向着南方跑去。 等小姑娘穿戴整齐,提着一只小行李箱从屋里出来时,屋外只有一辆路过的马车缓缓向着远离瓦伦丁的方向离去。 玛蒂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立刻明白自己被涮了,气得差点仰天咆哮,但是,她硬生生地克制住了,别看她只有十岁左右,她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保持理智,尽管这个本事无论是谁都没法收放自如,但当下,她做到了。 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迈开步子,向着瓦伦丁的方向走去。 玛蒂总是有办法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次,她认为 也不会例外。 第七章 不期而遇 火车,是这个时代速度最快,也是最不知疲倦的交通工具。 只要有铁轨铺在它的钢铁车轮下,哪怕目的地是天涯海角,哪怕一路上需要穿山越岭、跨河渡涧,它也能以这个时代最现代化的方式和最现代化的速度将它乘客送到目的地。 对于美国这个国家而言,铁路的不断延伸和火车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推动了曾经是客人而现在是主人和掠夺者的美国人对这个国家广袤的未开发区的探索和利用,推动了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而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民众而言,火车的出现与发展带来的最为直观的便利,就是以往可能要走很久的路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只需要花更少的金钱和时间就能顺利到达。 拿从新汉诺威州到西伊丽莎白州来举例,或者我们再精确一些,拿从瓦伦丁到草莓镇举例,如果用传统的方法,哪怕是最快的驿站马车也得花两天的时间,而且必须日夜兼程,如果是骑马那就更慢了,如果骑乘五大州范围内最常用的骑乘马——肯塔基骑乘马,日夜兼程,也得至少四天才能走完这段路程,如果是比这种马相对劣等一些的马,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而如果乘坐火车,尽管草莓镇并没有通火车,但是,如果乘坐火车,在距离草莓镇最近的里格斯站下车,然后换乘驿站马车或者骑马,最多也只需要一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且中间不需要给火车补充燃料。这也许就是文明社会带来的生活便利了。 而且比起传统的马匹和马车,火车要更安全,因为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去染指这些沿着铁轨飞速奔跑的庞然大物,而在野外,只要是个知道怎么开枪的人,哪怕他只有一把缺乏校准和保养的老旧左轮手枪,都会摇身一变,成为穷凶极恶的剪径强盗。 清晨时分,一辆内饰华美的蒸汽火车正沿着连通新汉诺威、西伊丽莎白、安巴里诺和莱莫恩四个州的铁路环线飞速行驶着。 车厢里,坐着不少乘客,他们年龄各异,身份不同,唯一相同的,也许就是他们要么是背井离乡,要么是远游归乡。 胡须已经花白、马上就要从中年步入老年的乘务员在车厢中的过道里走动着,检查每一位乘客的车票,这样的工作,他已经重复了几十年,他相信,未来的三五年,他依旧会重复着这单调的工作。 当他走到一位正捧着最新一期的《新汉诺威公报》专心阅读的年轻牛仔身边时,他见牛仔没有拿出车票,便出言提醒道:「先生,车票。」 年轻的牛仔抬起头,从黑色裤子的兜里拿出一张窄窄的车票,递给乘务员,问道:「请问,里格斯站还有多久到?」 「等火车穿越巴德横渡大桥后,再过四五分钟就到了。」乘务员回答。 牛仔点了点头,准备继续看报纸。 这时,从他的对面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略微尖刻的嘲弄声:「第一次坐这趟火车吗?年轻人?」 牛仔抬起头,见坐在他正对面的一位穿着老旧西服套装的中年人微笑地看着他,便回答:「没错,先生,有什么指教吗?」 「我一猜就是这样,」中年人保持着微笑,说,「这趟车确实会经过里格斯站没错,但是它不会在那里停,因为这趟车是特快的跨州列车,不会在那样的小站停,只会在城镇里或者城镇附近的火车站停车,这正是它快的原因之一,就算要停,也只会在安尼斯堡停车。」 说到这里,中年人略微凑近,说:「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什么,坐错火车的事情时有发生,到时候再重新转车就是了,反正再怎么样也比骑马和坐驿站马车快。我经常乘坐火车到处跑生意,听我说,下次如果你想要在里格斯站下车,你得乘坐另外一辆相对老旧一些且车厢少些的火车,那列火车只要是个站, 只要那个站台没有废弃,它就会停车。」 年轻的牛仔看了这个中年人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从车厢天花板顶部垂下的一根粗绳,笑了笑,说:「这辆车会在里格斯站停的。」说完,便接着看报纸去了。 中年人还想再说什么,突然,他注意到这个年轻的牛仔腰间的枪腰带和所配的左轮手枪的枪柄,猛然意识到自己最好还是保持缄默,于是便低下头去,将注意力放在自己之前一直阅读的那本厚厚的书上。 火车呼啸着,车轮飞速转动着,头顶着滚滚的黑灰色蒸汽,驶上了那座横跨达科他河的巴德横渡大桥。 火车的鸣笛、浓烟和宛如万马奔腾的车轮声惊走了还徘徊在铁轨附近和旁边栏杆的各类禽鸟,就连在桥下的河畔饮水的白尾鹿也都四散而逃。 不过,它们很快就会回来的,因为火车通过这座桥也只需要花两三分钟而已。 当火车的车尾刚刚离开大桥时,年轻的牛仔从座位上站起,他本就高大的身材在当前相对低矮的火车车厢里显得更加高大。 他抬手握住那根从车厢顶部垂下来的粗绳,用力拉了一下,紧接着,便是警铃声大作。 警铃声响,整辆火车几乎都因为这动静乱了套。 火车司机听到铃声,立刻紧急制动,想要以这种方式让全速前进的火车在最短的时间内停下。 突如其来的紧急制动也让火车上的乘客们慌了神,乘务员则一边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不被火车强大的惯性甩翻在地,一边高声安抚着乘客,试图告诉所有人坐稳身体,不必惊慌。 火车在里格斯站稳稳停住,乘客们纷纷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须花白的乘务员从火车上跳下来,有些气急败坏地对着车头喊道:「出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要紧急停车?」 「我听到了警铃声,现在我还想问你发生了什么呢,」火车司机喊道,「难道不是你拉的警铃?」 「那根绳子我连碰都没碰过,」乘务员有些疑惑地说,「那是谁拉了警铃?」 正当他问着这个问题时,火车上运送牲畜和马匹的车厢门被拉开了,一位头戴黑色赌徒帽,穿着蓝色上衣、黑色长裤和镶着银色马刺的牛仔靴的年轻牛仔牵着一匹高大神骏的黑马从车厢里缓步走出来,下到站台上。 乘务员立刻认出,那是之前问他里格斯站什么时候到的乘客。他立即跑到年轻牛仔的身边,说:「先生,您不能通过这种方式下车,这是不合规矩的,甚至会……」 说到这里,年轻的牛仔转过身来,乘务员这才看见牛仔配在腰间的左轮手枪,原本有些气愤的表情立刻蒙上一层惊恐,毕竟在这个世道,随身带枪的人一般都不好惹。 「甚至会什么?」年轻的牛仔问,「你想说什么?乘务员先生?」 「呃,我是想说,如果您真的需要,我们以后会考虑在这里增加一个停靠站。」乘务员几乎是立刻改变了口风,他虽然已经活了挺久,但他可没活够。 牛仔看了乘务员一会儿,说:「没关系,我已经到站了,谢谢。」说完,牵着马离开了站台。 乘务员见这个年轻的牛仔远去,立刻逃跑似的攀上火车,冲着车头喊道:「现在没事了,开车!快开车吧!」 火车司机闻言,也没有再管其他,立刻开始操作,让这辆火车继续开动起来。 一人一马在树林掩映的道路上缓步走着,不多时,走到一处三岔路口。 年轻的牛仔看着面前指向两个不同方向的道路,有些厌烦地啧了一声,从裤兜里掏出一张被折叠成小方块的地图,将其展开后,开始仔细研究接下来该怎么走。 「现在的 问题是,先去草莓镇安顿下来,还是去里格斯营堡方向调查现场,」牛仔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抬起头观察现在的日头,「嗯,现在时间还早,就算是去里格斯营堡勘察一番后,也能在天黑之前到达草莓镇,也罢,就先去勘察现场吧,不过,我都可以料到,现场估计早就被破坏得不堪入目了,不过,哪怕能找到个残留下来的轮轴也是好的啊。」 盘算完接下来的去向后,牛仔将地图按照原样折叠好放进口袋,攀上马背,双脚顺势一夹马腹,神骏的黑马长嘶一声,旋风一般向着里格斯营堡方向跑去。 这位借助火车警铃迫使火车停下的年轻牛仔,正是昨天下午从瓦伦丁启程的布兰迪。 因为考虑到路途遥远,为了争取时间,尽量早地开展调查,他选择了火车这个最为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不过,也确实是疏忽,他只为了图快,忽略了火车本身的种类,直接买了一张特快列车的车票。 不过,好在他急中生智,想起他上辈子似乎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过通过拉响警铃强行下火车的操作,于是立刻如法炮制,果然奏效,不过这种方法,如果可以,布兰迪不想用第二次。 里格斯营堡,是位于蒙大拿河上游北部的一座被废弃的军营,被废弃之前,它曾是一座印第安人的集中营,几十年前,曾有数以万计的印第安人在这里受尽折磨,亦曾有数以千计贪求政府赏赐的美国人将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 至于它因何被废弃,则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因为印第安保留地的划分和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有人说,是因为那些噬血的印第安野蛮人的残忍报复;而更多的人则说,只是因为一场失误造成的火灾。 据说,直到今天,在这个居住在距离这片废墟不到5英里的草莓镇已经成为了闻名于全国的旅游小镇的时代,如果夜晚独自呆在那片还残留着完整房屋结构的废墟中,仍能隐隐听见曾经在这里受尽非人折磨的印第安人哭喊求救的惨声,令人不寒而栗。 只不过,这种玄乎的说法没有多少人信,尤其是那些杀人如麻的亡命之徒,他们之中,有的人甚至亲手剥下过印第安人的头皮,那时几乎要冲破耳膜的惨叫,不比那些迷信鬼神之人在心理作用下幻听到的声音震撼人心得多,更别说畏惧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所以现在,这里虽然被废弃已久,但是总是有些难辨善恶的可疑人物在此出没。 在布兰迪个人的推测中,既然货物是在里格斯营堡附近被劫走的,那么里格斯营堡必定有重要线索,假设那里有人藏匿,那么这个人至少也会是一位潜在的目击者,就算没有人,里格斯营堡也有很大的可能曾经被劫匪占据,既然曾经被占据,就算过了好几天,也有很大的概率留下足够用以追踪的痕迹。 然而现在,他就站在里格斯营堡堆满杂乱碎木的土地上,面前,那幢这片区域唯一保持了房屋形状的建筑物的屋檐下,三个流浪汉一般的牛仔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所以,」布兰迪的眼睛始终锁定着三人的一举一动,毕竟他们的枪腰带和腰间的左轮手枪是实实在在的,「对于我所说的事情,几位知道多少呢?」 「你t谁啊?」其中一个流浪汉牛仔嗤笑一声,不干不净地说道,「我们凭什么要告诉你那天我们看见了什么?」 「我是谁不重要,但是我相信,你们一定认识这几张纸上的印第安人。」布兰迪说着,从兜里掏出三张五美元的钞票,很随意地展示在这三人面前。 三人的眼睛立刻直了。毕竟,对于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普通人,尤其是像他们这样居无定所还没有依靠的穷牛仔而言,一张一美元的钞票都算得上少见的奢侈品,更何况是崭新的五美元钞票了。 其中一人有些见财起意,伸出一只手就要去摸布 兰迪手中的钞票,可手指刚刚触碰到那丝滑的纸张,那三张印着印第安酋长半身像的崭新钞票便从他的指尖滑走。 布兰迪将钞票放回兜里,看着那三双透露着贪婪的眼睛,布兰迪微微一笑,说:「只要你们把你们知道的告诉我,这些钱都是你们的,怎么样?」 三人面面相觑,随即哈哈大笑。一人迅速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左轮手枪,狞笑道:「那我们直接抢了你,或者干脆弄死你,岂不是能弄到比那十五美元更多的票子?」 布兰迪看了眼对准自己的枪口,轻轻摇了摇头,叹口气,举起双手,说:「好吧好吧,你们成功了,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 布兰迪干脆的投降引发了三个流浪汉般的牛仔的哄然大笑。 「温馨提示,年轻的牛仔,」那个举枪的人一边笑着,一边走上前,手伸进布兰迪的裤兜开始摸索,「在外头,别随便露富,下场会很惨的。」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想,我也得提醒你一件事,」话音刚落,布兰迪将腿猛地一妞,那个来掏他口袋的人的身体立刻失衡,布兰迪趁此机会,抬手将那人手中的枪夺过,并顺势将那人拉到怀里,一手制住那人,一手持枪抵住了那人的太阳穴,「最好等目标失去抵抗能力了,再去翻他的口袋。」 另外两人慌了,连忙去摸枪,但布兰迪直接往天上放了一枪,说:「别动,动一下,我就在你们的伙伴身上开个洞。」 那两人摸枪的手立刻僵住。 布兰迪此时再次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说:「现在,告诉我我想知道的,只不过,你们已经失去了从中获取报酬的机会。」 「别动啊,你们千万别动啊,」被布兰迪控制住的那人喊道,声音里充满因为恐惧而不自觉产生的颤抖,「该死的,你们倒是说些什么啊?三天前,或者四天前,有没有在这附近看到过什么车队,或者看见过什么劫案啊?」 另两人再度面面相觑,此时二人的眼中尽是迷茫。 不过下一秒,他们二人眼中就将只有迷茫了。 两声几乎连成一声的枪响从布兰迪身后响起,他面前的两人眉心立刻多出一个深邃的枪眼,二人眼中迷茫更盛,似乎还增加了被突然袭击的茫然,可还没等他们看清子弹的来向,他们的身体便软倒在地,意识也永远地陷入了黑暗。 遭遇意外情况,布兰迪没有犹豫,将自己制住的那人用力推了一把,身体拧转,另一只手迅速将自己腰间的左轮手枪抽了出来,身体侧站,双手一前一后,同时瞄准了前面的流浪汉牛仔和身后不知身份的枪手。 「原来是你啊,看你那身行头,我还以为是亚瑟呢,」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别紧张,自己人。」 布兰迪回头一看,迈卡和蓝尼正站在他身后,迈卡手中的双动式左轮手枪枪口朝上,还有些许黑烟从中袅袅飘出。 「是你们?」布兰迪将自己的左轮手枪收回枪套,而另一把枪则一直对着最后一个流浪汉般的牛仔,他瞟了一眼自动走到他两旁的蓝尼和迈卡,问,「你们怎么来西伊丽莎白州了?」 「我自觉申请到这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你也知道,我们现在依旧需要钱,」迈卡说着,瞟了一眼蓝尼,说,「至于那个黑小子,是老大塞给我的,说什么帮我保持冷静,哼,我什么时候需要一个黑皮小鬼指手画脚了?」 蓝尼适时打断了迈卡夹枪带棒的侮辱话语,问布兰迪:「你伤好了?怎么都跑到这边了,还和这种人玩起互相抢劫和绑架的游戏了?」 布兰迪当即将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一五一十地说给二人听。 「哦,原来是那个老女干商让你来的,他还真会使唤人,」迈卡一脸恍然大悟, 「不过说实话,你打探消息的本事确实还欠些火候。」 「我马上就能问出东西了,」布兰迪争辩道,「而你却在这个当口开枪杀掉了两个可能为我提供重要线索的人。」 「既然他们三个是一起的,那么只留一个活口就够了,」迈卡无所谓地说,「还有,小牛仔,你也许知道怎么从文明人口中套情报,但是那一套对这种货色不但不管用,反而还会促使他们恶向胆边生。」 「没想到你在这方面也有心得,」布兰迪不屑地笑了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那好,你这么厉害,你来问。」 迈卡冷冷一笑,也不答话,只是踏步向前,手中的左轮手枪晃来晃去,枪口几乎将那个跪倒在地的人浑身上下的所有要害全部点了个遍。 「诶,小子,」迈卡蹲下身,用枪挑起那人的下巴,说,「说说看,三四天前,这里有没有发生什么跟马车或者马车车队有关的趣事?」 那人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迈卡也不废话,直接开始倒数。 「五。」 「四。」 「三。」 「我说,我说,你别数了,」那人大声喊道,「三天前,这里确实有一支由两辆马车组成的车队被劫了,劫车的人枪法极好,要么就是用了狙击枪,反正,他们先是打死了车夫和车上的护卫,然后和其他的守卫狠狠干了一仗,然后在草莓镇的警察赶到之前,将两辆马车开走了。」jj.br> 「马车往什么地方去了?」布兰迪问。 「这我不清楚,」那人摇了摇头,说,「当时枪战特别激烈,后面警察还来了,当时只有我在,我的两个伙伴,也就是现在在地上的那两位,他们跑去河对岸打猎了,所以不在,我也不敢露头,等警察也离开后,我再看去,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那么,对于劫车的匪徒,你有什么印象吗?比如说,容貌特征?」布兰迪接着问。 「那些人要么黑布蒙面,要么头上套着掏了眼睛口的麻袋,看不清样子,衣服也就比我这身好那么一点点,看不出来历。」那人忙不迭地答道。 这时,枪声再响,最后一个流浪汉般的牛仔的声音戛然而止。 「你干什么!」布兰迪有些生气了,他还没问完呢。 「浪费时间,」迈卡吹了口枪口上的黑烟,说,「这个人明显一问三不知,你问再多问题,也没有多大用。」 蓝尼则在一旁小声劝道:「好啦,布兰迪,别跟他置气,他是个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布兰迪用力将手中那把破烂的左轮狠狠砸在地上,没有说话。 迈卡见布兰迪的模样,有些好笑,抬起头望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却见到一个娇小的身影骑在一匹个头比一般马略小的小马身上,向这边快步奔来。 「哟嚯,」迈卡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说,「布兰迪,你一定想不到我看到了什么。」 「你能看到什么好东西,梅琳娜和菈尼的写真?」布兰迪心中腹诽,回头顺着迈卡所看的方向望去,顿时有些傻眼。 只见玛蒂,那位布兰迪以为得过些时日才能再见的小姑娘,正骑着一匹半大的血骝色纯血马,向着他们这边马不停蹄地奔跑着。 第八章 安置与情报来源 当日傍晚,草莓镇旅馆一楼。 迈卡和蓝尼待在放置着旅馆前台的办公桌以及巨大麋鹿标本的平台上,一人坐着一把木椅,拿着一瓶威士忌,饶有兴趣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大一小。 沙发上,小姑娘玛蒂在单人沙发上正襟危坐,虽然因为旅途奔波而风尘仆仆,但是那双现在几乎可以杀人的蓝眼睛仍旧死死盯着布兰迪。 布兰迪倚靠在长沙发上,扶着额头,一脸的无奈。 而在前台办公桌后的旅馆老板则是一脸懵逼地看着这四个人,不知道他们到底想干啥。 他们四个人一进来,那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白人和那个看上去快要长成少女却很不守规矩地穿着裤子的小姑娘就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进来十五分钟了,一直保持着刚坐下时的姿势。 至于另外的那个看上去满脸凶厉之气的白人和年轻的黑人,一进门就让他出去买了两瓶威士忌,然后就是一副静待好戏的模样在这坐着,至于是看谁的好戏,老板又不是瞎子,脑子也没问题,自然心里心知肚明。 虽然这样四号人呆在这里,并不一定会从实际意义上影响老板的生意,但是确实会从实际意义上影响老板做生意的心情。 老板本来想主动打破现在这种让他这个外人都觉得尴尬到扣脚的局面,但是他看了眼离他不远的那个凶恶白人,又看了看这四位腰间或者兜里的左轮手枪,最终还是没有那个主动出击的勇气。老板不明白为什么连那个小女孩也随身带着枪,但是他很清楚,要是他鲁莽行事,别人他不知道,但是那个一看就不好惹的白人一定会用最直接的方式让这家旅馆换一个老板的。 终于,长久的沉默被布兰迪的一声叹息打破。 「唉……」布兰迪坐直了身体,看向玛蒂,说,「你还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啊。」 「你竟然骗我。」玛蒂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布兰迪,那样兴师问罪的眼神从一个小姑娘眼中透露出来,别人能不能绷住布兰迪不知道,反正他自己确实有点绷不住。 「不然我还能怎么样?真的带你来吗?」布兰迪没好气地说,「我现在就连自保也不一定能百分百做到,要是真的主动把你带上,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我岂不是要被千夫所指?」 「所以你就用谎言欺骗一个十岁还没到的小姑娘吗?」玛蒂依旧保持着刚才那种表情,说,「而且,我花了家里剩下的一半财产,买了这匹小马,坐上最近一趟能在里格斯站停靠的火车来到这里,不是来听你说这些的。」 「这tm真的是生活在19世纪的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能说出来的话吗?」布兰迪再一次因为玛蒂心智上某些方面的成熟而感到震惊,不由地腹诽。 「玛蒂,你得明白,虽然草莓镇是个旅游小镇,但是我可不是来这旅游的,」布兰迪苦口婆心地劝道,「这不是儿戏,玛蒂,不管怎么说,你得回家,那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玛蒂坚定地摇了摇头,说:「我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支付返程的旅费了,而且,就算回家是安全的,路上就一定安全吗?」 布兰迪闻言,立刻回想起了之前死在迈卡枪下的三个流浪汉一样的牛仔,也立刻意识到,这个时代,远离城镇和文明社会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如果说玛蒂只身奔波数百英里跑到这里是她自己的选择,那么现在布兰迪把她就这样赶回去,可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让一个小女孩独自一人去面对一路上必然会出现的野兽和盗匪,无论是在什么时代,都会喜提「人渣」的称号。 布兰迪觉得,虽然自己用欺骗的手段蒙骗了玛蒂,从而导致了现在她一个人大老远从新汉诺威跑到西伊丽莎白的现实已经足够让人称呼他一声「人渣」,但是 ,要是现在就这样把小姑娘赶走,让她独自去面对危险,不但自己会真正坐实「人渣」的称号,而且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那在他自己看来已经所剩不多的良心也绝对会跳出来,时时刻刻地谴责自己的。 或许,拜托他的两位伙伴将小姑娘送回瓦伦丁也是个选择,但仔细想想,依旧不现实。 首先,布兰迪只能拜托蓝尼,毕竟迈卡这人布兰迪实在是没法信任,而蓝尼也许会是个不错的谋士,但绝对不算一位优秀的枪手,至少在范德林德帮里,在这方面他绝对排不上号,所以且不说保护小姑娘的安全了,就算是他自己能不能做到安然无恙也是未可知的事情。 这也就是为什么达奇会安排他和迈卡一起行动了,毕竟这二人从能力方面看确实优势互补,要是性格上能合拍一些,说不定还能成为最佳搭档呢。 再者,就算玛蒂真的就这样被蓝尼送回去,依照她那个性格,也一样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一定会整出什么骚操作,与其跟她唱反调,增加她被自己的骚操作坑死的几率,还不如就这样让她安心呆在草莓镇上,看她的样子,只要自己不乱跑,她也能不乱跑,这样反而能最大程度上保障他的安全。 最后,也是比较现实的一点,那就是在当前不清楚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人的情况下,布兰迪可不想让好不容易碰上的支援打了折扣,虽然蓝尼战斗力不一定行,但是,多个人多条枪总是没错的,而且蓝尼的头脑在这个任务中同样不可或缺,轻易让他离开去办这种事,布兰迪觉得这是一种浪费。 考虑了种种情况后,布兰迪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说:「唉,算了,既然你已经来到这了,再把你赶回去也太不人道了,你就先住在这里吧,一切费用我来负责。」 「太好了,」玛蒂的表情终于松弛了下来,露出浅浅的微笑,「您放心,芒尼先生,我知道这件事很危险,我会听话的。」 「要真是这样的话,我可就太谢谢你了,」布兰迪再度叹了口气,抬起头看向一直在办公桌后注意着这边的旅馆老板,喊道,「老板!」 「哎哎,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吗,先生?」老板立刻从办公桌后站起身,说。 布兰迪指了指单人沙发上的玛蒂,说:「麻烦您先让人带着这位小姐去梳洗一番,然后将她安置在一间上好的客房里,可以吗?」 「当然可以,先生,」老板立刻走到玛蒂身边,鞠躬做出请的手势,说,「请吧,小姐,洗澡间往这边走。」 玛蒂和旅馆老板离开后,布兰迪看向那两个已经看了半天热闹的家伙,没好气地指了指沙发,说:「你们两位,看够了热闹以后,我们是不是该讨论一下正事了?」 「哈哈哈,当然可以,小牛仔,」迈卡似乎很喜欢他给布兰迪起的新外号,他从木椅上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走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我说你也是,怎么连个小姑娘都搞不定,真是缺乏男人气概。」 「不然我怎么做?打她一顿屁股?」布兰迪怼道。 迈卡听出了布兰迪藏在话语里的讽刺意味,不甘示弱,立刻反唇相讥:「嘿,你就算真打她一顿屁股,也比现在要好,被一个小丫头片子将了军,你也不觉得丢脸?」 「我倒是蛮喜欢这个小姑娘的,她的性格倒是和珍妮有些像,」蓝尼坐到和玛蒂刚刚坐过的沙发相对的单人沙发上,像是陷入回忆一般,梦呓般地说,「如果可以,就算让她加入咱们,我也是赞成的。」 「我知道你依旧怀念珍妮,蓝尼,不过我想,这种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发生吧,」布兰迪一想起玛蒂的执拗性子,差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立刻将话题带到他本来想谈的正题上,说,「现在,咱们已经基本确认了,三四天前,在蒙大拿河上游,里格斯营 堡附近,确实发生了这样一起马车劫案,被劫的马车和枪械铺老板的那批货应当有着很大关联,不过,具体是什么人动的手,他们劫完了马车后又转移到了哪里,我们都不知道,换句话说,我们确实得到了情报,但是还没完全得到确切的情报,所以,没法进行针对性的行动。」 布兰迪略微往前坐了一点,迈卡和蓝尼也自觉凑近了些,布兰迪看了看他们二人,说:「所以我在想,草莓镇距离案发现场最近,而且这边的警察也知晓那里曾经发生了劫案,所以下一步,我想我们应该去问问草莓镇的镇长,或者是治安官,相信能得到进一步的消息。」 「你确定要这么做吗?」蓝尼立刻提出质疑,「别忘了,那些劫匪固然见不得人,咱们追的这批黑货也一样上不得台面,要是有政府或者警察掺和进来,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而且,即便你有赏金猎人的身份,要是他们怀疑你跟黑市交易以及劫匪有关系,警察该抓你还是会抓你,绝对不会因为你的身份而有所徇私,倒不如说,正因为你有这一层身份,他们盯你盯得会更紧。」 说到这里,蓝尼还指了指迈卡和自己,压低声音说:「而且你别忘了,我和迈卡可都是榜上有名的通缉犯,现在黑水镇所在的大平原地区以及离这里非常近的高树地区到处都是平克顿侦探,这里确实暂时没有帮派的通缉,但要是我们过于抛头露面,谁知道那些狗崽子会不会循着味儿找过来,到时候,我们被抓不要紧,反正只要不反抗,他们不会立刻处决我们,我们还有机会获救,倒是你的清白身份就这样糟蹋掉也太可惜了,达奇之前跟我们所有人说,一定要尽力保证你的身份始终能上得了台面,这对于帮派日后的行动和生存都非常重要。」 「啧,这倒确实是个问题,」布兰迪挠了挠头,说,「难不成线索要在这里断掉吗?」 这时,迈卡嘿嘿一笑,说:「这个时候,就得动用只有像我这样在哪都混过的罪犯才拥有的关系网了。」 布兰迪看向迈卡,问:「这是什么意思?」 「明面上的手段起不了作用,自然要用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这很好理解,不是吗?」迈卡笑得很是女干诈,「你们应该都知道,在这个国家,无论哪个州,都会至少有一个或者两个扎根本地的帮派,这里同样也不例外。」 说到这里,迈卡后仰躺进沙发里,从口袋里掏出一支被揉得皱巴巴的香烟,说:「我刚好知道这里有这么个家庭帮派,他们一家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在这一带干些抢劫马车和过路商旅的勾当,这一带发生的一切明里暗里的事情,他们都知道。」 「哦?」布兰迪一下子来了精神,「他们在哪?」 「离这不远不近,就在北边的那条被称为小溪流的河流附近,走近路的话,大概一天就能到。」迈卡划着火柴将烟点燃,说。 「现在天也快黑了,」布兰迪看了看窗外的晚霞,说,「不如我们明天一早就去吧。」 说到这里,布兰迪看向蓝尼,说:「这件事有我和迈卡就好,蓝尼,就拜托你把玛蒂照顾一下了,她其实是个听话且聪明的孩子,就是某些方面很难搞,希望你不会太为难。」 蓝尼微微一笑,说:「没事,虽然我不太想当保姆,但既然是你提的,那我当一回也无妨,反正我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嗯,那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迈卡说完,站起身,一边吸着烟,一边说,「明天早上八点钟,我会到这里来和你会面,希望那会儿你不是还在睡大头觉,小牛仔。」 「你要去哪?这附近好像也没有第二家旅馆吧?」布兰迪问道。 「我只是不习惯待在文明社会里而已,放心,我有办法安顿好自己,」迈卡说完,转身离去,翻身骑上自己的爱马贝洛克, 回头又说,「今晚好好休息吧,两位,不管对谁而言,相信明天都会是辛苦的一天。」 身材臃肿的牛仔骑着毛色独特的马,身披晚霞,缓缓走出了小镇,向着镇子外的森林深处而去。 第九章 初见端倪 西伊丽莎白州,应当说是五大州中最有意思的地区。 从地理环境上看,西伊丽莎白州可以说集合了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美妙风光,相比安巴里诺大半都覆盖着冰雪的原始山区,新汉诺威大片的广袤草原,莱莫恩州几乎覆盖全境的沼泽湿地,以及新奥斯汀广部的无尽荒原,西伊丽莎白这片集合了温带森林、温带草原、荒漠草原等等景观的土地便显得越发独一无二。 从历史人文上讲,这里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较为狭义的西部,从美国西进运动开始到今天,无数开拓者的传奇在广袤的美国西部土地上诞生并传播到美国各地,而西伊丽莎白州,就是上演这些传奇故事的最大舞台。 西部老一辈的传奇人物,如奥斯蒂·米勒、兰登·里基茨、吉姆·「小鬼」·卡洛威等人,他们要么是在西伊丽莎白州发迹,逐渐成为传说,要么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做了震惊天下的壮举,由此铸就传奇之名。 而新一代的,或者说西部时代末期的传奇,首屈一指的就是范德林德帮,这个成员稀少,其中半数都是老弱妇孺,但战斗力却强得离谱的帮派,就是在几十年前,西伊丽莎白州黑水镇的酒馆中,尚且年轻力壮的达奇·范德林德和何西阿·马修斯的第一次会面后诞生的。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尽管文明社会已经几乎完成了在这个国家的扩张,如西伊丽莎白也拥有如草莓镇和黑水镇这样文明程度极高的城镇,这片土地依旧还保留着几十年前的野性和无序,犯罪猖獗,帮派林立,不少人甚至世代都是靠着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勾当过活的,他们组成了屹立在这片土地上的犯罪之树的盘结交错的根须,哪怕如今已经有了平克顿侦探这样的绝对利器,也没法将他们彻底铲除。 此时,正值中午,但是受山地、森林、草原、河流等多方面的影响,气候仍旧怡人,马上仲夏的时分,中午时候的气温却仍旧保持在一个适宜的范围,能让人感觉到温暖,却不会觉得炎热,这也许正是草莓镇那位从纽约而来的镇长致力于在这里发展旅游业的原因,毕竟这里有着适宜的气候和多样的自然风光,如果不靠着它们好好薅一把城里人的羊毛,实在是浪费资源。 此时,草莓镇北方,那片生长着茂盛青草和绚丽野花的草原上,一匹鬼面狐步马和一匹黑色土库曼马正慢悠悠地行走着。 其时阳光正好,蜿蜒穿过整片草原的小溪流闪烁着粼粼波光,宛如一条亮银色的缎带,埋头于茂密草丛中啃食草叶和根茎的白尾鹿、盘羊和麋鹿时不时地抬头四望,见有人靠近,便迈着轻快的步子跑走,没跑几步,便再次低下头,重复着吃草的动作,似乎并非是被人惊走,只是类似谦让般的回避。 布兰迪坐在马上,将头上的牛仔帽摘下,当作扇子为自己扇来些许清风,他看着眼前这片宛如一颗耀眼明珠的草原,只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心旷神怡。 没错,若论草原面积和畜牧业的发展,拥有面积最大的自然草场的新汉诺威比这里更具风光,但是,布兰迪来到新汉诺威州的将近两个月里,不是在为各种任务奔波,就是躺在窄窄的床上养伤,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真正领略那里的自然风光,而今天,辨别道路和方向的人不是他,于是他便很自然地将自己带入了一位初到此地的旅客的角色,尽情地享受着大自然为他带来的奇妙感受。 一边的迈卡注意到布兰迪被美景分了神,提醒道:「我不想打扰你的雅兴,但是我还是想提醒你,我们距离沃特森奶奶家已经不远了,不用说她那几个五大三粗的儿子不好惹,就连那个老太太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你最好把心思放在思考如何应对他们这件事上。」 「无妨,到时候我会很快转变到工作状态的,」布兰迪漫不经心地说,「哎,这样美丽的一片土地,谁会想象到这里其 实也是罪恶的温床呢?」 「美国那么大的一个国家,四处都是罪恶的温床,无论那里是文明还是蛮荒。」迈卡撇撇嘴,觉得布兰迪的感慨很是无聊。 「看不出来,你还算个哲学家。」布兰迪取笑道。 「说起来,我倒是看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迈卡略微慢下马的速度,看向布兰迪,说,「从你过往的各方面表现来看,毫无疑问,在作女干犯科方面,你是个天才的人物,这点我很欣赏你,但是你平素的所作所为却总让我觉得你身上有种属于文明社会的恶臭味道,你的很多行为也都是在下意识地遵纪守法。」 说到这里,迈卡的目光死盯着布兰迪,说:「你知道一个懂得如何更高效犯罪却又习惯性遵纪守法的人,一般都有什么身份吗?」 布兰迪也将目光移向迈卡,似笑非笑地说:「我猜你是想说,警察,或者密探?」 「啊哈,这可不是我说的啊。」迈卡一副取得了胜利的模样,笑着说。 布兰迪拨转马头,面向已经落在他身后的迈卡,依旧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说:「那你知不知道,正常人也不会把一个到处无作非为,只知道滥杀无辜的人看作是罪犯,毕竟罪犯也是人,也拥有属于人类的一切权益。 「那样的人,人们只会把他看作牲畜都不如的疯子,迈卡,」布兰迪用一种讲故事的语调说,「你知道疯子的归宿是什么吗?当然是疯人院,在那里,这样的人会被用各种冠以治疗的折磨手段一直折磨到死,相信我,那些手段绝对超出你的想象,毕竟文化人能想到的点子,你这种粗人是理解不了的。」 「你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读书使人明智,贝尔先生,劝你平时也多和何西阿补习一下文化课,我相信他一定会乐意教你的。」 「哦,我才想起来,如果你现在开始学文化课,那恐怕得和小杰克一起学,毕竟从这方面来看,你和小家伙的水平差不多,说不定你还要更差呢,因为小杰克至少已经可以给我们读故事听了。」 布兰迪说到这里,控制着胯下的绝影侧出身位,做了个请的手势,说,「不过,比起这些,我想正如你之前所说,我们最好还是专注于任务吧,你先请,毕竟你是我的向导,不是吗?」 迈卡此时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他死死地盯着布兰迪,如果说眼神能杀人的话,他估计已经把面前这个姿态做作,笑容极端欠揍的年轻人挫骨扬灰了几十遍了,就连布兰迪也看得出来,这个家伙一定是在强忍着不让自己掏出枪来崩了自己,因为连迈卡自己都不知道,此时他的脸都憋红了。. 布兰迪非常庆幸自己赌对了,因为迈卡只是冷哼了一声,就加快速度跑到前面带路去了。没错,迈卡是个杀人不眨眼还极端记仇的家伙,但是,如果说雪山初见时,布兰迪那一记黑枪略有些鲁莽和作死,那么现在他的这一顿嘴炮攻心就是建立在一定的帮派地位之上了。 毕竟,范德林德帮能成功将平克顿侦探和各路警察的注意力转移到奥德里斯科和「第七代」教派身上,还借着保卫城镇的由头从小镇的资本家身上刮下来10000美元的报酬,甚至还有一位资本家的所有家产供他们随时随意采撷,几乎都出自布兰迪的谋划,而他也为此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 诚然,受枪伤这件事确实是在布兰迪的预料之外的,但是这一枪却恰好证明了他当时就像一位真正的战士一般站在第一线,而并不只是站在幕后当一个谋划者。总之,如上种种让他在帮派的地位水涨船高,如果不是他来帮派的时间太短,估计他都能直接打入帮派的决策圈了。 所以,布兰迪觉得,现在的自己,即便光明正大地肆意腌臜迈卡,迈卡也不敢明着对自己怎么样,至于暗地里会不会使绊子 ,布兰迪不知道,但是他已经有了这样的假定,甚至已经初步想好了怎么应对和反击。 毕竟,这世上并不是只有迈卡一个人会记仇。 横穿草原,沿着小路进入依山而生的原始森林,走到尽头,便能见到一圈简易的木制围栏和坐落在其中的一幢木屋,仅看小屋的外表、屋旁的鸡舍畜栏和拴在畜栏旁的那头驴,并不能将这里和帮派与犯罪联系起来,谁会觉得这样一户住在森林深处的人家会和那些可怕的事情有关呢? 「就是这里了,」迈卡停住马匹,将贝洛克拴在围栏上,说,「希望沃特森奶奶的那几个儿子不在这里。」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需要说什么暗语吗?」布兰迪也将绝影拴在一旁,问道。 「你是看了什么样的廉价才会产生这种想法的?」迈卡没好气地瞪了布兰迪一眼,说,「沃特森奶奶行动不便,所以你只需要推门进去就行了。」 「我?」布兰迪有些疑惑,「不应该是你吗?」 「我已经做了向导了,难道我还有义务去帮你问问题吗?」迈卡怒视着布兰迪,说,「别忘了是谁起的这个头,小牛仔,自己的事情你得学会自己做。」 「好好好,我去就是了,别这么大火气,那样对你肝脏不好。」布兰迪摆摆手以示安抚之意,随即便自己走向了小木屋。 推开小木屋的门,迎面便看见一位坐在躺椅上戴着老花镜做针线活的老太太。 老太太听见门响,抬起眼皮看了眼布兰迪,说:「终于来了,他们说你两天前就该来了。」 「是啊,是啊,我确实早就该来了。」布兰迪心想。 他还记得这个老太太,也记得游戏里有一个关于这一家的抢劫任务,其实,当迈卡说到草莓镇本地帮派时,他就有所猜测,毕竟现在这个时间点,草莓镇这一带除了占据垂犬牧场的奥德里斯科帮,能够称得上帮派,还被迈卡特意强调了家庭帮派这一特征的,应该也就只有沃特森一家了。 「把你找到的东西放到地下室里,然后就走吧,我肠胃不舒服,没心情聊天……」老太太说完这句话,便低下头去,接着做针线活去了。 布兰迪本来想着开门见山一些,直接问问这个老太太他想知道的事情,不过看样子,老太太的眼神着实有些问题,明显是把他认成其他人了,布兰迪本想着自己剃光了胡子,还那么年轻,看上去和这片土地上惯见的悍匪一点都不一样,这个老太太可能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反应,不过,现在看起来,她该换一副新眼镜了。 「倒也正好,」布兰迪心里思忖,「反正这一家子也都不是什么好鸟,既然有机会光明正大地进来,倒不如直接把这里翻个底朝天。不好意思了,亚瑟,本来这应该是你的战利品的,不过既然我已经捷足先登,那就没办法了。」 一边这样想着,布兰迪一边走到里屋,趁着老太太只顾着做针线活的当口,悄无声息地拉开离他最近的一个抽屉,轻手轻脚地将里面的首饰和钱币掏出来往口袋里塞。 「别乱动屋里的东西哦,」里屋外,传来老太太的声音,「别忘了,你们已经拿了你们该得的那份了,按照规矩,在我屋里的就应该是我的,你知道擅自拿我东西的下场,对吧,孩子?」 「啊,呃……是的,我当然知道。」布兰迪觉得这种时候不说两句似乎有些圆不过去,便故意将自己的声线调整得沙哑粗豪了些,模仿着老太太的口音回答道。 「你的声音有些不对,孩子。」老太太的声音充满了疑惑。 「咳咳,最近有些感冒。」布兰迪一边搪塞,一边来回搜刮了一通,也不在乎会不会整出什么动静来了,只管将看到的值钱东西往身上塞。 「你怎么还 没到地下室?怎么还有些嘈杂的声音?你在做什么呢?」老太太的疑心依旧没有解除。 「啊,呃,我不小心把首饰盒弄到地上了。」布兰迪连忙接着说。 「哦,这样啊,小心点孩子,里面光线暗。」老太太的声音这才重新放松下来。 「呼,」布兰迪暗自松了口气,一边往里屋的地下室里走,一边想,「幸亏我机智,虽然被老太太发现也无妨,但现在被发现,难免破坏计划,我还想抽空套一套这个老登的话呢。」 「你是谁来着?沃克?惠勒?」老太太的声音从头顶上远远传来,「我不知道,你们几个现在看起来都差不多……」 「我想你现在看谁都差不多,老太太。」布兰迪一边腹诽着,环视着地下室的布局。 对于它头顶的那间小木屋而言,这间地下室完全可以算作别有洞天,因为现在这个时代,一幢小木屋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拥有和小屋占地面积差不多大的地下室的,尤其是对于一位看上去寡居而言,这样大的一间地下室根本没有多大的用处,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这个地下室只有三分之一是真正被当作储存粮食、蔬菜和肉制品的地窖使用的,而剩余的部分,一半堆放着看上去明显是盛放军火的木箱,另一半则摆着一张放着一只木制长盒子的桌子,墙上挂着各种枪械的部件,明显是一个用于改造枪械的工作台。 布兰迪循着记忆中的印象,走向那只长木盒,打开盒盖,一把崭新的勃朗宁ao-5霰弹枪映入眼帘。 「果然,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布兰迪欣喜地将这把被俗称为半自动霰弹枪的武器拿起来,欣赏着这把当下先进而在未来将成为经典的武器。 欣赏了一小会儿,布兰迪脑海中突然闪过灵光:「嘶,有些不对啊,我记得以前看到的资料上说,勃朗宁ao-5霰弹枪1898年才被约翰·勃朗宁设计出来,直到1900年才正式取得专利,这样一把武器,按道理说正常的渠道是买不到的,也就是说,这把枪很有可能来自于……呦呵,还联系起来了,这还真是我没想到的,这算是蝴蝶效应吗?」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布兰迪将枪背在背上,转身掀开了身后那些木箱的盖子,映入眼帘的武器让他的眼皮略微跳了跳,他又接连掀开了两个箱子,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啊,让我看看,博查特c93,毛瑟c96,还有今年才被投入生产的勃朗宁m1900,」布兰迪拿起一把毛瑟手枪,感受着它不同于任何一种手枪的沉重手感,思忖道,「在现在这个左轮手枪依旧牢牢占据着西部枪械主流的时代,这样的枪械成批出现在这里,只有一种可能,不是吗?好嘛,你个老逼登,就算你再怎么跟我狡辩,说你跟我们的货没关系,我也不会相信你的鬼话的。」 「嘿!为什么用了这么长时间,你在下面干什么呢?」这时,从地下室入口传来的遥远声音将布兰迪从思考中拉回现实。 「不妙,怕是要瞒不下去了,没事,反正我肯定也会再来一趟的,趁着现在还只有老太太一个,赶紧捞点东西跑路。」 这样想着,布兰迪随手拿起两把m1900揣进裤子口袋里,在布兰迪现在枪腰带上基本没有空位置的情况下,这种结构紧凑得能直接放在衣袋里、在未来的东方被称为「枪牌撸子」的自动手枪是目前最适合带走的武器了。 爬上梯子,那位老太太依旧坐在躺椅上,只是已经放下了针线活,看向布兰迪这边。 「你应该非常清楚乱动我的东西会有什么下场吧?」老太太瞪圆了眼睛看着布兰迪。 「呃,没有,我怎么敢呢。」布兰迪笑得连他自己都觉得虚伪。 「等等,你不是我的孩子,」老太太仔细看了看布兰 迪的脸,说,「你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 布兰迪心里清楚,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毕竟这老太太只是老花眼而不是白内障,于是,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说:「您终于看出来了,沃特森奶奶,老实说,假装是您的儿子还真是件苦差事。」 沃特森奶奶似乎生气了,她一边大力拍打着躺椅的扶手,一边喊道:「你做了你这辈子最差劲的选择,臭小子,不管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趁现在老太婆我还没发怒,立刻离开我的屋子。」 「哦,稍安勿躁,老奶奶,您这个年纪可得注意身子骨啊。」布兰迪一边漫不经心地说着没什么诚意的关心话,一边慢慢向着门口移动脚步。 「油嘴滑舌的小子,你要是再不离开,小心我把你那条舌头割下来喂驴!」沃特森奶奶一边怒骂,一边将她手边做针线的活计照着布兰迪的面门就扔了过去。 布兰迪一偏头,躲过了老太太没什么力道的攻击,转头跑出了小屋。 迈卡看着布兰迪丧家之犬的模样,有些好笑地问:「碰钉子了?你不是很能说的吗?」 「钉子确实碰了,但也有不小的收获,」布兰迪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一把m1900,递给迈卡,说,「你看看这个。」 迈卡接过这把他从没见过的枪,身为职业杀手和资深犯罪分子的他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认识到了这把枪的优异之处。 「好东西啊。」迈卡不停地把玩着这把枪,爱不释手。 「里头还有一整箱呢,」布兰迪夺过那把现在应当属于自己的m1900,说,「而且底下还不止那些,我大概检查了一下,基本上全是这一类的家伙事。」 「这种东西,一般的渠道搞不到吧?」迈卡疑惑道。 「所以说我们的那位经营店铺的代理人还是有些能耐的,」布兰迪将枪放回自己的口袋,说,「而且我怀疑,这批货远远不止我刚才看到的那些,货太硬了,就他们这一家子可把握不住。」 「你是说,他们还有合伙人?」迈卡说。 「很显然,」布兰迪将绝影的缰绳从围栏上解下来,说,「我推测,他们最多也只有提供情报的本事,就算参与了实际行动,他们也不能算作主力,那伙战斗力很强的匪徒应该属于别的势力。」 「那还等什么?」迈卡有些跃跃欲试,「趁着现在这屋子里只有那个老太太,我们赶紧把情报套出来,要是她的那几个儿子回来了,事情可就不太好办了。」 「不着急,」布兰迪翻身上马,说,「现在老太太正在气头上,你就算把她折磨到死,我估计她也不会吐露一个字,不如等会儿再来,刚好现在我们还有些东西需要准备。」 「你是指?」迈卡闻言,一边问,一边也将贝洛克的缰绳解下。 「一辆马车,最好有个棚,能挡住那些违禁的货物,」布兰迪说,「既然发现了货物,回收工作我们自然是要做好的,不是吗?」 「马车啊,」迈卡略一思量,露出一个兴奋而残忍的笑容,说,「多大点事啊。」 第十章 老朋友 午后时分的草原上,突然响起两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几只离枪响较近的白尾鹿立刻抬起头朝枪声来处看去,随即转身跳跃着跑开。 草原北边的小路上,布兰迪骑在绝影背上,扶着额头,一副伤脑筋的样子。 在他前方,迈卡则正忙活得起劲,他爬上一辆停在路中间的运送水果蔬菜的货运马车,先是将两个坐在车上的、此时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人从马车上推下去,然后跳下马车,开始在那两人身上摸索。 「唉,你这是干什么啊?」布兰迪叹了口气,忍不住开口道。 迈卡将一枚金质的戒指从尸体上摘下,塞进自己的口袋。他撇了一眼一旁的布兰迪,说:「还能干什么?你不是说需要一辆马车吗?这不就给你搞来了?快点,别磨蹭,另一个是你的,咱们赶紧搜完就走,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冒出来一个目击者。」 「算了,这缺德事儿还是你自己干到底吧,」布兰迪摇了摇头,拒绝了迈卡的邀请,说,「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杀掉这两个人?」 「为什么?原因难道还不明显吗?」迈卡搜完一具尸体,绕车而行,蹲下接着搜另一具,说,「你说你需要一辆马车,我替你搞来了这么一辆,就这么简单。」 「搞辆马车就一定要杀人吗?」布兰迪忍不住提高了音调,「我不说你用沿路抢劫的方式弄车,毕竟这是目前最快的方法,但是你完全可以将这两人吓走,或者极端一点,打晕也好啊,何必杀了他们?」 单从杀人数量上来说,布兰迪虽然混的时间短些,但是也已经杀了不少人,已经不能算是什么良善之辈了,可他自认为,除了搞炸药那次亲手杀死了将近十个毫无防备的康沃尔家的雇佣枪手这事儿略微有些不地道以外,他杀掉的其他人不是帮派分子就是邪教成员,总之,都是恶贯满盈之人,杀起来根本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但是,今天遭殃的只不过是两个普普通通的本地居民,虽然枪是迈卡开的,但是布兰迪依旧觉得自己的良心遭受了极大的谴责,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实在忍不住指责起了迈卡。 「哦哟哟,我们的小赏金猎人开始捍卫法律啦?」迈卡一边很恶心地笑着,一边阴阳怪气地说。 「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杀人。」布兰迪没有理会迈卡言语中的讽刺,说。 「没有必要?」迈卡搜完第二具尸体,一边往马车上攀爬,一边说,「你知道我们最应该害怕什么吗?有能力反抗的目标?荷枪实弹的警察?都不是,我年轻的兄弟,我们这些亡命之徒最应该害怕的,是目击证人,无论你作案时动作多么迅速,手法多么精妙,只要有一个人,只需要有一个人注意到了,他就有极大可能去治安官那里指认你,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我多说,我想你心里应该有数。」 迈卡在马车上坐稳了身体,接着说:「至于刚才的事情,要是按照你的想法,放了他们,或者打晕他们,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有可能到镇上告发我们,但是,死人是不会张嘴告诉警察是我们抢了马车的,所以杀了他们,是最好的选择。」 说到这里,他还指了指那两个死人手边的连发步枪,说:「而且,你刚才也不是没看到,这两人在我没有拔枪的情况下用步枪瞄着我,要不是我手速快,我们俩都得在这阴沟里头翻船,换句话说,我开枪是为了自卫,为了自卫杀人,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怎么样,道德卫士?现在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布兰迪现在确实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因为无论怎么样,迈卡所说的都是事实,无论何时,事实总能胜过雄辩,就算这其中的各种逻辑在当代的眼光看来是存在极大问题的,但是,在现在这个时代,那些逻辑该死的正确,布兰迪没有理由,更没有立场去指责它。 毕竟,站在 历史的制高点上指责和批判过去某个历史节点的人们的落后思想,是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绑架别人更流氓的行为。 「看来我的话语已经触及了你的灵魂,」迈卡握着缰绳,说,「我这还有个位置,要上来吗?」 「不用了,我现在觉得马背比车上的座位舒服多了。」布兰迪拒绝了迈卡的邀请,一边跟着迈卡向着沃特森木屋走去,一边想:「虽然很抱歉,但是现在也只能如此了,两位不知名的先生,如果日后遇上你们二位的亲人,我会做些补偿的。」 二人并没有花多少时间,便返回了沃特森木屋。 而这次,木屋内传来了模糊的争吵声。 「我不知道谁更笨,你,伊桑,埃德加,还是以斯拉!」 「我不是跟您说了吗,妈?我们会给您找个新的地方,您想要什么都可以!我们又不是缺钱……」 「我不要新地方,我这里什么都有!我说了多少次了,以利亚?闭上你的嘴,不然我让你永远也张不开嘴!」 门外,迈卡听了一会儿屋里的争吵,对布兰迪说:「听上去,沃特森一家似乎到齐了,我早就说了,最好早些下手,现在不好办了,你说怎么办吧。」 「就算早些下手,沃特森家的其他人依旧会来,这不是我们能改变的,」布兰迪推了下迈卡的背,说,「去吧,跟他们打个招呼,你和他们不是挺熟的吗?」 「我只是听说过他们而已,和他们并不熟好吧,」迈卡抗议道,「还有,为什么让我去?」 「我去什么下场你心里没数吗?」布兰迪又推了一把迈卡,说,「快点吧,别磨磨蹭蹭的。」 「我可真是服了你了,」迈卡不耐烦地躲开了布兰迪的手,说,「下次再有这种事,你可别再扯上我了。」 迈卡一步步靠近木屋,屋里的争吵声也逐渐平息下来。 「沃特森奶奶在吗?」迈卡粗鲁地敲了敲门,喊道。 没等他反应过来,木屋的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狠狠撞开,迈卡躲闪不及,直接被掀翻在地。 几乎是与此同时,木屋里传来了沃特森奶奶的喊声:「是他,肯定是他!孩子们,杀了他!」 一个胡子拉碴的彪形大汉端着连发步枪从屋里冲了出来,枪口瞄准了迈卡的脑袋。 突然,他痛苦地哼了一声,枪从手中滑落,他的手则捂着逐渐被鲜血染红的腹部,缓缓后退。 迈卡将左轮手枪举起,适时地在那个摇晃的大汉脑门上补了一枪,这个大汉立刻全身僵硬,如一尊失去了基座的石雕一样摔倒在地。 「不!我的孩子!」屋里传来了老太太杀猪般的喊声,「杀了这个王八蛋!我要尿在他鲜血淋漓的尸体上!」 迈卡定睛一看,见屋里有三个壮硕的身影一个个端着枪朝他扑来,立马向台阶下翻滚,狼狈些倒是小事,要是被这些家伙制住,下场只会比那老太婆说得更惨。 布兰迪此时也拔出了自己的左轮手枪,向着那几个明显不想好好谈的家伙开枪。 布兰迪清楚,如果以他自己目前的状态,独自面对这几个枪手,怕是还得费一番功夫,不过现在,有迈卡吸引着他们的仇恨,自己在后面放冷枪,甚至还产生了一种轻松写意的感觉。 只花了半分钟不到的时间,剩下的三个大汉就被迈卡和布兰迪两人撂翻在地,迈卡双枪在手,满脸狞笑,显然是动了真火,他正想闯进屋里,把那个老太婆揪出来,没想到沃特森奶奶突然从屋里撞了出来,硬是将迈卡撞到一旁,她自己则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头也不回地朝着被枪声吓得嗷嗷乱叫的驴跑去。 「好你个老东西,想跑?」迈卡狞笑着从地上爬起来,举枪就想射击 。 突然,一颗石子打在他手腕上,迈卡吃痛,手一松,枪掉在了地上。 「你干什么?」迈卡有些愤怒地看向布兰迪。 布兰迪此时已经掏出了套索,说:「留个活口。」 沃特森奶奶看上去老态龙钟,一副行动不便的样子,可真的撒开跑的话,速度还是不慢的,就在迈卡和布兰迪短暂争执的时候,她就已经跑到了那头驴子身边,急急忙忙地跨上驴背,连缰绳死死系在栅栏上都忘了。 正当她手忙脚乱地对付那该死的缰绳时,布兰迪的套索也到了。其实,没有这缰绳的问题,沃特森奶奶一样逃不掉,因为布兰迪早就已经锁定她了,甚至也已经做好了一下不成上马追击的准备。 套索牢牢套住了沃特森奶奶的脖颈,借着老太太身下驴子挣扎的力道,没用多少力气就把沃特森奶奶从马上扯了下来。 本来布兰迪还担心这一下会不会弄断沃特森奶奶的脖子,不过,听见躺在地上的沃特森奶奶还在扯着嗓子骂骂咧咧,布兰迪便打消了这份担心。 「你们这些恶棍!魔鬼!」沃特森奶奶一边在地上打滚挣扎,一边恶狠狠地骂着,「你们怎么敢做这种事!我要把你们的脑袋拧下来!」 「嘿,嘿,嘿,别激动,老奶奶,」这时,沃特森奶奶视野里出现了一张熟悉的年轻脸庞,「我们还有些事想跟你谈谈,不过在那之前,我想咱们还是先换一个舒服点的地方吧。」说完,沃特森奶奶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发现自己正被人扛在肩膀上,向着那幢躺着她儿子尸体的木屋走去。 木屋中,沃特森奶奶躺在自己的躺椅上,手脚全都被坚韧的绳子绑缚,屋里的尸体已经被移了出去,而那两个罪魁祸首则一坐一站地在她对面盯着她,面无表情,就像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你们这些该死的王八蛋!」沃特森奶奶依旧在输出,「你们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但是我半个字都不会告诉你们!」 「哦?是吗?」布兰迪微笑着看着面前色厉内荏的老女人,「你确定你什么都不会说吗?」 沃特森奶奶什么也没说,把头一扭,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 布兰迪故意做出一副伤脑筋的表情,说:「这位老夫人看样子不太配合啊,你说,该怎么办?」 「简单,让她没法拒绝就好了。」迈卡示意布兰迪将沃特森奶奶转移到门口,他自己则是一脸云淡风轻地转身往屋外走去。 布兰迪略带怜悯地看了眼沃特森奶奶,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将老太太连带着她坐着的躺椅一起搬到木屋门口。 「嘿!老东西!」此时,迈卡站在由沃特森奶奶的四个儿子的尸体堆起来的尸堆旁,拿着一个没有点燃的燃烧瓶,一边摇晃,一边喊道,「认识我手上的东西吗?」 沃特森奶奶就算眼神有些问题,也能猜到那个在她眼中有些模糊是瓶状物是什么。 「你这混蛋!你想干什么?放下那东西!」她的声音在颤抖。 「看来你还没有老糊涂嘛,」迈卡呵呵笑着,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但嘴里却说着在沃特森奶奶听来无比残忍邪恶的话,「听好了,老东西,你要是执意不回答我们的问题,你亲爱的儿子们就会在你眼中一个个地变成人形的焦炭。」 「哦,相信我,夫人,您一定不想看到那场面的,」布兰迪适时贴在沃特森奶奶耳边,轻声说,「不过您放心,我这位朋友在火化尸体方面可是一把好手,保证让您的儿子们外焦里嫩,香飘十里,保证让你的那些灰狼、灰熊、美洲狮邻居们流连忘返。」 眼之所见和耳之所闻,让这个已经花甲高龄的老人的心理防线逐渐动摇,眼神中也透露出了恐惧的色 彩。 「快些做决定哦,」布兰迪的声音宛如幽灵恶鬼般飘来,「我的这位朋友可没什么耐心。」 「还是不想说吗?」此时,迈卡从口袋里掏出火柴盒,慢悠悠地划着一根火柴,慢慢点燃了燃烧瓶瓶口作为引线的布块,说,「你还有三秒钟做出选择,老家伙,想象一下你的儿子身上冒出熊熊火焰的场景吧,那一定会很难忘,不是吗?而你接下来有连续看四次的机会,我觉得你最好还是闭紧嘴巴,因为机会难得。」 「三。」迈卡开始慢慢倒数。 「二。」迈卡用脚将一具尸体踢到一旁,和其它尸体区分开来。 「一。」迈卡举起燃烧瓶,准备狠狠砸在那具壮硕的尸体上。 「等等!」沃特森奶奶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惨叫,「住手,别这样,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无论问什么我都会说的。」 「啧,」迈卡有些扫兴地瞥了老太太一眼,随手将燃烧瓶瓶口处燃烧的布条熄灭,说,「真遗憾,不是么?」 「很高兴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夫人,」布兰迪微微一笑,说,「那么接下来,不如我们还是回屋里详谈,怎么样?」 太阳逐渐西垂,木屋中,三人一如之前那样坐着。 「好了,沃特森夫人,我想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坐下好好谈了。」布兰迪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仿佛之前的一系列暴行和他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沃特森奶奶没有说话,只是用仇恨的目光审视着面前的两个男人。 「首先,」布兰迪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勃朗宁m1900,说,「这个,你们是从哪里搞到的?」 「我们有自己的消息网,年轻人,」沃特森奶奶瘪着嘴说,「在这一带,没有我们不知道的消息。」 「我知道,你们的事情我听说过一些,不过这不是我们想知道的,」布兰迪把手枪放回裤兜里,说,「我再问得准确一些,这个,以及你地下室里放着的那些新款的枪械,是不是三天或者四天前在里格斯营堡附近劫到的?」 沃特森奶奶有些诧异:「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因为那tm是我们的货,你个老***,」迈卡没好气地开口道,「如果不是你们这一出,我现在应该正在草莓镇享受美酒和女人呢,光是这一点,我就该把你们一家五口全都一把火烧了。」 「稍安勿躁,迈卡,」布兰迪打断了迈卡的抱怨,接着问沃特森奶奶,「我想,光凭你家的那几个小子,应该没办法拿下这些东西,换句话说,你们一定还有合伙人,能告诉我们他们是谁,现在在哪吗?」 「不得不说,年轻人,你拥有魔鬼一样的智慧,」沃特森奶奶看向布兰迪的眼神中多了一两分畏惧,她下意识地吞咽了一口口水,说,「你说得对,我们确实有合伙人,他们是一伙爱尔兰人,据说他们曾经在新奥斯汀和黑水镇一带有很大的名声,不过近几年似乎主要在新汉诺威的大草原和安巴里诺的山区里活动,不久前,他们来到了草莓镇附近,占据了这一带最大的牧场——垂犬牧场,并且来拜访过我们寻求合作。」 「我们答应了他们的合作邀请,自此以后,我们负责向他们提供有价值的目标,他们负责动手抢劫,所得的东西三七开,我们拿三,他们拿七,这样的活已经干了十多次了,这一趟活是最近的一次。」 说完这些,沃特森奶奶就像是卸下重担一般,大口喘着气,冷汗浸透了后背,想来,那些爱尔兰人一定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爱尔兰人?垂犬牧场?」布兰迪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哈,也是啊,除了他们,似乎也不会有别人了。」 「你好像已经知道了什么。」迈卡看向布兰 迪。 「是我们的老朋友,奥德里斯科,」布兰迪站起身,说,「曾经在新奥斯汀和黑水镇活跃,有很强的战斗力,还是伙爱尔兰人,除了他们还能有谁?」 「他们战斗力强吗?」迈卡疑惑。 「别拿咱们自己跟他们比,在一般人眼里,他们还是很厉害的,」布兰迪一边往里屋走,一边说,「来搭把手吧,下面可还有不少好东西,不趁着这个机会捞点,以后再想要,可也得花钱。」 何西阿当初和枪械铺老板签的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帮派成员到店铺里补充枪支弹药,只需要掏成本价,虽然店铺不赚帮派的钱,但帮派成员终究还是得掏钱的,所以迈卡也没有犹豫,立刻跑去帮忙搬运武器弹药。 大约花了半个多小时,地下室里的所有枪支全部被装上了那辆原本是用来运送水果蔬菜的货运马车,而布兰迪和迈卡也搞到了一身新装备和足够自己用的配套子弹。 不过,因为个人喜好原因,布兰迪并没有选择在他看来长得奇形怪状的博查特c93,而迈卡则没有选择笨重的毛瑟c96,但是勃朗宁m1900两人都没有放过,显然,无论是从枪支实用性来评估它的迈卡,还是站在历史高度来看待它的布兰迪,都不会对其视而不见。 「还真是收获满满啊,要不是因为这些都是要拿去赚钱的货物,我都想直接拉回帮派里,达奇应该会很满意这样一份大礼的,」迈卡将最后一个木箱搬上马车,拍了拍手,说,「对了,这个老家伙怎么处置?」 「她?她已经没用了,」布兰迪看了眼屋里的老太太,说,「没必要管她,让她自生自灭去吧,因为这批货,她也算是付出足够的代价了。」 「行,听你的,」迈卡冷冷一笑,说,「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让她有什么好下场。」 「嘿,听到了吗,老东西?」迈卡攀上马车,对着屋里依旧被五花大绑的沃特森奶奶喊道,「你就这样看着你的那几个死鬼儿子血淋淋的脸吧,枕在儿子的尸体旁边睡觉,一定会有别样的感觉,好好享受吧!哈哈哈哈……」 晚霞渐生,一辆马车和两匹骏马沿着被霞光染上橙红颜色的道路前行,向着南边不远处的那座美丽小镇而去。 霞光渐去,夜幕降临,草原和森林也陷入了黑暗,唯有坐落在草原和森林之间的那座名为「垂犬」的牧场,还有星星点点的灯光。 牧场里,一伙穿着邋遢、戴着绿领巾或穿着绿马甲的牛仔围着一个身材佝偻、满脸汗水的老太太,面无表情地听着她的言语。 「你是说,因为之前的一票,有两个人找上门来,要找我们的麻烦,是吗?」邋遢牛仔中,一个身材肥硕、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用一口带着浓浓爱尔兰口音的英语问道。 「千真万确。」油灯灯火闪烁,映照出沃特森奶奶的脸,没人知道她这样年纪的老人是怎么挣脱绳索的束缚来到这里的,但是看她一脸疲惫和汗水,以及手腕上隐隐能看见的红得发紫的血痕,想必也是经历了一番难以想象的辛苦才到了这里。 「所以你就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另一个声音响起,带着些许愤怒。 「这是背叛,你违背了和我们之前的约定。」 「背叛的下场你应该很清楚吧?这样主动送上门来,你是想尽快和自己的孩子团聚吗?」 围着老人的牛仔们纷纷发难,一副不把这个老人挫骨扬灰不罢休的样子。 「好了,」这时,一开始说话的那个肥硕的爱尔兰人再次开口,周围其他牛仔立刻闭上了嘴,这爱尔兰人随手一挥,说,「布奇,你去给她安排个住处,至于那几个找事的人……」 他略一思量,随意点了两个人名,说:「其他人先散了,芬恩 ,利亚姆,你俩过来,我有新任务安排给你们,待会儿可能要辛苦你们了,因为你们得连夜去一趟草莓镇。」 「不辛苦,头儿,」一个年轻的爱尔兰人开口道,「对付这种不开眼的家伙,我们最拿手了。」 第十一章 奥德里斯科的传统艺能 布兰迪返回草莓镇时,已经入夜一两个小时了。 对于今日的进度之快,留守在旅馆的蓝尼也觉得很是惊喜,毕竟这种近似黑吃黑的案子,警方一般不想查,就算着手查了也多半没什么结果,因为证据极度缺乏,现场一般也被破坏得乱七八糟,在这个刑侦手段落后的时代,就算是平克顿侦探接手了这个案子,也得费好一番功夫才能有所收获,而等他们查明白了原委,受害人和嫌疑人估计早就润得没影儿了。 现在,能有这种进度,究其根本,还是一句话:同行永远最了解同行。 至于蓝尼和玛蒂这边,倒是享受了一天的岁月静好,不得不说,一般情况下,玛蒂确实是个省心的孩子,而她也确实没有给第一次当保姆的蓝尼添什么麻烦。 这一天,他们俩好好逛了逛草莓镇,这个有着与一般的西部小镇和瓦伦丁这样的畜牧镇完全不同的民风和风光的镇子给了他们两人别样的体验。 迈卡早在草莓镇外两三英里处就驾着车和布兰迪分道扬镳了,比起将装满各种违禁武器的马车藏在镇上,还是让比较懂得藏身野外的迈卡将其转移到别的地方藏着比较好。 这倒不是说布兰迪有多信任迈卡,只不过现在没有更合适的人去做这件事了,毕竟他和蓝尼在这方面的经验是严重欠缺的。 不过布兰迪也不怕迈卡会有什么二五仔似的举动,现在的迈卡只不过是达奇座下的一条恶犬而已,他会咬人,甚至还会吃人,但是现在他不会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个大家庭的同伴下手。 当然,布兰迪没有忘记给自己的好兄弟蓝尼带一套新枪,现在在范德林德帮里,蓝尼和他的关系应该是最好的,作为他在范德林德帮里第一个混成朋友的人,蓝尼和他的关系甚至比亚瑟和他还要更近一分,所以,有这种好处,他自然不会忘了自家兄弟。 玛蒂见蓝尼得了这些从来没见过的新枪,自然也很是眼馋,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小丫头现在对枪械越来越感兴趣了,不过,布兰迪表示并没有她的份,虽然她表示抗议,但最终也只好作罢。 对此,布兰迪其实也是自有打算的。 从小处讲,玛蒂这样的小丫头片子,有一把左轮手枪,防身已是绰绰有余,再多几把枪也没有任何意义。 往大处讲,这种正经市面上还没有出现的自动手枪出现在一个小孩子手中,难免引起怀疑,像平克顿侦探这样的组织完全可以由此顺藤摸瓜,一路把目前隐藏在暗处的范德林德帮直接拽到阳光下。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讲,这次的收获都不可能有玛蒂什么事,说起来,要不是她自己非要一路跟过来,这档子事不可能跟她有半分钱关系。 旅馆二楼的一间大床房里,蓝尼已经沉沉睡去,而布兰迪则还睁着眼睛,思考着后续的事情。 现在,有关这批黑货的事情,基本上已经明了了,剩下的也就是去垂犬牧场会一会奥德里斯科帮的那些人,有迈卡和蓝尼作为臂助,相信也不是什么大事,一帮奥德里斯科而已,就算有新武器,打不中人,手里的家伙事也和烧火棍没什么区别。 一切尘埃落定后,迈卡和蓝尼自然还是得留在草莓镇这边,这也就意味着迈卡的那顿牢狱之灾依旧免不了,不过,这正合布兰迪的心意,他早已想好,到那个时候,他会扮演最积极的营救角色,而迈卡,也将死在他这个营救者手中。 毕竟,未来叛徒,死于枪战,听起来,多么顺耳。 至于他自己,解决这件事后,也是时候返回帮派了,瓦伦丁确实是个好地方,但也不再是久留之地了。 虽然现在平克顿侦探和各路警察的目光已经成功被引导到奥德里斯科帮和「第七代」教派身上,但是作为矛盾的爆发 地,瓦伦丁这段时间的风平浪静在布兰迪看来,其实是不正常的。 就算美国警察会因为各种原因没法把手伸到镇上,但是平克顿侦探没有理由不渗透进来,但是,就布兰迪目前的了解,除了瓦伦丁保卫战刚刚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有两个身材特点符合米尔顿和罗斯的平克顿侦探来过一趟——这两位就是直接负责抓捕范德林德帮的平克顿侦探,在游戏剧情中,算是范德林德帮覆灭的直接原因之一——但他们也只是和马洛伊警长进行了一次不到十分钟的谈话便离开了瓦伦丁。 这一切不管看上去如何正常,布兰迪也不会相信这其中没有猫腻。 作为未来美国fbi的前身,哪怕是在布兰迪这个100多年后的人看来,平克顿侦探也是绝对不可小觑的对手,这个掌握了领先时代的刑侦手段的私人组织无论搞出什么幺蛾子,只要不是太离谱,布兰迪都觉得是合乎逻辑的。 比如,他们其实已经知道范德林德帮在瓦伦丁活动过,还参与了瓦伦丁保卫战,并且某位和他们关系密切的人,也就是布兰迪自己因为伤病原因暂时居留在瓦伦丁,按照他们惯常的手段,大可以直接闯到玛蒂的家里直接审问他,至于为什么现在还不动手,布兰迪猜测有两种原因,要么是他们给他这个政府认证的赏金猎人的一点面子,要么就是他们想要顺藤摸瓜,找到范德林德帮的藏身之处。 以上只是布兰迪的个人猜测,事实究竟会如何,他其实也不知道,但是他觉得,自己所想的这种情况是有发生的可能性的,既然存在这种可能性,自己就不能掉以轻心,这次帮助枪械铺老板的行动,多少也可以算作是疑兵之计,让他们误认为范德林德帮的大部队藏在草莓镇,从而再一次混淆视听,转移他们的视线,为范德林德帮争取更多休养生息和东山再起的时间。 「虽然这一系列的推测和安排基本上是建立在我个人的主观臆断之上,但是在当前这个情报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得把这些推测当作事实,并以此来进行有关的防范,」布兰迪想,「不过,希望那些平克顿侦探没有我想的那么神通广大吧。」 想到这里,布兰迪突然想到了玛蒂,这个总能给他整出点新花样的小丫头如果在分别的时候又来这么一出,他的一切安排就都打了水漂了,而被平克顿侦探这样为了办案无所不用其极的私人组织盯上,小姑娘免不了要吃一番大苦头,哪怕是因此丢掉性命,布兰迪听到了也不会觉得有多意外。 这个时期的平克顿侦探就是这样,表面上披着打击犯罪的外衣,其实干着比真正的罪犯还要恶劣的行径,这样的组织,无论何时都得有所防范。 「等这里的事情结束以后,得尽快把这个孩子送回去,还得跟她讲明白道理,免得她再跟着我。」布兰迪一想到玛蒂在某些事情上透露出的孩子气,尤其是如现在这般,这种孩子气和她那有主见到近乎刚愎自用的性格碰撞在一起,布兰迪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虽然放任一个小姑娘吃百家饭确实残忍了些,但也比在犯罪团伙里瞎混要好得多啊……」这样想着,布兰迪缓缓阖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当布兰迪被蓝尼弄醒时,天刚蒙蒙亮,他甚至还处于朦胧状态,显然是没睡够,但下一秒,他听清了蓝尼的话语,本来占据着脑海里大半空间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 「玛蒂不见了?!」布兰迪一边手忙脚乱地穿衣,一边问,「怎么回事?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现在才跟我说?」 「我也是才发现啊,」蓝尼也是满脸焦急,「我本来只是起床上个厕所而已,回来时才发现玛蒂的房门开着,我进去一看,她人也已经不见了……」 不等蓝尼把话说完,布兰迪便夺门而出,三两步走到隔壁小姑娘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些凌乱,床单和被子被揉成一团扔在角落,地板上遍布肮脏的泥脚印,而房间的窗户则是大开的,这显然说明有人曾经暴力闯入这里,并掳走了玛蒂。 「该死,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居然连一点动静都没听到,」布兰迪懊恼地自言自语,随即问蓝尼,「蓝尼,你昨天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吗?」 「我昨天沾枕头就睡着了,醒来就是刚才那会儿了,」蓝尼此时也是一脸恼恨的表情,说,「旅馆的床太舒服了,我一不留神就睡死了,该死的,早知道我昨晚应该打地铺的。」 布兰迪没有理会蓝尼恼恨的言语,开始仔细勘察现场,而蓝尼也和布兰迪一起勘察起了现场。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勘察的,现场留下的痕迹太明显,只要是稍微有一点观察力的人,都能将情况还原个七七八八。 布兰迪恰好正是这样一个有那么一些观察力的人,而他上辈子读来打发时间的侦探则在无意间锻炼了他的推理能力,他绕着房间转了一圈,便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 「从地上留下的两种不同的泥脚印来看,闯进来的有两个人,都是男人,且不修边幅,」布兰迪下意识地用右手抚摸着下巴,而左手则放平支撑着右手,分析道,「他们掳走玛蒂,不可能一点动静都弄不出来,但终究没有搞出太大的动静,说明他们对这种活轻车熟路,不过终究还是慌乱了一点,从窗户逃跑的时候,打碎了玻璃,还被玻璃划伤了。」 蓝尼也注意到了残留在窗口碎玻璃上的血迹,问道:「有没有一种可能,被划伤的是玛蒂?」 「如果被划伤的是玛蒂,那留下的血迹会多一点,颜色也会鲜艳一些,你应该知道,姑娘,尤其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孩,皮肤是很娇嫩的,而那些糙汉子则不然,他们皮肤粗糙,且血液里含有更多的脏东西,所以留下的血迹就像我们看到的这样,量少,且发黑。」布兰迪解答道。 「原来如此,」蓝尼点点头,接着说,「我刚刚注意到,那两个人是从门外进来的,门有被刀具撬过的痕迹。」 「而且,这些脚印是从楼梯一直延伸到这里的,」布兰迪补充道,「换句话说,他们是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来的。」 「旅馆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当老板的到现在一点反应也没有吗?」蓝尼百思不得其解。 「两种可能性,」布兰迪伸出两根手指头,说,「第一种,是他没法做出什么反应,第二种,是他根本没必要做任何反应。」 蓝尼略微想了想,便听出了布兰迪的弦外之音:「你的意思是说,旅店老板和掳走玛蒂的人是一伙的?」 「可能,只是可能,」布兰迪一边纠正,一边走向楼梯口,「但是既然存在这种看上去更危险的可能,那么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必须得考虑到我们已经陷入对方全盘监视这种危局的可能性,不过我想,我们最好还是证实一下。」 当二人下到一楼,在某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发现了被五花大绑且被塞住了嘴的旅馆老板时,布兰迪和蓝尼才确信,老板并非和劫匪有勾结,而是确实没法做出任何有效的反应。 二人为老板松了绑,并将老板扶到沙发上坐着,布兰迪说:「和我们同行的小姑娘昨晚被人掳走了,我想你应该知道些什么吧?」 老板点点头,哭丧着脸说:「昨天半夜,一阵粗暴的敲门声惊醒了我,我点了灯,一边喊着已经打烊了,一边开了门,结果一开门,就有两把枪怼在我脑袋上,逼我说出你们几位的情况啊。」 「所以你就说了?」蓝尼略有些厌恶地看向老板,在他看来,如果老板能有所作为,这件事说不定就能避免。 「这这,两把枪正正地怼在我脑门上,我 害怕啊,」老板略微缩了缩脑袋,说,「我跟他们说了你们都住在哪个房间之后,他们就上楼了,然后我就听到小姑娘一闪而逝的挣扎声,那两个男人口音很重的咒骂声,以及紧随其后的玻璃破碎声,之后我就被一直这样绑着,直到你们二位把我放开。」 「我有个问题,」布兰迪说,「你刚才说,那两个男人有很重的口音,你能听出来是哪里的口音吗?」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旅馆老板摇了摇头,说,「我接待过不少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他们说的英语大多都是带口音的,可惜这些口音太多太杂了,这么多年下来,我除了能分辨出墨西哥口音以外,其他的我都不太能辨别出来。」 「那他们有什么共同特征吗?」布兰迪接着问。 「共同的特征?让我想想……」旅馆老板沉吟片刻,突然想起什么,说,「哦,对了,他们脖子上好像都戴着绿色的领结或者领巾,当时天色太暗,我只能看到他们脖子上都有一点绿色,但具体是什么,我就辨认不出来了」 「原来如此,」布兰迪点了点头,说,「感谢您提供的信息,您先去休息吧,剩下的事情就不用您操心了。」 目送旅馆老板返回他自己的房间,布兰迪的脸色变得冷峻起来,蓝尼也从之前的焦急转变为镇定和冷静。 「现在,情况已经很明朗了,」蓝尼说,「是奥德里斯科掳走了玛蒂。」 「他们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快,」布兰迪想起那个他放了一马的老太太,说,「早知道就该把那个老***跟她儿子的尸体一起一把火烧了。」 「现在再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蓝尼站起身,从腰后抽出一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递给布兰迪,说,「这是从她床下找到的。」 布兰迪接过枪,轻轻摩挲了一把它闪亮的枪身,沉吟了一会儿,站起身,说:「收拾一下武器装备,咱们走。」 「去哪?」蓝尼疑惑问道。 「垂犬牧场,」布兰迪一边爬楼梯,一边说,「忘了我昨天说的吗?那些奥德里斯科现在就在那里聚集,刚好,他们劫了我们的货,掳走了我们的人,这次刚好新帐旧帐一起算。」 「不等迈卡吗?」蓝尼问。 「不等了,兵贵神速,迟则生变,」布兰迪摇了摇头,说,「走之前留张纸条,告诉他我们先行一步,我想,要是他还当我们是同伴的话,应该不会不来。」 不多时,全副武装的布兰迪和蓝尼骑马奔出草莓镇,没跑多远,便撞见了刚好经过此处的迈卡。 迈卡看了眼蓝尼,说:「我还以为你今天又要当一次保姆呢,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去当保姆的好,小孩子总是需要人照顾的,不是吗?」 蓝尼没有理会迈卡挑衅似的话语,只是斜了迈卡一眼表示自己的不屑。 「玛蒂被奥德里斯科掳走了,」布兰迪说,「刚好今天计划着要把货物全部弄回来,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和他们算算总账?」 迈卡闻言,冷冷一笑,说:「虽然我不怎么喜欢那个小丫头,不过,既然有机会和那帮该死的爱尔兰佬算算总账,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加入呢?」 布兰迪微微一笑,可笑容中却没有多少笑意:「这样最好。」 三匹骏马沿着林间小道快速奔袭,一路向北,向那片宛如绿宝石的草原而去。 第十二章 恶战 垂犬牧场,那幢原本属于牧场主的二层小楼里。 四五个戴着绿领巾或是穿着绿色马甲的邋遢牛仔正围坐在长餐桌前,狼吞虎咽地享受着干酪、面包和咸肉,这些东西都是原来拥有这里的牧场主留下的存货,虽然存放了有些时日,以至于奶酪已经略微发臭,面包和咸肉也又干又硬,但对于这些常年四处流窜的罪犯来说,这些食物依旧是毫无疑问的美味。 不多时,那个身材肥硕、留着大胡子的男人打了个震天响的饱嗝,用油乎乎的手随意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和胡子,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这时,一个肩背连发步枪的瘦削男人推门进屋,胖大男人看了他一眼,问:「有什么情况吗?」 「一切正常,头儿,」瘦削男人不自觉地瞄了眼桌上的食物,说,「就是那个老太太,听说昨晚抓到了那几个人身边的小姑娘后就特别激动,叫嚣着要好好把那个小丫头折磨一番。」 「看着点儿那个老东西,别让她给我胡乱生事,」胖大男人略微皱了皱眉,说,「这个小姑娘是很重要的人质,可不能让一个一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家伙坏了咱们的事。」 「明白了,头儿。」瘦削男人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 「诶,等等,」胖大男人叫住瘦削男人,从桌上抓了一块咸肉和半块奶酪,塞到瘦削男人手里,说,「告诉外面的所有人,把招子都放亮点,发现可疑的人或者车马,立刻向我汇报,明白了吗?」 「好的,头儿。」瘦削男人早就馋那口吃的了,他笑着接过食物,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转身走出了房间。 胖大男人面无表情地目送瘦削男人离开,他又瞟了一眼桌前那几个吃起来仿佛就没个够的部下,转身沿着楼梯朝楼上走去。 小楼的二层,摆着两张高低床,床中间的床头柜上,放着一碗已经凉掉的牛奶、一块干酪和一块咸肉。 玛蒂此时正躺在其中一张床的下铺上,一只手被一只粗制的铁铐子锁在床栏上,不远处,一个怀抱着双管霰弹枪、脸上有一道伤疤的男人正倚靠在墙上,昏昏沉沉地打着盹。 胖大男人上楼的动静将这个男人惊醒,他立刻站直了身子,做出一副自己确实在尽忠职守的样子。 胖大男人瞭了眼疤脸男人,又朝着躺在床上的小姑娘那里望了一眼,看见床头柜上一点没动的食物,略微皱眉,问道:「她没吃饭?」 疤脸男人也看了眼小姑娘,说:「她说她没胃口,我也劝不动,就只能搁那里了。」 胖大男人略微点了点头,挥挥手,说:「行了,你先下去吃点东西,这里交给我。」 疤脸男人离开后,胖大男人大摇大摆地走到床边坐下,低头看了看睁着眼睛的小姑娘,问:「不饿?」 玛蒂看了胖大男人一眼,没说话。 胖大男人拿起干酪,递到玛蒂面前,说:「吃点吧,你在这的日子还长着呢,你想等的人可不一定会来,但是,他们来不来是一回事,你有没有余力等到他们是另一回事,对不对?小丫头,你是个聪明孩子,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吧?」 放在别的孩子身上,这弯弯绕的话估计也只能似懂非懂,但玛蒂听懂了,于是她便坐直了身子,接过胖大男人递过来的干酪,小小地啃了一口。 见小姑娘开始吃东西了,胖大男人微微一笑。他也是个惯常杀人越货的恶徒,在奥德里斯科帮混到这般地步,女干***女、虐杀孩童的事情也干过不少,但不知怎么,面对这个孩子,他就会不自觉地将脾气软下来。 这时,玛蒂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做坏人的呀?」 一般来说,玛蒂是不会跟这类人有什么友好交流的,但是她心里清楚,在这个大 块头面前,她似乎就算多嘴说些话,也不会被怎么样,于是,便开了口。 「什么时候?」胖大男人反问了一句,略作回忆状,说,「记不得了,很久之前的事。」 「那你还想做回好人吗?」玛蒂又问。 「做回好人?」胖大男人抬眼看了看不像是在开玩笑的玛蒂,笑了,「小丫头,这世上有很多种人,但留给我这样的人的选择只有两种,一种是坏人,另一种就是死人。」 「我是认真的,」玛蒂看出胖大男人觉得她在开玩笑,于是略微凑近了一点,说,「只要你能放了我,然后去自首,我会帮你求情的,而且我也有钱,能帮你请一位优秀的辩护律师。」 「你这小丫头,倒是很会说梦话,」胖大男人笑得更开心了,有一说一,这是他这些年来听过的最有意思的笑话,「你要知道,我需要的,可不止是位好律师,一位好的法官其实对我更有用,啊,对了,还有向着我的陪审团,这是最难的,因为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为一个杀过女人和小孩的人说话的。」 这时,楼下传来踩楼梯的凌乱脚步声,之前在这里看着玛蒂的疤脸男人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对胖大男人说:「头儿,他们……他们来了!」 「几个人?长什么样?」胖大男人问。 「两个人,一个很年轻,个子很高,还有一个一脸凶相,留着络腮胡子。」疤脸男人答道。 「啊,那就对上了,」胖大男人点点头,这些特征和那个老太太所说的两人完美符合,「没有其他同伙?」 「没有,就两个人。」疤脸男人答道。 「嘁,自以为是,」胖大男人冷笑一声,随即吩咐道,「你留在这,看好这个小丫头,她可是重要的筹码,明白吗?」 「明白,老大。」疤脸男人点头应喏。 此时,垂犬牧场正门。 布兰迪悠闲地点燃了含在嘴里的雪茄,一边甩灭了燃烧的火柴,一边时不时地瞟一眼牧场角落的那座高大的铁塔,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他人不知道的事情发生。 迈卡则是双眼紧盯着面前几个严阵以待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双手似有意似无意地在他腰间的两把左轮上游走,虽然已经拥有了新式的枪械,但是一个晚上不足以让他完全熟悉它们,用左轮手枪能够保证他的出手速度达到最快。 不多时,一个胖大男人从小屋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推门的动静吸引了布兰迪和迈卡的注意,他们把各自的目光转向那胖大男人,看着他走到他俩面前。 「所以,你就是这里管事的?」布兰迪看着胖大男人,说。 胖大男人点点头,说:「这儿就是我的地盘。」 「我的那些货,是你的人劫的?」 「不错,不过现在,那是我们的东西了。」 「那个小姑娘,也是你派人掳走的?」 「正是。」 「很好,你倒是坦荡,」布兰迪微微一笑,问道,「那小姑娘,现在还好吗?」 「比你想象中要好得多,」胖大男人也咧开嘴笑了,说,「我的那些东西,你应该也好好保管着呢吧?」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布兰迪冷冷一笑,说,「不过,有一点我很好奇,是谁把我们的消息透露给你,你又是怎么知道我们住在哪里的?」 胖大男人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知道你们的特征,也就能猜到你们大概率会在哪里安身,至于我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嘛……」 这时,胖大男人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多时,一个老太太从他背后探出头来,看见布兰迪和迈卡,她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咬牙切齿地骂道:「好啊,你们还真敢来啊,好 好好,这下你们算是栽在老太婆我的手里了,等着吧,我一定要把你们的肉生撕下来下酒,你们这些该死的王八蛋……」 骂骂咧咧的老太太被随后赶来的两个奥德里斯科帮成员架走,布兰迪无奈地笑了笑,说:「早知道就不该对她手下留情。」 「在这个世道混,可不能有好心肠,年轻人,」胖大男人一副教育后辈的样子,说,「看得出来,对那个小丫头,你很上心,想好了吗?打算用什么来换她?」 布兰迪没有说话,只是再次往铁塔方向看了一眼,远远的,似乎有人正朝着这边招手。 布兰迪知道时机已到,也就不打算再和这些爱尔兰佬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交涉,毕竟本来他就没打算用交涉的手段解决问题,奥德里斯科帮里,除了这会儿应该还是俘虏的基兰以外,没有一个是值得怜悯的。 「对啊,是个问题,用什么来交换好呢?」布兰迪做出一副思索的表情,向着一旁的木栅栏缓缓踱步,突然,两把毛瑟手枪被他抽出,枪声炸响,两发子弹将那胖大男人撂翻在地,「不如,就用你们的命来换吧。」 当第一声枪响打破僵局时,迈卡的两把左轮也魔幻般突然被他拔出枪套,两声几乎连成一声的枪声响起,胖大男人身边的两个奥德里斯科帮成员眉心处多了个汩汩冒血的黑窟窿,几乎同时倒伏在地。 猝不及防的枪声惊动了牧场里的其他人,短暂的慌乱之后,他们立刻各自寻找掩体,准备让这两个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的家伙付出代价,但这样一来,他们的后背便尽数暴露在铁塔上那把滚轮闭锁步枪的长筒瞄准镜中。 「ell,ell,ell,」蓝尼用长筒瞄准镜精准地将一个后脑勺正对着他的奥帮成员的脑袋框在正中,喃喃道,「小心身后,伙计们。」 一声不同于战场上正在热闹响着的任何一种枪械的枪响在奥德里斯科帮众人的脑后炸响,一个正端着连发步枪试图瞄准的奥帮成员的脑袋被威力巨大的子弹几乎打碎。 直到这会儿,这些奥德里斯科帮的人才意识到,自己反而落入了对方的圈套。 但是,他们并没有慌张,原因很简单,人多,枪多,而且,他们还有底牌没有出动呢。 畜棚阁楼的那扇对外的木门被缓缓推开,一挺周身黝黑的马克沁机枪逐渐暴露在耀眼的阳光之下。 布兰迪一边应对着敌人的枪林弹雨,一边用手中的新枪反击。这类新式的自动手枪的优势就在于极快的射速和比左轮手枪更多的弹容量,但也有缺点,那就是威力远不如单动式左轮手枪。 拿刚才挨了两枪的那个胖大男人来说,那两枪都击中了他的胸腹,如果是左轮手枪的话,挨了这两枪的人早就死透了,可这个男人却依旧能苟延残喘,此时,他正藏在相对远离战圈中心的一处掩体后,一边时不时地进行象征性的还击,一边喘着粗气,显然,那两枪还不足以让他立刻完全失去战斗力。 布兰迪战斗时,也时时刻刻地注意着那幢高大畜棚阁楼上的那扇紧闭的门,曾经在游戏里经常光顾这里的他知道,那里有一挺马克沁重机枪,所以,当那扇门缓缓打开时,他立刻就注意到了那挺蓄势待发的马克沁重机枪。 「注意隐蔽!」布兰迪大喊一声,就地一滚,躲在一处简易但坚固的掩体后面。. 迈卡虽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畜棚阁楼上的异变,但是听到布兰迪的喊声,他也不敢托大,从自己方才躲藏的掩体后突然跃起,一边双枪连续射击压制敌人,为自己争取切换掩体的空隙,一边快步行进,在一旁那个用圆木建造的马棚后躲好。 就在这时,畜棚阁楼的那扇大门完全打开,重机枪黝黑的枪口立刻喷射出骤雨般的枪火,冲着两人躲藏之处一阵激 射。 弹雨压得二人不敢露头,迈卡一边眯着眼睛藏在木屑飞溅的马棚后,一边扯着嗓子冲布兰迪喊道:「这帮狗东西哪里弄到这么多机枪的?瓦伦丁那会儿就有两挺,这里居然还有一挺,他们真去打劫军队了?」 「谁知道啊,」布兰迪大声回应道,「咱们分头行动,你从侧面迂回过去,打他们侧面。」 「好嘞。」迈卡立刻行动起来,三两步跑到那幢二层小楼后面,开始对着注意力全在正面的奥德里斯科帮成员打起了黑枪。 现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那挺机枪了,但现在迈卡去了侧方迂回,压力便全部转移到了布兰迪身上,密集的弹雨压得他根本连抬头都做不到。 两枪毙掉了迂回到他侧面的一个奥帮成员,布兰迪心生一计,立刻扯开嗓子,用从未有过的声音大喊道:「蓝尼~~~~」 「收到。」 此时,蓝尼已经移动到了畜棚的房顶上,他划着火柴,点燃手中炸药的引线,算准时间,朝着下方的那挺持续输出的重机枪丢去,然后立刻滑下楼顶。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彻整个战场,靠近畜棚的几个奥帮成员差点被震出耳鸣来,爆炸声渐息,那几分钟前一直持续不停的机枪声也就此永远沉寂下去。 「干得好!」迈卡大喊一声,干脆直接跳出掩体,甚至都懒得仔细瞄准,只顾着把枪膛里所有的子弹全部招呼到剩余的奥帮成员身上。 「是啊,干得漂亮。」布兰迪微微一笑,收起毛瑟手枪,将肩上的半自动霰弹枪取下拿在手中。 他突然跳出掩体,手中的霰弹枪喷吐出硝烟和火焰,接连两声枪响,距离他最近的两颗头颅被威力巨大的霰弹轰成了渣。 蓝尼也从畜棚后走出来,手中的两把半自动手枪开始连续吐出枪弹,收割着剩余奥帮成员的生命。 战局虽然略有曲折,但总体而言,布兰迪一方一直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事先的精密计划,远高于平均水平的战斗力,以及作为添头的新武器的优秀性能,是他们取胜的关键。 「该死……」畜棚的后面,那挨了两枪,此时胸腹仍旧淌血的胖大男人眼见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死在敌人之手,又看了眼身后那三个宛如战神的男人,心想,「这是从哪冒出来的三个瘟神,我们将近二十人,还有一挺重机枪,居然被他们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妈的,我可不能死在这里,老子还想多享受几十年的快活日子呢。」 这样想着,他跌跌撞撞地推开栅栏门,用尽力气吹出一声口哨,不多时,一匹明显被枪声和爆炸声吓得不轻的马跑了过来,胖大男人忍着钻心的疼痛翻身上马,马儿一声长嘶,朝着牧场后面的原始森林深处跑去。 第十三章 告别 「干得不错,伙计们,那些孬种跑了。」 布兰迪看着残余的几个奥帮成员落荒而逃的背影,没有追击,一边高声称赞,一边将半自动霰弹枪重新背回肩上。 从开战到奥德里斯科帮败逃,总共没超过十分钟,对于迈卡这样杀人如麻的罪犯,这种程度的战斗甚至还不足以调动起他体内的肾上腺素,不过对布兰迪而言,倒是已经足够他来测试新入手武器的性能,这也正合他的心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刚才的战斗中他刻意没有进入死神之眼的状态,而是单纯使用机瞄,若非如此,现在正在溃逃的奥德里斯科们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总的来说,新武器还是很合布兰迪的心意的。 毛瑟手枪的单发威力虽然略逊于一般的单动式左轮手枪,但是远高于左轮手枪的连续射速、高达10发的弹容量和比左轮手枪更稳定高效的结构已经足够弥补它在威力上的一点劣势。 虽然由于布兰迪已经习惯了使用左轮手枪,以至于在使用毛瑟手枪时,由于多方面的主观原因而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但是布兰迪认为,等日后他与它们熟悉起来,这种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有可能,布兰迪还想以后把这两把毛瑟手枪换成拥有20发子弹的高弹容、俗称「二十响」的速射型,至于其中原由,比起速射型毛瑟手枪本身的实用性,布兰迪更多的是为了情怀。 这种情怀其实和左轮手枪附带的情怀有异曲同工之妙,左轮手枪的情怀,美国人都懂,而毛瑟手枪的情怀,在现在这个时代,也许只有布兰迪自己懂。 至于被简称为半自动霰弹枪的勃朗宁auto-5霰弹枪,则更让布兰迪满意。 作为历史上第一款被大规模生产的自动装填型霰弹枪,能够在未来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之上,自然是有其优势的。 就布兰迪个人的感觉而言,这把枪和其他的霰弹枪相比,后坐力更小,射速更快,装填速度也更快,可以说,就实战意义而言,这款代表了当前时代前沿的霰弹枪目前来看是没有所谓短板的,布兰迪有一种预感,这把枪将会陪伴他很长时间的。 布兰迪短暂沉思的当口,迈卡和蓝尼也都聚了过来。迈卡此时已经点上了一根烟,他看了眼奥帮残党逃窜的方向,轻蔑地一笑,说:「一群只知道混吃等死和逃跑的废物。」 「现在呢?」蓝尼倒是非常清楚,现在事情还没有结束。 布兰迪略一沉吟,说:「兵分三路,蓝尼,你去找找他们堆放货物的位置,迈卡,你搜集一下这里的战利品,能拿走的全部拿走,我去找找玛蒂,她现在肯定还被关在这里的某个地方。」 也许是因为和布兰迪合作久了,二人已经非常信服他的领导能力,也许是二人已经潜意识里逐渐习惯了当达奇不在场而布兰迪在场时,布兰迪在制定计划方面占据主导的情况,就连迈卡也没有对布兰迪的「命令」提出异议,毕竟这样的安排很合理,而且也合他的心意。 于是,确定了下一步的行动后,蓝尼跑开去寻找货物的存放地,迈卡则就近找了具尸体开始搜刮,而布兰迪,则一边不慌不忙地踱起步子,一边思索。 「之前听那胖子的口风,想来他的本意是想用玛蒂来和我交换之前回收的货物,既然如此,按照一般规律,玛蒂至少不会想那次在唐斯牧场那样遭受虐待,那么,在这个牧场里,能够在不虐待她的条件下关住她的地方,只有一个。」 想到这里,布兰迪将目光移到那幢精致的二层小楼,确定了目标。 无声地推开房门,布兰迪下意识地从腰间掏出一把毛瑟手枪。他并没有在一楼逗留多久,因为一楼客厅连饭厅的格局很简单,他只是扫了一眼便知道这里不 会是关押玛蒂的地方,于是他便蹑手蹑脚地走到通向二楼的楼梯前,脚踩阶梯,略有些老化的木制楼梯发出吱呀的声响。 楼上突然传来喊声。 「我在这里!」是玛蒂的声音。 「果然如我所料。」布兰迪听见玛蒂的声音,猜测既然玛蒂能发出声音,那么应该没有被人挟持,于是也不再犹豫,将手枪放回腰间,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二楼。 来到二楼,布兰迪一眼就看见被铁铐锁在床栏上、此时正跪在地上的的玛蒂,但下一秒,他就注意到玛蒂此时正被一个疤脸男人挟持着,他一只手死死地扣住玛蒂的后颈,另一只手中,左轮手枪闪亮的枪管正抵在她的太阳穴上。 「别过来!」疤脸男人喊道,声音中有些许的颤抖,「你要是再前进一步,我一枪崩了这个小丫头!」 「哦,别激动,朋友,」布兰迪一边举起双手试图安抚疤脸男人的情绪,一边缓慢迈动步子朝疤脸男人和玛蒂走去,「现在你的伙伴已经顾不上你了,你再反抗也没有意义,不如你把这孩子还给我,我放你一条生路,怎么样?」 「别过来!」疤脸男人调转枪口,突然开了一枪,子弹打在距离布兰迪的脚只有几公分的地板上,木屑飞溅,布兰迪被迫停下了脚步。 「好好好,我不过来,」布兰迪安抚道,「但是,你没有理由不接受我的条件,不是吗?」 「我不管你到底想干什么,只要你敢靠近一步,或者伸手摸枪,我就立刻杀了这个女孩!」疤脸男人对布兰迪的话充耳不闻,只是咆哮着,用枪管死死抵着玛蒂的太阳穴。 「精神失常了吗?难不成是被方才我们摧枯拉朽般的战绩吓到了?」布兰迪想到这里,有些懊恼,「该死,还是不够谨慎,早知道上楼的时候就不收枪,而是把枪调整到击发状态了,现在的情况,就算我现在拿着更顺手的左轮手枪,也没法保证能在他扣动扳机之前打爆他的头,为今之计,只能先稳住他,等他冷静下来……诶卧槽?」 布兰迪心里的算盘还没打完,眼前便出现了出乎意料的情况,只见那疤脸男人突然痛呼一声,捂着侧腰向旁边歪倒,而玛蒂那只没有被锁住的小手此时攥着一把沾满鲜血的匕首。 布兰迪只是短暂的愣神,便明白了原由,原来是玛蒂趁着疤脸男人将所有注意力全部投向布兰迪的时候,用那只没有被锁住的手偷偷将疤脸男人的匕首拔了出来,然后凭借感觉向侧方刺去,由此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这小丫头,被挟持了还能主动思索破局方法并付诸实践,真是……」布兰迪先是心里惊叹,随即看了眼疤脸男人那汩汩冒血的伤口,牙齿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这一刀还真是意外的准,刚好就是肾脏的位置,这丫头在噶腰子上还真有天赋,啧,看着都疼。」 疤脸男人因为这一记肾击,疼得不由地发出喊声,然而这一下并没有让他冷静下来,反而激发了他的凶性。 「该死的小崽子,我现在就让你死!」他咆哮着,勉力撑起身体,拿枪的手正要抬起。 短促的枪声响起,疤脸男人的眉心出多了一个黑洞,他的动作一下子就僵住了,随即整个人便软倒在床上,而他身上的那处刀伤,仍在不停地流血,将身下的床单染成血红。 布兰迪将毛瑟手枪收回腰间,看向玛蒂,却见玛蒂已经爬到疤脸男人的尸体上摸索着什么,不多时,她便从疤脸男人身上掏出一枚脏兮兮的钥匙。 「咔嚓」一声,手铐被打开,玛蒂一边揉着被铁铐锁了近一天多手腕,一边用一双蓝萤萤的眼睛看着布兰迪。 「啧,看样子就算我不来,你也能自己脱困啊。」布兰迪有种自己有些多余的感觉。 玛蒂俏皮地笑了笑,说: 「你不来,这个家伙也不会跑过来挟持我,我也没机会反击呀。」 「是啊,他们没把你两只手都锁住还真是失误呢,」布兰迪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走吧,你蓝尼哥哥和迈卡叔叔也在下面,咱们去找他们会合。」 玛蒂从床上跳下来,也许是早就有过杀人的经验,她的一切行为举止就如平常一般正常,而这实际上恰恰是最不正常的,如果不是布兰迪知道她经历过什么,恐怕都会以为这孩子天性就不畏惧鲜血、杀戮和死亡。 「事先说好,」玛蒂举起手里还染着血的匕首晃了晃,说,「它归我了,这是我的战利品。」 布兰迪无奈一笑,上前两步,摸了摸玛蒂的小脑袋,说:「好,这次你表现不错,允许你保留这件战利品。」 玛蒂高兴地笑了,现在的她,似乎对于武器,确实产生了别样的喜好。 一大一小两人走出小楼,蓝尼和迈卡从不同方向迎上来。 「看来一切很顺利嘛。」迈卡看了眼玛蒂,说。 「我好像听见有枪声,没关系吧?」蓝尼则表示关切。 「有条漏网的小杂鱼,不过现在已经是死鱼了,」布兰迪微微一笑,问,「东西找到了吗?」 「我到处都看了一圈,可没什么收获啊。」说起这个,蓝尼也有些懊恼。 这时,玛蒂突然插口道:「你们是要找剩下的货物吗?」 「对啊,」布兰迪低下头看着玛蒂,说,「怎么?你是知道些什么吗?」 「我之前听这里管事的大胖子和他的手下聊天,说是要让他们注意畜棚下面,」玛蒂挠了挠自己的小脑袋,说,「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觉得畜棚那边一定会有收获。」 蓝尼和布兰迪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布兰迪说:「那我来帮蓝尼一起找吧,迈卡,你去把马车准备好,我看这里还有几匹马,也有马车车斗,这次可别在拦路抢车了啊。」 「好吧好吧,你说得对,听你的,头儿。」迈卡不无嘲讽地应了一句,转身自去准备马车去了。 两大一小来到畜棚,一番寻找之后,终于发现一叠干草料下别有洞天,将它们搬开以后,一扇地窖门重见天日,打开后,发现里面满满当当垒着许多木箱。 「好家伙,东西真不少啊。」蓝尼感叹。 「行了,咱们抓紧时间把东西搬出去,」布兰迪说,「玛蒂,你去外面叫一下迈卡,让他把马车开到畜棚门口。」 玛蒂点点头,转身正要离开,畜棚的大门突然被推开,迈卡挟着一个被捆成粽子的老太太,喊道:「布兰迪,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布兰迪转过身,看见沃特森奶奶那张此时满是惊恐的脸,眼神也逐渐冰冷下来。 时过午后,日头偏西。 马车已经满载就绪,而此时,只有玛蒂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布兰迪、迈卡、蓝尼则姿势各异地围着那个此时只有手脚被捆住的老太太,什么也没做,只是盯着她。 沃特森奶奶也不敢说话,只是紧闭双眼,她知道,她这次着实是一点逃脱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是她卖了咱们?」蓝尼开口了,「那还不赶紧一枪崩了她,等什么呢?」 沃特森奶奶听到这话,吓得浑身一激灵,忍不住咧开嘴哭了起来。 「哭?」迈卡一脚踹在老太太腹部,老太太的身体瞬间扭曲成虾仁状,哭声也戛然而止。 「她肯定是要死的,但是,直接用枪打死太便宜她了,」布兰迪冷淡地说,「我只是现在还没有想好到底该让她怎么死好。」 「哼,不如让我一个燃烧瓶,给她一个外焦里嫩的结局。」迈卡残忍地笑了。 「哎,像她这样干了一辈子拦路打劫勾当的人,如果被警察抓住,肯定是要被处以绞刑的,燃烧瓶什么的,还是太便宜她了。」布兰迪否决了迈卡的提议。 就在此时,他脑海里突然有了灵感。 「蓝尼,你先驾车带着玛蒂回草莓镇吧,」布兰迪说,「迈卡,我需要你来帮我一起处刑这个老家伙,没问题吧?」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迈卡眼神中透露出凶光,说,「这种事情我最喜欢了。」 不多时,马车载着一大一小两个人离开了垂犬牧场。 而垂犬牧场的那座铁塔上,此时多了一个被死死捆在上面的人,她浑身上下都被涂满了血肉,远远看去,好像一个人形的血肉怪物,她的身躯不停扭动,但无论是被捆住的双手还是凌空的双脚,都没法为她提供更多的力量,因为她的双手双脚,已经被生生砸断。 不远处,布兰迪和迈卡骑在各自的马上,迈卡看着那个哭嚎不止、挣扎不停的身影,咂咂嘴,感叹道:「我本以为我已经够狠了,没想到你小子比我还狠啊,这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之前说到绞刑时,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布兰迪面无表情地看着铁塔上吊着的人,说,「打断了双臂和双腿,她就没有挣扎的余力,因为动一下就是钻心的疼痛,至于在她身上涂满血肉,则是为了回馈一下这片土地。」 「哦?这怎么讲?」迈卡饶有兴致地追问。 「这个沃特森奶奶,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抢劫杀人了一辈子,可以说是恶贯满盈了,」布兰迪说到这里,嘴角勾起罕见的邪恶微笑,「与其让她痛快的死去,不如让她在临死前,好好回馈一下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她浑身上下的血腥味,想必没有什么生物是不感兴趣的吧?我听说这里不仅有猛禽,还有狼和熊出没哦。」 饶是迈卡这样纯粹的恶人,听了这番话也不禁打了个冷战,这个小子,表面上一副遵纪守法、人畜无害的样子,没想到内心却有着如此邪恶黑暗的一隅,迈卡现在都开始怀疑,自己如果不是有一层和他身处同一帮派的关系,会不会死得比这个老太太还惨。 「好了,晚餐已经上桌,食客们想来也很快就会到了,」布兰迪拨转马头,说,「走吧,咱们也该回去好好放松一下了。」 半个多月后,当之前那个逃过一劫的胖大男人带着新的手下返回这里时,他们发现在铁塔下,有一具被野兽啃食殆尽的残破尸体,现场一点能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都没有留下。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次日清晨,草莓镇东。 两辆马车停靠在路中间,车上各自有车夫等候。 布兰迪和玛蒂各自骑着马,和蓝尼和迈卡告别。 「路上小心,布兰迪,」蓝尼微笑着说,「等我从草莓镇回去后,咱们一起喝酒啊。」 布兰迪闻言,也笑了:「好啊,不醉不归。」 「这次咱们合作得非常好,小牛仔,」迈卡也微笑着,「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一起共事。」 「呵呵,下一次见面,估计你已经习惯了牢饭的滋味了。」布兰迪没有说话,只是暗自想着。 「玛蒂,」蓝尼再度开口,说,「你是个聪明且勇敢的孩子,一定要记得,好好保留你的这两项优点,这对你很重要,明白吗?」 玛蒂微笑着礼貌点头,说:「谢谢你,蓝尼哥哥,我记下了。」 皮鞭炸响,呼哨声起,车队迎着朝阳,向着那片草原的方向行进。 第十四章 后路 几日后,瓦伦丁。 天空阴沉沉的,飘着似有似无的雨丝,自入夏以来,这样的天气便难得遇见了,夏天的热被阴云锁在这方天地,尽管有雨,依旧很闷,于是除了不得不出门的人,大家几乎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就连平时会倚靠在办公室门口的马洛伊警长,今天也没有出现在他惯常会呆着的位置。 米勒枪械铺的门上,此时依旧挂着「正在营业」的牌子,而呆在店铺里的老板却丝毫没有可能随时会接待客人的自觉,虽然名义上正在营业,但是老板却躺在舒服的摇椅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翻阅着最新的报纸。 作为一个老道的生意人,他很清楚,在这样的天气里,客人一般不会有多少,尤其是枪械铺这种本身客流量就不会大的店铺,今天更有可能一位客人也没有,所以,权当是给自己放假了。 至于他前段时间心心念念的那批黑货,也许几天前他还会因为那些东西的丢失失魂落魄,但现在,他虽然依旧很在意它们的失去,但是已经不指望那些东西能够回来了,想想也是,仅凭一人之力,怎么可能从一群穷凶极恶的劫匪手里夺走那些货物呢?所以,虽然现在他依旧对失去那些货物而耿耿于怀,但是心态已经比前段时间平和太多了。 店门吱呀作响,原本被完全隔绝在屋外的雨声顺着逐渐扩大的门缝溜进来,然后被一声粗暴的关门声再次截断在屋外。 走进屋子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头戴黑色牛仔帽,帽沿压得很低,看不清他的正脸,罩住全身的那件黑色皮质风衣上沾满水滴,让这人看上去略有些狼狈。 老板放下手中的报纸和咖啡,从躺椅中站起来,摆出一副接待客人的标准微笑,说:「欢迎光临,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我倒是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不过我倒是刚刚帮了你一个大忙,」男人摘下头顶的黑色牛仔帽,露出淡金色的头发和绿莹莹的眼睛,说,「还记得你的那些黑货吗?」 老板一眼便认出了面前的男人,惊讶中带着几分欣喜地说:「原来是您啊,芒尼先生,这,这可真是太让我意外了,我还以为……」 「还以为我死在劫匪手里了?」布兰迪微微一笑,说。 「啊不不不,当然不是,」老板战战兢兢地陪着笑脸,「我本以为,可能会花更长的时间,没想到您这么快就……」 「是啊,确实挺快的了,」布兰迪点了点头,说,「如果不是运气好,可能不会这么快解决问题,说不定等我追查到罪魁祸首,你要想再次见到它们,说不定还得再花一遍买它们的钱呢。」 老板是个聪明人,仅听话语里的弦外之音便有所明悟,态度立刻比之前恭敬了不少。 他示意布兰迪坐在柜台前的那张供客人休息的凳子上,帮助布兰迪将湿外套脱下,亲自将它挂在他自己的衣架上,然后又为布兰迪斟满一杯热咖啡,亲手奉上。 布兰迪对于老板的态度很是满意,他呡了口味道浓郁的咖啡,顿了顿,说:「你的那些货现在正放在你店铺的屋后,满满两马车,你待会儿可以去清点一下,雇佣的车夫我已经付了相应的封口费,他们不会对外说自己参与了运送,当然,他们也不知道那些箱子里到底放着什么。哦,对了,还有,我这次遇上了同帮派的兄弟,没有他们的帮忙,这件事不会这么快解决,所以,我让他们各自挑了里面喜欢的东西带走,就当是报酬了,你看如何?」 「应当的,应当的。」老板笑容满面,比起这批货物的失而复得,一点小小的支出根本算不得什么。 谈到报酬,老板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去,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叠粗略看去约有一百多美元的钞票,递到布兰迪面前,说:「一点小意思, 就当作酬谢了。」 布兰迪却没有接钱,只是略微摇了摇头,将钱推了回去。 见布兰迪不接钱,老板有些愕然和困惑,说:「芒尼先生,您这是……」 「比起报酬,我对合作更感兴趣,」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从柜台上的木制烟盒里拿起一根老板用来招待客人的雪茄烟,老板非常自觉地划着火柴替布兰迪点上,布兰迪先是美美地抽了一口,然后接着说,「你之前和他们谈的价码是怎样的?」 老板闻言,微微一愣,他并不是不明白布兰迪话中所指,只是略微有些犹豫是否该说出来,不过,这种犹豫只持续了不到五秒便消失殆尽。 「我帮帮派经营这家枪械铺并操持黑市交易,作为回报,我可以收取所得净利润的10%作为报酬,其余利润从我接手这里的生意开始算起,按季度寄到「塔西佗?基尔戈」名下。」 对于这个条件,老板其实还是很满意的,因为这个报酬已经比他受雇于道尔顿家时拿的工资要可观多了,而且现在他并非是以雇员或者下属的身份工作,而是以合伙人的身份经营店铺,这种转变对他而言,在心理上也是一种满足。 「哦,原来如此,」布兰迪点了点头,说,「冒昧地问一下,按季度算,这家店铺,以及黑市交易带来的利润一般会有多少?」 「这个……还真不好说。」老板一脸犯难地说。 布兰迪一边慢慢抽着雪茄烟,一边用手指轻轻叩击桌面,说:「那你告诉我,你印象里最不景气的一个月有多少收益?」 「最不景气?恕我直言,芒尼先生,干我们这一行,除非进的货物丢失导致赔钱,否则没有不景气一说,」老板说起这个,露出微笑,「不过,我印象里生意最差的一个月,算上黑市交易,我也才赚了三百多块,那次道尔顿先生狠狠责骂了我一顿,还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记得比较清楚。」 「一个月最少赚三百美元,那按照这个数字算,一个季度也有一千美元了,就算这样看,也是蛮可观的啊,」布兰迪喃喃自语,随即问道,「这笔账你跟马修斯先生算过吗?」 老板当然知道布兰迪所说的马修斯先生是谁,准确的说,他只知道称呼那位看上去和亡命之徒完全不相关的老绅士为马修斯先生,其余一概不知。 他摇了摇头,说:「没有,因为当时马修斯先生走得匆忙,所以并没有问及这方面的事情。」 「哦,这样啊,那就好办了,」布兰迪点了点头,随即露出了生意人一样的微笑,说,「那么,现在,不如我们来谈一笔新交易,啊不,准确的说,是新的合作,你看如何?」 「这……这不太合适吧,芒尼先生。」老板露出了畏惧的神色,他可非常清楚自己是在为什么人物打理生意,他可没有背着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搞小动作的胆子。 「别慌,先听我说完,」布兰迪示意老板稍安勿躁,接着说,「你呢,继续在这里打理这家店,只不过不再是为帮派,作为回报,你可以自己保留净利润的20%作为报酬,你觉得怎么样?」 「20%?!」老板差点就要喊出来了,报酬直接翻一倍,这可是他一直以来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布兰迪依旧保持着生意人的微笑,说:「怎么样?这个条件,我觉得你应该没理由拒绝吧?」 「是……是,这确实太丰厚了,」老板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说,「但是,芒尼先生,万一被马修斯先生发现了……」 「放心吧,他不会发现的,因为接下来,你依旧得把净利润的80%寄到「塔西佗?基尔戈」名下。」布兰迪胸有成竹地说。 这下老板更迷惑了:「这……这是为什么?」 「 因为等你寄钱的时候,帮派说不定已经转移到罗兹了,到那时候,何西阿的精力可就不一定能关注到瓦伦丁的这一家小小店铺了。」布兰迪这样想着。 「这你不需要管,只需要按我说的做就行了,」布兰迪说,「等你接到一封署名为「比利小子」的信之后,根据里面的内容,再将那80%寄到上面所说的地址,收信人依旧是「比利小子」,明白了吗?」 老板点了点头,这并不难理解,但他依旧有一点疑惑:「芒尼先生,这个「比利小子」……」 「我的一个朋友,很可靠,同时也是你的老板,」布兰迪随意地说。 老板对此依旧有些难以理解,不过,看布兰迪没有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解释的意思,便只是再度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好了,我要说的就这么多。」布兰迪说完,将手中的小半截雪茄烟掐灭,从凳子上站起,老板非常有眼色地将那件依旧有些发潮的皮质风衣递给布兰迪。 穿好风衣,戴上牛仔帽,布兰迪向老板伸出手,说:「现在,你的老板是谁?」 「是您,当然是您。」老板立刻谄媚地握住了布兰迪的手。 「错啦,你的老板是「比利小子」,」布兰迪略微摇头,说,「这一点你得时刻记住,我只不过是一个中间人而已,明白吗?」 「是是是,我记住了。」老板连连点头,说。 走出店铺,布兰迪抬头看了看阴沉的天,雨依旧未停,雨丝甚至细密了不少,大有转变成夏日常见的瓢泼大雨的态势。 绝影沐浴在细密的雨丝之中,一副很是惬意的样子,虽然作为土库曼马的他比一般的马种更适应干旱天气,但对于这种偶尔出现的阴雨天气,他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适的反应。 「走吧,绝影,」布兰迪牵起绝影的马缰绳,低声用着谁也听不懂的普通话说,「该带你见些朋友了。」 直至刚才,布兰迪才算是完成了他在瓦伦丁的最后布置。 车队刚刚到达瓦伦丁之时,他便另外花钱将车夫打发走,然后亲自将两辆马车赶到枪械铺的后院,这样做,其实是为了更保险,那两个只是受雇于他的马车夫不需要知道太多的信息,用金钱交换知情权,无论在哪个时代,都算是常见的事情。 然后,他也没有第一时间来枪械铺,而是将小姑娘送回了家。小丫头在短短的一年里经历了两次绑架,已经变得有些草木皆兵了,这几天一直就没安分地睡过多久的觉,早在到达瓦伦丁之前,她就一副昏昏沉沉的样子,以至于她的马都是由布兰迪牵着,而她自己,则躺在布兰迪怀里,在晃晃悠悠中入眠。 将小丫头安置好后,布兰迪将自己剩余的行李打包好后,留下一封书信,便匆匆离去。 倒不是说他想要不告而别,当然,留下一封说明情况的书信也不算是不告而别,但是,依照他的本意,自然是不想以这种形式告别的。 不过,一方面,他从心底里觉得自己在这个小小的镇子里浪费了过多的时间,别人不了解,他自己可清楚得很,伤势只不过是一个极其名正言顺的借口罢了,真正阻止他离去的,其实是自己内心潜藏的惰性,这次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他不接着这个出门办事的劲头一鼓作气离开这里,布兰迪觉得怕是到了1900年他也不会离开。 另一方面,他确实觉得和以后多半永远也不会再见面但是关系又处得很好的人道别是一件麻烦事,和中学时代形影不离却考到不同大学的挚友道别是件麻烦事,和感情一直很好但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不得不分手的初恋女友道别也是件麻烦事。 当然,在那个遥远的信息时代,和没法见面的老友畅聊,或者结束一段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恋情,都可以 利用各种信息化工具轻松解决问题,但布兰迪是经历过信息时代萌芽期的人,那些麻烦,他都体验过。 后来,一人独居,静心思考这个问题时,布兰迪得出一个结论,那便是同样的信息,从嘴里说出来和写在纸上或者对话框里,在内心留下的痕迹和份量是不一样的,对他个人而言,有些事情用嘴是说不明白的,而用文字至少可以保留一个相对清晰的话语逻辑,而且,单单在之前所说的「道别」这件事上,用文字解决可比用语言解决简单多了,不仅有了更多组织语言的余地,而且还不会在心里留下太多的波澜,所以,既然有这么个机会可以避免用言语告别,那何乐而不为呢? 处理完了这边的事,布兰迪依旧没有去枪械铺,而是先去了趟瓦伦丁邮局,嘱咐正在当值的本?罗森,在未来时刻注意一封寄到枪械铺的,署名为「比利小子」的信件,完成了这件事之后,他才来到枪械铺,和老板洽谈合作事宜。 其实,说是布置,也不恰当,最多也只是事先为自己做些打算罢了。 其实,来到这个时代,布兰迪还有很多种其他的选择,不一定非要加入范德林德帮才能在这个国家讨生活,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加入,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曾经作为旁观者,而现在身为参与者的他想给这个帮派里那些值得一个好结局却无法善终的人一个交代。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想让范德林德帮继续存在,事实上,范德林德帮的存续与否是由这个逐渐走向文明的时代决定的,布兰迪很清楚,仅凭他一己之力是没办法阻挡时代前进的隆隆齿轮的,范德林德帮走向灭亡是时代浪潮和历史进程的选择,他能做的,除了尽力拉一把那些值得一个更好结局的帮派成员以外,还有就是多给自己留点后路,待自己脱离了帮派之后,不至于像约翰一家一样隐姓埋名到处流浪。 将这个枪械铺悄悄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个开始,至于后续怎么做,布兰迪暂时还没有觉得合适的想法,但至少,纲领算是定下了,对于一个好的开始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第十五章 回归 当布兰迪骑着绝影来到马掌望台附近时,雨势已经大得让人和马都抬不起头来了。 当黑色的骏马带着布兰迪钻进围绕在马掌望台周围的密林中时,布兰迪明显感觉到雨声小了很多,身上被雨幕倾压的沉重感也消退了不少,绝影也发出一声如释重负的嘶鸣,这样的大雨,可不是这匹从小生活在干旱环境的土库曼马喜欢的。 「是谁!」 突然,右前方传来一声娇喝,布兰迪轻拉缰绳停住马,见一位金发女子端着连发步枪从树后走出。 饶是被雨滴阻碍了视线,布兰迪也被这女子胸前的两盏大灯狠狠晃了眼睛,他下意识地压了压帽沿,清了清嗓子,说:「是我,布兰迪。」 「布兰迪?」女子略微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说,「你竟然回来了?你的伤……」 「已经好了,凯伦。」布兰迪微微一笑,双腿轻夹马腹,绝影踢蹬着马蹄继续朝前走。 穿过帮派设置的岗哨,当面前出现一棵醒目的大树时,布兰迪明白,时隔近两年,自己终于再次回到了范德林德帮自雪山起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营地。 大树附近,是一片开阔的放马地,几个马栏将营地和放马地巧妙地分割开来,使得马匹不会误入人的居所,影响营地的卫生。放马地上,属于帮派和帮派成员个人的马散居于此,游荡嘶鸣,那匹被布兰迪取名为大骊的巨大漆黑夏尔马也在此列。 似乎是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大骊呼哧一声喷了个响鼻,缓步凑了上来,抬起头蹭向布兰迪的腹部。 「哦,好久不见,兄弟,」布兰迪轻轻抚了抚大骊的额头,随即翻身下马,对绝影轻声说,「这是大骊,你俩先认识一下吧,别忘记和其他兄弟姐妹也处好关系哦。」 绝影轻声嘶鸣,随即转过身,主动和大骊碰了碰鼻子。 「这家伙,倒是没我想的那么桀骜不驯啊。」布兰迪看着两匹似乎关系已经不错的马,一边欣慰地想着,一边转身向营地走去。 马栏之后,周边被稀疏的树木点缀围绕的空地上,扎着几顶大大小小的帐篷。 这些帐篷中,有的很简易,只不过是一个看上去连一般的风雨都难承受的顶篷,一张窄小的地铺而已,有的则复杂些,要么是用于营地生活动,如比较显眼的皮尔逊的马车,它的顶篷下摆放着厨具、餐具、啤酒箱、动物的肉和躯体以及各类物什,要么就是属于某些帮派成员的私人帐篷,比如亚瑟,马车车斗和顶篷之下或堆放或摆放着各种东西,比如约翰,一顶面积很大的尖顶帐篷,看不出里面有什么,但看得出来,至少约翰的待遇和其他成员是不一样的。 至于那顶位于营地正中央,视野最好,和其他帐篷比宛如皇宫的帐篷,便属于这个帮派的领袖,达奇?范德林德。 此时,由于下雨,帮派的整体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除了大叔这个一贯醉哪睡哪的家伙,和目前依旧是俘虏身份的基兰以外,其他人基本都呆在各自帐篷的顶篷之下。 达奇的豪华帐篷此时闭着门帘,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但看达奇和何西阿呆在帐篷旁边延伸出来的顶篷下,一个坐在椅子上,一个站在一旁,便能猜到,达奇的情妇,帮派众人有实无名的大嫂——莫莉正呆在帐篷里。 不过,布兰迪对这位「大嫂」一点兴趣也没有,事实上,以前玩游戏时,莫莉是他最讨厌的范德林德帮女人,对于莫莉,他最多只有些许怜悯,但绝对没有多少好感。 他会把注意力放在那顶帐篷,只是因为达奇和何西阿聚在它的旁边,而且看样子,这两位帮派首脑似乎在争论什么。 「达奇,我把话挑明了说吧,」何西阿叹了口气,说,「咱们真的该考虑离开这里了,从瓦伦丁 的事情结束以后,我就一直很担心,平克顿侦探很早以前就到镇子上查访过了,虽然我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他们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但是以他们的手段,早晚能把我们挖出来,要是等到那会儿,一切都晚了。」 「我还是那句话,何西阿,你的担心太多余了,」达奇的语气里似有似无地带着些许的满不在乎,「如你所言,平克顿侦探确实去过那个镇子没错,但是他们查访的目的是为了调查那个什么邪教,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那些疯子被奥德里斯科和他们自己整出来的幺蛾子拖下水了,现在安巴里诺和新汉诺威的几乎所有政府或私人的司法力量全都在调查那个邪教,没人会在意咱们这区区二十几号人的。」 「这只是暂时的,达奇,等警察和平克顿侦探们解决了那些邪教徒,或者等他们失去了清缴他们的兴趣后,我们很难说会不会遭殃,」何西阿坚持己见,「就拿之前雪山那一票来说,我们抢了康沃尔的私人火车,你觉得他会不追查吗?他肯定已经在平克顿那里花了大价钱,只为了把我们揪出来。」 「那可真是难为这位大老板了,」达奇胸有成竹地笑道,「别忘了,何西阿,亲爱的康沃尔先生在私人火车被我们抢劫之后没几天,他名下的一支车队也遭到了抢劫和屠杀,只有他的女儿以及他女儿的侍女幸存,而罪魁祸首,就是我们的老朋友,科尔姆?奥德里斯科。」 何西阿似乎也记起了此事,一时无言。 「那么现在,老伙计,想想看,康沃尔先生是更在意他那叠最多值一两千美元的债券,还是更在意他的宝贝女儿?」达奇的笑容更加自信,「所以,我们得感谢我们的老朋友,多亏了他的计划和一系列行动帮我们转移了平克顿侦探的注意力,我们才能过上如今的安稳日子。」 「唉,好吧,这一点我无话可说,」何西阿叹了口气,说,「但是,我们确实没有再留在这里的理由了,就算是等布兰迪和肖恩归队,也要不了几天,为什么不早作准备呢?」 「谁说我们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了?」达奇微微一笑,说,「我们还需要钱,老伙计,很大一笔钱。」 「我们不是已经有了一万美元了吗?」何西阿不解,「这么多钱足够让我们所有人在西部买几块好地,过上农场主的生活了。」 达奇摇摇头,说:「不,何西阿,事实上,那一万美金还远远不够,别忘了,这一万美金是我们保卫瓦伦丁获得的佣金,所以,有一半是归参与了那次行动的人私有的,这是规矩,你应该清楚,那么,帮派真正意义上拥有的也不过是五千美金而已,而这五千美金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被用来盘下那家已经没了主的枪械铺,还有一部分被我用来上下打点,保证咱们的行踪不被暴露,最后剩下的一部分则被用来为营地添置新物件,这些开销我都明明白白地写在账本上,你不如现在就翻开看看,算算那五千美金还剩下多少。」 见达奇的理由如此充分,他说的一切还都确实是事实,何西阿也没话说了,只能表达自己的忧虑:「唉,你说得都对,达奇,我只是很忧虑,虽然瓦伦丁的事并非我们主动,但终归还是动静太大了,几乎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把我们中那些通缉令上的熟面孔认了个遍,就差直接将我们参与了那次保卫战的事实摆在明面上了,尽管这不算是坏事,但是黑水镇那一票留下的后遗症太大了,无论我们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只要过于高调,都有很大可能引来平克顿的注意……」 「放轻松,老伙计,放轻松,」达奇一边安慰何西阿,一边说,「从之前的种种迹象来看,我们已经时来运转了,事实上,之前我们已经到谷底了,再怎么走都是往上,等咱们所有的人全部归来,我们也是时候准备王者归来了。」 直到这会儿,已经聊了半天的两人才注 意到已经在一旁的帐篷下坐着的布兰迪,达奇表现出很惊喜的样子,可语气里却带着些微的调侃:「啊,这不是芒尼先生吗?看来你终于舍得回来了啊。」 布兰迪微微一笑,说:「本来可以早些回来的,之前帮店铺解决了一些问题,去了趟草莓镇,所以耽搁了。」于是,当即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讲给二人听。 不管怎么说,就算自己真的在借着正当理由摸鱼,也不能让老板看出自己在摸鱼,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得积极地将自己做出的成就展示给老板看,虽然有时候可能不足以给老板眼前一亮的感觉,但终归是不会给老板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这是布兰迪上辈子的经验之谈,而他觉得,现在也同样适用。 正如布兰迪所想,听了他的叙述,达奇也敛去了调侃之意,略微顿了顿,说:「嗯,看样子科尔姆确实已经陷入困境,已经需要分散手下搞这种勾当了。」 「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我不觉得他有余力用这种方式去挣钱,」何西阿分析道,「科尔姆抢劫流入黑市的新式武器,一定有别的用处。」 「确实不是拿来卖钱的,不过也不会有其他用处了,」达奇自信一笑,说,「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新式枪械是他们核心队伍自用的。」 何西阿闻言,略微思索,点点头,同意了达奇的说法:「看来他现在的日子确实不好过啊。」 「没错,」达奇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当自己的仇敌落入困境,不落井下石可不是明智之举。」 「你打算现在动手吗?」何西阿顿时有些紧张,他觉得这样实在太过冒险了。 「当然不是现在,何西阿,当然不是现在,」达奇轻轻摇头,说,「不过放心,我有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必定会万无一失,只是现在,这个计划还缺少关键的要素,同时还有一些必要的细节需要打磨,所以现在还不是执行它的时候。」 说到这里,他伸出手,探出帐篷外,只感觉到了丝丝凉风,豆大的雨滴已经消失无踪,便露出微笑,对布兰迪说:「既然回来了,就好好享受营地的悠闲生活吧,这段时间你一直连轴转,还受了重伤,确实也辛苦了。」 「只要能让帮派变得更好,无论如何我都义不容辞。」布兰迪不失时宜地表了波决心。 「哈哈哈,好啦,放轻松些,我知道你确实是忠诚于我的,」达奇笑着对这个才加入两个多月的新人表示鼓励,他又看了看已经聚到炖锅附近的男女,说,「嗯,炖汤其实早就做好了,只不过因为下雨,锅子也盖着盖子,所以我们一直没有进食,不过现在,唯一阻碍我们填饱肚子的障碍也不存在了,所以,现在你何不去吃一碗热气腾腾的炖汤,再喝一杯香味浓郁的咖啡呢?」 「说实话,我已经等不及了。」布兰迪笑着起身。 拿着暂时属于自己的铁饭盆,跟在营地的男男女女身后排好队,从仍旧冒着热气的炖锅里捞起一些粘稠的炖汤后,布兰迪便坐在那张平时会用来玩骨牌的桌子前,看着面前那碗被称为「食物」的东西,陷入了沉思。 老实说,别说把这碗东西称为食物了,就算是把它称为泔水,布兰迪都替泔水觉得受到了冒犯,这碗东西,除了色泽上看上去像是炖汤以外,那近乎刺鼻的酸涩气味,漂浮在汤面或沉在碗底的不知是属于什么生物的肉块,都诚实地告诉布兰迪,面前的这玩意就好比屎味的巧克力,吃了对不起自己,不吃又对不起被糟践的食材。 布兰迪抬头望向皮尔逊的马车,发现皮尔逊此时坐在案板后,一边小口品尝着自己的杰作,一边不时皱眉,喃喃自语着些什么,便放下了碗勺,走了过去。 「皮尔逊先生。」布兰迪走到皮尔逊身边,轻声喊道。 「啊,布兰迪 ,欢迎你回来,」皮尔逊像是从沉思中惊醒一般,说,「怎么,不饿吗?」 「本来是饿的,但闻了你的杰作之后,我就饱了。」布兰迪尽量让自己的措辞不那么直接了当。 「啊,那还真是抱歉,」皮尔逊听出了布兰迪的弦外之音,但他也只是摊了摊手,表示无奈,「但是我需要材料,先生,没有材料,我做不出好菜。」 布兰迪表示理解,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于是他问:「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 「也不长,几个星期,准确一点,应该是从摩根先生、史密斯先生他们离开营地开始吧,」皮尔逊的声音透露着无奈,「一开始还好,营地里还有些存货,但是挡不住每天的消耗,当然了,每天依旧有人出去打猎,但是,威廉姆森那个家伙根本不会打猎,马斯顿呢,又是个背运的家伙,每天最多带回来些兔子、浣熊,甚至是臭鼬,我能怎么办?他们给我什么,我就得想着法子把那些东西做成人吃的东西,啊,不过看样子,今天又是挑战失败的一天。」. 「啧,这还真是个需要关注的事儿,」布兰迪摩挲着自己的下巴,说,「明天轮到谁打猎了?」 「比尔。」皮尔逊答道。 「嘿!比尔!」布兰迪转身朝着正艰难咽着食物的比尔喊道,「明天我去打猎,怎么样?」 「嗯?好啊,」比尔愣了愣,随即表示赞同,「反正我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你要想去你就去呗。」 「好,那就说定了,」布兰迪说完,转身对皮尔逊说,「所以,如果我能带来上好的食材,你是不是至少能做出像样的饭食?」 「哦,当然,芒尼先生,」皮尔逊觉得自己的厨师身份受到了冒犯,于是便拖着肥胖的身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如果你能带来上好的食材,我保证能做出美味的食物,当然,你要是还能弄来像雪山里那头白野牛一样的食材,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珍馐美味的。」 「好吧,我对此深表期待,」布兰迪微微一笑,一边转身离开,一边说,「一方面是对遇到那些传说动物的期待,另一方面,也是更多的一方面,是对你厨艺的期待,别让大家失望哦。」 「还是祈祷你明天能捉到优质的猎物吧,臭小子。」皮尔逊不甘示弱地回应着。 「啊,芒尼先生,」这时,苏珊?格里姆肖走了过来,说,「我想你应该有时间来看看你的床铺吧?」 「哦,当然,格里姆肖女士,」布兰迪绅士地微微点头,微笑道,「我现在确实挺想休息的。」 「非常好,芒尼先生,和这里的其他先生相比,你可算是一股清流了,」苏珊对布兰迪的礼貌非常受用,这在野蛮为主题的美国西部可是极为难能可贵的美德,她一边引领着布兰迪,一边为他介绍道,「看到现在在你右侧方的那辆马车了吗?我想你应该很熟悉吧?没错,那就是你自己的马车,因为你的东西比较多,所以我单独把你安排在男人们的通铺和我的马车之间,这可是难得的好待遇哦,这样你就不用忍受那些糙汉子的呼噜声了,而且每天一起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男人们最爱的牌桌,不过,很遗憾,你没有床,所以你只能暂时睡地铺,不过你以后如果有办法搞到床,也可以带回来,我和姑娘们会帮你安排的,除此之外,你的所有东西都还放在马车车斗里,你自己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收拾吧,这方面我就不让我的姑娘们插手了。」 说到这里,苏珊看向布兰迪,说:「怎么样?还满意吗?」 布兰迪微笑着点头,说:「再好不过了,谢谢您。」 似乎是因为对这个彬彬有礼的年轻人打心眼里喜欢,似乎也是因为上了年纪吧,苏珊的话匣子一旦打开,便有种滔滔江水绵绵不绝的感觉,介绍 完了布兰迪的住处,她又开始滔滔不绝地为布兰迪介绍起营地的方方面面,当然,她不觉得这是多余的,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布兰迪是第一次来这个营地,所以自然要将方方面面都给他讲清楚,免得日后出什么问题,还得她来帮着收拾残局。 不过,布兰迪自己自然清楚,他早就已经以亚瑟的身份流连在这片安宁祥和的营地不知多少次了,这里的任何一顶帐篷,任何一辆马车,甚至是堆放在营地外围的干草垛,布兰迪都无比熟悉,他甚至都有自信夸口,自己比苏珊?格里姆肖,这位范德林德帮的后勤主管还要熟悉这里。 但是,他并没有打断格里姆肖女士的长篇大论,只是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应着,就像是一位久游归乡的游子,听着自己已经老迈的母亲如数家珍般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翻过来倒过去地说,却不觉得厌烦。 也许,早在上辈子,他就已经把这片只能通过电脑屏幕看到的小小营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 第十六章 仇敌的信息 当布兰迪睁开双眼时,夏日的晨光已经穿过营地周围的密林枝丫间的空隙,在营地的空地上绘出摇曳的光影。 从因为昨日阴雨而略微发潮的床铺上爬起,布兰迪来到自己住所的另一边,那个位置正对着营地视野最开阔的地方,极目远眺,可以看见奔流不息的达科他河与远处起伏的山峦。 此时,正是晨雾弥漫的时刻,由于昨日的阴雨残留下来的潮湿空气,使得今日的雾气尤其浓厚,哪怕是已经普照大地的早晨阳光也没法立刻驱散他们,只能在缭绕的雾气中留下清晰的光路。 这样的景色对于范德林德帮的其他人而言,也许已经司空见惯,但对于上辈子生长在现代化城市之中,这辈子又只在雪山和小镇里待过的布兰迪来说,确实是难得的奇景。 虽然他很清楚,这种景象的实质在物理学上被称为「丁达尔效应」,但是目睹这种对他而言难得一见的奇景之时,用偏理科的思维未免欠缺了些许常人能直观体会到的浪漫,所以,在这种时候,他总能暂时放下自己大脑中理性的部分,让感性的部分占据主导,他始终认为,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充分感受自然之美。 深深吸入一口山野间清新潮湿的空气,布兰迪简单活动了一下身体上下的关节,便转头离开了那里,准备去喝一杯咖啡当作早餐,印象中,这似乎是几乎所有帮派成员都会有的习惯。 当他来到放置着咖啡壶的炖锅旁边时,还穿着睡衣的莎迪刚好为自己斟满一杯咖啡。 「早上好,布兰迪,」莎迪呡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咖啡,打招呼道,「看来你已经完全恢复了啊。」 「哦,早上好,姐姐,」布兰迪拿起一只没有用过的空杯子,从莎迪手中接过咖啡壶,说,「差不多了,正常行动已经没问题了。」 「叫我莎迪就好了,」莎迪微微一笑,说,「其实我早就想说了,虽然我们确实是姐弟的关系,但总是这样叫,反正我觉得不太自在,你说呢?」 「啊,原来这样称呼会让人觉得不自在吗?」上辈子是独生子女的布兰迪有些疑惑地想着。 不过很快,他选择尊重莎迪的意愿,说:「好吧,莎迪,营地生活怎么样?」 「虽然还是不太习惯,但至少算是过了一段时间的安稳日子,」说到这里,莎迪轻叹一口气,说,「就是每天要么就是洗衣服缝衣服,要么就是帮厨干杂活,实在没意思。」 布兰迪闻言,会心一笑,说:「对你而言,这确实太无聊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莎迪顿了顿,说,「我总觉得这里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待我的方式和态度似乎都有些……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让我觉得不太舒服。」 「我想,也许是你的错觉吧,这里的大家,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以外,应该都是很友善的。」布兰迪说。 「不过,你的感觉确实没错,莎迪,」而在说那句话时,布兰迪心里却是这样想的,「你所感觉到的那种态度,如果放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美国,可能都算是性别歧视了,不过在现在这个时代倒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哪怕是在相比较而言包容性已经非常强的范德林德帮,也在所难免,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像你的丈夫一样将自己和你平等视之。」 这时,莎迪问道:「对了,布兰迪,我记得你今天是要去打猎的对吧?」 「对,待会儿我收拾一下就走。」布兰迪点点头,说。 「能带上我吗?」莎迪压低了声音,说,「我真的很想出去透透气,顺便做一些他们认为只有男人才能做的事情。」 「我是没意见啦,不过,你今天应该也是有别的活要干吧?」布兰迪说。 「不过是帮那个 油腻的胖子厨师切菜而已,」莎迪下意识撇了撇嘴,说,「不过我觉得,他今天多半得等你的猎物打回来之后才能动手做饭,你跟他说一声,反正营地里也不缺我这一个。」 「嗯,也好,」布兰迪点点头,说,「我去搞定皮尔逊,武器装备就麻烦你了。」 「小事一桩。」莎迪的情绪似乎因此变得昂扬了不少,连转身离开的步伐都变得轻快了不少。 「嗯,看来她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憋得厉害啊,」布兰迪看着莎迪离开的背影,想,「不过,越早让莎迪展现自己的实力,她就能越早成为帮派的战斗力,同时我也会立刻多一个可用之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想,这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样想着,他已经来到了皮尔逊身边,此时,这位帮派的厨师正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嘿,嘿!」布兰迪用手指轻轻叩击着一旁的桌案。 「嗯?」皮尔逊蓦然回神,见是布兰迪,松了口气,说,「是你啊,怎么了?」 「向你借个人。」布兰迪微笑道。 「借人?」皮尔逊狐疑道,「这种事你不该跟我说啊,去找达奇,你想借谁就借谁。」 「我不是那个意思,」布兰迪说,「今天不是轮到莎迪帮厨吗?我想请你把她借给我。」 「不行。」皮尔逊果断拒绝。 「为什么?」布兰迪没想到皮尔逊拒绝得这么果断。 「你知不知道养活这么多人到底有多难?你觉得我是什么无所不能的神,能独自用一种神奇的方法让营地所有人都吃饱?」皮尔逊语气强硬,「每天都得有人帮厨,这是我和格里姆肖女士一起定下的规矩,她走了,谁来做这件事?」 布兰迪不知道皮尔逊为什么今天这么大火气,不过他猜测,八成是因为他昨天质疑了皮尔逊的厨艺,使得这位厨师大伤自尊心,这才让皮尔逊对他没个好脸色。 虽然不清楚事实跟他的猜测有几分接近,但是,不管怎么说,既然现在确实有求于这家伙,暂时放低一点姿态也是可以的,毕竟都是一个帮派的家人,无所谓什么面子。 「嘿嘿,」布兰迪换上一副近乎讨好的笑容,从兜里掏出两根雪茄烟,一根自己含着,一根则递到皮尔逊嘴边,皮尔逊瞟了眼雪茄,又看了眼布兰迪,接过雪茄,含在嘴里,布兰迪紧接着就在椅子的靠背上划着火柴,先给皮尔逊点上,再给自己点上,说,「你看,你现在没有我打的猎物,就算真的做饭,你也无从下手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阿德勒夫人其实是闲着的,就算是等她回来,再让她帮你干活,不也不会耽误多少事吗?而且,多个人,就多匹马,也能带更多的猎物回来,不是吗?」 皮尔逊深深吸了口雪茄,嘴中悠长的回味让他明白,手里的雪茄是难得的上等货,他又抬头看了眼布兰迪,无奈地摇摇头,笑着说:「好吧,人就借给你,你今天要是带不回像样的猎物,你就等着看我怎么料理你吧。」 布兰迪闻言,笑道:「放心吧,一定不让你失望。」说完便转身向营地外走去,那边,莎迪已经换好了一身干练的短装,手里提着两杆步枪,正在那里等着布兰迪。 「等等。」皮尔逊突然叫住布兰迪。 「怎么了?」布兰迪疑惑回头。 「一根雪茄就把我打发了?我这的人手可没那么廉价啊,」皮尔逊笑着说,「你还得再帮我个忙。」 「好说,」布兰迪闻言,微笑答道,「你说说看是什么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皮尔逊犹豫了片刻,说,「我听帮派里的小伙子们说,你们在瓦伦丁那边喝到了上好的私酒,有这回事吗?」 「没 错,上好的香料岛私酒,怎么了?」布兰迪问。 「我不是说一定要你今天就办到哈,不过,等你后面有空了,能不能去一趟镇子,帮我搞点那种私酒?那些混账小子把那酒说得跟百年佳酿一样,我可馋了很久了。」皮尔逊说到这里时,嘴角似乎都要流出口水来。 「我当是什么事呢,」布兰迪随意地笑笑,说,「交给我吧,你很快就能品尝到上好私酒的滋味了。」 皮尔逊闻言,立刻眉开眼笑,说:「那你可得快点儿,我的馋虫可一直在催我呢。」 皮尔逊的请求也提醒了布兰迪,那家存放着相当数量私酒的小酒馆自瓦伦丁保卫战之后,便一直是关门歇业的状态,原因不明,也不见史密斯菲尔德那边有什么收购的意向,着实有些蹊跷。 「不管怎么说,也确实该去看一下,」布兰迪一边往营地外走,一边思考,「如果那里真的还没主的话,现下我手里还有些钱,买下那间小酒馆倒也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是换个身份的事情,只不过,如果这样的话,钱似乎就不太够用了啊……嗯,这事儿还是得再慎重考虑一下。」 「皮尔逊怎么说?」布兰迪一来,莎迪便有些迫不及待地问。 「他答应了,不过,我过两天可能还得去一趟瓦伦丁,算是临时安排吧,」布兰迪从莎迪手中接过一把春田步枪,说,「走吧,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记得这附近就有叉角羚、白尾鹿之类的动物出没。」 「如你所愿,长官。」莎迪翻身骑上自己选好的一匹摩根马,学着美国大兵的强调,略微俏皮地说。 两人两马并行离开营地,沿着铁路线而行。 「咱们怎么走?」莎迪一身干练的牛仔打扮,英姿飒爽,可以明显地感受到,比起这个时代的女人惯常穿的束腰长裙,英姿飒爽的牛仔打扮更适合她。 「沿路绕个弯,去附近的达科他河,」布兰迪一边缓慢行马,一边检查着手中那把春田步枪的各方面细节,说,「无论什么动物,总是要喝水的,不是吗?」 「有道理,」莎迪点点头,转而问,「我听格里姆肖女士说,你回来前还去了一趟草莓镇?」 「没错,怎么了?」布兰迪说。 「我记得那好像是个新建没几年的镇子吧?那里怎么样?我还没去过呢。」莎迪的心情似乎确实因为外出而变得舒畅不少,在营地一向比较少言寡语的她甚至开始主动攀谈。 「一个很精致的镇子,建在山野丛林之间,听说有很多大城市的人喜欢去那里旅游度假,」布兰迪一边为自己点燃一支香烟,一边说,「不过,那里也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说完,便把自己在草莓镇的经历说了一遍。 「等等,」莎迪突然打断了布兰迪的叙述,说,「你刚刚说的垂犬牧场里那个领头的家伙,他长什么样?哪里人?」 「一个高大肥胖的爱尔兰人,还留着胡子,」布兰迪说,「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原来是他。」莎迪的眼中瞬间爆发出仇恨的火焰,那种气势骤然显现,把一旁的布兰迪吓了一跳。 「怎么了?那个人有什么问题吗?」布兰迪忙问。 「那个胖子,是杀掉我丈夫的凶手之一,」莎迪说这句话时,几乎要把自己的牙咬碎,「你们那天杀掉的人只是一部分而已,还有几个人当时不在场,不过那个胖子,他是重要元凶,我记得很清楚。」 「不过,奥德里斯科帮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此时,莎迪的手已经逐渐摸上了她放在马鞍上的步枪的枪托,「我不会放过他们任何一个人。」 「莎迪,稍安勿躁,」布兰迪及时提醒道,「现在不是在垂犬牧场,你面前也没有你的仇人,不过放心,虽然他挨了我两 枪,但是我确信他还没死,你还有机会亲手报仇。」 莎迪闻言,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深呼吸了几下,这才将情绪平复下来,她的手也从枪托上抽回,眼中的仇恨和杀意逐渐平复。 「抱歉,我失态了。」莎迪略含歉意地说。 「没事,我能理解,」布兰迪说着,指了指前方越来越近的达科他河,说,「不过我建议,接下来咱们下马步行,因为马蹄声会惊走那些敏感的动物。」 第十七章 血腥的发现 二人下马,将各自的步枪取下,略微弓腰,沿着道路,向着达科他河前进。 达科他河算是分割新汉诺威和西伊丽莎白的界河,在这充满生命之源的两州交界之处,总有不少动物出没,且由于河流的原因,这里也会出现不少草原和森林里没有的生物。 “看那边,”莎迪悄声指示道,“看到了吗?就在河对岸。” 河对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七章 血腥的发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八章 美式法治 入夏之后,新汉诺威的气温不可避免地升高了不少,但作为全年平均气温始终保持在60华氏度左右的地区,这里的夏天就算热到极限,也不曾超过86华氏度,虽然历史上曾有暴雨、冰雹、龙卷风等在此肆虐的记录,但是总体而言,比起大半区域全年被冰雪覆盖的安巴里诺、地区气候差异较大的西伊丽莎白、潮湿闷热的莱莫恩以及干旱炎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八章 美式法治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九章 安静时光 再次返回瓦伦丁并没有花费布兰迪多少时间,当他带着满满一大瓶上好私酒骑马返回位于马掌望台的营地时,日头还未过正午。 皮尔逊此时刚刚把装满食材的炖锅放在营火之上,至此,他每天最重要的任务已经完成,至于火候问题,他不需要特别考虑,只需要每隔十到十五分钟去添把柴,就能保证火势维持在他需要的水准,只要做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九章 安静时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章 香烟和其他爱好 离开牌桌后,布兰迪跟着何西阿走到一旁,布兰迪问:“所以,需要我做什么?” “斯旺森离开营地已经快一天了,”何西阿略有些忧虑地说,“我有些担心他,你知道的,脑子混乱的人总是把不住口风,我们现在的状态,只有一直保持低调,才能保证一直安全,所以……” “所以,你把我从牌桌上拉下来的目的,就是为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章 香烟和其他爱好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一章 谁人无罪 布兰迪收拾好略微有些纷乱的心绪,刚走到车站大门前,便听到有个陌生的声音喊着诸如“赶紧出牌”之类的话,听得出来,屋内正在进行一局紧张刺激的扑克牌游戏。 “吱呀”一声,车站的门被布兰迪推开,一进门,他便看见,身穿一身简便道服、一身酒气的斯旺森一手将筹码揽入怀中,一手拿着扑克牌,正和牌桌上的另外两人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一章 谁人无罪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更新随缘 我被调去搞疫情防控工作了,所以,更新随缘,但不会切,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更新随缘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二章 产自爱尔兰的开心果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布兰迪不用刻意去看来人是谁,光听那比任何在美国的爱尔兰人都要浓重的爱尔兰口音,便知道,那位之前一直活在帮派成员口中的爱尔兰小伙子,西恩·麦克格威尔,终于归队了。 “啊哈,看看你们,一个个都蛮精神的嘛,”西恩一回来,便开始吵吵嚷嚷,这就是他的习惯,他的嘴永远都闲不住。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二章 产自爱尔兰的开心果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三章 邻居来串门(一) 今天,基兰·达菲是被一种陌生的、极其刺鼻的烟味熏醒的。 这与这个帮派中的那些男人经常抽的烟草燃烧时散发的气味不同,辛辣、刺鼻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正常人难以接受的程度,就算他觉得自己依旧没有睡好——事实上,被人抓到这里以后,他就没睡过好觉——他也不得不强迫自己睁开眼睛,他清楚,这明显是有人想拿他找乐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三章 邻居来串门(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四章 邻居来串门(二) 六人五骑钻出马掌望台前掩映的丛林,穿过火车铁轨,往西北方向转向大路。 “嘿,嘿!如果我的方向感没错,是往这边走,”基兰喊道,“啊,是的,我知道这地方,沿着这条铁轨,穿过岩石堆……” 基兰的话语并没有获得什么回应,毕竟在这个时候,负责带路的是约翰,与其说大家对于那个奥德里斯科帮小子还心存疑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四章 邻居来串门(二)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五章 邻居来串门(三) 瓦伦丁北部的坎伯兰林区中,六点木屋。 科尔姆·奥德里斯科,目前西部最炙手可热的罪犯之一,此时正蜷缩在木屋里的那张单人床上,嘴里叼着手搓的烟卷,用空洞迷离的眼神透过烟雾望着只有横梁没有天花板的屋顶。 自瓦伦丁的那件事至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这两个多月里,“第七代”教派作为明面上的主导者,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五章 邻居来串门(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六章 邻居来串门(四) 此时,木屋外。 将飞刀从一个奥德里斯科帮成员的后脑上拔出,布兰迪猫着腰,看了看木屋旁营地里依旧毫无察觉的众人,招了招手,示意身后的哈维尔跟上。 行动之前,布兰迪将包括自己在内的六人分成三组,比尔和西恩一组,约翰负责盯着基兰,而哈维尔则跟着他自己,三个小组从三个不同的方向潜入,目的是尽量安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六章 邻居来串门(四)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ug通知 我本来想把原来的一章拆成两章,结果我发现起点读书这一端似乎出了bug,但是我的作家端看着是正常的,所以在此通知各位通过起点读书阅读本书的读者,现在只需要订阅第二十五章邻居来串门(三)就可以观看所有最新内容,如果后面正常了,正常订阅就行,为大家带来不便和些许损失,望请见谅。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bug通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七章 小小意外 “所以,结果就是,科尔姆跑了,你们还想着把这个奥德里斯科小子留在帮派里,对吗?” 马掌望台营地中,达奇为自己点上一支雪茄,用审视的目光扫过面前的几个男人,其中流露出的逼人气势,就连根本没有理由对达奇产生任何畏惧心理的布兰迪,面对这种来自上位者——至少那人自认为是上位者——的气势时,也下意识地产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七章 小小意外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八章 安静时光,以及更多意外 昏昏沉沉中,布兰迪恢复了些许意识。 他试图睁开眼睛,但是挣扎了好一会儿,在一阵叮铃咣啷和噼里啪啦之后,他也只是尽力把眼皮抬起了一半,勉强看清了自己身处何地。 这是一个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地方,恍惚间,可以看见模糊扭曲的室内陈设;钢琴奏出的欢快曲调倏忽远在天边,又仿佛近在眼前;各色人等来来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八章 安静时光,以及更多意外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九章 美国传统问题 “这……”布兰迪想要说什么,但是想说的话却像是卡在喉咙里一样,想一吐为快,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艾比盖尔见布兰迪面色有异,开口道:“你好像很意外?” “当……当然,”布兰迪卡顿了一下,略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说,“这孩子是怎么过来的?我可从没告诉过她营地的位置。” “我们是在帮大叔卸货的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十九章 美国传统问题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我阳了 如题,不多说了,我没精力多打字。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我阳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十章 宴饮之乐 繁星送走骄阳,这片瑰丽的土地迎来了一片更加瑰丽的天空,而与之对应的,这片土地也一如既往地从生机盎然归于万籁俱静。 不过今天,马掌望台除外。 平素一直缄默地待在达奇帐篷里的那台留声机此刻已经被搬了出来,唱针沿着唱片的纹路欢快地游走,半圆花形的喇叭唱着节奏鲜明的舞曲,而那些乐于在欢乐的氛围里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三十章 宴饮之乐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十一章 再帮你一次 次日中午,瓦伦丁。 烈日当头,炙热灼人,本该是人人躲藏在荫蔽下的时节,绞刑台周围此时却挤满了人。 原来是本镇治安官,现在是主管法警的柯蒂斯?马洛伊扛着自己的拉栓步枪,和一个部下一起站在绞刑台上,二人之间,一位面容姣好、衣着暴露的女子站在套索之前,神情恍惚,满脸泪痕,眼中满是极端的恐惧。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三十一章 再帮你一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十二章 美国梦 下午时分,瓦伦丁和唐斯牧场之间、海狸山脊西北的原始森林中。 布兰迪倚靠在一棵碗口粗细的树上,嘴里慢慢咀嚼着什么,盯着只剩通往地窖的厚门板还完好无损的房屋废墟,思绪似乎飘向了千里之外,又仿佛就在此一隅盘桓不去。 他嘴里正在咀嚼的,是范德林德帮特制嚼烟,由皮尔逊根据自己身在行伍时最爱的“水兵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三十二章 美国梦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 奇怪的列车 布兰迪倚靠在窗边,车窗外,是新汉诺威辽阔的大草原,蓝色的蒸汽为窗外的景色加了层特别的滤镜,为眼前的景色平添了几分梦幻色彩。 这个时代的蒸汽列车,自然不能和一百多年后的现代列车相比。座位的类别只有硬座自不用提,关键在于这会儿的硬座是正儿八经的硬座,木质的座椅决定了不管用什么方式去坐去卧都会硌着身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一章 奇怪的列车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章 逝者如斯 无论在什么时代,一个突发急病的人总能引起至少是小范围的骚乱。 包厢里,老猎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獾皮毛在麦克杜格尔夫人脸前呼扇,试图帮助她多获得些新鲜空气。 布兰迪也暂时停止了思考,和法国人一起合力打开了火车的车窗,按道理说,夹杂着煤灰和蒸汽的空气并不会让人觉得有多舒服,尤其是离火车头最近的车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二章 逝者如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章 旧南方故事 布兰迪首先感觉到的,是来自脸颊、脖颈的粗糙、湿润的感觉,以及传自鼻腔的略带腥臭的气味。 紧接着,来自大脑深处的刺痛和全身的酸麻感便侵袭而来,告诉他此刻自己依旧活着。 “该死……” 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布兰迪睁开了眼睛,将自己深陷在泥地里的半张脸拔了出来。 “嘿,绝影,差不多得了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三章 旧南方故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四章 去往何方 布兰迪右手的那把史密斯威森3号左轮手枪枪口依旧朝上,而不知何时已经藏在腰后的左手此时握着那把来自传奇神枪手弗拉科的左轮手枪,枪口还冒着些许烟雾。 那个领头者的另一只完好的眼睛此时也碎成了血沫,子弹从他的眼睛射入,自后脑射出,贯穿头颅的一枪当场带走了他的性命。 而另一人则是被一枪打中了胸口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四章 去往何方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章 囚徒 年轻人的睡眠质量,往往超出所有人的预料,包括他自己的。 本意只是打算养养神的布兰迪在躺下之后大概十分钟后就睡得跟条死狗一样,直到接近晌午时分的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晃在他脸上,他才有所感应般地悠然醒来。 摘掉落在脸颊上的一片尚显青绿的叶子,布兰迪坐起身,甩甩头,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抬头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五章 囚徒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章 一个月几十美刀,玩什么命啊? “这……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是被这阵势吓着了,年轻警察说话都开始打哆嗦。 中年警察面色凝重:“这就是莱莫恩掠夺者吗?没想到居然都嚣张到在道路设卡了。” “与其说是嚣张,不如说是已经被当地默许吧,”布兰迪此时已经把腰间别着左轮手枪的枪腰带摘下,换成了自己专门为那两把毛瑟手枪定制的枪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六章 一个月几十美刀,玩什么命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章 暴起 凯文?沃福德随意转了个枪花,将左轮手枪收回枪套,一脸的气定神闲,丝毫没有在意外套左肩被子弹划破的地方,有丝丝黑烟缭绕。 但身在局中的他非常清楚,自己赢得着实侥幸。 凯文?沃福德非常清楚,在刚才的对决中,他和对手的拔枪速度只差毫厘,如果不是自己的子弹首先打中对手,那么对方的子弹,就不只是划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七章 暴起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章 诡异的蓝水沼泽 有人说,蓝水沼泽是莱莫恩的墓园,埋葬了这片土地的所有,无论是污秽和肮脏,还是勇气与正义。 从现实主义的角度看,这种说法也并非完全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的修辞。南北战争期间,这片沼泽不知掩埋了多少南北两军士兵的尸体;自有人类定居于此以来,便不知有多少人永远深陷泥沼之中,或葬身于栖息于这片沼泽中的、可能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八章 诡异的蓝水沼泽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九章 菲利普·卡里尔 一人一马渐行渐近,那火光的来源也愈发清晰。 首先映入布兰迪双眼的,是一口架在火焰上的、一般用来熬煮炖汤的大锅,锅里蒸腾着热气,隐隐已能听到汩汩的气泡破碎声。 空气中,一股奇怪的草药味道逐渐清晰,苦味和臭味中夹杂着草本植物本身的清香,混合出一种让人谈不上厌恶也谈不上喜欢的奇异味道。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九章 菲利普·卡里尔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章 巫毒幻象 对于布兰迪个人而言,眩晕是很短暂的,更多的时间里,他只感觉到自己在只有黑暗和重力的虚空中不停地坠落。 在布兰迪的意识里,坠落持续了很久,久到他忘记了这种坠落感因何而起,久到他已然不在乎它何时消失。 直到布兰迪切实地感受到身体砸进了松软湿润的沼泽地上,自首先落地的半个身体上传来的钻心疼痛立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章 巫毒幻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一章 仪式 黑暗渐褪,天欲破晓。 而对于菲利普·卡里尔而言,他的一天直到这个时间才算即将结束。 硕大的药锅依旧沸腾,似乎未来也会永远沸腾着,只是和之前不同的是,现在沸在锅里的液体比几小时之前更为澄澈。 菲利普·卡里尔依旧在药锅旁忙活着,一边嘴里念叨着药材的名字,一边往药锅里投放各类药材,一如不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一章 仪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二章 他当然是英国佬 意识深处的无尽黑暗中,布兰迪漂浮于虚空,宛如无垠水面上的一片小小绿叶。 此刻的他正处于一种不知是称作玄妙还是称作诡异的状态。他的大脑异常清醒,乃至于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目前正处于痴愚混沌;他觉得自己浑身充满力量,却没法调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 布兰迪非常确定,他的大脑有一部分是清醒的,但这有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第十二章 他当然是英国佬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