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不会迟到》 第1章 前言 春天,春意盎然、气象万新;青春,朝气蓬勃、阳光向上。 春天与青春做伴,写满醉人心田的故事。一提到青春这个词,我们心中就会油然生起那些美好得叫人难以形容的点滴故事,就会在脑海中泛起无数的涟漪。 青年时代,我们充满了理想。青春似乎是理想的孪生兄弟,他们总是相依相伴。有人说,青年时代是一个爱做梦的时代,是一个幻想的时代。的确,正是这些似乎有些不靠谱的幻想造就了奇迹。青年人不喜欢循规蹈矩,总要弄出一些特立独行的想法来,而这些便是创新的原动力。世界是大家的,有谁规定了理想之路都要一样,所有人都要沿着一条看上去很顺的路行走?哲学家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条路是重复的。青年人怀揣着不去复制他人的人生想法,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世界,使这个世界变得多元,不断地从枯燥和乏味中竖起新的希望。 青春孕育着无限的激情,当我们向泥古不化的成规窠臼发出挑战时,带着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大刀阔斧地向前奋进。青春时期的激情就像是宇宙中的繁星,无穷无尽。这种激情不畏惧冰山火海,这种激情百折不回,这种激情是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度,这种激情是永恒升腾的力量。 青春是爱的百花园,青春使人叛逆,使人躁动,但是,这一切情绪的源泉都是爱。青年因为爱自己的生命,于是不去效仿,不去沾染固有的习气。“我为什么要成为别人的复制品”这样的想法恰恰是对自己人生的热爱。当然,往往青春时代的思考是透明的,是过于简单、过于青涩的,所以会迷惘,甚至犯下错误。或许,正是青春时期有着那无数的不稳定因素,才使得青春更加绚丽多姿、魅力无限。 当一个人渐进青春的时候,他朴实的情感也渐渐变化着。父爱、母爱渐渐地变的并非是“父母应该的”,那种浓重的情感,渐渐地在心中凝结起来。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也渐渐地萌动着,而不再仅仅是自己朴素的玩伴,他们的关心、爱护、谦让渐渐地被认知了。友谊之花也越来越开得万紫千红了,朋友这个词比俺变得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明白原来朋友并不只是一个单词而已。青春还接受了爱情,尽管这样的爱情未必都那样适宜、恰当。但总有火焰般的情感蠢蠢欲动,最后或化成一个美丽的回忆,或成就一段真挚而趣味横生的爱情故事。 本套丛书便缘起于这些不太成熟的想法,缘起于这些想法衍生出来的林林总总的故事。 青春总有写不尽的故事,青春总有不同的颜色…… 第2章 美丽英语 她很恬静,美丽而端庄,是那种一眼望去便能猜出其大学女生身份的女孩儿,瞧,她扭头回了我一眼。 如果她对我施白眼,以上论调全部作废; 如果她对我抛媚眼,以上论调我希望它依然成立; 如果她羞得满脸通红,将头低下去,再不看我,以上论调我将挪进达尔文的“进化论”中,以兹证明某些物种是不会进化的,例如脸红的女生。 可贵的是她并没有上述行为,她只是冲我一笑,那笑容充满暧昧,暖暖的,我低下头,满脸羞得通红,不敢再看她。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图书馆中。 我弄懂了一件事。 至少“暖”和“暧”是相通的,仅一“盖”之隔。 现在我只感到脸上暖暖的,“暧”却“暧”不起来,心里冰冷至极。 因为那“盖”横挡在我和她之间,她笑对的目标不是我。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在她面前站定,我的脸红得彻底,红得羞怒,红得无奈。 她的声音里饱含欢喜,在那个男生面前尽情撒娇,那个男生一脸的得意,让我恨不得揍上一拳。 我很有理智,因为在图书馆中打架会遭遇从四面八方袭来的鄙视眼神,那种鄙视比被对方臭揍一顿来得更加难过,所以我继续埋头扫地。 我,甄亮,24岁,师范学院见习清洁工人,虽地位卑下,但志比天高,当然,命比纸薄。 我绝没有朝盲人乞讨者放在街边的要饭缸中扔仙人球,我也没有用针扎破玩得正开心的孩子手中的气球,更没有在公园里向谈情说爱的情侣们散布“着火啦”的言论。 我只是打爆了院长儿子那高贵的头,因为上述几件事他样样做得来。 更因为他动小丽的心思,而且居然动成了。 我被记了大过,学位恐怕不保,但不能让母亲知道,否则她会无条件打爆我的头,我只有四下疏通,但苦无门路,还有三个月的充军生活,每日在人脚下寻寻觅觅。 小丽是我前任女友,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现在的女孩,但凡与活泼开朗有关,都会发出危险的信号:1.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她会反问你校警是干什么吃的;2.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她会告诉你别扯了,我们继续玩泡泡堂吧;3.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她会说你有没有搞错,我们只是玩玩而已。 这其中以第三种开朗女孩最奸诈,小丽不幸身列其中。 我一直在等待小丽也对太子这么说。 那个高大男生还在和眼前这位美女喋喋不休,我没好气地叫他让让,然后在他脚下奋力打扫。 我知道后背一定有他逼人的目光,但我不在乎,“老子已经这样了,还怕你?” 他们不一会儿就彻底将我透明化,她说有部电影叫《燃情岁月》,叫他陪她看。 我放慢了扫地的速度,我是个颇有艺术细胞的男人,我的审美至少很合理,她对《燃情岁月》的期待深得我心,我真的好想和她一同看,即使是第七遍。 但那个男人无言以对,我没有看他的脸,我甚至可以猜到他那瞠目结舌的可鄙模样,估计这种人只配去看些无聊的没有内涵的肥皂剧。 我收拾完毕抬头的时候还是看到他在点头,是那种很不情愿的点头。 第二次见她是在食堂。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饭,这一餐往往能提供给我一整天的能量,尽管它味如嚼蜡。 还是撞到了人,我看到“能量”一点点流失,撒在地上,我抬起头就想骂,但看到的是她。 我立刻将一肚子的娘亲祖宗咽了回去,换成了一副讪讪的笑。 “对不起!”我们同时道,然后笑了。 我的笑能给她添多少疙瘩我不管,她的笑却让我遍体舒畅,是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春风中又闻莺啼之声:“你有什么可对不起的,是我不小心碰到你的!” “我挡住了你的路,不应该拦在你面前的,你看我有多碍事!”我装作一脸淳朴地对她说,可话里的卑贱却尽露无疑。 她抿嘴笑了笑,又说:“我赔给你吧,还耽误了你吃饭,怪不好意思的!” 我连忙止住:“不用,真不用,还好没弄脏我衣服,要不然你还得买给我!” “要是手机就更糟了不是?”她笑道。 我看着她走开的背影很开心,我不是个会花言巧语的帅哥,我也不是什么假装憨厚的猪头男,这两种男人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天敌,他们的共性是欺骗漂亮女孩,任何漂亮女孩都抵挡不住他们的忽悠。 我曾经尝试着去做个花言巧语的猪头男,但结果适得其反,有一段时间甚至成为男女共愤的对象,所以我只能做回我自己。 我吃饭的时候居然胃口极佳,看来用美女下饭真是个避免挑食的好办法。我远远望着她,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渐渐把脸转过去,不让我看到她的吃态。 我真想端着饭到她对面去,可看看自己盘中的腌萝卜条,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呆呆地坐在食堂长椅上,就等她路过时冲我一笑。 她显然明白了我对她的爱慕之意,但那微笑又透出一种应付,我看得出来。 不过我还是喜欢看到她的笑,所以我叫住她时添了一句:“我们算认识了么,美女?” 她的背影愣了一下,最后还是转过身笑道:“你愿意就成吧!” 我从椅子上起身,老远就把手伸出去:“我叫甄亮,99中文六班,美女芳名?”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将小手递了出来,我不敢紧握,只是象征性地触了一下。 “董佳!99英语a班!” 我才不会俗到夸奖女孩名字的地步,老实说,她的名字很一般,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所以我只是反复念着,心里思考如何继续话题。 她没给我这个机会,说声有事,便匆匆走了,留下几近痴傻的我。 第三次见她的时候又是在图书馆。 我一边扫地,一边寻找她的身影,今天是星期日,估计她会来,但千万别把那个高个猪头男领过来。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猪头男趾高气扬地和她走来了,我正巧拦在道路中间。 她的样子小鸟依人般乖巧,可惜找了一头猪! 我对她的审美表示怀疑,同时自怨自怜的情绪暴涨! 我还没来得及掩住自己的脸,她便发现了我,冲我“嗨”了一声,我连忙应答,看见那高个猪头男不屑地一瞥,然后从我身边走过,像是踏过! 然后又是太子和小丽! 真是冤家路窄啊,我今天不知触了什么霉头,偏要看到他们! 太子晃里晃荡地走到我眼前,那眼神像是能把我吃了,看来他会因头部的伤痕记我一辈子。 身边的小丽则显得极为镇定,这种前任遇现任的事她经历多了,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 太子踩在了我的扫帚上,我哈着腰,想把它拔出来,又怕惊动了看书的学生,我可不想再闯什么祸了。 我只有低头沉声道:“请你把脚抬起来,我还要工作!” 太子好像没听见,隔了半天见我没动静,才将手拢在耳旁,问道:“你说什么?”声音很是响亮,大厅内阅读的学生立刻被吸引住,纷纷转头看过来。 我的脸“腾”地红了,我索性扔掉了扫帚,直起腰来对视他,他斜着眼睛,在我身上上上下下地瞟着。 我知道有一双眼睛一定会看着我,所以我今天有点放不开,小丽倒是推着太子让他走,以前在我面前撒娇的劲全使给他了。 太子不为所动,依旧看着我,似乎能从我脸上看出物理学原理来。 我嘿嘿笑了一声,后退两步,坐到身后一张椅子上,跷起二郎腿,不断晃动。 太子看了半天,觉得没趣,临走时手指着我脑门狠狠一点,嘴里道:“小子,有你好瞧的!” 我立时便想发作,但看看地上的扫帚,叹了口气,又回去干活了。 我渐渐扫到她脚前,我低着头,一声不吭,她似乎在看我,我听到她小声咕哝道:“别冲动,你惹不起他的!” 我心下大慰,我抬起脸,向她投去感激的目光,她低垂着头,目光与我相遇又马上转向别处。她身旁的猪头男目光倒是迎了上来,激起一片火光。 老实说,一个男人是不该这么敏感的,即使自己爱极的女孩,也不要让她隔离在所有异性朋友之外,只是我当初的目光太过猥袤,让他心有防备,所以引发了第一次光学大战。 胜负未分,我们死死地盯着对方,谁也不让步,只是横里杀出了齐阿姨的嚎叫声:“小郝,把这边拖一下!” 我不敢耽搁,收拾收拾走了,临走时没忘扔个目光手雷,算是草草结束了这场战斗。 齐阿姨声音尖锐是出了名的,学生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做杀虫剂,无论宿舍还是图书馆,她都能把你的瞌睡虫一招杀死,每当她叉腰欲叫的时候,学生们都会紧张地伏在桌上,双手微举,随时等候大脑命令捂上耳朵,等那叫声一过,方才舒口长气,像大病初愈般彻底趴在桌上了。 这次齐阿姨没有做什么准备活动,类似叉腰啊、站直啊之类的动作,直接在拖地的过程中猛发一声吼。虽然有些人防备着她这一手,捂住了双耳,但还是有些人被这一声叫唤吓得魂飞天外。在我沿着长长过道走向前方的齐阿姨时,就能听到身旁低低的咒骂声,内容多关系到齐阿姨的老公。 我暗自好笑,但齐阿姨这个人对我没说的,多蒙她照顾,好几次都把我保了下来。 有人会问,图书馆里怎么安插这么个人,不怕耽误学生看书么,又有人问一个清洁工有多大道行,能左保右保的? 这些也正是我的问题,我曾经无数次问过齐阿姨这个问题,她只是顾左右而言他,不给我这个机会。 我相信齐阿姨绝不简单。 我低头默默拖地,齐阿姨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忽然冒出一句:“都是女孩儿闹的,一会儿不看着你就要搞出点乱子来,真不让人省心!” 她尽量压低声音,无奈嗓门太大,这一声迅速招来了扫射的目光,我急得直摆手,就差喊她祖奶奶了。 晚上我躺在临时宿舍的床铺上,呆呆看着天棚,上面尽是弄不干净的胶纸贴画印记。 “至少她对我说话了,嘻嘻!” 我思潮起伏,虽说早已过了初恋的年纪,但不知怎么的,那感觉忽然被唤了回来。 “她还是个善良的女孩儿!” 现在这个时代评价一个女孩善良与否那明显是一种缅怀,一种对古典的追忆,一种向往木乃伊的弱智,但除此之外,她在我印象中还没有别的什么,我想要了解她,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机会。 “总之她是善良美丽的姑娘!” 她的美丽和她的名字一样稍嫌俗气,但我就是欣赏这种俗气的美丽,可以给男生亲近的感觉,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在你亲吻她的同时要保证自己不在那一刻昏死过去,这种女孩儿则不然,她能把你全身的细胞完全调动起来,而不像遇到上述那种女孩儿时导致大脑一片空白。 “这才是彻头彻尾的女人!” 心痒得要命,却只能靠天花板消遣,浑没注意下铺那几双诧异的眼睛,他们小声道:“郝子,把你的口水擦干吧,我的被褥都湿了!” 我和齐阿姨利用难得的休息时间在仓库里聊天。 “我给你牵线啊,小郝?” “别,您别把人家吓跑喽……哎!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您说的是谁啊?” “甭瞒了,我心里明镜似的,不就是你贼眼睛瞟来瞟去的那个小姑娘么?可惜呦,人家有对象啦!” “她那个对象也算个人,简直是……简直是个猪一样的男子!” “那人家就有本事把她钓过来,你行么?” “嘿!您怎么什么都知道啊,‘钓’这词您也能用上?那叫‘拱’!” “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嗨,不提了,说句痛快话,用不用我帮你?” 看着齐阿姨那热情过头的眼神,我真怕她给我弄砸了,想了半天我还是摇摇头。 “还是我自己来吧,自己摘的果实才甜吗!” 她点了我的脑门一下:“小样吧你,先把你毕业的事儿搞明白才是正经,整天净忙些个没用的!” 我的心登时沉了下来,刚积攒的自信全部灰飞烟灭。 “怎么着才行啊,我都这样了。” “你好好学习,在学校里你还有机会,至少应该把握住,至于学位,我给你使使劲!” 我猛然抬头,看着抽烟眯眼看我的齐阿姨。 “齐……齐阿姨若能帮我,小的便一生侍奉,又有何妨!”我满心激动,声音都发颤了。 “呸!干活去吧,这边的事儿我给你试试,不成可别赖我!” “阿姨,您怎么帮我,您看……您……” “去去去!干活去吧!”她把我推出门去,没给我追问的机会。 我的英语已经扔了大半了,专业课更惨烈无比,要我重新抓起,这可从哪儿开始啊? 我的眼睛一扫,看到了远处安静读书的董佳。 我扔掉了手中的扫帚,急忙冲她走去,距离几米时才放慢脚步,故作沉稳地踱到她跟前。 我咳了一声,不知怎么的,男生总喜欢用咳嗽来引起女孩注意,我又一次落入俗套。 她抬头看到了我,表情还是敷衍多过欢喜。 “喔,是你啊!今天怎么这么清闲,有事么?” 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身后丈许开外遗弃的扫帚,回过头来,温柔一笑。 “一会儿还得扫地,忙里偷闲呗,也就是你才能让我有个‘闲’的理由吧!” 她又重复了一下那敷衍的笑容,她知道我欣赏她的美丽,所有女孩子都喜欢别人的夸奖,所以说这次微笑发自内心也不算勉强。 我考虑着这种夸奖的话语以后还要尽量少说为好,毕竟这东西不像钱一般多多益善,须攒到一定程度说出来才比较好用,否则说滥了,倒没有什么新鲜感了。 “你看什么书呢?是杂志?”我转换话题,无非是想多聊几句。 “《看电影》,没有什么可看的,凑合着看看!” “好家伙,《看电影》也算凑合,我想知道你平日都认真看什么,不会是……《花花公子》吧?” 她愣了一下,微嗔地看了我一眼。 如果是她男友,她会说“讨厌”之类的词儿,进而转化成撒娇,如果是她女友,大概会是“去死”两个字,进而转化成呵痒。 由此证明我还不属“友”的范围。 那种微嗔让我很舒服,甚至有一种原始的冲动,我定了定神,又咳了一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我也算厚颜无耻,但这种对我有无比吸引力的女孩我怎么可以轻易放弃? 她低着头看书,在我坐下时她的睫毛动了动,似乎不习惯我盯着她瞅,将头扭向一边去了。 我用一只手臂撑住头,就那样看着她,她的小嘴在动,好像是在念杂志上的英文题目。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好的主意,一个可以无限接近她的办法。 “你知道我现在很困难,我想补习功课,我的学位证、毕业证都在此一举了,唉!” 我低着头,像是极为难受的样子,那声“唉”简直形神兼备,演技真是棒极了! 她看到了我可怜的样子,善良的天性果然起了作用,她问道:“我可以帮你什么吗?” 我就等她这句话了,看她说出这话时似乎眼圈都湿润了,我将手捂在额头上,摇头叹息道:“谢谢你,我真希望能借你的力,可是我的……我的英语实在太差了,我怕耽误你的学习!” 许久没听到她的回应,我支额头的手松了下来,扭头看她,她正狡黠地笑。 “以退为进是不是?我可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好骗!” 我大吃一惊,连忙用手护住胸口道:“啊?这个都被你猜到了?”然后作泫然欲涕状,低声说,“唉,其实我真想补习英语,我看你底子不错,又因为……因为你的美,学习时好消化,我……我是真心的!” “我有什么好处么?总不能让你人才……让你白……白学吧?” 我心里大笑,人才兼得不是么,亏她小姑娘家家想到这词。 “按家教算钱我拿不起,你看我也挺困难的,咱们校友一场,算钱不就外道了么,要不包你每天的中午饭你看怎么样?” 她似乎在下很大决心,也给了我一个仔细观赏她的机会。她思索的时候很美,娴静安然,却深藏狂野,是那种渴望激情刺激、胆大妄为的女孩,有思想,有主见,不受任何人的摆布,却喜欢照顾弱者,这大概是她的弱点吧,但这弱点让人更加喜欢,让人爱到骨子里…… 她抬头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眼睫毛扇动了几下说道:“看你怪可怜的,就答应你吧,可你不能在我不在的时候偷懒,再有我有时候可能有事,不能保证天天到,你不能干涉!” 我满心欢喜,但最后一句话让我满心不是味儿,心想,不就是和你那个猪头男一起吗?但我还是笑道:“我怎么可以干涉你呢,不过你真的相信我?你看我的样子很安全么,你就不怕我……哈哈哈!” 她看着我道:“我其实知道你的,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 这女孩手段好毒辣,事先封堵住我的前进之路,我只有无奈地耸了耸肩。 我刚想跟她继续聊,眼角余光发现了远处叉腰而站的齐阿姨,我慌忙告诉她捂上耳朵,她也看到了齐阿姨,捂上耳朵对我一笑,然后看到了我龇牙咧嘴的模样。 齐阿姨的声音迫使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她身前,然后再用橄榄球比赛的速度拿起地上的扫帚。 我又失眠了。 我不知道如何拾起破烂不堪的英语,但为了不被董佳嘲笑,我还是抽出了垫桌腿的《小学生英语》。 我伏在桌上,伸长脖子苦苦等待,望眼欲穿。 九点一刻,她终于来了,一身嫩绿色休闲装,让我有些怀疑她不是来教书,而是过来放牛的。 她四下张望,眼光扫过一个个角落,终于看到微笑着满怀欣赏之情看她的我。 她噘起了小嘴,对我不招呼她微微不满。 我太喜欢她这种样子了,我甚至能感觉她对男朋友就是这副模样。 “从哪里开始?说吧!” 她看我傻不愣登地看着她,笑了出来。 “……” “我还没有教你就傻了,我可不负责任啊!” “唉!既然你这么着急,我们只有开始喽!”我从身旁取出那本擦拭数遍仍肮脏不堪的《小学生英语》,抛在她面前。 她张大了嘴巴,指着那本书,诧异地看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良久,终于问道: “你……你高考的时候是不是服用了兴奋剂?” “是啊,尿碱呈阳性,好在那时候没有检查!” “你要我从哪里开始啊?不会是音标吧?” “音……标,什么是音标?” “天啊,我接了一份什么差使啊,我要晕过去了!”她用小手捂住了眼睛,伏在了桌上。 “晕过去再好不过,我可以抱你去医院,绝对不用打车,嘻……嘻……嘻……嘻!”我装作猥袤不堪的样子淫笑道。 她拢了拢长发,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个人坏得要命,说话还不正经,我看错你了,你太让我失望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当真有些害怕,怕失去她对我的那份好感,但她那微嗔薄怒的眼神,让我心中一荡,反而大大激励了我。 “其实我再正直不过了,唉!世人皆醉我独醒,想不到我遍寻天下,竟然找不到一个能知我心的红……知己!”我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刚才的哈欠居然也被我利用上了,我简直是他妈的天才! 她看了看我无比诚挚的脸,突然捂着嘴笑起来,笑容很是欢畅。 “你的演技不错,可惜学错了对象,干吗要装成周星驰的模样,还弄得一本正经,哈哈!”她索性伏在桌上大笑起来。 看她笑我很开心,我在一旁看着她因笑而耸动的肩膀,心中涌起一股柔情,我希望她永远这般开心。 我当然不会向她讨教无聊的音标,我还是问了一些让我经常迷茫的语法问题,她一一解答。 她的样子很认真,像是全神投入,那种端庄又一次在她脸上浮现,我好几次因为看她而呆住,她讲了半天才发现我痴傻的模样,发现我的目标早已不在那语法上面,随即脸上泛起了一片红晕,操起身边的书本砸我一下,我这才从她美丽的小脸上清醒过来,然后迷迷糊糊问道:“倒装句……怎样,还有什么其他形式?” “早讲完了,你这个白痴!天哪,倒……倒装句,那是我半小时前讲的,你都在干什么啊?” 齐阿姨又在看着我笑,笑得我头皮发麻。 她丢给我一根烟卷,是辛辣的“骆驼”,我不能驳她面子,只好点燃吸了一口,接下来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谈得怎样了?”齐阿姨的语气里有逼问的成分。 “什么……什么怎样?”我装糊涂,立刻被齐阿姨一声大吼给震了回来。 “没……没怎样呢,对了,阿姨,您那事儿办得怎样了?” “就看你以后的考试成绩如何了,记住,一科也不能挂,否则谁也帮不了你!” “您……您给我办……办成了?”我颤声问道。 看着齐阿姨微笑点头的样子我心里乐开了花,积在心头数月的阴霾一扫而光,我情不自禁捧起齐阿姨的手亲了一口,被她甩手打开。 只有英语是最难过的,专业课只需几日时光就可收拾回来,英语却不行,我又甜丝丝地想起了董佳。 “小佳,请允许我这么叫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你的那份倾慕之情,但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你应该明白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你,你知道我现在的感受么,我不能再这么朦胧地过下去,没有你我无法呼吸,我会疯掉,我会迷失我自己,噢,亲爱的!” 董佳一身白衣,更显得冰雪圣洁,她含羞带涩地听完我一大串不知所云的胡话,脸上的红潮迟迟未退,许久,她终于背过身道:“我……我知道的,其实我也喜……喜欢你,只是我……” “你……怎样?”我向前一步,心中满是狂喜与企盼。 她洁白的脸颊缓缓流下两行清泪,呜咽道:“我自幼孤苦无依,大郎照顾我,供我吃穿,每天早上还要辛辛苦苦挑着炊饼去叫卖,他也是为了这个家,我怎么能抛下他和你厮守,你……你又怎会了解我心中的痛楚!” 我抚着她的肩膀,看着她哭泣的泪眼,心中倍添怜惜之情,忍不住把她揽在怀中,她在我的怀里嘤嘤哭个不住,我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肩,恨不能将那痛苦转嫁给我。 我们就这样相拥着,良久,我咬了咬牙,道:“小佳,一不做,二不休,齐阿姨那里可以买到砒霜,我们不如把大郎……”我伸出左掌向前一划。 她无助地看着我,眼里布满惊恐,在我坚毅的眼神鼓励下她终于缓缓点了点头。 “答应我……”她抬起双眸凝视着我,美丽的大眼睛里充盈着泪水。 “在他死后一定要厚葬他,但……绝不能送到八宝山,骨灰盒要薄皮的,他这个人一生节俭,他不……不希望我花太多的钱!”她把头埋进我的胸膛,泪水打湿了我的衣服。 我心疼地看着她,道:“我答应你,我什么都听你的,小佳,今日你作成了我,我将用一生来报答你!”我也忍不住心中那份感激之情,陪她哭泣起来。 那是喜极而泣,那是欢喜的泪水,我似乎看到了大郎那张猪头脸在服下砒霜后痛苦的表情,那种不相信的眼神,猪头脸中毒后的丑陋扭曲…… “先……先生,您到底……买不买啊,雪糕快要化掉了!” 我抬头看到那个小姑娘正用看外星人般的眼光看着狂笑不止的我,再看手里拿着的雪糕,才醒过神儿来,我把钱递给那个卖雪糕的小女孩,她用颤抖的右手接了过去。 那根破雪糕化得差不多了,我舔了没几口就扔掉了它,刚从垃圾箱转过身来,便看到了并肩行走的她和“它”! 我嘴上的狼藉还没有清理完毕,便被他们发现,董佳笑着指了指我,吐了吐小舌头。 我连忙用手擦掉,抬头时他们已从我身边走过。 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在女人面前丢脸没什么,在漂亮女人面前丢脸也无所谓,但在喜欢的漂亮女人面前这脸可当真丢不起,这会给她留下极差的印象。当我们在垂暮之年相见的时候,她会端详你半天,然后用颤巍巍干枯的手指着你说:“啊,你……你就是那个偷女孩卫生巾被老师抓到的男生吧!” “啊!我不是,不是!”我大叫道,惊起一身冷汗,转头一看,四周路过的同学都停下来,用诧异的目光盯着我。 我决定今生再不吃什么倒霉的雪糕,我发毒誓! 我在床上咬着甜甜的冰棍想着明天该怎样和她见面,该用怎样浪漫的方式开始我们的学习。 我不敢把这些事情告诉室友们,他们只会给我添乱,我在追求小丽的时候曾请他们帮忙,让我试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结果扮成拦路匪徒的他们将路见不平的我打到吐血,他们的演技如此拙劣,以至于被小丽发现联手殴击,让我躺了好些天都没有缓过来。 这一天,她换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让人眼前一亮。 我在她身旁啧啧赞赏,眼睛不规矩地在她身上上下打量。 她理也不理,坐到椅上,把手中书本向桌上一抛,揉着脑袋说太累了。 我坐到她身旁,柔声道:“累就歇歇吧,不介意我可以给你做一下全身按摩,放松你全身的神经!” 她横了我一眼,说道:“去死吧,不介意才怪,什么好事你都占,想得美!” “天地良心啊,我出力劳动,免费为你服务,又有什么?不然你给我按摩,这好事轮给你做怎么样?” 她忍不住笑了一下,看了看我歪歪斜斜的领带说:“还打扮呢,这是干吗呢,弄得这么帅,真是人如其名啊!” “哪里哪里,能得姑娘赏识赞赏,郝某荣幸之至,咱俩郎才女貌,天做……那个……嘿嘿!” 她又横了我一眼:“你这人顶不正经,算我当初看走眼啦,真后悔帮你!” 我连忙补救:“上次学到倒装句,姑娘往下讲吧!” “还倒装句呢,不行,听不明白概不负责,我们接着讲!” “好好,接着来,接着来!” 真不知道老天爷是疼我还是恨我,让我学业多舛,又给我身旁安排了这么个美丽的女孩儿,即使天天看着都不觉得倦,我又开始酝酿馋涎了。她的一颦一笑,深深扎根于我脑海中,那雪白的小手,从一个单词划向另一个单词,我像狼狗盯着主人晃来晃去的肉骨头般盯着那手指,嘴里的馋涎一滴滴咽回,再一滴滴生成。 她厉声提醒我注意,我倍感甜蜜,真希望能和她这样坐一辈子,她讲,我听,我看,永远看。 中午时我叫住她请她一同去吃饭,她拒绝了,像昨天一样拒绝了,我知道那个猪头在等她,但我不甘心,我问:“和你对象一同去么?你总要给我一个报答你的机会吧!” 她瞪大了眼睛:“对象,你说谁?” 这句话险些让我乐昏过去,我几乎要伸出双手去搂她了,我说:“那个高个子的猪……咳……男生不是你男朋友么?” 她摇头说不是,那个男生只是她的同学,要她帮忙辅导第二外文。 我还是有一种被人捷足先登的感觉,我差点脱口说那是找借口靠近你啊,但想想这岂不是砸了自己的饭碗,只好作罢。 她见我一副沮丧(她要真知道我沮丧的原因,恐怕会飞起一脚将我踢到楼下的垃圾箱里)的样子,微感歉然,说道:“算了吧,我也不差这几顿饭,以后时间还有的是,等你慢慢补偿吧!” “时间有的是”这五个字让我通身舒泰,我耸耸肩,做无奈状道:“好吧,由你,只是补偿么,算不算利息?” “什么利息?” “你看,我早已欠下你好些人情,要还恐怕一点一滴地也还不起,利滚利,滚打滚,不如攒足了一起还吧!” “什么呀?”她抿着嘴笑问道,大眼睛里尽是疑惑。 “小生愿以身相许报答姑娘的一番传道授业之恩!”我一本正经道,换来了她一声失望的“去死”。 我看着她气呼呼的背影,等待明天的到来。 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上午的时间我们甜蜜度过,她甜蜜与否我不清楚,我是甜蜜得要命。 下午的时间我扫地看着她和那个猪头度过,我痛苦得要命。 她眼波流转,一次次拒绝了我的共食邀请。 有时候我会问她为什么无偿帮助我,她会笑着说我脸皮过厚,让她不好意思。 我们在学习间歇会畅谈一番,类似电影、明星、国际大事之类的话题都成为我接近她的谈资。 我有时候会装作若无其事般问那个猪头男的情况,她笑着看我,目光中孕着深意,似看透了我的一切。 我了解到那个男生叫高辉,今年二十又三,祖籍湖南湘潭,性别男,预备党员,擅长……他妈的泡妞。 我握紧了拳头,这种社会的杂碎,时代的渣滓,用一种被粪叉捣碎的苦瓜一般的脸取悦了一大批正值美好青春的女青年,别的倒也罢了,我的梦中情人——董佳,他也惦记。 我咬着牙在桌边发狠,不提防,一个人坐到了我身边。 他用冷冷的语调道:“我是董佳的同乡,我劝你今后离她远一些!” 我猛地抬头,看见了高辉那张可憎的面孔。 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最让我鄙视,现在我的脸上似乎掩饰不住这种鄙视。 他看了看我,继续道:“她毕业后会出国,癞蛤蟆就别多想了!” “和你一起么?”我厉声问,眼神都能将他吞噬。 他洋洋得意的样子让人有一种发泄暴力的欲望,他不回答,我看得出他有这个资本,仅凭他手上那块金光闪闪的手表就够我四年大学的生活费了。 我暗中叹了口气,我忘了金钱这一关键因素,任何人都会对之目不斜视,我猜不透她的想法。 猪头男趾高气扬地走了,留下了呆呆思索的我。 那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自己现有的实力,我没有资本来竞争,我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的学业是否有成。 她看到我郁郁寡欢的样子颇感意外,还是将小手在我眼前划了划,道:“今天怎么了,变得这么文静,乖得很哪,以后就保持这副模样吧,我喜欢!” 我根本不会把高辉找我之类的话讲给她听,我觉得那是一种哭诉,是最丧失男子尊严的一种行为,我对她一笑,不自觉地学起了朝伟哥哥。 她从小包中拿出书本,将头发向后一甩,转目看来,笑语嫣然:“开始吧,忧郁的王子?” “开始吧!”我有气无力地答道。 我认真地学起英文,事实上这是我第一次这样专注,我埋头做着笔记,再不像以往那样含笑盯着她的脸颊学,突然有一段时间她不说话了,我抬头看她,发现她正用不认识我似的眼神看着我,那眼神里竟有一丝失望,我咬咬牙,又埋头整理笔记去了。 我听到她微微叹息的声音,接着她又开始讲解那枯燥的英文了。 齐阿姨还是以前那般长舌,总是向我打听女孩的情况,我懒得应付,哼哈答应,脑子里尽是孔方兄。 考试马上到了,考前三个月的准备,第一个月充满了期盼,第二个月痛并快乐着,第三个月就只剩下痛了。 好歹英文有了些长进,通过与否,和出题人与阅卷人密不可分,或许还有监考者。 我和她总算共进了一次午餐,还是在她的提议下。那天她看我依旧萎靡,似乎想让我开心些,于是提议吃饭,我实在不想接受这类感情施舍,但我还是禁不住她的花容月貌,好好地挥霍了一把,下午她也打破了惯有的安排,提议和我一道观看电影,我怎么都觉着这是一种诀别,那种积攒很久的情谊债一下子偿还,我甚至想过搂住身旁全情投入到电影情节中的她,揩这学习终结前最后一把油,我又为自己的龌龊而羞愧不已。 她问我片子如何,我只笑笑,我好像根本没有看,我的眼里只有她,我早早就觉着那片子的主角应该换成我和她。 从考场出来时我一脸疲惫,身体上的疲惫远远小于心里。最可怕的是我失去了借口,一个可以与她在一起的借口。 高辉无疑是在努力追求她,瞧他那副奴颜婢膝的狗样子,我转而想到自己可能也是这副模样,倒怪不得他,这么好的女孩就应该这样捧着才对。 董佳看到了如同游魂一般的我,打了个招呼,她身后那两道警戒的目光随即跟了上来。 我对她说考得不错,称赞她对题型的分析很到位,她眼睛里闪着欣慰的光,这的确是我衷心的夸赞,即使我那死鱼般的眼睛也无法掩饰我的钦佩。 高辉的嘴唇紧紧闭着,冷冷看着我,只有董佳回头时他才讨好地笑一下,我心里说道:“防备我也没有用,我对你构不成丝毫威胁,谁让你老子有钱呢?”然后我又想起了那个太子,一样的烂人,都被我碰上了,哈哈,命何其薄也! 他们并肩行走的样子分明是一对情侣,她还口口声声说是同学、辅导,大概此时他们正想着怎样沐浴迈阿密的阳光吧! 我索性背过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成绩出来了,我侥幸多了三分,想想这三个月,恍如隔世。 “一个月一分,等咱俩再呆个两年,或许我可以报托福了!”我对心血来潮邀请到的她说。 她看着我道:“你好像变了,怎么不像先前那么欢快开朗了?有什么事情不能和我说说吗?” 她像是真的关心我,在我即将死去的心中又燃起了星星之火,我凝视着她,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做好出国准备了么?” 她的脸霎时变了颜色,粉红的面颊无一丝血色:“你怎么……知道的?是高辉告诉你的?” 我看着她的样子,心里满是怜惜,但对她出国依然抱着一种愤怒的抵触,残忍地说:“我知道金钱能改变人的一生,我没有这个能力,我……我只有一颗赤诚的……爱……爱你的心,我知道你可能毫不在意这份卑微的感情,但对我来说,这是我现今能拿得出的最最珍贵的东西,我无力挽留你,我只希望……你幸福,永远……幸福!” 好久她都没有说话,她垂着头,待她抬头的时候眼眶已经红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尽管没有流泪,我为自己刚才过于生硬的口吻而后悔,心中隐隐作痛。 她用同样生硬的语气回答了我:“我需要钱!” 我曾经设想了无数她的应答,她可以矫情地说什么事业啊、终身啊,或者质问我凭什么管,或者干脆拂袖而去,但均没有这话更让我愕然,我愣在那里,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大脑里只有一句话——“这就是我垂涎了数月之久的梦中情人?” 最后一个钱字还是将我征服,如果我们易地相处,我会不会保留那真挚的感情而放弃大把的财富,我不敢保证,何况我根本不知道她对我的感觉,我只是单恋一只花而已,她是否喜欢我,甚至对我有无好感我也无从得知,我有什么权力去干涉她的自由? 我们默默吃着饭,味如嚼蜡。 我的心情糟透了,从我们吃饭后各奔东西起我就琢磨着怎么发泄心中这份火气,真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遇见我,会留下怎样的后遗症? 倒霉蛋出现了,不知是我倒霉,还是他倒霉,总之,两颗倒霉的心遇到了一起。 太子在道中央遇到了我,停了下来,坚决地拦住了我的去路。 从一开始他就抱着一种寻衅的心态等着我,他是否觉着左脑的伤疤不够协调,非要让我给他搞个平衡? 我眼睛里喷着火,我冷静不下来,迫于他老子的权威,还是准备从他身旁绕过。 他双脚一动,又拦住了我。 我沉声道:“让开,别他妈的找茬儿!” 他嬉笑,满脸油滑。 “你居然动病秧子董佳的念头,你小子不怕影响下一代?” “病秧子?”我愣了愣,“董佳?我怎么不知道?我得搞清楚!” “滚开!”我吼道,把他猛地一推,没想到力气使大了,这一下把他推倒在路边的石阶上,那右脑正好撞在尖尖的石头棱角处,顿时头破血流。 我吓坏了,我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我的学位已回天无力了。 我把他送到校医处,还好只是皮外伤,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伴着他恶狠狠的咒骂声走了出来。 齐阿姨看着即将离开的我,表情复杂。我猜不出她想对我说什么,但多半是些从头再来的勉励语言。 “我过世的老公也是你这样的脾气,好冲动,这下我的辛苦全废了!” 我歉然,可也没有办法。她又接着说:“他开办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身染疾病,但迟迟不治,后来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瞒得我好结实,还笑着说要去什么美国定居,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居然没有和我商量,就毅然决然去了美国,再也没有回来!” “您爱人是……齐院长?”我大吃一惊,我终于知道齐阿姨为什么有这般能力了,前任院长的夫人仅凭院长余威便有偌大面子,现任院长当时不过是个狗秘书而已! “可您……您干吗要干这个工作呢?” 齐阿姨挽了挽零乱的头发,叹道:“一半是我离不开这学校,我没有什么能力,看着你们这些孩子心里舒坦,另一半……是想……赎罪,我对不起老齐,他怕我伤心,只身去美国治病,后事却全部安排妥帖,我没想到临走时和他的吵架竟成了我们的最后一面。” 我忽然觉着有些不安,我的前途,我的学业,我的爱人,我的董佳……董佳! 我想到她临走时凄婉的眼神,她看我那不无感情的一眼,她……病秧子? 我冒出一身冷汗,这些天我根本未和她联系,我只是在准备回家的诸项事宜,我已打算把她彻底忘记! 我大叫一声,抛下目瞪口呆的齐阿姨,直奔电话亭。 电话里陌生女孩的声音告诉我董佳在几天前病发,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国内医学界没有那种技术和设备,她和她男朋友已经飞抵国外了。 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死了,她为什么不跟我说,她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难道关心和爱护也有错么?我又转念想到,即使我知道也无法帮助她,我只是个穷学生,一没有钱,二没有势,三连大学生最宝贵的学位也都没有了,我唯一能做的恐怕只有保佑她平安。 我呆呆地望着天空,上面是否留下了她飞行过的痕迹?我想那轨迹定是美丽无比的。 天空上飘着几朵洁白的云,似乎在嘲弄着下面的我。 她爱我与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心底那一段回忆,美好的回忆,我会永远祝福我深爱的她,这不就足够了么? 我紧了紧行李包,冲那云朵竖了一个中指,走了。 第3章 化蝶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因为没找到工作回到了家中待业。 我学的专业是昆虫,这个专业的前景不是太好,尽管成绩不错还是没找到对口的单位,我的同学大都毕业后改行另谋出路。 我也想另谋出路,人总要活着,最起码我要为我的生计考虑。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老师冯镜河来了电话,让我和他共同进行一项有关蚂蚁的科研。 这个项目是他向学院申请的,我对这个项目并不陌生。这个项目开始于我大一实习的时候,项目一开始我就介入了,他用的蚂蚁样本也是我帮助采集的,提起这堆蚂蚁的样本还有一段离奇的经历。 大一的学期末,冯镜河常带我们去长白山实习,说是去捉昆虫的标本,其实我和同学们是夲着玩的心态去的,我那时还算个好学生,一门心思想把课程学好,如果我那时候能想到将来毕业要改行的话,我估计我早就和我的同学一样,一下车就跑去游山玩水了。 我其实挺喜欢昆虫这个专业的,面对那些漂亮得有如精灵一般的小虫,我有种特殊的感觉,因此在陪着冯镜河四处抓虫时,我并不感觉累,相反,看着那些漂亮的小东西一个个装进我的标本盒中,我的心中满是兴奋。 冯镜河是国内十分有名的昆虫专家,跟着他我能学到许多东西,他对长白山的一草一木了如指掌,随便拿起地上的一片叶子他都能叫出名来,他就是长白山的一本活字典。 我跟着冯镜河在巨木古树间穿行,对于我来说那是相当有趣的一段经历。冯镜河一边教给我捕虫的方法,一边给我讲这里的树种以及长白山的历史民俗传说,因此我们说说笑笑也不觉得乏味。 在经过一片空地的时候,冯镜河突然停了下来,而且向我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我看出他的表情十分紧张,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朝我低声道:“千万不要动。” 我顺着冯镜河的目光向前看,一条花花绿绿的大蛇爬了过来,我的心刹那间提到了嗓子眼儿,临行的时候,冯镜河特意讲了一些遇到意外情况的应对方法,对付毒蛇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做任何事情,通常只要不惊惶失措地乱动,蛇不会主动袭击人。 话虽如此,但一旦面临这种危险,很少有人能做到镇静从容,要不是事先冯镜河提醒过我,而且此时他就待在我身边,我恐怕早就跳了起来。 很奇怪,那条大蛇爬到离我们两丈远时就绕过我们,飞速地爬进边上的树丛中,不见了。 看着那条花花绿绿的大蛇终于消失,我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冯镜河也长出了一口气,嘴中道:“不对!这条蛇怎么会突然改路了呢!” 听他的语气,好像巴不得蛇过来才好,我觉得我的同学说他是个疯子的话好像并不全是虚构。早知道跟着他会差点把小命搭上,我早和同学们游山玩水去了。 接下来冯镜河开始扒着树丛找,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我问了他几次,他也不做声,最后冯镜河在一块巨石的下面找到了一个蚁巢。 冯镜河像看到了宝贝一般把那个蚁巢弄回了学院,这就是现在他搞的科研项目。 冯镜河把那堆蚂蚁带回学院后,马上查阅有关资料,想弄清它们到底是哪个属种。即使知识渊博如冯镜河也不知道这群蚂蚁的来历。 冯镜河在图书馆和网上耗了几天,也没有弄清这些蚂蚁的属种。以后冯镜河去外地讲学的时候特意带上过那种蚂蚁的标本,向他的同行请教,仍是不得而知。 这没准是一个新的从没被人发现过的蚂蚁属种,冯镜河特意向学院申请立项,进行专门的研究。 最开始的时候冯镜河因为手边还有一个科研项目脱不开身,所以把这堆蚂蚁研究的前期工作统统交给了我,作为一名刚上大一的学生,能受到老师如此的器重,我有点受宠若惊,我毫不犹疑地全身心投入到对这堆蚂蚁的研究中去。 我这人性格比较闷,生活方式也比较古板,因此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在我的室友们忙着泡美女、参加舞会的时候,我天天趴在那里看蚂蚁。饲养那些蚂蚁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 因为我的投入,我获得了许多关于蚂蚁的第一手资料,最后我甚至能辨认出每一只蚂蚁,还给它们起了名字。 当冯镜河从他的那个科研项目中脱出身来研究这堆蚂蚁的时候,也对我那些丰富的数据大加赞许,我成了他这个科研项目理所当然的助手。 长时间和那些蚂蚁相处,我和这堆蚂蚁有了特殊的情感,那种感觉很奇妙的,每次我出现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蚁群的异样,它们会倾巢而出,在蚁巢边上不停地转,好像是在跳一种舞一样。 有时我会故意向它们伸出手指,它们就顺着手指淘气地爬上来。我朝它们吹气时,它们就伏在我的指间一动不动,我停止吹气,它们又往上爬,只不过它们的动作不似其他种类的蚂蚁那样灵活,它们爬得很慢,跟毛毛虫的速度差不多。 实际上按照常理我是不该在蚁巢边出现得如此频繁的,更不应该逗弄它们,这样会干扰它们正常的生理活动,这不利于科研,冯镜河为此不止一次地告诫过我。 我和冯镜河争辩说,这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我们也不能按常理来研究它们,那样我们的资料太少,只有和它们常接触,才能获得更多的第一手资料。 最后冯镜河听取了我的意见,因为我比他更了解这群蚂蚁。 但冯镜河要我小心这群蚂蚁,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清,他总感觉这群蚂蚁透着邪门。 我毕业的时候,冯镜河特意向学校申请,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一起主持这个项目的研究,但终于因为我没有后门,找不到关系,此事流产了,冯镜河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他只是个学者。 很快就有人接替我成了冯镜河的新助手,不过说来也怪,学院里为冯镜河安排的新助手只要一到蚁巢边上,马上就会受到那群蚂蚁的攻击,一旦被那群蚂蚁叮咬过,浑身起红点,到医院检查又查不出什么中毒的症状,几天之后全身发痒,直到抓得浑身伤痕累累,那种痛痒才会消失,再过几天又症状全无。 短短的半个月内,冯镜河换了三个助手,每个助手在靠近蚁巢时都遭受了相同的厄运。 后来打死也没人肯来当冯镜河的助手,在这个时候冯镜河向院里提起了我,我就这样获得了人人都羡慕的留校机会。说起来挺可笑的,我也算是启用于危难之间了。 这些都是我后来听冯镜河说的,等我接到冯镜河的电话重新接管这个项目时,蚁巢周边已经成了学院的禁区了。 学院里有关蚂蚁的各种传闻变得有些离谱了,甚至有人说那是冯镜河饲养的食人蚁。还好我是一直躲在冯镜河的后边工作,不然的话,饲养那些食人蚁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了。 老实说我也想念那群黑黑的小东西了,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变得性情暴躁起来,是因为我的离开吗? 我回到学院的第一件事不是找本市的同学叙旧,也不是拜访学院里的那些高官,而是去看那些黑黑的小东西。 当我再一次站在蚁巢旁边的时候,我激动得差点热泪盈眶了。这说来有点好笑,其实我这么古板的人在大学的时候根本没什么朋友,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眼前这些黑黑的小东西了,如果不是它们,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大学时光该怎么度过,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五音不全、性情沉闷又少言寡语的人,这些黑黑的小东西确实给了我莫大的安慰。只有在它们面前,我才不是同学眼中的怪人。 我想它们知道是我来了,它们在巢边密密麻麻地聚集,好像在举行一个盛大的欢迎仪式一样,我慢慢地向它们伸出我的食指,几个领头的个头比较大的小东西顺着我的手指往上爬。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外边冯镜河喊我的名字,我轻轻把那几个小东西放到地上,走到冯镜河面前道:“它们挺好的!”冯镜河叹道:“也只有你能管得了它们,欢迎你回来!” 我对冯镜河说:“谢谢你冯老师!”我的确是对这位一直提拔我的老师充满感激之情的。要不是冯镜河,我这会儿还在人才市场闲逛呢。 办理完报道的相关手续,我立刻就投入工作了,除了我现在进行的蚂蚁的科研项目,我还要帮冯镜河代教实验课和管理实验室。 我上学的时候,成绩应该说是一流的,应付这些问题本就是得心应手,看着那些刚刚研究生毕业回来工作的人,我心里都好笑,他们除了学历比我高之外,我没看出他们什么地方强过我,相反,他们会时常请教我一些问题。 而此时,在冯镜河的劝说下,我也做好了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准备。 有关蚂蚁的研究因为我的到来而顺利进行,冯镜河接连在学校的学报上发表了多篇文章,都是有关这个项目的论文,没多久学院又给我们增派了一个新助手。新助手是个清秀的女生,是本校的在读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叫明莹,比我大两岁。 明莹刚来的那天,我喊她何姐,明莹先是怔了怔,然后笑弯了腰,她是我见过的最爱笑的女孩。 明莹不让我管她叫姐,其实我当时因为见到她心里发窘,才顺嘴叫了声何姐,她真不像我姐,我不过比她小两岁,如果从外表看来,她更像是我的妹妹,我很少接触女孩子,叫错了也不奇怪。 明莹来了以后,冯镜河很少出现,通常是我通知他蚁群有了新变化以后,他才会来看一眼,然后指导一下我们接下来如何进行。他通常只教我们一个大概,剩下的就任我们去发挥了。 冯镜河说完就走,他走的时候每次都是明莹送他到实验楼下。 明莹很快就和那些蚂蚁熟了,在我的带领下,明莹已经能够靠近它们了,我不在的时候就由明莹料理它们,但明莹还是不太敢接近它们。 明莹是那种比较乐观的女生,我们常在一起谈笑,受她的影响我的性格也开朗起来,我意识到我身上的这种变化时,我知道我喜欢上了明莹,我还是第一次对女孩子动心。 周三的下午,明莹照例和我一起去观察那些小东西。 那些小东西比以前粗壮了,爬行的速度也比以前快了许多。 我伸出手指逗弄那些小东西,明莹在一边记录。明莹扒开一束草观察那些小东西的时候突然叫了一声,手中记录的本子掉在了地上,她一把搂住我的胳膊,我下意识地把明莹搂过来。 我去看那丛草,草丛中几十只蚂蚁托着一只毛毛虫不停地翻滚。 我不由得笑了,按理说明莹是学昆虫的,她不该对一个毛毛虫反应这么大,可能是这毛毛虫出现得太突然了。 我拍着明莹的肩轻声道:“没事了!只是几只蚂蚁和毛毛虫在打仗,没什么大不了的。” 明莹的体温透过衣服直传进我的心里,我低头去看明莹的脸,明莹的脸因为受了惊吓的缘故,异常的白晳,让我有一种想吻她的冲动。 明莹从惊吓中回过神儿来,抬头看见了我异样的眼神,脸一红,捡起掉在蚁巢边的记录本走了,我站在那里把刚才的感觉回味了半天。 晚上的时候,我和明莹又来看那堆蚂蚁,记录完数据之后,我和明莹一起去实验室测土样,在往实验室走的时候,我的心怦怦跳着。 明莹感觉到了我的不自然,她停下了脚步看着我,我不敢看明莹。 明莹突然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一愣,我没想到明莹问得这么直接,我心中是做好了追求明莹的打算,但像这样被明莹直截了当地问出来,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没追求过女孩子,也不懂爱情,我只能呆在那儿红着脸手足无措地点头。 明莹笑了,伸手拉住了我的手,一起往实验室走,我的心差点儿蹦出了嗓子眼儿。 跟明莹相恋的日子简单而快乐,我感到我与明莹的爱情就像那群小蚂蚁一样飞快地成长,当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明莹在恋爱的时候,那群小东西的个头比原来大了一倍,爬行的速度由原来的慢如蜗牛变得飞快。通常我逗弄它们的时候,只要刚伸出指尖,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它们就爬到了我的手背上。 冯镜河现在常来这里,可能他手边别的科研项目已经完成,所以有更多的时间来关注这群蚂蚁。冯镜河被这群小东西的变化惊得合不拢嘴,这的确是一群奇怪的小东西,它们的变化显示它们绝不是一群普通的蚂蚁,冯镜河因此把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这儿,研究那些小东西。 有冯镜河在这儿,我感到有些不自然,我和明莹不能当他的面太过亲热,以前这个实验室中只有我们两个人,蚁巢边上只有一个气象观测站,每天除了早晚有人在那儿记录数据之外,平时没有人,加之以前出现过蚂蚁伤人的事儿,这儿就更少人来。我和明莹在这儿无拘无束,可以肆意地放纵我们的爱情。这会儿在我们中间突然出现一个冯镜河,我总感到有点别扭,明莹可能也感到了别扭,时常离冯镜河远远的。 冯镜河来实验室的第四天,学院要召开一个研讨会,冯镜河让我把资料整理一下去参加会议,明莹要和我一起去,但冯镜河说这次会议只科研主持人才可以去,冯镜河让我去,自然是想提拔我。按常理这次会议我是没资格参加的,虽然这个科研一直由我来做,但冯镜河才是这个项目的牵头人,我所有的成果都只能记在冯镜河的头上才可以发表。 学生出成果,荣誉归导师,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冯镜河算是大度了,肯让我有露脸的机会。我感激地看着冯镜河,冯镜河拍了拍我的肩,以示鼓励。 明莹站在边上一言不发。 冯镜河又道:“一个月后国内还有个昆虫学的科技研讨会,这次在院里好好表现,到时我会和向院里申请让你去参加。” 冯镜河的话让我有种喜从天降的感觉,冯镜河无疑是在暗示我,将来这个科研项目的成果会以我的名字发表,这对我来说实在太过意外,如果真如冯镜河所说,我应该是院里有科研成果的人中最年轻的一个。 明莹走到我面前,朝我笑着点了点头,她是在鼓励我,我也朝她点了点头。 学院的研讨会在北校进行,在会上我介绍了现在的研究进度以及后续工作将如何开展,在所有人的提问面前我对答如流,这些我太熟悉了,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会议结束的时候,主持科研的副院长像冯镜河那样拍了拍我的肩。我心中得意。 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实验室,我想把这个不错的开头告诉明莹。 但是我回到实验室的时候,实验室出了点意外,冯镜河和明莹都被蚂蚁咬伤了,现在都住在医院。 我大吃一惊,最近这些小东西并没有反常的举动,怎么会突然攻击明莹和冯镜河? 我急匆匆跑到医院时,明莹和冯镜河正躺在床上打吊针,两人的症状一样,都是全身红斑。 我问过明莹那些小东西为什么会咬伤她和冯镜河,明莹也不知道原因,她和冯镜河在蚁巢观察的时候,那些蚂蚁突然就奔了过来咬了她和冯镜河的足躁。 明莹看着冯镜河脸上的红斑害怕地摸着自己的脸道:“这些红斑会退吗?”我安慰明莹道:“没事儿,过几天就好了。” 我到这儿以后,这些小东西伤人还是第一次,以前只听冯镜河说过,被它们咬伤几天以后会自动痊愈,但愿这次也是。 冯镜河坐在那里始终没有说话。 我对这些小东西突然性情大变有些气愤,从医院看明莹回来我直奔蚁巢,非常奇怪,蚁巢的边上一只蚂蚁也没有。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些家伙难道知道我会来找它们算账全都躲了起来?这念头刚掠过脑际,我自己都感到好笑,它们可能会未卜先知吗? 我蹲在蚁巢边上气愤地喊:“都给我出来!” 我这样喊其实只是想告诉它们我来了,也是借此发泄心中对它们的气愤,这和主人骂做错事的宠物没什么区别,这些小东西怎么会懂我的话。 但接下来的场面却让我惊得差点坐在地上,我的喝声过后,那些小东西倾巢而出,聚集在巢穴边上一动不动,像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静静地等着我的惩罚。 老天!它们真的能听懂我的话么? 冯镜河和明莹最近都不能来实验室。观测和实验的事我一个人是做不来的,但没人愿意过来临时替代明莹和冯镜河,这群蚂蚁让人避之惟恐不及,谁愿意冒着危险来这里。 系里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叫吕明的刚毕业的研究生来帮我,但他只肯帮我做实验室的工作,他从不靠近蚁巢,饶是如此,还是出了意外。 那天我在蚁巢边观测的时候,吕明过来朝我要土样,吕明站在离蚁巢老远的地方喊我。 当时我正在观测蚁群的变化,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小东西的腿上有白色的丝一样的东西缠绕,我伸出手指尖一个小东西爬到我的指间,我想仔细地看一下那丝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用指甲尖把缠在那个小东西脚上的白丝拈在手里,那丝又细又亮,透着一种诡异的光泽。我看得入了神。 吕明在那边已经不耐烦了,嘴里已经开始不干不净起来,这小子自从来到这儿的那天起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系里把他派这儿来给我做助手,他显然心有不甘。 我明白吕明为什么会对我如此不敬,他自认学历比我高,在学校又有特殊的关系,所以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加之他本来就不想来这个随时有被蚂蚁咬上一口的危险地方,所以从他来的那天起就一直带着情绪工作。 我对此只能默默地忍受,他在这儿工作不了几天,过一段时间冯镜河跟明莹回来他就离开了,我犯不着跟他计较。 我放下手指上的那个小东西,采好了土样向吕明走去。 吕明看着我走过来,颇不耐烦地说:“你磨蹭什么啊!不能动作快点啊。” 我心中愤怒,但终于还是忍了下来,我把土样放在吕明的手上一言不发,吕明接过土样骂骂咧咧:“真他妈倒霉,来这个鬼地方跟个木头橛子待在一起。” 我再也忍无可忍,朝吕明喝道:“你说谁是木头橛子!” 吕明毫不示弱:“说你怎么啦。” “你再说一遍!” “木头橛子!” 吕明话音刚落,我一拳打了过去,吕明扔掉手中的土样,和我厮打在一起。 我得承认我不是吕明的对手,吕明比我更有打架的天赋,最后我被吕明骑在身上。 我挣扎着想要翻掉身上的吕明,吕明突然惨叫着滚到了一边。 我直起身来,吃惊地看着吕明在身上不停地抓,好像十分痒的样子。 吕明被蚂蚁咬伤了。 吕明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我也被叫进了院长的办公室,院长的第一句话就问我:为什么要纵蚁伤人?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仔细地回想这些小东西几次伤人的事,好像每次都和我有关,前几次是因为我的离开,这次是因为我挨打,但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头,如果说这些小东西是为了保护我的话,那它们咬伤冯镜河跟明莹又为什么?我还是不能确定这些小东西是有智能的。 虽然这事不怪我,我还是被训斥了一顿,而且我要当面向吕明道歉,谁让吕明是市长的儿子,如果我想继续在院里混下去的话,我就只能做缩头乌龟。 那个时候我发觉我是如此的渺小和卑微,在权势的面前我根本没有挣扎和反抗的余地,我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保持我做人的尊严,根本不用在乎吕明和他那个当市长的父亲,如果这样的话我可能很快就要和我现在的工作说拜拜;另一种选择是我把脸皮扔到地上,任吕明践踏。 我最后决定保持我做人的尊严,我这个人不懂得拐弯,也不懂得迎合,我只想做我自己。 我十分不客气地对我眼前的院长说了一句我不该说的话:如果那群小东西真的能听我的使唤,我就让它们咬死吕明的全家。 这句话差点毁了我。 半个月后,冯镜河和明莹的伤好了,这么多日子里明莹不在我身边,我心中想她想得要命,尽管我每天都去看她,但总不如她时刻待在我身边好。 明莹回来的那天刚进实验室的门,就被我一把抱住了,紧接着冯镜河走了进来,我放下了明莹向冯镜河问好。当着冯镜河我当然不能和明莹有更过分的举动。 冯镜河问我:“你怎么和吕明打起来了?”于是我向他说了原委。 冯镜河忧心忡忡地说:“你还是年轻啊,什么事怎么不懂得退让,得罪了他们对你和我们现在的研究都不利。” 冯镜河说得没错,但事已至此,已然无法挽回了,至于说吕明他要怎么报复我随他的便。最坏的结局就是我离开这里,无所谓了。 看我蛮不在乎的样子,冯镜河叹了口气。明莹埋怨我道:“认个错又不能矮了你,干吗总让冯老师替你担心。” 想想冯镜河这么器重我,我却给他惹了这么大的麻烦,我心中有些过意不去。我刚想跟他说点表示歉意的话,冯镜河摆摆手:“算了,事情都发生了,还想它干嘛,你不用考虑别的事情了,我让你准备的全国研讨会的资料你都准备好了吗。” 我从抽屉中拿出这些日子来准备的资料,冯镜河拿在手边翻了一阵子然后又递给了我:“资料挺丰富,但是图片太少,这方面要多下点功夫,还有这些资料太乱,要进一步整理……” 冯镜河的指点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快就完成了研讨会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冯镜河可能因为有其他的事情又开始很少来实验室了,我和明莹又可以尽情享受二人世界了。 与此同时那些小东西也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它们的移动速度更快了,身上白色的丝越来越多,我认真地记录下它们每一点细微的变化,为了获得更多详实的数据,我几乎整天都蹲在蚁巢的旁边。 发生了前两次的伤人事件,明莹再不敢靠近那些小东西,我加强了蚁巢周围的防护措施。 研讨会的前一周,冯镜河来告诉我,参加研讨会的人选院里要重新确定,我很可能要被刷掉。 听了冯镜河的消息,我没感到什么意外,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吕明不会让我顺顺利利地得到那么高的荣誉,我原本也没对这个研讨会有那么多的奢望,我把准备好的资料全部交给了冯镜河,这次的研讨会原本就该是他去的。 明莹急道:“不是说好了让秦峰去吗!你说话还讲不讲信用。”我想明莹是在为我着急,说话有些口无遮拦。 冯镜河并没有在意明莹说话的语气,只是无奈地说:“这是院里的决定,我也没有办法,不过我会尽量为他争取。” 听了冯镜河的话后,我的心里无论如何不会太好过,如果说我一点都不在乎,那是骗人的,我辛苦了这么长时间,到头来此事与我毫不相关,成了为他人做嫁衣裳。 冯镜河和明莹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我说我要出去观测那些蚂蚁。其实我是想出来透口气,舒解一下心中的郁闷。 看着那些小东西在来回飞快地游走,我一股脑把心中想说的话全都对它们倾诉出来。我知道它们不会懂,我只是想找个可以诉说的对象。 我说话的时候那些小东西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倒真的像是倾听者,这真是一群奇怪的小东西。 我那天蹲在蚁巢的旁边只是想发发牢骚,如果我知道那群小东西能听懂我的话,而且导致那么严重的后果,我无论如何都会在它们面前选择沉默。 第二天,我刚到实验室就看到了两个警察,那两个警察见到我就问:“你是秦峰?”当他们确认了我的身份后很客气地说有个案子要我跟他们回去协助调查。 事情的起由是吕明全家昨天晚上都得了种怪病,症状和被蚂蚁咬过一模一样,全身起红斑,越抓越痒。 吕明前次被蚂蚁咬过,红斑刚消退没几天,这次全家都得了跟他一样的怪病,刚开始他们怀疑是被吕明传染了,但去医院确诊那根本不是传染病。 吕明怀疑是我搞的鬼。恰巧院长去吕明家探视的时候说出了我那天的气话。吕明因此报了案。 这就是我被带到警察局的缘由。 在被审讯的时候我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吕明要不是自己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心虚,又怎么会想到我在暗中搞鬼。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怕别人报复。 还有那个巴结权贵的院长,居然利用这种空穴来风的话来讨好上边,这和演戏写小说差不多,我发觉他不该当院长,他写剧本当作家或许更适合。 我在警察局被盘问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我有充分的不在场的证据,我那几天一直都在学校,冯镜河跟明莹都可以作证,吕明的家在市区,由学校到他家坐公交车也要三站地,如果他全家的病真是我驱使那些小东西干的,那只有一个可能,我是坐在学校里施法让那些蚂蚁爬了三站地到了市区吕明的家里,然后这些蚂蚁又爬上了五楼吕明的家中把他们家的人不分男女老幼统统咬上了一口。 我刚从警察局出来就看到了门口的明莹,明莹急急地迎了上来,她担心我太久了。 我和明莹回去的时候我特意去看了一眼那些小东西,那个时候我仍不相信它们能听懂我的话,我蹲在蚁巢的边上看着那些小东西爬来爬去,想起上午无缘无故地在警察局待了一个多小时,心中把那个王八蛋院长骂了不止千遍。 或许是因为性格沉闷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养成一个毛病,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喜欢对着这些小东西倾诉,这习惯即使在和明莹相恋以后也没有改变。明莹时常在我跟前抱怨,说在我的眼里她还不如那些小蚂蚁呢! 我对着那些小东西发泄自己心中的郁闷:“你们要是真像他们说得那么神就好了,那我首先要你们把那个王八蛋院长咬残废了。” 我之所以在警察局待了那么长的时间,始作俑者就是那个王八蛋院长,而且因为他的无端造谣,我以后的关于蚂蚁的科研前景也会是荆棘密布。 我那天只不过是把心中的郁闷说出来让自己轻松一下,我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刚到实验室,明莹和冯镜河早已到了,冯镜河一看见我,就满脸笑容:“恭喜你!学院里决定让你去参加研讨会。” 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我马上就呆住了,我早已对这次研讨会不抱任何的希望了,得罪了院长和市长我能有什么好果子吃,而且我已经做好了打行李卷走人的打算,我心中惟一割舍不下的就是明莹和那群小东西。 我还在那儿愣着,冯镜河拍着我的肩道:“任副院长还说要找你谈话呢,快去吧!”我满脸喜悦地看了一眼明莹,明莹抿着嘴朝我点了点头。 我见到那个主管学校科研的任副院长时,那个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老头儿马上从座位上起来迎接我,对我十分客气。 他让我来无非是想知道我此行需要什么东西,院里会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毕竟是全国性的研讨会,我是代表院里去参加,我若有什么准备不周,只会丢院里的脸。 我当即提了几项要求,这些要求在很早以前就提过了,几乎每项都涉及经费的问题,冯镜河也提了无数次,都以经费太紧张为由被拒绝了。 我其实也没对我所提的那些要求抱太大的希望,出乎意料,几乎我提的每项要求他都点头,有些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个老头也会客气地和我说对不起。 这种态度让我诧异万分,我差点怀疑现在做院长的不是他,而是我。 从任副院长那儿出来,我直接就回实验室了,我还要准备一些材料。实验室里冯镜河已经走了,明莹看见我进来,跳着过来抱住了我:“怎么样?” 我点头道:“一切顺利。”明莹啊的一声跳了起来,跟一个小女孩似的。 我心中也满是喜悦。 中午吃饭的时候,明莹突然道:“你知道吗,院长住院了。” 我心中一颤:“为什么?” 明莹道:“我听冯老师说一开始的时候全身起红斑,没多久红斑就退了,脚开始肿,医生说好像得截肢。” 我手中的筷子掉在了地上。 明莹说话的时候一双眼睛盯着我:“他们都说这事和你有关。”我突然想起了今天上午那个副院长找我谈话时的谦卑态度。 我跟明莹结结巴巴地说:“我真的不知道!” 这群小东西真的能听懂我的话!不仅如此,它们还能以一种我不知道的方式执行我的话,我突然胃口全无。 从食堂回来经过蚁巢的时候,明莹回实验室了,我说要去看看那群小东西。 我在离蚁巢老远的地方徘徊了许久才有勇气靠近它们。 它们的身上缠了更多的白丝,可能是因为那些白丝的缘故,它们移动的速度减慢了,像以前一样慢如蜗牛。 我蹲在蚁巢的旁边看着它们在那儿爬来爬去,心情难以名状,无论它们是群什么样的生命,我都觉得自己应该负起保护它们的责任。但也许是它们保护了我。 我伸出手指,几个小东西顺着指尖爬到了掌上,我轻轻地说:“明天我要走了,不过很快就回来,我不在时,要听话,知道吗?” 那几个小东西依旧如蜗牛一样地爬,我不知道它们听懂了没有。 为了研讨会我要提前去北京,跟我一起去的还有任副院长。 研讨会期间,我的成果在同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多人对我的研究感兴趣,甚至有几所知名的学府私下里和我谈过,希望我能把我的项目带到他们那里去研究,我婉言谢绝了,我不想拿那些小东西做交易达到我个人的目的,它们需要个安定的环境。 我将我的成果发布后变得归心似箭,在所有的科研讨论交流过后,剩下的就只是各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这些跟我扯不上什么关系了,我跟任副院长商量过后决定自己先回去。 我心中想念明莹,也想念那些小东西,它们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不在没人敢靠近它们。回去之前我在北京特意为明莹选了个漂亮的手链,我没打电话告诉明莹我要回去,我想给她个惊喜。 我先顺路去看了那些小东西,它们好像早知道我回来了一样,齐齐地聚在巢前。他们身上的白丝更多了,好像要将它们全身包住一样。 我在巢边的草丛中也发现了大量的白丝,那些白丝在草丛中缠缠绕绕,像是在垒一个巢,我掏出纸和笔记录下来,一会儿我要回实验室取个尺子量一下这个像巢一样的东西到底有多大。 我悄悄地向实验室走去,在靠近实验室的走廊里我放轻了脚步,我心里想着明莹看到我时会有什么表情。 我掏出了那个手链握在手心,在实验室门口,轻轻地推开了门。 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当时我的心情了,但是那次再平常不过的推门动作,却将我的人生隔成两个世界。 我看到了明莹还有冯镜河,他们在一张实验桌的后边拥吻在一起,两个人太投入,我推开门他们都没有发觉。 我紧握着的手链“叭”的一声掉在地上。 明莹和冯镜河被这声脆响惊散,然后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我。 这镜头像极了电影中的画面,接下来是我往外跑,明莹在后边喊着追了过来。 其实她追上我又能怎么样,我没兴趣知道她和冯镜河之间的关系,我只知道我和她结束了。 以后的日子我感觉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冯镜河从那以后再也没来过实验室,没多久院里下了通知,整个项目由我负责,冯镜河自动退出。 但明莹依然留在实验室,我始终没有再和她说过一句话,明莹请求过我的原谅,但我自认为没那么大度。我可以不在乎她的过去,不在乎她是不是处女,甚至做过妓女我也可以原谅,但我绝不原谅她和我相恋后的背叛。 我终日只是看那些小东西,它们身上的白丝再没增加过,而蚁穴边草丛中的那个像鸟巢一样的东西却逐日加厚,变得有些像蚕茧了。 我吃惊地记录着这些变化。 明莹没多久主动申请调走了,后来又离开院里不知所踪,院里马上给我派了个新助手,新的助手也是院里的在读研究生,和明莹一样长得十分清秀,叫花小雨,她比明莹活泼,也比明莹爱说爱动,刚来的第一天就让我带她去看那些小东西。 这个女孩子比较有意思,别人躲那些小东西还来不及呢,她居然还想靠近。 看花小雨那副好奇的样子,我就答应了,我感觉那些小东西不会无端乱咬人,只有在发生不利于我的情况下它们才会做出反常的举动。 我发觉花小雨和那些小东西蛮有缘的,花小雨蹲在巢边看它们的时候,它们柔顺地在花小雨的面前爬来爬去,后来花小雨还学着我的样子,伸出手指让那些小东西爬到她的手上。然后花小雨不停地翻掌,朝它们吹气。 我突然想起了明莹和冯镜河以前被这些小东西咬伤的事,或许这些小东西是看到冯镜河和明莹趁我不在的时候亲热,才会咬伤了他们。 这种猜测让我的心有如被重锤砸了一下,经过这么长的时间,我以为我忘了明莹,但发觉我根本没有,我只是暂时地强制自己不去想他,明莹还是固执地占据着我心中的一个重要位置,从不曾改变。 看着花小雨和那些小东西开心地戏耍,我都有些妒忌了。 有花小雨在,我倒是不觉得闷,而且我发觉她的确是个得力助手,明莹以前总是不敢靠近那些小东西,所以许多事情必须我亲力亲为,科研才能进行,花小雨因为和那些小东西相处得十分投缘,许多事情我直接交给她做就可以了,我有更多的时间待在实验室里进行我的研究和数据整理。 我现在只想工作,因为一旦让自己空闲下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明莹,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和研究那些小东西可以让我忘了伤痛。 周日的下午,我和花小雨又去看那些小东西,与每次不同,我发现了那些小东西有些异样,以前我来的时候,它们都会倾巢而出,但这次却只有那几个个头比较大的在巢边游走,到处乱窜,十分烦躁的样子。 花小雨“咦”了一声,显然也感觉到了这些小东西的反常。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冯镜河带着一群人走了过来。 自从出现了那几次蚂蚁伤人的事件之后,这里很少来人,冯镜河领着那群人四处地看,一边看一边指点。 冯镜河老远地看见了我,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神色。 这个人渣,有句话说白天做教授晚上做禽兽,就是说他的。 花小雨看见了冯镜河就上去打招呼,我转身回了实验室。 花小雨回来的时候我问:“那群人是干什么的。” 花小雨叹了口气道:“学院要在这里建新的宿舍楼。” “什么!”我失声地叫了出来,如果这里建宿舍楼,那群小东西怎么办,现在蚁巢根本不能移动,这意味着我的研究再无法进行,我以前的所有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我猛地站了起来,往外就走,花小雨在后边喊:“你干什么,秦峰!” 我不应声只是往外冲,我要去找那个断了腿的院长理论。 那个断了腿的院长看见我的时候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我开门见山问他:“为什么要在那儿盖宿舍楼,盖了楼我的科研项目怎么办。” 断了腿的院长不温不火地说:“这可是市里特批给咱们院的,吕市长特意关照,才把资金给了我们,总不能为了你的科研让一千多万的资金白白溜走吧。” “既然要盖宿舍楼可以等我的科研完成之后也不迟……”我还要再说下去,那个断腿的院长摆摆手,故作和蔼,“小秦啊!这笔资金全市的各个高校抢疯了头,如果等你的科研完成的话,这笔资金早就花落别家了。冯教授为这笔资金连出国讲学都推掉了,你可不要不识大体啊……” 盖宿舍楼跟冯镜河出国讲学有个屁关系,这群王八蛋根本就是串通好了,他们巴不得有这样一个机会报复我,我却没有力量阻止这些事情发生。 那个断腿的院长最后对我说:“小秦啊!这几天你要抓紧时间处理好那些毒蚁的事情,千万不能因此影响了建宿舍楼的工程。” 我忍无可忍:“谁有本事谁去处理,伤害它们的任何人都要付出代价。”我说完摔门而去。 我之所以说伤害那些小东西的人要付出代价,无非是一句恐吓之词,我当时是想到了前几次那些小东西伤人的事顺嘴就说了出来。至于说那个院长被截肢到底和那些小东西有没有关系,我根本就无法确定。但随后发生的事情让我确信,这些小东西根本就是会报复的。 从断了腿的院长那儿出来,我有种虚脱的感觉,我突然特别想见到那些小东西。 我去看那些小东西,花小雨也在那里,看我来了,花小雨就向我招手,对那些小东西她好像比我还热心。 我走过去蹲在花小雨身边,花小雨指给我看,我也惊呆了,那些小东西已经把那个茧结得足有一厘米厚,我量过那个茧,高2.7厘米,宽5.9厘米。 有几个小东西正往茧里爬,它们爬进去后再也没出来,它们要在里边干什么,化蝶吗?在外活动的蚂蚁数量和以前相比明显地减少了,它们都躲进了茧里。 看着那些小东西慢如蜗牛在那儿爬来爬去,我心里难过,我只能给它们换地方了,但它们能经得起这种环境的转换吗?我还不是太了解它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当初冯镜河把它们弄到这里的时候,它们就已死伤大半,再换环境它们难免还要有死伤。 我只能拖时间,拖一天算一天,现在看它们好像都要钻进茧中休眠,如果能拖到它们全都钻进茧里的那天,事情或许会好办些。 花小雨也在一边难过,虽然她来的时间不长,但对这些小东西却有了很深的感情。 整个下午我和花小雨都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来,花小雨坐在那儿问我那些蚂蚁的事,反正闲着也没什么事,这中间难免涉及明莹,讲到明莹的部分我都略过不提。 花小雨听出来这中间的问题,遂直接问我:“你还在恨明莹?” 我没想到花小雨会提起明莹,我问她:“你认识明莹?” 花小雨点了点头:“而且关系还不错!” 这世界真他妈小!我怎么一直都没听她说过。时隔这么久,关于明莹,在我记忆中只剩下伤痛了。 花小雨看着我,近似哀求:“别恨她了,她其实也挺可怜的。” “我难道就不可怜?女朋友背着我跟别人偷情,我还傻瓜似的半点不知。” 我不喜欢这个话题。 花小雨道:“你不知道,明莹是为了你!” “为了我!”我不明白。冯镜河把明莹安排到实验室根本就是早有预谋,明莹和我相恋不过是想拿我做挡箭牌,有哪件事是为了我。 花小雨道:“你知道冯镜河为什么把参加全国研讨会的机会让给你,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科研项目他会退出?明莹和冯镜河是在你之前就走到了一起,一开始他们也的确是想拿你做挡箭牌,但是明莹跟我说后来她真的爱上了你,她本想跟冯镜河结束那段师生恋,冯镜河不肯,他向明莹许诺,只要明莹不和他分开,他愿意就这个科研项目提拔你。” 我曾经想过冯镜河提拔我的原因,冯镜河的大度的确超出了常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凭实力才有今天的成绩,可笑!它居然是一个女人为了我出卖自己得来的。 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你知道现在明莹在哪儿吗?”我问花小雨。 花小雨摇摇了摇头:“她没和我说她要去哪儿。” 这么长时间了,我第一次想探听明莹的去向,而就在此时我发觉明莹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走得如此彻底干脆,我连说对不起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明莹是想忘了过去,忘了这儿的事和人,我只有在心中祝福她。想到明莹能有一个新的开始,我心中又有些释然。 下午,那个断腿院长来电话,催我尽快处理掉那些蚂蚁,我理也不理,直接就挂了。 我已经决定,这里动工建宿舍楼的那天就是我带着那些小东西离开的时候,对于这个鬼地方,我再无留恋。 我告诉花小雨我的决定,花小雨十分伤感,我笑着对她说:“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我离开这儿,我们仍然可以常联系。” 花小雨问我:“你打算把那些小东西带到哪里去?” 我说:“还是让它们回到它们来的地方吧。” 这或许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接下来的几天我收拾好了行囊,做好了一切准备,那些小东西差不多全都钻进了茧里,只有一小部分还在外面游移。 我现在只等着他们来催我挪动蚁巢了,但这个命令始终没有来。 这期间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冯镜河住院了,冯镜河突然全身长红斑,接着腿开始肿,医生说他必须截肢,和那个断腿院长一样,下辈子他要在轮椅上度过了。 冯镜河截肢的消息刚传到我耳朵里,我又一次被叫进了院长的办公室。 那个断腿院长一看我进来就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接着询问科研的事,做出十分关心的样子,这让我一头雾水,我实在不知道这个断腿院长又有什么新的花样要玩儿。 无论什么,我都会奉陪到底。 “小秦啊!科研的事还得进行,不能停,有什么困难尽管向院里提,关于建宿舍楼的事,我已经向市里申请了,等你的科研完成之后再进行也可以……” 我一头雾水地从断腿院长那儿出来,往回走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些小东西,是它们干的吗? 从院长的办公室出来,我在楼梯的拐角碰见了吕明,他身上的红斑褪得倒挺快的,我估计是身上产生抗体了,吕明快步走了过来,十分热情地握着我的手,恭喜我参加这次全国性的研讨会,对我现在的成果大加赞扬,用的全是些我听着起鸡皮疙瘩的谀词。 这小子只不过是做表面文章给别人看而已,背地里他不知道会怎么搞我,我因此也不咸不淡地说:“没什么可以恭喜的。” 我看到吕明脸上的汗淌了下来:“秦峰,那天真的是我不对,你别介意。” 我仍是不咸不淡:“我介意什么,介意你把我骑在身上吗?” 吕明差点就给我跪下来:“你真的别介意,我给你道歉,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 我没想到吕明的反应这么大,为了尽快摆脱这个让我感到恶心的家伙,我遂道:“行了,行了,我不怪你,你老兄以后少给我小鞋穿,我就烧高香了。” 吕明满脸堆笑:“怎么会,怎么会。” 我心里骂翻了他的祖宗,怎么不会,他现在心里巴不得我快点死。 在路上走的时候,我感觉极不自在,每个见到我的人都点头哈腰,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但他们的表情相当怪,好像还带着点畏惧,我只能摇头苦笑。 我顺路到系里去拿新的课表,我一进门,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平时见了我爱理不理的系主任,亲自把新的课表送到了我手里,接下来是所有人的赞扬,那些词听着和吕明没什么区别,我拿着课表匆忙跑了出去,如果再待一分钟,我就会当着他们的面呕出来。 我回到实验室,花小雨听到科研可以进行,尖叫着跳了起来:“太好了,那你是不是就不用走了?” 我看着蹦跳着的花小雨道:“不!我还是要走。” 花小雨的欢快表情迅速消失,脸上变化相当明显:“为什么?” “别问我为什么。” 我只是感觉我必须走,如果说原因,我没法说清,如果再留在这里,我会疯掉。这里不适合我。 花小雨看着我道:“那你什么时候走?那些小东西怎么办?” “等那些小东西全部钻进茧里时,我就带它们回它们来的地方。” 这些小东西让我太难捉摸,接下来没人能说清会发生什么,如果发生的那些事情全都和我有关,那实在不是我的本意,我恨那些人,但不至于让他们残废。 我只想过一种平静的生活,我会去考研究生,我参加那次全国研讨会时几所高校有接纳我的意思。这些小东西也应该去过它们原来的生活。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倒十分平静,那些小东西按部就班地终于全部藏进了茧中,我启程的日子也到了。 我给那些邀请过我的学府都发了函,有一所大学同意让我免试入学,我打算安顿好那些小东西就启程。 我的离开让那个断腿院长和吕明都十分意外,但我看出了他们内心的喜悦,饶是如此,还是对我做了假惺惺的挽留。 花小雨在我走的那天来送我,我以为她会特别难过,很意外,她没有一点悲伤的意思,我搞不懂这个小女生。 我将那些小东西重新放回了长白山那块巨石的旁边。 此后我在家中休整了一个多月,直到那所学府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到手中我才重新踏上求学的火车。 在新的大学里我看到了花小雨,花小雨蹦跳着朝我跑过来时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花小雨是来这里读博的。 一年后的夏天,花小雨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一起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又提起了那群小东西,花小雨认真地对我说:“我有个感觉,它们还会回来。” 我拧了拧她的鼻子:“你是不是有狂想症。” 老实说我喜欢现在平静的生活,我真的不希望那些小东西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如果他们真的出现,我的生活指不定又要发生什么改变。 我正说着的时候,几只蝴蝶穿窗而过,落在我手边的花盆上,我和花小雨都是学昆虫的,辨认眼前出现的每一只飞虫,然后叫出他们的名字,这是我和她的职业习惯。 花小雨看着那些蝴蝶突然道:“你看,他们的头怎么跟你以前养的那些小东西一样。” 我早已注意到了。 我像逗弄那些小东西一样向着那几只蝴蝶伸出我的手指,那几只蝴蝶轻巧地落在了我的指间。 第4章 苦咖啡 阿妙调到这家公司后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阿来,阿来却佯装不知,因为他正深爱着单位的同事阿静。阿妙喜欢喝苦咖啡,每天看着阿来他们成双成对地进进出出,心里虽然有些酸酸的,但总是喝着杯里的苦咖啡笑着对自己说:“没关系,我可以等。” 阿木是个帅小伙,他与阿妙有着同样的嗜好,也喜欢苦咖啡。阿妙对阿来的那份感情,他看在眼里,记在心头。 不久,阿来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愁眉苦脸的,一蹶不振。阿妙从同事那里得知,他失恋了,好惨,好惨!阿静跟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有钱人走了。其实他俩还在一起时,阿静外面就有人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他受不了这个打击,病倒了。阿妙每天照顾他左右,以为自己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拉着他的手说:“如果你愿意,我愿做你的女朋友!”阿来把手抽了出来。阿妙哭了,他还是不肯接受她的爱。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在想着阿静。阿静是他的初恋,他们整整相恋了三年,可阿静最终还是离他而去。从此,阿来不再相信爱情,整天泡在酒杯里,走马灯似的换着女朋友,没有一段感情是长久的。阿妙看着他,心在痛。 阿妙为阿来痛苦,阿木都看在眼里,他不想阿妙受折磨,对喝着苦咖啡的阿妙说:“给我个机会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阿妙默默地走开了。 一天深夜,阿妙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她把喝得醉醺醺的阿来扶进屋里,给他泡了一杯苦咖啡,阿来只喝了一口便喷了出来,“咖啡太苦,为什么不加一点糖呢?”阿来不理解她的这种嗜好。 阿妙淡淡地说:“咖啡虽然有些苦,但你只要慢慢地品,便会发觉那种苦味后的幽香。”正如她对他的爱情一样。 阿来避开了她的目光,痛苦向阿妙袭来,她以为只要等,终有一天他会感动,会一点一滴慢慢地爱上自己,但是他还是不爱她,这一点她一直都知道。 阿妙绝望了,她不想再等下去了,她决定离开他接受阿木的爱。阿木的爱是赤诚的,热烈的。阿木对她的爱就像她对阿来的爱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阿木的等待有了结果,而她的等待已经结束了。 当阿木知道阿妙要嫁给自己时,高兴得手舞足蹈,抱着阿妙在屋里转了好大一圈,阿木对阿妙说:“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阿妙强忍着没让眼中的泪水落下来。 阿妙给阿来送了一张喜帖,阿来拿在手上,那种喜气洋洋的红在他的眼里忽然变成了刺眼的光芒,耀得他流出了眼泪。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哭,一个他不爱的女人离开了他,他应该觉得庆幸才对,可是他却觉得心里有了一个伤口,除了疼还是疼,就像一个闲置好久不用的东西忽然被人拿走了一样,他的心被掏空了。 阿来没有参加阿妙的婚礼,而是一个人来到了咖啡吧,要了一杯苦咖啡。喝了第一口,还是那种他不能接受的苦,但没有喷出来,硬是让自己咽了进去;第二口,似乎没那么苦了,可以勉强咽下;第三口,苦味慢慢转淡;第四口,那种苦味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阿妙所说的那种淡淡的幽香,还有她对他的爱情…… 第5章 爱一个人就是让她快乐 如果你真的爱我,什么都不说,我也一样会知道;爱一个人,不是用语言;爱一个人,要用心,更要用行动。你有爱我的心,还得有给我幸福的能力。创造爱情,更重要的是创造生活…… 不可救药地想她 我是个农村孩子,20岁的时候来长春学厨师,也认识了丹。那时我很勤快,所以大家都喜欢我。面食师傅齐姐常和我开玩笑,有一次她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我说我还小,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啊。当她说是丹的时候,我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不自然,也许齐姐看出了我的心思,我也不知道她会怎么想。我真的从来没有考虑过处对象啊,可是她说到丹的时候,我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那时候我已经和丹比较熟了,没事的时候我们也开开玩笑,说说无关紧要的闲话。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每天都想多看她几眼,想和她说话,每天都要等到她下班我才回去休息。躺下后脑海里浮现的全是她,只盼着时间过快点儿,快点儿到第二天,我就又可以看到她了。 有一次她请假回家没有告诉我,那几天我觉得特别失落,甚至没有心思去工作。我知道这就是爱,我喜欢她,牵挂她。 可我却不知道怎么跟她表白,甚至和她说话时都没有以前那么自然了。很多次,我给自己打气:无论如何,今天我一定要对她说,我要让她明白,我是多么喜欢她。可每次看到她的时候,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决定离开这里,不想让自己再难受下去,也恨自己的懦弱。走时我给她留了一封信,向她表达了一切。我甚至连把信亲手交给她的勇气都没有,而是托一个朋友给她的。 回到家里,我发现自己还是无可救药地想她,我无法控制自己,于是又一次踏上了开往长春的火车。在车上我一次次地问自己,到底该不该再去见她?是胆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说不出来。 到了长春,我还是不敢见她,离她很近了,我却只是给她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说看到我的信了,很感动,她想亲口听我说。我激动得脸都红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有一个优秀的男孩追求她 第二天我在另一个饭店找到工作,上班了。那段时间我觉得工作起来很有劲头,我们离得远,而我的工作又很忙,所以,我只能偶尔抽空给她打个电话,而且打电话也要跑很远的地方。女孩喜欢的是浪漫,可我却不知道浪漫为何物。我想她一定是受不了这种无味、干涩的爱情,忽然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合适,我们还小。”我问她这不是真的,对吗?她哭了,她告诉我:“你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但我们在一起不合适。”我知道这是真的,我的心碎了,不争气的眼泪流了下来。这就是我的第一次爱情,难道爱情真的这么残忍?外面的雨还在下着,等我回到饭店的时候浑身已湿透了。我跟老板辞了职,我想再去看看她。 等我赶到她工作的地方,才发现有另一个优秀的男孩走进了她的生命之中。听说那个男孩每天都来接她,而且自己有车,长得也很帅气。我想把我们之间的事向她问清楚,她说她有急事,冷漠地说:“有什么话你就说吧,以后可能都没机会了。”我一下子变得无语,她就上车走了。等我反应过来时,车已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当时我很着急,好像出了什么事。我很担心却不知去哪儿找她。那一夜我一直在等她,直到早晨七点多,她还是没回来。我才发现,我的身上已被蚊子叮了很多包。 我回到了原来的饭店去取行李,然后又给她打了电话,她回来了,支支吾吾地说她的一个朋友发生车祸了。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她对我说,她喜欢那个男孩,她不能没有他。她说她自己不能同时爱两个男人,所以我只能默默地走开。她和他在一起能找到她要的幸福和快乐,我也别无所求。我希望和她做个普通朋友,她答应了。 那个男孩骗了她 以后我无论走到哪里都和她保持联系,我的心里始终放不下她。也许是我的真情感动了上天,她在辞去工作后,又和那个男孩分手了。她对我说,那个男孩很虚伪,是个骗子。那时我们已经有6个月没有见面了,正好我们饭店缺人,我就向老板推荐了她。 老板答应了,我心里好激动,我又要见到她了。中午没吃饭我就去接她,那时我觉得自己成熟多了,和她在一起也不那么腼腆了。有一天她们宿舍的女孩小齐出去了,临走的时候小齐告诉我,丹胆子小,让我去陪她。我当时又高兴又紧张,丹也是,我们各自拿着一本书,都心不在焉地翻着。我们能谈谈吗?还是我首先打破了那种尴尬的气氛。 我把对她的所有感情都在那天向她倾诉了:“丹,我爱你,我已经错过了一次,我不想再错过……”她哭了,我吻了她。我多想让世界停留在这一刻,永远永远。 我们正式恋爱了。开始很好,可后来我总惹她生气,有时她哭得很伤心。那时我才知道相爱难,相处更难。 春节很快到了,她让我去她家过年,她家人对我也很好,我们在一起度过了难忘的一个月。过完年我们又开始各自找工作,没事的时候见见面,在电话里诉说着相思之苦。 不久她的母亲动了手术,我知道后请假去医院探望。她告诉我,她要在家护理她妈妈一个月。一个月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漫长啊。我们只能在电话里诉诉衷肠,真是想她啊!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月,然而老天似乎在捉弄我们,我又生病了,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我真的舍不得她,不想离开她,她劝我,让我回家好好养病,无论发生什么,她都会等我。 她和别人结婚了 一转眼,三个多月过去了,我去看她,她还是那个样子。我们在一起待了短短的两个小时,又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又过了4个月我去找她,然而,这次却因一点小事我们吵架了。她提出和我分手,我知道两个人散了,感情也就淡了。我领她来到我们初吻的地方,又回忆过去。她哭了,对我说:“我看到同龄的人在一起恩恩爱爱,一起出去吃饭、逛街,我就想,如果你能在我身边多好啊。”她把一本漂亮的日记本交给我,哭着走了。 我在家待了将近一年病才养好。过完又一个春节,我出来找工作。我想尽一切办法弥补我的错,我想和她重新开始。情人节那天我给她打电话,她告诉我:“我要结婚了,以后不要再找我了,我相信你一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你能恭喜我吗?” 我一下子木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问:“你哭了吗?”我清醒过来,真诚地说:“没有,也许,他才是你真正的归宿,我祝福你们,你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一直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去勇敢面对,勇敢争取,后来才知道,爱一个人就是让她快乐。如果我的爱不能让她快乐,那我的爱也就没有意义。最后我想对她说:“我永远爱你,祝你幸福、快乐……” 时间久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感谢时间。时间也许是世上最仁慈的,它可以为你抚平所有的伤痛。 第6章 冷却的咖啡 我从小就是一个苦命的孩子,我八岁失去母爱,是父亲又当爹又当妈把我们兄弟姐妹拉扯大,父亲希望我们能长大成人,出人头地。可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因此,不管父亲怎么劝我,我还是初中没读完就走向了社会。 所幸的是,我没有同其他十四五岁的孩子那样,在社会上惹是生非,不学无术,而是没娘的孩子早当家,我过早地成熟、懂事了。因此,从那时起我就没让父亲为我操过心,也从那时起我开始设计自己的人生了。我决心凭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来,报答父亲对我的养育之恩。但因那时我年纪小,找工作哪个单位都不愿意要。于是,我一气之下就开始到市场跟别人学摆摊,做一些袜子、手套之类的小本生意。就这样,我在市场一干就是七年。这七年来我不但攒下了不少钱,也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自己当了小老板不说,还雇了三个人帮我卖货。从此,我的生意就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我为了把事业干得更好,同时也厌倦了各地跑到处进货的奔波生活,于1991年的春天,开始转向经营,开了一家中档酒店。美酒加咖啡的日子,并没有使我迷失方向,我还自费学习了一年酒店管理。那时我刚刚22岁,可以称得上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我为了让父亲安享晚年,就在我开酒店的第二年也就是1992年的国庆节,我与自己相恋了一年多的女友,走进了婚姻殿堂。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在铁路单位工作,是哈市进京列车的一名乘务员。我们一直生活得很幸福,也很开心。妻子为我生了一个儿子,这使我如日中天的生意,更多了一份喜庆。但哪曾想,厄运正向我一步步地逼来。 那是1993年的11月1日,也是我岳母的生日,农历九月十八。本来白天我为岳母操办生日累得够呛,妻子就劝我,让我把酒店关了,早点回去休息算了。可我为了多挣几个钱,就没听。等家人和亲友一走,酒店就开始正常营业了。我一看也没什么事,就和平常一样上楼来到自己的办公室。 大约过了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我店内的服务小姐就惊惶失措地跑到楼上来叫我。她说:“老板你快下去看一看吧,大厅有人闹事了,有一桌四五个客人吃完饭不买单,说什么一定要咱们服务员小张陪他们出去玩,他们才肯买单。”我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我开这么长时间的酒店,还没有敢到我这儿来闹事的呢。 我随服务员来到大厅,大厅内的服务员一看我来了,就都围了上来,服务员小张也来到我跟前,眼泪汪汪地说:“老板,你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把我带走啊!”我看小张那可怜相,火腾地一下子就上来了。但一想到咱是做生意的,和气才能生财。于是我还是忍住了心中的怒火,来到这桌客人面前,非常礼貌客气地说:“几位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满意?我是这儿的老板,有什么事请跟我讲,本店能做到的一定让各位满意。”这几个人一看我小小年纪,都不太相信我的身份,但他们还是提出了要带服务员出去玩,否则不买单的无理要求。 当时我看他们都有几分醉意,我就强忍着与他们讲道理。哪曾想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们其中的一个人就端起尚有半杯啤酒的酒杯泼了我一身,并且还口出污言秽语。同时,一把将站在一旁的小张揽了过去,摁倒在座位上,强行撕开了她的上衣,欲行不轨。这时我可真急了,转身跑到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就冲了上去,对着那个人就砍了下去,那个人头一躲一歪,下去的刀正好砍在他脖子的动脉上。后来这个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我也因此成了一名杀人犯。 我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就在出事的那天晚上,连夜带钱赶到长春,可出逃后的第三天,1993年11月3日,我还是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了,一年后,我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我入狱后,面对高墙电网,我也曾彷徨、迷茫、消沉过。但经过深刻的反省,我认识到自己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于是,我开始了真正的改造生活。为了不荒废青春,同时也是为了把刑期变学期,为自己将来回归社会再干出一番事业来打下基础,在这将近十二年的牢狱生活里,我先后自学完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期货交易》等多门课程。 但即便如此,我的心中还是有压力。那就是我年迈的父亲和我深深爱着,并且日夜牵挂的妻子和儿子。为了让老人老有所安,为了让妻子不再因为我而荒废自己的宝贵青春,在我把父亲“安顿”好之后,于1997年与妻子离了婚。虽然当时我是那样的不情愿,但我不是那种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心爱的人的痛苦之上的男人。因此,我只有忍痛割爱,眼睁睁看着她们走了。 我与妻子离婚时除了留下一套房子给我父亲外,其余什么车、家用电器,以及剩余的30万元左右的存款,我都给了我的妻子。家人也因此非常不理解我。但我为了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弥补我对妻子造成的伤害,我只能这样做。这一切我不需要任何人理解,我只求自己的良心少受一些自责,但愿妻子和孩子今后过得好一些。 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情谊竟那样让人不明白。本来我在家时我与姐妹中的大姐感情最深,关系也特别好。记得小时候,父亲回来晚时,都是大姐给我们做饭,她最疼我了,家里姐妹多,经济条件又不好,所以每当家里有好吃的时候,大姐总是最先给我。 冬天的夜里被窝冷,大姐总是先替我用身体捂热。为此,其他兄弟姐妹常有意见,直到我们长大以后,他们还埋怨大姐偏心。也因此,我挣钱多了以后,无论在什么方面给予她的都比我给二姐和小妹的多,可不知什么原因,在我入狱后,她非但不来看我,就连我在家时借给她的6万块钱买房款,我父亲去要她都不给,她还和我姐夫一起对我父亲不忠、不孝。这一点让我感到很伤心,也很难以理解。 作为一奶同胞的姐姐,她怎么会这样啊!我犯罪了你不理我,我不说什么,那也不能落井下石啊!为了这事,我父亲病了半年。老人病好后要起诉我大姐,为我讨回我的血汗钱,可最终还是让我给阻止了。虽然当年我姐夫在借钱时给我立了字据,但我不想因为几万元钱与自己的一奶同胞成为路人或仇人,我也更不想因为这事让我的外甥和我的外甥女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在我父亲来看我时,我向老人说了这些话,希望老人能尊重我的决定,这钱我不要了。同时我也告诉父亲,等我出去我会挣更多的钱。 老人一听就哭了。老人握着我的手说,儿子,爸爸要这钱都是为了让你在这儿少受一点苦、少遭一点罪。老人心想自己年纪大了,来一趟也不容易,想把这钱要回来,完了都给我送来,这样老人以后不来他也放心了。我听后心里酸酸的,但我没哭。我告诉父亲,以后你不用月月来看我了,我骗老人说这里干活挣工资,一个月能开好几百呢,够我花的了,老人虽然对我所说的话半信半疑,但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 从那时起,我开始算计着花老人给我存的钱。一天刷三次牙的我改刷两次,洗脸不用香皂。袜子坏了补一补接着穿。狱友们看我这样,都说我对自己太苛刻了。可他们哪里知道我心中的苦啊!为了把这个谎撒得圆满,在2000年的春节,我的一个朋友来看我时,我让他代我给我父亲寄回去了200元钱,说是我在这儿挣的工资。从此,老人相信了,并且对我也很放心。因为在老人心里我一直是一个诚实孝顺的孩子,但他哪里知道我骗了他啊!我相信老人就是以后知道了,他也会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儿子的。 生活上的拮据,失去自由后的痛苦与不便,也没能阻止我向善的心。1998年,我把自己节约下来的50元钱通过省慈善总会捐给了灾区人民,2000年,我又通过交通之声给吉大的一名特困大学生寄去了50元钱,随后我又把自己两套崭新的内衣及省广播电台记者送给我的一支有纪念意义的钢笔,也一同送给了这名大学生。 我说这些,并不想证明我是一个好人,更不是希望大家同情我,怜悯我,在物质上帮助我,而是希望你们真正了解大墙内的我真实的人生轨迹。 尽管如今我仍是一名囚犯,但我心中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在狱中,从不欺负新来的犯人,也不打架闹事,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学习,因为我仍然有我的信仰和追求,自己犯下的错误是不可挽回的,但不能一错再错了,我依然相信自己的未来,同时我更有自己的人格与尊严。现在我前妻的姐姐对我格外关心,但我依然过着清贫的生活,我这样做不是因为我自傲清高,而是我真的无法去花这个苦命而又善良的女人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 我每花她一分钱,都如同喝她的血一样,会有一种犯罪的感觉。这个女人命很苦,结婚十多年一直不育,后来又因此在四年前离了婚,可她非常乐观自信善良。因此,我为了不伤害她,每次她来看我,我都只是象征性地接受一点她给我的钱。 去年我患了一场重病,也是因她而起。她因一场病住进了医院,并且还动了大手术,我得知这个噩讯之后,虽然不能帮忙,但一直为她担心,一股急火让我患上了“肠梗阻”,就在我几近死亡之时,苍天睁开了双眼,是马莹医生把我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一个犯了罪的杀人犯的生命竟然也有人珍惜,生长在这样好的社会,我不老实改造,就对不起自己这年轻的生命和关心我的人。 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这样细小的举动,都会令高墙内的心灵为之一震;哪怕是火柴头大的火焰,对于一颗渴望温暖的心灵来说,都是爱的全部。我相信,这个社会上会有越来越多的好心人、有良知的人,他们会伸出爱的双手,为那些渴望走向新生活的人指明坦途,用真情和爱心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像我这样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能在改造之中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真是万幸。 虽然忏悔过去只能震撼我犯罪的灵魂,无法挽回犯罪的事实,但只要你愿意倾听我的忏悔,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拯救与希望…… 历经这么多磨难,我总结出一条道理:做人必须踏踏实实,积德、行善。同时我悟出了生命的意义,人活一世不论长短,都要活出质量,活出属于自己的那份精彩。 第7章 真爱三人组 在美丽的长白山脚下有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村里有一条河,它有着一个极其清丽隽秀的名字——清水河。清水河的水绵延不绝,像极了一个温柔婉顺的姑娘,那一清见底的水更加证明了它的名副其实。河水四季长流,那里成了鸭子的天地、孩子的乐园。 每年的夏季,都是鱼虾兴旺之际,也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日子,他们抓虾逮鱼,忙得不亦乐乎,孩子的嬉笑声伴着鸭子的欢叫声,不绝于耳。 冬季的景最美,河水已经冰封,河岸两边的树上都挂满了树挂,银装素裹,雾气沼沼。人们置身其中仿似仙境。孩子们的游戏变成了拉爬犁、打雪仗、溜冰车。 伴着家乡的小河,也伴着村里的袅袅炊烟,吕凡、周倡、顾飞都渐渐地长大了。他们从小玩到大,既是同学,又是好朋友。真可谓是青梅竹马,只不过多了一人,成为青梅竹马三人组。 三个孩子都非常愿意学习,他们在班级中的名次也依次排开,周倡第一,顾飞第二,吕凡则为第三,上学时,他们会互相召唤一起走,放学时则等着凑齐了一块儿回。同学们都嫉妒他们三个人的友谊,虽然也有人在暗中挑唆,却没能分开他们。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他们始终都在一个班级里,因为彼此都非常要好,谁也不愿意离开这支小小的队伍,学习成绩也始终是相差无几。 慢慢地,孩子们大了,心思自然也多了起来,吕凡和顾飞都非常喜欢周倡。时光如梭,周倡已经不再是童年时与她们一般高的小男生了,如今他已有一米八二的个头,外加棱角分明的脸庞,成了女孩子们暗自心仪的对象。每次他们三个人站在一起时,总是周倡在中间,吕凡、顾飞二人站在两边,远远看上去恰如一座小山。 顾飞渐渐地发现周倡与吕凡开始有意无意地避开自己了,因为很多同学都看到过他们二人单独出去,不是为了什么特殊的事情而有意瞒着自己。顾飞明白,在友谊里面有三人组,但在爱情里面,将不会再有第三人了。她也开始回避他们俩了。虽然心很痛,但是他们二人都是自己爱的人,顾飞不愿意去伤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能独自垂泪饮泣。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高考,在填志愿时,他们三人决定同考一所学校,彼此也好有个照应。顾飞明白,周倡是降低了自己的标准而照应她与吕凡,以他的成绩考一所好一点的学校是绰绰有余的。 命运之神非常垂青三个人,他们通通被录取了。报到的那天,他们都没用父母送,因为父母们心里都明白,有他们三个人在一起,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因为他们会互相照应的。 大学里的生活新鲜而忙碌,大家见面的机会少了,因为他们虽属同校但却不是同系。 一天,吕凡突然来到顾飞的宿舍找她,一脸的忧伤,顾飞见她这样子吓了一跳,忙问她发生什么事情了。吕凡说这一段时间总感觉浑身无力,振作不起精神。顾飞问她有没有去过医院,吕凡摇了摇头说她不想去,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得什么绝症。顾飞骂她:“你这不是讳疾忌医吗?赶快跟我一起到校医院去。” 到医院后,医生让吕凡抽血化验,等结果的过程中,吕凡整个人的神经绷得紧紧的,一句话也不说,顾飞说:“你不要怕,不会有什么大事的,你不要自己吓唬自己好不好,振作一点。”可吕凡却说她自己已经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了,这次得病肯定是大病。 结果出来后,顾飞拿着单子找到了大夫,大夫看过化验单后说是乙肝大三阳。顾飞的脑袋嗡的一下,不会的,吕凡怎么会得这样的病呢?她不相信。大夫说这种病不能生气,也不能累着。一切都得靠静养。 当吕凡看到顾飞的表情后,心里便知道答案了,相处了十几年,她相当了解顾飞的脾气,顾飞不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她的喜怒哀乐都分明地表现在脸上。相比较吕凡倒是很镇定,她沉静得像一尊女神,用十分平缓的语气对顾飞说:“说吧,我能承受得住。”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吕凡得乙肝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被传得全校皆知。迫于学生们的压力,学校只能让吕凡休学,顾飞与周倡虽然难过,却也想不出其他的办法。在确定吕凡要走的那天,顾飞和周倡相约来到了吕凡的寝室,偌大的寝室只有吕凡一个人在那里,其他的人都像避瘟疫一样地搬走了。看着吕凡那憔悴的模样,顾飞与周倡别提有多难过了。 吕凡见他们二人来了,勉强地笑了一下,便说:“我都得这种病了,你们不怕传染上吗,还敢来找我。”周倡说,“反正我是不怕,大不了咱们一起得。”顾飞也说,“吕凡,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将我们三人分开,病魔怕什么,你安心静养,等好了之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你千万不要有太大的压力,医生说过你的病只要静心休养,不会有大问题的。你别自己吓自己好不好?” 吕凡听他们二人这么说,不禁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感觉自己现在是瘟疫,所有人都避着我,我的压力好大,我都不想活了,我该怎么办呀?”顾飞上前抱住了吕凡,周倡也上前抱住了她俩,三个人拥在一起,哭声一片。 正值农忙时节,吕凡的父母没有时间来接女儿,于是周倡决定送吕凡回去。在火车站,顾飞与吕凡难舍难分,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地分开过,就连放寒暑假,他们三个人也是在一块度过的。吕凡悄悄地对顾飞说:“我走以后,周倡就交给你管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病什么时候会好,你们两个一定要好好相处。”顾飞劝慰了一会儿吕凡,又看了看站在一边焦急等车的周倡,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时间像流水一般地滑过,吕凡回家已经有两个月了,她每次来信都劝顾飞好好照顾周倡,说他需要安慰。顾飞知道吕凡是有意撮合自己和周倡,她了解吕凡,她的信一定是双份的,周倡那里肯定也有相同的一份。可是她心里明白,在吕凡回去的日子里,周倡虽然也来找过自己几次,但是每次两个人出去玩都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怎么也提不起兴致,每次都淡淡地散场了,如今顾飞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周倡了。 再后来,吕凡的信越来越少,顾飞打电话问过家里人,家人说吕凡好像上外地看病去了,她没在家。顾飞又跑去问周倡,周倡说他也好长时间没接到吕凡的来信了。顾飞看了看多时不见的周倡,发现他变得憔悴了,同时也变得忧郁了。 有一天下晚自习顾飞往寝室走,半路上听见一声熟悉的呼唤。她回头一看,原来是吕凡回来了,顾飞看到她真是高兴死了,上前紧紧地搂住了她,问她:“这么长时间,你都死哪儿去了,到处也找不到你,你也不来个信儿,害我替你瞎操心。”吕凡说:“看你像个老婆婆似的絮叨个没完,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告诉你,我的病好了。”顾飞忙说:“我们一起去找周倡,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吧,他也担心死你了。”而吕凡却说:“明天再说吧,先让我们姐妹俩好好聚聚。” 夜晚,她俩挤在顾飞的被窝里,一直谈论到很晚,吕凡告诉顾飞,由于看病,家里已经没有钱了,周倡虽然给她寄过几次钱,可那只是杯水车薪,于是接受了一位好心人的捐助,那位好心人很早以前就看上了吕凡,他说只要吕凡肯嫁给她,他什么都愿意为她做,他家里很有钱,是一个什么公司的大老板,都三十多岁了。父母贪图人家的钱财,已经要下聘礼了,吕凡虽然也抗拒过,但是她一看到泪眼蒙眬的父母,心就软了,是呀,父母们已经穷了大半辈子了,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得幸福,周倡人虽好,可是毕竟家里穷,不可能给她太多的物质享受。她说:“顾飞,你骂我吧,我对不起周倡,我已经决定要走了,我这次回去就跟他结婚,然后我们一起到南方开公司去。可是我太想你们了,我这是强行争取的时间来看看你们,他开车送我来的,现在他就住在学校的招待所里。”顾飞听完吕凡的话,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希望吕凡幸福,但为什么吕凡看起来却如此的忧伤。 第二天一早,吕凡就领着顾飞来到了招待所。顾飞见到了那位大款,长得比周倡差远了,身材跟一个大缸似的,眼睛胖得眯成了一条缝,真不知道吕凡的父母是怎样想的,眼睁睁地看着如花似玉的女儿插到了一堆牛粪上。 那人开着大奔让顾飞和吕凡上车,说是要领她俩上豪华餐厅吃饭去,就在这时,顾飞的眼睛瞟到了周倡,他正在不远处向这边张望。顾飞说:“吕凡你真的不去见见周倡吗?”吕凡说:“我没脸见他,以后的一切都拜托你去照顾了。”顾飞赌气地说:“你快走吧,我再也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了。”她恨吕凡,为什么相处这么好的朋友会为名利所惑,她真是看走了眼,交了吕凡这样势利的朋友。吕凡哭了,哽咽着说了声:“再见,顾飞。”便转身上车,大奔一溜烟地离去了。 顾飞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更多的是不舍,谁知道啥时候才能再见到吕凡呢!她的心好痛,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这时眼前突然多了一块手帕,顾飞抬头看去,周倡正拿着手帕站在她面前。顾飞问:“你都看见了,吕凡傍了一个大款走了。她永远离开我们了。” 周倡不语,把手帕塞到顾飞的手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顾飞知道,他一定是找个地方买醉去了。 吕凡走后,又给顾飞写过信,请求她原谅自己。顾飞想朋友毕竟是朋友,她在异地他乡,一定十分思念亲人,于是便恢复了与她的书信往来。 周倡也来找过自己,有一次两个人走在公园里,周倡对顾飞说:“可能是我错了,我不该爱上吕凡的,我爱的人应该是你。”顾飞说:“但是现在你还能爱得坦然吗?”周倡说:“不会了,因为有吕凡这一道身影隔在中间,我不会再坦然地爱上你了。也许我们这辈子注定是朋友。”顾飞说:“我也这样想,你给吕凡写封信吧,她现在十分幸福,那位大款十分疼爱她,看到她这样,我们该替她高兴,不是吗?”周倡说:“我已经跟她通信了,我们仍然是好朋友,一生一世,现在我们是三人组,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成为六人组的。” 顾飞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夜晚,在寝室的灯光下,她决定把周倡的这句话写信告诉吕凡。 纯真的友谊,不沾染一点世俗瑕疵,如金似玉,这样的友谊便是真爱,我们了解了,爱是包容、是豁达、是真诚、是无私……是金子般的永恒。 第8章 蓝格子沙发 和前任男友分手了,便不再相信男人了,于是我接受了许多约稿,准备多赚点版税养活自己。为了安心写作,我来到海边的一座小城,而且是郊外,异常幽静。房租也很便宜,只是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架老旧的雕花木床和一把藤椅,别无他物。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在网上浏览各种二手货信息,发现了一套淡蓝格子的双人沙发。 苏晚唐,是一个像基努·里维斯一样瘦削俊朗的大男生。他说自己的职业是摄影师,即将远游,也许三年五载不回来,索性把没用的家具都处理掉。他家里还有一件樟木衣柜和胡桃木餐桌,几把原木椅子,我也一并买下了。 他皱皱眉头:“天啊,你这样瘦弱,怎么搬得动?”我无奈一笑,我的确还没有找好搬家工人。他说,算了,我好人做到底。 一个小时后,好人苏晚唐开着一辆微型小货车将我连人带货运抵郊外的小屋,并负责将它们各安其位。 我无以为报,只好请他喝自制的玫瑰花茶。他直叹好香,“恐怕以后再也喝不到了。” 日月星辰恒久地升落,我的生活也是一成不变。最大的快乐就是在笔记本上敲敲打打,编织我脑海中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蓝格子沙发上看电视,打字,玩游戏,睡觉,如果沙发有灵性,一定会抱怨我太不懂怜香惜玉。我也会想起她的前任主人,猜测他此刻在哪里流浪。那个大男生,温柔,可亲,绅士风度十足,笑起来嘴角的弧度极为美妙。 好友容佳来看我,对这座小屋大加赞赏,她诧异地发现屋后的小树上有喜鹊驻巢,“恭喜恭喜,近日一定红鸾星动。”我答应若真如此,就请她吃大餐,谢谢她的吉言。 容佳是报社记者,是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也是她建议我来本城的。听她讲市井八卦,是我每个星期的必修功课,就这样闲话一下午。 傍晚,在公交车站送走容佳后,我一个人沿着小径散步。郊外虽然偏远,但空气当真新鲜,有阵阵土味和草香扑鼻而来。 天色将暮未暮,是我最喜欢的暧昧时光。小径上只有我一个人,略觉不安,不禁想起容佳刚刚给我讲的一则新闻。邻市的精神病院不久前逃走一个病人,他曾残忍地杀害过两任女友。我越想越怕,加快脚步,甚至跑了起来,似乎身后随时会有一只手来扼住我的喉咙。我忍不住回头,晦暗中只觉视线模糊一团,似有若无。我骇慌了,猛地一回身,却撞到了一具温热的身体。我“啊”的一声尖叫,在快要倒地的那一刻,胳膊被抓住了,一个清朗的男声问我:“小姐,你还好吧?”我抬起头,是一个高个子男人,面孔似曾相识。 我不管天不管地,扑进他的怀里。醒来时,我正躺在沙发上。一个男人端着一碗汤从厨房走出来。我疑惑地看着他,又打量四周。他有些愤愤:“你不记得我了吗?亏我还为你做过苦力。” 我傻傻地笑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我对苏晚唐说,为何只去一个月就回来了?幸好昨天你守在我家门口,否则我必定吓丢了三魂七魄。 他说:“我一定是被人下了蛊,念念不忘那一杯玫瑰花茶,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喝到。”他温柔的目光似乎要将我催眠。 我扭头看向庭院中的鹊巢,微微一笑。苏晚唐做的莲藕排骨汤很好喝。 我的家居物品,有一半取自于苏晚唐。这似乎就是命中注定的缘。他说:早知今日,当初你直接带着行李住进我家多好。 蓝格子沙发见证了我们的相亲相爱。有几次,在意乱情迷间,晚唐轻轻咬着我的耳垂:“贝贝,别离开我。”我反手抱住他,抚慰他。我怎么舍得离开他呢?我是他的肋骨,而他则是我们可以共飞的翅膀。 我们都是崇尚简约的人。苏晚唐有一间摄影工作室,收入尚可。他要我不必再一字一句地砌文章,只管安心做他怀里幸福的小女人。 亦舒师太说,女人放弃工作等于自废武功。我赞成得五体投地。然而,每次看到我仍在写稿子,晚唐的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像挂了万年冰川。虽然他从不发脾气,可是气氛闷沉得让我心虚。我放弃抵抗,后来索性远离电脑。 细想起来,我们每一次做爱都是在蓝格子沙发上完成的。即使起于别处,厨房、浴室、阳台、花园,最后都要回归这里。我想,苏晚唐只是有着时下流行的恋物癖而已。 最近苏晚唐的工作很忙,连续接了几单生意。我一个人闷坐着看电视,恰好容佳打来电话:“在家里孵小鸡吗?出来聊聊。” 在酒吧里一见到我,容大记者的职业病就发作,盯着我看,“都说恋爱中的女人容光焕发,你怎么却越来越枯萎?”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正在和一张旧沙发争宠。摆摆手:“昨天没睡好而已。”她暧昧地一笑:“什么时候让你那位摄影大师现一下真身?” 容佳总是嚷嚷着要见苏晚唐,但两人一直没有机会见面,只在电话中聊过几句。我只好带来照片,让亲密女友鉴定。苏晚唐的英挺让容佳着实惊讶,她拿着照片端详了好半天,再度开口前犹豫了一下,“亲爱的,把这张照片送给我吧,我拿来做挡箭牌。”我知道,容佳的顶头上司一直对她紧追不舍,她要借苏晚唐让对方自惭形秽。 我慷慨同意,但有附加条件:“用最好看的八卦新闻来交换吧。” 闲暇时间这么多,我热爱上了整理家务,每隔几天,就把沙发套拆下来洗。这套蓝格子沙发虽然不是名牌,做工却真是好,针脚细密,内瓤绵实。 初秋的季节,天气无比晴好。我索性把所有的靠垫、坐垫、抱枕都洗过,放在艳阳下晒。把那个只剩下空壳的沙发也推到庭院中,让风与阳光带走它的霉味。我发现沙发的木架居然是空的,可以用来做储藏柜,把一些过时的杂志放进去。我用抹布仔细地擦,努力将手探向深处。不经意间,竟然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是一本没有上锁的日记。 “他今天做菜放了好多青椒,不停地逼我吃,还说‘这不是你最喜欢的吗?’我想他一定记错了,我和蜡笔小新一样,最讨厌青椒了。”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把我的喜好弄拧。我喜欢穿白衬衫牛仔裤,他却买来性感的吊带长裙要我一件一件穿给他看,但每次出门却又把我裹得严严的。” “这个月我们已经吵过十九次架,我越来越无法容忍他对我的管制。” “我想要离开他,他哭着求我,看着他伤心的样子,我心软了。” “根据我的职业敏感,他似乎……” 苏晚唐回来时,我还没有看完。我扬扬手中的日记本。 “这是谁的?”他问我。我告诉他是在沙发里找到的。 他很吃惊,拿过去翻了半天,丢到一边:“不知道,也许是在我之前的主人留下的。”他也不是这套沙发的原主。 夜半失眠,我起来,准备连夜把那本日记读完。我记得似乎是被苏晚唐丢到了沙发后面,可客厅的家具几乎全被我挪位了,也找不到。 “你在找什么?”苏晚唐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我吓了一跳,瘫坐在地上。“日记,我在沙发中找到的那一本。”“被我丢掉了。”“为什么?”我不解地看着他。 他耸耸肩,“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了,倒垃圾时顺手扔掉了。”真可惜,我刚刚看到女主角对男友心生恐惧,是个不错的题材呢。可惜我被下了“禁笔令”,徒呼奈何。 晚唐到上海出差去了。我有些落寞,打开他的书柜,整理他为我拍摄的一些照片。 电话铃响,我匆匆跑去接,急切间带倒了一个紫檀木小匣子,掉出里面的暗格来。 里面是一些旧照片,记录着一对亲密的情侣,女孩子娇俏明媚,她的男友眉目清峻,瘦高硬朗。有一张照片,两人亲亲密密地拥坐在一张沙发——蓝格子沙发上。照片上写着:贝贝和晚唐,永远在一起。简简单单的十个字,不啻是十声惊雷沸沸腾腾地砸过来。 我的脑中开了水陆道场,锣儿、钹儿、鼓儿齐齐鸣响:贝贝。曾经以为这是他对我的昵称,却原来,另有真身,我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苏晚唐如此痴恋在沙发上做爱,原来是为了让昨日重现。 我想到了日记中的那个女孩子。我们何其相似,都做了别人的残局续篇。 容佳在电话那头不住地喊:“我有一些资料要请你看一下。我给你发传真。” 三天后,苏晚唐归来。看到桌子上的紫檀木匣子,他什么都明白了。 “对不起,我无意间看到了你珍视的过去。现在,就让我也成为你的过去吧。”我起身向外走,他一把将我扯入怀中,不解释,不道歉,只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我听到有啜泣声。隔了一会儿,他低低地说:“那么,让我们珍惜这最后一夜,好吗?” 我答应了他。苏晚唐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都是我最喜欢吃的。饭后,我们坐在沙发上喝玫瑰花茶。他像从前那样感叹:“真香,也许我再也喝不到了。”他说着这几天在上海的趣事,眼神却黯淡。他说,他七岁起进入孤儿院,因为已经懂事,没有家庭肯领养他,他只能看着身边一个一个小朋友被人领走,他始终留在那里。 我不忍多看多听,害怕自己会再度臣服。他的吻渐渐贴近,唇舌摩挲着我光滑如缎的肌肤,双手在我身上游走。他说:“宝贝,你答应过不离开我的。”他的嗓音有些沙哑。 我努力地偏转头,眼泪顺势流下,湿了沙发的布纹,那蓝色愈发浓重了。 “你一向最乖的,听话,别走。”“我以后会待你好的。”“真的非走不可吗?”“又留下我一个人了。”他长叹一声…… 他手上的力道随着他的每一句话逐渐加大。我开始喘不过气来,我的眼前逐渐昏黑下去,我双手的指甲有几处已经折断,我的双脚蹬倒了茶几,玻璃杯掉在地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第二天,小城媒体在向市民播送这样一条新闻:邻市走失的精神病杀手在第三次作案时,被本城警方擒获。 容佳的传真内容:曾经轰动一时的精神病杀手,现在又重新面临指控。据说案发前,他的两任女友都曾经向他提出过分手。死者家属一直怀疑他是装疯,花重金请北京的专家来会诊,他却在此时突然消失。 传真过来的照片,虽然并不十分清晰,但我不觉得与苏晚唐有什么不同。 他的第一任女友叫何永贝,她在出国留学前夕殒命;他的第二任女友有写日记的习惯,警方曾经遍寻不获。她曾是心理医生。 我的确没有看完那本日记,可是我有事先翻看小说结局的习惯。最后一页写着:也许,有一天,我会像她一样死在他的手里,死在这张沙发上。 我是这张蓝格子沙发的第三任女主人,也是苏晚唐的第三任女友。我们因为不同的理由,选择主动离去,却只有我仍然可以自由地呼吸。 因为,我在玫瑰花茶中放了安眠药。其实我只是嫉妒。 一个月后,专家确诊结果:苏晚唐的确患有精神病。不过,当他将双手扼在两任女友的细颈上时,他是清醒的正常人。 那个埋葬着两条鲜活生命的蓝格子沙发,被我付之一炬。 我去市第九医院看苏晚唐。他竟然胖了一点儿,显得脸部微微发肿,眯眯笑着,嘴角上翘。 他冲我眨眼:“你知道吗?你偷偷往香茶里倒白色粉末时紧张兮兮的样子,可爱极了。” 他贴在玻璃上,用唇语说“我爱你”。我的泪,瞬时倾下。 第9章 一个女孩的懵懂初恋 幺姐,芳龄二十,大二学生。她在寒假返校前,急切地约我与其见面,并匆匆塞给我一叠折了三折的稿纸,说:这是我的初恋—— 我刚展开一折稿纸,她便麻利地将我的手按住,脸红红的,很不好意思地说:写得太草,想到哪儿写到哪儿,都是些经历,真对不起,我没时间誊出清样给你,你回去一定要细细看。旋即露出微笑,眸间闪现的善解人意十分可爱。 我细细端详,她修长的身材,白净的皮肤,穿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衬得她像一泓清泉,纯净得不容冒犯。可她眉宇间透着女孩子少有的干练,我相信她的经历绝对不平凡。 回到报社后,我迫不及待地展开她递给我的稿纸,立刻被其中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 其实我比明明小四个月,他二月生我六月生。上初一时,当我要明明叫我一声“姐姐”时,他颇有些忿忿不平。但那时的我霸道得不可一世,他稍一反抗便会遭我手掐嘴咬,最后他只好乖乖叫我“幺姐”。而我也总是一脸灿烂地摸摸他乱蓬蓬的头,满足地应道:“哎,乖弟弟!” 哪知道,我跟明明因此结怨。一天,我穿了一双新的旅游鞋,明明总是“无意”地踩一下,当时还真没在意,后来我明白过来时,刚举起拳头,他嘻嘻笑着说:“喂,听说踩了新鞋会有好运,谁叫你是我幺姐呢?”说完,不顾我的感受,一溜烟跑了,气得我差点当场晕倒。 明明长得很平凡,百里挑不出一的那种,让他稍稍有点可爱的是他脸上的神气和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有时候我真怀疑那双眼睛原本是从女孩子那儿移植来的。明明爱看动画片,而我认为初中生看动画片显得弱智,所以,他对着我兴高采烈、唾沫横飞地大讲特讲动画片的时候,就是我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时候。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他一边讲,我就在一边傻傻地研究他的眼睛,然后趁他讲得最激动最精彩时猛地打断他:“乖弟弟,我发现……你眼里有一样东西。”“是什么?”明明马上打住,紧张地问,我强忍着快要爆破肚皮的笑,说:“呃,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点……眼屎而已。”他顿时作吐血状,我得意之时不忘兔子般撒腿狂奔。 冬天到了,晚自习时特别冷,偏偏我又是个怕冷的人。一天晚上,教室的窗子大开着,北风一阵又一阵,吹得我直发抖。接着,膝盖酸痛起来——老毛病关节炎又发作了。教室里安静得像一泓湖水,大家都在埋头苦读,我只好咬着下唇抱住膝盖,但眼泪已经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正当我痛苦得想撞墙的时候,同桌邹萍碰了碰我:“明明给你的!”说着递过一件外套和一张字条。我展开字条:“幺姐,是不是关节又痛了?算了,我今晚就舍己为人,把外套借给你搭住膝盖……明天请我吃糖,否则,哼……”后面画了一个怒目金刚。我把外套搭在膝盖上,上面还有他微微的体温。扭过头看了看明明,见他只穿着一件毛衣,正咬着笔杆儿“钻题”,两只脚在地上轻轻点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这么流下来了。 初三下学期,班上两极分化空前严重,但我始终保持在前六名,明明也总是在中上游打转。再后来就有人破罐子破摔,一些无聊的人开始出双入对,连老师都懒得管了。有一天,明明突然对我念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顺口接道:“是谁把心的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碾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明明很白痴地干笑一声,继续看书,不再作声。我揪住他问:“你小子,今天怎么这么不正常?是不是动了凡心?快告诉么姐你的那位是谁?” 谁知这次明明老弟不吃我这套,他面色庄重地说:“幺姐,你怎么能这么问呢?你知道我可是好儿童,要为祖国的四个现代化而奋斗,更要为自己的肚皮而奋斗,我怎么能动凡心呢?况且……”他还没说完就吃了我一个“毛栗子”,我凶巴巴地冲他吼:“少来这一套,快从实招来!”他揉着脑袋嘟嚷着:“这么凶,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我又做出欲打的姿势。他开始求饶:“么姐,中考以后再说吧,男子汉要以大事为重,中考后一定告诉你!” 中考结束了,我考回了本校高中,明明却只上了自费线。他没有食言,对我承认说他的意中人是邹萍。我在笑得前仰后合之后豪情万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弟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极力在邹萍面前说你的好话的!”明明瞪着我,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上了高中以后,我在三班,明明居然和邹萍一起分到了十一班。高中生活很新鲜也很紧张,大家都不常见面了,有时我会忽然记起:不知明明和邹萍进展如何?这时我在学校风头正劲,短短半个学期便捞到了学生会秘书长、共青团支部宣传委员等头衔,走在校园内回头率倍儿高。 有一段时间我因为要开教室门,早晨来得早,路上黑漆漆的没几个人,有时还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在后面跟着。我有些害怕,就去找明明。“那……那怎么办?你明知我住校的!”他搔着脑袋可怜兮兮的。我有点不忍,便笑着说:“算了,我自己想办法吧,你么姐我一个人能摔仨。” 第二天早晨,走在路上,我觉察到后面一直有个人不远不近地跟着我,还打了个手电。我把手伸进书包里,把钢笔冒悄悄拧掉,手握钢笔,猛地一转身,厉声喝道:“什么人!想干什么?”那小子吓得把手电摔到地上,哆哆嗦嗦地答道:“我……我是十一班的,是明明派我来的。”我长出了一口气,心想明明还真够哥们儿,于是,左手往脸上一抹,变出个笑脸来:“没事了,一块儿走吧!也不早说……”那小子嘀咕道:“原以为你是个淑女,没想到……” 高二那年的情人节,我因为在学校广播里擅自播了一篇关于爱情的稿子,挨了阿sir们一顿狠批,回到教室便成了蔫丝瓜。见好友小强正在大啃巧克力,我的情绪更是低落到底。我咬牙切齿地想找本书看,一束花赫然躺在书桌里面!我喜出望外拿起来一看,什么颜色、什么品种的花都有,杂七杂八一大捆,就是没有玫瑰。再看旁边的字条,上面写道:“情人节快乐!别泄气,只要你再淑女一点,明年就会有玫瑰入账了!不过,我还是喜欢幺姐现在的样子。”后面画了一块有笑脸的木头。虽说有点遗憾,我还是忍不住狂笑了一通。 日子如风,转眼就是高三了。高三的日子真的好苦好累,我常会莫名其妙地哭泣。班里气氛是一触即发的死寂。我心情很不好,尽管周日不上课,我也跑到学校找明明,两人一起站在操场上吹风,明明不说话,听我尽情地倾诉、发泄,当我平静下来,明明说:“幺姐,这就是生活。别那么忧郁,坚强些好吗?做你自己应该做的事,别顾忌那么多。你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相信我,我们的未来不是梦!”现在我常想,如果不是明明时常给我打气,我那时真的会崩溃。 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明明上了南方的大学。我开学比明明晚,他走那天,我去送他。站台上,我们面对面站着,我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明明很专注地看着我,我看着他毛茸茸的上唇和一米八七的大个,还有宽宽的肩膀,心想,明明,那个将来能靠在你肩上的女孩一定会很幸福吧…… “柏妮!”明明轻声地叫。我疑惑地看着他,很不习惯他这么叫我。“怎么直呼我的名字,对幺姐这么不礼貌?”我笑,声音却哽咽了。 “柏妮!”明明的呼吸有点重,“从我叫你‘姐’的那天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太完美太优秀的女孩,而我注定只能做你的弟弟。其实,中考后那天,我很想告诉你我的意中人是你而不是邹萍,情人节那天我想送你的是玫瑰而不是那些花……” 我呆在那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耳边全是他那低沉而忧郁的声音,直到火车开来,直到他俯下身来在我额头上印下他的吻,直到他提着行李大步走上火车,直到火车渐渐消失在远方…… 我孤零零地站在站台上,风吹拂着我的头发。终于,我哭了,任眼泪似泉奔流,哭后,在心里对明明说:“我们注定没有结果,我们注定只能是姐和弟!” 第10章 再说一次我爱你 碧蓝如洗的天空,只有候鸟飞过,就像宇的心灵深处,只不过是我经过的驿站,永远都不会是我停泊的港湾。 “咚咚……咚咚……”的敲门声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请进!”我没有回头,眼睛还是望着窗外,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流泪的样子。 “你好,我这里有一款名牌化妆品,能够让您容颜靓丽,青春常驻……”进来的那个人很有礼貌地说。 “不需要!”我不等那个人说完,就打断了他。 “您转过头来看一下,这款化妆品……” “滚,赶快滚!”我几乎是歇斯底里地说。 那个人可能是被我吓坏了,匆匆地把门关上就走了。我们这栋写字楼里,经常有这些推销的人出没。 我拿出纸巾拭去脸上的泪水,想想昨天宇对我说的话,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 “我们分手吧,我爱上了别人!”这是宇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冷冰冰的结局。我到现在还弄不清,六年的感情为什么这么不堪一击,这么脆弱。 坐在办公室里,一整天都心绪不宁无法工作,拿起电话的手一直在颤抖。 “宇,我们可以再好好谈谈吗?你忘记我们的约定了吗?” “没什么好谈的了,我爱上了别人,分手吧!” 不等我再说一句话,电话里传来了“嘟嘟”的挂机声。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一下午无数次地拨打,无数次地传来这个声音。希望在一点点地消失,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挂断电话,和过去一刀两断,明天又是一个崭新的我,等待心情像风景一样美丽。”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这样说,但是此时的我做不到。 我没有像其他失恋的人那样,去酒吧借酒消愁,也没有去找朋友诉说一肚子的委屈。我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家里的电话线被我拔掉了,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我不想有人来打扰我。 翻开我和宇的相册,以前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 我和宇是大学同学,他比我高一年级。宇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大山里,他说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在他上大学的那天,村里人像过年一样为他送行,每次说到这些,他都很自豪。宇的家里很穷,父亲和母亲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我和宇都喜欢文学,都是学校文学社的成员,所以经常有见面的机会。最初,是他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他的文章很朴实,很有生活,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好奇心驱使我想了解一下作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文学社的一次会议上,我们相识了。宇穿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从乡下来的。我们并没有说话,只是相互礼貌性地点了一下头。 我们的第二次相遇是在学校的食堂。那天我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去食堂买饭的时间,我去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有什么好吃的了。我正想着回宿舍去泡面,不经意地发现宇正坐在食堂的角落里吃饭。我坐到了他的对面,他一开始很惊讶,后来笑了,我也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了解他,接近他。从那以后,我每次都刻意晚一点再去食堂买饭,因为去晚了才能遇到他。每次他的桌上都只放着一碟咸菜、两个馒头。而我每次都坐在他的对面,他每次都深情款款地一笑。 慢慢地我们开始互相了解,互相熟悉,成了朋友。我不再坐在宇的对面,而是和他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没有拒绝。 渐渐地,我们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顺理成章。校园的小路上,有我们走过的足迹;学校的食堂里,有我们欢快的笑声;自习课上,有我们一同学习的身影。 我们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想象着毕业后一起去奋斗、一起去努力实现我们的愿望。 大学时光总是短暂的,很快,宇毕业了。他被分配到了报社,做了副刊的编辑,这也是他的梦想。我在第二年也毕业了,被分配到了一家中外合资的公司,做起了文职工作。 我们约定好了,一起奋斗五年,五年后把宇的父母也接过来,一起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就这样坐了整整的一个晚上,也想了整整一个晚上,回忆着我们的过去,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宇会背叛我。 “不会的,宇不会背叛我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想到这里,我几乎是飞奔出房间,来到宇住的地方。房间凌乱极了,他已经搬走了。去报社找他,报社的领导说他请了长假。我拿出手机给他所有的朋友打电话,他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宇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的视线里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就是不见他的踪影。 就这样,我一直找了一个星期,我几乎都绝望了,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还有一丝希望,就是去宇的老家找他。我只听他说过他的家乡在很远的大山里,但是我没有去过。 我又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简单收拾了一些东西,向着宇家乡的方向出发了。一路上,我的心情复杂极了,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经过三天两夜的行程,终于到了那个不知名的小县城。几经周折,终于到了宇的家。宇的父母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站在门口迎接我。低矮的两间草房,宇的父母饱经沧桑的脸上渗透出山里人的淳朴,一双布满老茧的手,记录了岁月留下的印迹。看到眼前的这些,我不禁眼睛湿润了,原来宇就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 宇的父亲把我请进屋里,递给我一封信。这是宇写给我的,我认识他的字。 亲爱的静: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无论发生什么事,请你不要为我伤心流泪,要好好保重自己。我在单位组织的一次献血中,得知我得了白血病,而且已经是晚期了,没有治愈的希望。我不想让你为我担心,所以我悄悄地离开了你。静,请你原谅,我骗了你,我没有爱上别人。这是我第一次骗你,也是最后一次骗你。我只想让你把悲伤降到最低的限度,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段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开心、最难忘的时光。因为有了你,才让我的人生如此绚烂;因为有了你,才让我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滋味;因为有了你,才让我懂得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我能够在人生最后的几年里和你一起度过,就不枉此生了。 静,请你原谅,我没有完成我们的约定就走了。我不能再陪你走以后的路了,我希望你不要孤孤单单地一个人走下去,我希望看到你幸福的微笑,这样我在天堂里也会为你高兴的。 静,请你不要为我伤心,虽然我走了,但是我的心永远和你在一起,希望来生你再做我美丽的新娘。 爱你的宇 看完这封信,泪水已经打湿了我的衣襟,为什么不让我陪你走完最后的日子?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为什么……我对着宇的遗像不停地问着。 再多的话语也无法挽回宇的生命,再大的声音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像一个失去了一切的孩子般无助地瘫坐在地上。 我一个人来到宇的坟前,泪水已经干涸,悲伤已经无法形容。傻傻地站在那里,久久不愿离去。 在宇的家里,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痛苦的那段日子。宇走了,他的爱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的爱也将永远地陪伴着他! 第11章 爱要怎么说出口 宁和磊从小青梅竹马,他们的书房相对着,中间只隔了一棵树,宁总是到磊的家里去玩,磊的房间里是一些积木、玩具车之类的东西,磊没去过宁的书房,隔着这棵古树远远地从窗口望过去,可以看见屋里摆着洋娃娃。磊想:“等我长大了从窗户就能直接跨过去……” 父母间也都是好朋友,宁和磊要升初中了,父母想尽办法把他们弄到了同一所学校,希望互相有个照应。早晨上学时通常是男孩走在前面,宁紧跟在后面。男孩不时地踢踢石子,摸摸路边的树,偶尔还会回头瞅一眼跟在后面的宁,生怕把她弄丢了,他们就这样一路不说话,然后各自走进自己的班级,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是一起的了。小学的时候他们还会手拉着手,到了五年级磊就不再扯着宁的手了…… 他们顺利地升入了同一所高中。升入高中的宁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磊也变得高大帅气。一个是舞蹈队的队长,另一个是足球队的队长,虽然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头衔,但只要是有比赛的时候,宁的舞蹈队就会去给足球队当拉拉队。每当听到一群女生喊着磊的名字为他呐喊助威的时候,宁的心里都会不由地酸酸的。而磊在比赛时只要有宁在场他多半会输,他只顾自己耍酷,不配合别的队友。磊和宁的微妙关系也不曾被别人知道。 磊是足球队的主力,又帅气十足,不乏女孩子投怀送抱,他却总是委婉地拒绝;宁清秀大方,爱好广泛,也有很多的追求者,宁总是特别本分。 高三的生活非常紧张,磊觉得与宁的接触越来越少了,好在每天上学放学还会一起走。每天晚上磊准备睡觉时还会隐约听到宁读课文的声音,磊每天都会伴着这种若隐若现甜甜的声音入睡。他们还是会默默地走在上学的路上。磊会注意到宁白晳的手指,他很想像小时候一样拉着宁的手快乐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可是现在他们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时候的两小无猜。 到了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了,父母们聚到一起讨论报哪所学校,而两个孩子却躲在各自的书房里。经过研究,磊的父母决定让磊报本市的一所大学,磊的父母认为离家近,孩子好照顾,也不容易学坏。而宁的父母决定让宁报考外省的一所大学。父母们认为最后还是应该由孩子们来决定,他们的意见只是参考,宁和磊没有反对父母的意见。 高考临近,她们都在为各自的目标而奋斗着,每次磊带着困意睡觉的时候,透过白色的窗帘,看到宁书房的灯还在亮着。 经过努力他们都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各自报考的学校。磊留在了本市,宁考了出去。 假期很快就过去了,宁明天就要走了,宁的父母看见磊说:“明天和我们一起去送宁吧,你们从小一起上学,这还是第一次分开。”磊点了点头。宁走的头一天晚上,磊整夜都没睡好,很早就爬起来。打开窗帘,磊发现宁站在对面,似乎已经站了很久。宁招呼道:“早!”磊义务性地回了声“早”。“一会儿去送我吧。”“一定会的。”磊连忙说。 星期日的公交车很挤,车里满满的都是人。宁的父母还有磊陪着宁在站点等车,磊想和宁说些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开口。宁似乎看出了磊的心意,她让父母帮她买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把父母支开了。这时磊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手链,塞到了宁的手里,宁并没有低头看磊塞给她的是什么东西,她紧紧地盯着磊的脸,似乎要看出些什么,磊却没有说话。这时宁的父母回来了,宁回过神儿,正常地说着客气话,宁强忍着眼泪走了,而磊却从齿缝中强挤出两个字“珍重”。 宁来到陌生的城市,一向开朗的她变得内向。磊还会不时地透过茂密的树去看对面的书房,自从宁走后那个白色的窗帘就再没有拉上过,偶尔会看见宁的妈妈为她打扫书房。磊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上课时走神,下课时睡觉,终于又盼到了假期。这天磊收到了宁的来信,他非常兴奋…… 磊来到车站,站在外面焦急地向里面张望,宁终于出来了,她依然那么清秀,但旁边却多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他拉着宁的手。“你好,经常听宁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 磊在自己的房间里隔着古树向对面张望,白色的窗帘里透着两个人影,偶尔还会听到他们两人谈话后的笑声。傍晚,磊来到宁的家一起把男孩送走了,临走时男孩拉着宁的手说了一些关心的话,站在一旁的磊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送走男孩后磊和宁并肩走在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突然磊快走了两步拦在宁的前面,一副豁出去的样子:“宁,我喜欢你,很早以前我就喜欢你了……”不经意间,磊看见了宁手腕上正戴着他送给她的那条手链,在闪闪发光…… 第12章 永远的等待 安是个刚上高一的男孩,他平时总是独来独往,很少与同学们沟通,他这样的性格或许和他的家庭有关。安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安平时非常喜欢弹吉他,当他感到寂寞的时候总会抱着心爱的吉他来到平台上弹他喜欢的曲子,一弹就是几个小时,每次都是要吃饭的时候奶奶把他从平台上喊下来。 安每天上学都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如果坐车就很快,只要几分钟。但安却不喜欢去挤公交车,喜欢自己默默地走在路上,心里好像总有想不完的事情,有的时候甚至会与迎面走过来的人撞到一起。 在班级里同学们给安起了个外号叫“独孤安”,虽然安的性格有些古怪,但他长得却特别清秀,而且学习成绩也很突出。安的同桌琳学习成绩却不是很好,琳是自费生。她虽然平时学习非常刻苦,但她不是那种天资聪明的女孩,所以琳会经常请教安一些学习上的问题。安虽然不愿意与人沟通,但是对于琳所询问的学习上的问题,他却总是很认真地帮助讲解。慢慢地琳的成绩有了提高,在月考的时候,琳进了全班的前十名。琳很高兴,很感激安对她的帮助…… 琳是个开朗的女孩,她会在课余时间里搞一些恶作剧。无形中安被琳这种乐观的性格所感染,安开始变得会和同桌琳谈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了,在聊天中安竟然才知道原来琳与自己住在同一栋楼里,安的家住在六楼,而琳的家就在五楼,琳也是每天走着来上学,是为了路上能多背点英语单词。 得知安和自己是邻居,琳便强烈要求安每天到她家去和她一起学习,这样琳有不会的东西可以随时问安。安没有拒绝琳的提议,但安只是偶尔地去一次琳的家。从那以后琳每天会在楼下等着安一起去上学,他们在上学的路上除了探讨一些学习上的问题,还会一起打闹。 每到周日的时候,安还会带着琳到楼顶的平台上,然后安会用吉他给琳弹一首“同桌的你”,这时琳会开心地随着唱起来……安和琳慢慢地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琳经常会向安唠叨一些烦心事,而安会在一旁开导她…… 琳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几乎每次月考都是安第一名,琳第二名。 班里的前两名一直让安和琳霸占着,同学们都羡慕他们俩的学习成绩…… 转眼间安和琳已经升入高三了,而这时的安和琳似乎也变得成熟起来了,安会为了节省时间而改变自己坚持了两年的习惯,每天骑着单车去上学,安每天会到楼下叫琳,然后载琳一起去上学。他们虽然没有向对方表白,但心里已经认定了对方,琳会为安不经意的擦伤而哭泣,而安也会为琳偶尔的皱眉去费心思。他们彼此间已经形成了默契…… 就在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安突然和琳说他要放弃高考,他不想再让年迈的爷爷奶奶拿他们养老的钱供自己上大学,他要挣钱来孝敬爷爷奶奶。琳听到这个决定十分惊讶,安的学习成绩这么好放弃高考多可惜呀!琳每次都含着眼泪来劝安,可是安好像已经下定了决心。 安最终还是没有参加高考,而琳为了安则报考了本市的一所大学。安在一家公司做了销售员,琳总是主动地与安联系,安却总是有意地躲避着琳。安怕琳为了自己耽误了学业,怕自己配不上琳。 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安把琳约到了平台上,安依旧为琳弹那首“同桌的你”,在弹完这首歌之后,安向琳提出了分手。琳没有像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而是非常平静地接受了。琳知道安的自尊心很强,琳对安说:“我会等你的,等到你放下自尊的时候。” 安,静静地坐在平台上弹着那首“同桌的你”…… 第13章 来生让我做你的新娘 每到梦雅馨生日的时候,她的心情都会变得格外沉重,因为对于她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生日,承载在这生日当中的还有她一生都不会逝去的爱…… “我跑下山,看到了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的你。我抱着你,拼命地叫你,你笑了,递过你手中一直握着的玫瑰花,红红的,不停地滴着血,花瓣散落一地。 “是那红玫瑰花被你的真情感动得落泪?还是,你用鲜血染红了玫瑰花?你已经不能说出完整的话,但我听清了那断断续续的表达,你告诉我,为什么不叫我妹妹,因为你爱我,但你不敢说……你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只能俯下身子才听得见你说的话,最后一刻,你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在我的唇上亲了一下,这就是我的初吻——来生让我做你的新娘。” 哪个少男不衷情,哪个少女不怀春?最终他们憧憬的是爱情。当浪漫的爱情就要步入婚姻时,梦雅馨就一直渴望成为最美丽的新娘,可她没有等到那动人的时刻,而是以生离死别的方式结束了这段爱情。让我们来听她的故事—— 我的记忆,便定格在那一刻。那地上的一摊血,那殷红的玫瑰,那浸着血的花瓣,你在我怀里微弱的声音,还有就是那一句“我爱你”……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你的祭日,我在你的坟前,默默燃起一炷香,我带来的红玫瑰你看见了吗?乐华哥哥,此刻,你应该是在天堂里享受着鲜花与阳光。你知道我在想你吗?在你活着的时候,我不懂爱,所以不明白你的爱,你多少年的情和爱就在我一声声哥哥的呼唤里,生生地咽了回去;可是你死后,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所以我知道自己爱上你了。但我能爱的,只是你的亡魂,我能做的,也只是每年的清明节、情人节、你的祭日,在你的坟前献上一束红玫瑰。 25年前,你就抱我了,抱了十多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不再抱我,只是牵着我的手;25年前,你就叫我芳儿妹妹,叫了十多年,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你不再叫我芳儿妹妹,只是叫我芳儿;25年前,你就亲了我,亲了十多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不再亲我,见面只是用手捋一下我额前的散发。 从亲情,到友情,再到爱情。 从我的出生,到我们相处,到你的死亡。 一段酸甜苦辣的旅程,一曲悲欢离合的哀歌。 童年的往事我自己无法全部记得,但母亲的讲述却让那一切变得清晰…… 25年前,我呱呱坠地,除了爸爸,你是第一个抱我的人,这一抱就是十几年,那时你才6岁。 两岁的时候,我是个爱哭的小女孩,可是不管我为什么哭,哭得多么凶,只要到了你的怀里,当你点着我的鼻子说:“傻妹妹,哥哥抱你呢,哭啥呀。”我就会止住哭声,安静下来。 3岁的时候,我在坝子里玩皮球,你放学回来,我老远就向你跑去,就快到了,可是我摔倒了,跌在地上哇哇直哭,你抱起我,揉着我的膝盖,说:“好妹妹,不哭呀,来,哥哥亲一下。”你对着我浸血的膝盖亲下去的时候,我就不哭了,还吵着要你陪我玩皮球。 4岁的时候,妈妈教我学拼音,可我老记不住,总是乱说。你说,芳儿,哥哥教你好不好,我说好,于是你就开始教我。奇怪,你只教我几次,我就记住了,还读得很好,慢慢就会读、会写所有的拼音,你又教我学数数,教我加减法,你说芳儿妹妹真聪明。可随后,我就在你的书本上到处都画上了abc、123,但你只是一笑而过,从不打我,而晚上的时候,你才一页页地擦干净被我画乱的书本。 5岁的时候,我就吵着要上学,我以双百分的成绩考进一年级。可是学校离家太远,每天背着书包,好累,于是每天一出门,你就接过我的书包,拉着我的手一起走。到了冬天,我的脚生冻疮,每天上学放学,都是你背着我走,汗水从你的额头流下,你从无怨言。你说我是你妹妹,应该的。可那时,你才11岁。 当我过了15岁,就要去很远的镇上读高中,可那时候你早已毕业,不能陪我了。刚开始你每星期都会给我送米送菜来。可是高二那年,家乡水灾,大水冲垮了好多路,包括你来看我的路,于是有两个月,你无法来看我,我从刚开始的企盼,到后来习惯了没有你的看望。突然有一天,你来看我了,我是那样高兴,向你跑了过去。就在操场上,你抱起我,说想死我了,然后对着我的额头就亲了下去。当时走廊上就响起一片口哨声、尖叫声,所有的目光都对准了我们,我羞极了,满面通红地推开你,不许你以后再来看我了,扔下这句话,我就跑回了教室。在教室的窗口我看见你在众人的目光中悻悻地离去…… 在以后的两年里,你再没来学校看过我。后来我上了大学,一年后,你来这座城市打工。不知道为什么,那次见到你的时候,忽然感觉你很憔悴,让我很心疼。你拿出1000块钱,说是我妈让你带给我的,可是后来,我打电话回家,妈妈说没有让你给我带过钱,而且家里钱紧得很,哪有余钱呀!妈妈还说,你在家的时候,好多人给你提亲,但都被你拒绝了,被逼无奈,你就来这个城市打工了。我那时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做,只是挂了电话后,感觉嘴角有了眼泪的酸涩。 你一直不定期地给我钱,给我买营养品,你总是说,我是你妹妹。于是,因为我是你的妹妹,我便理所当然地消费着你的一切,只是,你不再抱我,不再亲我。 那时候学校风行唱李春波的《小芳》,因为我叫小芳,所以被指认为主角,无聊的男生见我就唱《小芳》。你问我给我改个名字好不好,刚好学校排练话剧《红叶飘零》,而我就演红叶,一袭红色衣裤,长长的头发,于是你说就叫我红叶,这样你开始叫我叶儿。 毕业以后,我回了家乡,那年春节,你没有回来,后来我才知道为了支付我毕业之前的花销,你向公司借了钱,要等还清了你才可以回来。第二年三月,你来电话了,说你要回来为我过生日,那时候我好开心。 1月17日是我的生日,就在那一天,我在家里急切地等待着你的到来,邻居却匆忙地跑来告诉我你出了车祸的消息,那时我惊呆了。 我跑下山,看到了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的你。我抱着你,拼命地叫你,你笑了,递过你手中一直提着的玫瑰花,红红的,不停地滴着血,花瓣散落一地。是那红玫瑰花被你的真情感动得落泪,还是,你用鲜血染红了玫瑰花? 你已经不能说出完整的话了,但我明白了你那断断续续的意思,你告诉我,为什么不叫我妹妹,因为你爱我,但你不敢说……你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只能俯下身子才听得见你说的话,最后一刻,你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在我的嘴唇上亲了一下,这就是我的初吻。 在我的怀里,你慢慢地闭上眼睛,我想大声告诉你,乐华哥哥,你别走,我也是爱你的,可是,你已经听不见了。我绝望地哀叫,说不出一句话,就像一只小狼儿……在你很小的时候你就说,将来要娶我做你的新娘;毕业以后,又拒绝了所有的提亲,因为你早已爱上我;你有个远方亲戚的女儿一直怨恨我,她偷偷地喜欢着你,而你告诉她父母,你已经有女朋友了,当然是我…… 你在所有人的面前,把我当成了女朋友;你告诉所有的人,你是我的男朋友。可是惟独对我,你却从未有过只言片语,哪怕是一点暗示也好……你就等着这一天,在我生日的这一天,正式向我求婚。你已经跟你妈妈说了,你还带来了鲜花,你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并且已经到了我家的山坡下…… 于是我的记忆,便定格在那一刻。那地上的一摊血,那殷红的玫瑰,那浸着血的花瓣,你在我怀里微弱的叹息,还有那一句“我爱你”…… 乐华哥哥,你抱了我那么多年,我第一次抱着你,却是在你永远离开的时候,乐华哥哥,你让我怎么回报你呀?你就让我这样欠你一生吗?乐华哥哥,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做你的新娘,还你这一世情—— 第14章 月娥 吃完晚饭,妻提议到河边去赏月,闻得此言,女儿拍着小手甚是欢喜。欣然携了妻女,踱至小河边。因去得早,岸边人影也稀。只月儿圆润,悬于天际。微风过处,垂柳轻拂,凉意轻扰。妻与女儿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其乐融融。 至八点,岸边人影渐密,窃窃声也低。回到家里,妻与女儿相拥而眠,鼻息轻微相闻。我则打开了电脑,打开了记忆。 此时,夜已深,人声吠声渐已休寂。月光透过窗棂,柔柔地铺陈于案前。键盘上,每一次手指的弹落,也有意无意地轻缓了许多。目光不经意地从显示器移开,投向幽深的夜空。点点繁星,在漫天清辉里熠熠闪烁。月儿正圆,独步天庭,深情款款。千年明月,望相似。今人无意学得旧人,心思与感念,怕都与头顶的这轮圆月无异。 往事如烟,齐袭于心。正寻思,手机显屏亮起。打开短信,一行文字跃出:“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中秋快乐!——月娥。”所有的记忆与目光一起顿住,星星也似不再闪烁。“月娥”这两个字在静谧的夜空中,闪亮成一把古老的钥匙,把尘封了十余载的记忆之门,依次打开。思绪如涓涓溪流,渐渐汇成汹涌的大河,澎湃着我的心湖。 儿时,月娥家与我家只20来米的距离,毗邻而居。弟妹四个,她在家中排行老大。父亲远在无锡工作,她十岁时跟随父亲到了无锡,一直到小学毕业。由于学籍问题,她才重回家乡读初中。我与她,最为相好的时光,便是她离开家乡前的那段岁月。那时,我们常在一起做游戏,或者依偎着想各自懵懂的心事。春天,我们总是一起到河滩上去打猪草,到小山上去采蘑菇,到老屋里捉迷藏,到麦地深处过家家。 夏夜里,她常和我一起躺在凉榻上,仰望着皎皎明月和满天繁星,任遐思飘向广袤的宇宙深处,数着银河里的星星。兴奋着,想像山的外面、天的尽头,会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每至此,她常幽幽地说,要是我们都有翅膀就好了,我们可以飞到很远的地方去。之后,她便沉默着不再言语,眼里充满希冀。 由于她父亲远在无锡工作,父母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因此,她母亲拖儿带女,很不容易,时间长了,脾气变得很是暴躁。月娥稍不听话,便会招来一顿暴打。每次她妈打她,或是拧她,她很少哭出声来,总是楚楚可怜地望着过往的路人,只眼眶里噙满泪水,扑簌簌往下落。面对她那如母狮般吼叫的母亲,我竟不敢上前挡上哪怕一下。只觉得,她浑身上下的片片青紫,仿佛己出,那是心的痛楚。 每逢此,我便以最快的速度唤来我母亲,让母亲前去制止那失去理智的打骂。母亲一直把月娥当做自己的闺女,每次月娥遭打,她总要奋不顾身地从月娥母亲的毒打中夺下月娥,一边大声地数落月娥母亲,一边楼着月娥惊悚不安的弱小身躯,心疼地查找她身上的伤痕。 这样屡次三番的殴打,对她弱小的生命与心灵,无疑是一次次无情的创伤。 月娥显得越来越孤寂,娇小的脸庞常挂着泪痕,神情中总带着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忧郁、痛楚和仇恨。这种神情,并没有因为无锡的几年生活而淡去,也许那些伤心的记忆,已经深深地烙在了她的心底。 从无锡回来后,我和她都上了中学,只是不在同一所学校。无锡几年相对平静的生活,使她出落成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深锁的愁眉,更添了几分妩媚,让人想起月里嫦娥。彼时,我也正处生长发育旺盛之期,这些生理上的变化,竟使我们生分了起来。偶尔路上不期而遇,我也只是眼热心跳地偷偷瞥她一眼。而她,则老远就羞涩地低下了头,从我让开的路上匆匆走过。那般心思,真真像是初恋的煎熬。 这样一年过去,她父亲调回,家也搬到镇上去了,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少之又少。到她读至初中三年级,偶闻她母亲已经给她张罗了对象,一个比她大整整十岁的男人。母亲同我说这事时,我心底顿时掠过一阵隐隐的痛楚。我知道,自此将失去什么,心里的苦楚,却羞于言讲。这个心事,任谁也不得知晓,直到现在。 彼时,还有一个与我同族的朋友阿赋,刚考上大学,对月娥心仪已久,一直苦追着她。得知月娥已经许配,痛苦不堪。于此,我更不是滋味。那个年龄,胆怯的我,只能把内心的痛楚深藏心底,独自品尝。 大学期间,月娥一家又随她父亲搬到了九江。曾经有过几度书信来往,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儿时的留恋。隐隐约约中,我感到她对母亲安排的婚事很为不满。但她的柔弱,她对于那个幼年母亲早亡的男人的同情,使她终究没能跨过樊篱。在我大学毕业远赴异地工作的那年,她中断学业,按母亲所愿,与那男人结了婚。一年后生下女儿,举家搬到了南昌。听母亲讲,月娥每次回老家探亲,总要上我家看望我母亲,并向她打听我的状况,显得很是关切。之后的很长时间,再也没有她的消息。 阿赋先于月娥结婚了,苦追数载未成正果,他心里也不是滋味。他是个个性很强的人,想要得到的东西,便定会做出一切努力去得到。他总认为月娥母亲之所以不选择他,全是因为他家穷。所以,工作后他拼命赚钱,非法合法的生意,只要来钱,什么都做。他有过人的胆识和毅力,他终于成功了。在我家乡那个镇子上,他成了首富,很是受人注目。然而,钱财并不能赎回失去的一切,尤其是感情。尽管他仍做着种种非分之想,但月娥却再也不会走进他的生活了。前年我回家探亲,他与我促膝长谈,言辞中满含着失落的痛苦与无奈。末了,他对我幽幽地说,你知道吗,月娥真正深爱着的人不是她现在的丈夫,也不是我,而是你! 我顿时愕然!那一宿,再无言语。 此时,我静坐窗前,看香烟袅袅,激荡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中秋之月,格外圆亮,似把这夜的隐秘刺穿。心想,月之圆缺,自有轮回,如钩似盘,必有定数。真情是不用追逐的,把真爱深藏又何妨呢。似这晚,月娥定也在远方的某个窗台凝望着这轮圆月,忆起我们儿时的旧事。她对现在的生活,也不会有过多的挑剔与苛求,我也满足于眼前平淡却真实的琐碎。如此这般,彼此祝福着,一路来去,平淡也好。 第15章 爱就爱了 伴随着鸣笛声,火车缓缓地开动起来,孜瑶已经听不清窗外的母亲在说什么,肯定又是一堆嘱咐又嘱咐的话,望着母亲的身影越来越小,孜瑶的泪水不知不觉地落下来。 想到此次的远行,孜瑶说不上是何种心情。刚刚大学毕业的她此次南下去s市,是因为她有同学在那里,南方的工资比北方的要高一些,而且福利也很不错。可是谁又愿意舍弃温馨的家庭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呢? 孜瑶出生在北方的一座小城,一家四口,父亲和母亲都已下岗,幸亏父亲有一样磨剪子菜刀的手艺,下岗后在家闲不住就出去给人家磨剪子磨菜刀。母亲下岗后,在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钟点工的活,就是给人家做做饭,收拾收拾房间。按理说孜瑶大学毕业找一份工作,她家的生活条件也是可以的,但是孜瑶还有一个弟弟,正在读高一,这就加重了家庭的负担。 孜瑶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听说南方的工资高,但她舍不得离开这个生她养她二十三年的家,所以在刚毕业的时候没去那边,只是在家附近的一个广告公司当了一名小小的策划员。工作干得还很舒心,但相恋四年的男朋友与他的上司结婚了,孜瑶实在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一个人在经受爱情挫折的时候,往往就会想到逃离,最好是逃得远远的,藉以疗伤。就这样孜瑶想到了她远在南方s市的同学,拨通了电话,辞掉了工作,安排了行程,孜瑶便上路了。 虽说南方好,但南方也并不是遍地黄金等你去捡,要凭实力的,在人才济济的s市,能幸运地找到一份工作吗?再想想自己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离开家,想起母亲和父亲那期待的眼神,孜瑶心里酸酸的,未来会怎么样呢? 浑浑噩噩中,两天两夜过去了,终于到达了s市。孜瑶因为事先就给她的同学晓楠打了电话,所以一出站台就看到了晓楠,两个女孩子一见面就热情地拥抱在了一起,然后晓楠领她到了自己住的公寓。将孜瑶安顿下来后,晓楠就去忙她的事情去了。 孜瑶并没有怪晓楠,因为她知道在外打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在南方大公司里面时间观念相当强,晓楠没有嫌弃自己是一个累赘就不错了,还能再苛求什么呢? 给家里打过平安电话后,孜瑶开始打量起这套公寓来。这是一个两室一厅,数了数床位,也就是八个人吧,四人一间,幸好在这个公寓里还有一个空床位,晓楠已经帮孜瑶把被褥铺好了。孜瑶洗漱完毕,就躺在床上想心事,好在因为是白天,公寓里的人都出去了,屋子里静悄悄的。孜瑶想起了她那负心的男友,又想起家来,心里自然又是一阵酸楚。哭了一小会儿,加上连着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她已相当疲乏,不知不觉中孜瑶带着泪水睡去了。 “孜瑶,你醒醒,我领你吃饭去。”晓楠一边推着孜瑶,一边喊道。 孜瑶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一瞧窗外,天已经黑了,自己睡了一个白天了。她连忙说道:“晓楠,你下班了。我这一觉睡得可真长呀。” 晓楠说道:“你还行呢,我刚来的时候足足睡了一天一宿,这长途火车坐的,真累人,等我有钱了我回去就坐飞机,我才不遭这洋罪呢!你一定是饿了吧,快点穿衣服,我领你吃饭去,也算为你接风了。” 两个人在一家小饭店吃了点饭,聊了一些家乡里的变化,便回来休息了。 第二天,孜瑶开始找工作了,她先买了一张s市的地图,按照上面的路线来到了人才市场,在人头攒动中,孜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心里的茫然又加深了一层。她向几个单位递了招聘简历后,便离开了人才市场。然后又买了一张人才报,开始圈点适合自己工作的单位,孜瑶之所以这样着急,是因为她兜里的钱并不太多。当时妈妈塞给了她好多钱,都被她推回去了,因为她知道家里的弟弟更需要钱,她只留下了一千元钱,去掉路费,她已经所剩无几了。 忙碌了一天,面试了几个单位后,所得到的答复都是等他们的电话。孜瑶好累,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不明确地告诉她不行,而是如此转弯抹角,给人留下一丝希望,虽然她知道这个希望是如此的渺茫。 在接下来的五天中,孜瑶都在签表、面试中度过,弄得她身心疲惫,嘴边都起了好大的一个泡,这会儿,她又接到了一个面试的电话,对方是一个搞销售的a集团,孜瑶应聘的职位是经理助理,对方要求孜瑶下午两点去面试。 辗转打听到这个集团的地址后,孜瑶急匆匆地来到了公司,已经下午1点50了,如果第一次面试就给人家留下迟到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她急匆匆地往前走,也没注意前面有人,与来人撞了一个满怀,在对那人说了句对不起后,那人突然说:“面试的吧,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孜瑶赶紧抬起头来,眼前的这个男子很年轻,也就三十岁上下,长得眉清目秀的,两道剑眉正上挑着,微笑着看着她。孜瑶说:“是的,请问电梯怎么走?”那人说:“我也正要上电梯,请随我来吧!” 在电梯里这个男人问孜瑶是应聘什么职位的,孜瑶也都一一回答了。“当”的一声电梯响,11楼到了,孜瑶说我要下去了,便等电梯门开后就往外走,奇怪的是这个男的也跟着出来了,孜瑶一想人家说不定也在11楼办公,所以也就没多想。 到了指定的房间后,孜瑶看到要面试的人很多,都是一些妆化得很厚的女孩,看看人家穿得这么时尚,再看看自己仍然穿着上学时所穿的衣服,孜瑶心中一阵没底。发到自己手中的面试号是25号,孜瑶一想,这么多人去面试一个职位,再想想自己的姿色也并不是很出众,毕业学校牌子也不是很响亮,心想今天的面试又要完了,明天还要无休止地签表、面试。好累呀! 就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轮到孜瑶面试了,她轻轻地走进去一看,里面的人并不多,只有三个人,坐在中间的居然是跟自己同乘电梯的那个人,那人问清了她的姓名后,看了看她的简历,又问了孜瑶一些问题,便说:“你先回去吧,等我们的电话。” 孜瑶沮丧地走出了公司的大门,心想这场面试又泡汤了,为什么自己找工作就这么难,如果两天之内再找不到工作,就去晓楠的公司跟她一起跑业务算了。她不是很喜欢跑业务,因为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干这一行,尤其是不会说。她比较喜欢文静一点的工作,写写算算之类的。但为何偌大的一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呢?想到这些她心里又是一阵酸楚。 她不想太早回去,今天的面试都已经结束了,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着车来车往,心里的滋味不可言喻。想想为了一个负心人居然抛弃家人跑这么远,心里直喊不值,但既然已经来了,就随遇而安吧。正在这时,孜瑶的手机响了,她接了起来,“你是陆孜瑶小姐吧,明天你就来a集团上班吧,工作地点就是1103室,具体事宜明天八点半你来后找陈秘书,她会给你安排工作。” 孜瑶挂断了电话,长吁了一口气,忽然觉得天好像一下子晴了,心里好高兴呀,没想到工作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明天,她期待明天尽早到来。 按照晓楠的要求,孜瑶穿上了一件略为职业的衣服,又化了一点点淡妆,然后在镜子前左照右照认为满意之后,她离开了公寓,坐着公交车来到了a集团,到达1103室后,找到了陈秘书。那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面容和蔼,她为孜瑶安排了办公位置,吩咐孜瑶把桌上的稿件打好,然后送到经理办公室去。 陈秘书走后,孜瑶开始打量起自己的这间办公室,这也算是一个单人间吧,隔着百叶窗,她可以看见对面“经理室”三个大金字的门牌,看看桌上的稿件,也就是合同一类的东西,再就是一些表格,简单收拾好个人物品后,她便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 到中午时,陈秘书来找孜瑶一起去食堂吃员工餐。孜瑶来到食堂一看,人还真不少,选了几道可口的饭菜后,便与陈秘书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吃了起来。 在吃饭的过程中,陈秘书向她简单地介绍了公司的情况,告诉孜瑶每天要做的事情,然后又简单地问了孜瑶一些个人问题。 快下班的时候,孜瑶便拿着自己做好的材料来到了经理室门前,轻轻地敲了三声门,在听到一声“请进”之后,孜瑶便开门进去了。 屋里的摆设极为简单,一张茶几,一张待客的长沙发,然后就是一张大大的办公桌,在桌子后面坐着的就是经理,咦,这个人不就是电梯里遇到的那个人吗?孜瑶一阵惊奇。但是她突然间明白现在坐在她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她今后的顶头上司,便不敢造次,而是极为恭敬地说:“经理,这是我今天所做的各种报表,还有一些需要您签字过目的文件,请您看一下。” 那人开口说话了:“头一天上班,感觉还可以吧,我叫郑浩,是这里的经理,你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找陈秘书也可以。这里暂时不需要你,你先出去吧。” 秘书的活并不累,所以孜瑶也可以稍微休息休息,没事时她就隔窗向外望一望,看看城市的美景,想想远方的亲人,一天就很快过去了。 两点一线、朝九晚五的生活是每一个上班族所遵循的生活模式,简单平淡且了无生趣。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孜瑶已经上班一个月了,发薪水的那天,她请晓楠去麦当劳美美地吃了一顿,然后又给家里邮去了一些,她能想象母亲在接到钱时的那种心情,既欣慰又酸楚。 在这一段时间里,孜瑶也慢慢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经理并不是每天都上班,他经常出差,所以两个人见面的机会也不多,因为孜瑶工作的特殊性,她也很少与公司其他的员工接触,所以在公司里熟悉的人也只有陈秘书。在跟陈秘书的闲谈中,她得知经理陈浩今年32岁,未婚,a集团的三大股东之一,可谓是一个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人物。每天打电话找陈浩的人不断,慢慢地孜瑶也会处理一些不必惊动经理的事情了。 当孜瑶跟晓楠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晓楠总要嘲笑她说:“新版的《灰姑娘》又要上演了。你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此时不追更待何时,如此好的机会你何不好好把握利用?”孜瑶嘴里说怎么会呢,可心里却想自己凭什么能打动人家的心呢,一无才华,二无姿色,再说自己出来是为了疗伤,并不想去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自己的根也不在这里,有朝一日她还是要回去孝敬父母的。 日子平淡无奇地过着,孜瑶的工作干得很出色,总是提前完成任务。她常站在窗外望着外景,想着心思。 这一天,陈浩出差回来了,当他走过孜瑶门前的时候,看见孜瑶静静地侧着身子倚在窗前,目不转睛地望向窗外,窗台上的百合映衬着不施粉黛的她,显得那么和谐,仿佛一幅油画挂在那里。陈浩不由愣了愣神,此时他觉得自己像是在一种幻境里。看到孜瑶那副出神的样子,他禁不住咳嗽了一声,然后上前说:“陆小姐,今天晚上我有一个晚宴,希望到时你能参加。”然后,不经意地问了孜瑶一句:“你那么专注地看什么呢?我在这里这么久还没发现这地方有什么吸引人的呢!” 孜瑶有些羞涩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入神了而已,不过这个城市真的很美呢。” 陈浩又问:“今天的晚宴你必须参加,服装我一会儿叫陈秘书给你送过来。那么晚上见吧。”说完陈浩就走了。 过了不一会儿,陈秘书就来了,脸上带着微笑,对孜瑶说:“快来试试这件衣服合不合身,我们经理的心还挺细呢,他料想你没有参加晚宴的衣服,所以就托人买来了这件,很漂亮的。” 孜瑶赶忙问陈秘书:“陈姐,今天的晚宴你也参加吗?” 陈秘书说:“不,我不去,今天晚上是s市商贾的大聚会。经理决定带你去,肯定有他自己的用意。” 孜瑶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紧张。天呢,不是让自己出丑吧,长这么大还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正式的晚会,一想到晚上,心里便七上八下地没了主张。 陈秘书静静地看着她说:“你来这里也这么长时间了,我看你的业务也已经熟练了,我也该走了。” 孜瑶忙问:“陈姐,不会吧,你为什么要走呢?不是干得挺好的吗?” 陈秘书说:“我老公在马来西亚那边自己开了一家公司,需要我去打理,我本来想早一点走,可是咱们经理不放我,说我必须带出一个接班人来才让我走。这不,你来了,现在公司里的各种业务你已经都熟悉了,而且工作得还挺不错,所以我走也就放心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孜瑶和陈秘书还是十分合得来的,想想自己在这么大的一个s市,除了晓楠,就陈秘书这么一个朋友,而如今她却要走,心里一阵酸楚。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道理谁都懂,可是在分开的那一瞬间,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心灵上的完全洒脱呢? 孜瑶有些哽咽地说:“陈姐,谢谢你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的照顾,你走我真的舍不得,我们一会儿一起吃顿饭吧。” 陈秘书说:“你瞧你这傻妹妹,哭什么呀,我们又不是不见面了。离开对我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呢!我们可以夫妻团聚了,不是吗?” 孜瑶说:“话虽然是这么说,但相处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是割舍不下这段感情呀。” 陈秘书说:“好好干吧,这份工作挺适合你的。” …… 华灯初上时,孜瑶已经换上了那身白色的礼服,陈姐帮她梳好头。陈姐告诉她,出门在外,要应付得来各种场合,不要怯懦。人生多一些经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望着镜中的自己:鹅圆的脸上毫无粉黛,上面有着一丝青春的红晕,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而适中的嘴,一袭黑色的披肩长发直直地垂落腰际。孜瑶不敢自诩美女,但也是一个可人。她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脚上的鞋子,那是一双高跟鞋,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穿这么高的鞋子,纤瘦的她显得又高挑了许多。 陈秘书望着孜瑶,不禁笑道:“好一个清纯的美女,难怪在面试那天我们经理非要留下你呢!看来他真的是独具慧眼呀!” 孜瑶有些难为情地说:“陈姐,你千万不要取笑我,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高级晚宴,希望不要出丑才好。” 陈秘书说:“不会的,这些宴会咱们无非是做做陪衬。”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是经理来的,叫孜瑶下楼,他的车子在外面等她。 从孜瑶开门出来的那一瞬间起,陈浩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她,太像了,陈浩的心中泛起一阵酸楚,就这样一直呆呆地看着孜瑶。 陈秘书说:“经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明天我就不来了。” 陈浩被陈秘书打断了思绪,说:“那么急着走么?我们还要给你开一个欢送会呢!” 陈秘书说:“不用了,我就是不想让大家搞得轰轰烈烈的,想静悄悄地走。给你帮了这么长时间的忙,你不会连这个小小的请求也不答应我吧?” 陈浩说:“既然如此,这份人情我只有以后再还了。” 陈秘书和孜瑶打过招呼以后,便走了。 孜瑶因为陈姐的离去,心中十分伤感,情绪很是低落。而陈浩也似乎在想着心事,一路上默默无语。 不一会儿,车子开到了一个大酒楼的门前,服务生下来开门,把孜瑶和陈浩迎了进去。陈浩让孜瑶挎着他的胳膊,说这是一种礼仪,孜瑶也只有应诺的份儿了。 刚进大厅,陈浩就不停地跟各种各样的人打着招呼,看得孜瑶眼花缭乱的,只是知道有无数的人在看着自己,不,是在看着自己和陈浩。 陈浩发现了孜瑶的不自在,便轻声对她说:“不好意思,让你来这种场合,我也是不得已,人家要求有一位女士陪伴,我没有女朋友,只有找你了,希望你能理解。” 孜瑶笑着说:“没什么,我只是有些不习惯这种地方,一到这里,看到这种场景,就觉得有些发晕。” 陈浩说:“你如果不舒服的话,就先到那边坐一会儿,一会儿我过去找你,不要乱走呀,走丢了可不是件好事。” 说着,陈浩将孜瑶送到一张椅子上坐下,然后就跟其他人打招呼去了。 孜瑶正坐着歇息的时候,就发现一位穿着入时、打扮妖艳的年轻女子冲自己走了过来。孜瑶正茫然着不知道该如何打招呼的时候,这位女子已然来到了身边,带着挑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孜瑶,然后用那种傲慢的语气问道:“你是陈浩的什么人?” 孜瑶正要回答说自己只是助理时,发现陈浩已经来到了身边。他接过话茬说:“茉莉,这些不干你的事,你不要为难她。” 那位叫茉莉的女人冷笑着说:“哎哟,陈大公子,这位就是你的新欢吧,想不到你还喜欢乳臭未干这种类型的。怎么?口味变了,喜欢尝鲜的了?” 陈浩有些愤怒地说:“茉莉,你不要太过分了。有事情我们过后再说,在这里我不希望你惹是生非。” 茉莉挑衅地说:“离开我才不过一天,你就找到新欢了,而且还护着她。好你个陈浩,你不跟我说明白,今天我一定不饶你。” 这时,一位年约五十的男子走过来,陈浩忙叫了声:“胡伯伯好。” 这位男子也忙应承道:“陈浩,我家小莉胡闹了,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好不好?”随即便对那个叫茉莉的女子说:“茉莉,你怎么这样不识大体,在这种场合岂能大呼小叫的。你赶紧给我回家去,我这张老脸都让你给丢尽了。” 茉莉有些不服气地说:“爸爸,你别管我好不好,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这位男子说:“赶快给人家赔礼道歉,然后你就回去,别顶嘴。听见没有?” 看起来茉莉很怕她的爸爸,在恨恨地对孜瑶道了声“对不起”后,又对陈浩说了句:“陈浩,我跟你没完。”便悻悻地走了。 茉莉的爸爸在跟陈浩寒暄了几句后,便走了。 陈浩忙对孜瑶说:“没吓着你吧,真对不起,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孜瑶说:“这位茉莉小姐是你的女朋友吧,我发现她在吃醋。” 陈浩说:“也没有什么,这都是她一厢情愿的事情,我从来也没有答应过她什么。”他顿了顿,然后又说,“不过今天她这么一搅和,我也必须把事情跟她说清楚了,免得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发现自己说得有点多了,便对孜瑶说,“你接着休息吧,如果有事情的话,我会来找你的。”说完他就走入人群中去了。 孜瑶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这里,她发现自己与这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在这群不断穿梭的男人女人中,每一个人都戴着虚假的面具,说着一些虚浮的话语,在金碧辉煌的房间中,在如此华而不实的酒席中,自己是多么怀念自家的小屋。静静地,一个人,自由自在地听歌,看书,写日记。 酒席结束后,就进入跳舞环节了。在昏暗的灯光下,请孜瑶跳舞的人很多,但都被她以不会而推辞掉了。 这时,陈浩走到她的跟前对她说:“陆小姐,请你跳支舞好吗?” 孜瑶再一次说:“我真的不会跳。” 陈浩笑着说:“没关系,我来教你。” 孜瑶不好意思了,于是站起身来,两人缓缓地步入了舞池。 听着动人的旋律,伴着摇曳的灯光,和着陈浩身上传过来的古龙香水味,孜瑶有一些眩晕的感觉。 而这时的陈浩心中又何曾平静过呢?抱着怀中的可人,却不敢过多地表白,望着孜瑶那一脸的羞涩,陈浩心中一次次地对自己说:“陈浩,冷静些,她不是可欣,她是陆孜瑶——你的助理。” 稍作冷静后,陈浩对怀中的孜瑶说:“你跳得不是也不错吗?干吗这么不自信呀?” 孜瑶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到这么大的舞厅来,以前跳舞都是在学校的舞厅里跳。我跳得真的不好。” 陈浩微笑着说:“没关系,慢慢来,习惯了就好了。” 孜瑶心里想,可千万别有下一次了,自己真的不适合这里。但只能是心里想想罢了,面对自己的老板,她又怎能说出口呢。只能是浅笑一下就过去了。 晚宴结束后,大家都要散开了,看看手表,才10点多,陈浩对孜瑶说:“酒喝多了,时间也还早,不如我们透透气去吧,我带你到一家茶馆,咱们喝点茶好吗?” 俩人开车来到了一家茶馆,茶馆内装潢得极为考究,幽暗的灯光,伴着柔柔的萨克斯曲,颇有情调。 刚坐下来,两个人有一些拘束,很快陈浩便打破了这份尴尬。 陈浩说:“讲个故事给你,愿意听吗?” 孜瑶浅笑了一下说:“当然可以。” 陈浩此时像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用那种极为舒缓的语调慢慢讲起了他的故事。 讲的是他的第一任女朋友的故事,也是他的最爱。两个人相爱了,可是由于家族的矛盾与干涉,造成了两个人的分离,这位女孩被带到了国外,时空怎能隔断相爱人的心,女孩因为抑郁而自杀了。从此,他的心中不再奢望爱情。 当陈浩讲完他的故事的时候,孜瑶的泪花已经在眼圈内晃动,她真的替那位女孩子感到惋惜,同时也被陈浩的真情深深打动了。 陈浩静静地看着孜瑶,似乎鼓足了勇气似的,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孜瑶说:“知道吗,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打动了,因为你与可欣长得很相似,神态也相似,让我不由自主地被你吸引了,你做我的女朋友可以吗?” 孜瑶感到事情有一些突然,她不知道在这种时间这种场合该如何回答陈浩,只能是面带羞涩,半晌不语。 陈浩又说:“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考虑的,我也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爱你的。只求你给我一些时间好吗?” ……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一切都很顺利,陈浩每天送给孜瑶一束玫瑰花,又总是在卡片上写下温馨的话语,孜瑶本不想恋爱的心逐渐地被他的热情融化了。最终确定自己并不是可欣的替代品后,两个人便正式相爱了,孜瑶每天都幸福得不得了,陈浩的体贴与关心使得她这颗备受打击的心渐渐地康复了,笑声多了,人也显得精神俏丽了。每天他俩成双成对地出现在公司的门口时,都会引来众多羡慕的目光。 好事多磨,正当二人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时,陈浩的家族又出来干涉了。他们找到了孜瑶,警告她不要贪图陈浩的地位与钱财,陈浩未来的对象应当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像她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是登不了陈家大堂的,赶快离开陈浩,否则定会有她的好果子吃。 孜瑶好伤心,对于他家人的恐吓,她并不惧怕,她对陈浩的爱情岂是因为贪图那些物质的东西,她爱的只是陈浩这个人,爱他的这片痴心呀!她不想让陈浩为难,在心中默默祝福陈浩的同时,自己选择静静地离去。 悄悄地告别了晓楠,又悄悄地坐上了北归的列车,孜瑶的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别了,陈浩。本来只是想到南方来疗伤的,岂料却再次被情所伤,真是造化弄人。 带着这颗受伤的心,孜瑶回到了家里,母亲一见到孜瑶,就抱着她哭了,母亲说再也不允许她离家这么远了,想念让父母双亲寝食难安。亲人的见面是欢愉的,可是孜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时常想起陈浩,当他发现自己的不辞而别会怎么样呢? 母亲发现了孜瑶的闷闷不乐,也发现了孜瑶时常对着窗外发呆,看着日渐消瘦的女儿,母亲也弄清楚了原因。 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转眼,孜瑶已经回家半个月了,这天,家人正围在一起看电视,突然响起了一阵门铃声。 孜瑶去开门,门打开后,不禁愣住了,来人竟然是陈浩。 只见陈浩面容憔悴,几日不见,他整个人看上去显得瘦了一圈,胡子好像几天没刮了,只有那双眼睛在看到孜瑶后闪闪发光起来。 陈浩定定地望着孜瑶说:“我翻遍了s市你常去的地方找你,可是却找不到你,我无数次打你的电话,可你却总是关机,我好想你,当我弄清楚了你走的原因后,我便告诉他们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如今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已经一无所有,他只带着一颗爱你的心来到这里找你,你还要吗?” 孜瑶此时已经泣不成声了,一下子扑到陈浩的怀里:“我好想你,我又怎么能不要你。” 孜瑶的母亲拽着父亲和弟弟进了里屋,厅内,只有一对有情人在诉说着别后的思念…… 第16章 黄牛颂 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一头老黄牛,俗话说得好:“家中养头牛,庄稼不用愁。” 自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家家户户都有了自己的田地。一家几口人,全靠这些地。要多打粮食,非精耕细作不行。所以,父亲果断决定,拿出家中所有积蓄,再卖掉圈中两头肥猪,总算凑足了买牛的钱。不日,一头小黄牛便牵进了早已为它准备好的牛圈。一向严肃的父亲,露出了得意的笑,全然没有花去家中全部积蓄和卖掉两头肥猪的失落。 小黄牛才两岁,长得挺精神。一身深黄的皮毛油光泛亮,肩板厚实,目光温顺,邻居们看了之后都赞不绝口。从此我也就有了学习之余的另外一项工作,那就是放牛。那时我还在读小学,见过村里许多身体硕大的水牛,也听到过牛发脾气撞死人的事,所以对牛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如今我得每天早晚执着草绳,牵着比我重几十倍的小黄牛,未免有些害怕。记得初次放牛,把草绳套上牛鼻的时候手哆嗦得厉害。还好,小黄牛大概是有些饿了,很主动地把鼻子伸过来让我套上,第一次让我感受到它的温顺和可爱。 每天清早和放学后的这段时间,喂牛成了我的第一要务。屋前屋后,阡陌田塍,山冈草坪,只要是有青草的地方,都曾留下我们的足印。我喜欢牛儿吃草的声音,它的牙齿像把有点钝的刀,有节奏地发出“嚓嚓”声。它吃得非常专注,而且勤俭,从不挑精拣肥,总是成片成片地啃,草茬异常齐整。吃着吃着,肚子渐圆,为了多吃点,得充分腾出腹中的有效空间,于是牛儿一会欢快地放个响屁,一会凝神屏气,张股使劲,气贯长虹,一堆硕大的粪便已然落地。细看那双牛眼,分明透着一个字——爽。刚放牛时胆小,多半紧执草绳尾随身后,离它的净处那么近,难免被牛屁呛着,被牛粪砸着。还好,牛粪不像人粪那么奇臭难闻,直到高中学了有机化学和生物学才明白其中奥妙。 在兄弟几个中,我算是比较喜欢安静的人。可是在农村,课余要忙着帮父母干各种活,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时间。不像城里的孩子,父母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复习功课,还要创造各种机会,让其增长课外知识。对我而言,放牛是我学习的最佳时机。门前小河边是一大片沙地,每年洪水过后都会淤积大量泥沙,很是肥沃,颇像一个小小的冲积平原。春天一到,满地葱绿,草叶鲜嫩肥硕,是放牛的最佳去处。每次牵牛到此,我就松了牛绳,让它无拘无束地吃草,我则找一块干净阴凉的地儿坐下,一字不漏极其认真地读学过的课文,读捡来的废报纸,读借来的小说,像眼前的牛儿一样,美美地咀嚼,细细地斟酌。家里穷没办法,只能在这有限的文字里读出点知识和价值来。有时累了,也会叨支短笛,吹出几个不像样的音符,也算浪漫一回。只是偶然出了神,牛儿恍然不见,但听麦地深处,传来一声吆喝:“畜生!这谁家的牛啊!”猛然间,远远的,一团黄沙席卷而来,牛儿和我这回都慌了神。 不似冬末初春那段美好时光,整天就管吃草赋闲,到了双抢季节,牛儿除了早晚吃草,其他时间就是耕田耙地,每每从田地里回来,都是气喘吁吁,一身污泥。除了侍候自家田亩,父亲有时还把它租给没牛的人家耕田,以换得少许餐桌上的荤腥。只是牛儿累得够呛,干完活儿头一件事就是泡在小河里,冲走一身的污秽,让河水灌进肚皮,软软地不肯起身。我心疼得很,知道它累,就让它泡在那儿,直到它恢复了体力,觉得饿了,自己走上岸来。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八载,我都从小学念到了初中。因为初中是寄宿制,放牛的任务便被我弟弟接了过去。每次放假回家,我都要到牛圈里转转。当初的小黄牛已然有些老态,眼中少了精神,多了混浊,身上长满蜱虱。父亲说它体力大不如前,怕是真老了。不久,老牛真不行了,躺在牛圈怎么赶也不愿起来。父亲慌慌张张地请来兽医,兽医说是差不多了,吃再多的药也没用,别浪费那个钱了。父亲没了主意,叔叔说总不能让它病死在牛圈里吧,那样讳气,不如把它宰了,还能卖几个钱。父亲想着也有点道理,然而自己又下不了手。这时村里的铁匠自告奋勇,用那大铁锤一锤一锤地往老牛头上砸。当第一锤闷声砸下时,一道亮光从老牛的眼里应声滑落,那是一串浑浊的眼泪。看到这儿,我心里直发紧,眼发酸,赶紧躲到母亲身后,不敢再看。然而那一锤锤沉闷的声音,竟一阵紧似一阵,残忍而猛烈地撕扯着我脆弱的心。直到老牛头上被砸出一个鲜血淋漓的窟窿,它才缓缓地向着血红的夕阳,垂下了头,翻倒,没了气息。我颤抖着腿斗胆走近前,但见半合的眼里竟罩着一丝安详。 老牛的皮被剥下,挂在老屋的外墙上凉着风干,足有半年多。我每次看到它时,耳边似那铁锤砸过,轰轰作响,眼前浮现老牛平静接受死亡的情景,独自怆然地感受着它死亡前的那份痛苦。 我想,老牛的魂,怕是让天神给接走了吧。多年来,每每梦见它,总有一行泪,落在枕边。 黄牛对于一个农村人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了,然而你只有真正地领略到了黄牛的精神,你才会觉得黄牛的神圣,那时你将从一头普通黄牛身上获取不普通的东西,那就是“勤劳”、“诚恳”、“踏实”的品质,这些将是你一生取之不尽的财富。 第17章 蝴蝶花开 男孩和女孩在一个蝴蝶花盛开的校园里邂逅。因为都喜欢绚烂多姿的蝴蝶花,他们相识了。 男孩的帅气让女孩怦然心动,女孩的纯真让男孩一见钟情。 在学校的林荫小路上,他们再次相遇时,相互点头微笑。 后来,在学校的食堂里,他们互相打着招呼。 再后来,他们像朋友一样一同去上自习课,一起讨论人生,憧憬未来;一同去学校的礼堂看电影,一起为片中人物的命运而感叹。 就这样,男孩开始偷偷地喜欢女孩,女孩也在心里默默地关心着男孩。 在别人的眼中,他们俨然是一对恋人。在他们心中,已经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但是,谁也不曾向对方表白。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男孩和女孩心中的故事,都不曾讲给对方听。男孩的生日即将到来,女孩精心地为男孩织了一件毛衣,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女孩还特意买了一条缀满蝴蝶花的裙子,要在他生日那天穿给他看,因为他们都喜欢蝴蝶花。男孩也鼓足了勇气,要在生日那天向女孩表白。 男孩的生日终于到了,女孩第一次穿上那条缀满蝴蝶花的裙子站在男孩面前,仿佛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男孩收到女孩送的礼物激动不已,他们在一起庆祝了这个难忘的生日。 以后的日子,他们都有意地回避着对方。 女孩的那条缀满蝴蝶花的裙子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男孩的那件毛衣他也不曾穿过,他像珍藏至爱的宝贝一样珍藏着。 后来,他们不再一同去上自习课,不再一同去看电影。 再后来,他们毕业了。 毕业典礼上,他们相视而笑,谁也没有说话。 男孩被分配到了另一座城市,而女孩则留在了这座城市。 飘雨的日子,男孩惦记着女孩是否带了雨伞。落雪的日子,女孩惦记着男孩是否穿了棉衣。 风起的日子,他们在不同的城市虔诚地为对方祝福,默默地为对方祈祷。虽然他们的心都是为对方而跳动,但是他们的人生轨迹永远是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 蝴蝶花开了又谢,枫叶红了又落。 男孩的生日又到了。他从一个很精致的箱子里,拿出女孩送他的毛衣,如同珍宝一样,摸了又摸,然后小心翼翼地穿在身上,这是他第一次把它穿在身上,感觉温暖极了,就像女孩和他面对面一样。男孩不经意地把手放在衣兜里,他的手指好像触摸到了什么东西,是一个粉红色的纸折成的蝴蝶结。男孩轻轻打开它,几行清秀的字映入眼中,这是女孩写给他的。是在送他毛衣时,就放在衣兜里的。男孩从来没穿过这件毛衣,所以也就没有发现这张纸条。 男孩看着那张纸条,泪水打湿了衣襟。“你喜欢蝴蝶花,你愿意做我一生的护花使者吗?”这是女孩写给男孩的。 在另外一座城市,女孩也在男孩生日那天拿出了她只穿过一次的那条缀满蝴蝶花的裙子。自从男孩生日以后,她再也没穿过,因为那条裙子是为男孩而穿的。女孩又穿上了那条裙子,宛若一朵盛开的蝴蝶花一样美丽。女孩在镜子前转了一圈,无意中,她的手碰到了裙子的口袋,里面有一张折成心形的纸条。女孩慢慢地打开那张纸条,这是男孩写给她的。 女孩拿着纸条的手,颤抖着,泪水夺眶而出。“我喜欢美丽的蝴蝶花,你愿意让我做你一生的护花使者吗?” 他们同时给对方写了纸条,却谁也没有看见,老天向他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原本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彼此送给对方的纸条没有被发现,而各奔东西。 男孩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女孩所在的城市找她。与此同时,女孩也同样来到了男孩所在的城市找他。 茫茫人海中,他们又一次错过了。也许,他们有缘无分,他们错过的不仅仅是这一次机会,而是错过了他们一生的幸福。 男孩没有找到女孩,他意识到女孩可能也去找他了,他匆匆地又踏上返回的路。 女孩也没有找到男孩,她无力地坐在男孩的家门口,她已经欲哭无泪了。昏昏沉沉中,女孩睡着了,她梦见了男孩。漫山遍野盛开的蝴蝶花,绚烂夺目,男孩站在蝴蝶花丛中,微笑着向她招手,女孩穿着那缀满蝴蝶花的裙子,像一朵跳动的花朵向男孩奔去。就在他们的手要牵在一起的一刹那,女孩醒了。她隐隐约约地看到男孩正向她奔跑过来,还不等女孩喊他一声,一道刺眼的车灯划破了夜的宁静,随即男孩倒在血泊中,手里紧紧地握着那个粉红色的蝴蝶结。 男孩在这次意外中去了另一个世界。 男孩走了以后,女孩生命中的蝴蝶花再也没有那样绚烂地绽放过。 女孩还是穿着那条缀满蝴蝶花的裙子,手里拿着男孩写给她的纸条,站在男孩的墓前看着开放的蝴蝶花,泪水夺眶而出…… 第18章 爱情的颜色 已经很晚了,苏静仪站在地铁旁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冻得浑身直哆嗦。她要离开这座城市,忘记那份不属于自己的爱情。她觉得自己好冷,好可怜。 大学毕业后,爸爸的老朋友王伯伯把静仪介绍到c城某集团工作。好像上天故意捉弄自己,第一天报到就碰到了雨杰。当时他正在电梯里,静仪拎着行李赶到时电梯正要关上,她喊了一声,电梯门又开了,她冒冒失失地闯了进去,差点撞到他怀里,静仪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了笑,点了点头。而他一脸漠然,像个木头似的,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到了11楼,静仪走下电梯,发觉他也跟着下来了,静仪走进公司,他也走了进来,员工走过他们身旁都微笑着点头:“早上好,李总!”静仪惊讶地回头看了看他,原来他就是她未来的上司!那个人还是一脸的漠然,根本当她是空气,不理不睬地进了经理室。静仪傻呆呆地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敲了三下门。 “请进!” 静仪轻轻地走了进去,雨杰正在签文件,看也没看她一眼。 “坐吧!你的情况我都知道了,明天到公司上班,具体工作有人会告诉你,你可以出去了。” 静仪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盛气凌人的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请问,宿舍在哪儿?”静仪马上又恢复到笑眯眯的状态。 显然,雨杰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抬起头来看了看她,思索了一会儿。 “宿舍现在还没安排出来,你稍等一会儿,我给你安排地方。”说完,雨杰又低下了头开始忙自己的了。静仪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上下打量着眼前的人,他大概有三十多岁吧,长得很成熟,眉宇间透出一股豪气。 大约等了一刻钟,雨杰开车带她到了一个环境非常雅致的地方。他们走下车,在一门前停下了。雨杰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静仪一进门就惊呆了,“好漂亮啊!”刚想问这是哪里,还没等他开口,雨杰便说:“这是我家,你暂时住在这里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雨杰走了以后,静仪放下行李,仔细地参观了一下,两居室,紫色的落地窗,紫色的沙发,紫色的茶几……屋里的摆设全是紫色的,淡淡的,好美好美,静仪沉醉在这一片紫色当中。 也许是路上太疲惫,静仪倒在沙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已是华灯初上,肚子已经向她抗议了,她懒洋洋地站起身想到冰箱里找点吃的,正在这时,听到了开门声,雨杰回来了。 “饿了吧,我给你带了便当回来。”边说边把便当放在了桌上。 静仪也顾不上说谢谢了,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她发觉雨杰在看她,静仪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了。吃完饭后,雨杰给她倒了杯水,静仪说了声谢谢。他们坐在沙发上便聊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静仪问道。 “李雨杰,你叫苏静仪,对吧?”静仪点了点头,一定是王伯伯告诉他的。 “这里为什么就你一个人住?你的家人呢?”静仪好奇地问。 雨杰站起身,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好像勾起了他的伤心往事,他慢慢地给静仪讲述了他的故事:“两年前,我与薇薇相识并坠入爱河。她在婚纱影楼工作,下班后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去海边看日落,那段日子让我终生难忘。一年后,我们商议一起构筑爱巢。她买的所有家具,所有用的东西都是紫色的,她喜欢那种淡淡的紫。可谁知就在我们即将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她走了,和她们影楼的摄影师一声不响地走了。这个房间我还保留着原来的样子,也许有一天她还会回来。” 好凄美的爱情啊!静仪被他的故事感动了,雨杰看着静仪呆呆的样子,笑了笑,“好啦,太晚了,你该休息了。”说完,雨杰就进了另一个房间。 静仪躺在床上,一点儿困意都没有,也许是白天睡得太久了。她的眼前总是浮现着雨杰的身影,发觉他笑起来还是蛮可爱的,他在家里和在公司完全是两个人,家里的他随和多了,热情多了,而公司里的他却那么古板,那么冷漠。静仪比较喜欢家里的他。 第二天,静仪起床后发现雨杰已经上班走了,在餐桌上给她留了一张字条:“早餐在桌上。雨杰。” 静仪心想:一定是王伯伯叮嘱他要好好地照顾我,他才这样做的,于是心安理得地把早餐吃了。到公司时,一进门就碰到了正忙得不可开交的雨杰,她冲他笑了笑,算是打招呼,雨杰却像没看着似的,塞给她一份文件,指着前面的空位置,说:“你就坐在那儿吧,把这份文件打两份,然后送到我办公室。”说完,转身进了办公室。 静仪已经对他的态度习以为常了,拿着文件坐在了那个空位置上。不一会儿,就把文件打好了。她正准备给雨杰送去,雨杰却拎着包急匆匆地出去了。望着他的背影,她忽然感到了一种失落。一直到下班,雨杰都没有回来。静仪一个人悻悻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冷冷清清的,她泡了一碗速食面,等着雨杰回来。可是一直等到很晚,他都没有回来,静仪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给她盖被子,睁开眼睛,原来是雨杰。 “傻丫头,怎么不回房间睡呀。” “我在等你。”静仪迷迷糊糊地说道。 “快回房间睡吧,小心着凉。”静仪乖乖地回了房间。 最近,公司的工作很忙,静仪有好几个晚上都没有看到雨杰。这一天,外面雷雨交加,静仪一个人躲在房间的角落里,缩成了一团,因为她最怕打雷了。她想家了,想爸爸,想妈妈,想雨杰,她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时,雨杰回来了,静仪哭着扑了过去,“怎么了,谁欺负你了?”看着哭得像个泪人似的静仪,雨杰关切地问道。 静仪也不出声,紧紧地搂着雨杰。雨杰轻轻地拍着她,安慰着她。等静仪情绪稍微平静了一些,他才托起她的下巴,帮她一边擦眼泪,一边温柔地说道:“真是一个傻丫头,都这么大了还哭鼻子。”静仪破涕为笑了,把他搂得更紧了,因为她已经爱上他了。她的爱很热烈,让人无法拒绝。雨杰似乎也被她感染了,但因为她比他小十多岁,又因为有太多的顾忌,他无法让自己放开大胆地去爱她。 一周后,静仪发觉雨杰最近好像有心事,整天魂不守舍,闷闷不乐。后来从同事口中得知,他的未婚妻薇薇回来了,那个男人将她抛弃了,雨杰不知该不该再接受她。 一天晚上,静仪睡下了,忽然听到开门声,静仪穿着睡衣跑了出去。雨杰醉醺醺的,一身酒气,显然喝了很多酒,静仪连忙把他扶到沙发上,已经喝红了眼的雨杰,看着穿着睡衣的静仪,一把搂住了她。“不要离开我,我爱你!薇薇!”静仪没有挣脱,她知道他把她当成了薇薇,他的未婚妻。但她爱他,她情愿这样被他搂一辈子…… 第二天,雨杰还没有醒,静仪给他写了张字条,放在桌上,然后看了看房间,拎着行李,正如来时一样,离开了这个本不属于她的家。 静仪望着天空,想着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心里不免有些感伤。忽然发觉不远处有个人在望着她,仔细一看,原来是雨杰,一脸的憔悴,正深情地望着她。 “不要离开我,我爱你!就像那天晚上一样。” “不,你爱的不是我,是薇薇,你的未婚妻。”静仪大声地叫着。 “不,我爱的是你,我和她之间已经不可能了,留下来吧!”雨杰几乎央求道。 静仪站在那里,眼泪不听话地流了出来。雨杰上前拥住她,紧紧地搂住了她…… 第19章 背影 新的学期开始了,林岚刚刚开始高中生活,虽然学校离她的家并不是太远,但校园里的一切对她都是陌生的,陌生的同学、陌生的老师…… 他的沉默让林岚很想接近他,他叫浩,坐在林岚这一组的最后一排,高高的个子,轮廓清晰的脸庞。林岚开始习惯走教室的后门,当林岚从浩的身边走过时留给浩一个美丽的背影,希望能引起浩的注意。 林岚对自己的背影特别自信。记得有一次和爸爸一起去海边玩,爸爸为她拍了一张背影的照片,落日的余辉照映在海面上,林岚站在海边,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海风轻轻吹起,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更显得婀娜多姿,分外迷人…… 林岚把这张照片放大了挂在卧室里,朋友们看见后都夸赞林岚…… 但每次林岚从浩的身边走过时,浩总是默默地低着头,林岚没有在意,只希望浩能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她的美丽…… 林岚无数次地从浩的身边走过,林岚无意中发现浩总在他的本子上画着…… 七月多雨,林岚早晨去学校的半路上,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她没有带伞,到学校时浑身已经湿透了。林岚走进教室甩了一下她那湿漉漉的头发,当林岚转过头时却发现几滴水珠溅到了浩的本子上,刚刚上色的画浸湿了一片,林岚忙说对不起。浩抬头看了看这个娇弱的女生,没忍心责怪林岚,只是笑了一下,林岚也回给他一个微笑。 林岚回到座位上,回味着浩刚才的笑容…… 下课时,浩气冲冲地从外面走进来:“谁拆了我的信?” 浩非常气愤地喊到,几乎是歇斯底里。林岚第一次看见浩发这么大的火。 之后连林岚这个从不爱过问闲事的人都知道了,原来是浩的妈妈给浩写来的信被人拆开看了,信里写着“儿子,你爸爸在狱中改造得很好,你爸爸被减刑了……”浩的爸爸是个囚犯,无论犯的是什么罪,这件事已经传开了。 自从这件事情以后浩更加沉默了,总是默默地低着头。 林岚知道了这事后,主动和老师说由她负责班级的信件,为了说服老师还撒谎说自己有两封重要的信没有收到,老师答应了林岚,让她来担任班里的送信员。 当林岚每次把浩的信放在他的桌子上时,浩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林岚只是想把浩的每封信都安全地交到他手里。 林岚发现自从自己开始送信后,她每天经过浩的座位时,浩那不停画着的笔会停顿一下。 有一天林岚突然在板报上看到一则消息,美术班要招两名模特,而且每周只需要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林岚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报了名,因为她知道浩一直都是美术班里的一员。 林岚是学校里有名的校花,她理所当然地被选中了,林岚想这回浩面对着她,是必须要抬头了。 自然浩的画册里多了一些林岚的画像。 自从林岚到美术班每周当一个小时的模特后,林岚再把浩的信放在他桌上的时候,他会对林岚微笑着说“谢谢”。 林岚在不经意回头时,她发现浩会很默契地与自己的眼神碰到一起。 林岚发现浩开始注意她了…… 转眼已经进入高三了,学习特别紧张,当林岚回头时再也碰不到浩的眼神了,浩在很努力地学习。 高考临近,大家坐在一起探讨填什么志愿,同学问浩报什么学校,浩说要报北京艺术学校。 这时有人问林岚,林岚说:“我想我不会离家太远,应该报省师范大学吧。” 林岚在填志愿时说服了父母,报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且顺利地考上了。 而浩却为了留下来报了一个省艺术学校。 当林岚坐上北上的火车时,父母和浩来送她,浩递给林岚一本画册,林岚坐在火车上翻开了画册,画册里画的都是林岚不同姿势的背影。里面夹着一张纸条,写着:“岚,在北京等着我,明年我一定考北京艺术学校……” 第20章 春天不会迟到 朵儿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学校的迎新生晚会上,他叫鹏,是乐队的主唱。朵儿扯了扯坐在旁边的同学阿鑫说:“我就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孩。”一首《吻别》征服了所有在场的同学,朵儿也随着呼喊声叫着“鹏,我爱你……”阿鑫在旁边拽了拽朵儿,可朵儿不顾周围投来的目光,仍在一旁欢呼雀跃。 晚会结束后朵儿跑到了后台,见到了鹏:“鹏,我非常喜欢你的歌。”“你一定是新生吧!”鹏转身离开了。朵儿问阿鑫:“我今天是不是不漂亮?”阿鑫说:“你永远都是最漂亮的。”朵儿叫阿鑫弟弟,阿鑫比朵儿小两岁,但是由于阿鑫上学早所以和朵儿一级,而且门门功课都比朵儿强,阿鑫却不情愿叫朵儿姐姐,这次恰巧又和朵儿分到了一个班。 在阿鑫送朵儿回寝室的路上,朵儿回过头对阿鑫说:“有一天他一定会喜欢我的。”站在一旁的阿鑫没有出声,阿鑫把朵儿送到了楼下,朵儿回到了寝室,朵儿同寝的室友笑眯眯地问朵儿:“那是你男朋友呀?”“不是,他是我的弟弟。”“那,那你把他介绍给我吧。”室友佳带着羞涩和朵儿说。朵儿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里感觉有一丝的抽搐。 周日阿鑫到寝室找朵儿,朵儿找了个理由离开了。她听说鹏每周日都在学校的体育馆里排练。北方的冬天非常寒冷,朵儿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走起路来像北极熊一样笨重。朵儿一个人来到这里,空荡荡的体育馆里没有一个观众。鹏在舞台上总是最显眼的一个,朵儿坐在下面静静欣赏鹏的歌声,在鹏停顿时朵儿走上前又说了和晚会那天同样的话,鹏冷冷地看了看朵儿,随着乐队的队友离开了。朵儿依然每个周日都会来这里看鹏排练,鹏偶尔会不经意地看一眼台下的朵儿,这对于朵儿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又是一个双休日,朵儿刚要出门便撞到了迎面走过来的阿鑫。“朵儿?”阿鑫惊讶地叫住了朵儿,阿鑫见朵儿大冷的天只穿着一件棉料的紧身连衣裙,阿鑫关切地说:“天气冷,多穿点儿。”“没关系。”说完,朵儿匆忙地离开了。朵儿认为自己穿得太多显得特别臃肿,鹏一定是喜欢苗条的女孩,她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但是想到和鹏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朵儿就感觉不到寒冷了。 朵儿又是静静地坐在台下看鹏排练,这次出乎朵儿意料,鹏竟朝自己走过来,走到朵儿面前说:“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朵儿愣了一下然后兴奋地说:“当然可以。”朵儿想:“鹏一定是喜欢我穿裙子的样子。” 晚上朵儿和佳说了这件事,佳对朵儿说:“你不觉得太突然了吗?”朵儿沉默了一会儿,朵儿觉得无所谓,只要鹏决定与自己交往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整个冬天朵儿都穿裙子,她认为鹏喜欢她穿裙子的样子,虽然北方的冬天很冷,但她仍然坚持穿。后来因为天气冷手冻得生了疮,朵儿只能整天戴着厚厚的手套。 鹏忙着排练,让朵儿给他抄写乐队里新编的歌,朵儿觉得戴着手套写字太笨拙,便摘下手套露出了满是冻疮的手,这时正巧鹏走了过来,“你的手!”鹏惊讶地叫道。朵儿多想鹏能握着自己的手给自己呵气,说一些关心她的话。可是鹏却没有,而是用鄙夷的眼光看着她。朵儿慌忙把手套带上,还说会想办法治好,一定会的…… 朵儿为了能让手快点好起来,每天晚上都会用辣椒水泡手,每次都会疼痛难忍,朵儿的手不但没有好转,有些地方甚至开始溃烂了。佳气愤地说:“为了他,你值得吗?”然后似乎还要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朵儿每天仍然穿得很少…… 朵儿低着头,一个人走在校园里,她隐约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朵儿抬起头,鹏正拉着一个女孩的手有说有笑地迎面走过来,朵儿非常生气地冲过去,指着鹏旁边的女生问鹏:“她是谁?” 鹏很坦然地介绍着:“这是我的新女朋友。” “那我算什么?我才是你的女朋友。” “我说过喜欢你吗?” 朵儿回想起以前的一幕一幕,鹏只说过让朵儿做他的女朋友,的确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自己。 朵儿哭着跑回宿舍,跑到楼下时撞见了阿鑫和佳。 她转过头跑到了一棵大树旁,抱着树哭了起来,阿鑫随后追了过来,手搭在朵儿的肩上,朵儿躲进了阿鑫的怀里,她第一次感觉到比自己小两岁的阿鑫的怀抱竟如此的温暖。“朵儿,我喜欢你。”阿鑫不顾一切地说出了埋在自己心里多年的话。 “你会喜欢有一双丑陋的手的女孩吗?”朵儿摘下了手套露出了满是冻疮的手,阿鑫把朵儿的手放在了自己的手里不断地呵气,温柔地说:“我帮你买了冻疮膏,北方天气冷一定要多穿点,春天很快就来了……” 第21章 有爱相随 也许,爱是一种排他性的认定;也许,爱是生活里久而久之养成的一种习惯。自从大力走了以后,我一直一个人生活。如今,大力已经走了11年,我也思念了整整11年。虽然一直都有热心人给我介绍伴侣,可我就是忘不了他。他是我的最爱,这一生我不可能再有别的男人了。我常对自己说要坚强起来,要生活得更好,让大力放心,同时,我时刻为大力祈祷——祈祷大力在天堂里有爱相随。 我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里,父母、姥姥都是教育工作者。高中毕业后本来有机会去参军,可是空军体检很严格,我们学校去了六个,惟独我不合格,没办法我只好下乡当知青。在农村的第二年,我便以超过高考录取线26分的成绩被一家重点大学录取,四年后,又留校工作。工作后爸妈看我还没有对象,就开始让亲朋好友帮着给我介绍对象,而我总是一笑了之:“为什么要嫁人,一个人不也很快乐吗?”爸妈更急了,“你大学白上了,姑娘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娘家吧?” 庆宝是我第一任丈夫。他是我爸爸同学的儿子,是庆宝的爸爸先看中了我,想让我做他的儿媳妇,然后带着庆宝到我家提亲。在这之前我和庆宝并没有见过面。见到庆宝的第一眼,除了觉得他特别帅,便再没有了其他的感觉。后来,我下班的时候,庆宝总在单位门口等我。那时他在电视台工作,经常能弄到电影票,我们就一起看电影、吃饭,可我从没有想过要嫁给这个人。 我对庆宝不反感,但也没有一定要嫁给他的冲动和激情,在我看来我们只是比较谈得来的好朋友。我并不承认他是我的男朋友,只有在别人到我家提亲或者单位有人追求我的时候,我才拿庆宝作挡箭牌,说:“这是我的男朋友。”我说这些只是说着玩,从没想过真的要结婚。 直到有一天,我和庆宝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对他说:“我们在一起算什么呢?别人看起来还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呢!”庆宝反问道:“不是谈恋爱,是什么!”我突然发现,不知不觉中,我和庆宝在一起已经两年了。和他在一起似乎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也许我对他更多的是一种类似亲情的依赖吧。 1985年,我和庆宝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虽然,我对庆宝没有太多热烈的感觉,但是婚后我们还算幸福、美满,很快我们就有了一个女儿。一开始,庆宝确实是个好男人,工作上进,拼上拼下,还把每月的工资如数交给我保管。他经常出差,我们虽然聚少离多,但我的感觉却是平静而充实的。 女儿四岁那年,庆宝放弃电视台的工作,到深圳闯荡。当时年轻人都向往深圳,我也觉得这是个机会,男人就应该出去闯荡一番事业,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没想到庆宝这一去竟然越走越远。 到了深圳以后,庆宝总是说工作很忙,很少回来看我们母女。我能理解,我觉得男人就应该有自己的事业,也没有太在意,一心一意把心思花在孩子身上。两年后的一天,与我分别已久的庆宝回来了,我满心欢喜地迎接他,可他一进家门,刚坐到沙发上就说:“我们离婚吧!”一直以来,庆宝对家里很少过问,我从来没觉察出他哪里不对,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听到“离婚”两个字,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似曾相识的男人。 想着曾经幸福的生活,看着眼前聪明可爱的女儿,我头一次感受到人生的痛苦可以这么强烈。我的公公婆婆站在我这边,不让我们离婚,可是即便我和庆宝还能和好,也不可能如初了,因为我们中间多了另一个女人。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每每看到同事种种离异的不幸,我都很同情,但从来没想过这种不幸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无奈,我只有面对。 我和庆宝以最快的速度离了婚。拿到判决书的一刹那,庆宝痛哭了起来,他说想起以前很多美好的时光,还没走出法院他就后悔了,要我原谅他,而我反倒表现得很平静。人生的道路怎么可能重走,既然提出离婚,就说明早有打算,又怎么可以出尔反尔,我做不到。 离婚后,我把心思都放到了工作上。1991年,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在对口单位工作的大力。大力第一次见到我,觉得我很傲,所以事事都难为我,后来我发火了,发泄了一直以来对他的所有不满,在经过了争吵以后,我们反倒惺惺相惜起来,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 大力是转业军人,比我小四岁,因为老婆跟别人跑了,他也离了婚。我对军人本来就有天生的好感,再加上我们遭遇相似,两个人就很谈得来。可是经历了一次不成功婚姻的我,对婚姻这座围城有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不敢轻言“爱”字,更何况大力比我小四岁。人们常说“女大四没意思”。我相信大力现在是爱我的,可是,他总有对我热情消失的时候,那岂不是错爱一场?再说,我会比他先衰老下去,他还会珍惜我么?庆宝的教训太深刻了,我欲爱不能。 大力虽然当过兵,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他知道我喜欢吃西式早点,常常跑很远的路买回来送到我单位;我是个粗心的人,经常下雨不带雨伞,这时总能看到大力的身影;我要装修房子,大力忙里忙外,从颜料的色泽质地到地板的品牌以及环保程度都是他精心挑选;他还要了我家一把钥匙,在我工作特别忙的时候到我家帮我料理家务。对大力所做的一切,我在心里涌动着感激,但再三权衡之后,还是决定把他当做“小老弟”看待,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1991年9月24日,这天我忙得昏天黑地,把生日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房门那一刻,我看到满满一桌子酒菜中间放着一盒大大的生日蛋糕,红红的生日蜡烛在燃烧着。我的书桌旁趴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大力,他一直在等我,都已经睡着了。一种家庭的温暖涌上我的心头,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浑身上下暖流激荡,嘴里喃喃如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的感情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再也抑制不住,我冲上前去,使劲地抱住大力,情不自禁地吻了他…… 本来我准备10月2日请同事到我家来庆贺乔迁之喜,可在吃饭之前,我却大声宣布:今天我和大力结婚。虽说大家感觉有点突然,但想想也在意料之中。那天,我和大力都很开心,在大家的祝福中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同事也很知趣,吃完饭还帮我们把桌子收拾干净,不到九点就都散了。那一晚,我感到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我的情感得到完全的激发和释放……大力没有房子、没有钱,一切都是我的,但我心甘情愿,嫁给这样的男人我由衷地感到幸福。婚后的大力对我格外好,从没让我进过厨房,从没让我自己洗过头,都是他帮我洗;这个家里里外外他都一个人张罗,决不允许我碰一下,否则对我没完没了地唠叨,我也拼命对大力好,而他总回报我更好。 1994年的一个周末,大力的单位组织员工去旅游,第二天夜里他们驱车往回赶,结果车被追尾,翻到桥下去了。那晚,我仿佛有些感应,十点的时候,胸闷得要命,喘不过气来,我喊大力的名字,没人应,我才想起大力去旅游了。 第二天清晨,我正在打扫卫生,楼下有人喊我,说出事了。我丢下拖把,冲到阳台喊:“我家大力怎么样?”那人说:“没救活。”我眼前一黑就晕倒在阳台上。 上天要抢走我的幸福,也不能这样残忍啊……我趴在大力的尸体上拼命地喊他,试图用尽所有力气唤醒我的大力,我吻他,他没有回应,为大力,我哭干了我一生所有的泪水。 如今,大力已经走了11年,我思念了整整11年。虽然一直有热心人为我介绍伴侣,可我就是忘不了他。他是我的最爱,这一生我不可能再有别的男人了。我常对自己说要坚强起来,要生活得更好,让大力放心,同时,我也时刻为大力祈祷——祈祷大力在天堂里有爱相随。 第22章 永远芬芳的玫瑰 冷蝶的情感倾诉很特别——一封沉沉(134克)的特快专递。说它沉,其实只有三页“纸”,但它竟是用三张中药制剂的包装药盒纸壳的背面写成,暗灰色的纸壳上,写着密密麻麻的蓝色油笔小字,着实让亚楠费神,但她却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给亚楠留下了特别的记忆—— 伟是我从小一起的玩伴,两家是邻居,只有一道墙隔着。两家相处得很融洽,大人们的关系也一直很好。因为伟比我大一岁,所以我叫他哥哥,说来也怪,伟与我异常的投缘。小时候,我就爱哭,有时,连父母也哄不好我,但只要伟在我面前学猴子扮猴脸,再哄哄我,我就会开心地笑了。小时,伟走到哪儿,我就会跟到哪儿,但伟从不说我烦,总是精心地呵护我。用伟的话来说就是:在我开心的时候,他会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逗我开心;在我哭泣时,他会哄我;在我有心事时,他会听我诉说;他不准任何人欺负我,他会一生一世地保护我。当时我还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告诉他,说过的话一定要做到。伟也幼稚地点了点头。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把爸爸最心爱的花弄坏了,爸爸发现后,立刻大发脾气,我怕爸爸打我,所以没敢承认,伟却站出来,说是自己不小心碰坏了,并向我爸爸道了歉,爸爸一看是伟,就没说什么,而伟却遭他爸爸一顿毒打,满身是伤的伟没有哭,伟妈妈含着眼泪为他擦药。后来,我去看他,他躺在床上,我坐在床边,对他说:“对不起。”他说:“为什么?”我说:“花是我弄坏的。”他说:“我知道。”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自己认错?”他说:“因为我是一个男子汉,因为我曾说过不会让你受到任何的委屈,我会一生一世地保护你。”我摸着他胳膊上的伤,泪水滑落下来,他为我擦去泪水,我们相视而笑,那年他十岁,我九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都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伟十六岁的时候,我与伟的感情还是那样好。每到节假日,伟都会骑自行车驮我去玩儿,伟骑得很快,我害怕,所以紧紧地搂住伟的腰。当我们到海边时,我们就会停下来坐在海边看天上的云、海中的水。我说:“为什么骑那么快,我好害怕!”伟说:“因为那样你可以搂住我的腰不放手,让我知道你还在。”我说:“你的腰一定被我搂红了,疼吧?”伟说:“我喜欢。”说罢,伟吻了我的额头,那一刻,我的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一样。伟微笑着把我拥在怀里,我们一起晒大阳。伟突然对我说:“冷蝶,等我们长大了,你就嫁给我吧!”“啊?”我睁大眼睛,那样子一定像个傻瓜。“我是说,你愿不愿意当我的新娘。”伟双手搭在我的肩上,微笑着问。我红着脸低着头说:“好啊!等到我25岁时,就嫁给你。”此后,我与伟常去海边,我们认为那才是属于我们的地方。 伟曾说过会一生一世保护我,不让我受任何委屈,他真的做到了。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上午,我与伟从海边回来,他和我狂奔在风雨中,我说:“伟,我害怕,雷声好大。”伟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有我在身边,不要害怕。”“小心!”伟突然大喊一声,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被伟推到了路边,我看到伟被车撞倒,飞到五六米远的地方,他躺在血泊中挣扎着。我跑过去,抱住伟,大喊:“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没有你,我该怎么办?”伟艰难地说:“不要伤心,为你做任何事我都心甘情愿,因为你是我生命中最爱的女人。”我喊道:“你不要离开我,你才二十岁呀,等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还要嫁给你呢,不要,伟,我爱你,为了我……你要坚持……求你……”伟微笑着闭上眼睛,他听到了他想听的一句话,含笑离去。 我想我已经失去了可以永远保护我的人,没有人可以再来牵我的手,喜欢淋雨的我,将终生被雨淋…… 伟被送进医院,身上蒙着白布,伟爸爸伟妈妈在床边大声哭泣,我呆呆地站在门口,外面的雨还在一直下着。伟被推进太平间,我瘫在地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的父母扶起我,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冲进太平间,抚摸着伟熟悉的脸,吻了吻他的额头……最后,我不知是怎么离开医院的,只知道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伟爸爸伟妈妈要搬走了,我和父母去送他们,在临走时,我跪在他们面前,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伟。伟爸爸伟妈妈说他们不怪我,一切都是命,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眼泪又滑落下来。 伟离我而去,我伤心极了,感觉自己心已死了,人也老了。我想,也许从伟走的那一刻起,我的生命里将再没有阳光灿烂的夏日了,剩余的日子将是寒风刺骨的漫长冬季。 伟离开我已经有六年的时间了。六年里,我上了大学,毕了业,留在一个大城市里的外企,有一份较好的工作,周围的人和环境都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变换着,但伟在我心里的位置却一直没有改变。后来,伟爸爸伟妈妈还是不能走出失去伟的阴影,他们要出国了,临走前来看我,对我说,伟在天之灵,肯定希望我是快乐的,让我振作起来,寻找新的生活,我只能勉强一笑。父母见我六年如一日的表情,只能无力地叹气,也许他们能理解我,也许他们对我也无能为力。我知道他们不希望我一辈子都活在痛苦的记忆里,但从伟走后,我没有一个朋友,也许是因为我的冷漠,让他们认为我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吧,只能远远地欣赏,而不宜接近。 在公司,每天有着忙不完的工作,这样反而很好,不用想别的事,我一直认为一生就这样过也很好,然而他出现了。他叫枫,是公司新来的主管,我没有正眼看过他,只是听别的同事说他很帅。没空去看他,觉得他的样子与自己无关,所以不去理他。有一天下班,在停车场,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叫我,我也没去理会,径直走向自己的车。“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冷,搞得别人也不愿和你接近。”后面传来颇具磁性的男人声音,我听出是他的声音,没有回头,只说:“因为我是玫瑰,有刺。”于是开车离去。 以后的几天,他都有意无意地与我接近,我可以感受他的气息和他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在开会的时候,会有一双眼睛总是盯着我,我知道,但装作看不见。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和以前一样平静,但他总是来扰乱这种平静。我开始躲他,心里有一丝害怕,但不知为什么,终于,他在停车场堵住我,拽着我的手臂,虽然很痛,我也没有看他一眼,只是告诉他:“如果想玩,你找别人,我不是你合适的人选。”于是,在他还没来得及说话的时候,我已经甩开他的手,飞快地开车走了。路上,我心里很乱,想他刚才会是怎样的表情……多余,想他干什么,深呼吸,好受多了。 后来的日子里,每天都会有花店送来粉红色的水晶之恋和11朵玫瑰花。同事们都用一种惊诧的眼神看着花和我,我没有多想,拿着它们随手丢进屋外的垃圾筒,回到座位时,我看见他屋内的窗帘动了一下。水晶之恋与玫瑰依然送着,我依然是那种做法,同事们背后议论,说我疯了,我无所谓。也许他忍无可忍了。有一天,没到下班的时候,在全体同事的面前,他把我拽出公司,扔进他的车里,我骂他疯了。他说:“是的,我疯了,为你而疯。”我没有理他,把脸侧向窗外,他把我带到海边,那是一个很美的海滩。我下了车,想起伟与我在海边的事情,记忆再一次把我带到了过去,我一句话也不说,他走到我身边,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回答,只是在海边捡贝壳,然后向海里走去,他跑过来阻止我,在他离我几步远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伟的笑脸,我也不由得笑了。他呆在那里,我问:“怎么了。”他说:“你笑的样子好美。”隔了一会儿,他说:“虽然它很美,但我知道它不是为了我。” 我抬头看他,这是我第一次正眼看他,他真的很帅,像同事们所说的一样,他见我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他笑起来很灿烂,和伟一样,我开心地笑了,说:“为你而笑。”他还没明白过来,我就用海水泼他,然后我们开始在海里玩水,身上淋湿之后,就回到海边,我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我。我回到他的车里,他说:“我送你回家吧!”我说:“你知道我家吗?”他说:“知道。”我没有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也不想问,他把我带回除父母那儿另外的一个家,一个属于我和伟的家。 我请他进屋喝咖啡,我拿出两件为伟准备的衣裤,让他换上,我自己也换上了家居服。他身着休闲装,更添了几分帅气。我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看着窗外,他开始欣赏我的屋子,屋内摆放了很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伟的单人照,放大的,挂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他问我,这个人是谁,我没有回答,他说了很多话,说这个人很帅,但好像很年轻,也就二十岁左右吧!我没有插话,他像在自言自语。看我没回应,他识趣地走了。我看着伟的照片,照片上的伟笑着,很灿烂,很可爱,于是想起了枫的笑。不知为什么会请枫来这间屋子,这间属于我和伟的屋子,连父母都没来过。 以后的几天,花与水晶之恋依然送着,但他却不再缠着我了,我心中竟有一种莫名的失落…… 我们见面也只是点头而已,所以我认为他与别人一样,因为我的冷漠而远离我吧!于是我收下了花与水晶之恋,觉得再扔就浪费了。同事们用好奇的眼光看我,再开会时,抬头碰见他的目光,他眼中依然温柔与暧昧,我忙低下头,避开他的目光。 心情很烦,不知为什么。去看父母,在父母家碰见了枫,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他,不知他怎么会在这儿,来了多久。父母看我回来,很高兴,让我留下来吃饭,然后就去厨房忙了。我坐在沙发上,听着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他一直用复杂的眼神看我,不知父母对他说了什么,不想问。他和我们一起吃饭,我感觉父母一直看我俩。饭后我帮妈妈洗碗,妈妈问我:“他是谁?”我回答:“一个普通朋友。”妈妈又说:“他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人。”我知道妈妈的意思,但我不想,枫要求送我回去,爸爸妈妈极力点头,我不想让他们失望,只好上了他的车。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夜景,他开口,打破沉默:“为什么不问我怎么会在你父母那儿?”我说:“如果你想说,你会告诉我的。”在车里,我一直保持沉默…… 他把车停到一个山顶上,在山顶上可以看见整个城市的夜景,好美。他站在我身边,呼出的气息在我耳边拂过,他说:“我通过朋友知道你的住处和你父母那儿,我也知道你的故事,你和伟的故事。”我回过身,抬头用愤怒的眼神看他,然后说:“我讨厌别人调查我。”于是我想离开,他拽住我的手,狠狠地说:“我不是调查你,只想更多了解你。” 顿了一会儿,他接着说:“28年来,我没有爱过人。因为我觉得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她们爱的只有钱,她们的一切都是虚情假意。我承认我有过很多女人,但我没对她们动过情,甚至有些我连她们的相貌与名字都忘记了,但你不同,你的冷傲让我觉得你和她们不一样。”他自嘲地笑了笑,“后来,我每天晚上都失眠,我总是想见你。见你不理我,把花与水晶之恋扔进垃圾筒时,我真的很生气。见你笑时,我又很开心。听完你和伟的故事,我确定我爱上你了。” 我的心一震,看着他,说:“还记得我曾经和你说过一句话吗?如果你想玩,请找别人,我不是合适的人选。”于是我甩开他的手,径直向山下走去。临走前,我看见他眼中的愤怒与无奈。他在背后喊:“总有一天,我会用真诚打动你,我会用真情温暖你那颗冰冷的心,让你永远拥有快乐。”我独自走在山路上,黑暗令人害怕,我裹紧衣服,感觉很孤独。 第二天上班,开会时,他布置着各项工作,眼睛一直都不朝我的方向看,我觉得很难受,突然感到害怕,怕他恨我,我当时在想:我是不是太绝情了,难道自己爱上他了?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了花与水晶之恋,我的心情变得好复杂,工作起来也觉得累,看到他的时候,我心里说不清楚是什么滋味儿,有几次,我想叫住他,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看看他的背影,这种感觉让我心力交瘁。还有一次我上街,无意中远远地看见他搂着一个女人过马路,有说有笑的,我的心里酸酸的,我问自己,这究竟是怎么了? 我辞了职,想换一换环境,更想避开他。他来到我的住处,用力地砸门,把我的名字喊得响彻夜空,我抱着伟的照片躺在床上,不回答,也不开灯。最后他砰地一脚踹门,大声喊:“你想躲一辈子吗?我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爱你,如果你不相信我的爱,我也可以像伟一样为你去死。”父母来了,看见他们满脸的泪痕,我的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把六年来的痛都哭了出来。伟爸爸伟妈妈也来了,对我说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把握,过去的事就埋在心底吧,人不能和记忆过一辈子啊,伟也希望我幸福。 伟还在的时候,我曾幼稚地想,总有一天伟会很浪漫,很大胆地向我求婚。想到这些,看着伟的照片,总会情不自禁地流眼泪,也许除了伟,任何男人对我来说都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一天,我独自走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有说有笑,我想,有谁知道我内心的孤独。突然有人推着一车“心”字形的玫瑰向我走来,在不远处停下。我睁大眼睛,发现枫从“心”后面出来,手上拿着一枚钻石戒指,微笑着向我走来,在我面前单膝跪下:“嫁给我吧!我愿用一生一世来抚平你心中的伤,永生永世爱着你。”我看着周围的人,满脸通红地问:“你疯了吗?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在向我最爱的人求婚。”我转过身,眼中泛着泪水,不想让他看见我流泪。他站起,走到我面前,双手把着我的肩,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对我说:“对自己好一点,不要再封闭自己了。你是一个好女孩,你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给我个机会。” 泪水滑落,我大喊:“不要再说,不要再说了,我的心随伟死了,心死了的人有资格谈幸福吗?我不想害别人,因为我忘不了伟,永远都忘不了。”他喊:“我知道。如果有一个人为我而死,我也忘不了他。但你想想,他爱你,为你而死,他希望你快乐,希望你幸福啊!如果他在天之灵,看见你这样,他会怎样?他会心痛,还有你父母,你知道他们有多么伤心吗?”我挣开他,他抱住我,语气变得温柔:“接受我,接受我的爱。”我看着他眼中的泪光,我微笑地点点头,他激动地抱起我,四周传来人们的欢呼声。 爸爸妈妈听到消息后开心地哭了。伟爸爸伟妈妈也高兴地祝福我们。 半年后,我和枫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曾拥着过街的那个女孩也来了,是他的表妹,我告诉她,曾因她吃过醋,她迷惑地看着我。我曾问过枫,会嫉妒伟吗?他回答:“会,但我更感谢他,因为他把你带给了我。”我笑了,我知道这是他的真心话,我俩依然把伟的照片挂在客厅最显眼处。25岁,我把自己嫁了,嫁给一个像伟一样爱我和我爱的男人。 第23章 幻王 雪,漫天飞舞,飘飘洒洒地落下。 雍易城,栎的眼中弥漫着忧郁,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说,王,虞霖城的梅花应该开得很绚丽了。 我出生在金光四溢的虞霖城,那是幻界的都城,也是幻界最繁华的城市。我的父亲是幻界的王,他总是喜欢用一种严肃的眼神看着我说,冀索,你将是幻界的王,你的生命属于千千万万的幻界子民。 我的童年过得很快乐,因为和我一块长大的还有冀蒙和栎,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冀蒙是幻界忠诚家族的后代,他们家族因为忠诚而被幻界授予了王室的姓氏。而栎的母亲是幻界的女神,她拥有火红的头发和湛蓝的眼睛。我们每天都会在一起跟着幻界最优秀的魔法师学习魔法,跟着最勇猛的骑士学剑术。那些日子我们很快乐,脸上总是洋溢着清澈爽朗的笑。在我两百岁的时候,栎成了我的妻子,而冀蒙成了幻界出色的臣子。我们住在虞霖城的时候,每次雪花飘落,我都会和栎一起看宫里绽放的梅花,享受远远飘来的幽香。但好日子并没长久,两百年前我的父亲因为一时疏忽被叛军克斯占领了虞霖城。那是幻界有史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一战,父亲落败了,成千上万的幻界战士血流成河。 父亲带着我们逃到了幻界的一个边远城市——雍易城。然后父亲死了,我成了幻界的王。 我亲吻了栎的额头,说,我们很快就能回到虞霖城了,到时候我们再一起看梅花。 雍易城临时的宫殿下面站满了幻界忠诚的大臣们,他们高呼:冀索,幻界伟大的王。我说,我已经满五百岁了,可以使用幻界之王的权杖了。现在我们需要一名勇士,他要牺牲自己到冥界去招募鬼魂,那些幻界阵亡战士的鬼魂。只有依靠他们我们才能重返虞霖城。 冀蒙从大臣中间站了出来,他的眼神很坚定,像是冬日悬挂在琉璃瓦上的冰柱。我知道站出来的一定会是冀蒙,他是幻界忠诚家族的人。更重要的是,冀蒙是和我一块儿长大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栎坐在我的旁边露出了不安的神色,她拉了拉我的手。我说,蒙,你可知道,你要去招募鬼魂你自己就必须死去,只有鬼魂才能招募自己的同伴。而且,鬼魂如果再战死,他就永世不能轮回了。 冀蒙点了点头,然后从腰间拔出了佩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我看到冀蒙朝我微笑。鲜血从他的胸口喷出,像是瀑布激荡出来的水百合,带着丝丝的声音绽放。然后他倒下了,幻界最好的魔法师将他的躯体送进了冰城。 我看到栎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沿着她的脸颊滑落到她如月般柔和的长裙上。痛苦从她的眼里流露出来,弥漫了整个宫殿。我轻轻拍了拍栎的肩膀说,等我们回到了虞霖城,他就可以轮回了。 幻界最年老的祭司对我说,王,冀蒙是和你,还有王后一块儿长大的。而现在他依然深深地爱着栎,栎已经是你的妻子、幻界的王后了。在冀蒙的内心深处,你夺取了他的爱。王,你已经拥有五百年的法力,你应该能算出冀蒙的下一个轮回将背叛你,幻界伟大的王。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但是我没有办法拒绝,请不要告诉冀蒙。因为冀蒙是我的朋友,忠诚家族最忠诚的战士,我相信他是不会背叛我的。 祭司的脸上夹杂着痛苦,他说,王,你将为自己带来灾难。 当羊血从切开的喉咙里流入灵棚时,我挥舞着幻界之王的权杖。无数的鬼魂从岩缝里涌出来,他们成群结队,大声呻吟,在祭祀的草地上飘荡。 回到你们的队伍中来,快来拜见你们伟大的王。这是冀蒙的声音。他的声音浑厚而有力,响彻整个祭祀场。 那些面目可憎的鬼魂们在冀蒙的喊声下迅速地集合,挥舞着手臂。冀蒙走到我面前,他跪了下来,说,王,我已经完成了你的任务,请你赐予我权力,让我带领他们打败克斯,让虞霖城重新成为幻界之都。 我微笑着想拉冀蒙站起来,但是我什么也没碰着。因为冀蒙已经是个鬼魂,他拥有空灵的身体,只有战士的剑才能碰到他。 栎站在我的身旁,她看着冀蒙说,蒙,你是幻界的英雄,幻界的骄傲。 冀蒙满意地笑了。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冀蒙就很喜欢听栎夸他,每夸一次他都会高兴很久,还会在我面前不断地提起。当栎选择我作为她的丈夫时,冀蒙也笑了。他笑得很勉强,他说,祝福你们,幻界的王子和王妃,我是幻界最忠诚的臣子。 在很多个夜晚,我和栎走在虞霖城的小道上,我们看到冀蒙在黑暗里发呆,月光披在他的身上,孤单而落寞。 冀蒙说,美丽的幻界王后,我会的,我会攻下虞霖城,让所有的幻界子民回到他们应该待的地方。 我扭头向太阳落下的地方望去,夕阳洒满了虞霖城,那是幻界之王应该待的地方。栎说,我仿佛已经看到梅花在我面前开放,美丽而且带着幽香。 鬼魂组成的部队在冀蒙的带领下所向披靡。冀蒙说,向前,向前,如果退后你们就是死亡,你们死了就永远也不能轮回了。每次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她都会握紧我的手。我知道她在担心冀蒙,因为他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带领着幻界的部队跟在后面,安抚那些被暴虐统治的幻界子民。他们高呼,您是幻界伟大的王,冀蒙是幻界最勇猛的战士。 祭司又一次提醒我,王,所有的鬼魂都开始信任冀蒙,在他轮回以后,那些轮回的鬼魂将继续追随冀蒙来对付你。伟大的王,你将像你的父亲一样被赶出虞霖城。 栎的眼中飘洒出哀愁和担心。我微笑着说,冀蒙是我的朋友,忠诚家族最忠诚的战士,他是不会背叛我的。 经过一个多月的浴血奋战,冀蒙终于攻破了虞霖城,所有的鬼魂蜂拥而入。冀蒙说,来吧,王,这里是虞霖城,幻界之都。 克斯在虞霖城最高的城堡上冷笑。他说,你们攻破了虞霖城又怎么样,这里还是我的天下,你们这群鬼魂没有谁能打败我。我身上沾有幻界宝座上的灵气,鬼魂是无法靠近我的。 克斯曾是我父亲手下的将军,他驻守在幻界最危险的边关。那一年,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命令手下的幻界战士从四面八方混进虞霖城,而他自己也偷偷回到了虞霖城,因为他想当幻界的王。父亲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被迫迎战,那一战输了,输得很惨。 冀蒙看了看我说,王,他是你的。 我朝冀蒙微笑。栎愣了愣说,一定要你去吗? 我说,对,因为我是幻界之王。说完我飞上了城堡,对面站着凶狠的克斯。 克斯又笑了。他说,就凭你,一个五百年的小孩,当年你的父亲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更不是。回到你的雍易城去,那里才适合你。 冀蒙在城堡下高喊我的名字,冀索,你是幻界的王,我的朋友,你一定会赢的。 克斯的眼里露出了恐惧,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站在他面前却不害怕。他曾经是幻界最出色的将军,最完美的勇士。他突然拔出剑向我刺来。我没有动,因为我知道克斯的这一剑是故意刺偏的,只要我一动,剑就会穿进我的胸膛。他的剑刺到了我的右腋下,我用手臂紧紧地夹住了剑,左手拿出幻界之王的权杖敲击克斯握剑的手。克斯又一次恐惧了,他的剑脱手了。我屈起右掌握住克斯的剑柄,往下抽出,直刺克斯。 克斯的剑在我的手里,剑尖指向他的脖子。我的血在剑上流动,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他露出了怀疑的神色,疑惑地说,不,我怎么可能失败? 我说,因为你害怕,害怕失去你现有的生活,所以你很小心。无论你有多快的剑都会变得迟缓。 克斯愣住了,说,你不躲剑就是要夹住我的剑,但是你不怕痛吗? 我笑了,我说我是幻界的王,所以我必须要痛。 克斯突然大笑起来,他的笑很冰冷,如刀刃,如冰锋。他说,你是幻界的王,那你应该知道你将遭受你父亲一样的命运,冀蒙在下一次轮回中会背叛你。背叛你,你知道吗? 我一直在坚守这个秘密,但还是被克斯说了出来。我看到了城堡下冀蒙扭曲的脸,寒风滑过他的眼睛,他大声地喊,不,我不会的,我是忠诚的战士。 冀蒙的眼神还像他小时候一样倔强,似乎永远不服输。我说,我相信你,你是我的朋友,忠诚家族最忠诚的战士,你是不会背叛我的。 克斯的笑声更加猛烈,像耳边嘶喊而过的寒风。克斯冲冀蒙说,他夺走了你喜欢的人,在你的内心有一颗仇恨的种子,你现在感觉不出来,但当你轮回之后它就会生根发芽,直至占据你的内心,侵入你的肉体。 没有人再发出声音,风似乎都已经被冻住,没有声响,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冀蒙。冀蒙开始朝我微笑,他说,对,我是你的朋友,我是不会背叛你的。然后我听到了冀蒙胸口水百合绽放的声音,格外清晰和真切。黑色的血从他的胸口喷射出来,他又一次用他的剑刺穿了自己的胸膛。他说,现在我永远也不能轮回了,永远也不会背叛你了,我的朋友,幻界伟大的王。 那年冬天虞霖城的梅花开得苍白。栎依偎在我的怀里,眼泪滑过她的脸庞落到梅花的根下。我抬头,仿佛又看到冀蒙在朝我微笑。他说,我们是朋友。 雪漫天而下。 第24章 渴望飞翔 我是如此渴望飞翔的人,希望飞在漫山遍野,和我的爱人…… 飞翔是一种自由,自在而漫无目的,可以抓住爱人温暖的手指,交错而有依赖感。 可惜我没有翅膀,无法飞上天空,这样渴望却没有一点结果,只好一遍一遍看着无法到达的地方。 我不需要天使,我要一个魔法师,一个实习中的魔法师。他不能变出一切,可却能给我最直接的飞行。于是我在窗户前等待他的出现。 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场不快不慢的相遇发生在我死之前。 我住在圣布拉德树洞里,四周是大片森林,茂密的森林让我不分季节,昏暗里有碎金点点。上一辈留给我的是所谓几百年前的酒吧和几个仆人,他们都是小矮人,心很好,帮不懂事的我打理一切。别有洞天的树洞酒吧和大片森林惹人喜爱。 没有人知道我是老板,每天我只会在边角的树根上吹着气喝着一杯巧克力奶,看着匆匆的人影一闪一闪,到现在,依然看不清任何人的脸。每到晚上人多的时候,我会小心翼翼举着黄色烛台慢慢从根上沿台阶走到树顶,撩开一层层树叶,坐整整一晚,就这样看着沉静的夜空繁星点点。 忘了我们是怎么开始的,好像是我拉着他的手爬上圣布拉德树的树顶平台。 他吻了我的睫毛,嘴唇干燥,没有任何气息,干净的一吻。我总是相信,好的东西,在自己还没发现时,就在心中留下印记,像这一吻,刻在了我的心里。 当我终于拨开最后一片树叶,坐在最顶端的枝杈上时,头上的天空没有断裂的痕迹,一块柔软的丝绒,大得可以包围一切。夜半的风很大,我紧紧抓着树枝,风带着我一起摆动,脚下的树木沙沙地飞出片片树叶,树洞外灯光依旧灿烂。我看到一个摇摇晃晃的世界,我的世界,上面盖着一块柔软的丝绒,盖着一切。 怎么不问我是谁? 你是我的魔法师。 呵呵,你的? 不对吗? 是,等到你渴望飞翔的那一天,我会抓住你的手带你飞。 那请不要忘记你许下的诺言。 你没有勇气自己飞吗? 有,可我怕会失望,失望后我什么都没有了。 要知道,你不可以这样依赖我的手指。 但愿。 我有种冲动,想马上拨开他遮脸的头发,看他的额头,看他的嘴唇,可是没有。 只看见他嘴角有刹那的呢喃,然后,他悄然离去。 人晃了整整一晚,我什么时候可以撕破这块布? 他走了,我眼里没有一滴泪。因为没有彼此束缚的铁链,只有一个诺言,一个拉着手指飞行的诺言,一个在睫毛上的诺言。眨眼就看不见了。 树洞边长出青色的藤萝,一根一根缠绕在一起,等到秋天,它们慢慢褪成紫红色,成熟与枯萎间的连接。灿烂的繁华有时让人心酸。 我从酒吧拿出一个木桩,捧着一杯巧克力奶,允着一丝丝甜气,一口一口地嘬,喝到一个透明的杯底,罩在眼睛上,看见扭曲的太阳在树叶之间不稳定地下落。 甚至没有地平线,残缺的半圆。 藤萝枯了,小矮人们用它帮我做了个秋千,这是个干燥的冬季,可树林还是密密实实,我撕下一大串叶子,它们不能翠绿得太久,持久的停顿会让它们厌烦,它们宁愿慢慢腐烂。 没有风的短暂飞行,有节奏地前后晃动。我拼命地用力,使秋千荡得更高,我看见裙角迎风飘扬,耳边似乎有沙啦沙啦的声音。我想我该笑了,应该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咯咯。这算什么,秋千荡了一圈又回到地面,只能这样不停地轮回旋转。 无数次看到那柔软的幕布,长长的银河里始终无风。 厚厚的木桩上没有长出年轮,只是上面的尘埃从未飘散,一层层向上叠。 巧克力奶会渐渐变凉,而我无法等到有风的那一天飞行。 只有自己不停用力,摆动秋千,才能得到瞬间的风。粗粗的藤萝日渐变细,磨断的一边不平衡地孤单着,我从秋千上摔到地上,大声地哭了。 地上尖锐的石头扎进手指尖,血就那样顺着手中残留的藤萝滴到裙子上,染了一小片。眼泪也溅在裙子上,与血混在一起,互相安慰。 我也知道自己很疼,被暗淡的天空一点一点侵蚀。 他说,不要哭了,眼睛会红的。 我抬头看他的头发拂过衣裳。他给我一个包裹,转身走进酒吧。 我是不是该叫他扶一把?可剩下的力气足够我走回房间。 包里有一套衣服,像森林深处精灵公主的礼服,柔软而华丽,却不加多余饰物,我一点点抚摩,没有穿上。那晚,我把偌大的纱制窗帘盖在身上,在阳台过了一夜。树叶的碎语在耳边呢喃,我依然在漫长的等待里盼望短暂的飞翔。 醒了吗? 我没有睡着。 你闭上眼睛很宁静,可爱的模样与那件衣服很相衬。 可以飞了吗? 我没有多余的木桩陪我等待你下一次的离开。 好,你先穿上它。 我很小心地展开裙子,系上一个又一个带子,最后把右肩的花结拉展。 头发散开,想找一根丝带。 他用一个束修帮我绑住头发,上面散发着青铜的惨淡气息,铜制的六角形扭曲得有些尖锐。他告诉我这是一个魔法师最重要的封印。 走吧。 一阵眩晕,他的翅膀冲出了树林。我看见地面上还有小小的人影。 沉默的丛林,有没有看到我的舒畅?只有翅膀,只有飞翔,只有温暖的手指彼此交错,只有飞扬的裙据,带走了曾经的伤害,只有漫山遍野,没有失望。 可他忽然松手了,忽然间。 怎么样,我的公主? 我叫着,我不要坠落! 可是我没有洁白厚实的羽毛,只有透明而幻彩的薄翼。 高空的太阳一闪一闪,从翼中折射出不同的光芒。我眼睛忽然很痛,把束修从头上摘下。紫蓝色的液体发丝沾满在束修上,慢慢凝固。 他脸上只有凄惨的微笑,他再一次抱住我飞,看我最后的呻吟。 你?…… 只有最温柔的情人,才可以带我飞翔。 所以,我把束修给你了啊! 不,我不可以随便锁住你。我……不愿意。 我宁愿等待别人带给我飞翔。 我用最后的力气拨开他的头发,可是没有办法去吻他温柔忧伤的眼眸。闭上眼,也许那些烙印和伤痕是我无法碰触的,算了……留下你的魔法做一个有风的梦吧,好不好? 第25章 不言爱情 “你为j大注入新鲜的活力,j大为你插上理想的翅膀”,“你为j大而自豪,j大因你而骄傲”……新学年伊始,j大处处都是鼓舞人心的条幅。 “老师,这里是国贸班新生接待处吗?”当时的我提着重重的行李,喘着粗气,可能看上去是一个十足的“阿乡”吧。 “哦,是的,我不是老师,比你高两届,你跟我来吧。”这个女生身材很高挑,眼睛很大,也很亮,看上去很聪明。眉毛,嘴巴都认真化了妆,再仔细一看,就连眼线也化过了,可能当时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我才认定她是老师吧,至少从她的着装上看,我怎么也不能把她和大三的女生联系在一起。 后来,我知道,这个女生叫圣女,是我们系的学生会副主席,这个果断干练,处事成熟得体,穿着又极为时尚的学姐,似乎成了我们这帮大一新生谈论最多的话题。那个时候,系里、院里的大型活动总是她策划、负责,她都处理得大方得体,所以,我一直觉得她很神秘,我甚至想,如果毕业以后,我能把自己塑造成如此这般,自己也就满意了。现在想来,她简直就是榜样或者说偶像啊。 说实话,她的表情、言谈让人感觉她的年龄和她的谋略不太相称,直到我和她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以后,我也这么觉得。用她自己的话说:“我觉得,我这个人很社会。” 平时,我和这个学姐也只是见面打个招呼而已,直到大二的那个寒假,我们变得熟悉起来。 “学姐,怎么是你,你寒假也不回家啊。”因为开学以后马上要参加计算机考试,所以放了寒假我没有直接回家。校园里,空荡荡的,寥寥无几的那么几个不回家的同学都在办理寒假住校手续。终于见到了认识的人,我觉得喜出望外。 “李默啊,我考研要在这儿待几天,帮我室友搬家呢。”她的笑容和她脸上整齐的妆容同我刚来时一样,也可能因为我们一直都不熟。 “李默,这是我们寝室的,以后,互相照顾啊。”圣女指着刚进来,手里的行李还没放下的较为矮小的女生对我说。 “哎呀,我的铺怎么被别人占了?”圣女的那个室友刚要把行李放到我对面的上铺,却发现有人把她早已放上去的东西扔到了下铺。 “那你把东西也放上去啊。”听了胆怯的室友的话以后,圣女觉得这不算个什么事。 “那个人要是也来了,怎么办?”这个室友好像害怕惹出点什么麻烦来。寒假里,我和她在一起住了二十多天,她叫皮蕾。 “你就先放在那儿呗,你先放的。来了,她还能和你打仗吗?”圣女看不惯皮蕾的胆小怕事,言语间听得出,她很激动,当然,她和皮蕾一定是好朋友,此时的她同以往新生晚会、辩论赛之类场合下的她相比,可能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站在门口发愣的皮蕾还没来得及再次把行李放上去,只听“哐啷”一声,门被踢开了,皮蕾差点儿被撞了个跟头。一个头发黄中带绿的高个子女生拎个旅行袋进来了。她抬头看看,“嗖”地把旅行袋扔上去了。 “这是我先占的位置,你怎么把我东西扔下去了,我现在都没铺了。”听了圣女的话,皮蕾的胆子也大了点。 “哪有那么多规矩,你不在,我怎么知道是你的。”那个女生正在解鞋带,好像要上去铺床。 “确实,是她先占的,这里都是我们一个系的,你能不能再换一个寝室?”圣女尽管看着不舒服,还是很客气。 “你又不住这儿,管那么多干啥,我知道你在我们体育系有很多哥们儿,但也不用这样啊。”看到圣女也插嘴了,她索性把鞋带系好。 在j大,体育系和武警班是校园内的“老大”,他们打架闹事是出了名的,平时,“校园110”的车只要出动,那一定是体育系或是武警班的人闹腾的。 “我有没有人倒不重要,只是我这位室友是应当住这个铺的。”圣女并没有激动。 “别仗着我们系有人就嚣张!”还没说几句话,那个女生就有些暴躁了。 用我们班男生的话说:“体育系的女生长得还中看,就是说话太爷们儿了,酒量也大,白酒半斤之后,那话可就没处听了。” 男生说得可能夸张了,但眼前的这位,确实也够“大姐”的了。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你说的那些好像和今天的事没关系吧。”圣女觉得她过分了。 “算了,圣女,以和为贵吧,别吵了。”皮蕾听说是体育系,就又胆小了。 “你就会这样,别人欺负你,你不敢说话,就是被欺负惯了。”圣女皱着眉看着皮蕾。 “靠,你说清楚点,谁欺负她了,不服,你就找人去,有多少男的为你卖命我都不怕!”这个女生已经歇斯底里了。 “好,你不怕事大,我也不怕,到底谁欺负谁,咱们找人说明白。”圣女瞪着她那亮亮的眼睛,也忍不下去了。 我好像被吓傻了,看到圣女开门出去,我才反应过来,一个系的,我不能看着事情闹大啊。 “学姐!”我几步追上去,拉住圣女。 “别生气啊,学姐,犯不上这样。”光顾着吵架的圣女,好像忘了我还在一旁,这时她才回过神来,“太不讲理了。”她的眼睛在不停地转,但可能由于气愤,眼白要明显多一些。 我陪着她从校门口一直走到彩虹桥的河边,她告诉我为什么体育系的女生故意找茬。她刚上大一,就有很多体育系的男生瞄上了她,这当中也包括那个女生的男朋友,体育系挺有名的江岩。虽然她干脆地拒绝了这些人,但后来,江岩还是和那个女生拜拜了,很自然,那女生就一直怀恨在心。 听圣女说了那么多,我觉得一个人如果能对一个平时她不熟悉的人,说那么多自己的私事,是因为她对那个人格外的信任,更何况,寒假时,冷冷清清的校园里,能找到一个和自己说话散步的人,心里自然是格外兴奋的,人在孤独时,是多么需要朋友啊。 等我们从彩虹桥回来,那体育系大姐看没人理会,后又被隔壁一个系的劝着搬到那屋,也就息事宁人了,皮蕾也理所应当地搬到了那张引发争执的床铺上。 或许,人和人的友谊,就是缘于一次亲密的谈话吧,至少,我和圣女是这样。在和皮蕾的接触当中,我也渐渐地了解了神秘的圣女。 考研的日子一天天地临近了,皮蕾很紧张,每天都是十二点以后才关灯,圣女说住在亲戚家,她经常来寝室,只是她来了待一会儿就走,而且,每次都是不大会儿的工夫就被电话催走了。 “皮皮姐,圣女有男朋友么?”和皮蕾熟了以后,趁她休息,我好奇地问她。 “不知道,她是一个神秘的人。”我看得出,圣女好像并没在考研的状态里,她忙的那些似乎都与考试无关,比如,经常响个不停的电话。 皮蕾是越来越忙了,临考的前一周,她几乎都连轴转了。 “皮皮姐,你这么认真,一定能考上,你不用紧张。”看她的样子我对考研都望而生畏了。 “那也不一定,考试无常。”从她严肃的表情我能看出,她把考研看得很重。 所以,我帮着她打打热水,买个饭之类的,都是常有的事。 就是在我帮皮蕾买饭的那个晚上,我看到一辆蓝色的别克停在学校墙外,不经意间我看到司机位置上的男人正紧紧地抱着一个女人,两个人的嘴粘在了一起,深情地吸吮着。那苗条的身影很熟悉,透过路灯我看得很清楚,是圣女。 看得出,那个男人要比她至少大三四岁,我怕她看了尴尬,迅速走开了。 考研的日子终于到了,第一天是圣女和皮蕾一起回的寝室。 “我一会儿坐九点半的火车,得赶紧收拾呢。”她进屋就一边收拾前些天放这儿的东西一边和皮蕾说。 “姐,你不考了啊。”我感到很意外,尽管我觉得她没在状态。 “是啊,反正也没复习,考两科玩玩算了。”她说得很轻松。 没找工作,又不全心考研,我觉得她会另有打算,是不是和那个男人有关?她和皮蕾陆续走了以后,我常一个人这样想。 等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是寒假结束开学以后了。 春节以后的圣女,又烫了新发型,当时韩国很流行的那种,她似乎并没有因为工作或是考研影响自己毕业前的心情,相反,她看上去更有活力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皮蕾是开学两周以后才回来的,春节前她放在那个寝室的东西,是圣女找我帮着搬的。 或许,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最能拉近人们之间关系的形式便是吃饭。 帮皮蕾搬完家以后,我和圣女来到学校附近的韩国烤肉馆,我们边吃边聊,谈论的话题,自然多数是系里的老师或是同学,尽管她早不在学生会了,但她对系里的很多事还是了如指掌。 几次深一点儿的接触后,她已经和我很亲近了,她告诉我每个老师都什么脾气,说大学很锻炼人,要学会处理好生活里的问题等等,都是一些生活里的潜规则,现在想起来,那是大学里唯一告诉我这些的人,后来工作了也没有什么人再和我说这些。 这顿饭吃完,她也没有跟我提到自己今后的打算,想到她比我考虑问题周全,再说,个人私事,我想问,但还是憋了回去。 为了计算机忙碌了一阵子之后的我,又参加了学校的学术论文比赛,论文完成已经是六月份了,也是大四那帮人要毕业的时候了,我想起了圣女,因为她的帮助,开学以后的很多事,我都少走了许多弯路,我一直很感激她。 “学姐,圣女呢?”她一直关机,她们寝室里,她和皮蕾都不在,别的人,虽说一个系,可我都叫不上名字。 “她很少回寝室,不知道。” 终于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收到她的短信:“我年底可能出国,先不离开这儿,晚上回学校,找你去。” “我男朋友的哥哥在意大利,我可能去那儿,现在还没开始办手续。”这是她第一次和我提到那个男人。 我们这次去的是离学校稍远一点儿的金山伽田,一个汉堡店。 “他是搞工程的,对我很好,我先去,他等这边的工程结束以后也去。”她说了很多关于那个男人的事情,说他小时候是孤儿,后来被这个城市的工商局局长收养。当然,这个故事,我只是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因为,一个汉堡的工夫,她就接了三次电话,都是她的那个他,从圣女应答的内容来看,也都是问寒问暖,呵护备至,外加监督,我们没有聊完的话题也因为电话的催促不得不告一段落。 但总的来说,她的爱情让我觉得和电视剧里描述的似乎别无二致。 张小娴说过,她要过一种婴儿般的生活,有奶喝,有人抱。我想圣女也许真的能过上这种生活。 毕业之后,大部分人都离开了这个城市,回家乡那边的,去南方的,继续读研究生的,只有圣女一个人在这里等出国的消息。她住在外面,多半时间是一个人,我们的联系也因此越来越多,她还是经常来学校这边吃饭,我有空也陪她散步,那个别克男人经常给她钞票,所以,逛街是我们从事最多的消遣活动。她比在学校的时候打扮得更加精致,甚至是高贵。 我并没有和那个别克男人正面接触过,直到我陪圣女办理出国手续时我们才真正见面。 圣女是在一家私人的海外留学中心办的手续,我想后来的麻烦也是出在这儿。 出国的手续很复杂,光是这复杂的手续就足以磨练人的意志了,出国以后要受的锻炼就可想而知了。 暑假的短期学习班里,课很少,我每周多半时间都没事,陪圣女去市公安局办理各种手续也觉得长了不少见识。就是在第一次去公安局的那个上午,我第一次真正见到了那个开着蓝别克的男人。 “这是我老公。”我刚上车,圣女拍着那个男人的大腿给我介绍道。 对于时下“老公”这个词,我一向不敢恭维,太泛泛了,这种称呼适用于很多种关系当中,恋人,夫妻,情人,同性别但要好的女孩之间,甚至还有一夜情的也这么称呼,圣女这么叫,我听了很不舒服,尤其是看清楚了那个男人之后。 他的脖子上带着奇粗无比的金项链,还有他的墨镜,透着一股霸气,总之,这一切都把我本来应有的热情和客气全都噎回了嗓子眼儿,当时的我,哑口无言,呆若木鸡。圣女马上把话题岔开,也算是给我圆了场。 但是,见了这个男人以后,让我为圣女感到不安。 复杂的手续和苦苦的等待之后,圣女出国的时间终于定下来了。 我陪着她往返于城市里的各大商场之间,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圣女把卡里剩下的一万块钱,换成了美元,“别告诉我家亲爱的啊。”她冲我眨了眨那亮亮的眼睛。很显然,这是她私藏的钱。 “我觉得学校的男生太幼稚,他对我是真的好,又让人觉得安全。”我突然想起她以前这么说过,原本,在她看来无懈可击的爱情,已经让我感觉到了漏洞。 她的出国欢送会很简单,大多是以前我的学姐们,多数是从外地赶回来的,这时,我才真正知道她们姓甚名谁,当然,这个时候,因为我经常陪圣女办手续或是逛街的缘故,我和这个别克男人已经很熟了,饭桌上他和我说的话算是最多的了,饭后,他还执意请我跳舞。 “李默,我看你是一个好女孩儿,今后,什么打算啊?”一闪一闪的灯光下,跟不上节奏的我,身体被这个胖男人僵硬地拖来拖去。 “我考研啊。”我的腰被他扶着很不舒服,这还是我第一次和男人跳舞。 “你很优秀,肯定能考上!”音响很吵,他冲着我的耳朵喊。 换了摇头曲以后,大家都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放松,好像是在无人的旷野中放纵、撒欢儿。也有喝多的女生抱着圣女的头哭,毕竟,这是一次离别,多少有些伤感。但,圣女心中的伤感已经被出国前的兴奋淹没了。 圣女如期出国了,总算是没有白等,尽管,那隐隐的不安一直笼罩着我,我还是祈祷她平安、顺利。 “喂,李默啊,我把圣女送走了,哎,难受啊。”这是圣女走后的第四天,别克男人给我打的电话,当时是半夜十二点多。 “哥,是你啊,她什么时候到啊?你别太难过,两年很快会过去的。”我很惊讶,所以也清醒了。 “你平时经常和她在一起,也算是一种寄托吧,我想到了你。”他哑着个嗓子,不知是难过,还是喝酒过多的结果。 “哦,先这样吧,寝室的人都睡着呢。”我先挂了电话,心里开始有不祥的预感。 圣女走后的一周之内,别克男人又打了数次电话,我确定,我要引火烧身了。 “李默,我知道你是好女孩,我也是最近才对你有感觉的,你懂么,我真的很想你。”他多数是半夜应酬之后打来电话。 “哈哈,哥真会说话,那你是不是也想王桦了啊?”王桦是圣女寝室的一个女生,别克男人认为她长得像恐龙,平时和圣女我们一起吃饭时他经常贬损人家。我想开玩笑搪塞过去。 “不是的,我说的是真的,我要把你娶回家。”我愣了,一直不想过早地涉及感情,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情。 “哥,你喝多了,休息吧。”我没有别的主意,先挂断了电话。 几天以来,我一直寝食难安,为自己,没招谁、没惹谁就遇上了麻烦,但愿他是醉酒胡闹;为圣女,她算是看错人了,但愿她一切都好,最好,别回来。 但是,事情没我想得那么简单,在我一直关机的第三天,那个中午,别克男人开着车来学校找我了。 “李默!”我刚走到门口的盒饭摊上就听到有人喊我。 “哥,你来了?”我有些冷淡,有些胆怯。 “上车,我找你有点儿事。”刚下课,来来往往的同学都在看着,上不上车的片刻犹豫之后,我几乎是战战兢兢地上了这辆别克车。 “干啥!”刚一上车,他就抓起了我的手,我吓了一跳。 “怎么,手没被男人摸过啊?”他眯着眼睛看我。 他说的没错,从小到大,我的手除了父辈以上的亲人摸过以外,还没被异性抚摸过,我的心跳加快,也因为反感而恼怒。 车停在附近公园的后门。我们没有下车。 “我决定向你展开攻势了,要搞定你。”他不顾我抽出去的手,自顾自地说着。 “我觉得哥很仗义,真把你当成哥,喜欢有很多种,我想哥对我的喜欢就像我姑姑家的表哥对我的喜欢一样。”基于他一贯的行为,我不敢和他来硬的。 “你还不明白啊,我是要你做我的女朋友,傻丫头。”说完,他还摸了我的头发。 “对不起,哥,我不适合你,我下午还有课,送我回去好吗?”连我自己都能觉察到我说话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 “怎么,害怕了?我会对你好的。”他又把我的手拽过来,还顺势要把我抱过去。 我惊恐万分,使劲挣开他的手,另一只手,打开了车门,他又把我拽回来了。 “我送你回学校,你以为我要耍流氓啊?”他肆无忌惮,口无遮拦。 一路上,我像只惊吓过度的羔羊,一言不发,他也没再说什么,手脚也很老实,快到学校时,他突然说:“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是不是?我没强奸你啊。”他似乎有些气急败坏。 我推开车门,头也没回,只顾跑上楼。 “李默,我早晚会把你废了。” 我快跑到大厅,四处看看,还好,没人。 躺在寝室的床上,我还是忐忑不安,摸摸自己的手,我觉得恶心,到水房里用洗手液,洗了又洗。大家都上课去了,我把头蒙在被里,不是滋味。 一连几天,我始终关机,还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谎称闹肚子。偶尔,我也开机看看,都是那个男人的短信。 “我相信你是一个特纯的女孩,一定是处女,接受我吧,我要把你改造成一个女人!”“我知道,你是一个有主见的女孩子,可你一定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比你还有主见!”他在威胁我! 我还没看下一条,电话响了! 我惊恐万状,拒接之后,马上关机。 没办法,我只好马上换号。 换号之后,相信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也失去了兴趣,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我也不再提心吊胆了,只是,还是会想起圣女。 我终于明白,可能,越是看似无懈可击的爱情,越是漏洞百出,想想圣女出国前的兴奋和她花钱时的犹豫不决,还有,欢送会上,跳舞时那个男人对我的盘问,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只是我太傻,后知后觉啊。 然而,在平静了不到一个月之后,我预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在超市看见圣女了,我也不信,走到跟前看,真是她。怎么回来了?”从超市回来的老五,刚一进门就对我说。 一定是出国手续出了岔子。 我想打电话给圣女,但一想到前一阵子那些龌龊的事,还是忍着吧。 但圣女还是主动和我联系了。 “喂,李默啊?”一定是她遇到了我们班上的人,告诉她了我的新号码。 她带着哭腔,听到她的声音,我竟有一丝歉意,她一定不知道我的苦衷,我也一直担心她啊。 “我听说你回来了,怎么了啊?” “留学那头出了点儿事,他把留学中心的车砸坏了,公安局要抓他,他躲起来了,我得给他筹钱啊。听说办这事得四万吧。” “他的钱呢,你怎么弄啊?” “他的钱都存在父母名下,他们都不管,不是亲生的。可他是因为我出的事儿,我不能不管。”圣女已经泣不成声了。 事情真让人觉得蹊跷,那种男人区区几万块钱都拿不出来,在我看来,这本身就是问题。 尽管,我觉得这事不对,甚至我都想把这个别克男人找过我的事告诉她,可是,又没有说出口,我怕一旦涉及感情的纠葛,朋友间的友谊会变得脆弱。我还是帮她凑了钱,虽然数目很小,有些微不足道,但起码我自己觉得坦然就好。 圣女找遍了这个城市里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是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是在读研,当然,她不可能把这些钱在短短几天内凑齐,手里那点钱无异于杯水车薪。 就在圣女走投无路的时候,事情的另一面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李默!”圣女给我打电话的第四天,我去学校对面的复印社,喊我的正是那个别克男人。 我没有回头,直接进了复印社,然后从复印社后门绕道回到学校。 过了很长时间,公安局没去抓人,那个别克男人也回来了,他没有再提起过这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是,从那以后,圣女的境况与从前相比,天地之别。 “他以前回来,随便把钱放进抽屉里,现在,只给我留下很少的吃饭钱。”圣女的脸色很白,皮肤也没有以前那么有光彩了。 “没有办法,我把项链卖了,他都拿去打麻将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拿一些钱给她。 那个男人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但行动上表露出了他的想法,圣女只好走了。她那时候更单薄了,尽管脸上写着坚强。 在今天这个社会,爱情,其实是很多词语的代名词,比如“金钱”,“地位”,“权势”,“名誉”,“激情”,“欲望”,“美貌”,还有“代价”,“交易”。想想,圣女今天的结局是偶然,又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