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怀念》 第1章 前言 春天,春意盎然、气象万新;青春,朝气蓬勃、阳光向上。 春天与青春做伴,写满醉人心田的故事。一提到青春这个词,我们心中就会油然生起那些美好得叫人难以形容的点滴故事,就会在脑海中泛起无数的涟漪。 青年时代,我们充满了理想。青春似乎是理想的孪生兄弟,他们总是相依相伴。有人说,青年时代是一个爱做梦的时代,是一个幻想的时代。的确,正是这些似乎有些不靠谱的幻想造就了奇迹。青年人不喜欢循规蹈矩,总要弄出一些特立独行的想法来,而这些便是创新的原动力。世界是大家的,有谁规定了理想之路都要一样,所有人都要沿着一条看上去很顺的路行走?哲学家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条路是重复的。青年人怀揣着不去复制他人的人生想法,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世界,使这个世界变得多元,不断地从枯燥和乏味中竖起新的希望。 青春孕育着无限的激情,当我们向泥古不化的成规窠臼发出挑战时,带着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大刀阔斧地向前奋进。青春时期的激情就像是宇宙中的繁星,无穷无尽。这种激情不畏惧冰山火海,这种激情百折不回,这种激情是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度,这种激情是永恒升腾的力量。 青春是爱的百花园,青春使人叛逆,使人躁动,但是,这一切情绪的源泉都是爱。青年因为爱自己的生命,于是不去效仿,不去沾染固有的习气。“我为什么要成为别人的复制品”这样的想法恰恰是对自己人生的热爱。当然,往往青春时代的思考是透明的,是过于简单、过于青涩的,所以会迷惘,甚至犯下错误。或许,正是青春时期有着那无数的不稳定因素,才使得青春更加绚丽多姿、魅力无限。 当一个人渐进青春的时候,他朴实的情感也渐渐变化着。父爱、母爱渐渐地变的并非是“父母应该的”,那种浓重的情感,渐渐地在心中凝结起来。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也渐渐地萌动着,而不再仅仅是自己朴素的玩伴,他们的关心、爱护、谦让渐渐地被认知了。友谊之花也越来越开得万紫千红了,朋友这个词比俺变得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明白原来朋友并不只是一个单词而已。青春还接受了爱情,尽管这样的爱情未必都那样适宜、恰当。但总有火焰般的情感蠢蠢欲动,最后或化成一个美丽的回忆,或成就一段真挚而趣味横生的爱情故事。 本套丛书便缘起于这些不太成熟的想法,缘起于这些想法衍生出来的林林总总的故事。 青春总有写不尽的故事,青春总有不同的颜色…… 第2章 前行·左转·爱 靠近一些,也许会有幸福的味道…… 前行,左转,爱也许会等在那里…… 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呢,我就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身体里面的水分蒸发掉,我也就不会那么容易流泪了。我怎么可以流泪呢?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本来我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出去旅行,但是一想到旅途的寂寞便有些犹豫了,有一颗寂寞的心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很想找个人结伴而行,但翻遍了通讯录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总不能因为我失恋了就什么都不顾,然后陪着我天南海北地闲逛吧? 提着旅行袋慢慢腾腾地走下楼,不时看着手里的手机,希望谁能打电话过来,通知我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或是得知我出去旅行而持反对意见。可我再一次失望了,我已经出了大门口,手机仍然安静地躺在我的手中,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或震动。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太阳,想到自己真是有些愚蠢,这个手机号码是刚换的,谁都没告诉,怎么会有人打这个电话呢,我摇了摇头自嘲地笑着。人一失恋仿佛全身的神经都错乱了,萎靡不振,丢三落四的。我想到这里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衣服口袋,别在一切都准备好的时候而忘记带钱,那可就成笑话了。打开钱夹看到钱和信用卡都在里面,紧张的心情松弛了一些,仿佛这不是一次轻松的旅行,而是一次艰难的征途,让人不得不小心谨慎。我一直恍惚着,只好由它去了,只要能活着回来就行,想到这里心一横,把背包挎在肩上,快步走出了大门。 在路过一家熟炒店的时候我想是不是买一些,留着没意思的时候吃,说不定可以打发难耐的时光,但是又怕吃的时候勾起许多回忆,那样一来旅行岂不是失去意义了嘛。经营熟炒店的老人是我所熟识的,我小时候他就在这里卖熟炒了,当时还没有自己的店铺,是推着一个四轮的车子走街串巷地叫卖,在大家对他的熟炒差不多认可的时候他便租了一间店面扩大了经营。老人的熟炒在附近一带有不小的名气,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大家都说他有秘方,但问他的时候,他总是笑着摇摇头说根本就没有什么秘方。老人对我是了解的,我是吃着他的熟炒长大的。 “怎么?这是打算去什么地方啊?背这么大的包。”我正低着头想要不要进去买一些糖炒栗子和核桃时,坐在门口的老人问道。 “哦,是的,最近没什么事情,我想出去散散心。”我抬起头,打消了买东西的想法。 “旅游啊,公司是不是看你的表现突出又特别累,给你放长假啦?”老人微笑着问。 “没有,哪里有什么长假可放,一星期之前我已经把工作辞掉了,不是正好趁着没找工作的这个空当轻松一下嘛,要不找到工作以后就没机会了。”我没精打采地回答。 “是吗?辞掉了?为什么呢?你不是做得很好吗,我还听说那家单位的待遇也不错,怎么突然就想到辞职了呢?”老人迷惑地摇摇头。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不久前和小婉分手了,心里总觉得闷闷的,想出去走走,也许会好一些,不都说旅行是对付失恋的最好办法吗,我也想看看这种方法是不是真的有效果。”我耸了耸肩,尽量把自己落寞的表情掩藏好,让老人觉得我什么事都没有。 “小婉?是以前总和你一起来买榛子和栗子的那个女孩吗?”老人问道。 “是的,就是那个。” “那个女孩子看起来挺不错的,好好的怎么就分手了呢?”老人又问道。 “这?一时我也说不清楚,可能有比我更好的人爱她吧。”我支吾着,心里有些慌乱,老人慈祥的眼神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忙把眼睛望向别处。我这样说是想给自己留点余地,但没想到说话的语气虚无得连自己都不相信,怎么能骗得了历经沧桑的老人呢,然而老人却没有说什么,看着我善意地微笑着。 我想解释一下,但又觉得没有必要,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不是吗?无谓的解释会让这一切变得可笑。和老人道别后,我转身向路口走去。 “我看你的样子怎么有些狼狈呢,不像是去散心,倒像是逃避。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是个不错的孩子,那个叫小婉的女孩也很好啊,但是两个好人不一定非得在一起,对不对,感情这东西要讲究缘分的嘛。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到最后却走不到一起的多得很,既然分开了就各不相干了,没有必要这样,能改变你心情的不是长途旅行,而是时间。”老人冲着我的身影说道。 狼狈?逃避?是啊,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为什么狼狈,是因为我被一个深爱的女人抛弃了吗?不,不应该这样啊。因为她现在不爱我了,只有一个人的爱不是真正的爱,我怎么会狼狈呢,为什么要逃避?我不需要逃避。如果我不能说服自己,无论我走到多么远的地方都无济于事。真是个失败的人,该死!我在心里骂自己,为自己的软弱而气愤。只是一场恋爱而已,用得着改变自己的生活吗?完全不用,只是这次爱得太深,有些找不到方向而已。想要珍惜已经失去的是愚蠢的人才会做的事,我想,我在拥有的时候珍惜了,但是有些东西并不因为你珍惜就会永远属于你,爱情和时间一样,在你沉思的时候,总能幻化出一些让你无法言说的心情…… “给我称一些核桃和栗子,有一段时间没光顾这里了,真奇怪,吃了这么多年仍没吃腻。”我又转身走进熟炒店,把旅行袋从肩膀上拿下来放在柜台上。 “你这是不打算去了?”老人看着我的旅行包边问边把装熟炒的纸袋递到我手上。 “对,我不去了,事实上我并不是真的想去,我还没有确定去什么地方,坐哪趟车也不知道,我想,这是一次荒唐的旅行。”我剥开一个栗子放进嘴里说道。 “呵呵,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想开了。那个叫小婉的女孩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和她再联系?”老人拿出一支烟来吸。 “她,现在,可能,很幸福吧!”我看到一缕阳光照射在几颗栗子上,闪烁着诱人的光泽,像是回忆的底色。 有些人终将要离开你的生活,像他来时那样的不经意或让你措手不及,笑容不是纯粹的欢乐,泪水也不是彻底的悲伤,那些随风翻转的往事被最后一抹艳红的夕阳涂上一层难忘,你终究想不明白这一切的根由,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没有谜底的谜,他像风一样消失了,你便以为他消失在风中,因此你常常迎着风,希望能寻着他的味道,在有一天你终于知道,属于他的那一阵风早已经吹远了,消失在一个安静的角落。有时候会禁不住地想,或许,他出现在你身边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你留下一段斑斓的回忆…… 我和小婉的故事如果剔除复杂心情的话,其实很简单,我在公交车站等车的时候注意到她,当然,那时还没其他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欣赏和喜欢,后来便经常能看到她等车,次数多了也就有些熟悉了,然后我就追求她,她同意了,以后想看到她就不用去公交车站了。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她便搬到我的住处来了,其间的生活很不错,甜蜜而和谐,据说每一种东西刚开始的时候都是这样子的,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任何人在一起相处都是,刚开始注意到的是优点,后来看到的就是缺点了。开始时小婉看到我穿着款式讲究的西装,人也不错,而且在这个城市中有着一处属于自己的住房,觉得我很不错,因为她刚来城市不久,所以她才会这么想。但后来的想法就不同了,她在城市待久了,就以为自己也是城市人了,最起码也算是没有房子的城市人。再后来她便把我归入穷人行列了,因为我没有车带她去兜风,不能经常带她到高档西餐馆吃饭,不能让她随心所欲地买她喜欢的衣服,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做更多让她感动的事情,不能让她感受更多的浪漫。既然有这么多理由,我只好选择沉默。我没对她说要想买一辆车是很容易的事,因为她的要求不只是这些。她离开的理由很简单,大家在一起不适合。这是个很充分的理由,我没有反驳。 偶然见过小婉几次,都是一闪而过,她穿着鲜亮时髦的衣服,坐在车里和旁边的男人调笑着,看上去她似乎更适合这样的生活。 开始沉迷于夜晚的安静,不知疲倦地看着以前想看但是没时间看的书和电影,抱着被子蜷在沙发上静静地看,午夜的钟声响过以后,趁着中间的空当,走到厨房给自己做些吃的,或是冲一杯咖啡,由于这份独特的安静,心中的寂寞也变得感觉良好,听着从音箱里传出的声音猜测画面是很有意思的,很多电影一直反复地看,只是因为钟爱里面的对白,每每这时便一边听着人物的对白,一边擦地板,保持干净是必要的,它能让心情更好一些。白天通常是睡觉,睡得很香,连梦都没有。下午起来,吃过饭后,放一曲自己喜欢的音乐,然后不厌其烦地收拾着房间,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了,却像没法控制一样,很奇怪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能养成这个好习惯。一边听音乐,一边劳动,似乎没有多余的精力来思考其他的事情了,如果你只做一件事情,那很可能走神,而同时做两件事情就不会。 “给我来一些核桃和栗子。”晚上我来到熟炒店对老人说。 “这些天怎么没见你?忙什么了,是在找工作吗?”老人问。 “没有,不知为什么,现在懒得去上班,一想头就痛。”我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边吃边说。 “你们年轻人啊,就知道享福,不工作你怎么生活啊?” “我没说不工作啊,我只是不想上班,没准哪天我也开个小店,员工老板都是我一个人,每天和各种人打交道,或许能有点意思。” “真弄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好好的班不去上,倒想开店,开起来你就知道哪一个更辛苦了。” “辛苦不辛苦无所谓,关键是要有兴趣,有兴趣才有快乐,如果不快乐赚到钱也没有意义了,对了,您说现在开个什么店前景好一些呢?” “你还真想开啊?” “是啊,当然是真想开了,光想不做怎么行呢?” “关键是你这方面的经验一点都没有,而且现在做什么都不好做,尤其在还没有闯出名气之前,更难。再说你还要选地段,租铺子,装修,很麻烦的。” “是啊,我还真没考虑到这些,那怎么办呢?” “你如果真的想做,这些天还得多走走,仔细观察一下。” 不久,我就在老人的熟炒店旁边租下了一间铺子,开了一间工艺品的小店。我进了一批各种样式的杯子、碟子、碗和盘子,都是从厂家直接进来的,还没有上花,都是纯白的。店里装修得更像是一个小手工作坊,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我贴出海报,打算招募一名会工笔画的员工,主要工作就是根据要求在这些瓷器上作画,我本身是学美术设计的,再有一个人手就差不多够用了。 姚瑶来的时候天灰蒙蒙的,飘着柔软的雨丝,些许的凉意随着微风飘荡着,时刻寻找着走在大街上的人们衣服的空隙,然后悄悄地钻进去,让人们愉快地深呼一口气。我正在摆弄着画笔和颜料,想自己先试试,看看效果如何。姚瑶站在门口看了我一会儿,伸手敲了敲门。 “啊!你好,是来应聘的吧。”我看到姚瑶手里拿着一张我贴出去的海报,便站起来细细地打量着。看上去很难确认她的具体年龄,长长的头发随意地披散着,有几缕被细雨弄湿了,贴在额头和脖子上,宽大的草绿色衬衣,挽着袖子,露出藕白的手腕和纤细的手,手腕上系着根红绳,上面有三个小铃铛,下边是牛仔短裤,脚上穿着黑色皮靴。今天的温度奇低,她赤裸的小腿显得有些苍白。 “我想问一下这张海报是你自己画的吗?”姚瑶晃了晃手中的海报问。她有双大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听人们说这种人的最美时刻通常是在睡觉的时候出现。 “是的,时间紧,有些仓促,怎么发现哪里有不妥了吗?小店还没有正式开张,有些乱,如果你不嫌脏,可以进来坐。”我说着放下手中的笔和颜料盒,搬了把椅子过来。 “我是因为这张海报才来的,没想到现在还有人用手画海报,而且每张都不同。这几天来应聘的人多吗?”姚瑶说着在椅子上坐下来。 “不多,你是第一个。”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吧,你的海报刚贴出去就被人揭下来拿走了,当然,那些人都不是应聘的,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有趣的收藏,你应该感到幸运,有一张被我看到了,而我也正需要一份工作。” “真是不可思议,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做手绘了。” “你学过多长时间的美术?” “不到十年。”我无奈地摆了摆手,一副功败垂成的样子,我最初的梦想是做一名插画家,没想到事与愿违,做起了设计。 “请问一下,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姚瑶四周打量了一下问道。 “就是在这些瓷器上画画,但是具体应该画什么我还没有考虑好,我想,还得做一下市场调查。”我指了指摆满了一面墙的瓷器说道。 “只是画画吗?” “差不多吧,如果你会煮咖啡,那我的咖啡也由你来负责。”我指了指角落里刚从家里搬过来的咖啡机说。 “真不错,我煮咖啡最拿手了,那每个月的薪水多少?” “2000块,如果效益好的话可以有奖金。” “那就这么定了,我明天就来上班,我想我可以帮你收拾一下,我对空间布局很拿手。”姚瑶站起来说道。 “就这么决定了?”我好奇地看着她问。 “怎么?还有其他的事吗?”姚瑶转过身问。 “我想我需要看看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她让我感觉我是来应聘的,而她决定着一切。 “哦,真不好意思,我都忘了我是来应聘的了,你是想怎么考我呢?在纸上画还是在这些东西上画?”姚瑶说着拿起一只碗。 “就在碗上画吧。” “好的,没问题,顺便问一下,就这样画在上面,不进窑,你认为能行吗?”姚瑶说着画了起来。 “都是用来摆着观赏的,不是拿来用的,所以,必须有好的创意才行。”我说着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要是这么说你还不如创作连环系列呢,比如三国人物、水浒一百零八将之类的,只要画得好,很有收藏意义的。”姚瑶边、说边画。 “你还别说,这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不过针对年轻人主要还得是爱情题材的,对吸引他们目光的东西,他们根本不会考虑价钱多少。”我想了想说道。 “你看看怎么样?”姚瑶把画好画的碗递给我。 “不错,你被录取了,欢迎你和我一起奋斗,以前从来没自己开过店,现在感觉还真有些刺激。”我慢慢转着手里的碗仔细地看了看,抬起头对姚瑶说。 “谢谢,那我明天过来是带自己的工具还是用你的?”姚瑶站起来问。 “随便,如果你不挑剔,可以用我的。你走的时候拿把伞,天阴得越来越厉害,估计要下大雨。你是走路还是要坐公交车?”我问。 “都不是,我是骑单车来的。”姚瑶说着走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敲门,一直敲个不停。我披着毯子开门,阳光“哗”的一下泻了进来,清新而明媚,站在门口的是姚瑶,还是昨天的那副打扮,不同的是头上多了顶休闲帽,鼻尖上架着一副墨镜。 “你怎么来这么早?”我对着阳光伸了一个懒腰。 “太阳都出来了还早啊!再说昨天我忘记问你上班的时间了,所以就早点来啊。” “我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时间上班合适,看来我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老板还得磨炼一段时间。” “你打算什么时候正式开业,我可以叫些人来给你捧场。”姚瑶放下包,在店里转着。 “随时都可以开业,你好好看看,是不是还缺什么?” “你不是说要做市场调查吗?只有顾客才能让你知道你的不足之处,我们先画一些样品,再拿些空白的碗当场作画,这样就能知道他们喜欢什么了,你说是不是?” “对,完全正确,我决定给你加薪水,咱们上午画,下午出去卖。” 我和姚瑶一直画到中午,下午我推着姚瑶的单车,背着碗,姚瑶背着画具跟在后面。在文化市场我们卖出的样品要比我料想得多,样品非常受欢迎,很快就卖光了。 “是不是我们的价钱太低了?”我问姚瑶。 “这就要问你自己了,赚没赚到钱你还不知道吗?”姚瑶抬起头说。 “当然赚到了,去掉成本,还赚了一半呢。” “那就不低了,主要是我们的想法好,画得好。” “那明天就正式开业,今天赚到的钱请你吃饭。” “谢谢老板,我不喜欢在外面吃饭。” “那好吧,等我把厨艺练好了请你到我家去吃。” 我们的工艺品店顺利地开了起来,但是一个以前没考虑到的大问题又出现,我们根本就没有画好的存货,往往都是当天画的很快就卖光了,后来的顾客不得不等着我和姚瑶一个个地画。打烊了以后我也不再回家,到附近的快餐店吃点东西,然后回到店里接着画,直到困得睁不开眼睛了才倒在沙发上睡,不是为了多赚钱,而是觉得这样很充实。这样一来,白天就不停地瞌睡,姚瑶不得不递给我一杯又一杯咖啡。 “你干吗这么拼命啊?”姚瑶有些不理解地问。 “我这不是拼命,这算什么啊,不就是少睡会儿觉嘛。我现在每天晚上画的一半加上咱们俩白天画的,这样每天都能攒下一部分,时间长了就会越来越多,到那时,咱们每天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可以悠闲地喝着咖啡或者聊聊天什么的,要是像现在这样继续下去,连个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早晚得把你累跑了。”咖啡里的糖越来越少,这样更有助于提神。 “那我每天晚上和你一起画。” “和我一起画?我要画到很晚,你怎么回去?” “太晚了就不回去了。” “不回去了你住哪儿?” “住在这里啊,当然,你就不能住这儿了,你家不是在附近吗?你一个大男人也不害怕,可以回家去住,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夜宵和加班费。” “这样就不好办了,你每天早晨除了洗脸刷牙还要化妆,而且还要换衣服什么的,在这里很不方便。你现在是在家里住还是在外面租的房子?” “租的房子,我不是这个城市的。” “是自己租的还是与别人合租的?” “自己租的,怎么了?” “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住我的房子,不收你房租,然后再给你一半的加班费。我的房子可是精装的啊,而且里面设施齐全,三室一厅就你一个人住,上天都没人管。” “我看你还真是第一次当老板,既然这样,加班费就免了,但是你手中不能有钥匙,万一我正睡觉的时候……” “好吧,就按你说的办吧,但是你必须保持房间干净,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自从姚瑶晚上和我一起画,积累的作品明显增多了。过了一个月之后,我们就不用拼命地画了,白天按照客人的要求画,晚上按照进程画几件。 姚瑶比我有经营头脑,她把样品拿到各个工艺品店或礼品行去,结果带回了大量订单。我的生意越做越大,姚瑶的薪水也越来越高。 “姚瑶,你赚钱了打算干什么?”现在她从我这里赚去的钱已经足够多了。 “我想攒更多一些钱,然后出去旅行,这一直是我的一个愿望。”姚瑶戴上墨镜看着太阳说。 “旅行?”我想着这个熟悉的名词。 “是的,旅行,结识很多朋友,接触新奇的事物,看到无法想象的风景,也许,还会有让人终生难忘的故事发生。” “你这个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 生意开始真正的扩大是在一次工艺品展销会上,我们本来只是带着几件自己满意的样品凑热闹的,没想到很多客商都对我们的产品情有独钟,订货单雪片一样飞来,这就不是我和姚瑶能够完成的了。于是,我租了一大间厂房,聘了更多的美术技师,成立了公司。 我当然不用画画了,我成了真正的老板。姚瑶说我应该脱掉t恤衫和牛仔裤,换上西装和皮鞋,要是再有辆车就更有派头了。姚瑶算是老板的助理吧,替我打理日常的事务,我发现当老板很轻松,只不过不是我想要的,整天摇头晃脑,哼哈着打招呼。我真的买了一辆车,不是为了显派头,而是觉得无聊。姚瑶的愿望是有足够的钱之后去旅行,而我没有这个愿望,总得做点什么吧,买辆车也是正常需要,不过它的主要用途是闲来无事的时候出去转几圈,就是人们说的兜风,但大部分时间它要寂寞地待在车库里。 姚瑶自从成立公司的那天起就换上了职业装,盘起了头发。 “去把衣服换掉,我们去逛夜市,那里面有很多好东西。”我催促着正在整理表格的姚瑶。 “马上就完了,再等等。只是逛夜市而已,不用换衣服吧。” “当然要换了,你这身衣服让我不舒服,总能想到我上班时的那个女经理。” 我们来到老人的熟炒店里。 “给我装两包栗子。”我把钱递给老人说。 “好长时间没来买栗子了啊,听说你的店已经变成公司了?还是有知识的人厉害啊!” “我有什么厉害的,都是她的功劳。”我指了指身边的姚瑶。 “好小子,可真有你的啊,这么漂亮的姑娘都被你给追到了,真是好福气,一看就知道又聪明又能干。得了,今天的栗子不要钱了,就算恭喜你小子了。” “您误会了。”姚瑶红着脸接过老人递过来的栗子说道。 “我这么大岁数了还能看走眼吗?早晚的事,你们是要去逛夜市吧?去吧去吧,别在我这儿耽误时间了。”老人笑着挥挥手。 “别往心里去啊,老人是看着我长大的,经常开玩笑。”我和姚瑶边吃栗子边往夜市的方向走。 “我漂亮吗?”姚瑶突然转过头问。 “可能事实上你不漂亮,但看到你的人都认为你漂亮,所以你就漂亮了。” “你这算是回答问题吗?” “老人不是已经说了嘛,你很漂亮。” “我现在是问你。” “我和老人的观点一样。” “听老人的语气,你以前有女朋友?” “是的。” “分手了?” “不分手老人能那么说吗?你今天是不是太累了,脑筋这么迟钝。”我敲了一下姚瑶的额头。 “不要敲我的头,出门的时候会迷路的。” “你在哪里听来的邪说,你敲我的头,敲一万下,看看我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我把头伸过去。 “你和你女朋友是因为什么分手的?” “我没有钱,没有车,不会做浪漫的事,不能让她感动。” “就这些?” “这还不够多吗?” “你当时不是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吗?应该有钱啊。” “那得看你要干什么了,如果要是用来买很多名牌时装,总去高档西餐馆就不够了。” “真是的!” “每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不相同,或许她就适合那种香车别墅的生活,她觉得只有过上那种生活才是她生命价值的最大体现。” “你觉得她是这样的人?” “不敢肯定,但是我们分手不到一个星期,她就坐在了别人的车里和人家调情。” “当时你一定很伤心吧?” “不,怎么会伤心呢?我当时笑了。” “你现在不相信爱情了吧?” “相信,怎么会因为一次挫折就不相信了呢?那样做人岂不是太悲观。但是老人说得对,感情是要讲缘分的,强求不来,委屈自己和委屈别人都划不来,要是从而改变自己那就是更大的愚蠢了。” “什么缘分,喜欢的就去追,不喜欢的就拒绝,这样不是很简单?” “缘分可能就是两个人之间幸运地发生了很多个无法解释的巧合,而两个人都相信了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爱情是双向的,要相互作用,只是一个人的爱,不管你付出了多少,都是难以维持的,这就是很多家庭悲剧的主要原因,对于很多人来说,爱情只是他们一生的童话,相信,却没看到它真实的存在。” “你好像很悲观。” “不是悲观,只是觉得它越来越稀有,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拥有它。” “如果要你送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件礼物,你会送给她什么?” “如果她接受的话,我会把我自己送给她。” “啊!那个女人竟然说你不浪漫?难以想象你竟然有这么细腻的感情。” “你在胡说什么?不是要去逛夜市吗?你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我看看转来转去又回到我住的地方了。 “你怎么能说是我带的呢?是你要出来逛夜市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夜市在什么地方。”姚瑶一副无辜的表情,伸手抓起一颗栗子剥开扔进嘴里。 “那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走这么长时间还没到呢?” “我不是一直在和你说话吗?再说反正都是散步,在哪里走还不都是一样。” “夜市里面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呢。” “改天再去好了,上去坐一会儿吧。”姚瑶说着拽着我的胳膊上了楼。 房间收拾得很干净。窗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盆盛开的花,房间的味道有些变了,也许是因为它们…… 第二天,我坐在车里想着去什么地方转转,想来想去也没有合适的地方,看来这部车要过磨合期还得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我关上车门走到外面。没什么地方好去的,作坊里的技师们都在专心地画着,姚瑶时而下去检查,时而处理一些单子和文件,只有我一个人是闲着无事的,其实我应该到外面去和那些客商吃吃喝喝,开拓更广阔的市场,扩大市场规模,但是我不想把生意做得太大,我最初的愿望只是开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店,很温馨的那种,自己每天画些画,和一些老顾客聊天喝咖啡,或是听听音乐,现在只是一不留神就变成这样了。我想了想就向老人的熟炒店走去,这是我羡慕的地方和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安宁,历经沧桑的淡然。 “自己有那么大的公司不去忙,到我这里干什么?”老人正打着瞌睡。 “需要我忙的却不是我想做的事,现在才知道,要想让自己的爱好变成维持生活的工作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有人说,那才是真正幸福的人,现在我相信了。我要整天忙个不停的话,你就活得比我舒服了,而现在,我们是同样舒服的。”我说着在老人身旁的椅子上坐下,跷起腿,闭上眼睛,眼前顿时出现了一片迷离的色彩,一层层的温暖让舒服的感觉瞬间传遍了全身。每天都要有这样的一段时光才好,放下所有的一切,真正地感受自然,只有这时才能真正感觉到天地在心中,因为那种抚摸式的温暖让你感觉仿佛太阳就你的心头游走,散布着七彩的光芒。 “不管你怎么想,人总是要努力的,没有了努力奋斗的过程,其他的一切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舒服并不是用工作的忙与不忙来衡量的,幸福也是一样,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每天什么都不做,就按照你心里认为舒服的方式享受,我想,过不了多久就会发现那不仅不舒服而且很可能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老人淡淡地说着,像是在自言自语。 “您看上次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女孩怎么样?” “很漂亮,我说过了,她很配你。”老人说。 “可是我怎么没有感觉?” “答案很简单,因为你在骗你自己。” “我自己的感觉我当然清楚了,我对她没有想法。” “那就是你的感觉在欺骗你。” “您就这么确定。” “是的,那女孩看你的眼光有点依恋。” 从老人的熟炒店里走出来,温暖的阳光让人觉得适合做任何想做的事情,比如说,出去转转。 “手头上的事情要紧吗?”我来到姚瑶的办公室问。 “要做什么?”姚瑶抬头问。 “我们去兜风吧,外面的天气好得不得了。”我伏在办公桌上在她的记事本上迅速地画了一个伸着大舌头的鬼脸。 “还有几件要紧的事情等着处理呢。” “先放一放,出去舒缓一下心情,难得遇到这么好的天气。”我伸手合上她的文件夹。 “那你还问我有没有要紧的事情?” “我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世界上恐怕找不到第二个像你这样的老板了,弄得我现在都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穿着这样死板的衣服,要是忽然换上以前的衣服都感觉怪怪的。” “我说过让你非得穿这样的衣服了吗?我讨厌这套衣服,你还是换回以前那套才好看。” “那应酬的时候怎么办?你这老板自从公司成立就几乎没露过面。” “你把这套制服放在办公室,什么时候需要穿就换上,很简单。” “这样放任我就不怕哪天我走了公司垮掉?客户你一个都不认识,你想过后果吗?” “我又不是白痴,当然想过了,成立公司是你的想法,也一直是你在努力,我只是投了点资金罢了,公司是你的,我只收取我的分红而已。” “公司是我的?你不是病糊涂了吧?”姚瑶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糊涂什么啊,笨,你没有查看你银行的账户吗?我把每个月百分之六十的收益都划到了你的账户里,你随时可以去任何地方旅行了。” “你是不是疯了?”姚瑶有些呆住了。 “你是真正的老板了,我已经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姚瑶,不信你可以去查一查,不用这么吃惊,因为这些本来就不是我的,都是你的功劳,我所拥有的只是那间出售工艺品的小店,所以你走了我也不害怕,我会回到那里在瓷器上画画。” “今天天气好,你也不用开这种玩笑吧,我只是你手下一个打工的。” “你所做的工作让你成为了老板,事实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事实上,我喜欢过那种安静而充实的生活,每天看看电影,听听音乐,画些画。这个公司已经让我有很多钱了,足够让我过我理想的生活。那辆车是用公司的钱买的,这是钥匙,它现在归你所有了,你可以抽空学开车,这段时间要用车我可以给你当司机。” “天啊,这是怎么了?你别吓我,是不是世界末日到了?” “傻,天气很好,一切都正常,本来我不想这么早告诉你,想给你一个惊喜,或许我想你早已经知道了。” “难道现在还不够让我惊讶吗?” “我不习惯这种生活,以后不要叫我老板了,我也不再来公司上班了,你以后把属于我的分成汇到我的账户就可以了,像我给你汇那样。” “你要走?” “不,我哪儿也不去,我会经常找你,你不能拒绝,因为我曾经是你的老板,每次出去玩儿你来买单,因为你是老板,知道了吗?” “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呢?这让我很难接受。” “事实上你已经接受很久了,不是吗?你还要不要去兜风?你不去我自己去啦。” “去,但是我能给你出几道智力题吗?” “智力题?要干什么?你怀疑我的精神出了问题,我告诉你,我正常得很,把你的单车钥匙给我。” “不是去兜风吗?要单车钥匙干什么?” “有人说过单车不能兜风吗?” “要是真的做了老板,我就没有时间旅行了。” “你可以聘请合适的人帮你打理。” “那你为什么不这样做?” “因为我不是老板,公司也不是我的,我的那个小店自己一个人就能应付了,不需要再找人了,何况,我又没有旅行的打算。” “你的举动让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很疯狂。”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疯狂的,正是因为这样人类才津津有味地活着。” “公司差不多已经垄断了这个城市,你的小店能生存下去吗?” “当然,我自有我的办法,难道非得要在瓷器上画画吗?衣服、玻璃制品、小包装盒,什么都可以画,只要画得好,总会有人买的,是不是?每天有大部分时间听音乐、喝咖啡、聊天、散步、逛街,对于我来说比坐在办公室里有意思得多。” “我想和你一起。” “一起?干什么?” “画画啊。” “我看我需要给你出几道智力题了,你赚钱没命啊,公司赚钱不说,你还要来我的小店分取一份利润,不行,我不需要助手了,万一你不小心再把我的小店弄成公司了,我可就没得画了。”我笑着说。 “我画得很好,而且要的工钱很少,你可以考虑一下。”姚瑶装模作样地说道。 “就是白给我干活也不要你,你要是来的话每天赚的钱都买咖啡了。” “那我要是自带咖啡呢?” “那也不行,你到底去不去了,再啰唆一会儿天都黑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天黑了正好,你不是要逛夜市吗?对了,我想起来了,钥匙不在这里,被我忘在家里了。” “哦,算了,你还是工作吧,我走了。” “去哪里?” “到熟炒店老人那里睡一会儿。” “晚上来接我啊,顺便给我带一包栗子。” “你最好准时下班,我最讨厌的就是等人,超过十分钟,那就对不起了,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来弥补被白白浪费的时间,知道吗?” “你可以到办公室来,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和你聊天。” “你这一楼层是办公区,没看见楼梯口上的牌子吗——‘非本公司人员禁止入内’。我要再想见是不是得预约啊?” “你要是再说我就哭了。” “没什么伤心的事你哭什么?再说你想哭就能哭吗?你哭一个让我看看。” 我笑着看姚瑶,没想到她的本事还真不小,眼泪马上就流了下来,顺着脸颊滴到洁白的衬衣上,这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如何是好。 “你怎么说哭就哭啊!快别哭了,让员工看到了,还以为我在欺负他们老板呢。” “你不是想看我哭吗?那我就哭了。”姚瑶擦着眼泪忍不住笑了笑。 “你现在是老板了,说哭就哭,也不怕别人笑话?”我看到没什么事就放心了。女人真是搞不懂,眼泪就像水龙头一样,只要她需要随时都能放出水来,流泪与快乐悲伤无关,只是她们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常常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很多女人也许不明白,她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征服了一直注意她的男人。 “谁让你欺负我了。” “你要说清楚,不要冤枉好人啊!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 “你让我哭不是欺负我是什么?哪有想看别人哭的。” “是你自己说,你要哭的,并不是我逼你的,事实是这样的吧。” “如果一个人要哭你不但不去安慰她反而幸灾乐祸地看热闹,你自己说这是什么行为?” “可是你并没有不开心的事,我怎么安慰你啊,我以为你只是说说开玩笑的,谁知道我刚眨一下眼睛你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没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不开心的事?” “我感觉。” “你的感觉就一定准确吗?” “我说过只是感觉嘛,并没有确定。” “那你就根据不确定的感觉说我没有不开心的事,我要说我现在很不开心呢。” “我走了,你工作吧,晚上在楼下等你,记住,要准时,过时不候,我要是再不走哭的人就是我了。” “知道就好,今天也得你买单,谁让你把我惹哭了。” …… 我又回到了那个和老人的熟炒店相隔不远的工艺品店,仍是那份亲切的感觉,又从外面进了一批可以在上面画画的半成品,一些还没有涂漆的木制品,许多纯色的t恤和衬衫,还有一些用来在上面画山水画的工艺玻璃。店里的存货很多,不用每天大量地画,只是随着自己的心情。有时候会到老人那里聊天,讨一杯清茶喝,要么就骑着单车绕上一大圈,汗水被风吹干的感觉清爽自在,像快意的生活。 天气:微雨,细风,温度适中,能见度…… 我正在给一个木制的小房子上色,从外面吹进来的风的味道突然有些不同,我伸鼻子嗅了两下,淡淡的清香和某种草本香水的味道有些相似,这让我不经意间想到了我让姚瑶住的房间里的味道,有些茅塞顿开,一直没留意,这种味道总能在姚瑶身上找到。现在很少有女孩子用这种若有若无的香水,这种香水不符合张扬的个性,不知道为什么姚瑶会用,而且给人的感觉也很和谐。真奇怪,我正想着谁会用同样的香水,抬头向门口看了看,姚瑶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把黑色伞,风似乎正努力地把她的长发吹起来。和第一次来这里的打扮一样,唇角挂着一丝微笑,懒懒的样子,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松散着,露出白皙的脖颈,所有的一切在这一刻安静下来,我仿佛听到了水珠从伞尖缓慢滴落下来的声音,姚瑶脚下的长靴在房间里低度日光灯的照射下发出潮湿的光亮,我手里托着涂了一半色彩的木房子静静地看着她,我似乎应该说些什么,但我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手里的画笔还在半空中举着。人的转变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发生的,仍然是一样的打扮,但这个身体因为穿过了职业装而多了几分成熟的气息,也许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也许是在这个独特的背景下,也许是在我的眼里,不知怎么就多出了许多难以形容的韵味,你什么都不能做,此刻,只能静静地看着…… “你这里出售的工艺品都要在上面画上图案吧?那你这里一定需要画工了,我是来应聘的。”姚瑶晃了晃手里的伞对已经呆住的我说道。 “这里有我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的话没有经过大脑就从嘴里说出来,像是早已设计好的对白。 “我的美术功底很好,工作很勤奋,而且我要求的工钱也不多,你可以考虑一下。我看你店里堆着这么多的半成品,光靠你一个人画需要很长时间的,你可以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做更多你喜欢做的事,譬如说,听音乐、喝咖啡、出去散步、找人聊天什么的,对了,我煮咖啡的功夫也很到家,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为你提供这项服务,不算在工钱之内,而且我也是聊天的好对象。我知道很多有趣的事情,在空闲的时候我可以讲给你听,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散步,我也可以陪你出去,我可以陪你说笑,不会让你感到生活的寂寞和无趣。”姚瑶站在门口微笑着说,两条腿站得笔直,像是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在喋喋不休地推荐着自己。 “别闹了,快进来,天气这么凉,你还穿得这么少,想感冒啊!”我回过神来说道。 “你不是说喜欢我穿成这样吗?”姚瑶站在门口没有动,歪着头看着我,长发从肩膀倾泻下来。 “那你也得看实际情况啊我要说非常喜欢,到了冬天你也整天穿着这身走在大街上?”我换了一个姿势,身体快要僵硬了。 “如果你要说喜欢,我就穿你信不信?”姚瑶看着有些不自然的我。 “行,我信,你快进来,要是感冒了谁照顾你。”我站起来从沙发上拿起一件厚外衣披到姚瑶身上,把她拉进房间。 “不是有你嘛。”姚瑶笑。 “你是不是已经感冒了,糊涂了?我虽然不是你的老板了,但也不是你的员工,更不是你的保姆,懂吗?我才不会去照顾你。奇怪了,你今天怎么有时间到我这里来,公司的事情都忙完了?”我倒杯热水递给姚瑶。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是来应聘的。”姚瑶手捧着水杯说。 “别胡闹了,是不是有什么棘手的事情?”我看着姚瑶的眼神猜测着她的内心。 “怎么?不相信我的手艺?那好,就让我来完成这个上了一半色的房子。”姚瑶说着拿起木房子和画笔。 “你到底在搞什么?”我从姚瑶手里抢下房子和画笔问。 “我曾经跟你说过的话你忘记了吗?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画画,现在听懂了吗?”姚瑶直直地看着我说。 “你又不是小孩子了,公司也不算小,你每天跑到这里来画画,公司怎么办?再说你在这里能赚几个钱,你傻了吗?”我看姚瑶一脸认真的样子,把实际情况跟她说。 “重要的不是钱,你懂吗?”姚瑶把杯子举到我面前晃了晃说。 “不懂,你不是需要钱出去旅行,完成你的愿望吗?你真的认为你赚得那些你认为很多的钱,可以实现你的愿望吗?不是,世界很大,大到你超出你的想象,知道吗?这正是好机会,你可以一边积累财富一边实现梦想,不好吗?做事之前要好好想想,没坏处的,有时候你认为很正确的想法到后来你就会发现,那只是你一时的冲动,而且有些东西,放弃了就很难再追求到了。”我很怕那些有疯狂想法的人,他们的选择有时候让人很担心,因为不知道他们放弃的是不是他们毕生追求的。有时候也会听到别人说我疯狂,但是我心里不是这么认为的,也许他们也一样吧。 “不懂也没办法,我已经把公司交给别人打理了,我只是说我想去旅行,并没有说过要去所有的地方旅行,也没有说过我这一生都要用来旅行,旅行只是我梦想中的一个,懂吗?还有许多比这个更重要的梦想等着我实现,还有很多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而这些更重要的不一定是钱能够实现的,懂吗?真正支撑人们生活的是精神,而不是物质,我不是小孩子,我知道我真正需要的东西是什么,要想得到一些东西首先要放弃一些东西,我想我能衡量出我想得到的和我所放弃的哪个更重要一些。”姚瑶把杯子放在自己眼前,隔着杯子看着我说。 “既然这样,那也好,你太年轻,每天这么忙对你来说太累了。”我看着姚瑶,她的眼睛中仍保存着珍贵的天真,也许,她的选择才是正确的。或许,我当时不应该把那个看上去很精美的担子放在她的肩膀上。 “那好,看看我适不适合在你这里工作,告诉你,不是我骄傲,我有很多优点的。”姚瑶说着又拿起画笔。 “好了,好了,知道你厉害了还不行嘛,怎么装得那么认真。”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想吃糖炒栗子。”姚瑶摆弄着画笔说。 “自己去买,熟炒店你又不是找不到,怎么还没开始工作就开始命令起老板来了?”我看姚瑶脱掉靴子跳到了沙发上。 “外面下着雨呢,我穿得这么少,你不怕我出去感冒啊,再说感冒还得你来照顾,是不是?所以还是你去。”姚瑶开始用画笔在披在她身上的衣服扣子上画东西。 “你怎么突然变得像个小孩子了,耍起赖皮来,好吧,我去买栗子,但是在我回来的时候你要是没有煮好咖啡,你就别想吃到一颗栗子。” 姚瑶笑着点点头。 整个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我被姚瑶拉着挤在沙发上吃着栗子,看着电视剧。 “如果我要是真的感冒了,你真的不管我?”姚瑶突然转过头问我。 “按道理老板对员工好像没有这项义务。”我说。 “我不信。”姚瑶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说话。然后就看到姚瑶光着脚走到地板上,我以为她要去拿什么东西,没想到她直接走到外面的雨里。 “你疯了吗?你到底要干什么啊?”我冲出去把姚瑶拉回来大声问道。 “你说不会管我,我不信,所以我要试试,看看我的感觉是否准确。”姚瑶抬起头看着我说。 “你的精神是不是真的出问题了?给你出个题,一加一等于几?”我把姚瑶放到沙发上。 “三。”姚瑶笑着说。 “完了,这丫头疯了,坐在这里别动,我去倒点热水,你洗洗脚,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讲卫生,光着脚往外跑,这要是让你公司的人看到会怎么想,一定说你是个间歇性的神经病。”我拿了条干毛巾围在姚瑶的脖子上,然后给她端水。 “不要叫我丫头,你还没说我的感觉是否准确呢,你会管我的,是吗?”姚瑶看着我笑着说。 “如果我要说不管你就往外跑的话,那我选择管你。”我试了试水温把水盆放在沙发旁。 我对姚瑶没办法了,她提的问题我基本都会答应,因为我猜不到如果我说不她会做出什么事来,我想,这大概是姚瑶的真正性格吧,时而温柔似水,时而刁蛮任性。 姚瑶说她对阴天的感觉很特别,微雨的天气会使她伤感,产生很多奇怪的想法,然而头脑却异常的清醒,眼睛仿佛也明亮了许多,往往看得很深,一种说不出的平静。她通常在这样的天气里画画,在画里面能看到她真实的情感。但后来她却说她不希望再有阴天,奇怪,她说我在阴天的时候安静得可怕,像一只冷眼伏息的野兽,让她感到寒冷。 我经常骑着单车带着姚瑶在大街小巷乱窜,清脆的车铃声混着姚瑶的欢笑声响不绝于耳。有时候你会发觉,如果一个人不对你说她的真正心思,你无论如何都是猜测不到的。就像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到姚瑶为什么又喜欢上了雨天,每当天空飘下雨来她就兴奋得不得了,然后撑着伞到处逛,当然,我有一边的肩膀总是湿的,原因每次出去的时候她总是把自己带出来的伞送给没有带伞的路人,然后钻进我的伞里来。次数多了,在下雨要出去的时候我就问她要不要多带几把伞出去,后来就演变成每次下雨的时候我们就挤在一个伞下站在十字街口给人们发伞。我问她为什么不自己撑一把伞。她说一个人撑伞风会从四面吹向你,很冷,即使不冷,心里也会有冷的感觉,而身边有个人就不一样了,不但可以挡风,还可以吸收他散发的热量。我对她的解释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不过好像也有些道理。这么多的伞当然不是我们出钱买的了,是姚瑶公司定做的,上面印上了公司的名字。发完了伞我们就钻进小吃店吃东西,或是买来烧烤撑着伞蹲在马路边吃。 “咱们这样的吃法是不是太不雅观了?别人一定认为咱们几年都没吃过烧烤了。”我问身边吃得津津有味的姚瑶。 “我可不这样认为,难道你不认为这样很有情调吗?甚至可以说是浪漫,你说呢?”姚瑶伸手用裙子裹住腿,松了松球鞋的带子转头看着我说。 “也许吧,但是我们要是回家坐在门口看着星星吃,不也挺浪漫的吗?”我看着渐渐多起来的灯火说。 “是很浪漫啊,但那是吃栗子的时间,现在就吃烧烤。”姚瑶哧哧地笑着。 “可是我右边的衣服已经湿了,有些冷,我想回去换衣服。”我几大口吃完了手里的东西,希望能迅速产生热量。 “你感觉冷?不可能,两个人在一起是不会感到冷的,你靠近我一些,或许会好一点,我还有这么多没吃完呢。”姚瑶拿着手里的东西说。 “你从哪里听来的谬论?我这都湿透了,你可以摸一下看,冰凉得很。”我转过身子让她看看湿了的衣服。 “我的热量可以传给你,再靠近些,也许会有幸福的味道。”姚瑶说着又向我这边挤了挤。 日子悄悄地流转着…… 我对姚瑶说是时候出去旅行了,美好的季节已经到来了,你的愿望可以实现了。姚瑶点头。起程的前一天午后,姚瑶骑着单车在门口转来转去,说要带我出去玩。我说我带她,她说什么都不让。 一条笔直的巷子,干净的路面,温和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在快到巷子尽头的时候姚瑶让我下车。 “下车干什么?你不说要去桥边吗?”我问。 “如果我说前面不到一百米内,你会找到你一生的最爱,你相信吗?”姚瑶神秘地笑着。 “相信。”我说。 “为什么这么肯定呢?” “因为我不知道前面的一百米之内存在着什么,命运常会和人开玩笑,谁也说不定前面会有什么出现,所以,在我没证实之前,我还是相信的,你说呢?” “对,没错,前行,然后左转。” “好的,非常愿意。”我说着向前走去。 我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姚瑶骑着单车跟在我身旁。 在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左行的路口,我转头看了看姚瑶。姚瑶点头,示意我就是这样走。 左转之后我停下脚步,四处看着,一个人都没有。我回头看看姚瑶,耸耸肩膀,摊摊手,示意我什么都没发现。 “再好好找找,说不定就在你不曾留意的地方。”姚瑶笑着鼓励我。 我又抬头向上望去,但是我随之又回过头,这里没有楼房,上面是一片蔚蓝的天空。 “我都仔细地看过了,但是,什么都没有。”我说。 “你确定你一处都没有错过吗?” “是的。” “你真的确定吗?” “好像没有遗漏。” “你就这么肯定吗?” “等等,再让我好好看看,能给我点提示吗?” “前面。” “前面?没有什么啊,我的眼睛没花啊,除了你没有什么了。” 姚瑶看着我笑,不说话。 “你是说,你是?”我张大嘴看着姚瑶,阳光让她的脸闪着红润的光芒。 “你总算没笨到家。”姚瑶点着头,笑着看我的反应。 “是的,我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总得给自己前进的信心,不是吗?” “是的。” “你怎么知道你就是我的最爱。” “如果我说感觉告诉我的你会相信吗?在我的眼中你是我的最爱,所以,我感觉我也应该是你的最爱,这就是你说的信心。有感觉就要试一试,不对没关系,万一要是对了呢,那不就得到了一辈子的幸福,这才是最重要的。”姚瑶说。 “是的,你的运气很好,刚开始就碰上了我这么好的老板,后来又开了公司,又幸运地拥有了公司,更幸运的是,你这次的感觉也对了。” “那些都无所谓,拥有你不就拥有了一切?” “原来你早有预谋。” “没有,只是你笨没发现,但是没关系,我很聪明,咱们互补。” “是吗?” “我要你说。” “说什么?” “说你该说的。” “我该说什么?” “你如果不知道你该说什么,我就……”姚瑶的眼睛转了转。 “别哭,我知道了。我爱你,你是我一生的最爱,其实这句话我早想说了。” “说完了?” “说完了。” “你……”姚瑶用手指着我大概是想骂我笨。 但是,事实上,我并不笨,有些人还曾说过我聪明。虽然姚瑶很聪明,但是这次我没有给她骂我的机会,在她刚说出一个字的时候,我快步走过去,轻轻搂住她的腰,也许姚瑶并不是真的想骂我,因为她马上闭上了眼睛,手搂住了我的脖子。 姚瑶去旅行了,旅行是她的一个梦想,她要我和她一起去,我没答应,我的梦想是有一份真爱,现在我得到了,我满足了。一个人的旅行会把人的心灵洗得更纯净,如果不孤独寂寞的话。姚瑶问我想要什么,她会给我带回来。我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你…… 我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仿佛尝到了甜蜜的味道,姚瑶说,知道什么更重要了吗?那就是和你在一起生活。 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窗时,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门。既然已经失去,就无法再回到从前;感谢命运的安排,让我重新拥有今生最值得珍惜的真爱。 前行,左转,爱也许会等在那里,未到来的你无法预知将要发生什么,所以,你只要选择相信…… 第3章 玫瑰袖底香 请后退一步,给圣洁的玫瑰让出一条路。 不是什么花都能代表爱情,但玫瑰做到了。 有一个小伙子站在柳树下,手里拿着一朵红玫瑰,焦急地东张西望。 “他为什么独自一人在这里发呆?” “他在等女友,撞见爱情的人都会发傻,而且还会盲目,爱情是一种病,病重者叫患了相思病。”母亲告诉我。 “那手中为何要拿着红玫瑰呢?” “只有玫瑰才能治好爱情这种病,只要女孩能接受男孩的红玫瑰,他们就不会患相思病了。”母亲说。 年少的我不懂得爱情为何物,却知道了,玫瑰是爱情的天使。 长大后,我手中有了玫瑰,但不知献给谁。 我问朋友说:“你手中有玫瑰吗?” “没有。”朋友说。 “没有?你是怎么结婚的?” “爱情不一定非得有玫瑰,”朋友是经历了爱情的人,“只有浪漫的爱情才需要玫瑰,我们的爱情不浪漫,所以不需要玫瑰当陪衬。” 我需要浪漫的爱情,所以我手中有玫瑰。 可当我观察我手中那朵滴血的玫瑰,我知道,玫瑰并不喜欢爱情,并不喜欢相爱的人,因为玫瑰深知,爱情这事它是做不了主的,所以它也不愿意做爱情的傀儡。 玫瑰是落叶灌木,茎干直立,刺很多,叶为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椭圆形,花多为紫红色,也有白色的,有香气,果实扁圆形,是栽培较广的观赏植物,花瓣可用来煮茶、做香料、制蜜饯等。 我没有发现一句关于玫瑰的成语,据说玫瑰能代表爱情也是舶来物。因此,我想在中国玫瑰的确与爱情无关。 在中国与爱情有关的,我也知道几个,如月亮,人称它为月下老;如柳树,人称它为大媒人;如连理枝、双飞燕、比翼鸟、双彩蝶、并蒂莲、牵牛花等等。 原本在山野田间自然开放的玫瑰,做梦也没有想到,爱情会喜欢上它,使它成为见证爱情的名牌产品,情人节这天,它能让全世界的人都想到玫瑰。 玫瑰从此就没有了隐私,它只能赤裸裸地代表着爱情,因为爱人和情人的手中都需要一朵或一捧玫瑰。 不怕坎坷的爱情,根本不怕玫瑰挖空心思地长刺,所有玫瑰长的刺,在爱情面前只能是根软骨头。玫瑰想通过长刺来拒绝爱情的召唤是徒劳的。可惜,玫瑰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没有办法,谁也救不了玫瑰,它只能是星夜起程,人们根本不会等着它们自然敞开心怀,它的心怀只能向爱情敞开,它的娇艳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不是不能,而是相爱的人不允许它这样做。 无助的玫瑰,只能挥泪离开它依恋的根和众多未成熟的妹妹。为了人类的爱情,它没有了回头路。 玫瑰不能拒绝充当爱情的殉葬品,因为人拿着剪刀来请求玫瑰的。貌似温柔、善良的爱情,根本不会为玫瑰着想,根本不会给玫瑰说不的权利,玫瑰只能默默地献上一切,爱情留给玫瑰的只有伤口和血一样的泪,或在情人的手中,或在漂亮的花瓶中哭泣着,毁掉自己的容颜,结束自己的生命。 自然界的花卉有万千种,漫山遍野地开放,高贵的牡丹、馥郁的桂花、飘香的梅花、文雅的玉兰、洁白的茉莉、幽香的兰花、落雪的棠梨、敞开胸怀的野百合、盛开的紫丁香、娇美的水仙、圣洁的荷花、飞舞的蝴蝶兰……真是千姿百态,万紫千红。 爱情的眼睛是如此的专一和独到,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玫瑰,只要爱情需要,玫瑰的死活并不重要了。人类的爱情越浓重,越浪漫,玫瑰更是在劫难逃。 别人不理解玫瑰的忧伤,我能理解,玫瑰是以牺牲自己为代价,成全了人类的爱情,它的品质在我的心中是高贵的。 仅仅一个爱情就可以伤一朵或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心。甚至上万朵,不是玫瑰不值钱,只是有情人把爱情玩得太浪漫了。 玫瑰也想开了,如果它真的能成全爱情,至死它也认为值得,玫瑰的经历告诉了自己,不是所有的玫瑰都能见证走到白头的爱情。玫瑰随着它的主人,经常是还没有等到爱情的火车到达终点站,就半路下车,又追赶着另一辆装满爱情的火车前行。车厢里有盛开的玫瑰,也有哭泣流泪的玫瑰,更有被人践踏了的玫瑰。 在情人手中的玫瑰,一会儿充当爱情的使者,一会儿伪装成爱情的骗子,一会儿又变成为爱情而忏悔的工具,一会儿又成了情人的装饰品。玫瑰就像艺人手中的猴子,被相爱的人和相互欺骗的人不停地耍着、戏弄着,玫瑰只能欲哭无泪。 或在月光下,或在阳光里,或在风中、雨中、雪中,或在海边、小路旁、山坡上、草地里、树林间,玫瑰寸步不离地守护着爱情。 我听说过:性情温柔的羊也有过玫瑰一样的遭遇,它不是为了爱情,它是为了死亡。 活着的人,总想死后能上天堂,不甘心自己下地狱,他们根本不考虑天堂是否能容下那么多想当神仙的人。 活着的人若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就得与上天保持密切的关系,谁能让上天听懂人的语言呢?谁又能作为人的使者,代表人与上天沟通呢?人们寻找了千百年,终于找到了它——羊。 有人说羊的食欲太大,也太贪吃,它从地上的草一直吃到树尖上的叶,为什么?问题出在它的眼睛上——一双贪婪的眼睛。 人们在不经意间发现了羊的眼睛非常可怕,就像魔鬼的眼睛,尽管谁也没有见过魔鬼,更没见过魔鬼的眼睛。但,人们还是坚定地选择了羊作为祭祀的牺牲品。 为什么? 人将道理说得非常简单,因为羊长有一双鬼一样的眼睛,它就一定能与鬼相通。人想着自己都有一个好的转世,就请羊通过鬼,让鬼再禀告上天的各路神仙,这样人的想法和欲望上天才能了解得一清二楚,羊就像翻译官一样,将人类的语言翻译成鬼的语言,再由鬼将人的鬼话告诉天上各路的神仙。 这是真的吗?但是人却信以为真,这是我们的祖宗、我们的朋友、我们自己都坚信不疑的。 羊就是这样,因为自己长了一双本不该长得像鬼一样的眼睛,召来了灭顶之灾,可怜的羊至死也不知道,自己的羊头怎么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上了人的祭祀台,高高在上,充当了第一牺牲品。 如果羊能反思,它一定会说:“人就是比畜生强,比畜生伟大,比畜生有头脑,只要是人需要,只要是人想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原本是黑色,可以瞪着眼睛说成是白色;原本是毫无牵连的,可以证明出是千丝万缕联系着的;将坏的东西说成是好的,就更是易如反掌的事了。” 面对如此聪明、易变的人,玫瑰永远也分不清人与人之间的真与假、善与恶、正与反…… 这时的玫瑰终于明白了,爱情选择它的重要理由。 人只是想让玫瑰见证一下爱情,让它成为爱情的宣言。 强者总是在独处,弱者总是爱结盟或结拜,特别是弱者在结拜的时候总是要举行一个仪式,用自己的血,或牲畜的血,比如大公鸡的血,用手指蘸其血,涂于唇旁,表示信守誓约,必须彼此相救,患难相扶,这个仪式就是摆案设香、歃血为盟。 相爱的人拥有了爱情还不够,他们还要通过做爱这种方式,使爱情开花结果。在爱情誓约的仪式上,如果用歃血为盟的方式的确有血腥味,但在这个庄严的仪式上还不能不见红色,于是紫色的、红色的玫瑰就显示出它的无可替代的作用来了,为爱情的结盟充当了见证物。用玫瑰表示爱情,比如永远不分离、相亲相爱、相依相守、相扶到老。这么一说,我看玫瑰也不委屈。 红色的玫瑰,滴血的玫瑰,化成了血浆的玫瑰,真的就能拴住浪漫的爱情吗?很遗憾,回答只能是否定的。 道理很简单,因为爱情不能仅仅依靠几朵玫瑰而艰难地生存着、维系着,爱情除了浪漫,它也需食人间烟火。因此,鲁迅说:“爱情要时时更新。”我说:“玫瑰要不停地送。” 面对如此爱你的人,今天你要送她玫瑰,明天也要送玫瑰,今年情人节送一朵,明年争取送两朵,要选择最好的红玫瑰,让它带着生命,带着露珠,鲜活地在第一时间送到你爱人的手中。 遇有玫瑰暗香轻轻拂袖,爱的香吻也会随之来到。 如果你更想浪漫一点的话,就手捧玫瑰,深情地面对你爱的人,先唱一首歌,歌词早就有人给你准备好了,你只要真心地唱就可以了。 “累了不要见外,把我挖起来,吐个痛快,看不惯朋友有难,谁还冷冷地围观,我的手心,为你握起来。烦了不要见外,把我找出来,陪你负担,续杯咖啡的温暖,一直暖到你想开,你心情的坑洞让我来填满。昨天会被今天明天来取代,动心的感情不会淘汰,关心常在。就算你我在热闹喧哗中走散,友情会第一时间赶来,让跳乱的心平躺下来,重新地呼吸简单,深深的,满满的,朋友只要你被孤单压得叫不出来,我第一时间送出关怀,热热的眼神陪你看开,找回那片大自然,围着你,抱紧你,相信你,我确定……” 等将这首歌唱完,你就能获得她的芳心,原来是朋友的她,就能变成情人,你就会永远住在她的心中,我的爱人早说过了:“爱由心生,只要有爱就有一切。”这话可以说是真理。 如果你不想送玫瑰也可以,巧克力、面包、肯德基都可以代替。 如果玫瑰真的不了解真正的爱情,如果它有明亮的眼睛,它完全可以看到,爱情是不穿衣服的,她总是赤裸裸地站在玫瑰面前,如果她穿着内衣,或者是花枝招展的衣裙,不用问,她是爱情的骗子。 没有玫瑰的爱情也不一定没有韵味,但有玫瑰的爱情一定要比没有玫瑰的爱情鲜活。 一朵玫瑰能表达爱情的千种语言,如果欢喜地接受了玫瑰的人,用心去听,无论是男还是女,无论是少女还是老翁,都能听见玫瑰在说:“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呀,你不是你了,因为我将我的生命送给了你,你就是我的呀,你是我的上帝,我是你的唯一……” 玫瑰就是相爱的人爱的絮语。 多么可爱的玫瑰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分分秒秒地为爱情而歌唱着,像小夜曲在月色中深情地向相爱的人倾诉着,全身心地守候着爱情,就像月光守候在窗前。 每年的2月14日,所有的玫瑰会集中起来,同唱一首歌——《爱的宣言》。滚滚红尘中,玫瑰花儿浓,不知何人寻觅着芳踪,有情人才能体会到,玫瑰花儿朵朵为谁开,朵朵为谁红? 如果我变成一朵玫瑰,如果真能被相爱的人捧在手中,揽在怀里,这也许就是我最好的归宿。 玫瑰若有情,就会常开不败,因为相爱的人爱还在。 玫瑰若有意,就会生出双翼,因为相爱的人需要同它一起飞。 玫瑰若有心,就会生根于相爱人的心里,同相爱的人一起结成连理枝。 玫瑰若有知,今生今世随爱走,无怨无悔,天长地久。 相爱的人面对如此多情的玫瑰,应当有感恩之心,为了相爱的人,玫瑰该做的都做了,并且是竭尽全力。 不管怎样,相爱的人都不应当让玫瑰再伤心。让玫瑰永远也没有机会向相爱的人说“忘恩负义”,就连丁点儿机会也不给留。 就让玫瑰浸香爱情吧,就让爱情拥有玫瑰吧,让月亮能有机会休息几天。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第4章 甜甜的螺母 乐乐九岁了,爸爸是汽车司机,每天跑这儿跑那儿,很忙很忙。乐乐妈妈说过,爸爸耽误一天工,会影响生产,还要扣掉很多奖金,所以爸爸不能误工,要不就不能给她买花裙子和小洋伞了。乐乐也很懂事,从不缠着爸爸。 乐乐常跟妈妈在一起,每天都是妈妈叫她起床,洗漱后吃饭,然后妈妈帮她整理好所有的东西,送她出门上学。 妈妈很有学问,乐乐这么想。每天晚上乐乐做作业遇到难题就去问妈妈,妈妈总是耐心地讲啊讲,直到她懂了为止。妈妈还给她讲童话,她从妈妈那柔柔的声音里,认识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 妈妈也读书,乐乐听张阿姨说妈妈在夜校念书,乐乐笑过妈妈:都当妈妈了还念书,连个书包也没有,书啊、本啊,有时还有青菜都放在一个包里,乱极了。 爸爸妈妈都对乐乐好,乐乐很快活,一天天过得可有意思了。 有一天,乐乐拿着考卷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又得了一百分,你高兴吗?”妈妈看了,抱起她亲了一口说:“好乐乐,好好学以后不用上夜校了。”妈妈后边的话说得很慢,想了半天,说,“乐乐听不听妈妈的话?”乐乐不知妈妈要说什么,睁大眼睛看着妈妈。 “妈妈过几天要上学了!” “知道,妈妈上夜校,张阿姨说的。” “不,乐乐,妈妈夜校毕业了,考上北京的大学要去北京。” “北京,我知道北京,我画画画过天安门。” “北京很远,妈妈上学,你就得跟爸爸啦……” 妈妈说了好多话,有些乐乐已经忘了,只记得她和爸爸去火车站送妈妈时,妈妈哭了,她也哭了,爸爸没有哭,望着走远的火车,看了好一会儿。回家的路上爸爸没说几句话,爸爸给她买了许多好吃的…… 乐乐想妈妈,有时梦里哭出声来。 爸爸不爱说话,有时喝酒,倒一盅又倒回去半盅。 早晨,爸爸起得早,忙啊忙,到点儿了还是忙不完。 乐乐有钥匙了,三把。套在一个黄灿灿的金属圈里,圈里有一个亮晶晶的螺母,薄薄的,比一般的螺母大,像铅笔一样有六个棱。乐乐不太喜欢,但爸爸说这个螺母用处可大了,钥匙揣在兜里有它坠着不会乱跳。乐乐听爸爸的话,戴上了它。 头几天中午爸爸回来和她一起吃饭,终于有一天爸爸没回来,早晨爸爸告诉过她今天出车。乐乐一个人打开了房门,房子真大呀,大得乐乐有些害怕,她不知为什么平时爸爸妈妈总说房子小,她自己也觉得许多玩的东西没处放。乐乐打开录音机,里面传出了爸爸的声音:爸爸出车了,你一个人在家不要怕,你快成为一个大孩子了,自己要做好多事了。饭菜在电饭锅里,注意不要烫了手,下午你看书吧,爸爸晚上回来,爸爸会想你的。 乐乐吃了几口饭,就躺在床上瞅天花板,她想爸爸,更想妈妈,想得要哭,她忍住了。妈妈爸爸都离得很远,不会有人听到她哭的。她想起了爸爸让她看书,就从书包里拿出作业本,写着写着累了,她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梦见妈妈从北京回来了,跟她一起上学,她跟妈妈一班,而且是同桌。 又过了几天,录音机里听不到爸爸的声音了,爸爸忙得没时间照顾乐乐了。乐乐懂事了,爸爸这样说的。乐乐自己也会把馒头放到电饭锅里去热,热好了,然后拔下插销,知道了那叫断电。乐乐脖子上那串钥匙叮当地响着,那个六角螺母磨得更亮了。 几个月,又过几个月,冬天白了,春天绿了,秋天黄了,夏天该穿裙子了。乐乐想妈妈了,她想给妈妈寄点东西。妈妈在寝室里眼含着泪水看着乐乐寄来的螺母和信:妈妈,你离开这么长时间,我真想你呀,我的衣服裤子都小了,别的同学都换裙子了,你还没回来。爸爸现在可瘦了,我没让他买裙子。妈妈,这个螺母是爸爸给的,天天挂在我的胸前,我给你寄去。妈妈你知道我和爸爸心里多想你,妈妈你快回来吧! 乐乐三年级了。 火车从绿色的远方开来了,妈妈哭了,乐乐哭了,爸爸没说话,只是回家的路上汽车的喇叭声很清脆…… 毕业后,妈妈写的第一篇文章是《甜甜的螺母》,乐乐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写她的。 第5章 天使的微笑 始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怀抱着我的女儿,将她的生死托付给命运去安排,低头望着女儿已经陷入昏迷的苍白面容,我的脚步从未如此沉重过,通向手术室的走廊如此漫长、如此空旷,将我的足音一遍遍地扩大、回响。女儿年仅三岁的脆弱生命,竟然要与死神展开搏斗,而她最依恋的父母,此时却如此无助,只能任泪水纵横驰骋…… 等待的滋味是如此残酷,坐在手术室的门外,只有默默祈祷,慢慢将三年来女儿带给我的幸福碎片细细梳理…… 女儿刚刚出生就像一个天使,明亮的大眼,甜甜的娇笑,吸引了多少赞美的目光。她真的就是我的天使,因为她的降生,初为人父的我,体验到自己的人生正在日趋完整,责任与幸福总能让人充满活力,女儿的第一次爬行、第一次站立、第一颗乳牙、第一声爸爸,在女儿成长中的每一个第一次,都让我兴奋不已,我觉得太阳每一天都是在为我的幸福而放光。 也许上帝觉得让我的幸福继续下去,会令我对人生的感悟停滞不前,于是就用他赐给我的天使为我上了一堂深刻的人生课。 女儿病了,不断地呕吐,腹部胀痛,开始以为是肠炎,只吃了一点消炎药,挂了一个吊瓶,一个昼夜过去了,女儿在不断地喝水与吐水中度过了难熬的24小时。在父母的安抚下,一向懂事的女儿更乖了,她靠在我们的怀抱里,默默地承受着痛苦的煎熬,只为了要做我们心目中勇敢的孩子,她竟然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第二天,女儿住院了,但依然不能确诊究竟是什么病,无非是继续挂吊瓶,继续打针,继续听医生的安慰,继续将这种无谓的安慰转达给我的女儿。 又是12个小时过去了,如果不是一时的灵感,我给腹胀的女儿用了一支开塞露,如果不是一位有经验的院长偶尔查了一次病房,也许我的女儿当夜会离我而去。此时的女儿开始便血了,这引起了院长的警觉,马上召集医师会诊,终于确诊为“肠套叠”。这是一种本身并不可怕的儿童疾病,但却极易误诊,在这家医院里,已经有两位医生的孩子因未能及时确诊而死去。 医生们开始研究治疗的方案了,首先是用气充的方法,就是向腹部充气,用气压将套叠的肠子解开。事实证明他们对女儿的病情又看得过于乐观了,这让我的女儿再次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我永远无法忘记女儿因痛苦而瞪大的双眼,也无法忘记她在我们对她施加的固定中扭动的弱小身躯。最让我后悔的是,我竟然还残忍地用故事中的勇敢孩子激励她,并让她喊出了“我勇敢,我不哭”!女儿真的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掉,这让医生们也为之动容。 第一方案以失败告终,而我的女儿已经为此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手术,只有手术,我们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女儿已经昏迷,呼吸出奇的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就像在沉睡,但我知道,病魔正在将她的灵魂一丝一缕地抽走,上帝即将收回我的天使,我们必须赶在死神的前面。医生的职业让他们总是那么平静,他们把可能出现的最坏的结果告诉我,并让我签字,我没有选择,我只能签字,我只能将最后一点希望付诸笔尖,此时我女儿的生命已经薄得如同那一张家属签字单了。 如果,如果上帝能还回我的女儿,我愿放弃一切浮躁的功名利禄,抛弃一切令我为之动容的诱惑,甚至付出我自己的生命。与女儿纯真的笑容相比,一切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平生第一次体验了生离死别的滋味,我发誓要珍惜每一次拥有,再不为任何事情自寻烦恼…… 我的人生体验课结束了,上帝没有带走我的天使,天使继续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继续甜甜地微笑,继续向我们撒娇哭闹,继续用她的成长促使我们成长。天使不生活在天堂,天使生活在充满爱的心房…… 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女儿健康地成长,通过生与死的考验,我对一切都变得释然。 人,总有许多重要的东西占领着心房,整理一下,你会发现有一些是无足轻重的。 人,早晚都会失去些什么,当你失去一样东西,先看看是不是无足轻重那一类的,如果是,唏嘘一会儿就算了,好在自己的最爱还没有失去,该好好珍惜才是。 第6章 无端 今年的气候忽冷忽热,很反常,但入了蒲月,却也认真地热起来了。 晨光里,已有农户挑了菖蒲、艾叶来卖。艾叶苦涩的辛气经暑热逼发与巷子里的粽叶、碱水气息混合着,让走在上班途中的人感受到了端午节的喜气。 艾叶的气息,我是这样的熟稔。过去每年端午前,外婆都要带我采摘。那时她还年轻,六十多岁的年纪,一张脸经了岁月的刀,轮廓却显出一种柔和的妩媚。我们蹲在堤岸边的草丛里,外婆小心地拉扯着艾根,那些隐藏在板结的泥土底下、属于泥土本身的湿腥气随着草根被解放出来。更有些小虫子,被我们惊动了,急急从草丛里拖着丝线往下坠。我拿着一截草秆,将泥穴里钻出的几只黑蚁引到高处的草秆上。开始,它们显得极安静,沿着草秆向上攀爬,但很快它们慢了下来,愈接近顶端愈惊惶,它们转动着触须,显然,它们感受到了危险,第一只折回了头,然后一只只掉转头做出返回地面的努力。但我将草秆搭成一个个陷阱,令它们一次次徒劳……我带着每个孩子游戏时天性里的执拗与不自知的残忍,我完全不明白彻底离开地面对它们意味着什么。我在前年曾与友人游天柱山,下山时,我没有说服友人。坐在缆车上,我又一次因两脚不能踏在实地上而举止张皇。在这点上,我想,我和那些蚂蚁一样。像古希腊安泰俄斯不离开地面,就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源源不断地获取力量,而踩在坚实的地表上是这样令我心安。 田野,对于一个孩子,尤其对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而言充满着诱惑。形状各异的野草、稀奇古怪的虫子,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它们令采艾成了兴趣盎然的事情。十岁那年,我被一只蚱蜢迷惑。它有着丑陋的土褐色身子,但飞起来,张开的翼翅却呈现出漂亮的朱红与鲜绿色。它飞不远,总在不远处落下,诱我扑着它,不觉中走到了草丛深处。然后,它消失在红褐色的泥土里。我立起身,发现自己陷在草丛里。艾草的气味在我四周弥漫,我甚至于觉得它们开始渗入我的肌肤。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幻觉:仿佛四周的草壁就是我的世界,而我已经是一只小小的蚱蜢。我四处张望并慌乱地呼喊着外婆,但我的视线被四周的草打断并阻隔,我听到我的声音亦仿佛被草丛分割成无数碎片,像回声一般脆弱,我不知道它们能传出多远。草丛里有虫子在鸣叫,草叶也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但这些声响都是徒然,没有令我感到一丝安慰,只让人觉得更加的死寂。这死寂将我的恐惧从内心挖掘出来,结果是更深的孤独,我开始大声地哭泣…… 此后的二十年,这种孤独感,不断在其他的场合重复。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因为和同伴失去联系,独自一人行走在武夷山间。在通往桃花源的山路上,我再一次体味了由一只蚱蜢引导出孤独。那是个阳光明亮的中午,山路两旁林木荫蔽,光线从树叶间反射下来,昏暗地投影在脚下。四下里听不见一点人声,我的双脚走得热辣生痛,有一刹那,我觉得偌大的一座山,甚至整个的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人。在与整个世界对峙中,我们总能体味到自身的渺小与空洞。我突然无比怀念都市里的噪声,那些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曾经使我忧烦的嘈杂,令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可亲与温暖。 我在山路上独行了近一个钟头,我甚至绝望地以为自己已经迷路了。无数的虫子在草丛里喧哗,夏蝉也拖长声在枝头嚷,它们的声音兜头罩定了我,和林木拱成的绿壁一起,令我觉得永不能走出它们,走回人群中去。我的心因孤独而恐惧,缩成小小的一团,压迫着喉咙。我又一次看到了十岁那年的自己。我的嗓子干涩,脸被汗水渍痛。我不停步地向前赶,直到终于看见一个人影,我快乐得几乎要上前拥抱他…… 有过独行经历的人,或者都能体味那一刻我的欣喜,对我而言,走在前面的这人,是怎样的人都不重要,就是一个杀人犯,也会让我突然有重返地面的安定。毕竟人所能带来的恐惧感远没有一个空洞的世界来得更深刻更可怕。那是个男子,听见我的咳嗽声,很快转回脸来。我想,在荒寂的山路上见到另一个人,他和我想必一样觉得欣喜。再后来,无数次暗夜里,我在空旷的街道上,会不由地想起他,虽然到第二天醒来时我就已经记不起他的样貌,可是,再没人能令我觉得相见是这样的安稳与快乐。 也许是说话之人,常在香中居,不知香味浓,正是久居芝兰室,怎可闻其香,反而对此花漠然了,不觉了。出去走走吧,多转转,多闻闻,多比比。待经世事、长见识后,再回头审视和调整自己的嗅觉,就会发现所居园中此花的香味,原来如此奇特而香馥,难怪能够墙内开花传墙外呢!那就回园来好好地爱它、护它、善待它吧…… 墙内开花墙外香很好,不仅仅是很好,而且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让它香飘万里,味达八极。 第7章 藤一样的女人 一提到女人,大多数人都会以花来形容,姹紫嫣红的花儿恰似女人的娇媚和柔弱。人都是好奇的,特殊的事物会对造成一种强烈的冲击感与震撼力,所以当女强人们以树的姿态挺拔于这个社会的时候,确实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冲击力,让我们领会到了女人的另一种风情。但是人们,尤其是男人,对女强人的态度大多是敬而畏之,甚至敬而远之。“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里的美人不仅仅是有着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容貌的女人,还要有水一般的柔情。人们常说:花虽娇柔但也有利刺,树虽挺拔但也有嫩叶。话虽这样说,但事实上,利刺之花少了坚韧,嫩叶之树少了柔软。于是,就出现了藤一样的女人。 藤一样的女人刚柔相济,依附于外力却不依赖。顺势时,古树高墙,都可以作为载体,懵力而上;逆境时,伏栏傍砖,一样不屈不挠,顽强蔓延。太刚,容易折断;太柔,容易坍塌。深谙其道的藤一样的女人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她们张弛有度、进退自如,在灯红酒绿中放纵心灵却不沉醉不迷失。她们大抵是聪明的甚至是精明的,几乎有点得道成仙的味道。 藤一样的女人在滚滚红尘中游刃有余,十分快乐地活着。她们懂得以柔克刚的道理,在虎视耽眈怒气高涨面前,她们一个甜甜的微笑将此全部化解,颇有四两拨千斤的气势。原则面前,她们铁骨铮铮,该坚持的决不放弃,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态度据理力争,又有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藤一样的女人像魔方,充满了神秘,叫人心旷神怡又充满破获谜底的信念。 藤一样的女人不断变换着角度生长,总是令人惊喜,惊喜于它“万丛红中一椎绿”的特别。藤一样的女人决不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生长,她们不会委屈背叛自己。柔顺时她们可以沐浴阳光,享受雨露,接受风儿轻轻地抚摩;暴怒时,她们可以钻透大地,击碎岩石,将千年古木缠绕窒息。她们绝对是个好员工,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井井有条,她们有着树一样女人的顽强与敬业精神,所以藤一样的女人大多事业有成,活得很滋润,她们不同于树一样女人的地方就在于她们懂得取舍,懂得享受。 藤一样的女人享受打江山的快乐,却不喜欢守江山的繁琐,闯过之后,她们会很潇洒地走人,浪迹四方。她们也不会像花一样的女人那样重视旁人眼里的自我形象,只要自己认准的就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大有“天下唾沫与我何干”的洒脱。藤一样的女人贴近自然却也不拒绝都市,感性但不矫情,理性但不固执,妩媚但不媚俗,率直但不鲁莽……她们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活成自己,以至于几乎鲜有人知道她们的存在。 藤一样的女人高贵,是心灵上的高贵,不是表面的高傲。她们拒绝浅薄,拒绝平庸。她们会努力把自己的生活放置在调色盘上。伤感时,她们也会有“坐看落花空叹息,罗袂湿斑红泪滴”、“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花易飘零人易老,正心碎,哪堪塞管吹”的愁绪;偶尔俏皮,她们也会吟“纤纤素手如霜雪,笑把秋花插”;追忆时,她们会有“沉思前事,似梦里,泪暗滴”的一腔心事。她们不会炽烈地表白,也许只会以“情钟束素无华,意在含情不语”的含蓄来暗示什么。偶尔,她们也会有“无心再续笙歌梦,掩重门,浅醉闲眠”的淡泊。大多时候,她们心中有的恐怕只是“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脱。 如今的时代,想活得富贵很容易,想活成自己却不是很容易的事,这可能需要耐得住寂寞,学会品味甚至享受孤独,学会品尝甘洌,咀嚼苦涩,学会珍惜已得到的幸福而不是空奢未来的幸福……在繁华中保持本色而不迷失,灵活变通而不随波逐流,如此活着,也许只有藤一样的女人可以。 这一生,说短,一路上风风雨雨,坎坷波折;说长,一下子就到了尾声。所以,充满快乐问心无愧原原本本地活着就显得弥足珍贵。 不羡慕花的娇媚,不羡慕树的挺拔,只想快乐地做个藤一样的女人,柔韧的藤。 第8章 又见茉莉花 窗台上的茉莉花又开了,它轻轻舒展洁白的花蕾,飘散馥郁的芳香。 月光从开着的窗户流泻进来,温柔地抚摸我的长发,茉莉清婉的香气一点一点地沁入心间,心间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响起,那是钟摆在走。随着钟摆的步伐,我恍惚走向已然逝去的时光。 灿烂的阳光下,翡翠般的碧叶油绿发亮,珠圆玉润的皎洁花朵朴实无华。 那是我的故乡,故乡“荔枝乡里玲珑雪”的茉莉,少儿时光总也走不出的大片大片的茉莉。月色明朗的夏夜,我清脆的歌声伴着氤氲的花香飞扬,“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丫,又香又白人人夸……” “让他们夸茉莉花好了!我只夸你!”你的声音无所畏惧地响起,惊断了远处池塘里的一片蛙声。 “真的吗?”我扬起脸来甜甜地间,不知道那一瞬,星星是不是在我的眸子里闪烁?鲜花有没有在我的脸庞灿然开放? “当然!长大后我要你做我的新娘!”你把芬芳的茉莉花环套在我的脖子上,于是,我们的欢笑声穿越时空,肆意地飘呀飘……从少时的乡野飘到今夜的妆镜台前。 今夜的妆镜台前,却剩我独自呆坐。而你缤纷的梦里,有没有茉莉花的芳香飘?你总说现在拥有不少,可你又说心里什么也找不到。 窗外,长长的夏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在树梢上泛起柔和的声响,犹如远远的海涛声。 你我重遇就在海边,额头上都刻满了沧桑。潮退,我们堆积思念的沙冢;潮涌,我们的手没沾一粒沙——都说爱情像手中沙,我们握不住它。美丽的梦已随美丽的时光悄悄流逝,纵然洁白芬芳的茉莉花从来不曾在你我的心中凋零过,可是生命严格如阶梯,我们,我们一步也不可以走错啊。 你现在还好吗?你总说现在过得很好,可是脸上明明写着烦恼…… 月伴幽帘,茉莉无语。只有柔淑的清香慢慢浸凉我的肌肤,一点一点地沁入肺腑。泡一杯茉莉花蜜茶,微甜中带点苦涩的味道,那是我想你的心。 第9章 胆量 我一个人生活在这座城市,朋友很少,可能是我性格的原因吧。 我习惯了在深夜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我甚至渴望遇到坏人。和坏人相比,我缺少的是胆量,是强大的胆量。今天晚上,我沿着交大西门外面那条路一直往南走,走过大柳树南站的站牌,走过残留于记忆中的铁轨,走过不复往日盛况的“歌缘ktv”,走过曾在门前撒尿的免费公厕,走过改头换面的马兰拉面馆,走过1998年世界杯时收容你我的一亩地烧烤屋……最后,我走到高架桥上,茫然四顾,最终不得不把手伸进七月底的热风中,截获一辆夜行夏利,让它拉我去北京西站,让它拉我去中土大厦,让它拉我,回所谓的家。 很多东西都已经不存在了,我是说,靠近学校的那一侧,正在修路,铁轨早已变作通途,免费公厕的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马兰拉面易容成了“舒畅拉面”,“一亩地”遍寻不见。来自全国各地的民工们在深夜的街头挥汗如雨地工作着,四周却出奇的安静。我并未听到来自国产轧路机的巨大轰鸣声——我不喜欢汪峰,可我喜欢那首《晚安,北京》——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 读书那几年,我一直撒谎,一直把自己的生日说成是十二月二十四号,这样一来,我就总能在平安夜收到来自兄弟们的祝贺,我就总能,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逃避孤单。其实我从来没有故意撒谎,“生于十二月二十四日”仿佛是一句脱口而出的肺腑之言,又或者是某种预言。 大二下学期,我迷上了对面宿舍楼的一个女孩儿。她个子很高,头发很长,眼大大的,脸圆圆的,应该是那种不爱说话的女孩儿——没错,是“应该”——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不知道她在什么系,我不知道她上几年级,我不知道她来自何方,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想用一个愚蠢的巧遇与她邂逅,抑或用无与伦比的勇敢从一堆假想的流氓中成功解救她,再么就是希望她在一个固定的位置驻足一番,好满足我那孤寂的双眼和干涩的内心,我想看见她,不管她知不知道我是谁、在什么系、上几年级、来自何方。我是一个暗恋大王,暗恋让我满怀希望。可谁都知道,这样的希望,总是很快破灭,没多久,我就再也寻觅不到她的身影了,无论是在自习室、图书馆、餐厅,还是在去往东西南北的路上。她就这样消失不见,我的眼神随之黯淡,谁把她给带走了?她去了什么地方?她去了世外仙山?她去了蓬莱仙境?……我该庆幸她的失踪吧。多年以后,我彻底明白,只有稍纵即逝的东西才能化身为求之不得的永恒。 前两天北京下了经年不遇的暴雨,号称二十三年之最。万体在qq上问我:有咱们毕业那年那场雨大吗?没有吧,我说,或许只是雨下得时间长了一些而已。如无意外,那场毕业之雨将成为我今生记忆中最深刻的雨,雨把一切都冲乱了、冲垮了,也把一切都冲洗得分外鲜明。奔跑的影子、凌乱的心事、欲盖弥彰的沉默不语。万体一拳将门砸烂,停泊在雨夜里的汽车发出惊声尖叫。很多人不知去了哪里,很多人开始四处寻找,等到迎面碰上的那一刻,都看到了对方发红的双眼。 那一夜,铁蛋趴在床下呕吐不止,洗脸盆里溢满残羹热炙,我躺在上铺心花怒放,心想你小子原来也有今日;那一夜,万体在脸盆中发现他人内裤,耷拉着脸质问这到底是谁的错误,我尽可能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心里早已是一塌糊涂;那一夜,小红稳坐在电脑前独自游戏,浑不知我失眠失得七荤八素,我差点儿抓起擦脚布迎面掷去;那一夜,宋毛驴又在考试前奔赴教室挑灯夜战,不到东方破晓绝不回屋睡觉,可怜我躺在床上苦苦等待,谁让我神经质到了不等大家都安静都归位都入睡便无法安眠的程度? 那一夜? 我们都是好孩子,我们都是坏孩子。我可能爱过你,也可能恨过你。你还记得我写给你的信吗?你还记得我们的信箱号吗? 在昌平,在军训完结的典礼上,在人群中,我像个傻子一样哭了。我泪流满面。我莫名其妙。 我从图书馆里偷了很多书,我从小书店里偷了很多书。我被抓住过,然后他们放了我。他们把我的名字和学校的名字记在白纸上,他们把那张记下了名字的纸锁在抽屉里。 我是一个贼。 贼是坏人。 我是坏人。 我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坏孩子。 我是坏人。 今天晚上回到家后,照例失眠,我吞下一粒红枣安神胶囊,然后看碟。我特意挑出一张名叫《欧洲布丁》的电影来看,那是一部法国版的类似于《六人行》的青春喜剧,讲述发生在几个同居一屋的留学生身上的成长故事,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他们共同经历快乐、混乱、误解、迷惘、相知,直至最后的人去屋空四散天涯……最后的最后,终于在高尚写字楼找到了体面工作的男主角突然解开领带跑出办公室跑出大楼,伸展双臂,一路狂奔,在他脸上,露出了婴孩般的笑容。 他那投射在地面上的影子,就像是一只鸟,一只飞鸟,不管不顾振动双翅,向前飞去。那影子让我更加清醒,那影子让我彻夜不眠——飞鸟的影子,电影的影子,影子的影子,我的影子——就是那样,影子飞了,悄无声息,一去不回。 我有了力量,有了胆量,我读懂了一切。 第10章 相见不如怀念 午后的空气倦怠而慵懒,思维如发酵的面包,每一个空隙都被你的影子填满,想你,是发酵剂,让我的心充盈而略带感伤…… 曾经的深情,曾经的执著,曾经的心动,曾经的迷恋,曾经的曾经,真的如昨日黄花般的一去不还了吗? 曾经用深情垒筑的过往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快乐和祥和。春的花开花谢我们看过,夏的风起风落我们经受过,秋的云卷云舒我们感叹过…… 没携手看过日出,但一起迎来无数个黎明,那些灵犀相通,爱意流动的夜晚,那份灵魂相拥而眠的日日夜夜,虽成过往,但已铭刻在我余生的每一个黄昏至黎明……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一段感情的逝去,而是一段本属于你的感情在擦身后被遗忘在某个陌生的角落。 这份陌生,让我真的迷失了自己,如果是因为相见而破坏了原本的美好,那就让我把曾在你怀里酣睡的感动,处理成一个幻想成千万次的梦想,只是,请不要在我的思念里走近又走远…… “有你的日子,你是一切,没有你的日子,一切是你。”很俗气但在特定的感觉里让人无法呼吸并有泪要流的一句话…… 想你念你如当初片刻未远离,只愿你一切都好。 第11章 此岸和彼岸 我是那一窗灿烂的灯火,你是那一叶孤独的船帆。我在此岸,你在彼岸。在此岸和彼岸之间,时间轻巧地流过,带走许多明丽而单纯的笑颜。我同云霞一起明灭,却从没有想过照亮你的双眼;你随涛声启帆与归航,从没有偏离航线。此岸与彼岸,陌生地矜持着,生活在其间飞针走线般穿梭着。也许注定要有一次不经意地凝视,碰撞出彼此间的火花电闪。此岸和彼岸,从此有了悄然的眺望,有了悄然眺望中雀跃的期待。你在彼岸凝望我朝朝暮暮地明明灭灭,我在此岸想你的涛走云飞的帆舒帆卷。涛声与桨声的呼吸,在每一个夜晚游走于我的窗下,我一窗沉静的笑影也时常在你梦中低回流连。此岸和彼岸,所有横亘其间的距离都能传递笑容,都能折射关怀都能表达亲切的依恋。我在此岸,你在彼岸,所有的倾诉与倾听,都在遥遥的凝望中沉沉地垂落在彼此的岸边。在有风有月的夜晚,我们把它捡拾回来,放进岁月的缸中沉淀,依恋和沉淀的岁月有了渴望和叹息,有了挥之不去的无奈与思念。是遥远的似乎又伸手可及,是切近的似乎又不着边际,是亲密的却又有太多的疏离,是陌生的却又有太多交融的心意……拥有与失去是两条并行的小船,我们知道它们在苍茫中无助地漂泊,却不敢推波送它们向彼岸漂去。我们渴望拥有,我们也渴望失去。在拥有与失去中,我们放弃所有的挣扎,以我的无言面对你的失语。我在此岸,你在彼岸,横亘在其间的是一所炼狱。我是你凝眸中那片浓浓的温柔下深刻的心痛,你是我回首中那唇上的灿烂、那心中的痛哭,我是你遗忘中那乍然开放的叹息与失落,你是我忽略中那倏忽而至的思念与苦苦的追索……你在彼岸,我在此岸,我是你渴望着而又不敢企及的快乐横渡,你是我最初安详的等待与最终宁静的守候……岁月终于沧桑了我们的容颜和心境,我仍为你,也请你为我保留一块甜柔和隐痛的角落吧,让我们对昨天有极尽温存的回眸与呵护。我在此岸,你在彼岸,横亘在其间的是我们的天堂! 第12章 难以割舍的情怀 北方的冬天一直都很寒冷,但这几年是暖冬,下雪的时候也很少这么冷,窗外下着雪。我用那只打火机点燃了香烟,这是我最喜爱的生日礼物——蓝色的烟雾和潮冷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涌入体内,缓缓地吐出,烟雾瞬间被寒风吹散在稀薄的空气中。 “好冷啊!”我竖起衣领,慢慢地向前走去。 也许是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也许感觉有些淡漠,而往事如同老式的电影一般,恍如昨日…… 考试的日子快到了,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整天晃来晃去。如果这次再考不好,怎么有脸向父母交代?要我好好复习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我的心里老有无数的杂念翻来覆去,书却怎么也读不进去。 怎么办?怎么办? 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怎么想出个两全其美的作弊办法,既没有危险,又能将这次的考试应付过去? 回到家里吃完饭,我早早就躺在床上,父母也以为我这几天复习太累,没说什么,我却在为了想一个万全之策而辗转反侧。 有了! 突然灵光一现,一个念头跃入我的脑海。太妙了!有办法了,这个方法大概从没有人想出过,也没有一个监考的老师能抓住我! “哈哈。”我不禁为自己的智慧笑出了声。 第二天,我一早来到学校,就等着她来。 她是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功课一直是全班的前三名。平时和我关系还过得去,这事成功与否就全靠她了。 没等多久,她和往常一样来到了学校。 我拍了拍她,她笑着回头说:“怎么,昨天作业又没做?”说完,便打开书包翻找起来。我也不禁笑了起来:“不是这事,和你商量一件大事。” 她诧异地问道:“大事?什么大事?” 我一脸严肃地说:“咱们是不是朋友?” 她点点头:“当然是啊!” 我说:“我也这么想,所以有件事和你商量。” 她说:“好啊,你说吧!” 我说:“又快考试了,想请你在考试的时候帮帮我,好吗?” 她歪着头说:“作弊?可这次考试有两个监考老师啊!我怎么帮你?” 我说:“没关系,就算有十个老师也不要紧,这次考试主要是选择题,你只要把脚冲到后面,我把脚伸上来,记住,你踢我一脚,就是a,两脚就是b,以此类推,懂吗?” 她笑着说:“那踢错了怎么办?” 我说:“我早想到了,你发现错了,就乱踢一气,我就知道了,然后再踢正确答案,最后做完再核对一遍,准保万无一失。” 她点点头:“你真聪明,其实你放点儿心思在学习上,一定能读好的。”我哈哈一笑:“也许吧。”期末考试终于结束了,用这个办法我如愿地通过了考试,全部及格。从没有过的成绩,我不禁为自己的智慧暗暗自豪。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她了,我感觉她和别的女孩儿不同,没有那些女孩的自以为是和傲慢无理。 第二个学期开始了,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突然发现两人之间有那么多共同爱好。我再也不感觉上课是一件讨厌的事了,上课可以和她谈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说过那么多。后来,每到星期六的下午,我都和她通电话,仿佛我们之间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 我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虽然有很多的朋友,他们对我也不错,可很少有人愿意听我诉说,我在朋友面前永远是个听众。可她却那么的与众不同,她愿意听我说兴趣爱好,也愿意听我的欢乐和烦恼,而我也同样喜欢听她说她的事。 一天,我们上课测验地理,那是我最讨厌的学科,我作完后便没上交,藏到了自己的课桌里。她回头来收卷子,见没有我的卷子,便问我:“你的卷子呢?”我挥手让她先将卷子传上去,然后再告诉她我根本没打算交。她奇怪地问我:“为什么你不交呢?” 我心情非常不好,说:“不交了,反正我也做不出来,交上去也是不及格。”她见我心情不好,也就没再问下去,便岔开了话题。 我们又开始聊了起来,我的心情也开始好了起来。我突然觉得她的鼻子长得很可爱,就开玩笑地说:“我可以刮刮你的鼻子吗?” 她微笑着闭上眼睛,我伸出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忽然有一种异样感觉传遍全身,就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她了。年轻时候的感情也许是最纯真的,我竭尽所能地关心她,什么也不去想,我从没有想到,原来对一个人好也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 我渐渐地自信起来,因为每次她都给我鼓励,我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自卑了,一切都似乎变得美好起来。 可惜好景不长,我渐渐发觉她有了很大的转变,她再也不像从前那么开心了,和我谈话时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很少有人能瞒过我什么。于是我就开始观察,仔细看她的表情和目光。 终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 她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从此仿佛有一座看不见的高墙隔住了我们。于是,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无话不谈。 我终于忍不住给她打了电话,倾诉了我的感情,她只对我说了一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 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好像跌进了无底深渊,摔得粉碎。 从那一天起,她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们渐渐什么也不说了。 到了高二,我们学校分班了。我和她分到了两个班级,也渐渐失去了联系,就连电话也不打了。 有一天,我正在家看书,她突然打来一个电话,我一接就觉得她的声音很奇怪,问她有什么事。过了很久,她才说了一句:“你对我太好了。” 说完,她便挂了电话,我却感到非常疑惑。 第二天,我在学校见到了她,她把最喜欢的长发剪了。我顿时明白了,她在剪发前打的电话。 我下午一回到家,又接到了她的电话,便问她为什么要剪去自己最喜欢的长发? 她告诉我,她和他之间发生了矛盾,为了忘了他,就剪去自己的头发来下这个决心。 而在此时,她才想到了我。 我感到非常的愤怒,为什么她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到我,我讨厌“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我也知道她忘不了他。 生平第一次,我对她发了火。我们争吵起来,她失望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会这样自私,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毕业那天,我去了学校。出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她。 她斜着脸,眼光始终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看她的眼神,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测验物理结束的时候,她就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可是现在她的这种目光已经给别人了,再也不会给我了。我失意地向前走着,心里却希望她能回头来看我一眼,哪怕就一眼。可是走了很远很远,她始终没有回头。 整整两年,我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 突然有一天,我又接到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的奇怪,只是问了我家的通信地址,就把电话挂了。 我开始奇怪起来,为什么她要问我这个? 这个时候,我正打算出国到日本,事情非常多,而时间已经把我心里的伤慢慢地治愈,所以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不久,我就接到了她的来信: 你好: 两年多以后的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封信,一个人待在寝室里,静静地坐在桌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可我最想告诉你的是:这两年来,我从未间断过对你的思念。我在黑暗中、孤寂中、悲伤中、怀念中轻声念着你的名字。回想起从前的一切,一股冲动使我不顾一切地奔向电话,只想告诉你我的愧疚,只想告诉你我的思念,可一听到你的声音,啊,太熟悉了!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口,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无奈地放下电话。 回想起高中三年的时光,最快乐最幸福的就是高二的日子。现在突然明白那是因为生活中有了你,你无私地关心我,照亮了我原本暗淡的生命,使我更加充实……可我在之后的日子里,曾经做过许多伤害你的事,我现在悔恨极了,真的!我当初不是有意那么做的…… 这段感情你是忘却了,还是永远沉淀在你的心底呢? 哎!我是没有权利问这个问题的。 …… 我不奢求你的原谅,只想向你真诚地道歉,我从心底把你当成一生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即使我将来不在了,我的灵魂里也会有你的名字,永远永远…… 看完这封信,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该不该再打电话给她呢? 我终于发现,自己始终没有忘记她,可这一次又会是什么结果呢?我不敢去想。 又过了好几天,我按捺不住,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 是她本人接的:“喂,找哪位?” 我深吸了一口气:“是我,你好吗?” 电话那头突然停下来,过了很久都没有声音。 我焦急地问:“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话筒的那头传来了她的哭声,长时间地哭泣。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好这么等着。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她止住哭声说:“我以为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我努力挤出一点笑声来:“我不是打电话来了吗?你别胡思乱想。” 过了很久,她才停止抽泣,我只好和她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先让她能平静下来。 她突然问我:“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件生日礼物吗?” 我不知所措地问道:“哪件?” 她说:“就是那个会唱歌的小人,我一按鼻子,她就会唱歌给我听,那时我就会想起你……”说到这里,她又抽泣起来。 我已记不清后面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挂电话的时候心里很感动也很乱。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刚吃完晚饭,就接到了她的电话,说她就在楼下。 我马上跑下楼去,她正在电话亭里等我。 我走了过去,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脸上洋溢出幸福的微笑。 我们一起走了很远的路,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有说不完的话。 送她到家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包,并让我回家再看。我疑惑地接过包,心里猜想这到底是什么。 到家后,我躲进自己的房间,打开了包。 是她的头发,那次剪去的长发。 我躺在床上,反反复复地想,我觉得应该给她回封信。 你好: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还能记得我,也谢谢你的信,这封信让我很感动。我想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怪过你。我很怀念从前的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我觉得人渐渐长大了,责任也越来越重,再也不会有从前的快乐。所以我要感谢你曾给我那么多,只有你才能给我这些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在我心里,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女孩,永远没人能替代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可我们都已经长大,不再是以前的孩子了。你我就在躲闪之间错过了,就让它错过吧。社会是很现实的,你和我的路并不一样。 我是一个将会被社会淘汰的人,我追求的是大多数并不看重的东西,但我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永不会改变。 你会过很好的日子,会有很好的工作,穿很漂亮的衣服,你应该得到这些东西,而这些我都不能给你。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彼此能留下个美好的回忆,不是很好吗? 但请你相信,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都会永远祝福你。 我坚信有一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还会有再见的一天。就像天上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总会有聚的时候。再见了。 我从回忆中惊醒,又开始下雪了。 现在的她一定很好吧? 今天是她的生日,我从她家楼下慢慢走过。心想,能离她那么近,真的已经很幸运了。不知道,她是否还在这座城市,是不是在享受着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今天的她还会不会按按那个小人的鼻子,让她再唱首歌呢? 地上都是雪,白茫茫的一片。真是寂寞啊。 这也许是每一个曾经青春年少的人都经历过的一个最普通又酸涩的故事,想了想,我把剩下的烟蒂弹了出去,燃烧着的烟头在空中划了条美丽的弧线,落在远处的雪里,灭了。 他放她远走,她有爱的自由,就当她是一片云朵曾经飘过天空。 他让自己自由,在下过雨之后,当她是一道划过的彩虹。 她有不得已的苦衷,谁能不断地隐藏心痛?谁不想在那风雨过后找回宽容…… 谁能一再地言不由衷,谁能漫无目的地等候,谁能强求,谁能留得住,爱要走的时候……心存感激地回忆心里难以割舍的情怀,何尝不是对自己心灵的一种慰藉。 第13章 美丽的错过 那还是我刚进入大学校门的时候,军训结束后,系里要开迎新生联欢会,整个大阶梯教室里挤满了人。我们班表演节目有我一个,本来是唱一首歌,可唱到一半的时候由于紧张把词忘了。我也不知当时哪儿来的勇气,说:“那我给大家唱一段黄梅戏吧。”我就唱了《女驸马》中的一段。可能当时在大学生中喜欢戏曲的人不多,会唱的就更少,所以,当时我的表演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一下就出名了。不久系学生会就把我吸收为文艺部的成员,而就在我唱完黄梅戏的同时,有一个人注意到我并开始寻找我。我的一段短暂、没有开始便结束的缘,悄然来临了。 他比我高一届,由于之前并不认识,演出时他没有记住我的班级和名字。我们学校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上一届的班级要负责教会下届新生班级的同学跳交谊舞。联欢会过后大约半个月,他们班和我们班在系里的地下活动室举行了一场舞会。我当时真的很土,从来没见过交谊舞,更别说跳了,就傻傻地站在那儿看大家跳。这时我们的副班长过来叫我说,他有个老乡想教我跳舞,我就和副班长过去了。 当时副班长介绍他的老乡叫什么名字,我没听清,一个是室内的声音太吵,再一个我也是有些懵,脑袋里乱糟糟的,到现在我也回忆不起来他教了我多长时间,我只记得我眼睛一直看着他,好像还总是踩他的脚,而他却一直很有耐性地教我。 又过了些日子,我在寝室和室友们聊天,对面床的玲说:“哎,我忘了告诉你了,上周我从家回来,在火车上和我的老乡聊天,说到了你会唱黄梅戏,有个男同学很激动地说,‘嗨!这下可找到她了,快告诉我她的名字!’他和我的老乡是一个班的,就是那次教你跳舞的那个男生。”我说:“是吗?他找我干什么?”“这还不懂,喜欢上你了呗。”室友们逗我。我说:“那可不一定,有可能只是想认识一下而已。他叫什么名字?”玲说:“好像是叫军吧。”这时我才知道他叫军,而且已经打听我很长时间了。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并没往心里去。 我们第二次见面是在系学生会,原来他是体育部的成员。我们彼此微笑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再没有多说话。真正让我觉得他喜欢我是这一年的新年,系里组织学生会的成员到一个舞厅去跳舞联欢。我还没有学会,所以总是躲在角落里看。过了一会儿他来到我面前请我跳舞,我说我不会,我怕总踩人家的脚。他说我可以教你呀。我只好小心翼翼地和他跳。他说:“你看,文艺部长在看我们,还笑呢。”我说:“一定是在笑我跳得不好。”他说:“不是,我刚才对她说我把女朋友带来了,她不信,我说那你看着,一会儿我请她跳舞。”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我想他一定没想明白我为什么没说话,是默许?还是拒绝?我当时真是太笨了,我没有反应过来他所说的话,没想到他是在对我表示他喜欢我,我还以为他说的是别的女生呢。事后我老想,我怎么就那么笨呢,如果我当时有所回应,我们就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恋人。或许真的是只有相识没有相恋的缘分吧。尽管我当时没有什么反应,但我知道他的确是喜欢我,我的心也在加速跳动,我也有些喜欢上他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找寻他的影子,每次看到他心都像要跳出来一样。学校每周六都有班级举办舞会,我和室友们没事的时候总去玩,他也经常参加,好像是在有意等我。每次碰到他,他都会请我跳舞,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我们谁都没再主动表示过什么,也许我们都太保守或太爱面子了,谁都没有把这层纸捅破。 转眼到了他要毕业的时候了,这时我听室友玲说他有女朋友了,我的心一震,故作镇静地问玲:“是谁呀?”玲说是他同班的一个女生,追了他好长时间了,他一直没同意,不知为什么后来同意了,可能是被那个女生的执著精神打动了吧。他毕业了,走的时候我们没有道别,甚至我都没见到他。 一年后,有一天我从教学楼回寝室,在路上我老远看到一个人,心一阵猛跳,是军!他怎么回来了? 我强迫自己装得像没事儿似的走过去间:“你好,什么时候回来的?”他说:“刚回来,看看老师和同学。”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特意在那里等着我,不过能见他一面我还是很高兴的。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过他的消息,偶尔回忆起大学生活,我便会想到他,尽管我们没有做过一天的恋人,但我知道他喜欢过我,这就足够了。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都是幸福的,把这份纯真的感情珍藏在心底,让我觉得自己的人生更加富有。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这是多年前就流行的一句话。有时,错过也许真的比得到更美丽,就像女孩子上街买衣服,第一次看到这件衣服,因为嫌它贵,或是觉得它并不是太完美,也许过两天会有更漂亮的衣服上市,所以不买,等过两天再去买时,发现它已经被别人买走,于是耿耿于怀、念念不忘,心里一遍一遍回想着当初试穿它时,它把自己衬托得多么完美——越是得不到,越是觉得它美好。错过就错过了,不要有什么遗憾。因为,回忆中的美丽永远比已经拥有的美丽更持久。 第14章 不会再等待 美丽的东西不会为谁停留,一个人不可能再次跨进同一条河流,因为流向你的永远是不同的水。 刚过完20岁生日,这意味着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应该为自己美好的将来而努力进取。但此时的我,心却漂浮不定,只因为我的心里生长着那份爱,它让我六神无主,手足无措。 5年前,我们有缘相识,相知。记得那时天总是很蓝,你一句关爱的话语,一声真诚的问候,都让我平静的心掀起阵阵涟漪。 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就那样稀里糊涂地喜欢上了你。尽管我对你一往情深,但你始终不为所动,一直不肯接受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了你喜欢的人不是我,但我还是勇敢地说出了那三个字。我知道我很莽撞,当时的莽撞让我后悔了一阵子,但如果我怯懦,把它压在心里,那会让我后悔一辈子。 我也知道我犯了错误,但那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如果时间重来一遍,我还会那样做。虽然这个结局并不完美,但有时爱就美在它的破碎。 我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大了,你和你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多少个难眠的夜晚,我不再去打听有关你的消息。我深知日后你的梦中不会再有我,即使我回首,也看不到我心中原来的你。只能紧锁住依然狂妄的记忆,我明白,我最在乎的你,已不能继续站在原来的地方,但我始终在问:“当你流泪时,你还能记起我吗?”我常告诉自己顺其自然吧,“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毕业后不能天天见到你了,我感到生活变得乏味、单调,然而想到你的移情别恋,这种乏味、单调就被痛苦所替代。好在那时的我很坚强,用理智战胜了内心的脆弱,开始每天上网消磨时间。 就在我努力地想把一切都淡忘,努力地不再记起那校园,忘掉关于我们的一切,准备让它们沉淀化尘的时候,你回来了,而且找到了我所在的学校。原以为已经忘记你的我,内心开始掀起了波澜。我无法平静地面对你,我倾心喜欢的人,曾经伤我那么重!但我也没有勇气拒绝你的邀约,相反,我的内心竟产生了怕你再次离去的担忧。 我真的很感谢网络它让我走出了困境,是它让我看到了我等待了5年之久的那三个字。虽然不是你亲口对我说的,但我的眼睛已经流下了泪。每个女孩子听到她所爱的人讲出那三个字都会感觉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也不例外。 我想了很久,这种完美的结果是我想要的也是我梦寐以求的,但要是你心中爱的人真是我,我绝对毫不犹豫地和你在一起,而事实是,你爱的是才华、美貌双全的她。每一样我都无法和她比,所以…… 所以我说不可以,我选择了拒绝,为她,为我,也为你。 许多事情我们无法预料,许多未来我们无法知道,我已不能回首,我们已非当年。有一位朋友告诉我:“所有美丽的东西总也不肯为谁停留,一个人不可能再次跨进同一条河流,因为流向你的永远是不同的水。” 你说我太高傲、太任性,其实我不是那样的人,只是我不经意间便伤害了你,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我知道伤得很重,这次天大的错误选择更加无法弥补我的过错,可是叫我怎么办呢?为了我们各自美好的将来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在这儿我真诚地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第15章 爱像空气 与他是在网上相识的,那时我在另外一个城市做着网管的工作,简简单单的,单纯得如一张白纸,对这个世界懵懵懂懂,对什么事都看得淡淡的,喜欢沉浸在自己的忧伤里,享受孤独。 一个无聊的下午,他很意外地出现在我的好友里,用近乎自私的语气说:“我只跟一个人聊,我需要专一。”我答应了只和他聊。他的名字口气好大——“拯救苍生”!觉得他与众不同,也很好奇,想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如此狂妄? 随着手指的敲击,光标的闪烁,我发现他是有个性的人,他比我大好多,像一个大哥哥在讲人生哲学,也许真的是缘分,我们谈得很投机。他的家乡好远,而我也是一个人身处异地,他似乎是在工作的间隙与我“手谈”,因为他的消息发得并不是很快…… 互留电话号码之后,他离开了。那是我第一次在网上遇到他,也是最后一次。隔了几分钟,听到了他的声音,很意外,没想到他真的会打电话。他的声音很吸引人,从谈话中,只知道他的家乡在南方,那里有美丽的孔雀,有橄榄树,他一个人在a城工作。他评价我说,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我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但被别人夸奖,心情会好许多。听他的声音,觉得有些兴奋,十几分钟后,我们挂断了电话。 我们彼此再也没有联系过,甚至我都不清楚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日子悄悄地从身边溜走,而他却不曾从我脑海中抹去,偶尔和朋友说起他,说自己遇到了一个相当优秀的人,像个导师一样指引我人生的方向。 我每天都习惯性地给他发一句祝福的消息,心情不好时会把所有的故事都写进他的qq里,不管他有没有看到。我把他当成了一个大哥哥,一种寄托,也真的希望在最迷茫的时候能得到他的一些指点,因为我是个爱迷路的孩子。 人总是很难预料事情的发生,我也一样。那个城市让我伤心,所有的泪洒尽后,带着太多的误会及伤害,我辗转来到了a城。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来了。那时我都不能确信他是否还记得我,打电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哄骗自己:在这个城市你并不孤独。他说要见我,我说不必了,怕影响他的工作。最后因为他的执意,我答应和他见面。 见面很简单,时间也很短,来不及看清楚他的模样,接了一个客户的电话后,他不得不离开。只记得他长得很高也很帅,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是个出色的人。我的平凡,让我在他面前觉得自己好渺小,也不敢奢望会再见到他,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在现实中认识的,虽然我并不认为网络是虚幻的,但我猜想他是不屑再见我这个小丫头的,也许是内心的自卑感在作祟吧。 在这个城市我的确很孤独,于是第二次给他打了电话。他为上一次的离开说了声“不好意思”,要请我吃饭以示歉意,我推辞不过,也的确想再看看他究竟是什么模样。我们约在酒店见面,轻叩他的房门,在开门那一刻我看清楚了他,那不是一张能用漂亮形容的脸,却英气逼人,让我觉得他一定是个阅历丰富又极不简单的人。他笑着,将一束玫瑰捧在我面前,我觉得意外,表现得有点僵硬,但是接受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拥有玫瑰,也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给我。我是个“厌花女孩”,长这么大没有喜欢过花,而所有跟我有关的事物都远离了“花儿”这种美丽的植物。那11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让我突然对花有了新的感觉,真的很美! 那天是星期一,他说自己是特地请假陪我的,手机也关了,还对公司老总撒了个小谎说自己病了,这也是他第一次为了私事请假,而且准备得如此精心,倒让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了! 初春的寒意还未散去,因为我穿得有些单薄,觉得冷了,见他时脸被风吹得有些微红,他轻抚了我一下,又让我觉得燥热起来,已不知道是花红还是我的脸红了。房间里放着轻音乐,弥漫着浪漫的气息,我是不喝酒的,而他似乎酒量惊人,也许是陪客户锻炼出来的吧。他缓缓地斟了两杯酒,我推辞说不会喝,他却要我试试,或许是他给了我太多的安全感的缘故吧,我与他碰了杯,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跟他在一起很兴奋,我的脸更红了。 他为我唱了一首《橄榄树》,歌声有些凄凉,却有着一种悠远的美,歌声中我想象不到孔雀在森林中的自由,也许是同在异乡的原因吧,他的歌让我的心也随着那棵橄榄树飞向遥远的地方,梦想着森林里的空旷。我像一只迷失的小鸟,找不到家,一种无法表达的感觉让两个人的心靠在了一起。 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和经历,如我所想,他的经历的确很丰富。他说话的声音不大,由于放着音乐,所以我不得不靠近他,努力地听清他所讲的每一个字。他讲他孩提时的往事,讲他大学里的故事,讲他事业的辉煌,也讲了他所有的坎坷,使我整个人如置身其中,完全沉浸在他的故事中无法自拔,也不禁对他莫名地佩服起来。 他的抱负很大,他要在短时间内成立自己的公司,他说自己是个“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人。讲话的时候,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灯光昏黄,我的脸此时已经变得跟红苹果似的了,我笑着说自己醉了,酒精的作用让我心跳加快了许多,我知道当时自己一定很难看,而他似乎也醉了吧,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会醉,喝得并不是很多。他笑着说自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漫天地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似乎是放松极了,而我也有幸做他的倾听者,感到很快乐。 我们并不经常见面,也不像其他的恋人一样手牵着手逛街,调侃地说着亲密的情话或是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我所有的感情都积聚在不见他的日子里的无尽思恋中,这份感情来得太突然,也太幸运,至少对我来说是的。 他的出现改变了我,也给了我太多的坚强和自信。他很出色,对他除了喜欢和爱,还有尊重和佩服,他身上所积聚的能量如一座冰岩下的火山,一旦爆发将震慑四方。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他的整个人就像是一本励志的书,没有目录,没有引言,更没有页码,而我却愿意用尽所有的时间一页一页地读下去。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我的生活常起一些小波澜,我不曾告诉过他,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不想给他带去太多麻烦。每天都习惯性地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在乎他的语气怎样。 他不常打电话给我,不在一起的时候,我会用所有的时间去想他,去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刻,回味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流露出的每一种表情。我不会去胡思乱想,猜他在做什么、接触什么人,或是吃些没来由的“醋”。不是我不在乎他,只是不想把他锁住,我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一切,我要让我的爱像空气,永远围绕在他身旁,却没有任何束缚,爱他也是在爱自己。 未来的路依然漫长,他充当了我人生十字街头的“交警”,让我从此有了方向,不再迷茫。我清楚地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个城市,离开我,我们的感情或许只能像兄妹一样,但我宁愿如此守候。 第16章 用智慧弥补缺陷 第一次见到曹燕,是在心语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她留着短短的寸头,黑黑的,硬硬的,像是上了很多发胶,由于头发太短,两个耳垂上戴着的白色耳环就特别显眼。 “这个残疾女孩的打扮可真够前卫的了。” “不是为了赶时髦,而是为了方便。”略显拘谨的曹燕对我打开了她的心扉…… 可能是家庭条件太差吧,刚诊断出我患了小儿脑瘫时,父母就在近处给我东看一下、西看一下,断断续续地看了几年,8岁那年,他们带我去了一次北京的大医院,以后就不再给我看了。 由于身体的原因,9岁时我才上小学一年级。班上有几个调皮的同学,学我弯着右脚走路的样子,学我颤抖着右手怎么也使不上劲的样子,然后哈哈大笑。在同学们的笑声里,我越来越自卑。回家告诉父母,他们只说“别理会他们”,却不会说安慰和鼓励我的话。 爸爸原来是车工,每个月能拿700元钱,十几年前他就患了糖尿病,他自己撑着,后来撑不下去了就换了工作,每个月只能拿400元。那时候爸爸的脾气不好,总打我,他越打,我越犟,他就越生气,所以我很不愿意在家待着,总幻想有一天自己出去闯荡,有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有足够用的钱,有独立的人格。 17岁时,我才上初二,实在没办法再继续念下去了,家里条件也不好,妈妈也下岗了,我就离开学校,先是在校门口卖冰糕、小吃,后来又到街上去摆地摊。父母都不愿意我这样,我想他们是怕我在外面被欺负,或是怕我太辛苦吧。事实上,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苦,我觉得这是一种人生的磨炼,苦是苦点儿,但每天的生活都不一样,不像在学校时,我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教室后面,放学后我就待在家里,父母把我管得死死的,我没有朋友,也不能到处跑着玩儿,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太闭塞了。 有一年冬天,我拿着残疾人证坐公交车,售票员非要让我买票,我不买,说政策规定可以免票。可能她那天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表现得非常粗鲁,我们之间发生了争执,她把我推倒,又骑在我身上,还打了我三个嘴巴。有一位好心的老大爷拨打了110,并主动地给我作证。我当时非常害怕,那是我第一次遇到“大事”。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那个售票员赔给我200元钱,并和车队队长一起向我公开道歉。 我要的不是钱,要的是那位售票员对残疾人的一种最起码的尊重。 我渴望接触社会,渴望认知一些新事物。不摆摊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有一天,经过一家股票大厅时,我好奇地走了进去,正赶上股评老师在给股民们讲课。我似懂非懂地听着,渐渐地入迷了。他讲完了就要走,我跟上去向他介绍了我,他可能是看我可怜吧,就说行,你明天到某某地方找我。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股评老师姓陈,四十多岁,在省城很有名气,他在一家证券公司有个大户室。从此,我风雨无阻,每天都去那家证券公司,在股票大厅里一待就是一天。陈老师怕我在大厅里难受,他就把我领到大户室。大户室一般人是不能进去的。 陈老师对我说,你的身体有残疾,那么你就应该用智慧来弥补它。在大户室,陈老师从零开始教我学习证券知识。他用心地教,我用心地学。现在我只想说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将永远感谢陈老师。 以前我受到的歧视太多了,心理多少有些阴影。我曾经去过一家医院看心理门诊,号都挂了,但由于费用太高,一个小时就得两百多元,我承受不起,所以没看。认识陈老师后,我的心理疾病不医而愈,我觉得生活已经向我打开了一扇门。我买了很多书,发了疯似的填补我饥饿的求知欲。有些书我买不起,就在每周六、周日跑到书店里待着,饭也不吃,像蚕吃桑叶似的吃那些书。 我主要是看电脑、金融、励志方面的书,我相信能从书本里找到自信。 陈老师告诉我,在上海有一家医院可以治好我的病,大约需要两三万元。这笔钱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我不灰心。我相信,只要我对生活充满美好的向往,生活一定会回报我。 只有学会了感恩,才能感受到生活中的美好,用微笑去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迎接未来的每一天。 第17章 青涩的果子 人的一生会遇到许许多多值得回忆和留恋的人,如亲人、爱人、同学、朋友、老师等等,这些人曾给过我们无数的关爱、帮助与鼓励,令我们终生难忘。 我17岁的时候还是一名中学生,一个人在省城,父母和弟弟都在国外。 朋友们都说我是命运的宠儿,我有漂亮的外表、骄人的学习成绩,可以说,一切令同龄女孩儿羡慕的我都有。 我的父母每个月都会给我寄来几千元钱,我会把本来就漂亮的自己打扮得更加时尚,更加惹人注目。我的身边不乏追求者,只有繁令我终生难忘。 繁长得很帅,他的爸爸是个局长,家里条件也不错。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学习成绩很差。 我们的相识是在一次学校的运动会上,我到他们班去找一位朋友,他坐在最后一排,我让他帮我叫一声,可他连理都不理我。我觉得好没面子,生气地瞪了他一眼,人也不找了,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的心里好难过,虚荣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竟然对我不理不睬!但是最要紧的是,我怎么会有点儿伤心?怎么了?难道我……不可能的,我告诉自己别胡思乱想了。 有一天下了晚自习,在一个寂静的路口,突然,一个人挡在了我前面,我吓坏了!一个平静的声音说:“是我。”我知道是繁,还没等我说什么,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我已经很长时间了,他说那天没理我,是因为他怕控制不住自己吓着我。我激动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以为他不在乎我呢,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我。 我们恋爱了,也就是大人们坚决反对的早恋。我什么也不管了,老师的训斥,同学的议论,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我知道,这次我们彻底地陷进去了,陷得很深,失去了什么我都不在乎,我无悔,因为我喜欢他,我爱他,也许,17岁不配说爱,但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我们每天都在一起,我做梦会梦到他,上课念着他,总之,无论做什么事情,脑子里都是他。忽然有一天,繁说,他父母安排他去大连,他要走了。我哭了。他说,他不走,为了我,他会留下来。我知道他对我是真心的,果然,学校开学那天,他和他父母吵了一架留了下来。我们又在一起了。我傻傻地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在一起,可我错了,命运总是太爱捉弄人。 那天也是下了晚自习,有人在后面叫我,是晨。晨也喜欢我,他曾一封封地写信给我。我拒绝了,因为我不喜欢他。他跑过来,气喘吁吁的,直直地看着我。我心里很害怕,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果然,他一把拉过我,我站不住,一下子倒在了他的怀里,我拼命地挣扎,死命地推他,可他把我抱得好紧,我哭了,使劲打他,手划到了他书包上的一个什么东西,出血了。看到血,他慌了,松开了我。我哭着冲他喊:“滚开!”便跑回了家。 这件事我谁也没告诉,可繁还是知道了。繁不理我了,我求他相信我,我是喜欢他的,我一封封地给他写信,每一封信都浸着我的眼泪,我告诉他我挣扎了,还把手上的伤口给他看。他握着我的手哭了,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第二天,同学告诉我,繁答应他父母去南方另一座城市上学去了。 他让同学转给我一封信:对不起,我走了,我没有信守我们的诺言……你要知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应该更早一点离开你的,我怕我会影响你,你有大好的前途,而我……我一直不忍心离开你,你别怪我,我真的不想离开,直到那件事发生了,我便以它为借口,强迫自己离开,你别怪我,青涩的果子是摘不得的…… 他就这么走了。从此我努力地学习,我想让学习填充我所有的时间,让我没有时间去想他。 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 第18章 风信子 蝴蝶和蜜蜂都在花丛中飞,美丽的蝴蝶双双对对,翩翩起舞,做着一场又一场的表演秀。蜜蜂长得不如蝴蝶漂亮,它们也不会跳舞,它们永远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传播花粉,制造蜂蜜。蝴蝶和蜜蜂的追求不一样,虽然它们经常见面,经常在一起飞舞,但它们永远也不可能谈恋爱。 再过一年,确切地说不到一年,风信子就要参加高考了。就在这冲刺阶段,那个曾经令她心花怒放的男生来了。 风信子不想称他为男孩,因为听人曾说,中国的青年没有使命感,总是称自己为“孩子”。他是风信子在情感萌动的初一时追求过的一位男生。当时他没有接受风信子,因为他正在追求另外一位女生。为了避免见面时尴尬,风信子提出了做好朋友,他欣然同意。 他比风信子大两岁,风信子升入初二,他就离校了,整整一年他们没有联系。在风信子即将升入初三时,他忽然来找她。风信子深感意外,但更多的是欣喜。他提出想和风信子在一起,并承诺今后“只会让你幸福,不会有伤心”。风信子被打动了。可这次他们在一起并没有多久,风信子发现与他接触越多就越失望。 又过了两年多,在风信子即将升入高三时,他频频给她打电话,此时,他已经走上社会,做了一名汽车司机。他请风信子吃饭,还特意点了风信子爱吃的红烧鱼和松仁玉米让她带走。他的成熟和体贴让风信子的芳心又一次萌动。风信子暗骂自己,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能分心! 有一天,他又打电话问风信子是不是可以接受他?风信子真不知如何回答,她多想告诉他,这些年他一直在她的心底,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风信子对他的感觉,从小到大对任何人都没有过。他说了一句话,让风信子全身像过电一样酥软,真想立即见到他,依在他的怀里……但风信子必须为父母争光,要考上理想的大学,在这最关键的一年里,不能因为任何外界因素影响自己的学习。风信子肯定地回答他:“不行!”这两个字几乎与她的泪水同时进出。 风信子没有给他任何理由,挂上电话,在心里对他说:“给我一年时间,一年后我会对你有个交代的。”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给风信子打过电话,风信子在学习之余有些担心他,因为他是司机,怕他心情不好,会影响到他的行车安全。 风信子比上初中时成熟多了,懂得克制自己,也懂得分析问题。她曾想过,他也许在和别人打赌,因为有一些男生,他们总是喜欢拿感情来打赌。也许他没那么坏吧,不管怎样,她对他是认真的,也许上初中时是幼稚的,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在我心底,这种感情即使说不上是成熟的,起码也不再是幼稚的了。 第19章 失去他,我收获了完美 有一个会吹箫的渔夫,带着他心爱的箫和渔网来到了海边。他先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吹起箫来,心想鱼听到这美妙音乐就会自己跳到他的面前来。他聚精会神地吹了好久,毫无结果。他只好将箫放下,拿起网来向水里撒去,结果捕到了许多的鱼。 除非你只要浪漫就够了,不在乎结果,要想得到真正的幸福,我们的手中,除了有箫,一定还得有张渔网,否则,你还是一无所获。 如果有一段爱情能让你变得完美,或是能激起你某种潜能和动力,那么,即使这段爱情没有结果,它也是美的,值得你无怨无悔去付出。 又是一个雨天,这滴滴答答的雨仿佛是为我而下,上天太了解我了,我喜欢雨天,因为我和强的恋情跟雨有关。 那是三月的一天,在东北寒冬还没有过去,我离开了整日被书本束缚的校园,不顾父母的反对来到某市,找到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这个饭店的老板娘比较苛刻,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眼泪总是会悄悄流下来。我今后该怎么办?不会一辈子都这样过吧?我开始想念同学、老师、父母,怀念那已经被我轻易放弃的美好的学生生活。 在我生日的那晚,我只收到了一个同学的生日问候,因为别的同学都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孤独和失落中,我走进网吧,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寻找慰藉。 就在这晚,我认识了强,我们聊了很长时间,他是我寂寞海洋中唯一能抓得住的一条船。下线时他说明天会打电话给我,我没太相信,怕希望太多,失望也太多。可第二天他真的给我打电话了,很好听的声音,说着很平常的话,可我的心激动得微微有些战栗了。他还说,今后每天都会给我打一个电话。 他没有失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天早上9点,他会准时给我打电话,和我聊天,给我讲笑话,于是,我一天的心情都充满了阳光。我每天都盼着这个电话。 他让我给他写信,还要附上我的照片。我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不假思索地就把照片寄给了他。他说过不在乎我的长相,只在乎我的内心和品质。他也许不会想到,我其实长得比照片上好看多了。 我也要求过他,希望能看到他的照片,可他总是说要给我一个惊喜,“五一”来看我。我就没再强求他寄照片,只暗暗想象着他的样子,期盼着“五一”早日到来。 有一天他打电话告诉我他要过生日了,问我有什么礼物给他?我好为难,一是对这个城市的地理位置不熟悉,不知道到哪儿去买礼物;二是经济条件有限,我每月的工资仅够自己花销,我也不能向父母要钱,虽然我还是未成年人,可我要比成年人还坚强。我的父母太辛苦了,我一定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让父母再为我花费一分钱。 为了强的生日,我开始实施省钱计划。同时,绞尽脑汁地想着给他买什么样的礼物最合适。 那几天他正感冒,我想让他快些好起来,可他又告诉我,他不喜欢打针,也不喜欢吃药。于是我有了主意,在他生日的前两天买了一盒药和一包巧克力糖。我没有太多的时间,那天下午我请了两个小时的假,惹得老板娘直翻白眼。 我出门的时候,天下着雪,还夹杂着雨,好大好大,我没有伞,也没有雨衣。我打车来到了邮局,可是邮费太贵了,超出了我的想象,也超出了同事告诉我的邮寄费的几倍。我垂头丧气地走出邮局大门,地上的雪已经有半尺深了,看到这个城市的一片白和匆匆而过的车辆与行人,我的心也像天空一样,又冷又迷茫。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我可以再打车,可我不敢再浪费钱了。为强精心准备的生日礼物没有寄出去,回去后同事们一定会笑死我的。我站在电话亭里,好想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但我没有,因为我的付出并不想让他知道,我也不想让他知道我狼狈的一面。我哭了,一个人孤独地走。不知道方向,心灵的方向也迷失了,不知道该怨谁、怪谁。 第二天早上,他又打来电话,问我是否邮了礼物给他。我满含着委屈对他说了经过,可他却不理解,更多的是不相信吧。他还让我邮,我听了好难过,有些恨他不近人情。我告诉他我不会邮,态度很坚决,我又说了:“明天送你一首歌。”他好像不太满意。 他生日的那天早上,没有给我打电话。我感到很意外,猜想他是生气了吗?为什么?就为生日礼物吗?那一整天我都没心情工作。到了晚上,他终于打电话来了,我问他早上怎么没有打电话呢?他说很忙,没有时间,让我马上唱歌给他听。我就把准备了好长时间的《约定》唱给了他,他说比周蕙唱得还好听。我知道他这是在哄我,可是我愿意让他哄。 “五一”终于来了,可他却不能来,因为“非典”的原因。其实我知道即使没有“非典”他也不会像他说的那样,“五一”那天抱着个洋娃娃在车站等我。有时,我想完全地相信他,享受一次彻底的浪漫,有时又不想相信他,怕受到伤害。爱情就像一条让人摸不着的线,当这条线牵到你手上的时候,你会下意识地抓住这条线,这条线的另一端,也一定会有另一个和你一样有着相同感觉的人牵着,爱情就这样牵系起来。可这条线太难捉摸了,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会消失,或者断掉。 由于饭店裁人,我回家了。在家的十几天里,我的脑海里几乎全都是他的影子。我回家之前没有告诉他,心想我和他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吧。恰恰相反,我没想到他又做了一件让我感动的事:他居然会在我以前的同事那里,打听到了我家的电话。他天天给我打电话,天天都说想我,我的心又一次燃烧了。 为了他,我又回到那个城市,在另一家饭店找到工作,生意不太好,又没有朋友,我更想他了。天天盼着他打电话,可他的电话却又少了,我的心隐隐作痛。我们约好了星期天我等他电话,可我等了一天,他都没有打来。我的心更痛了。 我又换了一家饭店,每个雨夜,我都会翻开写满他名字的日记本,有时傻笑,有时泪流满面。也许,我只是他众多网友中的一个,他根本就不爱我。毕竟除了看照片,我们连对方真正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有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忽然又接到他的电话,我问他是如何知道我现在电话的?他说:“你好狠心,竟然不跟我联系,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我问他那天为什么失约,他说手机欠费了,我相信了他的理由。 我们又开始电话恋爱了,每次通电话都会超过半个小时以上。还有一次,他来电话时,我正在洗窗帘,他说:“不要洗了,多累呀,你邮过来吧,我用洗衣机洗,洗完了我再给你邮过去。”还有一次他来电话时,我正和老板的儿子打羽毛球,他在电话那头酸溜溜地吃起醋来。他酸,我却觉得好甜。 难忘那个雨夜,好大的雨,他又打电话给我,我拿着电话到屋檐底下和他聊,他放歌给我听,他跟着唱。我以前总是让他唱我最爱听的《流星雨》,可他总谦虚,说自己唱得不好,不肯唱给我听。那夜,他唱了,那么动听,我在雨中竟然感动得流泪了。我问他雨中的心情是什么样的?他说:“当然是想你了,你有没有想我?”我从不轻易地说出对某个人的感觉,但那一夜我说了:“下雨时的心情是丝丝缕缕地想你,我的心情在你眼中不过是一场点点滴滴的雨。”他仿佛有些惊讶,或是有些沉醉,又让我充满感情地重复了几遍。 其实那是我的真感受,我向往浪漫的爱情,可是心里充满自卑。我的条件太差了,一个服务员,既没有文化,家里又那么困难。他安慰我,将来我们可以自己开店,我一定可以成就一番事业。我总是幻想见到他的那一天,看到他穿着一身西服,高高的个子,匀称的体态,打个领带,黑色的皮鞋,还有白色的袜子,虽然我不是天使,可我想为了他而改变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天使去享受一次爱情。 我又给他寄了两张照片,要他在我寄给他的3张照片中选一张留下,其余两张寄回来。随后,我辞去饭店服务员的工作,找了许多美容院,想学习美容知识。我想做一名出色的美容师,是不是可以配得上他了? 我挑了一家连锁美容院,心里有一线希望,也许这家店哪天就可以连锁到他所在的城市,那样我们不就有机会在一起了吗?在学成之前,我暂时不想让他找到我,因为我要给他一个惊喜。可没过几天,他又辗转找到了我的电话号码。听得出他很高兴,在电话里“hello”个不停,可我显得不太热情,因为新同事全都在身边。我问他选好了哪一张照片?他说哪张都好,一张放在日记里,一张放在床头,一张放在办公室里,每天看上几十遍。 女生最致命的弱点就是经不住太多的甜言蜜语,即使知道是个美丽的陷阱也要往下跳,尤其是我这种多愁善感型的人。他问我怎么失去了从前的热情,也不爱笑了。我只说晚上网上见。 晚上,我到网吧上网,在网上等了他好长时间,他没出现。第二天我又去上网,他还是没在线,也没有电话。我给他发了好多留言,他还是没有出现。 以后我只要有时间就去网上给他留言,我每天都在期盼中度过,可他真的像是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了似的,一点音讯也没有。我给他打电话,拨通了他的手机,听到嘟嘟声,又马上挂断。既然他已经讨厌我了,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当我终于学成了美容技术,戴上了“美容顾问”的上岗牌时,我哭了。我多想告诉他,我是想为他而完美,为他而找一个好工作。 如果说思念一个人是一种错的话,我想我已经分不出对与错;如果说爱一个人可以转变为恨一个人的话,我想我已分不出爱与恨;如果分手的眼泪是一种痛的话,我想我已是伤痕累累。我的思念只能是一阵风,吹不到他的身边;是一阵雨,淋不到他的身上。一切的痛,都沉淀在自己的心里。 也许你会认为我这么小,谈情说爱太早。我想说,我虽然幼稚,可并不无知,我相信许多同龄人都能理解我,成熟不是用年龄来衡量的。人生能有几段浪漫的回忆,青春又有多少节拍要我们去追随?虽然我和他只是网友,也没有好的结果,但我还是感谢他,是他激起了我的斗志。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不断获得又不断失去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流逝,身边很多美好的人和事物,都会渐渐离我们远去。成长的过程就是如此。 第20章 一千零一只纸鹤 那年的春天,我奉上级命令去某部办事,乘车时她刚好坐在我的旁边,很自然地我们聊了起来。从谈话中我了解到她在科大上学,同时我也告诉她,我在c城当兵。也许因为聊得投机,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下车后我们互留了地址,说好以后通信。 很不巧,回部队我就病倒了,眼睛感染,在医院一住就是30多天。出院后,我忙给她写了封信,以致歉意。 很快我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说:“可能是我们刚刚相识时,你给我的印象太好了,太想和你认识了,知道在等你信的这32天中我是怎么过来的吗?天天像神经病似的,一下课就往收发室跑。一个月,连我自己都惊讶当时的毅力……还以为你不会来信了,可每一次我都不甘心。一个多月了,我渐渐失去了信心,很多次想放弃,又想,你是一名军人,军人是不会说谎的。我的心,我的双腿,还是一次次地带我走进收发室。终于,我收到了你的来信,捧着信,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太兴奋了……” 对她的这份热忱,我非常感动,也回以诚挚的歉意和问候。 书信一封封地来,一封封地去。她在来信中说:“我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很怕与陌生人打交道,但在车上看到你,忽然有种亲切感。我从不与陌生人多说话,可和你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问她:“我们只见过一次面,我怎么会给你留下那么好的印象?”她回答我说:“我从小就向往军营,那天你全神贯注地看着一本书的样子,很有军人的气质。”我开玩笑说:“我也有很痞的时候。”她回信说:“你就是痞也是可爱的。” 转眼,我们认识三年了。在去年初春的一个中午,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虽然只见过一次面,相隔又那么长时间,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很高兴她来看我,在相聚的短暂时光中,我们谈得很开心,很融洽。 临别时,我买了一大堆水果,并为她买了返程车票。我们的友谊因这一次的相聚更进了一步。 时隔不久,我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中说:“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家里想让我去海南发展,你说我去还是不去?”我回信告诉她:“能够去南方开辟自己的事业,这是一件好事,它关系到你的人生前途,我不能给你决定性的答复,凡事要靠你自己,但我希望你能把握住机会。” 没想到很快就收到她的回信:“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傻?”此时我才意识到,她大概是爱上我了,但我们不可能,因为我心里一直暗恋着另一个人。 我给她回信,表明了态度。非常突然,一个周末的上午,她竟又出现在我的面前。面对她,我无言。她是如此坦白,弄得我手足无措。仓促之下,我只好说:“给我点时间好吗?让我考虑一下。”面对她的攻势,我真的有些心动了:一个女孩子,为我三番五次地长途跋涉,大胆直接地表白,这是多么深的爱呀!又是多么大的付出啊!而我爱的人根本不会接受我。 可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对她只有友情,没有爱情,更何况我是一名军人,我的未来还不确定,我不知道自己退役以后会在哪里。我们在一起会幸福吗?我曾对自己说:一个女人肯把一生托付给你,那你就要对她的一生负责,让她一辈子幸福。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她再次来到我的面前。我告诉她:“其实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她看着我说:“你骗我,你只是在为自己找理由。”我坚持说:“这是真的,我之所以要考虑一个星期,是因为我还没有肯定,是爱她多一些,还是对你感觉更好一些。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对比,我确定我爱的还是她。”她默默地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让眼泪像雨一样地下。 送她到车站的路上,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此时我对她已经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可感情的事勉强不得。临近车站了,我停住脚步对她说:“你别这样好不好,我不值得你这样对我,更何况我们只是见过几次面,大家都不了解,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应该意气用事。”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突然转过身,不顾疾驰的车辆,冲过马路跑向车站。 我吓得连忙去追她。我想对她说对不起,我也只能说对不起。可她不给我机会,她上车了,我要为她买票,她执意不肯。车门一关,将我拒之门外。在车要启动的那一刻,她对我说:“过几天你收邮包吧。”我的心一沉,她不会做什么傻事吧?怀着深深的歉疚和担忧,我怅然地走回驻地。 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她的邮包。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后,我惊呆了:满满一大盒五颜六色的纸鹤!最上层是封信: “这是我利用所有空余时间折的,本想扔掉的,可这毕竟是我的心血,我的全部心意啊,是我用心一只一只折出来的啊!还是寄给你吧,是否存留由你自己决定。原本这是1000只纸鹤,我又折了一只,成了1001只纸鹤,愿它能给我们留下一份永久的回忆……自从你出现后,我的每一天都充满了阳光,我的心里开始有了小秘密。走在马路上,只要看到穿军装的人,我都不由自主地想到你。曾经我为认识你而骄傲,曾经我为拥有你而自豪,可是今天,这一切都已成泡影,我真的就不值得你去爱吗?我悲痛欲绝地对自己说:我们就此结束了。可是我办不到,我根本就忘不了你。我要告诉你:我等你,等到你那位心爱的女孩不爱你时,你再回来找我。” 一个人能被另一个人爱,这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时,又成了一件痛苦的事。其实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这都是一段美好的感情。我会永久地保存好这1001只纸鹤。我会一直在心里默默为她祝福,祝她早日找到爱她的人。 第21章 那只是一瞬间的美丽 人的一生,会有多少次心跳加速,多少次脸红,多少次害羞,多少次美好的回忆,它们像花瓣一样芬芳、美丽。 诗遇见海纯粹是偶然,又好像是命运的安排。去年夏天,同学邀我去参加他哥哥的婚礼。我犹豫了好几天,因为那个同学的家在一个小镇上,我来回路程很不方便,但是由于高考已经发榜了,我的高考成绩可以上重点大学了,心情实在是很兴奋,就欣然同意了。 到达以后,我发现那里很美。虽然是一个小镇子,但是风景不错。同学叫磊,他一直陪我逛,我有些过意不去,怕他耽误哥哥婚礼的事。所以第三天一早,我便悄悄跑到了对面的小河旁,用柳枝拨弄着小河里的鱼。 我发觉身后有人,以为是磊便撩水泼他。等我转身看时,发现错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帅的男孩子。我有些惊慌,忙说:“真不好意思,刚才我……” 他笑了笑,打断我说:“没关系,这点小事。对了,你是诗?我听磊说过你的事,你好厉害!过不了多久,你就是新一代大学生了。”我有些吃惊,他知道我这么多?我却不知道他是谁。 “我叫海,和磊同岁,比他大3个月,是他的表哥,不过他从来不叫我哥。”海大大方方地介绍着自己,并向我伸出手,说:“来认识一下。” 从那天起,我就多了一个向导——海。磊很忙,所以海带我四处看风景,四处游玩。我发现海是个细心的男孩子,有一天晚上,我在帮磊洗碗,磊在帮他哥哥收拾新房,海来了,他看见我们,打了个招呼,就过来帮我。我笑了笑,就去拿另一只脏碗,他正好与我同一个动作,我们的手就抓到了一起。我马上松开,脸红了,磊在一旁看见了,海马上说:“诗,你去休息吧,我来洗。”我没说什么,心有些慌,乖乖地回到客房。 明天就是磊的哥哥举行婚礼的日子,我怕自己明天早上起来晚了给别人的印象不好——也许根本不是因为这个,总之那天晚上,前半夜我一直没睡着,根本睡不着。到了后半夜,我睡着了,还睡得挺死,是手机的铃声把我吵醒了。 “喂,你还不起来,新娘子都到了!”是海的声音。我很快起床,穿了一条很漂亮的长裙来到正房。磊、海和新郎新娘都在,我的出现把他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海和磊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看得我都有些怕了。这时海大声说:“哇!诗,你好漂亮!” 被人夸我当然开心了。我绝不是要抢新娘子的风头,我也不是个愿出风头的人,但海和磊的目光让我好满足。那天,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我心中的快乐绝不比新娘子少。 婚礼结束了,我默默地看了海一眼,我知道我们要从此分开了。在临走的那一天,我带了一个凉帽,海看了说喜欢,要我送给他。我便把帽子给了他,一个人搭上了回城的车。 从那以后,一个月内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我以为我们就这样了,那一场短暂的欢乐,只是生命长河中微不足道的小小浪花,起了、落了,又融入无穷的水域,然后归于平淡,最终完全忘记。 一个月后,我就要到外地去上大学了,没想到却收到了海发给我的短信:“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过去的一幕一幕全都浮上来,就那么短短的三四天时间,能产生真正的爱情吗?我完全失去了主意,我回短信:“让我考虑。” 那几天,我们疯了似的发了无数短信,有时短信不能表达我们的意思,我们就在电话里说。我想了很多,我哭了。我和海在一起确实很快乐,但那毕竟是短暂的。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我们不是同一种类型的人,也不是同一层次的。我们的人生目标、阅历、文化背景和知识层面全都不同,我们不可能的!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我没有忘记那场跟我毫不相干的婚礼,那个可爱的小镇,那些可爱的人。我对海的感情,真的已经很平淡了,我们也没有任何联系。我们是两条完全不同的线,在某一个瞬间,我们交汇了。而后,我们又向着各自的目标,继续前行。我很清楚,那只是一瞬间的美丽。过去了,就不会再出现。 爱情是一只神出鬼没的小精灵,它很微妙,它很俏皮,但是有时候,它又很理性。 第22章 每当我想起你 人世间,青春是最珍贵的东西,然而青春也最容易消逝。最可贵的东西不为人们所爱惜,时光却在促使它的消逝。 每当我写的散文或诗歌发表以后,心情总是格外激动,我总会想到精心培育我成长的崔秀艳老师,在我的作品中凝聚着她多少心血与汗水啊! 那时,我刚上初中。一个天高云淡的早晨,我们新的班主任崔秀艳老师来到我们中间。记得当时正是课间休息,她身穿花条子衬衫、黑灰色的裤子,一眼望去就是一个整洁利落的人。她问我:“课间休息这会儿你想做些什么?”我回答说:“我想在教室待一会儿。”“走,咱们一起到室外去轻松一下。”说着,她便率先走出了教室。她连跳带蹦,动作滑稽。我们很自然地熟悉了。 崔老师一来,我们班的学习气氛立即浓厚起来。每天早晨,崔老师都指导我们背诵一些古诗,或念上一段名言佳句。放学后,又常常指导我们作文。 一次,我写了一篇题为《每当我戴上鲜红的袖标》的散文诗,崔老师看了,便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为我逐字逐句地评点。下班的铃声响过以后,当她得知我们两家相距很近,便把我带到她家,继续为我讲解写文章的要领。从此以后,她的家便成了我的第二语文课堂。星期日,她顾不得休息,一章一回地为我讲解《红楼梦》。学校组织学生看完电影以后,她教我怎样写观后感,怎样写影评。尽管当时崔老师家里有两个学龄前孩子需要照顾,然而,她从未因为家务活忙而拒绝对我的指教。有时饭碗一丢,便耐心教起我来;有时她的两个孩子在一旁睡着了,她仍然一丝不苟地教着我。 有一件小事令我永生难忘。八月的秋雨,下得让人心烦。这天我上学后,听说崔老师得了重病,可没等上课的铃声响完,崔老师便走进了教室。教室里不约而同地响起掌声,崔老师朝我们笑了笑,便走上了讲台,开始讲评作文。她讲的第一篇习作便是我写的《攀登》。看着老师吃力的样子,我心里难过极了。那堂课崔老师虽身患疾病却顽强地在坚持,但快到下课的时候,她突然倒在了讲台上……尽管后来老师很快就康复了,但我一直痛恨自己不应该在习作中出现那么多毛病,辜负了老师的期望。从那以后,在崔老师的指导下,我的语文成绩直线上升,并且补上了许多落下的课程。初中最后两年,我一共写了4本作文,尽管水平不高,但今天读起来,仍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那时背下来的一些篇章至今仍难以忘怀。 现在,我已很久没见到崔老师了,也不知道她在哪里执教,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她的形象愈发高大。 鸦有反哺,羊知跪乳,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太多值得我们感恩的事物了。大地给予了我们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而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每个人都是影响我人生道路的重要因素。我感谢在我的人生路上能遇到我的老师,是她促使我成长。每当我在生活中走错了路,只要一想起她,我便觉得对不起老师,从而激发出一股改正缺点的力量;每当我战胜困难,走向成功的时候,也会想起她,心里甜滋滋的,有一种难以抑制的自豪感。 第23章 永远忘不了他 那一年的夏天,为了一宗生意上的事,我在西安逗留了几天。在西安的一所大学附近一个叫皇甫庄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 西安的夏天真的很热,不几天,嘴角起了一圈泡,可能是水土不服,也可能是上火。 难耐的高温我还可以抵御,只是生意上的诸多不顺,让我急火攻心,焦灼无奈,却又不得不更加拼命。 这样,在连续奔波了三个星期之后,我终于病倒了。 躺在窄窄的单人床上,想念着远方舒适的家,想念着天真可爱、乖巧懂事的孩子……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漫过我的脸颊和双鬓。 窗外,谁家的电视,正在唱着欢乐的歌儿;谁家的孩子,正在大声啼哭;还有炒菜的声音,“哧——”一声,一听就知道,是火烧得很旺,油放得很多……眼前出现满桌的佳肴,一家老小,团坐在餐桌边……情切切,乐融融。 我一个人流落在异乡,为生存,为发展,奔波劳碌。躺在简陋的出租屋里,四壁凄凉,而我的身体却是滚烫滚烫的。 口干,干得嗓子要冒烟。我挣扎着下了床,摸到暖壶,却没有一滴水。眼泪再一次落下来,可是,眼泪也不能当水喝。 门外是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踢踏来,踢踏去。一听,就知道是西安交大的那些学生。他们年轻,精力充沛,连走路都带着自信,带着些不可一世的神情。他们的脚步,跟那些拖家带口做着小生意的房客们不同,跟我的轻飘飘却又急匆匆的脚步也不同。 他们每天都要从我的门前路过,因为天热,我经常开着门,他们的身影在我看来都差不多,总之是年轻和自信。我没有和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话,住了三个星期,除了房东,我再没有和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说话。 迷迷糊糊,睡了醒,醒了睡,房间里一片晦暗,如同我的脸。拉一下床头的灯绳,让晦暗的房间透进一点光明。我告诫自己,我必须走出去,要吃东西,要看病。可是,我不想动,一动也不想动。 “笃笃笃。”有轻轻的叩门声。 我是到西安后,才发现,我的听觉竟然这么敏锐。 “我可以进来吗?” 对于病中的我来说,这声音犹如天赖。 我感觉是被泼了灵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是的,我躺在这里,原来一直都渴望着被关怀被关注。 我下了床,打开门,是那个戴着眼镜一脸稚气的交大学生。 他长着一张虎头虎脑的脸,眼睛圆圆的,他一脸纯真的笑,让我想到动画片里拟人化的蚕,他的头,他的脸,他的鼻子和眼睛,都是圆圆的,像一条蚕,很可爱的蚕。“你是不是病了?”他问我。 “你为什么是一个人?没人管你吗?”他又问。我勉强回他一个微笑,算是回答。 “我叫伟,是交大的学生,你呢?我看你早出晚归,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吧?” 我发自内心地笑了,我笑着回答他:“你们学校有我这么大的学生吗?” 这一晚,伟陪我说了很多话,陪我去医院打吊瓶,陪我吃西安著名的羊肉泡馍。他刚刚考完试,第二天就要回老家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他很奇怪地瞪大眼睛:“你都这样子了,难道你不需要关心吗?”他没有理由,他就是那样淳朴、善良。 关心他人,不需要理由。这是22岁的交大学生教给我的。 也许现在,他可能已经把我忘了。我给过他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但他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而他,也曾给过我一个“伊妹儿”,说只要在地球上,我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他。但我不会上网,我只是一个跟命运抗争为生存而奔波的劳碌女人。我没有记住他的“伊妹儿”,我也没有再去过西安,当然也没有再见过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但我的心里,永远都忘不了他。 第24章 生命中的好朋友 其实上帝是很公平的,虽然可能给予某个人的苦难多了一些,但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另一方面,也会让你从苦难中收获很多。 他12岁辍学,流浪5年,从沈阳到石家庄,再到深圳,睡过火车站、马路、暖气管道,卖过冰棍,倒过票,打过人,也帮过人,在他最彷徨的时候,通过广播他认识了恩恩——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女生…… 他喜欢听广播里的“空中交友”栏目。一位名叫恩恩的女孩在广播中说:“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如意的时候很少,失意的时候很多,在不如意的时候,连太阳也失去了光泽。我放飞一只白鸽,送给远方的朋友,希望我们的友谊不只是在风中和雨中……” 他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猛一下子听到这么诗情画意的语言,感觉特别有意境,特别美。他想象这个叫恩恩的女孩,一定是个非常温柔、善解人意的纯真女孩。他激动不已,找出纸笔就刷刷刷地给她写了第一封信。信写完后,他匆匆读了一遍,自己都有些感动了。虽然,后来恩恩告诉他,信里面有不少错别字。 信发出后,他一直在期待着。十天过去了,二十天过去了,他已经有些失望了,没想到的是,恩恩真的给他回了信。她在信中劝慰他:“不如意的时候,不必匆忙地向别人解释什么,只要是波涛,潮落自有潮涨时……不要太看重曾经的过错,人无完人,谁能无过?” 就这样,他一封她一封,他们开始了通信往来。恩恩是一名大二女生,书信来往了三个月后,她把寝室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书信加电话,他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虽然他们一直没有提过见面的事,但是他对恩恩的感情却与日俱增。 恩恩的生日在冬天,那天下着很大的雪,天气也很冷,他买了很多礼品,先是坐双阳线的车来到长春,又打车来到恩恩的学校。在校门口,他给恩恩打电话,恩恩却说她不能出来,她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他在校门外等了很长时间,手脚都要冻僵了。最后,出来的是恩恩的同学,她接过他送给恩恩的礼物,认真地说:“我理解你,恩恩和我说过你们的事,我希望你们是永远的好朋友,但不希望你们处对象。” 由于冻得时间太长,他说话直打哆嗦,结结巴巴地跟恩恩的同学解释,他对恩恩没有非分之想,绝对没有! 回来的路上,雪更大了。他在风雪中一遍遍地问自己:我对她真的没有非分之想?不,他想过。在他们通信和通话的过程中,他能感觉到,有一种隐约叫做“爱情”的东西,一直在他们之间萦绕。他能感觉到恩恩对他并不讨厌。相反,她喜欢读他的信,喜欢听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只是,他们所处的位置,所受的教育以及各自的经历都相差太远了,他配不上恩恩,他有自知之明。 他只要能和她保持永远的联系,能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能让他悄悄地关心她,能让他感觉到她很幸福、很快乐,他就满足了。长这么大,除了爷爷奶奶,他好像没有对任何人如此牵挂过。他关心恩恩,却永远不会干扰她,不会影响她正常的生活,如果有一天,有个非常优秀的男孩子走近她,如果恩恩因为那个男孩子的爱,而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么,他一定会为她祝福。 恩恩让他改变了许多,她一直鼓励他走出过去的阴影,鼓励他学习,鼓励他掌握一两种有用的生存技能。为此,他第二次南下,到深圳几家酒店里学习酒店管理。也许,他永远都不会拥有一张大学文凭,但他可以通过自学,学到真正的知识和技能。从深圳回来后,他到家乡的一家酒店做前台经理,还买了很多企业管理的书,认真地看,认真地学。另外,他还开始写日记了。因为字写得不好看,他还特意买了一本字帖认真地练字。 对过去,他不愿想太多;对将来,他也有一些简单的想法:打几年工,多积累点儿经验。将来,他会拥有自己的酒店。 交个好朋友,他可以成为你的动力;交到坏朋友了,他会让你下地狱。他不止一次地在心里说:恩恩,谢谢你!让我们做永远的好朋友,好吗?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人和事,也许一个人或一件事,就会改变他的一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一个朋友也许会影响你的一生,交到好朋友了,一定要珍惜。 第25章 蝴蝶 我终年住在这间黑色小屋子里,不知过了多久,无从考证。 我多么想快些离开这里,让我看看外面的颜色听听外面的声音……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我自己最孤单。 在我不断地踢打啃咬中,这顽固的屋顶也裂开了一道缝隙。 虽然只是一点点,却给了我无尽的希望,在希望中我继续猛烈地撕咬着。 终于有一天黎明,我破茧成蝶了。 痛快地飞离了禁锢我太久的屋子,我俯视它。 没有半点的离别情,没有半点的怀念,从现在开始,我要痛痛快快地享受生活。 我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着,飘着,尽情地玩乐。 我苦等这么久的机会,当然不能混沌地度过。 享受着清晨的阳光,汲取着最鲜甜的露水,生活正如我所想,是那样的美好! 享受着每个第一眼见到我的生物们由衷地赞叹:多么美丽的蝴蝶啊!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赞美你! 我在享受着年轻带给我的惊喜。 我清楚地记得从露水中看到我自己年轻稚嫩还稍带得意的表情。 我是一只多么美丽的蝴蝶啊,虽然我的生命并不长…… 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住在屋子里时妈妈说过的话,她说:孩子,你是这世上仅存的几只巨形蝶之一!没有人可以代替你的美丽,你不能让我们的家族灭亡,要知道你生下来的目的就是光大家族! 孩子,要记住,你从破茧成蝶到生命结束只有12个小时,你必须在这一天之内找到伴侣才能发展我们的家族,你明白吗? 是的,我想起了我的职责,我不断地拍打着我美丽的翅膀散发我的气味来吸引同伴。 我骄傲地看着点点金鳞飘飘落下,又随风飘走。在阳光下,只有我最光彩照人! 时间总是像小溪一样不急不慢地流动,静下来的时候,我能听到时间的脚步。 死亡离我越来越近,不……我还没有享受完阳光,还没有赞美过生命,我不要这么早就死去! 意识到这可怕的事情即将来临,我疯狂地嬉戏作乐,与花草调情,和蟋蟀和奏,跟飞蛾共舞……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恐俱却无力改变这种刚刚开始的结束。 太阳慢慢由耀眼变得火红,整个天空都像是在燃烧。 看着花儿草儿虫儿鸟儿的脸上都红红的,似乎是生命不断延续的足迹。 嬉乐一天的我稍嫌疲倦地停落在溪边的花瓣上,俯身看到我绝世的容颜。 我用前肢慢慢梳理着柔嫩的触角,自信地看着阳光映在我身上,金灿灿又红彤彤,心里悄悄地为自己喝彩。 轻轻拍打双翅,骄傲地飞向天空,我要记住这个世界。 挺起胸,自得其乐…… 太阳已经慢慢落下了,就快天黑了,这是黄昏吧? 就像我破茧前的黎明,只要度过漫漫长夜,一切就都会重新开始,不会有什么变化,我只是大自然中的昙花一现。 没有人会记得,曾经有一只那么美丽的蝴蝶在这里享受过生命的每一秒,尽情、仔细、恋恋不舍地享受。 我能感觉到我的生命快要结束了,现在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同时,我的翅膀因过多美丽的金鳞而压得几乎飞不起来。 我努力让翅膀重新振动起来……这扯得我翅膀生痛,但是我不能白白活一场,我要精彩到底,一咬牙,我重新飞了起来,快速而猛烈地拍打着翅膀。 看着身下撒落的片片金鳞,让所有生物都笼罩于我的金光灿灿下,让所有生物都能看到我的光彩夺目,整个世界都因我而精彩。 万物寂静,它们看了难以置信的美丽,我虚弱而骄傲地笑了,妈妈,虽然我没有找到伴侣,但是我充实地活过,妈妈我对不起你,但是我对得起我自己。 寂静,只有风和着我拍打翅膀的声音,帮我奏出一曲曲离别的音韵…… 在金鳞的笼罩下,生物们都生机勃勃,似要与我共舞直至生命的辉煌。 我害怕我的衰老,我不能容忍如此夺目的我也落俗地变成一捧黄土。 请让我在美丽中获得重生。 “爸爸,你看你看,好大好美的一只蝴蝶啊!”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嘘,儿子,小点声,爸爸给你捉回去做个标本怎么样?”这是一个中年男子吧? “好啊好啊!我要标本!不过……什么是标本呢?” “就是把蝴蝶现在的样子保留住,以后我们就可以永远看到它这样美丽了。” 天啊!这是上天赐予我的归宿吧?我兴奋地战栗着,慢慢地落到一只花瓣上静静地等着命运的变迁,却忍不住回首望了望我曾嬉戏过一天的土地…… 一只蝴蝶是希望继续无意义地活着,还是希望死在最美丽的时刻? …… “儿子,我捉到了,小心,别弄坏它美丽的翅膀。” 我最后望了一眼被黄昏染红了的太阳,就让我在开始中结束吧。 第26章 关于不朽的随想 关于“不朽”的概念,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不朽》里有过这样的解释:所谓一般的不朽,熟人之间对一个人的怀念;另一种是伟大的不朽,即一个人活在从来不认识他的人的心目中。 我也想过不朽,根据自己的喜好及性格,我曾非常执著地把自己的人生定位在作家这个位置上,试图以文字的方式让自己不朽起来。可是走上了这条道,我才明白,文字是虚无的,以这种工具为生的作家也是虚无的。写作很快活,那种感觉我相信是可以和鲁智深喝酒刘欢唱歌时的心境决一高下的,天地豪情,充溢于心。写作很累,累的是在写作这种仪式结束以后,那片刻间,我常常觉得心底的所有东西都被抽走了,空空荡荡,对万事万物都脆弱地敏感。大街上的一缕阳光,或银幕上的一句对白,有时都可以让我在半月的沉陷中轻松不起来。焦虑和彷徨,对于我来说,那是最常见的名词。 前段时间,a城文艺界曾经闹过一场官司。起源是几个在校大学生和刚出自大学之门的小青年将几个作家出书的事比做“出恭”。现在我无意讨论这件事的是是非非,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就这件事,让我看到了文学的尊严和这个曾经被我看作不朽的事业正在不断瓦解的事实。 即将步入而立之年,一度想放弃这种曾经以为可以让一个人不朽起来的事业。每每有此念头时却优柔寡断,从来没有过的惶惑。经历了人际种种,那样一种手腕,那样一种现实;经历了感情纠葛与变幻中的种种,那样一种痛苦,那样一种忧伤,在失眠的夜晚,我常常质问自己,我适合写作吗? 米兰·昆德拉还说过,生命中无法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作为自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来说,存在并更加美好地存在,那是越来越光明的事实。一个人的一生,除了存在的基本需求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于是,我们不幸地被这位流落在布拉格之外的米先生言中了。我们存在的事实已明显地呈现出这样一种走向:空间的距离日益缩短,乳房、性、金色的唇,将欲望装点成一棵变异的杂种植物,在物质和精神的悖论中无序地生长。扪心自问,还有几个你我他的自我存在。所谓的存在一词更是无可言说。这也成了我十年如一日地喜欢王菲的歌及其为人的重要理由。 一个人一时一刻保持自我乃至保护好自我的存在并不是件难事,难的是永葆青春的激情和发自内心的桀骜。所以每当我要做出放弃的打算时,似乎心底里总有个声音,强烈且执著。于是渐渐地,写作不再成为我的“不朽”的存在,而是作为一种不愿向人生妥协的方式,向遥远的未来战斗的武器。 生命有辉煌也有低谷,起起落落乃无常人生的必然,无所谓别人感恩,无所谓曾经的腾达,无所谓一时的得失。重要的是无愧于回忆,无愧于自己,一生一世,堂堂正正不屈服。这在我看来,就是最好的“不朽”。 第27章 她有一双清澈的眼 我并不会把笔者与笔下的主人公纠缠牵扯到一块的。但说实话,朦胧的梦中虹始终是个暗夜里挣扎煎熬的女孩,夜色让她从容地释放她的香氛,阳光中她又封闭她的美丽。一个懂得规则懂得适可而止的女子,理性而又有些孤僻。不容置疑的印象中最具体的是她有一双清澈的眼。 在她圆熟自如的文字与直抵内心的思索中,我击节我沮丧,却甘愿做小,也甘愿伏低。于是诚惶诚恐地用目光丈量她和我之间的距离,心里绝望地明白这个女孩我必须仰望。无论逆流而上,还是顺流从之,她都宛在水中央,我只能隔水而望。我不能抵达她思想的内核,也不能企及她的境界。但我愿跋涉愿在她周遭逡巡。 曾偷听过她暗夜里极隐秘的对谈,曾在微微的光亮中侧耳细听过她冰封的河如何化冻如何开花的声音,曾触摸过她被唤起的万千风姿,也曾感受过她囿于规则的无法自欺的清醒痛楚,更曾欣然过她推及于人的悲悯。为她而静谧,为她而释然,为她而微痛。 却不敢贸然亲近她,与其说是因为潜伏的自卑作祟,不如说远远地看着她,知道她在就够了。生命中,有些人会希望离自己近一点再近一点,才确信自己与她同在;而另一些人同样重要,却只需隔着距离远远地观望欣赏即可。所以那时体己话会埋在心里,不肯轻易说出,更不曾让她有机会收听。尽管这个不大肯说话的女子,会不吝于对我的鼓励与溢美。 不想竟有机会路过她所在的城市。之前当布衣说跟虹见面时,我是忐忑不安的。不能说没有渴望,但更多的是顾虑,甚至庆幸几次电话的不通。我拿什么见她?凭什么打扰她?尘满面不说,一路走来,行囊里还空空如也。电话终是通了,当布衣怀着一腔嫉妒复述着虹更欣喜于见我时,我的不安大多是卸下了。夜里睡觉辗转中有一双清澈的眼探我寻我望我。 在无锡时,布衣接虹的电话,当电话伸向我时,我无处可藏拙了。虹的声音沉静而柔和,且有感染力,她热烈地邀我们早些赶到苏州,说苏州也可看太湖。看得出她对这场会面有些急切。这会是怎样一个奇异的女孩?似乎她的热情与我在帖子中惯常看到的清冷大不同。那个时候,我觉得我是可以与她亲近的,我敢抬头与她对视。 当车停到约定的地方时,隔着玻璃,我对乔与布衣说:那个站在阳光下张望着的蓝衣女孩会不会是虹?话音才落,她就过来敲车窗了,取下墨镜,一双梦中曾见过的清明眼,是虹。会错吗?不会错,不会错了。不是这样子吗?是这样子的。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但虹的随和与热情是我始料不及的。她有朗朗的笑声,散发着阳光的质地和味道。她说苏州话时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柔媚;她说普通话时会压低一个声调,流水般缓缓抚慰你。她会直言地表达她的所喜,她会拥我在怀中。帖中的虹供我仰望,而现实中的虹是可以亲近狎昵的,帖中的虹在暗夜里美丽,而现实中的虹在阳光中灿烂。 最喜的是见到虹的男友,他与她有一双同样清澈的眼,看起来和谐得如默契天地如并肩树木。这样的眼睛,我找不到与怀疑有关的词眼。 而虹呀,我仰望的女孩。不要勉强为自己去找一个又一个世俗的破绽而质疑幸福。泰然地接受幸福,一如你曾泰然地承受苦难。 第28章 那片温存 一 一张卡,一道铁栅栏,隔断两个人,两段空气。 手轻轻放在你的腰际,柔柔一揽之后,便成了眼睛和眼睛的眺望。 不敢挥手,不能微笑,彼此间,谁也没说一句话,包括再见。 泪没有落在脸颊,却滴在了心里,没有灼伤皮肤,却腐化了心脏。 酸涩的感情充斥每个血管,一转身整理成另一个笑容,面对渐行渐远的背影。 距离不到一百米,却觉得好远,远到什么都抓不住;又觉得好近,近到只两个转身,微笑就被人潮阻隔了,我被僵持在心门之外。 二 “两位要点什么?”ktv的侍者帅气地问。 “红粉佳人。谢谢!”我要的是一种鸡尾酒调成的冰饮。 “来一扎冰啤吧?”你征求的目光注目着我。 “ok!”片刻的诧异,还是微笑表示没问题,虽然我没有任何的酒量。 歌声在萦绕,我们却只是静静地听,喜欢这样的感觉,有音乐的感觉,让灵魂得以休息。 “我,我,我头有点晕!”我将手背贴在脸上,因为那里被烧得炽热通红。 “不是吧,才两杯就这样了?”你虽这么说却也在按摩着太阳穴,因为你一夜未眠。 “……” 只有音乐,没有言语,空气突然凝重起来。一种微妙穿插在静谧中,心跳加速,快要窒息。 只是谁都没有靠近,谁都没有跨越,任由那种煎熬在空气中凝结成等待的疼。 “不要喝醉了哟,我可没力气送你回家。” “……” 许久你开了口,而我们的身体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靠近了,更近了,最后变成了我依偎在你怀里。喜欢你轻柔的拥抱,喜欢你疼惜的爱抚,手指穿透我渴望的肌肤,肌肤变成了噬血的吸盘,每一寸都在热切地渴望。 闭上眼睛我在感觉你,感觉你给我的另一种生命,灵魂在希冀着一次飞翔,哪怕短暂,哪怕坠落,只想和你一起盛开生命之花!轻揽你的腰际,柔柔软软,像是春天的花草,让我舒心且安心,轻轻地闻一闻还有一阵清香沁人心脾,我把头往你怀里蹭,像一个等待宠爱的猫。 停留的片刻,给我了一地的温柔,让我的心跟着沉沦! 温柔的陷阱,我在坠落,跟着你一起坠落在红尘之外! 灯光昏暗,人群在我们的门外晃动,我没有睁开眼睛,可是依然感觉到,那侍者时不时投来诧异的目光!呵呵,是我们背叛离弃了社会,还是社会埋葬遗忘了我们?!谁能分得清?而此刻我什么都不想去管,让一切世俗都关在这扇门之外吧,此刻这个空间是我们的,谁也无权干涉! 是酒精冲昏了我们的头脑,还是我们原本就在彼此等待着融化?!我知道有心魔的不止是我一个,你也同样在挣扎!一团火在你我体内燃烧,可是我们最终都没有挣脱牢笼,你放了手,我也停止了纠缠……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我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想想……只想在灯光和歌声里让自己安静,让自己平息,让自己清醒…… 三 人群晃动,车水马龙,徒步街头,没有灵魂。 这个秋日依然延续夏日的张力,像是要把什么都融化,包括仅存的一点良知。 身体在摇摆,盲目过后,拖着疲惫,混进嘈杂,挤进车内,滚滚车轮又要将我带向何处? 思念又将藏于哪里?无处逃遁,只因那片刻的温存…… 第29章 品茗人生 常常在这样的午后,静静地坐在书房里,泡一杯上好的香茗,闭上眼睛,聆听着宛如天籁之音的弦乐,让袅袅而升的茶香冲淡世俗的喧嚣。 此时,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一般,尘事的纷扰与身心的疲惫都在刹那间含羞而去,替代它们的是一份少有的清逸。 喜欢品酒,更喜欢品茶,犹如喜欢品味人生。 我不是精通茶艺、茶道的专家,甚至可以说是这方面的门外汉,然而当我第一次酒醉后,我的生命便与茶有了不解之缘。 如果说酒是狂放的豪迈的,它具有霸气的味道,浪漫的情愫,那么茶就是内敛的柔韧的,它给人的是智慧,为人营造的是一份和谐、宁静而幽雅的心情。 在生命历程中,无论您是一帆风顺,还是在荆棘丛中踉跄前行;无论您是身居要职,还是洒脱地做着自由之人,您都无法逃避生活强加给您的重负,您需要在这样承重的时刻寻得一份安慰,让自己的心得以安宁。那么坐下来吧,现在您有机会在品茗的同时一起品味人生的味道了。 有人说人生犹如三道茶:其一,苦若生命;其二,甜似爱情;其三,淡如清风。 人都是哭着来到世间的,大概是知道自己即将开始其苦痛的一生吧!可是生命的苦岂能一哭而化解?开创生命的道路是快乐的,又是痛苦的,这就是所谓的头一道茶吧。 随着时间洪流的冲刷,人慢慢地强大起来,找到了自认为的幸福,其甜蜜好似这第二道茶的芳香。 在岁月的淘沙中,人又被其无情地摧老了,不过这一路走来得到了许多人生经验,智慧的人是清淡的宁静的,于是这第三道茶也泡出味道来了! 人生多么像一道茶啊,有苦,有甜,最后又淡如清风伴明月了。 要想真正品出茶的味道,还得约上几个知己,茗茶一壶,小酌细品,让悠悠的往事伴着茶香一起升腾。鲁迅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首先必须练功夫,其次才是练出来的感觉! 正所谓:一心两叶山泉水,四月清明五采茶,六两菁七碗露,八分情谊九巡盖,拾得茶馨满园春。 这是怎样的过程,到达的是怎样的境界!愿您和您的友人在品味人生的同时,也品出友谊的味道,愿您人生如茶!茶如人生! 第30章 希望 谁不希望和平,每个人都想拥有和平。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不希望有战争的发生。人们都希望自己生存的世界和平,人们都能过上平平安安的生活。 我是精灵族的女巫,也是汤罗国唯一的女巫。我的父亲是汤罗国的国王,他总是喜欢穿白色的丝绸长袍,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 当父亲骑着白色的骏马,率领着浩浩荡荡的部队凯旋的时候,母亲抚摸着我的额头淡淡地说,孩子,这里将不会再有战争。 母亲对我说父亲是汤罗国最伟大的人,部队在他的带领下打败了邻近的西蒙国,让西蒙国的子民都归顺了汤罗国,从而结束了五百年来水深火热的战争,老百姓从此过上了和平的生活。人们都很感谢你的父亲。 我的母亲是永生的女神,她的头发很长,一直垂落到脚跟,银白得像是阳光下的瀑布。我很羡慕她,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头发也能像她的一样。 母亲经常带我去看瀑布,在瀑布下为我洗头,为我梳妆。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斜仰着头看着母亲,看着她那美丽清澈的眼睛,然后对母亲微笑。母亲的眼睛很蓝,像是世上最纯净的蓝宝石。母亲告诉我这是女神才有的眼睛,她说等我成年以后,我得去收买那些四处游荡的游魂。当我收买了五百个游魂的时候,我就会变成女神,和母亲拥有一样湛蓝湛蓝的眼睛,像蓝宝石。 我似懂非懂,似信非信。 母亲给我讲她年轻时发生的一些事情,我坐在她的身边,静静地听着。 母亲说她在认识父亲以前就经常梦到父亲,梦见父亲骑着白色的骏马,穿着那身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的白色长袍,梦见父亲清澈的眼神和阳光般的笑容。母亲每次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在灯光的映照下一闪一闪的。然后,母亲就问我有没有做过这样的梦,我每次都挣开母亲的怀抱,羞涩地跑开,耳边响起母亲开心的笑声。 每一次都是如此,我每次都很开心,母亲也很高兴。 在我成年的时候,父亲为我举行了盛大的典礼。我的祖父是精灵族德高望重的魔法师。在汤罗国最豪华的宫殿里,祖父赐予了我女巫力量,送给了我女巫黑色的衣裳和那顶尖尖的帽子。然后祖父亲吻了我的额头说,孩子,希望你早日成为永生的女神。我看着祖父修长的白色胡须和慈祥的笑容,说,我会的。 于是,父亲走过来对我说,你是汤罗国的公主,是汤罗国永远的骄傲。我开心地笑了。我说,父亲,您是汤罗国最伟大的王。母亲送给了我一个发夹说,这是一个会发光的发夹,戴上它,当你穿着黑色的衣服跑在黑夜里的时候,我就能很快地看到你,不让你迷失。我亲了亲母亲的脸庞。 在我开始女巫生涯的时候,我经常在深夜里做同一个梦。一条黑色的望不到尽头的小道上有一个骑士,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带着黑色的头盔,手中拿着一把黑色的剑,黑色的风扬起他的衣服。他的眼神里飘出无尽的忧郁。那股忧郁在我的梦中弥漫,迅速将我的梦填满。我在梦中喊着一个奇怪的名字:莫风。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的名字,但每次我喊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就会转过身去,走向那条望不到尽头的小道。我会莫名其妙地哭,一直哭到梦醒。 我没有把这个梦告诉我的母亲,它留在我的心底,不时地散发出淡淡的伤感。 我每天晚上都会骑着我的扫把在汤罗国的上空飞行,黑色的衣服上洒满了月亮的银辉,柔和而静谧。那些孤独的游魂,有些斜倚在自家的门口,有些在大街上游荡,还有的在旷野上大声呼喊。但他们的眼神都是空空的,无穷无尽。我的任务就是把他们送到冥府,让他们重新找到归宿。很多游魂看到我的到来都很高兴,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引领他们的人。 有一个夜晚我看到了一个游魂,当他得知我是女巫的时候拒绝了我的引领。他说,汤罗国只有一个女巫,那你一定是汤罗国国王的女儿。我点了点头。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接着说,我是西蒙国的精灵,是在与汤罗国的战争中阵亡的。你的父亲是一个侵略者,我不会让一个侵略者的女儿引领我到冥府的。我说,可是汤罗国只有我一个女巫。他听完这句话走了,他说,那我就做一个永远的游魂。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的眼中充满了痛苦,在宫殿里散落开来,像是瀑布落水时激起的浪花。她说,孩子,这是国王的使命,请不要怪罪你的父亲。 当我收买了四百九十九个游魂的时候,母亲笑着对我说,孩子,你就要成功了。 可是事情并不像母亲想象的那么简单,任我在黑色的夜里来来去去地寻找,但再也找不到游魂。精灵们在父亲的统治下都快乐地生活着,我突然想到了那个梦中的骑士,想到了他那忧郁的眼神。 我停到了地上,将扫把收起,然后在汤罗国的各条小道里穿梭,像一阵飘逸的风。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我一定会碰到那个骑士的。母亲曾对我说女巫的梦是很灵验的,她说的话永远都是对的。 在我到地面上巡逻的第三十个晚上,我看到了那个梦中的骑士。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带着黑色的头盔,手中拿着一把黑色的剑,黑色的风扬起他的衣服。我没有喊“莫风”这个名字,因为我怕他会突然离去。他朝我笑了,他的笑声中夹有一丝苦涩。他说,你是萨斯,汤罗国的公主,仅剩的女巫。我点了点头说,你是谁,你怎么知道?他的眼中又弥漫出忧郁,他说,因为我在等你,我是来帮你找最后一个游魂的。 我没有再问他。他挥了挥手,黑暗中跑过来一匹黑色的马。马的皮毛很亮,月光贴在上面反射出一种奇特的灰色。他跳上马,伸出手对我说,上来吧,我和你一块走。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星光落满了他的肩膀。我骑在马的后面,手扶着他的腰,脸紧紧地贴在他宽阔的脊背上。我问他,你知道哪里有游魂?他摇了摇头说,有精灵的地方就会有游魂。我告诉他那个拒绝我收买的游魂的故事。他听了以后,很久很久没有说话。我仿佛听到风中有哽咽的声音。从前面飘来的细小的水珠,落到我的脸上,滑进我的口里,咸咸的,涩涩的。 以后的每个晚上,他都会在那里等我。看到我来他会朝我笑,然后把我拉上他的马。我总伏在他的背上,听风在耳边低唱。他总喜欢把他的剑放在前面,从来不让我去碰那把剑。他说剑上有太重的血腥味。 在一整夜的狂奔中,那匹马被战争时设下的障碍绊倒了。我和他一起掉进了正前方的陷阱。那是一个漆黑而又狭小的地方,我没有办法在那里展开我的扫把。我们被困了。 母亲送我的发夹发着光,我透过那微弱的光看到了他坚定的脸。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出路的。我看到他在地上摸索,然后摸到四周的墙。他捡起了一块石头朝四周的墙砸去,顿时火花四溅,像满天的繁星。我说,你这是干吗?他说,我要砸开一块地方让你能飞出去。我说,可是那需要很长的时间。他顿了顿说,我会尽最大的努力。 在石头碰撞出来的火花的映照下,他一下一下狠狠地砸着。巨大的反击力让他的手发抖,好几次手中的石头掉到了地上。他背上的汗水透过黑色的衣服渗了出来,迅速地滑落。我用袖子擦了擦他额头上的汗说,休息一会儿吧。他又朝着我微笑,露出了他洁白的牙齿。他说,你不觉得这火花很漂亮吗? 我看到了他的手上开始流血,那块握在手上的石头慢慢地被染红。我的泪水滑出了眼眶,我说,你为什么要帮我?他的眼神又流出了忧郁。他说,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在经过两个日夜的敲打后,他终于给我腾出了一个可以展开扫把的地方。他说,你走吧。我努力地控制住泪水说,我出去,马上叫人来救你。他笑着点了点头。 我到达宫殿门口的时候,看到父亲和母亲站在那里焦急地等待。泪水浸湿了母亲湛蓝的眼眸,父亲的头上又隐隐多了几根白发。母亲抱着我说,孩子,你到底去了哪里?我告诉了母亲我的遭遇,然后求父亲马上派人去救他,那个在我梦中出现的骑士。父亲点了点头说,救出来以后你让他来见我,我要好好地谢他,汤罗国的珠宝任他索要。 我重新到那个陷阱的时候,我看到他晕过去了。父亲派来的士兵将他拉了上来,送到了我的宫殿里。我从瀑布下接来最干净的水为他擦拭了脸和双手。他的手已经伤痕累累,像我如丝如麻的心。我守在他的床边,静静地等他醒来。 他睁开眼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里散发出快乐。我说,你好好养伤,好了以后我的父亲要见你,他要好好谢谢你。他的嘴唇动了动,什么也没说。我说,你不想见我的父亲吗?他摇摇头说,你知道吗?我是真的喜欢你。我的脸微微一红,扭过头去。 三天后他说他可以去见我的父亲了。在他走进父亲的宫殿之前,他又一次凝视着我说,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爱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忧郁又一次充满了他的眼神。我点了点头说,我知道。 他拜见了我的父亲。父亲坐在宝座上轻声地说,你走到我的跟前来吧。他慢慢地走了上去,当他走到我父亲跟前的时候,他突然拔出了他的剑。 不,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根拐杖。现在这根拐杖正朝父亲的胸口刺去。父亲灵活地避开了,然后我看到了一把剑从他的背后穿了出来,闪着寒光。血一滴一滴从剑尖流了下来。 父亲淡淡地说,你不该带着你父亲的权杖一块来,你不知道精灵国国王的权杖是互相排斥的,在你到宫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谁了。 谁?我大声地朝父亲喊道。 他就是西蒙国的王子莫风。 我惊呼道,莫风。我终于把这个名字喊出了口,这个我在梦中喊了无穷遍的名字,这个喊完以后他就会离开的名字。尽管我是那样小心翼翼地逃避着,但最终还是喊出了口。 父亲接着说,莫风,你接近我的孩子就是想见到我,然后刺杀我,对吗? 不,不是这样的。我奋力呼喊。父亲的话深深刺痛了我的心,难道他真的骗了我? 莫风抬起了他的头,他的脸色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他说,最开始是这样的,但后来……莫风停了停,接着说,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句话吗?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爱你。这一切也许都是假的,但我爱你,却是真的。 带走我的灵魂吧,我的女神。 我收买了莫风的灵魂,这是第五百个游魂。我变成了永生的女神。我拥有了母亲一样蓝宝石般湛蓝的眼睛。 我流泪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从那湛蓝的眼睛里流出来的泪水,一个女神流出来的泪水也会是咸咸的、苦苦的。 第31章 我的妹妹 十一中是一个封闭式的高中,在这里面读书的学生多数都是一些富家的千金、少爷,都是拿着巨额的学费来这里上学的,但也有一小部分不是…… “这是谁的破烂衣服,有没有人要了……”女生的宿舍里传出一阵叫骂声。 “别,别扔,那是我的衣服……”只听见一个柔弱的声音。 她叫郑凡,是一个俭朴的女孩,她的家庭条件不能和其他同学相比,而奶奶却要坚持把她送到这所学校。 在这所学校里,同学们都是穿着郑凡听都没听说过的名牌,吃的也都是一些她连见都没见过的小食品。 郑凡的性格也随着来到这所学校后变得更孤僻起来。郑凡的爸爸在她刚出生不久后离开了人世,而她妈妈也在她小的时候把她抛下……郑凡从小和乡下奶奶生活在一起。 全班八十多名学生,郑凡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新学期开学后不久她就被老师选为班里的学习委员。虽然郑凡没有一身名牌的衣服,她却长着一个可爱的娃娃脸,很惹人喜欢。 “哎!学习委员,你能帮解道数学题吗?”自习课的时候,郑凡的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叫晨磊,也是班里的学习尖子。郑凡出于责任感帮他解析了这道题。 一天早自习的时候,郑凡突然发现自己的书桌里有一份早餐,上面有一张纸条写着:“早晨一定要吃早饭……”署名是晨磊。郑凡是最讨厌得到别人的帮助和怜悯,她把那份早餐放到了晨磊的桌子上,郑凡平时很少跟同学交往。 自从这件事情以后郑凡再也没有和晨磊说话,而晨磊每次都主动与她接触…… 郑凡的同桌是个外向的女孩,长得也是非常可爱,她叫吕月。她的家里非常有钱,每到双休日她都要回一次家,而每次当她从家回来的时候都会给郑凡带来一些好吃的东西,在学校里吕月则是她唯一的朋友。 在偶然的一次郑凡突然发现吕月的脖子上带着的半块玉和自己的一模一样,她听奶奶说这半块玉是在她妈妈临走的时候戴在她脖子上的。莫非她的妈妈是…… 郑凡不敢再往下想了,她已经恨死那个女人了,郑凡决定要报复她。 吕月一直都暗暗地喜欢着晨磊,郑凡决定要让吕月先得到晨磊,然后再慢慢地失去他…… 郑凡开始主动接近晨磊,之后她把晨磊和吕月一起约到操场上,郑凡指着吕月说:“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对她要像对我一样好。”晨磊点点头答应了。 自从她发现吕月脖子上的那半块玉后,她对吕月家富裕幸福的生活有些嫉妒,她恨那个坏女人怎么会又生出这么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她恨那个坏女人过得比自己好。怨恨已经在郑凡的心里埋下了深深地报复的种子。 双休日年级组要组织一个演讲比赛,比赛是两人一组进行辩论,比赛之前每组的两个人要先进行排练,从而达到比赛时的默契。老师把郑凡和晨磊分到了一组,把吕月和另一个女同学分到了一组,郑凡却找了一个借口和吕月调了组,吕月为此特别感激郑凡。 吕月是个能让男孩子动心的女孩,慢慢地晨磊接受了她,一天吕月非常高兴地告诉郑凡:“看,这个是晨磊送给我的,漂亮吗?”吕月的头上戴了一个非常别致的发卡。郑凡敷衍了一句:“漂亮!漂亮!” 郑凡在一节自习课上悄悄地把晨磊叫了出去…… “晨磊,让我们做好朋友,好吗?” 晨磊有些不知所措地愣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受宠若惊的表情说:“当然好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呢……” “那你和吕月?”郑凡试探着问道。 “我只把她当成妹妹。” “吕月好像并不是这样想的吧。” “我明天会和她说清楚的,我会告诉他我喜欢的是你……”晨磊很坚定地说出了这些话。 郑凡听见晨磊的这番话,在心里暗暗地偷着乐。 第二天早自习的时候,吕月看上去有些不太高兴,郑凡也没有主动地和她说话,下了早自习晨磊把郑凡叫了出去,晨磊告诉郑凡他已经和吕月说清楚了。 中午,有同学议论“听说吕月要转学,她妈妈好像来了……” 郑凡听到同学说吕月的妈妈来了,刚想到外面看一看,走到门口的时候有一位中年妇女把郑凡叫住了她:“你叫郑凡吧?” “是的,我叫郑凡,你是……” “我是吕月的妈妈,我能和你谈谈吗?” “吕月的妈妈!”这个该死的女人,找我有什么事?郑凡心里暗暗地想。 吕月的妈妈和郑凡走在学校的操场上,郑凡发现在她身边的这个女人非常地和蔼可亲。吕月的妈妈先开口说话:“郑凡,你知道吗?其实吕月是你的亲妹妹,如果你不相信这件事情,你可以回家去问你的奶奶。我并不是吕月的亲生妈妈,吕月的妈妈生下她后就走了……” 听完吕月的妈妈的这番话后,郑凡有些自责,原来她不是吕月的亲生妈妈,也就是说她不是那个坏女人,她是个善良的母亲,自己的亲生妹妹也是被抛弃的。 原来奶奶花了这么多的钱让她来这所学校是为了能和比自己小一岁的妹妹在一起上学,从而增进相互的感情有个照应,而自己却…… 吕月又回到了学校,她叫郑凡姐姐。吕月说:“妈妈把事情都已经告诉我了,姐姐,你和奶奶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郑凡多了一个妹妹、妈妈,幸福和快乐在同一时间都降临到郑凡的头上…… 第32章 别冷落了自己的舞台 今天看了一期选新秀的节目,主持人刚宣布其中一位选手入选时,那位选手便激动地蹲下哭了起来,继而用颤抖的声音说:“一路走来,我一直以为这不会是真的。”主持人忙说:“请大家再为她鼓掌,告诉她是真的。”顿时掌声四起,我的泪也随之夺眶而出。 很多时候会感动于这样的场面,为他们实现了自我,也为他们从此变得自信,而在感动之余也会想到自己,想到我那很久没亮起灯光的舞台。 我钟爱文字,喜欢用它去营造生活的意境,可是参加工作以来,不觉间我忘记了它,习惯了没有它,生活开始机械而又麻木地继续着。直到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一个朋友略带埋怨地说:“无论你何时离开,我只想要一本你写的诗集,两年前你就答应我了。”那一刻我愣住了,早被我忘记的许诺,竟被朋友铭记了两年。无意间我打了个激灵:我遗失了什么? 回家后,我重又翻起那早已落满灰尘的本子,看着文字间曾经执著的情感,竟突然感动于原来是它为我编织了一段如此真实而又美好的岁月。突然间明白生活的忙碌是我们无法选择的,时光的转瞬即逝更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但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舞台,它可以没有掌声,甚至只有一个观众,但你必须用一颗真诚的心面对自己,让它积累你的自信,张扬你的个性,燃烧你的信念,感受一个完整的自我。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为自己的懒惰与无奈找借口,是太多的现实让我们学会了埋怨,淡忘了曾经有过的梦,也放弃了努力,可笑的是我们还时常把它归结于某种外力,从而掩饰我们的逃避。但是,在某个夜晚来临时,你是否也会发觉总有一些东西是需要我们去坚持的,它值得我们用一种虔诚的态度去对待,不是为了观众的喝彩,只是因为它是最能展示自己的舞台,不然,当它空荡寂寞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那是自己的心。 当这篇文章即将收尾时,我突然想到了一首诗:“在馥郁的季节,因花落,因寂寞,而使我含泪唱出的,不过是一首无调的歌。却在突然间,因幕起,因灯亮,让我发现我的歌,竟然是这一剧中的辉煌。” 第33章 水晶之恋 窗外小雨淅浙沥沥地下个不停,邵寒的心情就像这场秋雨一样缠绵,望着桌上的一对水晶球,她的思绪飘向了远方…… 前一年“十一”放长假的时候,邵寒和好朋友敏儿一起去逛街。在一家玩具礼品店有一个水晶球吸引了邵寒的注意,那个水晶球晶莹透明,听人说水晶还能避邪呢!她刚要拿那个水晶球,突然被一个大男孩拿了起来。那个大男孩,高高的个子,穿着一身休闲装,手里正捧着那个水晶球在仔细地观察,丝毫没有注意到她们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也非常喜欢那个水晶球。 敏儿个性比较强,冲着那个大男孩大声喊道:“喂,是我们先看到的。”邵寒拽了敏儿一下,那个大男孩这才注意到她们两个人,慢慢地抬起头来在她们脸上停留了几秒钟,敏儿气冲冲的,而邵寒却显得很平静。那个大男孩很腼腆,虽然对水晶球也有些爱不释手,但还是很谦让地递给了邵寒:“既然你也喜欢它,那么就让给你吧。” “不,是你先拿到的,还是你要吧。”邵寒急忙说道。 “水晶象征着纯洁,只有懂得欣赏它的才配得到它,你应该拥有它。”那个大男孩很诚恳,邵寒无法再拒绝他,说了声谢谢,便从他手中接过了那个水晶球。那个大男孩冲她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邵寒拿着那个水晶球,望着他的背影,有些伤感地对敏儿说:“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何必要夺人所爱呢!” 敏儿很气傲地说:“明明是你先看到的嘛,管他呢!” 回到家里,邵寒望着那个水晶球发呆,那个大男孩的影子总在她眼前晃动,她的内心深处有些骚动不安,她渴望再见到他。 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邵寒刚到学校,敏儿就把她拽到了一边,神秘兮兮地对她说:“我看见那个人了,他原来是咱们学校的,叫什么,对了,叫沈乔,大四的学生,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呢!” “谁呀?”邵寒被她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就是那个和你抢水晶球的那个大男孩。” “真的,他是哪个班的?”邵寒有些激动,但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有些不好意思了。 “哎哟哟!脸红什么呀,看你那么紧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敏儿在拿邵寒开玩笑。 “敏儿,你不要再开玩笑了,你再说,我生气啦!”邵寒把头扭向一边,假装生气的样子。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还不行嘛,明天下午他们班和二班有篮球比赛,到时你就能看到他了。”敏儿讨好地说道。 邵寒看了看敏儿紧绷的脸突然笑了,敏儿也笑了,她们俩欢快地向教室跑去。 第二天下午,邵寒和敏儿早早就来到了球场,不一会儿就看见两班的队员向球场走来。邵寒在人群中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哎,那儿呢!”敏儿指着人群向邵寒喊道。 顺着敏儿手指的方向,邵寒终于看到沈乔了。他穿着一身运动装,帅气十足,在他身上洋溢着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当他走过邵寒她们面前时,他也认出来她们俩了,微笑着向她们摆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邵寒和敏儿也笑着做出了一个同样的手势。 球场上的比赛十分激烈,沈乔一连投进了三个球,打得非常漂亮,台下的拉拉队一片欢呼,邵寒和敏儿也跟着喊:“沈乔,加油啊!” 当比赛结束时,沈乔满头大汗地来到邵寒她们面前:“真高兴看到你们,你们是几班的?”“我们是三班的,今年的新生,她叫邵寒,我叫陈敏儿。”敏儿心直口快地介绍道。沈乔看了看邵寒,邵寒正羞涩地低着头,脸涨得通红。 高大英俊的沈乔身边总是围着许多追求她的女孩子,但沈乔总是一笑了之。邵寒看在眼里,心里总是酸酸的,沈乔的态度多少让邵寒心里有了丝丝的安慰。但敏儿告诉她,沈乔好像已经有意中人了,这又让刚刚燃起爱情之火的邵寒,心里一下子又降到了冰点,她迷失了方向,心理的天平在左右摇摆。她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他,如果不喜欢那为什么看见他就会脸红,心跳得厉害。总之她不想再让自己想下去了,她要去校园里透透气,否则就要窒息了。 今天是圣诞节,同学们都有节目,有的约会去了,有的回家了,平时还有敏儿陪她,而如今她也回家去过圣诞节了。校园里静悄悄的,邵寒感觉自己好孤独,既没有男朋友,也不能回家,因为家太远,只能自己一个人过圣诞节了,她百无聊赖地漫步在林荫道上。 “邵寒。”声音虽然很小,但很温柔。邵寒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下,啊,原来是沈乔,这个时候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疑问飞快地闪过邵寒的大脑。 沈乔来到邵寒面前,低着头,手背在后面,不敢看邵寒的眼睛:“我是特意在这里等你的。”邵寒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心想:他说特意在等我,没听错吧。邵寒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沈乔。沈乔把手伸到她面前,原来是一个精美的礼品盒,紫色的包装纸上系着一个水粉色的小花,飘带飘荡着,漂亮极了。 “送给你,圣诞快乐!” “送给我的?”邵寒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顿时怔住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沈乔微笑着冲她使劲点点头。不知哪来的勇气,他拉着邵寒的手就跑:“我带你去个地方。”邵寒一边跑一边喊:“你要带我去哪里?”“到了你就知道了。”沈乔带着她一直跑到一家面馆前才停住,累得邵寒气喘吁吁的,沈乔也上气不接下气。 一进门,邵寒就呆住了。这里的环境好温馨,好浪漫,灯光柔柔的,暗暗的,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一只小酒杯,杯里有一支椭圆形的红蜡烛飘在水中,火苗一闪一闪的,就像红色的小火焰。来这里的人大多是情侣,他们或窃窃私语,或聊天说笑,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沈乔碰了碰邵寒,他们来到一张靠窗户的位置坐下了。沈乔点了两碗面,然后把礼物推到邵寒面前:“打开看看。”邵寒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纸,生怕弄坏了,一层一层的剥开,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她看了看沈乔,沈乔示意她接着往下拆,她打开盒子,啊,原来是两个水晶球,和她的那个一模一样,晶莹透明。 “喜欢吗?”沈乔深情地望着邵寒。 “喜欢。”邵寒眼里充满了柔情。 “这两个水晶球一个是你,一个是我,永远也不要分开,愿我们的爱情就像水晶球一样纯洁无瑕……” 这时,面来了,沈乔问道:“你知道这叫什么面吗?”邵寒摇了摇头。“它叫情侣面。”邵寒笑了,沈乔也笑了……从此这里成了他们的老地方,经常留下他们的身影。 时间过得真快,沈乔的大学生活结束了,他明天就要去深圳的一家公司报到了。邵寒的心情可想而知,窗外的小雨还在浙沥地下着,她舍不得离开他,望着水晶球想起他们相识、相恋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不由得落下伤心的泪水。不知什么时候,沈乔已站在她身边,用手为她轻轻拭去脸上的泪水,邵寒再也忍不住了,扑到他的怀里…… 第34章 父亲 很多年以后,事业有成的我才会想起写些关于父亲的故事,在商战中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每每遇到困难之时,就会想到父亲那张坚毅的脸庞,冥冥中指引我继续前进,我有一肚子话想要向他老人家倾诉,不仅仅是那种难以报答的养育之恩,他给予我的远不止这些…… 父亲现已过70高龄,是省政府机关的离休干部,他从1949年建国前参加工作直到离休,经历过了许多坎坎坷坷,但是他始终保持着勤奋乐观的生活态度。 记得文革期间,父亲才36岁,被带上“三反分子”的帽子。在我童年朦胧的记忆中,曾看见父亲在一个解放牌大汽车上戴着大牌子在街上被游斗,可是回到家中,父亲还是笑呵呵的,看到他的样子,我当时非常不理解,怎么人越挨斗越高兴呢?其实,这正是父亲刚毅性格的写照。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父亲是个乐天派,他的心里没有什么愁事儿,所有的愁事儿对他来讲只不过是一次考验,生活中他把所有的愁事儿在自己的努力下都变成了喜事儿,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考验,战胜了困难,迎来了甜蜜的微笑。难怪他的床头上常挂着一幅他自己写的“笑对人生”的大字。 父亲在他临离休时是省政府专家工作组的成员。他多次奔赴贫困地区调研,帮助解决当地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1989年,时值我本人任《农村天地》杂志记者,a城地委约请我去采访。a城的万人体育馆中正在举行专家报告会,当报告人走上演讲台的时候,我吃惊地看到了那个讲话的人就是我的父亲。40多分钟的报告时间与会所的人都感到没有听够,我也被父亲那渊博的知识所折服,更被现场那雷鸣般的掌声所震撼。父亲报告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得非常仔细,仿佛是给我一个人讲的,我已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时我才发现我对我的父亲并不十分了解。泪水已经爬上了我的脸颊。晚上我成了同行人中的一个焦点,a城电视台以《父子同为a城献计策》为题做了专题报道,许多高级官员和资深记者主动与我交朋友,我高兴极了。 父亲一直勤奋地努力学习,他生活在哪里,哪里就闹了书灾,根本说不清他看过多少书,只知道家里的一本字典,被他翻得已经变了形。他每天上班前都要看一个小时书,下班后都要写工作日记,日积月累,厚厚的草稿纸装了几麻袋。父亲很喜欢毛体书法,文革期间在家闲着天天研习,寒暑几度,业精于勤,现在父亲的毛体书法,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还成为馈赠亲朋好友的礼品。 改革开放以前,我家里很穷,一家八九口人,全靠父亲与母亲的工资为生,日子过得很节俭。为了整个家,他起早贪黑经常超负荷劳作。改革开放以后,正值父亲年富力强,一方面他从事繁忙的工作,另一方面同时供养哥哥姐姐上大学,还有两位老人要赡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业绩斐然,多次受到嘉奖,并担任了省政府乡镇企业协会的领导。父亲还经常勤奋写作,其作品多次发表在乡镇企业的专业杂志报纸上。 在我考上大学那天,父亲特别高兴,他表达庆祝的方式就是给一家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给我写了一首名叫《明天》的诗,只记得后两句是这样的:“争得上游莫骄傲,更有英雄在前头。” 父亲待人和谒、与人友善,几十年过去,我从没见过他因为任何事情跟任何人争执过,他说的话哲理性极强,令人信服,无可争辩。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成功,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他不想做的事情,他也会把政策摆明,道理讲清。父亲是一个非常讲原则的人,他心里的原则从来没有因为任何公私而改变过一分一毫。有人说那个时代,就有那么一帮“老八板”,父亲肯定是这帮“老八板”之一。 前几年,姐姐“下海”经商去了深圳,她所经营的电信企业蒸蒸日上,但是在她的床头始终挂着父亲为她提写的“成由节俭败有奢”的条幅,以此来警示自己。父亲离休在家,可天天为几个孩子事业的发展盘算,有时,他把自己的成熟想法打电话告诉给孩子们听,有时,他怕耽误孩子们干事业的时间,他就拿起笔来给孩子们写信,教育孩子们如何走路、如何做人。 有人说,父亲是男孩一生中成长的楷模,我的父亲是我成长的榜样,我们既是父子,又是朋友,对他来说我的每一件小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我们无话不说,特别是在我生活中不如意、事业不顺利的时候,父亲一次又一次为我树立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帮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当我战胜每一个困难,走向成功的时候,想起父亲,内心里充满自豪。 父亲是一个老实、正直的普通人。他教给我的一切足以影响我的一生。我想,一个人活着的最高境界就是,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有多少钱,他能够让人在忆起他的时候心里充满崇敬,这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俗话说:“养儿方知父母心。”现在,我也做了父亲,我方才明白一个父亲的使命感、责任感是何等重要,但我相信,我也一定会像我的父亲那样做一个好父亲。 正所谓:母爱无私,父爱无边。父亲的爱不会像母爱那样细腻,但是这种爱却是永恒不变的,他将伴我们走过艰辛,走过坎坷,直到永远。 第35章 人生没有零风险 风险是一种可能发生的危险。 只要人一出生,各种风险就会像人的影子一样,若隐若现地伴随人的一生,直至生命的消亡。 恶魔一样的风险告诉人们,人生的风险总会大于零,因此,人生没有零风险。 风险会变化着狰狞的嘴脸,出现在人生的旅途上,残害着人们的精神,伤害着人们的肉体,践踏着人们的心灵。 风险就在人们身边,走路,有跌倒的风险;吃饭,有病从口入的风险;言语,有引来事非的风险;正义,有被诋毁的风险;繁殖,有失去生命的风险…… 正如毛泽东先生所说:“只要有奋斗,就会有牺牲。” 人只要活着,只要做事,就总会冒一些风险。 风险总会出现在人们面前,只不过有时人们会战胜风险,从而脱离了风险;有时人们会无奈地接受风险所带来的身心的伤痛;有时人们身在险处却浑然不知;有时可怕的风险就在人生旅途的不远处,像毒蛇一样等着人们的光临。 穷者会被人蔑视,富者会引来忌恨;行善者会失去自我,作恶者会导致杀戮。 自古红颜多薄命,人怕出名,猪怕壮,越是优秀的人物,遇风险的几率越大。正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浪必湍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 愚者不知风险会降临: 想不到自己会得绝症,想不到夜路会被打劫,想不到吃饭会有噎着的时候,天下雨了才想起没带伞,考完试才想到自己会名落孙山,遇到风险还在怨恨生不逢时……他们不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一切皆有可能。 智者会尽可能地避开风险: 开车先检查一下刹车是否灵活,喝汤先尝试凉热,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往往会是最安全的,一遇好处先想到是否有陷阱,出门时先听天气预报,不独自野浴,入乡先问习俗,行船先看风向,不与强者正面抗击……他们常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心机。 弱者恐惧风险: 总怕亲人会分离,总怀疑有小人坏自己,总怕自己会上当受骗,总怕树叶落下会砸破自己的头。远行怕遇风雨,做事怕会吃亏,想伸张正义又怕会伤害自己……他们或是觉得处处有风险,或是一副杞人忧天的样子。 强者战胜风险: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越是艰险越向前;宁死不屈、宁折不弯、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像英雄:“看敌人的子弹是怎样穿过我的胸膛的。”像红军:“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像海燕:“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像革命者的精神:“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出万难,去争取胜利。”……他们面对风险脸不变色;他们面对死亡,“只当风吹帽”,坚信自己会“在烈火中永生”;他们无所畏惧,痛并快乐着。 面对千般风险,有人不知,有人预知,有人惊恐,有人无畏、抗争…… 我祟拜预知风险最终能脱离风险、勇敢战胜风险的人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化险为夷;更赞赏化害为利者,如洪水来了——用其发电,烈日当头——用其照射太阳能热水器,燃烧的烈火——用其锻造钢铁,伤人的军火——用其争取和平…… 惧怕风险,风险也会降临;正视风险,才能减少风险的危害;轻视风险,风险的破坏力更大;战胜风险,方显人的智勇双全。 人有能力可以脱离一个又一个的风险,但不要渴望人生能避免所有的风险,只有笑对人生的人,面对风险才能身心无惧。 但愿风险远离人类,更希望每一个人都怀有一种无所畏惧的心态。 第36章 选择坚强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望着窗外,沏一杯清茶,伴着那余香,憧憬着未来。 蓦然回首,这26年走过的路,是成功,还是失败?再抬起头望一望前方的路,是迷茫,是荆棘,是希望,还是我期待已久的辉煌? 这些年来,在我的生活里,没有事业成功的喜悦,没有唯美的爱情故事,只有不断的失败,不断的挫折,但是我走过来了。能够支撑我一路走过来的,除了我的家人以外,还有坚强。 上初中时,我一直都很努力地学习。尤其是初三那年,早晨和太阳一起起床,晚上有月亮陪伴我回家。我知道自己属于不算聪明的那种,所以只有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能离梦想近一些。中考成绩发榜的时候,本以为我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可是往往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因为我的理科成绩考得很糟糕,直接影响了我的总成绩,就这样,我没有如愿以偿地考上我的第一志愿。 那段日子,我很痛苦,也很迷茫,不知道自己今后的路该怎样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第一次迷失了方向。泪水不止一次地滑落,榜上无名,脚下有路,痛定思痛后,我选择了坚强。 父母为我选择了一所看起来不错的中专学校,哪知道这所学校是名副其实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学校。这所学校所拥有的除了高额的学费,没有素质的老师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了。不用说,这两年的时光等于虚度。在这里,我只学会了打字,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对于我毕业时的水平来说,想找到一份工作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又一次迷失了方向。我知道,我所谓的理想,所谓的人生价值都将付之东流了。仰望远方的天空,我不过是茫茫原野上一棵随风摇曳的小草而已,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开始穿梭于大大小小的人才招聘会,参加各种各样的面试,努力地争取哪怕一点点的机会,渴望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在人才大潮涌动的今天,没有一技之长,想找到一份工作真的很难。一次次面试后无限期地等待,使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我开始讨厌长大,讨厌生活,我又回到了落榜后迷茫的状态。 我不再去争取任何机会,每天坐在家里拿着遥控器,毫无目的地调台。我开始怨天尤人了,总觉得上天对我不公,幸运之神从来不眷顾我。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落叶飘零的秋天,因为只有那个伤感而又凄凉的季节,才和我的心情有些相似,才能找到一些心灵的寄托。 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喜欢去超市逛一逛,买一些喜欢的零食,打发一些无聊的时间。那天,在路边水产柜台的时候,不经意地发现一只螃蟹在湿滑的玻璃缸里,艰难地向上爬着。那个玻璃缸很大,很湿滑,那只螃蟹每次爬到一半的时候,就会掉到缸底,但是每次它又重新向上爬。我观察了很多天,那只螃蟹终于在n次努力后,爬出了玻璃缸。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就应该做那只螃蟹,如果我努力了,终究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我再一次拿起书本努力地学着,再一次奔走于各个招聘会之间。我也像那只螃蟹一样,经过了n次努力后,找到了一份工作。我不再喜欢秋天,不再喜欢没有阳光的日子,不再讨厌生活,不再讨厌长大。 努力终究会有回报,风雨过后终究会见到彩虹,每一份希望都在我的手中。 面向大海,等待春暖花开…… 第37章 凄凉的秋天 秋天总会让一些多愁善感的人想起一些伤心的往事。 一阵秋风吹来,又一个秋天来临了,或许对于别人来说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但是对于李妈妈来说却无比沉重,因为家里缺劳动力,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就是李妈妈了,李妈妈是个有志气的人,男人能干动的活她也一样能干。熟悉她的人都会夸她是个伟大的母亲,但她却有着黄连般苦的命运。 她的家庭曾经也是令人羡慕的家庭,一个憨厚老实的丈夫,两个慈祥的老人,还有三个机灵可爱的孩子。虽然没有丰厚的收入,但是日子过得和和睦睦,对于一对农村的夫妇,他们也没有太多的奢求,只求能平平凡凡地过一生。然而,就是这对朴实的夫妇这么一个不过分的要求老天也不能成全他们。 乡下的人都很勤劳,他们会在农闲的时候出去赚些钱来贴补家用,这位憨厚的丈夫也一样,春种刚刚结束他就扛着行李搭上火车进城了。因为他没有手艺,只能给人当力工干一些出力的活。他每天在外面风吹日晒,很晚的时候他才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临时搭建的帐篷里,睡着潮湿的地铺。但是他只要想起家里机灵可爱的孩子,他就感觉不到浑身的疼痛,于是带着美好的憧憬很快地进入梦乡。 干了一天活的人总是渴望夜能长一些,但夜晚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好像刚合上眼睛天就亮了。于是,他又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又一天的劳动…… 虽然条件很恶劣,但是对于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为了家里的日子过得能好一点,他也是心甘情愿。 半个多月过去了,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工作流程。所以干起活来也得心应手。 可是,就在他要领辛苦一个月挣来的工钱的前一天晚上,家里突然打来电话,年迈的父亲突发心脏病已经被送进医院了,让他马上赶回家。他提前把一个月的工钱领了,拿着辛苦挣来的700元钱,他连夜赶往火车站。他恨不得能马上回到家,所以他的脚步飞快,也顾不得路上来往的车辆,当他匆忙地走到马路中间时,突然对面飞驶过来一辆货车,他没来得及躲闪,只听一声急促的刹车声…… 这个身为父亲,同时又有两个老人等着孝顺的人遭遇了车祸,当他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车祸使他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右腿。这个消息给了李妈妈巨大打击,但李妈妈还是坚强地面对了现实。 秋天的早晨总是很妻凉,偶尔刮一阵风让人感觉很寒冷。李妈妈总是起得比太阳还要早。因为她是这七口之家的顶梁柱,家里的农活都压在她的身上,总能看见李妈妈忙碌的身影——一个驼背的中年妇女。 但李妈妈从不抱怨,对生活仍有着无限的憧憬…… 第38章 我不想说我很寂寞 璇是一个性格倔强的女孩,小时候妈妈就去世了,璇的爸爸想为她再找个妈妈,她总是不肯。“都是为了你好,你也需要一个妈妈照顾你啊!”每次璇的爸爸都是用这种语气来肯求璇,但每次她都会拒绝。终于她跟爸爸提出了条件,十八岁之前提供她所有费用,从此璇搬出家门…… 璇喜欢阳光稀稀落落照在身上,使人感到无限温暖。璇想出去走走吸收一下阳光,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让失去母亲的她,总觉得自己特别孤单。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吸引了璇。 “漫画,买漫画吗?”一个男孩手拿着一幅画喊道。璇走过去拿过来看了看,画中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走在黄昏的街道上。 “这不是我吗?” “这画送给你。”男孩把这幅画送给了璇。 璇拿着画转身离开了,突然她回过头来说:“我叫璇,有时间到我家来玩。” “现在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璇爽快地答应了。她自己在家太孤单了,好想有人能陪陪她…… 谈话中璇知道男孩叫阿波,比璇小两岁,性格非常开朗。阿波硬是把大他两岁的璇叫成妹妹,后来在璇的强烈要求下,他才不这么叫璇。每次阿波来到璇的家,总会打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璇讨厌这样的阳光,但她不会要求阿波把窗帘拉上,因为在阳光的照射下阿波那双眼睛显得格外的明亮,不含任何的杂质…… 阿波每次来到这儿都会给璇带来很多欢乐,也会带来一些小食品。璇感到不再那么孤单,从前那个冷清的小屋里似乎也有了许多生机,阿波总能使她开心起来。这个比璇小两岁的阿波很会关心人,会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会做出可口的饭菜。 “你为什么不和家人住在一起呢?你不想他们吗?” “我一年只会和爸爸见一次面,就是在7月10日我生日那天。我爸爸有自己的家庭。”璇接着说,“你一定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吧!所以你每天都这么开心。” “我家虽然没有你这么有钱,但是爸爸妈妈却非常爱我,生活得很开心。”阿波问璇,“你的生日很快又要到了,你想要什么礼物?” “我要的礼物你给不起。” “你想要什么,我一定会满足你的。” “我想要天山上的雪莲。”璇开玩笑地说。 这几天阿波一直都没有来,璇已经习惯了阿波的陪伴,她每天打开窗帘让阳光射进来,站在窗前等着阿波,可是一连几天都不见他的影子。 在璇不经意打开邮箱时,才发现阿波在邮箱里已经为她留言: 我现在已经到新疆了,我一定会带着雪莲回去,当生日礼物送给你。 璇大吃一惊,他真的去了新疆,璇一次次给阿波留言让他回来,可是他好像没有回来的意思。璇又一次收到了阿波的留言: 姐姐: 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你,其实我早应该这样称呼你。我十五岁时妈妈改嫁到了现在这个家,我也跟着到了这个新家。在这个家里我一直有一个未曾蒙面的姐姐,那就是你。 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妈妈的眼睛受伤了,她看不见东西了,爸爸为了给妈妈看病用尽了家里的积蓄。有一次,不经意间我听到了爸妈的谈话。“要不然这次先少给她点吧,够她的支出就行了。波还要上学呢。”是爸爸的声音。你知道吗?给你一年用的钱,够我们一家人用两年。爸爸总觉得对不起你的妈妈,他总是尽量地弥补你。 为了消除爸爸的痛苦,我想尽办法接近你,让你快乐起来。姐姐,其实我妈妈特别慈祥,你一定会喜欢她的。如果我在你生日的那一天回不来,你就替我照顾咱爸妈吧。 之后阿波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璇生日那天下着小雨,璇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屋里,突然门铃响了。璇想,一定是阿波回来了!她急忙打开门,是两位老人互相搀扶着,手里拎着生日蛋糕。璇的爸爸总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我们是来给你过生日的,顺便打听一下阿波的消息……” “爸爸,妈妈。”璇忍不住叫了出来,她把两位老人扶进了屋里,把阿波的情况跟他们说了,让他们不要担心,阿波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璇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搬回家和爸妈住在了一起。她把卖房子的一部分钱拿出来给阿波的妈妈治眼病,璇的爸爸找了一家专科医院,很快就要为阿波的妈妈做手术了。 璇时不时地还会在网上给阿波留言,告诉他现在家里发生的变化,希望他能尽快回来。 在妈妈住院期间,璇则用另一部分钱开了一家花店。一天,璇正在低头摆弄着花,一个清脆的声音传过来:“给我拿一朵康乃馨。”璇抬头看是一个和阿波年纪相仿的男孩,同样有着亮晶晶的眼睛,以后的每天这个小男孩都会来买一朵康乃馨。 在阿波的妈妈做完手术后,璇抽空来到医院,一进病房发现满桌子都是康乃馨,仔细一看发现这些花都是自己店里的。璇想要问个明白。第二天,男孩又来买花,璇问男孩为什么天天来买花,如果不说璇就不肯卖花给他。 男孩只好说,他叫阿超,是阿波的同学,“平时阿波总是帮助同学,他还说他有个好姐姐,这次我们知道阿波的妈妈住院了,老师和同学凑了50元钱,每天为阿波的妈妈献一枝花。”璇听了非常感动…… 很快阿波的妈妈出院了,病情有了很大的好转,她和璇一起打理花店。 一天,璇正在修剪残枯的花,阿波的妈妈坐在靠门口的椅子上,她对璇说:“我好像闻到了阿波的味道。”璇回过头向门口的方向看去,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男孩手捧着洁白的雪莲站在门外,依旧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 第39章 我的成功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是尤为重要的。在最近几年中,我的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图书出版业的门外汉到逐渐被同行们认可,这离不开我的领导朱晓东对我的帮助。 在不认识朱晓东以前,就经常看到他在报纸上写的文章。斗转星移,几年后,我不仅认识了他,而且还成了他的下属,他现在担任我们出版社的社长。朱晓东一来到出版社,社里便施行了一系列改革方案,把我这样的外行逼到了不进步就得下岗的死胡同。没办法,我便四处走访,了解图书市场,与书商交朋友,开发策划选题,逐渐地,我的思想意识转上了正轨。 出版图书,策划选题是重中之重,选题策划得好,适应市场的需要,就会赢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反之,就会造成库存积压。那一年,全国电视烹饪大赛如火如茶地进行着,八大菜系的各种菜谱图书和杂志十分畅销,当我从市场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我便主动地向烹饪界大师们请教,结果大家都认为出版图文并茂的《东北菜谱》一定会占领市场,既可以填补八大菜系以外的空白,又能为东北人的饮食文化正名。于是我把这些市场调研结果拿到了选题论证会上。 可是,《东北菜谱》的选题却遭到了许多非议。大家认为开发一个图书市场没有的选题会很危险的,搞不好就会造成积压。而朱晓东则认为市场总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他毅然决定即使赔钱也要出版《东北菜谱》。 他的决定,极大地调动了我的工作热情,在出版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多方面的培养和锻炼。《东北菜谱》问世以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那一年的《中国图书商报》把《东北菜谱》这本书列为全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九位。 开发系列图书需要从多角度、全方位来思考图书选题。由于我过去做过十余年杂志社的记者,有机会接触一些演艺界名人,他们已成为我的朋友。当朱晓东了解这些情况以后,他认为这是重要的选题资源,有待于系统开发。在他的启发下,我和一些港台、大陆演员共同策划出版了《娱乐男女生》一书,其间我奔赴全国各地了解图书市场,建立图书发行网络,我的图书出版意识有了质的飞跃。当两期的《娱乐男女生》走向市场的时候,受到了一致的好评,我的选题策划能力得到了同行们的认可。 其实,这其中我只是做了一些具体工作,绝大多数的策划和思路都是在朱晓东和其他同志的帮助下进行的。而当大家赞扬《娱乐男女生》的时候,朱晓东总是把这些成绩归功于我个人。 在社里的一次选题会上,我提出了一套《教你一招——生活小窍门》系列丛书得到了社里绝大多数同志的认可,而怎么样才能使这套丛书得到市场的认可呢?朱晓东同志反复审稿,又经过再三思考后,他建议改成“一点通”之类的书名。后来,此书出版前确定书名为《生活一点通》。图书出版发行以后,在市场上反响良好。在发行部门的努力下,该书在一次订货会上,订货数就接近2000套。 朱晓东作为我的领导,他非常了解我的一举一动。我们在工作中也曾经有过矛盾,而聪明睿智的他总是以宽阔的胸怀从长远利益出发,用他的一言一行感染着我。有这样了解我、帮助我的领导,我每天都在幸福愉快中工作。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领导,才有了我今天的成功,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每一次可以成功的机会,别让成功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 第40章 雨打江南 一 零点时分,我身着黑衣从机场走出,那种不一样的夜空及寒气,让我对向往的江南老城——杭州,心生无限期待。作别身后的都市繁华,把自己放在江南的一角。这时正是三月的最后一天,空气中的水还含着湿润的潮,一个人,安然而来。 新厂房,后面是烟山笼翠,前面是野地青草,数户人家有精致的门楣。每天晨起便泡一壶西湖龙井,黑衣素面,倒也晨昏忙碌,怡然自乐在呼吸间。 江南四月,很少握笔写自己的心怀了,这样的存在淡然安宁。心里依然有不再迫切的情牵,吃着简单的青菜米饭,活着并且感受。期待着这样的简单可以直到永远,在一直向往的江南,可以不去看西湖,可以不要时装脂粉,可以脱离纷乱的存在,甚至可以忘记客从何来。 偶然回眸,已是春雨斜斜的暖;偶一抬头,是苍茫无人的旷;偶然静思,是一杯悠然清澈的茶香。 而此刻,夜深,野静、星微、雨柔,伴随一丝无拘无束的笑。 二 江南小住的日子,淡然,宁静。 重新铺一张白纸用工整的笔画书写江南,似乎每一笔都被濡润,都被雕琢得玲珑。如此的夜就什么都不想,只听任心怀被一层层的春烟迷蒙,听任那隶书的别致渗入笔画,听任这夜溶成江南的所有。 任夜深得淋漓,任茶冷,任笔锋茫然地走,任思绪不停地倦游。忘了家的感觉,忘了原来的轨迹,忘了从前的约定,忘了,浑忘了吧! 在江南,就任此刻幻成流水,无边细淌,不必文字,不解释,不牵强。如你牵得住我此刻的手,就可以走向随意一个方向,心是如此的柔软、流畅。 江南小住,心被酿成半醉的酒,用春雨和桃红,加翠色与云烟,不愿醒来。 夜深,我们都静了下来,眼里的酒意流转成远远的星,闪亮着,却迷蒙了。 心,早已经很远。 那,牵我的手,还暖着吗? 三 春暖,阳光明晃晃地游走在空气中,风清清透透地来回着,阳光下的淡绿正恣意地疯长,刚伸出的枝丫已经蔓到窗楣,像一弯淘气的眉眼。 午后的弦乐显得慵懒。一个人依在向阳的窗前,凭风剪一段遐思,在暖阳下翻晒,记忆里的笑语依然有着温度。回头望去,那些烟风过往都可让人笑着回味的,如那个相遇的黄昏,或是别离的春深时分。路还很长,终有一天会被记忆遗落的那些花开与落,月圆与缺,在阳光的检点下,不经意翻到那一场雨的记忆、那一回相送的路途。我会微笑地拨打你的电话,要告诉你遗失的记忆被珍藏在心里。 春天,满眼都是饱满的颜色,虽然雨还会来,但是寒冷不再。如你也从江南走过,请留意风捎去的包裹,会有一丝风暖过,春染过的微笑,收到不用签收,我会知道远方一切都好。 喜欢春天,有新生的绿野,仿佛生机和希望都在孕育。温度正适合做梦,梦里的季节有斑斓的色彩和无数花开。淡薄云烟,微风斜雨,任何时伫立都宛如一段水样的相思。多情的季节是耐不住暴晒的,轻易恍惚了,望去是半远半近江山,半阴半晴云翻,半庄半榭庭院,半梦半醒阑珊。 春暖,心是愉悦的。 前尘已远,就三杯两盏清淡碗茶,消磨了些困、些倦、些软。你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其实很想告诉你:春天已经来了,已经不必守候。抬眼望去,正是我执意清澈的蓝,和你一直深爱的绿,他们早已无处不在…… 四 心怀,无端变得很忧郁,剪不断、理还乱。 心在寂静里滑行,听见音乐以外的无声,听见耳畔香烟正在点燃,听见音乐里泫然在目的凝盼。那些欲说还休的情肠啊,是什么在左右这季节的忧郁?怎么烟锁霜重、怎么断水还流?是不是真的就说不清了呢? 凭栏望,春草变成野绿色了,那弯隐约的田陌我总是想去走走,想顺着它的委婉,一个人蜿蜒一个下午。你会笑我的想法幼稚吧?人,有的时候要的其实很简单,很微薄。而我也只不过是想疏散一点忧郁和一点沉默。 午后有雨,浙沥的江南是淡远的。我要用陶瓷壶暖一盏龙井,有什么比清茶更适合宁静呢?我们一直都很爱喝茶。茶里的本质、茶里的清淡、茶里的禅机都让俗世的心神往。 茶的香在闲谈里散漫得若有若无,茶的暖从指尖滑过。我把茶盏贴近发鬓,感觉自己似乎正垂头立在花枝扶摇,暖风盈盈的一段沉思里,四周风定尘香。 这个时候,窗外正凄迷着素色的烟雨,一种无声的环绕漫天飘落。我把茶盏伸出窗外,任丝丝细雨融进茶暖,我想尝尝春雨的味道了,看看是不是可以尝出一段相思一脉柔情来。而风正温凉着,这样的时候,真让人想念温暖啊…… 重新沏一壶茶,继续沉浸在午后的慵懒里,有丝异样的缠绕在游离,可是却无法捕捉。 空气显得寂寞,没有方向感。让人沉醉,让人迷失…… 第41章 携手 有人说,蝴蝶是花的精魂,落在花上是为了寻找它的前世。那我们也是蝴蝶吧,在夜茶坛这片花的海洋里,找寻我们的前世吧,或是“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梅,或是“风约幽香诗味冷”的兰,或是“莹月烂漫醉秋风”的菊…… 一段情,一段故事,将我们带入了人性化的夜茶坛世界,这本身就是一种缘,那些淡淡的文字带着朴实无华的个人情感,正所谓平淡之中见真情,正是这些活生生的人给了真诚的人们平淡的关心,使一个个朋友在这里成长,成长的同时也学会了许多,这正是夜茶坛吸引人的地方。 在这个多彩的世界里,有一种最具活力最具生命力的颜色,那就是绿色。而夜茶坛便是我们心中那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绿。那些鲜活的绿,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绿色。 夜茶坛如同一棵常绿的参天大树,它深深地扎根在沃土中,扎根在广大网友的心中,它的上面缀满了生命的绿色。夜茶坛的各个版面就像是这棵大树的枝枝权权,而那些充满色彩的字字句句则是缀满树的花朵,那些辛劳的版主们很像是辛勤的园丁,而我们这些网友则像一只只小蝴蝶飞在花丛中嗅着花的芬芳,吮吸着甘甜的琼浆。望着这满眼的绿色,不禁想起了生机盎然的春天,夜茶坛在我们的眼里就是整个春天,有谁不喜欢生机盎然、花团锦簇的春天呢? 夜茶坛的历史不过才两年,两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而对于夜茶坛可能是经历了不平凡的两年,这两年里,一批人来了,一批人走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正是这些来来往往的人们给夜茶坛带来生生不息的生机和活力,使夜茶坛在历史的长河中滚滚向前奔腾不息。可能对有些人来说夜茶坛是过客,对有些人来说夜茶坛会给自己的一生带来不可磨灭的印记,但夜茶坛那韵味十足的文化氛围,浓浓的言论自由的气息和家的感觉会深深地吸引每一个过往的人。正因为夜茶坛的吸引力,才有了夜茶坛今天的生机勃勃。 随着《茶潭文集》的出版,我代表每一位关心夜茶坛的网上朋友,祝福夜茶坛这棵参天大树根深叶茂,常绿常新,长盛不衰,夜茶坛这棵娇艳的花朵,常开不败,浓香依旧!以无限的风光吸引更多人的眼球。同时也祝福所有看《茶潭文集》的朋友,笑口常开!幸福常在!青春常驻!友谊长存! 第42章 彼岸迷雾 1 破晓时分,薄雾像深秋的雨一样温柔缠绵。太阳被挡在薄雾的后面,只剩下一块暗红的亮光。没有风,周围的空气平静得出奇。师傅用手中的木棍拨撩着地上即将熄灭的火堆,无数的火星突然蹿起,像月季花一样绽放,然后层层凋零。我站在师傅后面,静静地注视着火堆。 暨凌,你真的要送她离开烙渊森林吗?师傅淡淡地问我。 我点头。是的。 那你有没有问过她,她是谁,为什么要闯入烙渊森林,又为什么会受伤? 我摇了摇头。我说我没有,她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想问她。 师傅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身来看着我。他的眼睛迷茫而痛苦,像是陷人了深深的回忆。我说,师傅,那我走了,我会很快回来的。说完我走进了身后的小屋。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还是和十八年前一样。我在这里整整生活了十八年,还有我的师傅。 她在收拾她的包袱,长剑就摆在她的身边。她是昨天晚上在烙渊森林迷路的,身上受了伤。我把她背回住所,然后她昏迷了。师傅给她上了药,他说今天早上她就会醒。 烙渊森林是师傅亲手缔造的迷境。师傅告诉我只有我和他才能轻易地走出去,而且十八年来从来没有人敢闯进烙渊森林。因为无论谁闯进来都无法走出去,只能在这里孤寂到死。 我看她的年龄并不大,她不应该为自己的一时过错而毁掉一生。我说,收拾好了吗?我现在送你离开这里。 她抬起头看着我,右手突然握紧了剑。我笑了,我说,如果我要杀你,你就活不到现在了。她苦涩地笑了笑,问我,你真的能带我离开这里?我走了两天都没有走出去。 我说,走吧,我没有必要骗你。 当她跟着我走出小屋的时候,师傅已经不在火堆前面了。我带着她沿着一条熟悉的道路前行。以往的时候我和师傅都是沿着这条路走出烙渊森林,然后到达玄鸣城。玄鸣城是精灵族族人的聚集地。她紧紧地跟着我,剑依然握在右手。 薄雾慢慢地消散,太阳光穿透空气像风一样一丝丝在灌木丛中游走。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的头发金黄细长,在阳光下闪着光泽。她的眼神变得温和,不再像我背她去小屋时那样谨慎。 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我如果不带你离开这里,你就要在这里待一辈子。你会觉得孤单寂寞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待在这里,而不离开。 我摇了摇头。我说,因为我从小被师傅带大,不知道父母是谁,即使我离开这里也无处可去。而你不同,如果你不回去,你的父母会伤心,你的朋友会难过。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心像被突然撕裂一样,疼痛无比。她停了下来,慢慢地说,如果你跟我出去,我可以帮你找你父母。 我淡淡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为什么不问我是谁?不问我为什么要到烙渊森林?不问我为什么会受伤? 我抬起头看着艳阳天,阳光很耀眼,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说,我送你离开这里,然后我们就会分开,那我又何必知道你是谁,多一份牵挂呢? 她突然快步走到我的面前,然后说,可是我想告诉你。我叫倚沛,我来烙渊森林是为了杀一个叫明晔的人。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嘴唇突然抖了一下,心沉了下来。 你认识他?她问我。 我点了点头说,你要杀的那个人是我师傅。 2 四周更加寂静了,突然起风,压着低低的声音滚动。倚沛把剑又一次握起,整个人向后退了几步。然后她问我,你师傅在哪儿? 我叹了口气说,我知道师傅并不想杀你。因为你胳膊上的伤都是他医治的,你中的剑伤有毒,而那种毒只有我师傅才能解。你一直处在昏迷之中,所以你没有见过我师傅。 倚沛冷冷地笑了,说,我见过你师傅,三天前我和他交过手,我的伤就是他的剑的杰作。 你是谁?为什么要来杀我师傅?我终于忍不住打探她的身份。 她朝四周看了看,确信无人之后才慢慢地说,我是精灵王的女儿,我的父亲派我来杀你的师傅明晔。 你的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做? 倚沛顿了顿说,我来烙渊森林之前曾偷偷查看过精灵族的史册。我的父亲恺顷并不是精灵先王的儿子。精灵先王膝下无子嗣,他死以后精灵族里开始混战,我的父亲还有你的师傅是当时的将军,也是最大的两股力量。后来你师傅输了,我的父亲成了精灵族的王。史册里还说,你的师傅曾杀了恺顷的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的哥哥。我的父亲没有忘记这个仇恨,所以他派我来烙渊森林为我哥哥报仇。 我笑了。我说,你撒谎,你根本不是精灵王的女儿。 没有,我没撒谎。倚沛努力地争辩。 如果你的父亲是精灵王,他就应该知道我师傅的本领,应该知道烙渊森林是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死亡之地。如果他是你的父亲,他又怎么会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来送死呢? 倚沛愣住了,她喃喃地说,可是我没有撒谎啊,精灵王确实是我的父亲,难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我转过身去,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杀气。我说,我知道了,精灵王并不是派你一个人来杀我师傅。他派你来只是为了引开我,然后其他人趁机对我师傅下手。 我沿着原路朝我们的小屋方向跑去,倚沛跟在我的身后。萧瑟的风压在长袍上向身后速退,大棵大棵的灌木在眼前闪过。我忽然觉得那段路很远很远,我的师傅可能就在这个时间被人杀害。我没有亲人,是师傅把我养育成人,他就像一个父亲一样爱护着我,教我剑术,教我做人的道理。现在我竟为了一个要杀害我师傅的女子而置师傅于绝境。我的内心像着了火一样,火势迅速蔓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在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回到了小屋。屋子里仅有的椅子和桌子都被打碎,有一种明显打斗的痕迹。师傅不见了,我苦笑着走出小屋。倚沛站在我面前,她的长袍被汗水浸湿。那一路跟着我的狂奔让她显得疲惫不堪。她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我默默地从她身边走过,屋前的火堆已经燃尽,只剩下黑色的灰垢。我愣在那里,似乎又看到了我的师傅,他用手中的木棍拨撩着地上即将熄灭的火堆,然后问我,你真的要送她离开烙渊森林吗? 我现在才知道那句话带有多少的绝望,可是他却不想告诉我,因为他怕我受到牵连。倚沛慢慢地走到我的身后,她细声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父亲还派了其他人来杀你师傅。 我轻咬了一下嘴唇,然后说,你不用说了,我会遵守我的承诺送你离开这里的。 不是的,我道歉并不是怕你不带我离开这里。我只是想告诉你不用太伤心,因为你的师傅还没有死。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里没有看到你师傅的尸体,而且连血迹都没有。所以他们只是把你的师傅带走了。你别忘了,没有你师傅,他们是走不出烙渊森林的。 3 我重新在小屋前燃起了火堆,夜慢慢地被点亮了。烙渊森林夜里是无法行路的,所以他们应该还留在烙渊森林。我的急切使自己失去了判断力,那是一种情感羁绊,是处事的大忌,可是谁又能逃得过呢。我苦苦地笑了。 倚沛坐在我的对面,火光里闪现着她俊美的脸庞。她的剑扔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知道她在表示她的诚意。我突然问她,如果明天我找你父亲的部下,你会帮谁? 我……倚沛显得有些为难,我会让他们放了你的师傅。 如果他们不放呢? 她诚实地摇了摇头。她说,我也不知道,我并不想杀你师傅。我只想问他当年为什么会对一个刚满一岁的孩子下手?如果我的哥哥没有死,他应该像你一样大了。他会照顾我的。 她说完这句话脸微微地红了起来,映着火光更加妩媚动人。我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因为我不能对她动感情。她是精灵王的女儿,我们最终要分开,而且我不能因为她而对明天的战斗犹豫不决。 夜更深了,凉风习习,火苗肆意跳动。倚沛偎在火堆旁熟睡了。我轻轻地站了起来,从屋子里取出一把剑。师傅从小就教我练剑,可惜我从来没有用剑的机会。而且如果可能,我一辈子也不想用剑。但是现在,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天渐渐泛白,烙渊森林依然薄雾弥漫。师傅曾经告诉我烙渊森林只有两条出路,一条比较简便的就是我和师傅经常走的那一条。还有一条像蛇一样蜿蜒,路途较远。我想师傅为了拖延时间,一定会带他们走较远的那一条。倚沛很早就醒了,她收拾好剑,然后对我说,请带我一起去救你的师傅。我点了点头。 灌木丛中露水涟涟,阳光照在上面闪着耀眼的光芒。我们走得很快,因为要尽快赶上带走师傅的人。倚沛并没有落在我后面,她以细碎的步伐紧紧地跟着我。正午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他们的足迹,然后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我们看到了五个人,四个精灵族的剑客,还有我的师傅。 师傅被绑在一株光秃秃的灌木上,一个剑客拿着剑架在师傅的脖子上。另外三个人立在前面,他们的剑在风中闪着寒光。我听到倚沛大声地说,我是精灵王的女儿,你们快放了明晔。 站在最前面的剑客打量了倚沛,然后说,我们是奉了精灵王的命令来杀明晔的,而且连他的徒弟暨凌也不能放过。 我笑了。我说,你们要杀我,是吗?可是你们的手为什么在发抖,你们的眼睛为什么看不清前方,你们的队友是否会帮你? 他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惊诧地看向自己的队友。我的剑已出鞘,朝他们冲了过去。他们的反应并不慢,第一个剑客的剑朝我的左肋刺来,我的身体迅速向右倾斜,然后我的剑刺中了他的腰间。第二个剑客的剑朝我的右旁刺来,我回撤的时候正好使自己的身体居中。这时第三个剑客的剑已经逼到我的胸口。然后这两个剑客都倒下了。我刺杀了第二个剑客,而第三个剑客却是倚沛刺中的。 她在我最危急的时候帮了我,站到了我这一边。我朝她笑笑,我说,谢谢你。 第四个剑客一直没有动,他就站在我师傅的身旁,拿剑对着我的师傅。我慢慢地说,你放了我师傅。我不还手,你来杀我吧! 我看到师傅的脸迅速地抽搐了一下,然后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真的愿意为我死? 我点了点头。我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亲的人。 师傅大笑了起来,有些癫狂。他身旁的剑客叹了口气说,暨凌,你是一个出色的剑客,因为你知道怎样在弱势的情况下为自己制造出手的机会。 我说,你不用再说了,你来杀我吧。 他摇了摇头说,我不想杀你,我要你自己了断。 4 我问他,那我怎么相信你在我死了以后会放了我师傅? 他扭头看着自己的剑,那把剑是那么的锋利,而且就架在我师傅的脖子上。然后他笑了,说,你有选择的余地吗? 我也笑了。我说,是的,我没有选择的余地。说完我慢慢地举起了剑,对准自己的胸膛。 不,你不能这样做。倚沛突然跑到我面前拉住了我的手。 我看着倚沛忧伤的眼睛,突然有一种愧疚感。因为我答应过要送她离开这里的,可是现在我没有了机会。我说,你是精灵王的女儿,而他是精灵王的侍卫,他会带你离开这里的。 说完我再次举起了剑,然后我听到师傅威严的声音响起:暨凌,住手! 我看到师傅眼里流出了泪水,顺着他的皱纹的痕迹迅速滑落。他说,孩子,我错了,我不应该这样残忍地对你。 师傅,你说什么?我不解地问。 师傅抬起头看着泛黄刺眼的天空,他说,其实你是倚沛的哥哥,当年精灵王以为我杀了你,其实我没有。我战败以后,把你带到了烙渊森林,因为我想报复你的父亲,也就是现在的精灵王。这四个剑客都是我以前的部下,他们对我忠心耿耿。我让他们把我绑起来,然后威胁你。我本来是想看着精灵王的儿子在我面前自杀而死,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十八年的时间我已经真的把你当做了我的孩子。而且,你也真的把我当做了父亲一样,你甚至愿意为我死。我想明白了,我不能把上一代的恩怨加在你的身上。孩子,请原谅我。 我傻傻地笑了,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故事,所有的一切原来都是一个骗局。我是精灵王的儿子,倚沛的哥哥。 倚沛看着我的师傅,她的眼神还是很迷惑。她问,可是你为什么当年要放出消息说已经杀了暨凌呢? 因为,因为现在的精灵王杀了我刚出生的女儿。我说杀了他的儿子就是想让他尝一下失去孩子的痛苦。 蓝邯,现在你给我松绑吧,我不想再折磨这些可怜的孩子了。师傅转过头对身边的剑客说。那个剑客的名字原来叫蓝邯。 蓝邯突然笑了起来。他说,明晔,你说我对你忠心耿耿。可惜你错了。精灵王知道你一定会再来找我,所以他对我许诺过,只要我杀了你,他就让我当精灵族的大将军。所以现在我不能放你,我要杀了你。 你,你怎么能这样?师傅的脸变得煞白。他精心策划的折磨我的计谋竟然变成了精灵王除掉他的陷阱。 倚沛疯狂地摇头说,不,我的父亲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这么阴险的。 你的父亲?蓝邯又冷冷地笑了。他说,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其实你的父亲就是我身旁这个即将成为死人的老头子。当年精灵王其实并没有杀明晔的女儿,也就是你。现在你知道精灵王为什么派你一个人来杀明晔了吗?因为他把你养育大就是为了让你和你的父亲自相残杀。你的生命在精灵王的眼里根本什么都不是。 倚沛呆呆地站在那里,这一切的变故让她不知所措。或许我们的出生和成长本来就是一种错误。我走过去拉住倚沛的手,她的手冰凉彻骨。我说,振作点,因为我们还要救我的师傅,你的父亲。 倚沛突然拿着剑朝蓝邯冲了过去,我来不及多想只好跟着她。蓝邯脸色大变,慌乱之中将剑插入了师傅的胸膛。等他再次拔剑的时候,倚沛的剑已经刺进了他的胸膛。鲜血四溅,映着夕阳的余晖,那么惨烈。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匆忙得来不及思考。我们成了上一代互相复仇的工具。可是我们不需要仇恨,也不需要厮杀。太阳慢慢地落下山去,我们就像被遗弃的孩子,站在灌木林立的烙渊森林里,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倚沛慢慢地走到我面前说,我现在不想离开烙渊森林了,你呢?我说我也不想。然后倚沛凄美地笑了,她说,不知道今天晚上会不会有星光?我笑了,我说一定会有的。 第43章 将老鼠养肥喂猫 我想做件傻事,让万有引力负责——闲着没有事可干,将老鼠养肥,然后,再喂邻居家的猫。 于是,我就真的找来一个大铁桶,开始精心地养老鼠,养两对,往肥了养,用玉米、高粱米和去了皮的花生米,加少许的清水。两个月后,成为一大群,欢实,就是长得不那么可爱。 邻居家有一大花狸猫,专吃老鼠,它或许知道我在养老鼠,或是老鼠身上散发着一种我嗅不到的特殊气味,它总往我们家跳,围着我养老鼠的桶不停地叫,只因为我看得严,它没有吃着。从猫的举动上,我看出了猫爱吃老鼠的天性。于是,我不相信“猫不吃老鼠”这句话,就是它真的不吃,我也不信。 老鼠让我养大了,养肥了,我将猫扔进了桶里,结果,它一个也没有抓,而是跳了出来,反复了几次,猫吓得乱窜,但是还依恋着养着肥老鼠的铁桶。 我改变了做法,拿出来一只老鼠给猫,它快速地吃了,第二也只吃了……它吃第四只老鼠时很慢,只吃了一少半,看着第五只老鼠叫,它只懒懒地将它咬死,然后溜走,两天没有来。 后来,我照此法,一月有余,将我养肥的老鼠都喂了猫,猫又来了几次,看没有老鼠可吃,就再也不来了,我的心也静了。 我是愚笨之人,所以净办傻事。 我在企业工作,企业出资培训职工,在岗位上锻炼职工,成熟了,就走了,去挣大钱去了,我不知企业错在哪儿。 去商场,丢了钱包和一些证件,找朋友,竟拿了回来,里面的钱不见了,其他东西一件不少。 朋友说:“小偷也不容易。” “为什么?”我问。 朋友说:“真笨,你可别说认识我,小偷偷的钱,就像你们企业的产值一样,能到手的利润不多。” 我还是不明白。 有一老汉,养了三儿两女,至老没有一个儿女养他,自语:“我都不如养一条狗。” “那你当初怎么想的?”我也有些气愤,有欲则不刚,连这都不懂。 一朋友找领导批一张条子,我一算他挣了一万,我想让他请吃饭,醉酒后他对我说:“就挣两千,不骗你,你要是养猫,还不让猫吃老鼠呀。”我一听,这有道理呀,可这老鼠比我养的还要大,还要肥。 有一父,卖血供儿念书,儿不思学业,早恋,父坚决反对,儿投河自尽,其父钱与儿皆空,家养一猫离家出走。 一老妇,攒了一辈子钱,有钱也舍不得下馆子,至老得一病,动手术,包括红包,存款立即花尽,病好。 …… 想一想,有些人也并不比我聪明到哪儿去,也尽干那些养肥了老鼠喂猫的傻事,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以怨恨的……都是心甘情愿,也有心不甘情不愿的,但却无法阻止它不发生。 这有些像老人们说的,扒房子,找蛐蛐,就是为了一个玩,乐了就行了。 我浪费着时间,花钱买着粮食,去喂那些无情的老鼠,又将它喂了与我毫无关系的猫,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就想证明一件事:再聪明的人一生也会做傻事,只不过有些事做过了,才知道做得不对,于是,满天下也买不来后悔药。有些事原本做得就不对,至死也不觉得将事做错了,他快乐了,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在做傻事;也有的人明知在玩火,会引火烧身,但他自己也抑制不住自己那贪玩的心。 我也明知将老鼠喂肥了,再拿出喂猫这事做得确实傻,但是,我还是做了,这叫明知故做,聪明人不要效仿。 我做的事有些像一些人,就怕自己心爱的人丢了,结果真的丢在了别人的怀抱里,为此,心如刀割,再一想,就像喂肥的老鼠让猫吃掉了一样,完了,也就结束了,虽然,做过傻事,却拥有了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