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第1章 序 我觉得,我并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我一定是一个会聊天的人。因为许多原因,见了许多人,遇见了许多事。在某一个下午,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写点儿什么,以纪念那些经过我生命的人,那些此生只能见一面的人。 在我决定写些什么的时候,我的脑子其实是混乱的,就像有太多的线交织在一起。以至于这个念头,被我一次次地压下去,因为我实在不会用华丽的辞藻去修饰故事的发展,可能只会平淡如水地叙述,甚至连一个故事的高潮都没有。后来,朋友说,生活不如诗,本就平淡如水,你只是负责记载而已,要什么冠冕堂皇的辞藻去修饰?所以,我释然了。 我见过很多的悲欢离合,也见过许多的情缘孽恋,我无权去评论他们的好坏,也无权去理解他们的对错。我只是有幸遇见了这些人,听见了这些事。始终觉得,时光留给我们的时间总是不多的,看似百般无聊的下午,或许是很多人生命的终点。在很久以前,我便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我更容易看见生活的另一面,一条狗,一只猫,我不在乎它是否可爱,我只在乎它是否幸福。 这本不算故事的故事书,只能当作朋友之间的酒后真言,孰真孰假,都不重要。我只在乎那些认真读懂它的人,而且我相信是有平行世界的,有一个和你很像的人,在过着与你不一样的生活。你悲伤,他快乐,她悲伤,你快乐。但所有的故事都会有结局,所有的人情世故都会有归属,可真的会有那么多结局吗?活着,就没有结局,只有故事继续。千百个故事里总会有相同的,就像爱一个人,对方不爱你,千百年说烂了的故事,可从不间断上演,毕竟,爱这件事,揉不得半点沙子。 书的名字叫《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希望在以后的许多个你觉得孤单的夜晚,你身边只有酒时,它能够当作你的下酒菜,不多、不少、不醉、不归。 我喜欢南方,但我从没去过南方,就像我爱北方,舍不得离开北方一样。所有求之不得的东西,我都舍不得一下子用完,没去的地方留着,没见的人,等着。人那么多,故事那么多,只要值得,就应该被铭记。 我喜欢喝酒,但只跟对的人喝,我有许多故事,但我的酒可能不够了。如果你愿意,在一个四下无人的夜晚,请我喝一杯随便什么牌子的酒吧,让我把故事说给你听。虽然故事可能很蹩脚、很煽情、很幼稚,但请你相信,这些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都会重叠,因为所有的故事都只有一个结局,“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会在深夜里写字,在你凌晨睡去时,把一段故事写好。 然后给所有失眠的城市送一句早安,给所有没睡的人说声晚安…… 我会在深夜里写字, 在你凌晨睡去时,把一段故事写好。 然后给所有失眠的城市送一句早安, 给所有没睡的人说声晚安…… 你走了真好,不然总担心你要走。 我们都是行走在城市里孤独的人。在北京生活的人都知道,偌大的北京城,看起来人声鼎沸,可谁和谁又都没有关系,这是一个你哭得撕心裂肺,却没人停下来问你怎么了的地方。 第2章 北京西站,南阳素素 我们都是行走在城市里孤独的人。在北京生活的人都知道,偌大的北京城,看起来人声鼎沸,可谁和谁又都没有关系,这是一个你哭得撕心裂肺,却没人停下来问你怎么了的地方。但这里也是所有温暖诉求的地方,你能在这里找到爱情,也能找到遗憾,城市永远不会变,它永远冰冷并且温暖地存在着,这就是北京。 我没见过素素,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一个叫南阳的北漂歌手讲给我的。 有天晚上下班很晚,睡不着觉,想着去楼下转转,路过西站地下通道的时候,遇见了南阳,他向我要了根烟。 “哥们儿,有烟吗?憋半天了。”他不好意思地说。 “有,不是好牌子,抽吗?”我说。 “没讲究,吃饱肚子,有瓶啤酒,一根烟,够了,咋能挑牌子。”接过烟后,我们闲聊了起来。 “这都后半夜了,早没人了,你怎么不回家,还在这儿唱?”我问。 “有时唱歌不是给别人唱的。唱了一天,都不是我想唱的。我喜欢的,没人给钱。只能趁着晚上,自己唱几首了。” “那怎么不回家唱呢?” 他脸红了一下说:“租的房子,合租的,大晚上的扰民,多不好啊。” 我没再说话,想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刚来北京时候的窘迫,和八个人住一间屋子,没有空调,夏天热得不行,冬天又冷得不行,当时所有人都没说过苦,因为都为了梦想。或许是因为夜晚地下通道里的寂静,我突然想听听他的歌,我说你给我唱首歌吧。 “你想听什么?” “就唱你最喜欢的那首吧。”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起来那晚他唱了什么,只记得他很用情地唱,我很用心地听。告别时,我给他留下了剩下的半包烟,还有一百块钱。他追上我说太多了,我说不多,北京的晚上有风,早点儿回家吧。他塞给我一张字条,上面有他的手机号,名字很好听,叫南阳。 “你什么时候想听歌,打我电话,我随时到。” “好。” 事后,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一段相遇,在这样一座城市,人和人的相逢,就像地铁里擦肩而过的乘客一样普通。北京太大了,你会不知不觉地遇见一个人,又会无声无息地丢了一个人。等你想找回时,已经断了联系,还好,南阳我仍能找得到。 我的名片太多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每天都会接到几十张名片。有的看过可能会存起来,还有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可能随手就扔了。我知道,我送给人的名片,也有可能被当作垃圾扔掉。因为人和人的价值不同,当你足够重要时,没人舍得放下你。 我再想起南阳,是几个月以后的事了。因为工作变动,要换房子。 收拾行李的时候,一张字条掉了出来,捡起字条,花了几分钟才想起那天的相遇,和那个叫南阳的流浪歌手。 晚上时,趁着街边还有人,我打算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在西站地下通道里遇见他。走了好几个来回,路过许多人,又有很多流浪歌手在这里卖唱,也有很多地摊主在这儿做生意,唯独不见南阳。我走出地下通道,点了一根烟,掏出手机拨了南阳给我留的电话,响了三声后,那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喂,哪位?” “给你一根烟的陌生人啊。” “哈哈,你啊,哪儿呢?好久不见了。” “在你以前唱歌的地方,我要搬走了,路过看看你。” “你来我这儿吧,喝点儿酒。”南阳说了一个地址,我打车过去。那里应该是北京最偏僻的地方了,但又是唯一能离北京最近的地方,看得出来,这里的房租不贵。 下车后,南阳下楼接我,几个月不见,他消瘦了许多,但脸上仍有笑容。南阳是我见过的北漂歌手里,少有的笑得那么真诚的。 玩笑了几句,便上了楼。起初我认为住在这里的人,屋子应该很混乱,至少也是袜子裤子随便放,可南阳的屋子看起来比我的还要整洁,所有物件摆放得井然有序,我突然对这个哥们儿有些好奇了。 我说:“你还没吃饭吧,走,我请客。”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笑着说。 饭店并不太远,城中村最不缺的就是路边饭店。我们找了一家烤肉店,双双坐下。我掏出烟递给他,问他最近怎么样了,他只是笑。 饭吃到一半,酒喝了几瓶,南阳的话开始多了,说了很多话、许多事,但只有和那个叫素素的姑娘的事,让我至今难忘。 南阳说,他和素素是在八年前的冬天认识的,那天北京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雪,那时他不在西站唱歌,他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里唱。他说他唱歌的时候,那个叫西单女孩的姑娘还没来北京呢。 因为下雪,行人特别少,为了暖身子他买了一瓶白酒,喝完唱了几首歌,闭着眼。直到他睁开眼,发现前面蹲着一个姑娘,用他的话来说:“就像你喝醉了,唱着心里的歌,想着心里的那个人,睁开眼,那个人就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了。” 北京太大了,你会不知不觉地遇见一个人,又会无声无息地丢了一个人。 南阳直直地看着那个姑娘,姑娘也不说话,只是笑着看他。他说我给你唱首歌吧,姑娘点点头,南阳唱了一首很老的歌《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借着酒劲儿、他唱得格外动情,好像把前半辈子的苦和怨都唱到歌里了。一曲唱罢,姑娘已经哭成泪人。南阳也不问,他知道,在北京生活的人,哪一个是没有故事的呢? 后来的很多天,姑娘都是晚上9点准时过来听歌,来的时候不说话,走的时候也不说,但每次都给南阳带来热腾腾的饭,看得出来,那是她自己做的。直到有一天南阳实在忍不住了,问她为什么总来,姑娘只说了一句话:“我叫素素,你别忘了我。” 此后的很多天素素都没再来,南阳浑身不舒服,唱歌也没精神,几次都是等到后半夜才回家,可又没有联系方式,甚至不知道那个叫素素的姑娘住在哪儿。一个星期后,素素终于出现了,南阳看见素素的时候,全然没了姿态,放下吉他就飞奔过去,一把抱住素素。两个人就在西单的地下通道里,静静地相拥在一起。行人匆匆而过,没人会注意一对情侣。但我想,那时候的他们应该周身都发着光,嗯,一定是的。 从此南阳和素素就相依为命,素素把一个安稳的工作辞了,陪着南阳。南阳在通道里唱歌,素素就在旁边陪着,静静地看着。南阳说素素最喜欢他的那首《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觉得让人很心疼,就想打心眼儿里照顾他。 南阳把他钱包里唯一的那张照片拿给我看。有些泛黄了,但看得出来,素素特别干净漂亮,是那种你看见就觉得很舒服的姑娘。 几年间,素素陪着南阳唱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地下通道。在北漂歌手圈子里,南阳是最为出名的,别人都叫他们“南阳素素”,他们也是许多人羡慕的一对。就在一切看起来都要好起来的时候,就在南阳打算在北京买房子,打算娶素素的时候,素素的父母来北京了。 见到素素父母的时候,南阳就明白了,为什么素素可以两年不上班,还能拿出钱给他买烟买酒买吉他,从来没见她犹豫过。 南阳也明白了,为什么素素身上衣服的牌子他都不认识,因为一件就够他在地下通道唱几个月了,素素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他脆弱的自尊。素素的父母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他们在一起,铁了心让他们分手。素素爸拍着南阳的肩膀说: “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小伙子,踏实,能吃苦。可我不能让素素跟着你吃苦,这两年她从不让我们来北京,就怕我们知道她过得不好。我姑娘从小就娇生惯养,跟你这几年,也够情谊了,你不能耽误她一辈子。我从别的地方也打听到了你们的事,我想再等等,给你们时间,但已经够多了,我不能再让我姑娘耽误下去了。” 南阳只是点头,他没有任何理由反驳。他知道,他没办法给素素更好的生活。素素也一开始就知道,他俩没法在一起,所以才会说那句“我叫素素,你别忘了我”。南阳没求素素的父母让他们在一起,他说:“我就一个请求,让我跟素素再待一晚,第二天我亲自把素素送回来。”素素父母勉强同意了。 回家后,两个人都没说话,沉默,素素先开口: 你不知道,在我的生活里,你就像一个信仰。 “南阳,时间到了,我已经拖了几年了,家里的工作,一切都安排好了……” “还有男朋友吧?”南阳低着头说道。 素素没说话,彼此心知肚明。那天晚上说了许多的话,南阳说好多都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后来,素素拉着他的手哭着说: “南阳,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唱下去,没有我,你也得好好唱下去,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你不能就这么放弃。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下雪的那天遇见你。你不知道,在我的生活里,你就像一个信仰,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那年北京的雪,你就那么倔强地站在那里,我觉得这辈子都在那个晚上过完了。” 南阳说到这儿,只是哭,从很小的声音到放声大哭。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也无从安慰。南阳抬起头干了一杯酒,抽了一口烟,继续说: “后来素素走了,我也不想唱了,回家待了几个月,想忘了关于北京的一切,包括素素。可后来我发现,人不是说忘就能忘的,逼着自己无情也不行。毕竟爱过,而且还是那么无望地爱过。你遇见我的那天,是我刚回北京的第一天,因为素素,我觉得我必须回来。” “你们就这么散了?几年的感情,你没再努力过吗?” 南阳笑着说:“怎么会不努力?我攒了钱去看她,她不见我,去她家楼下,也不见我。” 我说:“素素可够绝情的。” “我懂她,她是想告诉我,我们回不去了。我不怪她,是我不懂事,毕竟她已经结婚了。” “结婚了?” “是啊,两个月前。” “你一点儿都不恨她?” “不恨,你不知道,能当一个姑娘的信仰,是多大的荣幸。” 后来又聊了许多别的事,一直喝到饭店打烊。回去的路上,我和南阳抽着烟,不说话。就在要分别的路口,南阳叫住我。 “素素走的那天晚上,给我唱了首歌,就是那首我唱给她的《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她跟我说,南阳,你不要难过,毕竟我把最好的一部分,留给了你最好的岁月。” 我说,南阳,给我唱首歌吧,就唱这首,南阳说好。于是两个男人,像两条悲伤的狗,坐在北京六环的马路边,唱着那首歌。 现在为了什么不再看我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你为什么不说话 握住是你冰冷的手 动也不动让我好难过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没告诉南阳,上个星期我刚刚失恋。毕竟我的悲伤和他的悲伤不在一个层面,以至于觉得我的感情和他相比,只能算作萍水相逢,而他才是刻骨铭心。 我跟南阳说,素素不欠你的,你也不欠她的,但你们就是对不起彼此。 离开后,我便再也没见过南阳,后来听说他去了宁夏,又去了大理,去了西藏,朋友圈里发着各处风景。几天前的一个歌唱比赛里,我突然看见一个叫“南阳素素”的歌手,我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走过来了。电视里他黑了许多,但更健康,笑容还是那么真实。他唱了那晚我们唱的那首歌,唱哭了观众还有评委。我没有继续看下去。 关了电视,我给南阳发了一条短信。我问:“后来呢?” 几分钟后,南阳说: “哪还有后来啊……” 对她而言,她的全部信仰都在那个人的身上了。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不再相信爱情了,还好,有阿苏姑娘,让我相信,爱情在她那儿,永远都在。 第3章 阿苏姑娘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不再相信爱情了,不是因为我遇不到,也不是因为我滥情。是见了太多劳燕分飞后的情侣,从开始的温柔甜蜜,变得歇斯底里无法妥协。我相信他们一开始是有爱的,但可能被现实慢慢地消耗掉了,最后只剩下无休止的厌烦。 还好,有阿苏姑娘,让我相信,爱情在她那儿,永远都在。 阿苏姑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苏妤”。但我还是习惯叫她阿苏姑娘,毕竟一个情深意重的女孩,是配得起姑娘二字的,而且是永远。 我是在一个晚上遇见她的。那晚我和朋友喝完酒出来,准备回家的路上,她孤零零地站在人行道边上等着绿灯,迷幻的夜色衬着她的背影,随手撩拨的头发,看起来那么美好。她身边有个大行李箱,在她准备走的时候,箱子突然倒地,箱子里的东西散落一地。我上前帮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谢谢”,我点了点头,帮她整理箱子,仔细看了看,才发现箱子里大部分装的都是信件。整理好后她点头示意,转身打车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愣在原地,半天才缓过神,心想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看啊。 对于这次随手当雷锋的事,我并没放在心上。半年后公司的一次活动上,她做为乙方代表出席。散会后她走过来。“上次谢谢你的帮忙了。”她笑眯眯地说着,落落大方。我倒是拘谨得不行,笑着说:“没,没事,都是举手之劳。”她好像看出我的紧张了,忍不住低头偷笑。分别的时候交换名片,“苏妤”,我默默地念着。 同事过来拍我肩膀笑着说:“这女孩清高得很,多少人都追不上,你啊,别惦记了。”我只笑没说话,我知道这姑娘心里有人的,那天晚上我帮忙收拾箱子的时候,发现所有信件都是一个叫宋明的人寄过来的。 某天周末,对门声音很大,像是在搬东西。我扒在猫眼上看了看,新搬进来的邻居竟然是苏妤,好吧,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就住在她对门。故事情节突然感觉好像当年很红的那篇网络小说《我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可我并不是男主角,苏妤也不是空姐,所以这故事并不狗血,反而让人心酸。 晚上我出门遛狗,正好碰见她出门,从她惊讶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她根本不知道我住在这儿。我先开的口: “哟,挺巧啊,你这是串门还是?”我只能装作不知道了。 “我今天上午才搬过来的,没想到是你的对门,真是太巧了!”苏妤笑呵呵地说。 “可不嘛,我正好出门,没想到碰见你了,还做了邻居,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决定好人做到底。 “那个……还真有点儿事,想求你帮忙。”苏妤难为情地说。 “什么事,尽管说吧。” “卧室的门把手掉了,我装不上,你能修好吗?” “这事,小菜一碟。”话已经说出去,只能顶着上了。 “那太感谢你了啊,里面请吧。” 屋子收拾得特别干净,我一想我的房间,幸好没邀请苏妤过去。她逗着狗玩,我修着门。还好坏得不是很严重,就是螺丝掉了,重新安装就好了。这在苏妤看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你太厉害了,不到几分钟就修好了。” 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交情。 “其实也没多难啊,只不过这不是女孩干的活儿啊。” 我没想到这句话会让苏妤红了眼眶,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我并不知道是哪句话说错了。有些时候,最尴尬的是,你明知道是因为你的原因,令对方不高兴,但你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才会这样,以至于想开口道歉,都找不到切入口。 我尴尬地站在那里,苏妤红着眼眶说: “我没事,今天谢谢你了,我有点儿累了,想休息下。” “好,你休息,我遛狗去了,有需要你就说话。” 苏妤点点头,没再回答。我牵着狗走了,傻狗抬头看了看我,好像在说:“狗屁雷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踢了它一脚,它叫了一声,不知道我为什么踢它。仔细想想,其实狗怎么会说我,是我自己觉得自己挺傻的,狗都不看我了。 连续几天都没见着苏妤,我也不好意思去敲门,只能再等等了。 再见已经是两个星期后了。小区停电,她过来敲门问我有没有蜡烛,我说就一根了,给你用吧。过了两小时来电了,她又一次敲门: “谢谢你了,这么晚你肯定没吃饭吧?” “嗯,确实没吃,刚刚打算烧水做饭,就停电了。不过没事,一会儿去楼下随便吃点儿就好了。” “你要是不嫌弃,就过来一起吃吧,我刚包了饺子。”苏妤笑着跟我说。 “哈哈,当然不嫌弃,走吧,正好很久没吃饺子了。” 有了这几次的接触,慢慢地跟苏妤也就熟了,平时有事没事她都习惯来我这里蹭雪糕,我也经常去她那儿蹭饭吃,没想到像她这样的姑娘竟然可以把菜做得那么好,确实让我惊讶。其实这么久的相处,要说我一点儿不动心那是假的。姑娘貌美如花,烧得一手好菜。但总觉得她和我之间隔着什么,具体是什么,我自己也琢磨不透。直到她生日那天,我才知道,她一个人在北京,以及那个晚上独自行走的原因。 晚上下班,她给我发短信,说今天她生日,让我买点儿红酒。我喜出望外,下班就直奔超市,买红酒,选礼物。晚上到家的时候她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在那一瞬间的恍惚中,忽然觉得,我俩好像是生活了十几年的夫妻:我下班买酒回来,她已经把一切都照顾妥帖。她跑过来说怎么这么久,我这才从恍惚里醒来,尴尬地笑笑。我们聊了很多,也喝了很多酒,我想问她为什么一直自己一个人,几次想开口,都生生地咽回去了。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异样,拿起酒杯,一口气喝了,直直地看着我说: “我知道你心里有怀疑,有什么想问的,就直说吧。” “我倒是没什么想问的,就是想问你为什么一直自己一个人。” 我说完这句话,她眼神里的光芒忽然暗淡了下去,像是活了一个世纪的老人。她慢慢拿起酒瓶,缓缓把酒倒入酒杯,喝了一口,叹了一口气说: “我不是一直自己一个人,我有一个男朋友,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对我很好,我们也一起走了很多年,当年想考到一个学校,后来我的成绩差了三分,没能考上。我就辍学不念了,做过销售,做过服务员,后来自学的夜大。他上大学,我工作供他读书,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说就我这么一个亲人。所以,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说到这里,她眼泪就流出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问“后来呢?” “后来他因为成绩好,被保送出国留学啊,我就继续赚钱。他说等毕业后拿了绿卡就接我过去,我们结婚。所以这么多年,我并不是一个人啊,我是有男朋友的。” 我没接她的话,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事情的结局很明显,那男人不要她了。 我问:“他把你甩了,是吧?” 她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后来又说:“他没甩我呀,可能只是学业忙啊,他没时间给我写信罢了,不信你看。”她起身去拿来一箱子的信,如数家珍般地说:“这封是他英语得了a+时给我写的;这是他寝室同学过生日写给我的;还有这封是他生病了,说想我,给我写的……”每封信的内容她都记得,如果没猜错,她应该看了很多次了。她边说边哭,最后抱着一箱子的信号啕大哭。我就站在她旁边,没有说话,没有安慰。 过了半小时,她坐在地上抬头看我,问我: “你说他会不会不要我了?他还会不会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如果他爱你,就不会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了。” “可他说了会娶我的啊,婚纱我都选好了……” “有些话,我知道我不能问,也不能说,他多久没联系你了?” “一年了。”她呆呆地说,让人看了特别心疼。 我蹲下来,拍着她的头,告诉她,如果她真的放不下,就去找他吧。她点点头,说会的。随后站起身,慢慢地说:“对不起。”我知道她的对不起是什么意思,我也明白,任谁也不能从她心里把那个男人赶走,即便是那男人对不起她,对她而言,她的全部信仰都在那个人的身上了。爱情真美好,可也真不美好啊。 隔了一个星期,她告诉我说打算出国去找他,我知道她肯定会去,只是差了一个人给她鼓励。恰巧我就是那个人。我告诉她一路小心,希望此行顺利。因为当时在开会,我没打电话,只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为了爱情卑微自己。”她只回了一句话:“我爱他就不卑微啊。”我哑口无言。 苏妤已经走了十多天,对于我来说只是少了一个可以吃饭的地方,虽然时常会想念她,日子过得倒也相安无事。一天晚上半夜十二点多,电话响了,是苏妤打来的。 “我找不到家,我找不到家了……” “苏妤吗?你别着急,慢慢说,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接你。” “我在机场,可是我找不到家了。” 我飞快穿起衣服,拿好钥匙飞奔下楼,打车直奔机场。到了首都机场门口,就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孤零零地,和那个晚上一样,我不由得心疼起来。我走过去,把她揽在怀里,告诉她到家了。她一直哭一直哭,一直说着找不到家了。我说有家,我带你回家。 回家的路上,她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看起来瘦了不少。不用说,事情的结果应该很糟。到家后,她只是呆呆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喝水。我也不好再说什么,把水烧好,切了点儿水果,就悄悄把门带上了。出门的时候我留了个心眼儿,把门夹了张字条,没锁。后半夜,我听见屋子里有动静,起身去看,苏妤竟然倒在了地上。 抱起她的时候,回头看见了地上的安眠药,我知道这姑娘是想不开了。送医院后,折腾了半夜,洗胃输液,把本就憔悴的苏妤折磨得更加虚弱。我给单位打电话请了一天假,打算好好陪陪她。第二天中午她醒了,还是不说话,就是流眼泪。我说:“怎么了,有什么事过不去的,跟哥说。”她回头看着我,许久才说: “他结婚了,和他同学,跟我说是为了拿绿卡,让我等他。” 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为了爱情卑微自己。 在此之前,我见过渣男,可是没见过这么渣的,我气得不行。她又说: “你说,我该不该等他?” 我从愤怒转为无奈以及更深的难过,我没想到这姑娘这么傻,也不知道那小子用了什么花招,把她骗得这么彻底。 “傻姑娘啊,他是骗你的啊,你怎么还会信呢?” “是啊,他是骗我的,我知道,可为什么他还要让我等,他难道不知道,他只要说让我等,我就会等下去吗?” “那你为什么不快点儿放弃他?” “我只是以为我们会在一起的,我以为会在一起……” “这世上,哪儿有那么多你以为啊,不爱你就是不爱你了,别再想了。” “嗯,不想了,死了这一次就知道了。” 苏妤休息了差不多一个月才出院,回家后我给她做了鸡汤,她倚在门口看我在厨房忙着,神情黯然地说: “你真是个好人,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你是我男朋友。” “可我始终不是他啊,人是无法替代的,即便没了爱情。”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谢你。” “不用谢,就像你爱他,不需要他谢你一样。而且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交情。” “但我想跟你说句心里话。” “你说。” “在这段日子里,我心里有你。” “嗯,已经够了,吃饭。” 2011年底苏妤搬走了,没通知我,是在我上班的时候搬走的。回家开门的时候发现有封信,是苏妤给我的。她说她走了,离开北京了,打算去别的城市走走,屋子里那一箱子的信留给我处理,她不想再带走了。信的内容很简短,不拖泥带水,结尾处写着:“会有人像你爱我一样爱你的。”她门没锁,我直接推门进去,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中间一个大箱子。本打算直接扔了,但因为有封信掉了出来,好奇心的驱使让我没忍住,坐在地上,把整箱的信都看完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 其实,她的男朋友早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箱子里所有的信都是苏妤写给自己的,假装男朋友还在,然后毕业,出国,结婚,分手。这看起来似乎像一个精神病人自导自演的故事。只有我知道,她其实一直都没从她男朋友去世的阴霾里走出来,这么多年了,在外面光鲜靓丽,夜晚独自写信,寄出去,拆开信,再继续写。她想把男朋友塑造成一个负心的人,在某种潜意识里她已经相信这个男朋友抛弃她了。慢慢地把自己都骗过去了,包括我。后来她去美国也只是一个借口,她是去家乡看那男孩的父母了。她是想给自己一个了断,这么多年了,她想走出来,也想忘记。可真的回家见到男孩父母,接受这个事实后,回到北京突然没了牵挂和期待,所以才会哭着跟我打电话说,找不到家了。 其实在她心里,那天在机场,她才接受自己男朋友真的去世了。 苏妤爱得太深沉,以至于迷失了自己,但也证明,她的爱是真的。至少对那个男孩来说,他已经可以安心地走了,苏妤也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 2014年底,苏妤给我打电话,说在丽江开了个酒吧,让我放假的时候过去。从电话里能听得出来,她应该已经忘记那段日子了,至少不像我认识的那个阿苏姑娘了。人们都说爱情越来越少了,其实是相信爱情的人越来越少了,就像开头说的,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了,但还好有阿苏姑娘,她让我相信,爱情在她那儿,永远在。 我在阳台抽了根烟,在朋友圈发了一句话: “这么多年,难为你了,阿苏姑娘。” 后来苏妤回复说: “不难为,至少多爱了他许多年啊。” 都说爱着的人会闪光,我想那道光也会照着他爱的人。 一个小学班外加初中班和高中班,共同见证了周九斤一路的辛苦,我们都觉得爱情已经不值一提,但在周九斤这里一直那么干干净净,而且货真价实。 第4章 九斤小米 有些人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另一个人的重要,他会用长久的日子来证明自己的用心良苦。都说爱着的人会闪光,我想那道光也会照着他爱的人。 周九斤是我们班最瘦的同学,但因为刚生下来时,重达九斤,周母高兴,就直接叫了九斤。 周九斤是我小学同学,刘小米是我同桌,我们认识的时间太久了,久到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周九斤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喜欢刘小米。 刘小米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为了能跟刘小米坐一起,他请我吃了一个学期的冰棍,后来老师死活不让换,这也就成了他童年的唯一遗憾,我也成了他童年回忆中的恶人。 不知不觉,我成了周九斤的送信童子,每次上课时他想传字条,都是经我送到刘小米手中的。我劝周九斤为了我的前途,能少写点儿吗?他总是笑嘻嘻地说,为了我以后的幸福,你就成全我吧。 周九斤是真喜欢刘小米,每天早饭不吃,把省下来的钱给刘小米买冰棍儿吃。以至于成年后,刘小米始终比周九斤高五厘米,肯定是当年在长身体的时候,周九斤耽误了。我不止一次问过他,为什么喜欢刘小米。他说: “你不觉得刘小米笑起来特别好看吗?特别是那根小辫子,就像蜻蜓的尾巴。” 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的比喻有问题,谁会说一个姑娘的辫子像蜻蜓尾巴呢? 也难怪刘小米不喜欢他——太不会说话。不过因为他的不要脸,事情还是有了起色,只要有刘小米在的地方,就一定有周九斤。 时间久了,班里的同学一看见他们俩,就喊他们是“九斤小米”,想想其实还真挺配的,既是农家一袋粮,又是秀恩爱的好名字。 可所有的一切,都不妨碍刘小米不喜欢周九斤。我很早就问过刘小米,你为什么不喜欢周九斤?刘小米的回答意味深长。 “周九斤哪儿都好,就是太张扬了,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 我说:“他就是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他的。” 刘小米撇撇嘴,没再说话。 刘小米学习特别好,情商高,也挺早熟,每次都是班里前几名。 可周九斤永远都是吊车尾,但他好像都不担心。偶尔周九斤也会打架,但打的都是喜欢刘小米的男生。日子就这么过着,周九斤依然每天接送刘小米,上学的路上,永远都是周九斤在说话,说一切能逗笑刘小米的话,后来每天早晨,周九斤见了刘小米都说: “小米小米,你看我是不是长高了点儿?我快赶上你了吧。你什么时候做我女朋友呀?” 刘小米总是笑眯眯地说:“还差点儿,快了快了。” 周九斤之所以每天都缠着刘小米这么说,是因为在小学的时候,刘小米就告诉他,如果想让我喜欢你,你就要比我高。 从此周九斤的生活里,除了刘小米就是吃鸡蛋打篮球。不管周九斤怎么努力,刘小米始终比他高五厘米。周九斤不止一次跟刘小米说:“你等等我,别长那么快呀,我很辛苦的。” 终于有一天,刘小米不再长个儿了,可还没来得及高兴,周九斤发现,自己也不长了,于是他们的身高永远相差五厘米。 他就是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他的。 刘小米究竟喜不喜欢周九斤,没人清楚,但我知道。有一次周九斤发烧,没来上学,刘小米第一次自己上学。多年后刘小米告诉我说,那天她是一路哭着去学校的。可这也是许多年后我才知道的,年少的周九斤自然无法知晓,他仍然在孤军奋战,傻了吧唧地爱着刘小米。 高中毕业后,刘小米去了上海的大学,周九斤没考上,差了五分。就像他和刘小米的身高一样,永远差着五厘米。其实那时候周九斤不知道,刘小米如果脱了鞋,他们是一样高的,可没人告诉过他,他也不敢去问。 刘小米在大学上课,周九斤就在外面赚钱,卖衣服、摆地摊、烤肉串、当司机,什么赚钱他做什么。每到周末就去学校等着刘小米出来,陪着玩陪着吃。 钱都给刘小米花了,自己一件衣服舍不得买。周九斤说值得,刘小米一个人在外地不容易,自己应该照顾好她,毕竟是自己媳妇。 大三的时候,刘小米交了男朋友,不是周九斤。 听说那男孩长得人高马大的,是学生会主席,用一束玫瑰花把刘小米从周九斤身边抢走了。 周九斤后来跟我说过好几次,玫瑰花有啥用呢?她要喜欢,为啥不早跟我说呢? 我想告诉他,女孩的心思不是问的,得猜,但还是忍住没说。听说那个男孩正好高过刘小米五厘米,我们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周九斤没戏了。 后来周九斤说:“有些事,勉强不了的,我看着都觉得好般配呢。” 我心疼,骂他是傻逼。他也不反驳,他说从小学追刘小米一直到现在,不后悔,但也累了。 半年后周九斤离开上海,去了宁夏,跑运输,一路从南到北地奔驰,月月如此。 再后来大学毕业,刘小米跟学生会主席分手,找工作,搬家,都是周九斤跑去上海帮忙的。也不说什么,就是闷头干活。 刘小米看着周九斤的背影不是滋味,谈不上是什么感觉,像感动又不像,就是心疼,但肯定不是爱。 因为刘小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人,自己不说,对方就懂。可这件事,周九斤做不到,这么多年一次都没有。 看电影只看团购上有的,吃饭只选打折的,从不问刘小米喜欢吃什么,想看什么。自己一意孤行地决定着。 因为刘小米的原因,周九斤把运输线改成上海到宁夏,他说从上海出发,再从宁夏回来有奔头,因为刘小米等着他呢。刘小米有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问周九斤: “九斤,你追我这么多年不累吗?” “不累,就是你总不搭理我,觉得有些委屈。” “那我下个月做你女朋友吧,你别委屈了。” “为啥要下个月啊?” “下个月就是你追我整十三年了呀。” 周九斤终于追到了刘小米,花了十三年的时间,跨越了他整个人生。虽然要下个月,但他也高兴,这么多年都等了,不差这最后一哆嗦。 消息传开后,曾经的班级群都炸了。一个小学班外加初中班和高中班,共同见证了周九斤一路的辛苦,我们都觉得爱情已经不值一提,但在周九斤这里一直那么干干净净,而且货真价实。 周九斤特别高兴,他想给刘小米好的生活,想把最好的给她,给我打电话时,嗓门都提高了,跟我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看我还是成功了吧,刘小米就是我媳妇。” 我说是啊,这么多年了,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什么时候办喜酒啊,班级里都等着随礼呢,都等太久了。 周九斤笑呵呵地说:“快了快了,年底就结婚,到时候你们都来啊。” 我说:“一定。” 有时候,你关注一个人久了,你就觉得,这个人是你的了。 周九斤是2009年冬天走的,宁夏回上海的高速,大雾,车祸,人当时就不行了。 距刘小米答应周九斤的日子,还剩半个月。 周九斤的葬礼是回老家办的,大部分同学都回去了,葬礼那天,所有人都哭了。 就在葬礼快结束的时候,刘小米来了,她散着头发,光着脚,手里拎着高跟鞋。 她慢慢走到周九斤身边,趴在周九斤身上,像哄睡着的周九斤一样,轻轻地说: “周九斤,你看,我和你一样高了。” “我可以做你女朋友了,你快叫我名字啊!” “周九斤,我是刘小米,你快起来送我上学吧,我快迟到了。” “楼下旁边又开了新饭店,你快带我去啊,求求你了……” 我们实在看不下去,强拉着刘小米离开。挣扎的时候,刘小米的眼泪落在了周九斤的脸上。 周母哭着说:“我家九斤可怎么走啊,他走不了了,走不了了。” 后来我才知道,老人都说人死了,是不能让活着的人的眼泪碰到身体的,不然无法轮回投胎,就得一直陪着掉眼泪的那个人。 这件事虽然不知真假,我没告诉刘小米,但我相信,周九斤肯定是不想走的,他是多想一直陪着刘小米啊。 第二天周九斤火化的时候,我们打算把他的东西都烧了。 可到最后发现,哪有什么东西,全是刘小米的照片,有考试后的,有毕业时的,很多阶段,就差他们的合影。 刘小米求我们把东西给她,别烧了。有几个朋友气不过骂刘小米:“他虽然爱你这么多年,可你没资格要他的东西!” 我拉开他们,把东西给了刘小米。她抱着那堆东西,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我知道她为什么那么伤心,那个爱她半辈子的周九斤没了,再也不可能有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刘小米,有人说她回上海了,也有人说去了宁夏,总之就是没再安稳过。我不知道没了九斤的小米会不会习惯,但也相信,过去这么久了,她应该知道,九斤确实是用了一生去爱她。 年底高中同学组织了同学会,我本不打算去,后来群里有几个人私信我说,听说刘小米会去,这么多年,难得这么齐一次,能回来就回来吧。 三年未见的刘小米依然单身,手上戴着佛珠,神态静素。我问:“你这是信佛了?” 刘小米点头,说:“也不是信佛,就是舍不得他,想让自己心静一些,也想知道人生在世,到底为了什么。” 我说:“你就打算一直这么单着吗?” 刘小米笑笑说:“我没法爱上别人了,我欠周九斤的,一辈子都不够还。” “你欠他什么?” “欠他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 “……” 周九斤笑嘻嘻地问刘小米: “小米小米,你看我是不是长高了点儿?我快赶上你了吧。你什么时候做我女朋友呀?” 因为你知道好的爱情是什么样,所以不对的人根本对付不了。好的爱情,终归是要等一等的。 我这一生会遇见许多姑娘,但还能让我死心塌地爱上的,估计没有了,除了刘晓娇,不可能再有了。 第5章 倪安斌和刘晓娇 “我这一生会遇见许多姑娘,无论以前或者以后,都会随时遇见,但还能让我死心塌地爱上的,估计没有了,除了刘晓娇,不可能再有了。”说这话的人是我兄弟倪安斌,刘晓娇自然就是那个让他放不下的姑娘。 生活就是没有编剧的电影,所有的情节和高潮无人知晓。有时候你觉得生活平淡如水,没有激情,那一定是属于你的剧情没有到,真到发生那天,可能比偶像剧还要令人难忘。 故事得从四年前说起。当时的倪安斌刚大学毕业,同寝兄弟都打算去外地发展,把他也叫上了,他也觉得应该趁着年轻出去走走,毕竟哈尔滨这座冬天比夏天还要长的城市,也待够了。 觉得自己不像学校里别的男生,他们或许有难以忘怀的感情、难以割舍的女友,大学四年倪安斌的生活就像一张白纸,安静地躺在地上,就连被人踩一脚的机会都没有,平凡得可怕。有些事情是需要做出改变了,至少得换个地方当白纸。 他打算年后动身,春节之前想陪陪父母,买点儿年货,就这样,冬天基本不出门的他,还是出去了。后来他跟我说:“那天如果算是人生的一个分界点,那些注定会发生的,就一定会发生,任你怎么躲都不会错过。” 其实说来也怪,本来这次出门,是安斌的母亲要去的,安斌的爸爸可能看他在家待烦了,就让他出去走走,本来母亲还是要跟着的,安斌不让,说自己去就行了。 出门的时候,闻见别人家传过来饺子的味道,安斌心想着买点儿牛肉,晚上包饺子吃。 就在回来的路上,在一个街口遇见了个姑娘。用他的话来说,当时他就觉得这姑娘真牛逼,哈尔滨零下38摄氏度的天气,就穿了一件t恤配条牛仔裤。 姑娘手里拿着五串糖葫芦,翻了几分钟钱包,最后发现没带钱。 倪安斌一直是我们这帮朋友里出了名的倪大善人,持家有道的好青年。他几步走过去,问人家多少钱,掏钱付账走人,头都没回。 后来我问他,你当时怎么一句话不说就走? 他说:“我要是再留下,估计就得脱衣服给她了。” 要不怎么说这是个牛逼的姑娘呢,几步就追上了,拍着倪安斌的肩膀说:“帅哥怎么称呼呀?多大啦?谢谢你啊!” 倪安斌当时就觉得碰见了缺心眼的,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姑娘急了:“你是哑巴还是跟我玩深沉?我问你话呢!” 倪安斌说:“我不是哑巴,就是觉得你这姑娘太虎了,几块钱的事,用不着跟查户口似的吧?” “就是想谢谢你,改天我把钱还给你,哦对了,送你两串糖葫芦,特甜。” 没等他说话,糖葫芦就塞到手里了,倪安斌刚想说我不喜欢吃这东西,姑娘转身就跑了。倪安斌左手拎着牛肉,右手拿着糖葫芦就回去了,一进屋他妈就问:“哟,今儿是怎么了,我儿子返璞归真,童心未泯,想起吃糖葫芦了?” 倪安斌没搭话,糖葫芦给他妈一串,给他爸一串,自己去里屋躺着了。躺床上安斌就想,这姑娘长什么样都还没看清楚呢,我怎么就走了?活该自己单身,可惜我的五块钱了。 一个男人最珍贵的品质只有一个,深爱一个女人,并且爱她一辈子。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安斌陪着父母踏踏实实地过了一个年,平时也出来跟我们喝个酒聊聊天,晚上的时候去中央大街看冰灯,看着路上都是成双入对的,安斌心里不是不落寞。但感情的事就是这样,你永远不能像买菜一样,随便抓一把就交钱,这种事没办法对付,俩人要真不是一个频道上的,还真就长久不了。 后来的事,安斌没再想过,哈尔滨虽然说只是个省会,但也不小,两个萍水相逢的人能遇见,但不见得分开后再重逢。这种概率比买彩票高不了多少。 可该遇见的人,总会遇见。初三安斌去给亲戚们拜年,在一个小区的门口碰见了她,一个人蹲在地上,肩膀微微颤抖,光凭那个背影,安斌就认准是她了。他走过去,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她,问她怎么了?姑娘慢慢抬起头,暗淡的目光一点点明亮起来,很是惊讶。 “没想到在这儿碰见你啊,你还记得我不,你欠我五块钱呢。” 姑娘一抬头,吓坏了他,满脸的泪痕,直直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你怎么了?怎么还哭了?钱我不要了,我开玩笑呢。” 刘晓娇被他这句话逗笑了,笑中带泪,特别好看。倪安斌说他从没见过一个姑娘哭着笑,还能那么好看。我说你真他妈酸啊,东北爷们儿还能这么酸。安斌说那是你没见过,就像你没见过月亮的时候,月亮不会因为你没见过它,就不亮了。 “我没怎么,就是肚子有点儿疼,蹲一会儿就好了。”她说。 “那怎么行啊,这么冷的天儿,没病也冻坏了。走吧,前面不远就是我家,去我家坐会儿吧。” 我们后来都说,听过过年拜年给红包的,也听过过年交好运的,但就是没听过还能在大街上捡女朋友的,可安斌就这么捡了一个女朋友回家。 进屋后自然把他妈吓一跳。倪安斌念了四年大学愣是没处女朋友,他妈也是急坏了,看见儿子领着个姑娘进屋,自然是喜出望外,连问都不问,满脸笑容就迎上去了。 刘晓娇也是聪明,一口一个阿姨叫着,一口一个叔叔喊着,把俩长辈哄得那叫高兴,比当年倪安斌考上大学还高兴。聊了一会儿,他爸妈互相使了一个眼色,说道: “安斌啊,你四姨还叫我们去打麻将呢,我跟你爸先去了啊,好好招待人家,厨房有水果,洗洗给人家吃。” “姑娘,你先踏实坐着,跟我们安斌唠唠嗑,我跟你叔叔出去打会儿麻将。” 临走的时候,还硬要塞给刘晓娇一千块钱,说喜欢什么买什么,常来玩。 倪安斌从进屋就没说过一句话,都是晓娇在说,如果当时他跟他妈说,我俩才认识不超过半小时,那他妈肯定疯了。可毕竟第一次领回来个姑娘,看他妈那高兴劲儿,知道说什么都没用。 爸妈走了后,他反倒紧张了,低头默不作声。刘晓娇先开口: “帅哥,阿姨挺逗啊,是不是把我当她儿媳妇了?好了,正式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刘晓娇,拂晓的晓,娇柔的娇。这一千块钱给你,就当我还你钱了。”说完还吐了吐舌头。 “嗯,我妈那人你别介意,我没带过姑娘回家,我没来得及解释就这样了。那什么,我叫倪安斌,还有这钱我不能要,这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 说完这孙子脸就红了,刘晓娇笑得花枝乱颤。 “那个,晓娇,你要是没什么别的意见,这钱你就收下吧,咱俩接触接触呗。” “成啊,我没意见,我看在阿姨的分儿上,还有你请我吃糖葫芦的分儿上。” 俩人的关系就这么定下来了,在我们圈里,属于绝对的传奇。 相识不超过一小时,直接见家长,互报名字后,在连家庭背景都不熟的情况下,俩人就这么好了。不过晓娇倒是一直没带安斌见她父母,总说再等等。 如果一直这么走下去,这俩人应该是我们这群里最幸福的一对了。可有些事吧,总是事与愿违,就像我说的,生活从来就是随心所欲的,它支配着你向前走,可能心情好了让你美几天,心情不好,让你难受好几年。 那段时间俩人如胶似漆,走到哪儿都是黏黏糊糊,十指紧扣,双眸传情的,经常恶心得我们不行不行的。刘晓娇每次都说,你们要是难受,自己找女朋友去。可后来,几个月都见不着他俩,我们也忙着准备出去工作的事,也就没怎么联系。直到有一天,倪安斌给我打电话,声音嘶哑着说: “出来,陪我喝酒。” 听他的语气,我当时就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他从来不这样,至少他从来没主动叫过我喝酒,我也就谁也没招呼,自己去了。后来想想,是对的。 下了车,看见站在饭店门口的他,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胡子也没刮。见我来了,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往饭店走,我也就跟着进去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还没问,他终于肯开口说了: “晓娇不见了,就留下一封信。” 他把信推给我,我迟疑着。他说看吧,除了你,没谁能说了。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安斌: 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飞到另一个城市了。这几个月的相处,让我觉得你就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你从不问我不说的事,你说你无条件信我,有些事不说,反而安心。 是啊,我会安心,可我如何让你安心?你一定不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我为什么穿得那么少,就站在街上,我不是疯子也不是臭美。 半个小时前我刚跟我妈吵完架,她让我滚出去,我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走了。 我妈在我初中那年就去世了,跟我吵架的是我后妈,平时待我还算不错,可自从她生了一个儿子,我爸就不再管我了。年前有一次高烧,去医院输液,查出我得了尿毒症,那天吵架就是她不想再给我拿钱治病了。 路过街角,突然就想吃糖葫芦。因为小时候每次难过的时候,我妈都会给我买糖葫芦。可我忘了我没带钱,然后你就像拯救我的天使一样,就那样出现了。 我这一生会遇见许多姑娘,能让我死心塌地爱上的,除了刘晓娇,不可能再有了。 安斌啊,你一定要原谅我,我没告诉你,就是不想让你担心,我可能已经没有时间陪你了,这些事情不应该让你替我承担,你还有很好很好的未来。 别担心我,我不会想不开。我会很努力地活着,我会赚钱透析,我会赚钱换肾。虽然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但你要相信,当我后半生时间足够陪你走下去时,我就会回来。 看完信,我没再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安斌,也不知道该如何劝他放手,这种时候说让一个人放手,是最不要脸的行为。安斌不是没找,可当一个人想消失的时候,太容易了,只要把周边所有的联系方式全部换掉。 更何况,安斌连晓娇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晓娇从来都不让安斌送她回家,都说自己能回去,让他别担心。我走的时候,安斌跟我说,他会等她回来。 春节过后,我们陆陆续续离开了哈尔滨,只有安斌一个人留了下来。朋友们问我为什么,我说他可能太舍不得这座寒冷又温暖的城市了。他们都说我矫情,我知道我不是。 时间过得一点儿都不慢,数着日子过的时候,觉得岁月漫长,可真要是回头看的时候,不是一晃许多年,就是弄丢许多人了。 再见到安斌已经是四年后了,就是故事的开头,我回来参加朋友的婚礼,安斌跟我说的那段话: “我这一生会遇见许多姑娘,无论以前或者以后,都会随时遇见,但还能让我死心塌地爱上的,估计没有了,除了刘晓娇,不可能再有了。” 在外地的朋友们陆续回来了,总在外面飘着也不是个事儿,最后都得落叶归根。回来后的朋友们经常小聚,互相吹着年少时候的牛逼,女朋友换了好几拨,只有倪安斌还是单身。 所有人都认为当年是刘晓娇踹了倪安斌,我几次想解释,最后都被他的眼神压了下来。我知道他不想我多说什么,与其一段感情中途夭折,还不如有个人守着不可能的期望。 在某一次聚会上,朋友散去,就剩下我和安斌的时候,喝醉的安斌搂着我的肩膀说: “我知道她可能已经不在了,四年了,每次路过那个街口,我总能听见她跟我说话。” “帅哥怎么称呼呀?多大啦?谢谢你啊!” “你知道吗?我可能坚持不下去了,可我不想让她失望啊,我不想让她将来某一天回来的时候,发现我不等了,那她该多难受啊!” 就在我打算安慰他时,一个身影闪了进来。屋外的冷空气和屋子里的温暖交替着,让我的眼镜上蒙了一层薄薄的水雾,看不清是谁,只听见一句话: “帅哥,这是欠你的五块钱。” 没错,刘晓娇回来了,没人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家饭店的。我只记得喝醉了的安斌愣了许久,站在刘晓娇面前不敢上前。我擦着布满水雾的眼镜,笑着推了一把安斌,然后我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安斌不说话,刘晓娇微笑着看他,后来安斌就哭了,像个小孩似的,跪在地上抱着晓娇一顿嚎,说你干吗去了,怎么才回来,给我一个电话也行啊,老子要是他妈结婚了怎么办啊。 晓娇像抚摸儿子似的,拍拍安斌的头说: “乖,起来了,大家都看着呢,丢不丢人,我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后来我没问安斌,晓娇这些年去哪儿了,也没问她的病如何了,我只知道既然晓娇能回来,就做好死磕安斌一辈子的打算了。月底安斌和晓娇就领证了,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只有我知道这四年安斌是怎么过来的。婚礼的时候,主持人让我作为朋友讲几句话送给新人。 我想了想,觉得这段话最适合倪安斌和刘晓娇: “因为你知道好的爱情是什么样,所以不对的人根本对付不了。就像你知道,一双合脚的鞋总比不合脚的舒服,爱情也一样,好的爱情,终归是要等一等的。” 好的爱情很简单,在你爱对方的时候,对方刚刚也爱着你。 想找一个温暖的人,无须身骑白马,无须伴蝶而来,只希望在某个午后遇见一个人,可以让尘封的心,突然温暖。 第6章 夏琴方子善 2005年方子善大学毕业,带着女友从哈尔滨奔到了上海,那里有他的理想。女友比他小两岁,用他的话说,女人比自己小,知道疼人。但结果,自己没人疼,反倒是自己对女友呵护备至。 子善的女朋友叫刘萌,和他同届。记得当初子善追刘萌的时候,曾轰动过那个不大不小的大学。过程是这样的: 下了晚自习,子善在自习室看书,看完出楼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喊:“别耍流氓!” 他是个爱看热闹的人,自然凑过去瞧个明白。当拨开人群时,看见一个女孩气得脸色发白,和一个像混子的人纠缠。若是平时的他,自然看过热闹就会回寝室打游戏。但今天不同,因为那女孩看见他如见了救命稻草,直接飞扑过来,抓住他的手,温柔地说:“亲爱的,你怎么才来!”说的时候还不停地给他使眼色。子善明白,女孩想借他摆脱这个流氓。他微微一笑,挽起刘萌的手转身走开。那人看子善人高马大,也就放弃,转身说了句倒霉,便消失了。 走到树荫拐角处的时候,子善才开口:“我说,小姐,手握够了吗?” 刘萌此时还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急忙抽出了手,连忙说谢谢。子善明白,若不是她长得漂亮,自己才不会多管闲事。后来的事情,就如小说的发展一样,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看电影,做大学中情侣该做的事。 唯独两个人的关系没有确定。子善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刘萌,之所以用喜欢,是子善觉得,大学里没有爱情。 转眼快放寒假了,也是子善大学的最后一年。几个月后,就该毕业了。子善知道,如果再不说就真的没机会了。经过一夜辗转反侧,子善决定做一件事。 放假的前三天,子善在酝酿一个计划,那就是追刘萌。经过一系列筹划,行动终于开始。那是一个周末的夜晚,学校没什么人,确切地说没什么管事的。子善穿着熊猫衣服,一手拿一百个气球,另一只手拿着大束玫瑰。自己的哥们儿在后面拿着音箱放音乐,本来没多少人的女生宿舍突然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子善觉得这样也好,轰动一下也未尝不可,大学四年了,应该闹出点儿动静。 刘萌出来的时候,已经合不拢嘴了,走到楼下的时候整个人晕乎乎的,那是幸福的。 子善摘下套在头上的熊猫头,手拿玫瑰大声地对刘萌说,做我女朋友吧。在场的所有女生都欢呼,接受他吧,接受他吧……就这样,子善成功追到了他们系里的校花。事后刘萌曾说,自己爱上他,是因为看见他在熊猫服里热得满头大汗,冬天里头上冒着热气,这样的男生,自己如何能不爱。就这样,两人死心塌地共赴爱情战场。 子善摸摸被烟烫红的手指,然后抬手擦去刚才留下的眼泪,这已经是回忆起刘萌的第四次,也是哭的第四次。子善转身回到卧室,打开电脑qq,上面有很多人,网名叫“夏末末”的发来信息:“下来喝杯咖啡,旧情人,等你。” 发信息的正是子善公司的同事,叫夏琴。接到消息后,子善起身刷牙,刮胡子——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出这个屋了。子善到达旧情人咖啡店的时候,夏琴已经坐在6号座位等他了。子善坐下的时候,夏琴叫来服务员,点了两杯咖啡。 夏琴看了一眼子善,慢慢说:“都过去那么久的事了,怎么还这样?” 那夜有雨,无爱。 子善不答,只是默默地坐着,随手拿起桌上的宣传单独自看着。夏琴用手点了点子善的手,向左边看去。子善随着夏琴的目光看见了正好进门的刘萌,手挽着一个中年男人,微笑地进来,并没有看见方子善。此时夏琴看见子善眼中满是愤怒、怨恨,还有些什么,她看不大明白。子善正要起身,夏琴急忙把他拽住,低声说:“你小子给我老实点儿,别在这儿给我丢人。” 子善毕业的那年带着刘萌,从校园正式步入社会,当时豪言壮志,说一定要给刘萌最好的生活,所以才决定来到上海。来这里才发现那些梦想和现实比起来,简直可怜得要命。两人熬过了最艰难的五个月,分手了。 一个中年男人帮刘萌找到了薪水不错的工作——在那个男人的公司里当文秘。方子善很愤怒,但刘萌很决绝,每次都像故意似的,当着方子善的面挽起那男人的手臂。 某天那男人扔给他一沓钱,对他说:“回家找个工作,别出来了,她不适合你,她要的你给不了。” 就是这句话,让方子善决定不再纠缠,他知道刘萌早已变了。两人在房间里吃了最后一顿饭,然后和平分手。那夜有雨,无爱。 当夏琴把醉得不省人事的子善拖回家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经历了找单元、楼层、门牌,然后进房间,夏琴累得彻底站不起来了,拖着一米八二的子善更是要了命。把子善安顿好之后,夏琴在客厅睡了一夜。 第二天,夏琴在厨房为子善准备早餐,子善起来的时候才回忆起昨天晚上的狼狈。他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忙碌的夏琴,红着脸说谢谢。夏琴似乎心情很好,跑过来刮了一下子善的鼻子说:“懒猪,快吃饭吧!” 子善心里一阵感动——和刘萌分手三年,还是第一次如此感动,也是第一次让这个家有了家的感觉。 吃过饭后,夏琴在厨房洗碗,子善靠在沙发上回头看她。这让子善觉得生活第一次这样美好。两人收拾好东西,一起下楼打车去了公司。这一忙便是一天,晚上还要加班,子善出去买夜宵,以便晚上饿了可以有东西吃。正如他想的,夏琴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跑来问子善有好吃的没。子善变戏法一样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夜宵,两人面对面坐下来,开始边吃边聊。子善始终回避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倒是夏琴,一点也不顾及,说道:“你昨天晚上真可怜。” 子善抬头看着夏琴,就这么一直看着。夏琴闭上了眼睛,子善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凑了上去。夏琴红着脸说:“子善,你要对我好,一辈子都对我好。” 当夏琴确定子善就是自己的依靠的时候,便收拾好了东西站在子善的门口。子善起初是惊讶,然后就笑,伸手接过夏琴的行李。子善当时觉得,幸福来得真快。晚上两人又去了旧情人,这是他俩经常去的一家咖啡店。 店主非常好,是位三十多岁的男人,却如同那些赶时髦的小青年,穿着打扮都不像他这个年龄的人。每天都乐呵呵的,自己虽开着咖啡店却从不喝咖啡,只喝豆浆。每天客人在喝咖啡的时候,他便为自己磨一杯豆浆。这难免让人奇怪,起初子善和夏琴也是如此,后来大家熟了一起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店主叫方凯。 最令人难过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爱了你很多年的人,转身离去。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但他人真的很好,每次都是请方子善他们喝最好的咖啡。方凯经常趁夏琴不在的时候,偷偷问子善:“什么时候结婚啊?可得抓紧咯,多好的女孩!”子善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自己知道,他依然记得那个叫刘萌的女人,虽然这么想挺犯贱的。分手的那天晚上,子善对自己说,这辈子就一个人吧。 后来遇见夏琴是他没想到的,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幸福到底能够维持多久。所以只是笑笑,而方凯则总是自言自语一样,应该抓紧,应该抓紧。 方凯后来对子善说,自己原来有一个女朋友,很不错,文静大方。但方凯觉得男人过早结婚会束缚自己,便一拖再拖,直到拖得女孩实在耗不起了,便狠心地分手了。直到有一天方凯觉得累了倦了,想找个依靠,才发现人家已经嫁做人妇,早已是天各一方。方凯以前很爱喝咖啡,但女朋友总劝他说应该多喝喝豆浆,养胃。从此方凯便一滴咖啡不喝了,开了这家店,算是对当初感情的眷恋吧。 转眼已入冬,子善觉得应该回家看看。之前曾和母亲吵了一架,父亲去世早,是母亲一手把子善带大的,母亲叫子善早些回来找个姑娘把婚结了,但子善当时已心灰意冷,便拒绝了母亲的要求。母子为此吵了一架,因为子善曾说,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了,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和夏琴结婚,但总觉得应该带回去与母亲见一面。 与夏琴商量此事的时候,夏琴意外的高兴,于是两人决定忙完手里的工作,后天便动身回家。周末,两人又去了一次旧情人,进门的时候看见方凯正坐在角落里独自喝着豆浆,看见他们便示意他们坐过来。子善和夏琴坐下,方凯说: “明天打算关了这个咖啡店,去银川。” 子善和夏琴同时惊讶地问:“为什么?” 方凯只说了一句话:“她离婚了,在银川。” 子善和夏琴心里都明白,这是最好的理由,没有什么让他留恋的了。去了也好,也许会在那个干净的地方找到他向往已久的幸福吧。 子善和夏琴与方凯告别的时候,方凯趁夏琴去拦车,扒在子善的肩膀上说:“夏琴是个好女孩,好好把握。”子善点头。从方凯的咖啡店里出来的时候,子善突然想以后无聊的时候该去哪里坐坐,希望那个叫方凯的男人可以真的幸福。 子善和夏琴下了火车便直奔家里。子善已经四年没有回来了,路过曾经熟悉的街边,突然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在这个小城,时间走得总是很慢。推开家门的时候,子善突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母亲。母亲已经快步迎了出来,看见子善先是一愣,随后便高兴地说,回来就好。母亲仔细地看了看子善身后的夏琴,从表情看得出很是满意,夏琴恰到好处的言行,让母亲很是欢心。 子善在旁边赔笑。晚上吃过饭之后,夏琴和子善在楼下的花园散步,一起聊起子善小时候的事。 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在家待了一个星期,子善和夏琴第二天早晨便要坐火车回去了。母亲一晚都不怎么高兴,子善知道是自己没时间陪母亲的原因,突如其来的幸福,马上又要离开,让母亲很不适应,心想自己应该是时候回来尽孝道了。早晨走的时候,母亲坚持要送他们上火车才肯离开。 火车开动的时候,母亲转身擦眼泪的动作,被子善看得真切,这让他的心狠狠疼了一下。想起上车的时候母亲偷偷对他说的话:“好好对待夏琴,我喜欢这孩子。”母亲其实还有话要说,但知道子善不喜欢提那件事,便不再说什么了。 回上海后,子善和夏琴又一次忙碌起来,忙不完的工作,忙不完的应酬。虽然子善已是公司的经理,但需要他处理的事反而多了起来。每当路过曾经的旧情人咖啡店时,子善都会难过好一会儿,不知道方凯现在过得幸福吗? 秋季,满街的黄叶。夏琴对子善说,枫叶应该红了,我们国庆的时候去看吧,就先不回伯母那里了,子善点头。 中午的时候子善给母亲打了电话,晚上俩人肩并肩散步。夏琴问子善中午打电话都说了什么,子善笑而不答。其实子善和母亲通话的内容是: “妈,夏琴怀孕了,下个月我打算和夏琴结婚,然后接您过来。” 时间像一场战争,将人轰得不知所措,各自飘散去了天涯。 想起曾爱过的人,曾经为了爱情,把自己降到尘埃里。当初再怎么也放不下的人,也都随着时光在记忆里慢慢远去。 第7章 虽然爱你,又如何? 想起曾爱过的人,曾经为了爱情,把自己降到尘埃里,抑或是怎样的肝肠寸断。那时的你,脸上会多了许多淡然的笑容,以及豁达的心境,当初再怎么也放不下的人,也都随着时光在记忆里慢慢远去。 1 于飞和宫晓是一对冤家,众所周知,就连小学门口卖冰棍的大爷都知道。既然是冤家,就有聚首和散伙的那天。 于飞和宫晓到底还是散伙了,是在宫晓结婚那天。 于飞父母跟宫晓父母是同事,原来是一个厂子里的,又是邻居,自然熟得跟自家人一样。后来厂子倒闭,两家又合伙开了一个酒厂。于飞比宫晓大两岁,在宫晓还没出生的时候,两家就把娃娃亲给定了。 虽说早不是封建社会了,但两家这关系也确实值得定这娃娃亲。于飞和宫晓还很小的时候,两家大人就喜欢逗他俩。 “于飞呀,你媳妇好不好看?快点儿长大,就能娶进门了。” 于飞虽然不懂什么是娶进门,但也知道媳妇二字是亲切的。 “嗯,好看,我能先娶进门,后长大吗?”于飞流着鼻涕问道。 家长们哈哈大笑,觉得于飞这小子懂事,从小就嘴甜。于飞虽然比宫晓大两岁,但在宫晓面前就像跟屁虫一样。 宫晓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宫晓说我要吃鱼,于飞立马就跳河里给抓鱼。宫晓说想要蝴蝶,于飞跑一下午抓了一袋子的蝴蝶给宫晓玩。两个小孩是不懂什么叫娃娃亲的,后来上了小学,于飞每天都拉着宫晓的手一起走,时间久了,学校的同学就都听说了。 每天放学,同学们就跟在他俩后面喊:“小相公小媳妇,拉着小手上学堂,小媳妇羞羞羞,小相公嘿嘿嘿。”开始的时候,于飞觉得这没什么,反正宫晓就是我媳妇,可要不怎么说女孩心你猜不透呢?从那时候开始,宫晓就开始躲着于飞了,上学也是分开走的。 于飞后来说,他的童年只有宫晓,可宫晓的童年,他只是一部分而已。 初中,宫晓为了躲开于飞,跟爹妈闹了三天,拼了命要转到镇里的中学读书。至此,初中三年,于飞和宫晓也仅仅见了三次,还都是暑假的时候。于飞不知道宫晓为什么躲着他,就连宫晓父母和于飞父母也不知道。两个孩子总是不见面,当年娃娃亲的事,慢慢地就没人再提了,可于飞一直记得。 高中时,于飞和宫晓迅速进入青春期,宫晓变得叛逆,于飞还是老老实实上学。后来于飞学会了打架,是因为宫晓。 宫晓高二的时候,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俩人偷偷好上了。那时候的学生是不允许早恋的,慢慢地班主任就知道了,把宫晓叫到办公室,问那个男生是谁。宫晓死活不说,那小子也没站出来,就因为这,于飞放学把那小子打了。 因为那段日子正好是教育局下来视察,于飞顶风作案,本来是要开除的,后来好说歹说,记了大过一次。于飞从此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不再跟着宫晓,不再见宫晓。 于飞染了头发,打了耳钉,穿着漏洞的牛仔裤。一个星期不到,成了学校的知名人物。每次经过宫晓的班级,于飞总是将头转过去,故意不看宫晓。时间长了,俩人就淡了,淡得就像普通同学,甚至连普通都谈不上。 于飞高中期间换了许多个女朋友,成绩差得惨不忍睹。宫晓自从那件事后,一心放在学习上,成绩一路高飞猛涨。 有天晚饭的时候,于飞的母亲随口说道: “你看看人家宫晓,学习成绩那么好,将来人家上个好大学,你呢?还继续混啊?” 于飞没吱声,继续低头吃饭,但心里已经做决定了,他要和宫晓上一个大学。 2 于飞用了五个月的时间,终于成功地和宫晓上了同一所大学,可这依然没有什么用。宫晓仍然不搭理于飞,他终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备胎。其实说于飞是备胎是不准确的,备胎是指那些还有希望在一起的人,可宫晓从来就不给于飞希望。与其说是个备胎,倒不如说是一个破旧的、没人要的轮胎。 于飞挺帅,一米八二的个头,干干净净的小伙儿,背地里喜欢他的姑娘有很多。 可于飞就认准宫晓了,很久以后,于飞有一次跟我说,宫晓可能就是他上辈子欠的人,这辈子他来还账了。我说你太迷信了,他低头笑笑,没再说话。 大学四年转眼就过去了,宫晓交了男朋友,后来分手了,但于飞还是单身。 毕业后宫晓打算出国,于飞请宫晓吃了一顿饭。四年之久,俩人第一次坐下来。点了一桌子的菜,俩人一筷子没动,于飞看着宫晓,宫晓看着于飞,就这么看着。 最后,俩人一句话没说,结账走人,饭店服务员以为碰见俩傻逼。 于飞说,那顿饭他俩看了一个多小时,把从小时候到现在都看遍了,就跟过电影似的。你们都说羡慕什么狗屁青梅竹马,我这也算青梅也算竹马了吧,可又有什么用,还不如我压根儿就不认识她,还可能有点儿机会,她怎么就不喜欢我? 宫晓看于飞的一个多小时里想得最多的就是,于飞太自私,他认为咱俩就是青梅竹马,就应该在一起,就是天经地义。宫晓要的就是一句我爱你,于飞二十多年,一句没说过。宫晓就是想置这口气,看最后谁能耗过谁。 宫晓没等到于飞的那句话就出国了,一走就是三年。 3 这一次,于飞没跟着宫晓出国,反而踏踏实实留在国内发展,从实习到转正,再到项目总监。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不抽烟也不喝酒,下班就回家,但还是孤身一人。 宫晓也是个没良心的,走了三年,就回来一次,还赶上于飞出差,俩人就这么错过了。后来还是宫晓给于飞打的电话。 “于飞,你行啊,三年能忍着不找我?” “甭说三年,就是六年,我也照样不找你。” “你这算是跟我置气呢,还是跟自己较劲?” 和伤了手断了脚相比,心里的疼简直一文不值,连包扎都省了,谁又会看得见? “我跟傻逼较劲。” 说完于飞就把电话挂了。 估计得把宫晓气个半死,但于飞似乎不在乎了。 于飞依然每天安安静静地上班,直到春节那天,突然感觉胃疼,没当回事。后来公司体检,检查出胃里有阴影,有可能是胃癌,但还没确诊,医生也不好说。 等检查结果这几天,于飞倒是很淡定,只是于妈跟于爸不行了,天天哭天抹泪的。于飞安慰他爸妈说没事,准把您二老送走,不会让你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晚上回家,于妈背着于飞给远在国外的宫晓打电话,说于飞病了,有可能是胃癌。 宫晓二话没说,买的最早的飞机,直达国内。 于飞正好在医院输液,当天化验结果就能出来。正午睡的时候,宫晓冲了进来。跑过去抱着于飞就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于飞从来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宫晓,一时不知道该咋办了,小心翼翼地捅了捅宫晓的肩膀,说了一句: “还没死呢,留点儿力气。” 宫晓气得直打于飞,俩人欢声笑语,春光满面。 下午检查结果出来了,不是胃癌,良性肿瘤,问题不大,但得手术。 于飞跟宫晓说,我手术出来,你就别走了,宫晓说“好”。 4 宫晓还是飞走了,因为当时她走得急,家里停水忘记关龙头了,楼下都淹了,她必须回去处理。于飞手术出来后,没看见宫晓,心里挺失落,但也理解。 于飞觉得事情到这样的地步,宫晓应该明白自己的心了,就是不说,这么多年也懂了。 休息了一年,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于飞决定回公司上班,宫晓也没打电话过来。于飞想着自己应该主动点儿吧,等着手里的项目完成,他想去国外看看宫晓,也算有个交代。于飞跟宫晓的父母要了地址,半个月后就飞过去了,找了好几个地方才找到。到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于飞看见宫晓从车上下来,然后跟车里的男人告别,互相拥抱。 于飞想冲过去,但理智告诉他,他没有资格去质问。于飞没告诉宫晓他来过,待了一晚上就回去了,回到国内后,低迷了一段日子。然后跟各种各样的姑娘相亲,有网上的,有介绍的,有同事的同事,有朋友的朋友。 于飞急于把自己扔出去,他想找个姑娘结婚,但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他妈经常问他,不等等啦?再等等宫晓吧,兴许过几年就回来了。于飞想忘了宫晓,可父母那儿又总提,他也懒得解释。在相到第十六个姑娘时,于飞看上了,是个美术老师,气质特别好,文文静静的,于飞觉得当老婆挺好的。 俩人开始恋爱,给买花儿,看电影,逛街,买礼物。总之情侣之间能做的、能给的,于飞都给了,他觉得这应该是爱情,至少他挺喜欢这姑娘的。 要不怎么说,谈恋爱千万别碰见有前科的主儿。于飞跟宫晓这档事根本还没过去,就硬是拉进来一个美术老师,美术老师叫晓敏,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宫晓这节骨眼儿回来了。 于飞牵着晓敏正溜达呢,宫晓从后面跑过来,上来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抽得于飞两眼冒金星。于飞也急了,新仇旧恨一起来了,指着宫晓的鼻子说: “你凭什么打我?你跟你那洋鬼子好去啊,我他妈找个女朋友怎么了?” “于飞,你他妈浑蛋。”宫晓气得脸发白,喊了一句后就跑了。 “我他妈就是浑蛋了,我再浑蛋也比不过你,犯贱一样的喜欢了你二十几年,你正眼瞧过我吗?我小学你小学,我初中你跑了,我高中你高中。为了追你,咱俩上了一个大学,可你倒好,毕业跑国外去了,你是他妈有多烦我啊?你烦我你早说啊,我他妈躲着你还不行吗?” 于飞扯着嗓子喊,到后来就是边哭边说。一个一米八二的汉子坐在地上哭,那个画面其实挺醉人的,虽然伤感,但我还是觉得挺好笑。 晓敏彻底怒了,俩人心知肚明地分手了。宫晓跟于飞撕破了脸,老死不相往来,所有人都替这对冤家惋惜,除了于飞。那段时间,他跟祥林嫂一样,见了人就说: “老子喜欢她二十多年啊,换回来啥,恩将仇报啊。” “她过她的好日子,我过我的小日子,我找个女朋友,还给我搅黄了。” 没人搭理他,所有人都知道他这绝对是失恋后遗症,用嘴硬来掩盖内心的空虚。喜欢二十几年的人啊,说从心里拔出来就能拔出来?那可是带着血和肉的念想啊,哪儿是轻易说放弃就放弃的,越是嘴硬的人心里越苦,倒是那些一言不发的人,才是真的放弃了。 5 宫晓和于飞彻底断了来往,所有通信软件全都互相删除,就跟过了几十年的夫妻离婚后撕破脸一样。于飞觉得,他这二十几年白活了,心思全扔在宫晓身上了,得为自己以后想想了。但又不想这么草率结婚,经过上次晓敏的事,于飞就觉得,不能再坑人了。要真不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不能追。 宫晓也没闲着,从国外回来后在一家外企工作,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小资得不行。身边的追求者也是络绎不绝,但宫晓也是谁都看不上的主儿,毕竟海归嘛。 于飞说是不联系宫晓,但早就偷偷注册了小号处处盯着呢,今天宫晓什么动态,明天什么动态,他都一清二楚。然后装得跟宫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觉得自己特别明白,其实谁都看得出来,他心里那个念想,就没断过。 过了很久,宫晓找到于飞,跟他说,今年过完年我就三十二了。 于飞没搭话,过了一会儿说,我比你大两岁。 宫晓拿着包,起身就走了。 于飞说,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多傻。宫晓哪儿是告诉他多大了啊,宫晓的意思是说,于飞你再不娶我,我就等不起了。 可于飞终究是没说,他总觉得宫晓就是他的,反正小半辈子都过来了。 三个月后,请柬到了,宫晓三天后结婚。 于飞傻了。 自己念叨,怎么就能结婚呢,跟谁啊,是不是跟我置气呢?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要现在来这出,到底真的假的? 有一种人,最可气的就是永远自以为是,于飞就是这种人。他觉得自己永远胜券在握,觉得什么事情都是理所应当,自己心里觉得这事能成,就能成,从来不去为这件事努力。就像他爱着宫晓,所有人都知道,宫晓也知道,但他就仗着所有人都知道这事,运筹帷幄地相信,宫晓就是他的,他觉得只是时间问题。 可宫晓终究不是他的,他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一件事,一个姑娘的青春就二十年。宫晓其实是用了二十年的时间赌了一把,赌于飞能娶她。 可惜的是她输了,她输在自己的自信,和对爱情的较真。这么多年于飞喜欢她,她心里明白,她也知道于飞是真心的。 可她唯一气的就是,于飞觉得宫晓没跑了,早晚是他的,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他觉得没必要,我喜欢你这么多年,还差这句话吗? 可宫晓终归是个姑娘,她想要的也仅仅是这句看起来没什么用,但又比什么都有用的三个字。 6 宫晓的婚礼很隆重,新郎是她公司的同事,从她进公司的那天起就开始追了,一天没松懈过。每天一束花,还带一句话,就是宫晓最想要的那句话。 于飞那天穿得很正式,就像新郎是自己一样。宫晓在台上捧着鲜花,新郎在旁边给她戴着戒指,一切看着那么美好。于飞很想冲上台把宫晓拽走,告诉她我爱你,我爱了你二十年,从开始到现在都没变过,于飞终究是没有冲上去,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新郎看着宫晓,说“我爱你”的时候,于飞在台下也看着宫晓说了一句“我爱你”。 但没人听得见…… 宫晓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新郎以为是自己太过真诚,忙抱着宫晓安慰,于飞低头喝干了杯里酒,转身出了酒店。于飞那时候觉得自己特别像至尊宝,台上站着的宫晓是自己的紫霞仙子,自己离开之前,也算没太丢人。 倒是于飞的父母,酒席吃得闷闷不乐,到家的儿媳妇愣是飞了。 于飞准备离开这座城市,他觉得没有必要再留下了。走之前去看了看宫晓的父母,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无非就是今生没有缘分,只能祝福了。 跟爹妈告别后就上了火车,他一直想去北方,觉得那里虽然寒冷,但至少四季分明,他想让自己稍微活得明白些。晚上睡不着起来上网,拿出笔记本打发时间,在他清理邮箱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封未读邮件,时间已经是两年前了。 邮件是宫晓写给他的,就是当年他去国外见宫晓的那个晚上。 于飞: 我知道你来我这儿,阿姨偷偷告诉我了,但你没来见我。你或许碰见了我的导师,今晚是他的生日,我们过来庆祝生日,他送我回家的。我猜到你可能看见了,你从小自尊心和忌妒心就特别强,但我没跟你解释,我以为我的信任,在你那里足够了。 当你终于想要告诉对方你心中真正想法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从你的世界消失了。 可惜我错了,你没来见我,但我不怪你啊。毕竟你千里迢迢地过来看我,我已经很满足了。于飞,这么多年了,咱俩一直没在一起,你没想过为什么吗?如果说少女时的我躲着你,是因为羞涩,而如今我躲着你,只是想看看你心里有没有我。 我从小就没有安全感,所谓的娃娃亲也不过是两家父母的玩笑话,你当真了,我却没有。我希望你能追我,像一个喜欢我的人一样追我,可你从来没有。你觉得我和你一起,怎么样都是理所应当,我恨你的自以为是,但我又没办法放弃你。 再有几个月我就可以回国了,本来如果你这次见我,我们就可以一起留下的。但没办法,谁让你小心眼,就让我回国找你吧。 于飞,你记住了,我只等你到三十二岁。 三十二岁那天你如果还不来找我,我就真的不等你了。 7 原来那年宫晓找于飞说自己三十二了,是来提醒他的,可于飞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因为两年前的那封邮件于飞根本就没看到,那个邮箱仅仅是于飞用来当验证码的。宫晓有一次偷偷记下后,没告诉于飞,以为那就是他的工作邮箱。 你看,有时候错过,就像一场事先预料好的结局,遗憾叠加着遗憾。 于飞坐在卧铺车厢的过道里泪流满面,他摸着屏幕,想感受两年前宫晓敲下这些字时的情绪。因为自己的任性,因为自己的猜忌,他让宫晓白白等了他好几年。 于飞连恨自己都找不到借口了,他一直引以为傲的青梅竹马,不过是自己的偏执。其实对于两个人的感情,自己从来就没有真正努力过,却是宫晓一直在背后默默守着。 一次喝酒时,他说他从来不恨任何人,因为任何人都不会真正伤害到自己,他只恨自己,恨自己把宫晓弄丢了。 于飞再没有联系宫晓,也没有打听她的任何事,他觉得有些事是属于前半辈子的,后半辈子不应该去打扰,既然已经辜负了,就别再撒盐了。他说他跟宫晓就差一句话,可他因为年少时可怜的自尊和矜持,生生错过了。 其实当年宫晓出国之前,两人在饭店对视的那一个小时里,宫晓多么希望他能说一句留下,可两人就这么僵着,直到于飞起身去结账。 于飞也没看见,宫晓在出门的时候,眼角是带着泪的。 宫晓望着于飞的背影小声地说了一句: “于飞,我爱你……但你就是一个浑蛋。” 我一度认为有些关系就算清浅但总归不会逐渐隐退。你来时如浪花扑面,走时如雾气渐消。 爱情里面都有卑微,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第8章 你们本该在一起 1 乔婷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楼下吃烤串儿,跟春阳一起。 电话里乔婷情绪激动,我说你别激动慢点儿说,到底怎么回事? “我他妈实在过不下去了,明天离婚。” 声音太大,春阳听见了,抬头看了看,又低头喝酒。 春阳跟我还有乔婷,我们仨认识五六年了,交心的朋友,但春阳和乔婷不是,春阳喜欢乔婷,可乔婷三年前就结婚了,春阳至今单身。 我感觉得出来,春阳不好意思问。自从乔婷结婚后,除了有我在,不然他俩就不会单独见面。我没难为他,我说:“乔婷要离婚,那孙子外面有人了。”春阳捏着酒杯,半天不说话,最后憋出四个字:“操他大爷。” 乔婷之所以没跟春阳好,就是因为春阳左腿有点儿瘸,小时候爬高不小心摔的。春阳长得不丑,个头也够,就是腿有点儿问题。年轻的乔婷觉得春阳这样带出去很没面子。 春阳也明白其中的缘由,不再强求乔婷,就悄悄对人家好。 乔婷打算离婚的那孙子,是银行的一个业务经理,年轻有为,一表人才,但第一眼就能看出是个人渣。当时我劝乔婷,别傻逼,那孙子不靠谱。 乔婷说:“你懂什么,我看上的是钱,又不是他的人。” “你有种,被甩那天别找我诉苦。” 她果然还是个女人,结婚之前再理智的女人,都会慢慢被生活的琐碎磨得平淡。她当初是因为钱,可慢慢地也就因为人了。女人嘛,日久生情在所难免。 男人日久生厌,自然就有了小三,乔婷受不了了,死活要离婚。 我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婚,其实她完全可以守着那孙子的钱继续过下去。她气不过的是,当年老娘是为了你的钱才跟你好,只能有我先甩你的份儿,你不能先我一步。 当时结婚,春阳追了乔婷三天,走哪儿跟哪儿,就求她别结婚。乔婷着迷似的,哪儿管得了春阳同意不同意,估计是没轻损他,后来春阳就再也不找她了,三年不见。 2 乔婷再见春阳的时候,是她说要离婚的一个星期后。我跟乔婷去派出所见春阳。 那晚春阳听见乔婷要离婚,知道那孙子果然不靠谱,骑着自行车愣是跟了五天,在一家酒店门口拿板砖给拍了,住院检查颅内出血,昏迷不醒。 结果出来了,大脑损伤,不死也是植物人。我知道,春阳这次完了。 在派出所见到春阳的时候,他还笑嘻嘻地看着我们。乔婷双眼冒火瞪着春阳,半天不说话。 “春阳,我离婚关你什么屁事?你多大能耐啊,你凭什么打人啊,打死了倒好,打不死,谁伺候啊?还没离婚呢,还不是落在我身上?” 春阳不敢正眼看乔婷,嘟囔了一句:“我总不能看你受委屈吧。”乔婷气得浑身发抖。 你在别人眼里可能平凡普通,但你一直是我的信仰。 我让乔婷先回去,我和春阳聊了会儿。我说你知不知道后果多严重?颅内损伤,一辈子躺着,植物人。你把乔婷算是坑死了。春阳没说话,半晌说了一句: “至少他不能再惹乔婷生气了。” “你他妈的真是傻逼!”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一个月后判决书下来了,春阳故意伤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开庭那天我跟乔婷都去了,结束的时候,春阳往我们这边喊: “乔婷,对不起,但我不后悔。” 看着春阳被带下去,乔婷第一次哭了,我不知道她是为谁哭,或许是为她自己,也或许是为她的丈夫,但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为了春阳。春阳对她的感情不计后果,就希望她好,就希望她能幸福,当年结婚的时候自己没拦住,总得在乔婷受委屈的时候出头吧。 嗯,春阳真是一个傻逼,爱得一点儿余地都不留。 3 乔婷的丈夫在两年后去世了,乔婷没离婚,尽职尽责地伺候到走。某一次遇见她时,发现她老了许多,全然没有了曾经的跋扈,眼里也没了神采。我问她,是不是过得不好? 乔婷说:“没什么好不好的,今天的结果,也都是我曾经种下的。” 我问她,如果春阳出来了,你会接受他吗?乔婷摇头,神情黯然地说: “不可能了,当年不可能,如今出了这么多事,就更不可能了。他心里对我的好,我都记着,我俩不可能了。” “年终一起去看看他吧,两年没见了。” “不去了,你去就行了,替我问候下,别的就别再说什么了。” 年底去看春阳时,他胖了许多,也健谈了许多。他说一切都好,就是觉得刑期遥遥无期。我宽慰他,已经过了两年了,再熬几年争取减刑就出来了。他问我乔婷怎么样,我说挺好的,老公死了,现在自己一个人过呢。春阳沉默了一会儿说: “你告诉她别等我了,碰见好的就找一个吧。” 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乔婷压根儿就没打算等他,但为了让他不太难受,我还是骗他说,乔婷说会等你,你好好改造,等你出来。春阳笑笑,感觉又有了希望和盼头。 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骗了春阳。 乔婷自从丈夫死了后,就没什么心情上班了,辞了工作自己做买卖。我平时没事的时候也过去帮忙,后来生意有了起色,乔婷身边也就多了不少追求者。她没想结婚,也没想等春阳,就想自己这么一个人活着,可终归是个女人,后来还是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 乔婷的第二个男人是她生意上的伙伴。有几次遇到资金的问题,都是他帮乔婷解决的。乔婷觉得他能托付终身,谈了半年,俩人很快就结婚了。我没去,也没告诉春阳。我觉得这对他来说太残忍,而且我也觉得乔婷实在有些过分。 后来,乔婷问我,春阳会不会恨她。我说不会,只要你能幸福,他就高兴。 4 距春阳出狱还有两年的时候,乔婷再一次离婚了,这次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实实在在因为钱。那男人从一开始就打算放长线钓大鱼,乔婷跟他结婚后,他几次花言巧语哄着乔婷,把公司的法人改成他的。 乔婷被踢出局了,男的把公司变现,带着钱去了国外。乔婷一蹶不振,倒了。 后来,我去看过她几次,她状态越来越不好,脸色苍白。我还是从她邻居那里听到的,她现在开始吸毒了,之所以没报警,是觉得她挺可怜的。 我翻遍了屋子,找出了几包。我问她,你还要不要命了?她只是笑,也不说话。 后来拽着我的衣服说:“我觉得我是报应,真的,绝对是报应。春阳那么一心一意对我好,我却当狼心狗肺踢走。你说,我今天这样,是不是报应?” 我答不上来,只能安慰她春阳快出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我把她送到戒毒所,希望她能好好的,彻底戒了。可我还是低估了吸毒对她的影响,前前后后去了四次戒毒所,后来乔婷就不再让我见她,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找不见她。 我答应过春阳,得照顾好她,可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三个月后,我在一个地下酒吧碰见了乔婷,瘦得皮包骨,面无血色,根本就不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个乔婷。我把她拽出酒吧,送她回家。到了才发现,她为了吸毒,早就把这房子卖了。没办法,我只能把她带回家。在这城市,除了我,再没有人会管她了。 我从未见过毒瘾犯了后的样子,乔婷像疯了一样拿头撞墙,稍好一点儿也会跟我聊天,只是神情和思维不再像从前那样自然了。乔婷在我这里待了几个月,状态好了很多,每次毒瘾犯了的时候,我都只能把她捆在床上。 后来,她求我让她吸最后一次,我心如刀割,搬了凳子坐在她面前。 我说:“乔婷,春阳拿命爱你,你能不能为了他别这么糟践自己了。春阳出来后,见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他怎么可能受得了。你看看你自己,现在已经成什么样了?” 我没想到这些话能稳定乔婷,她不再挣扎不再喊叫,只是咬着牙颤抖着身体,盯着角落发呆。我觉得乔婷应该听进去我的话了。 事实证明,她确实听进去了。她趁我上班后偷偷走了,桌子上留了一张字条: “别告诉春阳,我不配他爱,毒我一定戒,但别再找我了。” 5 春阳出狱了,这么多年,恍如隔世。接他的那天下着小雨,我陪着他一直走。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我知道春阳想什么呢,他以为今天会是我和乔婷一起来接他的。 可是乔婷没来,并且我连她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晚上吃饭的时候,春阳忍不住了,问我乔婷去哪儿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已经骗过春阳一次了,不能再有第二次。我把字条递给他,他看了半天,然后哭了。 那个晚上,我把这几年发生的事都跟春阳说了,最后,我说这都是命,怨不得谁。春阳说,我不信命,我信自己。 他决定去找乔婷,我劝了几天都不管用。没有地址,没有音信,任何信息和线索都没有,中国这么大,你去哪儿找?春阳说就算她死了,我也得把她找回来,是我欠她的。 我没再拦着,一个月后春阳就动身了。三个朋友,如今就剩下我了。 我时常回忆春阳和乔婷的爱情,究竟是什么让两个人错过彼此。后来我才明白,错就错在,春阳不该爱上乔婷。因为乔婷根本就不爱春阳,这一点儿都不能怪人家,感情这东西没办法勉强的。 终究有一些人我们爱而不得。 所有认识乔婷和春阳的人都会说,乔婷就是个婊子。春阳那么爱她,为什么不知道珍惜?偏偏去找那些会伤害她的人。可谁都知道,我们无法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尤其乔婷这样较真的人。春阳以为自己的付出可以感动乔婷,可不爱就是不爱,没得商量。 2013年中秋,我接到春阳的电话,说下个星期回来,现在人在深圳。 我没问他找没找到乔婷,或许是找到了,也或许是想放弃了,春阳一直是个固执的人。那天下午我请了假,去车站接春阳,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春阳出来了。 春阳手里抱着一个黑色的匣子,我一下就明白了,他抱着的是乔婷…… 我眼前一阵模糊,有些眩晕,是春阳跑过来把我扶住的。我低声问,是乔婷吗?他说是。我没再问下去,春阳扶着我一路回家,安慰我说没事,都过去了。咱们仨又在一起了,你看我不是把乔婷带回来了吗? 乔婷下葬的那天,春阳没来,我知道他只是想把乔婷带回来,并不想亲眼看着乔婷被泥土覆盖。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屋里已经是满地酒瓶,若是换作以前,我一定劝他别喝了。可这次没有,我坐下来陪他一起喝,不知道喝了多少,喝了多久。 春阳突然说了一句话:“乔婷一直是爱我的,你信不信?” 我错愕,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也看不出来这么多年乔婷对春阳有一丝一毫的暧昧和喜欢。我摇头,春阳笑了笑。她连我都骗过去了,这丫头真厉害。 可她也太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说呢,我春阳是那种操蛋的人吗? 6 原来乔婷在许多年前就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因为春阳总是开玩笑说,要娶了乔婷,然后生个大胖小子给爹妈抱。乔婷无法把事实告诉春阳,只能装作不喜欢他。乔婷第一次离婚也是因为她无法生育,那男的才会出轨。所以乔婷在他卧床不起的时候,没选择离开,因为她知道自己对不起他。至于第二任完全就是为了骗钱,谈不上有什么感情。 春阳去了许多城市,从车站调取的监控里,知道乔婷去了南方,后来春阳是在深圳的一家宾馆门口碰见乔婷的,人已经不成样子了。春阳找到她的时候,乔婷甚至已经认不出春阳了,一直用手推着春阳,说是坏人,我的春阳会打死你的。春阳抱着乔婷坐在大街上号啕大哭,而路人只是看见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疯子而已。 是啊,他人的故事永远都只是热闹,只有故事里的人才会心疼。 春阳陪乔婷待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乔婷有一天突然清醒,她看着春阳说不出话,只是一直默默流泪,后来春阳说:“乔婷,我接你回家吧。” 乔婷沉默,半响才说: “春阳,我们回不去了,你还是那个春阳,而我早就不是你认识的乔婷了,我身体已经毁了。在许多年前我就想告诉你,我没有生育能力,你还会不会娶我?我没有勇气告诉你,也不敢接受事实。所以我一直躲着你,不敢见你。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知道你心里有我,可不能把你害了,你需要找一个妻子给你生个孩子,那才是你想要的,而我连个女人都算不上。” 春阳抱着乔婷说:“如果当年你告诉我,我不会要什么狗屁孩子,我只要你。” 乔婷笑了,特别幸福和满足,靠在春阳的怀里睡着了。 三天后,乔婷趁春阳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割腕自杀。春阳回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春阳说他特别恨自己,恨自己当初的一意孤行,没给乔婷机会说出那些话。如果当年他们在一起了,就不会再发生这些事,而乔婷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 后来春阳走了,没告诉我去哪儿,我也没问。我知道他心里装着乔婷呢,走到哪儿都扔不下,他想带着乔婷走遍许多城市,就像当年我们一起走过许多地方一样。 城市里灯火通明,人们相亲相爱,所有人看起来都是那么幸福。可谁会知道,所有的幸福背后,都有一段无法诉说的过往。就像春阳和乔婷,明明可以相爱,偏偏要互相撕扯,最后伤了自己,也伤了爱自己的人。 我本来不想说出这个故事的,因为显得那么不合时宜,那么暗淡无光,那么没有希望。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几天前收到了一个包裹。不知道是谁寄给我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寄出来的,只有我的地址。看过之后,我觉得应该把他们写下来,至少是为了乔婷。 包裹里面是一些照片,都是乔婷,在照片下面有一封信,收件人是我。 春阳,见信安好。 我知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你一定恨我为什么这么固执这么绝情,可我必须这样做,我不想你一辈子都活在我的阴影里,我本不想再见你。我如今的样子早就不是当初的我了。 我又很庆幸你找到我,让我还能再见你。你有些瘦了,也变黑了。在你睡着的时候,我偷偷吻过你几次,我多想把自己给你,做你的女人。 可是不行啊,我已经那么脏了。 春阳,我知道我不应该说谢谢,但我还是想告诉你,谢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我不配你的感情,或许是我的自私,也或许是我的固执,即便是当年我告诉你事实,我相信你也会不顾一切地和我在一起,可事情又怎么能说得清楚? 是我放弃你了,而你没有,难为你这么多年,那么无望地爱着我。 我应该走的,这世界仍然很美好,但我不想待了。 春阳,如果真的有下辈子,咱俩别认识了,你好好过日子吧。 我先走了,勿念。 后来我给春阳打电话说,乔婷有封信,要不要给你寄过去。 春阳说:“算了,错过那么多,不差一封信了。” “可信里有乔婷对你说的话啊。” “我能猜到她对我说什么。” “是什么?” “她说爱我,但让我不再以她为念,重新开始。” 我说:“你们本该在一起的。” “是啊,可是谁又能说,我们没在一起过?” 世间会有许多错过,但凡是自己觉得错过的,都是值得遗憾的。 永远不要放弃你爱的人。因为当你回忆的时候,那些温暖甜蜜,最后都会被遗憾淹没。 第9章 相逢藏在错过里 1 “世间会有许多错过,但凡是自己觉得错过的,都是值得遗憾的。” 这是我兄弟斌九说的,他太清楚错过的滋味了。他告诉我,永远不要放弃你爱的人。因为当你回忆的时候,那些温暖甜蜜,最后都会被遗憾淹没。 斌九跟麦瑶相识于一个特别不靠谱的单身聚会,而麦瑶是那场聚会的策划者。麦瑶在成都开了一家酒吧,每个月的15号都会举行单身聚会。斌九是因为家里催得太紧了,一直单身的他没法交代,只能硬着头皮按照广告的地址去参加了。 用麦瑶的话来说,她组织聚会从不为了爱情,虽然她是单身。她就是想看看这些孤男寡女里,还有多少是相信爱情的。这倒是真话,如今的少男少女,在城市里太寂寞了。很难敢说什么真爱,所有的我爱你,最后可能都是为了跟你上床。 何必还要说那三个字,直接点儿,我们上床就好了。 麦瑶就是因为看透了这些,才不信爱情的,至于她被伤得有多深,没人知道。 斌九那天因为加班,到的时候聚会已经开始,所有人都已经开始暧昧起来。因为迟到的关系,人群里已经没有姑娘可让斌九献殷勤了。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味道,斌九说,当时就觉得这他妈根本就不像是一个相亲聚会,更像是一夜情或夜总会选人。 虽然满肚子牢骚,但也只是因为没姑娘搭理他而已。 斌九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闷酒,麦瑶看见了,从沙发后面绕过来,坐在他的旁边。 麦瑶是那种天生透着吸引力的女人,男人只要见了她,可能不会有爱情,但荷尔蒙绝对会蠢蠢欲动。她这种女人,美艳而不妖艳,妩媚却不风骚。麦瑶轻轻撩着头发,眼神暧昧地看着斌九,摇着红酒杯,慢慢地说: “先生,一个人?” “嗯嗯,一个人,一个人。”斌九紧张到结巴。 “知道这儿是干吗的吗?”麦瑶笑着说。 “知道,相,相亲。” “哟嗬,还挺纯情的,挺腼腆啊,你多大了?” “二十七。” “真年轻,那你得叫我姐姐。说吧,看上哪个姑娘了,姐给你叫过来。” “没有喜欢的,我就自己坐会儿得了。” 斌九是搞程序开发的,天生透着一种木讷劲儿,所以麦瑶觉得发现了一个新物种。因为从谈话到结束,斌九一次都没抬头看她的低胸装,这让麦瑶很受伤。 因为那次的相亲失败,麦瑶觉得欠了斌九一个人情,所有人都有伴儿,唯独他没有。留了电话,说以后有好姑娘,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其实后来想想,那次相亲,根本就没失败。 后来斌九也去了几次,但每次都不是特别理想,不是他嫌对方太风骚,就是人家嫌他太闷骚。总之,就是没有靠谱的,而他又是一种天生我是你长辈的脾气,严谨木讷,自然没有姑娘肯跟他好。后来斌九也想通了,找不着就不找了,随缘吧。 如今能把那些痛苦的回忆当作微笑来表达的人,都已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百毒不侵的人,都曾无药可救过。 2 因为斌九不再来参加聚会了,麦瑶以为他终于找到合适的了,也就不联系了。 一天晚上,麦瑶坐在门前逗着狗,斌九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往家走。俩人自从那几次见面后,就再没见过面,如今就这么毫无征兆地遇见了。其实斌九挺想麦瑶的。 麦瑶招呼斌九进屋坐会儿,问了下近况。斌九因为前段时间老在公司加班,把家当都搬到公司了。现在项目完成了,正要收拾东西回家。 麦瑶问斌九:“怎么不来参加聚会了?是找到女朋友了?” “没有,我们这工作哪接触女的去啊,来几次都不合适,就算了。” “哪能就算了呀,姑娘有的是,算了可不行,包姐身上了。” “那您费心了……姐。” “哎哟,还您您的呢?你这娃可真有教养,别您了,直接叫姐。” “哎,麻烦你了姐。” “甭客气,以后常来玩啊。” 斌九其实见麦瑶第一面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她了。但多年耳濡目染的社会经验告诉他,这样的女人碰不得,也碰不起。他自然知道自己的斤两,追求麦瑶的人就没见过重样的,他只是一个普通上班族,自然想都不敢想这事。 只是偶尔会在夜里想想麦瑶的模样,和对他说话时的神态,就够了。 隔了很长时间,有天夜里,麦瑶给斌九打电话,说,你能来酒吧一趟吗? 斌九拿起外套就出门了,他感觉麦瑶的状态不是特别好。到了酒吧已经夜里一点多,酒吧提前关门,麦瑶坐在吧台后面,蓬着头发,两眼发红,看样子是喝了不少酒。斌九走过去,不敢碰她,也不敢说话,半响才挤出了这么一句: “姐,你咋了?” “姐没事,就是心里难受,想找个人聊会儿天,耽误你不?” “不不,不耽误,你说。” “成都这么大,没想到能说心里话的人,却都没有。” “姐,我不会说什么话,你想说啥就说吧。” 斌九确实不太会说话,但麦瑶就看上他这点了,简单得像张白纸。或许是麦瑶遇见过太多油嘴滑舌的男人了,突然碰见斌九这样的,反而觉得有一种吸引力。 “斌九啊,你是不是觉得姐特别风骚,是个坏女人啊?” “没有,怎么可能,没人会这么想。”斌九紧张地回答。 “呵呵,我知道男人心里怎么想的,你不用瞒我,不过我也不怪你。你想听听姐的事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很愿意。” 其实麦瑶只比斌九大一岁,因为浓妆的原因,给人感觉成熟不少。麦瑶是两年前来的成都,大学毕业的时候跟男朋友去的上海,俩人谈了四年恋爱。后来男朋友看上了比麦瑶小两岁的学妹,把麦瑶甩了。 同年,麦瑶接受了一个从工作就开始追她的男人,俩人在一起三个月,发现自己被小三了。男的早就结婚生子,追麦瑶也仅仅是看她年轻漂亮想玩玩罢了。年轻的麦瑶以为那是爱情,伤得一败涂地,从此不再相信任何男人。 后来麦瑶觉得自己的青春不能让这种垃圾害了,威胁对方如果不表态,就闹到他的公司和家里。男的心虚,给了麦瑶三百万补偿,麦瑶拿着钱辞职了。 然后来到成都旅游,觉得爱上了这座城市,便留下来开了个酒吧。从此风姿绰约、浓妆艳抹,就想看看有没有男人不爱她这皮囊,只爱她的人。 3 叫斌九过来的原因,是因为晚上的时候,碰见前男友带着小学妹来成都旅游了。 刚好来她的酒吧,令她难过的,不是前男友没认出她,而是他竟背着小学妹,偷偷要她的电话。她那一瞬间突然觉得特别绝望,绝望到无以复加。 “并不是所有男人都会背叛,至少我不会。”斌九听完说道。 “得了吧,男人都他妈一个样。”麦瑶苦笑着说。 “我说了,至少我不是。” 斌九第一次跟女人说话这么大声,说完自己就后悔了。 麦瑶趴在吧台上,看着斌九好半天,慢悠悠地说:“真……的……吗?” 斌九借着酒劲儿,直勾勾地看着麦瑶说:“不信你试试。” “试试就试试。”麦瑶拽过斌九的衣领,亲了一口。 俩人就这么好上了。 斌九从没恋爱过,那是他的初吻,后来麦瑶说自己捡了一个宝贝,得好好开采。 斌九在我们这帮兄弟里一直是最老实的那个,吃饭是负责送喝醉的人回家,唱歌是负责坐在角落里点歌,就连泡澡都是负责给别人搓背的。我们常开他玩笑,这样下去没姑娘会跟你好了。人太老实,不好,会被欺负的。 直到斌九把麦瑶带到我们面前,我们都自打耳光了。 所有兄弟都眼睛冒火地看着斌九和麦瑶,他俩的反差太大了。斌九戴着高度近视镜,发型是标准的板寸,虽然个头挺高,但怎么看都是一个路人甲。 麦瑶跟斌九在一起后,就再也不化妆了,清清爽爽的一个姑娘,看起来比斌九还要小几岁。斌九说,这辈子能遇见麦瑶是上辈子修的福气,得好好珍惜。 麦瑶依然开着酒吧,但不再办什么单身聚会了。斌九辞了职,打算拿出积蓄自己做点事情。俩人爱得如胶似漆,我们除了羡慕只能羡慕。谁说老实人没好报的,活生生的例子。 “我们难过的不是因为我们会分离,而是曾经以为分离不会在我们身上发生。” 斌九特别爱麦瑶,这点我们都能看得出来。因为麦瑶经常熬夜,他就学着煮粥。每天早晨都是斌九把早饭做好,然后等麦瑶起来吃完再上班。 麦瑶也特别爱斌九,这点我们都知道。俩人好了以后,麦瑶仍然叫斌九弟弟,斌九也叫麦瑶姐姐。我们都觉得太变态了,他们说这是他俩的秘密。 可后来,他们还是分手了。 4 理论上应该算是斌九出轨,被麦瑶直接撞到了,然后愤怒地摔门而去,半个月后把酒吧出兑,离开了成都。斌九从此再找不到她了,至少那段日子斌九找了许多地方,杳无音讯。 你看,生活从来就不像电影,所有的电影都会有结局,好的、坏的。 可生活没有结局,无论好的、坏的,都得硬着头皮往下走。至于斌九跟麦瑶的事,哪儿那么容易就算了。斌九不会干的,而麦瑶估计也不会。 其实那天的事,就是一个变态的巧合。斌九因为忙公司的事特别晚,晚上没回家,第二天中午回家直接倒头就睡,麦瑶在酒吧忙生意,一切平淡而祥和。 偏偏那天斌九回家门没锁,他的小表妹来成都玩,敲门见没人答应,直接推门就进了。看见斌九呼呼大睡,心想着好久没见了,应该留个影。 小姑娘玩心大,没拿自己的手机拍,直接拿斌九的手机拍了。在屋里待了一会儿,同学来电话就出门了。 晚上麦瑶回家,拿斌九的手机自拍,看见相册里斌九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旁边一个小姑娘摆着剪刀手,顿时火冒三丈。 这一切看起来确实很狗血,麦瑶因为前两次的欺骗已经是惊弓之鸟,没想到就连斌九也是如此,顿时心灰意冷,摔了手机,转身出门。 斌九醒了,就睡了一觉,被甩了。 用他的话来说,这世上再没有比他还操蛋的人了,因为睡懒觉被甩。 后来斌九不是没找过麦瑶,各种联系方式都找了,就是找不到。而且最让斌九郁闷的是,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麦瑶为什么要不辞而别,而且这么决绝。 斌九一个人在成都生活了一年,他总觉得麦瑶会回来的,至少待在这个城市,遇见麦瑶的概率更大些。 斌九把酒吧又买回来了,比之前高了一半的价格。他觉得只要酒吧在,麦瑶肯定有一天会回来的。他没别的要求,就想问问她,为什么不辞而别。 那段时间我们充当的角色就是诸葛亮,而且是事后的那种。我们都劝他,那姑娘一开始我们就说不靠谱,你看现在怎么样?撇下你跑了吧,人家那么漂亮,怎么可能跟你一辈子?认清现实总比活在梦里好,日子还长,姑娘还有,看开吧。 斌九从来不反驳我们的话,因为他觉得没必要。他相信麦瑶,他始终觉得这里面有误会,但究竟是什么误会他也不知道。 假如你没爱过那个人,你的生活,会是另一个样子。 春节回家,一家子人都到齐了,包括他那奇葩的小表妹。小表妹见了斌九就说: “哎呀斌哥,你睡觉可真是够死的啊,我进你家门你都不知道,你说我要是把你家存折拿走了,你是不是都不知道啊?” 斌九听得不以为然,无非就是小表妹去了成都,他正好睡觉没招呼而已。直到听见小表妹下面的一段话: “我跟你的合影你看了吗?你睡得跟猪似的,唉,把手机给我,给大家看看呗!” 斌九突然很冷静地问表妹,你哪天去的?表妹说了日期,斌九突然站起身,拍着桌子大喊: “我操,哎呀我操,傻逼了,你可害死我了!” 说完穿衣服就出门了,家里人问他干吗去,他说回成都过年。 5 斌九连夜回到成都,找到那部被麦瑶摔坏的手机,拿出内存卡翻到了那张照片。然后又在第二天回到老家,把小表妹拽过来合了影,又把表妹家的户口本以及自己家的户口本都拍了照。 家里人问干吗,斌九一五一十说了,大家先是一愣,然后满屋子追打小表妹。 斌九特别高兴,高兴的是误会解除了,可他又特别难过,难过的是一年过去了,连麦瑶的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正月十五那天,斌九打算启程回成都,就在打算走的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一条短信: “斌九,后天我就结婚了……” 斌九知道这条短信是谁发的,他半天没敢回,他拿着手机颤抖着打字,他怕慢了这号码就不见了。他把事情的原委都发过去了,包括跟小表妹的合影,还有家里的户口本关系,都一口气发过去了,然后是许久的沉默。 麦瑶其实第二天就从成都走了,她太难过了。她无法相信一张白纸的斌九也会出轨,也没办法原谅一个自己这么信任的人会这样。 她回了上海,遇见之前的那个男人,他告诉她自己离婚了,答应她的事做到了,想给麦瑶一个家。麦瑶本来是恶心他的,但一想到斌九这么对自己,也就赌气答应了。 虽然那男的几次想跟麦瑶亲热,但都被麦瑶挡回去了。她总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毕竟她一直爱着斌九。 麦瑶觉得无论斌九是如何对自己的,至少曾经两个人在一起的感情是真的。既然自己决定结婚了,就应该给过去一个了断。麦瑶在结婚之前给斌九发了条短信。 麦瑶拿着手机哭了很久,恨自己没给斌九解释的机会,恨自己太敏感。也庆幸斌九这么久都没放弃自己,也明白斌九受了多大的委屈,可眼下就要结婚了,她不知该怎么回复了。 6 斌九等了许久都没等到短信,他觉得是没希望了,但他还想再尝试一下。 “麦瑶,不知信息你收到没有,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很想你。你知道的,那是误会,只是你没给我机会解释,也不怪你,毕竟你那么敏感。” “可是麦瑶,咱俩好了这么久了,早已如亲人一般,如果你执意要结婚,也希望你能告诉我地址,至少让我陪你走完婚礼。” “我想做你娘家人,若是做不了娘家人,当个花童也行啊。” 麦瑶泪如雨下,同时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是斌九的最后一条短信给了她勇气。第二天,麦瑶留了一封信给那男的,大概意思是说,我把你甩了,你其实是个小三,我现在要回去幸福了,谢谢你陪我玩了一次过家家。 嗯,这事其实挺损的,那孙子估计哭晕在厕所了,但至少我们斌九和麦瑶幸福了。 麦瑶回来后,斌九大宴四方,把双方的家人都请来了,在他们酒吧里开的订婚宴。当然,包括斌九的小表妹。麦瑶拉着小表妹的手说: “小丫头片子,你可真是把我害苦了。不过也谢谢你,让我知道,好男人还是有的。” 小表妹说你们结婚,我可要当伴娘的。斌九说祖宗啊,我结婚都得躲着你,万一你再给我弄出幺蛾子来。大家欢笑满屋,其乐融融。 斌九伴着大家的欢声笑语,单膝跪地,从兜里拿出戒指。 “世间会有许多错过,但凡是自己觉得错过的,都是值得遗憾的。可既然是错过,就该证明它是真的,所以我们都应该学会转身,把错过变成相逢。” “麦瑶姐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我的斌九弟弟。” 你有没有爱错过人?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必须像世俗里的人,柴米油盐,路人甲乙。 沈博经常说:“所有的爱情,都会有个结果,要么分手,要么死磕一辈子。可我的没有,一开始就是错的。” 第10章 丫头,丫头 1 “你有没有爱错过人?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必须像世俗里的人,柴米油盐,路人甲乙。” 沈博经常说:“所有的爱情,都会有个结果,要么分手,要么死磕一辈子。可我的没有,一开始就是错的。” 沈博的故事是在我许多次陪酒后才告诉我的,他一开始不打算说,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讲。我不以为然,觉得无非就是那些情情爱爱,可后来我知道我错了,我甚至有些后悔逼他讲出来,有些事应该止于岁月,不再提起。 沈博是三年前去的福建,做酒店经理,他去了三年,三年没回家。回来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不提过去的事,也不上班,每天浑浑噩噩混着。 没人知道他在福建那三年做了什么,也没人感兴趣。可他总是说有些事一开始就是错的,像祥林嫂一样絮叨,这难免令我好奇。 沈博刚去福建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从酒店最底层做起,端过盘子洗过碗,还给后厨的师傅当过配菜的小工。用他的话来说,他像一只小强,从酒店下面往上爬。 沈博因为工作认真,人还老实,深得老板喜欢。有一次酒店来了许多市里的领导,要在这儿搞签约仪式,什么都准备好了,还是出了差错。 酒店的主灯突然灭了,他跑去后台,发现是一根电线松动。他就站在那里举着线,一直保持这个姿势,直到会议结束。老板下来检查的时候发现他还站在那里,很是满意,觉得酒店能有这样的员工,值得培养,便直接将他从后厨提到了大堂。 他对酒店管理一窍不通,但认真好学,跟着老板学了几个月,所有大小事情都管理得很好。老板越发信任他,事业也就一帆风顺了。 如果生活按照这样的轨迹走下去,沈博在福建的这三年或许就会平稳度过。可生活从来就不会按照既定的轨迹走下去,但也因为这样,我们活着才会有期待,因为所有的相遇都是注定的。 沈博是个老实人,我们都知道,大学四年他一次恋爱都没有过,我们为此嘲笑了他许久。他总会一本正经地说,大好青年要把学业放在第一位,儿女情长留在以后。 可谁也没想到,沈博的儿女情长,真的是终身难忘。 他说,那是一个普通的晚上,他在大堂工作,老板打来电话让他赶去一家ktv,正好有生意要谈。对于他这种人来说,要不是我们平时拽着他去唱歌喝酒,他自己绝不会主动去的,老板吩咐,就没办法了。 到了包房的时候,已经坐了几个人,老板一一介绍,都是领导。嘘寒问暖一阵后开始进入主题,老板给沈博一个眼色,沈博当时就懂了。 老板是想让他去找“公主”来,也就是ktv里的陪唱。沈博虽然是个老实人,但对于这些安排还是清楚的。他叫来经理,安排了几个姑娘给领导选择,自己躲出去抽烟了。 回来后,姑娘们站成一排,像极了被挑选的商品,可话说回来,在这里她们就是商品。沈博非常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他一分钟也不想待了,就在他起身出门的时候,一个小姑娘,应该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迅速往他手里塞了东西。 沈博没敢回头看,快速走出包房。在楼道的拐角处,沈博偷偷把东西拿出来。原来是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选我”。 沈博开始没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后来他突然想到,可能这姑娘是想让他选择她陪唱,应该是有问题。沈博有些胆怯,他并不想节外生枝,他打算回去看看情况再说。 进包房后,他看见那姑娘正好坐在一位领导的旁边,极其不自然。领导的手不老实,恨不得摸遍她整个身体,姑娘的表情由紧张到害怕,最后是无助。 这个过程中,小姑娘一直盯着沈博看。 2 沈博突然站起身,跟老板说,我看上这姑娘了,我要带走。老板先是一惊然后有些微怒,毕竟是领导选了的,咱们虽然是东家,但也不能坏了规矩。 领导倒是爽快,边笑边说,年轻人火气旺,看上就说嘛,没关系,带走带走,别伤了和气,小伙子敢于直言,应该鼓励啊。对于这位经常在电视里看见的领导,沈博心想,算你奶奶的聪明。 他转身问那姑娘:“出台不?” “出!”姑娘特干脆。 “多少钱?”沈博问道,这可能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这样对话。 “一千。” “走!” 沈博拉着小姑娘的手出了包房,老板继续陪酒。对于他们来说,无非是走了一个陪唱的,不值得自己动一丝一毫的心思,没了可以再选,姑娘有的是,这是老板经常说的。 沈博一直怕被老板带坏,每次出现这种应酬,都是安排好后,自己回家。 出了ktv的门,沈博就把手松开了,转身看着那姑娘,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小姑娘还没从紧张的情绪里出来,半天才说,谢谢你啊。 沈博本想问别的,后来觉得没什么意义,对于这种环境,有可能什么都是骗局。虽然沈博心眼儿好,但他也知道社会险恶。 最近有很多朋友跟他说,有不少仙人跳,先约你出来,在见面的时候,突然跳出一堆人,威胁说是自己女朋友,必须拿钱了结。因为做了亏心事,大多数人心虚,所以被宰的不计其数。 沈博不想当那个被宰的人,所以他打算转身回家。 可小姑娘从后面追上来了,边哭边说: “哥,你帮帮我吧,我所有的证件都被他们扣下了,我是过来找同学,被他们骗到这里来的,我跑不出去,求求你帮帮我。” 沈博心里一阵冷笑,觉得世界上最狗血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心地善良的少年,要拯救一个失足少女,怎么听怎么像那些恶俗的街边小故事,他没打算理她。 小姑娘着急地从袜子里拽出了一张纸,沈博拿着纸才发现,她原来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因为过来找同学,却被骗了。 沈博选择了相信她,因为对于一个无助的女孩来说,无论她的工作是什么,都是无法让男人拒绝的,即便她说她是被逼的。 总有一些人,昨天还在跟你甜言蜜语,可转眼就陌路了。 沈博说:“没事,我帮你就是了。”他拉着她的手,往ktv里走,找到老板,说跟这姑娘认识,而且是她哥哥,如果不放人,立马报警。 毕竟沈博对这边很熟,一般来说,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老板多半是心虚的。就连东莞都被彻底清理了,所以他也想趁着这个机会敲一笔,张嘴要了五千块钱的违约金。 沈博也没多说话,摔了钱,就带着她出来了。 拿回身份证和其他的证件后,小姑娘特别高兴,想求着沈博赏个脸,一起吃饭。沈博说只是举手之劳,不用感谢,赶快回家吧。 小姑娘说你还没问我的名字呢,沈博特别装逼地说了一句: “江湖相见,不问缘由,名字自然无须知晓了。” 可小姑娘不干,拽着他的手说,我叫程筱,你叫我筱筱就好了。沈博说我送你回家吧,筱筱说不用,很近的,我自己就走到了。 客气地道别,俩人背对而行。走到第一个路口的时候,他突然想起,这姑娘根本就没地儿可去啊,她在ktv的时候应该是住公司提供的地方。沈博放心不下,回去找她,果然,她还在原来的地方。 3 筱筱坐在路边,旁边一个大箱子,头埋在双腿里,看起来可怜极了。沈博走过去,蹲下,用手摸了摸筱筱的头说: “怎么没回家?在这儿坐着多冷啊。” “不知道去哪儿,也不敢回家,怕家人失望。” “那你总不能一直在这儿待着啊,这样吧,送佛送到西,今天你就跟我回家吧,我那里还有一间屋子是空的。” “方便吗?”筱筱小声地问。 “哦哦,方便方便,我单身。” 筱筱就不再搭话了,沈博突然明白,筱筱是不放心自己。 “你放心,你一间屋子,一把钥匙,保证安全。” “那真的麻烦你了,我尽快搬走。” “走吧,回家。” 沈博就这样把在街上无家可归的程筱带回了家。沈博单身多年,第一次往住处带姑娘,内心难免紧张和悸动。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夜里两点多了,沈博给程筱煮了一碗面,自己就回屋睡觉了,程筱吃完也去睡了,俩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度过了第一晚。 第二天沈博起床上班的时候,突然惊呆了,因为现在的家,和自己印象中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程筱特别能干,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给沈博做了早饭,煎了鸡蛋,倒了牛奶,让沈博这么多年第一次体会到家的感觉。 因为家里有程筱的照顾,沈博白天工作更有劲头,他觉得程筱这小姑娘就像天使一样,落到他身边。 平时工作没事的时候,沈博总是喜欢赖在酒店不回家,至少这里还有人能说说话,回家后就他自己。可如今不同了,家里有了程筱,他每天都盼着早些下班回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俩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地相处了几个月,程筱没有要走的意思,沈博也没提过这件事,可沈博的父母月底要来看沈博。 沈博没办法,求着程筱能不能帮自己一个忙。父母这次来福建,就是想看看沈博过得怎么样,如果不好,就带他回老家了。而最能让他父母放心的事,就是沈博找到女朋友。 沈博求程筱这段时间做自己女朋友,当然是装给父母看的,程筱勉强答应。 父母如期而至。沈博面对父母如坐针毡,程筱对于沈博父母的上下打量,倒是表现得很自然,招呼父母坐下,端茶倒水唠唠家常,完全不像平日里的那个小姑娘。沈博突然觉得,如果假戏真做了,也是未尝不可的。 晚上沈博带着程筱和父母到外面吃饭。吃饭的过程中,对面来了几个人,一直盯着程筱窃窃私语,然后很诡异地微笑。沈博注意到了程筱的不自然,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吃完饭后一家人回家,晚上自然是沈博跟程筱住在一个屋子里。沈博对程筱说:“你放心,我睡地上,你睡床上,我保证老老实实。” 程筱心里挺感动,觉得沈博是个正人君子。一夜相安无事,早晨的时候,沈博的父母早早起来叫他俩起床,推门看见沈博一个人睡在地上,似乎就明白了。俩人可能根本就没在一起,或者吵架了。 沈博的父母偷偷拉着沈博过来问,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怎么还分开睡?沈博打着哈哈混过去了,说自己工作忙,晚上忙得晚,就没想打扰程筱,自己睡地上了。虽然是很拙劣的借口,好在是应付过去了。 沈父沈母待了几天,就回老家了,屋子里又剩下沈博跟程筱,经过几天的相处,俩人的感觉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因为沈博要出差几天,急着出门,没告诉程筱,三天后回来的时候,发现程筱不在屋子里,沈博打了电话也没人接。就在他急得不行的时候,程筱拎着一堆东西回来,看见坐在屋子里的沈博,扔下东西就跑过去抱着他,边哭边说:“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啊?” 沈博没想到程筱的反应会这么大,也没想到自己在程筱的心里这么重要。他心里一阵感动,抱着程筱安慰着。俩人就这么看着对方,程筱慢慢地把眼睛闭上,沈博紧张地把嘴凑过去,俩人就这么好了。 有了程筱后,沈博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下班不再加班,早早地回家了。回家后也不用跑到楼下随便吃一口,因为程筱已经把饭菜做好了。这样的生活让沈博觉得幸福,也倍加珍惜。 4 生活有条不紊地进行,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沈博大程筱四岁,他叫她丫头,程筱叫沈博哥哥。像所有年轻人一样,两个人没事的时候就腻在一起,憧憬以后的生活。 “可生活就像海洋,我们都是一艘小船,无法抵御汹涌的波涛,我们只能尽量让自己保持航线,不被海浪击沉。” 可沈博和程筱这两艘小船,还是沉了。 沈博跟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朋友们听说沈博谈了个女朋友,都吵着闹着要见嫂子。沈博推托说很晚了就不出来了,拿了手机照片给大家看。手机传了一圈,有个不怎么熟悉的男人面露微笑地看着沈博,他察觉出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全都喝完散场后,那个男人把沈博拉到旁边小声地说,我认识你女朋友,她以前是做公关的,就是小姐。你找个机会,分手吧。 沈博如五雷轰顶,他虽然知道程筱以前是做什么的,但他没想到她曾是小姐。他以为她只是不小心被朋友骗进来,遇见他的时候,想求他帮忙而已。 因为他相信程筱,所以对她的过去从不过问,也从未听程筱提起过去,更没听她说起自己的父母。沈博觉得自己被骗了,而且绿光闪闪,他需要弄清楚。 晚上回家的时候,沈博一言不发,全程无视程筱的热情。他坐下来看着程筱说,你坐下,我们谈一谈。 “我从未问过你的过去,但你知道,有些事是瞒不住的。” “是,你想问什么?”程筱似乎猜到沈博要问什么。 “你……你以前是不是……”沈博还是无法将那两个字说出口。 “小姐,是不是?”程筱面无表情地说道,她知道有人背后搞鬼。 “……嗯。” “对,我做过,遇见你之前都是。” “为什么选我?” “看你老实,好骗!” “呵呵,好骗,是啊。”沈博突然全身无力,“我不问,你打算瞒我多久?” “一辈子。” “你竟然想骗我一辈子?”沈博愤怒得无以复加。 “对,就是要骗你一辈子!现在你知道了,我可以走了。” 程筱起身摔门而出,沈博没去拦,他在那一瞬间突然觉得程筱特别脏。他想起和程筱的缠绵,不知道有多少人曾压在程筱的身上,他突然干呕起来。 对于程筱的出走,沈博不以为然,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骗他,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自己心甘情愿对她好,她为什么要这么狠心?如果当初她能告诉自己事实,或许沈博能够接受她,可他最无法忍受的是欺骗。 你感到难过,不是因为那人欺骗了你,而是因为你再也不能相信对方了。 沈博觉得自己像个傻逼,被程筱玩得团团转。但他又恨不起她来,也或许是见了太多的肮脏,他觉得每个人都是如此。对于信任,沈博觉得自己特别缺失。 后来,不知沈博的父母怎么知道这事了,认为简直就是家门耻辱。打电话来,让沈博立刻分手,马上回家。沈博无力辩解,辞了工作离开福建,回家了。 要不是他对我说这些,我根本想象不到他这几年会发生这么多事。可事情如果到这里就结束了,也就没那么深刻了。 沈博回家后,因为年龄也不小了,就想找个踏踏实实的姑娘结婚。相了几个,选了一个音乐老师,人很好,对沈博也是客客气气,但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他经常会梦见程筱,每次都会惊醒,独自坐在床边,一遍一遍地说着丫头、丫头…… 自从程筱走后,沈博就没再见过她。 5 2013年国庆,沈博回了一次福建,因为哥们儿结婚去参加婚礼。许久未见的朋友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程筱。沈博本不想再提,但有一个哥们儿说,你们真分手了?沈博点头。 “可惜了。” “什么?” 原来那次喝酒,跟沈博说程筱是小姐的人,是之前去ktv想带走程筱的男人。但因为程筱死活不肯,为了不去,拿起酒瓶就砸了自己的脑袋。 其实跟沈博说这些的人,根本算不上什么朋友,只是一些合作上的伙伴,自然心怀恨意,想使点儿坏,让程筱没好日子过。 而沈博之所以相信他们的话,是因为在沈博的心里就没有真正相信过程筱。那个人第一次去的时候就碰见程筱了,沈博是第二次。所以程筱觉得沈博是个老实人,可以救自己出去,才有了之前的事。 沈博不知道怎么回的家,也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过来的。他知道自己用最恶毒的语言伤害了最爱自己的女人。他想挽回,却没有机会。 沈博回家后推掉了婚事,他想去找程筱,跟父母说了缘由,父母也就不再阻拦了。沈博走了很多城市,去过所有程筱曾说过想去的城市,都一无所获。沈博觉得这辈子都可能见不到那个丫头了,也听不见程筱温柔地叫他哥哥了。 他不打算放弃,他说:“你有没有爱错过人?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必须像世俗里的人,柴米油盐,路人甲乙。我就是程筱爱错的那个人,如果她能找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最好不过了。” 程筱有消息时,沈博正在去深圳的路上。他站在售票厅里排队买票,突然电话响了,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没等接起来就挂断了。 沈博回拨过去的时候,是一个路人接的,这是一个公共电话。 十几分钟后,电话又打进来了,是个男人打的。 “请问,是沈博吗?” “嗯。” “程筱在等你,可能不行了。” 沈博问了地址,连夜打车过去,到了医院,看见许久未见的程筱躺在床上。不知是走过去,还是怎样。他想逃走,因为没有脸去面对她。 程筱看见沈博来了,笑着招呼他坐下。男人是程筱的父亲,说了几句话,就出去了,留下沈博和程筱。沈博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倒是程筱先说的话。 “哥哥,你来啦?” 就这一句话,沈博再也挺不住了,趴在程筱的床上痛哭起来。 “我找了你很久,一直没有消息,我没脸见你,我是王八蛋。” 程筱轻轻地摸着沈博的头说: “没关系的,我知道哥哥总有一天会相信我。” “你不恨我?” “恨啊,特别恨,他们诬陷我,你竟都没问我是不是真的。从你当时的表情看,你就是相信了,我多做解释又有什么用?” “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你没有错。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没能保住我们的孩子。” 沈博特别吃惊。 原来程筱在离家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本想去找沈博,但又在气头上,觉得自己特别委屈。本来是打算打掉的,但又觉得太可惜,程筱决定去西安把孩子生下来。 程筱独自在西安生活,已经五个多月了。就在程筱打算去超市买些东西的时候,被街头转角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大出血,孩子没了。 程筱神志不清期间一直念着沈博的名字,父亲从她手机里找到沈博的号码,这才联系到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沈博狠狠抽了自己两记大耳光。 程筱看着沈博,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她一直跟沈博重复着一句话: “哥哥,我是干净的,除了你,没有别人。” “我知道。” “哥哥,我是你的人,你要相信我。” “我知道。” 程筱说完这两句,就昏过去了,重症监护了两天两夜,凌晨四点多走的。 因为颅内出血,回天无术。 6 沈博跪在地上给程筱的父亲磕了三个头,求他把程筱的骨灰给自己。因为程筱的父亲已经和她母亲离婚另组家庭了,也就同意了沈博的要求。 程筱又回到了福建,是沈博带她回来的。沈博说他不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但他不会离开福建,他要一直陪着程筱,即使以后结婚生子,他也要随时能见到程筱,他欠她的太多了。 沈博没有回老家,把父母接过来后,就一直在福建。 我知道沈博离不开那座城市了,那里有他的魂,有他的命。 在所有认识他的人里,只有我知道他的故事。前几天晚上,沈博给我打电话说,他梦见丫头了,我说你别瞎想了,事情已经过去了。 沈博说过不去的,有些事一辈子都过不去的。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做她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乙,也不愿做她生命里爱错的人。那样她就可以一世安康,平安幸福。” 沈博说,丫头走后,屋里太空了,但又觉得她从没离开,好像每次下班回家,她都能从厨房冲出来,笑眯眯地看着他说: “哥哥回来啦,今天辛苦了,丫头给你捶捶背。” “今天有好吃的,哥哥请品尝……” “丫头想你了,你怎么才回来?” “……哥哥。” “我是你的人,你要相信我。” 你走的每条弯路,其实都是必经之路,前面的荆棘路只能你自己走,你永远都无法借别人的翅膀飞上天空。 你管那人叫过去,只敢夜里记起,旁人问起,你总说是上辈子的事。世事难料,那么多的感情,付之东流,毫无结果,这大概是你这辈子做过最奢侈的事了。 第11章 栾梦的岛 1 济南的夏天燥热无比,因为工作关系,我在济南生活了一年多。某个白天跑了一天,晚上正打算洗洗睡了,蒋宇的一个电话让我睡意全无。这孙子永远这样,你想找他的时候,永远找不着,你不想找了,他却跟鬼似的,不分场合地点就来电话。 “在哪儿呢?过来喝酒,今晚这局必须来!” “喝你大爷,我刚要睡觉,你就来电话,成心的是吗?” “别,我大爷不好喝,说正事,今天栾梦刚到的济南,你得过来帮哥们一把。” “得,我就知道没好事,哪儿呢?” “苏荷酒吧,进来左转第二张桌子。” “好,等着。” 栾梦是个美女,特漂亮,浑身透着性感,男人看见就想扑倒的那种。当年认识的那会儿也想着能有段故事呢,可谁能想到,栾梦压根儿就不喜欢男人,没错,她是拉拉,也叫蕾丝。我觉得蕾丝好点儿,听着还性感。 我跟蒋宇是在一个哥们儿生日聚会上认识的。本来不认识他,但这孙子实在太能瑟了,让人没办法不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他属于聚会上负责活跃气氛的,满嘴跑火车,特逗逼的一个人,喝了几次酒也就熟了。平时有个大小聚会,都带他,一来二去的身边这几个朋友圈子就都熟了。 负责任地说,他跟我朋友的关系,甚至超过我。我问过他,你丫到底干什么工作的,他总是笑而不语,说保密,但绝对合法。我说你绝对是猎头,不然怎么可能所有人都喜欢你。 蒋宇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我,总是有意外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异常悲凉,从没见过他这样,但随后他就一笑而过了。 栾梦是蒋宇介绍给我认识的,那时候她刚从北京来济南出差,正好有些事情能帮到栾梦,也就一起小聚了一下。初次见面就觉得,这姑娘真漂亮,荷尔蒙般的漂亮。 私下里我问过蒋宇: “栾梦有男朋友吗?” “没有,至今单身。” “你觉得我有戏吗?这姑娘真是水灵。” “就你?下辈子吧,哥们儿已经预定了。” “你不是说单身吗?” “对啊,我不还没追上么,暂时单身。” 这孙子,总是让人无可奈何。得了,既然蒋宇一直惦记着,咱只能忍痛割爱了。 其实说白了,栾梦对于我来说,也仅仅是荷尔蒙冲动下产生的原始思维,连喜欢都到不了,哪儿能是爱啊。 从动物本性来说,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和想上一个女人,基本道理是相同的。但男人可以直接选择上了这个女人,不喜欢也可以,纯粹的原始冲动。 至于女人是否如此,就另当别论了。绝大多数女人都是没有爱情,一切免谈。由此可见,男人还真是下半身动物。 2 蒋宇说,栾梦是他在济南上大学时认识的,那会儿的大学还不像现在这般开放,所以追姑娘的前提都是建立在爱情和理想上,和钱并没有太大关系。蒋宇是学校篮球队的,一米八四的个子,在校园里也算得上是一道风景。 栾梦是学校芭蕾舞队的领队,在一次系里文艺汇演的时候,当主持人说完栾梦这个名字后,蒋宇就彻底死在那个下午了。准确地说,是听到栾梦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心就已经乱了。 舞台上的栾梦是高贵的,是不可仰望的。蒋宇的眼睛在台下跟随着栾梦的舞步移动,吞咽着口水,可以形容为青春里第一次悸动。 其实那天的演出,对于栾梦来说,不是收获了一位死心塌地的小伙子,而是收获了一群色胆包天的小伙子。因为栾梦平时都在舞蹈室练舞,自从到了大学,也很少出门。对于这位横空出世的美女,校园里仍然单身的少年们,自然是摩拳擦掌。 蒋宇不傻,他当然知道以栾梦的条件,只要露面就是情敌千万的那种。他不能和他们一样,他必须以另一种方式,让栾梦从这几千人里看到自己,从而感动得以身相许。 蒋宇选择的是怀柔政策。那些愣头青都是堵在栾梦回寝室或者去食堂的路上,太低级,那都是蒋宇中学玩剩下的,对于姑娘来说,滴水穿石润物细无声般的关怀,来得更入心入骨。 每天栾梦练舞的时候,蒋宇就等在门口,栾梦出来的时候一杯热水送上。每天栾梦回寝室的时候,两瓶热水打好,交到手里转身就走。学校整个食堂的窗口都打好招呼,只要是栾梦过来吃饭,都免单,月底一起找他结算。 最牛逼的是,这期间蒋宇愣是对栾梦一句话没说过。再高冷的女孩估计也都明白怎么回事了,但纠结就纠结在这儿了,既然你对我有意思,干吗不跟我说话? 终于在一次偶然相遇的情况下,栾梦把蒋宇叫住了。 “你什么意思,蒋宇?”栾梦瞪着蒋宇说的。 “没意思,为人民服务呗。”蒋宇按捺住内心的紧张,面无表情地说。 “去你大爷,你他妈怎么不给全校的女生服务啊?” “呃,不是你想的那样……” 说真的,蒋宇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女神,会对自己爆粗口,而且说得还特别自然。他之前准备好的词儿,准备好的策略,面对这么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姑娘,全都废了。 爱情最令人着迷的就是,你永远无法预知自己会遇见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无法预知你们的结局。但就是这种未知,才让我们迷恋到欲罢不能。 蒋宇很快明白了,栾梦绝不是自己以往认识的那种姑娘。他所有的招数,在她身上都是无效的,但他在心里却觉得,这姑娘我真就吃定了。 “咱俩没戏,趁早断了念头吧,好姑娘一大把,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栾梦极其不耐烦地说道,根本没看蒋宇一眼,直接走过去了。 不要以为你放不下的人,同样也会放不下你,鱼没有水会死,水没有鱼却会更清澈。 3 蒋宇直接冰冻了,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这事一直困扰蒋宇到大学毕业,期间蒋宇仍是不死心,但栾梦就是不给他好脸色。 蒋宇中间估计也是因为赌气,谈了一个女朋友,是一直喜欢他的学妹。他想借此看看栾梦是不是心里有他,没事就领着小女朋友满校园乱窜,而且专门找能碰见栾梦的地方。 让他更难过的是,栾梦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快和忌妒。他也终于明白了,栾梦就是一块铁疙瘩,实心的,自己没有办法打开她。 可爱情就是如此,如果他俩之间还算爱情的话。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蒋宇参加了无数的散伙饭,喝醉了不知道多少次。破天荒的,栾梦给他打电话,说晚上有个聚会,来不来参加。 蒋宇等这个机会等了三年,二话没说,直奔酒局。到了才发现,一屋子的姑娘,没一个他认识的。栾梦招呼他坐下,倒了三杯白酒,一句话没说。 栾梦给自己也倒了三杯白酒,一饮而尽,三杯一滴不剩。蒋宇没含糊,同样三杯下肚。栾梦看着蒋宇说: “蒋宇,你他妈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我!你他妈是不是脑子有病?你追姑娘的时候,不问底细吗?你倒是打听打听啊!” 这两句话把蒋宇彻底整蒙了,不知道怎么接,也不知道该不该接。 “蒋大傻逼!你他妈四年的时间,全浪费在一个拉拉身上,你傻逼不傻逼?”说完这话,栾梦就哭了,眼泪啪啪往下掉,咬着嘴唇看着蒋宇。 蒋宇没再说话,就像一个几十岁的老人一样,瞬间没了生气。蒋宇拿起面前的二锅头,仰起头喝了一半,头抵在桌子上,哭了。 一屋子的人,没人说话。过了好半天,蒋宇红着眼睛抬起头看着栾梦,问了一句话: “如果你不是拉拉,你会爱上我吗?” 栾梦没接话,仍是继续喝酒,突然她抱了抱蒋宇,就像兄弟间见面那样自然随和。她在蒋宇耳边说: “蒋宇,你会和你寝室的兄弟上床吗?不能,你做不到。因为你觉得恶心,但你仍然爱他们,因为他们是你的兄弟。我能不能爱你?当然能,因为你是个很好的人,但只能到朋友了。” 蒋宇哈哈大笑,带着泪的那种笑。又是几杯酒下去,他拍着栾梦说: “你他妈把我坑苦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以为你知道。” “关键是谁也看不出来啊。” “谁他妈把我是拉拉刻脑门子上啊?” “那你是扮演什么角色的?” “扮演你大爷,我就是我,我只是不喜欢男人罢了。” “哦,有机会,把你那位介绍给我看看吧,也算是让我了却心愿。” “喏,抬头,你对面就是。” 4 蒋宇抬头看见对面的那个姑娘,从进门的时候就一直盯着自己,还纳闷是不是看上自己了。没想到这位就是自己的情敌,而且根本就不是势均力敌的那种。 “你好,我叫安心,栾梦的好……朋友!”安心大方地走过来跟蒋宇握手,蒋宇这才细看了这位姑娘,长得清秀,但又透着英气,齐耳的短发看起来特别干练,他也明白两个人的角色了。 “你好,我是蒋宇,就不多介绍了,我是栾梦的……朋友。” 他说这话的时候特没底气,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栾梦的朋友。那次聚会蒋宇和栾梦她们玩到很晚,彼此也说了很多心里话,把这几年的心结也都打开了。 蒋宇后来跟我说,他不知道自己的心结打没打开,只是知道没希望了,那个结变成了死扣,打开与否,都不重要了。对于栾梦,他的那份喜欢仍没放下,只不过是以朋友好哥们儿的身份待在身旁,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 毕业后的蒋宇选择离开济南,他说这座城市带给他的感觉全是假象,就像那场可笑的暗恋,最终以失败告终,连谁是对手都不知道。 蒋宇去了深圳,而栾梦留在了济南,和安心一起开了一家舞蹈工作室。每年的同学聚会蒋宇都会回来参加,而每次参加都是以醉得不省人事收场。因为每次他和栾梦都是喝得最多的,在场的朋友都知道他俩那段算不上感情的感情。 所有人都搞不懂栾梦和蒋宇的事。如果说栾梦不喜欢蒋宇,那为什么每次聚会都会拉着蒋宇说个没完,又哭又笑喜怒无常?如果说喜欢,那为什么每次聚会之后,俩人像是商量好似的,彼此又不再联系,就像仇人一样? 这事估计连他俩都解释不了,只能说一段感情一段伤,一个脑残配傻逼了。 蒋宇在深圳待了三年,因为公司要在济南开分公司,他只能回来。而栾梦因为工作室活动和北京那边牵扯得越来越多,索性就把工作室搬到了北京。俩人像商量好似的,彼此错过。 我问过蒋宇,为什么栾梦会是这样的取向,蒋宇先是沉默,然后才开口: “栾梦的父母在她六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她跟着母亲生活,后来母亲改嫁,嫁了个富商。生活虽然好起来,但噩梦也随之而来。在栾梦初三的时候,继父趁她母亲没在家,强奸了她。” “她为了母亲,没说出来。而且继父也求,说自己是一时冲动,她心软就没对任何人讲。但事与愿违,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背着家里人去的小诊所,大出血,差点儿就不行了。医生给家里人打电话,说要想保命只能切除子宫,栾梦妈妈问是谁的,栾梦死活不说。” “最后没办法,栾梦妈妈在手术单上签字,栾梦就这样,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 5 “因为失去子宫以及继父的伤害,栾梦的心理在潜移默化地改变,比如惧怕男生,对任何男人都没有好感,越来越封闭自己,直到她遇见安心。” 蒋宇说完这些后,抽了一根烟,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说: “栾梦跟我说过,如果她的子宫没切除,她会选择跟我在一起。可现在即便她不是拉拉,也不可能跟我在一起,她说她得为我负责,毕竟我家里就我一个。” “一个孩子而已,去哪儿不能领养一个,我都说了不在乎,她还是不愿意,或许她就是不喜欢我吧,从来也没爱过我。” 后来因为栾梦去了北京,每年的同学聚会,就剩下蒋宇自己了。栾梦没再回过济南,至少已经两年没回来过了。蒋宇不是没找过,但一切联系方式都断了。 蒋宇的终身大事,他父母已经不知道催过多少次了,但在蒋宇心里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再等等总应该有个结果吧,或许事情就有转机了呢? 他不知道的是,有些事可以等,有些事不能等。他和栾梦就像海鸥和鱼一样,只能彼此相望,任何一个人想要改变这种现状,最后都会是遍体鳞伤或者死无葬身之地。 他终于是抵不过时间的,人最怕的就是没有希望,任何一件事,只要还有希望就有坚持下去的动力,而栾梦对蒋宇来说是绝望的等待。他终于同意相亲,因为他实在耗不起了。 见过几个姑娘,终于定了一个。我见过几面,挺有气质的一个姑娘,对蒋宇言听计从,让我们好生羡慕。蒋宇的女朋友和栾梦比起来,就像一杯烧酒和一杯烈酒的差别,一个热情似火,一个外冷内热。而蒋宇也从一开始的试试看,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他是越来越喜欢这姑娘了,打心眼里想娶对方。 蒋宇跟我交代过,他曾经和栾梦的那些事,不要再提了,更是千万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毕竟这种事,于情于理对谁都是伤害,他不想因为一件本就没发生过的事,弄得彼此不愉快。 感情这种事就是如此,有人走,就有人来。恋爱就像等车,如果一直等不到要坐的车,那只能打车或者走着回去。感情也一样,没谁会一直在原地等某个人,时间到了,人就走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看见过蒋宇,打电话也不通。过了一段日子才知道,这孙子已经把订婚仪式都搞完了,现在正着手准备婚礼呢,给我来电话让我过去帮忙。 新房挺漂亮,装修的风格也好,蒋宇显得很兴奋,跟我显摆。在书房的一处角落他指着一个杯子说: “这是栾梦最喜欢的一套杯子,整个济南就这一套了,可搬家的时候还是碎了几个,就剩下这一个了,本来打算送她的,你说她知道了会不会杀了我?” 蒋宇回过头笑着跟我说,但他没发现,他女朋友也在我身后,问了一句,栾梦是谁。我们嘻嘻哈哈地说是曾经的一个朋友,是寝室兄弟送的杯子,刚刚想起来就随便聊了几句。 他女朋友将信将疑地走了,吓得我俩一头汗。栾梦对蒋宇来说,真是这辈子的冤家。 汹涌的人潮总是将我们冲散,别难过,我注定是无法回头的岛…… 6 因为堵车,对面的喇叭声把我从回忆里拽了出来,看了表,已经堵了半个小时了。蒋宇的电话又过来了,问我什么时候到,我说马上,堵车呢。 从他的语气里能听出兴奋和激动,毕竟他已经两年多没见栾梦了。蒋宇原定月底结婚,正好栾梦这次回来,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到了苏荷酒吧后,远远地就看见蒋宇对我招手。我走过去,看见许久未见的栾梦,一阵恍惚。栾梦有些胖了,但还是那么漂亮,人更稳重了,只是看上去有些疲倦。 原来栾梦和安心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安心抵不过家里人,找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结婚了,但又无法说出自己的痛苦。毕竟在中国,这种事家里人还是无法接受的。 栾梦和安心不同,自从当年从家里出来后,她就再也没回过家,一是无法面对曾经伤害过自己的继父,二是无法面对母亲的言不由衷。她索性就收拾东西从北京回来了,临走之前栾梦抱了抱安心,谢谢她这么多年的陪伴,接下来的路,她自己走。 安心哭着送她上的飞机,栾梦一滴泪都没掉,看着在玻璃窗外哭得撕心裂肺的安心,她只是觉得出奇的平静,因为只有心死的时候,人才会特别平静。她知道,她的一部分留在了安心那里,永远也取不回来了,她永远都无法那么自私。 三个人不知不觉就聊到了深夜,说说这两年的生活,说说这两年的感情。当说到蒋宇的感情问题时,栾梦随口说了一句:“蒋宇,你也不小了,该找个女朋友过日子了。” 我没接话,蒋宇也没接话。三个人都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压根儿就没想到蒋宇月底要结婚的事,也没来得及跟栾梦说这事。 空气突然陷入了极度尴尬中,倒是蒋宇先打破僵局,问栾梦在济南待多久。栾梦说可能就不走了,蒋宇说好,那月底过来参加我婚礼,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她不敢一个人在家。 留下了尴尬的我,以及没缓过神的栾梦。 蒋宇走了半天,栾梦才想起问我: “刚才,我没听错吧?他月底结婚?” “嗯……” “怎么都结婚了,就剩下我自己了。” 栾梦说完这句话,就没再说话,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我陪她坐了一会儿,相对无言,后来起身走的时候,我跟栾梦说: “我不想安慰你,但你要知道,蒋宇曾为了和你在一起,付出过怎样的努力。” “我知道,我只是有些难过,他爱上了别人,你说我是不是挺贱的?不给人家希望,还吊着人家?现在有个说法叫什么来着?什么婊?对,绿茶婊!特虚伪的那种,我就是。” “别这么说自己,你明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走吧,时间不早了,我自己待会儿。” “嗯,别瞎想了,要不我送你回去?” “不用,就想自己待会儿。” “得,拜。” 跟栾梦告别后,我没打车,走着回去的,想着这俩人的事,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否真如蒋宇说的,栾梦就没喜欢过他?可是栾梦知道他要结婚后,那神态完全就跟丢了心爱的人一样。可两个人怎么就没办法在一起?仅仅是取向问题吗? 我不得而知,这问题连他俩都没弄明白,我更别想明白了。 蒋宇的婚礼如期而至,新娘子美丽动人,新郎一表人才,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栾梦迟到了,在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时候,她刚刚赶到。她站在门口看着眼前的一幕,然后很快整理好情绪,面带微笑入座。 婚礼举行完毕后,新郎新娘过来敬酒。等到了栾梦这里,蒋宇拿出三个杯子,倒满白酒,不顾新娘的疑问和众人的眼光,一饮而尽。栾梦笑了笑,端起酒杯,连干三杯。喝完最后一杯的时候,她盯着蒋宇说: “结婚,就要有个结婚的样子,别耍小孩子脾气,乖。” 然后栾梦拿起包转身出门。新娘看得出来俩人的关系不一般,但她反倒跟蒋宇说: “我不管你俩曾经什么关系,今天必须把这事处理干净了,你去送送吧。” 蒋宇跌跌撞撞起身出门去追,新娘怕蒋宇出意外,让我在后面跟着。出了门看见蒋宇拉着栾梦问她刚才的话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哭,为什么有些话,当年不说。 栾梦整理了一下衣服,很仔细地帮蒋宇系好领带,眼神里满是温柔。然后双手拍了拍蒋宇的肩,摸了摸他的脸说: “蒋宇,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别人的了。感谢你爱了我整整六年,可是你从一开始,就爱上了一个错的我。如果真他妈有下辈子,我肯定给你当媳妇,天天腻着你,一时一刻都不让你离开我的视线。可这辈子没希望了,你以后好好的,对人家好点儿。” “栾梦,我就问你一句话……” “别问了,蒋宇,有些感情,注定没有结局,这里没有对错。” 蒋宇结婚后的第二天,栾梦走了,只说是去上海,我们都没再问其他,因为蒋宇和我都知道,栾梦永远不会再回济南这座城市了。她的一部分留在了北京,一部分留在了济南,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已经支离破碎了,不忍碰触。 三月份的时候,蒋宇收到了一张照片,没有邮寄地址。照片上的人是栾梦,坐在船上背靠大海,安静淡然地笑着。照片背后有她写给蒋宇的字,同时也解开了那个谜题:为什么他们始终无法在一起。 “宇,你曾问我,我们之间究竟隔着什么,无法靠近,我想现在可以给你答案了。” “我是一座移动的岛屿,而你是海岸,在人群里我将自己捆住,逆流而行。汹涌的人潮总是将我们冲散,别难过,我注定是无法回头的岛……” “但你的岸终会绿树成荫,群鸟相伴。” 过着自己的日子,怀念着你的从前,仿佛自己多活了一辈子。 这世上的感情太多了,好的坏的,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就像有的姑娘爱上了人渣,旁人觉得可惜了这姑娘,但谁都不是那姑娘,爱情就这点好,公平不公平全看自己愿意。 第12章 七姑娘 1 男人聚会只分三种,一种是为了吹牛而聚,一种是为了工作而聚,还有一种就是为了怀念青春而聚。无论哪种,最后都有一个共同点,吹牛逼,聊姑娘。 2013年春节时,回老家过年,正好当年初中要好的几个哥们儿都回来了,几个电话就拽到一起。五六年没见,胖了瘦了,老了帅了,寒暄了一阵突然就沉默了。 因为发现对每个人的认知都还停留在过去,而这其中的空白都是无法知晓的,除了尴尬的冷场只有面面相觑。好在我们还有酒,只要男人之间有酒,一切就都会变得热闹起来。 几杯温酒下肚,话匣子就开了,从初一扯到初四,当年喜欢谁了,谁又暗恋谁了。对于一群不算老的男人,回忆青春时刻总是显得有些滑稽,但又那么令人感伤。 慢慢地,过去就不回忆了,因为回忆总是会自动过滤那些不好的,而把好的留下来。其实那些记得的,并不是那么真实。就像分手多年的情侣,当你回忆起曾经在一起的时光,大多的想念都是曾经一起欢愉的时候。那些争吵和矛盾其实都已经变得无关紧要,满脑子只剩下那个人的好。 再后来就扯到了现在的日子,谁结婚了,谁生娃了,谁离婚了,谁劈腿了。突然变得特别接地气,好像从八十年代直接拽回现在,那种穿越感也是挺有意思的。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你觉得,咱们现在还有爱情吗?” 饭桌上沉默了几十秒,大家突然都哈哈大笑。许多人说都他妈多大了,还要那个干吗啊,这么多年不也都过来了,该成家的成家该离婚的离婚,跟爱情有屁关系? “我觉得有,爱情永远都在。”说这话的是乔羽,从进饭店就没见他怎么说话,先前那句看来也是他说的。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还是我开的口:“乔羽,怎么了?心里有事就跟兄弟们说说,没什么过不去的。” 乔羽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是啊,没什么过不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知道,乔羽结婚了,也有了儿子,至少在我们看来应该是挺幸福的。 乔羽一直在上海打拼,虽然我有时候也去上海出差,跟他见过几次,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我问乔羽,是感情出了问题吗?乔羽摇头。我说你要是心里憋屈你就说,兄弟几个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真要是有事,我们也能帮你出出主意。 乔羽笑了笑说:“出个毛主意啊,前尘往事了都。可既然你们想知道,那我就说说,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也没有什么催人泪下的情节,一段回忆罢了。” 2 我是多年前出差的时候认识她的,她叫李歌。那会儿出差坐的还是火车呢,从上海到大连。上车的时候我身边没人,走了大概两站,上来一个姑娘。我对面的几个男生都抬头看,我也跟着抬头,这一看,坏了。 漂亮,特漂亮,一米七几的个头,配上高跟鞋,穿了一件米色的外套,化着精致的妆。整个的气质,完全不同于周边的环境。怎么说呢,就像是你把一块玉石,放在一堆石子里的那种感觉,虽然这完全没有贬低别人的意思,但当时我就是那么想的。 姑娘美丽,我一介屌丝,看了两眼继续睡了。有时候我发现有自知之明特别好,你知道什么是你的,什么永远不可能是你的,所以姑娘再美好,跟我没关系。 睡了一觉后,前面铁轨出了事故,有拉煤车倒了,几吨的煤都堆在了铁轨上。没招儿了,只能停车,陆陆续续地有乘客下车透透气,我也就跟着下去了。在下面点了一根烟,牌子是中南海,一回头看见这姑娘正好盯着我,指着我手里的烟比画着。 我也没听懂啊,招呼她下来,能有机会跟美女聊天,不可能错过。她下来后直接走过来说: “你能给我一根烟吗?车上没有卖中南海的。” “当然,半盒都给你吧,我车上还有。” “谢谢你,忍了一路了,看见你抽,我就实在不能忍了,见笑。” “这有什么,很正常,烟瘾犯了,自然难受。” 要知道,我是一个很讨厌女人抽烟的人,觉得一个姑娘抽烟,要么风尘要么装逼。后来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讨厌女人抽烟,原来我见过的抽烟的女人,都太丑了。 而李歌抽烟的神态和姿势,说是一种享受,一点儿不为过,像极了王家卫电影里的张曼玉,妖娆,又让人不可碰触。当时有一阵儿邪念,这姑娘要是我女朋友,死而无憾了。 你知道,有些事不能瞎想,真到那天,反而是折磨了。 因为有了这一段对话,我俩也算是熟识了,铁路前面也清理好了,我俩一起上车,落座后一直聊着天。对面的几个哥们儿眼睛都圆了,他们肯定费解为什么一会儿工夫,我就能跟美女搭上话。由此看来,出门在外兜里有盒烟,还是很有必要的。 姑娘也是去大连的,参加演出,芭蕾演出。当时我就懂了,难怪气质不一样。她说她叫李歌,小名七七,因为出生的时候正好七斤七两,还赶上七月份,家里人觉得怪巧的,小名就叫了七七。我说:“那以后就叫你七姑娘好了。”她莞尔一笑。 当时正好兜里带着名片,就给了她一张,说以后回上海有机会一起吃个饭。她倒也不扭捏,名片撕了一半,写了她的电话给我。就这样,我怀着图谋不轨的心,跟人家聊了一路,到了大连分的手,手里拿着她给我写的电话,还恍惚觉得有点儿不真实。 3 出差结束时,因为上海总部那边有急事,公司让坐飞机回来,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公司出钱。有些事吧,你觉得理所当然发生的,其实都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 我其实挺怕坐飞机的,上了飞机发现是靠窗户的座位,我坐了靠过道的位置——因为不敢看窗外。也没吃东西,蒙上衣服就睡了。估计也就起飞前十多分钟吧,一个人轻轻地拍我,说先生,您坐的是我的位置,麻烦您让一下。 我睡眼惺忪地睁开眼,还没看清是谁呢,突然听见一声尖叫:“呀,这不是中南海先生吗?” 靠,敢情这姑娘把我名字忘了,就记着中南海呢,做梦也没想到,在飞机上又碰见她了。她好像见了我特开心,也没说换座的事,直接坐在里面了,拍了我一下说:“你是不是跟踪我啊?怎么这都能碰上你?” 我无可奈何:“姑娘,别闹了,我可没那闲心,你想多了。” “逗你玩呢,真没劲,你怎么这次坐飞机不坐火车了?” “公司有急事,着急赶回去,你呢?” “我啊,一直是坐飞机来着,上次是演出时间太紧了,飞机又停飞了,没办法只能坐火车了。” “哟,敢情您这是体恤民众来了,还碰见我了。” “倒也不是,坐火车挺好玩的,我就小时候坐过,大了就没怎么坐过了。” “那您以后可得多坐坐,火车能抽烟,飞机可不行。” “倒也是啊,对了,还你的烟。” 我一看,好家伙,哪儿是一盒啊,她直接给我一条。我说用不着,半盒烟而已,况且我家里也有呢。原来这姑娘抽烟家里不知道,每次都是出来偷着买的,这不回来的时候又偷着买了一条,藏包里。 我问她为什么抽烟啊,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她撇撇嘴说: “当时前男友抽烟,我劝他戒烟,他说戒不了,我说那我跟你一起抽,我能戒你就能。没想到,没等我戒了呢,我俩就分手了,索性就抽着了,现在想想还真挺难戒的。” 最好的爱情 就是你遇见一个人, 无论时间长短, 你恨不得一夜白头。 “靠,你这姑娘也是够可以的,你男朋友抽烟,你就跟着抽烟,那他要是吸毒,你还跟着吸毒呗?” 她眨了眨眼睛说:“嗯,没准,当时不是傻么。” 在那一刻我就觉得,这姑娘真是死心眼,她要是爱上谁,那肯定是谁的劫。 话还真不能说得太准。回上海之后,就是一直忙,对之前这段相遇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有天下班挺早的,躺床上看手机呢,收到一条短信,我一看内容就笑了。 “中南海先生,干吗呢,有空陪我吃个饭吗?” “有,七姑娘请吩咐。” “浦东新区夏碧路346号小雅鱼丽,不见不散。” “得了,等着哥哥。” 穿上衣服我就直奔楼下,到了饭店后,她已经坐在那里等我了。我记得那天她穿的是一件牛仔外衣,扎了一个马尾,淡淡的妆,看起来特别健康,总之就是一个特别美好的女孩。 那天晚上聊了很多,聊她的大学还有平时演出的事,以及她的那段恋情,看得出来她被伤得挺深,是他男朋友甩的她,劈腿了。不过话说回来,她男朋友是瞎的吗?这样的姑娘都甩,真是不懂珍惜。 吃完之后,我看时间还早,说要不咱唱歌去吧,我这正好有打折券,她连忙说好。歌厅倒也不远,走了一段就到了。说实话,来上海几年了,平时也都形单影只,看惯了别人的恩爱,自己却始终没有合适的,当时看见她在旁边,真有一种恍惚的错觉,觉得自己的爱人就是她了,好想路没尽头,能一直走下去。 我想到这儿的时候,她没来由地挽着我的胳膊,看了我一眼,轻轻地笑了一下。 4 以前听人家说,恋爱的时候会有过电的感觉,那天晚上我就像电插排上的剃须刀,整个人一直是酥的。爱情真美好,美好得想让人骂脏话。 唱歌的时候,她一直让我唱,我说我不会,跑调。她没办法,只能自己唱,我发现唱歌好听的姑娘,真的是浑身发光,我一直在旁边听,也偷偷地看她。不是没邪念,就是觉得这么美好的姑娘,咱不能那么龌龊,我第一次被自己吓到了,简直太他妈正人君子了。 后来她唱累了,就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期间两次服务员过来说时间到了,我都示意别出声,后来我写了一条短信给服务员看:今晚包夜。 我一直觉得自己并不伟大,但那晚不吹牛逼说,绝对是我这辈子最伟大的时刻。我就那么抱着她,盯着屏幕里的歌,待了一夜,碰都没碰她一个手指头。 到现在我都记得,那晚单曲循环的歌——王心凌的《我会好好的》。因为她一整晚都在唱那首歌,而且还偷偷哭了几次。我知道,她仍忘不了前男友,而我又无能为力。 第二天早晨,她醒后抬头看着我,问我说: “中南海先生,你就这么待了一夜?” “嗯,七姑娘你既然醒了,麻烦你让一下,胳膊没知觉了。” 抱着她过了一夜,胳膊整整一个小时没知觉,我以为得截肢呢,好在后来好了。她醒后一直靠在我的肩上,也不说话,就是静静地待着。半天她说了一句话,让我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是甜的,而且再没有人会这样了。 “中南海先生,既然你是喜欢我的,那么我就做你女朋友吧。” 我愣了半天,她抬头用她的一双大眼睛望着我,我有些恍惚,觉得太不真实了。我说你确定不是宿醉开的玩笑吗?她说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就这样,我这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被一个女神倒追了。 是的,我们恋爱了。 那时候我们走遍了上海的每一个角落,喝遍了所有的咖啡厅,看遍了所有的电影院。因为相爱,就想一起感受生活的角角落落,因为我爱她,就想时时刻刻跟她在一起。 她会来我租的房子里给我打扫卫生,也会给我做饭,因为上海经常下雨,没事的时候我俩就窝在家里打游戏。有时候我觉得,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日子,就是她带给我的。可能以后都不会有了,因为后来我发现,我们的的确确是两个世界的人。 经过了一段肆无忌惮的热恋,我发现我钱包里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而我又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只要出去玩,肯定都是我付账,所以日子很快捉襟见肘。 有时候我也会去她练舞的地方接她,我有几次看见她出来的时候,特地换上别的衣服。起初我不以为然,后来我偶然看见几次她背的包还有衣服,都是我没见过的牌子,我去网上一查才知道,一个包的价钱是我半年的工资。 当时一瞬间就觉得被打败了,不知道是被谁打败的,也许是生活,也许是这个社会。她和我在一起从来没要求过任何东西,起初我以为她懂事,那时才明白,她不会问我要,因为她想要的,都可以自己买。我问过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她就说做点儿小生意。 后来我还是问她朋友才知道,她父亲是做出口贸易的,几千吨的货轮,每年利润以亿计算。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和她差的不是一米两米,而是几丈几百丈。 她不知道我知道这些,仍然每天陪着我吃小餐馆,去各种小商店,买廉价的饰品。有很多次她觉得这东西贵,我都赌气似的非要买下来,她不理解我为什么会生气,而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要伪装自己。 时间久了,她察觉到我的变化,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其实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她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问她,为什么骗我? 她开始一言不发,最后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我以为爱你,与其他无关。” 5 原来她一直小心翼翼维护着我的自尊,她会因为我给她买了一个娃娃而欢呼雀跃,也会因为一个廉价的项链开心许久。后来我想了很多,其实她是卸下她的一切,在维护我这个傻小子的世界,一个脆弱的虚伪的世界。 因为我特别爱你,所以分离的时候,才能狠心地不留余地。 我想她,特别想她,但我忍住没找她。有一天夜里,下着雨,她给我打电话。她在电话里说: “中南海先生,我想你,我想见你,你别不要我。” 那天下的雨很大,我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她就站在楼下,被雨淋得像个没人要的小孩。她太让我心疼了,同时也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浑蛋,如此伤害她。 跟我回家后,她坐在沙发上说: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想见我,你觉得你比我差,你觉得你配不上我。”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给不了你想要的,而你的,我也不想要。” “你怎么知道我要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会给你什么?” 我哑口无言。 “我不在乎你有什么,我就在乎你心里有我。是,我的生活的确什么都不缺,但我是女孩,我究竟想要什么,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你担心的是我家庭有阻力,那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他们管不了我。” “我们分手吧,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因为我铁了心分手,任凭她如何哭闹,我都不为所动。其实心里早就疼得不行,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时候究竟是什么心理让我如此狠心。好像并不仅仅是因为那可怜的自尊,男人的面子,我倒觉得更像是对自己置气,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那段日子,我过得浑浑噩噩,她过得心力憔悴。我为了尽快让她死心,开始约各种姑娘见面,吃饭,上床,然后再重新换人。我做这些事,都尽可能让她知道。再有爱再舍不得的人,也经不起这么伤,终于她无法忍受了,跟我提出分手。 理论上,我应该是轻松的,但那种感觉特别无力,就像自己亲手毁了一件宝贝。 分开后,就再也没联系她了。三个月后,她舞蹈团的朋友找到我说,她要出国了,去德国深造,可能五年,可能七年,也或许就不回来了。 你知道那种亲手把自己爱的人往出推的感觉吗?我知道,无能为力,又必须这样做。以她的家庭条件,一定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人。以她的社交圈子,她姐妹的男朋友,层次肯定比我高。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因为爱情在一起,她最后心里还是会有落差的。 与其那时候她难过,不如现在狠心一点儿,让她彻底恨我,自己能重新开始。或许在火车上的时候我就应该睡着,不该下车,不该给她烟,可生活没有那么多或许。 我记得她走的那天是八月份,上海正热的时候我在公司上班,电话响了,我一看是她的号,本能地挂断。又响,又挂断。反复了几次,我没办法,只能接起来。 “宝宝,我就要走了,可能就不回来了,你能来让我再看你一眼吗?” 那一瞬间,我所有的防御所有的自尊所有的狗屁理论,全都不见了。我只想见她,只想见我的七姑娘。我打车直奔机场,那天特别热,我在车里想的是一定要留下她,我知道我爱她,我必须为自己自私地伤害她请求原谅。 可到了机场,飞机已经起飞了,生活永远都不会像电视剧一样顺利和圆满,路上堵车,差了三十分钟。我一个人站在机场的大厅,哭得像个傻逼,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弄丢了我的爱情,我亲手毁了我的爱情。 在我正打算走的时候,她的短信来了。 6 “中南海先生,我亲爱的宝宝,知道我有多喜欢这样叫你吗?可是,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你答应我,永远别让第二个女人知道这个称呼,我想在你那里保存我最后的记忆。” “我知道你为什么爱上我,也知道你为什么离开我,我不再想和你去争辩对与错,我只想告诉你,我是如此爱你,以至于我不知道以后还能否像爱你这般,爱上别人。” “中南海先生,你太残忍,你允许我们相爱,你又独断专行地放弃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你们所有的男人都这么自私,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执意去做,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可是宝宝,我又无法怪你,因为我舍不得,如果你会因为我的离开而轻松些,我愿意为你做这件事,毕竟到现在为止,我仍然爱着你。” “愿你一切都好,愿你会有爱你的姑娘,但是中南海先生,答应我,别忘了我,永远都别。” 李歌走了,我的七姑娘走了,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已经整整五年了。 …… 说完后,乔羽脸上带着泪,其他几个人包括我,也都红着眼眶不说话。乔羽默默拿起酒杯说: “你们说,我跟七姑娘这算爱情吗?算了不说了,哥几个,陪我走一个吧。” 喝完那杯酒后,我们就散了,因为突然好像老了好几岁,好像想通了很多事。乔羽和我顺路,在回去的路上我问他,如果李歌等到你,你还会离开她吗?乔羽看了看我说: “兄弟,生活没有如果,假如有,我一定不会放开她。” 虽然现在乔羽已经结婚,有了爱他的妻子,可爱的儿子,平时一家三口也特别和睦,看得出来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同时他也很爱他的妻子,每天都会打一个电话,每天都会按时回家。但他的内心深处,一定还有李歌的位置,谁也拿不走,他也丢不掉。 就像他现在也已经戒烟了。曾经问过他为什么戒,他只是说抽多了伤心。当时也没在意,都当笑话听过去了,如今才明白,他是真的伤心了。 走到路口的时候,他说你别送了,我自己走会儿。 我知道,他一定想念李歌了,想念曾经年少的自己和那个美好的姑娘,以及那个令人遗憾的八月。乔羽说得对,生活没有如果,假如有,一定不是真的。 东北夜晚的天空飘着细碎的雪花,乔羽朝家的方向走,我与他背道而行。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这个四下无人的夜晚,空旷寒冷的街道,我喊了一声:“乔羽!” 他回头,问我什么事,我说:“你和七姑娘,算爱情,那就是爱情!” 乔羽笑了笑,转身走进了雪夜。 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无法继续爱你,不是我不想,而是你不让了。 我从来不后悔爱上你,也从来不后悔让你离开。在这一段胜负已定的爱情里,一开始我就是一个输家,我挣扎着,努力着,不断增加筹码,直到满盘皆输。但也谢谢你,还留了一个完整的我,去感受,去生活,去变成更好的自己。 第13章 路过南犀 1 昏暗的灯光,破旧的小店,屋里喧哗的人群,滚落一地的啤酒瓶。我穿过七倒八斜的桌子椅子,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南犀,他喝得烂醉如泥,却还记得跟我打招呼。 “你这傻逼干什么啊?大半夜的不回家。” “回家?哪是家啊?没有了,没了。” “别闹,我给陆璐打电话,让她过来接你。” “别打,我俩离了。” “我……操,什么时候的事啊?” “昨天。” 南犀,标准的五好暖男,大学毕业直接留校任职,家庭关系和睦,收入稳定。陆璐是他的同班同学,怎么说呢,标准的玩得开的姑娘,上学那会儿就是烟不离手,当然,这不影响我们南犀对她的好感。我们就是觉得陆璐这种姑娘,根本就不适合南犀,南犀也罩不住。 他俩的情定始于一个非常不靠谱的晚上。陆璐晚上出去泡吧,当时是学校学生会主席的南犀正好那天查寝,在女寝门外把陆璐堵了个正着。后半夜一点多,南犀愣是在门口一直坐着,倒也不是为别的,就是负责。 陆璐满身酒气地回来,南犀死活不让她进门,非要拉着她到教导处处理。陆璐没办法,美人计,一哭二闹的,勾着南犀的脖子就是一顿亲,南犀顿时傻了,虽说大学谈个恋爱没什么,但对于南犀来说,这是初吻。 就这样,陆璐用了一个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回寝睡觉了,南犀红着脸像做贼一样也回去了。 从此南犀处处关心陆璐的生活起居,早饭吃没吃,午饭吃没吃,晚饭吃没吃,俨然一个准男朋友的架势。陆璐倒也无所谓,欣然接受,但就是不确定恋爱关系。 南犀也不急,就像是胸有成竹鸭子进锅飞不走的样子。毕业了,陆璐想去福建,南犀跟着去了,陆璐想去上海了,南犀也跟着去了。其间陆璐谈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南犀就跟瞎了一样,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我们都说南犀你这是犯贱,但他不反驳也不解释。 后来估计是陆璐混了这么多年明白了,那些海誓山盟的人都不靠谱,回头一看,当初最不称心如意的,反而留到了最后。就这样,也不知道是良心发现还是回心转意,俩人就这么成了。南犀追了陆璐四五年,好歹也算是修成正果了。谁也没想到,这刚刚结婚第二年,俩人就离婚了。 我问南犀:“到底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就离婚了?” “好好的?什么叫好好的?你见我俩好过吗?我以为,我他妈用心良苦护着你,对你好,就算是一块冰我也能给你焐热了,焐热还不算,我还能给你烧开了。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就不信我南犀拽不回你陆璐的心。” “可结果呢?” “她爱上别人了。” “我靠……” 2 原来陆璐自从跟南犀结婚以后,也算是安稳了一段日子。每天俩人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要不怎么说吃鱼的猫馋呢,时间长了陆璐就忍不了了,约姐们儿去酒吧,去唱歌,留南犀自己一个人在家。 起初南犀也跟着一起去,但他终究不是那样的人,去了几次就受不了了。没了南犀的看管,陆璐更是变本加厉,从原来的晚归,到不归。这些南犀都忍了,为了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家。 十月一日陆璐想去旅游,南犀觉得是好事,毕竟忙了一年也该出去放松放松了。订了去大理的机票,然后转道再去丽江。可临到登机那天,南犀公司有急事,非要他回去处理,没办法,机票退了,陆璐自己去了。 南犀在家收拾卫生,打扫房间,洗洗衣物,十一长假很快就过去了。可却始终不见陆璐回来,打电话关机,短信也不回。南犀急坏了,就差报警说人失踪了。 几天后,陆璐回来了,带着离婚协议书。 南犀起初不签字,他想不明白,好好的出去散散心,怎么真就把心散了。陆璐告诉南犀,自己已经跟他没感情了,也没激情了。日子过得像白开水一样无趣,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改变,出去后才明白,外面才有自己想要的。 南犀后知后觉,问陆璐:“你是不是爱上别人了?”陆璐没说话,转过身点了根烟。 全明白了,南犀提笔签字,靠在沙发上,像是被人抽走了灵魂。陆璐独自去大理的路上,在飞机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俩人越聊越投机,落地后结伴而行,七天假期抵过南犀几年的陪伴。 事已至此,皆大欢喜,唯独南犀,满盘皆输。 看着眼前醉倒的南犀,连安慰的话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一屋子人的推杯换盏,映衬着南犀巨大的失落。我不知道换作是我应该如何,但南犀确实是伤了心了。 南犀说:“我就是他妈天底下最大的傻逼,当初所有人都劝我,我听不进去,觉得持之以恒的相处总能换来真心,我简直太天真。” “可是你说,我爱她这事有错吗?我爱她,就应该这么卑微吗?” “南犀,你喝醉了,走吧,我送你回家。” 送南犀回家后,陪他又在家里喝了一会儿。家里什么东西都有,除了陆璐的。陆璐走的时候说了,是我对不起你在先,财产我一分不要,我的衣服我带走,祝你幸福。 说得可真轻松,她忘了自己当初胃疼得要死,大半夜的打不着车,是谁一路小跑送她到医院的。有时候人的良心确实没办法衡量,可转念一想,这事陆璐有错,可她爱上别人这事没错。充其量也就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好歹好聚好散,清清白白说开了。 南犀度过了一个漫长的疗伤期,用了一年的时间,才走出来。 3 当所有人都以为南犀离开陆璐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时,南犀做了一件让谁也想不到的事。他把工作辞了,房子卖了,股票全部套现,他说心里难受想出去走走。 听风看雨闻花香,你会觉得这就是爱情,其实只是恰巧路过。 就这样,南犀一走就是一年,每天从他的朋友圈里才知道他在哪儿。从一开始愁眉不展,到最后开怀笑容,一个比一个美的景色,南犀也越来越好,在最后一条朋友圈他是这样写的: “我从来不后悔爱上你,也从来不后悔让你离开。在这一段胜负已定的爱情里,一开始我就是一个输家,我挣扎着,努力着,不断增加筹码,直到满盘皆输。但也谢谢你,还留了一个完整的我,去感受,去生活,去变成更好的自己。” 这虽然看起来极其鸡汤,但我知道对于南犀来说,能说出这段话来才是真的走出来了。 南犀回来的那天,我们给他接风,从下午五点聊到了夜里一点,聊他路上的见闻,聊这一年身边发生的事。那天桌上的哥们儿都佩服南犀的魄力,南犀倒觉得没什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既然是过去的,就应该撇得一干二净,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自从南犀回来后,我们都发现他像变了个人一样,自信,阳光,做事也雷厉风行,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了。谁都不知道他这一路上究竟是怎样的心路历程。 南犀说回来想做点儿事,不打算再上班了,凑了积蓄,哥几个又各自拿了点儿,刚好二十万。但对于他说的想做点儿事,谁都不知道是什么事。大概两个多月后,南犀给我们打电话,给了一个地址,我们到了才知道,这小子开了个饭店,准确地说应该叫饭庄。 原本他就会做饭,这次出去正好碰见一户人家,说祖上是给王公大臣做饭的。他埋头在人家里干了一个月的活,人家看他心眼儿实诚,便倾囊相授了。 落座后,几盘菜端上来,都是平日里没见过的菜式,大家尝了之后都赞不绝口,他这手艺算是学到手了。我们这几个凑过钱的,都嚷嚷着要当股东,南犀纯干活,我们纯赚钱。 果不其然,小半个月后,饭庄的生意越来越好,人手不够了,我们又脱不开身,没办法,我们都帮着联系人,看看有没有靠谱的人,能过去帮忙。 南犀也在饭店门上贴了招人信息,几天过去了都没什么动静,不是来的人不合适,就是没人来。在贴出信息的一个星期后,来了一个姑娘,梳着一个马尾辫,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就跳进来了。用南犀的话说,真的是跳进来的,走路都带风。 姑娘倒也直接,先是问了工资,上班的时间,然后简单明了,自己干到明年四月份,至于原因南犀也没问,人家私事没必要多问。好歹有个帮手,到时候再想办法呗。 就这样,这个叫杨小白的姑娘留了下来,并且干得相当不错,手脚麻利,吃苦耐劳。就是饭量不小,按照小白自己的说法,是南犀老板的手艺太好,自己才吃得多的。 因为我经常去,小白偷偷问过我几次,南老板条件这么好,怎么还单身啊? 4 我跟杨小白说:“第一,南犀条件好不好和你没关系,你们只是雇佣关系。第二,南犀大你六岁,于情于理都不合适。第三,他不可能喜欢你。” 杨小白翻了我一个白眼说:“本姑娘信的东西挺多,但偏偏不信邪。” 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明了我是瞎操心,完全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南犀对杨小白照顾有加,处处关心,而杨小白又时不时地讨南犀开心。我提醒过南犀,这种年龄的姑娘,最不稳定,你自己想好,南犀只是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了。 等我再去南犀的饭庄时,杨小白已经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架势了,擦桌子、上菜的活儿变成了南犀的,真不知道当初招这个姑奶奶来是干吗的。南犀倒是一点儿不觉得,自顾自的干得还挺开心。我偷着问南犀:“你他妈有病啊,雇个人,开着钱,养着啊?” “你管得着么,我觉得小白这姑娘心眼儿好,对我也实在,我愿意试试看。” “试你大爷啊,她大学还没毕业,你又不是大款,想什么呢?忘了上次你试的结果了吗?” “没事,有些事不试试不知道。” “得,你试吧,别最后又把自己弄得一败涂地。” “要是那样,我就认命了。” 南犀就是这样,永远狗改不了吃屎,谁对他有一点儿施舍和好处,就觉得这个人好得没边了,恨不得全身心都投入进去,当初对陆璐就是这样。 好歹当初他算是主动的,如今来了一个主动对他的,更是受不了了。感情这事,外人不能跟着掺和,看他单着又替他着急,反正是福是祸,看造化吧。 后来好长一段日子,俩人都是眉目传情、欲言又止的样子。杨小白叫南犀大叔,虽然在我们同龄人眼里,南犀算是比较年轻的了,但跟杨小白比,的确是老了一些。 有一次南犀病了,听说病得很严重,我们几个打电话说要过去看看,都被南犀挡了下来,说没事,你们忙你们的。后来才知道,这期间一直是杨小白照顾的,从早到晚尽心尽力地照顾,做饭,洗衣服,把南犀照顾得非常好,好像还胖了许多。从这时候起,我们才觉得,杨小白确实不是我们平日里认识的姑娘,她的确有一种韧劲儿,也可以说是不信邪吧。 自从南犀康复之后,我们所有人对杨小白的认知和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觉得杨小白就是上天派来拯救南犀的天使,虽然来得有点儿晚。 虽然杨小白对南犀好,南犀也对杨小白好,但总好像差了点儿什么。原来他俩压根就没在一起,准确地说,就连恋爱关系都没确定,这简直匪夷所思。 我问南犀:“大哥,你玩什么呢?柏拉图还是体验生活啊?” “杨小白是个好姑娘。” “我知道是好姑娘。” “既然是好姑娘,我就不能让她变坏。” “这我就不懂了,怎么个变坏法?” “我是一个离过婚的人,又大她那么多,她会有一个漫长而美好的人生,但不能跟我。” “你自己说要试试的啊。” “就是试了,才发现不能坑人家啊。” “什么狗屁逻辑。” “说什么都没用的,小白马上就要走了……” 5 杨小白过来应聘的时候就说过,干到明年四月份就走。转眼大半年过去了,已经三月份了,她申请到瑞士留学,签证提前下来了,等不到四月了。 其实南犀早就知道这事,杨小白也知道,俩人就是不说,当没事人似的,还他妈有心情谈情说爱,这不是脑子有病吗?可爱情来了,谁又能挡得住? 三月的气温很好,适合情侣约会,但也适合分别。某天晚上,南犀给我打电话说下班过来一趟,明天小白就走了,我说好的,一定到。 到了饭庄看见门口写了一个牌子:“老板娘今日远行,暂不营业。”鼻子一酸推门进去了。屋里果然空空荡荡的,大堂中间摆好了桌子,已经有几个人到了,但却不见南犀跟小白。不一会儿工夫,小白端着菜从后厨出来了。 “红焖肘子一个,各位客官请慢用。” “真行啊,第一次看见你上菜啊,不容易。” “你没看见的多了,等着,还有硬菜呢。” 我从杨小白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愁容,似乎还像平常的聚会一样,开着玩笑,空气里弥漫着懒散的味道,我有点儿猜不透这姑娘了。 菜都上得差不多了,我们叫南犀别忙活了,赶快出来吃饭,南犀在里面喊着还有最后一道菜。杨小白说去端菜,俩人在后面待了估计得有十分钟的时间,出来后俩人的眼眶都红了,所有人都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假装吃菜。 最后一道菜从来没见过,是个冷盘,盘底汤是黄瓜汁,中间是用胡萝卜雕的一叶扁舟。我问南犀,这菜叫什么? 南犀看着杨小白说道:“一路平安。”杨小白绷着的情绪一下子就完了,眼泪哗哗往下掉,看着南犀就那么哭。桌上的人也不知道咋办了,此时说什么都不对,不说也不对。 南犀端起酒杯,对杨小白说:“来,干一杯,不枉相识一场。” 杨小白站起来端起酒杯就干了,没等南犀说话,自己又倒了一杯,也干了。南犀看事儿不对,赶紧拦着,可这姑娘倔劲上来了,死活不行。 “南犀,你今天要是不让我喝痛快了,我明天就不走了。” “好,喝吧,我陪你喝,大家陪你喝。” 就这样,一桌子的人,叮叮当当地碰杯喝酒,喝到五六杯的时候,全都晕了。菜没吃几口,上来就干了几杯白的,换了谁都得晕。 既然都高了,也就不绷着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都开始数落起南犀来。 “南犀,你说你他妈的多倔啊?杨小白这么好的姑娘,你愣是不要,你装什么大尾巴狼啊?还惦记那个水性杨花的陆璐呢?” 说这话的是孙明,跟南犀一起工作一起跳槽好多年的兄弟,倒也不怕南犀生气。反正一屋子的人都在数落南犀不知道珍惜人家姑娘,自己犯倔,这么长时间都不给人家一个交代。好歹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连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对不起人家小白的照顾。 我遇见你的时候,就知道有一天你会走。 这工夫谁都没注意小白在干吗,小白用头抵着桌子,从侧面看眼泪跟小珠子似的,直接砸在地上,突然抬头站起来,红着脸盯着我们。 “我知道你们为我好,南犀不是不留,是他知道,留也留不下。我六岁父母离婚,我跟着母亲生活,十七岁那年,母亲出车祸走了。我一直在我二姑家生活,虽说二姑对我不错,但终究不是自己的亲妈。这么多年来,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练舞,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独立养活自己。” “今年大四毕业,正好学校有去德国留学的机会,我拼尽了所有的努力,赢得了这次机会。我就是想着等签证的这段日子,找个工作随便干着,日子到了我就走。可没想到遇见南犀,也没想到,我会爱上他。” “南犀知道,我不可能放弃这次机会,也不可能留下来。虽然我爱他,我只能为自己努力,因为我身后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这可能是我说过的最自私的话,也可能是我以后会后悔的决定,但在此时此刻,我无法欺骗自己,无法欺骗南犀。”说完这些话,南犀拉着杨小白坐下,微微笑了一下说: “来吧,我们共同举杯,祝杨小白一路平安。” 6 杨小白走了,我们都没去送,这个时间和机会应该留给南犀和小白。回来后的南犀一如既往地忙碌,炒菜,招呼客人,擦桌子,闲了会抽根烟,而他此前从不抽烟。 其他几个哥们儿,包括我,因为平日里工作太忙,很少有时间能一起去南犀的饭庄聚聚。后来还是南犀给我们打电话说,别太忙了,应该找时间来我这里聚聚了,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过去了。 吃饭的时候,我低头问南犀,小白走的那天,你们从后面出来,眼睛都红了,怎么了?南犀说你真八卦,我说我就是好奇。南犀笑了笑,说也没什么事。 “就是小白问我能不能等她回来。”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不能。” “靠,为什么啊,那么好的姑娘。” “我说过,她会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回来这里,这念想我不能给。” 原来小白那天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南犀在后面根本就没有挽留。小白说得那么强硬就是想给自己找回那么一点儿自尊,以为南犀会有回应,可南犀自始至终都没说一句话。 杨小白彻底从南犀生活里消失了,杳无音讯。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陆璐又回来找南犀了。南犀因为搬离了原来的住所,陆璐是通过我知道南犀地址的。原来陆璐和那个男人度过了一段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后发现,这个男人根本就是徒有其表,生活上腐朽不堪,抽烟喝酒赌博样样都会,而且经常夜里不回家,变成她苦苦守候了。 思前想后,陆璐觉得南犀才是那个对自己最好的人,事事都替自己着想,处处体谅自己,越想越好,便跟那个男人分手,回来找南犀了。 南犀对陆璐态度很明确,回来就好,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我说,我会尽最大努力帮你。但复婚不可能,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当朋友是最好的结局。 陆璐前后求了南犀几个月,仍旧没让南犀改变主意,最后离开了这座城市。起初我们都以为,南犀会顾念旧情,和陆璐在一起,但后来才发现,南犀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可以被陆璐随意伤害的人了,他从那段失败的感情里找到了什么叫自我,什么叫放下。 七月的一天,在公司上班的我收到了一个包裹,邮寄地址显示是瑞士。我知道一定是杨小白寄来的,但她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我不得而知。打开包裹后,里面是一个木盒子和一封信,信的内容很简单:“见信好,我是小白,一切都好,烦请将这个木盒交给南犀,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果然是个奇怪的姑娘。因为好奇,我打开那个木盒,发现里面装的是一个u盘。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打开了u盘,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音频文件,而且只有1.5mb。 最后,我还是忍住了,没点开那个文件,我相信这是属于南犀和杨小白的秘密。晚上我把u盘和信一起交给南犀的时候,南犀很惊讶,他似乎没想到小白会给他寄东西。 跟着南犀进屋后,他把u盘插进电脑,带上耳机开始听那段音频。南犀的脸上先是惊讶,然后是悲伤,最后是泪流满面。当时我只想把时间留给南犀,转身要走,南犀叫住了我。 “你知道里面的内容吗?” “人格担保,我没点。” “听听吧,然后我跟你说。” 原来那段音频,是当时南犀送杨小白上飞机前的一段对话,被杨小白用手机偷着录了下来。音频最后的内容是小白的声音,她说原谅她私自录下这段对话,因为她想以后在想南犀的时候能听见南犀的声音。这段录音从她寄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删了,因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开始了新的生活,希望南犀过得好,希望曾经爱的人过得好。 我也理解了,为什么南犀听到最后会泪流满面。因为两个相爱的人,在开始的时候就知道无法在一起,那是一种怎样的心疼啊。 南犀和杨小白的那段对话是这样的: “你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说一个留字?” “小白,我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会说留,你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可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生活。” “生活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爱情的激情会随着时间变淡,你想好到时候用什么维持了吗?” “可我只知道,我爱你就足够了,就算赌我也愿意。” “我赌不起,也不想赌。” “南犀,你会后悔吗?” “不会,因为我知道我的决定会让你幸福,所以不会。” “那你算什么?这段日子又算什么?” “如果非要说算什么,就算是一段记忆好了。就像你去一个地方,总会路过一些美好的风景,如果你愿意的话,就把我当作你记忆里驻足过的一个风景好了。你要是想回来看看,就随时回来,风景不会跑,它永远在。” “谁都留不下,你怎么办?” “那就当所有人的风景吧,路过我就好。” …… “……南犀,你不抱抱我吗?” 永远有人孤单,永远有人爱着,我们都是树苗,又都是栽树的人。 我其实就是一个栽树的人,韩松就是那棵小树苗,我悉心栽培,教他如何爱一个人,如何对一个人好,如何真诚对待爱情。就在他刚刚成熟的那一瞬间,它被人拔走了,连根拔起。 第14章 栽树的人 1 本来我是不会出现在那个歌厅的,但抵不过朋友的劝说,还是去了。 那天是一个朋友的生日,吃完饭后意犹未尽,又琢磨去歌厅开二场。我因为第二天有很重要的会议,本打算提前回去,又被强拉硬扯地拽过去了,美其名曰,大好青年不要把生命浪费在工作上,应该懂得享受生活。 进了包房也都是他们在唱,屋子乌烟瘴气,音乐震得我脑袋疼,刷了会儿手机没什么意思,打算出去抽根烟透透风。 一出门就看见一姑娘蹲在地上哭,哭得撕心裂肺。本来对于这种场合遇见的姑娘,我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毕竟你不知道来路,更谈不上萍水相逢。 打算转身走了,这时候身后传来一句话:“你能扶我起来吗?我腿蹲麻了。” 得,人家开口了,咱不能当什么都没听见吧。我伸手过去扶她,正好这时候包房里朋友出来了,看着我邪魅地一笑说: “哟,朋友啊?别跟这儿待着啊,进屋里,来来来屋里坐。” 没等我解释,就把这姑娘跟我拽屋里了。有时候真觉得,过度的热情挺招人烦的,有些人就是这样,从来不问你愿不愿意,只在乎自己的心情。 进屋之后,姑娘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屋里的朋友让我介绍介绍。我上哪儿介绍去啊,前后都不到两分钟,我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这时候姑娘说话了:“我是他同学,也是过来玩的,碰巧遇见了,各位继续玩。”眉眼带笑,不卑不亢,前一秒还哭得梨花带雨,这工夫竟然能坦然自若地说自己是我朋友,我也只能尴尬地笑笑,没再说话。 这几个小子倒是无事献殷勤,都凑过来跟这姑娘碰杯,她也来者不拒,没几轮下来,便都趴下了,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我倒是对这个姑娘有些好奇了。 她转过头跟我说:“你这几个朋友挺逗,你怎么这么无趣呢?也不跟我喝酒。” 我尴尬地笑笑:“明天还得上班,所以不能喝酒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菲菲,你呢?” “你就叫我久才好了。” “哦,久才,韭菜?哈哈,那以后我就叫你韭菜好了。” “好吧,随你便,不过刚刚你是怎么了?这么晚不回家,自己一个人?” “说来话长,不过现在确实有点儿困了,你能送我回家吗?我家就在后面不远。” 说实话,一个认识没超过一个小时的姑娘,主动提出让我送她回家,难免心里小鹿乱撞。但社会险恶,我又脑补了超多场景,比如半路跳出几个人要劫财,或者送她到家来个仙人跳。这种新闻太多了,不能不想。 正在我考虑的时候,她不由分说拽着我就走,还没来得及跟朋友打招呼,就被她拽出包房了,想想也是第一次被一个姑娘这么主动过。 街上没什么人,她在右边漫不经心地走着,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原来今天晚上她之所以一个人在走廊里哭,是因为她男朋友今天过生日,她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在另一个包房看见自己的他正抱着一个姑娘放声歌唱。 准确地说,她被甩了。 2 她倒也没废什么话,推开门冲进去,拿起桌上的酒杯朝着对方泼过去,然后转身出门。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过,没等走出歌厅呢,就蹲在地上痛哭起来。 正好那工夫我出来,她已经哭了半天,觉得我长得面善,就想让我拽她一把。二十多年,第一次被人说面善,我是长得多么人畜无害啊? 到她家楼下的时候,我还想着她能不能谢谢我,邀我上楼喝点儿什么,一般电影电视剧不都这么演么。她倒是爽快,没什么废话。 “我到了,谢谢你啦,没什么事你回去吧。” “姑娘,大晚上的我义务送你回家,就这么打发我走了?” “不然呢?我难道要邀请你去我家坐坐?” “也不是不可以。”我不要脸地说道。 “成,只要你能跟我爸妈解释清楚你跟我什么关系就好。” 靠,敢情跟父母一起住呢,得了,咱也别废话了,回家洗洗睡了。我刚要转身走,她在后面说道: “看你人不坏,留个电话吧,有时间出来坐坐。” 你怎么知道我不坏?前一秒我还想上你家坐坐呢,别没事把别人想得太好,这世道没你想的太平。虽然我嘴上没说,但心里还是觉得,这姑娘没什么心眼儿。 互留了电话,我打车回家了。到家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看微信上有一个好友申请,上面写着:“韭菜,韭菜,是我,我是鸡蛋。” 不用想,一准儿是她,果不其然就是那菲菲。通过验证之后我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微信的? “手机绑定了,大哥,你不是不知道吧?” “还真不知道,这么晚了你还不睡,你爸妈也不管你?” “哈哈,我爸妈在老家呢,没人管我。” “你不是说你爸妈在楼上?” “委婉地拒绝你而已,以至于不让你那么尴尬啊,还不谢谢我。” “靠,谢谢您,如此机智地婉拒我。” “不谢,困了,睡了,改天聊。” “晚安。” 如果说在夜店酒吧会有艳遇,我不知道我跟那菲菲算不算,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毕竟如果真是艳遇,今儿晚上我就不可能回来了,充其量现在只是个萍水相逢罢了。 第二天上班,昨天晚上那几个小子都过来问我:听说昨天你把那姑娘带走了?怎么样?得手没?跟兄弟们说说。 “滚,得手你大爷,老子又不是小偷,再说是她带我走的。” 我怎么解释他们都不信,这也难怪,换作是我也不信,两个孤男寡女大半夜的中途跑了,谁知道干什么去了。正想着这事,手机响了,我一看是那菲菲的信息。 “晚上七点半,前门星巴克二楼拐角,不见不散。” 我想,这可能是我桃花运到了,空窗期两年,第一次有姑娘约我,下班的时候准备了下,直奔前门。 3 上了楼,一拐弯就见她坐在那儿。我走过去跟她打了招呼,要了杯咖啡,等着她说话。可她只是拿着勺子搅拌咖啡,心不在焉。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话,只是摇头。 半天她才小声说了一句:“一会儿你能跟我去见一个人吗?” “谁?” “我男朋友……” “我靠,那菲菲,你不会是想让我假扮你现任男友去示威吧?这么老套的剧情,求你放过我。”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想让他放心而已。” “我是你现任男友,然后去见你前任男友,还让你前任放心,这是什么逻辑?” 我都已经打算要走了,这姑娘简直不可理喻,真把自己的生活当成电视剧玩呢,我得缺心眼儿到什么程度,要跟她这浑水。 所有的分手总归还是要哭一场的,要不然爱了这么久,还显得没什么分量。 她看出我的不悦,连忙解释道: “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狗血。我跟他是大学时候认识的,他学的是舞蹈,我学的是音乐。像所有美好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没什么预料,我们就相爱了。” “起初他有些胆怯,但因为我性格天生外向,久而久之我们还是在一起了。他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谈恋爱,我之前倒是有过几次感情。他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就连陪我出去,要带我去哪儿他都不知道。但我喜欢他也是因为他像一张白纸一样,我想怎么涂抹就怎么涂抹,我有信心把他变成我最想要的人。” “但事与愿违,毕业后我带他回家见我父母,本打算直接订婚,可没想到父母死活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就因为我是回族,他是汉族。” “若是在一起也可以,父母给了条件,孩子的姓随我,他以后所有的习俗都必须随我们这边,包括吃饭结婚等等所有的事。” “起初我是觉得为了爱情,他一定会竭尽全力地争取,可没想到,最后他还是放弃了。也许是我太过自私,没考虑过他的感受,也许是我过分相信我们的爱情了。” 听了那菲菲的解释,我才明白,这根本就不是劈腿的事,而是人家没办法跟你在一起,只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那天晚上那菲菲之所以控制不住过去泼酒,也不过是心里那道坎儿没过去而已,而且那晚他搂着的姑娘不过是自己的小表妹而已。但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 “既然你们无法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我冒充你男朋友和他见面?” “虽然无法在一起,但他还是放心不下我。他家里逼着他结婚,我想让他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去,我这边就不想让他担心了。” “唉,弄得真揪心,俩人明明舍不得对方,还非得来个阳奉阴违,何必呢?” “是啊,何必呢……”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那菲菲的请求,跟她一起去见了她前男友。虽然见面的场景我设想了好多种,有可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也有可能争风吃醋,但我还是没想到会是这种。 约的是晚上八点见面,我早早就到她家等她,等了有十多分钟,她才下来。穿了一件红色连衣裙,戴了一顶帽子,精致的妆容配上她高挑的身材,任何男人都会春心荡漾。 那菲菲笑眯眯地走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说:“走吧,亲爱的,咱见前男友去。” 这狗血的生活,到底是谁编的剧情? 4 到了饭店,那菲菲的前男友已经到了。我们走过去,礼貌地点头,然后落座。起初那菲菲的状态还是挺好的,大方得体,始终挽着我的胳膊,吃饭的时候也不忘给我夹菜。 但后来的剧情发展,实在是超出了我的预想。饭吃到一半,那菲菲的前男友,也就是韩松,突然盯着那菲菲一动不动。其实一开始我就没进入角色,那菲菲挽着我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扮演的角色,所以韩松盯着那菲菲看,我根本没发觉。 倒是那菲菲用一种很怪的语气说:“韩松,你别这样,我男朋友还在这儿呢,多吃点儿饭吧。”韩松压根儿就像没听见一样,放下筷子突然拽过那菲菲的手说: “菲菲,这段日子你过得好吗?他对你好吗?” 大哥,什么叫他啊,我一大活人坐在这儿你愣是把我当空气是吧?虽然我是假冒的吧,但理论上此时此刻我才是正牌男友好吗?他俩根本没管我内心的活动,俨然把我当成空气。 俩人的对话也慢慢不对味了。 “韩松,我挺好的,就是晚上经常失眠,吃了药也不管用。” “我明白,是因为我没在你身边。以前你也失眠,我抱着你不一会儿你就睡着了。” “你就别怪我爸妈了,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原则问题,对你来说也是。” “我明白,以后你过得好了,我就不那么难受了,要是不好,我更恨自己。” 等会儿,你俩在这儿演偶像剧呢,肉不肉麻?这时候我已经坐不住了,只能尴尬地喝水再喝水,我起身说去下洗手间,俩人根本没听见。得了,我算明白了,我就是一个伴读书童,陪我们家小姐出来约会了。 从洗手间出来,我看见俩人都哭了,顿时我心里也跟着难受,刚刚的玩笑心情也没了,也许没经历过这种还爱着又必须分开的感情,无法感同身受。 那菲菲一直握着韩松的手不松开,韩松也握着那菲菲的手在嘱托,就好像两个即将远行的人,互相惦记对方,可我知道,他俩这不是远行,是生离。 我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听他俩窃窃私语。这种环境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站起身径直走过去,拍了拍韩松的肩膀说: “先别太难受了哥们儿,我就是菲菲一朋友,今儿就是过来陪着她的。她根本没谈恋爱,就是放心不下你,虽然告诉你可能好受点儿,但其实也没什么用。” 那菲菲盯着我不说话,好像是怪我把事儿捅漏了,我对那菲菲说:“菲菲,这种苦情戏码我实在来不了,我也当不了这个盾牌,你俩既然舍不得就再努努力,我先走了。” 他俩起身跟我说不好意思,我笑着说没什么,谁还没碰见过点儿过不去的事啊。说完我就后悔了,这明摆着就是说他俩根本就是过不去的人,唉,嘴贱。 晚上11点多,我给那菲菲发短信,问她结果如何。 她回:“事情圆满解决,姑娘我孤家寡人。” 5 其实那天晚上他俩真是抱着互相嘱托的意思,如果一开始能在一起,根本就不用费这么大劲。韩松那边已经订婚了,菲菲父母这边又死活不松口,没办法的事,只能撕心裂肺。 这件事之后,那菲菲整整一个月没跟我联系,不知道她在干吗,我也没找过她。后来才知道,她是出去旅游了,想多走几个地方,散散心,从这事里走出来。 那菲菲一直握着韩松的手不松开,韩松也握着那菲菲的手在嘱托,就好像两个即将远行的人,互相惦记对方,可我知道,他俩这不是远行,是生离。 韩松是三个月后结的婚,还给我发了请帖。我正纠结要不要去,那菲菲打电话进来,让我陪她一起去。我在电话里说:“先说好,纯友谊陪你,再当什么男友我可不干。” 那边沉默了一小会儿,懒懒地回道:“嗯,不为难你,放心吧。”从她的语气里我听得出来,她相当失落,也应该是非常难受吧。 婚礼那天我特怕那菲菲控制不住情绪,从韩松的神态里也能看得出来。而且韩松最厉害的是,关于那菲菲这件事,他媳妇一丁点儿都不知道,滴水不漏啊。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时候,我偷瞄了一眼那菲菲,她神情淡定,看不出任何的波动。可当司仪问韩松“爱不爱你媳妇,有多爱”的时候,那菲菲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她没用手去擦也没有痛哭,就是坐在那儿盯着韩松,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掉,同桌的人都很诧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韩松拿着话筒看着这里说: “我爱我媳妇,我特别爱我媳妇,我从第一天认识她的时候,就想娶她。” 韩松说得声情并茂,以至眼圈都红了,全场一片欢呼和掌声,我看见人群里的那菲菲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笑着站起来,端着酒杯向韩松走过去。我当时心里一阵害怕,可千万别再泼酒了。那菲菲笑着跟新娘子说: “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我还有事,就先走了。韩松啊,你可得对我妹妹好点儿,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韩松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大写的尴尬,只能点点头。新娘子倒是欢喜得很,觉得韩松的这个朋友挺靠谱,热情地说以后常过来玩,一起聚聚,韩松炒菜特别拿手,有机会你一定要尝尝。热情得让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很和谐的画面。 只有我知道,那菲菲心里滴着血,韩松心里也是。虽然这件事或许对韩松的老婆太不公平,但感情的事哪有公平可言,只不过是一个婚礼,那菲菲都要不来。 那菲菲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后面是新郎新娘,前面是红毯,那菲菲背向他们走出大门,我清楚地看见她颤抖的肩膀。我跟了出去,那菲菲没回头,直接跟我摆摆手,让我别跟过来。 我放心不下,在后面小心翼翼跟着。她在前面快速走着,在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我轻轻跟过去,却听见她在拐角处的哭声。 和之前在酒席上的流泪相比,此时此刻的那菲菲简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哭,我从没听过一个姑娘能哭得如此撕心裂肺。我靠在墙边无力地坐下,她就在那儿哭着。而且她还小声地说了几句话,刚开始没听清,后来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说:“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6 那菲菲失恋了,我以为她一开始就知道失恋了,其实不是。直到看见韩松把戒指戴在新娘手上的时候,她才真真切切地明白自己失恋了。 在此之前,她一直侥幸地觉得还有机会,只要两个人单着,就一定还有机会。可那菲菲不知道,人和人之间就像两颗种子,从远处飘来,互相碰头,然后落地生根。虽然看起来这种厮守不会分别,但当外力介入的时候,另一株就像被连根拔起,没人知道它最终会去哪儿。 但可以确定的是,分开这件事,只有一个人会在原地等,另一个必须往前走。那菲菲以为能等回韩松,可是怎么可能呢?如果那菲菲不是回族,韩松一定拼了命去争取,可对于家里就这么一个儿子的父母来说,又如何接受自己的孙子不姓韩呢。 我去看那菲菲的时候,她永远都是一个表情,好像全世界都欠她似的。我不止一次安慰她,事情已经过去了,人家也开始新的生活,你也必须得往前看了。 那菲菲说:“在韩松以后,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这么合适的人。” 我说:“首先,你必须保证在恋爱之前确定他的民族,如果还是汉族,那就算了吧。” 那菲菲苦笑:“现在的社会连他妈性别都无所谓了,凭什么我们不行?” “造化弄人吧,让你知道这世上有一个和你很般配的人,至少你心里不空。” 那菲菲突然抬头盯着我说:“韭菜,从认识到现在,你说实话,你对我有没有过爱情?”我根本就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我,但其实这也是我一直苦恼的问题,我想了想对她说: “有,那天送你回家的晚上就有了。可没等我心里的种子发芽呢,就见证了你和韩松的痛苦,我知难而退了。我不想当第二个韩松,也不想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的确喜欢你,但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那菲菲点点头:“我懂了,我的确是一个让人为难的人啊。” 其实还有几句话我没对那菲菲讲,如果可以我想试试,但我怕我不能成功,让她再一次经历痛苦。其实说到底。也许是我自己不敢吧。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那菲菲有些恢复了。她说她想离开这座城市,去国外走走,看看那里的风景,看看那里的人,也看看能否遇见爱情。我说这主意特别好,国外有很多和你信仰相同的人,而且就算不是同样的信仰,他们也不在乎所谓的风俗规矩,毕竟和国内的爱情观相比,外国人更侧重内心的真实感受。 那菲菲去的是英国,走的那天我送她去机场,路过公园的时候看见很多工人在松土,旁边摆着很多的树苗。她看着外面,头都没回地跟我说: “韭菜,我其实就是一个栽树的人,费尽心力选了一棵好树苗,又不辞辛苦地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我日夜照料,就希望它快快长大。或许它能结出果实,也许是苹果,也许是梨子,也许什么都结不出,可没关系啊,只要我能看着它长大就好啊。” “韩松就是那棵小树苗,我悉心栽培,教他如何爱一个人,如何对一个人好,如何真诚对待爱情。就在他刚刚成熟的那一瞬间,它被人拔走了,连根拔起。上面带着的不是土,都是我的心血。我终于能感受到他的爱时,他却跑去爱别人了。” 说完这段话,她靠着车窗睡着了。我想她应该是太累了,应该好好歇一歇,等雨露充足阳光明媚,总还是会有好的人等她遇见。 那菲菲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只是那个栽树的。可我不后悔,毕竟他长成了我爱的样子,他去爱谁已经和我无关了,只要他继续生长就好了。” 我对她说:“菲菲,地球上人那么多,不会只有你一个人栽树,兴许以后你遇见的人,就是别人种好的呢。没有人天生就会爱,都是一个人教会另一个,然后去爱下一个。” “永远有人孤单,永远有人爱着,我们都是树苗,又都是栽树的人。” 我不是单身,我只是相信爱情。 女人天生就是飞蛾,擅长不怕死地扑火。可也都是凤凰,死一次就涅了。那些独立自由的女人,大多都是扑过火的。 第15章 陈紫云,光芒万丈 陈紫云说:“女人天生就是飞蛾,擅长不怕死地扑火。可也都是凤凰,死一次就涅槃了。那些独立自由的女人,大多都是扑过火的,后来懂了,就不会再当那只会扑火的虫子了。” 没错,我也觉得“陈紫云”这名字俗,可人家确实叫这名字。 我觉得她父母应该是八十年代最朴素的父母,不然谁也不会给自己姑娘起这么一个名字,虽然不得不承认在那个年代,有个姑娘叫陈紫云还是挺好听的,就跟建国、建党一样,透着一股子时代气息。可是习惯了其实挺好听,至少好记。 陈紫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安离”。好吧,还是他妈的俗不可耐,跟初中那会儿,课堂上传看的青春杂志里的人物一模一样。就现在随便搜一下,成百上千的姑娘都用这个名字,可能她们都觉得特文艺吧。我觉得也还好,就是会带着那种非主流加炫舞的网吧气息。 我叫她紫云,其实单叫这两个字挺文艺的,跟紫霞仙子似的。但不能带着姓,否则就俗了。 陈紫云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姑娘,广东人,说话轻轻柔柔的,特别好听。我通常是不跟她直接交流的,作为东北人是无法分辨她说什么的,她时不时控制不住就说广东话,我根本听不懂。她又不愿意说普通话,所以更多的是打字交流,至少她在骂我的时候我听得懂。 其实有很多次我都觉得她投错胎了。她经常会表现出东北姑娘的那种豪爽劲,从不生气,大大咧咧,有一说一,有事必办,干干脆脆的。但她又确实是南方姑娘,这种感觉让人很矛盾。就像你已经确定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性格,但只要她一开口就全变了,温温柔柔地让你整个人都酥了,我常说她太分裂了,声音跟性格完全不搭调。 陈紫云是学医的,好像是学药物方面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妇科男科相当精通,而且特别热心。好几次在群里,有人问这方面的问题。她一开始不说话,后来估计实在憋不住了,冲出来说了一堆,别人有说错的地方,劈头盖脸先骂一顿,然后再告诉人家正确的。长此以往,陈紫云在这个一千多人的群里算是火了,人送外号“妇科陈主任”。 我就是从那时候认识她的,觉得这姑娘真他妈生猛啊。 我跟陈紫云从没见过面,连照片都没见过,通俗点儿说,我俩只是网友,但这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在网络上人都习惯伪装,生活里是怂货,网上肯定到处喷粪。若是生活里生龙活虎,网上可能就是到处点赞不说话的老好人。 但我跟陈紫云之所以能一见如故,就是因为我俩都不装。有几次我在群里跟人吵架,她都跳出来跟着我一起骂对方,几个回合下来,我觉得这姑娘还真是条汉子,得认识认识。 后来得知,她比我还大两岁,可顶着一个卡通形象,配着非主流一样的名字“安离”,倒也在群里招了不少单身小伙的热烈追求,但她从来不理。 我对她说:“如果是在论坛时代,我肯定天天给你顶。” 她说:“滚,老娘不网恋。” 我说:“认识你一年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有男朋友吗?” 这句话发过去后,她头像就暗了,从此再没跟我说过话,人间蒸发一样,动态不更新,所有相关的联系都断了。 我一度觉得这姑娘是不是让我刺激得想不开自杀了?后来证明,那段日子她确实像死过一样,这都是许久后她才跟我说的。 陈紫云有个男朋友,从大学开始,俩人一直感情稳定。大学毕业,陈紫云留在广东,在一家医院上班,安安稳稳。男朋友军校毕业,分配到藏区,临走前,手拉着手说了一整夜的话。男朋友答应陈紫云,俩人二十八岁就结婚。 藏区距广东十万八千里,分开三个月后,因为想念对方,陈紫云买了火车票一路奔向藏区。但高原反应,头痛欲裂,吐得昏天暗地,男朋友请了一天假陪着她,她高原反应也好了一半。耳鬓厮磨,诉说衷肠,水到渠成。分别时,男朋友依依不舍送她上车。回到广东,俩人的感情似乎比以前更好了。 恋爱中的陈紫云就像幸福的小傻逼一样。屁颠屁颠地攒着工资,攒着假期,屁颠屁颠地奔向藏区,那个心情,就像织女见牛郎。陈紫云觉得,自己也算是为支援藏区建设出了一份力呢,至少能让男朋友安心当兵。 我说:“你这是千里送炮啊。” 她说:“还真是,那时候不觉得有问题,现在觉得还真是贱啊,何止贱。” 后来俩人商量结婚,陈紫云说结婚的事交给我就好。然后自个儿订酒店、请司仪、找录像、联系照相馆。所有的事都是陈紫云自己跑的,好像恨不得立刻嫁出去。 日子定好了,请帖也都发了,陈紫云觉得应该去接新郎回来了。屁颠屁颠买了票奔赴藏区,没成想下了火车去旅店路上,正好碰见男朋友搂着个姑娘从里面出来。 其实你明明知道,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是人心。所有的肆无忌惮,其实都是有恃无恐。心底的情有独钟,或许都是执迷不悟。 用她的话来说,当时整个人都僵了:“心里的雪比珠穆朗玛峰的还要多,心凉得比纳木错湖里的冰还要冷。” 她自己跑到一家面馆要了一碗热汤面,风卷残云吃完后,头上顶着热气,跑到男朋友的军营,当着一堆人的面,甩了两个大耳光,一滴眼泪都没掉,自己回了广东。 到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出来,整整一个月。一句话不说,吃就吃,吃完回去。父母跟着着急,还不敢细问,但也都猜到一二。婚礼自然取消了,只是请帖都发了,在亲戚朋友面前彻底丢了面儿。她说那段日子就跟死了一样,唯一对不起的是父母,跟着丢人。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我问她有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正好是他俩分手的第二个月。她那股劲还没缓过来,就又让我给戳了一下。那段日子没人看得出来她经历了什么,在网上谈笑风生嬉皮笑脸。她说那段日子如果不是上网遇见我,跟着我一起打嘴架,估计就自杀了。 陈紫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从那段被绿的日子里走出来,说是走出来,也只是自己不去想了。人有的时候得学会骗自己,就像经历这件事的陈紫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建立好与人的信任感,至少她很难再相信一个男人了。我问过她: “你觉得是什么原因让他把你绿了?” “还能是什么,你们男人的原始冲动呗,尝过甜头,还想尝。” “如果他不去当兵,你俩应该就不会分开了吧?” “不可能,会出轨的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出轨。” “这么肯定?” “废话,这跟距离没关系,我就算天天在他身边,他还是会不满足。有些男人的丑恶会隐藏得很深,他之前之所以没有跟别人,是因为他所受的诱惑不够。” “你不能把所有男人都说成会出轨的人啊。”我非常不满地说。 “哦,也对,那我只能说他是个人渣,而你们是暂时性的好人。”她发来一个不屑的表情。 “你真的认为所有男人都会出轨?” “对!”她非常坚定地发来这一个字,看来她确实被伤得很彻底,以至于对于男人这种生物已经完全没办法信任了,我也懒得跟她辩解。 本来一切都应当步入正轨了,陈紫云踏踏实实上班,按时按点回家,直到她那个前男友再次出现。人要是渣起来,其实就不管不顾了。前男友求着她复合,痛哭流涕地表决心。陈紫云压根儿就没搭理他,她说我觉得碰见条狗我都得蹲下来摸摸它,我觉得它通人气,可对于这种人,说是畜生都埋汰畜生了。 那小子在藏区谈的那姑娘家里要的礼金太多,他拿不出,想分手。趁着休假跑回广州找陈紫云,希望还能有机会在一起。陈紫云铁了心不搭理他,奈何这小子跟狗皮膏药一样,天天上下班跟着陈紫云。经过那件事之后,陈紫云的智商得到了飞跃发展。某一次他尾随的时候,陈紫云突然停下,转身看着他微笑。 这小子以为自己多日来的努力终于感动了陈紫云,立马上前握住她的手。陈紫云顺势把衣服扣儿扯开,发卡一拽,哭着喊着耍流氓。正沉浸在复合喜悦中的他瞬间惊呆,根本不知道面前这个姑娘在玩什么路子。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聚集了一群人。 你在别人眼里可能平凡普通,但你一直是我自己的信仰,请继续牛逼闪闪地活下去! 陈紫云顶着一头乱发,双手捂着领口,配上小声的哭泣,让所有人都认为这小子非礼了这姑娘。有几个气不过的上前就要揍,那小子连忙解释说是男女朋友,吵架闹着玩。陈紫云直接来了一句:“我不认识这个人。”这小子算是彻底傻了,有人报警,扣上就回派出所了。 晚上的时候陈紫云的妈来了,那小子的妈也来了,进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互相翻了一眼,没说话就进去了。 陈紫云沉浸在报复的喜悦中,顶着一头乱发在那儿做笔录,看见亲妈进来了,一个眨眼,全明白了。要不怎么说娘俩呢,到底是心有灵犀啊。警察问她妈:“这人你认识吗?” 陈紫云她妈看了一眼说:“流氓小痞子,我怎么可能认识。” 那小子一个劲地叫:“伯母,是我啊!我是紫云的男朋友啊!” 陈紫云她妈绝对是个女中豪杰,笑着说: “哟,可别闹了,我姑娘还没交过男朋友,哪儿就冒出个男朋友啊,看你这穷酸样,估计当流氓都不合格。” 那小子的妈不干了,冲过来就理论:“不就是俩年轻人闹分手吗?至于你这么埋汰人吗?我儿子怎么就成流氓了?” 陈紫云偷着抬头看了看,直接号啕大哭,说以后没法见人了,不活了。警察一看这可能确实是耍流氓,就移送部队保卫部门处理。陈紫云挽着她妈的胳膊风风火火回家了。我跟她说,损啊,是真损。不过你也是人才,一个姑娘能这样,不得了。 那小子之后再没敢去找陈紫云,待了一段日子又回了藏区,找另一个前女友了。陈紫云也彻底从那件事里走出来了,用她的话说,哪儿是走出来的啊,连滚带爬逼着自己走出来的。被人背叛,都是滴血掉皮的事,真能伤你的,都是自己在乎的。死了一次,就不敢再跟谁交心了。 我说你应该往前看,祖国的大好青年还是很多的,不能一棒子打死了。一只猴子偷桃吃,不能证明所有猴子都偷桃吃。她笑了笑说,猴子,不就是他妈偷桃的吗? 年底的时候陈紫云她妈带着她到处相亲,毕竟过年就三十岁的大姑娘了,扔在哪儿都算大龄剩女了。她倒是不着急,她觉得之前用了半辈子都看错人了,不能再着急了。要是没有对的人,也不能委屈自己。相了许多个,都不满意,不是她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她。 她说相亲就像买卖牲口,牙口好的,能聊上,身材好的,能看上。牙口身材都看不上的,只能再换一头了。我说:“按你这么说,《非诚勿扰》那节目整个一禽畜交易市场呗?”她说:“没错,讲好价钱看好身材牙口,这对就算相亲相爱了。” “你嘴这么毒不怕孤独终老吗?” “就怕不能孤独终老,中国这么大,总会有个活物看上我的。” “那敢情好。” 两年里我换了两个女朋友,陈紫云仍然单身。我说你不会是看破红尘了吧?她发来一个笑脸说:“滚犊子,你才看破红尘,你全家都看破红尘了。” 我说:“靠,一个姑娘这么说话,活该你单身。” “我不是单身,我只是相信爱情。” 说完这句话,她就下线了。 后来我仔细想了想,陈紫云说的确实有道理,她不是看破红尘,她是看破人心了。那些每天换着花样谈恋爱的人,是不相信爱情的。就因为不相信,才能玩得肆无忌惮。而像陈紫云这样的姑娘却是太相信爱情了,所以容不得感情有半点儿虚假。 恋爱这条路上,她注定走得孤独一些,毕竟得对得起当初碎了一地的心啊。 有一天我正在上班,陈紫云突然发来一条信息,一个大大的笑脸,后面写了四个字:“哈哈哈哈。” 我说:“你上班捡钱了啊?”她说:“不是,等着。”十分钟后她给我截图了一段聊天记录。我问谁的,她说是那人渣老婆和她的聊天记录。 原来那小子回藏区后,好说歹说人家同意把姑娘嫁给他了,他老丈人还把饭店当作嫁妆,给了姑娘。婚后踏实了一年,又跟别人好上了,被媳妇捉奸在床,闹得鸡飞狗跳。他媳妇也不知道从哪儿弄到陈紫云的qq号,俩人就聊上了。 聊天记录上,陈紫云装得好一个大尾巴狼。他媳妇说,当年对不起陈紫云,是自己年轻时冲动犯下的错,不知道他有女朋友。如果知道他俩好了这么多年,她是不会跟他好的。 陈紫云像知心大姐一样开导人家,说不恨她,毕竟年轻容易犯错,还细心地问了问家里的状况,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后来得知这女的已经怀孕两个月了,陈紫云笑了笑,陪着聊了好久。聊完之后,陈紫云在拉黑她之前发给他媳妇这样一段话: “我不怪你抢走一个人渣,只怪你没有早点儿出现。虽说他出轨在先,但也至少是我甩他在后。当初他从藏区回广东求我复合,可能觉得新鲜劲儿过了,跟你也玩够了,还是觉得原配好。但我已经恶心他了,他觉得跟我没戏了,才回去找的你。你从小三到备胎华丽地走了一圈。还有,我俩好了这么多年,你别他妈装不知道。当年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都是在你家饭店吃的饭,跑过来贱贱地叫军哥的是不是你?怀孕被甩了才知道找我求原谅,我陈紫云没那么高尚,到头来还得谢谢你,不然挺着大肚子跟前任诉苦的就是我了。” 我看完回复她俩字:“解气。” 她说:“其实都是女人,我挺心疼她的,但我没办法原谅。” “归根结底你还是个善良的人,只是社会太险恶。”我说,“你还要单身多久?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丑了?” “老娘可美,只是没人欣赏罢了,有朝一日会给你看的。” “什么时候?” “不一定啊,这不是我说了算的,碰见合适的就再说呗。”她发来一个打哈欠的表情。 我说:“愿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 几分钟后她发来这句:“我会变成七彩祥云,等着我的盖世英雄。” 我回:“真他妈的矫情。” 在感情这条路上,没有谁能走得顺畅,有人背叛,有人抛弃,但也有人坚持。 我佩服被渣男伤害过的陈紫云,她依然敢爱敢恨,依然每天乐呵呵地面对生活,乐呵呵地相信爱情。也许她不再幼稚不再天真,但她始终乐观,在她身上能看见人生的希望,也看得见她会越来越好的以后。就算她七十岁那天,叫她少女也不为过,相信爱情,永远年轻。 2014年国庆,陈紫云给我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位姑娘挽着一个小伙儿站在民政局门口。小伙儿挺帅,姑娘很美,挺般配。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 “从此陈紫云跟她的盖世英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李茉莉就是个特别美好的人,美好得不像话,就像一朵茉莉花。 你每次都是用力过猛,感情刚开始,你便奋不顾身,背水一战,不留一点儿后路。而对方,却不显山不露水,给予的恰到好处。哪怕分开多年后,你仍不知自己输在哪里。 第16章 茉莉不是花儿 1 我遇见过很多特美好的姑娘,她们本该有幸福的生活和爱她的人。但事与愿违,一个好人并不代表遇见的也都是好人。 李茉莉就是个特别美好的人,美好得不像话,就像一朵茉莉花。 李茉莉原名叫李霞,她爷爷给她取的,她对此深恶痛绝,但又没办法不叫。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她只跟别人说自己叫茉莉,至于为什么,她从不解释。 其实正好相反,她简直就是人群里的玫瑰花,带刺的那种。 茉莉是做婚礼策划的,起初认识她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酒席吃得差不多了,我出门抽烟,正好看见一个姑娘蹲在地上抽烟,一脑袋的小脏辫,胳膊上纹了个茉莉花,浑身上下透着不服不忿的气质。 我正看得出神,她嗖的一下起身,撞在我的头上。一开始我不好意思,毕竟是我盯着人家看的,她倒没发现什么,一个劲地道歉。 “哎哟,帅哥真对不住,没留神,起快了,碰着了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连忙解释:“没事没事,就是你这脑袋太硬了。” 她哈哈大笑,问我是不是过来参加婚礼的,我说是。 她立马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边走边说:“走,咱喝酒去,给你赔礼道歉。” 我心想这他妈是姑娘吗?怎么这么彪?一共喝了两瓶白酒六瓶啤酒,当然这都不是我的成绩,都是茉莉自己喝的,我自己只喝了两瓶啤酒罢了,她一直嚷嚷着让我喝。 我说:“姑娘,我真来不了了,明儿还得上班,再说酒量真不行。” 茉莉抬头看了我一眼: “哪儿有什么酒量不行的,伤了几次心,酒量自然就有了。” 新郎过来敬酒,看见我俩坐在一起,先是一惊然后故作淡定,没看茉莉直接小声问我: “你俩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还坐在一起了?” “刚认识的啊,怎么了?” “没事,没事。” 他酒也没敬,直接越过我俩过去了。新郎是我一个前同事,关系一般,但他媳妇是我同学,结婚不能不来,没什么交情,也没什么过节。 2 茉莉拿胳膊肘推了我一下说: “知道谁吗?” “新郎啊,还能有谁?” “追我的小凯子。” “我操,这你还来?心可真他妈大。” “反正不喜欢他,心情跟参加葬礼似的,没区别。” “您老的嘴可真损,人家大喜日子,积点儿德。” “我乐意,管得着吗?” “管不着,姑娘芳名啊?” “李!茉!莉!” “呃……好名字。” 我跟她就在并不友好的谈话中认识了。那时候我工作不是特别忙,也正好单身,没事就跟她厮混在一起,不过都是特纯洁的喝酒而已。我一直觉得以她的德行,定是不喜欢男人的。 有好几次在酒吧的时候,我看见很多进门的美女都认识她,全是那种男人看了精虫就上脑的身材,一个比一个妖。 我嬉皮笑脸地问茉莉:“给哥们儿介绍一个呗?” “滚犊子,自己搭去。”茉莉不屑地来了一句。 对于她这种地地道道的南方姑娘,我一直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用东北话骂一个东北人。她实在是太不女人了,我不止一次跟她说:“李茉莉,你再这么爷们下去,真没男人敢要你了。” 她从来不以为然,我说得多了,她也只是回一句: “想要你的人,根本不在乎你是男是女。” 我说她变态,后来想想,还真挺有道理。 跟茉莉经常在一起,很多人都以为我俩好上了,我不止一次听见别人问她:“换了?不等了?”而茉莉也只是笑笑,从来不解释。 我问过她:“他们说的是谁?什么换了?什么不等了?”她就是不说。 后来我还是问的酒吧的调酒师小卡。本来小卡也不想说,但碍于我的软磨硬泡外加一顿海底捞,终于全盘托出。 3 原来茉莉以前在后海是驻唱歌手,不跟乐队,不跟人合作。来了只是现场,歌随便点,没伴乐没音乐,全凭一副好嗓子。那阵子所有后海的人都知道有个姑娘叫茉莉,清唱无人能敌。 按照茉莉这种脾气秉性,她是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的,但人就是这么怪,越是不可能的事,越会发生,即便它是如此的匪夷所思。 有天晚上,茉莉照常在台上唱歌,台下一个白衣男一直盯着茉莉。到最后一首歌唱完,他已经是泪流满面。茉莉见过喝酒哭的,也见过分手哭的,就是没见过听自己唱歌哭的。 她走下台,拿起桌子上的纸巾,给那男的擦眼泪,问他为什么哭。 男的说:“你在台上像朵茉莉花,洁白无瑕,又有那么美好的嗓音,简直不可方物。” 谁都看得出来,这小子不过是一个民国情诗看多了的文艺青年,而且是那种刚入门的。可茉莉鬼使神差地就这么爱上他了,对了,茉莉这名字,就是从那天开始用上的。 整个圈里的朋友都劝茉莉,别傻了,这孙子没安好心,谁泡妞说那么恶心的话?茉莉总是反驳说:“谁他妈规定泡妞只能说我爱你的?我就喜欢他那股子穷酸劲,怎么着吧。” 没人再劝了,都等着看笑话。那小子没什么正经的工作,都是茉莉拿钱养活他,没人知道茉莉是着了什么魔障,怎么就看上这种人了。 旁人问他是做什么的,也是支支吾吾搪塞过去,问急了就说自己是做文化的。 每到这个时候,茉莉总是冲过来,噼里啪啦把人轰走,拿着一杯白开水放在那小子面前,笑眯眯地说:“你好好写书,别理那些流氓。” 茉莉在酒吧赚得不少,遇见他之后都贴补他了,俩人住在后海里面一个四合院其中一间小房子里。朋友都劝她搬出来,又不是过不下去,何必苦了自己。 想起曾爱过的人,曾经为了爱情,把自己降到尘埃里。 茉莉总说:“他喜欢四合院的安静和感觉,觉得在那里能写出更好的文章。” 所有人都觉得茉莉肯定是着了什么魔,不然以她的智商和情商,根本不可能爱上这样的人。半年后,茉莉不再去酒吧唱歌了,朋友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她,在一间破屋子里,她正端着方便面坐在床上。 而且,挺着个大肚子。没错,李茉莉怀孕了,而那孙子跑了。 屋子太小,一堆人站不下,只能站在外面骂。先是骂那小子不是人是王八蛋,再是骂李茉莉是傻逼,明明当初告诉过你不靠谱,还他妈死命往里跳,活该! 可最后所有人的愤怒都发泄完了,李茉莉还是低头吃着方便面。就像一拳出去,打在了棉花上,让人难过又让人悲凉。跟茉莉最好的一个姑娘受不了了,跑过去抱着茉莉一顿哭。然后几个爷们也站在旁边哭,觉得茉莉太委屈了,以后的路还怎么走。 茉莉终于还是说话了: “都别号了,死丫头松手,能不能让我把面先吃完?” 4 所有人都在给茉莉出主意,把孩子打了,然后休息一段时间,继续回来唱歌。还有的说把孩子生下来,找那孙子算账,总之是七言八语没个结果。 李茉莉其实在心里早就有数了,她慢悠悠地说: “是个儿子,我托人照了b超,我得生下来,我喜欢儿子。万一这次打了,下次是个姑娘怎么办?我得生下来。” 所有人都觉得李茉莉疯了,她以后怎么办?怎么嫁人?总之一堆的事困扰着。茉莉嫌烦,全都轰走了。自己仍然住在那小房子里,夏热冬冷。 春暖花开的时候,李茉莉生了,的确是个男孩,眉眼之间都像茉莉。带去给朋友们看,都羡慕得不行,全然没有了当初的愤怒,甚至忘了孩子爹的事。 茉莉说,生孩子的时候得有家属签字,她来不及,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千块钱,才签的名。她妈从老家过来,看见茉莉怀里的孩子,所有的愤怒也都无处发泄了。 孩子断奶后,母亲就给接走了,趁身体还算硬朗的时候,想帮茉莉分担些。 孩子他爹当初之所以不辞而别,是因为发现茉莉怀孕后,不想负责。他跟茉莉说过,他不想被尘世牵绕,也不想被家庭所累,所以暂时并没有结婚的念头,况且自己的父母也不会接受一个有纹身爱抽烟喝酒的女孩。可是那傻逼不知道,茉莉的纹身就是一朵茉莉花而已,而且也都是为了他才纹的。有时候碰见了渣男,你只能认栽。 孩子被接走后,茉莉不怎么去后海了,对她来说那儿是个伤心地。酒量也在那以后见长。自从做了婚礼策划,生活也变得规律了,不唱歌不抽烟,总说得给儿子一个好榜样。 我问过她,为什么爱上那种人?李茉莉每次都不说话,只是笑笑。 后来有一次她喝醉了,三瓶白酒,醉得一塌糊涂。 李茉莉说她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出海打鱼,就再没回来过。平时她爸喜欢写一些东西,年幼的茉莉觉得特别厉害,虽然她看不懂。 后来大了一点儿才明白,那是爸爸写给妈妈的情诗。她从小就觉得应该找一个会给自己写诗的男人。 父亲去世后,茉莉仅有一张父亲年轻时站在大树旁的照片。父亲穿着一件白衬衫,笑容温暖,李茉莉的眼睛早就把那张照片印在了心里。 所以那天她在台上唱歌,台下那个男人恰好穿着白衬衫,对她笑,她恍惚觉得就是父亲。虽然下台后发现并不是很像,可那个人却念了一首诗给她。 年轻的茉莉从未想会遇见这样的人,在后海那里,小伙看上了姑娘只想睡她,哪儿还有时间写诗啊。虽然最后李茉莉还是让他给睡了,但至少在李茉莉看来他是与众不同的。 5 茉莉摇晃着酒杯,下巴抵在手臂上,趴在吧台上,小声地说: “我多爱他啊,他怎么忍心就走了,我不用他跟我结婚的,孩子我自己养,他就安心写作就行了。为什么要一声不吭就走?他总说我像个男人一样粗糙,可他为什么当初还要说我像茉莉?他知不知道,所有的粗糙背后,都是一碰即碎的软弱。” 我说你怎么了?李茉莉没搭话,也或许是没听见,自顾自地说着。“我都已经下定决心不结婚了,他还是不依。归根结底我是个姑娘啊,只想要个家而已,他怎么就不明白?我连他家在哪儿都不知道,我都不知道怎么找他。” 李茉莉半天没再说话,我偷偷侧头看过去,她已是满脸泪痕。 我安慰她说:“人总得往前看,既然曾经过不去的,都过去了,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茉莉抬起头看着我: “你说,我还能找到他吗?” “不能,你别他妈鬼迷心窍了,那孙子哪点配得上你?” “爱情,哪有配不配的,只有爱不爱。” “那也分值得不值得好吗?” “爱过,就值得。可话说回来,他还真有点儿孙子呢。” “不是有点儿,是真孙子。” “咱俩在这儿骂他,你说他会不会打喷嚏?” “估计会吧,哈哈哈哈。” “……” 我终于明白李茉莉为什么大大咧咧玩世不恭了,不然你还让她怎么样?或许所有那些生活里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他们用高兴掩盖失望,用乐观替代悲伤。没人知道夜里他们怎么过,但别担心,只要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他们必定仍是那个充满朝气的人,就像刚开的花朵一样。 茉莉曾问过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当然有,但一瞬间之后就没了。 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她问为什么,是因为她有孩子,还是什么?我说都不是,可能就是不够爱吧,人可以分很多感情和关系,哪一种都可以入心入骨,咱俩的情分已经入了我的骨,但也只是情分而已。 她说她当然懂,我喜欢的是小鸟依人,她这么阳刚的姑奶奶怎么可能跟我腻腻歪歪。 我说,还是不够爱呗,你知道自己小鸟依人什么样,你知道该对谁。 李茉莉低头踢了脚边的一块石头,手插着兜往回走,走了几步回头跟我说: “以后别提那孙子了,不想了。” “好!”我大声地喊着。 三个月后我过生日,去了茉莉以前驻唱的酒吧,虽然走了不少人,但还是有几个朋友过来。大家聊得很多,说北京这个城市,说来北京这些年,说以后想怎么办,说爱上了谁,说谁又不爱我。其实生活里不就是这些?情情爱爱,你你我我。 你看街上那些商家,逢年过节搞的活动都是面向情侣的,你见过有哪个活动是对友情亲情来的?归根结底是我们太缺爱情了,又觉得只要在一起就是爱情,其实都不是。 爱情只有一次,就是奋不顾身、破釜沉舟、不留余地、孤注一掷的那次。 那次以后,你所有的爱情都不过是那场战役剩下的残羹旧爱,根本算不得爱情,合适而已。 6 酒过三巡,屋子里的人都醉了,哭笑打骂好不痛快。李茉莉拿着两瓶啤酒出来找我,我坐在路边,看着对面的人来人往。 李茉莉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有些难过,我还没碰见过奋不顾身的爱情。 她笑,她说你要是真碰见了,就傻逼了。成了,幸福一生;散了,扒你层皮。 “我突然想写首诗,给我喜欢的姑娘。”我说。 “那你就写,留着给以后的姑娘。” “到那时候感觉就不对了,算了,不写了。” “好吧。” “李茉莉!” “嗯?” “我觉得那孙子是爱过你的,真的。” “为什么?” “就在刚刚一瞬间,我才明白,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姑娘,才会想写诗。至少他当时是真的,不然谁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说出那么恶心的话。” “或许吧。”李茉莉淡淡地说。 “操!不是说别再提了吗?”李茉莉生气地说。 我看得出来,她并不生气,她很高兴我告诉她当初的选择没错。即便后来是错的,但至少她没傻得太彻底。 李茉莉告诉我她下个月就走了,离开北京,回老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人总是要务实的。儿子等她回家呢,如果碰见合适的,也得成个家了,前提得对她儿子好。 茉莉走的那天下午,我请假去机场送她,来了很多朋友,我插不上话。 李茉莉把头上的小辫都解开了,一头直发,直到腰间。我突然发现茉莉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站在人群里也能轻易分辨出来。 如果没有和她之间的过往和了解,我或许第一眼就会爱上她,虽然这可能是男人荷尔蒙的反应,但至少是真实的。 茉莉看见我来了,走过来,微微地笑着,眼里带着泪花。 “你怎么来了?不是告诉你别来了。” “不来不地道,你陪我喝了那么多无聊的酒,理所应当。” “就知道贫嘴,以后在北京好好的。” “嗯,知道。还有,你今天真好看,像一朵茉莉。” 李茉莉在人流中消失了,我知道几个小时以后她就会出现在南方的那座城市,以后我会去见她,也或许不再见了。 她曾说过,北京是一个江湖,聊得来的朋友,停一停喝杯酒。喝完了,酒醒了,还得赶路,你是你,我还是我,红尘一别,很难相见。 7 这并不是一个爱情故事,也不是友情,只是我们的生活。 是可能你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每个人身上的故事。 那些完美的不完美的,都藏在心里,无人知晓。 半年后李茉莉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我嫌她落伍,现在谁还发邮件呢。 她说,这样显得正式,朋友间值得这样。 邮件没什么过多的信息,就是告诉我她很好,妈妈身体健康,孩子也好。 照片是她们仨的全家福,妈妈看起来很好,茉莉有些胖了,孩子也很可爱。 邮件的落款是“李霞”。 我知道,茉莉,哦不对,是李霞,已经把那个叫李茉莉的人留在了北京,把那个叫李茉莉的魂留在了后海,留在了那个小小的四合院的房子里。 她要重新出发,重新开始,而那个当年在北京跟我喝酒、抽烟、聊天、侃大山的李茉莉不会再有了,虽然我很想念她。 她会存在我的记忆里,在我老的时候,可能连她的模样都记不清了,但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每个姑娘都会做一次李茉莉,相信那是爱情,然后奋不顾身,可终归会长大,会明白自己要什么,爱情是什么。 就像茉莉说的:“爱情,哪有配不配的,只有爱不爱。” …… 如果你在街头遇见一个叫李霞的姑娘,请告诉她,茉莉花很美。 那些修成正果的爱情,如同中药和老火汤,都是一个时辰一个时辰熬出来的。 无论你今天过得多么彷徨和迷茫,最终都会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第17章 相依,为命 1 爱情并非只有甜如蜜,也有苦中乐。不是所有的我爱你,都会伴着美好和祝福。有些爱情,虽然看起来卑微,可又那么坚强和纯粹,任谁也比不了。 爱情这东西,的确是随着时间变化。 七十年代,父母做主,两家觉得差不多,就可以结婚了。根本不需要两个年轻人碰面,但磕磕绊绊地也都过了一辈子。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自由恋爱,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自己选的人,好与不好都得自己担着,跟父母没什么关系。离婚率也就增长了,但也还好,聚散都是因为爱情。 到了我们这一辈儿,“80后”,摸了保守的尾巴,进了新时代的大门,骨子里透着那么一点儿羞涩和胆大。明知道什么不对,非要试试,即便受伤了也自己忍着。说自己年轻,还有机会。 我们的爱情也是,谈得来就谈,谈不了就分。反正一片大森林,歪脖树还不有的是,没人再想一棵树上吊死。 这是我们这代人特有的优点,不问过往,只看余生。也是缺点,我们不再长情,好像“我爱你”这三个字,跟谁说都可以。 从前特别值钱的一句话,到现在已经没人敢信了。 我见过许多对情侣,有甜蜜的,有恩爱的,还有秀恩爱秀甜蜜的。我没兴趣探究他们是否相爱,也没工夫去感受他们的感情,反正最后他们都分了。 可生活里不能只有悲观,也必须有希望,爱情也是。 每当有朋友跟我诉苦感情不顺、工作压力大,我总能想到他们,那对小情侣,曾经在北京拼了命地相爱。 生活在北京的上班族,对路边的早餐摊肯定不陌生,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早餐对付一口,晚上再开始犒劳自己。 我也不例外。就是那几年的时光,认识了尚楠和于宁。 尚楠和于宁是一对情侣,在我家楼下卖早餐。他们只做一样食物——煎饼果子,感觉比别人家的都好吃,更卫生。 对于我这个北方人来说,刚来北京的时候对煎饼果子这类食物并不感冒。只是时间久了,看别人吃,自己也想尝尝,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北京拥堵的交通,决定了每个人早上必定是行色匆匆,顺便在路边买个早餐确实方便了许多。 因为就在我家楼下,平时也没有特别注意,只是在几次时间很赶的情况下光顾了几次。起初没什么印象,就是觉得两个人都很年轻。 男孩二十多岁,女孩则应该更小,和这座城市里所有的打工者一样,卑微地生活在最底层。可后来想想,对于北京这样一座城市,谁又不是后来者,谁又不是卑微者呢? 我们都一样,只是站的位置不同而已,却也平添了几分感慨。因为特别的留意,每次买早餐的时候都会跟他们聊上几句。女孩只是笑着,从未跟我说过话,男孩很健谈,每次都很热情。 “哥,今天起得真早啊。老样子,煎饼一个,加个蛋呗?” “哥,你拿好,路上小心。” “哥,今儿天凉,多穿衣服没?” 在这座冷漠大于温暖的城市,每天的问候竟然来自一个早餐摊,确实让人感觉窝心。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真的注意他们了。 2 因为他们只有早晨才出来,晚上下班又见不到,整整一年,都是匆匆而过,寥寥数语。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心思细腻,还是因为他对谁都这样,至少我在心里把他们当成这座城市里一份温暖的存在。 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但为了照顾俩人的生意,我每天还是雷打不动地买上一份。 自己不吃,带到公司,谁没吃或者忘了买早餐,正好送人,虽不是什么大礼,但那段日子也确实收获了不少人缘。 真正了解尚楠和于宁的生活,是一次很偶然的晚上。夏日的闷热加上空调又坏掉,我在楼下遛弯。 恍惚中看见街对面的烧烤摊有两个人影特别眼熟,走过去才发现是尚楠和于宁,我很诧异。 “你们怎么在这里?不是晚上不出摊么?” “呀,是哥啊,这么巧,快看看想吃啥,老弟给你烤。” 尚楠热情招呼我,于宁仍然只是看着我微笑。我说不急,我就坐一会儿,抽根烟,你忙你的。 看着于宁安静地坐在那儿,尚楠满头大汗地忙活,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是羡慕他们的,至少身边有个人,至少还能说说话。 不知不觉中,已经抽了半包烟,尚楠也忙完了,拿着一把肉串拎着啤酒,坐在了我对面。 “哥,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还没好好唠唠嗑呢,今天咱喝点儿。” “行,喝点儿。” 我跟尚楠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注意到尚楠身后的于宁,还是呆呆地坐着,偶尔望向这里,又不说话。 我试探着问了一下:“弟妹,好像不爱说话啊。” 尚楠没接话,看不出生气还是怎么,连喝了两杯酒,跟我要了根烟。 “哥,我觉得你是个好人,至少在北京这地儿,你应该算是个好人。” “为什么?我长得面善啊?” “不是,自从你在我这儿买早餐,就没断过,有好几次我知道你都吃腻煎饼果子了,但你还是买了。” “呃,你怎么知道我吃腻了。” “你有几次买完后,又拐进商店,买了面包。我知道你是想照顾我生意,我心里都知道,哥,你为啥这样?” “没什么,都是离家在外的人,能照顾就照顾呗。” “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我媳妇从来不跟你说话?” “嗯,可能是不好意思呗。” “并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 3 “于宁以前是特别开朗的一个姑娘,家里条件又好。我们是在一个招聘会上认识的,她那天拿了很多东西,跑得又快,掉了一地的文件。” “我上去帮她捡起来,她跟我说谢谢,结束后一起吃的饭,彼此觉得很有缘分,留了联系方式,就这么认识的。” “哥,你不知道,于宁是一个特别有才华的姑娘。” 尚楠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他也没多解释,继续讲着。 “认识之后,每天就是发信息,打电话。时间长了俩人的心就近了,那年的情人节,我就跟于宁表白了。庆幸的是她接受我了,就这样,我俩就在一起了。” “是不是特别平淡?跟所有情侣一样,相识到相恋,简直普通得不得了,自以为是最幸福的那对,和所有人都一样。” 我点点头。 “后来想想,要是真的就这么平淡下去也挺好。可总是事与愿违,于宁的父母并不希望我们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是极力反对,因为我家的条件不是特别好,给不了她家要的条件。” “可我爱她啊,这条件不够吗?我也知道,爱能值几个钱,对于她家来说,当然不够。” “于宁的父母早就离婚了,于宁是跟母亲一起过,她爸每个月给她生活费,虽然不多,但也足够日常所用。她母亲就希望她能找个条件好点儿的,彻底摆脱她爸的施舍。毕竟一个因为小三离婚的家庭,情感上总是极端了些。” 生命给我们的种种坎坷,究竟是一种恩赐,还是一种折磨? “那于宁,到底怎么回事?”我又忍不住问了一句。 “唉,或许当初没有我,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 尚楠猛喝了一口酒。我猜得出来,事情不简单,但也不好多问,只能等着尚楠自己说出来。 “前年,她父母逼着我们分手,我心疼她,偷着走了。谁知道这傻丫头出来找我啊,打了个出租车,直奔火车站,在路上被拉水泥的大车撞了,司机当场死了,于宁捡回条命。” “但头部受伤,智力也就十几岁孩子那样,话也说不清楚,头后面十几厘米的伤疤……” “你知道吗?哥,于宁跳舞特别好,英语也好,在学校那会儿还是系里的主持人,可你看看她现在,除了我,谁都不认识了。” “兄弟,对不起,我没想到这样……” 我当时特别尴尬,要知道是这样,我就不问了。 “没事,哥,都过去了,说出来也好点儿了。我就觉得上辈子吧,我跟我家于宁肯定没在一起过,不然这辈子她不会这么拼命跟我好。” “话又说回来了,好的时候,她父母不让我们在一起,如今于宁这样了,亲爹亲妈都不管了。你看我这手,是当初她爸拿刀砍的。” 我这才注意到尚楠的左手手腕处,有一条很深的疤,左手呈蜷缩状。 “左手算是废了,除了基本的拿放,什么都干不了。里面的筋断了,当时没觉得怎么样,后来也没办法了。” “我觉得这就是报应吧。当初我一意孤行地走了,撇下她,才会出这样的事。要是当初我没走,再坚持坚持,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父母年纪大了,管不了我,于宁的父母估计这辈子都不想要她这个累赘了,但我得要,她是我媳妇。” 不知道为什么,我听过那么多兄弟哥们儿叫自己女朋友为媳妇,可唯独尚楠那句媳妇,让我鼻子发酸。 我说:“兄弟,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说。虽说我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但好歹也是一个能交心的朋友。你俩这么难,有难处一定说。” “哥,我俩不难,有你这句话,老弟心里就够了。所有人都看我俩是下等人,好像只配做早餐,还要躲着城管跑。只有你把我当朋友,愿意跟我说话。” “哥,于宁的人生,本不该是这样的。” “是啊,或许吧。” 4 那个晚上,我跟尚楠聊了整整一夜。十二点多的时候我让尚楠把于宁送到我家休息,我俩继续喝酒。 记不清说了什么,只记得喝了许多许多的酒,就连楼上的居民都开始骂街说我俩扰民。我印象最深的是尚楠说的一段话: “我除了于宁,什么都没有了,于宁除了我,也什么都没有了。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吗?特别踏实,当两个人只有对方的时候,就是相依为命,为了对方的命,相依活着。” 尚楠说完这些话,就哭了起来,是那种号啕大哭。我知道,这些年他跟于宁吃了不少苦,也遭了不少罪,今天可能是他第一次说这么多话。我除了拍着他肩膀,陪他喝酒,什么都做不了。 后来我跟尚楠说,我租的房子还有一间空着,本来打算接父母过来的,但父母住不惯又走了。空着也是空着,你跟于宁就搬过来吧,房租不用付,每天给我做一个煎饼果子就成了。 尚楠死活不来,没办法,我只能说你要不来,那我以后再也不来买煎饼,这朋友就不交了。他争不过我,只能妥协。 我帮尚楠搬家的时候才发现,尚楠和于宁是怎样优秀的人。箱子里堆满了各种证书,英语六级,专业一等奖,论文比赛第一名,芭蕾舞冠军,长跑亚军…… 如果说于宁不幸,注定要这样一辈子,那尚楠的人生完全可以重新开始。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去找个工作,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尚楠只是笑笑说:“那样,我放心不下她。她得有人照顾,我谁也不放心。怎么样都是一辈子,这辈子如此,是我自己选的。” 因为尚楠和于宁的到来,本来冷清的家也有了人气。晚上下班早的时候,我就跟尚楠和于宁一起去楼下忙活。我负责穿肉串,尚楠负责烤,而于宁负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 同事偶尔也会来我这里坐坐,每次看见我这样,他们都很费解,我也从不解释。因为别人的痛苦,并不是你的谈资。 早晨的时候,尚楠仍然做早餐,晚上做烧烤。他说想多攒点儿钱,给于宁看病。听说北京有家医院有更好的治疗方法,所以才选择来北京,想尽快赚钱,哪怕起早贪黑地忙着。 我突然有些羡慕尚楠了,他有爱情,有目标,有一个可以为之奋斗的人。而我们这些人的爱情,却仍然停留在某件衣服的价钱、去哪里旅游、今天应该看什么电影、吃什么饭的程度。这不是爱情,只是玩伴。 倒不是没有爱情,也不是爱情变少了,只是我们活得太安逸了,安逸得连爱情都不珍惜了。 5 到了春天,于宁的头发长了许多,头后面的疤也基本看不见了。我叫来公司的女同事,带着于宁去美容院做保养。毕竟风吹日晒这么久,再年轻的姑娘也受不了。 下午人不是特别多的时候,女同事带着于宁回来了。于宁和尚楠的事,我只跟她说了。她把于宁带回来,交到尚楠的手里后,转身就哭了,眼泪哗哗地流。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说:“多好的姑娘,怎么就这样了。” 我还没来得及看于宁,只见尚楠拉着于宁的手,先是笑着说我媳妇真好看,比谁都好看,然后就跪在地上抱着于宁的腿哭。 于宁始终微笑着看尚楠,用手慢慢地摸着尚楠的头,温柔又怜惜。 那时候我才真切地看清于宁是一个怎样的姑娘,齐肩的长发,白皙的脸庞,一双大眼睛格外明亮。就站在那儿笑着,看不出有任何的异样,可就是因为如此,才更让人心疼。 生命必须有裂缝,阳光才照得进来。 单单从那双眼睛里,仿佛就能看得见曾经那个优秀的于宁。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把尚楠拉过来,交给他一张卡。 “尚楠,我来北京时间不长,一点儿积蓄,你先拿着,算我借你的。给于宁看病要紧,不能再耽搁了。” “哥……” “什么都别说了,于宁这辈子不能就这样了。” “嗯,我明白。” 钱并不多,仅仅三万块,但对于尚楠来说刚好够,因为在某个夜晚起夜的时候,我偶然听见尚楠对着于宁在自言自语: “媳妇啊,还差三万块钱,就够手术费了,别急,很快的。” 朋友当初曾说我,你不怕他们是骗子吗?我说怕,好歹也是三万块钱呢,但又不怕,哪个骗子会用几年的时间卖早餐卖烧烤呢?于宁那么美好的姑娘,若是真没有病,倒也值得了。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他俩是骗子啊。 一个月后于宁很顺利地接受了手术,手术很成功。虽然一直昏迷,但医生说一定会醒过来。 我跟尚楠仍然每天晚上出摊卖烧烤,轮流去陪护。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没人知道结果如何,或许就这样醒不过来了,也或许醒了,还和以前一样。 那时候,尚楠每天能抽掉几包烟。我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如果手术成功也不过是恢复得比以前好一点儿,如果不成功,还不如以前的日子。可以前至少于宁还能陪着他。 我没办法过多安慰他,只能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6 假如说世间真的有奇迹,我相信那天就是我唯一见证过的。 尚楠那天很早就收摊了,跟我说去医院吧,我想她了。我还逗他,不过刚分开几个小时而已。 尚楠到医院的时候,于宁仍然昏迷,和每天一样,各项读数都正常。尚楠搬了凳子坐在于宁的旁边,我靠在门口一边,听着尚楠的自言自语,他每天都那样,他说她听得见。 “媳妇啊,今天我不想赚钱,我就想见你。你知道你都多久没对我笑了吗?整整两个月了。虽然以前你从不说话,可你还能跟我笑,我就心满意足了。可我害怕再也看不到你跟我笑了,怎么办啊?” “媳妇你醒醒吧,我带你回家,再也不出摊了,咱俩结婚。” “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你了,你若不在,我还能和谁相依为命?” 就在这时,于宁的手动了一下,眼睛慢慢地睁开了,寻找着声音。当看见尚楠的脸时,眼泪顺着眼角流向了耳边,像决堤了一样。微微地张开嘴,想要说什么,尚楠立刻把耳朵凑过去。我在后面真切地看到,尚楠的身体是抖的,手攥着床边,青筋暴起。 许久,尚楠慢慢地坐下,小声地哭泣,我没有多问,想转身出去。尚楠走过来,拉住我跟我说: “哥,于宁刚才对我说,尚楠,我好想你。” 我这眼泪,也止不住了。等这一天太难了,不管是尚楠还是于宁,还能有这一天,太不容易了。 我没多待,把时间都留给他们。出了医院,我点了根烟。看着这北京城都觉得可爱了,路上的人们也好像显得不那么陌生了。 我一路笑着走回家,十几站的路程,竟未觉得累。 生活,还是他妈的很美好呢。 晚上我和尚楠喝得酩酊大醉,说了很多掏心窝子的话。尚楠说要离开北京了,带着于宁回老家,不管父母接受不接受,他都不会再让于宁跟他漂泊在外了。我说也好,至少以后安稳了,不用这么辛苦了。 两个月后于宁出院,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哥……谢……谢……你。” 我猜得出来,这是尚楠教的,因为现在对于她来说,说话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说谢谢弟妹,很高兴认识你。 她好像并不认识我,而是对旁边司机大哥说的谢谢。但我还是高兴,毕竟一切都开始好了起来。 一个星期之后,我送他们上车,尚楠搂着我的肩膀说: “哥,没有你,不会有于宁的今天,我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自己兄弟,说这个见外了。” “哥,以后早晨上班你咋办?” “老样子呗,煎饼果子加豆浆。” “那……这个应该够你喝几年的了。” 尚楠塞到我手里一个东西就跑上车了,没等我追上去,火车就开了。我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当初我给他的那张卡。很久之后,我用到那张卡的时候才发现,他还给我的不是三万,而是六万。 我不知道这六万块钱,他是怎么弄到的,但我相信,他一定是竭尽所能了。他不喜欢欠着人,他说过,这辈子就欠于宁一个人。 7 尚楠和于宁离开北京后,很久都没有他们的消息,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起初我也想联系他们,后来想想,或许是他们想忘记北京这一段生活吧,这一段太苦的日子。 走在北京的街头,仍然会看见许多早餐摊,有夫妻的,有带着孩子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却再也看不见他们,我把所有相遇的陌生人都会当作他们。 我实在太想念陪我喝酒的尚楠,和那个总是微笑的于宁姑娘了。 我仍然会每天早晨固定去买煎饼果子和豆浆,虽然味道变了,但不影响我填饱肚子,就像这里每天都发生着什么,也结束着什么。 很幸运在那个时候,遇见了平凡的他们,平凡到卑微,在人群里不会被发现。在我最不相信爱情的时候,是他们教会我什么叫相依为命,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一生一诺。 特别理解他们,所以忍住了打扰他们的念头。可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当时正在开会,我挂断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又回拨过去,接电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尚楠,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哥,我要结婚了,你来不?” 听着尚楠电话那边人群的嬉笑打闹,想象着一屋子人的喜悦。我站在二十层的阳台上,看着夜晚的北京,脑子里回闪着那些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从此相信了那句话:“坚持,一切都会变好,爱情也是。” 因为刚刚的出神,尚楠那边又急着问了好几遍: “哥,我要结婚了,你来不?” 虽然尚楠看不见我的表情,我仍笑着说: “今晚最后一班飞机,记得来接我。” 能救他的只有自己,有的人走出来了,他没有。 我热爱这个世界,就像热爱我的生命,我打算带走我的生命,但我不会带走这个世界。我的下一次到来,一定是向阳花开,阳光明媚…… 第18章 向阳,花开 我听得见孤独 它时常对我说话 所以我不需要说话 因为有孤独 它不会离开我 永远不会 1 这是初三的时候,秦一写的一首小诗,年少时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意思。只有班主任看得出来,秦一是一个不太合群的孩子。 秦一的父母在他三岁的时候离婚,他一直在爷爷奶奶家长大。如果说他和别人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们所有的集体活动,都不见他参加。 后来他所经历的事情和结果,或许在他父母离婚的那天就已经注定了。 运动会,植树节,春游……所有活动他都是留在班级里打扫卫生,开始的时候还有人问为什么,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只要有活动,我们都习惯把自己的东西交给他保管,因为他从不出错。我们很放心,但从没问过他要不要来。 秦一是一个挺好的孩子,学习也好,只是有些自闭。因为他的沉默,所有的老师都很默契地不去提问他,他也很自觉地把学习做得很好。 或许每个人的学生时代,班级里都有一个寡言的人,不爱说话,不爱参加活动,安静得就像隐身了一样,以至于毕业多年大家同学聚会,都没人想起。 初中毕业后,大家都分开了,自然就没了消息。听说他后来转学到别的城市读书,更是联系不上,何况也没人会联系一个连句话都没说过的同学。 后来没想到会在大学碰见他。他主动跟我打招呼,我竟想了许久都没想起来是谁,倒是他先开的口。 “我是秦一啊,小学班里最不爱说话的那个。” “哦哦,想起来了,确实不怎么说话,你怎么在这儿?” “考到这儿来了,你呢?” “一样,哪个专业?我看看。” “靠,咱俩一个班。” 就这样,我跟那个不怎么爱说话的秦一,再次成了同学。而他也似乎变了一个人,不再沉默,开始变得健谈起来。虽然有时候,会有小小的出神。 慢慢地我才知道,他其实没有变,他只是跟熟人才会说话。对于那些不熟的人,他仍然是沉默寡言。 但这种情况也有另一种好处,对于年少的初中生可能没什么效果,但对于大学校园里的姑娘们,却有很大的吸引力。 秦一长得很像朴树,瘦瘦的高高的,头发也遮住了眼睛,只是他不会弹吉他。单单从背影看,简直像极了朴树。我开他玩笑,以后就叫秦树好了。 而他只是笑笑。班级里的姑娘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各种追求,起初他置之不理,后来可能觉得实在烦了,便怒目相对。 我只有悲伤。 姑娘们开始时觉得他个性,时间长了,便没人再愿意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后来也就没人喜欢他了,背地里都说他穷酸,清高。 我劝过他,既然已经大学了,干吗还压抑自己,找个女朋友不好吗? 他说:“很多人来这个世界必须做些什么,而我只是来一下而已。” 我说你真他妈有病,他笑笑,点头,指了指脑袋,的确有病。 2 秦一把沉默转换成了文字。他在大学期间发表了很多文章,他从来不主动推荐给我,都是我自己找来看的。就连写文章都是用的笔名,也是在我逼问多次的情况下才说的。他的笔名特别怪,但请原谅,不能在这里公布。 他确实是个怪人。通常我和别的哥们儿喝酒,都是天南地北瞎侃。轮到他,只是两个人默默吃饭,默默碰杯,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爷们儿闹分手呢。 不过时间长了,我也就习惯了,这么多年他都这样。但他也只信任我,虽然不怎么说话,但说的话都是最心底的。 比如:“我觉得对面的那个姑娘腿特别好,就是腿毛太多。” “你看咱们导师今天又发火了,肯定内分泌失调,没有性生活。” “我最近不开心,你别跟我说话,我懒得回答你。”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忍受他的。但另一面,他的确是值得我交心的朋友,我所有的心里话、秘密都给他说过。 他的反应就是一个字:“哦”“嗯”。 基本上我说了什么,到他那儿就算是结束了,他不会对任何人说,所以我特别放心。 虽然大学几年都没有姑娘追他,但我知道他心里有喜欢的人——一个叫王茜拉的姑娘。 王茜拉是学生会副主席,身高一米七五,一双大长腿,而且没有腿毛,笑起来特别好看。很多男生都喜欢,秦一当然也喜欢,只是他不打算追她。 我问为什么,他说,反正最后都会分开。 他太悲观,我说你应该阳光一点儿。他说,有太阳呢,不需要我。 我说:“你活该单身一辈子!” 他说:“活该你们双双烦死。” 有一次在食堂吃饭,正好是4月1日愚人节,电视上放着纪念哥哥张国荣的节目。他放下手中的饭一直盯着屏幕,半晌说了一句话: “我知道他为什么走。” “为什么?” “他不开心,既然活着不开心,何必活着。” “你不是哥哥,你怎么知道他怎么想的?” “确实不是,但我就是懂他。” “……” 3 我没再说话,我知道这种情况下,说什么都白搭。后来顺利毕业,我选择去北京,他选择去了洛阳,他说那里有他的魂。 期间断了一段时间的联系,再听说的时候,才知道他病了。 不是什么生理上的病,抑郁症,跟哥哥一样,只是他坚持了许多年。 我去见他的时候,他的状态特别差,脸上没有颜色,冒虚汗。见了我也只是动了动嘴角,招呼我坐下便不再说话。 我看见床上散落着稿纸。我扫了一眼,记住了其中几句话: “那些细枝末节的情绪,就像夜里窗外的小雨滴,慢慢地轻轻地拍打我。我想找一个干净手帕,擦掉这些悲伤,可我没有手帕,我只有悲伤。” “请你相信我,我是如此爱你,虽然它寂静无声。” “门前台阶的缝隙里,长了一棵小草。它在努力活着,而我在费尽心机死去。” “你向阳般地笑着,像是嘲笑我的沉默。” 如果说我还算是个有文采的人,那么秦一绝对是甩我千里的那种。我不知道是孤独给了他灵感还是他成就了孤独,总之他太多的句子都令人惊叹。 那段日子他过得并不愉快,我陪了他很久,以至于我的性格里在那时候也埋下了一颗阴郁的种子。跟一个人待的时间久了,确实会影响自己的性格。 我和秦一散步,陪他喝酒,他都是老样子。我问他,你究竟怎么了? “我没什么,前所未有的好。” “那你干吗这么封闭自己,怎么还得了抑郁症?” “我并没有封闭自己,而是你们把自己展示得太多了。” 我无言以对。 “你知不知道这样下去会出问题的?” “从小到大,我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见我出什么问题。” 待了几天,秦一就催我回去,说他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担心。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也确实待不了太久,停留了几日,我便跟他告别,返回我的城市了。 走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拿走了他一本日记,很旧的样子。 回去的火车上,我翻开那本日记。那是他从小学就开始写的日记,没想到他竟然留到现在。 原来我并不了解秦一,甚至说从未了解过。 “天气晴朗,同学们玩得开心,我看着他们开心。” “今天小雨,他们又出去参加活动了,我想去,可没人叫我。” “我不爱说话,不代表我不想说话,可没有人过来跟我说话。” “你看他们笑得多开心,我也跟着笑,没人看见,我是在心里笑的。” “我心里有个小门,没上锁,你只要拉一拉就会开,可怎么没人来拉。” 整个小学期间,秦一的日记都是一种近乎于哀求的语气。原来他一直如此渴望有人看见他,有人能帮帮他,可所有人都觉得他还好,他喜欢那样。 后来的部分他已经习惯了冷漠,习惯了抛弃。 “别来跟我说话了,我不孤单,我很好。” “你们是你们,我是我,我不需要。” “你们越是笑得放肆,我越觉得你们可笑。” “假如生命只有一天,我不会用它来说话,也不会用它来爱你。我只是想安静地看一看这个世界,然后没人在乎我的来到,就像没人在乎我的离开。” 这是他最后的一段文字,我似乎预料到了什么,又似乎错过了什么。 请你相信我,我是如此爱你,虽然它寂静无声。 下车后我立刻给他打了电话,我说你还好吗?他说,我一切都好。我说:“可是你不开心啊。” 他说:“这么多年,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许多事都是后知后觉的,就像在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话。 4 2011年下半年,秦一自杀了,在自己的出租屋里。 最先发现他的是房东,骂着晦气。警察来了后检查了一下屋子,最后定为自杀。至于自杀的原因和方式,我不得而知。 但秦一的确死了,没人知道,就像他活着的时候,没人知道一样。 只不过用了不同的方式而已。他不知道我拿走了他的本子,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安心些,至少他那些心底的秘密还有人知晓。 他走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恍惚觉得他还活着,活在一个角落。 2012年3月18日,微博上的一个姑娘自杀了,同样是抑郁症,她叫“走饭”。 我一直觉得,那些绝对孤独的人,骨子里是不希望孤独的。就像秦一,就像走饭,从他们仅有的表达看得出来,他们希望有人看见他们。 跟他说话,跟他微笑,告诉他生活很美好,请你不要放弃。 可最后,人们都是忙着自己的生活,忙着推杯换盏,忙着笑语欢颜。一些人走了,一些人来了,本质上生活不会改变,因为他们与我们从不相干。 可真的会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吗?那些精灵般的文字,那些细微的情绪,除了他们,还有谁能写得出来? “躲了一辈子的雨,雨会不会很伤心。”——走饭 “醒醒,我们回家了。”——走饭 “我踏上的每条路,都叫迷路。”——走饭 请原谅我自私地把你这些文字写出来,不知道你会不会介意。但我想,像你这样的姑娘,只会一笑而过,因为你连自己都不在意。 我不知道秦一认不认识走饭,如果他们相识,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两个伤心的人在一起,可能就不那么伤心了。 写到这里,外面下起了雨,很大,我不知道是秦一难过了,还是走饭又难过了。我无法用普通人的理解去感受他们,我只是有些难过。 没人知道他们来过,知道的人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忘记他们。 后来我翻看了许多走饭的文字,才华和灵气让我汗颜。当许多人自诩为作家的时候,并未看见他们写出多好的文字。 相反,秦一,走饭,随便的一句话就能让人思考许久,而我不能。 假如孤独和才华,任选其一,许多人会选择才华。可他们没得选,他们只想要普通人一样的生活,有朋友,有爱人,孤独和才华从不是他们想要的。 秦一没有微博,如果有,他一定是最火的博主。走饭有,即便她已经走了那么多年,最后一条微博下面,仍有许多人每天留言。 走饭的微博就像是一个树洞,那些人把自己的开心和不开心,难过和不难过,都说给走饭听。 我固执地想,如果走饭知道了,应该会高兴吧,有那么多人还记得她,即便那是她的最后一条微博,看起来如此轻松的告别,却让人怎么都无法释怀。 那条告别的微博,是这样写的:“我有抑郁症,所以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别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可是,最后大家还是很在意啊。 5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难过情绪,或许只是一瞬间,也或许只是在晚上的时候。我们管这种情绪叫感性,也叫矫情。 只是秦一他们这样的人,心里是一直难过的。他也想让自己高兴起来,让自己走出去,他尝试了很多次,仍然无法解脱。这不是疾病,可也是疾病。能救他的只有自己,有的人走出来了,他没有。 我也终于明白,那天在食堂秦一说的那句话。他是理解哥哥的,既然不快乐,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他们只是想试一试,或许到了那个世界,就快乐了。 秦一走后的两年里,我始终无法真正高兴起来。经常想起曾经的画面,比如小时候,我们出去玩,他总是盯着看。我们把东西交给他,他总是紧紧抱着。我们回来跟他打了招呼,他也是笑着回应。 我想,他心里一定很难过,为什么我们没有多说几句话,为什么每次没有多邀请他几次,他可能只是羞涩,只是不好意思。 我记得他说:“我不是真的难过,我只是不那么高兴罢了。” 去年,秦一的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了。我希望他能高兴起来,至少在那边,他不再是一个人。 这是秦一的故事,一个我唯一敢说有结局的故事。 他并不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抑郁症病人,他们努力地活着,付出常人百倍的辛苦,尝试着融入这个社会。 几年过去了,对于秦一的离开,许多人都已经淡忘了。没人再提起他,就连同学聚会,也不过一句带过。 “听说了么?咱们班上不爱说话的那个,自杀死了。” “还真不知道,不过对于他这种人,死了或许是解脱吧。” “好了,来来,继续喝酒,不说这个了。” 你看,生活从来就是如此,一个人的离去和来到,不过是一小部分人的喜悦和悲伤。我们都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不要太看重自己,也别太看轻自己。 故事说到这里,似乎忘了一件事情。本觉得无关紧要,但想想还是写出来吧,秦一你若不太高兴,那也只能这样了。 待我百年之后,我们见面,你一并找我算账好了。 其实秦一的那本日记并没有写完,只是突然断了,我看完所有的内容后就压在了书柜里。 一个我想起他的晚上,拿出再次翻看的时候,偶然发现最后两页是有文字的,只是用铅笔写的,字迹已经不那么清晰了,当年才会疏漏。 我趴在书桌上,把本子贴近台灯,仔细辨认。 秦一是这样写的: “我热爱这个世界,就像热爱我的生命,我打算带走我的生命,但我不会带走这个世界。我的下一次到来,一定是向阳花开,阳光明媚……” 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并不孤单,有萨仁陪着我,有巴棋苏木的月光陪着我。 你要感谢,在你如火如荼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因有他的存在,而惊艳了你的年华。 第19章 巴棋苏木的月光 1 姑奶名叫慧兰,是我爷的妹妹。兄弟姐妹六人,姑奶是最小的,曾生活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棋苏木。 巴棋苏木是一个像天堂般的地方,姑奶在那儿生活了一辈子。起初家里人想接她回去,但她死活不肯,只给家里说了一句话: “我得在这儿陪着萨仁,他说过,有巴棋苏木的地方就有他。” 萨仁,我的姑爷爷,姑奶的爱人,我一辈子都未曾见过的人。 年初,姑奶生了一场大病,给家里人捎信。因为路途遥远,平时的走动也是不多。以至于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个姑奶在那么遥远的地方。 家里的很多长辈都打算动身,我做晚辈的,自然不能不去。权当是给自己放了一个小假,出去旅旅游散散心。 家人也知道,如果这次不去,以后可能就真的没机会再见了。 去的路上,家里人跟我说,姑奶是23岁嫁过去的,除了中间回来取户口本,就再也没回来过。虽然家里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好歹也是城镇户口,姑奶的父母也是不想自己姑娘吃苦。 我对于这些多少有所了解,但我唯一好奇的是,姑奶怎么会认识相隔万里的姑爷爷,又是怎么相爱的? 几天的旅程奔波,让本就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家人,更显得疲惫不堪。 下了火车,又倒了汽车,汽车下车后又坐的马车,辗转多次,终于在夜里10点多,到了目的地。 姑奶家跟我想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我觉得应该是那种传统的蒙古包,大家围坐在一起,中间是火炉,喝着酥油茶。后来证明,我的确是电视看多了,现在很多牧民家里也不再是蒙古包了。 传统的蒙古包只有特定的几处,而且也都成了旅游景点,不知道算是进步,还是倒退。 姑奶躺在床上,看上去精神还算不错,招呼大家坐下,拉着家里人的手,舍不得松开。毕竟已经快十几年没见,再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 因为我从小就没见过姑奶,所以感情并不是特别深。姑奶虽然年老,但眼睛特别有神,仍能从那张苍老的脸上,看得出年轻时候的样子。 姑奶把我叫过去,问了些生活上的事,还有工作。当问到感情的时候,我借口说出去抽根烟,搪塞过去了,因为那段日子刚好跟前女友分手,所以不想说话。 巴棋苏木的夜晚特别好看,那次以后,我便再也没见过那么干净的夜空了。星星就像伸手就能触到一样,也特别宁静,甚至让你想不起来还有烦恼。 晚上吃饭的时候,姑奶才说为什么把大家都叫来。 2 半年前,姑奶就已经查出是肝癌晚期,之所以没说,是不想给大家添麻烦。儿女要带着姑奶去治疗,姑奶死活不去。她说一辈子这样都过来了,不想老了,遭那份罪。 最近身体每况愈下,自觉时日无多,想把大家叫来一起聚聚,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说完这事,大家沉默了很久,姑奶看大家都不说话,便笑着说: “今年都70多了,活得够久了,没啥遗憾了,快吃饭吧。” 那是一次极其难以入口的饭局,并不是不好吃,而是所有人心里都压着一块石头,扔不下去,也提不上来。 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看见姑奶在另一个屋子里自言自语。我小心地贴过去,好奇地以为是供奉了什么。 原来那个屋子是姑爷爷的,里面放着姑爷爷的遗像,是年轻时的照片,特别的帅,放到现在也是一个标准的型男。姑奶轻轻地说着话: “萨仁,我知道是你想我了,我已经好多年梦不见你了。” “我老了,样子也变了,但那颗心还是老样子。” “孩子们想让我继续治疗,可这是没有意义的事,只是再拖上几年罢了。” “而我想早点儿见到你……” 我听得难受,转身想走,没想到姑奶这时候开门了。从她的眼角看得见泪痕,我佯装刚刚路过,打了招呼便走了。 萨仁,也就是我的姑爷爷,在多年前就去世了,听说是一场意外。 但家里人不经常往来,当年的通信又不发达,具体原因,谁也不知道。 我有些好奇这位不曾谋面的姑爷爷。晚上的时候,姑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我搬了板凳坐过去,给姑奶点了根烟后说道: “姑奶,萨仁……爷爷是一个怎样的人?” 姑奶看了我一眼,抽了几口烟。 我们都在等,等那个该来没来的人。 “这孩子,你还想知道这个?” “是,特别想。” “容我想想,那是很多年以前了……” 3 当年知识青年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时两个选择,一个是东北的林场,另一个是内蒙古的巴棋苏木。当时还是姑娘的我,觉得东北太冷了,内蒙古又太远了,也不知道巴棋苏木是哪里,衡量了许久最终还是选择了巴棋苏木。 或许是冥冥之中注定了什么,也或许是我上辈子就是出生在蒙古的这片草原。若是没来,也就不会认识你的姑爷爷了。 当时在巴棋苏木有两个知青点,我分在了离巴棋苏木最近的那个,也是在那个地方认识萨仁的。 每天早晨我们的工作就是开荒种地。经过几天的劳动下来,在城镇里生活久了的知青们,早就没了当初的热血。 所有人都坚持不下去了,吃得也不好,晚上睡觉的时候浑身酸疼,手也磨破了皮。想到从来没吃过这样的苦,我在夜里不知道哭了几次。 萨仁是负责我们知青点的队长,平时接触不多,只是觉得这个小伙子很结实,黝黑的皮肤,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特别纯朴。 一次野外劳动,也不知我是怎么了,可能是营养不良,就昏倒在地上。 是萨仁跑过来,背起我跑到卫生所,整整十里地,一次也没休息。送到卫生所时,满身的汗,顺着衣服滴在地上。 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能有一个人这样对自己好,是不敢想象的。 我也是那个时候起开始关注这个黝黑的小伙子。后来每次出去劳动,他都是背着别人帮我分担,我像是找到了依靠。 因为一开始语言不通,我们无法交流,只是通过对方的笑和眼神体会意思。 在一次篝火晚会之后,萨仁拉着我的手跑到了后山坡。我们一起躺在草原上,看着天上的星星,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最美的时光。 我问萨仁,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他指着天上的月亮告诉我,萨仁在内蒙语的含义是月光,他的母亲希望他一辈子都能像天上的月亮一样,朴素平淡稳稳当当地过一生。就这样,我和萨仁在巴棋苏木的那个晚上伴着月光,牵手入眠。 后来的日子,平淡里伴着甜蜜。萨仁的普通话也越来越好,他经常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告诉我,他爱我,喜欢我,想照顾我一辈子。 我突然觉得当时选择来到巴棋苏木的决定是对的。 好景不长,我和萨仁的事,被组织发现了。不但取消了我回城的资格,还连累了萨仁,把他的队长职务撤掉后扔到了牛棚里喂牛。可即便这样,每天短短的相遇也足以让我们珍惜。 他经常挨饿,因为批斗不断,睡眠也不好。我经常把省下来的干粮藏在草堆里,这样他喂牛的时候就能拿到。 那段日子虽然艰苦和绝望,但只要能看见萨仁,我就心满意足了。 4 后来因为萨仁的表现足够好,而我们的接触又不多,组织上又恢复了他的队长职务。因为对于开荒种地来说,知青点确实没有谁比得上他了。 每天仍旧是辛苦的劳动,少了萨仁的陪伴,我只能自己扛着。手上的血泡磨破了就继续磨,终于也有了茧子,不那么疼了。 萨仁每天干活回来,都会来我这里跟别的知青打牌聊天,但从来不跟我说一句话,我知道现在我们不能有任何交流。 但每次萨仁热烈的眼神都会让我心神不宁,因为我分明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想念,看见了煎熬。 好好生活,好好学习,我不等你了。 终于在某一次要离开时,萨仁从我的身边擦肩而过的瞬间,塞到我手里一张字条。我一直捏着不敢看,等所有人都睡着了,我才从手里拿出那张被汗水浸湿的字条。 上面写着:“慧兰,我觉得我的心已经快被巴棋苏木草原上的蚂蚁吞噬了,我不能再忍受见不到你的日子。我亲爱的慧兰,我想让你知道,我是如此热烈地想你,就像巴棋苏木夜晚的月光一样,随时随地,无时无刻地想你。” 字迹歪歪扭扭,看得出来,萨仁是查了很多字典才写出这段话的。其中也有很多错别字,至今,我仍保留着那张字条。 后来就好了,国家恢复高考,知青终于有机会回家了。 但接下来要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参加高考,我就会离开巴棋苏木,离开萨仁;如果不参加,我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萨仁看出我的担心了,他找机会就给我塞字条,告诉我,要参加高考,要改变命运,不要在这里待一辈子,他不重要,我才重要。 说实话,那时候我是矛盾的。一方面我想回家,一方面又舍不得萨仁,后来是萨仁的诚恳让我决定参加高考。 一天晚上,萨仁不顾外人的眼光和口舌,来到我的宿舍,当着我的面用他带着口音的普通话对我说: “慧兰,你一定要参加高考,我会等你,如果你愿意,我会等你到巴棋苏木的月亮不再升起,哪怕整个巴棋苏木的夜里都是黑暗,我都会等你。” 就这样,我选择了参加高考,成绩出来后,我如愿考上了大学。 萨仁在巴棋苏木依然当着他的队长。回家后我和父母说了我和萨仁的事,家里只有一个意见,准备好上学,然后忘了萨仁。 其实一开始我是自私的,我觉得我要开始另一段人生,我不应该再回去过那种苦日子。我听家里的话,老老实实地去上学,断了一切跟萨仁的联系。 因为大学在北京,萨仁即便想找我,也找不见。整整两年,我没和萨仁有一点儿联系。后来是萨仁的同乡来北京办事,捎给我一句话: “好好生活,好好学习,我不等你了。” 也许是那时候被大学生活包围着,萨仁的这句话终于让我把心里的负担放下了。我承认那时候的自己很自私,可是在那个年代,爱情和命运,我只能选择最有安全感的那个,即便萨仁如此爱我。 5 要不怎么说上天是公平的呢,大二下学期,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先是母亲住院,后是父亲出车祸。亲戚朋友借遍了,也没凑够医疗费。 我不知道谁告诉萨仁的消息,也不知道萨仁是怎么找来的,反正他就是那样突然地出现在我家门口,风尘仆仆的样子,喘着粗气跟我说: “慧兰,我来了,就没事了。” 萨仁把他家的三百只羊和五头牛都卖了,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了。我没打算要,可萨仁执意要给,而且如果不拿又没有其他的办法。 我感谢萨仁,但又觉得对不起他。我说了我会尽快还,他只是笑笑。 后来母亲和父亲身体也无大碍了,我和萨仁一起接父母出的院。父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都对萨仁充满了感激。可感激归感激,父母仍是舍不得我回到那个地方。 萨仁很清楚情况,在父母出院的第二天,就悄悄回去了。 回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萨仁是瞒着家里人卖的东西,那几乎是他们家的所有了。两年来,我第一次为萨仁流泪。 我决定不辜负萨仁,这不是感恩也不是施舍,仅仅是我曾经一晃神之后的清醒,也明白了一个女人想要什么。 大学毕业后,我没跟家里商量,直接回到巴棋苏木。萨仁家原来住的房子已经卖了,辗转才找到他们一家,住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萨仁正在院子里喂牛,看见我来了,呆呆地站在那里。 透过他黝黑的脸,竟然看得出他脸红了,然后他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像个孩子一样,搓着手站在那儿哭着。我也哭了,站在他的对面,互相哭着。 一句话也没说,但也不需要说什么了。 三天后我们就结婚了,因为没有户口本,我带着萨仁回家去拿。一进门父母就打了我两个耳光,问我到底是要这个家还是要回去,我说,回去。 父母甩给我户口本,我拿了就走,这一走,就是十年。 不孝啊,现在想想,父母也是心疼我,而我为了赌气,竟十年没联系他们。虽然最后他们也接受了萨仁,可中间丢失的十年,是怎么也找不回了。 就这样,我和萨仁在巴棋苏木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当时知青点的同学都回来了,大家欢声笑语回忆过去,向往着未来。 也有人可惜我回到这个地方是浪费人才,但怎么会浪费呢。这里有太多的孩子无法上学,甚至连个学校都没有。 那天以后,我和萨仁就办了一个学校,巴棋苏木的孩子也终于有地方读书了。三年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然后是老二,再是老三。萨仁每天都喜欢听我讲课,他说我讲课的样子像草原的公主一样好看。我讲了三十年,他看了三十年。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想他一定会看一辈子的。 6 那次是因为学校里木头没有了,马上就快冬天了,萨仁开着拖拉机去镇上买木头。在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车开进了沼泽里,萨仁为了木头和车努力到最后,人跟车全都沉没在了那片沼泽里。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这么把我扔下了。 可我不能倒下啊,萨仁说了,巴棋苏木是个好地方,但不是孩子的好地方。他们一定要走出这里,外面才是他们应该在的地方。 就这样,我带着他的思念和寄托,一直教到教不动的那天。 因为我知道,每次讲课,萨仁一定会在这里。他说过,巴棋苏木的人如果死去,灵魂不会上天堂,也不会下地狱,他会陪着生前最在乎的人。 陪到最后一刻,两个人,一起走。 所以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并不孤单,有萨仁陪着我,有巴棋苏木的月光陪着我。我也等到了最后一刻,他来接我走,就像当年我带他回家一样。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也累了,我得进屋再跟你姑爷爷说会儿话了。 7 姑奶是在冬天走的,没遭什么罪。 早晨起来的时候还喝了一碗牛奶,吃了点儿东西。下午还特别精神,说出去走走,去了曾经的学校,又去了当年的知青点。晚上回来的时候说有些累了,明天别太早叫我起来。 第二天早晨发现的时候已经走了。姑奶一辈子经历了不少,也是我们整个家族里第一位大学生,第一位教师。这对一个老人来说算得上善始善终了。 姑奶等这一天,等了十几年,所以我们都替她高兴,也替那个我未曾谋面的姑爷爷高兴,这样他们就不会再分开了。 有些地方,对于我来说,仅仅是一个地名。可一旦这个地方有了与我有关的故事,就会变得意义不同。 就像巴棋苏木,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姑奶慧兰,我一辈子都不会来到这个地方。也不会知道这片草原上,曾经有过那么一段干净的爱情,一个叫萨仁的青年爱上一个叫慧兰的姑娘。 萨仁的爱情就像生活中丢失已久的诚恳,热情却含蓄,奔放又克制。 对于姑奶的离去,家人其实并不那么悲伤,毕竟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更何况姑奶也早已看开。 因为我们都知道,在巴棋苏木的草原上,那个叫慧兰的姑娘,去找她亲爱的萨仁了…… 那些心里兵荒马乱的人,嘴上却是一言不发的。 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我只有这一辈子,你活着我陪你,你死了,我守你。 第20章 我去找你了 1 花婶疯了,在我认识她之前就疯了。 花婶是我儿时在农村仅有的记忆。之所以叫她花婶,是因为她经常穿着一件上面绣着很多花的衣服,那时候并不知道是什么,后来才知道,当年她穿的衣服,名叫“旗袍”。 她是那个小村庄里唯一被人所熟知的人,只因她是个疯子。其实她只是跟常人不同,她喜欢笑,经常独自坐在村口的桥头上笑。 她从不打人,对小孩尤其好。 每次都能看见一群孩子围着她,她总是嘿嘿地笑着,然后从兜里拿出不知藏了多久的糖,分给我们。我们都不怕她,因为没觉得她不正常,就是不说话,但总是笑着。 她总是坐在村头的那座石桥上,偶尔会听见她哼着曲儿,很好听,但不知道唱的是什么。总觉得花婶不像是疯子,她太安静了,安静得像一座石像。 可她又确实疯了,见到穿中山装的男人就会手舞足蹈,把村子里的男人吓得再不敢穿了。 花婶无儿无女,在我儿时她就已经快五十了。她身上虽然脏,但手和脸却一直干干净净。村里的人都说,花婶是个讲究的人,听不出是戏谑还是赞美。 那时候人都淳朴善良。每到冬天,村里的人都会给花婶送去棉衣棉被。她只是对来的人笑着,不说话。很多人都说她是哑巴,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听过花婶唱歌,虽然没人会信。 平时花婶是不出门的,只有每月的双日子才会出门,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没人关心。 逢年过节,花婶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头上还会戴上一枚在那时候没见过的发卡。村里的长舌妇总会说,花婶是想男人了,想再找一个。 每当这种话不小心被花婶听见的时候,她都会用一种令人恐惧的眼神盯着你。直到你被盯得发毛,心虚害怕,转身逃走。 世上总是有许多正常人,自诩为好人,把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划为异类,本能地躲着。 花婶心善,村里的小猫小狗,她都喜欢,会把平时吃不完的干粮分给它们吃。 每次经过她家院子的时候,都会看见她安静地坐在院子中间,四周围着猫狗。看起来和任何一个农村的老太太没区别,但好像又有区别。年幼的我,自然无法分辨那是一种什么区别。 后来才明白,花婶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区别于旁人的气质。 有一年村里发洪水,我跟几个伙伴跑去河边捉鱼,河水突然猛涨。我来不及跑回去,就在水将要没腰的时候,花婶不知道从哪儿出来的,一把把我拽出来,拍着我的头笑眯眯地看着我,然后又捏捏我的脸,转身走了。 事后家里人以及村里的老少,都去花婶家登门感谢,花婶受宠若惊,但也只是笑笑。 第一次进花婶的家,丝毫看不出是一个疯子的家。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所有的物品都有顺序地摆放,就连平时穿的破鞋,都被整齐地放在墙边。 花婶像是被遗忘在这个世间的人,孤独又绝望地活着。 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议论花婶究竟是不是疯子。如果是,这没办法解释,如果不是,她又看起来是。所有人都不解,可又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后来也就败兴而归了。 2 自从花婶在水边救了我一次,花婶在村里的地位,和别人对她的态度,完全改变了。 花婶在路边溜达的时候,走到谁家门口,正当饭点的时候,都会拉着花婶去他家吃饭。他们都说花婶心善,对这样的人好,会得福报的。我不知道那时候的他们是真的想对花婶好,还是仅仅为了无法证明的福报,但至少,那几年花婶过得不算差。 直到后来,村里很多老人去世了,年轻的又都去外地打工,花婶的日子越发不好过了。 好在村里给上了劳保,勉强能度日。再后来,因为我去县里读书,全家搬离了村子,自此再没有了花婶的任何消息。突然记起花婶,也是因为跟家里人吃饭偶然聊到的。 家里的长辈说,花婶的一辈子命太苦了,也活得太真了。 我央求继续讲下去,这才有了后来的故事,一个遥远却又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花婶本名叫杨婉仪,是个大户人家的姑娘,早些年家里是做山货的,方圆百里的大商户。后来不知怎么了,家道中落,没办法了,才举家搬到了村里。父母亲因为受不了这么大的变故,几年以后,便双双去世了。 当时村里的校长看着可怜,便收留她,留在村里的学校教书。因为村里的孩子太多,花婶一个人忙不过来,校长又去镇里请来了一个男教师,名叫宋青然,大家都叫他宋先生。 学校里就两位老师,花婶年少时据说也是貌美如花,毕竟是大户人家里的小姐,俩人日久生情,便私定终身了。婉仪唤宋青然为先生,宋青然唤婉仪为小姐,俩人找了村长做证婚人,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就把婚给结了。 结婚一年多后婉仪怀孕了,但因为劳累过度,孩子没保住。可能第一次的精神刺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宋先生在家陪着花婶,半年多的时间,她才从阴影里走出来。 长辈说,记得当年花婶跟宋先生一直相敬如宾。村里大多数的夫妻都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得鸡飞狗跳的,但从没见花婶跟宋先生拌过嘴。后来村里的妇女每次吵架,都会说你看看人家宋先生,而男的都会说,你看看人家杨婉仪。 不知觉中,花婶和宋先生成了那个年代里的模范夫妻。 宋先生喜欢音乐,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吹吹笛子,或者哼几首民国时的老歌。 花婶也喜欢,求着宋先生教她,那段日子整个村子都能听见俩人的对唱。村里人觉得,这两个人,真把日子过到天上去了。 因为宋先生是个文化人,穿着打扮都与村里的人不一样,永远是笔直的裤子,板板正正的中山装,带着一个圆圆的眼镜,像极了民国时的书生。 有天夜里,外面刮风下雨,宋先生担心学校的课桌被水冲走,打算去一趟。临走的时候,跟花婶说去去就回,可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宋先生是路过村里的石桥时,被水冲走的,三天后才在下游的村子找到宋先生的尸体。 没人敢让花婶看,但花婶执意要看,推开拦着的人群趴在了宋先生的身上。 没有哭声,没有喊声,只是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掉,滴在宋先生的身上。 花婶边哭边把宋先生的衣服整理好,把领子、袖口、衣兜都整理平整。然后把宋先生的头发擦得干干净净,握着宋先生的手,静静地坐着。 长辈说,后来大家都走了,宋先生也安葬了,可花婶还是会每天都去村口的桥头等着,像在等先生回来。 不久后花婶大病一场,清醒之后就再没说过一句话,只是笑着。然后在街上看见有穿中山装的男子,就拦下来,仔细地端详,然后又手舞足蹈地笑着。 大家都觉得花婶疯了,而只有花婶自己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3 “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我只有这一辈子,你活着我陪你,你死了,我守你。” 自从宋先生去世后,花婶就独自生活了,没有亲戚没有朋友。逢年过节都是花婶一个人,她守着宋先生的房子,以及家里的一切。 她觉得宋先生没走,还会回来的,因为宋先生当年走的时候说过,去去就回。 可就这四个字,花婶整整等了三十六年,风雨不断。本来村里是打算把桥拆了,重新修一座水泥桥,但是怕花婶难过,这事一拖再拖,终是没修成。而花婶依然每天等着宋先生,唱宋先生教她的曲子。 花婶一辈子没有再婚,她守了宋先生一辈子。后来长辈说,当年宋先生走了之后,仍是有不少人来提亲的。花婶虽说是个柔弱的姑娘,但也是个刚烈的女子。只要那些提亲的人来,花婶就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划一刀,来一个划一刀,来两个划两刀。 后来提亲的人都被她弄怕了,谁也不敢为了提亲把人命搭上,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提亲了。 花婶像是被遗忘在这个世间的人,孤独又绝望地活着。 后来花婶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好,穿着那件旗袍,漫无目的地游荡,像是在找什么。那件旗袍是她和宋先生结婚的时候穿的。虽然有些旧了,但仍能看出是一件上好的旗袍。 那个年代,一个疯子穿着旗袍,会让人们从最初的同情变为最后的嘲笑和讥讽。好在村里还是有一些厚道人家,一直对花婶照顾有加。 那时候的我们,经常会围着花婶问这问那。但花婶从来都不说话,只是笑着看我们,然后教我们写字,那个时候应该就是她精神状态最好的时候了。她情绪平稳的时候更像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长时间地望向远方。 花婶有一次满村子地跑,边跑边哭,手里拿着黄纸。一开始村里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才明白,花婶是想给宋先生烧些纸钱。可花婶手里拿的哪儿是黄纸啊,都是人家烧过,没有完全燃尽的。 在场的人都哭了,每人凑了些钱,给花婶买了黄纸,送她到宋先生的坟前。花婶好像突然清醒了一般,来到坟前时,像换了一个人,轻轻地走过去,整理好头发,慢慢地拿出纸,仔细地烧。脸上看不见悲伤,但仍能感觉到她的难过。 花婶用袖子轻轻地擦着宋先生的墓碑,一点点拔掉杂草,然后坐在那里,对人群摆了一下手,告诉大家都散了吧,她想在这儿待一会儿。 自从给宋先生上过坟后,花婶不像往常那样爱笑了,有时候长久地坐在某一个地方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终于有一天,大家发现,花婶失踪了。 虽然平时在村子里,花婶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让人同情或者可怜。但花婶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出现在村里了,去她家也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后来有人提出会不会花婶去了宋先生的坟地,大家好奇地去找,果然花婶倒在了宋先生的坟旁。 她三天水米未进,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大家请了后村的赤脚医生,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花婶救活。 花婶对于自己被救的事,显得出奇的愤怒,她只想跟宋先生走,可村民不能见死不救。 对于这段记忆,长辈也记得不太清楚,后来搬家,也就失了音信。 4 可花婶还是死了,在一个秋天,飘着树叶的季节。 我知道消息已是一年后了,因为多年未曾回去,故乡的消息总是来得迟些。 多年没回老家,打算找时间回老家看看亲戚,毕竟这么多年,也该回去看看了。 我是半个月后启程的,车驶进村庄时,发现村口竟然有两座桥。一座是当年的石桥,只能两人通过,就连汽车都无法行驶。 而另一座是新桥,水泥的,宽敞气派。桥头写着名字“宋桥”——应该是为了纪念宋先生。 我突然鼻子一酸,想来花婶泉下有知应该也会欣慰,毕竟那条宋先生回家的路,仍然在。 晚饭的时候,跟亲戚聊天,才知道花婶的死因。 去年的秋天,村里的菜园都过了最后的收获时间。花婶因为腿脚不好,已经很久不出来了。 那天听说阳光特别好,多日不出门的花婶拄着拐杖,慢慢出门了。经过的人都跟花婶打着招呼,花婶也都是笑着经过。走到村口石桥的时候,花婶慢慢地坐在桥头,拿着拐杖轻轻地敲着石桥,嘴里哼着曲子。 去镇上赶集回来的人很多,经过花婶身边的时候,都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花婶出现在这里了。 村里的一些人,似乎已经习惯了,每天出村都能看见花婶。人人都会跟花婶打招呼,问好。 先生,婉仪不等你了,去找你了。 花婶坐在桥头,看着桥的那边,哼着曲儿,敲击着石桥。 突然花婶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在场的人都听得真切。 花婶说的是:“先生,婉仪不等你了,去找你了。” 说完,花婶便靠在了桥边,人就走了…… 他们都说,花婶没哑巴,她只是在宋先生走后,就不再说话了。没人知道为什么她要这样做,几十年的时光,她就这样沉默着。 后来,我似乎理解了花婶当初的选择。因为宋先生走了,那个值得说话的人没了,剩下的人,就都不值得说了,索性就一辈子不说了。 村里给花婶举行了大葬,村里所有的人都为花婶送行。大家抬着棺材经过村口的时候,停留了片刻,似乎想最后感受一次花婶坐在这里的样子,也或许是想让花婶知道,他们会在这座宋先生走过的桥上,把花婶送到先生的身边。 送葬的哀乐是村里的一位老人吹的,年轻时就是跟着葬礼吹哀乐的,一把喇叭吹散了多少陈年往事。老人已经很多年不干这个行当了,但因为是花婶的葬礼,他执意要送花婶最后一程。吹的曲子不是哀乐,而是宋先生教给花婶的那首歌。其实曲子是有词的,只是花婶不再唱了。老人会吹这首曲子,是因为曾经路过学校的时候,经常听见宋先生教这首曲子。后来也听花婶经常哼着,也就知道这首曲子对她的意义,虽然吹得可能不那么完美,但至少能让花婶走得安心些。 5 我一直想知道那究竟是首什么歌,为此,我特意拜访了老人。 老人听明来意,也爽快地给我演奏了。我用手机录音,回家后反复地听,不停地在网络搜索,可是一无所获。 我曾想放弃,因为这或许就是宋先生送给花婶的一首情歌罢了,或许是自己写的,本就没有什么出处。 我把花婶和宋先生的故事写出来,是因为这是我见过的最纯粹的感情,它值得铭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路过一家音像店,突然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 我急切地跑进门问这首歌名叫什么,老板说也不知道。 花了几十块钱,买了光盘回家,才知道这是一首民国时的歌。 是民国的作词家伍真创作,由龚秋霞演唱的,歌的名字叫《梦中人》。 儿时在花婶身边,她哼唱的就是这段歌词: 月色那样模糊/大地笼上夜雾 我的梦中的人儿呀/你在何处 远听海潮起伏/松风正在哀诉 我的梦中的人儿呀/你在何处 没有蔷薇的春天/好像竖琴断了线 活在没有爱的人间/过一日好像过一年 夜莺林间痛哭/草上溅着泪珠 我的梦中的人儿呀/你在何处…… “先生,婉仪不等你了,去找你了。” 生活里从来不缺少对手和敌人,有时候你必须做自己的英雄。 时间总能让人忘了许多人许多事,但只要发生过的,就一定不朽。狗爷和狗的故事,村里的年轻人都知道了,不会再有人忘记了。 第21章 狗爷 1 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清楚他从哪儿来,但他在这个村子的时间比谁都长。 他没有名字,有人问过,但他说自己记不清了,炸弹炸得脑袋不好使了。他说他是东北人,参加过中国远征军,回来的时候老家都没人了,就落在了这里。 老人是我们村里的五保户,无儿无女,终身未娶。 小时候,我们都叫他狗爷,并不是什么贬称,而是因缘而来。 那时候的东北农村,土地肥沃,邻里和睦,人心向善。谁家有个活儿了,都过来互相帮忙。盖房子,娶媳妇,乡里乡亲的都会到齐,如果说和谐,那应该是我记忆里最和谐的一幕了。 狗爷记性特别好,村里有什么账算不清了,都请狗爷过来算账。他就拿一个算盘,轻轻松松就理清账目了。狗爷也因此成为村里最有威望的人,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要请狗爷去坐一坐。 后来才得知,狗爷当年参军的时候,就是军队里的后勤,负责统计作战物资,以及柴米油盐。 因为狗爷是那一批军人里唯一上过私塾的人,战友往家里写信的事,也都是狗爷帮忙。 我记得狗爷那时候经常出神。中午吃过午饭,狗爷总是喜欢靠在房子的一侧,面向太阳,沉沉睡去。 偶尔会听见他大叫:“趴下!快撤!再顶顶!” 小时候并不知道狗爷为何这样,还经常在旁边笑他,说他又说胡话了。其实哪是胡话啊,那是狗爷又在梦里回到那片战场了,跟他的兄弟一起出生入死。 每次狗爷醒过来,都是目光呆滞地看着远处,半晌,用干裂的手慢慢地擦掉从眼睛里流出的浑浊的泪水。 那时候我并不懂什么叫孤独,只是觉得,应该有个人跟他说说话。 狗爷的年纪虽然大,但身体却还硬朗,每年的夏天,狗爷都会带着我们去河里抓鱼。 狗爷经常一个猛子下去蹿出好几米远,再回来的时候,腰间的渔网里肯定装满了鱼。在那个物资匮乏三月不知肉味的年代,狗爷无疑成了我们孩子眼里的神。 捉到的鱼,狗爷通常会放在水缸里养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会送给乡亲们,留下一部分犒劳自己。说是犒劳,但更多的是被我们瓜分了,狗爷自己却吃不到多少,但他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有一年大旱,连续三个月滴雨未下,地里的庄稼都快枯死了,村民急得不行。 狗爷带着村里的壮劳力,围着村子走了好几圈,终于在一个地方选好了点,狗爷是要挖井。 村里人都半信半疑,觉得一个老头子,怎么可能选好地方,况且旱得这么严重,土地都开裂了,哪儿会有水呢? 狗爷不作声,从兜里拿出烟袋,用烟袋锅轻轻地敲打了一下,装了点儿烟叶,蹲在地上抽了两口,慢悠悠地说:“狗崽子们,爷是能坑你们还是害你们,挖!” 众人见狗爷这么说了,便不再嘀咕,甩开膀子干了起来。 这几条狗,就是我的命了。 2 挖了两天两夜,大家伙儿都已经筋疲力尽,可还是不见出水,都心急了。是不是地方选错了,人群里嘀咕,就不该相信一个糟老头子,费了这么些力气,还不如歇着呢。 狗爷从远处的窝棚走了过来,问了下挖了多少米,然后转身回屋子里端了盆水过来,顺着竹竿慢慢地浇了下去。 没过五分钟,竟然出水了。半个小时后,接近十米的井,竟然快满一半了。大伙惊叹不已,狗爷拿个瓜瓢舀了一瓢水喝了,转身就走了。 那口井救了村里的老少,庄稼活了,人也活了。十里八村的人都来这儿求水,路过狗爷家都是千恩万谢的,随手给个鸡蛋,要么给几个土豆,还有送猪肉的,反正狗爷家那段日子真是丰盛啊。 现在村里东边的那口井,仍然能出水,只是没人去打了。家里都装上了自来水,没人再想费劲去挑水了。狗爷之所以会打井,全是当年在部队里练就的本事,野外作战,最主要的就是找水。 之前也听过村里的人问狗爷,为什么不找个老伴。 狗爷说年轻时有喜欢的姑娘,那会儿还读书呢,后来打仗了,他就扔下笔杆子参军去了。 走的时候,姑娘说会等狗爷回来。当兵两年,回家探了一次亲。 姑娘是他走的第二年生病去世的,高烧不退,十里八村的大夫都没办法,活活病死了。 按照现在的说法,撑死就是个重感冒变成肺炎了,国弱,人命贱。 自此,狗爷再没回过东北。父母早就走了,家里没了牵挂,打仗也不分心了。有一段时候,狗爷一心求死,战场上拼命地打,可就是毫发无损,要不怎么说,子弹都怕不要命的。 远征军结束后,狗爷放弃留在军队的机会,徒步走回了东北。据他所说,整整走了三年。 当年自己生活的村子早就荒了,连人都没了,就一直往东走,才碰见现在的村子。村里人看狗爷可怜,给了一碗稀饭,看他一个好身板子,便留在了村子里打打零工,盖盖房子。 后来慢慢地,村里也出钱给狗爷盖了房子,也有人给说合亲事,但狗爷执意不见。 用他的话说,多活一天就是替我那些兄弟多享一天福气,不敢有别的想法了,自己有今天,是多少兄弟用命换来的,可不敢忘了。 时间长了,村里人都知道狗爷的脾气,便不再提及此事了。 狗爷心软,但命硬。 十里八村走街串巷要饭的,只要狗爷看见了,都会给点儿,要么几毛钱,要么就是俩鸡蛋。村里有劝他的,自己过得还不对付呢,干吗还给他们。每当这时候,狗爷都会说:“人活着,谁还没个难处。” 他是从吃糠咽菜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自然比常人想得通透,也活得明白。 都说人老了,越来越像小孩,狗爷也是,经常弄弄花草,房前屋后。 直到遇见一群它们。 3 据他们说,那天狗爷自己一个人在园子里除草,突然看见外面跑过来几只狗,身上都带着伤。 狗爷连忙出去把这几只狗赶进院子。定神一看,是三只大狗两只小狗,后腿都有伤,毛上透着血迹。狗爷心疼,找来干净的布条和草药给狗包扎。 那些狗好像能听懂话一样,老老实实地躺着,不动不跑,让狗爷包扎。经过狗爷的悉心照料,几条狗恢复得很快,平日里总是围着狗爷撒欢儿。狗爷走到哪儿,这几条狗都跟着狗爷一起走。后来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木生,老二叫虎子,老三叫成子,老四叫亮子,老五叫刚子。 后来旁人问过狗爷,为啥狗的名字这么像人,狗爷说:“这几个名字都是我曾经兄弟的名字,但早都死在战场了。我留个念想,人老了脑袋不好使,记不住东西了,就当是他们又投胎陪我了。” 就这样,大家就都叫他狗爷了。平时都称他三爷,他仅有的记忆是知道自己排行老三,也不知道其他几个兄弟是死是活。 自从狗爷的这几只狗在村子里安了家,村民的安全感增加了不少。平时村里也会进一些山里的野兽——狼或者野猪。有了它们,村子再没受过什么祸害。 平时狗爷也不拴着它们,任凭它们在村子里野。谁家看见了,都会扔点儿吃的给它们,一来二去,五只狗对村子都熟悉了。 冬天的时候,五只狗还负责拉着孩子们坐雪橇。有一年夏季,正好赶上几十年不遇的大雨,把村口的桥冲毁了,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正在大家愁得不行的时候,狗爷来了。 给木生和虎子脖子上挂上绳子,打算让它们从这边游到对面去,然后把绳子交给对面的人,这样物资和东西就能运过来了。 面对湍急的水流,过低的温度,以及宽阔的水面,狗爷不是不担心它们,但为了村里的老老少少,狗爷没得选择。 木生和虎子跳入水中,奋力向对面游去,有几次都差点儿被水冲走,还好有几块石头,可以跳上去歇歇。前前后后休息了三次,总算游到了对面,绑好绳子。 狗爷站在河对岸就喊:“好样的木生!好样的虎子!没给咱们六连丢脸!”大家都知道,狗爷是又想起曾经的峥嵘岁月了。 半个月后,桥终于修好了,狗爷去对面接木生和虎子回家。在对岸人家待的半个月,它们倒也没遭罪,还比先前胖了许多。见了狗爷过来,两条狗欢叫着跑上前,使劲地摇尾巴,狗爷高兴,拍着木生和虎子的脑袋说:“你俩给村里立功了,走!回家吃肉!” 4 狗爷特地去集市里买了两斤猪肉,给木生跟虎子吃。肉香飘了很远,我们这些孩子闻着味儿就跑去了,若是在以前,狗爷定会给我们分一些的,可这次,就是不给。 我们哭闹,说狗爷糟蹋东西,宁可给狗吃,都不给我们吃。 狗爷无奈地说:“这几条狗,就是我的命了。上次渡河,若不是木生和虎子拼了命过去,咱们村子说不上被困多久,给它吃点儿肉,有啥不行?” 我们说不出话来,只能悻悻地走了,背地里骂狗爷是个缺心眼,买肉不给人吃,给狗吃,除了缺心眼,谁还能做出这样的事? 回到家跟父母说了这件事,反倒挨了一顿骂。父母说,狗爷孤单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有了几个做伴的活物,你跟着瞎闹什么。 从那以后,我们再见到狗爷和那几条狗的时候,便不再心里委屈了。反而有点儿好吃的,都给这几条狗吃。 那会儿村里除了狗爷有五条狗以外,别人家就没有养的了。一是村里风气好,夜里即便不锁门也不会丢东西。二是白天都下地干活,也没时间照顾这些。 所以狗爷的这几只狗便成了村里的独苗了。每次放学的时候,都会看见狗爷带着它们在后山坡上放风。狗爷坐在坡上,几只狗在下面疯跑,后来人们说,那段日子是狗爷最高兴的时光了。 狗爷对自己可以对付,可对它们从来不对付。馒头,白菜汤,肉,狗爷不舍得吃的,都给它们,让人觉得它们真是他的战友一样。 说它们是狗爷的命,没人不信,可就因为这,接下来的事,才更让人难受,甚至有些残忍。 村里有户人家姓李,男人得了疮疡,不能下床,因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所以一家人的生活很快变得捉襟见肘了。后来不知是听谁说的狗肉能治这病,当时的农村很信偏方,觉得这是一个良药。 外村都去找了,没人愿意把自家的狗送人吃,就算花钱,人家也不卖。一开始有人提过,狗爷家五条狗呢,问问狗爷,能不能行。 这事被村里的几个主事给否了,都知道那几条狗是狗爷的命根子,况且狗爷在村里的地位,这事就算是哪儿说哪儿了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狗爷听说这事了。他自然为难,想了好些日子,终于决定按照抓阄的方式来。 这个冬天狗爷过得太孤单了,想着给它们送个鸡蛋,别亏了它们。 那天狗爷特地去集市里买了点儿肉,做好后分别装在五个盆子里。 只有一个盆子里有鸡蛋,谁吃到鸡蛋,就是谁了。 狗爷把几条狗都招呼到屋里来,挨个摸着脑袋,边摸边哭,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狗爷拿袖子擦眼泪,狗像是明白什么了,凑过去舔着狗爷的手背。 准备好盆子后,狗爷把门打开,这几条狗都跑过去开始吃了起来。狗爷搬了个小凳子,慢慢地坐在门口看着它们。 不一会儿,鸡蛋就被吃掉了。狗爷没想到,是老大木生吃到的。狗爷老泪纵横地说着:“咋能是你啊,你咋那么馋呢,非得今天吃啊,哪天不行啊。当时打仗的时候你就是,吃了一顿饭的工夫,你就走了。” 狗爷说的是木生,但也是这条狗。当年木生牺牲的时候,正好是班里搞了一顿好伙食。木生吃完上的战场,就再也没活着回来。 今天老大也是,吃了鸡蛋,就得死。狗爷舍不得,狗爷谁都舍不得,可没办法,规矩是自己定的。 吃晚饭的时候,狗爷牵着木生往李家走,进了院子后喊了一声来人。屋里的人出来一看是狗爷,狗爷身后站着伸着舌头的木生。 大家都明白狗爷的意思了,没人敢说话。狗爷缓缓地蹲下,摸着木生的头说:“老大,跟着爷吃苦了啊,本想着你们给我养老呢,没办法啊,救人要紧啊,一个家的劳力倒了,这个家就完了。归根结底你是个畜生,我不能看着人死不救。到了那边,别恨爷,你要是心里委屈,就跟阎王说,是我这老不死的害了你,给我先记账。等我下去了,一并找我算了。” 狗爷说完这些话,院子里的人都哭了,但没人上前。 狗爷起身,牵着木生交到李家人手里,就说了一句话: “给它一个痛快的,别遭罪就行。” 5 那天夜里其他四条狗一直在叫唤,像狼一样,叫得人心里发慌。狗爷回家后就躺下了,双眼盯着房梁,一点儿睡意没有。 他们杀木生的方法是用木头敲脑袋,把眼睛蒙上了,一棒子下去,狗连哼都没哼,也算是没遭罪。 听他们说,狗爷走了以后,木生一声没叫,估计听懂狗爷的意思了,坐在院子里,看着狗爷走远的。 神奇的是,自从李家男人吃了肉以后,病还真是好了一半,养了半年就能下地干活了。蹊跷的是,每次李家男人经过狗爷家的时候,那几条狗都会狂叫不止,好像它们知道木生就是被他吃了一样。 自从把木生送走后,狗爷像老了十几岁,不再去后山上遛弯了,村子里也很少能见到狗爷。村里人都说,狗爷是把自己的命分出去了。 转眼就冬天了,狗爷出门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偶尔出来也是去趟集市买点儿吃的,平时都是在家里。村里的人没事也给狗爷送些吃的,邻居也会过去帮忙做做饭。 狗爷毕竟年纪大了,做什么都没力气了。剩下的四条狗倒也懂事,冬天的时候,就跑到山上抓兔子,有时候运气好,能叼回两三只兔子。 它们知道,狗爷年纪大,得补身体,每次兔子做好后,狗爷不吃,它们肯定不吃。有时会觉得,人也未必会如此吧。 听家里人说,那年冬天特别长,就好像春天不会来了似的。正因为如此,山里的那些活物都饿得不行,开始往村子里跑了。 村里有不少养鸡养鸭的,还有几家养了几十只羊。那时候的东北农村是有狼的,平日里倒也还好,只是那年冬天太长了,估计是饿得没办法了。 村里陆续开始丢鸡丢鸭,养羊的那家也丢了一只羊,人心惶惶,到夜里都不敢出门了。村里也组织过几次搜寻,除了看见狼脚印,在后山石堆里发现被吃干净的羊骨头,其他一无所获。 狗爷也知道这事,便想着怎么能帮上忙。狗爷年轻那会儿来村里的时候,没事也上山打猎,国家不让用枪之后,狗爷就把那杆火枪藏在房梁上了。 和村里打了招呼,狗爷找了个年轻力壮的把枪拿了下来,装上子弹教了年轻人怎么用,再等狼来了,瞄准开枪就成。 几天后的夜里,狼果然来了,不是一只,而是三只。 拿枪的年轻人看见狼过来了,早就吓得尿了,扔了枪就跑,狗爷站在墙后面嘟囔了一句:“娃,几只畜生而已。” 狗爷慢慢悠悠地走过去,捡起枪,上了子弹,瞄准开枪,一只狼应声倒地。等狗爷打算再开第二枪的时候才发现,就那一颗子弹,剩下的都在跑了的年轻人身上。 另外两只狼看见同伴死了,盯着狗爷慢慢地靠近。狗爷腿脚不好,走得慢,再加上天黑,觉得自己怕是凶多吉少了。 就在这个时候,虎子带着另外三条狗冲了出来,瞬间就和两只狼撕咬在一起,狗爷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好像当年在战场上一样。他盯着撕咬在一起的狼和狗,攥着拳头咬着牙,恨不得自己冲上去。 这工夫村里的人听见动静,都跑了出来,拿着铁锹和棍子。一堆人围着两只狼就是一顿乱打,总算是没了气息。 这时候大家才注意到躺在地上的四条狗,都不行了,气管被狼咬断了。狗只会拼命地撕扯,不知要害,而狼不同,天生的杀手,专往要命的地方下口。 虽然狼也受了伤,但都不是要害。村里人没来的时候,这几条狗就不行了,但一直在拼命。人来后,知道没了危险,才一下子倒了。 一堆人围着四条狗两条狼站着,人群外的狗爷还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推开人群往里瞧,大喊了一声“虎子”,便昏过去了。 6 自从木生走了后,虎子就是狗爷的心头肉,成子、亮子、刚子都是顾自地玩着,像不懂事的小孩。就虎子常常趴在狗爷的脚下,跟着狗爷哪儿都去,所以狗爷心里牵挂的还是虎子。 这次狼群入村,谁也没想到这么严重。狗爷一下子什么都没了,四条狗,都没活下来,狗爷的命也丢了一大半。 自从这几条狗没了,狗爷便不再出屋了,吃饭都是村里的人送过去。出来的人都说,狗爷不说话,就是坐在炕上看着前面,像是丢了魂。 四条狗死了之后,村里的人说找个地儿埋了,狗爷不干,非得自己带回去。从邻居那儿借了个推车,推着虎子、成子、亮子、刚子,往家走。 狗爷边走边说:“兄弟们回家了,当年没办法带你们回家,今天我就是拼了老命,也得带你们回家。” 狗爷在自家院子挖了四个坑,将它们依次放好,埋了。然后搬了板凳,坐在院子中央,抽了几袋烟。 村里人都说,上了年纪的人啊,熬得过冬天,不见得熬得过春天。开春万物复苏,但有一大部分老人,就在春暖花开之前走了。 狗爷终究是没熬过这个冬天。狗爷走的那天据说月朗星稀,吃过晚饭,坐在院子里抽了一袋烟后靠在椅子上就睡着了。 没人知道狗爷是怎么走的,也许是昏过去了,也许是气温太低,总之第二天过来送饭的人看见狗爷坐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早就咽气了。 村里人给狗爷穿寿衣的时候发现,狗爷的衣服兜里竟然揣着五个鸡蛋。没人知道为什么,但也没扔,随着狗爷一起放进了棺材里。 狗爷下葬那天,村里的阴阳先生特地扎了五条纸狗送来,说狗爷一辈子不容易,老了还遇见几条仁义的狗,不能让狗爷一个人走。 村里人都赞成,便一起把五条纸扎的狗烧了,敲敲打打了一上午,算是顺顺利利送走了狗爷。对于一个村子来说,红白喜事年年有,走了老人也是很平常的事,倒也没见过什么蹊跷的事。 据村里的人说,狗爷下葬的那天都挺顺利,但到了晚上的时候,村外此起彼伏的全是狗叫,村里人吓得不敢出门,因为自从狗爷家的狗没了以后,这村里一只狗都没有了。 那晚的事,后来也随着时间慢慢变成了吓唬小孩的玩笑了,没人再去了解事情的真假,也没人记得这个村子里曾经有个老人叫狗爷,还有他五条狗的故事了。 时间总能让人忘了许多人许多事,但只要发生过的,就一定不朽。 数年之后,村子开始重新分地,当年狗爷的坟已经看不大出来了。村里很多年轻人不知道这是谁的,商量着推平算了。好在村里还有几位老人,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狗爷的事说了一遍。 满屋子的烟,一群老少爷们儿,擦着眼泪。狗爷的坟没被推平,反而修缮得更好了,还立了碑。 狗爷和狗的故事,村里的年轻人都知道了,不会再有人忘记了。 其实,当年狗爷去世的那个晚上,就是狗爷遇见它们的日子,狗爷之所以兜里揣着五个鸡蛋,是因为狗爷想它们了。这个冬天狗爷过得太孤单了,想着给它们送个鸡蛋,别亏了它们。 “狗爷是怕它们在那边吃不饱,会饿。” 一人一狗一张床 我知道你活不过我的,但我也希望你能一直都陪着我。我觉得我已经把你当亲人了,你对我好是因为我对你好,我对你不好,你还是想对我好。 第22章 别怕,我带你回家 遇见“锅巴”之前它不叫“锅巴”,没人知道它叫什么,它是我在家门口发现的。 晚上下班回来看见一群孩子围着什么笑,走过去一看,发现是条小狗,两三个月大,应该是金毛。后来才知道,并不是纯种金毛,至少是占了百分之七十金毛基因的伪金毛。 那群孩子正打算拿水浇它,大冬天的不出一小时它肯定冻死了。我喊了一声,孩子们嘻嘻哈哈地都跑了。低头一看,它正冻得瑟瑟发抖。 左右看了看也没人,刚打算蹲下身抱起它的时候,突然发现它脖子上有牌子,上面写着“北京xx养殖基地29号”。我想它应该是运送途中丢的,或者是被谁偷出来了。随手拍了张照片,证明这确实是没人要的狗。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直想养条狗,可北京办狗证太麻烦,一直拖着,直到遇见“锅巴”。 我说:“别怕,我带你回家。”它抬头看着我,又低头舔舔我的手,我觉得它可能听懂了。 之所以叫它锅巴,是因为我抱它回家后,给它什么都不吃,没招了,扔给它半袋锅巴,它倒吃得很欢快。我看着它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吃锅巴,那我以后就叫你锅巴好了。” 它眼睛眨了一下,继续低头吃着,看来它对这个名字挺满意。因为锅巴的到来,本来死气沉沉的屋子也变得有些温度了。 那是刚到北京的第二年,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顺利,工作压力大,自己一个人,若不是锅巴陪着我,很可能就抑郁了。 突然有一天发现,锅巴已经两天没拉屎了,一摸肚子鼓鼓的,赶紧抱去兽医那儿。医生问我给它吃什么,我说锅巴啊,它就爱吃那玩意儿。 医生没好气地问我:“你养过狗吗?”我说没有啊,这是第一次,有什么问题吗?医生看我可能实在太傻逼了,无奈地解释说:“锅巴属于油炸食物,脂肪含量高,而且特别干燥,狗吃完喝水就会在肚子里膨胀,进而引起大便干燥,胀肚不拉屎。”我说看它挺爱吃的就没管它,以后一定注意。 回家的路上去超市买了几包狗粮,看了价格,比我平时吃的方便面都要贵出许多。晚上它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给它倒狗粮,边倒边说: “锅巴,以后你不能吃锅巴了,会胀死你的,以后你就吃狗粮了,可贵了。” 它摇着尾巴跑过来,舔舔我的手,闻了闻狗粮,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可能觉得那味道太清淡了。没办法,我只能把几块锅巴碾碎,掺到狗粮里。 这回它倒吃得欢快了,我觉得锅巴肯定是条东北狗,跟我一样,口重。 北京冬天其实也挺冷的,因为我租的房子暖气不是特别通畅,屋子里的温度和外面没什么两样,所以晚上我只能抱着锅巴睡。这种温度对于它来说是挺舒服的,毕竟有毛,可我没毛啊,只能抱着它了。 起初它是不愿意的,可能觉得太热了,也有可能觉得我抱着它不舒服。不过迫于我的威胁,它还是老老实实让我抱着了。 北京的冬天不算漫长,熬了几个月天气渐渐暖和,锅巴竟然习惯和我在床上的生活了,任我怎么推都不下去。没办法,谁叫当初是我求着它的呢。于是一人一狗一张床的生活,就这样延续下来了。 我觉得锅巴肯定是条东北狗,跟我一样,口重。 一年以后锅巴已经长成大狗了。我买了狗链,每天下班后的事就是吃饭,遛锅巴。它特别喜欢出门,每次只要我拿起狗链,它三秒之内就会出现在我面前,摇着尾巴伸着舌头,乐呵呵地等我带它出门。 在没有锅巴之前,我是很少出门的,下班就宅在家里玩游戏或者看电影。但我发现自从锅巴来了以后,我的生物钟完全就是狗的生物钟了。 早晨六点起床带它出去遛弯,六点半买早餐回来我俩一起吃,饭当然不是一起,是它吃它的,我吃我的。 锅巴特别有女人缘。以前我走在街上是不可能有女孩过来跟我打招呼的,可只要我跟锅巴一起出门,每十分钟就有一位姑娘过来逗它。它脾气也特别好,谁摸都可以,自己乐呵呵的。 但绝大多数的姑娘也只是想逗逗狗而已,没人想逗我,这点上我是比不了锅巴的。 我始终觉得锅巴跟我是上辈子的缘分。有一段时间我特别郁闷,感情工作等等,没有顺利的,可只要回家锅巴就会立马跑过来,摇着尾巴跟我起腻。 锅巴有个特点,只要是低头舔我的手,就证明它很开心,非常认同我的意思。所以有时候我会跟它聊天,有时它听不懂,只是看着我,有时候懂了,就过来舔舔我的手。 其实宠物养久了,就会形成主人与宠物之间特有的语言。只有你俩懂,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便会了解。 锅巴跟我在这个热闹的北京相依为命。之所以说是相依为命,是我觉得在某一个时刻,我无法缺少它,就像它无法缺少我一样。 有一次,我心情不好独自喝酒,它把它最喜欢的布偶叼过来给我,它看着我,就好像在说:“你别难过了,我把玩具给你玩啊。” 锅巴三岁的时候已经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金毛了,爱动,爱闹,爱撒欢。但它特别懂事,从来不随地大小便,每次都是跑过来咬住我的裤腿,就证明它要出去了。三年中发生了很多事,我爱过几个姑娘,也被几个姑娘爱过,但都无疾而终。在我最失落的时候,仍是锅巴陪着我,我甚至想这辈子就跟锅巴过下去得了。 后来遇见苏妤,就是阿苏姑娘,再后来她也离开了。 锅巴很喜欢苏妤,虽然它不能说话,但我能从它的眼睛里看得出来。苏妤走后我跟锅巴说,傻狗,我和她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它舔舔我的手,表示听懂了。 过春节的时候,我打算回老家,但我不可能把锅巴自己扔在北京,更不可能托运,因为新闻上有太多因为托运而失去生命的狗了。 思考许久,还是决定包辆车回家。锅巴第一次出远门,显得很兴奋,我带够它的粮食以及所需的药品。 一路上锅巴一直兴奋地叫着,看着外面的大地由黑色变成白色,很少看见雪的锅巴一直盯着外面看。北京的雪太薄了,留不下,不像东北的雪厚重又洁白。开了两天两夜终于回到东北老家,开门进屋我妈迎出来,以为我给她带回儿媳妇了,转身一看,锅巴正摇着尾巴望着她。 我妈其实不是特别喜欢狗,但锅巴特别懂事,它好像看得出来谁喜欢它,谁不喜欢它。它总是围着我妈转,买菜也去,逛街也去,几日相处下来,我妈倒也喜欢上跟锅巴到处玩了。 春节过完本打算多待几天,但公司那边突然有些急事,我必须提前赶回去。锅巴是没办法带了,只能扔给父母了。 临走的时候,锅巴一直叫着,我知道它是在问:“你干吗扔我自己在这里?我要回北京。”我摸摸它的头说:“你爹我给你赚钱买狗粮去呢,等春天了,我就接你回家,听话。”锅巴听懂了,低头舔着我的手,表示同意。 我坐车去车站的时候,它跟我爸妈到小区门口送我,车开出很远,一回头,它还在后面追着。眼泪一下就出来了,我下车抱着它说:“锅巴乖,锅巴乖,我很快就接你回家。”说完后我把它送回爸妈身边,再上车走时,它没跟来,可我心里却空了一下。 回北京后生活依然忙碌,单调乏味,看着锅巴的狗窝空空荡荡,心里很不是滋味。每次给爸妈打电话到最后都开免提,我在这边叫锅巴,锅巴在那边汪汪地叫,心里特别地堵。 后来保证每天都一个电话,因为我妈说,只要有一天听不见我的声音,锅巴就不吃饭。以至于因为锅巴,我打电话的次数竟比以前多了许多倍。我妈骂我说,还不如一条狗有孝心呢。有时候特别想回家接它回来,却又没时间,只能一拖再拖了。 一个月后我妈的一个电话,让我觉得,锅巴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我妈打电话说锅巴得了肠炎,去了医院也不见起色,两天没吃东西,还发高烧。我连夜买机票赶回家,到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见到锅巴差点儿没认出来。它引以为傲的金毛已经不亮了,毛毛躁躁的。它瘦了很多,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我握着它的爪子说:“锅巴,我回来了,我接你回家了。” 空荡的房子里,只留下我一个人的回音,我知道,锅巴走了。 它抬头看着我,眼睛竟然湿了。锅巴第一次哭,我也哭了,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锅巴吃力地换了个姿势,伸着脑袋过来舔我的手背,我知道它是想告诉我:“别伤心了,我把玩具给你玩。” 我守着锅巴坐了一夜,说了很多话,它就静静地听着。后来我睡着了,它把头枕在我手臂上,安静地走了。 锅巴是早晨六点走的,正是我在北京陪它散步的时间。 人要是有魂的话,狗也应该有吧,我觉得锅巴的魂肯定回北京了。早晨我妈红着眼睛跟我说:“医生说这狗的身体本就不怎么好,再加上长途奔波,换了环境,温度相差大,染上的急性肠炎。” “一般的狗得了这病两天就不行了,”我妈说,“锅巴一直挺着,就是想等你回来,再看看你。” 我说:“妈你别说了,都怪我,我就不该把锅巴带回来。” “锅巴不会怪你,它在家的这几个月特别懂事,我跟你爸也喜欢锅巴,是锅巴的寿命到了,怨不得你。” 我知道我妈是为了宽慰我才这么说的,但我仍觉得是我害死了锅巴。早晨没吃早饭,我就定了最早的一班火车,我决定要把锅巴带回北京。 我把它装在冷冻箱里,躲过了安检,放在车厢的最里面,我一直守着它。 回到北京联系了一家宠物墓地,跳过火化的过程,直接下葬。墓地的工作人员问我,为什么不火化,可以买个小点儿的位置,还能少花点儿钱。 我说:“我这条狗喜欢折腾,地方大它能玩得高兴点儿。” 都妥当后,我坐在锅巴的墓旁边,上面有它的名字和生日,就是我遇见它的那天。我跟锅巴说: “虽然我知道你活不过我的,但我也希望你能一直都陪着我。我觉得我已经把你当亲人了,你对我好是因为我对你好,我对你不好,你还是想对我好。” “我把你扔在东北那么久,你肯定特别想回家,想那张大床,想跟我出去遛弯。你看我把链子拿来了,就放在你身边,以后啊,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不用……再问我了。” 我觉得对不起锅巴,如果不是因为我,它或许还能活七八年或者更久一些。 很多人觉得给宠物买墓地矫情,可若是真的陪你几年的宠物突然死去,或多或少都希望能为它再做点儿什么吧。 如果一块大点儿的墓穴能让锅巴开心,为什么不让它开心呢?也只有这样,我才能好受点儿。 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之后,我回家睡了整整一天。醒来的时候本能地叫了一声:“锅巴,过来。”空荡的房子里,只留下我一个人的回音,我知道,锅巴走了,那条叫锅巴的狗再也回不来了。 我没日没夜地加班,我想尽各种理由晚回家,不回家。 锅巴的窝我没舍得扔,就放在那儿,它最喜欢的那个布偶也放在那儿。我有时候恍惚觉得,锅巴下一秒就会从厨房或者卫生间摇着尾巴冲出来,跑过来舔我的手,告诉我它想出去散步了。 一年后,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不得不搬家,带着锅巴的窝和那个布偶,重新在北京安家。少了锅巴这一年,我心情都不怎么好,一直闷闷不乐。时常会想起它,以至于睡觉时都会觉得它就在我的身边。 搬到新家后一切都要重新布置,我把锅巴的窝放在我床的旁边,那个布偶放在床头。那上面有锅巴的味道,我觉得安心。 收拾旧物的时候,发现了之前坏的手机,打开后壳发现内存卡还在里面。正好身边有读卡器,打开电脑准备看看有没有需要的东西,没有的话就扔了。 点开相册文件夹的瞬间,我呆了,里面全是锅巴的照片。我已经忘了是什么时候给它拍的了,因为手机三年前就坏了。 相册里全是锅巴小时候的照片,还有我刚刚捡到它时拍的照片,它趴在地上,抬头望着我,伸着舌头,乐呵呵的。 我红着眼睛看屏幕越来越模糊,感觉锅巴要从屏幕里跳出来一样。我突然想起那个遇见它的晚上,我下班回来看见一群孩子在欺负它,我走过去,对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锅巴说: “别怕,我带你回家。” 愿我的故事绿水长流,敬你的孤独择日而终。 第23章 后记 当我写完最后一篇故事时,我才忽然发觉,故事里的人和事仍然在不间断的上演,我只是截取了他们生命里最闪光的那段时光,结束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无论结局是好是坏,它仍然在随着时间变换,坏的终会变好,好的终会更加幸福。 他们这些人都有不同的特质,站在你我身边或许就是普通的路人甲乙,但他们的眉目间一定有许多温柔,区别于所有人。 他们或在生活里隐藏着粗鄙,但又含着柔软。有宽广的爱情,也有绝望中的希望,透过他们的故事,你或多或少的会懂得一些爱情或亲情的含义。 我也相信,这些故事里的人在许多年后,仍然会有人记得他们,感知他们曾经的喜乐悲欢,曾经的黯然别离,曾经的肝肠寸断,你甚至想在某个城市偶然相遇,说一句“好久不见。”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为什么写作?仅仅是为了记录一些什么? 究其原因,是因为我遇到很多可爱的人,他们对我说的事,可能在那段时光是绝无仅有的。也许连他们自己有一天都会忘却,但还好我是一个善于打理记忆的人,我想写下他们,我想让这些故事永远鲜活闪亮,让故事里的人陪着故事里的人,永远不孤独。 我们生活的城市,每个人都是一座城,城里住着许多的过客,看起来人声鼎沸,其实最后都会和你没什么关系。有的人可能住几个月,甚至几天,再长些或许几年,开始你会习惯他们的存在,但他们总会离开的,任你如何不舍,都会走。留下一地的狼藉给你,从不问你是否难过,他们就是这样狠心,你多想有个人会一直住在你的城里,从天光乍破,再到暮雪白头,此生此世不再分离。 别对生活无所期待,别对爱情失去信心,其实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只不过是不敢再爱罢了。我把这些故事写给你听,在你无所谓孤独不孤独的时刻,在你无所谓喜悦不喜悦的时刻,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仍然会发生一些温暖的事,就像你看到的一样。 我爱故事里的每一个人,我怕他们老去,但我们终会老去,我知道人最美好的光景不过几十年,其实都是一转眼就老去了。每个人的生命里绝大多数的美好是无法保留下来的,年少时的爱情,而立之年的困惑,以及你失去爱情的心酸。 这些无法控制的东西,总会随着时间慢慢消散,直至你的记忆模糊然后消失不见。 但还好,文字不会,这本书里的故事永远不会,它们就在那里。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有不同样子的故事,它们值得你去回味和感受,就像当初我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这些故事是我想说给你听的。每篇故事里都藏着一些人,你或许不会记得他们,但你一定会在某一个不知名的时刻,突然记起你好像曾到过这里,见过他们。 《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是一本可以在某个午后的咖啡馆,或者下班后失眠的夜里翻开的书,你会觉得,我就像你身边的朋友,三言两语碰着杯,一饮而尽有些醉的人。 故事或许不够美好,但还好世界仍然美好,我知道,每个人的世界都有不同,但这些故事里的世界,一定是你似曾相识又触摸不到的另一面,它就像夜里的酒,早上的花儿,平淡又真实,美好又残酷。 愿你永远温暖,并且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