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有人吗(百年百部微型小说经典)》 第1章 梦 响马住在郊区的飞天花园。 小区以北十五公里,有个地方叫三不管,那里是枪毙死囚的法场。平时,没有人敢涉足那个地方。而且,由于血的滋润,那地方的草出奇的新鲜、茂密。 一天,响马做了个古怪的梦。他梦见他半夜爬起来,摸黑穿衣服。第二个扣眼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他费了好大的劲才系上。接着,他到镜子前照了照,还梳了几下头。最后,他出门来到停车场,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宝来车里。不一会儿,一辆黑色轿车出现了,从他身边经过,缓缓朝飞天花园之外开去,好像在引导他。他鬼使神差地把车发动着,跟着它径直朝北开,竟然一直来到平时他最忌讳的地方——三不管法场!一个黑影从前面的车里钻出来。响马也下了车。那个黑影开始蹲下来慢慢地拔草,拔一会儿就起身看看他。他也跟着蹲下了,一下下拔草…… 在梦中,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响马没有太在意。 可是,一个半月后,他又做了一次这个梦——还是那辆黑色轿车带路,最后来到那个阴森的法场,他跟那个黑影一起慢慢拔草……醒来之后,响马越想越觉得不对头。 从这天起,每天晚上他回家停好车之后,都把油表上的数字记在本子上。睡前,他把防盗门反锁,踩着梯子把车钥匙放在吊灯上,又在床下摆满酒瓶,甚至用绳子把自己的手脚绑住……每次做这些事时,他都为自己的举动感到发瘽。 又过了两个月,这天夜里,响马又做那个可怕的梦了——情节一模一样! 早晨,他猛地惊醒,发现自己的手脚还被绑着,那些玻璃瓶也在地板上立着,位置丝毫未变,车钥匙还放在吊灯上。可是,他走出去,钻进车里,看了看油表上的指针,身上陡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燃油减少了三升,正是他的车行驶三十公里的耗油量! 响马心神不宁,越来越憔悴。他万万没想到,这天晚上,他开车回到飞天花园,竟然看到了那辆黑色轿车——他牢牢记着它的车号!它从梦魇中来到了现实里! 黑色轿车刚刚停好,一个女人从里面钻出来。她的头发很长,脸色有些苍白。 响马把车停在她旁边,直直地盯着她。她看了一眼响马的车,陡然呆住了。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响马小声问。 “我梦见过你的这辆车!三次,每次你都在后面追我,一直把我追到三不管那个法场……” 第2章 墓碑 一个人叫王军,夜里,他走进一片坟地。 月光昏暗,刮着阴森的风。 突然,他看见一个坟头上晃动着一个人影儿,好像在用利器凿墓碑。 他急忙打开手电筒照过去,那个人一下就用胳膊挡住了脸,只露出一张嘴,那张嘴像血一样红,墓碑上刻的字也像血一样红:郭庆升之墓。 “你干什么呢?”王军问。 那个人依旧挡着上半脸,说:“他们把我的名字刻错了,我改过来。” 王军一下就傻住了。 “你把手电筒关掉,我怕光。”那个人说。 王军不敢违抗,关掉了手电筒。 那个人慢慢放下了胳膊。在月光下,他的脸十分苍白,两只眼睛黑洞洞的。 “……你叫什么?”王军颤颤地问。 “我叫郭庆升。” “那不是……对了吗?” 那个人直直地盯着王军,突然说:“——我想改成你的名字!” 王军仓皇而逃。 盗墓者暗暗高兴,继续挖坟。 终于,他把坟挖开了,钻了进去。 坟里这个叫郭庆升的人是个大老板,很有钱,不久前他出车祸死了,火化之后,骨灰埋在了老家的坟地里。 他生前的一些私人用品都殉葬了,比如欧米茄的超霸表,还有钻戒。 盗墓者在黑暗中摸索了半天,没有摸到任何贵重的殉葬品,只摸到了满手的骨灰,还有几块没烧透的骨头。 突然,有个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来:“表在我的手腕上……钻戒在我的手指上……不过……你能分清哪些灰是我的手腕……哪些灰是我的手指吗……” 盗墓者一下蹿出了坟墓,像王军一样仓皇而逃。 王军从墓碑后闪出来,朝那个同行的背影冷笑一下,跳进了坟中。 第3章 隔壁有人吗 我和两个人搭伴走夜路。 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他们是哪个省的人,不知道他们的职业。不过,他们一路上都在讲故事,打发了很多的寂寞。 其中一个讲起了鬼故事: 甲和乙赶夜路,经过一片坟地,看见了一个坟窟窿。 甲说:“我敢进去睡一夜。” 乙说:“你敢进去睡一夜,明天我就把我的手提电脑送给你。”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甲果真跳进了坟里,把死人的骨头清理出来,又往里铺了些干草,躺在了里面。 乙在外面说:“我走了?” 甲大大咧咧地说:“你走吧。” 乙就走了,脚步声越来越远。 这个坟很深,里面一片黑暗,透过那个窟窿,可以看见一小块暗淡的夜空。外面刮风了,呼啦呼啦响。而坟墓里却感觉不到一丝风动,只有一股腐朽的气味。 不知道过了多久,甲听见有沉闷的敲击声。 他以为乙没有走远,又绕了回来,敲墓碑吓他。 听了一阵子,他忽然感觉这个敲击声不是来自地上。 终于,他听见一个声音从旁边的土里传过来:“隔壁有人吗?” 另一个说:“我这里也有一个故事,和你的故事有点相似,听不听?” “你讲讲。” 另一个就讲起来: 甲和乙赶夜路,迷路闯进了一片坟地,看见了一个坟窟窿。 甲说:“你敢进去睡一夜,我明天请你住总统套房。” 乙说:“你要是把里面的骨头都给我掏出来,我就敢睡。” “说话算数?”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 甲当即钻了进去。 乙等了半天,那个黑糊糊的坟窟窿里一直没有动静,他就朝里面喊:“你怎么了?” 他话音刚落,里面就扔出了一根人骨头。 乙放下心来。他朝后退了一步,说:“一根都别落下啊!” 骨头一根接一根地扔出来,有一根差点砸在乙的头上,那应该是一块人的锁骨。接着,那坟窟窿又没有动静了。 甲好像在里面搜寻。 终于,他从坟里爬了出来。 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阴冷:“里面收拾干净了,该你进去了。” “真进去呀?……”乙突然有点不自然。 甲突然伸出一根手指来,戳在乙的鼻尖上,恶狠狠地说:“该我做的我都做了,你必须进去!” 乙意识到,要是他不下去,甲肯定会翻脸,就说:“好好,我进去,进去。” 他一边说一边朝下爬。 甲坐在了坟墓旁边的荒草里,阴冷地盯着他。 乙钻进坟墓之后,感到身下好像有什么东西软乎乎的,湿淋淋的。 他有点恐惧,掏出打火机,想看个仔细。 “咔嗒!”没着。 “咔嗒!”又没着。 坟里缺氧。 他接连不断地打:“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终于,打火机闪跳了一下,着了。 他借着那闪闪跳跳的微弱之光,朝身下看了看,吓得一下就昏了过去: 躺在坟墓里的人是甲。 他身上的骨头都被抽掉了,只剩下皮和肉。 我们三个夜行人都停住了。 准确地说,是他们两个先停住了,我也跟着停住了。 前面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他们两个的脊梁对着我。一个说:“一只老鼠窜过去了。”另一个说:“这里有个坟窟窿。” 我惊愕了。 从他们身体中间看过去,果然有一个很大的坟窟窿。荒草中,斜插着一个墓碑,上面的阴文上涂着红漆,大部分都剥落了,剩下星星点点,就像有人吃生肉留在牙缝里的血渍。 “这次你进去?”他们中的一个说。 “还是你进吧。”另一个说。 两个人都迟疑了一下,几乎是同时转过身来,颤巍巍地伸出了四只手,都指向了我的鼻子:“……你进去!” 我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我的笑不在他们的意料中,他们都怔了怔。 我说:“这就是我的家啊。” 你是谁?——这是你问的。 你说我是谁?——这是我问的。 第4章 大和小 段子赶夜路,不知怎么闯进了一个荒草甸子。 走了很长时间,前面终于出现了一点灯光。他兴奋地走上前,看清是一户人家。屋里有人在说话。 段子上前敲门。出来开门的是一个知识分子模样的老人,身穿一套灰色制服,鼻梁上架一副金丝边眼镜,脸色很白。 “老先生,请问去草场坡怎么走?” “你来的方向才是草场坡啊!很远呢。” 段子这才意识到他转向了。 “小伙子,天这么黑,你干脆住下,天亮再走吧。” “太谢谢您了,老人家!” 进了屋之后,段子四下看了看。屋里是三套间,一明两暗。明间很大,是老先生的起居室。暗间里有人在吵嘴,唧唧哝哝的听不清楚。 老人给段子倒了茶,跟他闲聊起来。 过了会儿,暗间里的争吵声越来越大,一个老太太冲老先生叫喊:“她总是闹着要和我换房间,你也不管管?” 这时又有一个很年轻的女子的声音传出来,她争辩道:“那本来就是我的屋子!我是大房,你是二房,你就应该住在我外边!” “我虽然是二房,可我儿女双全!再说,这房子也是儿女给安排的!” 段子感到很奇怪,这老头好像有妻有妾!而且,一老一少之间相差几十年,年轻的竟然是大房! 老先生烦躁地朝那声音挥挥手,然后对段子说:“你等一下,我处理一下这个事情。” 接着,他去了屋外。过了一会儿,段子听到外面有挖土的声音。 他好奇地走出去,看见老人正在院子里挖地。他走近一看,吓得呆若木鸡——原来,他看见老人从地下挖出两个骨灰盒,嘴里还自言自语地叨咕着:“整天吵得我不得安宁,这回我给你们换过来!” 他一转身,看见段子,就说:“都是儿女不孝,并骨时,把骨灰盒的顺序放错了。” “啊!……”段子大叫一声,落荒而逃。 第5章 回复 一个晴朗的日子,郎茹接到一封信。 她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陡然感到脊梁骨发冷。 这封信是从沙漠中的一个边陲小城寄来的,在那里,郎茹只有一个熟人——林语。 林语是她大学同学,很帅气,篮球打得棒极了。在大学时,只要他在球场上,郎茹必定是最忠实的观众。 郎茹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还没等她向他表白什么,大学就毕业了。他们都离开了北京,从此天各一方,断了联系。 三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郎茹听说林语被分回了老家,在那个边陲小城的国际旅行社上班。 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可是,他一直没有回音。 郎茹以为他可能换工作了,心中不免很失落。她在海南岛,他在内蒙古,天南地北,太遥远了,郎茹不想再强求这个缘分了。 可是,她又不甘心,几个月后,她突然想再给他打个电话。 首先,她查询了全国长途电话区号,然后通过那个小城的114,查到了他单位的电话号码。 是一个中年女人接的电话。 “请找一下林语。” 对方似乎惊愕了一下,问:“你是谁?” “我是他同学。” “他死了。” 接着,对方告诉郎茹,几个月前的一天,林语下班离开单位的时候,门卫交给他一封从海南岛寄来的信,他一边走一边读,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倒在地…… 郎茹惊呆了。 不能说林语的死跟她有关系,但是也不能说没关系。 她木木地放下电话,跌坐在沙发上,似乎听到了一声难听的急刹车,就止于她的耳边。 那之后,她总是做一个相同的噩梦,梦见她写的那封信变成了一个苍白的纸人,它拽着林语朝一辆迎面开来的轿车撞去…… 那段时间,她被这个噩梦折磨得精神恍惚,甚至不敢睡觉,天天夜里看电视,一直到凌晨。 时间是消解恐惧的良药。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郎茹渐渐忘掉了这件没头没脑的事。 有一次,她在中央电视台看到这样一个纪实节目:北京某音像店卖盗版vcd,被管理人员收缴。 突然,她在围观的人群里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林语!那张脸只是在镜头里闪了一下,然后就不见了。 这是个秘密,估计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发现了这个秘密。 她的心又一次陷入了黑暗的深渊。她安慰自己:电视里那张一闪而逝的脸不是林语,不过是两个人长得很像而已…… 不久,郎茹意外地得到了一个消息:林语毕业后一直没有离开北京。那个死于车祸的人也叫林语,是重名。 她一下子就激动起来——林语还活着! 她决定去找他。 通过几个在北京工作的同学,她终于找到了林语。不久,林语就离开北京,投奔郎茹到了海南岛。 半年后,两个人举行了海滩婚礼。 开始,他们时不时就说起内蒙古那个倒霉的林语,说起郎茹给他写的那封莫名其妙的信,说起这件事的离奇…… 时间长了,也就渐渐不再说。 他们的生活应该说很美满。最近,他们正准备要个小孩。 算起来,郎茹给那个林语写信已经三年了,没想到,她突然接到了他的回信!这时候,别说郎茹两口子把他淡忘了,估计连他的父母都不再念叨他了。 这是一个白色的信封。上面的地址写得清清楚楚,就是那个边陲小城,就是那个国际旅行社,就是林语。 冷意从郎茹的脊梁骨爬遍了她的全身。 她不知道这个林语个子是高是矮,脸盘是方是圆,生前是善是恶。 她对他一无所知,只有一种直觉——她要倒霉了。 她慢慢离开收发室,一边走出单位的大门一边小心把信拆开,紧张地看起来。 这封信的格式就很怪: 郎小姐: 我和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给我写信? 郎小姐: 你夺走了我的命。 郎小姐: 干脆,咱们交个笔友吧,你要经常给我写信。 郎小姐: 我的通信地址是——国际旅行社门前柏油路。 林语 郎茹猛地抬起头,发现她已经走到了马路中间,在血红的夕阳中,一辆疾驰的轿车迎面冲过来,她双眼一黑,就从这个世界栽进了那个世界…… 那个林语死了后,他的老婆一直没有再嫁。 她的悲伤渐渐结了冰,一心想报复。 终于,她按照郎茹那封信上的地址回了这封信。 后面的事就出乎她的预料了。 第6章 夫妻 太太出国了,男主人一个人在家。 这一天是阴历七月十三。明天,他过生日,三十一岁生日。 他打电话叫一个钟点工来收拾房间。 大约十分钟之后,门铃响了,钟点工来了。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容很憔悴。 门打开之后,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都愣住了。 “你看什么?”男主人问。 “你看什么?”钟点工颤颤地反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面熟?” “是啊。你呢?” “我也觉得你面熟!” “你是……” “我是钟楚良啊!你是……” “我是殷红!” “殷红……对了,殷红!”男主人愣了片刻,一下子就抓住了她的手,眼圈就红了:“你是我老婆!” “噢……我也想起来了,你是我老公!” 两个人的声调里都透着难以抑制的激动。 突然,男主人想起了什么,慢慢放开了钟点工的手:“……可是,我有太太啊,她出国了。” 那个钟点工一下也拘谨起来:“是啊,我也有老公,他在市场卖菜……” 男主人看着她的眼睛,使劲地想:“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你是我老婆呢?” “我也觉得你好像是我老公啊。” “好像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没错儿,就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钟楚良猛地抖了一下:“我明白了,咱俩上辈子是夫妻!” 殷红迷茫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上辈子……” 终于,她把手中的脸盆“哐当”扔在了地上,一下子扑到男主人的怀里。男主人也紧紧搂住她,两个人抱头痛哭。 哭了一会儿,男主人首先止住了。 他把殷红拉到沙发上,为她擦干了眼泪。 “别哭了。我们这辈子都托生了,还碰巧遇到了,还互相都记着,这是缘分哪!别哭了。” 殷红抽抽搭搭地说:“我不哭了。” “来,我们对一对——我们成亲那年,你二十一,我二十,对不对?” “对呀。你属蛇,我属龙。” “我是一个戏子。” “你是唱花鼓戏的。” “你爹开药铺,是武汉数一数二的富翁。” “你到我家来唱戏,我看上了你,非要和你成亲。” “成亲那天,连警署和卫戍司令部都来了人。” “晚上,你还跟我开玩笑,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我头戴礼帽,十字披红。” “我穿着绣鞋,蒙着盖头。” “我记得拜堂的时候你还掐了我一下。” “成亲后,我爹就不让你唱戏了,给了你一个药铺,你当上了掌柜的。” “咱家住在日租界,西式洋楼,镂花铁门。” “对面是平汉铁道,铁道那面是贫民区。” “那条街有一个妓院和一个舞厅,经常可以看到高丽妓女,头发挽在脑后,露出粉白的大脸。还有醉醺醺的日本水兵。” “我最爱穿的衣服就是那件盘花高领旗袍,还有白色的毛披肩,金丝绒黑斗篷……” “你记得那次失火吧?” “那场火是天意。” “我看着咱家的药铺被烧得精光,腿都站不直了。要不是有你爹,咱们连饭都吃不上了。” “那年我二十六。” “你还记得德望吗?” “咱家老四?” “对呀。” “怎么不记得!本来,你给他请的那个星相家说他是壬骑龙背的八字,安邦定国,官至一品,可是……” “他死的那天是阴历十一月二十九吧?” “没错儿。” “现在想一想,其实就是肺炎,却要了他的命……” “那一年我三十一。” “你还记不记得……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 这句话好像刺到了两个人共同的一个神秘穴位上,他们几乎同时打了个冷战,互相愣愣地看着,都不说话了。 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就是今天这个日子。男人三十一,女人三十。 他们对视了很长时间,钟点工终于开口了,她颤巍巍地说:“那一天,你疯了,我也疯了……” 第7章 警察 老张是开卡车的。 他每天夜里往邻县送石料,第二天白天拉沙子从另一条路返回。 从山里的石料厂到邻县县城,需要四个多钟头。这条路上车辆很少。 车灯一高一矮照出去,前面的路白花花的,再远,就是无边的黑暗了。 对了,两边的树很多,榆树,不是那种参天大树,而是一人多高的矮树,好像就是为了挡住人似的。没有人修剪,毛毛刺刺的。 偶尔有一只飞行物从车灯的光柱里惊惶飞过,肉翅膀连接着胳臂、身体、尾巴,长相阴森,老张怀疑是吸血蝙蝠。 这只被老张疑为吸血蝙蝠的东西刚刚飞过,他就看到公路右侧站着一个警察。 警察跨到路中央,挥了挥手。 老张吓了一跳,一脚刹车停住了。 这个警察瘦瘦的,他的脸在车灯前显得很白。 这里离城里有七八里路,怎么会有警察呢? 老张想,也许他是想搭车。可是,他走过来之后,却朝着老张敬了个礼,老张一下就明白了——这是公事公办。他急忙打开车门跳出去。 警察要了他的驾驶证,翻了翻,问:“你的转向灯怎么一直亮着?” 老张探头一看,右转向灯果然亮着。他记得拐弯之后他把它关了,难道是连电了? “罚款。”老警察一边说一边掏单子。 他的车不是本地车,警察有权现场收缴罚款。 这时候对警察说好话是没用的,老张知道这一点,他只好自认倒霉,乖乖掏钱。 上了车之后,他从反光镜朝后看了看,那个警察笔直地站在公路旁,好像等待着下一辆车——公路上一片漆黑,再没有一辆车了。 他突然想到:这个荒凉的地方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警察?为什么没看见他的警车? 第二天夜里,老张再次路过那个地方,又看到那种长相阴森的活物了。它从公路一侧的黑暗中飞出来,从车的灯光中穿过,飞进公路另一侧的黑暗中。 接着,那个警察就在公路右侧出现了,他跨到公路中央,挡住了老张的车。 老张跳下来之后,警察敬个礼,把他的驾驶证要了去,像昨天一样翻了翻。 “你的转向灯怎么一直亮着?”他问。 老张探头看了看,右转向灯果然又亮了。这一次老张清清楚楚地记着,最后一次转弯之后他关了转向灯! “这不可能啊!”他申辩。 警察掏出单子,冷冷地说:“少废话,罚款。” 交钱时,老张留了个心眼,悄悄记下了他的警号。 上了车之后,老张又从反光镜朝后看了看——那个警察笔直地站在路边,尽职尽责地朝黑暗的远方张望着。 老张在邻县住了一夜,次日一早,他去了交警队,想查证一下昨天记下的警号存不存在。 一个女警察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敲打了一阵子,然后告诉他:“没有这个警号。” “他罚了我的款啊。” 女警察想了想,说:“那可能是有人冒充交警,你可以去刑警队报案。” 老张从交警队出来,正好碰见一个认识的司机,他来交罚款。 老张对他说了这件事之后,他惊骇地说:“你见鬼了吧?那个地方只有一个警察塑像,是水泥做的!” 老张的心倏忽一下就跌进了深渊。 第三天夜里,老张又往邻县送石料了。 这一夜更黑。 渐渐地,他接近了那个恐怖地段,那种毛烘烘的东西突然从车前飞过,差点撞在挡风玻璃上。接着,那个警察就从公路右侧出现了。 他脸色苍白地站到路中央,挥了挥手。 老张停下车,却不敢下去了,他坐在驾驶室里,不停地哆嗦起来。 警察等了一会儿,朝他勾了勾手,示意他下车。没办法,他只好打开车门,战战兢兢地爬了下去。 警察又伸手要去了他的驾驶证,一边翻弄一边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说:“你为什么不下来?” 老张没有回答,他死死盯着他的脸,想找出一丝水泥的痕迹。可是没有,尽管他的脸有点白,却是血肉之色。 终于,老张壮着胆子问了一句:“您是……哪儿的交警?” 警察并不看他,说:“我就是这儿的。你的转向灯又亮了。” 老张一抖,转头看了看,那个诡秘的右转向灯真的又亮了! “我这辆车肯定有问题……”他嗫嚅着说。 “有问题就一定要修好!出了事你能负得起责任吗?”警察一边训斥一边掏出单子:“罚款!” 老张实在忍不住了,说:“我去交警队问了,他们为什么说……没有你这个警号?” 警察看着他的眼睛,突然笑了:“他们管白天,我管黑天,是两回事儿。” 老张不敢较真,老老实实地交了罚款,拿回驾驶证,马上爬上了车。 他没有朝前开,而是把车朝后倒了倒。 雪亮的车灯照在那个警察的身上,他在公路右侧威严地挥了挥胳膊,示意老张可以走了。 右转向灯一下下地闪烁着。 老张一轰油门,把方向盘朝右扳去…… 警察顿时呆成了一尊塑像! 笨重的卡车撞在了一个坚硬无比的东西上,有一种强烈的震动感:“哐当!——” 第二天,老张的车在邻县县城被另一个年轻警察扣住了。 他向老张敬了一个礼,说:“你涉嫌撞坏了警察塑像,请交罚款。” 第8章 瘦子 炎黄县,一个偏僻的村庄。 安分的村民都熄灯睡了。 其中有一个窗子,它也黑,不过那是窗帘的黑。 黑色的窗帘里,亮着一盏暗淡的灯,灯下,四个人在赌钱。 三个胖子,一个瘦子。 这是一个秘密的赌窝。户主叫黄三,是个光棍。 三个胖子经常来这里。 他们分别是附近三个镇的大赌徒,而他们都不知道这个瘦子来自什么地方,反正他不是本地人。 这个瘦子来到炎黄县,放出话来,要大赌。 三个胖子闻讯和他见了面。 最初,三个胖子不信任他,让他亮亮底。结果,他们都被镇住了:瘦子的衣服和裤子里面,密密麻麻都是口袋,装满一捆捆钞票。 于是,三个胖子把他领到了这里。 其实,他们早密谋好了,要合伙坑这个瘦子。 他们来的时候,黄三不在家。不过没关系,他们都有钥匙。 传统赌法,麻将。 那个桌子是专门为赌博做的,每一面都有一个木箱,用来装钱。 瘦子出奇的瘦,像根竹竿。 他的脸色苍白,坐在那里毫无表情。 可能是赌徒们抽的烟太多了,房子里有一股纸灰的味道。 瘦子的钱像流水一样流进三个胖子的口袋。 他一直垂着眼帘打牌,没有任何表情。 四个人屁股下都是旧椅子。 三个胖子太重了,他们的椅子不停地吱呀吱呀叫,只有那个瘦子的椅子没有一点声响。 夜越来越深,纸灰的味道越来越浓。 终于,瘦子的钱全部输光了。 他被掏空之后,变得更瘦了。 一个胖子直了直腰,揶揄地对瘦子说:“还赌吗?” “不赌了。”瘦子说。 三个胖子都有点疑惑。 他们以为这个家伙是个高手,没想到,他就这样乖乖地输光了,而且输光了就不再赌了,一点意外都没有。 另一个胖子说:“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你还有一次机会,不知道你想不想要?” 瘦子似乎并不重视,他毫无表情地说:“什么机会?” “你还可以拿命赌一次。” 瘦子叹口气,说:“去年夏天我跟人家赌钱,最后就用命做了赌注,已经输掉了……” 三个胖子几乎同时抖了一下。 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三个胖子像惊弓之鸟一样都飞快地转过头去看——是黄三。 黄三笑嘻嘻地说:“你们三个人赌什么哪?” 话音刚落,房子一下就陷入了黑暗中。 一个胖子颤巍巍地说:“我们是四个人啊!” “明明是三个人嘛。”黄三一边说一边摸黑找着什么。 过了好半天,一个胖子说:“你干什么呢?” “我找蜡烛。” “你他妈快点啊。” “我就放在这个抽屉里了,怎么不见了呢?” 又过了一会儿,黄三终于把蜡烛找到了,他“哧啦”一声划着一根火柴,把蜡烛点着——瘦子坐的那个椅子已经空了。 三个胖子顿时面如纸灰。 借着蜡烛的光,他们都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他们的钱都不见了,包括刚刚赢来的钱,还有他们自己带来的赌资,都变成了纸灰! 他们惊恐地四下巡视,根本不见那个没有表情的瘦子。 他们面面相觑,最后,目光都落在了黄三的脸上——他坐在了那个空椅子上,端端正正,毫无表情。 他好像已经不是黄三了。 坐在他两侧的胖子都朝后闪了闪。 他似乎受到了一种神秘力量支配,木木地伸出双手,一边哗啦哗啦洗牌,一边木木地说:“现在,我借黄三的命,继续跟你们赌——赌你们三条命!” 三个胖子起身就逃,两把椅子被撞翻,噼里啪啦倒在地上…… 一个高级扒手,把三个赌徒洗劫了。 他分给了黄三一小部分。 第9章 长夜 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过去是柴小堡的家,在十四楼。 柴小堡从窗子望出去,是浩瀚的夜空,下面是高高低低的楼顶。 母亲把他送来之后,锁了门,下楼走了。那厚厚的防盗门,估计大炮都轰不开。 柴小堡的心似乎踏实了些。 昨晚上,柴小堡杀了人。 他没想到,人的肚子那么软,硬实的程度竟然比不上一个西瓜。 那个人叫胡青,是市田径队的标枪运动员。这个家伙很奇怪,平时不爱说话,一双厚厚的眼皮总是耷拉着,好像永远都是那样无精打采。可是,一到了赛场上,他就变成了遭遇红色的公牛。 这套房子曾经是柴小堡和老婆的新房,他们在这里度过了一年半的幸福时光,然后,老婆就被胡青夺走了。 从此,柴小堡就回到父母家住了。 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昨天晚上,柴小堡得知胡青一个人在家,就带着三角刮刀去了。 胡青刚刚打开门,柴小堡就扑上去,把三角刮刀扎进了他的肚子。那一刻,他愣愣地看着柴小堡,眼皮越来越沉重,眼神越来越困倦,终于趔趄一下,摔倒在门口。 柴小堡转身就跑回了父母家。 他脸色苍白,全身颤抖,一夜没睡,时时刻刻怕警察破门而入。早晨,他终于对母亲说了这件事。 母亲差点当场昏倒。 天黑之后,母亲就偷偷把他锁进了这个房子。他嘱咐母亲:“如果有人问我,你就说我离家出走了,下落不明。”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柴小堡不敢开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 由于柴小堡长时间不在这里居住,电停了,水停了,气停了,家具也乱七八糟地堆放着,更像一个仓库,没有一丝人气。 母亲走的时候对柴小堡说,明天一早会给他送食物来。 柴小堡坐在黑暗中,想起母亲,想起老婆,忽然想哭。 月亮默默升起来。 这间陌生的房子里安静极了。 柴小堡轻轻走进卧室,和衣躺在床上,脑子里总是浮现胡青临死前的样子:他穿着一身纯黑运动服,裤脚和袖口是紧口的,有两圈白色条纹。他那双苶苶的眼睛定定地盯着柴小堡,越来越暗淡……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似乎听见防盗门轻轻响了一声。 是母亲不放心又返回来了? 柴小堡爬起来,走出卧室,朝门口看了看,没有人。 他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刚才是什么在响? 他觉得自己太疑神疑鬼了,警察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这里来。 他回到卧室,想继续睡觉。可是,他刚刚坐在床上,又站了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头。 他蹑手蹑脚走出去,眯眼朝门口看了看,倒吸一口冷气——门口躺着一个人,脸朝下趴在地上。 这个房子里怎么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个人? 柴小堡颤颤地喊了一声:“——谁!” 趴在地上的人没有一点反应。柴小堡的脑袋“轰隆”一声就炸了——那直撅撅的姿势,分明是一具死尸啊! 他借着月光紧紧盯着这具死尸,渐渐看清,他穿的是一身纯黑运动服,裤腿和袖口是紧口的,有两圈白色条纹…… 他是死在门口的胡青! 柴小堡好像一下子被人抽掉了骨头。 他惊惶地四下看了看。十四楼,他不可能跳出去,他唯一的出路就是这扇防盗门。可是,死尸横躺在那儿,他绝没有胆量跨越他。 不过,他总不能跟一具恐怖的尸体在这间房子里度过漫漫长夜,他必须冲出去。 想到这里,柴小堡慢慢朝前迈步了。 他离那具死尸越来越近。 死尸的脑袋朝着门,姿势有点像个“大”字。现在,黑糊糊的死尸纹丝不动,但是,笨蛋也能想象出来,那种安静是一个阴谋。 柴小堡知道,他的腿刚刚跨过那个僵直的身子时,他一定会猛地抱住自己。 他走到死尸前,哆哆嗦嗦地抬起脚,迈过了他的胳膊。 死尸竟然没有动! 现在,他的另一条腿也成功地迈过了死尸的胳膊,站在了门前,快速地伸出手,要拉开防盗门的大锁。 可是,锁没有开,柴小堡蓦地意识到:外面反锁着! 他一步跳过死尸,踉踉跄跄退到卧室门口,死死盯着那具死尸。 完了。 今晚,他必须要跟这具死尸在一起了。而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 现在,唯一的办法是给家里打电话求助,可是,这屋里的电话早就停机了,而他又没有带手机。 他靠在了墙上,雪白的墙上铺着朦胧的月光。而月亮照不到那具死尸,他躺在黑糊糊的阴影中。柴小堡不错眼珠地盯着他。 时间似乎也变成了死尸,停滞不前了。 假如,现在他待在医院的停尸房里,那还好一些,毕竟那些死尸都有来头。可是,这具诡异的死尸莫名其妙就出现了,这最令他恐惧。 他是怎么来的? 柴小堡开始紧张地思索。 他能不能是父亲呢? 父亲也有这间房子的钥匙,他的身材跟胡青有点相似。而且,他是个酒鬼,经常烂醉如泥。也许,今晚他又喝醉了…… 要证实这一点,柴小堡只有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这次,柴小堡死活不敢了,他怕看到他肚子上插着一把三角刮刀。 另外,父亲从来就没有这身运动服。 他退回到卧室,把门紧紧关上,聆听动静。 他知道,这具死尸既然出现,那么,这一夜绝不可能平安过去。 他熬了一阵子,终于又打开门,探头看了那具死尸一眼。 他的胃又抽搐了一下——那具死尸依然在那里躺着,但是,柴小堡却看出,他的姿势好像跟刚才不一样了,他摆出了一个奇特的姿势。 他动了! 柴小堡抖抖地朝前走了几步,弯下腰仔细看,死尸呈现的是一个掷标枪的造型! 柴小堡的魂儿都飞了,他跑回卧室,把门紧紧关上。 现在他已经肯定,这具死尸就是胡青! 房子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柴小堡病态的心跳声。整个世界都睡了,只有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隔着门板在对峙。 柴小堡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已经过了午夜。 他想打开卧室的门,再看那具死尸一眼,却不敢。他坐在床上,一动不动,等待天明。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听见外面又有声音了,很轻微,就像一双袜子在地板上行走。 他打了个冷战,轻轻站起身,走到卧室的门前,无声地拉开门,伸出头,朝死尸看了看,悚然一惊——死尸已经转过来,脑袋朝着卧室的方向了。他依然脸朝下趴在地上。 柴小堡猛地关上卧室的门,惊惶地四下张望,希望找到一个硬实的家伙拿在手里。 卧室里除了一张床,空空荡荡。最后,他看见了窗台上的一只白色花瓶,走过去抓在了手中。实际上,这只花瓶连老鼠都打不死。 外面又没有动静了。 他静静地等待了很长时间,悄悄拉开门,那具死尸已经爬到了客厅中间的位置!尽管他依然脸朝下趴着,但是柴小堡分明感觉到,他的前进势不可当。 柴小堡猛地把手中花瓶朝他摔过去,遗憾的是,花瓶并没有打中他,而是在他的脑袋旁边摔碎了,声音惊天动地:“啪!” 接着,他再一次把卧室的门关上,躲在房间的一角,瑟瑟地抖。现在他连花瓶都没有了。 房子里还是那样静。 柴小堡紧紧攥着双拳,感到手心里空空的,肠胃里空空的,整个世界空空的。 又有声音! 好像有一双手在抚摸卧室的门板。 柴小堡不能再等了,他孤注一掷地走过去,停在门前,猛地把它拉开。 死尸直直地站在他面前,正是高大的胡青,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十分苍白,那绝不是一张活人的脸。他的一双厚眼皮依然沉沉地耷拉着,无比困倦地看着柴小堡。 柴小堡下意识地朝他的下腹部看了看,运动服上有一个很小的口子,一点不明显,呈“十”字形,口子周围隐约有血迹。 接着,柴小堡就看到了他手里的那把三角刮刀。 那是柴小堡的三角刮刀,他把它拔出来了! 胡青困倦地盯着柴小堡,一步步走进来。 “我……来……还……你……刀……子……”胡青怪声怪调地说。 柴小堡连连后退:“不,不,不!” 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刀子还是还给他了,就插在他的下腹部。 ……昨天,柴小堡那一刀扎得并不深,这个体格健壮的标枪运动员跌跌撞撞跑下楼,拦住一辆出租车,去了医院。 他在医院只躺了一天。 晚上,胡青来到了柴小堡家,发现他不在。出来时,他看到了柴小堡的父亲,醉卧在楼道口。 他从这个醉鬼身上翻到了钥匙。 第10章 对面的楼房 这一天夜里,秋贴睡不着,走到家里的阳台上吸烟。他是某公司的董事长。 十一楼。 这时候都半夜了,家家户户的窗子都黑着,只有对面十一楼的一个窗户亮着灯。透过纱帘,秋贴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 不一会儿,秋贴看到一个漂亮女人裹着浴巾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他可以看到她的一举一动,可是听不到一点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有个男人悄悄从门后闪出来!他提着一把亮闪闪的刀。女人显然没察觉这个不速之客,依然在擦着头发。 那个男人轻轻走到女人身后,猛地举起刀,朝女人的脖子割去,女人一下子就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凶杀! 秋贴猛地转过身来,急忙回到卧室打电话报警。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他们撞开了对面出事的那个房间,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任何凶杀痕迹。他们认为秋贴是在做梦。 秋贴傻了,次日一整天都精神恍惚。他怎么都想不明白。 这天晚上,他又失眠了。他走到阳台上,朝对面楼房望过去,不由得抖了一下:那个没人住的房间里的灯又亮了! 他死死盯住房间内,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个漂亮女人裹着浴巾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她就是昨天被杀的那个女人! 秋贴感到身上发冷了。 过了一会儿,那个凶残的男人又从门口闪出来,轻轻走到女人身后,猛地举起刀,朝女人的脖子割去,女人一下子软绵绵地倒下去……和昨夜一模一样!就像一个电影片段又重放了一回。 秋贴回到房间里,心怦怦怦地狂跳。这次,他不再轻易报案了。他已经意识到,对面房间里的恐怖场面,已经跟刑事案件无关! 就这样,又过了一天。 半夜里,秋贴又来到阳台上朝对面看——又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女人,她刚刚洗完澡,从卫生间里走出来…… 这一切都是错觉吗? 秋贴忽然很愤怒,他下了楼,来到对面的楼房,坐电梯来到十一楼,走到那个房间的门前,发现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了,里面亮着灯。他试探着刚刚跨进去,一把锋利的刀子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一起费尽心机的绑架就这样开始。 第11章 求死 有一个人,他很有钱。 因为他很有钱,所以他有很多爱好,比如养宠物。 他养了三条德国牧羊犬,其中一条在牧羊犬协会举办的大赛中还得过名次。 他还喜欢打球,每周他都要抽出一天时间给高尔夫球场。 他还喜欢玩女人——当然所有的男人都喜欢玩女人,这不算是他特别的爱好。 他有一个很特别的爱好——吃各种珍奇的动物肉。 在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各种海陆空动物,他都吃腻了,他专门到一些高档饭店吃一些濒危动物。 不过,他总是一个人去。 有一次,他听说山里有一个度假村,那里的餐厅很有特色,卖的都是各种山野菜,各种野生动物的肉。 他开始流涎水了。 终于有一天,他一个人开车去了。 这种事不便带手下。而他的老婆偏偏没这个口福,她什么肉都不吃。 在山路上,他停了车,下车撒尿。 在这不见人烟的地方,天地是一个大厕所。 撒完尿,他正要上车,突然看见柏油山路上爬着一条虫子,像小指那么大。 这虫子在慢腾腾地横穿山路,头都不抬。 它通体草绿色,在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它的身下却长着密麻麻的黑毛,让人看了就恶心。 有钱人蹲下身,观察了它一阵子。 虫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警觉地停下来,抬起头。 他看见了它的眼睛! 它一只眼睛长在脸中间,圆圆的,诡异地看着他。 有钱人还发现,它身下那密麻麻的黑毛其实是腿,那些黑毛停止了舞动,虫子就停下了。 他伸手捡起一块石头,朝这条虫子砸下去。 那条虫子竟然叫了一声:“呀!——” 有钱人哆嗦了一下。 那古怪的叫声太大了,和它那么小的身子极不相称,就像砸在了一个小孩的脑袋上。 它会叫! 这说明它有声带,有嘴! 有钱人慢慢掀起那块石头,想看看它的尸体。他惊呆了,那条虫子在石头下静静地看着他,那只独眼射出一种仇恨的光。 他打了个寒战,又举起石头,用力朝它砸去,一下,一下,一下…… 他每砸一下,那条虫子都怪叫一声。 虫子的叫声越来越弱,有钱人的力气也越来越少。 虫子终于无声了。 有钱人气喘吁吁地停了手,站起身,想上车继续赶路。 他走出几步,又不太放心,返回来,掀起那块石头…… 他一下子毛骨悚然了——那条虫子还活着,它在石头下的阴影里死死盯着他。 有钱人转身就跑! ……在车上,他一直在回想那条结实的虫子。 突然,他有了一种强烈的饥饿感,身子甚至都抖起来。他一边开车一边用眼睛在车里搜寻,没有任何食物。 他坚持着朝前开了一段路,意外地看见路边有一个青石垒的房子,挂着一个破旧的木牌,用红漆写着两个字:食堂。 他什么都顾不上想,立即把车头一转,开了过去。 那青石房子里很暗,有点压抑。不过他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就是那种小饭馆煎炒烹炸的香味,在豪华的大饭店里绝对闻不到。 他的胃一下子就跳动起来。 一个山民模样的男人从里间走出来,憨憨地对他笑着,操一口当地方言说:“老板,你吃饭吗?” 他急不可待地说:“废话,我不吃饭来干什么!” “你吃点什么?” “有饺子吧?半斤饺子。” 这时候他已经不管什么馅了。 平时他不太吃猪肉,这时候,猪肉都是美好的了。 “你等一下,我们现在就包。” “快点啊。” “好嘞。” 那个男人拿起一个很旧的泥茶壶给他倒了一碗茶,然后就进了里间。那应该是厨房,挡着一个脏兮兮的帘子。 有钱人没喝,他只等着饺子出锅。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那个男人才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出来。 时间太长了,有钱人怀疑这个小饭馆只有他一个人,剁馅,擀皮,包,煮…… “你一个人开饭馆?”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个男人又憨憨地笑了笑:“还有我老婆。” 有钱人不太相信地朝厨房看了看。 那个男人就叫了一声:“老婆!” 脏兮兮的帘子一撩,走出来一个女人,憨憨地看着有钱人。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大约两三岁,看不出男女。 有钱人惊诧了——这一家三口长得出奇相像,就像同一个人,只不过有男有女,有大有小! 小孩跟父亲长得一模一样还勉强说得过去,那个女人怎么也和这个男人长得一模一样呢? 有钱人看着面前这三口人,张大嘴巴,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老板,你慢慢吃吧。” 那个男人说完,就领着老婆和孩子又走进了帘子后面的里间。 有钱人饿极了,顾不上想那么多,夹起一个饺子就吞进了肚子,同时,他听到一声怪叫:“呀!——” 他哆嗦了一下。 他愣愣地看着盘子里的饺子,蓦地感到了恐怖! 果然,那些饺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他用筷子夹开一个饺子的皮,差点昏倒——那里面包着一条虫子。正是那种砸不死的虫子,它的一只眼珠正在饺子的热气中古怪地盯着他! 这饺子刚刚从锅里捞出来,这一点不会错,很烫嘴。就是说,这条虫子包在饺子里,一直在锅里煮,可是,它竟然没有死! 有钱人的手猛地按在肚子上,眼睛瞪得像核桃一样大。他不敢想,刚才他吃的饺子里是不是包着虫子。 他又颤颤地夹开了两个饺子的皮,每个饺子里都包着一条毛烘烘的虫子! 它们都活着,在饺子皮被夹开之后,它们那密麻麻的腿立即开始慢慢舞动起来,脸上的一只眼珠毒毒地盯着他。 他猛地把筷子甩在了地上,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他是有钱人,平时没有人敢这样捉弄他。 于是,他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他以为他可以像平时对待大饭店的服务员一样,把这个小饭店的主人臭骂一顿。他气急败坏地朝里面喊道:“店主,你给我滚出来!” 那个男人慢腾腾走了出来。 有钱人站起身,脖粗脸红地说:“你妈的,看看你这饺子里是什么!” 那个男人根本不看饺子,而是看着他,低沉地说:“老板,你不要骂人。”他的眼睛里含着一种威严,一种阴森的杀气。 有钱人马上意识到,对方不是他的员工,他在这里是不能撒野的。这里是荒山野岭,这里是对方的家…… 他马上缓和了一下口气,说:“你看看,这饺子里都是虫子……” 店主低头看了看,说:“就是虫子啊。” 他的平静让有钱人感到了一种压力。 “你的饺子里包的就是虫子?”他的声音里失去了威风,甚至有请教的味道。 “是啊,我这里卖的都是山里野味。”那个男人竟然坐了下来,耐心地解释道。 “可是它们还活着!” “这叫生吃,更有营养。” 接着,他又压低声音说:“这种虫子叫求死,很珍稀的,吃了补钙。” 求死这两个字太不口语化,有钱人没有听懂:“你说它叫什么?” “因为它怎么都死不了,所以就叫求死。” 有钱人全身发冷。他感到今天自己可能走不出这个小饭馆了。 “我们一家都吃这个。”那个男人又说。 这时候,那些虫子像鸡雏拱破蛋壳一样,纷纷从饺子里慢腾腾地爬出来。 有钱人惊惶地问:“刚才我把一条吃进了肚子,它会不会死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店主一拍桌子,兴奋地大声说。接着,他又把声音压低了:“它们当然不会死!” 有钱人悲惨地号叫了一声。 他似乎已经感觉到那条虫子舞动着密麻麻的腿,开始在他的肚子里慢慢地行走了。它好像顺着食管爬了上来,到了喉咙,又慢慢地爬了下去…… 他一把抓住那个男人的手:“求求你,救救我!” 那个男人笑起来:“不要怕,没事。根据我的经验,你醒着的时候,它会睡觉。你睡觉的时候,它才活动。” 接着,他的语调突然变得怪异起来:“我再给你上一盘,你吃掉,以后你就永远都不用再吃任何食物了——好不好?” 后来,大家看到这个有钱人天天夜里都在大街上疯跑。 他求死不能。 第12章 热爱生命 暴当村北面的山上,有一眼已经关闭的绿松石矿井。 绿松石是稀有的宝玉石。三个人偷偷钻进去开采,不幸塌方了,他们都被困在了里面大约几百米的深处,生死不知。 当地驻军立即奔赴现场营救。 他们爬进矿洞中,清运塌方挡住的矿渣。 洞顶的石块和泥渣还不时掉下来。为了防止再塌方,他们运来粗大结实的木料,搭架支撑…… 矿井内坑道复杂,坍塌得一塌糊涂,他们一直寻不到那三条生命的迹象。 雷锋家乡来的战士许友,一直奋战在最前面。 第十天晚上,营救人员都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他们不能撤,上头的命令是:活见人死见尸。 他们只有继续敲打坑道,并不停地大声呼喊:“有人吗?” 终于,坑道一侧隐隐传出沉闷的敲击声。 筋疲力尽的许友一阵狂喜,陡然来了精神,朝后面的人喊道:“有人!” 大家用铁钎子一齐朝那个声音猛戳,里面的敲击声越来越明显。 大约三个小时后,终于露出了一个窟窿,里面漆黑无比。 “几个人?”许友探头大声喊道。 里面传来一个虚弱的声音:“一个……” 许友把身上的救生包递到同伴手上,说:“我进去把他抱出来。” 那个窟窿只能通过一个人。 他刚刚钻进去,土石泥渣就在身后轰隆轰隆地塌落下来,就像天塌地陷一样。一转眼,坑道就被严严实实地堵死了。 许友不知道那几个同伴是否被活埋,反正他被隔绝了。这是几百米深的地下。 他坐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这个空间好像很狭窄,有一股浓烈的焦煳味,他感到了缺氧导致的闷。 “完了……” 那个虚弱的声音说。听得出,他是躺着的。 许友惊怔了一下。 他是被困者,而许友的身份是营救人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许友对这个人有些恐惧。 “那两个人呢?”许友问。 “我不知道他们……你带吃的了吗?” “没有。”许友说这句话时,心中无比绝望。 他的救生包里装着牛奶,葡萄糖,还有手电筒,却不在他手里…… 那个人一下子就没有声息了。 过了很久,他还是死寂无声,许友怀疑他已经完蛋了,就试探着说:“你知道……你被困多少天了吗?” “不知道……” “已经十天了。”突然,许友警觉起来,“——你当初下来时,是不是带了吃的东西?” 那个人弱弱地说:“没有,我只带了烟和火柴……噢,还有一把小刀。” 许友马上就敏感地想到:他说带了烟和火柴有可能,但是他说有一把小刀就可能是假的。那是一种自卫。 “你还有火柴吗?”许友问。他想看看这个人的长相。 “已经用完了……” 停了停,许友说:“也许,外面的人很快就会挖过来了……” 对方吭都没吭一声,他似乎对这种毫无可能性的安慰很反感。 “你不吃不喝,竟然活到现在,这真是个奇迹……”许友没话找话。 “我并不是一直在等死。我有我的办法。”那个人突然阴森森地说。 许友的头皮猛地炸了一下。 他怀疑另外两个人就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他们在第七天或者更早就死掉了,他们的肌肉供养眼前这个人活着! “什么办法?”他紧张地问。 “这是一个脑筋急转弯。你想一想。” “……我想不出来。” “那我告诉你。”那个人的口气突然黯淡下来,“我一直在吃我自己……” 许友差点疯了! 他感到,在这没有出路的绝境中,在这无边的黑暗里,在这充满了死亡气味的地下,面前这个在生死边缘挣扎十天十夜的人,人格已裂变,容貌已裂变…… 而且,他忽然想通了,为什么那些抢夺钱财、残杀同类的案件层出不穷——人都可以自己吃自己,还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 “我用小刀割大腿上的肉,再用烟头烧焦伤口——我已经吃了三块了。” 许友的肠胃翻江倒海,全身不停地哆嗦。 他换了一个思路。 有些弱小的动物,被强大的动物咬住了尾巴或者大腿,为了保全生命,会把那部分身体舍弃。 假如,被困的人注定第十天可以获救,而他只能活到第七天,另外三天怎么办? 放弃生命? 以缺保全? ……可是,这个人接下来怎么办? 他继续在黑暗中吃自己的肉? 他不怕许友争抢? 他会一直吃下去,直到两条腿只剩下白惨惨的骨头? 吃完了两条腿吃什么? 许友怀疑他的腿已经露出骨头了。 现在,突然进来了另一个被困者,这个人有血有肉…… 许友忽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危险。 而黑暗中的对方似乎也感到了危险。 他们都不说话了,气味古怪的空气渐渐凝固…… 此时此刻,两个人对血肉味都比蚊子还敏感。他们静默着,那似乎是一种进攻前的静默。 许友一直没看见对方的长相,对方也一直没看见他的长相…… 这个人手里有小刀。 许友有体力…… 许友身下有一块坚硬的石头,一直硌着他,他实在忍不住,轻轻动了动。 他马上感到,对方也警觉地动了动。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和地点,一个大一点的动作,就可能引发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这里是个不正常的世界,气氛不正常,心态不正常,举动不正常…… 时间还早着呢。 终于有一天,两个人会熬不住,变得狂乱,失控,歇斯底里,互相啃咬…… 为了消除对方的警觉,友好一下气氛,许友想跟他聊聊天。他对着黑暗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在黑暗中答:“孟建立。” “我叫许友,湖南人,在这里当兵。你是暴当村的人?” “不,我在县里。” “你在什么单位?” “原来在亚麻原料厂,半年前下岗了。” “我们部队就在你们厂旁边啊。” “炮兵团?” “是。我们经常去你们厂搞联谊活动,说不准我们还见过面呢。” “有可能。我记得有个兵弹吉他唱歌,特别棒。” “那就是我啊。”许友有些激动了。 “他瘦瘦的。” “我就是瘦瘦的,没错儿!” “唉,没想到,我们在这儿遇到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能出去!” “不,没有希望了……” 田纳西·威廉斯说:两地之间最长的间隔是时间。 黑暗的时间,更加漫长,它可以扭曲一切。 整个绿松石矿井多处塌方,几乎都堵死了。 地面上的营救人员红了眼一样朝里挖,用十三天的时间才清通了几百米的坑道,找到了许友。 许友还活着! ……而那个孟建立已经死了,他身上的肉所剩无几,多处的骨头都裸露着。 许友一见到阳光,就疯了。 第13章 登山的故事 有一伙大学生去登山。 其中有一对情侣,女孩叫谭丽,男孩叫周天。 出发的前一天晚上,谭丽上网搜索关于登山的资料,想掌握一些相关的安全知识。其中有一个关于登山的鬼故事,她看了后心里产生了阴影。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伙学生去爬雪山,只有一个是女生。她和团队中的一个男生是情侣。 当他们快要到达顶峰时,天气突然变坏了。但是,这些学生情绪高昂,非要上去。 最后,那个女生在营地留守,其他人上去了。 天黑了,那些人还是没有回来。 女生一个人躺在帐篷里,听着惊天动地的风雪声,感到无比恐惧和孤独。 她一直等了三天。 第三天黄昏,他们终于回来了!——只是没有她的男朋友。 回来的人好像刚刚逃过一场大劫难,惊魂未定,脸色都十分难看。 他们告诉她,三天前,他们朝顶峰冲刺的时候,她男朋友就遇难了。 女生当时就哭出来。 天渐渐黑了,回来的人坐成一圈,把她围在中间。其中一个说:“他肯定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很可能会回来勾你的魂。你别怕,我们保护你!” 女生就不哭了,不停地哆嗦。 她从那几个男生的眼睛里看出,其实他们更害怕。 他们就一直那样坐着。 午夜的时候,女生的男朋友突然冲了进来!他脸色青白,动作僵硬,拉起女生的手就往外跑,而那些人只是木木地看,一动都不动。 女生吓得连声尖叫,极力挣扎。 跑到帐篷外,男朋友大声说:三天前,他们朝顶峰冲刺的时候,全部的人都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活着! …… 而第二天登山的人中,也只有谭丽一个女生。 她犹犹豫豫地想放弃了。 她找到周天,对他说,她不想去登山了。 周天追问了半天,她才支支吾吾地说出原因。 周天很阳光地笑起来:“没想到,你的小脑瓜还这么迷信。昨天,我也上网查了些相关的资料,我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几个人登山,在山腰捡到了一个旅行包,里面装满了美金——我们到底该相信哪一个?” 第二天,谭丽跟那几个男生一起上山了。 天空湛蓝,雪山刺眼,空气清澈,鸟绝人踪灭。 大家的兴致好极了。 他们没有在路上捡到装满美金的旅行包,只看到了一只靴子,不知是不是哪个登山遇难者的遗物。 谭丽渐渐忘掉了那个鬼故事。 在他们逼近顶峰的时候,天气却变了,起了风。 谭丽惊惶地说:“我们赶快下山吧!” 几个男生满不在乎地说:“不能功亏一篑呀。” 周天阴着脸朝山上望了望,对谭丽说:“你留在帐篷里,不要上去了。” 这不是离鬼故事越来越近了吗? 谭丽急忙说:“不,要上我跟你们一起上!” 另几个男生都说:“你体力不够,还是留下来吧。弄不好,你还会拖累大家。” 谭丽就无话可说了。 就这样,几个男生迎着风朝山上攀去,把她留在了帐篷前。周天回过头,微微朝她笑了笑,那表情她终生难忘。 谭丽躲进帐篷,从上午等到下午。 天气越来越恶劣,最后,刮起了大风雪。谭丽越来越不安。 她钻出帐篷看了几次,终于看见几个笨重的身影从山上跌跌撞撞地走下来。正是他们! 这时候天色已暗。 她紧紧盯着他们,紧张地寻找哪个是周天。 他们走近了,走近了…… 谭丽目瞪口呆:唯独不见周天! 几个男生互相搀扶着走进了帐篷。 “周天呢?”谭丽颤颤地问。 那几个人木木地看着她,都没有说话。谭丽发现他们面色青白,表情呆板,好像都有些不对头。 终于,一个男生说话了:“我们快到达山顶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被埋了,没有逃回来……” 谭丽反复打量着这几张死里逃生的脸,慢慢退向帐篷门口,终于猛地一转身,惊惶地冲进了外面的风雪中……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山下跋涉,想逃回人间。 遇到雪崩,一个人都不可能逃回来。她清楚,除了她之外,其他的同伴都已经不是人了! 她一直没有停止奔走。到了半夜,风雪似乎小了些。 她几乎都快被冻僵了。 更可怕的是,她迷路了。 她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朝前走,朝前走…… 突然,她站住了——有个黑影挡在前面。 她摇晃了一下,渐渐看清,那是周天,他像冰雕一样僵直地站立,黑着脸,紧紧盯着她。 这时候,她的神志还清醒,她肯定这不是幻觉。 她吓得转身就逃! “你站住!——” 一个声音在风雪中隐隐追上来…… 这次登山,有两名学生遇难,一个叫谭丽,一个叫周天。 学校搜寻了三次,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首。两具尸体相距大约三里远。 另外几个人在帐篷里躲过大风雪,两天后下了山。 而那两天,谭丽和周天一直在大风雪中挣扎…… 假如没有那个鬼故事,假如他俩相遇之后抱成一团,那么事情可能是另一个结果。 第14章 河对岸 柴火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寻寻觅觅”。 据柴火的经验,这个女孩年纪肯定不大,很纯情,很浪漫,只要男人在陷阱上写下“永远”两个字,她就会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跑过来…… 他觉得应该截获她,免得落在坏人手里。于是,他像捕捉一只蝴蝶一样轻轻靠近了她…… 两个人很快就认识了,常常彻夜私聊。 不久,柴火提出要看她的照片,她爽快地从网上发来了一张。 柴火兴奋地打开,照片上却不见她的人,只有一条河,黑夜里的一条河。河对岸,一片黑糊糊的树木,深不可测。 柴火感到这张照片有点恐怖,以为她发错了。 “照片上没有你呀!”他e-mail问。 “你再仔细看。”她e-mail答。 柴火就凑近电脑,仔细看。 果然,他发现黑糊糊的对岸好像有个模糊的人形,在远远地朝他看。 “你别逗了,发一张清晰的。” 很快,她又发来了一张。 这次,照片上还是一条河,黑夜里的一条河。河对岸,一片黑糊糊的树木…… “你怎么又把这张发过来了?” “不,这是另一张。” 柴火仔细观察,河对岸那模糊的人形果然和前一张有一点变化,隐隐约约能看出是个女的。 “不要再玩了,发一张近照来!” “我的照片都是这样的。” 柴火终于明白,她根本不想给自己看照片。于是,他暂时不再纠缠这件事。 一天,女孩突然在网上问柴火:“你知道蝴蝶为什么终日在花草上飞吗?” “传播花粉。” “不,它们在寻找生前的样子。” “毛毛虫?” “你知道我在寻觅什么吗?” “我。” “很多年了,我只是想找到一个……死的方式。” 夜已深,四周静极了,电脑屏幕一闪一闪的,主机吱吱啦啦地响。 “我父母都死了,我一个人生活。他们给我留下了一大笔钱,如果不是太奢侈的话,够我花到老了。我只想用这些钱,雇用一个人,帮助我结束生命。你考虑一下,好吗?” 大约过了一分钟,柴火重重地敲上几个字:“我同意。” 柴火第一眼见到寻寻觅觅,发现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 她的一双眼睛很深邃,让柴火想起那张照片。 他朝她笑了笑:“我比你想象的更英俊,是吗?” 寻寻觅觅没答这个话茬,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存折,递给了柴火。 柴火看了看,吃惊地张了张嘴,还给寻寻觅觅。 “我死了后,这个就归你。” 柴火端正了一下姿势,很敬业地说:“现在就开始吧。” 将近一周的时间,柴火一直都在为寻寻觅觅设计自杀方案。 他把她领到一栋十八层楼房的顶端。朝下望去,人如蚁,车如豆。两个人静静地站着,几乎听不到都市的喧嚣。这里是天堂的郊区。 柴火说:“你跳下去的时候,就当是在蹦极。在你死之前,将体验到飞翔的感觉。” 寻寻觅觅没有朝下看,她眺望着蓝天。 “你将以每秒钟十二米的速度坠落。然后,你摔在马路上,鲜血溅出十几米。你的脑袋四分五裂,一只眼珠滚到下水道里,一只眼珠弹到人行道上,射出惊惶的光,过了很长时间才泯灭……” 寻寻觅觅皱了皱眉。 “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你在失重的那一瞬间,会突然感到后悔,但是,那时候,一切都不可能挽回了……” 寻寻觅觅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柴火又把寻寻觅觅领到大海边。 无边无际的大海让人绝望。天地间,只有重复了亿万斯年的海浪声。 “对于女孩来说,跳海更浪漫些。” 寻寻觅觅静静地看着大海,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是,有些事我还是得提醒你——你刚刚跳下去的时候,四周是暗蓝色。很快,就是一片黑,是地狱的那种黑。你疯狂地渴望呼吸,但是你的嘴被贴上了封条。你想叫救命,但是你发不出声。你拼命地想抓住一点坚实的东西,但是,四周都是软绵绵的水。” 停了停,柴火又说:“你死后,你的肉将被鱼吃得精光——那些鱼有一天又将被人吃掉,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我。” 寻寻觅觅呕了一下。 后来,柴火又提供了其他一些自杀方式。 自焚:变成一堆烤肉的过程。 服毒:一千把尖刀剜你的内脏。 上吊:让舌头舔到前胸的魔术。 枪杀:让我从你脑袋的这一端看到你脑袋的那一端。 割腕:让死亡和出生变得同样艰难和漫长…… 每次,寻寻觅觅都因为他的描述而放弃了。 最后,柴火终于为她想出了一个最好的自杀方式:“这是一个没有痛苦的方法。你登上一艘摇摇摆摆的船,驶向彼岸,一去不返……” 寻寻觅觅急切地说:“好了,我就选择这种方法了。” 柴火搞来了一百片安眠药。 然后,他把她领到野外,来到一片辽阔的原野上——绿草繁茂,鲜花盛开。 寻寻觅觅把佣金交给柴火,然后吞掉了那一百片安眠药,安安静静地躺在了花草间,轻轻地说:“谢谢你,在这么美丽的地方送我上路。” 柴火坐在她身边,望着她,什么也没说。 一些蝴蝶飞过去,又飞回来。 寻寻觅觅倦倦地闭上了眼睛…… 一个钟头之后,寻寻觅觅突然睁开了眼睛。 柴火说:“你醒了?” 寻寻觅觅坐起来,四下看了看,她的四周围满了鲜花。 她不解地看着柴火,问:“安眠药是假的?” 柴火笑了笑:“你说呢?” 寻寻觅觅叹口气,转头看远方,过了半天才轻轻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又把我带回了这么美丽的地方。” 之后,柴火再也没有见到寻寻觅觅。 他打她电话,已经停机。 他十分牵挂,却毫无办法。他找她的唯一办法就是打电话。 他以为她永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天晚上,他一个人吃了包方便面就上了网。没想到,他看到了这样一个名字——觅觅寻寻。 “是你吗?”火柴问。 “不是。”觅觅寻寻说。 “我一直在寻寻觅觅地找你啊。” “我其实叫觅觅寻寻。你的安眠药是真是假都没有用,因为十年前我就到河对岸去了。寻寻觅觅只是我重返人世借用的一个尸身,我其实一直在寻找一种复活的方式。” 柴火不知真假,当时就傻住了。 觅觅寻寻问:“你还能帮助我实现我的愿望吗?” 柴火呆呆地看屏幕,不知该说什么。 觅觅寻寻说:“我在那边见到了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一大笔冥钱。我希望你自愿替换我,这些钱都归你……” 柴火发抖了。 觅觅寻寻继续说:“我给你一些方案,你可以选择,然后我帮助你完成——跳楼?溺水?自焚?上吊?枪杀?割腕?服毒?你其实一直是在寻找杀死你自己的方式,恭喜你,你找到了。吃了安眠药,感觉就像坐上了一艘船,摇摇摆摆就到我这里来了,不骗你,只隔一条河,很近的。” 柴火想起了那张照片:一条河,黑夜里的一条河。对岸的树木黑糊糊,深不可测。有个模糊的人形,朝他望着…… 她又说:“到了河对岸之后,别忘了发一张照片过来。” 第15章 1×3 为了不侵权,本文中所有人的姓都是假的。 有个男人姓不,是个心理医生。 现在,物质生活提高了,人们的心理似乎一夜间都出了毛病,心理诊所也就成了热门行当。 有一个女患者,叫汤蕊,是一个售楼小姐。 她和不医生接触不久,两个人就上床了。 不医生是有妇之夫。 不医生问汤蕊:“你爱我吗?” 汤蕊迷醉地点点头:“我一直崇拜心理医生,觉得特高尚。” 说到这里,汤蕊笑了笑:“你要是心脏医生,我可能就不爱你了。” 这话说出不久,还热乎呢,汤蕊就爱上了别人。 一天,不医生从诊所回家,在胡同里,看见一个男人搂着汤蕊的肩,亲亲热热地走过来。他急忙躲起来…… 那个人姓要,是个作家,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 汤蕊不再来找不医生了。 不医生给她电话,她不耐烦地说她忙,她忙,她很忙。 这时候,不医生的太太刚刚对老公的不贞有点察觉。 她开始监控老公。 不过,她没有发现老公和哪个女人鬼混,倒是发现老公有一个恐怖的怪癖。 这天,不医生打电话说他有个应酬,要晚一点回家。 太太悄悄去了诊所。 她掏出刚刚配制的诊所的钥匙,打开诊所的门,轻轻走进去。 好像有鸡叫的声音。 她趴在不医生办公室的门外,听了一阵,声音不在里面,好像在地下室。 她又顺着窄仄的楼梯,蹑手蹑脚走到地下室,趴在门缝上朝里面看去…… 里面没开灯。 在幽暗的光线中,她看见不医生正在杀一只活母鸡。 一般说,杀鸡都是剁头。 他却不。他一只手抓住鸡的双翅,另一只手握着尖刀,直接刺向母鸡的胸膛,嘴里还叨咕着什么。 她百思不得其解,又蹑手蹑脚退了出来。 几天后,不医生又说在外面有事,要晚一点回家。 太太又去了诊所。 这一次,她又看见不医生在地下室里杀鸡,嘴里叨叨咕咕…… 一股血腥气从门缝传出来。 她朝地上看,已经有很多死鸡了。 她蹑手蹑脚地退出来,心里画了个阴森的问号。 他为什么要杀鸡? 他杀了那么多鸡为什么不拿回家? 夜里,她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等不医生回来。 快午夜的时候,不医生才回到家。 他显得有些疲惫。 “怎么才回来?”太太问。 “忙呗。”他敷衍说。 然后,他脱了衣服,关了灯,躺在了床上。 家里很寂静。 太太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不知道他睡没睡,他睡觉从来没有一点声息。 过了好长时间,太太实在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你是不是杀鸡了?” 不医生在黑暗中哆嗦了一下。 “我问你是不是杀鸡了?” “……是。” “你杀鸡干什么?” “训练心理素质,这是一个秘方——你怎么知道?” “刚才,你回来时,我看见你袖子上有一根鸡毛。” 接着,两个人都不说话了。 他们互相猜疑着。 过了一些日子,不医生听说汤蕊又换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姓脸,是个商人,快五十了。 这天晚上,不医生给汤蕊打了个电话,说他一个朋友要买楼,约她来一趟。 汤蕊已经几个月没来诊所和不医生幽会了。 她进了门就问:“你那个朋友呢?” 不医生说:“他在地下室坐着。” 然后,他领着她就走向了地下室。 汤蕊知道,地下室是做催眠术的工作间。 可是,她走进地下室之后,却闻到了一股腥臭的血气。接着,她就看见了地上那横七竖八的死鸡,有上百只! “这是什么?”她惊讶地问。 不医生反锁了门,然后慢慢转过身来。 他的手里像变戏法一样多了一把尖刀。 他的眼睛直瞪瞪地盯着汤蕊的心窝,慢腾腾地走过来。 汤蕊感到事情不妙,大叫起来:“你有病!”一边叫一边惊恐地后退。 不医生一言不发,一步步逼近她。 汤蕊终于双腿发软,瘫在屋角。 不医生蹲下来,尖刀对准了她的胸膛。 随着汤蕊惨厉的一声“不!——”鲜血喷洒了不医生满脸。 汤蕊抽搐了一下,头慢慢垂下去。接着,那颗头又慢慢地抬起来,一双眼珠子死死瞪着他,吃力地把手伸进胸膛,掏了一阵子,竟然掏出了一颗心,放在地上。接着,又把手伸进胸膛,掏出了第二颗心,又放在了地上…… 不医生像女人一样惊叫起来,连滚带爬朝上逃。 汤蕊掏出第三颗心之后,声嘶力竭地叫道:“你不知道我叫什么吗!” 第16章 碟仙 我有个朋友叫金宝,他是个生意人。 2004年4月14日这一天,他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出了车祸。富康车撞得一塌糊涂,他竟然没什么事。 第二天,他就找到我,对我说,他要请一次碟仙。 “我有个预感,我好像死到临头了。”他沮丧地说。 “你怎么说这种话呢?” “我觉得……身后总有一双眼睛,要害死我。” “你是昨天受刺激了。” “不是。这双眼睛跟我很久了!” 我玩过碟仙,碟子确实移动了。 后来,我一直都在琢磨那个诡异的碟子,觉得很有意思。 如果几个参与者的手指都不接触它,它就自己走了,那我无话可说。可那是不可能的,必须是几个人同时用手指轻轻按着它,它才会慢慢地滑动…… 从物理角度看,从心理角度看,这里都有很多奥妙。越想越有意思。 老话说,戏法灵不灵,全靠毯子蒙。那三个手指就是毯子。甚至我自己也参与了欺骗自己。 请碟仙至少要有三个人。所以,他让我凑个人数。 我问他:“你想问碟仙什么?” “我只想问问,我是不是快死了?” 除了我,金宝还带了一个女人,那是他的情人。据说,如果都是男的,碟仙请不来,阳气重。 我们三个人专门来到山里的一个度假村住了一夜。金宝这次开的是一辆半旧的桑塔纳。 天黑透了,金宝把电灯关掉,点上了蜡烛。 接着,他又把窗子打开——据说,那是碟仙的通道。 外面是郁郁葱葱的山坡,各种叶子哗啦哗啦作响。假如说那里面藏着什么,绝不是千军万马,而是一个诡怪的东西。 凉凉的风吹进来,烛光飘动,这个世界显得别有深意。 中国有句老话,闪烁着哲理的光芒:信则有,不信则无。 金宝说:“我们每个人都要心诚,否则,碟仙就不会来。” 接着,他开始像念经一样叨咕起来。 三根手指都轻轻指在了那个光滑的碟子上。碟子不动。 他继续嘀嘀咕咕。 那个碟子还是不动。 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 他丝毫不急躁,仍然嘀嘀咕咕。 那声音有点恐怖。 ……突然,那个碟子颤动了一下,似乎一下就具有了灵异之气,似乎真有什么东西依附在上面。接着,它开始滑动了! 它像一个调皮的小动物一样,在写满答案的纸上乱窜起来。 “好了,我开始问了。” 金宝说完,双手合十,无声地问了一个问题。 接着,那个碟子驮着我们三个人的手指缓缓地移动了,它无声地滑向了“活”字…… 我们都没有抬头,都屏着呼吸,都紧紧盯着那个碟子…… 它在“活”字上没有停留,而是滑了过去,最后慢慢逼近了“死”字。 终于,它在“死”字上停住,再也不动了。 金宝抬头看了看那个女的,又看了看我,恐惧地问:“你们的手指都没动吧?” 我摇摇头,然后看了看那个女的,她也摇了摇头。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这个女人的脸很白,很阴森。金宝肯定没留意这一点。 她似乎察觉到我察觉了什么,眼光立即朝我射过来。 我有些慌乱,低下头去,假装看碟子。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恐怖的念头——这个碟仙其实就在我们三个人当中! 金宝不甘心,又问了两次,都是不出声的。 可是,那个碟子仍然一次次滑向那个“死”字。 金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那张白白的女人脸,一直悬挂在我对面,她后面是黑糊糊的窗子,外面荒草丛生。我没敢再正视她。 她对金宝说话了:“你应该问问它……时间。” 金宝听了,立即闭上眼,又嘀咕了些什么。 三根手指轻轻点着那个碟子,碟子又滑动了。终于,它停在了一个日期上。 我们都看得真真切切。 我猛抬头看了那个女人一眼,她直直地盯着那个碟子。我又把目光射向金宝的脸。 碟仙指向的日期是:2002年4月14日。 金宝脸上所有的表情蓦然消失了,他极不自然地说:“你们别害怕,这个碟仙在胡说。” 是碟仙在撒谎,还是金宝在撒谎? 我再一次强烈地感到,这三个人中,肯定有人有问题! 金宝突然露出歹毒的表情,他低头问那个碟子:“哎,你是怎么死的?” 玩这个游戏的人都知道,这句话犯忌。 碟子似乎愣了愣,“啪”一下就碎了,碎成了无数块。 三个人都把手缩了回来。 金宝愣愣地看我。 我愣愣地看他。 房子里的鬼气一下子变得更加浓郁了。 那个女人抬起头,怪怪地笑起来:“金宝,别上火,刚才是我让碟子动的。” 金宝的眼眸一下就燃起了希望:“真的吗?” 那个女人说:“真的。” 金宝又警惕起来:“……你为什么这样做?” 那个女人慢慢地收了笑容,突然说:“因为我就是碟仙……” 我哆嗦了一下。 金宝朝后闪了闪,惊恐地说:“你别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你是什么时候死的?” 那个女人低下头,看那些碟子的碎片,慢悠悠地说:“就是你老婆打我的那天。我万万没想到,你竟然跟她一起打我……第二天,你打电话来哄我的时候,其实我的尸体都硬了。” “你是……怎么死的?”金宝好像还是不相信。 “这个问题你已经问过了,我也回答过了——我用碟子的碎片割断了静脉。” 她说完,把眼睛转向了我,语重心长地说:“所以,我知道他死于车祸。而你不知道,你是人,这房间里只有你一个是人……” “你别听她的!”金宝对我大叫。 我脸肌颤颤地说:“你们到底玩的是什么游戏?我可不想参与……” 我一边说一边退到门口,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打开门就冲了出去! 狭长的过道里,有一个保安在走动。 我跑过去,气喘吁吁地问:“有出去的车吗?” 他说:“路口有公共汽车。” 我直接就冲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我听到这样一个消息:有一辆桑塔纳轿车掉进了山崖中。 一男一女,都死了。 女的开车。 第17章 轮回 衣小天的女朋友长得十分漂亮。 两个人本来很恩爱,可是,有一天他女朋友遇到了一个有钱人,突然就变了心,并且她和那个有钱人很快就举行了婚礼。 衣小天很悲伤,得了相思病。 这一天,衣小天迷迷糊糊看见一个游方的和尚走进了他的家门。那和尚拿出一面圆形的镜子,默默举到衣小天的面前。 镜子里竟然像演电影一样呈现出一片茫茫大海。海滩上,躺着一个赤裸裸的女子,她无疑是被人杀害了。 衣小天不解地问:“这是什么?” 和尚说:“这就是你女朋友的前世。” 衣小天继续朝镜子里看。 有个男人走过来,他走上前,色迷迷地看了女尸一阵子,然后鬼头鬼脑地走开了。 不久,又走过来一个男人,他无奈地摇摇头,将长衫脱下,给女尸盖上,走开了。 第三个路过的男人,用双手在海滩上挖了个坑,把女尸掩埋了…… 衣小天正疑惑着,画面切换,他看到女朋友正挽着那个有钱人的胳膊,亲亲密密地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 和尚解释道:“你就是第二个路过她的人,曾经给过她一件长衫。今生,她和你相恋,就是还这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第三个男人,他掩埋了她。这个男人就是她现在的老公。” 衣小天恍然大悟。 突然,空间响起了一个恶狠狠的女人声音:“你们知道第一个男人是谁吗?” 和尚和衣小天都愣住了,同时看那面圆形的镜子——衣小天的女朋友已经转过身来,她在镜子里直直地盯着和尚,双眼射出恶毒的光,颤巍巍地说:“就是你啊!” 第18章 短信 下了班,张丽的手机响了,收到了一则短消息: “请速到好再来餐厅,我等你。赵阶。” 张丽不认识什么赵阶,想必是发错了。 她马上给这个马虎的人回了一个短消息:号码错了,别误事。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张丽的手机又响了:陌生的朋友,谢谢你。 事情就过去了。 在这个庞大的城市里,人就像电话号码一样,拥挤而相似,这样的错误时有发生,不足为奇。它仅仅是让张丽知道,在茫茫人海中,有一个叫赵阶的人,不知男女,不知长相。 仅此而已。 张丽在公司是人事经理,很忙。 在忙碌中,转眼过去了半年。 这天下了班,张丽偶尔经过一条街,看见了一家“好再来”餐厅,她觉得很熟悉,却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来吃过饭。 每个人都要吃饭,所以城市里的餐厅像人的脸一样多,一样的似曾相识。 张丽走过去之后,忽然想起了半年前的那则发错的短消息:“请速到好再来餐厅,我等你。赵阶。” 尽管在这个城市里,不一定只有一家餐厅叫“好再来”,可是,张丽还是返回去,走进了这家餐厅。 她觉得挺好玩,决定在这里吃晚餐。 餐厅很干净。 张丽要了两盘小菜,一碗拉面,吃起来。 正吃着,她的手机响了,又是一则短消息:“你在好再来餐厅等我吧,我马上就来。赵阶。” 又错了? 张丽忽然有点恐惧了——这事……太巧了! 也许,这个赵阶的一个熟人手机号码跟她的号码很相近,才导致他一次次发错…… 她抬头看了看,餐厅里只有她一个顾客。连服务员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一道很白的门帘,那后面一定是厨房。 她站起来,想进去问一问这里有没有人认识一个叫赵阶的。 她进了那个厨房,愣住了,里面黑糊糊的,脏得很,甚至有苍蝇飞来飞去。 一个厨师模样的人坐在凳子上,好像在打盹。他白衣白帽,像所有的厨师一样。 张丽返身就退了出来。 她吃不下了,她要结账走人了。 这时,有一个陌生男人风尘仆仆地走进了餐厅。 他看着张丽说:“你到多长时间了?——路上堵车,真对不起。” 张丽愣愣地看着他,问:“你是赵阶?” “我不是赵阶是谁?你怎么了?”那个男人似乎感到很奇怪。 “那我是谁?”张丽又问。 “你是张丽啊。” 张丽惊诧了:“你认识我?” 赵阶开玩笑地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说:“你得失忆症了?”突然,他好像看出了什么问题,眼里显出了一丝惊恐,手停在半空:“你……是谁?” “我叫张丽。” 他后退了一步说:“你不是张丽!” 张丽说:“为什么?” “你的鼻子不像!” 张丽彻底傻了。 “你怎么知道……我叫赵阶?”那个男人又问。 “半年前,有一次你发短信,发到了我的手机上。” “……噢,我想起来了!” “你认识的那个张丽是什么人?” “她是我女友啊,她的手机号码跟你只差一个数字。”张丽想了想,突然说:“我能不能见见她?” 那个男人也想了想,说:“好吧,我约她来。一周后,就这个时间,就这个餐厅,行吗?” “没问题。” 日子一天天过去,张丽越来越紧张。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女孩,她不但手机号码和张丽相近,名字也相同,而且除了鼻子长相也一模一样…… 第七天,还没有下班,张丽的心就怦怦怦乱跳起来。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又是一则短消息:“亲爱的,有个女孩跟你长得特别像,我差点把她当成你。她想见你一下。时间定在了今晚,地点定在了好再来餐厅。你务必到啊。” 第19章 蜡人 一个前卫艺术家搞了一个大型蜡像展,主题叫“10年代人类”。我是在媒体上看到这个消息的。 关里对我说:“我们去看看。” 我正忙着在电脑前敲字,说:“给个理由。”我卖字为生,一分钟值五十元人民币或者更多一些。 他说:“不花钱。” 我当即就同意了。 后来我知道,关里不认识艺术家,也不认识展览馆的经理,他认识的是一个检票员。 那是个胖墩墩的中年男人,也许是毛发太少的缘故,他看上去有些怪。 关里刚刚二十出头,在一家公司编软件,我想不出,他们两个人有什么理由认识。 不过这个检票员是个很帮忙的人。他说,白天是两个人把门,不方便,因此只能把我们的“免费参观”安排在下班之后。这时候,天已经黑了。看他那紧张的神情,我们知道他为此担当了很大的风险。 说参观不确切,应该说偷窥。没错,绝对是偷窥。 那个检票员悄悄打开门,把我们放进去,然后他在外面放哨。里面的灯也不敢全部打开,太显眼,只亮了几盏,不过光线足够了。 实际上,我已经有些懊悔了。来偷肉偷钱偷情都值得,鬼鬼祟祟却只为看一个展览! 进了门,左右是两条弯弯的通道,毫无疑问,这个展厅是环形的,顺一个方向走进去,转一圈,从另一个方向走出来。往两边望过去,通道的弧度含蓄地阻隔了视线,显得深不可测。 那些蜡像顺墙根儿站着,一个连一个,每个蜡像的右手都拿着一只鼠标,每一根鼠标线都伸到后一个蜡像的脑袋上,从天灵盖直直地插进去。 我们慢慢朝前走,发现所有的蜡像都是这种关系。我明白了,这些蜡像在展厅里站了一个圆圈,首尾相衔,完成了一个循环。 应该说,这是一个浅陋的作品,却被媒体吹得很玄乎。不过如果把这些蜡像看成一个体力活,倒是很令我钦佩——这么多蜡像,得做多长时间啊。 我不喜欢蜡像,因为它们太像人了,可是,由于没有血,那肤色又假得令人害怕,就像站着一具具尸体。 它们有男有女,不过年龄在十几岁到三十几岁之间,服饰无一雷同。 从衣着打扮上看,有染着红黄蓝头发的街头少年,有穿职业装的白领女孩,有上下名牌的绅士,有雍容富贵的少妇…… 不过,所有人的脸都是同一个人的脸,那是一张中性的脸,不过,表情却不同,好像同一个人穿着不同的衣服,做着各种脸谱:有的木木地看着前方,有的低头想着什么,有的脸上挂着干净的笑…… 其中有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蜡像,我忽然对“她”有些惧怕,就停下来,和那副墨镜对视。 终于,我伸出手,小心地摘下了“她”的眼镜。 是的,我担心墨镜后没有眼睛。 还好,眼睛是有的,“她”定定地盯着我。 我把眼镜给“她”戴上,离开了。 接着,我看到一个男人蜡像,“他”的手腕上竟然戴着一块真表。 我蹲下去仔细看了看,那是一块“宝珀1735”全手工机械表,全球只限生产三十块,我怀疑是冒牌。 接着,我掏了掏“他”沉甸甸的口袋,里面竟然还装着一个彩屏手机。 我站起来,用它拨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竟然通了。 那位朋友叫张虹,她客气地问:“喂,哪位?” “是我,周郎。” 她大呼小叫地说:“你拿的这是谁的手机呀,号码这么怪!” 我说:“别人的,我只想试试。”然后我就把电话挂了。 张虹聊起来就没完没了,我不敢和她纠缠。不过,她心直口快,是个皮实的女孩,我只有对她才敢这样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把手机放回“他”的口袋,继续朝前走。 现在,我觉得这个展览有意思了。我一个接一个地摸那些蜡像的口袋,像小偷一样兴奋。 我偶尔发现一个问题——每个蜡像的右手和鼠标都是一体的,好像那鼠标是从手上长出来的一样。 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我察觉到关里不见了。他在我前面,走得太快了。这家伙的乐趣仅仅在于占便宜,对艺术的兴趣还不如我大。 我喊了一声:“关里!——” 展厅里的回声很大,好像还有一个我,在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喊关里。那个虚假的声音同样没有血色,性质就像这些蜡像。 我没听到关里的回答。 我有点紧张起来,快步朝前走,想追上他。 前面只有无穷无尽的蜡像,它们基本上都是无神地目视前方,我得经过所有的视线。我忽然有一种怯场的感觉。 电话突然响起来,我立即站住脚,掏出来接听。 这时候我旁边是一个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她张大嘴笑着。也许是她的嘴唇太红了,也许是她的笑在这个夜里有些不适宜,总之,看上去她显得有些狰狞。 是张虹打来的,她说:“刚才接电话的那个人是谁呀?” 一丝阴影从我心头飘过,我问:“怎么了?” 她不满地说:“你挂了后我又打过去了,他的态度怎么那么恶劣?” 我一惊:“他说什么了?” 张虹说:“我问他,刚才打电话的那个人去哪儿了,他粗声粗气地说,他走啦!然后“啪”地就把手机挂了——他到底是谁呀?” “别问了,反正你不认识。” “哎,我正想叫你来看一些好玩的东西呢……” “好了,我有急事,回头再给你打电话。”说完,我又把电话挂了。 张虹堵住了我一只耳朵,很危险。在这个阴森的展厅里,我得保持听觉十足的灵敏。 我警觉地回头看了看,一个个蜡像木然站立,没有任何异常。我快步朝前走。 一直没看见关里的影子。 这个光秃秃的环形通道是藏不住人的,难道他已经出去了? 我突然怀疑他是不是藏在哪个蜡像的后面了,也许,等我走过之后,他会从后面跳出来吓我一下…… 我开始打量那一个个蜡像。 终于我看见了他的衣服——白色t恤,上面有一只碧绿的兔子图案,下面穿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黑色休闲鞋…… 我朝上看了看,却是一张蜡像的脸。 我一下有些发蒙。 我觉得关里是在跟我开玩笑,但是我一时没有想清楚是他把衣服套在了蜡像的身上,还是戴上了一个蜡像的面具。 我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毫无血色的脸,它却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一直木木地看着前方。 我和“他”就这样对峙了好长时间。 不知道旁边哪个蜡像戴着表,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提示我:“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这样下去是没有结果的,我忽然希望事态扩大化,就躲开“他”的目光,转到了“他”背后,伸手摸了摸“他”的肩。 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真人的肉身! 我抖了一下,把手缩回来。 “他”突然说话了,是关里的声音:其实,我也是这蜡像中的一员。” 我一下子跳到“他”面前。 “他”毫无表情,依然木木地看着前方。 我马上想到这是一个需要观众参与的所谓行为艺术作品,也许,哪个地方藏着监视器和广播……我忽然有了一种被耍弄的感觉。 我又愤怒又恐惧,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离开,并且暗暗发誓,下次就是倒找钱我都不来了。我可是一个有记性的人。 前边的通道耐心地弯曲着,看不到尽头,我甚至怀疑顺着这条通道能不能走出去。 我折了回来。 相反方向的通道同样弯曲着,看不到尽头,蜡像无尽无休。 我想了想,还是反过身,继续朝前走——我不愿意再见到那个口袋里装着手机的蜡像。 我感到孤立无援了。 我想,这时候如果跟一个同类说说话,心里也许会平静一些…… 我掏出电话,拨张虹。 电话通了,她咋咋呼呼地说:“是周郎?我正等你呢。” “你在哪儿?” “我在一个展览馆。” “展览馆?” “对呀,这里有很多蜡像……” 怎么到处都是蜡像? 我正疑惑着,突然停住了脚步——前面那一个挨一个的蜡像中,有一个正在打电话,除了脸,“她”的声音,身材,发型,服饰……都和张虹一模一样。 “她”没看到我,还在继续说:“特好玩,所有的蜡像都长得跟我一样,你快过来吧!” 我喃喃地说:“是啊,我看到你了……” 她听到了我的声音,猛地转过头来。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直直地看着我。 这时候,展览馆里的灯一下子全灭了,四周一片黑暗。 张虹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来:“周郎,是你吗?” 我屏住呼吸,不说话。 “她”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你怎么也长成了我的样子?”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却摸在了一个蜡像的脸上。 我知道,也许是内容,也许是形式,总之我已经变了,我被卷进了这个诡秘的通道里,像时间一样不可逆转。现在,我必须找到出口,冲出去,仰头看一看天上的星光。 我扔了手机,在黑暗中一步步后退,却撞在了一个东西上。那似乎是一个软乎乎的肉身,但是这骗不了我,我小心地躲开,朝旁边走,刚一迈步,又撞在了一个东西上。我悚然一惊,急忙朝相反的方向走,结果还是撞在了一个东西上…… 我忽地明白了,是有人在阻挡我。 我小心地伸出双手摸了摸——四周竟然都是蜡像的脸! 我放弃了努力,一动不动了。我想,门口那个检票员发现停电了,肯定会跑进来找人,我希望他马上出现,把我拖出这个噩梦。 可是,检票员没有出现,电却来了。 我立即发现,我已经被编排在了蜡像中间。我的手里也长出了一只鼠标,鼠标线插进了右边那个蜡像的脑袋,而我的脑袋也被插进了左边那个蜡像的鼠标线。 我发现身旁这个蜡像的体态和服饰有些眼熟……我陡然绝望了,哆哆嗦嗦地问:“你是检票员?” “他”慢慢转过脸来,喜笑颜开地说:“不,我是艺术家。” 第20章 杀气 报纸上登出了一则房屋出租小广告,房主姓周。 这天,天快黑的时候,一个叫尚帝的人给姓周的房主打来电话,说他要租房子。 于是,两个人相约见面了。 房主长相很憨厚,不像个坏人。可是,尚帝一直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 两个人看了房子,尚帝表示基本满意: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些旧家具,还有一部电话——唯一遗憾的是,电话坏了。 房主说:“这样的格局最适合单身汉了。” 尚帝说:“就是每月一千元贵了点。” 房东就问:“那你想给多少?” “八百。” “八百就八百。”房主爽快地说。 就这样,谈妥了。 尚帝只有一个手提电脑。 姓周的走后,尚帝四下看了看。 窗帘挡得严严实实。 房间里很暗,还有点潮,好像上个租户一直没有打开过窗帘。 墙壁有些脏了,房顶一角还有一片不容易发现的蜘蛛网。没看见蜘蛛。 墙角扔着半个烟头,那是四元一包的“中南海”牌香烟,白嘴的。垃圾桶里扔着一张废弃的光碟。 尚帝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看见了一张破纸片,上面写着这样一些字: 请王川吃饭(5号) 看货(6号上午10点) 光度计(购买) 碟子50只(破损3只) 还有一张过期的月票,上面有一张一寸照片。 照片上的人和尚帝的年龄差不多,二十岁出头,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很文气…… 这些都是前一个租户的蛛丝马迹。 尚帝躺在了床上,似乎在想什么。 突然,他站了起来,又打开了那个写字台的抽屉,重新看了看那纸片上的字。 这四行字好像随便写下的备忘录。 可是,细心的尚帝发现了问题:每一行字的第一个字组在一起,是一句话——请看光碟。 请看光碟! 难道是巧合? 难道垃圾桶里的那张光碟有秘密? 他迅速走到垃圾桶前,捡起那张光碟,回到写字台前,打开电脑,把它放进去…… 这是一张特意录制的光碟,打开后,出现了这样几行字: 我曾经租过这个房子。请相信我:这个房东是假的。他要杀你…… 画面上出现了这个房子里的场景。从位置上判断,好像是在阳台拍的。 月票上的那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正在看电视。沙发旁立着一只高高的花瓶。 突然,有人用钥匙“哗啦啦”地打开了门。 进来的人正是那个姓周的房主!他开了门,憨憨地说:“小何,我睡不着,来和你聊聊天,好吗?” 小何好像因为他私自闯进来很不满意,他淡淡地说:“坐吧。” 房东就坐在了租户身旁。 他坐得太近了,小何好像感到有点别扭,就朝旁边移了移。 房东点着了一支烟,吸了一口说:“你住进来之后,有没有发现这房子有什么问题?” 小何一边看电视一边说:“没什么问题。” 房东想了想,突然又问:“那你有没有觉得我有问题?” 小何看了看他,愣了:“你有什么问题呢?” “我精神不正常啊!”房东说完,突然站起来,从怀里抽出一把刀,猛地朝怔怔的小何扑过来…… 这时候,有人用钥匙开门——不是光碟里的门,是现实里的门。 尚帝慌了,急忙点了“停止”命令,瞪大眼看门口。 那个姓周的房主走了进来——现在,已经不是礼不礼貌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了。 他朝尚帝憨憨地笑了笑,说:“小尚,我睡不着,来和你聊聊天,好吗?” 尚帝的脸都白了。 这一切跟光碟里播放的一模一样! 房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坐在了沙发上。 他点着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说:“你住进来之后,有没有发现这房子有什么问题?” “没,没有。” 房东笑了笑,又问:“那你有没有觉得我有问题?” 尚帝愣愣地看着他,突然说:“你先等一下,我去解个手。” 说完,他匆匆朝卫生间走去。其实,他是去了厨房——厨房和卫生间对门。 约莫半分钟之后,尚帝背着手走出来,他盯着房东,抢先说:“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这儿有没有住过一个喜欢捣鼓录像机的房客?” 房主愣了一下:“有一个,他一个月前搬走了。你怎么知道?” “那小何呢?” “小何”这个名字好像一下刺中了房东哪一根神经,他哑了。 过了一会儿,他憨憨地笑了笑,站起来,慢慢走近尚帝,说:“原来,你知道我是精神病啊!” 尚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背后抽出刀来,发疯地扎进了房主的心脏…… 房东闷闷地叫了一声,但是他没有倒,他死死盯着尚帝,眼珠好像都要鼓出来了。终于,他的身子一点点弯下去,弯下去,终于,摔倒在地,那双牛一样的眼珠死死盯着衣柜的腿。 他抽搐着…… 刀没有拔下,血顺着刀锋汩汩流出来…… 当他一动不动的时候,怔忡的尚帝才回过神来。 寂静的深夜里,突然又响起钥匙开门的声音! 尚帝猛地把目光射过去。 一个背着旅行包的中年男人打开了门。他好像从很远的地方回来。 他看见了尚帝,一下子就愣在了门口。接着,他又看见了躺在地上的那个房东,差点叫出声来。 他惊问:“你是谁?” 尚帝反问:“你是谁?” 他说:“我是这房子的主人啊!” 尚帝想了想说:“我是这房子的租户。”然后,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他说他是这房子的主人。” “骗子!胡说!”中年男人骂道。 “你多久没回来了?” “有一年了。我在外地工作。” “……你先进来。” 中年男子没有进来,只是放下了包。那个包挡在他和尚帝之间,他依然站在门口,惊恐地问:“你为什么杀他?” “因为他要杀我。” “你别动!我现在就报案,警察会搞清楚的。”中年男人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要打电话。 “别报案!”尚帝急切地说。 “这人死在我家里,我怎么能不报案?” “你要多少钱?”尚帝突然问。 中年男人想了想,说:“你出多少钱?” “你别想敲竹杠,我没那么多钱。如果你漫天要价,我只有认罪伏法。另外,我想问清一件事——那光碟是不是你录制的?” “什么光碟?” “你别装糊涂了。你根本就不是房东。” “我为什么不是房东?” “因为我是这个房子真正的主人。我出国三年,这房子一直空着,没想到养出了你们这一窝老鼠!” 中年男子呆住了。 “我下了飞机,偶尔在报纸上看到了这个租房广告,很纳闷——谁在出租我的房子呢?今天下午,我就以租房者的身份来查看,没想到,差点被这个精神病害死!” 停了停,尚帝又说:“你也租过这个房子,但是你发现这个房东是假的,而且是个杀人狂,于是你逃开了——这是一个月前的事。但是,你复制了这房子的钥匙。很快,你又返回来,潜入这房子,偷拍到了下一个租户被杀死的全过程……” 中年男子跨过旅行包,默默走到阳台,从一个废纸箱中取出一台微型录像机。那纸箱上有个很小的洞孔,正对着室内,伪装得很好。 他看着尚帝说:“你杀人的过程都在这里。” 尚帝继续说:“你希望我能杀死这个姓周的,然后你摇身一变就成了这里的房东,还可以敲诈我一笔……” 中年男子从旅行包里掏出一个微型录像带,麻利地塞进录像机里,然后找个位置,把录像机摆好,镜头对准他和尚帝。 接着,他抽出了一支手枪——那是一支自制的土手枪。 尚帝张大了嘴巴。 中年男子把枪管对准了尚帝的嘴巴,说:“你错了,我才不管谁是这房子的主人。我的爱好是专门拍杀人的过程。” 第21章 二黑的故事 狐狸有仙风,黄鼠狼有鬼气,而狗通人性。 猴子和人类算是近亲,它们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人类的一举一动,那仅仅是表皮的技术,只有狗那静默的眼睛,才流露出一种和人类心灵上的通会。 狗对人类的眼泪、微笑、手段、伎俩、创造、计划、恩爱、仇杀、语言、本性、私心、杂念……都了如指掌,洞若观火。 你信不信,它甚至知道你的电脑密码。 只是,由于形体的限制,狗无法心摹手画,于是,它保持着局外人和旁观者的姿态,冷冷地看戏。 最初,陕南并没把二黑当人。 乡下的狗不像城里的宠物那样娇惯。陕南从来不管它,饿了它自己去找食,冷了它就钻进干柴里,反正死不了。 陕南和它建立起感情,是在一年前。 那时候,陕南要搬家,搬到几十里外的一个村子。他不想带上这条狗,就把它卖给了镇上金贵开的狗肉馆,换来了几张脏巴巴的票子。 那天晚上,它就应该变成桌子上香喷喷的狗肉了,可是,陕南却听到了它熟悉的叫声。 他和老婆都吓了一跳。 他撩开窗帘望出去,见二黑趴在黑糊糊的院子里,昂着脑袋,保持着随时都要出击的姿势,双眼闪着幽幽的亮光…… 二黑没死。鬼知道它怎么逃回来了。 搬家那天,陕南又把它送给了本村的一个亲戚。他叮嘱那个亲戚说:“你要是不想养它,就卖几个钱——除了金贵的狗肉馆,卖给谁都行。” 他搬到另一个村子的第三天,半夜时听见窗外有动静。 他打开灯,朝外一看,竟然是二黑! 它一边“哧啦哧啦”挠窗子,一边“呜咿呜咿”地叫——它竟然闻着气味找到了主人! 从此,陕南不想再赶它了,对它好起来,经常甩给它几根骨头吃。 说来也怪,自从搬了家之后,陕南的身体就出了毛病——白天浑身无力,夜里噩梦连连。 他是个庄稼人,没有充沛的体力不行。 村里的老中医给他开了几包药,老婆天天晚上给他熬,喝了一段时间,没效果。 于是,老婆给他请来了巫师。 巫师一进门,把房子的四个角都看了看,当即指出:“这房子盖在了死人的脑瓜骨上,得驱邪。” 陕南问:“怎么驱?” 巫师说:“要用四盅黑狗的血,分别洒在房子的四角。” 二黑就是一条黑狗。当时,它就趴在屋里的地上,一双狗眼直直地看着巫师,不知道它有没有听懂。 巫师又说:“记住两点——第一,必须是活狗的血。第二,必须是四条腿放的血,每条腿一盅,不能混淆。” 陕南糊涂了。虽然他没文化,但是他总知道血是循环的——为什么非要从四条腿放呢? 他向巫师请教。 巫师有些不满地说:“这个不是你该知道的。”然后,他掸掸袖子就朝外走了。 二黑突然蹿起来,张开血盆大口扑向了巫师的裆部。 它一声都没叫。 巫医慌乱地伸手保卫小兄弟,二黑叼住了他的手。 一声惨叫。 老婆急忙冲过去,狠狠把狗踢开。 在巫师一溜小跑到诊所打狂犬疫苗的时候,陕南家已经开始放二黑的血了。 四个壮汉把二黑关在屋里,然后开始围捕它。 陕南和老婆站在屋外。 老婆是不敢看,陕南是不忍看——二黑跟他几年了,一直忠心耿耿地看宅护院。被遗弃之后,它固执地寻找这个家,追赶这个家……到头来,却落得如此下场! 二黑不是那么好惹的。 它撞碎了暖瓶,撞翻了桌椅,咬伤了一个对手,挠伤了三个对手…… 最后,它终于被拿下了。 于是,惨绝人寰的一幕发生了:四个壮汉用菜刀齐刷刷剁下了二黑的四只爪子。 四盅黑狗血洒在了四个屋角。 二黑在地上抽搐着,哀号着。 那四只爪子在二黑身旁微微颤动。 陕南进了屋,看了二黑一眼,急忙把脸别过去,说:“快把它杀了吧。” 一个壮汉说:“不如趁它还活着,把它卖到狗肉馆。” 陕南挥挥手:“你们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四个壮汉把二黑装进袋子里,扔上四轮车,去镇里了。 陕南捡起那四只爪子,出了门,扔到了村外的野地里。 陕南的病没有好,反而更重了。夜里,他哗哗地冒虚汗,像洗澡一样水淋淋。 一个噩梦反复引他入彀: 黑夜,他走在村外的那片野地里。 好像有个东西在背后跟着他,他清晰地听见它在草上行走的声音。 他转身看了一眼,不由大惊失色——草上有四只爪子,在慢腾腾地挪动! 冷汗一下就涌出来。 这时候,他已经不知道,它对自己穷追不舍,是忠实,还是报复。 他转过身,拼命地跑…… 陕南一天比一天虚弱。 中医看了,西医看了,都赶不走他脑海中的那四只爪子。 这天晚上,老婆下地干活还没有回来,陕南一个人来到村外,来到了梦中的那片永远跑不出去的野地,想看看那四只爪子还在不在。 天色已暗,月亮还没有升起来。 突然,他从现实跌进了噩梦中。 二黑又出现了。 它移动着四条没有爪子的腿,歪歪扭扭地朝前走,姿势极其古怪。 那四只爪子还扔在草上,已经露出了白惨惨的骨头。 二黑走近它们,趴下来,像个没有手的残疾人一样,用两条前腿的前端夹起那白惨惨的骨头,贪婪地啃起来。 它一边啃还一边四下观望着,生怕别的狗跑过来争抢。 第22章 大黑的故事 大黑名不副实。 你要是见了大黑会哑然失笑——因为大黑是一条很小很小的狗,只有板凳那么大,而且全身雪白。 它的眉毛很长,挡住了眼睛。 它的主人是个离异女人,叫仇丽。她老公就是因为这条狗,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提出离婚。 他向法官陈述的理由很古怪:仇丽爱大黑超过了爱自己。对此,他无法忍受。 他是一个感情细腻、追求完美的男人。在闹到法庭之前,关于狗的问题,他跟仇丽交涉过多少次,均无效果。 法庭让他提供一些具体的事例,他说了三个。 一、两周她和狗睡十三天,和老公睡一天。 二、他们结婚两年,她为老公流过一次泪。她买了这条狗才一年,却至少为它流过六次泪。 三、天天他给她做饭,天天她给它做饭。 最后他对法官说:“我觉得这条狗是个不祥之物。” 法庭调解无效,最后,仇丽选择了狗,她老公选择了房子。 这是三天前的事情。 仇丽新租的房子在郊区,挨着铁道。铁道那边是一大片草坪,很开阔,很整洁。 晚上,仇丽领着大黑,想到那个草坪去玩。 翻铁道的时候,正巧有一辆火车开过来。 平时,大黑很乖顺。可是这一次,它却好像中了邪一样,不管仇丽怎么吆喝,它都不听,径直跑上了铁道,然后,回头看。 它的眼珠被挡在眉毛后。 突然,仇丽好像也中了邪,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射出一种异常的光亮,号叫着朝狗扑过去…… 火车像一条巨大的虫子转眼就逼近了,愤怒的汽笛像什么在怪叫。 大黑不慌不乱,在火车撞过来的一刹那,纵身一跃,跳下了铁道,跑到很远的地方,回头看。 仇丽躺在铁道上,两只脚被齐齐地轧断,鲜血喷出老远。 大黑慢腾腾地走回来,站在了主人旁边。 一阵风吹过,撩起了它的眉毛,第一次露出了那双眼珠。 那是两个像石子一样的东西。 接着,它走近了仇丽的两只脚。 那两只脚血淋淋的,白惨惨的骨头露出来…… 狗和骨头对视了一会儿,终于啃起来。 一个年轻女子舍身救狗…… 报纸不但报道了这件事,还搞了一个读者大讨论,很多市民都发了言。 有人说,为了一条狗命,搭上一条人命,太不值了。 有人说:现代社会,薄情寡义,这个女子让人感动。她也是爱护动物的典范。 不久后,大黑得了狂犬病。 这件事的恐怖在于——十八年前,仇丽还在小学二年级读书时,曾经被一条野狗咬伤,她的大腿上至今还有一块伤疤。 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仇丽没有打狂犬疫苗。 医生说:狂犬病的潜伏期最长可达二十年。 第23章 密码 黄先生一个人在家,坐在电脑前写东西。 有人敲门。 他从猫眼朝外看,没有人。 等了等,门又被敲响了,他再次从猫眼朝外看,还是没有人。 他无声地拉开门锁,猛地把门打开。 一个八岁左右的小男孩站在他面前,仰头看着他。 “小朋友,你是谁?” “保贝贝在家吗?” 保贝贝是黄先生的儿子,八岁。 他在大院里交了很多小朋友,黄先生差不多都认识。可是,这个小男孩他没见过。 “他跟他妈妈到超市买东西了。” “噢,那我等他。” 小男孩一边说一边进了门,走到沙发前就坐下了。 黄先生关了门,走过来把电视打开,找了一个动画片,说:“你看电视吧。他大约半个钟头回来。” “好。” 然后,黄先生就回到书房继续写东西了。 过了很长时间,黄先生的老婆和儿子还没有回来。 而那个小男孩也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黄先生觉得有点怠慢了这个小男孩,应该出去给他拿一些零食。 他走出书房,却发现沙发上不见了那个小男孩。他扫视了一圈,看见他正蹑手蹑脚地朝杂物间走去。 黄先生打了个冷战。 他没有叫住他,而是藏起了身子,紧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想看看这个小孩到底要干什么。 黄先生有一个重大的秘密。 这个秘密他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老婆和儿子。 为了不被家里人发现,他买了一个四位数密码箱,把那个秘密锁在了里面。他设置的密码,跟所有和他有关系的数字都没有关系。 ——那个小男孩已经无声地走进了杂物间。 黄先生忽然想到,也许儿子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小孩。前几天《信报》上还刊登过一个新闻:一个女孩四岁已成偷窃老手…… 黄先生甚至怀疑他不是一个小孩。 他悄悄跟踪过去,站在杂物间门外,通过门缝朝里看。 杂物间里的光线很暗。那个小男孩直接走近了他的密码箱,蹲下去,背对着他,好像在捣鼓密码…… 大约一分钟之后,黄先生听到“咔嗒”一声——锁开了。 小男孩抖了一下,猛地回过头来。 黄先生急忙用门挡住了自己。 他感到恐怖了!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个密码。如果从0001调到9999,需要两个钟头。 小男孩怎么可能一下就打开呢? 密码箱里只装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很丑陋,浑身血水,四肢朝天,正在哇哇大哭。 这照片摄于八年前。 照片上的孩子是黄先生和一个未婚女青年偷情的结果。 两个人都负不起责,深夜,他们把他遗弃在马路旁的垃圾筒上。 当时是三九天,天寒地冻。 实际上,他们是杀害了那个孩子,只是用了一种可以让灵魂狡辩的方式。 当时,黄先生的老婆正怀着保贝贝,也大腹便便地躺在医院里。 三天后,保贝贝出生。 从血缘上说,两个孩子都是黄先生的骨肉,可是,命运却截然不同。 黄先生只见过那个没有姓名的孩子一面,只留下了这一张照片,作为纪念,临死时看一眼…… 他再次探头看,那个小男孩正拿着那张照片端详…… 黄先生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小男孩正是照片上那个血淋淋的孩子! 想到这里,他差点栽倒。 他慢慢从门后走出来。 小男孩听见了声音,把照片麻利地放进密码箱,一下子就站起来。 “你是怎么打开这个密码箱的?”他严厉地问。 “我乱拨了几下它就开了。” “不可能!” “真的。” 黄先生一字一顿地说:“你必须跟我说实话。” 小男孩终于低下了头。 黄先生的心又缩紧了。 假如小男孩一直坚持下去,就可能真是碰了巧。可是,他的表情告诉黄先生——不是那么回事。 “你问我怎么知道了你的密码,是吗?”小男孩突然抬起头来,静静地问。 “对。” “这是一个秘密。你想知道这个秘密,必须打开我的大脑——你知道密码吗?” 黄先生傻住了,他没想到这个小孩竟然说出了这样不寻常的话!然后,小男孩安静地从他身旁走了出去,说:“我爸爸妈妈肯定在找我,我得回去了。再见。” 黄先生回过身,大声说:“你不等保贝贝了?” 他在门口回过头,不耐烦地说:“早过了半个钟头,我想他回不来了。” 然后,他就走了出去。 不管这个小孩是怎么打开了这个密码箱,现在,黄先生必须赶紧把它关好,而且还得换一个新密码。 老婆和儿子随时都有可能回来。那个超市就在小区的大门口。 想来想去,他觉得哪四个数字都不安全。 最后,他闭上眼,随便选了四个数字,锁上,又把数字打乱,然后才睁开眼。 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密码了。 电话骤然响了。 他接起来,是老婆:“保贝贝不见了!” 黄先生傻了,他猛然想起了那个小男孩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24章 双胞胎 我在我家那条胡同里经常看见一个卖冰激凌的少女。 她的额头正中有颗痣,像高粱粒那么大。她长得有点单薄,总是穿一件红色的羽绒服。 如果是一个男人卖冰激凌,我一个夏天可能吃三根。因为是一个少女卖冰激凌,而且她的眼神又是那样多情,我一个冬天就吃了八根。 时间长了,我和她就有点熟了。我是一个没有职业的人,中午起床之后就无所事事了,于是我常常跟她聊天,一聊就是一下午。最后,我和她成了好朋友。她叫小西,父母早逝,一个人生活,挺不容易的。 有一天,我去一个朋友家,在那个胡同里又看见了她,她竟然在那里卖冰激凌了,只是她换了一件绿色的羽绒服。 “嗨!”我说。 她警觉地看了看我,没答理。 我有点尴尬,索性走到她面前,问:“你不认识我了?” 她反感地瞪了我一眼,说:“我不认识你。” “你不是小西吗?我经常买你的冰激凌呀。” 她想了想,冷漠地说:“那是我双胞胎姐姐。” 她在骗我。 尽管有的双胞胎长得特别相似,但是,只要你是熟悉他们的人,当然不会弄错。我跟小西是好朋友,我坚信,不管有人跟她多像,我都不会把那个人当成她。 面前的这个人绝对是小西,她怎么说不是呢?她额头正中的那颗高粱粒一样大的痣历历在目。 双胞胎再像,也不可能像一个人照镜子那样。 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我只好说:“我是你姐姐的朋友。对不起。” 我回到家门口,果然在胡同里见到了小西,她穿着红色的羽绒服。 “小西!” “哎。” “刚才不是你吗?” “什么呀?” “刚才我看见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人,她说不是你,她说和你是双胞胎。” “对呀,我有一个双胞胎姐姐。” 我警觉地看着她:“她也说你是她的双胞胎姐姐。” “父母死得早,我和她都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可是,我觉得那个人就是你。”我一针见血。 “你不信就算了。” “现在你跟我去她那里看看,只要你跟她站在一起,我就相信了。” “我不可能见她。” “为什么?” “我恨她,她也恨我。” “亲姐妹,你们恨什么?” 小西逼视着我,突然说:“假如,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你,你难道不做噩梦?” 我想了想,就不坚持了。 不过,从此我经常到我那个朋友家的那个胡同去,和那个叫小东的少女聊天。我那个朋友离我家很远,一个在南郊一个在北郊。 时间长了,我越来越觉得诡异。 尽管穿红色羽绒服的女孩跟我说的永远是这样一套话,而穿绿色羽绒服的女孩跟我说的也永远是那样一套话,但是,我断定,她跟她就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人,总是出现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她扮演成两个人跟我交往——她到底想干什么? 小西过生日这一天,我对她说:“今晚我到你家,陪你一起过生日。你把蛋糕和蜡烛准备好。” 她说:“好啊。” 她一个人住在和我家比邻的那条胡同里。 然后,我坐车来到我朋友家的那条胡同,果然看见了冷饮车后面的小东。我笑吟吟地对她说:“今天,你过生日,早点收摊,我请你到一个地方,陪你一起过生日。” 我觉得,她明明是小西,她刚刚听我说完这些话。 她想了想:“去哪儿呀?” 我说:“你跟我走就行了。” “好啊。” 我要让她和她见面。 她住得不远。我帮她推着冷饮车,放进了她的房子,然后,领着她来到小西的住处。 最后一抹夕阳红涂在街道上,一弯冷月早早地挂在暗蓝的天空。两旁的哪棵枯树上有乌鸦在叫。 我和小东一步步走到小西的门前,这时候,她突然回头说:“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买个礼物呢?” “我……” 她笑了,说:“不为难你,你看那儿不是有个小卖店吗?给我买一块巧克力就行了。我先进屋去。” “好吧。” 那家小卖店离小西的住处只有几十米远,我跑过去,用最快的速度买了一盒巧克力,返回来,发现小东已经不见了。 她进屋了? 我的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也跨进了门。 屋子里只有小西一个人。她还穿着红色的羽绒服。 她已经把蛋糕切好,蜡烛跳动着。 我看见墙上挂着一面镜子,很大,方形。那不像是一个女孩的镜子,脏得几乎看不清里面的人。本来屋子里就不明亮,镜子里那模糊不清的世界更加深邃莫测。 我有点嘲笑地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呢?” 小西看着我,说:“我和她不是都在吗?” “她在哪儿?”我一下子有点恐惧。 小西走到那脏兮兮的镜子前,朝里指了指:“那不是她吗?” 一缕冷气爬上我的后背,我强颜笑了笑:“那镜子里不是你自己吗?你真会开玩笑。” “你再看看。” 我眯眼一看,镜子里模模糊糊的深邃世界中,站着一个人,木木地看着我。 “就是你呀!” “你看看我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我再一看,差点吓丢了魂——镜里人穿的羽绒服是绿色的! 突然,那个人把手伸过来!一声巨响,那面方形的镜子被打碎了,四边都是尖利的镜子碎片。望进去,在那个模模糊糊的深邃世界里,那只手鲜血淋漓地伸出来,紧紧抓住我:“你为什么这样较真儿!” 第25章 鬼话西游 由于出身低贱,由于身单力薄,我的心灵深处有一种恐惧感,一直伴我从小到大。 这个世界太强大了,打个喷嚏都可能要我小命。我夹着尾巴做人,时刻担心旁边有喷嚏声。 可是,梦给了我变天的机会。这下,我谁都不怕了。 是的,我成了齐天大圣。 我甚至还尝到了当名人的乐趣。电视台天天都在播放我的故事。我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还是师徒四人,朝西,朝西。 山高路远,荆棘丛生。这些《西游记》都描述得很多了,不赘。 这时候,我们已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眼看就要取到真经了。 山路上荒草萋萋,好像几百年都没有人走了。四周十分安静,竟然没有鸟叫。 我走在最前,唐师父骑马走在中间,猪八戒和沙和尚走在最后。 我困倦地朝前走,腰酸背痛,恨不能给唐师父安两个翅膀。 突然,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我感到行走着的好像不是四个人,而是很多,具体多少我不清楚,反正很嘈杂。我甚至听见隐隐有女人的笑声。 几个和尚,跟着一群女人算怎么回事? 众所周知,我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练就了火眼金睛,我看妖魔鬼怪什么的应该没问题。 我警觉地回过头去。 唐僧一心一意地赶路,他的眼神跟白龙马一模一样。 猪八戒一边走一边打着瞌睡。 沙和尚挑着担,一声不响。 没有另外的人啊! 我是孙悟空,连我都看不见的人是谁? 天黑了,我们赶到了一个寺庙。 晚上,我们睡在一间幽深的禅房里。我依然没有听见鸟的叫声。 我仿佛看见有个人在我面前端坐,但是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嘴里还嘟囔着什么。我猛地睁开眼,不见人影,但是四周鬼气弥漫。闭上眼,他又来了。 我大气都不敢出,仔细听,他嘟囔的竟只有六个字,反反复复。 我的汗毛都立起来了,他说的正是佛祖把我压在五行山下,在山顶贴的咒符上的那六个字! 只是,他反着念:吽……咪……叭……呢……嘛……唵……吽……咪……叭……呢……嘛……唵……吽……咪……叭……呢……嘛……唵…… 不知过了多久,唐师父叫大家吃斋饭。 我闷闷不乐。唐师父似乎看出了什么,想问问我,欲言又止。 我能不怕吗?这四个人全指望我,我都害怕的事,他们更害怕! 我一低头,惊叫起来: 我竟然看见钵里有肉!而且我看见自己毛烘烘的脸! 我惊叫一声把钵扔了,再看,我的脸又没有了。 唐师父走过来,问我:“悟空,你怎么了?” 我说:“对不起,我没拿稳。” 我实在吃不下去,拿出金箍棒,到寺庙四周转了转,什么都没有发现。 回来,我看见唐师父正在跟方丈聊天,猪八戒在太阳下抓虱子,沙和尚坐在阴凉里深深低着头,一声不响地看书。我发现他的大胡子更浓密了,几乎快遮住了脸。 我又出了寺庙,一个跟头上了天。我用一袋烟的工夫借来了托塔李天王的照妖镜,站在寺庙的房顶上,像探照灯一样照四面八方,照妖镜里呈现出房屋、树木、道路,并没有可疑之物。 我沮丧地从房子上跳下来。 我坐在寺庙外的土路边紧锁眉头在回忆。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想起了很多遥远的人。我甚至想到,自己没出道的时候,漂洋过海,一直到西牛贺洲地界,寻找长生不老之道,在灵台方寸山,见到师父之前,曾经遇见过一个神秘的樵夫,是他指给我道路的。我跟他擦肩而过,互相再没有见过。 我至今还记得,他头上戴着箬笠,身上穿着布衣,腰间系着环绦,脚下穿着草鞋。 当时我以为他就是神仙,急忙给他鞠躬行礼。 他说,他不是神仙,但他和神仙是邻居。 我越想越觉得这个人可疑。难道他是鬼?是比师父菩提祖师还厉害的鬼? 继续西行。 天色很暗,我们走得深一脚浅一脚。 山路上猛地窜出一只老鼠。 猪八戒这次反应还算快,举起钉耙就打,被唐师父制止了:“不许杀生。” 我看得出,这只老鼠已经成精了,它浑身鬼气冲天。我一下子没有了战斗的勇气,我感到我的腿瑟瑟地抖。 果然,它站在路中央,突然直立起来,开始冷笑。它的身上生出很多爪子,长出很多眼睛,有的眼珠在看我,有的眼珠在看唐师父,有的眼珠在看沙和尚,有的眼珠在看猪八戒,有的眼珠在观望远处有没有人出现。 我大惊:难道就是它在作怪? 我悄悄对笨猪说:“这是个小鬼,交给你立功吧。” 笨猪说:“哥,谢谢你了。” 那只老鼠说话了:“我要吃唐僧肉。” 猪八戒嘎嘎地笑起来:“太俗啦。” 那老鼠不理会,继续说:“今天这一难你们都过不去。如来给你们安排了九九八十一难,都过去了,那些都是安排好的剧情,不可怕。我不是,我不在任何轮回、报应之内。我真的要吃你们。” 我全身发冷。 沙和尚用那双阴冷的眼眸看着它,仍然一声不响。 突然,我听见幽暗的半空中又响起了那女人的笑声! 那只老鼠猛地抬起头,它的所有眼珠都闪着惊恐的光,四面八方地滴溜溜乱转,终于它撒腿就跑!原来它也怕! 我知道它不是那个令我无比害怕的东西之后,胆子大起来,忽地变成一只猫,纵身一跃,冲上前,把它捉住了。 我们赶到附近一个村庄之后,我把唐师父和两个师弟安顿好,单独外出借了一个灶,支起一口油锅。 我拎起老鼠的一只爪子,问:“你说,是谁在笑?” 那老鼠嘴巴紧闭,无比惊骇。 “你不说,我炸了你!” 它绝望地号叫一声,自己跳进了油锅,转眼就变成了几根焦煳的骨头——它自杀了。 我心中的阴影越来越重。 继续西行。 我陡然看到漫天霞光万道,彩虹千条。不知为什么,这景象竟然没有一点吉祥的意味,却显得很恐怖。 唐师父高兴了,他终于见到佛祖了! 我警惕地望着天空。果然,天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头像,像雕塑一样毫无表情。接着,我隐隐约约听见了女人的笑声! 我撒腿就跑! 我一边跑一边听见可怜的唐师父大叫救命。我在天上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猪八戒紧紧守护在唐师傅旁边。沙和尚静静地注视着古怪的天空,不知道想什么。 我一个筋斗翻出了十万八千里,落下后,抬头看,那个巨大的头像依然在天上! 我快崩溃了,变成一只老鼠藏进了人间的一只老鼠的肚子里。在黑暗中过了好久好久好久,齐天大圣才被生出来——那恐怖的头像终于不见了。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丢人。 我驾云来到灵山,进入雷音宝刹。我要求如来救命。 我对如来讲述了来由,如来问:“那笑声是什么样的?” 那隐隐约约的笑声又传出来。如来用法眼四下观望,什么都没有,不由惶恐起来,低低地说:“悟空,你赶快离开这里。自己的问题自己扛……” 我无依无靠地回到了唐师父身边。 我谎称自己去追妖精了。 他们信赖我,没有表示多少怀疑。 我现在怀疑这个可怕之物就在我们四个人当中。 不可能是敖广的儿子白龙马。 唐师父?不像,他除了念紧箍咒什么都不会。 猪八戒?不像,他只想肉和女人。 最后,我把眼睛放在沙和尚身上。 如果我们师徒四个人中有一个最诡异、最恐怖的人,你说应该是谁?肯定是沙和尚。他永远走在最后面,他最缄默。他的眉毛很粗壮,把眼睛都挡住了。他的胡子很茂密,把半个脸都埋了。他一直垂着头挑担…… 我开始推想。 沙和尚在流沙河曾经吃过九个取经路过的人。流沙河上连柳叶都不浮,而那九个人的头骨不沉。后来,沙和尚把那些头骨串成了一串,挂在脖子上。一定是在他遇见观世音之后,等待唐僧的时候,那九个头骨把他勒死了。现在的沙和尚就是那九个头骨。 可是,白骨精我也见识过,不也死在我的金箍棒下了吗? 我主动跟沙和尚去化缘。 我们走了很久,没见到村庄。天黑暗无边。我们坐在草地上。这时候,我更看不见他的表情了。我怀疑他不是沙和尚。 “你有没有听到我们身后有女人的笑声?”我试探地问。 沙和尚那一直低垂的眼睛终于慢慢抬起来,盯着我,突然笑了起来,他的胸腔里发出的正是那个女人的笑声! 我一下子就跳起来。 “我不是那九个头骨。我是来索你命的人。” “我已经在阎王那里给自己销了号!” “玉帝与日月同寿,阎王掌管人间的生生灭灭。在你不知道的领域,还有掌管日月寿命的,还有掌管阴间兴亡的。轮回之外还有更大的轮回,五行之外还有另外的物质,天上的天上还有天。我就是来自地下的地下的下面。你怕吗?” 第26章 夜游神 有个算卦的瞎子告诉了古芒一个发财的路数: 每天半夜十二点,你走出小镇在公路上转悠,不出一百天,你一定会遇到夜游神。看见它之后,你千万别错过机会,要一头撞过去,然后,你就跪在地上,抱住它的双腿不放,向它赔礼道歉。它是夜游神,不能长时间地停下来,必须不停地走走走。你一直向它赔礼,它说原谅你了你也不要放手。它实在没办法,就会告诉你一个埋财宝的地方,叫你赶紧去挖,它好脱身…… 这很像“芝麻开门”。 古芒才不会天天半夜十二点爬出热被窝,到外面找什么夜游神呢。他不是不相信,而是觉得希望太渺茫了,比彩票中奖还难。 这天,他在路边和一个老头下棋,说起了夜游神的事情。 旁边蹲着一个看热闹的人,他叫李九子,是一个出名的懒汉,每天都梦想着发大财,却从来不劳动,都三十多岁了,连个媳妇都没有。 李九子的注意力渐渐从棋盘上转移到古芒的嘴上,最后兴奋地瞪大了双眼。他问古芒:“要是那么死乞白赖,被夜游神吃了怎么办?” 古芒不屑地瞥了李九子一眼,说:“它是神,不是妖魔鬼怪,不会吃人。”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 这天,古芒半夜里突然醒来,怎么都睡不着了。 刚才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在镇外的一条公路上,遇见了高大的夜游神。他按照那个瞎子说的话做了,果然,夜游神附在他耳边说:“我告诉你一个埋藏财富的地方。我说出来之后,你立即把它挖开,好不好?” 古芒顺从地点点头。 夜游神指了指古芒的脑袋,突然说:“就在这里……” 古芒怎么都弄不懂这个梦的玄机。这时候,他隐隐感觉到外面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他左思右想,最后,穿衣起床出了门。 他走出小镇,一边在黑糊糊的公路上来回走动,一边不停地四处张望,盼望着夜游神出现。 天很冷,他不停地哆嗦着。可是,转悠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见到夜游神的影子。 就在他想返回的时候,突然,前面出现了一个异常高大的身影,正缓缓朝远处飘移,好像双脚离开了地面在行走。 夜游神! 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他的心猛跳起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他蹑手蹑脚地跑过去,一头撞在夜游神的屁股上,然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对方的双腿,开始耍赖:“您是夜游神吧?对不起啊,我冲撞了大驾,绝不是有意冒犯,请您原谅我吧,原谅我吧,原谅我吧……” 对方回过头,低低地说:“我原谅你了。” 古芒抱得更紧了:“不,您一定没有原谅我!我对不起您啊,我真的对不起您啊!……” “你抬头看看我是谁!”对方喝道。 古芒愣了一下,忽然感到这声音有些熟悉,抬头仔细看了看,原来是李九子。 “我在这里转悠三个多月了,连个鬼都没撞见!”李九子沮丧地说,“算了,咱们都回家吧。” 古芒心灰意懒地站起来,说:“……回家吧。” 两个人就一起朝家走了。 走着走着,古芒的脚步渐渐慢下来,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明明是两个人在走,可是他好像只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 他转头看了李九子一眼,李九子目视前方,腰杆僵直,继续朝前走。 “你等一下。”古芒说。 “怎么了?”李九子停下来。 古芒后退一步,趴在地上,朝李九子的脚底看去——他的两只脚竟然是悬空的,离地面有一寸高! 古芒顿时大惊失色,抬起头,死死盯住李九子的脸。 “害怕吗?”李九子问。 古芒说不出话来。 李九子围着他无声地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蹲下身,低低地说:“我都走成夜游神了。” 第27章 毛三和毛四 夏夜,湿漉漉的闷热,没有一丝风。 一片漆黑。 草在密麻麻地长,蚊子在密麻麻地飞,蟋蟀在密麻麻地叫…… 毛三和毛四走在土路上。路有点烫脚。 毛三走得快一些,毛四被落在后面。 毛三不满意地回头说:“你能不能走快点?” 毛四说:“我走得已经够快了。你急着去死呀?” 毛三生气地停下来,说:“我也是一百二十四条腿,你也是一百二十四条腿,你为什么就走不快呢?” 两条虫子! 毛三是男虫子,毛四是女虫子。 这种虫子最恐惧人类,极少爬出草丛。 因此,人类从没有见识过这个物种,世界上任何一个生物研究部门都没有它们的标本和档案。 我们一直在研究动物有没有思维和情感。其实,它们和我们一样——面临威胁时,它们惊惶地逃窜,或者抱成一团装死;它们的配偶或者亲人被残害了,它们悲痛欲绝,撕心裂肺,只是我们看不见它们流泪罢了…… 毛三和毛四在它们的种族里相当于人类的中医。虫子当然也生病,毛三和毛四通过一些草药为它们救死扶伤。 前些日子,有一个医生在草地上放风筝,不幸看见了毛四。 这个医生天生最怕虫子,当时他被毛四那怪兮兮的样子吓得全身发冷,手脚都不会动了。 恐怖产生暴力,他抬起脚,恶狠狠地朝毛四踩去…… 毛四叹口气说:“前几天,我被一个人踩了一脚,差点没命,断了几十条腿,还没长出来呢。” 毛三朝毛四的身下看了看,心疼了。 “你知道那个人的家在哪儿吗?”它阴冷地问。 毛四舞动着无数的腿,说:“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在哪里上班——他是个医生。” 毛三突然说:“我领你去报仇!” “怎么报仇?” “钻进他的两只耳朵,然后我们在他的大脑中间会合。” “他长得那么高,我们朝上爬的时候,肯定会被他发现。” “我们先爬到房顶上,然后对准他的脑袋跳下去,空降抢占制高 点。接下来,我们就藏在他的头发里,如果他没有察觉的话,我们迅速兵分两路,钻进耳朵。” “要是他察觉了怎么办?” “你放心,他没办法在头发里捉到我们,除非他用篦子把我们梳出来。而他不可能有篦子。” 毛四想了想,不好意思地小声说:“他的诊室在八楼,我这腿……” “没问题,我背你上去。” 于是,在这个闷热、漆黑的夏夜,两条虫子逼近了医院的门诊楼。 它们第一次要和人类正面交锋了。 实际上,那个医生是个挺不错的人,对患者充满爱心,办公室里挂满了锦旗。 他是一个爱清洁的人,他的胡子总是刮得光光的,头发也永远是短短的。而且,他很热爱生活,有风的日子,还经常到草地上放风筝。 在门诊楼黑暗的楼梯上,有一条很大的白虫子从水泥缝探出脑袋来,它没有腿,全身都是乳白色的肉,不停地蠕动着。它长着很多只眼睛。 白虫子惊奇地问:“毛三和毛四,你们怎么出来了?” 虫子和虫子一般都认识。这种没有腿的虫子缺乏安全意识,总爬出来透气,经常被人弄死,都快绝种了。 毛三气喘吁吁地说:“我们去找一个医生算账。” 白虫子不知道它们去找哪个医生算账,但是它幸灾乐祸地笑了:“祝你们成功!” 这时是清早。 那个医生坐在诊室里,静静地看着门,好像在等待第一个患者。 两条虫子进了门,顺着墙壁爬上了房顶,速度快极了:“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刷……” 它们停在那个医生的上方,朝下看去,看不见医生的脸,只看到一头乌黑的短发。 “你先跳。”男虫子说。 “你先跳。”女虫子说。 男虫子就跳了下去,女虫子也一闭眼,跳了下去。 它们轻飘飘地落在了一堆头发中。它们伏下身子,一动不动,紧张地观察医生的反应。 医生好像没什么反应。 毛三对毛四使了个眼色,两条虫子迅速朝两只耳朵爬去。 可是,它们顺着两个鬓角朝下爬,却好像一直爬不出去,一直没看到医生的脸。 它们都害怕了,同时向地面逃窜。它们一直在头发中爬过他的脸、他的脖子、他的胸腹、他的大腿,他的脚…… 这个人全身都是头发! 这时候,医生慢悠悠地说话了:“我是毛老大。” 第28章 片面的镜子 两个女孩到海边旅游,住进一家宾馆。 坐了一天的车,很累,她们要洗澡。 草是一个内向、柔弱的女孩,而花是一个外向、明朗的女孩。这次出来,一直是花照顾着草。 草先进了卫生间。 里面传出“哗哗”的水声。 花打开电视,找到了一个外国的恐怖电影!她高兴地跳到床上,看起来。 画面上,一个女孩在洗澡,突然,一些古怪的须角从花丛里伸出来…… 草惊叫了一声。 水声已经停了,草用毛巾裹着身子,惊恐地跑出来。 “怎么了?”花问。 “见鬼了!” “见什么鬼了?” 草指着卫生间,抖抖地说:“我照镜子,镜子里没有我!” 花笑了,说:“怎么可能!一定是里面的雾气太大了。走,我跟你去看看。” “我不敢!” 花下了床,大大咧咧地说:“那你就别洗了,我洗。”她一边说一边走进了卫生间。 外面只剩下了草。 电视上,一个女人在洗澡,一些古怪的须角从地缝里伸出来…… 她急忙把电视关掉了。 房间里一下子静下来,只有卫生间里的“哗哗”的水声。 花一边冲洗一边还哼着流行歌曲。 草想,看来那镜子真的没什么问题,一定是自己看花眼了。 过了半天,水声停了。花对她喊:“草,你进来一下!” 草以为花要什么衣服,就走了过去。她推开卫生间的门之后,愣住了——里面空空如也,根本不见花的影子! 突然她听见花说话了! 她猛地转过头,看见花正在那雾蒙蒙的镜子里朝她笑:“你怎么说这镜子照不出人呢?你看,它不是把我照出来了吗?” 第29章 谁在那里面 周xx是个恐怖小说家。 他写了一篇恐怖小说,叫《谁在那里面》: 我是一个作家。 这一天,我到一个旧货市场,买回了一台陈旧的打印机。 对于我这个电脑盲来说,我能把它连接到主机上,就像在蒙古建立了海军一样不容易。 天也黑了,我也累了,洗手,睡觉。 夜很静,我迷迷糊糊快进入梦乡时,突然听见有一个奇怪的声音:“吱啦吱啦吱啦……” 我一下子就醒了。 我在黑暗中仔细听,感觉是那个打印机在响。 电脑关着,它怎么自己就开始打印了? “吱啦吱啦吱啦吱啦……”打印的声音在深夜里很瘆人。 我坐起来,打开灯,朝电脑看去,果然见一张纸从打印机里慢慢伸出来…… 我走过去,小心地把那张纸抽出来,上面是空白的,什么字都没有。 我把打印机的电源拔掉了,重新躺下,关上灯。 我想,假如它再响,那就见鬼了…… 谢天谢地,它没有再响。 第二天,一个朋友来做客。 我在厨房煮咖啡,听见他说:“这是你写的小说开头吗?” 我探出头看了看,他正拿着昨夜从打印机里吐出来的那张白纸在看。 我走过去,看了看那张白纸,又看了看他,不解地问:“你说什么?” “或者,这是你写的一首诗的开头?” “你说,这上面有字?” 他指了指那张纸说:“这不是字吗?” 我有点毛骨悚然了:“写的是什么?” “你别跟我开玩笑啊!” “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 朋友说,那上面写着这样两句话: “我每天午夜都必须写点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恐怖?” 我认定朋友是在开玩笑,一笑过去。 这天晚上,我又切断了电脑电源,可是,到了半夜,又听见那个打印机响起来:“吱啦吱啦吱啦吱啦……” 我的心一沉。 颤颤地打开灯,我又看见有一张白纸从打印机里慢慢伸出来…… 我走过去,把那张纸抽出来,上面还是一片空白。 《小故事》杂志社正跟周xx约稿子,他决定把这篇《谁在那里面》寄给他们。 他坐在电脑前,点“文件”菜单,再点“打印”指令,那台刚刚从旧货市场买回来的打印机,就开始工作了。 “吱啦吱啦吱啦吱啦……” 终于打出来了。 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一点问题,就到邮局寄出去了。 几天后,《小故事》杂志社的张编辑打来了电话。周xx正在电脑前写作。 “周老师,您的稿子我收到了。不过有个问题,我得问您一下。” “什么问题?” “最后一行字是什么意思?” 周xx点开那篇文档,朗读最后一行:“我走过去,把那张纸抽出来,上面还是一片空白。” 张编辑说:“是下一行。” “下一行就是我的通信地址了。” “不是,在通信地址的上面,黑体字。” “没有哇!你说说,写的是什么?” 张编辑压低声音,把那行字念了出来。 周xx一下子就陷入了巨大的恐怖中——那行字竟然是: 胡编乱造。你快倒霉了! 怪了。 稿子在电脑里还好好的,可是,被那台破旧的打印机打出来之后,最后就多了一行古怪的字。这行字别人能看见,周xx却看不见! 就在这天半夜,周xx又听见那台打印机孤独地响起来:“吱啦吱啦吱啦吱啦……” ——大家一定都想知道周xx到底怎么样了。正像著名魔术师大卫说的那样:还是留一点谜底有意思。 到此结束。 胡编乱造。你快倒霉了! 第30章 噩梦逼真 我保留着小学毕业时全班的一张合影。 这是一张黑白的老照片,总共有三十二个学生,分三排,第一排坐在矮凳上,第二排坐在高凳子上,第三排站着。 其中有一个学生已经死了,他叫夏明军。小学毕业那年暑假,他到池塘里游泳,淹死了。 他站在后排最左边,个子不高,只露出一个瘦巴巴的脑袋,默默地看着镜头。 班主任是个女的,姓李,她坐在中间那一排正中。 我时常拿出这张珍贵的照片看看,它把我带回那遥远的童年时光。 这一年,我回到家乡小镇,打听了一下,除了我,小学那些同学竟然都没有走出这个小镇,就产生了一个念头:把他们聚到一起,搞个同学会。 遗憾的是,李老师不在了。三年前她得了癌症,死在了齐齐哈尔大儿子家,享年六十九岁。我去她家,只见到了她的一张大幅遗像。 人很快就聚齐了。 大家都过了三十岁,有些人我都不认得了。 我请客,大家到饭馆大吃二喝一顿。然后,有人提议要再照一张合影。我当即赞同,并出了一个主意——每个人都按照那张小学毕业照的位置站。 照完相,我又把小镇唯一一家歌厅包下来,大家在那里狂欢了一晚上,半夜才散。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家乡。 半个月之后,那张老同学的成年合影寄到了我的手上。 我打开后,大吃一惊:照片上多了两个人。 一个老太太,满脸都是皱纹,木木地坐在第二排正中,木木地看着镜头。这正是遗像上的李老师! 后排的最左边露出一个瘦巴巴的脑袋,那是彩色照片上唯一一个黑白的影像,正是小学毕业照上的夏明军。 他停留在三十年以前,默默地看着镜头。 第31章 天惶惶地惶惶 夜深了。 张山躺在床上,身边多了一个男婴。 她是个作家,丈夫是个医生。 几天前,丈夫下班回来,带回来了这个六个月左右的男婴。他是在医院里捡的。 张山第一眼看见这个孩子,就觉得他有点面熟。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多少有些恐惧。 今夜丈夫值班,家里只剩下她和这个男婴了。 男婴睡着了,在月光下,他安静得像一枚缓缓飘落的雪花。 夜缓缓地流失。 腕上的表在滴答滴答走动,那是每个人生命的倒计时。 零点时分,男婴抖了一下,突然哭起来。 张山吓了一跳,急忙把他抱起来,使劲摇晃。可是,他仍然大哭不止。 在寂静的深夜里,一个小孩没完没了地大哭,总让人感到有些瘆得慌。 天惶惶地惶惶。 张山没辙了。她一边轻轻地拍他,一边冷静地观察他。 他一边哭一边紧紧盯着房间的西南角,好像看见了什么东西。 张山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里一片黑糊糊,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出生和死亡大都是在夜里。刚刚出生的孩子,即将死亡的老人,都处于混沌未分状态。在这个状态里的人,是不是真的能看到我们平常看不到的东西?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为什么让男婴如此惊恐? 不知道过了多久,男婴好不容易睡着了。 张山小心翼翼地躺下来,都不敢喘粗气。她开始回忆,这个男婴到底像谁。 一张脸在黑暗深处显现出来…… 当张山看清这张脸的时候,整个身体像通了电似的抖了一下——这个男婴多像乔宙啊,简直就是他的翻版! 难道他是乔宙的小孩? 张山今年四十二岁,结婚十几年,一直没有小孩。她不能生育。 乔宙和她同岁。 假如这个小孩真是乔宙的,他为什么现在才要小孩? 他为什么要把小孩抛弃在医院里? 为什么偏巧是丈夫把他抱回来了? 张山和乔宙相好时,都是二十一岁,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恋爱。想起来,那时候天真蓝,乔宙的笑很灿烂。 两个人在一起相爱了两年,后来,乔宙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张山怀疑他是不爱自己了,伤心了很长时间。 后来,她又谈过几个男朋友,都没有结果。 和丈夫相识的时候,她已经将近三十岁。 她没有对丈夫说起过乔宙。他已经太遥远了。 而现在,一个和乔宙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孩突然出现在了她的生活中。她怀疑乔宙回来了,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张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现在也是。 二十一岁那一年,她曾经写过一篇散文,投到了一家杂志社,竟然发表了。 那是她的处女作。 文章的题记是:人类的情感之所以像星辰一样美丽,正是因为生命的天空充满了悲剧的黑暗。 她的想象很凄美: 一个人,从新生到衰亡,这个过程是最残酷的。 不管你的青少年时代多么令你留恋,最后你都将一天天变得衰老,丑陋。 最初的生命是一个美梦,老了之后,就渐渐变成了一堆垃圾,找不到回收的地方,只能在焚尸炉里销毁…… 如果,人生能够倒过来,那多好啊。 一把把泥土,渐渐形成人的样子,出现在这个尘世。 他(她)人生的最初,外表是衰老的,内里是成熟的。然后,一天天走向壮年,走向青年,走向童年。由一种哲学的黑白颜色,走向童话的五颜六色。 越活越有希望,越活越有激情,越活越有力量,越活越美好,越活越娇嫩…… 最后变成胚胎。 最后化为乌有…… 乔宙是她的责任编辑。 就因为这篇稿子,他和她相识了,相爱了。 她清晰地记着,她和乔宙最后在一起的情景。 乔宙约她,在一个酒吧见面。 那个酒吧的名字很怪,叫“背对背”。 酒吧里的光线很暗,墙壁上挂满了钟表。 乔宙提出分手。 张山似乎并不太意外。那一段时间,乔宙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张山早就有预感了。 只是她不明白原因。 在她的再三追问下,乔宙支支吾吾地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 “为什么?” 他看着墙上那些滴滴答答的钟表,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只是在山路上邂逅,打个照面之后,就只能各走各的路,因为……你是上山的人,我是下山的人。” “你可以跟我上山啊!或者,我跟你下山。” 乔宙苦笑着摇摇头。 巧的是,或者说不巧的是,刚说到这儿,他们就看见了一个共同的朋友,那个人大大咧咧地走过来,非要和他们一起喝酒…… 对话半途而废。 第二天,乔宙就消失了。 张山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婴在明亮的月光下突然睁开了眼! 张山打了个冷战。 男婴直瞪瞪地看着张山,突然说:“你说我是谁?” 一个六个月大的小孩竟然说话了! 张山毛骨悚然:“你!……” 男婴转过脸去,直直地盯着房间的西南角,心酸地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消失——我们不是同一种时间里的人,无缘共度今生,只能各自走向各自的结局……” 张山一下子就坐了起来。 是个噩梦。 但是,她的心并没有放下来,回想梦中的情景,她越来越恐惧。 难道这个男婴是……乔宙? 她低头看那个男婴,他安静地睡着。 张山不敢睡了,第一次如此急切地盼望丈夫快点下班。 她轻轻打开床头灯,想看看几点了。当她的目光落在手表上时,却呆成了木鸡: 在这幽邃的深夜里,那个秒针朝着相反的方向匆匆地奔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第32章 画 马良是个画家。 他在一个村子的最西头盖了一幢高大的房子,像个庙堂,很cool。 他在村里雇了一个老太太,每天早晨来给他搞一次卫生。老太太住在村子最东头,六十多岁了,不过身子骨很硬实。 最近,马良一直想创作一幅画,叫《后退半个世纪》,但是一直没动笔。 他想用一个女子来实现这个题目。 外在的东西没问题,一件花衣裳,一根黑辫子,不施粉黛。难度最大的是她的眼神,马良总觉得他描画不出来。 他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幅画。 那是一个和真人同样比例的女子,站在一片草地上,挎着个篮子,装着半篮蘑菇,就像第一次照相的人面对镜头一样,有点羞怯地看过来。 半个世纪前的天,比现在蓝多了。草地上零星的花,鲜得像真的一样。 画完了这幅画,马良就像跋涉了半个世纪的时光,感到异常疲惫。 他是个自由画家,靠卖画为生,但是这幅画他不想卖,永远不想卖。 搞卫生的老太太来了,马良让她把乱七八糟的画室收拾一下。那个老太太就无言地走进去,低头开始劳动,一眼都没看那幅画。 这一天夜里,刮风了。 马良醒来,听到院子里的狗们在狂叫。他养了十几条狗。 他警觉地把耳朵竖起来。 画室的门响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人钻进去了。马良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过去。 他打开画室的灯,扫视了一圈,没发现任何可疑的情况。 他又看了看那幅画,画中的女子在草丛中羞怯地看着他。 他松了一口气,转身准备回卧室。突然,他的脖子僵住了。他慢慢回过头,眼睛射向那个画中人的辫子。 她的辫子本来在背后,现在,这根辫子垂在了她的胸前! 马良猛地转了一圈,画室里只有他自己。 有问题! 她的辫子上竟然系上了一根红头绳,这根头绳马良根本没画过! 只有一个可能,有人趁他不在家,钻进他的画室,涂改了他的画。 谁干的? 当然是他的同行,因为只有同行才会画画。 可是,哪个同行会做这种怪异的事呢?而且,他和圈子里的人几乎断绝了来往,根本没有人走进过这间画室…… 他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低头干活的人,不由全身一冷——是她? 他越看画中人越害怕,拿起画笔,又把她涂改过来。 第二天,那个老太太又来了。 她走进画室搞卫生的时候,马良在后面悄悄观察她。她没有察觉到马良在身后,只管低头干活,根本没看那幅画。 马良望着她花白的头发,暗暗解除了对她的怀疑。 “大妈。”他叫了一声。 老太太似乎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她的眼睛很混浊。 “你叫什么名字?”马良问道。 “李彩花。”她一边说一边继续擦地,她的手像一截干枯的木头。 “你是在这个村里长大的吗?” “是,我就是在这个村子出生的。” “这个村子有没有人会画画?” “画画?原来有个画匠,死了。” 这天晚上,马良又被风中的狗叫声惊醒了。 他竖起耳朵,听画室的动静。 画室的门又响了一下。 他起身跑过去,打开灯,没发现任何人。 他朝那个画中女子看了看——那根辫子依然垂在她的胸前,她羞怯地望着他。 这时候,马良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了。 难道自己当时真的把辫子画在了她胸前? 他很快就否定了自己,因为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那个女子站立的位置似乎挪动了一点。她身体一侧的边沿,露出了细细的一条画布的底色。好像她曾经走下来过,重新回去时,站立的位置没有严丝合缝,出现了一点点偏差。 这下,马良惊呆了。 这说明不是画外人作怪,而是画里人作怪! 马良陡然想起了一个民间故事,好像叫《田螺姑娘》,讲的就是一个画上女子爱上了一个年轻的渔夫,偷偷从画上下来,为渔夫做饭,洗衣…… 可是,此时的马良一点都感觉不到美好,只有恐怖。 他仔细打量这个画中人。 她的长相很传统,瓜子脸,杏核眼,高鼻梁,樱桃嘴,大眼睛,窄肩,细腰,宽臀,她的眼睛水水的,很羞怯…… 看久了,就是一个真人站在面前。 马良使劲摇了摇脑袋——她确实是一幅画,无血无肉,她诞生于他的画笔和想象…… 他实在不想再跟她对视下去,一步步退回了卧室。 这天夜里,他听了一夜的风声。 第二天,马良中午才睡醒。 搞卫生的老太太来了,她一言不发,低着头干活。 马良忽然感到这个老太太有点眼熟。 他打了个冷战。 他发现这个老太太竟然跟那个画中人有点像! 马良立即明白了,为什么多数画家笔下的女性都有点像他的太太。马良住在这个村子里,很少跟外界接触,天天见到的人就是这个老太太了,他画的女子就不知不觉像了她几分。 “大妈。” 老太太又吓了一跳,抬头看他。 “你看我这幅画怎么样?” 老太太一回身,目光准确地射到了那幅画上。 “挺好啊。” “我觉得她和你还有点像呢。” 老太太不好意思地说:“人家美得像花骨朵一样,怎么能跟我这老婆子像!”说完,又低头干活去了。 这天夜里,又刮风了。 马良没睡,他在极度紧张中等待那个响声出现。 大约午夜的时候,他果然又听见画室有声音。 他悄悄来到卧室门口聆听,清楚地听见有人打开了画室门:“吱呀——”然后轻飘飘地走出去了。 他迅速来到画室,打开灯,目瞪口呆——画上的女子不见了,留下一个人形的空白! 外面的狗叫起来,很凶。他疾步追了出去。 借着月光,他看见了一个背影——窄肩,细腰,宽臀,一根辫子在背后悠来晃去…… 他顾不上害怕,跟踪她而去。 她挎着篮子一直朝村东头走。 风越来越大。马良紧紧跟着她。 那背影始终没有回头,一直朝前走,朝前走…… 实际上,这个村子不大,从这头走到那头,大约一里远。可是,在这个梦魇一般的夜里,这一里路变成了一万里。 一个画中人,一个画外人,跋涉了一夜。 马良累极了,全身像散了架。 天突然就亮了,好像鸽子一飞冲天。 马良朝两旁看了看,他发现村子似乎变了样,砖房都变成了土房,而路边的草突兀地繁茂起来。 他猛然意识到,空间的距离变成了时间的距离,他是朝着从前走,一直走过了半个世纪! 这时候,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去了,恐惧到了极点,但是他仍然没有放慢脚步。 天越来越蓝。 前面的村道上,出现了另一个矮个儿女子,穿着旧时代的衣裳,她跟画中的女子打招呼:“李彩花,起这么早啊?” 画中人说:“我去草地上采点蘑菇。” 然后,两个人擦肩而过。 那个矮个儿女子走到马良对面的时候,还仔细地看了看他。 李彩花…… 马良又一惊——那个老太太不是叫李彩花吗! 正愣怔着,果然看见那个画中女子走进了村东头第一家! 他躲在了一棵老树后。 那女子很快就出来了,仍然挎着那个篮子。她朝村西头返回了。 马良继续跟着她。 黑夜“哐当”一下就掉下来了。风渐起,越来越大。 马良好像又跟她跋涉了一万里路,终于看见了他那庙堂一样的房子。 她的脖子好像不会转动,没有回一次头。 来时,马良不但一直溜边走,而且还猫着腰。现在,马良的腰身一点点挺直了。 她还是没有察觉,好像她和马良是两种时空。 马良的胆子越来越大,走得也越来越快,最后,他离她只有几米远了…… 她突然回过身来,定定地看着马良。 她的脸布满了皱纹,头发干枯花白,双眼混浊不堪。 她是李彩花。她的胳膊上还挎着那只篮子。 她说:“我来搞卫生。” 第33章 面具 我有两个面具。我之所以买它们,是因为它们的样子太恐怖了。 在此之前,有朋友自泰国来,给我带来一个他们的面具,是一个脑袋,像人,又像兽,涂着各种各样的颜色,青面獠牙,血盆大口。但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吓人,甚至把它当成了玩具。 那么,这两张脸是什么样子的呢? 它们不是脑袋,仅仅是两张脸,而且它们不是那种变形的,比例跟正常人的脸一模一样。 它们的恐怖在于——它们太白了,比纸白,比盐白,比雪白,我无法形容。说另外的东西,倒可以反过来比喻——简直像周德东家的面具一样。 那白白的脸上,挖了两个黑洞洞,那就是眼睛;凸起一个优美的鼻子,画着两片鲜红的唇。 假如你把这个面具罩在脸上,走出门,透过那两个黑洞洞,你可以看见另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到处飘荡着惊惶的眼睛。 在某一方面,我是一个心细的人。这两张脸有一点区别,尽管很细微,可我还是发现了——其中一张脸的额头有几颗斑点,小得几乎只有用显微镜才能看清楚。 我把这两张脸分别挂在卧室里和书房里。 我在书房写作的时候,我在卧室睡不着构思的时候,偶尔抬头,看一看墙上的脸,会陡然有一种惊怵感,刺激灵感。 有那么一天晚上,我站在一张脸前细细打量它,突然瞪大了眼。 我所从事的职业不允许我胆子小,但是,我还是骤然感到了害怕!——由于有那个斑点的区别,使得我发现,这两张脸换了位置! 怎么可能呢? 这两张脸是我一个月前挂上的,再没有动过它们。当时,哪张脸挂在了哪个房间,我记得清清楚楚。而且,这一个月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在! 从此,我的目光一看到它们,心里就发冷。 它们没有任何表情,木木地注视我。 过了几天,我再次走近它们观察,我的心一下子就掉进了万丈深渊——它们又交换了位置! 这天夜里,我躺在床上,借着月光,盯着墙上的脸,不敢睡。 我想,换了别人,一定会把它们都摘下来扔掉。但是,这样做不是我的风格。 不管遇到什么恐怖的事,我都会坚持到底,直到真相大白——哪怕在寻求谜底的过程中,我不争气被吓死。 我注视着那张不知道产生于什么人之手的脸,似乎有两只黑亮的眼珠,隐隐约约在那两只空空的黑洞里缓缓地转动。 我大惊。我一动不动,死死盯着它。 是的,有两只眼珠,在那张脸的后面转动! 我感到呼吸越来越急促。我想,今夜我可能真的要不争气了。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发觉了它们的秘密。我要大难临头了。 我站起来,猛地打开灯,一把把那张脸揭开,扔到了地板上——那面具的后面果然藏着一张脸! 我抖了一下。那是面具挂的时间长了,雪白的墙上有了一张脸形的印记。这是一种借口,我不相信。 接着,我低头看地板上的那张脸,它摔破了,两片鲜红的嘴唇咧开来,笑了。 我好像听到它在说:“那是你自己的眼睛。” 那是我自己的眼睛。 这句话深有含义。至少,从此我专心写作,再也不关注它了。 关于它们互换位置,一个搞科研的朋友是这样解释的——那是一种特殊的材料,会自动滋生和消亡一种黑色的斑点。两张面具不是一起制造的,正好有一个时间差。 第34章 钱钱钱 黑夜,末班车,乘客稀稀拉拉。 其中,坐在车门旁的那个乘客不是人。 这个鬼跟我一样,是个作家。由于它写的书在阴间销路不畅,它决定改变路线,写一写人间的纪实文章。它想,鬼们远在地下,一定都很想知道地上的消息。现在,它来到人间体验生活。 众所周知,鬼会隐形,但是这个鬼不想那样做,它要体察人间实情,就得实实在在地和人打成一片。 售票员的态度不太好,她走过来,大声对它说:“买票!” 鬼说:“我不用买吧?” 售票员说:“是人就得买票!” “我不是人。” “你不是人?好吧,就算你是包裹,只要占一个人的位置,就得买票。” “我可以不占位置。” “那你就是下去了?” 鬼朝车厢上一贴,就像画一样贴在上面了:“我在这儿!” 售票员差点被吓昏。 鬼像电视一样对震惊的乘客们说:“我是一个鬼作家,最近准备写一本长篇报告文学,在阴间卖,也想在人间销售一部分,届时希望各位踊跃购买。另外,购书还可以参加抽大奖,头等奖是阴间一日游。” 售票员终于镇定下来,她大声喝道:“你可以不买票,但是你要付广告费!我们的车厢广告都是收费的!” 鬼一耸身子,从车厢上跳下来,站到那个售票员的面前,生气地说:“你总是钱钱钱的,烦死了。”然后,它指了指脚下的一截烟头,问:“它买票吗?” “废话,它买什么票!” 鬼一缩,变成了一截烟头。烟头诡异地笑了一下。 售票员愣了愣,突然说:“随地扔烟头,罚款五十元!” 那截烟头像虫子一样阴阴地蠕动了几下,渐渐变成了一张脏巴巴的钞票,闷闷地说:“你敢把我装进包里吗?” 第35章 没有良心 有一个小伙子,爹娘都死了,他成了乞丐。 这一年冬天,特别冷,大雪一直下。他几天几夜没吃到一口馍,饥寒交迫,昏倒在风雪中。 醒来时,他看到了一双混浊的眼睛。 “你是谁?” “你冻昏了,我把你背了回来。” 是一个古稀之年的老头,他满脸皱纹,颤颤巍巍。 小伙子不太相信:“你怎么能背得动我呢?” 老头的眼睛一下子就挡上了窗帘:“这个你就不要问了。” 小伙子就不问了,谢过老头救命之恩,还要下地叩头。老头按住他,给他端来一碗热姜汤,让他喝了。 就这样,小伙子在老头家住下来。吃的虽不是山珍海味,可是比起要饭的日子,却是天上人间了。他的身体渐渐硬实起来,脸上渐渐冒出了红光。 老头是个木匠,做一手漂亮的木器活。 小伙子不好意思吃闲饭,有时帮老头打打下手。 木工房的角落立着几个木头人,很像真人,看上去有点瘆人。一天,小伙子问老头:“这些木头人是干什么用的?” 老头的眼睛又挡上了窗帘:“这个你也不能问。” 小伙子心里有点恐惧,就不再问。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伙子已经能独力做一点简单的家具了。每次,他单独在木工房里干活,都感到那些木头人在背后看他。他总担心哪一个会突然伸出尖尖的木手,抓住他的脖子。 一天,小伙子对老头说:“我得走了。来世做牛做马,报答您。” “你去哪儿呀?” “我去讨饭。” “小伙子,你年纪轻轻应该学一点本事,讨饭有什么出息?我收你为徒吧。” “您不嫌弃我?” “我一个孤老头子,没有儿孙。你在我这里,还有个伴。” 小伙子感动极了,给老头跪下磕了三个头,正式做了老头的徒弟。 十里八村只有老头一个木匠,大家的木器活都离不开他。小伙子跟师傅干活,很快便入了道。他腿脚勤,嘴巴甜,老头对他很满意。渐渐地,老头就不亲自干活了,放手让他干,只是偶尔在一旁指点。后来,他连指点都不用了,落得清闲自在,一心颐养天年。 一年冬天,老头病倒了。 开始时,小伙子为他寻医问药,端饭倒水,还算耐心,可是,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徒弟。时间一长,小伙子的脸色就不那么好看了,手脚也不那么勤快了,话语里流露出不满和厌烦。他暗想:我为什么要侍候这样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人呢? 终于,他有了另立门户的打算。 这一天,他见老头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说:“师傅,师傅!” 老头轻轻应了一声。 “您的病最近好多了。我已经学会了手艺,应该到外面去闯荡一番……我走啦。” 然后,他偷了老头的钱褡裢,出门就溜了。 忘恩负义的人来到另一个村子,开了一个木工房。他以为,凭他的手艺立马就会财源滚滚,谁知过了很多天,没一个人来找他干活。他跟人一问才知道,他师傅竟然又开工了!而且,他的手艺比以前更精美。奇怪的是,现在他只在夜里干活,不许任何人观看。 小伙子纳闷了:那老家伙不是快死了吗?他为什么只在夜里工作?难道他有什么绝活? 一天夜里,小伙子偷偷溜进那个村子,想探个究竟。 当他走近老木匠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阵锛刨斧锯声,他趴在窗上一看,倒吸一口凉气,他竟然看见几个木头人在干活! 那些木头人似乎察觉了什么,突然停住一动不动了。 小伙子一下就明白了,原来师傅还留了一手——他没有教自己怎么做这些诡怪的木头人! 他想迅速离开,又不甘心,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推开门:“吱呀……” 他站在门口,踩着长长的影子,紧张地盯着那些木头人。它们定格在刚才工作的姿势上,纹丝不动。 他试探着走近它们,斗胆摸了摸其中一个木头人的手指,它没有反应。 他放下心来,掏出皮尺,上上下下将那几个木头人量个遍——身高,肢长,腰围,眼睛、鼻子、嘴巴、耳朵…… 然后,他回到家,日夜工作,也做出了几个木头人,尺寸与师傅的木头人不差分毫。 他想,这下我也可以当老板了! 天黑后,他来到木工房,对木头人下命令:“给我干活!”可是,他喊了好几声,那些木头人一动不动——它们不过是几个木头人而已。 他意识到,师傅留的这一手,非得他亲自传授,偷是偷不到的。于是,他连夜来到了师傅家。 进了门,他看见师傅还在床上躺着,一个木头人立在床前给他喂饭。油灯如豆。 木头人一看见小伙子,立刻停住不动了。 小伙子挤出几滴眼泪,跪在老头床前说:“师傅,我知道错了,您原谅我吧!我明白了,您的手艺永远都学不完,我要侍候您一辈子,再也不离开了!” 老头叹了一口气,说:“可是我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你了。” “可这些木头人……” 老头摸了摸那个一动不动的木头人:“你不是都量过了吗?” “可是我做的木头人不会动呀。” 老人用一双混浊的眼睛看着小伙子,慢悠悠地说:“有一样,你没有量。” “我遗漏了什么?” 那个木头人突然伸出手,紧紧扼住小伙子的脖子,尖声叫道:“你没有良心啊!” 第36章 百鬼夜行 还有三天放暑假,五十岁的彭老师来到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城市住下来。他在市郊租了一间房子,很便宜。 这天晚上,彭老师在街边吃了些当地小吃,回到住所已经挺晚了。他看见门板上贴着一张类似于邮票的东西,上面有图像有文字,只是太小了,看不清楚。 他把它小心地揭下来,回到房中,用放大镜观看,那竟是一幅《百鬼夜行图》——月色朦胧,万物静止,看那些鬼穿着各个朝代的服饰,高高矮矮,胖胖瘦瘦,排成一字长队朝前行进。不管有脑袋还是没脑袋,通通没有表情。不管尸体完整还是缺胳膊少腿,姿势都是直直僵僵的…… 最令彭老师惊异的是,下面有一行小字: 公元二○○九年五月初五丑时,平安街,百鬼夜行。 今天正是阴历五月初五,而这个小区外的那条街就叫平安街。 这一切都是巧合? 晚上,彭老师睡不着,凌晨一点钟,他披衣走了出去。他住在十八楼,今天的电梯似乎特别快,一眨眼睛就到底了。 走出小区,彭老师四下张望——平时,平安街上亮着路灯,今夜不知怎么搞的,路灯都灭了。这里远离市中心,此时,黑黢黢的马路上不见一个人,也不见一辆车。 他等了一会儿,没见到任何异常,正想回去时,从马路尽头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接着,他看到了很多人影,由东朝西走过来。 看着看着,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那些人排成一字长队,正在扭秧歌!深更半夜,四周没有一个观众,这些人竟然在认真地扭着秧歌!多数是老年人,只有三四个年轻人,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他们穿得花花绿绿,走一步扭一下,走两步跳一下。没有锣鼓,没有唢呐,大家的动作却十分整齐,在寂静的深夜里只有齐刷刷的甩袖声,看上去异常恐怖。 彭老师傻住了,百鬼夜行? 扭秧歌的队伍经过彭老师面前时,他一个个数了起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不是一百个,而是九十九个。看来他们是人,不是鬼。 他们走过去之后,彭老师还是觉得这事儿太古怪,于是悄悄尾随在队伍后面,跟踪观察。他想无非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解散了,然后各回各家;第二种,他们一直扭下去,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这伙人忽然灰飞烟灭…… 最后那个人是个身材高大的老太太,彭老师感觉她有点像同事李老师的母亲,那个老太太去年就死了。又一想,两个城市相隔千里之遥,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彭老师想跟她搭讪,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可是这个老太太扭得十分认真,一次都不回头。 走出了一条街,彭老师忽然想到,刚才是不是自己少数了一个人呢?这时,他的脑袋轰隆一声炸了——他跟随在队伍最后,正好是一百个,百鬼夜行啊! 第二天,公安局接到报案:凌晨一点钟,某小区的电梯从十八楼掉下来,电梯中有一名男子,身份不详。经警方核实,该男子姓彭,职业教师,因猥亵女学生,正被当地公安局追捕中。 第37章 猎熊 风雪肆虐,像一万个恶魔在怒吼。 周郎和杨家将被困在山上的一间木屋内。 这是守林人的房子,有一张木床,铺着干草。还有一张简陋的木桌,一把站不稳的椅子。屋角有一堆木柴,但他们没有火。 已经是第三天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七十多个小时没有吃任何食物了。 风雪一直没有停止,也一直没有减弱,周郎感觉到了它的敌意。它似乎早已打定主意,直到他们变成两具硬邦邦的尸体,才会偃旗息鼓。 周郎清楚,两个人的体能已经要消耗殆尽了。 本来,周郎很柔弱,正在读高中,因为贫困,他才跟杨家将上山猎黑瞎子,没想到迷了路。杨家将身体强壮。周郎想,自己一定会死在杨家将前面…… 杨家将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周郎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杨家将开始敏感地观察他的脸。他在观察一个人临死前是什么样子。 每次他看周郎,周郎就把目光转向他。他立即把眼神移开。 周郎想象自己的脸一定是铁青色,而且眼神呆滞。他的脸已经没有一点知觉,眼珠转起来也很吃力。 天快黑的时候,周郎说:“我读过一篇小说,写了两个被风雪困在山上的人,一个叫卡尔尼,一个叫埃斯特罗。” “他们获救了吗?”杨家将心不在焉地问。 “……卡尔尼很瘦弱,先死了。埃斯特罗把他埋在了雪里。早晨,他爬起来,却发现卡尔尼的尸体一动不动地坐在木桌前,凝视前方……后来,埃斯特罗一次次把他埋葬,他一次次出现在木桌前。原来,那个埃斯特罗梦游,是他自己夜里一次次把卡尔尼背回来。后来,埃斯特罗不堪恐怖,开枪自杀了。” “这个时候,你不该讲这样的故事。” 周郎悲凉地说:“……我死了之后,假如你看到我突然又出现在了这个房子里,不要害怕。” “你不要失去信心,我们会获救的。” “但愿吧。” 杨家将没有看到周郎死去的过程。他拎着猎枪离开小木屋,走进了风雪中,幻想撞上一只野兔之类的小活物。一直到天黑,他还没有回来。 胆小的周郎害怕了。假如杨家将迷了路,今夜回不来,他简直不敢想,在这个黑黢黢的小木屋里,他一个人如何度过漫漫长夜。 终于,他决定出去寻找杨家将。 他找到他了。杨家将坐在一棵树下,双眼凝视前方。雪把他的下身都埋住了。 周郎蹲在他面前,看了他一会儿,断定他已死。 他心中的恐惧和孤独感骤然强烈。他把壮实的杨家将推倒,用雪埋葬了,然后,他拿起那支猎枪,踉踉跄跄地走回了小木屋。 躺在床上,他情不自禁地想到——下一个就是自己了。 他醒来时,天刚蒙蒙亮,他陡然想到了塞缪尔·亚当斯那篇恐怖小说,他怯怯地朝地下望去——杨家将直挺挺地坐在那把椅子上,凝视前方。他的头发上,脸皮上,衣服上,都是白花花的雪…… 周郎差点叫出来。 他马上想到,梦游都是由于内心极度的恐惧。假如,他没有看过那篇恐怖小说,那么,它的情节也许就不会重演…… 他简直不敢想,这具尸体是他半夜从雪地里背回来的…… 终于,周郎下了地,走过去,站在离尸体一步远的地方,死死盯着他。过了半天,周郎伸手推了推他,他轰然倒在了地上。不过,他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坐姿。 周郎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然把他拖到了门外。 此时,他已经顾不上恐惧了。他无论如何也不敢和一具尸体待在同一间房子里。如果尸体不弄出去,他就得冻死在风雪中。 出了小木屋,就是一个很陡的大坡,有一里路那么长,他奋力一推,尸体就滚下去了,消失在风雪中。 周郎想,他根本不知道尸体滚到了哪里,梦游的时候,他再也不可能找到他了…… 可是,天黑后,他还是睡不着。他一直盯着地上那把椅子。 尸体一直没有出现。 在寒冷中,他终于昏昏地睡着了。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醒来。 尽管周郎很瘦弱,但是他的生命力却很顽强,天亮时,他又睁开了眼睛。 风雪不但没有停止,而且更猛烈了,好像要把这座小木屋推翻。 他朝地下望去,杨家将又一次坐在了那把椅子上,还是那样目视前方,纹丝不动。 他缩在床上,血都停止了流动。 他想,也许这具尸体还记着他讲的那篇小说,一定要吓得他开枪自杀,跟他一同去…… 他压制着内心巨大的恐惧,又一次下了地,从后面抱住尸体,把他拖出门。 这是被困的第五天。可是,他竟然又把那冰雕一样的尸体推下了大坡。这是一种恐惧的力量。 晚上,周郎不敢躺下,一直盯着那把椅子。每次,尸体都出现在这把椅子上,假如……终于,他做出了一个破釜沉舟的决定——今夜,他就坐在这把椅子上,看看有什么结果! 夜越来越深,风雪越刮越狂。 他好像失去了元气一样不停地抖动着。他太虚弱了,连支撑自己睁眼的力量都没有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失去了意识,趴在木桌上,进入半昏迷半睡眠状态。 后来,风雪莫名其妙地停了,一缕晨曦静悄悄爬进了小木屋。世界静止下来,好像等待着什么。 周郎又一次从昏睡中挣脱出来。 他依然坐在椅子上,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他下意识地朝床上看去——床上是空的。 可是,他马上感觉到不对头,身下的椅子明显高了一截! 他木木地转过脑袋,看见尸体坐在椅子上,而他坐在尸体身上! 杨家将木木地望着他。 周郎号叫一声,跌跌撞撞地往外跑。他的腿已经没有一丝支撑力,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他就仓皇地朝前爬。一边爬一边回头看,尸体背对着他,还在那里直挺挺地坐着。 这时候,他连推开门的力气都没有了。 门却自己开了。一只庞大的黑瞎子直立在门口,冷冷地盯着他。 他趴在地上,迷茫地望着它。 不论站姿,还是眼神,熊都像一个人,而周郎却像个野生的爬行动物。 过了好半天,他的大脑才缓缓转动起来,马上意识到尸体是怎么回来的了。 熊天生近视,因此昼夜行动自如。它的嗅觉和听觉比人强百倍。而且,它表面看起来愚蠢笨拙,实际上机敏过人。尽管如此,它依然斗不过人,已经濒临绝种。 可是,这季节黑瞎子应该冬眠了啊。他和杨家将正因为幻想抓一头无知无觉的黑瞎子,发点财,才上山来的…… 它怎么突然醒了?难道,为了自保,它改变了天性? ……太阳在天空上转了一个大圈,朝西方掉下去。天色变暗的时候,黑瞎子扛着一杆猎枪,离开了木屋。 黑黢黢的木屋里,留下了一活一死两个人,他们的四只手被紧紧捆绑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那是周郎的腰带。 黑瞎子走在树林中,嘴里嘀咕道:“吉梦维何?维熊维罴。” 就这样,天又黑了。 第38章 小错的故事 我的故土最北最大最荒。 虽然我生在那里长在那里,却从来没见过那样恶劣的天气——风奇狂,雪奇大,天奇冷。 那时,我还没有离开伦帝小镇,因为无业,每天坐在家里写文章。当时,我身在自己温暖的小小书房里,双手支腮,久久地愣神。窗外,狼嗥虎啸,一片混沌。 我牵挂小错。 小错是我的女朋友,十九岁,高中毕业后,她顶替当教师的父亲参加了工作,可是,没到半年,她就被派到很远很远的一个叫桑托的屯子去了。那里有一个所学校,只有一间教室,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随时都可能倾塌。 三十几个孩子挤在那一间教室里学习,大的和小错站起来一般高,小的和小错蹲下去一般高,而老师只有小错一个人,她又教语文又教算术。那些孩子多数都住在另外的屯子里,最远的要走十二里路。 你们想不到,小错竟然是自己申请到那里去教书的,其实,连我也感到很意外。 开始,我怀疑她是想躲避我,就找到她,郑重地说:“小错,如果你不喜欢我了,可以说出来,何必这样呢?” 小错不解地眨眨眼睛:“你在说些什么嘛!” “你为什么非到那个鬼地方去?” 小错睁着亮莹莹的眼睛说:“我觉得好玩儿。” “我不会让你走的。” 她想了想说:“我的行李都收拾好了。” “那也不行。” 她抓起我的手,声音很轻柔:“德东,也许我去一段时间就会后悔的,那时候我再回来,好不好?你不要强制我。” 我的火气一下子冲上脑门,大声说:“你一点不懂得什么是爱!”然后,把门一摔就走了。 风更狂了,雪更大了,天更冷了。我的心突然莫名其妙地猛跳起来,好像有人急促地叩着我的心扉,要向我报告什么重大的消息。我从火炉旁站起身,在小小的书房里烦躁地踱着步。 我终于出了门,跨上摩托车,离开伦帝小镇,沿着茫茫雪原里的那一条高低不平的土道,向遥远的小错急驶而去。 在路上,我的心一直狂跳着,越来越急。 两个小时后,我到达了那个叫桑托的屯子,这时候,风雪已经停了,我看见一群桑托人在小学校的院子里站成了一圈,我的小错躺在他们脚下的雪地上,头上有红红的血,那血和梅花一样凝固。 我剧烈的心跳终于戛然而止,像停摆的钟。 这一天,只有一个学生来上课,他是全班年龄最小的,家离学校最远的那个孩子,因为他总是流鼻涕,大孩子都叫他“天漏”。 “天漏”背着大书包,在荒无人迹的旷野上,顶风冒雪,又走又跑,像一个小土豆,似乎每时每刻都有可能被大风大雪刮得无影无踪。 土垒的讲台上站着小错,歪斜的土凳上坐着“天漏”。时间到了,小错摇响了讲桌上的铁铃,开始认认真真地给一个孩子上课。风雪击打着窗户,啪啪地响。 一师一生都没有想到那天的大风能把教室推到,他们被土木埋住了。小错的头被重重砸了一下,而“天漏”爬了出来。 小错死的时候,正好是到桑托屯子教书的第一百八十天。 桑托人把小错葬在了白雪里,在四周插上了一百八十根桦树枝。 因为没有老师,因为没有教室,桑托屯子的小学校不复存了。那一带的几个屯子没有一个孩子到更远更远的伦帝小镇来读书,他们全体失学。 几年后,我再一次到那里,看见小错当年教的那些孩子都长高了,但是他们还是只认得小错教给他们的那几十个字。只有那个叫“天漏”的孩子不一样,他在最后的那个风奇狂、雪奇大、天奇冷的日子,比其他孩子多学了一个字——爱。 他失踪了。 不过,我们都会这样猜想:多少年以后,他肯定会回到桑托屯子,就像当年固执的小错一样。 第39章 我是我的情敌 离开古城西安,我来到南京。我打算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至于如何糊口,对于我,并不是很大的问题。我有一把旧吉他,可以到舞厅一类的地方唱歌挣些钱。 走在陌生的城市里,我有一种快感。喜欢流浪的人也许都是这个样子,正像不喜欢流浪的人看到熟悉的家园一样。 我当然不能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下去,我需要面包、水以及一个临时栖身的地方。为此,我必须尽快地开始工作,尽快做好工作之前的一些必要的准备。 我只花了几秒钟就准备好了,也就是说,我没费多少力气就为自己想出了一个艺名:周游。当然,这名字有点做作,好在它只是一个短期的代号,等我离开这座城市时,就把它从身上摘下来扔掉了。 大约七天后的一个黄昏,我在去唱歌的路上忽然想起一个叫水西门的地方—— 记得我在西安的时候,有一个南京水西门的叫张蔷的女孩,给我寄过一封长达十几页的信和一张照片——顿时,我变得快活无比。 那天,我没有去工作,而是乘出租车找到了张蔷家的那个大院,又从看门老太婆的口中打听到了她家的门牌号码,径直去了。 张蔷打开门,愣了一下。我穿一身雪白的西装,立在离她几尺远的地方,朝她笑笑,笑得很绅士。 她看了看我背上的旧吉他,眼睛一亮,说:“你是周……” “周游。”我还没等她说出来,就帮她更正了。 “周游?”她失望地放下脸来,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 我淡淡地说:“我就住在这个胡同,常常看你从我家门前经过,每次都望花了眼睛。我喜欢你。” 她把门一关,甩出一句:“无门。” 我大声说:“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然,我站在这儿不会走开的!”过了几分钟,门裂开了一条缝,她探出脑袋,见我真不走,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叫……张薇,你走吧。” 和张蔷认识后,我开始猛烈地追她。 不过我一直没告诉她我到底是谁。我总觉得,假如她知道了我是她喜欢的那个写文章的人,然后毫不犹豫地与我相爱,那种爱似乎有几分虚假。只有叫周游的我把她征服了,那种爱才是真实的。我的举止、我的谈吐、我的眼神、我的微笑……组成一个鲜活的男人,和文章前的那三个汉字毫无关联。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张蔷一起去听音乐会的那天晚上,她偎在了我的怀里。 尽管我们坠入爱河,但是我仍然假装糊涂地叫她“张薇”,她也一直没有纠正我。 我怀疑她的心里还在想着那个可恶的“周德东”,就想着怎样考验考验她。 一天,我以“周德东”的名义给张蔷写了封信,装进一个大信封,寄给西安的朋友,再托他把信从西安寄到南京来。 一个月后,那个朋友转来了张蔷的一封信…… 我和她就这样近在咫尺却千里迢迢地开始鸿雁传书了。 我故意把信写得一封比一封火热,她的回信也一封比一封动情。最后,我们写的已经完全称得上是情书了。 不过,她守口如瓶,从不曾向我坦白。 我有些难过,好像自己的爱人在外面有了外遇却隐瞒着一样。 我细密地观察着她。 我发现,随着我的信不停地加温,她对我这个男朋友的态度越来越冷淡了。 终于,我在信上忐忑不安而又郑重其事地提出要和她结婚。 我不是在游戏,我发誓,我真的爱上她了。只不过是我不服气,我就不信风度翩翩青春年少的我竞争不过一个她未曾见过一面的遥远的文人。 我成了我的情敌。 我和自己较上劲了。 话说了回来,如果张蔷真的投入地迷恋上我,而对那个不断给她写信的周德东不理不睬,我也同样会有些失落——写过那么多美丽的文章的我难道就竞争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歌手? 这种事真够麻烦的,不过都是我自己惹的,怪不着谁。 张蔷收到我最后一封信之后,彻底向我摊牌了。 “周游,分手吧。”她说。 “为什么?”我问。 她的眼泪就落下来:“老实告诉你,我一直和周德东联系着。这么长时间,我很矛盾……” 我的心忽然很酸楚,大声说:“你是个骗子!” 她的泪流得更猛了,一边哭一边吼:“第一次找我就是你的错!那时候,我已经爱上他了!自从我和你相识到现在,我连真名都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叫张蔷,你死心吧!” 我一抖,一把搂住她,低低地说:“我爱你。让张蔷跟周德东,让张薇跟我,好不好?” 她止住了哭泣,抬起头看着我,眼神迷茫。 两天后,我到歌舞厅和老板打了个招呼,离开了南京。 我沿着铁路孤单地走,风浩浩荡荡。 低头看看自己一尘未染的西装,转头看看自己心爱的旧吉他,心中就生出了自怜自爱。 我确实是两个人。 第40章 祈祷贞洁 广东一个参观团,邀我做导游。那些人里,有个女孩叫阿房,十八岁,长得很好看,不施脂粉,像个中学生。她总是不说话,睁着大大的黑眼睛,好像看不够这个世界似的。 我们来到了骊山游览区,那些男士疯狂购物。三个卖头巾的女人把一个姓黄的经理围住了,唧唧喳喳,嚷着让买她们的头巾。 “你们都围着我,我买谁的呀?” “你应该买三个。”其中一个说。 “为什么?” “你们南方人开放,像你这样的男人一定有三个老婆,你不给她们每人带一份小礼物,她们会生气的呀!” 那个叫阿房的女孩在一旁听了,脸一下红了,把头转向另一边。 当时我就喜欢上她了。对于一个生于南方长于南方的女孩来说,能保持这份清纯,真是可贵。 那天晚上,我有事找黄经理,叩门后进了他的房间,我看见阿房也坐在那里,头发散乱。 后来有人告诉我,阿房正是那个黄经理的秘书,关系非常,换句话说,她就是他的第四个老婆…… 现在,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无所谓。 对于男人来说,只要女人愿意,他的钱无所谓;对于女人来说,只要男人给钱,她的人无所谓。 如今,人们常见的一种心态就是:不在乎。 不管两个人的关系是否正常,只要他们彼此相吸,或者说只要他们气味相投,那么,他们就不在乎别人的眼睛和嘴巴。 ……人们似乎也麻木了,即使你妻妾成群,也没有人管你合不合法;即使你在马路上打情骂俏,也没有人骂你不讲公共道德。 别再提浪漫两个字。 在多年前,浪漫这个词是多么的美好——在紧张的工作之余,独自跑到野外,采一大束野花,回来插满自己的书房;在夜深人静之后,一个人趴在写字台上,写下几首令自己脸红心跳的爱情诗;在心情烦躁之时,约一个要好的异性朋友,带上积攒的全部工资,去看看远方的山和水…… 而今天,浪漫一词的含义变了,它的全部很多时候就是肮脏和淫乱。它像一枚鲜活的红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已经风干,已经发霉。它的种子再也不能从土里长出下一轮的娇嫩与羞红,在微微的南来风里,在低低的大太阳下,轻轻摇摆…… 这个尘世之所以还有一些干净,是因为我们还都穿着衣服;这个人间之所以还有一点回味,是因为我们还拥有黑暗和窗帘。 那么,不要撕破它们。 等待第一场雪下过之后,趁着还没有一双脚印,我们一起立在那白白的处女地上,祈祷贞洁。 第41章 泰国女子 有一次在酒吧,我喝多了。 迷迷糊糊中,一个朋友给我介绍认识了一个肌肤雪白的女孩,她来自那个大象之邦。她的泰国名字稀奇古怪的,我没记住。 据那个朋友说,她和泰国国王还有一点亲戚关系,从泰国三易仓大学毕业之后,又到中国读书。 她很漂亮,是那种让人不安分的女孩。 我用已经大了的舌头跟她套了一阵近乎,就离开了那个酒吧。 一天傍晚,我又一个人来到酒吧,没想到遇见了她。 这次,她是一个人。 我上前打招呼,她认出了我,高兴地叫我和她一起坐,我就在她对面坐了。 酒吧里幽暗极了,这一天,人也很少,显得有点冷清。 “你去过泰国吗?”她问我。 “去过。”我说。 我随旅游团去过泰国,像一群猪一样被导游驱赶,急匆匆看了一圈。关于那个资本主义国家,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 “有没有去清迈?” “清迈是什么地方?” “噢,是我的老家。”她说。 “没去。” “你跟人妖照相了吧?”她问。 “不,”说到这一点,我倒很有兴致。我补充说:“人妖表演,色情表演我都没去看。” 我说的是真的,这样的游客不多。 聊了一会儿天,我渐渐感觉这个泰国女子似乎哪里有点问题。 是表情?是动作?是口音?是相貌?好像都不是。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也许,外国人和本国人之间有种说不出的差别? 我一直盯着她看,想找出答案来。 她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低下头去。 “我认识一个人妖,他自杀了。”她突然抬起头说。 “他从十层高楼上跳下来,摔在大街上,我闻讯之后就开车跑了过去,他的眼睛没闭上,瞪得像荔枝一样圆。 “当时,他刚刚接完客,那个嫖客是中国人。”她说。 我没心思听别人的故事,一直在观察她,琢磨她到底哪里有问题。 她看了看表,说:“对不起,我得走了,明天我就要回泰国了。”她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了一行泰文:“这是我的地址,下次你来,一定找我。” 我急忙站起来,说:“一定。” 直到这个时候。我还在紧紧地盯着她的脸。 “再见。” “再见。” 她一闪身就离开了酒吧。她前后跟我坐在一起有半个钟头。 我一个人坐着,一边喝酒,一边回忆有关她的每一个画面。 突然,我傻住了……我蓦地想起,这个女人跟我聊天的时候,我始终都没看见她眨一下眼睛!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以那么长时间不眨眼呢? 我低下头,再看那行曲里拐弯的泰文,感到十分恐怖。 第二天,我找到一个懂泰文的人,请他认一认她留下的那行字。 那行字竟是凶巴巴的一句话——如果你再看我,我让你的眼睛也永远闭不上! 第42章 家 张波敬的生意做得很大。这个城市到处都有他开发的房产。 前不久,他在茶座认识了一个弹古筝的女孩,交往了一段时间,他被她深深迷住了。 他一直试图把她弄到他的公司去,可是,她不愿意去,她说她就愿意弹琴。 这个女孩不浅薄。而且她对他很真诚,什么都告诉他,她的过去,她的情感经历,她的梦想…… 但是,她只是不说她住在哪里。 张波敬问过她几次:“你家住在哪儿?” 她只是笑着摇头。 一天,他约她出去玩。 本来,他打算去周边的度假村之类的娱乐场所,那女孩说:“那种地方效仿天然,其实是假冒的,很俗。咱们到野外玩吧?” 张波敬感到这个建议很好,至少是对他的信任。 于是,他和她驾车来到了城市之外,到了山里。 他开的是一辆四驱越野车,装着钓具,食物,甚至还有简易帐篷。 他们进了山,看见一个湖。 天很高,很蓝。湖面宽阔,天水一色,有水鸟上下飞舞。湖畔的草很茂盛,没有人迹。 张波敬喜欢这个地方。 “咱们游泳吧?”他说。 “我……游不好。” “没事,有我呢。我原来在大学时游泳还得过冠军呢。” 那个女孩就换上了泳衣。那是一身红色的泳衣,在野外绿色草木、蓝色湖水的映衬下,很醒目。 他们下水了。 那个女孩的游泳技术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想,她一直朝前游,转眼就游远了。 终于,她停下来,朝他招手。 他也游了过去。 追上了她之后,张波敬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踩着水说:“你的水性很好啊。” “我是在水边长大的。” “你家在南方?” 她又笑着摇头了。水淋淋的她在蓝蓝的湖水中显得更可爱。 突然,她朝下一钻就不见了。张波敬笑着等她在什么地方露出脑袋来。 过了好久,她还不露头。 张波敬有点慌了。 他一个猛子扎下去,在水底睁开眼,寻找她的影子。 可是,他没看到她。 他钻出水面,继续等。又过了好久,还不见她露出脑袋。 天水阒寂。 他有点害怕了。 这时候,“轰隆”一声巨响,一个人从水中冒出来,是她! “你怎么钻进去这么长时间?”他惊愕地问。 她看着他,突然说:“你不是一直问我的家在哪儿吗?我告诉你,我家就在这水底下……你跟我下去看看?” 张波敬忽然感觉到她有些异常,错愕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突然又钻进了水中。接着,就有一双手紧紧抓住了张波敬的脚腕,力量巨大,猛地把他拉了下去。 他不断地朝下沉没,湖水的蓝色越来越深,终于变成了浓浓的黑暗…… 那个女孩其实一直在浅水区等他。 她水性不好,始终没敢离开岸边。 她看见张波敬游得越来越远,脑袋越来越小,就有点害怕了,大声呼喊他,他却好像听不见! 张波敬再也没回来…… 第43章 打捞 你走在岸上。 突然,你听见有人呼喊:“救!……救!……救!……” 你朝河上看去,有一条小船翻了。那个落水的人一次次露出水面,喊出一个“救”字就沉下去…… 除了人,好像还有两头小猪和一只山羊在水里挣扎,还漂浮着一些杂物。 你不会水,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声呼叫:“船翻了!——救命啊!——” 临近事故现场的岸边泊着一条小船。 那个船夫闻声就跳进了湍急的河水中,朝出事地点游去。 他的水性好极了,好像是漂浮在水上的一个平稳的皮囊,很快就游到了出事地点。 他抓住一头小猪,又游向另一头小猪…… “先救人!——”你喊道。 这时候,他已经裹挟着两头小猪游向了他的小船。 落水的人还在呼救,一声比一声弱:“救!……” 那个船夫又一次奋力游向那只羊…… “先救人!——”你的嗓子都喊哑了。 落水的人已经喊不出来了,你只看见他乱抓乱挠的手,最后就是一撮头发和一串串气泡了…… 那个船夫根本不理会你的呼喊,又把水上的一些衣物打捞上来。 落水的人终于没影儿了。 你怒不可遏,立即朝那个船主跑过去。 他已经戴上了斗笠,正要划船离开。 你一步跳上他的船,大声喝道:“你不要走!” 他根本不理睬你,慢腾腾地把船划向了河心。斗笠严严实实地挡住他的脸,你看不见他任何表情。 “你这是趁火打劫!”你气冲冲地叫道。 他终于在斗笠下说话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救那个人吗?” 你鄙夷地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他突然抬起头来——他的脸面惨白,就像在水里浸泡了很多天一样。他盯着你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因为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你的脑袋“轰”的一声就大了。 这时候,船已经划到了河心。他慢慢地把头低下去,叹道:“你真不该上我的船……” 河对岸是个小镇。 那个戴斗笠的人出现在集市上,卖猪卖羊,这都是他刚刚捞到的不义之财。 集市上的人寥寥无几。 大家都跑到河边去了,那里刚刚淹死了两个人。 第44章 程序 妈妈让十六岁儿子去买老鼠药。 儿子正在玩电子游戏,他很不情愿地出了门。 儿子穿着一件黄色t恤,慢慢走过路口,听见好像有人在叫他,声音粗粗的。他一转头,一辆黄色的斯太尔卡车就冲过来,在被撞倒的那一瞬间,他看见那个司机面容极其丑陋,正朝他招手…… 儿子的脑袋像西瓜一样碎了,血浆四溅。 如果儿子不去买老鼠药,就不会死。 如果不是妈妈的一个女友对妈妈讲了那件事,妈妈就不会让儿子去买老鼠药。 那个女友对妈妈说:昨夜,我在你家的客厅里睡觉,熄灯前,出现了一只老鼠,它阴森地看着我,那眼神很像人。我不知所措,傻傻地和它对视。过了好长时间,你家的猫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没想到,它见了那只老鼠,尖叫一声转身就逃之夭夭了…… 妈妈害怕了。 她想起爸爸讲过,他读中学时曾经烧死过很多老鼠——他和几个男生抓住老鼠,在它身上浇汽油,再用打火机点着。老鼠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团火,惨叫着,发疯地朝水沟狂奔,皮毛转眼就烧没了,两只圆溜溜的小眼珠也“啪啪”地爆裂……可是它还在跑。终于栽倒了,接着,就不知是火在动,还是它在动。火渐渐熄灭之后,露出了一具焦煳的尸体。有一次,那只老鼠栽倒的地方离水沟只有半尺远…… 如果那个女友不来过夜,就不会看见那只老鼠。 如果她不跟老公赌气,也不会来别人家过夜。 一切都因为她老公的舅舅。 那个舅舅是个催眠师,号称可以治疗任何心理病。令人想不通的是,他竟然有很多信徒,对他唯命是听,甚至不惜舍身。不管谁在他的面前,他总是直直地盯着对方,似乎随时都可能控制对方的意志,听从他的摆布。 本来,她对他舅舅不错,可是那一天他又来了,她突然很讨厌他,可能在脸上表现出来了,老公就跟她吵起来。老公从来没有那么凶,那眼神简直就像对待仇敌一样。 她就跑出来了。 后来她怀疑,是不是他舅舅支配了他。 其实,他舅舅如果不是去看一个好友,也不会到这个外甥家来。 他有一个多年的好友从外地来,住在一家宾馆里,那宾馆正巧就在这个外甥家附近。 那个朋友是做生意的,但是这个城市没有他的业务。如果他不是在火车上遇见那个女人,他就不会来。 他上了火车后,软卧包厢里没有人。他就想,假如对面是一个漂亮女人多好!哎,真的就进来了一个女人,只是不像他想的那样漂亮。他主动和她聊起来。又想,假如这包厢没有其他人多好!哎,果然,一路上只有他和她。他又想,假如她主动投怀送抱多好!哎,半夜时她真的就满脸风骚地坐在他身旁,搂住了他的脖子……可是,火车到了这个城市,她该下车了。他还没有到站,但是他毫不犹豫地跟她下了车。两个人说好去宾馆,中途她去了一趟厕所,再没回来。他低头看看,包还在。伸手摸摸,口袋里的钱也在。她莫名其妙地就消失了,他怎么都想不出她有什么目的。 如果他乘坐的是前一天的火车,就不会遇到那个女人。 如果不是他老婆马女士忽然想看音乐会,非让他陪她一起看,他就不会退掉前一天那张火车票。 如果马女士不是忽然想买几件衣服,就不会上街。她不上街就不会看到那个音乐会广告。 如果不是她服役时的一个战友要到她居住的城市来看她,她也不会忽然想起买衣服。 她和那个战友都已经退伍六年了,互相失去了联系。有一天,那个战友偶然看到一本杂志,上面有一个情感话题,其中有一个对马女士的采访,还有照片。她一看那个马女士正是她当年的战友,于是就根据杂志上公布的单位,给她打了一个长途电话。两个人在电话里都很激动,立即相约见面…… 如果那个战友不去她表妹家,就不会看到那本杂志。 表妹是杂志社的编辑,专门负责情感咨询。 如果战友不接到那个人的电话,就不会去找表妹讨主意——战友长得不漂亮,快三十岁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她不知道,那么优秀的一个男人,为什么偏偏要娶她? 如果几年前的那个晚上,她不去那家迪厅,就不会认识他。 那些日子,她心情不好,就一个人去了迪厅。一个英俊的男人一直坐在吧台前喝酒。他看见了她之后,径直走过来,像老朋友一样对她说:“你还是一个人?”她不反感他,也不戒备他。结果,那天她喝多了,他开车把她送回家。奇怪的是,她昏昏沉沉一路没说话,他竟然一直把她送回了家。他怎么知道她住在哪里呢?他把她放在床上,就轻轻离开了,像幻觉一样。从此,他再没有出现。直到前几天,他突然打来一个电话,说:“我要娶你。” 当年如果不是爸爸和妈妈离婚了,她的心情就不会那么糟糕。 爸爸和妈妈多年来一直不和睦,尽管他们的婚姻跌跌撞撞地走过了几十度春秋,他们之间的矛盾焦点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妈妈是个小心眼的女人,忌妒心极强。有一次她偶然发现爸爸和他年轻时代的一个旧相好又联络上了,而且藕断丝连,就和爸爸大闹了一场,但是终于没有挽回爸爸的心。爸爸爱那个女人,他无法把她舍弃。 如果爸爸这辈子一直遇不到那个旧相好,就不会产生后来的悲剧。他们两个人失散多年,人海茫茫,根本无从寻找。 如果几年前的那个黄昏,爸爸没有路过那个车站,就不会看见那辆长途汽车。不看见那辆长途汽车,他就不会看见她。 另外,如果爸爸不是遇到了那个饶舌的同事,就不会在那个车站停留那十多分钟。如果爸爸不停留那么长时间,就会和那辆长途汽车擦肩而过。 爸爸的那个旧相好坐长途汽车出差,正巧路过这个小城市,过去之后,她也许一生都不会再路过这里。可是,长途汽车在车站停了一下,她偶尔一抬头,透过车窗就看见了爸爸,爸爸也看见了她…… 那个饶舌的同事如果不出门,就不会耽误爸爸那十多分钟。 他本来不想出门,可是弟弟走失了,他必须出来寻找。 如果他的弟弟不疯,也不会走失。 如果弟弟没有那次悲惨经历,也不会疯。 弟弟的女朋友是个教师,放暑假时,两个人到山里去玩,不幸掉进一个深深的陷阱里。那地方很偏僻,终日不见人迹,他们把嗓子都喊哑了,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几天后,女朋友先死了。和女友的尸体相伴数日之后,恍恍惚惚有一个猎人路过,把他救了,这时候他女朋友的大腿已经少了很多肉……出了陷阱,他就疯了。 如果弟弟的女朋友不建议去那个地方玩,他们就不会罹难。 那地方弟弟不知道,他女朋友也不知道。他女朋友是听另一个教师说的。 那个教师说:“据说笔架山里有一个景观,叫爱情河,两条河,一红一绿,流着流着就合二为一,万紫千红,很美妙。恋人喝了爱情河的水,更加恩爱,更加久远。”那个教师刚刚听了播音员朗诵的一篇散文,写的是:孔雀山有一条爱情河……他随口给篡改了。他说的不是谎话,是美丽的童话。他想给枯燥的生活增添一点诗意。 弟弟和女朋友也明知是童话,但是他们还是去寻找了,这寻找本身就是一种诗意…… 如果那个教师没有听到那篇散文,就不会对弟弟的女朋友编织那个童话了。他是一个缺乏想象力的人。 如果他不去那个朋友家,就没有机会听见那篇散文。他家没有收音机。 如果他没做那个古怪的梦,就不会去那个朋友家。那个朋友一直吹嘘他会解梦。 前一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一个穿黄色t恤的少年正慢慢走过来,这时候,一辆黄色的斯太尔卡车朝他冲过去,驾驶室里有一个面容丑陋的司机,他正向那个少年招手…… 第45章 蝴蝶飞呀蝴蝶飞呀 数年前,我在一个叫土木尔台的地方生活。蜗舍的后边,是一面美丽的山坡。每个星期天,我都背吉他到那里去弹呀唱呀。 花儿开得真旺,一阵风吹来,赤橙黄绿青蓝紫,摇成一片迷离。迷离中,出现一个小女孩,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穿着一件很大的花衣裳,梳着两根黑辫子。她小心翼翼地追随着一只白蝴蝶,白蝴蝶在花草之上忽高忽低地飞。 我心说:小女孩,你真傻,立在那里别动,一会儿它准会降到你的身上——你就是一朵最娇艳的花骨朵啊! 晴空万里,蓝极了。蝴蝶飞呀,蝴蝶飞呀。 太阳凝固了,认认真真关注着山坡上的一场追逐,小女孩跟随着蝶,蝶牵引着小女孩。我在局外。 后来,白蝴蝶飞近了我,择了一枝太阳花,四翼竖立,落了下去。那花软软晃了一下。我屏住呼吸,伸手想帮小女孩捉住,那蝶却迅速飞起来,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小女孩大声说:你真笨!然后就咯咯地笑起来,笑着问:叔叔,你怀中抱的那是什么呀?我端正了一下姿势,说:孩子,这是吉他。 小女孩大胆地拨了一下g弦,“咚”的一声,她吓得把小手一缩,随即又笑了,说:叔叔我要你弹给我听。 于是我就坐在山坡上,轻轻柔柔地弹起来。阵阵清凉从共鸣孔中飘逸而出,薄薄的雪花在幻觉中漫天而降……小女孩听着听着,陷入了痴迷。 琴声终止之后,无边的燥热又从四面八方卷土重来。 小女孩变得极其安静,她轻轻地问:叔叔你住在什么地方?我说:叔叔住在山脚下的那个小房子里。你呢?小女孩用手指了指,我抬眼望去,看见了一片高耸的楼群和烟囱。那是城市。 那里生活着一个比小女孩大七八岁的大女孩,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曾经陪她一起在这个山坡上捉过白蝴蝶,不幸的是,那次她捉到了——空灵的蝴蝶一旦变成了俘虏,就毫无趣味了。她把那只白蝴蝶做成了标本,夹在了本子里。 小女孩又问:刚才你弹的是什么曲子?真好听。我说:这曲子叫《薄雪花》。小女孩继续问:薄雪花是什么意思?我想了想说:你看,那天上的云飘啊飘啊,离我们太远太远,我们永远无法触摸到。而薄雪花就是云的精灵,它纯洁又浪漫,飘飘悠悠就落到我们的手上和心上了。小女孩说:那现在为什么没有薄雪花?我叹口气说:这鬼天气不让它们来。 分手时,小女孩说:叔叔,以后我每个星期天都来这个山坡听你弹吉他,好不好?我说:好哇,从今天起叔叔就收留你做永久的听众。 数日后,失恋突然袭击了我。我像中了敌人的重磅炮弹,轰然倒下,日月黯淡无光。多少个日子过去了,我一点点从痛苦的泥淖里挣扎出来,趴在小桌上给不再是我的女朋友的女孩写了一封短信,只有一句:请你把本子里的那只死蝴蝶放飞吧。 寄走信后,我猛然想起了那个听琴的小女孩,不由呆住了——这段日子我竟然忘记了她!屈指算来,已经过去了四个星期天,她一次又一次等不来我,一定再也不会来了!想到这儿,我满心歉疚,却追悔莫及。 这个星期天的午后,我又背着吉他木木地走向了那面美丽的山坡。我打算去那里回忆一下小女孩童稚的眼睛和纯真的声音。 没想到,那个小女孩竟然端端正正地坐在山坡上,还在执拗地等我,这是第五个星期天啊! 我的喉咙一热,快步跑过去。 小女孩见了我,小嘴一撅,刚要说什么,却看见了我的眼泪,就咽了回去,半晌才小声问:叔叔,有人欺负你了吗?我能对一个孩子说什么呢?告诉她我的一个同学的父亲中年丧偶之后,近几年专心炒股发了大财,把我的女朋友哄去了?告诉她我的女朋友心地善良,最后一次见面,她难舍难分地紧紧抓着我的手,哭得泪如雨下,绵延了三个半小时?我终于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对小女孩说:叔叔对不起你,让你白等了一场又一场。 一只白蝴蝶又飞过来,它的大翼在阳光下一闪一烁,那样好看,我看见了它,心有些酸楚。 这个世上的女人都变了。她们的招法越来越多,真情越来越少;她们的衣裙越来越薄,脸皮越来越厚…… 小女孩啊,你永远不要长大! ……太阳偏西的时候,小女孩要回家了。她对我说:叔叔,下星期我还来,你可要记着。我说:叔叔保证再不爽约了。她说:下次你弹什么曲子?我说:还是第一次为你弹的那首。女孩高兴地点了点头。我补充说:虽然这炎热的季节里没有薄雪花,但是有白蝴蝶,白蝴蝶是薄雪花的精灵。小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不来呢?我说:你等我五个星期天,叔叔等你一辈子。 小女孩的脸竟然一下子红了,呈现出恋人般的羞赧与幸福。 第46章 向嫦娥求爱 那年冬天,连队四周的草一点也不好,我就奉命赶着羊朝远方迁徙了。 我和我的羊群在几百里外的一座废弃的机井房里住了下来。那段日子,成了我一生中最苦难的岁月。 除了天和地,只剩下我和一群羊。我担心自己会渐渐被羊同化了,以致每天只是木然地吃了睡睡了吃,甚至忘记语言,不再会说话…… 因此,我常常有意大声和我的羊群交谈,比如我说:你们吃过饭了吗?羊便说:咩——我再说:你们昨夜睡得好吗?羊还说:咩——等等。 那个最苦难的冬天我渴望女人。 一天夜里,我在荒原上举头望明月。忽然,我看到了嫦娥——那可怜的女子,肌肤同月亮一样白,所以世人往往看不到她——当时,她好像正坐在月宫里洗着纱质的衣裳。 天空地旷,风冷霜寒,一个孤男,一个寡女。我“枯草黄地日日情”,她“碧海青天夜夜心”,同样冷清。两份冷清要是撞击到一起,一定会迸发出夺目的璀璨和惊心的狂热,我想,那么,我们该是天造的一对,地配的一双了。 我悄悄跪在了草地上,向着1988年的那个月亮三叩九拜: 嫦娥,我的嫦娥!我没有翅膀,没有灵药,不能飞上天庭。你下来吧,我和我的羊群列队把你迎接。我保证,这仪式比人间任何一户人家迎娶新娘子都别致和隆重。我知道你很娇弱,这群羊跟随我多年了,它们和我一样善良,绝不会伤害你。我知道从月亮到人间,路途太远,我会耐心把你等待,不管多少年又多少年。 祈祷完了,我转过头看了看熟睡的羊们,它们没有看到主人可爱又可笑的举动。我松了一口气。 我把眼睛再次投向了月亮,真的看到嫦娥飘飘悠悠地飞了下来。她身披无缝天衣,面带含情微笑,落在我寂寞的生命旁,轻轻地把手伸向了我。我一下子抓紧了。她的手有些微微的凉,那是月亮的一部分。 我们用手在接吻,一直没有松开。 茫茫六合把我们笼罩,成了爱情的房子;灵气的白兔在我们中间玩耍,成了爱情的装点…… 回想起来,那算是我真正的初恋了。我的初恋超凡脱俗,与众不同。 后来当我先后和一些红尘女子恋爱时,她们都说我太挑剔,我想这一切肯定与那一次清晰的幻觉有关。它的影响将跟随我一生。 但是,每次我和朋友们说起我的梦幻初恋,他们都笑我:嫦娥是你的吗?嫦娥会是你的吗? 是啊,我已经退伍离开了那个遥远的连队,离开了那片没有人烟的荒原和那群温顺的羊,离开了那个迷人的年龄和那份寂寞的心情,回到了拥挤的都市。月亮变成了芸芸众生的公共的银盘,嫦娥变成了衮衮诸公的共同的梦中情人…… 不过我永远认为嫦娥曾经属于过我一个人,他们不信就算了。除了我的记忆,没有谁能作证。 第47章 张继兵想吃肉 我经常在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八岁的孩子。 他是姐姐的儿子,叫张继兵,我的朋友。 姐姐离婚之后,领着张继兵和我衰老的父母一起生活,一家四口人,全靠姐姐卖麻花赚一点点钱糊口度日。 姐姐背着一筐麻花,在家乡小镇的土街上叫卖。小镇的天很冷,雪很厚,太阳很遥远。姐姐喊着,嗓子就哑了。 这时候,张继兵也许正远远地躲在一个房角,一声不吭。他又瘦又小,不显眼。邻居们说,张继兵总是独来独往,很少和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有时,他们想起很多天没见到张继兵了,一抬头,却猛然发现这个小家伙正在他们没留意的一个角落沉默地坐着。 张继兵沉默地坐着。 我一想起他来,就是这个别人向我讲述的他的姿势。他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站起来蹦蹦跳跳地去快乐嬉戏,他的心里永远压着一块石头。 他在望。他在望着那个背着大筐的和他一样又瘦又小的女人,她脸上的笑比所有人都卑谦,她身上的衣服比所有人都廉价。她是他的母亲。 在同龄的孩子心中,母亲是最了不起的。假如受了欺负,他们当然跑回家找妈妈。只有张继兵不一样,他知道没有人怕他的母亲,甚至大家都很瞧不起她。他只有反过来成为母亲的依靠。 这些都是我猜想的。 张继兵不说话,他总是不说话。 不过,我奉劝你,千万不要惹他——我的朋友——张继兵,不然,你会很麻烦。 假如你是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大孩子,假如你敢冷嘲热讽他,他会一言不发地走到你的面前,猛地一拳把你打倒。假如你敢说什么,哪怕是讨好的话,只要你张嘴,他会飞起一脚,让你换个姿势继续躺着。你再说,他会再打,直到你和他一样——不再说话,他才会转身离开。 张继兵不承认我是他的朋友。我在他的眼里,也许只是他母亲的弟弟而已,一个追名逐利的、很少回家的、不孝的男人。我可能真的不配做他的朋友。张继兵来到这个人世间八年,打过无数次仗,没有败过一次——至少每一次都是对方伤得比他重,甚至他的考试成绩也总是名列全校第一名,尽管他的学费都是姐姐借的钱。我没有张继兵那样威风,我倒下过许多次,从这点看,我只配做他的舅舅。 打架不能证明一个孩子的什么,但是我可以看到,张继兵的常胜不败是他未来干大事业和成为真男人的前兆。 听家人说过一件事:家乡小镇有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单身,姓培,做生意赚了很多钱,常常骑着摩托扛着猎枪去野外打兔子。他很凶,因为打架蹲过监狱。一次,张继兵说:“老培,你带我去玩吧!”老培就把他抱上摩托,一溜烟地走了。他们走出了五十多里路,来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荒草甸子。老培一边寻找猎物,一边开着玩笑,牵扯到了姐姐,话语中可能带着几分戏弄。张继兵双眼射出愤怒的光。老培没察觉,一直在不知趣地说。张继兵在后面咬着牙,死死地盯着老培的后脑勺。终于,他憋不住了,怒吼了一声:“老培!我操你八辈祖宗!!!”然后,他转身就跑。老培回过头,愣愣的。冰天雪地,没有人烟。张继兵连方向都搞不清,他会走失的。老培喊他,喊他回来。张继兵头也不回,跑得越来越快,像一只兔子。老培害怕了,骑摩托追赶。张继兵冲出荒草甸子,朝一大片有高粱茬子的田地深处狂奔。因为有垄沟垄台,摩托无法行驶,老培只有呆呆地望着他越跑越远,没了踪影。 那天,张继兵到底绕了多远的路,家人不知道。他走了一天,一天没吃一口饭,傍晚,他回到了家。姐姐说:“你这孩子太犟啦!老培不让你玩猎枪,你就生气呀?他回来后不见你,又骑摩托去找你了。” 张继兵淡淡地说了一句:“他说谎。” 老培到底说了什么,他自己不会说,张继兵也不会说,我们是无法知道了。不过,我敢肯定,我的朋友张继兵那天之所以冒着被冻死、被饿死、被咬死的危险,一个人在荒郊野外跑了那么远的路,全是为了一个穷孩子以及他母亲的尊严。 我回东北老家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为我的朋友张继兵买一件礼物。我想为他买一个文具盒,最漂亮的,免得他总是把文具散装在有漏洞的书包里;我又想为他买一包巧克力,他从来没吃过;我还想为他买一束鲜花,献给英雄的那种……最后,我什么也没有买,想着回到小镇后,问他要什么。 姐姐到车站接我。我第一句就兴致勃勃地问起了我的朋友张继兵。姐姐先说了一通他如何淘气如何不好管教,等等,最后姐姐说了这样一件事:一天,她多卖了一些麻花,买回了一点猪肉,改善伙食——家里已经有半年没买过肉了。下午四五点钟,张继兵放学回家,见姐姐正在案板上切肉,愣了一下,扑上来抓起一块肥肉就吞了下去,那是生的呀!……姐姐是笑着说这件事的,我听后,心却很疼。 如今,有钱的人太多太多了,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吃动物的肉,有的拿着厚厚的票子,还去买女人的肉。女人的肉比猪的肉更贵,或者说,比猪的肉还贱…… 而张继兵想吃猪肉,但是他吃不到。 ……我什么礼物都没有买,只是给张继兵买回了一角子猪肉。 张继兵见了我,态度很淡。他长到八岁,我们一共只见过几面。 吃饭时,张继兵把肉一块块夹到他衰老的外祖母的碗里。 那天傍晚,我领着他来到屋后的草地上,想和他聊聊天。晚风清凉,张继兵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玩弄手中的几个石子。 我说:“以后,舅舅赚了稿费就寄给你,买肉吃。” 张继兵没说话。 我又说:“你要多多吃肉,只有多多吃肉,才能健壮,才能不被人欺负……”我微微地低下头去,不知再说什么了。 在这个浅薄的尘世间,只有做一个肉食动物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而做一个草食动物,只会越活越苦难,尽管它们的心灵是那样柔软和善良。 我抬起头,继续说:“你要一天比一天凶猛,变成一只虎。我是十八岁开始流浪的。在你十八岁的时候,我接你下山。” 这时,张继兵突然仰头看了看我,眼眸闪着异样的光。 我伸出手轻轻擦了一下他的脸颊,冰凉冰凉——那绝对不是一个八岁孩子的泪。 第48章 平安佛 泰国。佛历1539年4月的一天。 我和小凯在曼谷的大街闲逛。 路边,有一家金银店,我们走进去。 小凯看中了一排镀金的佛,五尊,都像指甲一样大,很精致,很漂亮。 老板懂华语,热情地介绍:“这些佛都有自己的名字,功法也各不相同。”我们仔细地看,五尊佛的形态果真都有着细微的差别。老板继续介绍:“这尊是富贵佛,戴上它会保佑你发财致富;这尊是功名佛,戴上它,它会保佑你飞黄腾达;这尊是婚姻佛,戴上它,它会保佑你夫妇和睦;这尊是送子佛,戴上它,它会保佑你早生贵子;最后这尊是平安佛,戴上它,它会保佑你一生平安。” 听到最后,我的心一动。 “平安佛。”我脱口就说。 小凯有些不解:“为什么呀?” 我一边掏钱一边说:“你别管。” 老板自称他是佛教协会的会员,在我付了三百泰铢之后,他双手合十,为小凯的佛开了光,然后说:“从此就灵验了。” 出门后,我的心情一派灿烂,有说有笑。 小凯还是问:“为什么非买这尊呢?” 我搪塞:“这尊看起来最可爱。” 我不想说出真心话,其实,我是因为牵挂她啊。我宁愿她永远一贫如洗,永远默默无闻,甚至宁愿我俩经常吵吵闹闹,膝下无子,也希望她平安。 只要她平安! 小凯柔心弱骨,像一只刚刚啄破蛋壳的小鸡雏。如果她很晚没回家,我会一直忐忑不安,朝路口望来望去,吃不下、睡不下。她没事,我就会感到幸福。她出事,我也就完了。 我对她的牵挂,其实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同生同死的生命的牵挂啊。 女人,请记住我的话——假如面对一排佛,它们分别主钱财和事业,司感情和健康,而你的爱人偏偏执意要为你买一尊平安佛,那么,他就是今生今世最爱你的人了。 小凯问我:“这佛真的灵验吗?” 我说:“当然了。我奶奶就戴着一尊佛,活到八十多岁,一辈子平安无事,好运连连。” 实际上,我是不太信佛的。并且,我奶奶的一生也不是像我说的一样很幸福。我在骗小凯。我想让她在拥有了这尊平安佛之后,活得更踏实,更快乐。这样,我的谎言便会让一个人造的小东西真的有了功效,使她的心灵平安而祥和。 那些日子,小凯果然很开心,像一只花蝴蝶,一会儿飞到这儿一会儿飞到那儿,胸前的佛又蹦又跳。 离开泰国,我们又旅行了几个国家,刚刚踏入中国的土地那天,小凯突然对我说:“德东,我的佛不见了!” 我吃惊地张大嘴巴。 小凯找了好半天,变得有些沮丧,“我可能是一个不幸的人,连佛都不愿保佑我……” 我马上说:“算了,那个佛根本就不灵验。” 小凯不解:“你不是说过……” 我笑了笑:“后来,我发现上当了。在曼谷的另一家金银店,我又看见了同样的五尊佛,每尊才卖一百泰铢。真正佛教协会的会员怎么会骗人呢?” ——我又说了谎,我不想让小凯的心里有一丝一毫的阴影。 小凯果然松了一口气,轻轻说:“既然是这样,那么丢就丢了吧。” 我活着,成了小凯的另一半。我对这个尘世已经别无所求,真的,我唯一的希望只是——小凯的佛没有丢,它藏在我的胸腔里。 我的心就是小凯一生一世的平安佛啊。 第49章 站在最高处 我曾经驾驶“切诺基”行驶在著名的青藏公路上。那一次,我差点到达拉萨,最后我还是把那一块圣土放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活一遭,当然希望足迹遍布四方。但是如果毫无保留,真的走完了所有的地方,我们的生命就会有到了尽头的感觉。 青藏公路空阔而寂静,除了我,没有一个活物。两旁是雪山,在刺眼的太阳下闪着白光。 我刚刚在纳赤台兵站吃过饭,喝了一点啤酒,心情很好。我把车开得飞快。 我要冲到昆仑山的顶巅,我知道那里的海拔比拉萨还高。我要站在最高处,看一看所有的城市和村庄,一言不发。 太阳移了一大截,我觉得我都快摸到天了,可是公路还在朝着更高、更远的地方延伸。 我忽然有点恐惧,接着就感到气短了。我想到严重缺氧会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发动机不易燃烧,很可能熄火;二是人出现高原反应,甚至昏迷。而这两个问题都很麻烦。我是一个半吊子司机,车出任何故障我都将束手无策。这里是无人之境,万一我倒下了,那就等于把自己永远地献给了大山。 我固执地朝前走,我的心情如朝圣一样圣洁。 突然,那座碑就摆在了前方。那是一尊神。 我似乎还缺乏一点必要的心理准备,我的心抖了一下。 那碑的四周挂满了藏语经幡。天与地都凝固了,只有五颜六色的经幡在强烈地飘摇,极具动感。 我跳下车来,走近了它,我看见四个大字:昆仑山口。还有一行小字:海拔四千七百六十七米。 我终于到了,我靠着它用力吸了一口气。空气稀薄,阳光明媚。 我从口袋里掏出照相机的时候,猛然意识到我在这个地方将留下一个遗憾——四周没有一个人,而我的照相机又不能自拍。最后我沮丧地把照相机收了起来。 我想回返了。这个地方虽然平平静静,但我觉得它暗藏无限杀机。已经消失的恐惧又一次掠过我的心头。 这时候,不远的地方竟然传来一阵亮莹莹的歌声。 是的,歌声,一个女孩的歌声,唱得并不是很准,但声音很动听。在那人迹罕至的地方,在那天堂郊区,能听到歌声,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啊。 一个女孩走过来,她穿着军服,上等兵军衔。她的出现是一个童话。 我远远地打招呼:“你好!” 她陡然停止了歌唱,一边打量我一边慢慢走过来。 为了打消她的戒备,我想赶快在陌生的两个人之间寻找一个共同的纽带。《女友》大家都知道,于是我就拿出记者证,对她说:“我是《女友》人,我是周德东。” 她停在我的面前,笑了:“我知道你。” 我说:“你好像应该问问我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里。” 她说:“一点也不奇怪,你就应该是这样。” 我说:“不过我倒有些不明白,你叫什么?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她说:“我把名字告诉你你也会很快忘掉,叫我上等兵好了。不过,假如几年后我们还能再遇见,你就应该叫我少尉了。我是来巡线的,这是我的工作。” 我说:“只有你一个人?” 她说:“三个。那边有一根线杆断了,另外两个开车到附近的纳赤台兵站去寻线杆,我在这里留守。” 我说:“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 她说:“如果车不出毛病,只要三个小时。” 我说:“时间还早,你帮我拍几张照片吧。” 她说:“没问题。” 上等兵的摄影技术不错,她给我拍了三张。我只剩下三张胶卷了。一张我站在经幡间,一张我坐在“切诺基”里,一张我半躺在戈壁上,昆仑山顶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办法和她留下一张合影,只有这三张照片成了我的一生中的纪念。 她在镜头之外,你们看不见,我却能。即使是多年以后,只要我拿起这几张照片,我依然能像照片中青春的我一样,一眼就看见手持照相机笑盈盈的她。 这种偶遇实在是太稀奇了,五十年才修得。于是我在浩浩荡荡的风中对她说:“我在这里陪你等车来。” 她说:“好哇,只要你不怕冷。” 我说:“我是东北人,在冰雪里长大的。你呢?” 她说:“我是南方人。” 我说:“我也当过兵,1987年。” 她说:“当过兵的男人能看出来。” 我说:“我至今还保留着一身军服,不过都已经发白了,我母亲经常帮我拿到太阳下晒一晒……而你的军服还绿着。” 她不解地看着我。 “那时候我的年龄和你一样小。转眼十年了。” 她笑了:“再过十年,我也来这里,遇到一个兵,我也对他说——我至今还保留着一身军服,不过都已经发白了……” 我说:“这是缘,不可求。” 她认真地点了点头:“昨晚,我还真的做了一个梦,不过我在梦里遇见的是……” 我问:“是谁?” 她小声说:“是一只羚羊。” 我说:“那也许是我了。” 她说:“有篇文章叫《那个地方叫凯里》,你还记不记得了?” 我说:“怎么能不记得呢?” 她说:“那篇文章把我看哭了,最后,我看到编辑是你。” 那其实是一个极其平凡的故事:一个感情被欺骗的女孩,满心创伤,坐一列慢车穿行在云南湿漉漉的山林中。那是深夜,车上大都是当地人,有的是外出打工,背着长长短短的工具,有的是已经打工回来的,扛着行李卷。车上又脏又乱。女孩是一个外地人,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她戒备地坐在座位一角,困倦而疲惫。后来有一个军人上了车,他坐在了女孩的旁边。他很干净,身上有一点淡淡的肥皂味,衬衣领露出一圈,雪白雪白的。女孩觉得只有这个军人还可靠一些。她怕有人欺负她,就和军人客气地搭上了话。他的话不多,他一直坐得笔直。慢车停在一个无名小站,困得迷迷糊糊的她突然觉得手腕很疼,猛地清醒了。原来她把手放在了窗外,手链被人在站台上用刀割断抢跑了,她的手腕也流了血。那个军人急忙帮她包扎,很抱歉地说:“我早该提醒你,这地方常常发生这种事的。”后来,她睡着了,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的头倚在军人的肩上,他依然坐得笔直。他轻轻地说:“睡吧,路还长呢,睡吧。”她就又沉沉地睡去了。不知过了多久,军人把她唤醒了:“我从这里下车了。路还远呢,你自己保重。”她有些怔忡,木木地点了点头。军人下车后,她一下子回过神来,想起还不曾问他的姓名和地址,她猛地从车窗探出头,看见他站在黑夜的小站上,用力朝她摆手。她的眼泪就哗哗地流淌出来。这时,车已经开动了,她嘶哑地喊道:“你在哪里当兵?”只听见他用尽全身力气朝她喊出了一句:“那个地方叫凯里!”―― 我流浪了十年,走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传奇,那么,我本不该浪费篇幅讲一个别人的故事——但这个故事不同,它同样也曾经把我深深感动。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萍水相逢,默默地彼此信赖,默默地互相温暖,最后留下一份永久的回想……我崇敬这种感情。 我对上等兵说:“这篇稿子我花了很大工夫改动。我是一个懒散的人,很少做这样的事。我之所以喜欢这篇稿子,是因为我也曾经是军人,有过很多次类似的经历。另外,作者写得很细腻,我就像是在听一个人讲经历的一段往事。现在的杂志讲究可读性,一批职业的撰稿人开始编故事,越编越奇巧,越编越感人,技术可谓登峰造极。我已经厌倦了。我喜欢真实和深情。在那样一个荒蛮的地方,在那样一个漆黑的深夜中,在那样一列糟糕的慢车里,在那一个没人注意的硬座上,两个人也许都有淡淡的渴望,嫩嫩的敏感,两颗心默默相依,照而不宣。最后分手的时候,他们的心突然都很疼……我想,这就是爱了。” 她歪着头,认真地说:“太快了吧?” 我说:“一点都不快。” 她想了想说:“我觉得他们不是男女之间的爱,应该说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我肯定地说:“主要是男女之间的爱。” 她又笑了:“你真武断。” 我说:“假如那军人的身边是一个男的,或者那女孩的身边是一个女的,那么绝对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 她垂下了头去,过了半晌才说:“想想也是。” 我说:“爱其实不遥远,是我们自己往爱的路上设置了太多的程序和阻碍。” 她不再表态,只是看着我。 我又说:“读完那篇文章之后,以及这一次到青海来,我有了一个定论——荒凉的地方更容易成就爱情。” 她的眼睛明显表现出不赞同,不过她没有当面反驳,而是突然问:“你有没有结婚?” 我说:“一会儿再回答你。我们生活在城市里,人山人海,我们每天和很多异性接触或者擦肩而过,有无数机会,但我们很麻木,很戒备。因为城市里人也多嘴也杂,我们不敢放肆,我们经过烦琐的步骤,一点点地走向爱,必须显得很矜持,很规矩。只有深入大自然,四周不见了那么多的眼睛,我们才能表现得更本性。另外,在荒凉的地方,更需要两性的依靠。我结婚了。” 她说:“假如有一天,你遇到文章中那样的一个女孩,经历那样一个故事,你怎么面对自己?” 我愣了愣,说:“我会认为我很善良,她很多情,我爱人很贤惠,一切都很美好。而美好与美好永远不冲突。” 她说:“你太浪漫了。” 我说:“要不然我也不会独身一个人来到昆仑山顶上了。” 风一点点大了起来,刺骨地冷。我四下望望,说:“你的战友怎么还不来?” 她说:“估计是路上出了麻烦。你先走吧,天快黑了。” 我说:“我怎么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呢?我们到小房子里去。” 她说:“哪里有小房子?” 我指了指我的车:“里边还有暖气。” 我们坐在“切诺基”里,风声就远了。她讲了一些她在高中的事情,天色暗下来。我怕那辆军车过来看不见我们,就把车灯打亮了。 我说:“假如遇不见我,你怎么办?” 她说:“哭呗。” 我心不在焉地说:“好办法。”我在考虑,如果那辆军车一直不回来,我就这样和这个上等兵在车里度过一夜吗? 我又想起了那列无始无终的慢车,那个无始无终的黑夜,那两个无始无终的同行人。我低声对她说:“你困不困?” 她说:“有一点。” 我说:“那你就睡吧,时间还长呢。”我一边说一边把烟色的羽绒服披在她的身上。我突然觉得她长得挺小的。 她说:“我想听你说话。” 我说:“下一次吧。” 她勉强笑了笑,说:“下一次我只会遇到羚羊。” 我岔开话题,说:“今天晚上我们是站得最高的两个人。” 她说:“不见得,还有牛郎织女呢。” 从车窗向天上望去,不见银河,外面的风仍然肆虐。 我说:“他们一定比我们更冷。” 她郑重地说:“他们有爱,有爱是不会冷的。” 有爱是不会冷的——这是上等兵和我单独在一起说的最后一句话。那辆军车惊天动地开了过来。上等兵打开车门跳下去,判定是她的战友后,使劲摆手。军车开到近前,下来两个男性军人,看不清军衔,他们和上等兵解释着什么,询问着什么。上等兵跑回我的车前,气喘吁吁地说:“我要走了,我们还要连夜把线路修好。” 我长出一口气,说:“你终于找到队伍了。” 她一时显得有些局促,不知该说些什么。过了半晌,她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轻轻地说:“再见,一路顺利!” 我说:“你在哪里当兵?以后,我经常给你寄杂志。” 她静静地摇了摇头。 我定定地看着她。 她终于用我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低低地说了一句:“那个地方叫凯里。”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接着我笑了笑,说:“好吧。你说过你十年以后还来这里,那时候,你真的会遇见一个兵,一个已经退役多年的老兵,那就是我。” 上等兵信任地点了点头。 我发动着车,一踩油门走了,留下了那个长得很小的女兵,留下了那个无边无际的黑夜,留下了那个亘古沉寂的山顶…… 正像我不愿走遍所有的地方一样,在感情上,如果达到了最隐秘、最炽烈的极点,那么只会看到一片空白。我前面说过,爱其实不遥远。当我们悟到这一点的时候,爱已经唾手可得。而我们偏偏又把它放在更高、更远的地方,甚至一生一世遥不可及。这样,我们的生命就永远不会发白,就会永远绿着。 第50章 自己 和几个朋友在济南趵突泉宾馆吃饭,商讨一部二十集的电视剧。大家各抒己见,很热闹。 一个穿天蓝色工作服的小姐垂手立在一旁。 没有人注意她,只有需要什么的时候,才朝她摆摆手,叫她过来。 她像我们见过的无数餐厅小姐一样,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微笑,很礼貌,很殷勤。 那个餐厅挺豪华,有四五桌吃饭的人,都是做生意的,手提电话和传呼机不停地响。灯光幽暗,音乐迷离。 我的几个朋友喝酒喝到半酣,开始吆五喝六。那个小姐站在角落里,转过身去,悄悄从一个矮柜中取出一个杯子,那里面装着大半杯白开水,她背对客人,喝了一小口,又把杯子悄悄放进矮柜中。她转过身来,继续垂手而立,微笑着等候客人吩咐。 没有人注意她喝过一口水。在这种场合,大家都是消费者,而她就像一台机器,是斟酒的,是盛饭的,她得薪水,很低的薪水。 只有我穿过觥筹交错,看见了她的这个细小的举动。 我的心莫名其妙有点酸。 这个灯红酒绿的餐厅,虽然一切都很华丽,但没有一件属于她。她在这里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只有那个杯子是她自己的。那是一个装过果珍的玻璃杯,外面包着一圈毛线织的套子,防止烫手。套子是红绿色的,已经旧得起了毛。杯子是她从家里带来的,她的家住在这个城市拥挤的一角,她有她的快乐童年,她有她的平凡的高中时代,她也许还有一个男孩子喜欢……但是没有人知道。离开之后,假如我们还能想起她,也许只是一身天蓝色的工作服。 吃完饭,我们要走了。我走近她,轻轻地说:“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显然有些戒备,但还是笑了笑,然后用职业口气对我说:“我是十五号服务员。欢迎您下次光临。” 我没有感到没趣,我只是问问而已,至于她怎么回答都不是重要的。在来来往往数不清的客人中,有人关注过她,打探她,那么她也许就会想到自己和另外的同事不太一样,那么她在劳累一天之后也许会有了一点点的欣慰…… 我说了一句:“谢谢。”然后低头走出了门。 从那以后,我因为应酬,一直在宾馆外面吃饭,再也没去过那个餐厅。过了六七天,我要离开趵突泉宾馆了,在收银台结过账,我拎着皮箱和几个朋友往门外走的时候,突然看见十五号服务员站在餐厅的玻璃门里,朝我轻轻地挥手。 我也停住,朝她摆了摆手。我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牢牢地铭记着…… 走出宾馆,我感觉那天蓝得超越了现实。 第51章 来生蝶 我坐在青藤缠绕的小屋里,想象来生来世。 我和你化成了蝶,一红一绿,一大一小,在未来的花草地上翩翩飞舞,快乐嬉戏,不再懂得爱情,也不再懂得忧伤。 一对相爱的人在不远处相依相傍,几个无家的人在很远处匆匆流浪。天也无声地也无声。 你不知道,我就是你前生没嫁成的那个男人;我也不知道,你正是我前世没娶到的那个新娘…… 我们有充足的露水,有美丽的太阳,无负无载,无牵无挂。 还能记起那个筑在水上的亭子吗?亭叫幽明亭,水叫幽明水。你侧着身子坐在我的面前,朝远方凝视。当时,有悠远的琴声绕琴而飞,一如你飘飘的长发。 我静静地看你,想为你吟一首诗作一首赋。其实,那个最不该做皇帝的第一才子早已经穿过遥远的时空看见你此时的模样了,他抢先为你写道: 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这两句写到了极致,我的思路一触碰到它,立即就无话可说了。那个人比我强,那么不吟不作也罢。 一对蝶飞来,我起身去捉,它们却飞出了亭子,穿过宽阔的流水,飞向了青绿的对岸,不见了。 “蝶能跨越山水,跨越生死,你追得上吗?”你说道。 我停在亭子的围栏前,耸了耸肩,说:“如果我再追下去,你就得跳进水里救人了。” 亭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清风吹过来,浩浩荡荡。我们在浩浩荡荡的风中大声说着话。山不听,它在远方沉思;水也不听,它在下面赶路。 那时我和你通过书信才相识不久,还没有进入爱情。你是从遥远的城市来看我的。不过,从那以后,我们常常一夜一夜地通长途电话了。你的声音陪伴我,我的声音陪伴你,你我的四周都是不见五指的夜黑。 开始我们仍然谈论蝶,后来,就渐渐转换了话题,你一段我一段地编织故事。 你说:“有一天,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我失去了这个富贵的家,一个人走在陌生的森林里,心中好害怕好害怕。这时,我看见一个风中少年迎面走来,很面熟,细想才记起正是那个追蝶的男孩。我大声喊,小伙子,你还记得我吗?” 我说:“我会朝你笑一笑,然后说,怎么不记得呢,我的胸膛就是一片芳心的安排处啊!说完,我就不再朝前流浪了,一心一意和你在一起。” 你说:“可是没有房子啊?你要在天黑之前伐一些木头,就地搭一座房子。我们一起住进去,开始新生活——接着呢?” 我说:“接着我们就该生孩子了……” 你说:“揍你!” 我说:“我这个人太老实,思维不灵活,总是顺一条路跑下去,结了婚之后自然就是生儿育女嘛。” 你说:“好好,就生孩子吧,一男一女,两个,好吗?他们长啊长啊很快就长大了,那时候我们养上一群鸭和一群鸡,鸭归女儿看管,鸡归儿子看管……” “那我俩呢?” “我俩躲到房后谈情说爱去呀!” ……和你聊天的夜我尝到了久违的幸福,尽管每一次都正巧没有月亮,但是我的世界却因了你的介入而温柔无边。 后来,好久好久没有你的电话。我不知道我们的事被你的父亲发现了,他对你横加干涉,大发雷霆;我也不知道你为此每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我以为你变卦了。 那天,电话响了。我抓起来,里边却无声无息。我知道是你,心不由怦怦、怦怦猛跳起来。我说:“麦子!麦子!” 你依然不说话。 我又说:“你忘了那片森林了吗?你忘了那个木房子了吗?你忘了我们的孩子了吗?你忘了那群鸡鸭了吗?” 你哇地哭出声来。 我没想到,最后一次通电话,你没有说一句什么,只是一片淹没我灵魂的哭声。 那天,你和你父亲吵起来。他让你嫁给另一个小伙子,那小伙子是你父亲的秘书之一。最后,你满眼泪水冲出了家门。你本应该沿着我们的构想跑进一片陌生的森林的,等候你心上的风中少年走近你,抚平你心头的创伤,擦干你脸上的泪花——可是,你刚刚跑出门槛,就撞在了那个飞速奔跑的铁物上…… 我站在幽明水的正上方,站在幽明亭的围栏前,不能再向前迈出一步,那么,也无法追随你了。 我所能做到的,只有坐在青藤缠绕的小屋里,痴痴傻傻地想象。 窗外的琴声藕断丝连,我的想象美丽绝伦。 我和你会化成了蝶吗?我问你,你不答,就像最后一次通电话一样,你呈现给我的只是一片无边的静默。 在我走近你之前,首先要把所有知情的花草除掉。它们秋谢春发,一年一度,生命是无限的。假如在我们比翼飞舞的时候,它们对我们道破轮回的天机,说出前生前世的实情,唤醒我们沉睡的记忆,挑破我们永恒的无知,那我们就会沉重如磐石,坠毁在花草地上,再也不能重新飞起…… 麦子啊,你等着。除掉花证草证之后,我就到了。 那时候,我们再次飞回那个亭子,一定会看见又有一对男女坐在那里,他们和我们一样,在浩浩荡荡的清风中大声说着话。 第52章 别怕,这是太阳 一个孩子,大约十五六岁的模样,她走在花草间。 那是我们村的花草,很俗艳,不过我不知道她是谁家的女儿。 我看见她的脸庞很清秀,眼睛很大。她试探着朝我走过来。当时,我坐在村头的一棵叫不出名的老树下,学着农民伯伯的样子,叼着烟袋晒太阳。 我曾经进过城,后来又回来了,像一枚叶子归根。我没老,我二十九岁,我在城里混得还不错,甚至有人找我签过名。 乡下人羡慕城里的高楼大厦,城里人向往乡下的田园风光。我也是一个俗人,我像很多人那样,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占领了城市的腹地,又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归隐了乡野的边缘。 我承包了几亩薄田,成了一个小地主。偶尔在文章后发一则简介,我就写道:我爹是个集报爱好者,我娘是一个赌徒。以前的二十九年,所有的女人都来无私地爱我,令我难忘,以后的四十一年,我将诚挚地去爱所有的女人,算做报答。我是一个乡下人,我种的土豆每年收成都挺好。 再说那个女孩。她轻轻地停在我的面前,问道:“有人吗?” 我说:“有的,三个,其中一个懒汉坐在你的面前,另外两个勤劳的人在远处锄草。” “对不起……”女孩说着,摸索着想绕过我。 我从她那双无神的眸子里察觉出了什么,立即问她:“你是不是需要帮助?” 她想了想说:“那么……麻烦你告诉我,路在哪里?” 我把烟袋里的残灰磕掉,站起来拉住她的手,轻快地笑了笑,说:“我就是你的路。” 随便一句话,我却觉得女孩轻微地抖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我毋庸置疑地握紧了她的手,她的小手是那样的凉。 “你去哪里?”我问。 “我回村子。”女孩的声音怯怯的。 “你从什么时候起看不见东西?” “生下来。” 这么好的蓝天,这么好的白云,这么好的庄稼,这么好的风……而她却看不见,我的心忽然有些酸。 “你家住在哪里?” “城里。妈妈死了,爸爸又找了一个妈妈,这个妈妈不喜欢我。有一次,我不小心弄碎了一个杯子,她就狠狠地打我。后来,爸爸就把我送到了这个村,我姑姑住在这里。平时,姑姑不让我出门,担心不安全。今天,我偷偷跑了出来。” 我没说什么,我在想着一件心事。 “我姑姑家门前有两棵杨树。”女孩告诉我。 我就一直把她送到那两棵杨树下。我说:“孩子,叔叔找你姑姑谈一谈,以后我领你出来玩儿。” 从那以后,我果然常常牵扯着女孩来到村外,让她摸摸清风,摸摸阳光,摸摸这个刚刚绿起来的春天。女孩的名字叫格格,满语“公主”的意思。她的祖上属于正蓝旗。 格格有一次和我坐在田埂上,听我讲我的经历中除了爱情之外的传奇。她说:“叔叔,和你在一起真开心,我的眼前一片黑,听说夜就是这种颜色。可是,一听到你的笑声,我就看见了满天的星光。叔叔,你不会……嫌弃我吧?” “我想不会。” “你如果不理我了,星光就没了。叔叔,我怕黑。”格格说着说着就哭了。 格格的世界没有光亮,她自卑、胆怯、敏感、动荡,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给她彻骨的伤害。 我说:“你不说我是星光吗?孩子,星光不会消隐,它是永远的。” 那一天,我找到村里一个九十多岁的土医生,索求治眼睛的偏方。他疯癫癫地说:用一种叫“苦黄”的草,挤出汁,每天清晨六点钟揉擦盲人的眼睛,九九八十一天,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中间若有一天间断,便前功尽弃。 我明知道牛头不对马嘴,但是还想试一试。我觉得这个偏方已经和医术无关,而透着浓郁的巫术味道。我幻想感动不存在的冥冥中的上苍。 我实践第一次的时候,格格问我:“叔叔,你干什么?” 我说:“你数着,这样过去八十一天,你可能就会看见真的星光了。” 格格惊喜地张大嘴巴:“叔叔,如果真的那样,我……我……”她支吾了一阵,突然说,“我就会摘下一颗星星来送给你!” 我笑了:“傻孩子,星星那么高,你跳起来还差一尺呢。” 从此,格格天天清早准时来到田野边,让我为她医治。她变得多么快乐啊,好像那一天的星光正一点点向她靠近。我忽然有些后悔了,八十一天过后,假如她的眼前还是一片黑,我怎么向她那一怀热切切的希望交代呢?我只会把她投进更深的痛苦中。 “叔叔,你走过那么多地方,去过我家住的那个城市吗?” “我在那里待过四个月,或者更久一些。” “那时候我还小,还在盲人学校读书。可是,你为什么又来乡下了呢?” “因为叔叔清高。” “那我也来乡下了,是不是也清高?”格格咯咯咯咯地笑起来。 我没有笑,我的心负着重。 格格渐渐不笑了,她怯怯地垂下头。过了半晌,她说:“叔叔,最近你不爱说话了。我知道,你怕治不好我的眼睛,你怕伤我的心。其实,我没有什么幻想,我什么都知道。” 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说:“孩子,假如有一个人,他明明知道他永远都不会抓住太阳,但是他却一直朝着太阳奔跑,奔跑,我想谁都不会嘲笑他,那是一种生命的乐趣,那是一件庄严的事情。” 格格懂事地点点头。 八十一天到了。这是一个必然来临的日子,它对于我和格格都是残酷的。但是,这一天我和格格竟然都极其平静,一如既往地默默相对而坐,进行最后一次毫无意义的医治,好像延续一种习惯。 做完之后,我们静静平躺在花草间,感受太阳,都不说什么。 太阳一点点升起来,越来越炫目。 格格突然惊叫一声,紧紧捂住双眼,满天的阳光一下子刺穿了那单薄而寒冷的生命!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迅速跳起来,一下抱住她,抑制着激动,尽力压低声音:“别怕,这是太阳,这是太阳啊。” 格格一点点安静下来,她眯着眼打量着这天这地这河水这飞鸟,突然号啕大哭。 …… 一周后,格格的姑姑要送她回城了。格格牵着我来到村外的河边,河边绿草萋萋。 “叔叔,我要走了,我要读书去,长大后做律师,做记者,做空姐。我不留在乡下,你会不会说我不清高?”她笑着问。 我也笑着,摇摇头:“乡下是优秀的男人和不优秀的女人的世界,城里是优秀的女人和不优秀的男人的世界。这话你长大以后才能懂。” 格格仔细地望着我,半晌才说:“我看不见什么的时候,想你一定像故事中的王子一样英俊。” “你是说我……” 格格调皮地笑了:“你说过你是我的路,路都是丑的。” 突然,格格在我的额上轻轻亲了一下,我毫无防备,心猛烈跳起来,我甚至觉得额上有一个圆圆的唇印。 格格的小脸也有些红,可是她轻轻地说:“叔叔,别怕,这是太阳。” 那时,我的田地开满了土豆花,清秀而端庄。 …… 最后我必须告诉你,这是一篇小说。在这个尘世上,有不少寒冷,有不少黑暗,因为你们总是互相缺少关爱,缺少信任,于是少了无数个太阳。不过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我曾经坐在那个村子外,构想着怎样把你们说服。我披着夹袄,叼着烟袋,思考得十分认真。那些日子的太阳十分好。 第53章 雨中的生命和生命中的雨 我和你们一样,对于王耕地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如同在乡下野坟地的一块粗糙墓碑上看到的一个名字。我是听我的朋友讲的,我的朋友是听他的朋友讲的。他的朋友是听他的朋友的朋友讲的……追查下去,这个真实的故事出自一个女法医之口。于是,到了我这里,一切都变得十分遥远了。 我的朋友对我讲起王耕地,是在一个雨天。这个雨天和王耕地的悲剧的一生不断出现的奇怪的雨天已经毫无关联,只不过是淅淅沥沥的冷雨让正与我煮酒论文的朋友想起他罢了。不过,读过这个故事之后,每逢下雨的日子,你总会打个冷战,然后蓦地想起王耕地这个名字来。 几年前,王耕地在这座古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也许是他普普通通人生中最辉煌的一件事了。不过,很快地,一切都像他那条简单的生命一样,随风而去,不留一丝痕迹。 我们都还活着,而且未来很漫长,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坐下来,慢慢地重温王耕地生前的一些经历,甚至,我们可以一起回到他的童年时代。 王耕地出生在临潼县的一个村子。他爹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动词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爹除了耕地种地再不会干别的,也许是老天的意思,不管怎么说,这个名字控制了他的一生。他挣扎过,奋斗过,但是结局是换来了一粒枪子。 王耕地出生那天,下雨,他的第一声并不嘹亮的哭声被淹没在博大的雨声中,没有引起除了他爹娘之外的任何人的注意。就这样,王耕地默默无闻地来到了这个世上。 大约在他八岁那天,他娘死了,那天也下雨。王耕地看着一群人把娘抬走了,却好像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凄冷的雨中,白色的灵幡和猩红的棺材格外耀目,它们越来越远,而王耕地麻木地坐在门槛上,只是呆呆地望着。 不久,爹领着他走了很远很远的山路,来到了另一个村子。爹把他交给了一对没儿没女的老夫妻,转身就走了。天又下起雨来,透过雨帘,王耕地紧紧盯着爹越来越小的背影,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回一次头看看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不知道爹把他抛弃了,他不知道他从这个雨天起直到二十年后被枪决,再也没有见到爹一面。他什么都不知道,正像此时观看他一举一动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一样。 王耕地转眼长大了,而这个时候,他的养父早已经死去,只有他和养母相依为命。 这一年,武装部到村里征兵,王耕地报了名。他的身体像牛一样健壮,顺利地通过体检,得到了一纸通知书。 离开村子那天,老娘送他。天阴了,冷雨冷雪漫天飘落。王耕地回过头,看见老娘孤零零立在雨雪中,花白的头发不停地抖动,眼睛就湿了,他一步一回头地上了路。 三年军旅生涯,没能改变王耕地的命运。退伍后,他又回到了那个村子——后娘已经死了,他成了一个孤哀子。生活一如从前,还是耕地种地,吃了睡睡了吃。因为穷,村里没有女人嫁他。 有一天他没事,到村子外闲转,在一个错误的地点一个错误的时间遇到了一个错误的人。 错误的人真挚地对他说:“王耕地,你去抱几个俑头吧,我给你钱,你就不用种地了。” 那个村子离一个举世闻名的古墓很近,当时那里的文物刚刚发掘和修复,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于是,王耕地就乖乖地去抱俑头了。那夜月黑风高。 当他第三趟抱着俑头返回村子时,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他暗暗高兴,因为大雨一冲,脚印就没了。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震惊中外的盗窃案就在他的无知和愚昧中悄悄发生了。 那两个人只给了王耕地很少一点钱,靠这点钱是不可能让他彻底摆脱黄土地的。王耕地以为事情就算过去了。 不久,王耕地在县城火车站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戴着红袖标,维持秩序。 一天,他正在站台上工作,天又下起雨来。这时候,他已经能够预感到什么了,抬头看看天,不由得抖了一下,自言自语道:“难道又要出什么事吗?”刚说完,一副冰凉的手铐就铐在了他的手腕上。 王耕地因为盗窃的是国家特级文物被判了死刑。 枪决王耕地的前几天,一个女法医去了他的大牢。王耕地羞赧地说:“我是活不了几天的人了……想跟你说一会儿话,能行吗?”女法医有点犹豫。王耕地叹了一口气,说:“如果你不听,那我这些话就再不会有人听了……算了吧。”女法医的心酸了一下,点了点头。于是,王耕地抬头望着屋顶,慢慢讲起了他从小到大的经历以及那时不时就出现的雨…… 终于讲完了,王耕地舒了一口气,说:“唉,我这一辈子也没有个亲人,死后尸体都没人收。你是我最后见到的一个女人,我只求你,在我死后,你走到我身边看我一眼,看我一眼就行了。能……能行吗?” 女法医心中一阵悲凉,低下头去,挤出两个字:“行。” 这天,女法医从市场买菜回来,骑单车走在街上,突然天空一声霹雳,大雨就泼下来,她陡然想起——今天枪毙王耕地! 一切都晚了。 女法医目瞪口呆。 王耕地死了,像他的出生一样无声无息。他最后的一个要求没能实现。 几年过去了,人们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活着的人还活着,这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他们——或者说我们——依旧挤公共汽车、约恋人去跳舞、和卖菜的商贩讨价还价、携妻带子到快餐店度周末。 只是,雨还是会落下来,飘飞在每个人的头顶。 第54章 尸变 ……时翁有子妇新死,停尸室中,子出购材木未归。翁以灵所室寂,遂穿衢导客往……四客奔波颇困,甫就枕,鼻息渐粗。惟一客尚蒙眬。忽闻灵床上察察有声,急开目,则灵前灯火,照视甚了:女尸已揭衾,起;俄而下,渐入卧室。面淡金色,生绢抹额。俯近榻前,遍吹卧客者三…… ——《聊斋志异·尸变》 尸变之一:异常的白马 早上,天还没亮,狗子就起来喂马了。 这小子平时总爱睡懒觉,一直是其他三个同伴喂完马,套好车,然后叫他起来,吃口干粮,上路。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昨夜,狗子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这一车偷盗来的绫罗绸缎卖了个好价钱,他口袋里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来到了一家青楼,让老鸨叫来最漂亮的一个姑娘,伺候他。那姑娘穿着白花花的长裙,一双绿色绣花鞋,看上去怪怪的。妓女是不能穿裙子的,狗子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姑娘例外。 她坐在狗子旁边,把脸凑到他的脸上,轻轻朝他吹气,狗子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香气…… 一下子醒过来,看了看身旁,躺着三个同伴,一个个睡得像死猪。他伸出腿,使劲踢了踢他们,踢不醒。 他回味了一下梦中的浪漫,再也睡不着了,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出门喂马去了。 天上的月亮斜斜地挂着,呈猩红色。天冷飕飕的。狗子狠狠吸了一口清凉的空气,精神了许多,开始干活儿。 平时,这六匹马见了草料,立即就埋头去吃,偶尔扬起脑袋,打个响鼻。今天,那匹白马显得有些异常,它不怎么吃草料,总是把嘴伸向狗子,一下下喷气。狗子闻到一股臭气,他骂道:“畜生,不吃饿死你!” 白马甩了甩鬃毛,继续朝狗子喷气。 狗子扬起巴掌抽了它一下:“去!” 白马低低地叫了一声,狗子愣住了。他四下望望,马厩外,黑糊糊的,不见一个人。可是,刚才他怎么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呻吟? 他猛地转过头来,盯住那匹白马,难道是这个畜生成精了?白马似乎朝他咧嘴笑了一下,然后就低头去吃草料了。 狗子揉了揉眼睛,坐在石墩子上,继续看那匹白马。它再也没有抬起头。 尸变之二:怪梦 太阳真的从西方出来了。 狗子四下张望了一圈,觉得自己是转向了。 李三、黄道、甄老实陆续起来了。 李三这个人身手敏捷,每次行动,他都负责撬门入室行窃;黄道人高马大,会两下功夫,如果行动败露,这家伙负责打斗,一个对付三个,不在话下;甄老实胆子小一点,不过心细,他每次都负责望风;狗子计谋多,负责总体策划。 前天,他们盯上了一个贩卖布匹的客商,随他来到南面一百五十里之外的南柒县城,住进了一家客店。半夜,就在四个人开始行窃的时候,不料被一个起夜的女子发觉了,狗子认得,那女子是客店老板的儿媳,她发现有贼偷客人的东西,立即大叫起来。黄道慌了,冲上前,搂住她的脖子使劲一扭,脖子就断了。 幸好她的呼喊声没有被人发现。 几个人把一车布匹搬运空了,连夜离开南柒县城,一直朝北走,傍晚来到这个叫中心的镇子,住下来。 今天,他们要继续朝北行进,晚上在一百二十里之外的北邙村住一夜,明天下午才能到家,然后销赃。 过去,他们只是偷,从不杀人。这次遇到突发情况,杀了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就像逃跑的时候撞碎了一块玻璃,挺平常的。只是黄道一路上有些沉默寡言。大家都安慰他:天塌下来,大家一起顶着,不要放在心上。 李三、黄道、甄老实三个人来到马厩。李三站在狗子面前,露出焦黄的牙齿:“嘿嘿,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啊!” 狗子骂道:“老子睡不着!” 李三说:“想媳妇了吧?” 狗子说:“做了一个花梦,梦见我去青楼寻欢,遇到一个漂亮的姑娘,她坐在我身边,朝我脸上吹气,那味道太香了,刺鼻子……” 李三说:“哈哈,我也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站在你头上,一下下朝你脸上吹气。” 狗子说:“别败兴!” 李三说:“骗你死全家。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反正就是想吹你。” 甄老实说:“狗子哥,真是怪了,我也做了一个相同的梦,梦见我站在你头上,一下下朝你吹气……” 这下狗子的神情变得凝重了,这个甄老实一般不太说谎。他皱着眉,琢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三这家伙经常在夜里出动,飞檐走壁,偷鸡摸狗。说不定,这家伙昨天夜里梦游了,站在狗子头顶上吹气。甄老实迷迷糊糊看到了这一幕,也被带动起来——甄老实总是追随李三,李三去哪里偷,他都会乖乖地跟着去望风。他半梦半醒地跟李三一起,并排站在狗子头上,一齐朝他吹气…… 因为他们在吹气,狗子才做了那个梦。 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狗子把头转向黄道,问:“你呢?” 黄道的脸色不太好,他木木地观望马们吃草料,似乎没听见。 狗子就拍了他一下:“还在想那个倒霉的女人吗?现在,我们已经离开了南柒县的地界,到了阳信县的地界,他们就算查到我们,想抓也难了。昨天你做什么梦了?” 黄道想了想,说:“我梦见有人骑着这匹白马,在大路上追我,我拼命奔跑,累得直吐血……” 李三笑道:“一大群南柒县的差役在背后追你!” 狗子瞪了李三一眼:“你别吓唬他了!” 黄道把头转向狗子,半晌才说:“在梦中,我回过一次头,骑马的人好像是你……” 尸变之三:暴毙 白马吃了一点点草料就不再吃了。它好像病了。 四个人套上车,继续朝北走。今天他们要赶到北邙村。 狗子赶车。 李三躺在车上,对着蓝天吹口哨;甄老实在他旁边,抱着一大捆绸缎,呼呼睡去;黄道坐在车尾,脸朝后坐着,看着弯弯曲曲朝远方伸延的车辙,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匹白马突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一路上它把脑袋垂得低低的,走得慢腾腾。幸好它不是驾辕马,只是拉套的。狗子扬起鞭子,狠狠抽它。它就像没有痛觉似的,依然无精打采。 黄道突然回头说:“那个女子今天该出殡了吧?” 狗子说:“你管她干什么?” 黄道就不再说话了,继续看车辙。 狗子在想,早上黄道说的话:自己骑着这匹白马追他…… 他感觉,和平常那些偷盗相比,今天怪怪的,不知道哪里不对头。说不准是因为第一次害死了人命,他和黄道过于敏感了。 突然扑通一声,那匹白马倒下了。 狗子赶紧拉住缰绳:“吁——” 他跳下车,来到白马前看了看,它口吐白沫,两只眼睛瞪得像灯笼,充满了血丝,好像窒息了一样。 李三也跳下来,看望白马。甄老实醒了,趴在车上朝下看。黄道依然看着后方的道路。 李三问:“它本来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 狗子说:“鬼知道!”一边说一边拍打白马的脖子。白马死死瞪着他,艰难地喘息,那气流一下下喷到狗子脸上,奇臭。 终于,白马的脑袋躺在土路上,四只蹄子蹬了几下,死了。几只绿头苍蝇立即飞过来。 狗子站起身,说:“死了。” 甄老实小声说:“把它抬到车上吧?拉回去。” 李三说:“胡扯呢!少了一匹马,我们就走不快了,再拉上它,那今天肯定到不了北邙村了……它怎么就死了呢?” 狗子解下白马身上的套绳,把它扔在路上,上了车,绕过它的尸身继续走了。 黄道好像看不见这匹白马,自言自语地说:“三天了,那个女子肯定出殡了。” 尸变之四:和女尸共寝 四个贼,一辆马车,走着走着,天黑下来。 这里离北邙村至少还有三十里路。 他们来到离阳信县五里路的一个村子,已经人困马乏。 李三说:“狗子,咱们别走了,今天就在这个村子住下吧,明天傍晚肯定能到家。” 狗子是个多疑的人。他们每次南下行窃,回来都住在北邙村,很熟悉。眼下要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村子住下来,他略微有些犹豫。 甄老实说:“狗子哥,我饿了,住下吧!” 这时候,走过来一个妇人,看那双大脚,肯定是个满人。她穿一双花盆底鞋,纯白色。这种鞋,都是鞋帮镶彩鞋面绣花,最忌素而无花,甚至被看成凶服。 狗子问了一声:“大姐,这个村叫什么?” 那妇人答:“这里是蔡店村。” 狗子又问:“村里有客店吗?” 妇人朝前面指了指:“路旁有一家,季家父子开的。” 狗子说:“谢谢了。” 狗子赶车来到这家客店,停下来仔细看了看:青砖高墙,朱红木门,残缺一角的匾额上写着:悦来客店。 停了车,狗子走进去,其他三个人也跟进来。从影壁旁走出来一个老汉,穿着马褂,布鞋,戴着瓜皮帽,问了句:“几位要住店吗?” 狗子说:“是啊。还有客房吧?” 老汉说:“不巧,今天已经满员了。” 狗子说:“村里还有客店吗?” 老汉摇头:“没有了。” 狗子探头朝影壁后看了看,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就说:“我们赶了一天的路,实在太累了,麻烦你给安排一间客房,我们可以多给些银子。” 老汉犹豫了一下,真诚地说:“倒是有一间房子,只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住……” 李三说:“天黑了,我们无处可去,睡在哪里都行!” 老汉叹口气说:“我儿媳刚刚去世两天,尸体停在家里,儿子出门去买棺木还没有回来。你们几个大男人要是不害怕,就睡那间房子去吧。” 四个人互相看了看,李三说:“没问题!” 没问题吗?这句话是蒲松龄问的。 老汉走在前面,后面依次是李三,狗子,甄老实,黄道。 两厢的客房黑糊糊的,让人怀疑都空着。 四个人来到后院,看到了一间孤零零的房子,亮着昏黄的灯光。看来,那就是灵堂了。此时,他们走在一条石头路上,缝隙间冒出长长的荒草。 进入灵堂,迎面是一张黑色的桌案,上面端端正正地摆着灵位,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闪闪跳跳。桌案后面,是一个很大的白色帷帐,随着穿堂风飘摆着,帷帐下就是灵床。狗子朝灵床上看了一眼,赶紧把眼光移开了。他只看到一张纸被子,下面隐约显出一个女子仰面躺着的轮廓。 老汉说:“你们睡里面的套间,通铺。” 李三说:“好好好。” 老汉离去之后,四个人就在通铺上躺下来。里间和外间之间没有门,朝灵堂看过去,能看到死人的那张灵床,还有一下下撩动的帷帐。 李三睡在最外面,接下来是甄老实,狗子,黄道。 他们和衣躺下之后,李三先睡着了,发出贼溜溜的鼾声;他的铁杆追随者甄老实见他睡着了,也安然入睡了,发出老实的鼾声。 狗子知道黄道没睡着,他是习武之人,鼾声最响,今天却没有一点声音。前天,他杀了人,似乎受了刺激,一直在发呆。 狗子偷偷朝灵堂瞄了一眼,又看到了那张纸被子,死人的鼻尖、嘴唇、乳房高高地凸着。她的身体似乎不合比例,显得过长。 黄道果然没睡着,他捅了捅狗子,小声说:“我觉得不太对头……” 狗子转过头,眯眼问:“怎么不对头了?” 黄道朝灵堂看了看,说:“我觉得,好像又回到了我们行窃的那家客店……” 狗子说:“胡说!那家客店在南柒县城!离这里至少二百四十里!” 黄道固执地说:“你想想,那家客店叫什么?” 狗子说:“我只顾着盯那车绫罗绸缎了,哪记得客店叫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好像叫悦来……” 黄道说:“对了!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这家客店也叫悦来!” 狗子说:“娘的,叫悦来的客店遍布天下,有什么稀奇的!” 黄道说:“你再想想,南柒悦来客店的门、墙、匾……” 狗子在脑子里迅速回忆了一下,打了个冷战,青砖高墙,朱红木门,匾额残缺左下一角……果然一模一样!不由说:“确实挺像,这一带的客店都是这样的吧!” 黄道说:“前天,我杀死了那家客店的儿媳,这家客店的老板说,他儿媳也刚死两天……” 狗子壮着胆说:“巧合罢了!别想了,睡吧,我盯着。明天鸡叫头遍我就喊醒你们,套车上路。” 黄道就不再说话了。 实际上,就是让狗子睡他也睡不着。他对灵床上的那具女尸充满了恐惧,他仿佛看到,那个儿媳正在纸下张着耳朵,聆听这四位不速之客的每一个举动;鼻孔微微抽动,嗅着这四个陌生人的每一丝气味…… 尸变之五:穷追 到了午夜,黄道终于发出了雷一般的鼾声,从此,再听不到李三和甄老实的鼾声了。狗子一下子感到更孤独了。 窗外起了风,刮得窗户啪啪响。 狗子又一次朝灵堂看了看,死尸身上的纸被一下下吹起来,狗子看到了一缕乌黑的头发! 他把脑袋转过来,紧紧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灵床上传来“嚓嚓”的声音,狗子瞪圆双眼朝灵床看去,女尸揭开纸被子,直直地坐起来,慢慢转身下了灵床,朝套间走过来。 狗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偷偷用被子蒙住头,露出一只眼睛,死死盯住女尸。她的一张脸呈淡金色,用生绢束着额头,无声地走到李三头上,硬撅撅地弯下腰,朝李三脸上一口口吹气。然后,又绕到甄老实的头上,硬撅撅地弯下腰,朝甄老实脸上一口口吹气…… 她离狗子太近了,狗子清楚地听到“呼呼”声。 狗子的身体剧烈地哆嗦起来。 那个女尸似乎感觉到了他的被子在抖动,转过头,缓缓走到了他的头上。他紧紧闭上眼,屏住了呼吸。 女尸低下头,一点点贴近狗子的脸,又朝他吹气了:“呼——呼——呼——” 狗子就像掉进了水里,不敢喘一口气,只感到脑门发冷。 突然,窗外什么东西被大风刮倒了,“轰隆”一声。女尸警觉地直起身,朝外看了看,可能是以为来人了,转身走向了灵床。 狗子掀起被角看了看,她平平地躺下来,压得灵床吱吱呀呀响,又把纸被子盖在身上,蒙住头,姿势就跟先前一模一样。 狗子使劲踢了踢甄老实,他不醒。狗子又使劲踢了踢黄道,他也不醒。 狗子没办法,决定一个人逃命。他一边死死盯着那张灵床,一边悄悄爬起来,下了床,蹑手蹑脚地朝外走去。 正在他横穿灵堂的时候,那个女尸似乎听见了什么,猛地揭开纸被子,坐起身,朝狗子看过来。狗子猛地停住,跟女尸直直地对视。她长得跟黄道杀死的女子太像了,只是那个女子的脸是嫩白色,这个女尸的脸是淡金色。 女尸感觉到狗子要逃,一口气吹过来,把桌案上的油灯吹灭了,灵堂里顿时变得漆黑,只有一张淡金色的脸悬在半空,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狗子几步就冲到门前,哆嗦着摸索门闩。 他听见那个女尸下了床,绕过桌案,扑过来。 终于狗子拨开了门闩,光着脚冲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喊:“来人啊!救命啊!” 女尸一言不发,在他背后紧紧追赶,只有十几步的距离。 狗子想扑到老汉的房间求救,可是他的房间黑着,等他给开门,肯定是来不及了。他只好绕过影壁,冲出大门,沿着村道朝前狂奔,一边跑一边继续呼救。深更半夜,村道上不见一个人,只有全村的狗叫成一团。 跑着跑着,狗子不知道踩在了什么东西上,差点摔了一跤。迅速回头看了看,竟是一双纯白色的花盆底鞋。他借此机会也看了女尸一眼,那张淡金色的脸死死盯着他,距离只是三两步。 狗子跑出村子,见到一个丁字路口,猛地拐了个弯。女尸拐弯似乎不灵便,一下子被落远了。狗子看到一座寺庙,传来孤寂的木鱼声,他像抓到了救命稻草,跑得更快了。来到庙门前,他一边使劲敲门一边回头看。过了一会儿,庙门被慢腾腾打开,露出一个和尚光溜溜的头,他提着一盏灯笼,问:“施主,你有什么事吗?” 狗子指了指身后,大声说:“快……快……快救命!” 和尚并没有立即把他放进去,他朝后看了看,诧异地问:“那个妇人是谁?为什么追你?发生什么事了?” 狗子回头看了看,女尸已经冲过来,离他只有两三步远了。他来不及再对和尚说什么,撒腿朝一棵白杨树冲过去,那棵树有四五人合抱粗,狗子以树做屏障,挡住了自己。女尸朝左边扑过来,狗子就朝右躲;女尸从右边扑过来,狗子就朝左躲。女尸更加愤怒了,不再跟狗子捉迷藏,开始围着树一圈圈追,狗子就一圈圈跑。狗子气喘吁吁,越来越跑不动了;女尸似乎也精疲力竭,那张金光闪闪的脸,竟然有些暗淡了。 突然,女尸停下不追了。 狗子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缩在树后面,汗津津地等待。 突然,女尸大叫一声,伸出两只手,隔着树就来抓人,只听“咔嚓”一声,树摇晃了一下,女尸没抓到他,就抱着树僵立不动了。 等了好半天,狗子才朝旁边移了移身子,见女尸两只手的八根手指深深抠进了树木中。她动不了了。 狗子松了一口气,盯着她,一步步朝村里退去。 没想到,女尸的脸猛地转过来,直直地看了看狗子,开始使劲晃动双臂,想摆脱那棵白杨树,可是手指怎么都拔不出来。她暴怒了,咆哮一声,双手朝上猛地一撅,咔吧咔吧,竟然把八根手指都撅断了! 树木上留下八个圆洞,塞着八根血淋淋的断指。 狗子看傻了,醒过神,朝村里狂奔而去。 女尸垂着双手奔跑,继续追赶他。 尸变之六:救星 断指之后,女尸的速度似乎受到了影响,慢多了。 狗子跑到村头,见两个人影跑过来,他们大声呼喊着: “狗子!” “狗子哥!” 是李三和甄老实!终于迎来了救星!狗子大声回应道:“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两个人马上朝他跑过来。李三大声说:“狗子,你小子跑哪儿去了?客店的尸体也不见了!人家老汉到处找呢!” 狗子大声说:“她诈尸了!”一边说一边回头看去,女尸已经离他很远了,只看见模模糊糊一脸淡金色。 狗子回过头,李三和甄老实已经来到他的面前。李三说:“胡说吧?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狗子喘着粗气说:“她的脸是淡金色,还发光呢!你们看——”他转身朝后面指去。 李三说:“是不是像我们这样呢?” 狗子一时没明白李三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因为两个同伴的脸在黑暗中越来越亮,呈淡金色! 狗子惊叫一声,朝村里冲去。 尸变之七:最后一个活人 狗子冲出灵堂之后,黄道被惊醒了。 他爬起来,紧张地朝灵床看看,女尸不见了! 又看了看身边,狗子也不见了,只剩下李三和甄老实,无声无息。黄道推了推他们:“哎哎哎!狗子不见了!” 两个人纹丝不动。 黄道把一根手指伸到他们的鼻子下试了试,凉凉的,已经没有气息了。 他惊叫一声,爬起来就朝外跑。 他惊惶地跑遍了整个村子,也不见狗子的踪影。他想,狗子很可能也被女尸害死了,赶快套上马车,拉着那一车绫罗绸缎回家吧! 他套好车,刚刚赶出客店的院子,就看见狗子跌跌撞撞地跑过来:“黄道——黄道——” 他一扬鞭子:“驾!” 马车就奔跑起来。 黄道心里有些得意,暗想,回到家,先销赃,然后对三个同伴的老婆说,他们的男人被诈尸的女鬼害死了,这笔钱财就可以独吞了…… 突然,他觉得不对劲,背后好像传来了马蹄声。猛地回过头去,就看见狗子骑着马追上来。他的脸色呈淡金色,而那匹马的两只眼睛在黑夜中射出绿光,正是死在半路上的那匹白马! 尽管黄道声嘶力竭,拼命抽打那几匹马,但是它们毕竟拉着一车重重的财物,而骑马的速度就快多了。狗子追上来,腾空一跃,跳上车来,伸出两只手朝黄道的脑袋抓去,八根手指就深深地插进了黄道的后脑勺。 西天,蒙蒙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