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迷踪》
第1章 初临原始
苍茫的大地,遍地大火过后的凄惨模样,残根败骨,焦土连天,荒芜如黑色的戈壁。如墨的天空,似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黑暗,黑云翻滚,压城欲摧,却无雷光激闪漫步云间。
一辆越野皮卡车正在朝着南方快速行驶,荡起的烟尘如一条黑色长龙,蜿蜒盘旋直上云霄,又忽如群鸦铺天盖地,一路蹁跹,只留下曲折的车辙印记,仿似车尘马迹还在人间。
抛除周围不时出现的巨大枯骨,仅从越野车来判断,这就是越野爱好者在荒漠戈壁旅游穿越无人区,时不时下车来个烧烤捡个陨石啥的;但从那明显灰败、高大的巨象尸骸来判断,这特么就是时空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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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西伯利亚埋藏在地下的猛犸遗骸,而是不时就能见到的完整大象或者猛犸遗骸;不是越野汽车在穿越各种复杂地形、玩各种高难度越野技巧、搞救援,而是从现代社会穿越到了远古时期,时间和空间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驾驶着越野车前行的丁奇第N次确认,自己穿越了,真的穿越了!
这叫什么事儿?!
自己不就是参加一个生存狂聚会时遇到山林大火、顺手解救了一个美女,但是经受不住美女的夸奖怂恿、有点犯贱想去拯救更多人吗?不就是自认体能了得、生存技术过硬、最后却被一个长着八字胡须的小胖子给拖累、迫不得已驾车穿越火海吗?不就是在穿越火海时想自我放逐、灵魂虚度、开个玩笑想穿越吗?
没想到最后自己还真穿越了,虽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穿越的,但穿越归穿越,至于将自己给折腾到这个世界吗?还是这样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荒凉萧索、大火过后的焦土世界,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动物没有人,没有技能和金手指,只有枯骨和没有烧尽的树干,还有那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无限趋进于零的极优空气环境。这是在挑战我的生存极限,并且是生理和心理上的极限,冰火两重天。
至于吗?啊?
我这么好的一个四有青年,舍得吗?而且我不仅是一个热爱国家、热爱党、热爱
生活、热爱自己、勇于发扬雷锋精神的大好四有青年,还是一个有才华、有人品、有经济、有责任的新四有青年,还有美好的生活等着我去享受,还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儿等着我回去结婚生子呢。
可是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离我而去,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有些犯贱?犯贱不可怕,可怕的是犯贱的同时还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实足的逞能不带打草稿。
虽说作为生存狂中的一份子,都梦想过穿越到各种不同的极限环境中来挑战自我,但这不代表自己真正就想穿越。
作为生存狂,自己竟然忘记了生存狂的处事原则:遇事要冷静,永远不要将自己始终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之中,永远不要高估自己、低估环境的威力,一定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向别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还有最最重要的一条:不要被美色所诱惑。
我这么好一四有青年,怎么就春心萌动、花样翻新了呢?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还有那胖得有三百斤的小胖子,下次见面看我不好好收拾你,关键时刻被你拽掉了我的裤子,让我一时方寸大乱,羞愤难当,不得已才开车穿越火海,踏上了这样一条不归路。
啊!苍天啊,大地啊,拯救一下我这个弱小的灵魂吧,给我一些枪和炮傍身,让我直接统治这个世界吧!
啊?没有啊,那好吧,我继续开始我的生存之旅吧,不过不用担心,我有我的百宝囊,咱们回头见!
当然,穿越过来这个世界也不全是坏事,至少现在自己的年龄又回到十六岁的花季时代,貌似也是一件很不错、唯一值得自己高兴的事!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现在的他,那就是童颜巨*乳,哦不,是童颜巨汉!
看着后视镜中稚嫩、似曾相识的脸庞,而身体和思想以及记忆却没有发生变化的丁奇将过去的一切深藏内心,挥一挥手似是与过去告别,驱动着越野车持续向前奔行。。。
“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地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个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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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以前拷贝进去的李宗盛的《山丘》,给这个枯燥的旅行稍稍带来那么一点活力。
丁奇自己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已经连续奔驰两天,就算他曾经历过五六天荒漠追敌的战斗任务,但是现在一个人身处这样千篇一律、满目黑色的场景,还是让他无所适从。周围沉寂得让人疯狂,没有其他声音,只有发动机轰鸣,听久了让人烦躁和焦灼。
视线所及的地方一片平川,仅在南方隐约能够看到有丘陵和山峰的轮廓。对周围一切都已经麻木,哪怕碰到再多的巨兽遗骸也没有了刚开始的那份震惊与激动,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的丁奇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走出这样的环境,现在他的感觉就是哪怕碰到一头吃人的狮子也会上前狠狠地来一个拥抱,表达他碰到除自己外的其他活物时那份激动的心情。
从这可以看出丁奇现在是多么孤独和无助,还有那么一点点迷茫,不知道上天将他带到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
依靠背包里的指南针,他一直朝南开。车里的油还有一多半,备用的两个五十升副油箱早已用空,大概还能跑上五百到六百公里,如果明天还碰不到向往的青山绿水充满生机的环境,他就只能徒步行进。如果在身上的食物和水消耗完之前还没有着落,他就只能跟这个世界说拜拜,长眠于此,终止这个失败的穿越之旅。有可能多年以后被后人考古发掘出来仅供围观,至于自己会不会突然来个诈尸、吓一吓来瞻仰自己尊容的小朋友,那就不知道了。
不过一向坚毅乐观的丁奇却对此行充满信心,既然让自己穿到这里,就肯定会有来这里的理由,万一目前经历的一切只是初期的考验呢?就像玄幻小说里写的,主角都会经历一些挫折才能破茧成蝶,得到各种牛叉技能,主角光环加持,携美出行,独孤未尝一败,想想都令人激动啊!如果连这点困难都过不去,也就不用吹嘘自己是某特战旅退役的侦察尖兵了。
当然,除了上面这个原因之外,他信心的来源还有一部分,那就是自己掌握的野外生存技能和副驾驶座上3D攻击背包里准备的急救物品和工具。
第2章 独战群鹫
突然,空气中传来一股浓烈的恶臭,将心情好不容易高兴起来、沉静在音乐之中的丁奇惊醒,匆忙中赶紧闭气、关窗、开启内循环。
太特么臭了!
这是动物尸体严重腐烂之后散发到空气中的味道。
不过这让习惯了周围环境的丁奇精神猛地一振,腐尸?不是被火烧过的骨骸?
丁奇赶紧减速停车,朝四周观察。
有腐尸说明这头动物死去的时间不长,当然这是相较于那些只剩下一些骨头的动物来说。那是不是就说明离走出这片黑色大地越来越近了呢?那些枯骨明显有灼烧的痕迹,那么这头腐尸生前极有可能是从其他地方在大火之后跑到这里来,寻找不到食物和水,最后活活饿死、渴死的。
经过仔细寻找,丁奇在越野车左前方五十余米远的地方发现了那头腐尸,腐尸倒在一处小河沟里,坐在越野车里是看不到这个位置的。不过和这头腐尸在一起的还有七八头犹如秃鹫一样的鹰,浑身凌乱的羽毛被风吹得更乱。它们正在进行午餐,而丁奇的出现明显打扰了这群秃鹫的雅性,纷纷振翅飞向空中,发出尖锐的哇哇叫声,对这个怪异的不速之客表达不满。
丁奇手中握着一把轨道钢制作而成的开山刀,这是刚才丁奇听到动静以防万一拿出来的。站在高处,那让人闻之欲呕的恶臭扑鼻而来,还好自己用百变头巾叠了三层蒙住口鼻,减少了腐烂尸体味道的冲击。
这是一头类似狮子的猛兽,这一点从干枯的头部特征可以看出来,张开的嘴里布满锋利的牙齿,洁白的蛆虫在齿间钻进钻出,甚至在那条变成黑色的舌头上都钻出无数个小眼,孵化出密密麻麻无法计数的细小蛆虫,不小心混合着喉腔内浸出的黄色液体顺着黑色的千疮百孔的舌头流到地上后,又前赴后继踊动着肥胖的身躯向上爬,狠命钻进那密集的孔眼内将其他蛆虫挤出来,吃上那么一口美味的食物好壮大自身。如果是密集症患者或者有洁癖的深闺小姐估计在看到这个场景的第一眼就会两眼一黑倒地
不起。
这还只是这头腐尸头部一部分,在更容易滋生蛆虫的胸部以下的位置,已经被无数粗大的、挤作一团的蛆虫啃食一空。成长到生长极限的蛆虫拖着肥胖的身体随便找一块空的泥土,一头钻进去,拱起一个小土堆,成为自己化蛹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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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场面,丁奇已经没有了刚才想拥抱一头吃人狮子的打算,虽然这是一头曾经鲜活的猛兽,曾经让自己枯寂的心情有所触动。如果有,嗯?算了,还是不要提如果吧,这是一个想想都要让人疯狂的事。
就在丁奇习惯性地眯缝着眼睛沉浸在观察和思考的情境中时,空中盘旋飞舞的秃鹫群突然向下俯冲,准备袭击这个站着一动不动、好像要来抢食的大猴子。如果被丁奇知道它们的想法,绝对会有多远跑多远,附带愤愤不平那种,谁跟你们抢食了,把我当成吃腐尸的大猴子?你们谁见过大猴子能长成我这样帅、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们才是大猴子,你们全家都是大猴子。
在天上飞的鹰群集体给了他一个白眼,我们特么的就是秃鹫,就你那大猴子的眼睛能看出来才怪。
翼展达到两米的秃鹫对于眼前这自动送上门的小鲜肉,还是非常乐意接受的,它们以前也会经常对落单或生病的动物下手。腐尸虽然美味,但鲜嫩的血肉从喉间滑入胃袋的美妙感觉,永远不曾让自己忘记。更何况这小鲜肉还没有同伴,孤单一个,想不让鹫们欺负都难啊!
冲啊!第一口是我的!
尽管丁奇在思考,但这几只秃鹫的动静他还是能把握得住。看着空中五六只秃鹫直扑自己,丁奇快速后退两步,远离坡顶,迎着四乱飞来的秃鹫,迅速抽出开山刀朝最先飞下来的一只劈去,秃鹫的身影越来越大,一片刀光闪过,急挥过去的开山刀也恰到好处反撩而上劈在这只秃鹫的脖子上。
噗嗤!
一刀枭首,轻敌的秃鹫为自己的鲁莽行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无头的秃鹫尸体坠落在丁奇脚下的尘土中,犹如一只被割了脖子、翻倒在地的
公鸡,不住地翻腾,脖颈处黑红色血肉翻卷,露出的青色喉管和鲜红血管突突往外喷着气体和血液,撒得遍地都是,搞得像屠宰场似的,身体抽搐着,无意识的痉挛,直至无力的死去,连一声痛苦的嘶鸣都没有,无声地告别这个生它养它的世界,很悲哀!
而这时秃鹫头颈断裂挥洒的鲜血才从空中飘落,被秃鹫带来的风全部吹到丁奇身上,刚才那潇洒挥刀的姿势被一片血光笼罩,丁奇立马成为一个血人。糗大了!怎么感觉有点出师不利,迎来血光之灾?。嗯嗯,纯属失误,就是这样子的,再来!丁奇自我安慰道。
只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容不得他继续自嗨,也不允许他继续思考为什么撒在嘴中的几滴秃鹫鲜血是臭的,更来不及吐出,另外几只秃鹫忽闪着翅膀已经临头,伸出细长脖子连接的弯钩鹰喙,直击丁奇头部,不离左右。
面对秃鹫们的围攻,丁奇也无计可施,只能胡乱挥着手中开山刀,左劈一下,右砍一刀,腾挪躲闪,可就是逃不出它们的包围圈,只能砍下几片羽毛随风而逝,挥一挥手不说再见,只余鹫鸣震天响。而秃鹫们各种配合、各种偷袭轮番上演,甚至拿出引蛇出洞、围魏救赵、声东击西的孙子兵法出来,好不热闹,更是让丁奇对这群鸟的狡猾叹服不已。
七八回合下来谁也奈何不了对方,可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一个人总会有疏漏的地方。眼看刚逼退一只全身黑羽的秃鹫,另一只红眼的秃鹫从背后爪击而下,忽闪的翅膀前翎羽扫过他的后脑,令他冷汗直下,这要是被抓破脑袋那还了得。丁奇急了,远古的秃鹫就是厉害,能将他逼到这个地步,佩服!不管了,看来非得用大招才可以干掉它们。
丁奇心中一发狠,牛鬼蛇神皆退避。只见他将开山刀快速收回,护向脑后,探出左手,前腿弓后腿蹬,矮下身子的同时一记兔子蹬鹰,哦,不,懒驴打滚使出,却是丁奇再也顾不得那虚无的英雄气概,前滚翻使出逃出包围,也让他成功躲过身后那红眼秃鹫的爪击。
第3章 纵跃三击狂客行
砰砰几声想起,还伴随着秃鹫几声慌乱的悲鸣,来不及刹车的几只秃鹫冲撞在一起,从空中摔落。反应敏捷的丁奇在起身的第一时间就杀了它们一个回马枪,右手开山刀急挥两下,两只秃鹫血溅当场,一只被砍掉脑袋,一只被劈断翅膀,回刀再补一记,已经构不成威胁。
其余三只秃鹫眼见两个同伴同时被杀,吓得呱呱乱叫,嘶哑的声音充满恐惧,吃软怕硬的它们挥动翅膀就想远离这个杀星,分散升空逃跑。尤其是那头红眼秃鹫,更是恨不得多长两双翅膀,刚才就是自己将对方逼急使出绝招,两个同伴一招被杀,对方肯定记恨上自己,此时不跑更待何时?鼓起“妖风”,架起“云雾”快速起身,直上云霄。
连续两刀解决两只,丁奇并没有停留,越过两头倒地不起的秃鹫,向左冲向离自己最近的那头秃鹫,很不凑巧正是红眼鹫,也该它点儿背。丁奇连续两个大跨步,右脚踏地发力飞身从原地腾起,脚掌与泥土剧烈摩擦产生的力量激起大量烟尘,冲向四周。
哈!
手中开山刀直奔头顶半空中正对着他的红眼秃鹫腹部,一声呼喝,锋利的刀刃从右到左割裂皮肤外层的羽毛,飞羽凌乱,迷了红眼鹫的眼;继续划破布满一层淡黄色皮下脂肪的皮肤,如刀切牛油,急速划过,切断腹中肠肚,一解红眼鹫愁肠,撒下如秋雨般绵绵血雾。
再一击建功,另外两只秃鹫已经升到三四米的空中,看着浑身浴血、犹如恶魔一般脚踩那只仍在挣扎的红眼鹫,浑身一哆嗦,再次悲鸣一声,扭头作势就要逃跑,对于身后发生的一切不再管,只要能逃回去,此后不再觊觎甘甜的血肉,只有那充满腐烂恶臭味的各种动物腐尸才是世上真正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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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雾散开,丁奇睁开眼睛,放弃思考秃鹫的血为什么是臭的原因,最终只能归结为这是远古世界里的没有进化完全的秃鹫吧!
以前部队里的教官教导过自己,动物的血液充满了能量,
不管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予人的身体极大的能量补充。与这几只秃鹫打斗纠缠这么久,看似简单,但其中的凶险和耗费的体力与脑力却远比表面耗费得多,能量的消耗却是呈几何数增加。一击斩破鹫腹的丁奇有些脱力,习惯利用一切事物为己用的丁奇不顾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道毫不犹豫吞下迎风溅射进嘴里的鹫血。
舔了舔嘴角的血沫,丁奇将视线投向空中两只秃鹫的位置,深吸一口气,抬脚冲向它们。而处在空中的两只秃鹫看到丁奇冲来,条件反射般向后退去,急切间竟然忘记了“升空”这个对于它们来说最基本的战术规避动作,只希望离这个血色恶魔远一点,再远一点,却没有想到这会给它们带来血光之灾。
一切只是发生在刹那间,丁奇不管不顾迅速冲到两只秃鹫身下,右脚踏地发力从原地直直地弹向空中,右脚收回的同时左腿快速抬起再用力向下猛蹬,丁奇身体在这三个动作的带动下迅速蹿高,纵跃而起,仿佛是武当镇派绝学梯云纵,身体腾空而起足有一米五六。这是丁奇在军中付出一瓶白酒、两袋油炸花生米学到的一门本事,纵跃!
身高一米八的丁奇在空中右臂抡起手中开山刀直击其中一只秃鹫,在对方错愕于丁奇快速升高的身体想要快速逃离时,劈砍在对方羽翅根部,令得对方在惨烈的鹫鸣声中迎来了一场真实版的黑鹰坠落。
而空中最后一只秃鹫已经是真的被吓怕了,扑闪着翼展两米的双翅,急速升空,转身逃离这里,对下面的这头猎物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君不见,刚才那位伙伴就在犹豫的一瞬间就被干掉了吗?
三击得手,丁奇迅速落地,将手中的开山刀倒插进脚下的泥土中,就好像他已经成功将大多数对手干掉,不想再追击最后的敌人了一般。
可能吗?
对于攻击过自己的敌对目标,丁奇的字典里就没有放过这两个字。不给对方足够的教训,对方将永远不会屈服,更何况现在是没
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远古时期,少了更多道德和法律上的束缚,多了更多的生存欲望和杀戮。一伸手从身上迷彩服的口袋中拿出他视若珍宝的弹弓。
弹弓?没错,就是弹弓。
曾经的侦察兵也是一位弹弓爱好者,一手弹弓技巧也是使得出神入化。从强磁上摘下一颗钢珠挂在皮碗上,抬手就射向正逃离此地的秃鹫头部。
中!
呱啊~
一声尖锐的刺耳鹫鸣响起,逃离的秃鹫身体在空中猛地一阵歪斜,撒下一蓬鲜血。在朝下俯冲一段距离后,快速抬升冲向深远的灰黑色天空,逐渐消失在西南方向。
丁奇再次攻击得手,伤了对方一只眼睛,可惜没有能将对方射落,不过这个教训对方肯定记住了,不会再轻易攻击行走的人类。看着对方逃走的方向,丁奇捡起开山刀转身朝越野车走去,顺便一刀结果了那只翅膀受到严重伤害的秃鹫,让它不再体会这世间难言的痛苦。
作为曾经经过特殊训练的侦察兵,丁奇连续作战干掉大多数秃鹫让他自身都感觉不可思议,同时也在不停地庆幸,还好不是那些速度快的猛禽,只是一些不善于攻击、以腐尸为食的秃鹫,如果真是一群大型金雕,以他的身手丁奇能不能站在这里还是未知数,他自付肯定躲不过金雕的袭击。
回到车上,丁奇拿出一瓶还剩三分之一的矿泉水倒进嘴里,冲淡了嘴中那始终盘踞在口腔里的腥臭味道,一滴不剩全部咽下,不敢再继续打开其他水瓶用来清洗脸上的血污。启动越野车,朝着最后一只秃鹫消失的地方驶去。
丁奇是一个狂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生存狂,忙碌的工作生活之余,整天带着EDC物品和背包,和一群有同样爱好的狂客们一起,穿行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和奇山大川里,锻炼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准备着在一场场惊心动魄的紧急事件中利用自己准备的物资和各项技能生存下来,来上一段轰轰烈烈的狂客行!
第4章 初见原始人
“给自己随便找个理由,向情爱的挑逗,命运的左右,不自量力地还手,直至死方休,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车里继续播放着这首《山丘》,载着丁奇走进历史,走向未来。
一天后,逃跑的秃鹫早已没有踪影,经过一番战斗的丁奇顺着这个方向一路颠簸终于找到一片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丛林与草原相间的绿色世界。
没有激动、无法言语的兴奋心情,看着这片充满无限生机森林与草原,内心相当平静。可还没有等他立稳脚跟,就被一群路过的象群追赶,好不容易摆脱,又落入一干类似北美灰狼、体型却又大了一号的动物包围圈,那高大的身躯和强壮的肌肉让丁奇都为之颤抖,都快赶上穿越前社会上人工饲养的鬼獒,凶猛异常。还好有越野车的良好防护效果和强大的动力支撑,在撞死三头狼之后终于逼退狼群。又不敢在原地久留,只好退出丛林沿着森林边缘驱车前进,在天黑之前终于寻到一处合适的山坡过夜。
这个山坡没有太多的树木,只有五六棵高大的不知名树木分散着生长在周围,枝杈横生,树叶茂盛,其中一棵在离地七八米高的地方有一根长有许多小枝杈的粗大横枝生长,稍微修整倒是一个适合休息的位置。
将车停在一边,快速收集了一些木柴在那根横枝下点燃篝火,围上一圈石块,架起一个三角支架,将以前好不容易淘回来的一个德军M31饭盒取出,倒上水,放入四分之一块国产压缩饼干吊在火上后,拿上一把长三十公分的手锯,从旁边一棵大树上锯下一棵五公分粗细、长两米左右的树枝,用随身直刀削尖作为晚上在树上休息时的防身武器。随后爬上之前选中的那棵树,将主干上一些碍事儿的树枝用斧头砍掉,形成一个左右便于攀爬的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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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根适合睡觉的枝杈则在上面横向摆放刚才从主干上砍下来的树枝,用来加固它的强度。感觉还不够密实,就又从旁边枝杈上砍下足够多的树枝摆上
才将今天晚上睡觉的小窝建好。中间低,两边高,放上睡袋和3D背包,将武器和那支木矛放在顺手的位置,晚上睡觉应该会比较踏实了。
这几天虽然在车上睡觉,但皮卡车空间狭小,一米八个子的丁奇睡在里面实在难受,哪怕刚才整的床铺树枝硌人,也总好过在车里伸不开腿来得舒服。
草草吃完饭,收拾完毕,手腕上的机械表指针已是指到晚上八点,在篝火光芒的照射下,丁奇在树下简单设置了两个示警装置,就将车门锁好,爬上树上那个小窝,垫上防潮垫,钻进铺好睡袋中,头枕着3D背包,听着远处森林中阵阵松涛声,合着不知名野兽的啸叫,还有类似后世长江两岸啼不住的猿声,很快进入梦乡。
丁奇醒了,他是被山坡周围持续不断的野兽吼叫声惊醒的,至此就再没有合上眼。
丛林的夜晚真的不属于人类,尤其不属于远古时期处在食物链下层的人类。此起彼伏的狼嗥,大象的嘶鸣,鹿群的呦呦悲鸣,类似虎啸狮吼的咆哮在整个晚上都没有消停过,稍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会将在树上睡觉的丁奇给惊醒。
更何况树底下竟然被多拨野兽造访,包括两只豹子,三头狼,甚至还有一头剑齿虎。话说丁奇怎么知道是剑齿虎?因为丁奇在听到树下动静时,拿出手电照射到对方,看到对方头部上颌两边长长的牙齿后就知道那是剑齿虎,这是它独有的特征。
丁奇根本没有见到远古生物时如‘在动物园里看动物该有的兴奋,只有恐惧。甚至半夜不得不拿出长矛将一头爬上树准备偷袭的豹子给戳下去,睡意全消的丁奇一夜胆战心惊直到凌晨时分等围捕猎物的猛兽们偃旗息鼓后他才昏昏睡去。
但在临近中午的时候,丁奇再次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迷迷糊糊间好像有人在大喊大叫一样,还有惨叫声一起传来。懵懂间,丁奇突然醒转,从睡袋中钻出,首先看向树下,篝火已经熄灭,除了一堆不知名动物的粪便外,没有其他异
常。
丁奇屏息,倾听着嘈杂声音的来源,一会儿之后丁奇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型望远镜,顺着树干向上爬了五六米,在一个枝杈上站定,背靠树干,手持望远镜向山坡下仔细搜索,并不断调整着焦距。画面不断闪烁、逐渐清晰,而一组让丁奇从激动到吃惊再到愤慨的画面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浑身鲜血倒在地上的人类,胸口插着一根木棍,看不清面部特征,上身没有穿衣物,有少量淡黄色毛发覆盖在身体上,下身围着一件兽皮裙,右手中握着一根木棒,顶端隐隐有一些血迹。尽管丁奇不是一个冷血动物,但看到此人,心情久未波动的丁奇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终于碰到自己以外的人类了,心情怎能用激动两字来形容。
视线再移动,又有一个穿着兽皮裙的人类出现,紧跟着又有两个人类出现,但无一例外,全都倒在地上,看不到呼吸。其中有两个头部整个瘪下去,露出红的白的混合物,惨不忍睹。而另一个腹部开了一个大口子,失血过多而死。这样的场景让丁奇为之一惊,这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如此残忍?
丁奇双手食指快速调整焦距,将整个画面缩小,山坡下的情景全部出现在丁奇眼前。
倒地的人类有十几个,除了先前三个之外,还有八九个人倒在周围,多数是头部被击碎而亡,死状极惨,喷洒的红白之物遍地都是。
镜头顺着倒地的人向前移动,一群三十几人正聚集在一起,用手中的棍棒、石块、骨矛、石斧、石锤相互攻击,不时有人倒地爬不起来,被另外一人用手中的武器猛击头部;甚至还有几人扭打在一起,用自己的拳头、指甲、牙齿作为武器来攻击对方。其中有一极为瘦小之人在将另一个同样瘦小的人击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后,张开自己长满尖利牙齿的嘴巴咬向对方的喉咙,用力撕扯,一大股鲜血喷射而出,弄得他满脸满身,他却不管不顾,哈哈大笑着,贪婪得吮吸对方的鲜血,状似疯魔。
第5章 杀俘
到得最后,一群十五六人将三四人围在中间,举起武器不停地呼喝,逼迫中间的四人背靠背围在一个不到一米方圆的空间里,他们不急于进攻,大声吼叫,好似在要求中间的人放下武器,赶紧投降。这是一群远古人,还处在茹毛饮血时期的远古人类。
就在这时,一个头戴野兽头骨、身体粗壮、全身长满黑毛、貌似头领一样的人从人群后面走出。其眉骨粗大,嘴唇突出,颧骨高耸,活脱脱一个山顶洞人,脸上一道蜈蚣形的伤疤,长相看起来相当凶恶,下身围着一件虎皮裙,上身一件虎皮斜襟坎肩,做工粗糙,仅露出自己的右肩。
这位头领用手中的骨矛指着被围在中间的一位头戴羽冠、身体强壮、额头有一白色雨滴状印迹的人,大声喊叫着什么,不一会儿,头领身后两人架着一个脚扭到膝盖上、奄奄一息、额头同样有雨滴状印迹的人过来。
头领扭头再对中间的人叫嚷着,神色略显狰狞,还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头戴羽冠的人好像非常气愤,咆哮着想要冲过去,却被身后的人拉住。
就在这时,头领身后两人将架着的人推倒在地,其中一人举起手中的兽骨锤向倒地之人的头部击去。
望远镜中,举着骨锤的人神情疯狂,粗大的骨锤狠狠地撞击向那人的头部,巨大的力量产生的风将对方凌乱的长发吹起,露出对方紧闭的双眼、稚嫩的脸颊和微微颤抖的睫毛,很平静,没有反抗,好像他知道并且能够接受即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作为弱小的自己没有反抗的力量和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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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瞬间降临在他头上!
嘭!
一声沉闷的重物撞击声响起,站在远处观察的丁奇仿佛都能听到那令人牙酸、心脏都差点骤停的闷响,在山坡、森林以及人的灵魂之间形成回响。
叭!
犹如一个迸裂的西瓜,骨锤击打在头颅的瞬间,敌人双手赋予骨锤的力量,加上它自己加速度提供的动能,让头颅以接触点为中心,皮肤慢慢崩裂,露出没有一点脂肪的皮下组织,在毛细血管
没有反应过来、渗透血液之前,撕裂那疏松的结缔组织和薄如纸张的肌肉,撞击在稍有阻力的骨头上。
但也只是稍有阻力,双手与骨锤产生的动能没有被抵消多少,直接冲破阻碍,将骨头包裹着的大脑组织击碎,与刚刚反应过来冲出的鲜血混在一起,迸撒周边。
随着被俘虏的年轻人头颅内容物四散而开,他那弱小与卑微的灵魂也随之四分五裂,引起了敌人的疯狂大笑和自己亲人们的号啕悲泣,还有丁奇发自内心深处的强烈愤慨!
这是杀俘!毫无人道,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尽管见惯了生死,也在任务执行过程中杀死过不少敌人,但丁奇持望远镜的双手还是忍不住颤抖起来,不为别的,只为对方残暴的杀俘行为。
对于双方战斗过程中出现的伤患、匪夷所思的喝血行为、小腿骨折扭曲的方式,丁奇觉得无可厚非,战斗时存在任何的可能性。在他以往参加的小规模地区冲突中比这更惨烈十倍的场景都有,但唯独这种杀俘的行为不能让人接受,更何况是这样残忍地、当着敌我两方杀害俘虏的行为更加让人愤慨。
丁奇想做点什么,但看到两方的力量对比,还有对这些人类的不了解,让他不得不放弃自己愚蠢的营救计划。自己已经因为一次愚蠢的行为来到这个世界,他不希望再因为一个愚蠢的营救行动而失去他宝贵的第二次生命!
无关乎正义,生存狂的求生原则中讲得很明白,遇事要冷静,不要尝试超出自己能力太多的危险活动,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丁奇自问在这样一个甚至会发生人吃人的远古时期,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渺小的。对于这个群体所遭受的伤害,他可能会在以后出于道义通过偷袭打闷棍等单打独斗的方式或者聚拢一群人、一个部落甚至一个军队后来完成替他们报仇的愿望。这不是义务,也不是责任,只是从一个人性的角度出发,认为需要做的事情。
但现在,他无能为力!更何况,也来不及!
他不可能如超人一般突然出现在打斗双方面前,
大手一挥就让双方平息止戈,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残忍凌虐的事情发生而无能为力,甚至于他感觉自己有些冷血,看着远古人类的打斗就像隔着电视屏幕看非洲大陆上的狮群在围猎角马一样,对于角马的遭遇只是抱着旁观者看电视的心态,不会在意弱小者的反应。
他不知道自己是哪种情况,但他知道自己不能以身犯险,虽然自己有比这个时代非常先进的武器,也经受过严酷的战斗训练。但远古人也绝非任人宰割的鱼肉对象,他们也会反抗,大型动物如猛犸、剑齿虎、巨犀、洞熊等最后都倒在远古人类的武器下,这就可见一斑。丁奇可以打败他们却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受伤,在缺医少药的远古时代,受伤的后果是有极大的概率回归原始神怀抱的。
远古人武器工具落后,但他们长期与大自然恶劣的环境和各种猛兽对抗的经验丰富。文明与技术落后,不代表他们头脑愚昧,他们只是因为落后的生产力和历史时代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只是知识累积不够。他们也会学习也会进步,永远不要小看他们,从生存狂的角度来说,不要小看任何人和任何事,哪怕是没有产生文明的远古人。
就在这时,镜头中被包围的四人就好像商量好一般,突然朝包围圈一个方向冲去,那里只有一个人,是整个包围圈最薄弱的一点,头戴羽冠的远古人快速前冲用手中的木棒将挡在前面、正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头领的小卒砸翻,护着身边的人朝外冲去。
这一幕让周围觉得胜券在握的人有点措手不及,整体都慢了一拍,没想到快要成功却又功亏一篑,被对方逃了,那还了得?没看到头领脸都绿了吗?想想以前办错事的族人被头领扔到荒野中被野兽吃掉的惨状,周围的人立马冲出去,堵截逃跑的四个人。甚至有一个机灵点的从身上甩出一个飞石索,可惜仓促间没能打中任何一个目标。身后头领将一切看在眼中,他被彻底激怒了,嗷嗷叫着,用力甩出手中的骨矛,正中一个逃跑者腿部,然后指挥着周围的一干部落成员向其余几人追踪而去。
第6章 丛林杀戮
腿部受伤的远古人步了刚才年轻族人的后尘,被路过的一个敌对方用石锤击中头部,瞬间死亡。而他另外三个族人因为时间差早已逃入周围的密林中,分散而逃。
就在那位头领指挥着自己的族人四处搜寻逃跑者时,站在树上观察的丁奇眼前一亮,收起望远镜下到树窝处将背包背上,其他东西暂不收拾放在原地,手提开山刀,腿绑直刀,滑下树朝着那群正搜寻的远古人潜伏过去。
山坡下,一个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以下、长着淡黄色头发、犬齿外露的远古人正持着手中的木棍拍打着眼前的草丛和灌木,以期将逃跑的人给抓住。突然,旁边一棵大树那里发出的一声响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赶紧转身走向那里,如果能有什么发现,这样对于第一个发现猎物的自己来说就意味着奖励,就像以前在部落中一样。
就在他转身去查看的时候,他背后一个绿色的影子快速靠了上来,迅疾而无声,从背后伸出左手捂着这名远古人的口鼻,右手迅速交错而过,左右一扭,只听咔啪一声,对方的脑袋就无力地软倒下去。绿影的动作干脆、流畅,直击要害,无声无息间就将一个远古人解决掉。
这个绿影就是身穿迷彩服的丁奇,他在看到那群行事残忍的远古人分散开之后,他就突然看到了将这些人留在这片丛林的机会,各个击破。对于一个特战旅的侦察兵来说,丛林就是他发挥优势和分击战术的战场,单打独斗他还从来没有怕过谁。
在将那个人拖到树丛的阴影中后,丁奇扭钻进身后的丛林中,消失无踪,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自打进入这片丛林之后,深藏在丁奇血液深处的那份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打开了尘封的字典一样,在战场和训练场上学到的技能全部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催动着他的身体和四肢快速适应着丛林的环境,直到与这片丛林融为一体。
前方,两名赤裸上身,下身仅着两片兽皮遮羞的原始人正在前方左右张望着朝前搜索,不时发出一两声呼喝声,企图发现逃跑的猎物。始终将视线放在前
方的两人根本没有发现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一个人影紧贴着植物的阴影朝前挪动,逐渐靠近正搜寻的两人。
就在两人视线朝两边看的时候,丁奇迅速贴进左边那人,右手成刀猛砍对方颈部,轻微的骨裂声响起时,丁奇已经凑近另一人,左手捂嘴的同时,右手已然发力将其横抱而起,一个倒栽葱下去,对方颈骨折断,直立的身体只余一对黑黢黢的蛋蛋迎风招展。
呕~
看到这对神物的丁奇忍不住对“呕像”的崇拜,痉挛的横膈膜和腹肌不停收缩,直欲让丁奇将昨夜的饭食吐出来。对身体自我控制能力较强的他迅速调整姿势,通过大脑中枢控制呕吐中枢神经反应,将强烈的呕吐感强压了下去。
不过刚才那一声毫无征兆的呕吐声,还是将不远处一个远古人吸引了过来。他快速靠近的同时也在不停地喊叫着,可能是想联系刚才倒地的两人,确认情况,也有可能是向其他的族人示警。
来不及逃离的丁奇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迅速转身,先将其中一人拖到树后藏起来,再将那个露蛋蛋的人从地上翻转过来靠着树干放着,而自己则利用旁边的一些长满绿叶的树枝等遮挡,藏在这个远古人的身体下方,从远处看就好像这人是在小解一样。
快速靠近的那人再次发声,意味很明显,应该是呼喊旁边这个已经回归原始神的同伴吧,藏在人体下面的丁奇如是想到。但如果不回复对方,可能会让他起疑,随即挑选了对方话语中的某一个音节模仿“尿”这个字说出来。
“扭(尿)”
远古人听到前方自己那位同伴回应了自己,似乎很高兴,快速向前走去,想要看看前面的同伴靠着树在看着什么,看状态像是在尿尿,遂也上前拍了一下对方肩膀,露出一个自以为很和善的笑容,撩起胯间的兽皮,就要和自己的同伴一起来给眼前的大树浇水。
可身着迷彩服蹲在下面还没有被新来者发现的丁奇却无比郁闷,不说新来者那粗如香肠的厚嘴皮和堪称恐怖、让夜啼婴儿止哭的笑容,更是
对那布满粗长汗毛的大腿和藏在黑长毛发里那黑乎乎的话儿充满恐惧,尤其是已经那鼓起、欲含苞待放的花儿带着一滴“露水”欲落未落之际,当真让丁奇头发都快炸起来。
这还了得?这滴露水下来,后面可就是具有洪荒之力的洪水猛兽啊,这让自己如何能挡?如何能让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远古人的摸顶洗礼呢?更何况他们还不是西方国家的牧师,不,就算是牧师也不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丁奇用支撑着远古人尸体的左手快速向右推,将他撞在新来者身上,从背后看就好像他支撑不住身体要倒下一般。
新来者发出几声“呀呀”慌乱的短音,急忙用自己的右肩顶住那个同伴的身体。
“呀谷,呀谷,奴?哈呀~”
却是新来者顶住了对方的身体,而自己却是控制不住肌肉的伸张,一股清流射向前方。
躲过一劫的丁奇借助远古人的尸体绕到新来者背后,趁着对方正在小解的机会,握住对方的香肠嘴,右手中的直刀从其喉间快速划过,一蓬热血喷洒而出,与那正在激射的清流混合在一起,浇灌着眼前的大树。
而新来者瞪大着双眼,似仍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的嘴巴会被捂起来,而脖间正在喷射的液体又是什么,想发出声音却只能嗬嗬出声,并被堵在嘴里。不久之后,头歪倒在自己用肩膀顶着的同伴身上,就像一对儿窃窃私语的恋人,头颈交缠。
“呸呸呸,真臭!怎么不刷牙啊!”
终于缓口气的丁奇将自己的左手远离鼻子并不断在旁边几片藤蔓叶子上擦拭,嫌恶地直想将自己的手给砍下来。但又不敢真砍,只能嘀咕几句、抱怨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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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行过艰苦任务的丁奇来说,各种腐烂的环境都呆过,不管是恶臭盈鼻、苍蝇满天飞、蛆虫遍地爬的垃圾场,还是人类粪便和各类动物腐尸浮于水面的下水道,都潜伏超过两天以上的时间,但和刚才那人只是沾在自己手上的味道比起来,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啊!
第7章 原始人部落
周围的树林中仍然不停地传来远古人的喊叫声,不再腹诽的丁奇再次开始自己的狩猎之旅。
一个有点年纪的远古人被用双脚缠绕树藤而下的丁奇借助在空中快速旋转的身子扭断了脖子;一个站在远古人中算是高个子的瘦体原始人被站在眼前披着树叶的丁奇一刀刺破心脏却连一个声音都没有发出来;一个手持长矛的远古人被树丛中一只野鸡的叫声吸引丢掉了性命;手持骨锤、杀死那个年轻远古人的凶手被从树上掉下来的一圈藤蔓吊到空中窒息而死。。。
丁奇的杀戮在进行,可一直在后方坐镇中军、慢慢前行的头领却发觉事情超出了他的想象。首先是丛林中自己属下的动静越来越小,再没有刚开始那山呼海应的气势;其次是他们对于自己发出的声音信号给予反馈的除了身边的两名护卫,只有其他三人。
并且前行的过程中,一名护卫发现了一具下属的尸体,可是翻遍全身没有发现一个伤口,就好像突然死去了一样,这超出他们认知的现象让他也恐惧起来,心里面不停嘀咕是不是因为有段时间没有祭祀山神导致山神发怒、降下惩罚了呢。没有答案,也没有人能给他答案,继续恐惧。
未知的事物才是可怕的。
“号、号、号”
被恐惧折磨的头领忍不住发出三个音节后,头领身边的两名护卫全都警觉起来,对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都纳入他俩的警戒范围。
在听到三声怪异的喊叫时,丁奇发觉丛林中最后三个远古人没有继续下面的搜索工作,而是突然转身朝头领的位置冲去。这让准备扩大战果、将对方一网打尽的丁奇很是无奈,只得远远地藏在森林中那密集的枝叶后方看着对方的举动。
聚拢在一起的远古人叽叽喳喳一阵之后,眼中露出些许害怕的神色,四周张望一圈,越发浓郁的恐惧催促着他们将头领护在中间,慢慢向后退去,在
没有受到攻击之后迅速转身,朝着一个方向狼狈远去。
躲在树后面的丁奇看着他们逐渐消失的背影,略一犹豫之后,抽出腰间的开山刀在身边的大树上砍出一个箭形的缺口,指示向那群远古人离开的方向,随即展开身形沿着他们留下的痕迹追过去。
丁奇走后,三道身影从森林中钻出来,看着寂静的林地和丁奇离开的方向,三人悲嚎一阵,在头带羽冠人的带领下,朝着与敌对者相反的方向走去。
三日后,丁奇站在一棵高大的树木上,利用树叶的掩护,手持望远镜眺望着不远处蹒跚着前行的两个远古人,顺着他们前行的方向朝前看,发现有几个远古人站在一处山坡上忙着什么。山坡下一条河流蜿蜒而过,在天光的照射下荡漾着粼粼的波光,不时翻腾起一个大大的水花。
几个袒胸露乳只在下身围了一件兽皮的远古女人,站在河边,拿着一根长矛,慢慢沿着河边行走,偶尔快速地将矛插入水中,激起一蓬水花,或空手而回,将长矛扔到地上表达自己郁闷的心情;或插着一条摇摆身躯的鱼儿,高兴地手舞足蹈,与其他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收获后就又继续用手中的长矛捕鱼。
空旷的山坡上,靠近山体的地方有一个山洞,高有三四米,宽有五六米,里面具体多大不清楚,只看到有七八个脸上布满皱纹的远古人坐在洞口,不停地用手中的石头敲打另一块石块,待敲成一片自己需要的形状后就放在一边,再敲打另一块石头,直到出现自己想要的形状,如果敲打完还没有得到合适的石器,就再次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继续刚才的动作,叮叮当当响成一片。身后隐约可以看到洞中有火光闪耀,不时被进出的小孩子遮挡住光线。
外面的空地上,一群光屁股的小孩子在一个半大孩子的带领下玩着投矛的游戏,投矛的对象是五六颗类似人类的头骨和长着尖牙利齿的兽首。他们兴致很高
,时不时发出一声欢呼。已经可以看出这是他们为以后的狩猎在做准备,游戏的同时锻炼投矛技巧。其中几个稍大一点的投矛水平较高,命中率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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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几个两三岁般大小的孩子坐在洞口外面的杂草丛中拿着一根草棍粘上口水,在草丛中一下一下地沾蚂蚁吃,每成功一次就高兴地咯咯直笑,仿佛这是世界上最开心的事情,更别说能在晚饭之前有点零食吃就更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情了。
突然一阵喧哗声传来,丁奇将镜头转向那边,却是河边捕鱼的女人们发现了正在朝他们走去的两个原始人,她们不停喊叫的同时逐渐向后退去。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退回山洞无疑是一个明智的作法。
呼喝声起,在山坡上的大小孩子全部冲回山洞,那些老年原始人也全部站起向山洞外张望。山坡下,蹒跚前进的两人大声地朝上面喊话,并不断招手似在回复那几个女人的询问。
听到回复后,那些女人迅速冲到头领两人身边,围着头领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远古人头领也激烈地回复,不一会儿有几个女人大声哭喊起来。丁奇听不懂他们所说的话,但猜得出大致意思应该就是怎么就你俩回来了,其他人呢?我们家主事儿的呢,没有他我该怎么办之类的话吧。
头领大喊一声,现场安静下来。又说了几句什么后,女人们簇拥着中间的头领、搀扶着另外一人赶回山洞。洞口的老人让开位置,和旁边睁着惊恐眼睛的孩子们一起随着首领他们走进洞里,在丁奇的望远镜中消失。
此刻,形容有些憔悴的丁奇看着前方被围在中间的两人走进那个山洞,心中充满了平静。深刻体会到丛林危险而晚上变得更加危险的丁奇对对方还能有两个人活下来表示佩服,没有人比亲身经历过这三天两夜的他更清楚想要在这片森林中活下来是多么得不容易,除了那两个活下来的原始人。
第8章 披毛犀和剑齿虎
三天前,始终与逃跑的六个远古人保持三百米距离的丁奇利用自己练就的侦察与追踪技术还有小心谨慎紧紧缀在后面,没有被对方发现。甚至在当天晚上休息时,丁奇逼近对方五十米距离,观察是否有机会将对方干掉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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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丁奇相当失望,对方六人一直聚在一起,打猎、采摘果实包括吃喝拉撒都没有离开超过三米的距离,全程保持警惕,没有给丁奇一点机会。这也让丁奇郁闷不已,自觉是先前将他们杀得狠了,这倒是他自作多情。殊不知这是一个人类处于食物链底端的时代,如果他们不抱成团,只会被森林中那些饥饿的猛兽吞得连个渣子都不剩。不过丁奇倒是还有些收获,至少通过他们知道有哪些果子是可以吃而不用担心中毒,还观看了一番对方取火的方式—钻木取火,对他们取火的毅力和耐心也表示由衷地佩服。
可能是他们缺乏合适的工具,制作出来的砧木和钻杆比较粗糙,甚至不少毛刺都没有去除,直接上手开始钻木取火。他们用自己厚实的脚底板踩住砧木,下面垫了一层细密的引火物,两人轮流搓动钻杆,搓了半天才将钻杆头搓得圆滑了一些,之后才正式进入钻木取火阶段。
也许是丛林中有些潮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两人钻了半天也只见冒烟却不见火星产生,急得满天大汗,手心都吐了八回唾沫,水泡都起了两个,砧板上都钻有五个眼儿了,可就是不见成效。无奈而又无助的两人朝周围的人看去,似要争取一些帮助。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不愿意去接这费力的活儿。
眼见天色渐晚,不想在丛林中摸黑过夜的头领一声令下,用手指着另外两人继续钻木取火,最后头领都不得不上阵,才在一片惊呼声中迎来了他们今晚的第一簇火焰,而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六人中的五人双手全都起泡,最差的一个手上都有三个泡。唯一没有水泡的只有头领一个人,他在快要产生火星的时候接手了这个活儿,一举成功!再次向自己部落的成
员们证明了有一个好的领导是多么重要的事,并且是这么一个有眼光的头领。
对此不屑一顾的丁奇早对他们的行为表示厌烦,扭头回到自己的宿营地,随便捡了些引火物和木柴,用直刀上的镁棒,轻易点着了篝火,前后不到五秒钟,轻松得无以复加,如果让那群远古人知道,估计都会直呼火神在世了。但如果让他们知道还有一种法子不到一秒钟就能点燃篝火,估计他们只能匍匐在地、吓得瑟瑟发抖,对火神的行为表示敬仰和恐惧了吧。
但丁奇点燃的篝火却没有持续多久,就在他得意洋洋烤着一只半路打到的野鸡时,这个临时休息的营地被一头高大的披毛犀牛光顾。犀牛奔跑时轰隆隆的威势震天动地,吓得丁奇还以为有兽群经过,急忙跑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上不敢下来。可这头身高达三米的披毛犀牛却对逃到树上的人类不管不顾,看着眼前的篝火堆,直立起两条脸盆大小的前腿,咚地一声落下来,瞬间将火给踩灭。然后撅起肥大的屁股、甩着短小的尾巴,得意地踩着小碎步,从容而退。
这让惊魂未定的丁奇大跌眼镜,对这头披毛犀牛的行为不知该如何评价,更不知道对方做这件事的意图是什么,难道是怕森林着火。等对方走远之后,丁奇跳下树再次点燃篝火,捡起掉在地上的野鸡准备重新烤制的时候,咚咚咚砸地的声音再次响起,见机不妙的丁奇再次逃到树上,不一会儿就又看到那头披毛犀牛从林地深处钻出来,冲着那堆篝火啪啪两脚踩灭,继续扭着屁股、甩着尾巴,一颠儿一颠儿地平静离开,走之前还不忘在篝火余烬上尿了一大泡。
这让躲在树上的丁奇再次对披毛犀牛出乎意料的行为表示不解和震惊,它是怎么发现有火并且还对火这么恨之入骨、不把对方消灭誓不罢休的呢?不过饿得前心贴后背的丁奇对此不再深究,只想吃口热乎饭填饱肚子。可没成想,篝火点燃后不到十分钟,披毛犀牛第三次光顾这个小营地,将篝火踩灭。对这头犀牛的动作表
示非常不理解的丁奇只能说,这头披毛犀牛跟这堆篝火抗上了。
没办法,丁奇也不敢再下树去费力地点火烤野鸡,只能将半生不熟的野鸡扔了,拿出四分之一块压缩饼干,就着背包里的水将自己喂了个半饱,然后用绳子将自己绑在树干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可能是由于有这头犀牛在周围晃荡的原因,丁奇倒是没有再像昨天晚上那样,不停地受到各种动物的骚扰。不过空中飞舞的蚊虫和森林中野兽的吼叫声还是会将他吵醒,不过又很快睡去。
丁奇睡得舒服了,可前方那几个远古人在吃了两只兔子和十几个果子围着火堆睡觉时却遭遇了两头雄壮剑齿虎的袭击。
由于远古时期人类摄入维生素A过低,导致大多数人类都有夜盲症,这也是远古人类特别恐惧夜晚、一到晚上就缩在洞里或巢穴里不敢外出的原因。尽管他们点有篝火、安排了一名守夜人,但还是不能阻止野兽的窥伺,更何况守夜人还疏于职守,经不住白天的劳累和瞌睡虫的袭击在半夜时分睡着了,这就给了这两头剑齿虎得手的机会。
一名靠近外围的远古人被潜伏到跟前的剑齿虎咬住喉咙,快速拖向后方。被锋利的犬齿深深刺入脖颈的远古人悚然惊醒,嘴巴里嗬嗬出声却发不出完整的音节,只能瞪着充满恐惧的眼睛,徒劳地用双手拍打着剑齿虎的头颅,双脚踢腾试图唤醒其他人。不过这么大的动静也足够将其他人惊醒,就在他们手忙脚乱拿起武器准备追赶救人时,另一头健壮的剑齿虎出现在众人面前,充满威胁的吼叫和闪着寒光的锋利牙齿,将他们即将迈出去的脚给逼了回去。
看着这头黑暗中的幽灵、曾经掠食过许多部落人的猛兽,还有周围欲择人而噬的黑暗,众人逐渐开始退却,做出防守姿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伴被猛兽拖到树丛中而无可耐何。在听到一记清脆的骨裂声后,他们知道自己同伴的生命已经被那头猛兽吞噬。直到此时,第二头剑齿虎才施施然抬脚离开。
第9章 遭遇金钱豹
如果丁奇在这里,肯定会对剑齿虎偷袭、打闷棍、围魏救赵的把戏拍案叫绝,这哪里是野兽啊,纯粹一个战术大师!也会对远古人的心肠如此之硬表示震惊,竟然听着剑齿虎撕扯自己同伴肉体的声音而一直无动于衷,只能说是残酷的大自然造就了他们粗大的神经吧!当然,死道友不死贫道估计就是他们现在最真实的想法。
第二天一早,喧嚣了一个晚上的丛林安静下来,后半夜一直没睡的原始人们趁着此时比较安全赶紧睡了一个多小时,而后才挣扎着起身,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踏上前行的路。
路上几人不再浪费时间去打猎小动物,只是采摘路上碰到的一些能吃的果实来果腹,倒也平静了一大段路程,前进的速度比昨天还快了一分。
而跟在后方的丁奇除了保持必要的警惕之外却很悠闲,速度不紧不慢,始终缀着他们,还偷空摘了好几个远古人吃过的一种类似苹果的果子,不过吃在嘴里的感觉只有四个字:又酸又涩。这让丁奇忍不住怀疑是不是他们将好吃的果子都摘走了,剩下的都是没有长熟的果子,如若不然他们怎么就能吃得下这么难吃的果子呢?如果被那些原始人知道,肯定会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全部都是眼白的那种:有的吃就不错了!
下午时分,路上休息了三回的原始人们在喧闹的丛林中阔步前进,心情也不似早上那般低沉,行进的队伍在头领的带领下快速前进。半个小时后,正在前行的头领突然停下,侧耳倾听,先前呱噪的鸟鸣和猴子叫声消失得无影无踪,除了风吹过的声音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声音,平静得有些诡异。
明显经验丰富的头领神情立马紧张起来,他知道,这是有猛兽盯上他们了。
他们背后的草丛中,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们的后背,布满斑点的身体在周围野草的遮掩下慢慢朝前挪动,迎面的风将前方猎物的味道吹来,让这头饿了一整天的金钱豹越发饥饿难耐,恨不得立马就能将猎物扑倒饱餐一顿。但
是它知道,狩猎必须有耐性,而这就是它现在饿着肚子换来的教训。看着这些即将到嘴的猎物,它不能放过任何风吹草动。
就在这时,眼前的猎物突然聚拢到一起,用手中的棍棒来回挥舞,并不停地朝四周张望和呼喝,它赶紧伏低身体。
头领采用这种办法就是想将潜在的威胁逼出来或吓退,但没有一点效果。随即他转身就朝前快速行去,其他远古人类紧紧跟随。金钱豹看到即将到手的猎物开始逃路,它并没有急着追上去,而是站起来观察了下对方逃跑的方向后才迅速起身,绕到这群猎物的前方,迅速爬到原始人前进方向的一棵树上,等待着猎物自投罗网。
处在后方的丁奇站在一棵树上将这一切全看在眼中,提高警惕的同时也对这群远古人接下来的遭遇表示同情。
跌跌撞撞的五人逐渐接近金钱豹藏身的大树,待打头的首领经过时,伏在树上的豹子没有动;处在中间的第三人冲过去时,豹子还是没有动;就在最后一人觉得没有危险、紧随前面一人准备越过这棵大树时,等待已久的豹子突然从树上弹起,扑向正朝前方奔行的最后一个原始人。锋利的爪子从脚掌中弹出,犹如出鞘的钢刀,划破原始人那毫无遮拦背部的同时,迅速将其扑倒,布满涎水的大嘴直接咬在对方那脆弱的颈部,将自己同样锋利有力的牙齿刺破猎物的喉咙,贪婪地吞吸猎物那甘甜的血液。
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被扑倒的原始人也只来得及发出啊的一声,就被扭断脖子,随着鲜血的流逝而失去最后一点力量。
走在前面的几个原始人听到动静猛然转身,待看清自己的同伴被一头豹子按在地上后,纷纷举起手中的石斧、石锤、长矛冲上去,准备解救那名被豹子扑倒在地的同伴。
眼看石斧和石锤就要临身,伏卧在地的金钱豹迅速起身向后跃去,躲过手持长矛原始人的刺击后,后腿蹬地,抬起身子前扑的同时右爪急速拍向对方的手臂。
刺啦
~
鲜红的四道血印出现在持长矛原始人手臂上,瞬间喷涌出如浆的血液。
“啊!”持矛原始人惨叫出声,哀嚎着抱臂不断后退,脑中最后一点清明让他知道必须躲开豹子随时发起的攻击。还好,身旁其他三人的武器攻来,将豹子逼退。三人呼喝不停,试图将金钱豹吓走,这样他们好去查看另外一人的伤势并看看第一个倒地的同伴是否还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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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豹并没有被他们的虚张声势吓倒,好不容易到嘴的猎物怎么可能轻易唾弃,自己可是饿了好久的肚子呢,更何况眼前这些两脚走路的毛猴子在自己眼前也只是会挥舞树枝的毛猴子,没什么威胁可言。
吼~
金钱豹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声,试着向他们扑去,很凶残的样子,顿时将他们给吓退,头领站在前面护着身后的部落成员扶着受伤的人慢慢后退,直至再也看不见那头豹子为止。
站在树上观察的丁奇没有轻举妄动,望远镜始终套在金钱豹身上,他看到这头豹子将那已经没有声息的原始人拖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不停地撕扯对方的身体,直到扯掉一大块肉下来,鲜血淋漓。但对于它来说,这就是山珍美味,鲜血刺激着它的味蕾,不管不顾直接葫芦吞枣地咽下去。四处张望一下,舔了舔嘴角周围的血液,再次埋首吞咽起来,不一会儿竟然将大半个胸腔都掏空了。
趁着金钱豹正在进食,丁奇溜下树,绕过刚才打斗的地方,顺着地面上以及树叶上的血迹继续跟踪前面逃跑的原始人。
逃过一劫的众原始人在奔行了两三公里之后不得不找到一个靠水的地方停下来宿营。一是由于队里有人受伤影响了行进速度;二是因为大家疲于奔行疲惫不堪;三则是因为天马上就要黑了。
那是一处靠近河边的空地,还能活动的三人再次经过一个漫长的钻木取火之后,久违的火焰升腾起来,驱散了众人心中那份对于远古生物的恐惧和夜晚的黑暗,给他们带来光明与温暖。
第10章 狼群
除了那个因失血过多晕过去的远古人,余下的三个人围坐在篝火边,啃着仅有的七八个果子,疲于奔命的他们没有捕捉到其他小动物充饥,只能吃这些连果腹都做不到的果子,补充着身体的消耗。至于那个手臂受伤的远古人,除了喂了一些水、在伤口上撒上一些土止血之外,他们什么也做不了,就像在部落中一样,只能等待他自己醒来或者永远沉睡下去,最后成为整片森林和草原成长的原料。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在空气中传播。
丛林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只有不远处那堆原始人点燃的熊熊篝火闪烁着橘黄色的光芒,吸引着周围动物的目光,有可能是飞蛾扑火,也有可能带来死亡。
藏在不远处一棵茂密大树上的丁奇边观察着对方的举动,边拿出一块压缩干粮和着半瓶矿泉水咽下去。为了避免再出现昨天晚上被披毛犀踩灭篝火的事情,也避免被前面的原始人发现火光,丁奇不敢点火吃口热乎的饭,只能将就着对付一餐。
在丛林中奔跑了一天,说不累那是假的。就在丁奇收拾好工具和行囊准备躺在树杈上开始睡觉时,一阵踏踏踏的脚步声响起,声音很轻,从左边的丛林里传来。
丁奇努力向那边看,却只看到一些黑影闪过,并不能看清楚是什么物种,看方向是朝着那处原始人营地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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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丁奇绞尽脑汁思考是什么动物时,一声长长的狼嚎响起,告知了它们的身份,也吹响了它们向原始人进攻的号角。
具有丰富原始生活经验的远古人反应比丁奇还要快,他们第一时间就从火堆里抓出一根燃烧的木柴,随后才抓起身边的原始武器,面朝狼群背对火堆,准备迎接狼群的攻击。
作为头领,不仅武力值要高,更要有清晰的头脑、当机立断的决心和直面困难与危险的勇气。此时此刻,经历了两天丛林磨难的头领再次站了出来,不断挥舞手中燃烧的木柴阻挡狼群的靠近,同时指挥另一人将那名昏迷不醒的同伴挪到他们身后将它保护起
来。
站在远处黑暗中的丁奇看不到狼长什么样子,与自己记忆中的狼是否一样只知道是狼,数量不多,大概五六头的样子。但在原始人眼中,这五六头狼将有可能决定今晚他们所有人的命运。
原始人严阵以待,而狼群准备发起第一拨试探性进攻,它们围住火堆前面的原始人,不停地吠叫着,做出一些佯攻动作,逼近原始人缩小包围圈,企图用自己的吼叫与进攻动作逼迫原始人恐慌起来甚至有可能转身逃跑来达成他们分散驱赶猎物的目的,就像它们曾经包围鹿群时做的策略一样。但它们的目的没能达成,原始人在头领的带领下始终压住阵脚,也没有退后一步。
对峙仍在继续,甚至有一头狼从侧面进攻扑向原始人的侧翼,却被对方用手中的燃烧的木柴给逼退了。
头领也很着急,他带头冲向狼群,尝试用手中的武器和火焰将狼群逼退,但狼群只是跳出他们的进攻范围后就又围了上来,始终不肯退却。
听到身后的火堆发出毕剥声,头领转头看向他们储备的柴火。很多,正常情况足够他们一晚上的消耗。但那是在正常情况下,在有野兽进攻的时候,他们必须保证火堆燃烧得非常旺盛以此来威慑猛兽,那么木柴的消耗将会快速提高。他必须想办法逼退狼群的围困,否则等火堆消失,等待他们的极有可能是所有人都葬身狼腹。
狼是狡猾的动物,在看到没有任何得手机会的情况下,它们改变了进攻策略,三头狼从原始人的眼前消失,剩下两头狼神态悠闲,既不进攻,也不后退,趴在不远处的地面上。但就是这种状态却让原始人不敢掉以轻心,始终神情紧张面对狼群随时发起的进攻,包括那消失的三头狼,谁知道它们是不是躲在哪个角落里伺机准备进攻呢。
半夜,精神因顿的丁奇实在熬不住,将自己捆在树杈上后很快睡着。但仍与狼对峙的原始人还在撑着,他们也有过进攻,想趁着只有两头狼的情况将狼撵走,但还没有走出两步,趴在那里假寐的两头狼
立即起身逃跑,根本不给原始人机会。等原始人不敢离开太远又退回去的时候,它们又趴回原处假寐。
等到半夜时分,有两头精神奕奕的狼替换先前的两头狼后,昏昏欲睡的头领才明白过来这些狼就是准备与他们耗下去,当他们撑不住的时候就是狼群彻底亮出尖牙的时刻。
看着身后逐渐减少的木柴和两个神情疲惫的同伴,头领的目光在狼群和火堆旁边另一个受伤的同伴之间来回变换。渐渐的,头领犹豫的眼神变得更加坚定。他扭头对另外两人说着什么,随后开始争吵起来,激烈的吵闹声甚至将熟睡中的丁奇吵醒。
迷迷糊糊中就看到原始人头领不顾另外两个原始人的阻拦直接拖起地上受伤的原始人,运足力气将其甩向虎视眈眈盯着他们的两头狼中间。
而这一幕的发生不仅让两头狼有些不知所措,更是将树上的丁奇震惊得无以复加,让他对原始人的凶残和无情认识得更加深刻。为了摆脱狼群的围攻竟然拿自己的同伴当诱饵,不能不说这个头领很有一番枭雄的本色,当机立断、心狠手辣。
刚刚换岗的两头狼对出现在面前的猎物没有任何犹豫,一头狼引颈长嗥,另一头狼张嘴就咬在猎物的喉咙处。可怜那受伤的原始人连一点反抗都没有,直接在昏迷中葬送在狼吻之下。
不一会儿,另外三头狼出现,对火堆前三人连看一眼都欠奉,拖着作为牺牲品的人类进入丛林,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自知躲过一劫的头领看着狼群离开,赶紧指挥另外两人去收集木柴,直到收集到足够燃烧的柴火为止。
坐在树上的丁奇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在思考和评估远古人类是否都像刚才头领所做一般残忍和无情呢,这让准备加入一个远古人部落的丁奇生生止住了这个想法。看来,非常有必要进行更多的观察之后才能融入远古部落社会,而之前自己想的一亮出牛叉技就能带领远古人大发展的想法是何等的不靠谱和想当然。
第11章 三大收获
一夜过去,休息了一整夜的丁奇精神焕发、满血复活,而折腾了一夜的远古人状态更加糟糕。为了避免成为狼群腹中餐,头领在篝火熄灭的第一时间就将另外两人喊起来,拿起武器出发。
而丁奇在经过昨天晚上原始人与狼群对峙的地方时,在一侧的草丛中看到了被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堆白骨的原始人,颅骨上那空洞的眼神似是在控告大自然是何其的不公。
丁奇紧紧跟随前方的原始人,同时将周围的地形和植被情况记了个大概。
前方的原始人厄运好像还没有结束,行进了两个小时后他们遇到了出外觅食的熊类一家三口,熊妈妈带着两个熊宝宝刚好挡在了原始人前进的道路上。就在三个人准备找地方隐藏身形的时候,其中一个原始人好死不死的竟然迷迷糊糊冲向了熊宝宝所在的位置。
结果可想而知,这个人被爱子心切的熊妈妈分了尸,而另一个离他有些近的原始人也遭了殃,被一爪子划过大腿缺了一大块肉晕死过去,不过也让他躲过必杀一击。
而头领运气却是不错,没有被当成攻击对象,捡了一条命回来,等到熊妈妈带着熊宝宝们离开后,头领才从旁边的树丛中钻出来去查看另外倒地同伴的受伤情况,至于成为碎片的那一人头领压根就没有准备去看的打算。
还好,伤口并不深。
头领往伤口上撒了一些土末止血后,搀扶着他远远避开熊离开的方向,向他们自己的部落走去。
丁奇跟着这群原始人走,起初的想法是在丛林中将他们一网打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改变了最初的想法,决定跟着他们找到他们部落所在,观察一下原始人是如何生活的,看一下他们的生活与生产力水平、狩猎能力还有最重要的制作工具的能力达到什么高度。
隐藏在树上的丁奇目送着经过重重困难回归部落的两名原始人,心里面早没有三天前将他们全部杀光的杀戮欲望,平静地观察了两天时间,没有打扰他们的生活,就像看一部纪录片一样,将自己置之度外。
临近晚上的时候,一群三四十号原始人回归不远处的山洞,这让丁奇更加不敢轻举妄动。随后两天的观察,丁奇了解到眼前这个部落全部人员加起来在八十到九十人之
间,青壮年有五十人左右,孩童二十人左右,还有十五个上下的老年原始人。女人接近一半,多数通过采集来获得食物,而男人则去狩猎一些鹿等动物来补充食物。如果不是之前两群原始人的冲突和丁奇的杀戮,这个族群的青壮年将有七十人左右。不过在这个部落中有十几个人却有些特殊,有男有女,长得瘦弱不堪,做得活却比其他人多,而他们干活的时候身边总有三四人像是监工一样盯着他们干活。
现在人类还处于旧石器时代,有了一点磨制石器的雏形,大多数老年人会守在洞口打制出一些石器狩猎的武器,有木制长矛、石斧、石锤、飞石索,甚至还有骨刀和骨矛,没有弓箭。单就装备狩猎武器的数量来说,长矛和飞石索基本是人手一个。
这两天里,丁奇远远观看了一次他们的狩猎活动。看到鹿时,二三十人围上去就是一片飞石索投出,呼啦啦铺天盖地,吓得鹿群四散而逃,而被命中的目标,只能徒劳地在地上挣扎,最后被赶上来的原始人用手中的石斧或者石锤砸碎头骨。他们狩猎的对象,基本以鹿、羚羊等没有危险性的动物为主,而像野牛、野猪等攻击力稍强的则偶有捕猎。
但在看到这个部落周围散落的一些灰败的人类头骨时,丁奇更加确定这是一个食人部落。虽没有看到他们有捕食其他人类的行为,但如果在食物缺乏的时候绝对会出现食人的行为,而这种行为肯定会让每一个正常的人类感到恐惧和唾弃。尤其是那十几个行止特殊的原始人,丁奇怀疑他们会不会是被储藏起来人形食物。
在对这个部落的情况基本了解之后,丁奇踏上了返回越野车位置的旅程,轻车熟路,三天的路丁奇用了两天时间就完成,在第二天的傍晚时分到达那处山坡。但这两天时间,也让独自在丛林中行进的丁奇格外小心和谨慎,甚至碰到不少来自丛林的危险。游荡的剑齿虎、潜伏的丛林豹、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与蜘蛛,如大腿粗细的蟒蛇,特别是那些体量很小的虫子如蚂蚁、蚂蝗是他关注的重点目标。甚至遭遇了前几天晚上袭击原始人的五头狼,还好它们刚刚捕获了一头马鹿,正在那里大口撕扯充满力量的肌肉,而对于突然进入它们视线中的丁奇只是投了好奇的一瞥后就不再关注,继续埋头大吃。
对于它们来说,丁奇就是这一片丛林中一个随时可以取用的移动食物,总有一天会被它们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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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远远地绕了过去,不愿去触碰这群长相威猛野狼的霉头,埋头紧赶。当然除了这些危险之外,在丛林中小心行进的丁奇却是收获颇丰。
第一个收获就是采集到了一些能够食用的蘑菇和木耳以及发现了核桃树、橡树和板栗树,还有一些果树,如果有可能这会成为丁奇秋天收获干果的地方,能够增加一种食物储备。
第二是无意中发现了一棵在地球上存在了250万年的红豆杉,这让丁奇欣喜若狂。红豆杉又名紫杉,是制作弓箭的好材料。他用随身携带的锯子截取了三根长约两米、十公分左右粗细的树枝,修剪好后绑在背上带回去,等安顿下来后就制作成弓箭。有了远程攻击武器,相信自己在这个世界会更好地生存下去。
第三就是找到了一种调味品植物-野山辣椒。虽说广义上来说辣椒是一个泊来品,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中国辽阔的大地上是有一些独属于本地谱系的辣椒品种的,只不过历史的发展也将一些事实掩盖在它那伟大的足迹之下。而且,近代科学家在20世纪70年代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中发现野生型极辣的小米椒,又于1993年在湖北的神农架地区发现了野生的黄辣椒,从这里都可以佐证中国也是辣椒的发源地。这些信息,可以从网络上搜索到。
灌木上长的辣椒不大,大概有五六公分长,有些还长成圆形的。发现的辣椒分两种,一类是长在枯败辣椒藤上的老辣椒;一种是新长出来的青辣椒。发现野山辣椒的第一时间,丁奇就用自己的舌尖品尝了一点生长在绿色植物顶端的果实。那股子辛辣、热烈的感觉以及舌尖上的灼痛感,让丁奇激动得无以言表,要不是怕吸引丛林中的猛兽注意,他非得蹦起来不可。这让丁奇的日常原始生活又增加了一种味道,一种痛并快乐的味道。
小心地将几根长得红红的辣椒摘下来放好,又摘了七八根青辣椒塞进背包最上层后,丁奇才背着紫杉树枝和背包再次出发。
在路过原始人打斗的地方时,地上已经没有了原始人的遗骸,只有一片新长出来的草地和藤蔓布满周围。
第12章 荒神
终于回来了!
虽只呆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让丁奇感觉这是一个让他向往的地方。不过在看到越野车上遗留的各种动物粪便甚至还有一个大鸟窝时,丁奇平静的心再次出现,处在火山口即将爆发的边缘,让他一路走过来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但随即又释然,这本来就是野生动物们的家园,他们在这里生存,能在车上拉屎拉尿那是丁奇的福气,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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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穿到这个世界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随遇而安,生存下去,就是他短期内的目标。不过肯定不在这里,离那个食人部落太近了,只有三天时间的路程,万一哪天被他们摸过来将自己俘虏,等冬天缺乏食物的时候将自己砍了都有很大的可能。
放下背包和背上的红豆杉木,丁奇从地上抓起一大把草将车上的污秽清理干净,而车顶上那个鸟窝则被他取下放在一边,准备作为晚上营地篝火的燃料。至于鸟窝的主人,既然敢对我宝贝越野车下手,那我只能拿你的窝下手,尽管不知道你是什么鸟,但别怪我心狠手辣,谁让我看你不顺眼呢?吼吼!
丁奇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深深地吸一口气,熟悉的味道,让丁奇有一种真实的感觉。转动钥匙轻松启动发动机,久违的发动机轰鸣声响起来,惊起了远处无数刚刚落下身形的鸟儿久久不敢落下。
确定汽车除了油料之外暂时没有什么问题后,丁奇关掉发动机,迅速在周围收集了足够的柴火,堆放在他曾经休息的树下,然后用镁棒点燃了今天晚上的篝火。噼啪爆响的干柴燃起了熊熊的火焰,散发着光和热,映照在丁奇那古铜色的稚嫩脸庞,驱散了他心房间因孤独产生的黑暗。
趁着天还没有黑透,拿着行军饭盒和在路上用弹弓打到的两只不知名如鸽子般大小的鸟来到山坡下的小溪边,简单清洗了一下自己后将两只鸟洗剥干净,再盛了水,返回那棵大树下。
用三根树枝搭起一个三角架,将德军军用M31饭盒(饭盒主体简称吊锅)吊在篝火上方,再将饭盒的盖子和中格倒满水
后也放在篝火旁边烧水。那两只鸟一只放进饭盒里煮汤,一只串在树枝上烧烤。再向吊锅里扔了几块蘑菇、木耳还有半根青辣椒后,就转身爬上树,收起还放在那里的睡袋,又从树干上砍下更多的枝杈铺在树窝里,准备将晚上睡觉用的床铺得厚实点、宽敞点,这样就能将帐篷搭在上面,晚上就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
一个小时后,浓郁的肉香飘散在这个小小的营地四周,就连不停翻转树枝烤肉的丁奇都忍不住吞口水。没有调料,仅在吊锅里放了一丁点的盐来调味,不过有蘑菇提鲜、辣椒提味,这顿不算丰盛的晚餐,丁奇花了不到二十分钟解决,还意犹未尽。对于连续几天没有吃上一顿热饭的丁奇来说,这一锅肉汤让他感觉无比惬意与舒坦。至于另一只烤熟的鸟,丁奇则用一大片叶子包起来放在吊锅里,准备作为明天的早餐。
烧开的溪水带有一点篝火灰烬形成的沉淀物,但喝在连续七八天没有喝到一点热水的丁奇嘴里却比任何琼浆玉液还要甘甜,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
舒服!
如果能搞到一点茶叶就更好了,配上绝对无污染的山间泉水,那小日子别提有多美了!
闭上眼睛在那里回味开水味道的丁奇如是想到。
等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好后再来提升生活质量吧,到时候再慢慢探索周围的环境,接触一些友善的原始人部落,再慢慢融入他们。总是一个人生活肯定会在精神上感觉极度孤单的,群体生活才是人类该有的生存状态。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与人斗,其乐无穷啊!
将一饭盒盖水喝下去后,中格里的水温度也降了下去,转身拿过两个空的矿泉水瓶倒满,拧紧,塞进背包里后背上,再向篝火堆里放上两大块木头,借着升腾的火焰散发出的光亮爬上树,钻进帐篷。
正当丁奇准备拉上帐篷拉链准备睡觉之时,他的眼前突然亮了起来,抬首望向天空,如墨的夜空中一个硕大的白玉盘悄悄露出它那神秘的面纱,从厚重的黑云中慢慢滑出,将朦胧清冷的
月光洒向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月满如盘,虽不是中秋,却勾起离乡人的思念之情。远在另一个时空中的家人和朋友们,你们是否一切安好?
一滴泪水,随着轻轻拉上的帐篷拉链,悄然滑下脸庞,将那份思念深藏于心底,独吟一句:月是故乡明。
丁奇睡得很安稳,但在他曾经见过的那个原始人部落中,山洞前燃起了熊熊的篝火,全体部落人员围在那巨大的篝火旁,跳着不知名舞蹈,左右摇摆的步伐沉重而又有规律;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节奏缓慢而又顿挫,既像是向上天祈祷,又像是在传诵。
而在山洞口一个头戴巨大鹿角、脖挂兽牙项链的人左手持长长的兽骨,对着显现在天上的圆月大声说着什么,而这个部落的头领恭敬地站在一旁,嘴中念念有词。
就在部落人员的声调即将达到一个高潮时,手持长长兽骨的中年原始人从怀里掏出一把粉末撒入篝火中,激起了漫天的火焰,而恰在此时部落人员的声音达到了一个顶点,呼喊出一个词语后,整个山洞前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之中。
如果丁奇在场的话,一定能听懂最后一个词:荒神!
这是一个祭祀神灵的仪式,头戴鹿角的人是这个部落的祭司,他在带领全体部落人员在向月亮神祈祷。而在祭司背后的石壁上,一个用白色线条勾勒出的人影跃然石面,就像好像一个头戴宽沿帽、肩背登山包的人类侧影,只不过在线条内部涂抹了一些绿色的粉末,只有光线亮时才能看得清。
而在另一个方向,距离这里很远的地方,有一个部落也在进行着类似的仪式,只不过地点在一个能够仰望月亮的山洞里,山洞很高很宽,而主持仪式的是一个头戴漂亮羽冠的老者,他面对着洞外天空中的月亮,他的旁边则站着丁奇曾经在山坡下见过的那个差点被俘虏的头领。仪式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老者一直在带领部落成员呼喊着“荒神”这个字眼,直到天空中的月亮隐藏到云层中不再出现,大地再次全部陷入黑暗之中。
第13章 仙境如家
而在那老者背后石壁的最上方有一组人类活动画面,上面画着一个涂满绿粉的人类图像,头戴帽子,背着背包,手里拿着一个尖锐物体,正在刺杀一个个手拿木棍的人类,最后一幅则是这个绿色的人影跟在五六个人后面向远方走去。
两种仪式,两个不同的画面。
发生的这一切,丁奇浑然不知,当然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会暗骂这群原始人不厚道敢偷拍自己,回头还得找他们算账,把自己画得那么丑?可惜他不知道,他陷入了一个深沉的梦中,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中,为了自己的收入和梦想,努力拼搏。他在睡袋里,翻来覆去,皱着眉头,最后发出一个长长的叹息。似是在说一切如镜花水月,到头来只换得一场游戏一场空,徒悲切!
清晨,久违的阳光穿过树叶照在刚刚钻出帐篷的丁奇脸上,细微的汗毛在微风的吹拂下纤毫毕现。晨风拂面,鸟儿歌唱,各色花儿争相开放,欢迎这阳光明媚的一天。
丁奇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自打踏上旅程就没有见到过太阳,整日整夜天空中都是翻滚的灰黑色烟云,遮蔽了太阳和月亮,没有阳光和星星。白天整个天空都灰蒙蒙的,只有些许天光洒落下来,让人知道这是白天;而夜晚则更加地漆黑一片,如果没有篝火的光芒,已然成为盲人一个。
饭团探书
丁奇难得地享受了一次日光浴,心情也随之高兴起来。
去小溪边洗漱后,提着一吊锅水回来,顺带从一棵大树上掏了两个鸟蛋下来,然后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回到原处,慢慢悠悠地准备了一个鸟蛋蘑菇汤,加一些切碎的蒲公英叶子进行点缀,还特意多加了一小撮盐,加上那只烤热的鸟,一顿惬意的早餐在温暖而又舒爽的阳光中完成。
收拾好行装,丁奇再次踏上征程,准备在汽油用完之前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生活。生存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除了火之外首要解决的有三件事:能够便利地获得水源、食物,还要有一个结实安全的庇护所。这
三件事解决了,基本生存前提条件也就达成。
接下来就要考虑如何能够提高生活质量、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以及发展的问题,在远古时期还要考虑如何能够快速和谐地融入原始人部落,回归正常的人类社会生活,哪怕他们只是一群未开化的原始人,也会给自己单调的远古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更何况他们都是一张张纯洁的白纸,等着丁奇给他们添加上各种形象和颜色。可是以目前丁奇的形象、装扮,估计远古人会拿丁奇当怪物对待。
太阳早已隐入天空上翻滚的烟云之中,将世界再次带入朦胧的暗淡之中。丁奇沿着蜿蜒的小溪找到河流的主干,又顺着主干找到一片河流汇聚而成的湖泊,远处群山环绕、峰峦叠嶂,连绵的森林充塞满了整个空间,只余下河流与湖泊交汇处形成的一大片沼泽,还有沼泽后面长满野草的平原。其上稀稀落落的长着一些不算高大的树木,其间夹杂着凌乱生长的灌木与藤蔓,无序而又自然。
站在一处稍高一些的山坡上向下远眺,郁郁葱葱的森林连接着山与湖泊,此起彼伏的野兽吼叫声从森林中远远地传来。平原延伸至一片高大的丛林边,后面是一座高约五六百米的矮山,一条小小的瀑布顺着山体流下来,形成一条蜿蜒流转的小溪,流入山下面的森林中,汇聚成一条不大的小河,滑过草原汇入那条大河中。山坡下不远处就是一片湖泊,各种不同的水鸟在湖面上游弋,时不时荡起不大不小的涟漪,潜入水中捕食鱼类。
丁奇已经看了好多地方,都觉得不合适,这是他行走的最后一处地方,油箱里的油已经到红色警戒线,还能跑上大概七十公里左右,他需要给自己预留一点退路,在遇到危险时,这点汽油可能就会成为他的一根救命稻草。不管合适不合适,他都将选择这里作为他生存发展之地,不过就目前看到的情景,这里还是一处不错的?息地。
整体来看,这是一片群山环抱的盆地,面积之大不知凡几。有山有水有动物,各种不同种类的树木生长其间,甚至
在那座矮山的半山腰处生长着一大片竹林,有一汪潭水静立在竹林与山体之间。竹林下方地势平坦,生长着许多野花,延伸至一大块山石下。
岩石周围是一个平台,它的位置刚好挡住了上面的泥土不会落下来。岩石顶部比地面高出约有七八米,如果从山坡下往上看,只会看到那块石头而看不到后面的景象。就算是从丁奇现在站立的地方,石头后面也有一大块地方是看不到的,那里应该是一处适合观察了望敌情的地方。当然在后面搭一个通风的窝棚,晾晒一些东西也是可以的。
山石的左边一个被水流冲刷形成的缓坡上有一条被兽类踩出来的小道,两旁生长着一些低矮的灌木,可以通往山石上下。
而在瀑布形成的小溪右边,则是一片枝杈横生连结的松木林,顺着山势生长,生机盎然。不过看长势和树干粗细,应该是一片新生林。
再往下,顺着那条小河两边也长满了高大的松树,杂草灌木横生,林间行走不便,但如果沿着小河两边布满石块的开阔地行走,却比较方便。森林下方就是刚才所提到的凌乱生长灌木与藤蔓的野草平原,处在湖泊与森林之间,隐约可见一些大大小小的动物在其间生长繁衍生息。
“太棒了!这比一路过来看到的地方还要合适,这将会成为我在这里的第一个家!呦吼~”
丁奇对这个地方很满意,甚至都兴奋地跳了起来。他在身前的山坡上找到一处适合开车下去的地方后,转身钻进驾驶室,启动发动机,沿着刚才找到的地方一路冲下山坡,越过那片野草平原,直达松林中间那条小河,顺着小河右边布满石块的开阔地带直至那块山石下方。路虽崎岖,但在具有优良越野性能的皮卡面前,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停车熄火,背上行囊,腰间系着开山刀,右手持着那把木矛,左手拿着一把木工斧,丁奇踩踏着河面上露出的石头转到小河的左边,顺着那处山坡登上了高处的平台。
“哇!太漂亮了!简直是人间仙境啊!”
第14章 缠斗猞猁
森林、湖泊、草原、河流搭配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奇美的画面,动静结合,静中有动,动中有静。飞翔的鸟、游动的鱼、奔跑的鹿、流动的河水;平静的湖面、寂静的森林、静谧的草原、幽静的竹林。整幅画面动静相生烟雾云绕,美不胜收!
盆地里各种动物繁多,植物遍地,食物来源充沛,根本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就看丁奇准备以后如何提高生活质量了。
感慨完的丁奇准备下坡,看如何才能将那辆越野皮卡车开上来。坡不是太陡,落差大概有三十米,只是灌木丛生和一些石头挡道,需要清理一下才能通过。中间一条兽道,看痕迹应该好久没有动物经过这里了,坑坑洼洼的。丁奇将背包放在平台上,只拿着手中的开山刀和木工斧下来,左右开弓,花了一个小时,将兽道两旁的植物清理干净,一些比较大块的石头也被他刨出来和那些灌木一起扔在一边备用,没有扔下山坡,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用到,就像灌木晒干后可以用来烧柴一样。扔在旁边,以后就不用费力地再从其他地方收集。
走下山坡,将刀和斧头放在副驾驶座上,再次启动车子,找了一个水浅石头少的地方通过。河水浸漫过轮胎,又从门缝涌入车里,不过丁奇对此毫不担心,以前比这还要深的水都经历过,这个对他来说就不是个事儿。
饭团探书
两脚油门下去,皮卡车已经冲过了小河,到达丁奇清理好的山坡下面。调整好车头方向,将车辆调成四驱模式后挂上一档,轻踩油门,缓缓驱动车辆朝山坡上行去。兽道稍微有些颠簸,这是由于长期被野兽踩踏造成的,不过问题不大,在强劲的动力驱使下,平稳地向上行驶。
就在丁奇即将登上平台的时候,危险发生了。由于马上登顶,心情放松下来的他没有注意,绕过那块山石时转弯有点急,导致车厢尾部刮蹭到石头上,车身向右倾斜卡在那里。还好是被山石卡住了,如果没有卡住,那将有很大的可能发生翻车事件。要是翻下去,丁奇真的是有很大机率去见马克思。这算是又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作为生存狂永远不要低估任何事情或事物,那有可能
将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地步。
擦了一把冷汗,丁奇赶紧停车熄火,拉上手刹。打开车门下去查看情况。还好,右后轮陷到石头边的一个洞里,而车身卡在石头边不能动。刚才清理的时候,他没有看到那个洞。
现在对丁奇来说,他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也不能向两边行驶,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他只能使左边的两个车轮进行驱动,他需要借助外力还有蛮力才能爬上这个平台。
看到这里,丁奇将猴爬杆拿出来,支在右后车厢尾部,摇动手柄,将车辆轮胎抬高露出黑乎乎的洞口。就在丁奇继续摇动手柄准备再升高一些放入石块垫在下面时,洞口里传来一些风声,对此有些疑惑的丁奇朝洞口看去,就见一道灰影从洞里窜出,直扑丁奇。
啊呜~
反应不及的丁奇看到有野兽冲出,仓促间只得用胳膊护住自己的脖子,避免被对方偷袭得手咬中咽喉。但对方搭在他肩上的利爪划破衣服在他胳膊上留下鲜红的印迹,疼痛的感觉让他毫无反应。却是丁奇顾不上身上的伤痕,他被对方扑击的力量推倒在地,左胳膊顶住头方的脖子,然后搂着这只不知名的动物一起翻下山坡,天旋地转,直到被一块石头挡住他俩翻滚的身形。而丁奇正好压在对方的身上,姿势却是那么不雅。
哇吼!
咔吧声响起,紧跟着一声凄厉的惨叫。
不过不是丁奇,而是和他一起滚下山坡的动物。不过这声惨叫之后,丁奇感受到怀里的动物没有了动静。丁奇也不敢妄动,先是右手从大腿那里抽出那把直刀,再将挡在前面的左手慢慢挪到那只动物脖子处,猛地抓住对方脖子将其摁到地上。
丁奇边才慢慢直起身子仔细观瞧,却是一只猞猁。
尖尖的耳朵上各耸立有一簇黑色的长毛,脸颊两侧也有下垂的长毛发,全身毛皮茂密,呈银褐色,散布着黑色的斑点,与动物世界中的猞猁长相一样。只不过与众不同的是,这是一头母猞猁,仍处在哺育过程中的猞猁妈妈,鼓胀的奶*头向丁奇诉说了它的身份。
不过对方没有一点动
静,任由丁奇摆布,只是琥珀色的眼睛中透出一股恐惧的眼神。看到对方背部靠在那块挡住他们的石头那里,丁奇终于知道对方为什么没有动静。应该是猞猁的后背撞在石头上导致脊柱断裂,使得对方没有知觉,瘫痪了。
再次惊出一身冷汗的丁奇手中力道没有丝毫放松,他可是知道,猞猁也狡猾,会装死。为防万一,丁奇将右手中的直刀直接从对方脖子处一划而过,结束它的生命。瘫痪的猞猁没有任何反应,除了脖子处汩汩流出的鲜血和快速鼓动的肚皮,眼睛里逐渐消失的神采宣告它告别了这个多彩的世界。
丁奇坐在旁边的泥土地上,喘了半天才缓过劲来,但仍后怕不已。如果不是一头猞猁而是一头熊或者老虎从洞里钻出来,那今天他必挂不可。这个世界可不是游戏,能够满血复活,持刀再上,这可是比针尖还真的原始社会,想重头再来一次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丁奇也没有一味地自责,做好总结之后就起身,随即就啊呀出声,手捂着左肩坐倒在地。原来是丁奇光顾着思考猞猁的事情,把身上的伤口忘了,在他准备站起身时才发觉自己受伤了。
深吸几口气之后,丁奇向后缩肩,身体轻轻后仰,慢慢抬起手将上衣脱掉一半,露出自己的香肩,哦,不,是伤肩,查看了下伤口情况。
还好,伤口不深,只是破了点皮,呆会回到平台那里用医药盒中的碘伏擦擦就可以。
穿上衣服将肩膀盖住,丁奇转身拖着那头约莫有一米三长、重约三十公斤的猞猁爬回坡顶,将猞猁扔到一边,先是将上衣全部脱掉,用碘伏消毒之后再次回到皮卡车尾部,继续刚才没有完成的工作。为安全计,将放在驾驶室的开山刀拿出来挂在腰间,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刚才那只猞猁的突发事件再次给他提了个醒,要时刻保持警惕。
就在丁奇搬回来两大块石头准备垫在轮胎下的洞口时,他听隐隐约约听到一两声类似猫的叫声,这让他动作一顿,头皮发紧,这周围有野兽,通过叫声判断有可能是猞猁,虽然丁奇自己没有听过猞猁叫,难道还有一只公的?
第15章 奶爸诞生
虽然动物世界上说过猞猁只在发情期雌雄才呆在一起,但现在可是原始时代,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超出常识,还是小心一点好,万一真有一只公的在周围逡巡呼唤自己的伴侣却没有得到回应,反而看到一个陌生的家伙在人家家门口转悠,不跑过来问问情况才怪,或者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打。
为什么?按照动物世界的法则,丁奇入侵了人家的领地,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更何况丁奇还将人家老婆给杀了,人家能不着急吗?
脑中急速思考的丁奇神情警惕,仔细聆听着周围动静的同时将手中的石头嘭地一声扔在脚边,慢慢弯腰,装作要拿东西的样子,在隐晦地抽出腰间的开山刀后,才直起身子观察着周围。
没有动静,也没有了刚才的猫叫声。
“没有啊,什么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丁奇嘴里低声嘀咕,摸不清头脑。可就在他神情稍微有些放松,准备继续干活的时候,又有两下猫叫声从背后响起,丁奇赶紧转身看向身后,紧张的动作将脚边的小石块踢得噼啪作响。
不过还是什么都没有,猫叫声也消失了。丁奇神情有些慌张,飘浮不定的眼神在四周来回扫射,可就是没有发现一点危险。
“难道是刚才抱着猞猁翻滚的时候伤着头部导致出现幻听了吗?可是头不疼啊,嗯?会不会是周围出现了会施放幻象的动物呢?玄幻小说里这可是经常遇见的事啊,像一些魔兽、妖兽都会,这可是原始时代,真有可能啊!聊斋里就有狐仙施法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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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语的丁奇越想越觉得可能,越觉得可能就越向那个方向想,顿时一滴汗水就从额头滴落下来。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丁奇是不相信一些鬼怪神论的,可他却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到了,持刀的右手明显开始颤抖,手心都汗湿了。看了看天色,天也没有黑啊,天光还亮堂着呢!妖魔鬼怪不都是晚上出现的吗?
对于不可名状的东西,人们往往会存在一定的戒惧感。老话说:人吓人,吓死人。自己吓自己,也是会吓出毛病来的,这是强烈的心理暗示造成交感神经紊乱形成的后果。
就在丁奇胡思乱想,捉摸不定的时候,又是两声类似猫叫
声从他前方传到耳朵里,准确的说是从他身前的洞里传过来的。这次丁奇可是听清楚了,就是那个洞里,没错。
丁奇屏住呼吸,轻轻蹲下身子,将耳朵贴近那个洞口,集中精神倾听着洞里面的动静。当他将注意力集中到这件事情上时,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只有眼前这个不大的洞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等待了一会儿之后,类似猫叫的声音再次响起,明显带着点奶音。
丁奇仔细听着洞里的声音,内心里开始不忿:“考,差点被吓尿了!还以为来了会妖术的狐仙呢,看来是你在捣蛋啊!猞猁宝宝,嗯,希望你长得漂亮点,如果你长得很丑,那我就有必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了!”
知道原委的丁奇赶紧又去搬了两块石头填入洞口,留出一个巴掌宽的地方作为空气流通的通道。然后慢慢摇动猴爬杆手柄,将车身放了下来,看到轮胎压在石头上没有陷下去,丁奇也长出一口气,赶紧上车打火启动加油门。发动机轰鸣着,如一头咆哮的醒狮,推动着皮卡车向前进。
车厢尾部紧贴着石头的地方发出剧烈的摩擦声,四个轮胎与地面和石头摩擦着,泥土与石屑飞溅,一长溜火星闪过,飞速旋转的轮胎积攒下来的动能推动着车身飞一般冲出去,而那块压在洞口的石头弹向山坡下。
吱~
丁奇赶紧刹车,拉上手刹,熄火,推门而出,从倒地的背包里拿出那把军用短锹就快速冲向那个藏有猞猁宝宝的岩洞。轻轻将另一块石头从洞中搬出,丁奇拿短锹将洞口周围的土挖掉,待继续向下挖时,叮的一声,铁锹碰到了一块石头上。
在将石头上的浮土去除之后,一大块圆形的石头露了出来,目测有个一米见方,对于没有工具的人来说,挖这块石头会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而那个猞猁洞口就卡在这块圆石与旁边的大山石之间,一定程度上还是相当安全的,一些大型的猛兽靠自己的爪子可是挖不开这个洞。而猞猁在这里安家,却将一些经常通过旁边兽道行走的野兽都吓跑了,导致兽道长期没有太大的变化。
洞还很深,暂时还不能看到那头小猞猁,需要将那块圆石头清除了才行。即将见到一只传说中的猞猁宝宝,丁奇干劲实足。在挖出更多的土之
后,整个石块呈现在丁奇面前。单脚站在圆石上方,丁奇使劲蹬出,哗啦一声,整个石块坠落在下面的土坑中,露出藏在后面的猞猁洞,还有那一只哇哇直叫、可爱的小猞猁。
丁奇将边上的泥土从洞口扒拉开,光线照射进去,他看得更清楚了。洞里有杂草做成的窝,还有一些掉落的碎毛发铺在窝中,而在草窝中,一只毛茸茸的小可爱蜷缩在那里,没有睁眼,抬头看向光亮处,喵喵地叫着,犹如一只小奶猫。
在看到小家伙的第一眼,丁奇有些惊讶,里面不是一只长相凶恶的猞猁样宝宝,而是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奶猫,整个脸庞和小猫长得一样,就像一只中华田园猫,唯一不同的就是耳朵尖上长着一小簇黑色的长毛,直挺挺的,显得小奶猫的长相更加可爱、萌萌的,惹人怜爱。小猞猁出生大概有七天左右,已经从弱不禁风的初生宝宝长大到骨骼强健的大宝宝,尽管还没有睁开眼睛,但已经不妨碍它在自己的地盘上巡视。
丁奇在惊讶之后整颗心都融化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爱的小精灵,忍不住伸手轻轻触碰了一下对方,指尖传来它毛发特有的柔软。小家伙没有太多的抗拒,只是用身体蹭着他的手指,轻轻地叫着,奶声奶气,还不停用鼻子嗅来嗅去,似是在寻找自己的妈妈。
丁奇看到这里,心头一痛,想起小家伙已经死去的妈妈,心里面只能默默地说一声对不起,都是为了生存啊!但一想到它还是一个没有睁眼、需要喝奶长大的小奶猫,丁奇心里面就一阵自责与慌张。对于袭击自己的动物他可以做到心狠手辣,因为那是要保命,对于这个没有一点危害性还长得特别可爱的小家伙,丁奇绝对是没有其他想法的,只能想办法让小家伙存活下去。每个人每个动物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为了生存而挣扎,丁奇自己都一直开启着生存模式呢,更何况这个小可爱呢?
自己很有必要将它养大,那自己是不是养了一个累赘呢?走一步说一步吧,虽说没有当过爸爸,但当一个奶爸应该不难吧。
不再多想,丁奇赶紧伸出双手将猞猁宝宝连带着那个草窝一起抱了起来,来到皮卡车尾厢那里,将猞猁宝宝放了进去,相信在这里有尾厢盖子的保护,它一定很安全的。
第16章 小可爱和兼职奶爸
转过来身来的丁奇心里面怦怦直跳,他有些紧张又有点儿手足无措,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只知道小家伙需要喝奶。那么从哪里能得到奶呢?现代社会有牛奶、羊奶等,那么在原始社会有什么奶呢?刚才站在平台上朝外面看,山坡下的平原上有一些小型动物,好像有一些类似羚羊的动物,没有看到野牛,明天就去看看周围有没有山羊、羚羊或者牛一类的动物。
当然狼奶也应该可以,可一是不知道这周围是否有狼,二是从一群狼里抓走一头正在哺乳的母狼绝对是一场与狼共舞、拳拳到肉的地狱之行,丁奇还想多活两年呢;三就算自己能抓到一头母狼,自己也不敢将猞猁宝宝送上去,这两货可是死敌,根植于血脉深处的仇恨基因,让它们遇到对方落单的时候,绝对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所以,奶源的获得将是一个较长期的事,需要好好谋划才行。那么现在最紧迫的事情就是要让小家伙能吃饱。那么自己拥有的东西里有什么替代品呢?
丁奇在周围走来走去,急得直挠头。就在他走了第三个来回时,猛地一拍头。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背包里还有大米啊,可以熬米汤喂猞猁宝宝!”
想到就做,丁奇拿起身边的斧头走向不远处的森林,同时不忘查看周围是否有危险。越过小溪,丁奇随便捡了几棵枯木和树枝就拖回那块山石边。
将路上随手抓的一把引火物垫在脚下,拿出镁棒刮些镁粉到火绒上,猛刮镁棒打出火星,不一会儿之后,篝火点燃。添加些木柴,丁奇又赶制了一个三角支架放在篝火上,挂上吊锅,倒入适量的水,再抓一小把米放进去,静等着大米粥熬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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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却没有闲着,将那头死去的猞猁拖到小溪旁边,抽出直刀从其下巴处下刀,轻轻划破那层柔软的皮毛直至尾部,力量比较轻,确保不会划破肚皮扎破内脏。接下来又从猞猁长长的四肢内侧割破一个长长的口子,直至中间,随即抓着皮毛向外翻,用刀轻轻划开皮与肉之间那层薄薄的脂肪层直到将整张皮剥下来
。
将那张皮扔在一边,以免被猞猁宝宝闻到气味引起它的不快。将它的一条后腿用斧头砍下,一并架在火上烧烤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
这时吊锅中的粥已经煮熟散发出浓浓的大米香味,丁奇转身跑去竹林那边砍下一段粗有十几公分竹筒,再从一头锯下来五公分高的一段,将边缘打磨光滑,小家伙的饭碗算是做成了。
将吊锅中浓稠的米油倒进去,晾凉后端到尾厢那里,将小家伙抱出,拿出他自己用的汤勺盛了一点点米油,朝着猞猁宝宝嘴里点上一滴,试着喂给它,看它能不能接受。
饿得头晕眼花的小家伙闻到一种特殊的香气,伸出舌头就将那滴米油卷进去。而这滴米油就像一滴催化剂,将小家伙的味蕾彻底打开,嗷嗷叫着伸头就向它前方的勺子拱去。
看到小家伙喜欢米油的味道,丁奇非常高兴,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接着又整了小半勺米油喂给猞猁宝宝,小家伙如数吞下,接着索要。不一会儿的功夫,相当于半饭盒盖量的米油被它吃进肚中。吃饱的小家伙在丁奇怀里扭了扭身子,寻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慢慢睡着了。
这让丁奇哭笑不得,真是有奶就是娘啊!丁奇心中满是欣慰和成就感,暂时不用担心小家伙吃饭的问题。看着猞猁宝宝可爱、萌化人心的模样,丁奇出声说道:
“小家伙,看你这么乖,以后就叫你小可爱吧?同意不,不说话就代表你同意了啊!小可爱!”
一句话就将小家伙的名字定了下来,还不忘用自己的脸颊蹭了蹭小可爱柔软的毛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的猞猁宝宝在睡梦中抖抖耳朵,似是在说:
“讨厌!表打扰我睡觉!”
看着怀里的小家伙睡得正香,丁奇将小家伙吃剩下的半竹筒米油放在一边,准备把小可爱放在它的窝里。可没想到小家伙竟然伸出自己的小爪子勾住了丁奇的衣服,不愿意离开他的怀抱。试着了两次还是没能甩开,丁奇纠结了,到底要不要将它放回窝里呢?
听以前的女同事讲,小孩
子如果习惯被抱着睡的话将会特别难哄,变成不抱不睡的那种,能将大人给折腾得整天浑浑噩噩、没精打采。如果小可爱也变成那样,整天粘在身上,干什么事都不方便,那是一幅什么光景呢?就像猞猁妈妈出去捕猎,应该不会带着小家伙的吧。
全职奶爸和兼职奶爸,想一想都知道哪个更酸爽。
嗯,还是狠点心吧,这样对小可爱对自己都好。
决定下来的丁奇躺下来,然后一只手提着小可爱的身体,另一只手将小可爱的爪子轻轻的一点一点从衣服上弄下来,然后将不情不愿的小可爱送回窝中,盖上尾厢盖,丁奇就准备去享受自己的晚餐了。
天已经黑了下来,篝火发出的光芒映照在坐在那里啃食兽腿的丁奇脸上,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兽腿并不好吃,不光是因为没有调料,火候也掌握得一般。肉香味有,但吃在嘴里淡得连水都不如,就像菜椒,还夹杂着丝丝的血水,半生不熟,有点茹毛饮血的感觉。
提起菜椒,丁奇眼前一亮,赶紧从背包外口袋里拿出一根青野山椒,不大,但总算有了一点味道,凑合着边烤边吃,也算对付过去。再将剩下的大米粥喝下肚,劳累了一天的丁奇浑身舒坦起来。
拿出手电,丁奇检查了一下肩上的伤口情况,暂时没有发炎的迹象。再抹了一点碘伏后,丁奇起身去周围找了几颗拳头大的石头回来。丁奇这是准备干什么呢?
他准备制作飞石索,就是之前看到的那个部落捕猎时使用的飞石索,只不过比他们制作得要稍显复杂一些。先将石块打磨成圆形,然后用绳子将石球捆住或者用一个布袋或皮囊将石球裹住。捆石球比较麻烦,也没有皮囊,丁奇只好从皮卡车后排座椅上的布套上用多功能军刀剪下来三个直径十五公分的圆布下来,将直径大概五公分的石球放进去,扎紧圆布,绑上一根六十厘米左右长的伞绳后,飞石索其中一个部件就做好。再做出其他两个同样的部件,将它们没有系石球的一端系在一起或系到一个圆环上,这样一个飞石索就完成。
第17章 飞石索和长弓
在看到猎物时,手提着圆环抡动飞石索投向目标,旋转的绳索在石球的带动下缠绕住猎物的腿或者身体击打目标的头部,达到捕猎到猎物的目的。
而石球的大小和重量决定了是击杀目标、击伤目标还是仅仅缠住目标抓活的,重量上下也要有一个限度,抡不起来或投不出去就失去制作飞石索的意义了。
丁奇制作飞石索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捕捉活的小型动物。小可爱需要奶,那他就要捕捉能够提供奶源、处在哺乳期的羊或羚羊。羊还没有看到,不过今天下午的时候可是看到羚羊在草场里来回跑呢。
丁奇做好这一个飞石索,夜色已经很晚了,把周围的东西收拾好扔到车尾厢中,又将一直放在火堆旁边保温的竹碗拿过来,将米油喂给醒过来的小可爱。看到它乖乖地睡去,丁奇心中感觉很幸福,就像看着自己的子女一样,虽然他没有结过婚也没有抚养孩子的经验,却不妨碍他拿小可爱当小孩子看待。
夜色越发浓烈,周围及远处漆黑一片,没有一点光亮,唯有眼前这一处篝火散发的光芒照耀在周围的景物上,明灭不定,但又很快被黑暗所吞噬。给火堆添加一大块木柴之后,丁奇赶紧拿出睡袋来到车上,将座椅放平后钻进睡袋睡觉。没有整好庇护所,只能先在车上将就,而周围也没有合适的树让他能在上面做房子或暂时休息的平台。
夜晚很安静,偶有山风吹过,哗啦啦吹响一片的竹林与松海,远处传来一两声狼嚎,很快就随风而逝。仅有一声巨大的兽吼从竹林后面的山顶传来,惊得丁奇直接坐了起来,声音似虎如熊,让人不可分辨,内心充满恐惧。还好,这声兽吼之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也让忐忑不安的丁奇再次进入梦乡。
早晨,天还没有大亮,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丁奇却被小可爱嗷嗷的喊叫声折腾醒。既然无法睡懒觉,那就快速起床,收拾妥当后丁奇准备了一份还算丰盛的早餐。
小可爱是一大份米油,而自己是则是浓稠的粥、半块烤猞猁后腿、烤香菇配辣椒。猞猁宝宝明显对米油非常喜爱,吃的时候都不用丁奇喂,狼吞虎咽,好不快活,感觉体重都有所增加了呢。
早饭后丁奇将今天
的重点放在建造庇护所这项工作中来,已经决定在此安居,那么就要好好建造一所坚固耐用的房屋,不需要多大,够自己用就行。初步规划是一间长五米宽三米的小木屋,隔成两间,一间是卧室,一间是起居室兼储藏室。位置就选在竹林和小溪之间的平地稍高一些的地方,不用担心雨天被水淹。
建造房屋需要两样东西,一个是地基一个是材料。地基需要挖坑填埋石头砖块,但现在工程量有些大,不填石头或砖块将就着也能用,埋深点就行;材料方面无非也是木头、砖、石头或者土坯之类,目前最快的材料就是砍树。只需要将树砍回来挨个埋进地基里就行,等彻底安置下来再另外建一个更结实点就好。所以,砍伐木料这项工作放在第一位。
准备妥当,丁奇拿上开山刀、斧头、手工锯、木矛和飞石索走向小溪右边那片松林中,他准备多砍伐一些松树用来盖房子。砍之前他在松林边缘转了一圈,利用开山刀上的伞绳制作了几个弹性陷阱,放上一些野果子作诱饵,用来捕捉如兔子一类的小型动物却是足够,干活捕猎两不误。
丁奇专门挑选粗有二十公分左右的松树作为目标,折腾到下午四点多,斧砍锯剌,竟然砍了三十几棵树,足够盖一间房子还绰绰有余。中间休息的时候还给小可爱喂食喂水,自己也填饱了肚子。按照大概三米尺寸,丁奇用锯子将所有的松树都截断,然后才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在设置陷阱的几个地方查看一遍,竟然收获了一只野兔和一只山鸡,这让丁奇非常兴奋,就连疲惫的身体都活力四射起来。山鸡还活着,被嫌麻烦的丁奇一把扭断了脖子,以后有的是机会来捕捉活物,不在乎这一点。
抗着两根松木梢一路哼唱着走回篝火边,他快速地将那只山鸡收拾干净,切了半只放到吊锅中,再加上一些香菇和木耳,少放了一些盐,浓郁的鸡汤味道萦绕着整个营地,一顿令丁奇自己都满意的晚餐在欢快的氛围中悄然结束,当然也没有忘记我们的小可爱。
晚餐后,丁奇从车尾厢中拿出一根红豆杉木回到篝火边,他准备制作英格兰长弓,这种长弓制作简单快速,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战斗力。
先用开山刀将这块木头进行简单的修整
,选出没有枝杈的一边作为弓臂,弓臂不做过多的处理,主要是作为弓腹的那一边需要进行仔细的切削和打磨。
再用斧头将木料粗略地劈砍成型,中间厚,向两边延伸十公分后陡然变薄,变薄的这部分厚度从两公分向一点五公分进行过渡,直至顶端。长度在一米八左右,基本和丁奇身高等高。随后拿出直刀慢慢将一些不平整顺滑的地方去除,甚至拿出多功能瑞士军刀用挫子进行打磨,直到将整个弓体切削打磨成向两边不断变小的D型,字母“D”的直边为边材也就是弓臂,而弯曲部分为芯材也就是弓腹。
最后在弓头处各刻了两处凹痕用来捆绑弓弦,此时一把长弓即将成型,只要经过最后的挂弦和调弓就可以使用。
趁着还有时间,丁奇截取了一根一米八长的伞绳,将中间的七根伞芯取出,编织成一股绳作为弓弦备用。
原始时代的生活既悠闲又紧张充实,完全就看一个人怎么度过了。
第二天一早就被小可爱叫醒的丁奇赶紧准备早餐喂饱自己和小可爱,不过早餐里加了一些压缩饼干在里面,能够为自己提供更多能量。而小可爱稍微对含有油腥的粥有些抗拒,不过在尝了几口之后也很快将剩下的吃完,比昨天喝米油还要急不可耐,好像是非常美味的食物一样,这对于已经厌倦了压缩食品味道的丁奇来说不可理解,有那么好吃吗?
早饭后,丁奇没有急于去拖松木,而是从昨天拖回来的两根松木梢中截了一段长约一米半的木头,用斧头劈砍成一块长方体木头,截面的长宽约为10×5公分。然后拿出手锯在顶端锯出一个长方形缺口,宽大概五公分左右,能将长弓弓体中间放进去即可。最后在木头下方每隔三公分左右开一个槽,用来放置弓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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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准备驯弓,这是他从前听说过却从没有做过的事情。
其实他没有必要做这项工作,在从事野战训练时,快速做成的长弓已经可以满足他狩猎的需求。但现在他有的是时间,而且他捕猎的对象除小型动物外还有可能是狼等其他大型动物,甚至有可能是充满敌意的原始人类。他想要在这个充满危机的原始时代生存下去,制作装备就是他重要的生存手段之一。
第18章 驯弓和建房大业
任何一点失误都可能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差错要控制在尽量低的程度。而驯弓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弯曲调试来检查弓的各段弹性是否均匀,降低弓体因受力不均而发生断裂的可能性。由于天然生长的木质很难完全均匀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软一些,仅仅外形均匀未必力道就一致。所以,要通过观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做到表面平整、两端对称、厚薄一致、发力均匀。
做好驯弓架后,丁奇将头天晚上做好的弓弦一头打结挂在弓臂一端的刻痕上,然后将弓从身体后面卡入两个小腿中间,另一端从身后慢慢弯曲至身前,把弓弦另一头迅速打结绑在弓上。
弓体弯曲的程度以弓弦与弓背之间的距离达到一个拳高为标准,距离过长对弓体和弓弦以及弓手本人都会带来非常大的负担;而距离地短却又不能达到足够的弹力导致箭射不远。
丁奇来回调试了几次才刚刚把握好其中的力度与诀窍,并将弓弦打结的位置固定好,避免使用的过程中弓弦滑脱。如果战斗中突然出现弓弦滑况的情形,那得是多要命的事啊,就像使用自动步枪扫射,只差一发子弹就能干掉对方时,步枪却突然卡壳了,那迎接枪手的就很有可能是对方的翻盘。
上弦之后,丁奇试着轻轻拉了几下,力度还可以。随后他就将弓背搭在驯弓架上,轻轻拉开弦挂在第一个槽上,开始驯弓的过程。
弓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丁奇准备活动活动,就穿戴整齐拿上武器走向昨天设陷阱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然后再抗几根木头回来。
丁奇边走边用手中的木矛拍打着身前的草丛和灌木,希望能将藏在其中的毒蛇、有毒的蜘蛛等有可能危害自己安全的小动物撵跑。昨天砍树的时候可是发现一条蛇趴在一根断木上,如果不是他眼尖,就差点坐上去,看不出来是否有毒。但丁奇还是离得远远得将那条蛇挑走,这个时代可没有抗毒血清,被咬一口就只能祈祷了。
转了一圈,五个陷阱触发了三个,抓住了一只松鼠,还有一只松鸡。有
人问丁奇怎么就知道那是松鸡呢?对于打小喜欢看《动物世界》的丁奇来说,分辨各种动物的本事在一大群小伙伴中可是无人出其右的。
而第三个触发的陷阱那里抓到了一只兔子,准确地说是一个吊在空中随风飘摇的兔爪子。抓到的兔子被不知名的动物给吃了,地上还散布着一些零乱的兔毛、碎骨以及一个兔头,没有瞑目的眼睛仿佛是要告诉丁奇它经历了何种令它吃惊与痛苦的事情。被不知名的东西给吊起来,挣扎、无助、又充满希望最后到绝望,被一头食肉动物给活活吃掉,这是它短暂的兔生中经历过的最黑暗过程,然后戛然而止。
丁奇看到这个兔头脑补了一下当时的场景,但丝毫没有引起他的一点怜悯,这就是原始时代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如果不能适应这个法则,那终将被淘汰,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抑或满山遍野的植物。
将第三个陷阱换了一个地方,其他陷阱恢复原样,丁奇提前收获返回伐木的地方。不过去的路上更加谨慎,消失的兔子给了他足够的警醒:这周围有一头肉食动物在游荡。
到达伐木场,丁奇也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发现有两泡动物的粪便,分辨不出来是什么动物的,不过其中一堆里含有动物毛发,不是兔子的毛发,说明这泡粪便的主人和吃兔子的家伙不是同一个。
看了一下腕上的机械手表,已经是上午11点钟,伐木场离自己的营地不远,距离大概一百五十米,走路三分钟左右,在中午12点前应该能抗回去不少。
“嘿!”
丁奇抗起一根粗大的木头,呼出一口浊气,慢慢向营地方向走去,呼哧呼哧的喘气声随着距离的接近由轻到重。来回搬运了十几趟,额头布满汗水,汗流浃背,让丁奇走路不免有些踉跄。身体疲累,需要休息和补充水分、能量,坚持回到营地就吃饭休息一下,不能太累造成身体负荷,要不然会出毛病的。
砰砰
将木头扔到地上,丁奇坐在木头上休息一会后换衣服、架锅造饭,顺便将小可爱抱出来,逗弄了一会儿,小家伙体重增加了不少,
眼睛也快张开了,很黏自己,每次抱起来它都会往自己怀里钻。
“小可爱,快睁开眼睛吧,让我看看你到时候会长什么样子,不会不认我了吧?嗯?”
听说刚出生没多久的动物会将睁开眼睛后看到的第一个动物或人当成自己的妈妈,就是不知道小可爱到时候会不会也会将自己当成妈妈呢?怡然自得的丁奇不停逗耍小可爱,自言自语地在那里胡思乱想。
午饭后喂饱了自己和小可爱的丁奇休息了半个小时后,去小溪边采回来一些菖蒲草,这个东西丁奇来来回回看到好多次,如果不是今天抗木头搞得肩膀痛,他还想不起来菖蒲的药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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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有芳香气味,能辟秽化浊,可驱蚊,亦可宁心安神,缓解身体与内心的双重疲劳之感,但整株有毒,可少量食用。加上今天上午确实劳累许多,碰到了也算是意外之喜。丁奇的家乡在端午节时有把菖蒲叶和艾草捆一起插于檐下的习俗,能够驱邪防疫,所以对于菖蒲的样子和功效那真的是耳熟能详。
将菖蒲洗净放进吊锅中,倒上水,放在篝火堆边慢慢熬煮,然后拿起开山刀走向伐木场继续自己的建房大业。
在把最后一截木头抗回营地之后,时间已经到晚上六点钟。丁奇喝了几口盛放在中格里的温热菖蒲水,缓了缓后将湿透的衣服脱下,顺便查看左肩恢复大半的伤口,可能是因为自己年轻的原因吧,丁奇总觉得伤口恢复的速度有点快,这和自己以前在侦察旅当兵时受伤恢复的情况不太一样。不管了,反正是好事,丁奇光着膀子就开始做饭。
为了庆祝一下,也为了犒劳自己,丁奇将另外半只野鸡和香菇、木耳、菖蒲一起放入吊锅,甚至很奢侈地多放了一些盐来补充身体所需。然后又跑到小溪边,将那只松鼠剥皮去内脏,架在火堆上进行烧烤。
小可爱今天的食物还有,只需热一下就可以喂饱它。而丁奇自己却是差点将自己的舌头咽下去,一锅菖蒲香菇鸡汤、半只鸡、一只松鼠进肚,让他觉得意犹未尽,直叹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美了!
第19章 建地基和长弓成
感觉身体恢复不少的丁奇拿上手电去竹林那里砍了一根大竹子回来,用锯子截断,打通竹节,再用斧头劈成食指宽、长九十公分左右的一根根竹条后,拿出直刀开始将这些竹条刮成圆形的、小拇指粗细的竹条,浑身笔直圆滑,前端削尖,箭的雏形慢慢显现,等回头配上尾羽,安上骨制或石制箭头,一只箭也就做出来了。
今天每隔三四个小时丁奇都会去将长弓弓弦释放,然后再将弓弦刚才的位置向下调整一个刻槽,不断地重复释放绷紧的过程,到明天下午这把弓应该就能成型使用。
睡觉前,丁奇将火边的米粥喂给车厢中饿急了的小可爱,看着大吃大喝的猞猁宝宝,内心里充满了高兴与自豪。洗漱之后,丁奇也很快进入梦乡。
夜晚很安静,但平静的表面之下暗藏着杀戮和鲜血,还有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
第二天一早,小可爱稍微发出一点叫声,丁奇就从汽车里钻出来,洗漱做饭扒皮烤松鸡,好一阵忙活。松鸡的作法比较简单,如叫花鸡,外面包一层大叶子,再裹一层黄泥扔到篝火堆里。在等待着早饭的过程中,丁奇来到车尾厢那里,准备将小可爱的窝清理一下,顺便给它透透气。
就在他抬起尾厢盖的那一刹那,丁奇的眼神被一双滴溜溜来回转的大眼睛吸引住了。清澈的蓝眼睛显得灵气十足,明亮有神,让人一望就感觉会陷进去一样。随着光线的变化,眼睛的颜色会不断发生变化,从蓝色变成琥珀色,再变成黄色,最后又成为金色,让人为之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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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可爱,它的眼睛完全睁开了。抬头看着映入它眼帘的丁奇,小可爱充满了好奇。又想往前贴近这个让感觉熟悉又亲切的“妈妈”,又有一点害怕、不知所措。它轻轻叫了一声,似是一种呼唤。
看着眼前的猞猁宝宝,丁奇张开双手,慢慢靠近它,能感觉到小可爱的身体在发抖,但也就是那么一会儿。它逐渐适应双手的温度,蜷缩在双手中间,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丁奇的手掌心。看向丁奇的眼神里充满了喜悦,突然就从丁奇手中跳出来,跃上丁奇的胳膊,爬上他的肩头,用自己的头不停地蹭着丁奇的脸庞,充满了无限的依恋和不舍。
抱着小可爱来到篝火边,将
属于它的一份早餐放在它的饭盒里,稍微放凉些之后,小可爱就冲过去,低头吞咽着那富含营养和能量的早饭,时不时从喉咙中发出呜呜声,仿佛吃独食的猛兽,露出刚刚长出的乳牙,生怕别人将它的食物抢走似的,已经体现出一点点丛林猛兽的霸气。
丁奇从松鸡身上撕扯下来一块肉扔进嘴里,有点焦糊味,还有一股浓浓的土腥气,盐味道很淡,没有调料处理的肉味道确实难吃,但他还是坚持着将半只松鸡吃完。
早饭结束,把小可爱的窝清理干净,再将它放回去睡觉长身体,丁奇将车尾厢壁上的那把长柄铁锹拿出来,来到规划好的那处房子地基那里,全情投入到开挖地基、夯实地基的工作中。
地基的深度为八十公分,宽有三十公分,丁奇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才将整个地基挖好。并没有急于填埋木桩,丁奇将小可爱放到后排座椅下面,开车来到山体下方,在那里找到一些较为平整的石块以及小块鹅卵石扔到车尾厢里,准备拉回去用作地基垫层使用。
前后整整拉回来三车,在将这些材料均匀地放在地基里后,丁奇扛着一根松木将整个地基砸了两遍,又撒上十公分厚的土,再用松木夯实,确保整个地基平整、结实,不会因为上面重物的挤压产生下沉。
整个地基压实工作花去了丁奇一个下午的时间,还不包括他去调整长弓的时间。中间将长弓取下驯弓架之后,丁奇也顾不上试一下弓的成色,继续投入到建房过程中。
晚饭后,丁奇在地基中间点燃一大堆篝火用来照亮,他准备利用晚上的时间赶紧将房屋的墙体建好。由于没有其他人作为帮手,丁奇只能自己一根一根将木头挪过来,立在地基上,摆放整齐后再填土进去,填好一边再填另一边。
木头是按照之前设计的尺寸截断的,能够保证两边的墙能形成一个坡度,方便在上面铺上其他材料后形成人字形的屋面。再用粗木桩将木墙两边的虚土夯实,撒上水,整个房屋建造的基础工作才算完成。时间已经很晚,但丁奇还是去逗弄了一下小可爱、给他喂食之后才去睡觉。
第二天起来,太阳难得地露出了笑脸,丁奇还让小可爱出来晒了一会儿太阳才放回去。吃过早饭,丁奇穿戴好装备
,拿上木矛和新做成的长弓、几支箭就去巡山,看陷阱处是否有收获。
“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人间转一转,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生活充满节奏感!”
目前没有太多的肉食储备,自从喜欢上小可爱后,丁奇就将它妈妈的肉和皮毛埋进地里,免得小家伙能够闻出来,影响他和小可爱之间的情感培养。
行进过程中,丁奇试着射了几支箭,感受了一下长弓的威力。拉满弓大概需要三十公斤左右的力量,直射射程达到八十米,有效射程在五十米左右,已经基本能够满足丁奇打猎以及自卫的要求,只不过丁奇的射术还需要加强。虽说作为一个生存狂,像刀、枪和弓箭都有学过,但精不精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枪对他来说非常熟悉,枪法也不错,刀术也是必修课,唯独弓箭学得时间少之又少。
边走边练习弓箭,丁奇首先去那几处陷阱的位置查看了一遍,五处陷阱全部触发,但只有两只完整的动物留在原地,一只是刺猬,个头很大,还很肥,被绳子缠在身上跑不掉,丁奇上前一刀解决;另一个猎物则是一只野鸡。而其他三处地方,都有捕获,却只余下身体的一部分还在绳套上。
丁奇将其中一处陷阱那里剩下的半只野兔放回原处,在旁边新设了一个触发陷阱以及尖刀陷阱,看是否能将这个偷吃贼给抓住。而另外两处陷阱只余下一地羽毛,应该是捕捉到了野鸡之类的猎物,丁奇在那里分别放了半只野鸡用来作饵,誓要抓住对方。
丁奇提溜着那个头很大的刺猬又朝森林里深入了一些,采回来一些蘑菇和木耳,还发现了一大片的蒲公英,连根带叶摘了十几棵准备回去泡水喝,又采了五六朵种子绒球装入背包。回去的路上,在一丛之前发现的灌木丛里砍了一大捆藤蔓,带回营地。
到达营地,将湿蘑菇、木耳还有蒲公英晾晒在那一大块石头上,而蒲公英种子则撒在石头周围,期待来年会有更多的蒲公英长出来。
丁奇先是将砍回来的藤蔓放在一大块石头上用木棍敲打,去除木质芯之后,分离出来里面的纤维,然后再把纤维搓成绳子。接下来他又利用昨天剩下的木头和刚才搓出来的绳子做出一张人字形梯子,准备呆会铺屋顶时使用。
第20章 屋成、制箭、捕母兽
随后丁奇拿着斧头来到竹林处,砍倒几十棵拳头粗的竹子拖回去,全部截断成五米半长的竹竿,在一根两米长的木杈子帮助下横向摆放在昨天晚上建好的木墙上,形成比较密集的屋面。紧跟着用三根竹子顺着屋面绑在那些竹子上,另一面屋面也这样做,使得整个屋面更加牢固。
接下来丁奇花了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将建造木屋余下的内容完成,屋面在那层竹竿的基础上又铺了厚厚一层竹枝与竹叶,然后将杂草与黄泥混合在一起摊在屋面上,厚厚地一层,弄平方便雨水快速流下去。
对于木屋和墙面上有缝隙的地方,丁奇也都用黄泥抹上去,确保木屋不透风不漏雨。
木屋门朝南,安了一扇由松木梢造的门,卧室与起居室那里开了一道门,没有安门。整个木屋看起来很简陋,不过却是一间让丁奇感觉温暖与幸福的木屋。
中间抽出时间和小可爱一起吃了顿晚餐。晚餐是蒲公英菜粥和烤刺猬,刺猬肉很香,肉和油也很多,丁奇吃得肚子圆滚滚,甚至收集了半饭盒盖刺猬油,这些油被他用来保养弓,当然如果有植物油就更棒了,保养效果也会更好。
而小可爱在喝粥的时候明显对刺猬肉开始感兴趣,再过段时间应该就可以让它稍微吃点肉了,不过还是应该以奶或者米粥为主。包里的大米和压缩干粮也不多了,得尽快为小可爱找到替代奶源。
为了让木屋尽快干透,他又在屋里生了一堆火,持续不停地烘干屋顶和地面四周,让人住进来感觉更舒服。丁奇兴奋得睡不着觉,搬来几块石头用斧头砸碎,从里面挑出一些合适的石块,用多功能瑞士军刀制成石箭头,然后用藤蔓纤维紧紧地绑在竹箭上,增加配重的同时也增加了箭支的杀伤力。
思路客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丁奇又来到松树林里,寻找到一些松脂,用树叶裹着,并采摘了一些蒲公英根,他准备用松脂和蒲公英根部的白色乳液来制作黏结剂,在箭支尾部粘羽毛。
松脂本身就是很好的黏结剂,在火上加热搅拌均匀就可使用。但丁奇想再加强松脂的黏性,准备加入蒲公英根部的白色液体。这种液体在掰断蒲公英根之后就会出现,用手指捻一
下会很黏稠。
丁奇拿出一块洗干净的石板架在篝火上,火不大,火苗刚好碰到石板底部。松脂被放上去,随着石板温度逐渐提高松脂慢慢融化,等都融化完毕之后,丁奇将手边早已准备好的蒲公英根液体倒入松脂中,快速搅拌直到充分融合后将石板拿到一边。
左手拿着箭支,右手拿着一根细竹枝,挑起一点松脂混合液抹在箭支尾部向上五公分的地方,再从一堆纵向剪成两半的野鸡尾羽中拿出一根轻轻贴在松脂上,压紧;再同样贴上两根尾羽又用多功能瑞士军刀上自带的小剪刀将羽毛修饰一下,一只箭就做成了。
丁奇一连做了二十支箭出来,然后拿出长弓搭上一支箭,稍一瞄准,便朝着五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树射去。
嗖地一声,丁奇手中的长箭直奔目标,狠狠地扎进树干。
嗡~长箭尾部快速摆动发出嗡嗡声。
丁奇走上前,将箭拔出,发现箭深入树干一寸半,看来弓和箭的威力还是挺不错的。
转身回到篝火边,丁奇全副武装,头戴奔尼帽,身着迷彩服,腰挎开山刀,腿绑直刀,背着弓和箭,持着木矛,腰间还缠着飞石索,走向这几天观察到有羚羊和鹿出没的地方,他准备去抓一头能够提供奶源的动物回来。
一处灌木丛旁边,将自己伪装起来的丁奇盯着前方不远处的一群羚羊,观察是否有小羚羊的存在。羚羊有一种保护自己孩子的方法,那就是让小羚羊趴在草丛中,不让食肉动物发觉它们。但丁奇已经盯着它们超过了一个小时,却没有发现一个小羚羊,哪怕疑似的迹象都没有。
就在他准备站起来再去另一个地方碰碰运气的时候,羚羊群突然奔跑起来,它们如一群跳跃的精灵四散而开。而在它们身后一头剑齿虎紧追不舍,雄壮的身躯奔跑起来声势惊人,朝着它的目标追去。
嗖嗖两声,慌不择路的羚羊从隐藏在灌木丛边上的丁奇头顶越过,却没有发现丁奇。而那头剑齿虎犹如奔驰的轿车,携着慑人的威势也直奔丁奇的方向而来。
这让蹲在那里的丁奇心脏猛地一紧,大脑告诉他要赶紧跑,但军旅生涯养成的直觉让他停在原地,一动
不动,只不过急速跳动的心脏显示他现在内心极不平静,下面一头远古剑齿虎,一头身躯比东北虎还大的剑齿虎,那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呼地风声响起,剑齿虎从他身旁跑过,带起的风将身边灌木丛吹得东倒西歪,连丁奇身上的树叶都刮了起来。
丁奇身上的压力陡然一轻,听着身后羚羊倒地时发出的悲鸣和剑齿虎压抑在喉咙里的嘶吼,丁奇慢慢起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以免打扰了剑齿虎进食。
半个小时后,丁奇又来到一处稀树丛林中。地上的草并不深,周围有一些食草动物的痕迹,包括脚印、粪便等,脚印有些像鹿,有些像羊,而粪便则类似羊屎蛋儿一样。而不远处一群游荡吃草的班鹿,也证明了丁奇的猜想。
现在已经临近下午三点,如果还不能找到目标物的话,丁奇就准备在实战中试一下飞石索及弓箭的威力。在过来的路上,他已经试过好多次飞石索,基本掌握飞石索的投掷方法,击中目标的成功率达到80%以上;而弓箭的技巧和准确率也迅速提升,身上挂着的一只野鸡和一只兔子就是证明。
还是没有发现,丁奇在这片丛林中快速移动,隐藏身形的同时不停地寻找,就在他感觉有些灰心丧气准备放弃寻找的时候,风中隐隐传来一声类似羊的叫声,声音不急促,显然它们心情很不错,应该是在悠闲地吃草。
丁奇精神猛地一振,迅速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还好是逆风,不用担心自己身上的气味被动物发现。
视线中出现了一些白色的身影,丁奇取出望远境看向它们。这是一群羊,身上的毛发类似绵羊一般卷曲,屁股后面有一个拳头大肥厚的尾巴,有的长角,有的没有角,有公有母。有一个很特别的共同点,就是它们的腿很长,齐膝深的草也没有能影响它们走动的速度。
这应该是一群善于奔跑的羊,丁奇如是想到。前后数了一下大概十五只,其中就有丁奇期待的正在哺乳期的母羊。
丁奇放好望远境,慢慢朝前挪动,避免被它们提前发现而功亏一篑。八十米,五十米,二十米,直到十五米后,丁奇就不敢移动,仔细观察着母羊的活动情况。
第21章 羊圈成、杀豹猫
视线中,一头正喂奶的母羊引起了丁奇的注意。它的孩子应该出生没有多久,与其他小羊比起来,明显瘦弱不少。羊妈妈不停地吃草,同时也让紧随着它的羊宝宝多吃一些奶,而它们俩的位置稍稍离羊群有点远。
就是它了!
确定好目标的丁奇慢慢挪动自己的身体,希望离羊妈妈更近一些,同时解下腰间的飞石索,准备发动进攻。
十二米!
丁奇快速起身的一瞬间挥动手中的飞石索,投向惊慌兽群中那头正在吃草的羊妈妈。始终保持警醒的羊群被惊动,惊叫声中四散而逃。
舞动的飞石索滑过空间,击中正欲逃跑的羊妈妈身上,三根石索在空中飞舞,依靠羊身体的阻挡,迅速击打在羊妈妈身上不同的部位,一颗石球击在头上,令得它的动作一顿。另外两颗石球则分别带动绳索缠住这头羊的腿,旋转的力量将晕乎乎的它带倒,无法起身,而它的家族成员们则如受惊的兔子一样,在丛林中迅速消失不见。
丁奇在投出飞石索的第一时间就冲上去,没有管结果,而是直奔母羊旁边的小羊。他准备万一没有得手,就要退而求其次,希望利用小羊来控制母羊,这就是伟大的母爱,不分地域和物种。还好,丁奇的飞石索达到了目的。
母羊躺倒在地不停地挣扎,想挣脱脚上的束缚,可惜无济于事。可怜的小羊在旁边咩咩地叫着,围着自己的母亲打转,不停地用头去顶妈妈的身体,想帮自己的妈妈站起来。
丁奇迅速走上前,抓住母羊两条后腿,用早就准备好的绳索捆住,然后再去捆两条前腿。羊妈妈挣扎得更加剧烈,甚至那头小羊都冲了过来,想用自己稚嫩的身体撞开丁奇来解救妈妈。
但丁奇没有让它们得逞,迅速将两条前腿捆好,解下飞石索挂在身上。然后起身将母羊扛在身上,朝来时的路走去,没有管身边的小羊,因为他知道,小羊会跟着它的妈妈走。现在天快黑了,他必须在天黑前赶回营地。
可能是丁奇没有表现出特别暴虐或者杀戮的气息吧,回去的路上母羊和小羊都没有发出太大的叫声,吸引捕食者的注意力,这也给丁奇带来
了极大的便利。
回到营地的第一时间,丁奇先给篝火堆添加柴火,然后跑去竹林那里砍回来一捆鸡蛋粗细的竹子,加上之前剩余的一些木头和竹子,给母羊和小羊建了一个羊圈后将它们母子俩放进去。丁奇多长了一个心眼,将它的右前腿和左后腿绑了一根绳索,长度略小于它的步幅,确保母羊不会飞奔跑掉。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丁奇才有时间架锅做饭,并将小可爱放出来。小可爱很警觉,看到营地中出现了丁奇以外的人或兽类,呲着小乳牙就想冲上去,发出奶声奶气的吼叫声,似是在警告它们。
两头羊也被出现的猞猁宝宝吓了一跳,惊慌地叫着,害怕这头小兽冲过来将它们吃掉,它知道这头小猞猁的身后一定有一头大家伙在看着。
丁奇看着小猞猁的样子笑了,走上前将它抱起来,对着它说道:
“小可爱,不要闹了,这可是以后你的奶妈了,你想吃饱饭快点长大可是要靠你这个羊妈妈,而旁边的小羊可就是你一奶同胞,你得保护它,可不能欺负它了。”
小可爱好像能听懂丁奇说的话,竟然不再吼叫,迅速爬到丁奇肩膀上,看着两头羊抬了抬爪子,好像在和它们打招呼一样。
丁奇安抚住小可爱之后,赶紧将做好的饭和烤肉消灭干净,也将小猞猁喂饱赶去睡觉,自己则点着火把来到小溪边将全身上下清洗干净。水有点凉,对习惯洗凉水澡的丁奇来说这不是个事,但他觉得需要做一个陶盆用来洗个热水澡了。
从陶盆开始,丁奇也认为有必要做一张床,躺得更舒服一些,木屋里需要有凳子、桌子、储藏物品的陶缸、藤筐等等生活用品,以后的日子将会更加忙碌了。
回到木屋,丁奇将卧室里的火堆移到客厅,然后将卧室里收拾干净,自己把防潮垫和睡袋铺在里面,在木屋落成后睡的第一晚将从今天开始。心情很高兴,就是缺少一张床,想着想着丁奇很快就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丁奇吃过早饭就穿戴齐全去森林里走了一圈,查看了那几处陷阱的收获。由于昨天没有过来,因此他对于陷阱收获没有抱太大希望,主要是想将触发的陷
阱修复,顺便再去增加两三个陷阱,增加捕获猎物的机会。
前两个陷阱没有触发,丁奇补充了诱饵之后前往第三处陷阱。还没有走到跟前,他就发现有一团黄影在那里趴着,在听到丁奇过来的声音之后,迅速起身想挣扎逃跑。
丁奇拿着弓指着那团在草丛中蹦跳的黄影,慢慢接近,而那团黄影的面目也出现在丁奇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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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头类似的动物,身材修长,从头到尾大概有一米多长,全身布满黑色的斑点,就像一头小型的豹子。看到丁奇接近,它不停地上窜下跳,企图逃跑。但捆住它前肢的绳索和扎在它大腿上的尖桩让它的动作有些虚弱,旁边就是那头吃剩下的兔子,只有一点骨头还吊在空中。
豹猫!
丁奇看到的第一眼就认出了这头猎物的身份,而偷吃猎物的凶手也算是找到了。
看着这头比猫大了很多倍的豹猫和它身上华丽的毛皮,丁奇放下弓,拿起身边的木矛,狠狠挥向这头看着有些虚弱的豹猫,他不想给这头拥有漂亮毛皮的动物再增加外伤,免得剥下来的毛皮有太多破损。
豹猫屈辱地被杀,而丁奇也得到了一张漂亮的毛皮和一堆大概二三十斤的兽肉。在查看过其他陷阱后,没有其他收获的丁奇将陷阱恢复原位,并增加了两个较大型的重物下压陷阱和尖刀陷阱,目的都是为了捕猎一些体型较大的猎物。
回到营地后,丁奇又赶紧拿着开山刀去收集了一大堆的青草回来,扔到羊圈里。从昨天下午到现在羊妈妈没有一点进食,只是喝了一点丁奇用竹筒盛的水。
看到地上鲜嫩可口的青草,羊妈妈稍微有些犹豫,它对丁奇有些惧怕,但看到对方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并考虑到空空的肚子还有旁边不停在顶自己的小羊,它慢慢走上前,叼了几根草在嘴里慢慢吃了下去。眼见没有伤害自己,它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将头埋在青草堆里,大口吃着青草。
丁奇看到对方已经开始吃草,提着的心也放下去,只要对方不抵触,不玩贞女烈妇的把戏,相信小可爱的第一顿羊奶很快就会出炉,自己也就不用担心小猞猁吃饭的问题。
第22章 化身木匠
包里的大米和压缩干粮可是在这个原始时代最后的一点以前时代的食物,虽不能满足口腹之欲,却是自己对以前生活的美好回忆,还有那人,那物,那亲情。
喂饱了羊和小可爱,丁奇赶紧将那头豹猫剥皮,并把那漂亮的毛皮用草木灰进行简单的硝制之后,撑到一块木板上进行晾晒。而豹猫的肉则被丁奇运用简单的熏制办法-烟熏进行处理,看看能否学会保存肉类的方法。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丁奇的生活很规律,每天都会去森林里陷阱处转一圈,收获一些猎物,多余的肉就烟熏处理。然后给羊收集青草,收集羊奶再喂给小可爱。小可爱对自己这个便宜奶妈也非常感兴趣,和小羊也能和平相处,甚至有时候还会和小羊一起在草地上翻滚玩耍。它们之间的关系迅速升温,这让丁奇怀疑小可爱是不是真的是母羊亲生的,竟然同意小可爱直接用嘴吸食羊奶,而不用丁奇去挤羊奶了。
七天的时间,有充足的奶源供应,小可爱已经长到三十五公分长、二十公分高,重约五公斤左右了。
其他时间,丁奇都用来制作一些木匠工具。哪些工具?凿子和刨刀,它们将和丁奇的斧头和手工锯一起,来制作一些耐用结实的家具。
那么制作凿子和刨刀的材料从哪里来?凿子来源于越野皮卡车尾厢的护栏,刨刀则由减震钢板制成。
丁奇先是用松木和背包里的钢锯条制作了一个半圆形的钢锯弓,锯条的两端用竹锥卡在松木上制作出来的孔洞中,很牢固。然后他将越野车尾厢上的一根管状护栏借助车载工具箱里的扳手拆下来,再用钢锯锯下来两截二十公分长的钢管。
将钢管的一头放入火中,经过反复的锤打,分别加工成头宽五公分和两公分的两个凿子,凿子另一头插上两截削好的硬木棍,一个简单的木匠工具凿子就做成了。
然后又躺在越野车下面,花了半天的时间从越野车的减震钢板上截下来两根长十公分的钢板,又花了两天时间将两块钢板借助多功能瑞士军刀上的锉子,制成了两块刨刀备用,等回头有时间将刨床做好,就可以做成两把木工刨。有凿子和刨子,再加上斧头、锯子,一些简单的家具就可以做出来了。有人说丁奇不是木匠,可这却难不倒他,还是那句话,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睡在防潮垫上,丁奇感觉还是比较难受的,没有睡在床上舒服。因此,在做成凿子的第一时间,就拿斧头砍回来五
六棵树,按照不同的尺寸用锯锯成相对比较规整的木头出来,分别是四根床腿,两根床架,五根木条。用凿子在每根床架侧面凿出等距的榫眼儿,再在床架两头下面凿出床腿的榫眼儿,五根木条两端和床腿顶端用锯子锯成与榫眼对应的尺寸。
随后先将五根木条两端插入床架对应的榫眼儿里,再将四条腿也装上,最后一张宽一米五、长两米、高五十公分、中间有五排横木的床就做成了。
但这只是一个基本框架,接下来丁奇又将砍回来的一根粗竹子锯成两米长的竹筒,然后用开山刀将竹筒劈成五公分宽的竹板,再将竹板并排绑在木床的五根横木上,竹板之间的间距仅有半厘米。
床做好了。目前可以将防潮垫放上来,再睡在睡袋里。不过看着这样简陋的床,丁奇还是有些不满意,他琢磨着需要多捕捉一些皮毛动物,如兔子、狼、豹子等。可惜了那张猞猁皮,目前手头只有一张豹猫皮和一张兔子皮,还有两头捕到的兔子没有剥皮。
另外,目前的季节大概是以前社会的五六月份,这从小猞猁和小羊的出生及生长时间可以判断。丁奇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厚皮毛来应对冬天的到来,原始社会的冬天不知道有多冷,但凡事往最坏了想提前应对总是没有错的。
比如黑龙江漠河在冬天的状态,就可以作为目前时代的参照物。那么具有保暖性能的狼皮、狐狸皮、熊皮等,将会是他以后打猎的目标,前提是他要遵循生存狂的原则:不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
丁奇躺在床上感受了一下之后,起身拿出放在越野车上的长柄铁锹,沿着房屋四周挖出一道排水沟,又在房屋后面靠近山坡的位置堆出一道高半米的矮墙,墙从竹林那里斜着建到小溪那边,用来阻挡、引导从山上流下来的雨水。
雅文吧
这两天丁奇感觉空气中的湿度有些大,很有可能会有一场雨水降临,因此他要提前做好准备,免得事到临头慌乱不堪。那句台词怎么说?
“小心呐!打雷喽,下雨收衣服啊!”
足可以看出下雨时人们的慌乱状态,尤其是没有做好准备的人。
这七天时间,丁奇的伤口恢复得很好,肩膀那里仅有一些细小的伤疤留下。他还利用一些散碎时间,借助钢锯和多功能军刀上的锉刀,将两个副油箱把手后面一块平整的地方切割掉一块长方形下来,一个油箱作为烧水壶,一个作为储水桶,这样他就不用来回去小溪边取水,生活也极
大的便利起来。
而那两块切割下来的钢板,丁奇将其中一块从中截断成两块长方形钢条,再借助多功能军刀上的钢锉将它们做成两把锋利的刀片,刀片右边钻出两个孔,用竹签卡在一根木柄前方,一把镰刀就做出来。
一连做出两把镰刀,丁奇也是累得不行,不过看到割草的速度和便捷性,他也非常满意,确实比开山刀好用多了。一时兴奋起来,给两头羊割了一大堆草出来。但这两把镰刀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得经常更换竹签,可相比它的优点,这点缺点也算能接受,两把镰刀交替使用,也不会影响割草的速度。
不过看到这一大堆草,搬运和储藏也是一个麻烦事。因此,丁奇又打上了竹子的主意。他砍了十几根竹子回来,利用晚上的时间先是破竹片、竹篾、烤竹片,然后按照自己记忆中的样子做了一个竹背篓,看着很蹩脚、丑陋的样子,不过很结实耐用。配上两根细藤条编成的背带,背在身上正好合适。以后他就不用担心出去外面走一圈,带不回来更多有用的东西了,单位时间内的办事效率也提高不少,至少五六次才能抱回来的青草,现在只需要两趟就能背回来。
接着他挨着羊圈建了一个防雨的竹棚,棚顶用山坡下小河边的一种植物叶子交叠搭成,叶子宽大厚实,连着铺了三层;而棚下则搭了一个简易的竹架,离地半米高,免得储藏其中的青草受潮发霉,羊吃了会拉肚子。
既然有储存青草的竹棚,那也少不了储藏木头、杂草等燃料的防雨棚。丁奇挨着木屋左边朝阳的地方搭了一间木棚,利用榫卯结构建成,牢固性要比那座竹棚强很多,左边低,右边高,上面也铺了那种植物叶子进行防雨。
丁奇用斧头劈好的柴火都放在这个木棚下进行阴干晾晒,而在木屋里也放了一些干燥的木头用于日常烧火使用。
忙碌的过程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尤其是对于丁奇来说,充实的一天天下来,让他有了一种回到现代社会的恍惚感:一样的作息时间,一样的忙碌,一样的收获与幸福感,只是做的工作内容与以前千差万别罢了。
现在的他成为了一个隐居山林的猎手和牧羊者,忙时捕猎、采摘、割草、熏制兽肉,一刻不得闲;闲时也会抱着小可爱,坐在那块山石上,看着远处的景色,说两句猞猁宝宝听不懂的话,告诉自己还是一个现代人,只不过没有了电灯、手机、电脑、电视、书籍等,完全适应了山野生活。
第23章 射杀剑齿虎
傍晚,吃过晚饭的丁奇坐在火堆前正盯着篝火中一根燃烧的木头发呆,头发已经遮盖住耳朵,稍显凌乱,在火光的映照下,背影显得高大而又摇摆不定。脚边,是同样盯着火堆发呆的小可爱,小小的耳朵时不时抖动两下,它好像知道丁奇当下的心思一样,一声不吭,安静地陪着他。
良久,从沉思中抬起头来的丁奇擦去眼角的一滴泪水,长长地呼出一口胸中的浊气,似是和过去的自己说了声再见。
“小可爱,以后咱俩可是要相依为命了,请多关照啊!”
丁奇摸了摸小猞猁顺滑的毛发,对着它笑了笑说道。
小可爱越来越能听懂或者说理解丁奇说的话,用头蹭了蹭丁奇的腿,虽没有发出声音,却是用一种无声的行动来表达了它的想法。
捡起边上编织了一半的鱼笼,随手拿出一根竹篾加进去,继续这个未完成的鱼笼,在门口的位置还放了一个成品鱼笼,不过和那个竹背篓一样丑陋。嘴角起了一个火疙瘩,这几天一直吃烤肉喝蘑菇野菜汤,大米和压缩干粮被他当宝贝一样藏了起来,他感觉上火特别厉害。他觉得有必要改善一下生活,所以就准备编织两个鱼笼放到山坡下的小河里去捕鱼。
门外传来小羊一家咀嚼青草的声音,不时打一声响鼻,还有甩尾驱赶蚊虫发出的啪啪声音。在抓住它们的时候,丁奇被母羊身后一尺长的尾巴给惊呆了,和他以前见过的羊真是相差甚大。如果不是它们的长相和叫声和羊一样,丁奇差点就以为抓错了呢!
丁奇编得很快,临近十一点的时候鱼笼就已经剩下收尾的工作。而就在他准备继续将这点活儿做完早点睡觉的时候,脚边已经睡着的小可爱突然站了起来,头朝外发出示威性的吼叫声,就好像外面有什么猛兽存在。丁奇心中一紧,准备安抚小可爱不要紧张的时候,外面突然刮起一阵大风,羊圈里的两只羊紧随着发出惊恐的咩咩声,持续不断。
意识到情况不对的丁奇赶紧起身将弓上弦,挎上开山刀,腰缠飞石索,抓起这几天做好的一个装满箭的箭壶背在身后,将好久没有用过的小手电翻出装进上衣口袋里,举着一根燃烧的木柴就冲出了木屋。
周围黑乎乎一片,视线仅及火光照耀的地方,其他地方根本看不清楚是否有野兽潜伏。就在丁奇犹
豫着要不要扔了木柴用手电寻找野兽的时候,一声如虎啸狮吼的吼叫自屋后的山坡方向传来,周围的树木一阵抖动。
丁奇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绕到木屋右边,紧贴着木墙看向后方,只见一对硕大的灯泡亮起,忽忽悠悠,上下飘动,犹如一盏鬼火,明灭不定。严加戒备的丁奇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磷火形成的鬼火,他知道对方应该是一头类似于剑齿虎之类的大型猫科动物,亮着的是对方的眼睛。
之前跟踪食人部落时,丁奇只是看到那头豹子偷袭人类的情景,但没有看到头天晚上剑齿虎捕食人类的画面,因此对于原始时代猫科动物捕猎的方式方法只限于以前动物世界里的情景以及那头豹子偷袭的场景。
丁奇有些紧张,手心里都出汗了。为了确定对方的身份,他先将手中燃烧的木柴远远地扔向那两盏灯泡的所在,然后掏出手电照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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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手电亮起,丁奇刚好看到对方闪避燃烧木柴的动作,紧跟着对方的形象定格在他的眼中。
剑齿虎!
丁奇知道麻烦了!
这是他第三次直面剑齿虎,第一次是在遇到原始人的山坡夜宿树上时,居高临下面对面碰到剑齿虎,剑齿虎对在树上的他没有一点兴趣;第二次是前一段时间捕捉小羊一家子的时候正面直视冲锋而来的剑齿虎,而对方根本没有看到丁奇;而这一次是第三次,很明显这头不知道从哪里游荡过来的剑齿虎将丁奇和两只羊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了。它观察了很久,它很在意,这是一顿唾手可得的晚餐。
很丰盛的晚餐!
剑齿虎似是对地上的火有所忌惮,绕过去后直接朝丁奇走过来,脚步很稳健,透着一股自信,好像胜券在握的样子,就差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了。
看到剑齿虎对火焰有些畏惧,丁奇心中稍微安定一些。趁着对方距离自己有些远,也没有防备,丁奇将小手电调成聚光模式,卡在左手与弓臂之间,举起弓正对着剑齿虎,搭上一支箭,稍一瞄准之后就射出去。
急速飞驰的箭支在黑暗中划过,正中剑齿虎脖颈,一蓬鲜血喷出
“吼!”
正漫步而来的剑齿虎陡然受创,喷溅的血液和肉体的疼痛瞬间激怒它。不顾脖颈上的伤势,抬起四肢就向丁奇冲过来,
速度飞快。
丁奇不好把握对方的行进方向,胡乱朝前射出一箭,没想到瞎猫碰到死老鼠,射中剑齿虎右前腿,再次令得它怒吼一声。它认为很简单的一餐,却让它接连受了两次伤,实在可恨!
丁奇迅速转身,冲进木屋之中,握住几根燃烧的木柴就又冲出屋外,将木柴扔在木屋与羊圈之间,照亮了两者之间的空地。然后扭头就顺着屋檐下的人字形木梯子爬上屋顶,张弓搭箭,盯着快速奔过来的两个灯泡,眼睛一眨不眨。而此时,丁奇的心脏扑通扑通狂跳着,对自己瞬息间所做的事感到不可思议。
受伤的剑齿虎已经发狂,速度飞快,几息间就已经冲到木屋前方,对着伤害它的丁奇就是一阵狂吼!好像在说:小子,你赶紧给我下来,迎接我的怒火吧!
此时,羊圈中的两只羊和木屋内的猞猁宝宝近距离内听到猛兽的吼叫也是非常恐惧,呆在自己的空间内瑟瑟发抖,却不敢发出丁点的声音,也算是没有给丁奇添乱。
就在剑齿虎张嘴吼叫发泄自己的愤怒之时,丁奇瞅准机会借助火光朝它张开的巨口射出一箭,但这一箭有些偏差,并没有射中它的喉咙。尖锐地石制箭头冲破剑齿虎那两根长长的虎牙,刺入它的舌头里。
吼。。呜~
剧烈的疼痛直冲剑齿虎的大脑,令得它疯狂的吼叫起来,并在原地不停地翻滚,激起漫天的灰尘,而它吼叫的声音很快变成呜呜声。它用自己的爪子不停地抓挠那支箭,希望能将箭抓下来,可惜无济于事,甚至让自己更加疼痛起来。
不停喷洒的鲜血和身体的疼痛以及竹箭带给它的恐惧,让这头剑齿虎冷静下来,翻身起来就想向来路逃跑。站在屋顶上的丁奇却不会让它如意,见它准备逃跑,举弓又射,石制箭头近距离内狠狠地钉入对方腹部,只余箭尾留在外面。
但这一箭仍是不能阻止剑齿虎的逃跑,一路不停逃向山上。
这头愚蠢的剑齿虎利用自己的狂妄和无知,再一次向历史证明了拥有武器的人类是多么得可怕,多少大型动物和猛兽被持有武器的人类给消灭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而丁奇也没有给这头剑齿虎任何伤害自己和两只羊的机会,利用弓箭战胜了这头吃人的猛兽,保护了自己和自己的财产。
第24章 剑齿虎伏诛
眼见对方逃向山上,丁奇如虚脱一般一屁股坐在屋顶上。
咔嚓~
木棍断裂的声音响起,紧跟着就一阵哗啦啦泥土掉落的动静。
本以为能坐踏实的丁奇感觉身体再次向下一沉,赶紧用双手扶住两边,心里面立时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他战后神情放松没有把握好坐下去的力度,将屋顶坐塌了。
落下来的碎泥块将下面的小可爱给吓了一跳,噌地一下就钻进丁奇的卧室躲在床底下不敢出来。而羊圈里的两只羊也被那个咔嚓声吓得浑身发抖,紧贴着栅栏大气不敢出,随后又被一阵哈哈大笑声惊得咩咩直叫,跪在地上哆嗦个不停。
“哈哈!”
同样被自己吓了一跳的丁奇哈哈大笑起来,一扫刚才紧张的样子,心情舒畅很多。想着自己刚才的窘样,丁奇就嘿嘿笑得不行,没被剑齿虎吓住,反倒被自己坐下去的一屁股给吓住了,说出去都嫌丢人。
还好,这里没有其他人,只有自己养的三只动物,而它们是永远也不会说出去的,敢说出去烹了它们!
左右张望了两眼的丁奇如是想到,就像一个心虚的贼生怕被人发现似的。
看来明天得抽时间将房顶修一下了。
丁奇从屋顶跳下来,边查看房顶损坏的程度,边决定这件事。而小可爱看到丁奇进来,迅速从床底下冲到他跟着,顺着裤腿就爬上丁奇肩膀上,如一只小猫一样叫着,瑟缩地看着外面,唯恐那头可怕的猛兽再出现在门外。
用手拍拍小可爱的头,安抚一下它之后,丁奇转身走向外面那处火堆,捡起一根着火的木柴来到羊圈处,看到它们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后,撒了一大把青草进去,算是安慰了一下两只羊受伤的心灵。
这场对战虽然时间很短,但对丁奇心神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不过通过弓箭的威力也让丁奇稍微有些沮丧的心情回复过来,以后面对同样猛兽的自信心也更足了,反倒是一件好事。
放下心理负担的丁奇关上木门之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过去,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
刚刚起床的丁奇连洗漱都没有,将小可爱从床角抓起来放在肩膀上,拿起床边的武器就转身出门,仔细查看了周围地上的痕迹之后,就顺着剑齿虎留下的血迹向山上走去。
带上猞猁,是丁奇觉得昨天晚上小可爱的警觉性非常高,比自己这个人类强得多。是以决定在寻找有可能已经死亡的剑齿虎时带上它,至少能够起到一个提前预警的作用,而这点时间就很有可能救自己一命。
按照自己的判断,丁奇认为对方应该重伤不治倒在某处草丛中等着自己过去捡漏呢,距离应该不会太远。山路虽然难行,还得防备着与其他动物不期而遇,但他连续找了近一个多小时竟然都没有找到剑齿虎的踪影。如果不是地上还留有断断续续的血迹并且对自己的追踪技能很有信心的话,丁奇都怀疑对方是不是已经插翅飞跑了。
就在丁奇看着周围的环境,仔细寻找消失了一段距离的血迹时,趴在他肩膀上的小可爱突然弓起了身子,对着左前方三四十米远的一处灌木丛发出呲呲的低吼声,颈部的毛发根根竖起,紧张的情绪令得它锋利的爪子透体而出,隐隐让丁奇觉得有种针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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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小可爱异常的丁奇赶紧伏低身体,把它放在一块石头后面藏好。将手中的木矛放在脚下,取出弓箭,做好防御准备,然后才盯着那处灌木仔细观察起来。
灌木丛不高却很浓密,背后是一处山凹,看不到其中的情形。灌木靠近山体一面的枝叶有折损的痕迹,还有一些零乱的毛发挂在上面,而周围的地面上、石头上散落着一些已经干涸的血迹,丁奇期待已久的血迹。虽已干涸,却很新鲜,尤其是石头上那些血迹在天光的映照下,是那么醒目而又耀眼。
确定那只受伤的剑齿虎就在前方灌木丛中,丁奇随手从脚下捡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掂了掂后直接扔向那处灌木。对于在军旅生涯中手榴弹的常规训练距离都超过50米的丁奇来说,砸中那处灌木丛那是信手拈来。
砰!
石块与石块撞击的声音传来,紧跟着就是一声动物的吼叫传来,很低沉,却显得有些虚弱。这声吼叫之
后,灌木丛后面再没有其他声音传来,场面逐渐进入一种诡异的寂静之中。
看到对方不出来,丁奇弯腰再次捡了五六块石头扔了过去,一个比一个重,砰砰声连续响起,甚至还有砸在肉体上的噗噗声。但灌木丛后面还是没有其他动静传来,难道是对方已经挂了,或者是灌木丛后面有一个山洞吗?
丁奇产生了怀疑,他很小心,怕是那头畜生想耍诈。
“既然你不出来,我就将你砸出来!”
丁奇心中发狠,也不想以身犯险,一口气扔了五六十块大大小小的石块砸过去,嗖嗖声不绝于耳,直到自己感觉稍微有些气喘为止。
而就在丁奇纳闷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挨了几十块石头砸的剑齿虎终于忍不住,本想以瞒天过海和以逸待劳两招将这个曾经的晚餐干掉以报三箭之仇的它再也受不了这种窝囊气,发出一声怒吼,用尽全身的力气冲向那头令自己感到恶心的猴子,直欲将对方撕碎。
吼!
身上插着两只箭的剑齿虎奔行速度犹胜昨晚,眼中只有那个躲在石头后面的人类,浑身杀气升腾,就好像以前捕猎时面对在自己利爪下瑟瑟发抖的弱小猎物,不可一世。
此刻,它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肆意张扬,睥睨一切,但这一切都被一根旋转的飞石索结束了。
刚才被突然冲出的剑齿虎气势所迫的丁奇来不及拿出弓箭射向对方,只能顺势抽出腰间的飞石索甩向它,飞旋的石索呼吸间就缠绕住回光返照的剑齿虎两条前腿,巨大的动能伴随着剑齿虎的摔倒,冲向满地的石块,碎石飞溅。
嘭~
飞溅的还有那裂开的头颅中四散的血液与脑浆,红白一片,油腻得如一块特肥的五花肉。
“呼!差点大意了,这还是野兽吗?如果不是我准备得比较充足,现在躺在地上的估计是我了吧。”
丁奇从石头边站起身,张弓搭箭,射向扑倒在碎石间的剑齿虎,以防万一。
“噗!”
箭中如败革,从其脖颈直透而过,血液无力地流淌,渗入身下的泥土。
第25章 智斗蜥蜴
剑齿虎已伏诛,空洞的眼神似在告诉丁奇它是多么的不甘,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它是很强壮,站在食物链顶层,占有绝对的优势。但那是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它不应该去招惹拥有武器装备的丁奇,或者说它不应该去招惹拥有武器和工具的人类。
丁奇看着对方的样子,想起了流传在他们家乡的一个故事:一头华南虎在大雪漫天无力寻找食物的时候,跑到山区一家农户家里,啃食了一头主人喂养的年猪。主人招呼来十几个猎人将这头老虎驱赶到悬崖边用乱枪打死,分而食之。
从这个故事以及刚才丁奇亲身经历的事实,充分说明拥有武器的人类是多么可怕和无可阻挡。但是丁奇也被这头剑齿虎最后时刻的精神所震撼,不管它是出于本能还是其他目的,能在自己生命即将走向尽头的时刻勇敢地向“敌人”迈出进攻的步伐,充分实践了“宁站着死不跪下生”的生命箴言。
尽管对其比较佩服,但处在生存的对立面,丁奇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自己活下去,那管其他,生存始终是摆在他面前的第一要务。
为免夜长梦多,招惹来其他食肉动物,丁奇赶紧上前,拿出直刀将这头剑齿虎快速剥皮、肢解。
整个过程,小可爱都看在眼中,而在闻到剑齿虎身上的血腥味时,它很明显地有些暴躁,几次都想上前去撕扯剑齿虎身上的肉,都被丁奇给拦了回去。在尝试无果之后,它只好趴在一边的石头上假寐,不去看那勾起它原始欲望的场景。
现代社会没有机会去干剥皮的活儿,但在这里经过多次剥皮实践,丁奇剥皮的技艺迅速升高,能在较短的时间里毫无损伤地将皮完整剥下,也学会了简单的硝皮。
此刻还不能进行硝皮这活儿,只能等回去后再行处理,现在需要的就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快速将剑齿虎皮卷好放在自己的背包上面绑好,再拿着两条后腿和敲下来的两根长虎牙迅速后撤,而小可爱则屁颠儿屁颠儿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背着自己的背包,作为一个标准生存狂的丁奇心里面永远踏实,并感觉自己还是一个现代人,而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尽管他现在脖
颈以上的部分已经快和原始人差不多了,胡子拉碴,头发乱长。
在丁奇走后半个小时,这片灌木丛来了三波不速之客,一头金钱豹,三头狼,还有一头不知从哪里游荡过来的熊。最终熊成为最后的赢家,饱餐一顿,将那点残羹剩饭留给一直在旁边没有离去的狼,至于那头金钱豹它只能快速离开去继续寻找食物。
回去的路上波澜不惊,除了有两头身材瘦弱似胡狼的动物不怕死的堵在路上,被丁奇一箭吓退之后就没有其他不长眼的动物了。
最近周围类似狼一类的动物多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和自己杀了小可爱的妈妈有关。丁奇记得有一期纪录片节目中说过猞猁和狼是天敌,逮着对方落单的时候绝对是将对方致于死地,包括幼兽。
可就在丁奇扛着一堆东西快要到达营地时,远远的传来一声羊叫,很急促,还有一丝恐惧。
意识到有危险的丁奇紧赶两步,边跑边将背负的东西扔在一边的地上,张弓搭箭沿着木墙朝前观察,而跟在他身边的小可爱也发出示警的哧哧声。
蜥蜴!
大蜥蜴!
丁奇的小心脏再次不争气地扑通扑通剧烈跳起来,比碰到那头剑齿虎还要紧张。
一头巨大的蜥蜴出现在丁奇眼前,身长三米左右,肩高近一米,浑身覆盖灰黑色的骨质鳞片,宛若中世纪欧洲骑士身上的锁链甲,散布着点点蓝斑。细长的尾巴长满灰褐相间的环纹,好似灵活的变色龙尾,伸展弯曲自如。粗壮的四肢长着锐爪,正扒拉着羊圈围栏上的木头,企图翻过围栏,将里面的羊吃掉。垂涎的大嘴布满锯齿状的尖利牙齿,吞吐着一条黑色如蛇信的舌头,令人望而生畏,也将圈中娘俩吓得紧贴围栏,胆战心惊,却又无处可逃。
看着这头不知从哪里跑过来的大家伙,丁奇犹豫着该如何下手。长相酷似科莫多巨龙,但又和中国广西与云南当地的巨蜥相仿,而细长弯曲的尾巴却和巨蜥相去甚远。
眼看这头怪蜥就要攀爬过围栏进入羊圈,丁奇平定内心的不安,张开长弓,将一支石制箭头的竹箭射向怪蜥的头部。
嘭~
倏忽而至的
箭头与蜥蜴头部的骨质鳞片发生碰撞,发出沉闷的响声,在鳞片上留下一点白色的浅痕。不过,虽没有刺入怪蜥的头部,可箭支携带的巨大动能还是将它那如蛇状的头颅从围栏上掀了下来。翻转的身躯带动锐利的爪子划过围栏,带下一连串的木屑。
嘶吼~
受袭的怪蜥发出一声痛嘶,扭头看出箭来的方向,可惜迎接它的又是一支竹箭。这次竹箭没有射向覆满鳞甲的身体,而是柔软的颚部。
噗呲!
竹箭入体两寸,喷洒出红色的血液。
显然,丁奇的这一箭将这头大家伙激怒了。它愤怒地左右摇摆头颅,迅猛的力量竟然将竹箭从伤口处折断。再次发出一声嘶吼鸣后,它迈动粗壮的四肢冲向木屋后的丁奇。
看到将这头蜥蜴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丁奇扔掉长弓,转身就向自己的背包跑去,抽出挂在上面的那把木工斧,折转方向朝那片还未深入探索的竹林飞奔。
距离大概五十米。
而那头怪蜥速度飞快,奔跑起来只余两条后腿着地,弹起一蓬蓬泥土,就像一头奔驰的健马,直冲丁奇的背影而去。眼看这头蜥蜴就要追上来,丁奇开始按照S形状奔跑,希冀拖慢它的速度,好让自己能及时冲进竹林,利用那凌乱生长、韧性十足的竹竿卡住对方强壮的身体,寻机会将这头蜥蜴干掉。
呼~
咔嚓!
尖利的牙齿碰撞在一起,发出骇人的声响,而差点被这头蜥蜴咬住的丁奇拖着背后的一片鸡皮疙瘩冲入竹林,暂时解除了危机。但还没等他缓一口气,身后就传来竹枝乱晃、折断的声音,一扭脸就看到那头蜥蜴张着血盆大口冲到自己脸前,腥臭的酸腐味道直冲丁奇鼻孔,仿佛含有毒气一般,令他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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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皮发炸的丁奇赶紧矮身躲过这差点枭首的一击,利用一根粗竹挡住它的攻击,转身再向深处而去,那里的竹子更加杂乱无序。
现在,身后追击的蜥蜴已经放慢了速度,在这竹林中左冲右突,距离反倒离丁奇越来越远,即便它现在想退回去都不行,只能向前,进入丁奇为它准备的战场,抑或怪蜥的坟墓。
第26章 吃虎肉有福气
竹林清幽,被赋予了很多美妙诗词,赞其雅、夸其韧、誉其秀逸挺拔,甚至国画四君子都有它一席之地。
但此刻,竹林之中却是一片肃杀。
丁奇利用自己的身形在林中辗转腾挪,毫无束缚之感。而那蜥蜴粗壮狭长的身体在竹林中势头受阻,速度一降再降,根本撵不上前行的丁奇,到最后它却只能用爬的方法前进,稍一活动就会被周围的竹子卡住身体。
眼见刚才还不可一世的蜥蜴受困于此,丁奇身影一转一挪就消失在密密麻麻的竹林中,再出现时已转到停在原地寻找丁奇无果、嘶吼不已的蜥蜴右后方。
左手刀、右手斧,丁奇脚尖轻点,左右闪避两下就已站在蜥蜴后面。瞅准一个空当,身形凌空扑起,右手中的斧头被抢起来,携着巨大的动能砸在怪蜥的对方右后肢关节处。
“哈呀,嗨!”
丁奇吐气开声,力量运用得恰到好处,蜥蜴右后肢关节咔嚓一声直接断裂,它那沉重的身体一个趔趄卧倒在地。
“嘶吼!”
剧烈的疼痛让蜥蜴再次发狂,拖着那条后腿在竹林中发飙,弄得竹子断裂,甚至一根十几厘米粗的青竹都被它弄断了,可它仍是被困在里面,一时间也出不来,也追不上丁奇。
等它发疯的劲头一过,丁奇再次欺上前去,左手开山刀照着蜥蜴尾巴根部鳞片少的地方砍去。
咔!叮!
刀与骨质鳞片相触竟然发出金铁交鸣之音,开山刀被卡在那里竟是不得寸进。可丁奇却是心中发狠,抬起右手的斧头钝面直接砸在刀背上。
噗!
蜥蜴细长的尾巴齐根断裂,鲜血喷洒而出。一击得手的丁奇快速向后退去,躲避蜥蜴可能的发疯行为,就像刚才一样。
丁奇猜得不错,蜥蜴又疯了,再次将周围弄得如暴风雨肆虐之后的场景。但它的身体却被刚才灵活了一些,转弯不再如之前一样受限太多,已经又可以追着自己跑了。
丁奇细看之下才发觉将对方的尾巴砍掉实是一大败笔。蜥蜴的尾巴说是细长,其实是相较蜥蜴的粗壮身体而言。根部也有碗口粗,是阻碍它前进的因素之一。可现在没有了这个束缚,反倒帮了蜥蜴一把,却直接就导致丁奇目前的危险系数增加了三分之一,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这不,追在身后、时不时张嘴差点咬到丁奇屁股的蜥蜴已经狂性大发,它要将前面那个讨厌的家伙干掉,报仇!
太可恨了!
但也只是差点,丁奇还是能躲过对方一次次扑击,边躲闪边思考如何能够将对方一击毙命。
就在这时,前面一根粗实的大竹子进入他的视线中。身体前移两步拉开距离,左挪右闪,直冲向那根大竹子。一跃而起,抱着竹子将两条腿甩向前方。而那头蜥蜴张开大嘴却咬了一个空,直直撞在青竹上,留下一排牙印。
说时迟那时快,在空中的丁奇一百八十度旋转过来,身体向下坠,直接跨坐在蜥蜴背上,两腿紧紧夹着蜥蜴腹部,不顾对方反抗,抢起斧头钝面就砸向它的头部。
既然你射不穿你,我就砸蒙你。柔软的颚部不好攻击到,那就只好用钝器袭击它的头部,给它最大的创伤。
可令丁奇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随着斧头砸在它的头骨上,咔嚓声响起,骨质鳞片没有发生变化,但蜥蜴的头骨却凹了下去。而这头大蜥蜴直接趴在原处,一动不动。
死了!
怎么可能?自己还准备再多砸几下呢,而你却这么不争气地挂了?难道头骨比外面的骨质鳞片还要脆弱吗?早知如此,我何必这么费力,直接冲上去砸就是了。
一脸不可思议表情的丁奇再次用斧头砸在同样的位置,他怕这头蜥蜴会诈死,不过对方还是没有反应,应该是被干掉了。
丁奇从蜥蜴背上下来,靠坐在旁边的竹子旁休息一会儿后,起身拽着蜥蜴的后腿朝竹林外面走去,只余下竹林中狼藉的场景。
走出竹林,天光猛地一亮。被丁奇甩在身后的小可爱此时坐在背包那里,在看到丁奇出来的一刻兴奋地冲了过来,可看到丁奇身后那庞大的蜥蜴身体时小可爱的动作明显的一顿,不过很快就又跑过来,顺着裤腿就爬到丁奇肩上,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脸庞,蹭了蹭,对丁奇表达出明显的喜爱之情,就好像在说:“妈妈,你辛苦了!”。如果丁奇能听到小可爱的心声,估计会喷出一口老血吧。
丁奇拍了小可爱两下,拖着蜥蜴尸体回到木屋前面。而羊圈里的两头羊此时却在那里安静的吃草,丝毫没有了刚才的慌张情绪
“你俩这个没良心的,救了你们一命总要有些表示
吧?”
看着它们没心没肺的,丁奇也懒得管太多,只要还能有小可爱的奶就行。
又将自己的背包和武器还有剑齿虎的皮与肉拿回来,看了看天色,寻找到天空最明亮的部分,再看一下手表,时间能对得上。
饿了!
早上连口水都没喝就跑出去的丁奇这会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喝了两口水压压惊,将火吹燃,吊锅架上,放入蘑菇、木耳、菖蒲,然后割下一大块剑齿虎肉,切成小块,串到几根竹签子上,放在碳火上烤。不一会儿,浓郁的肉香气就钻进了他的鼻子里,就连旁边的小可爱闻到了都想上前吃一口。
“小可爱,你还小,等再长大点就让你吃!现在吃了会拉肚子的。”
将小可爱拉回来,提起它的竹饭盒还有自己的吊锅盖去羊圈里,熟练地挤出来足量的羊奶带回去。
看着挤出来的羊奶比往日还要浓一些,丁奇夸奖了羊妈妈一番:
“还算你有良心,知道是我救了你,挤出来的奶就是比平时好啊!下次继续啊!”
现在不光小可爱在喝羊奶,丁奇自己也开始喝,不过是煮开之后喝的,但小可爱没有那么多顾忌,直接开喝,呼哧呼哧一会儿就吃完了。
眼看蘑菇汤就要好,他又拿出最后一个鸟蛋打在汤里,搅匀,一个蛋花蘑菇汤出锅。而这时那几串剑齿虎肉也熟了,撒上一点点盐,稍一炙烤就拿出一串,迫不急待咬下一块。
“唔,吃在嘴里真香,呼,有点烫,不错,肉粗,很有嚼劲,不愧是虎肉啊!就是闻起来有股子腥骚气,不过问题不大,能吃到这原始时期的剑齿虎肉那就是福气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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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些异味还有点烫,丁奇却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几串肉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后将那一锅蛋花蘑菇汤消灭,再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了,
收拾好这一切,丁奇转身回到自己的卧室,准备午休。今天上午发生两场战斗,在精神与体力上都是大的损耗,需要通过休息来尽快恢复。
躺在床上,丁奇琢磨着下午做一个熏肉架,现在手头的肉有点多,需要烟熏一下延长保存时间。很快丁奇就沉沉睡去,小可爱蜷缩在他的脚边,耳朵一抖一抖的,俨然成为丁奇身边的一个小哨兵。
第27章 熏肉架和硝皮
午睡起来,丁奇从森林那里砍了一大堆松枝回来,并利用之前砍伐的木头搭了一个四边形的架子。架子长两米,宽一米,高一米八左右,分为两层,下面一层用来烧火,上面一层用来悬挂准备熏制的肉类,所以整个架子必须得很结实才可以。
搭好架子后,丁奇将那堆松枝修剪齐整,头朝下按顺序从下往上搭在架子两边,将整个架子搭得密不透风。做完这些工作,丁奇拿出手工锯,将一根剥了皮的碗口粗树干摆在空地上,从一根伞绳中抽出一根线,一端卡在木头边缘,用一块木碳划过细线,将细线绷直,轻轻向上一提,一根清晰的墨线就画好。
利用这简单的墨线和手锯,将树干锯成五块厚两厘米的木板,随后将木板搭在熏肉架顶,整体看着比较平整,但有一些缝隙,并且还差了一半的木板。
如法炮制,又锯出五块木板搭上去,然后在有缝隙的地方用一些稀泥混合着杂草抹上去就可以。
熏肉架正式搭好之后,丁奇在架子一层点着火,放上一些绿松枝,很快浓密的烟雾就聚集在整个架子里,慢慢向外渗透,袅袅飘散,不至于将烟密封在里面。如若不然,到时候熏出来的肉外层将会全部变成黑色,让人难以下咽。
前段时间捕到的猎物基本都是挂在篝火上,利用火上的烟和篝火的热量来慢慢熏干,并没有进行特别的熏制。
将剑齿虎的两条后腿肉挂在架子里后,丁奇又开始另一项重要工作:给蜥蜴剥皮。
给硬甲类动物剥皮,丁奇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不过有着其他动物剥皮的经验打底,他也很快将这头蜥蜴剥得精光。
丁奇认为剥下来的蜥蜴皮非常结实,外表还都是骨质的鳞片,就连他那把长弓射出的竹箭都可以挡住,可见这蜥蜴皮到底有多坚固,回头硝制好,做出一件皮甲坎肩穿在身上,也能够减少自己受伤的机会。
蜥蜴皮剥下来后,丁奇将角落里堆积的草木灰撒在皮甲内面,然后将这种具有碱性
的草木灰在上面使劲地揉搓,尽量让灰与皮甲上的油和脂肪融合,吸干里面的水分,清除异味,防止皮毛腐烂变质,也方便进一步清除皮甲上的这些污物。
在将皮甲内侧每一块地方都抹过一遍之后,丁奇将这块蜥蜴皮用竹片撑开,放在那块大石头上,通风晾晒。等晾晒得差不多时,再和其他皮毛放在一起,等找到一种特别的制皮原料之后再统一进行硝制。而截止目前,丁奇还没有发现制作这种原料的原材料。
上面的简单操作只是硝制的第一步,还需要进行更复杂的操作才能得到一张熟好的毛皮。
处理好这张皮之后,丁奇用直刀和斧头将这头蜥蜴的内脏去除,分割成几大块一并挂在熏肉架上进行熏制。
目前的生活非常充实甚至可以说是忙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丁奇亲力亲为,忙得脚都不着地。而在此事上,丁奇就非常怀念现代社会的工作分工。
他只需要努力工作赚钱,然后利用钱来购买一些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需要的各种工具、材料甚至是知识,自己能节省下来非常多的时间来做其他事情,这就是分工带来的好处。但在原始社会,至少目前还是达不到分工的要求的,他只有一个人,只能所有的事情自己来干。
当然,从广义上来说,其实丁奇现在的生活中也是有分工的,对象就是小可爱,小可爱目前承担了一项社会职能:警戒。这能够确保丁奇在睡觉时不用时刻担心安全方面的问题,这也算是分工的一个体现吧。
丁奇曾经在一次任务后参加了一次为期三个月时间的特训,其中有一项课程讲的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在这个理论中,将人类生存面临的需求归纳为五个方面,即:生存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再上一层还有一个自我超越需求。
就丁奇目前的状态和所处的原始时代而言,他仍然处于最低级的生存需求层面,并仍将长期处于这个阶段,需要保证自己在水、食物、睡眠、生
理需求或精神需求方面有一个发展或适应的过程。这是他在生命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讲求这些内容,如果生命得不到保障这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丁奇在能得到基本的生存需求的基础之上,需要同时兼顾自己人身的安全,即要做好身体的安全防护和居住环境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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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安全防护就要制作一些防具和护具以及武器来保护自己,而居住环境的安全防护则需要建造坚固的房屋、围墙甚至是预警措施。
通过今天上午蜥蜴袭击羊圈这件事,丁奇认为自己的营地还不够安全,仍需要更多的防护。
丁奇边编制第二个鱼笼,边思考接下来应该做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中有一个关键词:石灰。石灰的作用很广泛,对目前来说可硝制皮毛,做粘合剂,做地基用料,粉刷墙壁,消毒等。现在肉食比较多,丁奇可以将全部精力都放在寻找石灰石这件事上。
看着手中的鱼笼,丁奇很兴奋,比第一个做得要好,有进步。在河边找到一处流速比较缓慢的河湾,将两个鱼笼分别系上一根藤蔓做成的绳子,里面放上一块较大的石头和一些蜥蜴的内脏,扔进河里,只等明天下午收网。
晚上,丁奇特别烤制了两大块剑齿虎肉,装了三瓶凉白开,又制作了十根竹箭补充今天白天的消耗,将需要携带的物品和武器准备好,丁奇关上房门,早早睡去。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的丁奇将自己和小可爱喂饱,又给羊圈里的两头羊扔进去足够的草料后,背着背篓带着武器走向屋后的那座山。
昨天寻找剑齿虎的那条路线丁奇已经比较熟悉,没有类似石灰石的存在。今天他打算朝和昨天那条路线相反的地方找找看,也许会有不错的发现。
天气越来越热,空气中的湿度也在逐渐增强,沿着山路走了一个小时的丁奇浑身汗津津的。他不时地停下来驻足观看,并用手中的斧头敲敲这里,砸砸那里,但一直没有发现目标。
第28章 盘丝洞蜘蛛精
就在丁奇沿着山体继续前进时,一道红影从他眼前闪过,进入左边的一处灌木丛中。走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碰到的丁奇顿时精神一振,将交于左手的那支箭搭上,顺着那道身影消失的方向追踪过去。
灌木很密,走在里面回望已经看到外面那条山道,遮挡得很严实。丁奇很小心,一步一步循着眼前草丛中的踪迹向前搜索,很仔细,没有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并时刻关注着小可爱的动静,看它是否会提前示警。但小可爱没有一点反应,跟在脚边不时地好奇张望,似乎对周围的环境非常放心。
就在他转过一丛茂盛的不知名灌木时,眼前豁然开朗,一小片大概一百多平方的碎石空地出现在他的视线中,碎石不大,只有一些杂草贴地生长其间,而在这片空地的尽头,一个山洞出现在丁奇眼前。
山洞洞口不高,大概在五米左右,宽不到四米,光线只能照进去一点,里面有什么看不清楚。洞口地面上有一层厚厚的浮土,上面密密麻麻散布着一些细密的小坑,就像千足虫和蜈蚣爬过细沙面留下的痕迹一样。除了有两行梅花状的脚印朝里面伸进去之外,没有其他大型动物的脚印。
洞口里面光线照着的角落里散落着一些不知名兽骨,颜色灰败,风化得比较严重。洞口上方挂有两张蜘蛛网,无风自动,一个硕大如麻雀的黑色蜘蛛倒吊在蛛网前,等待着自投落网的猎物。
看着眼前的蛛网和洞口的情况,丁奇脑海中冷不丁地冒出三个字:
“盘丝洞!”
这骇得丁奇一惊,再看一眼洞里的骨头,一滴冷汗从他额头滑落。
“里面该不会真的有蜘蛛精吧?”
前一段时期被猞猁宝宝吓着有了心理阴影的丁奇看着这一切,心里关于幻境的想法立时出现,恨不得立马就转身逃跑,免得被蜘蛛精用丝线给拖进洞去,注入消化液,然后痛苦地看着蜘蛛精活活将自己给吸食了。
就要扭身逃走的丁奇转念一想:
“会不会还有紫霞仙子?如果有紫霞仙子,那我的原始
生活将会变得非常美妙啊!”
忘记逃走的丁奇站在原地竟YY起来,看着前方一动不动,脸上还露出了一丝丝YD的笑容,极度猥琐!
“嘿嘿!”
而丁奇却是没有看到,洞口那只黑色的蜘蛛身上喷出了一股淡淡的粉色烟雾,就好像这头蜘蛛会放屁一样,还是粉色的屁。
“哇哦!哇哦!”
一声尖利短促的哇哦声将沉浸在YY中的丁奇惊醒,看着自己还傻乎乎地站在原地没有动,冷汗瞬间从背后流下。丁奇不停地责备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如果是面对食肉动物,估计这会已经成为人家的午餐了。
哇哦声继续传来,丁奇立即进入戒备状态,并仔细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仔细分辨,他发觉声音是从洞中传来的。紧跟着里面传来一声更加凄厉的叫声,似乎有一点点绝望的意味在里面。
丁奇赶紧向后退到灌木旁边,张弓搭箭,盯着洞口,防止有什么了不得的动物出现伤害自己。
突然,一道红影从洞中窜出,速度很快,但奔到空地中央时却猝然摔倒在地,身体不停地翻滚,哇哦哇哦叫着的同时伸出自己的嘴咬向后爪,就好像上面有一根针扎着它急于将针拔出来一样。
丁奇用弓指着这道翻滚的红影,仔细观看,发觉这道红影是一头狐狸,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头赤狐。体长近一米,肩高大概有六十公分,长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全身皮毛棕红色,只有下巴处有一些白毛。整个体型和现代社会的大型狗差不多,比野生环境下的狐狸长得大多了。
不过,此刻这头赤狐身上还粘连了许多白色的丝状物,看起来像蛛网覆盖在它的身上,而它正在撕咬的正是缠在脚上的一大团蛛网,可怎么也扯不下来。
就在丁奇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帮忙或者将这头狐狸击杀的时候,从洞中又窜出一大团黑色的物事,而这个东西却是让丁奇头皮一阵发麻。
那是一头蜘蛛,一头黑色的、如脸盆般大小的蜘蛛,而令丁奇头皮发麻的另有其物
,就是蜘蛛头那里长了一颗人头,或者说是长着如人脸一样的头,在周围那些似胡须的绒毛衬托下,就像那黑旋风李逵。头前面长着两颗宽有五六公分的螯牙,相互摩擦着发出呲呲的声音,令人感觉毛骨悚然。
这头诡异的硕大黑蜘蛛从洞中窜出来之后,直扑倒在地上的赤狐,三对步足不停地弹起落下,身体灵活至极,将腹部产生的蛛丝喷在赤狐身上,而两对儿螯肢则不停地在赤狐身上来回戳,就好像是在翻红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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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狐在看到这头蜘蛛出来后,疯狂地大叫起来,翻滚踢腾的愈加疯狂,哇哦声更加短促快速,甚至都已经没音儿了,处在绝望的边缘。
许是看到了丁奇,它不再翻滚,忍着那头蜘蛛的折磨,用自己的眼睛看着丁奇,眼里流露出可怜的神情,还有一滴晶莹的泪水。
丁奇最见不得别人流眼泪,更何况是眼前这头赤狐,他顾不得自己的安危,也不管那头蜘蛛有毒没有,拿起身边的木矛冲上去,抡圆了照着那翻腾的蜘蛛就是一棍。
嘭!
受了重重一击的它没有如想象中那样呯地一声爆开,沉闷的声音响起,就像敲在一个没有充满气的篮球上。翻倒在地的蜘蛛从螯牙那里喷出一些绿色的液体,节肢不停地伸缩想从地上翻过来,却无济于事,犹如喝多了一般。
丁奇见一棍没有能将对方干掉,抽出身侧的开山刀,照着对方的头部砍去。可就在这时,洞口那只小点的黑蜘蛛身上喷出一股粉色的液体飘散在空中,很快变成一团雾气弥漫开。丁奇只觉得鼻间有股子香味,紧跟着头猛地一疼,本打算挥向大蜘蛛的一刀却是没有砍中,砰地一声砍在了旁边的泥土里。
而那头倒在地上的大蜘蛛却是利用这个机会猛地翻起身来,就往山洞中冲去,它知道自己遇到对手了,必须逃离这里。
可丁奇怎会给它机会?一击不中的他有些懊恼,只想将那蜘蛛干掉。伸手就将别在腰后的那一把木工斧抽出,甩向即将冲进洞中的黑色大蜘蛛身上。
第29章 化武攻击
飞旋的斧头撒下一片寒光,划过这头人面蜘蛛右侧的两条步足,咔咔两声,支撑蜘蛛身体的两条步足被一切而断,飞斧没有受到丝毫阻挡,刹那间切入第三根步足与身体连接的地方,直没斧柄,浓稠的绿色液体喷射在洞口石壁上,顺着凹凸不平的石壁慢慢流淌下来,冒着泡发出滋滋的声音,散发出一股浓重的让人闻之欲呕的怪味。
“考,这是强酸啊!还好没有冲上去,不过为什么没有将这头蜘蛛给腐蚀了呢?晕,还有我的斧头!”
插在蜘蛛身体里的斧头让丁奇心疼得不得了,如果因为这件事而被腐蚀得不成样子,丁奇估计得后悔死。不过也让丁奇一阵后怕,这要是碰上了,自己的手肯定也会被腐蚀了。恶心欲呕的同时也让他觉得应该远离这头蜘蛛身体的残液,有腐蚀性。
受到严重创伤的人面蜘蛛扑倒在地,剩下的几只步足和其他螯肢一起在原地疯狂地摆动,想站又站不起来,试着几次都于事无补,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慢慢没有动静,就像洞口角落里的枯骨一样。
丁奇抽刀向前,不管蜘蛛是否死去,得赶紧将自己的斧头拿回来才是正事。不过原始社会的动物都不能以常规眼光来看待,一不小心很有可能将自己置于不可挽回的境地。
丁奇快速走向洞口,可处在后面的小可爱却突然发出呜呜的示警声,而在地上不再挣扎的赤狐也跟着发出哇哦哇哦的叫声,就像在报警一样,告诫丁奇不要靠近那处洞口。
丁奇停下来,仔细查看洞口周围的情况,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那只悬在洞口的黑蜘蛛。从丁奇到达此处至砍掉那头大蜘蛛,它都一动不动,对周围的一切都熟视无睹,甚至可以说无动于衷。
再细心观察这只蜘蛛,从上到下,从头到尾,都长满了细密的绒毛,而在这些绒毛上,丁奇发现了许多与其他蜘蛛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在这些绒毛顶
端有一丁点粉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有些大,有些小,大的不再变大,小的却在慢慢变大,还有一点点的香味散至自己的鼻子中,稍微有一些眩晕感。
看到此,丁奇猛然惊觉,想起之前这蜘蛛好像就出现过这种情况,这只如麻雀般大小的黑蜘蛛竟然是那么阴险,刚刚就是它喷出来的这些粉色烟雾让丁奇着了道,头痛的同时挥刀动作也出现偏差,错失一击必杀的机会。
“厉害!化武攻击啊!不过为什么会有两种感觉呢?一种能让人感觉眩晕,一种能让人头痛行为产生偏差。”
丁奇离着远远的看着上面的蜘蛛,嘴里不停地嘀咕。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还有一种感觉,就是丁奇露出的猪哥像也是一种攻击方式,让人产生了幻觉。
知道这粉色液体有问题,不能碰到,丁奇转身回到灌木丛中,寻找了一些枯草和干裂树皮绑在木矛上,拿出久违的打火机点着这个简易的火把。按照原始时代和现代社会两个时期的经验来看,大多数的动物都怕火,原始先民就是依靠火度过凛冽寒冬和漫漫长夜,保护自己不受食肉动物的侵害。当然,那头不怕火的披毛犀不在此列。
丁奇将火把伸向那头黑蜘蛛下方,迅速接近蜘蛛的身体,火焰先是将看起来比较坚韧的蛛网烧成灰烬,然后烧向蜘蛛。燃烧的火焰稍一挨近蜘蛛,它竟然发出吱吱的叫声,全身的绒毛一抖其上粉色液体迅速向四周弥漫,却被火焰一扫而空;而蜘蛛身上的绒毛也被火焰燎到,全部消失。变得光秃秃的蜘蛛受到火焰刺激也是步足收缩从蛛网上掉下来,希望能够逃离火焰的伤害。
丁奇迅速挥动火把紧跟着落地的蜘蛛,不让它逃离火焰的范围。吱吱的叫声不停响起,直至其落在地上,不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而那头蜘蛛也被烧成焦炭,浓浓的肉香味在整个空间飘荡。
丁奇手中的火把没有停,继续伸向之前那一头倒地的人面蜘蛛,很快那头
蜘蛛就燃烧起来,散发出比刚才那头小蜘蛛浓烈十倍的恶心味道,就像保洁员用盐酸清洗厕所中多年的污垢形成的味道,令人闻之欲呕。
丁奇捂住口鼻,握住斧柄上干净的地方,用力将其抽了出来,然后放在火焰上烧了一遍,明显可以看出斧面上已经有一些细密的坑洞出现。还好拿出来的早,要不然会更多更深,造成不可弥补的损伤。
远远地站在一边,等那股味道消散后,那头脸盆大的蜘蛛消失了,直留下一堆黑色的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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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了一口气的丁奇将刀和斧头放回腰间,手持长矛,招呼小可爱就想离开这里。可地上的那头赤狐再次叫了一声,引起丁奇的注意。
看到这头狐狸没有伤人的意思,丁奇就走向前,慢慢靠近它,准备将盖在它身上的蛛网去除。
“小狐狸,不要紧张,我来帮你将这张网去掉,你不要反抗哦!”
丁奇边说话边吸引它的注意力,谁知这头狐狸还真通人性懂人话,这可是二十一世纪的语言啊,狐狸这么快就能听懂,不知是灵性如此还是其他原因。
丁奇也不管这,伸出手去拽那蛛网,却发现他自己如何使力,竟然拽不断这片蛛网。来回试了几次之后,丁奇拿出直刀割向蛛网,使劲割断一根,然后继续其他蛛网的切割工作。
不一会儿之后,这头狐狸被解救出来,而丁奇看到这些蛛网比较特殊,就将它们团成一团扔到背包里。为表达恩人的谢意,赤狐竟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丁奇伸出的右手,这让丁奇又一次震惊了。太有灵性了,不会是哪位神仙豢养的宠物吧?有没有神仙姐姐呢?
就在丁奇在思念神仙姐姐的时候,这头赤狐趁他不备张嘴咬住丁奇的右手,轻轻向后拽。丁奇被这个动作惊醒,看向它拽的方向,山洞。
再次点燃火把的丁奇举步迈进这个山洞,身边跟着两头野兽,另一只手中拿着手电照向前方。
第30章 母爱如山
洞口里面光线很暗,有些阴凉,但在火把以及手电筒的照射下,里面的情况大致能看得比较清楚。很宽敞,十几米宽的样子,高能有八九米,深约莫二十米,没有人工开凿的痕迹。地面上比较干燥,有一些动物进出的脚印,看脚印形状应该是那头赤狐留下来的。还有大量密密麻麻的小凹坑散布周围,中间一道深深的拖拽印迹从洞口延伸向深处。
再向里,地面开始凹凸不平,甚至有一些大石头深埋地下,在手电的照射下显得光怪陆离、魅影迷踪。
眼前一览无余,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有也应该是在洞深处,顺着那些梅花状的脚印一直向前就行。
跨过那些大的石头,一些动物的枯骨出现在灯光中,猛地让丁奇一惊,霎时觉得整个洞穴阴森起来。还好没有人类的骷髅存在,要不然会更加令丁奇感觉毛骨悚然、惴惴不安起来。
但转念一想,如果有人类的头骨在,那丁奇就得赶紧撤出这个山洞了。能拖动人类躯体的动物,还和蜘蛛相关,丁奇就不知道对方有多大了,至少也得是他需要认真对待的角色,而这个角色,丁奇忍不住又朝蜘蛛精那块想了。
蜘蛛精,美丽的蜘蛛精!还有那有如初恋感觉的紫霞仙子。
晃了晃头,将这些有的没的想法驱除。丁奇仔细查看了下那些骨头,只是一些小型动物的遗骸,小如老鼠类,大如前几天见到的郊狼那样的。以兔子的遗骸居多,甚至还有几只野鸡的骨头与羽毛遗留在原地。
所有的骨头上面都覆盖着一层蛛网,各种不同的小蜘蛛身影在里面倏忽而逝,不过不是黑色的,也不是特别大,不至于让丁奇联想到那头大蜘蛛身上,觉得这些是它的孩子。
基本可以判断这些动物遗骸应该就是那头人面大蜘蛛的作品,从外面以各种手段给拖进洞中,成为那头大蜘蛛的腹中餐。
就在丁奇还在查看这些骨头藏身的角落时,那头赤狐叫了一声,冲向左边一处角落,不多时一个陌生的叽叽声响起,很虚弱,但透着一股高兴
的情绪。
丁奇快走两步上前查看,正好看到那头赤狐跑回来寻他,叼着他的裤管向前跑。这让丁奇很无语,心说你这狐狸是属狗的呢还是真成精了,怎么连狗的动作都学得这么惟妙惟肖?
丁奇被它这一幕给逗笑了,但也知道它的心情,赶紧冲向那处角落。随着光线照过去,一个被白色蛛网包裹的茧状物进入他的视线。
听到有动静,那茧状物蠕动了两下,并发出幼兽的叫声,似是回应那赤狐的到来。赤狐也很适时的发出缓慢的哇哦叫声,就像在安抚自己的孩子一样。
丁奇拿手电左右照射一番,没发现有危险之后,将手中的火把靠在一块石头上,左手拿着手电,俯下身子,摸了摸那些蛛网,感受一下蛛网的力度。拽不动,韧性很足,和之前缠在赤狐身上的蛛丝一样。
看到这里,丁奇将手电调成弱光模式咬在嘴里,右手拿出那把直刀,顺着一个地方轻轻下刀,慢慢划动,最后将包裹在蛛网中的小家伙弄了出来。
这是赤狐的幼仔,皮毛很顺滑柔软,解救它的时候丁奇已经感受到,以后不知道,但现在还没有它妈妈那样漂亮。可属于幼兽身上的那种可爱与懵懂还有那么一丝羞怯,在手电的弱光下滴溜溜转个不停的圆眼睛,和眼睛里透露出属于狐狸的聪明或狡猾天赋,让丁奇差点融化进去。如若不是旁边小可爱发出了敌视的低吼声,还有赤狐妈妈在跟前,丁奇说不定真将这个小家伙给拐跑喽。
不过对于小可爱吃醋的表现,丁奇也是打心眼里高兴,看来自己这个奶爸没有白当。
顺手将那团蛛网放入口袋里,看向赤狐母子俩。
赤狐宝宝还有点虚弱,惊吓、恐惧甚至死亡的威胁都会让这个才来到原始世界没有多久的小家伙感到绝望,虚弱都已经算是轻的了。看着赤狐在旁边急得团团转、就准备下嘴将自己的孩子叼起来时,丁奇伸出手安抚了一下它,并抱起赤狐宝宝,拿起火把走向洞外,身边跟着一头绕着丁奇上窜下跳的赤狐,还有一头闷闷不乐、看谁
都不顺眼想咬一口的小可爱。
走出洞口,心情也畅快很多的丁奇将赤狐宝宝放在地上,让它慢慢适应光线。而早已急不可耐的赤狐妈妈走到小狐狸边卧下,摆出一个令自己舒服而又熟悉的姿势,敞开肚皮,轻轻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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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母亲呼唤的小狐狸顿时化身成为一个小恶魔,冲向妈妈,使出自己吃奶的力气,将一股股甜美的奶汁吞咽进胃里,不时发出一个个满足的哼哼声。
这倒让一直生闷气的小可爱眼前一亮,蹭着丁奇的裤腿,犹豫着要不要冲上去,分抢一杯羹。
熟悉的姿势,熟悉的味道,还有那熟悉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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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的小狐狸此时也有力气站了起来,围着妈妈转来转去撒娇不已,并将好奇的目光投向那个蹲在地上仰望天空的丁奇。
不知他是否也在想自己的妈妈。
回过神来的丁奇童心大发,逮着小狐狸好好逗弄了一番,这再次让小可爱郁闷了一把,独自趴在一边看着丁奇。甚至亮了亮藏在趾间的爪子,乜斜那被丁奇抛上抛下的小狐狸,想想要不要那个啥一下,是不是就不会郁闷了。
而那头赤狐始终趴在那里,对丁奇的逗弄它孩子的动作没有一丝一毫的担心,充满了信任。是啊,能在关键时刻救自己,并救了自己孩子还没有吃了自己的人类,自己足可以给予充分的信任。
将小狐狸放回那头赤狐的怀里,对着赤狐说道:
“我得走了,我的家就在山下边,有空去玩。88!”
也不管对方听得懂还是听不懂,丁奇招呼一下仍在那里生闷气的小可爱,拿上自己的武器,转身走向灌木丛外。对于身后的这个洞穴,丁奇也已经想好接下来的打算,说不定在严寒的冬季,这里就是一处躲避风雪与寒冷的绝佳地点。
身后的赤狐母子,低低地叫了一声,似是告别。
走出灌木丛,丁奇抬头看向天空,又瞄了一眼时间,上午11点,时间还早,继续之前的寻找之旅。
第31章 石灰石和猞猁咩
日到正午,天光很亮,温度提升很快,空气中的湿度越来越大,顺着山坡再次行走了一个多小时的丁奇浑身早已湿透。如果不是天空那灰黑色的烟雾层将太阳遮挡住,想必现在的温度会更高。丁奇已经将周围一大片山坡查勘完毕,就是没有找到石灰石的存在,更不用说丁奇内心藏的小九九,想同时找到铜矿石或铁矿石的打算了,毛都没有看到一个。
按照以前接受的知识,包括亲眼看过农村盖房时用作混凝土填料的石灰石粉碎成的石子,石灰石应该很容易找到的,可翻遍周围,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找到,实在让人难受。眼看饥渴难耐,他不得不停下来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喝水休息。
这是一处山间的平台,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散落四周,只有一棵稍高的树,其他则杂乱生长着一些灌木和藤蔓。丁奇很饿,小可爱更饿。他赶紧找了十几块石头在树下围成一圈,里面放上收集过来的一些柴草,用液体打火机点燃篝火后,架上吊锅放入水和五根晒干的蒲公英熬茶喝,随后才拿出一块剑齿虎肉插在一根木棍上加热,而小可爱的食物则是储存在矿泉水瓶中的羊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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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午饭花了近一个小时,感觉无比惬意的丁奇爬到树上,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准备午休,小可爱早就在树下的草窝中睡着了。就在丁奇仰躺在那里,数着头顶的树叶快要睡着时,身下响起啪的一声,将他从昏昏欲睡的状态里惊醒,赶紧起身查看是什么情况。
只见下面用来围挡篝火的其中一块石头碎裂开来,将篝火余烬崩得满地都是,周围还散落着一些白色的粉末。而躺在树下休息的小可爱则被吓得紧贴树根,颈毛直竖,瞪着圆圆的大眼睛看着地上的碎石,低声吼叫。
看到那些白色的粉末,丁奇一惊,赶紧下树俯身查看,并伸出手指捻了一点在指间来回搓动,并用鼻子闻了一下味道。一抹惊喜出现在丁奇脸上。
“呦吼!找到了!”
出现在丁奇眼前的就他苦苦寻觅的石灰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丁奇兴奋地跳了起来,,甚至对不小心将石灰粉抹在脸上而不自知。丁奇冲到小可爱面前,抓起它的两条前肢,转了起来。对丁奇的行为犹未可知的它,在被丁奇
抡起来的时候吓傻了,两脚腾空,无法着力的感觉让它抓狂。全身的毛发炸起,如一只受了惊吓的猫,后肢胡乱踢踏着希望能有一个着力点,可惜它失望了,甚至充满了绝望的感觉,忍不住吼叫出声。
咩~
嗯?什么梗?难道是喝羊奶喝多了?
不过兴奋得不能自已的丁奇对此没有在意,再次将小可爱扔上了天空。接住,抛起,再接住,再抛起,直到小可爱在空中绝望地晕了过去。对此不知情的丁奇继续将小可爱高高抛起,然后。。。
没有然后。
小可爱被扔到树上,浑身无力被卡在那里,口眼歪斜,舌头耷拉,四肢下垂,幸福地“睡着”了。
看着自己的杰作,丁奇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还是赶紧爬上树,小心翼翼地将小猞猁从树上弄了下来,放在刚才的草窝中让其自行醒来,而他本人则再次拿起那块石头仔细地查看着,回想是从哪里捡过来的这块石头。
其实不用丁奇回想,在它检查了周围的几块石头并用斧头敲开之后,他已经能够判断,这些石头都是石灰石。只不过与以前见过的那种发青发白、外表有些石粉的石灰石有所不同,这些只是因为受到长期的风吹日晒雨淋后造成外表呈现黄褐色罢了。
丁奇在周围继续探查石灰石矿的源头,发现这一大片的地方都是这类石头。有心想在这里建一个石灰窑,但想想还是算了,离住处有点远,再说自己目前需要的量也不多,等回头有精力再建窑不迟,现在则可以背上一些石灰石回去,先试试水,也算摸索一下烧石灰的经验,为以后大规模烧制石灰还有铜矿、铁矿打基础。
就在丁奇捡了十几块石头扔进背篓准备带回去时,一股山风忽然从山顶吹来,凉飕飕的,吹得周围的灌木和那棵大树差点弯了腰。抬头看了看天色,发觉极远处的天空一大片乌云滚滚而来,将那被烟雾笼罩的灰黑色天穹逐渐遮蔽住。就像黑色的幕布将那还有些色彩的舞台遮掩,再次拉开后就将是另一番光影。
山雨欲来风满楼,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
看着那方阴沉的天空,丁奇赶紧将小可爱弄醒放在背后的背篓里,拿上其他物品赶紧朝山下的家里赶去。
上山容易下山难,殊不知唯有上山尽力下山用心才能安安稳稳地回家。急于下山的丁奇利用以前军旅之中学到的方法,再加上谨慎小心,之前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他只用了一个小时就跑完了大半,甚至抽空跑到那处山洞里看了看狐狸母子在不在。当然,这一路也不是那么安全,想抄近路的他差点冲到一处棘刺丛里。看着那处棘刺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寸长尖刺,丁奇全身出了一层冷汗,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十二分小心,也不要将自己置身于陌生的环境里,避免出差错。
此时,山风呼啸,零星的豆大雨滴在山风的吹拂下砸在丁奇身上竟然生疼生疼的,落在地上、树叶或石头上都是啪啪作响。营地遥遥在望,丁奇再次加快脚步。
远处,雷声滚滚,黑云压城,刚才还落下的豆大雨滴突然就消失不见,只余下风声裹着雷音响彻天际。丁奇知道,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沉寂的力量将会酝酿更加狂暴的雨。
脚步不停,在丁奇冲过一处灌木丛时,一只斑斓的野鸡从他脚下飞起,被山风裹挟着冲向另一处茂密的草丛。这让丁奇吓了一跳,但没能阻止他的脚步。再跑两步,脚下又是一只山鸡腾空而起,准备借助山风加速逃跑。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丁奇感觉背后的竹篓猛地向下一沉,然后就看到那只飞到半空中的山鸡被那道黑影扑倒,狠狠地摔在丁奇不远处的草堆里,咯咯叫的声音戛然而止。
丁奇定睛一看,原来是从竹背篓里扑出去的小可爱。才一个月大的小猞猁竟然展现出源自血脉深处的天赋,将那捕猎的天性暴露无疑。
看着草丛中满嘴血与鸡毛的小可爱,丁奇内心惊讶,也欣慰无比,就像看到自己蹒跚学步的孩子突然跑了起来,是那样震惊,还有骄傲!
丁奇紧赶两步想抱起小可爱,表达对它的喜爱与骄傲之情。而小可爱蹲在草丛中,看着走过来的奶爸,就像想在父母面前卖弄的小孩子,发出呼唤之音。
“咩~”
丁奇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内心充满悔恨的眼水。
有奶就是娘没错,但你是猞猁,敢于与金钱豹对峙,能将狼干趴下的丛林独行侠啊!怎么能说羊的话哟,我滴亲娘哎!
第32章 鱼、田螺、竹笋
顾不得教训它,丁奇顺手捡起那只山鸡扔到背后的竹背篓里,越过草丛后面的缓坡,向着家里冲去。与他形影不离的,是脚步越来越快的小可爱,和它那轻盈无声的脚步。
咔嚓!
霹雳一声震天响,一道闪电打破天空的沉闷,劈开那浓厚的乌云,冰冷的光芒撒向世界,照亮了大地万物,也照亮了云层后面那奔腾如匹练般的骤雨,咆哮着奔向大地。
哗!
丁奇前脚刚进屋,后脚那瓢泼大雨如开闸的洪水倾泻而下,荡起的水雾扑向正转身看向门外的丁奇身上,在转瞬即逝的闪电光芒映照下,迷蒙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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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赶在大雨落下来之前,将屋外晾晒的动物皮毛和其他物品拿进木屋里存放,并将两只羊从没有遮盖物的羊圈里牵出来,拴在棚屋下面,防止它们被雨淋坏了。
屋外暴雨倾盆、寒光暴闪,屋内暖意融融、一派温馨。丁奇光着膀子抱着不停发抖的小可爱,不时搅拌一下吊锅里的大杂烩。整天吃烤肉,他感觉自己都快成烤肉了,脸上火疙瘩出来不少。屋里篝火光芒闪耀,映照着丁奇坚毅的脸庞,原先稚嫩的脸蛋儿现在逐渐变得粗犷,看着屋外风雨交加世界的眼神成熟而坚定。
屋外的雨声与雷声响成一片,风吹着雨水拍打在木屋顶和木墙上,时不时会震落一些尘土。第一次感受到原始风雨的丁奇内心却充满平静,不管外面再狂暴,始终端坐如初,品尝着自己做的大杂烩,无比惬意。
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等风暴场面的小可爱渐渐安定下来,趴在地面上,啃食丁奇用斧头剁碎的山鸡肉。这是丁奇对它的奖赏,它竟然如丁奇吃饭一般,慢慢嚼咽。第一次吃血食的它还想再吃一些,但丁奇告诉它不能多吃,只能慢慢增加肉食的占比,免得吃坏身体。
饭后,雨势没有变小的趋势。丁奇借着偶而划过天空的闪电,看到山坡下那一片水泽,也许是周围的雨水全部聚集在这片草场上,再汇入那片极大的沼泽区域。
“唉,看来鱼笼白下了,这场雨过后还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包括那些设置的陷阱,这两天都没有顾得上去看,应该啥也没有了吧。”
丁奇自顾自在那里嘀咕着,开始收拾一些原来背包里的东西,并将近期
做好的工具也一并放进背包里。生存狂原则里提到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的环境中,不要低估环境的威力。因此丁奇现在做的事就是为了预防万一,如果雨势一直不减小、停下去,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形成山洪或者泥石流。
丁奇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被一场大雨带来的次生伤害给灭了。
篝火的光芒逐渐暗淡,丁奇靠坐在旁边的木墙上假寐,并感受着雨水拍打在上面的力量。
后半夜,在一声巨大的霹雳后,风停雨歇,整个世界恢复平静。始终对外面保持警醒的丁奇这才起身,抱着小可爱回到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睡懒觉的丁奇被羊叫声吵醒,平静躺在床上的他听着外面各种各样的鸟鸣声,内心充满幸福感。久违的阳光透过屋顶的破洞还有木墙上的缝隙照射在屋内,让丁奇更加地高兴。
起床,快速洗漱之后,丁奇将睡袋、背包、衣服鞋帽、皮毛等物品全部拿出屋外进行暴晒,甚至也将自己和小可爱一起放在阳光底下感受来自太阳的温暖。
长时间的阴郁天气会影响一个人的情绪,严重者会抑郁、失眠,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适度的晒晒太阳,在补充钙元素的同时也会增加个人自信,提升正能量,让人身心健康。
丁奇什么都不想做,就是坐在那里,看着蓝天和阳光普照下的大地与自然景物,不停地和小可爱说着话,讲着他原来的故事,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山坡下那片草场里,各类动物也都现身,享受这难得的阳光浴。
午饭后,太阳又回到浓重的烟雾后面。丁奇带着一些山鸡内脏,拿着木矛和开山刀来到坡下的河湾里,寻找之前放下去的鱼笼。结果找来找去只寻找到一个,另一个鱼笼怎么都找不到,只在原处找到一截断绳和拴绳的木桩。
不过找到的那个鱼笼倒是没有让他失望,里面竟然还藏着一个条尺许长的鱼,长得像鲤鱼多一些,有两对胡须,但身体细长,嘴里还有一些细小的牙齿。
将鱼扔进背篓后,在鱼笼中放入一些内脏后再将其扔进水中,继续诱捕鱼。
丁奇沿着河流继续向前走,看看是否还会有其他收获。下了一夜雨,河水水位猛涨,流速加快,比以前浑浊许多。不时能看到
一些小动物的尸体在河水中浮沉,顺流而下,甚至还有一头野猪的尸体被河水冲出去。
但更多的是河水两边许多水禽在嬉戏、寻食,如果不是它们离得远还是在水里的话,丁奇都想用身上的弹弓打两只改善一下口味。
走了有几百米的丁奇看到一群五六只类似鸭子的水禽围着水边的一棵树转来转去,不时有一只水禽冲上去用嘴啄下树上的东西,然后转身快速嘬动自己的嘴巴,再在水里甩动两下后,将里面的物体吃进嘴里,很是兴奋的样子。
丁奇走上前,逐渐迫近的身影将那群水禽吓得飞离那棵树。到近前一看,树上竟然是一些长相如田螺般的软体动物,密密麻麻爬满了整根树干,如乒乓球般大小。怪不得那群水禽喜欢吃呢,这样的田螺在现代社会往往是夜市大排档里的明星菜肴,味道鲜美。
既然那群鸭子似的水禽吃得不亦乐乎,想必是没有毒的,可以食用。不过这种东西美则美矣,却必须充分加热之后才能放心食用,以免有寄生虫。丁奇却是不担心,因为他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能杀死寄生虫,放心地品尝这种美味。
踩在齐膝深的水里捉了二十几个之后,丁奇没有再对其他田螺下手,竭泽而渔、赶尽杀绝的事还是尽量少做,因为人类的贪婪而造成许多物种灭绝的事情早已屡见不鲜。
将田螺放在背篓里带回营地后,丁奇又拿着武器背着竹背篓,带上午睡后的小可爱跑到丛林中那些陷阱处,将失去作用的陷阱一一恢复。最近几天一直忙于其他事,都没有时间来查看陷阱的状态。
随后,丁奇绕了一圈到达那片竹林,他要来这里收集一种美食,一种只有雨后才会大量出现的美食-竹笋。
经过暴风雨的摧残,竹林远没有平日那样抖擞,就连之前大蜥蜴破坏的痕迹也早无踪影。细小的竹枝稍显凌乱,但其他粗壮的竹子那挺拔的脊梁仍有一番傲骨。竹下的草丛趴伏在地,将竹笋那诱人的身影展现在丁奇的面前。
不用特别深入,光是竹林边缘都有很多竹笋破土而出,尺许高,拳头粗细,看着特别饱满肉厚。兴高采烈的丁奇用开山刀一口气采了能有三十多个,将背篓都装满了还不够,最后一手又拿了两个才打道回府。
第33章 烧木炭、建灰炉
回去后,丁奇先是将一条鱼洗剥干净,串在木棍上架在火上烧烤。随后又快速收拾好两个竹笋,切片,放开水中焯三分钟,去除草酸。然后将那田螺用一块石头全部砸碎,挑出其中的肉,去掉内脏后再清洗干净。接着丁奇拿出珍藏的红辣椒,将辣椒籽收集起来放好,辣椒皮留着准备炒田螺用。
没有油,丁奇只好从熏制的蜥蜴身上刮下来一团,扔到吊锅里化开,再将红辣椒、螺肉放进去,高温的蜥蜴油炙烤着螺肉和辣椒,散发出奇怪的甜香味,混合着辣椒的辛辣气息,竟让丁奇的味蕾忍不住兴奋起来。
拿出自己的勺子不停翻炒,最后将笋片、蘑菇、木耳丝扔进去,加点盐提味,一份笋片炒螺肉出锅,香味扑鼻,令丁奇食指大动,拿着旁边的一双竹筷子就夹了螺肉笋片入嘴。清脆的笋片和筋道爽*滑的螺肉搭配在一起,真是相得益彰,恨不得现在就有一大锅米饭放在那里,就着菜吃上三大碗。
螺肉好,旁边的鱼也烤熟了。分给小可爱半块鱼肉,却没有得到它的积极回应,只是盯着吊锅里的菜抽动着鼻子,甚至几次蹭到锅边闻着里面的味道,碍于高温,一直犹豫着要不要上前狠狠捞一爪子上来。
丁奇也犹豫了,倒不是怕小可爱分吃自己做出来的菜,全吃了都行,而是担心里面放的辣椒。思考再三,丁奇夹出来两颗螺肉放在小可爱面前,告诫它这个东西辣,要小心吃。
小可爱却没有那么多顾虑,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好,愣头青也罢,冲上去用舌头就将两颗螺肉全部卷进嘴里,砸吧两下嘴巴就吞下去,舔了舔嘴巴,竟是一幅意犹未尽、满脸期待的样子。
正等着小可爱吃了辣椒上蹿下跳、辣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丁奇却被惊掉了一地下巴。
小可爱竟然没事,吃了辣椒的猞猁竟然真的没事,还一脸的期待。这是咋回事,难道那不是辣椒?丁奇刚
才可是试过了,辣椒的味道到现在还在嘴里绕呢。
难道说这头拐骗来的猞猁不怕辣椒?只能这样解释了。
不信邪的丁奇又夹了两筷子螺肉和辣椒、笋片一起放在小可爱面前,不等他招呼,小可爱就已经上前将那些给它的食物吃完,舔舔嘴,还是没事。
至此,丁奇才相信,小可爱竟然是一头不怕辣的猞猁,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不怕和喜欢可是两个层次的感受。
风卷残云,一人一兽将晚饭消灭得干干净净,吃饱喝足的他起身拿出工具箱,将车尾箱上剩下的两根护栏中的一根拆下来,把其中一头放在火中烧至通红,用斧头反复捶打,打制出尖锐的长矛样。而另一端也同样打造,最后制成一把两端都是尖锐矛尖的钢矛,方便以后战斗中使用,尤其是在狭窄的环境中。
打制好钢矛后,丁奇又起身将剩下的那些竹笋者去皮、切片、焯水之后,盛放在摘回来的大片叶子上晾晒,准备做成笋干方便贮存。
忙完这一切,都已经是凌晨两点,丁奇不得不赶紧睡觉,免得耽误了明天的正事。
第二天早起,丁奇洗漱后趁着做饭的功夫先是带着小可爱去森林里转了一圈,查看了下那些陷阱的状态,收藏了两只野兔和一只山鸡,其中一只兔子和那只山鸡是活的,这让丁奇心里很高兴,驯养动物可比烟熏动物保质期要长多了,回去可以试着养养。又采集了两大捆藤蔓植物之后,丁奇才提着两只活物,背着那些收获回去。
回到营地,先是将活的兔子捆了前后交叉两条腿、山鸡切了长长的翎羽,避免它们逃跑或者飞走,和两只山羊拴在一起,等闲的时候再搭两个兽笼出来,将它们养起来。
随后又在周围收集了一大堆石头、砍了两棵树回来,准备今天的两项工作,一个是烧木炭,一个是建灰窑。这两项工作有一个共同点,或者说都需要
一样材料,那就是掺了杂草的泥浆。
因此,丁奇拿着长柄铁锹来到靠近森林那一边的小溪旁,选择了一处比较高的土坡作为灰窑和烧木炭的位置。先是挨着土坡挖了一个土洞,长两米,高一米半,深一米,然后将两棵树的木料锯成高半米的木桩后放进去,下面铺的有柴草,中间也塞了一些柴草,为的就是方便木料燃烧。
接着丁奇在挖出来的那堆土里刨了一个坑,倒入溪水,和成稀泥,再放入提前收集回来的杂草,光着脚踩匀实后,将木柴和那些木料点燃,用和好的泥甩到那堆木料上,涂了厚厚一层,留了一个火门和一个出烟口。待燃烧充分后,将那个火门封上,烟从出烟口排出,使里面的木柴缓慢燃烧炭化,只等外面的泥壳凉透就可以出窑。
至于灰窑,丁奇没有准备建一个特别大的,一是目前就他一个人不现实,二是他只需要准备足够用的窑就行,没必要建太大的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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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窑要建两层,上面一层是炉身用来填原料,下面一层是炉底,用来烧火、取炉渣,中间用一个耐火烧的膛条挡住原料或炉渣。
丁奇先是用铁锹在土坡那里挖出一个平台,下面挖一个烧火洞,上面则开始垒石头,抹黄泥,留出风门,最后建成高一米,中间炉半径五十厘米、上面有加料口的灰窑。
然后丁奇又用黄泥制成一个半径五十厘米、圆形的膛条,比较厚实,放在炉底与炉身之间,然后拿来木柴架火烧,直接烧了有两个多小时,将膛条烧得红彤彤的才罢休。而在烧的过程中,也随时检查炉身是否有缝隙,一发现就赶紧用黄泥糊上,直到整体严丝合缝,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出现,也能保证温度不会有太大的缺失,能够达到冶炼铜矿、铁矿或烧制石灰的要求。
边烧炉、检查炉身的同时,丁奇边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制作吹火筒上,用来方便给灰窑送风。
第34章 炼泥和卖炭翁
丁奇要做的吹火筒也可以称作打气筒,因为是按照打气筒的原理来制作的。
砍来一根粗有十公分的竹子,截下来一节大概五十公分长的竹筒,两端竹节锯掉待用。接着将两块竹节打磨,一块打磨成和竹筒直径大小一致,在边缘钻出一个直径一公分的圆孔,这个孔连接一根等直径的细竹作为出风口。
另一块竹节打磨成比竹筒直径稍小三毫米左右堵风圆板,中间钻一个半公分小眼,安上一根直木作为推竿,旁边再钻一个直径一公分的圆孔,在这个孔内侧安装了一个风舌作为进风口。堵风圆板边缘裹了一层兔皮,这样能保证堵风板与竹筒之间没有缝隙,还能起到润滑剂的作用。
推竿一推一拉之间,风就顺着出风口进入灰炉来促进燃料的燃烧了。
这个吹火筒是利用了打气筒的原理制作的,但其中风舌的制作与安装费了丁奇三分之一的时间。材料要轻,尺寸要合适,还得能贴在堵风板上不能轻易掉落。这个吹风筒借助了手工锯、多功能瑞士军刀、斧头三样工具,但有一个缺点,就是得保证风舌是垂直向下的位置。为此,丁奇专门在这个吹火筒上做了一个标记。
吹火筒做成,已经是晚上九点,丁奇觉得精神还足,就将那根砍回来的竹子破开,制了一些竹篾出来,然后准备制作一个竹匾,用于晾晒食物。就像那些焯水之后的竹笋,收和晒都比较麻烦,不如有一个竹匾更方便。
夜很静,时不时有两声夜鸟叫声响起,没有外物打扰,丁奇就着篝火的光芒,认真细致地编织着竹匾。先是将竹篾一片一片十字交叉经纬向放置,互相叠压,挑一压一,形成大概长六十厘米的匾底之后,将所有的竹蔑统一向右侧顺着竹匾的边缘弯曲叠加,每隔一段距离就用一条青竹皮捆扎结实,再继续叠加直到形成一个边框。
至此,一个竹匾就做成,只是没有那么美观罢了,这还只是丁奇以前见别人编过,要不然都不一定能编成。
第二天早起,丁奇照例利用做饭的空档在森林里巡视一圈,只抓到一只兔
子,被丁奇扔给小可爱当早餐。现在这头猞猁已经可以吃生肉了,只不过时不时来一个咩声,让丁奇恨不得将那两头山羊给杀了吃肉。除了这些之外,还捡回来不少蘑菇、木耳和蒲公英。顺带割回来一大筐青草喂给两只羊,尤其是母羊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对丁奇也不再害怕,整天吃饱了就趴在那里嚼得满嘴白沫子,像白胡子,而它也越来越像山羊了。
将那些笋片摊在竹匾里放回那块大石头,丁奇来到灰窑那边,先是摸了摸烧木炭的那个坑洞外面的泥壳,很硬,摸着不烫手,但仍然有一定的热量,估计到下午就可以敲开看看是否成功。
灰窑那里,木柴早烧成灰烬。膛条的性状已经发生本质变化,被烧成了一块陶,很粗糙,稍微有一点变形,向下凹了一块,敲起来梆梆响,声音清脆,可听在丁奇的耳朵里却似仙乐。没想到用黄泥胡乱做的膛条竟然烧制成功,不得不说丁奇运气不错。
等待木炭开炉的时间,丁奇又回到木屋前,拿出直刀,破竹篾,准备制作竹筛子。
筛子由四根宽一公分、长五十公分的竹片作为骨架,先将两根竹片平行放置,中间间隔竹片的三分之一长距离,然后将另两根竹片垂直放在那两根平行的竹片上,中间的距离也是竹片的三分之一长,每根竹片都相互叠压形成基本的骨架。
骨架搭成后,在它的正中间开始放置竹篾,仍然采用挑一压一的方法,每根竹篾之间间隔半公分。编到最后继续沿着一个方向压倒叠加,用青竹皮捆扎,一个竹筛子就做成了。以后做陶器的时候就可以先用筛子筛出来一些干净的细土,增加成陶的机率,同时陶器的质量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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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灰窑那里,丁奇使用竹筛子试了一下,感觉不错,筛出来的土还是比较细密的,并且可以将一些杂质和石块等物分离出去。连着筛了五次,得到了不少细土,将它们堆成堆,洒上水浸湿,就像和面一样和成一团,然后放在树下的阴凉处,再用嘴含水均匀地喷在泥团的表面,用几片大叶子裹起来,开始烧陶前的准备工作,炼泥
。
制陶的技艺可是丁奇以前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学会的,而这也只是他多项生存技能中的一项。
午饭后,和小羊玩耍打闹了一个上午的小可爱趴在不远处的树阴下打盹。此时木炭坑洞那里温度已经完全降下来,丁奇拿着铁锹将外面的那层泥壳敲碎,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木炭。
绝大多数木头都烧成了木炭,只有靠近两边土层的部分还余有一点木质外层没有烧尽,或者是木芯。不过已经非常不错了,他是第一次烧木炭,原理和方法来源于以前的课文和网上西拼八凑的相关知识。这让它忍不住调侃自己,也成为一个卖炭翁了。
将这些木炭成块成块地堆放到灰窑旁边,清理干净准备烧石灰后再来烧一次木炭,以后用到木炭的地方会越来越多,多烧一点没有坏处,反正原始社会木头随便用。
但这种想法一出来,丁奇冷不丁的一惊,就是因为人类的滥砍滥伐造成了沙漠的出现和大量野生动物的消失与灭绝。看来以后得多多注意这方面的事情了,人工植树造林肯定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将那十几块石灰石拿过来,采用一层木炭一层石头的方法,将石头全部放进灰窑中,最上面也堆积了一层木炭。
点火。
木炭燃烧了起来,产生了一些黑烟,不过与之前烧木头相比少了许多。丁奇用吹火筒向里打气,大量的空气进入,木炭迅速燃烧,产生的火焰直冲过炉顶,将上层的木炭也点着,越烧越旺,温度也快速升高。慢慢的石灰石表面开始掉落一些石屑,但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丁奇觉得温度没有再继续升高,石屑也掉的不多。
丁奇一拍脑袋,才发现灰窑的顶部少了一个盖子,不能将温度一直保存在窑里。赶紧从周围找回来一块石板盖上,丁奇也不再管灰窑里的情况,只管鼓动吹火筒,将大量的空气吹进去,直到将所有的木炭烧完。
趁着烧石灰的间隙,丁奇又劈砍出来一堆木头,全部扔进那个烧木炭的坑里,点火烧着,再封上一层泥壳,只等最后出坑。
第35章 再见,越野车!
一个多小时后,灰窑里的木炭燃烧殆尽,窑温也慢慢降下。掀开石板,看到里面填满了灰白色的块状物体,再没有石灰石存在。
丁奇在旁边的空地上清理出一块平整的地面,压实,除去杂物,然后将灰窑中的石灰取出,里面掺杂有木炭的炭灰在其中。
全部清出来之后,呈现在他面前的石灰样子让丁奇有些把握不准。除了那些灰烬外,堆积在一起的石灰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白色,深褐色,灰白色。白色的石灰一碰就碎成粉末状,深褐色的外面有一层玻璃状的硬壳,而灰白色的很硬,如果使力能碎开,但都成片状。
丁奇搞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只知道石灰石经过高温煅烧可以烧出来生石灰,生石灰可以用来消毒,加水之后会变成熟石灰,熟石灰就可以用来盖房子做黏结剂、粉刷墙壁、做地基用的三合土等。
仅限于此,其他一概不知。
丁奇想不通,但他有一个习惯,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去想,习惯成自然。反正这也是自己第一次烧石灰,出现超出常识的问题也很正常,肯定是在整个烧制的过程中没有把握好诀窍,比如选料、温度、燃料与石灰石的位置等都有可能成为烧制失败的因素。
看着这一小堆生石灰,丁奇决定现在就将它们熟化处理。在旁边挖出一个长宽五六十公分的土坑,用铁锹将生石灰放入坑内,然后轻轻向里面倒入水。
噗!噗!噗!
随着水不断加入其中,生石灰不断发生变化,释放大量的热与气体,这也是生石灰发出噗噗声的原因。丁奇不敢短时间内加大量的水进去,免得反应过大,将这得之不易的石灰浪费了。
等将所有的水加入进去,整个土坑里已经沸腾起来,咕嘟嘟直冒泡,一股股热蒸汽升腾而起,带来那特有的生石灰味道。等这个状态消失之后,丁奇拿着一根木棍在里面搅拌,使得它们充分融合,快速转化成熟石灰,等大多数水分蒸发之后就能够使用。
现在,剩下的工作就是等待。
回到木屋,感觉没什么事情可做的丁奇看到了屋前堆放的一大堆藤蔓,一直在忙竟
然忘了将它们处理。拿出绳子将这大堆的藤蔓捆扎好,拿到小溪边浸泡到水中,上面还压了一大块石头防止被水冲走。这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处理植物纤维方法,利用水中的微生物进行自然降解,将纤维分离出来,到时候做出来的绳子也会非常结实。但这种方法有一个缺点:慢,可能需要十几天时间。
但对于丁奇来说,时间很充足,没有急迫的事情,但也不想浪费,他只想充实地过好每一天,将各项工作做好,积极面对这个原始社会。他可不想做寒号鸟,冬天来了还没有做好应对,最后被大自然无情地淘汰。
嗖地一声,一道灰影冲到正在思考的丁奇面前,吓了他一大跳。
是小可爱。
它围着丁奇转来转去,用自己的头蹭着他的小腿,表达它对丁奇这个奶爸的喜爱之情。
最近,小猞猁长得特别快,有了丰富的食物补充,它的体重和身形都增加不少,长得已经有前段时间见过的郊狼那样大小,但体重是它们的两倍还要多。修长的四肢、宽大的脚掌、厚实的肉垫,让它奔跑起来如风一般,无声而又迅捷。
还有一个令他比较欣慰的就是猞猁咩越来越少,属于丛林猎手的自信和威势在它身上体现了越来越多。
不过,有一点不好的现象,像刚才那样亲昵的表现越来越少,性格越发高冷,就像一只猫,不轻易地将自己的感情泄露在外,独来独往的时候越发多了起来。所以丁奇非常珍惜和小可爱相处的时光,就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招呼一声小猞猁,拿上斧头,趁着天还没有黑再去砍两棵竹子回来。他需要做两个笼子,一个养兔子,一个养那只山鸡。
竹子拖回来,用手工锯锯成长短不一的几截,再破成宽一厘米的竹条。笼子长一米,宽五十厘米,高八十厘米左右,用凿子在每根木头定好的上下位置各凿两个眼,两端各锯成对应大小长短的卯榫结构。拼结成框架后将竹条间距五六公分用绳子绑在上面,还留了门,方便抓取它们。
两人个笼子在睡觉前做好,将两只动物扔进各自的窝后,关门睡觉。
随后的一
个星期,丁奇的生活相当规律,每天喂饱自己、几只动物后就去烧木炭、练泥、制陶、晾陶、下套子抓小动物。甚至开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停驶的越野皮卡车,拉回来三车箱的石灰石来烧石灰,还拉回来十几车箱的石头准备建围墙。
拉完最后一车石头,丁奇实在不敢再用这辆越野车。将车后座、副驾驶座卸下来,安全带去掉,还有其他一切不影响车辆行驶的配件都取下来,甚至包括四扇门。然后装了一车的木头,费了好大劲才将这台车开到了解救赤狐母子的那个山洞,姑且就叫盘丝洞吧。
先是将木头摆在山洞中间,点着火,又将洞口的一些带叶的植物扔到火上,形成浓浓的烟雾,整整燃烧了大半天的时间,将山洞里各种隐藏起来的蜘蛛、蝎子、蝙蝠、蛇、各类虫子等全部驱赶出来,又将洞里的各种骨头清理出去,移走碍事的石头,然后将越野车开了进去。
越野车是超越时代的物品,还是尽量不要被人类发现的好。利用千斤顶和猴爬杆,丁奇用钢锯锯下来两条长近五十公分的弹簧钢板下来,其他的全部留在山洞里封存,留待后世子孙发掘。只不过,当考古学家们发现这台汽车的时候,会不会以为是其他人给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原始社会怎么会有汽车呢?
走之前,丁奇特地在洞口处撒了厚厚的一层生石灰,防止一些小动物再次进来在这里做窝。那头蜘蛛精还有紫霞仙子,始终徘徊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一星期的时间,丁奇积攒了一大堆的木炭、一大池子的熟石灰、大大小小十几个晾干的陶罐,又活捉了两只山鸡和三头兔子,扩大了养殖的规模,导致丁奇每天的工作量又加大了。
看着眼前这十几个陶罐,丁奇心里也有些忐忑,不知道接下来的烧制是否会成功。这些陶罐,他特别调制了一些草木灰抹在上面作为釉色,以此来增加陶罐的坚固和美观程度。
丁奇准备用两种方式来烧陶,一种是用现成的灰窑,另一种是采用洞窑的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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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窑不用细说,只需将较小的陶制品放进去,加木炭连续烧上两天即可成陶。
第36章 陶器成
而洞窑,则是在灰窑旁边的那个土坡,挖了一个进深一米、宽一米半、高有一米的窑洞。窑洞上方借助竹子挖了两个孔,用于观察和投放燃料。而窑洞口在烧制期间用石头封闭,外面再糊一层泥,做好密闭保温的作用。
丁奇从旁边临时搭建、用来堆放木炭和陶器的木棚里背了两大筐木炭出来,先是在窑洞底部铺了厚厚一层木炭,然后将陶制品放上去,两个孔洞的下方不放任何陶制品,周围再堆满木炭,烧两天时间就可以开窑。在窑壁里三面,则堆放了最近两天才做的三十块泥砖,丁奇趁着烧陶器的时候一并烧出来,看看效果如何。
往洞窑里放的陶器都是比较大的陶罐和陶缸,还有一个陶锅。陶锅不大,直径有二十公分左右,深十公分,比较厚实,整体上草木灰釉。他制作这个陶锅主要是想看看这些陶器的质量是否可以经得起柴火的炙烤,会不会使用一段时间就损坏了。以后要融入原始人的生活,这些技能可是他安身立命的本事。其他陶罐与陶缸主要是用来储存物品的,能防潮防水,不至于采集回来的东西没处放。
这些陶器全部用地下一米五到两米深的泥土制成,这些土比黄土质量要好,但又比不上真正的陶土,介于陶土与粘土之间。经过筛土、去杂、炼泥之后,质量离陶土差得也不是太多。
点燃一根木柴,塞进洞窑深处,木炭从里向外燃烧起来,急速升高的温度形成一股热浪将里面的冷空气全部驱除出去,窑温也迅速升高。
丁奇拿石头堵住窑洞口,只留下一个不大的口子,拿出吹火筒,抽动推竿,不停地往窑洞中打入空气,里面的木炭燃烧面和人也迅速扩大,直至整个窑洞都被红红的火光所充斥。
在又持续往里面打入十分钟的空气之后,丁奇甩了甩有些发酸的胳膊,将这个小洞口用泥封上,石块外面也都抹上了一层厚厚的泥巴。窑洞上面的两个孔也用两块石板盖上,只留一条缝隙让燃烧生成的废气从这里跑出去。
接下来,丁奇每隔三个小时都去查看一下烧陶的进度,添加些木炭进去,确保窑内温度不太低,等连续烧够24
小时后就不用再添加木炭,只等窑内温度降下去就可以知道最终的结果。
在不用烧陶的时间,丁奇开始做一些其他零碎的事情。在给笼子里的兔子和山鸡喂了一些青草之后,丁奇拿着铁锹来到木屋西南方向、靠近羊圈的位置挖了一个坑。
这个坑深一米,长宽也都有一米,在正对羊圈的那一边,又挖了一个宽二十公分、斜向下的坑道。丁奇自己双脚踩在坑道两边,蹲下去感受了一会儿之后,他对这个作品表示非常满意。
没错,丁奇挖了一个厕所,准确地说叫旱厕。
“嗯,不错,再也不用跑来跑去解决上厕所的问题了。等砖烧好之后,平铺在坑道里,就不怕坑道被尿冲坏。小可爱,你以后拉屎拉尿也要来这里啊!”
丁奇看完整个厕所的构造,扭头对趴在一边、好奇地盯着他在看的小可爱说道。不过看小可爱样子,倒是对丁奇做的这个东西没什么兴趣,因为它在丁奇说完话之后就跑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上,趴在一根粗树枝上睡午觉了。
而丁奇只能无奈地摇摇头,边向灰窑那边行走,边思索着下一步的计划。
添加过木炭之后,丁奇又转身回到厕所那里,沿着坑道两边,搭了一个简易的防雨木棚,长宽都有一米,四壁用竹片别在三块竹板上形成一堵墙,门也同样构造,绑在一根棚柱上就可以很方便地推拉。
木棚很简单,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简陋,但丁奇却非常满意。
两天后,丁奇来到灰窑那里,摸了摸灰窑和洞窑的温度,已经冷却下来。丁奇将灰窑上的石板去掉,看了一下里面的状况。可惜只有木炭的余灰,看不到里面的陶器。丁奇只好将手伸进灰里,再次感受了一下灰里的温度之后,手指尖碰到了一个硬硬的物体。
用手轻轻抓住,提出来,是一个陶杯。连续拿了五六次,灰窑里的陶器都拿了出来,分别是两个陶碗、一个陶壶、两个陶杯、一个长柄陶漏。
将上面的灰吹掉,仔细检查并轻轻敲打,发现其中一个陶杯壁上有一条缝,烧坏了。
将这些陶器拿到水边进行清洗
,陶器真正的样子出现在丁奇面前。上面有一些类似玻璃体的光泽,壁面光滑,散布着一些纤维颗粒,整体成棕褐色,有一种古朴的美在上面。
可能是用料足的原因,这些陶器都很结实,拿在手里稍显粗糙,可偏偏给丁奇一种很稳重的感觉。
将这些陶器放在一边自然晾干,丁奇转到洞窑那里,将外面的泥壳、石头轻轻搬除,露出了里面的陶器。
入眼的第一感觉,丁奇心里面非常高兴,应该是全部烧制成功了。但再仔细看了下,靠角落的一个陶罐碎了,这让丁奇心里面一阵失落。
全部拿出来之后,丁奇用一块兔皮将上面的灰全部擦掉,露出了这些陶器的真面目。外表都有些粗糙,布满了细小的颗粒,这应该和草木灰釉有关系,没有将里面的杂质去除的原因。
这些陶器的颜色比灰窑里烧出来的要深,金属光泽更浓。陶罐口没有上釉显得比较粗糙,有一些小孔洞,就像以前农村使用的水缸沿一样;内侧陶壁反而比陶罐口那里要更细腻一些,呈玻璃光泽。
而那口陶锅则更让丁奇满意,烧出来的没有一丝瑕疵,就看以后能不能经受得了高温的烧煮。
最后,丁奇将碎裂的陶缸扔在一边,把里面的砖块拿了出来。也没有超出他的预料,厚实,和放进去之前没有大的变化,除了颜色之外,丁奇烧出来的是红砖。将两块砖拿在手里拍击在一起,声音比较脆,没有碎裂,很结实,质量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将所有陶器都挪到小溪那里清洗后,丁奇将这些它们一个个地全部搬回木屋里,回头晾晒干的食物之类就可以存放进去。并且其中一个陶缸被丁奇用作水缸来使用,用油桶做的储水桶总觉得有一股子的汽油味和水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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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丁奇用陶锅炖了一只早上捕到的山鸡,浓浓的鸡汤味总觉得比吊锅做出来的还要浓郁。小可爱在喝过鸡汤之后,直接将鸡内脏之类的丢在一边,可怜的眼神眼巴巴地看着丁奇,摆出一副你不给我吃我就绝食的态度,让他很无语。只好从锅里分给它半只鸡,还有半锅鸡汤才算满足小可爱的胃口。
第37章 狼来了!
就在丁奇准备睡觉的时候,一声长长的狼嚎响起,刺破这平静的夜空,在山谷中回荡。像是宣示主权,有一种唯我独尊的霸气在里面,还有一丝残忍与疯狂的意味。
睡在床尾的小可爱也被这声嚎叫声惊醒,趴在床上竖着两只耳朵听着还在山谷回响的狼嚎,嘴里发出低低的吼声。
紧跟着又是一声狼嚎,和刚才那声不同,有些低沉,像是在打招呼一般,没有挑衅。
屋外的几只动物都趴伏在自己的窝里,看似没有动静,但剧烈跳动的心脏和急速的呼吸声,证明了它们对狼嚎的畏惧。丁奇也只是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听到过狼的嚎叫声,但在一声巨大的吼声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不知道是不是迁移走了,或者去其他地方觅食之后归来。
尽管没有月亮,但狼通过声音传播进行沟通的方式没有改变。此刻,在一处悬崖上,一头雄壮的金狼在发出嚎叫声之后,正俯视着下面二十几只大大小小的灰狼。
成年的灰狼本身就极大,体长能达一米八左右,肩高在八十公分上下。可这头黑狼明显粗壮得多,体长达两米,肩高达一米,胸前有一个白色如月亮般的白斑,站在那里的威势令得其他狼都不敢靠近,趴伏在地似在聆听头狼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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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那匹狼没有再回应,这头黑狼好像对群狼的反应比较满意,转身来到旁边一头看着很漂亮、长着一身银白色毛发的母狼旁边,低头相互触碰了一下彼此的鼻子后,头狼叼起母狼身边的一头小狼,转身向山下而去。
母狼也跟着头狼一起,叼着另一头小狼紧随其后,其他狼也都纷纷起身,或用嘴叼着自己的小狼,或分散开来,将母狼和小狼保护在中间,迅速下山。
头狼带着狼群来到一处林间空地,周围分布着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在这些石块的中间有一个比较大的洞穴,洞口周围都是一些蹄印,像鹿、羊和野猪等脚印,但从周边一大片被翻起的泥土来看,这个洞穴应该是野猪的落脚点。
看着眼前这个洞穴,黑狼低吼一声,随即周围五六匹健壮的公狼向其他三个方向奔去,消失在众狼的视线中,其他狼则将小狼聚在一起,盯着野猪的洞穴,它们至少在目前为止相中这处
洞穴作为暂时的落脚点。
离去的狼则是去寻找更合适的洞穴。
对于这几声狼嚎,丁奇并没有太大的在意,稍微安抚一下小可爱之后就很快睡去。
第二天,丁奇出外巡视将自己武装起来,弓、刀、箭、长矛还有飞石索全部在身,防止突然遭遇一些食肉动物或大型猛兽的袭击。他有种预感,迟早要与这些狼遭遇发生冲突,原因就是双方之间的生存空间发生重叠。
大自然是残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如果不想被淘汰,只能将对方淘汰。简单,直接,而又残忍,你死我活。
其他时间,丁奇开始专心投入一件事的忙碌中:营地的防御。这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围墙的建立,一个是陷阱的布置。
围墙确定的尺寸为十米长宽,高三米,刚好能将木屋、木棚、厕所、羊圈还有兔笼、鸡笼围在一起,太大了他也不好防御。墙体宽四十公分,建墙材料是之前拉回来的十几车石块,不够的准备用土坯。
丁奇先用手工锯制作出来四块厚实的木板,然后用凿子和锯做出相应的卯榫结构,拼装成一个长四十、宽高各二十公分的坯模子。前后丁奇做出来五个坯模子,这样就能流水作业,加快进度。
除了坯模子,还找了一块比较结实、大小比模子小一点的石头用来砸土坯。
用土加水和泥,里面还加入不少长茎的杂草进去,用来增加土坯的强度,确保在搬运的时候土坯不会散掉。
而做土坯用的土则来源于丁奇在房子四周挖的一圈尖桩陷阱,陷阱离围墙的距离约一米半,每个陷阱长两米、宽两米、深一米半,下面布置了几十根长两尺的竹签子,保证掉进来的野兽有来无回。而那些土则全部用来制作土坯,尤其是木屋后面的陷阱,长五米,宽两米,深两米,这里丁奇不再建围墙,他设置一个明显的漏洞,让威胁他安全的动物上当。
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丁奇边挖陷阱边制土坯边晾晒,时间安排得满满的,每天都只睡六个小时,为的就是加快围墙的建设进度。他有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最近在周围巡视的时候已经几次碰到一只独行的狼,连他布置的陷阱里抓到的猎物都
被它明目张胆地吃掉。如果不是它太狡猾,总是离丁奇远远的,丁奇早就用手里的弓箭将它干掉。
尤其是最近,每天晚上狼的嚎叫都会此起彼伏,嚷嚷好一会儿才停止。好像它们在召开欢乐的盛宴,也是鲜血的盛宴。
感谢老天,这半个月没有下过一场大雨,小雨倒是下过一次,不大,对晾晒干的土坯没有什么影响。
制坯很慢,但垒成墙却没有花费太多时间,更何况丁奇利用一些零散的时间将晾晒好的土坯已经提前垒了一圈。
三天后,三米高的围墙建成,丁奇还制作了一个木抹子,给围墙外面抹了一层石灰与泥、杂草混合的灰土浆,让墙也看着更美观、结实耐用,尤其是不能有缝隙。像大门那一边的墙全部用石头垒成,更不能留石缝。
而大门那里,丁奇留了一个心眼。一是用结实的松木造了一个木栅栏式的木门,木门宽两米,每根木头粗有十公分,中间间隔十公分。如果狼就在门外,丁奇可以直接将长矛伸出去杀伤它们。二是门外一米五的地方也挖了一个长三米的陷阱,这与丁奇的弓箭、长矛组成一个连环陷阱,会让狼进退两难。
要么被杀,要么逃,但是丁奇要让它们不愿意逃,还是只能被杀。
说白了,丁奇做这些工作就是为了防狼。电影里面演了不少狼越墙而过、袭击人和牲畜的例子,更不用说原始时期的狼了,这几天见到的那头狼身长都有一米八,很是让丁奇震惊了一把。
围墙建好后,丁奇心里面的安全感更强,连带着那些驯养的食草动物都安定不少。不过小可爱就不这样了,每天都会跑到林子里,猎杀一些小动物锻炼自己捕猎技能的同时,也在盯着那头狼的动向,打不过,但是爬到树上对方也是没有办法。只不过丁奇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了,就算知道了也会鼓励它多多锻炼自己,自己不努力靠别人永远也长不大。
还剩下不少土坯,丁奇直接摆在大门口里侧两边,搭了两个高一米五的平台,方便自己在门后用弓箭射击。
晚上,丁奇好好犒劳了自己一顿,再将所有的武器装备检查、整理好,他才沉沉睡去。
第38章 可怜的大灰狼
丁奇睡到日上三竿,嗯,忘了,最近没有太阳。睡到早上十点多,这半个多月的精神算是一觉补回来,当然还有昨天晚上那些剑齿虎肉,更是大补。
最近忙于建围墙、挖陷阱,每天都是重体力活,吃的肉也多,库存就少了很多。而野外由于这群狼的存在,动物都藏到深山老林里去了,丁奇很少能打到新鲜的肉食。现在双方之间的竞争已经开始,他决定,要提前将这群狼解决掉,以免养虎为患。
说到虎,丁奇心中一惊,是不是因为自己消灭了那头剑齿虎,才给了这群狼可趁之机呢?唉,真是前有虎后有狼。不过也算给丁奇提了一个醒儿,借鉴草原对待狼群的态度,需要对狼群的规模进行控制。
但这些都是后话,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一个末知数呢,这个事情让别人操心吧。
补足精神的丁奇全副武装,从兔笼里拿出一只兔子扔到背后的竹篓中,走向经常设置陷阱的地方,最近那头狼经常光顾这里,抢食属于丁奇的免费午餐。
丁奇又选了一处长有青草和矮树的地方准备设置一个新的陷阱,这个陷阱足够灵敏,就是为了活捉这头狼。借助矮树的枝干做弹力杆,绑上一根带有活扣的绳子,设置一个小巧的弹性触发机关。然后抓出那只作为诱饵的兔子,拧断它的脖子后在上面拴一根绳子放在触发机关上,造成一种是兔子被陷阱抓住的错觉。
兔子的重量刚好能抵消机关上的弹力,只要狼咬住这只兔子,弹力大于施加在它上面的压力,机关瞬间弹起,再拉伸弹力杆,将绳索迅速收紧至活扣的位置,不至于将狼给勒死,同时又能将狼给提起,让它使不上力,不容易轻易摆脱绳索的束缚。
这个陷阱布置好后,丁奇又在旁边设了一个连环尖刀陷阱,目的是在第一个陷阱没有抓到狼时能够击伤或者击杀对方。尖刀用粗木椎制作,而弹力杆坚韧性和弹力也十足强,只要钉住对方就不会让它轻易逃脱。
布置好陷阱后,丁奇又在周围的林地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那头狼的踪迹。小可爱一路上的情绪表现非常稳定,它也很聪明,知道丁奇在找什么,总是在周围转来转去,寻找着那头狼的最新信息。狼
与猞猁是天敌,从这方面就可以体现出来。
没有找到狼,丁奇也不气馁,回去的路上顺便采摘回来一些蘑菇、野菜、藤蔓和一捆橡树枝。这是他之前就发现的一棵橡树,准备用橡树枝制作一些箭支。
在路过小溪时,将之前放进去、已经沤烂的藤蔓捞出来,从上面取下不少纤维,在水里淘洗干净之后就晾在旁边的树上。最后又将新采回来的藤蔓依之前的方法放进去,等沤烂之后再处理。随后又在溪边割了不少青草装筐带回去,这都是他每天必做之事
带了一堆东西回来,丁奇很满足,这就是生活。
将它们分门别类,该晾晒的晾晒,该削的削,该喂的喂,又带着小可爱在院子周围的陷阱处转了转,告诉它记清楚每一个陷阱的位置、注意安全。
一切停当,丁奇着手做一件之前一直想做却老是被耽搁的事儿:烧火灶。
这种灶台只存在于九十年代之前的时光里,那时候家家烧火做饭却不用担心有雾霾,这种怀旧版的灶就是丁奇准备制作的烧火灶。这种灶可以将火聚在一起,提高燃烧效率还可以节省柴火,更不用担心引起失火的问题,并且还可以将一些肉切成条,放在灶上面熏做成肉干,可以长期保存。
它有三条腿,一个大肚子,上面一大一小两个口,大口用来放锅,小口用于排烟;下面就一个小口,用来掏灰。灶前面有一个大嘴巴,用来添加柴火。
丁奇先是在院子里的土堆旁和了一堆泥出来,里面掺杂有切碎的干草,目的也是为了增加粘性增加坚固度的。然后在土堆旁堆了两堆土,每堆土都堆成一个半圆形,前面再伸出一个半圆形的脖子,就像爱斯基摩人建的冰屋样的形状,尺寸都一样。
这些准备好后,上面洒上一些干土防止黏连,将和好的泥抓过来一些堆在上面,慢慢抹成和土堆一样的形状,厚五到六厘米,顶端留一个较大的口,直径二十公分左右。
另一个土堆也是一样的造型,只有顶端的口做得小一些,比一个拳头稍小点,然后在这个造型上前一后二做了三个腿出来,每个腿里面是石头外面裹了厚厚一层泥。
很简单的一个烧火灶
,等真正晾干之后,倒扣在一起再加一个排烟筒就可以使用。排烟筒也很好制作,将一根较排烟孔小一些的竹竿打通竹节,底端裹上一层泥就可以。这个烧火灶一直埋藏在丁奇的记忆深处,直到来到这个世界才将这份记忆唤醒。
就在丁奇洗干净手,坐在屋前惬意地休息、准备喝一杯蒲公英茶时,一声凄厉的狼嗥响起,充满了恐慌和惊惧,还有一些歇斯底里。
“抓住了!让你整天偷吃我的猎物,这次看我怎么收拾你!”
丁奇很兴奋,抬头招呼小可爱一起出去,没有想到趴在木屋顶上看丁奇喝茶的小可爱没等他出声就噌地窜下来,跑到门边就想往外冲。
“回来!”
丁奇赶紧出声制止它,扭身将武器拿好,才招呼小可爱一起绕过门口的陷阱区域跑向狼嗥的所在地。丁奇发现小可爱现在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儿,尽管它还没有长大,可那种天生想和狼搏斗的欲望始终在缠绕着它,这让丁奇不得不约束一下它,免得它吃亏。
远远的,丁奇看到一头大家伙被绳子吊在一个弹力杆上,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脚尖不停点地却又不停地弹起,怎么都不能摆脱绳子的束缚。
这是一头狼,一头大灰狼,只存在于小红帽故事中,可现在却活生生出现在丁奇面前。掂起脚尖的它,身长已经比丁奇还要高,浑身长满灰黄色的毛发,背部偏黑,腹部及四肢偏向乳白色。
此时它正徒劳地张嘴咬向那根绳索,却怎么也咬不到,锋利的牙齿闪过寒光,令人望而生畏。不过丁奇倒是不怎么害怕,尤其这还是一头被绳索捆住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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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小可爱跃跃欲试,呲着牙,啊呜啊呜叫着想冲上去,却被丁奇勒令停在原地不许动。他自己手持长予走上前,另一只手抓着飞石索,准备用绳索捆住这头狼的后肢,进而将狼整个地活捉。
灰狼看到丁奇过来,剧烈地挣扎起来,它感到恐惧,想摆脱束缚着它的绳索,可这一切都是徒费力气。眼见挣扎无果,它引颈长嗥,将自己的情况通过嚎叫的交流方式传达给自己的同伴们。
“兄弟们,我被抓了,快来给我报仇啊!”
第39章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嗯,这就是它传出去的信息吧。
反正丁奇是不知道,它只管将灰狼挣扎的四肢捆住,抓住狼的后颈皮将其摁到地上,把早已准备好的用绳子编的一个嘴套套在这头灰狼的嘴上,并系得紧紧的防止它挣脱又不会将它憋死。
嗷呜!
远处传来一声颇具声势的狼嚎,像是在回应刚才这头狼的叫声,可惜对方是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了。
丁奇捡起旁边没有被狼吃一口的兔子扔到背篓里,蹲下身抗起这头重达九十斤左右的灰狼回到院子里,在院中央竖起一根高竿,将这头大灰狼吊在这个高竿上,仍是两只脚轻轻着地,不让它有丝毫逃脱的可能。
在山坡下长满杂草的平原另一端的林地中,终于找到一处山洞作为落脚地的黑狼趴在山石上看着下面的小狼仔们嬉戏打闹。它很喜欢这种感觉,俯瞰众生的感觉,它不知道众生的意思,可它就是喜欢居高临下,也许这就是作为狼王的感觉吧。
前段时间,响应自己呼唤的那头狼带着自己族群仅有的五只狼投奔自己,成为自己的手下,也壮大了属于灰狼族群的力量。白天,手下们都分散开寻找目标,作为晚上它们鲜血盛宴的主食,而决定这道主食的就是自己。
突然,一声长嗥回荡在整个山谷中,充满了悲壮、愤怒、还有一丝恐惧,并传出来希望救它的意愿。
可恶!
灰狼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无所畏惧、勇敢战斗的狼族先锋,没想到却出现了一个懦夫,而这个懦夫还是自己的一个兄弟。是什么东西让它产生了恐惧,竟然让它发出求救的信号。
狼王向对方发出询问,可是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它只好再次嚎叫出声,召集其他手下赶紧回来,一起去找出问题所在。
狼,作为一种团体行动的动物,执行力非常强,比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头狼或狼王下达的命令会得到充分的执行,半个小时之后,已经有狼陆陆续续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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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再没有其他狼回来,站在石头上的狼王将目光投向丁奇所在的山坡,那里是它极度信任的一个兄弟寻找猎物的方向。它冲着下面的群狼低吼一声,狼群中的成年公狼和部分健壮母狼聚在一起,其他三四头母狼包括狼王的伴侣则留下来照看它们的孩子。
狼王长嗥一声,引动山谷中空气的震颤,无数的鸟类惊鸣出声展翅从栖息地飞入高空,好像它们知道什么似的,或者说听出来狼王的愤怒,迅速远离这片是非之地。
正在收集木柴的丁奇听到了这声满含盛怒的狼嚎,他知道狼的天性,也知道它们是一群记仇的狡猾动物,因此捕捉它们的同类是能将它们快速聚集在一起的最好方式。
丁奇加快收集木柴的速度,他要多收集一些,足够他连续大火烧一个晚上,再加上木棚里堆放的柴火,足够他使用两天。并且他还将之前砍伐树木留下来的树枝等物和杂草一起拖到自己院子周围,形成一个包围圈,隐藏那些弹性尖刀陷阱与尖桩陷阱的同时,还能在关键时刻提供保护或者杀伤。
狼群还没有到来,时间非常紧迫,丁奇仍是觉得捕到这头狼有些早,一些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不过丁奇不是那种喜欢抱怨的人,他不会放弃任何机会与时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达成自己的目标。
趁着狼群还没有来之前,丁奇又加紧制作了几根火把,为有可能到来的夜战做准备。
扑棱棱~
不远处的丛林中,一群不知名的鸟类哇哇叫着从树林中飞到天空,盘旋了一圈之后逃向山后面,刚才还热闹的夜鸟归巢场景瞬时安静下来,平静得甚至让人感觉温度都下降了几分。
丁奇知道,群狼来了!
立在木屋顶上的小可爱也猛地伏低了身体,喉间不断嘶吼,既是向丁奇示警,也是在给自己打气,对方的气势明显很盛,来势汹汹。
手中的动作不停,将一些易燃物绑在箭头上,不慌不忙地又做出七八支火箭。丁奇将各种可能会用到的武器摆放在院子中央,包括一根钢制长矛、五根三米长的竹制矛、两把铁锹、越野车发动机防护钢板做成的盾牌、手工斧、消防斧。而开山刀、直刀随身携带,弓背在背上,院子四个方向都放有至少二十支箭方便他取用,甚至木屋上面都额外放了二十支箭和五只火箭。他就像一个独守阵地的勇士,正在将一个个手榴弹和机枪、弹药摆放在壕沟上顺手的地方,他只希望做得更充分一点,能够给予敌人迎头痛击。
小可爱颈间的毛发炸了起来,在木屋顶上来回移动,前后左右不停张望。群狼已经来到院子
周围,一声声低吼响起,却没有发起进攻。院子里养的动物已经感觉到危险的来临,不停地在笼里、圈里叫着、蹦着,想摆脱束缚,逃离此处。
丁奇搬过来梯子,踩在木屋顶上,借着最后的天光看向周围。
嘶!
丁奇觉得自己抓到的那头狼已经够大了,可没想到,外面的二十三头狼随便挑出来一头都不比院子里那头狼差。从外形上看比它雄壮的都有十一头,更别说那里还有一头更加威猛的狼王。
蹲在那里的狼王浑身毛发拂动,犹如一团来自深渊的幽灵,在周围昏暗的光线影响下,闪闪发光的眼睛就像一个大灯泡,盯着站在屋顶的丁奇和小可爱。没有出声,但比出声更可怕,那无声的威势能将普通人吓倒。
它带领着群狼通过气味找到这里,可对眼前这个奇怪的东西表示看不懂,更是对躲在这个东西里的人类和狼族的死对头猞猁之间的关系尤其迷惑。难道如狼一样骄傲的猞猁,已经成为那个只知道躲藏的人类手下了吗?
丁奇被惊到,却并不害怕,也没有被吓倒,他并不是普通人。尽管狼是凶残狡猾的动物,但在会使用武器和工具的人类面前,它们只有被屠戮的份,更何况丁奇连剑齿虎都杀了一头,怎么可能担心?
在人类正义的力量面前,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一头灰狼来到头狼面前,俯低身子,低吼出声,随即转身向大门处奔去,头狼和其他狼也都向那里拥去。
啊呜!
站在大门前,透过栅栏门看到它的兄弟被挂在竿子上,无力而又痛苦地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的重量,连嘶吼一声的力气都没有,无助而又可怜。身为族群王者的头狼怒了!它抑制不住内心的怒火,想将眼前做出这一切的人类撕碎,还包括那头没有长大的猞猁崽子。
它盯着站在屋顶上的丁奇和小可爱,眼睛越来越红。身边的群狼也如它们的头领一样,不停地嘶吼,用两只前爪抓挠着脚下的泥土,一如之前的小可爱,跃跃欲试,只待头狼发出进攻的命令,它们就会冲上前去,将敌人撕碎。
一场大战也即将开始,这是一场人与动物之间的争斗,不是历史上的第一次争斗,也绝不会是双方之间的最后一次争斗。
第40章 血战前夜
头狼或者说狼王,是一个族群里最优秀、最强壮、最聪明的核心。它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整个族群能够繁衍壮大,成为整片森林或草原的王者。在整个族群或个体遇到困难时,它必须挺身而出,用自己最锋利的牙齿将敌人扑倒,撕开各种险阻,率领狼群逃出生天。这就是头狼,集中了狼性当中最优秀的品质,用自己的力量展示族群的强大。
因此,狼王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族群,换言之它不能将族群置于危险的境地而不顾。它需要判断和评估,它需要获得更充分的信息来帮助它决定是否向对方发起攻击。
它很谨慎,也很狡猾。
看到它的兄弟被吊在树竿上无力挣扎,它能够判断出来,这个人类不简单。如果这个人类也只是能将一头狼抓住,那它不介意现在就发起进攻的指令。这个人类肯定是采用了什么办法将它的兄弟抓住的,可它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狼王围着院墙在转,没有其他异常,只知道那个在人类眼里是墙的东西能挡住它的视线,只能在大门那里看到一些景象。离开那里却什么都看不到,而挡住它的视线的墙在它的眼里并不是特别高,只要助跑一段距离,从离墙一个狼身的位置起跳应该可以攀上去。
可以试一下,并且还是偷袭。既然这个墙能挡住我们狼的视线,肯定也能挡住那个人类的视线,从后面偷袭,跃墙而过,直接扑倒对方,将狼群复仇的利齿刺破那诱人的咽喉,大口吞咽令狼们兴奋、充满力量的鲜血。不用想都知道,这是一件多么令狼激动、令狼疯狂的事情啊!
夜幕降临,这让狼王兴奋的心情更上一个台阶,身体里一股热流从背部两侧直冲自己的大脑!狂热地低吼一声,就准备安排手下开始布置偷袭战术。
陡然,一蓬火焰在门内亮起,将狼王藏在内心深处还多加了三层狼毛的恐惧释放出来,几如在自己的蛋蛋下放了一大块雪山上永不融化的坚冰,把刚才的那股狂热与兴奋狠狠地摁了回去,还带加一脚的那种。
惊恐的狼王看到那蓬光芒亮起,畏惧地向后退了几步,其他狼也一样,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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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翘起的尾巴向后退缩,呜呜叫着,就像在询问它们的王,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这里有让它们恐惧的天火。而这天火前不久还将大片的森林和动物消灭,烧了它们的家园,只余下满目的疮痍和黑乎乎的大地。
狼王也不知道为什么,两股战战的它想不明白天火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墙里。天火是这个人类拥有的吗?还是说这个人类触犯了狼神,将天火降下,准备烧死他呢?
聪明的狼王想不通这里面的道理,不过它知道,天火总有熄灭的时候。它可以等,它有的是耐心,等到天火熄灭就可以冲进去将这个可恶的人类给吃掉。当然它还可以采用以前的办法,等到快天亮的时候发动突然袭击,就像以前突袭那些食草动物一样。
想通了这一点的狼王不再后退,甚至张嘴吼叫警告它的手下不要害怕,告诉它们它的计划。不多会,狼群散开,只留下三头狼还在大门外,盯着里面的丁奇和小可爱,长长的涎水不停滴落下来。
远远地传来一声野猪的吼叫,随后就低落下来,直至消失。
点燃篝火的丁奇看到狼群消失后,重新站回屋顶上,朝周围没有丁点光亮的四野望过去,只看到一对对小灯泡忽隐忽现,曳光如鬼火,消失在密林之中。
丁奇知道这是狼群去捕猎了,经过它们的肆虐,这周围将会有一段时间处于野生动物真空区。他知道这段时间捕猎会比较困难,所以他打心底里就想将这群狼消灭掉。
夜战,有利有弊,有利的地方就是周围的陷阱就是它们的噩梦,可弊端是狼能看清楚周围的景物,但他不能,如果没有篝火的照明,他就跟一个瞎子差不多。而篝火的照明范围,也仅限于这十米长宽的院子。
他也希望将这场局部战争放在天亮的时候,双方更加公平。他知道狼的狡猾,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起攻击。尽管他对自己的手段很有信心,但到底能不能打败狼群,关键在于对方想不想打,如何打,什么时候打。
趁着狼群散开的机会,丁奇将蜥蜴皮拿出来,在靠里一面洒了一些水上去,等水将皮面稍稍浸润之后再将它卷起来,不
停地揉搓,中间还拿一根木棒敲打,直至将它软化为止。这样的软化效果实在比不上现代化设施和化学原料,不过已经将就能穿。不过这不是丁奇的作风,他需要舒适点的皮子。
将放在屋角的一些生石灰粉倒入一个盛有水的陶罐中,充分搅拌均匀,石灰粉散发的大量热量在短时间内将水沸腾,咕嘟嘟不停冒泡。待水不再沸腾、彻底平静之后,丁奇试了试水温,待八十度左右不是很烫手的时候将软化过的蜥蜴皮卷起来倒插进陶罐中。只能放入一半,半个小时后,又将另一半放进去。
待经过石灰水的熟化之后,蜥蜴皮已经比刚才软化后的结果要更好了,熟化后的蜥蜴皮摸起来比较柔软,不再感觉硬梆梆的,有一种熟牛皮的触感。
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丁奇也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发起进攻,不过有周围的一圈陷阱在,在小可爱在听着院子外面的动静,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门外的三头狼已经换了两批,没有发动攻击的迹象,其他狼也进行了两次狩猎,听着那些动物临死前的惨叫,丁奇也只能默默向它们致哀。
但丁奇也不敢放松,屠夫与狼的故事,可是始终萦绕在他脑海里,提醒他不要低估狼的耐性与狡猾。
此刻,丁奇已经拿着斧头沿着炭粉划出的线,劈砍出一块皮子,皮子大小宽度和自己的衣服相仿。然后将皮子对折,在对折处挖出一个比他的头直径要大三公分左右的窟窿。再在对折的皮子两边留出伸缩胳膊的位置,其他部分用直刀钻出十几个眼儿,再用伞绳芯扎好,一件简单的蜥蜴皮坎肩儿就做成了。
穿在身上试了试,还可以,就是肩部和皮接触的位置有点摩擦,在丁奇拿刀切了之后就好多了。这件皮坎肩儿丁奇就不准备脱下来了,战斗中将会给他提供比较好的防护效果。
做好这件皮甲之后,夜色已经很晚,而狼群仍没有动静。丁奇在往篝火中加了两块柴之后,就倚靠在木墙上眯起眼睛假寐,争取多保留一些体力。而小可爱则始终趴在屋顶上打盹儿,耳朵一抖一抖的,显示着它一直在盯着周围的动静,没有放松。
第41章 血战群狼(一)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人或者动物都处在最深沉的睡梦中,包括忙碌了大半夜的丁奇和小可爱。可丁奇是侦察兵出身,长期训练和战斗中养成的警觉在退役后也没有放下,更何况来到这个处处充满危机的原始社会;而小可爱作为一只猞猁,血液中流淌的就是作为猎手的天赋和本能,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不会逃脱它那天造地设的一对耳朵。
院墙外面,头狼站在大门不远处,盯着那堆逐渐熄灭的篝火,待最后一点儿火焰消失之后,早已等在周围的手下不用它出声就分散开,慢慢朝着那处阻碍它们视线的障碍物潜去。
咔嚓!
围墙东边,一个走得较快的手下有些心急,它觉得既然我看不到它们,它们肯定也看不到我,何必这么小心呢?因此心情急切地它只顾向前奔,却不小心踩到脚下一根枯枝。枯枝断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去很远,将正在假寐中的一人一兽惊醒。
群狼捕猎的经验很丰富,这头狼在踩断枯枝的第一时间就起身冲了出去,直奔黑暗中耸立的高墙,两者之间的距离转瞬即逝。
前腿蹬地腾空向上跃起,紧随身体而动的两条强健有力的后肢微微弯曲后就想踩在前脚刚刚踩过向前一点的位置,那是身体的本能认为最适合它踩踏的位置,这个位置理所当然就是实地,就像前脚刚才踩过的位置一样。
身体前半部分已经跃起有一米多高,只需要后腿在那本能踩到的位置发力之后,它的前肢就可以扒到那个障碍物上,再借助前肢蹬踏的力量就可以直接跳入那个人类和可恶的猞猁躲藏的地方,它都可以想像那种鲜血在自己齿间喷射的感觉。这种即将到来的感觉让它忍不住兴奋起来,露出锋利牙齿的嘴巴向后缩了缩,好像在笑,如果它会笑的话。
哗啦~
期待中的脚踏实地没有到来,唯有一脚踩空的失重感传来。但在这一瞬间,它身体的本能带给它大脑的反应却反馈给身体一种自己已经跳起来的感觉。踩空带来的失重感和身体本能给大脑的反馈互相冲突,非常别扭,让它无比难过,想吐。但它再难受也没用,它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只能随着失重感向下坠落,被脚下的那个黑洞所吞噬。
噗噗噗!连续几道竹签刺透肉体的声音响起,紧跟着就是一道惨绝“狼寰”的吼叫响起。
嗷~
剧烈的疼痛刺激着它的神经,让它止不住那种大喊出声的欲望。来不及发出第二声惨叫,紧随其后又有三四道狼嚎声响起,同样凄惨。
狼嚎声让其他还没有冲到围墙外面的群狼生生止住了奔行的脚步,它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到刚刚还在前面奔跑的同伴突然就消失了,被前面一个裂开的口子吞进去,只余惨呼连连,随后逐渐消逝。
这种莫明的情况出现,其他灰狼不敢靠近,向后退了几步,甚至有一头灰
狼被吓得掉转身,夹着尾巴就想逃跑。没退几步就被它旁边一头高大威猛的灰狼扑倒在地,可它在地上翻滚着,呜呜叫着,还想远离前面那个吞噬了其他灰狼的黑洞。
威猛的灰狼是狼王身边的近卫,它维护着头狼的威严,同时也对头狼的手下具有震慑作用。它露出锋利的牙齿,嘶吼出声,警告对方不要逃跑。
大门前的头狼听到其他狼的惨呼,一时也没有搞清楚情况,为何自己的手下突然消失了,并且还受到极大的伤害。前方存在的不知名危险让它也有些犹豫,踯躅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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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狼王,它不能后退,它必须搞清楚状况才能给手下一个交代,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威严。
偷袭失败了,但猎物还在。
天色逐渐亮了起来,已经过了那个最黑暗的时刻。头狼一步一步走向围墙东边第一个手下消失的地方,慢慢地前面的景象也进入它的视线。
它的手下没有消失,此刻正躺在一个土坑的底部,身上几个血洞正汩汩地向外冒着鲜血。身体抽搐着的灰狼,抬起头来,看着坑沿上的头狼,呜咽一声,歪过头死去。
嗷呜!
头狼出离地愤怒了,自己的手下并不是被什么可怕的怪物吃掉了,而是被里面那个人类用这样卑劣的手段给杀害了。它不能够容忍自己的手下被这样杀死,就像自己的那个兄弟一样,至今还被吊挂在那里生死不知。
头狼又转到其他几处陷阱,看到它们死去的惨状,头狼反倒没有像刚才那样将愤怒放在脸上。它将怒火藏在心里,只有将那个人类撕碎这股怒火才会消去。转眼就倒下去五头狼,这让它内心在滴血,刚刚壮大的族群,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回原形,甚至是比原来还少了一个,族群力量又少了一分。
头狼低吼一声,命令手下们小心一些,不要再被这些陷阱给伤害到。它转身回到大门处,走得小心翼翼。其他狼也转身回去,尽量离陷阱远一点,被杀死的狼在它们心中造成了一些阴影,对陷阱它们只能敬而远之。
被狼护卫训斥的那头灰狼快速奔跑起来,它希望快速回到头狼身边,可是心急的它没有注意脚下,咔嚓一声,一个飞起的绳套狠狠地勒住它的脖子。强劲的竹竿将它整个儿从地上吊至半空,剧烈挣扎的它没多久就痛苦地窒息而死。而它在竹竿上苦苦挣扎的动静将身后的其他狼吓得不住地呜咽,绕着它过去,并加快了脚步。
但混乱就此发生,一头狼不小心踩在一个鹿脚踏陷阱里,踩空的感觉惊得它浑身的毛发直竖。急切间它没有发现踩空之后它的脚落在了实处上,它希望快速逃离,因此其他几条腿迅速发力就想逃开。可就在它发力的第一时间,倒插在陷阱里的竹签扎进了它腿里,剧烈的疼痛让它马失前蹄,瞬间翻倒在地摔出去。
很不幸地,它又碰到另外一个绳套陷阱,收紧的
绳索牢牢地束着它的脖子在半空晃动不休,不一会它就窒息晕过去,只需再等一段时间,它就会失去自己鲜活的生命。
屋后的一头狼反应灵敏,它躲过了一个绳套陷阱,在陷阱弹起的一瞬间四肢发力从绳套上方飞跃过去,但快速弹起的绳套抽中它的后腿,使得它落地的身形向右多迈了两步。可就是这两步,让它很不幸地摔在一个横向尖刀陷阱的触发绳上,尖锐的木锥没有给这头狼任何反应时间,扎入它没有毫无遮挡的腹部。
强烈的疼痛刺激地它从地上猛地弹起,不顾木质尖刀在腹部的翻搅奋力起身将木刀折断,冲向头狼所在的地方,洒下一路鲜血。
其他狼已经回到头狼身边,可这头狼腹部鲜血横流、哀叫连连的样子让其他狼的士气下降到极点。它不停地在头狼面前摇尾乞求,希望能够得到原谅,但愤怒的头狼狠狠地将它的脖子用自己强有力的上下颌给扭断。凶残的头狼用这种血腥的方式,震慑着周围犹豫的群狼。
其他回来的狼也有两头被藏在杂草间的鹿脚踏陷阱伤到,一瘸一拐地,不能再做剧烈的运动。
初战,没有直接交锋,狼群损失八头处在壮年的公狼。
大门前面,自信心受到打击的群狼在头狼的震慑下稍稍有所缓解,对于未知的手段,不管人类还是动物都会产生恐惧的心理,狼也一样。
看到自己的手下还有几个有畏战情绪,头狼大声嚎叫起来,将那几头畏缩在后的棕狼扑倒在地敲打了一番。
天已经亮了。
站在屋顶上的丁奇看到狼群的表现,心里面也算放下一小半,杀伤了一部分有生力量,这让接下来的战斗会轻松一点。可再轻松也轻松不到哪里,还剩下十五头狼,包括那头威猛的狼王。浑身漆黑,犹如一团黑焰,散发着蒸腾怒意的狼王。
但丁奇还觉得不够,狼王的怒意还不够浓烈,它需要将狼王的怒意提升到疯狂的地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丁奇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箭头石制。深吸一口气,丁奇拉开弓,稍一瞄准就将手中的箭射向处在狼群后面的一头母狼,三十米的距离,转瞬即逝。
噗!
石制箭头破开这头母狼脖子上的皮肉,深深扎进去,带起一蓬血。巨大的动能将这头狼撞得向一边倒去,撕裂的伤口刺激得它吼叫起来,不停地在原地翻腾。
母狼的动静,再次将刚刚被狼王镇压下去的恐慌激发起来,躁动不已的它们对这种看不到的伤害极度畏惧,不停地在周围嘶吼,发泄着心中的惶恐,甚至有一头公狼将它身边仅剩的另一头母狼扑倒在地,用自己锋利的牙齿撕开了对方的脖子。
狼王扑上去,一头将对方撞翻出去,来到倒地的母狼身边,用舌头舔*舐它脖子上的鲜血,似是在安慰。
第42章 血战群狼(二)
嗷呜~
群狼有失控的风险,而自己的威信也在下降。作为头狼,它对自己的每一个手下都非常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不拿出一点手段,建立的威信瞬间就会崩盘,自己的手下就会冲上来将自己撕碎,在那个可恶的人类眼皮子底下上演一幕群狼争当狼王的戏码。
它用自己仅有的一点儿威信,喝住骚动的狼群,然后迈步走向那个拦住它们去路的围墙,尽管它也不知道这个叫围墙。
刚迈出几步,刚才喝止那个懦夫的护卫狼跳到它的面前,伏低身体,挡住狼王前进的脚步。狼王低吼,似是在责怪护卫不要挡在它前面。但护卫狼却违抗了它的命令,仍然挡住它,同时嘶吼,好象在说:王,你是族群的头领,不能以身犯险,可以由我上前来解决那些狡猾的猎物。
护卫多次阻挡,狼王放弃自己的想法,让护卫突上前去。护卫狼跟随狼王多年,力量和经验都很是丰富,它也非常小心,慢慢走上前。每一次都是前脚落实之后,才会迈起另一只前脚继续向前,逐渐接近丁奇在大门前挖的那一个陷阱。
一击得手的丁奇没有再发动进攻,而是站在屋顶上观察这头狼护卫的动作,看看它是否会踏入这个陷阱中,抑或聪明到可以试探出陷阱的位置。
再次迈出前脚踏上路面上有些枯黄的野草,传来的感觉有些虚,还在往下陷落,护卫狼赶紧收回这只脚,不再前行。它将脚在前方周围试探了几下,都是虚的,这让它越发谨慎。往左右各挪了几步再次试探依然如此,生性残忍与疯狂的它不再试探,抬起前爪将面前的这些枯草全部划拉开,露出下面那黑乎乎的陷阱。
护卫狼非常高兴,它觉得自己发现了猎物的伎俩和手段,忍不住狂啸起来。身后的群狼看到它的动作和反应以及出现的那个能够吞噬它们同伴的黑洞,精神振奋纷纷吼叫起来,发泄着它们心中的不满和恐惧,就连狼王也是如此。
狼护卫继续划动前肢,将覆盖在陷阱上面的遮盖物清除,直到露出陷阱的全貌。
跟在不远处的狼王顺着护卫狼的足迹来到这个陷阱的前面,看到里面露出的尺许长的竹签时,有过无数杀戮的它也忍不住后退两步,想远离这个能刺透它们身体的竹
签。
陷阱被拆除,也让狼王它们知道,除了跃过这个深坑,还可以从两边绕过去,到达大门口,到时它们就可以用自己的尖牙利齿将阻碍自己前进的障碍物全部清除,将那个猎物和它的跟随者一起撕碎。
嗷~
兴奋的狼嚎声响起,狼王发出进攻的号角,身后的群狼群情振奋,嗷嗷叫着跃过陷阱或者绕过陷阱到达大门外,用自己的身体或头颅撞向木门,或者想跳起来越过这个障碍物。却浑然忘记刚才有一位同伴被不知从哪里过来的木棍刺破血肉,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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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也只是暂时的,它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门撞不破,也越不过。它们忽然傻眼,不知道该怎么办。门很结实,而从门口到陷阱那有限的距离不足以让它们跃起跳入门内。
就在它们急着团团转,甚至有狼开始用自己锋利的牙齿撕咬门上的木头时,站在屋顶上的丁奇将自己手中蓄势待发的一箭射向站在后面的狼王。旋转的箭矢直奔目标,携带着一股劲风,发出夺命的死亡之音,瞬间掠过双方之间极短的距离。
擒贼先擒王,不过意图将所有狼全部消灭的丁奇却看也不看这一箭的成果,直接从屋檐上跃下,抽出插在院子中间的钢矛和斧头,直奔大门。
手中锋利的钢矛刺入一头正在啃噬木头的灰狼,透体而出,没有任何犹豫快速拔出,再刺入另一头灰狼的眼睛,冲破头骨的阻力,将它的大脑搅烂。
一个呼吸间,解决掉两头狼。
而在这之前,直奔狼王胸口的一箭被机敏的它成功躲过,不过也付出一点代价,力量强劲的箭矢刺透它腹部的皮毛,狠狠地钉进泥土中,犹自摆动不停。
受到皮肉伤的狼王瞬间进入疯狂状态,这个小小的猎物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自己还伤害了它那么多手下,已经让它无法忍受。看到群狼不能突破那个障碍物,还被杀了两个手下,它顾不得身上的伤口,匆忙出声唤回群狼。
看到狼群退回去,丁奇抓住机会举弓再射,将一头落在后面的灰狼射杀。
狼王看到又有一头狼被杀,颈间的鬃毛直立起来。它低吼一声,刚才立功的狼护卫和另一头健壮的灰狼一前一后奔跑起来,直冲向大门。
健壮灰狼在绕过陷阱后突然站定,而在它身后两米处的狼护卫突然一个加速跃起,前肢踏在对方的背部后猛然继续发力腾空,跃过那高耸的大门,直扑门后的丁奇。
被两头狼这一幕神操作惊呆的丁奇顾不得吐槽它们的聪明,仓促间抬起手中的弓将箭射向护卫狼,击中它空门大开的腹部。可受伤的狼护卫并没有被仓促射出的弓箭重创,凌空飞跃的它仍然扑向丁奇,张开的大嘴中锋利的牙齿寒光四射。
看到扑过来的灰狼,丁奇迅速将弓箭扔向后方,捡起脚边的钢矛,将矛尖对准狼护卫,狠狠地扎了进去。
“噗嗤”一声响,锋利的短矛刺进这头狼的胸部,刺穿了它的肺,一股温热的鲜血顺着钢矛喷薄而出,洒了丁奇一脸一身。而凌空前扑的狼护卫也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丁奇成功扑倒,翻滚在一起,却没能将自己锋利的牙齿刺进对方的咽喉。
被狼护卫压在身下的丁奇迅速起身,却被腥咸的狼血味道冲得眼前发黑,不过很快恢复过来。狼血的味道将丁奇的情绪调动起来,眼神更加凶厉疯狂,甩手就将钢矛上失去力量源泉的灰狼挑飞,一声巨大的吼啸从他嘴里发出。
“哈啊!”
浑身鲜血的丁奇犹如杀神再世,强大的气势令得狼王旁边的几头狼脚下都是一软。
不过有了狼护卫的榜样,狼王催促着身边的其他狼如法炮制,甚至命令另外一头狼也冲向那头健壮公狼旁边充当垫脚石。它身边只余下九头狼,这是它目前的全部力量,它已经不再去想是否保留族群力量的问题,只想将眼前的这头猎物吃进腹中,为自己的同伴们报仇。
嗖!一头灰狼利用同伴的背部,跃入院中,毫不停留,纵身就扑向浑身浴血的丁奇,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闪着骇人的光芒。
来不及反应的丁奇侧转过身体,将手中的钢矛翻转过去,抡圆了狠狠地砸在了直冲过来的狼头上。咔吧一声头脑碎裂的声音响起,丁奇挥出的力量在钢矛的加成下,一击就将狼的头骨砸碎,一时间白的脑浆红的血溅射地满地都是,就连他自己身上也都沾染了一大块碎物。
而砸出去的钢矛也被那灰狼坚硬的头骨震弯,足见这头狼凶厉和丁奇力量的强大。
第43章 血战群狼(三)
嗖嗖两声,又有两头狼跃过大门冲进院里。
来不及喘息的丁奇只好扔出手中的钢矛,甩向其中一只,却被对方闪过。趁着这个机会丁奇连退几大步,拉开与它们之间的距离,却不小心被自己的脚后根绊倒。
闪躲钢矛的那头狼落在后方,而另一头狼脚步不停,飞扑过来的灰狼已经临身,张开的大嘴中覆满锋利的牙齿,意欲择人而噬。腥红的舌头耷拉在外,满嘴的口水不停滴答下来,即将到嘴的猎物让它扭曲了脸庞,兴奋的狼脸在丁奇眼中快速变大。
“坏了!我命休矣!”
自己还是低估了群狼的威力,看来任何时候都不要高估自己,低估对手,一位现代社会的求生达人说过的一句话:
“在荒野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个人始终都要低估自己,这样才能活得长久。不要轻易去尝试自认为很轻松的事情,那有可能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在荒野中受伤,最可怕的后果就是死亡。”
高估自己的丁奇认为自己低估了群狼,但群狼又何尝不是低估了丁奇呢?
就在丁奇以为自己就要命丧狼吻之时,一道黑影闪过,直接将那头即将临身的灰狼撞到一边。
哇呜!
竟然是小可爱!
小可爱和那头灰狼缠斗在一起,爪牙齐上,将自己稚嫩而又锋利的牙齿咬向灰狼身体的每一处。
丁奇利用这点时间迅速起身,冲向身后不远处的木工斧和发动机护板制成的盾牌。就在他快要冲过去时,背后一阵劲风袭来,丁奇猛地急停向左闪去,同时抽出腰间的开山刀向后甩去。
噗!
开山刀砍中背后的物体,扑倒在地的丁奇赫然发现是那一头闪躲他钢矛的灰狼,只不过此刻的它变得面目全非,或者说破相了。
一道长长的伤口从它脸右下侧划向左上角,也划破了它的左眼,满脸血污,黑洞洞的左眼向下滴着黑血,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威猛气势。耷拉着脑袋,胸腹部急速地翕动,没有痛苦的号叫,它抬起头,看向伤它的这个人类。少了一只眼睛,对方活动的影像有些模糊,让它的判断有些误差。可是来自身体内部的血脉在鲜血的刺激下,迅速膨胀起来,单眼发红如鲜血,泛着嗜血的光芒
吼!
受伤的灰狼对着丁奇狂吼出声,四肢弹动,跃起,扑向正在弯腰捡拾武器的丁奇。
一直观察这头狼动静的丁奇早已捡起木工斧和盾牌,看着它扑过来,他双腿微弓,身体下沉,左手的盾牌护住自己的身体左侧,右手抡起斧头,从上往下。
一道寒光闪过,丁奇手中的斧头从这头狼的下颚一直划过对方的腹部,并深深地
刺入进去。
噗通!
沉重的灰狼摔倒在地,腾起一阵灰尘,四肢抽动想站起来的他却一点力气也没有。殷红的鲜血从它的身体下方、嘴角流出,浸湿了大片地面。
丁奇对此没有任何感慨,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欠奉,扭头看向小可爱。只见身体较对方差的小猞猁已经趴在对方身体上,锋利的牙齿刺在它的脖子处,喷射的鲜血在小可爱喉间蔓延,呜呜叫着,直至对方窒息而死,完成它的首杀。但它也不是毫发无伤,右肩处有一道撕裂伤。
喘息几口气的丁奇招呼小可爱来到他身边,看着大门内刚刚跳进来的四头狼,脸上露出无奈而又自信的笑容。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些狼聪明到这种地步,不过再聪明也终将被消灭,人类拥有更聪明的大脑和无赖的做法。
可看在那狼王的眼睛里,这个笑容是那么可恶、充满挑衅,命令它们进攻,同时催促外面剩下的两头狼也赶紧跳进去一个,而它自己已经开始助跑,准备进入这个人类的保护墙。
对于进来的这四头狼,丁奇一点也不害怕,扭身顺着旁边的梯子就站到木屋顶上,前后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这时那几头狼才冲到院子中间。
站到屋顶上的丁奇露出了恶魔般的微笑,而此时狼王和另一头狼也跃进院子中,面对六头狼的威胁,他反而轻松起来,掏出身上的气体打火机,做了一个点烟的动作。
好怀念啊!
丁奇没有任何耽搁,用打火机点燃了手中拿的四支火箭,分别射向院子四周早已准备好的草堆,引燃上面的柴火,噼噼啪啪木柴燃烧声音响起,熊熊燃烧的火焰瞬间升腾起浓烈的烟雾,将整个院子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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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准备进攻的六头狼看到空中的浓烟,纷纷低吼起来,而院子外面的那头狼更是急得大吼,嘭嘭撞着大门想要离火焰远一点。
狼王是最冷静的,没有像其他狼那样慌张,低吼一声,一头狼紧赶几步,走到木屋前面,狼王后退几步,加速冲向这头狼,准备再次利用这头狼作为跳板。
可丁奇怎么会给它们机会呢?他点燃周围的大火原本的目的就是逼迫它们不让它们逃跑,而现在它们跳进院子里,就不用担心它们逃跑的问题,只需要点燃火让它们慌张起来,趁乱将它们射杀。而这头狼的动作,怎可能让它们得逞。丁奇张弓就射向站在它面前的这头狼,稳稳地命中。
刚刚冲到半程的狼王看到自己的跳板竟然被射杀,异常恼怒,又命令另外一头狼冲上前,可惜还没有到位就被丁奇一箭射杀。等它反应过来时,院子里还站着的狼都被丁奇趁乱射杀,除了满地的鲜血,只剩下那些灰狼临死前的挣扎。
看着这些跟
随自己很久的同伴,有些还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玩耍的兄弟,虽不是一母同胞,却更甚之。它们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为了狼族的尊严和面子倒在这里,是对还是错呢?
不知道,它只知道自己也要像自己的伙伴们一起,冲上前,用自己的尖牙利齿来攻击对方。
嗷!
长长的狼嚎声响起,传递出去很远的距离,在这片山谷中回荡。不知道自己的爱人与孩子是否能听到我传递出去的信息。
黑色的毛发无风自动,毅然决然的狼王冲向丁奇,连续躲闪过丁奇射过来的两支箭,四肢用力,跃向空中,直扑上面的丁奇。
被连续闪过两次,丁奇来不及再射出第三箭,赶紧捡起边的盾牌,抽出斧头砍向狼王。可它的速度非常快,身体敏捷,躲过一斧之后扑在丁奇的身上。
站起来能有两米多高的狼王扑在丁奇的身上,让他也支撑不住,摔倒在屋顶上。狼王张开大嘴咬向丁奇,抽不动盾牌,丁奇只好撒手用左手顶住狼王的下巴不让它咬下去,右手想抽刀却被狼王来回抓挠的四肢阻挡。
还好丁奇穿得有蜥蜴皮制作成的皮甲,要不然他身上不知道要被对方挠掉多少肉了。狼王来回甩动自己的头颅,想挣脱开丁奇强力的左手。丁奇感觉左手酸麻无比,都快抓不住对方的脖子了。
无奈之下,丁奇只好利用屋顶的坡面向下翻滚,和狼王一起滚下屋顶。在下落的过程中,丁奇右手少了束缚,快速抽出大腿上绑着的直刀,狠狠地插入狼王的胸口。一刀,两刀,三刀,直到自己的后背摔在地上,而身上则压着重达百斤的狼王。
啊!
丁奇痛哼一声,却顾不得自己的伤痛,仍将手中的直刀捅向狼王的胸部,发现对方已经没有动静,只有鲜血顺着伤口流到丁奇的身上,不一会儿就将地面染红,氤氲一片。
浑身疼痛难忍的丁奇在地上躺了好久,才将压在身上的狼王尸体推向一边,慢慢起身。
小可爱守在一边,忠实地执行着一个护卫的角色。外面那头狼缩在大门口,看着外面的火焰呜呜叫着,不敢向前。此时丁奇站起身,捡回自己的弓还有十几支箭背在身上,将开山刀和直刀重新插回刀鞘,走向大门。
仅剩下的一头灰狼看到丁奇走来,吓得连连后退,站在火堆旁边不敢再退,却又不敢离丁奇太近。
此时,燃烧的火焰渐渐变小,丁奇抬起弓,将一支箭射向这头灰狼的大腿,力道不是太大,却也能将其射伤。处在绝望边缘的灰狼看到火焰变小,扭身冲向火堆,从火堆上跃了过去,对自己身上烧焦了的毛发却是不管不问,直接逃向山坡下,向自己来时的方向而去。
第44章 自相残杀
丁奇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将左肩的伤口消毒包扎后,带上弓箭、随身武器、望远镜还有小可爱一起,沿着那头逃走灰狼留下的血迹追过去,至于院里院外的狼尸只能先放着等回来处理。在和狼王搏斗的时候,虽说有皮甲的保护,但他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伤着左肩,还好伤势不大,仍能拉弓射箭。
先前逃走的那头灰狼是丁奇故意放走的,为的就是找到它们的巢穴,将狼群一网打尽。老话说的好,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更何况是狼这样一种危险的动物。
逃走的狼因为后腿有伤,跑得也不是特别快,丁奇的丛林追踪技巧加上小可爱能够循味的鼻子,还有高科技的望远镜,让他能够远远地吊在这头狼的后面而不被对方发现。
不过这头狼也是狡猾,中间折转了好几个地方,甚至窝在一个地方舔舐自己的伤口长达近一个小时,让丁奇误以为找到狼窝了。不过好在丁奇观察仔细,利用望远镜,根据周围的植被、脚印与粪便痕迹等判断出来这只是一个它们以前临时驻足的地方,并不是它们真正的窝。
这头灰狼在这里呆了近一个小时之后,从藏身处跑了出来,而钉在它后腿上的那支箭已经断裂,估计是被它咬断,剩了一截木茬在外面。这让丁奇不得不佩服这头狼,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
兜兜转转兜兜,这头受伤的灰狼终于回到狼窝。
狼窝外面,一头白狼在洞口徘徊,脚步有些急切、心神不定的样子。作为狼王的伴侣,它一直忠实地执行着狼王临行前的嘱托,和其他四头母狼一起照顾着洞里的七八只狼崽。这些狼崽是自己和另外一头母狼所生,都是狼王的后代,只可惜自己只生下两个,另外六头狼都是那一头母狼生的。不过这两头小狼崽长相随自己和狼王,皮毛的颜色也都是一黑一白。
早上在捕食过后,隐隐地听到一声狼王的叫声,可传递的信息很模糊,这让白狼心里面非常不踏实,不知是不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所以,自己就一直站在这里,眺望着狼王离去的方向,希望等到狼王它们回来的消息。
就在它焦急等待、在洞口周围团团转的时候,一道灰色的身影出现在它视线中,正蹒跚着后腿向这里跑来。白狼认出来这是随着
狼王一起出去的灰狼,只不过现在的它满脸惊慌和悲怆,后面也没有其他狼和狼王的身影。
咯噔一声,白狼心里面猛地一顿,四肢一软差点坐在地上。狼王没有回来,难道真的出事了吗?白狼等不及了,撒开腿冲向那头灰狼,而洞里也冲出两头母狼紧跟着白狼而去。
双方很快相遇,可是,没有温言相询。白狼一头将灰狼撞倒,扑在对方的身上,尖利的狼牙抵在对方脖颈那里,低吼着,似在警告或质问对方,为什么只有你回来了?其他狼呢?狼王呢?
狼的世界,是一个阶级社会,上位者享有更多权利,对下位者有着天然的优势和震慑。这头灰狼明显不敢反抗,更何况现在它还在伤着。它呜呜低嚎,蜷缩着身体,尾巴夹在胯部,露出肚皮,不停地讨好面前的狼王夫人。
另外两头母狼分站两边,盯着面前这头灰狼,倾听着对方从喉间发出的呜呜声。
慢慢地,白狼松开了压在对方脖颈处的狼牙,后退两步,蹲坐在地上,眼睛中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就像一个人类,内心充满了悲伤。
狼王真的出事了。除了眼前这头受伤的灰狼之外,其他狼全被那个人类杀死了,这是一件多么让自己震惊的事情。
嗷呜!
声音充满了悲愤、难过,透露出一种决绝的意味在里面,它要复仇!可是当它看向巢穴位置的时候,眼神里又透出一股浓浓的不舍,那里还有自己的孩子,还有狼王的后代。它只能做出一种选择,思考一会儿之后,做出决定的白狼毅然转身奔向狼窝。
趴在一棵树上将整个过程看在眼里的丁奇对此表示深深的遗憾,为了生存双方只能是你死我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丁奇迅速下树,紧随它们的足迹冲向那处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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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穴外,听到白狼动静的另外两头狼出现在洞穴外面,身后是几只探头探脑的小狼崽,正睁着好奇的大眼睛扫视着眼前的一切。
白狼到来后,和每一头母狼都碰了碰头,低吼两声,传达着一些只有它们才知道的信息。随即那四头母狼离开巢穴,向着一个方向跑去,没有发出一点儿声息。
就在它们的身影消失在丛林中之后,洞穴外的白狼没有一点征兆地扑向正卧
地用舌头清洗伤口的灰狼,锋利的牙齿咬在对方脖颈处发出咔地一声响,随后灰狼就没有了动静,眼神里透露出的是更多的迷茫和不解。
随后,白狼冲入狼窝中,不一会儿就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和五六声嘎然而止的稚嫩悲鸣。随后,就见白狼从洞里钻出来,嘴里叼着一黑一白两只小狼崽放在地上。
隐藏在一根大树后面的丁奇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就连旁边的小可爱都是一幅难以想象的表情,这对它来说就如它发出猞猁咩让丁奇无法接受一样,太它咩的精彩了。
白狼竟然先杀死灰狼,又去洞里杀死了至少六头小狼崽,狼留下两头很特别的小狼。它造了一个假象,是灰狼先杀死了小狼崽,而自己发现后将灰狼杀死,独留下这两头狼崽。只是丁奇不知道的是,这两头一黑一白的狼崽是它和狼王的子嗣。
如果丁奇知道这里面的内情,一定会惊呼狼族后宫的竞争竟也是这么激烈,丝毫不比前世电视中宫廷戏差了。而它的手段,却比人类皇帝的任何一名妃嫔还要残忍、无情。
四头母狼一起归来,看到洞口前面那头公狼的尸体,纷纷驻足不前,将疑惑的眼神投向在洞口独自趴伏的白狼身上,而它的旁边是轻易不出洞的两头小狼崽。
一头母狼冲着洞口低声吼叫,却没有得到如往常那般的回应,也没有看到五六道争先恐后的身影冲向自己。它冲进洞穴里面,紧跟着就传出一道巨大的吼叫声,不一会儿那头母狼的身影就冲出洞穴来到白狼面前,嘴中赫然衔着两头早已死去多时的狼崽。
另外三头狼看到此景,也奋不顾身冲向洞穴,再出来时,嘴里也衔着一只或两只狼崽,全都没有了生命迹象。
先前那头母狼站在白狼面前,颈部硬毛直竖,嘴上的皮肤皱起,呲着锋利的牙齿,露出一股凶相,好似在质问白狼一般。
这时,白狼突然起身冲向那倒在地上的灰狼,不停地撕咬着对方的皮毛,疯狂地撕咬,直至将对方脖颈处的皮毛扯得支离破碎,毫无狼样。
至此,另外四头狼也大致知道了原因,它们低声呜鸣着,犹如哭声,慢慢上前触碰着六只狼崽的身体,就像和从前安抚它们一样。
第45章 斩尽杀绝
作为旁观者的丁奇,正意犹未尽地观看着宫廷大戏,可身边的小可爱入戏的表情和动作让他不得不停止观看,那咬牙切齿的模样,瞧着怎么就那么仇视女主呢?
好吧,此刻该他这个坏人出场了,顺着剧情的发展,总得要让对方有一个同仇敌忾的对象出现才行,也算是帮那头白狼一把吧,谁让自己这么好心呢?
可是,如果我帮了女主,小可爱会不会不开心呢?不管了,如果不开心,就让它多喊一声猞猁咩吧。
从背后抽出五六支箭放在身前,丁奇从树后慢慢探出弓箭,深吸一口气,将弓拉满,瞄准离他最远的一头母狼,距离大概五十米。这头狼侧着身子,刚好将整个身体露出来,并且中间也没有遮挡,就看丁奇准备射向哪里。
嗖!
丁奇手中的箭离弦而出,呼吸间越过这五十米的死亡之路,直射对方脖子。顾不得看结果,丁奇第二支箭再次射向离他最近的一头母狼。
连续两声弓弦震动的声音,将正处在悲伤氛围中的五头狼惊醒。它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声音,但多年养成的习惯或者说本能让它们很快就找到声音的来源,以及看到树后正持弓而立的丁奇。
可就在它们楞神的一刹那,利箭刺破血肉的声音响起。
噗!噗!
时间有间隔,但并不是很长,两头狼瞬间扑倒在地,不停地抽搐,伤口和嘴角鲜血直流,都是致命伤,一处脖子被扎透,一处穿胸而过。
看到丁奇的第一时间,丁奇视线中的画面分离成五个慢动作,一个是被袭击的两头狼慢慢地向地面倒去,眼神中有疼痛有疑惑还有越来越近的地面;二是另外两头灰狼起步直冲向躲在暗处的袭杀者,四肢抓地腾起的灰土洒向空中,显示它们心中怒火雄雄,想要有一个彻底的发泄;三是白狼直接冲向洞口那一黑一白两头狼崽,张嘴衔住两头小狼冲向背后的一片树林,果断直接,夺路而逃;四是小可爱从自己脚边急速奔出,勇敢地冲向两头灰狼,勇猛而又无畏,如初生牛犊,凛然不畏虎;五是丁奇再次抽出一箭,慢慢拉动弓弦,准备将弓射出迎向正如风般刮过来的一头灰狼。
而这一切都在一息间全部发生,有肉体撞击地面声音,有灰狼看见猎物或仇人的低吼声,有小狼的呜咽声,有小可爱奔向目标发出的呜啊声,还有拉动弓弦时的咯吱声。
嘭嘭嘭
两头狼倒地,鲜血汩汩,力量逐渐从它们身体中消失,爬不起来,眼中慢慢消失的光彩倒映出白狼和其他两头狼不同的动作和行为。
大无畏的小可爱扑倒迎面而来的母狼,如一头猛虎般,后肢着地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两只爪子不停地拍打在母狼身上,带起一蓬蓬的毛发,还有它利齿间的一丝丝血肉。小猞猁在第一时间就占据了主动,将对方的气势瞬间压下去,胜利只是时间早晚,碰到生命中的宿敌,源于血脉的记忆,让它招招致命。
扑向丁奇的那头灰狼躲过射来的竹箭,再次加速扑向丁奇。来不及再射出一箭,丁奇抽出开山刀向侧面迈出一步,锋利的刀刃从其脖颈处划下,差点将其脖子砍断,喷射的鲜血激起一片血雾,洒在丁奇脸上,如蒙蒙细雨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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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不得小可爱,丁奇捡起地上的弓,向白狼逃跑的方向追去。
森林中灌木丛生,有些地方都没有办法下脚,让人不禁怀疑白狼是否朝这个方向逃跑。不过丁奇很肯定,草丛和灌木上留下的一些蛛丝马迹都给丁奇提供了再明显不过的方向标。只不过那些不能下脚的地方,让丁奇算是吃了不少苦头。
没有跑多久,后方传来一声临死前的狼嚎,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慢慢的,前面的树林越来越稀疏,石头和齐膝深的草丛也越来越多,白狼在向着后面的山坡跑。丁奇始终保持着匀速向前追赶,不一会儿,小可爱也从狼窝那里跑过来,跟着丁奇朝前跑动,时不时闻闻白狼留下来的味道,帮助丁奇纠正了几次方向。
前方,白狼的速度越来越慢。衔在嘴里的两头小狼让白狼的呼吸越来越重,可是它不敢放松,后面那个人类一直在追着自己。中间变换了几次方向,甚至往回走了一段都没有能甩脱对方,反而让人家把距离拉近了许多。
前面的山石越来越多,阻挡人类视线的地方也逐渐增加。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
总能发现自己藏身的地方,一直在逼近。它却不知道,丁奇手里有一个远超这个时代的高科技武器-望远镜,能在很远的地方将白狼的行为看得清清楚楚,这也让丁奇追踪起来很轻松。
白狼再一次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没多久就从这块石头旁逃向另一块石头后面,在山上这些石头都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在连续躲避三次之后,它衔在嘴里的两头小狼不见了。
逐渐增多的山石也将丁奇的视线阻挡住,让他也不能随时看到白狼的身影。就在丁奇转过一大块石头后,前方的视线也比较开阔了,他突然发现前方白狼逃跑的速度加快了,而它嘴中的两头小狼却不见了。
顾不得小狼的去向,丁奇也赶紧利用这段开阔地迅速拉近双方之间的距离,并让小可爱冲上去在一旁骚扰、缠斗,减慢白狼逃跑的速度。在两者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只有三十米的时候,丁奇张弓搭箭,瞄准那头白狼,手中的箭急速射出。
嗖!
正与小猞猁纠缠的白狼听到了熟悉的响声,就是这种声音响起的时候,自己的两个同伴永远地倒在地上,回归了大地母亲的怀抱。急切间它猛地一个加速,将小可爱撞到一边,躲过了这必杀的一箭。可是后面的箭一箭连着一箭,不让它有丝毫喘息的时间,就在它连续躲过五支箭的时候,本想跃过一块石头避开第六支箭时,白狼的脚下一软,卧倒在那块石头边,刚好将自己的腰部送到箭下。
噗!
嗷呜!
箭头入体,剧烈地疼痛袭上心头,让白狼忍不住发出凄厉的狼嗥,洁白的狼毛瞬间变得鲜红一片,犹如一纸白宣,滴上了朱砂红,像一道水印,慢慢浸润开,染红了它的皮毛,也将它最后一点力气抽干,软倒在地。
它早已没有力气,撑着它的也是它心中对两头小狼的牵挂,可现在这种牵挂已经成为奢望。
丁奇看着卧倒在地的白狼,没有一丝怜悯,再次搭上一支箭,平静射出,结束对方的生命。站在一边的小可爱看到白狼流出的鲜血,啊呜一声冲过去,兴奋地吸吮吞咽,这一切让丁奇觉得它不再是一头纯粹的猞猁。
第46章 滴血认主?
丁奇舍不得这头白狼的毛皮,拿出直刀快速剥掉,卷好背在身后,准备回到住处和其他狼皮一起好好收拾,至于狼肉则砍下一条后腿当作今天晚上的晚餐。
看了看天色,有很大的可能赶不回去,需要在外露宿。
丁奇带着小可爱往来路回去,特别交待小可爱仔细搜索走过的地方,还有两头小狼没有找到,肯定是白狼将它们藏在哪个地方了。丁奇心里面有点不踏实,如果不能将这群狼斩尽杀绝,将会遗留一个安全隐患。
就在丁奇胡思乱想之际,正在前方搜寻的小可爱突然驻足,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声音,而丁奇也学着小可爱屏住呼吸,搜寻着一切微小的声音,不放过任何可能是细节。
风,微微吹过,撩起肩头的发丝,也将周围的声音带过来,钻进丁奇的耳朵里。
一道细细的嗷嗷叫声传到丁奇的耳朵里,极细微,断断续续的,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此刻,小可爱也听到这细微的声音,准确地说是小可爱先听到这个声音,并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到了那两头小狼崽。
在一堆石窝后面,有一个小小的石缝,丁奇久寻不到的两头小狼崽正探头探脑地在里面张望着,不时发出如乳狗叫般的哼唧声。它们应该是饿了,在等自己的妈妈回来,久等未果,只好发出呼唤的声音。
可惜它们的妈妈永远也回不来了。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无处不在,优胜劣汰,丁奇只能对两个小家伙表示歉意。
两头小狼长相可爱,一黑一白,如其父母。
小可爱看到这两头小狼,瞬间凶相毕露,呼地一声冲过去,想要将它们兄弟俩就地正法。猞猁攻击狼群弱小者尤其是狼崽的行为,已经深深埋藏在它们的血脉之中,这是长期的历史斗争深植基因的结果。
丁奇赶紧喝止小可爱,不让它伤害两头小狼。慢慢走上前,靠近它们藏身的石缝。两个小家伙看到有人过来,赶紧向后退缩,两双眼睛满是警惕。
石缝不深,丁奇伸手进去,先将白狼崽抓出来,稍有挣扎,但怎敌得过一个成年人的体力。就在他准备抓另外一只黑狼崽脖子时,它突然张开嘴巴咬住了丁奇的手掌。狼虽小,稚嫩的乳牙却很锋利,钻心的疼痛袭来,让丁奇差点控制不住扭断它脖子。
还好丁奇忍住了,被咬的地方开始流血,丁奇浑不在意。血液流到黑狼崽嘴里,它吞食了一些,慢慢地这头小狼崽不再使劲咬丁奇的手直到慢慢松开。看了看丁奇,它伸出舌头将丁奇手上伤口周围的血舔干净,用头蹭了蹭它的手掌后,慢慢从石缝中走了出来。
看到它的表现,丁奇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能抱以苦笑。它喝了我的血,记住了我的味道,不知道这算不算滴血认主呢?然后被我送回召唤空间,需要它们的时候,直接喊一句:出来吧,我的宝贝们!我是希瑞!
“咳咳,嗯,动画片看多了,我也想多了。不过我的金手指在哪里呢?那么多的穿越人士都有金手指,而我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是挺令人郁闷的一件事啊!”
丁奇发觉自己确实想多了,只好自个儿嘀咕两句稍稍排解一下郁闷的心情。这种情况的出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独处的时间有点长了呢?
丁奇看着这两个可爱的小家伙,决定将他们收养起来,以后也算是多了两个看家护院、出外打猎的打手。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这是多么惬意潇洒热血的生活啊!
不过看着两头小狼嗷嗷待哺的样子,觉得这种生活还早着呢,看来以后又多了两张要喝奶的嘴啊!
考虑到它们俩目前饥饿的状态,仍处在哺乳期,丁奇决定加快回去的速度,稍微赶些夜路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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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会有一番折腾,没想到过程这么顺利,丁奇赶紧将它们放在背后的背篓中,将白狼皮绑在腰下面,不让两头小狼看到。之前碰到小可爱的时候也是这种情况,但当时他直接将猞猁皮扔了,但这次丁奇实在见猎心喜,不舍得丢掉,那只能尽量将狼毛身上属于白狼的气息除掉才好,免得两头小狼产生别样的情绪。
决定之后,丁奇脚下步伐加快。小可爱在前面奔跑,显得有些闷闷不乐,就像一个生气的小孩子。丁奇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心里面答应它可以多叫几次猞猁咩之后,紧跟着小可爱朝回家的路走去。
待来到狼窝的时候,天色已暗,周围影影绰绰的,没有其他动物过来的痕迹。丁奇将几头狼尸塞到洞穴里,用几块石头将洞口封住,准备明天过来将狼皮剥掉。
临时做了两只火把出来,点着一根,另一根备用,丁奇不再按追踪那头受伤灰狼的路线行走,直接横穿山谷。
原始社会的野外,晚上出行的风险很大,要不然远古的先民们也不会晚上点着一个大火堆、将大石头堵在洞口睡觉了。
行进的路途中,各种虫鸣,时不时响起两声不知名的怪异鸟叫,甚至还有剑齿虎的吼叫、野鹿的啾啾鸣声。途中被七八头类似野狗的动物包围,在丁奇射杀了两头之后直接做鸟兽散,丁奇也懒得再理它们,加快速度前行。
原始的夜晚山路难行,不仅是障碍物多,有食肉猛兽,还有方向或目标的不明确性,只能摸索着前进。
丁奇选择夜行,还是具有一定风险的。还好有小可爱在,它记得住处在哪里,也能提前将一些危险避开,加上有火把,回去的路还比较平静。
可就在丁奇到达竹林时,一对巨大的灯泡出现在丁奇前方不远处,带路的小可爱感受到前方有危险吓得瑟瑟发抖。对此很有经验的丁奇知道,那是一头剑齿虎,不知道从哪里游荡过来的。丁奇不得已将手电拿出,照向前方,一头比之前射杀的那头还要大上两分的剑齿虎正伏在丁奇必经之路上。
骤然出现的灯光吓了对方一跳,向后倒退了两步。站起来的,肚子看着鼓鼓的,应该是才进食不久,似乎对眼前的一人一兽暂时没有兴趣。不过丁奇不敢打这个赌,赶紧将背后的那一大块狼后腿扔过去,又将对方吓一跳。也许是狼肉上面的血腥气吸引了它,走过去嗅了两下,好像有些嫌弃,扭头走向一边,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仍将目光看向丁奇,硕大的眼睛闪着光芒,看不出对方的想法。
僵持了一会儿之后,丁奇见对方仍没有动静,就带着小可爱从这头剑齿虎的旁边绕了过去,视线始终放在对方身上,倒退着向住处走,哪怕走远了,也恨不得一步三回头,免得对方改主意了。
刚走到大门口,丁奇就发现外面的草丛中一片狼藉,一头被吃剩下的灰狼仅余下一个头颅和四只爪子,肚肠横流,血迹斑斑。丁奇判断,这应该就是刚才那头剑齿虎留下来的餐后残骸。
丁奇心里面对这头灰狼的贡献表示感谢,如果不是剑齿虎吃饱了肚子,估计刚才路上就又是一场大战了。孰胜孰败,未为可知啊!
赶紧打开门,看到院子里一切照旧,心里面也算放下心来。将两头小狼放在木屋里,然后出去给那些饿得乱叫的羊和兔子、山鸡喂草,接着又在羊圈那里挤了一大陶碗奶端给两头小狼。
刚开始它俩对羊奶还有些抗拒,不过在丁奇点了几滴到它们嘴里之后,就冲过去狼吞虎咽起来。这倒让旁边的小可爱再次吃醋,大声地吼叫了一声:咩~~
除了已经适应的丁奇,两头小狼却是被狠狠地吓了一跳,以后对小可爱也是畏惧不已,不敢特别靠近它。
收拾好这些嗷嗷待哺的动物们之后,丁奇从兔笼里抓了一只兔子喂给小可爱,犒劳一下它。如果不是它带路,今天肯定要在外面露宿了。丁奇自己则顾不上吃饭,拿上手电,开山刀出门,将散落在院子周围的那些灰狼尸体拖回院子中,又在那些血迹上撒了石灰遮盖血气,以免招来更多食肉动物。
做好这一切,丁奇心里面的一块石头才终于落下。
第47章 黑白双煞
丁奇熬了一大锅肉汤,加了菖蒲蘑菇木耳竹笋还有盐,又烧了一块剑齿虎肉,晚餐很丰盛,也算是好好犒劳了一下自己。做饭的间隙将自己全身上下清洗干净,伤口也消毒上了药,里里外外,清爽无比。
天气已经很热了,大概二十七八度的样子,蚊虫也多了起来。为免蚊虫叮咬,丁奇只好再次跑出去,在小溪边采了一小堆菖蒲回来,放在火上点燃,在屋里来回走了两圈才将烦人的蚊子驱赶出去。
一夜无话。
接下来的几天,丁奇依然繁忙无比,除了将房子周围一切战斗痕迹消除之外,又剥了十几张狼皮,其余的因为天气原因,腐烂得很快。他将所有狼皮进行了简单硝制,尤其是黑狼和白狼的毛皮更是细致处理,用草木灰和石灰配制出来的硝制液,将狼皮处理得非常柔软,就连狼毛都感觉顺滑了许多。
那头剑齿虎在周围盘桓了三天,丁奇也是好吃好喝的供着,每次将剥过皮的狼尸扔给对方,都会嘶吼几声。丁奇听在耳朵里,权且将其当成感谢的话。
看着这头剑齿虎胖了能有十几斤的样子,丁奇忍住了也将其抓过来当宠物的想法。不说危险不危险,光是这每顿二三十斤肉的饭量,丁奇就觉得养不起,更何况还有两头吃白饭的小狼崽,这样下去,丁奇非疯了不可。
好不容易将那头吃肉不给钱的大爷送走,抓回来的两头狼崽与小可爱之间关系差到极点。两个种族本身就有世仇,这都是印在骨血里的。虽说有丁奇阻拦,但小可爱暗中给它们俩两爪子丁奇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要不过分就行。
但不知是不是小可爱教训得它俩太狠了,两个小家伙突然就疯狂起来,逮着小可爱在院子里一直追咬。对于狼崽敢于反抗的情况,小猞猁显然懵了,有些不知所措,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的小可爱遭到了兄妹俩的疯狂报复,直至小可爱逃到木屋上才算罢休。
至此,两头小狼赢得了猞猁的尊敬,偶有小打小闹,但不再出现那种生死相争的情况,双方之间的氛围也比较融洽,加上那头渐渐长大的小羊,气氛也更加和谐。同时也赢得了丁奇给予它俩的一个称谓:黑白双煞,简称小黑小白。尽管这只是丁奇觉得比较酷、又懒得再想名字的原因,可他就是不承认。
半个月之后,在
丁奇不辞辛苦、任劳任怨、有苦也不能言的努力下,获得丰盛食物来源的三头食肉动物长得更加快速。小可爱已经达到它妈妈的水平,身高体长重量也都远超其母亲,长相越加高冷、生人勿近的样子。而两头小狼也是生长迅速,不知是不是有压迫的原因,长得反而更壮更结实,远远看去就跟两堆肉球似的,虽然壮和胖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但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变化。
丁奇用事实告诉两头小狼,不要试图去残害或吃掉院子里喂养的动物,不要去吃不该吃的东西,只能是丁奇喂的东西才可以吃,拉屎拉尿要去厕所或者丁奇指定的位置等等丁奇觉得需要给它俩立规矩的地方。丁奇拿它们当狗在养,少一些狼性,多一些人性。而这两头狼也越来越适应丁奇的存在,依恋感十足,走哪跟哪,这里面离不开小可爱的功劳。
当然,丁奇也不是一味打压,以温柔手段居多,每天都会抽出时间,陪它们俩还有小可爱一起玩耍。只不过小可爱已经过了爱玩的时期,对丁奇陪着那俩傻货一起玩觉得是愚蠢的事,哪像自己这样玩高冷来得舒爽?
连续两天,天一直阴沉沉的,没有风没有雨,乌云翻滚不休,却不曾有一滴雨水。天气闷热,让人有一种心慌的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动物们也都蛰伏在自己的巢穴里,不再喧嚣,似乎对天或大自然存了一份敬畏。
一场暴雨正在酝酿,酝酿的时间越长,暴雨的来势就越凶猛狂暴。
不在平静中爆发,就在平静中死亡,而平静的极致就是爆发。第三天夜里,预料中的大雨降临这片山谷,将山坡下的整片草原都埋在水面之下。雨势很大,已经不能用瓢泼大雨来形容,倾盆大雨也不合适,感觉整个天空都在往下面倒水,铺天盖地,重重雨幕,不曾有半点减小的趋势。
天地茫茫,水势滔滔,大雨如银河泛滥,狂泻如柱,隆隆的雨水声遮盖了其他一切声音。
白天躲在木屋里的丁奇和三个小伙伴百无聊赖,躺在皮毛垫子上盯着门外的世界各想各的,只有在肚子饿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自己还需要做饭,还需要喂饱三个小家伙。
对于这场大雨,丁奇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木棚、羊圈和笼子再次加固做好防雨措施,喂食的草料已经堆满整个木棚,木屋后面挖了一个
深深的引水沟直达小溪,防止雨水过大淹了屋子。木柴、清水和食物也都储备齐全,不用为照明、取暖等担心。
叮叮叮
连续的敲打声穿透雨帘传出去很远的距离,清脆的尾音带着沉闷。下雨的时候人和动物被挤在狭小的空间中,时间长了就会烦躁,所以丁奇拿出斧和凿子,将屋子里提前锯好的木头拿出来,凿出相应的孔洞,准备制作一张桌子。桌子面由宽窄不等的木板卡在两块厚木板制成的槽里做成,厚木板上下凿出四个方形的洞,将桌腿插进去。而四条桌腿上间隔十厘米各凿出两个方形的孔洞,再用四根横向木头插进去进行固定,简单而又粗糙。
丁奇忍不住在想,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有了相应的工具,就能做出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随着工具的发展,制作出来的东西也越来越高级精美,技术含量也逐渐增加。工具的出现,解放了人的思想,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生活与工作的水平。人,是多么伟大的一个种族啊!
除了做出一张桌子外,丁奇还做了一个简单的方形凳子,吃饭时候的舒适度也提高了不少,至少不用和几头宠物一样蹲在那里吃饭了。但看着粗糙的桌面,丁奇觉得得尽快将刨床做好了,刨刀一直摆在那里,就差刨床,有了刨子,木质器具将会更加美观。不过话又说回来,丁奇一个人住有必要整得这么复杂吗?简单一点多好?但丁奇有一颗追求美丽的心,他想把事情做到极致。
另外,丁奇还将之前沤好的藤蔓纤维拿出来,搓了一些伞绳粗细的绳子出来,准备制作出来一张网,既能够捕鱼,也能用来网住一些小型动物,比如鹿、羊、兔子之类的。
雨,下了三天三夜,到第四天下午才不情不愿地离去,留下暴雨后的狼藉世界,树木倾倒,乱石遍地。山坡下已经成为一片汪洋,汇集的雨水将一些动物淹死,也将其他幸运活下来的动物撵到山上,一时间丁奇屋子周围动物的密度陡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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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外,泥泞不堪,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丁奇只好窝在木屋里,继续渔网的编织。而三头宠物却早已受不了,直接窜到外面,踩踏了一身泥水,被丁奇逼着跳进门口的陷阱里洗干净了扔到火堆旁边烤干,不过屋里很快就散发出一种骚气味道,让丁奇忍不住想将它们全扔出去。
第48章 秋天来了
晚上,雨过天晴,暴雨将天空遮蔽太阳与星星的厚重烟雾驱散,露出了久违的星光。丁奇躺在床上,透过头顶被雨水冲刷出来的窟窿看着满天的星斗,内心一片平静。
好久没有这样自在的看星星了,尤其是这样整个银河系都展露在面前的情况,借助这场暴雨的光,丁奇能够在屋里的床上看星星,实在是一件非常悠哉游哉的事情。除了看不到月亮。
而此刻的月亮则挂在西边天陲,如钩。如果丁奇还想躺在床上看月亮,那他只能在墙上掏出来一个洞来欣赏这无边夜色之美了。
月虽如钩,相思愁却浓,浓得化不开。
第二天,阳光明媚,各种动物早起享受着这难得的大晴天,抒发一下长久没有照射太阳产生的郁闷心情。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抑或植物,都需要太阳的能量。因此,从丁奇到三头宠物再到驯养的动物无一例外,全部都在晒太阳,吸收着太阳的精华,转化成身体的能量,就差吸食日月精华进行打坐吐纳了。
嗯,丁奇又想多了。
随着气温的上升,整片天地犹如处在一个大的蒸笼里,浑身湿乎乎难受无比。丁奇只好脱了身上的衣服,只穿着一条裤衩躺在树荫下乘凉。
气温上升得快,泥土地也干的快。等到下午的时候外面泥地里已经可以下脚,丁奇招呼了小可爱,背着竹背篓,拿着开山刀进竹林中采竹笋去。
一场大雨,竹林里竹子东倒西歪,狼藉无数。丁奇小心翼翼地下脚,目光不停扫视,寻找着鲜嫩可口的竹笋。夏天的笋其实不多,不如春笋好吃,但对于缺乏蔬菜和维生素补充的丁奇来说,这些笋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多采集一些,用水焯了之后晾干保存起来,等到冬天的时候配肉炖或炒,那绝对是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虽说夏天的笋量不大,但这么一大片竹林的产量还是不容小觑,丁奇来来回回走了五趟才将他相中的竹笋背回去。可就在他换了一个方向回去看看路上是否会有其他发现时,不远处的一棵竹子不停地晃动起来,还传来一些咔嚓咔嚓声。
丁奇和小可爱都被吓了一跳,以为是有什么野物在那里躲藏。他赶紧抽出开山刀,朝着那处响动
慢慢走过去,免得惊吓了对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万一是一头野猪,在这样狭窄的环境里,自己可是不占优势的。
待走近一看,那根竹子周围什么都没有,也没有野猪,四周仔细看了看,也没有其他动物的痕迹。就在丁奇疑惑地准备扭身回去时,那棵竹子又动了,并且向下沉下去一截。旁边的小可爱对此非常好奇,也是悄悄上前看看是什么东西,会不会是猞猁经常捕猎的老鼠之类。
丁奇却没有挪动脚步,看到竹子的动静之后,他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动静了。
竹鼠。
是竹鼠在那棵竹子下面吃竹根和竹子。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竹鼠吃竹子,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人工喂养的竹鼠。长得呆傻可爱,而一身的肉却非常美味,这是电视上的人说的。
想到吃的,丁奇赶紧行动起来,这几天一直吃的熏肉,吃得他都快吐了。仔细寻找到竹鼠打洞的方向,丁奇一脚踩下去将它前进的方向给堵死,又约莫了一段距离将竹鼠的后路截断,他边才拿着开山刀削了一棵细竹子在刚才的那棵竹子周围扎来扎去,去寻找竹鼠的位置。
很快,丁奇就扎到一堆肉,而这堆肉在被扎到的时候突然挣扎了一下跑了。但丁奇知道它跑不远,又快速向前扎了两次,终于再次扎到竹鼠的身上。由于力量较大,直接扎透了竹鼠的身体。
咯、咯、咯
呼、呼
竹鼠发出示威声,并剧烈地反抗,处在泥土洞中的它不停地翻动着泥土,露出一点身体。
丁奇再次发力,将细竹插入泥土中,免得竹鼠跑动,然后用开山刀将周围的泥土扒拉开,将整个竹鼠露出来。只见那根竹子扎在它腹部靠外一部分,四肢还在拨动泥土,同时发出与刚才不同的声音。
“哇、哇、哇”
而它的长相却非常凶恶,可比电视里那么呆萌的家伙差远了。体长半米多,身体粗圆,长着六颗粗大的门齿,上面两颗,下面四颗,而那四颗门齿最外面两颗却长得有点像野猪的獠牙,向外稍有弯曲。不知道是不是受伤的缘故,两个眼睛红红的,显得很是疯狂。四肢粗壮,爪尖锐,极适合刨土挖洞。
看它还
在挣扎,丁奇直接用刀背将它敲死,从地上提起来,大概有十几斤的样子,足够自己和小可爱饱饱地吃一顿。
将它一并扔到背篓中,再拖了两根拳头粗的竹子回到住处。
丁奇很无耻地让小可爱先吃了一些竹鼠肉,试毒。主要是这头竹鼠的样子比较奇怪,但也别怪丁奇这样做,他自己的命比谁都重要。
不用等待,丁奇赶紧将竹鼠洗剥干净切成块放入陶锅中,陶锅端到之前做好的灶台上,倒入清水开始炖煮。这个灶台用着很方便,省了不少柴火。
再用吊锅处理好一根切成片的竹笋,放到已经煮开了的陶锅中,再添加进去一些蘑菇、木耳、菖蒲,不一会儿,浓浓的肉香味就充斥整座木屋。
小可爱没有毒发身亡,只是盯着陶锅流口水,丁奇准备呆会让它多吃两块肉以示补偿。而两头小狼也是眼巴巴地瞅着,想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么香,比奶还香。
一顿饭吃得丁奇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咽进去,小可爱此刻则鼓着肚子趴在狼皮垫子上直哼唧,两头小狼也喝饱了肉汤回到木棚下的窝里睡觉。
生活如此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小家伙们都去休息了,可丁奇却不能睡觉,开始收拾采回来的竹笋,摘叶、切片、焯水、沥干、晾晒,忙得不可开交。
第二天,丁奇仍然忙得脚不沾地,修补屋顶、院墙,编织新的竹器盛放晾晒竹笋片。还用一个粗竹子做成了一个茅粪勺,把已经满了的茅坑掏空,掏出来的粪肥全部倒在那一片蒲公英田里。经过丁奇不停地繁殖,这片蒲公英田已经快有两分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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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暴雨带来了太阳、星星和晴好的天气,但也带来了一丝丝的凉意。虽说中午还挺热的,但早晚两个时间段已经开始凉了,用天气预报术语来表述就是早晚温差加大,凉意袭人,需要注意添加衣物。
这预示着秋天就要到来,秋天的脚步近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各种动物要储藏食物和贴肥膘,而丁奇也要准备多储藏各类肉食和水果,还有喂养动物的草料,只有这样才能度过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冬天。
原始社会的冬天,不是那么容易度过的。
第49章 独轮车
考虑到即将迎来秋天,丁奇决定重新建造一间屋子,大小和原来的差不多,只不过墙体全用土坯建造,四个墙角则采用砖石结构,增加房子的坚固性。而之前露出一个窟窿的屋顶也给丁奇提了一个醒,需要更结实的瓦片才能保护屋顶不受损。
考虑到原始社会的冬天会非常难捱,尤其是一场灭世大火之后,直到现在天空还都被浓厚烟层笼罩,太阳出现的次数很少,长期处在没有太阳的世界里,对天气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不是一场暴雨,估计前两天就不会看到太阳的出现。因此丁奇也在想如何才能更加暖和,而土坑和壁炉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磨刀不误砍柴工,房屋建造需要大量的材料,包括砖石、土坯、石灰、木料,还有烧砖和石灰用的木炭,甚至运送材料的工具。
为不耽误事儿,丁奇先开始烧木炭,由于要烧不少砖和石灰,因此他扩大了烧木炭的规模。在原来烧木炭的坑洞旁边,又挖了两个坑洞,每个坑洞比之前要长一米,使得每次烧的量更大。
然后就是大量的砍伐树木、锯木头、堆放、烧火、封洞口,剩下的就是等待。
可丁奇却不敢等待,在这个时间里,他带上小可爱一起去森林里转了一大圈,直到天色变暗才堪堪赶回来。
这次收获比较大,一是发现之前找到的一种果树接近成熟,看到周围掉落的啃得面目全非的果子,也就不用小可爱进行试毒,肯定能吃。丁奇尝了两口,还有些酸涩,不过味道不错,像苹果,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像苹果那样长久保存。
二是发现了几棵板栗树和两棵疑似核桃的树。板栗非常好认,果实外壳长有尖刺,敲开之后里面就是长相漂亮的板栗果实,再过几天就可以采摘。周围树上来回跑跳的松鼠可是他抢夺食物的敌人,他也需要加快速度。只不过事情太多,他一个人又干不过来,真想有更多的人来干活啊!
发现了疑似核桃的树,只是丁奇从外观看确定那不是核桃树,反倒是像松树。可是在看到果实上面长得青黄色的外皮、上面布满芝麻点,尤其是他敲开外壳看见里面真正的核桃壳时,他才确定这是一棵核桃树。但这棵树上长的叶子就不敢恭维了,和核桃叶子一点都不像,倒是像松树的针叶,最后丁奇管这种树叫披针核桃树。
这两种干果的发现,让丁奇一阵兴奋,认为整个冬天都不会太难熬,没事可以砸核桃、烤板栗吃,就是不知道会不会长胖,胆固醇会不会升高。这就是欠揍的丁奇所想,殊不知还有处在绝对贫困线以下的原始人类会在冬天被饿死。
当然,上面这些只是额外发现,其他包括松子、木耳、蘑菇也发现不少,更不用说随手用弹弓打到的松鼠三只、松鸡两只,被小可爱抓到的长相如黄鼠狼实是紫貂的小动物两头,都是顺手而为。
丁奇这次在森林里转一大圈,主要是为了寻找一种木质硬的树种。丛林里以松树居多,其他树木混杂其中,丁奇就找到不少以前农村见过的树,如麻栎、槐树、杨树、榆树,还有在东北生长的白桦树。
挑来挑去丁奇选择其中的榆
树作为自己的目标树种,他想制作一个独轮车,这些树种里,只有榆树的木质最硬,韧性还好,非常适合制作独轮车的轮子。
现在处在原始时代,还没有找到铁、铜矿石,炼不出来铜铁,因此这轮子只能采用最笨的方法制作,那就是从树上截下来一圈,从中间掏一个洞来做轮子。幸好自己有锯子和斧头,可以直接锯下来,锯不下来也可以砍下来。
不过如果没有锯子和斧头呢?那丁奇就不是生存狂,而是原始时代的现代人,两手空空却知道如何制作工具。那时候他只能自己制作石斧,慢慢将一棵粗大的树伐倒,再用劈砍的方式耗费大量的时间制作出来一个木头轮子。等他全部做好,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还好,丁奇有工具。有工具,他就能将制作的过程缩短,节省不少时间。
他选择的那棵榆树底部粗有五十公分左右,高二十多米。树很高大,如果是用石斧,说实话丁奇真不知道是否能将这棵树砍倒。
部队里一个来自东北林区的老班长说过,砍树有技巧,尤其是用斧头砍大树更要讲究技巧。
先根据这棵榆树的长势确定了树倒下的方向,在这个方向的树根部用斧头斜着向里砍出一个比较大的楔形缺口,缺口角度45度以下,深度大概占这棵松树直径的三分之一,这个角度方便他劈砍,也更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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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在楔形缺口对应的反方向下斧,下斧位置在楔形缺口底边向上大概十五公分处,继续砍出一个楔形缺口,深度和第一个缺口差不多,最后用力向树倒的方向使劲推,这棵树就能在自身重量的压迫下顺势倒下,也不用担心树从外层“劈”了,浪费木料。
整个过程花费了大概半个小时,简单快捷,如果有油锯,估计全部时间下来不到五分钟。
接下来丁奇又在树干上残留的一个楔形口对立面又砍出一个楔形口,就像伐木时一样,这是为了能将树锯下来。丁奇手中的锯条长只有三十多公分,锯木头时还是力有未逮,只能劈砍出一段,再用锯子锯下来。
折腾了一个小时,总算得到两个直径五十公分左右厚度分别为十公分、十五公分的圆木块。最后又从倒下的榆木上锯下来两根粗十公分长两米的树枝下来,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住处。
回到家,先将吃的准备上,给各驯养的动物添上草料,喂上羊奶和半只松鸡,丁奇转头将三只松鼠和两只貂剥皮处理。肉挂在熏肉架那里熏制,皮毛则简单进行处理,晾在一边,等不忙的时候再进行硝制,尤其是那两只貂皮,更要好好处理,回头再去抓几头回来,做件围脖或者帽子也算不错。
吃过晚饭,丁奇拿出斧头与凿子在那块厚十五公分的圆木板上凿出来一个通透的卯眼,长宽五公分,然后将扛回来的榆木枝截出一段长三十公分的木棍,将其做成一段两头圆、中间截面是正方形、和卯眼尺寸相当的木棒。
这个做出来其实就是独轮车的车轴,这个车轴中间部分与车轮的卯眼很契合,不会发生松动的情况。另外,丁奇还用木板凿出同样的卯眼,同样卡在车轴上,用来作为车轮与独轮车大梁之间的挡板
,减少车轮与大梁之间的摩擦。
这些做好后,开始制作独轮车的两根大梁。大梁选用一棵粗有十五公分的松木制成,用简单制作的一个墨斗拉出来合适的尺寸,用手工锯一小段一小段给锯出来,锯成一个长方体。然后在锯好后的大梁顶端靠里二十公分左右用凿子、斧头、多功能瑞士军刀刻凿出一个直径有九公分的半圆。半圆做好后,丁奇将大梁放在车轴上试了一下,在半圆的卡位下,能将车轮推动。
接下来,丁奇又制作了两个Ω形的木头,这个形状的木头上半部分是直径九公分的半圆,能和大梁的半圆契合。将这两块木头分别对应半圆绑在大梁上,就能够推动使用,和丁奇小时候农村使用的小平车一个原理,确保车轴不会在运动的过程中脱离。
随后在大梁上凿出结构对应的卯眼,插上两根横木形成一个没有尖儿的、带有两个横线的A字形,而车轮就在这个A字形的顶端。A字形的底部用斧头劈砍成单手握住的把手,系上一根带子,花费了丁奇一个晚上加上一上午时间做成的简易版独轮车,终于在原始时代出现。
只不过这个独轮车还运不了东西,需要丁奇再编出来一个藤框绑在车上才可以。编藤框很快,半下午的时间就做成了,椭圆形的,绑在车上,来回走了几圈。甚至装上半框土,将带子挂在脖子上,推着走到灰窑那里,轻松方便。只不过平衡有时候不好把握,需要多加练习。
丁奇看着今天剩下的时间不够他去捡石灰石,就拿来铁锹在之前烧陶器的洞窑旁边又挖了一口同样的洞窑出来,这孔窑准备用来烧瓦片。
第二天上午,丁奇收拾好家里的一切,带着小可爱推着独轮车来到之前经常搬运石灰石的地方捡了半车石灰石回去,还背了半背篓。现在小可爱已经长大,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卫兵和侦察兵,一有风吹草动都能提前示警,这让丁奇干活的时候比较放心。
石灰石搬运回来后,丁奇将烧好的木炭清理出来,再放进去一批木头继续烧,燃后又开始烧石灰石。
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丁奇非常忙碌,整天就围着土坯、砖头、瓦片、木炭、石灰、砍木头来打转,同时利用一些散碎的时间来打猎、收集草料,养活自己、三头宠物和其他动物。
这期间,丁奇利用投石索和编织好的网抓到了两头野羊,公母各一头,壮大了羊圈的规模,而这两头羊在看到有同类在里面时,慌乱的心情逐渐平复,很快适应了饭来张口的生活。而兔笼里的兔子数量早已通过自我繁殖翻了两倍,让丁奇不得不扩大笼子的规模。只有山鸡的数量没有大的变化,增加的数量还是在野外抓过来进行补充。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它们下的蛋都被丁奇给吃了,数量自然就上不去了。
现在饲养这么多动物,每天光花费在它们身上的时间都要占去至少五分之一的时间,有喜有忧,丁奇的生活痛并快乐着。有时候真想去哪里抢回来几个原始人来帮他做这些事情,每次想到这些,丁奇心跳就会加快,这个想法都会占据他的大脑好长时间,当个奴隶主,想想都让人疯狂,只可惜时机还不成熟。
第50章 一箭双雕
现在的丁奇,头发已长成披肩长发,胡子拉碴,如果再穿上动物毛皮制成的衣服或干脆在下身围一块兽皮,他就真和原始人一样了。脸上的稚嫩早已被成熟所取代,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身上没有一点儿赘肉,如果被原始时代的女人看到,那他绝对是一个超级明星,是她们争先抢夺的目标,还是死缠烂打的那种。
在准备的建屋材料里,瓦片的制作比较复杂,烧制时间也比较长。为减少流程时间,方便铺设,丁奇制作的瓦片较大,与现代社会农村的红瓦相似,但却都是平的。瓦面背后顶端中间位置有一个突起,这是用来挂靠到屋面的泥中,挂靠得结实一些,不至于轻易从屋面脱落。
制瓦与制砖、制土坯一样,都在事前做了几个模子出来。将调制好的一团团粘土扔进模子里,铺成长宽、厚度皆一致的瓦坯,稍稍晾干之后就取出摆放到一边继续晾晒,达到一定数量就堆进洞窑里,铺满木炭一起烧制,出来的都是红瓦。
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丁奇选择了一个黄道吉日,开始奠基。房屋的地基选在了原来木屋后面大概十五米远的地方,等时间充裕了可以和前面的屋子连成一体。
所谓黄道吉日就是当天早上丁奇吃饱喝足之后,奠基其实也就是挖好房子地基、夯实基面、洒水再夯实,填埋碎石头、撒生石灰和土、再夯平地基就算完成。
砌墙要用砂浆,丁奇只能用泥和熟石灰和成的石灰砂浆当成粘结剂来使用,比例为2:1。不管是烧出来的红砖还是土坯,都用这样的砂浆来砌墙。
整个房屋的高度、形状和以前的木屋一样,前后墙高三米,东西墙最高处三米五。前后墙都开了窗户,朝南的窗户大,卧室起居室各一,北面的两扇窗户小,每扇窗户都用结实的木棍嵌入墙体,显得很结实。墙体的四角都用红砖垒就,实际效果要比之前的计划要好,看着更耐用。
墙体建成后,丁奇从森林里伐回来七棵小树,粗有十几公分,截成六米长,架在墙上作为檩条,屋脊一根,两边各三根。檩条超出的部分延伸到外面。椽子使用收集回来的一些拳头粗细的结实木棍,每根之间相隔十公分,比较密集。没有钉子,每根椽子只能捆绑在檩条上。为了能将檩条和椽子搭上去,丁奇又制作了两个人字形梯子,方便他上下搭建各种木料。
房子整体框架已成,只差最后铺设苇笆和瓦片,由于没有提前准备苇笆,因此丁奇只得暂时停下最后的收尾工作,转而将注意力放在苇笆草的收集和火炕的搭建上。
由于离河边较远,芦苇不好收集,丁奇就在山坡下面收集那些纤维长韧性足的杂草作为苇芭来使用。这种草的收集花去了丁奇整整两天的时间,收集回来的草都堆在屋子旁边,待晾干后再使用。
土坯制作时丁奇很卖力,用水、泥和杂草混合做成,做得很结实,用来做火炕的烟道和炕面都没问题,不用担心它的结实程度。
丁奇先是在卧室和起居室之间的墙外面用多余的红砖垒了一个灶台,灶台与墙相接的右上角开了一个口子,这个口与火炕烟道相连,点火后热烟就从这个口进入火炕里面。
由于三面有墙,所以火炕只需要垒一面就可以。垒好的炕高五
十公分,里面用土坯竖起摆放成过道的形式,烟就在这个过道里流动,从尾部墙体那里开的洞出去。烟道上面摆放上土坯,缝隙用石灰浆堵住,再铺一层黄土来调整炕面的温度。热了加土,凉了减土,直到温度合适不冷不热即可。
火炕建好后,丁奇又开始给内外墙抹灰,灰浆使用熟石灰和一些泥土、细碎的杂草混合而成,使用起来强度足够,室内采光将会更好,而外部墙面看着更舒服。
墙体抹过灰浆之后,作为苇笆的杂草也晾得差不多了。丁奇将它们捆扎在一起,平铺到椽子上,随后将水、泥、杂草做成的屋面基料堆放到杂草苇笆上,抹平后将瓦片从左向右、从下往上进行铺设。瓦片顶端的突起则直接摁到泥里,等干了之后就更加结实。
屋面瓦的铺设和瓦的制作一样,占用很多时间,不过等建成之后,整个屋子看起来非常漂亮。红瓦白墙,绿树成荫,浓浓的田园味道,如诗如画,让人回味无穷。虽然田只是一块蒲公英田,只有一间像样的房子。
房子建好,丁奇在灶台那里还有屋里分别点着火,用来加快墙体、地面、火炕等干燥硬化的速度。这些内容就是他小时候听大人们说和经历的事情。燃烧的火焰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这些气体与墙上熟石灰中的氢氧化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碳酸钙和水。碳酸钙其实就是石灰石,干燥的环境下能保持墙体不会变形,看起来整洁光滑,而火堆产生的热量又加快了水的蒸发,干燥得更快。
对于灶台和火炕烧火的问题,丁奇主要是担心湿的灶台和火炕容易产生一氧化碳,对人体造成危害,甚至是产生生命危险。所以,丁奇决定在使用前一定要把屋里收拾好,才能安心入住。
房子已经建好,从远处看有点两进院子的意思,后面是北房,前面是南房,再将院墙扩大到新盖的房子那里,感觉就越来越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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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成,丁奇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沐浴更衣,祭五脏庙,这都是例行形式。丁奇回屋拿上换洗的衣服,也不忘带上武器和鱼笼,背上背篓,招呼上小可爱它们三个向山坡下草场外面的湖泊赶去。
之前丁奇每天都有洗澡的习惯,刚开始是在小溪那里,有了陶缸就不用跑那么远直接在屋外面洗,今天他还是想去湖里畅快地游一圈,释放一下心情。顺便也让三个小家伙清洗一下,前几天丁奇都发现它们身上有虱子了。
由于自己经常洗澡洗头洗衣服,身上还没有发现虱子。它们三个身上有,可能是两头小狼传染给小可爱的。原始时期的虱子果然不一样,长得肥大不说,还不好抓取,动作敏捷。丁奇在发现虱子的第一时间就将三头宠物浑身上下翻了个遍,将成体虱子和它们的卵全部消灭,但不敢保证没有漏网之鱼,所以还是勤洗澡讲卫生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一人三宠快速来到湖边,惊起岸边水鸟无数,盘旋数圈之后,落入不远处那片芦苇丛中。看着清澈的湖水,丁奇忍不住就想跳进去。但还是没有那么冲动,先将鱼笼扔进湖水中,然后带着它们仨在周围检查一番,确定没有危险之后才选择了一处地点,脱衣服准备下水。
烟波浩渺,唯有芦鸭戏水;万里烟尘,独留此地清静。丁奇脱光,天体浴场
成形,俨然有一种我在哪里浴场在哪、唯我独尊的气概。
天气有点凉意,所以丁奇也不敢随意直接跳进去,而是活动活动身体,充分热身之后才慢慢步入水中,边走边将湖水泼洒在胳膊和胸口,等适应之后才整个浸入水中,朝前游去。
岸上,三头宠物看到丁奇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兴奋得直叫,纷纷扑入水中,围着丁奇打转。狼天生会游泳,俗称的狗刨指的是狗游泳,而小黑小白在水里游叫什么呢?也叫狗刨,因为它俩很快就会变成狗。
猞猁也会游泳,自它长大之后,丁奇也就见过它游过两次,它是猫科动物,行为上有点类似猫,有些不喜欢游泳。只不过今天它们都非常兴奋,一股脑全进来了。
丁奇畅快地游了一圈之后,突然发觉不远处有几只野鸭在水里游。玩心大起的丁奇眼前一亮,赶紧游向岸边,折了一根芦管含在嘴里,沉到水中。
抗日战争时期,芦苇荡里的游击队员们曾经采用这种方法袭击过往的日军和伪军,开创了现代战争武装侦察的先河。而丁奇作为特战旅的侦察尖兵武装浮水、潜水不在话下,因此,他想试一下能否在水下抓到一只鸭子,也算是为今天的庆祝宴添加一份美食,加上水里的湖鲜,那滋味,想想都会很美。
芦苇丛边缘,两只野鸭在水面游动,不停地用自己的嘴巴啄食着水中丰富的食物,游荡的它们浑然不觉危险临近,甚至在碰到一根芦苇时,围着芦苇转来转去,嘎嘎叫着,用嘴啄,红掌拨清波,嬉戏如常。
水面泛起涟漪,一双魔掌伸向正不停划水的红掌,准确迅捷而有力。
一箭双雕!
哗啦!
两对儿红掌被抓住的鸭子惊惧地大叫起来,两双翅膀用力拍打着水面,水花四溅,却怎么都飞不起来,只能徒劳地嘎嘎乱叫,被拉向水面以下。
水下,丁奇双脚划动,冲出水面,挥舞着两只怪叫的鸭子,哈哈大笑着,交替双手扭断脖子,向岸边划去。小可爱和小黑小白看到丁奇出现,一起冲过去,迎接丁奇。
上岸后,光屁股的丁奇浑不在意,看着三个小家伙甩掉浑身的水珠在草地上玩耍,随手将两只鸭子扔在一边,然后去拽动鱼笼的绳子。
绳索震动,拉拽的双手感受到一股力量传来,却很混乱,方向冲向四周。
啪啦啪啦
五六条尺许长的银鱼在鱼笼中蹦跳,这让丁奇喜出望外,一下子抓到这么多,心里面还是很开心的。将鱼倒出来,用一根细树枝串起来扔在水边,丁奇把鱼笼再次扔向水中,而他本人则从岸上一个鱼跃扎进水中,潜出很远的距离才钻出水面换气。
丁奇在水中畅游地很欢快,感觉浑身清爽无比。而就在他踢起水花朝岸边仰泳而去的时候,正在岸上打闹的三头宠物突然冲着丁奇吼叫起来,声音急迫,越来越大,含有一丝恐惧。
对它们的声音突感诧异的丁奇迅速扭转身体,由仰泳变为自由泳,使出吃奶的力气快速冲向岸边。三头宠物示警,说明水里有危险,但丁奇却不敢朝后看,生怕这回眸一看耽搁的时间成为他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刻。
因此不管身后有什么,他都卯足了劲朝前冲。
第51章 龙游浅滩
丁奇身后,一道白色的水线直直地切过来。从空中往下看,在那水线前面一道巨大的黑影在丁奇身后快速接近。黑影长度是丁奇身高的两倍还有余,黑影轮廓纺锤形,没有背鳍,如一小型潜水艇,不怎么见尾巴摆动,游速却奇快无比,竟还有一种胜似闲庭信步的优雅,仿佛对眼前的猎物志在必得。
这是一条巨大的黑色怪鱼,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总归是会吃人的,要不然它也不会追着丁奇。作为这片水域里的霸主之一,它却经常饿肚子,水里的动物都很小,好不容易抓到的鸭子或者是大雁之类都不够它塞牙缝。今天终于碰到一个长得比较大的家伙,可以让自己饱餐一顿。虽说这家伙游得很快,但远不及自己的速度,我要不要在正餐之前来点娱乐活动呢?比如鱼戏浅波?或者来一个排排游?再不行来一段飞鱼落雁,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把那个猎物给吓傻了呢?
飞鱼落雁!
潜行的怪鱼突然跃出水面,发出哗啦啦巨大的水声,腾跃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犹如一头巨鲨,还在空中来了一段360度转体动作,直接从丁奇头顶越过。
Perfect!
拍打的鱼鳍如蒲扇,胸腹部平整如板却长着坚硬密集的鱼鳞,身体两侧四排长满突起角剌的宽大鳞片看着狰狞恐怖,头部细长如蛇,长满锋利的牙齿,令人望而生畏。
这么大的动静将丁奇给吓住,满眼懵圈,但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从这种震惊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看着正在前方下落的黑色怪鱼,强烈的求生欲望给丁奇的身体注入更多肾上腺素,将隐藏在身体各处的能量挤向他的四肢,催促着他快速划动湖水,推着他的身体朝侧前方游去,避免被怪鱼砸个正着。
啪!
早已不平静的水面上产生了一朵巨大的水花,四溅而开,形成大团水雾弥漫在周围,溅落的水珠洒在水面上仿佛下了一场大雨。怪鱼巨大的身体砸在水面上,发出极大的动静,甚至在飞跃的力量推动下沿着水面向前滑行了很长一段距离。
得意的笑!
怪鱼巨嘴张开,如恶魔微笑,却未发现它离丁奇越来越远,直直冲向湖岸,身体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小。等它突觉有问题时,猎物已经跳上岸,而自己也即将落入一个极大的尴尬境地。
龙游浅滩遭虾戏!
“我不是虾!你也不是龙!”丁奇表示抗议。
呼!
怪鱼从鼻孔喷出两股水流,如牛吼,依靠着对身体的绝对掌控,身体硬生生停在原地,蒲扇一般的胸鳍划动,快速向后倒去。翻滚的黑色泥水如墨汁,挥洒得恣意,在周围清澈的湖水中浸润开,如烟如雾,好一幅水墨彩。
嗯?跑题了!
怪鱼施展浑身解数直至远离那危险的尴尬境地,但它那丰盛的一餐已经离它远去。如若不然,它就有可能永远留在那处浅滩,那一餐,也只能想想。
可令它郁闷的是以前百试百爽的飞鱼落雁式在今天失败了,以前曾给
它带来无数可口的大雁和飞鸭,现在却让自己落了一个笑话。
唉!丢鳃,鱼的鳃都被我丢光了。
战术失败!逞能的结果,也是轻视对手的结果。
在那里一边后退一边自责的怪鱼想什么丁奇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又一次将生存狂的守则忘了一干二净,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大自然万物的威力,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危险的境地中,而低估对手有可能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站在岸上大喘气的丁奇看着这头黑色的怪鱼退去,心里面一阵后怕,双腿也止不住地抖动。最后的身体大爆发,让他感觉自己就是飞鱼菲尔普斯,不,是超越了他。还好那条鱼没有把握好距离,让丁奇有了从容逃走的机会。
叫你逞能,飞得越高摔得越狠,有本事你飞到岸上啊!
之前观察这大片湖面也没有发现有任何大型鱼类存在,尤其是这种能吃人的鱼。他猜想可能和之前那场大暴雨有关吧,填满了草场和湖泊的暴雨让这种大鱼有了游进这片水域的可能性。
三头宠物围着丁奇打转,摇头摆尾,显得无比亲昵,似是在安慰丁奇那颗受伤、还在剧烈跳动的小心脏。小黑和小白越来越有点狗模样,原来僵硬的不能摇动的尾巴已经可以进行小幅度的摆动,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还能看到丁奇那种高兴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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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怎么让人感觉那么怪怪的?
动物对危险的直觉,是非常可怕的,它们的示警作用在今天得到了充分发挥。
黑鱼已经退入深水区,望着这片水域,丁奇将这里定为极度危险的区域,并决定以后不再踏足深水区域。
一阵风吹过,丁奇觉得PP和蛋蛋一样凉,尽管身体已经干透,但那种凉意还是直透内心,让他再次有种发抖的感觉。他今天离死亡是如此之近,如果不是运气爆棚,他可能早已经被对方那锋利的牙齿撕碎吞进肚子里,到明天这个时候成为一堆便便被排进这片浩瀚的湖泊中,成为滋养这片湖水的营养。
赶紧穿上衣服,活动活动手脚,将水中的鱼笼再次拽出,看到笼中又收获的七八尾银鱼,丁奇紧张的心情才稍有点缓解。但再去找之前那五六尾串在一起的银鱼时,紧张的心情变得有些郁闷,那些鱼没了。
还好,一正一反,还多了两条,总体是赚了,郁闷的心情也变得高兴起来。
丁奇招呼上它们仨,提上鱼和两只鸭子,转身朝家里走去。经历过大恐惧,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
回到家,丁奇先去灶台上烧上一锅水,然后将那几条鱼洗剥干净架在屋外的火堆上烤,又去挤了一大碗羊奶喂给小黑和小白,而小可爱则独自啃了一只鸭子。今天它们三个立了大功,需要对它们的表现予以褒奖,而食物绝对是一个非常棒的奖励。看着三头宠物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丁奇心里面也非常高兴,这里没有其他人,他将它们仨当成了亲人,更何况他仨还是救命恩人。
喂养好其他动物,灶台上的水也烧开。丁奇将
剩下的那只鸭子放进陶盆中,倒入开水,等一会儿之后蹲在那里开始拔鸭毛。
呼~
一股浓重的腥臭味道混合着热气直冲鼻子,让丁奇忍不住屏住呼吸。这是他第一次用开水拔毛,先是鼻子被冲,后又烫得他呲牙咧嘴。总算将多数羽毛拔干净,然后又拿到篝火上将那些细小的毛发清理完,开膛破肚,留下能吃的部分,肠之类全部扔进茅坑里沤粪。
以前农民伯伯们种地没有肥料,只能自己堆粪肥,所以一些鸡内脏、鱼内脏等不吃的部分全部扔粪坑里化成无机物,再将这些无机物泼进粪肥里,待秋天种地时洒进地里成为庄稼生长的肥料。
将那个大肚子灶台里的灰清理干净,然后放上烧着的木炭,将用蘑菇、菖蒲草、松针等填满的鸭肚子用针缝上,待灶台里的温度上来之后,把鸭子挂在灶台肚子上的棍子上,慢慢烘制烤鸭。烤鸭的制作方法简单,但没有调料和香料,仅用那些植物调味,不知到时候的味道如何。等将盐洒上之后,烤鸭不香也会香吧。
鱼烤熟了,丁奇先拿下一条,捏了一点鱼肉进嘴巴,压在舌头下面五秒钟之后吐出去,再等上十几分钟的时间,没有不适的感觉。丁奇这才将其他鱼拿下来,分给小可爱、小黑小白它们。两头小狼已经可以吃些肉食了,而烤熟的肉就更没有问题。不过看着它们被烫得嗷嗷直叫、却恨不得全部吞下去的可爱表情,丁奇开心地哈哈大笑。
真是一些傻孩子!
丁奇拿它们当亲人,自然不会再让它们去试毒。他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哪些食物能吃,哪些食物不能吃,抑或进行试吃。
滋~
烤鸭身上的油滴到木炭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每滴上一滴,那浓郁的烤鸭香味就弥漫到整个木屋中,让丁奇和一众宠物们忍不住吞口水。丁奇看看那烤得金黄的鸭子,再看看正盯着烤鸭的三只宠物,他觉得烤得有点少了,思考着要不要再去抓一些野鸭。但现在他只能默默地拿出那两只熏松鼠肉架在火上继续烤,看来不将它们喂饱,丁奇今天肯定吃不到饭。
还好,这顿晚餐让丁奇吃得那叫一个舒服。在他的淫威之下,丁奇还是抢到了一只烤鸭腿,金黄的色泽,酥脆的鸭皮,满嘴飘香的脂油,还有那蘑菇、菖蒲草与松枝混合在一起的特殊香气充斥鼻间。虽没有独特的蘸酱与调料,但仍不失为一种美味,还好他又撒了一点盐,让丁奇直叹这样的日子实在舒爽。
天气逐渐转凉,中午虽热,却没有一种让人大汗淋漓的感觉,这让丁奇实在怀念以前的大热天,热干风、四十度的高温、空调和冰淇淋,还有冰镇啤酒和烤串,满大街的热闹氛围。
“看来我是想冰镇啤酒和冰淇淋了,烤串随时可以做,但别说“冰镇”啤酒,哪怕是啤酒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可能喝到了。”
丁奇满脸的怀念与回味,却只能慢慢将它们放回肚子里,和着烤鸭和烤松鼠的味道,存在记忆的最深处。偶尔翻出来,回味如初。
第52章 捕猎忙
天气凉了,秋天的脚步已经在路上。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不停地采摘板栗、核桃、松子、各种能食用的蘑菇和木耳,疯狂地设陷阱抓捕小动物、剥皮、熏肉、制皮,而抓捕到的紫貂都快够他做一件貂皮大衣,松鼠皮足够做两顶帽子。其他皮子也不少,只是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硝制。在森林里更深入一些捡蘑菇的时候,丁奇发现了一种美味:牛肝菌。
这些牛肝菌生长在一片松树与杨树混杂的林地边上,树林不是特别密集,树下落叶与枯枝交错。而牛肝菌就在那些树下面,长得非常诱人漂亮,厚实的菌肉呈黄褐色,能认出它来还是因为特战训练时学到的丰富知识起到的作用。这些牛肝菌长得不多,周围大大小小散布了能有五六十个。他摘走了大概不到四十个,留下来一些即将成熟的和一些特别小的菌体,让它们能够继续生长,扩大种群规模。
丁奇在周围又转了一大圈,又发现两处牛肝菌生长的地方,没有之前那片生长地大,前后共采了大概不到一百个,就已经将背篓装满了。这让丁奇决定下次出来要多带一个背篓出来,找到好东西了,拖也要拖回来。
不过在吃牛肝菌之前,丁奇抓了一些小鱼进行试毒,放置了一天一夜,小鱼也没有问题,他才放下心来。如果这么美味的东西有毒、能看不能吃的话,丁奇可就要把肠子悔青了。
而在这些事情之外,丁奇也在不停地收集、晾晒草料,每次出去都会带回一大捆草料拖回家。驯养的动物越来越多,羊有四头,兔子接近三十只,而山鸡数量最少,只有六只。这些动物每天草料的消耗量都很多,而原始社会的冬天到底持续有多久,丁奇也是两眼一抹黑,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多囤积一些。但如果不能满足它们日常消耗,那只能将这些动物杀一部分,保证部分个体的存活。
在食物的储存方面,丁奇又烧制了七八个大的陶缸,编了五六个竹篓装采回来的那些果实和干果,还有晒干的菖蒲、蒲公英、曲曲菜等干菜。曲曲菜是丁奇在山坡下的草场上找到的,那里是一道沟坎,草长得少。之前他很少往那个方向走,这次过来竟然收获颇大,用水稍微一焯,晾干后就增加了一种维生素储备。丁奇就像一个勤劳的小蜜蜂,来回奔波在家里和各个食物采集点,每次回来,容器里的东西都要增加一截。
闲的时候,丁奇也会拿着斧头去砍木头,收集取暖用木柴。他直接在丛林边伐倒树林,锯成小段,再用斧头劈成小块。就在原地堆积晾干,其中一部分会在晾干之后烧成木炭,而其他树枝之类也不浪费,同样收集到一块儿等冬天来临时使用。
湖面上,各种不同的水禽越来越多,大得如天鹅、丹顶鹤,小的如大雁、野鸭,成群结队,围着湖边及沼泽涉水寻食。各种不同的水禽叫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不时夹杂着远处深水区拍起的一大片水花发出的哗啦啦声音。那头黑鱼仍在周围活动,捕食不小心踏入深水区的倒霉蛋,补充自己身体的损耗囤积更多脂肪,迎接冬天的到来。
之前烤鸭的味道令丁奇回味无穷,因此他寻思着多捕一些,做成熏鸭熏雁之类的,冬天的时候也能改
善一下口味。
既然要去湖边捕猎水禽,丁奇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捕鸭子的同时不能闲着,也可以捕一些鱼虾、收集一些芦苇或者蒲草编席子。而它准备的工具也比较齐全,有绳套、弓箭、弹弓,还有两张自己编织的网,更是穿上了好久没有穿的迷彩服。
随行的动物除了三个跟班之外,丁奇也牵了那三头成年羊一起去湖边。至于小羊,它现在也算长大了,和小可爱混得很熟,不用拴它就能跟在后边。现在收集草料不容易,能用简单的方法就能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做其他的事情。
到达湖边,丁奇没有停留,转而向那片沼泽走去。那里水浅,很安全,并且各种水鸟也都在那里活动,捕到的几率会更高一些。
他先是将五六个鱼笼扔进水中固定好,鱼笼里有不少诱饵,足够使用一天的。然后拿着一捆细青竹和一些削好的倒Y字形木棍踏进水里,没膝盖深,脚下是软软的实地,仅有一些淤泥没过脚面。趟过这片水面,丁奇来到水中一处两平方米的高地,上面有各种不同的鸟类脚印,鸭子和大雁的脚印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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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前两天发现的一处绝佳的捕猎场所,丁奇围着这块高地设置了五个触发式陷阱围成一圈,不管鸭子或其他水禽从哪个方向过来都会中招,陷阱上都挂着一指长的小鱼或者虾来诱捕它们。而其他水草丰盛的地方,丁奇也一一设置陷阱,甚至在水面下也下了一个绳套,只不过丁奇只能祈祷那个诱饵不会被鱼给吃掉。
沼泽里的陷阱设置好后,丁奇转身来到沼泽边,那里有一些小溪流入沼泽,只不过水很小,在污泥上只有薄薄的一层水流向沼泽里,上面布满了各类水鸟尤其是鸭子、大雁的脚印。鸭子喜欢滤食浮游生物,尤其是这小溪里更多,所以成为它们觅食的场所。只不过它们看到丁奇过来,全部飞走了,但它们肯定还会回来。
丁奇在这些小溪的入口处,每隔两三米距离设置一个排套,每个排套上挂了八个套,横向摆在小溪上,刚好将小溪向上的路给挡住,只要鸭子们想过来,必中招。
将五六条这种小溪设好排套后,丁奇又朝离湖边比较近的一条小树林里走去,他将最后的八根竹竿穿在两张网里,每根竹竿上绑着七八块重三斤左右的石头,使得这两张网能够快速地从空中落下来。
没错,丁奇准备在这片小树林中设两个网式触发陷阱,一根细绳绑在网中间吊起来,然后通过一个卡子连接在网下面的绊绳上,只要有动物触动绊绳,上面漏斗状的网就会快速掉下来,将下面的动物网住。重达百斤的重量,会让一些如羊或小鹿之类的动物跑不出去,只能乖乖地呆在原地被丁奇抓住。但如果是抓着一些比较大的动物如野猪或者豹子之类,就有可能被它们跑掉。
一切布置好后,丁奇从周围的杂草和灌木丛中折下一些草和树叶做成一顶面帽子戴在头上,遮蔽了自己的头发和脸,脸和手上抹上一些污泥,防止一些蚊虫的叮咬,然后才来到那片芦苇旁边,拿出弓箭,坐在一块木头上,就好像一丛灌木,一动不动。
至于小可爱它们三个,被丁奇留在四头羊那里,观察着周
围的情况。
远处的湖面上,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声,那头黑色怪鱼在捕食水面上飞过去的大雁和鸭子,采用的就是飞鱼落雁式,看着那声势,还有那布满锋利牙齿的大嘴,看到那只大雁连挣扎一下的力气都没有就被吞进嘴里,丁奇也一阵的后怕和庆幸,那家伙的嘴比铡刀还厉害。
就在丁奇看着那头怪鱼沉思的时候,一群被怪鱼吓跑的鸭子飞到丁奇眼前这片沼泽,嘎嘎叫着,四散而开,欢快的叫声在周围回荡。
嗖!
一个陷阱触发了,一只鸭子被勒着脖子弹向空中,连一个嘎声都来不及发出来就被堵在嗓子,只是徒劳的张着嘴,翅膀扇动,不一会儿之后就两眼一黑窒息而死。周围的其他鸭子赶紧离开,在周围好奇地看着这在空中摆动的同伴,不一会儿之后就散了,继续寻找食物。
须臾,嗖嗖声连续响起不绝于耳。周围那一群受惊的鸭子踩着水面,拍打着翅膀朝前飞去,大片的水花声中夹杂着一些竹竿快速划过空气发出的嗖嗖、呜呜响以及鸭子将声音憋在嗓子里的闷叫,只能无力地扑腾着翅膀,步了其他死去鸭子的后尘。
就在鸭子起飞的前一刻,丁奇手中的弓箭也发出嗖嗖的响声,迅疾的竹箭将正欲起飞的鸭子钉在水面上。丁奇却对结果不管不顾,快速地搭箭再射出,将几只摸不着头脑的傻鸭子一一射死在原地。
鸭子们都飞跑了,选择了一处看似安全的地方落下去继续在那里觅食,对于失去的同伴它们连看一眼都欠奉,抓紧一切时间来填饱肚子,直到一点儿也吃不下,才跑到一边打盹,或者用自己的扁嘴梳理自己的羽毛,或者帮助自己的小伙伴梳理羽毛。它们需要利用冬天来临前的这一短暂时期补充身体所需,堆积更多的脂肪来对抗严寒的冬季。
丁奇从藏身处站起,高兴地冲入沼泽里,将一只只吊在绳套上的鸭子摘下来,尤其是那个设置在水面下的陷阱,竟然也抓到一只鸭子。趴在远处警戒的小可爱它们一看丁奇冲进水中,也嗷嗷叫着兴奋地跳进去,跟在丁奇身后,帮着他将一些拿不住的鸭子一趟一趟地衔到岸上。
水里的鸭子捡回来后,又将小溪口那边被排套抓住的鸭子收拾回来,竟然还抓到一只大雁,特别肥的那种。小树林那里暂时还没有动静,丁奇也不管那边,坐在草地上喝了几口水后去将水里的鱼笼拿出来。
每个鱼笼里都有十几二十几条尺许长的银鱼,这些有手腕粗细的银鱼被丁奇扔在一个竹筐里,准备呆会就在水边将它们处理干净。
丁奇数了一下,野鸭抓到了十九只,大雁一只,而银鱼则接近一百条,这么多猎物足够丁奇一个人收拾好久了。
离中午还有一段时间,丁奇站在一处干净的湖水边,哼着李宗盛的那首《山丘》,将一条条银鱼洗剥干净。而三头宠物则分别抱着一条银鱼趴在草丛里啃着,兴奋地直哼哼。
突然,一声凄惨的小羊叫声响起,紧跟着三头成年羊在原地不停地咩咩叫着,冲着一个方向,唯独不见那只小羊,草丛中隐隐传来忽闪翅膀的声音。
第53章 飞行宠物金雕
听到羊叫的第一时间,丁奇抓起弓箭就朝那边跑过去,身后的三只宠物跑得更快,片刻后就越过丁奇直奔小羊。
远远地再次听到小羊发出急促的叫声,丁奇迅速冲上前,却看到小羊从草丛里跑出来,奔向它的妈妈,不停地叫着,声音仓皇,后背上有一些伤口,殷红的鲜血顺着白色的羊毛滑下。早已到达的小可爱则在那里冲着一道黑影不停地嘶吼,跃跃欲试想扑上去,两头小狼也是做出扑咬状,吸引着那道黑影的注意力。
丁奇持弓快速前行,手中的箭一直指着黑影所在的位置,待到近前之后,他这才发现那道黑影竟然是一只老鹰。
不,准确地说是一只金雕,并且是一只离巢没有多久的亚成鸟金雕。
不过这只金雕长相却十分威猛,体长接近一米二左右,比以前电视里看到的金雕要大不少,它目前还仅仅只是一只未成年的金雕,等它成年将会比现在还要凶猛。头部周围特征与其他金雕一样,都是金黄色的披针形羽毛,跟身体其他部位的褐色羽毛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是丁奇能够判断出这是一头金雕的依据。另外其腿爪上全部都有羽毛覆盖,也是金雕的主要特征之一。
但也有点不同的地方,就是这头金雕张开的两翼下各有一块长而清晰的白斑,尾羽也是黑白相间的,由此可以判断这是一只亚成鸟金雕。这要感谢央视纪录频道,万能的动画百科。
唳~
看到有人过来,这只金雕发出鹰鸣声,尖利的弯勾状鹰喙张开发出恐吓的嘶嘶声,试图将丁奇他们吓退。
可事与愿违,丁奇非但不怕,还慢慢向前逼近。丁奇在看到它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它捕猎经验不足,如果是成年雕就会向前猛啄,利用敌人后退或躲闪的时机振翅逃跑。而这种雕却是比较容易驯服,在它绝望的最后一刻给予帮助和安慰,它的忠诚性不言而喻。所以,丁奇决定活捉它,并想尽一切办法将它驯服。至于如何驯服,那是在抓住它之后才会想的事。
金雕看恐吓没有作用,伸开翼展近两米长的翅膀不停地在草丛中后退,却始终不敢将背部暴露在丁奇它们的前面。
丁奇将小可爱它们喝退,不让它们对这只金雕过于逼近,引起对方更大的敌意。而他本人则将缠在腰带上的飞石索拿下来,飞速转动飞石索,以期能够快速将对方制服。丁奇目前手边没有其他工具,比如网、竹筐等,他只能用飞石索。
被甩出去的飞石索在空中快速转动,虽然金雕周围有一些高草,却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阻碍,高速旋转的绳索将高草打断,然后其中一条绳索在石球的带动下贴着它的脖子下方缠上去,另外两条绳索也紧随其后,沿着它的身体绕了一大圈,将它紧紧地束缚起来。飞石索的力量也将这只金雕带倒在地,在草地上徒劳地挣扎却无济于事。
见这只金雕被飞石索束缚住
,看着对方那尖利的鹰喙,丁奇没敢直接上前,而是将上衣脱下来,照着金雕头部就蒙上去。躺倒在地金雕仍不放弃抵抗,伸出尖喙就啄上去。
噗!
迷彩服面料被撕裂,鹰头从下面伸出来,伸头还想啄,却被衣服困住,不能有太太范围的移动。丁奇看着那锐利的鹰喙,一滴冷汗从额头滑落,这要是啄到手上,铁定一个窟窿。
“唉,可惜了我的迷彩服!得回去缝缝才能穿了。”
丁奇也很郁闷,没想到被啄一个窟窿出来,也幸亏这是原始时代,如果回到以前,还不得让人当他是一个叫花子啊!
丁奇用袖子将金雕再捆一遍,便将它丢在一边,转身回去将剩下没有收拾好的鱼剥完后,再将没有任何收获的渔网收回来,和那些被回收的绳套打包和那一筐鱼放在一起。而那些鸭子和唯一的一只大雁则被丁奇挂在临时制作的扁担两头,担在肩上,背着一筐近六十斤的鱼获,上面还有一只金雕,拉着三只羊朝家里赶去,屁股后面则跟着那三只宠物。
也许,过不了太久,就会再增加一头飞行宠物了吧!
丁奇得意地想到,可是一想到要背这么重的收获回家,心里面也有点后悔,心说怎么没有将独轮车带过来呢!现在只能肩担背扛手拉,慢慢回去。而小可爱则带着小黑和小白在周围警戒,防止出现一些不速之客。
总算回到家里,丁奇先将那只金雕放在独轮车的藤筐里,上面盖着一张渔网,四周捆好防止它逃脱,扔在木棚下面。
然后丁奇快速收拾好两只鸭子和一只大雁,肚子里照旧塞满一些香菇、牛肝菌、松枝、菖蒲进去,挂在灶台上开始烤制。然后丁奇背着那一筐鱼来到洞窑那里,窑底放了一层木炭,上面搭了一个竹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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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匾缝隙比较大,但又不会让鱼掉下来,并且离下面的碳火有一定的距离。这样碳火的高温能烘烤到鱼却不会将竹匾烧着、将鱼烤焦,最后再将洞窑口封住大部分,到明天早上就会制成一大份鱼干。至于其他鱼则被丁奇晾晒在洞窑外的竹竿上,进行另外一种脱水处理。以后捕到的鱼都将进行这样的高温处理,制成鱼干,既好保存,又能当成一种小零食,配合着核桃、板栗,冬天的生活不要太好过。
丁奇在忙着家里的事,而在远离此处的一座高达百米的悬崖顶端有一个犹如鹰嘴般的突起,其上坐落着一个巨大的鸟窝。这个鸟窝的位置非常好,不用担心有其他动物从悬崖上跳过来威胁它们的生命,还可以在这个突起上将自己的巢建得更大更结实。
此刻,鸟窝里并排站着两只巨大的金雕,比丁奇抓到那只金雕还要大上三分,顾盼间神骏无比。这两只金雕在等着自己的孩子归巢,这是孩子第一次出去捕猎。它出去的时间已经不短,已经是它俩出去捕猎时间的两倍都还多。但它俩并不是特别担心,作为金雕一
族,它们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空的精灵,总能捕猎到肥美的猎物,只需要耐心地等待即可。
烤鸭和烤大雁做好了,和上次的味道比起来,更多了一点粗犷和幸福的味道,再加上牛肝菌的美味,一人三宠吃得舒爽无比,两只小狼连骨头都嚼碎吞进肚子。
大雁的味道比起鸭子来说,略微欠点,肉质有点粗,但很有嚼劲,这让第一次吃大雁的丁奇直呼过瘾,如果能有酒佐餐那就更美了。
为了避免金雕再啄人,丁奇用兔子皮给它做了一副口罩,上面有窟窿能露出它的两个鼻孔自由呼吸,这副口罩用一根带子系在金雕脖子后面,不会让它轻易脱落,也不会让它叫出声。
此外,丁奇还仿照哈萨克思坦人民驯鹰用的眼罩给这只金雕做了一副眼罩。一戴上这个眼罩,金雕瞬间安静下来。
丁奇累了一天,此刻也没有其他心思做什么,将院门关好,给那些兔子和山鸡添加了一些草料,丁奇扭头回屋里就睡觉了。至于金雕,则不再管它,先饿它一晚上,磨磨它的锐气,另外只要不发出大的声音,那就一切OK。至于驯鹰的事,等磨掉它的锐气再说。
第二天,丁奇起得很早,趁着做早饭的空档去洞窑那里看了看鱼干的烘制情况。除了个别烤焦了之外,其他的都非常棒,外表焦黄酥脆,吃在嘴里,只不过嘴里的那股子鱼腥味让丁奇有些倒胃口。
烤鱼干成功,丁奇继续将外面晾晒的银鱼摆在洞窑里烤制,回去将早饭解决,他就又开始忙起来。
先将鸭子处理干净,用竹签将两片胸脯肉撑开,挂在通风处晾晒,准备制成腊鸭进行保存。其实这还不是真正的腊鸭,离腊鸭远了十万八千里。为什么?因为没有盐,没有大量的盐。
其次将采回来的牛肝菌清洗、切片再进行晾晒保存。囤积的物资越多,丁奇心里面越踏实,对于即将到来的冬天也有了从容应对的手段。
就在丁奇边做事边思考的时候,一声长长的鹰鸣声从遥远的天际传来。而在木棚下面的那头金雕在听到这声鹰鸣,明显地躁动起来,在藤筐里挣扎不已,冲撞着渔网,试图摆脱,却又发不出声音来。
丁奇站起来,朝天空望去,发现有两只翼展较大的鸟类在空中盘旋,时不时发出一声鹰唳。盘旋一定时间后朝另一个方向过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结合刚才木棚里金雕的反应,天空上的这两只鸟很有可能是这只金雕的父母。
金雕父母等不及了,小金雕出去捕猎一整天没有回来,这让它俩很不安,天刚蒙蒙亮就朝它飞离的方向找过来,寻找小金雕的蛛丝马迹。小金雕第一次出来捕猎,各方面的经验都很欠缺,并且昨天晚上还在外面度过一夜,实在不知道它有多么难过。唉,可怜天下父母心,更何况这是它们俩的第一个孩子,是它俩的心头肉,不能放弃的那种。
第54章 熬鹰
丁奇对此倒没有太大的担心,只要小金雕没有出现在它们眼前,那么它们就不会攻击这里的人或动物,它们不会对无辜的人或动物进行报复,除非它们发疯。
曾经发生过一起金雕袭击人类的事情,事情的起因就是一个猎人将一对儿金雕的蛋给偷走了,据说这金雕蛋能治男人的不言之隐,可以卖到非常高的价格。非常不巧的是这个猎人的长相被金雕夫妇看到,在他侥幸逃跑之后,金雕夫妇就一直在山林里转,在这个猎人再一次进山打猎的时候,突然从背后偷袭,公雕将他的脑壳抓掉,母雕则在他慌乱逃跑中贴地而起,从下而上将他的眼睛整个抓出,连带着整张脸都差点没了。
这可能是一则乡野传奇,可也从侧面反映出金雕记仇的本事有多大,绝对的不死不休。
丁奇对此不担心,但不代表他对此事不上心。为了防止金雕营救小雕或报复伤人的情况出现,丁奇还是要多做一些准备。
丁奇在将这些鸭子处理完毕之后,包括那些可食用的心肝之类,其他那些杂碎之类的就扔给小可爱三个来收拾干净。
因为有大型猛禽出现,所以丁奇也不敢再将那几只羊拴外面吃草,只能还呆在羊圈里。受伤的小羊由丁奇在周围找了一些草药进行处理,如菖蒲、蒲公英和刺儿菜。刺儿菜有治外伤出血的功效,能凉血、止血,这在做侦察兵的时候学过这方面的知识。之前对这个没有怎么在意,身上有刺儿,还没有蒲公英好吃,所以它的存在感就非常低。
另外,刺儿菜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能治手脱皮,尤其是春天时候的手脱皮。小时候冬天吃青菜少,大家体内维生素缺乏,因此在进入春天之后,大多数人包括小孩子的手上都会出现脱皮的现象。有些严重的,手上都跟长了刺似的,粗糙得很,白皮一层一层往下褪,放到现在会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而此时,野外的田地里刺儿菜都会很多,大人就会带着自家的小孩子一起去野地里的沟坎上采一些刺儿菜。刺儿菜虽然有些刺,但在大人粗糙的双手碾压下被揉碎了,揉出绿汁抹在手上,连续抹上三四天,没过多久就会好起来。
昨天晚上回来,丁奇就在烤银鱼回来的路上打着火把找到一些刺儿菜,清洗干净后和有消炎作用的蒲公英一起用木槌砸成碎末状涂抹在小羊的伤口处止血。菖蒲则直接喂给小羊吃掉,能够加快伤势的恢复。不是丁奇不愿意给小羊使用急救包里的药品,那些是急救药,救命药,羊的命还是比不上人的命!
不过这些粗制烂造的草药却发挥了作用,伤口的血不再流,仅在伤口周围有一些红肿的痕迹存在,红肿的程度也很轻,看着问题不大,估计很快就会结痂。
丁奇去灌木丛那里砍了一大堆荆条回来,编了一个能够容纳下小金雕的筐,上面还带了一个盖子,盖子上有孔,拳头大小,刚好够小金雕伸出头来。丁奇安排三只宠物呆在荆条筐周围,不让它们远离,打闹也在那里,为的就是一直吸引金雕的注意力,不让它休息。
趁着这个功夫,丁奇拿出锯子、斧头和凿子去砍了两根树枝,花了一
个多小时做了一个鹰架子,底下削尖,能够扎在木屋灶台旁边。而架子上的横杆则要求比较严,有两根横杆,两根短竖杆。上面的横杆是活动的,很光滑,仅比金雕爪子握住的尺寸小一圈。它卡在两根短竖杆上的洞中间,竖杆挖出来的洞很光滑,在鹰站上去的时候就会一直滑动使得鹰向下摔倒。如果不想摔倒,只能不停地挪动双脚,保持清醒状态。这个目的就是要让金雕一直保持活动状态,不能睡觉,能够快速地熬去它的野性,消磨它的意志。
而三只宠物则是辅助丁奇,让鹰在白天一刻不得休息。
既然准备驯服它,丁奇也就不再耽搁时间,准备尽快将它的野性消磨掉,让它对丁奇产生依赖和信赖,更何况外面还有两只大雕随时准备找回它们的孩子。虽有些残忍,但丁奇也无可奈何,就让这只金雕成为原始时代第一个被人类驯服的飞行猛禽吧!
看到小家伙们在忠实地执行自己的命令,丁奇扭头回到床上开始睡觉。熬鹰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需要付出百倍的精力才有可能成功。熬的不仅是鹰的意志,熬的也是人的意志,就看谁的意志能压倒谁的意志。要想成功,只能是丁奇的意志压倒金雕的意志。
另外还得感谢万能的纪录频道,让丁奇接触到了真正熬鹰的过程,虽说不是全部,但至少知道其中一个真理:打一个棒槌给一颗枣。并且这种熬鹰的过程是千百年来少数民族的人民摸索总结出来,丁奇能跳过这些繁琐的摸索过程,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已经是千恩万谢了。
傍晚醒来,丁奇快速吃了点东西,将三个小家伙和其他动物喂饱,自己开始上岗:熬鹰。
将金雕从荆条筐里抓出来,腿上拴上两根绳绑在架子上。金雕一站上去就没有保持住平衡,从杆上摔下来,它拍打翅膀奋力起身,继续站上去,然后又摔下来。丁奇将自己的汽车座椅搬过来,舒服地坐上去,看着这只金雕一直不停地重复刚才的动作。
一个小时后,这只金雕稍微适应了横杆,虽说一直站不稳,可在翅膀的扇动下,还是可以轻轻站立一会儿,休息那么几秒钟。两个小时后,它发现将重量压在一边、挺直上身,能够休息更长的时间,它就一直去寻找着这之间的平衡,让自己能够休息得更久、更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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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后,它已经能够稳稳地站在横杆上,除了翅膀稍微有点扇动之外。
终于可以眯上眼睛睡个觉了,这一天下来,可把自己折腾坏了,这简直不是雕过的生活。自己出来捕猎,本想能抓着那只小点的羊,谁能想到它还有帮手,有帮手不说,竟然一来四个,个个看着不好惹。最后竟然用一根奇怪的带子将自己拴起来,带到这同样奇怪的地方,奇怪的人,奇怪的东西,奇怪的窝,还有那令自己害怕的天火。
唉!睡一会吧,睡着了就会回到生养自己的森林、高山和湖泊,还有自己的爸爸妈妈。在爸爸妈妈身边的日子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开心地吃,开心地玩,还有开心地睡觉。
嗯嗯,谁在捅我,不要打扰我休息,我最烦别的雕在我休息的时候打扰我。
砰!
金雕一个倒栽葱,摔下横杆。
金雕好不容易翻起来,花生大的眼珠滴溜溜转着,瞪着眼前这个敌人却毫无办法。
再次站好,金雕内心无比开心和激动,而就在它又一次感受到睡神的召唤,想起家乡和山林的美之后,那个人类竟然拿了一根棍子将自己捅翻,是可忍孰不可忍,雕也是有尊严的,雕可杀不可辱。
等它再次站好,并愤怒地看向丁奇时,坐在越野车座椅上的丁奇拿着一根竿子将它再次捅翻,不让它有任何休息的时间和机会,只能瞪着自己的眼睛,看着那个拿竿子的人而无可奈何。
待将小金雕调教好之后,丁奇将那个竹竿放在一边,拿出来以前收集好的一堆藤蔓植物纤维,坐在柔软的汽车座椅上,开始搓绳,准备利用熬鹰的时间再制作出两到三张网出来。
第二天早上,天空上又传来几声鹰鸣,丁奇知道这是那两只金雕爸爸妈妈,不管它们在这里来回寻找,他交待给三只宠物接下来做的内容,自己则躺在床上开始补觉。而那只可怜的金雕只能徒劳无力、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想睡却睡不成。
好困啊!
到了晚上,萎靡了一天的金雕更加悲催。神采奕奕的丁奇拿过来一堆藤蔓纤维继续看着这头金雕,时不时摇动手中的木棍,发出呜呜的声音,将金雕吓醒,不给它任何休息的时间。而自己则继续手中的活计,搓绳子。
如此五天下来,金雕已经快疯了,一直没有合过眼,全身累得都不知道是自己的了。只能徒劳地、无意识地挥动翅膀,保持身体的平衡,全身羽毛凌乱,无精打采。而丁奇也有些抗不住,那三头小宠物也给累得不轻,都不愿意玩这个。但丁奇知道,这是最关键的时刻,如果坚持不下来,有可能功亏一篑,自己这五天的付出算是白做了。
第五天,丁奇在鹰架周围摆了几个竹竿,上面挂了一些新鲜的兔子肉,地上也放了一些清水。意识薄弱的金雕却还没有放弃最后的清明,对那些吃的喝的不屑一顾。自从它被丁奇抓住那一刻起,它就表现出了暴烈悍野的气质,嘴里也发出一阵阵悲愤苍凉的唳啸,可惜被绑着嘴,只能从嘴缝隙里哼出来。
丁奇的眼睛血红血红的,金雕的眼睛同样血红,互相对视着,对峙着,都不肯妥协。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雕越来越急躁,腹中饥渴难耐,而眼前的诱惑实在是美味,吸引着它的目光一次次投在上面,让自己和人类对视的目光也越来越软弱无力。
金雕心中积攒了越来越多的愤怒,它想发泄出去,一次次朝着丁奇扑去,却在最后一刻被绳子拽回,徒劳无力地摔在地上。然后再起身,再冲过去,如此反复,直到累得精疲力竭。
够不着丁奇,它只好将对象发泄到旁边的木头上,用自己的喙啄,不停地啄,啄下来的碎未越来越多,而它身上的那股子怒气越来越小,越来越弱。
金雕嘴上结满了血痂,黑硬黑硬的,淤血甚至堵塞住了鼻孔,眼中集结的怨气消失殆尽,疲弱的身躯仿佛再也挥不动自己的双翼,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第55章 以血饲鹰
第六天白天,丁奇不再让小可爱它们盯着这头金雕,而是将其放在羊圈里,准备利用四只羊对金雕的恐惧造成的恐慌来影响小金雕的注意力,不让它休息成功。
金雕进入羊圈的第一时间,四只羊发出慌乱的叫声,上窜下跳,恨不得从羊圈里逃出去,可惜有藤蔓绳索拴着,总是被拽回原地,最后只好躲在角落里看着那头金雕瑟瑟发抖,徒然叫着,一声连着一声。
精神挫败的金雕看到自己被扔进羊圈,心里面的压力瞬间上升,尤其是看到羊在圈里来回蹦跳,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早已忘记前几天它抓小羊时的场景,也遗忘了它那不可一世、张狂的神骏模样,站在鹰架上不知所措,甚至振翅飞离此地,可惜它也被腿上的脚袢牵扯着,在羊圈里飞得忽上忽下,始终不能逃离此地,最后竟吓得直接掉在羊圈的草堆里,一动不动,仅有肚子翕动,想是晕了过去。
一夜没睡的丁奇对此也是目瞪口呆,没想到会发生这一出,这金雕的胆子也太小了吧?竟然被几只惊慌失措的羊吓得晕了过去,看来它的心理防线越来越低了,再加把劲应该就可以搞定它。
不过鸟类晕过去的情况他也是第一次见,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叫醒它。当然没有办法也不怕,这难不倒丁奇,不会创新就模仿,可以使用一些电视里古代警察对待坏人的方法让它快醒来,比如水滴鼻、凉水喷脸等稍狠辣的方法来叫醒它。
噗!
一大口凉水喷到金雕脸上,弄得它全身都是水。不过这种办法不错,金雕很快醒来,摇晃着脑袋,脚步有些虚浮。金雕想直起对,却没能做到,只好耷拉着自己的脑袋,满脸颓丧的表情,用两只翅膀支撑着身体以免再次倒下,可是满眼的金星飞舞,让它无比难过。
它感觉对面这个人类太可恨,卑鄙无耻只差下流,不给自己一点点睡觉的时间,这是要折腾死我啊!死神不可怕,金雕一族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可是不让睡觉真他雕的让雕难过,但如果就这样屈辱地死去,我还没有好好地翱翔于天空,看尽山川湖海、广袤高原,多难受啊!不行,我得反抗,最不济也要给这个人类一个狠狠的教训,让他终身难忘。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嗯?这是谁强加给我脑海里的?我的雕生啊!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悲愤的金雕看着眼前的敌人,再次凝聚起一股怒气,一股不够再来一股,只要到满值就能够将对面这个可憎的人类给消灭掉,怒火焚天!
可惜,它哪怕凝聚出再多的怒气也无用,它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锐气,没有口罩束缚的它也只能发出暗哑的叫声,没有丁点儿的底气和威慑。连日来一滴水都未沾过,一点肉也没有进肚,让它无比怀念水和肉的味道,可惜它错过了丁奇给它的机会。
它扑向丁奇,却被对方轻松避过,扑击的软弱力量被藤绳拖拽而回,再次摔倒在草堆上。无力地抖动翅膀,却连一丝丝力量也聚不起来
支撑着它起身。金雕眼中失去了往日的骄傲神采,再也找不回来往时绝代天骄的神姿,它的意志,它的体力面临着崩溃,只需稍稍一点压力,就有可能直接将其打入绝望的深渊。
但丁奇觉得还不够,还需要给这只金雕背上再来最一根稻草,压垮它最后一丝抵抗的稻草。
丁奇转身,用刀从挂在架子上的野兔身上割下来几条兔肉放在左手上,右手则端着一陶碗清水站在离金雕一步远的地方,将手中的肉和水递过去。对方没有反应,似是仍有一点尊严让它不去接受这嗟来之食,对其置之不理。丁奇拿回肉和水,退回原地,却没有看到金雕眼中那对食物和水的渴望,它已经放弃了心中最后一点作为金雕的尊严。
“主人啊,我服了,求求你,别拿走!”
可惜丁奇没有看到它的眼神和表情,也不会读心术,他需要看到的是金雕实际求食行为。
“看来你是想死硬到底啊!如你所愿!”
丁奇如是想到,可他怎么能知道金雕的想法,其实它是真的想拜倒在丁奇的淫威之下。
丁奇吹了一声口哨,冲着倒地的金雕指了指。
听到口哨声的小可爱它们迅速来到丁奇前面,嗷嗷叫着冲向金雕。它们三个也是憋了一肚子火,如果不是这只金雕的到来,它们仨儿白天估计都不知道在哪里撒欢呢,抓个野兔野鸡啥的也比这吓唬雕儿好玩。现在主人发话了,那还不好好教训它一顿啊,不小心来个失手啥的,说不定就是一顿美味的金雕宴啊!主要主人做的吃食就是好!馋!
金雕听到小可爱它们凶猛的叫声,不知道怎么回事,可它心里面害怕的紧,急忙用尽自己体内的力气抬起头,看到三头猛兽冲向自己想要吃了自己的样子,知道不服不行,先保住命再说。再次憋出最后一点力气输送给双脚和双翅,想远离那三个可恶的帮凶。遗憾的是它仰面而倒,再也起不来,心里面防线的最后一根弦崩溃,看着冲过来的三张血盆大口,金雕感到自己非常孤独和无助,再次看向丁奇,带着一丝乞怜,随后眼一闭,非常绝望地张嘴嘶鸣。
“不要啊!停!”
嗯,谁说的?
这周围一圈的动物,只有一个人类会说话,当然是丁奇说的。他看到了金雕眼中那一点对生命的渴望,对食物的贪婪,对自己的臣服,还有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遂在最后一刻命令小可爱三个停下来,不要再去伤害金雕。
看着眼前意志和体力已经崩溃的金雕,丁奇心中涌出一股骄傲的情绪,但随即身体就产生极度的困顿。他赶紧收拾心神,将手中的清水递给躺卧在地的金雕,看它贪婪地将水吸入喉间。
待清水将金雕那干裂的喉咙湿润之后,它发出了几天来第一声鸣叫,显得非常温顺。
丁奇将金雕抱起,放在左手臂弯中,抚摸着它凌乱的羽毛,从头过颈至尾部,将其一一抚平,手法温柔细腻,不让金雕产生一点点危险或反抗的感觉。而金雕伏在丁奇怀
燃文
中,稍有些颤栗,双翅微微抖动,却舒服地闭上眼睛,低低发出一声鸣叫,不再挣扎或试图啄人。
丁奇见火候差不多,金雕喝水之后也有些力气,用胳膊轻轻夹住雕身,左手托着它的脖子,将旁边的兔肉拿在右手中,慢慢递给金雕。
恢复了些体力的金雕看到眼前的肉条,毫不犹豫,张开鹰嘴就叼向那块肉,可能是它体力恢复得不够,伸过去的头猛地一偏,张开的嘴巴就啄在了丁奇的手背上,一股血很快就涌了出来,喷进鹰嘴中。
这让丁奇猛地一惊,心说野性真的难驯吗?有点力气就想反抗了吗?还是说自己熬鹰的过程出了问题,还有一些细节或精髓是纪录片里没有播放出来,以至于自己没有掌握吗?难道说他们怕这种熬鹰的本事被别人学了去,造成大量的猛禽被捕猎吗?
丁奇这会儿不能再思考这其中的原因,本能地就想抽手,甩开这只金雕。但视线扫过小可爱,电光火石间想起第一次碰到小可爱时的场景,本来想抽回去的手只是一抖就不再动了,任由金雕含在嘴中,吸着他的鲜血。
以血饲鹰!
金雕贪婪地喝了两口血之后,偏头看了一眼丁奇,带着一点调皮的意味,然后就松开丁奇的手背,将丁奇手中的肉条叼在嘴中,一甩一甩就吃进肚中。
吃过肉条的它将头蹭了蹭丁奇的手心,举止亲昵,也是在向丁奇要吃的,它是真的饿坏了,它不想再去体验饥饿的味道,那是直面死神的感觉。
丁奇再去拿了肉条递过去,金雕就迅速地一条条的吞进肚中,直至发出一声满意的鹰鸣。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对了,又是滴血认主,只不过这次是金雕,不过怎么都这么喜欢咬手啊。可能这就是动物的认同方法吧,虽说是自己将它折磨得不成样子,差点就坚持不住。但丁奇在金雕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给予了它安全、温暖和食物,它就认定了丁奇是它一生中需要依靠和守护的对象。
哪怕现在它原来的父母就站在它眼前,它也不会再对它们产生任何依靠的想法,因为在它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得不到任何帮助和温暖,包括它的父母,它曾乞求上天能让它的父母找到它,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它失望,憎恨,绝望直到丁奇给了它一丝希望,能够活下去的希望。
这会不会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动物界的真实体现呢?丁奇想过这个问题,但却不知道答案,也就不再去想。
至此,这只金雕熬成,属于金雕桀骜不驯、自由的灵魂消失,原始社会人工驯服的第一只猛禽出世,将注定在这个世界的江湖上掀起血雨腥风。
属于动物的江湖!
鹰熬成了,丁奇也觉得自己的体能也快耗尽了,他认为自己能睡上一天一夜再一天,才可以将失去的精力找回来。
可惜,他这个愿望落空了。
接连两声鹰唳响起,院子里的鸡兔羊狼猞猁全部号啕大哭,不,全部嚎叫出声,悲惨的叫声。
第56章 金雕的江湖复仇
丁奇刚收的小弟-小金却是没有出声,怎么回事?因为它在屋里,和丁奇一样,在睡觉,以睡觉的方式来快速恢复元气。可小金这名字也忒俗气了点,当然也只有丁奇这个懒人才会这样做,前有车后有辙。只不过外面的鹰鸣声却让它没有丝毫动容之处,依旧蹲在鹰架之上睡觉,对外面发生的一切都不闻不问。哪怕外面的动物被杀光了,它也根本不会在乎,这个世界上能让它在乎的,只有一个丁奇。
丁奇也是,直接将小金拴在鹰架上之后,自己扭身就躺床上睡着了。如若不是外面嘈杂的声音,丁奇连理会都不愿意,直想睡他个天昏地暗,直差海枯石烂。
他听到各动物的吼叫声,尤其是那几只羊的叫声更甚之。起身就将开山刀插入腰间,左手提弓,右手搭箭,冲向屋外。
刺眼的光线让他的眼睛稍稍眯起,刚刚起床,那卧室又比较黑,让丁奇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待他将周围的一切全部看了一圈之后,光着膀子的丁奇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
嘶!
金雕,两只金雕!
正立在大门头上,虎视眈眈,盯着院子里的动物们,还包括丁奇这个猴子。在它们眼中,目前的丁奇只是一只比较特殊的猴子罢了,会自己造窝、养动物的猴子。
但再怎么特殊的猴子,始终都是猴子,始终都是看到金雕惊慌乱跑、在它们脚下战栗毫无威胁可言的猴子,没有任何区别。过往它们杀得猴子没有一百,也有七十。
金雕会数数吗?金雕看了看自己的,表示不知道。可它知道大多数猴子都逃脱不掉它那锋利的爪子。
左边那只金雕的脚下,倒着一只羊,那只和小猞猁一起玩耍一起长大的小羊。只是此刻,这只羊已经没有呼吸,头被抓破两个血洞,红的血和白的脑浆将门里面的土地弄湿了一片。
而羊圈那里,三头羊,尤其是羊妈妈焦急的喊着,有些撕心裂肺。另外两只羊则靠在羊圈最里侧,趴在那里不敢出声,急促的呼吸表明它们极度害怕。怕金雕怕到骨子里,它们知道现在面对的金雕杀伐果断,杀气厚重,不是小金雕那刚断奶、杀戮搏斗经验欠缺的亚成鸟,而是真正的杀星。
笼子里的兔子和山鸡都想逃脱笼子,在里面不停碰撞,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小黑藏在厕所门后,小白则躲在熏肉架下面,呲着尖牙,对两只金雕嘶吼,还想如对待之前的小金雕时候一样,帮助分散金雕的注意力。而小可爱则明显不怕,趴在院子中间,盯着金雕目露凶光,就像它的父辈一样等待着猎物露出弱点后一击致命。
可惜两只金雕好像对它们三个视而不见,其中一只体长接近一米二,自顾地在那里清理爪间的羊毛,时不时用自己的尖喙将血污蹭掉,这是雌雕。而另一只雄雕体型稍小,却更凶悍长得更壮实,强健的钩嘴和爪子,棕褐色的眼睛盯着,后背都有些发麻,令人望而生畏。
丁奇的视线落到小羊背上的伤疤,很明显,还未结痂,上面有一些啄击的痕迹,这些伤疤是一个明显之极的信号,也是物证。这两只金雕找上门来估计是猜到小羊背上的伤疤和自己失去联系的孩子有关,因此想来确定一二。但它们恐怕想不到,自己的孩子已经被丁奇拐跑了。
看
到丁奇出现,这只凶悍的雄性金雕瞪眼瞧过来,锐利的眼光钉在他身上,隐隐有些刺痛的感觉。
丁奇知道,这两只金雕不好惹,但不好惹不代表不敢惹。
七八头秃鹫都被他干掉了,还干掉了一群狼,更别说那一头剑齿虎,现在他的神经已经足够粗大,不是庞然大物级别的他真没有放在心上。
丁奇深吸一口气,张弓搭箭指向那只正在清理污秽的雌雕。有人问为什么是雌雕?丁奇知道一句老话:最毒妇人心。这个妇人不仅指人类,也包括动物世界,尤其是有孩子的雌性,最是记仇疯狂,属于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从小黑小白母亲身上就能看出端倪,更不用说金雕,金雕复仇的新闻在以前社会总是时不时出现在报面上。2012年、2015年、2018年在东北发生几起金雕复仇事件,当事人不是头被啄,就是脸开花,惨不忍睹。
这就是动物们的江湖,也是金雕的江湖。有仇报仇,有冤报冤,至死方休。
再者,眼前的金雕就那只大点的雌雕没有警惕性,它觉得这人类能把自己怎么样?
不打它打谁?
弓拉满,箭出如风,瞬间到达雌雕身前。
噗!
唳~
石制箭头插入雌雕的胸口,直没入羽,穿胸而过,近距离内竹箭携带的巨大力量将这只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雌雕惊叫声中被轰下门头,栽在门前那个还没有怎么清理的陷阱中。胡乱扑扇着翅膀,将鲜血洒得哪都是,不一会儿就躺在坑底一动不动。
就在雌雕受袭的第一时间,雄雕振翅而起,躲过了丁奇快速射出的第二箭。
“咿啊~”
一声嘹亮的雕鸣响起,直上云霄,瞬间不见了踪影。
丁奇站在院中朝天上观看,却始终没有找到雄雕的身影。金雕的飞行速度能达到321公里/小时,每秒钟近90米,眨眼间消失只是它的常态。
而丁奇也知道,这只雄雕就在周围,有可能在天空中,也有可能正躲在一棵高高的松树枝杈间,准备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动突袭。但从它们的捕食方法上来讲,丁奇站在院子中间反倒是比较安全的位置。金雕最喜欢从高空俯冲而下、贴地飞行,迅速接近猎物发动致命一击。
丁奇等了一会儿没有等来金雕的攻击,遂打开大门走向门外。而就在他打开门的一刹那,一团黑影瞬息间从大门右边的位置奔袭而至,如匕首般的利爪闪着寒光直奔丁奇面门。
丁奇已来不及反应,他时刻都在等着金雕的袭击,可在袭击来临时却有些失措。看向陷阱中雌雕的眼睛里已经捕捉到一点黑影,但在他将这点信息传给大脑,大脑下达躲闪指令给四肢,四肢再反应早已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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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丁奇长期军旅生涯养成的良好作战素养及来到原始社会后的丰富经历让他在双手做不成关门动作的第一时间做出最明智的选择,身体下蹲的同时向一边快速倾倒,倒地后立即起身抽刀贴墙站立,寻找着金雕的踪迹。
冷汗早已从额头滴落,可丁奇不敢去擦,在他始终保持警惕的情况下自己都差点被金雕袭击成功,不能说他大意,只能说金雕太狡猾、攻击够犀利、速度够快。
此刻他已顾不得左
臂传来的钻心疼痛,他看着前方没有金雕的身影后,迅速合上大门,插上门闩,然后匍匐在地准备沿着最近距离撤回木屋,同时要求小可爱他们三个也赶紧回到木屋内暂避。
小白小黑很听话迅速回到木屋里偷眼向外面张望,可小可家却没有动,始终蹲在那里,抬着头观望着天空,长着一撮漂亮毛发的耳朵转来转去,像雷达般不停地收集周围的动静,不放过一丝一毫,包括风声。
丁奇见它始终不动也不管,反手握刀快速朝木屋匍匐前进,移动的同时不停侧耳倾听、仔细观察着前进过程中是否有阴影扫过眼前。就在丁奇即将到达小可爱身边时,一道风声从右后方传来,他快速转身,左胳膊抬起护住面部,右反手刀也挡在脸前,防止金雕得逞自己破相。
霎那间那团黑影又要临头,说时迟那时快,丁奇弹起右腿踢向灰影,可惜灰影的速度太快,丁奇只是踢中了对方的残影。就在丁奇认为自己会被撕下来一块肉时,一道灰影撞在那团黑影上。
是小可爱,小可爱捕捉到了金雕的轨迹,在金雕躲闪丁奇的踢腿时,瞬间扑到金雕的身上,将它撞倒在地,也让丁奇躲过必杀一击。
两只动物瞬间扭打在一起,散碎的羽毛和一撮撮的毛发凌空飘散。但金雕明显打斗经验丰富,还未等丁奇将渔网拿过来,它虚晃一招振翅飞向天空。只不过这次没有远离,一直在空中盘旋飞舞,伺机俯冲,一触即离,时不时发出清脆嘹亮的鹰唳声。
看着在空中盘旋的金雕,丁奇射了几箭却始终抓不住机会用弓箭将对方射下来,恨不得自己也背生双翅飞到空中与对方大战一百回合。双方暂时进入对峙状态,丁奇也不敢将后背亮给对方,而金雕也不敢过于靠近,射中自己伴侣的那一箭和刚才差点射中自己的一箭让它警惕性大增,始终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内,不再轻易扑过来。
就在双方对峙五分钟之后,从木屋里突然飞出一团黑影,直扑正在天空中盘旋的雄性金雕,竟是小金自己不知怎么解开绳子从木屋中跑出去找它爹了。
“不好,到手的鸭子飞了!”
丁奇看到自己好不容易熬成的金雕一转眼就又回到它父母身边,感觉自己的心血白废,直恨自己还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可就在他捶胸顿足之时,小金瞬间扑到雄雕身上,双方在空中撕打起来,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好不热闹。最后双方凌空悬停,各自发出鹰鸣,就好像一个反目成仇的孩子与自己的父亲在对话:
“孩子,不要打了,我是你爸爸!”
“不要说了,你赶紧走,看你细胳膊细腿儿的,别被我伤着了!”
“孩子,你是不是中了什么邪术了啊,我真的是你爸爸啊!”
小金对此仍是不屑一顾,张嘴叫道:
“我是对你好,尊敬老人,这是我的主人教会我的。你赶紧走吧,再不走,我主要生气了,你可就走不了!”
“啊!气死我了,看来你真的中了邪术了,待爸爸将那个施法的人干掉,我就带你回家!”说着,雄性金雕扭身俯冲下去,就想将丁奇干掉,可惜小金不干,直接再次在空中拦停雄性金雕。
雄性金雕眼看没有机会,扭身冲向天空,消失不见。
第57章 四大金刚
丁奇一屁股坐在地上,累得气喘,没想到对付一个金雕就让他付出不少,甚至受了伤。看来江湖传说金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果然是真的,对付这种速度飞快的动物唯一的办法就是限制它的速度,待它的速度降下来,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多虑的地方,就像没有了爪牙的老虎,任人宰割。
但是丁奇知道,飞走的雄雕肯定还在天空哪个点仔细观察着他及整个院子的动静。它的孩子没有死亡,可比死亡更可怕,因为它觉得孩子被奴役了,失去了自由的金雕还叫金雕吗?在它这个做父亲的眼中,这不是金雕,可它是否知道孩子心中所想呢?
失去的这点自由换回来的可能就是活下去的机会和强大的保证,金雕与金雕之间存在着残酷的竞争关系,金雕与其他鹰类或雕类之间也存在着更加惨烈的竞争关系。它从主人能获得三头强大森林动物的追随或者被奴役这件事上看出许多,丁奇肯定是一个强大的主人。更别说丁奇的话语和这个世界上其他人类说的话完全不一样,虽然听不懂,可听着就是觉得舒服。这算不算一个理由呢?
另外,雄雕与丁奇之间是新仇加旧恨,并且是恨上加恨,孩子回不来,自己的老婆也被对方杀死,它能不恨吗?所以,丁奇知道出行要格外小心,还要想尽办法斩草除根。
对于对敌人的尊重,丁奇拿铁锹挖了一坑将小金的妈妈埋了进去,也算是他对雄雕和小金的示好,降低雄雕的敌意。不过在埋之前偷偷将雌雕的翎毛拿小剪刀剪下来了,用于制作一些雕翎箭。听着怪牛叉,其实就是尾羽是雕翎的竹箭罢了。
晚上,躲在屋里思考应对办法的丁奇不胜蚊子的烦扰,拿着火把在屋里转了一圈,噼噼啪啪的响声说明杀了不少蚊子,秋天的蚊子杀伤力还是足够大的。驱赶走不少蚊子,丁奇又在屋里燃起菖蒲叶和前两天在水边捕鸭子时采回来的两根蒿草,总算将大多数的蚊子清除出去。
喝了一口蒲公英茶,看了看吃饱之后在鹰架上睡觉的小金、趴在屋门口假寐的两头狼以及卧在床上睡觉的小可爱,心里面一阵感动和得意,觉得得到这四头宠物是他的幸运,花费的这么多精力也是值得的。
四大金刚!
陡然,这个词就出现在丁奇的脑海中,很突兀,抹也抹不去,就好像这个词就是为它们而准备的一样。两犬左右立,猞猁当前行。雕影浮上空,金刚显神威。而左牵黄右擎苍,是每一个少年人心中最美好的向往。
有了它们,自己在这个原始世界闯荡还有什么担心的呢,它们将成为自己忠实的朋友,比人类要可靠得多。
那么问题又回来了,自己将怎么处理来自雄雕的威胁。
网!
思来想去,丁奇觉得用网是最好的办法。之前丁奇已经有三张渔网,前几天熬鹰时又搓出不少绳索,应该足够再编出两张网来。想到就做,丁奇起身将灶台那里的火挑得大一些,就着柴火的光芒开始编渔网。待实在困得受不了的时候,才去补了一觉。
天亮后,丁奇穿上蜥蜴皮甲,拿着发动机防护钢板做成的盾牌到院中解决了个人卫生,给三种动物喂食草料之后,就又赶紧回屋吃饭,而四大金刚则每个一只兔子当早餐。
尤其是小金,丁奇亲自切了肉条喂给它,
培养双方之间的感情。昨天它在自己的父亲离开之后,很快回到鹰架上站立,丁奇也赶紧杀了两只兔子对包括小金在内的四只宠物进行犒劳。不过丁奇也感慨这兔子消耗的速度有点快,需要加快野外捕猎和人工繁殖速度,要不然都赶不上它们四个日常消耗。
其间,丁奇再次遭到雄雕的突然袭击,还好他做的准备比较充足,对方没有得到便宜。
回屋之后的丁奇就没有再出来,哪怕撒尿也是用一个大陶碗接住放在门口,绝不给雄雕任何机会,其它时间则全力用来制作渔网。
到晚上十二点左右,丁奇终于将两张网编制成功。为了赶进度,显得有些粗糙,不过抓鱼捕鹰足够。
丁奇拿上手电和武器、斧头,带上小可爱,走向竹林,顺便将两大陶碗尿倒了扔在茅厕外面。晚上出来,小可爱同样警惕,竖立的耳朵如雷达一般转来转去,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动静。手电筒已经使用好长时间,电量已经不足,照在周围的树木草丛上暗淡无光,显得模模糊糊,但也比火把强多了。
来到竹林,丁奇找到十一根比大拇指粗一半的细青竹砍下来,每根长接近十米,足够将一张网给撑起来。丁奇回到院中在火光照耀下将每根竹竿稍稍修整并放在火上烤直之后,拿出四张网,在每张网的其中一边穿上一根竹竿,每根竹竿两边各系一条打结的草绳。
再在另外四根竹竿顶端同样的高度钻出四个小眼,每个眼儿里插入一根竹签。这四根竹子会组成一个四边形插进土里,然后在每一面挂上一张网,网就通过草绳挂在竹签上,只在稍稍有点大力就可以将这张网撞倒,掉落下来的渔网将会在竹竿的带动下,迅速下坠,将撞在网上的物体包裹住。
第五张网则穿入两根竹竿,待将网撑开后,这张网将会放在四边形的顶端,防止金雕从头顶袭击。按金雕袭击动物的习惯,这一项措施就没有必要做,但以防万一,防御措施还是要做足的。
随后丁奇带着五张网和其他竹竿来到院子旁边一处空旷的地方,点上两堆篝火,用手电筒辅助照明,按照之前的想法建了一个四边形的网阵。每张网长宽七米,不过在搭建的时候还是费了好大的功夫,用第十一根竹竿当挑竿,小心翼翼地挂起,前后花费了近一个半小时才整好。当然,每张网之间还是留得有缝隙,方便进出。
陷阱已经建好,就差猎物自投罗网,而诱饵就是丁奇自己。丁奇现在掌握了主动权,何时收网,就看他心情。
第二天太阳难得露了个面,这让美美睡子一觉的丁奇心情更加高兴。收拾好一切,丁奇让两只狼在木屋里陪着小金,独自带着小可爱和三头羊大摇大摆来到陷阱处牧羊。身上只带了开山刀和久未使用的钢矛,立在陷阱中央,转来转去看着三只羊吃草,其实是不停地观察金雕会从什么方向冲过来。
此刻,在一棵高大的松树上,雄雕正对着脚下一头开膛破肚的野兔下嘴。吃两口肉,就抬起头盯着丁奇所在的方位,虽然相隔很远,但在金雕锐利的目光下却如正在眼前一样,任何猎物都无所遁形。不过小拇指粗细的绳索制成的网,在金雕眼前像不存在一般。
填饱了肚子,再又耐心等待了一会儿之后,金雕消失在树顶面端,利用上升气流快速攀升到极远处的
高空。它御风而飞,甚至在某一处空域悬停,探视着丁奇所在的位置。而处在地面上的丁奇根本看不到它,哪怕有望远境也不行,因为丁奇不知道它在哪个方向哪个点。它在空中不停地盘旋,寻找着捕猎的时机,就在丁奇抓着一把草在喂最开始的那只母羊时,金雕迅速鼓动翅膀朝下坠去,时速迅速达到三百多公里,甚至可能更快。整个过程中,它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如一个冷静的杀手,直扑目标。
它已经找到下坠点,那处位置在丁奇背后,离他还有不小的一段距离,他不会第一时间发现。在到达下坠点后,金雕迅速收拢翅膀贴近地面飞行,疾速冲向正在那里给羊喂食的丁奇,飞行速度之快比落下时还要快上两分。
就在它快要到达丁奇所在位置时,它张开翅膀,正贴地飞行的它急速上升,锋利的尖爪探出,瞄准丁奇的脑袋,爪击!
嘭!
正在飞行的金雕碰到一个柔软的物体,然后它的整个身体都陷入进去,在它快速飞行的身体带动下,这个物体朝前飞去,处在上方的竹竿发出卡塔一声响,紧跟着朝下落去,将冲撞在网上的金雕包裹住,飞行了两三米之后掉落在丁奇背后。而网中的金雕看着近在咫尺的丁奇,张开利爪,却怎么也够不着,犹如天堑!
正在喂食的丁奇被吓了一跳,来无影去无踪金雕再次从出乎意料的方向冲出,如果没有渔网的遮挡,没有任何防护的它已经被开了瓢,甚至被那如匕首般锋利的锐爪夺去生命。
看着正在渔网里挣扎的雄雕,丁奇没有任何耽搁,拿起身边的钢矛刺入它的身体,将它永远地留在这片大地上。
唳~
雄雕发出最后一声意味不明的雕鸣,陨落。
与此同时,呆在屋内的小金也发出长长的鹰唳声,像是在附和,也许是告别,缩着身体呆在鹰架上,不时轻鸣两声。
丁奇是当着小金与其他三头宠物的面,将雄雕埋在之前雌雕的旁边,既然知道自己杀了它的父母,那就坦坦荡荡、明明白白,不再遮掩。
此事过后,丁奇的生活又恢复了过往的平静,每天带着四大金刚在森林里游逛,检查陷阱,捕捉猎物,将森林里的动物撵得鸡飞狗跳,却又逃脱不了四头宠物的上至天空、下至地面、中至树上的联合追杀,成为一人四宠的食物。每天捕回来的猎物除了需要做食物的除外,其他全部剥皮熏制作为储备粮食,这让丁奇忙得死去活来,每天都是推着空独轮车出去,回来时则是一大车的猎物和干货。
而有一天丁奇它们捕到一头鹿,是丁奇用弓箭杀死的一头成年公鹿,让丁奇好好地大补了一把。鹿血、鹿鞭、鹿宝、鹿茸、鹿心等等全部没有放过,更是得到了一张完整的鹿皮。在将鹿捕杀的第一时间,丁奇就拿出随身携带的矿泉水瓶接了满满三瓶,并且俯身在伤口处吸了好几大口鹿血。腥咸甜香的鹿血能够给身体带来极大的好处,光各种矿物质和盐分都补充不少,让他感觉瞬间力量满满。
当然鹿血也没有忘记让其他几头宠物分享,还有一些内脏,至于剩下的鹿肉全部被丁奇利用洞窑和灰窑制成肉干来单独保存。这些鹿肉,可以说是精品肉类,长途旅行或跋涉时,既能当干粮,又能快速补充体力消耗,在各种肉类中实属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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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再见原始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扫荡,丁奇院子里挂满了各种熏制的肉类,甚至两个屋子的房梁上都挂不少。野鸡、兔子、松鸡、松鼠、貂、鱼、刺猬、野鸭、竹鼠等等,还晾晒有不少干货,核桃、板栗、松塔、蘑菇、木耳、牛肝菌、菖蒲草、蒲公英都摆在竹匾里,一层又一层,搭在丁奇自己做的简易木架上,好在木架结实,能够摆放比较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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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不忙的时候,丁奇着重将注意力放在训练小可爱它们四个身上,以训练警犬的方法,让它们熟悉简单的口令,比如注意、安静、跳、跑、趴下、停、袭等。至于小金则还没有更好的指令,只能用一个丁奇简单制作的竹笛来指挥它,用竹笛声音的缓急来作为沟通联络的方法。几只动物也很聪明,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都能将基本的口令掌握住,为此丁奇还专门去了一趟草场那里,利用指令来指挥,配合起来也比较好,最终将一头公羊扑杀。
这一日,丁奇在将砍伐的木头堆成堆码放在新屋外面后,招呼着小可爱和小金,带上两个鱼笼,推着独轮车去湖边捕鱼捕鸭。小黑和小白在院里看家,两个家伙现在已经成为一头接近成年的个体,各项本领都已经掌握得很娴熟,也能够独自捕猎,再加上它俩是亲兄弟,配合起来也更加默契,捕猎成功率也比较高。将它们留在院子里也是担心有其他禽类或野兽过来,偷吃院子里的食物,现在感觉已经是仲秋,各种动物都加大了觅食的频率和范围。
到了湖边,没有见到那头黑色怪鱼的身影,不知道去了哪里。丁奇仍然在之前捕猎的地方,采用以前的方法,水里下鱼笼、设绳套,岸上则用弓箭或弹弓捕猎。这次将小金带出来就是想让它飞到湖面上驱赶鸭群向自己设陷阱的地方觅食,增大鸭子中套的机率。
竹笛轻轻响,不连贯,金雕飞向空中,在水面上盘旋;等到竹笛的声音连成一线时,金雕在空中不停地向水面俯冲,将各类禽鸟朝着陷阱所在的水面驱赶。等到各类禽鸟被绳套抓住的时候,丁奇快速吹动竹笛,急促,就像警察吹动口哨指挥交通时的紧迫模样。
听到这个笛声的金雕迅速调整姿态,在空中自由捕猎,没有多大一会竟然比丁奇设的陷阱捕到的还要多。而小可爱也没有闲着,不时地在岸边捡漏,抓到五六只肥美的鸭子,倒是丁奇自己却只射下来两只大雁,远比不上自己的两头宠物。
岸边,丁奇在将所有猎物转到岸上之后,他剖开一只鸭子,将一些内脏和鲜肉喂给猞猁和金雕,犒劳一下两位刚才的精彩表现。
突然,他听到一声类似人类呼喊的声音,还伴随着一声兽吼。丁奇赶紧跳上不远处一块大石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观看。只见大概七八百米的地方,一个手持长矛的原始人类在前面奔跑,时不时扭头看向后方,而那里有一头金钱豹正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看不清这个人类的具体模样,只知道他长着长长的凌乱头发,下身裹着一件不知用什么动物毛皮做成的兽皮裙。可能是兽皮裙有点松,他一边跑一边提着这件粗糙的兽皮裙,竟是
有点舍不得的样子。
原始人已经跑不动了,脚步有些踉跄,随时都有可能摔倒。后面的金钱豹可能是忌惮他手里的长矛吧,始终不敢逼得太近,免得被长矛伤到。它只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榨干这个人类的体力,自己就可以美美地吃一顿毫无危险的美食,只要不被剑齿虎给发现就行。
此时,原始人距离丁奇大概还有五百米,他决定拯救这个原始人,说不定能增加一个免费劳动力。鲁宾逊还找了一个星期五给自己帮忙呢,他丁奇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个好劳力呢?
丁奇一抖肩膀,站在他肩上的小金振翅飞向空中,在丁奇笛声的指引下,快速冲向那只金钱豹,而自己则抽出两只箭,带着小可爱一起向原始人冲去,小可爱奔跑的速度尤其快。
扑通!
原始人摔倒在地,已经跑了大半天的自己被这头老豹子追得难过无比,四肢就像挂了一堆石头,总是将自己的腿拖向地面,越来越慢;口干舌燥,再也提不起一点精力继续跑下去。他摔倒在地,顾不得被利草划破的伤口,赶紧翻身起来提了一下自己的兽皮裙,然后才将长矛对准那头正不断逼近的金钱豹,跌跌撞撞地后退,不敢将自己的后背暴露在不远处金钱豹的视线中。
扑通!
原始人再次跌倒,他被一根草棍绊倒,仰面朝天,他感觉自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也知道这次跌倒就是他生命的终结,所以他闭上眼睛,不想看到那头金钱豹凶猛的样子,也不想再挣扎,想着这样豹子会不会很干脆地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疼痛。
吼!
一声巨大的兽吼声响起,这个原始人以为金钱豹扑了上来,巨大的恐惧支配着他的头脑,头一歪,不动了。
准备扑过来的金钱豹先是被一只金雕拖住了前进的脚步,紧跟着一只猞猁也将它前进的脚步逼停。就在它犹豫着如何处理当前的局面时,一支带着石制箭头的竹箭从不远处的一处草丛中弹射而出,直奔它脖子,噗嗤一声扎进去,将它全身的力量抽离。
注意力始终在眼前这头实力不弱于它的猞猁身上的金钱豹,浑然不知已经受到袭击,抖动了一下身上的肌肉,准备迈步走向挡在它前面的金钱豹。它已经不愿意再等待,抬脚,然后摔倒在地,这时它才发现眼前的地面上有一滩散发着热气的鲜血,有些熟悉的样子。
丁奇确认金钱豹已经死去,然后来到那个原始人面前,仔细观察着对方的样子。他闭着眼睛,微微有些呼吸,和之前丁奇杀死的那个食人部落的人差不多,黝黑的脸庞上长着参差不齐的胡须,成年累月没有洗过一次的头发卷曲地搅在一起,油得可怕,散发着臭烘烘的味道,让丁奇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上身赤裸,散布着一些毛发,尤其是胸部中间的位置数量偏多一些,只不过上面也藏着厚厚一层泥污。下身着一件兽皮裙看不到什么,丁奇也不想看到什么,只是长着长长汗毛的腿让丁奇感慨对方实实在在就是一头猴子。
倒是小可爱对这个人很感兴趣,凑上前闻
来闻去,也不嫌有味道。甚至在丁奇往那个人脸上倒水时也不后退,用舌头舔水喝,这让丁奇打定主意,以后不能让小可爱再舔自己,太恶心了这家伙。
不一会儿这个人就慢慢醒来。
伟大的神灵哟,我不是被那头豹子吃了吗,可为什么没有疼痛?还觉得脸上湿滑滑的好舒服,我又看到那布满灰云的天空了,真好啊!可眼前这个毛绒绒的东西是什么,离我太近了,我得挪远点才能看清楚。
就在他想挪得远点的时候,小可爱向后退了一步,而它的形象也完全出现在对方眼中。
“啊!咕噜!”
看清小可爱面貌的原始人又晕了过去。
“考,浪费我的水!”
丁奇不得不再次给对方脸上淋上水,将他唤醒后,坐在离它一段距离的金钱豹身上。
醒来的他还是有点迷糊,不过等他完全醒过来之后,看到了一幕让他终身难忘的画面。一个身穿奇怪兽皮的男人坐在那头追他的金钱豹身上,脚下卧着一头咕噜兽,肩膀上则站着一只神鸟,头顶着一片绿色的兽皮,正盯着他看。
看到这里,原始人突然拜倒在地,嘴里说了一句:“哈西!”连着拜了三次。
丁奇却被对方的行为搞得一愣,不知道这唱得是哪一出,不过想想也能立即明白,这是一种对人表示尊敬的方式,只是对那句“哈西”有点理解不过来。
摸不着头脑的他只好赶紧出声,但本来要出口的“你好”两字却变成了“泥猴”的发音,有些沙哑,这是丁奇长期不说话造成的后果。虽然他有时候会自言自语或者跟小可爱它们说话,但都是以他的主观感受为前提,他觉得没有变,可实际上却变了一种味道。还好,时间不长,如果能在相同的语言环境呆一段时间就会很快恢复过来。
“泥猴!”
丁奇再次说道,并伸出右手,做出一番友好的表示。对面的原始人看到丁奇伸出手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眼前一亮,这不是族里勇士们摔跤的起手式吗?难道他要和我摔跤?
正等着对方有所表示的丁奇看到他也握住了自己的手,丁奇笑了,知道对方理解了自己的意思,正在相互握手打招呼。突然,他的笑容凝固了,只见对方握住自己的手之后,弓起腿,弯下腰,甩开丁奇的右手,直接冲过来抱住丁奇的腰,使劲发力就把丁奇从原地抱起,摔向身下的草地。
丁奇懵了!
这不是相互问好的吗,怎么变成摔跤了?难道就不能好好的问好吗,还能好好地做朋友吗?
看到丁奇被摔倒在地,小可爱将原始人扑倒,露出自己锋利的牙齿,只待丁奇发话就能将其咽喉咬断。
还在懵圈的丁奇看到原始人被扑倒在地,立马醒了过来,赶紧喝止小可爱,然后自己上前赶紧将原始人拉了起来。
然后一个奇怪的原始人和另外一个原始人就坐在原地相互比划起来,慢慢开始了解对方,其实主要是丁奇在了解原始人的一切。
第59章 一碗热水引发的惨案(求收藏)
丁奇现在的长相已经和原始人差不多,只不过身上穿的衣服在真正的原始人看来是很奇怪的,让原始人以为这是一种很特别的兽皮。
许是这衣服的布料让他很好奇,在两人交流的过程中,这个叫奔的原始人时不时就要去摸摸丁奇的衣服,每次摸到丁奇衣服都会轻轻地摩挲两下,然后露出很享受的表情。他的动作却刺激得丁奇忍不住出现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触电了一般。紧跟着奔非要在摩挲衣服之后隔着衣服捏捏自己的肉,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这让丁奇怎么都受不了。
他认为奔是一个喜好男风的原始人,对肉感兴趣,虽然自己是现代人对这种个人行为不反对,可不代表自己能接受。面子薄的丁奇又不好直接拒绝,免得给原始人带来不好的印象,所以他只能趁着奔不注意的时候向后退。
这就出现一幅画面,一人伸手弯腰前进一人后退这样连续不断动作的滑稽情景。
摸一次,丁奇退一次,等两人聊得差不多,他俩已经离原来见面的地点超过三百米,都快到丁奇捕猎的地方了,差点将那头豹子给忘在原地。
可接下来,奔的动作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只见奔一手摸着肚皮下面一手摸着肚皮上面,不好意思地看着丁奇,一幅难为情的样子。俨然是小媳妇看到老公回家,欲说还羞,想将自己怀孕的好消息告诉对方的姿态。虽然这个小媳妇长着男人的脸,长着长长的胡须,没有一点儿的女人像。
不是吧,难道奔是女原始人,不是男的?只不过因为摄入营养少而导致发育得不平衡不充分,所以看起来像男的,然后摸了摸自己就怀孕了?这也太扯了吧。
就在丁奇陷入思考的怪圈之后,奔拍了拍丁奇的胳膊,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比划着说道:
“丁,呦!了呃!”
意思是丁,看,饿了,可听在丁奇耳朵里就变成:“有了呃!”
这不是就是怀孕的意思吗?
这让丁奇更是过意不去,摸了自己一下对方竟然怀孕了,这让他有种想晕过去的冲动。
就在这时,丁奇看到对方来到湖边张望来去,随后跳到湖水里,挖出来一段香蒲根出来,在水中洗了洗,塞进嘴中就那么吃了起来,还一幅陶醉的模样。甚至掰折了一段,递给丁奇让他也吃一口。
到此时,丁奇才恍然大悟,这个奔原来是饿了啊!
狠狠地敲了下自己的头,将刚才一些龌龊的想法清除出去,丁奇拉住奔的胳膊,摆了摆手,然后指了指自己放鸭子的地方,说道:
“奔,不用吃这个,跟我来,哥带你吃好吃的!”
说完就拉着他朝前走,边走边不停地介绍自己捕到的东西有多好吃。
之前的交流中,相互介绍的两人知道了彼此的名字,连蒙带猜。
他叫奔,来自西面,离这里大概要走五个白天的一片丛林中,五天是他来这里经历的时间。他们部落很小,有大概二十人。人数的确定是通过翻手掌次数得来的,这让懂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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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语和精通特种作战手势的丁奇理解起来也不算太难。
因为他跑得快跑得久,所以被医巫称为奔。他来这里是因为部落酋长让他出外寻找采集食物的地方,可他正在寻找食物的时候被一头狼盯上了,他就赶紧跑,跑着跑着就把狼跑丢了。等他吃饱喝足准备回去时,又碰到一头寻食的熊被撵了一天,待他好不容易摆脱了熊就碰到那头金钱豹。
还好丁奇将那头豹子杀了,要不然他就成为豹子的午餐了。不过对于丁奇能一个人将豹子杀掉,他非常崇拜和好奇,丁奇只好将功劳转给小可爱,说是小可爱主杀,自己只是在一旁协助。
很快,两人就来到丁奇之前捕鸭子的地方。不过奔的反应却让丁奇有些哭笑不得,他竟然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们俩的礼物。经过丁奇反复讲解比划,他才相信这是丁奇捕到的猎物,并且是这么多的猎物。然后奔指着这么多的鸭子,弱弱地问了一句:
“这是你的猎物,我能吃吗?”
丁奇巴不得他吃,好能增近双方之间的友谊呢,点点头说可以。接着就看到奔高兴地拍拍丁奇的肩膀,颇有一种小弟好好干,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豪迈感觉。怎么感觉方向反了呢,丁奇很郁闷。
然后很自然的,他就由郁闷变为吃惊,再由吃惊变得恐惧,继而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是奔看得到丁奇的同意后,迅速捡起一只鸭子,看着这只肥鸭子,一滴口水流了下来,然后就见他张开嘴巴对着鸭脖子狠狠地咬了下去。
只听嘎嘣一声响,鸭脖子被他咬断了,待他抬起头时,眯缝着眼睛的他满嘴鸭毛和血污。这让丁奇既震惊他直生吃的行为和惊人的咬合力,又恐惧于他那满嘴的血污,最后被他那因为有肉吃的幸福感激动样子而感到好笑。
丁奇赶紧制止他的行为,然后告诉他不要生吃,等回家烤熟了再吃。
奔倒也通情达理,点头表示跟着他回家吃饭。
而丁奇也非常高兴,两眼发光,这么容易就拐骗走一个原始人,这得省多大的事儿啊。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奔,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好的壮劳力,应该可以承担更多的家务活儿吧。
可他这种直勾勾的眼神,让奔打脚后跟冒凉气,莫非这个人是和东方那个食人部落的头领一样的人吗?喜欢男的,最后还要吃了对方的那种?
奔有些怕,而丁奇却又热情地过头,对于早想找一个劳力来分担他工作量的自己来说,能碰到一个原始人并将他占为己有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事啊!不过他也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不对,稍稍收敛了一下自己的举止,用吃的来诱惑奔跟他回家,就像大灰狼骗小孩子一样。
将所有猎物包括那头豹子全部扔到独轮车上,又将两个鱼笼从水里提出来,合计捕到近三十条银鱼,也挂在车上。
独轮车的出现,让奔觉得这个世界变得他看不懂了,而能够捕鱼的鱼笼也颠覆了他对事物的认知。可以自己滚动的独轮车更是让奔好奇不已,一直主动要求自己来推着走。
可惜,他失败
了。
连着试了很多次,很不幸地,他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好沮丧地还给丁奇,看着丁奇很轻松地就推回去。
丁奇赶紧安慰他,免得他丧失自信心,任哪一个原始人碰到这个也不会很快上手,自信心受挫可就不好了。
奔不会推独轮车,不过却会在旁边推车。
不久之后,丁奇带着奔回到了自己的家。
看着眼前这四四方方的院子,奔挥手比划道:
“这是你的窝?太漂亮了!”
不过等他进院子之后,他的眼睛不够用了,不管是饲养的羊、笼子里的兔子和山鸡,还是两头黑白分明、身材威猛的狼,抑或是院子里架子上的各种熏肉、干货,让奔以为来到了父神的伊甸园,有吃不完的肉食和干货。
然后,他幸福地晕了过去。
第三次晕过去,其实是他身体自我保护发出的指令,他急需要休息来补充身体所需,降低身体负荷。
奔醒了,他是被一股浓浓的令人极度舒服的味道叫醒的。这股香味狠狠地钻进它的鼻孔中,让他清醒地更快了一些。顺着香味的来源,他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望着眼前这只金黄的烤鸭,奔已经无法用任何他知道的词语来形容,当然他本来也不会什么华丽的词语。因此他只能用一个动作来代表他对眼前食物的赞美,扑上去,使劲拽下一只翅膀扔进嘴里,嚼两下,连骨头全部吞下肚去,只差自己的舌头没有被嚼碎了吞下去。
太他娘地好吃了!
世上怎会有如此美味,之前在部落里吃的都是骨头渣啊!
顾不得再多想其他,奔埋首其中,直到将这只烤鸭吃完,嘬骨吸髓。
这让丁奇一阵感慨,原始人的牙口真好啊!不过他也非常高兴,能吃就能干啊,到时候这得能干多少活?要不要把割草喂羊、清理粪便、挑茅粪的活全交给他,还有拉土坯、砍柴、挑水、烧木炭的活看着他也能承受吧。
正打着饱嗝的奔冷不丁地觉得周围充满了禁锢自己的力量,让自己的呼吸有点沉重,感觉身上的担子无形重了许多。
吃饱之后,奔再次匍匐在地,对丁奇施了一个大礼,他认为丁奇救了他的命,还给他食物并且是世上最美好的食物,那他就应该将自己对丁奇的感谢表达在行动上。
丁奇心说,可以啊,赶紧的,卖身求荣吧,来我这里吃香的喝辣的,管饱!
待奔吃完之后,丁奇用自己做的陶碗给他冲了一碗蒲公英茶,让他充分感受到自己这里的好,愿意留下来,他真的是缺一个人来干活,哪怕是说说话也好。
看着烟气袅袅的陶碗,奔有些犹豫,不知道在这奇怪的容器里的水怎么会冒白气。但看到丁奇那鼓励的眼神,他将犹豫变为坚定,两只手端起来将水倒进自己的嘴里。
啊!
一碗热水引发的惨案,惊起夜鸟无数。
丁奇坐在那里腹诽不已,我那是鼓励的眼神吗?那只是客气的待客微笑。
第60章 终现金手指(求收藏推荐)
看到奔嘴上出现的两个大水泡,丁奇赶紧将他架起来,冲向小溪边后将他脸朝下按进水中,准备用冰凉的溪水进行降温减轻疼痛症状。
丁奇光注意用凉水降温,却忘了奔是脸朝下沉入水中的。还不到三十秒,奔受不住就想起身,可丁奇觉得才这么点时间不足够减轻疼痛,就一直压着不让奔起来。
一分钟后,奔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上不来气,咕噜噜喝进去两大口水,然后就被呛着,剧烈地咳嗽起来,不得已又呛了两口水,双手乱舞,赶紧用力起身,反倒将压着他的丁奇给顶到一边。
“呵哈~”
奔剧烈地喘息着,难受无比。可跌坐在地上的丁奇却楞在那里,不住地在脑中思考。
“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在处理烫伤的过程中会忘记奔还在憋气呢,这样下去会杀了他,那倒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让自己这样对待他呢?”
丁奇郁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在这方面出现一个现象,我很兴奋,好像是看到同类之后这种兴奋劲儿猛得出现了。难道是因为长期孤独的生活令自己见到同类之后才有了这种异常的表现吗?会不会是孤独妄想症,也不像啊!”
丁奇敲了敲头,告诉自己不要再乱想,正视眼前发生的一切就好。等他从发呆的状态中回复,眼睛焦距离变近之后,一个乱蓬蓬的大脑袋杵在他面前。
“考,什么鬼?”
丁奇一拳挥出,伴随着奔的惨叫声。
“哦,对不起,奔,是我的错,看来是我孤独得太久了,这是一种后遗症,明白吗?对不起!”
丁奇一看自己打错人了,赶紧将奔扶起来,那个乱蓬蓬的大脑袋上又多了一丛杂草和一个好大的包,可怜的孩子!
接下来丁奇真正将自己从那种不正常的状态中回复过来,亲自帮着奔将嘴角的烫伤处理好,没有再让他受到憋气的烦扰。
带着奔回去,奔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心。问丁奇是如何活捉到这些羊、兔子和山鸡的,如何做的笼子和筐,水是如何变得那么烫,又是如何做出那种不怕烫的容器—碗,怎么才能造出这样好丁奇又称其为房子的窝。
好多的问题,层出不穷,丁奇都有些疲于应付了。不过他还是一一为奔讲解,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讲解能够让奔认识到自己的好,抑或自己拥有的东西的好处,而这些东西的存在会让生活更加舒适,不会饿肚子。
当奔问道自己能否跟着丁奇学这些技能时,丁奇卖了一个关子,说学可以,但自己必须遵循祖先的教诲,上一任医巫也教导自己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才能学习到这些高超的技能,非本部落的人只能换取这些技能获得的产物。虽说部落里就自己一个人,但自己也是有着丰富传承的医巫,不能随随便便将这些技能传给外部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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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外之意,这是有知识产权的,是不能轻易传出去的。想要这个知识产权,可以,先成为自己人再说。
这个关子将奔的问题给堵回去了,他只好默默地站在一边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一切让他好奇,心痒难耐,非常想将这些技能学回去,这样就能给部落带来更好的生活,
让部落能够更好地繁衍下去。自己有心加入丁奇的部落,可决定权不在自己,而由部落的医巫决定。
丁奇看着奔在思考,也不去打扰他,自己已经将一颗希望的种子种进他心中,想必他是能看到这些东西是能给自己的部落带来更多好处。他能作为整个部落的侦察兵去寻找各种食物采集地,想必他的智商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和临时决断能力。因此,他从中能够看出这些工具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以前讲过,原始人的智商不一定就低,只是他们所处的环境限制了他们的眼光或者格局。但他们的接受度却又是最好的,他们就像一块白纸,想怎么涂抹都没问题,不会受固有的一些思想束缚。
丁奇想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那么就要有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团队。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处在不败之地,尤其是这样一个原始的社会,装备的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逐渐失去一些应有的作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都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想当然的认为依靠自己、依靠装备就能赢得天下,那只能说是痴人说梦。
但一个团队只能有一个声音,自己的团队自己得说了算。因此,他必须组建一支自己的队伍,不管是抢来的也好,交换得来的也好,他们必须听自己的才行,自己就是这支队伍的灵魂。
在丁奇将四大金刚喂饱之后,奔走到自己面前,再次拜了下去,手中比划着,配合嘴里的发音,对丁奇能救他一命表示感谢。他表示明天早餐之后就立即赶回去,他会将在这里看到的一切都告诉部落首领和医巫,由他们来决定下一步的计划。
丁奇表示明白,让奔不用太在意,哪怕学不到这些技艺,也可以拿东西来换,各种自己觉得有交易价值的东西来换。
睡觉前,奔又被丁奇睡的床小小地震惊一把,能够用这样一个东西而不睡在地上,想必是很舒服的。部落里的医巫如果能睡在这叫做床的上面,身体肯定会好一大截的。奔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比划和说话了,只得一个劲儿地夸赞丁奇不愧是部落的医巫,居然知道这么多有趣的东西。
可就在他看到丁奇铺在床上的剑齿虎皮时,奔越发不淡定了,对着丁奇再拜。能够独自猎杀剑齿虎的存在,那已经是神人了。
为了再次拉近双方关系,加大奔对自己生活用品的兴趣,丁奇特地将那张床让出来由奔睡在上面。而这让奔非常不好意思,连着拒绝了好几次,最后实在拗不过丁奇的热情,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
等他战战兢兢地躺在床上、摸着身下的剑齿虎皮时,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哈哈大笑一声之后,发出满足的嘘声。可能是太兴奋了吧,他却反而一直睡不着,躺在上面反反复复感受床的舒适,不时发出一声惊叹声。
丁奇熬不过他,在防潮垫上很快睡着。睡着前,迷迷糊糊听到奔还在床上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第二天一早,丁奇比往常要起得很晚。他做了好几个梦,可惜没有记住任何内容,头昏沉沉的,直到他被一个声音叫醒。
不,确切地说是被一股子脚臭味熏醒的。
“丁,醒醒,天亮了,我得回部落了。”
“丁,你怎么还在睡啊!你比我们部落最懒的石还能睡啊!快醒醒!”
“唉,丁,你不要怪我啊,我试试用对付石的办法看看能不能将你叫醒吧!嘿嘿!”
说完,他站起身,将自己的臭脚丫子慢慢伸向丁奇的鼻子。可就在他的脚离丁奇鼻子还有半米远的时候,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他的脚脖子,然后奔自己就摔到了屋门外,将守在屋门口的四只宠物吓了一大跳。
昨天主人都很不正常,难道今天还要比昨天更不正常吗?是不是要离他远一点呢?
“考,谁的臭脚丫,臭死我了。”
丁奇捂着鼻子,一脸的悲愤欲绝,瞅了瞅周围却没有看到任何可疑人员。可就在他揉着眼睛,走出门外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令他诧异而又惊喜莫名的声音。
“丁,你怎么使那么大力啊,快摔死我了。”
“嗯?你是奔?你怎么会说我的话?不对,我怎么能直接听懂你说的是什么了,也不对,难道是我会说你们的语言了吗?考,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丁奇揪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对奔说道:
“我说一句话,你试试能不能听得懂。鸟~,niǎo。”
可奔表现得有些迷茫,却跟着说道:“屌~,diǎo”
丁奇很烦躁:“考,是n-i-ǎ-o”
奔跟着说:“考,是d-i-ǎ-o”
丁奇此时有些凌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竟然能听懂原始人说的话,也会说原始人的话了,而原始人却不会说自己会的普通话。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自己突然就学会了原始人的语言,能够没有障碍和原始人交流了。
这真是一大喜事,难道这就是老天送给我的金手指?我也有金手指了?虽说只是交流方面的,但也能增进双方之间的交流,能将自己的想法传递出去。
“YES!太棒了!”
心情大爽的丁奇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烤羊排,山鸡炖蘑菇,烤鸭,银鱼汤,让吃过熟肉、多数时候却只能吃植物根茎的奔感动得泪水横流,敞开了肚皮,边吃边哭。最后他抱着丁奇,鼻涕一把把抹在对方的背上,直言想早点回到部落,这样他才能很快带着人过来,让他们也感受一下丁奇这里的美好生活。
对此浑然不觉的丁奇告诉他要早去早回,并拿出两个碗一个背篓送给奔。
“奔,这个背篓是送你的礼物,而这两个碗则分别送给你们的医巫和头领,送上我的祝福和问候。这块熏狼腿你也带着路上吃,注意安全!”
挥手告别了奔,丁奇一个人坐在门前的那块大石头上,看着奔的背影,心里面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是长期处在孤单环境中看到同类后的反应,不过,他心中也隐隐有些期待,奔他们部落的人会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虽说他也知道有两个原始部落,一个是食人部落,一个是那个戴羽冠的部落,可距离太远,而自己也放不下院子里这些驯养的动物。而奔能主动承担联系的责任,丁奇也是非常乐意。
他期待着,如何才能将奔这个小部落据为己有,不,是发展成自己的团队。
第61章 部落遇袭(求收藏推荐求鼓励)
等待的过程中,丁奇仍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捕猎、烧木炭、收集草料、采集果实、熏肉,忙得不亦乐乎。
有小可爱它们在,安全不用有太大的担心,还会有一些额外的猎获。相互之间的配合越来越娴熟默契,一些技巧让丁奇都忍不住惊叹,追得猎物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只能成为几只宠物的嘴中肉。
另外它们四个相处也很融洽,可能是丁奇管教得严,它们也足够聪明,吃了几次亏之后就想明白了。
丁奇这边忙着,那边奔也已经快要回到部落。一路上靠着自己充沛的体力和谨慎,避开了绝大多数食肉动物,就算避不开的也靠着自己的速度逃脱。奔很聪明,如果头领退下来,他有很大的可能会承担头领的责任。
自己的部落是周围方圆十五日夜内最小的几个部落之一,生存有些艰难,有时还会和其他部落产生冲突,但他们始终坚持了下来。部落里能够采集和捕猎的成员只有不到十个人,其他老弱占了一半,因此靠着十个人一养活一倍的人实在是有些困难,更何况周围还有各种食肉动物带来的危险。
太阳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地上生长的可以吃的植物几乎都被采尽。所以部落头领和医巫才商量着让奔去寻找更多能采集到食物的地方,还不能和其他部落有冲突,要不然自己这个部落绝对熬不过即将到来的冬天。
碰到丁奇,奔觉得这是天神赐给他们部落的希望,活下去的希望。丁奇所具备的技能,直接和间接地能带来非常多的食物,这些食物不仅能让部落人员活下去,还能活得更好。到现在他还记得丁奇做的那一顿丰盛的早餐,回味无穷啊!
尽管旅途危险,可他始终没有放弃,直面所有困难。奔想早些回到部落,告诉医巫和头领他带回来的好消息,还有丁奇的礼物,这些可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啊。赶紧回去,让他们来决定部落的命运。
对,没错,就是命运。我们要活下去。
奔前进的速度瞬间又提高了一成。
前面马上就要到达部落经常活动的范围,就在奔绕过一座矮山,进入一片丛林的时候,迅速前行的他突然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慢慢伸出头朝前望去。
前方地面上躺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脸朝上,脖子上有一个血窟窿,翻卷的皮肉已经发白,应该是被石矛刺穿喉咙而死。他死后,身上的兽皮衣物被抢走,不是被敌人抢走,就是被自己人扒下。在丛林中,任何工具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更不用说这种能够抵御严寒的兽皮衣服。
奔在周围观察了很久,确认没有危险之后才走出藏身的大树,来到那具死尸前。
这个男人不是他们部落的人,尸体周围没有野兽啃噬的痕迹,说明他死去的时间不长,不会超过两天。如果是在他们部落活动区域以外的地方,这具尸体很快就会被食腐动物吃的渣都不剩。但在有人类活动的区域,这具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只会向后延长。
尸体前面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奔用手中的长矛将对方翻过来,一个显眼的刺青让奔的目光一缩。
骷髅头!
这是一个具有原始风格的骷髅头图案,简单而又粗糙,仅用简单的线条勾勒出大致的轮廓。只要见过骷髅的,看到这个图案就知道这是一个骷髅。如果丁奇在这里,一定会赞叹原始人的艺术素养居然这么高,会这个刺青的人绘画的技艺已经赶上一些专业院校美术毕业生了。
而这个人,也许是所有刺青人的鼻祖。
奔看到这个图案却没有想到什么美好的事情,他只知道拥有这种刺青图案的青部落是周围大多数部落不敢惹的存在。他们战斗力强大,经常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武力出众来欺负一些小部落。不仅抢小部落的食物和工具,还会将他们看上的人掠夺走,帮助他们寻找食物。
被掠夺走的人一日如果能吃上一点食物就已经算是青部落的人开恩了,可他们绝大多数时候连一点吃的都得不到。就算他们在采集的时候偷偷吃一些东西,可总会有被发现的时候,被发现就是一顿毒打,然后被扔到野外成为食腐动物的美餐。
一个偷偷逃出来的部落人将这些消息告诉了自己的部落,并随着部落之间的交流,这个青部落所做的事情也被大家所知道,大家也就越来越怕这个部落。
想到是这个部落,奔赶紧起身朝自己的部落赶去,青部落的人既然在这里出现,那么很有可能会对自己的部落下手,也不知道现在部落怎么样了。
再往前行走了一段距离后,奔又碰到一具死尸,很不幸地,这是他们部落一个叫花的半大女孩子,伏在一根倒下的树干上,被石斧砸烂了头颅,差点让人认不出来。
奔加快了回去的速度,整段路上碰到了五六具死尸,有青部落的,也有自己部落的,数量上差不多,只是这些尸体里没有头领和医巫的,都是部落里年龄偏大或偏小的人,至于壮年的,一个也没有见到。
临近他们居住的地方,奔放慢脚步,借助一些树木或石头来隐藏自己的身形,逐渐接近住处。等他来到住处外面的时候,直接从藏身处出来,因为他已经没有躲藏的必要,因为这里凌乱不堪,几具光着身体的尸体胡乱地横躺在地,没有任何动静。死尸受创的部位以头部居多,都被重物锤击而死,几乎脱了样。
奔用以前部落交流的方式,学着鸟叫了几声,没有得到任何呼应,这令他非常沮丧。部落受到攻击,其他成员不知所踪,而自己却没能帮得上忙、与大家共同抵御青部落的袭击。
一滴泪水滑落下来。
奔将几具尸体拖到旁边的一处凹坑里,用一些枯草胡乱盖上去,算是将自己的部落亲人们掩埋。
奔站在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手握木矛,眼神中充满了坚毅,他要去报仇,将被抓走的人救出来。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弱,肯定打不过对方,但他觉得不做点什么,心里面会特别的难受。
被抓走的人里有头领,有医巫,还有其他与自己一起打猎采集的亲人们。
突然,就在他寻思着如何报仇解救族人的时候,一道亮光闪过。
“我为什么不去寻求丁的帮助呢?他是一个神人,无所不知道,无所不能,甚至驯服了四头食人的
猛兽,还杀了力量强大的剑齿虎和金钱豹。他应该可以救出我的族人吧。”
奔想到了丁奇,想到了丁奇的神奇和不凡,应该能够帮助自己找回自己的族人。
奔觉得可行,立即转身就想回去找丁奇。蓦地发觉在前面的丛林中有一道人影闪过,奔迅速卧倒,顺着半人高的野草来到一处灌木丛中藏着,看看是什么人过来,如果是青部落的人,他不介意提前杀一个报仇。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只见那处丛林边缘一个人钻了出来,头上顶着一蓬乱草,光着上身,下身着一兽皮短裙,身材有些矮小瘦弱。由于光线较暗,他看不清楚对方的脸。
他先是观察了一圈周围,显然地上没有尸体倒是他有些楞怔,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不过慢慢地,在看到周围没有危险后,这个人开始在周围寻找,似是对周围很熟悉一般,竟然在一些犄角旮旯里找到一些工具出来,如石斧、石刀,还有不知道谁藏起来的一只野兔。
看着眼前人如此谨慎小心还一幅熟悉的样子,奔明白,这应该是自己部落的人,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用鸟叫声来交流沟通一下吧。
“咕,咕咕咕,咕!”
果然,在奔发出这声鸟叫之后,那个正在寻找东西的人影猛地停了下来,朝着奔这个方向发出同样的鸟叫声。
“咕咕,咕,咕咕!”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奔快速从藏身处冲了出去,大声喊了起来。
“石,是你吗?我是奔,你竟然不再睡懒觉了!”
奔很激动,冲上前就将那个人影抱了起来。
“奔,你回来了?太好了,让我们担心坏了,以为你永远回不来了呢!”
叫石的半大原始人将头上的杂草去掉,露出一张黑黑的小脸,对能在这里看到奔表示惊讶。
“石,你告诉我,这里都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别的部落的人打过来了,有人被抓走吗,大家现在都在哪里?”
奔有好多的问题要问,连珠炮似的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这让眼前的半大原始人不知道先回答哪个问题才好,只能将这个问题转移到别人那里回答。
“奔,我说不清楚,你和我去找医巫吧,她在一个山洞里,还有其他三个人,让医巫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吧。”
“好,那你赶紧带我去!”
没过多久,石带着奔到达一处山洞,洞口用一大块石头挡住,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火光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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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医巫,奔赶紧俯下身体向她行了一个礼,表示尊重。
“医巫,我回来了,可是回来得有些晚了,我看到部落里的人被杀害了。如果不是碰到石,我已经去报仇了呢。”
医巫摸了摸奔的头,张开嘴,发出沙哑的声音说道:
“奔,回来了就好啊。部落被袭击了,是青部落的人干的。只有我们几人趁乱逃了出来。部落里剩下的人都在这里了,恐怕这个冬天将会很难度过了。”
说完,医巫脸上露出伤感的表情,耸动的肩膀说明她也很悲痛。
第62章 非典型医巫(求收藏推荐求鼓励)
无声地啜泣,代表着极度的悲伤。
大仇不得报,族人不得救,让只有几个人追随的医巫一点办法都没有。就算她去祈求上苍和父神,却也没有得到一点儿的回复,哪怕对以后的日子如何过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难道是自己占卜的方式或过程错了吗?自己从上一任医巫手里接过这个衣钵才不到两年时间,是不是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占卜或者在学习的时候没有好好听医巫讲呢?自己还是太年轻了啊,经验还是有些不足。按上一任医巫的说法,我现在的年龄为翻三个手掌又两根手指。
对了,会不会是因为我偷吃了给父神的三牲导致父神生气才不回复我的吗?看来我得好好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不过,还得将眼前的难关度过去才行啊!
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医巫转过身,对石几个人说道:
“石,你和花、草两个人去找些食物回来吧,要注意安全,天黑前一定要记得回来!愿父神保佑你们!”
“桃,你去找些柴草吧,晚上天冷,还需要再补充一些才能够今天晚上烧的。”
不愧是医巫,很快就从悲伤的状态中回复过来,并将接下来的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让每一个人都能有活干,不会造成劳力的浪费。
几人对医巫的安排没有异议,都顺从地出去忙自己的活。
医巫扭头对奔说到:
“来,奔,你讲讲,你怎么会消失这么多天呢,我记得首领让你去找更多的食物来源呢!”
听到医巫的询问,奔眼前一亮,想起之前自己的打算,就赶紧将自己过往这近十天的经历告诉医巫。
当她听到奔讲到自己差点被豹子吃掉的时候,紧张地手有些发抖;当奔讲到一头咕噜兽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她手心里已经出汗;当奔说自己醒来看到一个穿着奇怪兽皮的男人时,她眼睛里迸发出一点思考的光芒。
而当奔讲述那些奇怪的工具和丁奇身边养的四头猛兽时,她露出一探究竟的想法;可当奔述说那满院子的肉和食物、驯养的动物和可口的美食时,医巫嘴里已经布满口水,如果不是为了保持医巫的形象,恐怕此时口水已经流了出来;可在奔说自己喝了一口冒烟的水被烫出来两个大水泡时,医巫格格笑着,花枝乱颤。
奔的述说告一段落,可医巫还深深陷在奔的讲述中,她对那个只有一个人的部落和那个与她同样担当着部落医巫的男人表现出相当大的兴趣。她不知道那些奇怪的工具是什么样子,可她却对这些工具起到的作用却表示出浓浓的探索欲望,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占有欲望,谁让她是一个部落的医巫呢?
可当奔拿出背后的背篓以及里面的碗时,努力在奔面前表现出医巫应有形象的她,瞬间形象崩塌,成为一个叽叽喳喳、询问这询问那的小女孩。
“奔,这个就是用来盛那种会冒烟的水的容器吗?”
“奔,你讲讲,这个容器是叫碗吗?”
“奔,这个碗是用什么做的啊?”
“奔,这个就是背篓吗?可以背不少食物啊,更不用手拿了!”
“奔,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医巫做出来的吗?他也太厉害了!”
“奔,对方会不会教我们学做这些碗和背篓的方法呢?”
“什么?不外传?必须成为他的族人才能学?太可恶了!”
“能不能换呢,就按丛林中的办法,拿我们的东西换这些东西呢?”
坐在一边石头上的奔面对医巫的提问,始终没能插上嘴,只是当问到能否可以互换的时候,他才插嘴回了一句:
“医巫,你觉得我们还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进行交换的呢?我们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就连被抓走的族人是否能救回来都不知道,更别说获得足够进行交换的东西。”
奔一想到丁那里储存的好东西,还有丁奇对待那些东西的态度,奔就忍不住叹口气。
“我们目前所拥有的只有六个人,除非我们将自己交换出去,否则是得不到他任何东西的。”
听到这里,医巫也是一阵难过。是啊,他们所拥有的只有包括她自己在内的六个人。按照对方的说法,要么用现有的人去换一些能用到的东西,要么就是加入到对方的部落,成为自己人就可以学习做这些东西。
可自己能加入到对方的部落吗?
丛林中,有很多部落在冬天因为食物的短缺而消失,不是被寒冷的天气消灭,就是最终融入到其他部落中去,而自己的部落则彻底消失。
自己的部落的医巫,在没有头领的情况下,只有自己能决定部落的未来。现在剩下的几个人除了奔都是老弱病残,能否度过这个冬天都难说,更别说现在手头根本没有足够的食物来迎接明天的到来。
而且,自己好像有些隐隐地期待,期待能见一见那个医巫,看看他长什么样子,是否有能带领大家活下去的力量。
“奔,晚上你带领族人一起吃饭吧,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未来。等你们吃过饭,我来主持一下仪式,看看我们应该走向何方!”
晚饭时间,石他们找回来的食物很少,只够每个人分一点的,而吃起来的味道也让奔觉得跟吃草差不多,与丁准备的食物相比,简直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的草棍。实在没有什么味口的他将手中的食物递给喜欢睡懒觉的石,自己则拿着丁奇送给医巫的碗去盛了些水回来。
这个碗不仅轻便,盛的水也多,比部落里原来使用的石碗强多了。丁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人不仅长得帅,还很热情、无私。跟他在一起,总是会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如果能加入他的部落该多好啊!
就在他沉浸在思考中的时候,医巫召集大家聚在篝火旁边,她用一种极度虔诚的、仿佛在转述别人话的声音说道:
“我的孩子们,伟大的父神认为我们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因此祂将选择的权利交给我们,是想继续生活在这个充满机遇和危险的世界,还是想投入祂那伟大的怀抱不再体会饥饿和寒冷。”
不等其他人进行表态,医巫拿起另外一个碗和背篓展示给大家看,继续说道:
“我手里的东西,是另外一个部落的医巫做出来的,它们具备非常强大而又不可思议的能力,能减轻我们的劳动量,却也可以提高我们的收获。这个神奇的部落是父神指引给我们活下去的希望,只有活下去,我们才能壮大部落,拥有解救其他部落成员的实力。”
医巫顿了顿,让大家消化一下刚刚得到的消息后,再次用无比虔诚的声音说道:
“那么就让我给予你们指引,去那个部落看看,看看是否有你们能够活下去的机会。嗯,哎吼吼!”
虔诚的声音的逐渐退却,医巫用自己本来的声音轻松说道:
“父神已经给予我们指引,那么就让我来占卜一下接下来的 路是否顺畅,还有到达那个部落后最后的结果如何!”
说完,她拿出一块龟甲扔到火堆里,待听到龟甲发出的噼啪响声,用木棍将龟甲扒拉出来,放在一边的石头上,拂去上面的草木灰,仔细查看过上面的裂纹走向之后,医巫拿起还留有余温的龟甲,不顾手掌间传来的疼痛,大声喊到:
“大吉!”
奔他们几个人听到医巫喊出大吉,高兴地跳起来,一起喊着大吉,面上流露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没人知道。
可医巫知道,或者说她能预见到,这次占卜的结果和以前老医巫占卜过的结果一样,是大吉。而那次占卜后,部落第二天捕到了一头大角鹿,足足让部落所有成员吃了五天,很饱的那种。
本来她准备着,如果出现一些其他的卜象,她也会说成吉象的。医巫其实就是一个部落的精神象征和寄托,除了日常制药祛病,关键时刻自己要做的就是引领部落成员,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可没想到,真的出现了大吉的卜象,难道父神开眼了?
“父神,感谢父神,下次我不会再偷吃给您的三牲了!”
医巫虔诚地俯拜下去,比以往都要虔诚。
而医巫的这些做法,可能在其他部落医巫中,是非典型做法,殊不知女性医巫本身就是医巫中的异类、极少数,更何况她还是一个非典型医巫,求知欲旺盛、喜好独特的医巫。
第二天天一亮,几人简单收拾一下,将一些有用的物品装入背篓中,每人手持一根木矛,在背着背篓的奔带领下,朝着丁奇所在的方向走去。医巫则走在中间,由其他几人护着,边防备着来自丛林的危险,边收集可以果腹的植物根茎和果实。
此时此刻,这片广阔的丛林中都在发生着不同的事情。
丁奇带着四只宠物在森林中捕猎、采集各种食物,为自己富足的生活继续增加储备。
离奔他们藏身的山洞有一段距离的丛林中,五六个背上纹有骷髅头刺青的青部落原始人,正抱着手中的木矛,催促着前面十几个仅下身遮挡着几片兽皮的原始人去采摘丛林中的果实、挖掘植物的根茎。
有一个长相比较瘦小的原始人偷偷将刚采摘的一个果实塞进嘴里,就被身后一个监督他们的青部落人发现,紧随其后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甚至手中的木矛都被打折了。一会儿之后,原地只留下一具遍体鳞伤的尸体,其他人继续麻木地挪动自己的双脚,用尽身体里的力量,支撑着自己不要倒下去,坚持到吃饭的时刻。
而另一处丛林边缘,一群二十几个手持木矛的原始人在身后数量同样多却手持石制武器的青部落人员驱赶下,散成一圈,在草丛里寻找着小型动物,如野兔、雉鸡、野鼠、刺猬等等一切能吃的东西,甚至连一个蜗牛都不会放过,全部放在身后一个由两人抬着的兽皮里,却不敢偷吃一个。挂在部落外的那个人,早已死去,他就是偷吃者的下场。
头戴羽冠的部落正在首领的带领下,收集着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并运回山洞中,由巫整体保管,到时候再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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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曾经去过的那个食人部落,他们也在捕猎。之前损失了那么多的部落成员,让他们的行为也稍稍收敛了一下,如蚂蚁搬家一般,尽量储存着更多的食物。
可是,由于今年的那场灭世大火,少了太阳光的照射,丛林中能够找到的食物也比往年要少很多。同样依靠丛林中这些产出的动物们,也落入了处境困难的境地。
第63章 为了生存的名义
林间的一处空地上,两群原始部落人类分站两边,看着中间正扭打在一起的一群人呐喊助威。他们两个部落同时发现空地旁边的三棵果树,都想占为己有。在双方争执决定不下来的时候,作为头领的两个原始人商量出一个办法,双方各出十个人,最终被打败的那一方则要退出果树争夺,让给胜利的一方。
一会儿之后,脸上画有三道白色油彩的人明显处在下风,被另一方脸上有三道红色油彩的人打得节节败退,最后逃回自己族人那边。
红色油彩的原始人欢呼起来,他们挑选出来十个最强壮的人赢得了胜利,也赢得了那三棵果树的所有权,全部收获足够族人们吃上半月而不用担心饿肚子。
另一方白色油彩的人全体陷入沮丧的氛围中,可他们看向那群红油彩的眼光中透出明显的不甘。尤其是他们的头领,看着对方兴高采烈去摘果子,脸上有五道白色油彩的他眼中怒意更盛了。
他看了看同样愤怒、人数比对方多了两手之数的族人,一个大胆的念头出现,杀了他们,夺回属于自己的果树。
一场关于生存的混战打响,而这类混战,也在这个世界的各处上演,残酷而又真实,为了生存的名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讲述着原始人类的无情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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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午睡起来的丁奇坐在门口那块大石头上,看着远处的丛林出神,旁边是小可爱与小黑,至于小金和小白则在小溪边那里打闹玩耍。天气已经转凉,丁奇不得不穿上迷彩服。
原始世界的空气质量就是好,尽管天空上还笼罩着浓厚的烟尘,偶尔才会露出一次太阳或者月亮,但天空下的世界却无比清晰,仿佛远处山尖儿上有一个人都能看清楚似的。但与人类制作的望远境相比,这些远处的清晰也只是一个相对词而已。
丁奇每天都会朝着奔离开的方向张望几眼,他知道奔不会那么快就回来,但他还是忍不住,哪怕只是看一眼。这从侧面可以反映出人就是一种群居动物,离不开同伴的相互支持、理解,孤单得永了,总是希望回到群体中生活。但人又是一种复杂的凶残动物,可以对自己的同类挥起屠刀,毫不犹豫。
就像丁奇,一个人的生活终究是孤单无助的,所以四大金刚的出现也可以说是他偶然也是有意的选择。
极远处,视线中出现一个小黑点,感觉比头发丝还要小,然后出现第二个,第三个。丁奇看着突然出现的黑点,不自觉地揉了揉眼睛,担心会不会是自己盯得时间长了,导致出现视觉疲劳,或者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就像之前那样,也有可能是视网膜或眼睫毛上沾染的小灰粒。
等黑点增加到六个之后不再增加,开始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忽左忽右地移动,有时会被一些树木遮挡,有时会驻足原地停留一会儿。
确定不是眼花或其他异常,丁奇赶紧回屋拿过来那架有段时间没有使用的望远镜。
镜头中,那六个黑点随着丁奇调整焦距逐渐清晰完整起来,一个个活生生的原始人类出现在眼前。尤其是最前面那个走路时不时提一下兽皮裙,让他魂牵梦萦,呸!朝思暮想,呸呸!作者君嘴里还有没有好话?
嗯嗯,让丁奇期盼的奔走在最前面。只不过他时不时用手掏一下大腿根的动作让丁奇感到一阵恶寒,什么时候养成这么恶心的习惯了?
没再想这些有的没的,又将视线落在其他人身上。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两个看起来有四十岁左右的女
人,还有一个可称做奶奶级别的原始人。再往后看了看,没有其他人,用望远镜在周围扫视一圈,仍然没有其他原始人类。
而这些人中,只有那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看着有些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嗯,算是气质吧,其他人包括奔在内可都是一副跋山涉水、风尘仆仆的样子,更不用说身上的穿着和形象,比乞丐还乞丐。也不知道他们是经历了多少困难,才走到这里。
这让丁奇很疑惑,不明白奔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看我自己孤苦伶仃一个人,所以就给我送过来一个暖床的小丫头?其他人算是陪嫁的嫁妆,或者是用来换工具的交换品?奔可是说过,部落之间有时会用自己的族人来交换食物或者工具的。
而且这些人除了奔之外其他人就没有一个看着正常的壮劳边,只能是部落里的边缘人物,做些采集活动啥的,说不定关键时刻可以作为交换品来换取部落所需。
丁奇再次调整焦距,拉远了一些看过去,还是没有看到有其他人类出现。就在他准备放下望远镜,起身去做饭迎接奔他们的到来时,十几个小黑点出现在奔他们左右后三个方向,离得还有些远。但从丁奇视线的角度能够看出来,它们已经将目标锁定在奔他们身上,分散的黑点就像一张网一样,待收口的时候就是它们开始杀戮的时候。而傍晚时分,往往是它们开启杀戮盛宴的开端!
视线拉近,那些小黑点是类似郊狼的豺狼,贪婪而又凶残。
看到此,丁奇赶紧朝院子里奔去,边跑边将一根手指曲起含在嘴中,发出一记响亮的口哨声。受到召唤的小金和小白迅速冲回到院子中,和并排站在门口的小可爱、小黑一起等待丁奇的出现。
不多久,一个身穿迷彩服、头戴奔尼帽、肩背3D攻击包、腰缠飞石索、半挎开山刀、腿绑直刀、脚踩作训鞋、左手持弓、右手持钢矛、长发披肩的帅气男人出现在四大金刚面前。攻击包里装了两打二十四支箭,外面还斜挂着那把木工斧,可谓全副武装。
嗷呜!
兴奋的小白张嘴长嚎,可还没有嚎出一半,就被小可爱一巴掌拍在地上。而小黑则用鄙视的眼神看着它,朝着丁奇摇头摆尾,发出汪的一声,那意思好像在说:
“你忘记主人怎么说了吗?不许嚎叫,像我这样,汪!”
朝外一指,四大金刚迅速冲出院子,丁奇也不忘关上院门。竹哨声响起,小金先行飞往奔他们所在的地方。小黑小白在前方分列左右快速奔跑,小可爱紧紧跟随丁奇护住后方。
奔他们已经行走了六天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六个人中有不耐久行的三个老弱,奔相信他们早已到达丁所在的住处。一路走走停停,还要寻找食物,躲避食肉动物,导致他们比上次他来的时候还要多出一天的时间。
现在他们又累又饿,丛林中能够找到的食物越来越少,都被急于储存脂肪的食草动物们啃噬一空。狡猾的食肉动物在追不上速度飞快的羚羊和鹿群,又打不过体型高大的野牛和象群,就将目标放在他们身上。他们已经躲过了五六波不同食肉动物袭击,还好在大家的共同抵御下,将食肉动物赶跑。
已经能够远远看到丁所在的那处山坡,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丁所说的白的墙,红的瓦,那里的一切都会让自己向往,日思夜想。
转身告诉医巫和其他人目的地就快要到达,同时也是给大家鼓鼓劲。就在他转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视线所及的地方,两个黑点闪过,藏在一处灌木丛
中。这让奔心头猛地一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环顾一圈,看到右前方有一块大石头,顾不得其他,赶紧拉起医巫的手就朝前跑去,这让正漫无目的、头脑里想着心事的医巫猛得一个趔趄。
“奔,你干什么,差点把我拽倒了。”
来不及详细解释的奔边跑边说道:
“大家快跟我跑,周围有豺狼,我们赶紧跑到那块大石头那里躲避一下。这里离丁的家已经不远,说不定他看到我们被围攻会赶来救我们呢!”
奔他们突然跑了起来,也惊动了那些正慢慢合围的豺狼。
哦!哦!哦!
豺狼头领发出叫声,豺狼群迅速行动起来,加快速度缩小包围圈,不能让那些可口的食物跑掉了。
更多的豺狼动起来,奔他们变得更加慌乱,跑起来也有些磕磕绊绊。年龄最小的石摔倒在地,被身边年长的花拉起来继续跑。年龄最大的桃被野草绊倒,也被草架起来朝前踉跄地前行。
出于本能,他们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欲望,但在同伴出现危险的时候,他们也伸出援助的双手,一起来应对困难。这可能就是这个部落的特别之处吧。
离那块石头还有一段距离,可周围已经可以听到豺狼剧烈的呼吸声,杂乱无章的豺狼叫声不时响起,逼迫他们不停地跑,以期能够在慌乱中寻找到突破口,将猎物一个一个解决掉。
奔还在努力朝前跑,可他感觉到手中的拉力越来越重,医巫已经不能跟上他的速度,其他人也是这种情况。考虑到目前的境况,奔主动放手。
“走,你们赶紧朝那块石头跑,我在后面挡住他们。它们是豺狼,有棍子在手不用怕的。记得生火!”
豺狼已经收缩网袋,距离奔不到三米的距离,而豺狼前锋也在快速接近医巫他们,即将收紧袋口,将他们堵在这片草丛中。奔不敢放松,从队伍后方再跑回前面,将挡在前面的豺狼撵走,却又被后面的豺狼拉近距离。奔在队伍前后来回驱赶,疲于奔命的样子让大家心疼得不得了。可大家不敢停下,停下来就将被撕成碎片,而奔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废了。
奔觉得自己像在沼泽里奔跑一样,每迈出一步都会感觉陷入地更深,越来越吃力。胸口和嗓子里跟有根燃烧的火棍塞进去一样,灼热、上不来气,眼前无数颗金星在闪耀,伴随着让人窒息的黑暗。他极力挥舞着手中的木矛将一只只冲上前的豺狼逼退,再迈着沉重的脚步跑向队尾,把一头凌空扑向石和花的豺狼砸向地面。
他早已忘记自己的习惯性动作,去提兽皮裙,可那皮裙也没有掉下来,任由奔上下跳跃左右摇摆,始终跟随着奔。
奔已经跑不动了,他在眼前再一次被黑暗笼罩前,大吼出声:
“快跑!”
奔再次晕倒,后面一头豺狼连续两个纵跃扑向倒在地上的奔。前面几个人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直到一声清脆的鹰唳声响起,伴随着凄厉的豺狼惨叫,跑在前面的医巫才看到扑倒在地的奔以及在他身边来回扭动惨叫的豺狼。
一只神骏的金雕正挥动翅膀在队伍后面扑抓着那些贪婪的畜生,将三四头豺狼拦截在后面。
可队伍两侧还有豺狼在扑击,队伍中的几人已经接近停下,用手中的木矛驱赶那些豺狼。可手中的木矛逐渐沉重直到再也抬不起来,纷乱的脚步被杂草缠住,跌倒在地,看着那张开的血盆大口迎面面来,医巫发出绝望的呼喊:
“不!”
第64章 荒神出世
噗!
一支锋利的竹箭携带雷霆之怒,将扑向医巫的那只豺狼射倒在地,自上飞射来的竹箭从其右眼进,贯穿它的上颚而出,卡着它的嘴角,呜咽出声。努力站起身的豺狼再也不敢停留,夹着尾巴扭头就跑。
队伍两侧,一左一右,一黑一白两条身影猛地出现在围攻的豺狼群中,用锋利的牙齿撕开他们喉咙,一击毙命,随后就是一番亡命追逐。而另一道灰色的身影直扑队尾,与那只神鹰一起将剩余的豺狼一一击杀在自己的爪下和齿间。
医巫愣了,她被那支颤动的竹箭惊呆了,她如何也想不明白一支细细的竹签竟然能将一头活蹦乱跳的豺狼杀死。直到她看见另一支同样的竹签扎入另一头想扑向自己的豺狼时,她才知道自己看见的景象是真的。
她顺着竹签飞来的方向看过去,一幅令她永世难忘的画面出现在她眼前,如果她知道永世是什么意思的话。
在那块她们准备奔过去的大石头上,一道伟岸的身影映入医巫的眼帘。身着奇怪的绿色兽皮衣,头顶着一块绿色兽皮,左手拿着一根弯曲的木棍。右手上一根竹签稍一触碰那弯曲木棍就飞了出去,将右边一头正与一头黑狼撕咬的豺狼钉在地上,抽搐的四肢和喑哑的吼叫,都代表对方是真的被杀掉了,被那个站在石头上的男人杀掉。
石头上的男人不停地拿出竹签,然后在向后拉伸之后,竹签就飞了出去,两头正与一头黑狼对抗、三头扭头逃跑的豺狼被竹签刺破身体,倒伏在地。
似是感受到医巫的目光,站在石头上的丁奇扭头看向她,说道:
“嗨!你好啊,小妹妹!”
站在下方的医巫在听到这句话之后,脸色却猛地一红,竟是不知为何,抬起头梗着脖子说出下面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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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小了?你才小妹妹呢,你们全家都是小妹妹!”
站在石头上的丁奇却是一口老血喷出,似曾相识的一句话竟然让他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来,硬生生憋成了内伤,两眼一黑偷偷从石头后面滚落下来,定了定神之后才走向坐倒在地的几个原始人。
此刻,战斗已经结束,饶是丁奇做足充分准备,可眼前敌人实在经不住他和四大金刚的剿杀,让他有一种没有伸展开的难受劲儿,当然,还有可能是受刚才内伤影响。
跳下石头的丁奇第一时间绕过那四五个筋疲力尽坐在地上的原始人,尤其是那个让他受伤的女孩儿,更是离她远远的。他来到晕倒的奔面前,拿出一瓶水,倒入嘴中。
“噗!噗~”
等了一会儿之后,力竭晕倒的奔从迷迷糊糊中醒来,摸着胀痛的额头呻吟出声:
“哦,这是怎么了,下雨了吗?可这雨水怎么一股腥咸的味道,难道是传说中的海的味道吗?可里面咋会有一种臭鱼的味道呢?”
嘭!
“你个败家玩意儿,张嘴没个好话,继续躺着吧!”
刚刚醒来的奔再次晕过去。
丁奇一伸手,盘旋在空中的小金落在他左臂上,而小可爱三个则分列左右,跟着丁奇来到前面那群原始人处。
一人四宠刚刚猎杀归来,身上那股煞气还没有散开,居高临下地这么走过来,竟是让医巫他们几人有些惧怕,忍不住就想抱在一起,尽量离这几个煞星远点。尤其是医巫,早已经后悔刚才说出的那句话了,在心里面一直在思考一件事:对方会不会生气了,生气了会不会杀了我们,杀我们的话会怎么杀,难道会先那个什么再杀,还是先杀再那个什么?就像部落之间流传的那个故事,遥远的北方有这样一个部落,最喜欢摧残女性俘虏了。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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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眼前几人的不安,还有主人心中欲吐不快的难受劲儿,纷纷吼叫出声,吓得眼前几个老弱更是不敢出声,唯恐惹怒了眼前这犹如天神一般的男人。
神?!
天神!?
坐在地上的医巫猛得清醒过来,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非常仔细,从头到脚,从前往后。
此时,一道金光从西方那浓厚的烟雾中透射过来,紧跟着是第二道第三道,直至万道金光,泼洒下来,照在丁奇背上,以及医巫为首几人眼中。
丁奇的形象瞬间高大起来,更像是一个金光神人,散发的光芒刺痛了医巫的眼睛,让她不敢直视,让她猛然想起前任医巫说过的一句话:
神人勿视!
再结合最近一年时间流传的一个形象,医巫犹如一个炸毛的猫咪,瞬间从地上弹了起来,拜伏在地,高呼:
“荒神!荒神在世,福佑万民!”
看到自己部落的医巫如此动作,也跟着一起高喊“荒神在世,福佑万民!”
这群人如此作为,却是将丁奇吓了一大跳,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看着哥比较帅气、威风,又是携着新胜之威而来,所以他们直接纳头便拜吗?这小弟收得也太容易些了吧。
此时,丁奇却是不知道,他头戴奔尼帽、身背3D攻击包、全身迷彩服的模样早已在这周围的部落中流传已广,包括那个食人部落和头戴羽冠的部落,他们对荒神的形象深信不疑,并流传至周围部落中去。
几个人拿那神采奕奕的目光,兴高采烈地看着丁奇,尤其是医巫,眼中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眼睛已经弯成了月牙儿,就差拿出一张树皮,一块木炭让丁奇签名了。
嗯?这个世界有汉字吗?
不过医巫真的成为一个小迷妹,跪倒在地的她,只等丁奇一个命令就会雀跃而起,用自己部落最高规格的舞蹈欢迎荒神的降临。
为了缓解这尴尬的场面,丁奇不好意思地笑了几声,用手指了指自己的信息方向,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那个,实在不好意思,我是来自北方的丁奇!”
“啊!北方!我喜欢!”
医巫很高兴能听到荒神示下,高兴地附和着,可又感觉哪里不对劲?
“啊?北方?荒神来自北方?北方的部落!”医巫一惊一乍的样子让丁奇有些不喜,后面的向个部落成员看到医巫这样也是惊疑不定,不知道医巫为什么会这样。
可惜,想得有点多的医巫脸红了起来,嘴里嘀咕道:
“那个,不怕,既然是荒神,那我也就献身了吧,不管哪个先都成。”
丁奇却是不管眼前这个有些神经质的女孩,就想继续说下去,可惜事与愿违,他再次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荒神!谁是荒神?丁,你是荒神吗?哈哈,太好笑了,你竟然是荒神?”
再次醒过来的奔听到医巫他们在齐声高喊荒神,而对象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丁奇,这让他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嘴里就有些胡言乱语起来。
嘭!
第二次醒过来的奔,又被砸晕过去,这次动手的是化身成小迷妹的医巫,她要维护荒神的权威和尊严。
“叫你胡言乱语!”
经过奔一打岔,医巫也算回复正常,不过那恭敬的态度还是让丁奇有些无所适从。除了那个害他来到原始世界的大胖子露出过谄媚的笑容之外,丁奇还真没有受到过这种待遇。
场面回归正常,丁奇再次出声道:
“欢迎各位来到丁部落!我是部落的负责人,哦,不,部落的头领兼医巫-丁奇!”
这是丁奇早已根据奔对部落情
况的介绍想好的说辞,这样从身份上不会有人怀疑,免得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至于身上穿的衣服与大家有所不同,完全可以推给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兽身上。
“虽不知你们为何称我为荒神,但神之一字我却不能接受,我也只是与你们相同的普通人罢了,你们可以叫我丁或丁奇。”
“神上,我们是鹿部落的成员,我是这一代的医巫鹿,您可以直接称呼我为鹿。您不用谦虚,你的美名已经传遍周围所有部落,你会带领我们所有人走出目前的困境的。”丁奇的做法让鹿以为他是一个谦虚的人,殊不知丁奇确实啥也不知道,他可不敢顶着一个神字在头顶,那会天打雷劈的。
“远来即是客,现在天色已经很晚,大家还是回我的住处吧,到时候边吃边聊,增近一下双方的感情!”
说完这句话,丁奇感觉特别别扭,难道这就是部落之间见面相互说的一些客套话吗,让人难受。
这时,奔再次醒来,不过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捂着头,开口说道:
“不要打我的头!我不能再晕过去了,要不然错过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了。”
丁奇和鹿却是拿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他,让他畏畏缩缩地不敢说话。
丁奇看到奔醒来,急于摆脱和鹿部落医巫这种难受的沟通方式,赶紧拉过他,让他和自己一起去挑选一些豺狼背回去,好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
奔也很高兴,能再次吃到丁奇做的美食,真是让他做梦也会笑醒的啊!
很快,在众人的帮助下,每个人都扛了一头豺狼,在丁奇的引领下,朝着院子走去。至于四大金刚,丁奇也早给它们找了一头肥壮的豺狼,背回去后作为犒劳它们的奖品。
回去后,已经很晚。踏入院中的几人在昏暗的情况下根本看不清楚外面的一切,直到丁奇在院中点燃篝火,在明灭不定的火光照耀下,他们才看清院中的布置,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叹声。
不过在肚中饥饿的催促下,鹿部落的花、草和桃主动承担了给豺狼剥皮切割的任务。
丁奇拿出斧头将那只肥壮的豺狼劈成四份分成四大金刚后,又拿出一个陶锅开始准备做一锅鱼汤。可当他拿出这只陶锅后,鹿开始询问这是什么,如何做出来的,能不能教教她。
丁奇却是笑而不语,只是告诉她这是锅,用来熬汤之外,其他一概不说。锅里加了足量的鱼干和水,保证每人都能吃上一大碗,他们又累又饿,喝碗鱼汤能够快速补充他们身体所需。
等丁奇忙完这一切,却看到那三个人还在收拾那头豺狼。看着她们用石刀切割费劲、连一张皮都没有剥完的样子,丁奇心说这顿饭得吃到什么时候去,没有让她们继续做这件事,拿出直刀很快就剥好一只。
而围观的几人却是不断发出阵阵惊呼声,对丁奇能这么快剥下一张皮表示震惊,更对丁奇手中的工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追问丁奇这是什么东西,为何如此锋利,就连上次来过的奔都一脸的好奇。
丁奇心中猛地一咯噔,心说坏了,怎么就忘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了?刚才用斧头他们没怎么在意,可现在他用这个刀子却是被大家实打实看得清清楚楚。如果他们产生出什么坏心思,丁奇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用的。
看来做人还是要低调啊!
丁奇只好打了个马虎眼,说是在后面的山里发现的一种石头,比较锋利的样子,改天可以再去找找看,是否还有。
对于丁奇的打算,他们几人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却是对丁奇烤肉的香味产生了浓厚的欲望,还有那在锅里嘟嘟冒着热气的鱼肉。
这肉怎么就这么香呢?
第65章 生命的拥抱、收小弟(求收藏)
奔的年龄稍大,也提前吃过丁奇烤的肉、炖的肉汤,虽有一定抵抗力,可仍对今天丁奇烤的豺肉垂涎三尺,坐在火边都不愿起身,自告奋勇说自己来帮着丁奇翻烤。
奔都挪不动脚,更不用说其他几人,尤其是那位爱偷吃的医巫,此刻早已是口水横流、泛滥成灾,两眼一会儿盯着锅里炖得乳白的鱼汤,一会儿盯着正在烤的豺肉。浑然不顾形象,不停抽动着小巧的鼻子,深嗅着令人陶醉的肉香味道。
为什么这么香?无非是丁奇往里面撒了些盐,还在上面涂抹不少的香菇粉,在这种天然提鲜剂的催化作用下,肉香味得到充分的挥发,通过人们人鼻子将这种香味反馈至大脑,再传递给舌头上的味蕾,刺激它分泌出大量的唾液。从精神和气味上让人觉得,这实在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美餐。
等待是无奈的选择,也是痛苦的煎熬;但等待也是一种幸福,能够吃上美食的幸福。美食无关古今,无关中外,是一种非常好的交流方式。
丁奇用两块厚实的兽皮将陶锅从灶上端下来,放在一边的木墩上。陶锅本身残留的热量仍使得锅里汤水咕嘟嘟直滚,热气蒸腾,丁奇忙碌的脸庞在热气中忽隐忽现,让鹿他们观看到了这样神奇的一幕。
石年龄最小,早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伸手在热气中抓了一把,什么也没有抓到,可他还是明显感受到了手中湿热的感觉。这让他更心痒难耐,欲一探究竟,直接就向这热气的源头伸过去。
啊!
石发出痛苦的叫声,甩着手,惊恐地不停后退,想远离这充满诱惑又让他感觉害怕的锅。
丁奇听到叫声,就知道坏事,忘记告诉大家锅很烫的事情。赶紧拉着石来到一个盛满水的陶缸那里,让他把手放进去降温,缓解烫伤带来的痛楚。
坐在一边的奔却在一旁偷偷笑,兴灾乐祸想看到石出丑。可他对丁奇对石处理的方式感到失望,为什么没有采用上次自己被烫时使用的方法呢,看石被憋的样子应该会很开心吧。他却不知,上次他被烫的是嘴,而石被烫的是手,处理的方式当然不一样。
让石保持手在水里的姿势不动,丁奇转身告诉其他人关于陶锅的用法。
“这是锅,很烫的,被烫的下场就是刚才石的样子,还有之前奔也受过烫伤,只不过是烫着嘴了,起了两个大水泡,就像鱼的眼睛一样。”
丁奇比划了下两个水泡的样子,却把石和花他们几个逗笑了,这也让奔有些不好意思。而鹿则仔细观察着丁奇的一举一动,她在学习丁奇在言行中呈现出来的知识。
丁奇拿出刚刚洗好的陶碗,盛满鱼汤和鱼肉之后递给每一个人,并示意大家等凉了之后再喝鱼汤吃鱼肉。可就在丁奇将烤好的肉拿过来准备吃饭时,却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事情,大家看着碗里的东西,却不知道如何下手。想用嘴喝鱼汤吧,怕烫嘴,用手抓吧,怕烫手。奔最怕烫了,急得只好先去啃豺狼肉。
丁奇一拍脑袋,才想起大家不会用筷子。上次奔是用手抓着吃饭的,当时丁奇光顾着自己金手指的事,也没有在意奔吃饭与自己有什么不同。而且自己习惯了一个人吃饭,对于筷子的感觉就像成为自己身体一部分似的。
可今天不一样,这里还有好几个人呢,得赶紧制作一些吃饭的家伙什儿啊
!丁奇放下碗,拿着手工锯出去,锯了几截竹子回来。拿出直刀,将竹筒分成十几根竹签,再截成方便使用的长度后,用直刀将这些竹签刮成长短粗细一致的筷子,去掉毛刺。筷子稍粗,前端尖,方便他们把握,并且如果用不成筷子时可以用尖端扎肉上也能吃到嘴里。
筷子做好后分给每个人一双,然后丁奇就示意他们跟着自己学用筷子。可是第一次使用碗又第一次接触筷子的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迷茫。他们刚才见过丁奇使用这个来吃东西,可让他们来使用的时候,几人却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握。就算丁奇在前面教,可他们照样握得花样百出。
奔用五根手指握着筷子像孙悟空吃面条一样,花则直接握着顶端朝前戳,草却以握笔的姿势手背向上拿筷子,桃更有意思,直接五指凌乱,将筷子放在无名指中央。而石是像丁奇那样握了,可是握得不是太开就是太紧,肉不是掉下去,就是夹不起来。大家试了半天,都快抓狂了,要不是看在碗里肉的份上,早把碗摔了。
但这里面唯独不包括他们的医巫-鹿。
医巫一直在观察丁奇握筷子的姿势,并不断地调整自己握筷子的姿势。直到自己觉得差不多的时候,才用手中的筷子去夹自己碗里的鱼肉块。
可惜第一次失败了,将肉弄碎了,她不气馁,继续用刚才的姿势夹肉,并不断微调着筷子在手指间的位置。慢慢地,她能夹起一大块肉送进嘴里,那浓香的鱼肉味道和入口即化的感觉,让她差点呻吟出声。
顾不得出声赞赏,鹿又夹起一小块肉喂进嘴里,细细地品着,甚至能将肉里的鱼刺给挑出来。不停地夹起鱼肉送进嘴里,品味着美食的鹿却不知道自己使用筷子的姿势越来越熟练,甚至有赶超丁奇的趋势。
看着眼前这个小吃货的样子,丁奇一阵纳闷,难道吃货无国界,可以快速催生人们掌握使用筷子的方法吗?可又看到着急的满头大汗的奔那大师兄吃面条的样子,丁奇却很是无语。看来人和人是不能相比的啊,以前还在夸奔很聪明呢,现在我收回对他的看法。
其他人也还在摸索筷子的使用方法,丁奇却是不再管他们,告诉他们小心鱼肉里的刺之后,就开始消灭自己那份晚餐。慢慢地,每个人都掌握住了用筷子的方法,都享受着美味的鱼肉和汤法。
可奔却仍然没有掌握筷子的使用方法,东看看这个,西看看那个,抓耳挠腮干着急就是吃不进嘴里。他就像生吞了人参果的猪八戒,光想知道别人吃在嘴里的味道。最后实在没办法,摸了摸碗没有之前那么烫之后,张嘴开始喝鱼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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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美的鱼汤味道让他忘记之前丁奇的告诫,在鱼汤喝完之后开始将碗里的鱼肉往嘴里倒,狼吞虎咽,好不快哉!
其他人喝过鱼汤之后,开始撕食自己那份豺狼肉。可就在他们仔细咀嚼回味烤肉的味道时,一声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他们,让沉浸在美食中的他们一阵疑惑,不知是哪个倒霉蛋被食物呛着了。
大家抬头望去,竟然是奔被噎住,他使劲咳嗽的样子让大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人意识到这其中是否有危险存在。
就在大家笑够了继续自己的晚餐时,啪嚓一声,奔手里的碗掉落在地,碎了。而奔自己则满脸涨红,嘴里发出咳咳的声音,双手使劲抓着自己
的脖子,道道红印在昏暗的火光照耀下清晰可见。
同样看着奔的丁奇立时觉得不对劲儿,奔被食物堵塞呼吸道窒息了。
就在这刻不容缓的危急时刻,丁奇扔掉手中啃了一半的肉骨头,迅速来到奔的身后,前腿弓,后腿蹬呈弓步站立,伸手将奔拉起让他坐在弓起的大腿上。然后张开双臂从奔的腋下前伸环抱着他,左手握拳,右手握住左手手腕,使左拳虎口贴在奔胸口下方、肚脐上方的腹部中央位置。双臂猛地发力向中间收缩,左拳虎口向奔上腹部内上方猛烈施压。
连续几次发力之后,处在窒息状态的奔发出一声大喊:
“啊!”
大喊过后的奔剧烈地呼吸起来,就像一个即将搁浅的鱼,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其他人却被这一幕吓得大气不敢出,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只是一个呛着的普通情况怎么就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差点要了奔的命?
丁奇却是没有敢放松,继续双臂发力,用左拳挤压腹部之后,看到奔再没有异物吐出,就将他慢慢放在地上,抹了抹他的胸口,使得他呼吸更顺畅之后,这才坐在一边,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才算将心里面的那股害怕压下去。
没错,丁奇使用的是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俗称海姆里克法,挽救了奔的生命。如果不是丁奇看到不对,果断施救,那么奔很有可能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回归大自然的怀抱了。
作为一个资深的生存狂,常见的急救方法是必须要学会和掌握的,如人工呼吸、心脏复苏、溺水、窒息、中毒等,而海姆里克法只是他掌握的其中一个急救方法,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为“生命的拥抱”。
海姆里克法的方法很简单,主要原理就是利用硬物的挤压迫使其上腹部下陷,膈肌上升而挤压肺部和支气管,利用肺部和支气管内残留的气体来冲击异物,直到异物被排出。
奔还在咳嗽,不过整个状态已经好多了,其他几人也都关切地看着他,纷纷上前表示自己的关心。而鹿则站在丁奇面前,右手扣胸,身体呈九十度弯下,对他表达了最崇高的谢意。
“谢谢你,丁,谢谢你救了奔的命!”
已经从刚才的紧张状态中恢复过来的丁奇接受了她的谢意,并看向大家说道:
“鹿,我接受你的谢意,但也请大家注意安全。虽说我们不是一个部落的人,但可以预见到,你们将会接触更多的新鲜事儿,看到更多的令你们好奇的东西。可是你们不要被好奇心所驱动,用我们丁部落流传的一句话:好奇心害死虎!不要让自己成为好奇心的牺牲品!”
鹿部落的几人纷纷表示感谢,并保证以后会按照丁奇的要求来做。
而坐在地上的奔突然翻起身拜倒在地,对丁奇严肃地说道:
“丁,你是伟大的荒神,你已经用你那不可思议的方法和武器救了我三次,按照森林中部落传统,我将脱离我原来的部落,永远跟随你,请接受我的忠诚!”
站在旁边的鹿却是眼神一暗,不过却没有出声阻止奔的做法。她知道这个传统,只不过很少有人达到这个条件罢了。
坐在木墩上的丁奇刚开始对奔的行为表示奇怪,可在奔献出了自己的忠诚之后,心里面一阵窃喜,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弟啊!
第66章 吃香不管喝辣
不过丁奇还是故做一番姿态,在他知道鹿是部落的医巫之后,对待鹿的态度和刚见到她时那么无视和随意。
“奔,快起来,不要这样,你能否跟随我,还要看你们部落医巫和首领的决定啊!”
说完,就看向鹿,看她的态度如何。
医巫鹿知道自己需要表态,也不犹豫,直接对着丁奇说道:
“伟大的荒神,我同意奔的做法,请收下他作为你的跟随者吧!更何况,我们几个人也很有可能需要加入您的部落,跟随您的脚步!”
说完鹿的脸色也有些黯然,在今天晚上看到丁奇部落中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她就知道丁部落一定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拥有着周围所有部落都没有的工具和技能,还有那匪夷所思的武器,驯养的动物和能帮助人类打猎的宠物。只是外面挂着的那些肉类的处理方式都不是自己的部落所掌握的,加入这样的部落肯定是自己部落所有人的最好选择。
大地上的部落有若星海,每天都有部落发展壮大,每天也都有部落消失,消失的部落要么是被其他部落袭击全员被杀,要么是断了传承只好合并到其他部落中,要么不愿合并成为森林中漂泊的叶子,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为森林中的养分。
丁奇是一个聪明的人,听弦音而知雅意,猜测奔他们的鹿部落肯定是发生什么事情了,要不然他们的医巫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既然鹿同意,那我就同意奔加入我的部落,跟随我。”
丁很高兴,自己胡乱建立的丁部落已经开始有成员,就像一粒种子,刚开始发芽,却注定会成长为一棵参在大树。
就在丁奇看着眼前的奔咋看咋顺眼,看得他实在不好意思的时候,旁边的鹿与花、草他们却也如奔刚才一样朝着丁奇拜倒在地,口中呛呼:
“荒神,我们也愿意跟随您的脚步,加入丁部落,请接受我们的忠心和诚意!”
尽管丁奇心中有所准备,但看到鹿也要加入部落,心中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赶紧将他们拉起来,坐在篝火边,很无耻地说了一句话:
“医巫,既然奔已经加入到我的部落中来,而你我地位本身相当,年龄又比我小,我也就称呼你一声小鹿,可以吧?”
鹿却是脸上一红,这个称呼显得关系是不是有点太近了呢?虽说部落人与人之间关系都很亲密,哪怕不是同一个部落的男女在一起也会很快变得亲密无间,但作为部落的医巫,这样叫法…,唉,算了,马上成为人家部落成员,也就不要在乎这些了。
无奈地点点头,算是同意了丁奇的称呼。
“小鹿,先不说你们要加入我部落的事。你来说说,你们原来的鹿部落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次你们过来,只有你们几个人,除了奔之外,都是老弱,那部落其他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你们迫不得已才选择加入我这个部落呢?”
丁奇脸皮也够厚,张嘴就将他们的部落变成了原部落,浑然不在意对方脸上那不自然的表情,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对于你们的加入也表示欢迎。可如果因为你们的加入而给我和我的部落带来强大的、不可战胜的敌人,那我宁可不要你们,尤其是我现在人单势孤。”
说到此,丁奇顿了一下,小鹿的脸色瞬间变白,而奔坐在那里也欲言又止,似乎是想说明一
下。
“奔,记住一件事,你已经跟随我,对我表示忠诚,那么你现在的身份就是丁部落的一员,除非我将你从部落中撵出去,否则你就永远是我丁部落中的一员。作为丁部落成员,你就要永远以我为主,为部落的发展和安危着想。”
狠狠瞪了奔一眼,止住他想说的话后,丁奇继续说道:
“所以,原来鹿部落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关。在我处于这样势力单薄的时候,你给我带来一个不可战胜的敌人,但我不怕,大不了一走了之,一个人总要比带着累赘轻松。所以,我不怕你加入部落,只怕我不能帮你们救人或者报仇。你,是否还愿意继续加入我的部落中来呢?”
此时,丁奇气势提升,甚至显得有些咄咄逼人。鹿的小脸变得煞白,双手紧握成拳,微微颤抖,显然内心里正在犹豫着,不知道如何决定。过了一会儿之后,鹿那煞白的脸逐渐回复正常,抬起头,看着丁奇,目光坚定,似与过去做告别,带领着其他人再次拜倒在地。
“我是鹿,我自愿加入丁部落,对您和部落忠诚,永远跟随您的脚步!请收留我们吧!”
这一刻,对于生存的渴望压倒了他们作为鹿部落成员的自尊,这是残酷的现实逼着他们做出的选择。如果没有部落收留,他们不知道能不能扛过冬天的第一场雪。虽说丁奇的部落只有他一个人,可部落中的一切说明了很多问题,他拥有让部落成长壮大的底气和技能。
并且,丁奇虽说没有承认自己是荒神,可他制作出来的那些从来没有人见过的东西,证明他就是一个神,一个带领大家能吃饱饭穿得暖的神人。
丁奇将鹿他们扶起来,显得非常开心,奔和鹿他们也非常高兴,想想刚才吃的东西,简直是天上人间啊!
丁奇大手一挥,豪爽地说道:
“好,欢迎大家加入丁部落。我可以向大家保证,一定能让大家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
周围几个人对于吃香能理解,可喝辣的就不知道是什么了。可只要能吃香的,还管喝辣的干嘛。
不过,他们这种想法,以后绝对会后悔,非常地后悔。等丁奇把那辣的做出来,他们就会觉得天下就只有此等美味。
“刚才有一句话没有说完,只要你们成为我丁部落的一员,那么你们的事就是我的事,哪怕是再厉害的部落,只要他们欺负了咱们的人,惹到了我们,我也敢将他们从丛林中将他们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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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丁奇气势攀到顶峰,而鹿和左他们心情激荡,好似找到了主心骨一般,就差再次表忠心了。
丁奇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咳咳,所以,鹿,把你们所遭遇的事情说出来,我来替你们作主,帮你们报仇,不要怕惹来麻烦,你们是丁部落的人,丁部落的人就不怕麻烦!”
鹿激动地热泪盈眶,却有些泣不成声,所以旁边的奔就将部落遭遇的经过详细叙说给丁奇。
丁奇早就对原来鹿部落的遭遇猜得八九不离十,但他在听的过程中也是时不时表现出愤怒的表情,恨不得立马就冲过去,将部落中的人救回来。这再次赢得了鹿他们的好感,忠诚指数直线上升,直接增加了十个点。
做戏要做足,更要做全套。何况丁奇还要继续增加队伍实力,增加更多的人口呢。
因此,还要继续收买人心。
所以丁奇立即做出决定
明天一早就出发营救被青部落抓走的原鹿部落成员。只带奔一个人去,鹿则带领其他人在家里,照顾好喂养的动物,等待他带领其他人回来,小白在家守护他们的安全。
营救人员的事已经决定,丁奇接下来开始安排人员休息的地方。由于担心安全和男女有别的问题,所以鹿带领石他们在木屋里睡觉,床或者地上都行,反正兽皮多的是。而丁奇则带着奔来到新盖的土坯房那里睡觉,两个大男人,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不过睡觉前,丁奇对新来的人员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那就是一定要讲卫生。什么叫讲卫生,众人不懂,所以丁奇只能逐项解说。
一、不能随地大小便,要去指定的茅厕那里解决,并亲自示范如何使用厕所。
二、勤洗澡勤换兽皮衣服,从明天开始就去河边洗澡,怕冷可以用陶锅或油桶烧热水,掺着凉水洗。
三、从今天开始起要喝烧开的水,怕烫就放凉了喝,不许喝生水,降低生病的概率。
四、等丁奇回来,每个人要开始学会刷牙,别每天臭哄哄的,难受。
其他还有什么,丁奇暂时也想不出来,只能慢慢立规矩了。
鹿却对丁奇表现出更大的好奇心,能做出这些安排并一直这样做的人那真是神人啊!
女人对男人感兴趣,那是好事;一个十六七岁的小萝莉对男人感兴趣,那可不一定是好事。
第二天早上起来,丁奇带着奔来到院子里,可还没有进院,就被里面几个女人和一个小屁孩弄出的动静给惊着了。
由于晚上光线不足,加上原始人本身就有夜盲症,所以鹿他们对院子的印象仅限于火光照到的部分,没有一个整体的印象。可一大早他们醒来,却看到令他们吃惊的一幅幅场景,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高大的木屋竟然睡得比以前的窝棚和山洞舒服极了,整齐的兔笼、山鸡笼和里面活蹦乱跳的动物让他们耳目一新,更不用说在圈里咩咩叫等待喂食的三只山羊颠覆了他们的三观,直呼动物还可以养着吃?这生活岂不是太美了,心里面也直呼自己昨天晚上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还有那一排排晾晒的熏肉、鱼干,一层层切成片焯水风干的笋片、蘑菇和木耳,一筐筐水果、干果、晒干的蒲公英和菖蒲,整齐码放的木头和木炭,还有院门外堆成小山似的草堆,无不让他们感到惊奇。
这才是神人做的事,神人的美好生活啊!
可如果被丁奇知道这样的生活就是神人的生活,估计他会去撞墙。这要是神人的生活,那前世整天窝在家里、买东西购物吃饭喝酒不用跑腿的生活岂不是成了大罗金仙?
嗯,醒醒吧,骚年!
又是一顿令大家回味无穷的早饭之后,丁奇全副武装,头截奔尼帽,身穿迷彩服,弓箭、开山刀、斧头、直刀、钢矛、飞石索、弹弓、渔网全部带在身上,背包里仍放了两打箭背着。
荒神的形象再次出现,令得鹿几人再次如小迷妹一般膜拜,这让丁奇下定决心,等回来之后就开始穿兽皮衣,免得被人家说成荒神,造成交通拥堵就不好意思了。
而奔则拿着两根竹矛、一张渔网在前面带路。小可爱和小黑紧跟丁奇步伐,小金也展翅高飞,始终在前方侦察着道路情况,并不断与丁奇互动,将一些危险的地方提前避开。
营救之旅,正式开始!
第67章 弓钻取火、接敌
丁奇两人的行进速度很快,尤其是在天空有小金警戒,地面有小可爱和小黑守护的情况下,第一天就走了奔之前一天半时间所走的路程。
奔是丁奇收的第一个小弟,也救了他几次,对他观感不错。除了某些时候奔有些迷糊之外,其他时间他还是相当机敏。本身身体素质不错,能有奔这个名字,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不过他的身体条件和丁奇比起来却是差得很远,就像一个普通人和闪电博尔特之间的差距。
因此丁奇想着重对他进行锻炼,故在行进过程中故意加快速度,让他以比平时快两成的速度朝前跑,掉队就挨训。不是将他扔到池塘里,就是扔进蚂蚁窝,甚至拴两只毒蛛在他身体后面,只有不停地跑毒蛛才不会咬到他,可只要他停下来,毒蛛就会瞬间扑到他身体上咬一口,让他痛不欲生。
这一天下来奔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双脚存在,硬是挪着到达宿营地。
刚进入丁奇指守的宿营地时,奔就扑倒在地,趴在那里呼哧呼哧直喘气。可还没等他多喘两口气呢,丁奇就一脚踹到他屁股上。
“去,捡木柴生火烤肉!”
对于说一不二的丁奇,奔已经领教过他的恐怖。如果不照着他说的来做,那么今天晚上极有可能会和一条刚才碰到的蟒蛇做伴,这可是他亲身体会过的。
今天中午路过一条三十几米宽的池塘时,又饿又累的奔稍微反应慢了一点,想墨迹一会得到更多的休息机会,却冷不丁地被丁奇拦腰抱起给扔进塘里。不过这倒不是重要的,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可以利用水的浮力稍稍休息一下。
可是这条池塘里长满了一拃长的蚂蟥,那密密麻麻的样子都让人感觉特别恐怖,更别说爬到身上了。他刚才可是看到一头不小心掉进河里的羚羊被一拥而上的蚂蟥吸成了肉干,身上还布满了小拇指粗细的窟窿,最后彻底被河水吞噬。
看着周围的大蚂蝗摇摆着肥胖的身体游向自己,奔整个头皮都炸了起来,疯狂地半游半跑起来,将身体里每一分力气都集中在自己的四肢上。刚才还酸软无力的双腿迸发出惊人的力量,手脚并用,竟然达到丁奇躲避那条大黑鱼的速度,冲出池塘,而他身上居然奇迹般地没有一条蚂蝗。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生死之间也有伟力生!
生死之间爆发出来的力量,深度挖掘出奔自身的极限力量,让他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目标。
而这是丁奇在深刻认识奔身体极限基础之上做到的,如若不然,就有可能将奔玩废了。
奔再不愿意也赶紧撑起身体,去周围捡拾一起枯树枝回来。可就在他拿出两根木棍,用石刀将其中一根削平准备钻木取火的时候,丁奇也提着两只兔子和一锅清水回来,而奔跑了一天的小可爱它们三个则早在一边撕食丁奇在半路上猎到的三只野鸡。
看到吃的,奔也兴奋起来,准备搓动木棍,赶紧将火生起来,可丁奇却阻止他,问他一个问题。
“奔,你每次生火,大概
需要多久?”
奔看了看手中的木棍,有些摸不准地说道:
“大概需要两顿饭的时间吧!”
丁奇点点头,回想那食人部落的人在森林里钻木取火花费的时间,对奔能在两顿饭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生着火表示赞赏。不过他决定给奔施加一些压力:
“那你还能将这个生火的时间再减少一半吗?”
奔摇了摇头,表示做不到。
“那好,我们来打个赌,咱们俩一起来生火,看谁先在一顿饭的时间里生着火,那么输的人今天晚上没有饭吃,可以吗?”
尽管觉得丁奇是一个神人,总是能够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自认生火时间已经在原来鹿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奔却不认为丁奇会超过自己,故很爽快地点头同意了,甚至希望能看到丁奇输了不能吃肉的吃瘪样子,想想都让人兴奋。
在丁奇的一声令下,奔快速搓动手中的木棍开始钻木取火,可他看到丁奇竟然在那里不紧不慢地在那个兽皮包里翻找东西时,奔愣了,难道丁奇还没有开始就认输了吗?不管了,我先赶紧生我自己的火吧。
丁奇从背包里拿出一卷绳子,然后绑在一根树枝上做出一副弓钻,再将钻木取火用的木棍在弓钻的弦上缠一圈,左手握一块朝里凹的石头压在木棍上,木棍底端搁在取火板上。右手快速拉动弓钻,不一会儿就看到取火板上冒烟,并产生一点点火星,再过一会儿,燃烧的火星越来越多。丁奇赶紧将这些火星倒进旁边的火绒里,慢慢朝火绒里吹气,稍顷,一大团火苗腾得燃起,将满头大汗正努力钻木取火的奔吓了一大跳。
奔目瞪口呆,不知道丁奇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生着火。看着自己手里连个火星都没有的取火板,欲哭无泪,今天晚上要饿肚子了。
丁奇倒没有要处罚他的意思,让他赶紧去烤肉,烤好肉之后会教他如何快速生火。这又让奔瞬间高兴起来,不仅有肉吃,还可以学一招快速生火的方法,已经不能用兴奋来形容了。
奔去烤肉,而丁奇自己则拿出一些晒干的笋片和蘑菇片扔进锅里,准备做一锅汤,里面也少不了消除人体疲劳的菖蒲草。两人累得不轻,需要多补充一些营养,加快身体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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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在篝火光芒的映照下,丁奇给奔示范了一下如何利用藤蔓纤维搓绳和制火弓,以及用火弓取火的过程。当奔按照丁奇的办法快速生着一堆火之后,奔笑了,笑得跟个孩子一样。
晚上有小可爱和小黑两只宠物进行警戒,两个人也能踏实地睡到天亮,不带翻身的那种。
第二天,丁奇继续对奔开展这种极限训练,并在训练的同时不停躲避出现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的猛兽,甚至还要快速奔跑来摆脱一些食肉动物的追捕,只能逃跑,不得反抗。有时候,丁奇也有意从食肉动物的旁边经过,吸引它们的注意力,增加奔逃跑的难度。
这一天下来,加快速度的两人再次走过了奔以前接近两天的路程,进入宿营地的奔犹如
一堆烂泥一样瘫在那里贪婪地享受了十息的休息时间后,就立马爬起来捡柴火生火烤肉,连那让他感到非常有意思的弓钻取火都没有让他再有丁点儿的情绪波动,只希望能够尽快生着火,剥皮烤肉吃上饭,然后休息睡觉。
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吃过晚饭后准备躺草地上睡觉的奔又被丁奇拉着去河边洗了一个澡回来,用丁奇的话来说就是奔现在身上太臭了,一定要保持身体卫生才可以。
然后,奔享受了平生第一次冰凉的冷水澡,冷的同时却又直呼过瘾,仿佛全身的疲惫都被一洗而空。不过,当丁奇看到奔胯下那一大团黑黢黢的物事时,他头一次对自己引以为傲的丁丁感到自卑。怪不得奔每次提兽皮裙都要掏一下自己的胯呢,这么一大团,估计走起来有些碰大腿吧!就是不知道他跑起来,会不会喊疼,那击打的力度,想想都让人起鸡皮疙瘩,也恶心的一比。
考,原始人总有比现代人强大的地方!
不过第三天的奔却经受了莫名其妙的魔鬼般训练,撕心裂肺那种。好强的丁奇,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有比别人弱的地方,更何况是那方面,哼!
浑身干净舒爽的两人回到篝火边,丁奇却仍没有让奔睡觉,而是拉着他教他如何制作捕猎的陷阱。
从来没有接触过陷阱捕猎的奔被丁奇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本领给惊到,这种高超的技巧更是让他兴奋地睡不着觉,而他对丁奇能教他学习这种陷阱的布置方法表示出了极高的崇敬,忠诚度接近满值的那种。
奔来回试验着丁奇教给他的绳套触发陷阱,玩得不亦乐乎,如果不是丁奇强制他去睡觉,他都有可能玩到天亮。
第三天继续执行极限训练,只不过丁奇在里面加了些料,也算在心里面的出了口怨气。可虽说加料,但那也是在奔身体极限范围内,不用担心出什么问题。
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奔带领丁奇来到了原来鹿部落生活的地方。在整个前进的过程中,丁奇再次感受到原始社会大自然那种壮丽和充满野性的美。
一路又见到不少之前自己没有碰到过的野兽,高达六七米的大象,七八米长的鳄鱼,两米高犹如坦克的野牛,奔跑速度极快的鸵鸟,还有隐藏在森林中的如马或如驴一样的动物,惊鸿一瞥。这让丁奇也有些兴奋,等将奔原来的族人救出来之后,来这里确定一下,看看是否是马。而自己见过的如披毛犀、角鹿、山羊之类,更是常见。
踏入部落营地时,看着被野兽撕扯得散落满地的人类骨头,丁奇内心再次被一种叫做愤怒的情绪所充斥。对人类能够如此对待自己的同类,表示震惊和愤慨。
接下来,两人休息了一个小时补充了食物和水之后,没有耽搁,迅速朝青部落所在地赶去,那里离这还有大概两天的路程,按照丁奇的意思就是尽快赶到,越早到越能救出更多的人。
第二天上午,丁奇和奔两人就已经进入了青部落的狩猎区,并看到他们驱赶着一群人在捕猎,马上接敌。
第68章 我不是一个人!(求收藏推荐)
身边被丁奇狠狠操练了几天的奔觉得自己的实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所以一看到青部落的人,顿时如一头发怒的公牛般想要冲上去,却被眼急手快的丁奇一把拉住,摁到草丛里,免得被对方发现。
两人在草丛中挪动,准备选择一处视线开阔的地方藏身,以便能仔细观察他们的情况。而两头宠物也散开在周围,隐蔽自己的同时,也在观察着对方的情况,只要丁奇发起进攻的命令,它们就会直扑而上。
天上的小金则在盘旋,不时发出一两声意义不明的鸣叫,只有丁奇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而金雕的出现,反倒让下面青部落的人非常高兴,认为这周围有猎物出现。不过被驱赶的人却倒霉了,本来还想磨磨洋工,出工不出力呢,这可好,从昨天攒到现在的一顿饭呆会就要被消耗掉。
眼前这十五六个被驱赶的人手脚都捆着绳,不过不妨碍他们捕猎和采集,却会影响他们逃跑。跑得慢了,那就会被青部落的人或者他们围捕的猛兽追上,等待他们的就是被毒打一顿,或被猛兽杀死。前一段时间还有近四十个被抓来的壮劳力,这还不到十天呢,损失都快超过一半了。
青部落的人有八人,人人长得壮硕,不时地会用手中的石矛或石刀等吓唬一下这些被称为奴的人,他们会在自己的威喝下卖力地寻找猎物、植物根茎等一切能吃的东西。
这些奴分散得比较远,八个青部落的人只是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待谁抓住猎物或找到能吃的东西后就由两个人上前将收获装在他们提着的兽皮兜里。今天他们按照族长的要求过来这里寻找植物根茎,而捕猎则放在第二位。为什么?肉吃多了会上火的。
丁奇两人寻了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观察了好一会儿之后,丁奇拿出一条绳子,告诉奔如何如何做。而奔则满脸不可思议,认为这个法子太冒险,认为丁奇已经疯了,不过他喜欢,毅然决然地去执行丁奇给他安排的这个疯狂任务。
十几分钟后,一个正在寻找食物的奴快速向前走去,并不停地寻找着能吃的东西,哪怕是一个蚂蚱也不会放过。就在他经过一处灌木丛时,他突然消失在草丛下面,翻动的草叶告诉别人他应该是挖掘什么东西,可没过多久,他就站了起来,摇了摇头,显然是没有挖到东西,有些丧气。
这让隔着他有些距离的其他人心里面一松,如果对方找到的根茎比较多,那晚上他们其他人可就要少分得一些食物了。还好,大碗有纷纷笑话他,等后面的青部落人喝止他们之后才又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上来。
这个人眼看在那里没有得到有用的东西,茫然四顾,然后嘴里骂骂咧咧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去。在那个方向上有两三个人在采集什么,这让别人觉得他也想上前去看看有什么收获。他东瞅瞅,西望望,逐渐接近其中一个人,并在他在右侧后方蹲下来,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半人高的草将他的身形遮挡起来,却没有人会怀疑什么。
“咦?这是什么,雄鹿头领,您能帮我看看吗?”
那个人听到有一个熟悉的人声音在喊他,身形猛地一顿,却没有表现得太过于激动。他听出来是谁的声音,可是他没有被抓过来啊,这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个雄鹿头领却若无其事一般看了一下周围,然后向右后方迈了一步,同样蹲下身去。
“啊!奔,是你的吗?你怎么来这里了,这里太危险了,你得赶紧走。”
刚才走过来蹲在这里的人,
是奔。在那处藏身地,他就已经看到鹿部落的雄鹿头领。在丁奇安排他执行这个任务的时候,就直接找了一个离头领比较近的位置潜伏过来,并将其他部落的奴打晕,捆起来扔到那处灌木丛里后才起身装作寻找食物的样子接近头领。
因为在丁奇定的营救计划里,头领他们也要一起帮忙才行。
“雄鹿头领,您还好吗?我是奔,我来救你们了。”
可头领一脸焦急,推着左让他赶紧逃跑,认为奔一个人怎么可以救得了他们。
“奔,你赶紧走吧,你一个人是救不了我们这么多人呢,何况青部落的人也在看着,他们比我们厉害,武器也厉害,而我们都吃饱饭,没有逃跑的力气啊。”
“不用担心头领,我不是一个人来的,能救出你们!”
头领一听,双眼一亮。这个奔可以啊,知道找援兵了,那找来的人应该不会少了,要不也救不了他们这么多人不是。头领稍压一下激动的心情,认为这下有救了,低声问道:
“来了多少人?是不是还有其他部落的人?”
奔也没有在意头领的表情,笑眯眯地伸出两根手指,张口说道:
“两个人!”
雄鹿头领却是有些迷茫,伸出手掌看了看,心说我没有听错,难道我看错了,这不是五根手指,而是密密麻麻长了很多手指,要不然咋看着两个手指不多呢?
“奔,你再说一遍,来了几个人?”
奔向后面张望几眼,然后很随意地说道:
“两个啊,没错,就我们两个人。不过还有一只狼,一只咕噜兽,还有一只金雕。”
扑通!
头领还没有听完就两眼一黑摔倒在地,奔赶紧将他扶起来。
“咋了咋了,头领,你可不敢死了啊,你死了我可救不出来其他人了啊!”
“啊呸,你个夯货,两个人也敢来救我们?你是不是疯了,或者是我在做梦呢,还狼和金雕呢,咕噜兽我也不怕!”
张嘴将嘴里的草和泥吐出来,雄鹿头领气得直发抖,恨不得将奔给一脚踢飞,叫他在这里胡说。可还没等他继续数落奔,一头耳朵上长着两撮毛、眼睛琥珀色、脸颊长有两撇胡须、浑身长有深色斑点和小条纹、四肢修长的咕噜兽出现在头领面前,吓得他嗝儿一声,两眼一翻白,摔倒在地,竟是被突然出现的小可爱给吓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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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在此时,处在后面监督他们的青部落人员喊了起来:
“嗨,前边两个人干什么呢,挖到什么东西没有,没有挖到赶紧起来去其他地方。”
听到有人催促自己,奔赶紧从身上拿出一个在来的路上找到的植物块茎,比较大,比之前那些奴们挖出来的大多了。从土里挖出一些湿土抹到这块茎上,站起来跑向那个人,边跑边喊到:
“挖出来了,挖出来了,您看看,这个大吧,晚上您可得给我多分点吃的,这样我才能更卖力啊!”
青部落的人看到眼前这个奴竟然挖到比两个拳头还要大的一个块茎,心里面也很高兴,夸赞了奔几句。
“好,不错,继续挖,如果你还能挖到这么大一块,我私下里多奖你一块食物!”
奔却是千言万谢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摇摆了几下雄鹿头领,将他唤醒。
雄鹿头领茫然四顾,却是没有看到那头咕噜兽,嘴里胡乱地说道:
“我是不是饿晕了,不仅看到了奔,还面对面碰到了
一头咕噜兽!”
“头领,您没有看错,是奔回来了,奔来救你了,刚才没有咕噜兽。”
奔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告诉他咕噜兽小可爱的事,要不然揪扯不清,他还要赶紧执行丁奇安排的任务呢!
等雄鹿首领精神稍集中一点之后,奔将一个营救计划告诉他,并让他去转告其他部落的领头人,心里面提前有个准备,免得呆会打起来互相冲撞了不好。
雄鹿也没有办法,只能姑且相信奔是来救他们的,转身装着寻找食物的当口去告诉其他部落的领头人。
而奔则在场地里转了一圈之后,来到边缘位置,蹲在那里稍等了一会,就猛然站起来,朝着刚才那个拿走大块茎的青部落人喊了起来。
“快来看,我又找到一个,比那个更大,你来帮帮我吧!”
本来已经得到一个大块茎的青部落人一听又有一个更大的,乐得合不拢嘴,跟旁边一个人打声招呼,就快步走到奔那里,不等奔说话,就蹲下身体,在草窝里寻找。
“哪呢,哪呢,有多大!”
嘭!
迎接他的是一记砍在他脖子上的手刀,而出刀之人,赫然是丁奇。
“主人,你太厉害了,你太牛逼了!你都我说的牛逼,我说的对吧!牛逼,这样就轻松干掉一个人!”
“行了,别再说了,牛逼的还在后面呢,赶紧执行下一步。”
奔赶紧将面前这个人的兽皮扒了,穿在自己身上。杂草来回晃动着,在远处的人看来就是他们在挖什么东西。片刻之后,稍微整理一下凌乱的长发挡住脸,然后又拨了几把草做成一个粗糙得不能再粗糙的草帽戴在头上,再将手脚上的绳子解下来递给丁奇之后,奔走回奴群的后面,边走边学着刚才那个青部落人大声地嚷嚷着:
“什么也没有挖到,下次再敢骗我,晚上没有你的饭吃!”
被留在后面的丁奇却又深深叹了一口气,想起刚才奔换兽皮裙的情景,那么一大坨物事又晃了出来,扎眼得狠。
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迅速将这个青部落人反绑双手,然后将奔的兽皮裙挨着“那里”的地方塞进了这个人的嘴里,保证他不会吐出来,也喊不出声。
人影一闪,丁奇又继续前面潜伏过去。
潜行的过程中,丁奇也直感叹,奔如果在奥斯卡盛行的时代,他绝对地可以获得一个小人,闪闪发光的那个。
奔回到人群后面,嘴里还一直不停地骂骂咧咧,甚至还来到一个奴后面,狠狠地踢了一脚,刚才就是他在那里笑得最厉害。被踢了一脚,这个奴还不敢吭声,赶紧跑一边去寻找植物根茎,装作很认真的样子。
不一会儿,奔就又转到雄鹿头领面前,背对着后面的人,快速问道:
“准备好了吗,头领?”
正在那里和一个本部落人说话的雄鹿听到有人跟他说话,差点蹦了起来,还以为被青部落的人发现了了呢,就要扭身将对方干掉,却发现是奔站在那里,穿着一身青部落的兽皮衣服。
轻轻吁了一口气,雄鹿首领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奔转身从头领后面走过去,趁着头领不注意的时候,也是一脚踹过去。
“别偷懒,快点干活!”
再次摔了一嘴泥和草的头领恨恨地爬了起来,嘴里嘀咕着:
“好你个奔啊,连我的屁股都敢踢了,回头看我怎么收拾你!”
第69章 都是戏精!(求收藏推荐)
而头领身边那个叫马鹿的部落人赶紧将头领扶了起来,满脸气愤,张嘴问道:
“头领,您没事吧,刚才怎么了,他怎么问那么奇怪的话啊?”
还在怨念中的头领没好气地说道:
“还能有谁?是奔那个家伙,竟敢踢我!”
“什么,奔?他怎么成了青部落的人了?”
头领没有解释,直接将他晾在一边,满眼张望起来,等待奔发出信号,看他如何将这些青部落的人干掉。
奔不停地在场中走来走去,不时踢这个一脚,踹那个一屁股,惹得这些奴们火气越来越大,可奔也将全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身上。
各演戏演得非常投入的奔却没有在意,他的行为反倒引起了青部落两人的注意,两人对视一眼,悄悄朝入戏了的奔那里走过去,手里紧紧握着石斧和石矛。
不过一直盯着奔动静的雄鹿头领却是看到这两个青部落人的动静,心里面着急,不知道该怎么救奔的时候,他看到身边正撅着屁股在土里刨食儿的马鹿,一脚就踹到他的屁股上,并大声喊到:
“叫你抢我的东西,还给我,还给我!”边说边不停地踹向马鹿。
这可把马鹿吓坏了,不知道头领怎么了,怎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更不用说自己抢了头领的东西,可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啊。摸不着头脑的马鹿迅速站了起来,朝后面的青部落人群跑去,希望借助他们来阻止头领的追打。
而雄鹿头领闹出来的动静,却也将场中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身上。他联络的几个部落领头人看到雄鹿制造了混乱,认为这是友鹿头领发出的信号,随即他们就向自己人打手势,慢慢朝向雄鹿头领的方向走去。
而对奔有所怀疑的两个青部落人也被那边闹出来的动静给吸引过去,全场的人都在向那里汇聚。
可奔却不嫌事儿大,张嘴呵斥这些被抓来的奴,让他们后退。奴群哄闹起来,不停地起哄。雄鹿头领也继续追向马鹿,嚷嚷着让他还东西,而马鹿则转到青部落人员后面,不停地躲藏,害怕头领再踢他屁股,那可是真疼!
场面快要失控!
蹲在不远处草丛中的丁奇一捂脸,再也看不下去了,直感叹这些人都是一群戏精啊,俨然一幅监狱风云的样子。
这是自己导演的剧本啊,前半段还按照情节来走呢,怎么后半段就变味了呢?后半段可是偷袭加闷棍,奔装肚子疼、脚疼、屁股疼,吸引看守人员到僻静处,由丁奇出手偷袭将全部看守敲晕过去,最后由自己出面来获得英雄般的欢迎仪式。
而不是现在监狱风云的戏码!
乱了!全乱套了!
场面整个混乱起来,马鹿在躲避的过程中,不小心拽着青部落人的手臂,将他带倒在地,处在人群前方的雄鹿看到两眼发亮。
“嗯,不错,马鹿深知我心啊!还挺配合的嘛!”
殊不知,这只是马鹿的失误。
马鹿这么配合,头领也要配合他,嗷地吼了一嗓子,直扑另一个看守,硕大的拳头直奔他的头颅。
雄鹿背后的奴群看到了,奋力地扔出手中的木矛,冲向这些看守,哪怕有绳索的束缚也要冲上去。尤其是奔,冲向他的奴更多,吓得他赶紧冲向人群后面,那里有雄鹿头领和青部落的看守。边跑边
疑惑,头领不是说准备好了吗?怎么全都朝自己攻击啊?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戏里,还是戏外了!
随着奔冲入人群后方,整个场面彻底失控,不过处在场外的丁奇却再次看到自己的机会来临了。
不就是监狱风云吗?我还演不好小马哥的角色吗?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随后,丁奇冲入人群,犹如在愤怒的人群中跳舞,翻飞的身影让天上的小金看着都有些目眩神迷。每转上一圈,都会有一个青部落看守倒在地上,不一会儿,已经有五个看守倒在地上。
而处在混乱场地边缘、对奔虎视眈眈的两个看守却早已不敢上前,哆嗦着两条腿准备向后退去,可眼前的一头猞猁和一头黑狼堵住了他们的退路,让他们的第三条腿也一并哆嗦起来。
从前面人群中挤出来的丁奇突然来到这两个三条腿打哆嗦的看守身后,一人一个掌刀,晕倒在地。丁奇拿出两条绳子,熟练地将他们两人捆起来。
看着眼前越来越混乱的人群,丁奇站在草丛中一块大石头上面,嘴里大吼一声:
“卡!”
随后对着人群说道:
“收工!大家辛苦了,过来领饭盒!”
全场安静下来,茫然地看了一眼站在石头上的丁奇,随后又继续他们眼前的事情。
丁奇一捂脸,自己也入戏了!
可能眼前的原始人类真的太入戏了,仍在卖力地演着,甚至有人开始殴打青部落的看守。
这可不行!
我还想将这些人抓走,成为我的奴,扩大我的队伍呢!
没办法了,只能……
关门放狗!
“小黑,上!”
终于得到上场机会的小黑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来到被人群踩平了的草地上,对着人群,将全身的狼性逐渐凝聚起来,如一头真正的狼一般,大吼出声:
“汪!”
站在大石头上本以为小黑会发出一声狼嗥的丁奇瞬间扑倒在地,抚额感叹:
“我真没有教它学狗叫!”
可他却忘记,自己拿小黑小白当狗对待了。狼和狗幼儿时期发声特别像,只不过随着长大和生活环境的不一样,两者的习性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和狼在一起的,变成了狼;和人在一起的,变成了狗!
终于,这一声汪,彻底让场面安静下来,每个人都朝着声音来源仔细看去。大家看着眼前这头长得分明是狼、叫声却迥然不同、黑乎乎如木炭般的动物,疑惑的同时,就有胆大的人想上前确认。
小黑接触的生人不多,还不会如何区分好人坏人和陌生人,它只能按照丁奇教的,对最近出现的陌生人不能咬。那不能咬,那我笑一下可以吧,总不能像老大小可爱那样,得了面瘫似的,见谁都一个表情吧。
对,笑吧!想笑的小黑,张开嘴巴,翻起嘴上的皮肉,对着来人露出嘴里锋利的牙齿,呵呵出声。
嗷呜!
准备上前的人立马后退,而后面的人也纷纷恐惧起来,这是狼!
“小黑,回来!”
丁奇用普通话喊出的命令,没有人能听得懂。得到命令的小黑回到丁奇脚边,终于大家将视线转移到这个能控制狼的陌生人身上,并从内
心深处对这个能控狼的人表示尊敬。虽然他是一个说话奇怪、行为举止奇怪,穿着打扮也奇怪的一个人,但不可否认的,他是一个强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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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人穿着一身奇怪的绿色兽皮,头顶也戴着一顶绿色兽皮,背上也背着一个绿色的兽皮袋,里面装满带羽毛的木棍,更别提他左手拿着一根紫色的长棍(下弦的弓)、右手拿一根黑色的木棍(钢矛),还有一些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挂在身上,看着着实奇怪。
每个人都在观察和审视着丁奇,就连奔旁边的雄鹿头领也一样在仔细瞧着。
可当一头咕噜兽从草丛中钻出来,站在丁奇脚下时,整个人群再次轰动。对于能拥有一头咕噜兽的人,他们已经不能用尊敬来形容,而是要用尊崇来对待。
尤其是雄鹿头领,他可是被这只猞猁吓晕过,对它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他对能拥有咕噜兽做宠物的人当真是刮目相看。
可还没有等他们从刚才见到咕噜兽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一直盘旋在空中的金雕也突然冲下来,待快到地面时才张开双翅,稳稳地停在丁奇左肩上,迅疾的飞行速度带起一阵旋风,将地面上的杂草吹起,眯了他们的眼。
“咝!”
在场的众人除了奔以外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太不可思议了!这一只金雕竟然也是这个人的宠物,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历?难道是来自极北之地的控兽人吗?部落里流传那里有会控兽的人,可大家从来都没有见过。
三只宠物陆续出现,让在场的众人既震惊又恐惧,更对它们身后的男人表示出极大的敬畏之情,更不用说他还是救出所有人的大恩人。他们终于认清楚目前应该做什么事了,在雄鹿头领的带领下,在场十六七人全部拜倒在地,向丁奇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就在全体人员起身,围到丁奇面前的时候,来自青鸟部落的狩猎队长隼突然指着丁奇说道:
“荒神!你是荒神!”
说完,他再次拜倒在地,口中不停呼喊着荒神。
半个小时后,一再否认的丁奇还是拗不过大家,暂且这么称呼着。然后他安排大家去将那几个青部落的看守都集中在一起看管,这些事由此次营救任务主角“奔”来协调处理。
丁奇则召集各个部落的领头人或头领围坐在一起开了一个碰头会,商量接下来的安排。
说是碰头会,官方一点就是鹿部落的雄鹿头领、灰石部落的岩、红牛部落的蛮牛、青鸟部落的隼出席了会议,相互介绍了本部落情况和各自的身份地位。会上大家一致对丁奇伸出援手的行为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加强部落间的合作和交流,加深双方之间的互信互立,取长补短,促进部落间和谐发展,互利共赢。而此次会议,奠定了丁奇在部落间的人文基础,是整个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而民间的说法就是一群大老爷们站在一块大石头旁边,互相吹捧一番,不时伸手在兽皮裙里掏一下,商量了一下下一步的计划,并决定成立一个由丁奇带头的营救小队,继续去解救被青部落抓去的各部落人员。小队分两个部分,丁奇带着奔和三只宠物一组,在座的各个领头人组成支援组负责接应。
而负责营救的丁奇在事后发觉,自己被一群原始人坑了,被捧得晕乎乎的自己心甘情愿地被当枪使了!
第70章 比赛(一)
会议并没有持续多久,然后全体人员带上自己的木矛、缴获的石器,押着那八个青部落的俘虏,离开事发区域,绕过青部落可能的狩猎区,来到距离青部落不是太远的一处山凹里。
这是丁奇采用以前学过的逼供办法,从那八个被分开看守的俘虏嘴里套出来的地点,真实性上没有问题。用那些方法对原始人逼供,就像用冲锋枪扫射使用木棍的原始人一样,不要太简单。这个地点就是一座荒山,只有大大小小的石头,其他连个鸟都看不到,也没有兽类存在。除了部落里的老人来这里集中挑选一些石料打制石器外,平时就连白天都没有人来,更不用说晚上。
丁奇他们决定晚上在这里住。但就在所有人正在收拾宿营地、捡拾木柴时,惨叫声响起!
众人看过去,原来是奔摔倒在地,而他前面则站着雄鹿头领等其他鹿部落的人。奔倒在地上一时起不来,用手捂着肚子,脸上除了一点点愤怒的情绪之外,充斥着灰心、失望和不解。
“鹿,你说,你为什么要加入别人的部落?是不是有人逼你了?”
雄鹿头领大声质问奔,同时不善地看着人群中的丁奇。他心里面其实也都是问号,部落里除了自己外最优秀的猎手,竟然没有通过自己这个头领的同意就加入了其他部落,这个猎手是自己特别看重、以后也要给予重托的人,如此不声不响地就加入了其他部落,如果没有人逼迫他这事就绝不可能发生。他愤怒的原因也在这里,说是痛心疾首也不为过。
雄鹿头领这一击含怒而发,如果不是最后不忍,收了半脚,估计奔都会断一两根肋骨。奔半坐在地,看着以前朝夕相处的部落同伴,一滴眼泪滑下。
“头领,没有人逼迫我,是我自愿加入丁奇的丁部落的。在您安排我去寻找食物采集地后,我被丁奇救了,并在回到部落之后又被丁奇救了两次。前前后后丁奇救了我三次,按照丛林中的规矩,我自愿跟随丁奇!非如此,不能表达我内心的感激之情!”
众人听到丁奇竟然救了奔三次,而且是完好无损,这让大家感觉太不可思议。在丛林中,本部落人员出外打猎,能逃路都算不错,还能救人者都可以称为高级战士,被救者还没有受伤就可以称救人者为勇士。可连续救一个人都没有受伤,那么救人者可以被称为神人了。
在场众人听到奔这样说,看着丁奇的眼睛直冒光,就像大灰狼看到小白兔那样的光芒。
而在奔给出这样一个理由之后,鹿部落的雄鹿头领稍显愧疚,上前将奔拉了起来,对着奔说道:
“奔,是我错怪你了,我向你道歉!”
丛林中人很直接,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所以奔很坦然接受了雄鹿头领的道歉,再说他们俩现在也不是一个部落的人。奔坐在一块石头上,喘了两口气之后继续说道:
“雄鹿头领,还有一件事,我说出来您别太生气。自从你们被抓走之后,整个部落除了被杀死的人就只有医巫和其他四个人活了下来。您也知道,在丛林中哪怕是四五个壮年猎手都不一定能在即将到来的冬天活下来,更不用说他们五个老弱。”
腹部还有些疼,奔缓了缓说:
“我在找到他们后,说了我的遭遇以及
丁部落的情况。丁奇是一个神人,一个人会做各种物品,养动物,还存了许多的食物,住在里面不会冷的窝,这些都可以用奇迹来形容。你们看我身后的背篓,就是丁头领做的。”
听到这里,旁边的人也将目光投向那个奇怪的物事,他们一直好奇是什么,现在奔说出来,是背篓,看着应该装不少东西。
“没有你们的庇护,医巫他们也想活下去,在见到丁奇之后,她也认出丁奇是荒神,所以他们五个弱小主动加入丁部落。”
听到这里,雄鹿头领猛地睁大眼睛,似乎一时不能接受医巫的消息,嘴唇哆嗦着,良久才恢复过来。看来自己这个头领失职啊,连部落人都保护不了。他认命般来到丁奇的面前,单膝跪地,用丛林中勇士的礼仪,右手扣胸,向丁奇郑重说道:
“丁头领,请您善待医巫他们!”
丁奇拉起雄鹿头领,同样郑重地大声说到,同时也想让其他人都听到:
“你放心,只要成为丁部落的人,我保证他们能吃饱穿暖,过上幸福的生活!”
强大,自信,睥睨一切,荒神的气势猛然雄起,令四下威服!
丁奇眼看此事就要告一段落,所以也想借此多打荒神牌,让荒神的名号再响亮一点,这样他才能多忽悠一些人加入自己的部落。现在他缺兵少将,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处处从吃饱穿暖入手,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引起他们的好奇心,只要他们对自己感兴趣了,不愁他们不来,不来也得想办法让他们来!
奔现在就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鱼饵,他们愿意不愿意吃,就看奔的表现了。
丁奇趁着其他人继续忙碌、鹿部落沉浸在一种伤心的气氛中时,丁奇来到奔身边,对他嘘寒问暖的同时,又耳语了几句。现在奔已经完全听从丁奇的安排,忠诚度已经达到一百,所以丁奇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青部落的俘虏那边,丁奇为了防止他们逃脱,拿出一些短绳按照侦察兵制伏敌人的方法进行捆绑。侦察兵是用敌人的鞋带,但现在丁奇只有藤蔓编织的绳子,而且考虑到短绳有些少,所以他就采用腕指捆绑法。
具体作法是将俘虏的双臂反剪于身后,使其手背相对,两腕贴紧,用一根结实的短绳在其双腕部位紧缠数道,然后在两腕间的环行带上再横向捆扎,以加固环行带,再将带子两端相合打上结。然后再用一根短绳的一端将歹徒的两个小指根部并列扎在一起并扎紧,再用另一端从其腕部环形带中间绕过拉紧并捆住其两个拇指根部,使俘虏两个小指和拇指与捆紧的腕相互牵扯而受到限制,也能起到两道保险的作用。
这样这群俘虏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看守得过来,不用担心他们逃跑。可能是看电视看多的缘故,关押这群俘虏的地面上没有一块石头存在,免得哪个俘虏聪明得过头,磨断绳子逃跑。
就在丁奇处理完这些俘虏时,就听到奔的大嗓门响起来,踅摸了半天的奔终于等来了一个机会。
除了收拾营地的人,还有一些去捡拾木柴生火取暖的人。而鹿部落的马鹿就是其中一员,奔也早已拿他作为今天立威的第一个目标,谁让这个马鹿在知道自己“投敌”之后瞪了自己好几眼呢?更何况,在之前的鹿部落中,他还经常找自己麻
烦,现在不趁着机会搞他一下,等他再成为自己部落一员之后,就不好意思下手了。
而且按丁奇的说法,立威就要立一个大的。
就你了!
马鹿以前在部落里各项本事不输于奔,这也是他经常与奔比拼、找他麻烦的原因。而他钻木取火的本事,却正好比奔强上那么一点。更何况,他看到奔竟然加入荒神的部落中,心里面还是有些气的。
荒神的传说来自于今年那场灭世大火之后,并只在部落上层人员中间流传,要不是他和头领关系近,也不见得知道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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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奔主动上来说要比赛取火,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非得让他好看。此时他正拿着一根木棍,看着奔说道:
“哟,长本事了?想和我比赛取火,可以。但是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马鹿也看到奔背后的背篓,这是一个好东西,就是不知道怎么做的,如果能赢回来就好了。
奔听到马鹿主动送上来,心里面也是窃喜不已,对马鹿说道:
“你说吧!”
看了一眼奔背后的背篓,马鹿贪婪地说道:“我赢了,你就把你身后的背篓给我。”
“那你输了呢?”奔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继续说道。
“我输?我不会输的。”马鹿涨红了脸,一副逼急了的样子。
“这样吧,马鹿,如果你输了,你就认丁奇为主如何?在部落中,你的本事比我还是差那么一点点的,我认丁奇为主,你也可以。”
“什么?奔,你这是在侮辱我,我要向你挑战!”马鹿显然已经气到极点,想也不想的就说道。
挑战可是丛林中部落间才能使用的方法,挑战开始,不死不休。目前两人的立场还真可以说是两个部落,但用挑战就有些过了,毕竟两人曾经在一个部落中。
“挑战?”
奔看了几眼马鹿身上的几两肉,经过这一段时间青部落的折磨,马鹿比以前瘦了很多,在场许多人都瘦了。
“等你赢了我再说,如果你输了,就成为丁奇头领的人,我可不敢把属于他的东西打坏了!”
“你!好,开始比赛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底气说出这些话!”
说完就走到旁边的空地,那里堆放了一堆木柴,准备生火用。
而奔则走到灰石部落的岩面前,弯腰右手扣胸行了一礼:
“灰石部落的勇士,岩,为了以示公平,请你帮忙做个见证吧!”
“好!”岩嗡声嗡气地回道。
岩也直爽,看到奔找自己做见证,心里面很高兴,一口答应下来。
没多久,两人做好了基础准备工作,无非是将火绒、钻板、钻杆准备好,旁边还放着一些细木棍,准备引火用。
不过奔拿出来的东西却让周围的人一愣,东西都认识,无非是比马鹿多了一根绳,一根木棍,一块石头。
马鹿却是鄙夷地看了一眼奔,东西多点就能钻得快了?痴人说梦。你就等着认输吧!
大家都围成一圈坐着,而各个部落的领头人包括雄鹿和丁奇他们也都蹲在一边,仔细看着两个人的比赛。
岩看两位准备好了,干脆利落地说道:“开始!”
第71章 比赛(二)
一听到比赛开始,马鹿迅速搓动双手中间的钻杆,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咬着牙,使出十二分力气,没多大一会儿,钻孔那里就已经开始发黑。
在一边蹲着的丁奇看到他选用的钻杆是直直的硬木,钻板属于比较软的那种木头,点了点头,对他的本事也算认可,至少比之前奔的钻火水平要高出不少。
反观奔,此时却是不紧不慢的样子,先是将那根绳子绑在那根弯曲的木棍上,然后把钻杆在那条绳上缠了一圈,再用那块凹进去的石头压着钻杆顶部,随后才拉动那根弯曲的木棍,逐渐加快速度。
不一会儿,钻孔那里就冒出来一股烟,烟随着钻杆速度加快逐渐增多,钻孔内的火星逐渐产生,待火星多了以后,轻轻地将这些火星磕在火绒里,用火绒将火星包住,就待轻轻吹气将火彻底烧起来。
而此时的马鹿却一点都不淡定了,他的钻孔里此时却还没有冒烟呢。这个奔怎么会这么快?额头的汗水不停地滴落,急于求成的马鹿慌得一比,顾不上擦汗,也擦不了汗,正忙于搓动双手的他却眼睁睁看到一滴汗水滴到钻孔里,一丝即将冒出来的烟被冲灭了。
欲哭无泪。
可奔那双稳定的双手里,一点火苗由小变大,一团火焰迅速腾起,成为周围人眼中能带来温暖和安全的神圣火焰。
可在马鹿眼中,那是带给他失败和绝望的火焰。
“不!”
马鹿将钻杆等物扔到一边,颓丧地坐在那里,看着眼前奔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心里面一股火无处发。
奔兴奋地走到马鹿面前,看着对方一言不发的样子,心里面那股兴奋稍稍降低,比赛胜利的感觉也淡了许多。
“马鹿,你败了!”
“哼,我是败了,可是我不服!既然是取火当然要用一样的工具,而你却又借助其他东西帮你,这才使得你取火成功,比我快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我不服!”
马鹿眼珠子一转,顿时想起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
可旁边灰石部落的岩却不高兴,马鹿这样说好像他这个裁判有失公平一样,质疑裁判,这可是在啪啪打脸啊!哼,不能忍!随即就听到他嗡声嗡气的声音响起:
“哼!你服不服没人管得了,但你和奔的比赛,大家在场看得清清楚楚,却是你输了!作为裁判,我判定你输!你输了,就要认丁部落的丁奇为主,不得反悔!”
马鹿被岩这样一说,也是抬不起来头来,可那不服气的样子,在场所有人看在眼中。更是没有上前找丁奇认主,这让丁奇心里面也是不舒服。
丁奇给奔使了一个眼色,奔了然,点了点头说道:
“感谢灰石部落的岩为我们主持公平,既然马鹿自己不服气,那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过还请雄鹿头领、岩队长、蛮牛队长、隼队长做见证,我和马鹿再比赛一次,输赢结果和刚才一样。马鹿,你说咋样?”
马鹿一听,又有机会,赶紧张口答应
,免得奔反悔!
“好,我同意!如果我还输了,我就认丁奇为主,绝无二话,忠心对待!”
“好,像个男人!那这次比赛项目由你来定!”
马鹿心思多,眼睛一转就有个点子。
“这样吧,现在天色还有一会就要黑了,而这时候各种动物都会出来,猛兽也有。那我们就比赛捕猎吧,看看天黑前谁抓到的猎物多,一是可以比赛胆量,二是能比赛捕猎的本事,怎么样,敢不敢?”
奔一听,顿时心里面就是一乐,这马鹿是上赶着要认丁奇为主啊,不成全都不行。
“好,没问题,就你我两人,除了抬猎物外,不能寻求其他人的帮助!还有,不能碰到青部落的人,也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两人说开始就开始,趁着天还亮着,拿起武器就朝来时路过的一片丛林赶去。马鹿拿着木矛和飞石索快速前行,而奔则拿着丁奇下了弦的长弓、十几支箭还有自己的木矛冲过去。
经过几天的操练,还学会了丁奇叫做弓的使用方法,自己的打猎水准也是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虽说自己有很大的可能赢得胜利,但捕猎中还是有很大的运气成分的,如果自己连一只猎物都见不到,那比赛就不用进行了,所以还是要全力以赴。
为避免暴露,这次比赛就不让那么多人参观,只有四个裁判躲在一处灌木丛后面,等待他们俩狩猎回来,而其他人则在营地里等消息。
丁奇趁人不备,将金雕放了出去,由它在空中给奔指示猎物的位置,前几天的特训中丁奇已经给奔讲过如何辨别小金的动作意义,在几天的奔袭中还是显示出一定的效果来。
对于早已知道的结果,丁奇不去费太多心思关注。他将重点放在青部落俘虏身上的刺青,他对于这种刺青的原料产生了兴趣。要知道,能作为天然刺青原料的,无非来自于大自然的一些矿物或者植物原料,并且矿物原料居多。矿物原料,并且是这种有点蓝却接近于黑色的颜色,只有那一种。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你那青青的刺青颜色,深深地萦绕在我的心间。
丁奇去审问青部落首领,奔已经猎到第一头猎物,一只低头吃草的羚羊。而马鹿还没有猎到,哪怕一只兔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不禁让他心中有些紧张。
按照鹿部落中医巫给大家起名字的方法,马鹿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第一次去捕猎时碰到第一种猎物“马鹿”的名字来定的。就像他们头领,因为碰到的是一雌一雄两头鹿,所以就起名雄鹿。而奔则是因为第一次出去,什么猎物都没有碰到,可是因为他跑得快,善奔,所以就起名为奔。
马鹿看到了第一头猎物,然后在大家的帮助下,还将这头猎物捕获了,他在部落里捕猎的本事也是仅次于首领,和奔并列。可刚才也说了,打猎这种事纯粹靠运气,碰不到猎物,个人本事再高,那也白搭!
这不,他就碰上这种坏运气,到现在连一只像样点的猎
物都没有看到。
不过坏运气始终有终点,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头鹿,准确地说是角鹿,他最熟悉的猎物。这头角鹿刚从森林中出来,正低头吃草,角鹿很大,足够今天晚上所有人吃饱,所以他将目标就设定为这头角鹿。他慢慢从下风向接近,尽量不引起对方的注意。
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
他逐渐接近这头猎物,紧张的心情让他两手都是汗水,不停地将这些汗水抹在自己的兽皮服上。在接近到三十米的距离时,他停下来,稍事休息一会,并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虽不是第一次打猎,可单独打猎却是第一次,他习惯了团体狩猎,所以难免有些紧张。
在接近到二十米距离时,他已经不敢再接近。他就蹲在草丛中,看着角鹿的方向,他将缠在腰间的飞石索拿出来,准备投掷出去。
此刻,那头角鹿站的位置比较好,周围没有任何遮盖物,仍在安静地吃着地上的草和苔藓,不时会抬头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以免被捕猎者接近。
马鹿压下心中紧张的心情,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这头猎物身上,深呼吸一口空气后,他将手中的飞石索抡了起来,呼呼的风声响起,也将那头正在吃草的鹿惊醒,奋起四蹄就准备向后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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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马鹿手中的飞石索已经脱离掌控,瞄准着那头角鹿的头部击去。目前原始人使用的飞石索以单股绳单颗石头为主,一头缠在手上,待松手时就飞出去。而一根绳上系两颗石头的飞石索却还没有人使用,有可能有部落发明了这种工具,只不过还没有传播开,所以大多数部落不知道罢了。
飞石索滑过这短短的二十米距离,猛地击打在准备后退逃跑的角鹿脖子上,将它打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不过强烈的求生意识,让它没有放弃,四蹄撑住有可能摔倒的身体,扭头就钻进身后的丛林中,消失无踪。
马鹿一看第一击没有打中要害,顾不上懊恼,提着木矛就朝着那头角鹿追上去,路过那根飞石索也是顺手捡回来,跟着那头角鹿消失的痕迹,快速追上去。
而此时的奔则在金雕的指引下,运用弓箭这远超时代的武器,将一头斑鹿收获囊中。看着手中这把弓,奔激动地无以复加。在看到丁奇第一次使用这把弓射杀猎物时,他一直梦想着能有一把这样的弓。再次带着弓实战,他已经兴奋地不能自已。随后,奔利用近乎于作弊的金雕指引,又冲向第三头猎物所在地点。
可此时,马鹿的状态却有些不好,不,是他的猎物逃跑让他心情很不舒畅。他不停地自责,认为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没能捕到猎物。
在原地停留一会儿之后,马鹿抽出木矛,沿着猎物留下的痕迹朝前搜索,尽快将猎物干掉。
可就在他仔细寻找那头角鹿的时候,一群五六头豺狗出现在他的面前,嗷嗷直叫,显然它们已经饿得厉害了!它们围着这个人类,不断发出低吼,锋利的牙齿闪着寒光,准备将他拿下作为今天的晚餐。
第72章 紧急救援
马鹿在看到豺狗的第一时间就向后退去,靠着一棵大树防止腹背受敌。他抡动木矛大吼出声,试图将这群缠人而又贪婪的家伙逼退。傍晚出来打猎对于原始人来说确实是一种挑战,而他又选择没有人帮助的方式,狩猎难度和风险也增大许多。而碰到这些豺狗让他隐隐有些后悔,不该如此冒险,猎物还没有抓到,可现在自己却成了猎物,身份转换之快让他自己也有些无所适从。
眼前几只豺狗并没有被马鹿的虚张声势吓退,他们低吼出声,像在传递信息,不停地向前逼近,不时地向前扑出做出攻击的姿态,让马鹿紧张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两三头豺狗他不会放在眼里,可这六头豺狗已经超过他的挑战极限。
突然,处在正前方的一头明显高大的豺狗吼叫一声,处在它右侧的一头刚刚做出扑击动作的豺狗迅速向前,再次扑过去,这次动作是真的,锋利的牙齿在马鹿眼中越变越大,甚至甩动的舌头上滴落的口水都清晰可见。
嘭!
马鹿迅速挥动木矛,将这头豺狗凌空打落,可给了其他豺狗可趁之机。就在他用手中木矛尾端又将他右边的一头公豺狗抽飞之后,中门大开的他被那头高大的豺狗一击咬在左小腿上,剧烈的疼痛让他大吼出声,抬起右脚踢到这头豺狗头上。可这头豺狗却不松口,向后猛拽,将马鹿拖倒在地。
马鹿倒地,却没有丢弃手中的木矛,仍抡起来砸在这头豺狗身上。可这头品尝到血腥味的高大豺狗怎么都不松口,喉间嘶吼出声,疯狂地摆动头部,试图拉扯下来一块肉,给对方造成更大的伤害,这样才能达到逐步削弱对方力量的目的,最后来个锁喉一击毙命。
就在其他几只豺狗一拥而上,准备发起最后的进攻时,嗖地一声,靠近最左边的一头豺狗身上冒起一股血花,一根摇摆不停的竹箭深深地插在对方脖子上,让它进攻的动作受阻,嗷地一嗓子向后退去,连带着其他准备进攻的豺狗也都后退。可这头豺狗没退多远就倒地不起,抽搐的身体没多久就悄无声息。
紧跟着又是两声响动,处在边缘的一头瘦弱豺狗受创倒地,悲鸣不已,再爬不起来。而它前方那头咬着马鹿小腿的强壮豺狗也腹部中箭,松嘴向后退去,待看到不远处站立的一个人继续拉弓射箭后,立即夹着尾巴吠叫着向丛林深处仓皇逃去,流下一地鲜血。其它三只豺狗也嗷嗷叫着四散逃跑,对身后倒地的两只豺狗不闻不问,唯恐自己跑得慢点儿也成为倒地的一员。
奔按照金雕的指示,赶向这处有猎物的场所,没想到这么巧碰到马鹿被豺群攻击的场面。所有攻击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并且奔离马鹿还有至少三十米距离,再加上天色暗淡,所以摔倒在地的马鹿惊慌间根本没有看到奔使用什么武器击倒那几头豺狗。
奔看到再没有威胁,赶紧将弓下弦,刚才还大发神威的弓箭瞬间变成一根普通的木棍,不引人注目。丁奇再三交待,在外人面前,不得轻易使用这把弓,免得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惦记,除非丁奇同意,哪怕是自己部落的人都不能告诉。
奔来到马鹿面前,看到对方小腿上撕裂的
肌肉和淋漓的鲜血,顾不上说话赶紧去折了一根拇指粗细的小树,将树皮撕下来一根,绑在小腿肚子上方,进行快速止血。这是丁奇在来的路上教他的知识,不知道为什么,但碰到这种情况,他只需要照做就行。
天黑了,周围光线也越来越暗。
马鹿小腿上的伤口还很大,血虽然止住,但按照过往的经验,这样的伤口人活下来的机率几乎为零。此时,马鹿的脸色变得苍白,奔赶紧将武器等放在一边,从背篓里拿出来弓钻等取火工具,不大一会儿就点烧一堆火。
“马鹿,坚持住,稍微忍一会儿,我做一根火把,这会可以用来求救!”
奔在周围找了一些干枯的松枝绑在一起,做成一根火把点燃,再将地上的篝火熄灭,拿起武器背在背上,拉起马鹿,左手搀扶着他朝前走,右手则举着火把边走边挥动,期望吸引丛林外面四位首领的注意。
丛林外面,正在讨论谁会胜出的雄鹿头领和其他三个部落的领头人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却看到丁奇带着五六个人急急慌慌地跑过来。
雄鹿头领疑惑地问道:
“荒神,您这是?”
“雄鹿头领,请称呼我丁奇或者丁即可。我刚才掐指占卜,发现奔和马鹿他们遇到了危险,所以我就赶紧带着人过来去营救他们,你们也赶紧随我一起救人!”
丁奇边走边说,很快就冲入丛林中,朝着天上金雕所在的位置跑过去。丁奇哪会掐指算啊,只是他看到小金在天上做出危险的未警动作,所以就将逼供的事情放在一边,带了几个人就赶紧过来了。
没过多久,丁奇就看到前方不远处一团火焰在黑暗中上下浮动,紧赶几步,发现奔扶着马鹿正蹒跚着走过来。
丁奇赶紧让身后的两个人上前接替奔将马鹿背走来朝回赶,边走边询问奔发生了什么事情。奔简单介绍过之后,丁奇赶紧让奔带领六个人打着火把去将他打到的猎物还有两只豺狗带回营地,而他则和雄鹿头领带着马鹿来到林间的一条小溪边准备给马鹿做手术。
马鹿小腿上的伤口很大,需要立即缝合上药才有可能挽救他的生命。在原始社会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这样的伤口可以直接判他死刑。
丁奇从手里提着的奔的背篓里拿出一个陶锅,从小溪里装满一锅水架在三块大石头上,找来一些引火物和柴火,趁着别人不注意,用藏在手里的气体打火机将柴火点着,而后让青鸟部落的隼照看火堆。
可是丁奇却是做梦也想不到,看着老实巴交的灰石部落的岩实则精明地一直在留意的一举一动,包括他拿出来的陶锅和突然从他手中冒出来的一束火苗。这束火苗则深深地震撼了他,在丁奇转身时赶紧低下头,在心中真正的将丁奇当成一个神,荒神!
只有神的手里才能突然冒出来一股火吧!
反倒是那个陶锅倒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丁奇从那古怪的兽皮袋里拿出来的一根细长闪着光的东西上,末端还有一条细绳,比头发还细的绳,还有其他一些奇怪的东西。
丁奇先拿出
一瓶水倒在了马鹿的小腿上,将上面的一些污物清洗掉,微微的刺痛感让马鹿嘶哈出声。丁奇左手拿起一把镊子吸引他的注意力,而右手成刀猛地砍在马鹿脖子上,马鹿软倒在雄鹿头领怀里。
雄鹿头领一惊:“丁,你怎么?”
“没事,只是让他睡过去一会,免得呆会他受不了疼。相信我,来,帮把这根木棍卡在他上下两排牙间。”
丁奇知道他担心什么,稍安抚一下就将地上的一根木棍塞进去。
而这时,陶锅里的水开了。丁奇拿起针线放在锅里煮了一会儿,用镊子夹出来,开始进行伤口缝合。
可这种在丁奇看起来没什么的行为,在周围几个部落领头人眼中却成了恐惧的代名词,几人看着丁奇面不改色的样子,忍不住朝后挪了挪,将丁奇划为最危险的一类人,不可为敌那种。
甚至蛮牛看着这血肉模糊的情景都吐了出来,这让旁边的隼大为鄙夷,哼地一声扭过脸。可在他深吸一口空气后,他也吐了,稀里哗啦的,只有水和胆汁。
中间马鹿疼醒过来几次,汗出如浆,却被边上仔细学习的岩给敲晕过去。只不过前两次岩手生,马鹿多受了两次罪,那惨绝人寰的叫声,惊起夜鸦无数。
缝合完成,丁奇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然后将温开水淋在马鹿小腿上,将血污冲洗干净之后,用碘伏轻轻涂抹一层消毒。而这时,晕得死去活来的马鹿也沉沉睡去。
稍事休息之后,丁奇让岩去采集一些藤蔓、隼去采集一些杂草回来,而丁奇则偷偷走远,用随身的开山刀砍回来两根腕口粗、两米半长的木棍。然后利用那些藤蔓制作成一个简单的担架,上面放上杂草,将马鹿放上去,由雄鹿和蛮牛抬着回到宿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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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路上,雄鹿他们四人各想各的心事,他们都被丁奇层出不穷的手段震住了,脑海里不停在回放、思考,如果不是丁奇在旁边提醒着,连撞在树上、踩进沟里而不自知。
宿营地里,篝火上正架着那两头奔猎回来的鹿,奔在边上指导着鹿部落的两人怎么烤制而不会糊掉,这也是丁奇指导几个晚上的成果。
丁奇来到掏出来内脏边,偷偷用瑞士军刀将两头鹿的心肝割下来,拿到一处草丛里,那里三只宠物已经在等着了。
经过丁奇的训练,几只宠物如果没有丁奇的同意,是不会去吃陌生的食物,哪怕饿死。
丁奇用刀将肝划开,每个一份。丁奇告诉他们吃完赶紧休息,因为,他要在半夜带小可爱和小黑一起去夜探青部落。
篝火边,早已醒来的马鹿将整个经过告诉大家,是奔救了自己,他承认自己败给了奔,并郑重向奔表示感谢。由于奔捕获了两头鹿和两头豺狗,所以他获得此次比赛的胜利。
雄鹿头领宣布过结果后,马鹿也向丁奇认主,表示将永远跟随丁奇的脚步。
可是丁奇很不给马鹿面子,看也不看地说道:
“等你能从这次受伤中活下来再说吧,不过既然你已经成为我的人,那么我就不会让你轻易死去,赶紧养好伤去干活!”
第73章 尿口令和蓝铜矿(求收藏和推荐)
饱食过的众人纷纷寻找地方睡觉,不过丁奇却安排雄鹿他们四人轮流值夜,防止有危险发生,并告诉他们值夜的重要性。突感新奇的四人精神抖搂,纷纷保证守夜的时候一定保持警醒,守护好大家的安全。
黑暗笼罩下的青部落弥漫着一股惊慌的气息。本应该按时回来的族人,直到此时还没有回来,包括他们看守的十五个奴。另外一路看守和十个奴早就回来,更不用说其他部落成员,他们都会早早带着收获回来。
部落首领和医巫坐在山洞里,久等不来,甚至医巫都烧了好几个龟壳,可什么信息也没有得到,不知吉凶,不知祸福。外面都已黑透,篝火以外的地方什么也看不到,他们恐惧黑暗,恐惧黑暗中的猛兽,因此他们谁也不敢出去,只能等明天天亮后再派人出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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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种煎熬,尤其是在信息传递非常落后的原始时期。不过对于即将出发的丁奇来说,这种临战前的等待就如刚才的休息一样,让人感觉舒服和期待。
半夜12点多,丁奇醒来第一时间就看向篝火边守夜的蛮牛,却发现他早已睡着。不想惊动其他人的丁奇只是将奔叫醒,然后拿上武器,带上小可爱和小黑,朝着丁奇逼问出来的青部落方向摸过去。
路程其实并不算太远,可在这本没有路的漆黑夜晚行走,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更何况还要当心肉食类动物出没。还好,两人在离开营地不久就点着两根火把,这让同样有夜盲症的奔好过不少,要不然他都不知道怎么走路,同时也将一些食肉动物给逼退。再加上有小可爱与小黑的示警,两人两兽走得还是比较快,避过几批肉食性动物,如金钱豹、狗獾,还有两头猞猁。
算是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只不过小可爱在看到那两头猞猁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是它第一次看到自己以外的同类。
路上,丁奇不时想起昨天晚上睡觉前,雄鹿头领单独找到自己的情景。雄鹿表示,只要丁奇将其他鹿部落成员活着救出来,那他也将代表这里的所有族人,加入丁部落,并认丁奇为主,永不背叛。对于晚上救人还能额外得到奖励的事,丁奇肯定是不会放弃的,所以也立即答应,生怕雄鹿反悔。
雄鹿主动加入部落的原因,丁奇也一时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过想想也就释然,部落分崩离析,能否在接下来的这个冬天里活下去谁也不知道。丁奇虽然只有一个人,但他荒神的身份和层出不穷的手段让他实在叹服,再加上奔讲过丁部落里的情况,让他立即决定加入丁部落。而丁奇认为,雄鹿做出了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头领,就是在关键时刻做出重大决定的那个人。雄鹿虽然没有强大的武力,但他是一个合格的首领。
不远处,一个篝火堆仍在燃烧着,发出明灭不定的火光,将篝火旁边几个人类的身影映照出来。丁奇两人趴在一处土坡上,观察着下面青部落的情况。部落情况一目了然,绝大多数部落成员都睡在一个山洞里,而有三个看守则守在外面的一处篝火边,他们身后是一个影影绰绰由树枝和枯木建成的一个简陋栅栏,里面隐隐有人躺在里面。其他地方则没有发现有人
看守,或隐藏的暗哨之类,想必原始社会的人类还没有进化到设置暗哨的地步吧!
没有发现其他异常,丁奇让两只宠物呆在原地,等待他的信号,自己则脱下身上的衣服装进背包,换上兽皮裙,身上也搭了一件兽皮。胯下凉嗖嗖的感觉,让丁奇直感慨回归原始真好,没有任何的束缚,包括精神和肉体都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然后拉着奔,慢慢摸索前进,尤其对脚下的东西格外小心,免得产生异响引起那三个看守的注意。
拉着奔,让丁奇感觉无比怪异,不过考虑到他有夜盲症,还是将就一下吧。等回去,一定要给部落中人多补充蔬菜和维生素,将夜盲症治好。
带奔过来,主要是他认识本部落的人,丁奇一个陌生人想将他们带走困难得很,而由奔出面将会好得多。
很快,两人就潜伏到栅栏外面。再次确定没有危险,丁奇则慢慢走到最左边那人身后,快速伸手,出掌成刀,切在对方颈动脉上,瞬间的缺血导致对方大脑供氧不足,还没有醒过来就软倒下去,被丁奇放倒在地。
有人问,为什么不扭断脖子杀了他们呢?丁奇可是将他们都定为自己的奴隶了,部落想大发展,没有人力可不行,杀了多可惜啊,这可是自己的财产!不到迫不得已,没人会愿意丢弃自己的财产。
依法炮制,将三个人搞定之后,丁奇招手示意奔过来,由他来解救躺在栅栏中的其他部落成员,此时栅栏中的人却没有一个被惊醒,足可见丁奇出手之快,也可见这些人能有多累。
丁奇整整身上的兽皮衣和头发,变得更凌乱一些,甚至往头发里胡乱地插进去十几根草。随手将一件兽皮披在身后,遮挡住背包,施施然走向山洞,就像本属于青部落的人出外尿了一泡后回山洞一样。
奔捡起两根木柴扔进那堆篝火中后,转身走向栅栏。
山洞里有些黑,仅有的一堆篝火也只有一块木头在燃烧,发出明灭不定的光芒,显得洞里黑压压的,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不过从洞口排进去的人体,横七竖八的躺倒一地,各种形象都有,让丁奇也能猜得出来,里面都是人。
就在丁奇准备迈脚踏入洞中时,一股夹杂着浓烈的汗臭、脚臭、狐臭、腐臭和尿臊气的味道扑面而来,将毫无防备的丁奇熏得一趔趄,赶紧朝后退了一步才稳住身子。
丁奇皱皱眉头,犹豫了下后,深吸一口气,再次抬脚踏入洞中。与他的目标相比,这点难闻的味道又算得了什么呢?
按照他逼供得来的消息,青部落的医巫就住在山洞最里面一个被隔开的空间里。稍适应了一下山洞里的空气,丁奇拿出自己那个快要没电的手电筒,调成散光模式后迈开脚,踩着人体间那一点点能够下脚的地方,慢慢接近那处地方。
突然,地上躺着的一个人骨碌碌一翻身坐了起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看向站在那里的丁奇。
“谁?”
丁奇见对方问自己是谁,头皮一下炸起来,赶紧掐灭了手电,难道刚进来就被发现了?这原始人也太厉害了吧,不过他也够镇定,直接回复了一个字:
“我!”
是我,而不是那个谁谁谁,让你猜去吧。
这个原始人撑地站起来,对着丁奇点点头,过了好一会儿才冷不丁又说了一句:
“啥?”
丁奇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难道这是对方的口令?只有答对了才能过关?但现在这种情况,大半夜的,只能做一件事啊。所以,丁奇一点儿犹豫都没有地说道:
“尿!”
四个字,简单而又完整地将两个人的对话以及其中包含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
可谁知丁奇刚说完,这个原始人就撩起兽皮裙,捏着自己那小家伙,对着自己身前不管不顾地就尿了起来,哪怕他将别人尿湿,地上尿湿,全身抖了一下之后,随即就倒在那处湿地睡了过去,早就将自己尿尿的事忘记了。
再看丁奇,却趁着他尿的空档,直接跃过三五个人,站在了那处隔间外面。待那人睡过去之后,丁奇才再次打开手电,稍适应了一下光线后,就朝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人影躺在一张兽皮上,身后是一个石台,上面放着一个石碗,石碗里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旁边放着一个石杵,顶端也是黑乎乎的,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石台后面是一面墙壁,上面画了许多不明意义的符号,还有一些鸟兽人类的图案,密密麻麻的。
而在这墙壁对面,则只有一个用白色线条勾勒出来的人类图像,里面用不知名的颜料填满,在手电筒光线照射下,却如黑色。这个图像惟妙惟肖地表达出这是一个头戴帽子,身背背包的人类。而这个人类图像丁奇已经在鹿那里还有其他部落人那里得到确认,荒神的侧影像,其实也是丁奇的侧影像。已经传遍周围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
扫视了一圈,光线停留在角落里一堆石头上,泛着光的石头。这些石头反射着七彩的光线,将这个角落变得光彩夺目起来。
丁奇压抑住心头的那抹惊喜,慢慢走过去,将手电筒调成聚光模式再照向这堆石头,浓重的蓝色调映入丁奇的眼中,还稍稍带了那么一点绿。
丁奇呼吸加重,他知道自己终于找到了青部落刺青的秘密-蓝铜矿。
虽然没有在自然光线下确定,但丁奇敢肯定,这就是蓝铜矿。自己曾在一次打击境外恐怖分子的时候碰到过。屏住呼吸,将那股兴奋再次压抑住。丁奇拿下背包,往里面装进去十几块蓝铜矿。就在他准备将背包背回去的时候,挨着墙角的一块石头掉下来,发出啪的一声响,也露出它下面的一抹绿-孔雀石。
丁奇赶紧一把捡起这个珍贵的孔雀石,准备离开这里,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
“你是谁?”
丁奇一惊,估计是刚才石头掉落的声音惊醒了对方,可他镇定自若,慢慢转过来身子,看向眼前这个青部落的医巫,张嘴说道:“我!”
说完话的同时,身子快速前倾,贴近对方的身体,掌刀继续发威,这个刚刚醒来没有多久的部落医巫倒在兽皮上。
转眼看看没有其他人被吵醒,又拿起一块蓝铜矿和孔雀石一起放回背包里,起身背着地上的那个医巫,慢慢退出这个洞穴。
第74章 蓝铜矿脉和雄鹿认主(收藏推荐)
山洞外,奔已经将自己部落的三个人喊醒,并借着渐渐亮起来的光让他们看清自己,免得大惊小怪起来,不好。
被困在这里的鹿部落三个人中有两个是比医巫大上三岁左右的女人,另外一个是比石大两岁已经可以从事采集活动的鱼。奔低声解释了一下自己来的目的,并让两个女人去把其他人悄悄叫醒。
众人显然有些吃惊,但却顾不上多说什么,在奔的指挥下鱼贯而出,来到丁奇他俩来时的那个小土坡,藏起身形等待丁奇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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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对黑暗本就有些恐惧,可在火把的照射下看到草窝里趴着的两头猛兽差点没尿裤子,前提是他们穿的是裤子。众人扭头就想往回跑,被奴役总比被野兽吃了强,前面那个还有一线生机,后面这个十死无生。还好奔见机得快,匆忙中喊住众人,告诉众人这是他主人喂养的宠物,能帮助人打猎的,说完还过去摸了摸小可爱与小金的头,逗弄两下。
众人见两头野兽果实没有扑咬他们,遂放下心来,但也不敢太过靠近。也许是天黑,也许是旁边有野兽,他们都没有说话,等着奔口中所说的主人过来。虽说心里面很高兴能逃出去,不用再做这受苦受难的奴,可一刻没有到达安全的地方,他们一刻也不敢放松。
没多久,小土坡外面一阵脚步声传来,趴在地上的两只宠物立即起身冲过去。看着那高兴的样子,奔知道是丁奇回来了,自己也赶紧起身去迎接。
坡底下,一手举着一根火把,背上背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丁奇正深一脚浅一脚跑过来,两只宠物不停地用头蹭着他光光的小腿,让丁奇走路更不方便。
奔紧赶两步将丁奇背上的东西接过来,赫然发现那是一个人。
待回到土坡后面的藏身地,丁奇看着眼前这十个人,心里面一阵轻松,终于将他们都救出来了,等回去后,鹿部落余下的这些人也将全部加入自己的丁部落,开启自己的发展之路了。至于其他人部落的人,相信过不了多久,他们也都会加入进来,就凭荒神的身份,应该可以拉拢来不少人吧。
借着荒神这杆大旗,哄骗一下绝大多数如白纸一般的原始人类,不要那么简单。
看着这些人,丁奇说了几句话:
“从现在开始,大家安全了,趁着青部落的人还没有发现,我们赶紧远离这片地方。虽说天还没亮,不过大家也不用害怕,我们有火把,还有我的宠物,我们会尽快到达一个安全的地方的。”
“大家唯一要做的,就是跟上,全程保持安静,遇到危险不要慌张,由我和奔来帮大家。现在,我们出发,奔带路!”
所有人看着眼前这个头上插着乱草的年轻人,听着他讲话,心里面一阵安心,都按照他的要求跟着前面那人走向前方。
天亮前,众人回到临时的营地,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只有奔累成一滩烂泥。将被颠得七晕八素的青部落医巫反剪双手扔到地上,奔躺在草地上不愿意起身,不一会儿之后竟睡着了。
整个营
地只有雄鹿一个人守着火堆,其他人包括俘虏都睡得跟一堆猪一样,毫无警觉性。不过雄鹿的表现还是让丁奇眼前一亮,不愧是部落的首领,能够一直坚守。
雄鹿见丁奇带了人回来,尤其是看到自己部落其他三个人都活着,心里非常高兴,赶紧迎上去,将人安排到一边。顾不上说话,先将其他人喊起来,烧火烤肉,将所有事情安排好。
看到所有人都回来,留守营地的其他部落成员也非常高兴,迎接自己的族人,嘘寒问暖,甚至用石刀割取火上还没有烤熟的鹿肉和豺狗肉递给族人,让他们也吃一顿饱饭。
这时,雄鹿头领带着鹿部落还活着的5男2女来到奔的面前,拜倒在地。
“荒神在上,我雄鹿代表鹿部落全体族人,决定加入丁部落,以丁奇为主,永不背叛,永远跟随荒神的脚步!”
看到此,丁奇赶紧将雄鹿他们扶起来,既然决定跟随自己,那就是自己人,自己人就不兴跪拜这一套,等回头得好好给大家立个部落规矩。
这边的动静也将其他部落人员的目光吸引过来,灰石部落的岩、红牛部落的蛮牛、青鸟部落的隼也纷纷上前,带领族人向丁奇和奔表示感谢,并邀请丁奇明年春天来临的时候带领族人去他们族内拜访,加强双方之间的交流。
天已亮,青部落乱成一锅粥。
自己部落的医巫丢了,还有那些抓回来的奴也消失了。青部落头领问倒在地上的看守,看守也茫然不知,这让头领更加气急败坏。
昨天丢了一批人,今天早上又凭空消失一批人,还有部落的精神支柱医巫都丢了,这让青部落如何在周围部落间立足?青部落上下共有近60人,这可是六分之一的人没有了,多数还是壮年,也不包括那些奴。
“都出去找,找不到就不用回来了!”
头领呼喝着几个狩猎小队,分头出去寻找。
青部落鸡飞狗跳的一幕,丁奇他们不知道,也不会知道,他们只知道,现在是分手的时刻。
挥身告别其他部落成员,丁奇仍旧有些依依不舍。这都是劳力啊,部落发展的劳力。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不用着急,他们会自己跑回来的。
晨风吹拂,吹起丁奇凌乱的长发,迷了他的眼。眼前站着原鹿部落包括奔在内的九人,旁边则站着一串青部落的俘虏。两群人看待丁奇的眼光完全不同,一个是崇拜、敬畏;一个是恐惧、愤怒。
丁奇则不管那群俘虏的想法,既然成为俘虏就要有俘虏的觉悟。
“雄鹿,你带着大家押着这些俘虏往原来鹿部落的方向走,小黑交给你用来示警。我带奔和青部落的医巫有点事,办完之后我们就会去追你们。小心这些俘虏,如果他们敢于反抗,那就直接杀了。”
半个小时后,青部落的医巫在丁奇的手段下屈服,将他们采集蓝铜矿的位置说了出来。
丁奇不敢耽搁,为节约时间,仍由奔扛着朝目的地赶去。青部落的这个医巫名字倒是和鹿差不多
,都是一种传承,叫青。青年纪有些大,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长得很瘦小,所以奔扛着也不算太吃力,至少比晚上要强许多。
丁奇心说,我这算不算优待俘虏呢?
中间停下来两次辨别方向,很快找到蓝铜矿的地点。地方倒离他们不远,离之前他们晚上宿营的大概五六公里。
看着眼前这片裸露的蓝铜矿区,丁奇的呼吸加重,恨不得立马冲过去将这些矿石全部开采出来。
这片露出来的矿区不大,方圆大概在二三十米,应该是雨水冲刷或者地壳变动,将地下的这片矿脉露了出来。满目的蓝色居多大概在三分之二左右,绿色的孔雀石较少,三之分一多点。
在光线的照射下,这片矿区反射出绚烂的色彩,令人迷醉。就在丁奇沉醉在这片矿区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人声,而身边的青却突然撞向奔,撞开之后他就想逃跑,并发出求救的呼声。这引起了那群人的注意力,纷纷向这边靠拢。
丁奇突然从沉醉中醒来,快速走动两步冲至青的身后,一拳轰向对方后背。巨大的力量将那瘦弱的身体砸得飞起,再狠狠地摔倒在地,滑出去五六米远,直到碰到一块大石头才停了下来。
可还没等丁奇冲上去,嘭地一声响,青那脑袋瓜在撞到石头上之后竟直接崩裂开,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直接回归父神的怀抱了。
丁奇看了看自己的拳头,纳闷什么时候力量这么大了。可自己已经顾不得再想这个,被已经爬起来的奔拉着朝远离那群人的方向跑去。在他们俩惊人的体力和耐力下,没过多久就甩脱了那帮青部落的搜寻人员,躲在一片灌木丛中,待天上的小金发出没有危险的叫声之后,两人这才钻出灌木丛朝鹿部落所在地赶去。
此次救援,丁奇收获颇丰,除了鹿部落的8个人之外,还有8个青部落的俘虏,算是增加了不少部落劳力。不过丁奇肩上的担子也大了,加上现在部落里留守的鹿他们5个人,丁奇需要考虑22个人的吃饭问题。
吃饭问题,那可是大问题,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吃饭大过天,皇帝都靠边。所以,把吃的问题解决了,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因此,丁奇在路上就在思考如何再增加一些肉食来源,包括野菜和干果类也要多增加才行,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季不知道有多大的威力。
丁奇两人行进速度很快,还没有到达鹿部落位置时就撵上雄鹿他们,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带着俘虏并且还有马鹿那个伤者走不快的原因。
眼看天色将晚,丁奇决定在鹿部落所在地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就朝丁部落所在地出发。晚餐很丰盛,有小金在,打猎对丁奇来说真不是个事儿,所以在剥皮后,动物好吃的内脏都被丁奇喂给三头宠物,犒劳它们的辛苦付出。
部落内部人吃得满嘴流油,而那些青部落的俘虏却只能吃剩下的残羹冷炙,甚至是动物的其他内脏也被他们生吞下去,看得丁奇直皱眉头,同时也打内心里开始佩服这群青部落的俘虏。
第75章 回家
生存的面前,每个人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哪怕只有那么一线生机,他们也会牢牢掌握住。更不用说远古时期的人类,哪怕再艰难,他们也要活下去,将人类种族的火种延续下去。
青部落的这群俘虏,如果你给他们肉吃,他能将整个部落的大事小事全说出来。这让丁奇之前有些后悔,早知道就用肉来诱惑他们而不用逼供,费了那么大的事。
第二天早上,丁奇在看过马鹿腿上的伤口、稍微抹了些碘伏后,就招呼着众人开始回程。
回去的路上更加安全,只要不主动去挑衅那些猛兽,那就没有太大的担心。更别说还有小金在空中警戒,两头猛兽在周围巡视,如猛犸,如剑齿虎这些也会远远避开人群。倒是有一些不长眼的掠食类豺狼尾随了一段距离,被丁奇和奔几个人拿着矛和在制武器冲了一阵之后也就散了。
虽说危险减少了,可在原始时代,风险无处不在。就在他们选择一处靠近河边的小山坡宿营的当天晚上,他们被一群豺狗、三头剑齿虎、五头豹子组成的联合狩猎组给盯上了。还好有小黑它俩提前示警,给篝火中添加了更多的柴火,使得这群联军没有敢第一时间扑上来。
但这么多的野兽还是给大家带来不少的压力,不得已,丁奇将大杀器-弓箭拿出来,在射杀了一半以上的豺狗后,整个联军混乱起来。剑齿虎和豹子冲上前,在丁奇他们眼前上演了一幕反杀的好戏,将剩下的豺狗扑杀后,八只猛兽相安无事,在原地大快朵颐起来,对丁奇他们却没有看上一眼。
野兽的世界,才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世界,上一刻还是盟友,下一刻就可能成为将它们推入深渊的祸手。
危机是过去了,但是丁奇这把弓的威力却让在场的原鹿部落成员感到恐惧,同时心里面也一阵兴奋,能跟着这样的首领,自己是不是以后也会使用这种大威力的武器呢?而那些青部落的俘虏心中寒夜更甚,怎么就能惹上这样一个部落呢?
而丁奇对于弓箭的暴露倒没有什么担心的,迟早都要让雄鹿他们知道,他们已经成为自己人,不用太担心什么。至于俘虏,他们不会有翻身或逃跑的机会,除非是能够得到部落的承认加入部落,否则就算他们跑了,丁奇也要带人将他们找到,全部杀掉,对于没有觉悟的俘虏,死亡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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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也看到增加不少的鹿群和羚羊群,这让丁奇心中对肉食补充的担忧稍稍减少一些。一个人时的物资消耗是一,那么增加22人,日常的物资消耗可不是增加22倍,有可能是30到35倍,甚至还要多,所以丁奇就要好好谋划。
回去的路上又要照顾伤员又有俘虏拖累,所以行程被拖慢了差不多两天的时间。看着不远处那个红瓦白墙的家,离开没有多久的丁奇眼角反倒湿润起来,这可是自己在原始世界的第一个家啊!此刻竟然看着是这么亲切。
回家!多么普通而又神圣的字眼!
还没到家门口,小白就已经从家里冲了出来,摇头晃脑摆尾,
是多么得高兴!
丁奇看到小白,张开自己的双臂,嗷嗷叫了两声,就想和小白来一个热烈的拥抱。一道白影闪过丁奇,直扑后面的小黑,丁奇脸瞬间垮下来。
身后奔和雄鹿他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认为这头狼太可爱了,竟然能给丁奇弄一个难堪!
不过,他们在笑的同时,更是给丁奇的评价上了一个台阶。拥有四头猛兽做宠物的男人,真的是很厉害啊!
考!难道我还不如一头狼!不过丁奇还是很高兴,高兴能看到小白。
两头狼追逐在一起,从山坡下直到院子里,开心得不要不要的。而小可爱仍旧是那副冷酷的样子,小金则早已落在屋顶上,看着打闹的两头狼,对它们的关系表示好奇。
院门口,鹿带着其他人站在那里等着,待丁奇他们出现的第一时间,鹿扭身就冲过来,有惊喜,有思念,也有爱念!
打头的丁奇却尴尬起来,这鹿怎么回事,咱俩可没有熟到这种地步啊,你来抱我,这众目睽睽之下,让我怎么说得清呢?算了,不想了,抱就抱吧,作为一个现代人连原始人都比不上吗?。
随即,丁奇闭上眼睛,嘴角带笑,张开臂膀,准备迎接鹿的拥抱!
一阵风吹过!
“爸爸!”
丁奇懵了!
谁是鹿的爸爸?
丁奇赶紧转身看向身后,对鹿没有拥抱自己表示不介意,只是对她的爸爸表示好奇。
定眼瞧去,鹿和雄鹿拥抱在一起。很显然,雄鹿是鹿的爸爸。
不过丁奇很是好奇,从和奔的聊天中了解到,目前的部落仍以母系社会为主,一个人只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却很少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部落与部落之间都是通过走婚的形势来繁衍后代,所以就存在着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情况。
就像之前灰石部落、红牛部落、青鸟部落三个领头人邀请丁奇明年春天拜访他们部落,其中也有想进行走婚的意思在内。只不过丁奇对原始社会的一些习惯还不是特别了解,他还真以为只是进行拜访和物品交换的呢。
鹿邀请众人进入院中,仿佛她就是这里的主人一样,不停地介绍着院子中的一切。丁奇却觉得有些别扭,我是这里的主人好不,应该是由我来介绍的才对啊,怎么能抢了我的戏呢?
不过想想也就算了,这里以后就会成为他们的家,谁介绍都一样。
雄鹿他们看着院中的一切,震惊地都说不出话来,高耸的房屋、驯养的动物、满院子的肉和皮毛,晾晒的不知名东西,都是不可思议的。这需要什么样的脑子才能想到这些呢?
丁奇看着院子中的一切,感觉都不是自己的家了,怎么会这么干净呢,包括动物们拉的便便。不像丁奇在的时候,吃剩下的杂草乱七八糟堆积在草料槽周围,很长时间才打扫一次,搞得臭气晕天的样子。
丁奇走近鹿,本来是想夸她两句,可在看到她的样子时,却吃惊地说道:
“鹿,你怎么瘦成
这样子了?”
转脸再看向其他几个留守的人,都瘦了有一圈。丁奇纳闷,怎么会都瘦了呢?自己院子里可是有不少吃的呢。
鹿白了他一眼:
“还说呢,都怪你让我们吃了你烤的肉、煮得肉汤,大家又不会按你的方法做,可吃自己做的又吃不进去。所以,这半个月下来,大家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味口,就越来越瘦了。”
丁奇听完这个借口,却是哑然失笑,这借口,拍马屁拍得。嗯,我喜欢!
眼看临近中午,丁奇赶紧让众人将俘虏带到那块大石头那里,由专人看管。然后开始给大家分工,打水,收集柴草,钻木取火,分解肉块,搭灶台,烤肉。
丁奇则在那五六口陶锅处忙碌,没办法,这群人第一次接触,还不会使用,等慢慢教他们几次之后就可以放心。趁着这个机会,丁奇喊上部落里全部六个女的,来跟着他学如何使用陶锅,如何煮汤,煮肉汤和鱼汤的区别。
看着每一个人守着一口陶锅,用手中的木棍慢慢搅锅时,丁奇一阵苦笑,凡事总有第一次,一回生两回熟,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烤肉那边由奔主持,自己也教过他,已掌握好一些技巧。丁奇让奔去烤肉,也是存在一些小心思,他可不想吃别的原始人烤的肉,那半生不熟、布满血丝的样子,让丁奇反胃。
丁奇趁着他们在忙,自己拿着斧头偷偷来到竹林那边,砍了一棵老竹子回来,用锯子锯成一截截,再劈成筷子粗细后,拿直刀一根根刮好后扔到一个竹筒里。呆会让他们试试这筷子的威力,看看谁能快速掌握。至于俘虏,他们可没有这个权利,能有的吃就算不错了。
不过等做饭渐近尾声,奔之前经过的痛苦也让其他人真切地感受到。有部落人看到那白烟就伸进去,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将手伸进锅里,于是惨案继续发生。
丁奇赶紧让奔带着被烫伤的人员跑向小溪边,用凉水进行降温。
没办法,丁奇再次给所有人讲解热水的危险性,不要伸手进来,就像被火烫伤是一样的,疼!也不要试图去喝这些热汤热水,等凉子之后再喝。
等奔他们回来,丁奇给每个人发了一个碗一双筷子,这让雄鹿他们很迷茫,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不过在鹿给大家做示范之后,原鹿部落的人倒是有些跃跃欲试,想赶紧感受一下碗和筷子的作用。
给每个人先盛了一碗鱼汤,待放凉吹凉了就可以吃了。尽管有鹿在给大家做展示,可每个人使用筷子的手势却是千奇百怪,洋相百出。丁奇也是笑得合拢嘴,只好将这个教学任务仍由鹿来承担,自己端着一个碗,蹲在墙角吃自己的独食去。
热乎乎的饭菜,总会让人觉得有一种满足感!
等到所有人吃完饭,时间已经到下午三点钟,丁奇将雄鹿他们还有俘虏们集合在一起,告诉他们以后在部落里的规矩。要讲究卫生,不要随地大小便,要去厕所那,勤换兽皮勤洗澡,喝热水或凉白开,还要刷牙。
第76章 定规矩和举报有奖
为此,丁奇给大家再次做示范,指出厕所在哪,如何上厕所。不过大家对厕所中的味道有些恐惧,纷纷捂着鼻子,议论着怎么会这么臭,自己拉的可是没有味道啊。丁奇心说你们都是在广阔自然间方便,当然闻不到味道了。不过他们怕,正中丁奇下怀,警告他们如果不按照要求做,就罚他们来打扫厕所,这让大家纷纷变色,表示坚决执行丁奇制定的规矩。
每三天统一洗澡,男女分开,特别脏时可一天一洗澡。兽皮衣这方面每个人发两套,每三天换一套,洗澡时更换。头发要进行打理,由丁奇进行理发。男的可以修成短发,也可以剃光;女的可以修成短发,也可以编成辫子,也可以如以前一样披散起来,但一定要干净,没有跳蚤等虫子。丁奇也示范了如何编辫子,交给鹿他们一群女人来做。
不能喝生水。有专人负责烧水晾凉水,早起半碗水,睡前小半碗水,保持身体健康。
为了让大家尽快熟悉这些规矩,丁奇也制定了一些奖惩措施:
一、改变部落一天两顿饭的习俗,增加为三次,由专人安排做饭。吃饭时要排队盛取,排队时由专人检查卫生,没洗手的当顿饭不许吃;如果一个人连续30天都能饭前洗手,则奖励丁奇烤山鸡半只。
二、抓住随地大小便者,其要掏粪一天,这项工作由马鹿来负责。丁奇并不是故意让马鹿来做这件事的,他不是一个怀恨在心的人,对当时马鹿对奔和自己的冒犯毫不介意,还要好好照顾他。并且马鹿刚受伤,不能做重体力活,这项工作能锻炼人的耐心和韧性,正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工作。
如果没有抓到随地大小便的人,则全体人员受罚打扫卫生,不许偷懒,发现偷懒者,处罚加倍。
三、鼓励刷牙,使用软树枝或自己的手指来刷牙,硬树枝可以自己咬软之后使用,确保刷干净。没有刷牙的人,当天减少一顿饭,连续刷牙30天,奖励烤兔子半只。
并且,丁奇还讲了一条,可以举报,被举报者惩罚加倍;举报者举报三次后可以奖励烤兔子一只。
定好规矩和奖惩之后,丁奇将所有人进行了分组。
丁奇总揽全局,拥有部落决定权和否决权。
鹿是部落医巫,除负责以前医巫的事情外,还拥有教育族人新鲜事物的职责。
雄鹿是狩猎队长,负责狩猎和采集,还包括战时对外战争与防御。
由花带领女人和未成年的小孩子成立后援组,包括生火做饭、打水烧水、收集柴草、喂养动物、清理动物粪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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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则是部落日常安全的负责人,也负责那八个俘虏的管理。平时跟随大家一起出外劳动,到晚上则安排人员进行值夜,防止来自野兽或敌人的袭扰。
每个小组如果有需要俘虏帮忙,则向奔申请,由奔来统一调度,使用这些俘虏的小组则必须承担起俘虏的管理职责,可以训斥但不能伤害身体或虐待俘虏,做好看守防止他们逃跑。俘虏不使用武器,也不参与打猎,他们的安全由部落负责,忙的时候还会供应更多的食物以保证他们的体力。
同时,丁奇还宣布了一项决定:只要所有俘虏能够踏实工作,不逃跑,忠于部落,那么半年之后就可以成为丁部落的一员,享受和丁部落成员一样的待遇。
这
个决定让在场的俘虏们眼中一亮,但也有不屑一顾的,认为自己可以逃得掉。但这种人也不想想,在自然界中,一个人的力量是非常渺小的。就算他能逃出去,可没有武器没有食物,肉食动物出没的路上,他坚持不了多久。
“从明天开始起,我们准备开始建设我们的家园,在第一场雪来临之前,使每一个人都能住到我身后这样的房子里。同时还要收集更多的食物,我会教给大家捕猎的方法,使我们的收获比以前更多。上午捕猎,下午建家园,晚上造工具。”
丁奇说完,下面的部落人相互交头接耳,对丁奇所说的一切感到好奇,也有不解之处。不过对于惩罚的内容,他们倒是记得很清楚,不让吃饭那还不如杀了他们。
因此,部落里就形成互相监督、争当讲卫生标兵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刷牙一项,周围能用的树枝急剧减少,实在没东西可用或者觉得用手不舒服的,改用河边的草来刷牙。一边刷牙一边吐着满嘴血泡跟旁边的人顶牛,比谁刷的干净,牙白。
这倒不是丁奇的初衷。
还有一段时间天才黑,各小组就开始忙碌起来。后援组的桃用两个大铁桶烧热水,花带着马鹿、石和鱼收拾院子里的一切卫生,草和丁奇救回来的另两个女成员一起去收集喂养动物的草料。马鹿还暂时不用去收拾厕所
雄鹿则带着狩猎队和俘虏两队人一起,去丛林边收集藤蔓,还有烧火用的柴火。
丁奇则带着奔,拿着斧头和开山刀,来到竹林那里砍竹子。对于斧头和刀的存在,丁奇认为还是不让其他人知道的好。在原始社会,这就是神器,被越多的人知道,越容易被泄露出去。但也不可能长期保密,所以丁奇是想在找到替代金属比如铜或铁之后再暴露出来主没有太大问题。
丁奇的刀和斧子可是精钢打造,也远比原始条件下制造的青铜或铁器要结实。现在铜矿是找到了,下面就是要找到锡或铅,抑或直接找到铁矿,那部落将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傍晚,大家都按时回来,带回来很多藤蔓、柴草和草料。丁奇和奔两人合作,也拖回来近五十根竹子。这些东西都被整整齐齐堆放在院子外面,准备饭后统一来做一些工具,如网和背篓。
饭前必洗手,大家排队接受检查,并由桃和草给大家盛肉汤和肉块。汤勺是丁奇下午砍竹子休息时,用一节竹子制成,还挺好用。大家表现不错,在相互提醒下,每个人都洗手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大家忙了一下午,每个人都很饿,但端着碗也不敢快速吃,就听着场间此起彼伏的吹气声音。他们在学丁奇,准备将汤吹凉了再喝汤吃肉。有肉也有汤,可是比烤肉要强了十倍不止。
不算丰盛的一餐后,大家都很满足,觉得跟着丁奇的日子就是好。
接下来,丁奇大家分成两组,一组安排用石头去砸藤蔓,从中将纤维分离出来。其实最好的方法是用之前“沤”来得到纤维,可惜丁奇要赶时间,只能用这种砸的方式从皮中得到纤维。
而另一组则由丁奇手把手教如何利用竹片或硬木棍和藤蔓来编背篓,骨架用竹片或硬木,藤曼来编织。丁奇只是将最基础方法的教给大家,然后由每个人自己来编制。从编背篓的质量和速度,就可以看出每个人的悟性和学习能力如何
。
鹿和奔及几个年轻一些的成员学得很快,编得质量和效果很不错。但一些年龄较大如雄鹿等,则速度很慢,还在摸索阶段。不得已,丁奇只好让鹿来教大家。甚至丁奇在想,以后要不要让鹿成为部落里的第一位教师,这可是最神圣的职业啊!
在指导了一会儿青部落的俘虏后,丁奇拿出自己珍藏起来的两根紫杉木,躲在屋里开始制作第二和第三把弓箭,这两把弓则给奔和雄鹿使用。等回头找到合适的材料了,再多制作出来一些长弓,给每一位狩猎队成员使用。
其实丁奇制作出来的长弓与英格兰长弓还有比较大的区别的,区别就在于丁奇做的弓握把较宽,向两边延伸二十公分左右时陡然变薄,变薄的这部分从两公分到一点五公分进行过渡,直至顶端,长度在一米六上下。这样做的好处是能较轻松地将弓拉开,但弹性还是实足,威力稍有下降,可差别不大。
在用砸出来的藤蔓纤维搓出来许多一米五长度的绳子后,大家纷纷在丁奇的安排下去睡觉。
第二天早起,每个人都排队去厕所那里方便。不过丁奇看在眼里,却觉得自己有些失误,应该提前挖一个大的茅坑才行,并且还要分男女。
所以在早饭后,让奔拿着那把长柄铁锹带着一个俘虏和马鹿一起在家里挖茅坑,样子参照自己之前做的。随后丁奇带着雄鹿他们一起,去森林里捕猎,教他们如何设陷阱,如何使用网来捕猎。
一众狩猎队员看到丁奇做的陷阱,两眼放光,恨不得马上就去林子里设陷阱好一展身手。丁奇还特别交待,如果抓到活的兔子等其他猎物,一定要活捉回去,用来增加驯养的动物的数量。
同时,丁奇教会了他们使用双股绳的飞石索,增加捕获活物的成功率。
雄鹿他们学会了设陷阱,丁奇就带着俘虏们背着仅有的三个背篓,拿着兽皮袋,还推着那辆独轮车,往之前他发现核桃、板栗的地方、在林子里去找干果和蘑菇,还有蒲公英等野菜,碰到什么摘什么,不放过一切。
丁奇只管指挥,不怕有人逃跑或攻击自己。自己身上有弓和开山刀,不担心他们逃跑。再说经过昨天和今天的洗礼,他们中间部分人都已经开始认同丁奇、认同部落了。他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这些人会爱上部落。
到晚上回去,大家收获颇丰,尤其是狩猎队,猎回来相当多的猎物,每个人身上都挂着三四只兔子或山鸡、松鸡,还有斑鸠、野鸽子之类的。也有几头大一点的猎物,如两头死鹿和三头活着的羊,也算补充了羊圈里饲养的数量。
青部落的俘虏在丁奇的带领下,也是找到不少能吃的东西,将带过去的容器装得满满当当的。
奔则完成了丁奇给他制定的任务,挖好了茅坑,并用丁奇之前剩下的砖垒了茅道,用碎石头在茅坑周围堆了一圈,使得茅坑更牢固。外面用竹子扎成围墙,糊上泥巴,中间也用竹墙隔开,一边两个,一边三个,能让五个人同时上厕所。
晚饭后,大家继续之前安排的工作。丁奇利用驯弓的空档,拿刀去破竹子,方便其他人编竹背篓。藤蔓砸出来的纤维也越来越多,由几个编背篓不是很熟练的人带领俘虏去编绳子,等攒够足够多的绳子后就开始编渔网。想增加肉食,捕鱼是一个比较快速的办法。
第77章 无名矿石和雷霆手段(收藏推荐)
第三天,由于前一天各小组已经熟悉了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所以丁奇也就不再跟着他们,由他们自己自由发挥。丁奇则带着奔和八个俘虏带上背篓、独轮车和长短柄铁锹,来到产石灰石的地方,准备多背一些石头回去烧石灰。
下一步还要盖许多房子,哪怕只是最普通的土坯房,也要满足全部人住下去。现在已经是深秋,第一场雪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降下来,可足够全部人住的房屋、足够穿的兽皮衣服还差不少,所以丁奇也要加紧速度。
看着眼前这一片石灰石场地,丁奇一阵感慨,自己竟然将地面上散落的石头全捡完了,只余下光秃秃的地面,还好自己拿了铁锹过来。
选定一处地方,丁奇拿起铁锹示范了几下后,交给身后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青部落俘虏,并告诉他碰到石头不要使力,其他人则将挖出来的石头装到背篓里。
这个叫狐的俘虏最近表现一直不错,很听话,给他安排的活也都是第一个做完,让丁奇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他也很积极,丁奇倒有意将他培养成这批俘虏的头,有什么事安排给他就行,但所有事得经过奔的同意才行,狐只是执行者。
一个小时后,两柄铁锹轮换了六个人,挖出了不少石头,可离装满全部背篓还差不少,挖出来的坑也深有近两米,宽五六米。装筐的都是甜瓜大小的石头,至于比较大的则堆放在一边,暂时不理会。
丁奇也想过在这周围再建一个石灰窑,可考虑到周围没有木头,运送木头或木炭过来还是有些不方便,所以暂且还使用原来的灰窑生产石灰。
丁奇安排人继续轮换,他和奔在旁边盯着。这批人还没有被驯服,所以一刻也不敢放松,如果有一个人趁着自己不注意从后面拿块石头砸下来,再坚硬的头也经不住啊!
就在丁奇摸着身边小黑的皮毛,聚精会神地看着挖出来的石头时,突然记起小可爱没有在身边,它刚才也在周围呢。不过丁奇也不担心,小可爱经常玩消失,可能这会去哪里玩了吧。
可就在丁奇想到这里时,小可爱从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钻出来,嘴里咬着一块似金非金、颜色深棕、像石头又像木头的东西跑过来,嘴里还不停发出呜呜声。
丁奇对此比较奇怪,估计是小可爱贪玩带回来的吧。他从猞猁嘴中拿下这块东西,入手很沉,感觉像是石头,黄棕色,上面有一些白色的条痕,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泽,带有葡萄状的晶簇,夹杂着玉石样的包裹物。丁奇用另一块石头轻轻敲了一下,竟然没有变化,只掉落一些上面附着的砂石碎泥,看着很硬的样子。
丁奇也搞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应该是一种金属的矿石。对于金属矿石,丁奇现在可是非常关注,恨不得早早得到铁矿石,这样就能练出铁、做出铁器,让人类直接迈入铁器时代。但手中的这块矿石应该不是铁矿,丁奇可是知道,铁矿石大多数可是泛红色或近红色的,还是比较好找的,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类似的矿石。
丁奇拿着这块矿石,指了
指小可爱,又指了指周围和这块矿石,意思是你从哪里找到的,能不能再找一下。
小可爱发出如猫一样的叫声,似乎看懂了丁奇的手势,转身朝刚才那丛灌木走去,丁奇赶紧跟上去,并让奔照看着队伍。
奔瞬时拉开和俘虏们之间的距离,站在他们对面,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并招呼小黑站在他身边,防止出现意外。
再说丁奇,他紧跟着小可爱的身影,看方向竟是向家的那边折回去偏上的位置。
二十分钟后,小可爱带着丁奇来到一处山体垮塌的地方,这里丁奇曾经在那场大雨之前来过,也仔细查看过这里,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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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此刻呈现在他面前的景象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原来生长在上面的一些密集矮小的树木都随着滚落下来的石头消失。碎石遍地,比以前面积更大,尤其是一些估计能有四五吨重的大石头滚落下来,散布周围,将埋藏在后面的细碎石头露出来。这种大石头能落下来,声势应该不小才对,但丁奇没有听到,极大可能是那场大雨时被冲刷下来,产生的动静又被风雨所遮挡。
丁奇走近碎石堆,在里面随便翻找一会儿,就找到五六块先前小可爱叼回来的石头。看到此,丁奇又捡了几块这种石头,然后就转身往回走。
就在他快到达石灰石矿场时,丁奇听到奔愤怒的声音。
“你们想干什么?后退,退回去,再不退回去,小心我射杀了你们!”
同时小黑低吼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想必是有什么危险的事情要发生,小黑在警告对方。
但从奔的话音里判断,肯定是那群俘虏有想法了。
丁奇偷偷接近,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看向场地中央。此刻有两个人手持铁锹慢慢逼近奔,还有一个人手里抱着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跟在后面。另外五个青部落俘虏则站在后面,不敢上前,却又一副焦急的样子,其中就包括那个狐。
“豺,赶紧退回来,你不要命了吗?在这里不是挺好的吗?干嘛非要回去。这是荒神的部落,你也看到荒神的部落和我们和其他部落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要逃回去呢?”
前面一个手持铁锹的人扭回头看着狐,这应该就是狐嘴中的豺。
“你知道什么?他说是荒神你就信了?我还是父神呢?在这里看着是不错,但是我们是奴,跟之前那些人一样的奴,奴的命运是什么?没粮食的时候就会被吃掉,干最苦的活,吃最差的肉,甚至没有肉,只有骨头。这样的生活是你想要的吗?”
不等狐说话,豺继续说道:
“看看手里这个东西了吗?拿回部落里,这可就是神器,我们会为部落做出大贡献,成为头领的得力助手,我们将会获得比这里更多的食物还有女人!”
豺得意的摇了摇手中的短锹,拿着鄙视的眼光看着狐:
“再看看你,狐,你以为人家让你当个头你就飞起来了是吧,可以站在我头上了是吧,以前你处处与我作对,现在还想指挥我?我不会给你机会的,
只要我杀了这个奔,我们三个就会立即逃走!不要拦着我们,滚!”
狐脸色涨红,指着豺愤怒地说道:
“够了,豺,你这样说,只能说你没有认清事实,我们不会跟你走,也请你放过奔!”
眼前的一切,丁奇都看在眼中,奔也一样。他趁着两人说话的空隙,迅速向后跃去,躲过手持长柄铁锹那人一击,拉开距离,左手推右手拉,一箭射出,嗖地一声,竹箭偏出,却刺入对方肩窝。箭支射出的力量,将对方带倒在地,一时之间不能站起。
小黑也毫不犹豫,扑向手持石头那人,一口咬住对方手腕,并利用自身的力量将对方扑倒,强大的咬合力让对方骨头差点断掉。
豺转眼看到刚才还占据优势的己方人员,瞬间被解决两个,心里面也是一惊。看着离那头黑狼距离近,挥起短锹就想劈过去,忽听嘀地一声响。然后自己眼前一花,一团黑影笼罩过来。
啊!
豺惨叫出声,却见豺捂着自己的眼睛倒在地上,疼得他哀号连连,翻滚不休,鲜血从指缝间流淌而出。
不远处,一只金雕立在地上,紧跟着黑影再闪,消失不见,眨眼间出现在丁奇藏身的那块石头上面,叼着一只眼珠,咕噜一声吞入肚中。
咕嘟!
狐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呼吸间三个人伏诛,这让狐心中后怕不已。还好自己没有跟着一起逃,要不然此刻躺在地上的还有自己。
艰难地转过头,看着从金雕身后转过来的丁奇,狐匍匐在地,用自己认为最虔诚最尊敬的姿态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敬畏之情。
丁奇一步一步走向俘虏,踏在地上的声音犹如踩在他们心脏上,让他们感到窒息,咚咚直响。
太恐怖了!只是驯养的两头宠物就将两个人解决,还有那突然出现的竹签也让人受伤倒地,更不用说还没有出手的丁奇。
丁奇在场地中央站定,俯视着全部趴伏在地的俘虏们,奔也将两把铁锹拿回来后站到丁奇背后,怒视着众人,只待丁奇发话,他就要将这三个人碎尸万段。
“小黑,回来!”
丁奇招手将仍咬着对方手臂的小黑喊回来,独留下豺三个人在地上不停哀嚎。
招回小黑后,丁奇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们。
无声的压力,才最迫人。
豺三人嚎叫的声音越来越低,直到没有。而狐等人额头冷汗直流,浸湿了趴伏的地面,直至一人吓得浑身筛糠颤抖。
“看来我对你们太仁慈,来到我的部落三天不到,你们就想着要逃跑,不给自己留后路。不管你们再怎么对不起你们自己,但不能对不起我给你们的食物!”
丁奇踏前一步,重重地踩在碎石子上,迸溅的碎石打在狐的脸上,不疼,却火辣辣的。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我珍惜我的每一份食物,为了不让我的食物浪费,那么,我将实行更严格的措施,也让你们看看我荒神的雷霆手段。”
第78章 部落董事长和矿石冶炼
此刻,丁奇就像一个奴隶主一般,对自己给出去的食物相当珍惜,认为这就是他的财产。他希望通过食物这种财产来养活更多的奴隶,从而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阻止他的人,都是他的敌人!
“你们三个人都受到了惩罚,但这还不够。奔,拿着这把刀,去将他们每个人的左耳割下来喂狗!”
说完,丁奇将身侧的直刀抽出来递给奔。而奔也忠实地执行丁奇的安排,三声惨叫,三只耳朵掉在地上,被奔拿着喂给蹲在一边的小黑。
奔在使用这把直刀时,眼睛都快挪不开了,这么锋利的工具,太厉害了!但最后还是不依不舍地将刀递还给丁奇。
“至于你,狐,你表现的很不错,没有跟着逃跑,更是能劝解他们三个不要逃跑。我要奖励你,恭喜你成为他们几个的队长,特别允许你在干活时携带一件武器-鞭子,回头我会赐予你。鞭子是你作为奴们管理者的象征,可以抽打他们。但从今日起,如果再发现你负责的小队有人试图逃跑,那么实行连坐,逃跑的这个小队人员全部杀掉喂给我的宠物。”
此刻,丁奇心无波澜,他就如一个心肠狠硬的奴隶主,对待敢于反抗的奴隶就要残忍,且要恩威并施,并在他们内部制造不和谐。
“有功,可你们也有过。刚才他们三个人要反抗逃跑时,你们没有上前阻止,那就罚你们转为丁部落成员的考察时间从半年延长至一年。记住,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人不听话。我需要的是听话的人!”
丁奇转头看向准备逃跑的三人:
“至于你们三个,好好感受我对你们的仁慈吧,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敢逃跑,被吃掉的就不是你们的耳朵!当然,前提是你们三个能活下来!”
说完,丁奇让狐给三人包扎止血后,命令他们开始背上装满石灰石的背篓,包括受伤的豺他们也不例外,如果不想死,那就得背着走。
丁奇不是圣人,他要在这个充满危机的原始社会生存下去,顺便带领远古先民们一起生存发展。发展需要人,尤其是在原始时代,不一定要成为奴隶主,但手段也不能太温和。或者可以给部落的发展设置一个竞争的模式,用现代话来讲叫激励奖惩措施。
反抗就得惩罚,听话照做达成目标就得奖励,多天经地义的事情。好像做一个原始部落的董事长也不错啊,管理好下属,引进各类人才,利用自己掌握的先进知识,发展高精尖,将部落发展得蒸蒸日上,不说雄霸世界,至少没人敢惹,貌似也很不错呢!
回程速度有点慢,这是丁奇在强硬的态度下给予三人的一点点仁慈。
在路过那片不知名矿石的地方时,丁奇又去捡了十几块同样的矿石放在自己的背篓里,准备回去烧一炉出来看看是什么金属。
临近中午,丁奇他们将石灰石等堆放在灰窑那里,然后回到小溪边洗漱,刚好碰到雄鹿他们满载而归,抓了不少的动物回来,死的活的都有,不仅增加了肉食还能增加驯养动物的数量。
回到院子中,丁奇安排医巫去给豺三人清理伤口。虽说任其自生自灭,但丁奇还是从人力需求的
角度考虑问题,给他们一些治疗,能不能活下去,听天由命。
而雄鹿看到这三个人的情况后,也询问丁奇发生了什么情况。丁奇简单说一下经过,再次明确部落对待俘虏措施,以后抓过来的俘虏就分成小队来进行管理。
午饭过后,丁奇安排煮了热水,给大家各冲了一碗蒲公英茶,一群人坐在空地上感受着碗中那清烟袅袅,好不惬意。丁奇就是想用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让大家来习惯喝热水。不再像以前那样喝生水,避免寄生虫进入人体,还能排毒素、抗疲劳,提高身体抵抗力,而且喝热水更能解渴。更不用说,喝热水成为爱国卫生运动的要求,不管是“要反复教育群众喝开水和消毒过的水,不喝生水”的号召,还是类似于《农村卫生院课本》都意在带动群众养成喝开水的好习惯。
为了部落人的身体健康,丁奇不介意将这项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健康卫生活动。同时,丁奇也不忘将茶这个字眼带到众人中间来,没想到两年后却风靡所有部落。
舒服地喝着热茶,场中的人不时开两个玩笑,他说一个今天上午狩猎时发生的趣事,这个人说一下在院中打扫卫生时花被羊顶翻了的囧事,大家哈哈大笑释放了一下上午劳作时的疲劳。
休息了半个小时后,丁奇宣布开始下午的劳作,同时要求大家早点结束,晚上给大家理发、统一洗澡,并交待烧水的桃要多准备一些热水。至于受伤的三个俘虏,交给同样受伤还没有恢复的马鹿,让他来配合花他们割草、剥皮、收拾院落。
丁奇带着雄鹿和奔他们先来到灰窑那边,交给奔两把铁锹,由他带领狐五个人在那里挖土、浇水、撒草、踩泥巴,准备制作土坯,做土坯的模具都带过去了。
然后他就带着雄鹿他们狩猎队的成员来到森林边缘,先是演示如何使用手工斧头和长柄消防斧头砍树,再演示如何用手工锯锯树。这两样神器拿出来,大家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再看到砍树和锯树的速度如此之快,雄鹿直接带领全体队员拜伏在地,直呼神明在世。搞得丁奇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勉励大家,只要大家做得好,像这种斧头和锯子以后可以人手一件,甚至包括狩猎用的武器,哪怕两件都没问题。
大家听后跟打了鸡血似的,没有锯和斧头可用的,直接用随身带的石斧开始砍树,那劲头就好像他使用的是真正金属斧头似的,结果只能是石斧碎裂,看得丁奇也是一阵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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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站在那里看他们做好分工,开始使用两把斧头和一把锯子伐木时,再次嘱咐他们要爱护这些工具,尤其是锯子要更加爱惜。随后他将小黑留在那里帮助他们看护周围,转身带着小可爱再次来到灰窑那里。
最近,小白越来越依恋鹿,对丁奇这个主人都有点爱搭不理的。所以丁奇也就很少带它出来,让它在院子里守护,只带着其他三只宠物出来。小可爱始终冷酷无比,紧跟丁奇前后,就算一时离开也不会走远。小黑非常听话,让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忠实地执行丁奇的安排。小金则比较自由,只要没什么事,就会自己在周围的林子里逛逛,没事抓个松鼠、兔子吃
,让丁奇也很放心。
来到灰窑,奔正带着那五个俘虏热火朝天的干活。他们挖地的地方,是丁奇早就测算好准备建砖瓦窑的位置,直径三米,等挖到下面三米的位置后,再在旁边隔两米处再挖一个长五米、宽两米、最深三米的坑道,这个坑道将用来做砖瓦窑进出的通道。
挖出来的土除了用来做土坯外,将会同样和成泥围着圆形的土坑堆成一个两米高厚半米、逐渐在顶部合拢的圆顶,等这些泥干透之后,在上面堆积一层厚半米的土,这样窑就建成了。
利用窑成之前的时间,可以大批量的制砖坯,晾干之后就可以烧砖,时间上不会浪费太多。至于烧窑用的木炭,也会大量烧制,现在雄鹿他们在做的事就是提前准备烧木炭用的木材。
所有事情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丁奇看看没自己什么事,就来到灰窑那里,用竹簸端来一大堆木炭倒进灰窑,将早已堆放在那的未知矿石全部放进去,矿石上面再放一层木炭。盖上石板后,丁奇又拿来一个比较厚实的陶碗放在膛条下面,用来接可能出现的金属液体。
为什么提前放陶碗?丁奇目前没有合适的盛放工具,只能拿一个陶碗,又怕冷热相激,炸裂陶碗,所以就提前预热陶碗,避免出现炸碗的情况出现。
一切准备就绪,丁奇点燃木炭,并拿起那个吹风筒开始向里面鼓风。不一会木炭完全燃烧起来,散发出的高温让丁奇在这深秋的季节里都感觉特别热,片刻之后就开始冒汗。
丁奇掀开石板看看里面全烧起来后,再次盖严实,继续向里吹风,不到半个小时,就有一滴银白色的液体滴进陶碗中。随着时间的推进,碗中的银白色液体越来越多,甚至快要溢满出去。不得已,丁奇只好再拿过来一个碗放在石板上加热,然后用两根半圆形的木板把那个碗挪出来,放在一边,再迅速将另一个烧热的碗放进去,继续接那银白色的液体。
丁奇专心致志地收集这种液体,就连雄鹿他们回来送木头都没有顾得上搭理。随着液体的增多,丁奇都担心碗不够用。还好,灰窑这边存放有之前烧出来的陶碗,丁奇总共接了五大碗这种银白色的液体,才结束这种矿石的冶炼。
看着正在冷却的液体,丁奇心中已经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但也有一些忐忑,不知道这种金属到底是哪种金属。这种银白色液体和以前农村里铸铝锅熔化的铝液相像,看着就让人有一种亲切感。可铝有一种特性,就是在空气中放久之后,铝的表面会形成一层氧化层,色泽不像之前的银白色,有些暗淡。
但也有可能是他朝思梦想的金属锡,因为锡熔化后的颜色也是银白色的,凝固后还有亮闪闪的光泽,在空气中久放也始终保持这种颜色和色泽。
由于灰窑中木炭形成的温度很高,丁奇区分不开两种金属。但有一种比较简便的区别办法就是在碗里的金属冷却之后,放在火里烧,很快熔化的就是锡。而铝则不然,需要更高温度的火焰才可以熔化。
当然,还有一种金属银,和这个相像,只不过不是银白色,而是白色的金属,并且银的硬度要比铝和锡更大。
第79章 幸福的滋味
冷却还得多等一会儿,丁奇转身来到奔负责的那一块查看进度。挖坑的还在继续挖坑,挖出来的土已经堆了一大堆。而奔则已经利用那五个坯模子制作出来几十块土坯晾在不远处平整出来的一块地上。上面还铺了一层碎草,免得湿土坯和地面粘连在一起。
摸了摸土坯的硬度和湿度,丁奇让人在和好泥里再加入一些泥土和草,自己脱了鞋亲自下去踩。其他人见丁奇亲自下去,他们也赶紧下去两个人一起踩,直至踩得软硬适中。另外一个人则开始将丁奇他们踩好的泥,用木头做的窄细木锹填到坯模子里,再由奔在上面洒上一层干土,用一个平整的石块将这块土坯砸结实后,继续另一个坯模子。
此时,另外两个俘虏中的一个上来和奔一起砸土坯,另一个也拿起一把木锹去铲泥填到坯模子里,形成了一个简单的流水作业。
丁奇对他们的头脑转化如此快、能想到流水作业模式感到高兴。不过,只有五个坯模子倒是成为整个流程中的弊端,数量少了!
看来晚上有必要再多做一些坯模子才好。
再次回到灰窑那边,丁奇感受了一下银白色金属的温度,还有余温,不过已经不烫。伸手拿起眼前这只陶碗,用随身携带的直刀轻轻在边缘划开一角,亮闪闪的银白色金属在锋利的刀锋下被切开。
丁奇拿着这块金属感受到上面的细腻,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上面就显现出两处凹痕。通过这金属的柔软性来判断,初步可以确定是锡。
丁奇在旁边生起一堆火,用直刀扎进这块金属挑到火堆上面,不一会儿,刀尖上的锡就熔化了。丁奇赶紧收回刀,将金属放回陶碗中,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蹦了起来!。
“呦吼!”
“耶!太棒了,终于找到了!吼吼!”
兴奋的丁奇在场中高兴地大喊大叫,并不停地翻着轱辘,从这头翻到那头,再翻回来,表达自己的激动喜悦之情。
“奔,让大家收工,提前回去理发洗澡,晚上大家庆祝一下!你去给雄鹿他们打个招呼,让他们也早点结束回去!”
兴奋劲还没有过去,丁奇就让奔通知大家提前收工,自己则将五个大陶碗放在背篓里、先带着五个俘虏回院子里,告诉桃他们晚上多做一些肉食出来。最后又找到鹿。
“小鹿,商量个事,你是咱们部落的医巫,晚上我想庆祝一下,你到时候举办一个仪式,名义就是感谢父神、感谢上苍赐予我们的一切!”
鹿最近也变得稍圆润一些,在大量肉食和其他营养的补充下,身体看着比以前更好一些。平时没什么事,一直在研究医和巫两个方面的事儿。对于祭祀,对她来说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但再简单,祭祀这样神圣的仪式也要显得庄重和肃穆。
“好的,头领!”
鹿很快转身回到木屋去准备,那个里间现在已经是属于她的独立空间,其他几位女性则在外面休息。
由于还没有修建洗澡用的棚
子,丁奇只能让大家凑活着在小溪边洗澡。洗澡前,先将最重要的事情做完-剪发。
丁奇已经憋了好久,想将头发整短一些。可为了能够更好的融入原始部落里,他还是坚持着将头发留长,并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原始人。但现在,自己不需要再顾忌什么,一头短发那就是自己的标配。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丁奇先将自己的头发给剪了。先是拿直刀拽着一缕缕的头发从接近根部切断,然后用多功能瑞士军刀里的剪刀给自己的头发进行了一下精修。最后精修的成果就是左边多一撮右手少一撮,前面秃一点后面密一点,跟狗啃了似的。
别人倒没什么,因为也是第一次见这种发型,他们只有探索的欲望,不知道好与坏,觉得这样是不是就是理所应当?可哪怕是剪成这样,周围的人也觉得和刚才差别挺大的。就连花和草见了,脸都红了,不时拿眼偷偷看两眼,咋就这么好看呢?
不过丁奇认为自己没有剪好,没有剪好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给自己剪,如果给别人剪,肯定能剪得更好些。
顾不上清理脖子间的碎发,丁奇拉着马鹿就坐在丁奇做的椅子上。先是用直刀进行粗剪,再拿剪刀进行细剪,不一会儿,一名长相帅气、脸色稍微有些蜡黄的年轻人出现在大家面前,只不过胡子有些长。可这样的形象一出来,让周围的人纷纷惊叫出声,只是头发剪短了一些,感觉比头领还要好看呢。
而后面回来的雄鹿和奔他们却不认识马鹿了,就连马鹿在他们面前显摆,也被他俩当成是其他人而一脚将他踹小溪里去了,刚好,趁着把澡一块洗了!
跟着雄鹿他们一起回来的部落成员站在后面,不知道丁奇是在干什么,难道这就是剪发?
“我说,青部落的兄弟,头领这是在干什么?理发吗?怎么头领的头上感觉像是被羊啃过的草一样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头领说了,这是他剪的,现在流行这个头型,你看多好看,剪完跟变个人似的。头领还说,回头可以变着花样剪头发,那样的话才会有更多的女孩子喜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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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那这样说明头领就是我们的标杆啊!我呆会也理个这样的。”
还没有理几个,处在后面的雄鹿就挤进来,对他说道:
“丁奇,给我剪一个光的咋样?”
“行,没问题!”
不一会儿,一个花和尚鲁智深就出来了。而这将大家剪头发的热情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各想各的招,忙得丁奇是前脚不着地,还得带设计那种。
最后,给奔搞了一个寸头,石和鱼两个整了一个福娃头。豺和两个受伤的人一起也挪了过来,虽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想换一下发型。
丁奇一看是他,想都没想,给他剪了一个莫西干发型。至于几位女性成员,丁奇没有剪头发,而是将这些好不容易捋顺的长头发编成了辫子,这些也都是丁奇答应她们的。
变换了发型的众人非常高兴,一直嗷嗷
叫着,积攒的情绪却是没有地方发泄。在丁奇一声令下,脱光了兽皮衣就跳进了小溪中。冰凉的溪水也没能将大家的热情给浇灭了,一群光着屁股的男人在河里甩来甩去,直让同样光着的丁奇无地自容,自己竟然不能像他们一样自如地甩起来。
甩啊甩!成为丁奇永远的噩梦!
花和草他们倒是很大方,看着一群男人在溪水里洗澡,抱过来一大堆兽皮的她们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的,甚至和其中几个男的有些眉来眼去。
趁着这股热乎劲儿,丁奇宣布晚上要祭祀上苍,大家可以在祭祀前多活动一下。听到这里,大家的热情再度高涨。
篝火燃起来,两只羊被架到火堆上烤着,七八个大陶锅里咕嘟嘟冒着泡,煮着大块的熏肉。每个人都尽情地在篝火前尽情展现着自己,跳着最原始的舞蹈,哼着具有原始味道的曲调,粗犷、豪放,又透着期盼和向望。
全情投入的丁奇也跟着唱了一首齐秦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一种空灵、荒凉的气息漫过在场每一位成员,沙哑的嗓音让每一个人感觉像是在直面一头狼王,敬畏的情绪也蔓延开来。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和婉转跌宕的曲调,让他们觉得这是天籁之音,只有神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曲!
“荒神!荒神!”
天黑了,篝火前的气氛达到高潮,而此时医巫鹿来到篝火前面,说出几个不明意义的词,富有节奏感,犹如泉水叮咚,拂过每个人心头,瞬时让每个人静了下来。
紧跟着鹿发出的声音迅速提高,纯净,极具穿透力,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去,并虔诚地向天跪拜。突然,翻滚的云层向两边分开,一轮圆月洒下清亮的光芒,将整个世界照亮。
鹿的声音再次高亢起来,众人跟着她唱着不知何意的歌,摇摆着身体,手拍打出富有节奏感的掌声,和着那腔调。
唯有丁奇,跟傻了一样。看着扎着辫子的鹿,就像看着邻家的小妹妹一样,青春、亮丽、清新如新荷!
跟着鹿的声音,丁奇情不自禁地用普通话唱起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整个活动再上一个高潮,令全体部落成员都沸腾起来,好像他们天生就具备歌唱的天赋,竟能跟着一起和拍,踢踏的脚步、鼓动的双手,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清声嘹亮悠扬。
一曲歌罢,全体成员都陷入诡异的平静之中,似在回味,似在体会。
而丁奇的整个心思已经回到遥远的过去,回到自己的家乡!
在鹿将一大块羊肉递到他手中时,场中又进入另一种令人感到幸福的氛围之中。这就是部落,也是家带来的感觉,幸福的滋味,永远不会来得晚!就像天上的月亮,来得是那么恰如其分,那么合适!对,就是合适!
再见,遥远的姑娘!还有那挥之不去的过去!
第80章 赠弓、炼铜(求收藏推荐)
鹿仿佛有些聪明过头,这可能是她作为一个部落医巫的基础条件或本能吧,或者天生有些敏感。当然,女人永远是一个敏感体,不分时间与空间。在丁奇回忆那种家的温暖还有自己曾经的爱人时,鹿适时地递上羊肉以表达自己的关怀。
其实她一直对丁奇很好奇,为什么他会制作他所说的陶器,为什么他会制作背篓和独轮车、会驯养动物,还会建造房屋和烧砖,也会制作那种隔很远也能伤人和动物的武器,如何得那种特殊的兽皮(迷彩服),还知道熏肉可以让肉保存很长的时间等等。还包括他怎么就能知道这些东西的名字,还让大家保持清洁、剪发和编辫子。还有那些具有不同功能、强大的工具,如谜一样!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他只说自己来自遥远的北方,其他的一概不知,这个如谜一样的男人还是如此年轻,如果倒推回去,那培养他的部落该是一个强大到何种地步的庞然大物啊!
鹿一只在学习和思考,丁奇也乐意将一些不重要或者已经公之于众的的东西教给鹿,再由鹿来教给每一个人。当然,不止鹿,还有奔。
鹿并不知道丁奇打算将奔培养成一个部落接班人,但这并不妨碍她学习这些知识,并在学习这些知识的同时,探索这个谜一样的男人。
整个祭祀活动或者说狂欢活动持续到很晚,但丁奇却在将两把新做的弓收回去之后,早早地回土坯房那里睡下。
思念是一种病,让人久久不能痊愈,思念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唯有睡觉才是解决它的唯一办法!睡吧,睡睡就能过去了!
除了几位女性部落成员还睡在木屋外,其他人只是简单地在院墙外面搭了个简单的木棚睡觉,包括那几名俘虏,丁奇都没有怎么虐待他们,也是搭了一个棚周围树立一个栅栏防止他们逃跑。当然,奔和雄鹿两人则睡在土屋的起居室那里,也算享受了不同的优待条件。
条件还很简陋,但大家都没有怨言,在这里能吃饱,总比原来饥一顿饱一顿、下一顿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强吧?就连狐他们都不愿意再回原来的部落。更何况,部落头领可是说了,要让大家都住在那种叫房子的建筑里,虽说他们连建筑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但他们知道,只要跟着丁奇准没错。
第二天早上,兴奋了一个晚上的人们早早就起来了,精神竟然出奇地好,这让哈欠不断的丁奇都有些纳闷。这群人是吃了兴奋剂了吗?
不过丁奇可是冤枉了部落成员,最近大家都非常忙碌,哪怕是晚上也都在干活,导致大家休息的时间很少。而昨天晚上的祭祀活动也算让大家放松了一把,尤其是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原始时期,丁奇唱了歌算是给大家助了兴,睡得晚也正常。
早上洗漱过后,丁奇拉着雄鹿和奔来到土屋那里。看着一脸神秘的丁奇,雄鹿两人一脸纳闷,现在是早餐时间,难道是准备单独给他俩做好吃的吗?嗯,这个可以有。
丁奇转身从屋里拿着两根木棍出来,另一只手上拿着两根绳子,见此雄鹿和奔顿时心跳加快,并快速上前一步,接过这两根木棍,激动地不能自已,用手抚摸着木棍从上到下,跟摸着自己老婆一般。
“拿着吧,终于给你们做好了,看看咋样?”
丁奇给他俩的是新做出来的弓,只不过没有上弦。可这难不倒奔两人,早就看过丁奇如何上下弦的他们将弓弦挂在下端,然后右腿向前迈一小步,将这一端从右腿后面别在两条小腿中间,稍微用力弯曲弓臂,将弓弦另一端挂在弓臂上端,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这两张弓的拉力比丁奇那把要小一些,弓臂也短一点,不过五十米内杀伤力还是很足的。
丁奇递给他们两支竹箭:“试试吧!”
拿到弓的两人激动得不得了,赶紧扎了一捆草放在五十步处当靶子。两人平静心情,按照之前丁奇教他们的方法,推弓拉箭,稍一瞄准就射了出去。
一箭中的,奔笑了。一箭偏了,雄鹿皱眉。
看着两人的表现,丁奇上前勉励雄鹿两句,也敲打了奔不让他得意。
“你们俩上午去打猎的时候就带上弓吧,在狩猎中锻炼自己射箭的技能,相信很快就能在五十步之内百发百中。”
“好的,头领,相信有这两把弓在,今天的收获肯定要更多!”雄鹿神情激昂,恨不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神射手,将所有的猎物都抓到。
丁奇倒是没有打消他的积极性,再次告诫他俩注意安全。
部落的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大家开始各忙各的,雄鹿去打猎,奔带着狐他们五个去收集石灰石,马鹿在院子里带着三个受伤的俘虏给昨天打到的猎物剥皮、制皮,桃则指挥着后救回来的虫和蝶还有石和鱼在院子里喂养动物、收拾院子。丁奇则将鹿和花、草带到洞窑那边,指着手里的一只碗对她们三个说道:
“知道你们使用的碗和锅是怎么得到的吗?”
丁奇先没有告诉他们三个准备做什么事情,而是问起关于碗和锅的来历。
三人一脸懵逼,心说头领你不说我们怎么会知道呢?
丁奇见他们蒙了,也是尴尬不已,决定不再绕圈,直接说道:
“碗和锅就来自你们身边的这口窑和旁边的泥土。”
三人还是一脸懵逼,不知道这中间是什么关系,怎么就和这个黑漆漆的洞和土有关系呢?
“你们看到这边棚下面那些泥碗了吗?”
三人看过去,那里有五六个和他们现在吃饭用的碗一样的东西,只不过颜色不一样,三人脸上稍微有些明白的样子,尤其是鹿,思索得似乎更多一些。
“丁,这些泥碗难道就是用我们脚下的泥土做成的吗?”
丁奇伸出一个大拇指,夸赞鹿聪明,并示意她继续。
“碗既然是泥做的,可又和我们现在使用的碗不一样,而你刚才说还和这个黑洞有关系,难道是将泥碗放进这个黑洞之后就会出现我们现在使有的碗吗?”
丁奇脸上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心说鹿太聪明了,如果其他部落也有像鹿这么聪明的人,丁奇都不敢去和其他部落交易,一交易还不得把底儿都告诉给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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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以后得保护好鹿和花草三人,这可是以后部落的技术人才,鹿没得说,高智商型的,花和草也可以培养出来,她们三个以后就负责部落的这些技术活,免得技术外流。
“鹿,你说的不错,确实是将泥碗放进这个洞中后出来的就是我们现在用的
碗,不过中间还有一个过程,就是要用火来烧!现在我来教你们如何做陶碗。”
由于有现成的泥碗,还有一些之前做出来阴干的陶缸、陶盆,所以丁奇就打算让她们提前学如何烧陶,至于制陶则可以在烧陶开始再做。之前存的陶器大多数都已经被用了,就连陶碗都没有多余的,如果有人打掉一个,那就只能用手捧着吃饭。至于那五个装锡的陶碗,已经被丁奇征用,不能给其他人。
在丁奇一步步的指导下,鹿三人将泥陶放进那个洞窑里,然后在里面堆满了木炭。点燃木炭后,丁奇用刚刚自己和好的泥一点点糊满整个洞口,直到留下一个小眼,由鹿三人用吹风筒继续向里打气,待木炭全部烧烧后才将那个眼儿封住,并拿过来一块石板将洞窑上口也封上,只待成陶。
来到棚子不远处一块空地上,丁奇拿着铁锹示范着向下挖了两米长宽半米深的坑,然后交给草,让她和花一起交替着使用铁锹挖土,待挖到一米半深之后,丁奇接手,让她俩坐在坑沿上休息。
“挖到这里,基本上我们需要的制陶用的土就有了,这些土用棚子里的那个竹筛子筛成细土,再和水练泥捏成形,阴干后就成为刚才你们看到的那种泥碗。”
丁奇仔细地教他们如何挖土、筛土再洒水和泥,和成的泥再用竹片分成块,外面裹上一层发黄的树叶,堆放在棚子下面练泥。等泥练成还需要半天时间,不过不耽搁丁奇教他们如何做碗和其他陶器。拿过来一些泥就开始做碗,她们仨听得很仔细,不时发问,也会加入自己的一些想法。
不多时,四人做了不少陶碗。鹿她三个做累了,捏了一些陶俑出来,有鱼有鸟有兔子,将她们年轻的心性完全表现出来。按照她们现在的年龄,在现代社会那还是高中生呢!
眼看到中午,其他人也都陆续回来,洗手洗脸吃饭。满怀信心的雄鹿捕猎回来,可是被同行的部落成员笑个不停。原来捕回来的猎物没有一个是雄鹿用弓猎到的,信誓旦旦的他闹了一个大红脸,都不好意思跟丁奇说话。
丁奇再次勉励一番,并告诉他到傍晚再练练,现在让弓休息休息。
吃饱喝足之后,各小组继续开始昨天下午的活儿不变,砍树拉坯。不过在开始之前,丁奇先利用斧头和锯子又做出来五个坯模子出来,这样能方便奔他们拉土坯,并且他们这组人又增多了,除了桃之外的其他人都过来帮忙,拉坯的进度更快。
鹿三人继续去做陶,丁奇则来到灰窑那里,清理出昨天冶炼锡矿时产生的矿渣和木炭灰。底层铺满木炭,将从青部落带回来显烁着迷人光芒的蓝铜矿放在中间,空隙里也放上木炭,上面再铺一层。点火后,盖上石板,然后将一个陶罐放在膛条下面准备接铜汁。
紧跟着,丁奇将装有锡块的陶碗放在石板上,准备利用灰窑产生的余温来熔化锡块。
丁奇将马鹿喊过来,示范如何使用吹风筒之后,让马鹿来向灰窑里吹风。
丁奇想今天就做出青铜器,但由于不知道冶炼出来的铜汁有多少,所以丁奇准备制作两把锯子和一把斧头,模型就是现在正在使用的手工斧和锯子,他让奔去通知雄鹿他们在运回木头时一并将斧头和锯子拿过来。
第81章 青铜器和左眼跳财
斧头和锯子很快随木头一起被送过来,一群人上来要围观,丁奇直接将他们撵回去休息,等工具送回去。
周围的人散去,耳根清静的丁奇从棚子里拿出今天上午练的泥,放在一块平板木头上,将其捏成长条状,长五十公分左右,高十公分,前后厚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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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泥软硬适中,横置在木板上,再拿过锯条。由于锯子有握把,所以只能使两者在右端对齐,然后将锯条齿端向下直接从泥条上端垂直压下,直至锯条顶端与泥条上端平齐。
在左边切掉一段泥条,使泥条左端与锯条左端之间的距离在五公分左右。随后在这一端轻轻插入一片竹条,竹条长六公分,宽一公分,厚度与锯条一样。这根竹条的主要目的是形成一条压痕与锯条一端相连,等将金属液体倒入之后,形成锯条的握把。
稍微再调整一下泥条,静置上十分钟左右后,将竹条轻轻抽出,再将锯条慢慢向上拔出,一个锯条模就出来了。紧跟着丁奇依样画葫芦,又做出一个锯条模放置在一边。
至于斧头的模型就更简单了,直接用两块比斧头大一些的泥从两侧压上去,压实压紧,再整成四四方方的造型。由于斧头两面都抹了一层干土,所以不用担心拔不出来。静置上十分钟后,稍活动一下斧头,再轻轻拔出,然后在斧头的位置放入一根和斧柄差不多粗细的泥条进去,这个斧子的模也做成了。
为防止到时候出现模少铜汁多的情况,丁奇觉得再多做两个斧模也不废啥事,遂又做出来两个斧模。
此时,灰窑下方的陶罐中已经有铜汁出现,铺满罐底。由于陶罐提前经过高温烘烤,所以也不用担心热*胀冷缩,将陶罐炸了。而灰窑上方的陶碗里,锡已经熔化大半。
丁奇再拿出一个浅一些的宽口陶罐放在灰窑上方,和陶碗一起慢慢加热。
马鹿此刻累得满头大汗,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丁奇接替他,继续用吹风筒吹风,窑内的温度猛得上升,似乎落下来的铜汁都多了些。
半个小时后,陶罐中铜汁越来越多,灰窑上方陶碗中的锡也全都熔化。丁奇拿过来两块厚兽皮垫在手上,先将宽口陶罐放在地上的一块石板上,然后将装锡的陶碗端起来,高温瞬间透过来,让两只手都感觉支撑不住,这可是接近三百度的高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把手烫伤,那丁奇可就废了。
丁奇准备开始将铜汁和锡汁按比例混合在一起,就以那个陶碗作为量具。快速将碗拿到那个宽口陶罐上方,将锡汁倾倒进去。
然后再将那个陶碗放在另一块石板上,准备向里倒铜汁。由于铜汁温度太高,丁奇不得已只能用兽皮将手裹了七八层,还让马鹿帮忙才将陶罐挪出来,浓重的蛋白质燃烧的味道直扑鼻孔,热浪滚滚而来,感觉这七八层兽皮也阻挡不住陶罐的高温。
丁奇忍了下来,快速倒了五碗铜汁融入到陶罐中。甩了甩快被烤熟的手,拿起一边的钢矛在宽口陶罐中搅拌起来,直至混合均匀。
顾不得停下来,丁奇将斧模拿过来,忍住痛一连倒满三个斧模,又继续将两个锯条模
灌满。还有剩余,丁奇此时急得团团转,不知道怎么处理。
眼睛扫过地面,看到鹿她们筛出来的细土,迅速用短柄铁锹拍平,然后将斧头插进土里,拔出来,塞进去一块泥条,连续三个。继续向里灌青铜汁,直到全部倒完,完成两个半,最后一个还差半截,不过好像可以做一个窄斧头。
所有模倒完,丁奇大叫一声,冲向小溪,顾不上姿势,直接跪在那里,将红肿的双手伸进溪水中,用冰凉的溪水来缓解双手的疼痛。
“看来有必要做出来一个类似坩埚夹子的东西了,还得耐烧,这样就不用担心手被烫伤。”
丁奇边冰手边思考这个问题,双手刺痛,犹如无数钢针扎在上面,可考虑即将成型的两根锯条和五把半斧子,感觉刚才吃得那点苦也就不算什么了。
旁边的鹿听到丁奇发喊,担心地一并冲过去,看到丁奇没什么大事,悬着心也算放下。
“丁奇,需要我帮忙吗?”
丁奇嘶哈出声:“没事,只是有点痛,你去那里守着,不要让别人碰我刚做出来的东西,很烫的,你也一样不要动。”
鹿答应一声就转身回去,她准备去看看丁奇做出来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热和烫还那么重要。
直到双腿发麻、双手凉得毫无知觉,丁奇才慢慢挪动身体,躺倒在地,休息一会儿,等腿上的麻劲儿过去之后,才站起身回到木棚下面。
那五个原本还有些湿的模子已经在高温的烘烤下变得干,甚至上面裂出来一些缝隙。而细土那里的倒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不停地冒出一丝热气,升腾向天空。
拿起一个盛水的竹筒,往几个即将成型的青铜器上倒水。
哧哧哧
更加浓烈的水雾升起,遮挡了丁奇的视线。周围正在干活的人也都非常好奇,想知道丁奇在做什么,可丁奇说过不让其他人打扰他,他们也就不敢再过来。可在一边的马鹿却经历了全部过程,对丁奇如何做那些斧头和锯子,心里面稍有些理解。
再倒两次水后,模里的青铜器温度降了下来。丁奇将它们用水冲干净,拿起一把斧头在手里掂了掂,挺沉,而青铜器特有的色泽也呈现在丁奇眼前。
这把斧头表现很光滑,是用斧模制作的,不像细土模里的斧头,上面布满一些细小的坑点。不过斧刃看着稍显厚一些,待回头用砂石之类的石头打磨好,配上斧柄,砍树的效率就会大增。
至于锯条,看着也非常棒,只需用多功能军刀的锉子细心打理一下,配上合适的木头作为握把就可以使用。
就在丁奇正捧着刚做出来的青铜斧仔细观瞧的时候,在原来鹿部落所在地聚集了四五十人,正围着场地中央篝火上的两只鹿大声说着什么。
这些人明显分成三拨,如果丁奇在场,一定能认出来其中三个人,一个是灰石部落的岩,一个是红牛部落的蛮牛,另一个认识的人是青鸟部落的隼。
而这三个部落聚在一起,是岩他们三个在回各自部落时商定好的。此刻三个部落的头领正在聊着自己带了些什么货物
,准备去换多少那种称为碗和背篓的新奇东西。
原来,丁奇救治马鹿时使用的碗和奔背上的背篓让三个部落的人觉得非常有用,而岩他们回去也将丁奇是荒神的事情向部落首领和医巫进行了汇报。因此,各部落决定按照岩三人之前约定的,按时在鹿部落碰面。只不过从人数上来区分,灰石部落的人好像多一些,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瘦弱之人,独自坐在一边。
头领们对碗和背篓很感兴趣,对丁奇更感兴趣,不时向三人提问,相互佐证,了解丁奇。
而在青部落里,新上任的部落医巫也在趁着天黑前这一段时间进行占卜。他是老医巫的徒弟,一直跟着学。不过正在占卜的他非常惶恐,他占卜时联系不上父神,得不到父神的回应,明明老医巫一直都能得到父神的回应啊,难道是自己不够虔诚?
他不敢说出实情,只好告诉头领,一切正常,不吉不凶,仍需要积攒食物准备迎接冬天的到来。头领没办法,只能提前安排明天采集和狩猎的活儿,而采集的方向竟然指向青部落。他们必须扩大采集和狩猎的范围,要不然空手而回的时候居多。
这周围的部落较多,大家采集和狩猎的范围有时候会重叠,争斗也在所难免。而对青部落来说倒不用有太大担心,如果食物不够,可以抓捕其他部落成员作为补充。
丁部落,丁奇查看了一下各队的进展情况后,决定将狩猎队和五个俘虏合并在一起,马鹿回归,组成十人的队伍,统一打猎、采集和拉土坯;奔带着三个受伤的俘虏去烧木炭和石灰,鹿则和花、草继续烧陶器,桃则带着虫和蝶还有两个小孩子一起收拾皮货还有院子里的一切。
看着眼前仅有的22个人,丁奇心里面一阵感慨,还是缺人啊!想快速发展,人手还是有些不足。
晚饭后,大家又坐在一起搓绳、编网,丁奇则带着雄鹿等六个男性成员一起坐在土屋外面磨斧头,其中也包括狐。而丁奇自己刚拿着多功能军刀和钳子在处理那两根锯条,一个锯齿挨着一个锯齿进行打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丁奇就是打算趁着晚上将斧头和锯子整好,明天就可以放心使用,到时候可以试试锋利度咋样,尤其是和它们的母版相比,哪个更厉害一些。
而那边院子里,鱼网的编织由鹿在主持,这是丁奇教给她的,对于渴求新知识的她,深深喜欢上了这项活动,觉得自己是在玩,包括制陶。
夜深了,丁奇躺在床上,思考着如何才能得到更多的青铜器。锡矿自己这里有,唯独铜矿只有青部落那里有发现。但对方是一个比较大的部落,自己这么点人,也搞不定他们,就算搞得定,看管方面也会成问题,还得有自己的人才行啊,能跟着自己干的人。
想到这里,丁奇的左眼猛地跳了一下。
嗯?左眼跳财!
即将睡着的丁奇,瞬时清醒,这似乎预示着有好事儿啊!丁奇辗转反侧,思考着会从哪里有变化,食物?工具?矿石?还是目前紧缺的人口?
丁奇想得很多,竟是想得失眠!
第82章 远道而来的朋友
第二天,丁奇带着人去试了一下青铜斧和锯子的效果,听着那熟悉的嚓嚓锯树声和梆梆梆的砍树声,丁奇内心充满了成就感,不禁感慨造化弄人。通过救人这一条线,竟然发现了铜矿石,而自己守着的地方却存在着锡矿石,而且还是被一头咕噜兽猞猁发现的,这能有多巧合才会出现这样的情景?
拿着斧头和锯子的人心情也很高兴,这种超出他们想象的工具竟能被他们使用,堪称神迹啊!啥也不说了,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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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全部拜伏在地,口呼“荒神威武”,这弄得丁奇也是哭笑不得,威武这个词是谁教给他们的?估计是奔吧,这小子老是偷偷学自己说过的话。
嗯,搭配得不错!值得表扬,明天就去清理羊圈和茅坑吧,现在竟然连我安排的事儿都不做?说过不让再喊荒神,不再行跪拜礼,可大家一如既往如此,其他事都没问题,就这件事奔就做不好,不罚他才怪!
“好了,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可再如此。另外告诫大家,我们做的这些斧或锯子不能告诉其他部落的人,这是秘密,什么叫秘密,就是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情。”
丁奇说着就变得严肃起来:“如果说出去或被其他部落的人看到了,那就有可能给我们的部落带来灭顶之灾。就像那些消失的部落一样,什么也不会留下。明白没有?”
“明白了!”
大家看丁奇严肃,绷个脸,他们也意识到这是一件关乎大家生命的事情。那些消失的部落,都是因为在这残酷的世界中生存不下去才逐渐消失,要么被猛兽吃掉,要么被食人部落吃掉,要么运气好成为其他部落一员,抑或被饿死。不管是哪一种,只要经历过部落衰落的人,都不想失去部落的庇护。
丁奇趁着人都在就带着他们砍倒几十棵树,再次检验了一番斧头和锯子的质量,完好无损!
大家一起运了树木回到洞窑那边,留下两个人与奔和那三个俘虏一起烧木炭,其他人都来到拉坯的地方,全力制作土坯,加快建房进度。
烧木炭用的洞窑已经扩大到八个,循环作业,生产出许多的木炭储存起来。木炭现在的用处越来越大,除了准备冬天取暖用的外,还在备下来烧砖和冶炼使用的木炭,等大力发展冶炼和土木建设,这些储备根本撑不了几天。所以丁奇就要求提前多准备一些,免得到时候出现混乱、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情况。
接下来一周的时间,白天制作盖房子用的土坯、砖坯,晚上就编绳织网,丁奇还抽空带着奔和四大金刚去林子里转了一圈,找到两棵橡树和一棵榆树,从上面截下来十几根适合做长弓的木料带回去,准备从狩猎队里找三个人来教他们制作长弓。
除了这些木料,丁奇他们俩还碰到一头长得肥壮的野猪,被奔用弓箭活活给虐死。奔充分利用自己充沛的体力和强大的耐力,在周围林子里打转,生生
将这头野猪耗死,也算进行了一场弓手放风筝实战。野猪倒地时,身上足足插了十只竹箭,最致命的一箭从其眼睛处射入,刺破后面的骨头,搅碎对方大脑。
而这也让丁奇大吃一惊,难道奔是弓手的鼻祖吗?这一手放风筝打法可是深得弓手精髓,让丁奇大为佩服。
两人合力将这头超过二百多斤的大家伙连同那十几根木料,在两头狼的帮助下拖回住处。丁奇也不觉得累反而很高兴,直言自己运气好。来这里这么久都没有碰到过野猪,今天出去就碰到一只,还得到适合做弓箭的木料,让丁奇兴奋地做了三大锅竹笋干炒回锅肉,让整个部落的人都美美地吃了一顿。
除了这些之外,丁奇让人在洞窑周围建了三个大木棚,野草做顶,里面堆积了大量木炭、石灰,还有几十个各种不同的陶器。
这些陶器都是鹿带领花和草一起制作出来的,成品率不高,仅在70%左右,但她们三个已经完全掌握住制陶方法,甚至开始学如何制作草木灰釉来给陶器加保护层,让陶器看着更美观耐用。包括她们制作出来的小型陶俑,都被部落成员当成宝贝一样挂在脖子上,就连狐他们几个俘虏也都有一个,这让他们感动之余也欣喜不已,拿在手里爱不释手。
丁奇也很欣慰,自己这个半吊子师傅,教出来的徒弟却让自己非常喜欢。
一周下来,制作出来的土坯大多已经干透,直待全部干透之后就开始建房,但在建房之前还是要多准备一些红砖,用来建造房屋的四角,加强房屋稳固性。
土坯数量足够建三所丁奇计划的大房子,所以在土坯结束之后,先赶制了大约两千块砖坯,又做了近一千块大瓦片。
砖坯早就阴干,瓦片还需要等两天。丁奇开始马不停蹄地烧砖,并教马鹿和另一位原鹿部落成员白羊学习如何烧制红砖。不过说起烧砖,不是丁奇不想大量烧制,主要是烧砖太浪费时间和材料。而天气上也不允许,天空上厚重的云层就没有改变过,可空气中的湿度逐渐增大,隐隐好像要下雨的样子,所以也催促着丁奇赶紧烧些红砖。
马鹿和白羊在丁奇的带领下,连续三天,在新建的那口砖瓦窑中,烧出近两千块红砖后,又开始将那些阴干的瓦片搬进窑中,堆放大量的木炭,继续点火,烧红瓦。
为什么不烧青瓦?丁奇不会。烧砖和瓦都是丁奇以前在网上零散收集学习的资料,并没有仔细了解。生存狂主要是为了应对核战争、自然灾害、丧尸等突发事件的,哪可能想到会穿越到原始社会?就这还是他摸索着烧出来的红砖,有时候还会因为温度把握不好烧出来一些砖不砖陶不陶的东西。
马鹿两人在烧瓦,其他人也闲了下来,整日在周围晃荡。为使大家有事可做,也为了增加部落食物储备,丁奇让每个人都背上背篓,推上仅有的一辆独轮车,拿上刚刚编织好的两张大渔
网,全体齐上阵,来到沼泽边捕鱼。
一张渔网长二十米,宽两米,底部拴满经过打磨的小石块,准备当拖网用;另一张渔网被做成撒网,半径有五米,中间拴着一根长长的绳子,网底部也同样拴有小石块。
众人兴奋地站在岸上,看着水里游动的水鸟,还有不时跃出水面的尺长的大鱼,每个人都有些跃跃欲试,想下水抓鱼,可又不知道如何抓鱼。
丁奇先是指挥着两个狐的手下一人牵着长拖网一头从一边下水,站在齐腰深的水中。一人站在岸边,另一人拖着渔网绕了一个半圆向岸边走,顺势将水里的鱼向岸边撵。
可就在这个人即将靠近岸边的时候,被网驱赶的鱼儿赶紧翻出水面,整个水面沸腾起来,不时有幸运的鱼儿翻过渔网的阻截,逃向沼泽水面深处。
看到此,站在岸上的众人欢喜地跳起来,看着这令人热血沸腾的画面欢呼雀跃。
“狩猎队的,赶紧下水,不要让鱼跑了!”
丁奇看着这群人顿时不干了,吆喝着狩猎队下去帮忙。
随着大家将网举起来,推动着渔网向前走,拖着网的俘虏也轻松起来,迅速靠岸。可网中的鱼不干了,纷纷在网中跳跃,也挤满了整个水面。
丁奇忍不住有些乍舌,这么多的鱼,超出预期很多啊!顾不上感慨,丁奇赶紧让雄鹿几人下水,背着背篓,用背篓来抓鱼,将大家带过来的背篓全部装满,包括独轮车。
下水的五个人看着眼前这成群、挤上水面的鱼头,激动地哈哈大笑起来,恨不得自己长两双手,能将所有的鱼都抓回去。不过到最后,几人已经幸福得快要晕倒,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这么多鱼,让他们每个人的心都冲到嗓子眼里,生怕自己一不注意就跑了。
左突右奔,网中的鱼不时冲出包围,可留在网中的还有许多。等渔网终于挨近岸边时,水面上都是张嘴呼吸的鱼,正贪婪地呼吸最后一口空气。
丁奇也没有想到会捕到这么多鱼,和其他人一起拉着拖网往岸边靠。已经有人按捺不住,直接将舀到背篓中的鱼全部倒到岸上,其他人也有样学样,将鱼都堆积成一座小山。他觉得这些鱼得到一吨左右,实在是太多了。
连撒网都顾不上使用,丁奇安排人现场屠宰,然后由其他人背着送回住处,用竹竿搭出来晾晒用的架子,将鱼两条两条地拴在一起,挂到竹竿上后,再继续回去运更多剥好的鱼回来。
沼泽地岸边布满了鱼的内脏、鲜血、黏糊糊的鱼鳞,鱼腥味大得让人睁不开眼睛,鼻子早就不管用,尤其是这浓重的鱼腥味道吸引来很多水鸟围在水中,准备抢进入水中的鱼内脏。
就在他们兴高采烈地剥鱼、运鱼的时候,正在天空中飞翔的小金突然发出示警的声音。丁奇赶紧站上那块大石头,朝远方望去,一群人从远方慢慢迤逦而来!
第83章 丁奇屁股摸不得
见此,丁奇让奔带上两个人还有小黑迎上前,询问一下是哪个部落,而其他人则继续捕鱼。这么多鱼,实在是让大家高兴,对于有其他部落来人也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只想多捞些鱼上来,而丁奇则继续陪着大家捞鱼、剥鱼、运鱼。人员来来回回,形成一条往复运动的线,充满着丰收的喜悦。
奔和另外两个原鹿部落的人认准那群人前进的方向,直接来到他们必经之路上等待。远远地看到这群人大概在五十人左右,步履有些蹒跚,前方有不到二十五人沿着湖边行走,身上背着一些兽皮包袱,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包着什么东西。后面是两两相扶的十五六个人,有些人身上有血迹,有些人耷拉着胳膊,像是受伤的样子。而最后一排人则是被一条长绳串在一起被绑着双手的奴,数量有十个人,由两个人看着,也不担心这些奴逃跑。
这群人也看到前方站着奔他们,赶紧分出来三个人迅速朝前进行接洽。
没多久,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奔看到来的三个人赫然是灰石部落的岩、红牛部落的蛮牛、青鸟部落的隼这三个老熟人,自己也赶紧带着其他两人赶紧迎上去,表达自己部落对他们的热情欢迎。
“岩、蛮牛、隼,怎么是你们?真是太让人惊喜了,欢迎来到我们部落!”
走到近前,奔分别与他们三人拥抱,并询问对方的来意。
灰石部落的岩在三人中比较善谈,他直接开口道:
“奔,真是好久不见。能见到你我们也很高兴。此事说来话长,你们部落头领在吗?我们这次来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交易的,我们带来不少用于交易的物品。”
奔也善于交际,看他明显有些遮掩,也不动声色地回道:
“在的,这不,部落里正在湖边捕鱼呢,那回部落的人都是在运鱼。至于交易,我们很欢迎啊!就是不知道我们部落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东西进行交易呢。”
然后用手指了指正走过来的人,向三人问道:
“后面的人是你们几个部落的吗?看着人挺多的啊!”
“是的,这次是我们三个部落商量着一起过来进行交易的,路上不安全,也能互相照应着,来的人里有三个部落的头领和部落中的勇士。”
青鸟部落的隼趁机也回答了一句,并向奔介绍他们部落的头领也来了。
奔心里一惊,赶紧跟旁边的人耳语两句,让他回去,自己则带着另外一人还有小黑赶紧去迎接三个部落的头领。
“欢迎来自远方的朋友!我是丁部落的奔,很高兴你们能来我们部落。部落头领正带领大家在湖边捕鱼,让我来迎接各位。”
“捕鱼?是拿着木矛插鱼吗?那可不容易啊,从这里看过去,你们部落的人都没有拿木矛,肯定捕不到鱼的啊!”
站在奔头前三人中的一个肤色黝黑、长得颇壮实的灰石部落头领赤石很疑惑,直接打断奔,出声询问。
“吼!呜!”
却是小黑看到这么多人,发出警告声。而小黑的这声吼叫也将赤石后方的人吓得惊呼出声,纷纷向后退去,
以为碰到了一头黑狼。更有一些部落成员就想拿出木矛和石斧等,想上前击杀小黑。
奔有些恼怒,对于灰石头领竟然打断说话心里面有些不爽。对于小黑出声威吓对方,心里面偷偷乐了。不过脸上倒是没有表现出来,赶紧出声制止小黑:
“小黑,不要吓着我们的客人!”
然后转身面对赤石头领,笑呵呵地说道:
“说到捕鱼,丁部落哪里需要木矛?那是很落后的做法,我们伟大的丁部落头领丁奇发明了一种捕鱼方法,能捕猎很多很多的鱼,你们看,那些正背着背篓的人就是在运鱼呢!”
奔对于赤石首领木矛捕鱼的说法嗤之以鼻,顺带夸赞他们头领发明的这种捕鱼方法。
赤石却是有些不信,不顾部落之间的礼仪,张嘴说道:
“是吗?有这么厉害的捕鱼方法,能否让我们见识一下呢?”
旁边的红牛部落的黑牛、青鸟部落的苍鹰也都眼巴巴看着奔,显然也是希望能看到他们部落是如何捕鱼的。
奔对于赤石想了解自己部落的秘密很反感,在部落间,这是一种挑衅。正要拒绝他们参观,被派回去的那人回来了,并示意奔,他安排的事情已经准备好,不用担心。
原来是奔看到他们三个部落的头领都过来,并且岩有些隐瞒,所以就安排人回去向丁奇汇报,建议将渔网收起来,免得被这些人给偷偷学了。看来丁奇教的不错,奔现在知识产权意识非常强,时刻谨记丁奇的教诲。
笔趣阁
奔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遂颔首道:
“可以,没问题!伟大的丁部落头领欢迎你们来参观,走,我带你们去见我们部落头领。”
奔向他们指了指正在捕鱼运鱼的众人,然后带领他们一群人来到湖边。
“天啊!我没看错吧,真的有这么多鱼!”
“父神在上,这鱼也太多了,我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鱼呢,怎么抓到的啊!”
“是啊!没有看到他们拿木矛或者其他捕鱼的工具,也找不到。”
众人纷纷发出惊叹声,丝毫不受那腥臭的鱼腥味影响,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全部围到丁部落众人跟前,仔细看着还在地面上活蹦乱跳的鱼以及正在剥鱼的众人。
尤其是三个部落头领更是震惊,不过他们心里面平静地也快,并来回张望不停,希望能够找到丁部落捕鱼的秘密。可看来看去,什么也没有得到,只有眼前这一群丁部落众人,对于如何捕到这么多鱼,没有丝毫概念,好奇得要命。
灰石部落的头领赤石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左右得不到有用的信息,看到眼前有一人正在收拾鱼,就拿自己的脚踢了踢他的屁股。
“哎,你是怎么捕鱼的啊,给我说说,怎么能捕到这么多鱼!”
被踢了屁股的那人顿时停下正剥的那条鱼,站起身来,扭头看向他身后。此人穿着一条兽皮裙,上身穿着一件兽皮坎肩,一头短发看着精神奕奕,不过微微皱起的眉头让人知道他很不爽,尤其是被别人踢了屁股。
站起的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丁
奇。
旁边的奔看到丁奇被灰石部落的赤石踢了一脚,就要上前替丁奇出口气,却被丁奇眼神制止,看着赤石说道:
“你想知道如何捕鱼?如何捕这么多鱼?”
“嗯,是的,你说说怎么做到的。”
丁奇轻笑一声:
“当然是用手抓到的啊!”
“用手?如何用手?”赤石有些疑惑,不知道怎么用手就能捕到这么多鱼,尤其是大家都有这么一双手。
“喏,就是这样抓鱼啊!”丁奇捧起双手,对准空气一握,就像好像真抓到一条鱼似的。
身后正在剥鱼的其他部落成员都被丁奇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可赤石认为眼前这群人是在嘲笑自己,顿时有些恼怒,抬手就想打向丁奇,却被身后的岩给拉扯住。
“头领,这位就是丁部落的头领丁奇。丁头领,这是我们灰石部落的头领赤石,您别介意,我们头领是一个直肠子。”
丁奇早看到周围站着的几个之前见过的熟人,尤其是刚才奔派人知会过他。本来还想好好欢迎一下他们呢,哪知道被这个灰石部落的赤石给踢了一脚,难道他不知道老虎的屁股是摸不得的吗?更不用说,丁奇的屁股更加摸不得啊!
不过在岩介绍过之后,圆滑的丁奇赶紧上前握住赤石的手,不好意思地说道:
“唉呀,不好意思,不知赤石头领来,有失远迎,请多包含包含!”
赤石却是被丁奇说的一通话给弄蒙了,什么情况?听不懂啊!包含是什么意思?
丁奇才不管对方是否听懂,继续说道:
“刚才你想知道如何捕鱼,是吧,这是一个秘密,我们上一任的上一任医巫说过,这是我们部落最大的秘密,不能轻易示人啊!”
本来对丁奇有些好感的赤石听到这里,顿时脸色一黑,黝黑的脸庞更黑了,就像部落里烧久了的陶锅底。
丁奇却话风一转:
“时移世易,现在也不是不能说。只是贵客初临部落少,我们应该先好好欢迎招待你们才行啊,招待过后,我再说这个秘密可好?”
赤石脸色稍缓,而另外两个头领却也非常高兴,终于能够知道如何才能捕鱼了,这要是能得这个秘密,以后就不愁食物少了。因此赶紧给赤石使眼色,让他不要计较。
赤石也不是一味的这么急,他只是好奇却忘了应该有的礼仪,在岩的一再提醒下,也向丁奇赔了不是,并表示无意冒犯。同时拿出来部落中制作的一个石匕送给丁奇,表达自己的歉意。
丁奇看向手中的石匕,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石匕,之前救人包括鹿部落都没有这样的东西,看来这个灰石部落还是有一定的长项的。仔细看了看,做工还是挺不错的,边缘磨得比较光滑,稍显锋利,从现在的角度分析,这把石器已经非常好了,也足够看出赤石的情意。
不过丁奇转念一想,不对,石匕就是匕首,匕首就是刀。哦,你是想和我一刀两断啊!对不起,咱们还没有发展到有什么瓜葛的地步,用不着一刀两断!
第84章 它很乖,不咬人!
随手将石匕递给身边正在剥鱼的石,转身对赤石表示感谢,然后示意赤石、黑牛和苍鹰跟着他一起返回部落,奔和雄鹿则引导着三个部落其他人一并回去,只字不提如何捕鱼的事。
不过在三个部落没有看到的地方,花和草带着两个人正在用一些树枝将灰窑、洞窑进行遮掩,还将斧头、锯子全部藏起来,免得被外人发现。
虽说斧头和锯子都是狩猎队员在用,但回归部落时还是要交由花来保管,因为部落目前实行的还是公有制,尤其是目前这两样东西非常重要的情况下更要加强管理。
而这些事情的安排全部都是在奔着人向丁奇汇报之后,由丁奇决定安排的,部落人虽少,但指挥起来还是得心应手,事情总能安排到位。
还没到院门口,一黑一白两头狼从山坡上冲下来,那迅猛的速度、随风飘动的毛发、高大的身躯看上去威风凛凛,浑身晃动的肌肉就像两头即将成年的牛犊,让没有感受过这等姿态的三部落众人纷纷四散而开,惊慌逃窜。那狼狈的样子,让丁部落成员哈哈大笑,三部落头领脸色顿时沉下来。
虽说他们之前见过其中一头黑狼,可再次出现两头狼的气势更加威猛,让每个人都生出不可力敌之感。因此三位头领顾不得身份,出声制止自己部落成员逃窜,并尽快归队。只不过还在向这里冲的两头狼也是让三位头领两股战战,感觉后面的声调都下降不少。还好,丁奇及时出声让两头狼停下来,避免三个部落再次出丑。
这是丁奇故意安排的,就是要打压一下三个部落的气势,给他们来一个下马威。在见到自己部落成员的救命恩人时,作为头领竟然不主动表示感谢,还不注意自己说话和做事的态度,最后好死不死地踢了丁奇的屁股,这如何让人能忍?就算你送了一件礼物表示感谢,但在丁奇眼中,那也就是一块石头而已。
到达部落门口,三部落成员又一次受到惊吓,他们竟然看到一头咕噜兽蹲坐在门外,那接近于成年人腰部的高度,冰冷毫无情绪的眼睛和那迫人的眼神,哪怕只是一头,也令三部落成员驻足不敢向前,纷纷看向丁奇,期盼和乞求的目光就像一个个委屈的小媳妇似的。
“哈哈,让大家见笑,这是我养的一头咕噜兽,也就是猞猁,大家不用怕,它很乖的,不咬人!”
丁奇走上前,用手摸了摸小可爱头顶的短发,顺带给它挠挠痒,以示它不咬人,也让众人放心。
“来来,三位头领,请进,这是丁部落,可惜有些小,不像你们那里家大业大,地方宽敞,所以进不了太多的人,得让其他人在部落外面休息才行,你们看?”
丁奇眼见火候差不多了,也不再折腾他们,至于小金就先不让他们见了,要不然今天晚上他们肯定睡不着觉,说不定明天就跑了呢!但是由于院子小,只能进去一部分人,还只能是三位头领带着几个他部落的骨干如蛮牛、岩和隼等,其他人只能在外等着。
可没等三部落头领回话呢,那边一群人跟没见过世面的人一样,看着小溪边晾晒的一排排鱼肉纷纷惊呼起来,这样壮观的场面可能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见吧。
整齐排列的鱼肉在山风的吹拂下来回晃动,有两个丁部落成员在往上面继续挂鱼,一些血水还在往下流。鱼架子从这头到那头足有三十步长,前后就有十几排,这得有多少鱼肉啊!甚至有人竟然偷偷咽了口唾沫。
看来丁部落真的很有肉啊,这么多肉!
三位头领眼睛看得也直了,哪见过这个啊,不过还好苍鹰率先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咳嗽一声说道:
“丁头领,您刚才说的没问题,既然进不了那么多人,就让大家在外面呆着吧,您看那块大石头那里就可以,也挺宽敞的。只是晚上怕有些不安全,睡在外面会不会被猛兽拖走?”
“那倒不会,我们部落周围已经没有大型猛兽了,像剑齿虎、狼、豺狼、豹子等早就被我们干掉不少,就算没干掉的也都跑了,不敢过来。所以晚上在外面睡是没问题的,不用担心。您看那边墙外面的棚子,那就是我们部落的人睡觉的地方。等过段时间将这样的房子盖起来后,大家就不用在外面睡,直接搬进去就可以,冬天也不怕冷呢!”
旁边的赤石听到丁奇又说到房子,心里面那股好奇劲又来了,再加上连续两次被丁部落养的猛兽吓住,心里面也是窝了一口气,所以不客气地出声打断丁奇说话。
“房子?就是这种吗?这没有山洞结实吧,还住不了那么多人,你们是不是找不到山洞住啊,到时候冬天大雪来了,你们可不要哭啊,要不然到时候你们实在过不下去来找我们吧,我们灰石部落的山洞可是大多了,而且还有两个呢!”
赤石很有些不屑的样子,用手来回指点着。
“不过,你们这叫房子的东西看着也可以,要不丁头领说一下如何做出来,我在我们部落也做几个,到时候你们来我们部落后也可以住进去,如何?”
思路客
旁边的雄鹿听了,怒气上涌,毫不客气地说道:
“哼,这就不劳赤石头领费心,至于冬天会不会哭这可不是我们丁部落需要操心的事,你们灰石部落倒是得多想想如何度过接下来这个冬天!”
赤石扭脸一看,准备发怒的他顿时笑了起来:
“哦,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鹿部落的雄鹿,不过现在我应该如何称呼你呢?是雄鹿头领还是雄鹿呢?”
雄鹿一听,立马老脸一红,就想再呛赤石两句,被丁奇伸手拦住。
“三位头领,部落有些小,但规矩还是有的。你们看,部落内外很干净,这得益于大家都去同一个地方拉屎拉尿,而不像有些部落里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都被屎尿占满了。”
丁奇领着他们三个转了转,三位首领也算知道了厕所是什么,只不过那股味道让他们不敢恭维,心说还是露天的好啊,亲近大自然。丁奇才不管他们如何想,对奔安排道:
“奔,你去给三位部落的其他人说一下,卫生方面要按照我们部落的要求来做,不按规矩执行者,部落不欢迎他!”
丁奇这样一说,赤石有些小火气就上来,被边上的黑牛拉住,而青鸟部落的苍鹰也是苦笑连连,怎么就跟着这个赤石过来了呢?太丢脸了!
奔找到岩、隼还有蛮牛,将部落中的一些规矩告知三人,让他们去约束一下自己人的行为,免得面子上不好看。三人也知道这件事,在丁奇营救他们时,他就是这样要求原来的鹿部落人员的,所以也不认为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儿,转头就去安排。
而奔脚步也不停,安排丁部落成员在院子外面点起六个篝火堆,在每个篝火堆旁支起十几根木棍,上面窜着刚刚捕获的鱼,邀请各部落成员围着篝火堆烤鱼吃。原始时期食物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像丁部落虽然多,但也不能让他
们敞开肚皮猛吃呢,不过为表欢迎之意,丁奇还是每人发两条鱼以示庆祝。但自己部落成员则没有顾忌,随便吃,包括狐他们那几个俘虏。
不过在吃饭前,狐单独找到奔,告诉奔三个部落来人中,有一些被捆住手脚的人是原来青部落的人员,以女人居多。他请求奔想办法将这些救出来,如果落在敌视青部落的三个部落手里,怕是活不下去。
“我来想办法,你去忙吧!看好三个部落的人,不让他们在周围来回跑!”
奔早就看到那几个奴一样的人,没想到是青部落的,看来三个部落来之前应该是袭击了青部落的采集队,抓走了几个。但看那些受伤的人,想必是在路上受到了猛兽的袭击才受的伤。但他还是按照丁奇的安排,赶紧让人盯紧他们,免得自己部落的一些秘密被他们发现了。
另一边,丁奇领着三个部落的头领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来到木屋里。他们对丁部落能驯养动物表示出极大的好奇心,亲眼看到院子里摆放的背篓也让他们心痒难耐,总想知道如何做出来的。但当桃带着石和鱼端着陶碗进来时,他们三个眼睛都直了,盯着三人手中冒着水气的物事一眨不眨,眼神也随着陶碗而动。
桃将碗放在赤石面前,两个小家伙也将碗一一放在黑牛和苍鹰面前后退出去。
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丁奇搞得什么名堂。大家心说这装着水的物品是什么呢?会是岩三个人所说的碗吗?还有水里有些像叶子的东西,难道丁奇用叶子和水来招待客人?这也太不尊重我们了吧,顿时脸色又沉下去,甩给丁奇一个大大的不高兴。
赤石倒是一如既往的莽撞,伸手就摸向跟前的陶碗。
“啊!好烫!怎么这么热?哈~”
赤石右手触及陶碗,瞬间就拽了回来
另两个也是一惊,赶紧向后坐,似乎想离陶碗远一点,同时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丁奇,想让丁奇给个解释。
“啊,不好意思,正准备给大家解释呢,谁知道赤石头领这么着急。”
丁奇嘴角含笑,心说烫不死你,但还是给大家做解释。
“这是我们部落的特产-碗,至于碗里则是烧热的水,里面的东西则是我做的茶叶。这可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平时我可舍不得喝,只有贵客临门我才拿出来。等呆会水稍凉些之后,大家即可品尝。”
丁奇指着的则是他做的蒲公英茶,当然是世界独一份的,至于赤石被烫之事更是提都不提,懒得搭理他。
不一会儿,陶碗中的蒲公英茶汤色变得红褐透明,起居室内也飘散着浓厚的茶味儿,苍鹰和黑牛明显对该味道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甚至开始陶醉其中。在丁奇的示意下,两人端起陶碗,喝到嘴中,淡淡的茶草味道留在嘴腔和鼻间,让初次喝茶的两人回味无穷,频频点头,大赞蒲公英茶的美妙。
可赤石却紧紧皱着眉头,似乎对茶的味道有些不感冒,喝在嘴里有些发苦,可左右看了看另外两个头领,却见他们很陶醉的样子。是以赤石也不敢问,显得自己没见过世面似的。既然不敢问,那就学着他们喝吧。皱紧眉头,全喝了下去,连味道也不品了,就像牛嚼牡丹、猪八戒吃从参果一样。
丁奇看在眼里,心说你喜欢才怪,你那个碗是我上次下大雨时用来接尿用的,放了好久都没有倒出来,精华都被碗吸收了,当然会有味道。可我不说,就是要治治你。
第85章 交换开始
丁奇在心里面偷着乐,表面却也默不作声,装着品茶的样子。而三位部落头领见丁奇不说话,在那里一直喝着茶,也学着他的样子,悠然陶醉,沉浸其中。这让丁奇越发忍不住想笑出声,实在憋不了,只好用手捂着嘴大声咳嗽两下,将那股笑意给止住。
而丁奇这个动作却让三位头领误会,跟着一起咳嗽,丁奇实在受不了,哈哈大笑起来。可他不笑还好,一笑起来,他们三个也跟着哈哈大笑,让门外的人感觉四人在里面相谈甚欢,其实只有丁奇说了三句话。
丁奇好不容易止住笑,对三人说道:
“三位头领,其实你们没有必要学我。喝茶是有一定的规矩,但却不需如此,只是随意就好。为表歉意,待你们回部落之时,每人赠送一份蒲公英茶。”
三位头领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直接接受了丁奇的歉意来遮掩刚才的尴尬。
此时,坐在门口一直没有说过话的黑牛头领咳嗽一声,看向丁奇翁声翁气地说道:
“丁头领,我黑牛做事比较直,说话也直,所以也就直接说明来意。”
黑牛头领顿了一下,丁奇也向其示意表示自己在听。黑牛很满意丁奇的做法,继续说道:
“第一是例行的部落交易,这已是惯例,这次我们三个部落也带来不少好东西,到时候就看丁部落有什么所需的,达成交易即可。
第二就是为了确认一件事。蛮牛回去告诉我,说你是荒神在世,所以我们三个部落就一起过来确认一下您是否就是大家口中相传的荒神!”
坐在一边的苍鹰头领也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而赤石却更无脑一些,直接开口道:
“就是,丁头领,你看着可和部落间传闻的荒神长相打扮可是不一样啊?你,不会是冒充的吧?”
旁边的苍鹰赶紧用手拉了一下赤石,不让他继续讲话,心里面直嘀咕:赤石头领怎么这样啊,无脑欠抽型的,看来以后真的不能和他一起出来了,丢人!
一句话出,大家都很尴尬,丁奇倒是没有那么多在乎。荒神又不是自己叫出来的,是其他人认的,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要说没有一丁点关系也不对,自己利用荒神的身份将鹿部落收到麾下。
丁奇喝了口茶,砸吧砸吧嘴说道:
“赤石头领,我是不是荒神不是你说了算,也不用你来质疑,我也不需要向你来证明。当时在场许多人,包括你们三个部落被营救出来的人,他们可是全部认为我是荒神。你现在来质疑我的身份,是不是你对自己部落人都不相信?或者你认为这些人都是呆蠢的猪、说的都是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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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说得赤石有些哑口无言,这不是他的本意。
“你!我可没有这样说,我们只是有这样的疑问,看你的样子和传说中荒神的样子不一样,所以才有此问。”
丁奇看他不似作伪的样子,知道他心直口快,说话方式有些欠妥,也不再计较。
“好,既然赤石头领快言快语、敢做敢当,那我也不再计较。今天晚上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大家,只是用刚捕到的鱼炖了汤,鱼肉也管够。桃,鱼汤
好了吗?”
“好了!”
不多时,四大碗浓浓的鱼汤盛好放在每个人面前的桌子上,桌子中间还有一大锅鱼汤,热气腾腾。桌子是之前丁奇自己做的方桌,每一边各摆了一张粗木做的凳子,刚才喝茶时三人还有些不适应,这会已经觉得坐在上面比坐在地面上要舒服许多。
看着眼前的鱼汤,鼻子不停地耸动着,浓浓的鲜汤味道吸引着三人的目光紧紧地盯在上面,就连嘴角流口水都浑不在意。
“太香了,这就是丁奇头领刚刚说的鱼汤吗?”赤石真是闲不住,嘴里吸溜着口水的同时不忘问问题。
碗里的鱼汤,就一个字,鲜!刚捕上来的鱼,配上小溪中的水,佐以蘑菇、香菇、竹笋熬汤,菖蒲草去腥,用丁奇偷偷洒进去的精盐提味,犹如牛奶一般的色泽,已经将三人的目光如磁石般吸住。
“各位,这就是鱼汤,用刚捕到的鱼在陶锅里煮了半天才熬成的汤。”
“哇!这就是陶锅,这就是陶碗,是吧,太牛了!以往我们喝水得用树叶和石碗,没想到丁部落里的有这种陶锅煮食,有陶碗来盛食。难道都是荒神您做出来的吗?”
看到这香气扑鼻的鱼汤,苍鹰说话都开始使用敬语,并称呼丁奇为荒神,实在是陶碗和陶锅对他来说就是特别神奇的东西。
“是的!这都是我做的。我丁部落传承至一个传大的部落,部落中每个人都会制作各种你们没有见过的东西,而我所掌握的也只是其中一点点,包括做陶锅、陶碗,做下面这种桌子和凳子。而且,像驯养动物、盖房子等也学自那个部落。”
丁奇做出一脸向往状,好像那个部落的东西都特别令人向往一般。
黑牛头领深深闻了一下鱼汤的味道,满脸期待地对丁奇说道:
“丁头领,不,荒神,您说的这些能教给我们吗?”
“不行,部落有传承,我们每一代医巫都掌握着这些方法,但只可以让部落内的人学习,却不能教给部落以外的人。如果想要这些东西只能进行交换,交换的对象还不能是普通物品,只要能引起我的兴趣或者各种稀奇的东西才可以。”
听到丁奇这样解释,苍鹰稍显失望,不过随即眼睛一亮,急切地问道:
“荒神,您是说只要是能引起您兴趣的东西都可以吗?”
丁奇一看他表情,似乎有什么值得交换的东西,不动声色地说道:
“是的,只要我认为有交换的价值,就可以进行交换,比如有漂亮颜色的石头,植物的种子,或者一些消息,还有你们抓回来的奴都可以作为交换的物品。只不过换的东西却是待定,主要是看你们需要什么了。”
还没等苍鹰回话,旁边的赤石插了一嘴:
“奴也可以换吗?一个奴能换什么?”
丁奇知道他们抓了几个俘虏,好像还是青部落的人,奔之前已经告诉自己狐的想法,丁奇也想把人换过来增加人口,直接伸出一根手指说道:
“一个女奴能换一个这样的碗,两个男奴能换一个碗。至于陶锅,需要五个女奴才可以换到。”
丁奇说完,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黑牛犹豫了一下说道:
“这换得是不是有些少了?奴可以能做活的,可以收集食物,碗好像只能盛食盛水吧。”
“黑牛头领说得不错,确实换得少了。你也提醒我,陶碗和陶锅可是只有我会做,而我也做得不多,物以稀为贵。所以我决定三个女奴能换两个陶碗,三个男奴能换一个陶碗,陶锅则需要七个女奴才可以!”
丁奇好不容易掰出七个手指头给他们看,也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明白。可三人脸色整个垮了下来,没想到一句话让丁奇加价了,这可不行啊。三人赶紧劝说丁奇不要涨价,就像之前说的来交换。
丁奇看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不再坚持,笑呵呵地招呼三人赶紧喝汤吃鱼肉。
三人只觉得眼前的陶碗中的鱼汤真是美味极了,可是比那些烤肉、烤鱼好吃多了,更不用说那些没有味道的植物块茎。三人甩开腮帮子,将一大锅鱼汤鱼肉消灭光,到最后三人还差点打起来,只为了将最后一点儿鱼汤整到自己碗中。
还好丁奇作为主人,拿着一根陶勺帮他们盛汤,非常公平,避免三人再为这个多了那个少了而打起来。
岩、蛮牛和隼他们三个虽说没有进屋,可在奔和雄鹿的陪同下也品尝了这人间美味。
而外面三个部落的人有两条鱼的打底,吃得也是满嘴流油。虽说只是白肉没有点味道,但早已习惯如此的他们对此毫不在意,边烤边吃,到最后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这让丁奇也是直言人多了养不起啊!不到八十人,竟然将鱼吃了能有一多半。看来还是要多去捕鱼啊,粮食永远都不会嫌少!
饱餐之后的众人很快就在院门外围着几堆篝火睡去,晚上也没有什么好的游戏项目,只好通过睡觉来打发时间。不过大家也都遵守着丁部落的规矩,排队上厕所,不随地大小便等。
不过,晚上还是发生了一些不和谐的事情。有属于三个部落的人偷偷想越过小溪,被守在那里的小黑发现,随后这几个吓得屁滚尿流的家伙被赶过来的雄鹿带人抓住给送了回去,也没有追究他们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
第二天早上再次饱餐一顿的众人聚集在院门外,分成三个部落准备开始交换。至于狩猎队的人则背着众人,偷偷带着渔网还有能活动的奴再次去湖边捕鱼,除了鹿之外的其他后援组的人也都过去帮忙。两顿饭,将他们昨天的收获全部消灭干净,这让丁奇有些欲哭无泪。
丁部落只剩下丁奇、雄鹿、奔和鹿四人,还有小白和小可爱守在小溪边,准备接下来进行的交换活动,并防止有人钻空子,偷偷跑到灰窑那边。
丁奇准备用于交换的东西是陶锅、陶碗、陶罐,还有竹编的背篓。至于渔网,那可是一件狩猎大杀器,暂时不会拿出来进行交易,更不用说弓箭、飞石索、青铜工具之类的。一切可能对自己的生存产生威胁的行为,坚决不做!
丁部落准备进行交易的物品都摆放在大门口,其他人能够一目了然,看得很清楚。而三个部落也把自己准备进行交换的物品摆放在兽皮上,等待丁奇上前来查看。
第86章 陨铁和交流的意义
其实丁奇还有一些竹制品没有拿出来,如竹匾、竹筛子,主要是担心三个部落没有东西可换。还有最近鹿三人做出来的陶器,好多都藏在那边的木棚里,丁奇不想全部投放出去,等他们使用过一段时间,知道陶器的好之后,这些人才会大量交换陶器。
丁奇领着鹿他们首先来到灰石部落,兽皮上放着一些植物的块茎、水果、一些制作精湛的石器,如石斧、石刀、石矛、石镰,甚至还有一件石杵状的石条放在一个石臼旁边。
丁奇拿起那把石镰,仔细观察,这个石器右边绑着一根木棍,石镰刃部带有细密的锯齿,竟给人一种很精致的感觉,这让丁奇一眼就看出这种石器的作用。
“赤石头领,这是什么?”
赤石见丁奇对自己部落的物品产生兴趣,心里面也很高兴,开心地说道:
“荒神,这是石镰,用来切割一些野草野菜。我们部落需要用野草垫在山洞里,用手拔太废时,还有可能将手划伤,我们一个族人发明了这个,用来割草特别方便。”
赤石很得意,忍不住开始自夸起来:
“我们灰石部落是周围部落中最会制作石器的部落,也是最了解石头的部落。除了石镰外,石刀、石斧、石矛也都很好,结实耐用!”
“那你们还用石镰做其他用吗?”
“呃,没有其他用了。哦,对了,还可以代替石刀来剥兽皮”
赤石本来有些不好意思,这么好的石镰竟然只有一个割草的作用。还好,他又想到石镰的另外的作用,稍稍掩饰自己脸上的尴尬。
丁奇听到赤石说到石镰的作用,面上稍有些失望。在他的感觉中,石镰产生的初衷应该是用来割一些大片种植的粮食作物。从远古至现代社会,镰刀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用来收割谷物,唯一不同的就是材质不同罢了。
所以丁奇看到石镰的第一眼,就以为灰石部落有谷物可以收割,这让他很是兴奋,可没想到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看来粮食作物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啊!
丁奇失望地在赤石部落这里看了一圈,却是又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被抓到的奴和他们部落受伤的人挤在一起,也蹲坐在兽皮后面,仿佛他们也是灰石部落用来交换的物品一样,这让丁奇有些吃惊。但他脸上不动声色,继续走向红牛部落。
红牛部落的物品倒是不多,除了一些石器和水果外,就是成堆的植物根茎,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背过来的,这可是很远的路啊。也许原始人觉得,食物就是硬通货吧,能够换来所有东西。当然,他们还是想用这些植物根茎来换些肉。旁边还有一些用骨头做的骨针、骨矛,甚至还有一件用不知名兽牙做的项链。
就在丁奇觉得没什么可看的时候,角落里一个红牛部落成员手里拿的一块黑乎乎、泛着一点光泽的东西落入他的眼中。
丁奇眼前一亮,对着这个稍有些腼腆的男人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能让我看一下吗?”
腼腆男人看到周围人的目光都围绕在自己身上,脸色猛地一红,迅速低下头不敢看大家。黑牛头领有些生气,认为他堕了部落的面子,大声训斥道:
“牛毛,挺起胸膛,不要那么丧气的样子。这是丁部落的头领,也是大家口口相传的荒神,快回答荒神的问题。”
牛毛?丁奇对他的名字感到有趣,不会是他打猎时只抓到一把牛的毛发吧。
黑牛训斥牛毛的声音倒没有引起大家过多反应,可他说站在面前这个人是荒神,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丁奇,有好奇、有探询、也有疑惑。
丁奇不管众人的反应如何,再次伸手问道:
“那个,牛毛,能让我看看你手中的东西吗?”
这一次,名叫牛毛的男人终于鼓足勇气抬起头来,并将手中的物品递给丁奇,只是脸上还有一些红晕,张口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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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是我在山上狩猎的时候发现的。这块黑石头很光,看着没多大,但挺沉的!”
丁奇入手,很光滑,上面有些坑洼和磕碰的痕迹,上面零星的有一点类似铁锈一般的东西。这块黑石也正如牛毛所说,拳头大的一块,却很沉。
丁奇忍住内心激动的狂喜心情,也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什么。心里却在庆幸,没想到在和三个不起眼的部落交换中,发现了一件这么重要的东西。如何重要?
他在入手的第一时间就判断出来,这是一块陨铁!当然,也有可能是一块自然产生的纯铁。
铁重要吗?当然重要。如果能在发现铜矿与锡矿的同时再找到铁矿,那部落的发展岂不是更加快速?
“嗯,确实有些怪,看着没多大,还挺沉的。你发现这个东西的地方离你们部落近吗?那周围还有没有其他同样的石头,或者有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丁奇连续问出几个问题,也是想知道那个地方是不是一个铁矿。
牛毛仔细想了想才回答道:
“没有了,那个地方和其他石山没什么区别,都是青石山。我是在追一只兔子的时候,在兔子窝边上发现的。觉得好奇才带回来,这次来丁部落,也是想看看能不能换些食物或工具之类。”
“好的,牛毛是吧!你想换食物还是工具,我来换给你。”
牛毛扭头看了看黑牛头领,似乎下定了决心,然后说道:
“我,我想换你们部落的工具,如果是陶器就更好了。”
丁奇思考了一下,转身给奔说了一句,然后对牛毛说:
“行,你这块黑石头我用陶锅来换。”
刚说完,红牛部落的人竟集体惊呼出声,他们没想到一块不起眼的石头竟能换到一个陶锅。蛮牛回去可是告诉过他们陶锅的作用,还有陶碗,这么好的东西能够这么轻松换到一个实在出乎他们的意料。尤其是黑牛头领,更是不敢相信,他可是准备用和灰石部落、青鸟部落交换过来的五个女奴来换一口陶锅呢!
没等他们继续惊讶,丁奇继续说道:
“跟你交换是有条件的,你回头再去那里找找看,看是否还有这种黑色的石头,或者其他颜色的石头,等下次交易时你再告诉我。到时候不管是否找到,我都用一个陶碗来换你带回来的消息。好吗?”
牛毛震惊地说不出话,黑牛头领催促着他。过了一会儿,牛毛右手扣胸,向丁奇行了一个部落间通用的礼节后说道:
“好的,丁奇头领,下次交易,我一定把在那里看到的一切转告给您!”
话刚说完,奔就捧着一个陶锅过来,交给了牛毛。牛毛高兴地接过来,并顺手转交给黑牛头领,周围部落同伴纷纷围上来观看
。而丁奇则将东西交给奔,让他拿回屋里放好。
转身准备去青鸟部落那边,不过他眼角的余光观察到,红牛部落众人围在头领身边却将五个女奴和两个受伤的族人显露出来。而这些人脸上没有一丝高兴的表情,只有麻木。
接下来,心中有些猜测的丁奇来到青鸟部落前面。部落的兽皮上放的大多数都为干果,如核桃、板栗。而在这些干果中间,有一小堆红彤彤的果实吸引了丁奇的注意力。果实不大,却散发着让丁奇唇齿相碰、吞咽口水的信息素。
野山椒!
没想到青鸟部落竟然采集到了野山椒,这可是丁奇朝思暮想的调味口之一啊!丁奇手里也有几个,是他追踪那个食人部落时摘到的,总共也没有几颗。他都舍不得吃,准备摸清楚原始社会的天气状况之后再种植呢,没想到青鸟部落找到这么多。看来明年就可以大量种植了呢!
他扭头看向苍鹰头领:
“头领,我想要这一堆红色的果子,你看如何来换?”
苍鹰头领看到丁奇看上了这堆果实,心里面倒没有准备狮子大张口的准备,如实地说道:
“这种果子不知道是什么,平时吃的话感觉有毒,吃的人嘴唇发肿变大,喉咙疼,整个嘴里都跟含着一口火似的,平时没有人敢吃。但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在下大雪时,人冷得受不了的时候,吃它浑身会变得很暖和。既然荒神想换,那我就换两个陶碗吧!”
丁奇见他诚实,心里面对其也给了一个肯定的看法,然后开口说道:
“这个东西叫辣椒,在我遥远的部落里有种植,只不过我将一些东西弄丢了,其中就包括这个辣椒。我很喜欢它,所以这一堆辣椒就用三个陶碗来换吧!”
说完就示意奔拿过来三个陶碗交给苍鹰头领,雄鹿则将那堆红辣椒收回去,交给在大门口看管和分发物品的鹿,俨然成为一个摆摊的人。
丁奇再看看其他东西,没有再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就准备回到门口,等待其他人来交换物品。却被一旁的苍鹰头领叫住:
“荒神,我这里有一种植物的籽实,可我分辨不出来是什么。您看看这是什么,是否是您口中所说的稀奇东西。”
丁奇最喜欢别人给他一些稀奇的东西了,今天发现了陨铁还有野山椒,收藏已经很大了。要不怎么说,交流是促进文明成长和发展的唯一道路。像前世美帝政客们搞得那一套贸易大棒政策,逆潮流而为,早晚被世界所淘汰。所以,丁奇一听青鸟部落这里还有好东西,赶紧出声询问:
“是什么样的籽实?大的还是小的?”
苍鹰头领转身从一个兽皮袋里拿出一个长满了籽实的穗状东西,边拿边向丁奇解释。
“我是在一片棘刺丛里发现的这种植物,那周围长了有十几棵,高度大概和人差不多。可能是有棘刺的保护,所以没有被一些鹿啊羊之类的吃掉。今年部落里全部出去收集过冬的食物时,我发现它们都变红了,看着好看,所以就冒着被扎的危险将它们摘了下来!我揪下来几颗尝了尝,带壳不好吃,还去不掉,不过倒是看到……”
正说着话的苍鹰头领越说越觉得不对劲,他发现丁奇竟然只盯着他手里的籽实,根本没有听进去他说的话,直勾勾地,就像狼盯着猎物一样,让人有一种害怕的情绪在里面。
第87章 惊喜不断、好戏上台
“丁头领?荒神?”
苍鹰头领摆了摆手,丁奇才从极度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心中有一万头猛犸象跑过,不啻于发生十级地震,刮起十二级台风。
丁奇看到了什么?蜀黍?
没看错吧?真的是蜀黍吗?
只见苍鹰头领手中拿的籽实颜色是红紫色,还有一些淡黄色,形如高粱,却没有高梁籽那么密集,中间一个杆儿,上面散乱地生长着一些带着长把儿、发红的籽,籽实不多,大概三十几个,外形似稻谷,也像芦苇花。
苍鹰手中拿着的就是中国古代五谷之一的黍,农村老话叫蜀黍,北方俗称黄米。
黍是什么?
黍是粮食作物,可以大量种植、让人能吃饱的粮食。这种作物全身都是宝,籽可以吃、可以酿酒、制酒精,籽壳就像核桃皮一样浸泡蒸煮之后可以做天然染色剂。
脱过籽的穗儿可以用来做笤帚和炊帚,而穗儿下面的杆可以用来制作锅盘放包好的饺子、馄饨、馒头等。最下面的杆儿和叶子经过阴干青贮或晒干后可以作为牛或马的饲料。
丁奇看到这个能不激动吗?比看到一座铁矿山还要激动高兴。
为什么?
铁又不能吃,少了它日子过得稍微难点,但总不会饿肚子。有了黍,温饱解决了,就能有更好的发展,不用说铁矿哪怕是金矿银矿迟早都能找到。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将吃放在头等大事,并指出“民以食为天”,老百姓吃饭的问题就是大问题。
丁奇喉间滚动,咽了口唾沫,深吸一口气,将内心的激动再次狠狠地按下,双手捧起那节黍穗儿,但手还是有些发抖。
“苍鹰头领,你在你们部落周围还有发现其他的这种带籽儿的野草吗?”
“没有,这个我可以肯定,周围没有其他类似的野草。”
丁奇得到答复,沉思了一会儿继续问道:
“苍鹰头领,你们部落会种植吗?比如说把这种草籽种到泥里,而后过段时间就长出来一模一样的东西,还能结籽。”
听到这里,苍鹰头领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说道:
“这倒不会,不过听着你这样说倒是感觉挺简单的,回去我倒可以试一下。”
他的动作倒是将丁奇给逗乐了,周围的两个头领和青鸟部落的人也跟着笑起来,整个的气氛比刚才丁奇发愣时要轻松许多。丁奇也笑着说道:
“看来你们是不会种了。这样吧,你把所有的这种籽实都交换给我吧,我用两口陶锅外加十个陶碗和你交换。”
听到这里,苍鹰头领心里面也很高兴,知道自己猜对了。同时也没有想到这不起眼的野草种子竟能换到这么多东西,以后部落中的老人也不用担心吃不了肉,哪怕是喝肉汤也能让他们活下去,不至于咬不动烤肉被活活饿死。
他将兽皮袋翻过来,将里面所有的黍穗儿全摆在兽皮上,丁奇数了数,只有十穗儿。
“嗯?数量不对啊!”
丁奇脸色一动,倒是没有声张。他知道苍鹰头领肯定没有全部拿出来,就算他吃了一点,觉得不好吃,也不会全吃了,应该是留下来了几穗。看着每穗上饱满的籽实数量也不少,足够种上小半亩地,丁奇也就装作不知道了。两家分开种,说不定会有什么惊喜产生,再说,他收集种子,最后也是想在各个部落推广开来。
何况原始人数数的本事也不大,刚才他说的数量,还是丁奇连蒙带猜的。就算丁奇有自由对话的金手指,可也不能将一些他们没有学过或接触过的东西直接
翻译出来!
看来有必要推行数学和文化教育,规范度量衡之类,让部落与部落之间、人与部落之间有一个准则。
收获意外之喜,丁奇越发高兴起来,往回走都差点飘起来。
跟在丁奇边上的赤石眼看另外两家部落都换到了陶锅,而自己这边却还没有换到一口陶锅,把他急得满头冒汗。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脑子里也思考个不停。
“诶,我倒是把那块石头给忘记了。”
转个不停的眼睛猛然停住,赤石赶紧跑回自己部落那里,将别人帮自己看守的一个兽皮袋打开,从其中拿出一块灰白色的石头出来。似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赤石拿着这块石头来到正看着另外两个部落和丁部落进行交易的丁奇旁边。
虽说丁奇没有再找到其他东西,可不代表交换不进行了,这三个部落带过来的一些植物块茎、干果、水果等还是可以进行交换的,只不过如何交换就看双方之间的满意度。只要双方觉得价值对等、对对方的物品表示满意就可以地行交换,丁奇则把这项工作交给鹿这个医巫来做。不说大材小用,但至少会比自己这个穿越汉要更公平一些。
赤石还是那个性格,直接将那块石头放在丁奇眼前。
“荒神,这是我们部落和西边的一个部落交换过来的力石,他们两个部落应该也有,舔一下这个石头能让人有力气。您看能交换到陶锅吗?”
丁奇见是赤石,心情大好的他刚拿起那块石头就听赤石说这种石头能让人有力气,他的呼吸猛地一滞,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双手扳着赤石的肩膀,急切地问道:
“赤石头领,这是什么石头?能让人有力气?”
赤石看着丁奇这么急切的样子,也是被吓了一跳,不过看对方的样子,应该是力石有很大的作用,可能比刚才苍鹰拿出来的那些植物籽实还要有用。所以他就镇定地说道:
“呃,丁奇头领,您不用着急。这种石头各部落都会有,您问问雄鹿他们,找找看是不是放在哪里了。”
赤石拿眼睛瞟了一眼放在地上的陶锅,担心再被换走。
“这种石头确实能让人有力气,只不过味道有些古怪,大多数人舔上去感觉和我们出汗时的汗水味道一样,有时候觉得发苦,甚至会让感觉恶心、呕吐。”
听到这里,丁奇哪还不知道这块石头是什么。
这是盐岩!
赤石拿过来的这块石头初看如方解石,色泽稍透明,带有一些淡黄色,泛玻璃光泽。摸起来感觉稍软,用指甲能掐动,轻轻划动有一些白色条痕出现。
但再加上刚才赤石所说,石头能让人增加力气,这只有盐有这个作用。并且他说味道如人体的汗液一样,汗液里含有盐,是咸的,这当然是盐了。
至于说发苦,让人感觉恶心呕吐之类则是因为里面含有一些杂质,盐岩只有提纯之后才能正常食用。
想到这里,丁奇拿起手中的这块盐岩,也不顾是不是被许多人舔过,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一股浓重的咸腥味道充满自己整个口腔,让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不过那上面纯正的咸味,却是让丁奇无声的笑了起来。
没错,这就是盐岩,由海水或盐湖长时间蒸发作用沉淀形成,有时候会随着地壳的作用而露出地面。
如果不是看着赤石那脸脏兮兮的,还是一个男的,丁奇真想上去亲上一口。他带来了和黍具有同样重要作用的盐,这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之前自己一直忙,在鹿他们加入进来之后,也从没有往这方面考虑过,自己也有
盐吃,所以就把这件事给忽略了。
旁边的雄鹿看到丁奇为这个石头都高兴成这样,忍不住说道:
“头领,其实原来鹿部落也有,只不过被青部落欺负,盐岩也被抢走了。等大雪过后,我们可以去交换回来一些,够我们平时所用。”
丁奇听到这里,赶紧出声说道:
“赤石头领,这种力石可以用来交换。不过你带来一个好消息,所以我就决定免费赠送你们部落一个陶锅,至于其他的你们用食物或者力石来换就行。”
丁奇示意奔拿过来一个陶锅递给赤石,脸色一正,再次出声询问道:
“那个拥有这种力石的部落离你们远吗?他们的力石多不多?力石是从哪里来的知道吗?”
赤石见丁奇有些认真,也赶紧回答:
“这个部落因为力石的原因,也叫力部落。力部落离我们部落大概有五六天的距离,我们离原来鹿部落的位置大概有三天的距离。他们人很多,是周围比较大的一个,远比那个青部落强大。青部落敢欺负我们这些小部落,却不敢对那个部落下手。”
赤石缓了一口气继续说:
“力部落有很多这种力石,有一次我带队去交换,负责这件事的人说这种石头是他们领地的特产,但具体在什么位置他们没有说,好像很神秘的样子。”
丁奇思考了一下,按照赤石所说,以自己和奔的脚程来算,那个力部落离自己大概有十一天左右的距离,来回需要二十二天左右。如果速度再快点,能将时间压缩在二十天。
看来,下雪前很有必要跑一趟这个力部落,从这个部落换回来大量的盐岩。
丁奇再次向赤石表示感谢,并安排奔将赤石部落所有物品交换回来。
交换在热闹的氛围中继续进行,每个部落都换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在将所有的物品交换出去之后,三个部落头领又拿出一样令人惊讶却在丁奇意料之中的交换物来交换陶器。
那些青部落的奴,还有受伤的族人。
这些奴是他们三个部落在来丁部落时,偶尔碰到他们这群人在森林中采集果实和干果。想到丁奇之前将所有的青部落奴都带走,所以他们在岩的提议下,以多击少,将这群人全部抓住,没有逃走一个。
只不过他们也有人员损伤,多是胳膊或胸膛被对方拿石器或木矛所伤。受伤的人在部落中是活不下去的,他们也想将这些受伤的部落成员一起卖了,交换回去一些有用的工具。并且这些人交换出去,现存的食物可以让其他部落成员在冬天活得更久一点。
见此,丁奇直接按照之前说好的价钱将这些奴和受伤的人员收进部落。只不过受伤的人价格更低一些罢了,可在丁奇眼中,这些受伤的人员将会很快恢复过来,成为忠于自己部落的一员。
外面还在进行交换,丁奇已经带着三个头领坐在一处架着陶锅的篝火前,用陶勺盛出热水,给每人冲了一碗蒲公英茶来。三人坐在地上,相互交流着自己交换到了什么好东西,兴奋地跟个小孩子似的。他们嘴里所说的好东西,在丁奇眼中那只是日常普通用品罢了。
就在这时,第一批背着处理好的鱼的部落成员回来了!他们熟练地将鱼挂在小溪边的杆子上,一条条,一排排,整整齐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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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人,三个部落头领顿时眼前一亮,相互看了一眼之后,坐在中间的黑牛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口说话。借着低头喝茶的机会,丁奇也将他们三人的表现看在眼中,心说好戏即将上演!
第88章 歃血为盟(已修订)
“丁奇头领,您知道我说话直,不愿拐弯抹角。”
黑牛上来就是一句话,瞬间又将赤石和苍鹰给踹倒在地,还多踩了三脚,让两人在丁奇颜面无存。
咳咳!
苍鹰白了他一眼,咳嗽两声掩饰一下黑牛说话不中听带来的尴尬。心说你才拐弯抹角,你全部落说话都拐弯抹角。
黑牛也不管说话是否伤着两人,继续直下去。
“昨天和刚才,我们都看到您部落里的人捕到非常多的鱼,似乎今天比昨天捕到的还多。不知丁奇头领能否将这捕鱼的方法教给我们三个部落,我们愿拿出合适的物品进行交换。”
丁奇一听,心说早知道你们会忍不住,然后装出一幅难为的表情说道:
“唉呀!黑牛头领,不是我不愿意交换,这可是我们部落的秘密啊!它不像像陶锅和陶碗,可以进行交换。这个捕鱼的方法却是不能交换。我曾经向上一任医巫发过誓的,不能教给外部落人员,要不然会被天打五雷轰。所以如果你们想学,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加入丁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份子。”
丁奇停下来看了看三人的表情,也给他们一个思考的时间,喝口茶继续说道:
“只要你们加入部落,那就享受同等待遇,大口吃肉,大碗喝茶。想学什么,我都会教给你们。如何?要不你们加入部落来吧,你们看看,我这部落里有原来鹿部落的人,也有青部落的奴,他们生活得非常好,他们认为现在比原来还要好。如今就是赶他们走,他们都不会走。”
丁奇说完,用陶勺给每人加满热水后,吸溜溜喝着茶水,等着他们三人答复。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露出一阵苦笑。他们也能理解丁奇的做法,其他部落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像赤石部落,他们才不会将自己找石头、打制石器的经验教给其他人,他们做出来的石器在各部落间那都是抢手货。
红牛部落也不会将自己部落磨制骨器的经验交换给别的部落,通过骨器交换他们能获得足够的食物撑过严寒的冬季。
更不说青鸟部落寻找能吃的植物和其籽实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这项本领也能让他们通过咀嚼这些干果籽实度过难捱的冬天,并在雪化之后,从野草丛中找到能吃的植物及块茎,迅速恢复部落生机。
一碗茶水喝完,头顶上有些微微冒汗。丁奇看着仍在思考的三人,微微一笑:
“三位,考虑得如何?”
不过看三人紧皱眉头的样子,估计也没有定下心来,毕竟想加入另一个部落可不是一句话就能决定,也不是头领一个人能定夺的。
丁部落确实是一个令人向往的部落,有各种神奇的工具,有超出他们认知的想法,能驯养野兽,还有这么多食物。就连他们住的地方都是这么让人感觉舒服,和山洞一样暖和,空气还清新,建的一圈他们所说的围墙还能保护里面的人不受野兽伤害。
而这些,也只有具备荒神身份的丁奇才能够创造出来的神奇,更别说他还如一个先知一般,知道好多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这个如神一样的男人,难道真的是传说中带领各部落走向强大的荒神吗?
见三人仍不说话,丁奇抛出来一个他早已想好
的方案。
“这样,我也不逼迫三位,我们双方各退一步,结为盟友如何?”
听到丁奇说话,并提出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来,一时怔在那里。
还是青鸟部落的苍鹰反应过来,疑惑地说道:
“丁奇头领,盟友是什么?”
“苍鹰头领问得好!什么是盟友?盟友就是有着共同目标或需求的部落,也有着共同的利益,以相互平等公平的身份组合在一起。盟友中的每个部落的身份都是平等的,不能相互攻打,只能攻打共同的敌人。平时各忙各的,但也要承担起自己作为盟友的义务,做到资源共享,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丁奇将盟友这个概念抛出来,目的就是为了将他们组合起来,形成一股能为自己所用的力量。
“当然,狼群中有头狼,大雁也需要有头雁带领他们飞翔。所以,盟友之间也需要有一个类似的角色,帮助大家来管好这个盟,这个角色就是盟主,我们可以推举合适的人来做这个盟主。如果有敌对部落攻打盟里的某一个部落,那么盟主就可以召集其他部落的人来打败这个敌对的部落,甚至将这个部落消灭。”
丁奇顿一下给他们思考的时间,然后再继续说道:
“比如我们共同的敌人青部落,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人人喊打的部落,经常欺负其他部落。那么,我们就能以盟的名义将他们消灭掉,将他们的人抓起来当奴,就像你们之前抓过来的人一样。而这些奴就可以被有来交换,换回部落所需,也可以为部落干活。”
“你们觉得如何?”
丁奇解释得越清楚,赤石他们三个理解得越透彻,也越兴奋。原来成为盟友竟然有这些好处,又不用担心被其他部落吞并,也不用担心被打,还可以相互帮助,这很不错呢!
丁奇看他们表情,觉得还不够,还需要加一把火。
“作为盟的提议者,我刚才说过,要做到资源共享,那么我就拿出我的诚意,将丁部落捕鱼的工具送给你们!”
丁奇话刚说完,黑牛三人猛地睁大眼睛,震惊地看着丁奇。赤石这会倒是没敢上来就问,犹疑了一会儿,看着丁奇:
“丁奇头领,此话当真?真送给我们?”
“是的,我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就像我答应奔和鹿两人说去救原来鹿部落的人,哪怕很难,我也过去了,一并将你们三个部落的人也救了出来。从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来,我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
丁奇猛地拍拍自己的胸膛,向他们做了保证。
“另外,我们可以斩鸡头,喝鸡血,歃血为盟,向上天向父神发誓,信守我们之间的盟约,除非有一方背叛,否则盟友之间永远不能相互攻打。”
三人再次互看一眼,虽然不知道这斩鸡头喝鸡血是什么意思,但不妨碍他们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对方的决定。
黑牛率先同意。
“好,那我们就结为盟友!”
“同意!”
苍鹰和赤石也紧跟着表态。
丁奇见他们三人同意,也非常高兴,直接提问道:
“既然大家同意结为盟友,那谁为盟主呢?”
黑牛头领却想也不想直接脱口
而出:
“我推举丁奇头领、荒神作为盟主!”
苍鹰头领稍一迟疑,也同意由丁奇作为盟主,赤石最后同意。
丁奇达成自己的目标,立即吩咐自己的族人和其他三个部落的人一起在竹林后面靠近山体的地方建起了一座高台。高台高约三尺,长宽各三米,和古代会盟的方式相似。为快速建起这座高台,丁奇将铁锹和独轮车暴露出来,这也让三个部落的人尤其是三位头领惊讶莫名,再次对丁部落蕴藏的力量表示震惊。
看到铁锹和独轮车,灰石部落的赤石眼中流露出一丝贪婪的目光,甚至他上前向丁奇讨要,能否借给他们部落使用。有了这么好的工具,岂不是他们翻找石头更加便利。
丁奇倒是没有驳了他的面子,但也没有直接答应他,只是告诉他只要将同盟发展好了,这些工具大家都会有,还会有比这铁锹更好的武器。
赤石得到丁奇承诺心里面也更加高兴,期待着那一天早点到来。
筑高台,歃血为盟!
高台上,丁奇制作的木桌子摆在前方,上面摆着之前烟熏的猪头、刚刚宰杀的山鸡、还有一条特别挑出来的大鱼,作为祷告上天的小三牲。
盟主在前,三位盟友在后,鹿端着一碗鸡血,然后用指头分别蘸了一点儿鸡血抹在四人嘴唇上。
丁奇四人按照商量好的仪式,由鹿引导,宣誓缔约。
“苍天在上,厚土为证。今丁部落、灰石部落、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在此缔结盟约,从此以盟友处之。共进退,共抗敌,互帮互助,不能攻讦。如有违誓言者,当群起而攻之!”
随后,又在高台上明确丁奇为盟主,以后随着加入同盟的部落数量增加,则增设副盟主。四个部落永为盟主或副盟主,直到同盟解散。盟主、副盟主三年一换,由四个部落头领推荐决定,盟主具有决定权,副盟主有建议权。再加入的部落头领为同盟长老,暂只能拥有庇护权。
鹿为同盟的祭司,区别于部落的医巫,主要在会盟或盟议时祭祀天地。灰石部落的岩、红牛部落的蛮牛、青鸟部落的隼、丁部落的雄鹿为盟友之间的联络人。为加强联络,暂定原鹿部落所在地为四方联络地点,定期在那里召开碰到会,交流双方之间的信息。
而在会盟仪式最后,四位盟友决定雪化之后攻打青部落,作为同盟成立之后第一个攻打对象,还周围部落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
盟约既成,三个部落在休息一晚之后也踏上回家之路。由于渔网只有两个,所以丁奇就答应他们,会在下雪前拜访他们三个部落一趟,同时将做好的渔网送过去。为表歉意,丁奇给他们每个人都送了两条鱼作为谢礼。
黑牛他们三个欣然同意,满载而归。
同样的,丁奇也收获颇丰,不仅得到一块陨铁,还有可能会得到铁矿的消息;收获了更多的植物块茎,也得到更多野山椒种子,尤为重要的是得到了蜀黍种子,开启了丁奇发展农业生产的一扇大门;也知道了盐的来源,将会使部落生活更加有滋有味,发展速度将会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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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会盟,则让丁奇走上了争霸的道路。虽说欺负原始人很没意思,但丁奇就是喜欢!你能咋着?
第89章 潜伏者(求收藏求推荐)
三部落已走,狐带着青部落被交换过来的族人来到丁奇面前,拜伏在地,向丁奇表达最崇高的敬意与谢意,感谢他将自己的族人解救回来,虽然是以奴的身份。
可狐知道,部落之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被抓住的奴在部落里可是享受不到正常人的待遇,每天能有一顿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有时候甚至连吃的都没有。还经常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干活时被打骂就是常态,就像之前他们青部落对待其他部落的奴一样。
更何况这次被三个部落交换的奴中除了一个男人外,其他九人都是女人。女奴在奴中的地位更低,在劳累了一天之后,连口食物都没吃就会被部落里的其他男人给拖出去来满足对方的兽欲。
奴在死前,都会被压榨至最后一滴血,连滴泪水都不会有。
虽说自己以前也是呆在同样的部落里,也这样对待过他们抓到的奴,但狐知道那不是自己的本性。在生存的面前,人都会做出一些超出底线的事情,可在自己的生存没有担忧时,人又会展现出值得赞扬、更加善良的一面。
目前丁奇的部落,让他们感觉很安全,能吃饱饭,没人打骂他们,干活时也是大家一起干,除了不允许逃跑外,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这让狐觉得,似乎这个部落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丁奇接受了他们的跪拜,这种拜伏方式是原始人表示忠诚的一种形式。丁奇知道自己这个部落目前的短板在哪里,所以对于愿意跟随自己的人员会给予更多的善意。
他勉励了一番狐,任命狐为奴队的队长,并再次重申了部落的规矩,只要好好表现,就能恢复自由身,成为部落正式成员,享受一样的待遇。丁奇让狐自己决定将目前一共18个奴分成三组,如果哪组出现逃跑或者杀伤部落成员的情况,该小组人员将连坐,全部处死。
新来的奴也早就听狐讲过这个丁部落的规矩,没想到只要表现好就真有可能恢复自由身。他们很高兴,一个个上前亲吻丁奇的脚背,表示自己将以丁奇为主。
接下来,丁奇又去见了那八个受伤的三部落成员,他们是被抛弃的人。
此刻他们八个人坐在奴棚的外面,目光呆滞,麻木的表情呈现在脸上,对未来的无知让他们心中充满迷茫。他们见过太多的人被部落交换出去,那些人也没有未来,经过一段时间后,那些人再也没有见过,好像消失了一样。
他们,未来是不是也会像那些人一样,消失!?
丁奇来到他们面前,可他们好像没有看到丁奇一样,眼睛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前方,没有焦点,目光散乱。他知道这群人丧失了生的希望,他们会成为奴,没有光明和未来的奴。
既然没有希望,那我就给你们希望!
咚!咚!
两记巨大的响声,响彻在整个部落周围,族人和奴们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震惊地望着不远处他们的头领。响声振聋发聩,也将面前这八个被族人抛弃的人从呆滞中惊醒,看着丁奇手中的物事,震惊得嘴巴都合不上。
丁奇左手中是特意从桃那边拿过来的一个油桶,右手
中则拿着一个粗大的骨头。
“知道你们在干什么吗?”
“知道你们现在是什么身份吗?”
“知道你们现在属于谁吗?”
“你们现在是丁部落的一员,是我用部落里产出的陶器将你们换回来的。在丁部落,交换过来的人不是奴,而是这个部落的一份子,是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部落成员一样的待遇。
只有那些敌对部落的人被抓住,才会是奴。成为奴的人,只要表现好,也会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
丁奇一句句吼声,让眼前八人慢慢开始审视自己,重新认识自己的身份,他们好像还不相信丁奇所说,但他们逐渐认识到丁奇所说的是真的,眼中渐渐亮了起来。
“现在你们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吗?你们是丁部落的正式一员,你们享有部落成员一切待遇,所以,振作起来吧!跟着丁部落,跟着我,让丁部落成为最强大的部落!没有人敢惹我们,敢于攻打我们的人,将会被我们消灭,除非他们愿成为我们的奴!”
随着丁奇话语的进行,八个人全部站了起来,眼中不再是刚才灰败的颜色,亮晶晶的,充满了对生的希望,对未来的渴望。他们狂吼出声,发泄出这两天憋在心里的那股愤懑,然后拜伏在地,逐个亲吻丁奇的脚面,表示忠诚。
“好了,现在学会高兴点,然后去找我们部落的医巫鹿,让她给大家治疗伤势。不要灰心,你们受到的伤肯定会好起来的。”
这八个人都是外伤,在缺医少药的原始社会,受伤就意味着被部落抛弃,意味着死亡,这也是他们之前表现得极度消极的原因之一。
丁奇教了医巫利用新鲜的蒲公英进行内服外敷的方式来进行消毒,蒲公英具有抗菌消炎解毒抗感染的作用,还能治化脓性感染。再加上用热水清洗,严重者可配合丁奇自带的药,相信他们很快就能生龙活虎起来。
马鹿和那三个奴就是榜样,他们的伤早就好得差不多了,这两天捕鱼运鱼都成为了主力。只是豺眼睛是恢复不了了,不过戴着丁奇给他做的眼罩,衬着他的光头,陡增了一份凶悍之气。可他在丁奇面前,在其他部落成员面前表现得非常低调,和之前判若两人。
接下来,鹿带着花、草和桃在院子里照顾那八个伤员,奔同样留守。其他人则全部跟着丁奇继续来到沼泽边捕鱼。经过交换,除丁奇外部落已经有四十个人,25个男人,15个女人。
换了两个地方,部落捕到的鱼比以前多了两倍都不止。每个人的干劲十足,尤其是那些奴,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都在努力地证明自己。
唳~
一声鹰啼,丁奇抬头看向空中,那是小金在示警。不过警戒级别比较低,人数不多,应该是有外部落的人在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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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都不用猜就知道是离开的三个部落中有人潜伏到周围,或许只是想偷偷看丁奇他们部落是如何捕鱼的,说白了就是在偷技术,可他们怎么可能立即学会呢?当然,他们也有可能是想去观察那一片不允许外部落人靠近的灰窑区域,在他们三个部落来的时候,那里被马鹿带着人守
着,不让人逾越一步。
这引起了他们强烈的好奇心。
此时,时节处于深秋,沼泽中的水感觉已经有些冰凉,天也黑得早了。
本想和他们玩一下猫捉老鼠游戏的丁奇,直接安排雄鹿带着狩猎队的人冲向潜伏者所在之处,在金雕的眼中,他们无所遁形。
十几分钟后,雄鹿他们推搡着三个人从远处走来。看着来到近前的三人,丁奇笑了。
这是三个部落的人,一个部落一个,从穿着打扮上就能判断出来。这说明三个部落还是有些不死心,在结盟之后,在丁奇答应他们给予渔网的情况下,他们还敢派人过来偷窥,只能说他们把丁奇想得太简单了。
小半日后,在离丁奇部落大概有半日距离的一片森林里,以赤石、黑牛、苍鹰为首的三个部落围着一堆篝火坐在一棵大树下,他们面前则站着潜回丁部落打听消息、被抓住的三人。
丁奇什么都没有问就将他们三个放了回去,他们以比来时还要快的速度赶回这里,心里面一阵庆幸自己没有碰到野兽。
“头领,丁奇头领将我们抓住之后,确实什么都没有问就把我们放了回来。只是让我们带了一句话,他说三位头领欠他一份人情,以后他会收回去的!”
赤石三人面面相觑,不明白丁奇这么做的原因,可他们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被丁奇发现,那么部落就有必要向他解释一下原因并赔礼道歉了。
此时,丁部落全体人员都围坐在篝火前面,有说有笑地忙着自己手头的活儿。
新加入进来的三部落中人,丁奇挑选出其中一个看着机灵、名叫白石的人作为他们的队长。他们八人在砸藤蔓抽取纤维,然后转交给那几个女奴来搓绳子,搓出来的绳子则交到花和草她们几个女人的手里,制作渔网。另外九个男奴而跟着鹿学习如何编竹背篓,狩猎队的人则拿着青铜斧头将一根根竹子破成竹篾,方便男奴编织背篓。
而丁奇则和奔一起在木屋里制作长弓,奔进步很快,在工具的支持下,已经能够独自完成长弓的制作,制作水准也提高不少。而且弓箭是目前时代的AK47,制作技术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奔就是目前最合适的制弓人选。此刻,他俩各拿了一块磨砂石在打磨弓臂,磨砂石是那群奴在石灰石矿坑周围找回来的,有七八块,被丁奇看到就用作打磨弓臂的材料,当然这磨砂石用来磨斧头。
旁边的驯弓架上放着五六把长弓。他们俩准备在短时间内制作出足够的长弓来装备狩猎队,增强狩猎队成员的杀伤力,丁奇计划在入冬前再猎杀一批野兽来过冬。
第二天早饭过后,丁部落全体在医巫鹿的带领下进行了一场祭祀活动,然后就开始了丁部落大规模的房屋建造工程。
由于部落新增加不少人,以后也会继续增加人口,因此,丁奇决定建一个五十米长宽的院子,依托原来两座房屋,沿着坡面向上建。
由于只有两把铁锹,挖地基工作不能迅速展开,丁奇突发奇想,制作了十几把木质锹出来。铁锹松土,木锹铲土,整个挖地基的工作竟能很快完成。
第90章 再出发(求收藏求推荐)
地基建好后,丁奇带着奔和狐教他们俩如何处理地基。从石灰的使用、为什么使用、如何夯实地基进行了详细讲解。地基夯实后,丁奇指挥着奴们运来大量的土坯和砖块,开始建房子。
此次盖的这间房子,十米长,八米宽,建了门,前后留有窗户,前二后三。丁奇从和泥、砌砖、拉线、架椽、放檩条、铺苇草、上瓦及最后的抹灰、垫屋地面进行了详细解说,并让他们上手操作,实际领悟,有问题就问,甚至旁边围观的奴有问题要问,丁奇都一一解答。
其中一个叫荆的年轻男奴对这些最感兴趣,也被丁奇拉过来详细教导,能多一些能工巧匠,自己以后就会更轻松一些。
整个建房过程花费了五天时间,这五天时间里,不仅房子盖成了,渔网也赶制出三张,竹背篓做到每人一个,二十张弓初步成形,驯弓后就可以使用。
同时,鹿几个女人也在丁奇的指点下,开始制作兽皮衣服,是真正的衣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披在身上就可以了。衣服仿照丁奇曾经穿过而制,毛朝里,皮在外。为了加快速度,丁奇把之前三个部落过来交易时换来的那些能用的骨器和石器交给他们使用,甚至把自己的多功能军刀郑重交给鹿,让她进行保管使用。
那几个女奴也开始学习制作兽皮鞋。马上要到冬天,族人们可不能光着脚、光着腿、披着兽皮过活啊,那不得把人冻死?原始时代人类繁衍速度之慢,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除了猛兽和饥饿,严寒是他们成长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木柴、木碳、建围墙用的木料数量都在增加,所有人的热情空前高涨,各项工作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房子盖好后的当天晚上,丁奇就在屋里生了一大堆火,希望墙灰能尽快凝固,也想尽快将房子里哄干。
也就在屋成的当天晚上,以前在特战旅经常跑炊事班的丁奇给大家露了一手,六个大陶锅同时开火,一柄陶勺上下翻飞,分别做了两锅羊血羊杂汤、干锅鹿肉笋丝、蘑菇块茎乱炖,外加两头烤全羊。六个陶锅里还放了菖蒲草和蒲公英根,缓解部落成员身体的疲劳,提高身体抵抗力。
除了盐之外,没有其他葱姜蒜调味料,丁奇就在羊杂汤里放了五六根去了籽的干辣椒皮,撒了些香菇粉提鲜。
最后,为了这顿晚餐,丁奇牺牲了三分之一包储存的食盐,还有一斤盐被丁奇藏了起来,都不敢拿出来使用。就是这些使用的食盐,都被看到的人缠着问了半天,最后丁奇只说是食盐搞定他们,让他们思考去吧,我可解释不清。
晚餐盛放到陶盆里后,丁奇低估了原始人对美食的抵抗力。可能是由于有盐的作用吧,四十个人将所有食物吃了个底儿朝天。就连刚加入进来的那十八个人,才使用筷子,最后都成为使筷子的高手,在陶盆里拼抢至最后一刻。让丁奇不禁好奇这群人是不是都和他一样是穿越者,来一段群穿的戏码。
第二天,丁奇开始教奔、狐和荆如何建造火炕。不过此次盘的火炕和之前那个不一样,由于房间够大,计划住的人也要多一些,所以考虑用火安全,火炕的烧火口就安排在外面。
这个烧火口丁奇早已在盖房子的时候就留出来,
房子一边一个,先建烧火灶,再按照以前的方式方法盘炕。盘炕无他,重点在于烟道设计和密封度上。烟道设计不合理,建好的炕就会有的地方热有的地方凉,受热不均。密封不好,烟道里的废气就会从缝隙中窜进室内,对人的身体产生危害。如果产生过多的一氧化碳,那就是要人命的事!
丁奇亲自示范、三人也是努力在学,并付诸实践。虽说他们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但他们积极学习、不知疲倦的态度让丁奇大为赞赏,更是拿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热情来教他们。
人多力量大,只一天时间,他们就盘好一口火炕。烧火,将热量及烟气排入火炕内,先是上面冒热气,四面八方只要有湿意的地方都在冒热气。随后仅有一两处地方冒出烟来,丁奇指挥向人将那两处冒烟的地方处理好,不再冒烟。
烟气在烟道中走一圈之后,又从烧火灶那里建的排烟口冲出去,形成一股袅袅的炊烟,直上云天。
用手摸了摸火炕的温度,稍热,又往上面铺上去厚厚一层野草,再加一层兽皮后,整个炕面就变得不热不凉温度适合,相信在冬天来临之后,整个部落都会处在一种极度舒适的环境中。
一天时间过去,其他男性成员在两把铁锹二十把木锹的帮助下,沿着丁奇用石灰粉标注出的印迹挖掘出半米深的围墙根基,相信明天应该就可以完成整个围墙地基的挖掘工作。
晚上,丁奇检查了一下鹿他们兽皮衣的制作情况,已经有了几件成衣成裤。丁奇穿在身上感受了一下,稍有些宽松,但穿着还是比较舒服的。
这些皮子是按照丁奇教的方法,由鹿带领花和草他们硝制的,熟化过的皮子不像以前那么硬梆梆的,稍有些磨皮肤,不过那是以丁奇的标准,如果是其他习惯了以前兽皮的部落成员来感受,那现在的兽皮衣就如丝绸般光滑了。
丁奇是穿越过来的现代人,所以他里面可是还要穿其他衣服的,外面配上这些皮子,想不暖和都不行。
然后丁奇又试了试貂皮帽子和兔皮手套,感觉非常棒,特别暖和。帽子是雷锋帽样式,冬天两根带子一系,不怕风吹,保暖性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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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鞋子,她们女奴的手艺还不行,只能保证暖和,但舒适性上就不要提了,能确保不掉就已经很合格了。不过丁奇还是大大鼓励了一番,让她们乐得合不拢嘴。
丁奇很满意这些成果,然后召集雄鹿、鹿、奔、马鹿、狐、白石几人在木屋里开了一个碰头会。
对于碰头会,这一段时间来每天都会召开,丁奇也是有意识地将一些现代社会的议事习惯带到他们中间来,潜移默化中来影响他们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式,。
奔是丁奇的副手,马鹿是雄鹿的副手,其他人各负责自己所属人员,协助其他人。白石八人的伤情在鹿的精心照料下,再加上伙食非常好,他们恢复都非常好,基本上能干一些轻活。
每人都汇报过后,丁奇宣布了一件事,他准备带奔前往力部落,去换取那种能增加人力量的力石。
丁奇刚说完,除鹿和奔外其他人纷纷劝阻。
“头领,您不能去啊,这么远的距离,只有你们两个人,路上危险啊!
”这中雄鹿说的话。
“头领,您带上我们吧,人多力量大!”这是狐说的。
“头领,您走了部落该怎么办啊?”这是马鹿说的。
“头领,马上就要下雪了,部落人在雪后就不敢出去,会迷失方向的!”这是白石说的。
丁奇将每个人的表情看在眼中,能看得出来都发自内心。
丁奇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安排接下来的活儿:
“力石很重要,必须尽快得到,我和奔出去你们也不用担心,来回的速度也会很快,希望能赶在下雪前返回部落。部落中的事情按部就班,不能懈怠。等另外两座房子和围墙建好后,在我规划的地方建羊圈、兔笼和鸡圈,上面搭棚子。储藏食物的地方也要依样建好,建的结实点,免得一场大雪下来,所有的棚子都塌了那就后悔不及了。”
“这两天已经冷了,鹿你们那撮人赶紧把兽皮衣、皮裤和鞋子制好,给每个人都发一套,合身就好,保暖性要强,所以不要不舍那些好皮子。至于这些事情之后,除了继续补充肉食之外,还要多采集野菜,喂养圈养动物的野草也要多储备。下雪后,这些东西就不好找了,现在羊大大小小已经有十只,兔子都有近百头,野鸡还是少,只有二十几只。光它们每天草料的消耗都要很多,实在不行可以将一些老兔子杀一批储备起来。”
最后,丁奇做了一项最重要的安排:
“我不在的时候,以雄鹿为首,鹿为辅,你们多向雄鹿汇报,每天都像这样开会,商量着来。散会!”
会后,丁奇将雄鹿和鹿两个留下来,郑重地对雄鹿说道:
“我离开部落后,那些奴们你要安排人仔细看好,和我在时一样,如果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就不要手软,直接杀。给你们的弓,在狩猎的时候要多练练,这将会成为部落崛起的本钱!”
第二天,丁奇按计划带领狩猎队出去,猎到不少猎物,甚至还活捉了两头鹿,这让丁奇心中非常高兴,预示着这次出行将会很成功。
当天晚上,丁奇和奔两人做好充分的准备。丁奇除了带上自己的背包还有武器之外,还背了一个竹背篓,里面放了四张网,其中三张网是答应给灰石三个部落的订盟礼物,另一张网则视情况是否与其他在路上碰到的部落进行交换,包括那个力部落。
奔则在背篓里放了三个陶锅和十个陶碗,这是与丁部落进行交换的正式物品。除此之外,一人一套兽皮衣服,一张弓两壶箭,一根长矛。丁奇甚至将那蜥蜴皮甲都穿在身上,做好保暖和防护。而奔也不用再去提裤子,加了裤带,解放了双手,方便多了。
这次是长途跋涉,所以两人尽量做到轻装前行,并在下雪前赶回来。
第二天一早,丁奇带着奔在部落全体人员的注视下向着原来鹿部落的方向快速前行,身边带着小可爱,天上由小金在前方带路。至于小黑和小白则被丁奇留在部落里,帮助部落打猎和看守,晚上还可以用来守夜,让部落成员能好好休息。
一缕久违的阳光从云层中探出,照射在正前行的两人身上,犹如金光。部落众人看到这种景象,纷纷跪倒在地,口诵荒神。
第91章 就是它!
殊不知,金光贯顶的景象让留守部落的人对丁奇越发虔诚,对丁奇荒神的身份不再有丝毫怀疑。而丁奇之前对奴们可能会叛变的担心,也算是白废了。
由于原野上草木枯黄,森林中的枝叶也减少许多,丁奇两人的前进速度又比之前出行时快上许多,第一天晚上宿营时,他们走过的路已经赶上之前两天走的路。前进的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应该是灰石三个部落的宿营痕迹,一些动物骨头扔得东一块西一块。
奔又累趴下了,可丁奇没有一点儿心疼的感觉,等他休息了有五分钟,就被赶去生火烤肉。丁奇则准备在篝火前的两棵树中间搭建一个“∠”形的简单窝棚,斜边是顶,水平边是地面,没有边的那一侧则是两棵树中间位置,作为进出口,前面就是火堆。窝棚背朝北,进出口朝南,也算能够防风朝阳。
两棵树相距三米,一棵大概一抱粗,一棵能有陶碗粗,很结实。所以,丁奇准备将这个简单的窝棚做成半永久性的建筑,方便以后出行的时候使用。
先用斧头砍倒一棵大概十五公分粗的栎树,大概十五米左右长,他用锯子先锯出两段,每段两米长,紧挨着两棵树放置。放置的地方已被清理平整,不至于两段木头会歪斜倒地。然后再从栎树上锯下一段三米多点的木头,放置在两段竖立的木头上,整个窝棚的支撑点就建好。
紧跟着丁奇又去伐倒几棵树,包括一些翻倒的枯木,全部截成三米半的长度树段,一根一根斜着搭在那根横木上,确保都能卡在两棵树中间,中间没有太多缝隙。
最后,丁奇拿着斧头从旁边的野草堆里,贴着草皮根搞下来一块草皮,草皮能有三十公分见方。没多久丁奇就搞下来几十块草皮,被他一块一块摆在斜面木头上,摆得密不透风,而窝棚也算是建好了。兽皮往窝棚下面一铺,前面有篝火,相信晚上不会很冷了。
如果人多一些,可以在另一边竖立同样两根木头,搭建同样的窝棚,两个窝棚之间有空隙,生火都不用担心。两边可以用木头搭个栅栏、安个门,防止一些野兽进来。
这时,奔已经将路上捕到的两只山鸡烤好,两人一人一个,很晚就消灭干净,喝一口冲泡出来的蒲公英茶水,消食又解腻,一天的疲惫似乎都消去。当然,小可爱和小金的食物也不会忘记,一兽一只兔子,它们俩吃得不亦乐乎。
不一会儿,躺在兽皮上的奔已经呼噜渐起,睡着了。丁奇睡不着,拿出昨天晚上收拾行李时发现的那一卷蛛丝。
这卷蛛丝是之前营救红狐母子时从它们身上弄下来,很是坚韧,弹性也很足。昨天晚上发现后,丁奇就装在背包里,准备旅途中整理出来,看看是否能编成一根弓弦。如果成了,那自己那把弓射程和威力都会提升一大截的。
另外,有一件事丁奇一直没敢确定,他的力量和身体灵活性比他在特战旅的时候还要强,感觉已经超过自己的教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可是知道,那时候的教官能轻松打败五个和自己一个水平的侦察尖兵。
夜晚,周围很安静,远处时不时会传来一声兽吼声,而近处则只有哔哔啵啵篝火燃烧的声音响起。小可爱趴在丁奇旁边,好看的耳朵一抖一抖的,时刻关
注着周围的动静,让丁奇心中也是安定不少。小金则不习惯在地面上睡觉,自己选了一棵高树,窝在那里,不怕寒风吹拂。
第一次处理蛛丝,丁奇深刻体会到抽丝剥茧是一种多么令人崩溃的工作。还好,丁奇有足够的耐心,睡觉前竟能剥离出三十几根长短不一的蛛丝出来。捆扎好放在一边,给旁边的小可爱道一声晚安,自己也沉沉睡去。
第二天,两人继续快速行进,路上有两大金刚在,倒能提前避开一些危险,比如仍在觅食的两头剑齿虎,一头看不出种类的黑熊。黑熊的体型比北极熊还要高大,潜伏在下风处的丁奇两人看到它轻而易举将一头大角鹿给撕开。吓得两人只敢等对方吃饱之后慢悠悠地走开,才从藏身地出来,往目的地赶去。丁奇觉得非常有必要将这些猛兽给清除掉,得保证这条路周围的相对安全。
前进的过程中,两人还时不时停下来观察碰到的一些动物痕迹,比如大象的脚印,偶蹄目动物的脚印,分不清是鹿、还是野牛。不过丁奇还发现了一些他熟悉的痕迹,马粪和马蹄印。他们发现的脚印都是朝着南方而去,想必是去南方过冬的。
不过丁奇有些纳闷,它们是怎么通过那片大火肆虐的不毛之地呢?没有任何吃的,没有水。也许会有一条合适的兽道吧,或者是那场大雨之后,那片不毛之地又恢复了生机也说不定。
临近傍晚,两人又选择一处适合休息的地方,搭建一处如昨晚一样的窝棚,烤了一只短角羊果腹。明天上午应该就能到达原来鹿部落所在地,速度加快了,感觉路程都缩短了一样。
丁奇边抽丝边在那里思考有没有必要将部落所在地搬到鹿部落那里,那处地方离其他几个部落很近,方便交流、交换资源,而且离青部落也很近。明年开春之后是要攻打青部落的,那个地方建一个中转站或聚居地都可以。
而且,那里部落多,竞争有些激烈,不如现在丁部落所在地资源丰富。等回头找到合适的代步工具之后,这距离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更何况,丁奇目前接触的都是部落西边的部落,东边的部落和湖泊南边可能存在的部落还没有接触呢,比如那个头戴羽冠的部落、食人部落。而且,部落后边的山那边是否还有其他的部落也未可知,所以暂时没必要挪窝。
轰隆隆~
天还没有彻底亮,睡在窝棚里的两人被一阵阵巨大的声音吵醒。这声音如连绵不绝的牛皮鼓声,又如巨人脚踩大地沉闷异常。睡得还有些愣怔的丁奇猛得一激灵,瞬间清醒过来。
他知道这是什么声音,以前在草原上训练时曾经感受过的千军万马飞奔而过的声音。当时虽说只有五六百匹马,可那声势却已能用万马奔腾来形容,气势磅礴。
马蹄踏地,声声嘶鸣,它们的身份表露无疑。
而现在这些马带来的气势,比万马奔腾尤有过之。连影子还没有看到呢,可动静已如山呼海啸。
一想到是马,丁奇霎时兴奋,昨天晚上还在想代步工具呢,这可好,大清早就送来了,而且还是这么多,自己得想办法搞一头马过来。
丁奇迅速起身从背包里拿出那卷伞绳挂在脖子上,然后拿着斧子在林子里快速奔跑起
来。
“奔,快去找一根比手腕细一点的树,要又直又长的。”
奔也行动起来。
“找到了!”
两分钟后,丁奇找到自己需要的木头,三两下砍倒,将上面的枝叶剔除后,将斧头递给跑过来的奔,倒拖着这根长五米多、单手就能举起来的木杆朝声响传过来的方向跑去。
丁奇边跑边将伞绳取下来,将一头先打了个直径十公分左右的死结,然后将绳子穿过去形成一个大的活结,这个活结将是准备用来套马。跟着将木杆比较细的那一头也从死结那穿过去,再在活结上的一段绳子交叉成环,将一边的线再交叉成环后,从刚才那个环里穿过去。
穿过去的环套在木杆最细那头,轻轻拉紧,再将死结顺着杆子向下拉,扩大活结,形成一个直径大概一米的环,主线拉到木杆根部,用自己右手握住,这个简易版套马杆就做成了。
丁奇没见过套马杆是什么样子的,但不代表他不会做一个类似的,原理相通就行。
远处,薄薄的晨雾随风飘荡,就像是平静湖面上轻微的浪,一点一点向前涌动。可这份平静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变得震颤起来,震雾抖动得越发厉害,直到被撕碎。
一匹火红的骏马撕裂晨雾,纵跃而出,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身姿犹如一头浑身沐浴火焰而生的精灵,从前方两片森林中间奔驰过来。头马的风采让丁奇内心狠狠地震动一下,可他知道这不是他能染指的,至少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觊觎的。如果现在冲上去,只会被它身后的马儿们踩碎片。
头马不时嘶鸣一声,似是给后方的马儿们指示方向。刚刚好像还在远处的巨大轰鸣声,在头马冲出来之后,瞬间充满整个耳廓,嘈杂的声音包裹住全身,自己瞬间宛如风浪中的一叶小舟,在这奔腾海啸中随时可能倾覆。
海潮般的马群呼啸而出,掀起的风浪扑面,带来马群那特有的味道,如惊涛骇浪一般势不可挡,滚滚而来。此起彼伏的马嘶声响彻这片丛林,鼓荡不休。
映入眼中的马群拥有高大的身躯,长长的颈项,柔顺的鬃毛和飘逸的尾巴,无不展示出马的雄壮和力大无穷。
喧嚣奔跑的它们如洪流,从丁奇藏身的石块前面呼啸而过。而万千马儿奔跑时带动的风,如浪,起起伏伏,不被约束。就如自由的精灵儿,一路疯狂,一路流浪,一路向远方,就像祖辈们反反复复做的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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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声音太嘈杂,丁奇不得不大喊出声:
“奔,一会儿我套住一匹马的时候,我会把绳子给你,你将绳子抓紧,然后绕着这块石头绕圈,不要让那匹马跑掉,耗尽它的体力后我们就能驯服它。记住,不要乱跑。”
早已被马群带来的惊天气势吓得腿脚发颤的奔,躲在丁奇身后,艰难地点了点头。此刻,小可爱和小金都远离这片地方,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对马群,哪怕是最悍猛的老虎也不敢直面其缨。
马群已经过去大半,紧紧盯着马群的丁奇看到一匹雄壮的黑马紧贴马群奔跑而来,如缎子般的毛皮油光发亮,滑动的肌肉随着奔驰显现出令人痴迷的力量。
就是它!
第92章 驯马
就在这匹黑马即将冲过去时,丁奇从藏身的石头后面冲出,双手持着套马杆,快速奔跑起来,瞬间速度已经与马群速度相当。
看到突然出现的人类,马群稍微有些惊慌,在已经惯性作用下就想向里跑。可马群紧挨着,没有太多的空间能让外面的野马挤进去的。挤不进去,那就只能离这个不怀好意的人类远一点,那是向前跑还是向后跑呢?
黑马周围的马匹犹豫了,有加速向前跑的,有减速向后退的,这瞬间的混乱,让黑马迟疑了一下。
而这一刹那的迟疑,无疑给了丁奇最好的机会,套马杆带着那一圈绳索,准确地套在了黑马的脖子上。
希律律~~
感觉自己脖子上被套了一根东西的黑马立马炸了起来,昂首嘶风,瞬间就向前冲了出去。可在丁奇有力的双臂拉扯和双脚蹬踏下,它只能跑出一个半圆,远离马群。它不安,慌张,抬起头颅向后拉拽,没用。它扬起前蹄,不安地嘶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奔腾,甚至甩后蹄尥蹶子,依然无功。丁奇就像扎根在那里一样,任由黑马踢腾。
这一切都发生在三五息之内,丁奇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着,肾上腺素急速分泌,将力量顺着血液推到四肢百骸,迸发的力量让丁奇自己都有点害怕。但他已经无暇它顾,唯有将对方制服。
“奔!该你了!”
看到丁奇如神人一样,拉着那黑色的精灵,奔看呆了,心里面对丁奇的佩服已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见丁奇招呼他,立马兴奋地奔过去,接过丁奇手中的绳子就准备向后拉。
突然,一股巨力袭来,将本以为能够很轻松拉住这匹马的奔拉倒在地,拖拽出去。
啊!
奔吓坏了,使劲在地上蹬踏,却毫无作用。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马拖走的时候,一股同样的巨力从自己身后使出,拉住黑马的同时,也让自己能够从地上起来。
“拉稳了,跟我来!”
却是眼疾手快的丁奇从后面拽住绳子,将奔和黑马拉了回来。任由黑马跳动,就是不松手,稳如泰山。
站到石头边后,让奔用绳子在那块石头上绕了一圈,见他不是太吃力之后,再次冲向马群,任由奔和黑马在那里周旋。他还要再给奔抓一匹马。
马群已经受惊,见一个人类冲过来,它们如一群鱼一样四散而逃。加速,减速,向里挤,抑或向后跑,混乱的七八匹马竟是将靠近丁奇这边的马群速度降了下来。一匹灰马来不及刹车,强健的四蹄在地上犁出两条道来,堪堪停在丁奇面前。可谁知它四蹄一软,竟卧在地上。
咴儿~咴儿~
不停地嘶鸣,却怎么也站不起来,就好像眼前这个人类身上有神秘的力量,压迫得它怎么都使不上劲儿,那感觉就像是天神在俯瞰众生。
对,就是天神!虽然它也不知道天神是什么。
眼看有替罪马吸引了人类的注意力,其他马儿突然加快速度,从这个是非之地逃开,汇入马群尾部,扬长而去。似乎,好像,有些沾沾自喜。
丁奇看到灰马这怂样,顿时就乐了,看来不需要自己再费多大力气就能将这匹马弄到手中。一想到马上就能拥有两匹马,兴奋之情油然而生。
可就在丁奇准备把肩上斜挎的另一卷绳子拿下来,准备将其捆住的时候,灰马*眼中竟然闪现出一种决然之情,四蹄奋动,就想从原地起来
。
这还得了?
丁奇直接扑上去,双手搂着灰马脖子,跨坐在马背上,用自己全身的力量压在它的身上。
噗通!
就要起来的灰马被丁奇一压,再次卧倒在地,四蹄挣扎,可怎么都起不来。灰马*眼中闪现出一丝绝望,可它还没有放弃,依然没有就此认输,侧过身就想翻倒在地,如打滚一样,想把丁奇压在身下。
可就在它以为奸计就要得逞的时候,一颗硕大的拳头在它一侧的眼中越变越大。
嘭!
灰马被丁奇一拳打在脑袋上,满眼金星,眼前一黑,歪倒在地,再次聚集起来的勇气被丁奇一拳打散,放弃了逃跑的希望,对自己接下来的结局充满绝望。自己可是有不少同伴在被人类抓住后,被撕裂,成为他们的食物。
丁奇看到制服了这头灰马,再次看了看自己的右拳,对自己的力量感到不可思议。难道原始时代的动物肉都充满力量吗,就像小说中写的,有灵气、元力、源力或者其他什么力,要不然力量不可能这么大啊!
希律律!
“头领快帮我”
丁奇一惊,原来是奔控制不住那匹黑马了。
赶紧拿下肩上的绳索,捆住灰马的脖子,再用绳子将灰马左前腿和右后腿绑住,形成马绊儿,不用再担心对方逃走。
丁奇迅速冲回黑马那边,拽着伞绳,减轻了奔的负担。此刻的黑马似乎变得有些疯狂,用自己的脖子扯着那根束缚住它的绳索,不停朝后退,几乎都坐在地面上,脚下是深深的印痕,可见它与奔之间的拔河游戏它使出了多大的力气。
可现在,奔在这场拔河游戏中渐渐落入下风,还好丁奇来得及时。眼见这匹黑马在原地不停跳跃,不停拉着伞绳,虽有大石头的阻隔,想短时间内如灰马那般制服它,还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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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坚持一会儿!”
丁奇大声吼道,扭身冲向那匹黑马。黑马见有人冲过来,猛地站起身,脖子上的绳子突然一松,正拉着绳子的奔一个屁股蹲倒在地上。紧跟着黑马腾跃而起,奔瞬间被扯到大石头前。
砰!
与大石头来了一次亲密接触的奔,两眼一翻,晕了过去,手中的绳索出溜溜就滑了出去。
眼看黑马就要摆脱束缚,带着伞绳逃跑。丁奇本要冲过去的身体在右腿的发力之下,速度有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提升。他如一道风一般瞬息间来到黑马的左侧,抬腿就要跨上马背。
可没想到那匹黑马反应竟比丁奇还要快,前腿向右一跨,屁股一扭,头向下低,两条后腿高高地抬起来,一个蹶子就甩了过来,那架势绝对是想要了丁奇的命。
丁奇却是没有坐以待毙,右手抚黑马背,两只脚轻轻向左跨出一大步,躲开黑马蹶子的同时,右手使劲一按马背,整个身体就又缩了回来,就像一个鞍马运动员,两条腿叉开,一个回旋就坐在黑马背上,顺势将伞绳在它脖子上绕了一圈,交由两手握紧。而此时,黑马的两条后腿才刚刚落在地面上。
希律律~
还没站稳的黑马瞬间嘶鸣起来,它感觉到那个人类趴在了自己的背上。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的黑马顿时发怒,先是奋起前蹄,马背弓起,两条后腿用力猛地从原地踏起,尥起蹶子的同时,希望将背上的丁奇给甩下来。
可已经起了争胜心,想将这匹黑马驯服的丁奇怎么会
被它的这点本事给吓倒?他牢牢地握紧绳索,双腿夹紧马腹,将整个身体都贴在黑马身上,随着黑马的跳跃而摆动,并不断尝试平衡自己的身体,使自己在马背上晃动的幅度不大。
来回五六个蹶子之后,黑马见始终没有甩脱背上那个人类,索性一个腾空,冲出这片布满泥泞马蹄印的空地,朝前奔去,并不断在奔跑的过程中左遥右晃,继续试图将人甩下去。
黑马不跑还好,丁奇只是晃动幅度稍大一些,紧紧抱住马脖子,夹紧马腹还能应对。等它真正奔跑起来后,他上下起伏的幅度急剧增大,身体与马背之间的距离拉长,双方的碰撞更加激烈。
感受最明显的就是丁奇的两个宝贝疙瘩差点没变成打碎的鸡蛋黄,疼得两眼发黑,头晕目眩,浑身冷汗直流的他瞬间就想滑下马背。尤其是胯下,也不知道是汗还是血,抑或真的是打碎了的蛋黄,黏黏乎乎的,就像打在碗里的两个蛋黄。
好在他忍住了这十级疼痛,并从眩晕中恢复了过来。心中一发狠,就跟这匹黑马杠上了,你让我鸡飞蛋打,那我让你成为胯下亡魂。
此时,黑马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丁奇已经能够感受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这种速度下,没有人敢从马背上跳下去,最好的结果就是骨断筋折。
没有马鞍,胯下还是一匹疯马,丁奇只能变成一个疯狂的人。他在努力控制身体平衡的同时,狠狠地收紧手中的伞绳,勒紧它的脖子,并向左偏,使得它不能按直线奔跑,并降低奔跑的速度。
半个小时后,保持了长时间奔跑的黑马已经无力,还想猛冲的它却不得不败给自己的体力,呼哧呼哧直喘气,嘴角的白沫四溅。耷拉着脑袋的它,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它甩不掉背上这个人类。
咴儿~
黑马已经放慢速度,就像漫步一般,不时地嘶鸣一声,仿佛在说:
“你这个人类太无耻了,呆在我背上就是不下来,服了你了!”
它好像不再抵触背上有个人类,或者说不再抵触丁奇在它背上,在晨光中慢慢前行的它,不时停下来将嘴伸向那些还没有被秋霜打败的叶子和野草,补充一点身体的损耗。
坐在马背上的丁奇也感觉到身下这匹黑马的那点驯服之意,轻轻将伞绳置于身侧,慢慢协调自己的身体与黑马保持一致,静静地体会人与马大战之后这份难得的宁静。
咴儿~
黑马明显不再抵触丁奇,甚至扭脸想要去蹭一下丁奇的腿。感受到来自黑马的善意,丁奇用手轻轻拍拍马脖子,摩梭两下,顺着马背滑了下来。
啊!
丁奇疼得呻吟了一声,奔跑了很长时间,刚才在马背上还没有感觉,现在下马之后明显疼痛剧烈。丁奇第一时间就褪下裤子查看,还好,没有碎,只是汗水太多感觉滑腻。
抬起头来,黑马打了一个响鼻,将嘴角的白沫洒了丁奇一身,可他浑不在意。叉开两条腿站着,仔细端详。
黑马头短而宽,一双乌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丰满的颈部被长长的鬃毛覆盖,没有一丝的杂乱,微微浸出的汗液润湿了脖颈,却更显得肌肉厚重有力。背部厚实宽阔,高度达到丁奇肩膀,很显然它的驼负能力很强。四肢修长有力,奔跑能力毋庸置疑,这是一匹优良的纯种野马!
此刻,它正用自己黑亮的眼睛盯着眼前这个人类,有一些好奇,还有一点亲昵。
第93章 小二黑
看着这匹黑马,丁奇心中非常高兴,早忘记身上的疼痛。这让他想起获得小金的过程,赶紧从旁边的灌木丛上折下来一些还未被霜打败的枝叶,递给跟在自己后面的黑马。
食物,是加强双方之间关系最有力的武器。
黑马很快就将丁奇手中的枝叶吃干净,还意犹未尽的样子。丁奇转了一圈,却突然发觉没有更好的草料喂它。正在他急得团团转时,猛地想起来自己背包中有小半包精盐和两塑料瓶水,赶紧拿出水,往里面倒进去三五撮盐,摇匀。
丁奇喝了一小口,够咸,然后将水倒入左手心中,伸向黑马。黑马嗅了嗅,眼睛里仿佛透出一股兴奋之情,突然伸出舌头将丁奇手心中的水舔干净。这还不算,它用嘴巴不停在丁奇身上来回触碰,似乎在找东西,甚至伸向他的咯吱窝和胯下,弄得丁奇尴尬不已,哈哈大笑着来回躲闪,实在忍不住就抱着马脖子免得黑马继续进行刚才的动作。
丁奇笑得前仰后合,黑马也不停打着响鼻蹭着丁奇胳膊,双方之间的关系似乎又近了一步。
丁奇明白,动物都喜欢盐。
他往手心中倒一点水,黑马就伸出舌头将盐水舔干。如此往复,直至黑马将那一瓶水全部喝光,除了漏下去的以外。
“喜欢吗?是不是喜欢这个味道?等我得到盐之后,我天天喂你喝盐水!”
黑马仍在舔丁奇的手心,丁奇想着用盐水应该能捆住它的心吧。
希律律~
黑马宛如听懂了一般,奋起前蹄,人立而起,高声嘶鸣起来,表达着自己的喜悦之情。看来它特别喜欢盐水的味道!
“得给你起个名字啊,四大金刚每个家伙都有一个名字,你也得有一个合适的名字才好。”
看着眼前这匹黑马,丁奇嘀咕着如何给它起个名字。想起之前看过的一本英汉对照的书虫系列书籍-《Black Beauty》,中文意思是黑骏马,那是故事的主角一匹黑马的名字。不过似乎叫黑骏马有些俗气了,体现不出名字的特别,而且不能再叫小黑。
“你算是老二吧,叫你二黑咋样?唔,不行,四大金刚它们分别是小可爱、小黑、小白和小金,你也得有一个小字,那就叫小二黑吧。哇哦,好响亮的一个名字!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啊!”
丁奇快速将黑马的名字搞定,心里面美滋滋的,也不管黑马同意不同意。
小二黑有些高,它身上也没有马镫,丁奇只好将它牵到一块石头旁边,踏上石头才轻松坐在马背上,掉转马头,轻夹马腹就想指挥它回去。
可小二黑就是不动。
丁奇是骑过马的,知道轻轻用腿夹一下马腹,马就会朝前走,拽动缰绳,就会按缰绳的拉拽方向走。可小二黑明显不知道丁奇的意思,对丁奇的身体或姿势语言还没有接触。
找出原因,丁奇也不急,下马,将伞绳在马嘴上方缠了一圈系成活结,做成一个简易版的马笼头,也叫笼套,按照以前农村牲口的笼头来制作。只不过丁奇仅是简单做了笼头的下半部分,上半部分也只是用一根绳和马脖子上的绳子连接,连马嚼子都没有,等有时间有工具了再制作真正的马辔头。
丁奇先是站在小二黑左边,轻轻用手挠了挠黑马下巴
,让它安静下来,长绳收回交于左手,右手拉着那根连接绳轻轻向左牵,拉动黑马身体向左运动。
待转了几圈之后,丁奇再站在黑马右侧,用同样的方式转了几圈,再折转到左侧,来回试了五六遍。
丁奇这么做的用意就是让黑马知道自己这样做的用意,让它形成条件反射。当然也不可能一次就会成功,还是要经常训练才可以达到目的。
打定主意的丁奇牵着小二黑,顺着刚才黑马过来时留下的痕迹步行返回之前与奔分开的地方,边走边拉着伞绳来调整黑马的前进方向,强化它的记忆力。
走到半路时,丁奇实在走不动,可等他爬上马背时,小二黑怎么都不动,还睁着很无辜的眼神扭脸看着丁奇,让丁奇恨不得敲它两下,让它开窍。
无奈之下,丁奇只好选择一种笨方法,来源于给驴前面挂根胡萝卜自动拉磨的故事。丁奇没有胡萝卜,只好在周围找了一大把看着比较不错的野草捆在一根木杆上,掉在小二黑前面。
哎!你还别说,真管用。
黑马盯着眼前这捆草,眼睛一亮,伸头张嘴就想吃上一口,可是够不到,只好向前挪出一步,继续够,还是够不着,再挪一步。就这样,小二黑迈着自己轻快的脚步,由挪到走再到慢跑,带着丁奇向前。
丁奇在马背上配合着拉伞绳,一会儿将草捆放在右边,一会儿放在左边,继续强化小二黑的记忆力。不知不觉中,离奔越来越近。
灰马那里,晕过去的奔慢慢醒转过来,稍一定神,就看到吵醒他的罪魁祸首-躺倒在地的马。
是的,丁奇就是这样说的,这是马。
这匹马在地上挣扎着想起来,奈何马蹄上捆着一根短绳,自己想站起来都难。
小书亭
奔如那匹灰马一样躺在地上,他被撞的那一下着实不轻,此刻还有些昏昏沉沉的,不过还是硬撑着站了起来。一抬头就看到石头上卧着一头猞猁,吓得他就要向后逃跑,可等他看清楚时,竟是小可爱在那里。
原来它一直在守着我啊!
奔过去跟小可爱打了声招呼,对它那冷冰冰的态度倒是没有多大在意,你说他能和一只动物计较吗?
他来到灰马面前,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就有点不忍心。他从后面慢慢靠近灰马,轻轻将手放在马脖子上,明显地感受到灰马脖颈上的皮肤一抖,皮下的肌肉都紧张起来,想快速从地上起来。
奔只想安慰一下它,鬼使神差地他屈掌成爪在灰马脖子上轻轻挠了挠,灰马竟舒服地哼了一声,要起身的动作也猛地一停。
咴儿~
奔一看竟有这效果,就开始卖力地挠起来,动作仍是很轻柔。灰马刚才还紧张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恢复到躺在地上的姿势,打了一个响鼻,享受着奔在它脖颈间那让它欲罢不能的挠痒痒。
嗯~,真是太舒服了。
就差在地上打一个滚了。
奔眼见这匹马竟然有这样情绪化的表现,心里面也非常高兴,逐渐扩大他挠痒痒的范围。
丁奇骑着小二黑从远处走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奔一只手挠着灰马的脖子,一只手挠着灰马的下巴,而灰马舒服得直哼哼,俨然一个正翘着腿在享受正规按摩的美女。
嗯
?怎么是美女?
因为丁奇居高临下,刚好看到翘腿的灰马不是一匹“男”马。
“这是一匹母马?怪不得那么容易就制服了,看来还是小二黑厉害啊!”
“嗯,要不要给这匹马起个名字?小芹如何?或者芹菜?”
对起名已经上瘾的丁奇,竟是把奔扔在一边,考虑给灰马起个什么名字才好。
而这时,奔也看到丁奇骑着刚才那匹黑马轻快地走过来,在马头前面的那一捆青草,却让奔闹不懂是什么意思。
丁奇被奔打断了自己的思考,扭头看着奔说道:
“可以啊,奔,知道怎么讨动物高兴了啊,这么快就能将这匹灰马搞定,本事不小!”
走到近前的丁奇右腿猛地抬高,从马头上方跨过,潇洒的一个转身下马,一边将那捆草喂给小二黑,一边不忘调侃一下奔。
奔倒是不知道丁奇调侃的意思,只是丁奇的下马姿势竟是让奔看得呆了,好帅啊!
“头领,这就是你说的马啊,太神奇了!您真的不愧是荒神啊,骑在上面,犹如天神下凡!”
奔满眼冒着亮闪闪的星星,对丁奇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才知道马是什么样子,这马屁就一个接一个的拍上来了,端得是无师自通啊!
“行了,不要在那乱拍马屁。今天我们不赶路了,赶紧的,我教你如何驯马。”
奔却愣在当地,心说什么叫乱拍马屁呢?马屁是什么?
嘭!
丁奇一脚踹在奔屁股上,崩出好大一个屁!
丁奇将小二黑拴在一边的树上,帮助奔将灰马脚绊儿解下来,如之前那样先简单给灰马做一个笼头后,开始指导奔如何驯马。
驯马初见成效的丁奇两人牵着马回到宿营地那里,休息一会儿之后,奔开始烤肉干,丁奇则开始依照马头的大小制作笼头。笼头收笼套、马嚼子和缰绳构成,马笼头制作简单,用材也只能就地取材用搓出来的藤蔓绳制作。笼头之间连接的部位直接用绳系住,确保不会轻易拉开。制好笼套之后,就套到马头上,脖子后面再系一根绳子固定在那里。
缰绳就更简单,一根长绳对折,两端系在笼套上,一端整成活套,方便解绳拴马。
马嚼子得用铁棍或耐磨的东西做成,得会铁匠手艺,所以暂时不用想而且丁奇现在手头没有合适的兽皮,也没有马鞍,他们俩只能像印第安人那样骑着无鞍马。
两人饱餐一顿,也没忘记让两匹马吃饱,专门带着它俩寻找合适的草直到喂饱他们。
小可爱和小金窝在一起,对丁奇又驯服一个宠物给予了更多 的好奇心,不时靠近它们,却把两匹马吓得不轻。
第二天一早,骑着马儿的两人花费了两个小时左右就到达了原鹿部落所在地。休息半个小时后两匹马各喝了半锅淡盐水,精神与体力又回复过来。奔稍一辨识方向,就朝着灰石部落赶去。
一天半后,丁奇两人赶到了灰石部落外围,看着山冈下正在灌木丛中寻找食物的灰石部落众人,丁奇驾马冲向他们,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
驾!
奔紧跟丁奇身后,驱马同时跃下山冈,两匹马造成的动静将那群惊慌失措的人们吓得四散而逃!
第94章 骑马带来的改变
吁!
希律律!
就在黑马即将冲入人群之时,丁奇猛拉缰绳,小二黑人立而起,在原地转一圈之后才将前蹄放下。而奔则收了一点速度,是以也能够在黑马左侧拉缰急停,不过他自己差点从马背上摔到前面。
两匹马打个响鼻嘶鸣、呼呼喷气的形象看在倒地的众人眼中,误让他们以为来了比剑齿虎还要厉害的猛兽,而那端坐在马背上的两人,则是驾驭着猛兽的天神和他的跟班。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们知道天神长得漂亮,姿势还帅。
经过两天跋涉的两人和自己的坐骑也算是逐渐熟悉,驾驭起来也不像刚开始时那么难,结合着缰绳拉拽和口中的指令,人与马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对彼此的习惯也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丁奇在训练黑马的同时,也教奔如何来驾驭马匹,奔学得很认真。他发自内心觉得丁奇就是父神派来的使者、神使,他就是荒神,只有荒神才能懂这么多,才能驯服野兽和马。
他是和丁奇接触最多的一个人,他觉得丁奇是把他当成最信任的人,所以教他丁奇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每一项能力、知识,故奔下定决心要努力将每一个丁奇教他的知识学会。
“你好,请问你们是灰石部落的人吗?”
尽管已经确定这是灰石部落,可丁奇还是要确认一下,以免搞错。
眼前这名看起来有些瘦弱的男人还是有些害怕,在丁奇说话时就不断后退。
“不用害怕,我们没有恶意,你们是灰石部落的人吗?”
丁奇重复问道。
“是…是的,你,你不要让它过来!”
“好的,放心,它不会咬你。麻烦你去告诉一下赤石头领,就说丁部落头领来了!”
这名瘦弱男人一听,赶紧掉头跑向部落所在。
丁奇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着眼前这一片高矮不一的灌木丛,地上都是翻过的痕迹,还有一些凌乱的脚印在上面。灰石部落的人都挤在一起,看着眼前这个骑在黑色野兽身上的人,畏畏缩缩地不敢上前。
灰石部落里,一群人在赤石的带领下,朝丁奇赶来。丁奇远远地看到赤石头领在族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就轻踢马腹迎上前。
走到还有十几米的距离,赤石头领却不敢再上前一步,待确定是丁奇之后,赶紧的打个招呼。
看到丁奇坐在那个让他们害怕的野兽背上,而那个野兽竟然那么驯服,赤石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愧是荒神,神一样的部落头领。他带着部落全体拜伏在地,不停地呼喊着荒神。
丁奇没办法,只好下马扶起赤石。
“赤石头领,何必如此?快让大家起来,老朋友过来看你了。”
“荒神,丁头领,这才多久没见,您又驯服这样一头神兽,太厉害了!”
赤石眼中满是羡慕的眼神,恨不得自己也能坐上去,可看着又特别害怕。
“赤石头领,不要怕,这是我来的路上抓到的,这叫马,能够快速奔跑,以后我再来你们部落,时间就会更短。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再多抓一些马过来,我送头领几匹,加强我们之间的联系。”
赤石一听自己也会拥有一匹这样的神兽,心里面那叫一个得意,赶紧将两人迎进
部落。
两个人两匹马一头猞猁的阵仗让赤石部落全体上下对丁奇充满敬畏,尤其是之前见过丁奇的人,这次更是如头领一样,发自内心认为丁奇是一个了不起的头领,认可了丁奇荒神的身份。想必在明年春天之后,荒神的名头将会传遍周围大大小小的部落。
灰石部落所在也是一个山洞,大概有六十人左右,部落一部分人住在外面用柴草做成的“窝”里,外面糊了一层泥巴,说窝都有些勉强。山洞外面有一片平地,地上都是一些碎石头,还有一些比较大的石头堆在平地的一角,一些初步成形的石器则整齐摆放在洞口。
看来部落取名灰石是真的名副其实,天生和石头打交道的人。
奔去安置两匹马,并在岩的帮助下,去准备一些草料。丁奇则直接表明来意,将之前说好的礼物-渔网交至赤石的手上。
赤石让人将渔网打开,一干人全惊呆了,哪见过这个啊!交错的绳子和密密麻麻的眼儿让人看着眼晕,至于如何做的就更是看不懂,更不用说如何使用了。
丁奇询问后得知,在部落一侧有一个比较大的湖泊,里面有很多鱼,也没有见过有什么危险,就准备给他们演示一下如何捕鱼。
这张网也是围网的样式,不是撒网,所以也需要有人下水拉网捕鱼。
丁奇现场指导,赤石安排三个狩猎好手下水,按照丁奇演示的操作。待持网之人快走到岸边时,水里已经沸腾了起来。岸上灰石部落众人纷纷惊呼起来,等看到一条条大鱼在网中挣扎却逃不了时,他们激动地跳进水中,左拥右抱,将大鱼给扔上岸,丝毫不觉得水凉。
这一网下去,能增加多少肉食啊!如果再多下几网,恐怕整个冬天都不用担心吃不饱的问题,说不定还能和附近的几个部落进行交换呢。
灰石部落的人掌握了渔网使用方法,晚上搞了一个盛大的烤鱼宴庆祝活动。灰石部落的医巫,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站在篝火前,主持了这场庆祝活动。激动的老头儿连话差点都说不成,还好,他也算历练过,带着全体成员向奔行礼,并表明灰石部落想得到荒神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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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听到这里,心里面乐了一下,但他没有接话茬。之前三个部落派人潜伏回来的梗,丁奇还没有找他们算账呢。之前让你们加入的时候,你们不想加入,现在想加入想得到庇护,得拿出点诚意来才行。最后被丁奇一笔带过,根本不接招。
由于灰石部落不怎么注意卫生,整个部落也弥漫着浓重的鱼腥味儿和烤鱼味。像在丁部落欢迎他们之时,每个两条鱼,吃得肚圆。
第二天,灰石部落的岩在最终医巫的决定下,成为前去其他两个部落和力部落的向导。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非常忐忑地坐在灰马背上,成为他们部落第一个近距离接触马的人。
驾!
三人两马一兽冲向青鸟和红牛部落,引起岩的一阵阵惊呼,天空中小金跟着他们身影毅然向前。留下赤石头领在那里不停地懊悔,幽怨地看着他们的医巫,半天不说话。
“头领,关于荒神的传说由来已久,他将会带领我们走向繁荣和昌盛,能让我们大家吃饱穿暖。从他带来的渔网上,我们就能够确定他有这个本事,更不用说他能驯兽的本领了。”
医巫看着赤石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
子,继续说道:
“之前如果你直接答应加入荒神的部落,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到达他们那里。可我昨天晚上却没有看到他对我们部落的兴趣,再加上你派人去偷看人家部落,人被抓住又给放回来,估计人家心里面不舒服得狠呢。
既然联盟了,就应该有一个联盟的样子,不能再做出出尔反尔,损害双方关系的行为。”
医巫顿了一下,看了一眼放在三块石头上的陶锅,想起自己老掉牙了还能吃到这种陶锅做出来的美味,忍不住咽了口口水道:
“雪化之后,攻打青部落,我们灰石部落要打头阵,表现要更好!明白吗?”
“明白了,医巫。”
还在那里纠结的赤石,咕咕哝哝回了一句。医巫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经历了三任头领,那见识不是赤石能比的,他的话在部落里就是权威。
接下来的红牛和青鸟部落,丁奇都经历了和灰石部落一样的待遇,也给他们展示了如何捕鱼,让两个部落的肉食增加许多,增加了他们冬天存活下去的机率。
他们看到丁奇骑马而来,与灰石部落一样,表现出极大的震惊,对丁奇的膜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不过丁奇内心却在不停地腹诽,如果我要是驯服了野牛甚至是大象或者是剑齿虎,他们会不会吃惊到将自己的舌头给吞了?
鉴于上次三个部落共同派人偷窥的事,青鸟部落的医巫“雕”当着丁奇的面狠狠地批了一顿苍鹰头领,并向丁奇道歉,表示雪化之后一定要紧跟丁部落,将青部落干掉。
红牛部落的医巫“犀牛”更是直接,来了一套全武行,将他的儿子黑牛揍了一顿,以此也表示对之前所做之事的歉意。只不过这种表达歉意的方式,让丁奇一干人看得目瞪口呆,岩在旁边都不知道该如何自处,因为他不知道他们的首领知道这些事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三个部落的事暂告一段落,丁奇也完成了对他们的承诺,离开红牛部落,前往力部落。
岩在和丁奇两人相处的这一段时间里,那眼睛就没有停止转过,不停地思考。也像奔一样,在疯狂地吸收着丁奇不经意之间露出来的知识和信息,更是对奔神秘的捕猎方式感到极度震惊。每次看到他抗着一根棍出去,不久之后就能看到他带着受伤而死的猎物回来,这让他心中跟被剑齿虎挠了一下似的,可就是得不到答案。
有心想去偷看一眼,可自己每次都是捡柴生火,丁奇在旁边美其名曰放马,实际是在看着自己,只要自己想跟上去,都会找借口中将自己拦在那里。想向丁奇请教,又怕被拒绝,只能这些心思放回肚子里,看看什么时候能学到吧。
丁奇却不知道,带着岩走一圈,会给部落带来一次极大的危机。
骑马在丛林中赶路,无疑增加了一些来自食肉动物的危险。对肉食动物来说,这就是两大块会移动的肉,送到嘴边不吃那就是对自己身为肉食动物的亵渎。
从红牛部落一路向南,在骑马的情况下,预计会在四天左右时间能到达。可在第二天晚上,他们遭遇了一群五六头鬣狗的围堵。
还好那天晚上柴火准备得很充分,旁边就是两棵枯木,点燃的篝火让鬣狗不敢过去靠近,可它们也不愿就此离去,始终围在那里,发出那听着让人感觉有些毛骨悚然的笑声。
第95章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三人始终没能睡着,灰马被拴在篝火堆后面大气不敢喘,倒是小二黑不怕,还有些跃跃欲试,想过去踢它们两脚的样子。小可爱似乎对这些鬣狗有些害怕,可也没有退却,躲在一根倒伏在地的枯木旁边,伺机准备进行攻击。
丁奇被缠的没办法,要不是碍于外人在这里,他早就和奔一起拿出弓将对方干掉了,哪还会让它们堵在这里得瑟?
思来想去,丁奇示意奔准备,自己则假装去添柴火来到岩的身后,掌刀向前,将其砍晕扶到一边。而岩在倒地前,慢慢闭上的眼睛看到奔将自己用的棍子拿出来,系了一条绳子在棍子两端,形成一个奇怪的形状。
这是什么?
黑暗袭来,岩昏迷过去。
对于这六头鬣狗,持弓在手的两人并没有太费事,在丁奇也拿起弓之后,被迅速的消灭,凄惨的叫声在黑夜中传出很远。只不过一时不有死透的鬣狗,丁奇拿出开山刀一个个挨着进行补刀。小可爱也从躲藏处冲上去,只不过还没等它跑过去,那些鬣狗就已经被两人干掉,没它什么事了,这让它郁闷得直叫唤,好像是抱怨没有让它打是一件很过分的事。
为避免鬣狗的鲜血吸引来更多的肉食动物,两人赶紧制作了两根火把点燃,扑灭篝火,将岩扔到马背上,向力部落所在的方向走了大概两公里左右重新扎营。一夜下来竟再没有野兽来骚扰他们,只不过第一个宿营地的方向时不时传来野兽打斗的吼叫声,似乎有豹子还有剑齿虎的声音。
三人舒服地睡了一晚上,尤其是岩昏过去之后,就一直没有醒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伸个懒腰站起来。但他看到周围的景象时,纳闷了,怎么睡了一觉醒来就跑到这里了?还是说之前是做梦呢?
想不通,想不通就不想,吃饱饭再说,只不过他的眼神时不时会扫过奔拿的那根棍子,还有上面的一根绳子,若有所思。
丁奇则站在旁边一丛灌木那里,看着叶片上的白霜在思考。最近几天,每天早上起来地上、草叶上甚至灌木上都挂满白霜,过不了几天,一场雪随时都有可能降下。
天已经很冷,自己和奔还好,有真正的兽皮衣服穿,很暖和。可看着岩还穿着兽皮裙,光着腿和脚,上身裹着一张兽皮微微发抖的样子,让丁奇心里面有些过意不去。因此,丁奇决定利用睡觉用的兽皮来帮岩简单做一件衣服出来,只不过得避开岩才行,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做。
打定主意的丁奇拿着三支箭,没有挂弦的弓,带着小可爱来到丛林中打几只小动物,给猞猁和金雕当早餐。还没等他打到猎物呢,小金竟抓到一只兔子在那里吃,旁边则扔了一只山鸡,似乎在等着小可爱过去一起享受这美餐。
早饭后,三人两马两兽继续朝目的地进发。
虽说已经进入冬天,树叶几乎落光,但路依然难走,这还是有马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马,三人在里面跋涉,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达力部落。
晚上,三人找了一处安全的山洞过夜。洞很小,也够三人休息使用。离
丁部落还有半天多时间,明天上午应该可以到达。
等他俩睡着后,丁奇拿出自己搓好的蛛丝绳使劲拽了拽,很结实,也有一定的弹性,通体银白色,随着在手中旋转释放出不同的光线来,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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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蛛丝绳打上绳结挂在弓体两端,搭上一支箭,丁奇缓缓试着将弓拉开。
咯吱吱!
弓弦发出声音,这是它们自己在调整弓弦发力的方式,并快速地适应弦中每一根蛛丝的位置和力量以及整根弦的结构。
丁奇将弓拉开,只不过稍稍有些吃力,弓力较以前增加了至少百分之二十。但在力量大增的丁奇面前,这点力量刚刚好,能让他充分发挥出弓箭的威力。
嗡~
急速弹动的弓弦将箭支朝天空推送出去,发出剧烈的震颤声。就在丁奇感受指尖弓弦的力量时,“嘎”地一声响,紧跟着是一阵阵惊慌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似乎是一只南飞的大雁掉了下来。
丁奇呆在那里,吃惊得看着手中的长弓,朝天一箭竟误打误撞射下一只大雁,这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听到动静的小可爱赶紧朝那处坠落点跑去,不多时竟带回来一只大雁,身上还插着一支箭。
丁奇拔下箭,对小可爱说道:
“这是你明天早上的早餐,记得分给小金一些。”
换过弓弦的弓初步实力得到展现,丁奇将弦下下来搁在一边,抽出直刀开始将那张垫在身体下面的兽皮裁剪开来,准备开始制作一条裤子。
裤子不好做,丁奇直接做出来两条直裤腿,上面钻上十几个洞,用绳子扎紧。再在上面裤口那里扎几个洞,穿上一条绳子,待穿到腿上后系紧,至少能保证腿部暖和。
上衣更简单,丁奇将自己盖的一张兽皮拿出来,在靠近边缘三分之一处,挖出来一个人头大小的窟窿,其他地方缝合,就像一件蝙蝠衫。
第二天早上,丁奇将做好的简单衣裤送给岩,这让岩非常高兴,不知道回赠什么礼物才好,最后只能行一个部落间最高贵礼节以示感谢。
穿上简单衣物的岩瞬间觉得温暖许多,不用再光着腿跑来跑去,甚至上身穿的兽皮衣服都会让他感觉特别暖和。
半日后,丁奇三人出现在力部落采集区内。两匹马和一兽的出现,将力部落的人也吓了一大跳,纷纷向后躲避,可又有强烈的好奇心,在避开一段距离后就不再后退,盯着他们三个看个不停。
丁奇下马来到一人面前,行了一个通用礼节后,告诉对方:
“你好,我是丁部落的头领,丁奇。我们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想在你们部落交换一些力石,麻烦你通知一下你们的头领和巫吧。”
一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男人来到前方,对着三人行礼道:
“尊敬的客人,欢迎你们来到富饶的力部落,请随我来!”
半个小时后,三人来到丁部落所在地,一个巨大的山洞里,力部落首领和他们的医巫共同接待了丁奇他们。
“丁奇头领
,我已经知道你们的来意。我很佩服你们在即将落雪的时节来我们力部落,只是为了换取一些力石回去。我答应你们,可以从我们这里换到力石。”
力部落的头领是一个大白胖子,近三百多斤的体重让人对他印象非常深刻,想不注意都难。只不过在这初冬的天气里,他也只能披着一件兽皮来御寒。
“感谢头领,这是此次我们准备用来进行交换的陶锅和陶碗,这可以用来煮东西吃,相当方便快捷。”
丁奇示意奔从背篓里拿出一个陶锅和两个陶碗放在众人眼前,告诉他们这是自己准备用来交换的工具。
可是还不知道陶器作用的他们对陶器是一无所知,瞪着大眼小眼却始终没有看出来这两件物品有什么作用。
“丁奇头领,你们就拿出这点东西就想过来交换,怕是不够换上一块力石的吧。而且这个东西我们都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目前也用不上哦!”
丁奇一听换不到太多力石,对奔说道:
“去打一锅水来,将那只山鸡炖在这里面。”
双方看来是对彼此的物品价值产生怀疑,尤其是丁奇的陶锅和碗让对方有很大的疑问,怎么可能换到他们的力石呢?
而丁奇的打算是既然有疑问,那就用事实将疑问消除,这样以后也会很好的进行交换而不再产生误会。
半个小时后,架在火上的陶锅里,咕嘟嘟冒着水泡,一股股浓重的鸡汤味道散发出来,弥漫在整个洞穴中,四周不停传来咽口水的声音,就连力部落的头领和医巫都在咽口水。
这个味道太香了!
鸡汤的味道能够充分地将人的味蕾激发出来,引起人极大的欲望。而这就是丁奇在路上早已想好的策略,用它来打动没有接触过陶器的人,认清陶器的价值。
“头领,您看,这个就是陶锅,它是用来煮肉和炖汤的。比烤肉好吃多了,而且,吃不了烤肉的老人和小孩子可以喝汤来继续生存下去,能够让部落更多的人活下去。”
丁奇再次指着陶锅,向头领展示它的作用。而头领身边的医巫却早已坐不住了,围着陶锅转来转去,似乎急于想喝汤或吃到里面的肉。
丁奇从奔手里拿过来一个碗,用两块兽皮包着手,端起锅向碗里倒入一些鸡汤,端给正急得不行的医巫。
“尊敬的医巫,您看,这个碗就是有来盛放肉汤用的,这个碗就是和陶锅配套使用,能让您吃到肉喝到汤。”
丁奇向这个上了年龄的医巫解释了好多,详细讲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并叮嘱他不要趁热喝,免得烫着自己的嘴巴和喉咙。
不过急于想尝到鸡汤味道的医巫却是不管丁奇的劝阻,执意喝了一口鸡汤。
啊!
噗!
医巫一口将喝到嘴中的鸡汤吐出,烫伤了自己的嘴巴,就连手中的碗都差点扔了。
大家应该知道,鸡汤要放置很久才能变凉,医巫这么着急,当然要被烫着了。
这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96章 讨价还价
“金象医巫,您不用着急,再放一会儿,等汤凉了之后再喝不迟。”
这是丁奇第一次称呼力部落医巫的名字,在刚听到力部落头领介绍医巫名字时,他差点没有笑出来。为什么?
因为医巫瘦弱纤细的身材和大象的形象相差甚远,让人只能联想到竹竿,而不是一头大象。可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你只能这样称呼,毕竟这只是一个名字,代号罢了。
可在瞥了一眼力部落的头领之后,丁奇只想抚额。头领的名字叫蓝虎,这两个字先不说前面那一个字,单说虎字应该是很有威势了吧,可如果成为一头胖胖的虎,那走路的样子就让人有些忍俊不禁。当然,肥虎也是有威严的,正如眼前的蓝虎头领,至少他的手下眼着他似乎比较害怕。
另外,看到他长得这么胖,丁奇不得不将力部落的本事提高到极点。在原始社会食物短缺的情况下能长这么胖,只能说明部落很富足,还是极度富足那种。这从他们部落大多数人长得很壮实就可以看出端倪,除了他们的医巫,好像这才是医巫的样子。
其实丁奇不知道的是,医巫年龄很大了,烤肉都吃不动,每次吃饭也只是撕下一条喂到嘴里,用自己仅剩的几颗牙将肉弄软才咽进去。等大家吃完了,他还没吃几口,经常吃不饱的情况下瘦也是自然的。
可能是经常与各部落打交道,或者经常做交换,蓝虎头领长得也是和颜善目,一副生意人的做派,虽说他还不知道什么叫生意,只知道交换。
尽管他看不起对方手中拿出来的这些所谓陶器,看他们不容易,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本还想随便送他一些力石打发了事。可没想到这个陶器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作用,将水和肉放进去,底下用火烧之后,就能变成让人流口水的美味食物。
太神奇了!
所以,他从自身作为“生意人”的本能出发,将这口陶锅的价值进行了估量,至少得将力石装满三个陶锅。可在看到医巫迫不及待上前就喝汤的时候,他心里面咯噔了一下,五口陶锅的量!这是他能够承受的极限。
这还不算,医巫手里捧着的那个陶碗只怕也能换到不少力石,它的作用简单,就是盛放物品,如盛水喝、盛食物等,但它重量很轻,比自己部落里交换过来的石碗要好用多了,盛的量还大。
嗯,能换三碗力石吧。得是碎的才行,要不然装不了几小块啊!
蓝虎头领在算计着,丁奇伸手感受了一下陶碗的温度,然后示意金象医巫可以端起碗喝鸡汤了。
这锅鸡汤除了丁奇趁人不备在里面撒了一些盐之外,并没有其他调料。但也就是这仅有的一味调料,将众人的味蕾打开。丁奇又示意奔拿过几只碗过来,给蓝虎头领也盛了一碗汤,放了一根鸡腿,让他也品尝一下,同时将另一根炖的鸡腿放在医巫碗里,让他也感受一下久违的肉味。
温热的鸡汤顺着喉咙进入胃里,让金象医巫感受到一种比自己母亲的乳汁还要甘甜的味道,让他回味无穷,将碗里的汤喝完了还犹不自知。
而碗里的鸡腿自然而然地有一部分滑入他的嘴巴里,医巫眉毛一挑,嗯,不一样!
不再是干柴的烤肉,软糯留香,可比自己用口水和那几颗牙蠕动出来的肉好吃
极了。
嗯!鲜,香,有滋味!再来一碗!
可他左等右等,竟然没人搭理他,岂有此理,难道部落这么不关心老人了吗?我还是医巫呢!
等他抬眼扫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丁奇很尴尬的在看着他,而他们的那个蓝虎头领则抱着那个碗在舔。这让他眉毛一竖,这个吃相有点难看啊,难道不知道这里有客人吗?
生气地将头扭向锅那边,却是发现锅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两根野鸡骨头在里面。医巫将疑惑的眼神看向丁奇,丁奇也只能再次尴尬的笑一笑,用手指了指蓝虎头领。那意思是说,都被蓝虎头领吃完了,要怪您只能怪他吧!
对于好不容易有点食物吃的医巫来说,谁不让他吃饱他跟谁急。但看着头领那一身的肥肉,心说算了,他是头领,急也没用啊!只好将求助的眼神递给丁奇,好像在说:
“丁头领,您看能否再给做一锅出来?”
丁奇那是谁啊,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什么意思,心里面乐得不行,就等着你求我呢!
然后丁奇就装着没看见的样子,扭头对蓝虎头领说道:
“头领,您看这交换如何进行?”
蓝虎此时也早已沉浸在这美食当中,那一锅肉和汤大多数都被他一个人吃了,现在还在那里舔碗底呢。听到丁奇喊他,倒是赶紧停下来舔碗底的动作,将碗放在自己怀里,生怕被别人抢走似的。定了定神,他才说道:
“丁头领,这个陶锅不错,你看如何换法,你说,这三个锅,我都换了!”
“换法由我决定吗?那我可说了啊。”
丁奇试探着问了一句,看对方点头同意,直接说道:
“那就一口锅换十五口锅的力石吧!”
蓝虎一听,正准备咽下的一口口水呛到嗓子眼里,剧烈地咳嗽起来。
“十…十五,咳咳,不行,太多了,最多三锅!”
丁奇也不着急,示意奔用另一口陶锅盛水倒进煮肉的那口锅里,再让力部落人拿过来一只剥好的野兔放进锅里,架在火上继续煮。
“蓝虎头领,物以稀为贵,什么意思?就是没有见过的东西,或才说其他人手里没有的东西是很珍贵的。您看,用它煮出来的食物,不管是汤还是肉都远比烤肉要好吃。从刚才您和医巫的表现上就能看得出来!”
丁奇故意一顿,蓝虎头领和医巫两人老脸也是一红。
“我这个人交换很讲诚信,但也不能吃亏。陶锅和陶碗这么好的东西,放到其他部落都是要哄抢的,所以一换十五是值得的,您也不会吃亏。而且,你们这力石是很多,对有些部落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并且大家每次的需求量很少,体现不出来物以稀为贵的精髓。”
看到丁奇又在那里煮肉,力部落头领又暗暗咽下一口口水,陶锅里做的东西真是太好吃了!
“那这样吧,我让一步,一换五吧,不能再多了。”
丁奇听到这里,不紧不慢地说道:
“嗯,这汤真是太香了,这肉真的是太好吃了!可惜,只有用陶锅才能做出来这种美味啊!”
蓝虎何尝不知丁奇是故意这样说呢?可这陶锅煮的肉确实好吃啊!他犹豫了,眼睛不断地在陶锅
思路客
和医巫以及自己手中的陶碗上转。
丁奇却在那里不停地腹诽,能不香吗?柴火炖肉,在原来社会的农家乐里,那可是必点菜,多贵都会买的!吸引你们几个原始人,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再看看旁边不停咽口水的人,我就不信你能熬得住他们那幽怨的眼神!
陶锅里的水又开了,野兔那独有的带着一点土腥气的肉香味也冒了出来,让力部落头领和医巫再次狠狠地咽了几口吐沬。
想想这美味,蓝虎头领妥协了。
“一换十,不能再高了。”
“蓝虎头领,您比我年长,我不敢骗你,在我们部落东边也有一个经营力石的部落,他们交换起来可是能达到一换二十。和你们交换,只是我顺路,才想着与你们交换。再说,交换就是双方觉得合适才交换,既然您觉得不合适,那就不换也罢。等我们部落再做多一些,周围每一个部落都有了之后再换也不迟,你们到那时候再吃也可以。奔,把陶锅端走吧,不换了!”
丁奇脸皮真厚,殊不知,锅里的肉可是人家部落的。
一听丁奇要将锅端走,正盯着陶锅流口水的医巫顿时急了,双手护着陶锅,对着蓝虎喊到:
“蓝虎,你是想让我早点回父神的怀抱吗?赶紧换了。”
好吧,谁让你是老人呢,我让着你点,免得你到时候讹我!
蓝虎还有些左右为难,一直在犹豫着,但看到医巫那神态,算了,老底都让人家知道了,只能换了。只不过他心里面还是为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尊重老人啊!
当然,他不会承认,他自己也喜欢陶锅煮的肉!
“行,我同意了,一换十五。”蓝虎同意了,一脸肉疼的样子,心说回头得让那些奴多干些活,多采点力石回来才行。
“好,蓝虎头领够爽快,为表诚意,每口陶锅我再赠送一个陶碗!”
蓝虎一听,顿时咧嘴笑了起来,这交换好,又白得三个碗。
而丁奇心中也非常高兴,正要招呼医巫准备盛肉汤呢,对面的蓝虎却疑惑道:
“丁头领,你送给我们三个,剩下的碗您怎么做呢?不如一并交换了吧,一换三咋样?”
见蓝虎主动提出,丁奇再次卖起关子:
“一换三太少了,陶碗和陶锅一样,都只有我们丁部落会做,但制作起来很慢,到现在我们才做出这十几个碗来。而且头领您也看到了,没有这个碗,您和医巫也喝不到锅里的汤,吃不到锅里的肉,陶碗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东西啊!这样,一换五,只要您同意,我全部交换了。”
蓝虎一看仍不能达到预期,实在没有办法,只此一家,其他地方也确实没有听说谁有。大不了回头让他们多交换几个回来,我再交换到其他没有陶锅陶碗的地方,多交换点人口或者食物回来,到时候也肯定是赚的。
一场交换达成,双方都非常满意,蓝虎同意明天就将力石准备好。但丁奇却提了两个小小的要求,一是让力部落将力石送到部落下面的一条河边,他准备在那里装兽皮袋里;二是允许他去产力石的地方看看,参观一下他们采力石的场景。
正盯着陶锅、免得被别人多抢走肉块的蓝虎头领,听都没听就一口答应了,相当干脆。
第97章 不解风情的丁奇和大海的味道
力部落人口很多,大概在一百二十人上下,其中女人近三十人,狩猎队的人也有七十人左右,其他二十余人为老弱和小孩子。另外照蓝虎所说,他们还有三十多个奴要养,这些奴除了平时开矿取力石之外,还会帮着部落狩猎和采集,同时也是一些合格的战士。
这样的一个部落已经是一个很强大的部落了,可用战士全部加起来就有近百人,就算是经常来交易的那几个大部落也不敢轻易对力部落出手,两败俱伤的局面,只会给其他部落以可趁之机。
可是由于今年这场灭世大火,各部落获得的食物和兽皮锐减不少,来和他们交换力石的部落也比以往减少一半。其他部落没有足够的食物和兽皮来换力石,导致现在力部落今年存下来的食物比以往要少许多。尤其是南方和北方的那几个大的部落,今年也只来交换了一次,看来他们也不容易啊!
食物少了,能养活的人也就少了。因此蓝虎头领就想减少食物支出,也想将一部分奴交换出去,换一些肉食之类的东西。如果不是丁奇拿来交换的陶器能带给部落非常大的作用,他还真不想和丁奇换这些看上去没什么作用的的锅和碗,实在比不上食物有用。
丁奇听到这里,知道蓝虎头领是想打算将现有的这些奴交换出去来换取食物。奴一共有三十二个,二十七个男奴,五个女奴,这是丁奇亲自去看过之后得出来的数字,如果让不会数数的原始人来比划,都不知道比划到什么时候了。这些奴看着有些瘦,但身体还是比较健康的,并且这瘦也是相对力部落来说,比起一些小部落如以前的鹿部落,身体条件也是不错的。
蓝虎掰手指头计算奴的数量,算了半天,把丁奇急得不行,这也让丁奇痛下决心,回部落时一定要将教育抓上去。
然后丁奇又打听了一下河中是否有鱼,数量是否够多,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丁奇又开始和蓝虎谈了一笔交换。用食物换奴,二十条鱼换一个男奴,四十条鱼换一个女奴,总共需要七百四十条鱼。
但很显然,这个数字是蓝虎理解不了的,丁奇只好提出用一大堆鱼换这群奴的想法,才算让蓝虎接受。当然这个结果蓝虎也将那股子高兴劲放在了心里,用一些有极大可能在冬天失去性命、又消耗不少食物的奴换来这一大堆鱼是特别划算的事儿。而且,这些失去的奴会在雪化之后,由其他交换的部落带来新的一批奴,补充到采矿人员中。
可他不知道的是,丁奇比他还高兴,用一些随时就能捕到的鱼换到三十几个人,绝对赚翻了,没有比这再值得做的事了。现在部落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口,并且还需要一些能跟着自己、忠于自己的人。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原始社会什么最重要?人口!
而这些奴在改变原有的身份、得到生存下去的食物和衣物时,丁奇恩威并施再施展一些小手段,他们对丁奇的忠心肯定会达到一个非常高的地步。用游戏中宠物的忠诚度来讲,那就是忠诚度瞬间满值。
闲聊中,两人达成了一笔交换买卖,皆大欢喜。蓝虎头领带着丁奇和奔来到山洞里面,这里是头领和医巫休息的地方,也是一些尊贵的客人来部落时休息的地方。
地上铺的有干草,还有大张的兽皮,如果不考虑洞中各种混杂的难闻味道外,看着也是比较舒服的。
蓝虎转身离去,丁奇将自己的背
包放在靠近石壁的一头当枕头,开山刀也偷偷拿出来压在背包下面,防止晚上出现意外。虽说这个力部落看着还是比较友善,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为上。
等他刚刚收拾好,蓝虎又回来了,并且还带了四个女人过来,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岁上下,除了有非常明显的原始人特征外,其他与现代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当然穿着和气质除外。原始社会,十五六岁已经可以生儿育女了。
就在丁奇一头雾水时,这四个女人一分为二,分别来到他和奔左右两边,作势就要将丁奇拉倒在地。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
一脸懵逼的丁奇很不解风情地将两女推开,警惕地看向两人和她们身后的蓝虎。
蓝虎也很吃惊,不解地问道:
“丁头领,难道你对她俩不感兴趣吗?这是部落之间的传统,对于尊贵的客人,我们都会安排女人来陪伴他们过夜的,您看,您的人可是要比你更积极和主动啊!”
扭头看时,奔已经与另外两个女人扭在一起,互相摸排检查上下求索,让人脸红不已。
丁奇转身,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感觉都快蹦出来了。他怎么会不知道对方想干什么,无非是想通过客人与自己部落的女人的感情交流,得到一些更健康强后代罢了。只是丁奇并不能接受这种行为,拿自己部落的女人来取悦客人,提高部落生存质量。更何况,那些女人是只有十五六岁、没有成年的萝莉角色,不惹为妙!
一再谢绝了蓝虎的好意,丁奇将自己休息的地方向里面挪了一段距离,远离那个不良的奔和他正在做的不良的事儿。只不过嗯嗯嘤嘤的声音不断传入耳中,让丁奇这个原始社会的雏儿满身燥热。
尤其是洞中还有其他地方也传来那种哼哼唧唧的声音,让丁奇越发烦躁,恨不得拿个耳机戴上,可惜他没有耳机,也没有适合塞在耳朵里的东西。
实在受不了的丁奇只好抱着兽皮和背包逃一般跑到小二黑它们俩的身边,远离那些是非之地,还有不胜其扰的小可爱也跑过来,一脸嫌弃的样子。
只不过丁奇在起身时,不经意间看到金象医巫抱着那口陶锅和一个陶碗在自己的角落里睡觉,丝毫没有受到打扰的样子。看来,他是真的怕了没有合适食物下嘴啊,生怕别人抢了她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丁奇两人骑着马跟着力部落头领和其他人一起来到他们居住的那座山洞后面,参观他们的那座力石矿场,顺带着将交换给丁奇的力石清点一下。
路上,蓝虎头领对黑马和灰马都非常感兴趣,甚至想骑在马上试一下。可看到蓝虎的身材和重量,他直接给PASS掉,免得蓝虎将小二黑给压趴了。
眼见不能骑马,蓝虎又提出其他要求,说是能否教他驯马或者驯养动物,他可以换。
丁奇再次拒绝,说明这是部落医巫的传承,不能随便教给别人,除非这些人成为部落的一员。不过丁奇答应他,等碰到野牛后,帮他驯服一头野牛,这样就能承受蓝虎头领的体重,顺带着丁奇还调侃了一下蓝虎的体重,认为他应该减肥了,要不然会被野兽追着屁股咬的。
这么多人一起上山,丁奇和奔有马,所以不怎么累,速度更不用说。可是当丁奇看到蓝虎走路也很快、没有身为胖子应有的表现时,丁奇两人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吃惊和震撼。难道
蓝胖子是一个隐藏的高手?甚至丁奇还在那里仔细审视这个胖子,看看是否和那个拖累自己的小胖子一样,因为那个小胖子动作可是敏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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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力石矿场,其实在丁奇眼中就是一个盐岩露天矿脉。这个矿场处在山坡上,已经开挖不少,但矿脉里面有多少那就不得而知了。
矿场内已经有一大堆开采出来的盐岩,整体呈现橙色、粉色或橙粉色,大小如糖块,和之前赤石头领拿出来的那块淡黄色的盐岩在颜色和大小上都有所不同。
丁奇捡起一块,放在舌头上舔了一下,那股咸咸的味道立马跃然于舌尖,夹杂着一点淡淡的苦味,是盐岩无疑。立在那大堆盐岩矿面前,似乎一股大海的味道扑面而来,就像自己第一次置身在沙滩上,迎着海风,体会着那腥咸的味道。
嗯,套用一句广告词,大海的味道我知道,波力海苔!
旁边的三个奴正在用陶锅称量盐岩,称量好后倒入一边的简易兽皮袋里,做得很认真仔细。等倒满一袋,另外的奴就背起兽皮袋下山,前往丁奇指定的小河边。
而其他没有参与称量盐岩的奴则拿着一根根如石矛般的石器,戳在岩壁上弄下来一大块盐岩。盐岩矿很软,用一些较硬的石头就能够采集下来,只是不能露天摆放如果来一场大雨,就会化去不少。
四川那里有好多盐井,矿工们会用水泵将水灌入矿井中,再用水泵将融化的井盐抽出来,经过一系列流程,制出供人食用的精盐出来。
由于时间紧迫,丁奇就安排奔在这里盯着,并偷偷观察这些奴们开采的方式,这是来之前丁奇安排给奔的任务。
丁奇则牵着马和蓝虎头领来到那条长满鱼的小河边,小河虽小,可也有三四米宽,水波荡漾,不时有鱼儿翻起一个大大的浪花,河水清澈,也能看到一群群的鱼儿在水底游来游去。
蓝虎头领也很好奇丁奇是如何能够在短时间内捕到足够交换这三十二个奴的食物的,所以他也紧跟丁奇,想亲眼见证这个称不上奇迹的捕猎过程。
站在河边,丁奇从小二黑背上将早就放在兽皮袋中的渔网拿出来,沿着河边摊放开。这个渔网和之前的围网大小一样,长二十米,宽两米,下面绑着一些小石头,网眼也仅有半个拳头大,一斤以上的大鱼都不会跑掉。
看到这张渔网,包括蓝虎在内的力部落成员纷纷出声,好奇多过于惊讶,窃窃私语,讨论这个满身都是窟窿的东西能用来干什么?
丁奇对周围的讨论声充耳不闻,从狩猎队里挑出来三个个子比较高、看着也较壮实的男人,按照丁奇的要求从随意选的一个地方下水,将渔网从岸这边拖到对岸,再沿着对岸河边摆放,最后将另一头渔网拖回来。渔网中间错开站立两个人用来撑开渔网,两头也有两个强壮的狩猎队员拉着渔网向两边拽,就像在丁部落捕鱼一样。
随着渔网向岸边逼近,河里沸腾起来,一条条大鱼跃出水面,将一干力部落成员惊呆,震惊于这些鱼为什么不逃跑,非要这个“无形”的圈里蹦跶。
渐渐地,网中的鱼儿被推向岸边,密密麻麻的,在岸上的人看来,似乎用手就可以将这些鱼抓到。甚至有两个心急的部落成员跳进岸边的水里,用手去抓鱼,抓住了,哈哈笑着将鱼扔到岸上;没抓住,被鱼尾溅了一身河水,却是不恼怒,继续捕鱼。
第98章 熬盐(已修订)
丁奇却是不管那些人,将自己的竹背篓拿出来,站在河岸边,将背篓倒扣进河水中,等捞出来时,里面已经塞满了尺许长的鱼儿。
招呼一个人帮忙合力将鱼抬到岸上,一大堆鱼蹦跳着,散落满地,有一种丰收的感觉在里面。
这一幕被蓝虎头领看在眼中,不仅对渔网产生浓厚的兴趣,甚至对那个丁奇背来背去的竹背篓有了探究的兴致。
得想办法把这两样东西交换过来!
这是蓝虎头领所想,而且他对能拿出陶锅、陶碗、渔网、竹背篓甚至能够驯服野兽的丁部落有了好奇心,他想一探究竟。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部落怎么会掌握这么多有用的工具和知识,只可能是传承久过的部落才会拥有这样的底蕴。
如果力部落不是一个崇尚交换、对战争没有兴趣的部落,凭借他们部落那么多勇敢的猎手,他都有心将这个部落干掉,自己掌握这些工具的制作方法了。
蓝虎在这里思考的功夫,岸上已经堆了一大堆鱼,部落成员则全情投入到捕鱼的行列中,这么多鱼,在冬天可以吃上五六天了。丁奇也将背篓交给其他人来捞鱼,自己则跑到一边,偷偷生起一堆火,准备让下河的人来这里烤火,毕竟已经入冬,河水可是很凉的。
丁奇让力部落人又围了一网,让他们过足了捕鱼的瘾,而岸上已经有两大堆鱼堆在那里,不时有一两条鱼蹦两下,呼吸着最后的空气。
“蓝虎头领,这些鱼应该足够换这些奴了吧?”
看着力部落头领不停在那里思考的样子,丁奇不得不打断他。
力部落头领从沉思中醒来,右手扣胸,向丁奇行了部落之间的礼节,真诚地说道:
“啊,够了够了,丁头领真是太厉害了,用这样一个都是窟窿的东西竟能捕到这么多鱼,实在是超出我的想象。”
“嗯,这个叫渔网,可以用来捕鱼,是我们部落制作的。你也看到了,这个渔网捕鱼是很厉害的。”
丁奇告诉蓝虎渔网的名称,也算是在联盟之外,将渔网的名号打出来,尽量多将这个渔网的价值压榨出来一些,迟早这项技能是要推广出去的,如果价格昂贵,买的部落太少,不利于进行技术推广,推进不了生产力发展的。
“丁头领,这个渔网真是太厉害了,就是不知道这个渔网能否进行交换?”
力部落头领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他很期待能得到肯定的回答。可是,从丁奇的脸上表情,他失望了。
“不是我不愿意,实在是我们丁部落传承不允许我将这个东西交换出去,唯有成为一个部落的人才可以,甚至可以学习到如何制作渔网,包括制作陶器、驯服野兽等。”
丁奇再次拒绝了他,不过还是给他一个希望,诱惑他们力部落整体加入丁部落。这个诱惑很大,而且力部落人很多,可他们轻易不会加入其他部落。
但希望还是要给的,随即丁奇抛出了联盟这个新奇的概念,指出结盟的必要性和优势、责任还有义务。丁奇着重讲加入联盟,联盟成员可以享受到更低的交换要求。本来一个陶锅需要十五陶锅的力石才能换到,加入联盟后,可以用十陶锅力石就能换到。可以优先够买丁部落产出的最新工具等其他用品,包括食物等。
蓝虎头领被这个联盟的建议吸引住了,
他还在思考权衡,可丁奇不给他机会,直接指出如果是部落联盟成员,可以立即获得一张渔网使用。
一听到此句话,蓝虎不淡定了。他没有管鱼的事情,扭头跑向部落,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却阻挡不了他紧迫的心情。他要将这则信息告知医巫,和医巫商量着决定如何来做。
丁奇不再管其他事情,直接来到堆放盐岩的地方,那里奔已经在等着了。
时间紧迫,他需要尽快将这些盐岩给变成粗盐,赶在下大雪之前回到部落中。至于精盐,得回到部落之后再对粗盐进行加工才能得到。那三十二个奴从今天开始就已经属于丁奇了,可现在丁奇还顾不上他们,只给他们分配了一项任务,去寻找柴火。
丁奇选择熬盐的地方为河边的两块大石头中间,离河边近方便取水。而且石头中间已经用树枝和杂草遮挡,不用担心有人偷看,河对岸一览无遗,白天有什么动静也能看得很清楚,晚上更不用担心,有夜盲症的原始人在晚上和盲人没有区别。
丁奇将三口陶锅从力部落那里借了过来,一字排开架在那里,锅里已经按照丁奇的要求盛满水,火堆前面就是那一大堆的盐岩。
奔在丁奇过来之后就带着小可爱还有天上的小金一起去捕猎,顺带去寻找适合编背篓的藤蔓,丁奇预计现有这一个背篓不够装下所有的粗盐,提前准备好为妙。
三口陶锅全部点火,待水开之后,丁奇就将盐岩倒进去,一边倒一边用根木棍搅拌,直至全部熔化后再继续倒盐岩、搅拌,周而复始。等到陶锅里的溶液变得很稠的时候,停止往里面加盐岩,改为小火,慢慢搅拌,让那些泥土杂质之类的东西沉到锅底,而盐晶也慢慢析出,直到全部盐晶出现就停火。
入目是三锅白花花的盐,看着就让人舒服,不过目前出来的盐还有一定的水分,需要进行晾晒才可以制成干燥后的粗盐。
将粗盐倒在一边的兽皮上,发现顶部有一层厚厚的泥土,还有一层介于泥土与粗盐之间、颜色发黄的晶化物,这也是一些杂质。将那些杂质去除之后,大概还剩下一半多点不到三分之二的粗盐,初步测算是三份盐石可以获得大概两份粗盐。
粗盐里面肯定还有杂质,正常熬盐可是要经过过滤这一关键环节的,可丁奇时间有限,只能将这一步省去,待回到部落后再处理。
等奔他们回来,丁奇已经熬了六锅盐石,得到四锅粗盐。
天也已经黑下来。已经入冬,天也黑得早了。
丁奇从这些奴里挑了三个看着比较聪明机灵的人出来,每人负责一口锅,丁奇指导他们熬盐。
其他人则在奔的安排下,三分之一的人去烤制食物,三分之一的人去搭建一个简易的三角形窝棚,和之前丁奇两人来的路上建的差不多,只不过没有现成的树,需要埋桩。最后那三分之一的人去周围收集杂草和树枝,用来当作窝棚的顶,免得被风吹。
人多力量大!
前前后后一个多小时窝棚就建成了,中间还用石头圈出三个石圈用来生火,晚上会更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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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奔带着一半的人去力部落将奴们自己的兽皮拿回来,并将之前丁奇与蓝虎头领商量好的一人两份的兽皮也一并运回来,这是丁奇准备给他们制作兽皮衣服的皮料。这些兽皮是用渔网一天的使用权换来的
另外一部分人则在窝棚前面烤鱼,每人都是两条鱼,吃饱为止。至于丁奇熬盐的地方,不允许他们过来,而这三个帮助丁奇熬盐的人也成为丁奇重点保护对象。
晚饭后,丁奇准备继续通宵熬盐,奔则带着七八个人整理带回来的藤蔓,按照丁奇的要求开始编织背篓,尽量做到出发前每个人都能背上背篓。并且这次的背篓会更密集,主要是能更好地储存粗盐。
这些新接收的奴对这个新奇的事物给予了莫大的兴趣,吃饱了的他们纷纷投入十二分的热情来学习如何制作背篓。
力部落的人其实对丁奇做的这些事非常好奇,他们也想知道内里有什么。可每次一靠近,就会听到一声鹰鸣,紧跟着丁奇就会从那个遮挡严实的地方出来,将准备找各种借口前来的人撵回去,或者叫到一边谈。
此刻,力部落头领和医巫仍在继续讨论加入这个联盟的事情。
“头领,你说过的这个联盟确实有一定的优势和好处,能够带来好多其他部落所没有的工具,能以最少的东西换取更多的所需物。”
医巫坐在自己的角落里,手里拿着一块肉条在嘴里嘬着,嘬到最后似乎连一点味道也没了,更是难以下咽。索性将肉条扔在一边,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头领。
“但我们这个部落传承至今,靠的就是这个力石。除了我们自己的实力比较强之外,就是我们没有给其他部落造成威胁,尤其是那几个大部落。他们只是把我们当成看守力石的部落,需要力石的时候就拿出一些适当的东西来交换。这就是目前我们部落所处的位置。”
医巫似乎陷入回忆当中,口中继续不停地说道:
“在医巫的传承里提到,我们部落以前有好几次都是即将发展成大部落前被其他部落打得喘不过气来,通过各处方法才又慢慢回复过来。攻打我们的就是那些大部落,虽说每次打我们的部落都在换,可我总觉得是他们商量好的,就是不允许我们强大起来。”
医巫脸上出现一种恐惧的表情,好象对某些事情极度害怕:
“如果我们加入这个联盟,我怀疑我们部落会再次受到攻击,甚至有可能被灭族也有可能。所以,结盟的事,我不同意!”
蓝虎也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事情发生,心里面恨得牙痒痒的,对那些大部落产生了极度的仇恨。可他也明白,目前部落的实力是肯定打不过他们的,只能维持着当前的情况进行。
“好吧!不加入这个联盟也没有什么损失,只不过那张渔网真是太厉害了,能捕到那么多鱼,可惜不能进行交换,不过明天还有一天的使用权,我们肯定能捕到更多的鱼。如果传说中的荒神出来的话,我们会不会就不用这样担心了?”
医巫眼睛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
“嗯,再多打听一下吧,如果有荒神,我们这些小部落肯定就有出头之日!至于你口所说的渔网,迟早会有的!”
“好的,金象医巫,我们继续寻找。另外,这个丁部落正在做的事捂得挺严实的,我派了几个人都得不到准确的信息。”
“不要再试图偷看,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秘密,就像我们力部落一样,也不愿意其他部落知道我们的秘密。”
蓝虎头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好的,医巫。”
第99章 蓝虎头领的女儿
经过一昼夜的时间,所有盐岩全部熬制完毕。丁奇一晚上都没有合眼,盯着三人不停地煮盐。只是在第二天上午让奔带着另外三个人过来接手煮盐的事儿,丁奇才有时间休息了一下,并叮嘱奔要将那三个人看好,以后他们可都是宝贝。
只是在休息之前,丁奇将所有的奴召集过来,要求他们站成前后四排、每排八个人的小阵列。
丁奇提高嗓音,指着面前这三十二个人说道:
“我是丁奇,丁部落的头领。从今天开始起,你们就是我的人了!不是那种睡奴栏、吃剩肉剩骨头的奴,而是和我一样吃得饱穿得暖有房子住的部落成员。”
丁奇这句话刚说完,站在他前面的这三十二个奴顿时声音嘈杂起来,似乎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不敢相信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奴了。
他们在昨天的时候就知道,他们已经被交换给眼前这个男人,以后他就是自己的主人。可没想到这个主人却没有把他们当奴,而是当成了自己的部落成员,自己的兄弟姐妹,这突然而来的幸福,让他们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甚至有些惶恐和不安。
丁奇能理解他们此刻的心情,逢此变故,每个人都不会镇定自若。
“你们不用怀疑,也不用惶恐和不安。我是谁?我是丁部落的头领,我说的话就是决定,就是命令,谁也不能左右丁部落的决定。既然是我的人,那就要听我的话,跟着我干,保证你们吃饱穿暖,还能有女人有男人有孩子。”
下面的人心情越来越激动,每个人都热泪盈眶,他们摆脱了奴的身份。
“既然听我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我说的做。都听好了,现在原地坐下。”
这些丁部落成员还在适应自己的新身份,也在适应丁奇的话语,好一会才全部坐在原地。
丁奇指着头顶的天空,对他们说道:
“大家看到没有,我站着,你们坐着,为什么?因为我要让你们知道,就算是天塌下来了,那也有我给你们顶着。我希望将来的你们能够走出去这片天地,去看看这个世界,除了吃睡和劳动,还有更加有意思的事情。”
他扫了众人一眼:
“我让你们每个人都知道,你们不再是奴!跟着我,我会让你们都能抬起头、挺起胸膛,让你们都变得硬气起来!谁敢欺负我们,我们就打回去。记住了吗?”
丁奇指着自己驯服的几只宠物:
“看到了这只猞猁了吧,还有天上飞的那只金雕,以及那两匹马,它们都是我驯服的。你们谁见过有能驯服猛兽的?只有我,只有你们的头领,才能做到这一切。以后,你们将会以身为丁部落一员而感到自豪!最后,我问一句,我是谁?”
下面的人沸腾了,泪水也止不住地流下脸颊,他们站起来,大声呼喊起来:
“头领!头领!”
声音远远传开去,甚至都把力部落捕鱼的人都吸引了过来。他们站起来,仿佛也是向丁奇表态,他们也会和丁奇一样顶天立地。
丁奇这一觉睡得很美,也很踏实。
新加入部落的成员心情高兴,学会了编背篓的他们,编得更快更好了,丁奇醒来之前就已经将所有背篓全部编好。奔不放心,将每个背篓都仔细检查过,确保背篓结实耐用,尤其是背篓带,更要编得紧致一些。
趁着他们兴奋劲还没过,奔就安排一些人
去找一些大片的枯黄叶子泡在水里,等全部浸湿变柔软了之后,晾去多余水分,铺在背篓里装盐用,一层不行用两层,不能让盐漏出来。
奔跟着丁奇前后左右,做起事情来已经能够做到面面俱到,甚至不比一些部落头领差了。
丁奇醒后,煮出来的盐都已经装到背篓中,如果装满可以装十个背篓,可奔没有这样做,装在二十个背篓里,每个背篓装一半,其他十二个背篓按丁奇的要求放在一边,准备作为那些兽皮的交换物送给力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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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丁奇和金象医巫、蓝虎头领坐在部落的山洞中,一旁的角落里摆着那一摞儿背篓,而他们面前则摆着三个冒着热气的陶碗,里面被沸水冲泡的蒲公英茶上下沉浮,像极了丁奇这两天的心情,忽上忽下。
丁奇又再次给丁部落的医巫和头领带来一份惊奇,现在回味在嘴里的甘、甜、又有些咸的味道,来自于眼前这不起眼的黑色物体,被这种热水烫过之后,滋味整个都变了。似乎,好像,他们俩喜欢上了这个味道,尤其是在吃过油腻的肉之后,瞬间觉得清爽了许多。
丁奇来这里的目的有三个,一是送来兽皮的交换物背篓,二是过来对力部落能拿出兽皮进行交换表示感谢,眼前的蒲公英茶就是礼物,三则是询问蓝虎头领关于结盟的事情。
蓝虎一脸为难,而作为医巫的金象则告诉了丁奇结果。
不能结盟!
为什么?
金象将自己部落的情况告诉丁奇。
“我们部落是专注于用力石换取食物和工具的部落,力石对每个部落都有用,不可或缺,但又用得不多。所以来者就是客,我们会尽量提供足够的力石,哪怕对方交换的物品达不到要求。所以每个部落都会很认可我们,部落地位很特殊,不能与为联盟的一员,是担心这种特殊的地位发生变化。所以,我想,我们的部落还是专职于用力石交换各种东西为好,对大家好,也是对我们部落好!”
说到最后,竟是在“对我们部落好”上加重了语气,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样。
丁奇坐在那里感叹,真是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不过他也听出来了对方话语中的意思,他们力部落就想成为一个专职进行交易的商人,不想参与结盟那种打打杀杀的事儿。如果参与联盟,打了其他部落,那么他们部落就失去多年交换中建立的诚信。
一个专门从事交易的部落,有可能随时欺负其他部落,谁还敢和你交易?
当然,结盟也不一定要打打杀杀,可以和平发展,但可能吗?部落和部落间总有冲突,迟早会发展到那一步。
丁奇知道,这个力部落的医巫不简单,至少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丁头领,您从东边过来,有没有听说荒神呢?有没有见过他?”
蓝虎头领适时地插话进来,缓解一下刚才的尴尬。
丁奇一听,脸上表情怪怪的,心说当着荒神的面问有没有听说过荒神?但他又不能表现出我就是荒神的样子,所以配合对方,点了点头。
“嗯,我见过,现在我们那边几个部落都信奉荒神,都想跟着荒神,却被对方拒绝了。荒神真的是掌握了很多知识和能力,他想带领所有人共同过上能吃饱穿暖的日子,不受强大部落的危害,不受野兽的侵扰,能安安全全地过自己的生活。”
蓝虎一听说见过
荒神,顿时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问道:
“那,荒神长得什么样?有没有自己的女人?”部落中人,女人就是老婆的意思。
丁奇一看他的样子,心说你这个样子怎么像是找女婿的感觉呢?跟大龄男女青年的父母一样,见到一个优秀的人就想捞回自己家呢?
“咳!咳!荒神啊,长得很漂亮,和我长得差不多,也是这么高的个子。他还没有女人,但是后面有一长排的女人追在他屁股后面,想成为他的女人。但他立志于带领所有部落人走向能够吃饱穿暖、远离危险的幸福生活,所以这些事情就往后放了。”
至于“漂亮”这个词儿,原始人就是这么认为的,没有帅的概念,只要是好的,就是漂亮。
“啊?是吗,太好了。我有一女,长得也很漂亮呢,周围的几个部落头领的儿子们都想拿她当自己的女人,可是她一直不同意,一心想寻找一个如荒神那样的大英雄!”
丁奇一听,眉毛向上一挑,难道头领女儿真的如他所说,很漂亮吗?但考虑到蓝虎的体型,算了。不过他心中却是一动,脸上不动声色的问道:
“哦?那可否看一下哪位是令爱?”
蓝虎眉头一锁,令爱是什么意思?难道意思是说我的女儿吗?嗯,这个名字好,顿时眉头又舒展开来,非常高兴地指给丁奇看。
“喏,那边那个就是我女儿-妇,漂亮吧?”
丁奇顺着方向看过去,就看到正在篝火前劳作的几个女人中间,有一个长得比较年轻的女孩子正用右手中的石头砸着一根骨头,似乎在制作骨器。
她听到蓝虎的声音,就将头扭了过来,丁奇一下子就看愣了。粗长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挺翘的鼻子、小巧的嘴巴、耳轮分明,这精致的五观在原始人中确实是很难得的漂亮人儿。而且她笑起来,也能做到笑不露齿,看着让人感觉比较舒服。身上穿着兽皮衣服,身材也不像她父亲,看着也算正常,和大多数原始女人一样,粗壮结实。
可接下来的一幕让丁奇连续做了三天的恶梦。
只见一长条粘黄的物体从那挺翘的鼻子里滑出,快速到达那小巧的嘴巴上方,那嘴巴瞬间张开将那长条物含下,吞进腹中。而她不忘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可惜这个笑容有点大,露齿了。一些粘稠的东西连接上下的牙齿,可那黑黄的牙齿不是令人最恐惧的,最令人恐惧的是那尖尖的牙和齿缝间的一些红白之物。
紧跟着,这个女人将左手中的那根骨头伸向自己的小巧的嘴巴,噘起的嘴巴对准那砸开的骨缝,刺溜一声,一截骨髓被吸入女人口中。女人再次满足地笑了,露出满嘴的红白黄之物,粘连着,布满整个口腔。
“呕!”
这极度的反差,让丁奇承受不了。
“呃,不好意思,头领,晚上吃得有点多。呕~,可能吃坏肚子了!”
丁奇不敢再看,扭头转向头领那边,深吸一口浑浊的空气,将那股子的呕意强行给压下去。
“没事没事,我女儿长得漂亮吧,应该能配得上荒神的。丁头领,你有女人了吗?如果没有,我介绍给你一个啊,我们部落的女人不是我吹的,周围的部落就没有她们漂亮的。”
蓝虎头领一脸的慈父表情,丁奇从他脸上读懂了女儿在父亲眼中都是最漂亮的心思。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第100章 妖娆的兽皮吊带袜
接下来,丁奇告诉两位部落的领头人明年雪化之后将在原鹿部落所在进行交换会,到时候自己部落会准备很多物品进行交换,涵盖各类陶器、背篓、竹制品,并以陶器为主。他们可以用任何觉得有用的物品来进行交换,包括奴、力石、带颜色的石头、植物的种子等,甚至是有用的信息,只要丁奇觉得有价值,就可以进行交换。
力部落可以通知其他部落一起过来,用他们部落的特产进行交换,并顺带指出丁部落需要很多奴。
回到临时住处,奔他们还没有睡,奔正在教新加入部落的人如何制作兽皮衣服,明天就要出发,必须保证每人都有一件保暖的兽皮衣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围着一件兽皮就对付过去。丁奇也加入进去,拿着石刀和石锥,帮助进度慢的人切割兽皮并打孔缝制。
三堆篝火很亮堂,窝棚里也很暖和,大家有说有笑,进度竟是不慢,一些人都已经开始去制作简单的兽皮鞋了。
清早,地上一片白霜,就连嘴中呼出的哈气也成了白雾,随着嘴巴的张合不停地变换着形状。
小二黑在那里咴儿咴儿的叫着,仿佛在表达着不满。这两天忙于熬盐,丁奇都没有怎么照顾它,赶紧拿出它的专用陶碗,往里面撒了一点儿粗盐,倒入一碗水搅匀后递给它,竟被它一口气喝完。不过喝完后似乎有些嫌弃的样子,难道它还能尝出来粗盐和精盐的区别?
而灰马也跑了过来,直往那个陶碗里凑,丁奇只好给它也弄了一碗。可没想到,第一次喝盐水的灰马反应有些大,直接人立起来,希律律,嘶鸣声传出去很远。
而小金和小可爱两个家伙一个蹲在窝棚上面,一个卧在丁奇脚边,似乎也在等着他喂食。丁奇接过奔刚刚猎回的两只兔子,用直刀偷偷划开它们的皮毛,递给两只宠物。看着它们大快朵颐的样子,很满足地笑了。
不远处,吃过早饭的一干人穿上了自己制作的兽皮衣服。衣服是按照丁奇蜥蜴皮甲的方式制作,很方便快捷,只不过胳膊会有些冷。而裤子丁奇实在没有时间做成那种样式,只好制成类似于长筒袜的样子,有带子的那种-吊带袜。不过比较宽松,套在腿上后用带子系在腰上,外面则是他们原来的兽皮裙。脚上则蹬着他们简单制作的兽皮鞋,各种奇形怪状。
这群人不管男女,全成了身穿兽皮衣、下穿兽皮裙、腿套兽皮吊带袜、脚踏兽皮鞋的原始人,野性实足,还有那么一丝不和谐的妖娆之美,似乎是一些穿越过来的泰国人。只不过那些男人集体掏裆的样子,实在有碍观瞻。
丁奇问这是什么情况?
奔如实回答到:“兽皮毛硬,皮在外,毛在里,扎得慌!”
丁奇再看一眼那些忍得很辛苦的女人,捂脸走开。
人群中二十个人背着半背篓粗盐,隔着一层黄叶子还放了四五条鱼。其他人没有背盐的人则背着八九条大鱼作为回去路上的食物,至于其他一些零碎的东西,包括渔网、丁奇两人的炊具则由奔带着。
至于熬盐的副产物,都被扔进河中,不留痕迹,不会留给力部落遐想的空间,现在这项技术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好。
而灰石部落的岩,此时正颤颤巍巍地从力部落出来,两眼一黑,差点摔倒。他作为部落的客人,当然也享受了和奔一样的待遇,只不过那两个没有在丁奇这
里得到满足的女人,从岩身上获得了更多。嗯,那是真的多,这也是岩这两天一直没有出现的原因。
温柔乡,英雄冢!
在全体力部落族人的注视下,丁奇翻身上马,左侧跟着小可爱,右手擎着金雕,排成两列的族人肩背背篓、右手提矛紧跟其后,奔骑着灰马载着脱力的岩最后压阵,向着灰石部落的方向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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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虎头领、金象医巫目送他们远去,看着丁奇这样一小群人却走出了浩浩荡荡的气势,两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种错觉:这样的丁奇,有如神人一般,只有神才能得到猛兽的庇护!
两人神色惊惶,对视一眼,难道他就是荒神?
同样站在人群前面头领的女儿-妇,在后面看着丁奇的背影,喃喃自语:
“这才是真男人啊,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随即大喊出声:
“丁头领,我要做你的女人!”
骑在小二黑背上打头走的丁奇听到这一声喊,冷不丁浑身直冒冷汗,想起让他恐惧一晚上的面孔,迅即夹紧马腹,瞬间冲了出去,再也不敢回头。连带着感受到丁奇恐惧的小二黑都浑身一抖,仿佛身后有一头剑齿虎般,四蹄飞腾,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嗯,应该是母的吧,听主人嘀咕说母老虎最厉害了!
快马奔驰的丁奇,脑海中一直反复回想着自己出发前与金象医巫之间的谈话。
“金象医巫,传说中荒神能够带领各部落人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如果荒神现在还很弱小,需要各部落的支持,你们力部落会出力吗?”
其实不怪力部落两位领头人认不出丁奇荒神的身份,实在是他现在的着装与传说中不同。当然,丁奇也不可能随时穿着那些容易辨认的衣服出来,现在是冬天了,冷啊!
医巫却说出一番模棱两可的话来:
“如果荒神如传说中一样,我们定会提供支持!”
如传说中那样,看来自己还任重道远啊!丁奇,加油!
荒野中,排成两列长队的原始人向前匀速奔跑,刚开始还有人掉队,跟不上队伍的速度,但在其中一个领头人的喝斥和指导下,他们也就慢慢跟上了。
领头人身后,还跟着两匹马,黑马身上驮着重物,灰马身上驮着一个人。
这正是丁奇带着新加入部落的成员在进行长途负重拉练,目的是想将他们的身体素质提升上去。
其实原始社会人类的身体素质都不错,至少比现代人的体能标准要高一些。为什么?原始人类每天都在为了食物而奔波,光为了寻找食物每天走的距离都能超过一万步,更不用说还要躲避危险动物进行的短距离冲刺。运动能力不强的人早就被无情的大自然所淘汰,留下来的或者说活下来的都是原始社会的生存大师。
但为什么原始人类的寿命不长呢?
因为他们要随时面临来自猛兽的威胁,还要应对天灾、饥饿、疾病、严寒甚至是人祸的肆虐。人类处在大自然食物链的底层,和大多数食草动物是同样的命运。
就像这批人,他们原来的身份是奴,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有危险他们上,狩猎他们也要上,什么苦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却是最差的。虽说在力部落好一点,但能被交易、能活下来的,只有身体强壮、年青能够适应这个环境的人。
每个人都是负重前行,身后背着一个背篓。刚开始这些人腿上还穿着兽皮裤子,可等跑上小半天之后,腿上全部光光的,只着一件兽皮裙子,上身一件兽皮坎肩。初冬的天气,却跑出来夏天的感觉,浑身大汗淋漓。
临近中午,丁奇将队伍停在一处小河边休息,一边安排奔带五个人去打猎,一边拿出奔背篓中的陶罐安排人生火煮水烤鱼。丁奇已经告诉大家不能再喝生水,哪怕再渴,也要等水烧开放温后再喝。
至于为什么要去打猎,当然是因为他们背的食物只够两天的,还是要随时补充肉食才行。尤其是整个回程途中都要进行这种长途拉练,不让人吃饱饭可是不行的。
等大家汗落得差不多,丁奇又赶紧让每个人将兽皮衣物穿在身上,免得冻感冒了。
此时水也开了,将水倒进两个陶碗中,等鱼烤熟时,水也可以喝了,虽说不多,但足够大家补充一些水分,等启程时,再补充一部分,可以支撑大家到晚上宿营。
丁奇对眼前这些人非常满意,能做到令行禁止,哪怕说话也都是小声。但从他们这种行为上,也反应出另一面的残酷。他们是在无数的棍棒中学会了要听从主人的安排,如果不按照要求做,等待他们就是拳脚和棍棒,甚至是鲜血和死亡。唯有听话照做,他们才能不受挨打,不挨打就不会受伤,不受伤就会增加自己活下去的机率。
这也算是一种生存哲学吧!
这不,奔带着那五六个人扛着一头梅花鹿和一头角羊回来了。虽说有吃的,但在初冬时节还能得到这么大的猎物,应该很高兴才对,尤其是这五个人还看到了让他们终生难忘的、能隔着很远的距离猎杀野兽的神器。
这都是他们理解不了的,按说应该很兴奋、值得跟大家炫耀的一件事。可在奔一句“保密,任何人都不许说出去、不许议论、表现好会每人都有一把这样的工具”,他们真的做到了守口如瓶,不向任何人提起刚才看见的一切。他们将激动和兴奋藏在内心深处,期待着某一天,他们也能拥有这种犀利的捕猎工具。
看到捕到一头鹿,丁奇赶紧让奔和另外五人将两个碗中的温水分喝,然后拿出直刀,背着灰石部落的岩割开了鹿脖子上的动脉,又有不少鹿血流出来。
丁奇接满一碗,就赶紧让人分喝,每人三口,直到每个人包括岩都喝过鹿血,从鹿身上得到的血还留有小半碗,被丁奇一口气全喝下。
丁奇以前喝过一次鹿血,是在参加一个拓展训练时,单位的领导安排的这一项活动。领导发话,必须都得喝,单位的员工男男女女硬着头皮全喝了。有人不想喝,包括丁奇,看着鹿被割了一刀疼痛难忍、悲鸣出声时、看着那些人喝着鹿血、满嘴的鲜血还在那里分享着鹿血的滋味、丝毫不顾忌鹿血主人的嘶吼时,丁奇脑海中充满着悲戚的情绪。
他是一个知足的人,不希望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同时对野生动物伸出屠刀或者把自己的快乐凌驾说动物的痛苦之上。哪所自己以前出任务时,也面临过这种杀死野生动物果腹的情况,但作为军人,要完成任务就得服从命令、以完成任务为前提,其他的一切手段都是完成任务的辅助手段。
但他不能不喝,可他不得不向社会的现实低头,他还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第101章 姐妹花
但在原始社会,在这个生存都存问题的时代,以往他所摒弃的东西不得不重新接受,如果他还有那种怜悯之心,他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死亡,而他也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生存狂了。
鹿血可是好东西。富含多种营养物质和能量,能够迅速补充人体损耗,让人变得精神满满、生龙活虎,用网络游戏中的术语,那就是瞬间原地满血复活。血液中含有盐,也能补充刚才出汗时人体损失的盐分。
由于喝得快,所以鹿血的腥气和骚气等味道并没有对丁奇形成太大冲击,至少能喝得下去。
丁奇心想,我是不是越来越像原始人了,竟然连茹毛饮血的事情都做出来了。但想想二十一世纪北极的爱斯基摩人,自己也就释然了,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有了鹿血的补充,大家回复的速度也更快。饭后,丁奇将手中的直刀交给奔,让他带两个人把鹿和羊抬到一块大石头后面分割后带走,毛皮也不浪费。
出发时,每个人身上负重减了鱼加了肉,基本没有太大变化,继续在丁奇的带领下冲向灰石部落。
两天后,一路急行军的丁部落众人来到灰石部落,本来需要五天的路程,两天半就到达了。这其中除了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降低了通行难度和少了蛇蚁虫蝎等的威胁外,最重要的还是他们拉练的效果显现出来,尤其是在充满能量的鹿血鹿肉补充下,他们疲惫的身体能得到快速的回复,能够快速适应这种强度的训练。
而且丁奇还在河边,从淤泥中挖出一些菖蒲草根出来,洗净后给他们熬水喝,也能快速恢复疲劳和身体上的酸痛等症状。
就是丁奇自己也在一阵的感慨,要是以前新兵拉练时每顿肉都吃鹿肉鹿血,他们的拉练效果还要提升一半以上。
唉,对于穿越后的自己,往事不堪回首,只能转移到眼前人眼前事上来。
赤石头领还是那么直接,一句“吃了没?”将丁奇从此时拉回到过去,又从过去拉回到此刻。
丁奇哈哈一笑,直接回了一句:“没吃,就等着头领用烤鱼烤肉招待我们呢!”
“好,没问题。现在部落里食物多,可以敞开了吃!”
赤石头领是一个粗犷中带着精明的人,有时候也很直接,说话仿佛不过大脑似的,可他知道谁对他好。
丁奇送给他们部落的渔网,让部落解决了往年一直存在的食物危机,能让部落更多人活下去,这都要感谢丁奇,感谢他让他们几个部落和丁部落结盟,享受到结盟带来的好处。
用一句话来形容这次见到丁奇时的感受,那就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之前还是他和奔两个人带着岩和两头猛兽离开的部落,可当再见到丁奇时,他看到了一群人,一群秩序井然、身穿兽皮衣、看起来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们穿的衣物整齐,不像部落中人凌乱不堪,好像看着更舒服一些,虽然自己也已经习惯了部落中大家的穿衣方式,因为自己也是其中一员。
但不代表自己就看不出来,丁部落人穿着就是让人舒服。以前是原始人类就没有往这方面想过,习惯成自然,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按照这些人的兽皮衣样式来穿。
山洞外面,架子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鱼干,层层叠叠,堆放得整齐划一,甚至一些大石板上也摆满了鱼干。丁奇看在眼中,高兴在心中,他们能够拥有活下去的食物,他心中充满自豪感,想必他们肯定会非常认可自己的。
山洞中,丁奇与赤石头领、还有上次没有见到面的青石医巫围坐在篝火前,喝茶聊天。
现在部落里已经用上了陶器,耐何数量太少,只能紧着老人和孩子使用。尤其是喝茶这种奢侈的行为,他们平时可是享受不了,虽说知道这是好东西,可他们不敢交换。
“赤石老兄,我看部落中现在食物不少,你也就不用太担心饿死人的事了。”
丁奇喝了一口茶,冲淡了嘴中烤肉的油腻感觉后,对赤石说道。
青石医巫接过话头说:
“这多亏了荒神带给我们的渔网和陶器,如果没有这两样,部落还是会和以前一样,为了生存还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去寻找食物呢!”
丁奇谦虚地说:
“这和我没有太大关系,都是部落祖辈们劳动的成果,我只是拿出来并分享给大家使用罢了。只不过碍于祖训,还有好多东西不能跟各部落分享,而渔网也仅是部落目前唯一能以结盟的方式让大家使用的工具。所以,如果想过上更好的日子,还是和我们丁部落合并吧,这样部落成员都能享受更好的生活,不用再担心受怕了!”
青石:“我能理解荒神您的想法,可都受制于祖训,除非部落真的不能生存下去,或者有大的变故发生,否则我们也不能并入其他部落。您的好意灰石部落上下无限感激。我们会加强联盟的关系,并依照盟主的安排来执行。”
丁奇看他们还在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等以后有合适机会再说。是以转移话题:
“好,我尊重你们的想法。我看部落中人们的衣物还不能抗风寒,我就将我现在掌握的制衣方法教给你们,也好让大家在寒冷来袭时更暖和一些,不过需要头领免费提供给我们一些兽皮。”
灰石两人求之不得,赶紧招呼部落中五六位年长的女人过来,跟着丁奇学习制作兽皮衣和鞋子。当然,样式和丁奇那三十二个族人一样,兽皮长筒袜、皮坎肩的样式。丁奇也不藏私,人类本就生存不易,应该相互扶助,更何况他现在可是荒神,荒神就是为了帮助大家而来,所以更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丁奇他们的兽皮用完了,但是大家还露着胳膊,所以借着这个机会,从灰石部落换一些兽皮给大家将袖子补上。丁奇一边指导灰石部落那几个女人,一边叮嘱奔他们如何将袖子与兽皮坎肩缝在一起。
灰石部落山洞深处,一道身影闪进医巫所在的空间,里面坐着赤石和青石两位部落领头人。
“头领、医巫,经过这些日子与丁部落相处,我发觉他们还有好多秘密,可惜他们一直防着我。打猎、分割兽肉都避着我,甚至有一天晚上面对兽群的围攻时,我竟然晕了过去,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所以他们肯定有一种不想让其他部落人知道的工具,更有可能是武器。”
说到这里,这道身影扭动了一下身子,而他的脸也出现在篝火光芒中,赫然是跟着丁奇一路的岩。
“而且有一件怪事,他们从力部落换到了大量的力石,可在第二天他们就在一条小河边完全戒备起来,不让人接近,甚至是力部落的人也不让接近。他们用换回来的奴,收集柴草,编背篓,可在两天后,所有的力石消失了,有可能是他们那些换回来的奴身背的背篓中,但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赤石和青石两人对视一眼,然后示意岩回去。
忙碌的人时间过得很快,等教会灰石部落的人之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丁奇打着哈欠,准备回到山洞外面临时住处休息时,赤石头领带着两个姑娘过来。
丁奇仔细看了一眼,嗯,没错,确实是两个称不上女人的姑娘,十一二岁左右。不过有力部落的前车之鉴,所以丁奇对这些并不感冒,转身就想装作没有看到他们。
可赤石却直直地走过来,脸上带着男人一看就懂得的笑意。
“荒神,上次您来我们部落也没有时间好好招待您,这是赠送给您的两个少女,一对儿姐妹花。前段时间,青石医巫去南方的黑水部落参加交换会,用一个陶锅换回她们两个。本来是想增加部落的人口,但考虑到您过来,并送我们能够带来大量鱼肉的渔网,所以就决定赠送给您。
现在陶器的美名已经传播到南方,恐怕雪化之后的交换会,他们黑水部落也会派人过来参加。
她们俩还都是没有找男人的少女,所以还望您不要女嫌弃,能将她们俩收下,您整天奔波辛苦,就让她俩跟着你好好伺候。”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不过就丁奇了解的情况,如果一个部落送出未经人事的少女,也算他们比较珍贵的礼物,说明他们很看重双方之间的关系。但如果不接收,那就相当于不给他们面子,很可能会破坏双方之间的盟友关系。
“哦,赤石头领还听说过姐妹花?两人看着也比较相像,真是难得。不过这让我如何是好,拒绝吧怕您不高兴,唉!”
丁奇是左右为难,她们两个比力部落那两个女人还小,要让他直接下手,他可做不到,再说他也没有那么性急。不过从发展部落人口的角度来考虑的话,接收她们也不错。
行,收了吧。
丁奇领着两个女孩儿回到住处,却没有看到奔。问了窝棚口正在守护大家背篓的仓,仓说奔去灰石部落山洞还没回来。不过他脸上那一丝YD却又向往的表情告诉丁奇,奔去播种了。
丁奇好笑地摇了摇头,他倒是没想到奔还有种*马的气质,不过想到他胯下那一坨物事,丁奇只能感叹现代人某方面退化了。简直没法比,嗯,就像非洲人的平均水平和亚洲人的平均水平相比一样,只能捂脸回家数蚂蚁。
这是天赋,非人力所能及!
仓是丁奇从这些新人中选出来的小头目,经过近三天的拉练,发现他不管是在头脑领悟还是体力、身体素质方向都要强于其他人,只比奔弱了那么一些,所以丁奇将这些人交给他来进行管理。
相处时间长了,他们也知道丁奇很好相处,有时候甚至会和他们打闹在一起,没个头领的样子,所以他们说话的时候也会有些没大没小的,可这不代表他们不尊敬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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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有熊
当仓看到丁奇带回来两个少女时,脸色有些古怪,忙低声嘿嘿笑道:
“头领,要不给你们仨安排到中间,那里暖和,脱光了也不用担心冻着。嘿嘿,只不过您得声音小点,免得吵醒了那些小子们,有好看的事他们可是从不避讳的,说不定还会起来围观。”
丁奇一脚踢他屁股上,瞪了他一眼道:
“滚!就你小子心眼多!他们俩以后也是部落成员了,是你们的妹妹,好好对待她们,要是碰破点皮我可饶不了你们!”
丁奇说完这句话就来到仓边上,准备腾出一个地方睡觉,却是没有看到身后那两个女孩子眼中的目光,猛地一亮,就又迅速黯淡下去。
那是一句多遥远的称呼啊!充满了呵护与温暖,可自己其他的兄弟姐妹们,怕再也感受不到这种温暖。
仓也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理解错了头领的意思,赶紧答应一声,就去给新来的两个女孩子准备住处。不过在看到她俩被冻得红通通的手和脚时,仓也是一阵心疼,连忙让她俩来到篝火旁,把两个睡得正香的小子撵到一边睡。
又将两个平时做兽皮衣比较好的女人喊醒,帮着她俩做套衣物,也算想得周到。躺在那里的丁奇对他也越发满意。
而躺在篝火前的两人,眼角泪光闪烁,感受到部落温暖的她们,心里面告诉被杀死的族人,自己又找到了部落。
有部落的人,就有家!
半夜,轮到丁奇替换仓值夜,奔也回来躺在一边呼呼大睡。而又当奔起来和丁奇轮换时,丁奇小声交代了他几句,奔听后睡意立马全消,更是认真看管着那些背篓。背篓中表面看是鱼等食物,对力部落和灰石部落所说下面是力石,可保不齐有人偷偷过来查看。
这世上,所有的争斗都来自利益,丁奇所掌握的东西,关乎自己部落的利益,同时已经牵连上其他部落的利益,只是有些部落还不知道罢了。
初冬的早晨,天阴沉沉的,虽没有北风吹拂大地,可那低沉的天空,伴随着翻滚的烟云,让人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也预示着有一场雪就要来临。
这是丁奇来到原始社会经历的第一个冬天,而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即将降临这个世间,荡涤世间的一切污垢。
一切准备停当,丁奇带队出发。仍是两列纵队,奔在队尾压阵,两个新加入的女孩儿走在最后,没有带任何负重,她俩还需要适应。
骑着高头大马,丁奇带领的部落成员在灰石部落成员眼中成为需要仰望的存在。
世间本没有嫉妒心,可在同为会思考的人类眼中,你有我没有,那不公平,我也得有。可他不曾想过,对方为获得这些东西付出了多少辛勤与汗水,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既然我也想有,那就要想出一些办法让我来拥有。
归家心切!
离开了半个多月的丁奇竟然迫切地想回到自己建的那个部落,作为纯粹生存狂的自己应该随遇而安,天大地大,哪里都是家一样。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从离开灰石部落后,时刻在想念自己初建的小木屋,自己的两头宠物,还有自己的部落中那些可爱的原始人类们。
下午,天空阴沉的可怕。北风已经由弱变强,从那萧索的大地、颜色混杂的森林、流
动的水面上,由微风流动,变成呼啸的北风,直到咆哮如雷。大地上砾石滚动,草木弯折,尺高的水浪一波一波拍打着河岸,仿佛在释放压抑许久的心情,只想与狂风一起怒吼!
一路急行军的部落仍没有寻找到一处适合休息的地方,这里处在原鹿部落与灰石部落之间,按照之前走过的路程和周围的景物判断,离原鹿部落还有小半日的光景。
走过的路程可是经过了队伍体力、耐力、速度、环境变化、危险减少等等的加成,才达到目前的速度,如果还放在夏天,估计能达到两个部落之间距离的一半就算速度快了。
可丁奇还想把速度提快一些,不仅是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宿营点,而且心中还有一种急迫感,好像有什么危险或令人感到恐惧的事情正在发生一般。
此时,天就像黑了一样。
两个女孩早就不能跟上队伍的步伐,只能紧紧趴在小二黑的背上,跟着队伍前进。风太大了,感觉稍不注意就会被风吹跑,而滚动的枯木也时刻提醒着处在队伍前方的丁奇和仓小心避让。前进的众人弯着腰,右手持矛,左手搭着前面人的背篓上,挡风的同时,也避免人员走失。而奔则牵着灰马在后压阵,左手同样搭在前面人的背篓上,躲避着北风。
现在他们都不敢张嘴,只能藏身在背篓后面,迅速呼吸上一口气之后再紧紧闭上嘴巴,如不注意就是一嘴风。体会过沙尘暴肆虐滋味的丁奇心中直呼侥幸,还好,原始世界草木茂盛,没有风沙。也还好,丁奇提前让大家将衣袖缝上,不至于冻得人发抖。
众人的视线一片模糊,只能跟着前面人的感觉走。但丁奇没有,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抬起头来,努力睁大眼睛,在目力所及范围内观察小金的动作,以此来判断前进的方向是否产生偏差。
快了,快到了,前方有一个他和奔搭建的窝棚,称不上补给站,但却是一处适合休息的场所,那周围长满树木,可避风雪。现在他们只能咬紧牙关,尽快到达目的地。
就在逆风而行的人们有人体力不支摔倒、即将坚持不住时,一片森林的轮廓出现在丁奇视野前面。丁奇内心一阵兴奋,转身对身后的人吼道:
“前面就到休息的地方了,大家坚持住,很快就到!”
丁奇的喊话很快就被风吹散,但多数人还是听到,鼓起余力,兴奋地大吼出声,哪怕是没有听到丁奇声音的人也知道,即将到达目的地。
光线越发的暗淡了,摸索着前进的丁奇通过周围的树木作为参照物,终于快要抵达那处小窝棚。
可就在此时,紧紧跟随丁奇的小可爱喉间发出低沉的吼声,虽有强风吹拂,可其颈间的毛发竟直立而起,预示着前面有让它感受到威胁的东西存在,而这种威胁,只可能是猛兽,并且和猞猁的天敌有关。
猞猁的天敌很多,有剑齿虎、熊、成年狼、豹子等,丁奇不知道前方有什么猛兽,但随狂风吹来的一点点淡淡的腥臭味道让丁奇知道,这应该不是孤狼或豹子,极有可能是比较大的猛兽,孤狼或豹子的味道早就被狂风吹散了。
“停!奔,过来!”
丁奇大声命令,逆风,他也不怕声音能传过去。
队伍也没有多长,奔赶紧牵着马过来,而
这匹灰马竟有些不情愿或不敢向前走的样子。
“其他人躲在那块石头后面,围在一起,不要出声,也不要乱跑,仓保护好大家。”
丁奇继续发号施令,手中不停,将那把长弓上弦,银白色的蛛丝弦随风飘动,竟几次没有抓到。
奔来到近前,将马缰绳一并交给仓,看到丁奇在准备武器,自己也赶紧将弓拿下来,学丁奇背着风给长弓上弦。
“奔,前面可能有危险,你和我一起过去,不要发出声音!”
随后不等他回答,就将身上的那把直刀递给奔,扭头逆风冲向那个临时的窝棚。而奔眼中则产生出一股子兴奋劲,心中不住地感慨丁奇终于让自己在狩猎中使用这把锋利的武器了。
丁奇压低身子、稳住身体,使自己在凛冽的大风中能够快速前进,而不会产生多余的声响。先前手上戴的手套已经被他塞进背包,尽管有些寒冷,但他还是要保证手的灵活性。他身体也根本感觉不到寒冷,貂皮的衣物和兽皮鞋保暖性极佳,更不用说里面还穿有两层夏天的衣服,外面还有一件蜥蜴皮甲。如果再做一件貂皮的内裤或传说中的貂丁套在外面,那丁奇就感觉自己是塞亚人在世。
当然,这只能是丁奇YY一下,他也不可能是超人。
一步一步,离那个窝棚越来越近,最后阶段两人都匍匐着向前。等到距离还有八九米远的时候,前进的两人顿时停在原地,不敢上前。
没错,就是不敢上前!
两人视线中的窝棚里面出现了一个大块头,卧在那里的身体有一米左右高,一颗比蓝球还要大半圈的头颅上长着一对圆圆的耳朵,身上长着长长的密集棕色毛发,随着狂风的吹拂凌乱地摆动,甚至还有杂草与树叶覆盖在它身上。
这是一头熊,身长不知多少,但初步判断不会低于两米半。它趴在那里,头朝外,蜷缩在窝棚里,如一头死熊一般。可丁奇两人趴在那里观察的十分钟时间里,它的肚子微弱地上下起伏了至少三次。
这证明它是一头活熊,一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到冬眠的树洞或山洞却跑到这个窝棚里的熊!
丁奇让奔呆在原地,他自己围着窝棚向左右两侧移动进观察,他发觉窝棚口朝北的那一端被土和杂草一灰的混合物给堵住了。
天气情况越来越恶劣,温度也在一直下降,艰难行进到这里的众人又冷又饿又累,已经没有更多的体力去寻找更合适的落脚地。更何况光线越来越暗,其他地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有没有其他危险。窝棚建在这里,也是丁奇和奔仔细确认过没有什么危险、够隐蔽才选的这里,而且边上还有一条小河,取水也方便。
丁奇现在正纠结、犹豫、研判猎杀这头熊的风险。
当然,熊有优势也有劣势。它已经进入冬眠的状态,身体机能、活力等都处在最低的状态,包括身体的敏捷性、反应能力肯定降低不少。而且大风天气对它的体型来说就是负担,逆风奔跑会降低它的速度。但它的优势也有很多,光是那个体型都会让丁奇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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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丁奇拥有动物所不具备的优势,有远程武器,有智慧,懂得配合。
犹豫再三的丁奇下定决心,拉着奔告诉他行动计划。
第103章 战熊
两人分开,以窝棚为中心,成九十度夹角向上移动,尽量保持自己与窝棚之间的距离在五十米左右,在被发现的第一时间要重创这头熊。丁奇也做好准备,将在第一次到达灰石部落定做的石质箭头做成的箭支放在顺手的位置上。
这些石质箭头比自己做的要精致、细长,重量偏重,绑在箭上就如重箭一般。丁奇回来后的当天晚上就做出来二十支这种重箭,分给奔十支。这注定是一场大战,容不得有丝毫疏忽,同时从侧面也反应出灰石部落是制作石器的高手。而丁奇也在嘀咕着拿下青部落后要尽快制作出一些青铜箭出来,那才是真正的利器。
窝棚前,一道身影在慢慢接近那头熊,尽管它身体有些发抖,但它还是按照丁奇的命令毅然向前。距离窝棚口越来越近,可面前那个令它感到恐惧发抖的家伙,却还是一动不动。
小可爱有些犹疑,甚至怀疑自己的感觉,对方是不是真的死亡了。小可爱轻轻地放慢脚步,让大大的脚掌落地时声音全无,修长的四条腿迈动起来也极为缓慢,随时做着逃离的准备。
距离一米,对方不动。
距离半米,对方仍不动。
距离为零,对方还是不动。
似乎这头熊已经丧失了它那灵敏的嗅觉,或许是小可爱身上的味道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寒冷的北风给吹走了。
小可爱伸出自己的爪子,抖动地有点厉害,轻轻地碰向熊的身体,可就在碰到一点点熊毛时,它就嗖地一声向后跃去,忍不住就想喊叫出声,却又被自己狠狠地憋了回去。
瞧你那猞猁胆!
那头熊没动,小可爱倒被自己吓了一跳,太紧张!吓死宝宝了!
小可爱在原地走了两圈,再次鼓足勇气,来到卧熊的身边。既然碰你一下你都不动,那我咬你一下呢?
小可爱张口嘴,昏暗的光线中,一道寒光闪过。
嗷唔!
喵哦!
小可爱那一声惊叫被悠长愤怒的吼声所遮盖,可它却如一头炸了毛的老猫一般,迅速朝奔那个方向跑去,那里奔在向它招手。
咚!
一记沉闷的击地声响起,一头庞然大物从窝棚中钻出,狂怒的它一爪拍在地上,击出一个深坑。它仰起硕大的头颅,人立而起,再次发出愤怒的咆哮声。这头熊肩高接近一米五,直立起来接近三米,比北极熊还要高大威猛,气势相当迫人。
展现出自己身姿的大熊气愤不已,睡得好好的竟被一只小家伙给偷袭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熊盛怒,两只脚掌着地的它转身寻找那个罪魁祸首,一圈扫视,在它那锐利的目光下,那快速奔逃的身影进入它的视野。
再次咆哮出声,大熊放低两只前爪就要落地,并未发现胸前有一个亮点来回晃动。
呜!
一声怪异的声响传来,仿佛是急速挥动木棍划破空气的声音,由远及近。从未听过这个声音的大熊稍有迟疑,尖锐的石镞箭头在六七十公里/小时的风速加持下刺入它的胸口,一点点撕开它的皮毛,刺破血肉,有碎石崩裂声,再然后“噗”地一声响起,箭头整个扎入胸腔,随即在巨大的压力作用下,崩碎成无数块。
而这时,丁奇手中的弓弦嗡嗡声才响起。在新弓弦催动下,弹射出去的箭支速度之快令丁奇为之乍舌,更不用说箭支
的杀伤力,何况还有风速的加成作用,在手电筒的指示作用下,准确地命中光点所在。
嗷!
受伤的大熊发出悲惨的叫声,声震四野,就连远处躲藏的仓他们都感觉双耳轰鸣、四肢抖动不停,如若不是丁奇命令他们不许动,还向往着自由人的生活,估计早跑了。
而小二黑和那匹灰马更是不敢嘶鸣,四条腿直接一软卧倒在地,大气不敢喘,它们知道那是一个令自己恐惧的存在,在它面前只有被屠戮的份,自己想跑都不敢跑,连那份心思都不敢有。
吼!
受伤的大熊双眼瞬间血红,一掌拍在身旁的大树上,长达二十厘米的熊爪划过树干,削去三分之一,碎屑飞舞,很快被风吹得不知去向。它茫然四顾,只看到一个人类和那个小东西,没有其他动物。
丁奇早就在出箭后的第一时间躲在一棵大树后。
它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受伤,那个小东西不可能,在那个小东西前面挥手的人类也不可能。呃,不对,貌似那个小东西咬了我一口,还流血了。
真丢人,哦,不,真丢熊!
但它知道,自己受伤,就要有人或动物承受自己的怒火!被打扰睡觉,被咬了一口,现在胸口还被重创,钻心地疼啊!身体又损失了大量的能量,冬天将会更难过一些。、
吼!我的怒火不会轻易平息!
大吼一声,受伤的大熊冲向奔所在,可就在它刚刚起步的第一时间,一个光点再次照射在它的脖子上,紧跟着脖子一疼,一篷鲜血喷洒而出。前冲的身体因为这剧烈的疼痛而脚步一软,趔趄了一下,却又触动胸口的伤口和扎在它肉里的那根木棍。
嗷!低沉地声音从大熊的喉间发出,它在原地转了一圈,看向受伤的脖子一侧,那里没有任何动静,仿佛自己受伤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啪啪两声,直立而起的它两只爪子快速挥动,将脖子和胸口两支箭拍断,然后不管不顾拧身冲向奔所在的方向。
一支箭,两支箭,三支箭!从树后闪出来的丁奇迅速拉动弓箭,分别击中这头熊身上不同的地方,可惜由于它速度太快,都没有命中要害。
丁奇射中五箭,只有前两支箭对其造成要害伤,从熊有些踉跄的脚步、歪着的脖子可以看出,这两箭对它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寒风,似乎更大了!
三箭过后,大熊已经冲到奔刚刚站立的地方,可哪还有人在?包括那个可恶的小东西,都不见了身影。它张眼四顾,伸出鼻子猛嗅,没有痕迹,找不到人。
嗯?等等,右前方好像有人类的味道,它知道,“公”男人的味道。以前它在袭击一个人类营地时,里面都是这种味道,就和那些公熊一样,它讨厌这种味道。
熊再次不管不顾冲向那边,而藏身在它左后方的奔从树后闪出,将手中箭射过去。本是射向头颅的一箭,由于黑暗和风力的影响,射偏了,不过还好,射中了对方的肚皮。
不管了,继续射击,奔也快速向前奔跑,从熊屁股后面兜过去,一箭一箭胡乱射向熊屁股,企图阻碍大熊的奔跑速度。可能傻人有傻福,就像在两个部落坐享齐人之乐一样,而他黑暗中胡乱射出的一箭正中熊屁股的柔软之处。
嗷!
要害受创的大熊轰地摔倒在地,打起滚来,可还没有翻腾两圈,大熊立即从原地站起
,扭头就冲向还愣在那里的奔,羞愤愈加。
“奔,快跑!”
还沉浸在自己那一箭之中的奔恍然听到丁奇的声音,再加上横冲直撞的树枝开裂声、咚咚敲击地面的跑步声和呼呼的喘息声,立马清醒过来,转身就横着跑出去,那里林木密集,应该可以挡一下熊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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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一道灰影从树上跃下,直扑从自己眼中冲过去的大熊。锋利的爪子寒光闪耀,划在熊背厚厚的皮毛上,没能前进半分,直接急速滑下,可笑的摔倒在地,晃晃脑袋,不曾阻碍熊的速度半分。
哗啦啦!
黑暗中快速跑动的奔脚下被一根枯枝绊住,哎呦一声倒在地上,手里的弓也甩脱出手,落光了叶子的枝条抽打在他脸上,血糊糊一片。
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奔感觉自己四肢的力量都用尽了,怎么都爬不起来,黑暗中不停地摔倒在地。
大熊兴奋了!粗重的喘息也变得急促起来,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终于抓住一个伤它的人类,它如何不兴奋?
撕碎他!
昏暗的光线并不影响熊的视线,如白昼一般。紧赶两步,挥起右爪,就要击下。
此时,给奔示警过的丁奇也在迅速接近那头大熊。他不知道奔已经摔倒在地,那一声哎呦早被风刮跑了。他也不知道熊屁股那里受伤了,他只知道他还要继续重创这头熊,现在正在熊屁股后面,只能攻击这个位置。
黑暗中,那扣在握弓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的小手电筒,正将自己的光芒照射在肥大的熊屁股中间,为丁奇指明了目标。
丁奇的目光一直在光点上,没有看到在熊短小的尾巴下面肛门右下方斜挂着一支箭,却看到大熊肛门处的一片血迹。来不及多想,右手松开弓弦,箭支直左那处光点,而光点所在,为熊肛门右侧三公分处。强烈的大风,会将这支箭送向那片菊花灿烂之处,激起一朵娇艳的血花!
噗哧!
离既定目标偏了一点点,但那处要害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君不见,刚刚奔一箭还差得远,都能将它的仇恨吸引过来,而这中的之箭能否让它忘了忧伤忘了痛,却独不忘一曲菊花残的情怀。
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
这是丁奇的想法,也是丁奇的战术思想,并利用他和奔两人左右开弓放风筝的打法,利用强劲的风和密集的树木,重创它并使其疲于奔命,最终死在体力丧失和失血过多上。
可不巧的是剧情没有按他想的进行,他想不到奔会摔倒在地,放风筝的打法被中断了,而更意想不到的还在后面。
大熊的眼中只有疯狂,这是丁奇的目的这一,右爪还在挥下,它所有的精气神都集中在右爪上,只要能拍在那个人类身上,听着利爪划过血肉、撕裂骨头的美妙声音,自己的怒火会下降一半吧。
可接下来一记来自灵魂上的剧痛袭击了它,并将它所有的精气神驱散。那痛苦是如此的突然,通过那密集的神经瞬间直达大脑,却又不能在一瞬间将处理命令返回,导致了一个可怕的结果,当机了。
大熊失去了神经的操控,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身体猛地朝下倒去,就连那挥下去的右爪也无力地耷拉下来,随着身体的下坠,拍打在地面上,距离奔的头颅只有不到半米。
一座肉山,以泰山压顶之势砸下来。
第104章 黑雪
时间向后倒回两秒钟,眼看着大熊的肉掌就要拍下来,奔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一狠心,拔出丁奇之前交给他的直刀,刀尖朝上,直刺大熊胸口,心中想着就算是死也不能让它好过。可突然间,他看到大熊眼睛猛地睁大,随即支撑它身驱的左腿软了下去,整个身体就朝奔压下来。
奔心说来得好!
直刺的刀身似乎又快了一分,扎进那血肉模糊的地方,喀拉响了两声后,噗地喷出一股鲜血,以比熊倒下来的速度还要快两倍喷射下来,洒了奔满脸。紧跟着肉山砸下来,奔只来得及扭了一下身体,两眼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经过加长、清理的窝棚里,哔哔啵啵的木柴燃烧声不时响起,不时有火星从三堆篝火上飘起,透过窝棚顶端二十多厘米宽的缝隙飞上半空,很快便被狂风吹得不知所踪。
外面寒风呼啸,窝棚里却温暖如春,仓带领着两个人在窝棚口拿着丁奇那把直刀趁着熊尸还没有冻上,熟练地剥取熊皮。作为部落曾经的勇士、优秀的猎手,在那把锋利的直刀帮助下,剥皮对他来说不在话下。仓拿着这把刀爱不释手,明晃晃的刀身,锋利的刀刃,划破熊皮时发出的那种美妙的声音,让仓知道这绝对是好东西。丁奇告诉他,以后好好努力,也会使用上这种刀。其他人有说有笑的在烤鱼烤肉,并贪婪地享受着窝棚的温暖。
而在中间的篝火旁边,被大熊差点压死的奔闭眼躺在那里,微微起伏的身体证明他已经睡着。而他的右手及整个手腕被几根细树枝固定住,打了绳结。扭过身体的奔很幸运,在熊倒下来时仅仅被压住下身和右臂,只是手腕骨折,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只是此刻的丁奇却笑不出来,看着怀中两个一尺长跟只小狗般的小家伙,眉头紧皱,犹豫着该如何处理。
在清理窝棚时发现这两头小熊时,让丁奇直呼侥幸。他们巧合下杀死的那头熊竟然是冬眠后刚生产没多久的母熊,正是它最虚弱的时候。如果是一头正常成年母熊或者成年公熊,今天至少丁奇和奔要被留在这里,成为它冬眠时的食物。
怪不得它肛门处还留有血迹,那是刚生产后的痕迹。虚弱的身体,加上丁奇两人给予它的几处致命箭伤,流失的鲜血和体力,还有奔最后刺破大熊心脏的那一下重击,才真正解决这头重达千余斤的原始熊类。
仓他们见证了两位杀熊英雄的诞生,对丁奇的崇拜和忠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次认定丁奇就是一位神人,只有神人才能将这头丛林霸主杀死。
因此,事后,丁奇在接受了仓他们的跪拜后,安排十几个人都没有抬动那头大熊,最后在小二黑的拉拽下才挪到窝棚口。昏迷的奔也被大家抬到收拾好的窝棚中央,在丁奇的紧急处理下进行了加固,防止骨折的伤害加大。
丁奇的旁边,小可爱和小金依偎在一起,神情有些沮丧,似乎因为没有帮得上丁奇的忙而有些闷闷不乐,尤其是小可爱,对于没有划破对方的皮毛还在耿耿于怀。
窝棚外,小二黑和灰马躲在临时搭建的一个防风墙内,上面还有一个顶棚。它俩身上搭着两条兽皮,正低头啃食丁奇给他俩准备的干草。
丁奇不是一个狠心的人,从他能收留这么多野兽幼仔就能看得出来。因此,这两头熊他就准备也养着。只不过他一直在头疼如何给这俩小家伙搞吃的,明显才一周左右大小的它们肯定是需要熊妈妈的母乳才可以活下去的。可丁奇不是在部落里,没有那只能产奶的母羊,所以刚刚离开母亲的两头小熊其实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这两天能撑下来,那它们俩就能活下去。
眼前的陶罐中正在炖着鱼汤,丁奇准备用鱼汤试试,看能否养活它俩。
唉!看来我就是一奶爸的命!
仓三人已经处理好那头熊,熊皮用草木灰初步处理后卷起来扔在一边。至于肉则从丁奇拿过来斧头,劈砍后分割成几十块,熊掌、熊心、熊胆等也都另外存放。
其他人都相互依偎着睡着了,而丁奇面前那陶罐鱼汤也晾得差不多,浓浓的鱼汤如牛奶一般。往随身携带的矿泉水瓶中倒了半瓶鱼汤后,凑近其中一只嗷嗷直叫的小熊嘴巴,将鱼汤慢慢喂进去。
咕嘟咕嘟!
看着小熊狼吞虎咽的样子,丁奇笑了。
管用!
不一会儿的功夫,这头小熊竟然将半瓶鱼汤喝光了。再次盛了一瓶出来,消灭了半瓶才算吃饱,而另外一头小熊反应则不像第一头那么活泼,它好像在倾听,用自己的听觉在观察着周围。但它终究还是抵挡不住饥饿和鱼汤的诱惑,将剩下半瓶喝光,等丁奇再盛了半瓶过来喂它时,竟然不搭理丁奇,在他的臂弯里寻个舒服的姿势后就睡着了。
丁奇把剩下的鱼肉鱼汤消灭掉,又顶着风举着一根火把来到小河边刷洗干净,再盛满一罐水放进一条鱼架到火上,等奔醒后就可以趁热吃了,鱼汤可是很滋补的。
丁奇看着漆黑的夜空,在火光的映照下,看到了雪花飞舞,尤其是在如墨的夜色衬托下,那随风翻滚的雪仿佛变成黑的雪,倏忽即逝,偶尔顺着缝隙落进窝棚也很快变成细小的水珠,看不到它本来的颜色。
蒙蒙胧胧间,丁奇自嘲地笑了笑,有黑雪吗?
后半夜,风一点点变小,雪一点点变大,万籁俱寂,只有簌簌的落雪声。窝棚顶上偶尔落下来的雪也越聚越多,堆积成薄薄的一层,随着篝火的热量逐渐减少,那薄薄的一层雪也增加着厚度。在昏暗的光线照射下,堆积的雪层泛起晶莹的光泽,一闪一闪,却分不清是白的雪还是黑的土。
窝棚外,两匹不久之前还是自由身的野马,正舒适地卧在一起,感受着以往雪天不曾感受到的温暖,来自兽皮的温暖。小二黑不时打一个响鼻,想将眼前的雪吹开,可突然间它那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之事,竟是半天没有呼出一口气。
雪,为何与之前两个冬天的雪不一样呢?在它三岁的认知里,这雪已然让它有种恐惧的心思在流转,这是怎么了?
雪天或者春秋天的雨季,当人处在一个温暖的被窝时,老是不愿那么早起来,总想多贪恋一点被窝的舒适。尤其是对于前一天长途跋涉的人来说,温暖的环境总会让自己有一个借口多睡一会儿。
对于动物是这样,对丁奇也如是
。
天亮即醒的丁奇保持了一个良好的习惯,这可能是对于光线形成的条件反射吧。旁边的两只小狗熊在丁奇怀里来回拱,它们不会因为外界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需求,肚子饿了,当然要去找吃的,没睁开眼之前,自己只能用拱和哼唧来表达真实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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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被两个小家伙吵醒,睁眼看了看外面,仍然漆黑一片,不过还是有些天光的,应该还是凌晨吧。小家伙们饿了,起身看了看陶罐,空的,应该是奔半夜起来吃光的。
提着陶罐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更清醒一些,可无济于事。站在窝棚外面,深呼吸,冷冽的空气瞬间让丁奇醒了过来。
唔,爽!
抬脚,放下,丁奇站在原地。他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儿。雪还在下,可他眼前的雪,是黑色的,在天光的照射下散发着幽光。一股冷气顺着丁奇的尾椎骨直接冲向大脑,刺激得丁奇浑身一抖,一股尿意瞬间产生,两腿一哆嗦,那磅礴的回龙汤就想冲破肢体的束缚。
激灵灵地,丁奇猛地刹住,大脑中不停地告诉自己这是幻觉。
特么的,我又碰到幻境了!
丁奇不想认怂,抬起手腕看了看机械表,指针指向九点。虽说这么久了,机械会有偏差,但也应该偏差不大,毕竟是瑞士知名企业生产的。用手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疼!
这不是幻觉!
他看到的是真的,现在是早上九点,本该天光大亮,却被眼前一种黑色的物质给阻挡了。
黑雪!
满目的黑雪!
从天上到地下,从枝头到草丛,从近到远,全部都是黑的雪!
这是怎么回事?
头脑发蒙的丁奇站在黑雪地中,急速思考,回忆。
这是自己第一次碰到黑雪,丁奇发蒙并不是因为自己第一次看到黑雪,而是在思考为什么这里会产生黑雪。
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曾经听闻过黑雪,那是因为极度的空气污染造成的极端现象。丁奇却没想到自然环境、空气质量如此之好的原始时代也会出现黑雪。不过一想到天空上那翻滚的烟雾,丁奇也就释然了。
那是一次灭世大火,形成的烟雾都遮挡住了太阳和月亮,只有很偶然的机会才会重新看到它们。想必,这颗星球也受不了整天没有太阳的日子,想利用冬天的雪将这些烟尘清理干净,想想看,这也算是大自然自我净化的一种方式吧!
想通了这一点的丁奇不再担心,踩着尺许深的积雪来到一棵大树后,将急于释放的回龙汤倾泻在树后黑色的雪上,温热的尿液在雪地上形成一道道沟壑,冰雪消融,势不可挡!
小河里已经结冰,不算太厚,用脚一踩就块块碎裂,被下面流动的河水冲走。冰上面,同样是厚厚的一层雪,往远处看去,整个大地都变成黑色,就像煤矿,哪哪都是黑的。
打了水回来,看到窝棚外已堆满一圈人,所有人都跪拜在雪地上,不停地叩首,就连受伤的奔和仓也一样。没有太大的喧哗声,只是口中不停地念叨着连丁奇现在也听不懂的话语。
他们应该是在祷告吧!
第105章 回家
等丁奇走近一听,他们竟然在祈求上苍不要降罪于世间万民,他们愿意用各种动物祭祀上苍换得上苍的赦免。当然还有其他意思,有在忏悔的,如奔,竟然说不再抢丁奇不用的女人;有在内疚的,如仓,没有能杀得了仇人。
结合每个人的表现,大致的意思就是这些人认为上苍发怒是因为人类做错事了,要处罚人类。
丁奇明白,这是一种原始崇拜,原始人类对于他们感到惊奇而又不能解释或者超出他们的认知和常识的自然现象,他们都会归结于这是神的旨意或行为。
他们对这些自然现象的原始理解,最终会通过自己的幻想或丰富的想象力,神化这些现象或者神化了的英雄人物,最终形成神话故事。这是他们认识世界、认识大自然的一个过程,这也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这个过程将会持续很长时间。
哪怕丁奇有一个很深厚的知识累积,但他解释不清楚雪从水变成雾气遇冷凝结成雪的过程,更解释不清楚为什么是黑色的雪。
所以他不打算解释,他只需要以荒神的名义说明这是神的旨意即可。毕竟荒神就是各部落间流传的一个神话故事,而丁奇被他们赋予了荒神这个角色,丁奇如果不好好利用一下,都对不起“荒神”这两个字。
在他的命令下,所有人站起来排成四行,茫然地看着丁奇。丁奇站在那里,满面严肃,宝相庄严,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你们从奔那里应该知道,我是荒神,是上苍的使者,我是上苍派过来解救大家,让大家过上能吃饱穿暖、没有野兽威胁生活的日子。昨天晚上,上苍告诉我两件事,一是祂要把天上的黑烟用雪清除掉,让太阳和月亮出来,所以以往白的雪就变成了黑的。大家不用害怕。
二是上苍觉得还有许多人对我是荒神的事不认可,对我不忠诚,所以上苍就通过黑雪的事警告那些对荒神不忠不敬的人,要忠于荒神。他是你们的救星,跟着荒神有肉吃有衣穿有房了住。”
丁奇刚说完,原本茫然的众人眼睛猛地一亮,尤其是新加入的那两个小姑娘,带头喊了起来。
“荒神,救星!忠于荒神!”
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喊出来,声音越来越大,竟是将树枝上新压的雪都震动下来不少。
而丁奇所不知道的是,在大雪上祭祀的部落不在少数,他们都摆出祭品,祈祷上苍不要降罪于自己的部落。他们都在检讨自己的过失,或者将惹怒上苍的人归咎于其他部落其他人。如青部落、黑水部落,将这场黑雪归咎于他们从未谋面的荒神身上,认为黑雪是因荒神而来,荒神受到上苍诅咒,部落人类受到牵连,应联合其他部落将荒神驱赶走。
而由鹿主持的丁部落里,大家倒是比较安静,善于思考和学习的鹿虽说对此也感到震惊,但她相信,等丁奇回来,这一切自然能解释,因为他是荒神。
茫茫雪原,如果没有特定的参照物,人极易迷失方向。还好,丁奇有过雪原追敌的经验,
又有头顶上小金作为参照物,倒是不虞迷路。
尺许深的雪,在有了精神信仰的原始人眼中这都不是事儿。饱餐一顿,又有防寒的兽皮衣物,众人行进速度很快。雪路难行,虽较下雪前的速度有所降低,每个人负重还增加了几十斤熊肉,但大家还是不畏艰难坚持在天黑前赶到原鹿部落所在地。
等到篝火点起时,山洞外面的雪势又大了起来。外面寒风呼啸,洞内温暖舒适,就连两匹马也都有了一处自己的安乐窝。驮了一条熊皮的小二黑整个过程中,都是痛并快乐着。身上的熊皮味道让它害怕,但熊皮良好的保暖性能又让它不惧风寒,却因为浑身出汗较多,而冷得瑟瑟发抖。此刻来到这个地方,它倒是第一个躺倒在地,呼呼喘着不愿起来,只到丁奇拿着盐水过来,它才一骨碌翻起来,抢在灰马前面大口吞咽。
洞内众人正在烤熊肉,这是丁奇进洞安排的第一件事,同时给每一个人分了一小撮粗盐,教大家如何洒在肉上,还不会烤焦。当每个人品尝到这美味的兽肉时,大家对丁奇的敬佩与忠诚再次提升。
大半天的雪地行进,不是没有代价,有几个人因为兽皮鞋扎得不紧导致雪水湿了脚被冻伤,还有几个人则是手被冻伤。丁奇安排奔和仓两人检查过后,将几个被冻伤的人集中在一起,教他们如何处理冻伤。
冻伤后不能立即用热水进行浸泡或用火烘烤,可局部用手揉搓按摩,使伤处温度慢慢提升后再行涂抹药物进行治疗。如果突然用热水泡或烤火,冻处表面突然变热,里面的毛细血管热*胀冷缩崩裂开来,以后那处地方就会溃烂,形成冻疮。
丁奇目前没有治冻伤药物,那就只好用动物油脂来代替,最好的动物油脂是獾油,手头没有,就用熊油来代替。熬出一些熊油,放凉后抹在伤处,效果也蛮不错,有些人已经感觉患处开始发痒了。
第二天一大早,恢复了精力的众人在饱餐一顿之后,尽一切可能包裹好自己,跟在两匹马趟出来的雪道里,向着丁部落所在地赶去。
为防止冻伤,每个人裸露在外的手、脸和脖子等地方都涂了厚厚一层熊油,滑、腻,却很有效。为了保护耳朵,他们头天晚上将之前做衣服用的边角料拿出来,做成圆形的皮套,上下套在头上,罩着两只耳朵。边角料更多的人,则在丁奇的帮助下做成一顶帽子。
地上的积雪厚度已经接近两尺,大家冒着一直下的大雪踯躅前行,刚开始还能辨别方向,到最后他们只能沿着前面马匹趟出来的路走。丁奇也早就迷失了方向,他们如身处在浓稠的墨汁里,周围黑茫茫一片,不停扑打在脸上的黑色雪花,刺骨的寒风,都有可能让他做出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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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还有天空上的小金。它飞行一段距离找准丁部落的位置后,转身回来,在天空盘旋两圈后向一个方向飞去,再折转回来,盘旋两圈后继续那个方向飞,如此往复,向丁奇指明前进方向。
行进队伍中,要说最轻松的除了两匹马外,就数小
可爱了。它那修长的四肢和宽大的脚掌,让自己在雪地上如履平地,尽情地在雪上撒欢。有时候还会脱离队伍,在雪窝里掏出一只只野兔,给自己和小金增加新鲜肉食的同时,那些兽皮少的部落人可以借助这些兔皮在晚上休息的时候制作一顶顶帽子。
而小可爱看到自己无意中帮助到大家,平时孤傲生人勿近玩高冷的它越发活跃起来,每次出去都会抓回来两三只兔子交给奔,甚至有几次回来还捕到貂,让领到貂皮的人对它感激不已,想抱在怀里搂搂,可又不敢。而它则像一个捡到一分钱交经警察叔叔的小孩子一样,颠着脚扭身消失在窝棚外,迈着大长腿,踩着积雪,如孤独的剑客般继续自己认定的道。
两天下来,它竟然给不少人凑够了每人一顶帽子一件毛围脖的兽皮。虽然一部分原因归于毛皮变白的兔子在黑色的雪原上如灯泡般显眼,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小可爱不怕艰难辛勤捕猎的结果。
路上,齐膝深的黑雪是最大的困难。
为了避免大家得雪盲症,丁奇他们在碰到一种类似白桦的树木时,从树皮上刮下许多白色的粉末。将这种粉末抹在眼睛周围,能够有效的预防雪盲症。也多亏丁奇碰到这种树,要不然许多人都会因为雪盲症而灼伤眼睛。
至于其他危险,除了低温带来的一些伤冻之外,就是来自野兽的袭击。尤其是有一次与一头剑齿虎突然遭遇,双方都被对方吓了一大跳。这是一头被黑雪和饥饿折磨得快发疯的剑齿虎,就在这头虎被丁奇一行人吓得呆愣犹豫不前时,丁奇从小二黑身上扯下一大块熊肉扔了过去。
剑齿虎正犹豫要不要将这群人类干掉一两个,看到那一块大肉,饥饿左右着它大脑,让它瞬间做出决定,咬住熊肉就跑走。剑齿虎也在权衡,如果攻击这群人,肯定能有一两个被干掉,但饥饿的自己有可能会受伤。能在不受伤的情况下还可以填饱肚子,何乐而不为?就是不知道跟着他们会不会一直有食物吃呢?
严阵以待的众人看它就这么跑了,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在这种突发状态下,丁奇和奔根本来不及给弓挂弦,这样近的情况下剑齿虎一个飞扑就能造成伤害。这不是丁奇愿意看到的。
长路漫漫,雪路虽难行,可丁奇回家的心情始终没变,众人向往美好生活、栖居温暖港湾的愿望没变。
五天后,经过千难万险的部落众人在丁奇的带领下,终于接近部落。视线中只能看到一点竖立的木质围墙顶端,但见袅袅炊烟升起,偶尔能听闻一些人声,未能看到有人在外。
等丁奇一干人走上那处平台时,一片庞大的院落进入视线中。木质的围墙圈起一大片地方,入眼是两座小房子,后面则是三座大房子,旁边建的有羊圈、鸡圈和兔笼。可能由于天冷雪厚,养的动物都没有出来。旁边堆放一大堆草料,比房子还要高,再往前靠近三座大房子的地方则是堆放木柴的木棚和储存食物的大棚屋。
红瓦看不到,只有黑雪和白墙。
第106章 部落规划
两记似狼嚎又似狗吠的声音响起,紧跟着就看到两只大如牛犊一黑一白两只狼绕过院门冲了过来。而其他几间屋子的门也打开,从里面冲出来手持武器的一群人。
丁奇忍不住腹腓了一句:还是动物机灵啊!人在动物之后才有所反应,还是太慢。
丁奇身上裹得严实,但小黑和小白两条狼仍能将他认出来,丁奇很是欣慰。
看到丁奇身边站着的一匹高头大马,小黑小白正奔跑的脚步稍微一顿,就又跑过来,两头狼摇着尾巴将丁奇扑倒在地,高兴地在雪地上打起滚来,甚至它们俩还伸出舌头舔在他脸上,兴奋地无以复加。
小二黑和灰马看到眼前奔来两头狼时还有些胆怯,可看到自己的主人竟和两匹狼打闹在一起,瞬间明白这是自己人。向前挪动两步,伸出自己的蹄子碰了碰小黑,打了一个响鼻,意思是说:
“嘿,你好兄弟,你看这肤色,咱俩可是亲兄弟啊!”
可迎接它的是小黑的一声怒吼:
“谁和你是兄弟,旁边的小白才是我亲兄弟,你是新来的,要知道规矩啊!”
小二黑碰了一鼻子灰,却也不在意,心说迟早是兄弟。
院子里的人在门里面探头探脑,待看清小黑小白两个对一个陌生人这么亲近,瞬间明白过来,是头领丁奇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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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不得将武器扔到一边,赶紧冲出大门迎接丁奇回家。听到人们的喊声,雄鹿和鹿两人也从屋子里快步走出来,问明情况知道是丁奇回来了也快速赶往门外,迎接丁奇和奔他们。
迎接场面很热闹,虽说天冷,脚下的积雪也被踩成了泥泞,可大家的热情似火,感觉丁奇离开了一年时间似的。
看到丁奇带回来两头高大的马,驯服得服服帖帖,全体部落成员直呼丁奇神人在世,一通马屁拍下来让丁奇也有些受不住。更不用说他还带回来许多人加入到部落中,不仅增加了人口和劳力,也让部落的守护力量翻倍,从一个小型部落一跃成为中型部落。虽说只是中型部落中最小的人口基数且女人少了点,但也摆脱了小型部落发展的桎梏,不用太担心部落成长不起来。
奔回来也不陌生,直接找上马鹿安排新加入部落人员的住宿事宜,并由鹿来给他们讲解部落里的规矩,雄鹿指挥着花、草和梅她们去做饭烤鱼烤肉,炖鱼炖肉更是不少。一通忙活下来,新人感受到了部落的热情和温暖,再次感慨碰到丁奇是他们命运之中最大的机遇。
等将所有人安置好,丁奇将雄鹿、鹿、奔、花、马鹿和仓召集到小木屋那里。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部落发展得不错,房子和围墙也建好,刚才也看到食物储备很丰富,尤其是鱼。其他如木头和木炭准备得也很多,草料也不少,你们辛苦了!”
一群人哪经过这个,被丁奇夸赞一番,那心里也是跟吃了蜜一样甜。特别是马鹿,嘴裂得都歪了。
“但现在有两匹马,恐怕抽时间还要多寻找一些草料,马鹿你安排那些奴,等雪停了之后,顺着山坡清理出来一条道出来。到时候仓带着你那手下那些男人一起过去,和马鹿他们
一起多收集一些草料回来。”
马鹿和新加入的仓立即答应。
丁奇顿了一下,喝了一口蒲公英茶。这段时间在雪路行进,喝茶就成了奢侈的事情,就一口陶罐,还要用来做饭煮鱼汤,实在忙不过来。
感受着茶汤从喉间滑过的滋味,丁奇继续说道:
“我宣布一件事,从今天开始起,雄鹿为我们部落的长老,同时兼任督察队队长之责。长老的主要职责是为部落发展建言献策,同时负责监督部落众人,如发现有危害部落行为或泄露部落秘密的人,格杀勿论。另外在部落举行重要会议时,长老有建议权,但没有决定权。现在狩猎队那块每个人的弓箭技能怎么样?能做到十中八吗?”
雄鹿很高兴自己成为部落的长老,并且感觉自己的权利好像更大更重要了呢,忍住内心的激动,新任长老雄鹿汇报道:
“现在狩猎队的人都已经掌握住弓箭技能,除了石和鱼外,其他三个人都能达到十中八,我也能达到十中八。”
丁奇想了想,点点头说道:
“好,狩猎队加上你和马鹿及奔一共八个人,现在仓他们过来成为部落的一员,那么就扩大狩猎队的人数。仓及其他26个男人和一个叫风的女人加入狩猎队,奔为狩猎队队长,仓为副,原狩猎队能达到十中八的鼠、熊和白牙三人为小队长,每个小队长下面管理九个人。奔负责将我教授给你的知识,教给每个队员,三个小队长则负责自己小队人员的弓箭训练。仓负责狩猎队日常管理,等时机合适,奔会有更重要的责任,到时候你再为正。”
奔很淡定,这个事情丁奇早就和他沟通过,所以他表情倒正常。而仓则不同,刚加入部落就被赋予这么重要的位置,说不高兴那是假的,而这也更坚定了他紧跟丁奇步伐的决心,对丁奇越发忠诚。
“还有,狩猎队从明天开始起,按照来的路上我教给你俩的方法即军事化进行管理,明天就要在院子角落建一个高的了望塔,上面每时每刻都要有一个人在上面观察四周的动静,尤其是其他部落人和危险动物的动静,要提前发现,提前报告。”
奔和仓两人很严肃地点了点头,表示明天就开始安排这件事。
丁奇又转向花:
“花,这次我又给你带回来四个女人和两个女孩子,这些人以后都归你们后援组管,大家吃饭穿衣等事情交给你们。
另外,鹿和你及草三人负责的陶器制作还由你们三个来,不得交与其他人。
马鹿你负责的烧窑方面的事,可以选择白石他们八个人帮你。白石来自灰石部落,在石头选材方面有独特的本领,你教教它如何分辨石灰石、烧窑等技术,他会是一个不错的帮手。”
马鹿点头称是。
丁奇最后转向鹿:
“小鹿,你最近可是胖了些啊,说明部落伙食不错。不过,我要安排你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仓他们继续讲解部落的规矩,同时开始准备学堂,这个学堂你来组织,我来主讲,主要教大家认识文字和数字,方便大家进行交流沟通。我现在说话光讲数都要掰半天指头,
实在耽误事儿,要求全体人员都要参加。等以后再有人加入部落,这些事情全部交由你来做。”
说完之后,丁奇不忘再揶揄两句鹿,让她脸蛋红得快滴出水来。
“大家都明白了吧,还有没有事情需要汇报的?”
丁奇问完,倒是雄鹿和马鹿两人神色有些不太自然,互相看了一眼之后,雄鹿点点头说道:
“头领,有件事还没有来得及说。之前在下雪之前,我们部落受到攻击了。”
雄鹿刚说一句话,坐在那里的丁奇心情猛地一震,直接打断雄鹿问道:
“受袭?有人受伤吗?是哪个部落的人知道吗?”
雄鹿知道丁奇很看重部落每一个人,他回来时一直都在忙,肯定也没有注意部落里少人了。
“是的,当时部落的人正在外面干活,有两个女奴没有来得及反应,被对方直接杀死了。后来其他奴和部落人赶快过来支援,杀了他们五个人,其他人跑得快,被埋伏在路上的小黑小白咬死两个,剩下的全跑了,大概有十几个人。这帮人来得突然,也没有特殊的标志,所以也没有弄清是哪个部落的人。”
丁奇一听有两个奴被杀死,心里面非常难过,这可是人口啊!但能杀死对方七个人,尤其是两头狼也立了功,心里面算是出了口气。
“尸体在哪里?有没有看他们身上有特殊的印迹之类?”
马鹿在旁边答道:
“尸体都埋在森林那边的一个山沟里,埋之前,我安排两个奴将他们身上的兽皮都扒了,身上没有特殊的印迹,不过有一个现象,就是他们脖子上都挂有一些兽骨,看着有些恐怖的样子。”
马鹿提到那些人脖子上挂有兽骨,这让丁奇一下就想到了他刚来原始时代时碰到的那一群食人族,他们就喜欢在身上佩戴骨类装饰品,会不会是他们呢?
“好,这件事你们要重点关注,如果以后碰到类似的人你们就说,敢伤害丁部落的人,只怕他们是活得不耐烦了,我要让他们尝尝复仇的滋味。”
丁奇说这句话时,眼神略狠,这让其他人都有一些怕,但一想丁奇是为了部落,心中却是一暖,这才是头领啊!
丁奇刚说完,部落的医巫鹿张嘴说道: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这场雪的,大家都很疑惑,不知道为什么会是黑雪,而不是以前见过的白雪。大家心思有些不稳,我说过等头领您回来,会有解释。”
“嗯,这件事我来解释,回来的路上我已经给仓他们讲过,这是上苍想静化天空上的黑云,想让太阳和月亮出来所使用的方法。另外就是对于荒神这个称号有疑问的人,上苍也想给他们一个警告,让他们尽快认可荒神,参与到丁部落中来,将丁部落发展壮大。”
丁奇笑了笑说道:
“这不是什么大事,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让大家不用担心,将心思都放在建设部落上就好。倒是你,又提醒我一件事。你是部落医巫,所以以后部落你要多引导大家向好的方向成长,不要被一些不好的行为或思想给影响了。”
第107章 鹿的春天
又解决了两件事,众人也没有什么事情继续汇报,丁奇就安排鹿、雄鹿和奔三人留下来,继续安排一项重要的事情。
“雄鹿长老,我安排你做监督的活儿,是因为我非常看重部落的生存和发展,部落的发展不能被其他部落或人给破坏。但我怀疑目前进入咱们部落中可能会有其他部落安插进来的人,如白石他们八个人,新来的两个孩子,你要重点关注,我将石和鱼两个小子配给你,你重点关注一下。”
“另外就是部落目前掌握的技术,如陶器、炼矿、弓箭等是不能传播到其他部落,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东西,包括我和奔在力部落使用的力石制盐技术,不能让外部落知道。所以一定要保密,如果发现有人将技术偷偷传播出去或盗走,直接杀无赦!”
雄鹿长老接了任务,和奔一起离开去安排事情,尤其是晚上值守的人选,现在就要开始决定,所以他们也要去集合狩猎队,安排落实刚才丁奇制定的规划内容。不过走的时候,雄鹿看鹿的眼光有些不一样,像是有些担心,又有些期待。
医巫鹿没有走,坐在篝火前的她脸色有些发红,丁奇倒是没有看到,正在思考事情的他看到鹿没走,想也没想就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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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你还有事儿?”
鹿有些扭捏,搓着兽皮衣角,低着头不敢看丁奇,搞得丁奇有些莫名其妙。
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一直想念丁奇,尤其是在他刚出去那段时间,更是如此。做事的时候都神不守舍的,住在一起的花和草,尤其是桃她们都说自己是想男人了,鹿的春天来了!
这些女人,真想掐死她们,竟然被她们仨说对了。眼前时不时就会出现他的影子,他的音容笑貌。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特别是下雪后,那种担心直接体现在行动上。每天只要不忙的时候,都会抽出时间站在那块大石头那里盯着他离开的方向,默默地等待。
可今天着实让人有些气恼,自己每天都会做的事儿,今天竟然因为一直在忙被耽搁了,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丁奇回来的样子。
我怎么这么笨呢?实在是不应该!
现在总算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回来了,不仅带回来许多人口,还驯服了两匹马、捉了两头小熊回来。这既令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又让自己心中有一丝压力和恐惧。
这如神一般的男人,自己能得到他吗?
但如果连争都不敢,自己肯定得不到他吧。看着就在自己眼前的人,鹿犹豫了,也露出了怀春少女见到自己心上人时的那一丝羞涩。
丁奇见她搓了半天兽皮,可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只顾低头,看那样子还要好久才说话,这可有些浪费时间啊。所以他稍稍调整了一下措词,对鹿说道:
“小鹿,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你就先回去吧,我呆会准备睡觉,赶了几天雪路,累得……”
可还没等他说完,鹿竟然猛地站起身,狠狠瞪了丁奇一眼,转身就
跑出那个木屋,独留下目瞪口呆的丁奇,坐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夺门而走的鹿气哼哼的,这个人难道一点也没有看出来我对他有意思吗?竟然赶我出去,实在是一个木头疙瘩。哼!
鹿气呼呼地,直接摔门而入,丝毫不顾忌正在屋里的桃,脱了兽皮鞋,钻进兽皮窝里,蒙着头,生闷气去了。
深夜,雄鹿和奔回到木屋里,看到正在那里发呆的奔,也没有打扰他,收拾收拾篝火前的地面,铺上厚实的兽皮就准备睡觉。
由于这次丁奇带回来的人有些多,现有的三间大屋子满足不了所有人的住宿问题,所以丁奇主动带着奔和雄鹿来小木屋睡觉。而第二间土屋则让鹿带着花、草和桃三人住在一起,也方便她们沟通交流。其他人则分成三间屋子睡,女人全在一间屋子里,男人全都在那两间屋子里就显得有些挤了。
但想想人家三个部落重要人物还睡在木屋里呢,咱也不用抱怨,暖和的火炕,实在是惬意啊。
奔和雄鹿对于丁奇的决定也没有异议,睡在木屋里也比睡在野外强百倍。可等他俩收拾好,丁奇还在那里思考,两人直接睡觉。
此时,丁奇也早把刚才鹿的那点事给忘了,正在思考着下一步部落发展方面的事,看看哪里还有漏洞,需要进行弥补。
说实话他刚回来没有看到有守卫,他心里面就是一惊,尤其是听到有外部落人过来搞袭击,还被杀了两个人,这让丁奇就有些担心。这还是自己已经武装了一部分人,如果还是以前那种样子,估计这个部落又会被打回原形吧。
丁奇睡不着,索性点着一根火把,到院子里去看看。
院门口已经有两个人在那里守着,身上穿着厚厚的兽皮,身旁还点了一小堆火,正在警戒。看到丁奇过来,两人也赶紧站起来,向他问好。
丁奇检查了两人的穿着,看着挺厚实,手上戴着手套、头上也戴了一顶之前回来的路上制作的帽子。他很满意两人的表现,不过还是将两人撵了回去,有夜盲症的原始人,大晚上的能看到什么,更不用说其他部落的人,更不可能半夜过来偷袭。
看来奔他们是把自己的意思理解错了,至少目前的夜晚是不需要有人值守的,而且部落有两只狼在,晚上是不需要部落安排人过来值守的,只需要在白天对部落周围严加防范即可。
看来更是要好好教导他们才行。
丁奇再次检查了柴火、草料、食物储备情况,包括羊圈、兔笼搭建情况,心中很满意。又来到另外两间新屋子那里,查看了炕面的热乎程度,而大家睡得也很安适,丁奇也就没有再管他们,确定新屋子结实耐用之后,就转身回到木屋中睡觉。
小木屋冷是冷了点,可也比野外强多了,风吹不着雪也淋不着,里面还有一个火炕,别提有多舒服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雪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了。
丁奇很早就起床,穿上一件兽皮衣站在雪地里,练习着第九套广播体操,一气呵成,身上的疲累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陆陆续续又有人来到院子里,看到丁奇在那里做着奇怪的动作,也有样学样,跟着他习练。等部落人全都出来后,竟是全部都跟着丁奇习练,就是还在那里生闷气的鹿,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不停地习练着。
一边做了十几遍,丁奇也浑身冒汗,挥挥手让大家散了,又喊过来奔和仓,让两人将值守的时间调整好,不要在晚上派人值守。
早饭后,整个部落都开始忙碌起来。马鹿带着那些奴们一起,正按照丁奇的要求在院子里的木料堆中选材,准备在院子的东南角建一座了望塔。了望塔采用卯榫结构,目前没有钉子之类,也只能用这种卯榫安装的方式,结实牢固。
木料选择的是四根长有二十多米、粗有三十公分左右的木头,木料结实,每隔一段距离凿出大小尺寸一样的卯眼,再将一些粗有十几公分的横木锯成榫头状结构,插入到那些卯眼中。
等到这些工作做完,四根木头配合那些横木都组装完毕,他们却不知道如何才能将这高有二十多米的架子给立起来,太高了。
马鹿找到正给狩猎队训话的丁奇,将这个难题抛给了他。丁奇一听这事,立马笑了起来。这就不是事儿!
让马鹿去找来两根长五十米左右的绳子,两根绳子拴在架子一面两根木头顶端,绳子另一头由五六个人拉着。等有人将架子顶端抬起一人多高时,绳子另一头的十几个人合力拉起架子,直到慢慢将了望塔架子放平稳为止。
了望塔架子搭好后,还需要在一面搭一个软梯,最上面搭一个平台、建一个护栏,这些工作就需要马鹿带领着奴们好好做了。
丁奇则继续跟狩猎队讲解一些知识,比如之前给其他人讲过的如何设置陷阱、如何使用弓箭和飞石索等,但具体的要领还需要两个正副队长和三个小队长负责进行示范和实际演练。
而狩猎队的队员见到这些新武器高兴得合不拢嘴,如抚摸自己的女人一般抚摸着这些武器。但丁奇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告诉他们必须达到仓的水平之后才能使用新武器,如果没有达到,将从狩猎队中淘汰,安排其他人过来参加训练并参加评选。被淘汰的人将安排在马鹿的奴队里,从事繁重的体力活动,就如刚刚他们正在建的了望塔,那得多吃力啊!
因此,当丁奇安排奔进行站军姿时,狩猎队的所有人都没有一点的怨言,严格按照要求的来做。尽管大多数人都不熟悉指令,但还是积极地投入进去,让自己将这些指令全部记住。
站过军姿之后,开始练习分列式行进。
丁奇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钢铁般的纪律将这些队员打造成懂得服从的战士,将他们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自己的手和胳膊,指哪打哪,不能有丝毫犹豫。
属于丁奇自己的战士!
第108章 精盐和白板
接下来半个月时间,整个部落进入紧张的忙碌生活中,有条不紊。
刚开始几天,丁奇带着狩猎队一起训练,上午站军姿,下午则去清理积雪,打通去往湖边和森林、竹林、灰窑那边的道路。等到所有人熟悉了军训内容并按照军规执行之后,由奔接手对他们进行体能、技巧、武器训练。有时候还会进行身体对抗和雪地短途拉练,目的就是朝着侦察兵的方向发展。
当然,为了提高个人生存能力,丁奇每两天都会抽出一个小时时间教他们学习擒拿格斗术,一次只教一个攻防招式,让大家在两天的时间内学会,学会之后再教新的内容。看到这神奇的一招一式能够将狩猎队中最强壮的人轻易击败,大家学习的热情一下子就提高了,就边休息的时间他们都不放过也在练习格斗术。
至于马鹿带领的那群奴和白石他们,除了刚开始和狩猎队一起扫雪开路之外,其他时间就是他们自己在雪路周围清雪,收集草料。现在两匹马没有额外的粮食补充,只能多吃一些草料,避免掉膘。之前储存的草料也只是按照那些驯养的动物准备的,并没有两匹马的计划,现在它俩还能有些草料吃,可越往后草料就会越少,到时候在那么厚的雪下再去找吃的,那可就不容易了。
马鹿他们每天都会扩大雪找草料的面积,寻找草料的过程中还能找到额外的新鲜肉食,如野鼠和野兔等,这些东西都会被马鹿奖励给大家,也算作为对大家的犒劳,这让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更高,每天寻找到的草料都能堆成一座小山。
他们按照丁奇教的堆麦秸的方式来堆放,这种堆放方法比原来他们胡乱堆的更整齐有序还堆得多,他们对这种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竟然都在努力学习后进行分队比赛,看看哪个队堆得又多又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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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都是不可阻挡的,他们就像一块海绵,希望汲取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如狩猎队的人,对于一个小小的绳套技术,他们都会研究半天,得出这个绳套的原理,并融会贯通开发出新的绳套方法。
在部落中,其实最累的当属花主持的后援组,她们要准备一日三餐,烤也好,煮也罢,从早忙到晚。还要忙着照顾院子里喂养的动物,清理粪便,有时候还要帮动物接生。更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她们要将剩下的兽皮赶紧制成兽皮衣。
按照丁奇现在的感觉,天气温度已经达到零下二十度左右,但随着天气逐渐变冷,估计能达到零下三十五度上下。这样的低温,部分人的兽皮衣是顶不住的,还需要再增加衣物才行。
另外狩猎队大部分人的衣服都是丁奇带他们回来的半路上做的,做得不够齐整,有些地方还露着,让他们也会感觉透风凉,所以他们的衣物还要让后援组的人给缝缝补补。
医巫鹿也很忙,自从那天晚上之后,她就一直将自己生活的重点放在教导新进加入部落的人各种规矩方面。大家对医巫很尊重,所以对于医巫说的他们都会严格执行,不会有太大的抵触,甚至还会监督其他
人做的。鹿还将之前丁奇使用的奖惩措施拿出来,稍加修改之后实施,效果也很不错。
丁奇所在的小木屋外多了很多木头,这些木头都是按照丁奇的要求由奴们在森林那边重新砍回来摆放在木棚底下。在木棚边,丁奇架了三口陶锅在那里,边上竖立着两排木板,用于遮挡人们的视线。
此时的三口陶锅里,正煮着经过过滤之后的盐水,已经有部分盐晶析了出来,看着颜色洁白,比原先的粗盐看着好多了。
这是丁奇放下其他事情,准备两天之后开始的工作:制精盐。旁边添柴烧火的人是草,被丁奇专门从后援组调过来,进行粗盐精制的人选。
粗盐经过溶解、沉淀、过滤、蒸发四道工序,最终可制得精盐
陶锅位置靠里,还有两个大陶缸,从右到左,分别放着已经溶解正在进行沉淀分离杂质的盐水、已经过滤过的盐水。
前两道工序不难,关键在于第三道工序。过滤得好,清除的杂质更多,最后得到的盐更加纯正,不会有太多的杂质,口感也会更好一些。
丁奇去竹林中砍了一根十五公分左右粗的竹子,截取比较长的竹节,一端打通,另一端钻出五公分的洞。丁奇将自己T恤下端截取两公分的一圈垫在竹筒下面,上面塞了大概三分之二的木炭,最上面则塞满一层藤蔓纤维,压得很厚实。这样一个简单的过虑器就做成了。
丁奇将沉淀好的盐水用陶勺盛到过滤器中,盐水顺着过滤器,先是被那层纤维过滤一遍,再被木炭过滤第二遍,最后再被那层细密的T恤过滤第三遍之后,净化的盐水再流进陶缸中进行二次沉淀。等进行蒸煮时再用一个陶罐舀出倒进陶锅中进行加热,加快盐的结晶过程,最后就得到令人迷醉的盐晶,被存放在一个大陶罐中。
鹿、雄鹿、奔和马鹿都过来参观了第一次精盐的制作过程,当他们每个人都捏取一点细白的盐放进嘴中时,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让他们很震奋。尤其是奔,他可是经历过力石变成粗盐的过程,但那时的粗盐还是有点苦,颜色发黄,哪像现在眼前这白如雪的盐晶?和之前的粗盐已经明显不同,他没有认出这是粗盐变成的。
“头领,这是什么?”
雄鹿第一个开口问出心中的疑问,这也是其他几个人的疑问。他们只是看到这种东西得到的过程,但丁奇并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什么。
“这是盐!”
丁奇没有卖关子,直接说出这个富有历史意义的名字,传承有上万年历史的名字。
“盐?头领,和粗盐一样都带了一个盐字,难道是由粗盐变成的吗?”
奔知道粗盐,却不认识这样的粗盐,但在听到名字时还是把盐和粗盐联系在一起。
“是的,是粗盐变成的。”
丁奇给了他一个肯定的回答。
“盐?感觉里面有力石的味道,可又比力石好吃,不苦不涩,颜色还好看像雪一样。”
鹿感觉更敏锐,作为一个不知道盐为何物
的人来说,品尝之后竟能说出盐的根源,让丁奇也是对她刮目相看,看她的眼神让鹿觉得脸又红了,赶紧低头。
马鹿和草倒是没有问,他们俩知道,头领肯定会说的。
“没错,小鹿说得很对。这盐,就是从力石里面得到的,只不过你们所知道的力石其实不叫力石,而是叫盐晶。之前我和奔去力部落交换,得到的力石也就是盐晶全部被我制成了之前你们看到的粗盐。”
丁奇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粗盐制作粗糙,工序也很简单,就是将盐晶溶化成盐水之后,去除杂质,再用陶锅煮干得到的。粗盐吃起来还是有些苦,里面还有不少杂质。但将粗盐经过我之前的那几个步骤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盐,这才是去芜存精的精盐。”
丁奇眉毛一皱,思考了一下说道:
“可这种盐从盐晶到最后的精盐却差别极大,不仅从口味和颜色上,哪怕是重量上也相差很多。三份的盐晶到最后,只能得到一份多点的精盐,损失能有一半之多,只能说盐晶里含的杂质实在太多了。所以,这种盐很贵,能够换到更多的东西。那么,这么贵的东西,就需要进行保密,不能随便就将制作的工序说给其他部落的人,哪怕是我们部落的人,也只能限于一部分人知道。”
在座的几个人相互看了看,知道丁奇说话的重要性,心里面也告诉自己不能将这个秘密说出去。
其他几个人走后,精盐的熬制又继续进行。丁奇还将花也叫了过来,让她跟着草学习制作精盐,丁奇在旁边指点。当花品尝了盐的滋味并被丁奇告知这盐能够调制食物味道之后,兴奋得哇哇直叫,直言要在当晚煮肉汤时多放点盐进去,想必大家吃了后援组做的饭之后应该会很喜欢这种味道吧。
花倒是这样做了,在当天晚上煮的肉汤里放了一把盐,每锅一把盐。可爱的花想法是好的,可最终导致那天晚上所有人第一口肉都觉得齁咸齁咸的,饭后都狂喝水,导致那天晚上烧得水都不够喝的,好多人直接饮用了冷水来解渴。
这让丁奇也是哭笑不得,事后又指导她如何放盐、放多少盐,才算解决了这个问题,将一干人从肉汤恐惧症中脱离出来。同时,丁奇也叮嘱后援组的人,盐要少放,只要有点咸味就行。二十一世纪那种多油多盐的生活,还是要远离原始社会比较好,万一让原始时代的人也出现三高,那可就是丁奇的罪过了。
丁奇将制精盐的事交给草之后,自己又将精力放在其他事情上。比如做黑板,板子好找,可是没有合适的材料将板子制成黑色,所以黑板做不成,丁奇只好做白板。
白板材料好找,就是熟石灰。在一块用锯子锯出来的板子上涂上一层熟石灰,一连做了十个,放在自己的木屋里用火熏干。再寻了合适的木炭制成炭笔,就可以在白板上进行书写。
由于白板上书写字后不好擦除,所以,丁奇就准备制成固定的书写板,每个板上写上不同的内容,用的时候拿出来使用即可,简单快捷。
第109章 夫妻和姓氏
晚上,丁奇又继续在那里制作白板,他发觉还是需要做一些不固定内容的白板,便于他在教授内容时临场发挥。使用过之后,可以在上面再抹一层石灰,晾干继续使用。
为了加快速度,丁奇喊上同屋的雄鹿和奔一起帮忙,这样速度也能快点。但由于是冬天,天冷石灰水浆不好搅拌,所以白板的制作速度比较慢。
正在三人有说有笑,聊着部落内发生的有趣事时,一声类似猫头鹰的叫声传进三个耳朵中。丁奇和雄鹿两人倒是没什么反应,倒是场中的奔却明显有些不自在的样子,时不时扭头向外看一眼,显得有些急的样子。
不一会儿,又是两声同样的声音传进来,坐在那里的奔更是有些着急,让丁奇有些莫名其妙,猫头鹰冬天叫两声很正常啊,人家找老鼠吃呢,可怎么看奔比猫头鹰还急呢,人家猫头鹰又不是找你。看着奔越来越着急,他开口问道:
“奔,你是怎么了,外面有人找你吗?还是你想急着上厕所?”
奔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回答得有些支支吾吾:
“没,没什么,咱们继,继续忙活吧!”
倒是旁边的雄鹿看出一些端倪,哈哈一笑对奔说道:
“多大点儿事,你都不敢跟头领说吗?”
遂转头对丁奇说道:
“头领,不是啥大事,就是奔的女人想他了!”
雄鹿一说,奔更不好意思了,头都埋到两腿间了。
这回倒是轮到丁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怎么回事。奔是播种机,在几个部落可是享尽了齐人之福。对于这种露水姻缘的事,丁奇倒是持开放态度,只是自己不能接受罢了。
但露水姻缘和女人可是两码事,原始部落的女人可是相当于老婆的存在了,也就是相当天结婚了。如果奔有女人也就是结婚了,那应该有仪式的吧,有仪式怎么会没有通知他这个头领就把事儿给办了呢?奔也太没有规矩了吧!?
随即丁奇把眉头一皱,不悦地问道:
“女人?奔什么时候有女人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雄鹿白了丁奇一眼,心说就你笨了,你当然不知道,连鹿对你有意思你都看不出来,更不用说其他人。但他不是耐心解释道:
“奔是有女人了,亏你还和他俩一起回来的,你都没有看到他俩之间有意思吗?”
雄鹿一解释,丁奇才明白,原来奔和刚加入部落的七个女人中的风相好了。丁奇整日忙天部落中事,回来路上也是将精力都放在如何让队伍更顺利平安归来,吃穿住行都要考虑,倒是对这方面的事没有关注。
而且丁奇还了解到,男人有女人是不需要举行什么仪式也不用通知部落头领和医巫,只要两人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不喜欢就可以分开,没有规矩限制。不像未来,搞得花样百出还需要彩礼嫁妆之类的,分不清是娶媳妇还是嫁姑娘。
当然,像奔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如雄鹿之前的鹿部落,他和他的女人就是这种形式,一个偶然的机会雄鹿解救了对方,随之两情相悦,最后生下了鹿。
目前的部落还存在母系社会的缩影,虽说头领和医巫主事居多,但有时候还是要看部落中辈分
最高那位奶奶级别说话的份量。这种部落一般以类似走婚的形式完成人类繁衍的使命,他们已经认识到近亲生育带来的危害。但如之前的鹿部落、现在丁奇接触的几个部落,虽没有了母系的主导,他们仍采用走婚的形式,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的情况都很少。
听完雄鹿的解释,丁奇赶紧让奔去找他的女人去。他知道风那个女人,丁奇也是觉得她表现比较好,意志坚韧才将她选入狩猎队,没想到竟和奔有一有腿儿,看来也是有点心计,知道奔在部落里的地位不低。风长得普通,身材高大,和一个普通男人差不多,但身手不输于男人,目前也就奔能降服得了她,想必奔这台播种机应该很幸福吧。
不过这大冷的天,他俩能在哪里快活啊?大通间他们不会选,也没个单独的地方。难道要在雪地里滚床单?这可是有一定的难度啊!丁奇不免恶意地想到,晚上的低温会不会将奔那坨物事给冻得起不来。
嘿嘿!
奔出去之后,丁奇停下手中的活儿,认真地思考起来一件事,关于婚姻的事。虽说以前他还没有走到这一步,连谈婚论嫁都没有,但他知道婚姻是大事,尤其对于一个部落来说,想部落的后代健康成长、部落能发展壮大,那就得推行一夫一妻制,而且还要从外面来解决部落内男人的婚姻问题。
目前部落比较特殊,除了梅和雄鹿年龄稍大、石和鱼年龄偏小之外,其他人都是青壮年且都是可以婚配的。可部落目前僧多粥少,男的有52人,女的才20人,减去刚才提到的几个特殊情况,男的49人,女的19人,还差20人,这里还包括情窦未初开的丁奇和情窦初开的鹿,所以更应该从外部引进女人。
情窦未开的丁奇反倒在操心别人婚配的问题,感觉总有点怪怪的,这是旁边雄鹿的真实想法。头领刚从外面回来,不会是染上了什么怪病吧,那我女儿可不能找他啊,得给鹿提醒一下。
丁奇将自己的想法给雄鹿沟通了一下,倒是得到这位老头领的支持。
第二天早饭之后,丁奇召集部落中几个主事人在他的木屋里开会,将自己准备在部落中推行一夫一妻制的想法通报给他们,同时为避免近亲结婚的问题,在部落中同时推行姓氏制度。一个部落中的人一个姓,同姓之人不能结婚,不同姓的人可以结婚,但生育出来的后代姓氏以父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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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原鹿部落的人改为卢姓,雄鹿可称为卢雄,奔称为卢奔,花称为卢花等。青部落那批人改为秦,灰石三个部落的人全为石,力部落交换过来的人姓李。其他再加入部落中的人,再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他们的姓氏。
各个主事人回去给自己小组的人宣导这件事,但有一个原则,完全自愿,不能强迫。现在女人少,所以必须得女人同意才可以结为夫妻,当然如果女人追求男人,也得男人同意才行。
同时告诉大家,在雪化之后,部落会为结成夫妻的人举行一个仪式,只有经过这个仪式他们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并且,结为夫妻的人部落会为他们建一座单独的房子供他们家庭生活。虽然他们不知道家庭、夫妻具体的意思,但他们知道自己可以拥有女人,这一项就足够了。尤其是对于奴或曾经为奴的人来说,这可是他们可
望而不可求的一件事。
说完这个之后,奔是最高兴的,当即原地蹦了起来。可鹿看向丁奇目光之中既充满着希望,也带有一点的忧郁,丁奇却对她的目光没有丁点儿的反馈,恐怕全场只有丁奇自己没有感觉吧。
关于部落婚姻制的问题解决之后,丁奇又开始回归正轨,忙于部落学习计划的事。由于部落改姓的事儿,大家学习文字方面的内容也算是有了。至于数字,当然是从小学一年级的阿拉伯数字开始。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之后,丁奇开始了在原始时代的第一场教学活动。他的学生有71名,全员参与。时间选为早饭之后,地点就在三座大房子的前面。天很冷,但大家的热情却很高涨。
第一节课上,丁奇先讲了“人”字,何为人?在座的人都为人,人字即是像侧面行走的人。人是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又能用语言进行思维和交际的生命,区别于其他动物。
同时又讲了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动物,什么是工具、劳动、说话。这些都是大家提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竟是给大家打开了一扇探索生命和大自然的窗户。
这其中,医巫鹿、两个女孩子雪和丹以及石和鱼四人学习兴趣最浓,求知欲也最深,大多数问题都是他们提出的,他们也是最选掌握住“人”字发音的人。
同时通过人字讲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类繁衍的问题,繁衍需要男女,因此就衍生出了夫妻。
接下来丁奇重点讲了关于夫妻两个字的含义,这也是他为在部落实行一夫一妻制进行的铺垫,前期已经通过几个骨干主事人造势,大家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甚至有人在公开场合向他中意的女人进行表白,或者进行公平决斗,只可惜没有人成功。但这群牲口却没有放弃,如发情的公羊般,向女人们发起一波一波的攻势。
第一节课很重要,讲得不多,只有三个字,人和夫妻,但内容和信息量却很庞大,让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世界的人开始思考,开始学习,开始认识自己和世界。
丁奇就如一个老教授一般,用部落的语言来讲解认识汉字,引起了部落人的爱好和兴趣。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根小竹枝,他们在雪地上写这三个字,认识这三个字,一节课下来,也能看清楚谁写的好,谁学的差。
接下来就是数字的学习,从0到9,每个人都伸出自己的手掌,按照手指头的数量来对数字0到9。每一个人都学得非常认真,包括鹿、雪、丹和石、鱼,虽说以前没有接触过,但他们却学得很快,认识得更加清楚。
临近中午,丁奇以荒神的名义将部落现有的人进行了姓氏的强制分类,并指出姓氏之间的关系和为什么有姓氏这一说法,明确告诉大家同姓之间不能结为夫妻。举了一些例子,这课堂内容也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课程最后,丁奇设置了一个学习目标,那就是谁能取得学习文字和数字的第一名,可以由他/她本人来决定自己的另一半,但前提还是得这个人同意,并且这个目标人选不包括丁奇和鹿。丁奇给出的解释是因为部落的头领和医巫身份特殊,暂不能成为学习目标的奖励。
这让鹿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又暗下去,随即就又更加明亮起来。
第110章 刨子和滑雪板(已校对)
屋外,寒风呼啸;屋内,温暖如春。
作为学生的部落众人正分别在两间屋子里接受医巫鹿和雪两人的教学。两个人和其他几个族人学习成绩要比好很多,所以就被丁奇抽出来当老师,教大家学习,丁奇当甩手掌柜。
经过近十天的学习,目前汉字除了自己的姓氏以外,合计共学习了近三十个字,如大小多少上下左右前后远近等一些生活中用到的字。
数字正在学习十以内的加减法,为此丁奇还做了两个固定的白板,上面将加法和减法分别列出来,供大家学习。每天临下课前,鹿他们都会抽出几道题随机提问,答上来的人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块肉。数量不多,但也能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来。
而且,丁奇将大家分成三队,互相比赛,并将部队中激将的法子拿出来,效果更是很明显。大家争相获得第一,尤其不想成为第三,因为最后一名是要惩罚的。惩罚的内容都是丁奇教的,如俯卧撑、深蹲、鸭子步、蛙跳、数字或文字提问、用屁股写字等。既能提高大家体魄,又能学习课堂上讲的东西,还能以搞笑的方式放松心情,寓教于乐。
学习之外,每个小组的工作或训练内容也没有放松,严格按照丁奇的要求进行。马鹿那一组,除了收集草料外,还去烧木炭,甚至在工作过程中按照狩猎队那一套来训练他们。后援组除了负责部落的吃喝拉撒外,还去制作了几窑陶器出来,以碗、容器为主,并将丁奇拉回来的粗盐全部变成精盐,掌握住了粗盐提纯的方式流程。
有充足的食物供应,特别是有了盐这个调味料,每个人的饭量陡然增加不少,原本干瘦的身体也在食物的滋养下迅速变得饱满壮硕,菜色的皮肤也渐渐变得红润有光泽,富有弹性和活力,变得越来越健康,身体素质在营养和运动的双重努力下得到很大的提高。
做甩手掌柜的丁奇倒没有闲着,他窝在自己的木屋里在制作一件宝贝,一件木匠工具-刨子。
丁奇小时候见过刨子,知道它大概的尺寸、构造,所以它就准备尝试看看能不能将它做出来。如果能做出来,那么在雪天出行的利器就能做好。
之前丁奇已经利用越野车上截下来的两块弹簧钢板制作了两片刃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拿出来将刃部在粗砾石上进行打磨,现在已经磨得平滑锋利,一面平直,另一面从刃部磨下去一部分,磨去的部分与平直面成四十五度左右角,可以作为刨子的刨刃使用。
刨子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刨身、刨刃、楔木等组成,现在丁奇正在做的就是刨身。刨身很重要,它不仅是刨刃的载体,而且能否将木料刨平整全在刨身上。
丁奇先选择了一块木料,用斧头劈砍成长四十公分、厚五公分、宽六公分的长方体,然后用刨刃开始一点一点地切削,并用自己的开山刀来找平,直到将刨身切削平整,甚至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作为模板在上面打磨。
接下来丁奇用木炭笔在刨身平面上画出
刨仓的形状和尺寸,侧面则画上刨仓的角度,大概在四十五度偏上。刻画好后,丁奇就拿着凿子在刨身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凿,哪怕慢,也要将刨仓凿好。甚至配合丁奇的多功能瑞士军刀,将刨仓打磨光滑。前后花了五天时间,才将刨仓做好。
刨仓宽度和刨刃一样,丁奇试了一下刨刃,上在卡了一块木片之后,能达到刨子的效果。
楔木是一长方形木头,没有刨刃长,厚度为能牢牢卡住刨刃即可,前方是一个三角形缺口,方便刨花能轻易出来。这个比较好做,掌握好尺寸后,很快就做出来。
将楔木卡进刨刃与刨身之间,刨刃稍微露出刨身一毫米,这个刨子基本成形。丁奇单手握住刨身,在一块木板上试了几下,感觉还行,但就是发觉一个问题,刨花不太顺畅,这是由于刨仓前端比刨刃窄造成的。
丁奇发现这个问题后,又研究半天,才搞懂其中的原理,拿出凿子和多功能刀一点点调整刨仓前端的宽度,直到和刨刃宽度一致后,才解决了刨花出花不够顺畅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由于丁奇想当然的原因造成的,说明他以前对刨子还是不够了解,等他静下心来,找出原理,就能一点点解决了。
等刨子目前发现的问题解决之后,刨子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没有安装上去,那就是握把。丁奇思考良久,认为还是用凿子凿出握把洞,再将相应形状的握把插进去就可以使用了。
丁奇用那把小点的凿子,在自己确定的位置上凿出了两个方形的孔洞,孔洞深度大概两公分,然后将切削好的握把分别插入孔洞中,砸紧实。至此,刨子彻底成形,原始社会的第一把刨子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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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子做成功后,丁奇犒劳了一下自己。从储藏的食物中拿出一块熏鹿肉,再翻出一些干蘑菇、干木耳、干竹笋、香菇粉和一些不知道什么植物的块茎,准备做一顿美餐,提高一下生活标准。熏鹿肉用热水洗刷干净,其他干货用热水泡发,将鹿肉切成块,猪油打底,冒烟之后,先将鹿肉扔进去用陶铲翻炒,最后将泡发的干货一并下到陶锅中,洒入香菇粉提鲜,倒入半锅水,最后撒了一点盐进去提味,一锅炖鹿肉很快就出锅了。
只不过刚端下锅准备开吃的丁奇却被闻着香味追过来的奔和马鹿两人逮个正着,没办法,他们俩各自去拿筷子和碗,和丁奇一起开吃。
嗯~,此时好想有一碗酒啊!
经过丁奇的大力推行,部落中人使用筷子吃饭已经变成常态,不会使用的人也就一两个,大多数人已经熟练使用。大家知道,如果不会使用筷子,等吃饭的时候自己就吃亏了,只会留下满目的狼藉和自己的空肚子。
吃饱饭,丁奇又喊来鹿和雪及丹、石、鱼五个人,给他们专门开小灶,用来学习接下来的内容。这些学习内容,一对五来讲,比一对七十来讲要轻松许多,并且五人能学到更多的东西,而这些知识,他们都会很快学会。
因此,丁奇在教会他们下步计划后,一
甩手又回到自己的木屋里,开始利用刨子进行一项重大的工作规划,制作滑雪板。
滑雪板制作比较简单,但需要耐心。他用锯子锯下来两块木板,基本等宽,宽度比自己的脚掌宽度稍大一点,大概在12公分左右,厚度两厘米,长度达到自己鼻尖处,算是一个比较标准的尺寸。但由于自己不是专业的滑雪板制作师,所以只能制作一个粗糙的滑雪板,能让自己在雪地上滑行即可。
板子做好后,丁奇拿出刨子开始刨这两块板子,刨成底面平、上面中间厚约两公分、两边厚约一公分的木板。上下两面都刨,标准就是做到上下平滑为止,尤其是底面,更要顺滑,确保踩踏在雪上不会受到太大的阻力。而上面留出的厚度,是要进行穿孔拴绳使用的。
板子刨好后,用刨花点起一堆火,将板子前端在火上烤一烤,并不断压弯板子前端,弯到一个合适的角度不会带起雪为止。
而板子中间的位置,是用来踩踏脚底板的。因为没有合适的固定两只脚的卡扣,丁奇只好将板子中间留厚一点,然后用火将板子烧出一个眼儿来。这更是一个细致活儿,需要他万分小心才可以,如若不然就会烧坏板子,重头来过。同时,丁奇选择这样做,也是为了不给底板带来阻力。
前后花了六天时间,这两块板子算是做好,丁奇又搓出四根细长的绳子,从那两个孔洞中穿过。脚踩上去,将绳系在脚上,在雪地中行走了几步,感觉比较舒服后,丁奇赶紧将滑雪板取下来,准备制作滑雪杖。
滑雪杖更容易制作,从竹林中选取一根粗约两公分、当年新生的竹子,砍断,截成两根长约一百二十公分的竹竿,但是滑雪杖下面的杖托不好选材安装。
绞尽脑汁的丁奇终于想到利用木板钻洞的方法,来解决杖托。选取一块厚约一公分的木板,切削出两块直径约五公分的圆板,在中间烧出一个孔洞,能紧紧卡在竹节上就行。这两件东西不怎么花费时间,尤其是和滑雪板中间的孔洞比起来,花费的时间就更少。
一切准备就绪!
丁奇拿着滑雪板和滑雪杖来到一处缓坡顶端,在绳子绑在脚上后,身体放松自然站立,双膝弯曲前顶,重心微微向前和下沉,双手握紧滑雪杖。双脚提起踩踏了两下地面,稍微适应了一下雪地之后,双腕用力向后一推,在滑雪杖的反作用力下,自己的身体在雪地上慢慢移动起来,并顺势滑下缓坡。
随着丁奇双手挥动的频率加快,双脚不动的自己滑行速度加快,直直冲向雪坡下方。待他快要到达底部的时候,两脚用力,将滑雪板调整成犁式,双膝向里扣,给右脚略施加一点压力,重心同时放在右脚处,使左板浮在雪面上,向左滑出一道弧线,滑行一段距离后,停在坡底。
YES!
丁奇内心一阵激动,以前在滑雪场学习到的滑雪技能总算没有忘记。在原始时代的第一次滑雪没有以摔倒而开始,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111章 滑雪健将和手钻
接下来,丁奇试着重复进行了直行滑行、犁式平滑、转弯、刹车、摔倒、站起等几个动作,并对其中的要领进行了重点温习。等他越来越熟练后,丁奇身子一屈一伸,快速操作滑雪杖,从部落院门前滑过,直接冲向坡下的那片草场,惊动了院中正忙碌的众人。
“哇!好厉害啊!”
“这是头领吗?他的速度好快啊!他脚下踩的是什么?”
“头领姿势好帅啊!我要成为他的女人!”
丁奇脚踏长长的滑雪板,双手前后滑动,手脚配合和谐,那优美的滑姿展现在冲出部落大门的族人眼前,引起族人的阵阵惊呼声。
他的身形忽的飘左,忽的飘右,身形矫健,沉稳老练。左右摇摆的身体激起阵阵黑色的雪浪,轻盈飘过的身体如一根羽毛在雪海中飞舞。
转眼间,丁奇就已经来到湖边的位置。丁奇没有停下来,向右侧转了一个弯的他继续挥动滑雪杖,沿着湖边朝西方滑去。
时间凝固在此刻,呼呼的风声也消失不见,丁奇大脑一片空白,此时此刻的他感觉自己成为一个驾驭雪海的精灵,挥动着薄如蝉翼的翅膀,飞翔在雪浪上方,跳跃腾挪,倏忽而行。
一个大迂回转弯,腾起大片雪浪,丁奇身形稳稳地停在雪地上。
这俨然是一个被埋没、穿越到原始世界的滑雪健将!
远处,部落门口的族人们欢呼雀跃。丁奇再一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神奇征服了原始社会的人类,让他们对丁奇的神伟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知是谁第一个拜倒在地,紧跟着一个个的,全部跪倒在雪地上,喃喃自语,最后又和着医巫的节奏,哼唱出一首宏伟的歌谣。
这首歌谣仿佛在诉说一首古老的故事,诉说自己部落的先祖与野兽抗争、与残酷的大自然做斗争的事迹。歌谣如窃窃细语,忽高忽低,舒缓婉转,如无声处嗡鸣,如喧嚣处静寂。
到最后,这首歌的声调由低到高,由舒缓到高亢,逐渐产生共鸣。共鸣产生的音波向四周扩散,激荡起树上的雪,如云雾,久久没有停下。
而每个人的脸上,滑下两行泪水,是幸福与希望的泪水。
歌谣落下之时,丁奇已回到近前。众人没有起身,俯低身体,口称荒神,恭敬地将丁奇迎进部落中。
丁奇倒是很纳闷,自己滑雪回来,竟然被族人搞了这么大一个阵仗,实在是有些受宠若惊。大家应该逐渐适应自己搞得这些工具啊,要不然每搞出一个新奇的东西,大家都来这么一出,我个人也受不了啊!
丁奇将大家召集在一起,拿起手中的滑雪板对大家说道:
“我手里的东西叫滑雪板,可以帮助我们在雪上快速行走,不像平时踩在雪上老是陷进去。这是伟大的父神教导给我的,祂让我学会之后也教给大家,让大家来享受雪地出行的便利。父神说了,以后还会有更好的东西教给大家,所以大家不用每次都行跪拜礼,大家只需要知道,我们能获得更多这种新奇的东西。”
丁奇话音刚落,众人又再次拜倒在地,让丁奇直捂脸,还来劲了?
丁奇没办法,只好招手喊来荆,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小木屋。荆这个人比较钻,在之前建房子时就能看得出来,喜欢研究琢磨这些新奇的玩意儿。丁奇把他找来,就是想教教他如何制作滑雪板和滑雪杖。
丁奇依样锯木板、裁成合
适的尺寸后,拿出刨子教荆如何使用。荆很聪明,在丁奇示范几次之后,就开始自己上手。刚开始还有些笨拙,十几分钟之后就能熟练操作。
嚓嚓嚓的刨木声不断响起,飞舞的刨花很快将桌子下方的地面铺满。看着荆沉浸在其中,丁奇转身拿出一块木头,准备再制作一件刨子。
第二次制作,少走了一些弯路,经验也有所提升,所以第二件刨子制作的速度比较快,大半天的时间就做好。不过与第一件有所不同的是,这件刨子刨身短小,宽高不变,只是长度仅有十五公分。
之前一直在说某件东西的尺寸丁奇把握得比较准,实际是因为丁奇是以自己的拳头为基准的。丁奇的拳头握起来,将大拇指竖起后向下弯曲紧扣食指,从拇指背部到手掌底端的距离为十公分,上下不超过两到三毫米。丁奇以此为标准,用竹片制作出了两根长十公分和二十公分的尺子,方便他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这次荆过来学习制作滑雪板,丁奇也给他制作了两把同样的尺子使用。
丁奇制作的这件小刨子,主要也是为了方便对一些小的木料进行加工。
这把小刨子做好后,荆那里也将一些锯出来的板材按尺寸刨好,有三副滑雪板基本成形。接下来需要完成的就是板的前端要进行烤制,使其弯曲到一定角度挡雪用。唯一比较难的就是脚踏处需要烧出几个孔来,这很费时费力,还容易出错。
丁奇想来想去,如果做一个手钻出来就能轻易解决这个问题了。丁奇冥思苦想,需要有一个钻头,那这个手钻就成功一半了。钻头只能是金属的,而目前所拥有的工具中,只有可能从制作好的青铜锯上截下来一截,再打磨成钻头模样就可以使用。但想截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需要用斧头垫在锯条上,用另外的斧头使劲砸才能得到。
之前制作第一副滑雪板时为什么没有想到这种方法呢?还真没有,当时丁奇光顾着想如何得到有孔的工具,根本没有往这里想。这就是有名的灯下黑现象,思维局限到那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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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和荆一起制作滑雪板,他自己的思维拓展开了,想起来以前农村邻居家木匠使用的手钻或线钻了。那有没有更合适的工具来制作手钻呢?
偏向现代化的东西,只能在现代化的背包中寻找。丁奇一边想一边拿出自己的3D攻击包进行翻找,刚拿起那把老虎钳,就将目光定在和老虎钳绑在一起的那把一字螺丝刀上。
这不就是现成的钻头吗?
之前为防御狼群,丁奇将螺丝刀前端磨尖后绑在一根棍上当长矛使用,狼群危机解除后,丁奇又将它拆下来收回背包中,如果不是这次要找钻头工具,他还真想不起来它。
螺丝刀比较短,离手钻的要求还有距离,还需要在上面增加一根木头作为握柄,然后才能拉动绳索带动手钻快速转动,达到钻出孔洞的目的。
丁奇选择竹子当做握柄,竹子中空,能够将螺丝刀插进去,并且竹体光滑,拉动绳索时阻力小,使用起来更轻松。但这种竹子也不好找,按螺丝刀柄的尺寸,前后砍了五根竹子、截了十几根竹节才找到合适的,能够塞进去还能紧紧地贴合住,不至于打滑。
手钻类似于弓钻,只不过带动绳索的不是弓形,而是一根木棍,绳索也是绑在木棍两端,绳索的松紧度以缠在手钻上崩紧为好,太松或缠不上都不合适。这就像用皮带来传动一样,松了传不过去
动力,紧了皮带就挂不到轴承上,不起作用。
还有一种类似于易洛魁式的手钻,只不过还要给钻杆的横板打孔,还要做加速器,不适合目前丁奇拥有的螺丝刀。
手钻做好后,丁奇在一块木板上试了一下,拉动拉杆,拽动绳索,钻头很转动起来,吱吱吱的声音响起。
由于是第一次使用,拉动绳索还是有些吃力,丁奇不得不使劲按住钻杆,不使它偏斜。随着他使用越来越熟练,钻杆拉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钻出的木屑不断从钻孔中翻转出来,洒在周围,不一会儿的功夫,木板就被钻出一个眼儿。
旁边的荆看得呆了,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组合就能快速钻出一个洞来。他不自觉地掐了自己一下,疼,证明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荆忍不住就想跪下来,被眼疾手快的丁奇一把拉住。
手钻做成功了,自己在一副滑雪板的凸起处钻出四个孔之后,丁奇把手钻交给荆,让他也来试着操作一下,等他明白这不是一个太神奇的东西之后,他就会把它当成一个工具使用,而不是一直当成一个让他始终需要敬畏的东西。
滑雪杖更是简单,很快就能做出一对儿。
等荆真正做出一副滑雪板之后,丁奇就将这项工作交给他,并当着他的面儿做出一张长条凳,方便荆使用刨子,之前用的那张桌子则还给丁奇继续当桌子使用。荆则按照丁奇的要求给狩猎队的人每个人制作一副滑雪板,长度尺寸为从地面到个人鼻尖处之间的距离。
新做出的三副滑雪板,丁奇交给奔、仓和马鹿使用。丁奇通过三天的时间教会了他们三个如何使用滑雪板,并在坡下的草场上来回滑行,让他们掌握了滑雪的各个要点。尤其是练习摔倒的姿势,他们三个都练了至少一天的时间,摔得鼻青脸肿。
还好只是鼻青脸肿,就算是滑雪技巧熟练的高手,也有可能因为突然的事故而造成身体创伤甚至是丧失生命。如舒马赫,在一次滑雪事故中头部受创严重,还好五年后醒了过来。
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发展,部落越发稳定、生龙活虎起来。狩猎队员个个如狼,在大量的食物补充和强化锻炼下,他们的身体素质快速提高,纪律性得到极大的增强。个人打斗、狩猎、跟踪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具备了二十一世纪普通军人的军事素养,但跟丁奇的要求或者说他本人的战斗能力还相差甚远。
以花为首的后援组变化也非常大,每个人的精神状态特别足,为狩猎队和奴们的成长提供了非常大的支持,同时也为所有人准备了一套更加暖和的兽皮衣物。还包括丁奇的两匹马喂养得非常不错,现在就是将他们的缰绳和马绊儿解了它们都不会再跑,生活太滋润。
而两头小熊在精心地呵护照顾下,长得特别很快,丁奇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它们互动一下,并在他们睁眼前的第一时间出现在它们身前,成为小熊看到的第一个人类爸爸,让丁奇过足了奶爸瘾,有朝超级奶爸发展的势头。还好,只要有吃的它们就不粘人,在后援组的照料下,长得更加胖,圆乎乎的。
而在鹿和雪他们几个人的努力下,部落中每个人都掌握了五十个字的日常词汇量和20以内的加减法。随后丁奇又给他们几个开小灶,增加了二十个汉字和50以内的数数和加减法学习内容,让他们带领部落成员努力学习。
奴们也表现得非常棒,他们在冲着成为部落正式一员而努力。
第112章 虚惊一场!(求收藏推荐)
丁奇再次召开部落碰头会,了解了部落的发展情况之后,丁奇做出安排。
丁奇将带着奔出去一趟,他离开的这段时间,由长老雄鹿暂领头领职责,鹿职责不变,仓带领狩猎队继续进行军事训练,同时做好每天了望塔值班安排,确保发现敌情的第一时间,让所有人员进入院中进行防御。
后援组可抽调奴组人员加快兽皮背包的制作进程,尽快在五天内做好31个背包,以奔的背包样式为准,这是丁奇依据现有的材料和制作水平设计出来的3D背包,第一个使用人是奔。
第二天,无风,天空似乎有些阴沉。
饱餐一顿后丁奇身穿貂皮衣服,头戴新做的兽皮雷锋帽,手中也是厚实的皮手套,背着自己的背包,带上自己的武器,脚踩滑雪板,冲下雪坡。奔也同样穿戴整齐,背着一个背篓紧随其后,天空上小金振翅而飞,其他三位金刚则留在部落中。
两人此次出行,装备齐全,尤其是绳子之类都带了两条,主要是担心路上出现意外。至于煮食的陶锅和碗,都已经成为两人出行的必备工具。而且奔的身上也多了一把刀,这是丁奇从力部落回来后,趁着零散的时间将之前得到的那块陨铁熔炼之后打造出来的直刀。直刀样式如匕首,构造很简单,一共两把,另一把丁奇赠送给了雄鹿。这是丁奇借助老虎钳和两把青铜斧打造出来的,没有合适的工具,其中的艰辛只有丁奇自己知道。
丁奇此次前往的方向为他之前寻到这片盆地时来的方向,他准备去寻找当时碰到的那两个部落。寻找这两个部落有两个目的,一是联系当时头戴羽毛的部落,增加潜在的交易对象,二是找到那个食人部落,确认是否是袭击自己部落的人。
有了滑雪板的助力,两人刚开始的行进速度很快,前后相隔二十米,保持安全距离。但随着离部落越来越远,不熟悉路况的两人逐渐降低了速度,摸索着前进。丁奇只能凭借自己的印象结合周围的景物来判断方向,同时丁奇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在经过的大树上用开山刀砍出箭头印迹,指示自己来时的方向。
冬天,天黑得很快,尤其是在黑雪的映衬下,感觉黑得更快,两人不得不提前准备宿营的地方。可四周毫无遮拦,连遮挡寒风的地方都没有。没办法,丁奇只能拿出军用短锹,汇集周围的黑雪就地建了一堵雪墙,奔则去收集柴火,准备生火做饭,同时看看能否猎到一些野物。
目前的积雪厚度有半米多深,待挖到底儿的时候,从下面抓出一把枯草。草有点潮湿,丁奇将其团成一团塞到裤裆里,准备利用体温将其暖干,呆会生火用。
丁奇将雪铲起来堆积在一起,清理出一块大约五六平方的地方。雪墙高度还不够,他又从另一面再次铲雪堆放在雪墙上,用短锹拍实,一个高一米半,长两米的雪墙就成形。
随后,丁奇拿出背包中好久没有用过的帐篷搭在雪墙后面背风的一侧,用地钉将帐篷牢牢钉紧。这个帐篷有点小,但也足够两人使用,铺上防潮垫和兽皮,拿出仅有的一个睡袋,瞬间感觉里面暖暖的。
没多久,奔从远处过来,手里拖着两大根枯树枝,前面还提溜着一只松鸡,一脸的得意。
“头领,你看,运气不错,在砍树的时候惊起一只松鸡,被我一箭射倒,晚上可以有新鲜肉吃了。”
丁奇夸奖了他两句,能吃新鲜肉也比吃肉干强。两人背包里各只带了十天的鹿肉干,这还是丁奇约摸着时间多带了三天的量,所以还是多打猎为好。
不过回来的奔被雪墙后面的帐篷吸引了目光,一脸震惊,不住询问丁奇这是什么。丁奇耐不住他的好奇心,只好说这是天神赠与的礼物,是因为他自己为部落做出的贡献而奖励给丁奇的。
奔瞬间跪倒在地,对着帐篷不住地磕头,被丁奇一脚踹到一边去生火。
奔用斧头将枯树枝劈成小段,丁奇拿出窝在裤裆里的干草,这又让奔眼前一亮,瞬间想明白了丁奇的用意,竟然还可以这样将湿草弄干。
就在奔拿出弓钻准备钻木取火时,丁奇拿出直刀上的镁棒,用刀背刮下一层镁粉在干草上,再快速刮动镁棒形成火星,将那团干草快速点燃。而此时奔再次被震惊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对于这种凭空产生火花并点燃干草的东西,他直接又是一个跪拜礼。
丁奇都懒得搭理他,手中就一团干草,如果不能及时点燃柴火,今晚两人就得啃肉干了。快速将一些细小的柴火放在燃烧的干草上,小小的篝火慢慢燃烧起来,逐渐变大,将这个营地照亮。
晚饭后,两人收拾好后准备睡觉,因为有睡袋,丁奇将自己的兽皮被子给了奔使用,两层兽皮肯定更暖和一些。而小金则在吃过松鸡的内脏之后,也钻了进来,感受这份温暖。
篝火前搭着两件兽皮衣服,这是两人今天行进时,不小心没有控制好运动量导致身体出汗,打湿了兽皮衣。还好,出汗的时候已经临近两人寻找宿营地,还不算太晚。如果出汗时间较长,没有及时处理,那么人体极易产生低温症,身体散失大量热量,最终导致人失温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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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产生的热量被雪墙和两件兽皮衣反射进帐篷里,将里面的寒意驱散。两人轻声交谈着,主要是丁奇在说,奔在听。丁奇主要讲的是雪地行进的注意事项,包括营地的搭建、火源的取得、防风防寒措施等,尤其是对能够保暖的雪堆窝棚、雪窝和雪地洞穴进行了重点讲解。
奔听得很认真,很少插嘴打断丁奇的讲解,听到精彩处还击掌表示自己的兴奋。
就在丁奇在那里讲解时,一丝细微的踩雪声顺着风声传入丁奇的耳中。丁奇耳朵一动,明白这是一只夜行动物踩雪时发出的声音,虽说对方走路无声,但它身体压迫积雪发出的咯吱声却不小心传了过来。对方有可能是被奔杀的那只松鸡留下的血腥味道吸引过来的,而单独夜行的动物,极有可能是猫科动物。
嘘!
丁奇示意奔不要发出声音,起身从背包中拿出手电,装上电池,将自己的弓扣上弦,搭上箭,挨着帐篷门仔细听对方的动静。
它还在接近,踩踏积雪的声音不是太大,说明对方的体重较轻,不是
大型猛兽如剑齿虎等,这让丁奇心中一松。可能是由于火的存在,对方走得很犹豫,不时在试探。
再次判断了一下对方位置后,丁奇快速钻出帐篷,用手中的电筒照向这只夜行动物的方向。
在手电筒散光的照射下,一头猞猁定在原地,显然被突然出现的灯光给吓住了。就在丁奇犹豫要不要射杀对方时,这头猞猁仿佛一只受到惊吓的野猫,哇哦叫了一声,迅速扭头冲向黑暗中,将准备射击的丁奇晾在那里,看得丁奇一阵呆愣。
丁奇回过神,苦笑了一声,这头猞猁够干脆,竟然不给自己机会扭头就跑,让丁奇打算得到一件厚保暖兽皮的愿望落空了。之前得到的那张熊皮已经被处理好,放在丁奇木屋里,连带着雄鹿和奔沾了不少光,晚上睡在上面别提有多舒服了。而猞猁皮也不次于熊皮,鞣制好后比熊皮还要柔软暖和。
虚惊一场!
丁奇赶紧钻进帐篷,就这么一会儿,身上都感觉寒意袭体,可想而知外面有多冷,零下二十五度都有可能,已经赶上东北三省冬天的温度了。
晚上,丁奇两人轮流守夜,再没有其他野兽闯进这片营地周围,算是让两人睡了个安稳觉。
早上,两人很快收拾停当,吃饱之后就踩上滑雪板,朝着认定的方向快速前进。而天也阴了下来,偶尔会飘下两片雪花,预示着将有一场大雪到来。而这次的雪花,不再像之前的黑雪,而是正常的雪花颜色。
两人快速挥动双臂,朝着预定的方向滑去。临近中午,雪花已经大了起来,两人匆忙中啃食了一些肉干之后,顶着雪花继续前行。
雪越下越大,视线也受到极大的影响,满目的白雪覆盖了整个世界,比之前的景象让人舒服许多。就在丁奇四处张望,准备寻找合适的宿营地时,咔嚓一声响,紧跟着传来奔的一声惊呼。
丁奇迅速扭头看去,只见奔卧倒在雪地上,口中啊啊叫着,似乎他本人踩进了一处深深的雪窝中。
“头领,别过来,踩破冰块,踏到水里了。”
一听是碰到这种情况,丁奇赶紧将背包放下来,从中拿出一条绳子,扔向奔。第一次没有扔到他跟前,丁奇又试着扔了两次,奔终于抓住了绳索。两人共同使力,赶紧将奔拉出来,只见他的右脚及裤腿已经湿透。
看来,奔的运气有点背,右脚脱离了滑雪板绳子的束缚,一脚踩破冰层掉进水里。还好他反应及时,还有滑雪板的保护,让他没有整个掉进去,要不然两人的乐子就大了。
雪地下面潜藏的危险看来是太多了,一时的大意,就有可能带来危险。
两人赶紧远离那片危险区域,来到一片小树林中,用短锹清除出一片空地之后,用收集到的枯枝点燃了篝火。还好,丁奇准备地比较齐全,背包里就藏有两大团枯草,这是昨天晚上放在火边烤干的。
篝火燃烧起来,丁奇悬着的那颗心也放松下来,赶紧让奔脱掉这条兽皮裤,先利用篝火将自己烤干,再将手中的兽皮裤烘干,直到穿上后丁奇才彻底放心。
第113章 再见羽部落(求收藏推荐)
丁奇吹响鹰哨,盘旋在空中的小金落在丁奇左臂上,轻轻啄了一下他的手臂后理理自己的羽毛。丁奇再次吹出一长两短的哨音,抬起臂膀小金振翅飞向空中,十几分钟后小金落下来,甩在地上一只兔子,再次飞起。半小时后,小金共带回来三只兔子,效率不错。
丁奇看向这几只兔子,毛色黑白相间,看来环境的改变也促使动物发生改变,但它们没想到,才变到一半,熟悉的环境又回去了。搞得它们现在不黑不白的样子,在雪地中很好分辨。
丁奇将兔子交给奔来处理,自己去收集积雪准备堆一个雪窝。由于还在下雪,似乎有越下越大的趋势,再搭建帐篷有些不合适,晚上会很冷,不如躲在雪窝里暖和。
丁奇寻找到一处凹处,积雪的深度大概有一米五左右。丁奇躺倒在地,用自己的身体在雪上来回翻滚,以此将雪压得更结实一些。然后再用短锹从背风处挖起,先挖出一个半米宽高的洞口,向里延伸大概半米后向两边扩大挖掘范围,直到挖出一个两米方圆、高一米二左右的圆顶雪窝。雪窝背风处用木棍捅出三个细小的孔洞用于通风换气,防止二氧化碳等废气超标,再将兽皮铺上去,睡起来肯定更舒服。
奔将食物烤熟后,两个人将两只兔子消灭干净饱餐一顿,而小金则将另一只未烤的兔子啄食了大半,补充消耗的体力。篝火逐渐熄灭,两人相互讨论一个小时后,相继睡去。丁奇睡前特别感受了一下雪窝中的空气流通情况,避免空气流通少,让人窒息而死。小可爱则卧在一边,耷拉着脑袋睡觉。
随后两日,两人向前移动很长一段距离,虽说周围景物在雪地中变化较大,但丁奇还是能凭借印象依稀判断出来方向,越来越接近他当时碰到那两伙原始人的地方。
由于对雪地下面的情况不知情,两人用一条绳子将双方拴在一起,避免出现险情,尤其害怕掉进冰窟窿里甚至是湍急的河流中。现在整个世界都埋藏在雪中,有危险的地方也看不到,河水结冰,翻滚的河水上方冰层是厚是薄没人知道。
小心谨慎一些没错!
第三天中午,身上微微冒汗的两人躲在一处雪坡下面休息,顺便点火架锅,准备用雪熬一些白开水喝,吃些干肉补充体力。
就在他俩有说有笑,等着锅里的雪水烧开时,坡顶上滑下来一堆雪。时刻关注周围情况的丁奇,脑海中第一时间想到雪崩了,拉着奔就朝一侧跑去。
可还没有跑出几步远,丁奇就觉得这声势不对,并且对点也不对。他们呆的地方只是一处雪坡,怎么可能形成雪崩呢?现在也没有雪崩发生时那种地动山摇的动静啊!
丁奇心说自己是不是在雪地中时间太长,产生幻觉了呢?自己以前可是有这种情况的。
他赶紧拉着奔停下来,抬头朝雪坡上望去。哪有什么雪崩,只是一头野兽倒在雪坡上,它的身体砸在雪地上将一些冻结实的雪壳子掀起来滑下雪坡,给丁奇造成要雪崩的感觉。
“考,吓死老子了,还以为雪崩了,原来是一头冻死的动物啊!”
丁奇抹了一把没有的汗,指了指那头野兽,对奔说道:
“奔,去将那野兽剥了,我们又有肉吃了!”
奔还在那里疑惑丁奇嘴中的老子和雪崩是什么,但一听到
有肉吃,赶紧屁颠屁颠地跑上雪坡,准备将野兽弄下来。
丁奇心说这可是自动送上门的野味儿啊,呆会要不要煮一锅,那兔子啊松鸡啊什么的早吃腻了。就在他坐在那里想怎么吃的时候,坡上的奔“啊”地大喊一声,随即就从雪坡上跳下来,那着急的样子,好像屁股后面有什么猛兽一般。跑到坡底还滑了一跤,差点没爬起来。
“头…头领,那、那、那不是野兽,是一个死、死人!”
说话大喘气的奔总算把话说完,也让丁奇知道上面那个躺在雪坡上的不是野兽,而是一个人,有极大的可能还是一个死人。
丁奇从火堆前站起来,抬头再仔细看了看。从下往上看,那就是动物的毛皮,毛发不时被寒风吹动,还沾满了雪沫。不过它的头和四肢看不到,看来之前自己和奔有些想当然了,奔肯定不会说假话,应该是一个人。
“走,跟我上前看看。”
丁奇不由分说,拉起奔踩着半米多深的积雪,一起朝雪坡上奔去。走到近前,那个“死人”的全貌也呈现在丁奇两人面前。
这是一个典型的原始人,脸朝一边侧着,身上披着一条兽皮,下身着一条兽皮裙,光着腿。脸上是高高的颧骨和粗大的眉毛,厚实突出的嘴唇,脸颊通红,看不到有呼吸的迹象,似乎这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类。
可丁奇观察非常仔细,隐隐发觉,这个原始人鼻尖位置的雪在一点一点溶化,好像雪在动一样。他赶紧上前,拿起对方的手腕,右手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搭在原始人的右手脉搏上。来回挪动两下,终于感受到那细弱游丝一般的脉搏,很微弱,但就是不愿意停止,仿佛风中的烛火,随时可能熄灭。
“奔,他还没死,赶紧救人!”
可还没等奔过来将人扶起来,一阵脚步声混杂着喘息声传了过来。丁奇扭头一看,顿时瞳孔一缩,一头高大的灰狼虎视眈眈地盯着丁奇,朝前迈步而来。
丁奇赶紧抽出开山刀,后退一步,前腿弓后腿蹬,凝神戒备。
这是一头孤狼!
但高度警惕的丁奇却发现对方脚步有些轻浮、蹒跚,深一脚浅一脚在雪地中前行,眼神虽凌厉却没有杀气,有些底气不足的样子。毛发零乱,看其疲累的状态和瘪瘪的腹部,似乎它好久没有进食。
而且,它的足迹和人类的足迹混在一起,应该是这头狼早就盯上这个人了,只是它也饿得没有力气,只能选择慢慢将对方耗死后自己才有机会饱餐一顿。现在,它即将达成自己的愿望。只可惜,它碰到了丁奇。
吼!
孤狼低吼出声,似乎在警告丁奇不要多管闲事,更不要打扰自己进食。
丁奇看着它虚张声势的样子笑了,它怕了!
丁奇示威似的向对方“哈”了一声,聚满力量的右腿猛地发力,身体借势向前跃起,身体横着扑出去,在即将倒在雪地上时,将右手的开山刀举过头顶,利用惯性使身体向前翻滚冲向那头惊慌后退的孤狼!
孤狼何曾见过这等阵势,吓得连连后退,可由于深陷雪窝,怎么都退不快。情急之下,它将全身最后的力量聚在四肢,向前跃起,企图扑到翻滚过来的丁奇身上,用自己的尖牙告诉对方轻视自己的结果。
可还没等它跃起来,一
道寒光闪过,孤狼觉得自己脖颈间进来了一些东西,又出去一些东西。进来的是喉间的风,出来的是它动脉中的鲜血,还有它浑身的最后一丝丝力量。
扑通!
孤狼倒地,被切开气管和动脉血管的它,眼中逐渐失去光彩,最后定格在它眼中的是它准备享受的那一顿丰盛午餐。
“奔,快点将那个人拖过来!”
手忙脚乱中,奔将人拖了过去,丁奇让他撑开那人的嘴巴,自己则将孤狼的脖子抓起,将它脖间喷洒的鲜血对准那人的嘴巴,带着热气的血液流进去,好像看到那人的咽喉微微动了一下。
动物的鲜血,尤其是狼的鲜血带有足够的热量,并且燥热,能够给人提供充足的热量和能量,尤其是对于身体被冻僵的人,能让其快速恢复过来。
也不知是否是阴差阳错,本想吃掉原始人让自己活下去的孤狼,却被对方喝了自己的血,让对方活过来了。
“嗯!嗯!好热啊!”
篝火前,刚学会如何按摩受冻伤身体的奔正满头大汗卖力地用雪搓着那原始人的一条腿,而丁奇则搓着对方的另一条腿。没想到那人竟然直接醒过来了,躺在那里捂着肚子喊热。
丁奇心中倒是一松,知道这人算是救回来了。燥热的狼血在此时严寒的冬季算是一剂温和的补药,它的那股“燥”被低温给压服,不至于对虚弱的人体造成伤害,还能够缓慢的舒筋活血,让冻僵的人体慢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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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直在喊热,丁奇却不管,他知道这是人体的自然反应,狼血起了作用。再说,丁奇就算是想管也管不了,对方是男的,还一柱擎天了。他又不是刘震憾,自己也不是那女主角狐狸精-海伦·列娜,做不出那等美女失身救英雄的戏码。
所以,还是等等吧,再等一会儿,这个人就会彻底恢复过来。
丁奇的想法是对的,没过多久,这个人就醒了过来,很茫然的样子。
没有焦距的眼神慢慢有了神采,等他看清眼前有两个人时,吓得大叫一声,跳起来就想逃跑。可还没等他站起来,就两腿一软倒在地上,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腿还没有恢复过来。
“不要,不要吃我!”
这个原始人嘴里不停地喊叫着,不让对方吃了自己。丁奇倒是有些纳闷,难道自己长得像食人部落的人吗?
赶紧出声制止他:
“嘿!嘿!你不要害怕,我们不吃人,我们不是食人部落的人!”
连着说了两次,这个原始人才慢慢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再喊叫,不过他的眼神中还是充满警惕,大有稍有不对立马逃跑的架势。
奔倒是主动接过话茬,向对方打招呼。
“你好,兄弟,我们是丁部落的人,这是我们的头领丁奇。是我们救了你,我们不是那些食人部落的人!”
为表示善意,奔向对方行了一个部落通用的问候礼节。
那个原始人接受了奔的善意,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根羽毛戴在头上后,他行为不再战战兢兢的,而他熟悉的样子也让丁奇开始怀疑他就是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个被欺负的部落。接下来,在和他交谈的过程中两人得知对方的身份-羽部落成员。
第114章 被围攻的小金(求收藏推荐)
羽部落受到攻击!
食人部落占领羽部落!
在确认对方身份并得知羽部落就是之前自己见到的那个部落后,丁奇又得到两条重磅信息。
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这个食人部落盯准了羽部落,就是想把对方给消灭掉,来充当自己在冬天的食物。
不幸的羽部落!
丁奇将盛好的一碗肉汤递给羽部落这位名叫“哞”的逃兵,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样子,他内心也是一阵唏嘘。
弱小就要挨打,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哞是逃出来的,他无法打败强大的食人部落,只能想尽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可恶劣的自然环境又将他逼上了绝路,尤其还被一头孤狼给盯上。尽管那是一头饥饿无力的孤狼,但自己何尝不是一样?打不过,逃不掉,那就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活下去,看谁先耗死谁。
还好,自己赢了!
望着碗里满满的肉汤和肉,再看一眼旁边被剥了皮的狼,心情无比愉悦,更对能救了自己的丁奇和奔充满感激。部落间有被同一人救三次就要永远忠诚一对方的说法,不知道能不能改为一次?我现在就想忠于对方,永不背叛!
对于手中的陶碗和火上的陶锅,他不知道是什么,但他知道里面盛的东西很香很好吃。
等他吃完这一碗热乎乎的肉和汤,将碗递给奔。奔以为他吃饱想放回去,伸手接住,可没成想,拿不动。再使力,还是不动。奔拿眼神看过去,那意思是“什么情况?哥们?”
哞一脸无辜样,眼睛瞟了瞟陶锅中剩下的那点肉汤,再转回来看着奔,无辜依旧,姿势如故。
奔一看他那样子,明白他这是没吃饱还想吃,顿时就笑了,露出一口白牙,让哞觉得牙好白,一如阳光照耀的白。丁部落的人每天都刷牙,在个人卫生概念还没有普及的时代,丁部落人的牙,嗯,真白!
“没吃饱吧,来我再给你盛点!”
轻轻一动,哞也顺势松开,拿捏得恰到好处。奔盛上两陶勺汤,一勺肉,再递回去。
“头领说了,你饿得久了,少吃肉多喝汤,对身体有好处!可以慢慢吃!”
哞却是不疑,双手接过碗,对奔抱以微笑以示感谢,把碗凑到嘴边,仔细品味着汤和肉的味道。
真香!
只不过他时不时会偷眼观瞧那只落在丁奇身边的金雕,神骏的金雕,那是他们部落地位最高人的象征!
“还记得回去的路吗?”
丁奇见他吃饱,接过碗放在一边,张口就问道。
哞没有直接回答,站起身直接拜倒,额头触地,说道:
“主人在上,哞拜谢主人救命之恩!,我将永远跟随您的脚步,请接受我的忠诚!”
丁奇一愣,心里面霎时得瑟起来。
“嗯,不错不错,难道今天王霸之气爆发,一句话就让对方臣服了?”
按照从奔那里了解到的知识,能主动认主的人,决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所以对于又收到
一个忠于自己的人,丁奇非常高兴,连带着旁边的奔也兴奋不已。新人加入,部落就能壮大一分。
不过丁奇却故做矜持,板着脸说道:
“你想认我主,却不是那么容易,得看看你的本事如何?”
“主人放心,我是部落最好的猎人之一,苍鹰羽毛的持有者,要不然我也不能从那群人的围堵中逃出来。只要吃饱喝足了,我一个能顶仨!”
丁奇暗暗点头,对方身材在原始人中算是比较高大的,要不然穿着兽皮躺在雪地中的他也不会被丁奇两人认成野兽。
“好,先不说这些,你还记得回去的路吗?”丁奇再次问道。
哞一指东方,回答道:
“还记得,主人!从这里往那个方向,走上三天的时间就能到达。”
丁奇看现在约莫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就安排在这里宿营。
“行,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哞,以后你就跟着奔,他会帮你尽快成长起来的。奔,记得好好伺候他!”
哞一听奔会伺候他,顿时眉开眼笑,伸出一条毛绒绒的大长腿,对奔说道:
“来,这里再揉揉,刚才醒之前我一直在做梦,梦到两个女人再给我按腿,嗯~,好舒服啊!我记得我们部落的头领最喜欢让人给他按腿了,那美得!啊!”
“嘭!”
正说话的哞被奔一拳打在大腿上,疼得他嗷一声躺倒在地。
奔恶狠狠地对他说道:
“哼哼,头领可是说了,让你跟着我,那我可要好好伺候你,刚才按得这一下不错吧,放心,以后天天给你按!”
躺在地上的哞脸色猛地一白,看向丁奇恳求道:
“主人,您饶了我,不让我跟着他,他太狠了!”
丁奇却将头扭到一边,将自己当被子盖的兽皮拿出来,比划比划尺寸,开始忙活起来。另一边,则不时传来哞的惨叫声,时而高亢,时而婉转,时而如杜鹃悲鸣,算是让哞真正体会到“伺候”两字的真正含义。
哞也试图反抗,但在奔的手下却连一回合都撑不住,很快倒在雪地上。
奔心里面偷偷笑个不停,现在终于体会到以前自己训练时丁奇的兴奋心情,打沙包的感觉,真爽!当然,奔是有分寸的,不会打伤哞,待到身上微微有些出汗,也就赶紧停手。
一个小时后,借助直刀和一些绳索的帮助,丁奇手中再次出现一双兽皮吊带袜,直筒的那种,依然妖娆得不像话!
哞得到一条分成两半儿的裤子,感受到双腿的温暖,他高兴地屁颠屁颠的。将裤子套好,掀起自己的兽皮裙,转两圈,嗯?竟然还有跟着甩啊甩的那坨物事,黑乎乎的,实在是令丁奇不忍直视!
看来得给每个人做两件兽皮短裤,成天光着屁股甩来甩去,成何体统?只是想想一大群原始人穿着翻毛的兽皮短裤一起掏裤裆的样子,丁奇就一阵恶寒,还是赶紧找到能制衣的麻才好。
只有加强与各部落的互通,才能更快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信息
交流存在障碍,再好的东西也只会是蒙尘遗珠,体现不出它的价值!
临近傍晚,丁奇安排奔两人建一个大雪窝,够三个人住的。而自己则带上武器去旁边的林子里准备寻找一些藤蔓,想去做一个类似网球拍面的雪地防陷鞋。
这种圆形的鞋直径大概三十公分,上面用绳子编织出一张网,将这个球拍状的网绑在脚上,能够防止自己在雪地行走时陷进去。这个工具不难做,前后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做好了。这是目前丁奇能够做出来的可以在雪地中相对快速行走的一件利器,至于滑雪板,没有工具的丁奇只能等回到部落才能给哞做一个。
哞的名字很怪,丁奇光想给他改名字。不过哞说这是自己妈妈给他起的名字,在生他的时候,他妈妈听到了一声“哞”,所以自己的名字就成了哞。可在说到自己妈妈的时候,哞明显地情绪低落下来,一问才知,他妈妈现在也在被围困的族人中间,恐怕是凶多吉少。
丁奇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对方,只能将奔做出来的一双兽皮鞋交给哞,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明天一早就向羽部落赶去,尽早将族人们救出来。
第二天早上,三人从雪窝中钻出来。丁奇用雪沫搓在脸上,振奋了一下精神之后,将自己的装备整理妥当,沿着哞来时的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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哞第一次穿这种鞋子走路,很不习惯,翻了几个跟头,这让他很羡慕丁奇他们的滑雪板,能够轻松地在雪地上行走而不用担心陷进去或者摔倒。不过在两人的鼓励下,他逐渐适应了这种新奇的走路方式,甚至越走越快,可比单独用脚踩在雪地中行走强多了。而且还有一双称为鞋的兽皮,能够保暖,脚再也不冷了。
临近中午,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高亢的雕鸣声,接着几声怪异的鸟鸣传来。
嘎~
就像刀片划过玻璃的声调,听着让人难受无比。
丁奇三人停下脚步朝天空看去,只见一只金雕被五六只全身乌黑的大鸟围攻,光秃秃的脑袋如秃鹫,乌黑的羽毛如乌鸦。可金雕在空中灵活地闪避着一只只秃鹫的攻击,不时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扑到某一只大鸟背上,啄下来一块肉或用爪抓下来一把羽毛,一时间空中竟是凌空飞舞的杂乱羽毛和血肉。
嘭嘭嘭
连续三声,三只硕大的秃鹫被小金干掉,摔在远处的雪地上,挣扎不已。不过紧跟着又有五头秃鹫从地面上飞起加入到围攻金雕的队伍中。
唳~
小金发怒了!这么多的秃鹫围着它打,感觉有些烦不胜烦。快速扇动两下翅膀,拉开距离,盘旋一圈之后,迅速俯冲下来,极速地在鹫群间穿梭,嘴啄、爪抓、翅击,将鹫群冲击得七零八落,狼狈逃窜。一会儿的功夫,整个天空都清静下来,只留下雪地上几只还没死透的秃鹫无力地扑扇着翅膀。
几分钟后,来到那几只秃鹫坠落处,丁奇三人眼前躺着一具被吃得只剩丁点血肉的人类骸骨,从衣着判断,应该是逃出来的羽部落成员,空洞的眼窝仿佛在向上天控诉这个世界的残酷。
第115章 大发神威的小金(求收藏)
这个逃走的羽部落成员,没有哞的好运,他的命运也止步于此,成为一群秃鹫的美餐,也算是给这个残酷的大自然带来一点循环的能量,供这群秃鹫能够多活几天。只不过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倒地这几只秃鹫很快也会成为传递能量的一环,可悲!
发现的这具尸骸,告诉丁奇三人这里离羽部落已经不远。默默地用短锹将这具尸骸埋在雪堆下面,丁奇他们继续向前,只不过前进时更加谨慎了许多,因为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遭遇食人部落。
第二天下午,速度有所增加的三人一兽到达羽部落外围。
大家趴在一处雪坡顶端,正在观察雪坡下面的那处山洞,距离大概一百多米,那里就是羽部落世代栖居的地方。可惜,现在那里成为食人部落的一处宿营地,所有族人也成为食人部落储存起来的人形食物。
此刻山洞外面有两个人披着兽皮走来走去,一个人头顶着一个鹿角,另一个头戴一顶野狼头盖骨制成的帽子,露出狰狞的牙齿。两个人脖子上还各挂一串兽骨做成的项链,给人一种他们既强大又野蛮的样子。
而看到他们俩冻得瑟瑟发抖却不敢回洞、继续在洞外看守的样子,说明这个食人部落有一定的纪律性。
和之前碰到的食人部落人员相比,以前的人是被鲜血和恐惧所支配的一群人,而现在的这些食人部落成员则是一群有组织、有纪律、残忍的捕奴队伍,在冬天缺少食物的时候,明目张胆捕杀其他部落的人类。
在洞口外巡逻的两人不时扭头查看山洞两侧的木质围栏,里面囚禁着三十几个衣不蔽体的男人和女人,没有老人,中间有五六个孩子。他们互相挤在一起,没有一点儿动静,不知生死。离得远,也看不清胸膛是否有起伏。
山洞前的空地上,积雪已被踩得很结实,高低不平,隐隐有一些红色的印迹散落在周围白色的雪地上。离洞口稍远处堆放着一些人类的骨头,连着没什么肉的手或脚,大概有十几个。
靠近丁奇三人方向的这边,树立着一排十几根手腕粗的木桩,上面插着十几个人头,长长的头发披散零乱,歪斜直立不一而足,就好像还长在人的脖子上。有的闭目,有的睁眼,眼球突出,睚眦欲裂;有的神情惊恐满脸血污,有的表情狰狞咬牙切齿,还有的口眼歪斜七窍流血却满脸茫然。
看到这些,丁奇神情有些激动,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口中钢牙紧咬出声。这一幕让丁奇心中后悔莫及,如果当时能把那个食人部落给消灭掉,眼前的这些人是不是就不会被杀,不会再承受这些苦难?丁奇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不噬杀,但不代表他不敢杀。这些人的行径已经彻底触怒他,唯有将这些人全部杀掉才能一解心头之恨!
可还没等他有所表示,身边的哞猛地低吼一声,就要起身从藏身之地冲出去。
“别冲动!”
哞被眼疾手快的丁奇一把按在雪地上,低声告诉他不要冲动。
可此时的哞眼中一片红,布满泪水,伸手指着那排人头,低声呜咽着说道:
“主人,那里有我妈,被他们杀死了啊!我逃
跑的时候,是我妈做的掩护,没想到被他们给杀害了,可能都已经被他们给吃了!妈啊!”
哞低声哭泣,紧咬着嘴唇不敢大声说话,紧握的双手被指甲刺破,鲜红的血液滴在雪面上而不自知,紧绷的身体微微抖动,极力控制不发出声音,可见他心中的那份悔与恨有多深!
丁奇紧紧搂着哞的肩膀,抚摸着他的头发轻轻说道:
“不要着急,我们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相信我,也相信自己,我们有能力将他们消灭,为死去的族人们报仇!”
丁奇说的话似乎有魔力,哞竟然不再哽咽出声,盯着雪坡下那些食人部落成员,眼神渐渐平静下来,这些人在他眼中仿佛和他毫不相干,就像动物的尸体一般。
丁奇安排奔和哞去远处的山坡后面搭雪窝、生火烤肉干,尽量不要产生太多烟,免得被人发现。而自己则挪到一处干枯的灌木后面隐藏身形,拿出望远镜观察下面的情况,他要摸清楚洞里的情况,确定有多少食人部落的人,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两个人来回走动,不时对围栏中的人指指点点,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声,好像在看待食物一般。哈哈大笑的嘴巴里露出尖锐的牙齿,在镜头中犹如狼的牙,闪着寒光。
丁奇吹响鹰哨,顿时吸引了下面两个人的注意力,他们巡视周围,却没有任何发现。不过很快他俩的注意力就放在天空中的金雕身上,似乎有些害怕,随着金雕降低高度,两人慢慢向后退,并大声喊叫起来。
“快出来,快出来,雕来了!”
不一会儿,嘈杂的人声从洞中传出来,紧跟着十几个人从洞中跑出来,人人手拿石斧、木矛,有人腰间还缠着飞石索,纷纷抬头看着天上的金雕,呼喝出声。
为首一人长得非常高大壮硕,比丁奇还高半头,这在原始人当中绝对的高个子,更不用说浑身强健的肌肉,让人看着就有一种压迫感。丁奇心想这得吃多少肉才能长出这一身的腱子肉,就冲这都不能让他好好活!
更令丁奇愤慨的是,这个人手中拿着一段骨头啃着,那是什么骨头不言而喻。丁奇已经将他列入必杀名单,很快!
丁奇数了数,加上之前那两个人,一共有20个食人部落的成员,武器以石斧居多,这让丁奇怀疑他们是不是斧头帮的鼻祖。凌乱的头发,拉碴的胡子,身上裹着不同颜色大小的兽皮,宛如叫花子一般。
这群人看到金雕始终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以为它怕了,在为首之人的带领下,指着天空哈哈大笑起来。
唳~
空中的小金似乎被底下这群人给激怒了,不待丁奇给它指示,发出一声高亢的雕鸣,扭身消失在空中。
下面的人仍在笑着,好像自己战胜了那头金雕一般,纷纷举起手中的武器,围着中间的那个高大原始人,嘴里哼唱着,脚底踩踏着一定的节拍,开始跳着一种不知名的舞蹈,好像一种战舞,在歌颂自己的头领、自己武力的强大。
沉浸在舞蹈中的他们却没有发现,一道无声的黑色闪电划过天空,收拢翅膀向下直坠,在即将到达地面时,张开那
强壮的双翅,贴着地面扑向处在最外围一个原始人,就像它的父亲!
啊!
刺啦声如布帛撕裂,凄厉的惨叫传出很远,那个大意的原始人付出惨重的代价。在小金锋利的双爪下,整个头皮都被掀起来,牵连着毛发从额头耷拉下来,仅有一层薄薄的皮相连,遮挡住他的视线,露出那布满血丝惨白的头盖骨,血淋淋一片,惨不忍睹。
众人还没有搞清楚情况,可倒地的人在雪地上翻滚着,惨叫声一直响个不停。也许这惨叫声让那领头人有些不耐烦,他从身边人手中拿过一柄石斧,奋力挥起!
嘭!
如同砸在石头上红白相间的生西瓜,瞬息间四分五裂。这样的场景,本应该令人恐惧,可没想到的是,领头者周围的人竟兴奋地癫狂起来,就好像吃了兴奋剂,也似乎他们对这样的场景特别享受,他们欢呼起来。
中间的领头者也很享受大家的欢呼,甚至忘记了应该去查找凶手。可随后几分钟时间里,又有两人被袭击,一个被啄出双眼,一个被利爪撕破喉咙。
人群终于慌乱起来,跑向山洞,对两个还在嘶吼的同伴不管不问,唯恐自己跑得慢了。混乱间,又有一人被叼出眼珠,成为金雕的腹中餐。
场间立马宽敞起来,只有倒在地上的三个人,喊得撕心裂肺。丁奇心说,这就是报应,才刚刚开始。
大发神威的小金,快速闪过雪坡顶端,消失在一丛灌木后面。躺在雪地上的丁奇微笑着欢迎小金归来,抚摸着它的羽毛,夸赞它干得好。小金咕咕地叫着,轻轻啄着丁奇的手心,很喜欢丁奇这样的赞扬。
五分钟四个人,这样的战果令人称道,而听到动静的奔和哞两人才堪堪从远处的山坡后面跑过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丁奇向两人解释了一下下面的情况,并指出这都是小金一头雕的功劳。奔笑了笑,他对小金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可哞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金雕,然后单膝跪地,对小金能杀了四个仇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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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外面,倒地三人的呼声越来越低,直至再也听不到。围栏中的人刚才明显有些波动,但他们就像麻木了一般,很快就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前。机械的扭头动作感觉消耗了不少仅存的一点能量,这点能量要好久才能恢复过来。
山洞里面,人群仍嘈杂无比,但却没有人敢出来。他们被那神异的金雕吓坏了,甚至有人跪在地上祈祷,祈祷那个恶魔远离他们,不要再来骚扰自己。
天色越来越暗,奔两人已经带了烤热的鹿肉干过来,并替换丁奇继续进行观察。
就在丁奇将最后一口鹿肉干吃完,喝了口温热的白开水后,奔的声音传来。
“头领,快过来看,他们准备干什么?”
丁奇迅速来到灌木丛后面,抬头向下看去,只见有五六个人从洞出来,手持石斧,向天空戒备着,背靠背慢慢走向右侧那个围栏。有两个人面朝外警戒,另外有两人丢掉手中的石斧,快速从靠近围栏口的人群中拖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将他们踹倒在地。最后一个人则猛地举起手中石斧,朝倒地那个小点的身影砸落。
第116章 大开杀戒(求收藏推荐)
噗!
就要挥下来的石斧从半空中掉落在雪地上,砸出一个雪坑。挥动石斧的这人努力将头向后伸,希望看到是什么在自己背后咬了一口,好疼啊!
狠狠咳嗽两声,抹了一把嘴角咳出的鲜血,翻倒在地,抽搐两下后就离开这个冷酷的世界!而在他后背上,一支竹箭穿透了他的胸部,带走他全身的力量,也将复仇的怒火带给这个食人部落!
就在刚才这人挥斧的一刹那间,丁奇迅速张弓将一支箭射出去,正中那人背部。丁奇做的长弓正常有效攻击距离是五十余步,而他经过蛛丝弦加强的长弓,有效射程已达百步,借助居高临下的优势,才能将箭射中目标。
那四个食人部落成员正期待血液喷射令人兴奋的场景出现呢,却一直没有等到,只等到挥斧的那人倒在地上,还有他背上一根抖动的木棍。
“啊!”
尖利的惊恐叫声撕裂了空气,传进山洞中。
眼前恐怖的一幕让他们赶紧转身就跑,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了,难道是因为拿人当食物引发了天谴吗?
可迎接他们的是又一支竹箭,狠狠地扎入最后一个人的大腿上,剧烈的疼痛让他瞬间扑倒在地,但恐慌让他不顾一切,想要爬回山洞。
“奔,动手!冲下雪坡拉近距离进行射击!”
在又干掉一人后,丁奇迅速发布命令,同时将腰间的开山刀递给哞。
“哞,报仇的时间到了,拿着这把刀,杀了他们,为你的妈妈报仇!”
丁奇相信有这把开山刀,哞能应对绝大多数食人部落众人。
哞接过这把刀,没有对光亮的刀面锋利的刀刃表示震惊,转身就朝雪坡下冲去,越来越快!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也将之前的计划打乱。丁奇本来是想查清楚对方人数之后,晚上补充好体力,到第二天凌晨时发起突袭,将人救出来。
可对方准备杀人的举动将这一切打乱,丁奇不得不杀了对方解救羽部落成员。现在每死一个人都会让丁奇内心的愧疚增加一分,而且有可能这个人还是当着自己的面死去,那让他更加不能容忍。
再次射出一箭,没有命中任何人。丁奇快速收起弓,拿起边上的木矛冲下雪坡,小金也早已飞上空中,伺机而动。
等到丁奇冲到坡下时,奔已经在离洞口五十多步的地方站立,不仅将那个腿部中箭正在爬的人送回父神的怀抱,又拉弓朝黑暗的洞里射出一箭,一息不到就听到一声惨叫,竟是盲射命中一人。
丁奇给奔竖起一个大拇指,看着正扑向山洞的哞,摘下弓,准备进行掩护。
随着惨叫声响起,呼啦啦从洞里冲出一票人,人人持斧头木矛,义愤填膺的样子。
作为这支狩猎队的领头人,壮本来过着惬意的生活。每次下第一场雪的日子,部落头领都会将部落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留守,秋天得到的食物足够他们使用。另外两队人则偷偷结伴出去,到其他部落“做客”,不仅吃他们辛苦存下来的食物,还会将主人圈起来,想吃的时候就拉出来一个,砍掉脑袋,放在火上烤了吃。至于脑袋则是他们拿出部落用于展示的战利品,他们都会插在木头上进行炫耀,也是一种武力震慑。
他们做客的部落男的、老的都被杀掉吃掉,一些未长大的孩子则带回部落成为奴,女的会成为部落繁衍的工具,待孩子生下来之后,这些女人就会被杀死,成为食物。由于食物充足,所以他们部落的人都很壮实,也很好斗。
这次的雪下得有些蹊跷,是黑雪。部落医巫在占卜之后说此为
凶兆,不利于出行。但部落头领和狩猎队的人认为食物储备不足,养活不了这么多人,还是执行这长时间推行的狩猎活动,偷偷杀两个部落,反正雪大,部落之间也没有交往,每次下雪总会有一些小部落随着融化的积雪而消失。
这次趁着实力大损的羽部落不备,自己带人将这个死对头干掉,杀了十几个人,跑掉五六个,其他人全部圈起来。虽说自己带过来的人也死了七八个,但回去头领肯定要奖赏自己。
可就在自己享受着冬天的温暖和食物的美好时,一只大鸟坏了自己的好事,接连损失四个人。不过惹不起我躲得起,藏在洞里你不敢过来吧。但大家还要吃东西啊,冬天能吃的只有肉,那就拖两个出来,好好饱餐一顿再说。
可还没有等杀了那两个羽部落的食物,却又有两个手下被杀死,而杀死他们的竟然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这能行?太嚣张了,比我还嚣张!
鸟我打不过,可人我还是能干掉的!兄弟们,抄家伙,上!
当壮带着人从洞中冲出来时,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进入他的眼帘,应该是羽部落的人。来报仇了?
对方正拿着一根明晃晃的棍奔向自己,没有咬牙切齿、没有恨意,很平静,脚步速度却很快,就好像他是一个快步行走的路人而不是来报仇的。
还有一段距离,壮吩咐两个人迎上去。
哞很快与那两个食人部落成员接触,沉重的石斧砸下来,带起两股风声。可哞的速度很快,他向左侧身避过两斧的同时,右手持刀用力向上挥砍,想打断对方的胳膊,迫使对方放弃自己的武器,这样自己就能发挥有武器的优势。
在他的感觉里,手中的刀应该可以奏效。
咔嚓!
开山刀在哞的大力挥砍下,直接将对方的胳膊砍断,并在哞和对方吃惊的眼神中,继续向上,划过对方的喉咙,划过一个半圆形。超出自己预估的哞来不及震惊,就被自己挥刀的力量带动转了一圈将力量卸去,自己也差点摔倒在地。
而他左侧那个对手只能用自己仅剩的一只手捂着脖子,嗬嗬声中倒地。
而另外一人也同样非常吃惊,看到对方的武器这么厉害,顿时眼中升起一股贪念,忘记了刚才吃惊带来的恐惧,忘记了自己的族人刚刚被杀。他的眼睛已经被那抹光亮所吸引,那是神器!
刹那间,这人就扔了石斧扑向哞,两条胳膊紧紧搂住哞的脖子,发力,可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腹部传来,他失去全身的力气,张开手臂,仰面倒下,那灰暗的天空离他越来越远。
连杀两人,哞也有些脱力,含恨的一击积攒了他太多力量。可杀死仇人的感觉,将他心中的那股郁气发泄出来,心中只有畅快,还有手持利刃的惊喜。
这是神器!这是神使用的武器,只有神器才有可能发挥出这么大的威力,能轻易的杀死敌人。
惊喜的表情在哞脸上蔓延,同时也在壮的脸上蔓延。他和刚才搂抱哞的族人一样,并没有对自己的族人被杀死而感到难过,只对哞手中的武器产生了同样的贪婪想法。如果我能拥有这样的神器,那我就能成为部落的头领,甚至能将更多的部落消灭,成为他们的主宰!
再次一挥手,更多的人冲向哞。哞也大喊一声,丝毫没有畏惧,挥舞着开山刀,勇敢地冲进人群中,只用两招,一是挥,二是刺。不是招式,却无比强大,因为他手中拿着的是远超这个时代的武器,称之为神器也不为过!
砍在石头上呯呯响,砍在肉体上噗噗响,伴随着敌人的惨叫声,和自己被石斧砸到的闷哼声,响个不停。
但不一会儿,甫一接触的双方就立即分开,中间是倒地的三个人。食人部落众人是被那锋利的武器吓怕了,哞则是被他们的石斧砸得太疼了,双方不得不后退。一方不停地揉搓身上被砸的地方,一方惊惧地看着同伴哀嚎着死去,却又不敢上前拼命。恐惧已经压制了他们的贪婪,在命与神器之间,他们努力尝试着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壮再次震惊,既震惊于这把明亮武器的坚韧与锋利,也震惊于自己的手下竟这么快被杀死,前后数数,包括自己在内仅剩下九人。可对方还有两个帮手站在后面就没有上来,看着似乎、好像也没有那么强大,至少没有自己强大,要不然他们俩也不会在远处只拿着两根木棍站着了。
看来,是时候使用绝招的时候了!
壮掂了掂手中的石锤,上前一步,指着哞哈哈笑道:
“哈哈,你是羽部落逃跑的那个人吧,还找了两个帮手,不过他们俩看着不怎么样吧。你们部落的人被我们吃掉不少,喏,他们的头颅还在那些木棍上。”
说到这里,他故意一停顿,他看到哞的表情发生了一点变化,还有对方那微微颤抖的身体,他想激怒对方。
“你想给他们报仇吗?我给你一个机会,来吧,单挑,失败的人只能成为强者的踏脚石。”
壮的策略很成功,哞被激怒了。他起伏的胸膛告诉别人,他此刻非常生气,他生气的后果,没人知道,因为还没有人见过。但可以想象一下,老实人被逼急了,发火的样子就知道了,很可怕!尤其还拿着现代社会的凶器、原始社会的神器,只想守护族人守护自己的老实人,会很疯狂吧。
啊!
哞仰天怒吼,他愤怒的声音甚至将两个木栏中昏睡的族人唤醒,冻饿得体虚乏力的众人拖着疲累的身体爬到围栏边,张开嘴说出无声的话语,似乎在告诫哞赶紧跑,不要再救他们。
哞出离地愤怒,再次咆哮起来,他紧盯着面前这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壮汉,慢慢将身上的兽皮衣服脱掉,而壮也同样将身上碍事的兽皮甩在一边。
食人部落其他八个人分散开,给场中两人留出足够的空间。像这种单挑的打斗,在各部落间都很盛行,当为一件共同发现的东西争执不休的时候,他们就会采用单挑的方式解决,直到一方认输为止。
但眼前这个单挑可没有那么简单,他们知道,失败者会死去。如果自己的队长失败了,他们就要上前帮忙。可我们强壮的队长会失败吗?不会!
他们呼喝起来,为自己的队长加油鼓劲,却没有注意到场外的丁奇两人张开了手中的“木棍”,对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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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嗖两声,利箭划破空气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却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他们还在看着场中即将动手的两人呐喊着,哪怕是利箭刺入两个人的身体,他们都没有反应,直到两人捂着喷血的伤口倒下。
众人看着场中发生的事情呆愣了,懵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可他们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连续两声弓弦响动,又有两人挣扎着倒在雪地上。
壮眼睛红了,自己的手下一瞬间被杀掉四个。他想让剩下的四个人去攻打那两个人,可他从他们四人眼中看到了畏缩和恐惧。
倒在雪地上的两人还没有死去,他们痛苦地嘶喊着,那惨烈的样子让其中两人受不了,丢掉手中的石斧,拔腿就朝远处跑去。可还没等他俩跑出去多远,两支箭追上他们,穿透他们的肺部,将恐惧、寒冷和黑暗送给他们。
除了壮,其他两人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口中念念有词,希望丁奇能饶过他们。
第117章 蜕变的哞
丁奇慢慢走到哞身边,看着比他高了半个头的壮,对哞说道:“傻孩子,现在还不到你选择单挑的时候,去奔那里。”
摸了摸哞因羞愧低下的头,然后对着壮说道:
“你想怎么死?”
“我不想死!别看你们现在人和我们一样多,但你们打不过我们,我一个人就能将你们三个打败!所以,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想怎么死?”
壮看着目前的力量对比,两个手下已经被吓怕,不敢有反抗之心,就只剩下自己。但他不怕,凭自己的身手和强壮的身体,干掉他们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呦吼,有种。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单挑,失败的人只能成为强者的踏脚石。”
丁奇将刚才壮说的话奉还给对方,同时惊讶于对方的胆量和气魄。
被丁奇一句话噎回来,壮倒也不在意,原始人只关心食物,其他一概不管。脸皮能当饭吗?当然,对于食人部落来说,脸皮也可以吃吧,那要不要顾一下脸皮呢?不,能吃的脸皮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我才不管呢!
壮梗着脖子说道:
“来就来,先吃我一拳!”
壮倒是个狠人,话还说完呢一记摆拳直冲丁奇左脸而来,拳未到风先来,如钵般的拳头,力气使出了十成十,这要是打在普通原始人身上,断两三根肋骨是很正常的情况。
可丁奇也不是普通原始人,还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侦察兵,什么歪招、狠招、阴招没见过。只见他不退反进,左肩微沉撞在对方右肩胛窝上,直接将壮的力量撞散,让对方向后退出两步,势大力沉的一拳也消弭无踪。
丁奇一击得手,得势不饶人,迅速前冲,一拳砸向对方中门大开的胸部,这一拳如果砸结实至少要让对方吐口血。
壮也有点本事,反应快速,双臂交叉挡在前面。
嘭!
一拳之威让他向后退出三步,双臂承受了丁奇拳头上所有的力量,疼得壮龇牙咧嘴,不停地拍打左臂来缓解疼痛。
丁奇气息平静,站在原地不动。他已试出对方水平,当然对于原始人他也不需要试,如果想杀对方的话,早在第一时间就干掉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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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戏谑地向对方勾了勾手,脸上的表情轻蔑至极。
壮被丁奇连续两击打得有点懵圈儿,自己空有一身力气和肌肉却发挥不出来。虽然不懂对方的手势是什么意思,但对方的表情实在让人讨厌,恨不得咬他两口。
壮前冲几步,再次挥拳,含怒而发的拳头速度又快了两分。丁奇用左臂格挡,快速抓住对方手腕,拧身将右臂从对方左臂下方插入,抱住对方手臂的同时猛地发力,一个插肩过背将对方摔在雪地上。
嘭!
身高一米九体重估计有二百斤的壮砸在雪地上,发出巨大的声音,身体下的雪地又被砸结实了一层,其他地方的雪则迸溅起来,形成一片冰晶散发在空中。
这一砸太狠了,壮感觉自己的腰要折了,浑身的骨头跟散了架似的,连一点力量也聚集不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呻吟出声。
嗯~
“嘶~啊,疼!别踩了,我认输!”
丁奇一脚踩在壮的胸口,脚上的力量让他承受不住,闷哼出声,
赶紧认输求饶,免得面前这个狠人再加力,那自己的肋骨可就真的断了。
“这么快就认输了?刚才不是还挺能打的吗?现在说说,成为强者的踏脚石感觉怎么样?”
丁奇揶揄了他两句,刚才那一下如果摔结实了,腰椎肯定会断。但有分寸,这么高大的原始人不多见,收他为奴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打手。
其实让奔来和他过两手,对面这个人也会被干趴下,实在是他只有力量,没有技巧。
站在那里,丁奇给奔使了个眼色,就见奔上前拉着一个食人部落的人朝山洞侧面走去,不多时就听到一声惨叫,很快奔就原路返回,神色平静,就好像刚才只是杀了一只兔子。回来后他就示意哞将另外一个食人部落成员拖一边解决掉,这是丁奇安排的事情,要坚决执行。
经过刚才一番杀戮的哞此时兴奋劲已经过去,此时再让他看着周围的厮杀场景,他两腿都有些打哆嗦。一是怕,二是脱力之后的表现。这些血腥的场面让他有一种恐惧感,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的厮杀,而且其中不少人还都是自己杀的,这让他一时有些难以接受。现在再让他将另外一个仇人杀了,他倒提不起劲来。
奔再次瞪他一眼,他只好拖动酸软的脚步,拉着那瘫软在地上的人,慢慢走向那个角落。让人尴尬的是,有几次他自己都差点摔倒在雪地上。
随着一声惨叫的结束,哞转身从那角落里出来,可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掂着开山刀,脚步逐渐沉稳,眼神慢慢坚定,直直地朝丁奇和奔走过来。他紧紧地握着那把刀,使劲地攥着,他的内心正在挣扎犹豫,仿佛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要将这把神器交还给丁奇。但另外一个声音也响起,让他交回去,因为这是自己主人的武器。
哞思考的时间仿佛很长,其实很短,二三十步的时间,足够他做出决定。
待他走到丁奇跟前,用冰冷的眼神看了一眼仍躺在地上的壮,这让见惯了杀戮的壮忍不住浑身发冷,好像这一眼就能让他动弹不了,那是杀气!经过一场杀戮,哞蜕变了!
扭过脸的哞,双膝着地扑通一声跪倒,双手托着那把开山刀呈递到丁奇身前。
“感谢主人借我神器,得以报仇,现将神器归还,至此以后,我将紧随主人身前身后,成为您最忠诚的奴!”
丁奇心中很满意哞的做法,这把锋利的开山刀在原始时代就是神器,能将心中滋生的贪念生生止住,唯有毅力信念强大之人才能做到。而丁奇刚才也有些忐忑,不知道哞会做出何种选择。
丁奇接过开山刀归鞘,将哞扶起来让到一边,看着躺在地上的壮说道:
“你,做出你的选择,屈辱地死去或者卑微地活着。”
之前哞递刀的一幕还在眼前,那把明晃晃的武器轻易切割开肉体的场景也在脑海里打转,而拥有这神奇武器的人竟是眼前这个看似年轻的人,这个人还如此强大。那此刻他当然知道怎么选择了。
壮努力翻身起来,五体投地,郑重地说道:
“主人,我愿成为您的奴,成为您手中的武器,卑微地活下去。”
一切结束,丁奇安排奔和哞去解救围栏中的人,而他则和新接收的奴了解情况。
眼前这个人叫壮,每年下雪他们
部落都会出来狩猎,狩猎的对象是人,而不是野兽。之前没有人发现他们部落会狩猎人类,因为他们都会将狩猎的对象全部杀掉,给其他部落造成是被冰雪和饥饿消灭的假象。
这次他们还是按照以前的惯例分成两队人出来,两队人先是将羽部落干掉,然后又分出去大多数人去继续寻找目标。可他们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对象,中间还损失了五六个人。等到他们发现一个住在奇怪地方的部落时,又被那个部落发现用奇怪的武器离着很远的距离杀死五六个人,那队人的领头人却被两头一黑一白的狼咬死了。
没有人领导再加上雪后猛兽出没,最终只有三四个人逃回来,两队人汇合在一起,也能勉强活到雪化的时候。之后就碰到丁奇他们,被全部消灭。
听完壮的介绍,丁奇也终于知道袭击丁部落的人是谁了。也算冤家路窄,该这个食人部落点儿背,碰到丁奇这个煞星,壮能被留下来,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不过丁奇明确告知壮,不得再吃人,为还那些被他吃掉的人在天之灵,罚壮终身为奴,不得转为部落正式成员,算是对他的惩罚,让他来赎罪。壮对此倒是不在意,说只要能跟着主人,怎样都行。
那边奔和哞也将人都救了出来,可惜只有二十五个人活下来,其他人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冻死。而这二十五人状态也不是很好,饿得虚脱没有力气,更别说还被冻伤不少。
丁奇安排奔赶紧去生火烧水煮肉汤,只有他能将这件事做好。他和哞去将活下来的人搀扶到山洞中躲避风寒。而壮则提着丁奇交给他的短锹,高兴地去将那些尸体和人骨等埋在雪地里,至于他们身上穿的兽皮则被扒下,准备给那些羽部落的人使用。
天寒地冻,保暖和食物的地位一样重要。
山洞中,篝火烧得很旺,整个洞中都暖和了起来,众人围着篝火而坐,眼睛则盯着另一堆小篝火上咕嘟嘟冒着泡和肉香味的陶锅,不住吞咽着口水。加了盐的肉汤,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就是龙肝凤髓。
山洞中本来就有一些用来喝水的石碗石碟之类的东西,被哞找了出来分发给大家。就像他第一次喝肉汤一样,他给每一个人盛一小勺汤,一小块肉,让他们放凉了喝。
就一个陶锅,还不大,肉也只有一点,只能慢慢熬煮,排队喝汤。等到丁奇四人吃上饭喝上汤已经是大半夜,其他羽部落人都已经沉沉睡去。
解救这些人脱离苦难,丁奇内心还是很高兴的,尤其是这些人肯定会加入他的部落,将部落壮大到百人。但丁奇也有些发愁,如何才能将这些人完好无损地带回部落,这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山洞中没有食物储备,仅有的还是一些看不出来出处的肉,还带着没有处理干净的黑毛,这让丁奇实在不敢煮了吃。哪怕哞和羽部落成员拍着胸脯保证,壮在旁边作证,他也不敢吃,让奔拿出去扔了。
因此,丁奇明天就要安排人出去打猎,在这种冰天地雪环境中,也只有自己、奔和哞能够胜任这项工作,还可以加上小金,它可是一个捕猎高手。
不过,之前在和羽部落的人闲聊中得到一个好消息,在离山洞不远的山坡下,有一条比较宽的河,这对于丁奇来说可是一个天大的机会,众人的食物有着落了。
第118章 涌鱼奇观(已订正)
第二天,哞带着丁奇三人来到那处河边,其他羽部落人都在山洞里休息,受到这么长时间的虐待,人的身心都很脆弱,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来恢复,食物和睡眠就是最好的良药。
河早已封冻住,上面还盖着厚厚一层雪。跟在后面的壮抱着一捆木头,手里还掂着那把不离身的短锹,边走边挥舞。丁奇告诉他,这把短锹暂时让他使用,雪化之后给他做一把开山刀出来。这让壮高兴得不得了。
为了得到充足的食物,丁奇不得不破冰取鱼。如果没有火,丁奇可能会考虑用斧头、铁锹或石头砸开冰块,这是既耗时又耗力的笨方法。既然有火,那就用有火的方式,用火无非就是用火烧。
丁奇选择了一处地方,让壮拿起铁锹将雪铲到一边,露出下面青色的冰层。冰本身是无色透明的固体,可由于下面有河水,故呈现出青色,越往下颜色越深,直至黑色。
奔将柴火架在清理出来的冰层上,从兽皮裤裆里拿出一团干燥的枯草塞进柴火里。这让旁边的壮一愣,心说怎么从那里拿出来一把草出来,变出来的吗?这对他来说是一个稀奇的玩意儿,由于他不知道原理,所以只能茫然。然后将手伸进自己的兽皮裙里,掏出来一看,没有草,只有一根卷曲的毛发。再伸,还是没有,又多了几根毛发。继续伸,还是没有,多了一卷毛发。
还要再伸,被丁奇一巴掌拍到一边,心说你都不带疼的吗?
自从上次丁奇用自己裆部的温度烘干湿草后,奔就学会了这个方式,走哪都会装一把草进去。还好,丁奇给他做了一件兽皮丁字裤,哦,不,是兽皮内裤,要不然他连草都兜不住。丁奇都怀疑他长期装一把湿草进去,那下面会不会得湿疹。
趁着点火烧柴的空档,丁奇给壮解释了一下为何要这样装一把草的原因,并告诫他们仨以后不要再这样做,尤其是奔,得改掉这个习惯。用裆部烘干湿草的方法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比如周围都是潮湿环境,没有干草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这种方法。但等火烧起来后,完全可以将一些湿草放在火边烤干后带走,下次再拿出来使用即可。
这倒让奔有些不好意思,其他两人也笑他笨,可奔那满含杀气的眼神,让他们两个很快闭嘴。不过壮掏裆的动作提醒了丁奇,在没有引火物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利用那一团卷曲的毛发呢?嗯,这是一个问题。作为生存狂,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烧毛发应该可以点着吧。回头找个人试试,总不能用自己的吧。眼神瞟过有些憨傻、正在吹火的壮,顿时让壮感觉胯下冷嗖嗖的,是不是毛拽得多了?
火烧起来了,下面的冰层慢慢开始融化,滋滋的声音响起,那是融化的冰水与高温相碰发出的声响,随着冰层减少水也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一个水洼。
丁奇拿出斧头在火边劈砍出一条水道,将融化的冰水引出来。随着时间的推进,那个冰坑变得越来越大直
到一米就不再变化,接着就变得越来越深,灰烬随着融化的流到一边的小水洼里,被等在一边的壮拿陶勺舀出去。
直到“滋”地一声响,柴火下面冒出一股白雾,白雾包裹住燃烧的柴火将表面的火焰熄灭,很快又燃烧起来。滋滋声越来越响,腾起的水雾也越来越大,直到一股水从冰层下面冒出来,将柴火全部扑灭。
破冰成功!
随着水不住翻腾,里面的木炭和灰烬也随着翻滚的水流沉入河水中,消失不见。
丁奇拿着斧头将下面的冰层敲掉,扩大冰洞口子的范围,汩汩的河水冒出来,很快冲过近一米半的高度将整个冰洞填满溢了出来,如一个小喷泉一般。
这壮观的景象将奔他们三个惊得说不出话来,奔还好,哞和壮两人惊讶的嘴巴里能放进两个鸡蛋。可还没等他们俩将嘴巴闭上,从水洞中露出的一个碗口大鱼头将他们俩吓得噔噔噔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旁边堆起的积雪上,目瞪口呆,张开的嘴里能放进三个鸡蛋。
随着那条大鱼浮出水面,比网球还大的嘴巴张合两下,仿佛受惊一般,又或者下面有其他鱼在顶它,它的身体猛得一抖,窜出水面冲向空中,直到整个身体全部露出水面,才啪嗒一声摔在冰面上。一米半长的身体在冰面上折腾了近十分钟,才被严寒的天气给冻在原地。
而在这十分钟里,冰洞口涌出的水和鱼越来越多,更多的鱼想探出冰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上面的鱼不想下去,下面的鱼极力想上来,这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壮观的涌鱼现象。根本不用人去抓,一条一条的大鱼冲出来,后面甚至几条稍小些的鱼一起跳出水面,到最后就是一些尺长的小鱼一起往外涌,冲破障碍,摇头摆尾,呈圆形顺着水流游向四周,最终摆出一个造型后,冻在原地。整个场面,只能用奇迹来形容,不仅奔他们三人,就连丁奇也被震惊得一愣一愣的。
来自现代社会的他虽听说过一些涌鱼的新闻,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亲眼见到的事实,已经不能用震撼来形容,这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此时,冰面上的鱼绝对已经越过一吨重。随着冰洞中不再向外冒鱼,洞中的水面逐渐下降,等将鱼全部堆放在一起时,那个冰洞也即将被冻上。
丁奇来到离河岸不远处的树林中,找到几根枯木,从上面剥下来一些比较完整的树皮,扛回冰洞后把树皮一层一层盖在洞上,最后在上面又铺了一大堆积雪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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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完活的奔很疑惑丁奇为什么这样做,丁奇坐在那条最大的鱼身上,给他们三人做了一下解释。
用现代话来讲,丁奇利用树皮和厚厚的积雪做了一个隔热层,使得冰洞中的温度始终能保持恒温,不会让里面的水再轻易冻上,就算冻上,也不用再像刚开始那样废那么大力气破冰取鱼或取水。二十一世纪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就是采用这种方法来获取水源,如果是通过化冰或化雪来获得饮用水
,那浪费的柴火就太多了。
但给他们三个原始人讲,直接就是一句话:不让里面的水再冻上,冻上就要浪费力气浪费肚子里的食物再去破冰。
三人听懂了,对于浪费食物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
临近中午,丁奇四人不可能将所有鱼都带走,所以他们就将那条长一米半重约二百斤的鱼扛着带回山洞,至于余下的那些鱼,可以慢慢运回去。
这条硬梆梆的大鱼在斧头的威力下,很快被壮给劈砍成碎块儿,被一块块投入陶锅中,炖成一锅锅乳白色的鱼汤,进入每个羽部落人的胃里。鱼汤最滋补,尤其是这种上了年头的大鱼,营养更是丰富。可惜没有油,如果煎一下那炖出来的汤就像牛奶一样浓郁,最利体弱的人吸收。
外面寒风呼啸,洞内温暖如春,吃饱喝足无事可做的人们很快睡着。丁奇安排壮和奔一起去外面的林子里多砍伐一些木头回来当燃料,自己则和哞一起整理部落目前剩下的兽皮,准备制作成兽皮裤子和上衣,多余的则制成手套和帽子,尽量做好保暖。
羽部落的头领和医巫已经被壮带领的食人部落成员杀死,哞也就成为整个部落的话事人。包括哞在内,所有的羽部落成员对壮保持着极大的敌意,要不是丁奇在这里压着,估计这些人会把势单力孤的壮给撕成碎片。
在丁奇的主持下,哞和部落众人为逝去的族人举行了一个告别仪式,同时也宣告了羽部落的消亡。他们在哞的带领下全体加入到丁部落,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生活。
剩下的鱼还够他们吃好多天,丁奇准备利用这些时间多做些兽皮衣出来。
在离此处非常遥远的黑水部落,部落头领和医巫此刻正坐在温暖的室内,围着火堆烤火,篝火上是一个陶锅,里面正煮着什么,香气分布在整个空间中。
天气虽冷,前段还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黑雪,但对于他们这个依水而居的部落来说,这是一个轻松的季节。他们不愁吃穿,濒水而居的他们吃的用的都从水中而来,只要能躲过那些凶猛水兽的袭击。
经过一个秋天的努力,他们收集到了足够他们部落上下近三百人吃一个冬天的食物,包括鱼,鱼是他们部落主要的食物来源。只要没有食物危机,部落的医巫和头领就不会去想雪天如何才能得到食物。而且他们认为水已经被冻上,这是神的旨意,他们不能去破开,直到冰自己融化了。
此刻两人围着陶锅,看着手中的陶碗,正商量着如何得到更多的陶锅和陶碗,这些东西太神奇了,能做出烤肉之外最美味的食物。用两个年轻的女奴换到这些陶器,他们觉得很值,因为年老的医巫也可以多吃东西不用再吃不好撕扯的烤肉,应该能活更长时间吧。
这些陶器是那个陌生的丁部落制作的,但一场黑雪的降落,医巫结合自己的占卜,两人得出结论:和这个丁部落打交道需要小心再小心,以免给部落带来灾难。
第119章 雪踏和雪爬犁
另外一个让他们部落忌惮丁部落的原因是灰石部落带来的那个消息,丁部落的头领被称为荒神。荒神这个名字在灭世大火之后传播由来已久,但一直没有找到这个人。荒神被认为是改变部落现状、让大家过上吃饱穿暖日子的神人和上天的使者。
但一些大的部落对此却不认同,他们认为这是一些过不下去的小部落瞎说用以安慰自己的谎言,甚至还想将这些部落或者他们口中的荒神给杀死,让这个流言终结。但这个谎言没有被戳穿,反而愈演愈烈,被传得神乎其神,成为众多中小部落寻找的对象,也成为他们的精神象征。
而现在这个名叫荒神的人出现在丁部落,恐怕整个大荒世界将出现一段动荡时期,这种动荡时期,有可能就是死亡和杀戮,也有可能是希望和新生,如破茧成蝶。
所以,黑水部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决定:静观其变,先尽最大的能力多换一些陶器,获取最大的利益后再决定如何处置这个丁部落,如果能发展成自己的下属部落,想必自己部落会越来越壮大吧。
虽说自己部落在周围的五大部落里排名第三,但如果能掌握陶器的制作方法,部落实力将会达到第一名,让那个现在实力第一的乌金部落感受一下被自己部落羞辱的滋味。
医巫和头领两个相视一笑,宛如已将这个部落纳入自己部落一样。这个想法,想想都会让人高兴得多喝两碗肉汤吧,不,得三碗,这肉汤滋味真得太美味了!
先不管这个黑水部落两大头领在那里YY,丁奇则一直在思考如何改进一下现有的服装设计,让大家更暖和,就像丁部落的人一样。不过这个问题被原羽部落的兽皮库存和生存下来的六七个女人给解决了,因为原羽部落库存的兽皮多,这六七个女人手很巧。
所以丁奇就按照丁部落的裤子衣服样式来制作,并且采用流水线的方式进行。
近二十个男人在那里整理鞣制兽皮,将兽皮弄软、清理干净后,交给丁奇、奔、哞和壮,用刀将大兽皮进行切割,分割成固定的尺寸;小兽皮则切去窄小的四肢之后,由那些女人缝制成大块兽皮,便于对衣服进行裁制,做成合适的衣服。
除了每天固定派人去捕鱼、砍伐树木之外,其他人都守在山洞里一起制作衣服,不分白天黑夜。
十天之后,每个人都拥有一身合适的兽皮衣物,包括鞋、帽、手套还有腰带。大家穿上这些衣物,跑到雪地中尽情地玩耍、打雪仗,不再惧怕这寒冷的天气。
这件事处理好后,丁奇又带领这群身体恢复健康的手下来到周围的丛林中,来寻找适合的藤蔓和树枝,准备让每个人都来制作一双适合在雪地行走的那种雪踏,通俗来讲就叫雪地行走鞋,最早由爱斯基摩人采用木框和麻绳编织成型,能在雪地上比较自如地活动,而不用担心陷在雪地里。
这些东西制作简单,每人编一双,一天的时间就做好。丁奇特别
要求大家编织得结实一些,要在雪地中长时间奔行,这种行走鞋如果不结实,被踩坏的话可是没有合适的地方进行修补。
雪地行走鞋做好后,丁奇安排大家穿上这种行走鞋,绑紧带子,来到雪地中行走了半个小时,让大家适应了这种雪地行走的方式。
随后丁奇又指挥众人开始制作兽皮背包,人手一个。兽皮背包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携带一些食物,如分割好的鱼肉,十天的量,至少得有三十斤。另外每个人还要携带自己用的兽皮垫子,如有可能还要多带一件宽大的兽皮作被子。还好,羽部落兽皮存货确实比较多,足够大家挥霍。
至于那几个手巧的女人则去缝制用于搭建锥形帐篷的兽皮,只有她们的心细和手巧才能将兽皮一件件用骨针和细绳组合在一起,没有太大的缝隙。这种锥形帐篷是仿制印第安人使用的帐篷,在雪中用来防风非常有效,但防寒性较差一些。不过大家都穿着兽皮、还准备有兽皮垫和兽皮被子,不怕冻。
他们那些人在做缝制兽皮这些事情的时候,丁奇拉上奔再次来到丛林中,寻找一些这两年新长成的松树或其他树种砍了十根回去,这些树下面粗能有七八公分,上面细大概五分公左右,长度大概在三米左右。
丁奇准备制作一件好东西:雪爬犁,东北地区农村经常使用的工具。这种雪爬犁制作很简单,两根用于拖拽、和雪地接触的主材,四根用于搭载物体的辅材,其他就是为了支撑整个雪爬犁的零碎材料。
先将主材的树皮剥去,木质光滑,不用再进行切削就能使用。在剥过皮的主材上选择一米半的位置放在火上烤弯,形成合适的弯曲度。在主材上各凿出两个卯眼,安上四根长二十公分已经削出榫状结构的短棍,左右两根短棍上再安上一根凿有两个卯眼的横向辅材。这些做好后,将最后两根辅材纵向压在这两根横向的辅材上后,和主材相交,然后将这两根辅材三点一线和主材、两根横向辅材捆绑在一起,这个简单雪爬犁的骨架就做成了。
然后在辅材上面再绑上一些树枝、铺一些松枝上去,雪爬犁就能够使用了。一共做了三架,主要是将搭建锥形帐篷的兽皮和长木杆放在上面方便携带,而三顶帐篷也足够大家使用。雪爬犁上还绑了三根长长的兽皮带,除了拉爬犁的人使用一根外,另外两人也各前着一根兽皮带一起拉雪爬犁,减轻一个人拉的压力。
三天后,所有准备工作全部做好。在山洞中饱餐一顿之后,每个人都背上自己装满食物的背包,上面还绑着两件兽皮,将多出来的一些鱼肉和三顶帐篷放在雪爬犁上,一行近三十人出发前往丁部落。
踩着雪地行走鞋,壮拉着一架雪爬犁在前,另外两架紧紧跟随,每架雪爬犁左右两边各有两人帮着一起拉。其他人分成两队,沿着前人的足迹行走,也算轻便。
丁奇和奔两人驾驭着自己的滑雪板,在队伍前后来回巡视,一是带队前行,
二是防止有人跟不上从队伍中落下,同时还要扩大巡视范围,提前发现一些来自猛兽的风险,或者寻找一些适合宿营的地方。
有小金在天空警戒,猛兽的危险也大大降低,可以提前规避开或者直接由丁奇射杀,不给队伍带来威胁。
行进的队伍在苍茫的雪地上迤逦前行,可是羽部落众人心情却有些伤感,一步三回头。离开自己长期生活的地方、自己的故乡,每个人都有诸般不舍。他们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他们只能相信自己的同伴、自己现在的头领,只能坚定不移地走向另一个未知的部落,加入进去,让自己活下来。
丁奇在离开羽部落之前,来到羽部落医巫生前在山洞中呆的地方。那里有一面石壁,石壁上用白色的线条刻画着各种不同的图案,有动物有人物,有类似电闪雷鸣,有火焰滔天,有捕猎场景,有部落间相互战争。线条简单,表达意思直接,但有些内容却又晦涩难懂,不知其所名。
但唯独有一个人物的形象涂有绿色的颜料,荒神的形象,跃然于石壁上。
看着这个荒神形象,丁奇有一个疑问,是谁将这个荒神的形象传播出去的。每个部落的医巫都没有见过荒神,可他们用图画表达的意思却又非常一致。
从这里又延伸出一个问题,如果是羽部落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后画出来的,可原始世界交通不便、信息交流受地域限制较大,荒神的形象不可能传播得这么快。丁奇专门问了一下羽部落众人,由于他们准备充足,除了食人部落外,他们下雪前基本没有和其他部落的人有过接触。
难道真的有一个强大的存在将自己的形象传达给每个部落的医巫、然后画出荒神的形象吗?
丁奇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荒神这两个字上现在就像蒙上了一层面纱,仿佛一眼能看穿,可它蕴藏的信息和秘密却不是丁奇短时间能够挖掘得出来的。
也许他永远也得不到真相。
由于有雪地行走鞋和雪爬犁的辅助,当天众人行进的距离比丁奇预估的还要多三分之一。他们选择的路线和当时丁奇独自一人寻找桃花源的路线一致,但又比丁奇的路线要直接,顺着森林与雪原的锋线边缘行走。这样队伍既能获得充足的木头燃料,又能借助森林的阻挡,让风对锥形帐篷的影响变得更小。
傍晚,宿营地的帐篷中,众人有说有笑地围着中间的火堆烤鱼肉。帐篷上方有通风口,所以帐篷中也不显得难受,烟雾也比较淡。不一会儿之后,帐篷中就暖和起来,冻僵的手脚也开始慢慢恢复,再加上食物的补充,众人的体力和精神都得到极大的提高。
丁奇专门熬了两锅蒲公英茶水,补充水分的同时,也能够让大家提高身体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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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则是队伍当中最累的一员,因此丁奇给它准备了一只肥美的兔子作为它的晚餐,并安排在帐篷最里面让它获得最温暖的休息场地。
第120章 雪盲症和白菜帮子(求收藏)
丁奇安排奔、哞、壮和自己轮流守夜,为有意锻炼壮和哞,让他们逐渐适应晚上守夜这个特殊的习惯,特意给他们俩安排在前半夜,自己和奔在下半夜。
一夜无事,精神和身体得到休息的众人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一番收拾后继续出发。
半路,遇到那种类似白桦树的树种,丁奇要求大家都从树上刮下来一些白色的粉末涂抹在眼睛周围,防止眼睛被雪面反射的光线灼伤出现雪盲症。丁奇还特意多收集了一些,藏在自己背包里备用。经过之前的几次使用试验,这种粉末防雪盲症的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粉末有些滑腻,摸起来像化石粉的感觉,在均匀地涂抹到眼睛周围后,能够反射回一部分射向眼睛的光线,减轻或者免受雪地反射光线的伤害。
还好,由于天空中大量烟雾遮挡住太阳,相当天是阴天或者多云的天气,减少了大量的太阳光线被反射到人眼中,队伍中暂时还没有人得雪盲症。如果是晴天,丁奇就不敢保证在长期的直视雪面之后,会不会有人得雪盲症。
可是在出发后的第三天晚上休息时,哞反馈给丁奇一个坏消息,有一个人眼睛看不见了。
丁奇赶紧过去查看,这是一个年轻人,年龄大概在十六七岁,丁奇到时他正闭着眼睛在那里一直喊着眼睛疼,看不到东西,很慌张的样子,不时用手揉两只眼睛,一只眼睛还时不时流眼泪。
“不要动!我是丁奇,来帮你看看是什么情况,不要反抗。”
丁奇说完,对方竟真的放松下来,任由他伸手检查。
丁奇用拇指和食指掰开对方的眼睛,就见他的眼睛猛地一缩,似乎有些怕光。丁奇强行给他撑开,看到他的眼睑红肿,结膜充血水肿,特别红。
丁奇又问了两个问题,对方表示眼睛里像是有沙子,怎么都揉不出来,还特别疼,不敢睁开眼睛。
问完之后,丁奇判断对方是得了雪盲症。不过他有些疑惑,大家都没有问题,唯独他得雪盲症,实属不应该。
“我问你,你要说实话。你是不是没有涂抹我让你们抹的那种粉末。”
问完这句话,就发现这个人有低头躲闪的动作,仿佛他有些不好意思。紧接着他耷拉着脑袋说道:
“是…是的,头领,我嫌麻烦,就在涂上之后偷偷擦掉了。”
越说头越低,就差找个雪缝钻进去。
知道是这种情况,丁奇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要求哞和奔再去检查叮嘱大家一定要涂抹这种粉末。
知道是雪盲症,丁奇心中也有一些无力感,现在不是二十一世纪,他可没有什么特效药,只能采用一些笨方法进行一些辅助治疗。
丁奇用彻底凉透的陶锅化雪,如果不凉透,冷热相激,锅就直接炸了。煮了半锅开水,舀出两碗开水放在一边晾凉备用,陶锅里则放两片没有毛的兽皮继续煮十分钟左右进行消毒。他用两碗凉开水清洗这个人的眼睛后,再将消毒过的兽皮敷在对方的眼睛上,用一条兽皮带捆扎在脑后不让其见光。嘱咐他尽量好好休息,避免使用眼睛,直到眼睛恢复正常,如果不能行走就去坐在雪爬犁上。丁奇不敢保证对方一定能好,能不能恢复正常只能听天
由命,看他的造化了。
当然,还有一种自然条件下没有药物的治疗方法,那就是用鲜人乳或牛乳滴眼,牛乳需煮沸凉透之后,每次滴五六滴,每隔五分钟滴一次,大概一天左右就能恢复。但眼前牛都没有更不用说牛奶了,哺乳期的女人更是没有。
第二天出发的时候,丁奇再次警告大家一起要抹那层树皮上刮下来的粉末。
壮在众人当中非常强壮,给他挑选出来的两个拉车的副手也是羽部落身材高大、比较壮实的人。由他们三个在前开雪路,后面的人行走起来也比较轻松,至少不会掉队。丁奇教大家制作的雪地行走鞋起到极大的作用,兽皮衣服也很暖和,每隔一段距离大家都会停下来休息,免得身上出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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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出发时已经过去四天,众人来到丁奇和奔碰到哞的地方,看到三人的宿营痕迹,哞给大家讲了他遇到头领的故事。听完这个故事,原羽部落人全体跪倒在雪地上,向丁奇表达崇高的谢意,大家对他的忠诚度再次提升。他们知道,如果没有在这里碰到头领,他们原羽部落的人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留一点儿痕迹。
随后在哞的建议下,大家把这片山坡命名为希望坡,永远纪念发生在这里的人和事。
简单的休息过后,一群人继续向前,沿着丁奇留下的路标前进。碰到那些危险的地方时,队伍会放慢速度,借助绳索通过。等到来到比较安全的空地时,大家也会加快速度,快速前行。
第五天中午,正在队伍周围巡查的丁奇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那种声响是某种动物发出,哼哼唧唧,不时会响起一声熟悉的长长嗥叫,如杀猪叫。
猪,那是野猪的声音,包括一些小猪的叫声。
丁奇赶紧让不远处的队伍原地休息,喊上奔、哞和壮三人朝野猪所在的地方潜伏过去。最近大家都是在吃鱼肉,丁奇都感觉自己嘴里都快淡出鸟儿了,实在需要其他肉食的补充,增加一些口味。
四人趴在雪坡顶端,慢慢探出眼睛,朝下方看去。
下面是一片比较大的森林,位于一处谷地中,谷地中的树木不是特别密集,所以下面的情况能够一目了然。
树林中,一共七八头野猪正在下面的雪地里,用自己长长的嘴巴和嘴上的獠牙翻开厚厚的积雪,寻找着雪下的美味。这个猪群是一家子,由一头公猪、一头母猪、六头小猪组成。它们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全家齐上阵,来到这片被雪深埋的地方找吃的。
对于野猪来说,寻找吃的对它们来说一点都不费力气,只有清理食物上面的雪太费功夫。还好,猪爸爸很有力气,它用那弯曲的獠牙左右开弓,将积雪推向一边,露出雪下面的枯草野菜、能吃的藤蔓、植物的块茎等,自己先啃食一番之后,再留给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们上来继续吃。直到吃完后,再去翻找其他地方。
看到这些小野猪,丁奇心里面就起了一些别样的心思,他想将这些小猪抓回去养,扩大部落圈养动物的规模。
对付这些皮糙肉厚的大家伙,普通的箭支已经不能起到作用,说不定边皮都不一定能蹭破。
箭袋里一共还有四支灰石部落制作出来的重箭,但这些和铁箭或者青铜箭
起来差得远,所以丁奇想尽快将金属箭做出来,提高杀伤力。丁奇和奔两个快速将弓组装好,搭上重箭,一人瞄准一头,准备先重伤两头大猪再说。
坡顶上,奔和丁奇慢慢直起身体,单腿跪地,将箭头瞄准正不停晃动脑袋的两头大猪,寻找着发射时机。
突然,山谷中的风向突然一变,由逆风变为顺风,正在啃食的公猪猛地抬起头来,朝丁奇这里看过来。就在它看过来的一瞬间,丁奇手中的箭离弦而出,直奔那头公猪的脖子。
噗~
石箭扎了进去,喷洒出一股鲜血,溅射在雪地上。
昂~
公猪发出一声愤怒的惨叫声,掉头就想冲向坡顶的丁奇几人。可还没等他奔出两步,更大的一股鲜血喷了出来,许是箭头将它的动脉扎破,鲜血随着它奔跑一股股喷射出体外,再两步之后就四蹄一软倒在雪坡底下。
至于奔的那一箭则射空了,在公猪受袭的那一刻,整个猪群都混乱起来。奔也不像丁奇那样把握时机到位,本以为必中的一箭射偏,将本就惊慌失措的母猪吓得从原地窜起,顺着来路逃跑。
至于那几头小猪,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只认准一个方向冲向雪窝里,没跑多久就栽在雪地中,再挪不动一步。
丁奇发出一声呼哨,朝那头公猪一指,一直飞在空中的小金快速落在那头野猪旁,就着往外冒的猪血多喝了几口,补充体内的水分。丁奇心疼它,从不让它喝凉水,尤其是冬天。
旁边的哞和壮第一次看到弓箭发威,整个都愣在那里,无法用他们那贫乏的语言来形容此刻他们震惊的心情。
神器!又一件神器,威力比之前使用的开山刀和斧头还要犀利、强大。猎物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远处这样一种武器夺去了生命,这是何等让人恐惧、疯狂的事情。
看来,跟随头领真是一个英明的决定,以后部落的生活将会更加丰富、多姿多彩起来。
丁奇一看得手了,赶紧招呼奔一起踩着滑雪板冲下雪坡,将一只只跑不动的小猪用绳子拴住四蹄掂回去,交给闻讯而来的几个族人,让他们好好看管。
至于那头公猪,壮早已拿着奔丢下的匕首将其开膛破肚剥皮处理了,哞给他打下手,还不停商量着如何下刀会更合适,不会划破皮。
众人忙得不可开交,丁奇则来到那头公猪刨出的雪窝里,捡起一块植物块茎看着。
丁奇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一大跳。眼前这块茎不到拳头大小,是野猪吃剩下的一块,块茎呈白色,表面光滑,有点厚,横切面里有许多白色的纤维,有一边还连着一点儿绿色的叶子。
这么小的一点东西,让丁奇吓了一大跳,特么的不就是一块白菜帮子吗?
没错,眼前这个被野猪啃得不像样的东西,就是一块白菜帮子。那些好吃的茎叶都被野猪吃了,就剩下这点东西,但也足够让丁奇认出来。
这可是救命菜啊!
在二十世纪的七零到九零年代,大白菜就是冬天救命菜,以产量高、营养丰富、易储存、味道好而著称,成为冬天家家户户的必备菜,谁家里不存上几十棵大白菜都不好意思出门。
第121章 再战剑齿虎(求收藏求推荐)
看到这里,丁奇赶紧拿过短锹,在那片雪地上仔细地翻找起来,连让人靠近都不行。这可是很金贵啊,奔他们毛手毛脚的,万一踩坏了呢,那丁奇想提早吃上猪肉炖白菜的愿望可就要落空,也许丁奇会有杀人的想法吧。
众人忙活着收拾野猪,丁奇轻手轻脚在那里清除白的黑的雪,一层层,一块块,宛如一个考古学家,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想到蛛丝,丁奇又想到那个山洞中碰到的红狐母子,这么大的雪,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有些通灵的小家伙,丁奇倒是有些怀念了。
“找到了!”
边挖边胡思乱想的丁奇被黑雪下面的一抹绿抓住了眼球,再也挪不开。那抹绿只有亲身体会过、想念过才不会忘记的一抹绿,这抹绿只存在于记忆深处,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估计只认为白菜就是白色的,对于大白菜外面包裹绿色的叶子都没什么印象吧。
丁奇将短锹扔一边,轻轻用手清除那点绿周围的雪,慢慢的一个上面绿下面白的卵型植物出现在丁奇眼前。这是一个长得很像大白菜的小型白菜,长得不高,大概二十公分左右,基生叶不宽大,有五六片,包裹整个白菜。叶柄和叶脉呈白色,叶片绿色皱缩呈波状,有很多侧脉起伏,包裹地很紧实,就像卷心菜一般。简单来说,眼前这个“白菜”与丁奇惯常见的大白菜有所不同,个子小,帮子多,其他没啥区别。
当一棵完整的植株出现在丁奇面前时,虽与二十一世纪的大白菜有所不同,但丁奇基本可以确定,这就是大白菜。他将那块野猪吃剩下的白菜帮子轻轻用手指一捏,咔嚓一声很清脆,有着切白菜时的那股脆响劲。
丁奇激动的手抚摸过整个白菜,心说自己运气真是太好了,打头野猪都能碰到这,运气值爆表!
丁奇再次扩大搜寻范围,将周围的雪全部清除,又发现了五棵没有被野猪拱的白菜,收获满满,被丁奇连根带土刨了出来,装在奔的背篓里,让他好好看管。
见丁奇很高兴,奔几个人也围过来问丁奇这是什么宝贝。
丁奇指着背篓里的东西道:
“这叫大白菜,只有冬天才会有的一种植物,它能吃。它可是一个宝贝,还很好吃,能养活不少人呢。我的故乡有一句俗语,叫‘好白菜都让野猪拱了’。猪拱了就是野猪用他的长鼻子将白菜拱番吃了,放在这里非常贴切,只有野猪那灵敏的鼻子才能发现雪地下这美味的菜。它不将白菜拱出来,我们还真发现不了!你们以后可是要有口福了。”
奔可是知道口福是什么意思的,他一直跟着丁奇,口福这两个字就是跟着丁奇学的。一想到以后又增加一个美味,口水都忍不住流出来,丁奇做的饭菜那是真香啊!
由于发现大白菜,丁奇心中充满了甜蜜感,走路感觉都快飘起来。能不高兴吗?有人曾经说过一句笑言:没有大白菜的冬天,还叫冬天吗?没有大棚蔬菜的时代,大白菜就是平民菜、救命菜,给人提供大量的膳食纤维,补充了许多营养元素,也丰富了老百姓家里冬天的菜品。
随后丁奇安排壮和奔去砍了三棵碗口粗的树回来,交叉着放在一起形成一个三角架,用藤蔓捆结实竖在那山谷上面丁奇四人趴伏的位置,算是建了一个标志。这里离部落已经不远,这个标志方便春天雪化的时候来查看是否会有白菜开花,那鲜黄色的花可是还在丁奇的记忆深
处躺着呢。待多收集一些种子种下去,明年的冬天可是会舒服得不要不要的。
看着天色渐晚,丁奇宣布在这里扎营休息,将那头刚捕获的野猪肉拿出来犒劳大家,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庆祝活动吧。
三顶锥形帐篷搭建在山谷外面,背风处,呈品字形围着中间一个大的篝火堆,近三十人每人都拿着两大串肉,围着火堆烤肉,浓郁的肉香很快散发出来飘满整个营地。营地中不时传出哄笑声,感觉大家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尤其是壮这个羽部落曾经的敌人,甚至站在一边跳起了一支舞蹈。
舞蹈好不好暂且不说,至少是把大家给笑得肚子疼这倒是真的。壮最近的表现众人也都看在眼里,带头拉雪爬犁,也没有抱怨,也算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与认可,他与大家的关系也在逐渐升温中。
大家闹得很晚,最后在丁奇的命令中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帐篷中睡觉。如果不是为了明天赶路,丁奇也不会撵他们去睡觉,难得开心一次,或许这会成为他们以后怀念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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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前半夜是丁奇值守,所以他在给篝火堆中添加了两块木头之后,就拿着武器在营地周围巡视一圈,尤其是躲在阴暗处观察周围,看是否会有夜行的野兽潜伏在周围。
夜很静,无风,营地在篝火的光芒下很亮,也很暖和。如果再有一轮明月的话,看着满天星斗,这个冬天的夜晚将会更加温馨而有诗意。
嗯?还真有“湿意”。
可能是晚上汤喝多了吧,丁奇打了一个哆嗦,起身来到离营地稍远点的地方,解开裤腰带,将那股湿意释放出来。可还没等他提上裤子,一股更大的湿意流露出来。还有一股凉意,从尾骨沿着脊椎直冲大脑,让他打了一个激灵灵的大冷颤。
一对儿大灯泡突然出现在丁奇视野里,让他忍不住想后退。可他知道,如果此时后退,那前面这个多半是大型猫科动物的野兽就会冲过来,将自己拖向黑暗之中。
丁奇心说这六棵免费的白菜果然不好拿啊!
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丁奇那股尿意给逼回去。丁奇暗道这势头不对,对方来势凶猛,恐怕不仅仅是为了食物而来。
丁奇手中不停,赶紧提好裤子,慢慢向后退去,并虚张声势地大吼两声,希望能震慑住对方,同时给营地的人提个醒,赶过来支援自己。他身上只有一把开山刀,怕是不能对付这头猛兽。
那对儿灯泡一直没有动,也没有眨过,这让丁奇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出现幻觉或者干脆就是看错了。
突然,一阵巨大的兽吼声响起,直接扑灭了丁奇心中那脆弱的幻想。
嗷吼!
剑齿虎的叫声!
那剑齿虎好像知道丁奇的想法似的,好像在说:不用你自己提醒,我来告诉你的兄弟们吧,一起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紧跟着后面的帐篷翻动,出来五六个人,其他人则被奔喝止不许出来。
听到奔他们起来,丁奇心中也是一松,可还没等他把那口气吐完,那对儿灯泡猛地一闪就消失不见。丁奇心说不好,赶紧扑向右边,几个翻滚后已经远离刚才的位置近十米。
再看那边,一头威猛的剑齿虎站在那里,地上的雪沫被它身体带起的风吹散。
丁奇看到的没错,就是一头剑齿虎,除却两只长长的犬齿外,和一头真正的斑斓猛虎没有任何区别。
这头
剑齿虎高壮如牛,浑身布满黑褐色的斑纹,胸腹部和四肢内侧有几片白色毛斑,那厚厚的皮毛似件大绵袍,平平整整地披在肩上。四肢粗壮,爪尖刺出趾外,覆着刚才的雪沫。尾巴粗长,如同一把钢鞭般弯曲摇摆,长长的胡须向两边伸展,威武雄壮的身体行动间体态呈流线型,肌肉结实健美,充满了无穷的力感。
这的确是原始社会的百兽之王,剑齿虎。
躲过一击的丁奇没敢在原地停留,赶紧向营地跑去。谁知脑后一阵风吹来,丁奇浑身冷汗如浆而出,直呼我命休矣!
可丁奇不是认命的人!
急切间猛地一扭身顺势向后倒去,倒下的丁奇眼中一对虎爪越变越大,直扑他脸部。这要是拍实了,丁奇一张脸都得拍没了。
还好丁奇转身及时,身体直挺挺倒下,离那对要命的虎爪越来越远,这头剑齿虎直接从丁奇头顶跃过。
刚才说了丁奇不是认命的人,在他倒在地上的同时,一个兔子蹬鹰,双手着地两腿向上猛地弹起,蹬向头顶准备跃过去的那头剑齿虎腹股沟处。
应该是腹股沟吧,丁奇是这么认为的,对方被踹了这两脚,应该能重伤吧。二十一世纪美国NBA第一猛人勒布朗詹姆斯就是因为拉伤腹股沟而导致缺席了六周比赛,导致湖人战绩一落千丈,可见这腹股沟伤有多严重。
所以,丁奇也希望自己这两脚能重伤这头猛虎。可丁奇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被丁奇踹中的剑齿虎仅仅是嗷呜一声,落地不稳,摔在地上,其他屁事没有,抖抖身体,就又站起来。丁奇心说我滴个乖乖,这都不倒?趁着对方立足未稳,赶紧转身跑向奔他们。可还没有跑出两步,又是一阵风来,吹向脑后。
丁奇心说自己真不该背对猛兽,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吧。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再使出刚才那惊才绝艳的一击兔子蹬鹰,哪怕自己能使出,可看这头剑齿虎也不像是一头傻虎,应该不会再上当吧。
丁奇没想错,身后这头剑齿虎在受到攻击之后,确实是变精明了。只见它这次的扑击并没有直直扑上去,而是向左错了一个身位,准备用右爪拍击丁奇脑部,一击毙命!
可就在它以为这一击必中时,一团火光直扑剑齿虎面部,吓得它赶紧收回爪子准备扭身落地,躲避那团让它畏惧的火,那团已经充满它眼球的火。
但是,就在它想躲避火团时,自己的左肩猛地开裂,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直击猛虎的大脑,甚至在某一瞬间直接让它的大脑当机。
嗷呜!
落地的它痛苦地发出一声吼叫,却是不敢再发动攻击,迅速向后退去。这让准备再次挥斧发动攻击的壮没有得逞,只得恨恨地回到手持火把的奔旁边。
就在刚才丁奇命悬一线之际,奔和壮不约而同的冲了过来,一人手持随手抽出的一根火把,一人手持随身携带的木匠斧头。两人配合默契,一人挥动火把影响对方视线和关注点,一人挥斧偷袭,于千钧一发之际将丁奇救了下来。
壮心中可惜,只是伤了对方,没有将对方留下或重伤它。
如果丁奇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骂他个二百五,这还是看在他和奔救了自己的份上。和老虎玩近身战还赢了的,历史上也只有武松一人。如果不使用长武器或者远程武器如弓,几个人也不是老虎的对手。
第122章 丁奇受伤(求收藏求推荐)
嚓!嚓!
黑暗中,那头剑齿虎正用自己布满了肉刺的舌头舔舐肩头的伤口,刚才还在往外冒血的伤口没过多久就止住流血。它对自己的肌肉控制得很入微,所以在起身抖动身上的雪沫时,伤口位置的肌肉竟然一点都没动。
身为兽中王者,它今天非常生气。自己舍不得吃的野猪一家子竟被一群猴子给抢了,那可是自己储存的食物啊,这大雪天的,食物可是非常不好找。就准备把它们养肥了,一点一点吃了它们,好让自己能撑过这个雪季。
自己也就是打了一个盹儿,最肥的公猪就被猴子们给杀了。这怎么能让自己忍得下去?不忍了,干了它们,自己能存更多的食物。
可没想到自己必中的一击竟被对方躲过去,自己不仅挨了一脚还被对方打伤。
恨啊!这触犯了我的底线!
受伤的剑齿虎隐藏在黑暗中,盯着营地中众人,眼中发出仇恨的光芒。但它却不知道,自己眼中的光芒暴露出自己的位置。也可以说,这是它们作为猫科动物的优势,也是一个通病和弊端,能让对手大老远看见它们的位置。
营地中,包括丁奇在内,只有六个人在外面,其他人按照头领的指示都躲在帐篷里,免得出来添麻烦。多出来的两人,分别是羽部落两个狩猎能手,金羽和黑羽。
丁奇一直知道那头剑齿虎还在,受伤的剑齿虎,等它舔好伤口,将会更加疯狂。
丁奇抽出仅剩的三支灰石部落订做的石制重箭,交于左手,转头告诉奔:
“奔,抄家伙,干了它!”
趁它病,要它命!没有隔夜仇,抄家伙就得干它。
此刻,看着那头正偷偷摸摸的剑齿虎,丁奇只想把它干掉,如果干不掉,部落人员可能会因它而受损。这头剑齿虎不像之前从力部落回来路上碰到那只,那是偶遇,丁奇急智之下用一条兽腿解决了危机。可这次,对方明显是主动寻到这里来的,可能与今天杀的那头野猪有关,比如血液没有处理干净等。
丁奇冲出帐篷圈,奔紧随其后,壮掂了掂手中的斧头,将身上兽皮衣服一甩,急吼吼追过去。而哞在喝止提着木矛想跟过去的金羽和黑羽后,才举着一根火把跑过去,唯恐迟了。
其实对于奔三人来说,晚上战斗是很不利的,因为他们都有夜盲症,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他们就是一瞎子,啥也看不到,所以他们只能呆在有光照的地方,给丁奇提供辅助攻击。而现在他们三人正站在背对着篝火的地方,大喊大叫,做出攻击姿态,以吸引剑齿虎的注意力。
此刻的丁奇站在背光处,和他们三人相距大概七八米。丁奇搭上一支石箭抬手将弓虚开,看着视线中那对儿灯光般的眼睛,瞄准侧方稍靠后的位置,凝神屏气,准备发动攻击。
对面,剑齿虎能看到那四只猴子分开了,它左右来回看,不知道对方在玩什么把戏,本想偷袭的自己现在也决定不了先干掉哪个了。刚才肩部受袭的那一幕,还记忆犹新,它担心攻击其中一方时,另一方会在后面干扰,自己可能还会吃亏。
可剑齿虎犹豫不决来回扭头的样子,在丁奇眼中,那对眼睛发出的光芒就会忽大忽小。它不看丁奇这面的时候,眼睛光亮度就会变小变暗,而丁奇就在等待这个时机。
奔三人还在吸引猛虎的注意力,不时冲出去发动佯攻,待剑齿虎发光的眼睛再次变暗
时,丁奇迅速将弓拉满,吐气开声,手中箭如雷霆一般直扑目标。
嘿!
听到声音的剑齿虎悚然一惊,可还没等它有所反应,就觉得自己脖子一疼,随后就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有一部分力量在消逝。
吼!
剑齿虎疼得惊吼出声,同时向后跳跃一大步,它不知道攻击来自哪里,但长期的战斗本能告诉它要进行躲避,躲避可能来袭的第二次攻击。
可它没有等来第二次攻击,却迎来那三只猴子哈哈大笑的嘲讽。一再受伤的它,受不得这种刺激,突然发狂起来,咆哮声震荡四野,声波传递出去甚至将树上的雪冲击下来,簌簌而落。奔三人的嘲笑当真是一记神助攻,将这头剑齿虎成功激怒。
顾不得脖子上新添的伤口,它迅速冲向势单力孤的丁奇,准备将自己的怒火全部发泄在丁奇身上,刚才就是这只猴子坏了自己的好事,提前发现自己还踢了自己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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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齿虎四肢腾跃,近四百公斤重的身体砸在雪地上,嗵嗵作响,将积雪高高抛起。积雪还在空中没有落下它就已经冲到丁奇面前,挥起自己粗大的利爪,拍向在它眼中丁奇那瘦弱的身躯。
这让丁奇第二箭来不及射出,赶紧抛开弓箭,矮身躲过这凌厉的一击,贴近剑齿虎的身体,就要将直刀捅进对方的腹部。
就在丁奇以为能插进去时,剑齿虎身体在两条后腿的支撑下猛地一扭,躲过丁奇那致命一击的同时,右爪再次拍下,拍在来不及反应的丁奇脑口,将他拍飞了出去。
半空中的丁奇感觉自己像是被一柄大铁锤砸中,整个胸口都瘪下去,内脏都感觉错位了似的,疼痛难忍。还没等他落地,就两眼一闭倒了下去,生死不知。
奔三人大惊,头领可是他们的主心骨,还是荒神,上天派下来的使者,只有他才能带领各部落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他要是没了,奔三人认为自己可以陪葬了。
三人手持武器迅速冲向倒地的丁奇,并将他护在身后,由哞把他拖回篝火前面,由金羽两人照看。
匆忙间,丁奇是生是死奔他们不知道,但他们知道是要拼命的时候了。奔双手持前端绑着匕首的木矛,哞拿开山刀,壮挥着木工斧,啊啊大叫着冲上去将剑齿虎包围,试图用手中的武器给剑齿虎带来伤害,一沾即走,由拿长武器的奔主攻,其余两人辅助。不一会儿的功夫,竟也给剑齿虎身上带来不少伤口,将它刚才打伤丁奇带来的威势击溃。
剑齿虎来回躲避着,顾得了这头顾不上那头,它被这些烦人的猴子逼得快要发疯。之前不再流血的左肩再次迸裂,影响了它的行动,反应也没有之前灵活,再加上这一会儿功夫身上更多的伤口,它感觉自己的力量每时每刻都在消失。
这还没完,就在剑齿虎疲于应付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背上多了一个猴子,正牢牢地抱着自己的脖子,趴在自己那宽阔的背上,双腿紧紧夹着自己的腹部,用一个锋利的东西不停砸在自己头上,血瞬间喷涌而出,漫过右眼,眼前的世界有一半成为红色。
那趴在剑齿虎背上的正是瞅准机会扑上去的壮,他用自己强壮的身体紧紧压住对方的身体,左手抱着它的脖子,还用双腿绊剑齿虎的两条后腿,企图将它绊倒,同时右手挥起斧头劈砍在它的头上。
剑齿虎痛得嗷嗷直叫,不断地翻滚身体妄图将壮甩下来,逃脱这只疯狂猴子
的纠缠,远离对自己的伤害。我要回家,趴在自己的窝里啃骨头也比在这里强。好歹那只是饿肚子,而这可是要自己的命啊!
嗷吼~
剑齿虎再次咆哮,可迎接它的是斧刃朝上的斧头。壮嫌弃斧刃造成的伤害小,改以木工斧的锤头砸下去。钝武器,对待剑齿虎坚硬的头骨,将会发生奇效。
咚!
一声闷响传出,剑齿虎立马两眼冒金星,脚步一软,立马坐在雪地上,有些眩晕的它想站也站不起来。
壮一看奏效,立马抡圆了斧头,使出自己十分的力气砸上去。
嘭~
咔嚓!
骨裂声响起,剑齿虎立马悲鸣一声,四肢伸直抽搐一阵之后倒地不起,结束自己悲惨的虎生。
一小时后,躺在帐篷中的丁奇呻吟一声,慢慢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三颗凑在一起黑黑的大脑袋。嗯,这不是幻觉,我还活着,不过怎么拧自己的大腿为什么不疼呢?
奔他们三人看到丁奇醒来,纷纷傻笑起来,尤其是壮这个憨货,竟然哭了起来,让奔和哞两个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们哭不出来啊!
“主人,你可醒了,吓死我了!”这是奔,他的潜台词是:我还想多活两年呢,部落里还有一个我惦记的女人,我还不想殉葬啊!
“主人,你醒过来真好,可你不要一直拧我的大腿啊,那是肉,疼!”这是哞,说话还带呲牙咧嘴的,能好好说话吗?丁奇也赶紧将手伸回去,我说为什么不疼呢,原来不是我的肉!
“主人,你终于醒了,呜呜,我给你报仇了,杀了那头剑齿虎。”这是壮,边说边哭,一把鼻涕一把泪,趁着抱丁奇的机会全抹在他身上。
丁奇也感觉自己此刻的心情非常美好,让奔扶自己坐起来,看了看自己身体的情况。那件兽皮衣服算破相了,被锋利的虎爪分成了五六条。还好,虎爪被穿在里面的蜥蜴皮甲给挡住了,一轻四重五道痕迹,没有给丁奇造成致命伤,算他命大。如果不是他经常穿着这件皮甲,丁奇这次绝对是凶多吉少。
丁奇感慨,还是高估自己了啊!以身犯险,这不是生存狂的处世原则,为什么自己就改不了呢?来到这个世界就是因为自己逞能去救别人,人没救成,自己也搭进来了,亏不亏?
丁奇顾不上思考这个,赶紧让奔把他晕过去之后的经过说了一下,虽不精彩,但丁奇也是捏了一把汗,三人配合稍有不对就有极大的可能将自己扔在这里。尤其是壮,表现相当英勇,让丁奇再次感慨自己看人的眼光,那真是咣咣的,一看一个准啊!
夸奖了他们三个,并许诺回头打造一把好武器给他们表示感谢和嘉奖,三人也非常高兴。
胸口还疼,估计得多休息一段时间才可以了。明天能不能行走还是一个问题,不过离部落不远了,两天应该能回去。
丁奇从背包里拿出云南白药和阿司匹林,先就着一口水将阿司匹林吃掉,可以有效缓解身体的疼痛。然后才将衣服脱掉,把云南白药轻轻喷到胸口上。如果没有蜥蜴皮甲,丁奇有可能会被那剑齿虎的爪子拍出内伤来。蜥蜴皮这么好用,回去再去做一顶帽子来保护头部。
收拾好自己,丁奇精神放松下来,很快就睡着。在梦中,他又回到自己魂牵梦绕的家乡,只是梦中的场景,一切都是模糊的,仿佛不真实的样子。
第123章 更美好的事啊!(求收藏)
两天后,当丁奇率领原羽部落众人出现在了望塔哨兵的视线中时,部落狩猎队的人迅速集合到大门口,等待着雄鹿长老的下一步指令。
哨兵每隔一会儿汇报远处来人的情况,当雄鹿知道对方只是行进,不像有攻击意图时,雄鹿安排两个人踩着滑雪板前去知会来人,另外他想确认一下这个外来的队伍里面有没有丁奇或奔。塔上的哨兵报告说,队伍里没有看到有像丁奇头领的人,也没有看到有奔。
不过还没等人冲出大门,哨兵又报告说天上出现一只金雕。雄鹿及众人精神立马高涨起来,他们知道丁奇这次出去可是带了金雕出去的,那也就意味着丁奇在这只行进的队伍中。想到丁奇回来,又带着几十个人回来,雄鹿心中更加高兴,大声吆喝着狩猎队的人全部踩着滑雪板去迎接丁奇的归来。
而他则在安排后援组的人去烧水、安排奴们去收拾住处后,带着鹿和众部落骨干来到山坡底下迎接丁奇。尤其是医巫鹿,在听说是丁奇回来时,一颗心就乱了起来,扑通扑通跳着就没有减慢过,犹如有一头小鹿在撞着她的心口一般。略显圆润的脸上,红扑扑的,好像秋天的苹果,煞是好看!
小鹿撞小撞,有点儿意思!
队伍前方,丁奇躺在壮拉的雪爬犁上,看着天空上小金盘旋发出的信号,他知道,部落里来人了,还不少。他赶紧安排奔和哞迎过去,告诉大家声势要热闹一些,尤其是长老那里要安排好,给新加入部落的人一个不一样的欢迎仪式。
哞这两天喜欢上滑雪这项活动了。自打丁奇躺在雪爬犁上赶路,自己就央求奔教自己如何使用滑雪板滑雪。经过一番苦练、脸上鼻青脸肿、肋骨差点骨折之后,终于学会了滑雪技巧,开始了满山遍野地飞奔,同时自己还创造一些高难度动作,引得众人惊叫连连,就连丁奇看着都有些发怵。
此刻,他和奔一起迎上滑雪而来的部落众人,心情也是激荡不已,心说要拿出自己的本事,不能让对方小瞧了。
远远地就看到那两队人分成两列,挥动着手中的滑雪杖,动作整齐划一,一屈一伸,手脚和谐,身形矫健,快速接近。在哞眼中,他们就像两条伸长的胳膊,如一个整体,运动曲线摆动相当自然。
还没到跟前,他们就已经欢呼起来,滑行在前面的奔猛地一个加速,飞一般绕过前面一个雪堆,划出一个大圈,身体向内倾斜,就像快要摔倒一般,却又稳稳钉在滑雪板上,快速滑向迎过来的两列纵队。身体在飞旋中激起的雪雾飞扬,煞是惊险刺激,一个大回转,奔堪堪停在那同样快速滑过来的队伍前方。
而那两列队伍,却也整齐地停止滑动,最后慢慢停靠在一起,井然有序。
哞看到奔已经停下,也陡然加快速度,冲向那个雪堆,顺着雪堆冲到顶端时,双腿发力,猛地跃起,借助惯性腾向空中,来了一个前空翻之后,也稳稳地落在奔身后。
热烈的掌声响起,这是对自己的夸赞。哞本想再耍一下酷,却不小心被前面的奔捣在腿窝处,瞬间摔倒在地,引起大家一阵哄笑声,善意的笑。而奔早已笑得前仰后合,对自己的恶作剧很是满意。
仓踩着滑雪板走过来,伸出手,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将哞拉起来道:
“
你好,欢迎来到丁部落,我是仓,狩猎队的副队长。”
哞站起来表示感谢,同时和其他人一一见礼,很快就融入到一起。
奔则拉过仓,交待他再回部落,将丁奇的安排落实到位。
很快丁奇一行人就被狩猎队的人接到,并将众人身上背的兽皮袋背到自己身上,以减轻大家的负担。
可大家在看到头领竟然躺在一堆兽皮上时,纷纷大惊失色,莫不是头领受伤了?赶紧上前嘘寒问暖,让丁奇心中好一阵感动,大喊出声:
“我回来了!”
声音远远地传递到坡下众人耳朵里,让他们齐声欢呼起来。
回去的路上,狩猎队众人也对拉着丁奇的那个壮汉投去惊艳的目光,看着对方的胳膊,再比比自己的大腿,唉,气死人啊!
坡下,鹿和雄鹿长老带领骨干们一起迎上来,在看到壮时也是纷纷变色,好一个壮汉!但在看到丁奇躺在那里时,也是惊慌起来,不知丁奇是不是受伤才这样。尤其是医巫,当场眼泪就下来了,搞得丁奇都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调侃了一下她,笑道:
“哟,小鹿,你可是又胖了,是不是趁我不在部落里偷吃东西啊?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在丁奇宣告了允许部落男女可以自由婚配之后,大家也对结婚、嫁人这些字眼意思有了了解。所以,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鹿却不依了,扭头就跑向部落。这让丁奇感到无比尴尬,心说怎么这么不经逗呢?
雄鹿长老倒是过来人一样,赶紧叉开话题,询问丁奇是否是受伤了。
“头领,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
“哦,没什么大碍,就是被剑齿虎拍了一巴掌,休息两天就没事。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哞、这是壮,这是…”
丁奇也不想让大家过于担心,赶紧介绍起身边的人与新来的人认识,以后就是在一口锅里吃饭的人了,多亲近一下也是应当。
可还没等他介绍完,两条高壮的黑白大狼越发长得像狗,汪汪叫两声,摆着尾巴扑上来,舌头可着劲儿左右舔着丁奇的脸,不一会儿他的脸竟白了一圈,挂满口水。不过它俩可是将身边的壮给吓傻了,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惹着这两头狼,自己恐怕就没有下半生了。
小可爱则文静多了,走过来蹭了蹭丁奇的手掌,也算是表达自己对丁奇的思念之情,这次可是它离开丁奇时间最长的一次。
这三头猛兽的出现,让刚加入部落的众人集体噤声,当看到它们那么亲近丁奇之后,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越发对丁奇崇拜起来。
就在丁奇将脸上的口水偷偷抹在小可爱身上时,咴儿一声,一道黑影钻进人群,挤开丁奇旁边的几人,将自己那硕大的头颅伸过来,一呲牙打了一个响鼻,甩出自己的舌头也舔了过来,瞬间一场口水雨降下来。
小二黑的出现,再次让不熟悉情况的众人窒息,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这搞得一惊一乍的,就不能一起过来吗,我的小心脏啊!
“救命!”
丁奇绝望的声音传出来,很远很远,还有大家那开怀的笑声以及小二黑那奸计得逞的咴儿。只不过它那咴儿声被滑翔过来的小金一翅膀扇回去,夹着尾巴跑回院中那匹
灰马旁边,知道自己还得夹着尾巴做马。
当原羽部落众人和壮走上院子所在的山坡时,被眼前这些整齐的建筑惊呆了。路途中搭建的锥形帐篷和丁奇两人搭的雪窝都让他们感到震惊,不知道头领是如何有这么多奇思怪想。可看到眼前这些建筑,他们发现自己脑中已经空白,早已忘记自己原来住的地方是什么样子,更不用说那许多圈养的动物、搭在院中架子上没有屋子摆放的冰冻兽肉。
天还没黑,但院中已经点起了巨大的篝火,十几扇兽肉正围着篝火烤制。那一排老式灶台上,十口大陶锅正咕嘟嘟冒着热气,那咸香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让新加入部落的众人忍不住热泪盈眶,这才是陶锅多的好处啊!可恨大家在路上竟然使用一口陶锅就觉得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了,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啊,那就是拥有十口陶锅,还有人人一个陶碗。不,两个陶碗,一个吃肉,一个喝汤!
不一会儿,靠近那三排大房子外面,传来一众人等的欢呼声,原来是长老安排奴们搭的房子建好了,当真是快速。
经过一个热闹而又温馨的篝火盛宴之后,众人依依不舍,勾肩搭背送新加入部落的人们回到临时帮他们建造的房子里,让他们也早点休息。在这个欢迎篝火晚宴上,发生了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新人不会用筷子,丁部落众人纷纷一对一进行指导,教导他们如何使用筷子,而这一幅画面也特别温馨,深深印在每个新人心中,告诉自己要快速融入部落中,为部落贡献力量。
整个部落也逐渐安静下来,而在丁奇那间小木屋里,丁奇召集了雄鹿长老、鹿、奔、仓、马鹿、花、草、哞以及荆和白石等人,准备召开他回来之后第一次会议。
不过在正式开始之前,丁奇站起来活动一下后就带大家来到那处临时建造的木棚里,看望正准备休息的新人。
由于时间仓促,木棚搭建得比较简陋,却也非常仔细认真。地面用一些冻土垫得很高,上面烧火烘干地面后将草木灰撒在上面,再铺一层厚草,最后拿出部落里多余的兽皮铺在厚草上,这让整个地面都很干燥温暖。而且木棚正中用石块垒了一个火塘,里面燃烧着木炭,将热量持续不断地散发向四周,让整个木棚显得越加暖和,可比那冰凉潮湿阴暗的山洞强多了。火塘旁边有一个竹筐,里面盛满了木炭,做这个事的人考虑得非常周到。
丁奇挨个检查每块兽皮下面的地面,扭头对雄鹿长老竖了一个大拇指,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人诚不欺我!
木棚周围四壁都用木板搭成,旁边的荆解释这是他利用一些闲散时间,带着几个喜欢木匠活的人一起提前锯出来的,没想到这么巧丁奇回来的第一天竟能用得上。
丁奇在看到这木板墙的时候,两眼一亮,荆竟然自己解决了如何将木板钉到柱子上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用手钻在相应的地方钻出孔,再用竹片制成的竹钉钉进去,将木板牢牢地固定在上面。木板之间的缝隙则用一些树枝和泥土给堵上,不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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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很高兴,再次夸奖了一番出力的众人,还特别把奴们的头儿狐叫过来,一并夸赞。而最让丁奇高兴的是部落众人已经具备了独立自主创新、带领部落发展的能力,只需点拨一下,他们能创造更多惊喜。
第124章 大发展的丁部落(求收藏)
放下心来的丁奇回到木屋里继续开会,由每个人汇报自己所属的工作。
花先汇报了后援组的情况:
“后援组目前有11人,除了照顾部落平常的生活外,已经将你离开部落前要求做的31个兽皮背包做好,加了副背带和外挂,已交给狩猎队使用,后期按照他们的使用习惯等做了小幅修改,大家反馈很好。
狩猎队衣物磨损比较厉害,所以平时也有一部分时间是帮他们修补衣物。除此之外,就是按照你说的流水线方式进行衣物制作,从鞣制兽皮、制作版型、裁剪、缝合、成衣几个环节分人负责,加快了衣服制作过程,现在又准备了三十余套衣物可以使用。如果人手还能增加的话,衣物数量还能增加。
另外,依照头领提示,我们收集一些硬兽骨,借助医巫的那把多功能刀,制作出了五六十根骨针和二十顶针器,极大地提高了大家制作衣物的速度,针脚细密,缝制出来的衣物也很结实、耐用,不再像以前一样露风,没多久还得重新缝制,减轻了很多工作量。”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花端起碗喝口茶水,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如果再多几把多功能刀上的那个剪刀,大一些,我相信速度还会提升。最后说一下陶器制作的事情,因为天寒地冻,陶土不好挖,阴晾也是一个大问题,烧出来的陶器不多,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次品。等雪化之后,估计会好很多。”
花说完,丁奇带头鼓掌,对她做的工作表示赞许,点了点头说道:
“后援组是真的辛苦,大家都知道,所以我又从外面带回来一些人,这七个女人都是好手,这次这么多人能安全回来,她们七个功不可没。至于剪刀的问题,我会在开春之后解决,相信很快就能拥有大一些的剪刀。而且不光有剪刀,还要有菜刀、砍刀、镰刀,人手一件我手中的开山刀!”
话音刚落,眼前几个骨干瞬间沸腾起来,尤其是男人,双手拍得震天响。
丁奇双手往下压压,继续说道:
“至于陶器,还得辛苦一下你们,多准备一些陶锅烧水、陶罐盛水,这两天我准备让大家感受一个新奇的玩意儿,好好放松一番。”
接着他将目光转向马鹿,示意他进行汇报。马鹿带领的是奴组,负责一些艰苦的工作,在看到丁奇看向他时,他立即汇报道:
“这段时间,奴们一直在努力收集草料,您看到的院子外那两大堆草料就是这段时间收集回来的,足够两匹马和圈养的动物吃到雪化的时候。”
马鹿组织了一下语言,摸了摸鼻子说道:
“通往林场、石灰石矿的道路已经按照头领的安排清理平整好,每天都会分派人手,一部分去砍伐树木烧木炭、积攒木料,一部分去挖石灰石矿运回来烧石灰。目前,收集到的木炭、木料和生石灰已经堆积成三座小山,特别是木炭和生石灰还专门存放在搭建的木棚下面,防止大面积受潮,等开春之后木炭就会大量消耗,而生石灰将会全部转换成熟石灰,用于房屋建造。”
丁奇听到这里,点了点头。目前人
手少,又怕贪多嚼不烂,所以丁奇还没有让人去采挖锡矿。由于现在是冬天,温度太低,熔炼出来的锡会变脆成为粉末,不易保存,只能等开春之后再大量开采,现在能做的工作就是多准备一些木炭。
开春之后,才是丁部落大发展的时候,那时候需要的材料将会是海量的,远不是现在这点人和这点材料能够支撑的。但所有这些事情的前提是得有大量金属工具,各种各样的工具。如斧头、铁锹、十字镐、锯子、锤子等等,还需要金属武器。
接下来,仓将狩猎队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目前狩猎队加上我这个副队长,一共是31人。在后援组的支持下,大家每天都进行着满负荷训练。射箭、滑雪、格斗、狩猎技能都得到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格斗,在相互对练的情况下大家水平提升很高。其中风表现很突出,一对一格斗的情况下,她都已经能打败大多数人,和三个小队长不相上下。”
说到这里,他故意停顿一下,看了一眼狩猎队名义上的队长奔,顿时惹得大家哈哈大笑,本来还想绷个脸的奔再也忍不住,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大家都知道,他们俩的感情一直在升温,整个篝火晚宴上他俩都腻在一起。
调侃了奔,仓笑得也很开心。
“这些技能,大家基本都能达到熟练的要求。而且有大量吃的补充,还不用干活,专心的情况下,大家进步很多,身体也都变得很强壮。但是大家就反馈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学的都是你之前教的,大家想学习更多的技能。”
丁奇听到他们主动想学,心里面也很高兴,笑了笑说道:
“想学习这是好事,我会满足大家愿望的。至于风现在提升很快,那就将她提为小队长,由她从新来的部落成员中挑选九个男人归她管理,剩下九人归哞管理。这就相当于把狩猎队提高到五个小队,而你们发挥的作用也将会越来越大。”
医巫小鹿将自己带领部落学习的情况汇报了一下。许是还没有从今天丁奇笑话自己的那种情境中回复过来,感觉说话还带着点气儿。
目前部落众人已经学会了100以内的数数,能够将意思清晰地表达出来;十以内的加减法大家也都掌握,并且还掌握了之前丁奇安排的50个汉字,尤其是两个半大小子石和鱼及两个女孩子雪和丹进步得最快。并且现在的学习也进入一种停滞状态,因为他们已经将自己从丁奇那里学到的东西都教完了。
丁奇则表示他会再教大家更多学习的内容,同时也让鹿将新来的人加入到学习计划中,可以单独成立一个学习小组,由雪或丹来教他们。
接下来,荆汇报了自己制作滑雪板的情况,以及带领三个同样喜欢木匠活的奴一起学习制作工具的事。
对此丁奇给他安排了几项重要的活儿,一是明天再安排人去建两间小点儿的木棚屋;二是开始制作二十架今天看到的雪爬犁,要结实耐用;三是依照雪爬犁的结构,造一个雪橇出来。虽说荆不知道雪橇是什么,但有雪爬犁做参考,难度应该不大。
最后由白石讲了一下丁奇最关心的
事情进展情况。
“按照头领您提供的样品,我带着两个人目前已经做出来箭头近80个,骨质箭头50个,打磨得非常锋利,明天我就可以全部拿到您这里来。”
目前丁奇石制重箭的消耗比较多,已经没有了,为保证有箭头所用,所以走之前就安排白石利用一些闲散时间和原灰石部落的两个人一起制作出来这些箭头。
丁奇很高兴,听到大家讲了自己所负责方面的部落事务,心里面很高兴,这正是一个部落或者说组织走向健康发展之路的标志。大家自愿自发自主地做事,这个部落才具备了一个永续发展动力的基础。而大发展的丁部落,必将成为众部落仰望的存在!
再次勉励了一番在座的各位骨干,大家就回去休息,唯独雄鹿长老和医巫鹿留下来,奔本来就在这里睡觉,当然也在这里。
丁奇干咳一声,遮掩了一下自己面对鹿的尴尬。他搞不清楚为什么小鹿对自己有这么大的火气,他只当这是一个小女生发点脾气罢了,不会过于计较。他看向雄鹿长老,雄鹿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之后,对着丁奇说道:
“头领,根据目前发现的情况,有三个可疑人选,有极大可能是其他部落派过来的人。分别是雪和丹,还有那个白石。他们对部落的一切都感到好奇,经常找人打听灰窑那边的情况。尤其是白石,经常找借口跑去查看,只不过被守在那里的一个狩猎队员给撵走了,没有得逞。而且借接触花和草的机会询问如何制陶,被两人给严厉拒绝。倒是两个女孩子没有过分的举动发生,只是感兴趣。”
丁奇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这三个人都和灰石部落有关,白石本身就是灰石部落的人,而另外两个女孩子也是灰石部落赠送的,那么这两个女孩有很大的可能是青石医巫嘴中所说的黑水部落派来的人。”
丁奇顿了顿继续说:
“平时对他们三个人多加关注,只要还没有做出危害部落的事,就不用管他们。如果他们后期还不收敛,那就杀了他们,不要手软。”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至于医巫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丁奇感到好奇。还没等丁奇问什么,她就回自己的住处了。
雄鹿和奔两人也将自己休息的地方收拾好,躺上去很快睡着,呼噜声震天
晚上睡之前,丁奇将自己这一次羽部落之行进行了一次总结。
一是找到了袭击部落的真凶,报仇雪恨,顺带连救带拐了28人,使部落人数达到99个,摆脱了小型部落的发展桎梏,加上自己,达到中型部落最低限度的100人。
二是在极限中制作了雪地行走鞋和雪爬犁,这都是部落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到的工具,特别是冬季,更加好用。为接下来丁奇要做的事情,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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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现了重要的冬季蔬菜-大白菜,丰富了以后部落生活必须品。
四、捕到六头小野猪,补充了圈养动物种类,壮大了圈养动物规模,也为以后部落向农牧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125章 熊大熊二(求收藏)
第二天一早,舒服地睡了一晚的丁奇仍和以前一样早早醒来,先是用陶水缸里的水轻轻洗了把脸,那冷冽的凉意直接将他的睡意驱散,连带着这一段时间的疲惫都消失不少。
雄鹿和奔两人还在呼呼大睡,丁奇也不打扰他俩,轻手轻脚转身出屋,来到院门前那块大石上。小可爱和小黑小白两头狼也跟出来,站在大石头边守护着他,小可爱则难得地露出点高兴的表情。
天还末大亮,远方静静的烟云如重重瞳影,开始变得薄透,隐然有晨曦想穿透那厚重的烟云,将那属于太阳的光与热散播下来。虽徒劳,但已有希望!
寒意依然料峭,那片广大的湖面虽被冬雪覆盖,却被氤氲的晨雾所笼罩,薄纱轻晃,如仙如幻,飘飘荡荡,仿似不在人间。
深呼吸一口清晨那让人有些沉醉的空气,丁奇转身跳下巨石,沿着奴们清理出来的雪道跑出去。四大金刚紧紧跟随,小金早就在天上盘旋跟着了。
回家的感觉就是好啊!
一个小时后,丁奇跑了回来,身上汗意明显,也打发小可爱它们四个去找食儿吃,自己慢慢走向院门处。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奔波,丁奇已经确定,自己身体的力量、灵活性比刚来原始时代的时候提升了非常多,身体抗击打和恢复能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
前两天刚受伤那会儿还需要躺在雪爬犁上赶路,今天早上就可以连续跑动一个小时时间,虽说强度不大,但也足够说明问题。
之前他做过类比,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以前的教官。而现在,他感觉可以和三个教官一样的人打平手,甚至时间再长点还能将他们击败。这是毫无道理的想法,却是真实存在自己的脑海中,就好像他能把控自己的身体一样。
昨天晚上他在总结收获的时候,其实还总结了自己的失败之处,现在丁奇一直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典型的生存狂。遇事要谨慎,不要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之中,这是生存狂原则之一。
可是每次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竟然抛弃了这个原则,像一个小年轻一样,头脑一热就冲上去了,比原始人还要原始人,根本不去考虑做这件事的后果是什么,尽管自己现在的身体确实还是一个小年轻,十六岁的花季年龄。
可能这和自己身体素质得到极大提高有关联,那是隐藏在身体内部实力提高后的一种信心膨胀在作祟,这种想法可是要不得啊!
跑了这一圈,除了内心的自我审判、警醒之外,还是有其他收获的。
灰窑那边,积雪被打扫地很干净,清扫出来的雪堆放在周围形成一堵上白下黑高有四五米的雪墙将这里围起来,使得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形。木炭和石灰都整整齐齐堆放在一边,用木板和木栅栏圈起来存放,还有一些准备煅烧的石灰石和木头码放在灰窑和洞窑边,方便取用。
丁奇观察过,这片地方将北边靠近林场的位置圈进去一大半,几乎接近林场的边缘,这也算是方便运输木头和石灰石。等开春部落开始大搞建设大兴土木之后,这里将会被整个圈起来,成为整个部落的重中之重。
石灰石矿场那里,也是同样的干净利落,地面没有积雪,干燥平整,被挖出来的矿石堆放在一起,井然有序,等待着部落人们将它们运走,完成华丽的变身。
丁奇回到部落外大门外,已经远远看到草
场那里,狩猎队员正列成两队在奔和仓的率领下跑操。新来的部落成员则在哞和风的教导下,跟在后面亦步亦趋,适应丁部落的新生活。而没有归属的壮,也是跟在大家身后,看着这些新奇的画面,一个人乐呵呵地跟着跑,偶尔还学着喊两声,兴奋至极。
昨天晚上结束后,几位骨干人员在哞的陪同下,已经作好分配,拉人分组、任命小队长,很快就完成。这不,早上就跟着开练起来,那认真的样子丝毫不亚于前面那些老队员。
丁奇看了一会儿,点点头,转身来到院子里,耳朵里瞬间充满生活气息的声音。茅厕那里,大家正排队,不时传出开怀的笑声。丁奇纳闷了,上个厕所还这么开心?
羊圈那边,十几只羊正围着雪和丹投入圈内的草料吃草,还有两头小羊用自己稚嫩的头顶着身前的两个人影,急得转来转去,咩咩叫着,听着很是凄惨,像是被抢了奶瓶的孩子。这两头小羊是两头怀孕母羊被抓到后,在部落里生下来的。
到近前一看,却是石和鱼两个小子抢了小羊的奶*头在那里挤羊奶。丁奇走过去一人给了一个爆栗,问他俩怎么回事。
两个傻孩子捂着被敲痛的头,委屈地说道:
“我们在给熊大熊二做早饭呢!”
听到这里,丁奇恍然大悟,赶紧给两人揉了揉头,拿出身上装的两个板栗送给他俩当奖品,赶紧端起那两罐羊奶去找熊大熊二。现在两头熊还处在冬眠昏昏沉沉的状态中,一天都能有二十二个小时在睡觉,昨天丁奇回来的阵势都没有将两个小家伙吵醒。它俩的窝在土屋外面烧火的灶台旁边,棚子下面,防风还暖和。
两个小家伙还在那里睡得香呢,丁奇将羊奶放在脚边,轻轻摸了摸熊大熊二光滑的毛皮,向它们的耳朵吹了口气,没动静。揉揉它俩的肚皮,没醒。挠挠它俩的脖子,还是不醒。然后喊了两声熊大熊二我回来了,继续睡。再次将声音提高:
“熊大熊二,我回来了!”
周围的人听到纷纷笑出声,丁奇却是不管,只想让它俩醒过来。
终于有点动静了,两头熊用自己的爪子在脸上蹭了蹭,张嘴打了两个哈欠,慢慢睁开眼睛,眼前人的影像在它俩视线中越变越清楚。等到完全看清楚后,两个小家伙鼻子一阵耸动,嗯?似乎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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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熊二立马爬起来,冲向丁奇。丁奇一阵开怀大笑,心说不错嘛,闻到奶爸的味道了。可还没等他笑完,丁奇愣在那里。两头熊冲向自己,冲过自己脚边,来到两罐羊奶那里,兴奋地哼唧一声,伸出舌头开始舔食羊奶。
气死我了!
特么的我竟然连两罐羊奶都不如?丁奇脸都绿了,唉,有奶便是娘啊!
不过还好,两头小熊吃饱喝足之后,准备扭头回窝里,再次路过蹲在那里的丁奇。鼻子又是一阵耸动,嗯?好像有一个更熟悉的味道耶,抬头一看,四只眼睛瞬间就直了。蓦地将丁奇扑倒,伸长了舌头在丁奇脸上舔来舔去,再次将丁奇的脸洗了一遍。
妈妈回来了!
“哈哈,你们俩终于认出我了吗?”
两头如小狗仔般的熊兴奋地不能自已,可它俩身下的丁奇则是痛并快乐着。两头熊终于将自己认出来,高兴!可它俩那舌头柔软中带着毛刺的感觉,让丁奇感到一点点的疼痛。心说等你俩长大了,可是不敢让
你们舔,舔一下还不得去掉半张脸啊!
好不容易将两个小家伙哄回熊窝,丁奇擦擦脸上的熊口水,想起刚才那两个板栗。那两个板栗是在回来的路上,在一棵板栗树底下找到的,一共十几颗。树很大,应该不止这些,可能被那些松鼠、地鼠等小动物拖回窝里藏起来了吧。吃起来清甜可口,脆脆的,没有吃完,还放在兜里,算是便宜石和鱼了。
丁奇来到储存食物的木棚里,两条鼠影一闪而过。看来哪里都离不开这些野鼠的踪迹,不过丁奇倒是不担心,迟早他们都会被部落人给吃掉,现在的野鼠还是很大个,也很美味的。
丁奇面前摆放了很多架子和竹筐,里面储存的就是整个秋天大家收集回来的干果、植物块茎和果子,包括核桃、板栗、榛子,还有各种不同的植物块茎,占了有三分之一还多,其他则是一些山货如蘑菇、木耳、竹笋和少量的香菇,最后一个角落里则存放着几个大陶缸,里面是蒲公英茶和晒干的菖蒲草。
他从干果里拿出一把板栗和核桃装在口袋里,随后捏开一个核桃,剥开壳,将里面的果肉扔进嘴里,边吃边看。突然,一根浑身长满毛毛的棍状物出现在丁奇眼前,它躺在竹匾的边缘,夹在一堆干货中间,如不仔细看还真看不清。
山药!
这竟然是一小截山药!
太令人惊喜了!
没错,这长约十公分的一截木棍似的东西,长着密密麻麻的须状物,它不是别的,就是一根山药。并且和菜市场上的菜山药不同,这是一根铁棍山药。
丁奇将它小心翼翼放在手中观看,再次确定这就是一截铁棍山药。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丁奇哈哈大笑起来,声音传到屋外,将雄鹿等众人吸引过来。
丁奇解释说他找到一种可以吃的植物根茎,大家撇撇嘴说外面多的是,哪没有这种根茎啊!丁奇再次解释说这种根茎可以大量吃、敞开肚皮吃时,大家才重视起来,纷纷上前察看是什么东西,如果以后碰到了也可以交给头领。
丁奇小心地捧在手心,将这块山药展示给大家看,并叮嘱大家以后碰到类似的东西一定要挖出来存着,这样就能有更多的食物来填饱大家的肚子。
梅走上前看了看,说这个东西她见过,给大家煮汤时,有时候会放一些根茎进去,自从会数数之后,她记得已经吃过三截这种东西,面面的,挺好吃。
丁奇一听,急了,竟然被吃了三截,这得少种多少山药啊!不过梅又说了一句:
“这些东西是从那几个部落交换过来的,里面应该还有。”
丁奇再一听,一口气顿时没有提上来,差点窒息晕过去。心说你就不能把话一起说完,爆爆米花呢你?
在将一口气喘匀之后,丁奇将人都轰出去干活,自己将竹匾拿下来,一点一点的翻找。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丁奇竟然又找到五截这种山药。真是太棒了!同时丁奇还找到两块类似有些脱水的红薯、细长的根茎,摸不准是什么,但丁奇觉得可能会有用,或者是自己认识的一种植物,等到它长大就能知道了。
加上这六截山药,丁奇储存起来能够大量种植食用的植物一共有四种,分别是蜀黍、山椒、大白菜、山药。这些东西明年就可以种出来,到后年就可以大量种植并食用了。想想都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情,太激动了!
第126章 骗子丁奇搞比武(求收藏)
丁奇激动地找来雄鹿长老,宣布今天所有人休息,不训练,不劳作,想干嘛干嘛,泡妞都行。随后又告诉大家今天所有人要理发、洗头、洗澡,晚上由他本人给大家做饭。
大家听后一阵欢呼,这个骗子头领终于又给大家理发、做饭了,上次理发、做饭还是刚加入部落那会。不过这也怨不得丁奇,一直忙得马不停蹄,在部落呆的时间还没有在其他部落时间长,你说他称职还是不称职?
不一会儿,院子里就排起了长队,有人甚至搬了板凳、木墩过来,等着丁奇给大家理发。这让新人们一阵纳闷,理个发都这么高兴?话说,理发是个什么玩意儿?
大家在排队收拾自己,丁奇则带着荆和其他七八个人来到河边,让荆他们在这里再盖三间木板屋,地面铺上木头,两边再摆两根大木头当座椅,每间屋子要足够坐十个人在里面。同时给荆安排了一个活:制作一种夹子,能夹大石头结实耐用的那种,图形画到一块木板上,如何做就交给荆来发挥了。
随后喊来白石,让他喊上他那一组人去山坡下的河道两边寻找一些鹅卵石,坚硬不会轻易崩裂的那种,给他比划了一下大小,要三十个。他了解石头,是最合适的人选。
然后让草过来安排人在木屋建好后就在旁边烧火,将白石找回来的石头扔到火堆里烧。每个木屋里放一个大陶缸,里面要盛满水。
讲到这里,可能有人就猜到了,丁奇准备制作蒸气浴,也叫芬兰浴或桑拿浴。冰天雪地中,这也是一种享受,顺便把身上的灰都给搓掉。唉,真怀念以前的澡堂子啊!
一说澡堂子,身上怎么越来越痒了呢?荆,快点建!
院子里,雄鹿已经吩咐花和梅安排后援组的人在烧热水,一排十口锅全架起来,热气蒸腾,旁边还放了盛满凉水的大陶缸,两个用来洗头的宽口陶盆,就等着理完发的人过来洗头。
盛水的大陶缸平时都在屋子里放,冬天也不会结冰。水则是从溪边用陶盆接过来,那里挖了一个比较深的坑,溪水会流经这里。尽管结了冰,但有一个平时取水的窟窿,斧头一敲就开,不怕再次结冰。
开始理发!
丁奇和奔两人拿出理发工具:直刀和木梳,开始给大家理发。木梳部落中早就制作出来,之前第一次给大家理发时,丁奇就借助手工锯和多功能军刀,制作出来两把木梳。之后大家尤其是女人们觉得有这个木梳打理自己的头发非常方便,所以就做了几十把出来,没有做到人手一个,但至少每个女人都是有一把的。
但这些梳子都是宽齿,丁奇自己用多功能军刀自带的小锯子做出两把细齿梳子,被鹿抢走一把,自己留着用一把,没事了就自己梳两下。而鹿却把那把梳子当成宝贝一般,只许自己用,而丁奇只当她有洁癖,没有多想。
那有人说了这么大个人了,丁奇怎么还这么臭美?那当然了,他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花季男生,初高中时期,哪个男生没有这种经历啊!对吧?反正小编是有过,还带摆造型、特帅那种。
理发两人也有过经验,无
非是男人的都剪短,女人的按需求。新人没见过这个,都不敢上前,看着部落老人都高兴,他们也就在外围先看着。不过给大家理发可不是用剪刀,而是直刀,直接削!
头发理过之后,男人都会要求丁奇再刮个脸,女人则会要求留个刘海儿。一通操作下来,男人个个成型男,女人个个成靓女,还是身材特标志那种。再加上一身的兽皮衣服,俨然电影《远古大帝》中的原型现身在这里,干什么?理发!
说到兽皮衣服,这次丁奇回来还有一件事让他感觉特别惊喜,那就是花和草负责的后援组里有一个叫巧儿的女人改进了兽皮衣的缝制方式。本来丁奇给大家设计的衣服是兽毛朝里兽皮朝外大开襟那种,门襟那里上下左右两边各挖几个洞,系上绳子就算穿好了。而她在缝制衣服时增加了一道工序:翻边。
她在衣服的领口、袖口、门襟往外翻了一个边缝上,立马让衣服的时尚感出来,看着更漂亮更有野性,而且人穿在身上更舒服,不会被稍显硬的兽皮边缘刮伤或者蹭伤。
丁奇特意见了一下这位来自力部落的奴:巧儿,样子很普通,但眼神里透着一股坚毅和倔强。丁奇心想,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艰苦又繁重的体力活动中活下来,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创造出翻边这种缝制技巧,当然,她也是一位爱美之人,叫巧儿真对了!
鉴于此,丁奇直接命名她为后援组中衣物小组的小组长,带领五名心灵手巧的女人专业研究和衣物相关的事情和工具。
理发还在继续,前面理过的人已经开始用那两个陶盆洗头,将碎头发和头上的污垢洗掉。现在部落储存的油脂还太少,不能制作肥皂,所以只能用筛过的草木灰来洗头发。不过效果凑活,能将一半的油脂洗掉吧,至少比没有的强,大家也都很喜欢,配合温水使用,效果更好。
新人还是有些犹豫,但作为他们领头人的哞主动上前,要求理成和丁奇一样的短发:寸头,这倒难不住丁奇,还是直接上刀,抓住一缕头发从根开始削,比其他人理的头发还省事。大家看哞主动上了,也纷纷过去接受奔和丁奇的削发,等事后感受到那种清爽与干净之后,纷纷表示隔段时间就让头领给自己理发。
而最特别的是壮,他竟然要求给自己剃成光头。难办吗?不难办,丁奇直接打湿他的头发,慢慢将他变成一个光头壮汉,站在那里,俨然一个合格的打手,穷凶极恶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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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给大多数人理完发,建木屋的荆等也完成了自己的活,建成两个木板房。而那个用来夹石头的夹子也做好了,试了试白石他们运回来的石头,能用!
但此时天色还尚早,丁奔就将理发的事儿丢给奔,自己则招呼狩猎队和部落其他暂时没事的人来到院子旁边新修的两个木板屋跟前,吩咐仓准备进行比武,比武的内容按顺序分别为:射箭、飞石索、格斗。至于其他想参加的奴们,只能等他们转为部落正式成员、被选拔进狩猎队之后才可以。
比赛的人为先前的三个小队,全员参与,风也可以回到原来的队伍中参赛。每一个项目每个小队都要派一
人参赛,这参赛的三人分别比试三个项目,每个项目赢的人获得一分。
射箭以一个拳头大的兽皮团为目标,五十步外射中次数最多者获胜得一分;飞石索以间隔一米的两根木桩为目标,同样是五十步远,以飞石索同时缠住两根木桩多者获胜得一分;而格斗比赛则比较残酷,场中三人对打,只要能将两人打趴下就能获胜,同样得一分,但不允许打头部和裆部等要害。
三个小队获得总分进行排名,在洗澡时由第二名给第一名、第三名给第二名搓背,并且第三名还要接受冰水洗礼以示惩罚。
规则讲清楚,比赛十分钟后开始,以丁奇口号为令。大家对此非常感兴趣,纷纷讨论如何才能赢得第一名。比赛开始前三个小队各排成一列纵队,但在人员的排序方面,鼠、熊、白牙三个小队长调整得不亦乐乎,总想将自己最强的人排在最前面,以期能打败对方。
鼠这个小队长最是机灵,大家都在一起训练,所以对各小队的人员情况都很熟悉。他在时间快到前按照对方两个小队的人员排序调整自己的人员,将能打败同位置人的队员排进去,最差的留到最后,有点田忌赛马的意思在里面。
丁奇要的就是通过这样一场比赛看看这段时间大家的训练成果,提高大家训练的积极性,将军队里那种良性竞争意识融入到整个狩猎队中,也给新来的人做出榜样。
比赛正式开始,三个小队安静的站在原地,等待着前面的人进行比赛,只有等自己的人赢了才热烈地鼓掌,不会发出太多嘈杂的声音,将狩猎队的纪律条例执行地非常彻底。而这也让新人眼前一亮,更加期待三个小队的表现,而风和哞也在自己的新人小队前加油鼓劲,让他们好好学习。
比赛一轮一轮地进行下去,各小队成员孰优孰劣看得一清二楚,赢的人高兴,输的人令人惋惜。尤其是格斗项目,打得是相当激烈,等把对方全干趴下后,自己也累得差点站不起来。更有得瑟者,开始前傲得不行,被对方两人联手干倒后再公平对决,让人也体会到比武不仅比体力比能力,还比头脑。
周围的观众不停地呐喊助威,甚至将院子里忙活的人都吸引过来,热情一再高涨。
最后,果然不出丁奇预料,鼠带领的那个小队赢得了最终的冠军,得十五分。第二名是白牙小队得七分,第三名就是熊小队得五分。
比赛结束,鼠小队获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高高兴兴地,丁奇带领大家来到小木屋里,全部脱光,只留一件兽皮短裤。随后由两个奴夹着一块早就烧透的石头进来,放在木屋中间,待将一碗凉水泼到石头上时,剧烈的水蒸汽升腾起来,瞬间弥漫到整个木屋中,让身处其中的原始人们一阵惊呼。甚至有一个胆小的人直接冲出屋外,不敢再进,被大家嘲笑一把后才敢进去。
刚刚活动过的身体,被高温的水蒸汽包裹后,浑身每一个毛孔都打开,那舒服的感觉让人呻吟出声,毛细血管得到扩张,从外到里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刚才格斗时产生的疲累感觉也瞬间消失无踪。
第127章 知心大哥哥(求收藏)
有人在木屋里蒸了一会儿后受不了,也都按丁奇之前的吩咐赶紧冲出木屋呼吸新鲜的空气,然后再进入,慢慢适应这种感觉。三个木屋,足够三个小队使用,至于风则相当豪放,直接在胸前围一个抹胸就进来了。而奔一看,也跟着挤过去,站在木屋中间对着风呵呵傻笑,被风白了两眼。
风心说,瞧你那熊样,没位置了吧,那就站着!
等到所有人都蒸得差不多之后,丁奇又让大家拿起身边特意准备好的松枝,蘸上陶缸里的凉水抽在自己的身上,那此起彼伏的惊叫声和随后舒爽的呻吟声响成一片。
舒服啊!
抽打过后,丁奇将人都喊出来,指着小溪边那个大水坑,让熊小队的人跳进去,享受冰水洗礼。其他两个小队的人包括围观的众人纷纷哈哈大笑,他们觉得那么冰的水,熊小队的人肯定受不了。而熊小队的人自己也认为肯定很凉,竟然犹豫着没人敢上。
此刻熊队长脸色发红,自己愿赌服输,可手下人竟然不敢跑进去,这让他的脸面往哪搁,周围的人可是看着呢!一咬牙,高喊一声:
“全体列队,跟着我,向前冲!”
说完,熊就自己一个人先跳进去。
啊!
熊浑身一个激灵,可是很快地他就觉得身体舒服无比,忍不住就呼喊出声,觉得浑身舒坦、惬意且畅快。
身后的人却不明就里,感觉队长是在忍受冰水的折磨一样,但他们必须执行队长的命令,执行比赛的结果。然后他们就拿出视死如归的精神,咬牙冲向水坑,纵身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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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
全是舒爽得不要不要的赶脚,和脸上惊喜的表情!
外围的人蒙了,这是什么情况?洗冰水还能洗出愉悦的表情,没看错吧?
哪知道还没等他们看出个所以然来,就听到丁奇大吼一声“我来了!”,扑通一声也跳进去,惹得水里的人纷纷哈哈大笑。
此时,另外两个小队的人如果还没有看明白,他们整队就真是傻子了。一个接一个的,如下饺子般全跳进去,发出意味深长的一声。
啊~
如此进行了三次冷热交替之后,第二名和第三名也如约给排名靠前的人搓背,被搓的人自己也搓。可等他们看到自己身上搓下来的粗如手指的大黑条之后,纷纷泪目,感情自己身上这么多泥,难怪觉得自己最近又胖了呢!
丁奇则是这里面最为享受的一人,能将身上的灰搓干净,再将换洗的干衣服,从内到外,就一个字:
爽!
围观的人等他们洗过之后,也纷纷有样学样,亲自体验了一把这种头领说的桑拿浴。事后,大家都要求每天来洗一次这种桑拿浴。
可丁奇没有准许,只规定桑拿房集体开放,十天开放一次,每次每个人不能超过半个小时。为什么这样要求呢?因为蒸桑拿浴是有危害的。经常洗和洗的时间长的人,会导致自己生育能力下降,尤其是未婚男性,更要控制桑拿浴的时间和次数,免得患上不育症。
不过
丁奇坏坏地在想是不是可以将这个桑拿浴介绍给敌对部落,降低对方部落的实力呢?可转念一想,这得几十年的功夫才能将这个生物计划实施成功,还是算了吧!
趁着还有时间,丁奇让人将十口陶锅全架起来,将后援组提前按要求切好的兽肉块、鱼块、鸡块合着蘑菇、香菇、竹笋、木耳、菖蒲、板栗、青果等辅料,做出了十道菜,每道菜都做了三锅,保证让大家吃饱。
其中有一道菜酸菜鱼,确切地说叫酸果鱼差不多。他们收集回来一种酸果,特酸的那种,比柠檬还有过之,但个大顶饥还容易储存,丁奇怀疑是不是化州橘红的原始祖先种。配合着腊鱼块做出来的菜,虽没有辣椒和麻椒,油还少,但味道酸爽可口,滋味十足,能增加人的食欲。
更不用说还有什么板栗鸡、竹笋鸡、小鸡炖蘑菇、腊兽肉炒竹笋、兽肉炒香菇、木耳肉片等。
而一个人同时操作十口锅,也算是在原始世界创造了史无前例的记录,至于有没有后来者丁奇就不知道了。
“爽!”
“得劲儿!”
好久没有吃过一顿正经饭的丁奇惬意地打了一个饱嗝,引起大家一阵哄堂大笑。不过饱餐后的众人也学着丁奇大喊出声:
“爽!得劲儿!哈哈!”
现在丁奇说话时不时会露出几句他们听不懂的普通话,但随着慢慢接触沟通、结合着当时的情景,大家也算是能了解大概意思和表达的情绪。尤其是现在开始推广汉字,那可是正经儿的普通话发音,加上丁奇时不时给大家来点小奖励,讲个故事啥的,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也越发高涨。
饭后,大家热情依然高涨,大家点起篝火,围着火堆跳起那传承自远古的舞蹈、哼起学自祖辈的歌谣,感谢神赐予了这一切美好的东西,感谢祖先披荆斩棘、勇斗猛兽建立的家园。而鼠小队的人成为了所有姑娘们追捧的对象,围绕着他们转,那脸上写满了崇拜。这让他们越发的自豪,甚至想着能不能借着这个机会给自己心仪的姑娘发个信号,约出去!
最后,部落众人集体朝着丁奇跪倒,感谢荒神、神的使者将他们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给他们生存下去的希望与技能。
此刻,他们的头领,神的使者、荒神正坐在门前的大石头上,与部落的医巫,说着悄悄话。
“快看,快看,头领和医巫好般配啊!”这是花。
“是啊是啊,就像头领给我们讲的神仙故事一样!”这是草。
“那是当然了,头领本来就是荒神,当然就是神仙,所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就是神仙故事啊!”这是奔。
“你们说今天晚上头领和医巫会不会发生点啥?”这是马鹿。
“发生啥?发生啥?快说说”这是石。
“你个小屁孩,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回去睡觉!”这是鱼。
“我觉得医巫肯定会在秋天的时候生小孩,头领不是说了吗,生孩子就像秋天树上结的果子,熟了自然就落下来,是吧?”这是刚打入奔他们这个小团体的风说的。
“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但是我知道如果今天晚上咱俩发生点啥,肯定会在秋天的时候熟了!”这是奔绞着双手,扭捏地说道。
“嘭”
奔一屁股被踹到地上,一转脸,看到风朝灰窑那边走去,远远地传过来一句话:
“给老娘滚过来!”
奔爬起来一拍屁股,傻傻地嘿嘿一笑,不顾周围几人的偷笑,做了一个提裆的习惯性动作,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一转眼人都走光了,只留下花和草,一个看着仓,一个看着新来的哞,自言自语地说道:“怎么才能把他给办了呢?”
而医巫住的那个房子外面,雄鹿长老拉着梅的手,不停地来回摸着,含情脉脉地说道:
“梅,你真美!”
梅却更直接:
“你个老家伙,不好好守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跑来欺负我一个老太婆,你臊不臊?”
其实两人也没多大,实际也就四十多点的样子,只是长年操劳看着年龄大些。
梅羞答答地问道:
“我哪里好了,让你这么喜欢?”
雄鹿晃了晃她的手,傻傻地说道:
“你的兽皮,嘿嘿,真滑!”
“滚!”
今夜,部落里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气息,影响着每一个人,包括坐在石头上的人。
从背后看,两人的剪影,好美!
可是大家都误解了,石头上的两人正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或者更高端、不是一个境界的人该讨论的事,简单的说就是高大上。
“头领,你也曾是部落的医巫,学的本事也传承自上个医巫,那你是不是经常联系父神呢?”
丁奇不知道小鹿什么情况,自己还真没有和神联系过,但不敢直接说啊,只能含糊地回道:
“还,还好吧。怎么了,你有什么事情直接给我说,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你。”
一副知心大哥哥的样子。
“嗯,是这样子的,我每次祭祀的时候,都联系不上父神,我很着急。但原来部落的医巫告诉我,他每次都能联系上父神,并把父神的一切告诉大家,所以他做的事一切都是那么自信,就连我父亲都特别听他的。可我,一直联系不上父神,不知道是不是父神抛弃我了,而我也不敢给大家说。”
鹿一脸为难的样子,还有一些恐慌和不知所措,但她将这件事情讲出来,似乎心里面感觉轻松多了,就好像有了一个倾诉的窗口打开,那些压力也随之而去。
“啊,你是说这个啊,很正常,十次中有一次就算不错了。那老家伙有很多事情要忙,整个大荒有多少部落,祂得在这么多的部落来回奔波,大多数时间都在赶路,能联系上祂那真是你的幸运。”
丁奇越说越不正经,时不时调侃两句,还逗起了鹿。
“不过,我听说你以前偷吃祭祀时的东西,我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搭理你吧!你看,你腰上的肉又长不少呢!”
“哼,哪有像你说的那样。”
第128章 图腾传说(求收藏)
这倒是戳中了鹿的软肋,小脸一红,赶紧将头埋在臂弯里不再吭声。也不知道说的“像你说的那样”,是偷吃祭品这事儿还是腰上又长肉这事儿。
好久才抬起头来,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挂着羞赧,不过天黑也看不清楚,要不然她早跑了。
“头领,你这次带人回来,我们的人口数已经达到百人,这倒提醒我一件事。上一任医巫曾经说过,当一个部落人口达到百人时,它就达到中等部落要求,就可以树立自己部落的图腾柱。我在想,我联系不上父神是不是因为没有图腾柱的原因呢?”
丁奇在心说你能联系上才怪呢,不过对她口中所说的图腾柱倒是有点好奇。
“图腾柱?那是什么?”
“不是吧,你不知道图腾柱是什么?”鹿有些吃惊,荒神竟然不知道图腾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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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出来的早,对这些不记得了。”
丁奇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打个马虎眼,其实他是真不知道。
“哦,难怪。图腾柱是本部落的精神象征,只要有图腾柱的地方,就有部落的火种在延续,部落成员哪怕离开再远,只要图腾柱在就能找到回部落的路。就像原来的鹿部落,图腾柱就是一头轻灵的鹿,只是后来部落人口一直下降,到最后连图腾柱都没有了。”
鹿在详细讲着图腾柱的信息,将她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丁奇。丁奇心中觉得这可能类似于萨满教或北美洲部分印第安人建的图腾柱意思差不多,算是原始人类的宗教崇拜行为,是他们的精神家园。
“我们,应该树立丁部落的图腾柱!”
最后,鹿看着黑暗中丁奇闪着亮光的眼睛,郑重地说道。
“不急,等人口数量突破到三百人再说,现在部落实力还弱小,等发展起来,我会向全世界宣告我们部落的崛起,当着他们的面树立我们的图腾柱!”
“好,我相信你!”
鹿说完,眼睛里感觉都是满眼的小星星,这才是我想要的男人啊!
其实医巫对丁奇的喜欢,丁奇并不是不知道,他知道对方对自己的心意,只是这种心意不是爱,只是纯粹的喜欢和崇拜还有好奇。
但这也来得有点突兀,可这才是原始人的真性情,敢爱敢恨,最原始的荷尔蒙催生出的最原始的爱,也许那就是真爱吧,不掺杂任何客观因素。就像蓝虎头领的女儿妇好,看上了就喜欢,喜欢了就爱!爱,可以多方理解,你知道意思的。
但丁奇是一个有着二十一世纪成熟人类思想灵魂的少年,他早已经过了那种小年轻求爱、一心想着追求女孩的阶段,他现在想得更多,承担得也更多,他现在还不敢有这种想法,或者说他想找到自己的真爱。他不知道鹿是不是自己的真爱,但至少现在不是。所以就像灯下黑一样,他将这种来自小鹿的示爱或者十六七岁男女生特有的爱情表现忽略掉了。
故意的。
“头领,我再问个
问题,你说有神吗?”
“嗯?这个问题问得可不好啊,当着荒神的面问有没有神?”
说着说着,丁奇感觉鹿有些害怕,就赶紧把语气放缓,轻松地说道:
“其实,荒神只是一个称呼,我觉得只是大家处在这样绝望的生存环境下,追求最基本温饱条件的愿望,他们编出来这样一个人,刚好被我赶上了。其实,荒神可能是你,也可能是其他人,只要这个人能带领部落吃饱穿暖、有一个对明天对未来的期待,他就是荒神。”
丁奇站起身,示意鹿跟着下来,带着他沿着雪道慢慢行走,旁边是小可爱,形影不离。
“我不知道有没有神,可能有吧,但是我没有联系过祂,我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都是我那个大部落所传承下来的知识,每个人都可以学,只要自己能学到,想学多少都可以。有能学习的书,有能写字的笔,也有承载笔写字的纸张,还能造出能在路上跑用马拉的车,能在水上自己前进的船,还有更先进的武器,包括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用的陶器、做出来的斧头等等。”
丁奇说的这些让鹿有些吃惊,她怎么也想像不到还会有车,车是什么,船是什么,她都不知道,这是一个新奇的词,她又想询问,可又不敢,她又有一种恐惧感,对未知的恐惧。
丁奇没管她听没听进去,自顾自说道:
“这些技能都来自于普通族人们自己的智慧和创新,也就是自己脑袋里想出来的东西,没有人有说这些东西来自神的教导。
但也可能有神,如果没有神我也不可能来到这里,这也是你们称我为神使的原因。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神,你只需遵循自己的本心,但又不沉迷于本心即可。只要我们传递出去的是好的,对人有帮助、让人心存善念,那就去做。”
鹿听着丁奇说的话,恐惧越来越大,她紧紧抓住丁奇的兽皮袖子。作为部落的医巫,有悖于她以前所传承的知识。但他相信丁奇,丁奇给部落创造了这么多有用的工具,让大家吃饱穿暖,这都是事实。所以她选择相信他,并对他所说的话若有所思。
丁奇并不知道鹿内心正在发生着变化,变化的根源就是他所说的关于神的信息,关于自己的内心。
“比如你可以借助医巫的身份,告诉大家某件事是神的意思,那么大家就会按照所说的神的意思来办。此刻你即是神,神即是你,你是神的代言人,也是神的使者。”
鹿紧紧抓着丁奇袖子的手开始发抖,这太离经叛道了,虽然她不知道离经叛道是什么意思,但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这真的有违她认为的常识,难道自己也可以成神吗?
其实此时丁奇讲的就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有神论之间的区别,就看自己如何看待。不过作为从军队出身的人来说,他是一个典型的唯物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者。
但从自己来到原始世界这件事来说,他内心的坚定摇摆了,他越来越
偏向于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有神论者,即:在自然界中有一种物质存在或生命形态利用时光回溯的方法将自己从二十一世纪弄到了原始世界,而这种物质存在或生命形态是看不到、摸不透、无色无味、可能极小也可能极大,就像科学家们正在研究的“暗物质”。
矛盾吧?
反正丁奇挺纠结的,他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矛盾的复合体。既希望有神存在,然后一个大招将自己又送回原来的世界,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只不过是梦幻一场。
可他也不希望有神的存在,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真实,他不希望这些活生生的人和物只是一个个虚幻的肥皂泡,轻轻一碰,砰地一声全都没了,那很残忍!
两人边说边走,丁奇后面说的,鹿已经听不到了,她满脑子想的就是自己也能成神吗,帮助弱小的部落和人,让他们过上远离危险、能吃饱不挨冻的生活就能成为他们心中的神吗?
嗯?不对!
正走着的丁奇突然发觉前面有亮光透过来,而这个位置大概是灰窑那里。这么晚了,还有人在这里干什么?偷窥部落机密吗?这个原始人胆子真大啊,能潜伏到这里,哼,看我怎以收拾你。
丁奇想着想着就伏低身体,朝前摸去。而他这一动,也将沉思中的鹿给惊醒,看着丁奇的动作,她突然意识到有情况,赶紧跟在后面。
就在丁奇快速摸上前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丁奇陡然瞪大眼睛。前面树立着一根火把,在火把光芒的尽头,有一个人正哼哧着,听声音,好像是奔那家伙。
丁奇心说这大晚上的,碰到奔和风在行那风月之事,确是有点尴尬了。虽然没有月,只有风和冷,和风月之事也扯不到一块,可这风月之事还是发生了。
唉,瞧把奔给憋的,光着两条腿,大冬天还是晚上,也不嫌冷!
想想这时间也不短了,丁奇对奔的能力真是佩服,看来长跑耐力足的人,某些方面也很强啊!虽说原始人的那啥大,但如果从耐力上说,现在还有谁能比得上自己呢?
嘿嘿,总算能扳回一城。
在那里自嗨的丁奇却是忘了旁边还有一个女人呢,冷不丁一扭身,却是将正努力看清楚的鹿吓了一大跳,不知道前面在干什么呢。
啊!
清脆的女声响起,却是把那正在努力耕耘的两人吓得不轻。虽说原始人对这些事看得可开,原来在山洞里还上演过动态图,可现在不一样啊!用丁奇的话说,咱是文明人!
奔和风两人赶紧扭头往黑暗中跑去,心说这会儿这里怎么还有人过来。
而两个始作俑者却已经跑了,留下一溜儿如铃铛般的笑声,在夜空中越传越远,倒是将拉着鹿小手的丁奇臊得不轻,脸红脖子粗的。
而她这一笑也将奔两人吓得浑身一哆嗦,坏了,被医巫发现了,这多不好意思啊!
第129章 狼拉雪橇
鹿在最后总算看清了前面在干什么,经历过山洞中生活的她哪能不知道怎么回事,心说头领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啊,不过他的大手可真暖和!
逃回院子里的丁奇赶紧将鹿的小手一甩,讪讪一笑,赶紧逃回自己的木屋,却发现没有一人。丁奇心说,奔没回来我能理解,雄鹿你都成老头了还不守在屋子里,这是跑哪浪去了?
丁奇还真没说错,部落里只要能浪的都出去浪了。躺在床上,看着外屋的那个火塘,哼起了歌: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浪里个浪来浪里个浪!
狂浪是一种态度,狂浪在起起伏伏,狂浪 狂浪。
狂浪是一种态度,狂浪是不被约束,狂浪 狂浪~”
接下来的十天时间,整个部落都投入到热火朝天的建设当中。新人在哞和风的带领下进行训练,包括壮也参加,提升大家的战斗素养和技巧,包括使用木矛练拼刺刀。
一部分奴在马鹿带领下去砍树、烧木炭,一部分奴则在荆的带领下制作30架雪爬犁和丁奇给他说的雪橇。雪爬犁要带边框,能够多承载一些东西如石灰石矿石或锡矿石。后援组的人则继续制作服装、陶器,服装里手套、兽皮鞋和雪地行走鞋制作数量较多,要给三个狩猎小队,每人配备至少三套。任务有些重,他们就从奴组抽调人手,加班加点做。甚至晚上将新人也拉过来去做雪地行走鞋,因为他们做过,对此很熟悉。
三个狩猎小队在丁奇的带领下脚踏滑雪板,进入丛林中进行了为期一周时间的野外特训,活动地点以居住地周围五公里范围内,将一些可能会危害到部落人身安全的猛兽驱逐或者猎杀。然后用自己的尿液来标志领地范围,对于动物来说这是很管用的一种方式,能够让一些食肉动物远离尿液标记的地区,前提是它们不会主动攻击那种。
随后他们开始向原鹿部落的方向前进,同样沿途清理驱逐那些猛兽,并在鹿部落所在地搭建临时居住地。居住地以那种相对的“∠”形窝棚为主,上面通风,两边建门进行保暖,不用破土可以快速搭建起来。尤其是现在,直接将雪堆积上去,密不透风,保暖性比下雪前做的这种窝棚还要好。只不过雪化之后,丁奇他们就要重新铺土进行密封。
等丁奇回来后,三十架雪爬犁已经做好。荆参照之前做的三架,配合更实用的工作,将雪爬犁制作得很结实。为测试这些工具的坚固程度、也让狩猎队的人提前适应雪爬犁和雪地行走鞋的使用方法,丁奇安排大家来到那处锡矿,每人来回运送了六车矿石。一天时间下来,丁奇挨个儿检查雪爬犁质量,发觉基本没什么大问题,而且在雪地上拉动比较轻松。
达到目的,丁奇要求马鹿在剩下的两天时间中,将这些锡矿石至少炼出三分之一。
截止目前,丁部落已
经建有八座灰窑,可在灰窑那边干活的男奴有点少,总共才17个男奴,荆和带走五个奴去做木匠活,还余下11个。这些人还要忙着砸碎矿石、给灰窑投料、清除矿渣、向灰窑鼓风等,人手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丁奇只好从三个小队里各抽调三人去帮忙。熔炼出来的金属锡堆放在一块丁奇特意准备的一块大兽皮上,准备后天使用。
看来还要增加人手啊!
随后丁奇安排狩猎队员按照自己的清单要求往兽皮背包里装东西,并检查自己的武器、滑雪板、鞋服、工具是否到位,是否有损坏的情况,做好出发的准备。
而丁奇自己则带着荆和小黑小白,来到院门前,手里提着两个皮套。门前停放着荆做的雪橇,丁奇准备来试试狗拉雪橇。
他拿起两个皮套,分别给小黑小白套在肩背部。两个家伙也很兴奋,不停地上窜下跳伸舌头舔,围着丁奇打转,把丁奇忙得满头冒汗。
皮套也就是犬套是巧儿按照丁奇要求制作的,和二十一世纪的皮套没法比,但也很精致。为确保皮套结实,相互连接的皮带比较宽,达六七公分。做出来的皮套像一个背带,从头那里套进去,两条腿穿进去,背部和胸部各有一条皮带向后延伸。
胸部那条皮带在到达腹部后分成两条向腹部上方延伸到尾部,最后与背部过来的那条皮带连在一起,缝结实后,在尾部形成一个死扣,上面系着一条从雪橇上牵引过来的绳索。
两头狼对此很是好奇,但也不得不按照相奇的要求在前方站好。待丁奇发出向前走的指令后,两头狼迅速启动,绷紧身后的绳索,带动雪橇向前行。狼的脚掌宽大,踩在雪地上,受到的影响较小。
此刻丁奇还没有在雪橇上,只是扶着雪橇朝前走。感觉两者适应背后的牵引之后,丁奇让它俩加速慢跑,同时自己将左脚站在雪橇后面的架子上,右脚在后面点着雪地蹬,只给两头狼稍微重一点的压力。
继续跑了一段距离后,没有看到它俩吃力的样子,丁奇再度示意加快速度,并隔一段时间就将自己整个身体挂在雪橇上,继续施加重力。但小黑和小白却仍然很轻松的样子,它俩现在的体型就跟半大的牛犊一样,丁奇骑在某一个背上,它们都能驮上一段距离,不急不喘。
此刻,两头狼已经拉着丁奇跑了一会儿,它俩还是很兴奋,尤其是小白。本性子跳脱的它在跑了一会儿之后就耍闹起来,开始转着小黑打转,一会儿跳到右边,一会儿又跳回来,开始逐渐影响小黑的行进,并将本该自己承担的重量转嫁到小黑身上。
而它俩拉的雪橇开始歪歪扭扭起来,方向慢慢跑偏,两条绳子也渐渐绕在一起,最后雪橇开始向左倾斜,倾斜角度也越来越大,眼看就要翻车。
丁奇急忙喊停,并用自身的重量压在右边,总算是在
两头狼停下来时,将雪橇控制住,没有出现翻车的情况。接近五十公里的速度,摔一下还是很危险的,有极大的可能刚刚做好的雪橇就会受到损伤。
小黑小白蹲坐在前方,伸出舌头喘息着给自己的身体降温。而站在后面的丁奇也是吓得额头冒汗虚惊一场,狠狠喘了两口气后,来到前面分别递给它俩一小块肉以示鼓励。然后开始研究如何避免刚才的事情发生。
在后面一直跟着的奔,也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幕,赶紧滑过来询问有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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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就是因为小白在那里来回左右绕导致绳索扭在一起,最后它俩活动空间越来越小,小白又一直朝左拉试图远离小黑来增加活动空间。却没想到,最后竟然差点翻车。
如果能控制住小白不让它乱动,两条绳索就不会绕在一起,怎么才能让小白不动呢?
丁奇挠挠头,摸着下巴还在那里思考。突然,他想起来小时候看村里人赶牲口在地里犁地。牛的力气大,犁地时就只需要一头牛就行,但毕竟牛少,所以没有牛的农户就用两头骡子来拉犁。一人扶犁,一人在前面拉骡子向前走,但那是两头骡子,怎么才能让它们行动一致呢?
聪明的农户就想用一个简单的办法解决了这件事,那就是用一根不到半米长的绳子拴住马辔头,不让骡子来回跑,要动一起动。拉骡子的人向左使力,左边的骡子就能带动那根绳子将右边的骡子一起带过去,能更好的操纵骡子,节省了人力。
丁奇两眼一亮,赶紧让奔回去拿绳子,给它俩整上一个项圈,虽说有一些不适应,但问题总算解决了。
没多久,两头狼再次奔跑起来,并按照丁奇的命令左右转弯,绕大圈。在小白又想来回蹦跳时,那根短短的绳索限制住它不让得逞。丁奇操纵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而这也得益于从小训练它俩的结果。
呦吼~
丁奇的声音远远地传开去,小黑和小白也感受到丁奇的心情,也尽情地撒起欢,并驾齐驱,在草场这片雪原上驰骋。院门口的众人看到此情此景,纷纷欢呼起来,他们为自己能在丁部落生存感到骄傲,为有这样一个具有强大能力的头领感到自豪。适逢此时,夫复何求?唯有忠于丁奇、忠于部落,在丁奇的带领下,将部落建设得更加强大。
没一会儿,丁奇指挥着两头狼回到部落。剧烈喘息的它俩,显然累得不轻,等到休息得差不多时,丁奇将两大碗温盐水端过去,还有两头刚被扭断脖子的兔子作为对它们的犒劳。
狗拉雪橇试验成功,丁奇心思也活泛开,想着如何才能增加一些驯兽。狼群暂时没有,黑白狼王夫妻及它们的族人被丁奇消灭后,就再没有狼群敢过来,只能向其他地方搜寻,并且还只是小狼才可以,这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慢慢想办法才行。
第130章 再探青部落(求收藏订阅)
另外就是那群马,上次丁奇碰到它们朝南方而去,应是去更温暖的南方过冬,想必在春天时它们肯定还要原路返回北方的草原,这将是一个大量获取马匹的机会,开春雪化前得好好寻找一下马道,迎接它们的到来。
至于野牛群,在这周围暂时没有看到,等部落间开始交换时,再好好打听一下,说不定就能得到一星半点的消息。等先将马群驯好,再去寻找合适的驯养动物,这个过程将会更加容易,时间也能大大缩短。
晚饭时,看着鱼贯进出打饭、气氛融洽的部落众人,丁奇脸上露出一丝别人不可觉察的担忧。
部落目前是一个青壮年人群主导、基本达到中型部落要求的小部落,有点绕,可实际情况如此。大中型部落并不是只要达到相应的人口数量就是大中型部落了,它要求的人口结构比人口数量要更高。
男女比例是否合适,未成年人占比、老年人占比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两者占比高,部落实力弱,得不到足够食物,发展不起来。两者占比小,尤其是未成年人占比小,在五年甚至是十年之后仍会出现老年人占比过高的情况。
补充的青壮年人口数量下滑,会导致部落实力下降厉害,部落最终会走向衰落,直至消亡。
丁奇所担心的就是目前部落未成年人偏少,只有石、鱼、雪和丹四人,除去雄鹿和梅两个年龄较大者,青壮年竟然占了百分之九十还多,这怎么能让丁奇心安呢?
所以,他必须让部落内不同姓氏的男女之间进行通婚,早点诞下尽可能多的后代补充人口基数,甚至还需要多交换一些女人或孩童过来,迅速调整人口结构。
当然,还有一个快速增加人口基数的办法,那就是发动战争,从敌对部落或者弱小的部落那里掳掠人口。可丁奇心有善念,不到迫不得已他不会走这一步,不过他倒是希望能有其他部落来攻打自己,他就有借口收缴对方部落的人口和财产了。
不过眼前他准备做的一件事,可能会间接达到这个目标,那就是远征青部落,将这个部落和铜矿占为己有,孩子和妇女送回丁部落,青壮年则留在原地直接开采铜矿、炼铜。
丁奇让三个狩猎小队拉着雪爬犁过去就是为了开采铜矿、熔炼金属铜,顺便看看能不能抓几个青部落人。之所以丁奇想提前做这件事,不和其他三个盟友一起攻打青部落,一是因为丁奇不想浪费时间、人力、粮食,把这个冬天错过去;二是丁奇觉得和这三个盟友之间的关系还不够牢固,他想独自拿下青部落,向这三个盟友施压,让他们知道自己部落的强大,尽快让他们倒向自己,壮大丁部落。
丁部落不是终点,是.asxs.,丁奇终将通过丁部落融合更多的部落和人,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一天后,马鹿他们加班加点,熔炼出来近一百斤金属锡。这些锡汁被盛在一个个陶罐中,在冰冷的环境中快速冷却,被刀切割开放在丁奇先前准备好的大块兽皮上。随后在极度的低温下,这些锡
块慢慢分解成粉末状的物体,如煤灰般铺满整块兽皮。
金属锡有一个特性,在遭遇零下13度以下的低温时会慢慢分解成粉末,而这种粉末是丁奇需要的,方便携带,且只需向铜汁中撒入锡粉末即可快速形成青铜合金。
第十天下午,三个狩猎小队正在将自己的随身物品装在背包里,放在雪爬犁上。狩猎队员只会按照命令行事,不会去多嘴询问目的地在哪里,任务目标是什么,这是丁奇给奔和仓包括所有队员一直在灌输的理念。
大家按照要求,背包里放置的物品包括一套换洗衣物、两双备用手套和兽皮鞋、一条兽皮防潮垫、一条十米长的绳索、十五斤左右的肉干、半斤盐、两个陶碗,这些都被放在雪爬犁上捆好。
另外还有自己的武器弓和一壶箭、一根长矛、飞石索,还有一把自己惯用的石斧或者石刀傍身。
以上这些东西都是制式装备,会随着部落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发生变化。除此之外,丁奇还准备了六口陶锅,一大一小粗重的陶罐各两个,两张渔网和各类用木头削成的武器或工具模型,以及三把斧头、两把锯子、三个吹气筒、一个竹筛子和仅有的两把铁锹,最后就是那近一百斤的锡粉,分开装在十架雪爬犁上。
其中那两种粗重的陶罐是准备用于熔炼铜汁和青铜汁,方便进行模型灌注的。由花和草两人花费了五六天时间烧出来,一共做了九个,最终失败五个,成功四个。
晚上,丁奇照例召集部落主要骨干开会安排部落日常的工作,尤其要注意部落安全。所以两个狩猎小队要加紧训练,以风为主,同时做好部落防护,每天都要安排人在了望塔上巡守。
第二天一早,众人饱餐一顿后,丁奇率领大家再次踏上征程,独留下部落众人期盼的眼神,不知会给部落带回来什么惊喜。
雪原上,一黑一白两头狼拉着雪橇奔跑在前,两列队伍踩着滑雪板、挥着滑雪杖、拖拽雪爬犁迤逦在后,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疲累的样子。
队列中有两个人没有拖拽雪爬犁,那就是壮和狐。两人滑雪技术还不够熟练,只能慢慢跟着队伍而不被落下。壮被补充进白牙那一队,顶替风的位置。狐则是丁奇为了青部落而专门带过来的,看看是否会在关键时刻起作用。
队伍行进速度并不快,每隔一个小时左右就会停下来休息一阵,让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包括眼睛。之前从羽部落回来的路上,有一个族人得了雪盲症,在丁奇紧急治疗后,躺在雪爬犁上回去,最后花费了三天时间总算恢复过来。所以这次丁奇专门叮嘱大家,一定要涂抹那种能够防治雪盲症的粉末。
队伍傍晚休息时来到前几天他们提前准备的休息点,当篝火燃烧起来的那一刻,奔波了一天的众人总算松了口气,开始享受浓郁的肉香和温暖的窝棚。壮和狐累得半死,但在开始烤肉时,也是迅速翻身起来,生怕自己会少吃一些似的。
两头狼和金雕这次随行,丁奇没敢让它们吃肉干
,而是猎回来几只野兔补充它们消耗的体力,并让它们休息在窝棚中间,得到更好的保暖。其实小可爱更想跟着一起来,但丁奇觉得部落中还是需要有一头猛兽看家,小黑小白要拉雪橇,只能委屈小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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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雪爬犁都整齐摆放在窝棚前面,还点了一堆篝火驱赶可能存在的野兽。虽说前阵子清理了一批食肉动物,但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晚上继续安排人守夜。
有滑雪板,大家行进速度比步行要快许多,能赶得上丁奇和奔之前匀速奔跑的速度。两天后,众人到达原鹿部落所在地,在这里休整一晚后,就立即出发前往青部落,并在第三天下午到达青部落外围的一片丛林中。
休息过后就选择一处较隐蔽的地方,开始建造之前经常睡的窝棚,并安排人在周围打猎,尽可能多猎一些。反正现在是冬天,再多的猎物也不怕放坏。而且他们要在这里呆一段时间,食物和饮水可是要提前解决,以免影响军心。
丁奇和奔各披上一件白毛兔皮制成的披风,戴上同样兔子皮的帽子,撑起滑雪杖,冲向青部落。披风和帽子是丁奇特别要求巧儿制作的,为的就是方便两人抵近观察青部落的情况。
很快两人就到达以前两人过来营救雄鹿他们时呆的那处土坡,趴在那里,身上裹着白披风,就算是走到近处也不一定能看到那里藏了两个大男人,前提是忽略那四条腿或将它们藏在雪堆里。
山洞口感觉比以前要更小了,应该是青部落人怕冷,故意将洞口堵住一大部分。洞口的积雪被踩得凌乱,走向各个方向的都有,唯独有一条出去的路上,脚印更加清晰。洞口没多远,有一处地方污秽遍地,看来是他们经常上厕所的地方。
另外一处地方则堆满各种兽骨,有些兽骨上布满了牙印甚至被砸开,里面的骨髓都被他们吃掉。缺乏食物的年代,任何能吃的东西都会被用来裹腹。
看着远离部落的脚印,还有一些拖拉的痕迹,丁奇一阵疑惑,难道他们下雪天也要出来寻找食物吗?那是不是意味着青部落现在正面临着食物危机呢?
就在两人还在观察的时候,不远处走来几个身影,看着有气无力的样子,身上扎着兽皮,下身着兽皮裙,光着腿,脚上为了防寒,用兽皮裹住,系了一条绳子。犹如乞丐般的几人走路摇摇晃晃,让人觉得下一刻就会突然倒地似的,但又表现出惊人的韧性,没有倒下去,拖着沉重的脚步,摇摆着相互扶持着走向洞口。
突然,最后面那个人再也坚持不住,倒在雪地中。前面的人稍微一停顿就继续向前走去,在他们心里,他们知道等回到洞中后,会有人过来将倒地的人拖回去,不过等待这个人的可能会成为篝火上的一块块烤肉。
食人部落,自己人也是人啊!
部落头领何尝不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淘汰掉现有的人呢,既有肉吃,又能减少人口数量,让更多的人活下来。只是不知道下一个倒下的人,会是谁?
第131章 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求收藏)
丁奇左右看看周围没有其他人之后,与奔一起滑下雪坡,绕到前面那个倒地的青部落人跟前。伸手探了探鼻息,对奔说道:“还活着,奔,救人!”
说完,和奔一起将人扛到自己背上,用绳子固定住,赶紧滑雪离开。
没过多久,从青部落洞中出来两个比较高大的男人,快速朝前走去,刚才回去的人说有一个人倒在雪地中死掉了,他们就赶紧过来将尸体收回去,想必晚上可以饱餐一顿。
可他俩走了有一段距离,也没有发现那个倒地的部落成员。两人面面相觑,不见人?被骗了还是说周围有野兽将人拖走了呢?应该不会被骗,因为回去的人两眼冒绿光,他们也想吃肉填饱肚子,那只能说明周围有猛兽在。两人顿时惊叫一声,顺着原路就往回跑,越跑越快,生怕自己落后被猛兽吃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要我比你跑快那么一点点就行了。
一个小时后,新建成的窝棚中,被救回来的青部落成员正躺在兽皮垫上,身上盖着另一件兽皮,额头上垫着一块浸湿的鹿皮。在温暖的环境中,此时的他看起来面色潮红,呼吸稍有些急促,嘴里时不时会嘟囔两句什么。
丁奇蹲下身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发烧了。
身边的狐看起来很焦急,看到丁奇缩回手,赶紧问道:
“头领,怎么样,还有救吗?”
丁奇摇了摇头,皱着眉头说道:
“不好说,现在烧得很厉害,还有上升的趋势。如果烧得再高,可能会全身抽搐、冷得发抖,所以现在得赶紧退烧。”
丁奇指着陶锅里煮的东西说道:
“等蒲公英水煮好后,放温热后喂给他,隔小半天喂一次。头上的鹿皮不凉的时候就换另一块,始终保持额头冰凉,还有身体的这三处地方都拿湿鹿皮擦拭,希望能将他救回来。”
鹿皮轻薄,吸水性较好,可以当成毛巾使用。最后丁奇交待狐给这个人的腋下、胸口、大腿内侧等地方用湿鹿皮擦洗,用来辅助降温,效果会更好一些。
“另外,所有人除了狐之外不要和这个人接触,并都要喝一碗蒲公英茶水,增强身体抵抗力。”
其实丁奇身上有更好的治疗药物阿司匹林,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圣药。但丁奇可不想把这种圣药用在这个普通的青部落人员身上,而且阿司匹林可是有数的,吃一颗就少一颗,也已经用了两颗了,这一颗药在关键时刻可是能救一人的。
再说,蒲公英有很好的抗菌消炎作用,算是一种广谱抗菌素,能清热解毒、治疗感冒发热等症状。所以,能用大自然中有着丰富资源的草药解决问题,那就不是问题。草药,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
现在就等明天早上他是否能够醒过来了。
说完,丁奇就安排大家赶紧吃饭睡觉,补充体力,奔波了这么多天,众人也确实需要好好
休息。接下来还有体力活等着大家,甚至可能会有战斗发生,所以要有饱满的精神和充足的体力支撑。
丁奇又检查了三个小队的狩猎成果,十几头角鹿,有大有小,脖子上都有箭洞,看来是把人家一窝都给端了。这群家伙除了箭技提升不少外可也真够狠的,难道不知道要可持续发展吗?看来有必要给大家讲讲“竭泽而渔、焚薮而田”的故事,让大家认清楚人与自然发展的关系。
但随即丁奇想想这是不是有些早了,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呢,就来考虑这个?但殊不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的自然环境、人和大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和基础,这是战略谋划,是顶层设计,需要一代代延续下去。
饭后,丁奇简单地对明天的工作进行安排,奔带领鼠小队在合适的地方挖洞窑,至少八个,工具有点少,只有两把铁锹和丁奇背包里的那把斧头,但可以借助斧头制作更多木锹使用。
仓带领熊小队去洞窑所在地周围砍伐木头,不要远,方便运送,工具是三把斧头和两把锯子,先砍倒树,再用锯子将树锯成两米长一截,便于放在洞窑里烧。
白牙小队则和自己前往那处铜矿石场,准备在那里建灰窑,炼出铜汁后直接与锡粉混合,制造青铜工具。
饭团探书
工作安排好,丁奇在检查了那位青部落成员后,叮嘱狐晚上警醒些,用刚才教他的那种降温法,交替着使用,希望能挽救回来对方的生命。
还好,这次出来各类工具准备得很齐全,锅和碗够用,不像去羽部落,就一口锅,吃个饭需要半天才能轮到自己,实在是不方便。
第二天早上,天色有些阴沉,一股从北方吹过来的寒风,慢慢拂过整个整地,同时告诉大家,近期天气会发生变化,极有可能是一场大雪。
丁奇嘱咐大家注意安全,然后就带着白牙他们,前往铜矿石场。小白留下来看守营地,小黑跟着熊小队去伐木处,小金则在空中跟着丁奇,始终在丁奇前方进行警戒。
走之前,丁奇再次看了看躺在那里沉睡的青部落成员,烧退了不少,还有点热,待更好地休息并吃些食物后,肯定会快速好起来。旁边的狐靠着一根木桩打瞌睡,他实在撑不住了,还好,他守护的人烧退了。
三队各司其责,却单说丁奇。
他带领大家依稀辨认过方向后,就朝着那处矿石场地前进。其实那里也比较好辨认,距离也不远,周围没有树木,只有大块的乱石杵在那里。而且那里远离青部落,平时很少有人过去,更不用说寒冷的冬天。
虽说雪改变了地形地貌,但通过几块大石头进行定位,很快找到了那处露出地表的矿脉,只是现在的矿脉被黑白两层雪覆盖,看不清原貌。雪层上没有人类的脚印,只有偶尔路过的兔子留下的一串串痕迹,消失在一些大石头后面。
雪层有一米多厚,但抵挡不住
丁奇他们的热情。在他们用双脚蹚开雪层之后,这片矿场就犹如《阿凡达》女主纳美族人公主涅提妮,在自己的情人面前剥开身上遮挡的薄衫,露出她的美妙。而这些美妙,在丁奇眼中就是眼前这些泛着蓝色光芒的矿石,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整片方圆二十多米的矿场全部露出自己的真容,将自己的美展现给其他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人面前,让他们忘记了呼吸,只想把眼前的一幕印在脑海中,永远也不要忘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瑰丽的矿石,也从来不知道会有一种颜色能够如此漂亮,将人的灵魂差点吸进去。
丁奇等他们震惊一会儿之后,出声将他们喝醒,告诉他们允许每人带走几块这种石头。众人纷纷呼喝起来,感谢丁奇的仁慈。
由于担心下雪,丁奇安排大家去捡拾矿石,堆积在一处地方,一天下来竟形成一座小型矿石山,泛着蓝色的光芒,壮丽如斯。
而丁奇也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挖灰窑,周围没有太多石块,便于开挖,离矿场不远,五六十米的样子,明天应该就可以带着铁锹过来开挖。现在天气虽冷,还有厚厚一层雪,但是下面的泥土地并没有冻住,是可以用铁锹挖开的。
回到宿营地,大家也都回来了,围在窝棚里说话,不过看着他们好像有些无聊。看来没有给你们更大的体力压榨啊,既然这样,那我就可以给大家加码了。
围在那里说话的人突然感觉自己脖子凉嗖嗖的,急忙紧了紧兽皮衣服,朝火边更近一些,甚至忍不住在想是不是自己的兽皮衣服有些薄。
丁奇当然也知道他们无聊,整天就是这些事情,漫漫长夜,光睡觉其实很无聊的。如果能有一些娱乐活动,相信他们会更积极一些,得给大家找点儿乐子。
他来到狐的身边,此时双眼有些红肿的狐正在给那个被救回来的青部落人喂汤喝,一点点肉汤,能给对方的身体带去能量和热量,而且对方肯定也退烧了。
“怎么样,狐,他好些了吗?”
丁奇一屁股坐在火堆前,从锅里舀出一碗热茶水吸溜溜慢慢喝着,看着眼前这个眼神还有些飘忽、似乎对自己有些畏惧的原始人,边喝边问狐。
“头领,他好多了,这是狸,是我一母同胞的兄弟,我已经给他讲了您救他回来的过程。非常感谢头领将他救了出来,从此以后,狐将永远跟随头领,成为您最忠诚的奴!”
狐说完就拜倒在地,以额触地,表达自己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敬。而旁边的狸也同样跪倒,像狐一样表示了自己对丁奇的忠诚。
丁奇并没有追问两人为什么这么做,只看两人的表现,肯定有什么悲伤的事情发生,如果两人愿意说肯定早说了。既然不愿意说,那就等等,总会有说的那一天的。
让白牙那队人去休息,喊上奔和仓来到外面,边走边说,了解各方的进展情况。
第132章 原始娱乐活动(求收藏订阅)
奔已经将洞窑建好,明天就可以烧制木炭,尽最大的可能烧出更多木炭。丁奇检查每一口洞窑的建造情况,长宽高形制一样,长两米二,深一米五,高一米五。这些洞窑都依一片土台而建,上面的积雪全部清理到周围,看着整齐划一。每个窑洞口都摆放了一堵用草和泥混杂垒好的土墙,还有一堆泥,待开始烧木炭时立即将洞口封上。
其实烧木炭有窑烧法、干馏法和机制法三种,现在使用的就是窑烧法,机制法是需要相应机器才可以。至于干馏法,则是将木材放在干馏器中隔绝空气烧成,按出窑方式不同分为黑炭和白炭,白炭比黑炭坚硬,但这种方式却是比较复杂,时间少,而丁奇的方式是操作简单,时间上要长一些。
而且在其中一口洞窑外,还摆放了五六块用泥和草做成的隔板,还有三块准备当盖子的圆形泥板,都准备烧制成形,用于熔炼铜矿。
在看了洞窑的情况之后,丁奇对奔的工作越来越满意,可以让他独立出去,带领另一队人发展了。
随后又看了伐倒的木头情况,积攒了好几堆,足够明天烧第一窑用。丁奇安排奔在开始烧第一窑之后,就将人分成两队,一队人去找丁奇,另一队人留下照看洞窑情况。至于仓那一队人,则继续去砍伐树木,多准备原料。
回到窝棚那里,和大家一起吃了饭,趁着天还没黑,丁奇召集大家来到一处平坦空旷的地方。
满意地点点头,丁奇对大家说道:
“我发觉大家最近有一种消极情绪,并不是大家不努力干活,而是大家在干完活之后表现出来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是大家感到空虚、无聊后表现出来的,这是前段时间让大家洗桑拿浴、比武的时候所没有的。”
丁奇顿了顿,看一下大家的表情后,继续说道:
“既然大家感到无聊,我就给大家找点事做,教大家一种娱乐方式。斗拐!”
说完,丁奇给大家演示了一下什么叫斗拐,这是每个男生童年时期必玩的活动。在所在童年游戏中,丁奇认为这是最激烈最有男子汉气概的游戏,有不少身材魁梧的女生也喜欢这种游戏,而且杀伤力惊人。
打小丁奇就喜欢这个活动,并且还是班里两个斗拐小队的队长,经常和另一队同学在垃圾堆上玩斗拐攻城的游戏,每次大课间休息都能带领小伙伴们一起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得胜归来。
现在丁奇就将这个游戏告诉大家,让大家在这无聊的冬季能够更加充实、快乐一些。如果可能,他还想带着大家一起去踢足球呢,有人说足球不好做啊,怎么可能?一个兽皮袋,塞进去一些兽毛,缝好就能用了。这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团队游戏。
大家很好奇头领给大家讲的这个游戏如何来玩,纷纷睁大眼睛观看丁奇在场中的演示,看着头领一个人用自己的单脚在场地中间辗转腾挪,上下翻飞,众人竟也有
一种热血沸腾、跃跃欲试的感觉。演示结束后丁奇挨个儿教他们单手或双手握持脚腕儿的方法、动作要领,注意平衡和身体协调。
随后丁奇将他们按个子大小进行分对儿,每一对儿进行斗拐练习,相互碰撞,相互追击,玩得不亦乐乎。后来,一些人觉得自己对手弱,开始寻找场中斗拐厉害的人捉对儿冲杀,其中以熊和壮两人表现最为勇猛。
两人也算旗鼓相当,激烈的冲撞,想将对方的手和脚腕子分离开。他们就像两个征战沙场的将军,在每一回合中都想将对手打败,斩于马下。熊的个子虽没有壮高,但也比其他人要强壮许多,而且他身体比较灵活,每每在被追赶的时候杀一个回马枪,将自己膝盖顶在壮的大腿上、手背上,甚至直接硬碰硬。
但结果还是搞不定壮。而壮也显得有些无耻,时不时来一个泰山压顶,将自己全身的力量压在熊的整个膝盖上,企图压垮对方。可是每次都被熊闪过去,在单腿腾挪间,从壮的身边滑过。
其他人已经不再相互斗拐,围成一圈,看着场中两人的精彩对决,直到两人一个大碰撞之后,体力不支,双双倒地,周围响起一阵巨大的喝彩声,传出去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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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部落山洞中,众人正在吃晚饭,每个人都拿着一根树枝,顶端插着一块黑不溜秋的肉,放在洞中的火堆上,目水转睛地盯着,不停地转来转去,过一会儿就把眼神瞟向两边生怕有人过来抢自己的食物。
头领坐在中间,就在他想将烤得黑乎乎的肉块递进嘴里时,隐约地一阵嘈杂的声音传进耳朵,像人类的欢呼声。这让他手猛地一抖,树枝上的肉差点掉到火堆里。
“这是什么声音,难道是有其他部落的人在周围吗?”
头领有心想派人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可深沉的夜色和呜呜叫的风声,让他退缩了,让他不敢下这个决定。
自从部落医巫死去,还损失那么多人手之后,部落比往常收获的食物减少了三分之一,尤其是作为储备食物的那十几个人逃脱,更是让部落的境况一落三丈,往日的荣光不再。
新上来的医巫水平有限,根本不能安抚大家躁动的情绪,使得近期大家的冲突越来越多,甚至有极端的情况发生。前段时间,一个年老的族人因为不小心碰到自己的手下,被推搡到石壁上,不小心给撞死了,这引起了一些族人们的愤怒情绪。
但在这具肉体带来的食物诱惑下,没有人再发怒,纷纷上前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生怕去的晚了,没有自己的那份。就在所有人都去吃肉的时候,唯独一个人没有上前,那是这个死去的女人的儿子。
没有食物吃的年轻人被自己安排出去找食物,本想着他会被饿死或者冻死,而跟着他同去的人也告诉大家他已经不行、倒在了雪地上,这终于让自己松了一口气。
可去拖拽尸体的人却回来报告说找不到那句尸
体了,这又让自己心头一紧,难道是有人拖走了他还是他被猛兽给叼走了?应该不是有人拖走他,这大雪天,可是没有人能够跑很远的距离出来的,就算出来,也只是在自己部落周围转转,根本不会跑远,那是找死的行为。
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个年轻人都已经死去,不会再回来,也不会再有什么不高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而就像刚才想的,听到的那些人声,也只是自己听错了,没有人敢远离部落。
有这样的人吗?头领问自己。
有,可是还没有生出来。
丁奇带着意犹未尽的大家伙儿返回窝棚里,带上门,趁着大家的兴奋劲,丁奇又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
“白牙,我问你,你知道几种捕鱼的方法?”
丁奇首先用提问的方式来打开话匣子,同时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这边。
“头领,我知道的捕鱼方法包括:拿鱼叉插鱼、用您做的网网鱼、下河用手爪鱼,这几种方式吧。”
白牙想了想,然后才说道。
“对,白牙说得对。我补充一下,还有一种方式叫涸泽而渔。什么意思呢?就是他们将一片湖泊或者是一条河水围起来,然后将里面的水全部排出去,最后只剩下里面大大小小的鱼儿,将里面的鱼全部打尽。”
“但是,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种方式有什么后果没有?”
众人使劲在想,纷纷交头接耳,讨论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可他们想来想去,也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最后只有一个人说出一句话:
“里面的鱼都被吃光了,湖里不会再有鱼了!”
“没错,湖里不会再有鱼。等待他们的,这个湖里也将没有任何鱼出现,给部落提供不了任何食物。而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的做法,就叫做涸泽而渔。而昨天大家出来打猎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打猎的方法,恨不得将全部动物都留下来的想法,也是不对的!”
丁奇说完,窝棚中众人认识到自己做错了,纷纷跪在那里,表示以后不再做这种涸泽而渔的事情。目的达到,丁奇也就不再多说相信他们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在每人灌下去一碗热蒲公英茶水之后,丁奇让大家赶紧睡觉,可大家那股兴奋劲儿,很晚很晚才消失不见。
第二天早上,丁奇小队的人扛着铁锹前往矿场开始建灰窑,奔则带领众人开始烧木炭,放入木头、点燃、封窑,同时也将准备的隔断、圆盘等放进去,直等最终收获。仓则继续在森林中砍伐木头,争取更多机会储存足够多木头。
丁奇建的灰窑和以前差不多,只不过这次带上了筛子,准备筛出一些细土出来,这里周围石头多,需要一些细土来抹平窑体,提高窑体的温度,同时也提升窑体烧制矿石的速度和效率。
第133章 大仇得报(求收藏订阅)
在提升熔炼和燃烧效率这方面,丁奇特别抽出多人准备进行一项工作:粉碎矿石,将矿石弄得越碎越好投入到灰窑里。没有粉碎工具,那就用斧头和大石头将矿石砸碎,用筛子运过去就行。
灰窑建造和部落中那些灰窑有些不一样,从原地向下挖出一个深一米半的土坑,长两米,宽两米,左右两边作为两口灰窑的挖取地,下面那条边挖出一个斜坡,作为进出口,那个四平方的坑底作为工作场地。
坑挖掘好后,开始挖那两口窑体。窑体内径大概一米二,直接从地面向下挖一米,然后向中间缩进去十公分,留出一个沿儿用来放置隔板栅,继续向下挖到坑底。随后其他人在上面用泥和草和在一起,沿着挖出来的内径,垒出一个厚三十五公分、高一米的窑体上部,上面尽量往里缩,将内径缩小到五十公分左右。
而在坑底部则由另外一人拿铁锹在坑底向上四十公分处继续挖出一个口,用来放置陶罐,接取上面流下来的铜汁。而在口上面十公分也就是放置隔板栅的位置也挖掘出一个口,用来掏炉渣。最后在这个掏炉渣的洞口上面,还用木棍通出来一个小口,用来作为通风口使用,用打气筒从这里向窑内输送空气。
两口灰窑基本同一时间建好,多余的人手都在那里在砸矿石,而这时奔那一组分出来的五人也从营地那里过来,说明那里的洞窑也封口了。
不过带队来的鼠告诉了丁奇一则消息,狐和他那个弟弟消失了!营地内外都找遍,没有找到。
“不用找了,我知道他们去哪里了。”
丁奇听完鼠的汇报就知道狐两人去哪里了,他指着剩下的人对鼠安排道:
“这里的人工作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去看看,待时间差不多了就带大家回去吃饭。”
鼠点了点头,当即开始安排人找来木柴,在两个灰窑下面点火,准备将灰窑的土质烧结实点,迎接接下来熔炼矿石的活儿。
丁奇转了一圈,看看没有什么需要交待的,就一个人滑着滑雪板朝青部落所在地前进。而他头顶上的天空阴云密布,随时都会有一场雪降下来。
此时此刻,在青部落中,一群人正围着中间的狐和狸两人叽叽喳喳问个不停。他们经过刚开始的一阵慌乱之后,慢慢镇定下来。
刚开始,在狐出现在洞口时,整个部落的人都慌了,尤其是紧跟其后的狸也出现时,众人被吓得纷纷啊啊大叫,在洞里来回乱窜。他们认为死去的狸又活过来了,联合被野兽拖走的狐一起回来,这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死去的人怎么可能会回来呢?除非他们变成了传说中的恶鬼。
他们可不认为这是神或神迹,这是一件让他们感到恐怖的一件事,只能归结于这是鬼,是死去的狸和狐变成鬼魂过来找他们报仇了,不管这是黑夜还是白天。嗯,为什么会有对方是来报仇的想法呢?难道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狐他们的事吗?
尤其是跟着狸一块出去的那几个族人,更是吓得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嘴里胡乱地叫着,说着不明意义的话语,有种语无伦次的感觉。
更不用说处在洞中最里面的头领,此时他差点惊叫出声,可身为头领的意志告诉他不能这样做。他战战兢兢地走向洞口,看着正面无表情瞅着自己的两人,咽了口唾沫,结结巴巴指着两人说道:
“你…你…你们,到底…到底是…是谁?”
狐
没有发话,身在丁部落,充足的食物供应和体力劳动下让他看起来比以前要强壮许多,他站在那里感觉比头领还要有气势,具有压迫感。他就那么直直看着以前的头领,不说话,连眼珠子都没有动一下,仿佛真的是从地狱归来的一个冤魂,回到人间索取仇人的命。
就在青部落头领差点顶不住狐的气势压迫,两股战战想要软倒在地的时候,狐发声了。
“头领,狐回来了!”
这一道声音倒是不次于一道晴天霹雳,将青部落众人震醒,仿佛出声的狐没有之前那么可怕了。
终于有大胆的人走向前,问道:
“狐,真的是你吗?你不是被野兽拖走吃掉了吗?你怎么能活下来的?还有,你身后的是狸吗?他前两天不是被冻死了吗?”
这几个问题一问出来,提问的人包括他身后的人明显都松了一口气。
狐两眼一瞪,怒气一闪即逝,慢悠悠说道:
“难道你们这么想我被野兽吃掉吗?难道这么想让我弟弟被冻死在外面吗?”
先前提问的人赶紧摆手,表示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狐,不是这样子的,我们都希望你们好好的,但你也知道,你消失了那么久,在这猛兽横行的大荒里,没有谁能单独活下去的。而在冬天,在雪地中倒下去的人,也只有一个结果。而你们俩这样回来,如何不让我们大家感到震惊?”
紧跟着,他又向狐问道:
“你是和狸一起回来的,难道之前是你救了狸吗?獾他们几个是和狸一起出去的,但狸倒在半路上,獾他们饥寒交迫,也救不回来他,只能回到部落让身体健壮的人去救他,可等到地方了,却没有看到狸,我们也以为他被野兽拖走吃了。”
处在后面的青部落头领在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之后,也不再像之前那样震惊,认为狐肯定是碰到什么好事,没有被野兽吃掉的幸运儿。既然不是死人,那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他们还是青部落的人,还得听自己使唤。
“狐,既然你和你弟弟没有死,那你们就还是部落一员,那么你们就应该为部落奉献一切,现在你们俩和獾他们小队一起出去狩猎,多猎回来一些野兽,这样大家就能吃饱肚子,更有力气捕捉更多的野兽回来。”
不过狐却是不鸟他,面无表情看了一眼对方后,脸上明显出现了一丝不耐烦的表情,他对部落众人非常了解,看似关怀倍至,实则是想通过此方法摸清楚他俩的底细,他们不会相信自己有什么好运气。
而且这个残忍狡猾的头领,更是认为自己还是以前那个狐,对自己喝来喝去,颐指气使,这反倒让狐有一种好笑的感觉。不管了,反正自己也早就对部落众人失去耐心,也是准备过来杀头领报仇的。因此他直接开口说道:
“我没有被野兽拖走吃掉,我被一个强大的部落头领救走活了下来,而狸也一样,也被这位部落头领救了回来,这位部落头领就是现在大荒上流传的荒神!”
狐刚说完这句话,本来还有些镇定的众人,再次不淡定起来,尤其是知道更多荒神信息的头领和隐藏在众人身后的新任医巫,他们更是震惊地无以复加。
本来就是当一个笑话听的故事,可它的主人公却出现了,而且还将自己部落两个必死之人给救了,这如何解释,难道大荒上流传的这一切都是真的?荒神就是来帮助各个部落远离饥饿和寒
冷的神的使者吗?
头领和那个医巫两人身体剧烈地抖动,仿佛他俩正面临着什么巨大的恐惧,让他俩身不由己,抑制不住这种来自身体内部的恐惧。
他们最清楚流传的荒神信息,在大多数人知道荒神是救助各个活不下去部落的神之使者时,背后还隐藏着一条信息。那就是荒神不仅是带来温暖、食物和光明的神之使者,他还是带来杀戮、鲜血和恐惧的荒神。
荒神和神之使者看似在大家心中是一回事,在众多小部落中,荒神和神之使者就是一体的。可流传在大部落上层的信息表明,这是两码事,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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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听到荒神这个字眼后部落众人认为这是一个机会,一个摆脱现在这种饥寒交迫境遇、投奔荒神的机遇;而头领和新任医巫则觉得,自己部落坏事真的做得太多了,上天派遣了荒神过来,部落将遭受杀戮和鲜血的洗礼,从此在大荒的世界中除名。
就在头领正在思考如何解决眼前发生的事情时,狐向前迈出两步,站在他的面前,直直地盯着头领说道:
“头领,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是想带着大家继续过这种饥寒交迫甚至是吃人的生活,还是领着大家一起投奔荒神,加入他的部落,让大家远离饥饿和寒冷呢?”
头领被狐的视线盯得感觉面皮有些发烫,不看直视他的眼睛。他想直视对方,可在看了一眼之后立马就退缩了,他感觉不可思议。作为头领、享有部落众人生杀大权的自己竟然会害怕自己部落的下属,这是一件很可耻的事。可这件事却偏偏发生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相当无奈和沮丧。
就在他想挺起胸膛说两句话时,狐一句话将他的情绪挑动起来,愤怒已经笼罩在他整个心头。
“头领,你已经不配再坐在这个位置上,你已经失去了一个头领应该具备的一切责任和担当,尤其是在医巫死去之后,你更是失去了往日的自信与果决,变得自私、怀疑一切,你将族人给予你的权利用在了对付族人的身上,你已经不具备头领的资格。”
“胡说,你个小崽子,那野兽怎么就没有将你吃掉,反而让你回来在这里胡说八道。护卫,将他们俩轰出去,交给父神和大荒来决定他们的命运!”
可站在他身后的护卫或才说狩猎队员们,却没有一个敢于上前,一是因为他们身体饥饿,浑身无力,二是因为他们在听到狐所说之后,对头领的信心或者说忠心开始摇摆。一个不能为部落着想、不为部落众人的温饱着想的头领,肯定是不合格的。
三是他们作为普通的部落一员,虽说也吃过人,甚至是自己部落成员也被他们吃掉,但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也向往那种温饱不愁、三餐有肉的生活,而现在能带来这种生活的荒神竟然和狐有关系,他们何尝不激动、不向往这种生活?并且,从狐的穿着和精神状态上来说,他肯定是已经摆胶了没有食物的困扰。事实摆在面前,所以他们犹豫了。
就在部落其他成员犹豫不敢上前的时候,狐藏在右手中的石匕滑出来,迅速向有一步,右手猛挥,从头领的喉间划过,激散出一蓬鲜血。
而站在狐身后的狸也是一个前冲,将自己右手中的石匕从头领随意披散的兽皮间捅入他的腹中,狠狠一扭再一顶,将自己心中那口怨气和大仇得报的畅快发泄出来,迎着头领喷射的鲜血,吞咽数口,酣畅淋漓。
第134章 跟着荒神有肉吃(求收藏订阅)
狐在切断头领的血管和气管之后,继续向前冲向他身后的新任医巫,只有将这个医巫也杀了,部落将永远听从自己这个强者,跟随自己加入丁部落,成为荒神的支持者和信仰者。
噗!
打磨得非常锋利的石匕挥过,医巫也慢慢软倒在地,渐渐失去光彩的双眼离洞顶越来越远,告别这个生他养他的山洞,永远!
事发突然,洞中还没有反应过来,头领和医巫就已经被狐和狸两人杀死,待医巫倒下去的时候,几声尖叫响起,站在洞口的族人呼啦啦全部跑出洞外,可还没等他们在洞外站稳脚跟,最先跑出洞外的人却愣怔地站在那里,哪怕被后面的人撞上也不自知。
在他们面前,站着一个人,虽说全身都裹在厚厚的兽皮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可跑出洞外的每一个人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眼前这人就是狐口中的荒神。没有理由,非常但这就是他们心中的真实想法。
人群从前往后,慢慢矮下去,如波浪一般,全部跪倒在地,嘴里哼唱着,好像是一首歌,也像是一句话,请求荒神的原谅和宽恕。
不一会儿,狐和狸手持石匕从洞中走出来,来在人群前面。他俩身上沾满血迹,石匕还在往下滴血,刚刚杀人产生的戾气在他俩身上没有消散。
在刚刚看到丁奇的第一眼,眼中的暴戾之气还有所散发,显然狐没有预料到丁奇会过来。但他很快就调整过来,来到人群前的第一时间就将石匕扔掉,没有丝毫犹豫地跪倒在地,以额头触地。狸也有样学样,跟着跪倒。
“荒神,青部落上下请求您的宽恕,希望加入丁部落,获得赎罪的机会。”
狐知道,头领丁奇对待食人部落的手段,之前羽部落那一批食人部落就是前车之鉴,如不是壮有些天赋异禀,丁奇会将所有入侵羽部落的食人部落成员杀掉。
丁奇赶过来的时候,狐刚好将头领给杀掉。他在听鼠说狐两不见的时候就知道狐两人肯定要回青部落报仇,所以他就从铜矿山那里直接转道过来,也刚好碰到狐杀人报仇血恨。
虽说狐没有参加狩猎队,但长期的食物供给和营养补充让他的身体素质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对付普通人都能轻易得手,更不用说食物短缺的青部落头领。
可是狐知道,丁奇自己也知道,狐的作法是私自决定,没有上报部落管理层。并且他的身份目前在丁部落就是一个奴,没有允许他也不能出去,如果出去就视同逃跑,部落是有权将逃跑的人杀死。虽说部落对待他们这群奴很宽松,但不代表规矩宽松,是白设的,人性关怀与法理是两码事。
风呜呜吹着,一阵紧似一阵,偶尔有零星雪花飘落下来。
人群前面的丁奇一动不动,就站着那里,看着眼前跪在地上的狐和狸,看着眼前一群人,一句话也不说。
一分钟过去了…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丁奇没有发话,跪在地上的人也不敢吭
声,尤其是狐,在虽冷,可头上已经布满了汗珠,一滴滴顺着额头落在地面上,溅起一个个小坑。
丁奇越是不说话,他越是不敢动身,腿麻了,手麻了,露在外面的皮肤感觉开始冻僵了,但他就是不敢起身。
二十分钟过去了…
丁奇一直在思考,自己将这群人救了是对还是错,或者说自己来到这个原始社会是对还是错,想得入神,竟将眼前众人给晾在一边了。直到人群中有两个人体力不支,被冻得浑身僵硬躺倒在地,才将丁奇惊醒。
“别在这里跪着了,先起来吧!”
丁奇故做严肃地让人起来,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连眼神都没有波动,却是他借此来稍稍掩饰自己内心的尴尬。可他这样的动作和行为,在众人眼中理当如此,纷纷感谢荒神,急忙起身,有人却是因为起得急,摔倒在地。
大家倒是误会丁奇了,他真不是这样的人啊,一时想得出神忘记了,但事情已做,他更不好意思来澄清此事,难道他能大声承认自己这个荒神做了一件糗事吗?打死都不能承认。
刚才失神时他倒也是想过怎么处理眼前这批人,而且他在来青部落之前已经有过初步打算。但那时他想得比较复杂,认为需要打上一场才能将整个部落收入囊中。并且也想让狐打入青部落内部来挑唆部落之间的关系,合纵连横将头领的权利架空,或者将大多数人拉拢到狐这一边,孤立头领和医巫,最终丁奇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干掉头领,成为部落的拥有者。
但没想到这里出现了狸这个变数,而这个变数直接导致狐阴差阳错杀了头领,果断将部落的权利握在自己手中,算是意外之中的惊喜吧。
“狐,让大家进山洞中取暖,并清理一下,然后你踩着我的滑雪板去将奔他们召来。”
一个小时后,奔率领鼠小队余下的人和送木头回来的熊小队全部共计十六个人快速冲进洞中。训练有素的他们踏着整齐的脚步声站在丁奇身后,一字排开,整齐划一的动作和精悍的外表将一众青部落成员吓得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尤其是丁奇身后站的壮与熊两人,如两头高大的黑熊一般,气势更加迫人,衬得丁奇更加神圣不可侵犯。
下面的人哪见过这个啊,唬得他们两股战战,不敢出声。
此时,狐再次率领众多青部落成员跪在丁奇面前,高呼“荒神、宽恕”字眼,阵阵回声在洞中翻滚不休,如虎啸龙吟。
待洞中声音暂歇,丁奇站起身来,低沉的声音响起:
“青部落在原头领的带领下,作恶多端、欺压其他部落,掳掠他人为奴,拿奴甚至是自己的族人作为食物,青部落行为已不容于天,不容天地,也不容于大荒中各部落众人。”
丁奇顿了顿,看了一下众人畏缩的表情后,继续借助荒神的身份来装13:
“今天,天神派我来青部落,就是为了惩戒青部落所犯下的错事,狐就是秉承神使的意志来实施惩罚。”
低头跪在那里的狐心中一阵犹疑
,什么情况?我怎么成为荒神意志的传播者了呢?头领难道不追究自己私自离开队伍报仇的事吗?这可是和应该出现的剧本不一样啊!
丁奇可不管他心中怎么想,继续说道:
“如今头领和医巫已遭天谴,可你们犯下的罪行也不能就此揭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就罚你们从今天开始起,在矿山那里进行劳动改造,劳动改造知道吗?就是干活,多干活,勤干活,时间为下一个雪化之时。用你们的劳动和汗水来洗刷身上的罪孽,改过自新,争取早日成为丁部落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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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部落如何,从我身后的狩猎队员身上能看出来,从狐身上能看出来,只要你们诚心劳动改造,遵守丁部落的规矩,你们可以像普通人一样活动、干活而不用如动物般被拴着。丁部落的肉山是为你们准备的,烤肉是为你们准备的,保证你们每天都能吃饱饭。”
“记住一句话,错在过去,改在今天,跟着荒神有肉吃!跟着荒神有衣服穿!不会挨饿,不会受冻,丁部落就是你们幸福的.asxs.!”
丁奇说着说着就将劳动改造的口号喊出来,当年他可是被借调到劳改农场看押了一段时间犯人,没想到今天竟然把这些针对这些犯人的口号喊了出来,有些难堪啊!
轰!
下面的人震惊了,沸腾了,能吃饱穿暖,这是一个多么诱惑的字眼啊!尤其是现在,他们可是很久没有吃饱饭了,本来上一顿饱饭应该就是跪在那里的狸,可现在他们只能舔舔舌头,将那份心思收回去,不能再有一点儿想法。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跟着荒神有饭吃,不用受冻挨饿,那还犹豫什么,甩膀子开始干呗!
转眼间,如山洪般轰鸣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洞穴中,久久不愿平息。
接下来,丁奇将狐喊过来,先是批评他不按部落规矩行动,所以就处罚他和原青部落人奴们一起在矿山上劳动,但念他杀敌有功,命他为所有奴们的队长,简称青奴队。青奴队的人将全部驻扎在这里,熔炼铜矿、烧木炭,同时,将白牙小队的人留在此处进行看管。
对于奔没能看管好部落中人,丁奇也对他进行批评和处罚,他代表鼠小队全体被罚了100个俯卧撑,并以此为戒,不允许再出现今天这种情况,否则牵涉到谁定斩不饶。
处罚过奔之后,丁奇又让奔带着人去运送五头角鹿过来。加上狐和狸,整个部落剩下的人口居然还有38个,其中男人20个,女人18个。十二岁以下的儿童8个,各有四个,这对于丁部落来说,算是人力的一个极大补充,加上丁奇猛增到138人,可男女比例仍然没有缩小。
接下来,丁奇喊上几个青部落的老人,坐在篝火前的一块石头上,和他们聊天了解当前部落有什么问题和需要什么支持。
不过丁奇无意中得到一个消息,原青部落的头领准备再过两天就去攻打青鸟部落,这算是丁奇给青鸟部落带去了一份安宁,一份青鸟部落并不知道的安宁。
第135章 葛根和角力(求收藏推荐订阅)
在狐的一顿操作下,三口锅同时开始炖肉,撒上细白的精盐,整个山洞中瞬时弥漫着浓郁的肉香味,围坐在周围的人喉节涌动,伸着脖子朝三口陶锅里观看,不明白怎么肉和水放进那个容器里用火一烧,就能出来这么香的味道。
太香了!从来没有闻过,每个人都在咽口水,坐立不安,这种味道甚至已经进入他们细胞的深处,让身体记忆住这种味道。
看来荒神说的不错,跟着他有肉吃啊!
站在三口陶锅前忙来忙去的狐倒是非常高兴,时不时用手中的陶勺搅动一下陶锅中的肉,并将里面的一些白沫清除出去。此时此刻能学着头领操控三口锅来做饭,这种感觉特别爽,比吃肉还香。而且,站在这里享受着部落众人崇拜的目光,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万众瞩目的感觉。
丁奇现在正和奔两人在洞中转悠,尤其是之前医巫所在的角落,是他俩寻找重点。
丁奇以前来过这里,对这个角落还算熟悉,不过当时是晚上,情况也比较紧张,他进来也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回,并没有细致打量翻找这里。此刻,丁奇就是在这里寻找宝贝。
墙上的壁画都是用白色的线条勾勒出来,不过看上面的内容以狩猎动物居多,还有一些攻打其他部落、获得奴的图画,他们将奴带回来,有的养着,有的当场杀掉祭祀上天后吃掉。虽没有血腥的场景和红色的血液,但那种让人感觉恐惧的场面,还是呼之欲出。
另外一边则是丁奇的形象,准确地说是荒神的形象,自从老医巫死去之后,也没有人再在壁画上刻画什么。勿勿上任的新医巫也还没有怎么经历一些特殊或值得记忆的事情,也就没有再向上面画什么。
石台上,那个石碗还在,里面还有青色的粉末,已彻底干涸,龟裂成块。一些细长的像是豪猪刺或者动物骨刺的东西随意摆在桌上,粗细各不同,整体偏细,尖头都被染着青色,想必这是青部落医巫长期用来给族人刺青的工具。
丁奇倒是向狐打听过,这刺青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刺在身上的,只有部落中的勇士或者立下大功劳的人才能享受这一待遇。
其他一些零碎的物品倒没有什么出奇的,胡乱散放在那里。就在丁奇觉得这里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继续翻找下去时,那边正在犄角旮旯里翻找的奔发出声音。
“头领,您看看这个是什么,能吃吗?”
只见奔拿出来四五块细长如红薯般的东西,色泽暗黄,干巴巴的,应该是放在这角落里很久,没有人发现所以就成这样。不过这东西倒和丁奇在部落食物储存室里发现的那几块植物根茎比较相像,也不知道是否是同一种块茎。
“不知道,呆会问一下他们这里的人。”
丁奇接过来闻了闻,上下掂了掂,比较沉,但看不出是什么。
他转身看了看这角落再没有其他有价值
的东西,就将那几支骨针拿走,等磨出针眼就能当缝针使用,这比自己部落磨出来的针还要好一些,巧她们应该会比较喜欢。
“你们谁知道这是什么?”
奔来到人群中间,举起手中的块茎,询问正盯着狐煮肉的众人。稍有些不耐的众人看到奔后面的头领,不敢表达不满,都将目光看向人群中一个长相比较老的男人,看来他应该知道。
奔将手中的东西递给对方,询问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男人双手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对奔说道:
“这是一种植物的块茎,以前部落经常采集这个吃,但味道偏苦偏涩,却能饱腹,吃上两块,一天都不觉得饿呢。”
丁奇一听这东西这么好,赶紧问对方在部落周围是否还有。
“有,山坡上比较多,成片生长,不过挖出来的这些根倒不大。在部落找到更多肉食之后,大家就很少吃它。对了,我们都叫它“圪”,因为它长相像一个土圪垯。”
“圪垯?圪?难道是葛根?”
听他说完,丁奇脸色就猛地一变,联想到后世一种珍贵的植物葛根。而且它们发音相近,原始人也并没有文字,所以从发音上判定它们很有可能是同一种东西。
如果真的是葛根,那部落的粮食就又增加一种了,而且还可以做酒,甚至可以用葛藤纤维来纺线织布,在没有发现麻的情况下,葛藤做的衣服就能改变原始社会部落人的穿衣习惯,远离兽皮裹体的原始时代,提前进入纺线织布的农耕时代。再加上发现的黍子,明年部落就可以大量种植这两种粮食,农耕时代已经不再遥远。
丁奇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再次向对方确认过之后,丁奇就告诉狐,待大家的兽皮衣裤做好后就让这个人出去试着寻找这种圪,待挖出来一些,打磨成粉之后就能知道是不是“葛根”。刚才,丁奇在心中直接将这种发音为“圪”的植物,直接命名为“葛”,它的根就叫做葛根。
为奖励对方,丁奇让狐给这个人多加两块肉,这让对方非常高兴。这些奴们使用的都是狩猎队员的第二个碗,但数量还是不够,那么没有使用陶碗的人就用部落原来的石碗来盛汤和肉。
丁奇在山洞中留下五个人,自己则带着奔和其他狩猎队员趁着天还没黑一起返回宿营地。此时,外面的雪已经开始下了起来,黑雪再次登场,纷纷扬扬。
晚饭后,因为下雪,户外也不能活动,这让准备再次进行斗拐活动的众人有一点小失落,安安静静的躺在窝棚里,看着丁奇在篝火前忙来忙去,时不时拿着一根烤成半圆形的树枝叉来叉去。
丁奇手里拿了一根带叉的树枝,这是他趁着雪不大,跑到林子里砍回来的树杈,只不过那两根杈被他烤成了圆弧状,拿起来就像各大火车站或者银行保安使用的防爆钢叉。这个木叉子握柄有六七公分粗
,杈头有五公分左右粗,看起来比较结实。
丁奇拿它在那一大一小两个厚重陶罐上比划,就是为了测试能不能叉得动它们,并确定叉起陶罐时叉子在罐体上的位置。这个木叉子有两个作用,一是在熔炼出铜汁时将陶罐能轻易端出来,不像以前那样用兽皮端;二是作为一个模,制作出来青铜叉,肯定会比木叉子更加结实耐用。
第二天,雪依然在下,整片天地都笼罩在黑色的世界里,光线仿佛都被黑雪吸收了似的,天地更加暗淡无光。
丁奇依然没有闲着,奔和仓还有三位小队长都在看丁奇在做什么,他通过这种方式来教会他们。
在他们几个人搭建的棚子下面,已经被人挖出一个深两米长宽各一米的土坑。丁奇将里面挖出来的泥土用筛子筛细去除杂质之后,用热水开始和泥,但很快就又冷得刺骨,可他毫无所觉,慢慢将水和泥和成型,将斧头、锯子、锹、十字镐、砍刀等模型压在两块对应尺寸的泥块中间,压成型后就摆放在窝棚里阴干,准备再烧木炭时烧成陶模。到时候两块对应的陶模块捆在一起,倒入青铜汁就能将工具铸造出来,至于后期的加工那再说。
丁奇甚至让人仿照灰石部落人磨制的箭头磨出五个箭头,压在一块陶泥里制成箭陶模,每个陶模上有二十个箭头模型,一次就能制出二十个箭头,可以批量化生产。至于斧头、锯、锹、十字镐等每个也有十个陶模,能够快速生产一批工具,提高部落生产效率。
雪下了一天,丁奇也忙活了一天,在奔和仓他们的帮助下,大多数准备工作都做好,尤其是后期更不用他操作,这几个徒弟把活儿干得也是有模有样。最后,丁奇还大致测算出大陶罐和小陶罐的体积关系,大概是三比一的比例。
至于狩猎队的其他人,丁奇倒也没有让他们闲着,又教了他们两个活动:掰手腕和角力。掰手腕大家都知道,至于角力,估计好多男生中学时期也玩过,就是右脚相抵,成弓形,右手相握使力,看谁能将对方从原地拉倒。
这两项活动都是力量的代名词,而且也不需要太大的地方,窝棚里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使用。他们不时发出一声声喝彩,为胜利者欢呼,为失败者惋惜,玩得也是全情投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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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雪小了一点,大家赶紧将烧了两天一夜的洞窑打开,将里面的木炭运到另一个新建的棚子底下,再将木头放进去继续烧制木炭。有一口特别空出来、没有放任何木头的洞窑,则堆满了烤干的陶模,准备烧成陶器。之前放进洞窑里烧制的隔栅和盖子又再次放进来,因为它们是半成品,还需要放进洞窑里继续烧制才能合用。
以后,丁奇将在建立一个分基地,除了女人和孩童带回丁部落之外,其他原青部落所有男人全留在这里采矿、烧陶器和冶炼青铜器。
第136章 “遗”物忘形的丁奇(求收藏)
清晨,暖和的窝棚外面依旧黑洞洞的,可有着严格自律习惯的丁奇已经醒过来。抬头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天空和不停飘下来的雪花,内心深处竟然产生一种懒洋洋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春秋天周末下雨时窝在被窝中补觉的感受,温暖舒适惬意还有那么一丝小确幸。
自己居然梦到了以前高中时期暗恋的女生,难道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吗?那大大的眼睛和双眼皮,飞散飘扬的长长直发在自己眼前飞舞,还有那一对儿可爱的小虎牙,让自己久久不能遗忘。
可看着看着,对方就离自己远去,画面越来越模糊,随后居然变成了鹿的脸在自己眼前飘,最后又变成力部落蓝虎头领的女儿妇流着鼻涕向自己招手。
而这一幕却将丁奇直接给吓醒了,成为这个小确幸之外唯二的不满意。
嗯?唯二?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却是丁奇感受到自己胯下有些潮乎乎、粘粘的,有过这种经历的丁奇顿时将头藏在兽皮下面。
自己竟然可耻地梦遗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没有那种冲动的感觉。
太丢人了!
多久没有这种自然行为了?啊?
可这也不能怪丁奇啊,他现在这具身体灵魂28岁,肉体却是实实在在的十六岁,正处在花季的年龄,似乎这个年龄“遗”也很正常啊,可自己为什么会有种羞愤欲绝的感觉呢?
那是因为此时此刻,狩猎队的所有队员居然全部醒了,正有说有笑地打着招呼,准备起身去洗漱。可看到还在那躺着的丁奇,大家顿时一脸问号?
什么情况?往常早起的丁奇居然还没起来,还在睡觉?
丁奇心说,特么的是你们早起了好不好啊,还是约好的那种,要不然咋会集体同时醒了呢?
可狩猎队员们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他们觉得这肯定有情况,这与往常不符。用头领讲过的话叫什么来着,对,一反常态。
不,一反常态还不能足够表达这种感觉,标新立异?头领也讲过的。还不对,不是这种感觉。哎,对了,遗物忘形,就是这几个头领讲过的字。遗留下一物,却将自己的形象给忘记了,多形象,这不正是讲现在的头领吗?这不,大家看看,他还在那蒙着脸睡呢。
看看我们学习得不错吧,遗物忘形这几个字都能记住!
夸我!
所以,他们就一直盯着头领,期待头领夸夸自己。不过他们把自己认为的丁奇正在睡觉这件事给忘了,真是一群可爱的人!
而丁奇则躲在兽皮下面,偷偷看着外面,不敢吭声。双方都不出声,导致现场进入了一个诡异的无声环境,似乎连呼吸声都听不到。直到奔出声:
“你们都在干什么,还不赶紧出去洗漱?”
丁奇心说,还算有一个清醒的,这就给我解围了啊!
没多会儿,窝棚里的人走了个干干净净,天边也开始露出一抹亮灰色。
丁奇慢慢露出头,看到窝棚里就剩下奔一个人,他赶紧对奔说:
“奔,你站在外面帮我守一下啊,我换件
衣服。”
奔倒是没有多想什么,忠实地执行丁奇下达的命令。
丁奇赶紧坐在兽皮窝里,将兽皮长裤脱了,再将里面的迷彩裤脱掉,只剩下一条小内裤。还好,他自己一直穿着内裤,要不然今天的糗更大了。
迅速将内裤脱掉,再套上迷彩裤和兽皮裤,瞬间觉得清爽许多。不过还得赶紧去打理一下个人卫生,但想想那冰冷的河水,丁奇就忍不住打个哆嗦,这可是一大挑战啊!
好不容易将自己收拾干净的丁奇站在篝火边,利用篝火的温度将自己从内到外烤干。而内裤则搭在窝棚内,慢慢烘干。
不过他不搭还好,搭上去之后就引起一众队员们的好奇之心,心说这怎么和自己穿得不一样呢,想摸摸,可这是头领的东西,还是不摸了吧,看看就好。于是内裤又成了大家的观赏之物,这让丁奇欲哭无泪,赶紧将那有碍观瞻之物收起来,试着能不能用自己的体温将湿凉的内裤暖干。
早饭后,了然无趣的众人看着外面和头顶的黑雪,默默地在那里思考,许是思乡了吧。长期处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人类哪怕是处在群体中,也会产生孤独的情绪,这种情况下须有一个转移他们视线的东西或者活动。
因此,丁奇让大家把窝棚收拾一下,将个人的兽皮垫子或被子之类卷起来堆在角落。然后丁奇给大家做了一个类似俯卧撑的示范-平板撑,丁奇要求每个人都按照他的姿势来做,坚持不下去的人算输,输的每个人罚写字,并且是用屁股写字。这个惩罚可是让大家出丑不少,之前学字的时候鹿经常用这个来罚大家,算是一种大家比赛害怕的处罚方式了。
除了这个之外,丁奇还将蹲马步、掰手腕、角力的活动内容拿出来,让大家一一进行比赛,也算将大家的积极性给调动起来,整个队伍的气氛总算恢复了正常,不再死气沉沉。
第三天,黑雪总算停了下来,这场雪比第一场黑雪还要大,仿佛将天空中的烟雾都吸到雪片中似的,天空都明朗了许多。丁奇甚至相信,只要太阳出来,就能将阳光撒向人间呢!
丁奇派人去联络狐,看看每个人的兽皮衣服是否做好,如果做好,就让狐带领他们去矿场帮忙,清理积雪之类。经过几天的将养和休息,想必他们绝大多数人应该恢复过来了吧。然后各小队还按照之前的分工,各干各的,有条不紊,互不相关也能积极配合。
白牙小队和鼠带领的五个人拉着一辆辆装满木炭的雪爬犁,踩着滑雪板,走向铜矿场。现在已经出窑两次木炭,第三窑正在烧制,相信明天就能烧制第四窑。
丁奇带着隔板栅、盖板和两大两小陶罐还有其他工具和铸模,装在雪爬犁上一起拉到矿场。先是指挥大家用铁锹或木板将积雪清除到一边,再将粉碎的矿石清理出来,用雪爬犁运到灰窑旁边待用。
丁奇将两个隔板栅放进灰窑中,上面放满厚厚一层木炭,再将铜矿石用铁锹铲进去一层,随后就一层木炭一层矿石直至整个灰窑填满。
点火!
也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奔举起手中早已准备好的火把放
在右边那个灰窑洞中点燃木炭,旁边的人使劲拉起打气筒,将空气输送进灰窑中,很快整个灰窑中充满熊熊的火焰,将木炭一层一层点燃。
丁奇这次比较谨慎,先只开一个灰窑,待情况熟悉后再开第二口灰窑不迟。
丁奇看到整个窑温提升上去,赶紧将盖板放好,又将清炉渣的口堵上,整个灰窑的温度迅速提升上去,慢慢将矿石熔化。至于小陶罐和大陶罐也各就各位,等待铜汁出现的那一刻。
等待很煎熬,但丁奇可没有闲着,让一个队员拿着筛子筛细土,堆放在四根短木头围成的四边形里,长宽各两米,厚半米,平整后压实。然后将斧头和铁锹插进土里,形成模之后拔出来,再插入一根和斧柄或铁锹柄一样粗细的木头进去准备形成上面人窟窿用来装木柄。
丁奇做这个只是为了以防万一,避免再出现第一次做青铜器时的失误。
随着时间的推进,大陶罐中铜汁越来越多,丁奇赶紧让人用木叉子将大陶罐移出来,将另一个准备好的大陶罐放进去。移出来的大陶罐红通通的,里面的铜汁翻滚不休,不时冒上两个泡泡,啵地一声破灭。
丁前让人将大陶罐倾斜,往小陶罐中倒入铜汁至三分之二处。丁奇上前试了一下小陶罐的重量,估算了一下里面铜汁大概的重量,约有二十斤左右。然后丁奇从身边的兽皮袋子里用碗舀出大约四斤的锡粉倒进小陶罐,用那把钢矛在里面快速搅动,让锡熔化后快速和铜汁融合在一起,形成青铜合金的混合物。
待火候差不多时,丁奇指挥人拿着各类模儿放在倾倒的小陶罐下方,接取上面流下来的青铜汁,接满一个再接另一个,直至将小罐中的青铜汁倒完,陶模才用了一半。
继续在两个大小陶罐之间来回倒腾,撒锡粉、铸合金、撒水冷却、成形后继续用模来制作青铜工具。
制作青铜器的过程中,狐也带领一些原青部落的男奴们过来加入到采矿和粉碎矿石的过程中。
整整一天下来,丁奇带领众人竟然做出50把斧头、锯条30根,十字镐20把,铁锹15把,箭头100个,总重量在112公斤,其中锡粉用去18公斤。
有了这些工具,生产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众人满载而归,将生产出来的工具分门别类堆放在一起,准备安排白牙小队的人明天在窝棚里打磨工具,并制作工具的手柄,尽快形成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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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非常高兴,第一次较大规模进行铜矿冶炼和青铜器制作,就取得了成功,这让丁奇激动地无以复加。待这些工具运回部落之后,部落的发展速度将会有更快的发展,到那时,丁奇就只能感叹人不够用了吧。
晚上破例,丁奇召开了一个小型的篝火晚会,拉着大家在青部落的山洞中煮肉汤、烤鹿肉,唱歌、跳舞。这群原始的人类疯狂起来,荒神也挡不住啊!
丁奇此时此刻特别想喝酒,没有酒助兴,实在是一个遗憾。不过想想那边背包里存放的疑似葛根的块茎还有野外生长的大量葛根,丁奇觉得自己离能喝酒的日子不远了!
第137章 回家(求收藏订阅点评)
第二天,天空没有飘雪,丁奇安排人将工作重点放在矿场这里。尤其在斧头、十字镐和铁锹大量使用之后,矿石开采和粉碎的速度大大加快。
在掌握金属铜汁的熔炼速度后,丁奇将另一个灰窑同时启动,这个灰窑得到的青铜合金将主要用来打造仿制丁奇开山刀的砍刀,而第一口灰窑则继续用来制作一些生产工具,包括丁奇准备新制作的剪刀、火钳。
剪刀是为了裁剪兽皮衣服所制,这也是他答应巧儿的事,大小和以前农村使用的那种剪子差不多。
至于火钳则是准备用于下一步的武器打造,现在的武器都是铸造出来的,虽说比石制武器、骨制武器强大许多,但韧性、硬度方面比真正的青铜器还是略有不足。而且里面含有不少杂质如果想武器更结实耐用,必须经过锻打和淬火才能达到要求。不过,这个锻打的度需要好好把握,免得锻打过了将武器损坏就得不偿失了,毕竟青铜武器质地脆硬,不适宜过度锻打,打上两遍即可。它不像铁可以百炼成钢,青铜武器可以够坚、够硬,却不够韧。
当然,如果丁奇在制作青铜合金液体的时候放入的都是纯度相当高的铜和锡,那么他就不需要再进行后续的锻打和淬火操作。碍于冶炼水平,他只能将一些重要的工具进行二次加工,以达到经久耐用的要求。比如开山刀和斧头的刃部,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锻打,能增强刃部的坚韧水平,甚至可以达到削铁如泥的程度。
剪刀和火钳两样工具的模型,是丁奇借助身上的直刀将木头一点点削成,压到陶泥里制成陶模,就连两个柄中间的链接处都用搓出来的泥条当成眼,在浇铸时留出眼儿,最后用一根提前做好的青铜钉钉进去,算是完工。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丁奇将熔炼和铸造的速度放慢,精心制作每一把工具。最终,一共做出斧头60把、锯条80根、十字镐50把、铁锹65把、箭头300个,开山刀60把,火钳2把,剪刀6把,总重量约莫在300公斤左右。而这些工具和武器已经基本可以满足部落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能将狩猎队给武装起来。尤其是武器金属化,将迅速提升他们的即战力。
紧跟着的一周时间,将白牙小队空出来的丁奇拉着他们一起在窝棚里打磨处理新制造的这些工具和武器。矿场那边则直接交给狐来继续冶炼铜矿,得到的铜汁则铸造成一块块铜板存放起来,等丁奇将目前所得的这些工具和武器处理完毕后再一并拉回丁部落。
对于这些工具的打磨,各队员非常激动,他们知道这些工具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便利。尤其是其中的武器,将会是他们使用的第一把金属武器,锋利、结实、耐用,能够给猎物和人体造成非常大的伤害。能做这些工作,却是把熊小队和鼠小队烧木炭的人给羡慕坏了,纷纷要求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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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丁奇只好让大家轮换着来操作这些事情,他们热情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连非常喜欢的斗拐、角力活动
都给抛到一边,废寝忘食。
趁着雪停,丁奇喊上轮休的熊小队带着弓和开山刀等武器和新做成的青铜箭来到森林中,寻找猎物。
新制作的青铜箭头锋利,重量也稍重,用丁奇的弓射出去,能达到一百二十步远,有效杀伤距离也超过百步,比以前又强不少。
天空中,被闷了好久的小金在撒欢之后正指示着猎物的方向。看它旋转的姿势和圆圈的大小,判断前面应该是一个小型兽群,大概在二十头左右。
慢慢靠近,发现在一片丛林中的动物,是一小群角鹿。丁奇指挥着熊他们散开,呈半圆状将猎物围住,选择一些公角鹿作为他们进攻的目标。这些角鹿,长着修长的四肢,使得它们在厚厚的雪层上也能够快速奔跑,不至于被一些食肉动物给追上,这也成为它们雪原上赖以生存的手段。
这第二场黑雪,使得整个雪原的厚度达到近一米半深,将一些角鹿能吃的草压在下面。角鹿只能用自己的蹄子,刨开黑白相间的雪层,将埋藏在雪地里的草刨出来,抖掉冰渣,嚼两下就吞进肚中,接着低头继续刨,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多吃上一些,将自己喂饱,至少对得起自己刨开雪层消耗的能量。
每头角鹿都在努力刨雪吃草,而作为头领的一头雄角鹿,正站在外围,警惕地观察周围是否有危险,时不时走上两步,抬头张望两眼,然后快速低头从雪堆里叼出两根草,咀嚼着咽进肚中,继续围着自己的妻妾和孩子们,来回张望。
黑色的雪一定程度上给他们提供了保护色,让食肉动物不会轻易发现它们,可有时也会将一些同样拥有暗色毛发的捕食者隐藏起来,所以它更不能轻易放松。
比如此刻正围上来的丁奇他们,正借助黑雪的掩护,拉近与鹿群的距离。
十分钟后,再次低头衔草而食的雄性角鹿头领忽然听到一声奇怪的风声,就在它准备抬头张望是什么的时候,它猛地觉得自己的脖子一疼,随即就觉得像是有一根粗壮的木棍砸在脖子上一般,突得摆向一边。一篷温热的鲜血洒出,喷溅到下面的黑雪上,将雄性角鹿的力量抽离,它那修长粗壮的四肢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瞬间倒地。四蹄蹬来蹬去,却徒劳无功,将一片黑色的雪雾扬起,像一片黑纱,盖上它那逐渐失去光泽的眼睛,带来永寂的黑暗。
在角鹿头领倒下的第一时间,它的妻妾孩子们四散而逃,希望远离这片死亡之地。可部分角鹿的愿望终究要落空,在它们四蹄向下一压准备跃起时,一支支利箭撕破它们的皮肉,扎进它们的体内,将它们生命的轨迹留在此处。
突然,一头体型仅次于那头领的雄鹿躲过青铜箭的袭击,奔向不远处的树林,只要冲进去,生还的机率非常大。
埋伏在周围的人群里,一个矫健的身影如离弦之箭,踩着滑雪板迅速挥动双手,与鹿身体平行冲向树林,快速拉近双方之间的距离。
待距离拉近到五十步之内时,那
道身影迅速将滑雪杖插入背后,疾速地张弓,将一支利箭射向那头角鹿的头部。锋利的青铜箭头旋转着,在角鹿扭头看向那人的一瞬间,搅碎了它那漆黑的眼珠,狠狠地一头扎了进去。在刚刚受到一点点阻塞时,就冲破骨头的阻碍,刺入它的大脑内,中断了它与身体各处的联系。
瞬息间也即是眨眼间,只看见这头鹿在中箭之时就前脚一软跌倒地雪地上,强大的动能将它身体后部迅速扬起,再翻滚着摔倒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突然,远处的人群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似乎在赞扬那道人影的一箭之威。
这道人影非是别人,正是丁奇。
测试过青铜箭威力的丁奇对此非常满意,箭支飞行的声音变小,也更加平稳,将金属箭支的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部落远程攻击的能力得到极大的加强。
他招招手,迅速有两人踩着滑雪板拖着雪爬犁跑过来,将那头逃跑的角鹿拽上去,然后跟在丁奇身边,满脸洋溢着激动的潮红和崇拜的笑意,似乎在赞美头领的箭术无双,也期待着某一天也能像头领一样将自己的箭术提升到如此地步。
与众人汇合,清理了一下收获,共计猎到雄性角鹿八头,还有一头被误伤的雌性角鹿。如果再加上半路猎到的几十头白毛兔子和十几只松鸡,此次狩猎活动的收获真的是不少了。嘴里各衔着一只兔子的小黑和小白将猎物放在一旁,紧紧围在丁奇身边,跳跃来去,好不容易出来一趟的它们正如天空上的小金一般,需要好好发泄一通。
丁奇让大家将猎物全部运到青部落洞穴那里,作为这批奴的食物。再过两天,他就要带领人员回归丁部落,所以必须为这群人包括五个狩猎队员留下足够的食物,加上它们日常捕猎所得,要让他们撑到明年雪化之时。
狐要带领这16名男奴,在五名狩猎队员看管之下,挖掘铜矿石、冶炼收集金属铜,为母部落的发展准备充足的资源。甚至他们还要在一名懂得烧陶人员的指导下,学会制陶烧陶烧木炭,补充日常所需之外,储存更多的陶器交给母部落供部落交换。
这些,都是丁奇给他们安排的任务。当然,还有两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由狐来进行,那就是学习汉字和数字,同时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
工具的处理工作进展得很顺利,在大家积极地投入下,所有铸造出来的工具和武器打磨结束,被分门别类储藏在雪爬犁上。至于斧头和锯子、铁锹和十字镐,各留下五把用于这边部落的发展。而那些开山刀就更不用说了,五把配给留守的队员,一把配给狐,算是对他成绩的肯定。
丁奇告诉狐,为免得他分心,直接将他的兄弟狸一起带回部落,不用让他担心。可这其实是丁奇的私心,算是一种质子的变相处理吧,让他做事要稳当,不要产生不必要的想法和行为。
带着巨大的收获,丁奇领着众人踏上返程的旅途,回家!
第138章 轻敌的狩猎小队(求收藏订阅)
回家两个字简单,可回家的过程和艰辛程度却让人不堪回首,尤其是风雪连天。此次回程,除了那三百公斤左右的工具之外,还有矿场十天时间冶炼出来的近六百公斤铜板。
此次回家,去掉在这里留守的狐和白牙五个人,其他包括丁奇在内共有28人有雪爬犁,平均分配到每架雪爬犁上大概是三十二公斤,再加上每个人自带的背包和至少五天的食物,每个人的负重将超过五十公斤,算是比较重了。
而且,回去的队伍里还包括14个成年女人和8个男女孩子,这也是一大负担。
所以整个回家的过程由不得丁奇掉以轻心,甚至还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才可以。
对于留守的白牙小队长,丁奇只交待一句话,如遇突发状况,尽量保持有生力量,不要死磕,留得有用之身回来报信。奴和其他矿等可以放弃,但他们几个人必须完好无损的回去。这让白牙感激地一塌糊涂,哭得稀里哗啦好像是永别似的,不过也让大家好好笑话他一通。
至于22个妇幼的保暖和雪地行走鞋,也在队员的指导下,由那14个女人做好。这些女人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到三十五岁之间,也算是青壮年居多,在习惯了雪地行走鞋之后,行进速度也逐渐加快,能跟得上狩猎队的速度。
丁奇在带队回程的路上,丁部落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
哞和风带领严格执行着丁奇走之前的要求,带领两个小队成员狠狠在雪地中锻炼自己的体魄,强化战斗技能,将格斗术和拼刺刀技能融入到每天的训练中。有时候为了锻炼大家的意志,竟脱光上衣,在雪地中进行格斗训练,冰冷的雪、刺骨的寒风还有后援保障将他们的体魄锤炼得坚忍不拔。
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说法,现在外面的室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三十度,和东北黑龙江最北端漠河一二月份的日常温度差不多。可这群汉子加风这个女人却是一点也不害怕,每天都会踩上滑雪板在雪原上奔驰,一是锻炼身体、练习滑雪技巧,二是在周围巡逻,将一些潜在的危险如食肉动物等驱赶走。
这一天,就在两个狩猎小队分别在风和哞的带领下在西边的雪原上巡逻时,轰隆隆的声音从北边的山峦间传过来,不时有震天的兽吼声响起。
欧~欧~
惊天动地的气势将两个小队惊得有些害怕,不知道是什么动物造成如此大的声势,不知道会不会是头领曾经讲过的小黑的同类发出的声音。但从对方发出的吼叫声判断,应该不是那种叫马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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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们惊疑不定的时候,看到山峦下的丛林中升腾起一大片满天的雾气,灰黑色的一大团,顺着山风向南飘去,打破了这片雪原的平静。
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一片疏松森林中,黑压压一片长着枝杈角的鹿沿着这片森林向雪原上冲过来。看它们的样子,似乎有些慌张,好像后面有食肉动物在追赶他们一样
。这群鹿身材高大,肩高大概一米五,身长两米靠上,头顶长着一对树枝状的犄角,幅宽最大可达1.5米,最小者也有一米长。如果丁奇在这里,肯定能叫出这种动物的名字-驯鹿。
驯鹿和角鹿有很大差别,驯鹿的角顺着身体向前弯曲,如树枝般生长,不管雌雄大小,都生长这种鹿角。
而原始时代的角鹿身材比驯鹿还要高大一些,性情有些暴躁,不喜欢接近其他动物。而且,它们长了一对如蒲扇般的大角,就像人的手掌一般,中间是整体一块,至顶端时就长出五六根尖角。雄鹿有角,雌鹿无角。
大角向两边生长,宽度能达到2.5米甚至三米,成为它们强大的对敌武器。之前丁奇他们杀的角鹿就是这种,由于角太大,只能在空旷的稀树丛林中或草原上寻觅食物,至于密集的丛林,只能成为它们丧命的地方。
看到这群动物冲过来,风和哞两人赶紧让两个小队让开这群鹿的前进方向,免得站在它们前面被这群动物给伤到。
就在他们刚在一边站好时,一名眼尖的队员指着鹿群后面喊到:
“快看,狼!狼在它们后面追呢!”
在他的提醒下,大家纷纷把视线投向鹿群的后面。只见十几头灰狼在这群食草动物后面紧紧地追赶着,不时由一头狼冲上前猛扑一阵,将驯鹿的队形打散,试着将鹿群中年老体弱的鹿驱赶出去,加快它们的消亡。
至于狼群身后还有没有更多的狼,暂时还不知道,但对于狩猎队员来说,这群狼必须消灭掉或驱赶走。虽然不知道眼前这种不知名的鹿会不会给部落带来危害,但他们知道大多数鹿不会给威胁人的生命,躲都来不及,更不用说接近人类。
所以,两个小队知道如何处理。大家纷纷踩起滑雪板,朝鹿群后面的狼冲过去,待进入射程之后,就会将手中的箭射向那群贪婪的狼。
这群狼是跟着驯鹿的轨迹来发展壮大自身的,它们在鹿群左右徘徊,将鹿群中的弱小给吃掉,自身活下去的同时帮助鹿群清理群中的老弱病残,使得鹿群更加健康的发展。
可就在它们按照以往的狩猎方式驱赶鹿群时,奔跑在最前面的一头大灰狼一个趔趄倒地,狠狠地与雪地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咔吧一声,狼脖子随着它的身体向前翻滚瞬间扭断,身体在雪地上停下来时,它的四肢连抖动都没有,甚至连一声悲鸣都没有发出,直接死亡。
可这头灰狼在死前也算是给自己的族群带去一点点贡献,那就是用自己的倒地通知族群小心敌人。
奔跑中的狼群在看到打头阵的大灰狼倒地,吓得赶紧向中间聚拢,同时向周围进行张望,寻找到底是什么伤害了自已的同伴。
可就在它们寻找的时候,一大波带着石制箭头的羽箭从空中扑下,直击狼群。
噗噗噗
箭扎进肉体中,将那群聚在一起的狼吓得四散而
逃,只一瞬间就将近三分之二的狼给干趴下,剩下的五六头狼终于看到是谁在攻击它们.
人类,那群可恶的人类!
可旁边已经倒下、在雪地上挣扎嘶吼的狼将那种未知的恐惧加在它们身上并放大,让它们夹着尾巴逃离此地,和自己的大部队汇合。
看到五六头狼逃跑,两个小队发出欢呼声,对自己近期的训练感到满意。手中的武器能将以前自己害怕的动物杀死或驱赶走,这无疑给了他们非常大的自信。大家互相夸赞着,丝毫没有意识到那五六头狼只跑了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并分散潜伏在这片黑色的雪原上。
鹿群在奔跑了一段距离后,感受到后面没有那些令它们感到紧张的狼群之后,也逐渐放慢了速度,开始在周围刨开雪面,寻找下面美味的草料。
由于部落有充足的食物,而且刚刚又猎杀了十几头不知从哪里过来的狼,他们的食物储备更多,就没有再管这群奇怪的鹿,一人一个或才两个一人将狼尸拖回部落,沿途流下不少血,成为那五六头潜伏的狼非常明显的路标,直指丁部落。而风和哞或者小队中的其他人,都没有想起来应该将动物的血迹清理掩埋干净后再出来玩。
而身后的那群鹿大概也清楚,那些人类救了自己族群,因此本就喜欢接近其他动物的它们在翻开雪原吃到心爱的草料之后,在驯鹿头领的带领下,向丁部方向而去,在它们的本能中,认为人类的行为值得它们信赖。
狩猎队员满载而归,自是在部落中掀起一股狩猎英雄归来、众人纷纷上前慰问夸奖的小浪潮。而处在院落中的人们没注意到自己部落即将迎来两个族群的朋友,一个善,一个恶!
而站在了望台上的族人也没有看向外面,他被下面众人的欢呼声所吸引,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五六个灰点潜伏在黑雪上已经离部落极近。而那群驯鹿身上皮毛的颜色也和黑雪接近,将它们的身形掩藏在雪原上,让人无法分辨出来。
部落里,欢呼的声音逐渐退去,大家都回各自的岗位忙碌起来。队员们则纷纷拿出自己的本事,一边将一头头灰狼的尸体剥皮、分解,一边相互开着玩笑,谈论着今天狩猎狼群时的场景,气氛轻松。
可还没等后援组将食物准备好,卧在院外树枝上的小可爱突然抖动了一下耳朵,看到不远处的竹林边有一头狼正匍匐在地,潜向部落院墙外,看方向正好通过自己置身的大树下。
小可爱没有发出声音,对于这种融入到血液中的天敌信息,猞猁一族从不会放弃杀死独狼的机会,慢慢弓起身体,从枝杈上轻轻跃起,直扑树下的灰狼,挥爪的同时,嘴中锋利的牙齿已经紧紧咬住那头狼的脖颈,不让对方有逃跑的机会。
可骤然遇袭的狼却不会坐以待毙,嘶吼一声,突然翻转自己的身体,并用自己的四只爪子抓挠身上的不知名敌人,试图将自己从对方锋利的牙齿下脱离。
第139章 轻敌的代价(求收藏求订阅)
双方纠缠在一起,不断翻滚,将周围的雪扬起、落下、复又扬起。浑身沾满黑的雪,可小可爱就是不松口,并尝试着在每次翻滚间将牙刺入得更深一些,直至触及对方的颈骨后,挫动牙齿寻找齿间传来的震动,以此来判断是否找到颈骨缝隙。
咔嚓!
终于找到骨缝,毫不犹豫将锋利的牙齿插进去,发出一声轻微的咔嚓声。而身下的灰狼悲鸣一声,瞬息间停止挣扎,刚才还狠戾的眼神逐渐失去光彩,和身体中的血液还有力量一样,快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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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传来狩猎队员的叫喊声,正在欢呼互相拍着马屁的众人听到了那声嘶吼,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平时的严格训练还是有一定效果,他们拿起武器准备冲出去,可散乱的阵型实在让人看不出来他们是准备出去打兔子还是去打狼。
就在这时,雄鹿长老跑过来,大声斥责到: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平时的训练都丢哪里去了?赶紧整好队形,了望塔上的人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外面有什么?”
直到此时,了望塔上的人才赶紧向四周张望,看到小可爱和一头不知名的野兽打在一起时顿了下,又继续向其他观察。
“报告长老,是小可爱,它杀了一头像是狼的动物,其他地方没有发现。”
这个了望手或者说哨兵只是发现了小可爱杀死的那头狼,却没有发现其他狼,就连正向部落靠近那群驯鹿都没有发现。可能是驯鹿群离得远,而这个哨兵也只是关注狼形的动物,灯下黑原理,竟是把那群驯鹿也给忽略过去。如果是奔和仓两人在这里,哪怕是那几个小队长在上面,也肯定会发现远处那些异常之处
“狼?部落附近好久都没有狼了,如果不是你们又杀了一批狼,估计都不会有什么发现。难道是这群狼跟上来想要报复吗?”
雄鹿转身看向风和哞,问道:
“你们确定那些跑掉的狼已经逃跑,没有跟上来吧?”
哞和风互相看了一眼,哞说道:
“长老,这个确定,我们亲眼看到它们跑掉之后就再没有回头,消失在树林中了。”
“那你们在收拾那些死狼的时候,有没有把血迹之类的清理干净,或者进行掩埋?”
雄鹿一问到这个问题,风和哞两人脸色猛地一变,而雄鹿也算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看来你们忘了如何处理猎物了。”
雄鹿长老顿了一下,看向他们两人:
“现在派人去把那头狼清理干净,然后在周围放大搜索范围,看看是否还有其他狼潜伏在周围,其他人没有命令,不许走出院门。”
他们两人赶紧去安排,不过哞小队的一个队员却是有些不以为然,边走边和身边的人低声说道:
“这有什么啊,不就是一头狼吗?我们还杀了十几头呢!”
旁边的人倒是善意地提醒他:
“不要放松警惕,狼最是狡猾,还是小心为妙!不要再说了,赶紧出去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狼在周围。”
说完,这个人就拿着弓和削尖的竹矛跟上前面一队人向周围仔细搜寻,另外也有人赶紧
冲向小可爱那里,收拾那头死去的灰狼,并将周围清理干净。
至于刚才不以为然那人则有些浪荡地向前走前,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在仔细搜索,却渐渐和周围的人分开,接近之前一个人搜索过的地方,那是靠近河边的一块大石头。
就在他装模做样,来回瞅了两眼,看到没人注意到他时,撩起兽皮衣服,准备朝前尿一泡时,他的眼睛与一对儿冰冷毫无感情可言的棕色眼珠对上。还没等他尿出来,那对榨色眼珠的主人已经张开满是锋利牙齿的嘴巴,将他扑倒在地。
啊~
这个人只来得及喊出一声,就被这头狼咬中喉咙,咔吧一声,结束了这个人的生命。而此时,这个人也没有来得及抬起自己的武器。
听到喊声,周围的人迅速向这里聚集,而那头狼在得手之后,并没有立刻逃跑,仍救咬在对方脖子上,将脖颈中喷射出的血液一口一口吞进肚中,增强自己身体的能量和热量。
它希望在呆会的大战前能够拥有更多力量,将更多的人类杀掉,以报之前族人被杀之仇。可还没等它做出迎战姿态,一根竹箭扎在它身上,让它痛哼一声。它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冲向离它最近一人时,另外两支箭扎入它的身体,可它不再管顾,继续前冲,离那个目标越来越近。
就在它积蓄力量准备奋起一击时,一根竹矛噗地一声扎入它的身体,将它的力量狠狠抽离,还有它的生命。
哞从眼前这头狼身体中抽出自己的竹矛时,心里一阵不爽,还是没有头领的神器厉害啊!目前两个小队使用的武器都是丁奇去青部落之后,由荆制作出来的。包括弓和木矛,但较于丁奇,荆所制作的弓材料一般,没有丁奇寻找到的红豆杉好,而且对弓的理解和制弓的手法上还是有差别,所以弓的威力还是有所偏弱。仅仅是在五十步左右能有所杀伤,再远杀伤力就不足。
而狩猎队平时在狩猎时,基本靠弓箭发威,竹矛或木矛使用倒少,虽有练习拼刺刀术,急切间还是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那个人就倒在了狼牙之下,而哞却在准备充足之后,利用刺刀术或者说刺枪术将这头狼杀死。
可还没等哞松一口气,另外一边,又有三人受到了灰狼的袭击。还好三人反应灵敏,迅速向后逃去,与周围的人形成平时合练的阵型,合力之下,很快就将三头狼击毙,可它们死前的叫声还是远远传开。而在刚才的围歼中,还是有一人不小心被狼吻咬中小腿,伤口撕裂开,流了不少血。
在丁部落众人没有发现的角落,一头灰狼慢慢从藏身处向后退去,借着周围暗淡的角落和遮挡物,转身开始逃跑,速度越来越快,没多大会就消失在这片雪原。
而在看到有人受伤,风和哞赶紧将人召集在一起,将伤者和死去运回部落内救治处理,并清点人手。还好,没有其他损失,可目前这一死一伤两个人都是哞小队的。
就在大家看着鹿在处理伤者腿上的伤口时,哞却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哞对正看着自己的雄鹿头领,语气低沉地说道:
“长老,您惩罚我吧,是我管教不严,造成了此次损失。”
雄鹿长老摇了摇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先安慰几句:
“别自责了,先将伤者处理好,死去的人也赶紧埋了吧。等头领回来,再看看头领的决定。”
雄鹿长老刚说完,就听到了望塔上的哨兵大声喊到:
“有情况,长老,草场上出现大量鹿群,没有见过,不过可能和两位小队长他们发现的那种鹿一样!”
雄鹿听完哨兵的汇报,命令哞上到了望塔上确认事实,现在离天黑越来越近,周围的情况越发黑暗,得将情况搞清楚。哞迅速爬上去,仔细观察了周围之后,向雄鹿长老汇报安全,并告诉哨兵继续观察那些驯鹿,有异常就汇报。
伤者受的伤比较重,有两条大口子,血流不止。鹿有些慌,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不过她强制自己镇定,先安排梅去煮一锅热水,然后按照丁奇之前教她的方法,从自己屋里拿出五六根蒲草棒。
蒲草棒就是水烛在成熟时于植株顶端形成的那个穗,上面的花粉是蒲黄,收集起来可以作为止血、凉血、消炎的中草药。那个穗在成熟晒干后,可以摘下来许多绒,名字叫蒲绒,也可以用于外伤快速止血。
这些都是丁奇教给他的,鹿觉得以前自己医巫方面的知识都白学了,还没有丁奇教给她的一些知识有效。比如这个蒲草,他们也经常见,可她从没有想过这个可以用来治疗外伤。
她不知道,不代表她不会用,医巫最喜欢琢磨一些东西,并动手操作。所以她学会之后,曾经给一些不小心碰伤自己的族人使用,止血包扎,效果不错。不过这次这名族人伤得有些严重,自己确实有些紧张,所以她只能先止血,然后撒上蒲黄,再用消毒的鹿皮进行包扎。
她先将扯下来的蒲绒敷到伤口上,弄得挺多,盖满全部伤口。不一会儿之后,伤口处就不再大量流血,仅仅是渗血出来。等水烧开之后,先是往里面放了五六根蒲公英全草和三四根菖蒲根,待再次熬煮十分钟左右后,用陶碗盛出两大碗放在一边晾凉。然后将那几块扎了许多细孔的鹿皮和一些细绳索扔进去,煮上十分钟,充分杀毒消菌之后拿出来沥干。
不能煮时间太长,太久里面的鹿皮就可以吃了。鹿皮上扎细孔是为了透气,没有棉布或麻布,只能使用鹿皮。鹿皮轻、薄、柔软、耐水,可以短时间内当作包扎的材料使用。
这些准备好之后,鹿将伤者腿上的蒲绒去掉,用一块煮过的鹿皮将伤口周围进行擦拭,清除污垢后,将蒲黄洒上去,盖满,用鹿皮覆上去,细绳捆绑,整个外伤处理才算结束。
其实,像这种撕裂的外伤完全可以使用丁奇背包中的针和线来进行缝合。可惜丁奇不在,鹿也不会也不敢,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止血、消炎,其他的就要靠伤者本人自己恢复了。
包扎好,鹿将晾温的蒲公英和菖蒲根煮的水端给伤者喝下去,主要是利用蒲公英清热解毒消炎、菖蒲根镇静安神止痛的功效,也算是多管齐下、内服外敷,效用应该要翻倍了吧。
鹿对中草药的知识了解很少,更不会成体系,她只是按照丁奇的要求,对外伤类患者进行打包治疗。
第140章 火神出世和猎人小屋
伤者已经睡下,呼吸平稳,看来草药还是起作用了。再次叮嘱旁边的人要好好照顾,鹿扭身出了土屋。
土屋四壁是石灰粉刷过,里面光线在木炭火光的照耀下也显着比较明亮,烧热的火炕将整个屋子烘得暖和无比。屋外,寒风开始呼啸,纷纷扬扬的雪从夜空中落下,仿佛要将那空中的烟云清理干净,风和雪竟是越来越大,将了望塔上的兽皮旗吹得猎猎作响,远远传来雄鹿长老要求部落人员检查屋顶、木棚和草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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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着屋里屋外两种温度,回身看着这间土屋,看着周围的一切,鹿心说头领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啊?懂得这么多,荒神的称呼在这个男人身上似乎真的很贴切,神一样的男人啊!在大荒部落中畏之如虎的大雪在、丁奇称谓的“冬天”里,你依然敢于带领部落中人来回奔波。不知,你现在是否已经踏上归程了呢?
此刻,丁奇正经历他来到这个原始时代最大的危难-暴风雪,甚至有可能是白毛风,不,应该是黑毛风。因为周围全部都是黑的雪,铺天盖地而来,他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前后左右。
之前他带着人正在朝一个宿营地赶去,这个宿营地大概还有两里地就能到达。可就在这时候,飞在天上的小金猛地一个尖叫,瞬时就从空中一个急坠,落在小黑和小白拉的雪橇上,并不断地急促低鸣,好像在警告有什么危险要发生一般。
看到此情此景,丁奇立即招呼全体人员向他靠拢,将雪爬犁围成一圈,狩猎队员站在各自的雪爬犁边上,妇幼处在最中间,形成一个防御阵型。
这个阵型是他们日常训练中练习的一个团体阵型,为的就是碰到突发情况,如何能够快速应对。
可就在大家在雪爬犁后站稳,四处观察危险来自哪里时,丁奇猛得感觉到一股寒风扑面而来,带动着兽皮衣服下摆呼啦啦直响。顺着风来的方向朝前看去,丁奇的目光猛地一变,只见那个方向一大片黑烟漫天掩地而来。不,是一堵黑色的墙,从天上到地下,左右也看不到边际,就像沙尘暴一般碾压过来。
看到此,丁奇心脏猛地一缩,赶紧要求大家将绳索拿出来,将自己和雪爬犁以及左右两边的人绑起来,然后就命令大家跟着他朝前快速前进。
可还没等他们走上二十米,天空开始飘黑色的雪花,没过多久,他们已经被风雪所包围,失去了对空间和方向的感应。丁奇高声呼喊,命令大家不要乱跑,可还没张口,就已经被狂风卷着黑雪塞满嘴,连一个呜呜声都发不出来。
丁奇只好背着风,双手拢在嘴两边,将命令传达出去,可也很快被风吹散。没办法,丁奇凑到身后那人耳朵旁,让他以如此方法告诉其他人跟着他朝前走。
咆哮的北风把地面的黑雪和云中降下的黑雪漫天翻卷,地面和天空一片黑茫茫,能见度极差。北风啸啸,如鬼哭狼嚎,吹得人不得不后退。还好有绳子将大家患起来,不至于将人给刮跑,摔倒了就赶紧爬起来,拉着绳跟着走。
还好,丁奇在风暴来临之前确定了一个大概的方向,大概在西北偏北,只要能进入那片丛林,就能够找到那处窝棚。那周围的大树上,用斧头砍出来箭头方向,指示那处窝棚。
可现在,在大自然的力量形成的黑毛风中,所有人都迷失了方向,包括丁奇自己。在
前进了一段距离后,丁奇感觉不对,似乎刚才走过这段路,可等他扭头看其他方向时,也觉得那个方向对。丁奇明白,大家迷路了。如果今晚不能找到那处地方,那么所有人都会被冻死,无一例外。
不得已,丁奇只好停下来,背着风拿出背包中的指南针和手电筒。打开指南针,他发现里面的指针在疯狂的旋转,早失去往日的那份坚定和执着。丁奇一阵头大,寻思着难道周围有金属矿藏形成的磁场扰乱了指南针,还是说风中有金属粉末快速流动形成电磁场使得指南针失去指示方向的作用?
丁奇不知道,额头一滴冷汗被风刮走。作为部落头领,他身上的压力非常大,一个不小心他就有可能将大家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他知道天无绝人之路,白(黑)毛风或暴风雪的危害主要是寒冷,如果不计较方向,在有保暖设施的情况下,倒是不怕它吹个三五天。可刮过来的风,将人类的体温迅速带走,把寒冷逼灌进体内。
丁奇展开自己身上那条绳索,系在身上,拿着指南针四处行走,边走边查看指针的动静。直到他走到绳子的尽头,变换了十几处地方后,疯狂转动的指南针瞬间停止,将磁针的北极指向正北。
一看指针定住,丁奇惊喜地哈哈大笑,手捧着指南针轻轻转动,将北极和字母“N”对应。看到此,他猛地拉紧身后的绳索,示意身后的人沿着绳索寻找他。
清点了人数,没有少人。丁奇大手一挥,猛喊一声出发,却又被灌了一口风,只好将那两个字憋回去,将小黑小白放在雪橇上,里面还有被裹在兽皮下面的小金。他顺着指南针上西北偏北的方向走去,手中拿着的是那把电手筒,灯光雪亮,照出前行的道路。
后面的人也迎风蹒跚而行,不敢有丝毫疏忽,却没有看到那束亮光,只顾着低头前行。作为原始人,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风雪天气。以前不管吃的有多少,冬天的时节,他们至少可以呆在山洞中躲避风寒,不用经历这能够将人给吞噬的风和雪。
而且,部落中的老人说的对,下雪天,外面有比猛兽更危险的存在。可经历过这一切的人知道,雪天不可怕,只要有头领在,他们就能活下去。
整个前进的过程也并不顺利,中间又经历了三次指针乱转的情况,终于摸索到那片丛林。找到这里,丁奇心中紧绷的那根弦算是松了一半。
他让大家站在原处,用手电筒照着前方高大的树木,一个个找过去。可他不知道的是,身后众人看到丁奇身前出现一束刺眼的亮光时,纷纷惊呼出声。
神光!
可那刺眼的光芒让他们的眼睛承受不住,赶紧闭上眼睛,心说这就是神的光芒啊!就连这一点从荒神身上发出的光都能让人眼睛刺痛,那神本身会是多么强大呢?
在这风雪交加的漆黑雪夜中,突然出现神的光芒,指明了大家前进的方向,这使队伍中对丁奇荒神身份还有所怀疑的青部落人们更加确信,荒神是上天的使者,他们得到上天的眷顾和庇护,他们将永远跟随头领。
大家拜伏在地,口颂荒神不断,对丁奇越发尊敬虔诚。可他们的声音被风很快吹散,并没有被丁奇听到。
在寻找过十几棵树之后,丁奇找到了树上窝棚的标记,赶紧招呼大家过去。
一个小时后,两个“
∠”字形窝棚里,暖意融融,三个篝火堆发出噼啪的响声,将蒸腾的热气散发开来,温暖着窝棚中的每一个人。
窝棚此时显得有点小,可大家并不在乎,他们此时仍沉浸在丁奇凭空生出火的震惊当中。哪怕是一直跟着丁奇的狩猎队员们,也同样如此,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丁奇使出这样的本领,除了奔。
他们不知道也想不通丁奇为什么会凭空让火产生的,并用手中的火点燃了引火物,依次点燃三堆篝火。他们想不通,也解释不了。既然解释不了,那就将这个现象归于神,能手中冒火的,自然是火神。
所以震惊过来的众人再次拜伏在地,口称火神。至此,丁奇头上又增加了一个火神的称呼,随着时间的推进,火神的称号似乎比荒神还要具有影响力。
窝棚外面,所有雪爬犁都堆放在一起,捆绑好,防止晚上被吹跑了。如果晚上有人要出去方便,或者收集柴火之类,这个人身上也要绑着一根绳索,由守夜人拉着才可以。
按照丁奇的安排,每一个他们建造的窝棚或宿营地中,都会在使用之后备上木柴和引火物,甚至还会放一个弓钻在那里,方便取火引火。临时砍柴,总是会浪费不少时间的。这就像是一个猎人小屋,方便后来者使用,在紧急时刻,这可是救命的准备。
而丁奇这个猎人小屋的规定,在整个大荒世界中流传甚广,出现了数不清的猎人小屋,各部落人出行时也一直遵循着这个规定。
丁奇看着眼前逼仄的空间,只能告诉自己将就一下,像这样的暴风雪或白毛风天气可能会持续几天,待明天就可以再建一个窝棚出来,这样也方便以后有更多人使用。
而此时的丁部落中,雄鹿长老正带领马鹿、哞和风、奴中的荆、白石及最近表现特别积极活跃的一个奴“土”打着火把、冒着风雪检查刚才的加固措施。这次的风雪有些大,作为一个活了四十几年的老家伙,他经历过一些年轻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再加上前段时间那第三场黑雪将羊圈上的木棚给压倒之后,他就变得更加小心,所有的东西都要再三检查之后才能放心,他就像一个护崽的老母鸡一般,守护着部落中的一切。尤其是外面的草料堆,更是用拼接起来的兽皮盖上,四角用绳子系紧固定在木桩上。
风雪很大,隐隐听到一些不知名的兽吼声传过来,雄鹿长老在将所有围墙处进行检查之后,才招呼众人返回自己的住处。而那个来自灰石部落被交换过来的土,则殷勤地跟在马鹿后面撑着火把照着亮光。
在部落外面,一群驯鹿正躲在那几大垛草堆后面,边啃着干爽的草料边避着风雪,实在惬意不过。逃脱了狼群追赶的它们认准了这群人类,并跟着一起过来,没想到避开了这场暴风雪。如果是在没有遮挡的草场或平原地带,这场暴风雪带来的死亡可能会很多。而且有草料在身体中产生的热量,它们能避过这场暴风雪的可能性会更大。
而在离部落有半天距离的地方,那头逃跑的灰狼此刻正躲在一处雪窝中,身前是一些散碎的兔毛,这只点背儿的兔子成为它的晚餐,也算给它提供了能撑过这一夜的热量。它需要更多的食物,支撑自己能回到狼群,将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诉狼王,让狼王带领族群成员将这里荡平,成为它们狩猎的乐园。
第141章 部落劳动模范(求收藏订阅)
第二天,雪窝中的灰狼从蜷缩状态中清醒过来,晃了晃脑袋,仔细倾听外面的声音。风的啸叫声依旧,不过在它的感觉中似乎威力小了一些。探出头,将雪洞口堆积的黑雪拱开,钻了出来。抖了抖身上的积雪,伸个懒腰,看向天空,雪势小了很多,风依然强劲,还有风中的寒意。
腹中瘪瘪的它在空气中嗅了两下,稍微一辨认方向,就朝来时的方向跑去。边跑边嗅,风速很快,将空气中的味道很快吹散。它不得不将鼻子探入血中,深深吸两下,探询是否有兔子或其他小动物的味道。雪下得很大,小动物也藏得很深,它还需要钻进去,将行动受限的兔子翻出来才能吃个半饱。
丁部落中,早起的狩猎队员正在集结,他们的训练不分寒暑,训练过后还要在部落周围巡逻。而今天早上他的任务又多了一项,就是清扫积雪,每次下雪都要将院子里和屋顶的积雪清出去,要不然时间长了,屋顶可能会承受不住积雪的力量而发生倒塌,将人埋进去。
他们使用的工具是竹子制成的大扫帚,还有荆做出来的宽木锹,就像二十世纪农村打场扬麦子使用的木锹。可就在他们将屋顶的积雪清下来,用雪爬犁往外运的时候,第一个出去的人被眼前一幕给吓呆,禁不住惊叫出声,吸引了院子内的目光。
“啊!有野兽!”
而了望塔上的哨兵寻声望去,只见那运雪的队员前面不远处,一种昨天他们见过的鹿纷纷从草料堆前面站起来,抖掉身上的雪,露出真面目。原来是这群鹿竟躲在这里避雪,先前被雪盖住,连哨兵都没有发觉那会会藏了那么多鹿。要不是运雪的人向前走时,惊醒了鹿群,估计谁都不会发现雪底下藏的有鹿。
狞猎小队员一时没有看清,吓得赶紧后退,而头顶却传来哨兵的嘲笑声。不过此时众人全从院子里持武器冲出来,就连雄鹿长老也不放心,跟着过来。待看到是那群鹿时,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队员纷纷看队长,队长看长老,不知该怎么办。是杀还是驱离。
雄鹿长老以前确实是一个比较合格,可能是碍于部落实力,他的能力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有句话说得好,屁股决定脑袋,平台也决定了一个人的格局和大局观。此刻,雄鹿长老看到眼前这群从没有见过的头上长角的鹿,并没有如以往带着大家向前冲,将这些猎物干掉。
一是因为目前部落不缺肉食,昨天得到的十几头狼还要消化好些天呢,当时没有杀这些鹿也是因为食物充足。二是因为,他想起了丁奇之前说过的想多驯服一些动物的想法。
眼前这些鹿头上长角,身体高大结实,脚掌宽大,很适合在雪地中行走,不知驯服后能否如马一样骑乘或者拉雪爬犁呢?雄鹿越想越激动,认为可行。
再加上他原来的鹿部落本身就对鹿感到亲切,是鹿给予了他们生存的食物和衣物,还是他们部落的图腾。现在有丁奇驯服马和狼在前,雄鹿也就起了驯服这些鹿的心思。
一摆手,制止了狩猎队可能发起的进攻,并让大家将弓箭撤回,只拿木矛
戒备。自己则绕到草料堆那里,尽量不做出让对方误会的举动,抓出两大把草料,伸向眼前一头高大的雄鹿,示意对方可以吃。
嗯?也是雄鹿,雄鹿喂雄鹿,真别扭!
看着伸过来的草料,这头雄鹿似乎有些躲闪,不想吃、一脸嫌弃的样子。雄鹿长老再向前伸了两下,逗着它,对方却后退,仍是不搭理长老,不想吃。长老再递一次,对方直接喷出一股唾沫,整得长老满头满脸。
哈哈哈!
不远处的队员们看到长老吃瘪,纷纷哈哈大笑。就在长老红着老脸准备再次递上那把草时,旁边一双白嫩的手伸过来,将草料从雄鹿长老手中拿走。
雄鹿长老一看是医巫,他也只好讪讪地笑着退回去,将这个艰难的任务交出去。
满面笑容看着眼前这个大个子,医巫将还泛着点青绿的干草递到这头鹿的嘴边,嘴中轻轻哼唱着一首歌谣,带着那么一点儿韵调,似乎有些空灵,能够直透灵魂,直到内心。
随着歌谣的哼唱,这头鹿慢慢将嘴伸向那把草料,伸出舌头将草料卷进嘴中咀嚼起来,很快吃完,好像有些意犹未尽,将自己的嘴巴伸向医巫的手继续讨要。
医巫再次抓过来一把草料喂给它,并伸出自己的左手轻轻抚摸对方的头和角,极尽温柔。这头鹿好像被挠到了痒处,草料三五下就吃完,然后用自己的头和角蹭着医巫的手,那表情极尽享受,宛如这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事情。
此时,其他鹿也都围了上来,纷纷要从医巫手里找吃的,医巫赶紧将草料抓过来,一一递给它们,没想到却激发了它们吃草料的欲望,全部都挤上来,从医巫手里抢食吃。
石、鱼、雪和丹四个人从外围挤进来,从草料堆中抓出更多的草料递给鹿群,算是解了医巫的围。鹿群中不时传出几个人快乐的笑声,还有那呦呦鹿鸣声,好不快活。而部落其他人也都特别高兴,认为这是上天送给他们的礼物。
“医巫姐姐,这是什么鹿啊?”小一点的石仰起脖子看着医巫问道。
医巫鹿仔细想了想说:
“既然是被我们驯服了,那就叫驯鹿吧!”
从此,部落称呼这群鹿为驯鹿。
不过如果当丁奇听到这个过程的话不知该作何感想,就这么随意地定下来驯鹿的名字了?
另一边雄鹿长老抽开身,喊上马鹿、风、哞和荆四人来到丁奇那间木屋,给他们布置活儿。安排马鹿带领奴们趁着风雪不大去收集草料,让风和哞两人带着两个小队去配合奴,用他们清理出来的雪堆成四面雪墙,安上荆做的木门,搭上木棚,作为这群鹿的鹿圈。鹿圈既能阻挡风雪,又能防止野狼等食肉动物过来袭扰。
xiaoshuting.la
现在他已经将这群鹿看成了部落的私产,就像那两匹马一般,不允许它们再跑了。而用积雪建造鹿圈,既省力还结实,四壁光滑,堆得高高的,狼也进不来。
而远在窝棚中躲避黑毛风的丁奇,已经带着人顶着风雪在建造第二个窝棚。眼见风雪不见减小,好像还有增大的
趋势,为了安全起见,只能继续在这里呆下去,而建造第二个窝棚是势在必行的事。
有斧头有锯子,第二个窝棚很快就挨着第一个窝棚搭建好。里面的积雪和杂草石块早清出去,撒了厚厚一层草木灰,再将折下来的松枝铺进去,最上面又铺满杂草,大家在窝棚中躺和卧的地方就有了。再在中间用石块堆出来两个火塘,点燃篝火,整个空间瞬间就暖和起来。
无所事事,丁奇也只好让大家吃饱了睡,睡醒了吃,补足精神和体力,准备之后全力奔回部落。按照目前的进展情况,能用20天回到部落都已经算是快的了,还得加上打猎的时间,现在带的食物也只够吃上五天的。
黑毛风继续吹,而部落内则受到的影响不大,只要不跑远,短距离内的视线倒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奴正和队员们一起在建造冰雪鹿圈,搭建用木板作棚顶的木棚,外墙泼上一遍水,变得光滑无比,食肉动物和一般人还真进不来。
那个名叫土的奴正跟着马鹿转到草料堆的鹿群那里,学着医巫之前的做法,亲近这群驯鹿。他看准一头比较高大的驯鹿,不停用手给对方挠痒痒,让对方舒服得真哼哼,直到马鹿喊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去,还一步三回头的。
这让马鹿哈哈大笑起来,揶揄道:
“既然你这么喜欢这头鹿,那安排你来照顾这群驯鹿吧,敢掉肉了,我让你把砍喽!”
没想到,土竟然非常高兴,马屁不停送上,倒是让马鹿十分受用。丁奇如果在这里,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将这种人干掉,目的不纯啊!
没想到土还当真了,每天都来鹿圈打扫卫生、喂养草料,给每头鹿挠痒痒。而他也认准了之前那头鹿,每天都会和那头鹿呆更久的时间。其他奴或部落人员看到了,都会忍不住调笑他两句,说土是想把这头驯鹿当女人来养了。
之后的第五天,土做出了一件令部落全体震惊的一件事,他竟然给那头驯鹿套上绳索,拉着雪爬犁围着部落在雪地上跑了一圈儿。这件事惊动了部落上层,纷纷出来观看并表扬他的这种做法,马鹿也更是狠狠夸赞一番,给他两只烤兔子作为奖赏。
雄鹿长老也让他继续摸索,看能不能将所有驯鹿都训练成能拉雪爬犁。而土则表现得更加卖力,如果不是不允许在外面呆着,他都想在鹿圈里和鹿一起吃住了。
有一就能有二,也就会有三。接二连三地,有五六头驯鹿被土训练成能拉雪爬犁,整天都是起早贪黑围着部落奔跑,有时候还会跑到下面的草场上的雪地上训练。看着他辛苦的模样,马鹿天天给他加餐,别人都是一份烤肉,土是两份甚至是三份。
大家也渐渐习惯了他是部落第一个天不亮就起来,跑出去喂养驯鹿的人,他的勤奋的精神被部落中人传唱,医巫甚至还会在例行的学习中,拿他做榜样,要求大家努力学习知识,为部落多做贡献。
土俨然成为一个楷模,成为部落的劳动模范,他是众多奴学习的榜样,带动奴的劳动积极性节节提高。
第142章 叛逃的圣诞老人?(收藏订阅)
风雪停后的第三天,天还很黑,可天空中却出现了久违的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这场风暴将天空中更多的烟雾通过雪花的形式降落下来,让天也变得更加通透明亮。尤其是这几天,蓝天高挂,白云飘飘,阳光洒落大地,这让大家兴奋异常,心情也变得格外好真情为。
借着满天的星光,土如往常一样提着木矛,打着火把从院子里出来,来到部落外的鹿圈。他先是给饿了一晚上的鹿群喂食草料,特别是对那头他经常照料的那头驯鹿更是照顾有加。拿出七八块根茎喂给对方,并将最好的草料投放在竹编的草料筐中,让它吃饱。
随后,他将一个大的兽皮袋从草料堆中拿出来,可能是由于不小心,他摔倒在地,将兽皮袋中的东西露出来,竟是一些各类烤肉,都是马鹿奖励或给他准备的烤肉。
他赶紧起身,将掉落在外的烤肉放进兽皮袋中扎紧,拉出一架雪爬犁,将兽皮袋放上去。然后将吃饱了的那头驯鹿拉出来,套上绳索,驾到雪爬犁上,领着驯鹿绕部落一周之后,他也仍如往常一样,冲下雪坡,在草场的雪地上奔驰向前,不再回头!
待到部落中人陆续醒来,哨兵开始在了望塔上巡视时,雪原上早已看不到土的身影,只看到远处一道雪爬犁的印迹向着西方而去。
待到众人早饭过后,去鹿圈那里观看鹿群和土训练驯鹿时,大家才发觉土不见了。心细的医巫也发觉总数量为30的鹿群少了一头驯鹿,正是那头土经常照顾的驯鹿。
终于,找不到土的众人才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土逃跑了,部落的劳动模范叛逃了,还拐走了部落的明星驯鹿!
雄鹿和医巫在看到草料堆那里掉落的一大块烤肉时,他们也终于明白这是土蓄谋已久,早就想从部落中叛逃。可这也让对他青睐有加的马鹿伤心愤怒自责不已,怎么就能碰到这么一个白眼狼呢?
愤怒的马鹿召集人手,想驾着驯鹿拉雪爬犁去追赶土时,却发现他找不到那几头已经被训练好的驯鹿,准确地说,他分辨不出,不知道是哪几头驯鹿了。这让马鹿心中猛地一寒,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这么能隐忍,并且还做出这样周密详细的安排,长此以往,这个人必成大患。
他们知道驯鹿的奔跑速度,在雪地上,他们运用滑雪板,也只是堪堪达到驯鹿的速度。更何况,土已经逃了半天,想追也追不上啊!
就在大家急慌慌不知道怎么办时,雄鹿长老再次出现,并命令两个狩猎小队整装出发,拿上武器和一天的食物,务必追上对方将他活着抓回来。考虑到土在部落中呆了这么久的时间,并长期跟着马鹿,他应该得知不少部落的秘密。这些秘密如果传播出去,不知道会不会给部落带来危险。
两个狩猎小队在风和哞的带领下迅速冲出部落,沿着土驾着驯鹿逃跑的痕迹一路急驰。内心自责无比的马鹿也主动请缨要求加入追捕,只有抓住土,他才能好受一些。
而部落内,雄鹿长老宣布部落内进入紧急状态,所有人呆在院子中,没有长老的命令不许出去。安排奴们在鹿圈和部落围墙间建造一堵雪墙,架设荆制作好的梯子,紧急情况下人能够在上面行走,方便给驯鹿喂食草料。抢运一部分草料送至
部落内,用于紧急状态下喂养动物。
一个小时后,两名前行的狩猎队员站在两列印辙前踯躅不前,不知该向哪个方向追击。他们失去了土的踪影,不知该向哪里追。
土很聪明,竟然在半路折下来一根松枝拖在雪爬犁后面,驯鹿拉着前行的同时后面的松枝将痕迹抹除,再加上风的作用,就好像一人一鹿在雪原上消失了一般。
后续到达的风和哞看到这种情况却是不知该如何处理,马鹿却是非常直接,由自己带着不熟悉路线和路况的哞小队沿着痕迹消失的方向继续追过去。并告诉跟着丁奇走过这条路线的风,如没有找到土的痕迹,就在原鹿部落那里会面。风则带领剩下的人分成两个小组,沿着马鹿他们走过的路线两边搜索土可能会留下的痕迹。
马鹿知道土是灰石部落的人,土最终的目的肯定是想回到灰石部落,将丁部落的情况和他掌握的信息或资料带回灰石部落。所以只要沿着这条线走,肯定能抓到土。
况且他是一个人,是第一次在雪地中行走,沿途肯定会存在一些危险来阻碍或降低他逃路的速度。
很快两个小队分开行动,按照各自的目标前进。
另一处,丁奇正带领着三个小队和一群妇幼在快速行进。睡够三天三夜、补足体力的他们已经连续五天冒着风雪急行军,尤其是这两天风雪已停,前行速度又提高一截。
此时他们刚刚从原鹿部落所在地出发,正朝着丁奇之前发现那群野马、驯服小黑的那处山谷方向而去,那片山谷已经被丁奇命名为野马谷。到晚上时,应该可以到达一处猎人小屋,到时候可以继续将猎人小屋扩大。按照目前的行进速度,估计会提前三到五天到达丁部落。
天空中,小金鸣叫出声,示意丁奇前方有兽群。丁奇按下队伍,从雪橇上拿下滑雪板和弓箭,带着两个小队长和壮,快速朝小金指示的方向赶去。这几天,他们都会在路上狩猎,补充食物,同时喝蒲公英茶水来改善长期吃肉带来的腻烦味道,提高身体抵抗力。
前方是一群梅花鹿,大概二十几头。在冰雪天气,也只有各种鹿类经常出来寻找食物,补充身体所需,而这也让它们成为各种肉食动物捕猎的对象。
隐藏在一棵大树后,丁奇慢慢将弓张开,搭上一支青铜箭,嗖地一声响起,而那边箭已经透体而过,将一头才长出鹿茸的青壮鹿射倒。紧跟着鼠他们三个的青铜箭也接连射中各自的目标,收获四头壮硕的雄鹿,其他鹿群一哄而散,踩着齐膝深的积雪逃入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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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干净后,队伍中众人各饱用了小半碗鹿血后,继续前行。丁奇则将鹿茸、鹿鞭、鹿心、鹿筋收好,很快超过队伍,带领他们朝前奔行。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长途拉练和充足的肉食补充,小黑小白两个长得更加高大,延续了父母优秀基因之外,更是青出于蓝,体型超过它们父亲,比二十一世纪非洲大草原上的母狮子还要强壮。所以,它们俩拉起雪橇就如空无一物般,很是轻松。
三天后,正在雪原上前行的丁奇突然叫停前进的队伍,抬起头观察天上小金盘旋的轨迹。刚才,小金发出一声非常短促的鹰鸣,示意前方不明动物在靠近。
丁奇在观
察一阵之后,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小金传达过来的意思竟然是有人类在前方的森林后面。丁奇震惊之处就在于,目前还没有哪个人类或部落敢于在冬天的雪原之中穿行,除了自己的部落。
这如何不让丁奇震惊?不禁在思考,难道是自己部落的人出来了?不,也可能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对于食人部落,在缺乏食物的时候,冰雪可是挡不住他们生存的欲望。
丁奇立即示意三个小队的人员在前方散开,形成一个包围圈,趴在雪窝中布控,其他人在原地趴着。丁奇自己则从背包中拿出望远镜,趴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仔细搜寻前方森林与雪原的交叉处。天空上的小金也早在丁奇的竹哨声中,飞入更高的云层,藏起身形。
不多时,一道身影出现在丁奇镜头中,迅速拉近镜头,丁奇手一哆嗦,将望远镜掉下去。
“我看到了什么?特么的我看到了什么?驯鹿?驯鹿拉雪橇?还是有人在操纵的驯鹿在拉着雪橇!难道是圣诞老人?圣诞老人穿越了?”
一脸震惊的丁奇心脏跳动次数急速拔高到一百二十下,他不停地问自己好几个问题,似乎不能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更感觉事情有些惊悚,而不是惊喜。圣诞老人是二十一世纪西方的童话故事,是西方人种,而且拉雪橇的是十二头驯鹿,完全不是一码事儿。可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穿着厚厚兽皮衣服的原始人,并且这兽皮衣服在哪里看着眼熟。
这到底是什么?
丁奇赶紧捡起望远镜,再次对准正奔跑过来的驯鹿,将镜头套在驯鹿和它身后的人身上。可不看不要紧,一看丁奇就窒息在那。
“老天在玩我吗?一个奴竟然驾驶着一架驯鹿拉的雪爬犁,在雪原上狂奔,而这个奴还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部落从灰石他们部落交换过来名叫土的奴!”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部落竟然驯服了一头驯鹿,还用它来拉雪爬犁,真是有创意。那这个奴是来干什么的?报信吗?难道部落有变?
一想到这里,丁奇心中就是一紧,担心部落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
可丁奇再次仔细观察这个奴脸上的表情,发觉他很惊慌,好像身后有人或猛兽在追赶一样。
丁奇再把镜头拉远,看向他的身后,仔细搜索,没过多久,就看到十几个身影出现在镜头中。这些人双臂摆动,身体一曲一伸,脚底下就像装了滑轮一般,快速向前滑动。将镜头拉近,风和哞两人出现在镜头中。
看到这里,丁奇瞬间明白过来,这后来的十几个人就是自己部落另外两个小队,他们在追赶前面那个逃跑的奴。那个奴也不是圣诞老人,而是从丁部落叛逃的奴隶!
眼看前面那个奴驾驶着驯鹿就要冲进包围圈,丁奇将手放进嘴中,发出一个口哨声。得到命令的众人迅速从雪窝中爬起来,踩上雪橇,直奔驯鹿和人而去。
“抓活的!”
丁奇赶紧告诉前面的人,恐怕将人弄伤或弄死了,他还想弄明白部落中发生了什么事呢!
丁奇没看错,眼前那个正驾驶着驯鹿的人正是从部落中逃跑的土,而在后面追赶的是汇合在一处的风和哞带领的两个小队。
第143章 狼群再现(求收藏订阅)
也该土点儿背,自以为很聪明,清除掉印迹脱离之前行进的方向,绕了一个圈来企图躲避身后可能的追兵。可他没想到,追兵分成三个方向来搜寻他的踪迹,凑巧其中风小队的一个小组在一处雪坡上发现了正逃跑的土。
这个小组迅速下坡,朝前追。可本想偷偷靠近的小组被土发觉,土赶紧驱使驯鹿快速朝前奔跑,试图摆脱那几个人的追赶,可五个人紧紧咬在后面,使得土始终无法得逞。
小组的人非常聪明,他们从侧面追赶并压缩土的方向朝马鹿和风那一小组的方向靠拢。追赶了一天,天已黑透,双方只好安营休息补充体力,晚上可不是属于人类的世界。
第二天凌晨,天快亮时,准备发动突袭的五人小组扑空了,土早就从宿营地出发。不过还好,走得时间不长,篝火里面还有正在燃烧的红色木炭,温度还是烫的。他们赶紧顺着一些浅浅的痕迹衔尾追击,待天亮时就已经追在土屁股后面,继续挤压对方的行进方向。
终于,在快中午时分,将土撵到其他人的前进方向上,一干人等轮流上前追击,不让土和驯鹿有一丝一毫的休息时间。直到土驾着雪爬犁拐过那片树林之后,土才真正地感觉到什么叫绝望!
一群二十五六个人突然从雪地中站起,呈半圆型站在他前方,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土已经放弃。尤其是当他看到在那群人后面站着的那个如山一般的男人时,他害怕得全身发抖,竟然将荒神都吸引出来了。
后面的追兵看到前方出现一群人拦住了逃跑的土,并且看到一只金雕在上空盘旋飞舞,一群人更加振奋起来,竟然这么巧碰到回程的头领,看来是老天都觉得要将土给收拾了啊!
半个小时后,从后面赶上来的马鹿将土揍得鼻青脸肿后,将他押到正研究那头驯鹿的丁奇面前。
眼前的驯鹿脖子后面套着一个兽皮做成的皮圈,两边各系了一条绳子拴在雪爬犁的两个扶手上面。而在头部的两根鹿角上各绑了一根细绳,类似于丁奇给两匹马做的缰绳一样,起到控制方向的作用。
能做出这样一个简单的驾驭驯鹿的套具,说明这个人非常聪明。而又能将驯鹿给驯服,说明这个人很有耐心还有很细致的观察力,从马身上能想到控制驯鹿的工具,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才啊!
而这个人才,还有极大的可能是一个其他部落派来的卧底!只有这种既聪明又有耐心和观察力、做事细致、懂得算计,还懂得拍马屁的人,才能玩这种无间道的把戏!这种人,在原始部落中,有极大的可能会是部落下一任的头领。
转身看着那个倒在地上的奴,丁奇一时决断不了。他已经从哞和风的嘴里得知部落发生的一切,知道部落近期发生的事情绝大多数都和这个叫土的奴有关。
身材并不高大,但比较强壮,一脸血污,眼神中充满惧意,可眼睛仍炯炯有神,滴溜溜转来转去,看着就是不老实,有点儿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后被警察抓住的小偷,贼眉鼠眼的。
说实话,丁奇对于这类人向来没有什么好脸色,再加上
他肯定是灰石部落派过来的卧底,更不能留着他。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小小的灰石部落都知道玩无间道的把戏,还真不能小看这些部落啊!既然你们想玩,回头跟你们玩个大的,玩死你们!
“绑起来,扔到这头鹿拉的雪爬犁上,马鹿看着他,现在全体都跟着我,朝前面的窝棚也就是狩猎小屋赶去!”
大家得到命令,迅速行动,跟着丁奇朝猎人小屋冲去。
到达狩猎小屋,不用丁奇发话,奔就安排人开始伐木建造另外两个窝棚。这种窝棚建造简单,熟练之后速度更是快捷,不到一个小时,两个狩猎小屋就建成。
趁着这个功夫,丁奇让人给土解绑,开始一个不是审讯的审讯。为什么?
因为在丁奇刚张口询问一个问题,这个土就把所有该说的都说了,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他是赤石派过来的,并且是在赤石来到丁部落、看到丁部落发展那么好才临时起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丁部落制作陶器、建造房屋、驯服野兽以及制作武器的方法,后来就自发地要去学习一切,并借助奉承马鹿的机会,去学习任何接触到的知识,包括雪地行走涂抹粉末防雪盲症的知识,然后准备将这些知识和方法再通过交换奴的方式带回部落。
这次想逃回去,只是一个巧合,他碰到这头能在雪地中快速前进的驯鹿让他看到了能逃回去的机会。所以他就想尽一切办法将鹿给驯服,利用丁奇狼拉雪橇的方法训练驯鹿拉雪爬犁,这样他就能多带些食物和草料,在茫茫雪原上能够坚持下去。
同时他也寄希望于部落不会因为一个奴而大费周章去抓他回来,这是因为各个部落对于逃跑的奴都是不管不顾、任其生死,他们相信一个人在荒野中是存活不下去的。基于这个“常识”,基于这些巧合,土决定铤而走险,逃回灰石部落。
最后,土恳求丁奇能给他一个活下去的机会,他不会再逃跑,甘愿在部落中充当一个奴。此次逃跑最后竟然被荒神给撞见,土相信这一定是上天的安排,证明荒神就是上天的使者,是掌控天下万物行踪的神。
他是真不敢逃跑了!
听完他的讲述,丁奇看着土认真地说道:
“土,既然你们称呼我为荒神,那就要知道,荒神是来干什么的,荒神是来给所有在大荒中生存的部落和万民带来光明和温…”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头顶的天空中竟露出了久违的圆月,将那清冷的月光洒下,照亮了整个世界。
这可好,周围在听着的人全都愣在那里,看着天空上的月亮,感到不可思议。这场大雪停之后,大家也见到了久违的星星,虽没有看到月亮和太阳,但他们也非常知足。可丁奇一句话就将月亮召唤出来,这如何让人不震惊?
这就是荒神啊!
周围的人倒头便拜,包括奔和马鹿,尤其是土,跪在那里瑟瑟发抖,胆战心惊,头都埋到雪里,不敢抬头。
丁奇看着大家的表现,又看看头顶的月亮,尴尬地笑笑,心说:
“老天,你
可真给我面子!谢了!看来我有成为神棍的特质啊!”
再次看向众人,丁奇将手一抬,满脸“慈祥”地说道:
“起来吧!我的勇士们!以后你们还要一直沐浴太阳的光芒呢。”
“土,你要记住,我是荒神,那就是要给各个部落带来食物和温暖,带来光明与和平。你所掌握的知识或技能,我都将会教导给所有部落和万民。可这部落和万民,只能是和丁部落关系亲切,不与我们为敌的人。而且这需要过程,需要时间,不能像你这样,将之偷学回去,那才能掌握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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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说完,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的那弯月亮,思绪有些飘忽,仿佛飞到了那久远的二十一世纪,不过很快就调整过来,将心思放在眼前:
“好了,你的事先放一放,你也回去好好休息一下,这几天你可是把大家给折腾坏了。”
周围的人哈哈笑了起来,可不是嘛,要不是因为要追他,这会大家说不定在部落里睡在那暖烘烘的土炕上,和别人吹牛批屁呢!
土也是不好意思,挠挠头,再次跪倒在地,向丁奇做出郑重承诺:忠于荒神,忠于丁部落。
而土的做法或行为,被不远处那群青部落的奴看在眼中,在内心告诫自己要好好干活。
看着眼前的风和哞,丁奇让奔去把制作出来的青铜开山刀拿出来,分给每一位狩猎队员,这让众位队员非常高兴,拿在手中不舍得放下。
特别是哞一直梦想着使用丁奇一样的开山刀,现在终于拿到手中,特别兴奋。忍不住拿着开山刀砍树,锋利的刀刃砍在上面,飞溅起片片木片,竟很快将一碗口粗的树砍倒。震惊了众人,尤其是土,心中更是一阵后怕,这样强大的部落,绝对会成为统治整个大荒的大型部落。
在他掌握的词汇中,是不知道强大、巨大、巨无霸等等词汇的,他只知道大中小,能统治大荒的大型部落,肯定是要比大型部落要大的!
晚饭后,月亮一直没有隐去,整片黑色的雪原都泛着清幽的光芒。心情放松下来的众人在熊的提议下,玩起了斗拐和角力的游戏,这再次调动起了大家的争胜心,一直玩到很晚。
两天后,队伍行进速度很快,每个雪爬犁都由两个人进行拖拽,速度至少比之前的负重前行提高了一倍。他们经过那天晚上的调整和发泄之后,整体的精神状态得到极大提升。
此时他们离丁部落还有半天的时间,加把劲的话,能赶上回去吃晚饭。众人也都是归心似箭,真正将丁部落当成自己的家。
可就在大家兴奋地赶路时,飞在空中的小金突然发出一声尖利的鸣叫,直接将整个行进中的队伍叫停。随着大家和小金接触越来越多,部落中人对小金的叫声和行为多少有些了解。
就在队伍视线所及之处,一群灰点将五六个棕色的点围在中间。灰点形成一个圆,忽大忽小,始终不离那些棕点左右。
丁奇赶紧拿出望远镜,前方的动静尽收眼底,一群灰狼围着五六头披毛犀,准备将他们猎杀作为晚餐。
第144章 野性的呼唤(求收藏订阅)
披毛犀其实长得挺高大的,肩高在两米二,体长四到四米五左右,浑身披着厚厚的毛发,肩宽厚,皮下有厚厚的脂肪层,使得它们能很好地适应冰雪天气。
眼前的披毛犀和之前踩灭丁奇篝火的披毛犀类似,但毛发更厚更重,说明它们会根据气温的变化而调整身上毛发的数量和厚度,以此来适应气候的变化。而且它们的角很有意思,除了能帮助它们驱除危险之外,还能扫清积雪等障碍物,能轻易吃到雪下的草料。
被狼群围住的披毛犀一共两大一中两小共五个,应该是一家子。中型披毛犀和两头大犀牛形成一个三角保护中间的两头小犀牛,不时冲向伺机冲上来的灰狼,企图用自己尖锐的角撕裂眼前这些讨厌的小动物。
这些小动物身体灵活,耐力强,能始终缀在屁股后面,趁自己不备上来就给一口,让它们痛恨不已。甚至会将自己的同类追赶跑起来,最后因为体力耗尽而被杀死,成为它们的食物。不得不说它们是一群让披毛犀厌烦的小爬虫,持续不断的骚扰。
看到此景,丁奇就准备命令鼠小队围上去,利用手中的弓箭射杀狼群,将披毛犀家族救出来。对于眼前这些狼,丁奇已经不把它们放在心上,一是人多势众,二是武器锋利先进,三是白牙、鼠和熊三个小队已经成为真正的猎人。
而在后面拉着雪橇的两头狼小黑和小白,好像感受到前方有什么事情在发生一般,对着丁奇哼哼直叫唤,仿佛在恳求丁奇。见此,丁奇将它们身上的皮套取下,拿上开山刀,踩上滑雪板,带着鼠小队的人上前,小黑两个非常兴奋,勇猛地冲在前面。
嗷呜!
这是来自野性的呼唤!
这是来自小黑和小白基因深处的呼唤!
这是根植于它们内心深处、永远不变的狼性召唤!
这是身为王者和上位者具备的威压召唤!
一黑一白,两头高大健壮的雄狼出现在前方的灰狼群面前,两声长长的狼嚎响起,正在围攻的它们立即退避开,看向声音来源处,它们愣在那里。
它们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王者的召唤,也不知道对面两头异种狼是谁,可它们知道这是来自于狼族王者的呼唤,充满着野性、嗜血和不可一世,那睥睨众生的姿态只有王者才配拥有。
一愣神之后,这十几头狼明显有些畏缩,很快就开始按照嚎叫声中所表达的意思和隐含的王者气势,四肢趴伏在地,将头埋在前爪前的雪地中,呜呜出声,似乎在迎接狼族王者的到来。
颤抖的身体表明它们非常害怕,因为它们感觉得出来,眼前两位王者的气势比它们现在的首领还要强盛,仿佛是天生的王者一般,高贵、典雅、不容亵渎。自己族群的头领和眼前两位相比,就好像山里的土狼和头领相比一样,根本没得比。
众人在丁奇的示意下靠后一步,让两头狼上前,看看它俩如何来解决这群狼。
小白上前一步,先是对那一家子披毛犀低吼一声,锋利的牙齿露在外面,似在告诉它们赶紧走,不要在这里碍事。
那头体型中等的披毛犀对于小白的吼声好像有些不忿,被它们家里的老大一角顶回去,带着全家人轰隆隆远去,远去前还深深看了
一眼丁奇,心说:这个人类仿佛在哪里见过一般,嗯,我痛恨火焰。
小白在披毛犀走后,继续向前一步,将自己的嘴巴伸进身前的雪堆中,呜呜出声,声浪在雪中传播开去,传达出一些不明意义的信息。
小黑则自始自终没有挪动一步,幽幽的眼神透出冷酷的光芒,不需要嗜血却能让众狼臣服。目光如锥,射在谁的身上都能让对方打个寒战,放弃所有抵抗。深不可测的王者气息和自身身为强者的威势,已经足以压迫得它们不也起身。
此时听到小白发出的声音,众狼中一个似乎是小头目的黑背灰狼,蹚着雪、摆着尾、弓着身不敢站起来,就好像人类中的臣子跪着朝前走一样。
来到小白身前,立马躺倒在地,露出自己的肚皮和脖子,继续摆着尾,热情或兴奋地如同见着自己的衣食父母,不敢表露出丝毫不耐。
小白再次低吼出声,张开满是锋利牙齿的大嘴,猛地凑到对方的脖颈处,轻轻咬住,喉间发出森然的赫赫声,好像在说:
“小子,不要耍花样,告诉我,你们来这里的目的,谁让你们来的?”
在小白锋利的牙齿贴上自己的脖子时,这个小头目全身的毛发都竖立起来,生怕对方一不小心,在自己脖子上开几个口子,那自己的小命可就玩完了。
它不敢动,呜咽出声,仿佛在讨饶,也像是在回答小白的问题。不一会儿之后,小白再次低吼出声,这群灰狼在那头黑背灰狼的带领下,迅速消失在眼前,朝森林中跑去。
丁奇自始自终都没有打断小黑小白它们的行为,他在观察、猜测它们之间的行为和关系,当然,他也有些担心,怕这两个养大的小家伙看到它们的同类之后会跟着跑了。
不过从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狼群和披毛犀都走了,丁奇再次带领大家朝丁部落所在的方向奔去。
经过夏秋两季和冬天雪后的几次长途跋涉,丁奇已经将周围的自然地形、部落分布、猎人小屋等位置深深印在自己脑海中,就像一部活地图一般。只要不是像之前那种白毛风天气,他都能够很快分辨出方向、距离。
就像现在,哪怕被狼群耽搁了一会儿,他仍然觉得可以在天黑前返回部落。
只是两头狼此时的表现,又让丁奇有一些担心,看似在卖力地拖拽雪橇,可它俩时不时看向森林的目光,充满了犹豫和担心,还有那么一点点跃跃欲试。尤其是在小黑身上,那种欲望越发强烈!
唳~
一声雕鸣悠扬地传播开来,正在丁部落内等待消息的雄鹿众人突然就沸腾起来。在了望塔上的哨兵确认安全之后,纷纷涌出门外,翘首以盼,看着那一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壮大的队伍,他们用自己的欢呼声欢迎部落的头领、大荒的引领者荒神的回归。
雄鹿长老是老怀开慰,医巫的脸上是充满期盼,其他人也是不一而足。有对亲人的思念,有对自己爱恋之人的想念,也有对头领出去后总是满载而归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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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小可爱在听到那一声雕鸣之后就已经冲出院子,小二黑更是夸张,咴咴儿地叫了两声之后,趁着人不注意,用自己的牙齿将缰绳从木桩上解开,一溜烟地跑出去
,独留下那匹灰母马,恨恨地在原地跺脚。
至于那群被圈在雪墙中间的驯鹿,听着外面人类的吆喝声,好像也有些激动,尤其是那头医巫曾经喂过的大个儿,更是兴奋不已。它已经是这群鹿们的头领,还有什么比这更高兴的事呢?
丁奇的队伍也远远看到站在部落外面的众人,他们高兴得如发了情的兔子般,快速挥动双臂,冲向部落。
半个小时后,丁奇在部落院门外再次享受到众人的欢呼式迎接仪式,还有小可爱、小二黑的口水洗脸仪式。当然还有医巫那一脸的幽怨,他也只能嘿嘿一笑,借助调侃雄鹿长老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长老,多日不见,你可是年轻了许多啊,是不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啊?”
这倒是把雄鹿长老弄了一个大红脸,有些羞臊地说自己肚子疼赶紧逃了。这让周围的一群女人们哈哈大笑,尤其是梅那个老女人,也是羞得转身就跑,这让大家的笑声更大了。
好奇的丁奇转身抓住一个人问明情况,原来是丁奇那个小木屋在奔和他离开之后,就一直是雄鹿长老一人在住,这倒便宜了这对儿“老年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年纪,那动静有多大,只有部落中留守的人才知道啊。
丁奇让奔指挥着大家将这次带回来的东西送回部落中专门建造的一间屋子,这是丁奇走之前专门交待给荆做的事情。这间屋子将是部落所有生产工具的储藏室,大家日常使用都要专门从这里领取,用完之后再归还。
现在还属于原始社会公有制时期,实行的就是所有物品都是部落的,这些物品要由部落统一分配才行,不允许个人私自拥有。
不过丁奇倒没有特别在意这件事,因为在他的概念中,私有制就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原始社会人类发展的必然阶段。就像现在狩猎队每个人的武器,都已经分配给个人保管,不用来回领取上交,平时都随身携带,就像真正的战士一样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等将姓氏和婚姻推广开之后,家庭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生产力得到加强,生产资料与产品归家庭占有,私有制也将随之登上历史舞台,而原始社会的交换经济将会进行顶峰。但之后社会发展成私有制还是公有制,抑或是奴隶制,丁奇就说不准了,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和知识的传播速度将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再次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庆祝活动后,吃饱喝足的众人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处。新来的青部落奴被安排到新建的一间木屋中,里面用厚厚的生石灰和草木灰做了防潮处理,再垫上厚草和毛皮,中间点上木炭,整个屋子里暖洋洋的,可是比他们之前住的山洞强多了。
虽说她们是奴,但就像之前被抓或交换过来的奴一样,和自己的族人没有区别对待,只是在干活时比普通族人要累要脏一些。丁奇仔细查看了她睡觉的地方之后,也是叮嘱她们好好休息,将这里当成自己的新家来对待。
丁奇再次召集部落骨干在他的那间木屋中开会,远远地传来一声狼嚎。而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小黑和小白踩在羊圈顶上跃过围墙,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在黑暗中奔跑。可还没等它俩跑出多久,小可爱也跃过围墙,朝着小黑小白两狼追去。
第145章 兵临城下(求收藏订阅)
小木屋中,很温暖,气氛也很热烈。
好久没有回到木屋中的丁奇仿佛只有此刻才是他感觉到最轻松的时候,一间小木屋竟是自己在原始时代的精神寄托之处,不知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做何感想?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如能帮助全天下的部落子民都能有一间自己的房屋,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丁奇觉得自己也算没有白来一遭,将自己的有用之驱奉献给华夏子民的祖先,算得上有价值。
还是按照以前的惯例,每个主事人都将各自负责的事情进行汇报。
花负责的后援事项没有大的变化,日常生活起居都按时进行,保证大家都能吃饱,还不会有浪费。浪费这两个字,是丁奇走之前教给大家的,他们在部落中活学活用,对这个词的意思理解更透。
食物正常供给,只是最近又增加二十多口人,恐怕储存的食物会在三十天后不够大家吃的。
女人缝制兽皮衣服的技巧在提升,基本都掌握了巧那种翻边技术,制作的衣服在满足保暖的同时兼顾美丽,美丽也是他们新学的词汇。现在部落除了一些预留的大块兽皮、刚打到的狼皮和丁奇他们带回来的兽皮外,已经没有其他用于制作衣服的兽皮,需要进行补充。
陶器增加的不多,一是天气冷,泥坯不好制作,有些都被冻坏,烧出来的都是废陶。不过其他制作出来的都很好,尤其是一些按照丁奇的指导用草木灰作粙制作出来的陶器,不仅质量更好,表面更光滑,还结实不怕摔。丁奇不在,她们几个没事的时候就会在土屋那里琢磨,制好之后就去烧制,算是自己的小创新。
马鹿那里没什么太多汇报,主要是奴们做的事情都是帮着部落在做事,和其他人主管的事都有交集。除了驯服驯鹿拉雪爬犁之外,可这既是功也是过,成也在土败也在土,真没什么可说的。
当然有要说的也有,一是关于荆的。丁奇将卯榫结构介绍给他之后,他已经完一沉浸到其中,部落里增加了很多各种各样的方凳和方桌,这都是荆的成果。至于那两座新建的木屋就更不用说,可是比丁奇刚开始做的木屋强多了。
二是关于锡矿、生石灰、木头和木炭的收获量很大。锡矿熔炼出不少,丁奇走饭前也去看过,大概有一百公斤左右。生石灰烧出来的不多,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精力有限,主要放在锡矿石上。
木炭堆成了两座小山,都没有木棚子进行遮盖,直接堆放在外面,被黑雪覆盖,也分不清哪个是雪哪个是木炭。而木头则更多,那片伐木场基本清空,堆了不少木头,现在已经往森林中继续深入。
雄鹿长老则把部落包括安全和防御方面的事做了详细讲解,尤其是狩猎队员有损失这块,让他非常痛心,认为是自己督导得不严造成了这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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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讲完,丁奇并没有进行评判,而是讲了青部落之行的收获,尤其是那么多的工具和多达38名奴,让大家很是振奋了一下。其中有给巧她们制作的剪刀,给
花烧陶用的火钳,狩猎队全体的开山刀,还有奴队所使用的十字镐、铁锹、锯子和斧头,算是可以对部落的生产力有很大的提升。
随后丁奇表扬了大家在部落内取得的成绩,尤其是捕获到的驯鹿,这让丁奇非常震惊和高兴,虽说是因为暴风雪和草料的影响,但能将它们驯服这就从侧面反应出大家已经充分融入到部落中,以自己是部落一分子、部落的主人自居,这应该得到极大的表扬。
对于留守的狩猎队员出现死伤的情况,丁奇没有过多批评两位小队长,只是说他们的训练还不够,需要加强。因此决定两个小队暂时合并为一个小队,两名小队长都成为普通队员,由奔作为小队的代队长进行训练,什么时候合格,什么时候回归正常,而两名小队长也会回归小队长职务。
看似没有批评,但惩罚不可谓不严厉,由奔进行训练,那他们的好日子算到头了,不脱两层皮,那就达不到进入狩猎队的基本要求。同时奔也会践行丁奇的要求,从思想上下功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定位、部落的要求与自己的关系,那就只能从狩猎队中清除出去。
关于部落中的奴发生叛逃事件,丁奇刚才给他马鹿一个桃,现在得给个教训。
一是严格执行连坐制度,奴分成的小组,一个人犯错其他人要一并受到处罚。二是土应该执行枭首之刑,但考虑到这次驯兽有功,执杖刑十下,小组其他人同样受处罚,以儆效尤。三是在部落中开展检举揭发活动,被举报之人一经发现是其他部落派来的奸细,直接杀无赦,举报人有奖。但有主动站出来者,可免于惩罚。
接下来,丁奇又做出其他几项工作安排,一是所有的植物块茎都保存起来,用于雪化后种植。种植两字丁奇给大家着重进行了讲解,这让大家感到很新奇,这些块茎还能这样种吗?
二是开展全民*运动会,丁奇将设置一些活动内容,并拿出一些奖励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并且是全体都参与进去。这个冬天已经过去一大半,按照他手表上显示的日期,已经是一月份,这离春节越来越近,冬天也即将过去,所以搞个全民活动,也算是过春节了吧!
三是在全民活动之后开展大生产、大练兵活动,将熔炼出来的铜板和锡粉全部制成武器,将大家的武力值再上升一个档次,准备迎接部落会盟和交换大会的召开,灰石部落的做法已经激怒丁奇,需要好好敲打甚至是震慑对方。另外就是通过部落交换,多多换得一些物品,甚至是奴,来增加部落人口。
可就在丁奇准备继续说下去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嚎声,紧跟着就听到院中传来惊呼声,似乎是在说小可爱受伤了。
小可爱受伤了?那还得了,大家纷纷冲出木屋,寻找受伤的不可爱。丁奇是第一个冲出去的,既然自己是小可爱的奶爸,哪有自己的孩子受伤自己会不愤怒的,所以他是第一个就冲过去的人。
不过在看到小可爱的第一眼,丁奇却将自己即将爆发的怒气硬生生给憋回去了。受的伤不严重,仅仅
是左上腿与背部相连的位置一块血肉被撕裂,流了不少血,但问题不大,等呆会用丁奇准备的碘伏抹抹,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但是丁奇很好奇,究竟是什么动物伤害了小可爱?另外就是怎么发现小可爱受伤的。
“头领,是我第一个发现小可爱受伤的,它当时一直在院墙外面喊叫,我听到之后就过去查看,并叫了两个狩猎队员一起举着火把打开门出去,将小可爱救了回来。”一名熊小队的狩猎队员听到丁奇发问赶紧回答,将自己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小黑和小白呢?有没有人看到?”
丁奇这一问,大家才发觉没有看到两头狼,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丁奇一边问了几个人,都没有得到答案。就在这时,又响起一声狼嚎声,将沉思中的丁奇惊醒,他这才反应过来,两头狼应该是跑出去,去见之前那群狼了。
小可爱应该是跟着一起去,被狼群伏击受伤自己跑回来了,而两头狼今天下午碰到那群狼的表现,丁奇觉得这倒并不是太稀奇。作为狼王的后代,两头狼拥有王者的气质和典范,这是天生的王者气息,能够让普通的狼臣服。但狼的上位,永远充满着血腥和暴力,心慈手软的狼,不会成为狼群的王。
知道两头狼可能的去处,丁奇只是安排两个人在院子里巡视迎接它们俩,免得它们进不来。
回到木屋继续开会,并要求在明天早饭后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尤其所有奴的面,对叛逃的土和小组连坐人员进处罚。奴们的这种思想要不得,必须在发现的第一时间予以清除。
对于抓间谍的事,一并在大会上说明,杀无赦。从那三个部落过来的奴是重点监察对象,第一次就得让他们怕了才行。
会后,丁奇再次围着部落转了一圈,查看了部落的发展情况,很快就回到木屋里面睡觉。
就在他躺下没多久,队员汇报说两头狼回来了,没有什么大碍,这也算让丁奇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
可就在第二天丁奇还没起床时,一声长长的狼嚎声仿佛如在耳边一样响起,将部落全体人员从睡梦中惊醒。紧跟着小黑和小白发出愤怒的吼声,似在对刚才那声狼嚎的回应。
丁奇快速穿上衣服,爬上了望塔,看向外面,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部落外面竟然围了七八十头灰狼,一头高大威猛长着金色毛发的巨狼站在几头明显是护卫的狼中间,对着部落虎视眈眈,好像对小黑小白的吼声有些不屑一顾。
兵临城下!
部落竟然被一群狼给围了,显然和雄鹿长老说的那头逃跑的狼有关系,金狼应该是带着部落全体成员过来报仇的。
看着对方的模样,大战似乎要一触即发。不过丁奇心里面倒不在乎,幸亏它们围上来了,要不然满山遍野去找它们,再将它们杀死,不知要废多少力!在丁奇回来的路上碰到它们时,丁奇就下定决心要将这群狼铲除。部落的活动区域,为了安全起见,不能有食肉动物出没!
第146章 恶狼传说(求收藏订阅)
啪嗒一声,小可爱从木屋中爬上来,四肢稳稳地站在了望塔上,对着眼前的狼群嘶吼出声,显然它对昨天晚上被儿狼群撕出一个口子还怀恨在心。
丁奇倒是对小可爱这么皮实感到放心,昨天晚上给它抹完碘伏,它很快就睡着,肯定是累狠了。而且,小黑小白两个打小跟着它长大,它们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跨跃种族兄弟般的感情,所以它不会坐视两个小家伙面临危险。哪怕自己受伤,也不会让两个小家伙受伤。只是不知道为何昨天晚上小可爱先回来,两头狼最后才回。
丁奇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不过看到小可爱一早就又能爬起来,这还么生龙活虎的,反而很欣慰。
转脸看向狼王,突然发觉不远处的丛林中影影绰绰,竟还有狼向这里赶来,粗粗一算竟不下二十余头。加上已经围在部落周围的狼群,已经有超过百头灰狼聚在一处,想想就让人感到头皮发麻。
如果是丁奇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只凭借一个小小的院子,丁奇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被撕碎成为狼群拉出来的一坨坨粪便。但现在丁奇早就没有那种担心,人口数量众多,并且都是青壮年,人从强弓在手,青铜武器个个有。目前丁奇只有一种担心,就是怕这些狼全都跑了,而不能全歼。
如果有这些狼肉和狼皮做补充,丁奇就不用担心昨天晚上后援组提出来的问题了。可狼群是活的,还有狼王,一旦对方的数量减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它们就有可能逃跑,如果藏在周围的山林中,部落中人出去就有可能遭遇危险。
了望塔下面,近五十人的猎猎队全副武装,已经在下方集结成队。看到他们的集结速度,丁奇对奔的能力表示认可。看来昨天会后他回去肯定是对风和哞的队员又操练了一番,而且这些人都是原羽部落成员,他们没有经历过太多的战斗,经验还是欠缺,相信经过这一战,他们应该会有不小的提升。
“仓,在部落少后方和左右两边各安排一个小队,占领制高点,箭支使用白石他们制作出来的石制箭头,瞄准了打,务必在开战的第一时间,每个人都要干掉至少一头狼。”
“是,头领!”
仓领命而去,分派人手站在部落房屋或木棚上,并依据每面狼群的数量增减人手。
“雄鹿长老,安排所有妇幼进入房间躲避,并人手一杆木矛自保,战斗期间不得出来。”
雄鹿长老也赶紧招呼人回到房中,并分发木矛。
“马鹿,给所有男奴分派斧头和木矛,站在木墙内进行防守,如有狼靠近刺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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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头领!”
马鹿带领几个奴,从存放工具的木屋中领出足够数量的斧头和木矛分发给大家。
丁奇自己则拿起奔递上来的长弓和青铜箭,与奔一道站在了望塔上,盯着周围的狼群的动静,时不时将命令传达下去,同时紧盯那头金狼王。
嗷呜~
金狼王长嗥出声,声浪不停地传播出去,引起远处两次狼嚎回应,竟似是又有两群狼从远处奔来。
丁奇抓出望远镜,朝着那两处狼嚎传来的方向查看,却发现各有近三十头狼向此处奔过来。
这让丁奇持着望远镜的双手猛地一抖,双
手顿时汗津津的,身上的压力陡然增大。
没想到这头金狼王竟会找帮手过来,一百六十头狼冲上来,用百兽围城来形容也不为过啊!
回头看看那头金狼王,它正在七八个强壮护卫狼的保护下,站在雪坡下面,仰望着丁奇。距离有些远,大概八十步远,虽然手中长弓有效杀伤距离在近百步,但丁奇不敢保证自己能百发百中、完成擒贼先擒王的壮举,所以只能等待机会,将距离拉近了打。
其他狼站在六十步远的位置,或蹲或站或卧,等待着狼王发起进攻的那一刻。远处,狼影重重,正向此处集结。
而此时的小黑和小白,却有些暴躁,正扒拉着院落大门,想冲出去。在未能得逞之后,一跃而起,跳上羊圈棚,就要跃过围墙。
“小黑小白,回来!”
丁奇赶紧制止两头狼的行为,不让它俩出去,免得它们受到群狼的伤害。
可小黑小白并没有听从丁奇,扭身朝丁奇看了一眼,眼神坚定,似是告诉丁奇不要担心。微微一俯身,扭疛跃过围墙,几个纵跃之后跳到门前那块大石头上,引颈长嚎!
嗷呜~
嗷呜~
一沉稳从容如小黑,一狂躁急切如小白。
小白好像在说:
“嘿,那个金毛傻大个,赶紧过来,让爷爷教你怎么做狼?”
小黑好像在说:
“手下败将,昨天晚上没有杀死你,是看在同为狼族王者的份上。没想到你又带着手下过来,还喊上其他几支狼族,那干脆发起狼王挑战吧!记住,杀死你的是黑狼家族!”
狼有一个习惯,春天到秋天都是分散成小群生活,如小黑的爸妈,平时带领它们的手下在自己的领地中或者新开的领地中繁衍生活。到冬天的时候,就会集群由一头更加强大的族群首领来带领它们共同度过冬天。
而眼前这头金毛狼王就是五六个族群合并在一起,由最强大的那个族群头领来担当首领,成为狼王。它带领着族群成员在这片雪原上纵横无敌,消灭许多食草动物甚至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来成就壮大自己的族群。
但没想到,在跟着一群迁徙的驯鹿群猎食时,竟然被一些靠两只脚走路的猴子给搅乱,还失去了一些手下,最终只有一头狼返回族群。这让它非常愤怒,尤其是其他几个族群的头领更是恼怒异常,纷纷叫嚣着要给那群人类好看。
可从逃回来的狼那里得知,那群人类会射出一种短木棍杀伤狼群,这让它不得不谨慎。在综合各方意见之后,决定过去探探对方的底细后,再做打算。
可就在行进的过程中,一群出去狩猎的狼夹着尾巴逃回来了。说是有两个黑白狼族王者出现在人类的族群中,并阻止了它们的狩猎,让它们无功而返,并警告它们这里是它们的领地。
这令它感觉到不安,莫名的恐慌弥漫在心间,又使它恼怒异常。自己竟然因为两头卑贱的黑白狼族王者而心生不安和恐慌,这是如此的可笑和荒谬。既如此,那就让这两头在人类中乞讨的狼从这个世界消失吧,它们玷污了狼族王者这个称号!
可还没等它召集好狼群,这两个年轻的狼族王者找上门来。看到它俩的第一眼,自己就
感觉到它们是纯血的狼族王者,不是自己这种几个族群推举出来的王者所能比的。自己战栗的身体和强自支撑的精神,都告诉自己,它们就是狼族王者。
但那又怎样?它们只有两个,而我则拥有近百头强壮的狼族手下,并且还有两个狼族同盟即将到来。而且,在狼的世界里流传着一个传说,那就是只要能击败一头真正的纯血王者,喝了对方的血,那胜利者也就能成为纯血王者,号令天下所有狼族。
这是一个多么令狼疯狂的传说啊!充满鲜血和杀戮,无情而又疯狂,而这嗜血的想法一经产生,就再也抑制不住,时刻告诉自己杀了它们取而代之。
可是在它们的威压下,自己的手下竟然不敢上前,随着对方的临近而趴倒在地,这可真丢狼的脸!
可更丢自己脸的事还在后面,两头狼王竟如入无狼之境,轻松地迈到群狼环伺的自己面前,而自己坚持的那点自尊也在对方那无处不在的威压之下飞灰烟灭,虽努力支撑,呲牙咧嘴也不行,自己竟曲膝下跪,躺倒在地,露出肚皮似示臣服之意。
太可耻了!
耻辱!
我要将这份耻辱送还给对方,撕碎对方的身体,还好一头猞猁成为自己发泄的对象。可没想到,那两个无耻之徒竟然又用它们的威压将那头猞猁给救走了,还压住自己半天不让我派狼去追那个死敌!
那两头煞星终于走了,但没想到那几个族群的头领竟又跳了出来,大骂对方,还怂恿自己杀了那两个王者取而代之。这几个天杀的,难道忘了自己刚才的怂样吗?还敢上前杀了对方?难道是它们对自己之前的上位有意见,想用这种方式让自己送命吗?
这群怂货,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不过,它们几个的想法倒是和我的打算不谋而合,我要利用它们将这两个王者杀死才行。
“都听好了,你们这群怂货,它们没有什么可怕的!它们也是狼,也是和我们一样的血肉之躯,一样是爹生娘养。你们想成为王者吗?你们想成为狼上狼吗?还记得恶狼传说吗?这就是机会,只要杀了那两头黑白狼,喝了它们的血,你们也将成为狼族的王者,号令天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要是被陈胜吴广知道,非穿越过来找这头狼拼命不可!
随后它又对那几个狼群头领、现在护卫低声说道:
“我已经调动起大家的欲望了,你们谁敢不从,我现在就杀了它!”
一时从者如云,这让自己又回到了王者号令众狼的时候,派遣两匹健狼冲向两个同盟的所在地,召集它们过来,而自己则带领手下提前赶往那个人类部落,那两头狼就在那里。
来到这个人类部落外围,看着眼前灰压压一片手下和前面那个被包围的人类部落,自己更是觉得意气风发,另外两个同盟已经发来信号正向这里奔来,人类那孱弱的肉体只配成为狼族的食物。等解决那两头碍事的狼族王者,再将这里的人类消灭干净,成为王者的自己将会更加威猛雄壮,等临幸了族群中那十几个美丽狼妹妹,想必自己的后代将会更多了吧!
可恨这两个乳臭未干的小狼崽子,竟敢小看我!让你们知道我真正的厉害!
第147章 狼王争霸(求收藏订阅)
嗷呜~
“兄弟们,上啊!成为王者的机会就在眼前啊!冲!”
一头头狼被狼王驱使着冲上前,那里有成王的诱惑和鲜血,谁不想成为王者呢?说不定自己就是下一个王者!
站在大石头上的小黑与小白却不被眼前情景所迫,依然镇定自若。虽说小白有些急迫焦躁,但在小黑面前,它始终保持克制,况且身后还站着自己的奶爸自己的主人呢,他手里的弓箭可不是吃素的!
“头领,要不要出击?”
眼看自己部落的两头狼要被围,奔忍不住请示丁奇,免得两头狼吃亏。
“不急,让它俩吃点亏,也长点记性,不要再做这种冲动的事情!”
丁奇却是不担心,也想让两头狼历练一下,如果吃亏了更好,也能让它俩收收性子。
狼群冲上高坡,跃上大石,张开布满锋利牙齿的大嘴,扑向它们眼中的王者,嗜血疯狂而又愚昧。可是,它们疯狂的行为,却是靠近不了这两位年轻的王者,在它俩腾转间就将众狼的攻击化解于无形。丁部落的黑白双煞,用自己的尖牙利齿告诉眼前这些小喽啰,它们只不过是来送死的炮灰。这些冲过来的灰狼全部被它俩给赶下石头,让那些遍体鳞伤的狼群仓皇逃走。
金狼王驱使着一群又一群狼冲上去,企图利用群狼战术将它俩耗死,可始终没有得逞。小黑身上没有伤痕,只有凌乱的毛发;小白更加疯狂,它在被一头狼偷袭咬在大腿上后,一个扑击将对方毙命。随后凡是攻击过来的狼都被一口咬断脖子或留下血流如注的伤口,不久之后就会在逃离的过程中死去,将它自己狂暴疯狂勇猛的一面展现出来。
嗷呜~
嗷呜~
两头赶来支援的狼王准备加入战圈,可在看到那两头异种狼族王者时,竟也产生一丝丝后悔和惧怕之意。不过在稍微犹豫之后,就开始驱使着自己的手下扑上去,仇恨已经结下,剩下的就只有你死我活。
处在院子内的部落众人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感到非常震惊和不可思议。他们想帮忙,可没有丁奇的命令,他们始终不敢将手中的箭支射出去。不过很快丁奇的命令就通过奔传达过来,要求所有人员聚集在前门这里,架设高架,准备给予这群狼以痛击。
小可爱则趁着人们不备,再次跃到围墙外面,不时敲个闷棍,干掉一两个落单的黑背棕狼或灰狼。
小黑和小白一直在勇猛地进攻,利用自己锋利的牙齿和力量,将一头头冲上来的狼或干掉或逼退,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斗志。它们知道,这是狼王之争,只有通过这疯狂的打斗才能证明自己王者的地位。只要能将号令这群狼的金狼王干掉,它俩就能成为这群狼新的王者,带领它们大杀四方,说不定还能给部落和自己的主人带来更多助力。
狼王之战,延续千万年的传统,在同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同样地发生着。身体中的荷尔蒙因子诱导了此次狼群的战争,第年的冬天都是狼群发情的时节,也是狼王被挑战的时间。狼王胜,它则继续
统领群狼,还有那些后宫佳丽。狼王败,它将成为所有狼攻击的对象,有可能当场被杀死,也有可能逃离狼群,最后屈辱地死去。
小黑小白的行为被这头金狼王视为对自己地位的挑衅,而这种对立的行为和食物的诱惑促使狼群发动攻击,按照自己狼王的意志,延续这千万年的狼王之战。
只不过此次狼王之战注定不会公平,刚开始的不公平是金狼王利用自己的狼多势众来欺负小黑小白,那么马上它将迎来小黑小白的“人多势众”来欺负它。
小黑小白两个家伙慢慢露出疲态,可眼中的斗志和熊熊怒火却没有减低哪怕一点,反而越发高涨;尖牙利爪的出击速度也没有减慢分毫,爪爪到皮,嘴嘴到肉,招招致命。
但丁奇不再打算冒险,已经让两个小家伙吃亏了,该自己这个主人出手来帮助它俩挽回大局或者说帮它们俩在成王的路上快速到达目的地。
“预备!瞄准,射!”丁奇站在了望塔上盯着自己的目标,同时发出射击的命令。
噗噗噗!
一阵阵箭支射入肉体的声音响起,伴随着狼群发出的阵阵哀嚎,围在小黑它们身边的狼瞬间倒下去一片。而那两群过来支援的两群狼的狼王也快速哑火,被丁奇和奔一人一个干掉,吓得它们没有被杀伤的狼下属立马撤出攻击圈,躲在后面不敢上前。
被狼护卫保护的金狼王更是被吓得不知所措,呜呜叫着向后退出十几步才敢回身,看着丁部落所在的院子,可始终看不出任何端倪。就在前面的狼群进退两难之际,金狼王终于嚎叫出声,将狼群召唤回去,就连失去头领的两个族群余下的二十几头也纷纷靠近金狼王那边,夹着尾巴,不敢再上前。
顿时,小黑和小白周围空出一大片地方,只剩下一些苟延残喘的灰狼,但也眼看着进气少出气多,马上就要死去,其他倒在地上的狼大概有六十头左右。
嗷吼~
小黑和小白伸出舌头喘了两口气,一前一后,仰头长嗥,声音中充满兴奋和自豪之情,它俩用实力证明自己拥有狼族王者称号的资格,而现在它俩将会把那个徒有虚表的金狼王从狼王宝座上赶下去。
两声长嗥,让底下的普通狼族瑟瑟发抖,纷纷挤向两边,看着从大石块上跃下的狼族王者,匍匐在地,用延续千万年的姿态来迎接王者的到来,并将躲在后面的金狼王让出来,直面两位年轻的黑白王者。
此时,身为狼群首领的金狼王,看着正从雪坡上下来、气势如虹、步步紧逼过来的两位王者,心中似乎有一丝退缩的犹豫,但身为王者的尊严告诉它,它不能退缩。如若退缩,它将永远失去族群的爱戴和庇护。而敢于直面挑战的自己,还将有可能获得王者的怜悯。
可身为王者的骄傲告诉它,王者不需要怜悯和庇护,它所能做的唯有直面所有挑战,只有战斗的王者,没有退缩后退的孬种!
吼!
金狼王狂吼一声,纵跃而起,吼声中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奔向那两位年轻王者。金色
的毛发在突然出现的阳光照射下泛着金光,稳健的身体没有丝毫摇摆,有力的四肢也没有片刻犹豫,直扑那两个挑战者。
而那六名狼护卫在金狼王起身同时,也快速跃过狼王朝前奔去,忠实地履行着护卫的职责,这是它们的命运和归宿,不成功便成仁。可还没等它们冲过去,两名年轻王者中的小白也瞬间从小黑面前冲上去,将那六头狼护卫的攻击吸引过去。这个咬上一口,那个挠上一爪子,顷刻间战作一团,狼毛与血花齐飞,黑雪共白狼一色,场间只余下黑雪形成的升腾雪雾与白狼快速的身影。
这一瞬间,小白的动作却是令围墙边上的部落众人和了望塔上的丁奇与奔猛地吸了一口凉气,太特么的快了!
丁奇甚至有些后怕,如果不是有弓箭并采用偷袭的方式,当时黑狼王与白狼王后在近身后凭借速度就能给予自己致命一击,哪还有自己在这里看着它的后代欺负其他狼群啊!
小黑却对场间发生的一切不管不顾,动作没有任何停顿,在小白冲过去的同时,它的身影也疾速冲到金狼王身前,在对方躲过自己锋利的牙齿时,改咬为撞,用自己坚硬的头颅撞上对方的身体,双双摔倒在地。
还没等金狼王起身,小黑后肢猛地一曲一伸,瞬间一个弹跳扑到金狼王身上。用自己锋利的爪子在对方身上划出几道血口子的同时,更是用尖锐的牙齿从金狼王身上撕下一块鲜血淋漓的血肉。
第一回合,小黑胜出!
金狼王并没有害怕或气馁,反而被小黑激起了凶性,嘶吼一声,猛然间一个前扑就和小黑纠缠在一起,从雪坡上扭打到雪坡底部。它疯狂地撕咬,不顾一切将自己长长的狼嘴朝小黑的脖子处伸去,企图一口咬住对方脖子,一招定胜负。
可小黑异常敏捷,总是在间不容发间躲开对方的撕咬,并用自己的狼吻在对方身上留下或轻或重的痕迹,还有那一条条布满它金色毛皮的血印。
金狼王遍体鳞伤,仍没有放弃,凶性越发高涨,通红的眼睛流露出嗜血与残暴。仿佛释放出了自己的天性,不再受对方天生王者的气势压迫,始终纠缠着小黑,不离左右,时不时也会将自己的牙齿落在对方身上,撕下一块血肉。也会将对方压在身上,撕扯下一圈圈飞旋的黑色狼毛,与身下的黑雪融为一体。
扭打间,金狼王趁着小黑从它身上跃过的瞬间,后肢蹬踏而起,狠狠地从小黑腹间划过,洒下鲜血无数。
第二回合,金狼王勉强胜出!
随着打斗的进行,金狼王体力逐渐下降,扑击的速度越发迟缓,狼爪的撕扯也开始渐渐无力,仿佛刚才那撕裂小黑腹部的一击已经将它全身力气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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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黑的气势越发凶猛无匹,扑击的身形迅速如道道黑色闪电,越战越勇,将金狼王身上的伤口逐渐扩大。凶狠的它撕咬起来更加疯狂,再这样下去,金狼王也势必因失血过金而死!
可金狼王会放弃既有的权利和身为王者的骄傲吗,它不会,它还要挣扎求生,不放弃任何获胜的机会。
第148章 部落审判大会(求收藏订阅)
嗷呜~
它悲嚎出声,正和小白缠斗四头狼中有两头猛地转身扑向小黑,准备营救金狼王。另两头狼护卫则猛扑小白,不求打败小白,但至少要拖住对方。它们清楚,已经干掉两头狼护卫的小白在又少了两个对手的情况下,它将很快把在它眼中是碍事的家伙干掉,转而再来攻击自己那两位营救金狼王的同伴,自己这一方落败只是迟早的事。
可还没等它俩跑多远,身后就传来一阵风声,小白瞬间一个加速,竟从两头狼护卫的夹击中脱开身,将其中一头狼护卫扑倒,锋利的牙齿在对方喉间一转,还没等血液从血管中喷出,就已经又将另一头露出后背的狼护卫扑倒,从其喉间撕扯下一块血肉。
温热的鲜血喷在小白洁白的毛发上,却一点儿也没有沾染上去,顺着光洁的狼毛滑下去。鲜血飞溅的场面,令得四周围观的群狼一阵躁动,就连丁奇他们也都看得窒息,心提到嗓子眼儿的他们不敢发出一点儿声响,生怕影响了小黑与小白的动作。
雪坡下,小白似乎有些嫌弃,将那块血肉甩到一边,前肢踩在倒地的狼护卫身上,扭头对着小黑那边一声低吼,那意思好像是说:
“嘿,兄弟,你得快点了,要不要我来帮你啊?”
小黑却是对小白的低吼没有反应,双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刚才召唤手下的金狼王,明亮的眼睛中流露出鄙夷和自信,沉稳的气势也压迫得对方不住后退,散乱的眼神逐渐流露出绝望的光芒。
很明显,在刚才第三回合的打斗中,小黑以明显的优势胜出。接下来,它将用自己真正的实力将对方打败,将黑狼家族的威名传播出去!
小黑的速度又是一个提高,在金狼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它撞倒,不给它任何机会,在对方狼爪试图撕扯自己的间隙,将自己的头颅抽出,又从对方双爪间探出,狠狠地咬住金狼王的脖子,咔嚓一声,一击将对方结果,没有疼痛,也没有惨呼,干脆利落。
嗷呜~
小黑长嗥出声,正准备和小白打斗的两匹狼护卫瞬间四肢一软,卧倒在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向王者称臣!
而周围的其他狼族成员,在亲眼见证了一场新的狼王崛起争霸打斗之后,也纷纷趴伏在地,将长长的嘴巴伸进雪窝中,低吼出声,向新的狼王表示臣服,为新王贺!
小白看到小黑干掉金狼王,却是不再管那两头狼护卫,也顾不得自身的伤口,转身迎向小黑。此刻的寒风仿佛也变得不再刺骨,用自己温柔的手吹拂起小白身上的毛发,将它身上最后一滴狼血吹落,不染一丝尘埃。
小白轻轻撞了撞小黑,伸出舌头将上面的狼血舔干净,那样子好像在说:
“嘿,兄弟,竟然没受伤?看来你又变强壮了,狼王称号非你莫属!”
可还没等来小黑的回话,就听到小黑一声长嗥,包括小白在内的所有狼都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看着小黑,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样做。
紧
跟着就看到小黑向后退出一步,反而让小白站在最前面,那意思就是在说:
“小白,你适合当狼王!”
小白还处在震惊当中,可眼前所有的狼都嗥叫起来,它们认可小白的实力,不管是小黑还是小白,它们只需要有一个狼王就好。
稀里糊涂地,小白就成为新的狼王!
而站在了望塔上的丁奇嘿嘿直笑,心说这个小黑,还懂得谦让,估计你是懒得去处理那些狼族的事情吧!
让人打开大门去收拾那些狼尸,丁奇则直奔小黑和小白,后面呼啦啦跟着一群人。而他们的到来,则把狼群吓得不轻,纷纷跑到小白身后,呲着狼牙,看着眼前这些人类,只待新狼王发令,它们就会扑上去,一如之前那头金狼王。
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小白,轻轻用头蹭了蹭小黑,看到丁奇过来后,忍不住嗥叫一声,然后就看到它身后的群狼放低了姿态,不再对丁奇产生敌意,但喉间还是有低吼声,无敌意不代表没有戒备心。
小黑和小白可不管这群新收的小弟们心中咋想的,赶紧围到丁奇身边,伸出舌头舔来舔去,无比的亲昵。
这让群狼一阵傻眼,新狼王难道是人类豢养的宠物吗?不过它们也不傻,知道这个人类和狼王关系非常近,以后可要看仔细 了,免得冲撞了这个人类惹狼王生气。狼王可是非常凶残,刚才那些同伴们的下场在那里。
“行了,去接收你们的小弟吧!想回来了就回来看看,可以送一些小狼回来!”
丁奇也不管它俩有没有听懂,在检查它们的伤势确定没什么大碍之后,摸摸它俩的头,像一位驱赶孩子离巢的狠心爸爸,也如一个护崽的老母鸡充满慈爱与希望。
狼群是不能留在部落周围的,必须回归它们自己的领地。而希望它们送回来一些小狼,则是想扩大部落驯狼的规模,尽快演化出一些不同于狼的狗出来。虽说小黑小白两个已经有向狗发展的趋势,但从丁奇内心深处还是不希望它们失了狼性,此次狼王争霸也算是一个契机!
嗷呜~
部落的黑白双煞,如今的黑白狼王,率领自己新收的小弟们朝森林中涌去。如果丁奇能懂它俩嗥声的意思,就会知道是这样一句话:
“我们还会回来的!”
狼群风波来得快,去的也快。本以为需要大战一场的丁奇,却被小黑小白两个搅了局,还需要重新寻觅兽群和兽皮。不过它俩能成为狼王,丁奇发自内心还是非常高兴的。
不过,趁着人员都聚集在一起,携着狼王主人之威,丁奇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部落审判大会。
所有奴全部站在最前面,部落其他人也都站在两边,全程参与。
审判大会上,由雄鹿长老再次重申了关于奴的管理措施,对一人犯错小组连坐同罚的制度重点阐述。土偷学部落技术、私自逃跑,当行枭首之刑。但鉴于土驯鹿有功且未对部落造成损失、没有伤害其他人,遂执杖刑十下,小组
其他人如白石等奴皆执杖刑十下。
熊小队队员将这些奴押到全体人员面前,命令他们趴在雪地上,拿起事先准备好的木棍,狠狠地敲了下去,一时间哀嚎连天,哭爹喊娘有之,痛骂土者亦有之。
其他奴也都噤若寒蝉,不敢吭声。对于长期呆在部落中的奴来说,他们非常珍惜部落中的美好生活,至少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有生命危险。在原来的部落中,他们照样每天得干活,获得的食物都不一定能填饱肚子,更不用说还有可能被野兽伤害,冬天可能会被饿死或冻死。
现在的奴隶生活可是比其他部落的奴生活强了千百倍。
对于新加入丁部落的青部落奴们来说,这样的场景将会影响他们终生。悲惨的哀嚎哭诉声,让他们浑身难受,好像正在受刑的是自己。打在屁股上的砰砰声,让他们心脏都是一缩一缩的,大气都不敢喘,从内心深处就要求自己不要做对不起部落的事,要忠于部落。同时也不能让同组的人犯错,想犯错都不行。
杖刑执行完之后,连同土在内的八个人被另一组队员给架回到下面,那走不成的凄惨模样甚至让奴们不敢靠近,纷纷躲得远远的,生怕这些犯错的奴再做出什么事来,牵连自己受罚。
丁奇看到此景,出言安抚道:
“记住,你们虽是奴,可在丁部落,奴享受到的待遇和普通族人是一样的。只要你对部落忠诚、没有坏心,你就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你们还要记住,同组的人是你们的伙伴,你们要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成长,共同为部落发展贡献力量。如果你接受不了同组的伙伴,那么你也就没有资格成为他们的队友,互助互爱是你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标准,争取早日摆脱奴的身份!加油!”
丁奇说完,下面的奴和部落成员热烈地鼓掌,有些人甚至热泪盈眶,看到有翻身的那一天,他们对丁奇的忠诚越加深厚。
接下来,雄鹿长老再次走上前说道:
“按照部落目前掌握的信息,我们发现仍有如土这样的人存在于部落中。伟大的丁头领、荒神发布命令,只要主动承认自己是奸细,可以免于处罚。”
雄鹿长老说完,稍顿了一下,将眼前周围人的表情看在眼中,继续说道:
“当然,部落从今天开始开展检举揭发活动,只要你觉得这个人是别的部落派过来的奸细,你就可以揭发。一经查实,直接杀无赦。但也不能乱揭发,如果被查出来对方不是奸细,那举报者将会受到刚才那种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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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鹿长老说完后,场中非常安静,只有风穿过林间发出的声音,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旁边的举报成奸细。前方头领的目光在每一个人身上扫过,让他们浑身感觉到刺疼,可却不敢出声。
就在丁奇认为自己猜错的时候,从奴群中走出两名少女,让看到她们的奴们甚至是部落众人惊呼出声。尤其是医巫,更是掩嘴震惊。
她们俩怎么可能是奸细?
第149章 雪山部落的秘密(求收藏订阅)
两名少女,穿着自己制作的兽皮衣服,看着简单而又不失婉约,青春气息扑面而来。她们来到丁奇面前,俯身跪了下去,五体投地。五六息之后抬头看向丁奇,额头一片冰红。
这两名少女不是别人,正是灰石部落送给丁奇的两个女孩儿:雪和丹,也是丁奇一直重点关注的两名女子。因为丁奇不认为灰石部落将她俩送过来只是单纯地感谢丁奇,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过这个秘密在丁奇看来,也并不是什么秘密,无非就是想了解丁部落的秘密、学习丁部落的各项技术,如渔网编织、精盐和武器制作。而这些知识或技术,会随着丁部落逐渐强大而慢慢传播到各部落手中,不会握在自己手中让它发霉获取不了价值,更不能推动社会发展。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本身是也行伍出身的丁奇认为应该做到的事。如果白来这里一遭,还不如不来。来,就要留下点印迹,不可磨灭那种!男人嘛,总是想留下些什么的!
雪和丹自从来到部落后,只说自己来自黑水部落西南方比较远的雪山部落,被交换到黑水部落成奴,其他信息一概不讲,也很少讲自己的雪山部落。除此之外两人就一直积极学习部落中能够学到的知识,包括汉字、数学、缝制兽皮等等其他一切她们能接触到的东西,但并没有像土那样刻意去了解一些不该知道的内容。如两个部落中普通的一员,懂得关心体贴人,安排给她们的活儿也很快保质保量完成,并经常帮助其他人,尽自己最大可能给部落做出贡献。
就是这样的两个女孩儿,谁能说她俩是其他部落派来的奸细呢?如果不是她们俩站出来,丁奇都认为要么自己猜错了,要么就是这两个人受过专业训练,隐藏太深。
可这是未开化的原始社会,吃都吃不饱,哪有那么多腌臜事儿?她们背后的黑水部落是大,可再大也不会有专业人员来训练她俩。因为没有必要,大家什么家底儿都清楚地狠,交换她俩成奴也只是为了多两个劳力和生儿育女壮大部落的工具。
不过丁奇还是松了一口气,能在未酿成大错前确认她们的身份,这就是好事。
其中看着稍大一些的雪张口就要说话,被丁奇抬手制止。丁奇来到她俩身前,扶她们起来,并提高嗓音说道:
“神说,勇于承认错误的人,会受到优待。我,丁部落的头领,赦免你们无罪!自此之后,你们就是丁部落的普通一员。”
丁奇话音刚落,周围的丁部落所有人鼓起热烈的掌声,为两人的待遇表示极大的高兴,也为能有这样的头领而自豪。
雪和丹却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一时间双眼噙满泪水,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头领、传说中的荒神,再次跪倒在地,感谢头领给予她们生的希望。而她俩则在心中默默发誓,将追随丁奇的脚步,永不背弃。至于仍在黑水部落的族人们,只能等到部落强大起来自己也为部落贡献足够多,再恳求丁奇能否去营救他们,或者为族人报仇。
至此,部落审判大会算是结束,也没有其他人再承认自己是奸细,当然并不代表就没有奸细了。从那三个部落交换过来的人中,还是需要进行重点关注,要持怀疑态度,不能让人把技术偷出去。不劳而获,可是没有这么美的事儿!
丁奇可是知道,知识产权在二十一世纪可是能够创造非常多的价值,也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它本身就具有足够大的隐形价值。如果不能得到足够的利益,丁奇是不可能将一些关键技术交给别人的。
比如渔网,看到的人认为只是用
绳子编成的。但如果不告诉你编网的初始步骤或原理,不告诉你打结的方式,靠原始人自己来摸索编出丁部落现在使用的渔网,时间可能得往后推迟十年或二十年,甚至可能更久。所以,丁奇只让奴们或其他人搓绳子,至于后面如何编网则只教给花她们几个原鹿部落的人。
不过,随着接收了羽部落和青部落这两个和其他部落没有牵连、身份比较清白的人,丁奇就可以将一些技术如编网、陶器制作、冶炼等教给这两个部落的人,基本不用担心秘密泄露,甚至可以将工序分开进行,固定的人做固定的事,泄密的事基本不会发生。
随着部落人口越来越多,就可以将某一项技术专门教给某一从部落转化为氏族的人。同时,分化出一些职业如铁匠、木匠、制弓匠、瓦匠、裁缝、猎人、渔夫、军人等,慢慢地这个原始社会就会真正运转起来。
所以,丁奇不太担心泄密。至于土,这是一个在马鹿的影响下产生的特殊人物,只能怪马鹿,而不能怪土。因此,丁奇还需要加强部落内人们的思想或精神管控。但这是后话,回头再提。
从早上到午后,发生不少事情,大家也都饿着肚子,丁奇干脆宣布今天和明天休息,可以理发、洗澡、玩闹,随便折腾。丁奇则再将雄鹿、鹿和奔召集过去,还有雪和丹。
小黑和小白离开部落,丁奇有些失落。打小将它们养大,感情特别深厚,感觉比和奔他们的关系还要亲近。现在自己身边还有小可爱和小金,还有小二黑和两头熊,可总感觉小二黑和两头熊与自己的感情比不上和四大金刚深。
尤其是两头熊,整天都是石和鱼在喂养,他们之间的关系才叫亲近,比自己这个奶爸强多了。熊大熊二见着丁奇回来,也只是从窝里探出头,看看有没有吃的,然后就又缩回去睡觉了。冬眠期间,它们只对食物和喂它们食物的人感兴趣。丁奇?现在只能靠边站。
哔嘀阁
在小木屋里,丁奇四人听雪和丹讲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情。
前面说过,她俩来自雪山部落。雪山部落背靠一座高大的雪山,生活的地方在雪山脚下,四季如春,竹林和松树漫山遍野,那里有雪山融水形成的河流,吸引各种不同的动物来这周围栖息,给他们部落提供了容易生存的食物。如果只有这些,雪山部落和其他小部落也没有什么区别。
雪山融水形成的河流带来一种石头,经过打磨后如乳白如翠绿,可以佩带在身上,也可以制成石刀来切割肉类。这种石头看起来特别漂亮,大家都喜欢在身上佩带,包括周围的部落。
作为长期在雪山脚下生活的部落,他们掌握了别人所不知道的寻找这种石头的方法,算是独家秘密。在部落出现食物危机或进行力石交换时,会拿出一些这种打磨好的漂亮石头进行交换。由此可知,这种石头本身具有多么大的价值,足以引起一些部落的窥视觊觎,就如同丁部落的渔网一样。
但周围的一些中小部落却不敢来打雪山部落的主意,一是因为长期处于山地环境,雪山部落中人英勇好战,实力比较强大。二是因为部落有一种守护兽,他们和雪山部落的人形成了一种共生或者说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的相互信任关系,雪山部落的人可以和这种动物共同战斗,抵御危险的动物或人类。
这种被雪和丹他们称为白熊的守护兽长相如熊,却喜欢吃竹子和植物性食物,有时候也吃肉,浑身长着柔软的黑白毛发。长相可爱,皮毛也漂亮,周围有些部落就会跑过来猎杀它们,制成衣物来炫耀,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猎杀。
雪山部落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白熊也为了抵抗来杀它们的人,人类与白熊形成了攻守同盟的关系,对敢于进攻雪山部落的人或动物发动攻击。
可雪山部落拥有的这两样东西不知怎么就被黑水部落知道,他们派遣了很多人,并联合周围的一些部落共同来攻打雪山部落。最终,雪山部落因寡不敌众,被杀死了很多人,其余人都被黑水部落抓走成为奴。
他们想获得那种石头和白熊的秘密,所以对雪山部落的奴进行非常残酷的打压,想得到秘密。可这些奴嘴非常严实,哪怕累死饿死也不会将秘密说出去。
而这次雪和丹同意来丁部落探取秘密,也是因为黑水部落头领答应她们会好好照顾她们的族人,要不然就会把她们的族人全杀光。经过再三权衡,再加上探取丁部落秘密和保守雪山部落秘密没有关系,她俩就同意被送到丁部落。
可在来到丁部落之后,她们发觉丁部落很神奇,并且还是荒神的部落。部落存在的一切东西都引起了她们极大的兴趣,部落中的奴和普通族人一样享受相同的待遇,有衣穿有食物吃,这在其他部落中是不可能的。
渐渐地,她俩改变了之前的想法,她们要学部落中的一切知识,但不会拿这些知识或技术去换取部落其他成员的自由或生命,就像她们不会拿自己部落的秘密来换取自由或生命一样。同时她们相信,在荒神的带领下,丁部落肯定会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部落,比黑水部落还要强大。到时候,她们想通过自己对部落的贡献来换取营救自己族人的机会。
如果不是发生土叛逃的事情,她俩会将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心中,直到有需要的那一天。
听她俩讲完,丁奇终于按耐不住,兴奋地询问道:
“你们说的那种打磨后变得漂亮的石头,是不是从雪山中冲出来的石头?尤其是在每年雪化之后,这种石头特别多?”
丁奇刚问完,雪和丹就直接愣在那里,不可思议地看着丁奇,如同看着一个怪物,一个什么都知道的怪物。可这个怪物没有等她俩回答,自顾自的问道:
“至于你们说的那种白熊,其实它真正的名字是叫熊猫,长着黑白相间的毛皮,尤其是头部仅有眼睛和耳朵是黑的,其他地方都是白色的,它们特别喜欢坐在那里吃竹子。我说的可对?”
雪和丹两人已经石化了,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已经不是在看怪物,而是在看一个什么都知道的传说中的魔鬼。作为远离雪山部落的丁部落,而且还是一个新兴起的部落,竟然知道自己部落两种无价之宝的来历,这如何让人不感到惊悚?
这可是自己部落最大的秘密了,从没有跟外部落的人提过,可头领为什么会知道?
两人对视一眼,咽了口唾液,从彼此的眼睛里发现了不可思议和荒唐的念头,难道荒神对什么事情都知道吗?
丁奇可不管两人现在是什么表现,继续说道: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秘密,而你们俩也不用担心我会将这个秘密说出去,不过终究会被其他部落知道。区别只在于我们是否有保护这两个秘密的实力,只要有这个实力就不怕其他部落知道,而且我们还能守护这些秘密、保护那些吃竹子的熊猫!”
待丁奇说完,雪和丹已经恢复正常,两个再次跪倒在地,对丁奇恳求道:
“头领,荒神,能否请求您在合适的时机将我们雪山部落的族人从黑水部落中解救出来?我们俩将认您为主,永远追随您,成为您最忠诚的奴!”
第150章 荡秋千(求收藏订阅)
看着眼前两个女孩子,丁奇心中其实有些不忍,还不到成年,也就是一个高中生年龄,却需要背负自己部落的责任,扛起部落复仇的大旗,何其不容易。
“起来吧,我不答应你们的请求。”
丁奇刚说完,正要起身的雪和丹忽通一下坐在地上,看着丁奇眼神中充满无奈,泪水就要止不住流下来。
丁奇却是不管她俩心中怎么想,继续说道:
“虽说不答应你们的请求,但我会见机处理你们部落的事情,看是否能交换过来。当然,如果在我们部落发展到大型部落时,我倒是可以考虑用强硬一点的手段将你们部落的同伴们救出来。既然你们选择了丁部落,那就是丁部落的人。丁部落的人不能受欺负,哪怕心里面不高兴也是一样的。受欺负了,就要打回去,把那口气争回来!因为,你们是丁部落的人!”
丁奇这几句话却是说得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将已经放弃希望的两人又从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眼睛里的泪水顿时就止不住地流下来,脸上的笑容却怎么也掩饰不住,充满幸福。
医巫却是对丁奇一句话分两次说有些不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赶紧上前去安慰两女。
丁奇被鹿瞪了一眼,也是有些心虚,赶紧找借口去查看那些奴们的伤势。
温暖的土坯房里,炕上趴着九个光着屁股的男人,红肿不堪,不过还好没有流血,只是有些肿大淤血,抹上捣碎的水发蒲公英糊,喝一碗活血止痛的菖蒲草水,过两天就能下地走路。
丁奇知道此刻是收买人心的时候,所以就亲自给每个人上药,并加上几句安慰话,也算是让几个人差点把心窝子掏出来。几个大老爷们当场就哭了,尤其是白石,被土给牵连,受了这一场罪,还让头领给他们上药,心中难过得不行。
“头领,您放心,我保证以后我们小组不会再出现叛逃的事。就算有人想逃,我们也会在他逃之前让他知道叛逃的下场!”
说完,还狠狠瞪了土一眼,这让土赶紧给大家赔不是,将矛头指向灰石部落头领,说都是他指使的。
丁奇倒是给土解围,要求大家不要旧事重提,也给土一次表现的机会。并叮嘱他们好好养伤、部落有需要时多出把力就行。
出屋后,丁奇找到巧,看着她正拿着分给她的剪刀在熟练地剪裁兽皮,忍不住调笑道:
“呦,这么快就上手了啊!它有什么好的啊,怎么感觉你比喜欢男人还喜欢它?”
这一说,把巧闹了个大红脸,轻轻啐了一口,说道:
“头领啊,这当然好了。你是不知道它的好啊,就像你现在不知道女人的好一样,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咱部落的大美女,让她教教你女人有什么好?”
周围几个正缝兽皮的女人听到巧这么一说,都哈哈大笑起来,反倒把丁奇搞得尴尬不已,赶紧向巧讨饶,不敢再调笑她。这几个女人可都是经过人事儿的,讲起这个,十个丁奇也不是对手。
丁奇赶紧将他的来意说明,让巧她们几个手巧的人缝制几个圆形的兽皮袋。尺寸大概在22厘米左右,用硬兽皮制作,里面要填满兽毛,兽毛填得越多越好,直到填不进去为止。巧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丁奇直说要保密,等做好后再让她们知道。
笔趣阁
然后找来仓,让他喊鼠和熊的小队带上铁锹和雪爬犁来到坡下那片雪原上,按照他给的尺寸清理积雪。他准备整一个足球场,五人制足球那种场地,长大概四十米,宽二十米,巧她们制作的就是足球,就像宋代的蹴鞠一样。球门则用两根木头扎在那里,上面绑一张渔网就可以。
随后,他又去找来白牙小队回来的几个人,让他们去砍了四根碗口粗的木头,也运到坡下面,准备搭建一个大型秋千。大家忙着清理积雪,然后将四根木头两两交叉埋在土里,上面用绳子紧紧捆住,再搭上一根横木,同样绑紧。
横木上绑两根绳子,耷拉到下面,然后从荆那里拿过来一块木板,木板两边各凿了一个洞,将绳子穿过来,打个死结,这个简单的大秋千就做好了。
丁奇踩上去,腰腹和腿部用力,不停地蹲下站起,慢慢就荡了起来,越荡越高。这让周围那几个狩猎队员惊呼起来,没想到丁奇利用这两根绳子就能“飞”起来,太不可思议了。而狩猎队员的呼声,也把其他没事干的人给吸引过来,越聚越多,最后竟连整理足球场地的人也跑了过来。
呦吼~
丁奇在上面兴奋起来,多少年没有荡过这种大型秋千,可荡秋千的本领却没有丢失,很快就掌握住技巧。荡起的高度甚至快和横杆平齐,这更是让下面汇聚的人群惊叫欢呼,一声高过一声,一浪高过一浪。
每当丁奇荡到最高处,人们的欢呼声就响起来。没经历过这项活动的人,看着“飞”在天上的丁奇,心都揪起来。尤其是那些女人,如鹿、雪和丹她们,小手捧在胸口,又紧张又害怕,担心丁奇一不小心从天上摔下来。
但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就是荒神会“飞”的证明,只有荒神才能飞起来,他们见证了荒神飞的过程。
玩够了的丁奇渐渐不再给秋千增加动能,慢慢停了下来,他的双脚刚踏上地面,周围的人呼啦啦全跪下了。他们认为会飞的荒神,更加强大,而他们也更加自豪。
丁奇已经习惯他们这样做,不过他还是站在大家面前,给大家讲解了荡秋千的原理,解释自己并不是飞起来,而是利用绳索和架子“飞”到空中。看大家并不相信,他只好将奔叫过来,给他讲要领,让奔开始学习荡秋千。
待奔按照丁奇讲的要领,一蹲一站快速荡起来时,整个空间都充满了奔惊喜的声音,还有他那兴奋过头的笑声。下面的人看到奔也“飞”了起来,再次欢呼鼓起掌来,他们非常羡慕奔也可以飞,也可以浪。
等奔停下来时,却是没有人再敢上去,还相互谦让着让别人先上去。就在这时,一边的医巫主动走上前来,看着丁奇说道:
“头领,您能教教我
,如何荡秋千吗?”
这可好,周围的人纷纷鼓噪起来,起哄着说让丁奇带着医巫一起荡。
丁奇在这么多人面前也不想露怯,点点头:
“这有何难,来,我教你!”
说完,立马接过奔递过来的秋千绳,站在上面,然后示意医巫也如他这样踩着踏板,只不过两只脚和丁奇交叉站着。看到医巫站稳后,嘴上告诉对方开始曲腿蹲、站起,试着将秋千荡起来之后,开始告诉鹿动作要领。特别是在秋千荡到最低点之后,一定要快速蹲下去再起身,将力量转移到秋千上,这样人才能荡得越来越高。
秋千上,那对儿年轻男女正飘荡在上面,带起的风呼呼直响。鹿紧紧盯着面前的丁奇,心中告诉自己,飞起来了,而且是和头领一起飞起来的!这像不像部落人说的比翼鸟双飞呢?越飞越高,永不停息。
看着上方神仙眷侣般的两人,下方的人就开始八卦甚至花痴起来。
“头领和医巫姐姐好般配啊!做女人当如医巫!”
“我也想和头领一起站在上面,这才是男人啊!”
“听说医巫一直喜欢头领呢,你说头领会不会要她?”
“但是看头领样子,他好像对医巫的喜欢没有表示啊,难道头领是传说中的石男?就是不喜欢女人的那种男人吗?”
“嘘,不要乱说啦。头领喜欢男人吗?那你看我这样的男人咋样,能不能入头领的眼?”
“呕!你个石男,滚开,不要影响我看头领和医巫一起在那里荡!”
下面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丁奇都不敢看鹿的眼睛,似乎有些尴尬。丁奇赶紧控制着秋千,准备降下速度,然后逃离此地。可鹿好像还没有玩过瘾,主动荡起秋千来,可这让丁奇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在上面不能立马停下来,自己又不敢跳下来,脸都快囧成一朵菊花,最后不得不求鹿停下来。
看着丁奇表现出这样窘的一面,鹿哈哈大笑起来,如铃铛般的声音从秋千这一头飘到那一头,越飘越高,最后则传来一声丁奇绝望的大喊。
最后,丁奇是被奔搀扶着走下秋千,这让鹿更加得意起来!哼,看你之前荡就是不爽!然后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回到部落院子里。
这之后,部落众人纷纷抢着上去学荡秋千,丁奇就让奔留下来,教大家如何荡秋千,然后又拉上之前那几个人,再让他们去树立一架秋千。
接着,丁奇叫上荆,来到部落中,给他画了一幅高跷和鼓的图形和尺寸,让荆依样来做。高跷是丁奇准备在全民*运动会上准备的一种比赛及娱乐工具,也算是为了丰富部落的娱乐生活。
鼓则是为了在了望塔上示警所用,鼓声能传出很远,可以快速通知到部落中人有危险来临,或者通知大家集合的作用。至于鼓皮,则选择部落中剩下的羊皮,将毛烧掉,再用刀刮干净,配合竹签,在上面钻孔,将羊皮盖上去,绷紧,插入竹签,算是能制成一个简单的鼓。
第151章 年的回忆和丁奇的弱点
丁奇来到原始世界时,已经通过当时的天时变化判断出来,他当时穿越前后的时间是一致的,体现在手表上就是没有变化。至于日期,丁奇可是一点儿也确定不了,只能根据气候的变化来约莫大概的日期。
就像现在,他估计日期应该在一月底的样子,因为在他原来所处时期的地球,北半球气温最冷的时候都在一月份左右。对于他这样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普通老百姓,对“年”的味道格外向往,这种藏在记忆深处最珍贵的东西,往往是在儿童时期。
那时候的记忆都是好玩的好吃的,鞭炮、新衣服、守岁、拜年、向长辈讨要压岁钱。一群小孩子呼啦啦跑来,又呼啦啦跑走,如一群雀儿一般,不知疲累。
当然,还有年后的扭秧歌、敲腰鼓和打棒棒鞭,最后以闹元宵结束,迎接更加灿烂向上幸福的一年。
丁奇现在做的事,就是准备用来烘托部落气氛、准备和大家一起过年的娱乐活动。他想了好多,包括有各种比赛、各种玩乐游戏。如射箭、投矛、投飞石索、滑雪、格斗等,玩乐项目包括雪爬犁、拔河、荡秋千、斗拐、踩高跷、足球和摔跤比赛。其中摔跤作为一个玩乐项目,只是从游戏角度来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等大家兴趣越来越大之后,可以推广出来,作为提高个人武力的一种方式。
如果能做出许多鼓出来,还有各种乐器和鞭炮,想必那才是记忆中的味道,部落也会更加热闹许多吧!
其中前面的射箭等比赛内容,丁奇设置有奖励,奖品就是从青部落抓回来的适婚女奴。只要是没有女人的狩猎队员都可以参加这些比赛项目,前三名都可以获得一名奴作为自己的女人,待部落集体举办婚礼的时候,一并办仪式。
在这个事情上,丁奇想独一回。不过想想之前的事,也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决定,独不独也无所谓了。
百年大计,人口为本。
对于部落的百年大计来说,人口和健康的人口发展架构才是丁奇最关心的事情。没有人,部落何来发展?所以,他要想尽一切办法来增加部落的人口数量,包括掠夺和生育奖励计划。如果可以,他不介意做一个恶人,通过掠夺来快速提升部落人口基数。
至于生育奖励计划,有前提也有基础,那就是医疗卫生发展到一定程度,尤其是生育健康方面。丁奇在想,到时候部落会不会出现一种情景:一群大肚婆围在一起做围保期保健操,旁边还跟着一群娃娃,那是何等壮观的一幕!
让奔将部落的几个主事人喊到自己的那间木屋,丁奇开始将全民*运动会一系列准备工作交待给大家,只列出项目,具体让他们来制定规则和实施方法,只有五人制足球需要丁奇来全程辅导参与,并担当裁判。同时丁奇宣布从明天开始起,全部落人员休息二十天,第十天搞一个迎新春过年的活动。
新春和过年对他们原始人来说那就是一个
陌生的词汇,所以丁奇不得不给他们科普了一下什么叫新春和年。至于他怎么知道的,直接推给上天,直接说明是上天的意思,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
从当天晚上开始起,丁部落就沉浸在一种迎新春和过年的氛围中,大家纷纷八卦起来自己听到的关于新春和年的信息,并不停地脑补更多的信息进去。比如说春神、年兽、风神等等内容,就已经经常挂在他们嘴上。
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丁奇则带上奔暂管的那两队狩猎队员,踩着雪橇拉着雪爬犁,钻进竹林和森林中去狩猎、采集大量的食物,如冬笋、各种肉类。仓则将足球场地整好后,就领着那两个半小队去湖面上破冰取鱼,增加一些新鲜水产。捕上来的鱼扔一边,一会儿就冻成冰疙瘩,更方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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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则带着那些个能动的奴们将部落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清扫出来的动物粪便之类全都堆积在离伐木场不远的位置,用丁奇的话来讲就是堆粪肥,以后开春之后有用。另外,一些人尿也单独处理堆放在一边的坑洼地中,隔一段时间会将一些草木灰撒进去。
奔他们问为什么这样处理,丁奇也只是笑而不语,说以后他们会知道。
每天大家都出去,收集回来的肉食越来越多,全部都堆积在院子中冻成冰棍一层一层摆放在那里,也不怕放坏,想吃什么直接上去拿,也不用担心老鼠偷吃。
不过说到曹操,曹操到。
丁奇在堆放的肉类中踅摸有什么好东西时,发现了一堆让他直起鸡皮疙瘩的东西-老鼠肉干,那长长的尾巴、尖尖的牙齿,无不说明对方的身份。肉干都挂在墙角的一排排架子上,密密麻麻的,粗略估计得有八九百只。在所有能吃的肉类中,丁奇唯独对老鼠肉感到恐惧,怎么劝说都没用,哪怕再好吃也不行,这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他并不怕老鼠,只是怕老鼠肉,不能想像吃老鼠肉的样子。
而且这是他身上最大的一个秘密,也算是弱点,哪怕是作为特战旅侦察班的战友们都没有发现。执行任务时,可是什么都要吃的,老鼠、蛇,甚至蜘蛛和蟑螂都可以吞下去,从不会皱一下眉头。可丁奇总会找各种借口不吃老鼠肉,总会多寻找一番,用其他食物替代。
丁奇赶紧离得那一堆老鼠肉干远远的,有些掩饰地皱眉问身边的雄鹿长老这是怎么得到的?
“头领,你说这个野鼠肉干啊,是马鹿手下的那群奴在收集草料时抓到的。这鼠肉特别香,好吃,而且长得还肥大,所以他们就抓回来晾干了吃。有时候我馋嘴了,也会过来拿两串吃,火上一烤,香味能飘到灰窑那边去。”
雄鹿长老说完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似乎一脸回味的样子,好像比什么美味都好吃。喉结动了两下,继续说道:
“草场大,下面的野鼠也多,现在晾在这里的还是他们吃剩下的。尤其是那群驯鹿过来之后,草料
消耗更大,捕到的野鼠也就越多。不过这些鼠肉也只是为了解解馋,如果每天都吃,也就是几天就结束了。”
丁奇看着雄鹿长老那个样子,拉着他转身就走,找了个借口:
“啊,长老,你不说我倒忘了,我还没有去看看那群驯鹿呢,走,带我过去看看!”
雄鹿长老倒是有些不明所以,但头领发话,也只好将想摘下来两串鼠肉和丁奇一起分享的想法搁置一边,心说晚上吃饭的时候烤上两只。可在后面走的他却是没有看到丁奇脸上的那一抹苍白,丁奇是真的恐惧,膈应这个!
逃也似的来到那片雪墙围起来的驯鹿圈外,隔着木栅栏门向里面望去。驯鹿群一共有三十头,里面还有五六头梅花鹿,这是狩猎队之前捕猎时抓回来的,长老将它们从羊圈那边移出来和驯鹿呆在一起。看它们的样子,双方相处得也不错。
就在丁奇探头进去的时候,正站在鹿群中间的一头高大驯鹿忽然抬起头,望向那个正探头探脑的人类。这个人类没有在部落里见过,是第一次见,可它总觉得这个人类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而且现在自己的感觉竟和那天人类欢呼时的感觉一样,仿佛有一个吸引自己的人或物正在看着自己。
难道这个人类就是吗?
它是这群驯鹿的王,带领着近百头驯鹿从北方踏雪而来,但很不幸的是有许多同伴在行进的道路中永远地倒下去,成为食肉动物们口中的食粮。没有地方可以躲避的它们,竟然发现一个对它们极其友好的人类,并且还有许多草料,这让它产生了想留在此地的想法。
族群越来越小,它不得已,只能选择这种方法,目的也仅是想让族群延续下去。对于一个王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来到这里之后,它感受到一种来自心灵上的召唤,就像刚才的感觉一样。而就在它两眼看到丁奇之时,它再也挪不动眼睛,那就是它命中的主人。它挤开鹿群,来到丁奇面前,没有丁点害怕,就像它之后想的,它是主人有什么可怕的。
驯鹿伸出舌头舔了舔丁奇搭在木栅栏上的手,再蹭了蹭丁奇的胳膊,状态很是亲昵。
丁奇也很震惊,眼前这头明显就是驯鹿王的驯鹿竟对自己没有丝毫排斥,这可非常难得。突然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些精盐,取出一点倒进左手中,示意驯鹿王吃了。
驯鹿王轻轻用舌头舔了舔那白色的东西,紧跟着就眼前一亮,伸出粗长的舌头,一个旋转,就将所有精盐都吞进肚子里。这还不算,它用舌头将丁奇左手翻来覆去地舔,直到没有一粒盐。
雄鹿长老更是吃惊,他可是知道眼前这头驯鹿是自己的女儿医巫最先喂食的那头鹿,从不排斥鹿,还特别喜欢和鹿在一起。没想到和第一次见到的丁奇也是这么亲近,难道这头驯鹿是来撮合头领和自己的女儿的吗?是预示着他俩能结合在一起的象征吗?
第152章 部落的年(求收藏订阅)
丁奇可没有雄鹿长老想得那么多,只是他感觉见到这头高大雄壮的驯鹿特别有眼缘,不讨厌,而且看着对方那讨喜的样子更是喜欢。然后就又拿出来一点精盐放在左手中,继续喂给这头鹿王,看着对方喜欢的样子,感受着掌间那痒痒的感觉,丁奇哈哈大笑起来,将刚才看到老鼠肉干的难堪和不适给抛到一边。
不过,晚上部落中飘起的那一片片独属于老鼠肉的香味,将丁奇直接给撵回自己的木屋中,蹲在那里啃骨头,心头一阵阵惊悸。之前部落全体吃烤老鼠肉的场面,实在是把他吓坏了,
随后几天,丁奇只要没事就会跑到这里,喂驯鹿王一些精盐或者草料,甚至有时候也会牵着小二黑一块过来,看着它俩一起吃草料,更加高兴起来。
其他时间丁奇都会跑到足球场那里,指导打猎回来的狩猎队员进行五人制足球训练。填充着兽毛的足球,在队员们的脚下飞来飞去,不时被没有掌握住技巧的人们踢向空中,或者飞到场外的雪地里。队员们的热情很高,不时呼喝着让对方传球,却没有接到传过来的球,一下失去重心摔倒在地,引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丁奇给大家讲过用脚运球的方法,可毕竟是第一次接触这个圆圆的东西,大家对它的好奇比如何运球还要深一些。因此,造成大家花样百出的情况也不足为奇。
有丁奇在的地方,必定围着一圈人,尤其是眼前的游戏让他们也大开眼界,就连那边新建的两个秋千也阻挡不住他们的热情,全围在这里看他们踢足球。狩猎队员滑稽的样子,在他们看来就是专门逗他们笑的,算是给他们平淡的部落生活带来很大的调剂,能笑成这样也只有这群踢球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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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队队员踢来踢去,越发不成样子。丁奇也只好暂停比赛,拉着他们几队人在场地中专门训练运球,虽说还会出现一些令人捧腹的举动,但至少是比刚才比赛时的情况好多了。其中有一个个子比较小名字叫贝的人运球技术提升得很快,能够左右控球朝前奔跑几十米而不会带跑的。
这令丁奇眼前一亮,直接将贝叫过来,单独授课,讲解足球的各种规则、运球的各种技巧,如胸部停球、踮球、带球过人等丁奇会的技巧。丁奇对于足球没什么天赋,但他知道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运动,能提升团队协作配合、提高大家的默契和凝聚力。现在能教给大家的也就是他在部队中参加的几场训练得到的知识,其他的就靠这些人自己来摸索吧。
那句话怎么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自己。如果能靠他在史前这样的教导,最终能给未来带去一个足球强国,那也算为未来的国家做贡献。就是不知道,未来的足球之父会不会是自己。
将足球这项游戏活动教给贝来负责之后,丁奇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找到荆和他一起去
做高跷。其实高跷很好做,关键是要结实,能够承受人的重量。
荆自己建了一个木棚,中间生了一个炭火塘,上面架了一个小型陶锅,里面煮着蒲公英水。自从大家喝了丁奇制作的蒲公英茶之后,都喜欢上这个味道,没事的时候都会煮上一锅,随时饮用,方便快捷,而且还有消炎促消化的作用,大家越发喜欢。
荆端起身边的陶碗,用陶勺盛进碗中,也不嫌热,直接喝了一口,吸溜溜在口腔中转了几圈,再慢慢咽进去,将丁奇喝茶的样子学了个十成十。
拿起身边一个即将成型的高跷,用刨子将跷体刨平整,再将那根横木敲进卯眼中,一只整体高半米的高跷算是做成了,递给正在那里用绳子将自己的腿和高跷捆绑在一起的丁奇,看着他继续绑另一条腿。
几分钟后,坐在凳子上的丁奇已经将高跷绑在自己两条小腿上,高跷腿着地,自己脚则踩着两根横木一使劲,瞬间站起来。却把自己和荆都吓一跳,自己是因为差点儿碰到棚顶,而荆则是因为丁奇猛得高了一大截,显得有些吃惊。他可是不知道丁奇让他做这个高跷的目的,没想到竟是让一个人增加了高度。紧跟着,丁奇的动作让他更是吃了一惊,张大的嘴跟塞了几个鸡蛋似的,因为丁奇竟然踩着那个高跷走起来了。
木棚里还有两个帮工,他们也如荆一样,仰着头看丁奇走来走去,直到一个人不小心将斧头砸在自己脚上,才将他们几个人惊醒。
“行了,别看了,这叫高跷,人可以踩在上面走路,你们再多做几组,到时候让大家踩上去玩,很有意思。”
这倒让荆他们仨感到高兴,赶紧去多做几副出来,至少也要给自己做一副,这样也能在大家面前展示一下,看看头领刚才的样子,太帅了!头领教的这个帅字就是贴切,帅!
丁奇在来回走几圈之后,就将那股子新鲜劲消灭掉,转而去看放在一边的半成品鼓。那是用一整块高五十公分、直径大概三十公分的原木,用凿子掏空,形成一个厚两公分的圆桶。里面用凿子一点一点削平整,厚薄均匀,就等着蒙上两块处理好的羊皮后就能最终做成。
接下来几天,整个部落都沉浸在快乐的氛围中。踩高跷、摔跤、斗拐、拔河等活动内容推出来之后,彻底引爆了大家的热情,都不知道该选择哪一项活动了,只好全部参与。就连那些奴都积极投入其中,也涌现出几个活动高手。
至于想有一个女人的狩猎队员们则纷纷去锻炼自己的战斗技能,争取获得前三名,这样才有可能抱得美人归。
日子一天天临近丁奇指定的年的前一天:除夕。在除夕这一天之前,大家理发、洗澡泡桑拿浴,将自己浑身收拾得干干净净。晚饭前,整个部落全体人员都聚集在院子中,排成一个方阵,由医
巫鹿主持,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
整个祭祀活动无非也就是感谢上天、感谢大荒、感谢荒神给大家提供居住的地方和食物、取暖的衣物,感谢荒神带领大家拥有这种能吃饱穿暖的幸福生活,驯养这么多不同的动物,制作出各种有用的工具。
祭祀内容很简单,但也确实很盛大,杀了一头羊,宰了一头野猪,供奉了一条大鱼,还有干果和耐储存的水果做成的果盘。将各种武器和工具都摆放了一份在供桌前,祷告天地,同时正式赐姓给加入丁部落的众人。
如鹿部落就姓鹿,灰石部落的人姓石,力部落交换过来的狩猎队员则姓李,羽部落人姓余,青部落人姓秦。
通过此种方式,告诉大家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姓氏,姓氏已经得到天地的认可,姓将会成为大家重要的社会交流方式,如婚姻、学习、买卖、功勋及荣誉赏赐等等,同时也是个人独立于部落和氏族之外的标志。
鹿在祭祀仪式上深情地歌颂上天、歌颂各类神,如荒神、如之前部落众人脑补的春神、风神、大地之神等等。而她歌颂丁奇这个荒神时,那深情的凝视中带着的那种爱恋,让丁奇更是有些无措和紧张,不停地躲闪鹿的目光。
在一阵高亢的歌谣声中,整个祭祀仪式正式结束,整个部落瞬间进入欢呼的海洋中。每个人都拥有了天地认可的姓,这对他们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变或改革。
巨大的篝火堆点燃,将光亮送向院中每个角落,周围还有十几个小炭火堆,上面烤着各种肉类,除了老鼠肉,这是丁奇强烈要求的,以命令的形式,以上天不允为借口。
丁奇再次来到那十个大陶锅前,展示自己的手艺,轮流不断供应各种炒菜。旁边是梅烧的两大铁桶热水,里面煮的是蒲公英水,足量保够清油腻。
面对这么多吃的,大家也是敞开了怀,不停送入嘴中。而场间也有一些喜欢跳舞的人,在那里载歌载舞,抒发着自己美好的心情和祝愿。那十几个小孩子在雪和丹的带领下,在场间钻来跑去,嬉戏打闹,好不欢快。就连熊大熊二两个小家伙都跑了出来,伸长了鼻子嗅来嗅去找吃的,把照顾它们的石和鱼累得够呛!
后援组的女人们也时不时端着茶水给每个人满上,高喊着丁奇教给他们的干杯两字,情绪热烈。等丁奇忙完后,也加入到这欢快的氛围中,感受那份来自部落众人的关怀与关注。虽没有美酒和饺子,但也让丁奇感受到家的感觉。
到得午夜,奔带着人拿过来许多晒干的竹子过来,放在火堆中燃烧,当某一根竹子发出啪的一声响后,啪啪声拉二连三地响起来,连成一串,犹如鞭炮声。从此,爆竹成为各种仪式的必备物品。这是丁奇专门为过年准备的,能勾起他遥远的回忆,属于家的回忆!
第153章 部落的年(二)和规划
爆竹声后,大家围成一圈,再次跳起舞蹈,有喜欢唱歌的小伙子小女生站在场中唱起节奏感比较明确的歌谣,甚至有人将医巫也拉下场,由她来唱更多的歌谣。
对原始人来说,听歌谣就是在听故事,歌谣里讲的都是部落的祖先和大自然斗争的故事,还有一些神话故事穿插其中,他们都是听着歌谣长大的。更何况,丁部落是一个融合的部落,新加入部落的人也希望多听一下其他部落的歌谣。
好嘛,大家兴致越发高涨起来,鹿带了头,原灰石部落、青部落、羽部落、仓他们之前的部落、雪山部落的人挨个出来演唱自己原先部落的歌谣。这本身是丁奇为了过年而搞的庆祝活动,最后成了一个跨年演唱会,直接整到凌晨四点多,几乎每一个人都上台演唱,就连石和鱼都上去,唱他们抓鱼抓蛐蛐儿的事。
大家兴奋依然,最后有人提议荒神也来一段歌谣。
“荒神!荒神!荒神!”
大家鼓掌,节拍明快,呼唤丁奇。正有些困意的丁奇被大家一喊,睡意全无,心说你们终于注意到我了。快速奔到场间,告诉大家会唱一首关于财神的歌谣。大家一听说又有一个大家不知道的神出现在歌谣中,纷纷呐喊尖叫,催促丁奇快唱。
“财神到 财神到,好心得好报。财神话 财神话,揾钱依正路。财神到 财神到,好走快两步…”
丁奇清了清嗓子,开始唱了一首《财神到》,算是给大家讲了关于财神的故事。其实这是一首使人忘形或情不自禁的歌,春节气息特别浓郁,就像丁奇紧跟着又唱的一首《恭喜发财》,更是将丁奇对新年的寄语和希望都融入到这首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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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发财,恭喜你精彩。最好的请过来,不好的请走开,礼多人不怪…”
最后,丁奇建议再唱一首歌,结束今天晚上的庆祝活动,大家纷纷叫好。
丁奇直接将那首传唱几十年的《难忘今宵》搬出来,将整个跨年演唱会的氛围推上高潮。
“难忘今宵 难忘今宵 无论天涯与海角 神州万里同怀抱 共祝愿祖国好 祖国好 共祝愿 祖国好 共祝愿 祖国好 告别今宵 告别今宵 无论新友与故交 明年春来再相邀 青山在 人未老 人未老 青山在 人未老 青山在 人未老 共祝愿 祖国好 共祝愿 祖国好 ”
“祖国”对大家来说是个陌生词汇,但依然挡不住大家的热情。整个夜晚大家玩得很高兴,大家结束后回去,仍是没能立即止住那股兴奋劲儿,还是在各个组负责人的强烈要求下才赶紧睡下去。
不过还没等他们睡上三个小时,年后的第一天,还沉浸在梦乡中的全部落人被奔挨个儿给喊起来。大家迷迷瞪瞪的,不知道奔为什么一大早将大家喊起来。不过在奔提到拜年这件事之后,大家立即清醒过来,两手一抹脸,快速跑向前面丁奇住的小木屋那里,排成了长队。
之前丁奇早把关于年的一系列活动内容都给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只是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触,对年的意义感受不深,且是一知半解,经过兴奋的一晚上后把拜年这个事给忘了,要不是奔提醒,大家还在睡呢!现在大家排成长队,翘首
以盼,看看拜年这一环节,丁奇会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
活动结束后,丁奇一直没有睡着,和雄鹿长老还有奔一直在讲关于过年的一些事情,他以前经历过的有趣事儿。说到五更天,又详细讲了一下每天分有十二时辰,让他们俩深感好奇,尤其是雄鹿长老竟缠着丁奇要好好说一下时辰的事儿。拗不过这个老头儿,丁奇只好答应他回头一定详细讲一下,直说现在已经过了五更天,需要开始准备拜年活动,才将雄鹿长老打发了。
听到外面部落众人排队的声音,丁奇整了整兽皮衣,理理头发,拍打两下脸颊,提着一个大的看着也挺沉重的兽皮袋,打开门,迎向大家,说出一句吉利话儿:
“过年好,恭喜发财!”
众人听到头领说的吉利话儿,也赶紧低头弯腰回了句:
“头领,过年好,恭喜发财!”
“红包拿来!”
却不想,有人又说了一句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却是石和鱼两个小子躲在人群最后,将他们之前学到的内容现学现卖,也算是将现场的氛围哄托得更加热烈。就边马圈那边,被人们吵了一夜的小二黑也在那里“咴咴儿、咴咴儿”喊了两嗓子,更是逗得大家哄笑不已。
丁奇一句“发红包喽!”将大家积极性调动起来,纷纷说出自己能想起来的吉利话儿、好听话儿。刚开始还好,还很正经,最后就被马鹿给带歪了。
“恭喜发财!”
“万事如意!”
“过年好!”
“祝头领越来越帅!”
马鹿说:
“祝头领早日找女人!”
仓说:
“祝头领越来越粗越来越大!”
熊说:
“祝头领每日更健康!”
……
越来越不正经,丁奇心说这都是谁教的啊?难道是无师自通?他却忘了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徒弟奔,可是把他的日常生活学习了个透啊!不过这并没有消弭掉他给大家红包的热情,一颗颗孔雀石被他作为红包送给大家,点燃了众人拜年的激情。
拜年活动后,大家睡意全无,在吃了一顿依旧丰盛的早饭之后,全体来到坡下面的草场那里,玩起了各种游戏活动。荡秋千、拔河、踩高跷、拉爬犁等活动参与人数众多,尤其是荡秋千,参与人数众多,两个大秋千下面围满了人,排队上去荡,不时发出惊呼与呐喊声。连踢足球、摔跤、拔河活动都丢在一边,完全超出来了丁奇的预料,心说每一个人都有一颗想飞的心啊!连原始人也不例外!
整个活动在持续了一天之后,达到了一个小高潮,发泄完精力的人们终于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温暖的房屋中,不用催促,很快睡着,丁奇也不例外。睡着后的他,碎碎念着“饺子”两字,看来过年没能吃上一顿饺子,是他的唯一感到比较遗憾的事啊!梦中的他告诉自己,明年过年一定要吃上饺子,全部落人都吃上饺子!
之后,按照先前的计划,整个部落再次举办了重头戏和狩猎、战斗方面的比试,具体仍为射箭、投矛、投飞石索、滑雪、格斗五个项目。这一次的比赛项目完
全针对个人,不像之前第一次举办时是以小队为整体参赛目标。并且这次前三名的奖励是女人,这更是提高了大家的比赛积极性。只不过已经获得女人奖励的队员在后面的比赛中进入前三,需要将自己的奖励名额顺延给后面的人。
尽管有这个规定,但依然没能阻挡大家想成为每个项目前三名的愿望。竞争相当激烈,除格斗外每个项目都要经过两轮以上的比赛才能评出前三名。而格斗项目直接改为淘汰制,胜者晋级,败者淘汰,最后决出十六强、八强、四强、前三名和冠军。
每次比赛,周围围满了部落中人,那些游戏项目都没有人去关注,只有等比赛结束之后,大家才有兴趣去玩一下。
最终每个项目前三名分别评出,壮一个人竟得到投矛和格斗组的两项冠军,仓获得射箭冠军,鼠获得滑雪冠军。一个来自青部落的奴-飞竟然获得飞石索冠军,令众人大吃一惊,丁奇直接奖励他一个加入狩猎队的名额。跟随奔那两个小队训练,训练结束后回归鼠小队顶替风离开之后的缺。
而壮则得到一个组建战奴队的权利,以后得到的战奴全部归他进行管理和训练。
至于熊、哞、风等几个小队长虽没有得到冠军,但也都获得了前三名的成绩,也算没有辱没他们小队长的职务。
胜利者获得了他们应有的女人奖励,而这些来自青部落的女人也一跃成为丁部落的准正式成员。丁奇说了,只要她们生过第一个孩子就可以成为正式成员。只不过她们现在还需要忍忍,丁奇已经安排荆去建几个爱心小屋,给那些性子急的伴侣们提供一个恩爱的场地。
比赛项目结束后,大家全都倾情投入到那些玩乐项目中,拔河和足球是众人最喜欢的团体项目,而荡秋千和摔跤比赛是大家最喜欢的个人项目。
很快,过年后的十天时间很快过去,部落众人也逐渐回复到日常生产的状态中。
按照丁奇的计划,过年之后,部落将开展全民大生产、大练兵活动,迎接即将开始的部落交换活动。
最近几天天气虽寒冷,可感觉温度有些上升,冰雪出现了融化现象,等雪彻底融化、春天的那一抹绿来到之后,部落交换大会就会召开。丁奇需要多准备一些丁部落的特产如陶锅、陶碗、藤筐、竹筐、鱼网等进行交换,至于金属工具之类的东西,暂时不开放交换,那些得有足够的利益才能进行交换。
不过离雪化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丁奇准备分三个方面进行部落建设和工具制造。
一是随着部落人口的增多,部落需要进行扩大,并且改进部落用木头建围墙、土坯盖房的方法,全部使用红砖盖房盖围墙。同时增加单间房屋的数量,满足组成家庭的伴侣住宿问题。
二是增加部落金属工具和武器的数量,已经有大量铜板和锡粉储备,可以快速制作出来需要的金属工具和武器。
三是制作更多的陶器,满足部落所需之外,还要大量供应其他部落。
那么,在这三方面就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工作需要快速建设,那就是建造更多灰窑和洞窑,满足红砖、武器工具和陶器的制作,以及后期木炭和石灰的烧制。
第154章 春天来了(求收藏)
就在丁奇制定好部落下步发展方向之后,部落传来一个好消息,那群驯鹿竟然在一天之内增加了近二十头驯鹿宝宝,大多数的母驯鹿都生了小驯鹿,将整个驯鹿群的数量提高了几乎一倍。
这可是一个新年好兆头,添丁添口,从来都是令人感到喜庆的一件事!
医巫鹿更是借助此事,大夸特夸这是荒神带来的奇迹!丁奇也特别去看望了这群驯鹿和驯鹿宝宝,并安排土和其他几个奴对这群小驯鹿和母鹿要特别照顾。甚至拿出一些精盐制成淡盐水,给母鹿妈妈们补充营养,而那头驯鹿王也借机克扣了一部分到自己肚子里,对丁奇也是越发依恋。
它每次都对丁奇的到来表示出极大的兴奋,一是因为盐,二是好像发自内心的喜欢丁奇。它在小鹿群中来回转悠,好像在向丁奇展示或炫耀,看,这都是我的孩子!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目前部落所使用的洞窑都偏小,尤其是在烧制红砖和陶器时一次的产出偏小,占用的人力和物力偏大,因此需要将两者的体积变大,增加产出,降低工作量,提高产能。
洞窑采用在青部落时建造冶炼炉时从地面向下挖掘的方式进行设计,简称下沉式洞窑。青部落的灰窑也可以称为下沉式灰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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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处土质比较结实、不会形成内涝区域的地方先挖出一个长宽十五米、深十米的四方坑,南面为四方坑的进出口,挖了一条宽五米的斜坡,东西两面为两口烧砖的洞窑,北面为烧陶器的洞窑。挖出的土方全都堆积在不远的地方,作为后期制作砖和陶器的原材料。
随后开始安排人在坑的东西北三面底部向里挖一个高两米宽一米的洞即窑门,在窑门深入两米之后开始向左右两边和前方、上方深挖,扩大那个洞的面积,形成圆形圆顶的窑膛,窑膛直径七米,高度七点五米左右。
北面那口洞窑窑门离坑底两米,有台阶上下。窑膛较小,直径三米、窑顶高三米,主要是因为烧陶器的数量还是要远远少于砖的数量,没必要建那么大。
窑膛建好后,开始在正对着窑门的位置也就是窑膛的后部挖掘三个长宽四十公分的烟道,窑顶中间也挖出一个长宽五十公分的烟道,俗称天囱。烟道标出位置后刚开始比较好挖,等深入到土层内部时,只好将铁锹接到一根长木杆上进行掏挖,直至地面。
在窑门两边各挖一口直径二十公分的进气口,用新制造的两个大风箱向里供气。
风箱的成功制造,得益于丁奇制作出的木工刨、锯子和他提出的卯榫结构,也得益于荆的聪明能干。在丁奇从青部落回来后给他说出风箱的原理之后,他在几个人的帮助下,花费五天的时间制作出第一个风箱,又经过一天的时间调整之后,他们就可以小批量制作这种风箱。
这种风箱和农村以前烧火做饭用的风箱一样,是双作用活塞式风箱,只不过出口外接了一根粗五公分左右打通竹节的竹竿,能将风导向需要的地方。风箱的效果不错,尤其是改制的大风箱,可以两个人一起使力,推动推杆,将空气大量鼓进窑膛内,加快木炭燃烧速度,快速提
高窑内温度,使得砖或陶器烧制速度大大加快。
不过这种下沉式洞窑有一个缺点,就是烧一次窑的时间有点长。每次装窑时间需要两天,出窑两天,再加上烧制需要十天,用水冷却或自然冷却需要三天,烧一窑砖就需要十七天。
但它也有优点,烧砖的数量很可观,一窑大概能烧七到八万块普通砖。而且,它能够根据进入的空气量多少来决定烧出的砖是青砖还是红砖。青砖是在烧制末期进行缺氧冷却后的产物,可是丁奇不知道,只知道是用水进行冷却后的产物。
丁奇之前做过实验,他在烧红砖时按照穿越前网上学来的知识,在砖全部烧红透之时向里面直接泼水。可待水蒸汽消失、砖温降下之后,烧出来的还是红砖,只有最角落的位置是青砖。原因在于泼水之后,窑膛封闭不好,内里还可以进入空气,算是自然冷却,没有缺氧环境,自然还是红砖。
可在他自己换了一种方式即烧制的末期将洞窑的排烟口和窑膛进气口密封,不让空气进入,窑内形成一个缺氧环境,不用泼水就可以形成青砖或青瓦,只不过冷却时间稍长,出窑慢。
所以丁奇还是准备制作大量红砖红瓦,青砖或青瓦会依据需要来进行烧制,比如以前农村那种青砖大瓦房可是丁奇非常喜欢的。
这三口下沉式洞窑,花费了整个部落近二十天的时间、全员齐上阵才挖好,窑体还进行了加固,窑门那里用之前烧出来的红砖进行堆砌,相信在烧过一次之后,整个窑体会更加坚固。为防止雨水倒灌进坑内,丁奇还让荆他们架了一个大型木棚,只为防雨。
烧砖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体力活,需要很多人力和时间,加上前期制晾砖坯的时间,出一窑砖大概得需要二十五天时间,如果从循环制作砖坯来看,这个时间会逐渐减少至二十天左右。
但经过这挖洞窑的二十天时间,气温越来越高,已经回复到零度线上面,积雪开始融化,估计再有二十天左右就能融化完,那时部落就要准备前去原鹿部落所在地,和其他部落开展交换活动了。他们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烧砖,只能先紧着陶器、武器和金属工具制作上。
在建洞窑的同时,丁奇在原灰窑所在地又新建了一口下沉式灰窑,形制和青部落那里挖的灰窑一致。这两口窑就是为了制作金属武器和工具。
这次制作金属用具,除子使用之前的模具之外,丁奇尝试使用了一种翻砂铸造工艺来制作青铜锅,就是农村以前铸铝锅铝勺的方法。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使用铝锅,好多家户都是铸锅师傅进村时买人家现成做好的锅。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多多少少知道人家是如何铸造的,关键是模型得制好。
不得已,丁奇亲手制作出一个圆底的陶锅,烧好后当作翻砂的模来使用。
砂土是丁奇在周围转了一大圈找到的泥砂,烘干去杂筛几遍之后,将细砂加水成湿砂放在一边备用。
将陶锅拿过来,里面填满湿细砂,压瓷实后,倒扣在一块平整的木板上,轻轻提起陶锅,算是将锅的内模型制出来。然后将陶锅放在一个比陶锅高的木板槽里,周围
填满湿细砂,压实后在底部用木棍捣出一个洞,作为浇铸青铜汁的入口。
随后将这个陶锅轻轻取出,再将木板槽严丝合缝地倒扣在那个内模型上,不能有偏差,要不然会造成青铜锅壁厚薄不均甚至制作失败。
这是丁奇凭借印象来进行这种翻砂铸造,他还需要进行改进,才可以将刚才提到的厚薄不均的缺点去掉。
不过看着自己制作的第一青铜锅,丁奇还是比较满意的。只不过锅底的那根青铜棍让人看着别扭,只好拿出多功能瑞士军刀,用钢锉将它锯掉。当天晚上,丁奇吃上了用青铜锅炒出来的一份冬笋炒肉片,味道似乎比之前陶锅做出来要好吃一些。
部落上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大生产,各种青铜武器和工具制造出来,如斧头、锯子、铁锹、长矛和青铜钉。
长矛是丁奇早就想制作的武器了,在古代矛这种武器可是在冷兵器之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和刀配合可以进行完美的攻防。之前让狩猎队员练习刺刀术,也是为了配合长矛使用的。长矛将成为狩猎队员必备的三件武器之一,其他两件武器则是弓箭和开山刀。这些青铜矛配上结实的长木杆,矛头裹一个兽皮套进行遮掩,战斗时摘掉就可以使用。
青铜钉有大有小,有长有短,还有那种用在大梁上的抓钉,这些是为了以后制作木质家具甚至建造房梁使用。
另外,丁奇还让大家铸造了几个类似于坩埚钳子的圆钳子,为的是方便取出盛青铜汁的陶罐。之前制作火钳还是有所欠缺,这种坩埚钳更好用,浇铸时更方便更安全。
陶器方面,则主要还是部落使用的陶锅、陶碗、陶勺,大些的陶缸、陶罐,除了日用之外,其他都准备用来交换,而且这些陶器是交换的主力,希望能换到更多的资源和人力。
按照和力部落头领交流得到的消息,这次交换会可能会有多达十余个部落,蓝虎头领答应向那些去交换力石的人推荐丁部落。当然也有可能会有一些通过灰石三个部落过来的部落,比如黑水部落,丁奇怀疑对方肯定会派人过来参加。这个黑水部落按照雪和丹的描述,也是一个侵略性比较强的大型部落,提前做好准备还是应该的。
很快,雪化了,春天来了,部落的春天到了。
这是丁奇经历的第一个原始时代的春天,可比以往他经历的任何一个春天都要美好和令人难忘。各种动物都活跃起来,各种鸟叫声、兽吼声回荡在周围的世界中,让人感觉有一种虚幻感。
太阳已经比以前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大概三五天之后就会有出一次太阳。这让久违了的鸟兽们非常兴奋和激动,在太阳出来的日子里尤其活跃。
盈盈的春意,躲藏在枝条间、小河里、湖面上,躲藏在那刚冒头的青草绿叶间,还有部落众人的眉目与笑意中。
这一切,让即将出发的丁奇越发高兴和自在。这种生活,让丁奇认为这才是他要的生活,没有水泥钢铁的城市,没有生存压力。他就像一个自由的精灵,徜徉在原始社会春天的气息中,越飞越高,也越发无所拘束,自在惬意。
第155章 再临野马谷(求收藏)
土正在给一头头驯鹿套雪爬犁,虽然雪已经少了很多,但驯鹿拉着雪爬犁哪怕走在泥土地上也很轻松。经过这几十天的驯化,本身对部落或者准确地说对人类比较亲近的驯鹿已经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如驾、吁、哨(sao,第四声)、喔(第三声)。
这是丁奇在操控小二黑时发出的指令,被土学了去训练驯鹿,没想到效果还特别好,驯鹿很快就记住这四个发音代表的意思,分别是前进、停止、左转、右转的指令。驯鹿这么快就接受,可是让丁奇吃了一惊,看怪物一样看着土,认为要么土就是一个驯养动物的怪才,要么就是这群驯鹿以前接受过这四种指令的训练。
但可能吗?
丁奇不知道,最后仍只能归于土的天赋。
看着眼前的土在那里伺候着驯鹿,丁奇心说幸亏没有把这个家伙给宰了,要不然浪费了一个驯兽天才。可在那里套驯鹿的土偶尔看到丁奇的锐利目光,吓得心里一哆嗦,心里想着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告诫自己可不敢犯错啊,屁股到现还疼呢,见着丁奇屁股就疼!
那一次竟然被整得连续几天没有下不了床,下床了也是叉个腿走路,好家伙,也太狠了!
丁奇如果知道他这个想法,非得再打他一顿不可,我又没有整你,这不是给我身上抹黑嘛!
其实动物训练过程也就是一个条件反射逐渐形成的过程,在喊那四个指令时,配合着手中的鞭子或缰绳,给动物以暗示,慢慢就会接受这种方向性的指令。这是一个摸索的过程,但土能很快学会,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很聪明、观察细致、学习能力强的一个人。
这里讲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那就是驯鹿其实不是被人类给驯化的,而是被人类的尿液气息吸引不得不跟随人类。只要在人类的身边,它们就可以轻易地得到人类的尿液,来补充它们身体所需的盐分。它们只对人类的尿液感兴趣,对其他动物的尿液不屑一顾。
所以,这个事实就是驯鹿是因为能得到人类尿液而甘愿被驯化的。而且,驯鹿还有一个习惯,主要是公鹿,喜欢将自己的尿液洒在自己的两条后腿上,通过此种方式将自己尿液的气息和自己身体的气息传播出去,来吸引异性,驱赶同性。由此可以看出,驯鹿是一个奇葩的物种,但也是一个对人类非常有用的物种。因此,人类利用它们喜好盐分的习惯,在二十一世纪之前驯服数不清的驯鹿进行喂养,为人类提供许多肉食、奶源和皮毛。
驯鹿群全部被从新建的木头围成的鹿圈中牵出,每一头都拉着雪爬犁,就连小驯鹿也都跟在自己妈妈身边,跑来跑去。驯鹿王也不例外,拉着一个雪爬犁在头前赶路。本身它是不愿意被上套的,可在丁奇安抚它几句之后,就没有再反对,反而跟在丁奇身边走在最前面,也不用驱赶,拉着就走,听话得很。
此次前往交换地,丁奇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带着仓他们那两队
半老队员,全副武装,牵着驯鹿,拉着满满一雪爬犁物资向目的地奔去。物资以部落特有的陶器、竹篓、竹筐、兽皮短衣为主,还加上三张渔网,以及每个雪爬犁上至少五十斤的兽肉。
丁奇骑在小二黑身上,和骑着灰马的仓一道在队伍前后来回巡视,检查是否有人或小驯鹿掉队。此次交换,土被允许加入,而奔则被留在部落中,训练那两队原羽部落的狩猎队员,确保丁奇回部落后这群人能达到老队员的标准,纪律性也必须提高上去。
而且他们留在部落中,也要保护部落,每天的巡视都不能少。他们还要参加劳动,在丁奇走后的这段时间,大量制作砖坯,等回来后就进行烧制。
刚开春,雪还没有完全融化,背阴的地方甚至还有厚厚的积雪,植物的嫩芽才抽出来一些,还没有形成大量的植物屏障遮挡人们的视线,所以丁奇和奔也不用在队伍上太费心思。可如果植物都生长起来,那就要特别当心了,浓密的植物背后可能就是致命的危险。
天空中,大量在南方越冬的鸟类朝北方飞去。地面上,也有许多兽类在头领的带领下回到北方,回到它们的故乡进行繁衍。兽群一片片的,周围都充斥着它们的吼叫声,漫山遍野。而伴随着兽群移动的,是各种食肉动物,它们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猎物,边移动边扩大自己的种群规模,顺着千百年来的道路向北而去。
丁奇率领着队伍不断迂回绕路,小心避让着前进方向上的兽群,以免惊吓了它们,同时控制着驯鹿免得受到伤害或成为食肉动物的目标。如果兽群惊吓发狂,没有人能够承受它们的怒火,只能暂避锋芒,丁奇这个拖家带口的队伍,可是逃不了。
丁奇准备着回程的时候,顺便清理一下周围的猛兽,让部落周围变得更安全一些。不过看着这些兽群,他心中也比较安定,相信小黑和小白两个带领的狼群,应该能有丰富的肉食来源,很期待它们能给部落带来更多助力。
三天后,队伍来到野马谷,到达一处宿营地和过年后被派过来的金羽、黑羽汇合。全体人员将驯鹿拴在窝棚旁边的树林中,雪爬犁则整齐地摆放在窝棚外面的空地上,远离兽道,免得被冲撞了,里面可都是陶器,易损物品。在离野马谷兽道比较近的一棵高大的雪松树上,那里有一个树屋,正随着树干晃动。
金羽和黑羽也早早地迎上来,将丁奇让到他俩最近休息的窝棚中,里面一个陶锅中正烧着热水,另一口陶锅中则煮着一锅兽肉。拿出一个陶碗,放上一小撮蒲公英茶,冲泡后放在丁奇面前,开始讲述他俩到这里之后的情况。
丁奇一直念念不忘那群马,小二黑的族群。他想再捉一些马,补充到狩猎队中,到时候狩猎队人人有一匹马骑着,那该是多么威风的一件事。并且,移动速度加快,许多事情做起来将会变得越发快捷,部落的活动半径将大大拓宽。
金羽两人办事牢靠,也很勇敢
,这从那天晚上受到剑齿虎袭击就他俩敢出来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俩也来过这里,熟悉这里的情况,因此被丁奇委以重任,在这里守候马群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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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羽首先介绍了一下这里的情况。
“头领,自从到达这里的第一时间,我们就按照您的安排在野马谷中进行查看,并没有发现有大群野兽通过的痕迹,尤其是马的足迹更是没有。
我们在野马谷边上的一棵大树上建了一座树屋,每天都会在上面进行观察了望。没事的时候,就按照您的要求,制作套马杆,目前已经制作出来三十杆,足够咱们狩猎队使用。就连马绊儿都准备了六十多条。”
金羽讲到这里,端起角落里一个陶碗,喝了口水,示意黑羽接着说。黑羽倒不客气,接着金羽的话头开始说。
“从目前观察到的情况看,通过野马谷的兽群主要有羚羊群、大角鹿群、披毛犀群、小型的猛犸象群,偶尔见到两个野牛群从这里通过。
另外,我们偷偷跟着其中的野牛群顺着野马谷向里面行进了两天,山谷两边都是山脉和森林,潜伏了不少食肉动物在里面。所以我们俩没有敢深入进去,赶紧原路退了回来。”
“那会不会野马群趁天黑,在晚上从这里跑过去呢?”
丁奇趁机提出自己的疑问。
“这个应该不会,我们在晚上睡觉也很警醒,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树屋那里度过,稍有风吹草动我们就会醒过来查看,何况这些大型的兽群产生的动静。”
黑羽思考了一下,就将答案说出来。
听到这里,丁奇点了点头,将另一个装着温水的陶碗递给黑羽,说道:
“你们辛苦了,如能抓到更多的马,你们俩当居首功!走,我们现在去一趟野马谷边,看看情况。”
说完,丁奇将那一碗蒲公英茶水一饮而尽,起身就走出窝棚,叮嘱仓将队伍带好,准备晚餐。而丁奇在路过那几十根套马杆时,挨个检查了一遍,每根杆子长七米左右,都是用上好的桦木杆子制作,加上套绳,将会是非常棒的套马工具。至于那些马绊儿,更不用说,长短合适,提前打了活扣,方便使用。
从这两件事上就可以看出,两人办事仔细认真,让人放心,是可以托付重任的人。
来到野马谷,丁奇先是在那些泥泞的兽道中仔细观察了一番,都是一些偶蹄目的动物足迹,还有一些粗大的脚掌印,如猛犸象,其他如马蹄印或野驴印却是没有,想必这些野马还没有到回归的时候吧,或许正在路上也说不定。
想想这些野马,丁奇心里面就发热,心痒难耐。这可是部落的骑兵来源啊,心里面不兴奋那是假的。以前在部队时就特别羡慕北国边疆的骑兵部队,更是对小说中描写的骑兵神往不已,现在有机会实现这样一个小目标,丁奇肯定要把握住,哪怕将交换活动向后推迟或取消都在所不惜。
第156章 不期而遇的马群(求收藏订阅)
攀上那座树屋,丁奇拿出随身的望远镜,向马群曾经消失的地方望去。在落日余晖的是照射下,除了一些食草动物外,没有看到其他大型兽群,更没有期待中的马群。
左右看了一圈之后,丁奇放下望远镜,看着西方正徐徐落下去的太阳,心中也是一阵恍惚和疑惑。
按照以前科学家们收集到的关于新仙女木事件信息来判断,那场灭世大火可是持续了非常久的时间,烧光了地球上十分之一以上的土地。随着大火的蔓延,无际的烟尘覆盖了地球大气,由于阳光的减少温度开始迅速下降,形成地球史上最后一个小冰河时期。在这一阶段,地球平均温度大幅下降,改变了地球表面的生物生存环境,许多物种因此面临灭亡。
丁奇来到这个原始时代,正好碰到灭世大火的末期,烟尘覆盖地球大气层,导致阳光减少,太阳和月亮都消失。后来随着降下的一场大雨(丁奇没有关注是否有黑烟随雨水降下)和冬天的几场黑雪,除去了大气层中许多烟尘,太阳和月亮才得以重见,出现在人类视线中的次数越来越多。
可就是这个现象让丁奇疑惑,本应持续很久的小冰河期,现在竟然正在逐渐消失,笼罩大气层的烟尘在消失,温度升高。难道是因为自己这个意外因素导致了才开始一年时间的小冰河期快速消亡吗?
抑或这就是蝴蝶效应在起作用吗?自己跳进了原始时代这样一个巨大的湖泊或海洋里,溅起的一个小水珠,形成了席卷整个海洋或湖泊的巨浪吗?就像那个新仙女木事件说的,杨树将取代松树的位置大量繁殖,可现在并没有看到有这种趋势,树种变化很小,除了丁奇经过的那片被大火烧过的不毛之地,那需要亲自去查看才好判断。
丁奇对这些现象一点头绪都没有,只能说现在的情况是在向好的一面发展。没有动物植物大灭绝,许多大型动物因为自己的到来而得到拯救。
但凡事都具有两面性,也有可能因为丁奇带来的知识和技术,加快那些大型动物、凶猛食肉动物们的灭亡速度。按照目前部落所掌握的武器,绝对可以对兽群造成巨大的伤害,随着部落人口数增多,每天消耗的肉类就是一个未知数。更不用说以月或以年为单位,那数字可能就是天文数字,持续不断地吃下去,迟早被吃光。
当然,太阳出来的次数增多,也不代表小冰河期就结束了,说不定还会有反复。就像二十一世纪的温度,过山车式的变化数不胜数,头天还是35度以上的大热天呢,第二天直接降到22度,令人措手不及。所以,一切事物都是不可预知不可描述的,一切都不好说。
丁奇只能向前看。
晃晃脑袋,将之前的想法抛到一边,拿起望远镜继续看向野马谷深处,仔细观察野马谷内和两边的情况,看是否会有自己可以利用的地方。不过还真被他看到一处更窄的山谷陈列在野马谷右侧。如不仔细看,会被外面生长的那些高大的树木所遮挡。
那处
窄谷呈葫芦形状,入口宽不到二十米,越向里越宽,随后又逐渐收窄。两边是壁立的山石,下面生长着杂乱的灌木,向里延伸不到二百米就成为一个死胡同。除了进口,看不到其他能逃出去的出口,如果将进口封住,就可以是一处天然的圈马场,前提是能将马群赶一部分到这里来。
丁奇拿着望远镜来回扫了一番,旁边的金羽和下面的黑羽两人一脸懵,不知道头领拿出来的那个东西是什么,罩在眼上,那不是就看不到东西了吗?难道还能看得更远?但如果他俩能使用望远镜,相信会直接将他们吓得几天不敢吃饭,远处的东西能像在眼前一样,近处的人还变成巨人一般,他们只能惊呼天神下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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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将望远镜收回背包,下树,顺着兽道边缘向里走去,来到窄谷和野马谷的毗邻处。这里遍布着足球大小的石头,上面生长着一些棘刺灌木,没有动物愿意来到这片灌木丛,除了一些小动物外。只要将这些棘刺清理掉,搬走那些石块,就能打通进入那片窄谷的入口。
丁奇在看过周围的环境之后,打算在窄谷和野马谷的毗邻处搭一个一米五高的木架子,逐渐向外降低高度直到半米高,这样能麻痹野马的感观,慢慢将一部分马匹从马群中分离出来。待它们察觉时就回不了头,后面的马匹会推着它们向前跑,彻底跑入那个死胡同。再在窄谷入口处安上一道门,马匹就会被圈在里面,任人宰割。
本来只想给狩猎队每人抓一匹马,丁奇在看过野马谷和窄谷的地形之后,立即决定来一票大的,抓更多的马。
想到就做,丁奇带着金羽两人回到宿营地,休息一晚之后,安排两人留守,其他人跟着丁奇来到那处窄谷。众人将套马杆、马绊儿等物放在那座树屋下面,然后在丁奇的分工之下,拿出工具开始清理窄谷。砍掉棘刺,搬走石头,搭建一排木架子,谷口安上两根横木制作的护栏当作门,高一米五,能够防止马跑出去。
说起来简单,可活儿也不轻松。大家忙活到中午才基本将谷口清理干净,搭好架子和护栏门,准备吃饭休息后再去把内谷收拾一下,迎接马匹的到来。
就在大家拿着工具,准备回宿营地时,平地里突然响起一片闷雷声,轰隆隆冲进众人耳朵里,将从没有听过这种声音的众人吓了一大跳,纷纷向周围观望,想看看这闷雷声是从哪里传来的。
可还没等大家扭头四望,那种闷雷声如波涛般一波波冲进他们的耳朵里,将他们震得如同一片在水中翻滚的无根浮萍,东倒西歪。
甫一听到这种声音,稍微疑惑些的丁奇立马激动起来,这不是什么闷雷声,而是马群奔跑时马蹄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万马奔腾,气势如虹。果不其然,在树屋那里留守的金羽正向自己跑来,双手挥舞,不停大声喊叫着:
“头领,马来了!马来了!”
丁奇大喝一声,将众人从之前的慌乱中挣脱出来。
“快点,跑到树屋那里,每人拿一根
套马杆!”
仓促间,丁奇只能先让大家跑过去拿套马杆,然后再让大家分散开,躲在石头或大树后面,不要紧贴马群,保持七八米的距离,待看到合适的马匹之后再将套马杆上的绳子套到马脖子上。
“仓,你留在护栏那里,等进去的野马数量能达到一百匹时,就将护栏关上,记得注意安全。”
说完,丁奇跨上小二黑,冲向马群的方向。而小二黑表现也非常兴奋,好像知道那是它的伙伴们一样,在丁奇轻夹马腹之后,如离弦之箭一般,瞬间冲出去。
远处,一大片尘土形成的雾霾随着马群的移动而扩散,隐隐能听到马嘶的声音。在转过一片树林之后,山呼海啸般的声音扑面而来。
轰隆隆~
咴咴儿~
马蹄声和马嘶声混合在一起,震耳欲聋,不期而遇!
马群和丁奇之间的距离在快速接近,待看清最前方那匹火红色的头马时,丁奇知道,是小二黑的族群。小二黑人立而起,将抱着它脖子的丁奇差点摔下来,不过很快在丁奇的操控下,绕了一个大圈,来到马群尾部,直直撞了进去。
看到一匹同伴背上坐着一个人,奔跑中的马匹快速远离那个同伴,将马群分出去一小部分。丁奇继续打马向前,处在马群中央后就不再过于逼迫,跟着马群向前方的野马谷而去。
树屋下,众人已经拿着套马杆奔向自己的位置,每个人之间相差二十米,确保套住马之后能够让双方不会发生纠缠,能够专心致志地驯马。
握着套马杆的手汗津津的,有人不停地将汗擦在兽皮衣上,以减轻自己心中的压力。他们是第一次套马,只简单学习了一点从丁奇那里传给大家的知识。但想想自己是部落内部全力推荐支持的狩猎队员,那就不能紧张,舒缓呼吸,按照之前训练中的要求,平静心情,只待马群冲过去的一刻,将套马杆上的绳索伸进马匹脖子上,拉绳,将马困在原地,等待自己的驯服。
马群越来越近,伸出头来也能看见头领丁奇正趴伏在小二黑身上,正慢慢将一小群马逼到右边众人埋伏的地方,让他们来收获自己伙伴。
金羽和黑羽以及狩猎队员们每人手中都拿着一要套马杆,等待着马群的靠近,然后看准自己的目标,就将套马杆甩过去,将绳索套在马脖子上。
咴咴儿~
突然间,随着马群向前奔跑,一根根套马杆甩出去,一匹匹马仿佛突然撞在一个透明的透明膜上,阻止它们继续奔跑下去,剩下的就是双方之间耐力的比拼。
经过训练的众人,有着丰富的肉类食用,因此他们的身体变得强壮许多,在第一时间的力量对抗中,竟然不落下风,这让在马群中奔驰的丁奇感到一阵自豪,不住感慨平时的训练没有白费。
可这些念头也只是一瞬间就从丁奇眼前飘过,他已经带着那小部分马群冲向窄谷,是非成败,在此一举!
第157章 勇猛的小二黑(求收藏订阅)
此刻的丁奇就像一个西部牛仔,穿着兽皮衣,挥舞着套马杆,驱赶着马群向目的地而去。快速奔跑的马群跟随着前面的马队向前驰骋,看他这个骑在同类身上的人类挥着一根木棍,没有要伤害它们的意思,也就不管对方,马不停蹄,昂着头向前冲,只是与丁奇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而这也是丁奇自己希望看到的局面,待马群疏忽了那排架子朝前奔,等到发现进了死胡同,再想转弯就迟了,而这也就达到了他的目的。
马群速度很快,很快就冲过那二三十匹还在原地挣扎的同伴,滚滚向前。没有马敢突然停下来去询问同伴们怎么了,在头马没有发出停止的命令时,它们只会朝前猛奔。停下来,只会成为马群蹄子下的冤魂。
队员们正操控着手中的绳索,拉着马匹远离如洪流般的马群,来到空旷或不受打扰的地方,与眼前的马儿展开拉锯战。有人翻身上马,用自己的力量试图驯服对方;有人不断缩短绳索拉近和马脖子距离,一把搂上去,将马掀翻,用马绊儿拴住马的前后两条左右腿,开始慢慢驯服。
这里表现最抢眼的当属壮和熊两人,套住马之后竟然能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双手牢牢抓住绳索,任由马匹踢腾也不带皱一下眉头。待靠近到被套住的马跟前,几拳下去,马儿就服帖了,快得不可思议。
也有人翻上马背之后一看没有扶持的地方,赶快搂紧马脖子,趴在马背上,双腿试图缠绕着马肚子,却被马儿一个蹶子给撂下马背,摔了个仰面拉叉。但钢牙一咬,不待马匹跑开,就又迅速冲上去,拉着绳子对方脖子上快速一绕,勒紧对方,再爬上马背,开始了个人的牛仔驯马表演。
可身处马群之中的丁奇此时正紧张地要命,此时也不知道是自己在驱赶马群,还是自己被马群裹挟了,只能抬手举着套马杆伸向前方,将受惊吓的马儿往一边赶。骑着无镫马,身体在小二黑背上颠簸得厉害,还得时刻保持身体平衡,免得被小二黑一个跳跃颠下马背,那结果丁奇都不敢去想,想一次身体都不自禁抖一下。万马践踏,身体只会疼一下就再没有感觉。
手挽着缰绳,控制着小二黑的前进方向。这二货也是一个憨货,以为丁奇是来马群中与过往的同伴们玩,也是激动兴奋外加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稍不注意就会冲向一边,吓得那里一匹母马赶紧挤到后面去。然后不管这个又冲向另一边,对着另一匹母马屁股咬上一口,咴咴儿叫一声,得意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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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不是丁奇在马背上挥着套马杆,早有看不惯它嘚瑟样的的公马们冲过来教训它一顿,让它知道为什么自己长那么黑!招打啊!看着就招打。
还好,丁奇努力控制着小二黑,没让它作恶多端,始终处在自己的驾驭之下,冲向窄谷,越来越近。现在丁奇身后的马群已经分成两队,在他前方不远处又汇合成一处。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临近窄谷的一瞬间,给前方的马儿一个惊吓,
让一部分马匹突然转向窄谷,让后面不知实情的野马也一并跟着冲进去。
窄谷越来越近,丁奇紧紧盯着前方,突然一个加速,呜地一声,将手中套马杆挥舞出去,前面的马匹突然受到惊吓,挤着身边的马就朝右边撞去,连带着那些马也一并转了一个微小的方向,看似还在朝前跑,实则它们已经进入那排架子形成的隔离区,转眼间就成两个世界:自由与束缚。
眼看一部分马群冲向窄谷,丁奇自己也赶紧将套马杆撤回,拨转马头,跟着马群冲入窄谷中。不过在冲进去的前一刻,丁奇大吼一声:
“关门!”
丁奇刚喊完,守候在那里多时的仓蓦然从藏身处冲出,边挥舞自己的套马杆不让马群靠近自己,边将马群驱散开,不再让它们向里冲。然后赶紧冲回护栏门前,趁着里面的马还没有醒悟过来,将一半门关上之后,再冲向另一边将那半扇护栏门也关上,至此才算真正把正在谷内冲撞的马匹圈了起来。
可这还没完,丁奇骑在小二黑身上随着马群进入谷内深处,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可走在最前面那些马此刻却疯癫起来,无路可走的它们在谷内四处撒起泼来,用后蹄踢着谷内的灌木、杂草和未融化的积雪,扬起这些杂物,弄得谷内越发狼藉。
甚至有马将怒火发泄在身边的同伴身上,用牙咬用前蹄踏用后蹄踢,将对方身上咬得遍体鳞伤,也丝毫不顾及自己是否受伤。
一匹马打起来,紧跟着周围的马也都互相打起来,不停地嘶鸣冲撞打着别的马,整个场面混乱起来。纷乱间,有一匹马竟一口咬在小二黑屁股上,这可算是捅了马蜂窝。本就有些烦躁的它,瞬间被激起了怒火,丝毫不在意背上还坐着丁奇,扭身一蹄子踢在对方胸前,呼通一声对方陡然摔倒在地,连带着周围几匹马都被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马上的丁奇倒是没有被小二黑的动作吓到,他在小二黑猛地一低头时,就瞬间抱紧马脖子,没有被摔下去。
小二黑发起狂来,打了一个响鼻,咴咴儿~
嘶鸣声中人立而起,后蹄蹬踏,快速冲向一匹长着火红色毛发的雄壮马匹,在双方之间的距离还有一匹马的身位时,瞬间一个转身,将自己粗壮有力的后蹄踏在对方身上。
嗯哼哼~
这匹大红马如之前那匹马一样,承受不住小二黑一蹄之威,快速倒地,一时之间竟翻不过身来。
将这匹碍事的马踹翻之后,小二黑看也不看对方,突然一个加速就冲向大红马身后一匹栗色大马。它正和周围的马匹激战,一对三,还时不时撩拨一下其他马。如果不是那些马这会儿正有对手,它们早一哄而上,将这匹挑事的马给打倒。整个谷地中,就数这匹栗色马最活跃,精力似乎更加充沛,最先欺负别个马儿的就是它。
小二黑看得准,越过其他马过来就是想将这匹马干趴下,让它知道自己的厉害,让
它知道在主人的领地,除了主人就只有自己是老二,新来的马就得听自己的!
嘭!
小二黑径直撞在对方左肩部位,将对方给撞开,同时告诉对方自己来了。栗色马踉跄两步,没有摔倒,打了一个响鼻,用前蹄刨着脚下的泥土,瞪着红通通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打扰它好事的黑马,眼中的怒火越来越盛。
咴咴儿!
栗色马瞬间一个加速,撞向迎上来的丁奇和他座下的小二黑。可紧紧盯着对方的小二黑早看破对方打算,在栗色马撞过来的一瞬间扭转身躲了过去,并将自己的大嘴狠狠地咬在对方屁股上。
得逞之后的小二黑赶紧扭身缩脖子,将自己从对方踢过来的后蹄下闪出来后,拧身用自己屁股将对方挤开,再来两下连环腿,正中对方腹部,将对方踢得连连倒退。趁着这个空当,小二黑突然冲上去,张开自己的大嘴,咬向对方的下体。
这可是马儿们的独门绝技,在互相打斗过程中就会使出这招,绝对一招制敌。还是那句老话:一招鲜,吃遍天!
小二黑不咬还好,这一咬下去,吓得那匹栗色公马瞬间一个激灵,后肢一软向下矮身,避开了小二黑那惊天一咬。然后积起全身的力气,四蹄用力从原地脱开身,刹那间就冲到一片倒塌的山石间,不敢再过来。
其他马早就不再相互踢打,它们将场间让出来,看着两匹马在那里打斗。可没想到战斗竟很快结束,先前还不可一世的栗色马被那匹大黑马给打服,而且还是被那盘外招给打败,一时间将大黑马惊为天马,纷纷嘶鸣出声,像是喝彩,又像是膜拜。
早在两匹马交错的一瞬间,丁奇就已经从小二黑背上滑下来,趁众马注意力都在它俩身上,赶紧溜到一处石壁那里,踩在一大块山石上,防止被野马群攻击。而刚才小二黑那一招却也将丁奇看得惊诧不已,心想这是谁教它的啊?
殊不知,马尤其是野马在打架时特别喜欢攻击对方下体,这可是阴招,特别狠,懂得这一招的都是马群中的打架高手。
咴咴儿~
小二黑在两三个回合中就将对方干趴下,心情也是特别高兴,人立而起的自己在原地转了几圈,接受着周围马匹的赞扬,如一个王者。
不过这个王者在接受大家的赞美之后,竟是不再管那些个马匹,跟在一匹白色母马后面,大献殷勤,瞬间成为一匹色马,将自己的本性暴露无疑。
这可把丁奇震惊得不要不要的,这小二黑,还是抵挡不住身体内分泌的荷尔蒙,从一个王者瞬间成为一个小迷妹。想想现在的月份应该差不多在三月份,野马群已经进入发情期,小二黑的“动作”也算标准,开始追求自己喜欢的姑娘。
勇猛的小二黑,抵不过一个发情的小二黑!丁奇已无语问苍天!抚着额头,滑下石头,从安静的马群中穿过,来到窄谷口,观看大家的收获。
第158章 风骚的小二黑(求收藏订阅)
小二黑在马群中追逐嬉戏,这个不服踢它两下,那个不服咬两下,慢慢地整群马也算安生下来,纷纷在谷中寻找吃的,有的开始卧在地上休息。
丁奇一看整个马群不再暴动,吹了一声口哨,正在马群中追蜂逐蝶的小二黑立马停下来,扭头就朝丁奇跑去,不再关注身后那怨妇。可那怨妇马却不愿意,长嘶一声,似乎是想将自己刚勾搭的大黑马给召唤回来。
怨妇马:
“你个鳖孙,把老娘勾得火起,半路就想跑路吗?”
小二黑翘着尾巴,走路都是一颠一颠的,边跑边咴咴儿叫,好像在回应那怨妇马:
“宝贝儿,等我。你是不知道咱这新主人厉害,发起火来连我都敢揍,可比你那里挠痒痒厉害多了。等我回来!”
扭头就不再管那怨妇马,快跑到丁奇所在的大石前,看到边上一匹漂亮的棕色母马,过去对着人家屁股就是一嘴,甩头就跑,调戏母马的本领直线上升。颠颠儿的,翘起的尾巴下,一陀陀马粪洒落下来,仿佛在说:
“瞧!小妞,哥就是这么性感,约吗?”
丁奇一跃坐在马背上,轻摆缰绳,朝窄谷外走去,那里一群人牵着马,正有说有笑地围成圈在互相评论各自的马。也有两人没有牵马,耷拉着脑袋,沮丧地蹲在一边,想必是没有抓到马,当然仓没有算在内。
来到外面,众人纷纷向丁奇夸赞自己抓到的马,都说自己的马是最好的。熊和壮抓的两匹马高大壮实,很配他俩的身材,其他人的也都不差。丁奇哈哈大笑,指着谷内的马群向大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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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没,这才是最厉害的,有了这一百多匹马,以后大家出行会更加方便,打猎也将更轻松。”
众人高兴地欢呼起来,表示跟着头领那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
等大家停下来,丁奇看向那两个没有抓到马的队员,安慰道:
“你们俩也不用失落,呆会去谷里每人挑一匹作为你们的坐骑,还有仓,那匹栗色的马就给你了。你们自己先去调教驯服,驯服不了的交给土,给大家两天时间适应。不过现在给大家一个任务,就是去收集足够的草料,没有吃的,它们可是会造反的。”
两名没有抓到马的队员非常高兴,自己也能拥有一匹马,那是多么威风的一件事啊,回到部落那也是值得炫耀的一件事。
仓也早看到小二黑和那匹栗色马打斗的场景,虽干不过大黑马,可那是头领的马啊,能不厉害吗?仓赶紧带着拴好马的众人一起去收集草料。以后这些马可就是自己部落的了,可是得好好照顾着呢!
丁奇又喊来土,告诉他去谷中数一下马匹的数量,区分一下公马母马的数量,心里面有个底儿,同时做好驯马的准备。
现在丁奇可没有西部牛仔们的本事,能带一大群刚抓到的马匹来个长途跋涉。因此,他准备依托这个窄谷暂时喂养这群马,待他带人从部落交换会
回来时,再一起带回去。
将小二黑放回马群中去联络感情,丁奇也加入草料收集的队伍中,和大家一起将收集回来的草料用绳子捆绑好,再运回谷外。经过一个冬天,地上的草远没有秋天以前的草料好,部分还有些潮湿,但也只能先收集回去,晾晒后再喂给马群。而且,这些马一路过来都吃的这种草,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等到草大片大片地生长出来,马匹吃的问题就不用担心了。
处理完草料的问题,丁奇安排金羽和黑羽两人在这里守候,他带着人回去窝棚那里,将驯鹿、雪爬犁还有其他物品转运到窄谷那边,并快速搭建了两个大点的窝棚作为以后的宿营地,这样能方便照料谷中的马匹,防止有食肉动物过来袭击马群。
宿营地建好后,丁奇一面安排人做饭,一面带着两队人去继续砍树,在窄谷和宿营地间建了一个马圈,将狩猎队员驯服的马匹拴在里面,以示和谷中的马匹进行区分,免得混杂在一起,区分不开。
晚上,无风,天空中难得地露出一弯月牙儿,点点的星光眨着它们调皮的眼睛,注视着窄谷口的一群人。窄谷口燃烧着一大堆篝火,众人围在篝火前有说有笑,诉说着今天下午抓马时大家的趣事和糗事,而两个脸上有些鼻青脸肿的人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
土向丁奇汇报了谷内马匹的数量,一共139匹,加上队员们自己捕到的26匹,总共是165匹马,其中公马70匹,母马95匹。
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数量了,如果所有的母马都生下来一匹马,那将来不仅马匹数量增加50%,光是每天的草料消耗都是一个大问题,还要占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有了马也有好处,能载人能拉货还能犁地,能快速到达一个目的地,如果能组建一只骑兵小分队,那在原始社会岂不是无敌了?
不过丁奇在那里YY的同时,也在想如何能打造出来马嚼子、马镫和马蹄铁,这些将会成为马相伴一生的东西,也能更好的控制马、保护马。看来,又得培养一些铁匠和修马脚掌的人了。
接下来两天,众人一边熟悉自己的马匹,训练马匹对人类指领的条件反射能力,快速理解人类指令的意思,一边收集大量草料,堆积在窄谷口那边,为接下来离开这里后准备大量草料。丁奇已经安排金羽、黑羽和土以及另外两人共五个人留守在此处,看管好马匹,还不能让它们饿肚子。
第三天,狩猎队员们一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牵着身边的驯鹿,挥手告别金羽他们,踏上前往原鹿部落的路途。憋了几天的小金在空中盘旋飞舞,指示着前进的方向。来回走了几遍,它都已经记路了。至于小可爱,则留在部落少中承担小黑小白之前的工作:警戒。
此时,小二黑倒是有些不安生,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样子让丁奇想踢它两脚,这么快就想进温柔乡了。
有了马匹的代步,队伍行进的速度加快,不到两天时间就到达了原鹿部落所
在的位置。能快速到达,众人还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纷纷向丁奇表达感激佩服之情,赞美荒神的伟大。
其他部落还没有来人,周围显得很安静空旷,不过丁奇相信很快这里就会变得不一样。
安顿下来后,大家各司其责,打猎、建房、建马圈、鹿圈、收集草料,大家没有任何怨言,干得热火朝天。在大家的心目中,这是部落自己的事,得干好。更不用说这是荒神安排的事情,更是要必须做好。而且他们知道,在和其他部落交换时,可是有一项令人向往的活动会进行的,活动名称叫“春会”。各部落男女聚集在一起,选择自己中意的对象进行配对,给自己的部落带去新的健康血脉。
人多就是好办事,丁奇只需要指挥着就将事情一项一项处理完毕。
首先,他们划分出一块比较大的区域作为交换的主场地,各部落可以在这里展示交换自己所属的物品,只要达成一致,就可以进行交换。并且,这个交换区在交换开始前还可以作为各部落举行聚会的地方,比如篝火晚会啥的,也算能促进各部落之间的关系。
其次,他们划分了几块生活区,包括丁部落的主生活区,里面包含三间∠字形窝棚,后面是马圈和鹿圈各一个,中间是草料区。至于那些雪爬犁都整齐排列在窝棚前面,上面用兽皮盖住,免得被人提前知道里面的东西。在窝棚侧边,又搭了一间棚子,下面建了几个土灶,放上陶锅,既可以做饭,也可以当成展示区,供各部落上层人员过来参观体验。而主生活区,将会是丁部落重点看管的区域,其他部落的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其他几个生活区已经划分好,只不过没有建窝棚。按丁奇的想法,建窝棚是需要卖力气的,既然要卖力气,那就得出钱或东西才能帮着建一个窝棚。丁部落的窝棚,质量那是杠杠的。
丁部落出品,必属精品。
丁奇在监督着大家开工建设的同时,自己也没有闲着,拿出斧头锯子和凿子,准备做几个凳子出来,迎接各部落负责人的到来。让他们感受这种新奇东西的同时,加深他们的印象,让他们感受坐凳子的好处,考虑可以换一些回去。
丁奇知道,自己要作为新生事物的代言人和领导者,就是要做好广告的作用。如果不去展示,不让大家去亲身感受,大家是不会认可你的东西。就像丁奇准备的那间木棚,那就是准备让没有接触过陶锅的人亲身体会的地方,让他们看到陶锅的神奇,想必他们购买的欲望将会更加强烈,自己卖出去的陶器价格会更高,价值更大化。
就在丁奇做着凳子时,前方传来狩猎队员示警的青铜器敲击声,这是丁奇特别制作出来的几块示警装置,就像他上小学的时候,学校上下课敲的轨道钢,而他这个则是青铜板。部落内除了那个鼓以外,这种青铜板也准备了五六块,声音清脆,能传出很远,随时可以示警。
其他部落的成员开始来了!
第159章 神兽和神器(求收藏订阅)
当当当!
青铜板敲击声连续但不密集,间隔较长,说明来的人不多,在50人左右。没过一会儿,树屋上就有人过来向丁奇仓汇报,来者是一个40余人的小部落,看样子像是青鸟部落人。
仓又把情况汇报给不远处正在做凳子的丁奇,丁奇就安排他带领五六个人去骑马去迎接,一是将欢迎的规格提高,二是展示丁部落的实力,让他们知道丁部落的强大,给他们一种心理暗示,让他们赶紧决定合并到丁部落中来,丁奇可是早就想将三个联盟成员合并到丁部落中的。
远处,来自青部落的众人正手持武器小心谨慎地朝原鹿部落前进,他们不敢行进太快,怕和突然出现的野兽尤其是食肉动物撞上,那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队伍分成三部分,前面12人是战斗人员,手拿石斧木矛等武器,中间是20个手脚绑绳的奴,每个人手里或背上都提扛着大捆的兽皮,还有一些人背着兽肉或新打到的小型猎物。后面十几人比较清闲,提的东西不多,男男女女都有,背着一些藤蔓编织的背篓。
只不过这些背篓做工不是太好,松松垮垮的,勉强能将背篓背在背上而不至于散架。而且藤蔓间距参差不齐,漏出的窟窿忽大忽小,俨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编织品。如果被丁奇看见肯定会点出,这是青鸟部落自己模仿的。
当丁部落树屋上值守人员敲响青铜板时,那清脆的声音同样传播到他们耳中,这将他们吓了一大跳。从没听过的声音,仿佛是一头不知名的野兽发出怒吼声般,让他们充满恐惧。
就在他们聚集在一起犹豫着要不要抛下奴自己逃跑时,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咚咚声,如天空中翻滚的云层里响起的闷雷,轰隆隆就到耳边。紧跟着他们就看到那个方向出现五六个人,在灌木丛中蹦蹦跳跳的人,还有人身前的一颗野兽的头颅,并快速朝他们接近。
闷雷声,奇怪的跳跳人,野兽头颅,令人吃惊的速度,这四种东西混合在一起,让没有经历过或没有见过的青鸟部落众人更加恐慌。再联想到刚才那一阵清脆的野兽“怒吼声”,他们终于明白,这不知名的野兽出现了,就是眼前这群奇怪的人类!
妈呀!
不知是哪个原始人喊叫出声,一群人呼啦啦全向后跑去,准备逃离此地。大家恨不得能长四只脚,就像那长着四只蹄子的羚羊一般,能够快速逃命。现在就看谁跑在最后了,这样其他人就能得到活命的机会。
后世一句至理名言形容这种情况非常贴切:死道友不死贫道。
转眼间人群消失一大半,只留下那些奴还有正不知所措的苍鹰头领和隼。奴们是认命了,知道跑不了,干脆停在原地等死,满眼满脸的麻木。而苍鹰头领和隼可是懵了!
说好的共同迎敌呢?
说好的共同进退呢?
说好的你们上我去叫救兵呢?
全没影儿了,这群兔崽子,比他爹娘跑得都快。苍鹰和隼两人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左右环顾,不知该跑不该跑,那群跳跳人可是马上就要冲到奴前面了,只能祈祷那些奴能填满跳跳人的胃口,这样自己就不用被吃掉。
就在两人犹豫不决,不知该怎么办时,那群跳跳人从稀疏的灌木丛中冲出来,来到那群奴前面,露出他们的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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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离仓他们还有段距离,可仓几人骑着高头大马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气势将苍鹰他们吓得胆战心惊、
牙齿战战。虽说这些跳跳人的穿着有些熟悉,但他们长着四条腿,胸前还长着一颗兽头,好恐怖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下,苍鹰觉得自己应该有所表现,能对得起自己这个部落头领的身份,好像、似乎、应该晕倒是最好的选择!他只能“啊”地一声,瞪大了眼睛慢慢倒地,仿佛惊吓过度而“亡”。
而身边的隼则更加无助,头领都晕过去了,我应该怎么办呢?
不过他俩的表情和动作全落在仓他们眼中,这可把几人笑坏了,仓心说这是自己将他们吓住了,赶紧下马,绕过奴们准备去将苍鹰扶起来,边走边说道:
“苍鹰头领,快快醒来,我是丁部落的仓,我们头领安排我过来接你们呢!”
苍鹰眼珠子一动,哼唧一声就从地上翻身起来,可是转身有点急,差点摔倒在地。隼眼疾手快,赶紧扶了一把,这才没有让他倒地。
苍鹰定了定神,看着眼前高壮的仓说道:
“原来是荒神派人过来,不是野兽来袭。隼,去将人叫回来。”
隼应命而去,苍鹰则趁机向仓问道:
“你是丁部落的仓,是吧,那你身后之物是什么,刚才可是把我们吓了一大跳。”
“哦,那是我们部落丁头领抓到的野马,我们把它们驯服了,可以骑乘代步。”仓指着身后的马匹给苍鹰解释。
“啊,是荒神抓到的吗?那这些野马岂不就是神兽吗?”
说完,苍鹰头领就想跪下去,被仓一把扶起来。
“苍鹰头领千万不可这样,这只是野马,可不是神。丁头领可是说了,马需认真对待,但没必要惯着它们,你只当它是普通的吃草的野兽即可。”
说话间,那些跑远的青鸟部落成员一一归来,不过也只是站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一是怕那些马,二是怕自己的头领找他们麻烦。
仓赶紧招呼着苍鹰头领和他们部落的人朝宿营地赶去,只是看着青鸟部落的人走路,他们倒不好意思骑上马,只能牵着马而行。而青鸟部落的人对仓他们身后的马非常好奇,甚至有人偷偷去摸两下马身,一看没有危险就多摸两下,两下不够三下,接下来就一直摸个不停,最后摸到马屁股。
正所谓好奇害死猫,摸到马屁股的人被仓那匹栗色马一脚给踢到后面去,一下就晕了过去。还好,那人离得近,栗色马没有来得及发力,只踢到对方大腿上,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惊吓过度,晕了过去,休息一下就好。
很快,青鸟部落的人带着奴在仓的引领下来到宿营地,也就是之前联盟定的联络地点。
丁奇提前等在那里,欢迎青鸟部落头领和其他人的到来,并由仓安排其他人去那片划分好的地方休息。
“苍鹰头领,这么久没见,你可是长胖了啊!看来部落食物很充足呢!”
丁奇拉着苍鹰的手,显得很亲热,拉着对方坐在窝棚前面新做的凳子上。苍鹰对屁股底下这个新奇的玩意很感兴趣,赶紧回答了丁奇的问题后问道:
“丁头领,多亏了您给的渔网啊,这才让部落有了足够的食物,并且靠此收了一些奴。不过我屁股底下这是什么啊,感觉比坐在地上舒服多了。”
丁奇捂嘴偷笑,心说就知道你会问。
“看来苍鹰头领这次是有备而来啊,收了这么多奴。你指的这个叫做凳子,它的功能就像你说的,让人坐的。如果你感兴趣,我送你一个。”
“真
的吗?那太谢谢丁头领了。”
苍鹰很高兴,能得到一件来自荒神的东西,那可是比什么东西都珍贵。
“不用客气,谁让咱们是盟友呢,是盟友就要相互帮助。走,我带你转转,看看丁部落的实力!”
“对对,咱们是盟友呢,理应相互支持!”
丁奇带着他转到马圈那里,苍鹰看到又有那么多丁头领口中所说的野马,心中非常震惊,对丁奇越发佩服。可当他看到鹿圈中那几十头长有大角的驯鹿时,他已经被震惊地无法言语,结结巴巴的问道:
“荒…荒神,这又是哪一种神兽吗?以前没有见过这种野兽啊。”
丁奇一听对方称驯鹿为神兽,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苍鹰头领,你搞错了,这不是神兽,这是从北方过来的一种动物,名叫驯鹿,它可以套上那些雪爬犁运东西。”
之后的话,苍鹰头领没有再听进去,满脑子想的就是丁部落太强大了,人虽少,可那实力能杀虎豹,自己要不要考虑加入丁部落少呢?
深一脚浅一脚的苍鹰迷迷糊糊跟随丁奇来到窝棚前,坐在那里好久才出声道:
“您是荒神,我知道您神通广大,这么久没见,丁部落可是强大不少。又是驯马,又是驯鹿,还能帮忙运东西。不知我们部落能否交换到这些马或鹿呢?”
丁奇假装咳嗽一声,为难地说道:
“苍鹰头领,你是知道的,我所在的部落规定了我不允许将部落一些重要的技术或物品进行交换,就像之前的渔网还是以盟友的身份送给大家的。可现在这些,就不能再以盟友的身份赠送,也不能通过交换得到,要不然我会受到祖先的惩罚。”
苍鹰头领眼看没有办法得到这种被驯服的动物,还是有些不死心,追问道:
“那就没有其他办法可解决吗?”
丁奇摸着下巴,直接说道:
“有,只有一个办法!”
这让苍鹰眼中一亮,急切地说道:
“什么办法?”
“那就是成为丁部落的一员,只有这样,你们才能享受部落中的一切,包括马、驯鹿还有其他诸如武器一类的东西。”
丁奇说完,苍鹰脸色就垮了下来,一幅难为的样子,倒是将丁奇说的关于武器的事项给忽略了。
丁奇一看对方还是犹豫不决,心说还得添把火,让仓去将隼喊过来并带过来一把石斧。随后丁奇带着三人来到马圈后面的小树林中,让隼用石斧去砍一棵碗口粗的树,隼看了一眼苍鹰后就照办。
可等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砍了一半时,丁奇让旁边的仓拿出一把类似石斧的东西,也照着另一根更粗一点的树砍起来,顿时木屑纷飞,没过一会儿就砍了一半。这让隼和苍鹰立马瞪大了眼睛,震惊地下巴掉了一地,这超出他们想像的事发生在他们眼前,比他们部落的医巫独自空手杀了一头剑齿虎还让他们难以相信。
这怎么可能?他们俩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就连隼都忘记继续用石斧砍树,直到咔嚓一声响,那棵大树倒下才将两人从震撼的状态中惊醒。
两人对视一眼,呼通一声就跪倒在地,惊慌地说道:
“荒神,这是神器啊!”
丁奇却是没有扶起两人,而是悠悠地说道:
“两位,此乃机密之事,神说不可告诉其他人,如若违背将会被你们的祖先遗弃,并受肉体切割之罚!”
第160章 部落交换会(求偶舞)
隼倒是见机的快,拉了一下苍鹰头领,立即说道:
“荒神,您放心,关于神器的事情,我们保证不会说出去,青鸟部落也想得到荒神的庇护。”
旁边的苍鹰也赶紧点头表示同意,神情有些惊慌。两人并不傻,这样的利器或者说神器在手,那将会产生多大的便利啊!光从砍树这一方向就能体现得出来。如果砍在动物或人身上,那造成的创伤可是比砍斧还要厉害,上升一个层面,在他们所处的周边部落中,那就是狩猎和战斗的利器、神器。
而这样一件神器如果掌握在一个小部落手中,那么这个部落将会迎来灭顶之灾,它只能被强大的部落所掌握,只有强大的部落才能保护好并利用这件神器给部落带来力量。
目前丁部落实力还有些弱小,如果被其他大型部落知道有这样一件神器,那会发生什么自然不言而喻。所以知道这个秘密的他和隼甚至身后的青鸟部落就被架在火上烤了,如果这个秘密被泄露出去,那首先迎来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和青鸟部落。因此,如何选择,苍鹰和隼比谁都清楚。
可接下来丁奇的话将他俩震了个天翻地覆、外焦里嫩、欣喜若狂外加冷汗淋漓还有惶恐。
“你们想拥有这件神器吗?每个人都有,部落所有人都可以拥有?”
两人噗通一下就跪那儿了。
什么?我们能拥有这种神器?还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是什么情况?神器都能批量制造?我们也能成为拥有神器的勇士吗?荒神为什么要将这些秘密告诉自己?岂不是我们俩和青鸟部落更没有活路了吗?我们的活路是不是只有丁部落一条路呢?
现在还是春天,还没有到夏天,可两人额头汗水已经啪嗒啪嗒往下掉。惶恐的他们,压力不是一般的大。而此刻,他们只有一条路可走。
“丁头领,哦不,荒神,我们都想拥有这种神器。待此次交换会结束,我和隼会第一时间赶回部落和医巫商量加入丁部落的事情。您放心,我们俩肯定不会把有关神器的事情说给其他人的。”
苍鹰不愧是部落头领,当机立断向丁奇表达自己的立场。
其实丁奇也不想这样做,但是他心情实在急切,不想错失部落发展壮大的机会。再加上一直以来和青鸟部落交流比较顺畅,大家也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刚好他们又是第一个到达的部落,就先拿他们下手了。
达到目的,丁奇一甩手将那把斧头扔给隼,这将对方吓得在空中接了好几下才接住,生怕给摔了。这可是堪比定*时*炸*弹的存在啊,虽说隼不知道定*时*炸*弹是什么,但他知道这是一个真正要人命的东西,有可能是很多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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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上苍鹰的手回到窝棚那里,让仓安排人准备晚上搞一个篝火宴会,欢迎丁部落归来。同时安排熊小队去给青鸟部落众人搭建两间窝棚,包括那些奴
在内。丁奇可是已经将那些奴当作自己人来看待,既然是自己人就不能亏待。
当篝火燃起来时,来自两个部落的年轻男女们纷纷围着篝火跳起原始的舞蹈,伴随着富有节奏感的拍手和踢踏声,气氛越发热烈高涨。旁边的小篝火堆上,翻烤的鹿肉正往下滴着油水,落在炭火上滋滋响。
丁奇和苍鹰头领坐在一边,面前摆放着煮好的兽骨肉,两人慢条斯理地撕下一块肉递到嘴里,再喝一口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过看着眼前陌生的舞蹈,丁奇有些疑问,扭头问一旁的仓。
“仓,他们跳的是什么舞?我怎么从没有见咱们的人跳过。”
不过丁奇从仓脸上看到一种只有男人才懂的表情,这让他有些纳闷。
“嘿嘿,头领,这是求偶舞,也算是一种求偶仪式。雪化之后,每次举行交换会,参加的年轻男女都会跳这种舞蹈。在舞蹈中,男女都会对自己中意的对象通过舞蹈的形式表达爱慕之情,只要双方喜欢那么当天晚上他们就会去小树林完成求偶仪式的最后一步。
再经过一段时间,这个女人就可能肚子变大,最后生下一个孩子。如果她肚子没有变大,她就会继续参加交换会,直至她肚子变大生下孩子。”
仓这么一解释,丁奇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这算是母氏社会遗留下的一个缩影,就好像走婚,女的可以和任何一个互相中意的男人恩爱,之后生下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和部落在一起生活。这可以算是原始社会避免近亲结婚的一种方式,但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可也算是比较先进的解决办法了。
丁奇知道唯一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有氏族文化才是解决之道。
看来正在跳舞之人对今天是期待已久,肆意发泄自己的情感,与自己中意的男人进行互动挑逗,甚至会掺杂一些原始生殖崇拜的内容在里面。丁奇认为这种舞蹈中掺杂有催*情的成分在其中,能够让参与其中的男女越来越忘我。
丁奇看了一会儿之后就不再感兴趣,场间只有丁部落一干狩猎队员和青鸟部落的女人,没有丁部落的女人倒是让那些青鸟部落的年轻男人有些失望,兴趣缺缺的呆在场下啃肉骨头。不过场上僧多粥少的局面,注定有部分男人得不到场中女人的青睐,他们只能越加努力,期望从别人怀中将自己中意的女人吸引过来。
壮和熊不属于这个行列,强壮的他们吸引了场中大多数女人的目光。只是这种活动只允许选择一个对象,要不然她们会被壮和熊包圆、引起公愤。
吃饱喝足后,丁奇丝毫不在意场间发生的故事,和苍鹰头领打声招呼后就回窝棚中睡觉。仓那边不用交待,他会做好安全防卫工作。
第二天临近中午,灰石部落和红牛部落前后脚到达交换地,红牛部落在前,灰石部落在后。警钟敲响后,仓带领鼠小队前往迎接。
昨天青鸟部落的经历,在今天两个部落身上先后上演,让仓也是感到哭笑不得,至于吗?
当然至于这样子啊,仓是已经习惯了马这种生物,其他部落可没有这种近距离并长时间接触野生动物的机会,不吓尿裤子都算不错了!灰石部落虽见过丁奇骑马的样子,但这么多骑马的人到来,还是有些惊慌。
两个部落都带了不少的物资和奴过来,显然也是想多换些陶器。
不过在丁部落帮助红牛部落搭建窝棚时,灰石部落破有微词,认为丁部落有违联盟约定,没有帮助他们。不过在赤石头领被请到丁奇面前,丁奇只说了一个土字后,赤石头领就面红耳赤地直接向丁奇道歉,并将锅甩给正在驯马的土身上。
本身就对赤石头领没有什么好感,丁奇也就对他爱答不理,只是告诉他道歉没有诚意,如果想让这个盟友关系仍如之前一般,需要用二十个奴来弥补灰石部落的过错。赤石没办法,只能让岩将那二十个奴送到丁部落。
和其他两个部落一样,这个冬天他们获得了足够的食物,将一些弱小的部落吞并过来,好不容易得到的这三十几个奴,没想到在来交换地的第一天就给送出去,赤石郁闷得想吐血。可他有苦自知,谁让他派土过去偷技术呢,现在赔了夫人又折兵,只能是有苦说不出。
就在灰石部落正建造住处时,警戒钟声再次响起,听着声音特别密集,丁奇判断应该有超过一百人正向交换地靠近。保险起见,丁奇站上瞭望塔,拿出望远镜观察来人身份。
入眼就是一个大胖子,熟悉的身影,正是力部落的蓝虎头领。他正带着满身的肥肉走在队伍最前面,左右两边是两个陌生人,一高一矮,高个儿的眼大如牛眼,矮个儿的眼小如花生。三个人身后各自带着一队人朝前走,有说有笑气氛融洽,想必这是力部落召唤过来的两个部落。
力部落如约而至,丁奇赶紧骑上小二黑,带着两队人骑马赶往迎接。轰隆隆两队骑马的队员在荒原上奔驰,将三个部落吓得差点落荒而逃。幸亏丁奇提前出声,而且蓝虎头领曾经见过丁奇骑马的样子,也赶紧安抚众人,总算没有闹出笑话。
双方见面,很是热闹,蓝虎头领也赶紧介绍身边两人。矮胖并且眼睛有些小的人是丘部落的头领商,他们生活在力部落向西的位置,周围布满土丘,因而得名。而高瘦眼大的为古隆部落头领古大,他们喜欢去采集蜂蜜,用来和其他部落进行交换。
可还没等他们的屁股坐热乎,警戒的青铜板声再次响起,比刚才蓝虎头领三个部落过来的动静还要大,都快接近警戒人员数学数数的极限了。
这让丁奇非常疑惑,暗道会是哪个部落过来呢?自己也只是通知了力部落和盟友三家,也没有通知其他部落啊,这会是谁呢?
第161章 部落交换会(意外)
按照传统,部落交换会定的日子是部落到齐后的第三天上午举行。丁奇在接到力部落等三个部落后,叫上先来的灰石三个盟友部落聚在丁部落窝棚前,准备一起准备开会讨论后天交换会的流程。
可还没等丁奇开口讲话呢,警戒青铜板发出的声音就传入耳朵,急促而又响亮,说明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在靠近,并且来人还带有一些敌意,不像刚才丁部落他们过来时的友善举动。
不等丁奇吩咐,仓就吆喝一声集合,狩猎队员们手拿两根木杆迅速集合在一起。
“上弦!”
队员们快速扭动身体,将长弓上弦后左手持弓、右手持矛。
仓在上弦之后,立即说道:
“所有人员听令,如是来犯之敌,杀!”
“是!”
所有人员加在一起不到三十人,可气势震天,杀气四溢,让周围观看的人员分外震撼,尤其是熟悉丁部落的灰石、红牛、青鸟和力部落。他们可是知道之前丁部落是没有这么多强壮而有气势的狩猎队员,而且这些队员还是从力部落交换过去的奴。丘和古隆两个小部落更是如看天兵天将一般,惊惧交加。
“出发!”
所有队员跑步朝着来人的方向赶去,没有骑马。大家还没有开始熟悉马上作战,现在的马也只是代步工具,因此面对有可能会发生的战斗,还是以惯常训练方式进行。
看到队员们出发,丁奇扭头看向其他几位部落头领,问道:
“各位,大家可知还会有哪几个部落要过来吗?”
大家纷纷摇头表示不知,唯独赤石头领脸色有异,说话有些支支吾吾。
丁奇将大家表情收在眼中,语气一正,严肃说道:
“各位头领,此次交换会是由我发起,邀请四个部落前来。而丘和古隆部落是力部落蓝虎头领邀请过来,这本是我们俩商量好的,为的就是多一些部落参与进来,方便大家更好的交流。可按照刚才各位反馈的,不知道还有其他部落过来。既然如此,我把丑话说在前面,如被我发现,该部落和在座的某一位头领有关,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以后的交换会不再允许他参加!”
丁奇说话硬气,这让了解他的几个头领心里一沉,尤其是赤石头领,心里面更是打鼓。不过丁奇这样一做,反倒是让丘和古隆部落头领脸色不好看。
此时,蓝虎头领站了出来,哈哈一笑:
“丁头领不要急,按理说应该是没有其他部落要来。我通知了七八个部落,只有丘和古隆两部落距离较近,随同我过来。现在又有其他部落过来,也有可能是我联络的那几个不来的部落后悔又来了呢?这个交换会的地点我可是给大家都说了的。”
蓝虎头领这样一说,丁奇脸色稍霁,点点头说道:
“蓝虎头领说的对,我也给大家道个歉。我是有些着急才如此,大家也知道之前食人部落很猖狂,袭击了好几个部落。所以我担心是食人部落听说咱们在这里进行交
换,过来袭击咱们呢。长话短说,请各位头领安排人员共同迎敌!”
各位头领也行动迅速,扭头就去安排,可唯独赤石头领不动,看着大家都去召集人手,赶紧说道:
“各位头领,不要着急,这新来的人我可能知道一些信息,应该是离我们灰石部落有些距离的黑水部落。”
看大家停下,赤石又转向丁奇说道:
“丁头领,您知道之前送给您的两个女人,那就是我们医巫青石从黑水部落用陶器交换过来的。当时医巫和黑水部落说过交换会的事情,所以来的人有可能是黑水部落。”
听到这里,其他人倒没什么,唯独丘和古隆部落脸色猛地一变,似乎极为害怕黑水部落一样。丁奇却是没有关注到两人表情,在听说有可能是黑水部落时,立即骑上小二黑,招呼上其他几位一起前去迎接。
前方,仓带领的狩猎队员正和不明身份的一群人对峙。来人有些嚣张,看也不看他面前的仓,就想带人往前冲,被上前阻拦的仓一把摔倒在地。
“前方乃我部落与其他部落交换所在之地,无关人等请不要靠近,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
仓身后十几米处,所有狩猎队员张弓搭箭,只待一声令下就会将箭支射入敌人体内。而那为首之人被摔倒在地后,身后人员竟气势汹汹举着手中的石斧长矛就要冲上来为他们的领队报仇。可仓站在那里的气势却隐隐让他们不敢动手,对方能将他们的领队打败,肯定比自己要厉害。但看对方明显比自己人少,应该能打败他们吧。
就在这时,倒在地上那位领队站了起来,一挥手,他们的人就向后退去。
“我是黑水部落的水泽,是黑水部落的副头领,你个小小的狩猎队长敢打我,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自称黑水部落副头领的水泽在原地来回走动几下后,对着仓怒气冲冲地说道,不过感觉有些色厉内荏的样子。
仓却是有些不卑不亢,沉声说道:
“我不管你们是谁,从哪里来,只要没有提前通报,携武器而来就视为对交换会的挑衅。敢于挑衅之人,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被干趴下。想从这里过去,只有两条路,一是把我们全打败,二是按照规矩来。
而且,看你们没有携带任何用于交换之物,难道你们用于交换之物就是手中的武器吗?可惜,我们看不上啊!”
身后的队员们都哄笑起来,这让水泽面上更加不好看。
水泽在被对方轻易摔倒在地后,他就知道对方这个领头的不好惹,竟比自己这个部落的第一勇士还要厉害。自己以后可是要成为部落头领的人,如若不能将眼前之人打败,以后自己如何才能立足于部落、树立自己的威信?
就在他越发忍受不住仓他们的嘲笑,举起手来准备下令全体人员发动攻击时,一声大喝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阵踢踢踏踏声。
“住手!”
水泽他们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人竟骑在他
们曾经见过也吃过的马身上快速奔跑过来,身后远远地还跟着一群人跑过来。
“吁!”
希律律~
在丁奇的命令下,小二黑立即停在仓身边,前蹄扬起,将前面的水泽吓得脸色苍白,倒退几步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引起熊他们两队人的笑声。尤其是壮,大喊一声“你个怂货”,更是激起同伴们哄笑与叫好声。
丁奇侧转马身,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人之后,下马将缰绳交于仓,上前两步,看着眼前近百人的队伍大声说道:
“各位,来人可是黑水部落?我是丁部落头领,前方是交换会所在地。各位气势汹汹而来,是欺负我丁部落无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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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丁奇那不怒自威的样子,黑水部落众人竟没有一人敢接话。就在场面陷入诡异的安静之中时,被手下人扶起来的水泽走上前,不自信地说道:
“我…我们是黑水部落的,我是黑水部落副头领水泽。听闻这里举办交换会,我们就过来参加。可没想到刚到这里,竟被你身边之人欺负,将我摔倒在地,侮辱于我。你既然是丁部落头领,可是要好好管管你的人,现在你需要向我道歉,这样我才能考虑原谅你们。”
水泽越讲说话越利索,自信心似乎也回来了,竟是要求丁奇来道歉。这可将丁奇身后之人惹恼了,纷纷呼喝出声,要求对方先道歉。
丁奇其实对黑水部落没什么好感,从雪和丹嘴中就知道他们很卑鄙狡猾。这次他们带人气势嚣张而来,并且表面上看他们也没有带交换之物,这让丁奇对他们更是没有好感。可毕竟交换会就要开始,丁奇也不想在这件事上深究,影响交换会进行。因此,他行了一个部落通用礼仪之后,说道:
“远来是客,可能你们也不知道此次交换会的规矩。我代表仓给你们道个歉,希望你们能在此次交换会上有所收获。”
丁奇竟然道歉了,这让双方都有些吃惊。仓他们吃惊是本身就在理,为什么要道歉?但随之他们就有些惶恐,竟让荒神道歉,这让他们怎么办?赶紧上前劝阻却也来不及。
而水泽他们吃惊则是因为自己只是随口一说,想有个台阶下,却也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好说话,直接道歉了,这就好像一拳打在兽毛上,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可对方已经道歉,自己也就不能再拿着,只好借坡下驴。
而正好,灰石等其他部落几位头领也带着人赶到,看到没有打起来,心中也是暗呼侥幸,其中以赤石和商、古大为最。
赤石头领赶紧上前,对着水泽说道:
“原来是水泽副头领带队而来,真是有失远迎,还请不要怪罪。我等不知副头领要来,晚上我再亲自再您赔罪。”
水泽一看是灰石部落,似乎气有些不打一处来,本就要发怒呢,可一看丁奇脸色,随即将怒火压下去,摆摆手,示意不再说此事,让灰石头领在头前带路。
仓有些看不惯,就要上前,被丁奇一把拉住,示意他不要声张,跟着队伍回去。
第162章 部落交换会(张狂)
力部落等其他五个部落也赶紧上前见礼,生怕慢上一刻会招致报复一般。而刚才灰石部落的谦卑,让以水泽为首的黑水部落众人似乎有些得意,走起路来好像又开始有些张狂、不可一世、不把其他人放在眼中的感觉。赤石在前面低头哈腰带路,蓝虎他们在身后跟随,俨然把丁奇是这个交换会的主人给忘记了,青鸟部落的苍鹰除外。
丁奇带着仓他们走在后面,身边跟着知道丁部落真正实力的苍鹰。看着前面黑水部落散乱的阵型,丁奇心中在计算着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将前面黑水部落的人全部干掉。他理解赤石几人的做法,无非就是来了一个大型部落的副头领,而这个大型部落在原始时期是能够主宰一个中小型部落生死的庞然大物,由不得他们不权衡一下自己或者丁部落的份量。
在没有见到丁部落真正实力的前提下,他们只会认为丁部落只是拥有一些特殊陶器的小部落,而荒神的身份也被他们有意或无意地放置一边。
黑水部落一行人在赤石等人的带领下,很快就来到部落聚集区。在水泽踏入空旷的交换区时,他来回扫视了一圈,看到正前方有三座木头做成的窝棚,眉眼一挑,嘴角露出笑意,立即抬手一指,说道:
“嗯,不错,有住处了。去两个人,把那三个窝棚收拾出来,这几天我们就住在这里,其他人自己去找地方睡。”
说完之后,他就准备在周围多转转。
按照部落之间交换会的传统,各部落是自己准备休息的地方。尤其是在工具落后的情况下,有时候连屋子都懒得搭建,直接就是席地而睡,连个兽皮垫子或兽皮被子都没有。因此水泽在看到有有遮风挡雨的窝棚,立即决定占为己有,在他印象中,这些只能是自己来享受。
可还没等他走出几步远,一阵脚步声响起,他派去收拾窝棚的人被拦住了。
“退后,这是丁部落的休息区,未经邀请,不得进入。”
被拦住的两人估计在面对其他中小部落时也是蛮横惯了,伸手就要推挡在他们面前的两人,谁知推出去的手竟被挡住,推不动!定睛一看,自己伸出去的双手竟推不动对方。再使力,还是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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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对视一眼,从中看出一丝怒火和阴狠,反了天了,竟敢阻挡。两人瞬间收手、抬手就想扇向面前之人,动作出奇一致。紧跟着他俩的动作更是一致,啊地一声后同时蹲下去,嘴里发出嘶啊的声音。却是两人扇人的动作被面前之人同时挡住,一个擒拿手,翻腕后别住对方手腕,疼痛难忍下闷哼出声。
这把水泽吓了一跳,赶紧出声质问:
“你们想干什么?这是我黑水部落选定的休息区,你们让开!”
似乎水泽真把这个地方当成黑水部落了,就连他身后的赤石几人脸上也有些无光,讪讪地笑着,上前劝阻,并打着哈哈。
却见仓突然一步冲过来,将挡在他面前的几人撞翻在地,立在窝棚前那两名丁部落成员前面,双眼圆瞪,斩钉截铁地说道:
“再次重申一遍,这里是我丁部落在此次交换会期间的休息区,其他部落未经邀请不得入内。违抗者,休怪我们不客气!”
赤石头领还想上前打圆场,之前他只是坐在这里,也不知道背后的窝棚是丁部落
所建,却被仓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另一边的水泽此刻肺都快气炸了,刚来这里就被眼前这个家伙摔翻在地,丢了黑水部落的脸面。现在又是眼前之人过来搅和自己的好事,真是忍不了这口恶气啊!
但作为一个大型部落的二把手,他还是会审时度势的,当即忍下这口恶气,一挥手领着众人就向一边走去,并安排人去捡拾木柴生火建窝棚。
哼,看你们今后几天如何交易,到时候所有东西都得归我,人也得归我!
水泽恶狠狠地想着,转头就走。不过他转身的一瞬间,竟然看到三间窝棚后面的马圈和鹿圈里喂养了许多动物,其中就有今天吓了自己一跳的马,还有那种头上长角的鹿,这可是头一次见!角好大啊,肉应该很香吧!
对于水泽来说,驯鹿是第一次也正常,黑水部落处在西南方,冬天大雪封山,他们都躲在部落里,能偶尔见到一次就算不错了。
“嗯,今天晚上就吃你们俩了,谁让你们一个吓着我,一个长这么大的角呢?”
水泽大部落的优越感迅即而生,将刚才的不快丢到脑后。如果被丁奇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给水泽一个大大的赞:这阿Q精神发扬得不错!而且水泽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丁部落喂养的,只是把它们当成丁部落储备的食物,用来招待各部落的食物。
不过他好像把以前交换会食物自带的规矩给忘了。原始时期哪个部落也不富裕,有时候都吃不饱,怎么可能负担别部落食物呢?当然,丁奇的部落除外,但他也只是承担友好部落的食物。
丁奇将众人的表现看在眼中,也不言语,只是交待仓看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许任何人靠近。
晚上,水泽和他部落的所有人蹲坐在交换场地边缘,看着正在篝火前大快朵颐的丁部落众人,没来由的阵阵烦躁。肚子里咕噜噜响个不停,可他此刻却得不到任何食物。
他后悔来的时候没有下令去打猎了,光想着那些马和鹿是丁部落给大家准备的食物呢,却把交换会食物自带的事情忘了。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不说,还在众部落面前丢人现眼,将黑水部落的脸面丢到姥姥家去了,而且自己还不知道姥姥是谁,家在哪里。有心安排人去丁部落换些食物过来,可实在拉不下那个脸。
这个丁部落,看交换会后我如何收拾你!哼!
唉,好饿啊!
摸着瘪瘪的肚子,转脸看向另一边同样苦着脸的灰石部落众人,眼珠子一转,招手将赤石喊过来,耳语几句,却明显看到赤石一脸便秘样。
赤石郁闷啊,后悔跟着水泽,没有吃的挨饿不说,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建好,就算建好也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呢,真想念丁部落建的房子啊。
赤石他们也饿,可是水泽竟要求自己用剩下的奴去换食物,这怎么能行,余下这不到二十个奴可是用来换陶器的。现如今陶器可是自己部落除了渔网之外最宝贝的东西,没有了陶器自己怎么给医巫交待,怎么给部落中人交待?
“赤石,你可是有我们黑水部落保护呢,如若不按我刚才说的办,我现在就把你们全变成奴,拿去和丁部落交换!”
水泽一看他表情就知道对方怎么想的,故意恶狠狠地威胁他。
赤石没办法,只好厚着脸皮去求丁奇,看是否能分给他们一些食物。丁奇也不为难赤石,掂起一块肉腿扔给他。
可这哪够啊,但看到丁奇的态度似乎不会再给多余的食物,没办法,赤石只好低着头向丁奇恳求道:
“丁头领,荒神,看在是盟友的份上,能否再多给一些食物呢?实在不行,我用奴来交换食物吧,余下还有18个奴,您看能换多少食物?”
他说话声音不低,坐在交换场另一边的水泽听到“荒神”两字,眉头一皱,低声重复着“荒神”两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突然,水泽眼睛猛地瞪大,满脸不可思议地呢喃道:
“难道是那个荒神吗?”
丁奇实在提不起兴趣搭理赤石,不过看在这18个奴的份上,丁奇安排仓过去抬了五头大斑鹿给他们部落送过去,每头重约三百斤,这可是远远超过18个奴的价值。赤石也明白丁奇的好意,深深鞠了一躬,向后退去,他现在真后悔之前的举动,再想拉近与丁奇之间的情意只怕很难了。
灰石部落的人过来将斑鹿剥皮、肢解,然后架在篝火上烤,可由于没有那么多柴火,一次也只能烤十个人的份量,远不能满足全部人都能吃上肉。所以这注定他们会吃到很晚,也注定今天晚上他们没有住处,只能在初春的寒风中度过。
水泽和赤石两人早早吃过,蹲在一个角落里,水泽询问赤石为什么叫丁部落头领荒神。赤石虽说反感水泽,但也只能好好伺候着,赶紧回答到:
“水泽副头领,眼前那位丁头领,就是大家口中的荒神。这都是经过周围几个部落确认过的事情,只不过荒神行事非常低调,他创造出陶器和各种盛东西的容器,还会建造房屋,人住在里面不会被风吹雨淋,很暖和!
而且听说丁部落驯养了两头狼、一头猞猁、一只金雕,两匹野马,就连熊都养了两头,实在是让人感觉到神秘。可经过我和其他部落多方打探,就是得不到他们部落的信息,越发神秘起来。并且传说丁部落的食物竟然吃不完,你看他们狩猎队员长得多结实,那就是吃肉吃的啊!”
赤石将自己知道的信息全部告诉水泽,希望通过此举能得到黑水部落的庇护。
其实水泽这次过来也有打探丁部落详细信息的目的,只是刚开始双方闹得不愉快,搞得自己很被动,只能通过灰石部落来了解。
晚饭后,又是那些精力旺盛的男女年轻人们的世界。他们跳着求偶的舞蹈,哼唱着充满节奏感的歌谣,开始了他们的求偶之旅。场上有人得意,场下有人失望羡慕。尤其是黑水部落的人,肚子还没有填饱,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求偶,求偶可是体力活!
而场下丁奇带领那几个部落头领一起喝茶的场面,更是让赤石想找个缝隙钻进去。曾几何时,自己也和他们一样坐在一起喝茶聊天,可现在竟连凑上去的资格都没有。
悔不该啊!
赤石在这里后悔,丁奇则在那里和其他几位部落头领一起商量后天开始进行交换的事情。他们几位可是丁奇请过来的,丰富的肉食加上这特别的茶水,实在是让几位头领赞不绝口,尤其是丘部落和古隆部落,更是沉浸在蒲公英茶的味道中而不能自拔。
第163章 部落交换会(规则)
丘部落和其他普通小部落一样,靠狩猎、采集为生,部落旁边还有一片竹林,所以他们制作竹矛较其他部落的木矛要锋利,猎到的动物也算比较多。采集的食物多以块茎和耐存放的果实为主,如不知名的植物块茎和核桃、板栗、橡子等。
不过,丘部落有一样东西让丁奇非常震惊,他竟然在丘部落的猎手中发现了弓。只是七八把竹弓,结构也很简单,就是用一根绳子绑在竹棍两端形成一张弯弓。可就是这样简单的弓,将丁奇直接惊得站了起来。
天才啊!
能想到将竹弯起来并利用绷紧的绳索将箭支射出去,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天才。丁奇不知道丘部落是不是除了自己部落之外,原始世界第一个拥有弓的部落。可只要使用过弓的人都知道弓在狩猎时的便利,不用靠近就能将猎物杀死,大大增加获得猎物的概率。
古隆部落生活在山林区域,是比丘部落小一些的部落,不过部落却有一个特点,人人都是寻找蜂蜜的能手。具体是什么办法古大没有说,这是人家安身立命之本,如果说出去他们可能会少了收获。不过丁奇猜测,他们可能会根据蜜蜂或者其他蜂类的动静来寻找,并且肯定会有一种驱除蜂而不被蛰的方法。
有了这项本事,古隆部落的人在秋天寻找到大量的蜂巢和蜂蜜储存起来,和其他采集到的食物一起食用,倒是能捱过寒冷的冬天。蜂巢和蜂蜜含有大量的糖分,能给人体提供能量和热量,而且糖能给人带来极大的愉悦感,让人能积极地面对各种困难,这也算是古隆部落的生存之道吧。
不过,丁奇看着力部落、丘部落和古隆部落三位头领,心里面起了一点心思,他想把制盐术、竹编技能、养蜂技巧教给他们。虽说自己想把个人知道的一些技能或能力换取一些利益,提高部落实力,但如果教给其他部落一些特殊的技能,他们活下去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人类的数量也会增加许多,这样才能将人类发展壮大。
人类整体实力提升不起来,社会生产力不能得到提高,那人类的发展速度仍将和以前一样,而自己这个荒神的作用也就发挥不出来,白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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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定主意,丁奇就准备第二天分别教他们技能,就像力部落,丁奇可是认为蓝虎头领是一个极好的商人,他能够准确地把握到一个部落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自己掌握的盐来处理这些问题。
力部落自己的优势就是拥有力石也就是盐矿,但也有一项弱点那就是盐矿本身不太好运输,也不能进行长途运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等着其他部落去他们部落交换。但这种方式不能加快各部落间的交流和互通,所以如果能将粗盐的制作方法教给他们,容易运输的盐将会成为交流的工具。
再将用粗盐腌肉、腌菜的方式传播出去,那部落间的交流将会大大加快。这种原始时期的商业雏形,将会极大的提高原始时期生产力的大发
展。
时间已经很晚,求偶活动中,丁部落又占了不少便宜,强壮的狩猎队员成为各部落女人们青睐的对象,这把黑水部落和灰石部落因吃不饱饭没法上前的男人们羡慕得不要不要的。
众人逐渐散去,周围的林子里时不时传来两声人类的吼叫,却是没有将丁奇给吵醒。
第二天,黑水部落和灰石部落全部出动,前往周围的山林间捕猎,疯狂地捕捉动物,小的都不放过。昨天晚上饿得太厉害,导致他们到现在都不敢忘记昨天晚上那种痛苦,强迫自己要多猎一些动物回去。因此,林子里的动物们遭殃了,被撵得上窜下跳,动作稍一慢点,就被嗷嗷冲上来的人乱棍乱石打死,挂在身上就又朝前寻找猎物。
一上午下来,他们捕到了足够的动物,满载而归。水泽是最高兴的一个人,昨天晚上丢脸丢大发了,今天怎么都得讨回来。
丁奇见他们两个部落回来,就赶紧召集几个部落的头领来商量明天举办交换会的细节。
水泽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会,但看到每人面前一个陶碗,里面盛满了淡黄色的水,还冒着白色的雾气,他忍不住就想尝尝这水的味道。
“吸溜溜”
“啊!噗~,烫死我了!”他倒是没有掌握好温度,直接将自己烫着了。
周围几个人赶紧憋住笑,扭过脸去,丁奇倒是不在乎,哈哈大笑起来。这再次让水泽闹了一个大笑话,他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
赤石头领赶紧低声告诉水泽应该如何喝,可他不说还好,一说就被正在气头上的水泽抓住把柄。
“你刚才怎么不说呢?难道是想看我的笑话吗?滚一边去!”
水泽气不过,一脚将赤石踹倒在地,气呼呼地坐在原地不再搭理别人。而赤石挨了一脚,也不敢吭声,离得远远的,蹲在那里独自画圈圈,也不知道是在诅咒谁。
丁奇丝毫不在意两人的反应,直接开口说道:
“今天大家都准备了不少猎物,可以好好饱餐一顿,然后大家休息一天,明天早上就开始进行交换。交换的物品还按照以前的规矩,想换什么,就看对方是否同意,不想换,不能强迫。大家可以自由交换,交换会后,大家就可以赶快回部落。大家对此是否有异议?”
丁奇将过往交换会的规矩说出来,主要是确认一下,见大家都点头表示没有意见之后,丁奇继续开口讲下去。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这让丁奇眉头一皱。
“等等,我还没有说话呢。我不同意这个方式,我认为你丁部落没有资格来主持这个交换会,交换会应该由大型部落的头领来主持,由我说了算!”
大家看向说话之人,竟是黑水部落的水泽副头领,可令人感到反感的是他竟然不打算遵循祖上定下来的规矩,这如何让人能够接受。
紧皱眉头的丁奇很快就舒展开,沉声说
道:
“水泽头领,这次交换会是丁部落邀请各位过来,主要是大家冲着丁部落制作的陶器来的,如若不想交换或者想找事,那么请便,不要在这里,这个交换会不欢迎你!交换会是我发起的,那么我当然是主持交换会的唯一人选,并且我是陶器的制作人,更有说话权!”
丁奇说完话,连看对方一眼都欠奉,继续说道:
“各位,我准备将这里建为一个永久的交换场所,定期召开交换会,各部落可以派人在这里维护建设这里的一切。现在月亮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建议定为每两个月圆之夜就是交换日,大家认为是否可行?”
其他人看也不看坐在那里的水泽,纷纷表示同意,就连赤石头领也偷偷表示同意。
“交换日是各部落交换物品所在的日子,大家可以拿出任何有用的物品来找我们部落交换陶器。另外,有一件重要的事,提前和大家做一下沟通。除了你们带过来的奴外,我想借你们的人用一下。”
丁奇说到这里,现场的几位头领,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何丁奇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
丁奇面带微笑,继续说道:
“借你们的人,我管吃管住,并且还给他们酬劳,这些酬劳完全由自己决定,他可以全用了,或者交回部落都可以。”
这让众人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另外,各部落可以选派一些人到丁部落,他们可以学习一些丁部落的技术,待他们回去后,可以让这些技术传播到各部落中去。”
丁奇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大家脸上发红,光想说话,丁奇双手下压示意稍安勿躁,听他继续说。
“不过,这些人需要用他们的劳动来换取学习的技术,学习的内容越多,付出的劳动也越多,还得考虑自己食物来源问题。”
丁奇说到这里,在座的各位头领兴奋起来,纷纷表示要让人过来参与丁部落的建设,学习各种技术。丘和古隆部落虽说对丁部落了解比较少,但看到现在交换地中丁部落的一切,他们哪看不出来丁部落的神秘,其中有些技术他们都想学习。
而现在丁奇打开了一扇门,他们肯定要好好抓住才行,因此他们的表现和红牛、青鸟他们几个老部落一样,嗷嗷叫着,想尽快派人过去。
坐在一边的水泽在听到丁奇的说法之后,眼睛也是越来越亮,这可是一个深入了解丁部落的捷径啊,而且是丁部落自己打开的口子,如何不让自己兴奋。就在他看向丁奇准备说两句什么的时候,丁奇直接对他说道:
“没你们黑水部落和赤石部落的份,你们如果想学,只能拿出合适的东西来换,一切我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来换,包括奴、各种有颜色的石头、有用的工具甚至是植物的果实根茎一类,只要我认为他有用,我就会交换!”
第164章 部落交换会(对抗)
水泽一听,顿时有点急,就要站起来理论,旁边的赤石赶紧拉住他,低声说道:
“水泽头领,您别急,丁头领被大家尊称为荒神,所以他说话算话,只要他答应的事他肯定能做到。我们可以选择一些有用的技能来学,或者分开学,这样我们各交换一样东西就能学到两种技能,多好,是吧?”
水泽一听是那么个理儿,拍拍赤石肩膀,嘿嘿一笑,就不再说话。
他们俩的表现丁奇都看在眼里,冲着他俩摆摆手道:
“你俩也别高兴太早,等学到手再说,别到时候哭出来才好。”
接下来,丁奇就开始安排人给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力部落、丘部落、古隆部落抽调的机灵手巧的人讲如何编织竹背篓或藤筐。而丁奇自己则给古大在内的几个寻蜂高手讲他从电视上所了解的关于养蜂的知识和技巧,至于制盐术则在稍后的时间里再讲给力部落。
按古大所讲,他们找到的蜂蜜大多是在山上的石洞或石崖下找到,有时候得爬到很高很陡的山顶才能得到,如果不是经验丰富的老手,都不敢上山采蜜,他们称从石洞中找到的蜂蜜为石蜜或崖蜜。还有一种蜂蜜是从树林间的空树洞中采集到的,这个比较容易得到,他们称之为木蜜。
古大用陶碗从他们带的兽皮袋中盛了半碗蜂蜜端给丁奇,丁奇隔着一米多远就闻到一股掺杂着花香、属于蜂蜜的甜味直冲鼻腔,味蕾立即向大脑释放出想吃的欲望。碗壁上粘稠的液体慢慢向下流淌,泛着迷人的琥珀色光泽。
而碗底的蜂蜜浓稠如胶,透明如水,里面的一些杂质清晰可见,甚至还有一个蜜蜂腿和一片翅膀在里面,但给人的感觉就它纯净至极。
丁奇接过碗,里面浓郁的蜂蜜味道更是萦绕鼻间,忍不住伸出食指挑出来一些放进嘴中,各种花香的味道在嘴中直接爆发开来,让丁奇觉得自己身处春天的花海中,灵魂出窍,直欲呻吟出声。舌头和咽喉不敢动,生怕全部咽下去,可胃里早就蠕动开,急哄哄地要求将蜂蜜嗯下去。
“嗯~,太好吃了!”
丁奇再次挑出一指蜂蜜,仔细品尝其中的味道,这可是比自己以前吃到的蜂蜜要强一万倍。
其实丁奇不知道的是,这种蜂蜜叫百花蜜,在原始社会,一年才采一次,那可是蜜蜂采集百花酝酿了一年甚至好多年的珍馐。丁奇当场对古大说道:
“古大,不管你带了多少蜂蜜,我全要了!”
听到丁奇这样说,古大笑了,那大大的圆眼顿时眯成一条缝,显然高兴之极。对大多数的部落来说,蜂蜜只能作为调剂品,而不能当食物,他们一年到头也碰不到像丁奇这样的大主顾,连丁部落的蓝虎头领都不敢这样开口全要。
这才是好人啊!
品尝两口,丁奇将碗放在一边。直接开始讲如何养蜜蜂,而丁奇这些新奇的想法,如同给他们开了一扇天窗般,又有如醍醐灌顶,瞬间觉得整个天空都蓝了。
丁奇给他们灌输了一种思想,就是蜜蜂可以驯养。如何驯养?抓蜂王。何为
蜂王,蜂窝中长得最大那个。随后将蜂王放在一个容器中,其他蜜蜂就会跟过来,在容器中筑巢,人就不用跑到危险的山中或森林中寻找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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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蜂巢,丁奇依据他们所处的地方,设计了一种土坯蜂箱。这种蜂箱底部用泥土砌出一个长五米宽一米的平台,高出地面二十到三十厘米,防止被水淹或有敌害。
然后在平台上用泥和草和成的泥堆砌成高五十公分的箱体,然后在箱体前后两面插入两根木棍或木条,作为蜂巢挂框的搭台。而在箱体朝太阳的一面,也就是作为巢门的一面,留出一个十公分长的空间作为蜜蜂的进出口。
在等待泥土干燥的同时,用四根木棍折成长一米宽五十公分的木框当做挂框来使用,这种挂框肯定要多做一些。将挂框放在箱体中,间隔一根手指宽就可以,箱体上方用宽大的树叶或树皮覆盖,养蜜蜂的基础就建好。
随后,只要将蜂王迁进去,蜂群就会紧跟过来。
道理很简单,也让古大他们茅塞顿开,纷纷表示回去后就按照丁奇的方法来制作蜂箱。这种能够长期利用、危险性大大降低的方法,可以让他们获得源源不断的蜂蜜。
丁奇刚说完,古大带领着几个听讲的古隆部落成员跪倒在地,向着表达了他们最诚挚的谢意。
丁奇将他们扶起来,补充了一句话:多换一些陶罐陶缸,这样能更方便储存蜂蜜,也方便运输。
丁奇讲完,发觉天色暗下来,竟然给古大他们讲了差不多一下午的时间。不管古大他们几个还在那里讨论研究养蜂的方法与技巧,丁奇回身准备去喝口水,却突然发现自己部落的居住区外面竟然围了一圈人,仔细一看大多数是黑水部落的人。虽没有进入自己部落的警戒区,但也离着不远,指指点点的样子,甚至连他们的副头领水泽也站在那里,嘴里像是有些晶莹的东西流下来。
口水?
丁奇脸色一沉,心中有些快,仓怎么做事的,竟让人离部落这么近。看到仓站在那里,挥身让他过来。
“仓,什么情况?黑水部落的人为什么都围在这里。”
仓见头领心情不好,赶紧回答,还将丁奇说的口头禅都说出来。
“靠,头领,这事儿真不怪我。咱们部落这两天吃烤肉吃腻了,所以就开始煮肉炒肉吃。可这黑水部落的人真不要脸,他们闻到味道非得跑过来,撵都撵不走,还对着做饭的地方流口水。太恶心了!这不,他们面前的土都湿了。咱们做的饭菜也就那么回事,怎么在黑水部落眼中竟成了癞蛤蟆嘴中的天鹅肉了呢!”
仓边说边一脸嫌弃的样子,不仅嫌弃黑水部落的人,似乎还有些嫌弃自己部落做的饭菜,连癞蛤蟆和天鹅肉都出来了。不过他不说还好,一说就直接吃了一个大暴栗!
“哎呦!头领,你怎么打我呢,我没说错啊!”
仓一脸委屈的样子。
“打你还是轻的!这才多久,你都觉得部落做的饭菜不香了,有本事你自己做,别吃这些炒菜。”
丁奇一脸恨恨的样子,光想
把仓给踹飞了。
“你看看,除了黑水部落的人,其他部落的人也差不多,只不过不像黑水部落那么明显和张扬罢了。他们也想吃,说明一个道理,咱们部落做的饭菜好吃,记住一句话:丁部落出品,必属精品,饭菜也一样!”
“是,是,咱们部落做的饭菜当然好吃了,尤其是您做的,那可是什么,对,就是您说的,天下一绝啊!”
仓赶紧奉上一个马屁,算是拍到了马屁股上,将丁奇都逗笑了。这话说的,舒坦!
“别磨叽,赶紧的,把黑水部落的人轰走,看着他们就烦!”
丁奇扭头就走,绕了一个圈儿,来到鹿圈和马圈那边,两只手各抓一把草喂给伸长脖子的小二黑和驯鹿王。丁奇最近也忙,竟将它俩给忽略了,这不,看它们俩那幽怨的表情,恨不得立马跃出圈,和丁奇缠一会儿。
可还没等他和两头宠物互动一会儿,那边一个令人讨厌的声音响了起来。
“丁头领,丁头领,荒神,我是水泽,我,我能过去找您吗?有点事商量一下。”
丁奇没转身,又喂了两把草料之后,才拍拍手,向水泽勾勾手,示意对方过去。
不过水泽对丁奇勾手的动作表示不理解,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看丁奇的样子,不像是撵他走的意思,就赶紧走上前,满脸讪笑,并借机看向圈里的动物,恬着脸说道:
“丁头领,荒神,丁部落做的是什么啊,怎么那么香,能分给我一点吗?我不白吃,我用一头今天刚猎的小鹿来换。唉,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烤肉和这个一比,那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丁奇翻了一个白眼,正好看到小二黑张开嘴巴,呲着牙,仿佛在笑话小泽一般。
咴咴儿~
“哦,你说这个啊,没啥,就是用陶锅做出来的肉,等你们换一些陶锅回去,自然就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肉了!”
丁奇上下看了看水泽,把对方看得心中发毛,嘀咕着丁奇不会有啥不好的爱好吧。直到他实在有些局促不安忍不住咳嗽一声的时候,丁奇才继续说道:
“不过,我很怀疑你有没有交换陶锅的东西,别再拿你们手中的那些木棍和石头来换啊,昨天就说过,看不上,白给我都不要!”
这句话有点毒,把水泽说得脸皮都能滴出血来,实在太尴尬了,也太瞧不起人了,你们手里拿的东西也不见得比我们的要好,不信比比试试看。
水泽咬紧牙关,咯吱吱响,拳头都握得没有血色了。唉,谁叫自己比不过人家一个狩猎队的队长呢,可恶!
嗯?比比看?
有了,我何不派人和他们其他的狩猎队员打一场呢,赢了就可以吃他们做出来的肉了!嗯,这个主意好!只让下面的猎手上去,我就不信他们的普通猎手能比得过我们黑水部落的勇士,这次来的人中可是有好几个不输于我的猎手在呢!
水泽越想越开心,越想越得意,脸上也禁不住流露出得意,觉得自己找到出路了,翻身的时候到了。
第165章 部落交换会(彩头)
对于黑水部落的厌恶,丁奇在和丘部落、古隆部落接触越深之后,随之加深。用商和古大的说法,黑水部落就像一个贪婪的食腐秃鹫,心狠手辣而又贪得无厌,奸诈,不得目的不罢休。对于生活在黑水部落周围的其他中小部落而言,不说生活在黑暗中,但水深火热也可以来形容了。这也是商和古大看到水泽的第一眼,表现出的那种恐惧与庆幸。
所以,丁奇在看到对方脸上那种令人恶心的笑容之后,一巴掌就扇在对方脸上,同时嘴里大声说道:
“唉呀,这么大的蚊子!”
水泽一脸的懵逼样,心说出门为什么没有让医巫给占卜一下啊!感觉有些出门不利的赶脚呢,这个丁头领怎么回事,说动手就动手,找借口还是打蚊子这么烂的借口,太无耻了吧!出手还这么重,那是打蚊子吗?比自己生活的黑水泽中的黑鱼用尾巴扇在脸上还特么的疼啊!
“啊!我要回家找妈妈!”
水泽内心在哭嚎,本能却告诉他要忍下去。
“不,我得忍,我要报仇,等先收拾了几个交换过后的小部落,再来收拾丁部落!我忍!”
水泽咬着钢牙,但脸上却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耶?水泽副头领你怎么倒在地上了啊,难道蚊子的劲这么大吗,都把你撞倒了呢,厉害,厉害!我要找到它,为水泽副头领你报仇!来,快起来!”
丁奇说着话,赶紧扶水泽起来,心说自己还是有点能睁眼说瞎话的潜质啊!这种一本正经、面不改色的能力可是一个枭雄的特质呢,看来自己有的努力了!
不过,对面这水泽也真能够忍啊,被打了一巴掌还能笑得出来,难道也是一个枭雄体质?管你是什么,这么恶心的人恶心的部落,回头也得收拾了!
“啊,没事,丁头领。只是摔倒了。我有一个想法,你看除了打猎之外,我们没什么事可干,有些无聊呢,要不我们搞个活动给大家助助兴?”
水泽越说越自然,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正常,也越来越丰富多彩起来,较刚才比哭还难看的笑还要精彩,很容易让人相信他很真诚,没有其他想法。
不过在丁奇面前,他还太嫩!
“唉,是啊是啊!水泽副头领有什么好的建议呢?”丁奇顺着他的话头走。
“嗯,我是这样想的,我们让下面的人对打吧,就抽队长以下的人选,赢的人有奖励,你看咋样?”
水泽有些跃跃欲试。
“好,这个主意不错,你说说怎么做。”
丁奇也表现出相当大的兴趣。
“这样,我们的狩猎队员不仅个人要勇武,他们的小队也要勇猛善战。所以我建议进行个人战、三人小组战和五人小组战,这样也能真正知道我们的勇士们水平如何,您看咋样?并且,参加过比赛的人不能再参加另外两种比赛。”
“可以,这个方法好,既然是这样比赛,我们不如再加点彩头如何?”
丁奇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他担心什么,自己训练的队伍自己知道,早已经超出原始时代各部落所谓的狩猎勇士,更不用说自己还将军队中杀敌制胜技巧教给大家。队员们虽说没有用这些技巧杀过人,但不代表不敢杀人。曾记否,丁奇刚过来时,食人部落与羽部落的打斗,那可是毫无顾忌,不曾有一点手软。
并且,他觉得水泽简单像是知道自己咋想的,这不是给自己送来一个神助攻吗?又是小组赛和个人赛,还不允许重复参加,多好!所以,面对这样稳赢的局面,为什么不赢点彩头呢?
“彩头,什么是彩头?”
水泽疑惑地问道,不知道这所谓的彩头是何物。
“彩头,就是比赛双方设置的一种奖励手段,双方各出同样的东西或由对方来定,赢的人可以将对方的彩头拿走,如此简单而已。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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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泽头领一听,眼珠子转了两下,想了想觉得不错,只要自己赢了,就可以得到对方的东西,嗯,一定要将对方做的饭作为彩头之一。这个名字好,彩头,越多越好啊!
水泽想着想着就将目光看向身边的小二黑和驯鹿王,似乎觉得这两头动物已经成为他的所有物,所以他迫不及待的说道:
“好,我同意。不知丁头领想用什么做彩头呢?”
“你想要什么,我就把什么做为彩头。”
丁奇毫不在意地说道,让对方来选,这本身也是打赌的本意,如果不是想获得对方的某一样东西,也不会这样做。而且丁奇还觉得以后有必要长期举行这样的活动,一些不能拿到台面上的东西,都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做,就像古罗马的斗兽场一样。自己还可以做庄,抽点好处费什么的。
“这怎么好意思呢,不过既然丁头领这样说了,我也得给头领面子,那我就选择这匹黑马和这头雄鹿,还有那边正在做的几锅肉食。咋样?”
水泽倒是果断,一听丁奇让他来定,立即就将自己的目标说出来,免得丁奇反悔,心中还有一些小确幸,感觉自己得了莫大便宜似的。
丁奇干脆,直接同意。
“没问题。那我的彩头就是三十个奴。赢一场,得三十个奴。三十知道是多少吗,就是两双手的手指头是十,三个人的两双手就是三十,明白吗?”
丁奇一说三十倒是把水泽搞蒙了,拨浪着脑袋看着自己的双手,他还真不知道三十有多少。丁奇可不管他,直接将彩头定死了,不让他改变。
“记住了,如果我赢一场,就得到三十个奴。而如果我输一场,你就能赢得一匹马和一头鹿,外加一锅肉。明白了吧!?”
丁奇拍拍水泽的肩膀,招呼仓过来,安排他去交换场地之外选一处地方作为双方对抗比赛的场地,独留下还在那里数指头的水泽,直到比赛开始。
很快,整个交换场地所有人都知道黑水部落将要和丁部落举行三场比赛,并且比赛还有彩头,赢的一方将会获得相应的彩头。而且,丁头领还说其他部落也可以参加这种活动,可以指定比赛对象,赢了就获得相应的彩头,输了将自己的彩头送给对方。
不过直到比赛开始,其他部落也没有派人参加这样的比赛。赤石头领倒是想参加,但想想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没有彩头,万一输了可拿什么给对方呢,想想还是算了。
比赛前,水泽终于被寻上来的部落成员找到,他还没有想明白三十是多少呢。还好,他知道有正事要办,赶紧安排自己的人到比赛场地。将比自己稍差一些的狩猎队员挑出来,组成比赛队伍,并下命令,一定要赢,如果输了,将会把他们扔到荒原上活活饿死或者被野兽吃了。赢了的小组,每外就可以多吃一块肉。
水泽挑选的人都是平时打猎很厉害的成员,也会一些配合,其中三人组和五人组都是平时经常在一起打猎的好手,从不会空手而归的那种。至于个人战,他挑出了仅次于自己的一名队员,他可以敢于和独狼面对面打斗而不落下风的人。
此人在原始人类中也算是一个比较健壮身材高大的人,比大多数原始人要强大许多,算是一个高手。他被水泽选中之后,很快就走到场地中央,等着对面的丁部落派出人选。
丁部落的狩猎队员早就到达场地,按照要求全部盘腿席地而坐,胸背挺直,双手扶膝,等待着召唤。
召唤?对,就是召唤,丁奇根本没有让仓去挑人,而是准备让黑水部落的人来挑选自己的对手,随便挑!
仓害怕对方不知道己方的意思,赶紧上前解释了一番,好让对方明白。不过听明白的高手却有些懵了,什么?让我自己选?那岂不是让我来欺负你们?多不好意思啊!
“你,出来!对,就是你,不要看了,赶紧出来!”
高手立即就指着一个东张西望,看着就有点傻的人作为自己的对手。
“叫我吗?”
被指着的壮站了起来,他被众人挤在身后,席地而坐憋屈得很,想把腿伸直都不行,只好东张西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却没想到第一个被叫的人就是他。壮也不敢相信对方第一个选定的人会是他,他可是比仓还要狂暴的一个人。
“是叫我吗?”
壮再次问道,终于确认选的是自己,只不过他迎来另一个答案。
“不,不是你,坐下,谁下你站起来的。是你,对,就是你。”
这个高手一看是壮站起来,那强壮的身体快跟一头黑熊差不多了,赶紧让他坐下,挑选了他旁边的熊。可还没等熊站起来呢,他那壮硕的身体就露了出来,高手赶紧又让他坐下。
很快,他就挑出来一个身材矮小的人出来—鼠。
比赛场地的一边摆了七八把凳子,丁奇抓了一捧松子在那里边嗑边吃,和身边同样拿着一把松子的仓在那里说着话。
“嗯?这家伙眼力不行啊,前面挑的都是比他还壮的人,后面挑的鼠吧,竟然是咱们三个小队长之一,你说他点儿背不?”
“头领啊,我看这人就像他们副头领一样,也是一个怂货。”仓一如既往地直接,并视他的手下败将和手下如一个个怂货。
高手挑选出来鼠,周围的人全都哄笑起来,笑他真怂,挑这么一个瘦小的人来做自己的对手。而丁部落的人哄笑的原因则是,这人选来选去最后还是选择了一个小队长级别的人,可别看鼠瘦小,那手段有时候连熊和白牙都有些害怕。
就连鼠都有些不可思议,自己竟然成为第一个上场的人。不过他也不在乎,直接起身来到场地中央,面对黑水部落的高手,行了一个部落间通用礼,仰头朝对方说道:
“来吧,赶紧出手,好快些让其他人上场。”
熊他们一看鼠这样说,纷纷起哄,将丁奇说过的一句经典话说出来:
“鼠,莫装逼,装逼小心被雷劈!”
高手听到对手这样轻视于他,顿时恼了,也不管身高是否有差别,大喊一声,就冲向鼠,一个黑虎掏心就使了出来,这要是被打中,鼠不死也得在部落里休息好久才能缓过来。
不过鼠仍旧有些懒散,不过那泛着精光的眼睛始终在盯着对方的手和肩膀。在那只手掌即将临体时,瞬间朝左一个迈步避开对方前冲的身体,大叫一声,右手成刀直接砍在对方臂弯处。趁着对方因疼痛而要弯腰时,身体向前一顶曲肘向前捣在对方心窝处。
迅猛的一击,对方两眼一翻,竟软软倒在地上,不过微微活动的胸膛告诉大家他只是晕过去而已。
鼠两招解决对手,其他部落的人顿时发出惊呼声,想不通为什么这么瘦小的身体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而熊他们一干成员尤其是鼠小队的人更是嘘声一片,在他们看来,鼠应该一招制敌,而不需要两招。
而此时,场下的水泽更是满脸问号?这什么情况,竟然一下子就被击败了,还是一个看着那么瘦小的人。殊不知,鼠本人可是一个穿衣服显瘦、脱衣服有肉的人,力量都积攒在身体内呢。
丁奇朝着水泽一挥手,比出一个OK的手势,既是炫耀自己这方赢了,也是向对方表示赢了三十个奴,至于对方明白不明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心里面爽!
水泽看到丁奇的手势,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丁奇脸上那笑意看着都让自己感到可恶。没事,下一场一定要赢过来,他赶紧去指挥那个三人组上场,一人持骨矛,一人拿石斧,还有一人竟然倒拿着一根洁白的象牙。
这三人倒比刚才上场那位高手智商上要强一大截,一人挑选一个就赶紧退回场地中间,丝毫不管对手如何,显得平静而又自信,一如捕猎时的场景。
第166章 部落交换会(花椒)
被选中的三人却是在身边同伴的哄笑声中,各拿起一根木矛并排朝场中间走去。
丁奇没有接触过冷兵器时代军人如何组成战斗小组,不过从攻击和防御思想出发,战斗小组也应该具备攻击和战斗的职能。因此在奔的帮助下,设计好战斗小组的队形之后,不管是三人小组还是五人小组,哪怕不是经常在一起训练的小组,都是同样的战斗思想在指导,即:中间的人主进攻,两边的人主防御,进攻和防御同时进行,以攻击为主。
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
比赛双方使用的武器各不相同,尤其是黑水部落使用石斧和骨矛等有可能杀伤力较大的武器,这是水泽与丁奇沟通之后得到的一致结论:要有血性。
黑水部落三人散开如捕猎时队形朝前逼近准备进攻,丁部落三人则聚在一起如三角形矛头,直指对方中间一人,快速靠近对方。
场下的丁奇已经不想再看结果,貌似自己的做法有些以大欺小、杀鸡用牛刀的感觉。双方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战斗团体,一个是用捕猎野兽的队形,一个是用杀人的战斗队形,高下立判!
随着丁部落三人快速靠近对方中间那人,其他两名黑水队员也迅速向中间靠拢,想要合围。可还没等他们靠近,丁部落小组已经攻到中间手持石斧那人前面,三人齐喝出声,手中木矛以刺刀术直指对方咽喉、胸口和大腿三处地方。
持斧之人眼看攻击过来,顿时慌张起来,不过他倒是一个久经杀伐的部落勇士,石斧向上一抬挡住扎向他咽喉的那根木矛同时,身体向后撤去,准备避开另外两处攻击。想法是好,可他低估了对方的速度,两根木矛如蛟龙出海,无声无息间刺中对方胸口和大腿。
此人闷哼一声,大腿一弯就倒下去,可还等他回口气,一根木矛已经点在他咽喉上,虽不尖锐,但上面散发出的寒意让他一动不敢动,右手也不自主地松开石斧。另外两人则迅即左右分开,迎战两边攻过来的敌人。
三人的动作一气呵成,引来周围观战之人的齐声喝彩,甚至有曾经和三人有过肌肤之缘的女人尖叫出声,喊出想为对方生孩子的想法,再次众人一片大笑。可三人却置之不理,严格的训练告诉他们,此时的比赛和真正的生死搏杀一样,容不得半点的疏忽和大意。
另外两人,一人挥矛将黑水队员手持的石矛挑开,再次猛攻将矛尖砸在对方手腕上,石矛瞬间落地。紧跟着木矛一个灵蛇摆尾,直接从左侧由下而上朝着对方面部而去,和刚才的平静不同,呼啸成风,啪地一声砸在对方脸上。巨大的力量将对方的脸砸得凹陷下去,身体也跟着飞出,似乎还能听到咔啪一声响,重重地砸在地上。
另一人则矮身避过挥过来的象牙,趁对方力量用老之际,迅速起身,双手拄着木矛腾身而起,凌空踹向对方胸口。
嘭~
被一脚踏实的黑水队员双手大撒,仰躺着摔倒在地,一根木矛在他眼中越来越大,吓得他大叫一声,双眼一翻,直接晕过去。
黑水部落三位队员,一招之内全部被干趴下,
而丁部落三人无一人受伤,看起来连大气都不曾粗喘一下。
场下,水泽目瞪口呆坐在那里,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本来想调剂一下这无聊的生活,并能赚一些马匹和鹿,还能吃上一顿那喷香的肉。没想到才开始没多久,就连败两场,肉吃得上吃不上还不知道,但肯定要输给对方不少奴这是真的。一场是三十个奴,三十还没有搞明白呢,那两场该是多少奴呢?
就在他纠结于连场失败和输了多少奴时,眼前出现了一双兽皮包裹的脚。穿着应该挺舒服的吧,肯定比自己光脚强,这是怎么裹上去呢,得问问丁部落换不换。猛地一抬头,就看到丁部落头领站在自己面前,满脸笑容看着自己,将两小摁细木棍递给自己。
“来,拿着。看到这一小捆木棍了吧,这就是三十个,一个木棍就代表一个奴,三十个木棍就代表三十个奴。你已经输了两场,那么就输了两个三十,也就是这两小捆木棍代表的数量,六十个。知道你数不出来,所以我就提前给你准备好这些木棍,记住,六十个奴。”
丁奇将刚才仓折出来的两小捆木棍递给水泽,目的也是为了让对方知道到底输给自己多少奴。至于第三场,他都不想进行下去了,没意思。大人欺负小孩子能有意思吗?
“第三场就不再进行了,你肯定也会输。我知道你想吃用陶锅煮的肉,我送你一锅,连锅一起送你。可你要记住,这六十个奴你要送给我,如果不给我,我会去你们黑水部落要过来的!”
丁奇摆摆手,有人端过来我锅冒着热气的肉过来,放在水泽面前,转身就走。而丁奇则招呼上力部落蓝虎头领,朝着窝棚走去,他要开始给蓝虎讲解如何制粗盐。
丁奇心情非常好,连带着给蓝虎头领讲制盐时都多讲了不少。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六十个奴,放谁身上也会很高兴,更不用说这些奴是被一锅煮肉给勾引过来的。
蓝虎头领在听到丁奇讲解关于力石其实是一种盐矿,并且这种盐矿能够在热水的作用下大量融化时,他非常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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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矿是丁头领自己部落的叫法,是他们祖先发现的。而在这种盐矿里,还能提炼出来一种白色的盐晶,这更是让蓝虎头领感到惊讶。这种盐晶能够更方便运输、吃起来更安全、能将容易腐败的肉保存起来,还可以将一些植物根茎腌起来吃,这又让他惊喜交加!
没想到力石后面竟然隐藏着这么多秘密,而这种秘密竟能产生这么大的影响,甚至改变原始人的生活方式,这让他如何不欣喜若狂。如果不是打算再换一些陶器回去,他都打算现在就飞回去,试一试丁奇所说是否是真的。
“蓝虎头领,你不用着急。等交换会结束后,你晚两天再回去,我教你用力石如何变成盐。”
得到丁奇的保证,蓝虎心中终于踏实一些,吃了些肉食之后就赶紧早早睡去,期待明天的交换会早点召开。
第二天,晨雾还没有散尽,一缕阳光就透过厚厚的云层照射在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身上。这让等待几天的各部落众人心情更加舒畅,哪怕是输了几十个奴的水泽也一改颓废的心态,早
早从树枝搭成的窝棚中出来,迎接太阳的到来。
昨天晚上那一顿煮肉,让他大饱口腹之欲,差点儿将自己的舌头给吃了。他从来没有想到世上竟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而且这么好吃的东西是从那种叫陶锅的陶器中变出来的。自己部落从灰石部落换过来的那口锅,竟然被自己人当成盛水的工具在使用,这个在灰石部落竟敢骗我们,看来有必要教训他们一顿了。
水泽边思考边看向周围。不过,对面丁部落的一群人在那里蹲着拿根木棍在嘴里来回捣的场景,让习惯晚起的他开了一回眼界。不知道对方在刷牙的水泽心说这群人真是不怕把嘴捣烂了,那东西戳在嘴里,肯定会痛会流血的。
就在水泽对丁部落的事情表示不理解的时候,其他部落的人也都陆续走出休息的地方,将自己部落带过来的物品摆放在交换场地归属于自己的位置,就像这两天演练的样子,摆放得井井有条。
昨天晚上的求偶舞结束之后,丁部落没事干的人将整个交换场地收拾干净,并按照事先的计划将场地划分好,分配给各部落。这种分配给各部落场地的形式,就是地摊经济的雏形,将来这里建好后,可是要收费的!
兽皮、食物、块茎、骨制品、石器、植物种子或果实摆在相应的位置上,还有一些他们收集过来觉得可能会引起丁奇兴趣的东西也摆在一边。至于带过来的奴,则在众人后面呆着,等待着决定他们命运的主人。
所有的部落都在忙碌,唯独黑水部落众人没有动静,他们看着眼前喧闹的场景,罕见地没有参与进去,仿佛他们就是一个场外人。殊不知,这是他们在观察各部落有什么好东西,这些好东西在交换会结束之后就有可能变成他们的了。只有水泽一个人,在各部落的摊位前面转来转去,就像一个踩点儿的贼,仔细观看每一家的东西。
丁奇也早早地来到站在自己的摊位前,看着众人忙碌不停,心中一阵感慨,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啊!
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说到,人类在解决了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之后,就会寻找社交需求。眼前这些部落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是一种社交,而这种地摊经济的雏形也是一种社交。对于丁奇来说,这就是他生存与安全需求之外,最想要的需求,虽然自己部落内部的交流沟通也是一种社交行为,但远没有部落之间的交流互通更能让丁奇产生共鸣。
没有讲话稿,没有欢迎仪式,也没有各种流程和繁文缛节,交换会就在大家默契的眼神中,自然而然开始。此次交换会,大家主要的目的有两样,一是丁总部落的陶器,一是力部落的力石。
丁奇闲不住,早就在部落间的摊位上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对他来说,稀奇的东西才是他搞这种交换活动的初衷。这不,他刚站在丘部落的摊位前,就被角落中一堆外表发红发紫的东西吸引住目光,再也挪不动眼睛。
这是一种果实的外壳,里面有一颗油亮的圆形黑色种子在其中,这种东西在丁奇发现辣椒的时候也一并想起来过,它们俩可是绝配啊!
花椒!
第167章 部落交换会(大豆)
没错!出现在丁奇面前的就是花椒,外表面紫红色或棕红色,散布有多数疣状突起。丁奇颤抖着右手拿起一颗,对着阳光照过去,半透明;稍一凑近眼前,那股十分独特和浓烈且属于花椒的味道直冲鼻孔,散发出浓郁的熟悉味道。
连问都没问,丁奇直接拿着那颗花椒扔进嘴里。刚嚼一下,那股麻且辣的味道直接从入口处瞬间充满整个口腔,好像这个味道找不到发泄的出口,顺着鼻腔与口腔的连接通道直接冲入鼻中,又窜进眼睛里,呛得他眼泪和鼻涕直接涌出。
可能是花椒的原始种太冲了吧,就像没有吃过芥末的人第一次吃芥末一样,让丁奇的眼泪如痛哭流涕一般。不过,这种味道让丁奇有些享受,直希望这股味道再来得猛烈点儿。
可丁奇这种状态,却把跟着的商和拿出花椒的人吓坏了,以为丁奇吃了这个东西中毒了,赶紧递过来一个装水的兽皮袋,黑乎乎的,直接给丁奇灌进嘴中,想通过这种方式冲洗掉他嘴中的毒,减轻他中毒的症状,甚至想给他解毒。
可能这个黑乎乎的兽皮袋使用时间太长了吧,一股臭哄哄的味道直接灌了进来,将他嘴中花椒那种麻且辣的味道直接就给冲散了,将处在品味花椒味道状态中的丁奇一下子就给拨到臭哄哄味道中而不能自拔。
“呕~”
丁奇一个弯腰,就将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这特么的什么水啊?这么臭?比臭水沟里的水还臭啊!
不过丁奇在那里呕吐,商和他身边的人却咧嘴笑了起来。
“嗯!吐了好,吐了说明那些有毒的东西也都吐出来了,没事了!不过不应该啊,这种壳我们也吃过啊,就是嘴里发麻,但不会像丁头领这样子啊!奇怪…”
说完,商还拍拍自己胸口,以示自己也吓坏了,旁边其他人看到事情解决了,赶紧欢呼起来,倒是把在其他摊位转的人给吸引过来。不过,商还是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什么丁奇和其他人不一样。
兽皮袋里水的这股臭味却是让丁奇吐了个稀里哗啦,连昨天晚上的肉糜都吐了个干干净净,差点没有力气起来。赶紧让人扶着坐在一边的木头上,身边的仓将刚才派人拿过来的一碗白开水递过来,漱漱口,算是将那股臭味冲淡了不少。抬头看向商和其身后的人,说道:
“商,快,再给我拿几颗那种壳,我压压惊!”
压压惊?商不懂什么意思,他也不知道丁奇只是想压一下嘴里那股臭味。可一听丁奇还要那种壳,赶紧摆手。他现在可是知道丁奇另一个身份是荒神,尤其是荒神大公无私地分享了竹背篓、藤筐的制作方法,这令他无比感动。可要是丁奇因为这几颗红色的果壳,而有个好歹的话,他都不知道如何面对丁部落上下所有人。
“丁头领,荒神,您别再吃了,这个看来有毒啊!您要再吃出个好歹来,我都不知道怎么救您了。而且,那个兽皮袋里的解毒水可是所剩不多,如果再吃都不够救回来你了!”
丁奇一听还有解毒水,心里一动,赶紧问道:
“这是解毒水?怎么制作的?”
商见荒神问这个,有些兴奋,心说有可能将这个解
毒水推广出去呢,立马笑着回道:
“是啊是啊,这是部落医巫特制的解毒水。过去有族人吃了有毒的果子或者蘑菇之类,都是用这个解毒水给救回来的。人喝了后,吐出来就没事了。”
商一脸得意,继续说:
“这种东西只有我们部落的医巫能做,具体好像是寻找到一些新鲜的班鹿粪,盛放在兽皮袋中,加一些水进去,系紧袋口,放上五六天之后就能制成。虽说制作时间有点长,但确有奇效,能解毒……”
商越说越兴奋,使劲夸赞这种解毒水的好处,却没有看到丁奇脸上越来越白的脸色,还有额头那几滴汗水。不过边上的仓倒是看见了,赶紧问他:
“头领,您是不是还没好利索,要不回窝棚里休息会儿?”
丁奇脸色变换,一阵青一阵白,咬牙说道:
“没事,就是…就是肝儿疼!”
肝儿疼?仓有些迷惑了,肚儿疼怎么捂着胸口啊?
丁奇可不管其他人怎么想,他这会儿早把看到花椒的喜悦给甩一边去了,心中郁闷非常。考,竟然被一个原始人给耍了,这哪是解毒水啊,这特么是粪水!
深吸一口气,丁奇赶紧走向刚才拿花椒那人,从其手中夺过几颗花椒扔嘴里,三两下就嚼碎了。那股熟悉的味道再次袭来,还真将嘴里的臭味给驱赶走了,并且自己也适应了刚才那股冲味,开始享受寻种麻且辣的经典味道。
周围的人吓得不轻,提兽皮袋那人就等着商的命令准备冲上来灌呢,不过看丁奇不像有中毒的样子,也就把兽皮袋放一边,继续观察。
丁奇再嚼两下,把碎渣吐出来,对商说道:
“商头领,不用担心,这是花椒,一种调味品,没有毒的。不过这个东西是从哪里得到的啊,数量多不多?”
商见丁奇确实没事,指着花椒说道:
“荒神,这个叫花椒吗?我们都喊它麻椒,这个花椒在我们部落周围长得挺多。虽然吃在嘴里麻麻的,但由于它不能填饱肚子,所以我们很少采,只有天热蚊子多的时候,我们会在山洞里烧些花椒壳和它的枝叶,用来驱虫或蚊子,效果挺好。而且,燃烧的花椒还挺香的,隔一段时间部落就会烧一次,反正数量多,经得住烧。这次带了一些这个过来,也是从蓝虎头领那里知道,您喜欢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就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有用。”
丁奇边听边点头,这也符合花椒的一些特性,而且麻椒也是花椒另一个说法,两者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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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比较喜欢吃川味火锅,所以也特别了解过花椒的由来。花椒是中华特产,从它耐寒耐旱不耐涝的生长习性来讲,应该是发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之间。除了可做调味品、去腥提鲜之外花椒还有药用价值,如散寒止痛、止呕止泻等,丁奇刚才用它止呕去除嘴里异味,也算是歪打正着。
“这个东西很好,带的多不多,晚上可以用这个给你们做一顿肉食,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与之前的肉食有什么区别了。”
丁奇肯定了花椒的价值,然后就看到丘部落摊位后面还有半袋花椒,连籽带壳都有。丁奇直接让人拿两口陶
锅十个陶碗来换这些花椒,这让周围的古隆他们几个部落有些羡慕。
想起做肉,丁奇又想起丘部落那里有竹林,就把竹笋能吃、如何吃、如何晾晒储藏的事情告诉他还有其他部落的人,这让大家对丁奇更是感恩佩服,就连外围跟着的水泽和赤石两人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让旁边的人记下来,看看有没有这种东西。
丁奇又翻看了其他东西,再没有找到其他有价值的物品之后,就让仓将丘部落准备交换的东西打包折价换成陶器。
来到古隆部落,除了兽皮、石制或骨制工具外,就是五六个小兽皮袋比较显眼,不用猜,古隆部落采集回来的蜂蜜、蜂巢就存放在这些袋子中。
丁奇赶紧让人去拿了几个陶罐过来,将兽皮袋里的东西全都倒进陶罐中,竟也装了满满三个大陶罐。虽说是装在兽皮袋中,可丁奇丝毫不用担心这些蜂蜜会过期变质,在密封状态下,蜂蜜可以长期保存而不变质。
将这些蜂蜜交换过来,换给对方两口锅和十个碗,继续查看面前的植物种子、果实和它们中间的一个小袋子。
这些果实种类不多,大多数都是一些白色的硬皮果实,其他果子不认识,可这些白色的果子丁奇认识,这是银杏果。银杏果可用来果腹,煮熟之后的果实发黄,面面的挺好吃,也能做药用。
可放在白果子旁边的一个小袋子,突然引起丁奇的注意。打开袋子,里面许多圆圆的、果皮是黄色的果实,里面还有一些荚果。
看到这个,丁奇的心脏又不争气地猛烈跳动起来,他再次看到一种熟悉的植物籽实—大豆!
丁奇有些激动,他又发现一种可大量种植、能当做食物的植物大豆,这能不让他激动吗?不过与发现可食用的蜀黍不同,现在的丁奇已经有些免疫看到的曾经熟悉的植食性食物,所以他只是有些激动。而且,他知道,迟早都会碰到这种原始时期种植的五谷之一,现在能和花椒一起被自己发现,只能算是惊喜了。
丁奇再次拿起一颗大豆扔嘴里,这倒是把古大吓了一跳,不过他知道那种圆种子没有毒,只是有一种植物的腥味存在,可以充饥,所以倒没有太大担心,只是对丁奇胆子如此之大表示震惊罢了。
大豆被嚼碎,浓重的生大豆腥气味充满整个口腔,带有一丝丝甜味在里面,越嚼越香,最后被丁奇整个咽进去。
嗯~
满足地呻吟一声,丁奇又张嘴询问古大,找到这种子的过程。
古大很直接,说明这是部落在追寻蜜蜂的过程中,在一些草场上发现的,不成片,零零散散。不过从它长成荚果之后就可以采食,成熟之后又可以储存,所以他们就采回来。冬天吃了许多,这是剩下的最后一小袋。
丁奇表示理解,同时对古大介绍说这是一种豆,可以吃也可以种植。告诉他今年要多收集一些这类种子,碰到其他能吃的种子也一并收集过来,到时除了吃的,可以多换取一些对部落有用的工具。并且,丁奇调侃道:
“既然这种豆是古大部落发现的,那就叫大豆吧!”
自此,大豆在历史长河上首展风采!
第168章 部落交换会(冲突)
随后丁奇调侃道:
“既然这种豆是古大部落发现的,那就叫大豆吧!”
大家纷纷大笑,古隆部落的人更是高兴地跳起来,这可是荒神命名的名字。
自此,大豆在历史长河上首展风采!
丁奇心里面非常高兴,又发现一种粮食作物,这将会使多少原始人活下来,又能增加多少人类呢?
看着这一小兽皮袋大小不一的大豆,丁奇盘算着今年能种多少收多少,还能从石隆部落那边交换回来多少,明年肯定就能成片种植,后年就可以大批量种植并推广到其他部落中。
心里面越想越高兴,丁奇让人拿来古隆部落需要的陶器进行交换,同时告诉古大大豆的吃法。
“这种豆可以放在陶锅中翻炒,待炒熟后用石臼捣成粉末储存起来,等饿的时候加热水搅拌成团就可以吃,很顶饥,并且比生吃要好吃很多。回去你们可以试试。”
古大再次感谢丁奇的大度和无私,心中越发对丁奇尊敬起来。
丁奇说的这种方法并没有避讳其他部落的人,也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将大豆的食用方法教给大家。至于后面的大豆榨油、做豆腐、腐竹、豆皮儿、豆瓣儿酱等等深研产品,只能由自己来掌握了。人都是自私的,丁奇也不例外。
后面的人探头探脑地将大豆的样子给记下来,回去后可以交待给部落成员,在采集的时候看看是否有这种东西。至于石臼,基本上每个部落都会有这种东西,他们用来砸干果、给种子去皮甚至给老年人吃肉都会用到这个东西。老年原始人是最需要这种石臼了,缺牙的他们可以吃砸出来的肉糜,虽说味道不好,可总比不能吃或死了强。
很快丁奇就来到灰石部落的摊位,不过这个摊位却令丁奇一阵皱眉。除了一些兽皮和鱼干外,只有石制工具和一些骨器,根本没有一点像样的东西,植物根茎和块茎都没有。这些东西,仅有石制和骨制的箭头让丁奇能看上眼,其他的一带而过,连看的欲望都没有。丁奇实在无语,只能交待仓换一些陶器给他们,独留下赤石头领一个人在那里尬笑。
丁奇心说灰石部落也太寒酸了吧,可他却忘了,灰石部落带来了近四十个奴都被丁奇给搞过去了,还在抱怨人家没有可交换的东西。这些奴才是灰石部落此次交换会的重头,至于其他的,赤石就没打算进行交换。可没想到刚来交换会没多久,38个奴就拱手送给丁奇,直怪自己太贪啊!
来到红牛部落,摊位上的东西非常丰富,除了上面提到的内容,各种不同颜色的石头都摆放不少,看来是将丁奇之前说的寻找带颜色石头的事情放在心上。红的、黄的、黑的、青的、白的、灰的等,端的是琳琅满目,惹得丁奇是哈哈大笑,搞得众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丁奇倒是没有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在这些石头里仔细寻找了一番,但没有什么收获,只是普通的石头,但是丁奇还是让人拿出五个陶碗以表达对他们的谢意。而且丁奇还特别给大家说明需要找那种发红、银白色、黄色或蓝色的石头,对于其他的石头不要关注,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可就在丁奇准备转身离开时,两块稍大些的石头中间有一块暗红色的石头进入他的视线。丁奇伸手将它捡起来,用大拇指搓了一下,皮肤上留下一些暗红色的粉末,拿到手边闻了闻,有一些铁锈味道。
丁奇的小心脏再次不争气地快速跳动起来,这是铁矿石,并且是含铁量很高的赤铁矿,在中国的山水画中做红色颜料的赭石就是赤铁矿。
丁奇忍住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问黑牛头领:
“黑牛头领,这块石头是从哪里得到的?”
黑牛头领见丁奇特别询问这块石头,内心也有一些小激动,转头看向站在众人中间一个年轻的部落成员。
“牛毛,给荒神讲一下,我记得这些石头大多数是你找到的。”
丁奇看向那年轻人,他知道牛毛,就是上次找到陨铁的那个人,为
此丁奇专门做出几把刀出来,给了奔雄鹿几人。
“我记得你,牛毛,你讲讲你从哪里得到的。”
牛毛行了一礼,脸颊红扑扑的,对荒神能记住自己的名字感到非常高兴,搓着双手道:
“荒神,您上次让我回去再去找找有没有上次那种石头。我在那边找遍每一处角落,没有找到同样的石头,我就来到部落不远处的一处河边,顺着河向上游找各种石头。这上面的石头都是从河里找到的。”
牛毛边指着这些石头边解释石头的由来,对于丁奇手中的石头进行了重点说明。
“您手中这块石头,就是在河流上游的一处湾道中找到的。”
丁奇一听对方是从河边捡到的,顿时来了兴趣。好多矿石都是被水流给冲出来,被人们发现的,如金矿、玉石等。
“那周围还有同样的石头吗?”
牛毛摇摇头,表示没有了。
“那里没有再发现这种石头,如果有我肯定也捡回来了。再往上我一个人不敢去,那里离部落有些远,我担心有野兽出没。”
左手紧紧握住手中这块赤铁矿,丁奇用右手摸了摸牛毛的头,这让牛毛感觉获得了巨大的奖赏一般,身体瞬间站得笔直,咧嘴直笑。不过,丁奇的本意除了鼓励一下对方外,主要是想把那红色的粉末抹掉,这要是被牛毛知道,不知道心里面会怎么想。
牛毛:“…”
“牛毛,你表现不错,又提供了一个好消息给我。你继续寻找,说不定会有更大的发现,另外要注意安全。仓,拿一个陶罐送给他做奖励!”
周围红牛部落的人非常高兴,一块小石头、一则消息竟能换到一个陶罐,实在是不敢相信,他们暗自下定决心,回去后要再好好找找,在下次交换会上带过来。黑牛更是高兴,牛毛真给自己长脸,自己以后要不要给他安排点事做呢,嗯?就做找石头的队长吧!
红牛部落准备的交换物包括那些奴们,除了留下一些物品用来换力石之外还是换得了不少陶器,丁奇还给每口陶锅和陶缸附赠一把陶勺,这让他们更加开心,心中充满了对丁奇无限的敬仰之情。
下面就是青鸟部落,不过他们准备的东西丁奇早就看过,再说青鸟部落即将成为自己部落一员,也没必要再进行交换,并且丁奇已经送给他们不少陶器。双方还商定一起回青鸟部落,帮助青鸟部落整体搬迁至丁部落。
丁奇看都交易了一遍,至于黑水部落,他们有可交换的物品吗?
安排仓和各部落进行交接,至于花椒、大豆及赤铁矿石则放回窝棚里属于自己的竹背篓中,这可都是宝贝啊!
丁奇在那里收拾自己的东西,并沉浸在大豆和花椒的味道中。此刻,他才真正体会到农民对于粮食作物的深厚感情,那种感情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根本体会不到。
淳朴、深厚,带着浓郁的泥土气息,充满希望和渴望。
可就在丁奇一个人独处、欣赏眼前的东西时,一阵嘈杂的声音传进耳朵。不一会儿,鼠就跑过来向丁奇汇报。
“头领,力部落的人快和灰石部落的人打起来了,您快过去看看吧!”
“慢慢说,怎么回事?”
“是这样子的。力部落正在和大家交换力石,这些力石和以往的大块力石不同,全部都碎成小块,甚至有些都成粉末了。赤石头领认为力部落没有给够量,认为是力部落在欺负他们。”
“走,我们去看看!”
丁奇听完鼠的解释,扭头就冲向交换场地里。
力石变成碎块,这是丁奇告诉蓝虎头领这样做的,为的是方便运输,也为制粗盐做准备。没想到他竟然让部落成员将所有力石都砸碎,竟把交换的事给忘了。
本次交换会,赤石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又没处发泄。没有进行交换的他在丁奇和各部落交换之后,第一时间就找上力部落,想赶紧换了力石回部落,免得在这里丢人现眼,让人看笑话。
他将部落带来的东西收拢收拢,勉强凑出一些东西能够换上两大块人头大小的力石,可没想到力部落的力石都碎成小块,无法分辨到底交换了多少力石。而且,这换过来的一堆碎力石怎么看都没有原来人头大小的力石多,莫不是力部落看着我们灰石部落好欺负,少给了我们一些力石吧?
“不行,蓝虎头领,我敬你是条汉子,应该不会做骗人的事。可现在看你一身的肥肉,让我不得不怀疑你经常骗我们!现在看换过来的力石,怎么看都不像有原来的一样多。你得补偿我们,多换一些力石,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你敢!”
蓝虎没有发话,可他身边的人却不干了,敢欺负他们头领,难道当他们是吃素的?把力部落的实力给看扁了吗?
“你看我敢不敢?敢欺骗我们,就要做好受欺负的准备!”
赤石一把将身上的兽皮甩到地上,指着蓝虎的鼻子和那个出头的人不客气地说道,连丁奇站在他身后都不知道,说得那是一个唾沫飞溅、口水横流啊!
越说越激动,越激动就越兴奋,无处发泄胸中闷气的他气不打一处来,挥拳就砸向蓝虎鼻子,期待着对方在自己的拳头下哀号,对力部落掌握着的力石关键和权利,他丝毫不在意。
大不了从其他部落交换。
可就在他认为必中的一拳肯定能砸到对方鼻子上时,挥动的右拳竟停在半空中,再也挥不过去。很快他就看见,一只手紧紧抓住自己的手肘,如一块大青石般,怎么都撼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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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站在众人身后的丁奇,于千钧一发之际后发先至,抓住对方胳膊,如一道铁箍般,怎么都拽不动自己的胳膊,直到对方无力放下。
“赤石头领,为何发这么大火?”
丁奇边说边走向前,同时松开赤石的胳膊,站在他和蓝虎头领中间,两人之间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随着丁奇的到来立即烟消云散。
“赤石头领,这是我丁部落主持召开的交换会,如有什么疑问或觉得不公的,可以告诉我丁部落,由我丁部落出面为大家主持公道,你觉得可好?”
丁奇看了一眼他们中间被扔在地上的散碎力石,不等赤石回复,就加重语气说道:
“如果有人胆敢在交换场地无端惹事生非,影响交换会的进行,那也别怪我丁部落不客气。”
“为维护交换会秩序,维护部落间交换规则,我丁奇,丁部落头领,在此告诉大家:凡在我丁部落主持的交换会,不得出现偷奸耍滑、欺骗部落或个人的事发生。大家如有争端,可请我丁部落出面为大家主持公道,我丁部落必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不偏袒任何一方。如若发生欺压个人或部落的事,我丁部落也必定出手,将影响交换会进行的个人或部落驱逐出交换会。”
丁奇说完,周围各部落人员瞬时欢呼起来,为丁奇这样公正的态度表示欢迎,更感到庆幸。部落之间交换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很常见,弱小的部落也只能忍气吞声,只要对方不是太过分,也就过去了。
而丁奇这样公开为弱小发声、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态度赢得了大家的拥戴,认为这才是部落领头人应该做的事情。结合之前丁奇的大公无私、无偿分享的精神,丁奇不愧为荒神,为中小部落发声、带领大家走向吃饱穿暖生活的荒神!
此刻,处在人群中的丘和古隆部落两位头领甚至有一种想加入丁部落的冲动。原始时期,生存艰难,不仅有外部落野兽的威胁,还有人类内部部落之间的相互倾轧。本应该相互帮助的人类,却因为地盘、食物、女人的竞争而发生争斗,恨不得将对方灭族全部变为奴。
而现在荒神的传说变成真的,他们怎么会不想在荒神的带领下繁衍下去呢?抱团取暖,也是人类的本能。
“我同意!我同意丁头领为我们主持公道,揭穿力部落欺负小部落的真相!”
赤石倒是和以前一样,有好处的事立马就冲上来,丝毫不带犹豫的!
第169章 部落交换会(天平称)
而之前一直咋咋呼呼的水泽,则站在旁边不言不语,嘴角带着一丝冷笑,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似乎在欣赏着一出好戏!
“嗯?好戏是什么?那个丁部落的头领好像说过这个,眼前就是一出好戏啊!。”
水泽自言自语,期待着这些部落之间发生冲突,冲突越大越好,那样他就可以浑水摸鱼,抓个大的,这可是黑水部落的拿手好戏!黑水部落是黑水泽上最厉害的渔夫,这种黑水泽上鹬蚌相争的局面,才是渔夫最喜欢的场景!
“好,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做个工具,这个工具名字叫天平称,意思是上天赐予人类的一个称,这是我丁部落从遥远的部落传承中继承下来的东西,能够处置你们两个部落间的争端。但丑话说在前头,如果我公正处理后,还有人不服我这个公正判决,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将他逐出交换会,永不得使用丁部落交换的物品!”
丁奇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不过这件事来得太及时了,他都准备在某一个交换会上找个借口来实行他准备推行的度量衡制度,只有这些统一了,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丁奇用自己的权威和强硬话语让大家知道这个天称是用来干什么,并明确天称的公正性。这个“公正”的属性必不可少,由此才能为后期树立丁部落及其推出各种度量衡工具的权威打基础。
丁奇让人去拿来两个藤筐、两条绳子和两根腕口粗的直木棍,然后将赤石腰上挂着的一把石匕拿过来,随后将其中一根木棍对称的两端上方和中间位置下方各削出一个凹槽。丁奇可是早就知道赤石身上的这把石匕,也见他用来削肉,在石制工具中也算是比较锋利的,当属精品,所以他老早就想拿过来当收藏品。
说实话,灰石部落的石器制作得非常精细,这里面既有切削工艺也有磨制技艺,比其他部落制作的石器要发很多。在用这把石匕削木头时,锋利的石刃将木屑削得飞舞,切口也较光滑,很快就削成两个合适的凹槽。
其实,刚才丁奇有一种想将青铜斧拿出来的冲动,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吧,现在部落的实力还没到那种能够直面众多大型部落的程度,还是小心为妙。
凹槽切好后,丁奇随手将那把石匕揣进自己怀里,丝毫不顾及边上赤石伸伸手想夺回来的举动。
丁奇继续将两根绳子分别拴在两个藤筐上,然后将另一根木棍支在交换场地上之前树立的两根木桩上固定好。接着将第一根木棍作为横杆架到第二根木棍上,最后将藤筐挂在横杆两端的凹槽内,一个简单的天平称就做成了。只不过现在这个称有些不平衡,还需要在轻的一方增加一些石块,来使双方达成平衡。
丁奇边制作这个简单的称,边给大家讲解其中的原理,无非就是一个平衡的道理。待两边的重量一致时,这个称就会保持平衡,谁重谁下降,谁轻谁上升。原理简单,大家理解起来也快,在确定赤石与蓝虎两位头领理解这个原理,并接受这个天平称的公正之后,丁奇从身边人手中接过一头还没有剥皮的麂子放进右边的藤筐中。
嘭!
藤筐碰到地面,发出一声响。
“刚才我讲了这个天平称是如何操作的,现在放进去一个麂子之后,平衡被打破,重的一方落地。现在我往轻的那边筐里放入一些石块,你们看看会有什么变化。”
说完,丁奇就示意仓向左筐里放石头,同时自己用手按住担着两个藤筐的木棍,不让它掉下来。
一块,没有反应。
两块,还没有反应。
三块,感觉右边的藤筐似乎上升了一点儿。
四块,右藤筐上升了一点儿后又落了下来。
五块,右藤筐慢慢升高…
“诶,升起来了~”
“哎哎,怎么又落下去了?”
周围的人也在仔细观察,全情投入到这个小游戏当中。刚才落下去的是左边的藤筐,它的重量已
经超过右边,但超的不多,所以右边的藤筐是慢慢升起来,之后才又慢慢降下去。
“大家看明白了吗?现在是哪边重呢?”
丁奇见大家沉在这个小实验中,干脆当起来了科普小达人,给大家解释天平称的作用原理,众人也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抢着回答问题。
“没错,现在是左边的藤筐变重,可它下降的速度比较慢,说明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两者之间重量有差别,只是差别不大,为了使两边一样重,那么我可以将最后放进去的那块石头拿出来,换上另一块稍小些的石头。”
丁奇说完,仓就换了一块石头进去,可是慢慢的右边又落了下去。
“右边又降下去了,说明右边又重了,那就向左边放一些小石头。”
仓慢慢增加小石头,直到两边平衡,藤筐架在木棍两端不再升降。
“平了平了,真平了,难道这些石头的重量就和那头麂子一样重了吗?”
赤石倒是把刚才的不快给抛到一边,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住。
“没错!你们都可以上来感受一下两个藤筐的重量,看看是不是一样重。”
大家纷纷上前感受藤筐的重量,基本上没有有异议的人。
眼看大家试得差不多,丁奇让仓把两个藤筐清空,将力部落用作比较的两块人头大小的力石也就是盐矿石放进右边的筐中,随后将力部落准备给赤石的碎力石全部放进左边的筐中。
一幕令大家吃惊的情景发生了!
就见左边的藤筐慢慢下降,在那根横杆持平了之后,又继续慢慢向下落,直到触碰到地面为止。这一幕确实让人吃惊!
从这个天平称反应的情况来看,明显是力部落提供的力石比那两块用作比较的力石还要重。这说明什么,说明力部落不仅没有欺骗大家,而且还很厚道的多给赤石头领一些。
高下立判!
众人看向赤石站立的位置,可哪还有赤石头领的人影,左右观瞧,却是发现一个人影躲进一处灌木后面,不肯出来。
大家发出一阵哄笑声,看来这个赤石也是认识到自己错怪了力部落,却又不好意思出来道歉。不过众人笑过之后,灰石部落的岩站了出来,以部落之间的礼仪向蓝虎头领道了歉!
这倒是让大家对岩高看了一眼,可是比那个当缩头乌龟的赤石强多了。
丁奇将那根横杆取下当作扁担放在自己肩上,一低身将两个藤筐挂在扁担两头,一直腰就挺身而起,担着两个筐就朝灰石部落的休息区走去。
周围的人见了,又是一阵惊呼声响起,也只有荒神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奇思怪想啊!竟然用刚才做展示的天平称扛着藤筐走,实在是让人震惊而又佩服,这岂不是告诉大家,可以用一根木棍挑着两个藤筐运送更多的东西吗?
蓝虎头领眼前又是一亮,把力石打碎之后,再用丁头领现在担藤筐的方式就可以运更多的力石,每个人再背一个背篓,那得多运多少啊!他都已经两眼冒星星了,赶紧多走两步,晃着满身的肥肉来到丁奇边上,喘两口气问道:
“丁,丁头领,荒神,这又是什么啊?感觉能多装不少东西呢。”
其实丁奇也是突发奇想,想感受一下小时候担扁担的感觉,没想到倒是促成了扁担的问世。蓝虎头领问起,他直接说道:
“你说这个啊?这叫扁担,我们丁部落的祖先们就是用这个担藤筐运送东西的。回头再教你们制作一些箩筐,挂在扁担两头就可以。”
来到灰石部落那里,丁奇将两大块力石还给蓝虎头领,剩下的全交给岩。
“岩,这些送给你了,好好干!好了,大家都散了吧,交换会也算结束了,赶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哈哈!”
丁奇心中那叫一个高兴,忍不住就哼起一首中国话:
“平平仄仄平平仄,好聪明的中国人,好优美的中国话。扁担宽板凳长
,扁担想绑在板凳上,板凳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扁担偏要绑在板凳上,板凳偏偏不让扁担绑在那板凳上,到底扁担宽还是板凳长!”
丁奇身影逐渐消失在人群后,却是没有发现水泽狠狠地盯着他的背影,眼神中充满着一些不甘,还有一丝丝狠辣和复仇的欲望在其中。看到丁奇回到丁部落休息区,他忍不住冷笑出声:
“哼哼,咱们等着瞧!”
说完,他就走向自己部落休息区。可还没等他走几步,一道黑影从空中砸了下来,水泽一个没注意,被砸了个结实,自己摔倒在地,紧跟着空中就响起一声鹰叫声,盘旋一圈之后就离开交换地上空。
“谁?谁拿东西砸我?”
水泽一骨碌从地上站起来,先是向周围查看一番,又看了看地上那道黑影,竟是一只黑兔子。再看看空中,除了刚才那声鹰鸣,鸟毛都没有一根。
“奇了怪了,谁会拿兔子砸我。想不通就不想了,白送上门的兔子,烤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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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水泽确实是个没心没肺的主儿,瞬间又回到一副二愣子的状态,提溜着那头兔子回到自己的窝棚那里,往火堆里一扔,就等着兔子烤熟。
“唉!丁部落做的饭菜就是香啊!吃起来是不是更香呢?”
水泽嘀咕两句,一线口水顺着嘴角就滑下去,一点儿也不晶莹!
当天晚上,交换场地搞了一场盛大的篝火会,丁奇让人整了十几头斑鹿架在火上烧烤,只要是参与的人都可以随意吃喝,就连交换到丁部落的近百名奴都分到两头公鹿,足够他们吃得特别饱了。这不禁让他们感慨,可是比在原来的部落吃得好多了,难道当丁部落的奴都这么好吗?
而黑水部落的副头领水泽却坐在一处篝火外,看着眼前的烤鹿肉不停咽口水,可却捂着肚子一脸便秘样,说着丁部落的口头禅抱怨道:
“考,怎么不早说有烤肉呢,害我被一只兔子给吃撑了,现在连一点肉都填不进去!郁闷啊!”
篝火前各部落都有人参与进去,只不过以年轻男女居多,就连黑水部落的十几个年轻女人都站在篝火边跳起求偶舞,恣意地发泄着她们的精力与汗水,冲着自己喜欢的男人不断发出求偶的信号。而这其中,受到姑娘们青睐的男人们以丁部落的狩猎队员居多。
仓作为此次交换会仅次于丁奇的人物,他一直都受到各部落男女的关注。男的是把他当做了求偶的竞争对手,女的则把他当做求偶的对象。
这不,求偶舞一开始,仓身前就围上了一堆男女,导致仓都腾不开身跳舞了。
原始社会的男人女人都是思想奔放、性格开朗或者说脸皮厚的人,男人光着精瘦的上身,女人也只在胸前裹了一条兽皮,汗水横流,让布满着黑色汗毛的肌肤在篝火光芒的照射下一片闪亮。哪怕是干瘦如柴的人,也都忍不住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亮一亮肌肉,这可都是一群被荷尔蒙包围的男人,还有被生育欲望冲破大脑的女人。
裹着兽皮的女人不停地用自己的身体触碰着仓,肢体大胆,眼神风骚,甚至有女人将求偶舞跳得更加疯狂,狂蜂浪蝶,展现着自己的丰乳肥*臀。在原始时期,这可是好生养的唯一标准!
女人在疯狂,男人已经彻底疯狂。自己中意的求偶对象竟对自己一点感觉没有,全围着面前那个丁部落的男人在转,这如何能让他们忍下去!是个男人都忍不了这口气,可看到仓周围他的那些队员们,忍不了这口气的男人们也只能忍住。看看对方的粗胳膊粗腿,再看看自己的细手细脚,想想还是多忍忍吧!说不定会有漏网之鱼呢!
女人们对仓持续地发出信号,可我们的仓却对她们没有一点回应,他的目光一直都放在场边一个有些畏缩的年轻女人身上,甚至还试图向那个女人靠近,却被周围那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们给挡了回去,似乎今天晚上他如不献身,就可能过不去她们这道“雄关”!
第170章 部落交换会(霸道)
仓身边的队员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就连壮和熊都郁闷无比,队长可是没有我们强壮啊,为什么这些女人不喜欢我们呢,只有我们的种才能更好地在大荒世界存活啊!
很快,实在受不了眼前女人们热情的仓向他的队员们使眼色,意思是帮他脱身,由大家来对付眼前这些女人。
这可得了?难为我们队长,就是难为我们,现在就让我们来难为你们吧!狠狠地难为你们!丁奇在场外看着他们呼地冲上前,心说真是一群流氓,你们闹洞房呢?
一群野兽急吼吼地挤上前,将女人挤到他们形成的包围圈里,将其他男人挤到包围圈以外,包括仓。这瞬间激怒了那群准备捡漏的男人们,纷纷将矛头指向其他还没有找到对象的女人。
仓顺利冲出女人的包围圈,来到场边那个如受惊小鹿一样的年轻女人身边,如一只老母鸡一脸的保护欲望。边张开双手挡在对方身前,边对着这个女人说道:
“嗨!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一起跳舞可以吗?”
如果被丁奇看到,眼前这个年轻女人只能说是一个十五六左右的高中女生,身材瘦削,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属于中等姿色,可在原始人眼中,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丑女,光生养难这一项都可能把她钉在耻辱柱上。
有些仓皇的女生看着眼前的仓,似乎有些吃惊。她认得这个男人,可以说他是在场丁部落中地位第二高的人。长得还很有男人味,健壮,很有能力,深得部落头领的赏识,好多姐妹们都喜欢他,非要给他生孩子,这群没羞没臊的女人们,比发了情的猴子还要勇猛,到底谁是女人啊!
当然,在部落里,她们确实都是女人,能生孩子的女人,而自己却没有人问津。按好姐妹的说法,是自己太瘦了,前也不凸后也不翘,生养会有些困难,所以自己受尽了部落人的白眼,分给自己的食物都越来越少。
可你们如何能懂我这样一颗同样如小鸟般向往天空的心啊!你们都不让我吃饱饭,我能长胖吗?女人喜欢男人,这是多么天经地意的一件事啊!这次能出来找男人,我可是给部落医巫那老男人找了五天的草药呢。可来到这里后,竟然没有一个男人对自己感兴趣,尤其是第一天晚上,连参加求偶会都没能成功,昨天晚上还被姐妹们给挤出来了。
这群见男人忘姐妹的女人们,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帮呢?考,遇见男人就变成有福自享了!真是被丁部落的人给影响了,大家都开始说他们部落的话了。“考”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不过说起来真带劲!
还好,今天晚上又能跳求偶舞了,这种舞真好看,哪怕不找男人,跳跳这种舞也挺好的啊!只有在这种场合,求偶舞才能让人情不自禁跳个不停。不过眼前这个丁部落的二把手为什么看着贱贱的,难道他想来求偶?
欧!天哪!他喜欢我吗?这怎么好意思呢?
黑水部落的水莲第一次感受到男人的眼光是如此的霸道,带着侵略性,让她的呼吸都有些急促,令她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考,你管我叫什么名字,不过我叫水莲,我喜欢求偶舞,一起跳吧!”
前后有些颠倒的语句,让黑水部落的水莲半天才说清楚,甚至再次将最近丁部落人的口头禅说了出来,看来这类口头禅是会传染的。
“水莲?这名字真好听,来我带着你一起跳舞吧!”
仓其实跳舞有些笨拙,但
在心仪的姑娘面前,他还是希望跳出自己最帅气的自己,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舞蹈。紧跟着仓就跳出一支20世纪80年代年轻人经常跳的迪斯科来,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节拍:
“咚呲、咚呲!哒!咚呲哒呲!咚…”
这是仓他们跟着丁奇学的迪斯科,配合嘴中的节拍,竟是跳出让自己热血沸腾、让眼前的姑娘脸红发热的感觉来。
“考,太帅了!这个男人已经让我入迷,我要和他生孩子,谁都不能跟我抢!”
水莲发出内心无声的呐喊,一双眼睛开始迷离,一层水雾已经遮住她那水灵的眼睛,而她的双手已经情不自禁抚上对方的胳膊,用力抓紧,将还沉浸在迪斯科中的仓从人群中拉了出来。而巨大的篝火前,丁部落狩猎队的一群牲口们,还在挥洒汗水和荷尔蒙。
夜深人静,只有不知名的小虫子时不时鸣叫两声,而远处则传来夜行动物不同的或低沉或高亢或悠扬的吼声。而在交换地外围则传来一声似兽吼又似人声的低沉喊叫声,而在声音所在地,那处白天用来瞭望的树屋平台上,不时传出一串串震动声,平台都跟着抖动起来,还有树上面新出的嫩芽。
春天,真的来了!
不久之后,树屋平台上出现两个人影,搂着肩,相互依偎着坐在平台上,四条腿耷拉在平台下方,晃来晃去。阵阵轻柔带着原始韵味的歌谣从女人嘴中轻声吐出,随着夜晚的风声飘荡出去,将远处河流中刚从冬眠中苏醒没多久、昏昏欲睡的青蛙惊醒。
“呱”地一声,跳入水中,激起一片水花。
歌谣慢慢沉浸,紧跟着就又出现一首普通话的歌: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却是仓将丁部落传唱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唱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听,将自己对眼前女人的爱通过这首歌表达出来,粗犷奔放的仓通过这首歌展现出铁血男人细腻柔情的一面。歌声婉转悠扬,飘进交换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住进每个人的心里,久久不能遗忘。
星光漫射,月上树梢,将这对求偶后的人儿剪影印在夜空中,让那些野战回来的人们嫉妒得不要不要的,可部落之间的传统如此,他们也只能按照部落安排来做。
好多人内心问自己,自己有喜欢的人吗?
窝棚中,丁奇正给小金梳理羽毛。他听到仓在唱那首歌曲,内心忍不住夸了一把对方,这小子从哪里学的,竟懂得浪漫了。殊不知,那天晚上他和医巫鹿一起坐在大石头上的背影,让部落中人无比羡慕,他们认为那才是神仙眷侣。
而在黑水部落里,水泽听到那首歌谣时就知道那是他们部落叫水莲的女人唱的,而紧跟着后面那首歌不用听也知道是丁部落那个落他面子的仓唱的。可这首歌听在他耳中,却如噪音一般,听得他心烦气躁、血液翻涌,恨不得现在就打仓一顿,以解被打被羞辱之仇。
深夜,仓和水莲两人依依不舍,站在交换场地中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直到丁奇实在受不了两人这种状态,只能做出棒打鸳鸯的人,赶紧出声。
“仓,赶紧回来吧,别耽搁人家姑娘还有其他人睡觉!”
丁奇刚说完,两人如受惊的兔子一般闪电分开,而各个窝棚中探头探脑的人也都瞬间缩回脖子,好像有种做亏心事似的。不过刚才那种偷看的感觉,挺不错的,让人忍不住回味。
这
叫什么,偷窥?
等仓回到窝棚中,里面传来一众狩猎队员们揶揄的笑声,搞得仓满脸通红,赶紧窜到自己睡觉的地方,兽皮一蒙赶紧睡觉,竟是有些害臊。考,被这些家伙们嘲笑了,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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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还没等仓睡着呢,从外面传来一声咆哮,紧跟着就是一阵打骂声,然后就飘过来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好像是从黑水部落方向传过来的。
仓仔细一听,顿时满脸怒容,一骨碌爬起来,抄起门口放着的一根木棍就要冲过去。他听清楚了,那个哭泣的女人就是刚刚和他分开的水莲,这让他如何能忍?
可还没等他走出两步,就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拽回来,扭头怒目而视,就想看看谁敢拦着他,却发现是他们的头领,顿时就蔫了。
“可以啊,仓,冲冠一怒为红颜啊!有种!不过不要冲动,让我来!”
丁奇拉住他,调侃一句,然后就走向黑水部落,那里一个人影正挥棍殴打在地上来回躲闪的女人。
“住手!”
丁奇大喝一声,那个人影立马停手,不敢再挥棍打人。
丁奇走上近前,仓也赶紧从身后冲上前,将地上那人扶起来,正是晚上和他一起缠绵的水莲,而挥棍打人的是黑水部落副头领水泽。
“丁头领,你想干什么?我们部落的事不需要其他人插手,还请您回去休息吧!”
水泽怒意未消,却又不敢得罪丁奇,只能压着火儿劝丁奇回去。
仓一听水泽这样说,立马火气上涌,就想冲过去理论,又被丁奇一把拉回去。
“哼,只怕你水泽副头领忘了这是什么地方了吧?我说过,这次是我丁部落主持的交换会。在这个交换会上,不能出现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事儿,更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之事儿。既然你在交换场地打人,我就不允许!难道你想违背在场所有人、各个部落头领认可的规则吗?又或者你觉得你们黑水部落可以为所欲为?所以,这件事我就霸道地想管一管!”
丁奇上来就给水泽扣上一顶大帽子,让对方敢怒不敢言,也气得水泽直哼哼。可水泽就是拿丁奇没办法,甩手将棍子扔一边,回休息处睡觉去了。
仓上下检查了一遍水莲身上的伤,没有骨折,只是有些红肿,回头给她喝点蒲公英茶水,休养几天就没事了。
仓看向丁奇,单膝跪地,向丁奇郑重一礼,恳求道:
“头领,仓恳请您为我和水莲做主!”
旁边的水莲倒也聪明,也跟着跪在地上向丁奇行礼,一副夫唱妇随的架势,看来是认定仓这个男人了。
其实部落中有这种固定男女关系的例子存在,但很少,而且部落间以人口多寡作为评判部落实力的标准,因此女人就成为部落最大的财富。能生养的女人越多,部落的实力也就会上升一个台阶,竞争力也就越强。
丁奇伸手将两人扶起来,看了看黑水部落黑乎乎的休息处,带着两人来到自己部落窝棚外的一处篝火边。他坐下来思考了一会儿,对着水莲说道:
“你喜欢仓吗?”
水莲有些害羞,红着脸说:
“我喜欢他。他对我很好,我在部落中受尽欺负,大部分时间都吃不饱,他们就认为我是一个不能生养的人,受他们的排挤,从来没有感受到温暖。可在仓身上,我感受到他能给予我保护和安全,还有温暖,我想和他在一起!”
第171章 部落交换会(交易)
丁奇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六七岁、后世是一朵花样年纪的女生,内心也是一阵感慨。
真是一个感情小白啊,这要是在二十世纪的高中时期,她可是非常容易上当受骗,一句话说不定就能骗她上床了。这在那个时期可是有非常多的案例,甚至还有被爱情欺骗为帮男友赚钱而去牺牲自己的身体,或者去买卖违禁物品的情况。
很庆幸,水莲生活在原始时期,一个没有感情欺骗的时代。
丁奇又看向仓,还没等他发问,仓就急吼吼地说道:
“头领,我喜欢水莲,我看到她就有一种想保护她的欲望,我感觉她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女人。”
丁奇给了仓一个大大的白眼。
我呸!还想保护人家?怎么不说说你前两天晚上和其他部落的女人讲的话呢,那个想保护人家的男人是谁呢?看来那句老话讲的对啊,宁愿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臭嘴!
当然,这不包括我。
丁奇赶紧将自己刨除在外,我可是大好男人一个,连朵野花都不愿糟蹋的那种!
看着仓信誓旦旦的样子,丁奇认为仓是认真的,因为他没有见过仓有对其他女人这样。既然如此,那就帮他们俩一把吧!
“好,既如此,那你们两人要记住今天晚上说的话,以后不许负了对方,尤其是仓。你们俩要相亲相爱,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心意。去吧,仓安置好水莲!”
第二天一早,丁奇派人去请黑水部落的水泽过来一同吃早饭,丁奇特意交待吃的是陶锅煮的肉,并且是丁奇亲自煮的肉。
本来一大早各部落都在准备回程的事,水泽他们也一样。而且,昨天晚上的事才过去不久,他可是还在生气呢。本想拒绝,可在听来人说是丁奇请他过去吃早饭、并且还是丁奇亲手做的煮肉时,水泽犹豫了。
狠狠咽了一口唾沫,水泽选择跟着来人去找丁奇,一是看看对方找自己什么事,二当然是要尝一尝陶锅煮的肉了。
虽说部落中有一口陶锅,但一直被医巫藏着自己使用,其他人根本连看都看不到一眼,更别说吃一口陶锅煮的肉。这次来交换会,没想到闻到陶锅煮肉的味道,真是太香了,可自己竟然连一口肉都吃不到,真是气煞我也!
还好,这个丁头领不知道想什么点子,竟然要请我吃陶锅煮肉,哼哼,看在煮肉的份上,我就给一个面子。
丁奇老早就站在窝棚外面等着水泽,看到他在一名队员的引领下过来,就紧赶两步,拉着水泽的胳膊热情地说道:
“唉,水泽头领,实在不好意思,因昨天晚上的事咱们之间闹了点不愉快,所以我就请你过来吃个早饭,也算是给你赔个不是,道个歉,希望你不要放在心里去。”
说完,丁奇给水泽行了一个部落通用礼,算是给水泽道歉了。
而这一幕也被周围的人看到,尤其是仓,瞬间眼睛就红了,首领竟然为自己的事给水泽那家伙行礼道歉,这让他心中充满感激的同时又有些羞愧,发誓没有下次。
水泽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丁奇的道歉。不过他看着陶锅咽口水的动作被丁奇看着正着,也知道他一直在馋着这锅里的肉,所以就拉着对方来到陶锅前,坐在事先准备好的凳子上。
一坐在那张凳子上,水泽感觉竟是那么舒坦,比坐或跪在地上舒服多了。忍不住就晃了起来,想试试结实不结实,没想到竟纹丝不动,这让他多看了两眼这个奇怪的东西。
丁奇看他喜欢,赶紧介绍道:
“这叫凳子,是我按照祖先遗留的资料制作出来,它的功能就是让人坐的。如你喜欢,走的时候我让人给你送过去一张。”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人家还送你礼物呢。水泽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多不好意思啊,咱们非亲非故的。”
丁奇瞬间接上话茬,哈哈笑道:
“你看看你说的,还真有点儿道理。不过,很快我们之间就变成亲戚关系了,而这也是今天我请你来的重点。”
水泽突然就蒙了,什么情况?亲戚?怎么就成亲戚了呢?
丁奇从旁边人手中端过来一大碗煮肉,里面除了放有盐,还放了一些菖蒲及去了籽的花椒在其中,去腥提鲜,让煮出来的肉更加美味,勾人的口水。
这可是丁奇第一次使用花椒来煮肉,那味道可想而知,香啊!
水泽更是不堪,本来还在蒙为什么多了个亲戚呢,面前猛地飘过来一阵香气,比之前丁部落人做的还要喷香扑鼻。水泽瞬间缴械投降,不再去纠结亲戚不亲戚的事儿,只盯着眼前碗中的肉块,将刚才嘴中产生的口水不自觉的咽下去。
“水泽头领也知道,昨天晚上我们部落的仓和你们部落的水莲因为求偶舞的事碰在一起,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两人现在你侬我侬,舍不得分开。爱情知道吗,就是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喜欢这个男人,这就叫爱情。所以,我想替仓向水泽头领提亲,允许他们俩在一起生活。”
丁奇顿了顿,想引起水泽的注意力。可发现对方视线一直在那碗炖肉上,不禁有些失望,怎么说他也是一个部落的副头领啊 !不过也好,反正话已经说过,只要他点头就算同意,稀里糊涂地把事办成那也不错。
“嗯哼!”
丁奇咳嗽一声,终于将水泽注意力吸引过来。水泽尴尬笑笑,赶紧将视线从那碗肉上转移过来,点点头示意丁奇继续,却没想到一大股口水顺着咧开的嘴缝流下来,将他胸口弄湿。
这更尴尬了!
丁奇笑笑,忍住恶心,给对方递过去一片鹿皮巾擦口水,继续说道:
“水泽头领,提亲这个词儿是我祖先们一直使用的,就是男方向女方部落提出,迎接女方到男方部落和这个男子一起生活的过程,而这也叫结婚。就像男女通过求偶舞认识进行求偶活动,而结婚只不过是将这个求偶活动固定化,仅限于他们两人,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就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丁奇停下来,让水泽消化一下得到的信息,并给水泽端过去一碗蒲公英茶,自己也趁机喝上两口,讲了半天口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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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泽点点头,示意自己表示理解,看着面前那碗肉的眼神也渐渐变得清明,扭头对丁奇说道:
“丁头领,你说的这种结婚或提亲的方式我知道,现在几个大型部落之间也存在这种通婚的部落习俗,但都是部落中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有这种权利。像水莲这种女人,其实在部落中是不被允许进行通婚的对象,她的价值就是给部落提供更多的人口。所以,我不能同意你的请求。”
说完,水泽学着丁奇的样子,端起身边的茶碗,喝了一口茶,还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很是享受茶的味道。
水泽拒绝了?
丁奇没想到他会直接拒绝,不过看对方喝茶水的样子,提到女人的价值时的表情,应该还有戏。
“水泽头领,你刚才提到了女人的价值,也提到大型部落之间有
通婚的习俗。那我问一句,通婚时男方给女方礼物吗?就是一些实用的东西,比如说石器、食物、工具等作为礼物吗?”
“哦,这倒是有,就是食物或各种猎物。”
“那水泽头领知道陶锅的价值吗?”
“这个知道,对你来说有价值的东西,或者是五个女奴!”
“看来水泽头领非常了解陶锅的交换规则,这样,为表示丁部落和仓的情意,我们愿意送出五个陶锅、十个陶碗、一个陶缸作为两人通婚的礼物,您看如何?”
丁奇看到对方似乎对蒲公英茶特别感兴趣,又轻轻地加上一句话:
“再加一袋蒲公英茶,这是送给头领您个人的!”
说完就挥手示意一名队员去取蒲公英茶,装在一个小兽皮袋中,放在水泽手边。
“这有些难办啊!我只是一个副头领,说话不算数,您看我刚来的时候就有人对我这个副头领不尊敬,还打了我一顿,这就说明副头领说话没有份量啊!”
丁奇一听对方说这个,就知道他还对仓摔他一事耿耿于怀,当即说道:
“你放心,我让仓那小子知道您副头领的厉害,让他当着众人的面给你道歉。您看咋样?”
水泽摸摸自己的下巴,从脸上拽下一根毛发,一口气吹飞。
“噗!”
“我想打他一顿,解解气!”
水泽看向不远处正和队员们一起收拾马粪、鹿粪的仓,再看向丁奇,悠悠地说道。
“哈哈,我当什么呢,打他一顿,没问题。不过既然他俩要结婚,那就高高兴兴完完整整地结婚,万一要是打出个好歹来,那多不好看。”
丁奇看着对方的表情,不像有要拒绝的意思,赶紧说道:
“要不这样,我再拿出一个陶锅、五个陶碗和一个陶罐,作为仓给你本人的赔礼,你看如何?这些赔礼可是给您个人的,咋样?您就同意了吧,成人姻缘,这可是积德的好事啊!”
“这怎么好意思呢,那就这样吧。水莲在部落中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属于那种不太好生养的女人。所以,我能决定她的生死,就像昨天晚上打她一样,如果不是你拦着,那今天早上她可能就是一具尸体。这只是一场交易罢了,你说呢?”
在说这句话时,水泽身上就泛起一种上位者的气息,让人不得不重视那种。可很快,他就又回复到之前的状态,看着眼前那碗肉说道:
“来吧,我可是饿了好久了,吃!”
达到目的,丁奇心中也非常高兴,至于送出的陶器,在他眼中那就是一堆土。能用一堆土和这一碗肉就把水莲娶进部落,赢得她和仓的忠心和敬意,丁奇觉得这生意做得巨划算。
可在水泽心中,他对待即将收回来的东西或人并没有任何不舍,还能获得一顿美味和一个好心情,这太美好了!
一顿早饭,两人吃得也是相当尽兴。丁奇是办成一件事心里高兴,再加上这是他第一次用花椒、菖蒲和盐做调料煮出来的肉,将他嘴中早淡成鸟的味道又给扭转回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期盼过年的时节。
水泽则是因为终于吃上一顿用陶锅做出来的肉食,并且是丁奇做的,没有任何肉腥味的肉,别提有多美味了。对他来说,以前吃的烤肉现在在他眼中跟个土坷垃差不多,丝毫不能提起他的兴趣。现在自己也有锅了,以后要天天吃陶锅做的肉,吃一碗倒一碗那种。而且,肉里面还放有花椒,回头也要多整点,太好吃了!
第172章 部落交换会(婚礼)
事情圆满结束,仓和水莲非常高兴,丁奇也着人通知各部落首领留下来参加丁部落狩猎队长的婚礼,并安排人去打猎,多准备一些肉食。这次不像求偶篝火会,参加的人可是参加交换会的所有人,包括奴们,不仅要够吃,也一定要让大家吃饱吃好。甚至从青鸟部落、红牛部落请人过来帮忙剥皮、切割、煮肉,整个交换场地瞬时成为一个欢乐的海洋。
水莲被她自己部落的女人们围着,将她从上到下打扮得很漂亮。衣服是一件鹿皮衣服,丁部落巧出手制作,这是一个队员平时舍不得穿,一看队长结婚没有合适的衣服,赶紧将自己藏的这件兽皮衣拿出来送给水莲。
鹿皮呈红棕色,看着也比较喜庆,男式女式也不用区分。头发也被收拾干净,借了丁奇的直刀修剪整齐。脖子上挂着一串力部落赠送的兽牙项链,手腕和脚腕上各戴着一对儿兽骨环,而头发上则插着一根金雕的翎羽。至于金雕羽毛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丁奇趁小金不备,从它身上拔下来的。
仓更是在一众狩猎队员回来后被大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脸上的胡须用直刀刮净,头发也稍微进行修剪,看着特别帅气清爽。衣服还用原来的,上面的土或灰直接拿湿鹿皮一擦就干净。
由于没有医巫,丁奇这个部落的头领、大家心目中的荒神就主动承担起婚礼的主持工作。在婚礼开始前将仓和水莲、黑水部落的水泽、力部落的蓝虎头领、青鸟部落苍鹰头领、红牛部落的黑牛头领召集在一起,将婚礼的流程进行了说明。
婚礼流程就是丁奇自己经历过的那种迎亲、拜天地、入洞房,只不过在拜天地前面增加了一个丁奇祷告上苍的仪式,说明仓和水莲的婚礼是受天地承认的,并保佑两人和其后代健康、福运绵长。
自己和水泽要作为男女双方的长辈,要接受两人的礼拜,蓝虎头领做证婚人,黑牛头领做主婚人,苍鹰头领则主持拜天地环节。每个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也都讲解清楚,需要说什么话做什么动作,包括后面的入洞房、闹洞房环节也都安排好,让大家都参与进去。至于最后的洞房花烛夜,只需要仓和水莲两人参与就行,其他人还真不能参加。
在部落的两间窝棚边上,丁奇也安排人建了一间小窝棚作为他俩的新房,收拾得很干净。
丁奇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将结婚仪式固化,并通过各个部落传播开去,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活动,但丁奇可不希望以后出现那种女方向男方索要大额彩礼的事儿,那可就是超出了结婚的本意了。
一切准备就绪,结婚庆典正式开始!
仓这个新郎骑着那匹栗色马,牵着一匹白色的母马,在全体狩猎队员的簇拥下来到黑水部落休息区外,准备迎接新娘回没有几步远的部落。骑着高头大马迎娶水莲,规格上也算是上来了,不算辱没了对方。
狩猎队员站在休息前面,跳着一种不知名的舞蹈。隔着远,丁
奇只好问身边的蓝虎头领,对方解释说这是歌唱春天之神的舞蹈,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动物们都进入求偶的时期。所以这个也算是特别吉祥的一种舞蹈,适合这个场景。
舞蹈过后,黑水部落出来一个女人,亮开自己的嗓子唱了一首歌,寓意是欢迎远方的朋友,也算应景。之后水莲在部落女伴们的陪伴下款款而出,不过看到要让她骑在一匹白马背上,也是吃惊不小,一是从没有骑过有些担心,二是对仓这个之前没有说的内容感到惊喜,瞬间对仓更加喜爱了。
在仓的安抚下,水莲坐上马背,仓拉着白马的缰绳骑马先行,通过几十米的空地,直接回到部落窝棚外。下马后,站在一个架子前,上面摆放着三头不一样的动物,算是敬奉上天的三牲。栗色马和白色母马被人拉回马圈,却不想小二黑竟在那里咴儿咴儿地叫着,就好像一个小地痞在吹着流氓口哨。
丁奇同样站在前面,开始执行身为部落医巫的职责。前面的内容就是以荒神的身份祈求上天保佑部落万民,让大家能有衣穿有食物吃,生活越来越幸福,不要有压迫有杀戮。紧跟着就提到结婚是天地赋予男女的权利,只要是真心相爱,就不应该被剥夺这个权利,并提倡部落之间多多鼓励男女结婚,固定男女之间的关系,这样才可使人类纲伦有序、后代更加健康。最后则说明这场婚姻受到了天地的承认,大家应予以祝福,并要多向两位新人学习,勇敢走出这一步。
这个仪式很神圣,在场的七八个部落二百多号人全都参与,想必肯定能传播得更远吧,这个结婚的概念已经在大家心里面萌芽生根,以后能接受的人会越来越多。
仪式结束,丁奇和水泽一起坐在仓两人前面的凳子上,准备接受新人的参拜。而主婚人和证婚人也分别上场祝贺祝福两位新人,希望他们能早日为部落人口发展大计贡献一份力量。
然后苍鹰头领作为执客主持了拜天地仪式,亮亮的嗓音传开来:
“一拜天地!”
两人规规矩矩对着架子的方向弯腰行礼,满脸严肃,仿佛代表两人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并祈求上天保佑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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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拜高堂!”
对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丁奇这个做法无疑给大家讲了一个新鲜事儿。父母不在,部落头领就暂代了这个职责。但这个环节无疑给大家心中扎进去一个疑问,那就是自己的父亲是谁?不能再让自己的后代不知道父亲是谁。
“夫妻对拜!”
两人在对拜时,早有各自的男女伴上前摁着他们的头,让两人狠狠撞了一下,这也让整个拜天地的环节热闹起来,欢乐许多。大家看着闹了个大红脸的两位新人纷纷哈哈大笑起来,黑水部落和丁部落之前的那些不快似乎也被冲淡了不少。
“送入洞房!”
苍鹰头领一声令下,狩猎队员和其他部落的一干男女们簇拥着仓和水莲来到
“洞房”那里,相互拿话撩拨着,一些 “别有用心”的人按照之前丁奇的交待,给新人出着难题,挑拨男女双方,将一群做不到的牲口们急得团团转,各种哄笑声不时传出“洞房”外。
而外面,此时又是另一番光景。熊熊燃烧的篝火似乎将整个天空都映红了,就连那些野兽们都很安静,收敛了性子,或看或听或遥望那处光芒万丈的场地。
大篝火外边,又有一排十几个小火堆,上面架着木棍穿着一头头猎物在那里烤制。而没有参与闹洞房的人们,则围着火堆跳舞,这是婚礼,肯定还是求偶舞,气氛特别热烈。这其中还有几对儿男女关系比较明确,似乎他们也想试试结婚的滋味。
整个婚礼的气氛在男女主人翁出现在场中时瞬间到达顶峰,舞蹈、歌谣、节拍充满整个庆祝场地,就连丁奇也和一众部落首领们进入舞池中央,和大家共同欢乐。
没有美酒,只有兽肉,但这丝毫泯灭不了众人的热情。
整个婚礼的欢庆模式在一首舒缓的歌谣《在那遥远的地方》中进入尾声,此刻这首歌已经被大多数人所熟悉并传唱,相信等他们回去之后,这道歌会传播得更远。
一对儿新人在众人的陪伴下回到自己的“洞房”中,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安静了下来,只余下篝火哔哔剥剥的声音不时响起,大家连呼吸都放慢了,竖着耳朵在听“洞房”中发生的事情。
有偷笑,有窃喜,也有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期待发生点什么的感觉。
啊!
突然,从“洞房”中传来一阵惊恐的男人叫喊声,紧跟着就从里面冲出来一个身影,一个男人抱着兽皮衣服光着身子跑出“洞房”后却又有些进退两难。
他惊恐地喊道:
“蛇,里面有蛇!谁放的?”
仓刚问完,外面所有人都哄笑起来。用一条刚刚苏醒没多久的蛇来捉弄两人,这是场中除他们俩之外其余人全都知道的事儿,没想到仓确实中招了,用他的狼狈样给大家带来了欢笑。不过里面的新娘子却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只见她拿着一根烧火棍对着蛇头就是一阵劈砍,直至死方休。嘴中还不停地说着丁部落的口头禅:
“考,吓死你老娘了,不过你就这点水平?被一条蛇吓成这怂样?还不赶紧滚进来,把蛇扔出去!”
霸道、威猛、泼辣!这忍不住让丁奇想起“家有悍妇”四字,内心只能替仓表示默哀!
一个恶作剧,让大家看出两个人的不同表现,而这也成为仓的一个笑柄被大家所熟知,只不过狩猎队员没有一个敢吭声的,如果被丁奇知道,少不了受几顿皮肉之苦,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用“摧残”两字来形容一点儿不为过。
笑过,闹过,一切都要成为过往,每个人也都要走向新生活!
而这个婚礼的模式,也只是丁奇儿时记忆中对婚礼的观感。
第173章 宣传科干事
第二天,各部落收拾行装,朝着自己部落方向回程,能搭伴的也一起搭伴儿,路上也有个照应。同时各部落也答应尽快抽调人员去丁部落支援,不管是为了一些技能也好,还是为了食物也罢,总之去一趟丁部落绝对是物超所值。
黑水部落和灰石部落一起搭伴朝灰石部落赶去,丘和古隆两个部落搭伴而行,青鸟部落拉着红牛部落准备下午再走。力部落则按照之前和丁奇说好的留下来,他们头领蓝虎将要接受丁头领的教导,学习如何制作粗盐。黑水部落走之前,丁奇专门交待水泽头领,可要提前将那六十个奴准备好,他会专门去一趟黑水部落交换物品,并将这些奴带回去。
力部落带来的力石除了和其他部落交换以外,余下的将全部交换给丁部落。因此,丁奇准备借助这个机会,将力石全部转换为粗盐,一是展示制作方法,二是为了方便携带。至于精盐,就看力部落有没有这个本事制作出来。
粗盐的制作方法和精盐的制作方法,可以成为一个部落安身立命之所在。蓝虎头领为人端正,在原始部落中也算是一个比较超前的头领。丁奇认可他,所以就将粗盐制作方法告诉对方,一是为结交,二也是为了节省人力与时间,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自己只需付出稍微多一些的代价即可用更多的时间与人力来发展其他事情。
眼前的五口陶锅中,水已经沸腾,丁奇指挥着蓝虎头领挑选出来的五名得力骨干将一些之前碎成小块的力石或者说盐矿石倒进锅中。盐矿石很快融化在滚烫的沸水中,只余下一些渣滓在沸水中翻滚。
继续向里面投入盐矿石,并不断搅动盐溶液,直到这口陶锅中盐的溶解度达成顶值后不再投放盐矿石,继续搅动溶液直到盐晶析出,没有一点儿水分为止。而那些渣滓则沉在锅底,被分离出之后,和析出的盐晶分开。不过这些白花花的盐晶上面也覆盖了一层黄色的杂质,需要刮除掉之后才能保存。
可这一切看在蓝虎头领眼中,满是不可思议。要不是之前丁奇有讲过原理,恐怕他都不会把眼前这白花花的盐与之前的力石联系起来。这东西对他来说只有两个字:神奇!
太神奇了!自己亲眼见证了这一切,从有形的物质到消失,再从消失到白色的盐,这一切只能用神奇二字形容。
在丁奇的示意下,蓝虎头领颤抖着手,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点白色的盐放进嘴中。那股力石特有的腥咸味道直扑鼻端,是力石的味道,却又比力石好吃,苦味很少,杂质也早已被分离开。看着这些,蓝虎头领跪下来,在场的其他力部落人也跟着跪下去。
“上天啊!感谢上天让我们遇见丁奇头领,感谢丁奇头领的慷慨和无私,让我们力部落知道盐的存在和制作方法。力部落将作为丁部落最忠实的朋友,永远一起共进退!”
经过最近几天和其他部落的交流,结合今天力石化盐这神奇一幕,蓝虎头领最终确定,丁头领就是荒神!就是他和医巫两人寻找的荒神!
当然,这也不是唯一一条!
还包括能驯养这么多的马匹和鹿,制作出有用的工具,如雪爬犁、背篓以及陶器,甚至给仓和水莲修剪头发的直刀、搭建窝棚用的木头上齐整的切痕、比丘部落的弓还强大的弓箭。这些都不是一个普通的部落能做出
来的,甚至就连黑水这样的大型部落都没有。
就连丘部落制作的那种让自己吃惊的弓箭,也只是让丁头领稍有些震惊罢了,那种震惊就好像自己拥有力石,却看到另一个部落也拥有类似的力石一样。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丁奇竟然大公无私到将一些部落拥有的关键技能传授给其他部落,这才是蓝虎头领确认丁奇就是荒神的原因。他不像原鹿部落的奔等人见过丁奇最开始的荒神形象,他是从丁奇的行为猜到的,而且还加上自己的印证和判断。
丁奇将蓝虎他们扶起来,笑着说道:
“感谢各位看得起,将我当作荒神,所以我就要把荒神的宗指传播出去。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共担,相信很快就能将部落发展起来,让大家过上能吃饱穿暖的生活。”
蓝虎带来的力石或盐矿石很快就被处理完毕,制作出来的粗盐装在几个陶罐中交由丁部落保管,随后他们就带着丁奇提前预付的十五个陶锅、近五十个陶碗、十个陶罐返回力部落,他们还要在天黑前追上丘和古隆两个部落,这原本是三个部落商量好的事。
蓝虎头领非常高兴,此行收获颇丰,不仅收获丁部落的友谊、获得盐的制作方法,关键是丁头领赠送给他一匹黄色的母马,算是给他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自己也算是丁部落外第一个拥有马匹的部落吧,以后也可以把这些信息传播出去,说不定哪个部落就会驯服马和鹿呢!
到时候用盐多换一些回来,除了自用也可以作为交换的物品,就像这次丁部落提前预付的陶器,肯定可以得到非常多的交换物品。荒神可是说了,他那里什么都需要,盐、兽皮、有用的矿石、消息等都可以进行交换。
交换地中,只余下丁部落、青鸟部落和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将红牛部落留下来,主要目的是为了将红牛部落也拉拢到丁部落中,这是和丁奇商量后做出的决定。
在丁奇给力部落讲解粗盐提取技术时,苍鹰头领就拉着黑牛在一起沟通加入丁部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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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咱哥俩可是认识好久了,咱们也都互相知根知底。实话告诉你,我们青鸟部落准备加入丁部落。”
苍鹰刚说完,黑牛就吃惊地站起来,瞪着一双牛眼说道:
“此事当真!?”
苍鹰知道黑牛会有此表现,噗嗤一笑:
“那还能有假?我已答应丁头领,这次回去就召集部落全体迁移到丁部落所在地。荒神可是说了,部落融合在一起,每个部落还保留自己部落的名称作为姓氏。比如我们青鸟部就姓青,丁头领他姓丁,如果你们红牛加入进来就可以姓牛,这样做也是为了方便区分大家的归属。
就像结婚一样,以后一个姓氏的不许结婚,这样我们的后代也能更加健壮,不用医巫再一个个用石板记忆,而且也使大家不要忘记自己的部落!虽说融合在一起,姓氏内部也要进行自我管理,大家生活在一起,力量更强大,而且还能享受部落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甚至还有一些不可言说的大杀器都能人手一件,就连驯养的这么多马匹都能选择,荒神可是说了,加入的部落头领可是每人一匹马呢!”
苍鹰越说越兴奋,因为这是丁奇答应他的条件,而黑牛也是越听越震撼,丁奇可是做了非常大的让步啊!还
有大杀器?这会是什么呢,肯定比现在明面上放出来的东西要厉害吧!
“还不止这些,荒神说这个部落联盟和之前与灰石部落的联盟不同,这次是真正的融合。部落联盟融合后,整个部落联盟会建造一座城,这个城我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可荒神说城是能够保护大家不受猛兽侵害、让大家能够安心住在里面的建筑。城外面建有一种人可以在上面走的墙,不仅可以防野兽,还可以防止食人部落或者敌对部落攻打,住在里面的人非常安全。”
黑牛脑袋已经转不过弯,听到“城”这个字眼,他实在想像不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能够保护住在里面的人。
苍鹰端起身边的茶碗,猛灌一口,缓口气继续说:
“至于食物,除了我们之前见过的各种肉类外,还会有一些植物的果实作为我们平常吃的食物,荒神可是说了,这些植物果实将有很大的可能取代我们吃的肉。我们不需要来回跑,只需要将这些植物‘种’出来就能够满足许许多多的人吃饱肚子,不用再冒险去打猎。
人人都有房子住,人人都有食物吃,这,将会是一种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啊!以后就不会再发生族人被野兽咬死、被冻死甚至被饿死的情况出现,小孩子也能够平安长大,老人们也能活得更长久。”
苍鹰越说越激动,甚至感觉自己都被刚才自己说的给吓住了,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他也充满了期待。
“你觉得如何呢?一起加入这个部落联盟吧,让我们一起为了自己的部落、自己部落的成员谋求一个美好的未来吧,想想到时候大家过的日子,用丁头领的话说,那是幸福的日子,他还说这是一位伟人说的话:幸福就是奋斗出来的。奋斗的前提是我们大家能够融合在一起,拧成一股绳、攥成一个拳头,团结在一起,就能够实现幸福的日子!”
苍鹰说的话确实具有感染力,如果丁奇在这里,肯定会为他说的话击掌相庆,这可是一个好苗子,宣传科干事啊!
黑牛被苍鹰说得极为心动,他其实也早已看出丁部落有与各大型部落比肩的发展潜力,这么多实用的工具、大公无私的精神,包括之前慷慨赠送渔网解了部落下雪之后极有可能的食物危机,避免自己部落成为奴。这些,也只有荒神才能做到,能够跟着荒神,肯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至少,现在丁部落的人就处在幸福之中。
“苍鹰,我明白你的好意,经过这几次相处,丁头领做的一切确实是在为每个部落着想。这次回去,我会找医巫商量,同意的可能性极大,到时候我也会带着部落全体前去丁部落和你相会!”
黑牛别看说话瓮声瓮气的,但也极有决断力,只是碰到他那医巫老爹让他相应矮了一截,谁那是他爹呢?
丁奇和蓝虎头领那边事了,黑牛和苍鹰也达成一致来向丁奇告别。
看到苍鹰脸上的笑容,丁奇知道红牛部落加入丁部落的可能性已达到九成以上,也不多说,直接握着黑牛的手说道:
“黑牛头领,我在丁部落等待红牛部落全体人员到来,必让你们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
丁奇向黑牛深情地说道,同时扭头看向苍鹰头领,他也会让青鸟部落一起感受到家的温暖。
第174章 伏击
看着红牛部落逐渐消失在视野中,丁奇安排人员开始收拾行装。他自己带领一个小队和青鸟部落一起回去帮助他们搬家,另外由仓和熊带领的两个小队则轻装简行骑着马带着武器跟在力部落和红牛部落身后沿途护送,当然这两个部落不知道身后有人。此处则留下一名队员和仓的老婆水莲两个人看管那些交换过来的奴,由奴来照看那些驯鹿妈妈们可以离身的小崽子们。
其实,原始社会的奴并不会逃跑,只要有点吃的,他们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独自逃到山林中,不是没有反抗意识,而是他们知道他们对抗不了残酷的大自然。而且,丁奇已经安排仓给他们这些奴们开了一场思想教育课,不说特别成功,但其中不少人已经在向丁部落靠拢,尤其是那句“跟着荒神有肉吃”这句话,更是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不少。
丁奇总觉得水泽他们的黑水部落出现得太突然,明知有交换会还不带交换物资过来,这很容易让人产生疑问。对于小部落来说,他们不敢问也不敢说,只能祈求自己不成为黑水部落的打击对象。但丁奇还是打算和黑水部落刚一下,交换会结束,可以再得到一些奴,来自黑水部落的奴,关键就是看对方有没有这个胆。
队伍撒出去,丁奇带着鼠和他的小队骑着马在前开路,身边的青鸟部落则每人牵着一头驯鹿,高兴的他们跟麻雀似的,叽叽喳喳。每头驯鹿都拉着一架雪爬犁从刚冒出头的青草地上走过,留下两条清晰的深色印迹。
远处,一群群动物从它们的栖息地跑过,躲避着这群不速之客,尤其是人骑在马上的形象将它们吓住,人与兽的组合,只能是另一种更加凶猛的野兽。
轰隆隆!
一阵马蹄声传来,对于习惯了这种声音的丁部落众人来说,隔着很远就能判断出来这是马蹄声。很快,两个骑在马背上的身影出现在大家视线中,当先一匹大青马直奔众人,不停地朝众人挥舞右手。
丁奇视线好,在对方出现的第一时间就知道那是几个月不见的白牙,虽然胡子有些拉碴,但精神看着不错,并且骑在马上的身姿看着帅气,感觉比身边的鼠看起来俊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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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方挥舞右手的动作倒是提醒丁奇,应该制作一面旗帜,属于丁部落的旗帜,这样能区分出自己的队伍。虽说目前只有自己的部落有马,但就像丘部落有弓箭出现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哪个部落也会拥有大量马匹。丁奇觉得自己的出现,似乎将原始社会的发展速度提升了,难道这也是蝴蝶效应的结果吗?
两边的队伍快速接近。
“吁~”
希律律~
一阵人喊马嘶,白牙当先跳下马来到丁奇跟前,拜倒在地:
“白牙参见头领、荒神!”
丁奇将白牙扶起来,上下左右来来回回看着白牙,把他看得都不好意思,才哈哈大笑道:
“哈哈,这几个月不见,白牙倒
学会害羞了!”
众人也哈哈大笑起来,倒是闹了白牙一个大红脸。
“嗯,除了害羞,看着更结实,更成熟了,还有一股子杀伐果断的劲儿。说说看,这几个月时间,是不是发生不少事儿。”
丁奇夸赞一番,示意大家都上马跟随,继续朝前走。
丁奇在到达交换地的第一时间就派了一个原白牙小队的人带着两匹马,前去通知白牙来这里,没想到在半路上遇见。
“头领,倒也没什么大事。您回部落之后,矿场那边的事情进展也比较顺利,每隔五六天就能炼一批铜板出来,现在积攒的铜板就有近六十块。”
白牙先是将矿场的情况做了说明,丁奇按照铜板的重量做了测算,这批铜板都能有三千公斤重,这可是不少啊!
丁奇给他一个大大的赞,让他继续说下去。
“这批青奴出了不少力,挖矿石、砸矿石、熔炼矿石都出了不少力,有丰富的食物供给,这群人都长了不少膘呢。通过劳动他们身体也壮了不少。狐可是把丁部落当成了自己的家,对这群他原来的族人要求也特别严,不允许有人偷懒,有时候还要加班加点干活。”
说到这里,白牙稍微皱了下眉头,策动着身下的大青马,说道:
“可能是狐要求太严吧,激起了部分青奴的不满,这部分青奴趁着我带人出去打猎,纠集了五六个人打伤看守他们的狐想逃跑。但他们没想到,那天我会回来特别早,还没跑多远就被我带人给追上。领头的人想反抗,却也没有得逞,被我和队员们绑了带回去。为了震慑住这群青奴,我直接将逃跑的领头人当众给杀了,算是将这群人给压了下去。”
“不过,事后我也将狐批评了一顿,不允许他再做出过激的行为来刺激奴,免得再造成奴们逃跑的事件发生。”
白牙讲矿场发生的事情说完,又补充了一些其他的事:
“除了看管青奴,狩猎队员日常的训练都没有落下,箭术、格斗等都有提升,现在打猎对大家来说都不费太大力气。前一段时间,我们合力将一头闯入矿场的剑齿虎给干掉了,这也极大提升了奴们的士气、归属感和安全感,我估计现在就是撵他们走,他们都不会走呢!”
白牙说得兴起,周围听的众人也很是开心,矿场能够顺利发展,对部落就是一大助力。
丁奇此次前往青鸟部落,除了帮助他们搬家之外,还有一个打算就是带着驯鹿来运送矿场生产出来的铜板,这些可是部落快速发展的保证啊!
其他两个小队可是接受了丁奇的命令,在力部落和红牛部落度过危险期之后,他们就会向矿场进发,准备和丁奇汇合一起运送铜板回部落,并由鼠小队接替白牙他们驻守矿场,继续炼铜。
时间往回移,就在红牛部落和力部落出发时,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交换场地外的一片丛林中藏着五六个黑水部落的人。
他们被水
泽派过来监视从交换场出来的人,看那几个小部落出发的时间和方向,并在确定之后告诉他们的副头领。结合之前他们看到的情况,在看到红牛部落是单独一支队伍回程而力部落则向丘和石隆部落方向行进时,这五六个人迅速转移位置,在红牛部落看不到的位置追上前面已经走了大半天的黑水部落和灰石部落众人。
只不过,这几个先行的黑水部落探子却是不知道,丁部落又派了两个小队分别跟在红牛部落和力部落身后,保护他们回家。
水泽得知几人探知的情况后,命令一个由水蛇带领的三十几人小队在红牛部落的必经之地上设伏,将红牛部落获得的交换物抢走,并视情况多得到一些奴。
至于剩余的其他人则在一名叫水蛭、身材魁梧的人带领下,快速插向丘和古隆两个部落,务必要在力部落还没有和这两个部落汇合前将这两个部落抢劫一空,不留活口。得手后,至灰石部落碰头,再一起回本部落。
在水泽的印象中,丁部落不能打,但是这几个小部落总是可以随便拿捏,将他们交换到的陶器、力石抢回去。至于力部落则暂时不能动,按照各大部落之间的协议,力部落就是给他们生产力石和提供奴源的部落,等他们发展起来就联合过去收获一次,永不会让他们发展到大型部落的那一天。
不过看目前力部落的发展势头,又该到收获的时间了。水泽如是想到。
丛从中,水蛭已经潜伏在这里有了小半天的时间,他是水泽手下最强大的一名勇士,作战勇敢,狩猎技术高超,所以这次伏击由他带领,这也是水泽充分相信他能力的一个表现。
来之前水泽一再交待他要小心行事,同时要多注意丘部落那种叫弓的武器。这种武器他们是第一次见,不过他们副头领利用交换会对这种武器进行了深入了解,包括材质、制作方法等。这种竹弓具有一定威胁,但威胁不大,只要靠近持弓之人,他们就可以任意宰割对方。
如果丁奇知道水泽是这样一位心思细腻之人,说不得就会将这群黑水部落副头领和他们的族人留下来了。原始时期,竟然有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观察就能得到弓的材质和制作方法,那这个人是何等恐怖?称之为妖孽也不为过,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那绝对是学霸!
所以,按照水泽的提示,水蛭将自己的手下全部分散在这片丛林边缘,而在丛林外面就是丘和古隆两部落的必经之地。对于隔三差五就来一次抢劫活动的部落众人来说,探路这种事,可谓是再熟悉不过。所以,只要这两个部落出现,那他们就逃脱不掉被杀的命运。
不一会儿,一阵脚步声响起,自己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一名手下飞快地跑过来,并向大家示意目标出现了。不用提醒,其他人都已做好准备,只待他们进入自己设置的伏击圈,狩猎就将开始!
狩猎自己的同类,没有活口!
第175章 短兵相接
不远处,丘和古隆部落正一前一后呈箭头形状朝前行进,古隆部落在前,丘部落在后,每个人都手持武器,警惕着周围。尤其是丘部落,他们手中的竹弓数量比来之前多了三把,被分配给部落中最强壮的三个人使用。
不过严格来说,多出来的三把弓不是竹制的,而是木制的,并且是丁奇在看到丘部落使用竹弓之后安排人连续两天做好的三把弓。相比较他们的竹弓,长弓质量肯定要强很多,但和丁部落精心制作的长弓相比还林差许多。一是材质的问题,二是时间短,仓促而做质量难免有所下降。
可丘部落的头领商在一无人之处拿着丁奇递给他的长弓试射一箭之后,跪拜在地的他于心中将丁奇视为部落的神明,第一时间承认丁奇荒神的身份。
他来到交换地之后,通过与青鸟、红牛等三个部落的交流,他们得知丁奇就是荒神的事实,这让他们一时没有接受。不过随后看到的一切让他怀疑自己之前的看法,越来越相信这一切只有上天派下来的神才可以做到。而这一把长弓的出现,成为压倒他心中疑问的最后一根稻草,认可丁奇就是荒神!
同时,在他心中迅速萌发了一个念头,那就是想加入丁部落,和丁部落一起发展!不过他还不能做主,需要回去和医巫商量一下,只有作为部落精神支柱的医巫也同意了,这个念头才能成真。而且,他不用担心丁部落不接受自己,他可是侧面打听过,丁部落正需要更多的部落加入呢!
这个一前一后的箭头队形是出发前,荒神叫上自己和古大,偷偷告诉他们几个部落回去的路上可能会遭到袭击,因此要他们做好防护,并将这个防守和进攻兼顾的队形告诉他们。这让商和古大两人发自内心对丁奇表示感谢。
他们的速度不快,一直按照和力部落商定好的速度匀速行进,只要在天黑前找到一处供三个部落休息的安全地方即可。不过长时间精神紧张地赶路,让众人疲累不堪,神情难免有所放松。
呼啦啦~
呦呦~
前方一片丛林上方,一群不知名的鸟儿飞上天空,十几只梅花鹿呦呦叫了两声慌乱地逃向远离丛林的一片灌木丛中。这让众人精神猛地一震,古大一举手,他身后的古隆成员迅速集结到他前方,排成一排,手持木矛、石斧,紧张地朝那片丛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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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丘部落持弓的十余人插缝站在他们身后警戒,其余人则分做两队,一队三人手持竹矛朝那片丛林搜索,剩下七八人则在商的带领下护住两翼。至于战斗力较弱的女人们,也各持着木矛、竹矛处在后方,防止有人从背后发动袭击。
三人越过几处灌木丛迅速逼近那片丛林,行进间动作有些相互掩护的味道在里面,配合上比较默契。
嗖嗖嗖!
丛林中突然飞出三把石斧,旋转着发出怪异的声响向三人极速飞去,声未到石斧
已临身。
噗!
啊~
一人反应不及,被一把石斧直接砍在胸口倒在地上。其余两人一人扑倒在地躲过一斧,另一人则大吼一声,将竹矛挥过去,挑飞那把石斧,不过飞旋的石斧力量震得他双手颤抖不已。
骤然遇袭,两人躲过一击之后迅速靠近倒地之人,扶起他就欲向后面冲去。可还没等他们转身,丛林中就冲出来一大票人,径直冲向两个部落,嗷嗷叫着,如同捕猎时一样。
突然冲出的一大群人将古大和商他们吓了一大跳,不过他们也很快调整过来,大喊一声猛然前出冲向三个外围的丘部落成员,而他们俩身后的人却按兵不动,紧盯着敌人。
十几名弓手张弓搭箭,准备射向敌人。而手持长弓的三人则将目标转向冲在最前面的敌人,约摸距离,其中一人射出一箭,竹箭飞出三十五步远之后就迅速下落,落点离敌人三步远。
丁部落仓促制作的三把长弓有效射距为三十五步,远低于丁部落自己精心制作的长弓,不过却比丘部落的竹弓射距要多出一倍。这三箭之威,却是把黑水部落伏击之人吓了一跳,不过却没有阻挡住他们前行的脚步。
长弓三人组迅速向前迈出三步,此时的敌人也已经逼近有五步之远,即将冲到之前丘部落三人身后。
咯吱吱~
长弓被快速拉开,发出咯吱声,三人稍一瞄准就松开右手,手中竹箭抖动着跨越双方之间这短短的三十五步,噗噗两声,两箭中的,一箭偏失。
一个敌人被射中胸口倒地不起,挣扎一阵后就气绝身亡,另一人被射中大腿,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啊啊叫着发出惨绝人寰的叫声,竟让其余正在冲锋的黑水部落众人脚步一滞,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可在身后水蛭的吼叫声中,停滞的众人又赶紧向前冲去。
三人组看到受伤倒地之人竟能让对方受阻一阵,心中也是兴奋起来,不需多说,三人开始瞄准黑水部落成员身体射去,不求击杀,只求将人射伤,以达到阻滞敌人,给己方人员赢得抢救伤员的时间。
如果丁奇在这里,非震惊得从原始社会再穿回现代社会不可!这哪是原始人啊,连狙击敌人、造成心理恐慌的战术都会使用,这要是放在现代军队中,绝对的狙击高手。看来,长期的狩猎生活,练就了原始人自己的战斗本能。在拥有更加高级的武器之后,他们本身将爆发出更加令人瞩目的战斗力!
噗噗噗~
三人连续发射三波竹箭,命中七人,其中两人当场毙命,另外五个受伤倒地的人则跟被杀的猪一般,惨叫声不绝于耳,生生将黑水部落的人吓住,停在原地不敢向前。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人会倒地,有些会直接死亡,他们只看到被伏击之人举起一根木棍,很快自己这边就有人倒地喊叫。这种不可解释的现象将黑水众人吓住,甚至开始打退堂鼓
。
而处在黑水众人后面的水蛭则快疯了,他知道丘部落有一种叫弓的武器,可水泽副头领不是说了吗,弓的射程比较近而且近身之后就不怕了。但是现在那三人的射程可是比之前说的多了一倍,这就让他无法理解和接受,他相信头领说的,但现在事实上发生的情况却超出了他的认知。而这也造成了他对战斗的误判,稍微一耽误的功夫,商和古大两人已经将之前出去探索的三人组救回阵营。
战机稍纵即逝,水蛭知道自己错失了良机,但在看到己方人员仍比对方多出近一倍时,他觉得仍有干掉对方全部人员的可能。他可是知道,如果不能快速将对方消灭在此处,被对方给逃了,那么他们黑水部落的名声可就臭了,没有部落再敢和自己部落打交道。甚至有可能激起其他一些中小部落联合起来攻打自己部落,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旋即水蛭继续发出信号,命令自己部落的人向前猛攻,势必要阻止对方逃走。对了,他们有这种远攻的武器,自己也有啊,刚才的飞斧可是一击建功呢!
“将石斧扔出去!”
命令下达,手中有石斧的人立即攒足了劲将石斧扔出去,铺天盖地竟如下了一场小型的石斧雨。
啊啊啊~
不断有人被击中倒地,在没有发明盾牌之前,弓箭或者石斧抑或飞矛都是无解的存在。只能相互发动攻击,如电脑游戏中设定的敌我双方一般,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掌,你来我往,直至一方撑不住。在原始时代,这是残酷而又血腥的一幕,却被丘部落的弓手给抹除。
弓手在头领的命令之下,快速拉弓射箭,将怒火全都丢在靶子身上。竹箭的威力虽弱,但他们造成的心理攻势却十分威猛,伤口虽小,可造成的心理恐惧却十分巨大。
不过在水蛭的命令压迫之下,黑水部落众人冲破弓手的距离封锁,迅速逼近到近前,开始短兵相接。
近身战,更加残酷冷血。
没有人后退,都使劲将手中的木矛或竹矛捅向对方的身体,只求将对方身体中的鲜血洒向空中,带来更大的恐惧盛宴。但黑水部落的人注定失去希望。
被围困在中央的弓手仍将手中的箭见缝插针射出去,而这对于黑水众人来说就像一只刺猬,怎么都不好下口。
一箭!两箭!三箭!直至许多箭后,黑水众人的士气一下子就崩了,哇哇喊叫着冲向远处,不敢再靠近。
水蛭看着逃回来的手下,一直在后方指挥的他也是无奈,恨不得自己变成三头六臂的怪兽将对方一口给吞了,可惜这只能想想罢了。
对方拥有这种能远程攻击的弓,还有同样不弱于自己手下的木矛手。虽说他们伤亡不少人,但他们的士气一直如虹,没有人后退。所以在水蛭看来,这就是自己部落第一次进攻失败的原因吧!
第176章 杀戮进行时(一)
在丘和古隆两个部落的防御阵形中,商对长弓三人组中一个身高臂长的人轻声说道:
“翎,看到黑水部落最前面那个人了吗?对,就是长得比较壮、来回走动的那个人。我们掩护你,你寻找机会看看能不能用将他射杀。如果能将他杀了的话,他们这群人将会不攻自破!”
“好!”
名叫翎的丘部落人回答得干脆利落,当即举弓指向水蛭,寻找机会,箭头随着对方的身形而移动,眼神专注,仿佛一只伏在暗处的猎豹,只待猎物放松警惕就会立即亮出自己的爪牙,将对方一击毙命。
水蛭非常愤怒,本方这么多人都没有把对方干掉。原本在他眼中弱小如鹌鹑的部落,一转眼竟成为一头满身都是硬刺的豪猪,还懂得抱团,不再像以前一被攻击就如鹿一样散乱开逃跑。恼怒如他,张嘴就来了一句:
“对面的,赶紧放下武器,要不然等我们的人一到,就将你们全部杀死。现在还有机会投降,成为我们黑水部落的奴。”
嗡~
他刚说完,对面的人就是一阵骚动,这让他心中一喜,看来是自己的威胁有效了,立即前踏一步。
“放心!我说话算话,只要你们现在投降,我保证不杀你们,只是成为奴。黑水的奴,吃的好,穿得暖,干活还少,天天有肉吃!来吧,放下武器吧!”
对面的人再次发生骚动,人们说话的声音大了起来,甚至有争吵和呵斥声传来。
丘和古隆部落的人有些躁动,显然是有人承受不了压力和水蛭的诱惑想投降。商和古大立即大声呵斥,将有些意动的族人给压下去,避免自己的阵形出现松动,给对方以可趁之机。荒神可是说了,只要自己阵形不动,对方就拿自己没办法。
水蛭非常满意自己的威吓效果,在自己人面前来回走动,看到对方有些骚乱,继续说道:
“现在给你们十息的时间做决定,十息之后如果没有投降,那你们就放弃成为奴的机会,等我们的人一到,立即将你们全部杀了!你们选择吧!”
可这次话说完后,对面的人却没有一点儿回应,仍然如之前一样戒备着,没有因为他的威胁而有丝毫动摇。这让水蛭有些急躁,怎么就和之前不一样了呢?难道威胁还不够?那就让手下出来挑衅他们。
水蛭站回自己人中间,他的手下开始上前谩骂、威胁、恫吓和挑衅,但商他们却只是有一点骚动之外就不再理会,仍然提防着黑水众人。
对峙在持续!
一个动,一个静中有动。
翎一直在瞄着水蛭,箭头随着水蛭在动,可惜始终得不到机会。手臂已经发酸,可是他知道不能放松,稍微一放松说不定就错失射杀水蛭的机会。他必须坚持,坚持到那一刻的到来。
就在双方处在这种诡异的对峙过程中时,离他们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紧跟着就听到有人喊到:
“商,不要怕,我们来了!”
这一声不喊不要紧,一喊出来,对面的黑水部落众人顿时慌乱起来。作为他们领头人的水蛭猛地一惊,啊地一声就愣在那里。
说时迟那时快,一支竹箭“嗖”地一声极速越过这短短的几十步距离,狠狠地扎进水蛭露出来的左胸。
剧烈的疼痛将愣着的水蛭惊醒,可却已经迟了。他的视线慢慢朝下移,看向胸前那根犹自抖个不停的竹箭,还是不敢相信副头领口中那软软的竹弓怎么会有这么大的
威力,能够越过这么远的距离,击中自己还穿透了身体的某一部分。
感觉中,这部分对自己很重要,真的很重要。自己浑身的力气在抽离,他也看到袭击自己的那个人,满面笑容,很快就开始扭曲,旋转,离那灰重的天空越来越远。
水蛭死了。
黑水部落众人四散而逃,可还没等他们逃多远,一阵轰隆隆的雷声由远及近,那是仓带领的小队骑马而来,径直冲向四散的黑水部落众人,一场追击战很快展开。
“抓活的!”
仓骑着栗色马呼啸而过,同时将要求传达到场中每一个人员耳中。
而其他队员也呼喊着“投降免死!”的口号,声荡四野。
半个小时后,除了有五六个人逃跑之外,还活着的黑水众人全部被抓回来。
清点过后,未受伤或受轻伤的黑水人有三十六人,重伤者仅有十人,死亡者多达十六人,包括他们的队长水蛭在内。
不过丘和古隆部落也有损伤,有十人轻伤,五人重伤,一人死亡,相比较黑水部落来说损失较少。不过重伤人员能不能活下去就要看他们的运气了,包括黑水部落那十名重伤者。
丛林边缘的一条小河边,十几处炊烟袅袅,力部落众人在蓝虎头领的安排下正在煮水,里面撒有粗盐。这是仓教给他的,说是可以给受伤的人消毒,可以使受伤的人活下去。尤其是那些受重伤的,说不定他们就能捡回一条命。
仓告诉他,这是丁头领讲给大家的,每一名丁部落的成员都懂得如何使用粗盐进行消毒。现在蓝虎头领他们三个部落的人都学会了这种救治伤口的方法,蓝虎意识到以后他们部落的力石城需求量可能会越来越大了。
丘和古隆部落没有受伤的人正在给丁部落队员们打下手,他们手中端着陶碗,仓他们则用轻柔的鹿皮蘸盐水给伤员们清洗伤口,然后拿出身上带的干蒲公英,放在嘴中嚼成碎末,和着自己的口水涂抹在伤者的患处,再用一块兽皮包裹住伤口。
至于那些重伤员,使用的盐水浓度较高,冲洗的时间也较长。那种剧烈的刺痛感疼得伤员们死去活来。要不是每个人口中咬着一根短木棍,四肢又被其他人给按着,恐怕他们早就在地上打起滚来。就这样,还是有五六个人疼晕了过去。
一个小时后,所有的轻重伤员都被处理好,他们或躺或坐在临时筑就的窝棚中,轻者正用嘴嘬着碗中的蒲公英和菖蒲草熬煮的水,一片吸溜溜声。这种水既能消炎抗菌镇痛,又能使人镇静舒缓情绪。
而伤重者早就喝过这种既可以称为茶水又可以称为药水的水(真拗口),在菖蒲草的镇静作用下沉沉睡去。对于他们来说,能不能扛过今晚伤口炎症带来的高烧,就是他们能不能活下去的保证。
在原始时期,细菌还没有现代社会那么大的威力,而吸收了原始时代日月精华的蒲公英和菖蒲草的药性却是不错的。丁奇给自己部落的伤员试过,恢复效果还是值得称道的。
至于那些俘虏们,则被围在一圈临时制作的木圈中,饥肠辘辘又干渴难耐,挤靠在一起瑟瑟发抖,如几十只被人抓到的鹌鹑。
而在红牛部落前进的路上,埋伏在灌木丛中的水蛇等人趴在那里一动不敢动。离他们七八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小群大象正在那里进食,围在中间的是两头刚出生不久的小象,正在自己父母和长辈们的看护下嬉戏。这群象刚刚来到这里不久,似乎没有要离去的打
算。
可这却把水蛇给难住了,这个地方是他选择的一处绝佳伏击地点,离那条红牛部落的必经之地只有五六米远,周围布满灌木,躲在其中红牛部落的人肯定看不见。但如果被这群护崽的大象发现的话,他们的奔跑速度绝对挡不住大象的蹂躏和摧残。
就在他急得想发疯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一群人走了过来。不用猜,肯定是红牛部落的人。这让水蛇心中一喜,但在他希望红牛部落的人吸引大象的注意力让自己等人脱险的时候,那些红牛部落的人竟远离此处绕开了。显然他们也发现了这群大象,生怕冲撞了这个象群家庭。
水蛇恨啊!
这么好的一处伏击地点竟被大象给破坏了,间接导致红牛部落的人逃离此处。不过,只要这群象走开,自己带人安全离开这里后,凭自己的本事还是有非常大的可能追上红牛部落,将他们全部留在这片草原上的。
他祈求上苍保佑他能躲过象群,并完成副头领下达的任务,将象群带来的怒火发泄在红牛部落身上。但很快他就发觉上苍并没有响应他的祈祷,因为在红牛部落最开始出现的地方,再次出现了一些身影,一些他极不愿意看到的身影,这群骑在马上的人将他们的副头领羞辱了,还揍得自己满地找牙。
因为自己就是水泽下面最厉害的那个人,不幸地是自己被那个身材瘦小的人给打败了。身材瘦小的人都能打败自己,那么此刻这群骑在马上、当头一个如熊一般的男人岂不是更能轻松地打败自己呢?
很快这个如熊一样的男人就靠近了红牛部落,熊认为红牛部落可能会受到象群的袭击,赶紧从后面追上来保护他们。可他这种做法虽是好心,却忘记了丁奇给他的任务:利用红牛部落作饵,吸引黑水部落过来袭击,然后将黑水部落众人一网打尽。
两个部落汇合后,水蛇感到绝望,肯定完不成副头领下达的任务,现在他只能带着这三十名手下,慢慢向后倒退,远离象群,回去给水泽复命,至于会不会挨骂受罚他已经不管不顾,自己命还是重要的啊!
水蛇狼狈地逃了回去,逃走的他心中不停地感谢那群大象,大象的存在让他们逃得一命!
四天后,一路躲躲藏藏的水蛇众人赶到灰石部落,这里是和副头领约好的汇合地点。
当他哭丧个脸、连滚带爬地来到水泽身边时,却发现水泽阴沉着脸,正看着他身前的五个人。水蛇不敢吭声,偷偷向这几人望去,心说坏了。
眼前五人是水蛭带走去抢劫丘和古隆两个部落的人,那么多人过去,却只有这几个人回来,而且还不见水蛭,这群人的结果可想而知。难道丘他们这几个部落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这五个人正诉说着他们的遭遇,能远处杀人的竹弓,这是水蛇印象最深的武器,因为他们一直在说在恐惧着竹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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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讲完时,水泽脸色阴晴不定,又转向水蛇这边,那眼睛里似乎喷出火来。
水蛇赶紧匍匐在地,抱着水泽的脚哭诉道:
“水泽头领,不是我们不行,而是丁部落太厉害啊!”
随后,水蛇将他们这部分人的经过详细向水泽进行了汇报,尤其是说到熊骑马保护红牛部落的人时,他将丁部落带来的恐惧放大了十几倍。
不过,在水蛇讲完整个经过之后,水泽反倒哈哈大笑起来,将众人搞得摸不着头脑,不知副头领为何如此大声发笑,难道是疯癫了不成?
第177章 杀戮进行时(二)
“哈哈!此行看来收获不小啊!没想到我们竟然碰上有弓这种武器,回去后我们就可以自己制造,到时候我们部落的实力肯定还要大涨啊!虽说损失了一些人口,但能得到竹弓这种武器,头领和医巫肯定不会怪罪的。真期待黑水泽周围的部落看到我们拥有弓的眼神啊,是羡慕?恐惧?还是趴在我们脚下臣服发抖呢?”
见水泽心情变好,水蛇他们也赶紧跟着一起笑,却没想到被水泽一脚踹倒在地。水泽恶狠狠地说道:
“事没办成,还在这里笑?信不信我现在把你们扔河里喂鱼?还不赶紧去准备吃的!”
被踢一脚,水蛇也不敢吭声,赶紧爬起来去找赤石头领要吃的。在灰石部落,自己黑水部落可是大爷,难道还需要大爷自己出去找吃的吗?
看着水蛇连滚带爬地去寻找食物,水泽双手一背,溜达着走出灰石部落,朝之前赤石离开的方向走去。被自己人打扰到好心情之前,赤石可是说要准备去捕鱼给自己吃呢!黑水泽上的部落,哪个不喜欢吃鱼呢?
不过如果被他知道水蛇也要去寻赤石的话,他肯定不会指给水蛇说赤石去哪里了。看着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子,也只能做个猎手和打手了,还是一个被矮个子欺负的可怜打手!还被大象和丁部落的一个小队给吓住,不敢出手,能不气人吗?
其实水泽是有一定本事的,要不然黑水部落也不会派他过来参与这个交换会,只是有时候他会有一些中二表现。尤其是在被仓摔了一顿之后,中二表现越来越多,当然他聪明灵活的头脑还是占主动的。
此次交换会,黑水部落依靠嫁水莲获得了一些陶器,但人员的损失对他来说还是有些肉疼,毕竟是自己所属的狩猎队员。除了竹弓和陶器,他根本没有一丁点儿的收获,还搭进去这么多人,还欠着丁部落60个奴。
“哼!有本事自己来黑水部落拿,看看到时候你有没有这个胆子拿走!”
想起丁奇他都恨得牙痒痒,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会在丁奇面前栽了个跟头,看来只能归结于自己的实力吧。只要丁奇敢来黑水部落,头领的狩猎队员可是要比自己的队员强许多,估计丁奇也得像个土狼一般夹着尾巴做人吧!
越想越得意的他,很快就来到赤石带人捕鱼的河边。河不算窄也不算宽,大概十几米,水流不湍急,算得上清澈,能看到鱼儿在水中游。可待他朝赤石捕鱼的下游一看,眼前发生的一幕让他愣了,脸上充满不解之意。这是什么情况?可以站在岸上空手捕鱼吗?
河岸边站着五六个人,赤石就在其中,几人空着手,连个木矛或鱼叉都没有,只有五六个藤筐随意摆放在脚边。他们站在那里,相互交头接耳说着什么,时不时发出一阵笑声。而在河里却有七八个人站在齐腰深的水中,呈一个半圆状朝岸边走动,手伸在水里,似乎还拉着什么。
虽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但他们面前不时翻动的水花,让水泽知道这里面还是有不少鱼呢!只是空着手就能捕到鱼吗?
自己可是黑水泽上长大的,可以说是天生的渔人,打小就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黑水泽里捕鱼捉鳖,可那是借助工具的啊,用木矛或者鱼叉,站在岸边一插一个准,一天下来小孩子时期的自己都能抓五六条鱼回去,更不用说大人。
作为捕鱼的行家,灰石部落捕鱼的方式可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了,难道他们有什么高招吗?还是说,实力弱小的部落只能靠站在水里的方式,等鱼自己送上门吗?
真是可笑!
水泽
心中冷哼,但也不作声,站在后面仔细观瞧,看看他们是如何捕鱼的,估计能捕上一两条都算不错了吧!
此时,河中几人正在收缩与河边的距离,同时他们与河岸之间的形状从半圆逐渐变成细长,好像半个梭形。就在他们离河岸越来越近之时,他们身前的河水全面沸腾起来。
不时有尺许长的鱼儿从水中跳出来,跃起,跳向空中,甚至蹦到河岸上。看到在河岸上跳动的鱼,水泽一阵激动。
“还有这种操作?竟能让鱼儿自己跳到岸上,太厉害了!难道是有什么无形的力量在催动这些鱼跳上岸的吗?可为什么赤石他们不去捡这些鱼,好像还有些不屑一顾的样子。”
水泽越看疑问越多,索性继续看下去。
赤石他们几人对于眼前的鱼不管不问,因为呆会还要有更多的鱼堆积在岸上,哪有时间来管这些提前成为食物的鱼呢?眼看差不多了,他们拿起藤筐,站在岸边的水中,将藤筐伸进河水里,猛得提起,哗啦啦一阵响声,一筐鱼被兜到河岸上。
然后是另一筐,接着另一筐。岸上的鱼越来越多,如小山般。而站在后面的水泽已经傻了,满脑子都是问号还有那一筐筐被抬上岸的鱼。
太震憾了!
这颠覆了水泽对捕鱼方法或工具的认识,一种全新的捕鱼方法呈现在他面前,豁然开朗。
“哦,这种藤筐竟然能捕鱼!太不可思议了,谁发明的这个?难道又是那个丁部落的头领吗?这种捕鱼方式可是比之前用木矛或鱼叉捕鱼还要快捷啊!”
水泽一脸恍然大悟,可如果被丁奇知道的话,一定要骂他傻叉,这种买椟还珠的做法也只有水泽能做出来吧。不过也不能怪水泽,这种捕鱼方式确实打破了他原有的思维定式,哪里能想到藤筐捕鱼的前提是围网捕鱼呢?
岸上的鱼越来越多,沉浸在捕鱼中的众人猛地发现岸边竟然站着黑水部落的水泽,赤石赶紧将筐交给别人,自己赶紧上岸,站在水泽身边满脸含笑,恭敬地说道:
“原来是水泽头领过来,请头领原谅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您!”
一句话说完,却不见水泽有反应,对方呆呆傻傻地看着河岸。
“估计是被这种捕鱼方式吓着了吧!”
赤石如是想到,心中忍不住得意和自豪。正要出声将水泽喊醒,却看到一条大鱼从鱼山上滚下来,刚好砸在水泽脚上,将对方惊醒。
“啊!这是怎么回事?”
从痴呆中回复过来的水泽竟差点摔倒,被赤石一把扶住,带到一边,免得再有鱼冲撞了贵客。
“水泽头领,这是我们部落勇士在捕鱼,这种捕鱼方式没有见过吧,这在其他部落可是不常见,就连我第一次见都被吓了一大跳呢!”
赤石非常得意,本想谦虚的他一转眼就把之前想说的话抛在一边,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而他却不自知,这句话为他的部落埋下祸根。
刚刚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水泽听到赤石这样一说,心里顿时有些不高兴,想在黑水部落面前展现自己的优越感?只怕你们投错胎了,有听说奴在主人面前秀优越感的吗?
水泽默不作声,指了指捕鱼的人问道:
“他们何以能捕到这么多鱼?”
赤石见水泽有些不喜,赶紧咳嗽一声掩饰内心的尴尬,顺便解释如何捕鱼。
“咳咳!水泽头领,水中的人是在进行围网捕鱼呢!他们用一张网将鱼围在岸边,这样我们才能用藤筐将鱼兜到岸上。”
“围网捕鱼?网是什么?”
作为捕鱼的老手,水泽一下子就抓住赤石话语中的关键,忙出声询问。
“哦,网是一种捕鱼的工具,您稍候,我让人将网抬上来。”
赤石此刻赶紧将姿态放得很低,他也意识到刚才说的那句话有问题,不过他没有向水泽道歉解释。男人嘛,有错也装作不知道。
眼看众人捕鱼活动即将结束,赤石吩咐水中的人将渔网赶紧抬到岸上展开,又让人去部落中招呼其他人过来抬鱼,然后才引领着水泽走上前仔细观瞧。
“这就是网吗?”
面前这个布满窟窿的工具,让水泽有些疑惑,用手仔细抚摸这个奇怪的东西。他能看出来这个工具是由绳子编织成的,可如何编织却怎么也看不出来。
“是的,这就是网,我们就是用这种网捕鱼。您看,有这些窟窿的存在,网在水中行进很快速,不会被水阻挡。而这些窟窿鱼又钻不过去,只能被网围在一起,任由我们捕捉。这就是围网捕鱼。”
赤石详细解释,水泽也仔细聆听,不放过任何一字,边听边思考。心中不停地对自己说:这才是关键啊,刚才还以为藤筐捕鱼是关键,现在才知道这张网才是关键,没有网,藤筐也只能捕到一点鱼,而不会像现在这样随意就捕上来这么多。
神器!神器!
这是上苍赐给黑水部落的神器!
这种神器只有黑水部落才配拥有,灰石这个小小的部落何德何能敢拥有神器而自居?
水泽心思活跃起来,紧紧攥着网不松手,眼中满是贪婪。他人为灰石部落作为黑水部落的附属,就应该主动将这网献给伟大的黑水部落。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赤石将网献出来,水泽怒了,张嘴喝道:
“赤石,为何你部落中有这等神器却没有上报黑水部落?难道你们想独自享有神器吗?你们为何不将这张网献给黑水部落?”
赤石一下子就蒙了,刚才还好好的水泽,竟突然翻脸,还让他们将部落唯一的捕鱼工具献给他们?岂有此理?
赤石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水泽。他心中愤怒,却又不敢表现出来,生怕惹恼了水泽和黑水部落,那就没有人给自己部落撑腰了。嘴中只好唯唯喏喏地说道:
“水泽头领,不,不是您想的那样。这、这张网是丁部落赠送给我们的,现在已经成为我们部落生存的根本。如果不是这张网,那么上一个雪天我们部落可能就消失了。所以,并不是我们不愿意献给黑水部落,这张网委实是我们部落的命根啊!”
赤石越说越气,最后忍不住大声说道:
“水泽头领,如果把网献给黑水部落,这就相当于把我们部落的命给丢了!我们不同意!”
而周围的人看到水泽竟想要逼迫他们头领将网献出去,纷纷大怒,指责水泽不要脸,要来抢灰石部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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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来你们灰石部落忘记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啊!那好,我就让你们长长记性!我给你们部落思考时间,明天早上前给我答复。”
水泽心中冷笑不已,没想到这个灰石部落这么不长眼,那就让你们知道我黑水部落的厉害!说完话,他扭头就走,将灰石部落一干人等晾在那里,赤石头领脸色顿时苍白无比。
回去的路上水泽看到迎面而来的水蛇和其他部落人员,狞笑一声,抬手招呼水蛇过来,用手一指正看着自己的赤石,右手猛地砍下。
又一场杀戮即将开始!
第178章 杀戮进行时(三)
水蛇是一个聪明的手下,除了在交换地单挑的那一次。熟悉水泽的他看到那个手势后一挥手就朝着河岸边走去,身后的人握紧了手中的木矛或者石斧,脸上带着笑,仿佛是准备帮灰石部落运鱼。
水蛇来到鱼堆边赤石那里,扭身对身后的人说道:
“快点,帮灰石的兄弟们运鱼!”
赤石看到水蛇过来,赶紧上前笑着说道:
“水蛇队长,怎么好意思让你们搬运呢?不敢劳烦你们,我们的人很快运回去,你们就等着尝尝我们烤鱼的味道吧!”
“不麻烦,还得谢谢你们帮我们准备吃的呢,辛苦了!”
水蛇来到比他低一些的赤石旁边,给对方打着招呼,又热情地上前拥抱着赤石,嘴上说着感谢的话。右手却从胸口掏出一把骨匕,从赤石的肋下捅入对方胸口,并紧紧抱着他,不让挣扎。从远处看就像两个老朋友见面拥抱着说话一样,没有丝毫异常。
可如果走到近处,就可以看到赤石整个脸庞变得毫无血色,眼珠突出,脸上充满震惊和不可思议,似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嘴中发出咯咯声,口中说不出话来,一缕鲜血从嘴角滑下,两手紧紧抓住水蛇后背上的兽皮,两腿离地而起,抖动两下之后就瘫软下去。
正打算上前帮忙搬鱼的水蛇手下一看队长动手,纷纷将手中的武器或捅或砍向眼前正笑容满面招呼自己的灰石部落众人身上,疯狂地砍刺,干掉眼前人之后不顾脸上身上溅射的鲜血,再次将武器转向其他正目瞪口呆看着眼前一切的其他灰石众人,不管男人女人、大人还是孩子,全部被水蛇的人杀死。
水蛇将怀中已失去生命的赤石一把推倒在地,把骨匕上的血迹在赤石身上擦干净,挥手指向灰石部落内,只留下赤石那空洞的眼睛,仰望着天空,好像在向上天申诉,为什么?
水蛇独自捡起那张扔在地上的鱼网,似乎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什么副头领要要求自己将这个不知用途的东西抢走。他没有看到灰石众人捕鱼的场景,如果看到,他就不会这么淡定了,肯定会和水泽一样,疯了一样将这件神器抢走。属于黑水部落的骄傲会告诉他,这神器就是属于黑水部落的。
水蛇将鱼网展开,仔细观看这个用绳索制成的工具,绳索湿滑,沾了一些泥土,有些地方的绳索已经断线,甚至完全断裂,磨损比较严重。甩了甩网上的泥土和水,水蛇提着追向正朝灰石部落走去的水泽副头领。
如果丁奇在这里,他一定不会告诉水蛇这是用来捕鱼的网,而这种网是需要保养的,需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然渔网就会磨损甚至损坏不能用。丁奇当时送给三个部落渔网的时候,也没有将这个情况告诉他们,防的就是这些盟友不真心。就是要让你用得了一时,用不了一世。
核心技术在手,天下我有!
WHO怕WHO啊?
一群杀红了眼
睛的黑水众人越过正向部落内走去的水泽,蜂拥而上冲进部落内,大肆进行杀戮和掠夺,很快部落内就传来哭爹喊娘和绝望的叫喊声,等水泽和水蛇两人踏进部落内时,整个灰石部落一片平静。只有灰石部落的医巫青石一个人站在部落洞口,看着眼前的一切呆若木鸡,仿若失去灵魂一般。
站在青石面前,看着这个年长的老头,水泽本想说点什么,却被对方一个动作吓得坐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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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青石仿佛又回过神来,大喊出声,声震寰宇,让人想不到这么瘦小的身体里能藏着这么巨大的力量!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灰石部落的人?为什么?”
青石声嘶力竭,悲痛欲绝,状若疯狂,指着水泽,猛地一低头就想用自己的头颅撞上去,被身边的黑水成员一脚踹倒在地,一时也爬不起来。
水泽站在青石面前,蹲下去,边上的水蛇见状伸手抓住对方灰白的头发,拽着他的头对着水泽。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拥有网这种神器,却没有献给我们黑水部落。你们这些下等部落不配拥有这等神器,只有黑水泽上的黑水部落才能拥有。你们要为你们没有献出神器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们代表上天来惩罚你们!呸!”
水泽说完,一口浓痰吐在青石脸上,转身就走,一句话轻飘飘地传了过来:
“杀了他!”
没过多久,一声惨叫传出很远。而水泽则站在一处空地上,看着他的手下排成一排将网撑开,他迷恋地抚摸着他眼中的神器,这个能大量捕鱼的神器。
“自己得到这个神器,已经足够弥补损失,还能获得奖赏,这对黑水部落来说绝对是一件能让医巫画在石板上的轰动事件。而我水泽也将成为部落最受尊敬的一个人!”
水泽边看着这张网,边嘀嘀咕咕着,仿佛看到整个部落的人拜倒在自己脚下的样子。
扭头看向水蛇,问道:
“将整个部落都搜刮过了吧?”
“是的,又得到一些陶器和兽皮,抓到的女人和孩子都押在那边的丛林里,就等您的命令了。”
水蛇恭敬的说道。
当他知道眼前这个由绳索做成、布满窟窿的东西是用来捕鱼的神器时,他震惊了,对认出这个神器的水泽越发尊敬。
“好,用那些藤筐将东西带走,带上奴,再带一些食物,回部落!”
水泽带着自己部落的人走了,独留下灰石部落那遍地尸体和狼藉,就连那些平日里当成宝贝的鱼也都散落在地,无人问津。
可在部落外一处山坡上的灌木丛中,岩和其他九个部落成员趴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充满仇恨的双眼只能看着仇人们杀害自己部落的医巫,抢走部落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张给大家带来许多鱼肉的网。
岩他们几个是被赤石派出去捕猎的,由于追赶一头鹿导致他们回程晚了
,却没想到碰上黑水部落杀害医巫的场景。部落好多人都被杀死,可他们不敢出来报仇,力量对比上他们十个人根本不是黑水部落众人的对手,只能眼含热泪趴在那里,手被指甲掐出血来而不自知,看着远去的黑水部落却无能为力。
天黑前,岩带领其他九个人将部落成员的尸体全都摆放在一个凹坑中,一个简短的告别仪式后,大家纷纷将土撒在凹坑中,盖在部落成员的遗体上,直至将整个坑填满,并堆成一个大土堆。
除了那些被掳掠成奴的部落成员,眼前九个人就是灰石部落除自己外最后的力量。看着埋葬着部落成员的土堆,再看看黑水部落众人离去的方向,岩对大家说道:
“各位,我们要给医巫和头领们报仇,可我们现在没有能够报仇的力量和勇气。而丁部落就是目前我们唯一能够依赖或者信任的部落,在那里,荒神能够教导我们如何才能拥有报仇的力量。”
第二天,太阳升起前,岩带着九个人,手持木矛前往丁部落。
而与此同时,青鸟部落内充满着欢声笑语。在医巫雕主持的仪式下,占卜结果大吉,这令整个部落上下欢声雷动。不到八十人的部落,正准备全体搬迁至丁部落,开始新的生活!
丁奇看着眼前主持仪式的医巫和欢呼的众人,内心一阵苦笑。本以为来到青鸟部落合并事宜会一帆风顺,却没想到被雕这个老头极力反对。丁奇没办法,只好祭出斧头和开山刀这两样大杀器,表演了一番砍木头、砍肉等危险项目后,才算镇住对方。
可就这样还不行,医巫雕又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看占卜结果,如果结果为吉以上,则整个部落搬迁至丁部落,和其他部落一起融合进丁部落。如果为凶,则不得再提此事。
还好,结果为大吉,丁奇提着的心总算放下。赶紧安排人帮助青鸟部落的人搬家,将陶器、兽皮、食物等东西放在驯鹿拉的雪爬犁上,准备运走。
前几天,在碰到白牙之后,丁奇就带着自己人随着苍鹰他们一起回到青鸟部落。雕搞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让丁奇感到受宠若惊。不过欢迎仪上式雕代表部落向丁奇表示特别感谢,如果不是丁奇给了他们一张网,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被风雪和饥饿夺走生命,成为一个流浪部落。
可尽管这样,在苍鹰头领向雕提出迁移事宜时,得到的是雕的极力反对。还好,丁奇和苍鹰两人没有放弃,一直游说医巫,并最终改变医巫的看法,同意将部落迁过去。
看着眼前迤逦蜿蜒的驯鹿队伍,骑在马上的丁奇对身前站着的两个人说道:
“说说吧,仓和熊那边和黑水部落的遭遇情况!”
眼前两人是刚刚赶到青鸟部落的仓和熊的手下,两人讲得非常仔细,没有遗漏一点儿资料,将发生的事情一股脑全说出来。同时两人指出,仓和熊两人将带领自己的人马在矿场等待丁奇的到来。
第179章 挖井取水
丁奇对仓他们非常满意,虽然是靠丘他们提前消耗了黑水部落的力量,但他们的出现彻底将胜利的天平扭向四个部落。能将大多数人全歼,这值得丁奇为之骄傲。可是对熊那种老母鸡式的保护实在无语,如果他没有提前出现,那说不定就能将水泽带来的另一股有生力量消灭干净。
如果丁奇知道就是因为熊放跑了水蛇一干人,而导致灰石部落被灭族的话,不知他会做何感想。当然,这其中的导火索是因为那张网,但不管怎么说,都和丁部落撇不开关系。
与此同时,红牛部落的头领黑牛和他们的医巫犀牛兼黑牛父亲正在讨论加入丁部落的事情。
作为医巫,犀牛知道自己这个孩子做头领是合格的,做事沉稳果断不莽撞,待人接物也知道分寸。但作为父亲,犀牛又觉得需要自己考虑的事情太多,总是担心这担心那,有时候还会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总希望自己的部落能在黑牛手上有更大的进步,人口能够提升,食物也更加充足,能够保护自己的部落和族人不受外来势力的欺负。
笔趣阁
可从此次交换会来看,自己的部落还是太弱小。如果不是因为丁部落头领的干预和保护,恐怕自己的孩子和族人都回不来了,成为黑水部落的奴或被杀死。
而说到丁部落,如果黑牛所说当真,那人家的发展速度和拥有的实力肯定不是黑水部落能比的,人家迟早要成为一个超越黑水部落的超大部落。
超越黑水部落?绝对轻松甩黑水部落几条大街,这是丁头领说的原话,虽然他连大街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什么的部落呢?难道是传说中那种巨无霸部落吗?丁头领可是说过,他的部落可是传承至一个超级大的部落,拥有久远的部落传承,他们的人口比蚂蚁还多,数都数不清,粮食都吃不完,各种各样的工具能够帮助族人造出更多更好的东西。
按照医巫传承给自己的记忆,自己的红牛部落在以前也是一个强大的部落啊!可现在的景况,估计连以前的小指头大都没有。那种景象,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
看着自己的孩子、部落的头领还在讲此次交换会上的感触,犀牛将思绪收回来,打断了黑牛的诉说,看着黑牛说道:
“孩子,我同意你的建议,加入丁部落,全力辅助丁头领将部落发展壮大。不要再让部落子民们过那种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生活,作为头领,你有责任让自己的部落子民过上好日子!更何况,丁头领还是传说中的荒神,他就是来挽救我们的子民的。”
另一处地方,和力部落分别的丘部落、古隆部落两位头领正一起走在回程的路上。有前行的族人关注周围的动静,两人也就能安心进行沟通和交流,而在回来的路上这样的交流已经不下五次,他们正在聊关于丁部落的一切。
“古大,说实话,我现在真的有一种想加入丁部落的想法。丁部落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就像天一样遥远,可丁头领却无私地分享给我们,还拯救了我们的生命,这让我心中对丁头领非常尊敬,我认为这才是荒神的样子,他就是上天派来帮助我们过上好日子神!”
商一脸崇敬,对丁部落的生活越发向往。他缓了缓,继续说道:
“我决定了,回到部落我就和医巫说明,全体加入丁部落,让我们的族人都能过上好生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还要小心野兽和那些大部落。不
要再像以前一样成为大部落眼中可有可无、随意揉捏的弱小者!”
商看着古大,握紧拳头,仿佛要从中获得力量一般,给自己以自信,同时也是希望古大能够接受自己的想法。
古大话不多,平常也都是商说他自己听,很少发表意见,但今天却一改往日作风,多说了两句。
“嗯,我同意你的看法。丁部落真的是一个神奇的部落,他们拥有各种各样我们想像不到的工具,还会驯养动物,还会用一种工具捕到大量的鱼。这还不止,他们住的地方叫房子,房子里面在下雪天竟然非常暖和,有时候还热得他们出汗。穿的兽皮衣服可比我们穿得要保暖许多,还可漂亮。食物多得吃不完,更不用有那么好的武器。”
古大停下来,看着商说道:
“我现在的想法和你一样,也想加入丁部落。我是一个部落的头领,如果不能让族人们过上能吃饱穿暖的日子,我们就不能称为一个好的头领。并且,我也不希望成为那些大部落随意欺负的对象,他们的嘴脸我早就看清了。他们才不会将自己部落的好东西分享给其他部落,而别的部落有好东西他们早上去抢回自己部落。”
古大前后看了看队伍情况笑了笑:
“商,不要忘了,我们两个部落是有自己的特长。只要加入丁部落,就有我们可以做的事情。你们部落会制作竹弓、我们会采蜜,这都是本事啊,我认为丁头领肯定需要我们。”
商听到古大有同样的想法,心情也非常高兴,把手伸进兽皮衣服中挠了挠,哈哈笑道:
“好!我们想一块去了,那就说好,我们一起加入丁部落!”
这一切,丁奇不知道。他骑在小二黑背上,正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部落快速发展起来。但思考来思考去,他认为部落发展的关键在于人口,如果没有一个大的人口基数,部落不可能快速发展。哪怕就是蓝虎头领口中所说的三百人以上的大部落,在危机四伏的原始时期也会随时面临覆灭的危险。
如履薄冰啊!
几天后,丁奇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到达铜石矿场。
为便于管理和生产,白牙在丁奇带着第一批青铜器和铜板回部落后,就趁着冰雪融化的时间将居住区搬到了矿场附近。除了用水稍不方便以外,其他都很便利。原来烧木炭的地方,则保持不变,始终在砍伐木头烧木炭。
而在新的居住区他们运来木头,搭建瞭望塔,用熔炼出的铜板进行示警。之前丁奇带着那么多人过来,瞭望塔上的人第一时间报警,通知矿场人员做好准备,直到发现是头领过来后,才解除警报。
除了之前狐管理过于严厉发生一次青奴暴动之外,白牙管理下的奴们已经非常适应这种矿场生活。工作虽有些枯燥、内容单一,可不用面对危险,能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让他们非常高兴。
丁奇让鼠的人去帮助青鸟部落的人安营扎寨,他则带着白牙、鼠、狐三人在矿场中边走边了解矿场的情况。白牙指着灰窑说道:
“头领,这处灰窑已经使用好久,由于长期烧烤,有部分地方都露出裂缝,我们就安排人将缝堵上继续使用。同时在那边又挖了一口灰窑,这口灰窑和您之前挖的那孔灰窑不一样,采用的是咱们部落您第一次挖的那口灰窑样式,窑主体大部分在地面以上,不用担心冰雪融水在窑下面形成积水。”
白
牙指了指类窑有裂缝的地方,明显看出那里有封堵的痕迹。然后他又指向不远处立在地面上的一个窑体,为丁奇做着介绍。
“由于有两口灰窑在炼铜,所以烧木炭那里的压力就大起来,所以又给那里抽调过去八个人,算是基本能够满足两口灰窑的矿石熔炼。”
丁奇边看着第二处灰窑、检查窑体的构造,边对白牙说道:
“干得不错!做事情就应该这样,要多思考,不怕有问题,要迎难而上,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发展!鼠,以后你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那么你就要管好这片矿场,而白牙的做法,就是你的榜样!”
丁奇拍了拍窑体,怦怦作响,没有听到有窑体出现裂缝时的空洞响声,转头对狐说道:
“狐,你也算这里的老人了,你说说看,目前矿场这边还存在有什么问题?”
见问到自己,狐赶紧弓身回道:
“回头领,现在矿场在原有基础上,已经向两边挖了不少地方,但挖出来的矿石感觉没有以前的矿石好,出铜好像没有以前的高。所以,我认为应该向下继续挖矿石或许会好许多。可是目前我们拥有的工具,还不足以让我们挖出更多矿石来,这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丁奇颔首,对狐他们能自己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表示赞赏,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他看了一眼白牙,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
“其实,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目前取水不太方便,并且不能像以前那样可以随便用水,大家好久没有像在丁部落那里洗澡了,浑身痒得难受。”
狐刚说完,似乎条件反射一般,他竟然和白牙一起开始挠身上,丁奇和鼠不禁莞尔一笑。
倒是鼠有些紧张,他可是要接替白牙在这里得呆上好久呢,如果不能像在部落中那样洗澡的话,那将是一件特别不舒服的一件事。突然感觉,好像自己身上现在也痒起来似的。
丁奇笑道:
“其实你说的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能方便取水的问题。只要能找到水或者方便取水,那么你刚才提到的关于开采矿石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丁奇环顾四周,左边是居住区,此刻人声鼎沸,忙碌个不停。前面正中位置是灰窑所在地,而在更前方几十米远的地方则是矿石开采区,大大小小的石头堆放在原地,凌乱不堪。右手边则堆积着大量的木炭还有熔炼好的铜板,整齐摆放。
虽说矿场处在一片荒凉的地方,但周围还长有不少植物,一些地方还长得非常旺盛。丁奇来到一处灌木丛,摸了摸地上的泥土后,拿铁锹开始向下挖。
白牙三人看得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头领这是在干什么。丁奇在向下挖了一米深之后,再次握着一把土,感受了一下泥土的湿润度,然后将铁锹递给狐,让他继续向下挖。
四人轮换,不到两个小时竟挖出一个长宽两米,深五米的坑来。而在坑底部,泥土已经比较湿润,用手使劲一抓就能挤出一点水来。看到此景,白牙三人还是有点迷茫。
丁奇趁着休息的功夫,指着眼前这个坑,告诉他们三人说道:
“看到没,这下面如果再挖下去就能挖出水来。而我现在教你们做的方法就是挖‘井’呢,什么叫井呢,挖的这个就是井,井可以用来储水、打水,以后你们就可以方便取水了!”
第180章 火焚水激法
看着三人稍有理解,用手拍了一下鼠的肩,对他笑着说道:
“鼠,你还记得我们新建的那一座下沉式洞窑吗?”
鼠点了点头道:
“记得,当时可是花了不少功夫,挖出的土都堆成一座土山了,而且土里还往外冒水,最后使用大量石灰和石块才将底部处理好。嗯?水?”
正说着的鼠突然想起来,当时是有挖出水的。如果当时丁奇给下沉式洞窑选址挨着小溪,那早就出水了。还好他选择的是一处地势较高不容易积水的干燥地方,可挖到八米以下就开始出水,挖到十米深时冒出的水都到膝盖那里。
最后实在没办法,丁奇安排全体人员上场,采用轮流用陶锅舀水的方式,将底部的水全部清空。随后撒上大量的生石灰来中和吸收底部的水分,再填土填石,总算将那下沉式洞窑建好,可是废了不少功夫。
说实话,要怪就怪原始时期的气候条件太好,水土保持良好,除了一些极端地域,基本不用担心没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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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铜矿场这里情况有些不一样,周围本就是一片遍地石头草木稀少的地方,相比较其他地方土质干燥。原来青部落也很少来这边,动物也少,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一处铜矿,丁奇也不会对这里感兴趣。
不过丁奇选的这处地方周围灌木比较多,土质有些湿,地势稍有下陷。按照以前学习到的关于寻水的方法,此处有水的可能性比较大。
生存狂学到的关于寻找地下水的方法中有提到寻水原则:寻找那些出现得让人觉得意外的迹象,比如在山脚下出现了一小丛绿色多叶植物,或是干燥河床的某个拐弯处附近长满了植物,或者干旱环境中突然出现的一大丛绿色植物,都预示着周围可能会有地下水。
“对,水!看来你想起来了。当时挖的那座洞窑如果继续挖下去就会挖出大量的水,在四壁垒上石头,坑底撒上碎石头子,就能成为一口井,大家取水用水就会方便许多。不过咱们居住的地方有小溪,没有缺水的忧虑,所以我就没打出一口井。”
丁奇从狐手中拿起铁锹,又向下挖了两锹深后,指着下面的土对他们说:
“你们看,我刚挖出来的地方和咱们踩的地方相比水分要更多一些。看目前的架势,挖到十五米深的时候水就会多起来。狐,你去喊七八个人过来轮流挖井,直到挖出来水来。”
狐应声而去,丁奇又让白牙安排人去寻找一些足球大小的石头和碎石子,准备作为井壁的材料。不过这些石材肯定要经过打磨找平才可以使用,要不然还没等盖起来,井壁就倒了。其实最后的井壁材料是青砖,能够耐水泡、腐蚀,可以经年使用。
丁奇打算摸索一下烧青砖的方法,到时候多烧一些青砖出来使用。
将挖井的事情安排好,丁奇又带着他们三个人来到矿场那里。矿场其实离居住区还有些距离,不过相比较烧木炭那里要近许多,每天来回的时间都节约不少,能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在冶炼铜矿石上。
矿场外,丁奇看着眼前的矿坑,心中起伏澎湃。这就是人类的力量啊!虽说一个人的力量很小,可将每个人的力量汇合在一起,能移山,能填海!
入目处是一片直径约百米、深有两米余的的矿坑,一条碎石和泥土铺就的小路直通坑外,上面两道深深的划痕从坑内直接延伸
到熔炉那里的矿石存放场。那里正有十几名青奴用手中的青铜斧头将铜矿石砸碎,堆积在一边,等待其他青奴过来将碎石拉走,倒进熔炉中进行熔炼。他们浑身布满了矿石粉尘,时间长了仿佛是一尊灰白色的泥塑。
收回目光,丁奇走进矿坑内,来到中心处,那里有一块高近两米、直径五六米、周体泛着绿色的大矿石矗立在那里,一截在土里,一截在地面上。
那可是一整块孔雀石啊!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那就是无价之宝!
“头领,您看这块矿石,它生产出来的铜肯定会比较多,质量肯定会更好。但是我们没有办法破开它,所以直到现在也只能放在这里,看着它干瞪眼。还有其他地方也存在着这样的矿石,比如左边那处凹地,下面就有一整块大矿石,而在右边那处洼地里,还有一处更大的矿石。”
白牙指着眼前这块大孔雀石,还有远处那两处凹地下面的矿石,很有些无奈。
“我们准备沿着这两大块矿石周边开始挖掘,将周围清理出来,看看这两块矿石有多大。”
丁奇看到这块大石头,两眼有些放光。如果是在现代社会,他早找挖掘机过来挖走卖钱了。可惜,原始社会运力太差,只能像白牙说的看着大石头干瞪眼。
不过既然丁奇说了,开矿要利用水,那他肯定要实现这个目标,用水来开矿。
丁奇指着这块石头对他们三人说:
“这个问题不大,我说一个法子,你们回头试一下,看看是否管用。这个办法叫:火焚水激法或烧爆法,意思就是通过火烧水激来将矿石碎开,达到开矿的目的。”
丁奇说到这里一停,看了看三人的表现,鼠似乎已经听懂,一幅思考的样子。可白牙和狐却没有明白过来,抓耳挠腮,不得其解!
丁奇呵呵一笑,继续说道:
“原理其实挺简单,具体方法就是先用火将这块矿石整体烧热,待热到一定程度就往上面泼凉水。矿石在冷热相激的作用下,会从中间裂开,达到开采矿石的目的。这利用的就是矿石热*胀冷缩体积变化的原理,什么叫热*胀冷缩?具体就是……”
丁奇此时仿佛化身为一个讲课的物理老师,正在给远古的学生们讲课。娓娓道来,细致而又耐心,让这三个根本不知道物理是什么的原始人渐渐明白了热*胀冷缩的道理,明白了火焚水激法的作用。虽说这个方法有些浪费木柴和水,但总比之前一点办法都没有要强多了吧!
而且火焚水激法还可用在山体开凿上,后世著名的“汉中栈道”就是世界上最早用人工开凿的穿山遂道,通长16.3米,通宽4.2米,高4米,于永平二年开工到永平六年竣工,所采用的方式就是“火焚水激”,这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一大创举。
火焚水激法在后世就是古人经常使用的开矿方法,直到伟大的祖先们发明了火药,才改变了人类开矿方式。但是对于一些沿着矿脉开凿矿洞的方法,却依然只能依靠十字镐、撬杠、锤、斧和凿等工具进行开采。
丁奇可是从很早的时候就在准备制作收集芒硝,这可是制造火药的关键用料。当然,还得配上硫磺和木炭才行。硫磺还得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
道理讲明白了,他们也就知道如何进行了。
当即,白牙和鼠两人就吩咐下去,多分
派一些人去砍伐木头运过来。
目前矿场运送矿石的主要方法是用藤筐、雪爬犁拖拽的方式进行转送,所以藤筐和雪爬犁下面的支架耗费特别厉害。还好,狩猎队中有一人不知怎么就偷学了丁奇教给荆的木匠活,用一个青铜边角料制作出的凿子做雪爬犁,解决了这个问题。不过矿场中大部分人都是使用藤筐来运送矿石,相比较来说还是藤筐损坏得多一些。
这也算是丁奇的疏忽之处,要不是众人学过编筐技能、聪明能干,这矿场的工作早就停摆了。
等丁奇他们回到居住区,青鸟部落众人的临时居住区已经搭建好。篝火上已经架起陶锅,煮着肉汤,散发出的香气早已弥漫整个营地。
丁奇正在休息,之前出去打猎的仓带着两队队员肩扛马运,带回来许多肉食。仓还大声吆呼着说自己骑在马上射杀了两头公鹿,极力炫耀自己的弓箭技能。可当他看到丁奇时,他的那股子高兴劲立即就下去了,讪笑着来到丁奇面前问好。
丁奇倒是没有像以前一样打趣他,伸出大拇指夸了他一通:
“不错,仓,你的水平提高了啊!继续加油,让大家伙赶紧都学会马上射箭的技能,这样你们的战斗水平会有一个质的飞跃!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
看到头领非但没有批他刚才的炫耀之举,还一个劲儿的夸他,仓非常兴奋,忙不迭地点头应是。
同时,丁奇对他之前救丘部落的行为表示赞赏,尤其是自己的队员们没有一个轻伤,这充分体现出狩猎队员平时的训练达到目标。而且仓他们还抓到那么多的奴,这更令丁奇十分高兴。
吃饭前,仓也将之前的营救行动详细进行了汇报,抓到的黑水部落成员中,经过救治轻伤者全部痊愈,重伤者存活5人,一下子就得到41个奴。而且这也充分说明丁奇使用蒲公英、菖蒲草和盐水治疗的方法还是比较管用的,这也和奴们的体质脱不开关系,体质好的存活机率也就高。
并且,从战后第二天的治疗情况来看,丘部落5个重伤者中有三人发烧,仓他们使用丁奇介绍的物理降温法,有一个人成功撑了过去,活下来的机会应该很大。而十个黑水重伤者有八个发烧,有三个人经受过高烧的考验后活了下来。
丁奇心说还是原始时期的细菌或病毒弱啊,如果它们产生抗药性,以后类似的伤情可就不好治了。而且这些活下来的人是幸运的,等以后细菌抗药性增强之后,如果不能找到更好的消毒、消炎药物,有外伤的原始人类死亡率会大增。
晚饭后,丁奇召开了一个小会议,任命鼠为下一期矿场负责人,他带领自己的九名队员驻守在矿场,用以保护矿场和所有的奴,平时训练、打猎不能落下,还要继续加强。
同时丁奇从新抓的黑水部落奴(以后称为黑奴)中挑选了二十人留下,作为开矿和炼矿人力的补充。而小队的十匹马也留在这里,平时不用的时候还可以当做驽马使用,拉拉矿石啥的,也算物尽其用。
事情安排好后,挖井那里传来一阵欢呼声,似乎是挖出更多的水来,连续几句“出水了”随风飘过来。
大家精神明显一震,站起身,从篝火中拿起燃烧的柴火当火把,就向挖井那里跑去。至于仓,则是一脸迷茫,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他跟着丁奇,想必也会很快看到那神奇的一幕!
第181章 负心汉
在昏暗的火把光芒照映下,众人很快来到那掘井处,旁边燃烧着一堆篝火,井底的土壁上还插着几根火把,给挖井的人照亮。不远处堆放着大量挖出来的泥土,新挖出来都泛着水光,还不停地向下渗水。
丁奇排开众人,伸头向下看去,井底忽明忽暗,随着人走动,发出呼啦啦的水声。透过不太明亮的光线,水似乎刚到小腿肚子那里。丁奇转头对鼠说:
“为避免意外,先将人拉上来再说!”
晚上刚把铜矿场的工作进行交接,这里的职责就由鼠来承担,所以丁奇安排鼠来做这件事。至于意外,主要是他担心挖到地下水脉上,喷涌出来的水短时间就会充满整个井坑,极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
很快有人拿来绳子,将井底的人拽上来,扶着他们坐在篝火前面,干了长时间的体力活,身上早湿透了。现在还只是初春,晚上的天气依然寒冷,还是要多注意保暖。
“老黑,下面的水冷不冷?”
丁奇看他们缓过来,直接问其中一个人黑,此人是青奴,光着上身,身下裹着兽皮裙,两条腿沾着泥水,在篝火余温的炙烤下,最上面的泥水已经干了。老黑单名一个“黑”字,长得黑,也壮实,尤其是食物充足之后,身体更是壮如牛。现在光线暗,如果是白天,人们就能知道他有多黑了,端的是气死猛张飞不让黑李逵!
青奴对丁奇可是非常熟悉,冬天的时候丁奇可是带领他们经常在一起干活。虽说是头领,还是传说中的荒神,但丁奇从不端架子,干活吃喝打成一片,大家从内心深处非常认可对方。尽管大家的身份从青部落转为青奴,但他们在这里却从没有感觉自己是奴,大家把自己当成了部落的一员来对待了。
“嘿嘿,头领,不冷。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水还是温的,让人感觉挺舒服,直到上来前才觉得有点凉。没事儿,大家都抗得住!”
丁奇正准备夸他两句呢,边上另外一个人冷不丁来了一句:
“抗得住?那是你老黑,我麻杆儿可是快受不了了啊!”
这人一说完,丁奇连带着周围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旁边的老黑也是不好意思。
麻杆儿本名叫杆,人长得还瘦,丁奇和他们混熟之后,直接叫他麻杆儿,一来二去,大家也就叫顺口了。就像老黑一样,他们觉着这是荒神给起的名儿,宝贝!不过,麻杆儿经常和老黑斗嘴,唱反调,但平时关系还非常不错。
“行,麻杆儿,就你喜欢和老黑唱反调。今天晚上,你们几个每人多吃一块肉,吃饱为止!”
丁奇刚说完,老黑他们几个高兴地跳了起来,扭身就朝休息区跑去,生怕被谁多吃了一块肉似的。平时他们的伙食都是烤肉加肉汤,两块烤肉,那份量可是十足,再加上一大碗汤,就老黑那胃口,丁奇估计他都吃不完。
井旁边还站着青鸟部落的苍鹰和雕、隼等几人,他们看到丁奇竟然和一个奴这么亲近的说话,感觉就是不可思议。哪有这样对待奴的呢?这哪是奴啊?但看大家敬重丁奇的样子,他们也从内心深处觉得跟着丁奇就是对的,这样的头领才能让大家拜服。
荒神!
由于晚上暗,丁奇直接让大家回去,免得发生意外,虽说离休息区不远,可万一有野兽埋伏在周围,伤了人可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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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丁奇带着仓和鼠他们,还有青鸟部落的几个人
,再次来到井边。
从上往下看,整个井的深度在十三米左右,比昨天丁奇的预估少了一些。可等丁奇让人将老黑放下去的时候,漫到老黑腰部的水让众人一阵惊呼,实在没想到一夜过去会存有这么多水,还挺清澈见底。
放老黑下去主要是为了测一下水深,另外就是确定井下是否憋闷。回头要在下面砌石头,还是不要出麻烦事比较好。
将人拉上来,询问对方感觉后,丁奇就在现场召开碰头会,将昨天的打算和安排再次进行重申。
水井这里可以再向下挖一米深,但要注意安全。挖好后,在井底铺石子,要够厚,使得上面铺石头不会发生倾覆。同时着人去寻找一些石头,用凿子将石头凿成大小一致的长方体,像垒部落内的土坯墙一般进行堆砌。井壁建好后,在井上搭几根木头,上面架一个辘轳,作为提水的工具。至于盛水的工具,这个倒不用担心,有陶罐和陶缸。
丁奇又详细讲了辘轳的形状和原理,让鼠安排人制作,至于其他人则先有个概念,丁奇可是打算回去后也要在部落内打几口井出来的,让他们熟悉一下,说不定建的水井会更好呢!
部落规模今年就要扩大几倍,原来的居住区已经不适合现有的发展速度,尤其还是考虑未来增加的部落和人口,所以部落规划的居住区还要扩大不少。那么,众人的饮水问题就会提上日程,总不能天天都跑到河边打水吧,既浪费人力又浪费时间,效率太低。
至于火焚水激的采矿方法,丁奇又给鼠他们讲解了注意事项,免得发生伤人事件。现在部落的人口可是金贵着呢,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发展的速度就会快一分,日积月累下来,那也是一份不小的助力呢!
接下来几天,除了不能动的伤员,其他人全部在丁奇的带领下去森林中砍树,伐倒后用马拉鹿拽的方式运到居住区,帮这些留守人员建立一个真正的居住区,规划出围墙、房子、工具室、厕所、瞭望塔、马棚等,让他们住得更加舒适安全。
听白牙讲,雪化之前,一头剑齿虎实在抗不过饥饿,偷偷跑来矿场这里想袭击青奴,被站在高处的值勤人员发现,提前示警,从人合力才将对方赶走,避免发生被剑齿虎吃掉的惨事儿。所以安全的事儿一定要放在第一位,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人多力量大,百余口人动起来,那速度真叫快!
鼠看着眼前这新崭崭的居住区,心里那叫一个高兴一个美啊!不停地在白牙面前嘚瑟,不过丁奇一句话就把他的嚣张气焰给灭了。
“既然住这么好的条件,那你们的生产动力可是得翻倍啊!炼出来的铜也得翻倍!”
丁奇离开之前,给矿场这边留下足够的生活物资,主要是盐、蒲公英茶和菖蒲草。盐足够,可另外两样东西已经见底儿,自己只留下一小袋儿,其他全给鼠他们留下。同时教导他们等地里的一些野菜出来时,也要多收集采食,补充人体的维生素。至于生产物资,除了不多的斧头和铁锹外,还给他们留下近百斤的锡粉,准备让鼠他们自己在这里自己生产十字稿、青铜锤等生产工具。
考虑到野马谷那里还有不少马匹,而且回程大多数人步行,所以丁奇又给鼠他们留下十匹马,总共二十匹马留在这里当驽马。这让鼠更加高兴,不过丁奇又给他增加50%铜板产量,弄得鼠愁眉苦脸,让白
牙偷笑不已,心里总算平衡了。
在举行过一个盛大的庆祝篝火晚会之后的第二天,丁奇带着没有减少多少规模的队伍,再次踏上回家的路。
由于人数较多,两个部落加上奴已经超过一百人,大多数步行,而且队伍中还有弱小和受伤的奴,回程速度并不快。
七天后,众人来到交换地。
与之前相比,此刻的交换地变得更加有秩序和安静。水莲和另一名队员把奴们管理得非常棒,组织他们打猎、收集草料、喂养小驯鹿,搞得也是有声有色。小驯鹿们见着自己的妈妈们,想念得直叫唤,直接就从鹿圈里钻出来,挤到鹿群中寻找自己的妈妈。
仓见着离别多日的新婚老婆,那也是嘘寒问暖上下查看得紧,生怕水莲在他不在的这几天磕着碰着了。这可把白牙他们看得一愣一愣的,没眼花吧,他还是众人的狩猎队长吗?
众人收拾营地准备吃饭休息,水莲则在和仓温存了一会儿之后就赶紧来到丁奇面前。
“头领,向您汇报一个情况。在你们回来之前几天,有一队来自灰石部落的人打听你们的去向,领头人叫岩。我不知道他们的意图,并且也确实不知道你们的去向,只告诉他说你们还没有回来。后来,岩在这里休息一晚之后就离开,他说他要去咱们部落。我觉得这事儿有些蹊跷,就赶紧给您汇报一下。”
丁奇听到岩带来几个人过来,稍一思考就明白这应该是灰石部落发生什么事了,要不然也不会直接过来找他,还要找到丁部落去。丁奇夸奖了她一番,水莲就被旁边跟着的仓拉走了,至于干什么,当然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休整了一天之后,大家将交换地收拾好后,丁奇继续带领众人出发前往野马谷。
野马谷离这里其实不远,按照以前的脚程也就是三天,如果骑马估计一天就能到。但丁奇带着这么多人、这么多东西,路上走走停停,花费了四天时间才到。这不禁让丁奇感慨,如果是古代的步兵行进,那说不定会更慢。
唳~
野马谷上空,一只金雕发出清脆的鸣叫声,盘旋在上空为丁奇指示着方向。
这一段时间,小金的生活非常平淡,每天不是飞在空中指示方向或者饿了累了跑出去找新鲜食物吃,就是停在小二黑背上打盹,这让它非常想念跟着丁奇出去和人打架的时光。
那才刺激啊!
小金的鸣叫声,丁部落的人非常熟悉。这不,土和金羽他们五人在听到金雕的叫声之后,兴奋地骑上自己的马匹冲向交换地的方向,那里一大队人正蜿蜒而来,打头的那匹马就是风骚的小二黑。
希律律~
小二黑正驮着丁奇,翘着马尾,傲娇酚踩着轻快的马步冲向迎面而来的五人五马,那里有一匹白马,土正骑着,小二黑之前撩拨过的那匹怨妇马。
怨妇马本来还不想跑呢,想那个黑家伙想疯了,跑起来都有些心不在焉的,就连背上那个照顾它很好的人类都不愿搭理。要不是看在他卖力喂食自己的份上,都不想跑,感觉自己得了相思病,膘都掉了!
不过,前面怎么好像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召唤自己呢?猛地抬眼一看,哟,这不是好个朝思夜想的鳖孙吗?等得老娘好辛苦!
咴儿咴儿~
白马瞬间冲去,直奔那个负心汉,差点儿把马背上的土给摔下去。
第182章 伤心的土和逮鹌鹑
小二黑早就看到那匹大白马,一个蹶子撂起来,撒了一个欢,不再保持那个傲娇的样儿,突然一个加速,直奔白马。丁奇倒是提前有准备,抓稳了没有被摔下去。不过队伍中驮着物资的大灰马却有些幽怨,真是个负心汉,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
这次交换会之行,大灰马本来由仓骑着,不过在仓得到栗色马之后,大灰马就沦落到驽马、没人骑的地步。不是没人骑,而是没人敢骑,因为这是奔的马,而且还是一匹已经怀孕的母马。
很快,两方队伍已经会面。小二黑围着大白马蹭来蹭去,导致马背上的丁奇和土两人不得不下马,给小二黑腾出泡妞的地方,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给它俩腾出来相思的空间。
“哈哈,这两货,赶紧离远点!”
丁奇实在是无语,但总不能做出棒打鸳鸯的事儿,赶紧带着众人离开原地。
“土,看着不错嘛,还没有跑?”
丁奇见着土就会调侃他一次,搞得土很不好意思,也不敢接话,低着头在丁奇屁股后面跟着。
丁奇拍拍他后背,给抬起头的土一个大大的赞。
“做得不错,这些马看起来没有怎么掉膘,你们辛苦了!”
一被夸奖,土登时眉开眼笑起来,不过很快又被愁容所取代。丁奇眼尖,拉着他胳膊站在一边,让过其他人,问道:
“土,怎么了?难道是我刚才那句话让你伤心了?还是说你有什么烦心事或者困难需要我帮你解决?”
可丁奇不问还好,一问出这句话,土立即眼圈一红,蹲在地上哭了。
“啊!”
土这一哭可谓是号啕大哭、泣不成声,泪流满面不说,鼻涕眼泪那是一齐上,哭声凄惨欲绝,仿佛一个孩子一样,显得有些无助和孤单。
丁奇明白,土这是遇到伤心事了,而且是那种让人肝肠寸断的事情。这种情况下,丁奇只能上前拍拍对方肩膀,任由对方发泄出来,这样他心中才会好受点儿。
五六分钟后,土抽噎着,鼻涕眼泪一大把全抹在兽皮袖子上,边抹边哽咽地说道:
“头领,我…我没家了啊!啊~”
才说一句话,土就又哭起来,这让丁奇一愣,心说你有家啊,可转念一想,不对,土说的那个家应该是灰石部落。难道是土部落出问题了吗?
之前水莲有说岩到交换地找自己,还说要去丁部落,那就有可能经过野马谷碰到土,将灰石部落发生的事情告诉他。结合在这两种情况,丁奇判断灰石部落可能发生了极大的变故,甚至已经不存在。想到这个结果,丁奇心中猛地一震,这可是一件大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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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灰石部落被灭,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黑水部落干的,没有第二种可能。
等土的情绪稍微好一些之后,从仓手中接过一个竹筒,拧开上面的木头盖子,递给土喝了两口,丁奇问道:
“土,是不是灰石部落发生什么事了?”
丁奇一问,土咧开嘴就想哭,被丁奇一伸手赶紧喝住,不许他再哭。可不能再让他哭了啊,刚才不小心被他给衣服上抹了不少鼻涕和泪水,再哭的话丁奇都不敢见人了!
土深呼吸一口气,镇静一下后说道:
“是的,灰石部落没了,头领和医巫他们都被黑水部落的人杀了,只有岩他们十个人逃过一劫。听岩说,是因为部落的那张网而激起了黑水副头领的贪婪,他因为贪婪蒙蔽了自己的眼睛,才做出杀死所有人的残忍决定!”
丁奇的猜测成真,心中仍是感到一阵发寒,对灰石部落的遭遇表示同情,对黑水部落的残忍表示愤慨。
他安慰道:
“土,不要再伤心,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活下来的人只能朝前看。对于黑水部落,我们会替赤石他们报仇的,你们也要努力,你们可是灰石部落最后的一点血脉。”
土的情绪此时已经彻底平稳下来,他扭头跪倒在地,对着丁奇说道:
“头领,非常感谢您想替灰石部落报仇。您放心,我已经没有部落,不会再有逃跑的想法,我会告诉岩他们,永远忠于荒神,忠于丁部落,我们是您最忠诚的子民。”
晚上,篝火前的众人正跳着原始的舞蹈,虽说赶路辛苦,但丁奇考虑还是要让大家放松身体,舒缓一下心情。丁奇边看边和土聊天,了解他走后马群的喂养和驯服情况。
说实话,让五个人伺候近140匹马,可是一项非常繁重的体力工作,五个人竟能坚持下来,谷外还储存有不少的草料,丁奇实在是佩服他们。
除了两匹烈性公马,其他马基本已经驯服完毕,可以让人骑乘。目前在野马谷的所有人,虽不能让每个人都骑一匹马,但还可以共乘,肯定可以让所有人在出发时每人都骑在马上,而不用再步行。
至于那两匹烈马,丁奇没有让人去驯它们,只是将小二黑拴在它俩中间,到第二天,两匹昨天还在小二黑面前咋呼的烈马,已经彻底变得蔫了吧唧,在小二黑面前就抬不起头来。
当土将缰绳绑在它们头上,准备翻身骑上去的时候,烈马竟有些抵触。可在小二黑打了一个响鼻后,烈马彻底老实下来,任由土或者其他人骑在它的背上,被驱使着向左向右向前进,无精打采的样子,仿佛放弃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失去了“马生”的目标。
这让丁奇忍不住感慨:
“小二黑才是马生的赢家啊!”
休整一天,出发时除了马背上一个或两个人类之外,每匹马还携带了两捆草料,跟随着旁边的驯鹿一起向丁部落赶去,野马谷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浩浩荡荡的队伍近二百人,再加上147匹马和五十几头驯鹿,这个行进的队伍已经可以用庞大来形容,令得一些食肉动物都不敢靠近。马嘶鹿鸣,一路上好不热闹,同时吸引了一些想要拦路抢劫的猛兽们的注意力。
要管理好这么多人和动物,狩猎队众
人可是费老了劲。不是这个冲了出去,就是那个不小心摔下马;不是这人惊了马,就是那人冲撞了兽群,引起吼声无数。就连安营扎寨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处在哪个兽群的栖息地或兽道上,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这不,傍晚正带领着众人在一处猎人小屋那里准备扩大窝棚数量的丁奇,就被一群路过的五六个小孩子正在做的事给吸引了。
惊喜!
只见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抓着一只草黄色的鸟,边走边拿鸟逗弄着,好不开心。每次安营扎寨,这群来自青鸟部落的孩子最是活跃,上窜下跳,无所不玩,精力充沛。
将丁奇吸引住的,就是孩子们手中那草黄色的鸟,因为像极了以前农村喂养的被人工驯化的鹌鹑。拿起其中一只观察,巴掌大小,在掌中有些惊慌,扑腾着翅膀想逃跑。嘴粗短而强,上嘴尖端微向下曲,但没有钩;鼻孔周围没有羽毛掩盖。翅稍短圆,羽色暗淡,全身被矛状条纹及不规则斑纹。经仔细辨认,这确是鹌鹑没错!
鹌鹑和鸡一样,能够提供鹌鹑蛋给人类食用,尤其是大批量饲养后,每天生产出来的鹌鹑蛋多不胜数。而且它的繁殖能力特别强,能够在短期内,大量繁殖后代。
丁奇将手中那只鹌鹑递给之前那个男孩子,然后问他:
“你们是从哪里抓到的?还有没有更多的。”
这小孩子有些害羞,尤其是知道眼前这位可是未来的部落头领,这让他特别紧张。不过在旁边小伙伴们的鼓励下,他深吸一口气,壮着胆子回答道:
“尊敬的头领,这是我们在前面那处灌木丛中抓到的,刚才还有挺多的,不过现在跑了不少。”
听到那边还可能会有鹌鹑,丁奇直接叫上狩猎队员来到那处灌木丛边上,让人进去仔细寻找,还直让他们看到有几只鹌鹑钻进灌木丛中。丁奇给了大家自由捕捉的命令之后,就拿出随身的刀具,收割回来一大堆灌木,准备制作一些鸟笼子。大家捕回来的鹌鹑可是要好好养起来的,以后就可以长期吃鹌鹑蛋了。
一个小时后,狩猎队员满载而归,每个人都抓了有五六只鹌鹑捆着脚挂在自己腰带上。而丁奇也早已制作好三个比较大一点的笼子,将鹌鹑放进去,看着它们在笼中挤来挤去,浑身发抖的模样,丁奇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狩猎队员们也非常高兴,他们觉得既然是头领让抓这种鸟,目的自然是要烤了吃吧,味道肯定可棒。不过这倒将丁奇的初衷给猜错了,丁奇可是为了另一个更加美味的食物-鹌鹑蛋啊!现在已经发现有花椒,开春之后将花椒、辣椒等种上,到秋天的时候来一个双椒泡蛋,想必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啊!
可就在众人搭好窝棚、点起篝火准备做饭时,站在树梢上的小金发出只有丁奇听得懂的叫声。听在耳中,丁奇赶紧命令所有狩猎队员拿起来武器跟着他冲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在那里,正有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向这里冲过来。
第183章 黑水部落
草丛中,队员们正匍匐在那里,等待着前方那群人过来。光线昏暗,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他们也没有打火把。可看这群人的目的地,似乎也是自己刚才过来的那处宿营地。因为那里是周围最好的一个适合晚上休息的地方,周围树木茂密,一般野兽也不会过去,而且那里还是一处猎人小屋的所在地。
并且,从这群人的队形来看,不像是准备攻击别人的。丁奇直接让仓上前过去接洽。
仓得令,快速起身,将自己身形亮在对方视线中的同时,大声喊道:
“呔!前方是哪个部落的朋友,我丁部落正在此处休息,请表明身份,以免伤了和气!”
仓刚说完,排成两列前进的不明部落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紧跟着就有一个惊喜的声音高声回应:
“是丁部落的朋友吗?我们是红牛部落的人,我是部落头领黑牛,请问你是哪位?”
仓听到是红牛部落的人,赶紧向前走去,边走边说:
“你好,黑牛头领,我是仓,我们见过面的!”
处在后方的丁奇也听到两人的对话,知道是红牛部落的人,一挥手让一人回去准备,带着剩下的人一起迎上去。
仓来到近前,仔细分辨确实是黑牛头领,旁边一个年长者,看着挺有威严,应该在部落中有一定的地位。
“你好,黑牛头领,再次见到您真是非常高兴!”
仓赶紧再上前一步,向黑牛行了一礼表示自己的敬意。
黑牛却是不敢托大,他也认出眼前就是丁部落的狩猎队长,也向仓行了一礼,哈哈一笑说道:
“你好,仓,看到你我也很高兴,终于赶上你们了!请问,丁头领可是和你们在一起?”
可还没等仓回答,边上一个已脱去稚嫩的声音接上话茬。
“哈哈,黑牛头领,你可是在找我吗?”
丁奇一个箭步迈过来,站在两人身前,同时朝着黑牛旁边的老者一拜:
“犀牛医巫,好久不见。”
医巫赶紧扶住丁奇胳膊,脸上微微一笑:
“荒神,您可是让我们一阵好找啊!哈哈!”
丁奇也是高兴,对眼前这位敢打头领儿子的医巫也是挺佩服,眼光独到,性情果断,不愧是部落的精神领袖。看了一眼黑牛头领身后众人,丁奇心中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对方是应自己邀请准备加入丁部落。只是没想到他们的心情是这样急迫,连晚上都要赶路,至周围的危险于不顾。
随即打趣地说道:
“医巫,您这是所为何事而来啊?还带着这么多人,难道是准备给您的宝贝儿子再找个老婆吗?哈哈!”
这句话倒是将周围的人逗笑了,在交换地举行的结婚仪式已经传遍周围的几个部落,大家对老婆这两个字眼已经非常熟悉。
“哈哈,他倒是不敢,后面那几个女人可是盯着他呢!”
犀牛医巫倒是活络,也开着黑牛的玩笑。
不一会儿,丁部落人举着十几根火把跑过来,
给红牛部落的人照亮前进的道路,青鸟部落的苍鹰带着隼也走过来迎接,众人互相打着招呼一起返回猎人小屋。周围正传来嘭嘭的砍树声、嗤嗤的锯树声,他们正准备为新来的红牛部落近七十人的队伍准备休息的地方。
青鸟部落的医巫雕看到红牛部落的医巫犀牛过来,也赶紧站起身来迎接,两人是老相识,一口一个老家伙叫着,显着格外亲切。就连两个部落的族人见面也都显得相对熟络,一些人都在求偶会上见过,甚至还是“会友”!
丁奇拿出自己所存不多的蒲公英茶招待几位头领和医巫,聚集在篝火前的人群中不时传出欢声笑语,气氛相当融洽,直到很晚。
早上,薄薄的晨雾中,休息一晚的人们很快醒来,负责牲口的人已经在吆喝着马和驯鹿给它们喂草喂水,甚至给水中添加了一些粗盐进去,给它们补充体力。
头天晚上睡觉前,丁奇已经盘算好,先行安排一个五人小组回部落准备,包括住处、扩大马圈、厕所规模,准备食物、草料、衣物等等。作为即将加入丁部落两个新成员,丁奇只想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来迎接他们的到来。
而现在,五人小组早已经骑马赶回部落。
此次交换会,虽说获得了诸如花椒、大豆、盐、铁矿石、马匹、三千公斤的铜板等物,但和百余个奴、两个部落130多名人口比起来,只能算是小收获。
人才是最重要的啊!只要有人,上面那些收获迟早都会被发现、被驯服、被得到,因为他们有一个知万物的头领!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起来的声势浩大,激起的烟尘令得周围的动物都不敢迫近,就连那之前在周围被清剿撵跑又偷偷跑回来的剑齿虎等猛兽都退避三舍,犹豫着要不要远离这片旷野,这样才能有活下去的希望。
不过这些猛兽很快就不会再有犹豫的机会,来自丁部落的狩猎小队又要出发围剿可能会威胁到部落人员生命安全的猛兽。
而在离丁部落有近二十天路程的地方,有一片宽广的水泽,青黛色的水面如墨,碧波万顷,水汽不断升腾如雾,浩渺烟波中,不时飞起一群雁鸭,振翅升空,飞向北方它们世代栖息的地方,独留下这片暂时休息的水泽,空蒙一片。
晨光渐亮,水泽上下几十处人类居住点,如水面上漂浮的各类树叶,忽大忽小。其中有五六处居住区远比其他地方要大,已经有不少人在晨光的河岸边逡巡,寻找收集当天部落的第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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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太阳逐渐升起,部落中用来烧烤的烟雾连成一片的时候,一队三十几人的队伍正快速朝着最大的一处居住区奔跑。他们即将回到离开了近二十天的部落,心情自然格外高兴,尤其是他们还带着陶器和他们视为神器的网。
水泽副头领心情更不用说,在他看来,此次交换会虽没有抢到奴和交换物,还损失了部落几十号狩猎精英。但他认为,只要有陶器和神器在手,这就是功劳,头领和医巫就会奖励他。而且,他还把欠丁奇的六十个奴这件事有选择性的忘记了。
部落中人正在
吃饭,跑了一早上的水泽他们也有些饿了,不过和接下来头领和医巫脸上的震惊表情相比,这都不算什么。水泽非常期待!
黑水部落上下五百余口人,在黑水泽上俨然是最大的一个部落,比第二大的白泽部落还要多出近二百口人。他们不知道五百有多少,二百有多少,他们只知道自己人多,自己实力强大,获得的食物足够养活整个部落,没有人能够打败他们,也没有部落敢于挑衅他们部落,唯恐避之不及。
所以,强大的黑水部落也有自己的防卫人员。在远远看到水泽带着三十来号人冲过来时,守卫人员也赶紧前出示警,并告诉部落中人有陌生人来袭。不过很快他们就不再这样做,处在前面的人看清楚了来人是谁,赶紧多跑两步迎接水泽。
“水泽副头领,你们回来了?可是人怎么这么少呢?难道大家还在后面吗?”
守卫人员前后扫了两眼,却没有发现其他人,遂疑惑地询问。
水泽没有搭理,径直加快脚步回部落,将守卫人员晾在一边,显得有些不可一世,仿佛打了胜仗的将军归来。
部落中,黑水部落的头领水渊正带着一队人向外走,可走到半路就碰到水泽迎面而来。水渊一愣,随即张开臂膀笑着喊道:
“是水泽啊!这么快就回来了,刚好是吃饭的时候,准备准备一起吃饭,今天早上大家可是叉回来不少鱼和蚌呢!”
水泽见到水渊出来,内心更是兴奋不已,抬手向水渊行了一礼,脸上堆满笑容:
“我的大头领,我可是非常饿了,感觉自己都能吃掉两条一人长的大鱼!”
水渊和水泽两人是亲兄弟,只不过年岁相差有近十岁,同母,不确定同父。
周围围着不少人,部落中人都伸长着脖子,看着回来的部落成员和他们身上背着的东西,虽不知道那是什么,但那特殊的样子,应该是好东西吧!
“走!边走边说。此次出行,收获不小吧!我看大家背着不少那种灰石医巫送给咱们的陶器,快给我说说,还有什么好东西?”
由于人员众多,水渊竟是没有在意水泽带回来多少人,在他印象中少的人应该是回去找自己的家人了吧!
水泽则是一脸得意,却是不搭腔,指了指前面,径直朝部落那个最大的草棚子走去。
待周围人越来越少的时候,水泽偷偷对水渊说道:
“大哥,这次出行,我得到了一件神器,比那些陶器还要重要许多的神器!”
“神器?”
水渊有些疑惑,不知这神器所谓何来。
水泽压低声音,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道:
“是的,哥,就是神器,是一种能够捕到很多鱼的神器!”
水泽朝后摆摆手,一名背着一件兽皮包裹的队员走上前,将背上的包裹放下来,双手捧着递给水泽,然后转身回去离开。
水泽将兽皮包裹掂了掂,对水渊努努嘴,神秘兮兮地说:
“哥,神器就在这里面!”
第184章 水泽煮茶
见水泽表现有些神秘,遮遮掩掩的样子,似乎眼前这兽皮包裹的东西真是什么宝贝。
水渊看着水泽严肃地说道:
“真是宝贝?”
“哥,比宝贝还要宝贝,是神器!这是上天赐予我们黑水部落的神器,拥有它,我们就可以轻松地捕到更多的鱼!我可是亲眼所见,像我手臂这么长的鱼,一网下去能捞出一座鱼山!”
水泽怕水渊不信,赶紧比划着,证明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
“一网?”
水渊抓住对方话话中的关键字眼,问出自己的疑问。
“对,就是一网!因为这件神器的名字就叫网!”
水泽一扬脖,骄傲地将网的名字告诉黑水部落的头领、自己的哥哥,仿佛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自豪的事情。当然,这也是一种小孩子心态,弟弟给哥哥好东西,总是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情。
可还没等水渊有所表示,眼前那个大草棚子里突然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是水泽回来了吗?不要在那里偷偷摸摸、嘀嘀咕咕,赶紧进来!”
声音虽和缓,好像还有一点颤颤巍巍的感觉,可听在水泽耳中,却宛如背后站着一头剑齿虎般,脖子一缩,脸上竟现出战战兢兢的样子,甚至带有一丝恐惧在里面,手一抖差点将手中的神器扔地上。
水渊似乎也有点胆怯,不过毕竟是部落头领,脸色一变就立即镇定下来,同时伸手一扶小泽的胳膊,朝里努努嘴,示意水泽赶紧答复。
水泽心神一凛,赶紧伏身,回答到:
“医巫爷爷,水泽回来了!”
等了一会儿,里面再次传出那个苍老的声音:
“嗯,回来了好,进来吧!”
水渊和水泽兄弟俩对视一眼,拍了拍身上的兽皮,正了正身形赶紧由水渊打头、水泽手捧兽皮袋进入这个最大的草棚子中。
入眼处,光线昏暗,草棚正中有一处火塘,将微弱的光芒撒向四周,将坐在火塘前那个老者的脸映得红通通,眼睛也显得特别明亮。光线从下向上照射,却让老者的脸看上去非常恐怖,水泽被吓得就想掉头跑出去,再也不想进来。
可一想到眼前老者那令人发憷的手段,他又生生止住准备逃跑的想法,用强大的毅力让自己钉在原地。
而且老者身边还有两个矗立在那里的“半身人”,光线微弱,到达那两个半身人腰处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吸收了一样,根本看不清上面还有什么。就像一个人被腰斩了上半身,独留下两条大腿和屁股留在那里,恐惧得教人颤栗。
每次进来,水泽都能想起小时候不小心闯进这里看到的恐怖景象,除了两个半身人,还有鲜血、蠕动的虫子、惨白的骷髅、莹白的骨火,还有悲惨的叫声。每次都告诉自己不要再进来,可是当那个声音呼唤自己时,总是不由自主地进来,逃都逃不掉,哪怕自己现在已经是部落的副头领,还是止不住地畏怯和恐慌。
至于水渊,可能已经习惯了吧,稍一忍受就适应了草棚中的氛围。
“嗯,都坐下吧。”
老者咳嗽一声,指了指身前两块兽皮,示意水渊两人坐下,然后将一个烧得黑乎乎的东西挂在火塘上方的勾子上,张开仅有几颗牙齿的嘴巴对着水泽说话,似乎在笑,却又感觉那么瘆人。
“嘿嘿,水泽,说说看,你这次参加那个丁部落举行的交换会,有何收获?”
面对这个医巫爷爷,从水渊到水泽再到下面每个部落成员都会不由自主地将心中所想或所知道的东西说出来,没有例外。
医巫爷爷的存在是一个谜,更是部落中最年长的一位,听母亲说比上上个头领还要年长。看着并不高大的身体,可其中似乎蕴藏着不可明说的力量,能让人畏惧的力量。更不用说常年不出这个一直黑暗的草棚子,以及里面那两个永远看不清上半身和面目的半身人,谜一样。
不敢再盯着对方看,水泽低着回道:
“医巫爷爷,这次到达交换地,我栽了一个跟头,被他们的一个狩猎队长打败了!”
这句话刚说完,水渊猛地抬起头来,眼中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他可是知道,自己部落的勇士可是周围最厉害的,狩猎水平也很高,除了那几个大部落,就没有能成为自己部落对手的人。尤其是自己这个弟弟,在部落中没有对手,身手也仅次于自己。可就是这样一个高手,部落的副头领,竟然被丁部落的一个小队长打败,这如何能让人相信。
抬头看向医巫,却没有从对方明亮的眼睛中看出任何波动,仍全神贯注听着水泽在讲。
“后来我找借口组织了一场比赛,却没想到每种比赛方式都被对方赢了。为此我还输了60个奴。对,就是60个,那个丁部落的头领一直是这样说的。”
水泽好像承受着一种难言的痛苦,双手成拳抓在兽皮衣服上,如果有光线进来,就可以看到他手中青筋泛起,颤抖个不停。
“我给黑水部落丢人了,没能挽回一点儿部落的脸面,一直被丁部落压着打。甚至部落那个最没用的女人水莲,都敢于挑战我的威严,喜欢上了丁部落那个狩猎队长,最后他俩竟然‘结婚’了。”
水泽特别在那个结婚两字上加重语音,并详细给医巫和水渊讲了结婚是什么意思、举行了什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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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送出去一个水莲,却带回来不少的陶器,就像火上这个陶锅都有六个,还有陶碗、陶缸和陶罐。对了,还有一袋蒲公英茶,您看看,喝着不错。”
水泽赶紧从刚才捧着的兽皮袋里拿出一小袋蒲公英茶,站起来双手捧给医巫,待对方拿走之后,再小心退回来坐好。
医巫拿出一点儿尝尝,感觉有点苦和涩,呸地一声吐出残渣,这让水泽身体猛地一抖,赶紧说道:
“医巫爷爷,这个不是这样吃的,是用水泡出来的。您稍等。”
水泽说完,一转身就跑出草棚,不一会儿就端着一陶锅凉水、五个陶碗进来。为什么是五个碗?因为他觉得那两个半身人也要喝,虽说没有见过他们俩动过、说过话,哪怕是呼吸声都没有。
接着就见水泽给每个碗里放上一点茶叶,然后就端着那个陶锅给每个碗倒上水,看着茶叶在碗中上下浮动,脸上微微一笑,说道:
“医巫爷爷,好了,来,您尝尝,味道真的很不错!”
边说着,边端起一个陶碗,双手递给医巫,又端给水渊一碗。至于另外两碗,水泽看了眼医巫,没有意思表达,他只好端起一碗,放在嘴边吹了吹说道:
“嗯,真是想念这个味道啊!它应该这样喝,呼~这可是比喝白水强多了,你们都尝尝。”
水泽把期待的眼神投向两人,嗯,两个半身人自动被忽略。
水渊疑惑地看了一眼水泽,又看了看手中的陶碗,学着水泽的样子,轻轻吹了吹那仅有的两片黑黑“小棍”,心
说,这能喝吗?
不过他还是慢慢啜了一口,品了品味道。嗯?这个味道是有点特别啊,似乎带了点腥味,好像还有点甜,貌似和水的味道一样啊!
噗~
特么的,这就是水的味道啊!还是黑水泽的水!
水渊一口水喷出去,洒在火塘上,嗤嗤声响过,升腾起一阵水雾和木灰。
满怀期待的水泽愣了,怎么回事?难道不好喝吗?
“哥,你咋了?不好喝吗?”
水渊抹了抹嘴巴,没好气地回道:
“你说呢,扔两根小棍进去,那就是你说的茶的味道?还不是水吗?你自己尝尝看。”
说完,水渊又赶紧给医巫说:
“医巫爷爷,您别喝了。也请您不要责怪水泽,他可能被丁部落的人给骗了!”
水泽一听急了,暂时将对医巫的恐惧放在一边,争辩道:
“不会的,哥,真的好喝啊。当时还有几个小部落的头领也在那里,并且水莲的结婚仪式上我还喝了不少呢。我再尝尝。”
还没说完,水泽就迫不及待端起自己的碗,喝了一大口。
噗~
一口水还没咽进去,就被水泽喷出来,弄得水渊满头满脸都是。如果他不是水渊的弟弟,估计这会都会被拖出去吊打一顿。
水泽傻眼了!
怎么回事,明明是按照丁部落的做法来的啊,怎么就不是那股味呢?
当然不是那股味了。水泽喝茶的时候,都是别人泡好的。陶碗又大,用现在的话来讲,那叫真正的“大碗”茶。丁奇那时候光顾着说话,都是放凉了才喝。善于观察的水泽看到这么个情况,以为就是倒上水,茶就成了。可哪想到,最后喝出来的茶滋味却是不一样,竟然是水的味道。
难道是丁部落头领,拿一些草叶骗自己?
水泽一生气,将碗撂一边,有些生闷气。不过想到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就继续说道:
“医巫爷爷,您别喝了,肯定是被丁部落那个头领给骗了,回头再找他算账。我继续说吧。这个丁头领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可以用部落的人给他干活就可以换技术,比如编藤筐。我也想参与,可是可能是之前双方有些交恶吧,他不接收我们和灰石部落的人去干活。真是气死我了!”
水泽是真生气,不自觉就端起跟前陶碗喝了一口,感觉味儿不对,噗地一声又吐了,还好冲着其他方向。
“交换会结束后,我派人盯着他们几个部落,让水蛭带大多数人去劫杀力部落和丘他们三个部落,水蛇去袭击红牛部落。可没成想,水蛭那一队人只有五个人逃回来,其他人全部被杀。”
水泽这句话刚说完,突然就觉得身边的水渊气息猛地一变,而医巫也一改之前的沉静,像是一头欲择人而噬的猛兽,让水泽感到害怕,可他还是战战兢兢地继续说道:
“至于水蛇那一组人,却是被一群大象阻碍没能得逞。可丁部落派来一组骑在马上的人,挥舞长矛冲出,这也让水蛇他们非常害怕。丁部落的人战斗水平很高,比我们的勇士们还要厉害,我估计只有那些比赛擅长战斗的狼部落或虎部落才有实力和他们丁部落相比。”
“所以,所以,这次交换会除了陶器以外,如果没有其他收获可以说是一次失败的交换会。我们黑水部落不仅失去不少勇士,还被丁部落给羞辱,这让我无颜再见医巫和头领。”
第185章 回归
水泽话风却是突然猛转,越说越有气势,越说越激动。
“还好,上天保佑,竟让我在灰石部落发现一件神器,一件用来捕鱼的神器!我觉得再大的损失都比不上这件神器,而现在,我把这件神器带回来了!”
水泽激动地指着面前的兽皮袋,满脸虔诚。
此时的医巫在听到说有捕鱼的神器时,双手一抖,就连下巴上的胡须都哆嗦起来,整个人都兴奋起来。颤抖着双手指着那个兽皮袋说道:
“快,快打开看看!”
闻言,水渊也赶紧上前和水泽一起将那张网从袋子里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慢慢抖开,将整张网的样貌展现在大家的面前。
光线虽暗,可在医巫眼中,那张网仿佛泛起明亮的光线,将眼前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
医巫颤抖着双手走上前,抚摸着这件神器,嘴中发出“呵呵”的声音,脑海中想像着应该如何进行捕鱼。可想来想去,就是不知道如何捕鱼。
如柴般的右手有力地挥动:
“走,出去试试!”
半小时后,在众人的搀扶下,医巫和头领水渊、副头领水泽到达黑水泽边,其他黑水部落人员也都围在三位部落重要人物后面,鸦雀无声,只有黑水泽的波浪不断拍打在岸上。
水泽选择了一处湖水较浅处作为捕鱼地方,安排水蛇他们那三十几名跟随他的人员拉着鱼网准备下水,并给他们交待如何进行拉网、收网。就目前来说,部落中只有水泽一人见过如何用网来捕鱼。
队员们拉着网,鱼贯进入水中,水很快就没过他们的胸口。待人员拉紧网后,打头那人开始沿着一条弧线向岸边靠拢,其他人也紧紧跟随。等他们形成一个半圆形之时,一条尺许长的草鱼突然从水中跃起,又“啪”地一声落入水中。
湖岸上众人立时发出莫大的喧哗声,水渊作为部落头领也在刚才鱼跃出水面时惊了一下,他也不知道如何捕鱼,手心里捏着一把汗,神情也有些紧张。
随着队员们向岸边挤压,左边的人也贴近岸边,围网中间的水面开始沸腾,一条条大鱼跃出水面,人们惊呼起来,第一次看到此情此景的医巫和水渊两人浑身激动起来。尤其是医巫直接跪下,对着黑水泽拜倒,嘴中不停祷告:
“上天啊!感谢您将捕鱼的神器送给黑水部落。传大的黑水泽神啊,请赐予我们黑水部落更多的鱼群吧!天佑黑水部落!”
网越收越紧,上层的鱼儿蹦跳得越发厉害,水面下的鱼也是左突右冲,撞得队员们龇牙咧嘴,而且还有好多鱼直接挤开围网下缘,逃了出去,可留在网中的鱼还有很多很多。
而这时,水泽满脸的笑容遮也遮不住,哈哈大笑着,高呼着“神器显威!”,赶紧指挥人拿出仅有的七八个藤筐,跳进水中,舀起一筐鱼就抬到岸上,倒在地上就又下水捞鱼。随着一筐筐鱼倒下,一座鱼山慢
慢形成,比在灰石部落时还要壮观。
嗷~
众人欢呼起来,他们看着这座鱼山除了震惊就是兴奋、高兴。这是鱼山,也是肉山,意味着所有人都能吃得更饱,如之前的水莲之流也能填饱肚子,而不用担心身体长不好。
匍匐在地的医巫更是激动,这么多鱼,就是靠着一条叫“网”的神器捕捉到,这能养活更多的人口,这样部落的实力将会得到迅速提升。甚至可以依靠这些食物来换取更多的奴,换得更多有用的工具,如陶器、藤筐之类。而且,自己的部落肯定能压其他几个大型部落一头,更能压制黑水泽上所有部落,并借机将一些弱小部落收拢到部落中。
晚上,一个盛大的篝火烤鱼宴在部落最大的那个草棚前召开。医巫头戴鱼骨冠,右手持矛,面对部落众人,站在篝火前不停地蹦跳、念念有词。而他背后的一块石头上摆放着三条特意挑选出来的两条大鱼,两尺多长,目测都超过二十斤,作为给上天的敬奉。
整个一天,黑水部落的人都在用围网捕鱼,捕出来的鱼都没有地方存放。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将会很快坏掉。但他们却一点儿也不在乎,他们一直不停地下网、围鱼、收网、捞鱼,直到筋疲力尽,瘫在那里一动都不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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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告结束,医巫宣布烤鱼宴开始,众人欢呼着蹦跳起来,纷纷拿起一条鱼啃起来。而医巫更是享受,一次摆上所有的陶锅,翻滚的鱼块不断释放出蛋白质和营养物质,让鱼汤变得更加浓稠奶白,那股鲜香飘散在空中,让人忍不住抽动鼻子。
医巫坐在草棚前的石头上,碗里是水渊给盛的鱼汤和鱼块,他看着眼前的景象,觉得这就是盛世。而他背后,则是那张网,部落的神器。
“医巫,听灰石部落的人说,这名叫网的神器来自于那个丁部落。在交换会上,丁部落都有许多以前不曾见过的东西。而且参加交换会的丘落竟然使用一种叫弓的武器,这种武器在水蛭劫掠他们时发挥了威力,射死射伤我部落许多人。看来我们也要发展这种叫弓的武器啊!”
对于水泽说的这些内容,医巫也一项一项安排下去,由水渊带人去制作。同时,从面前一口烧着热水的陶锅里,用陶碗舀出一碗水,倒入身前放了几颗蒲公英茶的陶碗中,一股茶叶特有的清香弥漫出来,让劳累了一天的医巫感到全身心都轻松下来。
这个水泽,哼,这才是蒲公英茶的正确味道啊!
几天后,丁奇带领的这支庞大队伍已经回到丁部落。部落内以医巫小鹿、雄鹿、奔为首的众人站在部落院子外,欢迎丁奇他们归来。
人喊马嘶,整个世界都开始热闹起来。
一百多匹马被赶进新修的马圈里,撒着欢,足够它们折腾。驯鹿也早已回到自己被圈养的地方,地面干燥、没有杂草,让它们兴奋不已,在圈里不停奔跑。尤其是那头驯鹿头领,更是欢实地很。
受到热烈欢迎的两个部落在丁奇的带领下,来到他们的新居,让他们参观,并安置下来。这些都是荆最近带人建造出来的。
等到丁奇躺到自己的小木屋中的床上时,丁奇忍不住发出哼哼声,实在是感觉太舒服了。这一段时间,每天都是睡在地上,他感觉身体都快散架了。而回到他自己的家,自己的窝,他觉得回到了童年,想怎么睡就怎么睡。
小鹿站在木屋门口,看着丁奇躺在那里躲清净,心里面也是一阵发酸,难过。
现在离晚上还有点远,还没有举行欢迎晚会,部落的主要骨干都站了出来,带领两个准备加入的部落头领和医巫在周围闲逛,并将一些设施告诉他们,免得他们碰着磕着。
丁奇躺在床铺上并没有睡着,他在心里面盘算着这次交换会的收获。花椒、大豆、盐、铁矿石、马匹、新熔炼出的铜板,让丁奇内心欢喜,而交换或通过战斗得到的奴达到一百个,更不用说还有两个较小型的部落加入丁部落,为部落的发展贡献。
人口,这才是丁奇最为看重的东西,如今部落的人口数远超300,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大型部落。这还没有加上丘和古隆两个部落,如果加上他们两个部落的人口,丁部落人口将会超过黑水部落。
丁奇回来了,部落下步工作的重点将放在部落规划和防御方面,烧砖、建围墙、盖房子、给排水、打井是一方面;花椒、大豆,蜀黍,葛根、辣椒、大白菜、山药的种植也要放在日程当中,在合适的气候条件下就可以种植。
这些工作可是关系到部落日后发展方向的重要内容,容不得丁奇马虎。
丁奇侧转了一下身体,眼睛冷不丁看到小木屋外面站着的鹿,心里面也是一紧,赶紧起身让她进来。
面对医巫鹿,丁奇内心其实总是忐忑,不知该以哪种方式来对待对方。按照二十一世纪的社会制度,此时两个还是懵懂少年,正为大学和前程而努力奋斗的两名高中生。可现在是原始社会,按照原始社会通行的做法,两人此时已到可以生孩子的时期。
所以丁奇很头痛!
木屋外面小鹿脸上有些羞涩,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思念和那隐隐的冲动,止住想退回去的脚步,迈进屋内。坐在部落新做的凳子上,看着丁奇傻笑,将那点儿局促不安全抛在脑后,只想看看自己日夜思念的人,想听听他经过的故事,好像如此就能让自己非常满足一般。看着丁奇,小鹿轻轻说道:
“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我去帮你倒碗茶?”
丁奇一挠头,嘿嘿一笑,对小鹿说:
“不累,怎么会累呢?只是感觉好久没有睡在这里,心里面想得慌,觉得睡在上面特别踏实,比在野外睡要舒服多了。倒是你,在部落中主持大局,肯定要比以前更累了吧?”
鹿用双手绞着兽皮衣角,脸色红扑扑的,赶紧摇头,示意自己不累。
第186章 你我约定
丁奇看着小鹿微微冒汗的脸庞,比走之前消瘦一些,本来给吃回来比较白皙的皮肤却又回到初见面时那种小麦色,虽健康,但看在丁奇眼中还是有些心疼。
鹿的心意他明白,可现在处于一种矛盾的心态中,算是两种社会形态的冲击造成的结果吧。丁奇不是萝莉控,在男女之事上看得比较严肃,认为这些是在以后考虑的,对于两个还没有成年的人来说,现在还没有到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
可这种事也不能拖着,需尽早解决,不能拖着,对自己对鹿来说都不负责。
丁奇听到外面还是喧闹不休,部落中人都在尽情地欢唱,估计还有好久才能结束。小可爱在和自己打过招呼之后就跑出去和两头熊厮混,这会应该也不会来打扰自己。所以丁奇准备趁着这点儿时间做点事,这点事决定了部落以及整个原始世界的婚姻基调。
大家别想歪,这点事涉及男与女之间的事儿,但又和男女之事无关,丁奇是准备和鹿两人好好梳理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
他坐在荆新做的直背椅上,抬眼看了一下外面,组织了一下语言,对鹿说道:
“小鹿,咱俩说点儿事吧!”
鹿露出一点好奇的神色,眨了两下眼睛,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示意丁奇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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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人中,鹿其实挺漂亮,脸形接近现代人,眉毛浓密而细长,一双眼睛又大又圆,一条麻花辫垂在胸前,十六岁的年纪如花儿一样含苞待放,还属于原始社会的知识分子,组织学习能力也强,不管放在谁身上,这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结婚对象。可现在偏偏丁奇还没有这个心思,至多鹿就是给丁奇一种惊艳的感觉,却没有上升到爱恋阶段,连早恋都算不上。
“嗯,是这样,就是…就是你喜欢我吗?”
丁奇一说完,就想扇自己一巴掌,哪有这样问人家女孩子的。再看鹿,立马红霞飞满天,边耳朵根都红了,羞得直接将头埋进双膝间,半天不敢抬头。
丁奇也觉得自己有点窒息了,心脏扑通扑通跟安了个小马达似的,根本按不下去。
“那个,那个鹿,不是那个意思!”
丁奇手足无措,一时不知如何解释,平时还能说会道的,这会可好,结结巴巴意思还表达不出来。
听丁奇这样一说,鹿腾地抬起头来,红霞渐退,一丝苍白慢慢浮上脸庞,那会说话的眼睛水雾弥漫,意思是说:不是那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怎么个意思?
被鹿这样一看,丁奇更是不自在起来,尴尬地想找个窟窿钻进去,可开弓没有回头箭,话已经说出来,还能收回去?组织语言也不是这样组织的。
丁奇一咬牙,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
“啪!”
一巴掌上去,鹿被吓得又是吃惊又是心疼,有心想上前摸摸丁奇的脸,可又不敢,刚才水雾升腾的眼睛顿时流下眼泪来。
“唉,小鹿,是这样子的,你别怪我直接。我总觉得咱俩之间的关系有些不清不楚,所以就想把咱们的关系梳理一下,免得你我一直这样尴尬下去。所以,我就想知道你是否喜欢我?”
听到丁奇这样一解释,鹿的眼泪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扑簌扑簌掉个不停,搞得丁奇更加手足无措,心说女人怎么都这么爱哭啊!原始社会和现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不过停了一会儿,一个蚊蚋般的声音响起:
“是,是的!”
紧跟着鹿不再哭泣,抬起头来,声音也逐渐变大,对着丁奇说道:
“是的,我喜欢你!”
声音充满着原始人的勇敢、直率和爽快,还有花季女生的任性与热情。
鹿大声说完,似乎外面有那么一会儿安静,涨红的脸如秋天的红苹果般看着是那么诱人,上下起伏的胸脯颇有规模,映着呼哧呼哧喘气的她可爱非常。
丁奇深吸一口气,微笑着对鹿缓缓说道:
“小鹿,非常感谢你能喜欢我,我明白,喜欢谁是这个人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剥夺,而这也是我那个部落推行的一种行为规则。”
丁奇平静的语气让鹿刚才急切的心情稍有缓解,而他讲的自己部落关于个人权利的事情却吸引住鹿,感觉说得挺对的,喜欢谁是自己决定的,别人管不着。
跟着丁奇话风一转:
“可在部落中还有一种规则,就是男女之间虽然可以相互喜欢,但想发展到结婚的年龄却是有要求的。你是知道结婚的意思,这个规则指出,男人结婚的年龄不得早于22岁,女人结婚的年龄不得早于20岁。但现在你才16岁,而我也只是比你大了一岁,离规定的年龄还有好几年呢!”
丁奇说到这里,鹿的脸色猛地一白,她这才记起,丁奇不仅来处遥远的一个大部落,而且他的身份还是荒神。她依稀记得,丁奇曾经说过他要按照原来部落的规则来要求自己。难道结婚也要这样要求自己吗?
丁奇再次把声音放缓,轻声说道:
“鹿,其实目前你的状态就像我那个部落中学生的做法,叫早恋。早恋懂吗?就是还没有到18岁的人对异性感兴趣、痴情,而这种状态是由于人因为异性的优秀或者突出的某一点而喜欢上对方,这种状态或情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而慢慢淡化。当然,也有可能逐渐加深。
所以,我想和你做一个约定,好吗?就约定五年时间,如果五年后你还是一直喜欢我,而我也喜欢你,那我们俩就结婚;如果五年后,你对我不感兴趣,你喜欢上另外一个男人时,那么我们就互祝对方幸福,还是好兄妹。你看可以吗?”
此时,鹿的脸色非常苍白,但丁奇却是不愿对自己妥协,长痛不如短痛,以后说不定会更幸福,更珍惜婚后的生活。
鹿不愿说话,眼中噙满了泪水,感受到委屈和无助,那悲伤的样子令丁奇心如刀割,却不敢做出丁点儿的让步。曾经的自己也是这样无助与悲伤,所有的一切也只是镜花水月,徒留痛苦和悔恨!
“鹿,你我的年龄,还太小,但正是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时候,只有经过孤独与时间的酸涩,才能体会秋天那蜜般的成熟果实!而且部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我想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我们这个部落中,而你还要承担更重要的作用,比如教书识字、技能的教授,所以你要理解我的这份苦心。
并且,像你我如果现在就结婚,那生出来的孩子天生就会弱一些,不像二十一二岁的时候生的孩子更健康。比如像壮和熊那样的人,肯定是他们的妈妈年龄较大的时候生的他们。如果整个部落都这样来生孩子、培养孩子,相信我,部落在二十年后一定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部落!”
眼看鹿还是不能接受,丁奇直接搬出杀手锏,从部落发展讲到优生优育,强调优生优育的重要性,并将这个重要性上升到部落强大与否的关键方面。
嘿!你还别说,这个方法还真管用,鹿对个理念却是接受得非常快,频频点头,认可丁奇的说法。她可是知道,部落里一些刚生下来的体弱孩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各
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开这个世界,或者天生落下残疾,却在长大后逃避野兽时落得个被野兽吃掉的下场。
这触动了她心底的一根弦。
她是医巫,除了巫这个祭祀的身份外,她还是还是一个医,一个利用草药配伍来挽救更多人生命的医。
唤起了鹿心中的那份责任感,鹿眼睛越来越亮,抹去眼角的泪水,她点点头,看着丁奇说道:
“好,就依你之言,你我约定,五年后看结果!”
听到鹿如此说,丁奇心中猛地一松,如释重负,轻轻吐出一口气。
“嗯嗯!拉个勾吧,这是我们部落的规矩,年轻的小伙伴答应别人一件事,要一百年都不许变化。来,我教你。”
丁奇释放了自己的压力,心情也高兴起来,忽然有了小孩子的心性,教鹿关于小伙伴们之间的承诺如何表达。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这样就行了?”
“对,可以了,这个约定五年后看结果。”
“好,但是!”
鹿也高兴起来,紧跟着又来一个但是,吓得丁奇猛地一哆嗦,有点尿急的赶脚。难道还有什么苛刻条件?
“但是,你现在得抱抱我,让我趴在你的肩膀上休息一会儿!”
鹿说完这句但是,脸上再次飞起一朵红云,有点娇羞又有点调皮,似乎还有点奸计得逞的样子。
“额,这样不好吧!”
丁奇有些犹豫,却被鹿猛地拉到怀里,鹿将头轻轻靠在丁奇肩膀上,闭上眼睛,感受着这片刻的安宁与恬静。浑身僵硬的丁奇,双手无所适从,不知该放在哪里,只好垂着,当自己是一堵墙。
“头领,灰石部落的岩找…哦,我什么都没看见。”
在部落中带着两个小队训练的奔,来到小木屋请示是否见一下岩,却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赶紧转身就走。正享受片刻温存的两人,被奔的突袭吓了一跳,触电般赶紧分开,而鹿却逃也似地跑向自己的那间土屋。
丁奇有些尴尬,心中将奔狠狠骂了一通,扭头就想冲过去胖揍他一顿,解解气。可远远地听到奔对岩说道:
“岩,头领在办正事儿,要不明天在谈吧,头领今天也才回来,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咋样?反正也不差这一会儿的功夫。”
奔将岩劝走了,不过很快又听到奔对另外一个人说道:
“好消息啊!刚才我看到鹿和头领两个抱在一起了,你们说是不是好消息?”
很快,部落中所有人都知道头领和鹿之间抱在一起的事了,大家很高兴,觉得这才班对嘛!就连晚上回来睡的小可爱都对丁奇一脸嫌弃的样子,自己衔着一块兽皮,跑到屋角自己睡了,似乎觉得丁奇找女人了,不疼它了。
这搞得丁奇哭笑不得,就连雄鹿回来都有点不好意思,胡乱找了个借口,跑到大通铺去睡觉了。
雄鹿心说:这妮子搞得我有些措手不及,都不好意思面对未来的姑爷了。提前打个招呼她好啊!”
还好,丁奇不是孤单的,跟着小可爱回来的熊大和熊二直接挤到丁奇的床上,相互抱着直接睡着了,交颈而眠的样子,像极了刚才鹿将头放在他肩上的样子。
奔更是不敢回屋,不知道搂着自己女人去哪里鬼混去了。
自己的床被占,他只好躺在奔的兽皮垫上,苦笑着摇了摇头,很快睡着。
夜静如水,独留下鹿那起伏的心,久久不能睡去。
第187章 宣誓效忠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七点左右,天儿越来越长。一缕阳光从门缝中穿过照射在丁奇脸上,将他脸上根根汗毛照得清清楚楚,纤毫毕现。
睡懒觉的感觉真好啊!
看着依偎自己睡觉的小可爱,还有两头在里屋床上呼噜震天响的小熊,听着外面刷牙洗脸上厕所的嘈杂声音,仓带领队员晨起训练归来的号子声,马鹿指挥奴干活的吆喝声,马圈里马儿的嘶鸣声,猪羊叫声,周围林子里的鸟兽叫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丁奇仿若又回到小时候,跟着父母一起赶集时的情景,热闹而又繁荣,让人想念。
丁奇一动,怀里的小可爱醒过来,伸出舌头舔了舔主人的脸颊,用头在丁奇怀里蹭蹭,伏低身子伸了个懒腰,从丁奇身上跃过去,出门而去。
这次出门没带小可爱,对方可是生了一阵子闷气,就连昨天丁奇回来都不愿搭理,还生气呢。可是到了晚上,还是自己偷偷跑过来,睡在丁奇身边。
“哈哈,看来还是自己这个奶爸亲啊!”
心情愉快的丁奇一翻身起来,揉了揉眼角的“次模糊”(方言),学着小可爱趴在地上伸懒腰,还别说,比站着伸懒腰舒服!心里后悔以前没有学过五禽戏,要不要自己创一个呢?嗯,这个想法,有点出奇!
丁奇住的小木屋离大门其实有点近,后面都是其他人住的土坯房,所以平时也会显得嘈杂一些。不过丁奇对此倒无所谓,并且还感觉这里不错,毕竟是自己第一处住所。
丁奇拿着自己磨损得有些掉毛的牙刷出门,上面挤了绿豆般大点的牙膏,和周围的人打着招呼,转身出门来到小溪边刷牙洗脸。
正刷着呢,奔从灰窑那边跑过来。这一段时间,他带着羽部落两个小队的人训练,肤色倒是变黑了,可人显着胖了点。
“昨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没好意思说你,你现在都胖了,是不是没有好好带人训练啊?看来还得多操练才行,要不然你会越长越胖的!功夫都不知道下降没有。”
丁奇双手捧起一捧水,漱漱口,指着奔说道。
奔也有些不好意思,讪笑着和丁奇蹲在一起,问道:
“主人,您每天早上这样刷牙,我总觉得可奇怪,为什么刷到最后会出来白沫子啊,和我们刷牙不一样。”
奔在私下一直称呼丁奇为主人,其他时间都和大家一样称为头领,特殊场合如祭祀时会称他为荒神。现在丁奇所做的一切,真的让大家认为他就是上天派来拯救大家的神,没有荒神,他们可能还在饥饿线下挣扎,安全都没有保证。
丁奇把牙刷在溪水里洗干净,拿到奔面前说:
“这个啊,就是牙刷,我那个大部落里每天使用的东西,和你们咬成毛状的树枝是一样的作用。嗯,说到这里,我给你出个谜语:一头毛一头光,进进出出冒白浆。你猜猜这是什么?”
丁奇冷不丁提出这个问题,奔有些摸不着头脑,不
知道为什么,和什么有关联。用他心底的想法,荒神的想法是他们这些普通人不能揣测的。
奔绞尽脑汁在思考这个问题,习惯性地把手伸到自己裆下,挠了挠,眼睛猛地一亮,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傻笑道:
“主人,我知道了,您怎么出了个这种谜啊,不愧是头领,连男人撒尿的家伙都说得这么好,您说我说得对不对?还有啊,在办那事的时候,也刚好冒出白浆来,真是佩服啊!”
奔说完,脸上还一副都是男人你懂得的表情。
正在洗脸的丁奇刚开始还有些惊讶,这个奔不笨,这么快就能根据自己刚才刷牙的动作想到是牙刷,嗯!不错,孺子可教也!
可紧跟着奔说到是男人撒尿的家伙,还想到办那事的衍生物,这让丁奇震惊得无以复加,甩手就将一捧水洒奔脸上,哭笑不得地说道:
“办你个大头鬼!你怎么这么流氓?啊?整天都在想什么龌龊事?看来还得给你加练!”
“啊!我说的不对吗?那,那是什么啊?”
奔自以为想到答案,没想到是错的,还被头领骂流氓?流氓是什么意思?奔一脸懵逼。
丁奇抬起手中的牙刷,对着奔喊道:
“牙刷啊!小伙子!”
奔一副恍然大悟样,确实是一头毛,一头光啊。搞明白答案的奔,自己倒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我还以为是那个呢,哈哈!”
丁奇给了他一个大爆栗子,说道:
“说吧,这会找我什么事?”
奔一拍脑袋:
“唉呀,差点把正事给忘了。是关于灰石部落的岩他们,他们十个人先于头领你们到达咱们部落。他表示是要来找您的,虽说我认识他,可您不在,我也不敢轻易放他们进来,所以就安排人在院子外面给他们建了一间简易的木屋,够他们几个吃饭休息就行。”
奔准备了一下措词,继续说道:
“这不,您一回来他就要过来拜见您,可昨天人多事也多,尤其是昨天晚上他还找到我说要去找您,刚好您有正事儿,我又给推了。嘿嘿!”
说到这儿,奔忍不住笑了一声,同时赶紧向一边躲,防备丁奇踢自己一脚,却没有等到想象中的一脚,搞得自己有些尴尬,嘿嘿傻笑着挪过来。昨天晚上那尴尬一幕被自己看到,自己可以羡慕老半天,还是头领会玩。回去后给风一说,风竟让自己也那样抱着她一晚上,她都睡着了还不让放开,搞得早上起来手脚僵硬,难受得不行。
“好,你去喊他过来,和我一起吃早饭!”
小木屋里,岩坐在丁部落新推出的凳子上,有些局促不安。这种凳子他是第一次坐,在交换会上也见过,可是只有头领们有资格坐。这会坐在上面,心情有些忐忑,不过感觉坐在上面倒是挺稳当的。
对于丁奇,对于荒神,他可谓是见证者也是亲历者。可以说,没有荒神,就没有岩坐在这里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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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神救了自己,救了自己的族人,给予部落捕鱼的工具,让族人没有了饥饿之忧。
可也是由于这个捕鱼的工具,导致自己部落的覆灭,最终也只余下十个人在这里苟延残喘。如果丁奇不收留他们,那么他们也终将和那些小部落的人们一样,被这个大荒所淘汰,成为猛兽腹中的食物。
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自己部落的头领赤石和医巫对丁部落有所贪图,觊觎丁部落的秘密,在联盟应该一致对外的时候没有站在丁奇一边,和黑水部勾结,引狼入部落,也就不会有灰石部落的灭亡。到如今也能像青鸟和红牛部落一样,加入丁部落,享受和丁部落人一样的待遇。
岩自觉理亏,所以在面对丁奇的款待时,更加抬不起头来,自觉无颜面对丁奇。可如果不找丁头领,他们就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没有为部落人报仇的机会。
丁奇看到岩一直不动筷子吃饭,心里面知道他如何想的,也就不拐弯抹角,直接对岩说道:
“岩,你的来意我清楚。至于你们灰石部落发生的事情,我听说了,也很难过,没想到会被黑水部落的水泽派人给灭族。你的人品我了解,如果不是因为赤石的做法,也不会有今天,可能会是另一番光景。”
丁奇顿了一下,似乎也在回忆之前和灰石部落合作的事情,心里面一阵唏嘘,将筷子放下,拍了拍岩放在桌面上的手背。
“既然来到丁部落,说明你看得起我丁奇,看得起我丁部落,那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在这里好好干,有吃有穿,不会饿着你们也不会冻着。至于报仇的事儿,我保证肯定会跟黑水部落讨一个公道。来,吃饭!”
丁奇刚说完,岩两眼一红,泪水就滑下脸庞。将一滴苦涩的泪水含进嘴中,他起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以额头触地,行了一个大礼,悲恸地说道:
“荒神,感谢您的收留之恩,从此之后,我灰石部落遗人以您为主,永不背叛!”
岩说完,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白石、土等一行十几个人站在小木屋前面,向丁奇行跪拜礼,并向丁奇宣誓效忠。这其中白石和土等几个最先被交换过来的人,此时才真正拿丁奇当主人看待,以前丁奇只是部落头领,只是荒神。
从此,世上再无灰石部落。
早饭后,阳光明媚,丁奇在放飞小金自由活动后,召集部落骨干搬着直背椅,来到竹林外一处平坦避风的地方召开例行会议。同时,也邀请刚加入丁部落的两个部落的头领和医巫及灰石的岩来参加这个会议,主要是让他们感受一下丁部落会议的氛围,熟悉部落的分工。
通过交换会,丁部落的实力发生明显变化,部落人数翻了两倍多,着实让大家高兴,但相应的部落日常食物和衣物供给的压力也增加许多。
因此,这个例行会议的召开,也是为了解决部落实力增长后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和难题,为了部落接下来的大发展做准备。
第188章 部落实情
人员到齐,包括奔、雄鹿、鹿、仓、马鹿、花、巧和荆,还有新加入的两个部落领头人和岩。众人在丁奇的提议下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青鸟和红牛两部落的加入,让四位参会人员感受到欢迎方式的不同和部落的温暖。
首先丁奇宣布苍鹰和黑牛两位头领加入部落长老团,以雄鹿为团长,团长两年一换,其他人可以竞选;雕和犀牛两位医巫加入医巫团,以鹿为团长,医巫团要分两个方向发展,雕主管祭祀,犀牛主管医疗,都向鹿负责。其他同长老团。这两个团的职责将在会后由两位团长另行告知,会上不做解释。这也让四位曾经的部落高层感觉到丁部落管理方式的不同,让他们充满了期待。
接下来,奔将部落的具体情况做汇报。
目前部落总人数437人(包含铜矿场人员),男255人女182人,处于16岁以上的育龄期妇女150人,16岁以下男女各6人、7人。437人中奴有152人,男奴117人,女奴35人。五个狩猎队,仓为队长,小队长分别为白牙、鼠、熊、哞和风,每个小队十人,共计51人。
部落蓄养的动物比较多,包括167匹马(其中20匹在铜矿场)和55头驯鹿(含小),鹌鹑120只(被挤死一部分),野鸡50只,兔子300多只,猪6头、羊25只、梅花鹿7头。现在大型动物如马、鹿类、羊和猪都圈养在院外,其它小型动物都喂养在院内,分开管理。
各类生产工具如斧头、锯子、铁锹、十字镐等都在百件左右,其他如剪刀、磨制青铜针、火钳、青铜钉、抓钉等也都有不少。
至于武器,在丁奇不在期间,又制作出长弓三十把,箭杆五百多根,竹矛或木矛三百余件。
虽说汇报的都是数字,但这其中可是包括了部落众人付出的许多心血和汗水。
由于奔还负责两个狩猎小队的训练,他也将训练情况做了一下汇报。
两个小队基本能够达到普通战士的标准,能够做到令行禁止。训练内容除了武器训练、格斗和队操练习外,还进行负重越野、清理猛兽、和砍伐木头的训练。整体的战斗力和纪律较以前有了非常大的提升,两位队长哞和风也付出许多。至于打猎和捕鱼,那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之一。
马鹿跟着汇报了奴组和灰窑的情况,他按照之前的计划主要安排奴们打制砖坯、烧石灰、烧木炭,目前准备了大概七万块左右的砖坯,石灰和木炭已经堆成山,足够部落使用一段时间。
现在烧木炭用的木头主要是之前砍伐木头后遗留下来的树根,被奴们利用闲散时间挖出来,晾晒干之后被烧成木炭。这一点马鹿受到了丁奇的表扬,认为他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为部落节省了更多的木头资源。
为此,丁奇让他从奴中挑选出十个表现特别突出的人转为部落正式成员,具体工作内容再由马鹿和
其他组进行商量。这让马鹿非常高兴,表示将利用这次机会充分调动大家劳动的积极性。
花是部落老人,在丁奇委任下进步也很快。以前汇报时还显得有些畏缩,现在已经越来越沉稳。花负责的后援组工作内容有几块,一是大家的食物准备和制作,包括由桃领头,他们算是部落中最辛苦的一群人。二是陶器的制作,这个工作没有假于他人之手,由她总体负责,再加上虫、蝶、鱼和石四人制作,还有两个听话忠诚的男奴负责坯料的准备。目前各类陶器如锅和碗的数量充足,哪怕是增加这么多人也能够满足每人一个碗。至于陶缸和陶罐也生产不少,用来储水储物非常有用。
三是兽皮处理组,这个是新增加的一个组,交给了狸,带着一组五个奴。这件事儿交给狸,主要是因为狸对剥皮、硝制兽皮非常感兴趣,他被丁奇所救,来到部落之后对部落迸发出强烈的热爱之情,尤其是对兽皮这件事特别上心。所以,花在请示了雄鹿之后,将狸和其他五个奴转到她的后援组,专门制皮。
四是制衣,但这项工作在交给巧之后,花就很好操心,巧也从没有出过差错。
五是制盐,这项重点工作是由草负责,只要有力石或者粗盐运回来,制精盐的工作就由她接手,不交给其他人。还有一项工作,兽肉的腌制也由她负责。只不过她很少在会上汇报,这是一项需要保密的活儿。
巧儿汇报了负责的制衣组的情况,承担了部落衣物、鞋帽的制作工作,现在她正带着几个人研发如何制作更合脚更耐磨的鞋。再加上天气逐渐热起来,她们要开始制作一些穿着比较清凉的兽皮衣服,这个也在研究中。
荆是部落中目前最喜欢钻研的一个人,他是真喜欢木匠活计。除了制作了直背椅之外,还仿制了十几架独轮车,制作了一架两轮小平车,这让丁奇非常惊喜,感叹真是捡到了一个宝贝。此次回来这么多人,提前得到消息的他带领他的木匠组和一些奴,利用青铜钉和抓钉建了五六间木板房,让新人能有一间房住。而且,雄鹿根据人员分工,还将藤筐和竹筐的编制工作安排到荆这一组,他管理的人也增加不少。
医巫鹿将她负责的内容简单介绍了一下,不过经过那天晚上开诚布公的谈话之后,她也变了许多。大家都看好她和丁奇,可她知道,她也要付出更出努力做出更多贡献才行,她要让丁奇知道她是一个优秀的人,能够配得上他。
部落每次的学习活动,全员参加,大家认识的汉字越来越多,数字都已经掌握到万。这从马鹿汇报砖坯数量上就能体现出来,大家学习得很认真。这要感谢雪和丹两人,工作认真负责,敢管敢训。现在部落中人最怕的不是雄鹿和鹿,而是雪和丹。
同时,鹿也在加强自己对医方面知识的梳理和学习,正按丁奇的要求回忆和整理草药知识。这可是一项庞杂的内容,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有了两位医巫老人加入,她的工作应该会轻松一些吧。
雄鹿的工作牵涉部落机密和保卫工作,一般很少在会上汇报,都是单独汇报给丁奇。
丁奇对每个人的工作内容进行点评,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指导的指导,尤其是一些疑难问题更是当场解决。
最后,他告诉青鸟和红牛两个部落的四位领头人,丁部落对于进来的人实行姓氏或氏族管理。他介绍了其他部落的姓,并提出青鸟部落姓青,红牛部落姓牛,灰石部落姓石,便于人员管理。
这得到了四位领头人和岩的认可,这能解决部落内很多以前解决不了或解决起来非常困难的问题,还能让大家不忘本。这比之前让医巫在石板上记录每个人的情况要简单轻松许多,甚至都不用让他们来记,将这份责任分摊到每个人头上,压力顿时没有。
另外,丁奇让苍鹰和黑牛两位长老安排自己部落的人,按照个人喜好、擅长的内容和各个组的负责人沟通,将人员安排进去,加快学习速度。并且这两个部落的文字和数字学习的活儿,由鹿安排给雪,每天晚上开始单独学习。
为使得桃那一组管理更加规范,减少食物浪费情况,丁奇宣布成立炊事班,众人吃饭的地方为食堂,食物统一盛取。每个狩猎小组晚上做饭时要派两个人过去帮忙,学习如何做饭。这两个人还要去丁奇那里学习一些简单的急救知识,方便战场和日常生活中的救治。
接着丁奇宣布再成立两个狩猎小队,一队由岩负责,管理对象就是他带过来的人。还有一个特别狩猎小队,由壮负责,人数定为三十人,人员全部为抓到或交换过来的奴,由壮本人在奴里进行挑选,会后就由仓安排壮立即进行。
会议即将结束,雄鹿长老提了一个建议,说是现在驯养的动物有点少,建议再养一些老鼠来增加部落肉食来源。这个建议一提出,其他人竟也有些意动,就连新加入的两个部落领头人都点头称赞。
不过这个建议被丁奇动用自己的权利直接否绝,想想吃老鼠的样子,丁奇都忍不住恶心反胃。不过,丁奇倒没有一棒子打死:
“老鼠可以不养,因为容易传播疾病,也尽量少吃老鼠。不过可以养一种鼠,名叫竹鼠,咱们后面这片竹林中就有,之前抓过一只,味道非常棒,雄鹿长老可以派人进去多抓捕一些饲养起来,算是增加了一项肉食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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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紧跟着又进行了补充:
“说到集中饲养,大家还是要注意圈舍的卫生和消毒。平时勤清理粪便和草料残渣,然后地面多洒一些草木灰或石灰,笼舍要用草木灰水或石灰水进行消毒,这样就能够消灭一些病毒,防止一些疾病传染。”
丁奇如此说,大家也都记在心里面,其中医巫犀牛更是两眼冒光,对丁奇说的这种消毒法大为佩服。
第189章 建城规划
会议最后,丁奇布置了近期最为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上阵,清理伐木场那边的树根,制土坯、烧砖、烧瓦,造工具,准备建造一个大型的防御和居住设施:城。
丁奇准备建城!
城的位置,丁奇几经思考,最终选择伐木场的位置,这也是丁奇准备清理树根的原因。伐木场那边,地势较高,前有大湖,后靠大山。大山以石头居多,泥土较少,不会形成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且此处不在泄洪的要道上,安全方面更加有保障。
至于现在住的地方,保持不变,建城期间还可以继续居住。而以后还可以加固围墙作为副城使用,或者专门用于牲畜的喂养。
当天下午,丁奇就带着长老团、医巫团、奔、马鹿等一干人来到伐木场的位置,站在高处,查看周围的地势,明确建城的具体位置。
伐木场在现在所住的地方东北角的方向,刚开始离住处大概三百多米的样子。随着伐木场慢慢朝东朝北扩展,将中间一块七八百米大小的地方露出来,这块地方就是之前伐木地。伐木地面上留着粗细大小不一的树桩,间杂着一些灌木和深草,还有被砍下来的树枝,东一堆西一堆摆放在原处,中间一条宽有两三米的土路,是长期运送木头踩出来的路。
之前有过介绍,丁奇选择的这个住处本身就是在一处高台上,有缓坡与下面的草场相连。这处高台本身就和灰窑、伐木场在同一个平面,被小溪分开,只不过在灰窑和伐木场朝南的方向是一处陡坡,落差大概七八米,长满灌木荆棘。因为离住处有些远,坡陡,不方便行走,所以部落成员很少从这个方向通过。
灰窑的位置在伐木场的西南方向,离住处近,主要是制造运送陶器灵便,并且方便运送石灰石。考虑灰窑是高污染行业,所以不能和城建在一起,因此,丁奇决定将城选在灰窑东北方向的伐木场位置,靠近森林,离后面的山还有大概一里地左右,离灰窑直线距离一公里。
通过实地查勘,丁奇充分认识到人与动物、植物在争夺生存空间时的残酷性。经过长时间的砍伐,伐木场已经向东扩张了一公里多,无数树木倒下,留下一个个刺目的树桩。更不用说之前在这里面栖息的动物,不是被杀就是逃跑,没有第三种可能。
但人类为了生存,只能侵占其他动植物的生存空间,人与自然想和谐相处还有一段非常长的时间要走。目前,丁奇思考的是如何让更多的人生存下来,生活在一个没有危险的环境中。
丁奇参加过阅兵式,96米长的距离128正步刚好走完,一步就是75公分。丁奇利用自己的步幅结合右手拳头10公分左右长的尺寸,用竹片制作出一个米尺,让人照着米尺削出来两根长五米的木棍,做为建城的丈量工具。至于那根米尺的母版被丁奇收起来,作为以后量具的标准。
丈量工
具制作好后,又快临近傍晚,丁奇再次召集骨干开会。开会就一个中心思想,围绕如何建城展开。整个部落分成五部分,按照工作量多少和重要程度分配人力。
第一部分只需要长老团那三四人,丁奇领队,隼和蛮牛打下手撒石灰划线,去规划丈量城的规模。同时,丁奇和雄鹿三人还要商量城中建筑的设置和分布,提前开始规划。
第二部分由鹿负责,带领所有女性和部分手巧的男人编织箩筐,目标二百对儿。而荆则带领木匠组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制作扁担,目标二百根,配合箩筐使用;一个小组制作独轮车,目标五十架。
第三部分由马鹿领衔,分成两组,一组在灰窑那边负责制作青铜器,主要是铁锹和十字镐,目标是使得部落两种工具的数量各达到200把,差额补足;一组在洞窑那边负责烧砖,先将早就晾好的第一批砖坯制成红砖,等待烧成的过程中继续拉制砖坯,充分利用每一分时间。
第四部分,也是人数最多的部分,占去部落三分之一人数还多点,负责伐木场那里场地的清理,包括树根、灌木、杂草、石头等的清理工作。对于根深蒂固的粗大树根,甚至借助马匹的力量将树根拉出来。
第五部分,就是那些未成年的小孩子们,他们在炊事班的支持下给各个部分的人送水送饭,活跃在各个角落。
当然,部落的防御工作也没有放下来,高处有人值勤,空中有小金瞭望,小可爱带领两头小熊在部落周围上窜下跳,关注着一些隐性的风险。现在小可爱极度适应带小家伙的工作,之前是带小黑小白,现在是带熊大和熊二。
五项工作同时进行,既不相互干扰又相互合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中,只待十天后所有准备工作完成。
经过实地丈量,丁奇按照之前规划的位置选取了一块边长500米的区域作为城的主体。城四边建造四堵城墙,城墙厚三米,高六米,墙两边用砖加固,砖体宽60公分两块半红砖的长度,中间填石灰夯土,夯土厚宽一米八,确保城墙结实耐用。
城墙设东西南三道城门,城门同样高八米宽五米,上建门楼,全部用砖石结构建造。城墙四角设立瞭望塔兼箭楼,用于观察敌情、弓箭射击,上设警钟一个。城墙上还设置女墙和射箭孔,方便躲避敌人攻击。
十天时间,丁奇和长老团三人一直在讨论城区的规划,甚至邀请三位医巫参与进来,将城区的功能区块设计出来。
南门进去,设一条宽二十米大道,作为整个城区的中轴线,直通最北端,那里将建一座大殿,用于祭祀和接待宾客等重要活动举办的地方。按照几位医巫的说法,目前丁部落已经达到大型部落的标准,有必要建立自己部落的图腾柱,以彰显部落的威严。
而在东门与西门之间也设立一条宽二十米的大道,作为东
西向轴线。
而在两条轴线相交的位置,规划出一片直径一百米的区域,左右两边各设钟鼓楼。至于钟和鼓则在后期制作,先规划建造出即可。
通过两条中轴线,将整个城区划分为四大块,大殿东西两侧两大块设为居住区,居住区的房子将设计成排房,一排房设计成二十间,中间用过道隔开,每间房面积大概在十平方左右,里外两小间。这些房子将分给有家有口的人,前期肯定有大量剩余,但丁奇不怕,迟早这些房子要使用完毕。
东南角一大块为兵营,兵营设营房、训练场、靶场、马场和马匹喂养区,有单独的餐厅。西南角那一大块西半幅为除马匹外所有牲畜的喂养区,草料储存区;东半幅为工匠区,包括木匠、藤筐、绳索、渔网等的研究和制作。
每个大块里又十字划分成四小块,作为一些特殊的功能区存在。同时利用城市北高南低的独特优势,设立城市排水系统,水全部排到暗渠里,再沿着暗渠直接排到陡坡下面的河沟里。
在城的规划方面,几位真正的原始人对于丁奇的想法实在是云里雾里,但最后都明白透彻还被丁奇给说服。说是讨论,其实主要是丁奇在规划,他们进行补充。不过就是这些城市规划,也让几人生出不可比肩之心,这才是荒神。
十天时间里,第二部分的人按照丁奇指导、众人研究摸索的方法,编出来达到目标数目的箩筐,配上荆小组制作出来的扁担,能够轻松的运送物品,这让好多人都新奇一把,纷纷担上扁担试用。至于独轮车,由于有材料储备,他们制作起来也很快,只要再和编箩筐人结合编出一些大藤筐放置在上面,就可以使用。并且,前面也系了两绳索方便用马匹或人力进行拖曳。
马鹿他们烧出了第一批红砖,这是他们轮流休息、连续七天烧制出来的红砖。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烧这么大批量的砖块,火候掌握还不到位,烧制出来的砖有30%左右的残次品,结实程度上与真正的红砖还差一点,只能靠马鹿他们慢慢摸索。土坯又晾晒不少,大概有原来的80%左右,至于铁锹和十字稿,这些东西早就制作好,达到数量要求,已配上木棍随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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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他们负责了比其他人员更繁重的体力活,甚至一些暂时没事的部落成员也会过来帮他们挖坑、清理树根。这些清理出来的树根被劈砍成碎块,被马鹿运走去烧制木炭和生石灰,可谓是一举两得。
第十天,所有准备工作全部齐全,丁奇给大家伙放了一天假,理发、刮脸、洗桑拿,踢足球、荡秋千,好好放松了一把。甚至在晚上又召开篝火晚会,在晚会上有人跳起求偶舞,又促成一对对儿男女按照丁奇的要求组成家庭。毕竟女少男多,女人可是抢手货,就连那些奴中的女人也没有被放过。
一切都在有序快乐中进行。
第190章 部落来投
狂欢过后,就是全情的投入。
晨曦微明,伐木场的位置却人头攒动,一个个队列按照要求站在相应的位置上,不再喧哗出声,等待祭祀活动的召开。
今天是丁部落正式建城奠基的日子,丁部落举行了简单的祭祀活动,杀了一只公羊、一头鹿、一条大鱼作为祭祀天地的牲品。旁边还放了不少陶器、弓、斧头、砍刀等物,用于向上天展示丁部落的成就。整个仪式由鹿来主持,祈求上天保佑丁部落建城过程顺利,雕和犀牛两人在边上跳着舞蹈,具说能够沟通上天,得到神灵的庇佑。
整个祭祀活动,除了值勤人员,其他部落成员全部参与。丁奇身后站着长老团和部落骨干人员,其后是所有族人和奴。丁奇前面摆放着部落在此次建城过程中即将使用的工具,如锹、十字镐、扁担箩筐、独轮车、小平车(平板车)等。
每个人默默祈求,他们按照鹿的要求时不时做出跪拜、起身动作。鹿将一块龟甲扔进火堆炙烤一会儿之后,噼啪声响起,用木棍将龟甲挑出来,也不怕烫,擦干净,鹿捧着龟甲仔细查看。
在观看三五息时间后,鹿脸上露出满面笑容,右手高高举起龟甲,高喊出声:
“大吉!”
瞬间,整个部落沸腾起来,欢呼声远远传开。霎时,阳光穿过云雾,照射在这片即将建成人类历史上第一座城的土地上,绚丽多彩!
丁奇上前,拿起一把铁锹,在前方象征性地挖出一锹土之后,整个祭祀仪式正式结束。
所有人员都在自己队列队长的带领下,拿起提前安排好的工具,排队来到预定的地点开始挖掘地基。
地基早已用白灰勾勒出来,城墙厚三米,可地基却宽五米,需要向下挖掘两米深。首先开始挖掘的是东和北两条地基,近四百人分别持铁锹、十字镐开挖,一字排开,间隔两到三米,一人十字镐松土,一人铁锹铲土,挖出来的土全部堆在地基外部备用。
按照这种分工,每两个人负责的是三米长、五米宽、两米深的地基挖掘任务,挖出来的土方就有30立方。一天挖6立方,最多五天时间就能完成任务。而且,这三十方土后期还要进行地基石灰填埋夯筑、墙体石灰土方夯筑,根本不能满足需要,还要从其他地方再进行运送土方。
尤其是墙体石灰土方夯筑,墙体空间为3米长、1.8米宽、6米高,正常需要的土方就有32.4方土。但要夯筑结实,砸进去的土甚至需要三到四倍的土方,甚至会更多。
当然上面的算法都是理想状态,人数按四百人来算的。可目前在场所有人加在一起为387人,还要刨除做饭烧水送水喂养牲畜和继续烧砖烧石灰的人,大概是350人在挖掘。
六天后,两块地基挖掘完成,继续另外两条地基挖掘。
就在这时,瞭望塔那里传来急促的示警声。正在劳动的四个狩猎小队和壮、
岩带领的小队立即拿起不远处自己的武器,快速列队,然后在小队长带领下冲向院落外,等待下一步指示。
从队员们的反应来看,四个成形的小队队员反应最是迅速,不需队长多说,立即抓起武器列队。岩那一队还好,反应速度中等;壮那三十人反应最慢,不过壮没有多说什么,快速整队后立即出发。可从他脸上那难看的表情,不难看出这三十人将会受到怎样的“优待”。这些人可是他在得到组建命令后第一时间就从奴中挑选出来的人,每天晚上饭后,都会组织他们列队训练。可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仍待慢慢加强。
丁奇带着奔和仓也在第一时间来到院门外,询问值勤人员为何示警。
“头领,野马谷方向来了一群人,具体数量不确定,初看得有三百人左右。”
丁奇快速返回小木屋,拿出望远境,登上瞭望塔,看向那些不明身份人员。
来人很多,列成三列行走,手中拿着武器,边走边张望,初看不像是要发动攻击的样子,打头还有人像是骑在一匹马的身上。
丁奇赶紧拉近镜头,看向队伍最前面几人,一时间竟笑了起来,原来是看到几个熟悉的面孔,分别是力部落的蓝虎头领、丘部落的商和古隆部落的古大。特别是蓝虎头领一个人,坐在马背上,悠哉游哉,也不嫌身下的马儿累。旁边还有一些像是头领的人物,跟着他们有说有笑。
丁奇一挥手,只留下白牙那一小队,将其他人全撵回去干活,并告诉熊,让他召集长老团和医巫团的人,在大门口迎客。而他自己则带着十几个人,从马圈牵出自己的马,翻身而上,向来人迎过去。
踏踏踏!
马蹄声响起,人还未到,丁奇身边的奔和仓就已经高喊出声,催马迎了上去。小二黑却是不甘示弱,猛地一个加速就将大灰马和栗色马甩在身后,留下一串嘚瑟的马嘶鸣声。
希律律!
吁~
“哈哈,各位头领,别来无恙啊!欢迎大家来到丁部落!”
丁奇快速跳下马,来到一群人面前,心情特别高兴的他忍不住作了个揖,以示对众人的欢迎,却是把部落之间通用礼仪给忘了。
不过,丁奇这种作揖的方式,却被到丁部落拜访的人学会,待他们回去后就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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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虎在众位头领中也算地位较高的人,再加上他掌握着力石,话语权更大一些。他率领众位头领,当先迎上来,对丁奇一笑,眼睛都快没了,不过精光频闪,让人不能忽略。
“啊呀!丁头领亲自来迎,叫我等如何自处?这欢迎的规格因您的到来,瞬间变得高大起来。哈哈!”
“哎!你们过来,我部落人员早已看在眼中并汇报于我,我当然要赶紧过来迎接,尤其是众位头领是第一次来我部落,更要如此!”
丁奇扫视一圈,将左右两边商和古大身边的一并带到,并笑
脸示意。按照他的理解,来者是客,不能怠慢了大家。而且,这几个陌生的部落头领第一次见面,一定要给人家最好的第一印象。
丁奇看向商和古大之后,再次看向蓝虎头领,笑着说道:
“蓝虎头领,你可是又胖了啊!看来我不能赠马给你啊,让你又变胖,这可就是我的罪过了!”
众人哈哈大笑,蓝虎倒是不以为意,伸手拉过身后的人对丁奇笑道:
“你别总是笑话我,来,我先介绍几位部落头领与你认识。这是僰人部落的头领旺,这位是百濮部落的头领濮,另一位是羌部落的头领狄。他们都是实力达到中型部落的头领,可他们喜欢丁部落的陶器,仰慕丁头领荒神的风采,再加上你之前所说,可以带人过来劳动,来换取丁部落各种先进工具的制作方法,所以他们带了不少人过来。”
丁奇一一上前与他们见礼,感谢他们带人支援部落发展。
三人对丁奇也是景仰无比,赶紧俯身回礼,仔细观看荒神的面貌,却是与他们想象中不同,端的是漂亮、丰神如玉,如神人一般,让他们对丁部落的印象越发好起来。
将众人迎进部落,长老团和医巫团六人早分列大门两侧,欢迎客人来访。几位头领被带到小木屋前面,丘部落和古隆部落的医巫则被鹿他们接到另一边,单独接待。
其他人则都在奔和仓他们的带领下,来到休息区。他们相互交头接耳,震惊于丁部落的一切,奔早就准备好台词应对他们的提问。
小木屋真的是有点小了,已经不能满足接待客人或召开会议的需要。
大家坐在丁部落制作的直背椅子上,好奇的他们纷纷感受屁股底下这坐具的不同之处,丁奇也赶紧解释这是什么东西,惹得众人夸赞不已。这种直背椅子,蓝虎他们在交换会上可是还没有见过呢,这不蓝虎一见这椅子,就向丁奇讨要。
还没等茶水端上来,丘部落的商和古隆部落的古大立即单膝跪地,对着丁奇说道:
“头领,我们两个部落决定自今日起加入丁部落,从此部落上下受荒神差遣,不再有丘和古隆两个部落!”
两人的表现既在丁奇的意料之中,又在他的意料之外,看到他俩能主动来投,这心里面比吃了古隆部落的蜂蜜还要甜。
“快快请起,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不要再这样行跪拜之礼。”
丁奇将他俩扶起来,旁边的人将泡好的蒲公英茶端上来,放在每个人身边。其他人神色自如,仅三个新部落对此好像有些局促,不知如何饮用。
两个部落全部加在一起有165人,再加上其余力部落等四个部落带的近150人,丁部落的劳动人口已经增加至约650人,几乎翻了一倍。
丁奇乐得合不拢嘴,赶紧安排仓他们去搭建木屋之类休息的地方,并安排晚上燃起篝火,举行一个欢迎晚会。
第191章 疼不疼啊!
力部落此次过来,除了支援的人手之外,还带了将近五百斤的粗盐,这是他们近半个月时间的收获,被蓝虎全部带过来,准备换取丁部落更好的工具。他的目标可不再是陶器之类,而是想换取快速砍伐木头的斧头和锯子。
上次仓带人营救他们三个部落,搭建休息的营地时,被他看到丁部落如何快速地砍伐木头,而这其中的关键就是青铜斧头和锯子。
至于如何知道那是五百斤粗盐?当然是丁奇掂量过了的,十个缝制的兽皮袋,每个大约五十斤,被力部落人背着。回去路上,蓝虎专门指给丁奇看,并隐晦地表示想购买丁部落的斧头和锯子。丁奇倒没有直接答应对方要求,只说现在丁部落是一个部落联盟,和之前的歃血为盟不同,而是真正融合为一体,共同进退,需要全体部落长老和医巫商量后才能决定。
由于几个部落来人较多,院子里已没有可供大家休息的地方,因此荆他们建造的临时窝棚紧靠在院墙西边,远离东边的灰窑场地,相对来说比较安静,让客人们能好好休息。包括新加入的丘和古隆部落。
当天晚上,在安排好力、僰人、百濮和羌四个部落的客人及丘和古隆部落普通人员休息之后,丁奇带领长老团、医巫团、部落骨干、丘部落头领商、医巫邑和古隆部落头领古大、医巫古蜂在自己的小木屋前召开会议。在明亮的篝火照耀下,欢迎两个部落加入丁部落,成为部落一体。
“我在此承诺,加入丁部落的人一视同仁,享受丁部落正式成员的待遇。吃、穿、住、用、行全由部落安排,就连部落的武器如长弓、斧头、砍刀等都会给大家下发,真正让大家在这里发挥各部落的长处,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热烈的掌声过后,丁奇在两个部落领头人面前做出保证,也是给青鸟、红牛部落之前一样的保证。而且部落对外保密的金属工具、武器等全部对大家放开使用,这让大家更加激动。
“以后,原部落以氏族来进行管理,一个部落都是同一个姓,方便部落管理自己的族人。丘部落姓邱,古隆部落姓古,我会安排鹿来教大家识数认字,还会教咱们的族人制造纸张和笔,这样你们就不用再在石板上进行记录,使用更加方便。”
丁奇说完,在场的几位医巫眼睛猛地一亮,有更好的记录工具,这对他们来说就是非常大的诱惑。
“从明天开始起,从你们四族各挑选出来一队十人的狩猎队员,参加部落的狩猎队,每天进行训练,最终要达到像仓一样的水平。
等我们的城建好之后,我将举办盛大的庆祝活动,邀请更多的部落来参加,见证我们部落的崛起。到那时,我会告诉大家我们部落真正传承自哪个伟大的部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新奇的工具供大家使用。”
听说自己的部落传承自一个伟大的部落,而目前部落所拥有的东西都来自这个神秘的部落,与会众人心中更是兴奋,对身在这样一个大部落感到自豪和骄傲,纷纷表示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对于大家的反应,丁奇一副早知如此的样子,哈哈一笑将仓他们几个骨干撵走,留下奔、长老团和医巫团,再次说道:
“各位,你们都是未来部落的智囊团,什么叫智囊团?就是你们是部落中最聪明的人,最有想法和主见的人,见多识广、能为部落发展提供合适建议的人
。而现在就有一件事情,需要大家的表决。”
丁奇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大家的反应,看看大家是否对他要说的事儿好奇。可等来的是大家的沉默,倒是犀牛直接说道:
“头领,我看就不需要表决,有什么事情您直接决定就行,我们全都遵照执行。”
商也紧随其后说道:
“就是,头领,您不用再提,直接决定就好,相信您提到的的事也是为了部落好!”
丁奇非常感动,没想到大家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可是千金买不来的,赶紧向大家鞠躬致谢。
“感谢各位对我的信任,感激不尽。是这样的,既然我说过你们是智囊团,就应该为部落发展建言献策。我明白你们的意思,决定权在我,你们只管说即可,这样我也可参考大家的意见。”
丁奇看大家不再反对自己的提议,接着说道:
“此事很重要,早日决定早日给部落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力部落带来一批粗盐,想要交换咱们部落的青铜斧头和锯子,大家只需举手表决,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不举手即可。”
丁奇刚说完,商和古大他们立即举手示意自己同意丁奇的做法,紧跟着全部人员都举手表决通过与力部落交换青铜斧头和锯子的决定,不过奔和鹿却直接开口说得多交换回来一些粗盐。现在大家都知道盐的重要性,希望能储存一些。
两人说完,其他人也都跟着举手发言,各种方式都有,可中心思想就一个,同意和力部落的交换。
看到所有人举手同意进行交换,丁奇行使了自己的最终决断权。这个权利就是丁奇留的后路,免得部落最终走向歪路,或被其他人给架空。
就像二十一世纪有一家实力公司,他们疯狂买入其他公司的股票,获得公司的决定权之后就开始插手公司运营,清除人事等相关部门,甚至逼宫原来的创业者和经营决策者。他们的行为不仅在市场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还阻滞了整个公司的发展甚至影响广大股民们的权利,最终由监管出手剥夺了他们的市场准入权。
而丁奇现在的做法就是让大家知道,你们只有建议权,而决定权就在我手中,谁也不能影响他的决定。整个部落只能有一个声音,只有这样,部落才会不受外力的影响,能够快速发展。
关于青铜工具交换的事情,丁奇其实有自己的考量,他想推动社会的发展,就要尽快普及这些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推广速度,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而就目前来看,自己掌握着青铜工具、武器的生产和制造,将这些工具分散交换出去,不会对自己的部落产生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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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自己部落强大起来,哪怕更多武器和工具流出去,或者更多的部落掌握青铜器的铸造,那时自己也不怕他们会对自己产生影响。这也是丁奇的自信。
这件事情决定之后,大家又商量了一下增加的劳力分配问题后,才陆续回去睡觉。
食堂的伙夫们最近很辛苦,他们要很早起来为大家准备早餐,然后是盛饭、洗刷、烧水煮茶,接着做午饭,紧跟着是晚餐,之后还要准备第二天早上的主食,很晚才能睡觉,很是辛苦。
好在饭菜样式不多,也做不出太多花样来,猪油炒兽肉配木耳或蘑菇或竹笋或菖蒲草,再加一碗鱼汤或者野菜汤。六百多人的食物准备,需要至
少三十人来准备食材,再下锅炖或炒。
还好,部落目前使用的都是青铜锅,经得起翻炒煮汤来回折腾。
天已经放亮,梅站在棚子底下的三十个大锅前,等待着早起的人们过来排队吃早饭。由于人口太多,现在做饭的地方已经搬到了竹林前面,搭了一长溜木棚,遮荫挡雨。锅里是淡盐水花椒煮肉和野菜青笋汤,就是她带领着三十人的伙夫做出来的成果。一人负责一口锅,排成三十个队,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花椒是新加入进来的丘部落带过来植物果壳,听头领说以后会多种植一些花椒,可以用来调味。这可真是好东西,煮出来的肉又香还不腥。
而伙夫这个词儿挺有意思的,这也是头领告诉大家的,意思是和火打交道的人。那自己岂不是和雄鹿那老家伙说的炎火部落人一样了?
正想着,不远处一个人走过来,背光,看不清面部。揉了揉有些花的眼,却发现这人已经走到跟前。唉,年龄大了,眼都开始昏花,虽然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定睛一看,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部落头领丁奇。
“梅姨,累不累啊?现在人增加了不少,你们食堂的压力可是不轻呐!”
梅姨,这是丁奇对梅的称呼,紧跟着部落中一些年轻人都这样喊自己。每次听到这个称呼,梅心情都格外高兴,看着丁奇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般。
“头领来了,不累不累。您又给我们增加了十几个人手,基本能忙得过来。只是现在这种食物消耗速度,目前只够两天的消耗,还得尽快捕猎采集食物才行。”
丁奇盛了一碗野菜汤慢慢喝着,听到梅姨说食物不够,点点头,笑道:
“不担心,今天我就安排狩猎队去捕鱼抓兽,再安排一些女人去竹林和林子里采集野菜竹笋蘑菇之类,保证让大家吃饱。等城建成,天气暖和了,我们就可以种植我收集到的那些植物和果实,到明年大家就可以不用一直吃肉了。肉是好东西,可是吃多了容易上火,尤其是烤肉,嘿嘿!”
大家洗漱过后,捧着自己的陶碗过来排队打饭。现在这种吃饭方式,大家都觉得挺好,按照自己的需求盛,不够吃再盛,既节省时间,又不会产生浪费,比以前那种围着食物打转的方式好多了。
窝棚那边,新来的人看着眼前丁部落的人在那里拿着一根小木棍在嘴里戳来戳去,心中都是一阵惊悚。这大清早,好端端的干嘛拿棍儿戳自己啊,疼不疼啊?还是说丁部落其实很穷,他们的人已经没有肉吃,只能吃木棍和树皮了?
这打肿脸充胖子的丁部落,估计昨天晚上招待自己的肉是他们部落最后的存肉吧!可怜的人,要不要呆会去帮他们找些食物回来呢?
还没等这群新人准备去当活雷锋,鼻间就闻到一股香喷喷的肉味,循着肉味找过去,竟然看到一个长棚子下面摆放了许多食物,好多人都在那里排队等待盛取食物,还有不少像是奴的人也在里面排队。
这可太让人吃惊了!
在丁部落,难道奴的待遇是和普通族人一样吗?太不可思议了!神奇的丁部落,处处透着神秘,也让人向往。
这不,自己部落的头领狄也拿着一根小木棍,来到雄鹿跟前,看着对方闭着嘴,用木棍在里面捣来捣去,狄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
第192章 打夯
羌部落是在力部落向西北方向的一个小部落,人口虽不多,可凭借部落的独门绝技-陷阱,倒是抓到不少猎物,能养活现有的人,勉力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他们去力部落交换力石时被蓝虎告知有一个部落正需要人来建房子。没错,是这样说的。需要人,建房子,并且还管吃管住,走之前还能学会他们部落制造工具的技能。比如蓝虎给他们展示的藤筐、竹筐、背蒌、陶锅和陶碗,这些都是很有用的工具。
尤其是陶锅,竟然可以把肉煮熟,不用像烤肉那样烤得黑乎乎的还浪费许多。肉和汤也能让部落中的老人吃,增加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并且在力部落,没有交换到力石,却得到一种黄白色、叫粗盐的东西。不过和力石一样,能增加力量,味道还比力石要好,就是交换的东西有点多。和同样大小的力石一比,却需要三倍的物品才可以换到,实在有些离谱。不过质量确实是提升了,携带也更方便,还好自己这次准备的兽皮比较多。
狄交换了一些粗盐、一个陶锅和几个陶碗回到部落,和医巫商量之后,他就带着自己部落一半人手赶去力部落汇合。至于陶锅和陶碗,则被医巫当宝贝一样,只和部落里的老人和孩子们分享。临出发前年老的医巫还特别交待,要多换回来一些陶器使用。
跟随蓝虎头领和另外两个部落一起前往丁部落,中间又汇合了丘和古隆两个部落。路程很顺利,除了刚开始有猛兽出没,后面基本没有大的危险。
尤其是过了他们所说的交换地之后,畅通无阻,大概一天的路程还有那种猎人小屋住,里面有干柴,铺的有干草,让人感觉很舒服,不需要露宿外面,节省时间,走之前补充一些干柴即可。蓝虎头领说这都是丁部落准备的,方便各个部落出行,这是一个非常棒的做法,值得提倡和推广。
很快来到丁部落,立时感受到丁部落人口众多、实力强大,还会驯养动物,连那种跑得飞快的马和鹿都能喂养,实在是让自己震惊和佩服,就是不知道丁部落会不会把这个驯养动物的技能教给自己。
以为丁部落昨天晚上将食物吃完,早上不得以要用木棍充饥的狄问出了一句在后世都很有名却让狄很尴尬的一句话:
“雄鹿长老,你是在啃树枝吗?如果是没有食物吃,我可以帮你们捕猎的,相信我,我的捕猎水平很高。”
正刷牙的雄鹿长老愣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可很快他就明白过来,对方理解错了。赶紧拿出那根“牙刷”,对狄说道:
“哦,不好意思,狄头领,我们不是在啃树枝,瞧,这叫‘牙刷’,我们在刷牙呢!”
“什么刷牙?用木棍刷、刷牙?牙疼不疼?流了不少血吧?”
狄很震惊,没想到他们不是在吃树枝。其实他们如果吃树枝自己也不会感到惊讶太多,毕竟有活不下去的小部落也会去啃树皮吃树叶来求得生存。
可雄鹿长老给自己的答案竟是在“刷牙”,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牙用得着刷吗?还是拿木棍在那里“刷”,想想都疼!
“没事,你看,这树枝被咬烂了,软呼着呢,可以把牙齿上的食物残渣清除干净。哦,对了,吃饭后还要用水漱口。我们头领说,这对牙齿好,等老了,牙还能吃肉,可是比以前要强。”
雄鹿解释了一下原因,张开嘴让狄看了一下自己的牙齿,说道:
“你看,我的牙之前掉了好几颗呢,有时候还觉得牙
疼。可现在刷牙之后,感觉好多了,而且嘴里也不臭了。哈~,不臭吧?”
原始人这方面交流很随意,直接一口气就哈过去了。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早被对方一顿老拳打倒了。雄鹿显摆自己没有口臭,狄还真配合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不臭。
“而且,自从刷牙之后,女人更喜欢我用嘴亲她了,可是比以前直接来事感觉更舒服。谁用谁知道!哈哈!”
雄鹿一脸坏笑,有点老不正经,要不然梅也不会老骂他老不正经的。
看着雄鹿的得意样,狄也一脸向往,心中寻思着这个方法不错,可以试一下。
想到就做,狄也是一个行动派,直接拿手里的树枝伸到嘴里。
“嘶~”
看起来有点疼,不过忍了,只要嘴巴不臭,这点疼能经受得住。
继续,来回鼓捣,捣了没多久,就冒出一些黄沫子,紧跟着就是血沫子。可狄毫不在乎,边刷(戳)边对雄鹿说道:
“是这样子刷吗?嗯,感觉不错,脏东西都刷出来,不过就是有点疼。”
可能是想到之前雄鹿将棍咬烂的情况,他用自己大槽牙使劲地咬了十几下,看着差不多就继续塞(戳)进嘴里刷。
“可那是木头茬子啊,比原来还尖呢!”
雄鹿震惊了,内心直抽抽,可他也不敢说啊,免得打扰了狄的热情。狄实在太可爱了,雄鹿赶紧左右看看,讪笑着拍拍狄的肩膀,说道:
“嗯,很不错,忍忍就好。继续努力,你的牙会越来越白的。我去吃早饭。”
雄鹿赶紧逃离“案发现场”,免得狄来个大出血挂了,可就要找他的事了。
狄一听牙会越来越白,张嘴就笑了起来,只不过满嘴血的样子实在是恐怖。看到雄鹿跑远,心说这老家伙倒是跑得快,心里面高兴的他拿着木棍茬子由里面外刷慢慢变成上下刷,这可是标准的刷牙姿势。
前提是忽略了手里拿的木头“牙刷”,还有狄脸上那一抖一抖的肌肉,真疼!
还好,正在刷(戳)牙的狄被吃饱饭溜达过来的丁奇给看见,那边龇牙咧嘴边使劲戳牙的样子让久经沙场的丁奇也是二话不说先阻止对方继续戳下去。那是真戳!
“狄头领,您这是干嘛呢?”
心里面的潜台词可是:您这想自残也别在这儿啊,万一戳出个好歹来,传出去可是不好听啊!
狄喷着满嘴的血沫子,嗡嗡着鼻子说:
“丁头领,我这里在刷牙呢,我看你们部落的人都是这样刷牙,听说刷过牙之后,嘴巴不臭,女人也喜欢啊!”
说完,抬起手又想继续刷牙,不过被听明白的丁奇再次拦着。
“别,你再刷下去可是要吐血而亡,被其他部落的人看见,还以为是丁部落要害你呢!”
丁奇拦下狄,带他去小溪边漱嘴,边走边给对方解释刷牙的方法和用具,这让狄恍然大悟,直抱怨自己没有听雄鹿长老讲明白,笑着说疼了也该。
丁奇了解了事情始末,让奔去拿了一个陶锅送给狄,算是代替雄鹿给对方道歉。
“唉呀!丁头领真是太客气了,我刷个牙都能得到一个陶锅。要不,我再刷一次,您再给我一个锅?”
丁奇脸一黑:“……”
“哈哈,逗你玩呢!”
狄一脸奸计得逞的样子,让丁奇恨得牙痒痒。
众人都在排队打饭,
将狄送回去休息,又让奔给他盛了一碗肉送过去。没什么事情傍身的丁奇再次来到食堂那里,帮梅姨她们给大家盛肉和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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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看到丁头领来给自己盛饭,全体沸腾起来。正在其他队列排队的人纷纷跑到丁奇前面那个队列,期望丁奇能给自己盛一碗肉,这可是足够自己吹嘘一段时间了。
现场有些混乱,丁奇赶紧让众人回到原来的队列中,承诺晚上给大家盛饭,这才让杂乱的队伍回归正常。
“盛饭吃饭,赶快去干活!”
早饭很快结束,按照昨天晚上的分工,奔带领之前挖地基的350人中的280人去挖掘另外两条地基,其他70人则跟随马鹿去制坯烧砖。
雄鹿长老带着过来支援的四个部落及丘、古隆两个部落大约280人左右去挖好的两个地基那里打夯。其他三十几名老幼则被安排去食堂帮忙,烧水送水,忙得也是不可开交。
整个场面就像一个大工地,众人干得热火朝天,光着脊梁,赤着腿。这边厢众人拿着铁锹、十字镐,松土铲土,配合亲密无间。
另一边厢,羌部落、僰人部落、百濮部落在丁奇和岩的指导下,如何使用石夯来夯实地基,丘部落、古隆部落和力部落的人则在仓的带领下用箩筐和独轮车向挖好的地基里运送厚厚一层生石灰,混合泥土搅拌均匀,等待其他人用石夯夯实地基。
双方在各自队长指挥下干活,互不干涉,又相互协调,井然有序。
丁奇他们使用的石夯呈覆斗形,由夯头、夯把和四根绳子构成。这些石夯是岩带领着原灰石部落的人,在丁奇的指导下利用晚上的时间制作而成,加班加点总共做出来30个。岩他们对石头了解较多,做出来的石匕、石斧等都很细致,质量上乘,更不用说这种大件石头,配合青铜斧和凿子,一人一个,两个晚上的时间就能做出来一个。
石夯的夯头用青石做成,上下平整,底面稍大,上面稍小,重量在二十公斤以上。夯头上面正中心凿了一个几寸深的圆孔,安装一根木夯把。在夯头的四条边棱上,各凿一个圆孔,在每个圆孔上拴一条一米多长的绳索,这样石夯就可以投入使用了。
使用石夯工作时需要五个人合作,由一个人以双手捉住夯把站在中间,另外四个人各抓一根绳子站在四角,有节奏地同时用力提拉或者放松绳子。捉夯把的人一边配合四个人的动作,一边掌控夯头运动的姿态和方向,使得夯头既能平行落地,又能落在自己需要的地方。
不过,打夯时需要四个人同时使力,力的大小、方向和快慢要一致,才能保证安全。如果有一方偷懒不使力,或使得力小了,或者出力慢了,那么将会发生危险。什么危险呢?夯头将会在另外三个人力量的推动下冲向偷懒未使力那一方,轻则骨折,重则要了他的命。
“一、二、三,嘿!”
“一、二、三,嘿!”
在有节奏的号子鼓舞下,石夯快速升起落下,将地基里的石灰搅拌土砸向下方。二十公斤重的石夯,打在地基上,沉重有力,此起彼伏的砰砰声不断响起,与号子声形成一首交响曲,和谐而有韵律。
灰窑那里,又是一番热闹景象。
得到人手补充的马鹿将人分成三部分,五分之三的人去拉坯制坯,十个人去洞窑那里同时运转三口炉窑烧砖,其余人去往伐木场东南方向,开始在那里挖另一下沉式洞窑。
第193章 牛排和韭菜
此处洞窑和之前挖的洞窑一样,都是长宽十五米、深十米的四方坑,洞窑的样式、开口等也没有变化。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三口洞窑之间又开了两条长宽五十公分的通道,这个通道起到传导窑温、相互加热冷却的作用。三口洞窑以中窑、东窑、西窑表示。
其实在使用洞窑烧砖时,是需要提前预热窑温的。通道在中窑烧砖时会封闭起来,待中窑熄火降温冷却时,打开两边的通道,将中窑的高温迅速传导至两边的东窑和西窑中,快速预热两口洞窑,此时东西窑之中早就垒满砖坯。
待东西窑窑温升上来之后,快速封闭两个通道,并正式点火,开始烧制东西窑的砖。待运出中窑的红砖、放入砖坯,东西窑开始熄火降温之后,再次打开通道开始预热中窑。如此循环往复。
此种方法节省了大量的燃料,大大缩短了砖的烧制周期,使得丁部落建城的速度提升了一大截。而这个方法的发明,得益于丁奇利用火炕的原理。
之前在烧制出第一批红砖时,烧制出来的红砖没有达到他的预期,事后总结排除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之后,他知道应该是窑温不均匀的原因导致劣质砖产生。因此,他一直在思考如何能够提高窑温并保持窑温没有太大波动的方法,在去仓他们的土坯房“串门”时,突然从火炕的存在想到了预加热洞窑的方法。
在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丁奇就开始安排人手在第二个东西中窑所在地开挖通道。只不过由于人手较少,这项工程进展很慢,连四方坑都没有挖好。
幸运的是,突然来了这么多的帮手,使得挖洞窑烧砖的进程加快。并且在第一个四方坑那里的砖烧好之后,马鹿也安排人挖了两个通道,使得烧砖的效率大大加快,明显已经超过人工制作、晾晒砖坯的速度。烧好的红砖数量已经达到三十万块,全部堆在四条城墙地基两边,不过这点数量,远不够建城所需。
城墙砖宽60公分,两层墙就是120公分,高六米,那么500米长的城墙总共需要220万左右的红砖,四面墙就是880万块砖。
按照现在一口窑8万砖、改进后的周期13天来计算,两个下沉式洞窑共有六口窑,要烧够880万块砖需要238天的时间。这个工期有点长,并且还不算城内的建筑和城墙顶部所需的红砖数量。
因此,丁奇决定将下沉式洞窑的数量增加到十二个,这样如果全力开工,烧砖的工期会缩短至40天,当然这不包括挖洞窑的时间,之前在人少的情况下花费了20天时间才挖好一个下沉式洞窑。此次马鹿挖的第二个洞窑,在人力齐、工具全面的情况下,仍花费了十天时间才好。
为此,丁奇决定在将城墙地基挖好、夯实之后,部分人开始使用红砖垒地基,其他人再全力挖掘出十个下沉式洞窑,使得洞窑的数量达到36口,一次烧砖的数量能达到288万,大大缩短工期。而挖出来的土方则作为制作砖坯的原料,就地制作烧制。
这十个下沉式洞窑选择在第二个洞窑周围开挖,那里土质坚实,没有大型树木
生长,少石头,能方便挖掘。另外,丁奇急着烧砖主要是担心雨季的到来,雨季一到,烧砖的事就不用再想。所以他一定要提前将砖烧好。
大家都在忙着建城烧砖的事情,丁奇则每天带着白牙和熊的两个小队,骑着马来到草场上开始捕猎,增加部落肉食储备。现在部落增加了很多人,食物就是目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个人身后还牵着一匹马,为的是驮运打到的猎物。
前两天他们一直在草场上打猎,除了一些怀孕或正在哺乳的母兽和小兽之外,其他公兽被消灭了70%以上。不是丁奇不敢射杀它们,只是担心将所有的兽类消灭干净了。
兽肉储备不少,都用盐腌制后,挂在通风处制作成腊肉。但大多数兽肉都制成烟熏肉,所以每天给大家制作的兽食就以烟熏肉为主,隔个两三天吃一次新鲜肉。
打猎不仅收获肉食,还捕捉到不少羊类动物,和丁奇最开始给小可爱当奶妈的样差不多,似绵羊但腿又长,浑身还长满十二公分左右的长毛。数量大概能有三十多头,被土一并圈起来,等着驯服后就可以拉到草场上放牧,至于它们身上那厚厚一层毛发,丁奇责成一些人拿剪刀剪下来,以后打毛衣的时候搓毛线用。
由于草场上的动物大多数被杀,为了储备更多的肉,丁奇不得不将狩猎范围扩大到大湖西边向南的位置,距离丁部落至少有大半天的路程。
丁奇从没有来过这里,之前他有足够的食物,活动范围并不大,除了远赴羽部落、力部落之外。
这个位置的草场面积很大,长满半人高的草,还好骑在马上,要不然都看不到远处有什么。没有高大的树木,可能和丁奇去年经历的那种大水有关。他可是记得那场大雨下了很多天,山坡下的草场都被淹没,如果是长期如此,那没有大树也理所当然。
不远处,一些食草动物正在草丛中吃草,边啃食边警惕望着周围,免得自己成为肉食动物的目标。小型动物羚羊、斑鹿遍布其中,甚至还看到一些类似驴的生物,更不用说还有犀牛、大象在草场间的河流边嬉戏、玩耍、寻找食物。
除了食草动物,还有不少数量的鬣狗、猎豹在草场间漫步,仿佛在巡视自己的领地。至于其他如狼、剑齿虎等猛兽,早已失去踪迹。大多数狼随着小黑小白跑向部落后面的深山,剑齿虎等对人危害比较大的猎物,早被仓他们驱赶走或成为箭下亡魂。
丁奇拿出望远镜,站在小二黑背上,向四周观察,看看是否有便合适的猎物。
景色迅速掠过镜头,将一头壮硕的食草动物拉进自己镜头中。那是一头野牛,长得高大雄壮,体长能有三米,肩高有两米,像一台小型越野车一般。
竟然在这里发现了一头野牛,实在是一件令人感到惊喜的事情。如果能捕捉驯服,那将给部落带来非常大的帮助。
再扫视周围,发觉总共有三十二头野牛游荡在这片草场上,正悠闲地啃食肥嫩的野草,丝毫不担心会受到猛兽的攻击。没有剑齿虎,豹和鬣狗对它们来说也构不成威胁。
摇动一下手指,白牙和熊看了带着自己的人绕过一些兽群,向那些野牛包抄过去。仓没有动,跟在丁奇身边,听从调遣安排。
丁奇准备猎杀一头野牛,一是尝尝味道,二是烟熏后储存起来。
牛的价值,在中华大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显而易见,连杀牛都不允许,因为牛在翻地耕作方面比其他牲畜要强大许多。
野牛皮糙肉厚,部落寻常的弓箭已经不能给它威胁。丁奇只好将自己的弓装好,抽出一只青铜箭搭上去,准备寻找这群牛中的弱者。
不一会儿,一头看起来比较年长的野牛进入丁奇的视线,再次给两人发出信号,示意两人做好接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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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骑着小二黑来到一个合适的角度和距离,轻夹马腹,示意小二黑不要动。张弓搭箭,拉动蛛丝弓弦,青铜箭闪着寒光,被弓体带动的巨大力量推送出去,直扑这头老牛眼珠。丁奇准备利用青铜箭破开牛眼窝后面的骨头,直刺对方脑部。
“噗!”
连续十几天的打猎生活,让丁奇的弓箭准确率又有所提升。抬手稍一瞄准就射出去,成功率达100%,没有一头野兽跑掉的。
青铜箭正中老牛眼睛,刺破眼珠之后又穿过牛骨,刺破它的大脑。
扑通一声,还在那里张望的野牛还没有什么反应,就直接倒地,四肢伸长,不断颤抖,最终倒地而亡。
草场中间的一片小山坡上,布满碎石,丁奇一行人来到这里休息。众人中间升起了一座篝火,上面正烤着一些牛肉,准备填饱肚子。
而在丁奇面前,那里有一块平板石头,上面摆放着一大块牛排,正滋滋冒着油花。丁奇正在做牛排,利用石头来煎制。牛排上撒了一些用香菇粉、少量精盐、花椒粉汇合在一起做成的三香粉,味道相当浓郁,吸引着大家的目光。
射杀那头牛之后,丁奇他们快速将那头牛肢解分成十几块装在马背上,离开充满血腥味的事发地,来到这处高地,准备吃午饭。
丁奇挑选的位置是臀部靠前的一块牛外脊肉,在西餐中那里叫西冷,算是牛身上肉质最嫩最有嚼劲的牛肉。
丁奇选的一块青石板,平整没有气孔,适合放在火上炙烤。随着滋滋声越来越大,那块牛排逐渐变了颜色,趋于五分熟,正向七分熟迈近。
就在这时,出去周围巡视的仓从外面回来,手中拿了一把嫩绿的草,边走边向嘴中塞一根嚼着。丁奇专注着眼前的牛排,时不时翻转一下,免得过于熟透,吃起来口感就不好,他可是特别喜欢七成熟的牛排味道。
他抬眼看了一下仓和他手中的草,迅速看向牛排,可很快他就又将目光投向仓手中的草,仔细辨别之后对仓说:
“仓,你手里拿的什么,让我看看!”
仓听话地将草递给丁奇,丁奇再次仔细查看,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冲鼻端。丁奇疑惑更甚,直接拿了一根草扔进嘴中咀嚼,那股辛辣味猛地扩散开来,熟悉的味道。
韭菜的味道!
第194章 突发事件
手中的草和以前他包饺子的韭菜有些像,叶片嫩绿细长,窄而薄,中间稍隆起圆润自然过渡到叶缘,不是扁平的细长条,可是味道却是实足的韭菜味道。
丁奇欣喜若狂,仓出去外面转一圈就能发现韭菜,实在是让人惊喜。有了韭菜,一顿美味的饺子还会远吗?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吃嫂子包的饺子,玩包饺子的嫂子……
正沉浸在找到韭菜的高兴劲中的丁奇,突然闻到一股糊味,却是长久没有翻动牛排致其烧过了。赶紧拿木棍临时做成的筷子将肉翻过来,丁奇转脸问仓:
“仓,这种草你是从哪里找到的啊?”
“哦,您说这个啊,我们都叫它阳草,每年只有雪化之后的日子会碰到,吃起来有股辣辣的味道。部落人们在吃腻烤肉时,都会在这个时候采摘一些阳草配着烤肉吃,一是解油腻去腥,二算是改善口味吧。刚才我就是在转的时候,看到那边的草丛中有这个,就采了一把,准备呆会烤肉的时候吃呢,包括他们也都喜欢吃这个东西。”
仓看丁奇对这个感兴趣,赶快给丁奇介绍,并拉着大家作证,他知道只要丁奇对某件东西感兴趣,保准这个东西是好东西。
“阳草?这不就是起阳草吗?”
听到仓叫这把“草”阳草,和韭菜另外一个名字“起阳草”就差一个字,再次证明这就是韭菜。
“你们叫它阳草,其实在我们那个大部落名字叫起阳草,俗称韭菜。部落中人人喜欢吃韭菜,还会做成一种你们想像不到的东西‘饺子’,那可是大家最最喜欢的食物。呆会你带我一起去,多挖一些这个,回部落种植,等我们再发现一些适合包饺子的食物,我就给大家包饺子吃。”
说完,丁奇从石板上将那块牛排夹给仓,哈哈笑道:
“哈哈,来,仓,来得早不如赶得巧,念你寻韭菜有功,这刚煎好的牛排就先给你了。我继续煎。”
丁奇转身夹了一块牛外脊肉放在石板上,继续煎牛排,好像又想起来什么,拈起一根韭菜抬头对周围的人说道:
“大家可以随便吃牛肉,但是这种韭菜可不能一起吃。一起吃会导致牙龈上火肿痛,刚才我看到仓吃了一些,所以更不能再吃韭菜,你们可得注意啊!”
说完,丁奇就把注意力转到眼前的牛排上,边翻边洒些三香粉。如雪花般的脂肪沉积在牛肉纤维之中,红白相间,状似大理石花纹,在石板的烤炙下渗出片片油花,将牛肉的味道散发出来,引起周围一阵阵咽口水的声音。
旁边同样用石板学着丁奇在做牛排的队员看看自己煎的牛排,再看看头领做的,一阵唉声叹气,心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同样的原料、翻转的方式和频率,咋就做不成头领做的牛排呢?闻到的味道都不一样啊!
三香粉可是这次来投的丘部落带过来小半袋花椒之后,丁奇亲手制作的。现在手头可没有八角、茴香、肉桂和丁香,要不然就可以做一份五香粉出来。
做三香粉这个东西其实并不复杂,干香菇、花椒、精盐分别在火上焙干,用白石凿出来的一个石臼捣成粉末,也可以用擀面杖在案板上碾压成粉。现在部落中已经由荆制作出多个
实木案板,切肉砍骨非常实用,擀面杖对他来说更不是个事儿。
这三种粉末各取适量混合在一起,烧烤时洒上一些,烤肉的味道会更加诱人。而这取的就是花椒去腥提食欲、香菇粉提鲜、食盐增味的功效,能让人食欲大增。
饱餐一顿,丁奇扶着肚子站起来,慢慢走动两步才伸直腰。原始时期的野牛,虽说只是一头老牛,但牛肉味浓郁十足,口感肥厚而醇香,特别有嚼劲儿。而七成熟的牛外脊,更是口感嫩滑香甜多*汁,丁奇差点将自己的舌头给吞进去。
其他人也都差不多,在狩猎武器落后的情况下,原始人平时可是轻易不敢招惹野牛,体重高达一吨重的牛形坦克,发起疯来,谁都挡不住。这次能将这头老牛杀死,靠的也是丁奇那把强弓和青铜箭支,如没有两者结合,想杀死这头野牛只能靠青铜长矛近身或远距离投掷短矛。
不过在看到这些野牛之后,丁奇起了心思,看看能否抓几头回去。在之前丁奇可是没有碰到过这些野牛,可能是他们从南方的越冬地回来,准备从野马谷那边去北方吧。不过看这周围水草也特别丰富,牛群中还有几头四五个月大的小牛犊,那么有很大可能它们一直就在这周围繁衍,只是自己没有往这边涉足罢了。
只是今天出来捕猎,手头没有合适的捕捉工具,还需要返回部落多做准备才可以。
丁奇带着仓边溜达消食边向他发现韭菜的地方前进,一路观察看是否还会有其他自己熟悉的植物。
依照丁奇的感觉,现在应该是春天的仲春时节,大多数草木都已经发芽长出枝叶,正是山花烂漫、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时节。在这个时期出行,有很大的可能发现一些记忆中的植物。
不远处,一块向阳的草坡边一条河流缓缓流过。在点缀着十几朵不知道名字的野花中间,长着一片绿油油的阳草,也就是韭菜,还有一些杂草生长其间,争夺着生长空间。在草坡的边缘,有泥土翻起的痕迹,估计就是仓刚才拔韭菜留下来的。
三步并做两步,丁奇来到草坡那里,仔细查看这些韭菜。和后世的韭菜一样,都是一簇簇生长在一起,长得不高,大概十五公分左右,茎叶却很粗壮密集。应该是长年没有人采食,野生状态下造成的结果。
丁奇拿出直刀,贴着一簇韭菜边缘挖下去,不一会儿一块葫芦状的根状茎出现在丁奇眼前,比鸡蛋稍大,拿到鼻端一闻,韭菜特有的味道钻入鼻孔。再折断一根韭菜,那特殊强烈的气味瞬间通过鼻孔传达大脑,令得丁奇的精神都是一振。
没错,就是韭菜!
丁奇招呼仓,又喊过七八个人来,一起蹲在那里挖韭菜根。韭菜生命力顽强,挖出来的根可以保存一段时间,埋进土里浇透两遍水,很快就又能生根发芽长出嫩绿的叶苗来。
没多大功夫,在丁奇的指导下,大家将这一片的韭菜挖了一大半,装在兽皮袋中,有个不二十斤的样子,回去可以种上三分地,慢慢就能扩大种植规模了。
既然不打算狩猎野牛,丁奇他们就将目标指向斑鹿、羚羊、马鹿等较大型的食草动物,小半天的时间,随行的马匹就驮满猎物,稍事休息就打道回部落。
回到部落时,已月上柳梢,部落里外火光明亮。
在给羌他们三个部落休息的地方,传来一阵阵低沉的歌谣声,听着有些压抑悲伤。
丁奇将小二黑的缰绳递给迎过来的奔,看了看左右,再看看奔的脸色,低声问道:
“怎么回事?部落气氛有点不对啊!”
奔脸上露出苦笑:
“什么事都瞒不过头领您,今天马鹿指挥人手在挖掘洞窑时,发生坍塌,百濮部落有三个人被压在里面,等大家过去挖开土层时,发现三个人都没了气息。现在他们那边正在濮的带领下,举行祭祀仪式,雕和犀牛医巫、五位长老都在那边帮忙。”
丁奇刚听完,心中就猛地一惊,这可不是小事儿,如果处理不当,有极大的可能给百濮部落造成恶感,传扬出去,可就不是三个人,甚至有可能是三十个人三百个人的事儿了。
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不用说是消息相对闭塞、个人认知弱的原始社会。传播速度不快,但事件发酵积攒的力量,只要传播出去一星半点,那威力挡也挡不住。无事可干,除了相互依偎捋毛逮跳蚤的原始人,发觉有这种让他们津津乐道的小事儿,他们会说道一冬天。
还好,雄鹿他们都在帮忙。都说人老成精,这话真不假,老于世故啊!
来不及去洗漱,丁奇就带领着仓及白牙和熊两个小队,来到百濮部落所在休息区。在那里,许多人围坐在一起,跟着前面的濮哼唱着一首歌谣,脸上充满悲伤,似乎在缅怀、回忆自己朝夕相处的伙伴。
自己部落的五个长老、两名医巫正蹲坐在濮身边,随着百濮部落的声调哼唱,至于其他三位医巫没来,是因为他们三人正在研究一种草药。
濮面前不远处,放着三名遇难者的遗体。身上被兽皮包裹,用细绳缠绕。
丁奇来到濮身边,先是用部落间礼仪问候濮,表示自己的慰问,然后对着三名遇难者鞠躬,用后世的做法祭奠亡人。
仪式过后,来到濮部落休息的窝棚中,众人随意落座。丁奇当先对濮行了一礼,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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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头领,我刚捕猎回来,听说此事。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此事虽属意外突发事件,但为我丁部落办事,这个责任就应该由我丁部落负责。”
濮张嘴欲说,丁奇摆手,示意他继续听下去。
“您不用多说。大家来我丁部落,大家的安全就由我们负责,出了安全事故肯定要由我们丁部落来承担。”
丁奇停顿一下,周围羌部落头领狄、僰人头领旺还有百濮部落的几个骨干纷纷出声议论,表示丁头领高义、有担当。
力部落蓝虎头领在来到丁部落之后的第三天,就已经带着交换物返回自己部落,此处也只剩下羌他们三个部落。
“鉴于此,我赠送给百濮部落青铜斧一把、青铜锯两根、陶器三套(每套锅一个碗五个罐一个),以示对此次事故负责。”
“丁头领确实高义,我等过来帮忙,目的就是能够学习到相关技能,至于三人生死,我们能够接受,本不应该再由你部落负责。但盛情难却,我就厚颜收下。”
嗯?
第195章 捕鱼两三事
丁奇却是一愣,想着对方会推辞两下呢,没想到直接接受了。这让他心中无比难受,看来原始时期,人命真的不重要啊!自己能拿出青铜斧头表达歉意,也是想让这三人死得有价值一些,可没想到他们头领倒是看得很开。
郁闷啊!
不过,该讲的话还是要讲到的。
“嗯,收下即可。不过,我有一事需要提醒大家。青铜斧头可谓是神器,所以大家切不可泄露出去。这东西也是我从北方的母族带出来的,件数不多,如被其他部落抢去,带给你们的可能就是灾难。”
丁奇这句话说完,濮眼神一闪,随即又恢复到刚才的悲伤模样,对丁奇点头称是:
“您放心,我一定保管好神器。狄头领、旺头领也一定会保守秘密的。”
濮又在保守两字上加重音调,似乎也是告诉两人一定要保守秘密。
丁奇也脸色一沉,对雄鹿长老还有奔出声道:
“雄鹿长老、奔,着你两人加强部落建城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得再出现此等事情,如再有此事发生,我定不轻饶!”
丁奇说的严肃,这里外一惩一赏,算是把这事儿揭过去。不过狄和旺两位头领眼光猛地一亮,相互看了一眼之后,赶紧低头掩饰。
第二天早上,按照百濮部落的习俗将三名遇难的族人埋葬之后,丁部落的建设工作继续进行。
基于保密原则,丁部落砍伐树木、打猎的活动都由自己人执行,避免部落拥有大量青铜武器的事件被这三个部落发现。虽说青铜武器迟早要走向整个原始社会,但能保守一时是一时,并且还要获得更多的利益才可以。
物以稀为贵!
下午,建城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丁奇来到挖洞窑的地方查看昨天坍塌的那口洞窑。
探头向里面看去,塌下来的泥土已经被清理干净,上方本应该是一个圆顶的地方掉下来一大块泥土,使得整个洞窑上面的土层变得很薄,稍有一慎就会再次发生坍塌事故。丁奇直接告诉马鹿将这口洞窑进行回填,避免再次出现昨天那种伤亡事件。
丁奇再次去建城场地溜达一圈,检查指点他们如何在平整夯实后的地基上垒砖石。
今天下午也不用出去打猎,他在吩咐马鹿下午收工后去收集大量的藤蔓回来,准备利用晚上的时间,让大家帮忙搓一些绳子后,他自己领着奔、仓、雄鹿来到院子后面竹林旁边的一处空地,拿出那把长时间没有用过的长柄铁锹,和几人一起挖出一片两三分的田地出来。他准备将昨天挖到的韭菜赶紧种下去。
平整好土地后,丁奇将这块地分成五畦,每人分一畦,开始种韭菜。丁奇在中间,他们四人分列两边,朝着一个方向将韭菜根按进地里,边种边说话。
丁奇已经将不少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带进部落,称呼上就是一项,如喊梅为梅姨,雄鹿为大叔。
“
雄鹿大叔,奔,昨天晚上给你们安排了关注部落建城安全的事儿,你们可真得上点心。包括马鹿和仓,你们俩也都安排下去,将安全这事儿给盯紧了,不要再出现此类事情。我担心其他两个部落在看到百濮部落获得这么多好东西,会心生嫉妒或觊觎之心,有可能会做出傻事出来。”
后世盲井的故事,可是发生过不少,丁奇可不希望部落中也出现这样的事件,原始社会不说人命如草芥,但也差不多。
几人都表示会仔细盯着,很快大家种完韭菜他们就领命而去。丁奇又喊上食堂的人,从小溪中打水,将这块韭菜田浇透水,等再过段时间视情况再决定是否浇二遍水。
丁奇自己则洗把手,来到部落库房里,之前找到的白菜、辣椒、山药和葛根等都藏在库房最中间的一个架子上。现在已经快到春末,不知道白菜是否有开始生长的迹象没有,包括山药葛根是否发芽。
入眼处,一个藤筐放在架子上,一个藤条制成的盖子压在上面,没什么灰尘,显然经常有人打开查看。藤筐和盖子主要是担心有老鼠过来偷吃。
老鼠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始终跟随着人类从远古时期一直到二十一世纪,显然还会继续被人类憎恶下去。
筐里,六棵白菜整齐地靠着筐壁摆放着,上面的叶片已经枯萎,干巴巴地贴在里面的叶子上。目光落在白菜的根部,点点绿色点缀在上面,每个绿点就好像一棵缩小的白菜,嫩黄嫩黄的,这就是白菜在春天开花结籽的关键—花芽。
丁奇心中猛地一激动,这一个绿点可就是一棵白菜母本啊,这一棵母本在开花结籽之后将会收获多少白菜籽呢?
轻轻拿起一棵白菜,翻转过去,后面依然有刚长出来的嫩黄花芽。数了数,一共有十个,再拿起其他白菜挨个数过,总共有70个花芽。
看目前花芽的生长情况,已经可以将白菜再次栽植进泥土中,等待花芽抽薹、开花、结籽。前提还要视温度而定,没有一个十度以上的恒温天气,丁奇还是不敢将白菜种进土里,万一来一场倒春寒,那他的心血可就白废了,说不得只能明年再寻找白菜来种了。以前丁奇在自己老家的院子里种了一棵软籽石榴,春天叶子都长出好多,可一场残酷的倒春寒袭来,将石榴树的上半部分全冻死。还好,天气暖和后下面的根又继续萌生出一根枝叶,终于长大结果。
丁奇将藤筐拿到门边,希望再增加一些光照,促进白菜花芽继续分化。来自农村的他,可是知道他爷爷以前如何种植白菜、让花芽完成最后的结籽过程的。
目前的气温稍有点低,早上和晚上还会觉得冷,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可以种下去。当然,如果有一个大棚就好了,这样可以提前种进去,提早收获。
想到大棚,丁奇第一时间就想到目前的原始时代他可以获得的材料就是一个:鱼皮。
赫哲族人是一个
使用鱼皮到极致的少数民族,他们可以利用鱼皮制作衣服,技术高超。丁奇的打算没那么夸张想去做鱼皮衣服,但先扒一些鱼皮当大棚“塑料布”这还是可以的。而且,如果制成鱼皮大棚,那六根山药也是可以种植在里面的。
可以通过捕鱼得到大量的鱼皮,但稍显麻烦,鱼皮剥下来后还得晾干处理再缝制在一起后才能使用。如果能有十条左右前世那种二百多斤的中华鲟鱼,那剥出来的鱼皮足够丁奇建一个小规模的大棚了。
想到大鱼,丁奇就想到去年那条在水中撵得他上窜下跳的大黑鱼。如果能将它捕到,这个大棚应该很快就能建成,可是已经好久没有见到那条鱼在湖里翻腾了,估计不是死了就是跑到其他地方了吧。大鱼得不到,那就用小鱼,两三尺长的鱼湖里还是有不少。
想到就做,先安排荆去做一些竹匕出来,他则带着两个狩猎小组拿上部落的渔网赶去湖边,准备围网捕鱼。
而远在黑水部落,副头领水泽正站在岸边看着二十几个奴在黑水泽中捕鱼。他们跳进齐腰深的水中,将手中的网尽可能拉直向岸边逼近,把鱼全部兜进网中。
越靠近岸边,网中的鱼反抗越是激烈,不停冲撞着渔网,企图撕开一个口子逃离自己被吃掉的命运。有身体瘦小的鱼通过网眼迅速逃离,有肥胖的鱼卡在网眼里进退不得,力量小的最终被卡死在那里。力量大的,使劲撕扯渔网,慢慢将渔网的绳索挣断一根线、两根线直至将绳索挣断逃离出去。
看到有逃离的通道,更多的鱼冲向那个缺口,拥挤在一起的它们不断冲击那个逃生通道,直到将缺口挤得更大,绳索挣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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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不过来的鱼眼看冲不过去,狠命一摆尾,冲向网眼,利用自己尾巴的力量、身体的力量,将网眼一个个挣开,逃出生天。
等到一群奴来到岸边时,网里的鱼已经没有多少,除了死鱼就是笨鱼,笨到连眼前渔网上的大窟窿都看不到。
水泽很兴奋,又是一网鱼上来,部落的食物越来越多,吃不完的鱼都被晾晒在部落里的绳索或横杆上,制成鱼干,这是他们部落传承很久的技艺。
现在部落有不少奴,完全可以用鱼来养活。并且每天捕两次鱼,多得都数不过来,医巫已经安排部落中的女人抓紧生育了,多生一些孩子出来好壮大部落。想想每天晚上都有几个女人过来索求,就让水泽兴奋得不能自已,还有一丝害怕,她们太能索取了。
摸摸腰,水泽赶紧让人拿藤筐跳进这还有些冰冷的水中,将鱼捞上岸。
啪!
“啊!”
“快点快点,别磨蹭!赶紧将鱼弄上来,晚上你们才能吃饱。不想饿肚子就快点。”
看到一个身体瘦弱的人在后面有点磨叽,水泽忍不住拿棍子抽在对方身上,发出令人感到恐惧的木棍碎裂声和充满疼痛感的无助惨叫呻吟声。
第196章 风云初起
水泽非常享受每天带着奴们过来河边捕鱼,看到藤筐中装满鱼被抬上岸的感觉,实在比他每天晚上耗在女人身上的感觉还要美好。有了这些鱼,部落就能生养更多孩子,养活更多人。按照哥哥的打算,以后自己可是要做部落头领的。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他发现并带回了网这种神器,它能够带来大量的鱼,就像呆会就要呈现在他眼前的鱼山一样。
水泽沉浸在这种感觉中,意淫算不上,可以说是憧憬和期待。等他觉得差不多、来欣赏那让人沉醉的鱼山时,呈现在他眼前的就是三五条早已没了呼吸的小鱼,还有水里那些目瞪口呆、脸含恐惧的奴。
什么情况?怎么没有鱼山?以往那么多的鱼跑哪里了去了?
水泽揉揉眼睛,左右看了看,还是没有!
没有?怎么可能!
“怎么回事,鱼哪去了?”
水泽冲上前,将一个站在岸边水里的奴提起来,抓着对方的头发摇晃着,厉声吼叫:
“是不是你们偷懒不想抓鱼?你们是不是想饿肚子了?谁能告诉我,我保证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谁能给我一个解释?”
水泽把这个人一脚踢倒在水中,又揪着另一个人的耳朵,大声质问。
可是这些奴全部被吓得不敢吭声,跪倒在水里或河岸上,发出啪啪啪击打水面或磕碰地面的声音,就是没有一个人敢答话。
因为他们知道,在黑水部落中,水泽其实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哪怕是自己部落的人都怕他,就像他随意殴打对待水莲一般。像他们这些没有任何地位的奴,在水泽眼里,还比不上刚才地上的那一条鱼!
没有人回答,众人战战兢兢地不停磕头祈求原谅,这让水泽更加恼火。
就在他想找一个奴打一顿,发泄他心中的奴火之时,他猛地冷静下来。
“不对,看这些奴的样子,他们不骗自己的样子,这些奴不敢不干活,也不敢骗自己。那么,肯定是发生什么事情,导致他们抓不到鱼!”
他眼睛一转,沉默起来,思索这其中的原因。
可还没等他思考个所以然来,在岸边水里负责捞鱼的一个奴承受不住压力,大声喊叫起来:
“头领,您饶了我们吧,不是我们不想捞鱼,而是这里没有鱼啊!您饶了我们吧!”
“嗯?没鱼?刚才他们几个用神器在捕鱼,我亲眼看到的,鱼还一直在网中翻腾,怎么可能没鱼?难道你是想说我眼睛瞎了吗?”
水泽眼睛一瞪,就想上前将那说话之人给毒打一顿,却见先前那人旁边一年长之人也大声喊叫起来:
“水泽头领大人,我们没有撒谎,确实是没有鱼啊!要怪您就怪拉网的人吧,肯定是他们把鱼给放跑了。”
这人话刚说完,就听到身后负责围网一人喝骂道:
“放屁!蠢猪,你不要瞎说,难道你们猪部落的人都是这样一些无耻之徒吗?”
这两奴,一个来自雪山部落,一个来自猪部落,都是被黑水部落抓来的奴。俗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恩怨,在奴的世界里也是一样。
只要自己活下来,哪管别人死活,来自同一个部落的人就抱团在一起,想办法打压别人,成就自己部落活下去。而现在这个场面,就是猪部落的人为了能活下来,将锅甩给雪山部落。
“住嘴!难道你们都不想活了吗?”
水泽斥责两人,这一出声,将本来还互相指责的两人吓得噤若寒蝉,本来就被仲春的冷水冻得青紫的嘴唇抖得更厉害,生怕自己被杀死扔黑水泽中喂鱼。
水泽大怒,转身就要让人将这两个奴拉出来杀死,却被身后的水蛇给拦住。
“头领,别急,按奴们的表现,他们应该不敢骗您,可能真有什么事发生也未为可知,不如让他们上来,看看是不是真有什么事。并且,刚才他们捕鱼我也一直在盯着,确实没有捕上来鱼,里面肯定有蹊跷。”
水泽看到是水蛇拦着,本来想发火的心思也淡下来,再想想奴们肯定不敢欺骗自己,边上还有水蛇他们看着,就摆摆手,示意奴们都上来。
水蛇赶紧招手:
“还不赶紧上来!”
随后,水蛇让人去生一堆火出来,免得这些奴们被冻出毛病来。当即一名队员拿出木棍,收集一些木柴和火绒就地开始钻木取火,看着他熟练的样子,应该是经常取火。等所有人都上来之后,一股烟雾从木柴中升了起来。可还没等他露出笑意,一声大吼传来:
“你们干的好事!竟然把神器给弄坏了?我要你们死!”
原来是手持围网的奴将网堆积在岸边的草地上时,网上的一个大窟窿呈现在水泽眼前,一时有些震怒的水泽立即上前将人踹倒,抬起手中的石斧就将人砸死在地上。一时间鲜血横流,红的白的弄得满地都是,更是将旁边几个抬网的奴吓得啊啊直叫,屎尿齐流。
“我的神器!怎么会这样,呜~”
杀人后的水泽顾不得身上和地上的鲜血,抱起渔网就哭起来,这让后面跟着的水蛇他们心中一凛。这样的捕鱼神器说坏就坏了,以后他们还怎么捕这么多鱼呢?
水泽还在那里哭,手不自觉地拽着网绳发力,就好像拥抱自己的女人一般使力。
嘣!嘣嘣!
“啊!神器啊,你怎么能被他们给毁了呢?啊!网啊,你怎么就这么不经拽呢?”
嘣!
“啊?断了?为什么会这样?”
有些神经质的水泽终于意识到手中的网被自己拽断了,脸上充满恐惧,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网上的绳会断掉,这不应该是很结实的吗?
水泽再次拿起一根网绳,两手稍一使劲,手中的网绳瞬间崩断,这让水泽的心再次一抖。一个令他感到窒息的想法露出头:
“难道是因为网绳被水泡腐烂了,才导致网绳坚韧度下降,被自己或被鱼使劲挣断了呢?”
这个想法一产生,水泽再次慌乱起来。赶紧去检查其他网绳,从头检查到尾,这让身边的水蛇有些无措,就连那些奴们都停止内心恐惧的想法,看着水泽在那里如疯了一般查看每根网绳。
一查就是小半天,越查心越凉。最后水泽颓丧地坐在地上,双眼无神,呆滞地看着手中的网绳,内心充满失去神器的失落和沮丧,空落落的。
直到天色将暗,他被一个人给推醒,机械地转过头,看着自己的亲哥,水泽泪水盈眶,瞬间哭成个泪人。
一个大老爷们,哭成这样,真难为他了!可见失去渔网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如果丁奇在这里,可能会拿水泽的初恋来打击对方,就是不知道水泽有没有初恋。
被水蛇喊过来的水渊拍拍水泽的背,轻轻说道:
“弟弟,不要哭了。神器的事情我都知道了,这不能怪那些奴,
只能怪我们太贪婪,每天都下水捕鱼,长此以往,神器被泡烂是迟早的事儿。”
水渊扶着水泽起来,安排水蛇将渔网抬回部落,拉着水泽的胳膊朝有火光的地方走去,笑着对水泽说道:
“不用担心,既然这网是那丁部落人制作的,那就可以找他们再做一张网,如果他们不愿意,那我们就把他们的网抢回来。并且,我们还可以照着这张网的样子再做一张网出来,材料知道,那就照着做。”
水泽一听有道理,倾倒的信心又拾起来了,哈哈一笑,赶紧冲回部落,去安排仿造渔网的事。
看着水泽远去的背影,水渊摆手,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一名手下快步走来俯身听从安排。
“去,邀请厚土、焱火、青木、乌金部落头领来我部落共商大计,就说荒神出世。”
“遵命!”
来人转身就向部落中跑去,跑动起来声音轻微。不到一刻钟,
一共四队人从黑水部落冲出,如四支黑色的箭头,在落日的余晖下,冲向他们的目的地。
远方,丁部落所在地,归来多时的狩猎队员们正在丁奇手把手的指导下,给鱼剥皮。身后的架子上,一条条鱼皮挂在绳子上,随风摇摆。从左看向右,鱼皮从不完整的碎条状,慢慢变得完整,也越来越大,这是丁奇拿小一些的鱼练手后的结果,越来越熟练。
丁奇也是第一次剥鱼皮,手生的很,不过有之前剥野兽皮的经验,倒也不是无从下手。手里拿着荆制作的轻薄竹匕,先将鱼扎死,再将鱼肚子剖开,贴着鱼肚子上的肥腻脂肪,向里轻轻一挑,带着鱼鳞的鱼皮从鱼肉上分离。
竹匕轻轻向上划至腮部,再沿着腮部向上划过一个半圆直至鱼背。随后竹匕又从鱼背转向鱼尾,将沿路的鱼皮与肉分开,粘连着脂肪,被从尾部来了一个环切。就像单杠运动员在转体360度之后又凌空翻转回来,将竹匕插入另一侧的尾部鱼皮,向回收匕,遇到鱼腮再划过半圆,切断鱼鳍,一整张鱼皮就剥了下来。
这一招剥皮技术,却是让周围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叹声,直言只有荒神才能做出这样的奇迹。这让丁奇老脸一红,还好这会太阳正下山,把大家的脸庞都映红,丁奇那老脸也就不怎么显眼了。
旁边观看的人接手将鱼皮翻转过来,脂肪层朝上,鱼鳞层朝里,挂在绳子上风干。
丁奇再演示一遍之后,众人纷纷拿起手中的竹匕,学着丁奇的样子将鱼扎死后开始剖肚、剥皮,手法越来越娴熟,绳子上挂着的鱼皮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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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被剥皮的鱼,一部分拿去食堂做鱼汤,大部分被拿走挂在烟熏架子上,点上松枝围上围挡将这些“扒皮鱼”做成烟熏鱼,能更长久地储存。那些熏制时间长的鱼,甚至可以直接切下来一片,扔进嘴里,体会着那唇齿间留下来的纯天然鱼香。
有人学会剥鱼皮,丁奇乐得当甩手掌柜,在小溪边洗了手,回去端起碗,坐在直背靠椅上,喝着如牛奶般的鱼汤,感受那份充满温情的部落氛围,边喝汤边向奔了解白天城的建造情况。
目前部落已经烧好三窑砖,大约二十万左右,都已经填埋进地基里,垒放整齐,作为城墙的根基。不过离将整个地基全部垒好还差得远,现在人手都已经转到烧砖、伐木、烧石灰那几个方面,烧砖的工程进度在加快,想必再有一个月,大量的红砖就会成批制造出来。
第197章 队员挑衅
丁奇已经把建城的工作全部交给奔,由他来统筹安排各个事项,也算是借机培养锻炼奔的管理能力。丁奇已经将城的构想、建城方法、城墙建造方法及注意事项告诉奔,由他来协调雄鹿(地基建造)、马鹿(烧砖、烧石灰、挖洞窑)、花(制砖坯)、荆(木匠活)、仓(砍伐木头、打猎)、鹿(后援支持)、岩(石灰石开采、石器打磨)等人的工作。
奔每天都忙得脚不着地,就连他已经怀孕的老婆风都照顾不上。他也只有在晚上有时间向丁奇汇报建城进展情况、出现的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
其实不止奔,包括其他骨干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也都会请教丁奇,而丁奇稍微一点拨就能让他们如醍醐灌顶一般,困扰他们多日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见识不到罢了。
而有着丰富经历、见识和知识的丁奇,就成为大家心中的百科全书。不过丁奇也没有惯着大家,要求他们仔细思考,真不会的情况时才会点拔两下,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并不直接教会对方如何来做。要不然,这不是在帮大家,而在害他们,剥夺了他们创新和探索的精神。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目前部落中怀孕的女人越来越多,就连掌管食堂的梅姨也怀上了,不用说,肯定是雄鹿干的好事。当然,怀孕的女人也都是按照丁奇的要求,寻找的都是自己固定的男人,并且都是按照姓氏来划分寻找男人,同一个氏族不允许结合在一起,哪怕之前他们可能也没有血缘关系的也不行。
关系固定,以后她们生下的孩子就会知道自己亲爹是谁,而不会像以前一样出现只知亲娘、见亲爹而不认的情况。同时按照姓氏或氏族管理,更加方便有效,只需将某件事情传达给族长,由他来分配安排即可。
目前虽然没有给大家举办婚礼,实在是丁奇抽不开身而部落内也没有足够住处的原因,等城建成之后,新建的房屋足够每家每户来居住时再给大家补办不迟。
其实丁奇急着建城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好多女人怀孕的事,生孩子之后还住在大宿舍里,实在不合适,总要给新生儿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吧。
由于给奔讲解建城注意事项,丁奇吃完饭比平时要晚许多。就在他准备起身刷碗时,在院子外面传来一声一阵争吵声,听着声儿像是壮,另一个倒不知道是谁,就连身边的奔也是一脸迷惑。随着时间的推移,争吵似乎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示意奔先赶过去查看情况,自己也赶紧将碗刷了,扭身来到院外。在一圈二十几根火把照明下,驯鹿圈外一群人正大声吵嚷着。而当事人之一,高大威猛的壮如鹤立鸡群一般,正独自面对五六个人言语围攻。
不过壮倒没有被他们激怒,只是嘿嘿冷笑着看着眼前几人,尤其是其中那个闹得最欢的,更是壮关注的对象。奔站在人群中,并没有上前,只是站在那里安静地听他们吵。
看着周围观看的人和他们的打扮,丁奇知道这是新兵们在训练,而壮就是新兵“总教头”。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几个新兵正在和他们的“总教头”理论。
“凭什么让我们和这群奴在一起训练?”
“就是,他们可都是下贱的奴,没资格和我们一起!”
“对对,我们要求换队长,不能和这群奴共同训练。”
争吵一直在继续,口水不停飞溅,目的就是为了不想和奴一起训练。而他们口出狂言、侮辱奴们的做法,也将在场已经加入丁部落的奴给激怒,纷纷上前指责这几个人。
不过可能是来自于内心的自卑吧,并不敢上前太过于纠缠此事。
最后,那个闹得最欢的人伸出自己的食指,点了点壮的胸口,嗤笑道:
“我听说你来自食人部落,被我们伟大的荒神接收为手下。你本身也是一个受到众人唾弃的罪人,竟然也敢仗着荒神的余威来训练我们?你这个队长,我们不认!”
壮气极而笑,像看着一群傻瓜一样,沙哑的嗓音沉稳有力:
“你们认为我不够格?你们认为他们不配成为你们的队友?”
最近,全体狩猎队员都要进行建设,而壮为了不影响队伍建设,带着自己挑选的新人在晚上加练,为的是尽快将自己负责的狩猎队成形,同时负责丘和古隆部落两个小队的训练任务,至于青鸟和红牛两个小队由仓负责。
这可是荒神安排的,准备好好表现的壮付出很多,很辛苦却很快乐。可是眼前这几人竟然敢挑衅自己的权威,这让壮有些生气,很生气。
壮指着身后曾经的奴们,眼光凶狠如狼,瞪向眼前之人:
“我丁壮不喜欢打嘴仗,一切用拳头说话,谁拳头大谁说了算。我给你们五人一个机会,谁能打倒我,谁就能成为这个队的队长,我说话算话!”
自从壮被丁奇收伏之后,一直崇拜丁奇,拿丁奇当榜样。在部落内开始推行姓氏文化之后,壮直接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丁壮,以此来表示自己的追随之心。而这也得到了丁奇的首肯。
壮此话一出,丘部落这五人顿时不敢接话,对比一下自己和壮的身材,又相互看看,仍然不敢接话。可是壮却不会放过他们,敢直接怼到自己脸上,不收拾他们一顿这口恶气就出不来,同时也要给其他人一个脸色。
“这?”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不敢站出来。
双方对峙!
丁奇站在后面,没有上前吱声。看到丘部落这五人敢出面指责丁壮,那说明后面肯定有人在指使,也许他们是想试探丁部落的实力,也许只是想在部落中争得更多的话语权,或者是想通过此种方式让丁部落更重视自己。
之前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纷争,纷争无外于利益或资源罢了,这是几千年下来人类的本性。而这个本性也无外乎两
个字:生存。
小部落想争得生存下去的利益或资源,中型部落想获得更多的利益使自己部落能够跻身大部落范畴,能生存得更自在一些,而大部落希望将自己的利益更大化,在大型部落中能够成为生存得更久的那个。
周围聚集了很多人,包括新加入部落的四个部落的头领,尤其是丘和古隆两个部落的头领和医巫都站在对峙的双方外围、丁奇的前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除了之前已经回去的力部落,羌、僰人和百濮三个部落的人也都在现场,众人眼光闪动,有兴奋有期待,有担忧有气愤,甚至还有不屑和幸灾乐祸。不一而足,却也被丁奇看在眼中。
“敢不敢?有胆的就上来,一对一,说不定你们就赢了。别让我看不起你们,有胆说没胆上啊,怂货!”
壮开始挑衅对方,他可不想对方退缩回去,别看他壮实就显着他笨,他可是一个聪明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被丁奇打服之后追随对方。而且,他以前在食人部落作为狩猎队的负责人,勇气、武力和智商都超过普通人许多。
最后,五人实在没办法,安排一个看起来比较强的人走进场中,边走边给自己壮胆:
“哼,你没什么可怕的,呆会别被我打得找不着回去的路,记得兑现你的承诺。”
壮懒得跟对方打口水仗,径直冲过去,欺近对方身体,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就是一个肩撞,将对方撞得四仰八叉,摔倒在地。
“啊!你偷袭!这不…不!救命啊!”
公平两字还没有说完,壮再次近身,抓起对方脖子和腰间兽皮,一个挺身就将此人举起来,旋转两圈,将对方扔到地上。翻滚两圈后,脑袋一歪,躺在地上晕过去。
其他四人一看,以为自己人被壮给杀死,顿时恼了,大声喊叫着冲向壮。
“来得好!”
壮却兴奋起来,不退反进撞在其中一人怀中,猛地一抱住对方腰部,拧身就将对方甩了出去。看也不看结果,侧身避过第二人挥过来的一拳,双手抱成拳狠狠锤在对方后背,直接把人给砸在地上,腾起一片灰尘。
眨眼间,两人被干趴下,干脆利落。
第三人哇哇大叫着冲过来,毫无招数可言,壮跨过第二人,扭身一个鞭腿抽在第三人脸上,对方如陀螺般在原地转了五六圈,两眼珠一转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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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只余下那个点壮胸口的人,他左右看了看,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腿肚子只打哆嗦,嘴中结结巴巴的说道:
“你…你,别过来。小…小心我打爆你…你的头!”
壮继续朝他走去,这人倒也光棍,眼看不能吓住壮,直接挥舞着双臂,如打王八拳一般冲向壮。壮早在那里等着了,左右快速闪躲两下,钵盂般大的拳头砸在对方脸上。
噗的一声,一颗带血的牙齿飞起一段距离,掉落进尘土中。
第198章 部落军规
丘部落这名挑事者,在壮一拳之威下,直接晕过去,连点反应都没有。
奔在后面一挥手,立即有十几个人上前去检查倒地五人的伤势,确认无大碍之后,几人被抬回自己的休息区,由专人照顾。
但仍没有部落主事人出面,这让周围观看的人逐渐嘀咕起来,嗡嗡声越来越大,显然对部落还没有主事人出来照面有些疑惑。
至于丘部落头领更是直接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回到自己的住处,对外间的事不管不问。
就在人声鼎沸快到高潮之时,一个人影跑到壮身边,对他耳语几句后就直接闪入人群。
壮明显思考了一会儿,站在自己负责的新队员们面前,大场喊道:
“全体都有,列队!”
喊话完毕,当天晚上参加训练的新队员立即排好队列,除了那五名被抬走的丘部落队员。青鸟和红牛两个小队在另一处地方训练,在狩猎队严格的军事纪律约束下,并没有过来围观。
“各位,最近一直在训练大家,训练中一直给大家强调过,我们是狩猎队员,用头领的话说,就是军人。作为军人,服从是第一天职。要学会服从自己的组长、小队长、队长,甚至是我们的头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不是一个合格的狩猎队员。”
壮开始给大家讲话,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包括耳濡目染丁奇的教导和训练,他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出于对丁奇的崇拜,他的一言一行,都按照丁奇的行为来严格要求自己。因此,说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所以,对于刚才质疑、反抗、侮辱小队长的人,我决定将其开除出狩猎队,永不录用。训练后我会向头领汇报此事,并将最终结果在明天公布出来。”
壮这句话刚说完,眼前的队员稍微有些不安静,甚至有人开始窃窃私语,剩下几个来自丘部落的人反应更是激动,义愤填膺的样子,好像准备要找壮评理。
壮见此,大吼一声:
“肃静!”
“警告一次,如若再有像刚才那样不遵守纪律者,将会接受俯卧撑、跑步、禁食直至开除狩猎队的处罚。”
见人员安静下来,壮继续沉声说道:
“我知道有部分人觉得你身边的伙伴曾经是奴的身份,羞于和他们为伍。可是你知道吗?我们狩猎队的队长仓曾经就是被头领解救的奴,最早的三个小队从前也都是奴。在丁部落,只要是被交换过来的奴,享受的待遇和普通族人是一样的,吃的一样,穿的一样,住的也一样,同时也为部落的发展在贡献自己的汗水。哪怕是那些被打败后抓回部落的奴们,如青奴,他们也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只是他们需要付出更多的体力劳动,来弥补他们曾经犯下的过错。”
“不要觉得奴的身份低贱,你们吃的穿的用的住的都是一些曾经的奴给你们做出来的。永远不要看不起任何人,我们的头领、荒神曾经说过,也是一直在实行的一句话就是: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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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看不起别人,也不要看不起自己。在丁部落,这一切平等的环境是头领创造的,所以,我们就要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部落,奉献给荒神。”
壮刚说完,新队员们的脸上迸发出兴奋的笑容,大家站在原地热烈地鼓起掌来。甚至周围还在围观的人都大声喝彩起来,纷纷为壮叫好,大声欢呼起来,为遇到丁这样的部落而感到庆幸和高兴。
至此之后,“人生而平等
”五个字传播向整个大荒世界,为中小部落奉为治世名言,甚至一些大部落也引为经典。
等众人欢呼声安静下来,壮也平复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将脸一肃,再次朗声说道:
“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要学会服从,我们狩猎队员就是军人,军人就要服从,为我们的头领、荒神负责。
同时,我宣布一条规则,只要是在我负责的狩猎队中,每个人每隔十天就可以向你的上一级进行挑战,不能越级挑战。挑战成功的人就可以获得对方的职务,包括我,都可以挑战,只要挑战成功,你就是队长。只要在我的狩猎队中,这条规则就永远不变,立时生效!”
“听明白了吗?”
“明白!”
“各小组都有,继续训练!”
眼看没有热闹了,各部落人员三三两两回到休息区准备睡觉,一天忙下来,身体上可是很累的。不过大家还是感觉挺高兴,愿意多付出一些,至少现在能吃饱肚子,身上还长了不少肉呢。
还有一些人不愿意回去,出于各种目的他们留在外围,借助篝火的光芒,看着场中众人在那里训练。这些人无一不是身体强壮、眼泛精光的狩猎好手,看穿着和打扮来自于羌那三个部落。
训练结束后,壮来一丁奇休息的地方,刚进门就发现里面坐满一圈人,还没等他说话,丁奇直接让他坐在下首。壮赶紧坐下来,就听丁奇对大家说道:
“今天晚上大家都看了一场精彩的表演,表演的人员为我们部落的勇士。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人敢于挑战上级权威,无视部落禁令。长此以往,部落将会被这些人给搞乱,失去这份宁静与安全的环境。”
丁奇停下来,周围的人都点头称是,尤其是今天的主角邱氏族长,更是深以为然。
“今天晚上壮的做法很正确,那五人永不允许成为狩猎队员,同时我许你今天关于向上级挑战的规则,仅限于你带领的狩猎队。以后抓到的所有奴隶,适合当猎手的人全部安排进你的队中,由你带领。”
丁奇来到壮的身边,给他一个赞许的笑容,刚才的安排也算是给他的奖励,这样一个忠诚的手下怎么给都不为过。
然后转向丘部落头领商:
“商长老,今天的事情到此为止,我不再追究此事发生的根源。允许你再从族中挑选五人加入你们那个狩猎队,全部由壮进行训练。”
商没有说什么,起身行了一礼,表示感谢。
丁奇回到自己位置上,看了一下坐着的一圈人,长老团、医巫团、奔以下的所有骨干全都在。
“为部落发展着想,也为了避免部落再出现类似的问题,现在我做出如下决定:
一、长老团、医巫团人数保持为五人,不再增减,如需换人也只从本族之中选择德行高尚、能力出众之人补进来。以后再加入丁部落的其他氏族只有普通族人的身份,不能加入长老团、医巫团。
二、改狩猎队为军队,每一位狩猎队员就是一名军人或者战士,军人在部落中享有高于普通族人的待遇。
三、军队设营、连、排、班四个级别,每班十个人,设班长一名,对应现在的小队长,即:白牙、熊、鼠、风、哞、岩,再加上你们四个氏族和壮的三个小队,一共十三个班;除壮三个班、鼠那个班之外,每排三个班,白牙和青鸟、红牛三个班为一个排,白牙为排长;熊和丘、古隆三个班为一个排,熊为排长;风、哞、岩三个班为
一排,风为排长。
你们三个排组成一个连,仓为连长,日常训练、战斗全部由仓来安排。鼠那一个班直属于仓,由仓负责管理。
壮三个班组成独立排,壮任排长,直属于我。
四、军队中设立晋升制度,除军功外,可以向自己的上级进行挑战,胜利者可获得上级职务,不能越级挑战。
五、从即日起,部落实行军事化管理,部落日常的安全防护等都由目前的军队负责,也就是由仓来安排。
六、部落的一切重大决定在长老团商定之后,报请于我处,经过我决定之后方可执行。医巫团的作用或职能除祭祀外,转向服务于部落的技术创新与研究方面。
七、设立军规,具体内容会后由仓带人商量,明天早上汇报于我。
八、部落一切涉及保密方面的内容,知情人一定要保密,不得外传,如有发现,杀无赦!
九、成立宣传队,由鹿负责,人员你从部落内来挑。目的就是为了加强部落对外宣传,加强部落之间人员的沟通和学习,增进了解和互信。同时,借助宣传机会,丰富部落的夜生活,可将其他部落的人一并拉入目前的学习班,可单独成班,单独授课。”
丁奇一口气讲了九条内容,这九条内容无一不涉及部落目前的工作内容。
明确长老团、医巫团人数,就是想让几个部落知道他们在自己眼中的份量。他们在丁部落发展的初期加入,本质就反映出他们对丁部落的信任和支持,丁奇理应给大家以荣誉和殊荣。
改狩猎队为军队,也是为了方便管理,后世先进的军事文化管理思想,完全可以照搬过来使用。
第二天,关于丁部落成立军队的消息不胫而走,迅速在各个部落休息区传开。大家对出现的新鲜词有些不明白,又充满了极大的好奇之心,干活之余都在不停打听、详细了解。
吃中午饭的时候,一大块木板竖立在部落大门口,上面用熟石灰制成的粉笔写了很多字。木板是早上起来,荆按照丁奇要求制作的一大块黑板,黑色来自于炊事班的锅灰。黑板最上方两个大字:军规。
军规内容由仓他们选定,并最终报请丁奇决定,开始实行。
军规内容如下:
一、永远忠于头领,忠于部落;
二、一切行动听指挥,下级服从上级;
三、不虐待俘虏,一切收获要归公。
军规目前就这些内容,类似于三大纪律,脱胎于三大纪律,待后期可以进行更换添加。
丁奇没有去管部落的闲言碎语,在将军规写在黑板上之后就跑到食堂那里,看自己人给野鸡拔毛,用自己的话说叫闲得蛋疼。
眼前食堂的人给野鸡拔毛时,动作相当快速。将两个翅膀踩在两只脚下,拽着胸脯猛地向上一提,整个野鸡胸脯肉就被全部拽出来。至于鸡头和鸡脖子以及内脏、鸡爪一类,全部都扔掉,甚至包括鸡毛。
看完他们处理鸡的方式,丁奇心中就出现一个词儿:浪费。这样处理野鸡真的是太浪费了,更加美味的鸡头、鸡脖、鸡爪竟然扔掉了。更不用说还有鸡心、鸡肝、鸡胗等物,怪不得之前没有见过这些,以为是梅姨他们不让自己吃,看来是自己想多了,而这也确实是太浪费。
如果把这些东西都收拾出来,差不多都能供一个小孩子吃一顿了,至于鸡毛可以晒干,充到兽皮袋里当枕头,没必要扔掉。
第199章 拔鸡毛、演话剧
目前部落的肉食来源除了一些中型的鹿类之外,小型猎物如羊、兔子、雉鸡、蛇、鼠等物也有不少补充。有时候也会将一些自己驯养的雉鸡、兔子杀掉吃掉。而眼前此人正是将昨天狩猎队抓回来的雉鸡去羽去内脏,切成块后准备下锅煮鸡汤。
看着对方这么浪费,丁奇赶紧叫停。
“等会等会,平时都是这么拔鸡毛吗?”
这是部落的一个老人,成立食堂之后,就抽他过来帮忙。本来他看到头领过来看他拔鸡毛还一阵激动,心说头领也开始关注拔毛工作了啊,那得好好表现一下,说不定什么时候咱就在部落中出名了啊!
头领可是说过,人不分高低贵贱,工作不分三六九等。部落中每个人干的活都是高贵的,那咱拔鸡毛的工作也是高贵的。既然头领看,咱得拿出真本事来,还得更卖力才行。两手一拽,鸡毛鸡皮一起就下来了,干净快速。不是吹,咱这一手可没有人能比得上啊。
可听头领说话意思,难道这样拔鸡毛不对吗?心里面直打鼓,可嘴上得赶紧回话:
“是…是的,头…领,平…平…平时就这么拔毛的。”
丁奇可没听出来对方有些紧张,他的注意力还在地上放的十几只鸡身上。
“你拔鸡毛水平可以,快,可是有点浪费啊!你看这些鸡头、鸡脖、鸡爪还有鸡内脏都扔了,怪可惜的。来,我教你一个办法,保证不会有浪费。”
说完,丁奇让他赶紧去端一锅热水过来,灶台那里都有现成的,部落中几个小孩子在那里烧水。
此人一听,嗯?还有这种拔鸡毛方式,那得学学,赶紧转身去端热水。
“行,看好了啊!”
丁奇试了试水温,80度左右,水温正合适,然后将一只雉鸡放进旁边的一个陶锅中,再将热水淋在雉鸡身上。热气蒸腾中,就看到丁奇左手提溜着鸡腿,右手上下翻飞,呼呼声不断中,一撮撮鸡毛就被甩在地上,不一会儿之后,刚才还毛乎乎的整只雉鸡就变得光溜溜了。
这神奇的一幕将这人给惊呆,同时也将梅他们食堂所有人吸引过来。食堂这里此时不是饭点,大多数人都去各自负责的那一块干活去了。所以这个动静并没有引起更多人注意。
大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浇点热水就能轻松拔掉雉鸡羽毛,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用热水烫一下雉鸡再拔鸡毛的方式,其实利用的就是热*胀冷缩的道理。但水也不能太烫,70-80度即可,100度的水反而使鸡毛紧宿,更不容易拔出来,还会损坏鸡皮,影响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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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在热水中加一些食盐,甚至能将鸡身上的绒毛都清除干净。但现在食盐珍贵,丁奇可不舍得浪费,再说吃点鸡绒毛进肚也没啥,是吧!
丁奇给大家讲了一下热*胀冷缩的原理,众人纷纷表示明白,并且主动多去烧一些水过来,倒进装着雉鸡的陶锅中,很快就将羽毛退下来。
看着手中光溜溜的雉鸡,梅他们非常高兴,直言荒神懂得多,连这种退毛的方法都知道。众人学会一招,赶紧拿着青铜菜刀去将内脏清除出来。荒神可是说了,鸡内脏也是能吃的,以后大家的食物又能增加一部分了。
处理完这件小事,丁奇招呼循着味道跑过来的小可爱,摸摸它的脑袋抱在怀中。现在小
可爱可是真正长大了,体长一米六左右,肩高达到八十公分,体重超过九十斤,比一头猎豹还要大,实足的一头猛兽。
不知道为什么,小可爱比丁奇印象中的猞猁大了许多,有可能和这里的自然环境有关系吧。
拉着小可爱来到医巫鹿的住处,那里一群年轻的女生坐在那里,边搓绳索,边聊着天,主要内容就是丁奇安排给鹿的事情,如何能够加强沟通,增进部落之间的互信。旁边两头熊正蜷缩在鹿的脚两边,睡得正香。
熊大熊二可能吃,只吃鱼和肉,吃饱了就睡,丝毫不关注其他人和事,就连丁奇它俩都不会正眼看一下,目前部落中也就鹿能够和它们达到亲密的关系。平时它俩都跟着小可爱混,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它们仨会呆在一起,在周围的林子里逛。
听了他们之间的讨论内容,丁奇忍不住出声,笑着说道:
“哎呀,你们讨论得好热闹啊!不过我可以给你们提个醒儿。”
丁奇说话,引起大家的注意,然后才开始讲主题。
“我给你们医巫鹿布置的任务,是如何加强与其他部落的沟通和互信。那么,我们可以利用晚上的时间搞一个小型表演,将部落与部之间的感情通过这种表演来表现出来。讲的内容可以涉及部落正在建城的事儿,可以包括奴们之前的悲惨生活,奴役他们的部落对待奴们如何残忍。”
“还可以讲些笑话,你们可以深入我们的建设工地上,仔细观察,将发生的一些事,关联的某一个人,讲的什么道理等演出来。这样能够迅速拉近和其他人之间的距离。同时可以将我们丁部落的崇尚的理念和做法,也通过表演让大家知道。”
下面的人包括医巫鹿都仔细倾听着丁奇的讲解,为丁奇的想法而震惊。丁奇给大家提出一个新词儿:话剧,说大家的表演就是话剧。
讲到这,丁奇给大家讲了一个白毛女的故事,只不过没有地主老财,没有白毛女的父亲。只有奴役人们的奴主,受压迫和欺负的白毛女,最后的故事就是白毛女联合奴们一起推翻奴主们的统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讲完,下面的女孩子们都哭了,鹿也不例外。自从两人约定之后,鹿开始放空自己,将丁奇的身影从自己脑海中摒弃出去。见到丁奇也只是将他当做部落的头领,而没有其他想法。
可听到丁奇讲的这样一个凄美的故事,又深深触动心中的一根弦,希望通过自己的一己之力,来解救更多的奴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最后,丁奇还给她们一个小建议,就是演员的选择可以从其他地方借过来,比如仓他们一群人,比如雪和丹,都是很好的原型。不过前提是得征得人家本人的同意,如不同意,可详细询问人家的经历,再由自己人来上台表演。
丁奇的想法很新奇,故事也很吸引人心。这群只从自己医巫那里听到一些故事的十几岁的人正是希望能听到更多的故事、获取更多知识和故事的人,尤其是他们经过文化知识的学习,平时也耳濡目染了一些丁奇讲的故事。因此,大家对丁奇安排的这项工作格外认真和投入。
处理完这些事,丁奇又回到之前剥鱼皮的工作场地,和大家一起剥制鱼皮,丁奇初步算了一下,目前剥出来的鱼皮拼合起来大概有十五平方左右,再把剩下的鱼剥完就可以达到二十五平方,足够使用。
场地中,大家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手里的活儿也不停,轻轻一挑、前后一划、旋转一圈,再翻面儿,继续之前的动作,切掉鱼尾,一张鱼皮就新鲜出炉。
丁奇观察了一会儿,这其中有一名叫牛二的人剥皮的水平最高,别人这几个动作下来大概需要不到两分钟的样子,可牛二剥起来快速灵巧,动作一气呵成,一分钟左右就能剥出一张鱼皮,完整没有破损,甚至鱼皮上连多一丝儿的鱼肉或者脂肪都不会有,干净利落。
丁奇眼睛一亮,这可是一个好皮匠啊!
原始部落中其实最有用的东西是各类兽皮,有了兽皮就有防寒保暖的衣物,虽说没有载剪,但能裹在身上总比冻死要强。还可以铺在地上当垫子,盖在身上当被子。有兽皮就可以当包裹使用,解放人类的双手,采集到的东西可以放进去,两人抬着回去,收获却比单独一人拿着要多许多。
而且,有一个好皮匠能够把兽皮处理得更好,或更轻更薄,或更柔软更暖和,或更结实更耐用,现在部落中就缺少这样一个人,或者说一群人。
当即,丁奇让人喊来奔和雄鹿,还有红牛氏族的黑牛,当着他们几人的面,任命牛二为皮匠组的组长,一跃成为部落中层干部。
除了牛二,场中最高兴的当属他的族长黑牛。目前自己族中在部落中任有职务的除了他和犀牛,就属蛮牛,他现在带领一个班的战士,当班长。而牛二直接被任命为皮匠组组长,级别可是比蛮牛还高呢,自己能不高兴吗?能在部落中说得上的人越多,自己牛氏族在部落中的分量也就越大。
丁奇让大家剥制鱼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制作防寒大棚,来种植大白菜,至于山药、辣椒、花椒和大豆则放在次要位置,因为这些东西的种植时间可以靠后。
按照丁奇之前了解到的信息,大白菜根一般要在早春时节也就是二月份种下去,在仲春前后即三月到四月份期间开花,暮春时节即四月到五月结果。而按照现在的感觉来算,应该处于仲春前的时期,但温度还没有上升太快,早晚的温差有些大。因此,有一个用鱼皮制作出来的大棚将会安心许多,不用担心白菜被冻死。
剥下来的鱼皮都摊开晾在木板上,晒干后就能使用。如果还要做衣服,那需要做的工序还多着呢,短期内根本来不及制作。
一个小时后,所有鱼都被剥成光屁股交给食堂做鱼汤,鱼皮则全部晒在外面的空地上,看着也挺壮观。
不过,这可是苦了荆他们木匠组,除了给建城工地上提供木材之外,他们还要赶工制作晒鱼皮用的木板,确实够累。他们那个木匠棚下锯木头的声音就没有停过,此起彼伏的。丁奇为了防止他们吸入过多木头粉末,特别用两层鹿皮夹毛腊绒制成口罩给他们使用。
鹿皮轻薄,用野猪鬃制成的刷子砸在崩紧的鹿皮上,能刺穿成密集的小洞,算是给鹿皮通气。野猪鬃是世界公认最细、最硬直的天然物,刚韧富弹性,不变形,被丁奇拿过来当扎眼儿的工具。木匠们吸过来的空气再经过毛腊绒的过滤,能将绝大多数的粉末清除掉,算是保护他们的身体了。
还是那句话,什么最重要?人才!
没有像荆、牛二、白石等这些工匠的存在,部落发展速度不会有这么快。丁奇知道这些东西,可光靠他一个人来做,猴年马月也不知道能不能做成。
第200章 南泥湾
人才很重要,所以丁奇一直在试图寻找各方面的能人,给予他们成长的空间,推动部落发展,而丁奇要做的事就是引导这些人才将某一专业的事情发展到极致,创新加研究并付诸实践。
趁着这个机会,丁奇给牛二多讲了一些关于鞣制兽皮的事情。从剥皮、除脂、干燥、晾晒、硝制、清洗、二次处理直至成型,没有一点遗漏地将自己所知道的鞣制兽皮的知识教给牛二。
两人边走边说,很快就来到刚种下去韭菜的那块地里,蹲下去查看韭菜的长势。
刚种的韭菜有些蔫巴儿,露出地面的部分平躺在泥土上,感觉再有一段时间就会彻底死掉一般。可丁奇知道,不管外部人怎么看待,它都会倔强地生长下去,生长速度会逐渐加快,那种蔫儿吧唧的样子很快就能恢复过来。虽说现在上面的韭菜被掐断,只余一些根,但再有几天,上面就会长出嫩绿的叶片。
丁奇又招呼两三个人过来,用陶罐打水,将这片韭菜地浇二遍水。众人兴致很高,哪怕这活有点累,仍然不辞辛苦,原因就是他们是和头领在一起干活。
丁奇也跟着大家一起有说有笑,互相开着玩笑。在军队中,每名军人都是调动气氛的高手,一两句话就能将不认识的人之间关系拉近许多,更不用说现在大家都是熟人,说起话来气氛越发热烈。
说话过程中,一名年轻小伙边打水边哼唱着一首曲子,曲调顿挫有力,但尾音有些长,听得久了让人有种想上前打他一顿的感觉。不过歌词意思比较好理解,按照二十一世纪的意思来表达,无非就是处在爱恋之中的男女相互思念,有那么一种相约黄昏后的赶脚。
丁奇听着好奇,别人也在取笑这个年轻人,说他在这个场合唱这个调调有些不合时宜,紧跟着大家把矛头对准丁奇,纷纷请求头领唱一首应景的歌谣。
丁奇倒没有打击大家的热情,一时没有想好的他站起身来,将陶罐放在地上,向前踱了两步,看着眼前坡底下的风光。
草场上春花竞相斗艳,半人高的青青草甸在风的吹拂下如波涛一般,将隐藏其中的羚羊、斑鹿、野羊之类显现出来。
草坡下那片水域烟波浩渺,水鸟鸣禽涉水觅食,水花荡漾,游鱼戏尾。岸边一群人在捕鱼,片片银辉,在阳光照射下分外耀眼,翻腾的鱼儿溅起的水花,随着人们的笑声远远传过来。
左手处工地上人们忙碌的身影,随着汗水的挥洒,起起伏伏,阵阵的号子声,让人感受到大家的团结一致、艰苦奋斗的精气神儿,上下一致,同心同德,敢为人先。
看着这样的场景,一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很自然地从丁奇口中唱出:
“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 唱一呀唱,来到了南泥湾,南泥湾好地方 好地呀方。好地方来好风光,好地方来好风光,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
一首《南泥湾》唱出了丁奇内心深处那最真挚的感情,是对当前丁部落上下全体人员不计付出不计报酬艰苦奋斗大建设的有感而发。
前半部分曲调柔美委婉,后半部分欢快跳跃,旋律优美、抒情,让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几人陶醉其中,心中充满了对这种美好生活的向往。
音乐是互通的,尽管他们对其中意思的表达有些模糊,但对这首歌谣的曲调和其中丁奇倾注的感情却能感受得到。
一曲唱罢,众人纷纷上前询问南泥湾是哪里,江南又在何方,更
是对其中的三五九旅表示了极大的兴趣。
丁奇趁着大家热情高涨,连忙用原始部落的理解方式给大家讲了一下南泥湾的由来。
他指出那是他远方的家乡特别有名的地方,那里的人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勇于创造、敢为人先、共克时艰,将原来野草丛生、荆棘遍野,人迹稀少,野兽出没的荒凉之地变成了牛羊遍地、食物充足、人民生活富足、能吃饱穿暖的人间胜地。
丁奇在讲着故事,思绪也回到了那个家那个时代,浑然不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堆人,尤其是鹿他们那个小小的话剧组,循歌声而围过来,听到了丁奇讲的故事。
丁奇猛地从沉思中醒来,突然看到这么多人在这里,也是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很快就振奋起来,开口说道:
“兄弟姐妹们,这首歌谣是我那个远方的家乡传唱的,但里面蕴含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提倡,大家向他们学习,将我们的丁部落建设成另外一个南泥湾,大家说好不好啊?”
“好!”
热烈的掌声响起来,医巫鹿兴奋的两个脸颊红扑扑的,心里面一个声音一直在说:
“这就是题材!这就是题材!”
在众人的要求下,丁奇又连续唱了三遍《南泥湾》,才被大家放过。
一首《南泥湾》开始火遍整个丁部落上下,不管是丁部落内部人员还是外来的三个部落,不管是在休息期间还是大干劳动建设中间,这首《南泥湾》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的嘴巴。并且,通过三个部落的传唱,流传至其他部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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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首歌谣的歌唱,他们越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更是对这首歌谣的原唱地—丁部落产生了极大的好奇之心,因为通过三个部落向外传播的,还有丁部落的富足、安全,没有饥饿、寒冷、猛兽横行,也没有部落倾轧,是一处人们生存的理想圣地。
众人逐渐散去,可浇韭菜地的活儿还没有干完,一名主动上前的小伙子从丁奇手中抢过那个陶罐,从小溪中扛起满满一罐,嘴里哼唱着南泥湾的他却是没有注意脚下湿滑,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啪嚓!
碎裂的陶罐片随着水流散落一地,也将丁奇的目光吸引过来,陶器的弱点终于出现。
晚上,远远传来壮训练新兵们操练时的口号声,可是耳朵边却满是《南泥湾》的曲调。丁奇满脸苦笑,只好将木门关紧,稍稍减弱大家的热情带来的烦恼,开始继续给荆的木匠组讲解木桶的构造。
那个摔碎的陶罐,提醒丁奇要尽快制作一些不易损坏的物件儿,水桶就是其一。
丁奇很烦恼,没有纸和笔,给大家画桶实在是难为他了。现在还没有找到适合纺线的麻或者蚕,想做出麻布或者丝绸还不现实。而纸的制作还要仰仗这两样东西的存在,所以他也只能想想,还得把注意力放在如何让大家搞明白木桶的构造和原理。
还是那句老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虽说时下猪肉价格是真的贵。
丁奇让人分别找来一块圆形的木板、两根翠绿的青竹、十几根窄细的木板,准备讲木桶的构造。圆形的木板是木桶的底儿,青竹让人破成竹篾,再将上层的那层竹青破开,拧成头尾相连盘成一圈的竹索,作为木桶外面的竹索箍。
丁奇沿着圆板向圆竹索中放置窄木板,慢慢形成圆形并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桶状
。原理很简单,但丁奇一直给大家讲解其中桶密封的重要性,桶漏水,那这个桶就废了。
荆这个木匠组的人很聪明,在丁奇讲过一遍之后就基本明白桶的制作原理。而丁奇也只能讲这么多,至于如何保证木板之间的密封、如何紧箍等等就不是他能够掌握的了,只能由这群原始时期的“专业”人员来解决。道划清了,就看他们怎么走,丁奇也只看结果。
至于制作木桶会需要什么工具、材料等,就由他们自己向马鹿负责的冶炼小组来打造,现在那个冶炼小组集合了一些在丁部落、青部落矿场那里冶炼的熟手,制作起来也比较快速,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批铁匠也算正式诞生。
最近的劳动强度大,大家的身体压力也很大,丁奇也希望给大家一定的放松,当天晚上就宣布明天全体人员休息一天,同时规定每工作六天就休息一天。
这一天大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干涉。食堂、澡堂、足球场、秋千、斗拐等随便大家玩,对于第一次接触这些的部落来说,这可是新奇玩意儿,在丁部落老人的带领下,玩得不亦乐乎。
不想去玩的也可以呆在部落中,接受丁部落的教导,包括搓绳、编筐编篓、养殖等不算太大秘密的东西教给他们,让他们多了一条活下去的途径。这里面的人中,属百濮部落居多,大概十几个,另外两个部落仅有三四人过来学习。
休息的这一天对于大家来说只能在规定的区域休息玩耍,至于其他地方都不允许去,包括丁部落保存工具的库房都由专人负责看管,不许任何人靠近。一些危险的地方也禁止涉足,免得发生意外,丁奇可不希望再给百濮他们三个部落贡献青铜器
当时那样做,也是迫于无奈,不想给三个部落带来坏的印象,他可是想继续扩大部落规模呢。
部落的生产工具、武器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的时候才分发下去,并且如武器、斧头一类东西还是分开最后发放,不让外部落人知道,砍树伐木也都是避开外人,回来时也是最先回来,保密工作可谓做到家了。
尽管先前补给百濮部落一把青铜斧和两根锯条,但已经说过存量有限,并且是从以前部落带过来的。按照原始人的人情世故,应该不会多想吧!
休息了一天后,大家的精神状态明显提升许多,第二天投入到工地建设中,劲头十足,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结成一对儿的男女嗯嗯之后精神唤发的结果。
就像白牙、熊、哞他们那些伐木的战士们,那劲头更足,砍出来的木头都比往日要多出三分之一,这让巡视到这里的丁奇都大为赞赏,心说这休假的决定做对了。
来运木头的也都是新加入部落的红牛、丘部落年轻力壮的人,至于古隆部落,一大部分人都去森林中招蜂引蝶去了,丁奇给他们派了一件重大任务,就是找蜂王、养蜜蜂。丁奇需要其中一项重要产物,所以得大批量寻找,荆他们已经在制作大量的蜂箱。
下午时分,丁奇又来洞窑那里查看烧砖的进度,目前已经建好十个下沉式洞窑,制砖坯、烧砖的工作也是马力全开,灰窑那边烧木炭、烧石灰的工作也是马不停蹄,大家相互配合,制作出来的红砖已经达到五十万块之多,四块城墙地基都已经建成小半米高。
就在这时,一名战士骑着马从山那边冲过来,一溜烟跑到丁奇面前,气喘吁吁地下马,低头对丁奇小声说道:
“出事了!”
第201章 原始福尔摩斯
来人是在石灰石矿场那边帮忙开采矿石的一名战士,名叫红蝎,原属白牙小队,白牙升为排长之后,他顶替白牙位置任那一小队的班长,空缺的人员从壮那三个班中补进。
红蝎平时训练有素,能力也出众,能选为组长也顺理成章。
丁奇看他的样子,知道出的事也定然不小,遂扭转身,低声对他说道:
“不要急,边走边说!”
红蝎知道丁奇习惯,跟在丁奇身后,深吸两口气喘匀实了才说话:
“石灰石矿那里有两个人不小心被矿石砸死了!”
“什么?”
正向前走的丁奇身形猛地一顿,有些吃惊。
自从上次伤亡事件之后,对于建设场地上的安全,丁奇已经安排给雄鹿和奔专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并且叮嘱各个生产组负责人,着重注意和规范,每天都有例行的安全保卫人员在周围巡视,避免再次出现百濮部落死亡三人的事件发生。
但在这样防范风险、重视安全的情况下还是出现了伤亡事件,确实让丁奇感觉有些震惊。天天防狼,没想到狼还是来了。
丁奇再次展开身形,迈开脚步朝马圈方向走去,边走边问:
“死的是哪个部落的人,具体说说怎么回事。”
红蝎紧赶两步,组织了下语言汇报道:
“嗯,这次死的人来自百濮部落,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一段时间,是被原灰石部落一个勘探矿石的人发现。这个人示警之后我带人第一时间赶过去,并封锁了现场,不让人靠近,免得有人不小心破坏现场。
现在石灰石矿场挖掘范围比较大,深有一人多高,有的地方达到两人高。出事的地方是在一处矿洞口,被发现的时候只露出一双脚,初步判断是矿洞坍塌,两人被头顶下落的矿石砸中头部而死。”
两人很快到达马圈外,一声呼哨,小二黑迅速冲过来,咴咴儿叫着,似乎在埋怨丁奇好几天不来看它。
丁奇可是没心思逗它,打开圈门将它拉出来,一拍马背就跃上去,打马向山上那处石灰石矿赶去。丁奇可是记得,在这处石灰石矿场,刚把青奴带回来时,豺就联合两个青奴想逼迫狐一起杀死奔,抢夺铁锹逃走,被奔联合小黑和小金给制伏。
丁奇边控马朝前奔跑边继续问道:
“事故发生时周围有没有一同挖矿石的人?百濮部落的人在不在身边?挖矿石是如何分组的?”
“事故发生的时候,大家都在各自的位置上挖石灰石,百濮部落的人并不在那里。挖矿时每个人负责一段距离,所以并没有人在周围。而且那两人所在的位置比较偏僻,处在一大堆矿石后面。不过按照目前的开采方式,应该不会有矿洞,并且还是那么高的矿洞。”
红蝎边回想边将情况说了一遍,又似乎觉得哪里不对。
“好,跟我过去看看!驾!”
丁奇说完,吆喝一声,小二黑顺着山道快速奔跑起来。
远远地,就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隐约还能听到有人哭泣的声音。丁奇快马加鞭,迅速到达出事地点。
“吁~”
希律律~
小二黑一个急停,前蹄扬起,带起的罡风,将趴在地上哭泣的人头发都吹起来。
“啊!救命!”
本来还在哭的人啊地一声从原地跳起,连滚带爬逃向两边,其他人也早在小二黑冲过来的时候让到两边,免得被那匹大黑马给冲撞到。
“你个夯货!欠收拾!”
丁奇使劲拍了一下马脖子,吓得小二黑猛地一哆嗦,赶紧弯下前腿算是向丁奇讨饶。丁奇可顾不上处罚它,一按马背就跳下去,把缰绳递给身边的人,就来到近前。
可还没等丁奇俯下身查看尸体呢,刚才被吓跑的三人冲了过来,哭嚎着喊到:
“丁头领,您怎么能这样骑马吓我们呢?万一吓着我们,您得赔我们损失!”
丁奇眉头一皱,看向他们三人,脸上稍有不悦,但还是耐着性子说道:
“三位,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对,没有控制好马,给你们道个歉。”
丁奇不解释还好,一解释那三人就开始不干了,继续哭诉:
“丁头领,您可得给我们做主啊!我们的人在给你们挖石头的时候被砸死了,您得赔我们损失啊!啊~我们可要怎么给他们家人交待啊?”
甚至有一人扑倒在丁奇脚下,抱着他的腿在那里哭,一边哭一边将鼻涕眼泪往丁奇的兽皮裤子抹,搞得丁奇推也不是,不推也不是,只好给得到消息提前赶过来的奔使眼色,后面的红蝎也赶紧上前,一人拽一条胳膊将那人拉开。
不过那人还不罢休,边被拉走边高声大喊,生怕周围的人听不到似的:
“丁头领,这次您可得多赔点啊,两把斧头,不,三把斧头才可以啊!”
丁奇一听愣了,什么情况?事情还没有搞明白就要赔偿?人命关天的时候,应该先收殓死者,查明原因之后再说赔偿的事吧?难道是因为上次的赔偿让他们尝到甜头了?还是说自己的好心被他们当作软弱的表现了呢?
他们三个的表现有点问题啊,难道其中有什么猫腻?事出反常必有妖,且待仔细看看。
一时间,丁奇想到许多。看着周围自己部落的人,还有羌、僰人两个部落十几个人,连忙给奔摆下手,示意他到近前,转身看着这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问道:
“你先过来的,说说看,有什么发现没有?”
奔沉着脸,指着身后的一座石灰石山,摇摇头说道:
“没有,我去后面的现场看过,矿洞塌了。本来红蝎安排有五名战士在那里封锁现场,不让人进来。可百濮部落头领濮带人突然冲过来,说是要救人,战士们挡不住,让出那块地方。百濮的人胡乱挖掘,将现场搞得很乱,连血迹都看不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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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会儿不太肯定地说道:
“要说,也有可疑的地方,就是百濮部落的人,不管从刚才这三个人的表现来讲,还是之前濮带人救这两名死者的情况来看,百濮部落表现有些异常,好像他们不愿意让我们看到事故现场一样。”
丁奇嗯了一下,没继续说话。蹲下去,掀起盖在尸体身上的兽皮衣服,挨个儿仔细查看。
两具尸体头部都有一大块凹陷,从外部来看明显是被重物砸击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只是伤口周围血肉糜烂模糊,像是有多次砸击的情况。从死者的胳膊和肋骨检查结果来看,没有发现有骨折的情况,看来是有些蹊跷之处。
曾经的丁奇是一名侦察兵,对于如何快速杀死敌人了如指掌,对人体的构造更是一清二楚。对于眼前两人蹊跷的死法,
丁奇眉头再次皱起,头也不抬,继续查看,并询问凑过来一起查看的红蝎:
“从发现尸体到现在,过去多长时间了?周围干
活的人有没有听到明显的矿石砸落的声音?”
“时间不长,我是在发现这件事的第一时间就骑马赶回来经您报信儿,半路碰到奔,只说了两句话,一来一回也就不到两顿饭的功夫。
通过询问离那里比较近的人,他们都没有听到明显的石头碰撞声音。这些人都是咱们部落的人,应该不会说假话。”
红蝎回忆了一下赶紧回答。
丁奇沉吟了一下,对奔和红蝎两人低声说道:
“看来是有人想打歪主意了,走,再跟我去事发地看看。”
丁奇刚说完,还没有站起来,那边就传来鼎沸的人声,只见百濮部落头领濮带着十几个人急匆匆跑过来,一见面,濮就向丁奇道歉道:
“丁头领,是我管教不严,没有在安全方面要求好大家,害得族人被砸死了,都怪我。”
濮还没有说完,眼睛就红起来,却又强忍住没有哭出来,话音中似乎有些恸哭之声,悲伤之情溢于言表。
丁奇脸上亦有哀伤之容,他拍了拍濮的肩膀,示意他不要自责,等安葬了死者再说其他事情。
“走,我们再去事故现场看看。”
说完,他当先走向矿石山后面,视线不经意间扫过百濮部落众人,却发现有一名百濮人在看到丁奇时,眼神有些闪烁,看向自己身边的濮时好像怕对方发现什么的样子,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观其穿着和身材,却又和百濮众人不太一样,相比起来有些瘦弱体衰,像是经常干体力活动一般。
丁奇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盯着对方看,可那人的音容笑貎已经印在他脑海,同时给身边的奔努努嘴,让他派人留意那人。
石山后面,凌乱的石头随处堆放,一处向里凹洞穴呈现在丁奇几人面前,仿佛一个张着嘴的人在那里哈哈大笑,充满讽刺和嘲弄。
此时还是下午,没有到傍晚时分,光线充足。俯下身去的丁奇仔细查看着洞穴周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仿佛此时他变成了福尔摩斯,正在专心地查看现场,收集信息,还原事故现场。
他不能用案发现场来形容此时看到的一切,因为一切都没有定论,他只是怀疑,怀疑看到的一切。
奔和红蝎紧挨着他,背对着众人,也将众人的目光挡在身后。
丁奇仔细查看地面上的泥土,一寸一寸划拉,没有看到有大量血迹存在的地方,只看到有两处地方泥土颜色发黑,类似淤血流出与泥土混合后形成的混合物。用石片捻起一点放在鼻端,一股腥臭之味直冲鼻间,欲催人呕吐。
处在身后的濮似乎有些焦急,几次找借口走过来打断丁奇,都被奔和红蝎两人劝回去,这更加坐实整个事件有问题,百濮部落更有问题。
其实丁奇根本不敢往深处想,他也不想将人心想得那么坏,可目前他所发现的一切都说明这不是一起偶然的意外事件,而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谋杀。
死者是在别处被多次砸击头部死亡之后,挪到眼前这处提前挖好的矿洞,并在其他人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小心弄塌这处洞穴,造成发生矿难的假象。
从死者身上的尸斑来判断,人死亡已经超过三个小时。丁奇估算过,从他看到红蝎到他骑马赶到现场,没有超过二十分钟,一个来回满打满算也就四十分钟的样子,再加上目击者发现死者到示警之间间隔的时间,也就在一个小时之内。
这中间如果没有猫腻,恐怕就连丁奇自己都不会相信。
第202章 原始版盲井
但丁奇又不敢相信,不敢相信原始人会这么聪明,心里面已经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看着眼前的濮和其他百濮部落众人,丁奇真想上前将他们都杀了,他们竟连食人部落之人还有不如。食人部落还不会自相残杀呢,更何况是其他部落之人。现在原始部落时期生存何其艰难,他们还要杀害自己的同胞自己的族人,手段残忍血腥,让人不敢直视。
可发生在眼前的一切丁奇又不得不相信,二十世纪发生在矿井里的盲井事件在原始社会时期发生了。
尽管不想承认,原始版盲井,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被砸死的两人死于谋杀,被怀疑对象指向此次事故的当事人部落—百濮部落。但原始时代,你和原始人部落讲破案规则没有用,各个部落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共识或常识,唯一有用的就是直接证据证明或者有目击证人。
就像之前灰石部落做出的小动作,就算抓着人,对方也可以不承认是他们部落的人,除非真抓住对方的把柄或者他们的公众人物,否则你想定罪都没有人会搭理你。丁奇在那件事上,也只能从交换物品方面给对方制造障碍。
事情还没有结论,丁奇也只能安排人将两具尸体抬走,由百濮部落的人安排祭祀活动,丁部落出人出力出物,先将人安葬了再说。
不过事后,百濮部落的人一直在干活期间和休息时间向丁总工少索要补偿,在没有得到回应之后就开始散布一些不好的言论,如丁部落言而无信、仗势欺人、目中无人等等。而濮头领也没有出面找丁奇,也不再提有关索要赔偿的事情,一如他在事故发生现场没有吱声一样。
丁奇也没有主动去找濮说明关于补偿的事,也不对百濮部落人做出的诋毁动作进行回应,就像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一般。除了继续督促建城事项之外,整个部落平静得就像一汪清水,偶有波澜,很快就归于平静。
可平静的表面下,却是波涛诡谲。
事后,丁奇严厉批评了雄鹿长老和奔,同时也进行了严厉的自我批评,这让骨干以上人员全都惶恐不安,纷纷表示要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意识。
随即丁奇命雄鹿长老专门负责部落安全,包括防守安全、信息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丁奇建议将一些年龄小的孩子们组织起来加以训练,日常就分散到各处,进行秘密探查,美其名曰“儿童团”。
奔则将精力全部放到城市建设上面,加快建造速度。并且要求各个生产小组全力加强风险管理,不管大会小会一定要强调安全意识。
鹿负责的宣传队除了要演练话剧外,还要将安全知识放到节目中去,提高安全宣传范围。同时,责成荆再选出一些比较宽大的板子,由丁奇来书写一些安全标语。诸如:高高兴兴干活,平平安安回家;工地安全在我心、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自大意等等内容。
还好
,丁部落大多数人都已经认字,包括新加入部落的丘和古隆部落每天都会抽时间接受部落汉语、数学教育。
宣传标语一出现,就在丁部落上下刮起一阵风暴,大家对这种新奇的东西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尤其是外部落不认识字的人,更是兴趣大增,工作间隙不停地询问标语上的字和意思,大家竟然将安全生产的概念植入内心。
同时不认识汉字的人也在努力学习,在十天左右的时间里将标语上所有的字全认全了。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丁奇苦笑地摇了摇头,没想到还有这种奇效,算是一举两得。
这让丁奇想到一句网文话:穿越莫只重自身,文化才是金手指。通过宣传标语这件事,丁奇觉得通过文化来统一原始世界,是一个可行的办法。文明是文化成果中的精化部分,整个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战争史。战争的碰撞,就是两个文明之间的碰撞,想征服对方就要将自己的文明强加于另一个文明之上,征服它!
儿童团暗中的调查也在进行,利用送水、送食物、玩耍等多种方式,围绕百濮部落众人进行了立体式监控,也就是偷听。又从羌部落、僰人部落那里得到印证,终于得到比较真实的信息。
结合这些片断般的信息,丁奇得出一个结论:洞窑事故是偶然事件,而第二次事故则是蓄谋事件。
百濮部落死去的三人中,只有一个真正的百濮人,其他两个都是奴。在发生洞窑坍塌事故百濮部落得到青铜斧等物之后,他们就萌生了将奴杀死伪造事故现场、换取青铜器赔偿的恶念。
百濮部落头领在第二次事故之后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他就让自己人在私底下散播对丁部落不利的消息。
另一方面,从奔关注的百濮人那里,雄鹿长老找到突破口。通过多次暗示式接触,在将他身边几个百濮人调开之后,这个名叫兔子的人说出实话。
兔子是一名奴,他和其他奴被濮带过来,其实是准备换陶器的。可在三个人被砸死、获得赔偿之后,濮就打算将所有奴采用意外事故的方法杀死,来换取青铜器赔偿。
那两名奴就是被百濮人用石头砸死,然后运到那处石灰石矿洞,伪造了他们俩是在采矿时被石头砸死的假象。兔子在上大号的时候,不小心看到那两人塞着嘴巴被活活杀死的情景,至今他都战战兢兢的,害怕哪一天就被百濮人给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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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雄鹿交谈的最后,兔子说:
“自从那三人死后,百濮人开始严密看管我们,就像那天休息、我们那么多人去学习编筐,就是濮为了看管我们采用的方法,尽量让我们少和部落外的人接触。
雄鹿长老,求求您救救我们吧,我们不想被百濮的人杀死。”
说完,兔子就朝雄鹿跪下去,祈求雄鹿长老或者他身后的丁部落能够救自己。
雄鹿安抚住兔子,表示将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把他们几个奴从百濮手中救出来。随后他将自己获得的信息也汇报给丁奇,由丁奇
进行梳理和定夺。
结合两方面的信息,整个事件的脉胳图被梳理清楚。一个偶然的事件,将人的欲念和贪婪放大,最终又造成另外两个无辜的奴死亡。
虽说这些人的死和自己没有关系,可丁奇内心仍相当自责。如果不是自己看不过去,用青铜斧作为赔偿,就不会出现后面两个奴被谋杀事件。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依着丁奇以前的性子,直接杀无赦,神不知鬼不觉,悄悄地就干掉了。可现在还有羌和僰人两个部落,他不希望一些负*面信息影响丁部落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形象。
鉴于此,丁奇着奔用陶器来处理此事,对外说明就是没有青铜斧,为表达歉意,多给了一套陶器。
没想到濮竟然不愿意,最后双方讨价还价,又多给一套,总计五套陶器才算平息此事。
紧跟着,奔提出交换百濮部落的奴的建议。
“濮头领,咱们部落之间讲究得就是一个直来直去,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用我们头领的话讲,叫明人不说暗话。你们部落中还有二十几个奴,你开个价吧,看看怎么交换。”
濮一听有些急了,张口就想反驳,却被奔一伸手给拦住了。
“濮头领,您不用否认。如果不是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又从羌和僰人部落那里求证,我是不会提这个事的。”
丁部落已经抓住百濮部落把柄,濮自知也有些理亏,却是没有再狡辩。奔笑了一下,继续说道:
“之前发生的事,我们丁部落只当没有发生过,赔偿的东西也是应该的。所以,你们部落剩下的这些奴直接和我们部落交换吧,反正你带他们过来的初衷也是为了交换陶器。用荒神的话说,这叫各取所需。您说呢?”
濮被奔说得哑口无言,又没有办法反对,再加上自己确实有些过分。既然已经得了好处,来这里的目的也得到了,那就交换出去吧。
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濮眼珠子一转,哈哈一笑说道:
“好!丁部落做事干脆,百濮部落佩服。那就按刚才说的,两个奴五套陶器进行交换吧。”
奔一听对方狮子大张口,也没有生气,直接开始讨价还价。说得那叫一个昏天暗地、暗剑丛生,也算奔口才了得,最后仍按照在交换地的价格进行陶器交换,再加一个友情价,二十三名奴,换了三口陶锅。奔自己做主,赠送对方五个陶碗,双方皆大欢喜。
盲井事件,在无声无息中,悄然滑过。
当天晚上,濮拜访丁奇,告知自己部落有事,需要立即回去。
丁奇心说你特么的真会找借口,你在丁部落,怎么知道自己部落有事呢?这个借口真蹩脚!
丁奇倒没有拆穿对方,假意挽留了一会儿,就同意对方离开,并赠送给对方两个陶罐作为百濮部落支援丁部落的感谢。
百濮部落收获颇丰,第二天一早就拜别众人,沿着丁部落之前开辟的道路返回。
第203章 同乐
百濮部落离开,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羌部落和僰人部落依旧按照安排进行劳作,一天三顿饱饭,让他们感叹这样的生活不要太美!更何况,他们还学会了编织技能,就连木矛或竹矛的处理技术、石斧的磨制技术,丁部落都有所教授,让他们部落武器“装备”水平提升不少。
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拥有青铜武器的丁部落不惧任何非金属武器使用者。
建城仍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经过近段时间连续不断地烧制、大批量的红砖支撑下,城墙地基已经建成,下一步就要安排进行墙体的建造和夯土作业。
地基里的夯土和墙体中的夯土全部使用石灰粉搅拌泥土外加矿渣或小石块制成,俗称三合土。
部落周围没有河沙,只能使用砸碎了的矿渣或者小石块,矿渣部落早就存有不少,石块更多,处理过后直接运到城基处,按黄土1、石灰粉3、矿渣或碎石6的比例进行搅拌混合均匀后,然后堆放停置一段时间使其融合、老化,再夯打成最坚实的地基或墙体。
之前的地基就是采用这种三合土经过夯打制成,算是将部落的矿渣消耗干净,又运来不少石头才算满足四块地基的使用要求。
只不过接下来红砖墙体中间的夯土或三合土就要使用石灰粉4、黄土6的比例来进行配制,熟化后填进墙体中间,逐层建造上去。这是在没有矿渣和碎石情况下的选择,而砸石头又废时间,丁奇可是想在雨季来临之前将城建好的。
不过丁奇倒没有放弃河沙或砂石的寻找,已经安排给岩派人去寻找,目前部落中人,岩他们可谓是石头方面的专家。
当然,除了石头外,丁奇也委派木匠组在一队战士的保护下,进入森林深处,去寻找高大结实的树木,用于部落大殿的建造。如果能找到后世举世闻名的珍贵树种如金丝楠木之类,那就更好了。
从开始奠基到现在地基初成,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来,所有人都在努力建设自己未来的家园,激情与热情高涨,始终不灭。
但丁奇知道事物特性要张弛有度,松松紧紧才是王道。所以整个部落上下放了两天假,用来调整身体和精神状态,放松身心的同时,也用于加强部落内外的感情交流。
在这两天时间里,有三件重要的事情上演。
一是经过长时间的观摩和参与,羌和僰人两个部落已经完全喜欢上足球这个游戏活动,哪怕是每天傍晚开饭前那一会儿,都要喊上人一起去踢一场。丁奇内心感叹原始人的体力就是好,经过一天的体力劳动后,还有这么大的精力来踢球,是应该说他们精力真的旺盛呢,还是说足球运动本身就是吸引人。
当然,两者皆有的可能性更大,你没看专门开辟出来的足球场周围有那么多人在围观、呐喊加油。更有甚者场下的球迷们形成了两派,不停为自己喜欢的一方加油助威,至于相互指责、挑衅的行为更是多,还有人当场挑战的。
可见,足球是多么深入人心,不分时间空间。当然,听说男人都喜欢球,不管是原始人还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男人,
只要是球就喜欢,而且是越大越喜欢,尤其是又大又圆的球!
君不见,当年的奔,胯下球令丁奇直汗颜!
而这足球活动,在这两天时间里上演了一个小高潮,壮率领的“奴隶”队伍迎战僰人部落组建的足球队。
受场地和足球材质限制,丁部落最近玩的足球为五人制,参与的人不多,可激烈程度却一点也不输于11人制。
由于喜欢的人多,部落中之前控球技术最好的贝觉得填充兽毛的球弹性不足,绞尽脑汁的他想改进足球。不过在看到一头斑鹿的尿泡时,突发奇想的贝将尿泡洗干净,塞进原来的充毛皮球中,将之吹大充满整个皮球。
轻轻踢上一脚,皮球竟然快速弹向远处,比之前踢球的感觉强多了,就是觉得有点轻。贝继续改进,找到一块皮比较厚的兽皮,求到巧帮忙缝制了一个较重的球。改进之后,这种球踢起来更有劲了。
僰人部落在头领旺的组织下,建了一支队伍,每天都活跃在场上。他们边学习边踢球,时不时就会挑战其他队伍,慢慢水平就提升上来,名气也大了起来,就连熊和白牙组织的队伍都被僰人队打败,更不用说学习踢球较晚的羌部落,手下败将。
还好,壮组织的球队水平不错,他们平时和僰人队赛过几场,算是胜多败少,给丁部落保住了点颜面,当然这是贝那个小队没有上场的情况下。为了颜面,丁奇说了一句话:
“咱们可是足球的发明者,如果发明者还踢不过其他部落,那颜面可就无存了。”
此话一说,丁部落的各个足球队可是卯足了劲要将踢球水平提升上去,奈何收效甚微,气得丁奇直叹息:
“踢球也是看天赋的啊!”
这次是僰人队挑战壮的球队,他们最近踢球水平上升挺快,自信心膨胀,认为自己有和壮他们一搏的实力。就连僰人头领旺都邀请丁奇和长老团的人过来观看,曰: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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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充当裁判的情况下,通过剪刀石头布赢了的壮首先开球,将球传给队员甲,僰人队的队长夸冲上来,伸脚就想将球抢走,却被甲快速踢给过来接应的乙,再传给冲过场中线的丙。丙被对方两句队员包夹,迅速蹚过中线,转身传给右路的丁,看准了从中路突破过去的壮,一脚传中。足球被壮用脚内侧停住,一脚大力踢过去,皮球呈弧形,绕过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僰人守门员,将球打进。
“耶!球进了!”
“好样的!”
“太棒了!壮,我爱你!”
场边的人沸腾了,有人高声呼叫表达对壮小队的喜爱。
本来还和丁奇有说有笑的旺,在看到壮那一方竟提前进了一球,脸色猛地就黑了下来。刚刚还夸自己球队,转眼就被人家踢进一球,实在是打脸,啪啪地,特别疼那种。
丁奇倒是不以为意,安慰旺两句,拿起一颗核桃,两手一握就磕开,剥给旺吃,让他压压惊。
场上,僰人队员持球快攻,也准备打壮一个措手不及,可右路边线一个球员接到球后想运球冲过中线,却被甲铲倒。
竹哨
一响,甲犯规,皮球再次回到那名右路球员手中,继续向前推进。皮球在他两脚间飞奔,却总在对方脚下。晃过冲上来的壮,一个加速,大脚抽射,将皮球送进壮小队的门户。
一阵哀叹声传来,壮小队的球迷内心失落了一下,继续呐喊助威。
整场比赛,双方拼得都很猛,就连僰人部落都有两人挂彩。壮小队讲究团队精神,相互配合,攻中有守。而僰人部落个人踢球水平虽高,不讲究配合,进球虽不少,可丁奇知道,这群人马上就会输球。
最终,壮小队以一球之差赢了比赛。赛后,两个小队的队员上前,互相拥抱致意,佩服对方的技术和能力,加深了双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丁奇给赢了的壮小队每人奖励一只烤兔子,对于挑战者僰人队赠送了一个陶缸表示鼓励‘这让旺特别高兴,大声喊着丁奇再组织一场,冲着陶缸的面子。
不过丁奇欣然应允,派上了贝他们小队上前比赛,心说我得派高手虐你们!
其实足球比赛的起源,就是组织者看军队训练成果的一种方式,逐渐演变为这种游戏活动。而从两队的比赛来看,说明丁部落新战士们的战斗力还是比僰人要强的。从侧面也反映出,壮在实实在在的在练兵,进步很快。
除了足球比赛外,第二个活动就是狩猎项目比赛,羌部落、僰人部落、之前的红牛、青鸟、丘和古隆部落都派人参加投矛、飞石索、格斗等三个项目的对抗比赛。这也和各部落自己的训练项目有关,有的部落参加报名,有的部落只在周围观看,不过参加者众多。
这场比赛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对抗比赛,参赛者也拿出自己的拼劲儿,冲着冠军去的。
不过丁部落只派了壮那30人参加了几个项目的比赛,有输有赢,参与者倒是非常高兴。
对于三个项目的前三名,丁奇也是拿出一些陶器作为奖品,算是回报给大家的礼物。
第三项活动,在晚上举行,可是一开场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项活动就是之前安排给鹿他们宣传队搞的话剧。
当天晚上他们表演了一个节目奴隶版《白毛女》,当一个披着白色兔毛当白发的女人出场,被两个明显是大部落的人追赶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时,全场沸腾、群情激愤,纷纷表示将给白毛女报仇。
场上的演员用部落语言将来自小部落的白毛女故事进行了详细描述,算是给白毛女的故事进行铺垫,痛斥了一些大部落的凶狠、残暴,逼得小部落无法生存,只能乞求大部落的施舍,甚至任由大部落发落。
最后,一名来自丁部落的人出场,自称荒神,来解救部落中人,反抗大型部落,给大家带来温暖、食物还有安全。整场故事到此时,算是达到高潮,歌颂了荒神的伟大和丰功伟绩,令世人所景仰。
这算是部落宣传丁部落头领、荒神的一种手段。
话剧的最后,有人拿出安全宣传标语,宣传了一番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在原始时期可是不会有人抗议,说这是插播广告。通过这种方式,将刚才众人稍有压抑的心情进行释放。
第204章 部落琐事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在洗过桑拿浴、剪成短发之后,得到充分休息的部落众人,将自己的热情全部投放到建城的过程中,情绪越发高涨。
他们在丁部落体会到了不一样的东西,感觉整个灵魂都是自由、幸福、温暖和安全的。有人私下讨论过加入丁部落的可能性,甚至找奔打听如何才能加入丁部落。
奔直接说了一句丁奇曾经说过的装B话:
“请听从你的本心。”
听到这句话的人愣了,可在想了一会儿之后,这个人高兴地离开了,走之前还给奔行了一个部落通用感谢礼。不过关于对方是否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奔就不管了,刚刚偷空和自己的女人温存了一会儿,现在得赶往工地。自己也快当爸爸了,内心那是无比的春风得意。
当如耳边的春风一般!
工地上,一派热火朝天的画面。人人挥汗如雨,或肩挑着扁担,或背着背篓,或两人推着独轮车,或用马拉着平板车从远处的森林边缘将土方运送过来。甚至还有人将背篓或箩筐装满土架到马背上,运到正拔地而起的城墙底下,由其他人用铁锹或者吊蓝将土填进两堵厚实的砖墙之内,再由上面的人用石夯将这些土方砸结实。
城墙每升一米高,就要向里面填一次土方。每填三十公分左右的土,就用石夯砸结实,再进行填土,再打夯,直到堆满墙头后,再开始砌墙。周而复始。
马不停蹄地,当属那十二个下沉式洞窑,还有对应的烧木炭用的洞窑,那真是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不停地烧。
之前烧木炭的洞窑早就不敷使用,负责此事的马鹿直接在森林靠里的位置又挖掘十几口烧木炭的洞窑,在周围砍伐的木头不用像以前那样长距离、沉重地运过去,只需在那里将木炭烧好就可以轻松地运走。
伐木的战士们由于长期挥舞斧头砍树,双臂的力量猛增,使用斧头或砍刀的技巧越发纯熟。尤其是壮带领的那群新兵,特别喜欢使用斧头,锻炼出来使用斧头的技巧,如挥、劈、挡、砸、投掷等,如臂使指。
为此,壮特别向丁奇申请制作一批斧头作为他们那三个班战士们的武器,每个人配备三把,一大两小,既可远攻也可近战。每次伐木间隙休息,他们都会进行斧头投掷训练,就像他们投矛一样,准确率大大提高。
记得有一次正在伐木时,一头角鹿撞进他们的伐木场,三十个人瞬间出手,最终角鹿被乱斧分尸,等壮去数数的时候,竟然有28把斧子在角鹿身上,投丢的两把是因为慢一半拍,被倒下的角鹿躲过去了。
丁奇每天都会抽出来一个小时时间在逐渐升高的城墙上巡视,边看边指导那些已经晋升为“泥水匠”的人们哪里砌歪了,哪里用的泥灰少。时不时还会用泥水匠们用的参照绳来看大家盖的如何,检查石灰是否搅拌均匀,这
可是城墙是否结实的关键。
早在盖地基时,丁奇就在思考用什么砂浆做粘结剂。这是原始时代,暂时还没有水泥,丁奇也不知道水泥配方。也没有大量的糯米用于熬制粘结剂,唯一能够使用的就是石灰。
以前农村盖砖瓦房时采用的灰浆分为两种,一种是石灰掺黄土,叫白灰粘土浆;还有一种就是纯粹的白灰灰浆。这两种灰浆的取舍,主要是看农家自己金钱的多寡。钱多用白灰浆,钱少用白灰粘土浆,两种相比较肯定是白灰灰浆更结实耐用。
由于部落现在人口多,离石灰矿场也近,烧出来的石灰就跟不要钱似的,所以丁奇就决定全部使用白灰灰浆,这就造成了白灰是和红砖、木炭一样消耗量最大的三种物料。
砌墙的方法早就教会大家,对于这种新奇的东西,好多人都想学习,丁奇就安排奔给两个外部落各十个名额来学习如何砌墙。四面城墙同时进行,每面墙上都站有五十个人在那里砌墙,砌墙达到一米高,就又开始往里面填土,打夯,每个人都算是忙得不可开交。
城墙巡视完,丁奇就会拉着砌墙水平最高的沙,去研究如何建造拱形门。目前建造的城开有三道大门,门都为拱门,丁奇没有见过如何建造,只能和来自红牛部落的沙一起钻研。
沙是丁奇在教大家砌墙时发现的一个砌砖高手,砌得又快质量又高,在将砌墙的要求和规则告诉沙之后,就由他来教导大家如何砌墙,又从中选出三个砌得不错的人组成泥水匠组的雏形,全力负责整个城墙的建造。
考虑到建拱门,必须先得建拱门支架模型,用专业的术语叫拱胎。丁奇不知道这个术语,但他知道必须建好这种拱形支架,才可以建拱门。
而拱胎的建造又离不开荆他们木匠组的支持,先由他们设计制造出来拱胎,支设牢固后才可以砌筑拱门。这对荆他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丁奇也只能在旁边引导,具体制作拱胎这个技术活儿,还得由荆他们来操作。
有丁奇引导,在多次尝试之后,总算设计出一款拱胎样式,供沙他们砌拱门使用。由于拱胎建造麻烦,荆他们也只做出一副拱胎,只能在三个城门间交替使用。
砌筑拱门时,丁奇提出了两种方法,一种是环砌,一种就是砌墙时采用的错砌方法。在试验了多次之后,建造拱门时环砌简单直接适合拱门深度较浅的建筑;错砌稍显复杂,可以适用拱门深度较深的建筑。
在多次试验之后,丁奇和沙他们决定两种拱门建造方法都选择,正门采用错砌方法,东西两道门采用环砌方法。设计的大门宽度为五米,足够并行两辆丁奇自己曾经驾驶过的那辆皮卡车。
城门和城墙同时建造,整个工程的进度也是飞快。
除了将自己的精力放在建城之方面之外,丁奇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去搭建
那间鱼皮大棚。在牛二将所有鱼皮鞣制好之后,鱼皮交给制衣组的巧,由她带人按照丁奇的要求缝制出一大块鱼皮。每小块鱼皮之间,针脚细密,没有露风之处。
丁奇早就将地块整理好,周围也利用竹子搭好了架子,鱼皮覆盖上之后,一个温暖的鱼皮棚就建好了。鱼皮棚不大,也就一分地的样子,足够将大白菜、山药、花椒和葛根种进去,尤其是花椒籽,更是要利用温暖湿润的环境来催生发芽。
大白菜已经种进去,葛根也只是随意种在角落里,山药按照以前爷爷种山药的方法,切成五公分左右的小段,插入松软的泥土中,盖上薄薄的一层土,洒上水,就等它们生根发芽。
至于辣椒、蜀黍、大豆则准备五六月份那种天气种下去,免得天气转冷,将刚出苗的作物给冻死了。按照去年和今年对天气的感受来说,丁部落所处位置的气候特征类似于前世河南一带,四季分明,很是适合种植庄稼。
至于那点韭菜,已经开始抽出嫩绿的叶片了,相信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吃上一顿丰盛折韭菜炒野鸡蛋了吧。
木匠组他们也是忙得团团转,除了帮助建造拱胎等木模,寻找高大结实的木料进展情况也比较顺利,已经找到几种,分别是雪松、落叶松、云杉和红豆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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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豆杉也就是紫杉,丁奇还是在食人部落那里发现了几棵。但通过此次寻找,荆他们在部落那片森林深处发现了一个红豆杉群落,大概六十余棵。丁奇在听说有这么多紫杉之后,决定保护起来,不予砍伐,将作为长弓的储备原材料。
至于云杉数量很多,当然远不及数量更多的雪松和落叶松,大概也有五六百棵的样子。
经过再三讨论,听取荆的意见之后,采用落叶松和云杉两种木材作为部落那座大殿的支柱和栋梁。
确定好树种之后,荆就安排人去砍伐,运用人力和畜力给运回来。而在大殿的选址位置,奔已经安排苍鹰和黑牛两人负责督造。
地基也按照城墙的地基挖掘打夯方法执行,同时进行,只不过深度达到三米,确保结实稳固。按照规划,整个大殿是砖木混合结构,房屋长六十米,宽三十米,由两根云杉作为大梁,大梁下面各支一根落叶松支撑整个梁面。屋顶采用大块红瓦,看着应该会高大庄严有气势吧。
除了这些围绕建城的事情之外,丁奇安排哞那一个班的战士,每人双马,前往原羽部落方向,去寻找其他部落,建立起联系和沟通。他们将陶器放在藤筐中,挂在马背上进行运送。
丁奇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来回,不管有没有找到其他部落,时间到就要回来。哞他们带上弓箭、砍刀等武器,带上一些肉干就朝原羽部落方向而去,那周围的地形他们熟悉,只要不和食人部落冲突,行程中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
第205章 五大部落
另一边,约定的交换会两月之期也即将到来,为信守诺言,丁奇安排仓带着红蝎那一个班的战士,全副武装,带上之前储备的陶器,前往交换地,并沿路修整猎人小屋,驱赶对部落有威胁的动物,相当于在拓宽前行的道路,便于人们行走。
丁奇也要求仓交换会结束之后,早日回来,一是因为部落人手还是紧张,二是再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外围的城墙和那座大殿就有可能竣工,到时候肯定会举行盛大的落成典礼仪式。
丁部落建城活动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可黑水部落的水泽最近就很郁闷了。
自从没有那件神器渔网之后,他整天闷闷不乐的,将自己丢在兽皮上,看着窝棚中间的篝火堆发呆,时不时摸一下身边的一堆“草”陷入沉思。这堆“草”表面看着是草,可仔细看又和草不一样,一些散开的草在某一端拧在一起。
那赫然是一段绳索,如果展开来看,那就是在水泽眼中视为神器的渔网,只不过破烂得不成样子罢了。
虽说没有食物危机,但不能大量捕鱼的他非常难受,意志也有些消沉。这就像手机盛行的时代,一人一部手机,只要一刻手机不在身边,人们就有些无所适从一般。更不用说手机坏了或丢了,这人很快就跟丢了魂一样,浑身没精打采。
哪怕是自己的哥哥安排人搓绳,模仿织网,却始终不能得到满意的东西,不是窟窿大了,就是那里松了,鱼很容易就从能变大的窟窿中逃脱。
当时水泽在看到哥哥水渊带人拿过来的渔网时,眼前就猛地一亮,甚至高兴地跳了起来。可惜,他高兴劲还没过去,残酷的现实就将他击倒。
奴们拿着新做的网再次入水后,那沸腾的水面将水泽的魂儿勾起来,忍不住呻吟起来。可在聚鱼越来越多的时候,那欢腾热闹的水面却逐渐安静下来,到最后连个水花都没有。
这让一干奴们全身抖个不停,担心上次在奴身上发生的事儿重现。
而站在岸上的水渊和水泽也愣了,不知道什么情况。心急的水泽喝斥着奴们拿藤筐入水抓鱼,可入水十几次,除了几根水草连个鱼影都没有,仿佛鱼凭空消失了一般。
水泽急得团团转,正在气头上的他直接将一名奴踹进水里,还要再举石匕将另一名看着碍眼的女奴给杀死,被水渊一把拽住。
水渊知道,不是奴们出工不出力,肯定是新做的渔网出问题,导致刚才还在网中的鱼,此刻从撞破的网中间跑了。
赶紧让奴们将网从水拖出来一看,新做的网散了!
系在一起的绳索七扭八捌在一起,露出中间一个大窟窿。有一根绳索可能编织的有问题,从绳结处断了,而鱼就是从露出的大洞中逃跑。
这个结果,不说水泽不能接受,就是水渊也同样接受不了。可事实摆在面前,由不得他不能接受。只好和失魂落魄的水泽一起,返回部落中,思考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而水泽经过二次失败的捕鱼,
意志越发颓废,变得茶饭不思,身体也开始逐渐消瘦,望渔网而兴叹。
前几天,水渊派人邀请的四大部落头领齐聚黑水泽边。看到水泽状态仍低迷,水渊只好自己带领手下得力干将迎接众位头领的到来,并在黑水泽边招待头领自上而下近百人。
招待这么多人,每天要管吃管喝管住,消耗的食物很可观。四大部落来到这里已经四五天,可一直没有谈拢。部落每天都派出去大量的人手出去采集和狩猎,保证所有客人们都要吃饱。
在周围这一大片地方,共计有五个大型部落,二十个左右中型部落,近百个小型部落。五大部落分别为青木部落、焱火部落、黑水部落、乌金部落及厚土部落,前四个大型部落分布在厚土部落的东南、正西、西南、正北四个方向。四个部落如果想到达厚土部落,需要的天数大概在八到十二天之间。
水渊将其他四个部落召集在一起,目的就是为了商量如何征讨目前部落中的一颗新星-丁部落,还有丁部落的头领,那个敢自称荒神的人。
不过在正式商讨之前,水渊拿出从丁部落换回的陶锅,给几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接风。
每个陶锅中扔进去四五条鱼,当乳白色的鱼汤不断沸腾之时,不加修饰的天然鱼肉香味弥漫开,冲入围观的众人鼻子中。
鲜字当头,香啊!
这是众人一致的心声,闻起来确实比烤肉或烤鱼香多了。众人喉头耸动,不断吞咽着口水,期待着用手中这种叫陶碗的工具喝两口水渊刚才介绍的鱼汤,想和味道会更美味吧。
水渊向自己面前的一口陶锅扔进去一块力石,轻轻搅拌两下,乳白色的鱼汤瞬间变成浑浊的淡黄色。可是这翻滚的鱼汤在力石的催化下,飘散出来的味道刹那间提升了一个档次,让眼前四位头领不停翕动鼻翼,希望将空中的鲜鱼味道都吸引到自己鼻中,贪婪而又陶醉。
等到空中这鱼汤味道达到顶点之时,水渊拿起陶勺,给四位头领每人盛了一碗。可还没等他放下陶勺,将盛满鱼汤的陶碗端给他们时,耳中已经传来四人稀溜溜喝汤的声音。只不过这汤音中,不断响起“哦、啊、哈、吸”等惊叹声。
太特么的好喝了!
太特么的烫了!
水渊哈哈一笑,调侃他们道:
“四位头领,不要着急,等放凉了再喝不迟,锅中还有鱼汤!”
总算止住狼吞虎咽的喝汤声,水渊内心不禁莞尔,自己当时何尝不也是这样子呢?
四位头领矜持了,可周围其他人却放开了,又是一阵喝汤声,还有嘴巴被烫的人不断发出哦哦啊啊的声音,惹得五位头领不禁疯狂大笑起来,终于体会了一把自己喝汤时被烫的感觉。
“四位尊敬的客人,这汤是否美味呢?”
几人迅速点头称赞,青木头领楠说道:
“这汤色诱人、味道鲜美,实是天下第一等美味。”
众人附和。
“
那大家再尝尝里面的鱼肉,再和鱼汤进行比较。”
四人一听,感觉这鱼肉似乎要比鱼汤还要好喝,赶紧伸出自己黑乎乎的手,抓出一块白花花的鱼肉扔进嘴中。
“嗯~”
已经被炖得滚烂的鱼肉,仿佛入口就化了一样,在自己的舌头上转了一圈,充分让自己的味蕾感受到那种令自己的灵魂颤栗的味道后,滑下自己的喉咙。
美!
却又怎能用一个美字来形容呢?
感受过第一块鱼肉的美味与魅力,四人又快速伸手捻起另一块鱼肉。对渗进鱼汤中的黑色和逐渐变白的手指头没有任何感觉,整个伸进嘴中,自动过滤嘴中的苦咸味,寻找那让他们身体和大脑激动的味道。一块接一块,直接咽下去,不管不顾那些鱼刺和喉间传来的刺痛,只为那一点点让他们向往的美味。
“啊!卡…卡住了!帮…帮我,快!”
来自焱火部落的头领炎由于吃得急,被鱼刺卡住了,捂着自己的喉咙,向周围的人求助。他光亮的脑门上,冷汗直冒,红色的脸膛此时变得有些苍白,将周围几人吓得惊慌失色,不知如何是好。
水渊倒是不急不缓,从身后的窝棚边上拔了一把青草,甩了甩泥,如果仔细看,会看到那青草生长的地方长了一圈狗尿苔,通俗来讲就是草地上人尿得多后长出来的一种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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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渊直接将那把草对折,对着炎说道:
“不用慌,张开嘴,将这把草使劲咽下去就好。”
炎头领一看让自己吃草顿时瞪大眼睛,有心要拒绝,却被水渊一把抓住下巴,将那把青草塞进嘴中。
“咽!”
炎的脸更白了,感觉自己都快上不来气。听到这里,把心一横,不自觉地嚼两下,就将青草吞了下去。
不一会儿之后,炎瞬间觉得神清气爽,喉咙不卡了。却是那把青草将鱼刺带下去,进入胃中,和吃韭菜、吞馒头将鱼刺弄掉是一样的道理。
曾经有犯人吃碎玻璃自杀,未遂,玻璃下不去,犯人疼痛难忍,狱警直接递给他二斤韭菜,告诉他如果想活下去就全部吞下去,是吞下去,而不是嚼碎了咽下去。最后该犯人拉得鲜血淋漓,却很畅快,不痛了,命也被救了。
此时的炎也是同样的感受,只不过一个是上,一个是下。
短暂的惊险插曲过后,各位头领吃鱼肉却是相当小心,细嚼慢咽之下,总算吃完,五人围坐在一起,用鱼刺剔着牙齿,将焦点集中在今天晚上的美味上。
乌金部落的赤金首先问道:
“水渊头领,这鱼何以如此好吃?比烤肉的味道好吃多了。难道是你们发现了非常鲜美的鱼吗?”
看到乌金头领提问,水渊微微一笑道:
“各位,并不是我黑水部落捕到什么鲜美的鱼。你们觉得非常鲜美的鱼是用一种叫做渔网的神器捕捉到的,而鱼又这么好吃,则是因为火上这个陶器的功劳!”
第206章 内讧
“神器?陶器?这是什么东西?”
四人听得一愣,厚土部落头领商土却把握住关键信息,其他几人也面露疑惑,将询问的表情送给水渊。
“是的,捕鱼的神器,一次能捕非常多的鱼,还都是大鱼。至于陶器,就是用来煮肉烧水盛物的东西,它可以用水把肉鱼等煮熟。正如大家刚才所感受到的,吃起来更美味,尤其是没有牙的老人和孩子,可以吃到更多东西而不至于饿死。”
水渊所说引起了大家的兴趣,纷纷调整坐姿,仔细聆听。他们四人明白,如果部落中有像水渊所说的捕鱼神器和眼前这种陶器的话,那部落将会养活更多的人,部落的实力也会极大膨胀。
“那这所谓的神器和陶器,从何而来呢?”
商土再次问出关键问题。
在座的五人,当属自己部落中的勇士,不管打猎水平还是个人能力在部落中都是首屈一指,智商上也绝对属于一人之下,大多数人之上的存在。聪明如他们,肯定也希望得到这种对部落有巨大帮助的东西。
水渊看到吸引了大家的关注,轻轻一笑,没有回答,反倒问大家:
“你们可曾听说过荒神的传说?”
“听说过!”
楠回答地很干脆。
“这个传说由来已久,并不曾听说哪一个人哪一个部落有荒神啊!”
这是商土的回答。
“这个传说可是各大小部落都知道的事,尤其是那些小部落极度相信,说那是能够让更多人活下去,过上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猛兽威胁的日子。这不是瞎胡说的事儿吗?
下雪的时候会不冷,外面还有这么多吃人的猛兽,能不危险?就他们那些小部落,真是想吃的想疯了。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大部落给他们机会,他们早死光了。”
炎说完,看了眼说话的商土,似乎有些轻视。他一直看不起那些小部落,有时候连在座的人都看不起。
为什么?因为他们焱火部落信奉的是火神,他们部落的火是所有部落生存下去的关键。各部落的最开始的火,都是从焱火部落取得的火种。虽说后期有部落学会钻木取火,但在焱火部落看来,那都是小技,不是正统。
之前哪个部落看到焱火部落不是低头哈腰、满脸巴结的?虽说这两年部落实力有所下降,尤其那场灭世大火之后,但他们始终都有一种优越感。
而厚土部落在灭世大火中实力下降近一半,从排名第一下降到现在的第四,被其他四个部落看不起,炎自然对厚土有所轻视。
“嗯,炎说得很有道理。大家都听说过荒神,我对荒神和祂所在的部落很感兴趣,而现在水渊头领再次提起祂,那么很有可能你说的神器渔网和陶器和这个荒神有关,看来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啊!”
赤金看问题也很透彻,不过看他的表情,似乎知道一些什么。
水渊微微一笑,竖起一根大拇指,对赤金说道:
“还是赤金老兄厉害,一下子找准问题关键,佩服!”
水渊好像故意这样说,将赤金推向其他三个部落的对立面一样。
在场五个部落,从实力上排名,青木部落第五,厚土部落第四,黑水部落第三,焱火部落第二,乌金部落第一。五个部落处在相互竞争的位置,都想成为第一。不管明面上还是暗地里,斗争都没有停止过。
可在碰到外部势力干涉,他们又会团结起来一致对
外,将其他中小部落踩在脚下。
“行了,水渊,别在那里抬举我,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赶紧说是不是吧?”
赤金直接一句话将他堵回去,弄得水渊有些尴尬,不过他很快转变过来,哈哈一笑,掩饰道:
“好!赤金说得没错,这个捕鱼神器和煮肉用的陶器都来自那个神秘的荒神,这个荒神来自一个小部落,名字叫丁部落。最近发展很快,这个陶器就是从前段时间他们搞的一个交换会上得到的。那个捕鱼的神器渔网,则是我们的一个下属部落从丁部落交换得到的。”
说到这里,水渊心情稍有起伏,没有说出渔网的真正来源,只不过仍将矛头指向丁部落。
“那这个部落实力如何?”
商土长着一张国字脸,外表看着比较沉稳。
这个丁部落既然进入大家眼中,那么他就是一块肉,对于肉,总是想多吃一口。但吃之前,还是要了解到这块肉里骨头多不多,咯着牙就不好了。出于谨慎,他还是得确定对方的实力。
其他人都看过来,水渊知道他们的意思,内心狠狠鄙视一下他们几个。
“哼,真是有狼心,没狼胆,还没开始到正题就开始怂了?”
不过这话,水渊也就在心里面想想,不敢说出来。
“商土头领还是这么谨慎,值得我们学习啊!这个丁部落要说人口,并没有太多,大概也就不到中型部落的标准,可在小部落中实力算是比较强了。”
“强?这小小的丁部落能有多强,只要没有到大型部落,中小部落在我们眼中就是一只瑟瑟发抖的鹌鹑,没什么值得我们担心的。”
炎一如既往看不起中小部落,说话时就直接打断水渊。可如果包括水渊在内的五个部落头领知道现在丁部落的人口数量,估计他们会吓傻,怎么也不会想到丁部落的人口早就超过大型部落的最低标准。水渊提供的信息还是前段时间交换会上,丁部落的人口数量。
而且,如果敢让他们知道丁部落一个班的战士能杀他们五六十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吓尿?
“炎兄,可不要看不起这个部落。我兄弟水泽带领部落勇士去参加交换会,在那里举行了一场比赛,最终我们的勇士被他们部落的人给打败了。”
炎刚才被水渊抢话,还有些看不起自己部落实力,这让他非常难堪,肚子里生着气呢。一拍自己的光脑门,将矛头指向水渊,气呼呼地说道:
“哼!我看是你黑水部落所谓的勇士都是泥做的吧,一碰就碎!别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们部落打不过,不代表我们几个部落打不过。”
“你!炎头领,你再这样说,休怪我黑水部落不客气!”
水渊被炎一阵抢白,内心非常生气,当即就要翻脸。如果丁奇在这里,一定会当着他们的面说:
“你们俩不吵架才怪呢,水火不相容啊!部落相克,名字也相克!”
水渊是希望自己这样说能引起其他几个部落对丁部落的重视,这样才能派出更多的人将这个丁部落灭掉,获得渔网和陶器的制作方法。水泽带领的人大部分都死了,带给部落很大的损失,如果被那四个部落知道,黑水部落的排名可能就要排到厚土部落后面去了,也就比青木部落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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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气氛很诡异,赤金坐在那里冷笑不已,似乎希望他们俩打起来。楠和商土两人自觉实力偏弱,说不上话,坐在那里盯着眼前的篝火不吭声
。而水渊和炎站在那里气呼呼的,互相瞪着对方,大有对方再动,自己就会上去拼命的架势。没有人上去劝架,两人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没有台阶下,两人脸上写着大大的尴尬,还有愤怒!
就在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有些苍老却很沉稳,听着让人有些寒意又有些温暖。
“两个小娃娃吵什么吵?是不是想让我打屁股啊?”
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一个老人在两个身材魁梧的人掺扶下,来到他们面前。头发花白稀疏,下巴上一小撮胡须,可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他们五个人心底发寒。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在水泽眼中让他感到恐惧的医巫爷爷。而那两个身穿黑色兽皮裙、魁梧的护卫如果被水泽看到,他就会知道那两个他眼中的半身人是假的,只是光线太暗,看不到
五人赶紧向老人鞠躬行礼,口中齐呼:
“医巫爷爷!”
有了台阶下的水渊赶紧走上前,双手扶着医巫爷爷的胳膊,让其坐在身边一块木头上。
除了水渊,其他四人可是知道眼前老人的厉害,各部落中还流有他的传说。年轻时能力毙狼王、下水如游蛇的存在,对待敌人能将对方的骨头一点点敲碎,令人闻风丧胆。而且他还是黑水部落强大时的水神,黑水泽上下无不以他为尊。他的故事已经传了三代人,这让众人对老人的实力很是忌惮,更不用说他身边还有两名身材壮硕的大汉,实力更是不知凡几。
“你们几个小娃娃不用管我这把老骨头,回去后也给部落的人问声好。这个丁部落或者说荒神,需要你们认真对待。我们五大部落相互依存,相互帮助,关键时候还需要你们几个共同协作才行。这次好不容易来趟黑水泽,你们就好好玩一下。”
说完,这个黑水部落的医巫,曾经的部落勇士,黑水泽上的水神在两名壮汉的搀扶下,起身回到部落中,似乎让人忘记他们五人现在正在黑水泽边,离部落还有一段距离。
众人纷纷称是,弯腰恭送医巫爷爷。
经过这么一个小插曲,其他几人也安生下去,只是赤金脸上还有些疑惑,好像在思考为什么这么老的一个人还活着。在原始时期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人来说,一个近七十岁的老人,该是一个多么长寿、让人尊敬的人啊!
不再争吵,水渊把他所知道的关于丁部落的一切情况都说给大家,包括部落人员的实力、使用的武器等都做了详细说明。
“这个丁部落使用一种叫弓的武器,能在很远的地方攻击人或者猎物。我已经安排人开始仿制这种武器,效果不错,隔着十几步远,能将一些小型动物射杀。只不过制作有些麻烦,到现在也只是做出来十几把。”
水渊说完,让人拿过来一把木弓和一支箭,展示给大家看,只不过各人看到弓箭时脸上表情不一样。
青木和焱火两位部落头领看到弓箭非常惊喜,一直在感叹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武器。厚土和乌金部落两位头领则表现比较淡定,没有那种见到新奇东西的惊喜感,仿佛他们已经见过这种武器似的。只是两人的眼中,有那么一点点的震惊在里面。
其实从丘能发明弓这种狩猎工具来说,还有其他部落也拥有这种武器是存在着极大的可能性的。就像丁奇所想到关于蝴蝶效应的问题,他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会不会也将原始世界的发展进程给加快了呢?
很有可能啊!
第207章 谋求丁部落
所以,这两人的表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俩有意在隐藏他们见过或拥有弓箭的这个事实。目的只有一个,保存实力,不让其他人发现自己真正的实力。就像现在水渊所做的,他拿出来的箭支只是一根光秃秃的木箭,并没有将黑水部落中使用的石制箭头拿出来。
而且这真是一根光秃秃的箭,上面不仅没有箭头,更没有尾羽。这要是拿给丁部落的人看,肯定会被人笑掉大牙。
商土和赤金两位头领对视一眼,眼中充满了深深的忌惮。曾经的第一部落和现在的第一部落,内心的感觉表现在脸上的内容,是完全不一样的。
更何况,赤金头领是乌金部落最近几代头领中最有野心和欲望的一位。而厚土部落遭遇大难,也需要隐忍中兴。
几个人轮流查看手中的弓箭,甚至商土和赤金还装模作样看了好久才“依依不舍”地还给水渊。
由于天黑,几人也没办法试验弓箭的威力,只约好明天再感受一下。众人一起回黑水部落,只留下黑水泽的水不断拍打在岸边,发出啪啪啪的声响,一如黑水部落将自己部落的女人送至四位客人所在窝棚区后,从窝棚中发出的声音。
第二天一早,水渊带领四位部落头领来到部落居住区后面一块空地,那里早有手下设立了一个草靶。一名黑水部落的强壮猎手正手握弯弓,持箭站在草靶二十步远的位置,等待命令。
弯弓长约一米半,有两根拇指粗细,大概四分之一弧度,上面绑着一根比小拇指略细的绳索,紧紧绷在弓箭两端。
不远处五位头领窃窃私语,似乎在评价那把弯弓,商量一番之后,水渊抬手示意那名猎手开始射箭。
猎手看到信号,转身侧对着草靶,屏息静气,将右手木箭搭在左手弯弓上。微微一弯腰就抬起弓来,瞄准草靶,向后拉弦。
咯吱吱!
猎手用力拉弦的过程中,弓体发出声响,露出来的右手臂上青筋逐渐虬结,显得有些吃力。五息之后,猎手右手松开,“呜”地一声,木箭急速抖动着尾部,冲向二十步远的目标。在飞过大概十五步距离之后,箭支开始下降,待即将临近草靶之时,箭支终于扎进草靶下部。
哧~,箭支与草靶摩擦发出声响,最后留在箭靶上。
看到命中草靶,水渊他们部落的人发出欢呼声,楠和炎的呼声最大,亲眼目睹弓箭发威,他们两人比昨天晚上看到弓箭时还要震惊。商土脸上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至于赤金本人则没有任何表示,表情沉默,只是微微上弯的嘴角暴露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猎手随后继续射箭,一连射出十支,第二箭命中靶中心,第三箭偏出射中旁边土地,第四箭再次命中,却只命中靶边。随着对方接连射出手中箭,他越来越吃力,准确率逐渐下降,仅第六箭命中,飞行方向可有些弯弯扭扭。后面的三四支箭仅仅是勉强射出,最后一支箭左手都快抬不起来,更不用提命中草靶了。
二十步远,十中四,已经达到这名身体强壮射手的体力极限。
水渊脸上非常难看,其他四位头领却或多或少脸上有些讥笑。尤其是焱火部落的炎,已经哈哈大笑起来,丝毫不在意周围黑水众人投向他的愤怒目光。
楠脸上表情尴尬,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赤金微微一笑,满脸高深莫测。商土上前拍拍水渊肩膀,以示安慰。
“水渊头领,不用气馁,再练练,还有提升的空间。”
这不
安慰还好,一安慰倒是打水渊脸了。
“哼!谅你们还没有弓呢!更不用说你们会射箭!”
水渊拍开商土落在自己肩上的脏手,一脸不爽的样子。走到那名猎手身边,拍拍对方胳膊,关切地问道:
“咋样?胳膊有没有事儿?回去好好休息。”
说完就接过对方手中的弯弓,从一边的地上拿起一根木箭搭在弓上,稍一瞄准就射出去,速度极快。
咄!正中靶心。
头领亲自出手,还一击中的,令得黑水部落众人激动不已,高声欢呼。
第二箭,中!
第三箭,偏出!
直至十箭射完,共计射中七箭,算是比较不错的成绩,只不过距离还是太近。
众人再次呐喊喝彩!
水渊可是部落第一勇士,武力值只会比其他人还要高,就连水泽与他相比还差着好大一截。而且,水泽可是仗着自己哥哥是头领,其他人平时都会让着他,水泽才觉得自己是哥哥下面第一高手,实不知自己和哥哥差了许多。
如果此时丁奇在场,绝对会吃惊不小,用弓射出没有尾羽的箭,还有十中七,要是让他射带尾羽的箭,岂不是能百分百命中了?原始时期,信息传递很慢,现在丁奇对其他部落的了解也只是基于力部落蓝虎头领的描述。
就像其他部落不知道目前丁部落的情况一样,像五大部落尤其是黑水部落更是不知道丁部落现在的实际情况,比如人口、武器、居住条件等。
水渊让人去将箭捡回来,自己将弯弓递出去,挑衅地说道:
“你们四个谁敢来试试?只要能达到我这个水平,我赠送他十个奴!”
水渊伸出右手,正反一翻示意奴的数量。自己部落目前还有近二百个奴,在五大部落中这也是非常多的数量,根本不担心这十个奴。
楠和炎两个头领有些畏缩,对于没有接触过的物品,两人有一种本能畏惧感。商土头领听后本来要迈出去的脚立马又收了回来,并站到楠和炎身边,看着场中的水渊。
倒是赤金头领眼中精光一闪,嘴鱼一扬,抬起手来,从他们部落成员中站出来一人。看其站立位置,应该是一名小队长之类的人物。
“得上天垂怜,从上个雪天到现在,我乌金部落对各类武器学习速度很快,只要看过武器或工具的使用方法,我们就会很快学会。经过刚才的演示,我部落这位勇士已经学会弓箭的使用方法,就让他出来一试吧!”
赤金却是很得意,指着这名出列的部落成员对水渊说道,语气中却透着一股自信,还有狂妄!
赤金的态度彻底将水渊激怒,直接将弓扔在地上,咬牙道:
“那就让我看看你们的水平吧!”
后面的商土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心里面说道:
“哼哼,就让你们去斗吧!”
这名乌金部落队员倒是和赤金一样的狂妄,拿脚在弯弓上一搓,紧跟着一挑就将弯弓弹上半空,伸出左手轻轻一抓就将弯弓稳稳握在手中。
右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箭搭在弓上,瞄准二十步外的草靶,右手很容易就将弓张开。
“嗖!”
木箭急速飞出,虽没有尾羽,可在强大的拉力下直扑目标,不偏不倚正中草靶中心。
乌金部落方向响起震天的呐喊声,只可惜其他部落响应者寥寥,尤其是黑水部落更是一个人都没有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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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人倒没有受到气氛影响,继续拾箭射出,一连三箭都射中目标。许是有些自满,随后的第五箭却没有命中目标,歪歪斜斜地直接偏出。
“哦~”
黑水部落方向响起倒喝彩声,这让赤金眉头一皱,场中正在射箭之人也有些沉不住气,扭头就想朝那些人喝骂,不料被赤金给制止。
继续第六箭,此人深吸一口气,集中精神,排除外部干扰,瞬间松开弓弦,木箭再次抖动着尾巴命中草靶。
而最后四箭,又有两箭命中草靶,可从此人抖动的手臂来看他也力尽了,和水渊的面不改色还是差距不少。
但该人命中数和水渊一样,从刚才水渊发起的挑战规则来看,水渊输了。十个奴!
“哈哈,实在不好意思,水渊头领,可能是你早上没有吃饭,导致你手软了。或者是你昨天晚上在女人肚皮上磨蹭的时间有点长,让你腿都软了吧。记住啊!老兄我可是过来人,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女人身上。”
赤金一幅老大哥的模样,“语重心长”地对水渊劝说道。
“不过,愿赌服输。既然你送给我十个奴,那我只能笑纳了,以后可以组织更多这种活动。哦,对了,下雪之前我们要准备一场狩猎日活动的。上一个狩猎日你们黑水部落凭借猎物数量赢了一次,那么这一次你们可要好好准备保住这个第一,别最后被我们给赢了,那可就不好看了啊!啊?哈哈哈~”
赤金对待送上门的东西可是一点儿不客气,说的第一句话就又把黑水部落贬低一层。
送?有这种送法吗?这比打脸还响啊!
水渊被气得不行,平时的好脾气放在此刻那也有些受不住,恨不得将对方给掐死。可又不能这样做,传承好多代的部落誓言,让水渊不敢轻易动手。
那可是要背骂名的!
作为五大部落之一,黑水部落极重视自己名声。虽说也和其他四个部落一样,都是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但表面上还是要有个好名声。
“哼!这十个奴我还不放在眼中。现在不再讨论弓箭之事,通过此事也只是让大家知道它出自丁部落之手,而丁部落也是此次我邀请四位过来一叙的主要原因。”
水渊说完,看了看周围,抬手示意自己部落的人离开,赤金他们四人也发出信号命令他们的人散开到周围。
看到此刻只有他们五人在,水渊继续说道:
“按照以往的规矩,这个丁部落虽说是一个小部落,可发展速度却极快,并且掌握着陶器制作和渔网编织技术,甚至有可能还制作有弓箭这种狩猎工具。”
水渊停了停,继续说道:
“按照我们对待力部落的方式,我们可以将这个丁部落发展为下属部落,给我们提供陶器、渔网甚至是弓这种武器。那么,我们的成长速度就会更快,能够达到前往更高级部落的条件。”
其他四人互相看看,点点头,似乎认可了水渊的说法。而水渊见四人没有提出异议,他接着说道:
“既然没有意见,那么大家就表决吧,按照我们的约定,举手表决。同意攻打丁部落、将丁部落发展为我们的下属部落的请举手!”
水渊说完,立即将手举起来,示意自己同意攻打丁部落。而其他四人也都将手举起来,同意水渊的提议。
至此,五大部落达成谋求丁部落、将丁部落发展为他们的附属部落的计划。
第208章 各怀鬼胎
晚上,黑水部落举行盛大的篝火庆祝活动,黑水部落一些还没有怀孕的女人加入到篝火前的求偶舞中,尽情挥洒着汗水,争取最后的机会,吸引场中那些精壮男人的目光。
跳动的汗水随着舞蹈节奏上下晃动,溅散开又凝聚在一起,混合着空气中的荷尔蒙气息,沿着女人们的脖颈往下流淌,流过布满汗液、丰满不一、又呼之欲出的胸脯,再次聚集起一群兄弟姐妹,冲向那充满欲望和吸引力的沟壑中,将那些汉子们的眼光深深地埋藏了进去,失去了理性,使得那深埋在内心深处地兽性逐渐释放出来,引诱着已经把控不住自己的狂野男人。
随着舞蹈的动作,上身的兽皮抹胸被挤压得来回变幻形状,波涛起伏;下身的兽皮短裙随着舞风的上下跃动,快速掀起又落下,露出晃眼的白光,还有一双来回抚动的粗糙手掌。
毕竟女多男少,一个强壮的男人身边甚至围了三四个女人在竞相“斗艳”,吸引男人的目光,企图获得那个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宝贵机会。渐渐地,场中的男人逐渐携美消失,只留下求偶失败的女人颓丧地独舞,陷入篝火舞蹈的低潮。
可此时还没有结束,一些半大小子和女孩子窜进场中,学着前辈们跳动的舞技,疯狂地摇头晃脑、摆动腰肢、提胯抖臀,将整个篝火晚会再次提上一个高潮,引起场边一些小孩子和还没有睡去人们的欢呼。
角落里,五位头领围坐在一个小篝火堆前,吊在火上的陶锅,咕嘟嘟冒着气泡,一些兽肉块时不时翻滚上来,又落下去,想吸引几个人的目光,却徒劳无用。
几名有些姿色的女奴正跪坐在五位头领的身边,轻轻捶打着,时不时会被身边的人揩一下油,却只能忍受着不适,发出一声娇媚嘤咛,希望得到身边人的垂怜。
“各位,根据我得到的信息,过两天就是丁部落举行的第二次交换会,我建议回去的时候你们可以去看看,多了解一下这个部落的情况,对我们来说更有利一些。”
水渊搂着旁边一名年轻的女人,很随意地和其他四位头领聊着。他们呆的这个角落很安静,既不会受场中众人的影响,也能看清场中发生的一切。那充满原始韵味的求偶场面,也是让他们几人有些血脉喷张,不自觉地手中揉捏的力量就会加大,丝毫不顾及怀中人儿的痛呼。如果不是会谈还没有结束,要注意个人形象,估计几人早就提枪上马,酣战一番了。
“是的,这个提议不错,厚土和青木两个部落可以和我们乌金的人一起结个伴。等到达那个交换地,我们也好好观察一下这个丁部落有何不同之处。”
五大部落的位置以交换地作位定位来讲的话,处在西方,中间隔着力部落等许多中小部落。从黑水部落直接朝交换地方向出发,到达交换地,再折转回来,对三个部落来说耽搁不了太多时间。
所以赤金头领直接提议,其他几人也是有些
心不在焉,楠和商土只是点了下头算是回答。
水渊看大家接受了自己刚才的建议,脸上微微一笑道:
“目标已经明确,时间和计划上我就再重复一遍,免得大家忘记。狩猎日之前,我会派人邀请丁部落来参加狩猎日活动,按以往的规矩,此次狩猎日将在焱火部落举行。
待狩猎日之后,我们发动袭击将这个所谓的荒神杀死,然后一口作气冲至丁部落所在地,将他们的人口、陶器和饲养的动物全部瓜分掉。至于他们的技术,也全部平分,这个大家没有意见吧?”
赤金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恼怒,对水渊在这里指手划脚心中有些不爽。虽说这里是黑水部落,是这里的主人,但黑水实力靠后,他们应该尊重自己这个第一部落的头领。
“行了,水渊。这里用不着你多说,回头我会再设计一个详细的计划,到时候让人通知你们各位。至于那个装神弄鬼的荒神,号称能让各个部落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呸!大言不惭!回头我要让对方知道惹恼我们的下场。
现在天色已晚,大家都累了,就早些休息吧!”
编排完丁部落和荒神,赤金竟不是不管水渊那难看的脸色,搂着怀中的年轻女孩儿回去,深一脚浅一脚地越行越远。哈哈大笑声及两人打情骂俏声远远地从夜空中传至水渊耳中,像一记沉重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极尽羞辱。
其他几人对赤金的傲慢也有些恼怒,只是敢怒不敢言。
楠不再说话,拉着旁边的女人朝另一个方向回去。
炎倒是不太在意,哈哈一笑,在身边女人胸前狠狠抓了一把,似有意似无意地说道:
“别在我面前装得跟啥似的,还不是任我揉捏?啊?哈哈!”
说完,转身就走,留下一地充满媚意的闷哼声。
水渊脸色阴沉,深吸一口气后,将刚才的羞辱与不快甩到一边,很快镇定下来,只不过眼中闪烁的寒光,表明此刻他的内心是何等的不平静。
商土头领心中也憋了口气,不过他眼珠子一转,拍了拍怀中女人的臀部,示意她先走开。
他来到水渊面前,微微一笑,说道:
“兄弟,不用在意这种人。我最看不惯这个人,将别人都不放在眼中,自负傲慢,迟早会付出代价。我很乐意帮你,现在黑水部落实力也不弱,我们联合起来,肯定能压乌金部落一头。你看如何?”
水渊看到商土主动示好,也不好直接驳了对方的面子,脸上挂满笑容,和刚才也是判苦两人,伸出手来:
“哼,不知收敛的人,不用和他一般见识。既然我俩意见一致,当共谋合作。”
说完,就与商土的手握在一起,仿佛两三句话之间就达成联盟的关系。
“去,和你那好姐妹一起服侍商土头领!”
心情愉快的水渊一推怀中的女人,让
她和另一女子共同服侍商土,还忍不住开玩笑:
“商土老兄,可要注意你的身体哦!”
转身离去的他却没有看到,被他推过去的女人眼中闪过一丝怨恨,还有焦急。紧随着商土离去的她,满脑子都在思考关于五个部落头领商量的事儿,还有关于荒神的信息。
她的两个好姐妹被送走之前,将她们即将远赴丁部落打听消息的情况告诉她知道。
她的名字叫冰!
而远在丁部落,此时冰的两位好姐妹雪和丹正和医巫鹿一起分别带着本部落人和外部落人在学习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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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落的人不用说,学习汉字的兴趣动力实足,按照学习的先后顺序分成两个班级由雪和丹来带。
外部落的人现在也认识到汉字的魔力,这可比之前的画画记事和结绳实事强多了,只要会读汉字的人从就能了解部落的过往信息。
虽说光线昏暗,却并不能浇灭他们学习的兴趣。
而此时的丁奇则坐在自己的小木屋中,正在研究制作一样东西:草鞋。身边趴着的小可爱盯着丁奇忽起忽落的双手,眼珠子来回转。小金则早就站在给它搭建的架子上,蓬松着羽毛,耷拉着眼皮,一动不动。而熊大和熊二则躺在里屋地面上,隔着草与大地正亲密地拥抱。
随着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远,气温也逐渐升高。部落中大家在干活时,脚上的兽皮鞋已经不适合穿着。尤其是现在干重活后,那整个脚都没法闻。像土坯房和窝棚中,干了一天活的人回去一脱兽皮鞋,整个空间都弥漫着难闻的咸臭味。特别是烧砖、烧石灰和烧木炭的人,一天下来,兽皮鞋里出的汗都能没过脚面,走起路来噗呲噗呲响。
所以大家为了干活时方便、舒服,直接将鞋脱了,可长期没有光脚走路的他们竟然不适应以前的走路方式,硌得慌!
进退两难之际,丁奇准备制作草鞋,让大家解放双脚,解放双脚就是解放生产力。
部队就是好,能将一个人培养成多面手。就像刚来原始世界扑杀秃鹫时使用的纵跃,就是部队中一位老兵教会自己的。至于打毛衣、缝衣服、编草鞋,这更是每名战士的三大必备技能。
现在还没有毛线,打毛衣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至于编草鞋,这可是老一辈战士们的必备技能,丁奇他们只是传承而已。
丁奇眼前放着一个类似于猪八戒九齿钉耙的东西,七个齿钉在一块长方形木头上,中间那根齿又大又圆,左右两边各三个齿,这个叫草鞋爬。
将这个草鞋爬固定在刚制作好的长条凳上,拿出一根细绳对折,对折处系成一个圈儿,系在自己的腰带上。细绳另一头则挂在两根齿上,分成四根经线,长度大概是自己一个脚掌长度,宽度大概比自己脚掌的宽度稍宽。随后将一根晒干的香蒲草拧成的绳在经线中穿插,形成鞋底面。
第209章 牛角号和上梁
编制鞋底面比较废工夫,在四根经线中一上一下用香蒲草绳进行穿制。每穿一次蒲草绳,都要用一根裂开的竹节卡在经线上,使劲将草绳向自己身体的方向拉紧,力气要均匀。
这样编出来的草鞋穿起来又牢、又软、又舒服,前头还能由小变大,最后也能由大变小。大小的变化就是通过控制经线的宽度来达成目的,而经线的宽度则用那七根齿来明确。
鞋底面制成,就像一个人字拖的鞋底一样,现在就需要给这个鞋底儿加细绳索作为绑脚的固定物。鞋底儿跟部要加经线,宽度在二到三公分,高三公分,上面留一圈儿,作为穿绳孔。再一根长六十公分左右的细绳,穿入大脚拇指根部位置,绕过经线,再穿回来,将两根细绳拉直对齐。
两根细绳并在一起,在三公分处打个死结,草鞋基本就做成了。穿戴时像穿人字拖一样,卡住大拇指缝,两根细绳沿脚面两边向后延伸,穿过鞋跟上的穿绳孔,交叉拉回来,在脚背上系紧。
丁奇左脚穿草鞋,右脚光着,在兽皮垫上来回走了两步。初时觉得有些刺脚,那是草绳有些毛糙,扎在脚上有些刺痒所致。多走几步之后,脚逐渐适应草鞋穿在脚上的感觉,同时起伏不定的蒲草印在脚底有种踩在鹅卵石上的感觉,按摩着脚底,有些舒服。
丁奇自我感觉整体还行,不过如果踩在土坷垃或石子上会有些硌脚,但总比光着脚板要强多了。
小可爱看着丁奇两只脚踩来踩去,左右摆摆头,抖抖耳朵,趴在那里睡觉支了,似乎对奶爸对一堆草感兴趣有些理解不了。草有什么好踩的?
丁奇坐下去,继续编另一只草鞋,耳中传来喧哗声,应该是“学生”们下课了。不一会儿,奔和雄鹿两人就进屋,看到正在编草鞋的丁奇一愣。
他们不知道丁奇这是在干什么,没见过!
丁奇看到两人回来,将就那一只编好的草鞋递给奔,笑到:
“来来来,奔,给你一个好东西。你坐在门外,把兽皮鞋脱了,然后穿上这个草鞋试试。”
“草鞋?这是和兽皮鞋一样的鞋子吗?怎么穿啊?”
奔一脸迷惑,雄鹿也同样如此,看看奔手中的陌生物草鞋,又看看丁奇正在编织的几根草,挠挠头,将同样疑惑的表情送给丁奇。那意思是说:
“这是啥玩意儿,草鞋?能穿?”
丁奇站起来,从奔手中拿过来,给奔演示了一番如何穿戴。奔看明白后就按丁奇要求坐在门外,脱掉兽皮鞋,一缕热气就蒸腾而起,紧跟着一股咸臭味道就从门口冲进屋中,直扑丁奇鼻孔。
丁奇提前拿起旁边的一小块薄木板扇过去,三两下之后,总算没有闻到那股臭味。他让奔去门外穿也是知道奔臭脚丫子的威力,那感觉实在酸爽!
奔也知道自己脚丫子的威力,所以在脱掉鞋子之后又将脚汗晾干才按照丁奇刚才穿草鞋的方式系上两条鞋带
(细绳)。
“噫?穿着挺舒服的啊!”
奔穿上来回走了两下,感觉挺不错。
丁奇眉头一皱,疑惑地看了一眼对方的脚,随即就扭过头来继续编草鞋,自动忽略那布满厚茧的脚掌。
那点草刺儿对奔来说就不是个事儿。
“行,感觉不错就可以,明天白天安排一些人去收集蒲草,晒干之后教大家如何制作草鞋,各自做各自的,这样大家就不用光着脚或裹在兽皮鞋里捂臭脚汗了。”
旁边的雄鹿看到奔走来走去挺舒服的样子,也赶紧上前要过来自己试了试,舒服得真咧嘴。然后他珍而重之地将脚上的草鞋脱下,放在自己怀里,蹲在丁奇跟前看他如何编织草鞋,奔则用新制的陶盆打来热水,将脚洗干净后,一并坐在那里看着,目不转睛。
小可爱被回来的两个吵醒后,有些烦躁,想瞪两人一眼。可任它如何瞪,它那眼睛就是没有变化,还是那样大。徒劳的它,只好走回里屋,将熊大熊二拍醒,示意它们出去找食儿吃。
将小可爱当老大的两头熊被小可爱给带坏了,本应夜间休息的它们,每天晚上这个时候都会出去寻找一些食物当宵夜。在它俩的认知里,晚上空着肚子睡觉,不是一种美好的体验。
院子里有梅她们专门给它俩准备的食物,主要是鱼,有时还会增加一些植物块茎给它们改善口味。目前大概有不到六个月的它们,体型已经如成年藏獒那么大,体重有160斤左右。每头熊每天的食量约莫20斤上下,实足的小吃货。
如果不是在丁部落,它们根本不可能过得这么潇洒和惬意,说不定此刻正围在母亲身边饿着肚子睡觉呢。
“给我!给我!”
“头领,熊鹿长老抢我的草鞋。”
“行了,奔,回头教你,自己编!”
在丁奇将另一只草鞋编好后,雄鹿和奔两人争抢起来,最后被丁奇塞到雄鹿手中。
雄鹿哈哈一笑,转身冲出屋门,那矫捷的模样浑不似一个四十多岁的原始老头儿。
不一会儿就听到屋后那座土坯房里传出一阵女人的惊喜叫声,听声音应该是梅,还夹杂着花和草两人酸溜溜的调笑声。
呜~
一声悠扬、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传递开来,刚才还有些喧嚣的部落瞬间陷入平静之中,只剩下那号角形成的回声在周围飘荡,直至消失。
这个号角是丁奇最近闲着没事用先前捕杀的那头野牛角,配合多功能瑞士军刀上的刀、锯子、钢锉等,花费了一天时间制作出来。
在制好的第一时间,丁奇就迫不及待吹响这个牛角号。声音低沉雄浑,可对从没有听过这种声音的原始人来说,犹如来自深渊的魔音,将正在吃饭的他们一个个吓得软倒在地,连起来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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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马圈、驯鹿还包括那些小型驯养的动物们,也全都被吓得在圈里悲鸣
不止,上窜下跳、冲撞圈门等喧嚣不止。
就连羌和僰人部落的两位头领都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看着正在吹牛角号的丁奇,发自内心涌出一股恐惧感。更是对丁奇荒神的身份不再有任何疑问,能发出这种比最凶猛的剑齿虎的吼声还让人胆寒的魔音,也只能是荒神才可以做到。
当时,刚吹了两声的丁奇,也对大家的行为表露出相当大的震惊。
丁奇赶紧停下吹角,站在高处好一通解释,同时安排情况稍微好些的人帮助大家或坐或站起来,也让土去安抚圈养的动物。
给大家讲清楚了,有准备的人们也逐渐适应每天吹响的牛角号。圈养的动物们也习惯了这种声音的存在,每天不吹,它们还想得慌。至此,牛角号成为部落中除示警的青铜板声外,第二个用于部落生活的用具,通知大家起床、吃饭、睡觉等。
因此,刚才那声牛角号就是用来通知大家赶快睡觉的。至于第二天早上,也会响起牛角号,算是起床号。另外,在战士们的训练中,丁奇也加入牛角号声,只是告诉大家,如果听到牛角号声,就说明是进攻的意思,一定要勇往直前、不得退缩。在听到青铜板的敲击声时,就是收拢队伍、不再战斗的意思。
截止目前,城墙的建造已经过半,仍然在奔的督导下加快节奏进行建造。而在城墙内,大殿的建设情况比预想的要更快一些。在建好地基之后,四面墙体的砌造速度却是很快。七天时间过去,大殿在除了窗户预留好之外,十米高、三十六公分厚的墙体已经建好。
随后,荆安排人将已经用锛削好、并架设成三角形的大梁运到大殿的框架内,准备上梁!上面用那种锚钉卡住,固定好大梁的形状。大梁高两米,长三十米,那一头的重量需要六七个人才能拉得动。
上梁是一份力气活,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奔专门抽调战士们中长得壮实的人过来做这件事。丁奇还拉上壮过来帮忙,丁奇可是知道,在部落中自己的力气绝对是最大的,而壮也比两个普通族人力气还要大一些。
大梁早就削好两块凹槽,用以捆绑鸡蛋粗的绳索。大殿内,前后两堵墙体之间也搭建了各一个五米高的脚手架,大梁第一步先被拽到脚手架上,接着继续将它拉上去架到墙上。而大梁顶部也捆了两股绳,分别拉向左右两扇墙上,保证它不会翻覆。
而在前后两扇墙体外部则搭了一座高九米半的脚手架,最后一步上梁人会在这里拉拽大梁上来,也算是保证人员安全。下面一层脚手架上的人也会利用拳头粗的木棍顶住大梁,帮忙架上去。
上梁的人先是吃了一顿饱饭,充分地休息了一个小时后,首先参加了由鹿主持的祭祀仪式,祈求整个上梁过程顺利安全,不会出什么事故。
随后所有上梁人按照计划分组,站在相应的位置上,上下两层、前后左右各一、共计六组人来架一个大梁。
第210章 城成!
丁奇和壮分站两头,各把持一根粗绳,大家喊着号子,一点点将三角形的大梁拉上去。待大梁架设在右边后,左右两边的人拉拽着绳子保持大梁不动,原来上梁的人再组成一组人,将一根二十米长的檩条拉上来,架在三角形的大梁和右边墙体的顶端,钉上钉子,算是初步固定好这座大梁。
然后继续另一座大梁的上梁工作,待固定好之后,再在两座大梁之间拉上去另外一根二十米长的檩条,算是基本固定好两座大梁。
大梁架好后,又在每根大梁下面分别支了两根粗有四十公分的落叶松木作为支柱,支柱与大梁的连接处用卯榫结构进行连接,使得整个大殿的梁架结构更加结实。
接下来由荆那一组木匠,继续拉拽檩条上来,一面九根,共计十八根檩条架设好后,一天的时间就已经过去。这是七檩大木构架需要的结构,房屋相对来说会比较结实耐用。
其实,按照以前农村盖房子的要求,六十米长、三十米宽的房,至少得架六架、左右各三个梁才可以,每个大梁中间位置下面还得加根立柱。
需要架设这么多大梁主要是因为以前没有太长的木料,但现在处于原始时代,各种年份的木料多的是,长短粗细应有尽有。而且丁奇让荆找的还是长得高大笔直的落叶松和云杉,长度五十米靠上的云杉都有许多,作为整根大梁使用也绰绰有余。
第二天,开始架设椽。
按照勾股定理计算得出,整个屋面长度为15.13米,需要用四根椽,所以每根椽的长度截取为3.2米,多出的部分为保证其有足够的长度能铺设在上下两根檩条之间。每根椽之间的距离为三十公分,待密密麻麻铺设好之后,两天的时间过去了。
而此时需要在屋顶铺设的另外一种房屋建筑材料:芦苇芭,已经在雄鹿长老的操持下,带人编好。
编苇芭使用的材料是芦苇,这些芦苇早在去年冬天时就已经从湖里收集回来,堆放在土坡下面晾晒。
前段时间在打好大殿的地基时,丁奇就已经计算好大殿的屋面的尺寸。随即安排人在土坡下那堆干芦苇那里,圈出来一块地,开始编苇芭。
按照收集回来的芦苇长3.5米左右来计算,苇芭的尺寸按照宽10米、长15.2米来进行编织,编织的方法和编竹筛子的原理差不多。
编竹筛子是压一挑一,而编苇芭是压二挑一,厚度为一层芦苇,不到半公分。编织过程中还要考虑如何拼接、续苇草,以及最后如何收口,这些至关重要,做不好,这个苇芭就算是废了。
丁奇在小时候农村也只是看过别人如何编,至于收口倒是不知道。当时贪玩,和小朋友们都趴到卷起来的苇芭上玩,根本没有注意人家是如何收口的。此时,在没有人能指导的情况下,丁奇只能和大家一起摸索,像背蒌收边的方法就可以借鉴一下。
按照上面尺寸编出来的
苇芭不算太重,能够让人给拉到大殿顶部。可如果按照60米×15米来编,那将是一个何等繁重的工作啊!估计都吊不上去!
全部算下来,总共需要十二个10米×15米的苇芭,不过丁奇怕一层苇芭有些薄,就让大家多编了一组,共计24个苇芭。人多,大家编起来的速度也不慢,提前三天将苇芭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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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村里盖房子,房主都舍不得去外边买苇芭,都是自己收集芦苇,然后请人在盖房时现编,能赶上盖房进度就行,省时省力还省钱。
准备铺苇芭之前,丁奇抽调了五六十个人过来帮忙,准备铺苇芭、和泥、上泥、铺瓦这些工作。别看内容少,可工程量着实不小,丁奇怀疑人手够不够呢。
先将一卷卷的苇芭用长绳捆起来,然后由脚手架上的人拽上去,先铺上去一层,再吊上来一卷,继续铺第二层。如此往复,小半天的时间就已经将两组共计二十四卷苇芭铺在屋面的椽上,下面的大殿顿时暗下去。
趁着屋面上的人在铺苇芭,脚手架上的人继续将大红瓦吊上来,同时下面的人已经开始将和好的泥装在藤筐里,绑上绳子,再由上面的人拽上去,将泥倒在苇芭最下面,由专人拿着木抹子将泥从左向右摊开、抹平,然后将大红瓦也从左向右铺在泥上。
大红瓦实际上是一块红色的大平瓦,瓦块上方有一个一公分左右的凸起,俗称挂勾,用来挂在泥里,防止瓦片被风吹落或者自己滑下来。这些瓦片在烧砖的间隙提前烧出来,全部码放在高高的脚手架下面,方便人员将瓦片提留到脚手架和屋面上。
大红瓦铺了一层之后,继续铺泥、抹平,然后将一块瓦片对着下方那块红瓦,向右错开一半压在下方那瓦的二分之一处,上半部则压在泥上,将那个挂勾扣进泥里。
这叫错缝铺法,和砌墙的错缝砌法一样,空出来的那半块泥则用半片红瓦贴上去就可以。然后继续从左向右,一片片码放在泥面上,紧紧挨在一起。
而按照这种铺法,全部铺完,前后总共花费了整整两天的时间。
屋顶建成之后,丁奇又在沙他们泥匠组人员的帮助下,用木托和木抹子,教大家如何给大殿的墙面粉刷白灰。现在没有水泥沙浆,只能粉刷石灰浆,涂满四面墙体。
而此时的四面城墙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即将完工,现在正在进行城墙上部铺设红砖的工序。石灰搅拌土已经被大家夯实,踩在上面就和踩在石头上一样,硬梆梆的。红砖交错铺设了两层,保证整个基面更结实。
六米高、三米宽的城墙耸立在大地上,一个人都会感觉自己很渺小。城墙上人影重重,城墙下忙碌的人流也是络绎不绝,源源不断地为城墙建造运送砖块、土方、木头、石灰料,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都能够有效地运转起来。
正门处,一座拱形门在一个拱胎的支撑下,已经成型。拱门高五米,上面还有一米高为砖
块垒砌,呈弧形。拱门上方暂时不打算再建造一个城门楼,那样有些废时废力。对丁奇来说,那就是个花哨玩意儿,等部落强大了再建不迟。
不过在四个城墙角建四个瞭望塔还是很有必要的,还要建一个警钟楼。对于钟的制作方法,丁奇在碰到古隆部落时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失蜡法!
利用蜜蜂蜂巢来提炼蜂蜡,用蜂蜡来制作模型,将一些难于其他人做的事情,通过蜂蜡来塑造模型,再用青铜汁进行浇铸成型。
古隆部落在加入丁部落时,已经按照丁奇讲的方法养了两箱蜂。来到丁部落后,又在丁奇的安排下去森林中寻找更多的蜂群,这一段时间下来,共计寻找到八箱蜜蜂,全部摆放在土坡下方的草场上,进行自然喂养。这些蜜蜂将成为丁奇养蜂发展的基础,同时也为一些复杂青铜器的大量制作打下基础。
拱门里面,还没有开始建造大门,大门建造起来比较复杂,暂时还没有合适的木头,只能先用木栅栏来代替,能挡住野兽即可。
现在,大多数人已经将工作重点放在城内建设上来。他们在奔的指挥下,开始建造那两条宽二十米的十字形大道。道路地基和城墙地基的施工方法一样,就是用同样的石灰粉搅拌黄土,再进行夯筑。地基深一米,夯结实后上面铺一层砖,用浮土堵塞砖缝。先修建两条大道,目的也是为了方便大家运送相关建筑材料。
在两条大道交汇处的那座大型广场,夯筑得更加结实,正对着大殿,长宽各六十米,给人的气势就相当宏大了。
而那座拔地而起的大殿,每天下工时都会吸引很多人进去观看。粉刷好的石灰墙面,在大殿中七八堆篝火燃烧下,快速凝结,变得非常结实,光线照射下,整个大殿变得非常明亮。
更不用说还有宽敞的大门和敞亮的窗户,虽只是素净的大殿,却让人感觉有一种想膜拜的冲动。
待大殿、两条大道和南城门建好之后,奔又带着人去建设两边的居住区。
只有人住进来,这座原始时代的第一座城才能活过来。和土城不一样,现在建造的红砖城墙防御力绝对是第一流的,住在里面的人会有极大的安全感。
在规划好的位置,奔命人开始挖掘地基,撒入石灰搅拌土,夯实后再在上面砌墙盖房子。房子一建好,按照计划,就能将全部人员移进来了。
同时,每排房屋之间都挖了一条排水沟,用于日常生活废水污水的处理。
而且在城内四块区域中,各挖了一口深井,作为大家日常生活用水取水处,更是方便大家生活所需。
在将城墙上最后一块砖放进位置后,原始时代第一座城建造完毕。虽说只是一个框架,但所有参与城墙和城内建筑建设工作的人们都站在广场上,大声欢呼,身形雀跃,发泄着心中的兴奋和激动的心情。
而这一刻,也将永载史册!
第211章 龙的传人
新落成的大殿里,尽管还没有开始整饬、平整地面,但丁奇还是在这里召开了一次特殊的会议。
之前,在那个月色静谧的夜里,丁奇和鹿在那块大石头上给部落众人留下一段佳话。自此之后,那块大石头也成为部落中成为一对对儿青年男女约会的胜地,每天晚上尤其是有月亮的夜晚,这块大石头就变成大家争夺的宝地。特别是丁奇两人曾经坐过的地方,已经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而在那个晚上,医巫鹿给丁奇讲解了有关部落图腾的事情。
“哦,难怪。图腾柱是本部落的精神象征,只要有图腾柱的地方,就有部落的火种在延续,部落成员哪怕离开再远,只要图腾柱在就能找到回部落的路。就像原来的鹿部落,图腾柱就是一头轻灵的鹿,只是后来部落人口一直下降,到最后连图腾柱都没有了。”
这句话,一直回响在丁奇耳边,他仍清晰地记得他向鹿作出的保证,要当着全世界的面竖立自己部落的图腾。当不了全世界,但可以当着周围所有部落的面。
此刻这个会议,就是要商量如何设立图腾事宜,而此事无疑只有医巫团和长老团这些曾经的部落掌权者最清楚。
从沉思中醒来,丁奇看了一眼坐在一边角落里的鹿,微微一笑。
由于部落食物充足,那个曾经贪吃的医巫鹿,已经出落成一位漂亮的可爱女生,说是部落第一美女也不为过。脸蛋儿微圆,肤色白皙,相貌甚甜,柳眉弯弯,大大的眼睛清澈明亮,宛如一泓清水,映人心魄。虽只有十六七岁,可那笑吟吟的样子,让丁奇微微有些意动。
鹿被丁奇那莫名其妙的一笑弄得有些呆愣,不知道丁奇为什么对自己笑。可那一笑,竟是有些迷人,让鹿双颊飞红,赶紧低下头去,不敢看人。
一旁的奔看到,向丁奇挤了挤眼睛,那意思是说:
“看,你那小媳妇儿害羞了!”
丁奇瞪了奔一眼,捂着嘴咳嗽一声,掩饰了一下尴尬,开口说道:
“各位,今天召开会议,是讨论我们丁部落图腾的事儿。”
丁奇这句话刚说完,低头坐着的鹿猛得抬起头来,眼睛里充满明亮的光彩,神采奕奕。其他人也有些意动,交头接耳起来。
“嗯?我们也要设立自己部落的图腾了?”
“丁部落人数早就超过大部落规定,可以设立自己的图腾!”
“终于可以看到我们部落自己的圈腾了!”
“我们部落的图腾会是什么样子呢?”
总体上,大家对丁部落图胖持开放态度。
“大家安静一下,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我来自北方一个非常庞大的部落,部落拥有吃不完的食物、亿万万人口、比我们这个大殿还要高的楼房,各种各样的工具。
令人遗憾的是,我在一次游历途中迷失了方向,流落至此处。令人高兴的是,我认识了在座的各位,我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并能够为大家带来食物和温暖、带来
安全与居所而感到高兴。”
丁奇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虽说我被大家当成荒神,可我知道,我并不是神,而只是一个知识的传播者。我希望通过我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给大家带去安全和温暖,有吃的有穿的有住的,并能成为一个个有思想的人。
我所在的那个部落,名为华部落,也叫华族,华部落由千千万万个小部落组成,就像现在的丁部落一样,只是我们强大许多。部落有自己的图腾,图腾名字叫做:龙!也就是说,我是龙的传人!”
丁奇说完这段话,整个人精神状态都提升上来,好像有一股霸气油然而生。其他人自然不自然就挺直了上身,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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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心说:我骄傲啊!
“既然说到部落图腾,我想将龙作为我们部落的图腾。龙能上天入地,能下海潜渊,还能喷火吐雨,这样的图腾可是比那些大部落的鱼啊蛇啊之类的图腾厉害多了。”
丁奇说到这里,在座的众人全笑了起来,丁奇其实是在讽刺那个黑水部落,他们的部落图腾就是一条鱼。
丁奇也笑了起来,不过还是转到正题上。
“我没有和大家商量,就把部落图腾设为龙,还请大家理解,龙,算是我对家乡的思念吧!”
雄鹿长老左右看了看,当即出声道:
“头领,您做什么决定,大家肯定都支持!”
“就是!就是!”
“就以龙为图腾!”
“龙,听起来非常有气势啊!”
大家纷纷发表意见,表示支持以“龙”作为丁部落的图腾。
不过鹿却提出了异议:
“头领,你提出以龙作为部落图腾我没有意见,也支持您的决定。可是,龙是什么样子啊?您总得说一下吧。”
鹿刚问完,丁奇就拍了一下脑门,赶紧向大家道歉:
“对不起,忘了给大家说龙长什么样子了。”
丁奇想了想,按照记忆中对龙的描写给大家讲:
“按照部落中关于龙的传承描述,龙‘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什么意思呢?
就是龙的头长得像骆驼头,骆驼是生活在沙漠里的一种动物,耐饥渴;龙头上的角长得和咱们部落里养的梅花鹿或班鹿的角一样,而它的眼睛红红的如兔子眼睛。它的脖子或颈部像蛇一样弯曲,可它的腹部却又像蜃,这种蜃大家都没有见过,我也一样,听说是一种在大海里的大贝壳……”
丁奇绘声绘色地给大家讲着他印象中关于龙的信息,越讲越起劲,越讲越兴奋,手舞足蹈,让大家对龙的印象…
嗯,怎么说呢?就是没印象。
其实奔说出自己的心声:
“越来越糊涂了,不知道龙是什么样子了,感觉就是这些动物们的合影。”
大家对龙的形象没有一点儿的概念,看着大家越来越迷茫的眼
睛,丁奇不好意思地笑了,看来还得画出来才行呢。
“这样吧,回头我画一幅龙的图画给大家看,就画在正对着大门的这面墙上,让一进大门的所有人都能看到龙的样子。同时,由医巫团来雕刻图腾柱,立在大殿门外”
丁奇继续布置近期关于城内的一些工作安排,包括继续建造其他建筑物,如兵营、训练场、武器库、各类工匠铺(木匠、皮匠、石匠、裁缝、铁匠、泥瓦匠、兵器坊等)、马圈、鹿圈、饲养场,甚至包括公共厕所。
大道两侧也规划出两排房屋,这些将作为城内未来的交换场地,甚至还要开饭店、旅馆等用来接待其他部落来人。而且,这些房屋将会把后面的场地隔开,不让人直接看到兵营、工匠区、饲养场等。
就在大家热烈地讨论城市建设的时候,在原羽部落向东走大概有三天时间的地方,一行人正骑着马在开阔的林间草地上行走。
这些人正是按照丁奇要求,向羽部落往东搜寻其他部落的哞及他那一班战士。整个班包括哞在内,全部都是原羽部落的狩猎队员,所以他们头上的装饰等还和原羽部落一样,能够让熟悉他们的人轻易分辨出他们属于哪个部落。
他们从羽部落向东走了大概十天,碰到了三个部落,分别是风夷、有巢、山戎部落。这些部落,哞在羽部落时就没有听说过这三个部落,也没有和他们接触过。
通过观察,哞他们觉得这三个部落不像是食人部落,所以主动和对方联络,并拿出一部分陶器和三个部落进行交换。交换得到的物品主要以兽皮、兽肉、植物块茎为主,还有一些植物的种子和茎叶。
而且,哞和那个有巢部落交换到一卷绳。哞本来不想交换,但看到这卷绳搓得很细致,没有太多的毛糙线露出来,并且只有小拇指粗细。他用双手拽了拽,却又感觉比丁部落自己搓的粗三倍的绳还要结实。最后,哞改变了主意,用了一个陶锅换了对方一卷绳和八张大块兽皮。
哞是按照丁奇的要求进行交换的,只要觉得没有见过、可能给部落带来好处的东西,都要想办法交换过来,并弄懂弄通这些未知交换物品的功能或作用。
哞专门和有巢部落的头领打听这卷绳的材质是什么,如何搓出来的。对方只告诉他,这卷绳是从有巢部落向北走五个日落的时间一个叫麻的部落交换过来的,那个麻部落周围长了许多麻,他们就是通过麻搓出来的绳。自己就是看到这种绳结实耐用,所以才用三张皮子换到一卷绳子,一直使用至今。
有巢部落生活在树上,他们像鸟一样在树上建窝,有时候就会用到绳索来捆绑树枝,增强自己巢穴的坚固度。故,他们对绳索的需求比较多。
哞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又赠送给这位头领两个陶碗作为感谢。同时也邀请他们有时间来丁部落做客,可以交换到更多的东西。其他两个部落也有通知。
哞他们满载而归,交换到的兽皮装满每匹马,包括他们的备用马。
第212章 像个孩子一样
阵阵的流水声从前方传来,清晰地传到哞他们耳中,这让他们精神猛地一振。哞知道,过了这条小溪不远就是一处猎人小屋,这是他们过来时,按照部落出行的习惯新建的一处猎人小屋。到达此处,奔行了一天的他们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众人的神情也不免有一些放松。
“打起精神来,快到宿营地了,晚上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跑到最后的人晚上做饭啊!”
哞招呼众人跟上,一夹马腹就冲出去,跃过小溪,直奔那处掩映在树林间的猎人小屋。可兴奋前冲的他们却没有注意到,丛林间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们的动向。当哞他们全部跃过小溪之后,一声怪异的鸟叫响起,过了十几分钟后又有一声同样的鸟叫在哞他们消失的方向响起后,这双眼睛的主人才从隐藏的地方站起,绕了一个圈,跑向猎人小屋外围。
奔行间,可以看到对方脸上涂着两道白色的涂料,光着上身,仅有两条似乎是貂皮的毛皮斜挎在左肩上。嘴中下方两颗长长的犬齿突出嘴唇外,跑动间口水从两颗犬齿间甩出来,耷拉成水线。而颈间跳动的各种拳头大的狰狞兽头骷髅串成一串项链,透着一股野蛮、凶残的气息。
此人手持一根骨棒,浑身肌肉结实,想必在自己的部落中应该是一名勇士。只是此刻的勇士正将不怀好意的目光,透过密集的丛林叶子,投射向哞他们正在生火做饭、从马匹上卸载货物的身影上。
如果此时从空中向下看,会发现以猎人小屋为中心,半径大概八十米的距离上,正有五六十名身穿各种兽皮、头发凌乱、脸上涂着白色颜料、手持骨棒、石斧、木矛甚至木棍、石块的原始人,借助各种灌木和树丛,向哞他们潜伏过去。
林中静悄悄的,偶有风吹过,周围只传来丁部落战士们在忙碌时发出的说话声,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这让正在前行的原始人猛地伏低身体,担心是否是引起了前面那些人的注意,就像他们曾经伏击各种动物一般。在他们的认知里,这仅有的十个人,没有武器,还拥有20匹马,已经成为他们眼中香喷喷的肉块,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的兽皮,又能给部落增加储备了。
而且,狩猎人类可是比狩猎动物要轻松多了,不用担心顺风逆风的问题,没有灵敏的鼻子,没有锐利的眼睛。从同类的角度来说,这不知是人类的幸运还是悲哀,当然对猎手来说是幸运,对于即将被捕猎的人来说就是悲哀了。
马匹正低着头啃食地面上的青草,肥美嫩绿的青草是它们的最爱之一,当然还有身边那个人类给自己挠痒痒的感觉更是它们的最最爱,没有之一。
身边的人对自己非常好,这是自己以前在野外从没有体会过的感觉。野外,同伴之间存在着竞争和打斗,还有来自猛兽的威胁,每天除了填饱肚子,就是不停地奔跑躲避食肉动物的追捕,包括一些野蛮的人类。
可是被眼前这些人类驯服之后,自己不仅没有被吃掉,还享受到了人类无微不至的关怀,水、食物和能增
加身体力量的盐水。
马匹打了一个响鼻,摇晃两下脑袋继续低头吃草,可刚吃两口,它就猛地抬起头来,头朝向它的前方,耳朵来回摆动。
希律律~
马儿突然嘶鸣起来,跳跃两下,显得焦躁不安,这让周围的其他马匹同样不安起来。而身边那名正在用树枝给马挠痒痒的年轻战士被吓了一跳,不明白为什么它会这么暴躁。
难道是被马蜂给蛰了吗?
就在他一边安抚马匹一边转身想找出原因时,耳中听到一声呼啸,就像棍棒急速挥过发出的呜呜声。
这声呼啸由远及近,瞬间就到达自己耳边。可等他抬起头想看清是什么东西时,一个快速旋转的物体在他眼中极速放大。曾经使用过这种工具的他知道,这是捕猎用的飞石索,和自己在丁部落使用的带有三颗石头的飞石索不同,这个飞石索只有两颗石头。
他瞬间明白,这是有人过来偷袭他们。
“敌袭!”
他没有躲避,也来不及躲避,他只能在飞石索及体的一瞬间,大喊出声,向其他伙伴们示警。这声喊叫远远传开去,将刚才躲在树上不敢吭声的鸟儿们惊吓飞走。可紧跟着,就听到嘭的一声,头脑一疼,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名肌肉结实、脖挂兽骨的原始人看到自己的手下一击得手,呼哨一声,周围的人瞬间从藏身地冲出,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嗷嗷叫着,奔向宿营地中那些即将任由自己宰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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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警的声音刚发出,正在收拾营地的哞他们稍微一愣,就立即抓起身边的武器迅速聚集在一起,结成防御阵形,搭弓上箭,左右扫动间,就看到一群原始人突然从五十米外冲出来。
处在阵前的哞眼神一凝,并没有慌张,镇定地说道:
“自由射击!”
说完就一拉手中的长弓,快速松开,那支带着青铜箭头的利箭急速划过空气,狠狠扎进一个人的胸口。携带的力量甚至将那人撞得一个趔趄,在他不可思议的眼神中,带走他浑身的力量。
嗖嗖嗖!
经过严格训练的战士们,按照哞的要求不停地将箭射向自己视野中的敌人。己方人数虽少,可手中弓箭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力量和自信,让他们有绝对的信心能将来犯之人消灭干净。
啊啊啊!
一个个原始人类摔倒在地,倒下之人都瞪着疑惑的眼神,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去的,告诉他们的人也即将死去。他们在死前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感受身体的力量如何消逝,感受寒冷如何侵袭他们的身体,并看着那让他们始终恐惧的黑暗包裹住他们自己的身体。
十息之后,发动偷袭的人们,刚才还密密麻麻的,此时却变得稀稀拉拉。那些啊啊叫着倒地的同伴,发出凄惨的声音,让他们奔跑的脚步忍不住慢下来,犹豫着该不该继续向前,虽然离那些猎物们已经没有二十步远。
突然一声大吼,那名先前发出呼哨声的原始
人,挥舞着手中的大象腿骨,快速拉近距离,朝着一名看着有些瘦弱的人冲去。
作为捕食其他人类的食人部落,他们早就在哞这批人路过羽部落的时候发现对方。他是食人部落另一名实力强大的队长:貂,和壮的实力不相上下。
但自从壮他们那个在雪天出去狩猎的队伍消失之后,头领就派自己过来查找原因。
可他看到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山洞,没有一个人影,羽部落的人消失了,还有壮那个小队。
难道是壮将人都抓走了吗?
还是说有其他事情发生,导致这么多人都死亡了呢?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就在貂带着人在周围寻找的时候,十几个骑在马上的人类出现在原羽部落所在地。看着他们身上的装束和头上的饰物,貂他们一眼就判断出来,这些人是羽部落的成员。
可惜的是,对方骑着马,稍一停留就从羽部落离开,朝东方奔去。
貂带着十几个好手在丛林中跟着,一连三天,直到羽部落人在此处小溪边停下来休息时,貂才追上。可惜他们没有太多体力,只好看着哞他们离开。
不过貂看到那处宿营地,眼中一亮,他猜想这十几人应该还会回来。所以他就将自己的人接过来,在这处宿营地周围游荡,顺带等着离去的哞他们。
而他的愿望也很快实现,这群人不知道从哪里交换得到许多兽皮,并用马驮着。而他从这群人眼中,除了看到疲惫,同样也看到了放松。这是一个狩猎的好机会。
随即他就用鸟叫声来传达围猎的信号。
可没想到的是,自己人在发动偷袭之后,没过多久竟有快一半的人倒在冲锋的路上。这让貂又惊又惧,他不知道人是如何倒下去的,只看到倒地之人身上流血的部位有一根木棍在抖动。可木棍能杀人吗?
貂不知道!
可在这时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只能硬着头皮冲上去,希望不会再出现那种能杀人的木棍。
大吼一声,给自己壮胆的貂愿望实现了,没有那种杀人的木棍出现,他身后的人也克服了心中的恐惧冲过来。
他手中的象腿骨挥舞起来呜呜响,一个跳跃,就挥向眼前这些人中看着像领头的人。可没想到的是,对方一个矮身竟躲过去。这还不算,此人利用自己愣神的功夫,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扁平的棍状物,返身冲向自己。
貂怒了,竟然不逃跑,还冲向自己?看我不将你砸成肉泥!
貂再次挥动象骨,左一下右一下,可总是差之毫厘,打不到对方身上。
一道寒光闪过,眼前这个如猴子般灵活的人欺近貂的身边,低头躲过象骨扫击,将手中的棍状物扫向貂的大腿。
刺啦!
“啊!”
貂凄厉地大声喊叫起来,剧烈的疼痛袭上他的大脑,让他维持不住身体的平衡,摔倒在地,大喊大叫起来,像个孩子一样。
第213章 盛大的交换会
貂摔倒在地,却阻止不了身后他的同伴们的攻势,因为他们刹不住车了。
嗷嗷叫的他们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撞入哞他们的防御圈。一阵杂乱的丁丁当当、嘭嘭噗噗之后,人群中响起哞的命令:
“抓活的!”
紧跟着就是一片啊啊嗷嗷声和倒地声,冲上来的人被哞他们纷纷摔倒在地,反剪了双手,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脸上充满恐惧。
不远处,有两个跑得慢的家伙眼看自己部落的人三下五除二被放倒,吓得扭头就跑。跌跌撞撞的样子,让哞他们想起部落用绳套抓到的野鸡,被拴着脚的它们翅膀扑扇着,却总逃不出去。
“哈哈哈!金羽,黑羽,交给你们俩了!”
说完,哞转身看向躺在地上,正看着自己大腿上的流血瑟瑟发抖的貂。
呼呼两声,飞石索飞过这短短的三四十步距离,旋转着飞向那两个背向而驰的袭击者。
哎哟两声,两名逃跑的袭击者摔倒在地,成为待宰的羔羊。金羽两人不慌不忙,很快就将两个袭击者抓回来,正好看到哞在给那个领头者包括大腿上的伤口。
按照总落规矩,失去反抗力量的敌人将会按照俘虏来对待,不能虐待俘虏。所以,对于眼前这个袭击者,哞虽知道对方来自于那个让人痛恨的食人部落,但自己作为一名丁部落的战士却不能不按照军规执行。
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就给对方止血包扎。可这个动作差点把貂给吓死,以为对方是要从自己大腿上割肉,吃掉自己。准备挣扎的他却被哞反手一巴掌抽在脸上,直接将对方抽愣了。
“放轻松,我要给你包扎,如果因为你不配合导致你撑不过去死了,可别怪我!”
哞从兽皮背包中拿出一块经过消毒的兽皮带,将昨天刚刚采集回来的蒲公英嚼碎后敷在对方大腿的伤口上,再将兽皮带系紧。
“好了,不要试图逃跑。逃了你也逃不过猛兽的牙齿,坐在这里好好呆着,也许你可以活下去。”
哞的一席话似乎将貂镇住,竟乖乖地听话坐在那里,不敢吭声,只是静静看着原本是猎物的人们正给自己这些曾经的猎人们包扎伤口。而一些没有受伤的族人武器被收缴,和其他伤者的武器放在一起,然后他们被押送到一处空地,等待进一步处理。
“去看看白羽,我记得是他示警的,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没死的话就让他起来干活,这个夯货,放个马都能被人家给偷袭了。”
哞有些生气,这放马兼有放哨有职责,放哨是主职,放马是次要的,一点警惕性都没有,哞不生气才怪。他可是想将自己部族的人训练出来,能像白牙他们那么优秀才行的。现在手头的人只有金羽和黑羽两人水平能达到自己的要求,其他人还得多训练。
眼前这批俘虏来得真及时,回头可以向头领邀功,看看能不能给自己这个班的人专门打造一批武器,以长刀来进行砍杀感觉挺好的,增强他们这个班的对敌水平
。
思考的功夫,金羽两人扶着白羽走过来。对方撑着脑袋,显然还没有从昏迷中清醒过来,额头上有两个大包,这让哞知道白羽受的伤也不轻。
不过哞悬着的心算是放下了,只要人没死就好。现在部落中训练要求越来越严格,按照头领的话讲,就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每个人的生命都很重要,尤其是在部落没有发展起来以前,多一份力量那就是多一份贡献,部落就能多发展一分。
思路客
“黑羽,你指挥那些没有受伤的俘虏去挖坑,将死去的袭击者赶紧埋了,免得引来一些食肉动物。”
“金羽,你组织那些受伤的俘虏回到咱们休息的猎人小屋那里,建一个栅栏将他们围起来,等他们伤差不多了就出发。”
哞安排得井井有条,然后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眼前那名自己抓到的俘虏。
“你叫什么名字,说说你的来历?”
貂此刻很平静,刚才对方所做的事他都看在眼中,本以为要成为一个被放弃者的他竟然被对方给救了,虽说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可总归是增加了自己活下去的机率。
心中隐隐有些感激的他听到哞问他之后,想也不想就很配合地回答道:
“我叫貂,来自毒蝎部落,和下雪时侵占你们羽部落的人是一个部落的。”
貂不知道曾经的羽部落已经没有了,只有丁部落。
“为什么伏击我们?”
“前段时间我们来到你们羽部落曾经生活的地方,想来寻找侵占你们羽部落另一名队长:壮,可惜我们来了之后,没有见到任何人,不知道壮是被杀了还是逃跑了。所以我们的头领就派我过来寻找他,再抓一些奴回去。现在部落中的奴已经也少了,需要补充。”
貂看了一眼哞的反应,他可是知道毒蝎部落和羽部落之间不对付,以前打过几次,有一次还差点将羽部落头领给杀了。这种仇恨,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解决的。所以他担心哞会报复他们,可左等右等,也没见他出手,遂放下心来。
“在看到你们时,想把你们抓住,然后从我们口中得到壮他们的消息。可没想到的是,你们竟然这么厉害,很快就将我们打倒。从你们的身手来看,壮估计被你们抓走或者杀死了吧?”
“现在你们部落里还有多少人?”
“我从部落中带了一半人出来,部落中除了自己人以外,还有十几个奴,这些奴平时干活,如果部落里没有食物时候,会杀一个吃掉。”
貂看了一眼哞,讪讪地说道,生怕哪句话说得不对会激起对方的怒火。
在貂说的时候,哞双手紧握,青筋直蹦,眼中冒出怒火,可在想到军规时,双手又放平了。
哞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地说道:
“有军规规定,我不能杀了你。可对于你们部落留守的人,你就替他们祈祷吧,祈祷他们不会碰到我。另外,你也要为你自己祈祷,祈祷你不会死于伤口感染。”
第二天,哞带领自己班的战士们牵着马匹,驱赶着那干毒蝎部落存活下来的人,朝着原羽部落所在方向行进。毒蝎部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原本五六十人的队伍,现在不到三十人,还有七八个人身上有伤口,包括伤口最大的貂。
受伤最严重的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有些吃力,如果按照目前的路程来走,他能不能坚持下去都很难说。可哞却不管,命令所有俘虏必须跟上队伍行进的速度。
与此同时,交换场那里,昨天晚上一场狂欢,大多数人还没有起来,仍在猎人小屋中休息。马圈里,二十几匹马在圈里打着响鼻,慢慢恢复精神。
可在不远处,一群十二个人正在那里跑步训练,为首之人正是仓。
他按照丁奇的命令,骑着马带着陶器,一路修葺猎人小屋、清理一些危险的猛兽,总算赶在其他部落之前到达交换地。待他第二天正在收拾营地时,力部落头领蓝虎骑着那匹无精打采的马,带着自己族中二十几个人也来到这里。
他的族人们背着一个小背篓,肩膀上还担着扁担,挑着两箩筐粗盐,还有人挑着两大卷兽皮,这都是他们准备和丁部落进行交换的东西。还可以看到,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把弓,想必是他们看到有弓箭这种武器之后,回到自己部落制作出来,就是不知道威力如何。
随后,一些仓从没有接触过的部落陆续抵达交换地。经过蓝虎头领的介绍,仓与他们一一见礼。
他们分别是黄沙部落、有竹部落、狂猪部落、黄羊部落、白水部落、白泽部落、红湖部落等七个部落。他们是由力部落通知,知道这里有交换会后跋山涉水,携带自己部落的特产等物过来交换。
黄沙、狂猪和黄羊部落特产不多,主要以动物的皮毛为主。有竹部落制作了一些烟熏竹笋、烟熏竹鼠肉,包括兽皮作为交换物。
白水部落的交换物是一种果实,按白水部落所讲,是生长在水里的一种果实,名叫欠。烤熟后味道很香,软、面,很好吃。
白泽部落位于一大片芦苇荡边上,秋天就成为白色芦苇的海洋。他们带来很多鸟蛋,他们平时会将这些鸟蛋放在火上烤,可以放上很多天。而且,他们听说丁部落会喂养鸟兽,特意拿过来这些鸟蛋看看能不能孵化出鸟来。这倒是让仓有些意外,也有些哭笑不得,谁能帮助它们孵蛋呢?
不过,他们还带来一些细长的植物籽实,剥开后里面是白色的果肉,重量大概有一斤左右,被仓全部换回去。一些特别的东西,头领可是有交待的,一定要换回来。
红湖部落的物品最多,他们带来三样东西,如果丁奇在这里肯定能认出来,分别是莲藕、莲子和红菱。他们说他们红湖部落特产这三样东西,就是靠这些植物他们才存活下来。
经过两天时间的交换活动,买卖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结果,换回了自己所需的东西,所以他们举行了一场大型的篝火晚会来结束此次盛大的交换会。
第214章 不服来战!
仓训练队伍一直按照丁奇训练他的方法进行,要求也一直很严格,曾经将两名队员扔进一个蜘蛛窝里训练他们的反应速度。严师出高徒,这句话真不假。奔如是,仓亦如是,而现在的红蝎他们这一班战士,也是同样如此。
按照部落现有的装备水平,不敢说天下第一,但至少一般的部落不敢招惹他们,除了那些不知深浅、对丁部落底细不知道的愣头青。
但从上到下,从丁奇到仓到下面如红蝎一样的班长,他们对待自己的人都是如此。每天都训练,风雨无阻,甚至每隔一段时间要求和强度都会有所增加,这些都由奔联合仓和各位排班长讨论后依据实际情况执行。
所以他们始终保持着战斗警惕,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技战水平。日常训练中的弓箭、直刀、摔跤、格斗、拼刺刀等,只要时机允许,他们就没有拉下的。同时,丁奇要求每个班里增加两名会绘制地图的战士,将经过的地方在木板上画出来,在回到部落后交予奔统一进行绘制。
他们始终贯彻着丁奇的要求:养兵千日,用在一时。
等他们回去开始做饭、喂马时,其他部落的人才逐渐有人从自己的窝棚中钻出来,解决个人卫生之后也开始做饭,不过看他们坐在篝火前无精打采的样子,肯定是昨天晚上休息得太晚导致的。
可还没等这些人低下头再打个盹时,一阵急促的当当声将他们惊醒。
“当当当”
瞭望台上,哨兵敲响青铜板,随即响起哨兵的呼喊声。
“敌袭!”
听到警报声,仓他们立即拿起手边的青铜长矛和弓箭,背起箭袋,冲向瞭望台下方集结。
“报告连长,西南方向发现一批身份不明的人类向这里靠近,敌意明显,人数大概在七十人左右。”
哨兵敬礼后迅速向第一时间赶到的仓汇报。
现在丁部落已经严格执行军规制度,看到比自己级别高的人要称呼对方职务,并行军礼。
敌意明显,说明这伙人手持武器,并且是有很大偷袭或攻击的可能。
“准备战斗!”
仓对红蝎下达命令,后者立即组织人员冲向西南方向,在一条小路旁边的一堆木头后面列阵,迎接可能发生的袭击。
“持续观察敌情,随时报告。”
仓又对哨兵说道,随后就冲向红蝎他们。
半路上,其他几个部落的头领在力部落蓝虎的带领下,赶上仓,询问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部落的勇士们也都手持武器紧随其后。
对待食人部落或掳掠部落成员为奴的做法,在这个时代是讨打的行为。不过,这个世界还是以实力说话,实力弱的人对待这种行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自己实力弱呢?
可今天不一样,这里有九个部落,加在一起的人数都超过二百人,所有人都是处在壮年的勇士、狩猎能手。而且,这里还
有八个部落头领在此,总不能散成一团散沙,最后被人家俘虏了吧?那得多丢人,怎么着也是一方头领。
“仓兄弟,可是有人过来偷袭?不用怕,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他们不敢过来的。”
蓝虎头领现在的气势越来越足,自从和丁部落的头领丁认识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运气越来越好。不仅得到了粗盐的熬制方法,而且得到了丁奇关于粗盐“销售”方式的真传。
丁头领建议力部落的粗盐交换由上门来改为走出去,主动到各个部落中,加强和他们之间的联络,将这些部落也都推荐到交换场这里,提高部落之间交流的频次。
他很认同丁头领说的一句话:男人就是力量,信息就是财富,有信息就能够走在其他部落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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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头领,不用担心,应该只是来这里交换的部落,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
众人纷纷称是,带着人站在后面,看着事态发展。
另一边,赤金、商土和楠三位头领正躲在丛林中的大树后面,偷偷观察远处正冒着七八处烟柱的一片空地,那里人影瞳瞳,来回走动,甚至还有人正在喂食那些曾经在草地上奔跑如飞的马。
眼前的一切吸引了他们的目光,本想偷袭的他们先是被十几个排队跑步的人气势和喊声所摄,然后又被对方格斗、摔跤的水平所阻,不敢上前来。
可是后面的人不停往前挤,将藏在树后的楠挤倒在地。
“哎呦!”
楠摔倒在地,吸引了哨兵的注意,并将后面三个部落的人全部暴露出来。
随后,他们就听到当当当清脆的声音传来,声音悠远,可听在他们三人的耳中,却像是准备做坏事的人被发现的感觉。
三人对视一眼,知道偷袭不成了,遂赶紧收拢队伍,排成三队朝交换地走去。很快,他们就出现在红蝎他们的视线中。
“站住!这里是丁部落组织的交换场,擅闯者死!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有什么事?”
红蝎出声喝止乌金他们三个部落的人停下,并告诉对方擅闯的代价。
三大部落头领,楠最低调,遇事总会缩到最后。商土心思多,可现在他们部落的实力弱,因此做事也不愿意抻头。赤金张扬霸道,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乌金部落头领一般,就像爆发户。
三人听到对方发话询问,三人互相看了看,楠向后缩,商土做出请的手势示意赤金出头,赤金倒是高兴,对商土这么有眼色心里面跟吃了蜜一般。于是他排众而出,张口回答道:
“前面的兄弟,不要误会,我们是五大部落中乌金部落、厚土部落及青木部落。我们没有恶意!”
说完,他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中没有武器,其他人也都将长矛、石斧等垂下以示无恶意。
很快,赤金就带着三个部落的人来到红蝎他们所在的木头旁边。红蝎那个班的战士们仍没有放松手中的弓箭,对着他们
,稍有异动就会射过去。
“不知这位兄弟如何称呼,我们三个部落听说丁部落在这里召开交换会,特意赶来,就是不知道结束没有。”
赤金看到对方的狩猎队员手中也持有黑水部落见过的弓,眼神猛地一紧,心说弓的秘密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看箭头处明显增加了锋利的“石头”,这杀伤力肯定比黑水部落的弓箭要高多了。
而他有所不知的是,自从知道丘部落拥有弓箭时,丁奇就已经决定放任自己部落拥有先进武器的消息传出去。只要自己始终都走在整个世界的前列,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丁部落交换会不允许携带武器入场,想要入场必须将武器放在场外才能进入。但很不巧,交换会已经于昨天结束了,你们如果想参加的话就再等一段时间,我们丁部落会定期在此地召开交换会。”
红蝎也很聪明,直接以不允许武器入场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想进来可以,不能携带武器,算是将风险降低一半。真要发生打斗,没有武器的一方肯定是要吃亏的。
“放肆!知道我们是谁吗?哼,一个小小的部落也敢阻拦?我们想去哪里,想怎么做轮不到你们来安排。赶紧让你们头领过来,先道歉,送十头鹿过来。然后再赔礼,送给我们每个部落二十个奴,这样我们才会原谅你们。”
站在赤金身边的商土一听这个要求,心中就来气,如此对待自己三家大型部落,那是不把他们放在眼中。何曾受过这种气?乌金部落有这个实力,我厚土部落忍了。可你一个小部落也敢在我面前摆谱,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当然,商土心中也藏着一个小九九,他要挑起这个丁部落与乌金部落之间的对立情绪,让他们两个部落打去。
“就是,赶紧道歉!如此对待我们,分明是没有把我五大部落放在眼中。武器就是我们的命*根子,没有武器我们怎么能抵御猛兽,万一有猛兽冲过来难道要让我们赤手空拳与它们搏斗吗?”
楠倒是一贯的做法,既和其他两个部落站在一起,又有些软,作为五大部落之一的气势没有表现出来。
可就在他和赤金、商土三位头领义愤填膺,一致声讨红蝎时,一个霸道的声音响起:
“重申一遍,这是我丁部落创立的交换场,凡在此处的部落必须按照丁部落的要求,不能持有武器。”
却是仓从后面赶到,他上前一步,对着眼前来人继续说道:
“在这个交换场地,丁部落负责大家的安全,如果有破坏交换场规矩和安全的行为发生,丁部落将会将对方清除出交换场,他所在的部落也将被列入不欢迎名单,限制交易一些重要物品。而且,我们丁部落还会对受到安全威胁的部落提供补偿。”
“对于两位刚刚提出的要求,我们丁部落可以将其视为挑衅。对于不遵守交换场规矩的人,我们没必要向其道歉!如有不服,大可来战!”
第215章 人生而平等
仓说的话掷地有声,意思简单明了。谁敢不服,我就敢把你打服。
商土说完就直接退到赤金身后,一副俨然以赤金为首的模样,只不过他身处赤金后面,没有人看到他脸上愤怒表情下掩盖的那一丝冷笑。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身前的赤金已经被挑起怒火。
“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偷袭不成,又想低调进入交换场了解各部落交换情况,却没想到吃了一个闭门羹。已经遭到一个小人物挑衅的他,本想将事态变小些,能达到目标就行。可商土一句话,却把可以缓和的场面再次点爆。
可对方明显是领头的人物说出那句话,却是让赤金再也忍不住,彻底爆发。满腔怒火的他狠狠瞪着仓,将自己长年处于上位者的气势、猎杀猛兽的血性完全展现在对方面前。这种携带第一部落威名表现出来的霸道,让五大部落中的其他几位首领都有些发憷,更不用一个普通的小兵。
可他并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丁部落丁奇和奔之外绝对的实力派人物,掌管着一个连的兵力。虽说其他原始部落不知道一个连是什么概念,但要让五大部落能拿出百来号能征惯战、处于壮年时期的勇士,除了前两名,只怕是黑水部落、青木部落和厚土部落都达不到这个目标。
尤其是刚经过人员损失的黑水部落,表面上其他部落还看不出来,可实际上他们有苦难言,现在也只是撑着一个大部落的架子。被消灭俘虏那么多勇士,黑水的实力可是下降太多。要放在其他部落,带队的水泽可能就被杀了,最次也得驱逐出部落,任其自生自灭。
而且,别人不知道仓的情况,可在后面的蓝虎头领可是清清楚楚。以前还是在他部落当奴的人,到了丁部落一跃成为狩猎队队长,现在又被丁头领委派重任,主持第二场交换会,足以看出仓的实力和地位。
要不然,八面玲珑的蓝虎头领也不会喊仓为兄弟啊!
“我再重申一次,这里是我丁部落主持的交换会。进入交换会,必须放下武器,遵守交换会规则,以免发生打架斗殴而一怒杀人的后悔事情,来参加我部落交换会的人都是如此。如果你们第一次过来不知道此事,情有可原。但现在已经告诉你们,所以,请配合!”
仓刚说完,迎面就感到一阵风吹来,一个拳头由小到大,很快来到他眼前。
却是赤金头领忍不住开始动手,准备教训一通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在他的认知里,敢于在自己面前拿他不当回事的人还没有生出来。
啪!
千均一发之际,仓头向右一摆,右手闪电般拍在赤金的手腕上,发出啪的一声响,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拳拍向一边。趁势右肩向前一顶,撞在赤金胸口,将淬不及防的赤金撞得倒退三五步。
燃文
赤金蹬蹬蹬向后退去,倒退间赶紧向前弯腰稳住身形,慢慢直起腰身。等他抬起头时,双眼布满血
丝,怒意更盛。
右脚猛地蹬地,腾起一片灰土,赤金猛然从原地跃起,两步间就冲到仓面前,一脚踢向对方头部。如果这一脚被踢实了,脑袋不爆也得被踢成脑震荡。
以前和敌对部落打斗时,他一脚将对方部落头领的脑袋踢裂开,成就了自己部落第一勇士的威名,可想而知这一脚的力量有多大。
仓瞬间扭身,双拳紧握,竖起双臂挡在左边,让对方势在必得的一脚再次消弭于无形。紧跟着他也冲上前去,一拳打向对方脑袋,被赤金躲过,顺势揪住对方兽皮衣服,将其肩膀往下压的同时,右膝顶上去,直撞赤金胸部,却被赤金用双手挡下。
弯腰的赤金挡下那凶猛的膝撞之后,双手搂住仓腰部,双臂一使力,就想将仓举起来。
仓始终关注对方的动作,在意识到要被拦腰举起来时,腰腹使力,将重心放在腰以下的位置,自己的双手仍使劲向下压,趁其不备,曲肘下砸,在赤金后背狠狠来了那么一下。
赤金闷哼一声,搂着仓的腰,双脚用力踩踏,快速撞向那堆木头。
嘭!
仓被撞得倒吸一口凉气,赤金趁起机会一挺身,抓住仓的胳膊,猛地将对方甩了出去。
不过仓在空中扭转身形,落地时刚好右膝跪地,右手撑在身前,没有摔倒。
两个回合下来,双方都没有占到便宜。仓对赤金的水平在心中有了一个评判,和自己不相上下,这让他心中一凛。
自己可是经过丁奇的严苛训练,才有今天的本事,对方一个部落头领就有这么大本事,值得仓对其保持警惕。
就在赤金还想上前动手时,一旁的商土和楠两个冲上来拦住他。而另一边的蓝虎一土部落头领也赶紧拦在两人中间,避免双方再打起来。
“赤金头领,息怒,请息怒。没想到是您亲自过来,有失远迎。”
蓝虎自然认得五大部落头领,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会去力部落交换力石。不过每次去,不是多要点这个,就是多要点那个,搞得他们部落苦不堪言,可又不敢声张,不敢怒也不敢言。因为他知道,在五大部落面前,力部落的实力比野鸡蛋还要脆弱。更不用说每当他们部落要崛起之时,都会受到不明部落的打击,将他们打回原形。
所以,每次他们来,蓝虎都要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生怕一个照顾不周,被人家找个借口给灭族了。
“赤金头领,我在这里给您赔个不是。丁部落的交换会确实有这个规矩,我们这些过来参加交换会的人都会将石斧木矛之类的武器统一放起来。而丁部落也确实履行着保护我们的职责。”
蓝虎头领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希望对方能够消消气,可殊不知,他这样一来,赤金将矛头转向他。柿子总要捡软的捏,更何况是这个他们经常欺负的部落呢?
可还没等赤金回话,一旁就踢过来一
脚,正中蓝虎胸口,将他那肥胖的身躯踢得飞起来,三四米后才落下。
嘭!
砸在地上的蓝虎头领浑身肥肉都抖了几抖,与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的他将地上的灰尘震起。蓝虎头领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躺在地上的他剧烈地咳嗽着,却又被灰尘呛得憋气,感觉自己的肋骨都断了。
艰难地抬起头来,蓝虎发现刚才踢他的赫然是厚土部落的商土。此刻对方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眼中充满了上位者对下位者的蔑视。
蓝虎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捂着胸口对商土说道:
“咳咳,商…商土头领,您真会开玩笑,您这打招呼的方式真特别,难道是从哪个部落那里新学的吗?”
蓝虎说得有些艰难,笑得让人也有些心酸,也丝毫不顾及自己部落头领的形象,讨好地说道。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们部落上下生死。
而此刻的商土头领也恢复之前倨傲的样子,显然一致对外时,五大部落始终站在一起。
“哼,给脸不要脸的东西。睁大你们的眼睛看看,五大部落的权威是你们能够挑挑衅的吗?”
商土说的话很难听,丝毫没有把眼前这些中小部落的头领们放在眼中,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不屑于知道。
仓走过去,将蓝虎头领扶起来,拍打一下对方身上的灰尘,扭头对商土说到:
“对于你们五大部落的丑恶嘴脸,周围的部落都很清楚,有多少部落被你们偷偷灭了,也只有你们心里面清楚。人,生而平等,却被你们这些大部落认为我们低你们一等,任你们打骂还不敢还手,实在是可笑。”
仓经历过小部落被淘汰的残酷,要不然他也不会成为了一个奴。还好,他在力部落没有受到太多虐待,并且成为丁奇的跟随者,永远将丁奇作为自己的主人。但是,这种大部落与中小部落之间的壁垒却是没有一点儿的办法能够逾越。
按照丁奇的说法,既然不能逾越,那就打掉他,推翻他。
“将刚才那句话奉还给你们,给脸不要脸的东西,规矩就在这里定着了,你遵守也得遵守,不遵守也得遵守。除非你们不走进这个交换场地。”
仓非常生气,既然对方不要脸,那就不给他脸。对于这些人,撕破脸皮,就不要再希望对方能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反击对方。
随着仓说完这句话,红蝎他们那一班战士再次将手中弓箭对准前方这群人,杀意明显。大多数都是奴出他们,对五大部落的人根本没有一点的敬意,甚至心中还充满对他们五大部落的恨意。
赤金三人脸色非常难看,尤其是商土,虽说是挑起了他们之间的斗争,可没想到对方竟能和赤金打个平手。而在此时,五大部落的尊严受到挑衅,那由不得他不认真对待。这才有了刚才他脚踢蓝虎的一幕。
第216章 我是商人!
赤金他们心中恼怒,可却拿对方毫无办法。
对方虽说只是一个领头的,但他的个人打斗能力竟和赤金不相上下,甚至失了先手。这不得不让他们谨慎对待,谁知道对方还有没有类似的人物。现场个人打斗能力最强的是赤金,商土自认自己年龄跟不上,楠他们更不用说。
三个部落,整体实力也是乌金部落占优,可看丁部落那一干仅有的十几人,有恃无恐不说,但至少不怕他们,甚至还有点跃跃欲试。说不得对方实力不弱于乌金部落!
如果现在就下令发起进攻,恐怕有些得不偿失。对方可是有七八个部落二百余号人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等他们离开时再逐个杀死他们来释放眼中的杀意,用他们的鲜血来洗刷受到的侮辱。
三人相互对视一眼,眼中意思很明确,从长计议。赤金扭头就走,毫不拖泥带水。商土和楠紧跟而上,一副以乌金部落马首是瞻的样子。只是商土在转身时,他的视线在蓝虎头领身上狠狠盯了一下。
一场争斗暂落下帷幕。
三大部落在乌金部落带领下,本想恃强凌弱突袭交换场,却被提前发现。恼羞成怒他们想强闯交换场,被仓制止又将气撒在出头劝阻的力部落身上,最后负气离去。
仓知道,这事肯定没完。
他不比丁奇这个外来者,对五大部落的事情还是了解不少,本身他自己就是被厚土部落给交换到力部落。当时灭世大火后,厚土部落人员损失较大,仓和一些奴侥幸活了下来。厚土部落没办法,只能将一些奴交换到力部落,换取用于生存的力石,而仓就是其中一员。
通过和其他奴在一起交流,仓了解到他们都是被厚土部落从各处掳掠过来,和他一样。只不过他打小就被掳走,自己原来的部落叫什么名字也早已忘记,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而他能活下来也算是一个奇迹。
因此,对于五大部落的残暴、阴险、卑鄙、无情,他最是了解。伸手将红蝎拽到一边,仓耳语几句,然后就看到红蝎跑向交换场深处,很快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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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转过身来,看着面前几位头领,行了一礼,略带歉意地说道:
“各位,很抱歉,没想到会招惹到五大部落的人。虽说我们丁部落不怕,但鉴于他们过往的行事作风,我担心他们会在你们回程途中袭击大家。所以,我建议你们和我们一起回部落…”
仓还没有说完,白泽部落头领涂就打断他,有些气愤地说道:
“仓兄弟,你这是看不起我们众部落啊!难道我们会怕了他们吗?”
“就是、就是,谅他们也不敢对我们动手!”
白水部落头领源跟着毫不在意地说道,似乎不把那几个部落放在眼中。
“不用怕,我们人多势众,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黄沙部落头领大漠紧随其后。
红湖和狂猪两个部落也都是同样的意思,只是有
竹和黄羊两个部落持谨慎态度,认为不宜再和三大部落发生冲突。
最后,蓝虎头领站出来说道:
“诸位,我认同仓的说法。以我们整体实力,对方人数较少,我们没必要怕他们。但大家要知道,我们是一个部落的头领,我们还要为自己部落着想。丁部落头领曾经说过一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意思就是保存我们的部落成员,总会有我们成长起来的一天,就像青草一样。”
蓝虎头领说完,看着大家思考的样子,脸上微微一笑,只是笑起来的他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眼睛的余光中,却是没有注意到黄羊部落头领眼中一闪而过的狠辣和狡猾。
仓接过话头,继续说道:
“诸位,刚才我还没有讲完。传大的荒神、我丁部落头领带领我们部落和其他部落一起建了一座城,一座非常大的城,能让很多人住进去,不用担心野兽和食人部落,更能让大家吃饱穿暖,冬天也不用怕寒冷的天气。
而过段时间,我丁部落就要召开建城庆典,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所以,我邀请诸位头领和族人一起去参加我部落的建城庆典,见证这伟大的神迹!”
蓝虎头领适时回应道:
“确实如此,现在羌、百濮、僰人三个部落在那里帮忙。青鸟、红牛、丘和古隆四个部落已经加入丁部落,灰石和羽部落也成为他们中一分子。如果不是我力部落情况特殊,我都想加入丁部落,和大家一起见证那座城的庆典,这是只有荒神才能做到神迹。”
“真的吗?真有那样一座城吗?”
黄羊和有竹部落首先反应过来,立即询问。作为一个小部落,他们的命运根本就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在这样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猛兽横行的时代,如果有一个能够抵御风险和灾难的庇护所,他们将会倾尽所有,来获得这样一个庇护所。
“好,我相信蓝虎头领所说,也相信丁部落不会诓骗我们。既如此,我们何不结伴一起去参观,见证这场庆典呢?”
涂做事爽快,思维也有些跳脱,有些人云亦云的感觉。不过他为人豪爽、直接,却是令人非常喜欢。
“好,那就一起去!”
众人在仓和蓝虎头领的带动下,终于决定前往丁部落,参加建城庆典。
“各位头领,那我们明天一早出发吧。今天大家就不要走出交换场,免得发生什么意外。”
众人纷纷回转交换场,准备收拾自己的收获和物品,转眼间只剩下蓝虎和仓两人,他们自己的人都回去做准备。
“蓝虎头领,非常感谢您伸出的援手。接下来,您也和我们一起回去吧,我看商土他们有些不怀好意,我们在一起,大家会更安全一点。”
仓向蓝虎再次表示感谢,同时邀请对方去参加建城庆典。
“不用谢,这也都是我应该做的。丁头领说过,我是一个商人。商人?懂吗?就是专门进行
物品交换的人,和丁头领聊天,我能学习到很多知识。
商人重利,只要有利益的地方我都会去做。而我刚才所做的事,对丁部落来说就是一件有利的事。我希望丁部落越来越强大,强大到没有部落敢欺负丁部落,那时我就可以实现我的一个愿望。”
蓝虎头领对丁部落其实非常向往,可是受制于那个不知何时就会伸出的魔爪,蓝虎有些退缩。他只能希望借助丁部落的力量,来和这个魔爪对抗,获得自由。
“至于你的担心,我也想到了。但他们应该知道,我力部落地位特殊,生产的力石或者粗盐是各部落所需要的。并且我力部落一直处在中立的位置,五大部落也需要我力部落给他们生产力石。所以,我是目前所有部落中,最安全的一个部落。”
蓝虎头领分析了一下个中原因,仓也不好再劝,只叮嘱对方多注意安全。
蓝虎回交换场内收拾东西,仓一摆手,红蝎那一个班的士兵们很快集结起来。而红蝎此时也已经回归队伍。
仓听取了红蝎的汇报之后,将得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并指出三大部落目前的所在地。
“现在目标已经很清楚,你们两人一个小组,分散开,将散布在周围的三大部落人员全部清除掉,尽最大的可能削弱他们的实力,同时保护好自己。记住!你们的命比他们珍贵得多。”
所有战士都分散出去,他们熟悉周围的地形,并按照丁奇之前教他们的方法将自己伪装起来,彻底和周围的丛林融合在一起。
一棵树上,来自乌金部落的一名猎人趴在大树上,在观察交换场的动静,聚精会神的他没有注意到,右侧方十几步远的一处灌木后面,一支青铜箭头伸出来,瞄准那人的颈部。在稍停了三息之后,手中利箭离弦而出。
嗡~
弓弦极速弹动,将那支急欲饮血的青铜箭头送入那人颈部。
噗!
乌金的猎人张了张口,眼中满是不可思议,却不能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脖子一歪,耷拉下脑袋,不再有任何动静。
另一边,一棵大树后面,一名东张西望的厚土部落猎人正漫不经心地看着远处,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只手伸了过来,同时还有一把闪着寒光的青铜匕首。
嗤!
犹如漏气的声音,此人喉间发出嗬嗬的声音,却说不出一句话,他的嘴上正捂着一只手,喷洒出的血液在他身前的树皮上慢慢滴落,红得有些艳。
另一边,一名长相瘦小的人正全身披着一层树枝叶,正匍匐着向交换场地爬过去,想抵近观察,却被一只手狠狠掐住脖子,没过多久他就一命呜呼。这是青木部落的人,善于伪装的他们却没有逃脱掉丁部落战士们的鹰眼,饮恨于此。
半个小时不到的功夫,交换场地外围的一干监视各部落人员的三大部落猎人全部被干掉,无声无息,仿佛他们不曾来过一般。
第217章 商人思想
三大部落都派出三个人参与监视,赤金他们三人率队向后撤出至少三里地等待前方人员发出的信息,同时给交换地众部落一个假象,就是他们已经离开此地。
赤金他们给潜伏过去监视的人员的命令是有人离开就过来汇报,如果没有动静也要在天黑之前回到聚集地,因为晚上是野生动物的世界,实力弱的人出去真就是喂食儿去了,将自己喂给猛兽。
可他们等到天黑透也没有看到有人回来,三位头领坐不住了,难道是有什么意外发生了吗?还是说他们回来晚,现在还在路上?
再等等!
等到月亮升起,将冷冽的清辉撒下时,出去的人还是没有回来。
此时,赤金、商土和楠三人已经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可他们却不敢再派人出去寻找,只能等明天早上再去查探。每个部落派出去的人都是狩猎队员中的好手,那可是拿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珍贵财产,如果此时损失掉,他们三人将会心疼好久。
如果他们现在能来到现场,就会看到他们曾经最好的狩猎队员,已经被晚上出来的食肉动物们给分食,只留下残根败骨和满地的污血,告诉世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处在交换地的众部落人员听着外面撕扯打斗的猛兽发出的各种兴奋吼叫、呜咽声,却是很快睡着了,他们已经习惯每天晚上有动物光临交换地周围寻找食物,光是交换地每天产生的食物残渣就够他们饱餐一顿了。
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属于它们的饕餮盛宴,时不时响起的吼啸,是它们激动愉悦的表现,令它们快活的目标,是倒地不起的人类。
第二天天还未亮,仓就带领众部落成员向丁部落赶去,带来的二十匹马驮满了兽皮粗盐,其他装不下的散碎物品则装在背篓中,由战士们背在背上运回去。回程的队伍分成三队,由各部落抽调出的精壮狩猎队员在前后巡视,就这样整个队伍还排出去七八十米远。不过,队伍虽长,可行进速度却不慢,毕竟没有老弱和妇孺。
蓝虎头领没有跟着仓去丁部落,临走前他告诉仓,他准备快速回去,然后再赶往丁部落,给丁部落准备一份礼物送过去。
蓝虎头领看着远去的队伍消失在视线中,掉转马头,招呼自己的人员扛着交换过来的兽皮、食物,朝着铜矿方向赶去。这个方向是昨天晚上和仓商量之后选定的比较安全的一条路,可以尽量避免和三大部落碰到,而且如果有危险可以向驻扎在矿场的鼠他们求救。
薄雾升腾,刚才还显得有些暗淡的森林,在晨光的照耀下很快就显露出它们原本的色彩,将晚上那狰狞恐惧的一面暂时剥下,迎接另一个绚烂多彩的世界。
穿着零乱的兽皮衣服,用一根藤蔓随便系住,按照头领的命令向前赶的三队原始人,正一边寻找一边警惕周围的动静,避免与一些猛兽撞在一起,猝不及防下就有可能发生误伤和混乱,带来更多的伤害。
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的赤金三人,在天刚擦亮就将人喊了起来,稍一修整
就赶紧冲向昨天安排好的几处监视地点,查看安排的监视人员情况如何。
虽说对他们的境况有预期,内心中也表示不乐观,可也得在看到他们或者他们的尸体才能确定是否真的那么不乐观。
半个小时后…
“啊!找…找到了!”
前面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些震惊和恐惧的意味在里面。赤金和商土、楠两个紧赶几步,排开众人,来到近前。
入眼的是一堆散落的人骨,上面布满斑驳、深浅不一的齿痕,东一块西一块,挂着一点点的碎肉在上面。洒落着兽皮碎块的泥土上一片暗红,四五堆动物粪便撒落在周围,还有三两摊动物尿液形成的坑洼。一处坑洼里,两颗看不清面目的人类头颅堆放在那里,像是在哭泣,也像是在控诉面前的三位头领。
一大块石头上,摆放着两把武器,一把木矛和一把石斧,从武器的样式来讲,这应该是乌金部落人员遗落的武器。
赤金一拳头砸石头上,恨得是牙根痒痒。
这是赤裸裸的打脸啊!武器摆放在这里,就是让三大部落知道,我看不上你们制作的武器,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而且,这两个人死得是不明不白,最后被猛兽吃掉,连证据都被吃没了。
赤金深吸一口气,一挥手:
“走,继续找!”
一行人再次前行,寻找另外两个部落的失踪人员。
一个小时后,最后一名失踪人员被找到,仍旧是散碎的骨头、凌乱的牙齿印。
“啊~~”
赤金仰头大声吼叫,想将心中的憋闷排出去,可他却怎么也疏导不出去,心口仿佛压着一块大石头,让他呼哧呼哧直喘气,却丝毫没有一点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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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在他心中积压,翻滚,直至越来越浓,处在快要爆发的边缘!
商土和楠两个亦如是。
商土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对赤金说道:
“真是欺人太甚,我们现在就过去将他们灭了吧,那是一群乌合之众,这些小部落根本就抵挡不住我们勇敢的猎手们。杀了他们,让他们在我们的脚下哭泣!”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此时此刻,三大部落的人全部都在呐喊,要将丁部落和其他部落的人全部杀死。现在,他们三大部落的想法出奇的一致。
却忘记了是他们先派人监视交换地的情况,将他们的霸道表露无疑。
赤金头领怒气上涌,指着交换块一挥手,大声喊道:
“出发,杀了他们!”
呼啦啦一群人冲到交换场地门口,正要冲进去的时候,却被里面诡异的安静所阻。
没有一个人影!
很快,一名厚土部落的人冲进去,在场地里转了一大圈,返回到三位头领面前汇报。
“头领,场地里空了!里面没有一个人,应该是趁着天黑逃跑了。”
赤金和商土两人相互看了一眼,从中看到的是
充满了杀戮的双眼。
“再查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活人,没有的话把这些窝棚给他们烧了!”
众人迅速行动起来,在每间窝棚中寻找,可却徒劳无功。很快,有人拿过来火把,烧向每一间窝棚,冲天的大火和烟雾直冲云霄。
已经走出很远距离的仓扭身看着远处那柱黑色的烟雾,心中猛地一沉,随即又释然,大不了重建罢了!
仓心中其实有点无奈,按照他的想法,他是有实力将三大部落的人全部留下,光是游击作战就可以将这些人全部杀死。可是考虑到对方的身份,避免事态升级,还是不做了吧。
交换场,坐在一块石头上的赤金三人,正听着手下人的汇报。
“头领,我们查看过了,这几个部落的人分成了两组离开。一组人数较多,朝向东方,另一组人数较少,走的方向是朝正南,留下的痕迹中有一匹马的脚印。”
“哼,这群胆小鬼,肯定是被吓坏了。按照之前得到的消息,这有一匹马的部落应该是力部落拥有的那匹马。即如此,我们何不将力部落干掉,以解我们心头之恨!”
商土可是一直记得蓝虎头领,对其所在的力部落的岩盐充满觊觎。如果能将力部落清除掉,那就可以获得数不清的力石,交换出去还能获得更多兽皮、食物等物。
那么自己部落的实力将会很快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甚至有可能超出原来的水平,第一大部落的称号也将回到厚土部落。
“好,就按商土头领说的办,追上去,用他们的鲜血来洗刷我们受到的耻辱!”
赤金同意了商土的提议,他现在需要一场杀戮来平息心中的怒火,那么这个撞到枪口上的力部落将会成为第一个牺牲品。
前方,坐在马背上的蓝虎头领正乐呵呵地盘算着这次有多少收获。他非常喜欢这种感觉,从丁头领口中讲的“商人”这个词语,让蓝虎头领心中非常兴奋。
丁奇给蓝虎头领规划了一份蓝图,这份蓝图将由蓝虎自己的双脚去丈量描绘,走遍大地山川,阅尽人间风景无数,这是何等壮哉的一件事!
而能做成这件事的,只能是蓝虎,这个萌芽了商人特性的原始人。
他具备可交换万物的粗盐,天性善于沟通交流,还是一部头领,讨价还价,无所不通。还长着一副讨人喜欢的胖脸,与人沟通起来更顺畅。
他的志向已经被丁奇给描绘好,不能说通商天下,但能将周围所有部落都走上一遍,沟通联络,收集信息,能为自己的部落服务,为壮大自己的部落提供更多便利。
他打内心深处非常感激丁奇,他觉得遇到丁奇就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一件事。没有丁奇,没有丁部落,就没有现在力部落所拥有的风光。
以前的交换是走进来,现在的交换是走出去。丁奇头领可是说过,回头要交换给自己几十匹马,到时候自己的运力水平将会有一个质的提高,交换所得到的东西将更多,走的也更远。
第218章 屠戮
而且,自己现在在第一次交换会上丁奇讲解的天平秤的基础上,制作了一款小点的天平称。大家认为这更加公平,制定的标准也都是依据以前的交换比稍做调整之后做出,只是在兽皮方面有些拿捏不准,还需要进去摸索。
不过,丁奇头领说过,可以再找一个中间物来替换盐,作为一个永久的交换中介,这样就可以解决兽皮交换的问题。只要将城建成,他就会开始着手这件事。
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啊!
丁奇头领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什么都懂,还懂得这么多,实在是让人佩服。自己现在都想把女儿嫁给他了,只是听说他一直不想找女人,难道是有什么问题?自己的人女儿可是周围部落中最漂亮的女人了,胸大屁股大,好生养啊,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坐在马上的蓝虎头领想了很多,从他见到丁奇开始,到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想到得意处,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嘿嘿,哈哈!”
在蓝虎头领身边走的一个力部落成员正背着一个背篓朝前快走,听到自己的头领独自一人在那里笑,忍不住问道:
“头领,您这是想到什么好事了吗?难道是准备晚上再吃一头鹿吗?您现在饭量越来越大了,可是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要不然大家都没有饭吃呢!”
蓝虎被这家伙逗乐了,竟敢调笑自己胖,随即脸色一板,就要训他,没想到这家伙又继续说起来。
“您不说话,难道是因为我说错了?那让我再猜猜,是不是您给妇找到男人了啊,这可是您一直操心的事,能找到男人不容易啊,这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要不晚上多烤一头鹿,大家庆祝一下?”
这家伙倒是说话不避讳,直接就说了出来,自顾自走的他也没有注意到蓝虎头领脸色越来越黑。
嘭!
屁股被蓝虎狠狠来了一脚。
“你个毛头,越来越没有大小了啊,敢调戏你家头领,小心我以后不再带你出去,看你能不能找女人!”
“不!头领,您不能这样,我再也不敢了。我还想跟着您多跑跑呢,您老别太伤心,关于妇的事,实在不行,勉为其难,您给医巫说说,我,我收了吧!”
叫毛头的家伙被抓住把柄,不敢再嘚瑟。不过他倒也实在,说到最后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头领女儿身上,还做出那种害羞的表情。
“就你?得了吧,不用去找医巫,只要你能把妇打败,我就让她嫁给你。”
蓝虎可是知道这小子有点喜欢自己的女儿,可是自己女儿自己知道啊,能打得很,她可是说过,只找能打败自己的英雄,还得是大英雄!
这让当爹的难办啊!去哪里找这种人呢?丁奇是一个,可惜人家没这意思,只能望天兴叹。
毛头一听要打败妇,赶紧把头一缩,像是碰到剑齿虎一般,想躲得远远的。对于和妇对打一事,他也只能唉声叹气、直摇头,小时被妇打的经历仿佛就在昨天一样。
“唉,把她打败?估计太得得从西边出来,只怕这辈
子都没有机会了!”
毛头打小被蓝虎头领收留,如果没有蓝虎头领,他估计早就被野兽吃掉了。他和妇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也非常要好,用时髦点的话来讲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而喜好打猎的妇没事就找毛头切磋,打得毛头在部落里上窜下跳,讨饶不已。由于经常挨打,毛头打斗水平反倒提升很多,部落中单挑,毛头从来都是第二,没敢争过第一。因为,那第一是妇在坐着呢,没人敢抢。
毛头被蓝虎头领带在边上,走南闯北,也是因为毛头身手好,能够保护蓝虎头领。蓝虎就把丁头领赠送给他的青铜开山刀送给毛头,由他来使用。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边说边走,旁边的人时不时也插上两句,不到三十人的队伍气氛倒也欢乐,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队携怒而来的恶人。
突然,正说笑着的毛头猛地停下来,向身后看了看,又等了一会儿之后,毛头脸色一变,立即说道:
“头领,身后有一群人跑过来,目标应该是我们。您快藏到后面,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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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说完,一拍马屁股,同时招呼其他人赶紧过来结阵,防御可能到来的攻击,阵中有部落成员拿出他们仿制的弓箭,指向前面。毛头自己则抽出那把青铜开山刀,站在队伍最前面,准备迎接来犯之敌。
十几分钟后,就在众人有些不耐,认为毛头有些夸张的时候,远处的草丛中露出一群人的身影。
这群人正是急行军、紧赶两步的赤金他们,脚步有些踉跄,累得满头大汗的他们终于赶上丁部落前进的步伐。
“站住,前方为力部落行进队伍,请不要靠近!”
“重复一遍。站住,前方为力部落行进队伍,请不要靠近!如若发生意外,那就别怪我们力部落不客气!”
毛头朝来人大声喊叫,后面的人倒也没多说什么,在赤金三人的带领下,停在一处灌木旁边趁机休息。并派出一人上前交涉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而自己这边的人则边休息边补充体力,准备迎接接下来的大战。
另一处,毛头看着眼前一直在胡掰的人,立马说道:
“我不管你们的队伍来这蠕干什么的,我只有一条,就是希望你们赶紧离开。”
来人一看遮掩不住,顿时有些恼怒,张口指着毛头就开始骂。毛头一抬手,阵中有队员直接将弓张开,待毛头将手放下之时,手中的羽箭离弦而出,扎进对方肺部。
剧烈的疼痛袭向大脑,受创者捂着胸口扭头就跑,鲜红的血液从指缝中喷出,怎么挡都挡不住。随着对方加速离开,肺部被刺穿的他呼吸都有些困难,嘴角都流出血沫。先是血沫,随后就是血液,随着对方哇地一大口血喷出,来人踉跄倒地。
他大声喊叫着,吸引了三大部落人的注意力。可他自己却越来越虚弱,出气多进气少,直到他再也呼吸不到空气。
他的呼叫声惊醒了正在休息的三大部落成员,呼啦啦一群人提着木矛、石斧、飞石索就向毛头他们冲过去,一如他们从前捕猎的样子,想靠着人
数的优势来战胜猎物。
毛头他们严阵以待,不过看着对方如一片云一般压上来,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毛头将开山刀交于左手,反手将手中的汗擦在兽皮衣服上。
“弓箭准备!”
处在前排的毛头指挥着弓手,待敌人距离有二十步远的时候,一声令下。
“放!”
七八只弓箭离弦而出,很快就命中目标,将冲在最前方的五六人射倒在地。还有两只箭擦着敌人的头顶飞过,把他们吓得不轻。
再次搭箭,发抖的双手将箭射出,十步距离,想射中目标还是有些困难!
又有四五人倒地,翻滚着,将后面的人绊倒。
“上矛!”
毛头再次大声吼叫,马上就要直面敌人,短兵相接。
他们排的阵形是经过丁奇指导之后结合自己部落的实际情况组建的防御阵形。
哇啊啊的声音传入耳中,似乎能够看到对方脸上的汗毛。可很快,汗毛消失,变成了一张张扭曲的脸庞。
双方还未交手,可两者之间好像有一股气发生了碰撞,一股无形的冲击波飞向四周,将毛头凌乱的卷发刮起。
嘭!
双方撞在一起,力部落阵中的长矛向前伸出。
噗噗噗!
木矛刺入肉体发出的声音不断响起,和着人的惨叫声。毛头却顾不上其他,他已经冲入敌人阵中,挥起手中锋利的青铜开山刀,掀起一蓬蓬血雨,端的是挡者披靡。
三大部落中也有好手,看到毛头竟勇猛如斯,纷纷将自己的目标转到他身后的人中。用他们的人数来冲击那合练没有多久的防御阵形。
在撕开一个口子之后,来自乌金部落的一名勇士用手中的石斧砍倒一人之后,迅速切入其中,石斧大开大合,将挡在他面前的人砍倒在地,瞬息间就有三人倒下去。
毛头在疯狂厮杀,他已经看明白,也越来越兴奋,手中这把开山刀实在是太锋利了。劈砍在人身上发出的声音,似乎让自己有些痴迷,如美妙的音乐一般。
可杀着杀着,他就听到自己部落的头领在那里大声喊着自己:
“毛头,快回来!”
杀穿了阵形的毛头眼神逐渐清明,他看到部落里的人正在被三大部落的人杀戮。不断有人倒地,被扑上去的人用石斧和木矛砸成血肉模糊的一团,转而再去攻击另外一人。
已经没有防御阵形,部落的兄弟们正奋力将手中的木矛刺入敌人身体中。可挡不住敌人人多势众,顾前不顾后,很快就被打倒在地,步了其他人的后尘,惨叫声越来越弱。
“啊!”
毛头疯了一般,看到自己人被屠戮,目眦欲裂,双脚猛地一蹬地,扑向自己人那里,用手中的开山刀将正疯狂杀戮自己同胞的敌人砍翻。
可此时,三大部落的人都围了过来,虽被自己和族人杀了不少,可还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围在周围。而自己这方,能站着的只有自己一人,还有骑马冲过来的蓝虎头领。
第219章 力之殇
蓝虎头领马术一般,可骑在马上就能让人产生敬畏之心。不是敬畏他本人,而是敬畏他胯下之马。任谁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冲过来,也会让人赶紧躲避,不躲避的那是被马踢了。
嘭嘭!
连续撞翻两个人,蓝虎头领冲入包围圈,又转了一圈将更多的人驱散开,来到毛头那里,伸出手:
“上来!”
一把就将毛头拉上马背,催动马匹,就想将速度提起来,可已经晚了。
趁着毛头上马的空档,此地再次被包围,三大部落的人手持武器逼近,近一步缩小包围圈,压缩马和人的活动范围。
包围圈外,赤金、商土和楠三人正躲在人后观瞧。毛头一人手持武器劈砍的画面深深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每一次刀光闪过,都像是一次霹雳震在他们心头,让他们心都提到嗓子眼,手脚冰凉。
他们实在想不到眼前的一幕用什么来形容,这超出了他们的想像。这一切只能用神迹来描述,对,神迹!那么,那个人拿的岂不就是神器?
三人的眼神顿时火热起来,同时不约而同地拉开了与另外两人的距离。
“压上去!不能让两人跑了!”
赤金命令正在围攻的人。
“不要管那个胖子,必须将那个年轻人拉下马!”
商土看得更直接,直指问题所在。
“将那把武器夺下来,赏肉无数!”
楠也疯狂起来,言语上再无顾忌,开始使用激励的招数。
你还别说,楠这一招还真管用。正在进逼的三部落人员听到后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头领发出的奖赏,顿时兴奋起来,嗷嗷叫着冲上前,似乎下一刻就能将两人与马淹没。
马背上,蓝虎头领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拉着马的缰绳团团转。脸上早被汗水打湿,汗出如浆,他怎么都想不到作为地位特殊的力部落,始终保持中立的力部落,为什么会被人攻击。
他知道部落背后有一只黑手在掌控着他们部落的命运,始终不知道是谁。但在看到赤金他们三大部落头领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这只黑手就是五大部落,而自己力部落只不过是帮助五大部落管理力石的“奴”罢了。
五大部落一直给他们希望,给他们成长为大型部落的希望,可每每在希望的火焰燃烧起来的时候就被掐灭,被打回原形,在小部落的基础之上挣扎,寻求生存的机会。
而从三大头领的话语来看,他们是相中了部落手中的这把开山刀了。蓝虎知道,他们要杀自己之心是在昨天的冲突之后,觊觎这把神器是在刚才毛头杀戮之时。
“我是绝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蓝虎头领心中发狠,拉着缰绳让马在原地打圈儿,逼迫得那些人不敢上前,只敢挥舞着武器在那里叫嚣。
马速提不起来,围攻之人看到机会,上去就想拽马尾巴。
嗵地一声,那人飞起,跃过人群,摔倒在地,抽搐两下,脖子一扭就再无声息。
有人逼近,拉着毛头的腿想将他拽下来,刀光一闪,一道长长的血口子从对方额头直到右下巴逐渐裂开,连眼珠子都劈成两半。
有人趁着毛头被纠缠,飞扑上去想将人扑下马背,谁知马匹一掉头,两只大大的脚掌由小变大,咔嚓两声,被踢中的胸口不知断了几根肋骨,倒在地上,不知生死。
转眼间死伤三人,无人再敢上前。
“还愣着干什么,扔斧头!”
又是商土,看到问题所在,不敢上前,那就远程攻击。虽说他们不知道远程攻
击的意思,但扔斧头还是知道的。
话音刚落,就有人扔出手中斧头。可惜准头不足,蓝虎和毛头两人一低头就躲过去。
可蓝虎头领知道,如果任由他们扔斧头攻击,只怕两人都活不下来。
拼了!
“毛头,砍马屁股!”
仓促间,蓝虎头领急中生智,让毛头去砍马屁股,通过疼痛的刺激来激发马的潜能。
毛头没有一丝犹豫,听到蓝虎的命令之后就挥刀砍在马屁股上。
希律律~
这匹马两条前腿抬升,人立而起,马背上两人赶快抱紧,免得掉下去。马儿落地后就打了个转,两条后腿猛地弹起。
咚咚!
如擂鼓声响起,周围人眼一花,那匹马撞翻两人就要冲出去。而蓝虎头领和毛头两人表情也是一喜,只要冲破包围圈,就能立马逃出去。
可就在那喜悦的表情还没有落下去的一刻,一块急速变大的斧头迎面飞来,直冲蓝虎头领而去。此时如果低头躲避,那么身后的毛头将会被重创。
千钧一发之际,蓝虎头领放开缰绳,张开双臂,大喝一声:
“毛头,替我保护好妇!”
嘭!
石斧旋转着击中蓝虎头领太阳穴位置,咔啪一声头骨裂开。虽没有露出内容物,可被石斧强大的力量砸中,顿时就凹下去一大块,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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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
马背上,张开双臂保护后面毛头的蓝虎头领,在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随着飞驰的马儿逐渐滑落马背,张开的双眼有一丝笑意,也有一点的遗憾,随后就慢慢闭上。
等后面的毛头意识到前面少了一份依靠的时候,蓝虎头领已经摔下马背。那沉重的身躯砸在地上,弹了两下就翻滚出去,将一名来不及躲避的乌金部落成员撞倒。待听到身下那人传出倒气声,蓝虎头领嘴角上翘,露出点点笑容,彻底咽气,只留下“快走”两字萦绕在毛头耳边。
毛头感觉到前面一空,双腿自然地夹紧马腹,身体前倾,却没有抓到熟悉的兽皮衣服。意识到不妙的毛头这才想起刚才头领喊出的两句话,悲怆地哀嚎出声:
“头领!”
声音回荡在这片草地上,远远传开去,惊起了远处森林中栖息的鸦群。呱呱飞向空中,哑哑的叫声听起来凄凉悲切,恍如此刻毛头的心声。抑或是引领蓝虎头领的灵魂飞上天国。
另一边,掷出那一斧的赤金头领心中叹了一口气,充满遗憾,没有将那手持神器的人留下,只是将那无用的力部落头领斩于马下,做了无用功。
旁边的商土和楠两人也是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神器没有被另外两人得到,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不过两人很快就将心思转到如何得到那件神器上,心情倒是轻松起来。
只不过等他们开始清点人员损失的时候,心情实在轻松不起来。商土和楠的手下此刻完好之人各余有七八个,只有赤金手下稍微好点,还有十一二人。其他人此刻都倒在地上,哀嚎声遍野,只怕都活不下来。
不过看着这样惨烈的场景,三人心中又火热起来,只要能得到那件神器,自己部落的实力只怕会更加强大了。赤金看了商土两人一眼,商土眼神有些闪烁,楠脸上则有讨好之意。
再看自己的手下,有心将商土和楠两人留在这里,却是有些难度,赤金可不想只留下自己这个孤家寡人回到部落中。
权衡之后,赤金脸上微微一笑:
“两位,神器已现,人虽逃跑了,可他总会逃回自己部落。两位
可有什么打算。”
商土见赤金问到自己两人,张了张嘴,却又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可看到楠那个不敢回答的窝囊样,再次张嘴说道:
“我以为可凭借现在咱们的人冲入力部落,将神器夺回,灭了力部落即可。至于神器归属,可由赤金头领决定。”
商土可不敢将自己想回去召集部落勇士再来攻打力部落的想法说出来,说不定没过多久自己连带着余下的几个人也都会被赤金给杀了。
部落之间这种出尔反尔、背后下黑手的事件可是不少,自己还是尽量低调为好。
“楠,你说呢?”
赤金又问向楠,想看看对方的看法。
楠有些不敢说话,眼睛一转赶紧说道:
“我同意商土头领的看法,趁其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杀过去即可。”
商土头领白了他一眼,心说你就是个夯货!
赤金脸上冷笑之意一闪即逝,随即佯装恼怒地说道:
“你们怎么不动脑想想,去攻打力部落,我们现在带的人肯定会有损失,难道我们就打算打过力部落,只留三两人在身边回去吗?长路漫漫,危险重重,你们,敢吗?”
商土却是装着惶恐的样子,赶紧应道:
“是是,却是没有把这件事考虑进去,还是赤金头领想的周到。那我们就此各回各部落?”
“好,谅那力部落也跑不了,我们可约定三十日之约,到时候在力部落外围见面,共同攻打力部落,所得之物平分。至于神器,我们可再想想如何处理,反正还有的是时间。”
楠赶紧送上称赞。
三人商议好,当即将力部落遗落的物品包括兽皮等分配完毕,随即在此分手,独留下那些受伤的人在原地等死,对待自己的族人亦是如此无情。
而这些人在看到头领带人离开、没有人管自己的时候,眼中写满了绝望。只能仰躺在原地,看着天空发呆,逐渐失去声息。
而这处地方也将很快被食肉动物光顾,把这里残存的一切收拾干净,一如千万年来发生的一切。这就是大自然残酷的一面,人类的生存也面临着各种挑战。
毛头被马驮着冲出包围圈之后,伏在马背上,紧紧夹着马腹,拉紧缰绳,不敢松手。从没有骑过马的他,颠簸得厉害,却没有喊出来,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为蓝虎头领报仇。
泪水无声地滑落,随风而逝。
趴在马背上的毛头却是没有发现,马匹奔跑的方向却是保持着之前前往矿场的方向。渐渐地,心力交悴的毛头竟然在马背上睡着了,直到一声兽吼声将他惊醒。
此时天色渐暗,周围传来各种不同的虫鸣声,不知名的鸟叫声在远处响起,哦哇哇,哦哇哇,听着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毛头一个激灵就清醒过来。身处危机四伏的荒野中,周围没有任何同伴,只有这匹马陪伴,这让他赶紧溜下马背。
在身上翻找了一番之后,总算找到一件生火工具:弓钻。趁着还有些微光,找来一些火绒和引火物,用一块石片将一根砧木削平,搭上弓钻,开始钻木取火。
看到这个弓钻,就想起这是蓝虎头领从丁部落学会的取火方式,简便易携带,生火快速。睹物思人,毛头再次泪流满面。可他却不敢吭声,只想尽快将火生起来,这样自己才有能够生存下去的机会。
一刻钟后,经过毛头不懈努力,一簇弱小的火苗渐渐燃起,给处在黑暗中的他带来生的希望!
第220章 有贼
遥远的丁部落,丁奇正在奔和岩的陪同下打着火把查看石料的加工情况。
岩正带着原灰石部落的人正在加工一批石头,这些都是在丁奇的指导下进行的,这批石料主要是用来作为下水道挡板使用。
在大道的两侧,按照规划挖了两条排水排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和自然降水,至于排便则安排有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就像古代有一种职业叫夜香工或者说是叫采蜜人,就是专门做清理粪便“生意”的。这里特别说明,这就是生意,因为夜香工将粪便收集走之后会送到特定的地方进行加工,然后卖给有粪肥需要的农民,赚取一定的费用。
丁奇的城市中自然也需要这样的人,只不过是由奴们来完成,也不叫夜香工,而叫排污工人。这些排污工人负责整个城市的排污工作,不仅包括人类粪便,还包括污水、动物粪便、屠宰动物的处理等,有时候还要负责下水道堵塞清理工作。
而现在丁奇正在看的就是他安排岩他们加工的一批石板,这批石板正在锡矿和石灰石矿场中间的一处山体那里进行加工,现在丁奇看到的正是从山上运下来的十几块样版。
这十几块石料都是按照丁奇制作的量尺,统一加工而成。长八十公分,宽四十公分,厚十公分,上面布满坑坑洼洼的细小凿痕,很粗糙,但都很方正,有棱有角,都是按照标准制作。
丁奇试了一下石板力度,两手轻松举起这块近二百斤重的石头,然后扔在面前的土地上。
嘭!
石板砸下去,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本身却没有任何变化。又将石板架在两块石头中间,让奔和岩两人踩上去,也没有看到石板发生要断裂的情况。
“嗯,很不错,挺结实,这段时间辛苦你们了。现在这种石板加工了有多少?”
丁奇拍拍这石头,感受到石板反馈给他的力度,抬头向岩问道。
“头领,现在已经加工出来近三百块这种石板,按照目前的进度,一人一天加工一块石板来算,四十个石匠,要将两千五百块石板加工出来,还得需要,嗯…让我算算。”
岩加入部落这么长时间,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数学*运算,加减乘除也都会计算。现在整个部落都普及了小学二年级水平教育,就连羌、僰人两个部落都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会了这些知识,百以内的加减法张口就来,口算速度也比较快。
“嗯,算出来了,还需要55天。”
丁奇点点头,眉头微蹙,似乎感觉55天有些太长了。
“唔,55天啊,这个时间有点长了,怕是赶不上整个工程进度。这样吧,现在人员都转移到城内的居住房屋建设上来,可以再抽调一些人去你那里帮忙。我再给你增加两倍的人手,但是你们采集、加工石头的效率也要提升上来。
每个人每天加工石板的速度提升到一块半,这样半个月时间就能将石板全部铺到下水道那里,奔,调配人手这件事就由你来负责协调,明天上午安排到位,包括他们使用的工具。”
奔点头赶紧应下,心里面已经开始琢磨从哪里协调人手过去。
两条主干道的下水道要提前挖好建成,这样整个城市的运作就能更加和谐干净,卫生程度也能有很大的提高。
除了下水道和排污工人,整个城市还建了二十座公共厕所,有大有小,主要集中在居住区、工匠
区和兵营,在主干道两侧也有一些供行人和外部落人员使用的厕所。每个厕所都有一个排污工人专门负责打扫,保证厕所清洁卫生。
石板的事情安排完毕,丁奇就拉上奔和岩回到自己的小木屋那里,准备吃饭。丁奇一直忙碌,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每次只要梅只要没有看到丁奇去吃饭,都会安排人单独给丁奇送过去。不算吃小灶,因为送过来的肉和肉汤都是食堂那里做好的,和大家吃的一样。
今天是奔提前给食堂那里讲好,他们才将三人份的食物送到小木屋那里。因为呆会吃过饭之后,还要召开一个协调会,主要是灰窑、洞窑烧制砖块、石灰、木炭和城内建设进度相匹配的问题。
这些工作一环套一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城市内部建设的进度。
不过丁奇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四面城墙都在大家的努力下建成了,反倒进行内部建设时却出问题,这都说不过去。所以,丁奇根本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无非就是资源调配的平衡问题。
只是现在涉及的几个方面主事人还没有上升到统筹规划那一层面,只会将自己手头的工作或者安排下来的活做好,不会去思考做到多少会更合适。也就是说那个度,还把握不住。
丁奇很庆幸,庆幸自己能够有这么多的族人可以统一调配。大家心思很单纯,目标也一致,只要是头领的一句话,都会卯着劲把目标达成。
为把某一项事做成,丁奇可以将大家统一为一个整体,用集体的力量将这件事做成。但也不能不进行统筹规划,要不然可能就会浪费人力浪费物料浪费时间,反倒可能阻碍目标的达成。
在吃过饭,将协调会的问题解决过之后,丁奇又和雄鹿、奔两人召开一次睡前沟通会,主要是为了帮助雄鹿和奔解决日间出现的一些问题或困难。这也算是两人的一个便利吧,谁让他们俩和头领在一个木屋里住呢!
当然这些问题也都是他们俩随时问,丁奇随时回答那种,有时候也都是闲聊的时候就解决了。
这不,今天晚上的睡前沟通会,也是雄鹿从外面回来之后提起的。三人边洗脚边聊,也很随意。
“嘶!哈~,真舒服啊!对了,头领,你说怪不怪,最近食堂那里老是丢东西,主要丢的是肉类,尤其是那种在锅里炖的当做第二天早餐的肉丢的最多。我们怀疑是哪个部落成员晚上饿了,所以偷偷过去拿了一些吃了。”
雄鹿两只脚在陶盆里轻轻点两下,然后把脚整个放进去,感受那种热水刺激脚底带来的舒适感。边用脚搓来搓去,边将这两天发生的一件怪事说给丁奇听。
“我去调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之处。也安排人晚上在那里值守,却一直没有发现人过去,可食物还是照样丢了。其他部落那里反馈没有人晚上出去,再说大家晚上没有光或者篝火根本就看不到东西,更不用说食堂那里了。火都埋在灰底下,更没有什么光,也是黑咕隆咚的看不到东西。现在大家都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动物过去偷偷将食物吃了。真是怪了!”
雄鹿负责的是部落的整个防卫工作,像之前调查百濮部落盲井的事就是他在主抓,而这丢失东西的事儿自然也是由他来负责。
丁奇看了一眼睡在自己旁边兽皮垫子上的小可爱,伸出手在它身上狠狠地撸了一把。这让小可爱很是不满,直接
翻过身露出肚皮,让丁奇给它挠痒痒。
快速挠了两下,应付一下差事,丁奇又扭过头看了看鹰架上睡觉的小金,这才对雄鹿说道:
“会不会是熊大和熊二两个家伙晚上没事跑去偷食吃了,我记得这两货可是经常晚上出去的啊!还有,有没有把小可爱给派过去值守两天看看,它机灵着呢!”
正在那里拿手在盆里扣脚的奔听到丁奇这样一说,噗嗤一声笑了:
“嘿嘿,雄鹿长老倒是请小可爱了,可是这货就是因为太机灵了,认人!以前还好点,弄点吃的逗逗它也就帮你了。可最近这一招不行了,除了你说的话,其他人一概不听,会不会,是它发*春了啊?”
奔讲到最后,却是将声音放低,生怕小可爱听到似的,将自己的疑惑问出来。
丁奇直接就摇头否定了。
虽说现在小可爱长得很大,甚至比丁奇以前在网上看到的加拿大猞猁还大,体长接近一米八,体重有六十公斤左右,跟头豹子似的。
可丁奇知道,雄性猞猁的发情期是在它成年之后才开始达到性成熟,时间大概在它两岁半到三岁之间。雌性会早一些,一岁八个月到两岁之间。而小可爱明显是一头雄性猞猁,等它发情还早着呢!
雄鹿长老接着刚才丁奇的问题说道:
“熊大熊二两人虽说晚上出去,但它俩都是去吃梅给它俩放在院子里的鱼和一些块茎,院子出不去。而咱们的食堂在院外靠近那片竹林,所以大家才觉得可能是被动物给偷吃了。”
丁奇直接白了雄鹿长老一眼:
“你们有谁见过会从热锅里捞食儿吃的动物?我长这么大,啥没见过?不怕烫的动物,还真没有!”
丁奇说啥没见过,是以他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自己获得的知识量为基础的,这句话在原始时代,还真只有他敢说!
“嗯,这样吧,我来解决这件事。丢东西的事儿发生几天了?”
丁奇想了想,这事儿估计还真只有自己和小可爱能解决。为什么?
主要还是原始人都是夜盲症患者,晚上没有光根本看不到东西,比个盲人都不如。虽说丁奇一直在致力于改善这种状况,可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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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盲症主要是因为人体缺乏维生素A的结果导致的,可以通过补充水果如苹果、菠菜、动物肝脏还有鱼类来进行治疗。
上面所说几种食物,苹果还在新疆那边生长呢,菠菜是伊朗那边的产物。丁奇只能从动物肝脏和鱼方面下功夫,现在鱼已经成为日常食用的主食,只不过效果不大,还需坚持,相信会有效果。
而动物内脏却让丁奇有些纳闷,原始人竟然不吃动物内脏!究其原因,说是内脏太脏,而且不好处理,最多就是将心脏吃了,像肝脏、肺、肚、肠之类根本不吃,直接扔了!丁奇当时听了,直骂娘,心说活该你们晚上看不到。
动物肝脏可是人类获得维生素A的一个重要来源。
所以自打那以后,部落里动物内脏都要处理干净吃掉。至于如何处理,有来自农村和军队的丁奇指导,那就不是个事儿!
“这几天,每天晚上都会丢食物,估计今天晚上那个家伙还会过来。”
雄鹿长老说了一下情况,称呼对方为“家伙”,也是自己摸不准对方的物种,只能用这两个字形容。
第221章 抓贼
“哦对了,白天瞭望塔上的哨兵有没有发现异常,比如说有人潜伏在周围之类?”
丁奇刚问完,直接住嘴,轻轻用巴掌扇了一下自己嘴巴。这个问题那叫白问,如果有人潜伏进来,早就给自己汇报了。
擦干脚的奔在那里偷笑,被丁奇一脚踢在屁股上。
“赶紧倒洗脚水去!”
奔立马就蔫了,不仅丁奇的洗脚水,连雄鹿长老的洗脚水他都要倒了,谁让雄鹿长老是部落的原头领呢?谁让人家是长辈呢?
三人收拾好自己,各自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觉。丁奇则将自己的手电筒从3D包中拿出,将电池装上去,在被窝里试了一下又快速关上,放进兽皮衣服外口袋中。
没问题!
然后,丁奇从一边的架子上拿过来那一张熊皮扛在自己肩上,将小可爱撸醒,抬脚就走出木屋,来到院子外食堂边上。
路过其他几个部落,包括青鸟、红牛、丘、古隆几个部落的居住木屋和窝棚,里面呼噜声震天,就连脚臭味都是一股股随着屋内的热气向外冒。
丁奇没有拿出手电照亮,眼中一直盯着食堂那里的灶台,里面还有一些火光透出来,上面炖着七八锅肉食,这是准备第二天早上给大家炖肉汤用的。
寻了个避风、视线能看到那排陶锅的角落,丁奇舒服地躺了下来,旁边是小可爱那温暖柔软的皮毛,身下是那张熊皮,身上穿的一件兽皮大衣,别提多暖和了。
既然对方天天晚上过来偷吃东西,想必今天晚上还会过来吧。能从热锅里将肉捞出来吃掉,不会是动物,只能是人!
唉,真怀念小黑和小白在的日子啊,也不知道两头狼王现在过得怎么样,还真想它们俩呢!那叫怎么形容呢,哦,对了,老母鸡情怀!
自己就是一个护崽儿的老母鸡啊!
嗯?老母鸡?鸡汤真香啊,院子里那么多野鸡,真想炖一只,可惜要下蛋用。还有鹌鹑,可能是适应了目前的人工喂养方式,现在每天都产不少鹌鹑蛋,能有七八十个。每隔四五天都会煮一次,每人分一个尝尝。等攒得多了,可考虑做一些松花鹌鹑蛋,那味道肯定美味啊!
对了,快到鹌鹑繁殖期了,这次可是要考虑多繁殖些,还要从野外再多抓些,扩大种群规模,不管肉用还是蛋用,都能增加部落的幸福指数。
还有马群,再有一段时间就会进入发情期,还得土这个马倌多努力啊,到时候所有母马都怀孕,到明年部落马群就是一大提高。另外,等今年不忙的时候,再通过野马谷出去找找马群,说不定还能捕到不少马呢!到时候就可以把自己的战士们全部武装成轻骑兵,那感觉,肯定会很棒……
丁奇有一搭没一搭在那里想着,迷迷糊糊间就睡着了,直到一声轻微的脚步声将小可爱惊醒。
黑暗中,两道身影正鬼鬼祟祟地从竹林方向摸索过来。
此时,天空中云雾散开,无数星辰洒下璀璨星光,将大地照得有些光亮。这两个身影来到食堂外,轻巧地翻过栏杆,又轻轻落在那一排锅灶后面,没有发出丁点的声音。
两人左右看了看,仍有些谨慎,却丝毫没有留意到角落处有一头猞猁,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俩。小可爱正伏在地上,后腿轻轻压了一下丁奇的小腿,后者突然睁开了眼睛。
两个人看身形不算特别高大,有些瘦瘦的样子。没有发现异常的两人一人从背后拿出一个兽皮袋子,另一人从旁边的木头柱子上轻车熟路地摘下一个木勺,伸进陶锅中,轻轻舀起一勺肉,连汤一起倒进旁边伙伴撑开的兽皮袋中。继续伸进陶锅中,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将大半锅兽肉盛走。
眼看查不多了,拿木勺的人又从边两个陶锅中分别舀出来一些肉块放进第一口陶锅中,稍稍做了一下遮掩。
将木勺挂回原位,背上兽皮袋,两人转身就准备翻过栏杆,回去享受这一顿丰盛的早餐。
突然,一个兽头出现在两人面前,两人大惊,吓得赶紧后退。可还没等两人退出去两步,就发觉自己的脖子被人给掐住了。这更是把两人骇得一股凉气从尾椎骨那里升起,直冲大脑而去。
三更半夜的,这里怎么会有人?
可就在丁奇以为抓住这两个贼的时候,前面两个人瞬间将左右胳膊屈起,胳膊肘向后捣去,直奔胸和腹部而去。这要是被捣实,丁奇可以被废掉。
恍惚间,就发现两人的胳膊被丁奇伸出的手所挡,不得寸进。可此时,两人脖子没有那种被抓住的感觉,甩开胳膊就向两边跑去,躲开前后夹击。
后面的丁奇内心有些吃惊,竟然躲过了自己的擒拿,这让自己如何自处?如果被别人知道了,还不得笑话自己?
瞬间向前跨跃一步,伸出的两只手再次抓住两人脖颈,向后一带,就想将两人带倒。只这一下,就将两人吓得惊骇出声。
大吼一声,同时向前扑过去,脚在丁奇竖起的胳膊上狠狠一蹬,借助这一蹬之力,扑倒在地。就势一个翻滚,再次来到栏杆处,双手攀到栏杆上,再一使力,两人就可以翻出去,逃之夭夭。
两人动作出奇一致,就像是自己身体的另一半一样。他们俩现在的站位已经远离处在中间的兽首和后面站立的那人,只要翻过去,就可以达成目标,这是他们俩的一个自信。
可说时迟那时快,丁奇一个右前扑,瞬间压在右边那人身上,如八爪鱼般紧紧缠住对方,让对方动弹不得。随即丁奇从身后拿出一圈绳索,快速将对方双手在背后拴紧。
等他站起身来,想再去寻找另一人时,却没有发现对方的身影。只不过一记记拖长尾音的“唔、唔”声,提醒丁奇那里有动静。
丁奇拿出手电,拧开照射向栏杆外面,只见一个一脸惊恐的人瞪大了双眼,被小可爱压在身下,眼
睛直愣愣地看着丁奇手电筒的方向,无法言语,好像被吓傻一般。小可爱左爪踏在对方胸口,张开布满锋利牙齿的大嘴,放在对方脖子那里,发出刚才那种“唔唔”声,企图威吓住对方。
显然,它的威吓起作用了!
先前被丁奇拴住的人也扭头看向光源所在,顿时大吃一惊,啊啊的叫着,顾不得会不会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力。
丁奇倒是觉得对方有些呱噪,看到第二个人没有反抗之力,扭头就来到第一个人那里,反手一记手刀砍在对方脖颈上,令其昏过去。至于被小可爱按在地上那人,已经被突然而现的亮光惊得昏迷过去。
五六分钟后,从院子里冲出来一队战士,他们是听到那声喊叫声后,在奔的带领下冲过来帮忙的。奔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他一直在小木屋里等待消息。
半个小时后,丁奇自己那间小木屋外面,两名潜伏者正五花大绑地被反捆于两根柱子上,等候丁奇的发落。
可是丁奇倒不急于审问他们俩,而是回到自己的床上,准备再睡个回笼觉。至于两名小偷,则由两名战士看管,其他人也都回到自己屋,继续睡觉。
第二天一早,在牛角号声响过之后,一阵紧似一阵的锣声中,整个丁部落都活了过来。排队洗漱、刷牙、上厕所的声音远远传来,猪叫声、鸡叫声、马嘶声全都混合在一起,看着好不热闹,让睁开眼睛的丁奇有一种不真实感。仿佛身处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集市,愰如昨天。
锣声响了第二遍,已经有人陆续前住食堂吃饭。
这锣是丁奇拿出一块铜板命人一点点砸出来的,当当当地听起来很有那么一点振奋人心的感觉。这也算是一件熟悉的物品吧,上面还穿了两个眼儿,系了一条绳,绳子穿过一根竹管,提在手里很方便。
用锣锤儿敲在锣上,声音清脆悠扬,能传出很远的距离。用手一按,声音立马停止,很是有趣。但它有别于瞭望塔上的铜板警示声音,也有别于早上喊大家起床的牛角号声,算是第三种生活用的工具吧。
笔趣阁
只不过,丁奇现在都是在摸索阶段,等城建成之后,他还要铸造一个青铜钟,然后就要好好设定一下各种工具发出的声音的含义,做出更明确的界定,方便大家使用。
起床的丁奇,出门看到那两个被捆在木柱子上的两个贼,身上兽皮衣服褴褛,头发凌乱。脖子上挂着一串兽牙项链,皮肤黝黑,身体虽瘦,却肌肉结实。来回扭动的身体,显示其精力旺盛力量大。
从整体装扮上,看不出来自于哪个部落。只不过看两个人还有些不服的样子,丁奇就决定再晾晾他们。
吩咐旁边站着的两名战士换班,只是好生看管之后,就不再做其他事,哪怕是水和食物都不提供给他俩,就看他俩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看两人昨天晚上的表现,还有点水平的,丁奇有了留才之心。
第222章 老农
早饭后,丁奇扛着一把锄头来到韭菜地里,准备给韭菜松松土。
大家没看错,丁奇手里拿的就是一把锄头。
这把锄头和老家农村使用的锄头类似,即板锄,锄刃扁长形,上下高度比左右的宽度略长,上面有铁柄,连接着一根长柄木头。
锄头是闲着没事,丁奇自己做出来的。
用薄木板削出来一个板锄被摊平的样式,也就是说锄头上那个圆筒状的柄被摊开,和锄刃的连接部分削成那种一个硬币大小的粗柄状,放在土模里压制成型后,将融化后的青铜汁浇进去,形成那样一个平摊在那里的锄头。
然后,丁奇将平摊在那里的柄用多功能军刀上的钳子弯成圆筒状,再将圆筒对着锄刃弯过去,大概六十度角。然后把一根早就削好的长木柄插进去,最后用多功能军刀上的锉子将锄刃锉薄、锉光亮之后,这把锄头就算做好了。
锄头不算大,锄刃宽十二公分,高十五公分,算是比较小巧。丁奇试过,用起来比较顺手。
这把锄头只是一个试验品,还没有到大批量使用推广的阶段,而且丁奇也是想通过自己使用锄头的方式,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慢慢对锄头产生兴趣,以后推广起来也更容易。
在
韭菜地周围用细木棍扎了一圈篱笆,防止有熊大熊二或者小可爱它们跑进来糟蹋。拉开篱笆门,走进去随手又将门关上,丁奇像个老农一样,蹲在那里乐呵呵地观察韭菜长出来的两寸长叶片。
真喜人啊!
再有一个月估计就能吃上韭菜了,按现有的原料,可以做一个单炒韭菜、韭菜炒野鸡蛋、韭菜炒兽肉沫。来个烤韭菜也可以,对了,去河里放个虾篓,抓些河虾回来,来碗河虾炒韭菜那也是非常棒的。
至于韭菜饺子、韭菜盒子之类,暂时只能想想,还没有面食,不过回头试试葛根粉能不能配合韭菜做个韭菜盒子。
憧憬了一番,丁奇拿起锄头开始给韭菜松土。锄头放在两拢韭菜中间的空地上,轻轻向后一拉,干硬的土壳很快就破碎开,露出下面的泥土,又形成一些小空间,让韭菜能够吸收到空气。
边锄地边看看地里面有没有虫子,将杂草锄掉。三分地,没多久就打理好。
接着又来到鱼皮大棚里看了看大白菜、山药、花椒和葛根的生长情况。
大白菜已经抽薹,长有一尺半高,还没有长花苞,但也就是五六天的样子。等到它们开花结籽,应该会有不少收获吧。很期待!
山药已经破土发芽,大概十公分左右高,嫩绿嫩绿的,带有点点紫色。看其长势,再有三天就可以给它们搭个架子,让山药攀爬而上生长。
花椒刚刚发芽,露出点头,暂时看不到它是什么样子。之后的一周左右时间,将会是花椒大量露头长高的机会,等长到两尺左右高度,就可以移栽到外面进行种植。
至于葛根,生长速度很快,藤蔓都长出一大片了,丁奇准备抽
时间将他们移出去。
想到葛根,不知道现在矿场那里怎么样了,按照青奴的说法,他们那周围可是生长有不少葛根呢。
查看完这些作物,丁奇一人独自来到城中,先去查看了两条主干道上的排水沟铺设红砖情况。
现在城内建设房屋已经不像刚开始建城墙时,需要大量的红砖,目前的产量已经可以满足现在建设需要还有剩余,所以他们那里的一些人力就被调整到其他急需人手的地方。
昨天晚上的协调会上,也是说的这方面的问题。所以将马鹿洞窑那里多余的人手调至开采石头那里,甚至多调了二十人过去,加快开采、加工石头的进度。
大道两侧,除了开挖排水沟之外,其他房屋的建造计划暂末进行,只是预留了位置,两边各用竹篱笆隔离开来。
城内房屋主要是大殿两侧的居住区正在建房,房屋按照之前的规划进行,每间屋子都建有火炕和烧火做饭用的炉灶。标准一样,不带院子,每排房之间的距离超过五米,算是给大家预留出充足的活动空间。
这种房子其实就像七八十年代工厂给自己单位员工分配的那种宿舍一样,只是具有居住功能,庭院规则暂时没有。现在的社会模式还是集体所有制,即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它是生产力水平极低的一种公有制。
在这种生产关系下,部落成员按年龄、性别分工,共同采猎,所有成员平均分享劳动成果。但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生产力得到发展,使得个体劳动成为可能,那么原始公有制将让位于私有制。
但随着部落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必然会走上私有制的道路。但这种私有制是在保证所有的生产资料归部落所有的情况下实行的,部落发展必须鼓励个体劳动和个体差异化。现在部落还没有发展到那种程度,因此部落成员的吃穿住行全部由部落提供,只要能保障基本的生活就行。
但在此之前,丁部落必然要经历一个掠夺奴隶、大量使用奴隶进行发展的时期。就像某世界警察自己的发展历程上,黑奴交易可谓持续了非常长的时间。
排水道并不算宽,石板也才四十公分宽,压在两排砖上,保持中间沟的宽度有三十公分即可。
排水沟有一定的倾斜度,方便污水雨水快速排出去。那倾斜度如何把握?
没办法把握,丁奇人称荒神,可他不是真神。完全靠的人眼来瞄,甚至不惜两条水沟的深度误差超过十公分。现在可是没有透明橡胶管给大家使用来找水平,完全只能依靠人眼来把握整个地面的平整度,再在这基础之上进行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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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丁奇看到的情况,目前排水沟铺设红砖的进度已经过半,总计四条排水沟同时进行,进度不算很慢。
然后丁奇来到大广场那里,此时的广场地基已经进行过夯实处理,地面平整也很瓷实,只等那些石料加工好就可以进行铺设。
广场建好,将会成为整个部落集体活动、迎接其他部落的主
场所。而且广场正中还要树立一座雕像,这座雕像的形象就是龙头。等大殿里龙的形象彻底定稿,就可以正式雕刻这座石雕。
顺着东西向大街,站在广场中央,可以看到两座大门一个是圆形拱门,一个还没有建拱门。
按照之前的计划,准备建两个圆形拱门一个平顶门,可是在综合了木匠组的能力和精力之后,还是决定使用圆形拱门。这种拱门也是大多数古代建筑所采用的建造方式,结实耐用,上面还可以建城门楼。
这两座城门,一个正在拆除拱胎,一个正在将拆下来的拱胎重新立起来,准备建第三个拱门。
正大门处,那里正在装木门。木门材料使用落叶松,木板厚度达十五公分,很结实,用打造出来的青铜钉和青铜桩进行固定加固。
现在已经树立起一扇,另一扇正在紧锣密鼓中进行。
微笑地看着这一切,丁奇心中非常满足,能有这样一支团结一致、目标统一的团队,他觉得再难的事都能干成。
转身,来到大殿里。
大殿里面,此刻非常光亮,在白灰墙的反射作用下,将大殿正中一幅半个图画显现出来。
这只有一半的图画是一个龙头的下半部分,丁奇正在向上画。旁边是一个简易的人字梯,丁奇跨坐上去,拿出一支炭笔,开始今天的画画工作。
可以看到,整个墙面上都有一些虚线,通过这些虚线能够看出一头龙的形象从墙面上跃然而出。这是丁奇思考回忆了两周时间后的作品,正在通过丁奇来回的修改慢慢成型。
这头龙图腾,可是整个部落的精神象征,必须仔细打理好。
大殿门口两侧正有两个木匠在按照木板上的草图雕刻龙的形象,这算是图腾柱,也是用来展示的。
一天忙碌下来,工程向前进展不少。
丁奇中午吃饭时,回到自己的小木屋,看到两名贼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的样子,实在是有些不忍心。可昨天晚上两人倔强的表现,实在是让丁奇有些恼火。自始自终,就是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份和来历说出来,嘴硬得很。
不过,丁奇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屈服。
中午,端着肉汤在他们面前吃饭,还故意弄出声响,吸引两人的注意力,始终将肉和水放在他们视线之中。两人却耷拉着眼皮,不看!
那怎么能行呢?
丁奇让食堂那边拿过来一个陶锅,在小木屋前面架火,将锅烧开,咕嘟嘟直冒泡。锅里的肉香味瞬间弥散开来,冲进两个贼的鼻子里,可两人还是没有反应。大有一副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样子,还是很硬!
丁奇非常喜欢,心说,就怕你们俩不硬。
到了晚上,又渴又饿的两人仍是不愿屈服,对来到跟前的丁奇嗤之以鼻,还大吼大叫。
可是当丁奇将熊大熊二叫过来时,两人紧绷的神经彻底崩塌,大喊求饶的话,担心丁奇将他俩喂给那两头熊。
第223章 此有熊非彼有熊
“有熊头领,不要杀我们!您不能因为我们偷了你们的食物而将我们俩喂给熊,我们可以为奴,但请不要杀了我们喂熊啊!”
左边那个被绑在柱子上的精瘦汉子开口求饶,此人左边脸上有一道蜈蚣似的伤疤,给人感觉稍显狰狞。头发乱得跟个鸡窝般,还有一些竹叶和杂草杂揉其中。
下巴上胡子拉碴,肩上搭着一条破烂的兽皮,下身裹着一条兽皮裙,都快成兽皮*条了。浑身上下脏兮兮,就连早上倒在地上蹭的草木灰还在脸上。
另一汉子个子高些,看着要比第一个人壮实些,给人的感觉也比较顺眼,头发一样乱,光着膀子,同样破烂的兽皮裙,让丁奇直腹诽难道其他部落都这么穷吗?兽皮都没有新的补充?
只是看到这人胸口一道长约二十公分的大疤,忍不住让丁奇嘴角直抽抽。
这么大伤口竟然能活下来,只能说是这人的幸运,估计是被什么动物给伤的吧。
不过,刚才张口求饶那人说了句什么?
有熊头领?
有两头熊就成有熊部落了?
不对,有熊部落?难道来到炎黄二帝时期了吗?可别吓我啊!
丁奇浑身一激灵,这个有熊头领的称谓可是把他吓住了,那可是所有炎黄子孙的老祖宗啊!
求饶那人还在那里不停说着,如果不是被绑着,估计都跪下去了。
丁奇赶紧叫停,迟疑着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求饶之人一听丁奇问话,赶紧回答到:
“有熊头领,我叫怒水,来自河部落,旁边的是我的族人,他叫千水。”
这个名叫怒水的人一脸希冀地看着丁奇,连带着将自己的同伴名字都坦白了。看来是希望给丁奇留下个好印象,不想自己被熊给吃掉。
“你刚才说什么?有熊头领?你会不会是搞错了?”
丁奇左右两手放在熊大熊二的脑袋上,看着怒水问道。
熊大此时却很恰当地张开嘴巴,露出血红的舌头和锋利的牙齿,那齿缝间滴落的口水让怒水和千水两人向后猛地一缩,似乎很怕熊,希望能离远一些。
咕嘟!
“头…头…头领!”
怒水很紧张,咽下一口唾沫后,说话都结结巴巴地。
“头…领,您…您不是有熊部落的头领吗?您能驱使这两头棕熊,那就是有熊部落啊!”
丁奇一听,顿时明白过来,感情对方是搞错了,自己喂养熊,对方就把自己当成有熊部落。
误会了!
丁奇也是浑身一松,不再像刚才那样紧张,哈哈大笑道:
“你搞错了,这里不是有熊部落,我也不是有熊部落头领。这里是丁部落,而我是丁部落头领:丁奇!”
可这句话听在怒水两人耳中却有些不可置信,张大了嘴巴,相互看看,仿佛还是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一般。
随即两人就嘿嘿地傻笑起来:
“嘿嘿,不是有熊部落就好,不怕被吃掉了!”
“是啊!是啊!想想那锋利的牙齿就害怕,这下终
于不用担心了!”
怒水两嘴咧开,那道蜈蚣伤疤看着就更狰狞了。不过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响起:
“有熊部落的熊不吃你们,可不代表其他熊不吃你们啊!”
怒水和千水正在笑的脸庞猛地停住,像两只被抓着脖子的公鸡,突然失声,一口气憋在那里,上上不来,下下不去,脸色通红,估计再有一会得窒息而死。
丁奇赶紧冲过去,一人一巴掌,将两人从那种窒息的状态中拉回来。
哈~哈~
两人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总算回复过来。
“丁头领,您别吓我们啊!我们是真怕被熊吃啊!您不知道被熊吃的人有多惨,被它的舌头舔一下,半张脸都没有了;一爪子下去,肚破肠流,必死无疑。更不用说被熊吃掉时,那嘎吱嘎吱的挫骨声,啊!不敢想啊!”
“是啊,丁头领,您饶了我们吧!”
丁奇眼珠子一转,他们怕熊,似乎可以利用啊。
“想让我饶了你们啊?可以,也不是不行,就看你们两个能不能效忠于我,认我为主了!”
丁奇说完,看着他们俩不说话,等待着两人做出决定。
两人有些犹豫,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之后,两人对视一眼,千水好像要摇头,却被怒水一眼给瞪回去,千水只好叹息一声,不再吭声。
“丁头领,只要您不将我们俩喂熊,我们就认你为主,永世跟随!”
怒水似乎做出决定,当即向丁奇表忠心。
丁奇一看目标达成,立马点头道:
“没问题!我保证不将你们俩喂熊,除非你俩背叛于我。”
然后让两名看守去给两人拿些吃的过来,而自己则亲自上前给两人松绑。
怒水两人很高兴,眼见松了绑,心情也很高兴,站在那里傻笑个不停,边笑边活动着手腕脚腕。
丁奇也很高兴,收了两个实力不弱于仓和奔的人,自己部落的实力也算是有了提高。丁奇上前,帮他们俩整理整理兽皮衣服,扭头就想对一边经过的人说让其去取两件兽皮衣服来。
可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被放开后一直活动手脚的怒水和千水两人,趁丁奇扭脸的一瞬间,快速欺近,一个挥拳便打向丁奇头部,一个矮身搂抱向丁奇腰部。
丁奇一个不察,似乎就要被他们得逞。
却见丁奇猛地后撤一步,止住身形的同时避过两人的袭击。随即右脚跟上,突然踢向千水抱腰的手腕,巨大的力量将其一脚踢回去,却又恰到好处没有把他的手腕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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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着一个后旋腿,一脚抽在来不及反应的怒水脸上,将其抽翻在地,力量却比刚才踢千水要大那么一点点。
一共两招,轻松化解两人的进攻。旁边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呢。
丁奇一落地,朝冲过来的部落成员摆手示意不用过来。
倒地的怒水两人却是一骨碌立即起身,面向丁奇,按照部落人的礼仪跪倒在地。却是千水首先说道:
“丁头领厉害,这才是我们值得追随的头领!”
随即两人叩首,异口
同声大喊道:
“主人在上,千水/怒水誓死追随左右!”
丁奇却是一点儿也不吃惊,似乎早料到两人有此做法一般。
实则是因为丁奇在两人扑过来时,身上没有感觉到敌意或者说是杀意。而且,两人在笑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点点战意,并且是千水指挥怒水先发动攻击。
这也是为什么最终表态时,是千水出声。
至此丁奇知道,两人是发自内心要追随自己。不过,还是得敲打敲打两人,只能有一不能有二,当即说道:
“行了,收起你们俩刚才的假惺惺。之前你俩冒犯我的行为,此次我不予追究。但不能有下次,再有下次,定杀你们喂熊!”
千水两人瞬间觉得被一头猛兽盯住一样,一股凉气直窜向头顶,让两人如捣蒜般直点头,生怕慢了就会被丁奇给喂熊了。
虽说是两头小熊,可那也是熊啊!
好在这时,那两名看守端了食物过来,给两人解了围,丁奇就安排千水两人在木屋前坐定,边吃边聊。
“说说吧,你们俩怎么回事,怎么跑到丁部落来偷东西吃了。”
丁奇给两人一人一个鹿前腿,听两人描述他们的过往。
“主人,刚才说过,我们俩来自北方的河部落。”
怒水看着话多,大多数时间也都是他在讲,却不想第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丁奇打断。
“不用叫我主人,和大家一样,叫我头领即可。”
两人无奈,只得按照吩咐照做。
其实丁奇内心暂时还没有接受他俩,半路杀出两个偷偷摸摸的人,根底还没有摸清。他可不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王霸之气能让两人臣服,不管其他人身上有没有,反正自己身上没有,纯粹胡说。
“头领,我们来自河部落。在遥远的北方,有一条大河,大河很宽,常年流水不断。我们濒河而居,世代生活在那里。而在河对岸东北方向,则居住着有熊部落。”
怒水将一口肉咽下,喝了口肉汤,继续说道:
“本来两个部落有大河相隔,双方也就没有冲突。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在下雪时不会结冰的大河,却开始结冰了。有熊部落就是通过结冰的大河,从河对岸跑过来,杀我们的人,抢我们的东西吃。”
“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竟然养了一头熊,每次打仗,对方都会派熊出战,杀得我们落花流水。还好,他们只是抢一些食物就回去。并且他们抢的都是河部落的外围成员,对部落影响不大。冰化了之后,双方就又回复到之前对峙的样子。”
却是千水将话头接了过去,可从其话中还是能隐隐听到一种发自心底的寒意或是畏惧。
“所以,在看到您喂养了两头熊之后,我们才认为您是有熊部落的头领。而且,那个有熊部落的名字是我们河部落人称呼他们的,具体他们部落名字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怒水将话题又接了回去,继续讲述。
不过这句话,却是将丁奇的担心彻底泯灭,却也有一些淡淡的失落。如果真是有熊部落该有多好,会不会有轩辕黄帝呢?
第224章 两个神经病
“在上一场雪天里,我俩被有熊部落的人驱赶着一头熊一阵猛逃。等逃脱时,却发现迷失方向,找不到回去的路。我们俩认为当时被追向北方,所以就朝着南方而来。谁知却越走越远,最终再次在雪地中迷路。”
“我们知道在雪地里行走,会很危险,却没有想到会危险到那种程度。一路跋涉过来,眼睛都快瞎了,也差点没被冻死,如果不是从一个陡坡上滚下去,被追得无路可逃的我们几乎被野兽给吃掉。”
怒水讲到这里,脸色阵阵发白,心里面也是心有余悸,很庆幸自己和千水能够活下来。
丁奇对大河能够结冰的情况,猜测不错的话,应该是灭世大火后天气突然变冷,地球上再次出现小冰河时期,所以导致大河结冰。而原始人平均年龄较低,一条河三五十年不结冰也很正常。所以怒水说没有见过大河结冰,也能说得过去。
生活在对面的人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得已在大雪天踏冰而来,却没想到受到了河部落的阻击。
丁奇现在怀疑那条大河会不会是黄河。
后世的黄河泥沙滚滚,可不代表原始时期还是黄沙满道。并且后世的黄河可也是出现过不少冬天结冰的情况,到春天时怕发生凌汛,甚至利用飞机投炸弹来炸开厚厚的冰层。
怒水心情有些激动,千水接过来话头:
“就这样跋山涉水,一路游荡,也碰到过其他部落。小部落还好,有时候也能换些力石。实在换不到,就去偷食物吃。没有食物吃的时候,就自己抓些小动物或挖掘植物根茎充饥。
但是那些稍大些的部落,我们根本不敢接触。看到单独的我们,他们会直接过来抓我们当奴。还好跑得快,次次都能逃脱。然后我们就晚上回去报复他们,偷他们吃的,甚至还杀了两个人。
就这样,一路饥一顿饱一顿,直到碰到咱们丁部落。”
千水倒是有点自来熟,这才归顺一会儿,就开始以丁部落人自居,看来也是一个比较精明的主儿。
当然,如果不精明,他们俩也早就葬身兽腹了。
“我们俩躲在灌木丛中观察咱们部落两天,发现大家白天都是在那种红色奇怪的东西里进进出出,晚上都回来这边居住吃饭。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奴役别人或者说是食人部落。
所以,我们俩决定先偷些吃的,再多观察两天,看看能不能加入咱们部落。您知道,没有部落归属的人,很难活下来的。哪怕一时活下来,可迟早也要陨落在外。”
丁奇点点头,表示自己理解他的说法,同时用一个陶勺给两人碗中各加一勺热肉汤。现在手头没有多少蒲公英茶了,留下来的都在医巫那里供他们研究和治疗伤患使用,所以现在舍不得给他们喝茶。
丁奇示意两人继续。
怒水趁千水喝肉汤,接着说道:
“没想到,才偷了两天就被大家发现,并被头领利用晚上我们偷东西的机会将我们抓到。”
怒水老脸一红,没好意思继续说下去。
“哈哈!”
丁奇却是哈哈大笑,心说只能怪你们太笨了,再让你们偷下去,岂不是怪丁部落的人无能了。
“对了,你们晚上过来偷东西时,我们这里也派人过去看守了,为何没有发现你们呢?”
尽管猜到两人肯定有一定的本领,才能偷到东西,丁奇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怒水嘿嘿一笑,回答道:
“嘿嘿,头领,您可别传出去啊,免得回答让他们打
我俩。我俩有一个本领,就是只要星光比较亮或者有点月亮光,我们就能比普通人看得更清楚。每次我们都是选择天快亮之前,还有星星和月亮的时候行动。
而这时候的人最容易犯困,所以去看守的人在后半夜就睡着了,他们当然就看不到我们俩如何偷东西的。所以不能说看守笨,只能说看守不称职。”
怒水说完,赶紧把脑袋向后一缩,免得自己哪句话说错,被头领打板子。
“嗯!看来和我猜的一样,你们是利用自己眼睛在黑夜仍能视物的特长来躲避看守,从而获取食物,是吧。行了,从此以后,不会有人和你们俩计较偷东西的事。和我说说,河部落的事吧,还有没有其他部落。”
得到结果,丁奇也就不再这个问题上耗时间,转而想要了解河部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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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河部落啊,是一个很大的部落。嗯?”
怒水正说着,却突然住嘴不说了,似乎有些难受。丁奇看到他这种反应,不知道他怎么了,想着是在回忆吧。可边上的千水却有些焦急,赶紧过来扶着怒水的肩膀,关切地问道:
“怒水,怎么样,还好吗?是不是又想不起来关于河部落的事了?”
丁奇却是有些迷糊了,这两人什么情况?记不住以前部落的事了?
停了一会儿,怒水似乎缓了过来,只不过他的表情有些痛苦,捂着头,好像回忆关于河部落的事对他头部伤害挺大。他好艰难地回答道:
“嗯,还是那样。千水,你说我们是不是触怒了哪个神灵了呢?所以我们就得了这种病呢?”
丁奇越看越糊涂,不知道两人这是什么情况。赶紧伸手拦住他俩,一脸疑惑地问道:
“你们这是什么情况?怎么突然感觉怒水失忆了呢?”
千水听到丁奇询问这个,赶紧向头领解释。
“是这样的,头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我俩试图去讲关于河部落的情况,都会头痛欲裂,关于河部落的信息就会成为一片空白。但是像之前讲的和有熊部落的战斗场景以及后面的逃亡经历,我们都没有忘记。
我们俩现在只是知道我们属于河部落,但一涉及河部落具体信息就不知道了。”
千水讲着关于他俩身上发生的事情时,丁奇一直在观察他脸上的神情。对方表情很自然,说话也很有条理,不像作伪。这可是在阅人无数的丁奇面前,原始人中再有狡猾的干活,在丁奇面前也会无所遁形。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这正说着一个新部落呢,想了解关于这个部落的一切,却没想到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丁奇很是怀疑两人是不是在联手演戏撒谎。
“那为什么你没事呢?我看你没有怒水刚才的表情啊。”
“头领,我可是没有撒谎。这是因为我没有试图去想去说出来关于河部落事情。如果现在我去想,那就会和怒水的情况一样。”
千水赶紧解释,生怕丁奇以为他们撒谎。这才刚股奔一个愿意接纳自己还不把自己当奴看的部落,要是再在信任上出问题,那他们的打算可就是落空了。
怒水此时的情况稍微好些,他揉了揉脑袋,深吸一口气说道:
“是的,头领,刚才我也是一时兴奋,把这个事给忘了。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俩有一次从山坡下摔下来碰着头有关,反正现在就是不能提河部落的情况。我怀疑是我们俩游荡的过程中不小心哪位神灵了,或者是我们脱离了河部落,部落图腾惩罚我们俩造成的。”
怒水也做出解释
,丁奇也仔细观察,看不出来有撒谎的表现,他也找不出对方撒谎的借口。
丁奇只能将两人的情况归咎于刚才怒水说的,可突然一个词就跃出脑海:解离性失忆症。
此症的患者对个人身份暂时性失忆,但对一般资讯的记忆则是完整的。这种病症的起因通常是极大的压力或极深的创伤造成的。患者会无法回忆某个时间段的生活、或人格,且主要是失去“过去的记忆”。特别是创伤性的生活事件,或者创伤性*事件发生以前的记忆。
由此,丁奇判断,两人会否因为有熊部落驱赶熊吃人给两人精神造成巨大伤害,导致两人同时出现了解离性失忆症,遗失了创伤性*事件发生以前关于部落信息的记忆。
这种病症,来源于解离症,而解离症属于一种较为陌生的精神疾病。
丁奇以前在执行任务,保护一名别国政要。任务资料上提及,对方身上有这种病症。而如今千水两人身上出现的类似病症,让他想起这个名词。
而且,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两个人精神受创之后发生的事情都是假的,是另一个“自己”编出来的。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
难道自己抓回来两个精神病?
丁奇一阵恍惚,有这种病症的精神病,除非是回到原发地才有可能治好他们的病。
想通这一切的丁奇眼前猛地一黑,身形有些摇晃,怒水赶紧扶助他,关心地问道:
“头领,您没事吧?”
丁奇稳住身形,扶住额头,有些无奈地说道:
“哦,没事,别管我,我想静静。”
“静静?静静是谁啊?”
怒水一头雾水,想弄清楚静静是谁。
丁奇一拍脑袋,心说自己怎么把他是一个精神患者的事给忘了呢?可不敢让他钻牛角尖,很容易出问题的,说不定会给你弄出一个安静的部落出来。
他赶紧出言解释两句,算是打消了怒水的疑虑。
唉,看来想知道这个河部落,还需再想其他办法了。不过,知道有这个部落总比不知道的强吧。
丁奇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拍了拍两人的肩膀,丁奇像是安慰自己一样安慰两人道:
“不用想太多。说不定以后回到河部落,你们就会想起关于河部落的信息吧。”
当天晚上,丁奇将两人安排到壮那里,从一名普通战士开始训练。丁奇相信凭借他们两人的身手,肯定很快就能在队伍中崭露头角。
晚上睡觉前,丁奇将千水两人的情况给奔和鹿讲了讲,让他们两人心里面也有个数。
只不过奔却有些意外,忍不住追问丁奇:
“他们脑袋有问题,会不会趁人不注意在背后踢别人一脚,或者睡觉时掂把刀站在别人跟前?”
丁奇脸一黑,一脚将奔踹到兽皮垫子上。
“你想多了,我们大家要多多关心他们俩,以后也是一家人了,要给予他俩更多的关怀。另外,你可不要惹他们俩啊,说不定过段时间,你都打不过他们俩。”
“为什么?”
奔不解地问道。
“一是因为他俩本身就很厉害,要不然也不会从北方跑到这里来。二是有些头脑有问题的人,可能突然在身体素质上有一个极大的提高。”
接下来,丁奇就给奔和旁边正在听的雄鹿讲了一个关于精神方面有问题的学生,在发病时,如何一个人将初中学校的大铁门给拆下来的故事。
第225章 急报
当然,讲解的方式是按照原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比如大铁门换成大石头,受刺激说成是被野兽即将吃掉。
奔张着大嘴听完丁奇讲的故事,一脸不可思议。怎么也想不通会有这样的人,在他眼中,这种人就跟神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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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荒神,难道这两人也上天派下来,帮助荒神帮助丁部落的神人吗?
奔不知道,他开始纠结这个问题,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醒来,顶着两个黑眼圈出现的奔哈欠连天,把丁奇吓了一大跳,心说怎么来了一头大熊猫?
而突然出现在门外的千水两人却是把奔吓了一跳,在丁奇给奔和熊鹿长老两人介绍眼前的两人时,奔立马就止住哈欠,双手紧紧握住千水两人的手,一阵嘘寒问暖。
可他这样一弄,倒是搞得千水两人一阵尴尬。这是什么情况?对我们这么好?
殊不知奔是在为千水两人以后可能会超过他而提前拉关系。
丁奇则是一阵鄙视,这个阴险的奔!学会拉帮结派了啊!
铜矿场那里,毛头一个人静静地睡在窝棚里的兽皮垫子上,呼吸沉稳,只是他那紧皱的眉头仍说明睡梦中的他不平静。
任谁经历这样难捱的时光,内心都不会平静,更不用说还仅仅是一个刚成年没多久的原始小伙子?
鼠将毛头身上的兽皮掖了掖,转身走出窝棚。
外面,一干还不知道自己身份已经转为战士的狩猎队员们,正排成一排看着他们的队长,等待鼠下达命令。
另一边,狐和老黑、麻杆儿他们那一群青奴站在一处,也是满脸担忧。
按照头领规定的,丁部落对待奴像自己的部落正式成员一样,只要不反抗不逃跑,没任何区别,连吃的住的都一样。平时干活大家都在一起,苦活脏活抢着干,只是具体到工作职责上,就稍显不一样。狩猎队得训练,得打猎,有时候还要组织所有人去野外采集植物根茎、果实来调剂每天都吃肉带来的烦腻感。
就像草原部落中人,吃多了羊肉、马肉,还是要补充一些韭菜和韭菜花。
一路上,毛头和那匹黄色的母马相依为命,几次死里逃生,从野兽爪牙下逃脱。
终于毛头逃到距离铜矿场大概一公里远的地方,人疲马乏,被一群衔尾追击的豺狗围住。还好鼠带着队员们在周围打猎,听到动静赶紧出手驱散豺群将毛头救下来。尤其是看到毛头骑着一匹马,更是把他当自己人看待。
因为就鼠目前所知,能拥有马匹的只有丁部落,还有和丁部落交好的力部落。特别是这匹马鼠还熟悉,是蓝虎头领骑的那一匹黄色的母马,只有这匹马才能承载蓝虎头领的身体。
虽说他不认识这个骑马的人,但这个人却认识鼠,毕竟鼠可是丁部落狩猎队的一个小队长。
所以毛头在被救下的第一时间就向鼠求援。
“快,给丁部落、力部落报信,蓝虎头领在参加交换会后被乌金、厚土、青木三大部
落所杀,其他人也都被杀死,仅我一人逃出。”
说完,被一个信念所支撑的毛头很快晕倒在鼠怀中。
鼠带着队员很快回到矿场休息区,将毛头安排在窝棚中最温暖的地方睡觉。而大家看到鼠他们带一个陌生人回来,都意识到有事发生了。
“兔子、黄鼠,给你们俩一顿饭的时间,带上五天的食物,各带两匹马,武器准备好,即刻出发,将刚才那人带回来的消息送往部落,告诉头领这边发生的事情。”
鼠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就立即安排两个人返回丁部落,随即又叫上两个人准备出行的物资。
“野、强,你们俩准备好,一人双马,等那个人醒来后和我一起立即前往力部落。”
然后,鼠又转向青奴们:
“大家不用担心,我们只是去传递一个消息。我不在的这些天,由狐来负责大家的日常安排,其他狩猎队员配合。同时,大家要做好防御,如有不敌,立即撤退到原鹿部落所在地保存实力。听明白了吗?”
“明白!”
众人轰然应诺,转头就去忙自己的事。
一顿饭的功夫,兔子和黄鼠两个一人双马,带上必备的东西,冲出休息区围栏,直接朝丁部落所在的方向奔去。
鼠选择的四个人是小队中实力最强四人,平时在一起总是相互配合,独立作战的本事也很强。而选择四人出去,也是鼠有意在培养训练他们。
晚上,毛头醒过来一次,在喝了一碗肉汤之后又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早上被饿醒。
鼠陪着毛头吃了一顿早饭,毛头边吃边讲之前发生的事情。可在讲到蓝虎头领为了保护他,将自己置身在敌人的斧头前面时,毛头嚎啕大哭,饭再也吃不下一口。
鼠只得好好安慰他。
“毛头,是个男人就不要再哭,振作起来。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返回力部落,将这则消息带回去,为死去的蓝虎头领报仇!”
毛头双手紧握,哽咽地点头答应。
没什么胃口的两人索性起身来到外面,骑上早已准备好的马,四人八骑以最快速度前往力部落。
另一边,仓带着战士们引领着白泽等七个部落,已经从野马谷动身,继续返回力部落。
东方,希望坡所在地,哞正在给那群奴讲有关于丁部落头领营救自己和羽部落以及夜遇猛虎的事迹,将丁奇夸得如一个骁勇善战的英雄般,引得那群毒蝎部落的奴们(蝎奴)发出阵阵惊叹声。
丁奇这个名字,蝎奴们已经听过无数次,他们对这个神一般的男子充满了好奇和崇拜。对英雄,普通人看待他们永远怀着崇敬和景仰之情,他们对荒神充满向往。
自从那次袭击之后,蝎奴已经完全被这十几个强大的勇士们所慑服,不敢有丝毫忤逆和逃跑之意。就连那名最强大小头领貂,伤势在哞他们的照料下,快速恢复过来,这得益于肉汤、骨头汤和蒲公英的功效。
容易吸收的汤食,为他们的伤势恢复
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物质,可是比吃烤肉强多了。再加上天气还不热,伤口也没有溃烂,恢复起来速度更快。
给大家讲完故事,众人再次起程,快速通过希望坡,朝向那个传说中能给自己带来希望的地方。
希望,总是藏在不经意间命运带来的转变上!
三天后,丁部落所在地,瞭望塔上,再次响起清脆的铜板敲击报警声。随后是一长一短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部落,传遍那座正在建设的城市中。
很快,所有战士们都在自己班长的带领和指挥下迅速集合在一起,拿起武器冲向哨塔。他们需要在哨塔战士们的判断下,保证来人不会突然发难。
随着人员逐渐接近那只正在前行的队伍,这批队伍的情况也落在众人眼前。
出去有段时间的仓正骑着一匹马走在最前方,边走边挥舞着手中的一件兽皮,向部落发出信号。
看着仓的状态,部落里众人发出巨大的喧哗声。有人吹响了牛角号声,示意没有危险。
不久之后,仓带领的人员来到大门口,接受了丁奇率全体部落骨干的欢迎仪式。随即,黄沙部落、有竹部落、狂猪部落、黄羊部落、白水部落、白泽部落、红湖部落等七个部落的头领分别上前,与传说中的丁部落头领握手言和,表达自己部落和丁部落之间兄弟般的关系。
丁奇对仓的出行非常满意,能让这么多部落头领来丁部落参加建城仪式,这充分说明现在丁部落已经成为一个众人皆知的部落。所以,丁奇对每一位光临丁部落的头领表达了最真诚的感谢,给每个部落赠送一套陶锅作为谢意。
这让以白泽部落为首的几个部落头领,心中更加高兴,认为这是丁部落头领非常珍视双方之间的关系所做出的最大诚意。
在将七个部落安排进部落之后,丁奇拿出珍藏的蒲公英茶,招待七位首领,还有之前的羌和僰人部落头领陪同,整个会面的气氛唰地一下就增高许多。
可就在丁奇招待众位部落头领之时,四匹马正奔向丁部落,马上的骑士正是之前从矿场出发的兔子和黄鼠两人。他们身上布满灰尘,差点看不出来是谁。
在他们踏入瞭望塔上战士们的警戒线时,急促的铜板敲击声再次响起。
不久之后,马上的两位战士被带到大门外的空地上,那里,部落的头领丁奇已经等在那里。
看到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丁奇上前关心地拍落他们身上的灰尘,并关切地问道:
“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发生了,不用急,缓一缓,喘匀了再说话!”
兔子却急速地说道:
“头领,力部落头领蓝虎被乌金、厚土和青木三大部落的人所杀!”
丁奇听到这则消息,脸色猛地一变,站立不稳就要摔倒,被旁边跟着的奔给扶住。
而不远处,刚刚回来的仓看到有人骑马赶回来,心中焦急,担心有事发生,也赶紧跟上来,却也同时听到了兔子说的那句话。
第226章 缅怀与安排
轰!
就像有一道霹雳在仓头顶猛地炸开,震得他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一屁股坐到地上,两眼呆滞地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那条消息。
丁奇稳了稳身形,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再次睁开来,一道精光闪过。将胳膊从奔手中抽开,用不得置疑的口气地对兔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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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不用急。缓口气,再细细讲。”
兔子被丁奇的气势所慑,不敢吭声。倒是旁边的黄鼠看出端倪,拉了兔子一把,对丁奇深鞠一躬,缓慢地说道:
“头领,四天前,我们在鼠队长的带领下出去狩猎,碰到一名骑着一匹黄色母马的人被豺狗围攻。我们立即上前将其解救下来,这人名叫毛头,曾经一直跟在蓝虎头领身边来参加交换活动。
上次,我们鼠小队陪同您去参加交换会时,我见过这个人。而且,那匹黄马我们也见过,确实是您送给蓝虎头领的那匹马。”
黄鼠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
“鼠队长对他没印象,但我第一时间能确认他的身份。毛头认识我们,他被救下来第一时间就向我们说了蓝虎头领被三大部落杀死的消息。随后,鼠队长就安排我们两人立即出发赶回来,向您报信儿。”
“另外,从他身上携带的青铜刀,我们也能确认他是力部落的人,这个消息不会有错!按照之前鼠队长的安排,他这会应该也快到达力部落了。”
黄鼠最后将此事汇报完毕,加入自己的判断,并结合之前鼠的安排,估计了一下他们队长的行程。
丁奇点了点头,眼中光芒闪动,对黄鼠的表现很满意,内心也在极速思考蓝虎被杀的动机。不过,显然此时并不是思考此事的时候,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安慰道:
“很好,你们俩做得非常棒,奔,你安排人让他们俩好好休息。用四天的时间跑回来,他们一定累坏了。”
说完,他扭头看向一脸愧疚走过来的仓,摇摇头,示意他不用说话。然后召集来长老团人员,向刚刚到达丁部落的七位部落头领介绍,并由雄鹿长老安排他们的接待事宜。
接待的事情,五位长老可是比他要老练得多。虽说此刻他也很想和七个部落坐在一起聊聊,了解一下他们那边的风土人情,可很明显,蓝虎头领和力部落的事情才是大事。
处理完七个部落的事情,丁奇带着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奔和仓回到小木屋,听取仓最详细的汇报。
“都怪我,如果我坚持带蓝虎头领和我们一起回部落,或者送他们回去,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了。”
仓将在交换场那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部进行汇报,没有遗漏任何信息。尤其是面对三大部落的挑衅,自己做出的决定和处置措施都做了详细说明。
丁奇听了仓的汇报,再结合之前黄鼠两人带回来的信息,基本将蓝虎头领遇害的事理顺。虽然不知道三大部落是谁主导了这一切,但总归和这三个部落脱不了关系。
蓝虎头领是丁奇来到这个原始社会的第一个朋友,没看错,就是朋友两字!
雄鹿也好,鹿也好,他们都是家人,拿奔更是当自己的兄弟看待。至于其他加入部落的人,那更不用说,吃一锅饭的人。
而蓝虎头领,却是目前唯一的一个朋友。
他们私下交流很多,蓝虎头领给丁奇讲了很多有关于部落之间的传闻,头领们之间的趣
事。还有他关于原始世界的见识,他自己对于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价值观。
虽然他不知道价值观是什么,但丁奇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帮助蓝虎来总结他的认识,对世界的认识,对规律的认识。
丁奇给他讲交换、贸易,将他的身份定义为商人,给他讲如何来进行交易,并将交换媒介的概念输入到蓝虎的头脑中。
而且,蓝虎头领将丁奇讲的关于度量衡中关于衡的价值推广了出去。虽说现在还没有称这一工具,但粗制的天平和砝码已经制作并推广,各部落对这一公平交易的工具非常满意,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部落之间交易的积极性和规模。
还有一件事,蓝虎头领私下曾隐晦表示他们部落想加入丁部落,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医巫的支持。只是由于他们部落曾经发生过的变故,让他们怀疑有外部势力在干扰力部落,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加入丁部落。
这可是涉及部落隐秘啊,蓝虎头领能讲给丁奇,足以说明蓝虎头领是拿丁奇当朋友看待,当自己人看待。
哪怕抛开朋友这一层身份不说,光是力部落拥有盐这一战略物资的价值,就足够丁奇来结交对方。
丁奇不是一个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不顾一切的人,他有自己的行事准则。
现在出现这样的事儿,丁奇必须表现出自己身为朋友的立场。
“仓,这些事和你没有关系。你是此次交换会的负责人,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作为力部落的老朋友,我们必须表现出我们身为朋友的立场。在力部落遭遇此事时,必须伸出我们的援手,保护他们不受敌对部落的迫害。”
丁奇首先安慰了一番仓,他其实是此次蓝虎遇害事件中最愧疚的一个人。但他做得足够好,没必要再让他背受痛苦。
“接下来,还得辛苦两位长老和仓出去一趟。本来我想让奔代表丁部落去一趟力部落表示慰问。可现在我们的城建设正在关键时刻,离不开他。所以,两位长老就是丁部落的最高代表,仓带上红蝎、丘部落的翎共计两个班,一人双马随行保护,赶往力部落。一切由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安排。”
丁奇将想代表部落出去的奔按在座位上,仍然派仓出行保护两位部落长老前去慰问。有两位长老在,足够让力部落看出丁部落对他们的重视。
并且,仓来自力部落,虽是奴,却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
“按照黄鼠所说,此刻鼠应该在前往力部落的路上。两位长老的职责一是慰问,二是劝说他们的医巫加入丁部落,只有这样才可以为他们的蓝虎头领报仇,找出一直加害他们的幕后敌人,变成真正自由的部落。
并且,只有加入丁部落我才会告诉他们粗盐的精制方法。”
丁奇又转向仓:
“仓,你们的职责就是为了保护力部落的人前来,哪怕你们全部战死,也要保证每一名力部落的人安全到达丁部落。等到力部落加入,我将举行盛大的建城庆典,让他们也成为这历史性时刻的见证人!”
丁奇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安排,并命令仓保护好力部落的人。他觉得保护对方的家人是对待自己朋友最好的方式,更不用提这个朋友和他的部落对丁部落的发展、对整个原始社会的发展来说都至关重要。
盐,是人类走上文明社会的关键之一。
“现在就去准备,半个时辰后出发!散会!”
大家鱼贯而出,
迅速将丁奇的要求落实下去。尤其是仓他们,这还没有休息到一个时辰呢,就又要准备出发,对他们的身体和身心都算是一个考验。
至于丁奇安排原商部落的翎带一个班的战士出发,也是为了锻炼他们。尤其是丁奇知道商部落弓箭是由翎发明之后,更是对他刮目相看。悉心教导翎的射术,提高他的战术水平。
丁奇可是知道,战场上一个狙击手的作用有多大,虽然现在的原始社会,还不会存在能威胁到自己部落的人,但有准备总是要好一些。
这叫不打无准备之仗!
丁奇没有出去,他想一个人独处一会。蓝虎头领的音容笑貌不时浮现,让他非常怀念这位友人。
可还没等他安静多久,报警的清脆铜板声再次响起!
一队在部落内值勤的战士骑马迎向东方沿着湖边迤逦而来的一班人马。
没过多久,哞就回到部落内头领的小木屋前。
只是在他进院前,他看到仓领着两个班的战士,一人双马朝西方而去。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哞打声招呼,就急匆匆而去。
“头领,哞回来了!”
站在木屋前背着一个竹背篓的哞毕恭毕敬向丁奇行了一礼,出声对丁奇说道。
看到哞回来,丁奇勉强撑起一个笑容,拍拍身边的兽皮垫子,对哞说道:
“哞回来了啊?看你肤色都黑了呢!来,坐在这里,给我讲讲你这次东进有什么收获。”
自从丁奇将哞从希望坡那里救下,并解救了他的族人之后,他一直视丁奇为主人。只不过丁奇从不愿自己的人这样,只让他以头领称呼自己,所以哞就越发尊敬这个头领。
哞见丁奇心情稍好些,赶紧将背后的那个背篓拿下来,跪坐在兽皮上,从其中拿出一卷绳索,双手捧给丁奇。
丁奇有些诧异,不知他拿出来一卷绳索是何意。
见丁奇疑惑,哞赶紧说道:
“头领,这是我在原羽部落所在往东还要很远的地方碰到的一个部落,名叫有巢。他们都住在树上,他们捆扎自己巢穴的绳子除了自己搓出来的以外,还有从麻部落交换过来的这种绳索。”
哞双手拿过其中一段,使劲拽两下,那段绳子发出嘣嘣嘣的声响,显示出这段绳子很有韧性,也很结实。
丁奇眼中一亮,明白过来,哞这是在说明这种绳索比自己部落搓出来的绳更结实也更耐用。
很快,丁奇捕捉到一个关键词:麻部落!
“等等,哞,你是说这卷绳是麻部落的人搓出来的吗?”
丁奇有些激动,赶紧出声问道。
“嗯,应该是的吧,有巢部落的头领说是从麻部落交换过来的,说他们那里这种绳索很多,他们靠搓绳索来向周围的部落换取动物毛皮和食物。”
得到哞的肯定答复,丁奇的心情兴奋起来。
如果这个麻部落真的是种植或利用麻的部落,不管是青麻还是苎麻抑或是大麻,都将会给部落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可能就是衣物了。
虽说自己有穿越的时候带过来的一些衣物,可丁奇大多数时候不敢穿出来。内衣内裤还好,像迷彩服却是不能穿在外面,那将会引起原始人类的极大好奇之心。到那时,自己可就没办法解释这种特殊的衣服是从哪里得到的。
所以,丁奇为了和大家一样,平时都穿着兽皮衣物。
第227章 大葱和猪之圣地
还好里面穿着开始脱线的内衣内裤,要不然自己就会像奔一样,隔一会就得掏两下自己裆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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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
痒啊!
毛那么多,能不痒吗?
当然,此毛非彼毛。主要是皮子硝制技术有限,有时候还往下掉毛,更难受。
如果能发现麻,那么部落穿兽皮的历史就要改一下了。
“好,哞,你立功了!就此一件事,你都会给部落带来极大的贡献!”
丁奇很高兴,也是狠狠地夸赞了一番哞。
哞也高兴,只是他那不苟言笑的性子将那份高兴劲儿放在内心深处,只要头领高兴就好。
“还有什么,快,都一并拿出来我看看。”
丁奇高兴起来,暂时将心头的那份阴霾抛开,眼巴巴地看着那个背篓,希望哞再从里面拿出一些让他高兴的宝贝。
“好!”
哞嘴角上翘,赶紧从背篓中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是一根像草一样的植物,长有尺许,如小拇指般粗细,外表皮干枯如草黄色,一道道竖纹布满整个干枯表皮。只在是上面露出那么一点嫩绿。而在另一头,茎稍粗,长有一些如葱须般的细根,和一些干泥块搅在一起。
如果和其他野草放在一起,估计都会当成杂草。
“嗯?这是葱须吗?长得太像了!哞,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的,叫什么名字。”
丁奇自言自语说了一句,然后问哞,同时将眼前这根“枯草”般植物拿到鼻子前闻闻。
“头领,这是从山戎部落交换过来的,对方说这东西因为吃起来味道冲,所以他们就起名叫‘冲’。这东西剥开外皮,里面的根茎倒是白白嫩嫩,一层一层,水分也足。
我试了一下吃起来味道可冲,能把人的眼泪鼻涕都呛出来。而且吃后嘴里也有股臭味,可山戎部落的人却说这东西好吃,嘴里也不臭。真奇怪!”
丁奇听到哈哈大笑,心说如果哞是在加入丁部落之前,这东西他吃起来肯定也不会觉得臭。现在嘛,开始刷牙了,注意个人的口腔卫生,当然可以闻到异味了。
不过丁奇没敢说出来,免得让人家觉得是在笑话他。
“嗯?等等,味道冲,名字叫‘冲’,还是一层一层的白色根茎,怎么和葱一样啊?”
本来哈哈笑的丁奇猛得怔住,怎么和葱那么像呢?
丁奇赶紧将这个叫“冲”的东西剥皮,很快里面白嫩多水的根茎展露在他眼前。一缕浓烈的、久违的大葱味直冲鼻端,让丁奇鼻子发酸,想流泪。
不用尝,这就是葱!
不过丁奇还是忍住想哭的冲动,将眼前没有最终确定的根茎塞进嘴中。
轰!
一股浓烈的刺激性辛辣味道在丁奇整个口腔中迸发,熟悉的味道,却更充满野性,有点驾驭不住。葱味从口腔中散发出去,向上钻进鼻孔中,刺激得鼻腔开始收缩,一缕清流顺着鼻道下滑。
随着口腔嚼动,葱味继续向上,滑过鼻翼,弥漫向两只眼睛,将其包裹,不用酝酿,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下来。
幸福的眼泪,就是这个味儿!
丁奇鼻涕眼泪齐下,就像第一次在原始世界品尝花椒一般,这是激动的泪水,幸福的味道,嗯,不对,鼻涕的味道除外!
太幸福了!
丁奇这两天有些压抑,他想放纵一下,借由这葱的味道,任由泪水滑下来,如止不住的江河!
抽噎着,
泪水、鼻涕已满身。哞的满身!
哞吓傻了!
这个“冲”自己吃过啊,没有像头领这样的啊,太夸张了吧?还是说刚才拿出来的那根更冲呢?可怎么看头领这样子都不像是被冲的啊,这是伤心流泪啊!
从来不曾见过头领会如此伤心流泪的哞,有些手足无措,又不敢将头领抹到身上的眼泪鼻涕擦掉,虽说这不是多么恶心的事儿,可也止不住它多啊!
都抹了厚厚一层了!
一刻钟后,实在不好意思继续往哞身上抹鼻涕的丁奇止住了抽噎,深吸两口气,调整了一下情绪,对哞说道:
“实在不好意思,这个东西实在太冲了!不过,我得表扬你,你找到了一种调味品,它在我那个部落里名字叫葱或者大葱,餐餐吃饭都离不开它。甚至有一个地方的人,每天都要卷着大葱当饭,如果你不喜欢葱的味道,那就说明你不喜欢对方。”
丁奇拿手擤了一下鼻涕,觉得好受多了。伸着手,看了看哞,这让对方猛地向后一缩。丁奇干笑一下,随手将指头上的鼻涕擦到草鞋上,这让哞刚才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下了。
“就比如你刚才说的山戎部落,估计他们就特别喜欢吃这个。你要是不喜欢这个味道,估计以后你都不好和他们打交道。记住了吧?以后它的名字就叫葱了,不叫冲。可能是它的野性还没有驯化,所以味道比较重没事,等我们多种几茬,它的味道应该能改善过来吧。”
其实,丁奇不知道的是,葱是原产于我国的特有植物,早在公元前就已经开始大面积种植。追溯到战国时期,《管子》中就曾记载:“恒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
这其中冬葱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大葱,戎椒指的应该是花椒。
丁奇赶紧将哞的背篓拿过来,赶紧翻看,是否还有其他好东西。可惜,除了葱和绳之外,其他东西都是丁奇不认识,或者说只是一些普通的植物根茎罢了。
“这葱总共有多少根?”
“有三十根左右,是我用两个陶碗换过来的。”
哞想了想,赶紧说道。
“走,全拿过来,跟我一起去种葱!”
现在是暮春时节,赶紧将葱种下去,夏季就能收获一批葱籽了。
大棚里,被抓来的劳力哞,正挥舞着铁锹,深翻泥土,并按照丁奇的要求将泥土打碎,平整好土地。
丁奇则拿着那把锄头在平整过的土地上,挖起两道沟,形成两条垄。然后将那些葱全部种到两条垄上,用还没有普及开的木桶打来几桶水,将地浇透,顺带又给其他作物洒了一遍水。
一通忙活下来,就已经临近天黑。
部落休息区那里,正堆起大量的柴火,准备晚上举办一个欢迎七部落的篝火会。丁奇索性就洗了手,让食堂的人准备好锅、食材,自己亲自下厨,忙活上几个菜。一是给七部落头领,让他们尝尝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餐;二算是给哞的一个奖励,表扬他这次东行,收获的绳索和大葱。
七个部落的头领也很好奇,不知道丁部落食堂的作用,也从没有见过这样做饭。所以,他们在三位长老的陪同下,和羌、僰人两个部落头领一起站在食堂的灶房前,看丁奇如何烹制晚餐。
那陶勺在各个锅里来回搅动,上下翻飞的样子,让九部落的头领发出阵阵惊叹声。
丁奇做了四道菜,一个是鲜兽肉炒菖蒲,一个是腊肉炒笋干,第三道是清炖鱼头,最后一道是韭菜炒鹌鹑蛋。
做这四道菜丁奇可是费了一番功夫,光是鹌鹑蛋就打了半天,这可是准备留种孵化呢,被丁奇拿来招待客人们。用丁奇的话说,野地里鹌鹑多着呢,抓就是了!
四道菜共计八锅,被他们九位头领全部吃光,一点也不剩,这让连一筷子都没有插进去的丁奇苦笑不已。到底是自己做得太好吃了,还是做得太少了呢?不过,看他们弯腰走路的样子,丁奇还是满意地笑了。
就不信留不住你们的胃!
还好食堂本身就做了不少吃的,供给这么多人,也不差丁奇一个人的,量足够、管饱!
晚饭过后,照例举行欢迎篝火晚会,双方的男男女女们全都下场组队跳舞,就连鱼和石等一干小屁孩们都排队下场,好不热闹。
丁奇和七个部落的头领们坐在一起,互相聊着本部落的风土人情、特产资源,让丁奇也是大开眼界。
比如黄沙部落,靠近一片沙洲,沙洲大不知凡几,他们也没有深入过,靠沙洲和沙洲周围的草原生活。沙洲里有一些湖泊,湖泊周围生长不少人头大小的瓜,甜腻多*汁儿。只是这种瓜的成熟季节还没到,需要到天气最热之后才可以吃。
而在沙洲周围的草原里,则生长着许多鼠类、旱獭、鼠兔、兔子和黄羊一类的动物,足够他们这个中型部落生存需要。这从他们身上穿的兽皮就可以判断,针脚粗大,较多,说明他们是将兽皮拼接后使用的。
有一点极为特殊,他们生活在草原边缘的土洞里,这和其他部落有很大的不同。可能和他们那里没有什么大型猛兽有关系吧。
有竹部落生活的地方有如仙境,部落周围是山区,竹子和水资源众多,有几条瀑布垂落。长年云汽蒸腾缭绕,雨水丰富,正走着说不定就会下一场雨。
由于植物和水资源丰富,他们的食物很富饶,但大多数都是即食性食物,能长期保存的食物不多,只有一些经过简单烟熏处理的兽肉和兽皮可作为交换物资。所以他们算是一个以采集为主的部落。
除了这些,他们准备的竹筐倒是从力部落交换到一些粗盐。可惜他们的手艺有些差,仓他们看不上,没有交换到陶器。
听到这种情况,丁奇当即决定他们有竹部落在这里劳动,换取他们在这里生活所需的物资,同时免费学习如何编竹器,待他们回去的时候,再赠送他们一套陶器组合。
这让有竹部落头领空竹非常感动,千恩万谢地表示将带着族人在这里多贡献劳力。
狂猪部落只是一个小部落,可他们的名字由来却很有意思,他们从没有见过猪长什么样子,完全是他们以前的头领从外面回来后直接改的部落名称。其他人不要说吃猪肉了,就连猪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
丁奇实在是没忍住笑,赶紧让奔领着他们去猪圈那里看看猪的样子。
可就在他倾听黄羊部落头领讲述自己部落情况时,跟随奔去看猪的狂猪部落头领猪牙跑过来,直接跪倒在地,激动地满脸泪水,嘴里不停说着要加入丁部落。
丁奇一问什么情况这是?
猪牙说:“荒神,终于看到猪长什么样子了,感谢荒神让我们知道猪为何物。猪是我们部落的神圣图腾,既然猪生长在丁部落,那么丁部落就是我们的圣地,我们要以圣地为家,从此加入丁部落!如您不答应,我就不起来了!”
说完,猪牙将一把鼻涕抹在丁奇伸手扶他起来的胳膊上,牢牢地抓着,生怕丁奇跑了似的。
第228章 新收部落和芡实
这弄得丁奇真是哭笑不得,最后看在那把鼻涕的份上,勉强答应了。如果不答应,丁奇怀疑自己也会像哞一般,身上会被涂满厚厚一层鼻涕,亮晶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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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答应对方加入部落,丁奇就劝猪牙赶紧回去将部落里的人接过来,事不宜迟,说不定还能和力部落一起参加建城庆典。
可猪牙却是将眼泪鼻涕用胳膊一蹭,眉开眼笑地说道:
“啊!头领不用担心,他们都已经来了!”
“来了?没看见啊!”
丁奇一脸懵,没看到有新人过来。
满脸大胡子的猪牙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两手绞在一起,扭捏地说道:
“哦,忘了给您说了,我们部落就这二十几口人!走哪我带哪!”
丁奇:“……”
丁奇一口气堵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把人给气的!他心说,走哪带哪,拖家带口,真特么的和猪一个德行啊!
丁奇无奈,又不好打消他的积极性,只得夸赞对方是一个有远见之人。不过他心中倒也乐见其成,并表示那些猪就由猪牙他们管理喂养,回头要多繁殖一些,可以杀了吃肉。
猪牙欣然同意,高兴得屁颠屁颠的,笑声直抽抽,真跟一头猪哼似的。
这可是傍上一条大腿啊,还是一条大粗腿!
只是丁奇有些郁闷了,现在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猪托生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像猪一样好吃懒做啊!
有了猪牙这个前车之鉴,另外一个小部落黄羊部落的头领羊角,在之后的言语中似乎也想加入丁部落。
狂猪和黄羊两个部落想加入丁部落,这里面的功劳有绝大部分属于蓝虎头领。如果不是他不遗余力游说这些个部落,估计丁部落在哪里人家都不会感兴趣,更不用说加入丁部落了。
一想到蓝虎头领,丁奇刚刚提起的兴致又落下去。其他几位头领见状,纷纷提出路途遥远,身体疲累,想提早结束欢迎会回去休息。
倒是奔机灵,用手一捅雄鹿长老,示意他和黑牛、古大赶紧上前招待几们头领,自己也拉着白水部落头领源一起聊天。
“源头领,可是今天饭菜不合您胃口,这么早就想休息,可是不应该啊!唉,最近事情比较多,听闻蓝虎头领被害,我们头领心情非常低落。想必您和蓝虎头领这么亲近的人,也很是怀念蓝虎头领的吧?”
奔一句话就将丁头领心情不好的原因带过,直接通过蓝虎头领这个人拉近和白水头领源之间的关系。
源长得高大威猛,敞着半个肩膀,露出的皮肤古铜色,毫不在意还有些凉意的夜晚。
在听到奔将话题转到力部落身上,和蓝虎头领打过不少交道的白水头领源也是有些唏嘘,好好的一个人,却被三大部落的成员随意杀死。这让源内心实在接受不了,如果不是仓他们拦着,自己早上去和那些人拼命了。
自己可是白水部落,就连黑水部落都得让一步的中
型部落。在他们的概念中,有仇不能隔夜报,唯有自己凶狠,周围的部落才怕你!
“是啊!蓝虎头领真是一个善人,他的做法可真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啊!”
说完,源眼中竟然流下两滴眼泪,他确实也是有些伤心了。
其他人见源没有离开,他们自己也被几位长老陪着,实在脱不开身,只好一起缅怀蓝虎头领。
可奔的意思是通过这样来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白水和白泽两个部落,他们可是有其他打算的。在决定来丁部落之前的那个晚上,蓝虎头令可是偷偷告诉自己,丁部落可是有一件捕鱼的神器。他可是说了,能不能得到,可是要看自己有没有这个缘分了。
大家聊得挺热闹,丁奇也慢慢从刚才那种沉闷的状态中回复过来,丝毫没有注意到奔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看到奔和几位长老在那里卖力地聊天、拉近关系,他知道自己也得有所表示才行。
因此,他直接打断羊角与古大的聊天,向其伸出橄榄枝:
“羊角头领,你愿意加入丁部落吗?”
对于黄羊和狂猪两个部落,他们认为猪牙和羊角是最厉害的,所以他们的头领就以此为名。他们是一些小部落,本能地期望能够获得大部落的庇护。
似乎没有想到丁奇会这么快答应自己,犹自一个人坐在那里,看着其他人在聊天,最后被奔给拍过来,自己才如梦初醒!
这是梦,是个美丽的梦!
羊角头领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
很快他就猛地蹦起来,疯狂地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同时向丁奇献上自己最诚挚的谢意,并以下属成员自居,脸上的笑意止也止不住。
其实丁奇心情也很高兴,一晚上有两个部落同意加入自己丁部落。虽说仅是两个小部落,但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自己现在最缺的就是人力,有了他们两个部落自己就可以更好地谋划。
眼看天色不早,丁奇直接建议说今天的篝火晚会暂时结束,明天晚上继续进行。他还想和另外三个部落好好交流一下。
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
回头小木屋,身心俱疲的丁奇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虽然关于蓝虎头领的消息实在让他难过无比,但今天的收获,却也让他心情舒缓不少。不仅得到了葱和两个小部落,而且还知道了麻的所在地,这不得不说实在是命运会捉弄人。
第二天早上,七个部落的人围在丁部落人洗漱的地方,看着对方拿着一根木棍在嘴里鼓捣,一脸不可思议。有不少人也去折了些树枝过来,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分发给他们的陶碗舀水,漱一口水后将树枝伸进去来回捣,不一会儿他们也开始满嘴地喷血沫子,就像曾经羌部落的头领狄一样。
丁部落人哈哈大笑,尤其是后加入的丘部落和古隆部落。不过很快雄鹿长老就出现,安排人赶紧给各位客人和新加入的两个小部落演示如何刷牙。这倒让他们对丁部落好感大增,虽是小事
,可由此判断他们对自己的重视。
刷牙这事儿,是丁奇专门安排由雄鹿长老为所有的新人进行指导,谁让他在狄刷牙时没有照顾好呢!
这算是一个小处罚。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现场变得安静起来,每个人都在那里认真地刷牙。只是在最后继续喝水漱口时,有人吐了出来,有人直接咽下去了,还有人连喝水都没有,直接将嘴里的东西吞下去。
雄鹿:“……”
没办法,来不及通知,只能直接一捂脸,转身,不忍直视!
这七个部落刚来丁部落第二天,还是有些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习惯。比如上厕所,比如洗脸刷牙,比如排队打饭,比如使用筷子,比如喝热水等等,很多不适应不习惯的地方。
可是,这些在丁部落以医巫鹿为首生活学习小组的提前准备下,这都不是个事儿,除了刷牙。
这个学习小组的成员都是一些年轻的未参加劳动的孩子(按部落规矩12岁可以和大人一起出外劳动),他们学习能力强,接受新生事物快,指导别人也特有耐心。
随着部落中孩子们增多,鹿特意将他们组织在一起,由雪和丹两人负责教授他们知识,学习之外就是帮助大人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
比如割草、打猪草、喂羊喂兔子等,这些活儿全部在他们那里,轻松还能锻炼他们处事能力,劳逸结合,算是一举多得。当然,那个话剧组的活儿也在他们身上,最近他们可是正在排练一组节目,用来宣传部落文明礼仪知识。
学习小组分员在几个重要地点指挥教导大家如何如厕、排队打饭,如何用筷子等,新来的人学习速度也逐渐加快。
吃过早饭,丁奇来到物资屋,那里是部落交换所得的物品摆放地。
由于仓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将这些收获向丁奇进行汇报。所以早上闲来无事,就转到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之前在这里发现了山药和葛根,这次会有什么收获呢?
已经成为部落物资大总管的草将一个个兽皮袋打开,并把竹匾上的交换物指给丁奇看,那些是怕焐烂的植物根茎,运回来的第一时间就堆放在竹匾上面晾干、通风。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小包圆圆的籽实,一端是黄白色,一端是棕红色,上面布满小白点,在白色一端是一个凹进去的小坑。有些像莲子,也像缩小了的橡子。
丁奇拿起一颗,用手掐,质地较硬,不过可以被自己的指甲刻画出一条条白痕。
“嗯?怎么这么像鸡头米呢?”
丁奇不敢确定,眼前之物是不是和自己以前见过的鸡头米一样。他赶紧将手中那颗籽实放在牙齿中间,轻轻一咬,籽实破开,露出里面的内容物。
断面白色,上面掉落一些粉状物,搓一下如土豆粉般滑腻腻的,没有任何味道。
看到此,丁奇再判断不出来这是何物就白瞎了这副好眼,这是俗称鸡头米的芡实!
第229章 我们有种了!
“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来的?”
丁奇抑制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指着那一小包芡实问草。草想了想,立即道:
“这是从白水部落交换过来的,仓特别讲过,说白水部落这种籽实挺多的,好像还有一大袋的量。只是他不敢确定,所以只是用五个陶碗先换了这一小包。”
草的记性不错,确实适合干物资总管的事儿,管理得也算井井有条。除了吃的,还包括各类生产生活物资,都由草进行管理。只不过目前的统计比较麻烦,每次都是拿着一个木板,上面写满密密麻麻的木炭字。
虽然都是汉字,也都排列整齐,可就是看着让人头大,多数时候要用五六张木板才行。如果能发明纸和笔,这种统计会更方便些。
“这叫鸡头米,也叫芡实,可以吃,这种是已经剥过壳的鸡头米。你联系他们部落负责交换的人,将他们手头所有鸡头米都换回来,包括没有剥壳的。”
确认是鸡头米之后,丁奇当即立断将白水部落手头所有鸡头米都换回来。有了鸡头米就可以熬粥喝了!
丁奇心情一阵高兴,虽说鸡头米产量比不上主粮,但一亩水面怎么也能产个二三百公斤。到时候把坡下面这一大片草场全部种成鸡头米,就可以解决一大部分人吃饭问题,不用一直捕捉兽类为食。
随后,草又拿出几十个鸟蛋,绿壳的,和丁奇见过的鸡蛋差不多大小,不过他可看不出这是什么鸟蛋。
“嗯?还换回来这么多鸟蛋?早知道,昨天晚上做饭时就打开吃掉,害大家剥了半天鹌鹑蛋。”
虽说只有这么多蛋,但可以做出来一些蛋花汤之类,让大家尝尝这种口福。
“呃,头领,是这样,仓说这些蛋可以孵出来水鸟之类。是白水部落从草窝中捡回来的,他们听说咱们部落喂养有雉鸡和鹌鹑,所以他们就想交换,一是换些陶器之类,二是看能不能孵出水鸟,如果能孵出来就想知道是什么水鸟。”
草赶紧解释,生怕头领一个不注意就将这些鸟蛋给吃了。万一要是什么好鸟,被吃了岂不是可惜?
“哦,这样啊,那没问题,交给那些个雉鸡,他们可是非常喜欢孵蛋的!”
这件事安排好之后,丁奇自己打开另外一个草指给他看的兽皮袋子,可在看到里面东西的第一时间,丁奇的呼吸一窒。
这又是一个丁奇熟悉的植物果实!
莲子!
准确地说,是红莲子!
这可是一个好东西啊!有莲子就能有莲藕,而且嫩莲叶莲藕等完全可以当蔬菜吃。这要是种在坡下面那片大湖泊里,那得产多少莲藕啊!
又有莲藕,又有芡实,想想都是很美的事儿!
“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过来的?”
既然能得到莲子,想必这个部落肯定是住在水边,应该是白水、白泽和红湖三个部落之一。
“头领,这是红湖部落的特产,叫莲子,我偷偷和医巫两个人烤了十几个吃了,真香!哦,对了,包括这一大包东西,也是从红湖部落交换的。”
丁奇一听,嘿嘿笑了,偷吃这事儿也只有鹿能做得出来。不过丁奇这不怀好意的笑,倒是让草有些脸红,让别人知道自己偷东西吃,总归有些不好意思。
丁奇没有再揪着这事不放,转身掂了掂那一袋子莲子的重量,大概有不到三十斤,粗算起来得有九千颗左右的莲子。如果都种出来,那得有多大一片莲叶呢?看来得把那片湖好好整理一下
才行。
又将草说的那个大包打开,大包就是一条完整兽皮,对角一系就成的兽皮包,里面有一些被黑乎乎泥土包裹的植物根茎。
丁奇一看这个,顿时笑了起来。
有了莲子,莲藕能少了吗?
没错,被泥土包裹的是莲藕,只不过显得有些小,不像后期人工栽培的藕那么大。
当然,也有可能是红湖部落的人将大些的莲藕吃掉了,余下这些小的准备进行交换。他们可不知道,丁部落这里可是有一个识货的人!
丁奇拿起一根较小的藕递给草,笑着说道:
“来,帮我也洗一个,你们都偷吃了,我也偷吃一个!快,别被人发现了啊!”
草抿嘴一笑,白了丁奇一眼,扭头就去洗藕,那意思是说你真好意思!
趁草出去洗藕的空档,丁奇将大包莲藕边上的一个小袋子提了起来,放在脚边的一个架子上。晃了晃,感觉里面有很多小颗粒,摩擦的声音比较大,就像,嗯~,就像包着麦芒的麦子相互之间发出的那种刺啦声。
但丁奇知道,这肯定不是麦子!
慢慢将绳子解开,将系在一起的兽皮袋口打开,映入眼帘的东西让丁奇的心跳骤然停止。
轰!
气血上涌,丁奇感觉整个脑袋都是晕晕的,好像自己飞到了云端。他又仿佛是一个被丘比特射中爱情之箭的幸运儿,幸福来得有点快,他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扭得飞花随着白云飘,飘呀飘飘呀,我对你的爱如山高,我将拥抱年轻真心到老,暮暮朝朝难舍难了,江山不要开怀一笑!”
丁奇就是一个被幸福撞了一下腰的幸运儿,如果此刻将江山和眼前之物放在一起让他选择,他也只会选择眼前之物!
水稻!
眼前之物就是从稻穗上摘下来的稻谷,能够带来大量人口和食物的稻谷。它和蜀黍一样,在华夏民族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不知漏跳了几下,丁奇的心脏还是很争气地又连续跳动起来,只是跳动的速度非常快,达到每分钟120次,甚至会更多。喉节涌动,他狠狠地咽了口唾沫,再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揉揉眼睛,生怕自己刚才看错了。
双手捧起袋中那金黄的籽实,似乎能感受到稻谷的清香扑面而来。籽实有些小,外表被稻壳紧紧包裹,壳棱上有一些针状的茸毛,比较密,抓在手中却能感受到那种满足感,属于农民的收获满足感。
从外表能看出去掉颖壳后大米的形状,那是能让丁奇心脏再次停跳的形状!
拿出一颗籽实,用指甲剥开那紧实的颖壳,露出里面如玉般光洁的米黄色果实。
那一抹黄色,让丁奇激动不已。这是仅仅去掉颖壳的糙米,可已经可以食用,它能提供丰富的营养和膳食纤维,能够让人类生存下去的伟大籽实。如果再进行加工,就可以得到普通大众吃到的白大米。
眼前的一袋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约莫两万五到三万粒稻谷。
这可是非常大的一笔财富啊!
不过,这看似很多的稻粒,按照比较高产的宽行窄株的种植方式,也就刚刚达到种一亩水田的量。如果行距再窄一些,一丛稻栽两苗,却是连一亩水田都种不满。
前提还得保证所有的稻粒全部发芽,不过看包里的稻粒,明显有些还是瘪的,大概占到20%左右。粗劣估算,发芽率能到60%,丁奇睡觉都能笑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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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万事开头难。既然有了种子,就不怕种不活以及种得少的问题,大不了再从白泽部落那里多交换回来一些。
“额,啊,哈,哈哈哈!”
看着眼前这些希望,嗓子有些干哑的丁奇慢慢长笑出声,表达着此刻他心中那兴奋激动的心情。只是这笑声听着让人感觉到有些发憷,惊起了竹林上方一群正在休息的林鸟。
而门口正站着替草拿过来一根白白莲藕的鹿,她看着丁奇那高兴的样子,忍不住发自内心地跟着笑起来。那白里透红的脸庞,在那一刻,如一朵明艳的花,粉嫩多姿。慢慢地,那如银铃般悦耳的笑声,竟将丁奇的大笑声遮住。
丁奇听到笑声,扭过身来,看到是鹿,明显一愣,不过看到她手中拿的那根藕,顿时明白过来。而他大喊一声,朝鹿扑了过去,很明显,他那股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
“哈哈哈!鹿,我们有种子了!我们有种子了!”
这个动静太大,好多人都冲出来,看看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兴地忘乎所以的丁奇此刻只想将自己激动心情表达出来,他紧紧拥抱着鹿,大喊大叫着,有些歇斯底里,也有些声嘶力竭,重音放在了“种”字上,最终导致他说出的话中那个“子”字彻底消失了。
尤其是丁奇怀中的鹿,虽说是离丁奇最近(也不能再近了),可她也是没有听到那个字,只知道“我们有种了!”这句让人大臊的话。而她此刻,脸上红得能滴出水来,浑身热辣辣的,尽管她还没有吃过辣椒。
其他人更是如此,这句“我们有种了”一进入他们的耳朵,众人瞬间炸窝,欢呼声也随即而起。他们可是知道“有种”是什么意思,那不就是有孩子了吗?
“我没听错吧,头领有种了?还是和鹿,真好啊!”
梅听到丁奇喊出这句话,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对能听到这个消息表示开心。
“哦,我的天呐!头领真有种了?我太高兴了!”
花一脸惊喜,指头咬在嘴巴里,实在是不敢相信这则消息。
风扛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哈哈大笑:
“哈哈,头领终于有种了,看来也没少偷吃!”
水莲在一边轻轻一靠,倚着门框,对旁边的风说道:
“嘿嘿,你还真别说,头领和鹿两人真般配,早就应该这样子了,还偷偷摸摸的。不至于!”
另一边,草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一脸懵逼,自言自语地说道:
“什么情况?头领和鹿有种了?怎么可能,这才一会儿好吧!这么快就有种了,那头领得有多快啊!唉,鹿,你幸福吗?”
草刚才还和头领在一起,这让鹿帮着送莲藕的功夫,孩子都有了,真让草怀疑人生,同时怀疑起头领的某项功能,对鹿的未来表示担心。
此刻,最幸福的当属刚跨进院门的雄鹿长老,看到头领抱着鹿在那里转啊转的,还听到头领喊“我们有种了!”这句话,雄鹿长老瞬间开启开心模式。
“哈哈,我要当姥爷了!哈哈,我要当姥爷了!”
雄鹿开心地像飘起来一样,几个点地就跑到梅的旁边,搂着对方狠狠亲了一口,大声说道:
“哈哈!梅,我要当姥爷了。哈哈!你也要当姥姥了!”
这姥爷姥姥两个词可是丁奇带给大家的,他们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丁奇将婚姻制推行起来时,顺带讲了一下家庭关系。
第230章 可爱的人!
“呃,那鹿生出来的孩子和你生出来的孩子如何称呼对方啊!”
正高兴地雄鹿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看着梅那明显隆起的腹部,疑惑地问道。
“称呼你个大头鬼!”
梅突然给了雄鹿一个大爆栗,揪着他耳朵扯到一边。
储藏屋前面,丁奇拥抱着鹿在那里旋转,哈哈大笑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而他怀中的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奇的脸庞,很专注,一丝一毫也不放过,希望到永远。
经过刚才的尴尬与慌乱之后,鹿也逐渐听清楚丁奇喊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说的是有种子了。
什么种子能让头领高兴成这样?难道能吃吗?头领可是常常说起,有几种种子是可以大量种植,并能够让人吃的,难道就是那些种子吗?
心里面稍微有一些失落,但更多的还是喜悦,旁边的人似乎误会了什么,但那又怎么样呢?就让他们误会去吧,反正这事儿该由头领自己去头疼,谁让他喊出那句话呢?想想就让人害羞啊!
鹿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头领怀中那特有的男人味道,有些沉醉。仿佛是一刹那,也好像是永久,她只希望能一直呆在丁奇怀中,感受只有丁奇讲的故事中,那些女人所要感受到的爱与温暖。
脚好像踩在了地上,可身体还在旋转,宛如在跳舞一般,脚尖点地,向一侧偏离,止也止不住。耳边传来温柔的话语,还有温暖的气流环绕耳端,似乎还有点晕。
“小鹿?快醒醒,是不是有点晕啊?快醒醒!”
丁奇轻轻摇晃着鹿的肩膀,他早就从刚才激动兴奋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可没想到鹿竟然晕过去了。不过他的话语似乎起作用了,鹿慢慢醒转过来。
可鹿刚一睁眼,立即就感到天旋地转,整个天似乎塌了一般,而那股恶心的感觉再也止不住,倒在丁奇的怀中。
吐了!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可这一幕,被那些吃瓜群众看在眼中,自然是另一番光景。
“哦?医巫吐了啊,看来和头领说的吻合啊,确实是刚怀上的样子。”
这是吃瓜群众甲—水莲。
“是啊是啊!你没见我之前吐得比鹿还厉害呢,还不是很快就过来了,鹿肯定也没问题。”
这是吃瓜群众乙—风。
“看看,坐实了吧,这真是人证物证俱在啊,头领之前一直在否认,现在想不承认都不行了,嘿嘿!”
这是梅群众的发言。
花和草互相看看对方的肚子,叹了口气,心说晚上得让那个家伙卖点力了。
吃瓜群众胡乱猜测,而当事人鹿却是因为被丁奇抡了好多圈导致大脑眩晕得厉害,睁眼的第一时间就想吐了。
而刚才某一刻的安静让丁奇听到了水莲所说的话,稍一思索就知道自己的话让大家误会了。
可是,这种事怎么解释呢?越描越黑啊!
知道自己莫名惹了
一身臊的丁奇,在将鹿交给旁边的草之后,扭头就朝城那边跑过去。他不敢看鹿的眼睛,此事还是凉一凉吧!
可身后水莲和风的一句话,让正奔跑的丁奇猛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哇!你们快看,头领落荒而逃了啊!”
“是啊,可那感觉怎么看怎么像是做贼心虚的样子啊!”
风补充道。
好不容易逃到城中的丁奇踏入城门,赶紧停下脚步,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至于刚才的闹剧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可他心里面实际怎么想的,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了。
储藏屋里的东西,等会再回去收拾。
一抬手,却发现左手还拿着一根莲藕,竟是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从鹿手中夺了过来。不过,望着右手的丁奇嘿嘿一笑,心说原始时期女孩子的皮肤挺光滑的啊!完全没有想像中那么粗糙,动动五根手指头,还有些回味的样子。
晃晃脑袋,将这些杂乱的念头抛出脑海。
平复了心情的丁奇抬眼望去,整座城的面貌映入眼帘。
宽阔的大道两侧人影攒动,泥瓦匠们正挥汗如雨地垒砌排水沟。大道中间,一群人则正在铺设红砖,上下两层,平整密实,一直通到圆形广场那里。
红砖被工人摆成各种造型,每隔一段距离就变换一下。有一竖两横的,有两横两竖的,有L型的,有横向错缝的,有W型的,各种形状,不一而足。对于这种砖型摆放,丁奇只是指点了一次,其他的就被部落的工匠们给创造出来,这创新能力让丁奇都为之咋舌。
在源源不断的红砖支持下,大道的铺设工作进展顺利,即将铺设到南大门处。
而排水沟的垒砌的工作也已经进行大半,正紧张地加班加点砌筑。之前下过五六场春雨,雨量不大,没有对整个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但随着进入夏天,雨季也即将到来,那时候再去挖沟可就有点晚了。
从圆形广场那里开始,一些外部落人员正在排水沟上方铺设那种石板,同时清理排水沟中的杂物,保证排水沟不被建筑垃圾堵塞。
看这进度,只要石料跟得上,估计能超过排水沟的修建进度。
而圆形广场的石板铺设工作即将完工,直径六十米,铺设过那种深青色的石板之后,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厚重、肃穆,让人容易产生一种崇敬之情。
再向前,那座大殿拔地而起,红色的砖瓦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还有一些部落成员在清理大殿屋顶和墙壁。至于大殿内部,早就铺好红砖,墙面也粉刷上白灰。整个空间在两根大梁、四根立柱的支撑下,显得亮堂堂的,光辉夺目,让人生出一种渺小的感觉。
图腾龙的绘画工作还在进行,基本的轮廓已经成形,只是还差些颜料涂抹上去。但就是这还没有上色的龙形,都已经让人感觉威猛不凡,不自觉地都要恭敬起来,不敢大声喧哗。
而大殿外侧地面上,则铺设了青色的地砖,这是丁奇专门和
马鹿两人安排工匠一起捉摸出来的。只是烧制了小批量,将大殿周围砌筑成一个一米多高的平台,平台高度和大殿内部地面平齐,有十几层小台阶通向地面。
说实话,这个大殿的工程量真的不小。可在这么多人共同努力下,却很快成形,丁奇真的应该庆幸有这么多愿意支持他的人和部落。
虽说这些部落和人接触不多,但他们内心却是善良、诚实的,只要他们答应的事情,他们都会尽心尽力完成,而不会偷奸耍滑。能出十分力,绝不会只出五分。
这真的是一群可爱的人!
大殿两侧,那一排排高度三米的房屋正陆续完工,部分已经开始进行粉刷打扫。左右两边最前面有十几座带小院子的房屋,右边那些是准备给部落头领、长老团、医巫团人员居住使用的,左边那些则是准备给来部落参观或交换的部落头领们准备的。
至于其他各个功能区,除军营外,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变化,规划完整,只待后期继续进行建设。只要能赶上城市落成大典就行,如赶不上,也不用担心,慢慢建着就是。
东西两座大门已经完工,只等最后拆除下面的拱胎和支架。
而城墙上,还有一部分人在砌筑女墙和墙垛,增加墙内人员的防护措施。至于其他城墙设施,如马面、角楼、瓮城、箭塔之类,暂时还不用考虑。
丁奇觉得现在原始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那种文明程度,只怕就是这一圈城墙都能让敌人望而生畏了吧!
丁奇闭上眼睛,整个城市的轮廓与布局都映射在自己脑海中,如真如幻,却又真实存在。
如梦幻,是丁奇不敢相信这一切能在劳动力这么低下的情况下完成。
如真实,是因为丁奇就站在这么大的一座城池中间,见证了这座城池成长的每时每刻,每一砖每一瓦。
饭团看书
丁奇在这里回味,身后的院子里关于他和鹿有种的事如风一般传开了。
午时,快马加鞭奔波了数日之久的一行四人,来到力部落所在地。四人八马的队伍,早已经将部落内的警戒人员吸引出来。他们在部落最强勇士妇的带领之下,持木矛石斧飞石索弓箭等物来到由木头围成的栅栏门口,盯着来人。
最近妇一直有些心神不宁,这是在以往的日子里不曾出现的情况。以前每次自己的父亲出去,她都会带领部落的勇士们一起,打猎、采集供养部落成员。定时轮换后山开采力石奴们的看守,无忧无虑。
可是最近在使用丁部落交换过来的斧头砍刀树立起部落的防护栅栏之后,那种不安感反倒变得更强烈了,没有一点因为有了防护墙的安全感。
现在部落的生活蒸蒸日上,部落也越来越富足,部落成员更加健康、快乐,不再像以前那样来回奔波。尤其是在和丁部落交换之后,部落的变化越来越大,就连穿的兽皮衣服都变成现在这种有腿儿有袖的。和以前的那种只是用来遮体的兽皮有了天壤之别,以前那种只叫兽皮,不叫衣服!
第231章 妇
父亲和他的商队已经离开好一段时间,以往出去也有比这更长时间,比如去丁部落,去靠近黑水泽那里的红湖和白泽部落,双方之间离得太远,一来一回时间较长。
商队,这是父亲从丁部落回来后组建的队伍,意思是进行物品交换的队伍,而那些物品就是商品,所以交换商品的队伍就叫商队。
很有意思的一个名字!
其实挺羡慕父亲出去进行交换的,每次他回来,都会跟自己讲他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而讲得最多的,都是他在丁部落发现的新鲜事物。
比如说木头房子,砖房,城墙,城门,大殿,还有刷牙,在充满热气的房中洗澡。包括父亲骑的马,驯鹿拉的雪橇,养的羊和兔子,一大群鹌鹑,甚至还有六头猪。更不用说用鱼皮做的保暖帐篷,会冒烟的洞,从里面运出来的砖,砍树的斧头和锯子,还有自己腰间的开山刀!
这一切,都是丁部落带来的!
这个丁头领真厉害啊!不愧为大家盛传的荒神,带给各个部落巨大的变化。
现在,曾经与丁部落交好的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加入了丁部落;与丁部落交恶的灰石部落飞灰烟灭了。丘部落、古隆部落都在丁部落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技能和工具,融合成一个更大的部落。
这真不愧是我妇相中的男人啊!
妇想到此,不算漂亮的脸蛋上飞起一片红霞,给她不算明艳的脸庞增添些许红润和姿色,煞是好看,只可惜被那两条来回伸缩的鼻涕给弄没了。
“唉,可惜啊!听说那家伙有女人了,还是原来鹿部落的医巫,真是可惜啊!”
妇一阵感慨,忍不住哀叹出声,引起了她身边一名部落勇士的注意。
“妇姐,你说什么呢,什么可惜啊?”
这名勇士名叫红蜂,在第一次出去狩猎时,不小心被一群红蜂蛰了屁股,从此他的名字就和蜂结缘了。还好那一次是跟着比他大两岁的妇,要不然他就会被那群红蜂给蛰死,是妇用一根长满树叶的树枝将蜂群驱散,一起跳进小河沟里,才躲过一劫。
“哦,没什么可惜的,只是想到了我的男人,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妇随口回答着红蜂的问题,似乎真想到了她的男人,脸上竟挤出一点点娇羞的样子来。
“妇姐,你别吓我啊!你这表情会让我晚上睡不着觉的!”
红蜂一脸恐惧样,做出怕怕的表情,只是脸上带的笑容出卖了他的想法。
“滚!”
妇一脸将红蜂踢倒,一点儿也不给想逃跑的红蜂机会。
“唉呀!妇姐,你这一脚真狠,别再想那个头领了,人家都有女人了。听说长得还很漂亮,就是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啊。”
红蜂说完,一脸向往的样子,不说是花痴,但在妇眼中也好不到哪去。
扑通!
妇一脚上去,红蜂又倒在原位,让他明白为什么姐的脚这么重!
“姐,我错了,我错了。她哪怕长得再漂亮,那也比不上我姐的风采,我姐是整个大荒的明珠,没有最漂亮,只有更漂亮!那就是我姐!耶!”
红蜂边说边吐,将昨天晚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还在那里不停拍着马屁,特别熟练的样子,还把流行于力部落的胜利手势“耶”临场应用出来。
端的是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再看妇,双手捧脸,一脸享受自得、理所应当的样子。
“呕~”
红蜂再次伸长了脖子,将一小块消化得不成样子的肉块吐出来,趁着妇不注意,一
脚将它踢飞。
“呃,还好自己昨天晚上吃的少,要不然得吐到什么时候。”
红蜂嘀嘀咕咕地在那里庆幸,被妇横扫一眼,立马一人笑脸送上去,生怕惹急了这个小祖宗。
他可是知道,毛头之前惹着她了,被妇一把扔进长满蚂蝗的河沟里,差点没把毛头给吓死。
其实,在原始人中,妇长得还是可以,只是属于平均线靠下一点点,只是一点点罢了。但她的性格有些偏向男性化,部落中她这个年龄段的也就她一个女人,更是让她形象变差。可是其他人都已经习惯了她的这种形象,反倒不觉得怎么样,久而久之,大家就认为是理所当然了,也不算难看,要不然毛头也不会喜欢上妇。
总不能说毛头品味有些差吧,额,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差!真的,只是一点点。
“妇姐,有人过来了!人数不多,只有四个人,不过都骑着头领骑的那类马!”
按照丁部落设置的瞭望塔上,一名部落哨兵发现有人过来,随即大声向妇示警。
妇一听有人骑马过来,立即兴奋地问道:
“是不是我爸回来了?赶紧看看有没有那匹黄马?”
哨兵赶紧看向外面,定眼观瞧,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匹大黄马跑过来。
“妇姐,看不太清,只是看到有一匹大黄马,不过看不清楚是不是头领。”
“继续观察,红蜂,通知部落勇士们都出来,其他人都回部落中。”
妇听到这种情况,赶紧安排人员示警,免得出差错。
部落日常要重点关重安全,一有风吹草动,都要立即进行警戒,免得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意外,甚至被敌对部落入侵的情况。
小心无大错,这是部落在大荒世界的生存之道!
很快,处在栅栏内的力部落众人听到外面传来沉闷的马蹄声,众人严阵以待,同时看向瞭望塔上的哨兵。
“是毛头回来了!”
哨兵适时地发出声音,提醒下面的人,外面来人是谁。
下面的妇一听是毛头,立即抢在其他人前面,将栅栏门打开,冲了出去,其他人也呼啦啦一群跟着跑出去迎接。
他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以为是头领回来了,更是忽略了哨兵刚才说的那句话,是毛头回来了,根本没有和以往一样说“头领回来了!”,此事就连一向胆大心细的妇都没有发觉有什么问题。
不一会儿,四人八匹马冲到部落跟前,停在最前面满怀企盼的妇面前,携带的风将妇的头发吹起,似乎还将妇脸上的某些东西吹落。
“吁~”
骑在马上的毛头轻轻勒住座下黄马的缰绳,没等停稳,他就从马上跳下来,冲到妇面前,正欲开口,却被妇先问话。
“毛头,我爸呢?”
妇眼神锐利,早将来人看得一清二楚,三个陌生人,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父亲,更不用说跟随父亲一起出去的商队了。这让她心中一紧,赶紧出声询问。
一听妇问头领,毛头眼睛瞬间就红了,泪水跟着就出来,他大哭道:
“啊~~,妇,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头领啊!头领死了!”
轰!
就像有一个炸雷在耳边响起,一下子就把妇给炸蒙了!她身体有些摇晃,身后的红蜂赶紧扶住她,埋怨道:
“毛头哥,你不要瞎说!你看把妇姐给吓得!”
站稳的妇一把抓住毛头的身前的兽皮,大吼道:
“你说什么?你特么的再给我说一句?”
妇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就
急了,不管不顾,立即吼出来。
毛头却是没有反抗,哭啼着说道:
“妇,我没有骗你,是真的。我们被乌金、厚土还有青木三大部落的人伏击,但因寡不敌众,商队的兄弟们相继被杀。最后只剩下头领和我。头领本应该能逃走的,可他没有,扭回头将我拉上马一起逃跑。却没想到最后时刻被敌人用石斧袭击,头领为了保护我,主动迎上去被害。
而那时马速已经提了上来,我根本来不及救他就被马驮出包围圈。所以说是我害了头领啊,如果他不回来救我他就不会被杀的。是头领救了我,将生存的希望给我了啊!”
毛头号啕大哭,声泪俱下。
妇再次听到毛头说出父亲遇难的消息,整个人瞪大双眼直挺挺地倒下去,被眼急手快的红蜂一把抱住。可这更是把手足无措的毛头给吓住了,如果妇再出什么问题,估计他也只能以死谢罪跟着陪葬了。
红蜂和其他人赶紧上前,手忙脚乱地将妇抬进部落,并喊来部落的医巫去查看妇的情况。至于毛头身后的三人,他们根本没有心情去管。
医巫金象一来,赶紧握着妇的手检查她的情况,生怕她有个好歹。
摸了一会儿,金象紧皱的眉头总算舒展开了,他扭头问身边的毛头。
“怎么回事?怎么把我们的宝贝吓成这样,你是不是不想吃饭,想让我用力石喂你啊?”
力部落曾经有一种处罚犯错人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舔力石,直到再也舔不动为止。但没有人敢去尝试,因为尝试的人痛苦得死去活来,差点没被齁死,没齁死也差点被毒死。力石里含那么多种矿物质,能不被毒死只能说明对方比较幸运了。
“咦~,不对啊,怎么你在这里呢,你们头领呢,怎么没有回来?”
金象医巫很快发现不对,赶紧出声询问。
毛头一听要被喂力石,脸色猛地一白,不过又很快恢复过来,往地上一跪,向医巫说道:
“医巫,您罚我吧,喂我吃多少力石我都给吃了,不会有一点怨言的。头领他,他被乌金三大部落的人杀了!”
轰!仿佛有人当头棒喝,来不及闪躲就被人击倒。
“你说什么?呃~~”
金象医巫呃地一声,只觉得头顶一暗,两眼一黑,身体立马就倒了下去。还是眼急手快的毛头和红蜂发现得早,把他一把扶住,搀着坐在兽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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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站在那里忐忑不安,心说这次力石吃定了,不知道自己咬咬牙能舔多少。
头领被杀,这样一则坏消息很快传遍整个部落。周围的人用一种仇恨的眼光看着毛头,让他站也不是,出去也不是。
还有一些人如无头苍蝇般,仿佛世界未日来临,惶惶不可终日。
“唉!”
一声长叹,昏过去有小半天的医巫金象长长地吐出胸中一口浊气,算是将刚才的噩耗消化掉。
毛头和红蜂赶紧上前扶着医巫坐起来。
“毛头,你是和其他人一起回来的吧?”
坐起来的医巫直指问题核心,他相信凭毛头一人之力不可能活着回来。
“是的,医巫,我被丁部落的人所救。出事前,丁部落的仓队长曾劝阻头领不要回来,而是和他们一起去丁部落。可头领认为我们是一个中立部落,没人敢动咱们,婉拒了仓的好意。临走前,仓告诉我们,先朝原青部落方向行走,再折转回部落,在那个方向有丁部落的一队狩猎队员,如发生意外,可寻求他们的帮助。”
毛头赶紧出声解释。
第232章 力部落过往
“我逃出三大部落围杀之后,骑马一直朝这个方向赶,最后被一群豺狗围住,眼看要葬身豺腹,来自丁部落的那队狩猎队员出现救了我。
当时身心俱疲的我很快晕了过去,等第二天醒过来,他们的小队长鼠告诉我已经安排人回丁部落报信,而他则陪同我一起回来向您报信。”
“快去有请你的救命恩人!”
毛头领命而去。
“红蜂,你去看看,妇如果醒来,就让她来我这里,我有事情交待给她。”
红蜂转身离去,却没有注意到医巫脸上一丝不正常的红晕,而他身边一名大概十二三岁的男孩看着老人的脸庞,脸色明显有一些隐忧。
一刻钟后,鼠随同毛头来到医巫金象跟前。虽说是第一次见这位老者,但鼠却发现有一些异样,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一般。鼠愣了一下后,赶紧向这位老医巫施礼。
“丁部落鼠拜见医巫,受头领所托,向您问候,祝您健康!”
金象一颔首,指了指身边靠近火堆的地方,微笑地说道:
“来,过来坐这里。孩子,我代表全体族人向你、向你们头领及丁部落向我们力部落伸出援手表示感谢!”
金象很客气,说话带着那么一点儿的俏皮。可鼠知道,这个老人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很有可能一阵风都能将他吹回大荒的怀抱。
“医巫客气了,丁部落和力部落之间是兄弟般的关系,理应互帮互助。倒是您,应该多休息一下才对,将这些事情交给小辈们来做就好。”
鼠很谦卑,对老人的身体也很关心,内心其实对蓝虎头领的死对老人的打击有多重很是担心。
“是啊,应该交给他们来做的,做完最后一件事就放下,可以好好休息。”
医巫手抚上身边那个男孩的头,有些宠溺,也意有所指地说道。
就在这时,红蜂扶着妇来到金象面前。
看着眼前这位瘦弱的老人,妇再次泪流满面。
这可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
父亲已经遇害,可眼前一切还必须得靠她将部落撑起来。所以她必须镇定起来,不能将自己软弱的一面暴露在部落成员面前。
她深吸一口气,向医巫行礼之后,就坐在医巫的身边,紧握着医巫的手,似乎想从中获取一些力量,同时也想给予医巫一些温暖。
又等了一会儿,陆续又进来五六个人,像是部落中的一些长辈和管事人。他们依次排队来到医巫面前,接受医巫的赐福。医巫手掌抚在对方头顶,口中喃喃出声,声音很低,仅能听到一些祝福的字眼儿。
眼见人员来齐,医巫轻咳一声说道:
“各位,关于蓝虎的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在上上个医巫时代,我们力部落本来有一次能够跃升为大部落的机会,可惜,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批强大的敌人,将我们力部落屠戮得只余下几十人,差点差我们灭族。我们开采出来的力石被他们掠夺殆尽,使我们部落的实力一落千丈。”
医巫说出这些话时,像妇和毛头、红蜂等一些年轻人闻言有些吃惊,至于其他年长之辈情绪上没有太大波动,想是早知道这些消息。
至于鼠这个外人,更不用说了,但他沉得住气,并且也知道这是了解力部落秘密的一个机会。
医巫双手紧握,情绪有些愤然,喘口气后继续说道:
“苟延残喘了许多个春秋,我们才又恢
复到以往那个时候的实力,甚至在碰到丁部落之后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一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通过医巫的传承,我们一直怀疑,我们力部落就是一个给别人看守力石的奴部落,这背后有一只黑手在周围遥控指挥着我们。我们的职责就是替他们看守和挖掘力石,而这背后的隐秘部落就是厚土、乌金、青木、焱火、黑水五大部落。”
提到五大部落时,医巫语气有些愤怒,还有一些无奈。
“这五大部落不允许我们发展起来,只要我们的实力逼近或者达到大部落的要求,他们就会来打击我们一次,或者说教训我们一次。
平时,这五大部落的作为,你们也都知道。来到部落里看中什么拿什么,给我们的东西也仿佛是施舍一般,犹如嗟来之食!”
医巫情绪波动比较大,妇赶紧起身轻拍对方的背部,示意他不要太激动了。
“咳!咳!嗯,妇拍两下我就好受多了。”
医巫拿妇逗了一句,让现场刚才孳生的氛围稍微放缓一些。
“自从上个医巫时代*开始,一直到我这里,每位头领都在做着一件事,就是如何才能摆脱背后这只黑手,让我们真正活在自由的空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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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巫看向鼠,笑着说道:
“很幸运地是,我们遇到了荒神,这个在整个大荒世界中流传了很久的神人。荒神生在丁部落,这是丁部落的福气,同时也是我们所有中小部落的福份。流传的故事中提到,荒神是带领所有中小部落摆脱目前的困境和危险环境,过上真正有吃有喝、温暖安全生活的领路人。”
医巫明显很高兴,周围的人也都点头,显然非常认可这件事。
“因此,蓝虎头领就找我商量,要不要和丁部落结盟,就像青鸟和红牛两个部落一样。但被我否决了,因为我还没有看到荒神的手段。
直到第一次部落交换会召开,蓝虎头领看到了丁部落使用的神器,捕捉到那么多的马和驯鹿,还能驾驭它们作为人的代步工具。这让我很震惊,可这还不是让我最震惊的,荒神竟然掌握有力石的提纯方法,能将力石变成现在大家所吃的粗盐!”
医巫猛地伸出一个大拇指,向大家展示他的夸赞是发自肺腑。
“这才是让我最佩服、最震惊的一件事!而这,也让我看到了摆脱身后那个黑手的最佳机会。
前不久,蓝虎头领从丁部落回来,说丁部落建了一个能保护很多人不受猛兽侵扰的城池,还带来了青铜斧头、锯子还有开山刀的神器。这只有神才可以做出来的创举啊!而这些只有神才可以使用的神器,就这样送给我们,不求回报,这大公无私的精神确实是让我们最佩服的地方。
所以,我和蓝虎一致同意,想加入丁部落!本来是想在丁部落建城庆典上送上这个礼物的。可惜,蓝虎竟然遭到了三大部落的偷袭遇难了。”
一滴浑浊的老泪从医巫的脸上滑下,看着那充满伤感的苍老面容,力部落众人都跟着流下伤心的泪水,哽咽出声。
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止住,稳定情绪。
“蓝虎遇难,再次提醒了我,那就是五大部落亡我之心不死!他们又准备开始将那只黑手伸向我们,屠戮我们的部落成员,削弱我们部落的实力!这一次,我坚决不允许他们的阴谋得逞!咳!咳!”
激动的医巫剧烈地咳嗽起来,一手捂着嘴,等过了一会儿拿下来,竟发现手中有血。
众人再次慌乱起来,这可是他们的医巫,部落中最年长的人,从上上一代医巫活下来的族人,堪称部落的活化石。
妇和那个男孩赶紧起身捶背,递上一碗温水喝下去,算是让医巫的状态稍微好些。
“今天,有各位部落主事、新一辈的代表在,也有丁部落的鼠做见证。我任命妇为部落头领,大家可有异议?”
除鼠外,其余力部落众人趴伏在地,用行动表示接受医巫的安排。
在部落中医巫就是精神领袖,他的决定不会有人置疑,哪怕是部落头领都不行。而且,医巫的吃用都是部落中最好的,所以他们的年龄也都较部落众人要大许多,算是部落的活字典和知识传承者。
至此,力部落迎来新一任部落头领:妇!
女人作为部落头领,并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就像鹿能作为部落医巫一样。只要她的能力达到,众人都会拜服,承认她做头领。而妇作为部落第一勇士,早已是部落头领的第一接班人,这也是部落内早就商量好的事情。
妇站在大家面前,接受众人跪拜。
“妇,你父亲已离开。你现在承担起部落一名头领的职责,望你能善待你的族人,带领他们走向更美好的日子。就像荒神所说,能吃饱穿暖没有危险,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生活!”
医巫对妇说出自己的期望,也希望她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头领。随后,他站起来,看着眼前所有人,沉声说道:
“今天,有鼠在此见证,我宣布,力部落成员全部加入丁部落,以荒神为首。全体成员要紧跟在荒神身后,为我们的头领报仇,为我们以往惨遭五大部落屠戮的族人们报仇!赢得我们自由生存下去的权利!”
“遵医巫令!”
众人再次跪倒在地,听从医巫安排。可就在众人以为这一切就要结束的时候,医巫金象指着身边那个男孩子再次出声说道:
“各位,自今日起,医巫之位传承至云!”
说完,金象将身边的一根象征着医巫权威的棍棒举起来。那个叫云的男孩站起来,面朝金象,俯身弯腰一拜,双手随即接过金象手中棍棒,扭转过身子,看向众人。
包括妇在内的所有人全部站起,弯腰再拜,接受云成为部落的医巫。
仪式完成,站在众人面前的老医巫金象脸色猛地一红,随即就变得苍白起来,紧跟着一口鲜血喷出。
“哇!”
染红了金象身前的兽皮衣服,老医巫慢慢软倒在兽皮垫子上。
“医巫!”
众人上前,悲嚎出声,声音远远传开去,部落其他人也都知道,立即跪倒在地,哭声震天!
当晚,整个部落点燃巨大的篝火,部落全体在新医巫云的主持下,举行祭祀活动,并围着篝火唱着部落传承的歌谣。歌声中充满着对老医巫、老头领的思念之情,情凄意切,使人潸然泪下。
整个祭祀活动持续到很晚,几近天明。
天亮后,部落全体人员集中在部落栅栏前面。部落里最强壮两名男性狩猎队员扛着医巫的身体,走在前面,妇带着其他部落主要成员跟在后方,穿过栅栏门,其他人员陆续加入这个送葬队伍。
而在队伍最后面,竟有两个奴一样的人被捆绑双手,由力部落两名成员拉拽着跟着队伍向前。可看着两个奴挣扎不愿向前的样子,似乎等待两人的命运不是太好。
第233章 退敌之策
一处山坡上,力部落众人全围在那里,中间一个很大的土坑。老医巫的身体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兽皮,已经被放在土坑里面,脚头的位置还有不少空位。
忽然,人群后方传来嘈杂的声音。那两名奴试图逃跑,被人一阵拳打脚踢,给抓了回来。
他们被带到那处土坑后边,老医巫脚头的位置,被人使劲按压着跪在地上,旁边分别站着一个手持石斧的狩猎队员。
医巫云在妇及其他人员的陪同下,站在准备埋葬老医巫的土坑前,嘴里念念有词。站在外围的鼠听不清楚,可他知道那是在歌颂老医巫的过往。
随着一声高亢的尾音,那两名手持石斧的部落狩猎队员举起手中的石斧,用力挥下,狠狠击打在两名跪在地上的奴头上。
嘭嘭两声,两个奴的头颅应声而碎,喷溅的血和散碎的脑浆洒满坑沿。随后,两具奴的尸体被扔进老医巫脚头的位置,成为殉葬品之一。接下来,妇将老医巫平生所使用的个人物品也都一一扔进坑里,随着那些土被埋藏在地底深处。
墓葬的位置形成一个大土包,上面堆放了许多石头,那是为了避免土包被一些食腐的动物刨开进行的防护措施,免得逝去的人被野兽给吃了。
就在力部落众人回到部落,开始准备收拾行装的时候,那座瞭望塔上的哨兵发出示警。
“敌袭!”
却是哨兵发现有一群人正偷偷摸摸、手持武器朝力部落冲过来。
鼠在听到示警声音的第一时间就冲向那座瞭望塔,三两下就攀爬上去,顺着哨兵指示的方向看去。只见前方黑压压一片人,手持木矛、石斧、棍棒甚至是石块冲过来,粗劣估算已经超过150人。
鼠心神一凛,冲着下面喊道:
“野、强,准备战斗!通知力部落的人紧守栅栏,不要出去!对方人很多!”
“是,队长!”
两人领命而去,刚转身却看到妇带着毛头、红蜂等一干力部落勇士手持武器跑过来。
妇的动作更是敏捷,三步并做两步,攀着瞭望塔边缘就站在塔顶,将那一名哨兵赶下去。至于下面的力部落众人,早就分散开,守在栅栏后面。看他们不慌不忙的样子,想必也是经常训练才有这样的效果。
鼠所不知道的是,蓝虎头领在第一次接触到丁部落的战士和日常训练之后,就已经要求自己部落的勇士们按照丁部落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私下里他还请教丁奇讲了一下训练重点。
经过训练之后的人战术素养迅速提高,至少不会像其他部落那样乱糟糟。
站在塔顶的两人待冲过来的人走近之后,又发现有十几个手持弓箭类武器的人,隐藏在前冲的人群之中,并不断借助灌木丛来隐藏自己的身形。
而鼠已经利用这段时间,将来犯之人的数量摸清楚。
“妇头领,暂时不清楚是哪个部落的人,但看数量已经接近二百人。能有这个实力
的,只可能是五大部落。想必是上次袭击蓝虎头领的厚土、乌金和青木三个部落当中的某一个,或是他们的联合。看来他们还是不死心,想来夺宝啊!”
鼠看到妇头领上来,立即将主要位置让给对方,而话语上也将自己摆在客人的位置上,不因为自己受过严格训练就来喧宾夺主。而夺宝两字也是意有所指,他早就从毛头嘴里知道,三大部落对毛头使用的开山刀有觊觎之心。
“鼠队长,你可有退敌之策?”
妇轻蹙眉头,在仔细看过外面的情况之后,没有接话,反而问起鼠如退敌。
“暂时没有。不过我们丁头领曾经说过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是说我们不仅要了解自己的情况,包括长处和短处,也要了解敌人的情况,这样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打败敌人。”
妇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不过似乎她浓黑的眉毛比刚才舒展了一点点。
说话间,那群人已经冲到距离部落还有五六步远的地方。突然间,一声“停”响起,前冲的人慢慢停下来,并没有能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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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却能看出这群人的差别。
处在最前面的人,有的身上搭着兽皮,有的光着上身,下身只裹着一条兽皮,光着腿,脚下没有穿任何东西。手持的武器乱七八糟,有木矛,有短棍,有石斧石匕,还有不知名兽骨、兽角,石块、飞石索之类也不乏有之,更不用说还有三两人赤手空拳却长得高大壮实。只是在听到命令之后,并不能立即做出反应,显得稀稀拉拉。
这部分人的数量大概有六七十人的样子,而他们应该是被驱赶的奴。
至于后面人的表现,则相对比较好看一些。
每个人脸上都涂有白色的颜料条状物,穿的兽皮衣物虽也是杂七杂八,可比较齐整。身体袒露部分能看出大多数人都比较结实,至少他们受到饥饿的影响较小,大多数时间还是可以吃饱饭。至于他们的武器,则相对比较统一,主要是木矛、粗大的石斧,还有身后那一排手持弓箭之人。
这两队表现明显各异的人,在他们中间都有一个像是队长的人选站在前面,统驭着众人。
很快,一声呼喝响起,站在那里的人猛地向前踏出一步,并狠狠将脚踏下。
哈!
声音整齐有力,不似刚才那样杂乱。那么多脚掌踏在地上,腾起的灰尘弥漫开,又很快被不知哪来的风给吹散。脚掌有力,砸在地上嗵嗵响。
等烟尘散尽,人群中走出一人,前行至距离力部落栅栏有三四十步远的地方。大喊出声:
“力部落的人听着,你等众人违反上天的安排,将祂降下的神器私藏。现上天发奴,命我等奉最伟大的荒神之令,前来征讨你们。上天有好生之德,劝你们立即打开栅栏将神器献出,并自缚双手等待荒神从轻发落!”
此人话音刚落,力部落众人立即发出议论声,并将疑惑的目光递向鼠三人。甚至
有人正气愤地准备上前拿住三人,他们可是知道鼠三人是从荒神的部落而来。
倒是站在塔顶的妇和下面的毛头没有任何疑惑,根本没有受喊话之人话语的影响,赶紧出声制止下面众人的动作,要求他们将注意力放在敌人身上。只不过鼠神色却是微微一变,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冒充丁部落之人,却是让他没有想到。
下面那人又喊了两遍刚才的话语,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他立即怒了,大声骂到:
“你们这群不识好歹的人,你们已经被上天抛弃,再给你们一段时间,如若不投降,你们就等着被杀戮吧!”
来人迅速退回去,来到一名披着宽大兽皮、头脸遮面的人跟前,俯身说着什么。
妇和鼠两人一直盯着外面人的反应,见此时他们没有进攻,遂再次交谈起来。
鼠道:
“妇头领,麻烦问一下,部落中的食物还可供所有人几天吃的?”
妇眉头一皱,不知鼠是何意,却如实回答:
“所剩食物应该可以支撑三天时间,如果再节省一些,可以支撑四天。”
“那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最多四天的时间里想到退敌之策或将敌人打败,否则我们将面临没有食物可吃的境地,甚至整个部落都将面临人员崩溃的威胁。那么我们部落现在可战之士,加起来有多少人?”
妇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抬头说道:
“人数有些少,不到一百人的样子。”
“那也就是说只有人家一半的人数,如果打起来很有可能我们会遭受灭顶之灾,是吧,妇头领?”
鼠得到两个数据之后,直接继续开口问道,可这让妇有些不悦,似乎不想回答鼠提出的问题。鼠看出来,没有对妇的反应放在心上,继续说道:
“目前我们拥有的可战之士大概是一百人,可我们所有人的食物只够四天吃的。”
鼠话锋一转,直接指向眼前这群来历不明之人。
“可这群人有一个弱点,就是没有进行过特别训练,奴和他们混在一起,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而且,他们远途而来,肯定相当劳累,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立即上前进攻的原因,我们却以逸待劳。虽说他们人员众多,武器却相对落后一些,我们拥有的武器却能够碾压他们,并且我们有栅栏保护。”
鼠分析了目前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和优劣势,将这些分析情况摆在妇面前,想由她来进行判断。
妇一听,刚才还有些不悦的脸色立马就变得有些惊讶和高兴,立即说道:
“听鼠队长你这样说,他们远道而来,此时正是疲惫的时候,我们可发动突然袭击,冲击一下他们,利用我们手中的神器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打击他们的士气。尤其是其中有奴,说不定就会让他们自己先乱起来。”
妇越说越快,眼珠子则转来转去,看向鼠手中的那张弓,似乎想打这把弓的主意。
第234章 双杀
这把弓粗看和他们部落仿制的弓一样,可很明显,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弓的弧度较小,弓体细腻曲线优美,弓弦绷得极紧致,给人的感觉就是似乎更有力、弹性更好。听父亲所说,丁部落的弓射程很远,而他们整体的射术也很准。
鼠将对方的眼神看在眼中,微微一笑,伸手将自己的弓递给妇,说道:
“来,试试,为我们今天的战斗射出第一箭吧!”
妇有些激动地双手接过鼠递过来的弓箭,猛地一提气,趴在她鼻子下端的两条鼻涕虫刺溜一下就钻进洞中,让鼠没来由地一激灵,脑中一个经典词蹦出来。
考!
“光关注接下来的战斗了,差点把这尊的秘密武器给忘了!”
妇双眼如媚,右手轻轻抚过弓体,如看着自己的恋人,哦不,如看着荒神那俊郎的面孔一般,充满深情。看也不看就从鼠腰间的兽皮箭袋中拿出一支青铜箭,搭在箭上,猛地一吸气,鼻涕再入洞。
猛地大喝一声,长弓瞬间拉弯,双龙出洞,一支箭如流星般直奔四十几步外一名身体粗壮的奴。
嘣地一声异响!
鼠震惊地直接双眼暴突,不为双龙出洞,只为那一对儿汹涌的波涛被弓弦划过时妇的面不改色。
强悍!
鼠再看看对方那不输于自己的身高,粗壮的手臂,比自己宽一倍的身型,喉节不自然地涌动一下,眼中除了惊讶与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渴望。
征服的渴望!
啊~
远处传来一声惨叫,正是那名奴,捂着被箭射穿的大腿,倒在地上哇哇大叫。
站在塔顶的鼠大喊一声:
“好箭法!”
不过妇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脸色一红,面上接受了鼠的夸赞,可嘴里却低声嘀咕道:
“丢人啊!本来想射对方脑袋呢,没想到射到人家大腿上了!”
尴尬啊!
妇倒是很快从尴尬状态中恢复过来,将手中的弓递给鼠。
“还给你,看我如何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不待鼠回应,突然一个跃起,竟从八九米高的瞭望塔顶跳下,来到栅栏门口,抽出腰间的开山刀,高高举起,振臂一呼:
“兄弟们,跟我冲啊!”
呼啦啦一群人冲出栅栏外,直奔还愣在当场的那群奴。
鼠再次被妇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塔下面那两个深深的脚窝又一次震撼了他。低头看看自己干瘦的身板,再次咽下一口口水。
不过鼠瞄了瞄自己持弓的左臂鼓起的肱二头肌,信心稍微回复了一些,应该可以支撑住那样爆炸般的力量吧!
思绪间,一支利箭正中一名反应较快准备攻击妇的奴胸口,自信也终于回来了。弓弦连续响动间,一个接一个还不有反应过来的奴就被射倒。
而下面,妇正带领着自己的族人冲向前方,毛头和红蜂跟在妇左右两边,犹如一根箭头,冲入呆愣的奴群中,鲜血飞溅。
妇一个大力劈砍,将眼前那名奴刚刚举起石斧的右臂砍断,速度丝毫不减撞入对方怀中,如一辆人型坦克般看也不看那名飞了一会儿的奴,径直冲向另一人,手起刀落,咽喉一分为二。而那名被撞飞的奴,在空中就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砸了两下,就一命呜呼。
接敌一瞬间,双杀!
而那名被鼠射杀的奴,妇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似乎她对鼠这一手不感兴趣。你帅吗?有我男人帅吗?
妇两
个踏步就已经穿过奴群,冲向一名离自己最近的脸上涂满白斑的原始人。一刀划过,妇的身影快速落在对方身后,将那名咽喉被洞穿的人留在原地,久久没有倒下,将惊恐的表情留在对方的眼睛里。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只有力量和速度,身为部落头领,部落第一勇士,妇的战斗能力自不用说,那天赋与生俱来。
力部落的勇士们携愤怒和仇恨而来,片刻间就将为首的奴们击溃,杀向后方谎称是携荒神之命而来的人。
处在后方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看到前面那些奴朝后方涌过来,然后就看到一尊杀神冲过来。挡在她面前的人全部被砍倒在地,惨呼声传遍整片场地。
前面的人拥回来,后面的人连怎么回事都懒得去关注,扭头就跑,生怕跑慢了被人给杀死。
古语怎么说,死道友不死贫道,这话放在原始时期也照样生效。
一传二,二传三,三,已经没有三,全都逃跑了。包括那个身穿黑色兽皮衣服的神秘人。
“哈哈!”
此时,那人边逃跑边兴奋地哈哈大笑,周围的人纷纷躲开,想离这个人远一点儿,免得被力部落的人给盯上。也有人恨不得上来打他一顿,这是一个疯子,可惜碍于他的身份没人敢,只好埋头逃跑,希望力部落的人将这个疯子杀死。
这个疯子一样的人是商土,厚土部落的头领,一个为了壮大部落不惜一切的疯子。
自从灭世大火烧起来之后,自己部落栖息的地方被大火烧成一片黑地,部落成员死伤超过一半。
这可是曾经的第一部落,人员消亡一半也只是沦落到现在的第四部落,可见当时有多么威风。好不容易从原来的地方逃到这里,寻到了一个适合休养生息的新地方,却没想到处处受这个刚刚爬到第一位置上的乌金部落的气。
恨啊!
商土一直在寻找机会削弱其他部落、壮大自己的机会。
本来想借助丁部落的手干掉乌金部落和青木部落的头领和成员,却没有得逞。随后又想伏击力部落时削弱两个部落的人手,此消彼涨,从而达到壮大自身的目的,仍然没有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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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们发现了力部落持有的神器,一种能杀人的神器。只要自己能拥有这种神器,那么立即就可以成为五大部落中的第一大部落,重新恢复自己部落的威望与地位。
他知道,赤金和楠两人都想拥有那件神器。
所以他们在杀死力部落的头领之后,商定一个月之期,共同讨伐力部落。可商土多了个心眼,他强烈要求自己部落的人急行军,比平时速度早了两天回到部落。
和厚土部落的医巫见面的第一时间,商土就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医巫,并快速集结自己部落近半的战士,还有一部分奴,组成征讨力部落的队伍,快速朝力部落赶去。
他们厚土部落要吃独食儿!
厚土部落是离力部落最近的,他要赶在其他两个部落没有来之前将力部落消灭,抢走神器。
神器要归属于厚土部落!
可惜,本来想给力部落一个下马威,让他们束手就擒呢,没想到他们不予理睬不说,还竟如此大胆地冲出部落,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自己看到了什么?竟然有三把神器!三把啊,三把都让我心脏快跳出来了,三把,不活了!
这还不算,还有能射得更远的神弓。那犀利的弓和箭,那悦耳的刺破人体的响声,只
有自己这个部落曾经的第一勇士才能听到,想想都让人兴奋啊!
伤亡都不重要,这叫什么?舍不得肉套不着狼,更何况这些伤亡让自己摸清楚了力部落的底细。
力部落的一切都是我的,都是我的!
商土心中在呐喊,只要能将力部落快速消灭,拥有那些神器与神弓,我们厚土部落就可以称王了!
很真实的想法,也是原始人类最朴实的念头。
如果丁奇在这里,只会嗤之以鼻。如果拥有三把刀一把弓就能称王,那自己岂不是可以称帝了?真是一个傻冒!
但这只是以丁奇现代人的目光来看待,虽说他知道原始人受苦受难,但还是没有真正理解丁部落以外的人生存是如何之艰难的。
就像一个故事中描述的,一个滴血的馒头都能让人疯狂,更何乎能让自己得到更多馒头的武器呢?
自己和自己的部落落荒而逃了,但这叫战略性撤退,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还给那个瘦了吧唧,还想觊觎一个胖头领的人!
等着吧,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回来!回来,小心有埋伏!”
瞭望塔上,眼看战果颇丰,担心有埋伏的鼠高声呼喊,连带着下面看守栅栏门的野和强两人也一并吆喝,让前出的妇和众人赶紧回来,紧守栅门。
本要扩大战果的妇在听到鼠的喊声之后,虽还想再砍杀一番,但在毛头和红蜂的劝说下,不得不收刀返回部落。
而刚才在妇大发神威之时躲起来的两条龙,此刻又耀武扬威地跑出来,随着气呼呼的妇来到鼠面前,鼓起两个气泡,气鼓鼓地瞪着眼前这个有些讨厌的人,打扰自己好事的人。
“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现在就把你扔出栅栏外面喂狼!”
妇很生气,鼠却也当仁不让。两人之间形成一个强大的气场,相互挤压,揉进去挤出来,旋转不休。
啪啪两声,僵持间两个气泡瞬间覆灭,本嚣张得不得了的两条龙顿时被鼠的气场给吓得惊叫出声,然后软趴趴地伏在那里,相互依偎着,低眉顺眼,不敢说话,连个泡都不敢冒。
在鼠的注视下,妇强大的气场慢慢被侵蚀,消失。就在妇有些不好意思,在鼠那炯炯有神、严厉的目光下想退缩、忸怩地想说句对不起的时候,妇当场愣在那里。
一只瘦却有力的大手伸到妇的鼻子上,轻轻捏住鼻翼,顺势往下一抹,那两条龙被连根拔起,不给它们挣扎和缩回去的机会,立即踩在草鞋底下,让它们永世不得翻身。
愣在那里的妇在那两条一直跟随着她的龙离开后,顿时一股久违的轻风钻进她的鼻孔,还有一丝特别的属于男人的味道从鼻孔钻进她的心里,烙印在她的灵魂深处,再也挥之不去。
她就那么任由鼠将自己的鼻子擦干抹净,并贪婪地闻嗅那股让她心灵有些战栗的味道。这个味道是除了她父亲外第一个离她最近的味道,这是被两条龙封堵多年之后接触到的第一缕男人的味道。这是一个男人的味道,似乎这还是一个封存了许多年的味道,只为了在这里等她。
可就在她想继续体会那股味道时,却迅速消失在鼠大腿外侧。有些失落,还有些惆怅,淡淡的。突然,一句温柔的话语传入她的耳朵,真正地打开了她的天窗。
“瞧,这样就干净多了!”
可这个举动落在毛头和红蜂的眼中,就如玻璃一般,砰地一声碎了,也似乎是心中的某一样东西断了一般。
第235章 篝火坐标
我有一颗玻璃心,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撕心裂肺的那种,疼!
那是承载着他们年少时光的两条龙,那是珍藏着他们的欢乐和珍贵回忆的两条龙,就这么无力地被消灭掉。
他们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最珍贵的东西已经离他们远去!
尤其是毛头,无声的泪水滑下,他在心里忏悔:
“头领啊,对不起,你交待的让我照顾好妇,可惜我没有做到!你惩罚我吧,只要不带我走,啥都行!”
而在红蜂眼中,这可是一直保护他的姐姐啊,就这么被别人擤了鼻涕之后沦陷了!太容易了吧,也太不值得了啊!
两人捶胸顿足悔恨连连,可当事人却很快恢复正常,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额,妇头领,是这样子的。我们头领丁曾经说过,穷寇莫追。意思是说对于走上绝路的人,不要追赶他,以免敌人情急反扑,给自己或自己的部落带来损失。所以,从你的安全着想,我才将你们喊了回来。首战即告捷,这是一个好兆头,我们可以把大家这种士气保存起来,用在最关键的时刻。”
“好吧!就按你说的来办!”
妇虽说也想公事公办,可说的话却有些无力,没有之前携杀人之势带回来的威风和霸道,似乎在这个男人面前提不起来这种威势。
而且鼠说到了自己的头领丁奇,可听在妇的耳中却是有些讽刺,这可是自己之前一直挂在嘴上的男人啊,可惜,也跑了,而且是自己主动撵跑的。
“哦对了,妇头领,有句话我忘了说了,就是除了我们头领的两匹狼之外,其他狼我还真不怕。”
鼠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弄得妇气鼓鼓的,可惜再没有两条龙出来给她助威了。
战斗已经结束,栅栏外面,来自厚土部落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大地上。不再有伤患在那里嘶喊呻吟,因为他们的血液已经喂饱了身下的土地,同时将自己的生命送还给大地母亲。
一只豺狼正在撕咬位于刚才那个战场位置边缘的一具尸体腹部,掏两下就会抬起头来,舔一下嘴角的鲜血,观察周围的情况,免得被自己的天敌给抄了后路,视线尽头,有更多的豺狼正呼朋引伴而来。
这地上躺的近二十具人类尸体将成为今天晚上的血肉盛宴,不仅满足豺狼家族的口腹之欲,还包括周围生存的几个食肉家族,如二十几只狐狸、十几头狼獾、五头熊。
而到明天天亮的时刻,剩下的残骨和血肉就会成为一群秃鹫的美味早餐,随后就会被扑天盖地而来的大量虫族所覆盖,彻底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连个水花都没有溅起来。
有人说我不会数数,怎么会知道有这么多数字呢?特么的,没看到我爪子上这么多爪吗?
栅栏内,五六名力部落的勇士正面朝外面,监视外面的动静。另有一队勇士在部落内部巡逻,免得有敌人翻进来搞破坏,瞭望塔上也一直不间断地有两人在上面,盯着外面的动静,不仅包括敌人的还包括那些食肉动物的。
力部落新任头领妇接受了丁部落来援人员鼠的建议,没有去清除部落外面的尸体,而是交由食肉动物,此举也是为了防止敌人再次发动袭击,算是一种被动防御措施。有这么多食肉动物在,想必他们也不敢随便出来吧!
野和强两人正在清理回收回来的青铜箭头,将上面的血肉清洗干净,再将箭头打磨光滑。这是
他们狩猎或战斗后的一个习惯,尽可能将珍贵的青铜箭头收回来,一是尽量不暴露青铜箭头的秘密,二是保持战斗续航力。
部落内,妇正指挥着部落内的男女老少在收拾行装,将一些重要的物资如兽皮、熬制出来的粗盐等收拾出来,打捆装筐,等将外面的敌人逼退之后就可以快速出发。
目前的食物只够大家吃上四五天,之后就必须考虑退路的问题。所以鼠此刻正在思考的就是如何带领这么多人甚至有一半的老弱,逃脱敌人的围剿。
鼠能被丁奇单独留在铜矿那里,足以说明他个人有这个能力来扛起这份责任,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坐在高高的瞭望塔上,鼠看到那群人逃离的方向上,冒起了浓烟。这说明那些人已经稳定下来,正在生火烤肉,准备迎接夜晚的到来。
跟着丁奇的人都有一种冒险精神,这也是为什么鼠看到敌人来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冲击对方,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而鼠现在想的就是能不能再来一次突然袭击,骑上仅有的八匹马,冲入敌人中间,将对方给驱散,让他们在黑夜来临时迷失方向,交由黑夜来处置这些人。只是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没有那么多人会骑马,除了自己三人,就是毛头会骑马,还需要再找四个人才行。
越想越觉得操作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鼠立马向下面正忙碌的妇头领摆摆手,示意对方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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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一愣,有些疑惑对方为什么要让自己上去,有什么话不能在下面说吗?突然想起流传在交换会的一个故事,那是丁部落的狩猎队长仓和黑水部落一个被抛弃的女人之间的美丽故事。
妇的圆脸猛地一红,心说该不会对方想学那个仓吧。听那些嘴碎的女人们说,那两人可是在瞭望塔上成就了好事啊,还唱了一首歌谣呢,叫什么《在那遥远的地方》,好美啊,令人向往!
本想拒绝的妇不知怎么脚步就不听使唤,没多大会就和鼠并肩坐在那瞭望塔上面,脸色有些涨红的她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生怕自己被那个啥了。
鼠对妇已经产生了征服欲望,可他知道当下什么事该干,什么事不该干。
纳闷于女的奇怪表现,可他还是轻咳一声提醒对方。
“咳!嗯,妇头领,我这里有一个想法,你看行不行,咱们商量一下。”
感觉到自己异样的妇立马清醒过来,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摇摇头将那些不该有的想法驱除出去脑海,很认真地开始听鼠讲他的计划。
至于下面毛头和红蜂两人那嫉妒和担忧的表情,直接被她给忽略,或者根本就没有看到。
“是这样的,我想趁天黑前再次发动一次袭击,不过需要的人手不多,总共八个人,加上那八匹马。冲进敌人群砍杀一阵后就立即将对方的人全部驱散开,让他们在黑夜中受到应有的惩罚。你看咋样?”
妇一听,立即眉开眼笑,猛地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只要说到打斗的事,她可是从来没有退缩过,还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能有机会再杀一顿,妇可是非常乐意接受。
“好,看来你是同意了。那么,还有一件事需要落实,就是你们力部落除了毛头之外,还有谁会骑马?”
鼠指着下面那八匹正在草的马向妇问道,除了那匹黄色的母马外,其他七匹马都是鼠带过来的。
对于经常骑马训练的鼠他们来说,在马上射箭是他们必
须掌握的技能,准不准一回事,敢不敢射就是另一回事了。骑马射箭,命中率能有百分之三十,鼠他们练的除了这个,还有手持开山刀猛冲将鹿类猎物一刀枭首的功夫,这些已经有后世骑兵的雏形。
一听鼠问谁会骑马,妇如同一个小女生般雀跃地举起手说:
“我我我,我会骑马!我父亲将那匹黄马骑回来后,平时骑得最多的就是我,马跑得飞快我都没有掉下来过。还能拿着石斧在马上挥砍,曾经有一次我追上一头豺狼,一斧子就将它砍死!父亲都夸我有天赋,可惜,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最后,有些兴奋的妇情绪慢慢低落下来,直至一滴泪水滑落脸颊。
感受到身边妇那悲伤的情绪,鼠情不自禁地伸出右胳膊,用力地揽住妇的肩膀,看着对方说道:
“妇,不用担心。开心点,你父亲一定在天上看着你呢,他也不希望你伤心。以后的日子,我陪着你,想骑马就骑马,想打架就打架,只要你开心就行。”
被鼠这么一抱,再加上那有些煽情的话语,妇哇地一声哭出来,双手搂着鼠那瘦削却充满力量的身体,将这几天积郁的心情彻底散发出来。
可两人的表现看在其他人眼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此刻,毛头和红蜂两人已经欲哭无泪,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人,两人如落难的兄弟般肩并肩,躲在一处角落里默默的伤心。
“看,妇已经主动抱上人家了,咱俩没戏了!”
毛头沮丧着脸,闷闷不乐。
“你说错了,我只是关心谁会和妇姐姐在一起,但我不希望是外部落的人和妇姐姐在一起。你要加倍努力了,没有妇姐姐,你会更加没有光彩和未来的!”
不过有好事者却乐见其成。
“哇!快看,妇和那个男的搂一起了,会不会发生交换会上的一幕呢?真期待啊!”
这是跟着蓝虎头领一起去过交换会的人,见证了仓和水莲的婚礼,他们也希望有这样浪漫的故事发生在他们部落。
“不过,可惜毛头那么好的一个小子了。”
“可惜什么?头领不要他,我要了!哈哈!”
这是一个暗恋毛头的女生。
可就在他们在那里八卦的时候,部落栅栏里面八匹马已经准备就绪。为保险起见,鼠只选择了六人出击,分别是鼠、野、强、妇、毛头和红蜂。
红蜂是沾妇的光,经常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有什么好处也不会拉下他。
六个人,每人都带了一把长弓,一把开山刀,十支青铜箭,足够他们在敌人堆里冲杀一阵。另外两匹马则拴在前马后面,跟着一起跑,提升他们奔跑的威势。
外面,已经有一群豺狼在围着自己的那份食物开心地咀嚼,不时发出一声满意的嘶吼,或者警惕的呜咽声。
栅栏门已经打开,六个人端坐在马背上,由熟悉马性的丁部落三人在前,妇他们三人在后,呈雁翎状,等待着什么。
就在天空越发暗淡、七八米外已经看不清东西时,鼠动了,紧跟着后面五人也一起动了,催动马匹,绕了一个弯,避开那些正在进食的豺狼,冲向那片丛林后面正在吃晚餐的一干袭击者。
那摇曳的火光就是最好的靶子。
而在他们离开后,栅栏门前树立起来一大堆篝火用木柴,它们将作为出去发动袭击的六人回来时的坐标!
第236章 为了生存
丛林里,商土正坐在一块兽皮垫子上,啃着手下人送过来的一块烤肉,有些难以下咽,却又搞得满手油腻、满嘴黑灰。
还是黑水部落使用的那个陶锅好用啊!煮出来的肉喷香,汤更美。本想让黑水部落给自己一个,却被水渊以部落不够用为借口给拒绝。
随后他又想在交换会上交换或抢走一些陶器,却被乌金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给弄泡汤。最后一个机会是截杀力部落头领,可没想到那个陶器竟那么不耐摔,被找到的十几个陶锅全部摔碎了,一个也不能用。
真是可恶!
商土狠狠咬下一块肉,在嘴里嚼着,就像吃着一根干枯的树枝!却是自己忘记用肉在力石上抹一下了。
呸!
一口将那块有些发苦的肉吐出来,商土转身将力石拿出来,戳到肉上,里里外外使劲一抹,再次放进嘴里啃下一块肉。
噗!
还是没有一丁儿的味道!
如果有一个老中医在这里,一定能看出来对方这是肝阳上亢导致的口苦口干,甚至急躁易怒、心烦多梦。
商土痛恨自己没有完成任何一个目标,哪怕想吃口好吃的都不行。这一切,都是那场大火造成的,部落实力下降,其他部落对自己不再有以往的尊敬。
“哼哼!黑水部落、乌金部落,咱们等着瞧,看我掌握住这些神器和神弓之后如何收拾你们,让你们知道我厚土部落为什么一直是老大!”
索然无味的商土将手中黑乎乎的肉块扔到一边,将兽皮衣一裹躺倒在肉皮垫子上,准备休息。
生气!连口热乎的都吃不上!
朦朦胧胧间,睡在地上的商土听到沉闷的咚咚声,像是从地底传来,又像是来自四面八方,直接传入他的灵魂里。还有一些豺狼撕咬猎物时发出的如婴儿啼哭般的嘈杂声音,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不过周围有部落的狩猎队员在守候,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可那种咚咚声刚开始还是一声一声,很快就变得非常密集,如滚滚雷声一般,久久不愿停歇,甚至还有更密集之势!
有些心烦意乱的商土捂着有些疼痛的脑袋,朝天空中四下张望了一下。
还没有黑透的天空有些云层,却不似风雨来临前的乌云滚滚。
可哪来的雷声呢?
迷迷瞪瞪的商土隐约觉得这个咚咚声有些熟悉,就好像,嗯,就好像他们围攻力部落时,那名携带神器之人逃跑时,他骑的那匹马发出的声音。
商土猛得一个激灵,噌地一声跳起来,大喊一声:
“敌袭!”
轰隆隆声中,那两个字却被雷声遮盖起来,夹杂着一丝丝嗖嗖声,能夺人心魄!
黄昏的最后时刻,刚才还平静如常的薄雾一阵翻滚,如一团张牙舞爪的黑乎乎怪兽,直奔厚土部落众人。伴随而来的,是一声声惨叫,凄厉如鬼怪。
为时已晚!
商土眼睁睁看着八匹马从薄雾中冲出,如雷霆
远遁,亦如蝎尾猛探,将毒针刺向每一个在它视线中的人影。
八匹马六个人携带雷霆之势,将挡在面前的人影射翻,来不及远射的就用开山刀劈下去,甚至直接让马儿撞上去。一时间人仰曳兵,厚土的队伍顿时溃不成军,被冲撞得落花流水,纷纷找地方躲避。
厚土的人本身都在那里休息,冷不丁杀出来人马组合将他们杀了一个措手不及。隆隆的马蹄声,厚土部落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部落同伴临死前的惨叫,更是加重了他们的恐惧。
此时他们已经如没有头的苍蝇般,疯狂乱跑,只恨自己少生了两条腿,哇哇乱叫着冲向黑暗的丛林,生怕自己跑得慢,可迎接他们的是真正的黑暗。
厚土的头领商土已经疯了!自己的族人连续两次被打,却毫无还手之力,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儿郎们像无助的小鹿般被杀。这几个人就像一只大枭,站在原地睥睨着被吓破胆如老鼠般四散而逃的族人,心头在滴血。
商土在一棵大树后面大喊大叫,希望能召唤大家回到自己身边,然后利用身边树木的阻挡来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将这些不速之客干掉。
自己是来杀人的,不是被杀的!可惜,现在反过来了,连组织一点像样的反抗都不能,一败涂地!
这可是自己恢复部落往日荣光的基础啊!
商土仍在喊叫,试图能聚集起一部分人来。突然,一道锐利的目光射来,将他的声音生生堵在喉咙里。
“嗖”地一声,一支利箭划过还来不及反应的商土脸颊,深深地扎入他眼前那根大树上。
“嗡~”
箭尾急速地颤动,啪地一声打在商土脸上,将陷入震惊的他打醒。来不及查看那支箭有什么不同,商土就哎哟一声,扭头就朝身后的密林跑去,再也不敢回头,原地留下一滩湿漉漉的不明液体,散发着骚臭味道。
前方,看着那个大喊大叫令人讨厌的人,妇有些烦躁,如若不是自己正骑马前冲而且自己箭术有些差的话,早就过去将对方给杀了,免得他还在那里聒噪。
不过她还是给了射出那一箭的鼠一个大拇指,算是对他的表扬。
这越发让鼠兴奋,远远地再射出一箭,将一名晕头转向不知往哪里跑的人射倒,算是炫耀自己的箭技。却没想到换来的是妇给她的一个白眼,和嘴角翘起的笑意。
不过,如果让妇知道,刚才逃跑那人就是罪魁祸首之一的话,她哪怕是追到月色盈野,也要将对方抓住,碎尸万段。
至于毛头,他只知道对方是三大部落的人,至于商土,战斗的时候他还真没有注意。更不用说他现在注意力全在操控马匹驱赶敌人上,其他的,目前骑着无鞍马的他还做不到。
技术不到!
前面,妇两腿一夹马腹,冲上前去,啊啊大叫着骑马驱赶那群落荒而逃的人,在昏暗的光线下,寻找可供她发泄的目标。一名脚步蹒跚的奴出现在她眼中,直线奔跑的他却是一个最好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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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抽出一支青铜箭,拉开稍显不够便利的长弓,侧转马身射出一箭。迅疾的箭支快速拉近和对方的距离,可就在即将射中对方之时,那奴被脚下一根树枝绊倒,躲过了那必杀一箭。
啊!
妇气呼呼地大喊一声,准备再冲过去时,却被身边的鼠拉住马缰绳。
“算了,留他一命,交给大荒的黑夜吧!”
很巧的是,一声狼吼从远处的丛林中传出,将妇的一丝不悦堵回去,点点头听从鼠的安排。
眼看敌人仍下二十几具尸体逃入四周的丛林,鼠一声呼哨,掉转马头冲向那几处被人踢散或压住的篝火堆,下马将火扑灭之后,众人飞速上马,朝着部落前那个座标篝火冲去。
而此时,周围已经变得黑压压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只有抬头时能看到星光熠熠。
马儿的眼睛和它们出色的听觉和嗅觉能力在此刻发挥作用,借助微弱的光芒,冲向远处那处巨大的篝火。周围那如小灯泡般忽闪忽灭的眼睛和那令它们胆战心惊的吼声,让马儿提前做出避让,绕了一大圈之后回到部落。
紧张,刺激,兴奋,激动,还有大喊大叫,这是每一个下马之人此刻的心情。
酣畅淋漓的战斗,让他们忘记了危险。敢于冒险的他们,收获了成功,不仅将敌人打散逼入丛林,还让他们迎接更加恐怖黑暗的夜晚,属于猛兽夜宴的欢乐夜晚。
栅栏外,充斥着食肉动物的嘶吼和人类临死前的惨叫声。而在栅栏内,力部落众人则在欢快地跳舞,庆祝今天的两场胜利。用两个人的受伤,换来对方近五十人的伤亡。而到明天,想必这个数字会增加一大截。
如果丁奇在这里,心里面可能会有一些不忍,但在原始人眼中,敌人就是敌人,只有你死我活。你打我一下,那我必须还回去,甚至还要更狠,咬一口肉下来那就更好。
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属于远古人类的处世原则。在他们眼中,生存是第一要务,一切都只能靠边站,哪怕只是活十几年,他们也要张张嘴,弄口吃的,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是人类生存的本能!
就像此刻的丁奇,躺在部落前面那块大石头上,依偎着小可爱,看着天上的北斗七星,也在思考着部落或者说人类生存的问题。他是生存狂不错,可在解决了个人生存问题之后,还要解决部落还有人类的生存问题。
斗柄指北,夏天就要到了,这是一个美好的季节!
第二天,喧嚣了一个晚上的大荒迎来每日清晨相对平静的时刻。鸟儿在林间或草丛中欢快的鸣叫,似乎昨天晚上那令人类感到恐惧的声音,对它们来说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可是在它们的心思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它们只会考虑今天能不能找到吃的,能找到多少吃的,能不能给自己的孩子找到吃的。春末,万物已经开始繁殖的季节。至于恐惧一词,在它们那小小的脑袋里,根本没有容身之所。
生存,仅此而已!
第237章 蜕变
没有睡懒觉习惯的鼠,在昨天晚上接管了力部落的狩猎队伍之后,将他们近百名狩猎队员早早组织起来,进行当天早上的锻炼活动。鼠、野和强分别带领一队三十余人的队伍,在栅栏外面的空地上跑步。不远处的草丛中散落着一些还残留着肉和内脏的骨头,让路过的队员们一阵阵心悸,对大荒的夜晚越发敬畏。
食物太丰富了,周围的食肉动物甚至都不用打架就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而留下来的这些残羹剩饭,已经被天上飞舞的秃鹫预订,只是碍于下面人类的活动,不敢下来罢了。
因为担心还有战斗,所以他们三个人对包括妇在内的人员锻炼也只是以活动身体为主的跑步、队列为主要活动项目,先将自己队伍的人摸清楚,再设置各个小队长。
还不知道部落内已经进行过军事改革的鼠一跃成为仓一般的大队长,心里面说不美那是假的。九个小队,近百人,想想都让他兴奋。虽说是自封的,那也是实实在在的百人队,不过他也清楚,回头这力部落的百人队有很大的可能是归于妇来管理。
妇的水平他看了,可以挑一下大拇指,能成部落头领,还是部落第一勇士,不会浪得虚名。除了弓术与马术差些,近战格斗水平不比自己差,而且还是那种具有浓郁大荒风格的格斗术,大开大合却又灵巧非常,融合了他们狩猎的技巧在里面。
别看妇身材有些胖,速度却是挺快,出手力量也重。鼠估计妇能将自己这小身板给举起来,毫不费力那种。如果不是自己经过仓和奔的训练,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是对手!
不过想想自己躺在妇怀里被抱着的景象,嗯,有碍观瞻啊!
除了妇以外,毛头和红蜂两人水平都不错,所以三个加强小队就由妇三人分别带领一支,只是目前的训练还是由鼠三人做主导。
丛里,战战兢兢的一夜下来,商土发现,活下来的人不到昨天刚擦黑时的三分之一。
每一个活下来的人都经历了巨大的苦难和恐惧,此时都像自己一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浑身僵硬得连手都伸不直,还和昨晚上一样,保持着趴树上的姿势。
再没有比昨天晚上更憋屈、更让人难受恐怖的事情了,听着此起彼伏的兽吼声,撕扯肉体发出的刺啦声,族人临死前的惨呼声,商土感觉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可在看到还能站立的人群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绝望与无助混杂的情绪,让商土的神经几近崩溃,如若不是还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鼓励他,恐怕他早已疯癫,而后葬身兽腹。
商土走过每一个如行尸走肉般的部落成员,抬起机械般生硬的胳膊,拍拍每一个人,祝贺他们活了下来,也算是安慰他们受伤的心灵。
渐渐地,人们开始有了生气,捡起地上散落的武器,将被吃剩下的部落成员残肢断
腿收集起来堆积在一边,点起篝火,默默地从肉堆里拿起一块布满野兽牙印的残臂或小腿,伸到篝火上烤炙。肉香味开始飘散时,他们便默不作声地将手中的肉一块块撕下来,扔进嘴里,无声地咀嚼着,一如他们的头领商土正在做的事。
没有哭泣,没有恐惧,没有任何交谈声音。蜕变,正在他们身上发生!
就在距离力部落还有一天路程的地方,一队六十余人的队伍正手持石斧木矛向力部落方向匀速奔跑,还有十个人背着木弓和箭支。每个人都光着上身,披散着头发,背后背着一卷兽皮,用藤蔓搓成的绳索固定在肩上,下身只着一条兽皮裙,光着脚。
随着他们奔跑,身上一条条肌肉涌动,将全身的力量传导至腿部,支撑着双腿的主人向目的地奔去。
而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正是乌金部落头领赤金。他亦如其他人一般光着脊梁,手持一柄硕大的石斧,胸膛平稳地呼吸,将大量的空气从鼻端压进肺部,供应肺部燃烧,再将能量通过血液输送至四肢百骸,轻松地应对这样长时间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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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赤金能成为部落头领,自有其强大的原因。
他们已经保持这样的奔跑超过大半天的时间,待到其他人的呼吸加重、汗水淋漓时,赤金一挥手,全员迅速减低速度。在赤金的带领下,冲向不远处的一条小河,并慢慢将速度降下来。待到全体整齐地站在河边时,呼吸声也逐渐平稳下来。
没有喧哗,众人跳进齐膝深的河水里,随便一扒拉清可见底的水,掬起一捧水送进嘴里,缓解因长时间奔跑身体缺水带来的口干舌燥。
丁部落以外的部落现在实行的还是他们长久保持的一日两餐制,早上一餐后,就要开始进行长时间的狩猎、采集活动。第二餐就要到晚上才能吃到,而那时候能吃多少就要看他们当天的收获如何。
赤金抬头看天,此时已经算是午时,却见三两个人捡拾了一堆木头回来,从自己背后的兽皮中摸出一条绳子,拴在一条木棍上形成一个弓形。再拿出一根硬木棍在那条绳子上绕了两圈,垫在一块布满黑洞的木头上,用一块凹石压在木棍上。
这竟然是一个用于取火的弓钻!丁奇如果在这里,肯定会忍不住惊叹,惊叹于原始人钻木取火的水平。甚至有可能会吐槽蝴蝶效应的巨大作用,竟能催生出原始人改进取火工具。
生火之人快速拉动弓钻,不一会儿那块布满钻火洞的木板上,冒起了一丝青烟。随着弓钻频率加快,那丝青烟越来越浓,越来越密,点点火星就出现在那一小堆通过摩擦产生的碎木屑中。
赶紧拿起边上枯草做成的火绒,将那点火星轻轻放入火绒中,鼓起嘴巴,慢慢向火绒包裹中的火星吹气,一股浓烟升起。那人随手摇了摇手中的火绒,一蓬火焰嘭地出现,开
始迅速吞噬火绒。
将手边早已准备好的小木柴放在燃烧的火绒上,一堆篝火也慢慢升起来。众人拿着早上吃剩下的兽肉,串在随手捡来的木棍上,待烤热之后就狼吞虎咽吞下去,迅速补充身体所需。
赤金倒不用去烤肉,自有人帮他准备。此时他正站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盯着周围的地形和兽群的位置,来拟定呆会的前进路线。既要保证路线上障碍物要少,不能降低他们的行进速度,还要远离那些动物们的威胁。食草类兽群的威力,就算是部落中的小孩子都知道。
突然,一丛灌木后面,一头四角鹿出现在众人面前,正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些人类的举动。它没有被这些人类吓住,呆傻的样子如大东北的神兽傻狍子般,丝毫没有注意到,正有三个人手持弓箭离开人群,潜入齐腰深的草丛中,慢慢向那头四角鹿逼近。
对于送上门的食物,原始人类向来没有放过的习惯。三张弓分立三角慢慢拉开,露出的箭头绑着一颗尖锐的石头,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寒意,飞向那只呆傻萌的四角鹿。
一个小时后,得到充分休息的众人再次启程,在赤金的带领下,奔向目标所在地。
南边,一群八九十名、身上涂满绿色汁液的原始部落人类正在一名身材强壮的勇士带领下亦如乌金部落一样,快速奔跑。这群人来自南边的青木部落,正在部落狩猎队长白果的带领下迅速前进,目标正是鼠所在的力部落。
这群人所持武器多数为木矛,也有石斧,还有七八把木弓。可每个人身上都携带了一面用藤蔓编织成的盾牌,斜套在左臂上。盾牌有些简陋,初看还不一定能认出来,可这样一个明显是防御的装备,只会出现在经常和树木打交道的青木部落中。
此次出行,楠和赤金、商土的想法一样,快速回到部落,集结自己部落最精锐的狩猎队员,再急行军赶往力部落,争取赶在其他两个大部落之前拿下力部落,将神器抢走,壮大自己部落的实力。
队员虽说只有九十人不到,可他们的战力却比五大部落之外的人要强许多,至少能顶得上一百五十人左右。就像乌金部落的赤金带领的那六十余人,战力能顶得上一些中大型部落一百五十人左右的战斗力。更何况,这还不是全部最强的部落队员,部落中还有兄弟们,保护着部落的安危。
前面正带队奔跑的是部落狩猎队长:白果。他奉楠的命令,每天都急速奔跑,试图早日抵达力部落。这样强度的奔跑,楠已经不适合了。
两个部落两个方向,只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而力部落外围的厚土部落众人则像消失了一般,无声无息地滑入丛林深处,等待着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他们已经变成丛林中夺人魂魄的幽魂,嗜血的幽魂。不择手段,只为达成目标!
第238章 齐聚
力部落内,鼠还在帮助妇他们收拾。虽说部落医巫已经发话要力部落加入丁部落,可部落长年的积累,还是有好多的东西没办法处理。
再加上故土难离,外面还有一群人等待着,他们还是不敢轻易离开。虽说两次袭击消灭不少人,但他们剩下的人还有不少,还是具有从他们身上狠狠咬下来一大块肉能力的。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鼠不知道目前厚土部落众人在丛林中一晚之后的变化。如果知道的话,他会不会为自己那一次突袭而后悔。将一头凶残、自信满满的猛兽变成阴狠、防不胜防的毒蛇,只怕是谁都没有料到的。
想必鼠永远也不会后悔做此事,敌人嘛,能打败一次就能打败两次,无非就是麻烦一些罢了。
天气开始变热,鼠和妇两人中午趁着光线好,带着毛头、红蜂四人骑马出去寻找敌人的踪迹,同时也看看昨天晚上大荒的威力如何。
可当他们看到遍地干涸的血迹,丛林中散落的尸骨时,他们无不动容。就像眼前草丛中那永不瞑目的头颅上惊恐的表情一样,他们几个内心中对大荒晚上的恐惧越发深信不疑。那恐惧不停滋生,在看到一具破碎的尸体时就加深一次,最后竟让他们有种想逃离此处的荒谬感觉。
他们感觉这布满人体残骸的丛林中,阴森寒冷,冷意直透脚底,仿佛随时都会有一个恶魔杀出来般。同时,他们觉得四面八方都有眼睛在盯着他们,就像毒蛇的眼睛,冷血而又无情,充满嗜血的味道。
“呔!”
最终还是鼠发现不对,一声舌绽春雷,将众人从刚才那种恐惧的氛围中惊醒。
“记住!他们是敌人,是准备杀死你的族人、吞食他们的血肉、抓你们为奴的敌人。对待敌人,就是要不择手段,狠辣无情。”
鼠的声音一声声回荡在周围的丛林中,传播开去,惊起无数鸟类。
正在一处水塘边休息、剥皮割肉的商土他们被哗啦啦飞起的鸟类吸引目光,可他们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就继续用手中的石匕划开鹿皮。不时有人俯下身子,张嘴喝上两口鲜血,然后就继续打理自己手中的武器,将矛磨得更尖,将石斧削得更锋利。
除了这些之外,每个人都一句话不说,安静得有些诡异可怕,如一头在黑暗中舔噬伤口的猎豹。
将众人惊醒的鼠领着人从另一个方向返回部落,可在路过一处有篝火痕迹的营地时,一堆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的人类残肢吸引了鼠的注意力。
他下马,捡起一块人类的前臂骨,看到上面残留的熟悉齿印时,他的心脏骤然一缩,随即眼中寒芒突然一盛,握着骨头的手臂青筋凸起。
鼠的状态突然变化,将马上的妇吓了一大跳,赶紧出声问道:
“鼠队长,没什么事吧,有什么发现吗?”
鼠没说话,将骨头上的齿印指给她看。
当妇看到那参差不齐的齿印时,眼睛也是猛地一缩,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次惹上了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蛇!
鼠将骨头扔向那堆开始发臭的肉堆,翻身上马,远离这片是非之地。而他不知道的是,又有两个大部落正在赶来的路上。
“呜~”
低沉的牛角号声响起,这是鼠从半路捡到的牛头骨上锯下来的牛角制成的牛角号,在力部落初次展现它的风采。
瞭望塔上一名哨兵吹响了这枚牛角号,苍凉、浑厚、嘹亮的号声远远传递开,不仅惊醒了力部落众人,也将远处
正探头探脑查看力部落动静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人心惶惶的他们被这不知名却让人恐惧异常的声音吓得顾头不顾腚,纷纷左右张望,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声音来自何处。还好,这群人的领头者、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发现了声音来源。
赤金本来只是想偷偷靠近这里,先观察一下再说,尤其是对方都躲藏在那些用木头围起来的空地里,这让自己人无法直接攻击到对方的人。
可还没有张望几眼呢,那个恐怖的声音就响起。赤金明白,自己部落的人被发现了。虽然在听到那个声音的第一时间,自己也如族人们一般慌乱,可是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并发现声音来自于力部落。
难道力部落里喂养了一头让人畏惧的猛兽吗?如果是这样,自己如何才能将对方消灭,把神器抢回来呢?
那个声音怒吼了两次,之后就沉寂下来,但力部落内部人头攒动,黑压压一群人正迅速集结起来。而在那座高高的木架子上,蹬蹬蹬爬上去两个人,将原本站在上面的人撵下去。两人正向自己这方张望,不时抬起手来指指点点,甚至会争吵两句。只是由于离得远,听不到两人在吵什么。
难道他们内部不和吗?
如果赤金在旁边,肯定能听到两人在说什么,只不过他肯定会吐血罢了。
“唉呀,鼠队长,你碰着我了!”
“哦,不好意思,碰着哪里了,疼不疼?用不用我给你揉揉?”
“讨厌啦!”
“来来,说正事。你看,那边人的装束和之前的人不太一样,光着膀子不说,身上穿的兽皮也以黑色为主。而那个明显没有受到牛角号影响的人,应该是一个队长或者部落头领之类的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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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伸手指向赤金所在的位置,对妇说道。
“如果猜测的不错,眼前这个部落应该是袭击父亲的三个部落中的一个,有很大的可能是目前实力最强的乌金部落。这让我感觉压力好大啊!”
妇观察了一会儿,立即将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并且直指真相。
没有了父亲的帮助,妇成长得非常快,独立思考、处置事物的能力迅速提高。
“嗯,虽说没有见过乌金部落的人,但这些人应该是乌金部落的人。看他们刚才还慌乱现在却已经镇定如初的样子,之前使用的对待先前部落的方法却是不能用了。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
鼠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对方人数虽少,可却像是精英中的精英,绝对是身经百战,就算达不到自己这一类别,却也能和自己手下的队员们相比。这些人根本不是目前力部落这百来号勇士能够相比的,前景堪忧啊!
“怕什么!有你们头领的话来讲,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且他们暂时摸不清我们的虚实,实在不行先用你的长弓灭灭他们威风再说!而且我们有栅栏保护,他们攻不进来,我们却可以用箭射他们,哈哈,这个办法好!”
妇一如她自己的性格,天不怕地不怕的,也根本没将对方放在眼中,不过她心思也比较细,知道利用自己的长处来打击对方的短处。
赤金这边也确实不敢贸然行动,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立即将一名得力手下招过来,对他耳语几句。此人不停点头,随后就拿着手中的木矛向力部落跑去。只是看他行进中有些迟疑的动作,说明他还是对刚才那声音有所畏惧,生怕对方猛地跳出来将自己给吃了。
力部落栅栏前,乌金部落的使者左右张望几眼,
确定没什么危险之后,大声喊到:
“力部落的头领在吗?我们是厚土部落的人,准备前往交换地,路过你们部落。天色已晚,外面晚上不安全,我们想借你们部落暂住一晚,可否行个方便?”
这人话一说完,站在上面的妇扑哧一声笑了。鼠则掏掏耳朵,给了对方一个大白眼。
妇一叉腰,指着下面的人怒声说道:
“真是笑话,连说谎都不会。天色已晚?现在明明是中午头好吧!还有,你们是厚土部落的人吗?我怎么没有见过你啊?不会冒充人家厚土部落吧,看着你也不像是个好人啊!”
下面的人脸色猛地一窘,脸色都红到耳朵根了。被人家一眼就认出不是厚土部落的人,真丢脸啊!
妇伸出小拇指,扣了扣鼻孔,弹出一块鼻屎,继续说道:
“唉呀!你脸红了啊!不会真被我给说中了吧,你真不是厚土部落的人?啊呀呀,那我更不能放你们进来了。你说只是在我们部落暂住一晚,万一你们把我们部落给占了咋办,鸠占鹊巢的事我可是听说过的啊!”
下面的人一捂脸,一口老血喷出,再也不好意思站在那里,转身灰溜溜地就想回去。可还没等他走几步呢,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嗨嗨!我说,别空着手走啊!我送你一个礼物!”
说完,不待那人转过身来,就看到鼠张开手中长弓,嗖的一声, 一支石箭快速射出。等那人看向鼠说话的方向时,那支石箭噗地一声钻进对方的右肩窝。
“啊!”
巨大的力量作用在对方肩部,撞得他猛地向后甩去,扑通一下摔倒在地。
紧跟着一个声音悠悠地说道:
“回去告诉你们头领,不要冒充厚土部落的人,因为厚土部落早在你们来之前就光临我们力部落,可惜他们水土不服,已经自我了结,回归父神怀抱。你们可不要也走到他们那一步啊!”
被箭射倒之人紧咬牙关,单膝跪地,右手撑着身体,摇摇晃晃返回赤金他们藏身之处,并将鼠他们俩说的原话汇报给他们头领。
赤金一听,心中也是一咯噔,知道自己的计划失败了。本想卖个惨,让对方不知底细的情况下打开那个木头围栏,那样自己就可以轻松地将力部落占为己有。可惜被对方识破了,真是气煞我也!
而且听那意思,厚土部落之前就来过这里,甚至是被眼前这个力部落的人给杀了。这怎么可能?厚土部落再怎么说也是五大部落之一,瘦死的大象比鹿大。再弱小的大部落也不是这个才堪堪达到中型部落标准的他们对杀死的。
难道他们在骗我?想让我知难而退?抑或他们看到我这么多强大的勇士,他们怕了!
哼哼!既如此,你们也算是太小看我了!且让你们先等着,让我们走着瞧!
赤金胸膛一阵起伏,最后怨毒地看了一眼力部落方向,转身带着人就朝那边的丛林赶去。晚上,丛林中安全性要比这平坦的草地要安全些啊!
赤金走得飞快,却根本对手下之人受伤的事置之不理。可恨碰到这样的头领,却是敢怒不敢言。
好巧不巧地,赤金来到了厚土部落曾经最后一次烤火吃肉的地方,那堆肉正散发着恶臭,将新来之人熏了一个正着。
而赤金心中则是一沉,这么多残肢,还有上面布满的野兽牙印,让他知道这周围晚上可不安全啊!
赤金前脚刚走,青木部落的人也到了!
第239章 夜袭
从另一个方向出现的一群人正在借助树木、灌木丛的掩护悄悄靠近力部落。
他们身上挂满了青草树叶,仿佛一个树人或草人一般,如果不是离得近了,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人。而且,他们脸上和裸露的皮肤上还涂抹有绿色的草木汁液,
青木部落实力在五大部落中最弱,可不代表他们头领楠的智商是最低的,相反他很聪明,能够看得清事实。这也是他为什么也想召集人手,来抢夺神器的原因。而且,在他看到那几个部落都使用远程攻击武器弓箭的时候,他想出来一个防御弓箭的武器:盾。
自己在弓箭的使用方面落后一筹,那就要在防御方面走在前列。未虞攻,先虞防,防御做好,不见得最后自己会输。
所以他在回去的路上,就利用自己部落利用植物的专长,用藤蔓编织的藤盾来进行防御。他用石斧试了下,发现能够有效避免身体受到伤害。随即就要求自己部落成员在行进途中制作防御藤盾,每人做一面,和自己肩部同宽,高度达到自己身高一半。重量不重,还能有效保护身体免于受到致命伤害。
经常和植物打交道的青木部落也是一个善于伪装的部落,通过伪装自己的身体,接近猎物后再发动致命一击,是他们经常使用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有时候稍显被动,曾经出现过一个人在原地伪装一天,却没有打到一只猎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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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青木部落众人藏在一片茂密的丛林后面。只是派出一小队人在白果的率领下,利用伪装靠近力部落进行观察。
白果是一个强壮的猎手,除了部落第一猎手苍松之外,自己算是最厉害的一名猎手。作为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猎手,他深知耐心的重要性。因此,他们这一小队人出来潜伏在力部落外围,就是为了获得充分的对手信息。至于其他人则要在远离此处的位置寻找庇护所,不仅要打猎,还要生火迎接即将到来的夜晚。
白果他们秉持的是部落头领低调的作风,不像乌金部落、焱火部落那样张扬。他们抵近观察之后,发觉力部落内人员很多,不知在忙碌什么。可他们都躲在那片木栅栏后面不出来,想伏击他们都找不到机会。
可他们有的是耐心,在观察过后,白果他们选择了一处力部落人经常走过的地方潜伏下来,很快就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他人擅长利用植物来遮盖自己的气味和驱离一些危险的动物,这算是他们能在大荒的世界中行走所依赖的手段。
至于那个高架上的哨兵,则根本没有发现下面有人在潜藏,仍将重点放在周围能活动的物体上。
夜晚如期来临,经过白天乌金部落的一场闹剧,力部落的人表现有些放松。不过在劳累了一天之后,大多数人都早早睡下,部落内的篝火也渐次熄灭,只留有部落中间一大堆篝火还在燃烧。
远处,大荒夜晚的世界开始热闹起来,尤其是现在进入初夏时节,漆黑的夜晚中各种发光的不会发光的虫子来回飞舞、鸣叫。星空上洒落的星光也给今天无月的黑夜带来点点光明,动物们也越发兴奋,尤其是各类食肉动物,都会围在昨天晚上的盛宴所在地,抢夺着能入口的任何肉块。
远远的,一声悠长的狼嚎传递过来,让正在争食的动物们动作猛地一滞,随即就又快速吃起来,只是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有些紧张,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鼠和妇
两人这两天的感情升温很快,打情骂俏从偶有为之,到现在时不时就会来两下,让下面的毛头和红蜂两人恨得牙痒痒。倒是野和强两人整天乐呵呵的,拉着毛头和红蜂两人坐在那唯一的火堆前联络感情,同时也不想让他俩过去打扰自己的队长。
鼠和妇两人肩靠肩,说着悄悄话。
“以前我所在的那个小部落,每天晚上睡不着,我就会跑到洞口那里,透过大石头与洞口之间的石缝听外面虫子们在那里歌唱。各种声音都有,有嘀嘀嘀的,有叽叽叽的,有咯咯咯的,有呲呲呲的。可好听了,就像现在部落周围的鸣叫声。”
鼠讲着自己以前部落的事情,他原来的部落早就没了,名字都忘了,如若不是成为奴,如果不是碰到丁奇,估计他早就饿死了。哪可能有现在这样相对舒适的环境让他来泡力部落的头领,曾经的部落头领女儿?
“以前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听,现在多好,可以在用木头围成的木栅栏里,不用担心野兽袭击,自由地听它们畅快的叫声,这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更美妙的是,可以和你在一起听它们唱歌,这太棒了!”
鼠说着就来一句情话,让妇耳根有些发热,却仍愿意听他讲这些。
丁奇如果在这里,肯定会一脚踢在鼠屁股上,让你在这里哄骗小姑娘!
“那时候虫子叫时,是四面八方都有,如果你发出声音,它们就会立即停止。如果你在它们旁边,它们也会知道的,不敢鸣叫。来,闭上眼睛,听~”
鼠刚说完话,就立即噤声,同时让妇跟着一起安静下来,听虫子发出的鸣叫声。过了一会儿,鼠出声:
“哦,忘记了,周围这么黑,我们不用闭眼睛的,用心听就行。”
呯!
妇给了鼠一个大爆栗子。
继续听,鼠眉头皱起来,觉得哪里不对,遂低声说道:
“妇,好像有些不对,听虫子们的叫声,其他几个方向都有,唯独这个方向没有!怪了。”
鼠指向其中一个方向,而那个方向正是白果他们此刻正潜伏的地方。
妇看向那个方向,然后扭过来,看着鼠,两对儿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仿佛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一般,眸子发亮那种。
“唉呀!鼠,我困了,我想回去睡觉!”
妇突然大声来了一句,鼠稍微一愣就赶紧说道:
“嗯嗯,是啊,我也困了呢,要不我们一起回去睡觉吧!”
鼠衔接的不错,只是嘴上还想占妇一点便宜,他知道这会妇不敢拿这句话怎么样他,说起话来有些贱嗖嗖的。
妇也不甘示弱,直接回怼过去:
“啊呸!一起睡?你有那胆吗?别说老娘没给你机会啊!”
两人边说边从瞭望塔上下来,朝着部落那边的山洞走过去,边走边继续挑逗。只是路过野和强时,鼠偷偷比划一个手势,告诉他俩跟着一块回。
看到手势,两人顿时明白过来,伸个懒腰说道:
“唉,我也困了,走走走,回去睡觉。”
两人临走前又往火堆里加了两块柴,并没有喊在那里闷闷不乐的毛头两人。他们俩听到妇和鼠两人在那里打情骂俏,心里面不是滋味,回去也是睡不着,不如在这里守着,可以安静一会。
篝火猛地一亮,将发出的光投射出去,也照亮了
外面白果几个人的眼睛。
机会来了!
由于部落内有火光,所以这周围没有什么动物过来,偶尔有那么一两头,也是为了寻找些肉骨头啃,不会停留多久。
渐渐地,火光开始暗淡,篝火前毛头两人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他俩实在抗不住睡意的侵袭,背靠着身后的木头睡着了。
两个黑影从外面的灌木丛中偷偷摸了出来,朝着有火堆的方向,快速奔跑两步,矮身,倾听周围的声音,继续跑两步,朝栅栏里睡着的两人看一眼,再继续。两人全身都包裹着树叶和草,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挂上去的,远看就像一个草堆般,更不用说晚上,黑乎乎的更看不清。
夜晚对原始人来说,就是两眼一摸黑,啥也看不到。可如有火堆发出的亮光,他们还是可以看得见东西的,当然,这东西得是在光亮范围内。所以,只要有亮光,对原始人的行动就不会造成麻烦。只是对绝大多数原始人来说,谁没事大晚上跑外面啊!就连撒尿都是在洞口,没人敢跑远,免得被猛兽给叼了。
没多大会儿,两人就跑到栅栏边上,左右看了看没什么动静后,其中一人站起来,叉开腿坐在另一人肩上。
轻哼一声,两人身形就升起来。然后上面那人就抱着眼前一根栅栏,双手一用力就从身下那人肩上起来,双脚踏到那根木头上。再一使力,就向上跃过去半米高,就像他们平时爬树一般。
栅栏之间十几公分的缝隙并不能给他造成障碍,没多大会儿就翻到这三米多高的栅栏顶部。
再次看了看周围,尤其是火堆边的两人没什么动静后,这个人扭身就从栅栏顶刺溜一声落下来,快到地面时双手使劲抓住,稳住身形,再轻轻放脚落在地面上,整个过程都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随后,此人就立即转向栅栏门的方向,借助火光摸过去。
白果这一群人在白天的时候并没有闲着,他们一直在观察力部落人的动静,包括他们用木头围起来的栅栏,包括他们如何开门清理垃圾。最最重要的是,他们看到了楠头领所说的神器,不止一把,在几位重要人物身上都带有。
当夜晚来临之后,白果他们发现持有神器的几个人竟然坐在火堆那里,而且有两个人还睡着了,这让他非常兴奋。他想派人进去,将那两个人偷偷抓走,得到神器的同时,搞清楚部落的情况,说不得能将其他几人的神器都能抢过来。
所以,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种木栅栏,如果是白天有人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翻过来。只要被发现,就可以木矛捅下来。而且,这种木栅栏主要是用来防野兽的,可以扩大族人的活动范围,防人的作用次之。所以,晚上没有人看守的情况下,擅长爬树的人很容易就能翻过来。
里面那名青木部落的人很快就将木门打开,一摆手,正在外面那人赶紧朝木门那里摸去,同时向后摆手,示意自己的人可以过来了。
“机会来了,记住,将那两人抓活的!”
白果看到木栅栏门打开,赶紧让剩下的人过去。至于自己,可能出于警惕心理,却是趴在那里没动,看着自己人鱼贯而入。那激动的心情,瞬时就高涨起来。尤其是看到自己人离那两个熟睡中的人越来越近,心跳猛地加快,呼吸都开始重了起来。
夜袭,马上就成功!
第240章 力部落保卫战(一)
自己手下借助障碍物,慢慢靠近火堆边正打着呼噜的两人。当最开始那人摸到毛头身边,伸出一手准备捂着他的嘴巴,另一手伸向毛头腰间的开山刀时。
噗!噗!
两声石匕刺入肉体的声音响起,当先伸手那人和另一个摸向红蜂的人身形猛地一顿,看向自己胸前犹自摆个不停地箭支,嘴里只来得及哼一声,就直接倒地不起。
其余人一看情况不对劲,立即转身就冲向木栅栏门,却突然发现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关上了,四五个手持木矛的人站在那里,用一种戏虐的眼光看着自己等人。
趴在草丛中的白果一直在盯着自己人,却是没有看到什么时候有人断了他们的后路。看到自己两名手下不知什么原因倒在地上,他也是被惊得低呼出声。本想大声示警的他,立即将声音憋在嘴里,看着呼啦啦出来一圈人围着自己的手下,心里面凉了大半截。
栅栏里,那一干青木族人如几只被一群饿狼围住的小白兔,看着周围出现的黑压压人群瑟瑟发抖。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已经去睡觉的人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是手持武器。只是看到那些人不怀好意的眼光,还有倒在地上正抽搐着即将死去的同伴,他们退缩了,连转身逃跑的勇气都没有,直接跪倒在地,大声喊着饶命。
人群中,妇和鼠一同出现,脸上洋溢着一副老奸巨猾的笑脸,没有最巨猾,只有更巨猾。
妇出声道:
“把这几个人捆起来,分开关押。去两个人,将那两个中箭的倒霉蛋结果了。”
只是她看着还在那里呼呼大睡的毛头和红蜂两人,却是摇了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不过也亏了有他们俩在这里,这场戏才算比较圆满,没有什么破绽。
很快,人群分出去两拔人,一拔多的去捆跪着的人,另外一拔赫然是野和强。他们抽出腰间的开山刀,两道寒光闪过,两人用刀顺势从中箭之人脖子处抹过,一篷鲜血如不要钱般,喷射向那处火堆。
刺啦一声,篝火猛地燃烧起来,发出浓烈的腥臭味,瞬间弥漫到在场每一位力部落人员鼻子里。
那两道寒光,让部落外面的白果心脏猛地一抽,这就是神器的威力吗?
力部落内,刚才抓人的事儿只能算是长夜里一个小插曲,众人将人押走之后就该睡觉睡觉,该审问审问。至于两具死尸则被人打着火把扔到外面的草丛里,自会有寻着味过来豺狼或其他食肉动物将他们清理干净。
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那两具尸体被扔到离白果很近的地方,这让本想偷偷逃离的白果只能忍下来。可这个决定接下来让他痛不欲生,看着自己的同伴被野兽撕裂吞食的画面,这让他差点疯了。躲在那里不敢出声,也不敢逃离,还得随时紧盯着那些野兽,免得被哪个偷吃的家伙跑到他那个藏身处,那可就要玩大了。
在他不知道的角落里,被生擒的几个青木部落的人在鼠和两名手下的威逼恐吓利诱下,将什么都交待出来。原始时期,可没有什么忠君爱部落的忠诚思想,每个想活下去的人都会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而这也是丁奇为什么要在部落中推行文化教育的目的所在,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的部落、不忠于自己部落头领,那部落迟早出大问题。
鼠得到了他想要的信息,知道外面来的部落是青木部落,跟着来偷袭的人还
有一个队长级别的人在外面的草丛里,还有七八十名部落猎手藏在远处的丛林中。他们是为了力部落的神器而来,部落头领没有在这个队伍里,他们也没有和其他四大部落的人有接触。
这就是全部的信息,鼠和白牙、熊他们几个最开始的几个小队长接受了丁奇的审问训练,知道审讯的基本技巧,这不没有几句话眼前的俘虏就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都说出来。将几个人说的话一比较,基本判断他们没有人撒谎。
鼠和妇看着那处藏着白果的草丛,听着那里传来的豺狼撕抢尸体的声音,两人对视一笑,同时向对方伸出一个大拇指。通过周围的虫叫声判断出来白果他们藏身的地方有问题,所以他俩就设了这样一计,偷偷去喊人起来,并埋伏在光线照身不到的地方,等待着敌人出现。
没想到还真抓到一条大鱼。
同时,这也让鼠和妇心中同样一凛,看来这种木质栅栏也只能阻止一些野兽,对于人来说这种防御还是差了点。这让妇越发向往丁部落那种高大的城墙,自己的父亲可是亲眼看到那种几人高的墙,想翻过去都不可能。
想到父亲,妇心中又猛地一暗,刚刚提起的情绪又低落下去。
鼠喊来野和强,让他俩盯着那处藏人的地方,自己则陪着妇回到洞中,趁着天亮前多休息一会儿,说不定明天就会有一场恶战要发生。
第二天一早,等鼠派人出去驱赶走几只吃成大肚子的豺狼、搜查那处草丛时,发现那里早已人去草空,什么都没有,只余下一个形似有人趴过的草窝,还有六七个藤蔓编成的盾。
白果还是忍受住了自己的同伴被撕食的难受表现,偷偷从原地逃了出去,回到自己同伴那里。
力部落,目前他们面临着明面上两个强大部落的觊觎,暗地里还有一个失去理智的强大部落窥视。
三大部落的力量已经超过二百人,远超力部落,而且还都是三大部落的精英猎手。鼠盘算过后,找妇商量是固守力部落待援或击退三大部落,又或者逃离此处。
“鼠,很感谢你来我们部落帮助大家,但我们不能逃跑。一是作为勇士的荣光要求我们不能迎难而退,二是有这么多老幼在一起,逃跑的过程中会成为他们三大部落攻击的对象。
就像狼袭击羚羊群一样,他们会给那羊群留下一个出口,在羊群逃跑的过程中袭击那些跑不动的羚羊。可你忍心把这么多族人丢在路上不管吗?他们是我们的亲人!”
此时的妇少了往日的活泼,多了一些成熟。
“妇,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不想把老弱放弃,老医巫说过,整个力部落要加入丁部落,那么你们就是我们丁部落的一员,要让我我放弃他们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目前部落剩余的食物已经不多,最多再支撑两天。可这三大部落堵在外面,我们连跑都跑不了。现在要么躲在这里,等他们三大部落攻击,我们利用栅栏进行防御。要么就是我带着所有的开山刀,骑马将他们三大部落的人引走,而你就带人趁机逃回丁部落。我相信此时丁头领早就派人过来援助我们了,你们在路上说不定能遇到,你们也就可以早日安全。”
鼠还是想劝说妇,希望用自己做诱饵,让妇他们得到活下去的希望。
“鼠,你不顾个人安危保全大家的做法,我很感激。现在还没有到那个程度,我们再等等,说不定就会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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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呢。”
妇伸出手握住鼠的双手,眼中有些泪光和对鼠的感激。这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说出来的话,这样一个男人在自己眼中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荒神太远,眼前的男人很近。
接下来,妇安排自己部落的人开始在鼠三人的指导下,制作箭支。金属工具不多,他们就以石片做箭头,用石匕刮削箭支,用平时捕猎到的雉鸡羽毛做尾。
又安排人建造两个瞭望塔,树在栅栏边上,准备在高处压制或者狙杀敌人的领头人。
而鼠则将力部落使用弓箭的人组织起来,在栅栏内的空地上进行箭术的练习。对于鼠来说,此种方法只能算是被动防御,如果人家只是围而不攻,最终被耗死的是自己这方人。
可总得给大家一些信心,给大家找一些事情来做,算是给大家树立信心的一种方法吧。
中午,赤金派出监视力部落的人被青木部落的人发现。很快,两方人汇合在一起,商量如何破除力部落外围的栅栏,并商定力部落的神器双方对半分。
对于赤金来说,眼前这个叫白果人根本没有资格来和自己谈条件。可是目前他需要一些人顶在前面来吸引力部落的注意力。尤其是力部落的弓箭很厉害,自己那名受伤的手下,可是被对方那强大的弓箭用石制箭头穿透,自己制作出来的弓可是没有这么大威力!
而且,自己这么多人停在这里,在食肉动物眼中,这就是一个移动的肉堆,始终会吸引它们的注意力,这样长时间呆在这里,总会给自己人带来危险。能早点解决力部落,抢到神器,也能将危险降到最低。
他也不想拖啊!他们和其他两个部落的人一样,没有带可保存的食物,都是边打边行进。这么多人呆在一处地方,不管是植物资源还是动物资源都供应不了。如果短时间将猎物杀光,那么就会对食肉动物形成冲击,最后就会把食肉动物的目标转嫁到自己这些人类的身上,那时候将会是灾难!
两人计议已定,由青木部落的人在前吸引力部落攻击,他现在也很有信心能够抵御力部落的弓箭。刚才那个叫白果的人可是用自己的弓试验了一下盾的威力,确实能挡住箭支,而不用担心伤着后面的人。
赤金心情很高兴,他破例让所有人在午时前吃饱,好让大家有力气发动进攻。午后,进攻就正式开始。
呜~
午后,牛角号声再次响了起来,正在忙碌的力部落众人将手中制作好的箭支收集起来,送到栅栏前面,拿起木矛透过栅栏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
鼠和妇两人第一时间冲上瞭望塔,看到黑压压一片人影冲了过来。那低沉嘹亮的牛角号声并没有将敌人给吓跑,反而在几个领头之人带领下手持武器冲上来。
最前面是脸上涂抹绿色颜料或汁液的青木部落众人,每人左手持藤盾,右手持木矛或石斧,排成一横排,每排十五人左右,前后共计五排,快速朝力部落冲去。
而乌金部落的人则紧随其后,近二十名弓手处在最前方,里面混杂着青木部落的弓手在内,他们由最后一排的青木成员持藤盾保护。
尽管知道力部落弓箭威力强,但有盾的防护,自己的弓手就不用担心被射杀,也能将自己的箭射过去,对栅栏内的人造成杀伤。在二十步内,自己部落的弓威力还是很强的,能射进动物皮毛对内脏形成伤害。
第241章 力部落保卫战(二)
“各就各位!待敌人进入射程后,弓手进行第一波射击!”
瞭望塔上,鼠高声呼喊,同时将一支石箭射向一名手持藤盾的敌人。
今天早上在得到那几面藤盾之后,不知道其效用的鼠立即找上那几名俘虏,终于知道这些藤盾的作用。鼠赶紧拿自己的弓试射,五十步内青铜箭头可以射穿并对后面的人形成伤害,因为箭头又射进后面充当人体的木头里一寸多深。
三十步内,石制箭头可以射穿藤盾,对后面的人造成皮外伤。可在二十步内,石制箭头就能对后面的人造成实质性伤害,如果射中要害甚至能够危及后面人的生命。
试验到此,鼠心中也算是一松,只要对方对处在五十步内,就不怕对方这种藤盾,自己的箭可不是朝着盾去射的啊,只要对方露出来的地方都可以射。丁部落的三把弓的有效射程可是达到五十步,力部落的也能达到二十余步,近二十张弓,可以对敌人形成有效的打击。
看到鼠射出一箭,青木部落的人赶紧将自己的身体缩在盾后面。
咔嚓一声,石箭破开盾上的藤条,却是被卡住没有再前进。
持盾之人一看没有伤害到自己,顿时将盾盾举起来,高兴得手舞足蹈。
“没问题!伤不了人!”
“太好了!冲啊!”
周围的人都兴奋起来,眼看伤不了自己,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冲上去,将那群只会躲在里面的人杀光,抢走神器。
一群人再也不保持之前的队形,呼啦啦全冲上去了。
殊不知,刚才那一箭只是鼠试射的一箭,并且那距离可是在五十步,可对方丝毫没有注意距离问题,只以为挡住一箭就是自己的盾厉害了。
“既如此,那就放近了打!”
很快,那群举盾之人已经冲过二十步距离,正嗷嗷叫着冲上来。
“射!”
鼠发出命令,处在三个瞭望台上的六名弓手和下面的弓手一起射出手中箭支。
啪!啪!啪!
一阵密集的响声过后,就是一片惨叫声响起。
“啊!啊!啊!”
中箭之人迅速倒地,并大声喊叫起来。这让没有中箭之人和后面的乌金部落众人脚步猛地一停,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进攻还是后退。
处在后方的赤金和白果两人一看,对视一眼后,当即一咬牙,大声喊到:
“冲上去!就只有十步远了,贴近了打!谁退后就杀了谁!”
白果也将同样的话说出来,督促自己部落的人往前冲。
前面的人一听,退后有如此严重的处罚,赶紧卯足了劲往前冲,尤其是持盾之人,更是埋头奔向前方。
等到自己这方的弓手冲到二十步距离之后,弓手立即抬手将箭射了出去,虽不整齐,箭飞得也有些歪扭,却对栅栏后面的力部落众人形成了一定的威胁,甚至有箭穿过栅栏缝隙射中后面的人。
力部落的人惨叫声也跟着响起,这让进攻的两部落人兴奋起来,而赤金也赶紧催促自己的弓手加快射箭频率,嗖嗖声不绝于耳,中箭之人惨叫声也越来越多。
处在瞭望塔上的鼠六人,调转方向,将手中箭射向对方的弓手,他们已经能对鼠几人形成威胁,只是由于对方弓手的准星不够,暂时没有人受伤。但如果不赶紧将对方压制下去,迟早会有人受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下面己方的中箭之人就是榜样。
对方弓手虽说有藤盾保护,但在六人精准的射术之下,
还是不断有人中箭倒地,尤其是他们中间射术较好的人,更是受到了来自丁部落的鼠三人重点照顾。至于冲到栅栏前面的人,则交给妇带领的一干力部落猎手应对。
很快,双方隔着栅栏短兵相接,而后面的弓手也将箭支射向瞭望塔上的六人,不过由于倒下去不少弓手,致使他们的威胁大大降低,甚至还在鼠他们精准的射击下,不断倒下去,直至全部被放翻,哪怕藤盾都挡不住。
而在栅栏前,冲上来的敌人用力地将手中的木矛或石斧刺进去,甚至有人用藤盾挡在身前,合身撞向栅栏,试图将栅栏撞翻。那哗啦啦的声音,着实让里面的妇他们捏了一把汗,生怕栅栏被撞倒让敌人闯进来,那可就遭殃了。
还好,栅栏埋得够深,他们一时半会也撞不倒。
力部落的人也隔着栅栏将木矛捅过去,在对方刺中自己之前先刺中敌人,看看是谁的力量更强,谁的身体更结实。
双方不断有人倒地,对又有人冲进那个缺口,继续将木矛捅过去。
处在栅栏后面的妇躲过一根木矛的刺击,左手抓住对方的木矛,借助栅栏用力将其折断,同时将自己手中的木矛捅进对方的咽喉,一蓬鲜血噗呲一声喷射出来,溅了妇一脸。可她却不管不顾,快速抽出那杆木矛,继续捅进旁边另一个来不及反应的敌人胸口。
这个人刚刚把一名力部落的人刺倒,正狞笑着继续戳下去,却被妇一下刺透胸口,萎顿在地。
此刻,没有人后退。哪怕就是后面的弓手被鼠他们射杀完,前面的人也没有后退。他们已经杀出了血性,将内心深处那杀戮之意全部释放出来,根本不想收手。
双方都有人倒地,可总体算下来,还是两大部落的人伤亡较重,尤其是冲在最前面的青木部落成员。
白果在后面看到自己的人损失较多,赶紧大声喊撤退,可是乌金部落的人已经冲上去,阻挡了青木部落的人撤退的路线。
突然,在一处对抗不是特别激烈的地方,那里的栅栏逐渐出现松动,竟是有两名强壮的乌金部落勇士顶着一面藤盾在合力撞击那处的栅栏。
就在这时,妇急中生智,大喊一声:
“后退!”
听到命令的力部落众人瞬时拉开距离,退到敌人木矛够不到的地方。
“弓手射!”
得到命令的弓手赶紧抬弓射箭,在十步以外的距离,隔着缝隙射出手中箭。
连续两个命令,外面的敌人可就惨了,站在栅栏缝隙前的人纷纷中箭。有要害没有受创之人眼见够不着力部落之人,就隔着栅栏用力投出手中木矛,竟也给里面的人造成了一定的杀伤。
而趁此机会,那两名处在边缘的强壮乌金部落勇士再次用自己的肩膀猛力撞向身前已经松动的栅栏。
嘭!
哗啦啦!
那两根被撞击的木头竟然被撞翻了,翻飞的泥土还没有落下,这两人就已经翻身而起,拿起手中的石斧冲向力部落众人,而其身后有更多的敌人冲破那个缺口冲进来。
站在瞭望塔上的鼠见状赶紧射出手中一箭,正中一名埋头前冲的敌人颈部,其他五名弓手也将手中弓箭射向敌人。可是由于长时间射箭,他们臂力有限,每箭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尤其是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更不能给予有效还击。
鼠见此,立即将弓扔到一边,抽出腰间的开山刀,从瞭望塔上跃下,一脚将一名强壮的乌金勇士踹倒。借助前冲之势,连续两个翻滚卸去冲撞之力,右手
开山刀一挥,将一名敌人喉咙划破,起身就冲向缺口。
再次一刀砍下,将一名拦路的乌金勇士放倒,合身撞向缺口,将缺口处的敌人撞出去。
另一边,妇眼看有人撞进来,立即持木矛冲过去,将手中木矛捅进当先冲进来那名乌金部落勇士肚中,奋力一抬,竟要将对方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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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
手中木矛却承受不住对方体重,从中断裂,妇大吼一声,从腰间抽出那把蓝虎头领从丁部落带回来的开山刀,迅速冲向那人,一刀砍下去,竟是将对方半个脖子砍断。
脚步不停,一脚踢向另外一人,正中对方膝盖,让其跪倒在地。
那人反应却也灵敏,倒地同时,手中石斧就挥出去,企图阻挡妇接下来的进攻。却被妇一个跃起躲过去,脚尖点地,曲膝撞在对方胸口,右手开山刀抽回来,刺进对方腹部。
开山刀利于劈砍,却不利用直刺。可在妇的力量之下,硬是捅了进去。
可就在妇抽刀想奔向另一名冲进来的敌人之时,这名即将死去的乌金勇士竟用双手死死抓住开山刀不让妇抽离。股股鲜血从其嘴里、腹中涌出,却不见对方有丝毫退缩之意,竟是想用自己的蛮力将妇阻住。
可妇怎会让他如意?一拳挥出,砸向对方太阳穴,将其重重砸倒在地。等她抽出那把开山刀之时,她身边的毛头和红蜂两人已经抽刀冲上,将一些冲进来的敌人拦住。
嘭嘭!
缺口再次扩大,又有人冲进来,敌人已经全部冲到这个缺口这边,试图从此攻进力部落。
站在远处的赤金和白果两人非常兴奋,手持石斧发力奔来,试图也要用自己的勇武之力杀死力部落当头之人。
缺口处,鼠已经砍翻四五个冲进来的人,可缺口一时扩大,冲进来的人有些多,竟是有些抵挡不住。
就在这时,野和强两人也从上面跳下来,冲到身边,替他分担敌人的压力。而妇和毛头、红蜂三人也冲了过来,站在另一边,阻击敌人。
六人形成一个防御阵线,一刀刀挥下去,将一个个冲进来的人放翻在地。而他们身后众力部落勇士也手持木矛石斧冲上来,将一些漏网之鱼捅翻在地。
眼看就要稳住阵势,堵在缺口处的鼠身体猛地一震,就见一名高大的乌金部落勇士手持一柄石斧挥了过来。
呜~
石斧发出啸叫声,可见这一斧之威有多厉害!
这一斧直冲自己而来,如果自己躲避过去,势必会将旁边的妇置于石斧的攻击范围内。
电光火石间,鼠抬起左臂封挡上去,意图用自己瘦弱的左肩部位换取对方一击,给自己身边的同伴争取反击机会。
嗵!
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伴随着一记骨折声,被石斧砸中的鼠身体猛地飞起,然后又重重摔在地上,头一歪,竟昏死过去。
一击得手的赤金头领呸了一声,心说竟没有将对方一斧锤死,口中呸了一声,翻转斧头就要砸向另外一人,却猛地听到一声怒吼。
啊~
却是妇看到鼠为了自己宁愿挨上一击也要给自己换来攻击的机会,顿时怒从中来。大吼一声,如一头愤怒的母剑齿虎,挥起开山刀迎向赤金挥向毛头的一斧。
当的一声,由青铜制成的开山刀应声而断,飞起的刀片却飞舞着,猛地刺中一名背对着赤金的乌金部落勇士。不过赤金脸上却没有多少惊喜,反倒让震惊于自己斧头威力的自己心中有些不满。
第242章 力部落保卫战(三)
神器之威竟如此不堪一击吗?
可赤金不知道的是,青铜武器锋利异常,利于砍削刺,但韧性却是不足,碰到一些重型武器很容易折断。尤其是丁奇这种没有经过特殊处理的铜锡合金青铜剑,韧性稍显不足,还需进一步研究,这只能是钻研这项铸造工艺的人长期摸索的过程,甚至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的研究才可以达到。
就像秦始皇兵马俑出土时发现的那一把被重压的青铜剑,被移除重物时,瞬间恢复原状,韧性十足,却是经过了复杂的铸造工艺制成,这可不是丁奇这样的门外汉能够掌握的。
就在这时,栅栏外面突然响起震天的雷声,咚咚咚不停响起,这让准备进攻的乌金部落众人一愣。但这一切都让赤金没有任何影响,他紧盯着妇手中那半截开山刀,作势就想上前夺过来。没想到旁边伸过来两把木矛阻挡住他的行动。
“哈!”
赤金怒吼一声,挥斧格开两把木矛,等他想再去劈砍妇时,妇已经将手中半截开山刀甩到一名企图从赤金身边冲过来的敌人胸口,并深深刺了进去。
妇甩出断刀,趁势从原地向左边跳过去,拉动毛头向后退,并顺势从毛头手中夺过他的开山刀,不退反进,径直砍向赤金挥斧的右手,试图不管不避挥过来的石斧,行两败俱伤之举。
在砍死妇和保存自己的右手之间,赤金选择保护自己的右手。来不及收力的他手腕一抖,将斧头迅速向上一挑,轻轻荡开袭来的开山刀。右腿发力向前一迈,左手五指成爪,作势欲抓向妇的手腕,想空手夺刀。
打斗经验丰富的妇岂能让他再次如愿,右手刀斜拉向上,从赤金左手腕处划过。
刺啦!
鲜血瞬间喷出,阻止了赤金的企图。
眼看进攻接连被阻,外面那震天的雷声越来越急,赤金挥斧虚晃一招,再次格开袭来的木矛石斧,将一名来不及反应的力部落勇士打伤推向众人,他扭身就朝缺口处冲去。只是在路过那名胸口插着断刀的族人时,右手将其快速拔出,一溜烟就跑出去。
远远地传过来一个字:
“撤!”
早就支撑不住的两大部落幸存人员在听到撤退命令时,转身就跑,丝毫不管不顾身后的攻击,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成为最后一个。
可即便这样,还是有些晚了。从斜刺里冲出来一队二十余骑,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一群人哇哇叫着做鸟兽散,纷纷朝四周逃跑。几支箭射出,将跑在最前面的几人射死当场,吓得其他人再也不敢逃跑。
一个人举起武器跪下,从者众。
妇冲出缺口,看到来人骑马,内心欢喜,知道是丁部落的支援到来,赶紧出声喊到:
“抓住那个高大的汉子!”
伸手一指,竟是指向赤金逃跑的方向。
众骑之中,一员勇士打马冲向正在逃跑的赤金头领。恍惚间,妇发现此人好像是从自己部落出去的那个奴:仓。
仓听到有人要追那名逃跑之人,想也没想直接追过去,想必肯定是一名重要的人物,不过他确实没有发现逃跑之人会是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乌金部落头领赤金,还差点打起来。
眼看那人就要冲进丛林,仓掉转马身,侧对着那人张弓搭箭,嗖地一声传出,离弦之箭直奔那人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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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可惜,即将临体之时,那人向左微微一侧身
,避过要害,却还是没有逃过那一箭之威,青铜箭支透臂而过,卡在肉里。
赤金闷哼一声,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却趁势躲入茂密的丛林中,消失不见。
打马过来的仓不敢深入,只好扭身返回,帮助部落众人围歼剩下的敌人。
而在距离此地比较远的一块山石上,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一个小时后,力部落山洞中,昏迷中的鼠躺在兽皮垫子上,紧皱眉头。旁边传来妇的啜泣声,新任医巫云在检查了鼠的伤势之后,正在一边的陶碗中调制药物,不时地从另外的陶罐中拿出几种草药,甚至还有蝎子和蜈蚣丢进去,一杵子下去,就将它们断为两截,喷洒的汁液弄得碗里到处都是,却没有一丁点溅出去。
这让旁边正在观看的仓嘴角猛地一抽,心说还是远离这个力部落的新任医巫为好。面无表情,可下手干脆利落。
在丁部落两个班的战士帮助下,战场很快打扫完毕,一些没有逃走的两大部落勇士被活捉,重伤或垂死的都被一刀结果性命,轻伤的则和那些被活捉的人捆在一起,等候处置。
那些死尸被搬运到部落前面一条干涸的河沟里,上面堆积了厚厚一层泥土,防止被一些食腐动物给刨出来。
青木和乌金两个部落加在一起一百五十人左右,最后能逃走的也仅有四十人不到,包括头领赤金、伺机提前逃走的白果。
其余人全部被留下来,死亡六十五人,轻伤和被活捉者达四十五人。而力部落的伤亡数据也统计上来,死亡二十二人,轻伤十五人,重伤一人:鼠。
如果单从战绩来看,这可以算是一次依据防御设施以弱胜强的经典案例。而此战,也将青木和乌金两个部落的实力削弱至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如果再加上消失的厚土部落,两战加一起,收获颇多,而五大部落的排名可是要重新调整了。
通过这一战,丁部落向其他部落展现出自己的实力,冰山之一角。这片区域中,哪个部落想坐第一部落交椅,得问问丁部落同意不同意。
天色渐晚,落日的余晖洒在这片刚经历过一场大战的力部落上下,显得有一些肃穆和悲壮。有女人的哭声传来,那是自己的至亲在刚才的战斗中牺牲生命,保全了部落。
那处被打开的缺口重新被挖开,将那两根木头埋进去,夯实。然后,那两个班的战士在毛头的带领下,从周围的一片棘刺丛中砍回来大量棘刺堆放在栅栏外面,摆放厚厚一层,从栅栏里面捆绑住,不会让人轻易拖走,这样部落的防御会更密实、更安全一些。
在被介绍给力部落众位骨干以上人员后,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忙前忙后,帮忙救治那些轻伤人员。此刻两人什么都没有说,却直接用行动表明了一种态度,力部落已经是丁部落一员,你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大家一起共度难关!
山洞中,医巫云将陶碗中的混合物放在火上烤,待混合物变得浓稠后,拿下来放在一边。然后将鼠的兽皮坎肩轻轻剥下来,可就是这个动作都让鼠疼得满头冒汗,却始终不曾醒来。
感受到碗中黑乎乎的混合物不是特别烫手后,就将它糊在鼠受伤的部位,用一片树叶裹紧,算是一个简单的包扎。目前的医疗水平还达不到断骨续接的程度,云也只能望伤兴叹。
鼠的伤势是左臂肱骨骨折,如果以金象医巫的经验,估计也许可能会给他捏回去。但以云的经验,还差得远
。
转过身来,云轻咳一声,引起众人的注意力。
“妇姐姐,仓队长,目前鼠在大哥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是他的胳膊断了,需要尽快接上去;二是他一直昏迷不醒,这是最让人担心的。我听闻荒神有起死回生之术,甚至将几个将死之人救了回来,那么鼠的情况看来只能由荒神出手救治才可。”
“云!可否还有其他方法?”
妇仍是满眼泪水,听说需要荒神出手相救,忍不住出声打断云。
云却伸手拦住妇,示意她不用说话。
“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将鼠送回丁部落,如果等他骨头长好,那他可能就会终生落下残疾。我相信荒神肯定有办法救治鼠,请仓队长尽快安排!”
仓听到这个看似年龄如石和鱼般的孩子说出这样老成的话,实在是让他刮目相看,对他处事冷静的心态表示赞赏。仓也不希望自己的好兄弟鼠出什么差错,当即点头道:
“我去和两位长老商量一下,请稍候!”
没过多久,仓就返回山洞中,将两位长老的决定告诉云。
“还请医巫今天晚上帮忙照看一下鼠,明天一早,我就安排五位战士先行将鼠送回部落!”
云点头表示同意仓的安排。
紧接着仓对妇说道:
“妇头领,刚才和两位长老商量过后,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咱们力部落已经做好迁移至丁部落的准备。所以我们建议明天早饭后立即出发,免得迟则生变,给力部落造成损失!”
妇一阵犹豫,这里可是她从小生长的地方,对这周围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充满深厚的感情。可从部落发展的角度来说,为了部落众人更加自由地生活在大荒世界里,加入丁部落是明智的选择,这是金象医巫和父亲已经决定的事,不会有错。
舍不得啊!
“仓队长,如果我们走了,部落后面的盐矿怎么办?会不会被其他部落给抢走了?”
“不会担心。盐矿放在这里,没有人能抢走,也运不走。谁敢抢,我们就从他手里再抢回来,还要让他付出更大的代价。来之前丁头领有过交待,等将你们所有人完完整整地送回去后,他会派两队战士过来守卫这里,而原力部落的人还可以回来这里制盐!只要制盐的技术掌握在我们手里,就不怕别人将盐矿抢走,这是荒神的承诺!”
妇一听是荒神的承诺,立即朝丁部落的方向一拜,内心非常感激荒神如此真心对待他们。
力部落内,妇开始安排明天启程前往丁部落事宜,另一边赤金藏身的丛林中,乌金部落众人正在寻找他们头领的踪迹。
他们借助丛林的掩护逃脱了那些骑马之人的追杀,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他们感觉今天做了一场噩梦,非常可怕的噩梦。他们在头领的带领下本可以一鼓作气拿下那个躲在栅栏后面的部落,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庞然大物,让他们无力抗拒。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先前商量好的一处聚集地点,是担心战斗过后人员走失临时安排的聚集地。但前提是他们打赢对方而设定的聚集地,却没想到成为大家最后的保命所在地。
在一名小队长的安排下,他们认为当务之急就是在天黑之前赶紧找到自己的头领,以免再发生意外。所以他们散开阵形,在周围的草丛中寻找头领的踪迹,他们可是知道头领是负伤后逃入丛林中的。
第243章 螳螂捕蝉
乌金众人正在寻找他们的头领,可在前方一处河谷处,他们头领赤金的境遇却非常不好。他被一群脸上蒙面的人给包围了。
“咦?啊哈哈!这不是乌金部落的头领赤金嘛?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了?”
为首之人不知道嗓音就是如此,还是故意捏着嗓子说话,沙哑如破革,也像两块粗糙的石头摩擦时发出的声音。
赤金也有些疑惑,不知眼前之人会是哪个部落的成员,竟躲在这里将自己逮个正着。而且看他们行为,似乎对此处环境非常熟悉,想必是在这里呆了有一段时间了。
正疑惑间,赤金突然看到对方眼光一闪,那眼神似乎很熟悉,似曾相识的样子,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嗯?不会是厚土部落的商土吧?他们可是早就到达这片地方,而且听力部落人所讲,厚土的人可是被力部落的人给杀散了。”
想到此,赤金猛地惊醒,身形向后一顿倒在地上。他左手腕和右上臂受伤较重,竟是一时不能起身,钻心的疼痛刺激得他的肌肉一抖一抖。
嘶~
赤金倒吸一口冷气,他终于明白这个眼神为什么这么熟悉了,眼前之人分明就是厚土部落的头领商土,只是不知道声音为什么变成这样沙哑难听。
看来商土是想玩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把戏!
他带人堵在这里,有极大的可能是想置自己于死地,难道他想背弃五大部落之间的盟约吗?
“哦?我当是谁啊,这可真是太让人意外了,没想到在这里碰到厚土部落的头领,令人尊敬的商土大哥!按理,此时你不应该还在来力部落的路上吗,怎么提前来这里了呢?”
兽皮面巾后面,那双让赤金感到熟悉的一双眼睛猛地瞪大,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怎么都想不到对方竟将自己给认出来了,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眼前的赤金将会死去,他手中的半截神器将归厚土所有,属于厚土的荣光终将回来!
不过他心里却是将赤金骂了个底儿朝天:
“尊敬?你特么的尊敬我吗?尊敬我们厚土部落吗?还问我怎么在这里,你特么的不是也在这里吗?有脸问我?今天该着你点儿背,就让我送你回归父神的怀抱吧!”
商土没有出声,牙齿咬得咯吱响,眼中寒光极盛,像看待死人一般看着倒在地上的赤金,轻轻一挥手,身后的人员鱼贯而出,像一匹匹矫健的狼般,冲向赤金。
赤金心底发寒,来不及思考,左手挥起那半截开山刀,咔嚓声后穿臂而过的青铜箭杆被削断。赤金将青铜箭头快速收起,左手探到右臂后面,猛地一拉箭尾。
噗!一束鲜血喷射到手臂后面的石块上。
赤金再顾不得其他,忍着强烈的剧痛将自己的身体支撑起来,扭身就向河谷对面的森林中冲去。
哗啦啦!
齐腰深的水喷溅在赤金身上,浑身湿透,可他却顾不上,也不管那还有些凉意的河水对伤口的刺激。只求用最快速度冲出去,摆脱追杀,在部落约定的聚集点和大家汇合,这样才有可能躲过商土他们的最终杀戮。他知道,手拿半截神器的自己,已经成为商土的猎物。
扑通!扑通!
跳水声不断响起,后面的追兵也越来越近,本就受伤的赤金涉过河谷跑出去三十多步后,身后连续响起嗖嗖声,射过来的五六支箭从赤金身前飞过,石制箭头打在边上的石头上,迸溅出一溜火花。
敌
人开始放箭,赤金却是不敢停下来,仍是咬紧牙关向前奔,只希望对方箭术差一些,这样自己就能躲过每一记利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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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天不遂人愿,等他再跑出去六七步之后,嗖嗖声再次响起。
噗!
肉体被石制箭头割裂的声音传入耳中,紧跟着就是剧烈的疼痛和由此带来的神经抽搐,赤金被身后的一名弓手射中小腿,翻滚着倒在地上。
赤金再次摔倒在地,可不等他抬起头来,周围已经站满厚土部落的人,正手持木棒骨矛石斧弓箭指着他,等待厚土头领的命令。
后面,商土脸戴兽皮面巾,脚步沉稳,迈步而来,喑哑的嗓音远远地飘过来:
“嗯?你们忘记我的命令是什么了吗?杀了他,带回那半截神器!”
众人急忙应是围杀过去。
赤金虽说手腕和胳膊受伤,但还是不影响他挥动左手的半截开山刀和右手的石斧,将一个个攻上来的敌人逼退,甚至还将两名来不及逃离的人砸得骨断脑裂,陈尸当场。
不过他始终逃离不了,敌人就像狼群一般对他围追堵截,不为给他的身体造成创伤。而他自己则仿佛一个受伤的野牛,不停地转圈,冲向给予自己伤害的人,却始终不能得逞。
围攻他的人很聪明,他们在商土的指挥下,一触即走,绝不给赤金反击的机会。
赤金身上伤口不断增多,身体的力量在一点点流失,浑身的热量也在渐渐消逝。视线已变得模糊,金星飞舞,赤金知道自己的体力即将到达极限。如若不能摆脱他们的围堵,今天自己真的会交待在这里。
“啊!”
大吼一声,赤金挥动手中的石斧将面前的两名强壮猎人逼退,作势欲冲破两名猎人退后形成的缺口,其他人挥动武器就想上前拦截。
刹那间,赤金却不进反退,合身撞向身后三名收起武器准备绕前拦截的敌人身上。
喀拉拉!
三人摔倒,骨矛石斧等武器与石块碰撞的声音响起,赤金双腿用力,迅速从这个缺口中跃出,奔向丛林。
就在赤金认为逃生有望,脸上自然地露出重生后的喜悦笑容时,前方那片丛林树枝晃动,不断有人影跃出,挡住了赤金逃跑的路线。
没想到商土竟又派人绕到前方堵截,感受到绝望的赤金两眼一黑,随即就闭上,内心痛苦地呻吟一声:
“我命休矣!”
赤金脚步蹒跚,有些认命,准备引颈待戮。
突然,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
“赤金头领,我们终于找到你了!”
赤金猛地睁开眼睛,视线变得清楚,眼前拦路之人竟是和自己失散的部落成员。在绝望的境地里,一点希望之火再次猛烈地燃烧起来。
深知自己情况的赤金跨前两步,脚底一软又差点摔倒在地。此刻的他浑身鲜血,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就连胸口都有一股腥甜之意,欲喷薄而出。
可他不敢,这口血如果吐出来,那他就什么也做不了了。故硬是强压下去,两手搭在搀扶他的部落成员胳膊上,焦急地说道:
“分出去一半人,阻止后面的人追杀!”
话音刚落,近一半乌金部落成员手持武器大喊着冲向快速接近的厚土追兵,很快打杀声就响成一片。
赤金急速地深吸两口气,将那口鲜血又一次压下去,把手中的半截神器和那根断箭交给眼前之人,再次开口说道:
“金骨,你们余下的人迅速逃回部落,并将这两物交给医巫,我们乌金部落能否真正崛起,就看你们的了!快!”
赤金说完,不等金骨反对,就将手中之物塞到对方手中,右手挥舞石斧,大喊道:
“走!不要辜负我的希望!”
说完,赤金突地转过身体,看也不看身后之人,毅然冲向正在混战的那片空地。
金骨猛地跪地磕头后就迅速起身,手持两件神物,冲进那片茂密的森林,身后众人紧跟而上。
而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赤金强压许久的那一口血,“哇”地一声骤然喷出。随着那口血,赤金的精气神也随之抽离,脚步踉跄欲倒,可他仍是猛提一口气,瞬间冲入人群。
而众人身后,落日余晖已然消失,带来无尽的杀戮与黑暗,让人永不能自拔。
长夜散尽,晨曦启明。在树上躲了一夜的厚土部落头领商土带着残余之人,望着眼前布满鲜血与肉体残肢的恐怖战场,心中充满了无力与颓然的感觉。
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以形容此刻商土的心情。可最贴切的一句话就是:偷鸡不成,还蚀了一把米。本打着如意算盘,想做黄雀,最终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还损失了一半经历过蜕变的勇士。
经历过一场混战,乌金部落殿后之人和他们的头领赤金悉数战死。浓烈的鲜血味道,很快就吸引过来那些早就在一边游荡的食肉动物,也将残余之人逼到树上,躲过又一场来自野兽的灾难。
只是那咯咯吱吱啃咬骨头的声音,将众人的神经折磨得越发粗大,半夜之后竟能在树上全部睡着,这着实也是一个奇迹。
想再次去追逃跑那些人,已经力不从心。商土不敢再冒险派人去追杀,而将部落仅存的这点儿希望之光丢失,他赌不起。他是一个背负部落崛起重任的部落头领,他也一直坚信自己的部落能够站立起来,屹立在部落颠。
但现在这个愿望得放放了,他得回部落,应对接下来乌金产落可能发起的复仇行动。同时,自己也要好好想想,如何善后。
做不成黄雀,那就做一个强大部落的头领!
一声呼哨,剩下的这点人,很快钻进眼前这片丛林,消失不见。
天边,启明星还没有落下,晨曦微明。
力部落栅栏外面,五名丁部落战士骑在马上,后面还各拴着一匹马。红蝎坐在马背上,怀里抱着的是胳膊进行加固却依然没有醒来的鼠。红蝎五人身上只带着五天的干粮,准备一口气跑回丁部落,由丁奇头领救治鼠的伤势和性命。
力部落的新任头领妇,泪眼婆娑,依依不舍地看着远去的五名骑士背影,久久不愿离开。可在苍鹰一句话之后,立即让她转身去催促力部落成员。
“别看了,赶紧催促大家启程,你也能早点到达丁部落,看到鼠活蹦乱跳的样子。”
呜~
在悠长的牛角号声中,前往丁部落的队伍排成长长的四列纵队,背负着粗盐、兽皮和之前交换过来的陶器,在丁部落战士的保护下,迅速出发,迎着初升的朝阳,奔向充满幸福与温暖的丁部落。
仓谨记丁奇的教诲,命令野和强两人骑马前出一千米,做好队伍前进途中的警戒任务。剩下的战士则骑着马在队伍两侧游走,驱赶围上来的食肉动物,清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仓就是要做到万无一失,保证每一名部落成员的安全,这样才能对得起死去的蓝虎头领。
第244章 谁是黄雀?
森林中,远处峰峦叠嶂,烟云浩淼。一处林间空地,山体的边缘地带,周围草木葱茏、云光霞蔚。
一队二十名勇士蹲在空地旁边的丛林内,盯着他们目前的领头人金骨,等待他发出信号。
昨天躲过一劫的金骨他们,借助着仅有的一丁点星空光芒,在丛林中摸黑跋涉很久,才来到他们商量好的集合地点。如瞎子般前进的他们运气不错,没有碰到野兽,也没有走错方向,顺利到达预定地点。篝火点燃,仍怀有一点希冀的金骨,在这里等待了一晚上,希望有奇迹出现。可惜,什么都没有等到,傍晚战场方向传来猛兽打斗、撕扯、兴奋吼啸的声音,让金骨的心一点点滑落深渊。
徒劳地等了一夜,天亮后记着赤金嘱托的金骨赶紧招呼部落众人,希望能够尽快赶回乌金部落。可在踏入这片区域时,金骨发现,他们被跟踪了,或者说被人盯上了。
出自猎人的直觉,他认为前面的道路上有危险,可仔细查看,却始终看不出端倪,也查找不到危险所在。周围长满郁郁葱葱的植物,藤蔓遍地,如果将绿色植物比作一个巨人,那么眼前这个通道就是巨人的大嘴,等着乌金众人进入口中,将其吞噬。
这是回乌金部落的必经之地,平时还有虫叫的通道此刻却很安静。思绪间,金骨觉得谨慎起见,绕路!
他眼睛紧紧盯着前面,不放过任何动静,哪怕一片草叶被风吹动也逃不过他眼睛的盯视。慢慢向后退,直到来到自己部落成员包围中。
示意大家跟着自己,金骨转身踏入空地另一边的丛林中,待到外面看不到自己等人时,他从怀中掏出那一支还染有血迹的青铜箭头,交给另一名部落勇士金石,沉声说道:
“各位,凭我的本事,我看不到前方有什么危险。但肯定有人盯上咱们了,原因无非就是这个用不知名石头制成的箭头和我怀里的半截神器。为避免发生意外,我决定分开绕路回部落。我带一半人,金石带另一半人返回,只要能回去一队人,我们就能为部落做出贡献。”
背负着部落希望的乌金众人很快分成两队,再次出现在那处空地,深深看了一眼那个必经之路,金骨随便选了右边一个方向,带队离开。金石则带队冲向左边的方向,行动迅速,似乎比金骨他们还要快的样子。
只是两队人浑身上下,除了自己的武器和必备物品,没有显露出哪怕任何一点半截神器或箭支的信息,让人无从判断这两样东西在谁的身上,在哪一队。
两支队伍消失后,那个前往乌金部落的必经之路上,四五个脑袋从浓密的枝叶间探出来,望着人员离开的方向,没有说话。
如若从远处看过来,一动不动的他们就像和周围的绿色植物融为一体,看不出来那是一个人。
很快,当先一人眨了眨满是眼白的眼睛,像是在思考,然后伸出手指向金石消失的方向,一干人立即隐没在枝叶间。绿叶一阵涌动,周围很快归于平静,仿佛没有变化一般。
临近中午,天气开始变得炎热。
金石带领的一队人在绕过那个必经之路后,来到一片开阔地,遍地一些碎石块,杂草生长其间,只有远处有两大片灌木丛生。灌木不算高,随风舞动,周围所有景象一目了然,不像有埋伏的样子。
金石长呼一口气,身边的人也都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甚至有人开起了玩笑。
金石一挥手,示意众人加快速度,赶紧通过此处,这
样能摆脱阻截者的可能性会更大。
虽说有些放松,但作为经验丰富的猎人,他们知道越临近那片灌木丛,越是不能放松,全身肌肉紧绷,应对可能的袭击。可等他们通过那两处灌木之后,仍是没有攻击袭来,什么都没有。
众人的心情轻松下来,有紧张的人在精神放松之后一屁股就坐在地上,被身边的人取笑,引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可就在此时,异变陡生。看似无人的灌木丛中突然站起来一群人,手持各种武器,嗷嗷叫着冲向呆愣在当场的金石众人。
先是十几支石箭飞来,射倒两三人。接着就是呼啦啦飞来的一片飞石索,旋转着、缠绕着冲过来,三人被缠住手脚,一时竟脱不了身,挣扎间摔倒在地。
仅有四人用手中的木矛将飞石索挑开,可待他们准备反抗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一根根尖锐的木矛顶在他们胸前或咽喉处,只要稍有异动就会被杀死。
一名高大强壮、光着上身的原始人排众而出,来到金石几人面前,沉声说道:
“将神器交出来!”
“呸!你这个背信者,你不得好死!”
金石一下子就认出眼前之人是青木部落的领头人,愤怒的他朝白果猛地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
白果却是浑不在意,连擦一下都不做,狞笑着挥出手中沉重的石斧。
呯!
金石的头颅在巨力的撞击下,如西瓜般爆裂,红的白的爆裂开,喷了金石左右一脸,独留下死者呆滞的表情,一脸不可思议。
“谁能告诉我?神器在哪里?我可以不杀他。”
白果再次出声,音调不大,却有如魔音贯耳,让被活捉的几人恐惧异常,浑身如筛糠般抖个不停,更有甚者屎尿齐流。白果皱眉,轻轻一挥手,自有人上前将尿失禁的人拖走,很快就传来一声惨叫,戛然而止。
“我讨厌胆子小的人!”
白果也不知就是这样的性格,还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改之前有些卑躬的姿态,变得狠辣和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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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能从他的行为上略观一二。
联合攻打力部落前,白果早就告诫自己部落的成员:逼近力部落后要用手中的藤盾保护好自己,等乌金部落的人上来后,就想办法向后撤退,尽量保全自己的生命。
虽说头天晚上中了力部落圈套,损失几名手下,但第二天的攻伐手下损失却是不多,大概二十几名。尤其是他本人,看到赤金头领冲上去之后,立即向后撤退,躲在丛林边缘观看进展情况。
如果赤金他们打得顺风顺水,自己不介意上前捡便宜。如果赤金他们不敌逃跑,自己也可以先逃脱,再寻机将实力大减的乌金部落众人消灭掉,削弱他们的实力。
可没想到的是,眼看就要将力部落拿下,却没想到来了一批骑马的援兵,将乌金部落打得一败涂地,赤金受伤携半截神器逃遁。
眼看大势已去,白果自是逃向之前的约定地点。等他聚集人手,伺机抢夺半截神器之时,半路竟杀出一帮人将赤金杀害,所持半截神器和从赤金身上取下的箭头被他的族人带走。
还好,丛林中青木部落猎人精通追踪之术,好不容易在乌金众人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设了埋伏,却被他们分成两队给破了。
随便挑了一队,更是提前埋伏,才将这几个人干掉,却被吐了一口血痰,再没脾气的人也会被气出脾气。
在
他的血腥镇压下,有人害怕,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告诉自己神器在哪里。
“搜!”
很快,乌金部落十人小队,连同两名被杀的人在内,全部都被脱光,逐个检查。
“队长,找到了!”
不一会儿,一名正在金石身上翻找的青木部落猎人惊喜出声,将那断了一截的青铜箭拿到白果面前。
白果双手颤抖,抚摸着青铜做成的箭头。
颜色赤黄的青铜箭头,边缘锋利,剖面光滑平整,锋锐的箭头闪着寒光,看着是那么让人沉醉。
这当真是神物!
普通人或部落怎么可能做出如此美观漂亮的箭头?这根本就不是力部落所能拥有的东西,最大的可能就是来自于目前传说得比较多的丁部落,来自于那被传是荒神的杰作。
白果拿起箭头,慢慢刺向自己的手臂。还没接近,那股来自箭矢的寒意就透体而入,让皮肤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轻轻划过皮肤,一丝血线渗出,足以说明箭矢极度锋利。
这,才是杀人的利器!
来自青木部落的一名狩猎队长,竟第一时间将这箭头确认为杀人的利器。
将手中的箭头小心地握在手中,白果转身离开这里,大步向南方而去。身后传来怒骂、哭喊和惨叫声,可很快一切就归于平静。
这里发生的一切,在经过黑夜的洗礼之后,将变得和以前一样,只是多出一些散碎的白骨,最终成为滋养大地的肥料。而大荒发生的一切,亦如蝉、螳螂和黄雀的关系,只是谁是螳螂,谁又是黄雀,各看实力。
另一个方向,带着另外十名乌金成员的金骨正快速奔跑在一片草原上。他们已经摆脱了潜在的敌人,脚步轻快,奔向另一处到达自己部落的必经之地,等待金石他们。当然,也有可能金石他们已经到了。
可金骨不知道的是,金石已经回归父神怀抱。
怀揣着半截神器,金骨的心情就没有平静过。他时时刻刻都在感受着神器的威能和它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
神器那金黄的色泽让金骨沉迷,而那锋利的刃口又让金骨震惊和莫名的喜悦。他相信,拥有这半截神器的乌金部落必将成长为一个远超五大部落的庞然大物。
带着这种期待,金骨的脚步都加快许多,迫不及待想回到部落。
力部落,随着太阳落下,被栅栏封闭的部落内外渐渐变得沉静。它就像一个主人刚刚离开的院落,等待主人早日回来,开启属于它的荣光。也宣告着一段原始战争史,消失在茫茫长河之中,没有涟漪。
而在前往丁部落的道路上,近三百人的队伍拖着长长的背影,在落日的余晖中,渐行渐远。就是这样一支队伍,在融入丁部落后,必将迎来辉煌的未来。
黑夜降临,属于动物们的舞台开启。在喧嚣的吼啸声中,前两天消失的狼嗥声再次打破夜空,让周围的一群老邻居们躁动不安起来。
本想着那记狼嗥只是某一个路过或落单的狼,可在今天晚上再次听到狼嗥声后,它们明白,周围的一切将变得不再平静。
当然,它们理解的平静,只是基于目前没有外来者搅局、食物充足,时不时还有大餐奉上的情况,就像最近人类奉上的大餐。
当众位邻居们正期嗥叫声不会再响起时,又一记充满野性、让它们两股战战的狼嚎声响起。不待它们有所回味,又有狼嗥叫起来。
第245章 不知足
一声,两声,三声,逐渐增多,直至此起彼伏,整个空间都充斥着狼嗥声。声波经过水面,荡起涟漪;飞过树叶,抖起哗啦声。而在这众多的狼嗥声中,有两记吼声特别响亮,充满王者的气息,就好像这两个声音的主人在接受众狼的膜拜,回应它们的子民。
可这些声音听在原本生活在这里的老邻居们耳中,就意味着挨饿、逃离、战斗甚至是死亡。有弱小者赶紧钻回自己的老窝瑟瑟发抖,有暴躁者吼啸连连进行挑衅,有强大者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谨守住自己的地盘。
至于那些食物链底层的草民们,照样该吃吃该喝喝。对它们来说,结局终究一样,只是吃自己的对象不一样罢了。
不,好像新来的王者更干脆利落。它们会一口结果猎物的性命,不给猎物带来太多痛苦。不像那群食腐的豺狼与鬣狗,总是喜欢掏肛、刨心肺的家伙,折磨得劳苦大众肝肠寸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太折磨草民们了。
在这群草民们理解的范畴之外,两群狼在各自王者的带领下会面了。
月光下,一黑一白两头身材高大的狼王正快速接近,速度飞快,将各自身后的狼群远远甩在后面。就在两头狼即将撞在一起时,两条狼前腿向前一曲,又瞬间弹起,后腿着地,稳稳地停在对方面前。
看着有些高大的黑狼抬头一拱,轻轻撞了一下白狼的脸颊,很是亲昵,就像久未见面的亲兄弟般。然后白狼趁着黑狼不注意,猛地一个跳跃,压在黑狼身上,却又被反应灵敏的黑狼甩下去。两头狼瞬间开始打闹起来,丝毫不顾及狼王的身份。
而它们身后的狼群则静静地蹲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王,兴奋得低吼出声。
兄弟打闹一阵之后,伸出舌头舔了舔对方的毛发,然后两者一前一后长嗥出声,声振周围方圆百里的地方。
正在远处森林中,围坐在一起的仓他们,远远地听到两声狼啸声,猛地一激灵,似乎这两个声音像是离开部落很久的两头狼:小黑和小白。
没错,此刻正兴奋嚎叫的两头狼王正是小黑和小白,丁部落的黑白双煞!
向周围的动物们宣告了两个狼王的地盘之后,小白再次低吼出声,两群狼顿时躁动起来,纷纷转身朝着它们选定的方向奔去,准备开始今天晚上的狩猎盛宴!
黑白两头狼王奔跑起来,朝它俩感觉有些熟悉味道的方向奔去。
很快它俩就到达力部落外围,月光下的夜晚虽然影影绰绰,却没有给它们带来障碍。看着似曾相识的栅栏还有里面传来的越来越浓郁的熟悉味道,两头狼王抬起后腿,在栅栏上撒了一泡尿。
同样的事情,两头狼王在不同的地方重复四五次,以此来标示这块地方属于狼的地盘。做完这些后,狼王引颈长嗥,引得周围正在围猎的狼们驻足对月长啸。
对于黑白狼王来说,这熟悉的味道,属于丁部落的味道。
既然丁部落熟悉味道在这里,那么这就是丁部落的地盘,丁部落的地盘那也就是自己的地盘。
自己的地盘,岂容其他动物占据?
身后的部落及部落后面的盐山,正式成为狼王的地盘,没有动物敢占据。更不用说那些原始部落,连踏入这里半步都不敢,早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
这让后期带队过来收复盐山的丁奇感到不可思议,直感叹命运的巧合!
而今天晚上也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
丁部落,丁奇正在自己那间小木屋前择菜,奔、雄鹿、鹿三人也在那里帮着。只是他们不帮还好,帮起来就开始帮倒忙。
眼前的菜是叶子细长的韭菜,这是丁奇近一个月辛勤劳动的结果。那一片菜地,总共收获了大概十五六斤韭菜。其中绝大部分都分给食堂那里,做了一顿韭菜炒雉鸡蛋。虽说每个人也吃不了几口,可韭菜炒蛋的味道,却是那么独特。
鲜!香!适口!
这让大家直呼非常好吃,希望食堂有再多做一些。不过在大家得知韭菜是荒神亲自种出来之后,每个吃的人都与有荣焉!
喂饱了大家的肚子,一口也没吃到的丁奇则回到自己的小木屋,拿出刚才偷偷藏起来的三斤韭菜,准备将韭菜摘扒干净之后,好好享受一下。
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小木屋里就来了三位不速之客,毫不客气地霸占了小木屋最重要的位置,拿起丁奇手边的韭菜,学着择菜,美其名曰。可没过多久,他们仨就被丁奇给轰出去。
为啥?他们择菜择颠倒了,好的扔了,坏的留下来了。
丁奇一阵头大,赶紧让三人去择香菇、收拾从河里捕到的小白条鱼和湖虾、腌渍的竹笋。不过香菇和笋丝只是配菜,主菜就是韭菜,今天晚餐的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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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条鱼和湖虾是丁奇忙里偷闲制作的鱼笼捕到的,看着特别肥美,这是他为制作韭菜炒虾、韭菜炒湖鱼提前准备的。
捕到的小白条鱼和湖虾与二十一世纪的鱼和虾没什么区别,白条还是那么大、贪吃,成群结队的它们占据了鱼笼收获的绝大一部分,导致本应该是收获主角儿的虾成了配角。
韭菜收拾好之后,趁着三人在忙活其他事儿,丁奇拿出一条腊猪腿放在炭火上烧。
考虑有四个人,三个男的一个女的,除了丁奇其他三人饭量都不小,而且还有鹿那个小吃货,所以韭菜类并不能满足大家的口腹之欲。至于油炸白条鱼,那就是一个凉菜,算不上硬菜。
而硬菜就是这条腊猪腿,这是剩下的唯一一块腊肉,在希望坡那里猎到的那头公野猪烟熏后的产物,猪前腿肉。
腊肉得烧皮,将外皮上面的一些污物清除掉。并且烧出来的肉皮吃起来更有嚼劲,味道更香醇。而且那用松枝、柏枝烟熏出来的腊肉,本身就带着植物的清香味,吃到嘴里让人回味无穷。
这块腊猪
腿是丁奇特别留下来的一块肉,一直舍不得吃。今天也是因为高兴,再加上割韭菜了,就将这块腊肉拿出来炖了。
腊肉烧好,用热水清洗之后,原本黑乎乎的腊肉皮已经变成金黄金黄的,看着就让人有食欲。用斧头将这块重达六七斤的剁成小块儿,放到煮开水的陶锅中,焯水之后盛出来,沥干水分备用。
陶锅再次放到火上,放上一勺猪油,化开,放上五六颗花椒,出味后放入腊肉块翻炒。一分钟之后,再从另一个盛满热水的陶器中倒入半锅热水,刚好没过肉面,撒上一点儿盐调味,直接在火上开始炖。等其他几个菜炒好,这个肉也就能上桌了。
至于韭菜炒笋丝及最经典的韭菜炒雉鸡蛋,丁奇想想都美,一个人都想尝试一遍。
这,可是乡愁啊!
丁奇没有放什么特别的料,盐、香菇粉、花椒等,但炒出来的味道却是让三人口水直流,太香了!刚炒出来,就被三人给端到一边吃光了。还好丁奇提前尝了两口,满足了自己的乡愁。
这三人中,就鹿最“虾三儿”,直接用筷子搂过去一大半,气得雄鹿直翻白眼。心说这孩子自打认识丁奇之后,就开始不尊老了。奔却最老实,没办法,谁也不敢抢啊,只能有啥吃啥。真说起来,四个人中,就数奔吃的少了。
接下来,丁奇又做了一道硬菜:韭菜炒鹿肝,这可是丁奇以前想吃却吃不到的一道菜。
为啥?
碰不到啊!如果碰见鹿肝,丁奇肯定会买,并且是全部买走。
可现在,丁奇不再担心鹿肝来源的问题,周围这么多鹿,每天都会捕上五六头,有肉吃自然没有人吃内脏,就被丁奇拿过来做菜。之前可是说过,鹿全身都是宝,至于鹿肝儿,可是堪比心头肉的一大美味!
等丁奇将六道菜做好,已经是两个小时后,厨具简单原始,做出来还是有些不如意。可做出来的菜却是让大家很满意,他们可是知道丁奇不管做什么菜,总会比食堂那里做得好吃。
六道菜,韭菜炒河虾、干煸白条、韭菜炒鹿肝儿、韭菜炒笋丝、韭菜炒鸡蛋以及炖腊猪腿,足够四个人吃好吃饱。其中韭菜炒鸡蛋是应雄鹿和左的要求,又炒了一份,丁奇也想过瘾啊!
四人边吃边聊,同时和鹿他们仨一起分享自己以前的故事。就比如如何捕鱼、捕虾,如何使用一条直钩来钓鱼。
这让大家惊叹连连,尤其是奔,光想趁着白天的时间去试验一下如何能用直钩来钓鱼,这可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吃着菜,丁奇还一脸不满足的样子,如果有白米饭,那就相当完美了。不过也很快了,现在已经有稻谷,等天气真的开始变热之后就开始种植,今年秋天就可以吃上一碗白米饭。至于他背饭中的大米,丁奇一直舍不得吃,被密封在可乐瓶中,成为丁奇对二十一世纪生活的一种回忆。
人,还是不知足啊!
第246章 再谈渔网
第二天一早,丁奇在吃过早饭之后,就来到自己那处鱼皮大棚,给植物进行例行除草、松土,检查几种作物的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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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舒适的大棚里,有阵阵花香飘来。一群蜜蜂在周围飞来飞去,采完花蜜之后就飞到大棚另一头,那里有一个用木箱子做成的蜂箱。
花是大白菜花,由于有充足的养料供应,长势非常喜人。整个植株都很粗壮,开的花也非常鲜艳。粗看起来,这白菜花和油菜花一样,黄色,四个花瓣,表面上不太好区分。不过从两者的叶子上还是能区别开来的。
白菜花叶子偏圆,长圆形,有些卷曲,就像小型的白菜叶子,叶缘光滑无锯齿;油菜花叶子细长,伸展较开,叶缘有波浪状的锯齿。如果能将两者的花放在一起的话,能看出来白菜花较大,也算是区别的方法。
只不过,目前大棚里的白菜花植株和丁奇以前见到的相比,还是偏矮一些,开的花较少。丁奇知道这是良种选育的问题,等经历几代选种之后,种子的性状将会发生很大变化,这些就需要有专人来负责了。
那箱蜜蜂是丁奇让古隆部落的人专门抓回来的一窝蜂,放在大棚中进行授粉的。还好这窝蜂规模较小,是新分出去的一个蜂后,被古大他们很凑巧抓回来养着。所以,这几十枝白菜花足够它们采蜜授粉了。
而且,通过蜜蜂采蜜这件事,丁奇还给大家着重强调了关于授粉的事儿,也算是让大家大开眼界。
由于温度适宜、没有太大变化,白菜花开得早的已经开始结角果,想必再过一个多月时间,整株白菜花就能收获种子了。丁奇可是记得,一般情况下,白菜花花期是五月,果期是六月,整个过程要经历两个多月。
花椒长势也不错,有半米多高,已经可以整株移植出去,再长说不定就要顶破大棚鱼皮了。不过移植出去,等它结果估计得再等一至两年才行。不过目前种出来的苗已经有几百棵,可以将之前那座院子沿着围墙种满还绰绰有余,再移植到灰窑那边种也可以。
花椒耐干旱瘠薄土地,特别适宜于田间地头、边隙地、荒地、果园四周等栽植,对目前的丁部落来说还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就像现在力部落栅栏外部摆放的棘刺一样。
葛根已经移出去,沿着那条小溪边长了一大片,而且丁奇可是知道在铜矿场那里,还有更多的葛根生长呢。对于葛根,丁奇期望很大,今年能不能喝上酒就看能采集多少葛根了。
山药没有挪出去,和白菜花仍然长在一起,顺着丁奇支的架子攀爬上去,绿油油的,看着非常漂亮。
至于那三十几根葱,长得也不错,干枯的叶子已经褪去,上面已经抽出绿色的圆筒状叶片。
虽说丁奇很想念葱的味道,但是他可不敢现在就吃,他期待收获种子之后,在秋天进行播种,到时候就可以吃一部分了。
现在的丁
奇,实足一个老农民,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干活,很是惬意。
最近丁奇的工作很有规律,先忙地里的事,接着就去大殿那边,将龙图腾画完,再给图腾上色。
丁奇的这条龙图腾是一幅四爪青龙的模样,说实话,这幅画算是折磨得丁奇有些欲罢不能。在木板上擦了改,改了擦,折腾了几百遍才凭借印象完成了这幅图腾画作。然后在大殿那面刷过白灰的墙上画出来。
青龙整体采用青色的颜料涂成,颜料来源于原青部落那座铜矿里的蓝铜矿石。丁奇将蓝铜矿砸碎研成细末,掺水和成泥,涂抹在需要的地方。
至于青龙白色的腹部,则使用熟石灰抹就,包括龙头上白色的鬃毛,尾部的颜色,都采用白灰。
至于龙角和龙眼的颜色选用红色,现在丁奇还没有找到朱砂或者赭石(赤铁矿),没有天然的矿物颜料。丁奇就将一块红砖敲碎,像蓝铜矿一样研成末,和水一起打成泥抹上去,看着也不错,至少可以长期保持这种红砖的颜色。
现在整幅龙图腾已经完工大半,再过几天就可以全部结束。
而大殿门口的那个龙图腾柱子,也已经接近完工。这是荆他们一干木匠组的人在操作的事,蓝本就是丁奇用炭笔勾勒出来的龙头图案。
丁奇继续绘画,可还没有抬起笔来,大殿外面就传来一阵脚步声,老远就传来水部落、白泽部落、红湖部落三位头领笑呵呵的声音。
自打来到丁部落,三个部落也都将自己的人交给奔,让丁部落安排他们去干活,交换回来每天的食物,并且能在回自己部落时得到陶器和一些公开的技能。
作为头领,丁部落对他们仨很是尊敬,大多数时间吃饭休息都是在丁奇安排荆给他们建设的专用木屋中,有时候还能享受丁奇烹制的食物。如果不是背后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他们回去管理,估计他们几个都不想离开丁部落了。
“唉呀!丁头领,这叫龙的图腾画得可是越来越威猛了啊,每次看到它,我都有一种想跪下去的冲动,这可是神兽啊!”
白水部落的头领源人未到,声音已经传过来。
“是啊是啊!我感觉现在这图腾肯定是整个大荒上最厉害的图腾。不要说那五大部落,哪怕就是传说中最厉害的河部落,估计都没有这样的图腾吧?”
白泽部落的头领涂也很是恭敬,对待这样让他们有压力的图腾,他们发自内心表示尊敬。
“确实如此。要不然怎么说丁头领就是荒神呢,他能带领我们各个中小部落走上吃饱穿暖的生活,那他背后的部落和图腾绝对是巨大级别部落的神兽啊!真想看看荒神所说的那个部落是什么样子!”
红湖部落的头领珙也是越发向往丁奇背后的部落。
丁奇一看是他们三位联袂而来,心中也是苦笑一声。对于他们三位的来意,丁奇可是知道得一
清二楚,无非就是部落最近一直在使用的渔网。
由于部落建设增加许多人口,每天的食物消耗都是非常大的数字。所以就需要部落的战士和采集队每天都外出捕获新鲜的肉类和植物食材。
而能够轻松获得的鱼类,就成为部落食物第一大补充。现在的渔网已经由围网转变为撒网,由多人捕鱼模式进化为单人捕鱼模式,大大增加了捕鱼效率。同样是十几个人捕鱼,捕到的鱼数量是原来的两到三倍,不可谓不是一种生产工具的进步,而同时这也代表了人类发展的进步。
而这捕鱼的过程和大家使用的工具,就被这三个来自水边的部落给发现了。他们看到渔网的第一时间就惊为神器,看到里面捕到那么多鱼,已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直接跪倒在地,向上天表示感谢的同时,祈求上天能让他们也能得到这样的神器。
他们三个有心想抢夺,可看到兵强马壮的丁部落,这想法也只能放在心里面,扭身就争先恐后地朝丁部落跑过去,寻找丁奇来讨要渔网。就算是要不过来,也可以知道渔网的编织方法,这样他们好回去编网捕鱼,养活更多的部落成员。
而且,他们来之前可是听说一则小道消息,说是黑水部落有一件捕鱼神器,能捕很多鱼,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丁部落这种渔网。只是后来有消息说那件神器被他们黑水部落的副水泽给用坏了,整个神器支离破碎,这算不算父神对黑水部落长期欺压其他中小部落的一种惩罚呢?
对于渔网这样一件部落获取食物的利器,丁奇的本意其实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除非自己从对方部落获得的利益大于渔网本身。如果再出现灰石部落那种情况,将渔网间接转给敌对部落,那种行为就是在资敌。
丁奇虽说知道他们三个部落平时和黑水部落对着干,但谁知道他们中间有没有黑水部落故意安排的托呢?黑水部落可是向自己部落安插了雪和丹两人过来当卧底呢,可见这个部落可是有不少花招没有使出来呢。
不过对于三人,丁奇自是不敢怠慢,他没有立即同意这事儿,无非是想再考验考验他们,他还是想拉拢他们呢。
有句话说得好:不怕你贪,就怕你没需求。
既然你求到我,我就要好好利用手中的牌。
“哦,是三位头领啊!今天这是怎么了,一起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之前三个部落头领可是私下里说这个事的居多,谁都想自己得到这个神器渔网,让自己的部落多养活一些人的。可惜,事与愿违,他们始终没有达到目的,这才想到联合起来。在他们看来,三个人共同来说这件事,成功性可能会大点。
“唉呀!丁头领怎么能明知故问呢?我们三人的目的不是早就给你说过了吗?”
白水部落头领源是一个直爽的汉子,说话直接,不笑不说话,丁奇对他很有好感。
第247章 渔网带来的生存危机
丁奇将用兔毛制成的刷子放在一边,拉过来三张凳子,让他们三人坐下,自己则靠着那根柱子,看着三人笑呵呵地说道:
“怎么?还不死心?还想要渔网?”
“那当然了!”
三人异口同声地说道,那可爱的样子将丁奇逗得哈哈大笑。
“哈哈!真是难为你们三人了。不过,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之前提到的关于渔网的条件?”
白泽部落头领涂点点头,很诚恳地说道:
“丁头领,您说的只能加入丁部落才能使用渔网,恕我们暂时不能办到。如果这件事我能一个人决定,我肯定立即举族来投。大家也都知道,部落的大部分决定权在医巫那边。等我们回去,只要部落医巫都同意,我肯定带着人一个不剩全带过来,包括那些奴。”
白水部落头领源把胸脯拍得嘭嘭响:
“丁头领,您也知道我们白水部落和黑水部落之间长年保持敌对,如果不是周围一些中小部落联合,可能我们早就被黑水部落给吞并了。我们实力上不去,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得到的食物养活不了那么多人,有时候族人还吃不饱肚子。实力不如人,我们狩猎和采集的区域就一直被黑水部落挤压,导致现在我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源一脸悲愤,可是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
“我现在都担心,如果再持续一段时间,族人还有没有力气和黑水部落对着干,还能不能维持目前中型部落的身份。看着吃不上饭越来越瘦的孩子和老人,我心中有愧啊!”
源说到伤心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更何况是在人命如草芥的原始时期,能有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领头人,实是白水部落之幸!
身边的珙拍拍源的肩膀,以示安慰,他接着话头说道:
“我们的情况和白水部落差不多,虽说都靠水而生,但是生存的区域一直受到打压。就连采集回来的莲子和藕也是越来越少,去年都和黑水部落干了六次,更多的小摩擦都不知凡几。”
珙看着丁奇,言辞恳切:
“虽然我们的人数比白水少,获取食物的压力也小一些。可是每天还是会面临生存的压力和来自外部的风险,为什么部落中的大多数人生命都不长,这就是原因所在。所以,我恳求丁头领,能够看在部落老弱病残的面子上,将渔网交换给我们吧,我们一定拿出部落最珍贵的东西和丁部落进行交换。
同时,我也会和医巫商量加盟丁部落的事情,能保持自己部落传承,又能得到丁部落庇护和使用各种工具的权利,怎么看都是对部落有利的事情。相信我,我要说服医巫。但前提是要能活下去。”
在三个人说话的时候,丁奇一直在倾听,不停地点头表示自己愿意听他们的表达。对于三个部落的表现和诚意,丁奇早就看在眼中,也能认可他们三个部落。
只是丁奇实在
担心他们三个部落实力,单打独斗干不过黑水部落。如果被黑水部落知道他们三个部落有渔网存在,岂不是给他们带来危险甚至是灭顶之灾?
这才是丁奇一直不愿意答应的原因!
现场出现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丁奇仍在权衡利弊,他不希望自己轻易做出的决定,给其他人带来危害。灰石部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三位头领,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在拥有渔网之后,如何能够保证自己部落不被黑水等其他敌对部落给攻击,保证自身以及渔网的安全问题?不会因为获得渔网,而给自己的部落带来灾难?”
丁奇提出这个问题,三位头领一下子愣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丁奇继续说道:
“从你们的表现来看,你们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们部落流传有一句老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意思就是说一个人本没有罪,可是在他拥有一个宝贝之后反而获罪。如果一个人没有保护这个宝贝的能力,那就是在给自己找罪受,他有可能因此丢了性命,甚至给自己的部落带来灾害。”
“那么,你们或你们的部落,准备好了吗?”
一句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源他们三位部落头领额头冷汗直冒,显然是验证了丁奇的说法。
沉默在继续,三人身上汗水越来越多,光着膀子的他们浑身汗流浃背,将自己身前地面上的红砖打湿。呼吸也逐渐加重,他们此刻的心情并不轻松。
不过,白水部落头领源很快就将呼吸放平稳,情绪放平稳对丁奇说道:
“丁头领,我想通了,我不怕!站着是死,躺着也是死!我宁愿被他们黑水部落的人杀死,也不愿自己部落的人忍饥挨饿,整天面临着生存的压力,还要被敌人给威胁,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丁奇点点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可内心深处对源的做法表示认可。看向另外两人,仍在犹豫,这可是赌上自己整个部落啊,由不得他们不好好想想。
啪!
白泽部落头领涂狠狠一拍自己大腿,大声说道:
“怕个鸟儿!他们敢来抢,我们就敢杀他们!大不了一命换一命,杀两个还能赚一个!”
“干了!”
红湖部落头领珙见其他两人都表态,一咬牙,也表示将跟随大家,和黑水部落那些敢抢他们渔网的人战斗到底。
丁奇笑了,对他们三人的选择表示欢迎,敬佩他们的做法。如果连反抗都不敢,这样的人或部落不值得丁奇去帮助和扶持。
“好!既然三位做出选择,那我就将渔网赠送给你们。并且,等你们三个部落回去时,我和你们一起回。我可是记得黑水部落还欠我六十个奴呢!他们如果敢不给,小心我把他们部落给拆喽!到时候我要让他们求着我把奴带走!”
丁奇早就打算前往黑水部落,将
这些吃人不吐骨头、表里不一致的五大部落逐一消除。通过此举,也算是向众部落宣告丁部落的成立,宣告第一座城的建立!
“好!把他们打出屎来!”
“哈哈,这才是我心中的荒神!”
“丁头领,到时候我必跟随丁部落的脚步,指哪打哪!”
交换地,休息了一晚上的红蝎五人惊喜地看着醒过来的鼠,满脸激动。
他们一路紧赶慢赶,花费了两天时间到达交换地,在好好休整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准备饱餐一顿时,躺在篝火边上的鼠呻吟出声:
“嘶~啊!好香啊!”
身体本来就疼痛难忍的鼠在醒来时,竟是直接凑到陶锅前面,看着锅里翻滚的肉汤直冒口水,浑然忘记自己的伤势。
可鼠的行为却是将大家吓了一大跳,紧跟着就高兴地蹦起来,围着鼠大喊大叫,发泄着这两天紧张和压抑的心情。他们一直担心鼠醒不过来,生怕在路上被各类猛兽耽搁,或者在马背上颠簸使得鼠的伤势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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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鼠醒过来了,他们提起的心可以放下一半了。尤其是红蝎,再也不用搂着鼠在马上奔驰了。活受罪啊!如果是搂个女人还好,搂个大老爷们,这算个什么事儿?
所以,就数红蝎最高兴了,自己可以骑在马上纵马奔腾,也不用再担心鼠从马背上掉下去,最重要的是,鼠醒过来了!
“来,喝口热汤,小心别烫着!你瑞胳膊受伤严重,可得小心着点。”
红蝎端给鼠一碗热汤,让对方好好充实一下干瘪的胃,恢复足够的体力,能够支撑他接下来两天的急速行军。
“鼠,你可是把大家担心坏了。不过,我们还不是最担心你的,最担心你的可是力部落的新任头领妇啊!两个眼睛哭得跟个桃子似的,算是让大家见识了你的本事!来,说说看,怎么把人家姑娘给骗到手啊?”
红蝎见鼠精神不错,忍不住就开始调侃他,这出来一趟,还拐个女人回去。而且这女人还不是普通人,是一个部落的新任头领,实在是让兄弟们羡慕不已。
鼠一听妇在自己受伤后哭得厉害,内心也是一疼,恨不得现在就骑马赶回去,躺在妇的怀中,让她好好怜爱自己一把。
对,就是这样,做个强壮的小男人又有何妨?我和妇之间,是不是已经产生了头领曾经给大家讲过的爱情呢?
红蝎也不再开鼠的玩笑,趁着吃饭的功夫,给鼠讲了他昏迷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情,让鼠对目前的情况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左臂处传来隐隐的疼痛,提醒鼠得赶紧按照力部落医巫云的建议,尽快赶回丁部落,让丁头领救治自己。如果因为不及时,让自己胳膊残疾了,那找谁说理去?自己可是一直想和妇结婚呢,完完整整地结婚,再默默耕耘,生几个娃儿。没事儿就带着妇和几个娃儿游山玩水,过上头领说的那种叫旅游的活动,那样的生活想想都美。
第248章 三不原则
将胳膊慢慢抬起来,左臂传来钻心的疼痛。鼠看到左臂包扎比较简单粗糙,只是用木棍和绳子扎起来,从胸口右边绕过去,绑在身上。
鼠忍住痛,让红蝎帮忙将木棍和绳子去掉,掀开上面盖着的一条兽皮。红肿的伤口上有一个钝物击打后形成的撕裂伤,已经开始发炎,上面有一些散发浓烈气味的黑色物体。
整个上臂有些不自然的弯曲,应该是骨头断折。不敢稍动,一动就痛,幅度大一些就能疼得自己额头冒汗。
轻轻抚过伤口部位,能明显感觉到一处凸起,另一面凹陷,明显看出这是骨头断折错位。
对于骨折的处理,丁奇在教导大家时,提出三不原则,即:
一是不复位:盲目复位容易引起继发性损伤,或受污染的骨折端回缩可引起深部感染;
二是不盲目上药:这种做法会给救护人员处理增加难度,没有医学经验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最好不要给患者上药,以免增加处理难度。
三是不冲洗:因为冲洗易将污染物带入身体深部甚至骨髓,造成伤口感染,引发骨髓炎,造成更大更严重的伤害。
还好,鼠的骨折属于非开放性即闭合性骨折,骨折端没有和外界连通。如果是一个开放性伤口,并经过了三天时间的颠簸,估计这条胳膊鼠都可以不要了,直接截肢更省事。
丁奇给大家讲的三不原则每个人都听了,但不代表每个人都记得都会,至少当时在场的仓他们是把这些事给忘了,可能是着急,而现场又有医巫在场,将自己应该会的知识忘了。倒是现在醒过来的鼠想起来如何处理骨折,准备自己动手,另外红蝎知道这些知识,有他帮忙鼠会更轻松一些。
骨折时要使伤者部位制动,这时可以用制式夹板或就地取材如木棍、竹片、树枝等做成的夹板进行骨折固定。固定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骨折处再次受损,减轻疼痛,减少出血,易于搬运。
刚才鼠看到那种包扎手法,直接就是一个苦笑,但他又不能强求别人,只能自己帮助自己。
鼠先是给红蝎讲了一下如何进行捆扎,需要哪些材料,由红蝎帮忙准备。通过此事,鼠明白,自己部落的勇士们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欠缺的,而自己也有必要向头领进行建议。
由于是肱骨骨折,鼠让红蝎帮忙,将四根比上臂短三四公分的树枝放在骨折处两边,用绳索固定住。然后直接将肘关节屈成直角,用一块兽皮扎成三角巾挂在脖子上,左前臂伸进去,固定在胸前。
为避免胳膊来回摆动,鼠又让红蝎帮忙,拉一条绳子压在三角巾上,从两条胳膊里面穿过去系在胸口,这样就能最大限度不使受伤的胳膊摆动给自己带来疼痛,影响自己的行动。
一切准备好,鼠在旁人的帮助下跨上马背,单手持缰绳,当先冲出去,红蝎五人呼喝声中,紧随其后,迎着朝阳,激起一地烟尘。
临近中午,黑水部落今天的狩猎队还没有捕到足够
数量的鱼和动物。作为今天的领队,水泽一改往日颓废的状态,将捕鱼神器渔网损毁的的事情暂时放在脑后,跟着大家出来散散心。同时也是想改变一下目前部落的现状,看看是否有什么办法来增加部落每天食物的获取数量。
虽说靠近黑水泽边,每天获得的食物都有很多,可是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上,这些食物也只够大家果腹。如果哪一天有奴偷懒或自己的族人捕到的动物少,那一天就很有可能饿肚子。
其实,包括水泽、水渊在内,他们黑水部落的上层管理者都有一个担心,就是目前自己所属的这片水域无法承载更多人的生存,尤其是不断在和周围一些中小部落相互争夺生存领地的情况下。
解决这个问题有四种方法,一是从部落现有的人中分离出一部分,迁移到其他生存压力小一些的地方。可这种方式面临的风险太大,能不能找得到适合生存的地方另说,万一找到的地方和其他部落产生冲突,立足不稳的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灭顶之灾。
二是将黑水泽周围与黑水部落争夺生存空间的中小部落干掉或者是驱赶走,远离这片水域,由自己部落独自享有周围一大片区域。可战争的风险同样巨大,既要面临失去大量同伴的危险,还要面对中小部落群起而攻的挨打局面。
第三个办法,那就是将手头的奴全部交换出去,也可以全部杀死。他们省下来的食物,可以补充给部落成员。并且,奴交换出去,还能换来更多有用的物资,比如食物、力石、兽皮、石器或者骨器等。
最后一个办法,就是能找到或交换到那种捕鱼神器,或者将手中现有的弓箭威力提升上去。现在的动物警惕性越来越高,接近到弓箭射程内它们就都逃跑了。
可这两种捕猎工具想获得又谈何容易?渔网只有丁部落有,目前没有换回来的可能,抢?暂时不用想,光是那场比赛都把自己部落的人打得没有任何信心。
水泽越想越懊悔,自己怎么就能将渔网给弄坏了呢?本来是想出来散心呢,却被这些生存的问题所困扰。
我也是想多帮帮哥哥啊!
突然,一阵争吵声传来,正思考部落未来的水泽被打断思路,猛地一阵火起,就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在这时候打扰自己。
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自己部落的一干人正和其他部落的人对峙。相互之间叫骂吆喝的声音随着时间的进行越来越高,情绪也越来越激动,眼看着双方已经有人开始推搡。
作为部落副头领,怎么可能让自己部落的人吃亏,嗷地一声大喊,直接冲过去,挤开众人,看也不看,挥拳就想将眼前一名正骂得凶的人打倒在地,好好出口心中这股恶气。
可刚挥到半空,水泽就发现自己的拳头挥不下去。感觉自己的手腕正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箍住,越来越紧,越来越疼。
水泽的眼睛逐渐变得清明,赫然发现自己的手腕正被一名不认识的人握住。再仔细一看对方装扮
,这不正是部落的死对头白水部落的人吗?
而且,眼前之人水泽还认识,打交道次数挺多,正是白水部落的狩猎队长,人称水虎的白浪。
白浪被称为水虎,主要是因为他有一手在水里游的本事,还能钻进水中捕鱼,并且凭借这一手本事在水里杀死过不少敌对部落的人。都是偷偷从水里靠近对方,将其拖进水中杀死,就像剑齿虎杀人一样。听说白浪将自己的本事教给部落里十几个人,他们捕猎的水平竟然提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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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交手多次,水泽却是输多胜少,鲜少有赢的时候。不过白浪从不敢对水泽下杀手,原因自是由于水泽是黑水部落头领的亲弟弟。杀了他,就等于两个部落将会不死不休,这不是白水部落能承受得起的事情。
“水泽副头领,你这干嘛呢,发这么大火?小心被自己的怒火给烧死啊,那不一定会有人给你收尸啊!”
虽然不敢杀水泽,可白浪却不会放过羞辱对方的机会。水泽又打不过白浪,又不想损失手下,只能回去告诉自己哥哥,寻找机会报仇。
还好,白水部落就白浪和他们头领能打,其他人还真不行。只是每次单对单,老是碰到白浪,只能吃瘪。论整体实力,自己的黑水部落比他们白水部落强上三倍都不止。
“哼!要你管,赶紧松手,看我不打死他!”
水泽猛地挣脱白浪的铁手,脚尖点地,直冲刚才打骂之人,却被另外一人给撞了一下,偏离了方向。定睛一看,还是那个水虎白浪。
水泽再次哼了一声,扭头走向自己人,随口问道:
“刚才怎么回事?怎么又打起来了?”
“头领,我们的人在水边发现一条大鱼,本来准备着用木矛叉呢,却没想到白水部落的人横着插了一脚,把鱼给吓跑了。”
水泽一听,自己部落的鱼被抢了,立马就要上前理论,被自己的手下一把拉住。
水泽眼珠子一转,当即说道:
“哼!白浪,这次可是你们部落的人主动来欺负我们,要么你让他过来给我们道歉,要么咱们一起派五个人上来相互挑战,谁赢得的次数多,谁就能享受周边的食物。好不好?”
水泽可是不怕对方,他可是知道自己的手下可是能够打败对方除头领和白浪以外的人。却没想到白浪并不上当,气得水泽牙痒痒。
“我才不呢!咱们谁不知道谁啊,有本事跟我进水里打?我一个人让你们五个人。咋样?”
水泽正要接话,一口气却直接被堵在嗓子眼儿里。
“尼玛,在水里和你打?疯子才跟你们这个水虎一起打。”
“哼!我能不知道你的想法?白浪,去把你们头领叫来,让我看看他敢不敢在我面前像你这样大喊大叫?”
白浪有时候办事比较直,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直接大声回答道:
“我们头领?只怕最近你见不着,他带队去交换了。”
第249章 白水部落遇袭
“哦,这样啊,肯定是去那些个小部落交换吧,骗吃骗喝的家伙!”
水泽不这样说还好,一说白浪就恼了,他身后的人也跟着愤怒地大喊大叫起来。
“你个没胆的怂货,不要侮辱我们头领,有本事咱们俩单挑!”
水泽却是有恃无恐,他才不怕白浪的威胁,反正他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继续说道:
“好好好,不是去骗吃骗喝了,那你说说,他去哪里了?”
“哼,说出来吓死你!荒神听说过没?就是那个帮助广大部落过上好日子的荒神,我们头领去见他了,回来后就会带来很多好东西。”
白浪越说越得意,继续说道:
“别看你们部落前段时间抢了别人一张渔网,那是个宝贝,可我们也会有的!到时候就让你们黑水部落的人看看,看看我们白水部落是怎么超过你们的。”
水泽一听到渔网两字,本来放平稳的心态突然又开始不平静起来。现在渔网就是他的逆鳞,牙齿咬得格格响,却又发泄不出来。
这真的是水泽心中的痛啊!
还好,现在部落里正在仿造渔网,自己的哥哥找了几个能人,正在研究如何才能弥补之前自己做的渔网的漏洞,不再出现跑鱼的情况。
又是那个荒神!
之前其余四大部落头领齐聚黑水部落,中间发生的事儿头领水渊可是详细讲给自己听了。也不知道乌金、厚土和青木三个部落有没有赶上那个交换会,有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
这个丁部落太厉害了,拥有各个部落所没有的东西,陶器、捕鱼神器、编织出来的筐,拥有强大的弓箭,还能驯养动物。实力太强大了,难道真是因为荒神在他们部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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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荒神在不在丁部落,这是一个很遥远的问题。但眼前有一个问题需要他来解决,那就是如何在手下人面前树立副头领威信的问题。
“走,回去!”
水泽一挥手,率领自己人往回赶,将白浪他们那一群人晾在那里。
一旁的水蛇深得水泽信任,他一看到水泽扭头就走,立即就知道接下来的事不会简单。按照他对副头领的了解,肯定要将刚才被白浪抹面子的场子找回来。
很快黑水部落的人就消失不见,白浪在提防过一段时间后就继续带着自己部落的人在周围采集狩猎。对于刚才的事情,他经历过许多次,甚至比这严重、双方互有伤亡的情况都有过几次,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双方都承担不了大战一场带来的实力受损,能尽量避免大的冲突则尽量避免,这也是刚才他为什么出手只是制止水泽的原因。
随着双方采集狩猎的区域逐渐发生交叠,两个部落之间的争斗也是越来越多。白水部落头领源在去交换地进行交换时就交待过自己,一定要守好自己部落,不要轻易和其他部落产生冲突,哪怕是吃亏也要暂时将恩怨放下,等头领回来之后再行计较。当前的头等大事就是找到足够的食物,喂养自己部落的人。
另一边,水泽带着族人消失在一片树林后面时,立即招手示意水蛇过来。
“水蛇,呆会我将带领一大部分人从原路返回,准备伏击白水部落的人,你带着剩下的勇士们从那一边的树林出去,截住白水部落逃跑的人,一个都不许放过,全部杀了。如果我这边不敌撤退,他们的人追上来,你也可以带人从后面兜着屁股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我会再带人猛杀回去,和你打配合。
”
水泽指着树林另一边的位置,给水蛇安排战术。既然是要在部落人面前树立威信,那他就不能让水蛇打头阵,重要的事还得需要自己往前冲。
水泽做事有一个优点,就是想到就做,至于会带来什么影响,这个暂时没有在他脑海中想过。
在这片狩猎场周围,黑水和白水两个部落的人手都大概有四五十人,相差不大。在有心算无心、打伏击的情况下,水泽的人手还是有很大的可能伏击成功的。至于能不能全歼对方,那是打了之后才知道的事。
齐腰深的草丛中,水泽带着人弯腰朝正在黑水泽边捕鱼的白浪等人小心奔过去,生怕将草丛中的鸟或小兽惊起,引发白浪的关注。
白浪他们所呆的位置在水中,离岸边有五六步,正手持木矛呆在水里插鱼,不时有人扎到一条鱼或者摸到一两个婴儿拳头大的螺类,高兴得手舞足蹈。
而水岸边离草丛大概有七八步远,中间是一个布满坑洼及脚印的空白地带,大家都是在这条空白地带活动,久而久之岸边与草丛之间就没有高草生长,只是一些刚刚没过脚面的低矮草皮。
刚才说过,作为部落的狩猎队长,白浪个人实力强大,比水泽都高出一线。但部落整体实力与黑水部落相比,还是差一些。尤其是狩猎队员的水平上,可能要低两至三线。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部落的狩猎范围小收获少,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呢?就为这,部落每个冬天都要饿死或冻死三到五个人,让部落实力下降。
草丛中,待到离白水部落众人还有三十几步远时,水泽一声低喝,立即将手中的一根短矛投掷出去,身后的人也纷纷将准备好的短矛投向白浪众人。同时还有持弓之人,将手中的石箭射向水中背对他们的白水众人。
嗖嗖嗖!
飞驰的短矛与空气摩擦发出呼啸声,正在捕鱼的白浪意识到不对,猛地抬起头看向身后。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部落勇士,第一时间就判断出如果有袭击那也只可能是来自背后的岸上。更何况这种呼啸声非常熟悉,和他们捕猎投掷的木矛声一样。
转过身来的白浪看到一些黑点在空中迅速变大,突然就成为一根根短矛飞过来。来不及示警的白浪大吼一声,挥起手中的石斧将投向他的一根短矛劈飞,又把两支箭左右挡掉,耳中就传来一阵阵惨叫声。
没有意识到危险来临还在低头捕鱼捉螺的人被身后飞过来的短矛刺中身体,瞬间就倒在齐膝深的水中,等白浪看过来,已经有近十人倒下。还好他们捕鱼的时候散开来,没有集中在一起,否则第一轮的短矛飞射就有可能损失一半人。
看到族人被杀,白浪瞬间暴怒,提着手中的石斧就奔向短矛飞过来的方向。他身边那些没有受到伤害或受伤较轻的人也立即拿起武器,紧跟着白浪冲过去。
还没等白浪上岸,就看到草丛中冲出来三十多人,手持武器,为首之人正是刚刚离开、和自己发生冲突的黑水部落副头领水泽。
啊~
白浪怒吼,径直冲向水泽,挥舞手中的石斧将挡在水泽身前的一名黑水人劈倒,紧接着将刺向自己的木矛抓住,正要朝那人挥斧,一柄黑色的石斧砸过来。
如果白浪砍中身前那人,那柄黑色的石斧就会砸中自己的胸口。白浪大喝,将抓着的那根木矛举起,试图阻挡。
咔嚓一声,木矛断折,它的主人则趁机向后逃跑,将这一片战场丢
给白浪和手持黑斧的水泽。刚才就是水泽趁人不备,想偷袭白浪,却没有得逞。
周围传来两个部落的勇士们喊杀的声音,不时有人倒地,挣扎着,嚎叫着,场面凄惨。
可白浪却对此不闻不问,怒视着眼前的水泽,寻找着对方的防守空隙,准备一击将对方拿下,这样就能立即中止战斗。
嘴角含笑的水泽却似乎知道白浪的意图般,始终在那里兜圈子,不给白浪突击的机会,并不停地用言语扰乱白浪的视听。
“嘿嘿,你个白浪,你也就是个水虎,只有水中才能逞强,想在岸上打败我,没可能。”
“你怎么不敢打我啊?来啊,我站着不动,让你一只手,你也打不过我!”
白浪怒吼,手中石斧挥过去,水泽却没有如他所说站着不动,向后退了一步躲开攻击,继续说道:
“哈哈!我说你还真信啊!真是一个傻猴子,逗你玩呢!来吧,让爷爷看看你的水平如何?”
说完,水泽竟挥斧砍向白浪,呜地一声直逼白浪面部,出手丝毫不留情,照死里打呢!
白浪心说来得好,等着你出手呢。向后退出一步,躲过斧头立即跟上撞进水泽怀中。
水泽一声闷哼,迅速向后退去,退的过程中斧头一扫,将白浪硬逼开。直退出去十几步,才止住身形,看向整个打斗场,发现白水部落众人正被自己人逐渐压制。双方互有损伤,但却朝着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再打一会儿的话,白水众人肯定会被全员干掉。
就在水泽观望的同时,白浪也在观察整个形势。他暗恨自己刚才没有忍住,应该第一时间就带领大家逃跑,这样就不会损失更多的人了。源的嘱托还在脑海中回荡,白浪高声厉啸:
“逃!”
他转身就冲向右边一名正在和自己族人缠斗的黑水人。
水泽眼看对方要跑,高呼一声“别让他们跑了!”,就冲向白浪背后。
白浪一斧头将对方砍倒,拉起自己族人,向部落的方向逃去,不管不顾身后可能发起的攻击。白水众人立即脱离战场,尾随狩猎队长而去。至于地上族人的尸体或者受伤的人,他们却只能丢在原地,任由他们被杀死。
这就是现实,再团结向上的部落,在缺医少药的时代,避免不了这种情况发生。
“哈哈!打得好,追!”
水泽在后面猛追,撵得白浪他们跟群兔子似,四散而逃。水泽此时丝毫没有放弃的打算,现在可是有利于自己将对方全歼在此。
白浪一群人疯狂地奔跑,恨不得此时再增加两条腿。这个仇记下了,等头领回来,一定要报仇!
从战场上脱离的人一共还有二十七八个,其他二十余人已经被杀死在当场。
可就在他们认为自己即将摆脱身后之人的追赶时,侧面的草丛中再次飞出十几根短矛,紧跟着就是三四支石箭,目标直指白浪他们。
“躲开!”
白浪大声向大家示警,众人边跑边挥出手中的武器,将袭来的短矛和石箭挡开,迅速从此处通过。
可还是有两人没有及时挡住,他们靠近草丛,短时间内反应不过来,被飞舞的短矛扎进脖子,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挣扎两下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水蛇带着人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却还是没有挡住白浪他们逃跑的脚步,只得恨恨地驻足在原地,等着水泽带人过来。
第250章 水渊计划
水泽很快过来,看到白浪的身形逐渐消失在视野中,他并没有气恼自己没有将对方留下来,反而非常高兴,站在原地哈哈大笑起来。
其他人眼见自己的副头领如此高兴,都一起欢呼起来。水蛇最激动,喊上其他人一起将水泽抛上空中,高声喊着英雄,这是他们对待部落勇士的最高礼遇。
而处在空中的水泽则觉得,自己的威信又一次回来了,通过这场胜仗再次巩固了自己在大家心目中的位置。既打击了对手削弱了对方的力量,又能让之前去交换地降低的部落声望提升回来,想必自己的头领哥哥也会夸赞自己吧!
一群人簇拥着水泽,扛着白水部落的狩猎收获,边唱边跳,朝自己部落的方向回去,一派欢快场景。
黑水部落内,那间最大的草棚里,正中有一处火塘,将微弱的光芒撒向四周,将坐在火塘前那个老者的脸映得红通通。仿佛时间在这里静止了一般,每次进来,这里都是一样的场景,就连医巫身边的两名半身人,一直保持那个姿势。
如果不是医巫爷爷能说话,水渊都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
“医巫爷爷,今天水泽出去,和白水部落那群人打了一架,杀了对方一半人,自己这边死了五个,伤了八个。”
水渊进来,先是一礼,待适应了里面的光线之后,就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眼前这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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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水泽又调皮了啊,白水部落可是经常和我们打架,不是为地盘就是为吃的。自从那件神器渔网损坏之后,我们部落又回到以前那种状态,时不时就会饿一顿。虽说不会饿死人,但长此以往,还是会影响部落的发展。”
老人没有对水泽的行为进行置评,不过话里还是有些宠溺。
“是的,医巫爷爷。今天发生冲突也是因为大家的狩猎区域发生重叠,在捕鱼时产生纠纷。短期内如果不能解决食物来源问题,那么我们的部落将会产生危机。”
老人一愣,旋即点了点头。
“危机?是啊,其实部落已经产生危机,如不能解决,将对部落产生极大的影响。之前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要么像鸟兽一样分群,将一部分族人分出去,就像我们的祖先在久远的过去所做出的选择一样。要么就是扩大我们的地盘,将地盘上的其他部落人驱赶走,要么减少部落中奴的数量。”
老人将一块木头扔进火中,腾起一串火星,又快速湮灭,消失在仿佛是一个黑洞般的棚顶。
水渊恭敬地倾听着。
“扩大地盘就要发生战争,但也会对我们部落的实力造成损伤,五大部落中的排名可能会下降。而减少奴的数量,则会给我们部落的人增加更多的狩猎或采集的负担。而这几个方面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到能够获取更多食物的方法。”
老人讲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扔进嘴里,嚅嗫着。
“人老了,牙都快掉光了。幸亏灰石部落送过来眼前这口陶锅,让我能够多吃点东西,还可以多活几年。有时候我就会在那里想,那个丁部落是一个怎样神奇的部落呢?我听说他们有吃不完的食物,不仅有渔网这种神器,还有能快速将树砍倒的斧头,还能养动物养马,住在用泥土做成的屋子里,可比咱们这种木棚子强多了。这一切,难道就是因为荒神在他们部落吗?”
老人像是在
问自己,也像是在问水渊,可没有人能回答,就连他自己都回答不了自己。
“荒神的传说由来已久,可这次我们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荒神带来的便利。如渔网,如藤筐、背篓,如陶锅陶碗,等等我们想也不敢想或者想也想不到的东西。
如果不是路途遥远,我都想亲自去看看,这个丁部落的神奇之处。”
医巫从旁边的袋子里,摸出来一块龟甲,对着火光看了看,仍进火堆中。
“来,我们来看看占卜的结果如何,去丁部落是吉是凶。”
噼啪声中,那块龟甲很快裂出纹路。老人似乎不怕烫,直接用手将龟甲拿出来。
“噗!”
一口气将龟甲上的灰吹下去,这让水渊眼角一紧。医巫爷爷吹的这口气,中气实足,力度适中,那说明眼前的这位老人身体还是很不错的。
抬起龟甲,借助火堆发出的光芒看了一会儿龟甲的情况,然后递给水渊,说道:
“嗯,不吉不凶。我刚才同时占卜了一下,部落未来的出路在哪里。占卜的结果显示,出路当在丁部落。你看呢?”
水渊仔细看了一下龟甲的裂纹,看到和老人说的一样,当即轻轻将龟甲放在一边,点点头说道:
“医巫爷爷,当如您所说。如果想获得更多食物,确实要从丁部落下手,要么交换回渔网要么学会如何编织渔网,至少从目前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这个编渔网肯定是有一定诀窍的。既然我们部落掌握不了这种技术,那么,我们何不交好丁部落,让丁部落对我们部落有更好的印象,交换到更多好东西。”
水渊停下来,似是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等到我们掌握其中的诀窍,那么再对丁部落,是杀是留,全凭我们心意。”
医巫点点头,表情却很凝重地说道:
“刚才我们都提到,这个丁部落不适合为敌,只可交好。之前水泽还欠人家六十名奴,那么你完全可以带着这些奴们一起前往丁部落,讲个信用。同时再用咱们部落的特产,去交换回来陶器、渔网,甚至是这些产品的技术。”
“嗯,医巫爷爷说的对。既如此,那么我现在就开始安排此事吧,此次前往丁部落我亲自过去。这期间,劳烦您看紧点水泽,目前我们部落不宜树敌太多,尤其是听说白水部落的头领也已经前去丁部落交换了。如果对方和丁部落交好,那就更不能打压白水部落了。”
水渊决定自己亲自前往丁部落,和这位传说中的荒神进行接触,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他可是知道自己的弟弟,有小聪明,但做事有时冲动,如没有人看着只怕会做出更多出格的事儿。
“嗯,你去吧!”
水渊起身,快速离开去准备。
而那位医巫爷爷则将那口陶锅架到火上,添了些水,扔了几块肉进去,准备煮肉羹。年龄大了,牙口不好,就是要吃点容易下咽的食物。
整个黑水部落都活动起来,水渊安排手下人去挑选那六十名奴,将那些不听话、老是惹是生非的男奴挑选出来,比如狂猪部落的蠢猪,雪山部落的雪山等人,再搭配一些女奴进去。
本来手下人还想将一些身体瘦弱的人放进去,但水渊考虑到要和丁部落交好,所以才拒绝了他们的做法,免得到时候适得其反,让两个部落的关系交恶。
至于用于交换的物品,无非
和白水部落、红湖部落的差不多,兽皮、芡实、莲子和藕,不过还有一样自己部落的特产:菱角。
这个时节,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用于交换的物品也都是去年秋天采摘回来的物品,还有一些部落后面山林中采集到的核桃和白果子,都是存货。至于肉类,却是没有,就看到丁部落的路上有没有合适的动物进行狩猎。
晚上劳累了一天的水渊回到自己的泥房子里。
部落的泥房子建造得非常简单,就是将两两的木棍一头捆扎在一起形成拱形,扎在泥土中,留有出入的口子。棍与棍之间用细树枝和芦苇填塞,里外抹上一层泥,糊密实,等晾干之后,这简单的草木泥混合而成的泥房子就算做成了。
普通的房子面积大概也就四五个平方,奴们的房子会更小,挤的人也更多,也只有头领和医巫的房子大点。像水渊的房子能有个八平方左右,医巫的可能达到十平方,算是彰显他们的身份地位。
房子的地面上垫上厚厚一层草,再铺上一层兽皮,中间是火塘,烤肉取暖都在这里面。
虽说这样的房子不够结实,保暖性也不强,但作为濒水而居的部落,没有山洞可供居住的情况下,这就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居住条件了。至少丁奇看到,也是会夸赞一番,可是比在树上建房子的部落要强许多。
天气渐热,远处传来蛙声一片,还有一些晚上出来觅食喝水的动物发出的吼叫声。作为一个大型部落,周围的食肉动物们都远远避开这里,免得成为人类的食物。
此时的泥房子里,篝火明灭不定,可在属于水渊的“床”上,一具女人的胴*体正横卧在一块黑白相间的兽皮上,在篝火的红色光芒照耀下,竟是说不出的诱人。虽有些瘦,却将胸前一对白兔凸显出来,一块玉石横陈在双峰之间,使得水渊的呼吸立马粗重起来。
作为来自雪山部落的一员,冰有着其他原始女性所不具有的美丽容颜,皮肤白皙红润,没有过多的毛发,惹人怜爱的同时又有原始女性的直爽和干练。她被黑水部落的人抓走之后,就一直跟着水渊,只是长时间下来,两人却是一直没有后代。
雪山部落被灭,表面上的原因是因为玉石和白熊的秘密,但自从水渊拿冰作为禁脔之后,大家私下里认为是水渊看上了冰的容颜才如此。但至于真假,也只有头领一个人知道了。
水渊随手将门关上,不一会儿里面就传来嘤嘤咛咛宛如狸猫欢叫,还有一声声如雄狮般的低沉嘶吼。
许久,风收,骤雨初歇。
布满汗水的雪白胴*体趴在宽阔的胸膛上,仍是止不住地抖动和娇*喘连连。两人耳鬓厮磨,不停地说着悄悄话,不时传出一两声娇笑声。
不多时,狂风暴雨再次降临,女人就像湖面上的一片荷叶,被拍打得噼啪作响,令人血脉喷张的旖旎声音中,满足感和征服感充斥其中。
第二天一早,黑水部落中间的场地上,一群一百五十余人的队伍站在那里,在水渊的带领下,正接受医巫的祈祷和祝福。而在水渊不远处,出行的人群中冰赫然在列。
水泽上来与水渊拥抱,水渊则告诉对方不要再惹是生非,一定要守护好自己的部落。
很快,由一百名奴和五十余名黑水部落成员组成的队伍离开部落,前往北方,去寻找那传说中荒神所呆的部落。
第251章 焱火部落
在厚土部落向西行大概七八天的路程,那里有一个庞大的部落。部落周围矗立着红色的山体,形成一个较大的盆地。裸露的山体上怪石嶙峋,石头上红黄相间,草木稀少,大部枯寂。从远处看这就是一个布满红色火焰的山谷,让人望而却步。
盆地与外部有一条宽阔的平原相连,平原上草木旺盛,动物遍地,生机勃勃,与盆地内枯寂的场景截然相反。
盆地与平原交接处,往来的原始人类络绎不绝。每个人都是光着上身,下身或着兽皮裙,或穿草裙,身体精壮,肤色泛红,似是经常与火打交道的铁匠一般。这些人手里提着武器,有的扛着大大小小的猎物,有的用兽皮包着各类植物块茎,朝着盆地内一个巨大的山洞而去。
也有着一大群奴,被身后的部落勇士们用棍棒驱赶着,四散而开,在平原上寻找猎物,连一些田鼠和昆虫都不放过,只要是吃的,都会被他们抓住放在手上的兽皮包里。等将兽皮包装满之后就可以递给身后的部落勇士,获得一些赏赐。
只是看着目前的兽皮包干瘪的样子,离他们收集满还差了许多功夫。
盆地内,那个巨大的山洞外面,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盆地外。大道两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用兽皮围成的兽皮帐篷,就像印第安人搭的居所一般。如果丁奇在这里,一定认为这是印第安人的居住地。
山洞外面,众人忙忙碌碌。
但有二十几人穿着和周围的人不一样,他们围坐在一堆篝火旁边,正将手中扎着肉块的木棍伸向篝火上,准备填饱自己的肚子。旁边明显是一名负责接待的年长部落成员,正不停地让大家多烤些肉填饱肚子。
山洞里,热气朝天。此时正有三个人端坐在山洞正中一大块兽皮垫子上,正交谈着什么。其中一人汗水淋漓,汗水不停地顺着他的毛发滴落下来,将他全身弄得湿透。另外两人光着头,却没有一点热的感觉,光着的上身连滴汗珠都没有,干爽得很。
在他们三人身后,正有一处冒着火光的深坑,不时翻滚出一股黑烟。同时,下面涌动着的暗红色粘稠物质在里面来回流动,不时喷出一大片蒸汽升到空中,将那名流汗的汉子吓一大跳。
蒸汽带来一股股味道,将那汉子熏得眼泪都流出来,想跑又不敢跑,实在是让对方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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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丁奇在这里,肯定能认出来眼前那暗红色物质是岩浆,那个深坑是从地底深处涌上来的岩浆侵蚀而成。
这竟然是一处活火山口!
而且是随时都有可能喷发的活火山!那喷涌出来的气体充满了浓浓的硫磺味道,让人闻之欲呕吐。
他们三人此时坐的地方就是火山口,除了那个满头大汗的汉子,其他两人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说的话也是有些谈笑风生的样子。
仔细看去,那出汗之人不是别人,正是从丁部落离开的百濮部落头领濮。他身边一人,则是焱火部落头领炎,另一人自然不用说,当是焱火部落医巫火浆,部落人称火神。
“濮,这次你可是立了大功啊!看来我们焱火部落没有白帮助你们,让我们获得如此重要的神器,你当居首功!”
炎正夸赞濮的功劳,将濮捧得高高地,如入云里雾里,那咧开的嘴巴几乎就没有合上。但他浑身难受,不时地会深吸两口气,咳嗽两声。
“咳咳!炎头领,我可不敢居功啊!如不是您和火神大人指点的好,恐怕这次都没有机会获得这青铜斧和青铜锯啊!”
濮不敢贪功,赶紧指着医巫火浆旁边摆放着的三件东西,说明是炎和火浆的功劳。那三件东西不是其他之物,正是濮从丁部落获得的青铜斧和青铜锯,还有不少的陶器在其身后堆放,亦是从丁部落所获之物。
“哈哈!濮,不要谦虚。这是你的功劳,谁也抢不走。等你回部落时,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正是医巫火浆出声夸奖濮,弄得濮竟然有些不好意思。搓着两手,不知该放在哪里。
“谢谢火神!来的路上我试了,那把青铜斧头很是锋利,一根大腿粗的松树,没多久就被砍倒,比原来快了不知多少。而在狩猎时,一斧头能将一头斑鹿的脖子砍断,就算是切割肉都很轻松。
那两根锯子,也是非常神奇。来回拉动,竟不比斧头砍树慢,还特别平整。丁部落建围墙、烧木炭用的木头都是用青铜斧头和锯子得来的,支撑着整个部落的木头需求。”
濮赶紧讲了一下斧头和锯子的使用方法和它们的功效,让身边的两人听得嘴巴都张大了,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炎一招手,向外喊了一声:
“拿根木头过来!”
不多时就看到有两人抬着一根碗口粗的木头进来,轻轻放在地上后就快速退出去。
濮眼神请示了一下,火浆点点头,示意濮上前示范。
濮拿起那把斧头,在木头前站定,单手挥斧,照着他看准的一处地方砍下去。
砰!
一时间碎屑纷飞,引起炎和火浆的阵阵惊呼。
濮没有停,继续挥斧砍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竟将木头砍掉一半。再继续砍了一会,那根木头应声而断,切口平齐,让震惊的两人再次石化。
濮没有管两人的状态,直接拿起一根锯条,放在木头上快速拉动,大量的锯末从缺口处露出,堆积在木头下方。不一会儿之后,那根木头再次被濮给锯断,证明濮所说不假。
炎看到此景,赶紧从地上捡起那把青铜斧头,挥起来便砍在树上,并在另外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很快砍断。只是他是第一次砍木头,稍稍有些不习惯,他那砍出来的木头都浪费不少,这让身边的濮内心泪流满面。殊不知,他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啊!
火浆看着眼热,也赶紧上前拿起一根锯条,在一根被砍断的木头上锯来锯去,竟也很快将木头锯断。这让火浆高兴地手舞足蹈,赶紧拿起斧头和两根锯条,来到他身后的深坑前面。
那里有一个用石头垒
好的石台,一些野果、几块肉摆放在上面,看着应是一个祭祀的画面。
火浆两手持着两种青铜器,朝着布满岩浆的深坑跪拜下去,起身后将手中两种青铜器摆放在石台上,口中念念有词,很快他就跳了起来,想着应该是在夸颂自己的祖先。
“濮,这次回去,我再多给你一些奴,算是对你前往丁部落的奖赏。”
眼看火浆还要一会儿,炎就对濮说到。这让濮非常高兴,再次对炎表示感谢。
“唉,这青铜斧头是很锋利,可惜我们没有得到他们的制作方法,是用什么制作的。这些内容可是未来制造斧头的基础啊!”
炎脸上有些可惜之意,就是想知道是如何制作斧头的。
“是啊!炎头领,我私下里一直打听,可惜什么都得不到。他们丁部落的人对些事把控得非常严实,恐怕也只能是他们部落几个最主要的人才能得到的秘密吧!”
“好的,濮。你先下去休息吧,晚上我再举办篝火晚会和求偶会,欢迎你们众人来焱火部落做客,你可要养足精神啊,免得到时候你被比下去啊!”
炎头领一脸猥琐样子,一副是男人都懂的表情。
百濮部落其实是焱火部落的下属部落,只是知道的人很少,只限于几个部落上层人员知道,外部落的人更是不可能知道。
这次百濮部落借助蓝虎头领的手前往丁部落,就是焱火部落的头领和医巫一致决定的结果。百濮部落众人充当的就是一个间谍的作用,将丁部落一些有用的技术或东西传播到这里来。
而此时山洞外面,那二十几名百濮部落的人正拿着手中的藤条等编织着背篓和箩筐,旁边有七八名焱火部落的人正睁大着眼睛,仔细学习着百濮之人教给他们几人的东西。
他们学会之后,也只是作为一个传承者,将知识教给大家,从此之后,部落能够使用的工具将会越来越多,部落得到的食物也将会更多,部落规模和实力肯定能超越目前的第一名乌金部落。
濮转身离开,而那边火浆的祭祀活动也告一段落。炎来到医巫跟前,准备聆听火浆的教诲。他知道,每次医巫祭祀过之后,都会得到一些神谕。
比如荒神,其实最早就是他们焱火部落得到的消息,而这个荒神现世的消息就是部落内号称火神的医巫火浆祭祀后从父神那里得到的神谕。
而此刻,眼前正闭着眼睛的医巫,似乎还在理解神谕的内容。
再等了一会儿,医巫睁开眼睛,仿佛有精光闪过。他看到身边站着的炎,看着炎谦恭的姿态,心里面非常满意。
“炎,刚刚从父神那里得到神谕,父神告诉我,丁部落荒神的手段莫测,让人不可捉摸。但如果他不遵从父神,不遵从我们伟大的焱火部落,那么他必将迎来灭亡!”
可惜丁奇没有在这里,如果他在这里,对这个火神的手段就会感到震惊:
“尼马,这是玄幻故事啊!哪有什么神谕呢?”
第252章 粗暴接骨
“好的,医巫。那百濮部落的头领和其他人要不要……”
炎的话没有说完,不过手掌却做了一个下切的姿势。
火浆看了看炎的手势,没有说话。他明白炎的意思,就是要将自己部落得到两项神器包括编筐、搓绳的技艺隐藏起来,不让其他部落知道。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担心这个秘密被其他四大部落知道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濮和他的部落还有可利用的地方,至少他们还是一个中型部落,可以成为我们部落的忠实盟友。再说,目前这个秘密还没有人知道,百濮部落对外可以说他们的斧头和锯子在半路被食人部落抢走了,而我们焱火部落是在打击食人部落后,从那里得到的斧头和锯子,这是我们的战利品。”
火浆的思路很快,竟是在思绪间就将借口找出来,似乎还有些有理有据,天衣无缝,让人无漏洞可抓。
“明白,医巫。我现在就去交待濮,并安排他们的住处。”
炎点头称是,然后就看到医巫将三件青铜器拿起来,递给自己。炎赶紧伸手接过来。
“炎,从今天起,这三件青铜神器就由你来掌管,小心使用别损坏了。另外那些陶器选一部分交给濮,再多给他们一些兽皮,人家带来这么好的东西,我们总要有所表示才行。”
“就按您说的来做,我现在就安排人拿给他们三个陶锅和十个陶碗,至于陶罐也给他们一个吧!”
炎在医巫面前很是恭敬,不仅是年龄上的原因,更是因为医巫是部落的精神象征,能够和上天沟通的使者。虽说自己也是部落头领,可深植在内心深处的那种敬畏已经烙印在骨子里。
“嗯!可以。炎,你是部落头领,这些事情你自己决定就行。你也要尽快成长起来,多拿出你自己的想法,我们共同商量。尤其是对丁部落,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你我都知道,荒神这个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而现在也已经成真。如果想让部落有更好的发展,我们就应该向丁部落学习。”
“医巫说得对,我现在就去安排。”
炎作为一个半路接手部落头领的人,在管理这么大一个部落时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上一任头领在捕猎时遭遇一头剑齿虎的伏击,惨死虎爪之下,而他是当时头领之下最厉害的一名族人,理当由他来作为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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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实在没有想到,部落的头领竟然要管那么多事情。还好,有医巫的帮助,自己也渐渐成长起来。他不像黑水部落的水渊,自主权更多一些,主要还是在于他自己需要快速成长起来。
炎很快就安排人过来,将所有的陶器拿出去,分给濮一部分之后,其他的就交给部落内一些年长的女人,由她们跟着濮带来的人学习如何煮肉煮水。同时督促部落正在学习编织的族人,努力学习,尽快将学到的知识用到实处,让部落内有更多可使用的工具。
而另一边,他则督促自己部落会制作弓箭的人,加紧改进部落目前所使用的弓箭,濮带来的消息里,可是提到丁部落的弓射得又远又准。
这就是荒神
带领的部落,一个神奇的部落,濮这样一个中级部落的头领都能学习到这么多有用的技术,如果自己也前去丁部落,是不是能学习到更多有用的知识呢?
第二天,思考了一夜的焱火部落头领炎,来到山洞中医巫平时起居的地方,将自己准备前去丁部落的意愿表达出来。
“嗯!炎,你长大了!去吧,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吧!挑选一些优秀的部落勇士,带上我们储存的兽皮,还有多余的奴,尽量多地从丁部落交换到一些好东西。让父神保佑你!”
炎得到了医巫的首肯,立即出山洞去召集人手,收集用于交换的资源和奴。
而在炎此次的目的地,丁部落内响起一阵清脆的当当声。正在部落内外巡逻的两个班的战士骑马冲向瞭望塔上哨兵指示的方向,那里正有五六个人一人双马奔驰过来。
瞭望塔上,那个发出当当响的东西,正是一架小型的青铜钟。这是丁奇安排马鹿他们那一组负责打造青铜器的人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摸索,打造出来的一个青铜钟。
青铜钟用翻砂铸模法铸造而成,而这个模是让木匠组的人花费了三天时间掏空一截树干削制而成。他们都是在丁奇的指导下,一点点掏挖出来,然后放进一个专门制作的木板箱中,用翻砂法制作了七八次才最终成功一个,实属不易。
青铜钟的制成,也改变了之前敲青铜板进行示警的方式,报警的范围更广,穿透性也更强,比那个牛角号还要强大。
很快,两个班的战士簇拥着那五六名骑士冲向院子所在,那里正是丁奇在思考的地方。
最近部落各项工作进展快速,城墙内房屋和大道及大道两边的排水沟建设正临近结尾,大多数人正在各自领队的安排下,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包括将多余的砖块、泥土等等清运出去。
而主干道上,工匠们正在努力将一些多余的石头切割成大大小小适合的石板,用错缝法将石板铺到大道上面,替换掉一些红砖,看着就是让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至于龙图腾的绘画工作,也早已完成,只是还没有面向部落众人开放,要不然部落大殿内将会特别乱。
希律律~
那些马匹在院落外停下来,一阵长嘶,似是与院落后面的马群打招呼。
不过,不等马儿停稳,马上的人就赶紧跳下来,红蝎就赶紧冲进院子里,去向部落头领汇报。红蝎是在刚才迎接他们的战士们的告知下才知道头领正在部落的院子里,琢磨一样非同小可的东西。
红蝎跑到丁奇所在的小木屋门外,俯身一拜,对其说道:
“头领,我们回来了。您快救救鼠吧,他受重伤了!”
正在木屋里熬制东西的丁奇一听是鼠受伤,赶紧站起来,对着红蝎说道:
“赶紧去将鼠送过来,我好好问问他现在的情况如何。”
丁奇话刚说完,那四面战士就已经扶着鼠,将他送到丁奇面前。
“哪里受伤了?”
丁奇翻来覆去地查看,一时着急竟是没有
找到受伤的部位。
鼠嘶了一声,赶快拿下兽皮指给丁奇看:
“头领,您别拽我衣服。我胳膊骨折了,比较厉害,您看看怎么处理一下。”
一个处理粗糙的骨折处置方法摆在丁奇面前,让他恨得牙痒痒,这是谁包扎的啊,这么难看,也不知道错位了没有。
“嗯,看起来比较严重,需要尽快帮你治疗。你等等。”
丁奇说完,就跑到自己的小木屋中,拿出一个背包,从里面拿出一片阿司匹林和碘伏来到鼠的跟前。
“来,张开嘴!”
说完把阿司匹林扔进鼠的嘴巴里,然后从旁边的陶缸中舀出来一碗水喂给鼠。直到鼠咽下去之后才将注意力放在鼠的左胳膊上。
“鼠,你想治好骨折吗?”
丁奇对着鼠问道,只是他的表情里有一丝不忍。
“当然了,头领,您就赶紧给我治吧,我有把握。”
“好!”
丁奇用手掌在鼠骨折的地方慢慢滑过,并沿着骨头的方向轻轻按压。来回三五次,他终于确定了鼠的骨折情况。现在需要将断开的两根骨头打折了再重新对接在一起,再用木棍进行简单包扎。
“鼠,你这次出发,有什么收获没有?”
丁奇让鼠躺在兽皮垫子上,边说话边吸引鼠的注意力。
“收获?还是挺多的,力部落的头领妇好像…啊!”
趁着鼠还没有说完,丁奇猛得一使劲,用拳头狠狠砸击鼠骨折部落。
“嘭~”
“啊!”
鼠大喊一声之后,立马躺倒在地,直接昏了过去。
丁奇见此,右手握住它的上臂,顺着胳膊来回撸了几下,尤其是鼠受伤的那个位置,丁奇做了重点照顾。
咔吧!
只听到几声脆响,仿佛是门锁闭合的声音,竟是丁奇将鼠错位的骨头借用自己有力的手指给捏了回去,并固定好位置。
“啊!”
胳膊的剧烈疼痛将鼠从昏迷中激醒,嗷嗷叫起来,可还没有叫几声,就听到嘭地一声响,鼠弯下脑袋继续昏迷过去。
这一幕,让周围的几个人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中在默默为鼠祈祷,希望他不要太疼!
眼见这粗暴的治疗骨折方法起了作用,丁奇赶紧用提前准备好的棉签沾了些碘伏抹在鼠的胳膊上,进行消毒让步胳膊感染。
随后又从身边的红蝎手中拿过来两块木板,夹在鼠胳膊两侧,再用一块细长条状的兽皮从板子两侧缠绕,将木板与胳膊固定好,免得脱落滑动。
最后将鼠的胳膊放进之前那条兽皮三角巾里,进行最后的固定,这粗暴接骨续骨方法终于成功。至于当事人鼠自己的人想法,丁奇没有去问也没有心思去考虑,包括鼠还没有说完的话。
其实这种接骨方法,他在特种侦察连中学习过,出任务时也碰到过骨折的战友,最后都是采用这样粗暴的方法进行治疗。还别说,有效!
第253章 男人当如此
在身后的陶盆中洗洗手,丁奇转身让闻讯赶过来的奔着人将鼠抬走,好生照看。挥手让值勤的战士们回去继续巡逻,丁奇看向身边的红蝎,示意他跟着自己来到小木屋中。
“说说吧,力部落那里情况如何?”
丁奇看到他派出去的红蝎和在铜矿场守卫的鼠呆在一起,并且是护送鼠回来,第一时间就明白他们两组人肯定是在力部落碰面,肯定发生了战斗。
至于战斗的过程如何,丁奇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人肯定能赢得胜利,只是损伤如何他现在不知道罢。但他相信,自己训练出来的战士,伤亡肯定最低。
“头领,按照先前你的安排,两位部落长老和仓带领我们急行军,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力部落。当时就碰到力部落在抵抗青木总落和乌金部落的攻击,力部落人员在新头领妇的带领下,由鼠和两名咱们部落的战士指挥进攻,打退了对方多次进攻。
可没想到那个乌金部落头领赤金竟然非常勇猛,手持石斧将鼠与妇的联手击破,把鼠左臂打伤,夺走了您之前赠送给力部落的一把半截开山刀,但他逃走前被仓一箭射伤。除了少部分逃跑之外,还抓了不少两个部落的奴。
对方死亡六十五人,轻伤和被活捉者达四十五人。而力部落死亡二十二人,轻伤十五人,重伤一人:鼠。”
丁奇听到双方的伤亡数据,点了点头,看来之前建议蓝虎头领在部落居住地外围建围墙的做法是对的,至少给里面生活的人提供了一层保障。
而对方没有重伤人员,想必是被己方人员给人道消灭了,他们可不想救治这些人。救不救得了是一回事,想不想救又是一回事。重伤人员存活率可是非常低的,百人里面能有一二个生还就算不错了。现在原始人落后的医疗卫生条件,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
红蝎说到这里,脸上表情有些神秘,朝外看了看,嘿嘿笑着说道:
“头领,你是不知道,这次鼠受伤可是为了保护力部落的新头领妇而受的伤。鼠昏迷之后,妇大哭一场,一刻不停地守在鼠身边鼠这小子福气不小!”
丁奇一听到鼠是为了力部落前头领蓝虎的女儿而受伤,而这个妇又对鼠有意,身体猛地一哆嗦。
“我滴乖乖!那体型可不是一个重量级啊!”
丁奇一阵咋舌,只能替鼠的小身板默哀。另外,那两条自如伸缩的鼻涕虫,实在是让丁奇感到恐慌,恨不得离人家远远的。
“你们做得很好,以后力部落也是我们中的一员。奔,击鼓,召集部落主管以上人员来我这里开会。”
勿勿赶过来的奔还没有喘匀气,就被丁奇安排去召集人开会,不过他倒是一点郁闷的感觉都没有,尤其是让他去击鼓召唤人过来,更是屁颠屁颠的,撒脚就冲出去准备击鼓聚会。
咚!咚咚!咚咚咚!
站在一座高台上,奔从眼前的鼓架子上摘下鼓槌,敲向用牛皮制成的鼓面。这架大鼓是
荆找到一棵质地比较松软的树,掏空后,用丁奇带回来的那块牛皮蒙上,绷紧、固定后制成,比以前制作的那几个小鼓要更大更好一些,发出的声音也更加浑厚有力。
一鼓槌下去,部落中新做的这架大鼓发出隆隆的响声,如春雷滚滚,又如马蹄踏踏,远远传开,将周围正在忙碌的人们惊醒。
听到鼓声的人们,知道这是头领在召集部落主管以上的人员开会。大家都戏称这是主管鼓,因为是只有主管以上人员才能去参加会议。
不一会儿,雄鹿、鹿、各位长老、医巫成员和各小组负责人全部来到丁奇那座小屋前。纷纷上前给丁奇打招呼,并询问是因为什么事情而召集大家过来。
丁奇笑而不语,只是给大家沏好新做的蒲公英茶,就不再说话。大家赶紧落座,吵吵闹闹,互相打趣聊天,有聪明者联想到之前钟声响起,猜想应该和这个有关系。更有眼尖者看到红蝎坐在一边角落里,知道肯定是苍鹰和商两位长老派人回来报信了。
眼见人已经到齐,丁奇咳嗽一声,众人瞬间安静下来,望着丁奇,等待他公布开会的原因。
丁奇站起来,看着大家沉声说道:
“各位,一直在铜矿场的鼠回来了,重伤而回。”
丁奇这句话刚说完,在座众人嗡地一声开始议论起来。黑牛和古大两人直接出声要求找到凶手,为鼠报仇。犀牛和雕两位医巫则赶紧询问鼠伤得怎么样,有没有可能救回来。倒是雄鹿、鹿、马鹿等原鹿部落的人很安静,静静等待丁奇头领告诉他们结果。
丁奇两手虚按,众人再次安静下来。
“大家不用担心,鼠只是左臂骨折,被我给接回去了,现在他正在睡觉。”
几位医巫一听丁奇将鼠给救了回来,眼前纷纷一亮,就要上前询问丁奇如何治疗,被丁奇一个眼神给拒绝。站起来的人也只好赶紧坐回去,他们知道自己刚才太激动了。
“鼠接骨比较简单,将原来折了的地方再次打折断,然后重新接合在一起,免得骨头错缝生长,以后落下病根。至于接骨的手法,我回头会告诉你们。但是今天叫大家过来,就是如何来迎接力部落。”
丁奇讲到这里顿了一下,环顾一下众人开口说道:
“红蝎他们带来一个好消息,力部落从三大部落的袭击中生存下来,已经决定全员加入咱们部落,成为咱们部落中的一员。”
“啪啪啪!”
掌声顿时响起来,众人大声鼓起掌,表达对丁部落加入丁部落这件事情感到开心和鼓舞。这是一种实力的体现,他们为此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另外,我也八卦一下,力部落新任头领妇和咱们的鼠班长好上了,这又是一件喜事啊!男人当如此,找老婆就应该从外部落找起!”
丁奇哈哈大笑,对透露鼠的隐私感到很有意思,这算不算原始时期的第一篇娱乐版八卦消息呢?
两条消息说完,丁奇
很随意地坐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开口说道:
“力部落已经加入丁部落,他们也正在过来的路上。因此,需要大家赶紧行动起来,做好迎接力部落众人的准备,让他们来的第一天就能吃上一口热乎饭,住在温暖干净的房子里。这件事,由长老团总领,雄鹿长老为总负责人,确保做到上面两条,让他们体会到宾至如归、温暖的家这样的感觉,不让他们感受到孤独。”
“大家看看如何办理?”
丁奇话音刚落,坐在他前面的长老犀牛直接说到:
“头领,目前我们的城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大殿两侧的房屋也建得差不多。既然力部落马上就要过来,为什么不把那里打扫干净,迎接他们的到来呢?”
丁奇点点头,表示这个主意不错。部落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搬到城里面去居住。只是丁奇一直没有发命令,大家也只好暂且在原来的地方居住。
至于各个功能小组的生产地点,丁奇已经安排人将各类生产工具搬过去,保证每个小组的工作都不停歇,能够满足部落的各项需求。
其他人也都各抒己见,不过总体上,大家都倾向于在城内安置力部落来人。
“好,既然大家一致同意在城内安置力部落的人,那么我就在此宣布,从今天开始,大家陆续向城内搬迁。医巫团参与进来,按照之前给大家分配的位置,让大家都住进去。要有序,不要着急。另外,房子的分配原则还是之前的决定,成为一家夫妻的拥有一间房子。没有男人或女人的人,暂时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待部落增加男女之后,再进行补充。”
大家纷纷表示明白,交头接耳,议论如何进行搬迁。
此时,已经安排过工作的丁奇,乐得让大家进行讨论沟通,这样大家能各抒己见,将一些有用的信息汇总起来,能够方便大家更好地执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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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听大家说话的丁奇感到腿边一动,他知道是小可爱跑回来了。摸着它身上光滑柔软的毛皮,让丁奇就有一种剥皮的冲动,还好他忍住了。
最近小可爱经常跑出去,和小金一样,没事就往外面溜达,都不着家了。丁奇倒是不担心,它们会出什么意外。部落周围已经将一些大型猛兽消灭或驱赶走,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威胁到它们。
看着眼前众人激烈讨论的样子,摸着身边的柔软毛皮,丁奇内心充满满足感。这才是生活啊!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有能够听取自己内心想法、不会说话的小可爱,丁奇再也不会感觉到孤单。
以后部落将会越来越壮大,人口也会越来越多,丁奇希望的是自己只是把控部落的发展方向,至于如何发展就要交给眼前这群部落骨干人员。越来越多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是处在这个原始世界的外面在观看世界里面如何发展,就好像自己在掌握一切,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让丁奇感极度恐惧,这会不会真的离神越来越近了呢?
第254章 我是荒神
世上本无神,造化捉弄人。
丁奇不知道这种感觉对不对,但他已经开始反感这种虚无的感觉。所以,他想参与到大家伙中间来,将自己当成真正的原始人来对待,虽说从内心深处来讲还是将自己当成一个具有大量知识储备的二十一世纪的外来者。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让别人称呼他为荒神,最多也就是称呼为头领。对于一些年长者,他更希望他们称呼自己丁奇或丁。他想融入大家的生活中,不想成为一个离大家越来越远的领头人。长此以往,丁奇担心自己会在某一天迷失。
迷失在荒神的传说中。
所以,没事的时候,他总喜欢撸小可爱,把它当成一只猫,一只能倾听自己心声的猫。跟它讲自己的过去,自己那个时代发生的事情,以此来证明自己还是一个人,一个真实的人。
其实丁奇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在你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当成是神迹的时候,你不是神,也会被人当成神。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不会迷失自己的人,内心是强大的人。
眼见大家讨论得差不多了,丁奇示意会议解散,由各位主管在奔的协调下进行搬迁工作,雄鹿则居中协调,将归属于力部落的区域划分出来,准备好各种用具,迎接力部落的到来。
随后,丁奇将奔和几位长老留下来,继续商量另外一件事。
奔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不知道自己的头领、主人,为什么不让医巫们留下来共同参与下面的会议。
丁奇装着没有看到,示意大家唱茶。
丁奇不让医巫参加,是想变相调整医巫的工作重点,或者说弱化他们在部落中位置。丁奇希望医巫只专注于祭祀和医疗方面,甚至将祭祀和医疗分开,每个人只专职于自己的祭祀或医疗方面,抑或部落内只有一个专职于祭祀的医巫,其他医巫全情专注于医疗。毕竟原始时期医疗落后的情况下,想让更多的人活下来,除了让大家吃饱穿暖之外,少生病少受伤才是部落努力的方向。
之前设立医巫团时,就明确雕主管祭祀,犀牛主管医疗,鹿总体负责,后期加入的丘部落医巫邑、古隆部落医巫古蜂两人也将自己的方向转到医疗方面,同时加强服务于部落的技术创新与研究。以前不明显,现在才开始显现出当初决定的威力。
神权,在原始部落时期固然重要,但君权或强权更重要。虽说目前加入进来的几个部落没有人置疑自己的决定或命令,可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不与时俱进的老顽固哪个时代都有。
所以,不让他们参加部落的一些决策,也是为了限制他们权利的一种方式。丁奇可是从蓝虎头领、雄鹿头领及其他接触到的部落头领那里知道,越是级别高传承久远的部落,越是由部落医巫决定部落的发展方向。
可是丁奇知道,这只不过是医巫
们利用自己“能接触到神”的手段来迷惑部落内愚昧的人们,作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为个人谋求利益的一种手段罢了。
当然,这其中不排除一些为部落着想的人,并且刚才的说法也只能是一种萌芽罢了,但从医巫的寿命远高于部落人们平均寿命这件事来讲,就可以明白他们是一个特权阶级,利用神权来糊弄民众的利益群体。
其实从人类的本性来考虑的话,无非“生存”二字,他们只想更好地生存下去,活得更长久一点罢了。
丁奇不能改变整个原始社会流传了许多年的传统,可他能将自己把控的部落群体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走。
有人会问为什么丁奇可以?丁奇肯定会给对方一个非常装逼的说法:因为我是荒神!
一个部落中只能有一个声音,为防患于未然,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反对声音,丁奇就要将这种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让部落人适应只有一个声音的政治环境。以后的事不好说,但丁奇至少要保证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部落势力不能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部落大发展的初期。
这些道理,丁奇也要抽时间讲给奔,让他理解、明白这个道理。
茶喝过,丁奇轻咳一声,张嘴说道:
“各位,刚才讨论了力部落融入我们之后我们所做的准备工作,而那时部落城市的建立也将宣告于世人,丁部落城庆典结束之时,那些来援的部落也要离开。关于部落建立大荒上第一座城的消息,肯定会通过各部落的嘴巴流传于更多的部落。”
丁奇说到这里,在场的奔、雄鹿、黑牛和古大四人脸上现出激动的神情,他们不知道流传千古这四个字,可他们知道这件事绝对会被大荒上的人们流传很久很久。作为这座城的建设者,他们有理由有借口骄傲起来。
“因此,包括之前来援的僰人部落、羌部落,后期来援的七个部落中黄沙、有竹、白水、白泽、红湖等五个部落,我们都要给予他们最真诚的谢意,没有他们的加入,我们部落的城不会这么快就建立。所以,三位长老还要给他们准备合适的礼物送给他们,包括之前答应他们的渔网。至于编织渔网的技术,我建议作为一个惊喜送给他们,想必他们一定非常高兴的。”
丁奇上次和白水、白泽及红湖部落交谈过后,他就打算将编织渔网的技术传授给他们,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以此谋生、扩大部落影响力的机会,能使更多的人活下来。
当一项有可能带来灭亡的技术整个传授出去,那么就没有太大的风险在里面。至于会不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危险,丁奇还真不怕他们,只要真正的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就不怕。
其实,究其根本,还是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基数太小了。丁奇还是有些心软啊!
“至于其他答应他们的东西,甚至是相关技术,可以
有选择的教给他们,比如制作陶器的手艺,可以教他们一部分。”
看到奔想说话阻止自己,丁奇却是伸手一摆,笑道:
“不用拦我,我早已想明白。你们称呼我什么?荒神,传说中的荒神是来干什么的?让各部落的人能够吃饱穿暖,免于各类猛兽的侵害。这些技术能够让更多大荒上的人们生存下来,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就连青铜斧头我们都送出去了,为什么不能接着送呢?只要他们不对我们部落怀有敌对之心,能够和我们走在一起,我们就可以给予他们想要的。”
丁奇停顿下来,觉得有些过了,还是收敛一些的好。
“当然,那些能够给部落带来反噬的做法,我们不做。比如青铜武器的制作方法,更精准、射程更远的长弓和羽箭制作方法及成品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能泄露出去。”
科技的扩散,这是迟早的事情,科技的提升,能够提高生产力,生产力提高了才会出现剩余价值,只有剩余价值产生才会有商业的雏形。
目前的交换,只是小范围的以需求为导向以物换物的社会活动,只是商业雏形的先期活动罢了。
人类的大发展,除了科技的支持以外,商业活动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饭还得一口一口吃,不能操之过急。而目前接触到的这些部落,可以将丁部落实行的东西学习过去,并传播向大荒中的其他部落。比如统一长度单位、重量单位,一些汉字的理解和运用,已经在各部落中间流传开来。更别说烧砖的下沉窑样式、烧砖原理,参与其中过程的各部落早已经学会。
众人听到丁奇并没有准备将部落赖以生存的技能传出去的打算时,他们齐齐松了一口气。
其实,部落早已经开始对部落关键技术的保护工作,像制作陶器、采矿、冶炼、制作青铜合金、打造武器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不让他们有太多接触。这些人都在专门的区域工作,周围巡逻的战士也是为了防止他们中间有逃跑的人存在。
思路客
关键技术的垄断,还是有必要坚持下去的!
看到大家理解并接受了自己的说法,丁奇再次补充道:
“刚才提到有选择,刚才提到的这些技术,可以分开教授或针对部落特点进行传授。也可以问一下他们的意见,但传授前,必须汇报给奔知道,由我决定。”
会议结束了,做好分工的他们在奔的带领下各忙各的去了。而丁奇自己则带着小可爱,头上戴着那顶奔尼帽,脚踩草鞋,手提着昨天刚做好的一根鱼竿,顺着坡下去,朝湖边走,那里有部落的战士在捕鱼。
由于自己有各种捕猎技能,会使用竹筐、陷阱捕捉猎物、抓鱼,导致丁奇一直没有使用过装备清单中的鱼钩鱼线钓过鱼。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令人感到幸福的遗憾。
第255章 接骨圣手
此时已临近下午五点时分,初夏时节,天气虽不算太热,可周围的树林中已经传来知了的叫声,零零散散的,不多,还没有达到盛夏时节的那种噪鸣。
原始时期的知了长什么样,丁奇还没有见过,不过它们的声音和自己原来所处的时代,基本没有什么区别,能够让他判断出来,这是知了在叫。
由于天气开始变热,现在部落里面好多男人都光着膀子,下身就着一条兽皮短裤,显着很是清爽。至于女人们,则是穿兽皮短裙,上身就是一条抹胸扣在那里,清爽依旧。
只是丁奇碍于部落头领这个身份,实在没办法像其他人那样清爽,又不能穿自己穿越过来时带的衣物。那该怎么办呢?
丁奇有办法,穿一件兽皮坎肩儿。
这种坎肩儿,是以前农村老汉们在夏天经常穿的衣物-马褂儿,也就是坎肩儿,只不过是兽皮罢了。
这种样式的马褂儿,就是丁奇按照小兵张嘎中嘎子穿的那个坎肩儿制作而成,只不过执行这个手工的是荆。现在部落中还没有麻布之类的布,所以只能用兽皮。丁奇感受过,鹿皮制成的坎肩儿穿着最舒服,皮薄、柔软,穿在身上舒适透气,很适合在初春的时候穿。
这个坎肩儿一穿出去,部落的人都羡慕不已,纷纷让荆她们那一组裁缝份帮忙制作。
可在穿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又纷纷将坎肩儿脱了。
为啥?
多数原始人身上还是有一层厚厚的毛发的,这本身就有一定的保暖作用。再穿一件薄坎肩儿,虽说透风透气,可还是没有光着膀子舒服。
只是丁奇身上没有那一层毛发,穿上鹿皮坎肩儿,正儿好!
下午四点多,天气开始变得凉爽,丁奇来到湖边,和捕鱼的人打了招呼之后,自己带着小可爱寻了一处靠近湖心的岬角,在周围的草堆下面挖出一些蚯蚓,挂在钩上向河里一甩就准备垂钓。
丁奇拿着竹竿在那里钓鱼的姿态,吸引了一些没事干的小孩子过来观看。他们一直帮着在湖岸边捕鱼的人捡鱼、串鱼,早就累了。此时看到部落的头领拿着竹竿伸到湖里,那坐姿让人一看就是在装逼,还那么高调,不吸引人过来都对不起丁奇这副打扮。
竹竿不太长,四五米的样子,被丁奇修整得笔直,在火上烤过,结实耐用。至于鱼线,则是2.5号的主线,没有子线。线上拴一截浮木作为鱼漂。本来想做七星漂呢,耐何手中没有合适的大雁羽毛。
有人问,为什么要用大雁羽毛呢?因为现在还没有鹅!水禽养殖也要提上日程了啊!
这么简单的一组钓具,被丁奇轻轻一甩,扔进水中,进行浮钓。
小可爱对此也觉得特别新奇,蹲坐在那里,盯着那点浮漂一动不动。至于孩子们,很安静,都想看明白丁奇是在干什么。他们可没有第一眼就认出那截浮木是浮漂,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插鱼才是第一捕鱼方式,至于用渔网捕鱼是来到丁部落之后才接触到的捕鱼方式,钓鱼?还真没有见过。
岬角远离捕鱼的部落成员,不受他们影响。鱼钩在甩到湖里之后没多久,就猛地扎下去,被下面的鱼儿拖下去,丁奇快速提竿。
嗖!
鱼竿瞬间被拉弯。
下面的鱼儿似乎感受到疼痛,在水底来回游动,想摆脱鱼线的束缚,逃向深水区。在鱼儿的摆动下,鱼线发出嗖嗖声。它不停发力,想冲向更深处,却始终不能得逞。无奈之下,它只好蹿出水面,打
起一个非常大的水花。
“哇~”
身边的孩子们惊喜出声,显然这跃出水面的鱼让他们非常开心。他们不明白,这么大的一条鱼怎么会被一根竹竿困住呢?太不可思议了。
丁奇手中明显感受到下面的鱼儿力度很大,双手擎着鱼竿,与鱼进行角力,不断地在空中翻转鱼竿。
小可爱的表现和孩子们一样,如果它会说话的话,估计也会发出哇的声音。它紧跟在丁奇身边,随着丁奇的脚步变换位置,眼睛却一直盯着水面,比丁奇还紧张。
不远处正围网捕鱼的人们也看到了这边的动静,他们不可能丢下网中的鱼跑过去查看发生了什么情况,却可以安排岸上收拾鱼的人赶过去。
不多时,竟有五六人跑过来,站在一边看丁奇正在那里挥舞一根竹竿。此时正到角力的关键时期,鱼儿沉在水面下,看不到身影,而他们根本看不到那条鱼线,所以他们觉得正双手拿鱼竿挥舞的头领,此时有点傻。
有人询问:
“头领,您这是在干什么,需要帮忙吗?”
正在与角力的丁奇顾不上回答他,只短短回复了两个字:
“不用!”
就继续挥舞竹竿,那弯腰下蹲发力的样子,让人丝毫不觉得他是在玩耍,可一直没有动静,只有鱼线的嗡嗡声,却找不到源头,这让那些人越发疑惑。
哗啦~
就在这时,一条硕大的鱼尾从水下冲出,拍打在水面上,激起一大蓬水花。这顿时让观看的人吃了一惊,发出惊呼声。纷纷冲过来,想要保护他们的头领。他们觉得下面是不是有什么水怪,要出来吃人。
“不要过来!我在钓鱼,不用担心!”
丁奇赶紧出声制止,免得对方好心办坏事,惊扰了鱼儿。虽说自己的鱼线是2.5号主线,能够和巨*物搏斗。可那是针对内陆河湖里的大鱼,面对原始时期的鱼,丁奇可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按照之前用围网捕到的鱼来算,眼前这条鱼也应该差不多,有个一米左右的长度。
所以,丁奇不希望有任何能够激怒鱼儿的因素出现。
十分钟后,水中的鱼露出真面目,竟是一条大草鱼。它已经不再翻腾,张着如拳头般大小的嘴巴不停地呼吸,似乎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丁奇慢慢挥动鱼竿,将鱼拉近岸边。身边有人想跳进水中,将鱼抱上来。丁奇又赶紧出声制止,却没想到晚了,刺激了水中的草鱼。
哗啦~
草鱼翻了一个身钻进水里,不见踪影。不过那拉弯的鱼竿和传来的力道,让丁奇知道,对方还在,只不过是强弩之末。
五分钟后,双方之间的角力正式宣告结束。翻着肚皮的草皮被不断后退的丁奇拖到浅水区,早有兴奋的两名族人跳进水中,在丁奇的指挥下,抱着鱼上岸。
见鱼上岸,丁奇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喘气,就像岸上那条鱼一般,只不过他是胜利者。
喘匀了的丁奇走过去仔细一看,嚯!
好家伙!
这竟是一条长达一米五左右的大草鱼,目测能有35斤左右,这可真是一条大鱼啊!
众人和孩子们纷纷围上来,小可爱也凑上前来,不时用自己的大爪子拨动一下鱼头,很是好奇。
有人出声询问:
“头领,这鱼怎么抓上来的啊!没看到有类似鱼网的东西啊!”
这家伙,感情还没有看到鱼线。
“我
这是钓上来的,用竹竿加绳子钓,回头我教你们!”
一群人抗着鱼,高兴地朝部落中回去,特别是那些孩子们,兴奋地无以复加。他们可是全程参与其中的,又知道头领是在钓鱼,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
丁奇边走边给大家讲如何钓鱼。
由于部落内没有鱼线,只能使用搓出来的细绳代替。可是目前的青铜技术,还做不到弯成细小的鱼钩,而且它也不适合当鱼钩使用。没办法,被大家缠个不停的丁奇只好祭出自己的法宝:直钩钓鱼。
何谓直钩?
就是用一根有韧性结实的细木棍,两头削尖,中间刻个凹槽,拴上一条长细绳,绑个浮漂,将一些雉鸡肠、鸡肝之类或者鱼肠之类穿到木棍上,就可以钓鱼。
这个直钩也可以用动物坚硬的长牙齿或腿骨磨制而成,比木棍要结实许多。
众人明白了道理,在回到部落后,将大鱼交给食堂,自己则跑去竹林那边砍竹子做鱼竿,这十几个大大小小一群人浩浩荡荡过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外部落人。
丁奇不管他们怎么做,只是让食堂那里熬出鱼汤之后,给鼠送过去,他自己也径直朝鼠那边走去,想必此刻他已经醒了吧。
来到后面的土坯房,里面传来人声,正是鼠在和奔说着什么。
迈脚进屋,正好看到鼠斜躺在土炕边上,身上盖着一层没有毛的薄兽皮。奔则坐在炕沿上,边说话边观察鼠的伤势。
鼠一看到丁奇进来,赶忙就要起身下来,被丁奇一个眼神制止住。
“早上没来得及讲话,你就昏过去了。辛苦你了,炖了一锅鱼汤,我刚钓上来的大鱼,有这么长,肯定很补身子,多喝点!奔也一样!”
丁奇比划着一米五长的样子,让鼠感觉很幸福。内心的那点儿对丁奇将自己敲昏过去的腹诽,立马烟消云散。
能不腹诽吗?太疼了啊!
不过现在感觉胳膊可是比自己处理得要好很多,相信很快就会好起来。
其实这不能怪丁奇,而且鼠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不是第一个被丁奇练手的人。之前出任务时那些骨折的战友,都是被丁奇这样粗暴地对待,尤其是第一个人,那惨叫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只是效果却出奇得好,让那名战友非常感谢丁奇的救治。
如果究根究底的话,丁奇这手法学自哪里?丁奇一定不会告诉他,这是山上一名放羊的老头儿自创的医骨手法。
为什么这么说?难道这老头儿还是不世出的接骨高手?丁奇只会给别人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解释这是那老头儿给自家羊接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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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经常在山上上蹿下跳,摔伤骨折是家常事儿,这老头儿穷,也舍不得去看兽医,直接自个儿上手,反正疼得又不是自己,手法就很粗糙,可羊却在剧烈地疼痛过后,没过多久就好了,实在是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儿。
自此这一“接骨圣手”的名声就传开了,而丁奇是跟他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跟着学了一段时间。被这位亲戚故意敲断一只羊的腿,然后教他学习如何接骨,那令人牙齿发酸、惨叫连连的场景,令丁奇至今都忘不了,也令那些被他接骨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头领,事情都已经安排下去,大家会按计划尽快搬过去。来援的部落头领听说咱们给他们那么多物品和技能之后,非常兴奋,直言将永远记得丁部落的好,与丁部落共进退!”
第256章 剪羊毛和直钩钓鱼
“头领,事情都已经安排下去,大家会按计划尽快搬过去。来援的部落头领听说咱们给他们那么多物品和技能之后,非常兴奋,直言将永远记得丁部落的好,与丁部落共进退!”
奔听到头领还这么关心自己,内心也是一阵感动。
不过作为一个视丁奇为主人的人来说,忠诚度已经极高的他,将会把这份感动用在主人安排给自己的事情上,并全力做好,更别说自己目前的地位及一切都是主人给他的。
“现在已经先期将部落驯养的动物迁往城中,至于马匹和驯鹿则按您的要求,又建了一片围栏圈养进去。目前部落驯养的动物,经过繁殖和后续捕捉,雉鸡已经达到一百五十多只,大大小小的野猪有二十多头,羊已经突破六十头。”
奔抓住机会就给丁奇汇报工作,一说起来就没个完。
“只是目前遇到一个问题,就是羊身上的毛越来越长,已经影响了他们的行动,黄羊部落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丁奇刚开始没有在意,但是很快愣在那里。
“羊毛?自己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呢?有了羊毛,就有毛衣毛裤穿了啊!寒冷的冬天将会更舒服了啊!”
丁奇呼吸有些小急促,之前一直没有关注过羊毛的事情,是因为部落内羊有些少,而且羊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平时羊都是部落内小孩子们管理,丁奇更是没怎么关注过了。
现在有专门的狩猎队出去打猎,对于丁奇之前的要求一直没有变过,碰到羊都会想办法活捉。长时期累积下来,羊都已经有六十多头了。
“奔,不用担心,呆会把羊角和马鹿叫过来,我教他们如何处理羊毛的事儿,记得带一把剪刀和一条绳子过来。另外,通过这件事,我们还会得到一种防寒的衣物,到时候冬天就不会那么冷了!”
丁奇赶紧安排奔去叫人,并卖了一个关子,任奔和鼠如何询问就是不愿意提前说,只告诉他俩时机成熟肯定会告诉大家的。
丁奇又检查了一下鼠的伤势和绑扎情况,询问了力部落的情况,基本和红蝎说的差不多。只是在说到和妇的关系时,鼠这家伙开始支支吾吾起来,直说现在还不成熟,等等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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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别藏着掖着的,到时候我来给你提亲,让你明媒正娶,风风光光将人家娶回去!”
丁奇揶揄了一下他,并向他保证帮他提亲娶妇。
正说着,奔带着羊角和马鹿小跑过来。
丁奇嘱托鼠好好休息,带着三人向羊圈那里走去。
临近羊圈,那股特有的腥膻味道传过来,让丁奇的鼻子动了动,好熟悉的味道啊!这股味道可是存在于他记忆深处。
看到有人过来,大大小小的羊咩咩叫着靠近栅栏,期待人类能够给它们递些新鲜的草料。小羊有些是抓到的母羊生的,有些是随着被抓的母羊一起过来的,只不过现在它们都已经熟悉了人类的存在,并开始依赖人类的喂养。
“头领,您让我们来羊圈这边是为什么啊?奔匆匆
叫我们过来,没说什么原因。”
羊角瞪了一眼身边的奔,对他不告诉自己原因还让自己从羊圈这里跑过去又跑回来的做法很不满意。
奔则是笑而不语,他也不知道原因啊!
“羊角,不用着急,奔也不知道我叫你们过来的原因。只是我听他说现在的羊身上毛特别多,影响了行动,所以我就过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丁奇出声帮奔解了围,不让他来背这个锅。对于像羊角和猪牙这样的人来说,他们容易钻牛角尖,如果觉得一个人不好,那他就会一直觉得这个人不好,甚至会处处与你作对,不管你是谁。
“真的吗?头领,那太谢谢你了。奔说的对,羊毛太多了,可惜我不知道怎么办,看着它们一天天难受的样子,我们照看它们的人心里面特别难过。”
羊角一听丁奇能够帮他解决羊毛的问题,兴奋地手舞足蹈,让身边的马鹿和奔都忍不住笑起来。
马鹿看了看手中的剪刀,倒是不急,他可是知道,既然头领出面,这个问题肯定能解决,而且一定和自己手中的剪刀有关系,难道要用剪刀将羊毛剪下来?
“羊角,去抓一头毛长的羊过来,再把四条腿都捆上!”
丁奇话音刚落,羊角就打开圈门冲进去,将一头长得高壮的公羊拽着羊角拖出来,从奔手里接过绳子,三两下就把那头羊捆住,不愧是经常和羊打交道的部落。
“来,剪刀给我!”
马鹿微微一笑,猜对了!
拿到剪刀的丁奇跪羊身上,一手抓住一撮羊毛,用剪刀从根部一点一点剪下去,不一会儿那撮羊毛就被齐根从羊身上剪下来。
丁奇这也是第一次剪羊毛。
虽说小时候喂过羊,但那时候喂羊是为了卖钱,根本不会考虑羊毛的问题,更不用说剪羊毛了。不过这难不倒他,电视媒体和网络,就是最好的老师,里面可是提过不少剪羊毛的事情,更别说如何做成毛线。
还是那句老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了?
其实说起来,一个生存狂,可以看成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们担心出现生存危机,所以逼迫自己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应对危机发生后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丁奇手不停,一撮一撮的羊毛被剪下来,放在一边的草地上。
身边的羊角嘴巴越张越大,最后变成一个圆形,他已经吃惊得无以复加。
奔和马鹿两人倒是很淡定,知道头领肯定会有解决办法。
丁奇越剪越熟练,刚开始是一撮一撮剪,后来直接贴着羊皮顺着向前剪,最后羊毛就整个儿的被剪下来,形成一张羊毛毯子。
很快,朝上那一面的羊毛被剪干净,只余下肚子上的羊毛没有剪。那里肚皮薄,容易剪破,就算没有剪破,羊却容易生病。
这时,天已经快黑了,丁奇示意马鹿去生一堆篝火,而他则继续给翻过来的羊剪羊毛。只是身边的羊角看着丁奇剪羊毛特别兴奋,跃跃欲试的样子
,丁奇将剪刀递给他,指导他如何剪羊毛。
慢慢的,羊角剪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好,竟有超过丁奇的架势。这让丁奇内心一阵腹诽,看来剪羊毛也需要天赋啊!
很快,在篝火的光芒照耀下,一大块羊毛被剪下来,平摊在草地上,而那头被剪了毛的羊被放了回去。只不过看它咩咩叫的样子,似乎是很高兴。只是它被一群羊围着,像是看光屁股的羊一般点评着。
“咩!”
“咩咩!”
“咩咩咩!”
看着犹自沉醉在剪羊毛当中,还想拖羊出来的羊角,丁奇赶紧把剪刀夺过来,递回给马鹿。
“马鹿,刚刚试了一下剪刀,这个还可以改进一下,剪刀变得细长一些,头要尖,这样方便插入羊毛中。做一个样品出来试试,如果可以,就指生产出来二十把备用。”
“好的,头领!”
马鹿接过剪刀,自己拿来一撮羊毛试着剪了两下,感受一下剪羊毛的感觉,同时心里面判断是否将剪刀磨得再锋利一些,好能达到要求。
“羊角,别愣着了。明天抽时间,我教你如何处理这些羊毛,到时候大家就可以穿这种羊毛制成的衣服了,可比兽皮要舒服多了。”
第二天早饭过后,大多数人都去忙着搬家了。昨天观看过丁奇钓鱼的小孩子们手里拿着钓竿、绑着线和提前准备好的用木头和骨头制成的直钩,簇拥着丁奇朝大湖边走去,一路叽叽喳喳,期待着今天自己能有所收获。
到达湖边,早有按耐不住的小孩子去草丛下挖蚯蚓。说实话,原始时期的蚯蚓长得挺大的,有筷子头粗细,十几公分长。丁奇只能将这归功于良好的自然条件了,昨天他也是用这样的蚯蚓钓鱼的。
拿出蚯蚓,断成两截儿,然后将两截蚯蚓分别穿到直钩两头,然后将直钩扔进水中。直钩慢慢下沉,其上蚯蚓还一直蠕动,吸引着水里面的鱼儿的注意力。
很快,水面上的浮漂就有动静传来,向下一沉一沉的。突然,浮漂沉入水中,丁奇猛地向上斜拉,一尾尺许长的银鱼被拉出水面,很快就被甩在草地上。
身边的小孩子们兴奋地大声叫喊起来,纷纷按照丁奇刚才的做法,上蚯蚓抛钩入水,等待着鱼儿上钩。
只是这是什么原理呢?直钩能钓上鱼?
没错,丁奇用的就是直钩钓鱼。只是这种钓鱼方法,只适合嘴型较大的鱼或者大鱼,小鱼还真不行。
大鱼张开嘴,很容易就将直钩吞咽进去,这时人一提鱼竿,朝上的那一端在鱼线的猛力带动下,狠狠扎入鱼嘴中。而另一端则在中间绳子的拉拽下,卡在鱼嘴另一端,形成一个平衡,卡着鱼嘴就将鱼提上来了。
原理很简单,只不过知道的人比较少,只有一些靠近水边上了年纪的人知道这种捕鱼方法。以前的人除了鱼网没有鱼钩,鱼网挺贵,人们为了解决吃鱼的问题,就发明了这种用直钩钓鱼的方法。这种钓鱼方法现在在信阳地区还保留着,但也正在消失。
第257章 再见大黑鱼
“啊呀!快帮我!”
孩子头儿石那里上鱼最快,丁奇那条鱼还没有被最小的孩子拖到岸边呢!可能是他钓到的鱼比较大,一下子提不上来。
见状,两个孩子赶紧丢了自己的鱼竿过去帮忙,可还没等石将鱼拉到岸边呢,那两个孩子的浮漂被拖下水。惊得两人赶紧去抓自己的鱼竿,生怕鱼将线组给拽跑喽!
可这却把石给气得不行,想拿鱼竿去敲两个“临阵脱逃”的小弟,却又不敢松手,担心自己的鱼也给跑了。没办法,只能高举双手向后拉拽,与水里的大鱼展开角力。
说实话,一群娃娃,大的最多不过10岁,力气上明显还是差一些。其他孩子也都纷纷中鱼,猛拉一气,大呼小叫,场面一时失控。有鱼线绕在一起的,有线断鱼跑的,有被鱼拉翻在地的,甚至还有孩子实在拉不住,鱼竿被鱼给拖走的。
不过这群孩子里,就数鱼最稳当。
也不知道是不是起名的原因,还是说他天生就会捕鱼。明明看着年龄和力气比石还要小些,也是第一次钓鱼,可他却能将鱼控制得得心应手,按照他的意思来。该松竿松竿,该回拽回拽,遛鱼水准至少比丁奇强些。还好,他的鱼线搓得足够结实,在脱力前最后一刻将一条两尺长的鱼给拉到岸上。
可是他却没敢松懈,挥舞小拳头砸在鱼头上,将鱼砸晕,然后一个健步冲到石边上,帮对方稳住阵势,三两下的功夫就将鱼拉上岸。
接着,两人顾不上喘口气,左右散开帮助其他人将鱼拉上岸。
“呼呼!”
五六分钟后,二十几个小孩子躺在岸边的草地上呼呼直喘气,累趴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彼此的窘样让孩子们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谁身上一层土,谁脸上一块泥,谁头发上一根水草,还有谁落得个全身湿透。
每个人都乐呵得不行,丁奇直感叹,这就是孩子啊!天性快乐!
丁奇一直没有上前帮忙,他相信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潜力,能够解决出现的问题。更何况,他将部落的未来放在这一群孩子们身上了。其他一些六岁以下的孩子都在部落内,有专人照看,他们还不适合单独出来。
孩子们的表现他都看在眼里,对鱼和石的表现也特别满意,他俩以后可就是这群孩子的头儿了。
最后,休息够的孩子们纷纷提着自己的鱼一起回到岸上的草地上,他们要做一个评比,看看谁钓的鱼最大最长。这么大一群孩子,除了两个断线跑鱼、一个鱼竿被拉下水的,其他都有收获。尤其是其中一个浑身湿透,被拉下水的半大孩子,名字叫鸬,搂着自己的鱼一直傻笑个不停。
最后的结果,不出所料,这个来自青鸟部落叫鸬的孩子竟是得了第一,鱼大啊,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拉进水里。
鱼钓到的鱼也不小,排第二,石的鱼排第三。
当然,大家能钓到这么多鱼,也多亏了现在的鱼是傻大白,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还真没有这种大鱼!
那边有部落围网捕鱼的人过来,看到岸上摆了近二十条大鱼,觉得不可思议。他们昨天也见过丁奇钓到的鱼,以为今天的鱼也是他们头领钓到的。可在几个孩子邀功似的话语和丁奇的肯定之后,他们激动了,以后部落能有更多的劳力投入到捕鱼行列中来了啊!
部落的鱼网多,捕鱼的网也是勤晒,所以他们可以做到每天捕鱼而不用担心鱼网
出问题的。但每天捕鱼,劳累不说,工作也有些乏味啊,看到用一条线、两根木棍都能抓到鱼,这让他们后悔不已。
昨天都砍了竹子做了鱼竿,没想到却被自己部落得知消息的孩子们抢走,要不然今天来钓鱼的孩子也不会比昨天的多。不过这不算晚,回去再做一根鱼竿出来就行,到时候享受一下钓鱼的乐趣!
众人观看了一会儿,也就赶紧去撒网捕鱼了,留下头领和孩子们一起继续在那里钓鱼。虽心痒难耐,可正事要紧呐!
现在全部落人都在忙着搬迁的事儿,只有他们还要捕鱼给部落增加一些新鲜肉食,还有一个班的战士去往森林中狩猎,保证每天的肉食供应。每天有近千人要吃饭,现在还没有其他食物进行补充,每天的肉食消耗就是一个特别巨大的数字。
就在大家放下两张网,朝着中间驱赶鱼群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一条水线正从南向北直直而来,不时会出现一朵硕大的水花和片片水雾。
而在水线后方,则有条类似鲨鱼鳍样的东西划过水面。
水线距离众人越来越近,可在水中忙于驱赶鱼群的部落众人却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景,只顾将大鱼赶向岸边,充满丰收喜悦的笑声回荡在水面上。
在岸上,有三名十五六岁的孩子拿着藤筐,盯着眼前逐渐沸腾的水面,期待着又一次的收获。其中一人冷不丁看到远处一条水线冲过来,猛地一惊,仔细看去,那条水线上还有大的浪花翻起,这让他心里面一沉,赶紧出声喊到:
“快出来!那里有水怪!有水怪!”
此人刚喊完,身边的两人也朝那里看过去,等到他俩也看清时,顿时大惊失色。
“水怪!水怪!快出来!”
三人一起喊,将水里的人吓了一大跳。赶紧朝后看去,确实有一条明亮的水线冲过来,一些偶尔在水面上觅食的水鸟看到水线过来,纷纷振翅飞上天空。
“快跑!”
众人赶紧丢下手中的网,趟着齐胸口深的水,手脚并用向岸边游回去。独留下两张渔网被水中突然得到解放的鱼儿们撞得上下沉浮,阻挡不住它们四散而逃的决心。
自从部落开始捕鱼以来,丁奇就教捕鱼的人学习游泳,主要是自由泳,因为自由泳速度最快。
作为生存技能之一,游泳是每个生存狂的必备技能,每周都会抽出时间去泳池里浪一把。锻炼身体、提高游泳水平是一个原因,欣赏美女则是第二个原因,每个男人也都有一颗向美之心!
众人很快就上了岸,转身看向水中。
而站在岬角上观看孩子们钓鱼的丁奇也听到身后传来的高呼声,似乎有什么水怪跑过来。丁奇心说,不会是那条大黑鱼又跑过来祸害这片水域了吧?
赶紧转身,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一条白色的水线正冲向刚才捕鱼的部落众人所在方向,速度飞快。不过丁奇震惊的不是那水线上如鲨鱼鳍样的事物,而是它后面出现了一片黑色的阴影,一头巨大水下生活正破水而来,紧追前面那条水线。
丁奇呼吸一窒,心脏快速跳动起来。
说曹操曹操到!
那片黑色的阴影,正是去年追击丁奇的那条大黑鱼。只是此刻的大黑鱼似乎比那时候还要大,看来它又捕食不少生物,成就其现在的体型。
而现在,这条大黑鱼盯上了前面那个正疯狂逃窜的不知名生物,
暂且称呼它为“鱼”吧。因为在丁奇的印象中,水中的生物能游这么快的,也只有鱼类。虽说有像鲨鱼一样的鱼鳍,可这肯定不是鲨鱼,至少丁奇所接受的知识里,没有听说过有淡水鲨鱼的,除了南亚那边的和鲨鱼没有任何关联的虎头鲨,其本质就是一条鲇鱼。
大黑鱼的速度非常快,岸上围网捕鱼的人也看到了它的身影,纷纷惊呼出声,大喊大叫起来。之前众人没有看到它的身体,可能是因为之前是深水区,而此时离岸边越来越近,进入浅水区,它不得不浮上水面来追击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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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所在的岬角伸入湖内,离两条“鱼”距离更近。从目前的反应来看,应该是前面那条“鱼”在躲避身后大黑鱼的追杀。而且,这条“条”给丁奇一种怪异的感觉,就是这条“鱼”非常聪明,它游向部落众人,似乎是想寻求他们的帮助。
想到这里,看到白线即将临近岸边,大黑鱼即将追上那条“鱼”,丁奇朝岸上的人大喊起来:
“拿起短矛和弓箭,攻击后面那团黑影!”
部落众人出来捕鱼,身上可是带着武器的,就连弓箭都随身带着。虽说周围的一些食肉动物都被驱赶走,但谁也不敢保证它们不会偷偷潜伏进来,毕竟这里还是有不少食草动物驻足的。就算是碰到一些发狂的食草动物,也可以自保不是,就连丁奇都随身带着开山刀,以防不测!
相对来说,在短距离内,短矛的威力要比弓箭更强大,势大力沉的短矛更能撕裂开目标的防御,给对方造成有效杀伤。而弓箭在攻击水面目标时,就少了一些威胁。
岸上的人听到自己头领的命令,迅速做出反应,从岸边捡起自己的武器,有短矛的将短矛投向黑影所在的区域,手持弓箭之人则将一支石制箭头射向大黑鱼。
嗖!
噗嗤!噗嗤!
所有的短矛都没有命中那快速游动的目标,从目标身边扎入水中。不过,那支箭却不负所托命中目标尾部,却只是浅浅扎入一层皮,并没有继续深入其中。那又黏又滑的鱼皮阻挡了箭支的刺入,让其没能建功。
可这已经足够,骤然遇袭的大黑鱼猛地一个摆尾,拍打起一个巨大的浪花。尾部的疼痛,刺激得对方猛地跃出水面,翻滚一圈,一个招牌式的飞鱼落雁再次使出,技术更加圆润自然,得心应“尾”。
这是它雄霸这片水域的独门绝技,除了之前那个人类逃脱自己的追杀之外,就没有一个能逃离的。
虽说刚才皮肤上的疼痛让自己有些恼怒,稍稍打断了自己捕食的节奏,可也不算太过分,还是能够追上那条肥美的猎物呢。可就在这时,一杆短矛迎着大黑鱼的飞鱼落雁式刺了过去。
噗!
短矛划过黏液,在鱼身上滑了一点点距离,刺入鱼身,喷射出一蓬鲜血。
呼!
如牛吼般的声音再次传出,震得岸上的众人一个趔趄,没想到一条黑鱼竟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和恐慌。
还好,投出这一矛的是飞奔过来的头领,他的这一击真正伤到了大黑鱼。
攻击再次受阻的大黑鱼被剧烈的疼痛折磨着,冲起的势头不复刚才勇猛,很快落入水中。它在水中翻滚着,搅起大量的泥沙和水草,将这片水域都搅浑了。
等到水面平静之时,水里早就没有了大黑鱼的踪影。它逃了,带着一杆短矛。
第258章 中华白鲟
正当众人努力寻找之际,湖岸边漂起了一个被渔网缠住的白中带粉的身体,只是身体两侧的鱼鳍暴露出对方的身份,这就是一条鱼!
丁奇身边的人抬起手中的矛就想攻击,被他制止。
慢慢地,水中被缠住的鱼渐渐翻转身体,背鳍朝上,摇动尾巴,轻轻摆动,也不挣扎,似乎它对眼前的人类并不感觉到害怕。
很快,这条鱼尾部下沉,竟是要抬起头部。可怪异的是,露出水面的竟然是一个扁平状物体,犹如一根伸直了的大象鼻子,也像鸭嘴兽的嘴巴变长了一般。
而它抬起的部分,分不清是头部还是哪里,没有看到它的眼睛。不过很快,它的眼睛就从水面下露出来,很小,位于那根扁平状物体的根部。下面是一张宽大的嘴巴,前面有一对短须,就像鲤鱼的须般,其后分布有梅花状的斑点。
猛然间,丁奇心脏跳速加快,双手不争气地抖动起来。
“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什么?是白鲟吗?中华白鲟?曾经消失匿迹的水中大熊猫?”
丁奇心情非常激动,他竟然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国宝级动物,在地球上生存了有一亿多年的生物。
来到原始社会前,丁奇可是知道中华白鲟在刚刚跨入2020年时被官方宣布灭绝,这可是一则令人非常痛心的消息。堪称活化石般的生物,就这样消失在长江水系,再没有露出过头来。也许,它们藏在哪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吧,修养生息,直到某一天出现在世人面前,宣告自己种族的回归。
白鲟体长为2-3米,体重200-300千克,最大的体长可达7.5米,重一吨。它又被称作中华匙吻鲟,和生活在密西西比河的匙吻鲟同属匙吻鲟科的物种。另名为中国剑鱼,是中国最大的淡水鱼类。因为其吻部长状如象鼻,又俗称为象鱼。
“扑通!”
丁奇突然跳进水中,溅起一大片水花,吓了身边人一跳。可他们却都毫不犹豫跟着跳进水里,生怕丁奇有个闪失,护在丁奇两侧。
丁奇伸出颤抖的双手,慢慢摸上对方被渔网缠住的身体。触感柔软,一层滑腻的黏液布满全身,没有鳞片,背部呈浅紫灰色,让人忍不住就想摸一下。丁奇能明显感觉到手掌下的身体有一次颤抖,但很快就平静下来,任由丁奇抚摸。它知道这些人类对它是友好的,而这也对得起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大胆决定。
如果被丁奇知道它的想法,肯定会送给它一句话:驱狼吞虎,你好大的胆子!幸亏是碰到我了,要不然你很快就会成为部落众人的午餐。
丁奇在众人的帮助下,很快就将缠在它身上的渔网清除掉,拿回岸上放好。也有其他族人将另一张网寻到,和另一张网放在一起,接受太阳的暴晒。
丁奇将身体转到白鲟的头部,摸到它那如象鼻般的吻部,硬硬的骨板如长剑状,自其吻部延伸出去,长达一米半左右,侧面看过去真的像一条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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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顺,它可是实足的食肉动物,主食为各种鱼类。当然,大黑鱼不算,那是它的天敌。
白鲟摆动了一下身体,显然它感觉到身上的束缚被人类解除。它在水里缓缓摇动自己的鱼鳍,张开自己能伸缩的大嘴,露出那细密的牙齿,顺畅地吸入富含氧气的湖水,让自己紧张的心平复下来,同时让身体渐渐适应被人类围困的环境。
它用自己的身体轻轻触碰周围人类的身体,时不时仰起头来,露出它那如玻璃球般的眼睛观察着救了它一命的人类,似乎想把它们的样子记下来,也像是在表达对人类的感激之情。
岸上,有小孩子提过来一条尺长的银鱼,被水中的族人递给丁奇。丁奇将那条鱼送到白鲟的嘴边,它用那板状的吻部触碰那条鱼,确认过那是食物之后,慢慢张大嘴巴,轻轻一吸就将鱼吸进自己满是细齿的嘴巴里,只余下一些鱼鳞顺着嘴里的水流上下沉浮。
又让人拿过来几条鱼,将这条长达三米多的白鲟喂得饱饱的。大家都退回到岸上,独留下丁奇和白鲟呆在一起。
白鲟用自己的吻部触碰了一下丁奇的手,围着他轻轻游动起来,两圈之后,白鲟向深水区游去,边游边抬起头来,似是告别。
丁奇挥手,内心深处一个声音一直在说,不想说再见,还想再见。
丁奇不知道对方是雄性还是雌性,但不管是哪一性,都会创造出亿万子民出来,希望它们能长久地生存下去。
“头领,您为什么要救这条象鱼呢?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它们在水中成群结队地围捕鱼类,它们在和我们争夺生存的食物啊!”
一名族人走上前,说出自己心中的担忧。
“这叫象鱼吗?看来这个名字流传很广了。在我们那里,大家称呼它们为白鲟,是一种受保护的鱼类,因为它们的数量太少了。我救它,也是希望它们能够生存下来,因为像这样的精灵,人类可能会失去它们的踪影。只有我们保护它们,保护它们生存的领地,保护它们赖以生存的食物,它们就能够一直活下去。”
从此以后,整个部落都流传着荒神的命令,不许伤害猎杀白鲟,违反者,杀无赦。见到白鲟,一定要保护它们。
由于周围可能潜伏着一头能吃人的大黑鱼,丁奇要求大家不要再下湖捕鱼,鼓励大家使用鱼竿钓鱼。另外,他给荆和草两人布置了各一项任务,编制撒网,制造渔船,用于扩大部落捕鱼的范围。长久在一个地方捕鱼,迟早鱼会吓跑的。
丁奇的心情很高兴,他为自己能够在保护中华白鲟的事情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为白鲟!
丁奇回到小木屋那里,屁股还没有坐热呢,羊角就跑过来,拉着丁奇询问如何处理羊毛的问题,丁奇可是答应教他如何处理羊毛了。
虽说丁奇知道如何打毛线衣,但对于毛线是如何做出来的,他可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可他相信,这难不倒自己,或者说难不倒
人民群众。
在丁奇所在那个市管辖的一个县里,那里有一个经济支柱产业,羊毛羊皮加工业。从事这个行业的人特别多,几乎家家户户都做这个。
有一次他去出差,路过那里,听到一个刚上车的老大爷在给大家介绍马路两边那些处理羊毛羊皮的店铺,说是这里的污染特别严重,商户们都是利用各种药水处理羊毛,对地下水产生危害。如果沿用以往用石灰水煮的方法来处理羊毛,污染就会大大降低,只是用石灰水煮羊毛的时候,那股味道特别难闻,还会腐蚀皮肤,现在的人承受不了那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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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说到羊毛的时候,丁奇就回忆起这个事儿来,明白可以通过石灰水煮的方式来洗羊毛。另外,羊毛上都是油脂,使用碱性的物质来处理羊毛,正解!
来到屋外,丁奇让羊角去生火,用陶锅煮水,等水开了之后,将墙角放的一堆石灰抓了两把扔到锅里。这些石灰,是丁奇特意交待马鹿今天早上送过来的。
沸水很快变成沸腾的石灰水,丁奇将羊角递过来的一把羊毛放进锅中,用一根木棍来回搅拌,他准备试试看,羊毛能不能洗出来。突然,一股浓重的羊膻味传来,还带着一股腥臭味,直冲丁奇的鼻子。
太难闻了!
身边的羊角都赶紧捂着鼻子后退一步,免得这味道冲着自己。
不过丁奇却是面不改色,能够接受得了这种味道。以前出任务,泡在粪坑的经历都有过,更别说这种味道了。鼻子自动过滤,直接变得麻木,将那种不适感迅速剔除。
扔进锅里的那把羊毛在快速发生变化,原来发黄的毛色,逐渐变得白净,并趋于洁白。它上面的油脂和杂质被滚烫的石灰碱水迅速冲洗掉,在翻滚的水波助推下,漂浮到锅边,慢慢贴在上面。
看到羊毛真的发生变化,丁奇非常高兴,但表面上还是不能表现得过于明显,免得让羊角觉得自己也是第一次洗羊毛一般。不过,他却是狠狠瞪了一眼羊角,示意他到近前来,不要惧怕这股味道,忍忍就没有了。
羊角碍于丁奇的命令和淫威,不,霸王之气,也不对,是头领威势,慢慢挪了过来,看着丁奇在那里煮羊毛。
丁奇看到锅里的羊毛不再发生变化之后,就用长木棍做成的一双筷子,将那把羊毛捞出来,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竹匾上晾干。
晾干的羊毛是洁白松散的样子,除了有一点点的羊膻味之外,仅有一些石灰水的味道在上面。
看到石灰水洗羊毛有效,丁奇就指挥着羊角来洗羊毛,自己站得稍微有些远,美其名曰监督羊角,免得他偷懒,实在是丁奇自己也有些受不住那股洗羊毛的味道了。
强忍着的羊角按照丁奇的要求逐渐增加每次洗羊毛的数量,待到羊毛占据整个陶锅二分之一的情况时,翻滚的羊毛正好能够达到要求。如果再放,煮的时间就会有些长了。
一个小时后,洗好的羊毛就已经摆满了两个大竹匾。
第259章 纺毛线
在等着竹匾里的羊毛晾干的过程中,丁奇准备制作一个捻杆,也就是纺锤,这个捻杆就是用来纺线的关键。农村生活在八十年代以前的人们,曾经有过纺棉线的经历或者看过别人纺线,而纺羊毛线也是这样的方法,没有太大的区别。
丁奇去找了一块大红瓦碎片,大约巴掌大小,然后拿出一把青铜剪刀,开始沿着瓦片边缘进行剪削,最终将瓦片削成一块圆形、直径大概五六公分的瓦片。随后在瓦片正中心,用剪刀头钻出一个大概直径一公分的圆眼儿,而这个有圆眼儿的瓦片正是捻杆的组成部分之一:纺轮。
将羊角寻来的一根同样粗细的细长棍作为插杆,塞进纺轮的眼儿中,塞紧,这个纺锤也就是捻杆儿就做成了,俗称单面捻杆。还有一种叫串心捻杆,就是那根插杆整个穿过瓦片制成的纺轮,纺轮置于插杆中间位置。
在捻杆上方,丁奇用剪刀刻出来一个凹痕,这个凹痕准备用来缠绕羊毛,方便捻线。
以前在农村时,大家使用的纺锤都是用黏土烧成的,有些人家为了省个小钱,不愿意买,那就自己用破瓦片做一个也能用。
其实纺锤的制作很简单,对于丁奇来说不到半个小时就做成了,但它却是纺纱工业发展历程中改革的关键。
它的结构虽简单,可它的工作原理却很科学。它巧妙地利用物体自身的重量和它旋转时产生的力偶做功,使乱麻似的纤维或毛发被牵伸加捻,撮合成纱线。
纺轮的外径和厚重,是决定成纱细度的关键。外径和重量较大,转动惯量也比较大,纺成的纱较粗;外径适中,重量较小,厚度较薄的,转动惯量虽小,可转动延续时间较长,因而成纱较细且比较均匀。这也是丁奇为什么用瓦片早期的纺轮较之晚期厚重的原因之一。
捻杆做好后,丁奇从竹匾中将一些已经干透了的羊毛拿出来,放在自己左手中,右手从怀里掏出一把细齿梳子。
梳子是荆在丁奇的启发下制作出来的,一经推广众人就喜欢上这么个小物件,尤其是部落的女人们,更是喜欢得不得了,将自己打理得漂漂亮亮,成为她们爱美的一个工具。
丁奇随身携带梳子的行为很正常,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丁奇在生理年龄上还处在青春期,自然不自然地都会影响他这个心理年龄在二十七八岁的男人。
此时,丁奇拿出梳子可不是为了梳自己的头发,而是为了梳理散乱的羊毛。清洗过的羊毛团成一团,不方便捻成一根线,需要将这些羊毛理顺,而梳子的作用就是要把羊毛纤维拉松,越松越好,蓬松到最大程度,这样纺线的时候可以拉出很长的毛发纤维,确保捻成的线不断,能够持续地捻下去,提高工作效率。
丁奇用梳子将这些羊毛快速梳理,理顺之后,朝着一个方向摆放在一边待用,不用担心会把羊毛拿乱了。
羊角在旁边一声不响地盯着丁奇在做,只是看到对方紧皱的眉头就能知道,他还是有些不明白。不过丁奇倒没有停下
来,他也是好多年没有捻过线了,以前小时候经常看自己的奶奶在家里纺线,纺线后就开始织布,里里外外一直忙,就是为了那几尺布,染上色后,能给自己的孙子做件新衣服穿。
现在权当是在练手,等捻成毛线,也能让对方了解整个过程,再详细讲解他会明白得更快一些。
丁奇左手拿起一把理顺的羊毛,从其中抽捻出一段羊毛缠在捻杆上端的凹痕中,拧上两三圈,然后用右手拇指、食指轻轻捻动捻杆,使纺轮不停地在空中向左旋转,同时不断地从左手中释放羊毛纤维,缠绕进刚才形成的毛线中。
就这样,羊毛纤维在纺锤的旋转和下降过程中不断牵伸和加捻,变得细长,结实耐用。待纺到一定程度,把已经纺织好的毛线缠在捻杆上。如此反复,直到毛线缠满捻杆为止。
按照这个方法,丁奇很快就将旁边晾干的羊毛捻成毛线,竟也形成一个如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线团。
这神奇的一幕,让羊角看得目瞪口呆,张大嘴巴,就连嘴角流下来的口水都不知道,让丁奇有些忍俊不禁。
看着眼前这一小团毛线,丁奇心中充满无限的满足感,这技能没有丢啊!过两天就可以将所有羊的羊毛剪下来,开始清洗羊毛制毛线,那样毛线衣将会离自己和自己的部落越来越近,想想都暖和啊!
“看明白了吗?羊角?”
看到羊角还有些迷糊,丁奇赶紧将他拍醒,问他是否明白。
“头领,你做得太快了,还没有明白过来。”
羊角挠挠头,表示自己不理解其中的原理。
丁奇哈哈大笑:
“没明白就好,如果你明白了还要我这个师傅干什么?岂不是证明你很聪明?”
羊角:“……”
“来,我告诉你,这个是捻杆,也叫纺锤,它的作用就是将羊毛捻在一起形成一根毛线。就像大家搓绳制绳一样,来回搓的情况下,能够使得更多的毛发形成一股绳,而不用担心脱离…”
丁奇给他讲得非常仔细,生怕他错过关键内容。而羊角也是虚心提问,不懂就问,并从竹匾里拿出晾好的羊毛亲自试了一下。不过他捻出来的羊毛线不是粗就是细,数量上也不够大家使用。
等羊角学会,巧那群女人们就又有正事可干了。到时候,全部落的人都围在广场那里,一群人在那里织毛衣毛裤,那场面该是如何令人震撼。
纺完线,丁奇搓搓手,准备起身。却发现自己的手掌黏黏的,仔细一看,竟是一层油腻的羊脂。
“看来,这些羊脂不是那么容易去掉的啊!不过这样也好,织成的毛线衣不会刺激皮肤,贴身穿肯定会让大家感觉好受些的。”
丁奇自言自语,从旁边的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在两手之间互相搓,想将那些油腻的羊脂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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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如果有肥皂就好了,也不怕这些羊脂了!嗯?肥皂?我可以自己制啊!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真是不应该。”
丁奇暗暗提醒自己,这些事毕,得赶紧去生产出来一些肥皂让大家使用,很怀念啊!
就在丁奇捉摸着下一步计划时,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只金雕的鸣叫声,有些焦急的样子。丁奇赶紧抬头观看,就发现,声音来自湖上面,小金正在那里飞翔、抓鱼。见此,丁奇赶紧冲向院门外,跨上马背,将小二黑的缰绳一摆,冲向金雕所在的位置。羊角跃上另一匹公用马,紧随其后。
丁奇不知道湖里会有什么危险能让小金示警,他可是知道如果没有那条黑鱼这片湖水就是一个良好的栖息场所,自己的族人也能自由的捕鱼。
最近一直在外的小金竟然一回来就示警,足以说明湖里危险很大。
两人很快冲到湖边,坐在马背上朝湖里观看。
“好家伙!那条大黑鱼还是不死心啊!它竟然围着浅滩区来回游弋,就像在堵着别人家门,久久不肯离去。”
丁奇再次看到那条大黑鱼在外围游荡,而在浅水区域,那条去而复返的中华白鲟正在浅水区游来游去,想逃跑却被人家堵住家门口。
白鲟很快就发现丁奇到来,轻轻摆动尾巴,来到岸边,抬起头来,似乎在点头,和丁奇打招呼。
“嗨!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我被人家欺负上门了,你得帮我将那条黑鱼给驱赶走啊!”
丁奇见此,心中也非常恼火,竟然不跑,还堵在这周围,胆子也忒大了。行,看我怎么收拾你,将你抽筋扒皮,一锅给炖喽!
丁奇转身告诉羊角:
“羊角,你留在这里,我回部落中想想办法,看看如何将那条大黑鱼给干掉。如果任由大黑鱼堵在这里,我们的人就没办法捕鱼了。”
丁奇很快做出决定,准备回部落中找些合适的工具,并找战士们集合。
敌方在水中,能做的方法大概就这几类,一是钓鱼的方法,用一个比较大的鱼钩,挂上肉,扔进水中,只要大黑鱼咬钩,一定能将对方抓到,就看它的贪婪程度了。
二是准备一些金属投枪,投枪上有倒钩,带有绳子,看到大黑鱼的踪影就立即投过去。只不过这种方法需要的工具有些多,光绳子都要换,但不方便了。
三是在水中建一个栅栏陷阱,利用饵料将大黑鱼吸引进来,将其困在栅栏中,那时要杀要刮任由部落处置了。
只不过看到白鲟的遭遇,丁奇只能将自己怀柔的想法放到一边,无论如何,都要将大黑鱼斩首,还这片水域一片安静。
想到就做,丁奇在小二黑背上边上下起伏,边思考着如何处理,最终利用钓鱼的方法解决对方是最快最便捷的一个方法。
招呼过来两个班的战士,将自己之前打造的钢矛拿出来,放在木炭火上烧红后,利用斧头等物将其掰成鱼钩状,后面也打成弯的,可供穿绳使用。钢矛目前就两根,全被丁奇拿来做钓钩使用。
双钩钓,不信钓不到它!
第260章 力钓大黑鱼
打造鱼钩不需要那么多人,而且钓钩非常关键,自己还必须在旁边指挥着才行。其他人则拿着斧头、青铜钉,扛着木头、拳头粗长近二十米的青竹竿来到湖边,准备在湖里建一个大型钓鱼架。
青竹竿作为钓竿使用,不过得需要至少五六人操控,旁边摆放了两卷伞绳和一卷藤蔓搓成的绳。那些木头则被他们搭建成一个四角形的支架,高有十米,矗立在之前丁奇钓鱼的那个岬角,那里已经被先行的人拿铁锹进行平整。。
这个岬角伸进湖中大约十五米左右,最宽处二十米,最窄处也有十米,周围长满了芦苇和蒲草,是一个适合钓鱼的地方,而且丁奇还打算在这里建一个码头呢。虽说现在还没有打造渔船的计划,可这件事丁奇已经在心里捉摸了,和荆也进行了几次探讨。
为啥要探讨?因为丁奇也没有打造过渔船,只能将自己印象中那种木头渔船给荆说明一下,具体还得靠荆来设计打造。术业有专攻,丁奇也不是万能的。
待丁奇带着另外几个人跑过来的时候,钓鱼的架子已经搭好,需要丁奇自己来将大号的鱼钩鱼线绑上去。
绑鱼钩的方法很简单,对于没有绑过的人来说可能比较难,但只要绑过一次,就不会忘。
将伞绳一端对折三十公分,把对折部分紧紧贴在那个大号鱼钩的柄上,然后将短的那一根绳再压下去,绕着绳与铁柄朝下走。待还留下五公分左右时,将那一头穿入第一次对折时留下的那个孔,最后匀速使劲拽那根最长线就可以紧紧勒住鱼钩,不用担心线从钩柄处的圆圈那里脱掉。
这样的绑线方式,在钓到鱼时会越拉越紧,除非线断,否则不会脱线的。至于为什么要对折三十公分,那是因为这些都是大号的鱼钩和鱼线,理应对折多一些。
线组绑好,丁奇再次检查了一下线与线、线与鱼竿之间是否绑紧,免得抓到鱼被对方给跑了。尤其是伞绳和藤蔓搓成的绳之间,更是要连接好,这里就要讲究技巧和打绳结的方法。
将两根绳子的一头放在平行放置在一起,将伞绳一头绕过藤绳打个活结,然后将藤绳也同样如伞绳一样在伞绳上打个活结,都系紧即可。随后向外拉拽两根绳子,待拉紧之后两者就相互拉拽住,同刚才绑鱼线一样,越拉越紧。如果想解开的话,也很简单,直接拉住两个活结,再左右向外拉开,解开活结即可。
由于绳子足够长,合在一起有近八十米长。丁奇将五十米作为主线绑在鱼竿上,另外三十米则拉拽到控制鱼竿的人手中,作为一个保险绳来使用。万一大黑鱼将绳子从鱼竿上拉下来,大家还可以拉着这根绳子,保证绳子还在大家手中。
丁奇的伞绳是七芯,能够承受的拉力为249公斤,只要瞬间的拉力不超过这个数,就不用担心绳会被拉断。
一切准备就绪,丁奇将一大块新鲜的鹿肝挂到鱼钩上,在上面扎出五六个口子,血水立即流出,这就是钓大黑鱼的诱饵。
大黑鱼此时正在深水区游弋,不时打出一个大水花,将周围的其他鱼类撵得乱蹦乱跳。它现在已经盯紧了白鲟,誓要将白鲟撕碎了吞进肚中。
一名水性较好的族人拿着诱饵勇敢地冲进水中,轻轻划水,尽量不引起大黑鱼的注意。很快,他来到离岸边二十米的地方,那里已经有一人多深,将诱饵抛向不远处,扑通一声溅起大片水花,同时将深水区的大黑鱼注意力吸引过去。
此人立即扭转过身体,朝来路游回去。双手和双脚划水造成的动静更是让水中的大黑鱼变得兴奋起来,以为那里有一条更大的鱼,尾巴一摆迅速冲过来。
作为大黑鱼来说,这两天始终没有吃饱肚子。本来一顿美餐即将到嘴,却不想被那些恼人的两脚猴子给打扰了,还伤了自己。而那顿美餐却一直呆在浅水区,让自己也有些忌惮,如果在那里搁浅,自己只有被屠戮的份。
周围的那些小家伙们躲得远远地,想和它们玩玩都不行。我有这么可怕吗?看它们胆子小的,难道我会吃了他们?当然,我肯定会吃了他们,当零食儿吃,嘎嘣脆那种。
正无聊呢,那边扑通一声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嗯?看来还是有一个胆大的家伙嘛,那么就让我们一起玩玩吧,咱们会玩得非常高兴,让你高兴得要死要活,你死我活。
嘿!刚说要玩呢,你就跑那么快,岂不是视我为无物?我可是这片水域的老大哎,让你跑了那也太丢面子了,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脸,可这是那些两脚猴子们关注的面子问题。
思绪间,大黑鱼就冲了出去,直奔造成那么大动静的可怜家伙。潜伏在深水区的它,随着速度的提升,慢慢抬高身体,直到露出整个黑色的背部,破水而行。眼看距离那个小可怜已经到达自己的攻击距离,大黑鱼再次施展飞鱼落雁式,离水而出,从水面上划过,张大布满三角形锋利牙齿的嘴巴,直冲过去。
扑通!
大黑鱼再次扑空,没能抓住那个可怜的家伙。自己是不是饿晕了,竟然又判断错距离,对方离岸边的距离,就差一点点。可惜啊!
嗯?不对,水里有一股子的血腥味,好美味啊!在哪里?在哪里?找到了,在这里!这味道太美妙了,我口水都流出来,虽然根本看不到口水和水有什么区别。
我的美味儿,我来了!
蹲在岸上的丁奇众人手心里捏着一把汗,担心那个游泳的族人被大黑鱼追上来。还好,大黑鱼没有得逞,而他们的计划也成功了。大黑鱼自己正在诱饵沉下去的地方翻滚着,它张开的大嘴咬住了那大块的鹿肝,撕扯了两下,更多的血水流出来。
岸上正扶着鱼竿根部的族人手一抖,就想立即向下压竿,准备起钓,被旁边守着的丁奇给按住了。
还不到时候!
令大黑鱼兴奋的血水流出来,它疯狂起来。担心有鱼来抢它的美食般,一口就将鹿肝吞了下去。轻轻一摆尾巴,就朝深水区游去,它要去好好品味这让它兴奋的食物。
咕嘟一声,一个气泡飘了上来,还有一根越拉越紧的绳子。
“拉起来!”
眼看绳子绷紧,丁奇立即出声,同时自己的手压在鱼竿上,将鱼竿另一头高高跷起,瞬间绳子绷紧。而远端的鱼钩则在绳子的拉拽下,迅速刺破鹿肝,看也不看大黑鱼嘴巴里长满的肉刺,狠狠扎破肉壁,刺了进去,义无返顾。
呼!
口腔被扎破的大黑鱼,又一次发出牛吼般的声音。钻心的疼痛刺激得它从原处突然加速,冲向更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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嘣!
绳子被瞬间拉紧,后面的鱼竿也迅速弯成一个弓形,但这还不是结束。弯成弓形的竹竿发出嘎吱响声,正在飞速抵消大黑鱼拉拽产生的拉力。可它自身也迅速把这股力量传递到压住竿尾的人类,把丁奇他们猛地挑起,然后又快速落
下。
“啊!”
有人没有站稳,跌坐在地上,站稳了的则使劲向下压,将鱼竿高高跷起,拉住绳子开始与大黑鱼角力。
鱼钩深深刺入肉中,让大黑鱼抓狂起来,它也感受到从后面传过来一股拉力,不让他逃跑。它在水中来回翻腾,希望摆脱这股拉力,可惜始终不能得逞。
而在另一端的丁奇众人却遭了殃,不停地被来回摆动的鱼竿给折腾得上窜下跳,却又不敢松手,只希望赶紧将大黑鱼的精力给折腾没了,这样才好将对方抓住,除了这一害!
丁奇在这里拔河,天空上的小金也没有闲着,不时瞅准机会,俯冲而下,将自己锋利的鹰爪扣向黑鱼背,抓下来一块血肉。这让大黑鱼更加疯狂起来。
可就在它无暇它顾时,一条灰白色的身影从大黑鱼身后冲过去,竟是那条中华白鲟勇敢地冲上前,用自己吻前那尖锐地骨板戳在没有防备的大黑鱼身上,撕出一道血口子。
大黑鱼吃痛,立即扭转身子,看到竟然是自己的那一顿美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暂时忘记了嘴里的痛苦,冲向那个开始逃跑的灰白身影。
啊呀呀!看我不把你撕成碎末!
绷紧的绳子刹那间松弛下来,这让压住鱼竿的众人猛地脱力,呼啦啦一圈人都摔倒在地,互相压在一起,竟一时爬起不来。
少了束缚,大黑鱼快速冲向白鲟,不管不顾在自己背上留下一道道血印的金雕。它已经发怒,也开始发狠,如一个街头流氓般,好勇斗狠,丝毫不管这会造成什么后果。
眼看就要咬上前面白鲟的三角形尾巴,白鲟迅速一转身,突然朝向深水区游去,这打了大黑鱼一个措手不及。可这难不倒发狠、打斗经验丰富的疯子,急速调头,快速摆动身体,如一个激动、发狂、怪笑的人类,嗖地一下就冲过去。
岸上,正相互扶持准备站起来的丁奇众人,突然感觉一股大力传来,那高高跷起的鱼竿突得从他们手中飞出,滑过那个大支架,就要落入水中。
丁奇眼急手快,迅速伸手拉住那根安全绳,双脚猛地顿地,身体向后倾,拉住绳子将大黑鱼的攻势稍微有所停顿。就在这时,其他人纷纷爬起来,和丁奇一起抓住绳子,向后拖动,一步一步向后拽。
攻势被阻的大黑鱼气势顿时下泄,白鲟则趁机划过一个半圆,再次向岸边冲去。急红眼的大黑鱼眼见那条造成这一切的美味要逃,再次返身追过去。
绳子猛地一松,拉绳子的部落众人再次倒地。可真苦了他们了!
不过这次他们倒是很快站起来,向后收绳子。
水里发生的一切,丁奇都看在眼中,对那条聪明的白鲟发动的神助攻,发自内心的由衷感叹。
太聪明了!
竟然能够看到人类这里的不足,而发动袭扰战术,打乱大黑鱼的阵脚,消耗了它更多的体力。
现在胜利的天平在渐渐向人类这一方倾斜!
只要丁奇他们将绳子收回去的越多,大黑鱼活动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少,尤其是在它丧失大量体力的情况下,它能够回转的余地将会越来越小,直至筋疲力尽,任由人类施为。
再经历过几次拔河比赛之后,大黑鱼反抗的力量渐渐变小,已经不能够再发动更大的反击,很快翻过来肚皮,将它灰黑色的腹部露出来,离岸边大概三米的距离,搁浅在那里。
第261章 耕田不能怂
丁奇他们见状,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有一名族人眼见大黑鱼失去反抗之力,抓起身边的一根青铜长矛,跳进水中,就想将长矛扎进去,结果对方。
突然,就见似乎奄奄一息的大黑鱼猛地一个翻身,鱼头下压,鱼尾跃起,呼地一声抽过来。比三个蒲扇还大的圆形鱼尾直接抽在那个族人身上。
那人以比刚才入水还快的速度,原路飞回,一路噼啪作响,应是肋骨断了几根。人还没落地,就已经晕了过去。嘭地一声落在地上,翻滚两圈,再无动静。
这把丁奇他们吓得心脏都有一个骤停,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不过还是丁奇见多识广,赶紧大喝一声,让大家拉着绳子向后飞跑,将大黑鱼向岸上拖。
而发出最后含恨一击的大黑鱼全身的力量立即就泄了,直到被拽到岸上,再没能发出有效的反击。
英雄迟暮,可惜它遇到了身负“绝学”的丁奇,用大鱼钩粗线将它“钓”了上来,实在是可悲可叹。殊不知,在它第一次遇到丁奇时,就已经注定它的命运!而它悲惨的一生,也将很快到此结束,与人类有了一个短暂的交集之后,快速分开,走向另一个世界。
眼前的大黑鱼并不是黑得如一块碳般,只是看起来黑罢了。梭子形的鱼头,细长的鱼身,身上长满细密如铜钱般大小的鱼鳞,闪闪发光。它想跳动一下,可惜,终究没有一丁点儿的力气。在长长地发出一记呼声之后,早就油尽灯枯的它,生命嘎然而止,再无动静。
“哦!”
众人欢呼起来,刚才还狼狈不堪的族人纷纷跳跃起来,围着头领高声欢呼。很快,他们把丁奇抬起来,扔向空中,表达着自己对部落头领的敬仰之情。
唳~
消失一段时间的小金振翅落在大黑鱼身上,伸出如弯刀般的鹰喙,从大黑鱼身上受伤的部位啄进去,撕下一块血肉吞进肚中,发出一声满足的鹰鸣。不过很快,小金就将那块肉吐出来,一脸嫌弃的样子,就像那块肉是臭的一样。
哗啦~
一大蓬湖水从水面洒向众人,淋了大家一身,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原来是白鲟用自己强力的尾巴泼洒出一大片水花,用这样的方式来抒发自己愉悦的心情和对丁部落众人的感激之情。
大黑鱼很大,长有近八米,最高处达一米,比白鲟大了至少三分之一,很粗壮。浑身布满黑色的鳞片及如刺般的线状棘突,宛如一个放大版的清道夫。身体整体呈梭形,前面三分之二处是如潜艇似的强壮身体,逐渐向尾部缩减,尾巴细长有力,如鲨鱼尾一样。
一名族人将大黑鱼前面的嘴巴撕开,上下三四排锋利的牙齿错布其间,点点寒光激射,看得让人不寒而栗。尤其是丁奇和那名下水抛诱饵的族人,冷汗直接就下来了。这要是咬在人身上,绝无幸免之理。
丁奇只能庆幸自己当时站在了幸运那一方,同时告诫自己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那句话,生存狂不要总是低估大自然或周围环境的威力,如若不然很有可能遭受反噬。
那边,有小孩子们在给白鲟喂食钓到的鱼,属于孩子们的快乐笑声不时传过来,让众人的心情也为之越发轻松。
丁奇安排一个人回去叫牛二过来,再拿过来一把大号一把小号的锯子、一块木板和自己的那把车载消防斧。而自己则抽出那把随身携
带的直刀,从背上的鱼鳍根部下刀,在众人的帮助下准备剥取鱼皮。这么大一条鱼,其鱼皮应该能有十五平方左右,虽说上面有一些被长矛刺出来的孔洞,但也比拼接的鱼皮要好许多。
等牛二拿着工具过来,丁奇已经完成鱼背的切割,露出下面的鱼肉和近两指厚的脂肪及脂肪外层近半指厚的鲨鱼皮。这三样东西层次清晰,泾渭分明,只要小心对待就可以很容易剥下来。只是对于棘突则要小心处理,免得不小心将鱼皮搞破了。
牛二在部落里剥皮的水平绝对是一流、专家级别的,丁奇都不敢保证自己能比他做得更好,经验使然。虽说二十一世纪的一些专家很不靠谱,但自己部落的专家还是非常靠谱的。牛专家来了,那专业的事儿还是要交给牛专家来做。
牛二先是指挥着众人拿青铜锯将狰狞的鱼头锯下来扔一边,然后他拿出自己的剥皮工具:一把剥皮小刀、一把木头刀、一块半圆形的木头铲。他先用剥皮小刀沿着丁奇开出的口子,将鱼皮与脂肪层剥离开,然后用木头刀扩大鱼皮缺口。待缺口更大些,方便将那块木头铲放进去的时候,开始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剥除鱼皮。
木头铲被打磨得很平滑,没有任何毛刺、尖锐部分,免得将鱼皮或兽皮划破。碰到鱼鳍或棘突部分,则用小号锯子将相连的骨头锯断,继续剥。剥到鱼肚子的时候,力度开始放轻,也更加小心,直至鱼腹部另一面。
接下来就将鱼翻过去,继续另一面剥制。
丁奇全程没有再参与。
像这种事他一般都是交给其他人来做,而他则带着小可爱和小金,来到远离岬角的一块芦苇荡旁边,抛竿下水,用直钩开始钓鱼。
整个春末,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小金都在外面游荡。身上的羽毛开始变暗,由棕褐色向赤褐色转变。只是看到它缺失了一部分翎羽,翅膀上还有一些结痂的伤口,丁奇内心有些不忍和难过。可心里面还是充满自己的孩子长大了的欣慰,总不能一直处在自己的保护下吧。
哗啦!
一条大鱼被丁奇提出水面,将小可爱和小金的目光吸引过去,特别是小金,第一次看到如此抓鱼方式,歪着脑袋特别好奇。
把鱼甩给小金,后者呼扇着翅膀,发出一声兴奋的鸣叫,一口啄下去,从那条五六斤重的鲤鱼身上撕下一大块肉吞进去。
小可爱没有冲过去抢食,它就像一个大哥哥般看着小金进食。不一会儿,又一条大草鱼落在它身边,竟是丁奇给它来了一份,丁奇不会少了谁。
水花涌动,那条白鲟游了过来,它抬起头来,翘起自己长长的吻,对着小金发出一声如婴儿啼哭又如海豚声的清脆声音。
丁奇不知道白鲟会不会发声,但眼前这只白鲟发出来的声音让丁奇明显感觉出来它很高兴。而且小金和小可爱也对它做出回应,肯定是因为它俩听懂了白鲟的意思。
至此,白鲟在此地生活下来,丁奇也给它起了一个同样俗不可耐的名字:小花儿,取材自白鲟身上那如梅花般的花纹,用以纪念中华白鲟。
鱼皮剥制的很成功,只是在准备将肉砍成块儿时,从肉上传出来一股臭味,将牛二恶心了一把。每个人都上前闻了闻,判断出来大黑鱼肉本身就是臭的,而不是放臭了。在请示丁奇之后,将肉放在那里,作为大家钓鱼用的诱饵。只不
过这让大家的兴致减少不少,本来还想饱餐一顿这种黑鱼肉的。
部落搬家基本完成,等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听说捕到一条大黑鱼时,纷纷惊呼出声,没想到会有那么大一条鱼。之后几天,每天都有人抽空跑过去观看那座肉山。只是随着气温升高,肉山越来越臭,苍蝇满天飞舞,观看的人几乎没有。
只不过丁部落能捕到这么大一条鱼,着实让其他部落感到吃惊,内心对丁部落和部落头领越发尊敬。特别是生活在水边的白泽、白水和红湖部落,认识得非常深刻。
当天晚上,部落又召开了一次高层会议,会议地点还在小木屋那里,部落各个口儿将自己负责的事情进行了汇报,特别将搬家和城市那里的安置情况进行重点报告。
新建的城为主城,而之前的老院子随后将进行扩建作为副城存在。副城与主城之间由于长期的人员往来,形成一条大道,充分证明了鲁迅《故乡》里的那句话: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路成了之后,平时都有人平整打理,一片坦途。
丁部落中,所有人都按照之前制定的政策,男女搭配,成家立业。男女结合在一起的,分配一套房子,有孩子的跟着一起住。女人一定要找到男人,除了鹿和没有达到十二岁的女人,如雪和丹等。
暂时还没有找到老婆的男人们,不是战士的则几个男人住在一起,是战士的则去东南角专门开辟的营房那里居住。只要是部落的战士,不管已结婚还是没结婚,都要住在营房中,以应对值班任务和突发事件,方便进行训练和打猎。只是每五天,允许已经结婚且没有任务在身的战士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天。
部落的长老和医巫级别以上的人,每个人都分配一套单独院子居住。说是院子,其实也就是在门口多了三四米长的地方,用篱笆隔开。有家有口的如雄鹿,则早已和桃住在一起。奔也一样,带着挺了个大肚子的风搬入新家。
在丁奇生育鼓励政策支持下,有对象的女人们每天晚上都卯足了劲找自己的男人在肥沃的土地上耕种,生怕落后于人。部落里都形成一股怀孕的“攀比”之风,憋着劲也要比别人先怀上。
这可苦了自己的男人们,每夜耕田,天天吃鹿肉喝鹿血也顶不住啊!每天早上一群大老爷们,扶着腰端着碗,一脸疲惫唉声叹气,诉说着自己昨天晚上耕了几次田。有说三次的,有说五次的,有说自己一夜七次郎的,还有更离谱说是十三次。
男人嘛,什么都能怂,耕田这种事绝不能怂!
打肿脸充胖子这种事,自古有之!他们也不想想,一夜十三次,按照部落作息时间,晚九点到第二天六点,九个小时,四十分钟一次,不累死他才怪!为此,也可以看出这群女人们有多么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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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地位和待遇比较特殊,分配的院子最大,宽六米,长六米,院墙用红砖垒起,高两米,墙顶端还做出了镂空的花砖造型。这套院落离部落大殿最近,院子里种了一些青竹,还有单独的厕所,并为小可爱和小金准备了一间屋子,作为它俩的休息场所。只不过小可爱跟惯了丁奇,能不能在那间屋里呆还另说呢。
只是这座院子却让看到的人都眼前一亮,期待自己也能拥有这样一套院子。头领可是说过,未来等部落实力到了之后,每个家庭都可以拥有这样一座院子。
第262章 宁城!
在丁奇这座院子两边,各有一套小院子,没有人居住,这是给小黑小白及熊大熊二准备的地方。有人建议给小二黑也准备一套院子,没想到非但丁奇不同意,就是小二黑也不愿意。
为啥呢?
原来是小二黑离不开它的那些老婆们,担心被其他公马找到机会给自己戴绿帽子。现在马群中怀孕的母马有三分之二是自己的老婆,至于其他的母马则是它看不上、故意给其他公马的淘汰品。
驯养的动物都搬迁到相应的位置,就连驯鹿群都有一片不小的地方。至于各个工匠区也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各项设施俱全。至于刚刚由丁奇兴起、羊角主抓的羊毛生产线,则放在灰窑旁边,靠近小溪那边的位置,方便排污。而且,煮羊毛、清洗羊毛产生的味道实在让人接受不了,不放在外面还真不行,空气和水源污染厉害啊!
兵营那里最为宽阔,并独立成区,和外围隔离开来,这是丁奇专门安排的。训练场地要大,占了兵营三分之二的位置,至少中间大道右边有高墙隔开,高墙内是一长排马厩,兵营后方用营房隔开,前面有围墙和大门,右边则是城墙,城墙内有直接登上城墙的马道,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其中。
之前计划中不建造宾客住所,暂时将大殿左侧的房子作为宾客们的休息之处。但由于发生力部落遇袭之事,且人力充足,丁奇直接安排人将大道两侧排水沟一边的房屋建造出来,作为宾客们休息以及交易的所在之地。
当将部落东西和北方连通之后,这里将会是一个交换中心。至于湖泊南边,需要建造好木船之后开始联络开拓。
城内广场,中间竖立着一根巨大的图腾柱,雕刻着龙的形象,虽粗犷原始,却充满狂野的气势,又有一种轻灵飞升的感觉,让看到的人产生一种向往。这得感谢原青鸟部落医巫:雕,他可是有一手精湛的雕刻技术,远超原始部落水平,雕出来的东西整体还是比较像,惟妙惟肖。
广场西北角,建了一座戏台,这是鹿领导的话剧班平时给大家表演的地方,而在戏台两边则竖立着两大块黑板,作为部落的宣传板,重要的事情都会在上面公布。而随着部落众人对汉字学习的深入,宣传板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
而作为主城内最重要的一座建筑:大殿,它门口摆放的两根图腾柱就和广场中央的有所区别,龙眼圆瞪,不怒自威,明显让人有一些肃穆的感觉,人们走到这里都不禁放慢脚步,不敢大声喧哗。
等到人们进入大殿,在宽敞高大的大殿中央站立时,不自觉地就会产生一种渺小的自我感触,忍不住就想跪拜。等到再看到那尊神龙的图像之时,那来自云端、视人类如蝼蚁的狂龙怒啸。无声却似有雷鸣之音,恍如刹那间让人失去感官。看不到、听不到,只能五体投地,将自己的虔诚与敬畏贡献出来。每一个进来之人,都不敢再进入第二次,又不得不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再次进来朝拜,很矛盾,却又非常真实。
这就是丁奇这一段时间来的杰作!
而这座大殿,被所有人尊称为龙殿!
当天的会议,算是在副城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这标志着丁部落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会议最后,在场的奔及三位长老和五位医巫一致请求丁部落头领、荒神,为原始时期的第一座城命名!
丁奇沉思,环看九位部落肱骨,微微一笑道:
“你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
时不敢接话,雄鹿眼看无人应,清清嗓子说道:
“头领,我们的城为大荒上第一座城,城背靠大山,在山之阳,是为阳城,如何?”
“嗯,雄鹿长老不愧为部落第一长老,第一个名字就能让我忍不住心动。”
丁奇听到阳城二字,心中也是隐隐一动,能说出来这个也是不简单,是以言辞之中有夸奖之意。
大家见雄鹿长老开了头,纷纷发表看法和建议。
黑牛很直接:
“头领,简单一点,当以您的名字为城名,丁城!”
黑牛刚说完,有些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起的名字不错,往旁边一看,自己老爹犀牛瞪了自己一眼,赶紧收拢心情,眼巴巴看着丁奇,看是否同意自己建议。
丁奇倒不会驳了他面子,哈哈大笑的同时伸出一个大拇指,示意感谢他拍的这个马屁。
自己儿子说话了,当爹的当然也不能落后,抢在医巫雕之前发话:
“依我看,不如叫方城。我们这座城建得四四方方,名方城甚为得体!”
犀牛摸着自己一把胡子,边说边点头,似乎觉得自己讲得很有道理。
旁边的医巫雕被犀牛抢了发言权,很是不满,直接呛了对方一句:
“哼!四四方方就叫方城,那要是圆的难道要叫圆城吗?不妥!我们的大殿名为龙殿,我们的图腾是为龙,能够让看到的人臣服于图腾柱下。那大荒上的第一座城叫龙城岂不是非常有气势,就叫龙城!”
不愧是雕刻龙的好手,念念不忘龙!而且龙城的名字一听就让人感觉到非常有气势,有种让大荒人民臣服的意味在里面。
古大认真思索了一会儿,指着外面那座大湖说道:
“今天我们都听说头领带着人,将湖里那条大黑鱼擒住,那条美丽的白鲟鱼也已经以此为家。每天大家起来第一时间都能看以那座大湖,那我们的城何不叫观湖城呢?”
丁奇点点头,心说这个名字有意境,不是像黑牛那样一拍脑袋想起来的。
古隆部落医巫平时很少露面,主要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上研究如何驯养蜜蜂,能够多分得一些蜂后出来,话也不多。此时听到古大说完,当即出口说道:
“叫蜂城如何?”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倒也不是取笑,理解他沉浸在蜜蜂驯养之中。
医巫邑止住笑,豪气地说道:
“既然我们这座城为大荒第一座城,名字起作荒城岂不是更显得豪气冲天!人人提到荒城,就能想到这是丁部落的城,他们也将向往我们的城,成为他们心中的圣地!而且,我们头领是荒神,荒神居住的城,不叫荒城更是说不过去!”
众人纷纷点头,认为这个名字确实很有气势。
奔则一拍大腿,大声说道:
“头领,刚才邑医巫说得好,应该成为人们心中的圣地,叫圣城如何?这才能当得起圣城威名!也能将我丁部落地位提升到很高的位置。”
听到圣城名字,众人也认为非常棒,凸显出丁部落在大荒中的地位。
随后众人看向在场最后一人,正在沉思的医巫鹿,场面一时安静下来。觉察有异的鹿抬起头来,看到众人看着自己,脸上一朵红云飘起。
雄鹿长老不愧是当爹的,见自己女儿沉浸其中,当是在仔细思考,赶紧出声提醒道:
“鹿,大家都说完了,就差你了!”
鹿点点头,却不着
急,扭头看向丁奇,目光奕奕,柔声说道:
“头领,我记得你曾经提过,自己是华夏儿女,是龙的传人,来自于一个非常大的部落华夏,那何不将这座城叫做华城呢?既可以纪念自己的部落,又可解思乡之愁!”
丁奇却是一愣,没想到鹿竟然将城的命名和自己的出身联系在一起,这份心意,实属不易。
鹿这样一说,其他人心中也明白鹿的意思。这大姑娘追求头领的事儿,整个部落上下皆知,都点头赞同鹿的看法,也想成人之美。
尤其是奔,坐在那里挤眉弄眼的,让鹿非常不好意思,低头坐在那里,臊得自己耳朵根都红了。
丁奇也有些不好意思,只得瞪了一眼捉弄自己的奔,轻咳一声,缓解一下尴尬,开口说道:
“鹿说得很有道理。我传承自那个伟大的部落,部落上上下下都以自己是华夏儿女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感谢鹿能提醒我,让我记起自己还是华夏儿女。”
丁奇顿了一下,似乎有些纠结和犹豫,张了张口,没有出声。他环视一周,才继续说道:
“说实话,没想到大家提出来的建议都非常好,这些名字都是我始料未及的,可以说都非常适合我们这第一座城,也契合我们丁部落包括我这个荒神的身份。”
“荒神这个称号,是大家给的,我不能以荒神而自居。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让更多大荒上的人们能够吃饱穿暖,远离野兽的袭扰,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这是我的本意,也是我的初衷。不忘初心,不负韶华,方得始终!”
此刻,丁奇的脸上似乎蒙上一层光芒,让其他九人都感受到一种特别神圣的意味在里面,在众人面前的形象立马高大起来。
“荒神!”
九人看着丁奇,不约而同跪伏在地,右手抚胸,向丁奇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丁奇挨个儿将大家扶起来,高兴地说道:
“大家不用这样。刚才每个人提到的名字,我们都可以用到。我们丁部落不止建这一座城,我们还要建更多的城,包括你们之前居住的地方,只要环境合适,我们都会在那里建城,帮助周围的部落发展起来。”
啪啪啪!
大家全站起来,热烈地鼓掌,内心非常高兴,为自己是丁部落的一员感到高兴和自豪。之前对头领不选自己的名字而产生的淡淡失落感,瞬间消失不见,欢快的笑容洋溢在脸上,真甜!
丁奇双手虚按:
“刚才我已经提到,我想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第一座城,它的名字叫做宁城,我希望生活在城中的人们能够安宁幸福!”
“宁城!”
众人振臂而呼,宁城二字回荡在夜空中,哪怕是处在城中的人们,隐隐也听到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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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大荒世界的第一座城、人们心目中的圣城-宁城宣告成立。
仿佛要庆贺宁城的建立,背后的大山那里,传出一声厚重悠远的兽吼声,充满威严,凛然不可侵犯。就好像有天地威压产生,也宛如夏天沉闷的天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又恍如它是百兽之王,令得虫兽蛰伏,不敢争鸣。
这声兽吼,就是丁奇初到这片地方之后听到的不知名吼叫声。
随后,又是那一兽发出吼声,压迫消失,各种兽吼、虫鸣声响起。好像它们在合唱一首赞歌,在这属于兽类的夜晚,庆祝宁城的诞生。
第263章 力部落回归
轰隆隆~
一道闪电划破大荒夜晚漆黑的夜空,滚滚雷声由远及近,很快一阵凉爽的风吹来,雨水紧跟着降落下来。
第二天,雨过天晴。整个城市被夏天的第一场雨洗刷一新,将建筑城市时的痕迹抹去,带来美好的同时,也检验了一番城池排污的能力和每一间房屋的建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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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宁城的建立,部落培养了一大批各类工匠人员,包括木匠、泥瓦匠、石匠。至于皮匠、篾匠、烧砖、烧木炭、烧陶的人员也培养出不少。既然要将技术传播出去,那就不再拦着,只是对青铜技术进行保密,允许各部落用奴和兽皮少量地兑换一些斧头和锯子。
现在部落发展还是需要大量的人力,此次建城的关键也是因为有了更多部落的支援才得以如此快速建立起来。科技的发展,能够带动整个社会向前快速发展,能不能让人类部落发展起来,就看这些科技或者说技术能否传播得更广泛、更快速。
当然,严格意义上来讲,目前的城只是一个被厚围墙围起来的一个村庄罢了,离那种功能完善、人口众多的城市还差得远。这和目前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关,只能在将原始社会的农业、牧业、经济水平发展起来,真正城市的雏形才会出现。
可不管怎么说,丁部落的这座城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
城市的名字确定了,但是宁城的建立庆典却要等苍鹰和商两位长老迎接力部落的人回来之后,择良辰吉日开启庆典仪式,具体则由鹿领衔的医巫团来决定。这可是一件大事,虽说丁奇对这个并不是太关注,可对知识文化水平较低的原始人们来说,他们需要得到上天的认可,得到一个让他们值得关心与关注的借口。
头天晚上的那场雨,雨势较急,持续时间却不长,在房子里窝了一上午之后,奔在丁奇的安排下组织百十号人来到丁城外围东北角靠近森林的那片地方,准备开挖耕地。
杂草全被清除收集回部落作为牲畜的草料,挖出来的树根则当场锯成块,一部分运到灰窑那边烧制木炭,一部分运到食堂作为日常烧火做饭的柴火,树坑则被填平。
整片地方面积达十余亩,丁奇准备利用庆典前这一段时间集中人手翻整地,洒上粪肥,庆典过后找到一个合适的天气就可以种植目前手中得到的一些农作物种子。如蜀黍、大豆,还要将辣椒、大白菜和葱这些蔬菜种进去。
靠近水边的位置,也要开辟出来一些水田,用来将水稻、莲藕种下去,开始培育种子。
丁奇准备的肥料有两种,一种是粪肥,这可是积攒了好长时间的肥料,主要是人类和牲畜的粪便,和一些草、树叶、兽类骨头、内脏等混合在一起;另一种是草木灰,同样非常多,每天烧火做饭得到的草木灰都堆积在一起,除了一部分用于牲畜圈舍的消毒外,其他都将作为肥料。
准备的肥料将用来改善土地的肥沃程度,提高作物产量,同时也为选种改良作物打下基础。
说
到粪肥,其中人类和动物的一部分小便堆积在一处凹陷的土坑内,周围能看到一层层白色的痕迹,类似霜一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专人过来收集这些白霜,目前都已经收集到接近一兽皮袋,这是以后用来生产火药的原材料。
至于消毒水,则是用草木灰和水搅拌后的产物。
用2.3公斤草木灰,加热水10公斤即可用于畜舍、饲槽、用具等消毒。为增强消毒作用,可用30千克草木灰,加水100千克,在锅内煮沸l小时后,过滤去渣,用于猪瘟、口蹄疫、鸡新城疫等毒污染的畜舍、用具的消毒。该消毒剂具消毒作用强、无任何副作用、无刺激性等特点。
几百棵花椒树长势很好,已经被栽在老院子周围。种植在溪水边的一丛丛葛根旁,也被丁奇安排人搭起一排排架子,它的藤蔓顺着架子攀援而上,有的甚至已经从上面耷拉下来。等再长长一些,就可以进行压条繁殖,扩大葛根的种群规模。
鱼皮大棚里,葱顶端已经开始长出一点小拇指般大小的花头,等天气再热点就会开花。白菜花底端已经长出一些荚果,嫩嫩的,看着挺喜人。
所有这一切,都让丁奇充满幸福感,很充实,也很满足。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未来啊!
三天后,在城市上空飞舞的金雕发出一声高亢的鸣叫,并划出特定的形状。
正在小木屋那里劳作的丁奇抬头看过去,知道有一大群人正在距离此处两三公里外的地方行进,方向正冲着这边。不过从小金的声音里,并没有听到急切之音,说明来人没有敌意。
丁奇抬手招过来一名部落战士,让其带领两人朝西方行去,看看是什么人过来,是否是苍鹰和商两位长老他们回来了。
此人领命而去,可此时部落报警的警钟还没有响起,想必值班的战士还没有看到那个方向有人过来。
丁奇架起胳膊,小金呼地一声落下,稳稳地站在丁奇的胳膊上。从身边的小背篓里拿出一根肉条放在手心,小金先是用嘴巴蹭蹭丁奇的脸,这才叼起那块肉,咕噜一声吞进去,很是满足。
看来在某些时候,还是动物可靠啊!提前发现来人,能给己方带来更多的应对时间。
当当当!
警钟响起,一队骑在马上的战士闻声而动,可还没有来到坡下,之前丁奇派出去的人已有一人骑马而回,而他身边则是一匹栗色大马。马上的战士边跑边大声喊:
“回来了!长老们回来了!力部落的家人们回来了!”
两人还没到达丁奇身前,就赶紧翻身下马,仓那一张久违的笑脸映入丁奇眼中。
仓紧赶两步,跪倒在地,右手贴到左胸,对着丁奇高兴地说到:
“头领,我回来了。幸不辱命,长老们回来了,力部落的家人们回来了!”
丁奇赶紧上前将仓扶起来,大手拍着仓的肩膀,满脸微笑。
“嗯!干得不错!你这个营长当的不错!”
随后他扭头对那名战士说道:
“去,通知奔和雄鹿长老,按照之前制订的安排进行,迎接力部落的兄弟姐妹们回家!”
“回家!”
不久之后,钟声回荡,鼓号齐鸣。一队队战士骑马而出,站在大道两侧,临风而立。医巫团和长老团众人及奔快速来到丁奇身后站定,其他部落的头领也分立两侧,等着丁部落的两位长老带着力部落的成员到来。就连鼠这个家伙也赶紧挤到仓的身边,翘首企盼,急得跟个猴子似的。
从老院到宁城这不长的道路上,站满了丁部落的人们,他们在部落战士维持秩序下,整齐排列,还包括那些支援的其他部落人们。
渐渐地,分成四列的人群出现在大家眼前,紧随四人之后。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居中、妇和云两人跟随两边,朝站在丁部落最前面的丁奇而去。后面,则是牵马而行的丁部落战士,他们跟着仓一起去,正用马驮着力部落带过来各类物资。
很快,众人见面。
苍鹰和商两人上前一步,右手扣胸,向丁奇一礼,苍鹰首先说道:
“头领,力部落的家人们,我们带回来了!”
商则向后一退,向丁奇介绍到:
“这位是力部落新晋医巫云,这位是蓝虎头领的女儿、现在部落的头领妇!”
两人上前与丁奇见礼。
丁奇赶紧扶住两人,看着两人年轻的面孔,悲从中来,尤其是听到眼前这个男孩是新晋的医巫时,他知道老医巫金象也已经过世,禁不住眼泪掉下来。
就像找到自己亲人一般的妇和云看到丁奇一哭,鼻子也是一酸,热泪盈眶。
良外,丁奇才止住眼泪,缓口气说道:
“两位长老,辛苦了。此去接力部落的兄弟姐妹们回来,路途遥远,让两位费心。对于蓝虎头领和金象医巫的遭遇,我深表悲痛,没有能及时保护他们,真是一件遗憾之事。”
丁奇将视线转身他们身后的力部落众人:
“既然大家来到丁部落,那么你们就是丁部落的一员,享受和丁部落成员共同的待遇,有房住有衣穿有肉吃,再也不用担心猛兽过来袭击大家。回家!”
回家!
众人欢呼起来,丁部落众人在头前引路,那二十几个部落孩子站在原地,挥舞着双手,大声喊着丁奇教给他们的一句话: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沿途的人们也一样跟着喊,山呼海啸一般,让力部落的成员感受到来自丁部落的好客与善良,热血沸腾的他们跟着一起大喊,激动异常。
鼠藏在众人身后,看着眼前熟悉的人,却是不敢上前相认,生怕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之后,给迎接仪式带来影响。
力部落回归,他们在雄鹿长老安排的人员引领下,来到暂时分配给他们的房屋落脚,他们将在宁城庆典之后按照丁奇订立的规矩,寻找自己的伴侣。
第264章 庆典准备
刚将妇的院落介绍她,却没想到对方根本不关心,看了一眼就将门关上,直接向丁奇打听鼠的情况:
“荒神,先前回来的鼠现在情况怎么样了?他的伤治好了吗?”
知道两人过往的丁奇一听妇问起鼠的情况,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很是促狭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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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鼠啊?喏,你去问他吧!”
丁奇用手一指,被野和强两人架着的鼠出现在众人跟前,有些不自在地向妇招手。
再看妇,眼泪刷地就流下来。此时的妇,眼中已经没有其他人,哪怕她曾经喜欢的男神丁奇在这里,她不也多看一眼。实际情况就是,除了礼貌性的对视,其他时间妇的眼睛就是在部落里扫来扫去,寻找自己的小情人。
迈步走向鼠,鼠还有些扭捏,可妇却越走越快,最后已经开始奔跑。咚咚声连续响起,丁奇恍惚间觉得周围有一架小型打夯机在砸地基一般。
妇丝毫不减速,就在两人即将碰撞在一起,众人开始捂眼睛、就要发生原始世界第一起杀夫惨案之时,妇大喊一声,身形向上跃起,直直地落向正伸出双手左右摆动想接住妇的鼠,隐隐看见鼠额头那一层细密的汗珠。
要知道现在鼠还是在养伤期间,胳膊才被丁奇给接好一周多时间,如果因为鼠这一接而导致丁奇的作用前功尽弃,估计鼠想死的心都有。他可不想再被丁奇将自己敲晕之后打断胳膊再接骨,那不是人受的,他怕啊!
妇的身体强壮,在女性当中个子也偏高,此时的她就像一枚炮弹,直直落下去。可就在即将被鼠抱着之前,她猛地在空中一个转身,两脚下沉落在地上,趁着惯性向前冲了两小步,来到鼠的面前,胳膊一带,就将惊慌失措的鼠抱在怀中。
“啊呀!”
惯性未消,妇抱着鼠在原地转了两圈,避开对方的左臂,将身体一俯,在鼠那个“呀”字还没有吐出来之前,吻了上去,将其堵了回去。
仿佛是永久,又好像是刹那,可对鼠来说只有眼前的“佳人”,哪怕对方比自己强壮,但那也是自己的女人。也不管其他人怎么看,豁出去了!
直到忘记了呼吸,脸憋得通红,无法呼吸,两人才不情不愿地分开。
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战士们的欢呼声,还有口哨声,尤其是野和强两人,呼声更强,口哨吹得一个比一个响亮,就像九十年代大街上的小流氓。
妇再次检查了一下鼠的胳膊,围着他好好看看,没有问题了,才拉着他,再次无视周围的人,走进给她分配的那间院子,嘭地一声门响,消失在门后,只留下面面相觑的一群人,包括丁奇在内。
“哈哈哈…”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转身各忙各的,只留下几个单身汉相互勾搭着肩背,走向力部落女人的休息区。先过去帮帮忙,留个好印象,至于能不能解决单身问题,就看今天晚上了。
傍晚,宁城的三
座城门在吱嘎声中关闭。这大荒中的第一座城市将野兽和危险拒之城门外,迎来今天晚上欢快的盛宴。
广场上,一堆巨大的篝火熊熊燃烧,仿佛将黑夜都点燃了,将光亮播洒向四方,一片亮堂。如果从远处看过来,这里就像被红光笼罩的光球,外面是漆黑的夜晚,泾渭分明。
为了迎接力部落的到来,丁奇安排人组织了这场盛大的欢迎篝火晚宴,杀羊宰鹿,架在周围的小型火堆上,由专人负责烧烤,肉香四溢。
虽已入夏,可被凉爽的风吹着,竟是相当惬意。各部那些年轻的男女们,全都涌到广场上围着篝火跳起古老的舞蹈。男的光着上身,穿着兽皮短裤,脚上穿着草鞋,在篝火前卖力的跳着舞,恣意挥洒着汗水,向潜在的女人们展示自己强壮的身体。
而女人们上身只着一条兽皮抹胸,在身前一系,下身则是部落制衣组缝制的兽皮裙,款式一样,到膝盖上一拳的位置,露出健美的大腿,吸引着男人们的目光。
广场上大殿的方向,一众部落高层陪同着中央的云和妇,还有诸如僰人、羌、白水、白泽、红湖、黄沙、有竹、黄羊、狂猪等部落头领也都在前排坐着。每三人面前一张四方桌,每人一张凳子,桌上摆着煮肉块、烤鱼、从森林中摘回来的野果,种类不多,但量足,管够。
他们看着前面年轻男女在那里跳舞,有英雄舞,有祭祀舞,有狩猎舞,有战斗舞,最后是求偶舞。每一个人都全情投入其中,呼喝着,踢踏着,韵律节奏感十足。
在跳英雄舞时,他们将最深沉的崇敬之意献给丁奇,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声响个不停。而在最后的求偶舞之前,仓的女人水莲从人群中走出,歌唱着那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风靡整个丁部落及其友好部落之间的歌,已经成为众多年轻男女必唱之歌。
很快,整个晚会的高潮即将到来,人们跳起求偶舞,将那荷尔蒙气息播洒出去,整个空间似乎都变得热辣辣的,直至一对对儿男女牵着手走出广场,篝火也随之熄灭。
第二天,龙殿内,在白泽等部落头领的见证下,丁部落接收力部落为其内一个部族,由丁奇赐姓李,和之前加入进来的李姓人员组成一个大部族。之前那些李姓族人都是通过力部落交换进来,跟力部落有渊源。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姓李,如仓那一批奴,他们相当于被丁奇所救,所以以丁为姓。
由于之前丁奇有过约定,长老团和医巫团只接受目前的五人制,不接纳新的长老和医巫。所以力部落将只能以一个特殊的部族存在,地位上不会比青鸟、红牛几个部落差。
随后医巫团成员围坐在一起,拿出作为占卜用的龟壳,放在眼前的炭火上。
众医巫口中念念有词,一阵噼啪声后,他们根据自己占卜的结果互相比对,确定后天上午是一个大吉之日,将庆典的时间定在后天午时。
消息传开,
部落内众人开始理发、洗澡、换衣服,准备更多的食物,还要准备祭祀天地的牲品。为此,丁奇忍痛让人到时宰杀驯养的一头羊、一头猪还有一头鹿作为供品。
由于丁奇要弱化医巫们的存在感,因此祭祀天地时只需一个主要的医巫上台即可,其他医巫则在周围观看。回头也会慢慢调换正式进行祭祀的医巫,其他人改为医药研究。
他们在打理自己,力部落的人当然不也会少了。花和雪两人带着一群女人们到达力部落居住的地方,给他们送来衣服、草鞋,帮助他们理发、烧热水,让力部落的人尽量朝丁部落看齐。
而且,按照丁奇之前的安排,会在建城庆典之后接着举办全部落的结婚典礼,所有组合在一起的男女们都要参加这个婚礼,正式明确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以众人也马虎不得,都想把自己打理得漂漂亮亮的。
众人都在忙活,丁奇自己则在那座小院子里,逗弄着小可爱与小金两个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热的原因,总之两个家伙活动量开始减少,总喜欢呆在安静的地方休息,而这座小院正符合两者的需求。
不过,这份安宁很快就被打破,白水、白泽等其他几个部落的头领推门而入,踏入院中。朝丁奇行礼之后,围坐在一起。
之前已经安排奔他们将自己部落一些不是保密的技术传授给各部落,让他们成为传播这些“科技”力量的媒介。只是让丁奇有些纳闷的是,此次他们找自己所为何事?
白水部落头领源首先说道:
“丁头领,很感谢您向我们免费传授的技术,这能让更多的人活下来,您就是整个大荒的拯救者。”
白泽头领涂:
“荒神的精神令人敬仰,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尤其是看到宁城的建立,保护更多的人免受猛兽的侵袭和食人部落的骚扰。我们感念丁部落的伟大和无私,鉴于此,我们几个部落商量,能否以另一种方式加入丁部落,和丁部落一起发展。”
丁奇点点头,微笑着说:
“愿闻其详!”
从这几位的反应来看,他们已经心动了,想加入丁部落。可是他们又抹不开面子,之前丁奇邀请他们加入,他们说要考虑,可看到现在丁部落发展这么好,他们又想加入。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他们几人有些不好意思。
红湖头领看向其他人,点点头说道:
“我们几个部落商量好,成立一个联盟,对外一致表明自己部落是丁部落一员,传播丁部落的知识和技术,获得丁部落名声之下的保护。如果发生战争,联盟内的各部落都要加入进来,反抗其他部落的侵略。同时,每年各部落会免费向丁部落提供奴和兽皮、食物等等物资,算是一种交换。您看如何?”
丁奇倒是不在乎这些东西,只要他们能够始终与自己站在一起,并通过他们的手传播出去知识和技术,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第265章 庆典大吉
黄道吉日!
这天一早,红通通的太阳冉冉升起,天气晴朗,云淡风轻,早起的人们心情相当好,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龙殿,大门上方一块厚约五公分的青色石匾,上书“龙殿”两个红铜色字体。这块长约两米、宽一米、厚约五公分的石匾是白石按照丁奇的要求早就开始寻找的页岩石料,打磨平整之后制成,前后共打费了三个才成功一个。
至于上面的字体,是丁奇用许多兔毛塞到竹筒里做成一杆粗糙的毛笔后,蘸锅灰和水,书写在石匾上,用青铜刻刀一点点刻出来后,再涂抹红铜粉和骨胶做成的合物。
红铜粉如何制成?拿多功能瑞士军刀上的锉刀锉红铜得到的粉末,至于骨胶,这可是丁奇自己按照以前学习到的知识熬炼出的一种胶体状物品,以后再具体说明。
两个大字,用隶书写就,放在二十一世纪也就比初中生强点。此时却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光彩夺目,吸引着聚集在此处的人们目光。
龙殿前面,一根高高的竹竿矗立在用红砖垒就的高台上,一面鹿皮制成的旗帜随风飘扬,上面用蓝铜矿粉末染制的青线绣成的一条青龙,栩栩如生。
龙殿高高的屋脊上,五六只喜鹊喳喳叫着,给部落内更增添了一份喜气。就连平时追逐它们的小金,都不愿过来驱赶它们,因为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
熊大熊二两个小家伙在人群中钻来钻去,这个给它们一些果子,那个给它俩一些植物根茎,啃得不亦乐乎。这让后面的两个铲屎官痛并快乐着,怒水拿着一个兽皮袋,千水拿着竹扫帚、木簸箕,一路跟随,苦哈哈的模样加上两头熊摇摇摆摆的样子,逗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至于小可爱,则寸步不离丁奇左右,此刻它正在丁奇那个院子里看着自己的奶爸穿戴一个由各种颜色的羽毛做成的羽冠。
城墙上,四个班的战士从马道上跑过来,正朝着自己的位置跑去。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名战士站定,一面城墙一班战士,靠在城墙里侧,面向城内,手持长矛,英姿飒爽。墙上四个角各站着一名部落战士,身边立着一根挂着青龙旗的旗杆,迎风招展。
城墙下三座城门洞开,各有两名战士手持青铜长矛分立两侧。尽管此时并没有人出入城门,可他们依然站得笔直,身体微微向前倾,目视前方,神情肃穆,显得神圣不可侵犯。
当当当!
青铜钟声响起,听到钟声的部落成员开始前往龙殿前面的小广场聚集,按照值勤战士们的指引排成一排排整齐的队伍,男女分开。女人们头颅左侧用各种兽皮带扎着一根鲜艳的羽毛,男人们则是扎着两根鲜艳的羽毛。
三十多名大大小小的儿童正手捧早晨刚刚采回来的野花制成的花环,在人群前面静立,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时刻。
龙殿大门两侧,也有两队战士手持青铜长矛、腰挎长刀、肩背长弓,肃穆而立
,但嘴角时不时露出的浅笑,让人们知道他们此刻内心的激动与兴奋。而那泛着寒光的矛尖,让第一次见到这种武器的人们,内心寒意升腾,却又忍不住向往自己也拥有这样的武器。同时也让不属于丁部落的客人们心痒难耐,恨不得赶紧加入丁部落。
此刻他们和壮所带领的奴们,站在人群后面,也按照一定的队形展开。没有人说话,哪怕咳嗽都没有,全场静悄悄地,只闻人们的呼吸声。偶有人员走动声,那是传递信息的部落人员,也仅限于他们,其他人全都站在那里,期待着建城庆典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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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龙殿左右两边,熊和壮两人吹响手中的牛角号,低沉有力,直透苍穹,仿佛将整个世界唤醒。
脚步声响起,部落长老团、医巫团分成两列,来到龙殿前,站在左右两边面向龙殿,独留中间一大块位置。大家盛装出席,穿的都是巧她们新做的薄款兽皮衣服,男女统一中式的对开襟衣服,一字扣,全用兽皮做成。
医巫们头戴由各种鸟类的羽毛做成的羽冠,有金雕羽,有苍鹰羽,有雉鸡羽。而长老们则头戴用猛兽牙齿制成头箍,既显得凶蛮原始,又让人尊敬异常。
紧跟着,做客的部落头领和加入丁部落的一些部族头领也鱼贯而入,站在医巫和长老们的后面,而在他们后面站着的则是部落各个口儿的骨干和关键人物。
随后,那三十名小孩子们捧着花环,来到前面站立的部落中高层人员,将花环一一戴上去,只余一人仍在等待丁奇的到来。
院子里,思来想去的丁奇将自己的兽皮衣物和头冠摘下来,换上自己久未穿过的迷彩服,脚穿登山鞋,头戴奔尼帽,腰挎开山刀,腿绑直刀,背着弓和箭,手持钢矛,走向龙殿。
身边的小可爱刚才不在奇怪自己的奶爸为什么要头上戴着鸟毛,待此时丁奇换上这一身久违的装束,对一切都不感到新鲜的小可爱眼前猛地一亮。
这才是自己的亲奶爸啊!
丁奇的身影逐渐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人群有些骚动,就连维持秩序的战士们都同样如此。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族人内心如波涛汹涌,久久不能平静。
“我们看到了什么?荒神来了,这才是荒神的真面目啊!”
“传说中荒神在丁部落做头领,可在见着头领之后,却发觉丁头领与自己部落中流传的荒神形象相差甚远。虽说在看到丁部落这些与众不同的技术、工具和武器之后才相信这是荒神,可终究觉得缺了点什么。”
“现在终于知道缺少的是什么了,缺少的就是头领身上的这些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衣物。这才是荒神本来的面目,原来是头领为了隐藏身份,将这些衣物藏起来了。”
丁奇不知道大家心中如何想,他只是觉得这样穿戴会更正式一些。
“我是谁?我是丁奇,我是生存狂,为了活下去的一个求生者,也是一个为了广大
原始部落人们能够生存下去的生存狂!”
丁奇迈着脚步朝早已定好的位置走去,眼光扫过黑压压近千人的队伍。看着人们脸上和眼睛里出现的越加崇敬和看到偶像般的神采,丁奇知道自己穿对了。
等丁奇站到略微靠近龙殿、医巫团和长老团之间的位置,面朝大家时,山呼海啸般的声音响起。
“荒神!荒神!”
全体人员跪倒,右手扣胸,将自己最崇高的敬意送给丁奇,送给他们心目中的荒神。
声音还在持续,每个人都用尽自己的力气喊出来,声嘶力竭,不愿停歇。就连各个位置的战士们也是如此,单膝跪倒,手举青铜长矛,呼喊荒神。
这些声音穿透了周围树木、障碍物的阻挡,传递到正朝此处而来的两队人员耳中,吓了他们一大跳。当先者,分别为黑水部落头领水渊,焱火部落头领炎。
他们听到这个声音之后,脚步并未停留,朝着丁部落而去。
龙殿前,丁奇右手虚按,左手轻抬,示意众人安静下来,并赶紧起来准备好接下来的活动,随即本人就面向龙殿。
处在中间的各部落客人们,此时内心在翻江倒海,做着剧烈地挣扎,犹豫着什么时候加入丁部落。真正的荒神出现,让大家内心的侥幸拔除。
最后一个花环,最漂亮最大的那个,由一个女孩子戴在丁奇的脖子上。孩子们做了风采展示,在这个属于自己的时刻,表现得非常优秀和稳健。令得丁奇有些刮目相看,这才是部落的未来啊!
荒神就位!
时间逐渐向午时挪动,鹿深吸一口气,双手整了整头上的羽冠,有些发抖,这是紧张所致。马上就要到自己所主持的环节了,可刚才荒神给自己造成的心神冲击,到此时都没有平复下来。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荒神的真面目,如传说中一样的美男子,美得让人窒息,而这紧张感就来自于荒神。仪式结束后自己要不要再次主动追求头领呢?她思考着,可是很快她就将这些想法抛出脑海,将思想转移到即将举行的庆典祭祀仪式上。
鹿也是平生第一次主持这么重大的活动,比以往她主持的活动还要大百倍,可是她一点紧张感都没有。她仔细想了想,可能和丁奇在一起时间长了,自己身上自然不自然就带着丁奇身上的气势,那是自信、自尊、自爱和对人类的悲悯之心所形成的一种威势。
咚!咚咚!
鼓声响起,鹿抬脚走向龙殿前面的红砖高台。刚开始脚步有些慢,可越走越快,越来越稳。在高台上站稳,鹿深吸一口气,清脆响亮的声音飘入众人的耳朵里。
“天赐我大荒,遣荒神造福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各部落人民。荒神指导、建造的各类工具、房屋乃天意,只为人民过上更好地幸福生活,在这个随时都有危险的大荒上生存下来。我宣布,今日建城典礼,大吉!”
第266章 任命城主
啪!啪!啪!
“哦~”
“好~”
“荒神!荒神!”
掌声热烈,众人欢呼,牛角号、鼓声适时响起,营造此刻欢乐的氛围。
丁奇在如浪般的掌声和欢呼声中,走向高台,与鹿错身而过。鹿俯身向丁奇行礼,丁奇回礼。
站在高台上那一刻,众人的欢呼声达到高潮。奔出列,看着高台上的部落头领,自己的主人,单膝跪地,大声喊道:
“感谢荒神!”
话音刚落,全体部落成员如奔一般跪地,对着丁奇大喊:
“感谢荒神!”
在这样热烈的氛围下,其他做客的部落成员也纷纷弯腰行礼,右手扣胸,向丁奇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所有人都明白,如果他们不是碰到丁奇,他们不可能有现在这样衣食无忧、平安快乐的生活。有可能还和去年一样,光着脚、兽皮褴褛、袒胸露乳,在野外一边防止猛兽突袭,一边寻找猎物和吃食。运气好有打到猎物、挖出能果腹的植物果实或根茎,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野兽或食人部落杀死,抑或倒在大自然的残酷之下。
奔被丁奇救了三次,鹿部落、青鸟、红牛全体或部分被从青部落的魔爪下救出,力部落没有丁奇就没有现在,更不用说还被救多次。羽部落的哞和剩余的人被丁奇从食人部落的嘴下救出,岩他们获得了新生。其他部落都从丁部落获得了改善目前生活环境的工具和武器,让更多的人活了下来。
他们有理由有借口也是发自内心,向丁奇表示感谢。对于朴实的原始部落人们来说,这是恩,天大的恩情,无以为报,只能跟着丁奇报答终身。再者说,跟着丁奇能有这样的美好幸福生活,谁还愿意去经历那种朝不保夕的悲惨遭遇呢?
呼声还在继续,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丁奇视线扫过面前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他都认识,至少能叫出来对方的名字。
此时,他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有时候在想,自己应该骄傲和自豪,可他知道现在建城只是万里长征中的一小步,以后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现在就想躺在安乐窝中,还为时过早,周围可是还有更多更强大的部落在虎视眈眈,说不得一个疏忽就会叫自己的部落万劫不复,让自己的所有付出归于零。
自己仍然是一个在原始社会艰难挣扎,为了生存而努力的一个普通人啊!只不过自己目前有了一群和自己有一个共同目标的人,这叫什么?团队!他要带领这个团队一起完成生存下去的目标,让更多的人生存下来,过上美好的生活。
“我曾经说过,到现在还是这样,我不是荒神,我只是一个迷失流落到此地、求生挣扎、找不到回家路的外乡人。我在生存下来的同时,看到有更多的部落仍然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地生活。我于心不忍,我不忍大荒上各个部落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每天
还过着提心吊胆、毫无安全保障的日子。我内心非常痛苦,痛苦于自己不能给更多的人提供帮助,不能让他们远离饥饿、寒冷还有危险,不能让他们活得更长久一些。”
一滴泪水,慢慢滑下丁奇的脸颊,说起话来都有一些哽咽。这是丁奇有感而发,而不是他现场做秀,刻意为之。
高台下,有压抑的哭声传过来,想必是有人想起自己所经历的苦难、永别的亲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连做客支援的部落头领们也是眼含泪水,痛心于自己不能为部落带来更多食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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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满面笑容,继续说道:
“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是属于所有部落成员的美好日子,也是在场所有兄弟部落们的共同节日。我们应该高兴,更应该自豪,因为这座城属于你们,属于所有为这座城的建立付出辛勤和汗水、提供支援和物资的人们。”
众人再次欢呼起来,每一个人都发自内心大声呐喊,高兴地又叫又跳。此刻,他们无法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现出来。
等大家闹够了,丁奇双手下压,人群很快安静下来。他继续笑着说道:
“之前我和长老团、医巫团商量我们的城叫什么名字,最终确定为‘宁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我们想让这座城、让以后的每一座城都成为守护大家安全的城市,能给人们提供安宁与温饱,平安与幸福。”
“城为宁城,而我们部落的图腾大家也早已熟悉与了解,就是龙!我们是龙的传人,这是我们的标志与符号,只要有龙的地方,就会有我们丁部落,有我们千千万万的子孙以龙为骄傲和自豪!”
众人再次沸腾:
“宁城!宁城!”
“龙!龙!龙!”
大家的情绪越发高涨,尤其是以前有过图腾、来丁部落之前将部落图腾丢失的人,他们更是满怀喜悦与激动,他们将再次笼罩在图腾柱的光辉之下,无所畏惧。
“今天是宁城建立的庆典之日,每年的今天我们都要庆祝这个日子。我们将有专门的医巫来观察太阳,建立历法,让大家的行为都以此为准。我们将种植一些能够让大家吃饱饭的植物,让大家吃的东西变得更丰富更多样,能养活更多的人。而这些将离不开大家共同的努力与奋斗。”
众人不知道丁奇讲的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丁奇的信任。只要是荒神制定和推行的东西,那绝对是好东西,他们也愿为此而奋斗。
“值此宁城庆典,我宣布,所有奴全部脱离奴身,成为部落正式成员,享有和部落成员一样的权利,同样的也要承担一样的责任。”
丁奇话音刚落,那边壮率领的奴们爆发出如海啸一般的欢呼声,雀跃的他们此刻脑海中没有任何想法,一片空白。他们只知道,他们自由了,他们将更加畅快地生存下去。
虽说平时他们吃的喝的用的甚至是住的都和大家一样,部落众人也从没有拿他们当奴看待。可他们内心总有一个疙瘩解不开,总认为低人一头。但现在他们不再是奴了,这一切,都是头领带给大家的,是荒神为大家争取到的机会。他们所有人将终身以荒神为主,以丁部落为家。
“值此宁城庆典,我宣布,雄鹿为宁城第一任城主,其他长老团成员为宁城副城主,希望你们能团结合作,共同将宁城建设成为大荒上最繁荣昌盛的城市!”
以雄鹿为首的长老团成员俯身一拜,接受丁奇的任命。显然,他们早已经知道这个安排,而这些事是在昨天下午全盘敲定的结果。只有不明真相的人们在那里窃窃私语,不知为何丁奇不做这个第一任城主。
“值此宁城庆典,我宣布,在长老团以外,设立荣誉长老职位。只要是为部落做出重要贡献、为部落开拓交流做出功绩的部落头领,就可以由长老团五位成员进行举荐,成为部落荣誉长老。第一个荣誉长老的头衔将授予原力部落头领蓝虎之女妇,力部落交游广阔,希望妇能继承蓝虎头领遗愿,成为一名真正的交换者。鉴于云在医药方面有一定的造诣,特批云为部落医巫团成员,主攻医药研究。”
妇和云低头俯身,接受丁奇的安排。
“值此宁城庆典,我宣布,向为宁城建立付出汗水和鲜血、支援宁城建设的兄弟部落赠送友谊奖章。只要是持有友谊奖章的人,在宁城,在丁部落下属的所有城,享受贵宾级待遇。”
这是一个重磅消息,让参加此次庆典活动的支援部落纷纷发出低呼声,不知道这所谓的友谊奖章是一个什么东西,如何能让一持有之人享受贵宾级待遇。
很快,话剧团的年轻女人们端着一个木盘,上面垫有鹿皮,鹿皮上平放着一块圆形的青铜奖章,一条经过精心编织的鹿皮绳从奖章上面的孔中穿过来。
奔起身,给每一位来援的部落头领赠送一枚友谊奖章,挂在他们的脖子上。
友谊奖章,其实就是一块青铜圆板,上面用多功能瑞士军刀刻画出一双握在一起的手,代表着友谊和信任。
奔其实是部落中起早贪黑、全情投入城市建设的一名组织者和执行者。可丁奇没有将宁城城主之位交于奔之手,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因为奔还有重用。
“值此宁城庆典,我宣布,每一位参加宁城建设的人都将获得一枚特殊的礼物。这枚礼物,我们称它为钱,你可以用这枚铜钱来与人交换一口陶锅,或者等值的物品。记住,这叫钱,它可以购买任何东西,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这枚铜钱将永远属于你个人所有,不归部落集体所有。”
丁奇借助这次机会,将钱这个交换媒介正式推介出来。赠送给每个人的铜钱,每个人都会非常珍视,在珍视的过程中可以学着进行买卖和交换,以后交换将会更加方便。
第267章 集体婚礼
铜钱的样式,为外圆内方,中间一个孔洞,和寻常意义上的古代铜钱是一个模样。铜钱正面印有“宁城”二字,反面光滑,没有任何纹饰,这是丁奇安排马鹿他们那个冶炼组制作出来的铜钱。
铜钱如何制作出来?和制作青铜武器、工具一个道理,铸模浇铸法,只不过这个模是印在陶范上。
丁奇没有铸造过铜钱,就连制作那些青铜刀之类也是参照小时候倒铝锅得来的方法。至于铸铜钱,他还真没有操作过,也没有见过。但他见过铜钱,这就是他领先于众人之处,只要知道样式,铸造方法就可以商量着来。
在很早以前,就是制作成青铜刀斧之后,丁奇就安排马鹿及其下面的人来研究如何制作铜钱。试了一些方法,如翻砂法,目前工艺落后,瑕疵太多。
还是马鹿手下有能人,有一个叫槌的青铜匠人,从制作陶器那里受到启发,制作两个一模一样的陶范,大小厚度包括里面铜钱范的个数都是一样四个。中间一个孔洞有四条直线凹痕连接四个铜钱范,作为铜汁通道。
其中一个陶范印的是铜钱正面,刻有宁城二字,一个陶范印的是铜钱反面,光滑一片,只不过这个陶范中间有一个孔,用来倒铜汁所用。
两个陶范合在一起,用绳扎紧,从孔洞中倒入铜汁,冷却之后就成为四个连接在一起的铜钱。然后将铜钱从上面掰下来,打磨后就成为一个制作略显粗糙的铜钱。
这些陶范的制作可是费了花那一组人老大的精力和时间,前后总共制作成五十组陶范,被部落严加看管。只允许马鹿按照丁奇的要求,来制作铜钱,不得私自铸造,而且这些铸造方法和人员也被单独管理,不允许他们接触任何外人。包括今天的建城庆典活动,他们都只是呆在自己的铁匠房那边,相互看管。
丁奇并没有限制他们的自由,但提前给他们讲了关于铸造钱币方法和工艺的重要性,他们自愿接受部落这样的看管。
“以后,宁城将采用铜钱作为交换的中间物,可以用来购买任何你能付得起铜钱的物品。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以物易物,或用兽皮、力石作为交换物。比如你想买一口陶锅,以前可能需要五个男奴或三个女奴才可以交换,但现在只需要一枚铜钱就可以交换得到。而你拿着铜钱就可以去交换其他你喜欢的东西,比如兽皮衣服、青铜斧头等,相当方便。”
丁奇在上面讲解铜钱的作用,下面的人正拿着到手的铜钱翻来覆去查看铜钱的样式,都在那里疑惑这样一个小小的东西如何才能交换到自己所喜欢的东西呢?
“大家不用担心不会使用,或者其他部落不接收这个铜钱。在此我以荒神的名义向大家做出保证,只要是这种铜钱就可以在宁城交换到你所需要的物品,前提是你有足够的铜钱。就算是其他没有来过宁城的人拥有铜钱,也可以在这里交换到你所需要的东西。如果你没有铜钱,你可以用你所拥有的
物品在丁部落这里换成铜钱,再去交换其他东西。而这种交换的过程,我们称之为买和卖!”
丁部落之前教过大家识字,认识也听过买卖两字,只是一直不知道它的具体含义。现在丁奇做了讲解,相对来说有些明白,这铜钱就是一个用来交换的中间物。有了它,就可以买东西,如果没有铜钱了,可以用兽皮、食物、石器等等有价值的东西来交换。同时,大家也认清一个道理,这种铜钱携带可是很方便。
“我刚刚提到,发给大家的这枚铜钱,它价值一个陶锅,而这枚铜钱的所有权属于你个人,部落不会让你交出来,除非你去用这枚铜钱购买了陶锅。等到秋天的时候,丁部落将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制度,只要是在宁城中干活的,每个月都会奖励他一定数量的铜钱归他个人所有,由他来自由使用这些铜钱。这是免费给到大家的,用于奖励大家一个月的辛苦付出。我管这叫工资!”
丁奇刚才讲了两个概念,一个是买卖,一个是工资,这让大家脑袋彻底迷糊了。大家还没有明白过来,这需要时间和过程来理解和接受这两个新鲜的事物。丁奇倒不担心,所以他安排了很多项目来让大家慢慢理解,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这个新鲜事物。
正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台下的鹿大喊出声:
“吉时到!”
却是部落准备祭祀天地、祭祀部落图腾龙的时间到了。
丁奇走下高台,在长老团、医巫团及其他部落骨干的陪同下走进龙殿,前面有六人抬着猪、羊、鹿三种供品。
龙殿内光线明亮,前面两扇大窗户、左右两扇窗户将充足的光线照射进来,让丁部落的图腾龙显得清晰异常,将龙那不怒自威的形象显露在人间。
这种龙花费了丁奇很多时间,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些绘画基础,他还真画不出来,就这还几易其稿。幸亏有蓝铜矿、石灰,能调配出那种青色,勾勒出轮廓和线条,这才能让龙的形象跃然于墙面。当然,和绘画高手还是有很大区别,但让原始人接受龙的形象还是很容易的。
供品摆放好,所有人包括丁奇在内全部双膝跪地,朝向图腾龙叩首。
“愿这方天地,保佑丁部落繁荣昌盛,保佑人们和平安康!”
丁奇出声,身后的人跟着他一起念,祈祷上天保佑丁部落和人民。
“愿这方天地,风调雨顺,给予部落子民温饱和安全、健康和长寿!”
“愿部落图腾,永佑丁部落!永佑龙的传人!”
当!当!当!
钟声响起,众人祈福。
祭祀仪式结束,宁城建城庆典也随之结束。
接下来,丁奇宣布部落医巫团除了将祭祀、医药、教育作为日常工作之外,也将观察日月作为他们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他们可以抽调任何人力来帮助他们完成这些工作。
紧跟着宁城城主雄鹿宣布第二天进行
部落集体婚礼,所有结成一队儿的男女将统一参加由丁奇主婚的婚礼,并邀请其他部落头领和人员参加婚礼仪式,见证这令人感到新奇的活动。同时,宁城上下开始为期七天的休息时间,并宣布每年建城庆典,都会休息七天时间,来庆祝这一伟大的日子。
庆典结束,整个部落进入狂欢模式。大家相约一起去组织活动,有在军营那里踢球的,有荡秋千拔河的,有比赛射箭角力的,还有跑去湖边钓鱼消遣的,一派热闹景象。
当天晚上,城门关闭之后,部落在大广场上召开了特别盛大的篝火宴会,全员参与。而在宴会开始之前,由部落话剧团表演的话剧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这个话剧讲了部落内部和部落与部落之间交换的活动,刚开始是大家抗着大堆兽皮石器等前去交换,携带很不方便,不是丢这个就是丢那个,还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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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了铜钱,他们交换的方式变了,可以将自己的物资卖出去获得铜钱,再用铜钱去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就是丁奇想到的一个潜移默化的工具,表演节目让大家看,能够让人们记住自己需要表达的意思,并在实际生活中使用,给大家带来更多的便利。至于工资的含义,丁奇也打算采用此种方法,给大家讲解清楚。
话剧这种表现手法,能够让里面的人越发喜欢,它表达出来的意思也能够让人永远记住。
众人意犹未尽,雪和丹他们一干男女小孩子们表演得非常棒,却只能明天继续演出,而不能连番表演。
很快,大家就又投入到另一个重要的篝火活动,求偶舞时间到了!而这场活动,竟然又促成十几对儿青年男女组成一个家庭,让其他单身汉们又爱又恨。
第二天,丁部落的集体婚礼如期举行,他们在丁奇和鹿的主持下,完成了拜天地的仪式内容,互相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承诺与祝福。
这里面最特殊的一对儿当属妇和鼠两人,妇直接拉着鼠上前接受丁奇和鹿的祝福,完成了身份上的转变。可这还没有结束,妇带领着几个新媳妇,一起撺掇着大家在那里吆喝丁奇和鹿,让他们趁此机会结婚得了。
全场沸腾啊!看来人心所向这四个字说得非常对,大家都特别希望丁奇和鹿两人能够走到一起。
这让丁奇和妇两人好不尴尬,闹了一个大红脸。特别是鹿红着脸幽怨地看着丁奇,让丁奇实在无地自容,恨不得立马找个洞钻进去。实在没办法,只好掩面而逃,还好身边跟着小可爱,让丁奇因刚才“孤立无援”而受伤的心得到安慰。
当天晚上,篝火晚会取消,全体参加婚礼的人都呆在自己家里入洞房,就连闹洞房这事儿都被丁奇给取消了,说是闹洞房的人太少不适合。很快,整个部落就陷入一种奇怪的氛围中,嗯哼嘤嘤之声传遍整个部落,让单独休息的丁奇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268章 回娘家
早上,食堂的炊烟还没有升起,丁奇被一阵拍门声吵醒。没有睡好的丁奇被叫醒,实在是想让人发火!
昨天晚上,这群牲口太厉害了,从篝火宴会之后就开始折腾,一直折腾到三四点。中间吆喝声就没有断过,有婉转的,有曼妙的,有怒吼的,有大喊大叫的,有哭泣的,有求饶的,不带重样。可有一样,那就是一往无前、敢爱敢拼的气势,端的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这邪火好不容易被压下去,想着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可没想到一大早就有人过来敲门,这还让人睡不睡啊!
丁奇头疼欲裂,迷迷糊糊间,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走过去开门。
砰!
丁奇一把将门打开,正准备来个狮子吼,想教训一顿对方呢。可等他看清对方时,冷不丁就退后一步,骇得他有些不知所措,生怕自己看错了。再次揉了揉眼睛看过去,仔细审视了一把,没错!
眼前这男的是鼠,只是他现在的形象看来非常恐怖,感觉比昨天还要黑瘦,说是裹着一层皮的骷髅有些过分,但比之前确实要瘦多了,腮帮子都要陷进去了,像个六七岁的老头!
嘶!
丁奇倒吸一口凉气,心说我滴个乖乖啊!一夜之后就成这模样了?差点没认出来!
那有人说丁奇怎么认出来的?当然是从鼠身边那胖胖的女人判断出来的啊!
这女的是妇,整个脸上都洋溢着青春和幸福,隐隐有一些红晕,透着是那么水润,去掉两条鼻涕,再加上换了一身新兽皮衣服,那也是一个有些姿色的女人啊!
“看来昨天晚上两人没少大战!还好自己没有答应蓝虎头领的安排,这要是娶了他女儿,以自己这小身板,估计早就被吸干了!”
丁奇嘀咕两句,先前的睡意早被吓没了,是以赶紧出声,明知故问:
“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比昨天还要瘦啊!”
鼠却有些不好意思,想着是丁奇在调侃自己,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个,头领,您以前不是讲过回娘家的事儿嘛!”
丁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就和回娘家扯上了。看了看妇,对方有些扭捏,躲在鼠身后不敢看人。丁奇只好赶紧点点头:
“啊!是啊,我以前是讲过,怎么了?”
鼠嘿嘿一笑,解释道:
“昨天晚上得空儿的时候,我给妇讲您曾经讲过的回娘家。我说她嫁给老鼠家了,就成了老鼠家的人儿了,没事就可以回娘家。可这一说不要紧,妇哭着说非要回娘家看看。所以我就过来,向您汇报一下,能不能让我们回去。”
丁奇一听哭笑不得,还得空儿,是云收雨歇吧!还老鼠家,你是叫鼠,可也不是叫老鼠啊,真拿你没办法!
鼠后面的妇露出一双眼睛,你还别说,确实像是曾经哭过,还有红血丝呢!
尼玛!红血丝就是哭过吗?难道不是因为折腾一
夜折腾的吗?
丁奇用眼睛扫了一下鼠的左胳膊,看着像是没有太大的问题,包扎得很好。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没有散开,丁奇有些恶趣味地想到。
“这样啊,没问题啊,只是我建议你养好伤了再和妇一起回去。本来我还想派人过去打理那座盐矿呢,既然你们俩想去,那就去吧!那里以后也算是咱们的地盘,也是妇的家乡,你们在那里我也放心。”
丁奇示意两人进院子中坐着,从房屋中间的陶锅中盛了开水,倒了三碗蒲公英茶。
现在蒲公英又可以采摘,丁奇在雪化之后特意将去年收集的蒲公英种子洒到竹林后面一片开垦出来的田地里,现在喝的茶就是刚采收回来的。至于那片新开垦的田地,丁奇也打算多扩种上十亩左右,再在湖边开出一片类似沼泽般的水域,种上一些菖蒲草养些鱼,可以一举多得。
这些都是丁奇规划好了的,有的已经实施,有的机会还没到!
喝了两口茶,润润嗓子,丁奇继续说:
“鼠,之前你一直在铜矿场那里,还不知道我们部落已经成立军队,营、连、排、班四个级别,每班十个人,设班长一名。而你及带领的那些勇士们,就成为一个班,你是班长,直属于仓单独管理。
而现在妇又带族人过来,其中能战之士在一百多人,因此我建议再组建两个排,铜矿场的战士仍归属于你,你再从妇那里抽出两个班的战士,组成一个排。妇也从部落中抽出三个班的战士,组成一个排,任排长。你们俩带领这些人到达盐矿所在地,既保卫盐矿,又组织人员生产粗盐,平时的训练都由你两人负责。需要什么东西,你直接找雄鹿长老。”
一口气说这么多,直接将下一步的规划告诉妇和鼠两人。鼠和白牙、熊他们都是原鹿部落老人,人品和才干都经受住了考验。武力值也高,再加上妇也是一个高手,两人配合着,管理两个排的战士也绰绰有余。
同时他们还要从周围的部落那里交换过来一些奴,作为开采盐矿的主要劳力,他们那里也就会慢慢发展起来。等条件成熟,建起一个小型村庄也是可行的。
其实丁奇还有一个考虑,在没有其他种类食物补充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动物种类食物和植物种类食物来源只会越来越少。人口越多,需要的食物就会越多,消耗量会与日俱增。
在没有种植出来大量粮食的情况下,将人口分散出去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这也是为什么原始部落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要将人口分散出去一部分,分离出来两到三个小部落,既能开枝散叶,保持人口健康,也能让更多的人生存下去。
人类的发展史,其实是一部不屈不挠的奋斗生存史,每个人都是生存狂,都想要生存下去,更好地生存下去,只为拼得那一线生存的曙光!
鼠和妇两人一听自己马上升为排长,心里面特别高兴,扭头就朝外面跑去,想赶紧去组建自己的队伍。不过还没跑多
远,鼠就一个趔趄,跪到地上。
丁奇忙走过去要扶他起来,夫妻俩倒是不好意思起来,妇还红着个脸不敢看头领。
“不用扶!不用扶!就是腿有点软,休息一下就好!”
丁奇心说你腿不软才怪!
两人狼狈而回,丁奇也睡意全无,只好在院子里活动两下,不多时就听到军营方向传来战士们出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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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二一!”
部落战士们执行军令非常严格,虽说从昨天开始部落连着放假休息七天,昨天晚上还是洞房花烛夜,但按照军令,不到轮休不得回家,一天二十四小时必须在军营中呆着,值勤、训练。
力族人(以后加入丁部落的部落都称为氏族)在刚来丁部落的第一时间,就按照要求将那些可战之士拉入军营,按照新兵进行训练。虽说之前鼠带着野和强对他们进行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可毕竟时间短,项目少,氛围也不够强烈。
就像现在,整个军营的操场上都站满了晨练的战士,扛着木矛在那里跑步、练习拼刺刀。
丁奇边跑边和路上的人打招呼,来到军营和大家一起训练。每次只要早起,丁奇都会到军营和大家一起训练,时不时教大家一些军事常识、打猎技巧、弓箭技艺,让大家兴奋地一天都睡不着。
仓看到丁奇过来,赶紧跑过去,敬礼后一起跟着跑,周围口号声轰地就冲进耳朵中。
待身体微微出汗,丁奇就慢慢停下,变跑为走,边调整身体的状态,边和仓说着话:
“早上鼠和他老婆妇过来找我,他俩想回盐矿那里,我答应他们俩,并让他们组建两个排的士兵。你回头组织一下,将人员提前安排好。至于铜矿那里,你再安排两个班过去,将那里扩大,形成一个小村落。可以从新加入的氏族中选人,或者选用那些曾经是奴的人。”
“另外,通知铜矿场的青奴,他们已经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有权利来享受属于他们的自由和权利。”
就这训练热身的功夫,丁奇已经把军营这里的事情安排完毕。由于离食堂还有些距离,丁奇干脆在军营这里吃饭,这里有独立的食堂,早饭比食堂那里还要好吃些,都是硬菜,配以少量的野菜。一个班一大盆菜,都是肉块。
就在丁奇和战士们围坐一起,边吃边联络感情的时候,奔寻了过来。
从仓碗里抢过去一大块肉,奔躲过仓踢过来的一脚,哈哈笑着跑到丁奇一边。
“头领,那些来支援的部落准备今天早饭之后就离开,我已经安排人在准备应该给他们的物资。”
“好,告诉咱们的人吹号打鼓欢送他们!”
城墙上,部落龙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四名战士正站在四个角那里,坚守岗位。而城墙下方,则是过来支援的部落成员,他们正在自己头领的带领下,与丁部落朝夕相处的朋友们依依惜别中,鼓号齐鸣,欢送这群最可爱的人!
第269章 斗鹌鹑和赌博
呜~
牛角号声远远传出去,来自各部落支援丁部落建设的朋友们渐渐消失在城墙上众人的视线中。
朋友们已经离去,带着希望与嘱托,甚至还有殷殷期盼。
丁部落内部开始休息,每天各种活动不断,踢球、荡秋千、钓鱼、骑马射箭、角斗、下五子棋等等活动轮番上演。
为了培养部落的尚武之风,丁奇特意制定了一项奖励措施,特别针对射箭、角斗、骑马三个项目,他拿出三张他亲自用红豆杉制成的长弓,三把马鹿他们制作出来的长剑、三副初步打造出来的马鞍和马镫作为比赛奖励。
仓保护两位长老从力部落回来的路上,路过铜矿山,带回来近千斤铜板,给部落打造武器和各种青铜用具提供了原材料。所以丁奇就安排铁匠组打造武器和农用工具。
武器主要以开山刀、斧头为主,其中斧头需求量最大。这是壮那个独立排要求自己的武器全部使用斧头,每人标配三把斧头,这曾经是丁奇答应过壮的。尤其是壮这个排长使的一对斧头,可以称为板斧了,像黑李逵,只是没有那么黑罢了。
至于战士们的斧头,样式都是木工斧,现在人手只装备一把,其他还在打造。不过,他们目前出现在大家面前的形象,让丁奇想起以前影视剧中 “斧头帮”的形象。丁奇调侃了一句,没想到被壮看上了,非得给自己的队伍起斧头帮的名字。
休息期间,虽说不再进行生产,可打猎活动却并没有停下来,还是要补充每天食物的补充。战士们都会按照仓他们制定的计划,统一训练结束之后,该打猎打猎,该巡逻巡逻,仍是忙碌不已。
但是,还是有一部分闲了下来,主要包括孩子和石灰石矿、锡矿的开采者。
这两天兴起了一项活动,斗鹌鹑。石和鱼两人由于是负责这些动物的喂养工作,利用喂养之便找到的鹌鹑比较厉害,在和别人斗鹌鹑时经常能获胜。其他人的鹌鹑都是在采集和打猎的时候抓到的,拿回部落会自己养着,也会交由部落养殖。对于这种小动物,食物充沛的丁部落还没有看到眼中,现在部落中光是鹌鹑都已经繁殖出来两千多只。
刚开始只是鱼和石两人带着几个小伙伴一起玩,但慢慢就扩散到小半个部落,这算是部落中人给无聊的部落生活找到的一味调剂品。
斗鹌鹑有输赢,赢得人高兴,输的人会沮丧生气甚至发脾气受到别人的嘲笑。受嘲笑的人就会越发生气,发生打架事件,还有受不得激的人就拿出自己心爱的物品进行赌斗。
原始社会时期的赌博就开始了。
有人输了自己珍藏的孔雀石项链,有些人输了兽牙饰品,有人将刚刚得到的铜钱当赌注输了。还有人想在工作的间歇将手头的工具或者武器都拿出来赌,却因为这是部落的公共财产而未能成行。输了的人越想赢过来,就去抓更好的鹌鹑、借别人的铜钱或者有价值的东西继续赌,希望能赢回来。
赢的人看到能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东西越发想赢更多,也想得到更好的鹌鹑。
输赢两方的人开始形成对立,再有一些不怕事儿的人煽风点火、无情嘲讽,斗鹌鹑之事发生了第一起打斗。来自青鸟氏族的一名族人与另一名来自丘氏族的族人,因为一句口角,一言不合打起来。
旁边的人起哄、谩骂,没有一人上前拉开他俩,致使两人打得鼻青脸肿,见了红还不算,那股子来自原始人的疯狂劲儿使出来,不将对方置于死地誓不罢休。
还好,一队巡逻的战士发现了此事,将两人拉开,并送往部落内,由长老兼城主雄鹿进行处置。
雄鹿查明原因,心中恼怒,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以前没有碰到过这种事儿啊!没办法,只能去找丁奇解决。
正在自己那块田里锄草的丁奇边听雄鹿讲,边将锄掉的草扔在一边的田垄上。最近的草疯狂生长,两三天就变一个样,田里到处都是,害得丁奇隔几天就要过来处理一番,要不然就会将自己的辛苦付出给淹没。丁奇都迟疑,就算是将百草枯等除草剂搞过来,都不一定能消灭这些草类。
丁奇听完,表情有些严肃。
他是最反感赌博的人,十赌九输不说,弄得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也是常事儿。一个人,只要染上赌瘾,迟早要废。而且,只要和赌博沾上边儿,各种阴谋与犯罪就会随之而来,剥夺的不仅是个人财产,还有生命。
他记得以前农村过年,在外打工一年回来的人都会聚在一起打牌,一个人输的钱少则上千,多则几万,打工一年的辛苦钱就砸进这个无底洞中。
丁奇没想到,赌博这个游戏或者说娱乐活动,这么快就在原始社会开始显露出它的威力。
但是,丁奇知道,不能怪这些利用鹌鹑赌博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将鹌鹑饲养起来,就不会出现斗鹌鹑这个活动。就算自己禁了斗鹌鹑,以后还会出现斗马、斗鸡、斗牛甚至是斗兽、斗人,发展成为角斗士。
奴隶社会,角斗士这个行业可是真实存在的!
丁奇知道,想解决这个事,只能从根上解决。根在哪里?人!
丁奇找来青鸟氏族族长苍鹰和丘氏族的族长商,由雄鹿长老将经过诉说一遍,然后将自己的担心和打算告诉两位族长。
苍鹰和商两人也都深明大义,对丁奇的担心表示理解,表示听从丁奇的安排。
将自己的决定通告两位族长之后,丁奇直接对雄鹿进行安排,追根究底,查出斗鹌鹑的根源来。
雄鹿领命而去。
一天后,雄鹿很快就查出斗鹌鹑的根源。
大多数原始人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将自己知道的情况说出来,矛头直指石和鱼两人,并将所有参与斗鹌鹑的人揪出来。整个部落上下一共有近一百五十人参与到斗鹌鹑这个娱乐活动中,其中有五十多人进行了赌博活动。
大广场上,参与斗鹌鹑活动的近一百五十人跪在广场上,低着头瑟瑟发抖。丁奇作为丁部落的头领、各个氏族共同的领袖,站在高台上,望着眼前黑压压的人群,朗声说道:
“各位族人,跪在地上的人是因为触犯部落族规而要受到处罚的一群人。触犯了什么族规?赌博之罪!他们利用斗鹌鹑来进行赌博,上天并不反对大家斗鹌鹑,但不能利用斗鹌鹑来赌博。”
下面的人鸦雀无声,跪着的人听到部落头领、荒神充满愤怒的话语,头更低了。
“什么是赌博?就是碰运气、赌运气!就像大家加入丁部落之前,用抽签来决定得到食物的多寡、好坏。这就是运气!抽到的食物多和好,那就说明这个人运气好。抽到的食物少而坏,那就说明这个人运气坏。运气是谁给的?上天给的。
所以,他们这些斗鹌鹑的人就将自己的运气加在斗鹌鹑之上,增加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作为赌注,希望能够通过斗鹌鹑来赢对方,获得对方的赌注,就比如你们手头所拥有的铜钱。”
思路客
“铜钱是什么?是有价值
的东西,铜钱可以用来交换陶器。本来属于你们的铜钱被别人拿走,是不是很心痛?这就是赌博!赌博会让你失去自己心爱的东西,甚至有可能是你的家人!”
丁奇说到这里,语气一沉,似乎有些伤心。
围在周围观看的人发出议论声,特别是部落上层人员和各氏族族长也都陷入沉思。他们也都是刚刚听说赌博这两个字,对于斗鹌鹑他们也只是当成游戏看待,但这之间产生了利益纠葛,甚至产生打斗事件,却是他们不能接受的。
所以,他们心情很沉重,听头领说赌博的后果这么严重,不知道接下来会如何处理这些人。
“赌博,从今以后在部落内完全禁止。如有犯者,杀无赦!”
嗡~
听到头领会杀赌博的人,下面议论声更大。而那些参与赌博的人听到会杀自己之后心头猛得一颤,心力不坚定者更是直接昏了过去。
丁奇却不管下面人的反应,再次开口说道:
“关于赌博,这行为来自于斗鹌鹑,而鹌鹑却是我提倡养殖的,所以我不能怪你们,只能怪我没有做好教导。鉴于你们是初犯,并且是无意中经历此事,所以做出如下惩罚:凡参与斗鹌鹑之人,每人鞭笞一下;凡借机赌博之人,每人鞭笞三下,以示警告。”
丁奇刚讲到这里,下面再次产生骚动,却是大家感到有些吃惊,没有处死参与赌博之人。而跪在那里的人,对头领没有处死自己而充满惊喜,纷纷叩头表示感谢,反而对鞭笞没有放在心上,对于能活着而言,鞭打三下算个什么呢?
“肃静!呆会就由仓带领战士们执行鞭笞之刑。而我作为部落头领,亦领鞭笞三下,以儆效尤!”
丁奇言罢,下面的人相继出声阻止:
“头领,不可!”
“头领,这和您没有关系,不能处罚您啊!”
“请收回您的决定!”
“头领,我来替您受罚!”
大家冲上前来,试图阻止丁奇的决定,不能让头领也接受鞭笞。
丁奇当即大喝一声:
“退下!我意已决,仓,执行我的命令!”
仓有些犹豫,手下的战士们早已在丁奇说出处罚命令时就已经手执荆条站在受罚人身后,准备执行命令。却没想到头领自己也要对自己进行处罚,大家当即愣在当场,不敢出声,也没人敢上前。
“仓,难道你不听我的命令吗?”
见仓还在那里迟疑,丁奇有些不快。
仓一看没办法,又看到奔给他使眼色,示意自己听从头领安排但要轻一些时,这才自己拿出一根荆条,走上高台站在丁奇身后。
刷!
丁奇直接将自己的兽皮衣服脱掉扔在地上,裸露上身。其余接受处罚之人也不待吩咐,也有样学样光着上身。
“仓,不得手软!开始!”
生怕仓下手轻了,丁奇赶紧再次交待。
仓眼见没有退路,干脆一咬牙,挥起手中的荆条抽向丁奇后背,只是在快要落在背上之时收了点力。
“嗯!”
一声闷哼响起,丁奇咬牙坚持住。
台下的鹿却是双手捂嘴,不敢发出声音,眼中噙满泪水,内心无比心疼。
眼见头领被抽,另外那些执荆条的战士们心中恼怒,竟敢连累头领挨抽,那还了得?所以他们使出吃奶的力气,将自己的怒火发泄在眼前之人身上。
第270章 农事(一)
啊!啊!
接连不断地惨叫声响起,刚刚还不在意这点鞭笞处罚的人却是忍受不住后背的疼痛,惨叫出声,被抽得摔倒在地,有些人疼得在地上翻滚。
那些只挨一下的人庆幸自己只是斗鹌鹑了,可那些要挨三下的赌博之人却是后悔自己的赌博行为,对后面余下的两记鞭笞感受无比恐惧,期望轻一点,早点结束。
啪啪啪!
再次响起连续不断地鞭笞声,包括丁奇在内的人员承受了三记鞭笞之刑。丁奇只是有点脸色发白,可刚才还跪在地上的人,此时早已倒在地上,疼痛得哇哇大叫。内心中不停告诫自己,坚决不能再进行赌博,下一次可就是自己的命了!
周围传来呜呜哭泣声,鹿紧咬嘴唇,看到那些倒地之人的惨状,再看丁奇忍受住这同样的鞭笞,心中越发心疼。第一时间就赶紧冲上去,把仓推到一边,扶住丁奇有些颤抖的身体。
仓也是一阵苦笑,自己内心也难受啊,可自己实在不敢违背头领的意愿啊!自己可是知道违背头领的意愿有多惨,上次差点没被蚂蟥给吃喽!
下面围观的人也纷纷匍匐在地,向丁奇表达自己内心的尊敬之情,大家对丁奇的忠诚度那是刷刷地往上涨。而受鞭笞之人更是感同身受,对丁奇忠贞不二。哪有头领跟着受罚的人一起受罚呢?
很快,他们就被身后的战士给搀扶到自己的住处处理伤口,丁奇也被鹿用稚嫩的肩膀与双臂给挪回小院。奔和仓要上前帮忙,都被她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两人也只好悻悻地帮助疏散人群,不敢招惹正在生气中的“小母豹”。
当然,他们俩也不愿意此刻去打扰头领和鹿独处的机会,对奔这个原鹿部落的老人来说,头领迟早是鹿的;可转过来,在被丁奇救过的仓和奔看来,鹿迟早也是头领的,只不过早和晚罢了。
当天下午,关于斗鹌鹑一事在整个部落内得到了警示教育,有私藏喂养鹌鹑的人也赶紧将鹌鹑交给部落。雄鹿长老趁机在部落内宣传关于举报措施,凡举报者所述情况属实,奖励铜钱一枚。从此刻起,部落监察体系开始慢慢建立起来。尤其是关于发挥部落群众力量这一招,被他发挥到极致。
众人不再以斗鹌鹑为乐,可并没有能阻止大家游乐的心情。五子棋,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游戏项目。
这个游戏活动本来就是丁奇让大家玩的棋类游戏,刚开始玩的人比较少。可在经历过斗鹌鹑赌博风波之后,大家对五子棋的兴趣大增,每天要是不下上一盘,晚上都睡不好觉。
第三天,经过两天时间静养的丁奇站在城门外,朝着眼前妇和鼠率领的两个排及白牙带领的另外一个排战士,挥手告别,他的身边站着部落一应高层。
伤筋动骨一百天,鼠的胳膊还没有恢复,至少还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可以恢复好。但妇和他两人急于赶回盐矿,生怕被五大部落的人再过去抢夺。对于他们一起战斗过的地方,他们始终向往回去。更何况,那还是妇生长和生活的地方。
由于部落马匹不够,所以丁奇只允许他们带走十匹马和五公五母共计十匹驯鹿,用于驮运物品和传递信息,当然鼠和妇自己的马匹不算在内。丁奇给他们的物资很多,武器人手一套,包括新做出的弓、开山刀、斧头、锯子和青铜矛,至于生活用品如陶
器等更不会少。
这些物资都平均分配到每个人身上,用每个人必备的兽皮背包装着,还额外带了不少陶器,准备和周围的一些小部落进行交换,或者进行友好交流,提高丁部落知名度。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丁奇给鼠他们配备的人很齐全,配的有木匠、烧陶烧砖师傅,他们将在鼠的带领下在那里建造一个合适的居住区,建筑防御等都要按照一定的规模进行建造。同时,围绕盐矿山建立第二个交换场,直接在那里烧制陶器,便于交换,免去长途运送的麻烦。
和鼠他们同行的,是白牙的一个排战士和部分工匠,他们的任务是去铜矿开发建设,同样按照当地的情况进行建设,同时还要肩负起保卫和收集运送物资的工作。
三个排近百名战士,裹挟着一部分工匠,朝着目的地行去。而部落内,则在丁奇的领导下,开展大生产运动。
丁奇带头,人人挑粪桶担箩筐,向那片之前开垦好的田地里运送粪肥和草木灰。粪肥除了长期积累的人类粪便之外,还包括动物们的粪便和厩肥。
全员齐上阵,硬是将那十几亩地从前到后堆了两指厚的一层。如果不是丁奇担心肥力过度对下一步种植的农作物产生危害,他都想一股脑全给堆上去。
肥料运送完毕,这块地就暂时放在那里不管,等过几天粪肥干燥之后再翻到地里面去。
人不能闲着,闲能生事,既然开始干就不能停下来,再说部落内安排有一天休息时间,不用担心大家累着。
丁奇将部落劳动人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多,一部分人少。人少的由奔带领着,从水溪那里向刚开挖的田地那边挖掘沟渠,只待田里翻耕播种之后,就可以将溪水引到田里进行灌溉。
而人多一方则由他本人带着拿着铁锹等工具来到湖边,开始在之前确定好的低洼处挖掘平整泥土,将石头、草木等清除出去,然后将这块足有十亩大的地方分成一块块小田地。
奔询问丁奇,说为什么要挖这么多田呢?他是知道水稻种子不是特别多的,根本种不完。
丁奇只说了一句话:
“我们还要种更多的菖蒲草!”
奔一拍脑袋,扭头就走,太丢人了!自己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呢?
田地翻整好,离湖边有十余米的距离,各块田之间也有六十余公分的距离,方便进出。
这片水田的水来源有两处,一处是山上流下来的那条小溪,已经被丁奇安排人挖了一条沟用于排水。当水田中需要水时,将进水口打开就能用于水田灌溉。当不需要水时,就将进水口关闭,从旁边的沟渠中排出去,流向湖中。
另外一处,则是在湖岸边挖出一个围堰,围堰和水田之间通过一个半米宽的沟连接。平时不用水时封堵起来,用水时打开封堵即可自动流入水田中。
至于围堰本身,则是为了存水,和以前讲的围堰是用来排水的功能正好相反。围堰平时和湖水连接,待灌溉开始时,则将与湖水连接处堵住,人力向其中注水。现在还建不了水车,只能人工借助水桶和陶缸之类的工具从湖水中向其中注水。
其实关键的问题在于,丁奇目前还不想把人力过多的放在深挖水田这项工作上。他只是想进行一个初步的试验,种植水稻和菖蒲,反正冬天水田干了之后
也可以根据之前的情况进行挖掘,此事还不着急。
这些挖掘水田和围堰的工作同时进行,水田一块有九块,呈九宫格样式,围堰则挖了两个,能够同时向水田注水,结合上面的水溪注水,能够快速将水田注满。
思路客
哗啦啦~
水流欢快地流入这片刚刚挖好的水田中,快速向各个地块注入,慢慢渗入土壤里,将土壤和块状泥土化开。水积满之后逐渐升高,没过土面,将周围田埂上松散的土壤淹进水中,直至不能撬动分毫。
在水没过土壤二十多公分后,丁奇就让人不再放水,准备浸泡后三天后再翻泥。丁奇虽是北方人,但看的电视多了,也见过南方人水稻种植的一些简单画面。尤其是翻泥那块,应该用水牛拉犁铧进行翻土。但现在没有水牛,马又不合适,只能人工进行。
而在旁边一小块长宽两米的水田中,周围树了一圈栅栏,防止有野兽进入。这里,丁奇亲自翻整土地,将杂草树根石块等全部清除出去,再用铁锹进行翻地,用烧铸出的钉头耙(pa,第二声)将土壤耙平整后才将水引入。
这块水田是用来育苗的!
育苗时水不能多,不能有积水,保持田里湿润即可。所以在水漫过土壤五公分左右之后,就没有再进行灌水,余下的水会慢慢渗入田中,却不会让育苗田中积水。
丁奇趁着第二天天气好,将提早吸胀好的水稻种子撒进去,上面搭上十字交叉的横棍,铺上兽皮进行保温,希望稻种能够尽快出芽。现在的天气已经开始变热,加上保温层,能够使发芽的温度保持在30度上下,这是比较适合的温度。等待五到七天,就能发芽。只不过,发芽率能有多少,就不是丁奇能够决定的事了。
等待水田浸泡期间,引水灌溉的沟渠已经挖好,丁奇又带领大家开始犁地。
犁铧在荆和马鹿两组人的合作下,成功做出。先期做出一个,进行了犁地试验,刚开始有点不合适,犁铧入土角度和翻土曲线的牵引点选择上搭配不是特别好,操控人和马匹之间的力量不够协调。
没办法,丁奇只能再次描画自己印象中小时候农村的犁铧样子,荆照样寻找合适的木头,将犁铧入土的着力点和马牵引的力量原点尽量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
中国的犁铧出现在西汉时期,结构简单,却完全符合力学原理。农村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使用的犁,和西汉时期的犁没有太大区别,都是由犁尖、犁镜、犁床、犁托、犁柱等多部件组成。犁尖安装犁铧,配上犁镜,马拉着犁托的位置进行翻地。
犁铧和犁镜用青铜浇铸而成,犁铧呈V字形,后面有孔洞能装在犁尖上。犁镜是一块铜板,略微向外弯曲,被两根青铜钉固定在犁柱上,它用来将犁起的泥土翻向一边,主要是翻到右边。
至于犁托前方,则用一根五十公分长的木头挂上去,木头两端各牵引出一条长四米的绳子,挂在前面马脖子上的围脖,就可以开始犁地。
犁地时,吸引了大批部落成员过来观看,没见过啊!
很显然,扶犁的事儿得由丁奇来做,至于牵马的人,奔不会让给其他人。至于拉套的马,非小二黑莫属,这家伙看到丁奇在马圈外转悠的时候就奔过来,伸长马脖子在他面前不住撒娇,让丁奇都不好意思不选它。
第271章 农事(二)
现在还没有抓到合适的牛,之前见过的那种牛累似于北美野牛,不好驯服,还得继续寻找才可以。所以,只能选择马作为犁地的牲畜。
“驾!”
丁奇将犁铧插入土中,控制好深度,然后轻喝,头前的小二黑兴奋地一甩马尾巴,不用奔拉拽,就自己朝前走动,奔只需控制好方向即可。
哧地一声,犁被小二黑拉着朝前滑动,犁铧轻松地破开泥土,在犁镜的作用下翻到右边。随着小二黑前进,一道翻开的新泥呈现在后面众人眼中。
大家纷纷发出惊呼声,激动地大声叫喊起来,之前翻地的他们可是知道用一把铁锹翻地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儿。
周围有五六个人跟着丁奇一路小跑,观察着丁奇的动作。
犁地最关键的人就扶犁的人,他要保持犁铧入土的深度,既水能太浅也不能太深,所以他要使出力量和小二黑拉扯的力量保持一个平衡。而那五六个人就是为了学习如何驾驭这把木犁,待自己犁地时,好能顺畅地翻地。
“吁~”
“稍~稍~”
到地头了,丁奇指挥着小二黑停下后向左转身,奔也适时拉着小二黑向左转,来到地块的另一边。
丁奇是按照农村常用的犁地方法,始终从地块右边开始下犁,这样就能将左边的土翻到右边。刚开始还有些生涩,一是因为自己好久没有操作过,二是因为小二黑第一次拉套、双方之间配合有些生疏。随着小二黑步伐越来越稳,丁奇渐渐把握住节奏,感觉也越来越熟悉。
“吁~”
“喔~喔~”
回到出发点,丁奇指挥小二黑向右转。对于“稍”“喔”两个指挥牛马骡子的词语,分别代表向左转、向右转两个意思,算是丁奇农村老家操控它们的方法。
第二趟,丁奇越操作越轻松,这对他这个以前亲自操纵过木犁、犁过地的人来说很轻松,自然地就将以前操控指挥牲口的命令说出来。
来来回回走了六七趟,让周围的人也看明白之后,他就将手中的犁交给那五六个人中的一个,在身边手把手教着。一阵忙乎下来,半天时间就过去了。还好,成绩不错,至少那六个人学会了如何犁地。
只是苦了小二黑,看着丁奇的眼神都充满了委屈和幽怨,低着头,不看丁奇,自己在那里生闷气。丁奇只好赶紧配了点盐水让它喝下去,那家伙立马精神起来。
观摩过后,那六个人开始分地块儿犁地。丁奇也将自己的犁让给奔,奔则换上另一匹公马。小二黑可是只有丁奇能够指挥得动,其他人,哼哼,它会给对方一蹶子。
六个人逐渐开始上手,将自己负责的那些地块儿翻起如浪般的泥土,将上面的粪肥和草木灰翻到自己身下,露出更多湿润的泥土,等待着下一波泥浪。
小书亭
丁奇不再管他们,这些事儿教给他们,他们会自行摸索,道理懂了,过程由他们把控。而他自己刚来到刚刚犁过的地那里,地头摆着一个石磙子,这是准备碾地用的。
岩他们那一组石匠有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指点,做起石器活来越来越快,技巧也逐渐成熟。
将这个石磙的形状和作用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很快找到合适的青石,拿出斧头凿子一顿砍削凿,制成一个长一米五、直径四十公分的圆柱体。然后在圆柱体左
右两边的平面中心处凿出一个直径十公分、深十公分的圆孔,这是用来安装磙框的位置。
磙框由木匠们按石磙的尺寸做成,由于制作了各种木工凿子,做这些工作简直不要太简单。磙框呈Ⅱ字形,中间卡着两根磙轴,用两条绳子绑住Ⅱ字的上下两条边,拧紧就可以使用。
其实石磙的作用有不少,包括碾麦场、碾麦子、碾地,是农民不可缺少的农用工具,还有碾玉米和小麦的石碾子等。
丁奇将小二黑再次拉过来,上套,牵着它顺着刚才犁好的地碾过去。碾地只需要一个人牵着牲口即可,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一些大块或硬实的泥土压碎,使整个地面变得平整,这样才方便接下来用钉齿耙(ba,第四声)来耙地。
咯吱咯吱的声音响起,将大家的目光又吸引过来。只不过看着这平平无奇、忽上忽下滚动的石磙,看了一会儿就又将视线投到那些犁地的人和马身上。
来回跑了几趟,将部分地块碾平实之后,丁奇又将碾地的活儿教给奔,由奔继续碾地,而自己则将小二黑套到那个新做成钉齿耙上,准备耙地。
耙这个农具构造同样简单,这是从古至今广大农民和劳动者智慧的结晶。耙可以看作是“目”字形,用木头做成,长一米五四十公分,中间有四根横木,使人能踩在上面。在左竖边的木头上按等间距凿出六个洞,里面插入一个方形钉,楔紧实。
方形钉用青铜制成,长二十公分左右,最粗处有三公分长宽,向下三分之二处突然变细变尖。做这么粗,主要是因为钉齿用青铜做成,细了不结实。
然后在右竖边的木头上同样凿出五个洞插入方形钉,而这五个钉齿刚好处在左边那六个钉齿的中间,双方前后形成的间距比较窄,碎土能力比较好,同时也能将一些杂草、植物根茎一并给清除出来。
用钉齿耙耙地,和用石磙碾地一样,只需要一个人。只不过,丁奇需要一条长缰绳,用来控制马的方向。因为在耙地时,刚开始要在地块里直线形耙一遍,然后在地块里S形耙一遍。如果从远处看,会看到耙过的地面S形和直线形交叉,挺漂亮的。
刚开始还没有人看自己碾地,开始耙地了倒吸引一大堆人过来观看。
丁奇站在耙上面,前后脚踩在两个方形横木上,抖动缰绳,吆喝小二黑朝前走。身体不停调换姿势,将重心在前脚、中间、后脚之间来回切换,给耙体施加不同的压力。
由于经过石磙碾压,目前的田地比较平整,所以耙起来比较轻松,特别是小二黑走得更平稳之后,耙得更好,丁奇站在上面也愈加稳当。
每隔一段距离,丁奇都会将重心放在后脚,前脚不停上下踩踏,将上面缠着的杂草和根茎之类震下来,实在不行再停下来,将上面那些东西弄下来后继续耙地。
小半天下来,耙过的地上都堆积有不少杂草,丁奇让人赶紧清出去,免得耙到那里被堵住。
对于部落众人来说,这神奇的一幕让他们感到吃惊,遍布田地里的杂草竟能从各个角落被收拢到一起,自动收成堆儿,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而且,看头领在那个叫耙的东西上来回踩踏倾斜后退,很有节奏感的样子。
现在犁地、碾地、耙地是流水作业,这么长时间过去,田地就剩下一小块没有犁。至于石磙又加入两个由另外两个
人帮着碾,奔已经交给其他人在做,自己也就图个新鲜。主要还是学习一些技术活儿,比如现在的耙地。
丁奇将钉齿耙交给奔,还有另外两个人也同样将地头准备好的耙拿出来,套上马,三个人一起开始按照丁奇示范的样子耙地。整个场面热闹非凡,就连部落长老团和很少出门的医巫团都来观看。
丁奇拿手一抹,将脸上的汗甩下去,看着前面摔倒在地的奔哈哈大笑,正准备再抹汗呢,身边一只白嫩的手伸过来,递给他一张鹿皮巾。
丁奇一看,正是鹿站在自己身边,一手拿着鹿皮巾,一手端着碗,里面盛满了温热的蒲公英茶水。
丁奇微微一笑,先是接过鹿皮巾将头上和脖间的汗水擦掉,然后端起那碗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那甘甜的茶水令他浑身透着舒爽。
最近,丁奇和鹿的关系有些近,特别是丁奇自罚自己之后,两人的关系发展比较快,比以前坐在院子前那块大石头上的关系还要近一些。
丁奇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集体婚礼后那群牲口们的表现刺激到自己了?他摸不准,索性就任其自然。虽说和鹿有五年之约,但这种情窦初开、爱情萌动的懵懂年纪,丁奇不想拒绝,他想体会一下这种纯洁美好的爱情。如果最终能修成正果,这也算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儿吧!
田里,人们还在那里熟悉犁地、碾地、耙地的过程,提升和马之间的配合熟练度。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不断地训练磨合,才能掌握住某一项技能。
原始人并不是智力方面有缺陷,相反他们很聪明,他们只是没有接触过或想象不到,可只要他们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们就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关注并学习这新的东西。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自己能吃饱饭,吃饱肚子才能去想其他事情。肚子都吃不饱,怎么可能将精力放在这摸不着头脑的事情上呢?
当!当!当!
突然,城头上有警钟声传过来,很急!
丁奇眉头一皱,按照最新警报要求,这声音特别急,显然是有大批不明身份人员赶过来。已经隐隐听到城中传来马蹄踩在石板路上发出隆隆的响声,至少有两个班的战士们已经出发。
由于部落已经有龙旗,自己部落的战士们在出行的时候都会打出旗帜标明身份。前两天出发的白牙和鼠他们也一样,都会将龙旗打出来,一是表明身份,二是宣传丁部落。
抬头朝天上看了一圈,没有找到小金的身影,想必又跑到哪里自己玩了吧。倒是小可爱一直跟着自己,自己在耕地时,它在地头的树上呆着,可谓形影不离。
大家只是观望一番,就又将注意力放在耕地上。虽说是在城外面,大家却不担心安全受到威胁,自己部落的值班战士能够在第一时间应对不明人群的攻击。
就在丁奇和鹿两人扭头朝宁城东门行走时,宁城西南方向又传来牛角号声,两长一短,长持续五秒,短则持续三秒,能让人清楚地区别开。这个意思是来人没有敌意,但人数在二百人以上。如果只是一个长声,那就说明对方是敌人,不用告知数量,直接干!
那片草场上,正有一群人分成两队站在一条人踩出来的道路两边,两名俨然是人群负责人的大汉正站在土路上,和他们面前十米处一名坐在马上的人正交谈着什么。
第272章 抢地盘?
马上的人是熊,今天是他带领一个排的战士当值,一个班在城墙和城门处,另外两个班则随他过来探查情况。他身后二十米处,战士们骑在马上呈一字形排开,手持长矛、开山刀,虎视眈眈,给眼前这群不明来历之人形成威慑。仿佛给这群人有种错觉,他们二十人能将眼前这二百多号人全给干掉。
熊跟前两人,赫然是来自黑水部落的水渊和焱火部落的炎两位头领。
他们两个部落是在交换地那里碰上的,很巧。黑水部落一百五十多人的队伍,焱火部落也有一百多人,呼啦啦一片,想不被注意也难。
两队人在交换地碰面之后,就利用交换地的房屋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长途跋涉过来,好不容易碰到这么安全的庇护所,他们当然要好好休息一番。
两个部落明面上和气,私下里可是一直属于竞争的关系。尤其是焱火部落,从来不把其他部落看在眼中。如果不是这几年部落实力有所下降,他更不会拿正眼看待他们。
两个部落在此休整了两天,就又开始赶路。只是人员众多,还有大量身体瘦弱的奴在队伍中,行进速度又慢了不少。就像之前提到的,他们在宁城内祭祀龙神时好像听到荒神两个字,也只是刚刚从交换地出发不久。只是有些神奇的是,“荒神”两字的喊声似乎传播到那里。
前两天,他们碰到了鼠和白牙他们近百人的队伍,双方接触后即分开,没有过多交流。白牙他们倒不用担心这群人是去袭击丁部落的,也不怕他们袭击,最终只能是有来无回的结果。至于之前白泽他们一群中小部落,在远远看到那两个部落时,早就绕开了,实力弱,小心为上。
水渊和炎两人右手扣胸,向熊行了一个部落间通用手势。以他们两人的身份,能行礼问个好算是不错了,这也是看在对方是丁部落的一个狩猎小队长罢了。这种人,在自己部落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水渊看了看眼前马上之人,生得比自己还要雄壮,再看一眼对方身后擎着一杆木棍、上面有一块兽皮、画着不知名的动物的手下,他开口问道:
“这位兄弟,我是黑水部落头领水渊,这位是焱火部落头领炎,请问你们是丁部落的勇士吗?”
虽说早已确定这群骑在马上的人就是丁部落的勇士,但水渊还是出口询问确定一下。
“正是!这里是我丁部落的地盘,不知你们这么多人,手持武器,来我丁部落有什么事情?难道是想来抢地盘的吗?”
熊说话有些呜呜弄弄的,嗓门也大,再加上他对这两个部落没有好感,是以话一出口就将对方吓了一跳,同时一顶抢地盘的大帽子就扣上去。
水渊和炎两人都被吓了一跳,没想到对方这么大嗓门。而炎在听到对方说自己是来抢地盘的,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准备发作,却被眼疾手快的水渊给拦住,不等炎说话就抢先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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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误会!我们听闻丁部落举办几次交换会,部落内有许多各部落需要的陶器、工具,是以带领人过来交换,倒不是过来抢地盘的,你们放心!”
“交换?既然是交换,你们应该知道,我们在原鹿部落所在地有交换场,定期召开交换会,你们黑水部落的水泽副头领可是亲自去过。你们想交换可以去那里,不过你们明知有这个规矩,为什么还要跑这么远过来?哼!肯定就是想过来抢地盘了!”
熊本人看似粗豪,
实则精明。他在听到对方是黑水部落人之后,就不打算给他们好脸色,死抓着他们意图过来抢地盘不放手,就是想给他们施加压力,不让他们太过于拿自己的身份当回事儿。在丁部落,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虽说这对部落图腾多少有些不敬,可这是头领说的啊!这句话太霸气了,让别人听着不爽,可是自己说出来,那是多么蛮横不讲理,符合大家的品味!刚学的两个字怎么说来着?对,就是:
霸道!
对待敌人就是要更霸道!
“你敢!”
炎一拍自己的光脑袋,火气顿时就上来了,以前谁敢给他脸色看?对方一个小小的狩猎队长就敢这样对自己不敬,那不是捋了剑齿虎的胡须,找死吗?
水渊头上冷汗直接就下来了,怎么还往抢地盘上说啊。虽然自己也有些不高兴,面子上放不住,可总不能因为这事就和人家打起来,不办正事儿吧?打一架就回去,目的还达不到,这一趟可就白跑了。
深吸一口气,水渊面上带笑,将还想发作的炎给拦下来,对熊说道:
“这位兄弟,我们确实是来交换的,不是来抢地盘的,你看后面那些奴还有兽皮都是用来交换的东西。请你去禀告一声,就说黑水部落、焱火部落前来拜访丁部落,并交换物品。”
熊嘿嘿一笑,知道不能做得太过,伸手喊过来一个人,让他回去报告,自己则拨转马头,右手一伸:
“请!”
就好像山寨的小喽啰招呼拜见山大王的客人一般,两个班的战士则分列两边,持矛盯着水渊他们。
水渊一看不纠缠抢地盘的事了,心里面也高兴,赶紧招呼着炎带领各自的人朝前走,边走边跟骑马的熊没话找话聊。
“兄弟,你们好厉害啊!骑着马很威风啊!”
熊挤出一个笑容,不说话。
“兄弟,你们部落这马多吗?能交换不?”
熊再挤出一个笑容,还是不说话。
“啧啧!兄弟你们部落真的很强大啊,我们部落要能有你们部落一半实力就好了。”
熊两半边脸向后缩,尽量做出微笑的样子,还是那种标准的露齿的菱形微笑,就是不说话。
“兄弟,你看这样行不行,如果实在不能交换,你说说你们是怎么抓的好不好,这样我也能长长见识!”
熊再露八颗牙,仍旧不说话。
水渊见套近乎达不到目标,随手从手腕上摘下一串用兽牙做成的手链,递给熊。
“哎呀!你看看我,这是我的随身手链,很漂亮,一看就很适合你,来接着,送给你当礼物。我不求别的,你只需给我讲讲抓马的故事就好,我可喜欢听故事了!”
说着水渊就想抓着熊的手,给他戴上去,可惜,熊并不领情。仍是微笑着,将递过来的东西退给水渊。
能接吗?不说身边有这么多人看着,哪怕是没人看着,也不能私接别人的礼物啊,头领可是说了,别人给你送礼,那肯定是想谋求一些东西,丁部落的东西都是宝贝,怎么能透露出去呢?刚才他可是一直在打听马匹的事呢,这是秘密,不能说出去!
水渊见对方水泼不进,倒也不着急,心情愉快地朝两边望去,心说总算可以见一见这传说中的丁部落了。可不看还好,一看就把自己给看愣了!那是什么?
不远处,一群
七八个孩子正驱赶着羊群向部落走去,他们每天都会将羊群驱赶过来。刚才钟声响起时,他们就赶紧将羊赶回去,只是速度有些慢。而此时已经将羊驱赶起来,既如此干脆就回城吧,反正羊也吃得差不多,晚上再喂点干草就行。
可这一幕却让水渊吃惊不少,这也行?能养这么多羊?这可是够部落吃几天的啊!他却不知,丁部落可是将这些羊当宝贝,获取羊毛的来源,可是舍不得吃,随后丁部落还要扩大养殖规模呢!
不过水渊想想也就释然,人家连马都驯服了,更何况这种小动物羊呢?
再向远处湖边看过去,更是不得了,十几个人正在湖边向部落里运东西。肩上扛着一根棍,两头都挂着一个箩筐似的东西,里面有活物在动,白闪闪的,好像是鱼。
这些人也是在警报解除之后继续运鱼的人,捕了半天,鱼获真不少呢!
鱼!?
水渊心跳开始加快,马上就能知道他们部落是如何制作渔网了,真期待啊!看他们脸上的笑容,肯定抓鱼特别轻松,眼前也就十几个人啊,可看湖边还有不少鱼呢!
水渊一想到对方的渔网就兴奋不已,学会他们制作渔网的技术,到时候人手一张渔网,那能捕到多少鱼?能养活多少人啊!到时候黑水部落肯定能成为第一部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就连身边这个没脑子爱冲动的焱火部落头领都排在自己前面。
“水渊头领,黑水头领,到了,到了!”
熊眼看到达老院门口,赶紧拉住水渊告诉他,可没想到对方竟自己一个人傻呵呵地在那里发愣,也不知道刚才他怎么走到这的。
水渊被叫醒,心里面也是一阵恍惚,仿佛看到了自己部落崛起的那一天,那心里面是真美啊!
水渊抬眼看向眼前的院落,一排木头将里面的房屋围起来,看不到里面什么样,应该是不错的吧。
水渊向熊点头表示感谢,可眼睛冷不丁扫过右边,有一大片红色的建筑矗立在那里,上面有人来回走动。而在那面红色的东西中间,还有一个洞在里面,有人从那里进进出出,就像老鼠洞一般。
那圈红色的东西里,还有什么不知道,似乎能听到里面传来人和动物的声音,还有一二一的喊声传出来,感觉里面一片繁忙的样子。
旁边的炎也同样如此,对里面的情况有探究的意味,两人将视线慢慢挪回来,看向眼前的这个狩猎小队长,问道:
“兄弟,那个红色的东西是什么啊?那么大,而且怎么感觉里面人挺多的。兄弟,你给说说呗。”
熊稍稍有些得意,只是他得了头领的命令,不要过于多讲部落信息。并且,只让他们这一群人住在老院子周围,不得靠近宁城。
“哦,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们丁部落建的城,名字叫宁城,四周那红色的一圈儿叫城墙,它能保护我们大家不受猛兽的伤害,晚上没事儿还可以转转,安全。住在里面,不怕雨雪,走路都不怕脚上沾泥,冬天还可暖和。”
熊非常自豪,尤其是在外人面前,那种发自内心的自豪在水渊和炎眼中就是一种欠揍的表情。
虽说离得远,可在水渊和炎的眼中,这是一个庞然大物,他们发自内心有一种臣服感。他们觉得,如果站在那个叫宁城的城墙下面,他们会很渺小,就仿佛自己脚下的蚂蚁一般。
第273章 没见识的水渊和炎
两人不知道是如何进入那个小院子旁边的木房子里休息的,不知道晚上吃的什么,不知道周围安全不安全。他们迷迷糊糊,满怀心事,哪怕入睡、做梦都是在想关于看到的一切。这一切,都充满了神秘感,给丁部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他们不禁问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难道真的是荒神带来的吗?如果是的话,自己也希望荒神能将这一切带给自己的部落。
每一个接触丁部落的人,都会像水渊和炎一般,对丁部落的一切产生极大的疑问,也会产生极大的兴趣,想一探究竟。可他们越接触丁部落的人和物,越觉得自己眼前有一团巨大的迷雾在那里挡着,始终看不清楚。
就像现在的水渊和炎,两个人顶个大黑眼圈从木屋中出来,感受着和自己部落那不一样的气氛,虽说还是同样的人,可那种感觉却是不同。
突然间,水渊想起来,昨天他们还没有见过丁部落的头领。这是自己的疏忽呢还是丁部落头领故意不见自己呢?按照部落之间的传统,部落之间进行交往,作为主人一方的头领是要第一时间招待客人的。可是自己确定记得,昨天晚上没有丁部落的主要人物过来陪同,还是那个叫熊的人陪着自己这群人。
为确定昨天晚上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水渊赶紧叫过来自己的一个经常跟着自己的手下,当着炎的面问道:
“鳅,你说,昨天晚上丁部落的头领有没有过来呢?谁在陪同我们?”
鳅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昨天晚上的事儿头领可是经历了,怎么还要问自己呢?但他可不敢违逆头领的问话,赶紧俯身回答道:
“头领,昨天晚上只有那个叫熊的人陪同您和炎头领,给我们提供有吃的和喝的。但再没有其他人过来,只有他们口中的战士在周围站着,既像保护我们,又像在监视我们一般。”
水渊眉头一皱,和炎对视了一眼,看来自己的记性没错,确实没有看到丁部落的头领。
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他面上倒没有表现出任何生气的意味,示意鳅继续说下去。
“不过,那个熊倒是解释了一番,说他们头领出去外面旅……旅行了。对,就是这个,旅行去了。”
鳅显然不知道这个“旅行”一词是什么意思,一脸迷茫。
炎却是见多识广,直接嘁了一声,说道:
“嘁!旅行?不就是出去转了吗?不过,我估计他是不愿意见我们随意找个借口罢了。”
水渊点点头,同意炎的看法,继续问鳅:
“对方还有没有说其他的?”
鳅挠挠头,想了想回答:
“头领,他还真说其他的事了,就是,就是不让…不让”
鳅刚开始还有兴致,可后面说着说着,就支支唔唔地不敢说了。
“不让什么?说!”
水渊一看鳅说话吞吞吐吐地,登时急了,在丁部落面前他可以暂时忍着,在自己部落人面前他可是头领。
鳅眼看头领要发火,脖子一缩,赶紧咽了口唾沫说道:
“不…不让我们走…走远,说是周围有猛兽,城里面却没有地方住,只能住在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吃的喝的得我们自己解决,但是又不能在这周围打猎,我问为什么?那个熊说这周围的野兽都是他们部落养的,不让抓!”
“欺人太甚!怎么不说大荒上的所有动物都是他们养的呢?”
这边水渊正呼哧呼哧直喘气呢,那
边炎突然就爆发了。
他脾气本来就火爆,能选择来丁部落交换,也是本着想看看这个部落发展情况呢,哪成想自己受到这种待遇?
之前去其他部落,哪个不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女人随时奉上,他们的头领跟前跟后,生怕照顾不周,惹来自己的怒火。
可这个丁部落倒好,头领自己不过来不说,还不准备大家在这里的吃食,连自己打猎都不行。难道要活活饿死在这?
“火鸟,你说说看,昨天他们丁部落是不是这样说的?”
炎气不过,但也怕是自己听错或理解错了,赶紧叫了在边上的一名部落成员回答。
“头领,鳅所说不错,对方确实是这么说的。”
火鸟不敢怠慢,赶紧回答。
“啊!丁部落敢如此欺我?”
嘭!
炎抽出随身的石斧,砸在身边的窝棚上,将一根碗口粗的木头砸断。
另一边的水渊眼神顿时一凛,深深看了一眼炎,隐隐有些忌惮。不过,他自己却不再生气了。
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交换的,是来摸清丁部落底细的,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吃点亏又怕啥?为了部落,忍辱负重,没啥!
“鳅,你去请一下那个熊,就说我要见一下他。算了,我还是亲自去找他吧!”
“头领,不可自降身份啊!”
看到头领要亲自去见那个狩猎小队长,鳅气不打一处来,怎能让自己头领去见对方呢?
“嗯?我的话你都敢不听?”
水渊倒是没有其他想法,自降身份也未尝不可。
那边焱火头领炎看水渊要出去,也只能降下火气,硬着头皮跟着一起去。现在两人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来这里何尝不是和水渊一样的目的啊,所以只能共进退。
呼啦啦一干十几个人刚绕到那座院子门口,就看到从小溪那边骑马来了三四个人,为首之人看着年龄较大,身材却极为壮硕,而他身边跟着的正是昨天迎接他们的那个狩猎队长熊。人还未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就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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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头领,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水渊和炎两人有些疑惑,不知眼前之人是何许人,探询的目光转到熊身上。
熊也会意,点点头向水渊两人介绍:
“两位头领,这位是我部落的雄鹿长老,也是我们部落宁城的城主。”
昨天下午,丁奇在得知是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头领联袂以交换为目的来访时,就决定不见,由熊一人进行接待,并安排雄鹿长老第二天早上过来接见一下。
说是不给他们两个部落提供吃食,也只是言语上恶心一下两个部落,谁让他们那么嚣张跋扈呢?一些中小部落的消失都和他们五大部落脱不开关系,甚至力部落头领都是黑水部落干的,只是现在不好明着报仇罢了!
此时的雄鹿,早已经和他刚加入丁部落时完全不一样。那时候他虽说个子高大,但却浑身没有几两肉,有些瘦弱,和奔一样瘦。可自从见到丁奇,大家的伙食标准一再提高,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壮汉,整个人都看着年轻不少。
包括原鹿部落的梅,真实年龄也不到四十,现在看着更年轻漂亮,连三十岁都没有,这要放到二十一世纪,那也是标准的少妇一枚。
看到眼前这名壮汉,水渊和炎同样皱紧眉头,在脑海中思索着,这名似曾相识的人物。
炎反应最快,吃惊道:
“你,你可是鹿部落的头领雄鹿!”
作为和周围众多部落交换火源的焱火部落,他们经常和各个部落的头领接触,就和蓝虎头一样,肯定能记住他们的头领。只是雄鹿变化太大,他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哈哈,炎头领,你还记得我?真是难得,他们都说不认识我了。”
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雄鹿,上上下下看了几遍,这才确认是他曾经见过的鹿部落的头领。雄鹿自打加入丁部落之后,就没有离开过部落,只有来这里支援的部落才见过他。
“雄鹿头领,没想到原来那么瘦的一个人现在这么胖,而且还是这么大一座城的城主!佩服!看来丁部落很是富足啊!”
炎除了不可思议,还震惊于对方的地位,没想到对方已经是一个和他们五大部落头领平起平坐人物!水渊可能不知道,但他可是从百濮部落那里知道,丁部落现在拥有的人数已经超过大部落最低的三百人限制,已经实实在在是一个大部落。
“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小部落鹿的头领雄鹿!”
水渊也想起来了,虽是后知后觉,却也不晚。
“我可不敢居功啊!这都是荒神的功劳,我也只是帮着荒神代为管理这座城。两位头领,咱们不必纠结于此事。荒神前两天出去外面旅行,不在家,而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回到部落,怕影响你们休息,所以没有提前过来问候。还请两位头领原谅!”
水渊和炎两人摆手,表示不在意此事,对雄鹿的态度也很满意。
“两位头领,还没吃早饭吧,请随我一起去城中用餐。呆会也会有部落的勇士为黑水和焱火部落的兄弟们提供吃食,这可是一大早我让人去森林中刚刚抓到的野兽,当然也有咱们黑水部落喜欢吃的鱼!”
水渊两人一听,心中更是高兴,看来还是雄鹿有眼色啊!
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前往宁城,至于马匹则交给熊来处理,还要在那里招待其他人员呢!当然,水渊和炎两人也不怕雄鹿他们对自己有歹意,近三百人放在那里,还有部落勇士,没有人敢小瞧!
刚开始,水渊和炎两人还能和雄鹿交谈,可是随着走近宁城,水渊两人脸上的震惊之色越来越重,甚至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他们感觉自己呼吸变得沉重,甚至到有些不能呼吸的程度。随着高大的城墙出现在自己眼前,两人觉得一股浩大之气扑面而来,正是这种气息让自己呼吸不上来,脚步都变得有些沉重,甚至滋生出一种想要跪下去的冲动。
城头上,飘扬着昨天看到的丁部落所说的龙旗,呼啦啦响着,那忽隐忽现的龙头和龙身,感觉比昨天看到的时候还要有威势。
等到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来到城门洞的时候,两名高大的部落战士骑马持矛分列两边,两层楼高的厚实城墙立在那里,迫人的气息让两人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在地。如果不是两人互相扶持,早就丑态毕露。
“两位,这就是我们宁城,上面两个字叫宁城!荒神的意思是想这座城成为我们大荒上的人生活的安宁之城,故叫做宁城。”
雄鹿指着城墙及上面的石匾,向初次见到宁城的两们部落头领介绍。
水渊两人好不容易站稳身体,看向雄鹿指的东西,看不明白。可是两人也不敢说,也不敢问,生怕说出来显得自己没有见识,只得跟着一起说:
“好!有气势!”
殊不知两人根本看不懂那两个字是什么。
第274章 注意影响
虽说各个部落语言交流上没有什么障碍,可是每个部落还没有产生自己的文字。所以两人只觉得那两个字是几条蚯蚓一般,并不认识,只能不懂装懂。
雄鹿心底里暗笑,他可是知道这两位头领是大字不识一个,和自己原来一样。他明白,笑话他俩就是在笑话以前的自己,没必要。
走过城门,那种压迫感消失,可突然呈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一条用红砖铺就的大道,笔直地通向前方一座高大的房屋。
两人愣住,何曾见过这样的情景呢?
红色大道两边,两排房子延伸出去,并没有人居住,并不像那个熊所说没有足够的房子,纯粹就是恶心人啊!
耳朵里传来流水声,找来找去,却找不到水在哪里,只感觉就在自己身边。难道这是荒神神力所建成?
左边,传来人声、羊叫马嘶声,还有丁丁当当的敲打声;右边,又听到那种一二一的喊叫声,还有什么“团结就是力量”的声音传来,像歌声,却比自己部落唱的歌有力量。
水渊两人感觉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他们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世外桃源,或者是来到了荒神创造的仙境中。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世外桃源,不知道什么是仙境,但他们可以对不知道的事情赋予神秘的色彩。
他们内心深处,对于那个从未谋面的丁部落头领、荒神越发崇敬起来,认为眼前的这超出他俩想象的一切只能是荒神创造的。
周围有人来来往往,孩子们驱赶着羊群向城外走去,可这并不能引起两人的关注。
水渊和炎两人已经被广场上那一座图腾像震撼得无以复加,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令两人感觉到恐慌的事物。虽是第一次见,可他俩知道这个图腾柱上的图腾已经活了过来,正在怒视着自己。
“这就是丁部落的图腾,龙吗?”
两人内心只有这一个问题在回绕,想将内心的震惊给压下去,可始终不能得逞。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部落图腾啊!让人感到害怕畏惧,有种想转身就走的感觉,也让自己觉得应该就此臣服,成为这个部落的一分子。
两人此时额头已经见汗,冷汗!吓得!
他们用极大的毅力,克服了自己想要跪下去的冲动,不敢再看,在雄鹿的带领下,慢慢挪出这个广场,顺着东西大街朝左侧的食堂走去。
雄鹿边走边继续介绍,可他们俩一点也没有听进去,仍旧处在刚才丁部落图腾带给他们的震撼之中。饶是雕刻这个图腾柱和这个图腾柱经常打交道的原青鸟部落的医巫雕,都有些受不住图腾柱的威势,更不用说第一次见到怒龙图腾的水渊和炎两人。
没吓尿都算不错了!
食堂是一个人群密集处,为了保证部落上层人员居住环境安静,所以食堂就设置在大广场西边,东西大道的北边,靠近大道,方便人员就餐。
食堂搭建不像龙殿那么复杂,只是用柱子搭建好一个长六十米宽三十米高五米的木棚,中间高南北低,屋面材料是用苇芭铺就,上面加泥和草,抹平即可使用。
虽说棚顶高五米,空间大,但中间位置还是有些暗,但不影响大家就餐。为保证光线充足,荆他们那个木匠组在丁奇的建议下,在中间的位置东西方向上开了三个口,长宽各两米,口子上面搭有另外的棚子,防止雨雪落进来。
木棚底下摆放着桌凳,桌子长方形,长一米五、宽八十公分,能坐
六个人。凳子是长条凳,足够三个人坐。所有桌凳都是用粗木制成,显得很厚重结实,充满原始味道。
水渊和炎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走进食堂,他们再次走不动了。哪见过这个啊!他们俩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这个桌子晃晃,那个凳子摇摇,一切都是那么新奇。疑问也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几块木板就能放在一起而不倒?木头怎么会那么平整呢?是从哪里找到的这种木头呢?没见过啊!
两人仔细观看,这是近距离了解丁部落的机会。可是两人看来看去,始终看不明白,这些雄鹿口中所说的桌子凳子是如何做成的。
这还不算,他们抬头看木棚的构造,空间大不说,上面的草都很平整,看着让人感觉很舒服,不像自己部落的草木屋这里出来一块那里露个口儿,只能将就着使用,而且还做不了这么大。
可按照雄鹿所说,这个大木棚只是用来吃饭的地方,并不用来住人。这么大的木棚,估计全部落的人过来吃饭都能装得下吧!那住人的地方会是什么样子呢?吃完饭得去看看。
水渊和炎两人有些忐忑,坐在那里都不敢把屁股全放上,靠着自己两条腿弓着马步撑着。但看到雄鹿在凳子上来回晃,左右摇摆,一点问题都没有,这让两人稍稍放下点心。
很快就有两个女人端着木盘子过来,上面放着两大碗兽肉,一大碗鱼肉和汤,还有一个像是雉鸡的东西。
为什么说像呢?他们以前抓到的雉鸡直接就扔进火中烧烤,拿出来的时候都是黑乎乎的,雉鸡本来的样子早没有了,哪像人家丁部落的这种雉鸡,身上没有毛不说,又光又滑,就像…就像女人脱光了以后,不!女人脱光也比不上这种雉鸡,她们身上还有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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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鹿拿起六根木棍,给水渊和炎每人面前放了两根,自己面前也放了两根。但水渊和炎不敢说话,也不敢问,对看一眼,眼中的意思很明显,不急着动,看雄鹿如何操作。免得自己不会,让人家看笑话。
雄鹿呵呵一笑,对两人说道:
“来,食堂那里做得匆忙,饭食有些简单,咱们随便吃点。最近部落在耕地,准备种庄稼。等秋天收获这些庄稼,我们就不用一直吃兽食,肯定要比现在品味丰富!”
水渊两人本来有些紧张,虽说坐稳当了,可对方始终不动,两人也不敢动。突然,两人听到雄鹿讲到耕地、庄稼、丰富等关键字眼,耳朵立马支棱起来,想听雄鹿继续说。
可雄鹿却不讲了,拿起那两根木棍放在手里,指着碗里的兽继续道:
“来,不用客气。这是筷子,可以用来吃饭,不会把手弄脏。”
说完,雄鹿就用筷子夹起一块兽肉送进嘴中,嘎吱嘎吱咬起来,汁水横流,看起来很香的样子。
两人一看,愣了!用木棍吃饭?
不过为了不露怯,他俩还是拿起木棍,用手握着,一个朝上握,一个向下握,就像拿石匕一样。一个向碗里的肉捅,一个向碗里的肉扎,可始终不能将肉夹起来送进自己嘴中。
两人急得跟个猴似的,始终不能将肉送进嘴里。炎急了,哼了一声,直接将肉划拉出来,用手拈着放进去。用眼睛一瞥雄鹿,心说,不就是吃个肉吗,至于这么麻烦?用陶锅煮的肉自己也在部落吃过,还不是直接用手抓!
可还没等他将视线收回去,炎两个眼睛顿时瞪大,一幅不敢相信的样子,指着那碗里的肉结结巴巴地说道:
“这…这…这是什么兽肉?太好吃了!”
水渊还在那里捞肉呢,他可不像炎,得注重自己的身份和形象。捞半天还没有吃上,没想到炎在那里大喊大叫,还说太好吃了,尼马,我还没有吃上好不好!
雄鹿看两人不会使用筷子,也不笑话他俩,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赶紧教两人如何使用筷子,等两人基本差不多,能夹住肉的时候,迫不及待的炎立即将筷子放在眼前那碗肉上,一块接一块往嘴里塞,生怕旁边的水渊跟自己抢似的。
水渊还夹着刚才一块肉在那里来回转,锻炼使筷子的技能,可看到炎的反应才记起来,他刚才可是说肉很好吃的。赶紧将那块肉送进嘴中,轻轻嚼了两下,立即停下。
“唔!”
轻轻呻吟一声,水渊可不知道那是美味激发了他的味蕾,更不知道其实就是盐引起了这一系列的变化。他们部落只有力石,没有盐,平时就算煮肉也没有往里面放力石,吃的肉当然干巴巴没有味道。
力石只是他们用来补充体力的东西,需要的时候舔两下或者掰下来一小块含在嘴中,又苦又涩,只能偶而为之。他们怎么可能知道盐这种东西呢?按照历史发展,粗盐还要很久很久才会出现,更不用说精盐。
水渊赶紧将嘴中的肉块吞下去,又夹一块连咀嚼都不用,直接咽下去。一口气的功夫,竟然连吞六块兽肉,如果不是还要吐骨头,十块肉都进去了,比炎吃得还猛!
为啥?他用筷子比炎好!
好不容易喘了口气,水渊看着雄鹿震惊的样子,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笑笑,用上敬语问道:
“雄鹿长老,这是什么肉啊,怎会如此好吃?”
“嗯嗯!”
旁边的炎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说不出来话,跟着点点头示意自己也是这个意思,想知道这是什么肉。
“哦,你们说这个肉啊?没别的,就是咱们平时吃的角鹿啊!”
雄鹿早知道两人是这样的反应,微笑地回答道。
“什么?角鹿?不可能!不…噗!”
刚将嘴里的肉咽下去一半的炎听到雄鹿的解释,不敢相信听到的是真的,急得一口气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可他对面的水渊可就遭殃了,被炎吐得满头满脸都是肉沫,还有口水和唾沫。
水渊:“……”
水渊也算定力强,伸手一抹,就不再管,看向雄鹿等着结果。
可不远处厨房那边做饭的人中,有人噗嗤一声笑了,搞得雄鹿好不尴尬。
“那个谁,注意影响啊!”
他又赶紧给水渊道歉。
雄鹿怎么这个反应呢?他不敢批评对方啊!
为啥?因为笑的那个人是丁奇!他们的头领,荒神!
丁奇早就站在那里,隔着老远就一直在观察水渊和炎的表现。刚开始印象不错,可在他俩进入食堂之后,两人的在丁奇心目中的形象就开始下滑。
和普通部落首领一样!
是以丁奇实在忍不住,笑喷了。不过他也知道,不能太过,也不能引起那两人的注意。还好,水渊和炎自视甚高、注意自身形象没有扭头看他,让丁奇可以继续看下去。
而且,昨天在得知是这五大部落之二的头领过来时,他就决定采用这种方式见面,让雄鹿透露一些部落明面上的消息,顺带看看这两人如何。至于正式见面,省省吧!
第275章 调料和三高
“那个,这确实是角鹿肉,只不过里面加了一味调料,所以这肉就变得鲜美起来。”
旁边聆听的两人眼睛猛地一亮,嗯?调料?又找到一样好东西啊,看来这就是关键了。
水渊斟酌了一下语言说道:
“雄鹿长老,城主,您说的‘调料’是什么啊?这个能交换吗?”
炎嘴里早没有了肉,此时也赶紧追问调料是什么东西。
“就是就是,这个‘调料’真是太神奇了,竟能将没有味道的肉变得如此美味,肯定是好东西吧?”
雄鹿心说,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雄鹿拍拍手,刚才那名偷笑的人端过来一个碗,里面盛了一些东西,白花花的。水渊两人看到这名丁部落成员,浑不在意,一个做饭的,有什么可看的,无非就是脸白了点。
随意扫了一眼,他俩就将目光投向此人手中端着的白花花的东西。
雄鹿赶紧双手接过来,水渊两人也不在意。
“没错,这个调料名叫盐,就是这白白的粉末。有了它,肉食才变得美味,鱼汤才变得鲜美,就连以前咱们做的烤肉也因为它而变得不再难以下咽。这,就是盐的神奇魅力!”
炎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水渊,此时他不再是那个容易发火的焱火头领。他没有像水渊一样第一时间去品尝那个盐的味道,而是在评估盐的价值,也就是说自己如何花费更小的代价来交换到这能够使肉食变美味的东西。在他的印象中,他觉得这个盐肯定很贵!
那边的水渊直接抓了一小把盐,在雄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仰起脖子将这大概有一个核桃大的一团盐放进嘴中。
“嗯?这个盐味道有点咸啊!和血里的咸味道一样,只是……呕!只是……呕!”
水渊“只是”了几次,差点没吐出来,赶紧将嘴里的盐吐出来。
“呸!呸!只是太咸了!齁得慌!”
站在旁边看的丁奇心里面好悬没笑抽过去,第一次看到这样吃盐的人。那能不咸吗?能不齁吗?神仙来了,也得齁!
水渊砸吧砸吧嘴,似乎能承受嘴里的那股咸劲,仔细品了品,眼睛立马睁大,惊喜地说道:
“不错不错,这是好东西。感觉和力石有点像,只是没有力石那么苦那么涩,入嘴即化,不像力石还得用舌头舔。我觉得我身上有力量了,比力石增加的力量还多!”
丁奇眼睛一亮,内心不住腹诽:
“嗯?这是个行家啊!这么快就能品出来,还和力石与血联系在一起,不简单,以后可以改行成为一个美食评论家!不过你能感觉出增加力量,这倒是佩服你,吃出小说中灵石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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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渊不知道身边这个人如何想,他还在品着呢!
雄鹿岂会告诉对方真相?将话头直接转移开。
“这个盐是我们丁部落的头领、荒神研究出来的,目前只能限量供应。像这么一小碗盐,至少需要二十个奴隶来换。每次我们煮肉,都只敢放一点点,不敢多放。这次是因为你们两位头领过来,我们才多放了一些,以示尊敬!”
雄鹿这句话既将盐的价格说出来,又抬了一下水渊两人的身份,让两人心中舒服无比。
“嘶!这盐好贵啊!”
炎在那里还没算计清楚,这边就给他报价了,一听确实贵!
水渊听到心里面也是一抖,不明白为何这么贵。但仔细一想,如果自己拥有这么神奇的东西,肯定会更贵,甚
至都不给别人分享。好东西,肯定是要自己拥有才行啊!
殊不知,眼前这碗盐只是粗盐,被人拿石头给碾细罢了,离更好的精盐还差得远。现在丁部落已经掌握那座盐矿山,花和草两人早就带领一帮部落成员按照丁奇教的办法生产粗盐和细盐。部落平时吃的盐都是细盐,粗盐也只用来腌咸肉和腊肉。有了这么丰富的盐资源,那还不可劲儿的造啊!
生活得精致些,对吧!
“这不贵!陶锅陶碗刚出来那会儿也得好几个奴才能换到呢,这盐可是比陶器更好的东西,当然要更贵了。不过我们头领说了,等以后盐的产量上来了,肯定会便宜不少。只是现在嘛,制作不易,还得是这么多奴才能换一碗盐!如果奴太瘦太小,还换不了这么多呢!”
雄鹿赶紧夸自家的东西好,俨然一副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样儿,说完还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丁奇,对方暗暗给他一个大拇指。
昨天,熊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给丁奇做了汇报,包括两个部落来了多少人,有多少是奴,有多少是部落勇士,估算出一个数,这从个人行为和群体状态就能判断出来。
黑水部落的奴大概一百个,焱火部落大概五十个。不过两个部落带来的兽皮不少,两个部落加起来也得有个上千张。丁奇可是打算都给吃下来。
而且,丁奇断定,黑水的一百个奴中肯定有上次水泽打赌输的六十个奴在里面,要不然他们不会跑过来交换。只要是大荒上的部落,如果想和其他部落打交道,至少明面上讲诚信还是要做到的。另外,从两个部落能打那么远的地方过来仅有一些伤者也能看出,两个部落实力不俗。
雄鹿一讲交换规则,两人就开始盘算自己能换到多少盐。炎也学着水渊尝了尝盐的味道,不过他不敢多拿,只拈了一点儿放在嘴巴里抿了抿。
“嗯!太美妙了!这个味道才是真正力量的味道!以后我要天天吃,顿顿吃!”
丁奇直接朝他翻个白眼:
“尼马,以后让你吃出个三高出来,看你还有没有力量!”
不过转念一想,能不能将盐整成一个生化武器呢,杀人不见形那种。不过考虑到长期才能见效,还不如直接杀了对方,时间成本太高!
雄鹿见两人还在思考,也不催促,招呼两人赶紧吃肉。
“来来来,两位,我们边吃边聊。这角鹿肉做得好吃,这鱼汤你们可得要尝尝。这是我们自己捕到的鱼,名叫草鱼。味道不用说,更好!”
雄鹿给两人都盛了一碗汤,还冒着热气。
一股香气飘起,他们俩耸耸鼻子,深吸一口气。
“哇哦!太香了!这真的是鱼汤吗?”
炎不敢确定,因为他上次去黑水部落喝的鱼汤发黄,又苦又腥。虽说第一次喝味道确实不错,但和眼前这碗鱼汤相比,那可是差远了。而且,他吃鱼的时候被鱼刺卡喉咙了,这事儿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关于鱼的食用,在座的人中,水渊最有发言权,只不过他的发言权仅限于烤鱼。至于煮鱼,也只是从他得到陶锅算起,还只是白水加力石煮鱼,经验还真比不上有丁奇指导的丁部落众人。
“嗯,这应该是鱼汤,这里面不是有鱼尾巴吗?”
水渊一出口,弄了炎一个难堪。
炎:“……”
炎拍拍自己的光脑袋,脖子一梗,嘴里嘟囔一句:
“我没吃过鱼!”
算是回怼水渊一句,不承
认自己吃过鱼,谁让你招待我的时候让我卡住喉咙了!是不是想害我?
得,他还记着这件事呢!
水渊懒得搭理对方,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我用我弟弟从你们丁部落换回来的陶锅煮过鱼,刚开始是白色的鱼汤,但是放在力石后就变黄了,而且鱼腥味特别大,不是特别好吃。如果不是老人可以喝口鱼汤,保住命,我早就不炖鱼了。所以我不敢确定眼前是否是鱼汤,既没有腥味,汤色还白,味道还鲜香。”
说完,不待雄鹿招呼,直接端起碗品了一口。
“嗯?”
来不及说话,咕咚咕咚两口就把一碗鱼汤喝没了。
炎一看,也赶紧端起碗,更干脆。
一口闷!
完了还拿舌头舔了舔碗底,生怕碗里有剩的。
“咳!咳!”
旁边的丁奇看不过去,赶紧咳嗽一声,这炎太奇葩了,把自己憋得太难受了!然后他用眼睛在这个碗上“盯”了一个记号,碗上有一个缺口和黑点,完事儿把碗扔了,太恶心了!
雄鹿赶紧出声:
“不着急,不着急,大碗里还有,管够!”
真豪气!
水渊尝了鱼汤味道,确实鲜美,刚才恨不得把自己舌头都给吞进去。此时缓口气,再品了品嘴里的味道,开口询问:
“雄鹿长老,这鱼汤缘何如此美味?难道里面也是因为添加盐的缘故?”
雄鹿一听,满心欢笑,这水渊真上路啊!立即用丁奇经常用的一个词回答道:
“水渊头领,厉害!用我们头领说的,您是行家啊!食髓知味,佩服!”
雄鹿夸奖了一下水渊,继续笑着说道:
“这鱼汤里,的确放有盐,但盐还不是最关键的,里面还有一种香料,名为香粉,就是它祛除了鱼腥味,还将鱼本身的鲜味给散发出来,起到去腥提味增鲜的作用!”
其实雄鹿所说的香粉,就是香菇粉和花椒粉的合称。这是丁奇怕外人知道,所以起这样一个名字罢了。
花椒粉能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去腥解腥的同时,还能改变口感,促进人们唾液分泌,增加食欲。而香菇粉在干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芳香物质,其本身含有多种氨基酸,是天然的鲜味调味料,就像味精鸡精一样。但它包含的氨基酸种类却远比味精要多,能够刺激味蕾,将人们的味觉感受放大到最大。
这两种原材料烘干研磨成粉,混合在一起使用,在香料缺乏的原始时代,足够将人们的味蕾作用放大无数倍。是以,水渊和炎两人尝到这样做出来的鱼汤时,觉得滋味鲜美的原因。
其实,香菇是在公元十三世纪前后,被大家的祖先们发现并栽培使用,如果不是丁奇,估计原始人们还拿它当作不能食用的东西看待呢。
“香粉?香粉是如何做成的,又是如何交换呢?”
炎头领迫不及待地问道,还想打听香粉的制作方法。
“这个,说实话,这香粉产量还有些低,这只是我们头领无意中发现的一种香料,并不能大量制作,比盐的产量可是要少多了。如果想交换,至少得需要三十个奴才能换到一碗香粉。至于制作方法,恕我不能告诉大家,因为我也不知道啊!”
雄鹿并没有给炎一个满意的答复,但炎也知道是自己过分了。如果自己知道制作方法会给别人说吗?不会,而且还要捂得严严实实的,不能让人知道。
第276章 椒麻鸡和交易
坐在一边的水渊在心里面一阵感慨,这还没有看到丁部落全部呢,就盐和香粉两样东西就已经吊起自己和炎的味口,如果能知道丁部落更多有用的信息,那岂不是自己部落将会发展更好?生活也将更加有滋有味,幸福得飞起来?
可水渊没有想过,部落发展的基础是什么?基础是人,但部落能否养得起那么多人是一个关键,而养人需要食物,肉食和采集只能维系一定的时期,长时间下来是支撑不住的,这也是为什么原始时期部落规模大了之后需要分离出去一部分,保证部落传承的同时,开枝散叶,保证更多的人生存下去。
最终还是要发展到农业社会,才有可能达到他期望的时期。
按照正统理论,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分为五大阶段,其中前三个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其中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贯穿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农业的发展。
不能走到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这一步,人类就不可能走向文明,而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没有农业的支撑,就不可能产生大量的剩余和人口的发展,也就不可能会有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外一个,就是需求的产生,没有需求,也就不可能产生交换这种最初级的经济活动。
而丁奇通过食物主导的就是提高部落的需求,推进部落之间交换或才说经济的发展,为交换媒介(铜钱)的推广打下基础,但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提高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普及率。
水渊和炎两人还处在鱼汤的美味之中呢,雄鹿已经开始介绍第三种食物了,那只雉鸡。
“来,两位头领,刚才尝的是角鹿和鱼,现在我们来尝尝这只雉鸡:椒麻鸡。”
眼前这只雉鸡比较小,和柴鸡一般,做出来的样子和叫花鸡差不多,表面一样,其实内里有乾坤。
丁奇在中原地区呆过一段时间,那里盛行过一段时间的椒麻鸡。此椒麻鸡非川菜的椒麻鸡,做法不同,类似于中原北地烧鸡的做法。
由于原材料少,香料更少,丁奇就采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制作他以前吃过的椒麻鸡。
怎么简单呢?就是将一只剥洗干净的雉鸡肚子里塞满花椒,洒一些盐,然后将鸡肚子缝上,扔陶锅里煮,陶锅中也洒有盐用于出味。煮上两三个小时,直至煮熟,出锅。
吃的时候,将鸡肉撕开成小碎片,和鸡肚子里的花椒搅拌在一起,那花椒的味道就会均匀地抹在肉的表面,吃起来麻香麻香的,还带有丁点的辣味。如果等辣椒种出来,再搁点干辣椒进来,那味道将是麻辣鲜香,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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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丁奇在看到卖家做出来的成品,以及和卖家的交流中捉摸出来的方法,在此处发现花椒之后就把雉鸡的吃法给扩展了一下,没想到吃到的人赞不绝口。
雄鹿说着就将雉鸡撕开成小块,然后将里面的花椒混合在肉里面,用筷子夹起一小块放进嘴中。
“嘶!哈!真爽!太好吃了!”
雄鹿吃完一块,自我感觉太棒了,每次吃这个椒麻鸡都有些欲罢不能,光想多吃点,却被丁奇给拒绝,为啥不多做点呢?因为花椒太少了,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丁奇会组织原丘部落的人回去采集更多的花椒。现在手头这些花椒还是丘部落加入的时候带过来的,那是吃一点少一点啊!
看着雄鹿的表现,水渊和炎两人有些疑惑,什么情况,又是
一种美味不成?要不然前面两种肉都不见他如此表现?
炎有没有吃过水煮雉鸡,水渊不知道,但他可是吃过的。陶锅得到的早,作为部落上层人员,除了医巫之外,他可以优先享用。吃的最多的就是白水煮鱼加力石,白水煮肉包括煮雉鸡也吃过,除了没有盐之外也就那么回事啊,难道里面又加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吗?
今天这一顿饭吃得值,先是发现盐,后发现香粉,现在又会发现什么呢?答案应该在雉鸡肉上面的小颗粒吧!
水渊已经猜出来,肯定和那种圆圆的小颗粒有关。
拿起筷子,水渊轻轻夹起一块雉鸡胸脯肉。雉鸡身上,就数这块肉大,却又属这块肉最难吃,全是肌肉没有脂肪,嚼起来干巴巴的没味儿。自己每次吃雉鸡,直接就是两个鸡大腿和鸡翅膀,其他的都会给其他人吃。
因此,他从最难吃的下筷子。
刚放进嘴中,还没来得及嚼动,舌尖上就传来一阵麻麻的感觉,还有点辣。这种感觉稍作停留,即迅速从舌尖传遍整个口腔,通过神经传给他的大脑。大脑做出反应,这种异味让他本能地想拒绝,准备将嘴中的鸡肉给吐出来。可很快大脑兴奋起来,兴奋起来的大脑给水渊的嘴巴反馈过来一则信息:
“咬下去!吃了它!”
嘴巴迅速嚼动,本显干巴又有些嚼劲的鸡胸脯肉在嘴巴里来回翻滚,给舌头和口腔充分的刺激,并不停地给大脑传递一个信号:太好吃了!
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味,越嚼越想吃。那股麻且有点儿辣的感觉刺激味蕾和口腔不断地分泌大量唾液,让那以前还有些干柴的鸡胸脯肉变得美味起来。
“咕嘟!”
那块被他咀嚼了无数次舍不得咽下去的鸡肉终于被他吞下去,从喉咙口慢慢到达胃部,一路充实,回味无穷,令得水渊却始终沉浸在那股麻香味道带来的震撼之中。
“啊!太美味了!”
水渊两人在这里体验美味,那边的黑水、焱火休息地外围,出现两名即将成年的女孩子,正是来自雪山部落的雪和丹。
现在两人已经成为丁部落的首席教官,主管部落的文化教学工作,她俩是除了鹿之外对汉字掌握程度最高的人,已经将丁奇能教的汉字都学会。如果按照语文教学要求,她们已经达到了优秀初中毕业生的标准。部落中大多数人都是两人学生,所以她俩走到哪,都会有人行礼致意。
跟随水渊而来的冰,已经在这院子周围转了几圈。她一路走来,都在观察丁部落生活的地方,她想把这里的一切都记在脑海中,因为这里是她的两个好姐妹生活的地方。
由于跟随水渊已久,所以部落中的一些事情她还是知道的。比如她的两个姐妹就是被水渊送到丁部落,打探丁部落信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信息传递回部落。可她知道,黑水部落就是一个吃人的深渊,成为他们的奴就不会有好下场。她们三姐妹无非是因为长得漂亮,才没有像其他族人一样从事太多劳累的采集狩猎活动,但她们没有自由。
她们始终向往自由,所以想尽办法也要逃出这个深渊,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直到丁部落和荒神的出现。
这次来丁部落,水渊还安排给自己一项任务,就是寻找机会接触自己的两个姐妹,了解丁部落的一切。自己在来之前请求水渊带自己过来,她就知道有这样的安排,她要见见自己的好姐妹
,确认她俩过得好不好。
自己已经转了一个大早上,从昨天到达这里开始,自己就没有平静过,一直期待能够见到自己的两个妹妹,却始终不能如愿。
那里,有两个身着兽皮衣服、留着黑直齐眉长发的女孩子正在休憩地外围向里观看。陌生的装扮,白皙的面孔,期盼的目光,熟悉的笑容出现在冰的视线中。
她知道,她的好妹妹们过来找她了。
食堂里,水渊和炎两人摸着滚圆的肚子,惬意地舒了口气。
“嗝!吃饱了,真是太好吃了。以前吃的东西算是白吃了,哪知道做出来的肉这么美味。雄鹿长老,您可得便宜点,让我们多交换些调料和盐回去啊!”
炎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儿,还不忘和雄鹿讨价还价,希望能多换些盐和调料。之前看到水渊可劲儿在那里吃雉鸡时,他也赶紧吃了一口,没想到停不下来了,最后两人一人分开一半到自己碗里。吃到最后还不够吃,雄鹿只好又给两人端过来两碗角鹿肉,才算将两人的肚子填饱。
吃饭过程中,他们三方谈好交换规则,盐十五个奴一碗,香粉也一样,至于花椒则没有作为交换对象,理由就是没有原料,得等。包括他们带过来的兽皮之类,也折算成盐和香粉,捎带着交换一些陶器。
交谈时,水渊承认自己带的奴中有六十名是水泽打赌输的,另外四十名奴他们想交换两到三张渔网。雄鹿没有立即答应他,只说需要长老团商量之后再答复。
水渊一听还有渔网,当即也决定要交换,雄鹿同样答复。
很快,有人端过来三碗蒲公英茶,热气蒸腾中,两人学着雄鹿的样子将碗中浅褐色的茶汤喝进嘴中。两人顿时又激动起来,赶紧询问这是什么,以及制作方法。
雄鹿说这是用蒲公英制作的茶,用开水冲泡即可。
水渊一捂脸:
“我滴个弟弟啊!”
这让他想起,自己弟弟第一次拿回去蒲公英茶泡水的情况,凉水泡!
真想抽他!
喝了这个茶水,雄鹿送给两人各一小袋茶做为礼物。
雄鹿把两人送回休息处,临分别前告诉两人道:
“水渊头领、炎头领,这两天我们正在进行耕作,用来种植能吃的植物籽实。确实比较忙,所以我希望今天下午就把交易完成,我派人安排此事,晚上在这里搞个宴会,至于渔网的事我会和长老们商量后答复你们,你们看,可行?”
水渊和炎对视一眼,当即点头同意,他们两人也赶紧安排人和丁部落进行交接。
另一边,雪和丹两人坐在部落建造的学校教室里,看着讲台上的丁奇。
刚才两人和自己的姐姐冰见面之后,冰将黑水部落的情况全部告诉两人。
这次过来交换,水渊只带来五六个雪山部落的人,还有三四十名族人还在黑水部落本部,没有成为此次交换的主要对象。五大部落商量共同打探丁部落详情,并削弱打击力部落,准备在秋天的狩猎日活动中邀请丁部落参加,让丁部落小心。
同时,也讲了一些周围部落的情况,比如和白水部落冲突,杀了对方不少人。
冰并没有要求将自己救出去,只是希望雪和丹两人能够在头领的帮助下,从黑水部落解救更多的雪山部落人。
两人焦急地看着头领走来走去。
第277章 农事(三)
丁奇站定,扭头对两人说道:
“放心,不会让你们的族人受苦太长时间!”
下午,三方如约进行了交换。
丁部落总共得到一百五十名奴、千张兽皮,交换出去的东西主要是陶器、盐和香粉。至于渔网,四十名奴加上他们带过来的菱角、莲子、莲藕等换了两张网,炎部落也用兽皮换了一张网。
只是水渊带过来的菱角等籽实并没有让丁奇有太多兴奋,这些东西中菱角不知道如何种,莲子和莲藕等他们部落早就种到那片湖岸里了。
看着那张网,水渊一阵眼热,这可是神器啊!他都动了想抢回来的心思,可惜实力和时机不允许。当即下定决心,回去后多掳掠一些奴回来,或者按照丁部落说的,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包括各种五颜六色的石头、有用的植物果实或根茎、有用的消息等。
炎也有同样的打算,只是他看到丁部落如此多人口,也有样学样,准备多多发展自己部落的人口,同时获得一些能够交换的资源。
晚上,篝火晚会,气氛很热烈。丁部落派了一些男性族人参加,可黑水部落和焱火部落的人有些失望,没有女人参加,如何进行求偶舞呢?
雄鹿陪同两人一起观看晚会,水渊趁着气氛良好,当着炎的面向雄鹿提出如何才能交换到丁部落那种砍树的斧头和锯子,甚至包括武器和渔网的编织方法。
雄鹿没有回答他们,只说时机未到,同时告知他们以后交换都在交换地进行,一应物资都有。同时,雄鹿隐晦地提醒他俩,白水、白泽等部落是丁部落的朋友,希望五大部落能够多加关照,两人欣然答应。
炎则在水渊的眼色提醒下,邀请丁部落头领参加在黑水部落举办的狩猎日活动,并提议举行大型交换会。
第二天,水渊和炎两人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雄鹿,返程回家。两人虽说交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但关于丁部落的一切,还只是表面上的一切,至于表面以下的内容,他们始终没能得到。
丁部落越来越神秘,让他们俩产生敬畏之心的同时好奇心也越重。可他俩终究还是没有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遗憾而归,期待以后再得到。
两人回去,丁部落继续进行大生产运动。
水田那里,丁奇每天都会抽时间查看水稻种子发芽情况,是否有沤烂的情况发生。
不过在这几天,一件令丁奇值得高兴的事情发生。他在查看过水稻发芽情况之后,来到湖边和在湖中嬉戏的白鲟互动喂食时,发现湖中长出一大片嫩绿的叶片。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看着那熟悉的叶片,丁奇嗷地一声蹦起来,把正在吃食儿的白鲟吓了一大跳,哗啦一声,一个甩尾就游向深水区,将一片水花打向丁奇,淋得他满头满脸。
丁奇却是不在意,嘿嘿地在那里傻笑着,把另外一边正在钓鱼的小盆友们吓了一大跳,不知道头领是不是在研究什么邪恶的东西。
之前在得到的九千颗左右莲子之后,丁奇就第一时间安排人将莲子有凹点的那一端在石块上磨破后,便分开撒到湖岸边周围大概十亩左右的水域面积,平均估算大约一平方一到二颗。主要是丁奇不知道莲子种植的方法,只知道莲子破口,然后扔进水中等待莲子发芽。
他倒不担心莲子不发芽,以前就听说保存千年的莲子都能发芽,更何况这些去年采收回来的莲子呢?莲全身都是宝啊,可是能做出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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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菜式,连荷叶都能吃。
看到莲叶长出来,丁奇猛然想起还有另外一种全身是宝的东西不知道长出来没有。
红菱!
这是从红湖部落得到的水生植物果实,只是这次黑水部落也带了一些菱角过来交换,这让丁奇有些纳闷,为什么白水部落没有?两个部落可是挨着的,难道被黑水部落独占了?但他们两家也共同拥有芡实,让人搞不懂,只能归结于那处生长红菱的地方在黑水部落区域,白水部落得不到。
不过,这不影响丁奇的行动。
很快来到另外一片水域,就是以前丁奇一个人抓鸭子的地方,那里大部分水域比较浅,适合种植红菱。其实丁奇根本不知道如何种植红菱,这还是红湖部落头领来到这里闲聊中告诉丁奇的信息,他们就是在水浅的地方采摘到的。丁奇结合这个信息,选择此处作为种植菱角的地方。
有段时间没过来,眼前却早变成一片绿油油的水面。一丛丛菱形叶片漂浮在水面上,看在丁奇眼中,那就是未来冬天的粮食。
菱叶也长出来了!
真是好消息不断啊!
看完这些,丁奇回到部落找到奔和雄鹿,让他们俩安排人进行专管,免得有人不认识,将莲叶和菱叶当杂草处理了。
接下来,趁着水稻还没有发芽,丁奇准备开始将大豆和蜀黍种进耕好的田里。
原始社会刚开始种植时,是刀耕火种,点哪算哪,然后就不再管了,收多收少看天吃饭。而丁奇现在的做法,一下子将原始人农业的发展进程提升了几千年,至少提升到汉代时期。想必,应该可以提升不少种植产量吧。特别是种植方法采用条播、间距加大通风效果良好的种植方法,这种植方法基本提升到二十一世纪,提高了一万多年。
土地已经平整好,由于没有耧,丁奇只能采用点播的方法,就像以前用一根钢管点种玉米一样。现在还没有钢管,也做不成青铜管,所以丁奇就让人去砍了一些鸡蛋粗的竹子,截成一米二到一米五长短,竹节打通,最下面削成长五公分左右的楔形。竹节一定要全部打掉,免得阻挡种子落下去。
不过这个竹制点播工具有个缺点,或者说和以前农村机械化点播之前的工具有不同的一点就是没有脚踩的地方,需要人使劲往下捅才可以。
由于人手足够,一共做出来五十个竹筒,一排五十个人,间距五十公分,不到一天就将手头所有的大豆和蜀黍种子全种下去。
随后开始的就是引水浇灌。小溪上面直接将朝下流的口子一堵,水直接就漫灌到这片新种好的地里。
这些事情,丁奇专门派了五六个人跟着自己学习,给他们讲解如何种植、如何除草。
这边旱地处理完,丁奇又带人去水田那里种植芡实,也就是鸡头米。之前开挖的九宫格式水田已经用去五个种植菖蒲草,而芡实则种在另外三个里面,留给水稻的只需要一块田即可。
这三个田离湖边较近,可以及时补充水。
因为不知道芡实种植的方法,丁奇只好采用和红菱种植方法一样,简单粗暴的撒播,也就是抓一把芡实种子撒进去即可。待出芽长大后,再按照白水头领讲的采集地点水深进行注水。
另外,丁奇还准备定期给水田里的菖蒲草、芡实及水稻补充粪肥,补充其营养所需。
这些事情忙完,丁奇发现那块育苗水田中的水稻发芽了。整体不错,但也存在有籽瘪未能发
芽的情况。丁奇很高兴,赶紧去弄来少量马粪和驯鹿粪进行追肥。苗长壮实了,才能经受住风吹雨打。而且,水稻刚刚出芽,还得等一周左右时间才能长得足够大用来插秧。
丁奇忙得马不停蹄,主要是这些事情都是第一次做,他需要人们跟着他一起学习如何种植。这不,他又忙活种植辣椒苗了。
他在庆典后抽时间在鱼皮大棚里整出来一小片地方,将手头仅有的那些辣椒籽种进去。现在这些辣椒籽也长大成十公分高的辣椒苗,可以进行移栽。
种辣椒苗,这个丁奇擅长。小时候陪着父母亲干过不少农活,他懂。
移栽菜苗,要选择下午日头不大的时候,头顶的太阳不会对菜苗造成伤害。鱼皮大棚中的辣椒苗被挖出来,全部运到种植大豆和蜀黍的田边。
每根辣椒苗根部都裹着一块湿泥巴,能够保证辣椒成活率。这些事情,都是丁奇手把手教会身边的人,尤其是奔,他要保证他们都学会,并亲手栽培种下去。五六百根幼苗也就是够种三分地左右,间距还够大,保证植株长成后透风性良好。
辣椒幼苗栽好后,众人又引水过来,将这片辣椒地浇透,经过一晚上的时间,这些辣椒苗就会茁壮成长起来。如果担心太阳毒,也可以在苗圃上面搭一个遮阴的草棚,避免太阳直射。当然,这十亩田地周围可是用木栅栏进行封堵,防止各种大小兽类跑进来祸祸这些庄稼。
把一些注意事项交待给大家,丁奇自己扛着一把马鹿他们新浇铸的锄头,和扛着一把铁锹的奔一起,如一个老农般趿拉着一双草鞋,慢慢悠悠回到自己的住处。
两人就着院子里的一陶缸水,洗把脸收拾停当,丁奇对奔说:
“你去韭菜地那里割些韭菜回来,我去拿一些鹌鹑蛋,晚上给你做一道美餐。”
说完两人就分开,可是刚出门就看到鹿站在门外,双手背在身后,就像一个高中女生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丁奇。
“啊!小鹿你来了,走,跟我一起去摸鹌鹑蛋,晚上做好吃的!”
鹿一听有好吃的,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甜甜的笑容就表露出她内心的想法。最近,她每天都会跑到丁奇这里来吃小灶,美其名曰:考验丁奇做菜的手艺。
丁奇也很高兴一天的忙碌之后能有美女一起聊聊天。
两人边走边聊,很开心,路过的人也都羡慕地看着两人经过。
“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嗯,早上在湖边看到他们抓到一鱼篓青虾,所以我准备给你做一道‘韭菜虾仁炒鸡蛋’,黄白绿三色,看起来就很不错。你呆会尝尝。”
鹿一听是这样一味美食,感觉自己嘴中都开始分泌唾液了。她自己可是一个小馋猫,连贡品都敢偷吃的医巫!
两人很快拿了足有一斤重的鹌鹑蛋,然后又去食堂去拿青虾。由于还没有到吃饭时间,食堂里就梅姨手下他们那群厨师在忙活。其实他们还称不上厨师,只是懂得做饭罢了,至少不难吃。
梅姨挺着个肚子,看到鹿过来,不忘打趣一下丁奇两人。
“哟!头领两口子来了啊,想吃啥?我给你们做。”
鹿听罢,小脸一红,抓着丁奇的胳膊就往他身后躲,还不忘用指头拧了丁奇老腰一把。
“嘶!”
真疼!丁奇心说女人喜欢拧男朋友或老公的肉可是从原始社会就开始的啊!
遗传!
第278章 造船
丁奇很快就拿到那些青虾,大概有两斤多重,顺带又拿了些鹿排、一条鱼和一些配料回去,调料自己那里有,不需要准备。和以前一样,小可爱和小金两个家伙的晚餐,他也一并带回去。
回到住处,奔已经在那里烧水,而他的老婆风坐在凳子上正在那里择菜,有说有笑和奔聊天。显然是知道有好吃的,让自己老婆也过来了。
风由于怀孕,基本不再带队伍,将排长之职转给哞,专心和一群怀孕的女人们一起在制衣组忙活一些轻松的活儿。
讲到哞,他在宁城庆典仪式后就已经带领他那个排的战士再次启程,前往原羽部落东方他发现的三个部落:风夷、有巢、山戎,以及有巢部落北方那个叫麻的部落。
哞的主要使命就是作为丁部落的特使,将宁城建立的事告诉他们,并将宁城特有的物产和他们进行交换,告诉他们哪些物产可以进行交换,并得到更多的葱、葱籽、麻和麻籽。特别是要带回来一些麻的植株,确定倒底是哪种麻类。
华夏大地上,原生的麻种类有青麻(茼麻)、火麻、苎麻等几十种,其中火麻和苎麻是先民们种植最多的麻种,大量用于纺织、绳索、造纸,甚至可以药用。其中火麻可以提取一些止痛药,苎麻则可以提取酒精,他们的作用不言而喻。青麻是火麻和苎麻的替代品,以前农村制作麻绳就是用青麻制作,而且它的籽还能吃。
另外哞还有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将原羽部落位置打造成另外一个交换地,主要对象是东边以有巢部落为中心周围的众多部落。
丁奇目前正在布局,以宁城为中心,打造鹿部落交换地、羽部落交换地以及南北交换地,共计四个交换地。四个交换地,辐射向四个交换地周围的众多部落,再以这些众多部落中的一个或两个部落为跳板,辐射更多的部落。
东西两个交换地有了,还差南北两个交换地。北方已经有人选,就是怒水和千水。他们两人已经将宁城以北到大河之间一些部落的具体位置,他们可以建议哪个地方更适合设置交换地。
至于南面,现在被那片大湖所阻挡。不过没关系,现在荆正在按照丁奇的草图制作渔船的模型,等船做出来,这件事也就能开始布置。到时候,所有这些布置将会开花结果,给整个部落、整个大荒带来质的变化。
说话间,四个人就将做菜需要的材料准备好。
鹿排和竹笋、蘑菇、木耳几样东西炖在一口陶锅中,里面放了盐,香粉调味儿,炖透后出锅。鱼剁成块儿,用猪油煎成金黄色,直接向里面倒入烧开的井水,放入一些菖蒲草茎叶,主要是劳累一天,菖蒲能够活血化淤,减轻疼痛,而且晚上还能睡个好觉。鱼汤出锅前撒一些细盐调味即可。
湖里抓到的青虾和丁奇以前吃到的对虾差不多大,每天晚上将鱼篓放湖中,第二天都差不多能抓满半篓。百十个鱼篓放进去,够每人吃上七八个。
先将青虾放进开水中焯至变成红色,剥出来虾仁儿,放进搅拌好的鹌鹑蛋液中,混合均匀后放入一些盐调味。将部落浇铸出的第一口圆底儿炒锅架在火上,拿出青铜锅铲,放入猪油,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儿四散开。
油温上来,将虾仁蛋液倒进去,翻炒出锅,再倒油,将切好的韭菜倒入翻炒一会儿之后再将鹌鹑蛋虾仁倒进去一起翻炒。顿时浓郁的蛋香和虾仁的清香弥漫在灶台周围。
快速放入丁点盐和香菇粉,搅拌后出锅。
鹌鹑蛋金黄,虾仁白嫩,韭菜青绿,刚端上桌就能听到他们三个人吞口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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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又快速做了一锅野菜汤,清热退火,能够很好补充营养的同时还能改善长期吃肉食带来的火气。
餐桌上,四人一句话也不说,将桌上的食物快速消灭干净,如风卷残云。
“奔,农事儿上该教你的都教给你了,你多注意点。现在大豆和蜀黍、辣椒已经种下去,接下来把水稻种下去之后,我会带着两个班的战士顺着野马谷过去看看。我们部落还需要更多的马匹,还需要牛和一种叫驴的牲畜。”
鹿和风两人将碗筷收拾下去,将独处的空间留给两个男人。和奔也不是外人,所以丁奇直接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奔对于丁奇的安排从来都是言听计从,只是对头领的安全担心。
“没事,让仓跟着,带两个班的战士就行。部落内的防御你和雄鹿两人配合好,战士的训练交给熊,由他主导,你负责监督,不要松懈即可。日常生产,你要多上点心,新种的庄稼你一定要派人保护好,除草、灌溉、施肥不要少。如果有虫子,记得按照我给你讲的,用菖蒲草根按比例熬水,或者用草木灰兑水,都可以作为杀虫剂使用。”
有仓跟着,奔也安心,赶紧将头领的安排记在心里。
他知道目前部落的马匹不够,不能满足部落日常需要,尤其是战士不能做到一人双马,这可是丁奇提出来的要求。随着部落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需要的战士也会越来越多,就像这次交换过来的一百五十名奴,现正在壮的带领下进行训练。通过训练要将里面有可能存在的奸细给揪出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尤其是五大部落的人。
所以,战士的数量将会快速增加,尤其是马群中还有几十匹怀孕的母马,暂时不能骑乘。按照目前的需求,再来三百匹马也不够。
等鹿和风从灶房出来,奔带着风回去,独留下丁奇和鹿两人在院中。
再有两个月左右,风就要生了,那时候部落将会迎来一个生育潮,将会有几十名婴儿出生。
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丁奇虽不会接生,但妇女生孩子的一些注意事项还是知道的。而他所拥有的知识就有很大的可能挽救这些准妈妈们的生命,帮助更多的婴孩儿能度过危险期。
鹿看着风离去的身影,一脸期待的样子。
正在喂食小金肉条的丁奇摇了摇头,出声将鹿的注意力转回来。
“最近你们那里怎么样?你们五大医巫加上新来的医巫云,可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啊!”
鹿小脸一红,却没有害羞,主动迎上丁奇的目光,微笑道:
“你还别说,大家相互交流,还真学习到不少知识和经验。尤其是你所说的药草治病疗伤的知识,结合大家所说,我还真记了不少呢,可惜书写在木板上太麻烦了。你什么时候能将你说的那种纸做出来啊,光听你讲了,一直等着在上面写字呢!”
“等我从野马谷那里回来之后吧,现在部落千头万绪,只能先紧着最重要的事情来做。我保证,纸做出来的第一张纸拿给你用!”
丁奇刚给鹿打了保票,一阵敲门声传来。丁奇扭头一看,是木匠组组长荆。
鹿见是荆过来,知道对方肯定是找头领汇报关于木匠方面的工作
,起身拽着正在啃兔子的小可爱走出院子。
正在吃东西的猛兽如果受到打扰,肯定是最危险的,可小可爱一看是鹿,脑袋立马耷拉下来,连生气的欲望都不敢有。鹿可是部落内除了丁奇外,和它接触时间最长的一个人,而且鹿还有极大的可能是自己奶爸的女人,自己还是悠着点吧!
唳~
看到小可爱被揪着毛出去,同样在撕食兔子肉的小金则发出一声高鸣,仿佛是在嘲笑小可爱。
荆有些尴尬,不知道部落的医巫鹿在这里,显然是打扰了头领两人独处的时间,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走,荆,去看看你做的模型怎么样!”
走在外面,各个小组的工人们都陆陆续续收拾干净后拿着自己的碗筷去食堂吃饭。部落内讲究节约食物,这从他们认字开始,就需要遵守的第一个规定,而且是在部落保证大家吃饱的前提下节约食物。
路过广场,看到熊大和熊二两个在路上转悠,丁奇又忍不住上前和两个家伙亲昵一会儿,喂它俩一些吃的,算是培养感情。现在部落内,熊大熊二可是明星,走哪都有人喂它俩吃的,都快吃成桶了!
来到木匠组所在的那片棚子外面,那里有一片空地,点了两根火把照明,空地中央放了一个架子,架子则搭着一个模型-船。
呈现在丁奇眼前的是一艘舢板船,也就是一个小型的捕鱼船造型,和江南水乡的乌棚船差不多,只是没有乌棚罢了。
这是荆按照丁奇画的船模型,结合船的原理制成的一艘船,长一米五,宽有五十公分左右,高大概也有五十公分,底部是平的。
“头领,今天下午刚刚将这个模型造好,花费不少功夫。只是木板与木板之间的接缝处,做得有些不够细密,我担心下水后,会有水渗进来。”
荆将船指给丁奇观看,怕他看不清,让人又点了一根火把照明。
丁奇仔细检查了一番,甚至趴在船底部朝上观看。整艘船看着比较结实,部分地方采用的是卯榫结构,不用担心青铜钉被锈蚀后船体会散架。船体没有船厢,光源照过来也看不到透光的地方,说明荆将自己交待的注意点都考虑到了。
但就像荆担心的那样,现在接缝处没有防水的填充剂,水容易渗透进来。而且,船体没有进行油漆和防腐处理,船体极容易被水沤烂,需要寻找一些油脂和粘黏剂进行防水和防渗处理。
“嗯,你说得不错!这里肯定是要注意的地方。不过,你做得非常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将模型拿出来,是我没有想到的。明天将模型扛到湖边,我们试试水,看看渗水情况如何,我们再进行查漏补缺。
至于防渗的东西,我这脑海里倒是有一样东西,能够通过现有的手段制作出来。倒是那个防腐的东西比较难搞,至于在哪里有,我也不知道,需要大家一起来寻找。”
荆点点头,他知道自己的头领肯定能找到相关的东西,并解决这个小问题。
现在部落内木匠工具比较齐全,制作起东西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只要有图形,基本都能做出来,而且有丁奇这个BUG存在,方向指出来,大家就能将东西给制作出来。
“你们几个人肯定不没有吃饭吧,走,我们一起回去,我指给你看用什么做防渗水剂!”
第279章 童趣
当天晚上,丁奇在荆吃过晚饭之后,就让荆和两个手下背着一篓肉骨头来到自己那个院子中,在院子中点上一堆火,烧水,碎骨头,准备熬制一种天然胶粘剂:骨胶。
之前丁奇制作过两种胶粘剂,一种是箭支上粘鸟类羽毛那种黏结剂,利用的是松脂和蒲公英根部的白色乳汁状液体搅拌后形成的物质。还有一种,就是城门上那个牌匾上的字,就是利用骨胶进行粘连。当时丁奇没有让别人插手帮忙,只是自己在那里熬制。现在丁奇则将荆喊上,还有呆会准备过来的奔,让他俩跟着一起学习。
骨胶熬制是一个辛苦活,和制羊毛一样,都需要用石灰水对骨头进行处理。
首先用野猪鬃制成的刷子和青铜刀将肉骨头上所有的杂物去掉,比如碎肉腐肉、筋膜等。接着就拿石锤石斧或青铜斧等将这些骨头砸碎,去除里面的骨髓等内容物。然后将这些碎骨头放在撒有石灰的热水中进行浸泡搅拌,将骨头上的杂物、油脂等进一步清除干净,同时算是中和骨头上的一些酸性物质,起到软化骨骼、使骨质疏松的作用。
这些做好后,将软化后的碎骨头捞出沥干水分,再向陶锅中加入足量的热水,至少是能将骨头中的胶质能全部提取出来的水量,丁奇一般选择1.5-2倍的水量。
陶锅上加一个竹制的篦子,盖上一个陶桶似的笼屉,里面填入碎骨,加上盖子,盖子上要加一块重物,防止盖子被蒸汽顶开。这块重物的主要作用就是使得笼屉始终处在密闭的环境中,给蒸笼里的骨头施加压力,能够将骨头中有胶质更多的萃取出来。
大火将水烧开蒸汽一上来,改为中火慢慢蒸煮。这个过程中,骨头中的胶质不停地析出流入下面的热水中,慢慢融合。等蒸汽开始减少的时候,将柴火改为小火进行蒸煮。
半个小时后,取出笼屉中的一块骨头,如果能将骨头轻松捏成碎末,则基本析出完毕。然后将笼屉、骨头、篦子等物去除,用一干净的木棍搅拌陶锅中余下的浸出物,也就是骨胶混合物。不停搅拌,慢慢进行脱水,最后改为文火进行干燥处理,最后就得到骨胶。
由于丁奇邻居家有一位木匠,骨胶的方法也得自这位匠人之手。以前农村的木匠很少使用铁钉制作家具,都是利用卯榫结构,配合骨胶黏结,做出来的家具结实耐用。
当时丁奇对这些特别感兴趣,这位木匠说他是不世出的奇人,可以接受木匠的衣钵。如果不是家人反对,丁奇还真跟着人家一起学木匠活了。
只不过骨胶使用时,还需配水加热后才能使用,比例基本为一比一。并且加热的温度还要保持恒定,大概在七十到八十度之间,这样准备好的骨胶在粘黏木头时,能够达到最好的功效,不透水不透气。当然,熬到哪种程度最好,这就要看木匠师傅自己的经验和需求了。
忙碌一整个晚上,丁奇总算给荆和奔他们展示了一遍制骨胶的过程,同时将制好的骨胶进行调和使用。结果令荆非常满意,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准备立即就去木匠棚那里再制作一架渔船模型,看看骨胶的效果。至于木材防水的问题,他暂时不去考虑,因为这是头领需要考虑的事,只要头领找到了,他只管拿来使用就是。
丁奇赶紧拉住他,要求他跟着一起去吃早饭,然后再去睡一觉才能去工作。折腾一个晚上,自己都已经累得不得了,更何况荆呢?没看奔都一直在那里哈欠连天、另外两个打下手的人都躺地上睡着了?
在丁奇的强制命令下,荆才不情不愿地
去吃饭睡觉。
丁奇自己呢?同样如此,搂着陪他忙碌了一个晚上的小可爱睡到中午才起床。
天气越来越热,睡在砖瓦房中虽说能祛除一定的暑气,可仍不能阻挡热气的侵袭,更何况还有那不停鸣叫的知了。最近忙于部落事物,连知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叫的都不知道。
去年他刚穿越过来,一场大火将广袤的森林和草原烧成灰土,丁奇一路走来都没有听到过知了叫。到达这片湖泊周围的时候,天气就开始转凉了,天空烟尘乌云翻滚,这周围的林子里更是听不到知了的叫声。
没想到待天气正常、夏天来到之时,它们这群窝在泥土中的小精灵们开始出来凑热闹了。不能不说,这群知了感觉相当敏锐,不愧是生活了上亿年的生物。
天气正热,部落内正是午休时间,就连城墙上都搭了四个凉棚进行遮荫,免得值班的战士中暑。丁奇估算了一下,温度大概在二十五度左右,还不算太热。最高温度会达到多少,丁奇不知道,但他知道现在部落内的原始人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温度了。
丁奇问过奔和雄鹿,还有没有比现在更热的时候,奔表示不知道,雄鹿则说以前有过比这还热的时候,大地上草木干枯,河水断流,应该算是大荒上的旱季吧。
既然想到知了,自然不会忘记知了刚刚爬出来时的美味。
最近忙得脚不沾地,连轴转,除了水稻没有种下去之外,大多数的农耕方面的事情都已经处理完毕。丁奇一看没有其他什么事儿,索性去了一趟皮匠牛二那里,找了一个剥下来的鹿尿泡。
牛二在研究如何用兽皮制作水袋,目前已经换了好多种兽类材料,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兽皮。现在部落里就差马皮、羊皮和驯鹿皮三种没有试了。按照蒙古草原和戈壁、沙漠使用水囊的数量,应该以羊皮和马皮为最,并且最有可能是用羊皮和羊尿泡。之前建城庆典时祭祀的那只羊,那个尿泡早不知道丢哪里了。现在羊的数量还少,没有成规模,等有成群成群的羊时,就可以进行批量试验或者说制作水囊。
丁奇找鹿尿泡,准备制作一个捕知了的网。
这个椭圆形的尿泡已经被炮制过,很薄很透亮,像个磨砂塑料袋,从底端开始三分之二处截断。然后他又去篾匠组那里找了一根半公分粗的竹蔑,圈成圈儿。现在负责篾匠组的是蝶,丁奇都没有想到,她竟然在竹编方面很有有天赋,编出来的竹器很漂亮结实不说,还不断翻出花样来,让丁奇这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都有些汗颜。
利用篾匠组的工具,丁奇将那个尿泡卷在竹蔑圈上,翻过来,拿一根青铜针在上面钻眼儿,再用细线将尿泡绑紧,形成一样口小肚大底儿窄的袋子,就像以前农村使用的那种做饭用的铝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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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将这个竹圈儿绑在一根长竹竿上,用三根细竹子进行固定。这样,一个捕知了的网就做好了。
丁奇忙完,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看了看这个满意的作品,他咧嘴一笑,就准备迈步出去,一抬眼竟看到鹿笑盈盈走过来。
“我的头领大人,您这是要去做什么呢?”
鹿甩了甩自己的马尾辫,有些好奇地问道。
丁奇指了指手中的知了网,有些显摆地说道:
“这个啊?这是一种抓小动物的网,你能猜出来是抓什么小动物的吗?”
鹿歪着脑袋想了想,眨着眼睛猜道:
“蝴蝶?”
丁奇摇摇头:
“不对,但快了,
像蝴蝶一样会飞,你向这个方向想肯定对。”
鹿再想想,这时有知了叫声传过来,她的眼睛一亮:
“明白了,是知了猴?对不对?”
“哈哈,鹿不愧是部落的医巫,真聪明!没错,走,哥带你去抓知了!”
丁奇看到鹿猜对了,很开心,忍不住上前刮了鹿的鼻子,一下子把鹿的脸盘搞得跟个熟透了的密桃似的,粉嫩有霞光,胖瘦恰当适宜,看着是那么惹人怜爱。
丁奇心头一颤,有种想上前抱住鹿拥吻的冲动。但仔细一看对方现在的年龄,想想还是算了,还是一个大萝莉,再忍忍!瓜有点涩,熟透了再吃,甜!
冲动是忍住了,但丁奇还是上前,不管不顾,拉住鹿的手就朝东城门外走去,那里树木多,知了也多。路过食堂还不忘拿了一个小鹿皮袋,准备装抓到的知了。只不过,看他的心思似乎没有放在走路上,都连着两次碰到墙了。就连身边跟着的小可爱都有些疑惑,不时拿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
可沉浸在其中的丁奇却不自知,光在那里甜蜜蜜了,内心一直在说这原始小妞的手,柔嫩若无骨,都舍不得丢开了。
来到森林边缘,丁奇抖擞精神,准备在眼前的小姑娘眼前展示一下自己高超水平,看她如何崇拜自己。
可等他转脸朝树上一看,脸色顿时就黑了。
自己怕够不着知了,所以找到一个最长的竹竿。可谁想,这些知了有些无耻,全趴在最上面的枝叶间,没有一个能让自己够得着的。
自己可是想在小姑娘面前露一手呢,可好,够不着!这不打脸吗?
不过丁奇倒是没有气馁,对着鹿嘿嘿一笑,缓解一下刚才的尴尬,扭头就去林子里找能够得着的知了。
也不知道原始世界的知了就是这样,还是它们集体商量好了,全都在最上面,让丁奇满怀希望而来又败兴而归。每次失败,那些知了们就会徒然拔高音调,“知了、知了”叫个不停,仿佛是在嘲笑丁奇一般。
这不,有胆子大的家伙开始挑逗丁奇,慢慢将自己的身体向下挪动,边挪动边叫唤,好像在那里大喊大叫:
“来啊!来啊!来抓我啊!”
丁奇可不知道它们怎么想,他只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轻轻将知了网举高,慢慢向那只仍不停鸣响的黑色知了挪过去,越来越近。知了没有反应,似乎它已经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如何吸引异性方面。
丁奇内心得意地一笑:
“看你往哪里跑!吃我一网!”
在离知了还有二十公分远的时候,丁奇突然挥动竹竿,将知了网的网口对准那只知了挥了下去。
嘭!
“吱儿~”
势在必得的丁奇,一网扑空,让那小家伙逃跑了。紧跟着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篷水雾泛着七彩的光芒,笼罩向树下面的丁奇,淋了他满头满脸。
丁奇的脸更黑了!
知了临飞前,给丁奇带了一份礼物,知了尿!
“咯咯咯,头领哥哥好笨啊!”
银铃般的笑声响起,这让丁奇有些无地自容,恨不得自己现在有一双翅膀,能够飞上去,用网尽情地捕捉这群小家伙。
“哼!看我的!”
挥网!
吱儿~
再挥网!
吱儿~
三次挥网~
吱儿~
……
第280章 禽兽不如
一次次挥网,一次次失败,丁奇都怀疑这些知了就是来玩自己的。自己这么好的身手,反应速度灵敏,竟然捉不到它们。印象中,小时候的自己捉知了可是一捉一个准,失手都屈指可数。
可那些知了们的反应,却让丁奇不得不确定,它们就是来玩自己的。那撅起的屁股和喷洒的知了尿雾,就是对丁奇最无声的嘲笑!
不!有声的嘲笑!
就是那个“吱儿~”,知了飞走时发出的吱儿声。
岂有此理!
倒是小可爱,竟是偷偷爬到树上,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和树干一样的毛色进行欺骗,竟被它那宽大的脚掌连着拍死好几个。两相对比,丁奇更加郁闷,自己竟然是禽兽不如!?
“头领哥哥,让我来试试吧!”
无奈地笑笑,丁奇只好将手中的网递给鹿,心说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那边有人说了:你有黄历可看吗?继续你的穿越生活吧!
想到黄历,丁奇精神猛地一震,来这里这么久了,得观察四时变化制定农历啊,还有二十四节气,这些可都是农业耕作的依据呢!回去的路上就得赶紧把事安排下去。
“哇!抓住了!抓住了!头领哥哥,快来看我抓到的知了猴!”
正在沉思的丁奇被打断了,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鹿竟很幸运地抓到了一个知了。对,她今天运气好。才拿到知了网就能抓到一个知了,能不是运气好吗?她要是第一次玩这个啊!
丁奇也不羡慕,运气这事羡慕不来。乐呵呵地赶紧跑过去,从扣在地上的知了网中,捉出来一个黑色的知了。知了一直叫着,拼命扇动翅膀想逃脱人类的魔掌,随着时间地流逝,它的叫声不再刺耳,有些沙哑,甚至像一个劈了的笛子。
丁奇盯着这个知了在看,和自己小时候看到的知了没有什么变化,一万多年,样子真的没有什么变化,唯一觉得有些不同的地方就是现在的知了有些大。
“头领哥哥,我厉害吧!”
鹿小脸红扑扑的,似在求夸奖,像一个正准备讨糖吃的小丫头,一汪秋水,有些俏皮,倒映着丁奇的脸庞。
丁奇忍不住伸出手,抚摸着鹿的脸。
这让鹿顿时呆愣在那里,身体僵硬的她默默想道:怎么回事?头领哥哥想要做什么?难道是想吻我吗?那我算不算哥哥故事当中的灰姑娘呢?
睫毛颤动着,慢慢闭上眼睛,期待着那令自己终身难忘的时刻到来。
突然,一阵树叶摇晃声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连长,晚上可得好好吃一顿啊!哈哈,可把兄弟们……”
声音粗犷,嗡嗡地,正是熊那个家伙,可话却没有说完。
视线中,部落头领正摸着医巫的脸,含情脉脉,似乎正有一场好戏就要上演。突然,两道寒光射来,令得雄脖子一缩,赶紧向后跑。
丁奇有些尴尬,一看是仓和熊他那个排的战士打猎归来,倒也不好怪罪,毕竟是自己没有找对地方。可鹿正期待发生点什么呢,陡然被打扰,无名火起,眼神如刀子一般看向说了半截话的熊,咬牙切齿,抄起身边的一根树枝就追过去。没多大会儿,众人身后就传来熊的惨叫声,特凄惨那种。
很快,鹿就从人群后面转身出来,拍拍手,将树枝一扔,看也不看仓他们,哼了一声,抓着那个知了网扭头就走。
丁奇讪笑着,可包括
仓在内的战士们,集体石化,对之前看到的一切他们非常后悔。撞破头领和医巫的好事,他们无比尴尬。虽说以前的部落生活中,天天晚上听别人嗯嗯,甚至亲眼看到不少这种生理教育活动都习惯了。可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头领和医巫这样,就是尴尬、难堪,甚至有点狼狈的样子。
看到头领笑,他们也跟着笑,傻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一会儿熊一瘸一拐地走回来,头发乱蓬蓬,杂草无数,深色的兽皮短褂上两个土脚印。这倒没有什么,可等大家看到他的眼睛时,顿时一股寒意升起。心说,以后得离医巫鹿远点,这可是头领曾经讲过的河东狮吼的预备役啊!
熊顶着两个黑眼圈,跟个熊猫似的,比仓他们还尴尬。
还好,仓打破了双方之间的尴尬,左右看了看,讨好地问道:
“头领,这周围的风景真好,要不,您继续,我们不敢打扰!”
“继续你个大头鬼!现在这种情况,你继续看看!”
丁奇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惹得众人哄堂大笑,这份尴尬算是解了。
熊赶紧凑上前,问道:
“头领,您来这干什么来了?这林深草密的,没……”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登时发现周围寒意升腾,一道道冷光射过来,他更不敢说了。
不过丁奇也不好不解释,总不能说自己来这里谈情说爱吧。
“嗯哼,是这样,下午睡醒觉得知了有些吵,所以就制作了一个捉知了的网,准备多抓一些知了,晚上炸炸吃。”
一听有好吃的,众人眉眼一动,他们可是知道,自己头领做出来的食物可是非常美味的,尤其新做出来的食物,谁能吃到一口,讲个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这可是头领做的,还特别好吃!
见他们有些蠢蠢欲动,丁奇心中也了然,看着还有一会儿头就黑下来,干脆让他们将猎物送回去,自己在这里等他们,晚上一起摸知了去。
刚才来的路上,他可是从鹿那里了解过,原始人只知道知了会飞的样子,根本不知道知了还会在土里生长,一长还长几年甚至十几年。嚷嚷着晚上让自己的头领哥哥帮自己抓呢。
原始人没有见过蜕皮之前的知了,丁奇也能猜出来。
他们晚上很少出去,一到傍晚就赶紧回山洞或栖息地,不敢出去。而知了基本都是傍晚至凌晨爬出洞,蜕壳后飞上天空。所以,原始人没有见过在树上爬的知了也情有可原。
丁奇去哄刚才受惊的鹿,仓他们则赶紧将猎物送回食堂那边,又去找了一些储存的火把带上,呼啦啦一群人就赶紧朝着刚才的位置赶去。可这么一群人在大道上走,吸引不少人注意力,呼朋唤友之下,人群规模越来越大。
人群的吵吵声很快传到丁奇和鹿两人的耳中,丁奇有些震惊地笑了起来,鹿却仍是有些害羞,不敢再呆在那里,把网往肩上一扛,拿着刚才抓到的二十几个知了回去。但她有些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留恋的目光始终在丁奇身上。
丁奇看到一大群人过来,还有一些半大孩子,就交待仓让大家注意安全,晚上在森林里还是有些危险的,还要小心树根边有蛇,特别需要注意的还有用火安全。以前晚上出来摸知了摸到蛇的例子可是有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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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让大家围拢在周围,拿着一个空蝉蜕给他们做了一个示范,让大家在身边树的上下及周围寻找一种和手
中蝉蜕类似的知了。一说就明白,没一会儿,还真有人找到了,可是那个人不敢用手拿,被身边的人狠狠笑话了一顿。
火把照耀下,丁奇上前,拿着那个挥动爪子身上布满泥土的知了,对大家说道:
“看到了吗?这个就是知了没有蜕壳以前的样子,刚刚从泥里钻出来,上面会有泥,等它蜕壳之后就会变成在树上叫唤的那种知了。现在开始找吧!”
大家欢呼一声就四散开来,一个个火把在周围晃动,上下摆动,越分越散,希望早点找到知了,找到越多越好。
很快,此起彼伏的惊喜声传来,这个说找到了,那个说抓到了,甚至还有惊呼说抓到一条蛇,吓得屁滚尿流有之,哈哈大笑者有之。大家气氛热烈,热闹非凡。丁奇也跟着大家一起,大呼小叫地,感受记忆当中那最深处的童趣,还有那一声声“马蝍蟟”,不断回荡。
第二天中午,泡洗了一晚上的马蝍蟟在丁奇的主持下,被几个厨师慢慢用小火油煎。整个部落都弥漫着浓郁的知了肉香味,一盘又一盘的知了出锅,撒上一点点细盐,被端到食堂的餐桌上,供大家品尝。百十号人一晚上的奴力,分配到每个人面前也能有十只左右,包括那些新来的一百五十个奴都有幸吃到。主要是森林里的知了太多了,爬得满地都是。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排查,部落从壮领的那一群奴中甄别出来八个奸细,来自黑水部落的有五个,焱火部落的有三个。他们都是非本部落的人,但又和这两个部落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关系,被这两个部落许以承诺,答应过来做卧底。
当然,原始时期在丁奇没有来这里之前还没有卧底或者奸细的称呼,但自从他的名号被传遍周围之后,奸细就开始多了起来。
其实丁奇并不怕他们两个部落或更多的部落派人过来偷学什么技术。一般的技术,迟早要传到大荒上。关键的技术,一般人接触不到,更不用说这些奴。
丁奇现在关键部位的人都是最先接触的部落,如鹿、青鸟、红牛两个部落,或从力部落交换过来的奴如仓、风他们,还有羽部落存活下来的人。他们可都是丁奇的嫡系,有了他们,足够丁奇掌控整个部落。
至于这八个人,丁奇也没有杀他们,这都是劳力,直接安排给岩和白石两人去开矿凿石头。之前那种做排水沟盖子的石板,岩他们负责的石匠组,已经凿刻出上千块,这些石板将会陆续更换两条大道上的红砖,铺成青石大道。
中午这特殊的一餐之后,丁奇召集医巫组六位医巫在自己小院中开会。
医巫组六人,每个人都负责一项事物。鹿统管全局,并负责部落祭祀、教育、培训之职。雕在研究雕刻,不仅有木雕,还包括石雕,主要以图腾雕刻为主。邑因为对花椒种植感兴趣,所以植物的开发利用这方面交给他负责,包括农业种植方面的一些事。这次部落大搞农业生产,他可是亲力亲为。
古蜂则一直醉心于蜜蜂养殖,之前的蜂箱由一个变为五个,到现在已经发展到二十箱蜜蜂。生产出来的蜂蜜都已经可以小批量供应给部落一些特殊人群,如上年纪的人、孕妇和孩子们,帮助大家提高身体素质。
自从丁奇将如何快速提取蜂蜜、蜂蜡的活儿交给他之后,他就更是沉醉于其中而不自拔。现在部落晚上的采光都是靠篝火或火把,如果能通过蜂蜡将蜡烛制造出来,那晚上室内的采光问题就解决了。
第281章 试航
云因为对草药治病这方面有兴趣,他就一直在研究此类草药。他通过和丁奇的接触探讨及学习,了解到不少草药知识,并对草药的性状进行记录。自从他来到部落,汉字数学学习方面,他是最积极的一个人。
只有犀牛一个人暂时没有研究或者负责的事情,平时都是跟着长老组他们一起活动。
丁奇召他们过来,一是为了了解他们负责的事项进度,帮助他们梳理一下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或者研究方向。博闻广记的丁奇能给大家最全面的指导。
坐在树阴下的凳子上,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内容讲出来,其他人有做补充。
讲到最后,犀牛就有点坐不住了。其他人都有拿得出手的成绩或研究成果,可唯独自己没有成绩,还感觉有些无所事事的样子,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丁奇知道他的想法,所以很是自在的就把一项重要的工作交给他:日月观测及农历的制定,包括二十四节气的制定。说的高大上一点,就是搞天文观测的天文学家!
这项工作有一个优势,就是丁奇能够大概估算出目前的月份,这从他的机械手表上能够进行粗略判断。但这是阳历,还需要进行仔细的辨别。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可犀牛却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项工作。
丁奇倒不会只让他一个人做这件事。一是让他从部落中的孩子里挑选一两个聪明的孩子,给他打下手,二是让他和邑进行交流结合,因为农历和二十四节气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
其实他们六个人的工作都安排有学徒或者说学生跟他们学习,这涉及到传承的问题。一个部落如果想长久发展下去,传承非常重要,包括血脉、语言、知识、文化、财富、技术等等方面的传承。
说到传承,丁奇感到有一项工作迫在眉睫,那就是造纸。这可是一项重要的活计,涉及到部落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它是部落传承的载体。往大了说是知识和技术等方面的传承,往小了说大家上厕所都需要它。
丁奇现在可是受够了用竹片和木棍来擦屁股,虽说已经适应了这种方式,自己小时候甚至还用土坷垃擦屁股。可现在有机会实现不再用竹片等外物来解决擦屁股的问题,那就刻不容缓,尽快搞定,哪怕就是一个糙纸也好啊!
谁又能理解丁奇的苦呢?
工作已安排好,但没有工具不行,道理还要讲清楚。
用于测量时间与太阳长度的工具,中国古代分别叫做日晷和圭表。日晷为一石制圆盘状物体,圆中心树立一细金属立杆,圆盘上面按照钟表的格式平均分成12格,每一格对应两小时。利用太阳照射金属立杆在圆盘上的投影,来判断时间。
圭表则更简单,利用一立杆在正午时分在地上的投影长度来确定二十四节气。投影最长的那一天是冬至,最短的那一天是夏至,将这两个时间节点之间进行十二等分,分成二十四份,就是二十四节气。利用二十四节气,来指导人们进行农业种植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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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开头难,就怕肯登攀,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个BUG般的存在:丁奇。他能将前期摸索的阶段省去,直接进入观察或研究阶段,至于观察或研究阶段的细节,那就需要负责这件事的人来具体研究确定,原理讲通即可。
上面两样用于观测太阳的物事,必须有一个确定正南正北的工具来辅助,那就是指南
针。这个东西,在丁奇的背包里就有一个,可以帮助犀牛来确定方向。
接着丁奇安排白石两人去打磨雕刻一块圆盘,一定要正圆。为此,丁奇现场给他制作了一个圆规供他俩来画圆,而这个圆规也被在现场的荆给学了去。确定圆心之后,再利用荆的那个木工钻在圆心处打孔,插入一根铜针。铜针长度和圆盘尺寸由犀牛和他们商量,丁奇不管。
并且,丁奇准备制作的这个日晷是水平式,还做不到那种对准北天极、南天极呈南高北低的日晷。
随后又给荆安排制作圭表的事儿。圭表简单,但活儿要求细致。其实最好的方法是用金属来制作,如用青铜来制作一个长方形平板状的圭,用青铜针来作表。如果技术还达不到,那就制作一个石台状的圭表,只要不让人能轻易挪动就行。不让人挪动,就是怕方向不准,影响观测结果。
前期为了让犀牛他们了解观测的原理,制作一个木头的即可,回来慢慢制作,这事儿可是急不来的,算是给老头儿找件事做。
这些事儿解决后,又带人去查看大豆和蜀黍的长势。令人欣喜的是,大豆和蜀黍已经发芽,顶起了一个小芽包,露出地面。丁奇很高兴,内心非常充足,甚至还有一种期待在里面,这可能就是农民种植庄稼期待丰收的心情吧!
丁奇仔细给奔他们讲解大豆和蜀黍发芽的样子,让他们和普通的野草区分开来,免得除草的时候将庄稼给一起除了。
辣椒苗长得很棒,早已挺直了腰杆儿,一畦一畦,看着就喜人。这可是母本啊,以后多少辣椒追本溯源,那宁城就是源头。
这里再次讲一下中国辣椒的发源。通常意义上,是明朝时期从海外过来的。但到近代,科学家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中发现野生型极辣的小米椒,在湖北的神农架地区发现了野生的黄辣椒,从这里都可以佐证中国也是辣椒的发源地。
水稻苗的长势也不错,三天后就应该可以插秧。至于鸡头米、芡实和菱角等,只能看种子自己发芽生长情况了。
第二天,丁奇带领一众学习耕作的人,包括奔和邑,来到水田那里。由于没有合适的水田犁铧,所以丁奇就安排了二十个人过来,光着脚下田,用脚来翻地。就像浑水摸鱼一样,将田地里的泥浆整个搅起,越浑越好,达到充分翻地的目的。
待泥浆完全沉静下来后,将水田中多余的水排出,就可以插秧。
第三天后,丁奇再带着他们来到水田那里。先是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带着湿泥将秧苗从苗圃里挖出来,再送到水田里,隔一段距离放一些秧苗。
秧苗备好,马上进行插秧。
说实话,丁奇本人还真没有插过秧,他在影视或网络资料里看到过,说插进去之后要将根部往上稍提一下,这样方能提升秧苗的成活率。至于其他的,就是那不清楚了,需要他的部落成员们慢慢摸索。
当然,水稻种植和其他作物种植一样,加大通风和采光面积,作物一般都能长势很好。所以,丁奇在插秧时,就采用宽行窄株的方式。
做过示范,带来的人每一个都上来试了试,将秧苗插到泥土中。丁奇都要观看每个人的插秧方式,尽量保证秧苗成活。秧苗宝贵啊,丁奇可是计算过,他之前撒进去的稻谷,发芽率可是连60%都没有达到,以至于现在采用宽行窄株的插秧方式后,也没有种
满一亩地。
不过丁奇也不着急,只要这批水稻能够存活下来,进行人工育种,水稻的性状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邑在这方面可是要开始研究,甚至将花椒种植放在一边了。所以,他会不会是杂交水稻之父不知道,但肯定是要开水稻人工种植之先河。
虽说白泽那里有大量野生水稻,但历史是由胜利者撰写的,不是吗?
插秧之后,丁奇做出下一步部落工作安排,这些事项安排过之后,丁奇就要准备开始前往野马谷进行探索。
第一件事,安排壮带领两个班的战士前往他原来的部落,试着将他们那个部落招降。同时从那个食人部落向东西南三个方向进行探索,宣传丁部落和宁城的富足,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部落。他的职责和哞一样,就是宣传和交流。
新奴训练的事情交给熊来负责。
壮走后,部落的战士总共只余下四个班的战士。如果丁奇再带走两个班的战士,那就只余下两个班的战士负责部落巡逻和防御。为此,丁奇从熊那个排中抽调十五个人,任这群奴们的班长,又从青鸟他们那几个部落中挑选一部分人加入,使得整个新编的奴兵营人数达到200人,每个班的人数达到13人左右。仓暂代营长之职(非军衔,他还是连长),由熊进行训练和管理,几位排长职位不变,等部落军队人数提高之后再进行整合。
仓知道,自己是连长,可部落军队的最高指挥官是丁奇头领,所有人都宣誓效忠于丁奇头领。
当然,奴兵营只是一个称呼,丁部落善待奴的事迹,他们这群人可是早就听说了。只要能熬过一年时间,就能成为真正的丁部落人。
雄鹿作为丁城城主,负责整个部落日常事务,奔在旁协助,统筹规划部落农事、防御。长老团、医巫团各司其责,配合雄鹿,加强自身所属氏族管理及氏族工具使用和分配。现在就像大锅饭时期,统一出工,统一回城,工具上交,统一登记分配。
马上就到雨季,这一段时间也降过几次雨,雨水比较大,持续时间却比较短,影响不大。可如果到雨季,那就有可能形成洪水,部落可是需要重点关注。
鱼皮棚那里,已经交待给奔,由他来收获白菜籽和葱籽,晒干后保管好。
羊角负责煮羊毛的事情,早已进入尾声。六七十头羊,从剪羊毛、煮羊毛到纺毛线花费了不少时间,就连巧儿都加入纺线这项神奇的工作中来,投入不少精力。
羊角在听头领说还要加大羊群的规模时,直接晕了过去。为啥?累啊,又臭又累,煮羊毛那可是一项受罪的活儿。还好,丁奇答应他,等织成毛衣之后,第一件就奖励给他,总算让他有勇气去面对煮羊毛。
荆那边造船的事儿进展不错,又新造了一个模型,并用骨胶进行黏结,效果杠杠的。放在湖里试了试,有些漏水,不过影响不大,可以将水排出去。
丁奇自己坐在船上进行试航,感受了一下原始时期第一艘船漂在水面上的感觉。
爽!
轻轻挥动双桨,木船慢慢划离湖岸,在湖水中飘荡。而赶过来凑热闹的白鲟,则围着木船游来游去,显然对丁奇能在水中和它一样“游”表示极度的兴奋。它不时跃出水面,激起大片的水花,却把丁奇吓得不行,总担心拍过来的水浪会把这个小木船打翻了。
第282章 失败是成功之母
丁奇浮在水面上,并能借助那个奇怪的东西在水里“游”,这个场景还是将围观的人给吓住了,他们相当震惊,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头领是如何做到的。只有荆知道原因,就连他那个木匠组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震惊只是一会儿,很快大家就激动起来。只要是发生在荒神身上的事,就不需要震惊,理所当然才是最直接的想法,此刻只需要欢呼声。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飞翔的金雕,四周环绕着白鲟涌浪,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
丁奇这会感觉特别自在,忍不住就哼起一首改编的歌曲。他在这里畅游,天空上的小金也在那里激动地大声鸣叫。
唳~
丁奇很快将船划回来,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上岸。随后他让荆上去试试划船的感觉,同时想看看对他造船有没有什么启发。
激动不已的荆,在丁奇的帮助下终于稳稳地坐在那里,开始荡起双桨时,却无论如何也划不走,就在原地转圈,急得他满头大汗。岸上的人哈哈大笑,这让荆更是无地自容,恨不得自己找个石头缝钻进去。
看到有些尴尬的荆,丁奇忍住笑,告诉对方划桨的要领。对方总算摸着划船技巧的边了。慢慢向前划着,前进速度不快,生怕自己翻到湖水中。不过在看到般很稳当之后,他越划越开心,速度也越来越快,即将到达深水区了。
就在此时,荆突然发现一个令他感觉恐惧的事情。那条漏水的缝隙越来越大,水侵袭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滴冷汗很快滴下来,这让他手中的动作一顿,面色发白,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岸边的丁奇看到荆神色不对,赶紧挥手大声喊到:
“快回来!”
还好,荆回过神来。有些手忙脚乱的挥动双桨,终于算是划了回来。只是此刻,船舱里的水已经有一半深了。
试航失败!
不过丁奇倒没有任何沮丧之意,反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失败是成功之母嘛!再说,干什么事情哪可能一下子就成功的呢?尤其是这种造船的事儿,材料缺乏,对造船肯定有非常大的影响。防水和防腐这两项工作,就是重中之重。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船永远也跑不远。
“呜……呜~”
荆有些懊恼,认为是自己的船没有造好,导致差点沉船,眼泪刷地一下就出来了。
丁奇则赶紧上来安慰他,免得荆心里面有什么阴影,影响以后的造船工作。
一个人的信心很重要啊,要不然他就没有动力去做一些想做的事情,最终成为废人一个!
“不用担心,荆。失败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失败,你永远也不会觉得成功有多么美好。送你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好好干,找找原因,多总结一下失败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解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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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抹抹眼睛,点点头,有些哽咽。
“我相信你肯定能找到失败的关键原因,这本身也只是一个小问题,不怕有问题,问题就是用来解决的。”
丁奇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其实,丁奇已经从漏水的情况判断,主要还是船体外层防水和缝隙之间那个骨胶黏性及防水性不够好导致的。外层防水只能找到类似桐油的东西,骨胶那方面还需要进行试验,看看如何能够提升黏性
和防水功能,是否需要增加其他物质进行辅助。
如果从二十一世纪工业制造骨胶来看,可能还是自己骨胶的制作工艺水平有些落后,还需要进行提升,就让荆他们自己来摸索吧。
回头也可以让云和荆两人学习一下,熬骨胶和熬皮胶是一个道理。如果能抓到一些驴之类的,可以熬驴皮胶,这可是一味治疗疾病的中药材啊。
从湖边的竹篓中拿出三条鱼,一条喂给白鲟,一条喂给小金,一条甩给小可爱。看着它们吃食儿的样子,丁奇陷入沉思。
他来到这个原始世界已经快有一年的时间,他本人始终沉浸在忙碌的氛围中,不曾停歇,哪怕是最冷的冬天都踏雪而行,只为让自己、让自己部落的所有人生活得更好更舒服一些。
其实这是一个相互矛盾的命题。
想更舒服,窝在部落里,有吃有喝就行了,干嘛非跑出去?尤其是丁奇自己,有小可爱它们几只动物,食物充足,还不担心冷热,多舒服啊!自由自在地,可以在整片大荒上遨游,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多好!
放在别人身上,丁奇不知道会是什么原因。可放在自己身上,可能是因为自己内心始终有一根弦在绷着吧,那根直面生存的弦。就像别人一直称呼他为荒神,是为了拯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原始人类而来。
说得矫情点,丁奇还真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既然自己有能力让更多的人生活更好更安全也能吃饱肚子,自己为什么不做呢?
丁奇一直有种担心,就是自己现在得到的一切会突然就没了。他想守护这片地方,守护这里的一切。所以,他都是安排其他人出去,比如鼠、比如白牙,比如哞和壮。他害怕有更强大的部落过来,将自己的部落给吞了,就像那五大部落一样,始终在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部落。
但自己能一直不放手吗?不可能!
而且,现在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估计是没有可能了。既如此,何不将自己当成这片土地上平凡的一个人,真正融入其中,为这个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呢?
举一个不恰当的似子,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你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静静享受吧!
转身望着宁城背后的那座大山,丁奇不自觉地就想起了李宗盛的那首《山丘》,哼唱着,走向部落,脚步是那么坚定、执着。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地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个山丘,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喋喋不休 时不我予的哀愁,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人,总要学会放手!
第二天,十五个人,十五匹马,全副武装,背负着行囊和绳索,离开宁城,朝着野马谷的方向奔去。
跟随丁奇的是熊手下最精锐的一个班,共计11人,班长是丘部落的翎。这是丁奇昨天晚上临时决定只带一个班,这样能给部落更多的防御力量,而人少的自己行进速度会更快。除了这些战士,还有既定的仓以及会驯马的土,另外又增加了一个毛遂自荐者:医巫云。
除了云之外,其他人都是合格的战士,哪怕驯马的土也一样,只有年轻的云比较弱。当然,也是相较而言,如果云身体弱,那么他早就会被大
荒淘汰了,在原始社会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幸运儿。
昨天晚上,云跑到丁奇的院子里,提出想一起去野马谷,目的是想在路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没有见过的草药。老是呆在部落里,肯定是找不到新草药的,总不能天天看着蒲公英和菖蒲草研究吧。
丁奇很欣慰,云能够有这样的想法,欣然同意。
能够出行,小二黑特别高兴,一骑绝尘,将仓他们落到后面几百米。如果不是丁奇拉着,小二黑早没影儿了。
天空上,小金在盘旋飞舞,用特殊的语言在和丁奇交流。小可爱则在左侧紧紧跟随,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后面十几个人将云保护在中间,向前方快速奔去。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虽只有十几个人,丁奇心中却是得意无比。丁奇此行,主要目的是寻找马群,顺带寻找一些可用的植物或动物,寻找草药,如能碰到一些部落,则进行交换,宣传宁城和丁部落。
当丁奇他们离开部落的时候,一群同样只有不到二十人的小队,正沿着密林边缘向前进,如果从极高的空中向下看,他们的方向就是丁部落。
铜矿场那里,白牙已经来到这里六天时间。他到达这里的第一时间就召开会议,传达了丁奇关于铜矿场的一些决定。
一是所有青奴全部成为自由者,正式成为丁部落的一员。
二是任命狐为排长,铜矿场所有原青部落所有人自动成为部落战士,由狐管理和任命相应班长。原鼠小队留下来的六名战士,则归属白牙管理。
三是在矿场这里建村,相应建筑及工匠都会配套齐全,生产陶器,建砖窑和灰窑,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为交换地那边提供交换物资。
众人听到后,全部欢呼起来,甚至有人跪在那里感谢上天感谢荒神带给他们新生。虽说待遇上没有变化,可在他们心里,身份就是奴,总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现在,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以丁部落人自居。
狐双眼含泪,内心对丁奇更加崇敬,忠诚度更是蹭蹭向上涨。他带着大家朝丁部落的方向跪下去,以示感谢。
紧随着,狐做出决定,任命獾、老黑、麻杆儿为自己手下的三个班长,管理五十来号人。
在将铜矿场这里的事情安排好之后,白牙和狐决定开始建造村落,建窑烧砖挖地基建围墙盖房子,有条不紊的进行。至于冶炼出来的铜板,则就地储存,待村建好之后定期分批进行运送回宁城。
白牙他们忙着建村,那边哞早将一个班的战士放在原羽部落所在位置,继续前进,现在距离有巢部落还有大概两三天的位置。
而鼠和妇带领的两个排战士及工匠人员已经临近力部落所在位置,大概还有小半天的时间就能到达。为谨慎起见,鼠和妇两人带着六名战士共计八人先行来到力部落外围进行观察。
可还没等他们靠近力部落,就被周围来回游荡的狼给吓了回来。
由于是白天,狼只是在部落周围来回晃荡,并没有出声。鼠他们几人牵着马想悄悄靠近时,被一头潜伏在草丛中的狼发现,顿时狼啸满天,吓得几人丝毫不敢停留,扭头就跑,连一刻停留都不敢。被百十头狼围着,哪怕自己手上有弓和开山刀,有速度飞速的马匹,死亡也只是呼吸间就能到达,根本不会给他们几人任何喘息的时间。
第283章 再见狼王
在鼠和妇没有注意的地方,一黑一白两头雄伟高大的狼蹲坐在力部落围墙外面,嗅嗅自己的鼻子,看着鼠他们离开的方向,神情似乎有些波动。
鼠他们来到汇合点,催促着两个排的战士们赶紧启程,直到来到一个距离力部落有大半天路程的地方,才开始下马准备宿营。可哪怕是宿营,鼠也不敢掉以轻心,安排战士们去砍伐木头、藤条之类,将宿营地保护起来。他和妇两人在看到那群狼的第一时间就判断,自己这么多人在空旷的地方,根本不是那么多狼的对手。更何况,那百十头狼是不是全部的狼。
“怎么回事,咋会有这么多狼呢?”
一路上,鼠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怎么也想不通这里会成为狼窝。
“别想那么多了,自打我带领族人一起去宁城的时候,这里就空下来了。有可能是在我们走了之后,这群狼跑到这里,把这里当它们的窝了吧,咱们住的那个山洞可是挺大的,足够这群狼在这里繁衍。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人和动物之间不就是经常会为了栖居的山洞而互相伤害的吗?”
妇倒是心大,也看得开,同时安慰鼠,免得他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可是它们拿这当窝,我们就没有办法建立居住区和开采盐矿了啊!头领可是给咱们定了任务和目标,虽说头领不会生气,但咱不是心里面不好受嘛。所以,我们必须将这群狼赶走,或者杀了他们才行!”
鼠担心完不成丁奇下达的任务目标,所以他觉得肯定要和这群狼硬刚一下才行。
“刚才你说的对,人和动物经常为了抢山洞而互相伤害。既如此,就让我们伤害它们吧!你觉得呢?”
妇抬起手拍了一下鼠的肩膀,却是把鼠拍了一趔趄。
“行,听我男人的!”
他俩这么亲昵的表现,却是让毛头和红蜂两个曾经视妇为自己保护对象的人一阵难受,好像还是接受不了妇已成鼠女人的事实。尤其是毛头,他可是受蓝虎头领所托,要答应照顾妇呢!
两人勾肩搭背,走向正在搭围栏的同伴们,站在一架子上,拿起大木槌,将碗口粗的木头砸进泥土里。
啪!啪!啪!
晚上,营地中间的篝火堆旁边,鼠和毛头两人坐在那里聊天,不时用手拍打正在自己身上吸血的蚊子,不一会儿手上都是血糊糊一片。
晚上第一班岗是毛头,还有三个人分别在围栏的一角值勤,其他人早就在用兽皮搭建的帐篷里睡觉。鼠睡不着,就特意出来陪毛头聊聊天。
火堆里传来一股蒿草的味道,蒿草生成的烟弥漫四周,可依然不能将那些无孔不入的蚊子驱赶走。
“鼠排长,一直没有机会向您说声谢谢,要不是您救了我,我肯定早喂豺狼了,肯定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还在这里和您聊天。”
毛头有些不自在,他是蓝虎头领指定的妇的男人,却没想到被鼠给抢走了。他不能抢回来,因为鼠是他的救命恩人,何况自己也打不过对方。
“都是自己人,何必说这个。再说你和妇两人一起长大,那都是亲人,按头领所说,你包括红蜂两人可是我的小舅子,救你更不在话下。”
鼠是一个聪明的人,哪能不知道毛头和红蜂两人的心思?但妇既然是自己的女人了,按照头领讲的,自己就要守护好她。
“刚才说你们一起长大,所以你俩对妇的心思我明白…”
两人在那里聊着的时候,
在漆黑的草丛中,正有一黑一白两头狼趴在那里看着营地中篝火前的两人。而在这两头猛兽身后,还有十几头狼散开在四周,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同时正睁着如灯泡般大的眼睛,盯着这个人类的营地。
这两头狼正是小黑和小白,它俩之前闻到了熟悉的人类气息。自从离开丁奇,两头狼王就带领着狼群在周围广阔的大荒世界中游荡,这一切都是为了壮大延续种族。
狼王为了保护族群,和各种猛兽进行争斗,如剑齿虎、狮子、猛犸和大象、犀牛,还有各种成群的豺狼及自己的同类。它们身上增添了许多伤口,但它们活了下来,并将族群逐步壮大。
一路游荡的它们,发现此处发生过一场战争,有大量人类尸体可供它们享用,并且周围的环境中生活着大量食草动物,天敌或者说对手很少,这就让它俩生出在此生活的决定。
可它俩在入主此处的第一天就发现这里竟然有熟悉的人类味道,这人类肯定是在主人身边的人。所以,它俩更是将这里视为自己的领地,同时也算是自己在守护主人的财产。
今天,它俩再次嗅到上次那个熟悉的味道,还有其他原本就在这里生活的人也回来了。这让它俩很兴奋,离开家已经很久,对家人也特别想念。可现在还不能回去,需要将族群的规模再扩大、完成对狼群的承诺才可以。
而且,它俩还有自己的打算。
所以,它俩循着气味,借助夜色的掩护来到这里。
在夜色中,它们的视线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它俩看到坐在火堆旁边那个瘦小人影的第一时间,就知道,那就是和它俩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类,是它们主人的手下。
小黑和小白不自觉地摆摆尾巴,这让身后的十几个跟班有些差异。我们的尾巴怎么就不能像王一样打弯呢?还是直直的,跟个什么似的。
呜!
两个家伙发出低鸣声,带着一些激动和兴奋,示意身后的手下不要轻举妄动。随后它俩就慢慢朝着宿营地走过去,边走边朝前方发出吼叫声。
嗷呜~
声音不大,却能刚好让营地里的人听到。
此时,营地中已经就妇的问题达成共识的鼠和毛头两人,正有说有笑地讲着自己过往的故事。那一声狼嗥,将本沉浸在轻松氛围中的两人惊得直接从原地蹦起,捞起身边的武器就朝狼嗥声传来的方向冲过去。
另外三个值勤的战士也同样奔过去。
借着不算明亮的火光,鼠透过围栏的缝隙朝外面看去,那里有两头毛色暗淡的两头狼正蹲坐在地上,体型高大,浑身散发着一种王者气息。
身边的毛头将箭头探出围栏,拉开弓弦就想射出去。
“不要!观察仔细了再做决定!”
鼠一把拽住毛头,生怕射杀对方引起狼群炸窝,那时可就非常危险了。
“拿火把来!”
两名战士分站两边,高举着火把,让光线更清晰。可没想到鼠发出一声惊呼:
“小黑!小白!”
和小黑和小白长期生活过一段时间的鼠,在真正看清楚对方的样子时,马上就认出了是离开部落当狼王的小黑和小白。
听到围栏里的人喊自己的名字,两头狼呼地一声站起来,摇摆着尾巴向前走动两步,低声呜鸣,回应鼠的呼喊。
“真的是你们?耶!”
确定是小黑小白两个家伙,鼠扭头就向出口跑去,
打开门就冲向它们。而小黑和小白也一样跑向鼠,兴奋异常。
“排长!小心啊!它们是狼,危险!”
不认识小黑和小白的毛头他们没有来得及拉住鼠,赶紧出声提醒。
可惜他们提醒地晚了,鼠已经跪在地上,抱着两头狼喜极而泣,就像久别重逢的朋友。小黑小白也不停在鼠的脸上舔来舔去,不一会儿就搞得他满脸口水,他却一点也不在意。
在部落中,头领养的几头宠物,在大家眼中那就是宝贝,除了越发高冷的小可爱,每头宠物都喜欢和大家玩闹在一起,并得到众人的精心呵护。
后面几个人,站在围栏口不知所措。出去吧,害怕那两头狼跑过来咬自己,不出去吧,又害怕两头狼咬排长。真纠结!
可是,此刻两狼一人已经打闹在一起,就连那十几头狼都已经呆滞,不知道两位狼王玩的是哪一出,这么快就和人类亲近在一起了?
它们这群狼可不知道狼王与人类的关系,它们都是小黑和小白一路游荡的过程中打败的小弟,就像毛头几个人也不知道这层关系一样。
当然,妇可是知道的,也是听她的父亲讲的。她靠在围栏边上,看着他们三个在那里打闹,心里面感到幸运,只有在力部落才能有这样的情景啊!
这个场景很和谐,人与野兽和谐共处!
营地中,两头狼正在接受周围一圈人类的伺候,将递到眼前的肉食吃了干净。鼠坐在两头狼中间,享受丁奇头领的待遇,能够这样抱着两头狼,并和大家讲关于两头狼王的故事。
两头狼王低吼出声,很快就看到有十几头狼来到围栏外面,一字儿排开,高大,雄壮,给大家强烈地震撼。
“瞧你们一群怂样!刚才给你们讲的故事白讲了,当时它们两个还小,却将那头袭击部落的狼王杀死,将它的狼群接收,那威势可比眼前这十几头狼厉害多了。”
看到大家对外面的狼有些发怵,忍不住熊他们,同时也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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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大家不用担心。既然是小黑小白在这里,那对大家来说就不是危险之地,我们可以自由地回到盐矿场。”
第二天,当鼠和妇带着两个排的战士,在小黑小白及它们的护卫带领下,回到自己阔别已久的家时,此起彼伏的嗥叫声响彻整片天地,将大家座下的马匹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向前。
突然,小黑小白两个引颈长嗥,狼群突然安静下来。
小白走向狼群,站定,用前爪刨出一个坑,将自己嘴巴伸进松土中,低嗥出声。声波传向四方,似乎在说:
“我的臣民们,他们是我们的人类朋友,不许伤害他们,要和平相处!”
很快,狼群整体向后退出两步,让开通向那个被栅栏围起来的原力部落旧址。
步入栅栏内,眼前的一切和自己离开时没有任何变化,除了地上多了许多杂草。虽说离开时间不长,但对妇来说,这里就是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这才是自己生长的地方!
狼群没有进来过这片栅栏,只是将那片山洞占为己有,作为他们生存栖息的地方。
与狼群达成君子协议,鼠他们带过来的各类工匠开始忙活起来,部落选址、砖窑、洞窑选址等等一切全部交给工匠们来决定。等确定之后,鼠他们就要带领大家一起开挖地基、烧木炭、烧砖、砍伐木头,建立宁城重要的盐业生产基地,在狼群的护卫下!
第284章 人类的伙伴
由于制盐需要大量的陶锅,保存粗盐也需要更多的陶缸陶罐陶盆,所以烧陶用的洞窑也要建造。
跟随过来的工匠中,有一直跟随马鹿他们学烧砖的人,不过丁奇给这批人定了一个任务:烧青砖。
为了减少工作量,实现一窑多用的目的,此次他们建的下沉式砖窑不大。在东西方向挖一个长十五米宽五米深四米的坑,然后沿着北沿开始挖五口窑,窑直径两米,高三米,窑与窑之间的隔断宽一米二,隔断上会挖出一个长宽五十公分的口儿,便于窑温快速流通,利用第一口窑散热时的温度来预热窑温,减少燃料消耗。平时用土坯封住,烧砖时可以打开向里面喷水,试验制青砖的方法。
正对着窑门的窑壁那里向后挖出一个烟道,长宽三十公分,直通地面。开始点火烧砖时,将窑门用土坯封住,外面再抹上一层和好的泥来保温即可。
这次设计的方案,是丁奇和马鹿他们那些工匠们讨论得出的。烧窑时,先烧第二和第四口窑,出窑时利用它们的窑温给一三五这三口窑进行预热窑温,交替进行烧制。
初步测算了一下,烧制一次前后需要五天,一口窑能烧出两千块砖左右,五口窑大概能烧制一万块左右,速度还是很快的。
待不再烧砖的时候就可以烧陶器,空间小,窑温升温快,能够满足烧制陶器的需要。
鼠在开展建设的同时,生活要继续,盐矿采集及粗盐制造工作也同时进行。他们每天还会派出一个班的战士出去打猎,将猎物剥皮、分割之后,多余的会进行腌制、晾晒再行储存。至于那些不要的动物内脏、骨头等物,则会喂给狼群。
对于狼群来说,这些下水之类的东西不算太多,但却能够给它们族群中那些年老体弱及幼小的成员带来生的希望。本来鼠是打算给两头狼王准备动物精肉的,可它俩却不喜欢,直接将肉送给了部落中的弱小,选择自己带领狼群出去捕猎。这让鼠他们非常动容,所以每次带回来的这些都会送给那些弱小。
狩猎队每次回来,隔着老远,那些弱小就会迎上来,兴奋地围着他们嗷嗷叫。它们已经熟悉眼前这些人,不怕人类,甚至更喜欢与人类亲近。它们会帮助狩猎队将那些小型猎物拖回去,等人类剥皮、分割的时候就坐在一边不声不响,直到将下水及骨头等分给自己。
年长的狼有自己的尊严,在人类吃饭的时候不会去打扰。可小家伙们却不管这些,吃得不算太饱的它们会来到人类中间,将人类吃剩下的吞到自己肚子里,由此它们和人类的关系越发亲近。
狩猎队出去打猎,有时候会碰到出去捕猎的狼群。狼群通过观察人类打猎的方式,聪明的它们将自己围捕猎物的方式和人类打猎结合在一起。它们会将猎物追赶到人类的包围圈里面,由人类将猎物杀死,再分给自己相应的猎物。
和人类合作捕猎的狼群发现,这种合作的方式对自己来说很轻松,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长途奔袭,累得跟个什么似的,还不一定能抓到。它们开始喜欢这种合作捕猎的方式,很容易就能获得食物,而自己付出的不过就是跑动起来,驱赶猎物送到人类的眼前。
小黑和小白两个看到自己的族群开始和人类进行合作,并没有持反对意见,反而还亲自带着狼群和人类一起捕猎,通过这种方式来鼓励它们。
越来越多的狼开始喜欢和人类在一起,当狩猎队早上出发的时候,一部分狼
群会跟随人类一起,它们负责驱赶动物,然后由人类使用弓箭进行射杀。特别是对于兔子一类喜欢藏在草丛和灌木丛中的动物,它们可以将猎物撵到人类的网中,轻松获得这些猎物。
如果丁奇在这里的话,会发现小黑和小白带领的狼群正在向猎犬方向发展,在慢慢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狩猎伙伴。
可这些,丁奇并不知道,此时他正带着自己的手下在一处峡谷中前进。
峡谷很宽,长满了一人高的杂草甸,不时有大片灌木生长其间,偶有高大的树木,孤零零地站在那里,随风摇摆,却不能影响上面正欢叫的知了。
风吹过来,将草吹倒,如浪的草丛上下起伏,却仍看不到下面有什么东西。
还好,丁奇他们是骑在马上,能够看到前方的景象。如果是走路进来,他们会迷失在这片荒草丛中。
丁奇他们顺着野马谷和山坡上那些沉旧的马蹄印迹一路前进,来到这里后,满目的荒草,遮盖了马群印迹的同时也将危险隐藏在其中。眼看没有路可走,丁奇通过仔细观察发现了这部分长势有些低矮的草丛,就像一条道路,弯弯曲曲的,宛如指明一条坦途。
他将人分散开,在入口处寻找马蹄印迹,最终确定只有这些低草下面还有些马蹄印,其他地方却只有杂草和枯骨。这条马道,大概有四五十米宽,和马群行进时的情景差不多。丁奇猜测,这应该是千百年来大量马匹经过此处将荒草踏没了,然后又继续生长,影响了上面荒草的生长方式,导致同样的草比周围的草低了一部分。
就在这时,丁奇胯下的小二黑不经他驱策,就主动走进这条马道里朝前走去。边走边响鼻,似乎它的心情不错
老马识途?
丁奇内心激动,心想果然没有白疼这匹大黑马,到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了。
呼哨一声,身后众人将云保护在中间,跟着进入这片草场。仓和翎则抽出武器紧跟在丁奇左右两边,警惕着周围的动静,生怕有什么危险发生。丁奇抬手,做出一个手势,空中的小金迅速做出回应,平稳地划过一个圆形。
唳~
小金发出信号,示意前方没有危险。
回头寻找小可爱的身影,却没有找到,应该是在小二黑踏进这片草场的时候,它就已经进来,观察周围的环境了。
由于坐在马上,大家都能看到周围的情况,所以众人也没有太大的不安,不时调笑两句。十几匹马走得也很平衡,甩着尾巴驱赶着草丛中被惊飞的各类飞虫,蟋蟀等鸣虫叫个不停。
天气很热,草丛中更是闷热,走进来不到半个小时,身上就已经湿透,有人受不了干脆将上身的短褂脱下来,连马匹身上也汗津津的,一些飞虻都闻到马匹身上的汗味跑过来吸血。
丁奇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难受,这里夏天的温度大概在二十五度左右,和穿越之前东北的气温差不多。他以前每年可是经历过许多次桑拿天、40℃以上的高温,这点闷热还真不当回事儿。
他正观察周围的草丛和峡谷两边的高山呢,猛地发觉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
丁奇一摆右臂,众人立即勒马停下。
紧跟着,左前方传来小可爱的怒吼声。
“哇哦!”
那是碰到自己对付不了的敌人时,它才会发出的声音。
很快那边就传来打斗声,而天上的小金也适时发出报警声
。
“唳~”
丁奇抬头一看,小金的身体急速落下,又急速抬高,快速盘旋,示意周围正有危险的东西冲过来。
小可爱那边打斗还在继续,从马上看过去,那里的草丛正被搅动着,偶尔传来一两声低沉的吼叫声,似狼如狗。
丁奇赶紧发出一声呼哨,召唤小可爱回来。
就见那个方向的草丛向两边迅速分开,如鱼划过水面形成的水浪,又快速合拢。后面跟着又分开一道草浪,紧随前面那道草浪,穷追不舍!
“呜嗷~呜~”
突然,从远处峡谷边上的一大块巨石上,传来一声狼的嗥叫。等丁奇将目光投向那里时,就看到有一头高大的灰狼正站在巨石上引颈长嚎。
就像忽然间发起总攻号角,丁奇他们很快就发现,周围的草丛中瞬间泛起几十道涟漪,破开高草的阻碍,冲向处在中间的自己。
丁奇明白,他们落入了狼群的包围圈。它们利用高草掩藏了自己的身形,就连天上的小金都没有能够发现。它们在逐渐收缩包围圈,等到足够小的时候再发动突袭,将人与兽都撕成碎片,就像以前的马群一般,总会丢下老弱,让自己的族群能填饱肚子。
很可惜,它们没有想到自己的队伍中有一个狼的天敌存在。是小可爱潜行过程中发现了前方有狼的存在,是以第一时间示警,并和对方打斗起来。
藏在巨石上的狼王没办法,只能提前发动攻击,试图将围猎成果更大化。
希律律~
有马匹开始不安,踢踏着四蹄在原地转圈,还有马匹开始惊慌失措,打着响鼻试图逃离此处,被马背上的战士控制住。唯有小二黑稍显镇定,并没有像它的同类般慌张,应该是它早就经历过同样的劫难吧!当然,从它一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丁奇这点来看,它并不怕这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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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厉害的狼王它都见过,更何况这些普通的灰狼呢?
再看马背上的战士,除了云有些慌张之外,其他人非常镇定,抽出开山刀、手持青铜长矛,严阵以待。
就在这群狼环伺、情势开始变得岌岌可危之际,丁奇高喝一声:
“下马,砍草!”
包括土在内,十三人立即下马,挥动手中的开山刀朝面前的高草迅速砍去。
刷!刷!刷!
高草倒伏下去,连同着它们周围的草,只余下齐膝高的草茎。
不到二十秒钟,十三个人立即向外清理出大概十米多的空间。
“继续!五个呼吸后退回中心!”
坐在马背上的丁奇正盯着外围狼群的动向,预估它们会在十个呼吸后到达,迅即命令仓他们再多扩展一些空间,方便接下来的战斗。他知道,在密集的高草丛中和狼群战斗,自己这方将不会占优,必须腾出足够的空间才能给予己方足够的反应时间。
五个呼吸后,众人又扩展了大概七八米的空间之后,迅速后退至中心,围着马匹站成一圈,从马背上摘下弓箭,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场硬仗。
丁奇则早已下马,将精钢开山刀插入身前泥土中,张弓搭箭,面对小可爱回来的方向,吐气开声:
“战!”
“哈!哈!”
众人战意升腾,高声呼应来提升自己的气势。虽只有十人,可那声音却直冲云霄,似乎震得周围的高草向外倾倒,令狼群胆寒。
第285章 小二黑建功
“嗖!”
一道灰色身影迅速从草丛中冲出来,正是先前发现狼群的小可爱。冲出草丛的它脚步不停,三两下就跃过十几米的距离,来到丁奇身前,扭转身冲着来时的方向大吼一声。
“哇~哦~”
此时再细看小可爱身上,一身毛发凌乱,脖子右侧有稍许毛发掉落,其他地方看不出来有受伤的样子。
“哗啦啦!”
丁奇低头看着小可爱,眼角余光却始终盯着前方的高草,尤其是小可爱出来的那个位置。此时一阵响动,一道棕色的身影从草丛中扑出来,直奔丁奇而来。
这正是小可爱遭遇的那头狼。
这是一头黑背棕狼,背上大片黑色狼毛,其他地方则是棕色的,一根根如针般直立着。只是此刻它的脖子上有一道伤口,被撕裂下来的毛皮耷拉着,流出的鲜血已经将脑前染红。
只是此刻的它,冲出高草连一丝停顿都没有,双眼通红充满怒火,张开布满尖利牙齿的大嘴,直扑丁奇脚边正虎视眈眈的那头猞猁,对那些人类没有看上哪怕一眼。
狼族的死敌!
很显然,在刚才的遭遇战中,这头狼吃亏了。但丁奇可不会管它如何想,挡在自己面前的敌人或猛兽,干就是了!
眼看这头狼已经跃起,他右侧的翎稍微一调整手中弓箭的方向,就要松开夹着箭羽的三指。
“让我来!”
丁奇一声大喝,瞬间松开手中的青铜箭,带着白色尾羽的箭支被蛛丝制成的弓弦迅速推出去,眨眼间就来到那头黑背棕狼眼前。
噗嗤!
一声闷响,利箭刺破那腥红的右眼,钻破对方的头骨,强劲的动能将对方飞在空中的身体狠狠掼倒在草地上。甚至还能听到喀吧一声,那扭在身体下面的脖子说明,它的颈骨在近距离下被箭本身强大的力量撞断了。
棕狼来不及喊叫出声,四肢抽搐两下,就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刹那间,周围安静下来,风吹过高草,沙沙沙。
突然,嗖嗖声不绝于耳。
一条条黑背棕狼的身影呈圆形冲破高草的束缚,直扑那些人类。作为经常搞伏击的狼,那个笨家伙竟然被人家给提前发现,暴露了不说,还不得不提前发动进攻,这还叫伏击吗?等先将这群人类干掉,再将那个碍事的家伙撕碎,哪怕是死了!
从天空向下看,这群数量大概在二十头的狼配合相当默契,几乎不差多少从草丛中冲出,如利箭般,露出它们锋利的獠牙,希望能钉在人类身上,狠狠撕下一块肉来。
可迎接它们的是十五支青铜箭、一对儿从下向上撩起的马蹄和一只硕大的锋利脚掌,如天女散花般飞散出去,奔向自己的目标,招招到肉。
“嗷!”
惨叫声不绝于耳,凶狠如它们在被这不知名的“木棍”刺入身体后,剧烈地挣扎起来,有些竟然想拖动自己的身体扭头逃跑。可惜,自从那“木棍”刺入身体后,它们的力量就在快速消失,直至消亡。
有不幸者,被小可爱一猞猁掌拍倒在地,随后迎接它的就是猞猁那不大的嘴巴,布满利齿。有更惨烈者,被小二黑那沉重的马后蹄踢在胸部,咔嚓几声响,断裂的肋骨刺入狼的肺部和其他内脏。飞出去的它,如全垒打之后的棒球,一路喷洒鲜血,还没有落地就已经一命呜呼。
所有来袭动物,两个呼吸间就被干掉。
“换武器!”
这一切,全部发生在刹那间。丁奇却对眼前的一切不为所动
,立即指挥大家换上近战武器,如刀,如矛,还有斧头。
刚才站在马背上,丁奇可是看到,晃动的高草可不止这些狼,它们的目标都在这里。
“嗷呜~”
头狼发出再次进攻的命令,只听到草丛中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和剧烈的喘息声。
“云,上马观察!”
云那点战斗力,丁奇看不上,直接命令他上马背,查看狼群的方向。
“头领,狼群聚在一起了,正北方向。来了!”
“转向!云,继续观察!”
众人听从命令,将防御的重心转移到正北方向,那里喘息声与身体摩擦高草的声音越来越大,快速逼近。
希律律~
小二黑猛地人立而起,发出兴奋的嘶鸣声。
咚!咚!
两个大蹄子落地,发出沉闷的响声,随即就看到小二黑后蹄一蹬,身体猛地冲出去。
“头领,黑马跑出去了!”
仓有些着急,担心这匹马是不是受惊跑出去的。如果马群全部受惊吓而跑,那他们可就要走路回去了。
“注意警戒!”
丁奇却不疑有他。他知道小二黑的性格,它可是一个无“架”不欢的主儿,没事儿还想惹个事儿,更不用说碰到狼这种比它矮小的动物,哪怕对方是猎食其他动物的狼。而且,从小二黑主动进入这片没人深的草场就能知道,它不将那些狼放在眼中。
就在这时,他们前方的高草迅速倒下去,一群大概三十头黑背棕狼冲出来,带起一阵狂风,将散碎的草屑吹起,甩在身后。
可迎接它们的,是一匹高大的黑马,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入狼群中,顿时一片“狼飞狗窜”,伴随着一阵骨断筋裂声,以及直上云天的惨嚎。
小二黑冲到高草丛中,将狼群打了一个通透。很快就又扭转身来,扬起前蹄砸下去,将一头来不及逃跑的狼砸得头骨崩裂,脑浆横流。再掉转屁股,两个后蹄一扬,把一头刚才被撞得晕头转向的棕狼送上了天空,飞入高草丛中,不知死活。
再一个跳跃,小二黑跳到一个瘸腿的棕狼身边,张开自己的大嘴,仿佛在哈哈大笑般,一口咬住对方的脖子,甩上高空。
小二黑兴奋地在狼群里辗转腾挪,将群狼折腾得死去活来,有狼被吓得夹着尾巴想逃跑,被身后重新捡起弓箭的人类射死。前前后后不过五分钟,第二拨来袭的黑背棕狼全部被杀死。
再看丁奇他们,除了那一个班的战士,其他人都坐在草地上看着小二黑在那里表演。仓和丁奇两人时不时点评两句,这个说前蹄有力使了黑虎掏心,那个说后腿飘逸使了无影脚,甚至说小二黑的牙口不错,竟然把对方的脖子给咬断了。
战士们持弓警戒,云坐在马上观看周围草丛中的动静。
很快,场地中的狼,不管死了的还是没死的全被小二黑虐了个遍,最后的结果是全部被兴奋过头的小二黑踢爆脑袋。
丁奇呼哨一声,小二黑一个激灵,赶紧低着头跑过来,不停打着响鼻,如一个正在撒娇卖萌的小猫,好像在说:
“主人,不好意思,我抢了你的敌人,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丁奇怎么可能会在这上面吃味呢?从兽皮袋中抓出一点盐,用竹筒中的水兑给它喝,算是对它的鼓励。
那边,小可爱却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哼!让这个黑木炭抢了风头。
“嗷~”
远处,再次传来头狼的叫声,低沉无力,充满
悲怆凄凉的味道。
丁奇翻身上马,看向头狼的方向。
突然,他看见一道身影快速地从空中落下来,在距离头狼背后大概有五十米远的地方猛地张开翅膀,阻止身体继续下落的同时,极速滑过那短短的距离,跃向头狼的后脑,张开锋利的鹰爪,刺入头狼的头骨。
唳~
这正是一直在空中盘旋的小金,寻找到合适的机会之后,一击毙命,将发动这场伏击的头狼斩于那块巨石之上。
而在那块巨石下方仍有十几头健壮的护卫狼,在看到头狼被杀之后,倏忽间逃入身后的高草丛之中,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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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好不容易穿过那片高草丛的丁奇众人来到一条小溪旁扎营。每个人都从马背上将自己的物品搬下来,给马匹加上绊马索让它们随意在周围吃草,而他们自己则围着中间的篝火堆,将自己的简易帐篷搭起来,拿出肉干,解决当天的晚餐。
至于丁奇,则将小金抓回来的两只兔子,用小刀切割开,喂给它和小可爱。只要是和丁奇在一起,两个最早跟随他的小家伙,最喜欢丁奇亲自喂它们。
解决过两头宠物和自己的温饱问题之后,天色已经有些暗,丁奇起身准备将小二黑拉回来,和其他马匹拴在一起,以免晚上发生突发状况,导致马匹受惊。
今天他们算是遇到突发情况,不过对于经常出外打猎的他们来说,这点危险不算什么,只不过风头全被小二黑给抢了。众人身体疲累,点着路上寻来的臭蒿,扔进火堆中驱蚊,准备早早休息。
小二黑正低头啃食地上的杂草,杂草不高,一些小黄花散布其间,还有一些小果实在上面。
丁奇走近,小二黑却没有反应,只顾低着头啃食那种杂草,似乎沉浸在美味之中般。
“嘿!小二黑,我们得回去休息了!”
丁奇给它打招呼,它还是没有反应,丁奇肯定对方正在吃的草是一种类似牧草的植物,草食性动物都喜欢吃。
周围这一片地方长满了这种草,那种小黄花和小果实也布满其间。野外的植物和动物,只要是丁奇自己没有见过的,都会仔细观察,看看是否是自己认识的。
他借助天空的余光及篝火的光芒,趴在那里仔细看。该草长着羽状的叶子,叶背后还长满白色的绒毛,叶片类似蔷薇的叶子,也和含羞草叶片有丁点的相似。
看到这里,丁奇心中猛得一咯噔,心跳又不争气地快速跳动起来,达到每分钟120次以上。
似乎又有些不敢确定,丁奇拿出身上那把直刀,从这棵草的根部挖下去。抖落根部的泥土,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些纺锤形或椭圆形膨状块根。
丁奇咽了口口水,再次确认,眼前此物就是他以前执行任务口渴时曾经吃过的蕨麻。
“耶!呦吼!”
丁奇蹦了起来,将正在吃草的小二黑吓了一跳,就连营地那里众人都看过来,生怕有什么危险发生。仔细观察之后,不像有危险发生的样子,可放心不下的仓和医巫云赶过去询问。
此时此刻,丁奇内心非常高兴,他抱着小二黑的脖子,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嘿!小二黑,你今天建功了啊,杀死了狼不说,还帮部落找到这么好的东西,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呢!”
看到仓两人过来,丁奇抛开小二黑,晃着手中的蕨麻对两人说道:
“快来看看我找到什么好东西了。蕨麻,能吃,可以解决大家吃饭的问题。”
第286章 人员失踪
丁奇手中的蕨麻,是一种营养十分丰富的草本植物,根部球形或纺锤形,含有丰富淀粉,人称“人参果”,能治疗贫血和营养不良等。又可供甜制食品及酿酒用;根含鞣料,可提制栲胶,并可入药,作收敛剂。茎叶可提取黄色染料;又是蜜源植物和饲料植物。这栲胶可是个好东西,以后再具体详说。
当时丁奇是进行一次极限生存任务,被空投到那个区域,身上只有一把刀,没有任何水和食物。当进行到第三天的时候,他饥渴难耐。看到有兔子吃这些蕨麻的嫩叶,就将它连根拔起,品尝了一下它的块茎,没想到竟然甘甜多*汁。他一口气挖出几十根,顾不得上面的泥土就吃了个精光。
训练任务结束后,他向自己的教官打听此物是什么,教官才告诉他那是蕨麻,西北的特产,其实全国各地也都有种植,只是大家不怎么在意罢了。
丁奇给两人详细讲了一下关于蕨麻的作用,两人也是大开眼界。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原始人竟然没有吃过这个,让丁奇有些吃惊,只能将它归结于人类还没有发现它。
这种东西一长就是一大片,能够通过自己茎叶来无性繁殖。不过丁奇有些犹豫,不知道如何将蕨麻带回去。只能到明天早上再观察一下,到时候实在不行就在返程的时候多挖一些这个回去试着种植。
晚上,凉风习习。有人为了睡个安稳觉,直接将臭蒿在自己手中碾碎,涂抹到自己身上,防止蚊虫叮咬。丁奇自己其实带的有帐篷,可为了不暴露这件有别于时代的物品,只好“与民同乐”了。
众人一夜睡得很安稳,没有野兽过来骚扰大家。等丁奇起床的时候,迎接他的又是一个晴朗的天空。只是东方的天空,流云满天,鲜红色的朝霞很漂亮,将太阳烘托得更加耀眼。
看到此景,丁奇皱紧眉头,随后招呼来仓。
“仓,让大家准备一下,今天有可能会下大雨。”
仓有些疑惑,不知道头领为什么会这么说,但也赶紧传达头领的命令,让大家做好防雨的准备。
丁奇转身来到昨天傍晚小二黑吃草的地方,放眼望去,一大片蕨麻生长在这条小溪的两岸,密密麻麻的,看起来大概能有五六十亩地的样子。
丁奇心里一喜,这真是一片不小的资源啊!到成熟的时候,再来全部采集走,作为储藏的食物,冬天的食物就不会那么单调了,还能当零食儿吃。想想鹿看到这个小吃食的样子,肯定很高兴吧。
满地的小黄花迎风招展,就像绿色地毯上织缀的小花,抑或碎花裙子的面料。想必古大他们看到这片长满黄花的蜜源时,肯定会高兴的跳起来,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尝一下蕨麻蜜是什么味道了。而且,等部落有能力生产麻布的时候,也可以用蕨麻提取黄色染料,将麻布染色后再穿,部落人的衣服就有颜色了。
近处,云正蹲在地上研究蕨麻,更远处,一些羚羊和鹿正低头吃草,不时抬头观察一下,以免被食肉动物摸过来。
丁奇和医巫团的人交流过,这一路上和云也聊过许多关于草药方面的知识。他们说过,由于他们长期从事采集和狩猎活动,所以对植物的性状特别了解,哪些能吃,哪些有毒,哪些甜哪些酸哪些麻等,不能说了如指掌,但大多数还是知道的。
这就像神农尝百草,他们能区分草药和可食用植物,并能了解部分草药的功能,用来治疗一些简单的红伤等。
早饭后,丁奇坐在小二黑背上,拍拍它的脖子说道:
“小二黑,找找你回马群的路,带你回去看看!”
丁奇本想是逗一下它呢,没想到小二黑竟然真的向前走了,并越走越快。赶紧一招手,让大家跟上来。
说实话,丁奇抓到这些马匹中,就小二黑灵性稍足一些,总是能做出一些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昨天和狼群的遭遇,排除它本身好打架的因素,其实是在它记忆深处有应对狼群袭击的经历。这是马群教给它的求生自保技能,它努力学习到这个方法,并有极大的可能还亲自参与过反抗狼群的战斗。
至于其他马匹,只能说它们是随大溜,有领头的它们只需跟着就行。
是不是有点悲哀?
一群人快马加鞭,半天跑下来,丁奇估计行进了大概八十公里左右。此时众人正在一处森林边缘休息,一棵大树遮天蔽日,给大家和马匹提供了阴凉地。一路上奔跑加走走停停,但始终处在大太阳底下,人困马乏,急需要休息。
丁奇带着仓和三名战士去林子里打猎,云则一起跟着,看看能否发现一些不一样的草药。
只能说原始时代就是动物的天下,人类还是占少数。这不,没有多大功夫,几人就已经猎到五四不像六只雉鸡,一头半大的公麋鹿。麋鹿能认出来,也是得益于它那典型的特征,四不像。
即:它头脸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
这头半大鹿大概有八十公斤左右,被两名战士用木杠抬着回去。
除了这些收获之外,他们发现了一种藤蔓:涩拉穰。绿色的叶子,长满一片平地。众人在追一只受伤的雉鸡时,误入此植物的生长之地,被搞得手上腿上一道道划破的红印,鲜血都渗了出来。
丁奇刚开始没有在意,等他看到众人的表现之后才发觉,那就是以前经常在田间地头野地里看到的涩拉穰,有些地方叫拉拉秧,学名叫葎草。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像虚热咳嗽、热毒疮疡、皮肤瘙痒都有治疗作用。还有一个土方子,说是热敷可以治疗小孩子拉肚子,这可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草药。
而且,葎草可以青饲、青贮或者晒制干草,提高牲畜相关肉蛋奶产量。
丁奇给云讲解过后,让大家连根带茎叶采集一堆,供云来处理。特别是根,多采集了十几个,外围裹了一层湿润的泥土放在兽皮袋子里,回去看看能不能成活。现在还没有到它开花结籽的时候,回头可以再来采集。
这种植物生长迅速,可它为什么就没有在宁城周围生长呢?丁奇可是仔细探查过周围的植物生长情况呢。
等他们带着猎物从林子里钻出来,头顶的太阳猛地一暗随即就又射出耀眼的光线。丁奇抬头看去,天空中已经有厚厚的云层在堆积。
“仓,马上要下大雨了,准备盖两间草棚子,再收集柴火,今天不能行进了。”
众人很快行动起来,丁奇也一样。
不到一个小时,两间大一些的木棚搭建起来,其中一间木棚离地一米高,能防潮,晚上也能睡得舒服些。另一间木棚子则让马匹进去,免得它们淋湿着凉。
“头领,为什么不把棚子搭在那棵大树下啊,上面的枝叶还能挡不少雨呢!”
翎有些不解丁奇将树搭在林子里的一些碗口粗只是十几米高的树下面,那里可是有一棵高七八十米的大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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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怕打雷吗?打雷的时候,可是不敢站在空旷的地方或者有大树的地方。”
此时已经开始下起小雨,只是在这棚子底下,倒没有感觉,只是闷热。丁奇抬头看看天色,抬手指了指天上,告诉他原因,其他人也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行了。趁还没有下大,赶紧烤肉吃饭,再去给马整点草回来。”
咔嚓~
轰隆隆~
一道直通天地的闪电亮起,紧跟着雷声滚滚而来,倒是将正在吃烤肉的众人吓了一跳,就连马匹也有一些骚动。
随后豆大的雨滴砸下来,噼啪作响。一时无人说话,看着外面大雨形成的雨帘,将整个天地遮盖。
噼里啪嚓!
一道炸雷突然在头顶响起,可众人惊得还来不及捂耳朵,就见一道闪电从森林外面的那棵大树顶端劈下,炸起一团巨大的火救,一根大腿粗的枝杈掉落下来,很快那树就开始燃烧起来,大雨也没能将火浇灭。
耳朵暂时失聪的一群人我看看你,你看看我,再看向镇定坐在那里的头领,惊得嘴巴合不上。等隆隆的雷声远去,一群人赶紧跪在兽皮上,向丁奇行礼。
“荒神,真神人也!求荒神保佑!”
丁奇一阵撇嘴,心说这只是巧合罢了,看把你们吓得。
“行了,这只是大自然的一个普通现象,就像下雨刮风,大家不用太过担心,赶紧吃饱睡觉。”
可他不知道的是,大家将他当成神人,除了以前丁奇所做的种种“神迹”以外,现在又认为他拥有了预言以及召唤闪电的能力。刚才闪电劈树就是他为了让大家知道打雷时不能在大树下呆着,所以召了一道闪电过来,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第二天,雨过天晴。
丁奇继续前进,沿着旧有马蹄印迹和小二黑的引导向着马群的方向而去。他们不时停下来,躲避危险,观察周围的环境,寻找采集一些有用的植物或种子及草药。
他们在寻找马群,部落内却发生了一件让人恐慌的事情。
部落战士出外打猎时,一名叫云雀的青鸟氏族战士去小便后就再没有回来,连同他身上的一把开山刀和一张木弓。同行的战士寻找好久,怎么也找不到,除了那一泡尿,周围的草丛中什么有用的信息也得不到。
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按照丁奇以前教给他的寻踪之法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可等着他带着人顺着痕迹找到地方时,只发现一具被脱光的尸体,有人连他的兽皮短褂儿都抢走,最后消失无踪。奔在周围找遍各个角落,都没有发现对方的踪迹。
奔知道,有不明身份的人盯上部落了,准确地说是盯上部落的青铜武器了。
当即,奔带领人员返回。
可还没等他到达城门口,熊带人跑过来,告诉他另一个不好的消息。
“奔,又出事了。你之前下令城外所有人员回城,并清点人员。马鹿那里反馈有一个人不见了,回城的时候还在一起,可进城之后就找不到人了。据马鹿回忆,当时回城的时候比较混乱,有可能是进城之前在半路上丢的。”
奔一阵头大,回城就那么短的一段距离,一个人竟然在眼皮子底下没影儿了,这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可事情已经发生,再纠结也没用,先把局面稳住再说。
当!当!当!
部落召集人员开会的钟声响起。
第287章 亡羊补牢
龙殿侧边的一个会议室中,长老团、医巫团及部落组长级别以上的人员聚在一起,雄鹿和奔对看一眼,点点头说道:
“今天部落有两个人失踪,一个是原青鸟部落的战士,一个是灰窑那边一名制作青铜器的匠人。”
会议桌两侧的人面色严肃,尤其是青鸟氏族的雕和苍鹰、负责灰窑的马鹿三人,脸色更是难看。
此次出事儿的云雀是青鸟氏族内部的战士,平时负责狩猎,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战时能参战,按照现在的说法算是部落的民兵预备役。隼负责的那一个班战士随同白牙去往铜矿,他们氏族的民兵则由一个叫秃鹫的高壮汉子负责。
至于马鹿负责的灰窑,他那边的人都是从交换过来的奴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人,经过多次筛选甄别之后确定没有问题的人才会安排到他那里。尤其是其中负责冶炼、铸造的人选,更是管理严格,上下班都是一起,不许单独出去,灰窑周围还有战士把守。哪怕是上厕所,都是灰窑那里提供的独立厕所。
可偏偏防守这么严密,仍旧是出了问题。
除了这三人外,在场还有一个人脸色最难看。那就是奔!
头领可是刚刚离开没几天,他负责这么大一摊事儿,每天都谨小甚微,生怕哪里出错,回头头领面前不好看。这可好,还没几天呢,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心里面能不难受吗?
“从这两人的表现来看,应该是有外部落人员潜伏到我们宁城周围,趁人员不注意伺机下手。就像灰窑的匠人是在回城的路上,神不知鬼不觉丢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之前我已经下令城关关闭,没有我或者奔的命令,不允许出城。现在各位回去,再仔细辨别一下自己人,有没有被渗透进来陌生人。尤其新交换过来的奴里面,更要仔细辨别。抓到人,如果有吃里爬外的人,问清原由后直接杀无赦。”
奔此时有些六神无主,他习惯了丁奇在他前面,帮他下达各项命令,他来执行。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儿,他有些凌乱,不知道该怎么办。
雄鹿看到他这个样子,明白需要自己站出来。
“熊,安排战士们一新一老值勤,各氏族将民兵组织起来,交由奔来安排。非常时期,非常行事,如有不从者,杀无赦!”
众人心中一凛,赶紧听命行事。
众人离开后,会议室只有雄鹿、奔和鹿三人。
“啪!”
雄鹿来到奔跟前,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对方脸上,直接将奔给打蒙了,愣怔地坐在那里,看着雄鹿,一脸不可思议。就连正准备起身的鹿也被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拉住自己的父亲,免得他还会动手。
“奔!疼不疼?疼的话就赶紧起来组织民兵行动起来,如果不疼那我就再来一下。”
雄鹿发火,他看不得奔是这个样子。作为原鹿部落的头领,雄鹿本身就准备将部落交给奔,认为他够聪明,个人能力强。可没想到,在发生这种事的时候奔茫然无措了,这能不让雄鹿发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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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起来,他打的这一巴掌起作用了。
“雄鹿长老,对不起,是我有些迷茫了。您放心,我这就去组织人手,不会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奔低头向雄鹿行了一礼,表示认错,转身就出去。很快,一道召集民兵的牛角号声响起。
雄鹿和鹿两人相
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欣喜。
下午,宁城所有人员呆在自己的住处,不许离开。奔组织的民兵正在挨个检查每一个人,并由自己氏族族长进行指认。新来的奴那里则由熊安排自己手下的班长挨个清点自己的人,此举是担心有人渗透进来。
之前城墙上每天晚上都会安排有人站岗值班,当天晚上仍然不变,但是在城墙隐蔽处、马道及城门那里都安排有暗哨。
清点完人员之后,民兵又挨个将部落所有建筑内部和犄角旮旯进行拉网式排查,防止有人钻进来。
鼠之前在力部落遇袭,就则发生过来自青木部落的敌人躲在眼皮子底下的情况,如果不是鸣虫叫声不对劲,他们还真发现不了。他把这个情况给部落内的人讲了,所以雄鹿和奔、熊他们特别对这块加强留意,免得被人再次钻了空子。
清醒过来的奔思路越发清晰,他立即安排人寻找马鹿今天回来的那一拨人,并要求民兵对宁城内部的树木和草丛之类进行仔细检查。他担心丢的人很有可能是被善于乔装打扮的青木部落给掳掠走了。
整个部落行动起来,傍晚前传来消息,没有任何发现,暂时没有发现问题。这让雄鹿和奔的心稍微轻松一点,可很快就又提起来。
内部没有问题,那问题就出在城外,难道不让人出去打猎劳作吗?城外有随时发动袭击的敌人,一直被堵在城中那也不是个事儿啊!
怎么办?
奔看到了雄鹿询问的眼神。
“长老,我记得头领讲军事课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叫‘以不变应万变,敌不变我不变’。城中储存的物资还不少,足够大家吃上五六天。这几天,我们外紧内松,但人也不能闲着,可以编筐、搓绳、织网等。我就不信这些人能忍得住!”
奔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并搬出头领说的话来提高分量。
“同时,为不打草惊蛇,表面上每天会打开城门,安排两组精锐战士乔装成干活的出去诱敌。暗地里再安排两组人偷偷出去,按照头领以前教的也进行乔装打扮,分布在这周围的森林中。只要那些人忍不住,他们总要跳出来,那时候就能干掉他们。不怕老鼠蹦,就怕老鼠会打洞!”
奔刚说完,众人就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比喻很形象,敌人现在就是一个会打洞的老鼠。他们藏起来,还真不好找到他们。那就反其道而行,将他们逼出来。
“另外,明天一早我们就把城周边的位置全部翻一遍,再检查是否有我们遗漏的地方没有,尤其是灰窑到城边之间的草丛和树木,明天派人全部清理,确保城周围二百米之内能够看得清清楚楚。战士在旁边盯着,我还不信他们敢明目张胆地出来。”
发生失踪人口这件事,其实在中午的时候就要全部排查一遍城周围,说不定就能将人给翻出来。可奔当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什么,浪费了机会。这会想起来,不算太迟,亡羊补牢罢了。
很快,千水和怒水两人就被找了过来。他们两人有在晚上行动的能力,可以安排两组人带齐装备偷偷跟出去,隐藏在周围的林子中进行埋伏。
此刻,在宁城东南角,一处小树林中曾经埋伏在力部落栅栏外面的青木部落队长白果,正带着人窝在一处灌木丛中,给大家的伪装再加一部分后,准备转移。
他们早上
趁着晨曦微明的时刻,躲过城头上人的视线,披着伪装埋伏在城外一处灌木丛边上,他准备利用丁部落人不备抓一个人回去,将丁部落的关键信息给挖出来。
运气不错,不知道丁部落发生什么事儿,突然一阵当当响之后,就看到那群人扛着各种奇形怪状的棍跑着回去,连个队形都没有。谁知道跑在最后那个人路过他们埋伏的灌木丛,脚步不稳竟摔倒在灌木丛中。这可是天大的好事,眼疾手快的白果未等对方起身直接捂住对方的嘴,一个手刀将对方砍晕,拖进灌木丛中。
随后他们再次进行伪装,慢慢从灰窑东边的草丛中慢慢挪了出去,将人带到这片小树林中。
对于今天丁部落为什么会出现那混乱的一幕,白果不知道,但他的目的达到了,这着实让他高兴。为保险起见,还是要赶紧将人交给后面自己部落另一组队员,逼问出情报后再决定如何进行下一步计划。
由于不敢点火,所以也不能逼问这个抓来的人,只能等到明天亮之前再逃离此地。他们身上有能遮蔽自身气味的植物汁液,晚上也不怕有动物发现他们,每人啃两颗果子也就早早睡了。
山上,丁奇那辆越野皮卡藏身的洞外面,一群二十几个人正藏在那丛密不透风的灌木丛里面,点了一小堆篝火,正在轮流烤肉吃。
跳跃的火光下,一名像是头领的人物正拿着一把丁部落特有的开山刀,前前后后反反复复摩挲了几十遍,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
如果乌金部落的金骨在这里,他会发现这个人就是他们部落的敌人,杀了赤金的商土。
身负部落复兴重任、被鼠和妇两人杀得胆寒、又成功从逆境中走出的商土,在上一次围攻力部落的战斗中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收获,还损失了大部分战士。
本来他还担心乌金部落会派人过来给赤金报仇,没想到等了好长时间不见对方过来,他就又动了来丁部落抢夺神器的念头。至于可能招致乌金部落报复的事,被他放在一边,因为他觉得尽早得到神器、提高部落实力是最重要的事情。
殊不知,失去赤金头领、损失大量部落成员、得到半截神器的乌金部落,此刻正在部落医巫的带领下,寻找打造更多神器的方法,这正是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去报仇的原因。
金骨带回来的半截神器,给拥有巨大财富的乌金部落提供了一个参考样本,因为他们是乌金部落,是拥有金属的一个部落,不止有一种金属,有乌金、青金和赤金,是他们的祖先在部落周围的一次森林大火之后偶然得到的,其中乌金为最。那些金属成块状,疙疙瘩瘩的,被供奉在部落的图腾柱后面,像座小山。
现在乌金部落正如一头正在洞穴中舔舐伤口的洞狮,总有王者归来的一天。
潜伏在宁城外围的林子里,商土看到的每一个丁部落人都拿着以前见到的神器,内心激动地让他呻吟。
因此,他们潜伏下来,趁一名小便的人不备,将其打晕带走,然后杀了对方,将武器和兽皮衣服抢走,掩藏行迹,来到这片灌木丛中躲藏。至于他们身后的山洞,早被丁奇用石头封死,现在已经长满藤蔓,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出来后面是一个山洞。
被杀的那个人身上带的武器有三种,一是开山刀,一是青铜长矛,还有一件是木弓和青铜箭。对商土来说,收获可谓颇丰!
第288章 奔的计划
开山刀不用说,锋利异常,比他们的石刀、骨匕要强许多,那个丁部落人就是被这把刀夺去生命。青铜长矛既尖且坚,锋锐无匹。木弓要比他们部落制作的木弓还要结实耐用,射程远上一倍,更不用说那种从来没有见过的箭,箭头是用和神器一样的材质,箭尾还加了羽毛,难道这就是箭射得更远的原因?
商土拿着这把神器,爱不释手。长矛已经赏给使用矛最好的人,木弓和箭也一样给了另一个人。现在这些东西,将成为商土他们获得更多武器的基础。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总有一天将会获得更多的神器。
这就是商土本人的打算,一个被其他部落杀得有些疯癫的部落头领的打算!
很巧合的是,青木部落和厚土部落都想到来丁部落抢夺他们的关键物品或信息,只是他们双方互相不知道罢了。一个在北,一个在南,像一头围着猎物打转的鬣狗,期望在猎物不注意的时候狠狠撕下一块肉来,直到将对方耗死。
商土接过手下递过来的一块烤肉,三两下就吞进肚中。看了一眼周围的二十几名手下,开口说道:
“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出发,藏在山里面。过段时间我们再过来,继续想办法夺这些武器。”
众人右手轻拍胸脯,发出一声短促的哈音。
当天晚上,千水和怒水两人带着两队人出城,借助星光摸索着来到野外,全身都藏在树叶和灌木丛中,等待猎物入套。
第二天,奔带领战士们,将宁城周围凡是能藏人的地方全部翻了一遍,并安排民兵保护部落人将所有的草和灌木清除,一些影响视线的树木也被砍倒拖回去。
可暗中戒备的奔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同样如此,这让提出“以不变应万变”的奔沉不住气了。
怎么办?
连着几天,这伙人或者说两伙人消失了,一点踪影都不见。之前制定的措施没有起一点作用,连自己当作诱饵都没能把人给诱出来,难道是自己这个鱼饵不香?还是说这些人只是偶尔路过这里,看到有好东西,所以就把东西抢走,人给掳跑了?
可既然看到有好东西,那不是应该再过来抢或偷吗?为什么还不出现?
这就像头领讲的钓鱼一样,鱼把香饵吃了,肯定喜欢这个饵,它没有不来吃的道理。既然没有来吃,那只能说明它害怕,还在观察,抑或是饵料还不够。不管是哪种原因,只能是继续加饵。
长老团、医巫团加上奔,一群人商量后决定恢复以往工作安排,但要加大防护力度,不许单人出行,同时出外打猎人选换成熊那一个排的精锐战士,由奔带领负责打猎的同时引诱敌人出来。
第六天,奔带着战士们出外打猎,这一次他们来到远离部落的一处森林中,周围地势比较平坦,树木不是太密集,但灌木比较多。他们刚刚把两头野猪撵到这里,正在灌木丛中翻找。
他们出行,并没有显露出来奔是部落高层,奔也刻意走在人群最后或者左右两边,试图引诱那些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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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此时,正在队伍左边行进的奔突然感觉自己被人盯住了。这种感觉很隐晦,一闪即逝,但他就是感觉到了。这是他经过长期狩猎生活磨炼出来的本领,尤其是经过丁奇的强化训练之后,这种感应能力比以往要更清晰。
他明白,肯定是有强大的猎物或者说人类盯住自己了,只是不知道是人类还是猛兽。可他宁愿相信,那群袭击部落的人出现了。
在感应到的一瞬间,奔没有做出任何改变,仍是骑在马上提着长矛慢慢驱策着马儿向前走,身上带着其他武器。只是他前进的速度开始下降,似乎马有些累了一般,慢慢与前面的人拉开距离。
当与前面的人拉开有二十余米距离时,奔左手捂着肚子下马,嘴里轻轻哎哟一声,好像他要拉肚子一般。他左右看了看,朝前方喊了一声:
“你们先走,我拉泡屎!”
很快那边传过来一个声音:
“赶紧拉,小心你被野兽拖走啊!”
一阵哄笑声很快就传了过来,同时还有一阵野猪叫声传来,显然是他们发现了追赶的猎物。
奔嘴里嘟囔两句,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拿着矛在灌木丛外面转悠,似乎是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拉臭。
就在他背对着那片灌木,把矛靠在树上准备将兽皮裤褪下时,奔浑身汗毛猛地竖起,一股劲风袭向自己脑后。
他向左侧一个矮身,下蹲,右腿向后横扫,趁势扭过身来。可从腿部传来的感觉,似乎自己的判断有误,没人!
可当他头扭过来时,一只大脚丫在自己眼中快速放大,眼看就要踹到自己面门。说时迟那时快,奔双手向前一架,挡住那只 光脚的同时,侧身抓住对方脚踝,猛地摔向地面。
“唔~”
摔倒之人发出一声低沉的痛哼,没敢大声叫出来,看来是生怕引起前方那些战士的注意。
奔却是不管对方什么感受,抬脚就踢。
等了这么多天,这些人终于耐不住性子跑出来,让自己等得好苦,总要发泄一下。
可没想到,奔踢出去的那一脚落空。那人突然一个翻身,双手从原地撑起,蹬踏在树干上,双腿一曲再次向奔射来,速度似乎比刚才还要快。
奔想故技重施,没想到刚一架住对方的光脚,眼前又出现对方另一只脚,速度更快。这一脚逼得奔向后仰头,顺势后空翻,双脚脚尖踢在对方后腰位置。
扑通!
那人倒地,发出一声闷响。可他着实狠辣,抽出身上一根石匕,合身扑上来。
刷刷两下,此人竟刀刀不离要害,把奔惊得冷汗直冒,忙打起精神应对。在躲过对方一个直刺之后,一只手抓着对方手腕,一只手猛击持匕的手臂,咔嚓一声,打断其胳膊的同时将其手中的石匕震落。
紧跟着不待对方惨叫出声,握着其手腕的手从其腋下穿过,直击对方下巴,一推一拽,将其喉咙扼住。
“别动!再动杀了你!”
对方还想挣扎,可惜他胳膊断裂使不上力,被奔一脚踹在膝窝那里跪在地上。
可就在奔松口气,觉得终于抓着大鱼的时候,在另一侧的灌木丛中突然射出一根竹箭,十几米的距离转瞬即至,直射奔前面那一人,等奔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噗~
石制箭头竟穿透肌肉,射入其肺部。
紧跟着从灌木丛中蹿出一人,向远离奔的方向而去,在林中穿行,速度竟毫无阻滞。
“抓活的!”
奔不再管那中箭之人,张嘴示警的同时,飞身翻上马背,朝着逃窜之人追去,怎么也得抓一个活口回去。他知道,刚才中箭之人活不久。哪怕是丁奇在这里也救不活,内脏受创,现在的医疗条件,根本救不回来。
半个小时后,奔骑马而回,满面沮丧。
“那家伙溜得倒快,没抓住,问出什么没有?”
奔
下马,来到那中箭之人面前,问旁边的一名战士,其他人在周围警戒。
“头儿,这人嘴很硬,什么都不说,一直冷笑。任我们怎么打骂,就是不理不睬。”
咔嚓!
“啊~”
奔一脚跺在对方小腿胫骨上,竟是将其腿骨踩折,疼得对方满地打滚,满头满脸都是冷汗,很快就晕死过去。
奔算是发泄一下心中的郁气,好不容易抓到一个,竟被他们的同伴一箭射杀。这还不是最令人担心的,最令人担心的是对方这群人心狠手辣,对自己人都敢下手,那还有什么他们不敢干的呢?
从奔的行为看出,原始人的性格还是有些残忍的,他们喜欢从别人的痛苦与鲜血之中寻求快感,将自己的压力进行释放。
虽说丁奇并不提倡虐待、凌杀俘虏,但偶尔为之,丁奇也不会特别在意。
“拖走,挂在东城门外面!逼他们出来!”
炎炎烈日下,东城门外,一根十余米的木头竖立在那里,对奔发动袭击那人全身赤裸被挂在上面,胸口有一支箭,嘴角不时往外冒血。看样子,人也活不久。
城门下面,不少丁部落成员站在那里围观,指指点点。雄鹿和奔等一众部落高层站在城门洞上方,不时交谈两句。他们相信,那一群袭击部落的人肯定就在不远处的森林中看着这里,但他们肯定不会来救他们的同伴,他们知道这个同伴救不回来。
奔这个做法,其实只是为了激怒对方,让对方露出更大的破绽,或者知难而退。现在敌人始终在外面徘徊,对部落安全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奔此时非常希望小黑和小白能在部落里,那时就可以利用两头狼的嗅觉优势将人给找出来。或者有小金在也可以,从空中找人更快捷。
人群很快就散去,独留下那个奄奄一息的人和一群围着他转的苍蝇嗡嗡叫。
田地东北角的森林中,商土和几个人伏在一棵大树上观察着刚才丁部落那个高大城墙上的人,至于自己的族人,他们早已视而不见。在力部落被鼠他们打到怀疑人生的他们,对生死已经没有概念,他们眼中只有变强变强再变强。
对于丁部落的行为,他们确实非常愤怒,恨不得将所有人都杀光。可他们知道目前的处境,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他们想再一次得手恐怕很困难。
本来今天他们分成五拔人,分散在五个地方准备伏击过往的丁部落成员,可始终没有得到机会。只有那两个跟踪狩猎队的人得到机会,差点成功,可惜他们俩碰到了丁部落的高手,导致突袭没有成功。看来,只能等到对方麻痹大意再说,或者前去之前那个交换地去看看是否有机会,现在离两个月圆的交换会没有几天了。
商土这群人现在办事就是心狠手辣、当机立断,没有任何犹豫之处。很快,他们就在商土的带领下,沿着森林边缘来到山上,借助山石的掩护,朝着交换地而去。
另一边,由于宁城周围所有的灌木和高草都被清理一空,能供白果他们躲藏的地方不多。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让队伍中两个身材比较矮小又精壮的两人潜伏进去,伺机抓人或者偷出一些武器或者工具。
前几天,通过逼问,那个抓来的人招了,可他说出来的东西让人有些不理解。他只是一个在那里砸石头、运送石头的人,只会干这两样活,具体灰窑里干什么、那些武器是如何造出来的,他不知道!
可好,抓个人抓错了!白折腾一圈!
第289章 先礼后兵
派过去的两人在城门外呆了一整天,也看到了那个被吊在树杆子上的赤裸人体,让他们看到丁部落另一面残酷的地方。在还是无法得手的情况下,两人慢慢回转到白果潜伏的地方,将看到的信息汇报给白果,由他来决定。
白果没想到,还有另外一支队伍也来打丁部落的主意。他不知道除了自己部落,还会有哪个大部落会如此,想不通的情况下只能将怀疑的心思放在乌金和厚土两个部落身上,只有他们两个部落和自己部落一起攻打力部落。
潜伏了一段时间,发现丁部落加强了安全防范,白果认为不再会有太大收获,随即决定带领人手和那名砸石头的工匠返回青木部落。尽管只是一个砸石头的人,但也能知道不少信息,比如石头是什么样子的,什么颜色的,听说要还要用火烧这些石头,这可都是有用的信息啊!说不定丁部落那些工具就是从这些石头中得到呢!
不过回部落之前,他还要和自己部落的第一猎手苍松在丁部落交换地见面,在换取一部分陶器后再回部落,自己这群人将能光明正大回去。
两伙人在没有达到预期、但也都有收获的情况下各自离开宁城,而奔他们再次加强部落安全防护,出外的人全部有战士或民兵保护,耕作除草看护稻田等,一下子让部落的人手感觉都有些不够用。
不得已的情况下,奔从熊训练的奴战士中抽调出三分之一进行劳动,并降低外出人员工作频次,以应对可能发动的攻击。还好,这拨袭击部落的人没有对城外田地中的庄稼进行毁坏,要不然部落损失就大了。
没几天,奔带领三十人的队伍出发前往交换地,准备第三次交换活动。
而前往食人部落的壮此时已经带着两个班的战士来到食人部落外围。
食人部落名为毒蝎,头领为魁,一名比壮还要高大健壮的原始人。只不过上次被丁奇在暗地里杀了不少随从之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小,不敢随意出去袭击其他部落。对于传说中的荒神,心中是又惧又怕,担心对方杀到自己部落。
对于雪天派人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完全就是部落为了自己的生存所做出的选择。只是派出去的两拨人都没有回来,让他终日惶惶,尤其是最近几天,心里面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荒神来了!
由于丁部落内马匹有些少,壮一行二十一人只带了十匹马出来,马上驮着一些物资,包括陶器、粗盐、竹背篓、蒲公英茶等物品。
在壮刚到达部落外围时,他就隐隐感觉到有人在窥视,这是他长期在这个部落生活得到的常识,毒蝎部落会安排人在密林中进行窥视。就像之前被哞抓到的貂,他们就是准备在密林中伏击哞他们时被俘虏。
貂此次也随着壮回来毒蝎部落。壮那个排有一个班的战士是来自哞的俘虏,还有一个班是普通的奴,每个人使用的武器就是斧头,被丁奇戏称为斧头帮。这次壮带的两个班其中一个就是貂带领的一个班,是壮从蝎奴中抽调的强壮猎手组成。
知道有人在看,壮示意貂走上前,发出一个只有毒蝎部落人才知道的鸟叫声,示意对方是自己人。
可躲在林子中的人始终没有现身,这让壮和貂两人有些疑惑,难道是自己感觉错了?
此时的树林中,正有十几名光着上身、浑身头发凌乱、手持木矛石斧的人在看着外面那些似乎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人。这些人头发很短,穿着不知名的兽皮,还牵着那种奔跑速度很快的马,而且他们身上还带着
许多石斧,只是看着更加光滑、寒光闪闪,不知是否比自己的石斧更锋利。
虽然对方发出了部落中常用的交流信号,可他们不敢大意。之前有两批人都失踪了,其中一名叫壮的队长和眼前那个光头长得真像啊!有长得这么像的人吗?咦?不对!那个光头还有一个光头,怎么长得那么像貂呢?
不会真的是他们两个回来了吧,还有,他们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熟悉的人在里面,只是他们都是光头,看着更加健壮,不像以前那么瘦。
觉察到不对的人赶紧扭头回部落,不管对方是敌是友,总要向头领进行汇报,并且头领可是一直在念叨着这件事呢!
壮和貂他们没有等多久,就听到那处丛林后面人声鼎沸,似乎正有一群人朝这里赶来。很快,眼前那处丛林中人影闪动,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当先走出来,身后跟着一群光着上身、下身着兽皮裙、草裙的部落人,手中各种武器都有,乱哄哄地走出来。
壮眉头一皱,难道这就是自己以前的族人?这也太散乱了吧,一点纪律性都没有,一盘散沙,自己一个班的战士估计能将他们全部干掉。再看看自己的手下,静立在原地,不声不响,却又能随时发动攻击。
“唉,没法比啊!”
身边的貂嘀咕两声,只有壮能听到,点点头表示自己同意他的看法。
毒蝎头领魁站在人群前面,凝神观看。
眼前这些人给他一种压迫的感觉,特别是前面两个人实力要比自己还强。比较怪的是,这些人里面有些人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尤其是最前面那两个。
“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我毒蝎部落地盘,擅闯者死!”
魁一如既往那么霸道,只是没有第一时间冲过来杀自己这群人,说明还是有些忌惮,不敢轻易引起矛盾,希望自己一群人能知难而退。
壮向前紧走两步,右手扣胸,向魁行了一礼,笑着说道:
“头领,您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壮啊!经常跟在您身边冲杀的壮啊!”
魁猛地一愣,显然有些吃惊,眼前之人与失去联系的壮差别太大。虽说个子差不多,但光着头,红润的脸比以前棱角分明、黑瘦的脸庞要显得圆润许多,身上穿的兽皮衣服样式怪异但却看着干净整洁,脚上还踩着草,仿佛是长在脚上一般。
这还不算,他的腰上插着一把明光锃亮的不知名斧头,看着要比大家使用的斧头锋利许多,阳光照上去反射着令人目眩的寒光,却又让自己的目光挪不开,吸上去一般。更不用说,他身后还站着一匹高大的马,这可是谁都追不上的马啊!他竟然能拥有,还不止一匹,实在是让人羡慕。
虽说此人眉眼和壮一样,可这一切变化太大,让人不敢相信他就是壮。对了,声音!他们说话的声调是一样的!
魁一脸的不可思议,忍不住颤声说道:
“你,你真的是壮?”
不能怪魁不相信,实在是壮变化太大。
“头领,我真的是壮。我可是记得,你身边的金钩屁股上可是长了一块黑斑(胎记)呢,我说的可对?”
魁还没有反应,他身边那名叫金钩的人顿时大喊大叫起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壮给了他一个白眼,心说你那能叫秘密?
貂噗嗤一声,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金钩,你那黑斑上还有三根毛呢,我说得可对。”
貂刚说完,他身后原毒蝎部落的十个人也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显然他们都知道金钩的黑斑在部落中那就不叫秘密。
却没想到,那金钩竟是对众人的取笑不理不睬,后退一步站在魁后面俯耳说道:
“头领,是壮没错,另外一个就是去寻找壮的貂。他们,回来了!”
魁眼睛猛地一亮,大声说道:
“真的是你们吗?壮?”
一个小时后,沿着部落外的那条河来到部落洞穴外那处平坦的草地,壮带领着一班人向头领魁和医巫毒钩行礼,并拿出来之前丁奇头领准备的一些陶器作为礼物送给魁他们。
毒蝎部落两位头领有些疑惑,不知壮和貂是何意。
壮示意貂拿着陶锅出去煮肉,用的肉自然是刚才来的路上打到的兔子和雉鸡。
作为部落人他是知道毒蝎部落的传统,有客人来只会拿出那些奴们的肉出来待客,他可不想吃到指甲。用丁奇头领的话来讲,他们已经来到文明部落,在文明部落就要摒弃那些不文明和落后的作法和习俗,比如食人部落的传统。头领也讲过,食人部落的做法是为了生存下去采用的极端做法,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就可以回归正常部落生活。
所以,头领给自己的建议就是:先礼后兵。如果他们不听劝,那就用拳头说话。壮他们过来,就是给毒蝎部落一个回归文明社会的机会。
壮和两位部落高层聊着他的过往。
当壮讲到自己带领的人将羽部落占领时,他们非常高兴和激动。当壮讲到自己带领的人被一个人带着一只鹰一头猞猁给杀光的时候,他们震惊了,特别害怕那个人再过来。当壮讲到自己被那个人带走到那个人的部落时,吃的穿的用的包括武器都发生很大变化的时候,两个人一脸向往。当壮讲到貂也是被那个人的手下、羽部落的人给抓走时,他俩一脸愤慨,怎么能被羽部落人给抓了呢?
很快,一股香味弥漫在整个洞里。毒蝎部落的人很快骚动起来,纷纷起身寻找那股味道的来源。
笔趣阁
太香了!
转瞬间,他们将目光都投向貂正在烧的那口陶锅上。上面冒出一股股白雾,而那香味就是从里面飘出来的。
众人围在那里,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白烟还有下面那咕嘟嘟直冒泡的肉,口水已经流出来。
“壮,这是什么?为什么这么香?太好闻了!”
医巫毒钩不住地翕动鼻子,这种味道对于他这样一个半截脖子埋到土里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医巫,这就是我现在所在的部落日常煮肉用的锅。能够将食物和肉煮熟了吃,像医巫您就可以多吃些肉喝些汤,能活得更久了!”
壮一看自己让貂陶锅煮肉的目的达到,赶紧向医巫介绍陶锅的作用,并起身用陶碗盛了一碗肉汤过来。虽说味道不像完全煮熟了好喝,可现在却能让医巫直观感受到陶器的好处。
“医巫,待放凉一些了,您慢慢喝!”
然后壮面向头领,笑道:
“头领,外面的马背上还有一部分陶锅和陶碗,都是给部落带过来的礼物。这样大家就能过上每天用陶锅吃肉喝汤、逍遥自在的生活。现在丁部落使用的武器都不再是石头做成的,而是用金做成的兵器,狩猎那些猛兽更是非常容易,能够很轻易刺透动物的皮毛。我们头领说了,希望咱们毒蝎部落能加入丁部落,只要加入丁部落成为一家人,就可以使用这些武器。”
第290章 挑战头领
魁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可听到让毒蝎部落加入丁部落的时候,脸色猛地一变,一巴掌就扇过来,希望能给壮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啪!
魁的手腕被抓住了。
魁愣在那里,不可思议看着握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心里面怒火升腾,向后一拽就想把手抽回去。可他发现,握着自己的那只手就像一箍子,让自己怎么都摆脱不了。
“头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动不动就喜欢打人啊!这个习惯可不好,现在世道变了!”
壮轻轻松开手,让魁得以摆脱。
“实放告诉你,我此次过来,就是想让大家一起加入丁部落,过上好日子。好日子是什么?就是每天都能让你们吃上眼前这种煮肉,喝上这种肉汤,甚至能吃上比更好的吃食。每天都能睡在干净卫生的床上,而不是席地而睡,不用担心猛兽过来把人叼走,可以安安稳稳地睡觉。每天都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战士去打猎,带回来的食物足够每一个人吃饱,大家再也不用去冒险打猎!”
壮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让更多的人都能够听到。
大家围拢过来,不明白壮为何会与头领吵起来,就连壮带过来的原毒蝎部落的战士就要上前帮忙。他们刚才一直在和那些与自己相熟的部落成员交谈,将自己在丁部落的一切都讲给他们听,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到丁部落一起生活。
“谁愿意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丁部落头领说,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能让大家过上吃饱穿暖、没有危险的生活,我们为什么不选择呢?”
“放肆!壮,你可是部落从小养到大的人,你现在竟敢说出背叛部落的事儿,还在这里蛊惑人心。看我不把你杀了,剁成肉沫!”
毒蝎部落头领魁话刚说完,从身边抓起一把石斧就挥过去。
一股劲风传来,壮却没有立即躲闪。经过丁奇训练的他看到魁的出手姿势,觉得漏洞太多。看准了石斧横切过来的落点,轻轻向前踏过一步,侧转过身体背对魁,抓着对方的胳膊一个背摔。
嘭!
一团灰尘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而起来,毒蝎部落的头领被壮一招制胜,摔倒在地。
周围突然就安静下来,落针可闻,只余下头领魁剧烈的呼气声。
壮撒开手,走到一边面向所有人说道:
“请大家作个见证,今天我向部落头领魁挑战!”
壮这句话一说出口,众人哄地一声议论开。
有人认为壮疯了,敢挑战头领,不怕头领把他放在火上烤熟了吃?有人认为壮出去转一圈不知道天高地厚,回来就想挑战头领,那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难道不知道如果挑战失败,他最好的结局也要被乱棍轰出部落吗?
金钩站出来,指着壮破口大骂:
“壮!长本事了是吧?忘记头领是如何信任你、给了你足够生存下去的食物和狩猎队长的地位了吗?没有头领就没有你的一切,你还不赶紧向头领道歉,请求头领的原谅?”
不过也有人敢替壮说话。那人说部落需要变一变了,从去年和羽部落对战到雪化,部落损失多少勇士,头领没有能力再带领部落向前走。有人说现在的部落过得连奴都不如,吃了上顿没下顿,自己的奶都不够孩子吃的。看看他们回来的人,个个长得壮实有肌肉,肯定像他们说的天天能吃饱饭啊!
貂此时也现身说法:
“大家
看到我们这十几个人的变化了吧,这就是我们在丁部落的生活。我们支持壮向头领发起挑战!我们支持壮成为部落头领!我们支持大家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
这是把雪和丹两人教授的知识现学现卖了,不过他这一席话却是把整个部落给点燃了。
众人哪经历过这种阵仗啊,虽说允许部落成员向部落头领挑战,挑战成功者可以成为部落头领。可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根本没有听说过或见过哪个人去挑战部落头领的。头领和医巫吃的要比每个人都要好,是以都比其他要强壮和健康,再说了能成为头领的人都是部落中的高手。其他人就算具有挑战的勇气和实力,可也顶不住部落头领在身体、饮食、技能方面的优势。
现在壮要挑战头领了?
魁已经愣了,他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仿佛是在梦中一般,都有人敢挑战自己这个头领了。可是,自己为什么觉得这和荒神有关呢?难道真的是传说中的荒神派人过来的吗?
但是不是已经不重要了,自己要接受壮的挑战!
魁站起来,全场肃静,他面向壮沉声说道:
“来吧,壮,我接受你的挑战!”
说完,他双臂展开,向两边一挥,众人快速让出场地。医巫毒钩
两人站在场间,相互对视。
壮知道,刚才将魁背摔在地,是出其不意的结果。魁可是部落最强壮的勇士,而且还是头领,他拥有的不仅有武力还有对部落绝对的掌控权。如果不是自己带有十名同样忠于自己的同伴,他相信自己绝对不是头领的对手,因为头领还有一群忠于他的属下,在自己挑战头领之前他们就会把自己折腾得没有任何力气去做任何事情。但今天,自己要将对方打服,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两人在缓缓旋转,寻找着对方防守中的漏洞,企图一击得手。但壮可是听丁奇说过,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
在经过短暂的试探之后,壮左脚猛地蹬地,腾起一阵灰尘,脚上的草鞋都被撕裂。一拳挥过去,使出七成力道。
拳头打来,魁向左一闪,右腿顺势甩出,踢向壮的面门。壮左臂一架,右脚一弯踹向对方左腿膝盖,企图让对方重心不稳摔倒在地。魁迅速抽腿转身,再次将右腿连环甩出去,比上一次更猛。
壮接住这一腿,却向后退出一步。
“好!”
周围部落成员发出欢呼声。
魁得势不饶人,迅速冲上去,两只拳头左右摆动,迅疾出声,拳拳到肉打在壮的身上。壮则双手护住头部,左躲右闪,在后退中猛地弯腰躲过一击之后双手搂住对方大腿。猛提一口气,将对方狠狠掼下。
可魁却不想让壮得逞,在向下翻的过程中,双腿紧紧夹住壮的腰部,紧贴对方胸口,延缓自己摔下去的速度和力度。
嘭!
两人同时倒地。
呯呯两声,倒地两人快速出拳相撞在一起,顺势翻滚开来。只是从这一拳上看出,魁力量稍有不如。
魁现在的年龄大概在三十多岁,壮在二十岁左右。有句俗话叫拳怕少壮,再强壮也总会有力尽的时候。
刚才壮并没有使出丁奇教给大家的擒拿格斗术,他仍利用自己在毒蝎部落学到的技能在对打,和魁头领打了个旗鼓相当!
壮再次前冲,挥拳再次再打过去,趁着对方格挡的空当,右肘横捣,猛击对方胸口,将其打得后退四五步。紧跟着再次
冲过去,魁在慌乱中挥拳,却被壮抓住手腕,被壮一拳砸在自己肚子上。
连续两招被制,魁发起狠来,矮身躲过壮横扫过来的一拳,搂着壮的腰,双腿用力向前推,推着对方向后退出七八步。壮双腿下蹲成马步,右肘连续砸在魁背上。魁却不放手,只闷哼两声就继续向前推,试图将壮推倒在地。
壮两脚成马步蹲在那里,重心下压,一步不退。然后身体后仰,用腰部的力量将两条腿弹起来,蹬向魁的腹部。
嘭~
魁被壮的两脚踹在身上,向后摔倒。壮一个虎扑,骑在魁的身上,挥拳猛击。三五拳之后,魁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被壮打得晕了过去。
壮起身,貂他们一丛战士欢呼起来,可毒蝎部落众人却欢呼不起来。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的首领被打败了,这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还好,壮也不算外人,部落将开启新时代,不知道会不会是壮和貂他们讲的那种没有危险、能吃饱肚子的生活。
很快有人过来,将魁抬起来送回洞中。
医巫毒钩走过来,看着壮说道:
“你赢了!壮,你将成为部落的头领,是走向繁荣还是走向失败,全在于你这个头领!”
医巫在部落中地位特殊,但在丁部落医巫的职责或权利在被削弱。壮没有其他想法,他只希望自己部落的人能生活在一起,有吃有穿,冬天冷不着也不会饿死人,不再去掳掠其他部落的人当作食物,很简单、很朴素的一个想法。
“医巫,您放心,从我带过来的陶器和做出来的食物就能看出,我所在的丁部落有多强大。部落的头领被大家尊称为荒神,就像传说中的一样,他就是来解救我们这些部落,获得自由生存下去的权利。他,真的是神!”
壮刚说完这句话,医巫猛地睁大眼睛,震惊地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抖抖索索说出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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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说什么?荒神?你见到荒神了吗?”
“是的,医巫,我就是被荒神打败成为他的奴。可即便我是奴,但吃的喝的住的都和普通人一样,而且我也很快成为他们部落一名正式成员。现在有好多部落都加入到丁部落,在荒神的带领下,打猎储存食物兽皮,还养了各种动物,驯养了马和驯鹿。每天都能吃饱饭,而且是三顿饭。”
毒钩的嘴巴有些哆嗦,他作为部落医巫,亲自画出荒神的形象。他知道,荒神的出现非常突兀,就好像一瞬间出现在自己脑海中。尤其是魁头领,他可是经历一个人的追杀,他认为那是荒神,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荒神会来追杀他们。
而现在,荒神却派来毒蝎部落曾经的勇士回来,打败了部落头领,这是何其讽刺的一件事儿。如果魁醒来,不知会作何感想。
“壮,那荒神有没有说,他会如何处理我们部落呢?不会将我们都杀了吧,你也知道,我们部落曾经干过屠戮其他小部落的事并将他们作为食物而奴役起来。”
“放心吧,医巫。丁头领可是说了,只要我们愿意加入丁部落,成为部落的一个氏族,不再犯以前做过的氏事,他就不会追究,并给予我们氏族地位和共同生存的权利。”
医巫得到一颗定心丸,心里面的担心总算放下。
很快,魁就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拿了两张兽皮、一把木矛和一把石斧,转身走出部落。作为一名被打败的头领,他已经没有资格再在部落呆下去。
第291章 让贤
很快,魁就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拿了两张兽皮、一把木矛和一把石斧,转身走出部落。作为一名被打败的头领,他已经没有资格再在部落呆下去。
“不要走啊!”
魁头领走出部落,从部落中突然冲出一名女人还有两个男孩儿追上去,他们是魁头领的女人和儿子。对于他们来说,魁头领被打败,天就塌下来了。按照部落间的传统,被打败的头领,他的女人和孩子将会成为部落的私有财产,成为奴中的一员。他们不想过奴般的生活,毒蝎部落奴的下场,他们早已铭刻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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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啼啼的他们,试图阻止魁的离去。
魁一脚一个,将他们踢回去,似铁了心想离开部落,独自生活。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响起,将魁准备迈出去的脚收回。
“魁头领,留下吧,部落还需要你进行管理,你依然是部落的头领。”
说话之人,正是刚刚打败魁的壮。其实他并不愿当部落头领,昨天挑战魁头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他要主动让贤。
魁转过身来,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壮,不知他为何要阻止自己离开,还要将部落头领让给自己。
壮站在魁面前,笑着说道:
“你可能还不知道,丁部落的头领是荒神,那个你一直担心的人。”
魁听到之后和医巫一个表情,似乎不敢相信听到的这个消息,震惊之色溢于言表。但很快他就释然,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心里面只剩下坦然。
“魁头领,您不用担心。荒神说过,我们可以加入他的部落,他会带领大家走上吃饱穿暖的生活,不会有寒冷和饥饿,安全也会得到保证。你不知道,现在丁部落建了一座四周都是高墙的城,它能保护里面的人不受猛兽打扰,非常安全。”
壮向魁介绍,解除魁头领的后顾之忧。
“留下来吧,部落还需要你。明天我就会前往南方,去寻找更多的部落,等我回来,我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丁部落。”
壮说得很真诚,长得高大壮实、做事凶狠、还是一个光头、看着让人害怕的他用 “真诚”两字来形容确实有点过分。不过,他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真诚,不做作。
魁从壮的眼中看到对方是真心实意想挽留自己,诚意实足。本想离开部落的他,双手拥抱壮结实的双肩。
“好的,我听你的!”
魁留了下来,部落内一扫刚才有些伤感的氛围,毕竟一些人还是不希望魁离开部落。壮安排貂他们带着金钩他们一起去打猎,让他们见识一下丁部落打猎的水平,从而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壮则拉着魁和医巫一起,聊聊部落最近发生的事儿,尤其是想了解向南方向还有哪些部落。
讲到这里的时候,魁有些不好意思。
今年雪化之后,他等不到壮的回归,就赶紧安排貂带人过去查看,同时自己带领一部分族人向南去扫荡。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他将两个只有二三十人的部落给扫荡一空,食物都拖回部落,人员也都以奴的形式安排在奴圈中。不过,食物不够,再加上自然死亡,奴圈中还余下不到二十个奴。
“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不用再为这些而担心。您给说说,除了这两个部落外,还有哪些部落,我准备明天就去看看。”
壮倒是不在意这件事,反正事情已经发生,想挽回也无能为力,还不如把精力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往南还有两个中型部落,你是知道的。一个是夏部落,一个是山南部落,其他都是围绕这两个部落存在的小型部落。上次去扫荡那两个小部落,也是因为他们离山南部落较远,而我们做得比较隐秘才得手的。”
魁也干脆,不再纠结于这件事,将南边的情况说出来。
“这两个中型部落我知道,以前我还跟着您一起去交换。记得那个夏部落好像有不少力石,周围都是去找他们进行交换的。”
毒蝎部落为了解周围部落的情况,也是经常出外走动,以交换为名刺探其他部落实力。能打得过的就杀,抢走物资和人口,打不过就好好结交,并进行交换,包括部落信息的交换。壮没少跟着干坏事儿。
“行。不过你去山南和夏部落的时候小心点,听说最近两个部落关系有点紧张。好像是因为山南部落去交换力石的队伍被袭击了,没有一个人回去,所以他们就怀疑是夏部落做的手脚。隔一段时间,双方就会打一场,还拉着周围的小部落一起打,人口损失不少。”
魁其实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也能够认清形势。既然失败,那就把自己放在辅助者的角色里,不再向以前那样嚣张跋扈。所以壮问到的这些事情,他也是事无俱细,全部说出来,供壮来决断。
医巫毒钩点点头,表示自己也听说过此事。
“我和魁一起出去的时候,和他们的医巫交流过,这两个部落打起来,可能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具体是什么就没人知道。你们出去一定要小心。”
“嗯,好的。我会听从两位的建议。”
一阵喧哗声传入洞中,三人站起身来到洞口外的草地上,正见到貂和金钩他们打猎回来。只是看到他们带回来的猎物,医巫毒钩和魁两人有些震惊。
猎物很普通,多数种类是他们曾经见过的赤鹿和羚羊,其他是一些兔子和雉鸡。这并不是令他们感到吃惊的,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它们的数量。
平常他们二十几名猎手出去,能捕到五六头鹿或羚羊都已经算是大收获。可现在看到的情况是每一个出去的猎手身上都或扛或背着一头鹿或羚羊,还不带每人手中提的兔子或雉鸡。
出去两队人,每人都带回猎物,不仅让魁和毒钩两个震惊,整个部落都沸腾了。
更令他们感到吃惊的还在后面,貂他们在给所有猎物剥皮时,那轻易划开猎物肚皮的金黄色薄片,让他们感到着迷。那轻松将猎物分割开的金黄色斧状物体,让他们开始疯狂。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却比他们的石刀、石斧要锋利,还闪着寒光。这是神器啊!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把这样的神器,那自己的部落岂不是无敌了?
魁将自己的疑问问出来,上午本来就想问呢,一直没有机会。还好壮挑战自己的时候没有使用这种神器,如果使用了,自己连一丝反抗之力都不会有。
“这就是荒神带给部落的武器,是用青铜制作而成。只要是加入丁部落的人,都可以使用用青铜制作的工具和武器。我手头的这把斧头,不管是砍树还是切肉,非常锋利。”
壮将随身的一把斧头双手递给魁。
魁双手接过斧头,浑身哆嗦,就像过电了一般,特别激动。在不远的将来,自己也能拥有一把这样的神器,实在是太令人兴奋。
身边的医巫也举起这把青铜斧头,趁着光线还好仔细观看。可还没等他看完,扑通一声跪下,口中念诵,不停感谢着荒神。
紧跟着魁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壮,虽说有这些锋利的武器,可还是得追上猎物才能杀死他们啊!那貂他们是如何打到这么多猎物的呢?难道使用的是飞石索,或者木矛?”
壮哈哈一笑,心说不愧是曾缀的部落头领,终于认清问题的关键。他让貂拿过来一张弓,搭上箭,吐气开声,将弓拉开,瞄准三十几米外刚刚挂上去的一块鹿肉。
嗖~
一道寒光闪过,那支青铜箭飞速穿透那块鹿肉,卡在里面,只露尾羽在外面嗡嗡直颤。
哗!
魁他们没有见过弓箭威力的人立马惊得掉了一地下巴!
这是什么武器?能隔着这么远将一根木棍似的东西扎入肉中,那可是比飞石索和投矛要强大得多啊!
以前部落人多,还可以靠着大量的飞石索或者投矛来获得猎物,可那种情况是靠运气的。如果被猎物提前发现,捕获的成功率接近于零,往往都是利用人多围捕打到的猎物。哪像这样,还没有眨眼呢,武器就已经扎进去,打猎肯定容易。
整个部落的人都沸腾了!
晚上,部落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庆祝活动,全体成员都出来围着篝火跳舞、吃烤肉、煮肉,壮特意拿出一些粗盐加进去,让大家直呼好吃。就连奴圈中的奴们都有幸分享到一大块烤肉,有生以为头一次能吃到那么多烤肉,让他们觉得这新来的头领很厉害。
这群奴就在洞口外面的奴圈中,当天发生的事情他们多少还是听到一些的。在他们有些麻木、呆滞的眼神中,似乎有了一些别样的光彩,是关于荒神的期待。
第二天,壮带着两个班的战士,加上金钩,一起前往南方的山南和夏两个部落,继续进行丁奇安排的任务。
另一边,哞带领的两个班战士,已经到达有巢部落两天。
有巢部落很有特色,全体成员都住在高大的树木上。他们用树枝、藤条或绳索等物,在树干上搭建房屋,四壁和屋顶都用树枝遮挡得严严实实,即挡风避雨,又能防止野兽的攻击,还不怕发生大水。他们不用再过上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只需要每天出来在外面采集一些果实,甚至都不需要下地,就可以完成这些日常工作。
只不过那些四壁和屋顶,隔一段时间就需要更换一下,能挡风避雨不错,可也做不到严丝合缝、风都透不进去的地步。这种巢,缺点还是不少,甚至他们都不敢在树上生火,生怕一个不小心将巢给点燃了。
其实有巢部落的人生活很苦,平时就靠野果充饥,冬天大多数时间以各类干果为食,慢慢撑过整个冬天。如果哪一年春天来的晚,他们可能还会饿上一段时间,不得不下来冒险寻找食物。
现在,哞正拿着铁锹在一片空地上挖沟,另外一个方向两个班的战士们正用锯子和斧头将一棵棵碗口粗的树木锯倒,截成三米长的木段,在有巢部落人员的帮助下抬回哞他们正在挖沟的地方。再由哞他们将这些树干放进沟中树起来,填土、踩实,最后形成一个正方形的栅栏。
哞已经来过两次,对周围的生活环境比较了解。各种动物和猛兽非常多,有时候会在他们的树屋下面来回走动,盯着树上的人发出怒吼声,让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担心自己摔下来成为猛兽的腹中餐。
还好,这两天哞他们过来后,建了一处“∠”字形猎人小屋,晚上点燃篝火,用弓箭将一些逼近的野兽射杀,这才算清理出一片比较安全的区域。
第292章 拦路虎
哞和有巢部落的头领雀巢聊天,将丁部落之前和现在的居住形式讲给对方,并提出免费帮他们有巢部落建立一片能够防御猛兽侵袭的院子和房屋,让他们生活得更容易更安全一些。
刚开始雀巢有些不信,认为没有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安全,而且对哞讲的围城居住的方式表示怀疑。不过经过哞再三讲解和付诸行动,搭建那处猎人小屋并利用手中的武器将一些猛兽赶跑或干掉之后,雀巢总算答应哞在周围这片林子里建一处院子和居住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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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巢部落人口不多,百来人口上下,周围的树上都是他们建的巢或者说树屋,密密麻麻跟鸟窝似的。离地大概五六米高,主要是根据树杈的高度来决定树屋的高度。
雀巢告诉哞,他们的祖先受到鸟类在树上建巢启发,才开始在树上建巢。他们树上攀援的本领很强,五六米的高度,能够在一个呼吸间就上来,男女都一样,除了年长和年幼者。对于年长者来说,他们人生最后三分之一的时光只能是在树屋上度过,尽管他们也想回到地面上生活。
丁部落的到来,给了有巢部落回到地面生活的希望。
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合适的工具来砍伐树木,况且还要截成一截截的树干,那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就不是简单的树屋可以比拟的。就算自己手头有足够的石斧,那也经不住大量使用。而现在这个社会,可还没有石锯出现,就算有,石锯锯木头和金属锯木头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看到以哞为首的丁部落人员拿着青铜锯和青铜斧头在那里快速切割木头,他们的震惊无以复加。看看自己手中的石斧,再看看人家那种锋利、砍树如折棍的做法,雀巢内心在流泪。
害怕再受刺激,他抓着树屋上垂下来的藤蔓,三两下就爬上去,躺在那有些硌人的树屋里。内心纠结一件事,要不要将这些来自丁部落的人给干掉,抢走他们的青铜工具呢?
烦躁地起身,伸出头喊道:
“蜂巢,过来!”
不一会儿,雀巢就觉得树屋摇晃,一个人影就落在自己的树屋前面。
“头领,您找我有事儿?”
这个名叫蜂巢的人先向雀巢行礼,然后询问他的头领。
雀巢先是偷偷向下看看,见周围没有人之后,压低声音对蜂巢说道:
“蜂巢,你看到丁部落这些人使用的工具和武器了吧,你觉得怎么样?”
蜂巢一看自己头领压低声音说话,顿时明白对方意图。
“头领,这些工具和武器那是不错,砍树锯树速度很快,还有那个能挖土的铁锹,挖土速度真快,可比咱们拿木棍拿手挖强啊!还有那种能切割刀的刀,轻轻一划,兽皮就划开了,还特别整齐。哪像咱们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兔子,剥完皮那皮就成一缕缕的了。”
蜂巢说到这,眼睛珠转了转,凑到头领跟着低声说道:
“头领,您是不是想把他们的东西给抢过来?”
说完,一个抢和切的手势使出,让头领也看得明明白白。
雀巢点点头,示意自己也是这么个意思,只是他还在纠结。
“这个丁部落不错,看样子,应该在他们那边是一个大部落。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动手之前就要做好人家过来报复的准备。至少他们能够来到我们部落两次,还拥有这么多有用的工具、武器和那种驮人的马,就不是我们这个部落招惹得起的。而且,您也应该注意到了,他们个个高大健壮,再看看我们这小身板,说实话,胜算
不大!”
“再者说,他们部落的头领是荒神,这可是从大火之后一直流传在大荒上的名字。既然是荒神,肯定拥有我们不知道的手段的!”
蜂巢能明白头领的意思,也看出对方有些犹豫。只是从部落实力角度来看,这个心思还真不能有。尤其是想到那个从没见过的荒神,一脸担忧和恐惧。
“唉!”
雀巢仰天长叹一声,息了自己那个心思。
“走,过去帮忙。等他们走之前,你看看能用什么东西交换过来他们手里的斧头和锯。”
说完,雀巢当先走出树屋,从旁边的枝头上摘下一个果子,边吃边抓住一根树藤,一下子就落在哞的身边,帮忙给树干填土压实。
蜂巢紧紧跟随。
由于有巢部落在树屋上生活,采集食物也是以周围为主,就算是交换也是到东南边十天左右时间一个叫贝的部落,很少向西行,所以和原羽部落之间也就缺乏交流。
趁这个机会,双方之间进行了深入交流,将双方掌握的信息进行互换。这也是部落之间沟通的传统,不能孤陋寡闻。特别是关于雀巢口中所说那个叫贝的部落及周围的部落,也了解不少信息。
当然,除了这方面的交流之外,哞他们一干壮小伙们也和有巢部落的女人们举行了深入浅出的交流活动,留下美谈无数。而且哞可是交待自己手下这群单身的小伙子,自己的交流对象一定要记住,万一有巢部落加入丁部落了呢?那不就是解决单身问题了?实在不行,还可以上门提亲!
三天后,有巢部落的大院子建成,长宽五十米,里面建了前后三排共六间大房子,足够他们整个部落住下去,院子里还有比较大的空间供他们活动。而且,为了照顾他们这些人长期住在树上的习惯,最后一排两间房子中间有一棵大树,借助一架木梯可以轻松爬到上面的树屋里。通过这间树屋,他们能够走遍之前建的所有树屋,生生将他们活动的空间增加了一倍还多。
给他们建了灶台,搭了陶锅,给他们讲了冬天的用火注意事项,免得人被憋死在里面。给他们讲了如何编织藤筐盛放物品,如何使用直钩钓鱼,如何下设陷阱来捕捉小动物,扩展了有巢部落的生存手段。
整个活儿下来,花费大家不少精力,但哞觉得这些值了。这可是打响荒神和丁总工少知名度最简单的办法,虽只是付出了一些体力,但丁部落和荒神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将没有任何部落能够替代,很有可能这些人就有可能成为自己部落中的一员。
临走前,哞和有巢部落进行交换,给他们三口锅和三十个陶碗。至于交换的东西,主要是一些干果和兽皮,这些东西说好等哞他们回来再带走。而且,有巢部落准备了两筐干果作为对丁部落的谢意。
很快,一行二十人骑马消失在雀巢等人视线中,前往有巢北方的麻部落。
由于以前来过有巢部落,而且这次主要目的是去麻部落获得麻种,所以哞他们选择的路线是到达有巢部落的直线路程,隔过风夷部落。待从麻部落返回后,直接前往山戎部落,再回转有巢部落,算是走了一个三角形路程。
视线转到丁奇那边。
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一行十五人穿过那片高草丛,到达一处山谷。
一路穿行而来,丁奇倒是领略了大荒美丽而又残酷的一面。山水风景美如画,仿佛置入仙境一般,鸟儿飞翔鹿衔芝,鱼跃水面鸭群鸣,云雾缭绕,涓水淙淙,一派安静祥和的景象。可随
即这一画面就会被群奔的鬣狗、独行的金钱豹,愤怒的剑齿虎,吼啸的洞狮等给打破。一阵狼奔豕突,画面突然变得残酷而又血腥,独留下猛兽吞咽食物的声音,偶尔爆发出一两声为争抢一小块肉发生的打斗。
除了这些之外,丁奇他们还发现不少药草。如大青叶清热解毒、凉血止血,菊花疏风明目,柴胡解热镇痛,地黄消炎利尿。像马齿苋、车前草、大小蓟、灰灰菜、苦地丁、黄芪等更是随处可见,如果不是丁奇对这些普通的药草比较熟悉,估计云他们把这些都当杂草了吧。
可是这些草药的发现把个云乐得屁颠屁颠的,只要休息就会把采集的草药拿出来晾晒,把丁奇一众人搞得手忙脚乱,俨然成了云的帮工。
不过这一通忙乱下来,还是大有收获。除了单味药,还组成一味复方药:蒲地蓝,它由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黄芩四味药组成,可抗炎消肿。更不用说还有柴胡退热,大小蓟能治外伤出血。
其中大小蓟、马齿苋等是丁奇最为熟悉的草药。
小时候,冬天过后到春天时,好多人两手脱皮特别厉害,家里人就会拿春天刚长出来的大小蓟揉碎,涂抹到两个手掌上,可以快速减轻症状。
脱皮是由于人体整个冬天很少采食绿色蔬菜导致的缺乏维生素引起,还有一种情况是春天人体血热也会导致手掌脱皮。小蓟止血凉血的作用,刚好对症,而且茎叶里面含有的维生素,可以直接作用在患处,减轻症状。
至于马齿苋,更不用说,好多人都能说上个寅虎卯兔。而且和大小蓟一样,还可以当野菜吃。
这一路上,丁奇没少让大家喝马齿苋汤、曲曲菜肉糊之类,让他们大饱口服,佩服丁奇能将这些他们以前难以下咽的东西做成美味。
眼前这处山谷并不算太宽广,绿草茵茵,一条奔流的小溪穿谷而过。小溪两边碎石遍地,偶尔有一两块大石头矗立在岸边。远处的山谷两侧,时不时传过来一些猿类的吼叫声,使得整个山谷灵动起来。
小二黑到达这里后就来到溪边喝水,显然对此处非常熟悉。
丁奇安排人下马饮水,自己则带着仓在周围查看,是否在大群马匹的痕迹。小可爱已经累得不行,这一路行来,大半时间都在奔跑,将它在宁城养的一身膘都给练成肌肉,看着精瘦不少。可只有丁奇和仓知道,这时的小可爱可比之前还要强大三分。
此时已经临近正午,为了不浪费时间,大家只是找了一处阴凉处休息,就着凉水啃了一些肉干补充身体消耗。
很快,大家就再次启程,跟着大黑马朝前走去。由于是不熟悉的路段,是以丁奇边走边观察周围的情况,以免碰到一些大型动物,如大象、披毛犀之类,之前来的路上碰到过好几次这类大型凶猛动物,都是离得远远的,免得激怒它们。
对于这些生灵,丁奇可是本着能保护就保护的态度,不使它们的种群受到威胁。对于猛犸象,丁奇一直没有见着,估计去了更遥远的北方了吧。
顺着溪流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后,眼尖的丁奇突然叫停队伍,并下马带着大家躲在一处大石块后面。
蜥蜴!
丁奇发现了之前在居住地杀死的那一种蜥蜴,至今用它的皮制成的皮甲还在自己身上穿着呢。可是那种蜥蜴凶猛、嗜血、残忍、皮糙肉厚的样子,给了丁奇深刻的印象。
而此刻的蜥蜴,却正成群的趴在溪流边的大石头上晒太阳。它们拦住了丁奇一行前进的道路!
第293章 引怪
丁奇再三确认,不远处的大石头上晒太阳的蜥蜴和之前那头蜥蜴长得一样。灰黑色的骨质鳞片,带着点蓝斑,长满灰褐相间环纹的细长尾巴,左右摆动弯曲自如。粗壮四肢上的锐爪,扣着岩石将自己稳稳地挂在上面,哪怕很拥挤却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垂涎的大嘴张开,吸收着日光,锯齿状的尖利牙齿间一条黑色如蛇信的舌头伸缩自如。
偶尔从齿间滴落下一两滴涎液,落在石面上哧地一声,冒出一股白烟,很快形成一个个小凹坑。像这样的凹坑,布满整个石面。
入目处,这些蜥蜴数量大概有八九十只,至于大石头被遮挡处还有没有就不知道了。
而在这些大石头的周围,散布着许多动物的遗骸,小的分辨不出主人是谁,大的如大象、犀牛、马鹿的骨头也有不少。很显然,这些蜥蜴可都是吃肉的主儿,凡是从这里路过的动物,都被这些残忍贪婪的家伙撕裂,吞入腹中。
往两边的山上观看,大大小小的洞穴布满整座山体,没有一棵绿色的植株在上面,只有石块和被偶尔带至此处的动物骸骨。无意间,能看到某只蜥蜴的一鳞半爪,提示这里还有不少蜥蜴窝在洞中。
此处是山谷南北通行的必经之地,按照之前丁奇接触的那只蜥蜴表现出来的速度来看,它们从溪边的大石头那里跑向山谷两边的最宽处,大概也就十秒左右的时间。在它们看到猎物进入视线后,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将猎物拦截住。再加上它们那一击毙命的涎水,想必很少能有动物逃脱蜥蜴的爪牙。
丁奇又仔细观察了那些遗骨,发现其中马类的骸骨很少。考虑到小二黑识途这一说,马群肯定是从这里通过去往野马谷的。而且蜥蜴的生活习性喜阳光,所以进入冬天它们就爬回洞冬眠,春天天气暖和之后再出洞狩猎。这也就能解释马群为什么选择这里作为返回南方过冬的必经之地,而被蜥蜴吃掉的马匹却很少的原因。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蜥蜴种群很大,周围的动物遗骸也很多,说明这是周围最重要的一个野兽通道,从这里通行的动物完全能够满足蜥蜴种群的需要。
所以,如果丁奇不想耽误时间,就只能从这里通过,而要想通过这里,得先把蜥蜴群干掉,或者至少干掉一半。
之前丁奇宰杀过那只蜥蜴后,他曾经在周围寻找好久,却怎么也找不到。现在想来应该是偶然跑到他那里,被丁奇撞上的。如果不是丁奇误打误撞,用斧头砸在其脆弱的头骨上,想干掉它估计还要废不少功夫。
事后,丁奇将它剥皮后,对其头骨进行解剥,发现在它两眼之间向上呈等腰三角形顶点的位置,就是它最薄弱的位置,略向下凹,厚度比其它位置要少三分之二。就像婴儿的囟门一样,很是脆弱。
现在是正午时分,正是蜥蜴力量最强大的地方。如果丁奇想轻松通过这里,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太阳下山后,这群蜥蜴就会回洞,众人点上火把就能快速通过这里。
但晚上有晚上的坏处,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晚上就是猛兽的欢乐园。尤其是前方情况不明,不知道有没有合适的宿营地。至少现在看过去,山谷那一头可是没有什么大的植被,灌木居多,又靠近河边,环境潮湿多蚊虫,晚上在那里休息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
可是如果现在射杀蜥蜴,会陡增一定程度的危险,万一有人受伤,沾染上蜥蜴有毒的涎液,能不能
将人救回来可就不知道了。
丁奇此时正在犹豫,他想将这些蜥蜴干掉,这样就能得到不少皮甲,那可是能阻挡竹箭的皮甲。当时被剑齿虎一爪子拍在身上,如果不是蜥蜴皮甲的保护,丁奇可能早就踏上回归父神怀抱之路了,可见这蜥蜴皮甲有多重要。
丁奇现在出行,都会将那件皮甲穿在身上。这大夏天穿在身上,丁奇发现这皮甲竟然有丝丝凉意沁出,就像以前那麻将凉席带给人的感觉一样。
如果能将这些蜥蜴皮甲穿在身上,相信它肯定能保护自己手下的生命,于关键时刻显身手。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仓,命令大家将马匹拴在一起,由土和云两人看管。其他人将武器检查一遍,以长矛和斧头作为主要武器,做好战斗准备!”
没有过多的犹豫,丁奇立即决定开始战斗。
此一时彼一时。
其时,丁奇就一人一兽;现在,丁奇拥有忠诚的族人,经过训练、具有丰富狩猎经验的原始人。
“现在,来听我做战斗部署。由我、仓两人作为主攻手,在蜥蜴冲过来时进行拦截狙杀,我两人身后分别守候一个三人战斗小组,负责接应多余的蜥蜴。荆则带领箭术比较好的四个人守护在左右两侧制高点,伺机射杀蜥蜴。”
一块大石头后面,丁奇给处在阴凉处的众人进行战术讲解,这也是丁部落日常训练时,非常重要的一环。有计划的进攻和毫无纪律性的乱冲一气、各自为战,两者的战斗效果高下立判。
荆作为这些战士的班长,其本人的射术水平已经远超众人,甚至比丁奇还要强一些。虽没有达到百步穿杨的效果,但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侧翼防护进攻的重任,就交给他们几个射术较好的人。
“蜥蜴的弱点在头部眼睛上方的中心点,那里遭到猛击将会重创对方的大脑,使其快速毙命。所以,那个点也就是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目标。”
丁奇在身后的大石头上面,勾画出蜥蜴的头部轮廓,点出其要害所在。众人听得也非常认真,没有人打扰丁奇的讲解。
“三人攻击小队,处在中间的人应手持刚才制作的树杈想办法以抵住蜥蜴的脖颈,如能将其压在地上更好。攻击的任务交给余下两人,应做到快准狠,一击毙命。大家能不能得到像我身上这样的皮甲,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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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最后一句话做了一个战前动员,算是答应大家的奖励,鼓励大家呆会多杀蜥蜴。
众人心情特别激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准备。他们知道,头领身上穿的皮甲就是从眼前这种大蜥蜴身上得来的,如果自己也能得到这样的皮甲,以后在部落当中,那也是值得大家特别骄傲的一件事。因为这是和头领一起战斗的战利品,是以大家特别兴奋。
“明白!”
众人压抑着声音,异口同声地说道。
“还有什么想问的没有?”
丁奇再次询问大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或大家不明白的地方。
众人相互看看,顿时摇摇头,表示没有问题。
“好!最后我再啰嗦一句。大家要注意安全,尤其要注意蜥蜴的嘴巴和四肢上的爪子,那里可是藏着许多病菌甚至是毒液,有可能要人性命!所以,一定不要让它们的爪子或者嘴巴碰到你们。记住没有?”
丁奇担心他们会轻敌,
是以再次强调蜥蜴的危险性。
“收到!”
众人拿好武器,紧跟在丁奇和仓的后面,鱼贯而出。
此时,刚好有一朵云彩移动过来,遮住天上太阳的光芒,给大地投射出一片阴暗,让石头上的众多大蜥蜴骚动起来。
唳~
头顶上小金发出一声鸣叫,有些兴奋,显然是对即将到来的战斗表示欢迎。
小可爱趴伏在丁奇脚下,正听着它的主人说着什么。很快,丁奇轻轻抚摸了一下小可爱如雷达般的双耳,对方立即窜了出去,开始执行丁奇安排给它的任务。
引怪!
这是游戏中的一个术语,目的是将怪物一个一个引过来,逐个消灭掉的意思。而此时丁奇选择的消灭蜥蜴的方式,也是将它们三两只的吸引过来,逐个消灭。
丁奇给小可爱的命令有三个,一是接近蜥蜴群,吸引蜥蜴的注意力。在蜥蜴做出反应追过来的时候,丁奇会利用一次短促的竹哨声发出第二个暂停的命令。第三个是回来的命令,连续两声短促的竹哨声,让小可爱原路返回,引诱这些蜥蜴追过来。
三个命令,达成引怪的目标!
小可爱奔行的速度很快,脚下却没有声响,转眼前就已经奔出五十米,距离最近的蜥蜴还有三十米的距离。
可就在此时,异变发生。
那只蜥蜴突然一昂首,抬头扭向小可爱的方向,细长的舌头猛地探出,在空气中颤动着,感受着空气中猎物的信息。很显然,这只蜥蜴发现了小可爱的存在。
此时另外两只蜥蜴似乎有要转头的迹象,就在此关键时刻丁奇突然吹响暂停竹哨声。小可爱立即停在原地,随后就看到那只蜥蜴迅速爬下那块大石头,向小可爱追过来。
小可爱也看到了那只蜥蜴向自己追过来,可它还没有得到返回的命令,只能在原地等待。
丁奇在刚才观察的时候仿佛第六感一般,不由自主就吹响竹哨,很莫名其妙那种。让他觉得必须得吹响,否则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一般。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但他却不后悔刚才的行为,万事小心为上。
他可是记得生存狂的做事原则:遇事要冷静,永远不要将自己始终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之中,永远不要高估自己、低估环境的威力。
所以,他打算继续观察,将这只蜥蜴引过来,由自己单独猎杀,至少自己是队伍中唯一有和蜥蜴对战经验的人,第二次猎杀蜥蜴,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不可控的变化发生。
这才是生存狂遇事冷静处理的行为准则。
思考间,那只扑过来的蜥蜴已经离小可爱不足二十米,速度相当快。如果不及时吹响竹哨声,小可爱就可能发生危险。
就在小可爱执行丁奇的命令,停在原地盯着飞扑过来的蜥蜴,可它此时的心跳次数已经飙升到200次,肾上腺素急剧大量分泌。它已经把身体的能量快速调动到四肢,一等到命令就会立即逃脱。它相信自己的奶爸,不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环境中去的。
滴!滴!
两声短促的竹哨声响起,接到命令的小可爱四条腿瞬间迸发出大量的能量,在大脑的指挥下向右后方跳起,并在空中完成转身,落地后极速冲向丁奇的位置。就在它弹射出去的时候,身后一条黑色的分叉舌头如绷直的舌矛,一击不中,快速收回。
第294章 以身试法
如果丁奇再晚点发出命令,那条舌头就会击中小可爱。至于后果,没有人能知道,除非有人亲自以身试法。但,这并不妨碍丁奇对那条舌头给予重点关注,万一能刺透肉体呢?这舌头可是从布满毒液的口腔中来回穿梭的!
丁奇心中着实捏了一把汗!
可就在丁奇认为小可爱已经摆脱蜥蜴追赶,心中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异变再次发生!
就见那蜥蜴在收回长舌的时候,四肢疾速摆动,身体仍然快速向前奔行。紧追不舍的它头部保持静止,张开巨口,露出它那一排排利齿,一道由液体形成的水箭从其下颚急速喷出,直冲前方正快速奔行的小可爱头部。
“呃…”
丁奇来不及发声示警,吸入的一口气还卡在喉咙处,水箭已临头。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可爱修长的四肢着地后立即再次发力,从原地向左侧高高弹起,堪堪躲过那道疾速飞行的水箭,时机把控得非常到位。
水箭继续飞行,力尽落在一块石头上,哧的一声,那些液体在石头上沸腾起来,腾起一片烟雾,很快消失不见,只余下坑坑洼洼的石面。
“有剧毒!”
看到这个情景,丁奇震惊,蜥蜴口中喷出的“水箭”根本就不是水,而是毒,剧毒!
额头上一层冷汗瞬间冒出,如果当时那只蜥蜴口喷毒液,自己绝对躲不过去。
本以为是一场轻松地引怪任务,没想到却惊险连连,蜥蜴竟连续曝出舌矛和毒箭这两大隐藏“技能”,疾速奔跑、撕咬、利爪这一类还没有算进去。
真是庆幸啊!
庆幸自己拥有小可爱,庆幸自己突然小宇宙爆发提前吹响竹哨。这就像第六感一样,宛如冥冥中有一种力量在支配自己。
难道自己有“幸运属性”傍身?
丁奇有点小确幸,却不敢再思考这些有的没的,没看到小可爱还在拼命逃跑吗?
眼看这只蜥蜴已经远离自己的族群,丁奇抽出系在腰间的飞石索,迎着对方飞奔而去,顺手拔出身前的那杆青铜长矛。
“嗖!嗖!嗖!”
丁奇挥动手中的飞石索,瞄准奔行蜥蜴的两条前肢甩出去,脚下却是不停,双手握矛,疾奔大蜥蜴。
嘭!
飞石索命中目标,可惜只是缠绕住它的右前肢,一块石头击打在蜥蜴头部发出嘭的一声。
进入攻击范围,丁奇飞身而起,将手中青铜矛刺出,却是有些偏差,本来要刺向眼睛部位的一矛扎在对方脖颈处,刺入一寸余。双方在高速奔行下发生激烈碰撞,锋利的青铜长矛才刺入一寸深,而且还是蜥蜴比较柔软的颈部,其外皮结实程度可想而知。
丁奇在长矛刺入对方身体后瞬间松手,左脚踏地猛地弹起,跃上蜥蜴后背,跨坐在对方背上,双腿夹住对方身体保持平衡,从后腰抽出自己的那把木工斧,狠狠击打在对方头部。
嗵!
如同击打在厚厚皮革上的声音响起,丁奇却没有打到对方那处脆弱的头骨处。在斧头临体的一瞬间,对方摆头,躲过那必死一击,但也没有讨着好,右边的那只大眼被打爆!
“嘶!嘶!”
受到重创的蜥蜴引颈长嘶,声音却不大。它那粗壮的脖子给人一种错觉,受伤的它应该会大声喊出来,可此刻只有一些嘶嘶声,但也能表达出它现在极度痛苦的心情。
痛彻心扉的它剧烈地摇摆起来,粗壮的尾巴左右摆动,将石头抽打得来回飞舞,啪啪作响。想要将背上的人类掀翻在地,却始终不能得逞,撒的涎液满地都是,嗤嗤声不绝于耳。
此时的丁奇如骑在一头烈牛身上,在三四米长的蜥蜴背上跌宕起伏,摇摆不定,甚至有种要晕船的感觉。哪怕是在驯服小二黑的时候,丁奇也没有经历过如此难受的体验,就算击杀那第一只蜥蜴时也比这轻松。
硌人啊!
屁股底下可是对方如链甲般的骨质鳞片,上下起伏的小骨头在丁奇双腿间摩擦,滋啦滋啦的,那酸爽儿,只有他本人知道。可他又不敢跳下来,生怕一个不小心被蜥蜴那大嘴巴给咬住一命呜呼,又或者被那条大粗尾巴抽在身上弄得骨断筋折,最好的结果也是落得一个残疾下场。
蜥蜴在暴怒地乱蹿直转圈,早把小可爱扔在一边,独留下那头猞猁卧在一边的石头上伸出小巧可爱的长舌呼呼直喘气。
仓在一旁急得团团转,不知道怎么才能帮助他们的头领大人,看头领现在龇牙咧嘴的样子,想必他正在承受非常大的痛苦。想上去替他吧,可看着那蜥蜴现在狰狞发怒的样子,还有那排排锋利的牙齿,饶是仓见过不少世面,杀死过不少猛兽,还是心中打鼓。
仓一咬牙,紧了紧手中的长矛,就要冲上去解救丁奇,突然发现那蜥蜴猛地左右摇摆自己的头颅,似乎想尽量靠近背上人类的身体。这头蜥蜴边摆头边张开大嘴,将自己如蛇信般的长舌甩得如一柄软剑,在头颅扭到极限时,长舌登时朝后钉去,就像之前伸直射向小可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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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地一声,长舌击中正努力控制自己身体的丁奇,发出沉闷的声响。丁奇觉得好像有一只快速飞行的麻雀撞在自己身上一样,还好有蜥蜴皮甲保护,如若不然自己可能会受皮外伤。想想沾满毒液的舌头刺入自己的身体,不寒而栗。
自己这算不算以身试法呢?
蜥蜴自己舌头撞到坚硬的皮甲上,有些疼痛难忍,舌头触觉神经很多,当作武器来使用时,刺入目标肉体倒没有那么疼,可高速撞在如石头一般的不知物体上,那是真疼!所以,蜥蜴发狂了。
只见这只发狂的蜥蜴猛地扬起上身,用自己强壮的腰腹部力量挑起自己的上半身加上一个人类的重量,昂首人立而起。强有力的后肢蹬地而起,粗壮的尾部作为第三个支点,左右摆动,试图将上面挂着的那个人类甩下来。
丁奇没想到这只蜥蜴
如此疯狂,在蜥蜴人立而起的第一时间就紧紧搂住它那滚粗的脖子,两腿锁住对方的胸部,紧紧贴合在对方后背上,防止摔下来。两米来高,下面都是硬石头,摔一下肯定要很疼的吧。
不论蜥蜴怎么摇摆,丁奇都稳坐钓鱼台,除非对方背着地,那有很大的可能将丁奇当成肉盾砸在地上。但可能是蜥蜴身体构造的问题吧,人立起来的它被那条尾巴挡住,却是不能向后翻。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果蜥蜴会说话,估计它想骂自己的心思都会有。
蜥蜴一直在想办法将丁奇搞下去,都未能如愿。只能采取一个比较笨拙的方法,打滚!
丁奇一看这架势,心说不得了,自己可不想被蜥蜴和石头路面挤在一起摩擦。瞧瞧被摩擦的大腿就知道了,那滋味恐怕更难受。
趁着对方还没有倒地之前,被皮甲保护的丁奇忍受着大腿上那钻心摩擦之痛的同时快速地挥舞手中的斧头向蜥蜴头部砸去。连续十几下,终于击打到头骨上那处薄弱之地,将其打得脑浆迸裂,破碎的大脑瞬间失去对四肢的掌控,身体僵直摔倒在碎石块上。
还好,丁奇在对方摔倒前,把握住机会后瞬间从其背上跃起平稳落地。
脑浆四散而开,红的白的撒的周围都是,四肢僵硬的蜥蜴倒在地上,耷拉着那条曾经能发出“舌矛”技能的长舌,一动不动。
丁奇呼哧呼哧喘了两口气,扭转身对着走上前的仓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呃……不好意思,让你们看笑话了。想着很容易解决掉呢,没想到它这么厉害!”
丁奇像长了一副罗圈腿一样,在仓的扶持下艰难地走到一边休息,生疼地大腿内侧让他不敢有一点儿触碰。
“告诉大家,今天先不过这处山谷,找个安全适合扎营的地方休息。另外,将这头蜥蜴剥皮,记得离那群蜥蜴远点,它们的嗅觉比听觉还要厉害。晚上烤蜥蜴肉,味道还不错,只是要将它的头切掉,连同它们的内脏仍远点,记得不要触碰嘴巴,小心有毒。”
丁奇啰里啰嗦地做出安排。
错误地估计对方的实力,让自己付出了一点代价。还好没有一下子引过来更多的蜥蜴,要不然就被对方实力打脸了。不过呆会体力恢复之后试试斗牛式的搏杀,那就需要胆大心细,再找一柄重型石斧,凭现在自己的力量,拿着木工斧有点拿绣花针的感觉。
丁奇如是想到。
丁奇坐在那里,右手抚摸着小可爱光滑的皮毛,总结刚才挑战蜥蜴的得失。之前丁奇借助竹林的掩护,最后也是通过肉搏结果了对方。现在自己再次面对这种蜥蜴,仍是打了个旗鼓相当,如果不是借助斧头之便,估计想干掉对方还要费不少功夫,甚至还有可能会受伤。
一个小时后,太阳西斜。
补充过体力之后,丁奇叫上大家仍来到之前潜伏的地方,准备试试石斧的威力。
第295章 一击毙命
丁奇发觉,自从来到这个原始世界,自己身体的力量在缓慢增加,现如今自己都能单手举起三百多斤的石头。所以他准备利用自己的力量优势,来干掉蜥蜴。
众人做好准备,丁奇吹响竹哨,小可爱一脸幽怨地看着自己的奶爸,十分不情愿地再次跑向那群蜥蜴。
小可爱很快就进入工作状态,在即将到达第一次停留的地点时,迅速停下,慢慢向前走,直到引起另外一只蜥蜴的注意。
这只蜥蜴长得更加壮硕,漆黑的鳞片反射着幽幽的黑光。对于自己身边同伴的消失,并没有能引起它们的关注,可能是自己回洞了吧。它们只管让自己吃饱,哪怕只是如小可爱一般的午后甜点,它们也不会放过,甚至不能和其他蜥蜴进行分享。至于其他蜥蜴会不会饿肚子,不是它操心的事儿。
这只蜥蜴快速向小可爱跑来,身体看着有些臃肿,可奔跑起来却十分迅速。左右晃动着身体,四肢交替划动,将一些碎石块划拉到一边。
两声短促的竹哨声响起,小可爱立即转身向丁奇奔去。片刻后就已经越过丁奇所在的位置,继续向后面跑去。
丁奇手持一把临时制作出来的重约二十斤的石斧,侧过身子,站在冲过来的蜥蜴路线上,凝神戒备。
正在追逐小可爱的蜥蜴,突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能提供更多肉食的人类,兴奋的嘶吼起来,扒拉石块的频率也加快了。对它来说,丁奇可就是一顿美餐,并且三分之一都属于它,至于剩下三分之二,就看身后那些蜥蜴同伴们的反应速度了。
双方之间的距离,眨眼间就到达。可能对方觉得这个人类好欺负吧,根本没有用那种压箱底的技能,直接就是一个撕咬甩过来。丁奇心中却是不惧,挥起手中的石斧,调整身体的姿势,微微摇晃着。在对方的大嘴临体的一瞬间突然向左侧迈出一步,闪避开冲过来的蜥蜴大嘴,抡圆了斧头砸向对方头部。
呜!
嘭!
一声啸叫,石斧正中躲闪不及的蜥蜴头部,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溅起大片的白色脑花。蜥蜴的整个脑袋被整个砸瘪,而它的身体在惯性作用下,冲出去三四米远,脚下的石块哗啦一声响,直接倒在地上。
一击毙命!
“嗷!”
众人欢呼起来,兴奋得手舞足蹈,可这喧哗声却惹得那边的蜥蜴群产生一些躁动,纷纷抬头左右观看,寻找声音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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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仓赶紧示意众人噤声,免得引起众蜥蜴注意,一窝蜂地冲过来,那他们可就只能跑路了。那边的蜥蜴群在没有任何发现之后,继续趴在石头上晒太阳,等待猎物出现在周围。
几分钟后,兴奋的众人再次围拢在丁奇身边,由他给大家讲解注意事项。
“蜥蜴没那么可怕,只是皮厚一些罢了。一定要注意它们喷出的毒箭,小心它们的舌头,不要骑在它们背上,那样会让你的屁股甚至小弟弟
受不了!要临危不惧,就像我刚才那样,在最后一刻发动攻击。”
丁奇不厌其烦,详细讲解三次击杀蜥蜴重要的注意事项,生怕哪点没说到给队伍带来伤害。
“接下来,由两个战斗小组轮流上前击杀蜥蜴。仓和我在一边守护,翎你们看好场子,如果有可能可以试着猎杀。”
丁奇做好战斗安排,随即一声呼哨,小可爱再次出发前去引怪。只是它眼中的幽怨之色愈加浓厚,这个不知怜惜自己宠物的主人啊!
连续两次引诱猎物过来,小可爱也熟悉这种过程,在走到之前的位置后稍一晃动就转身回去,慢慢提高速度,引诱一头蜥蜴冲过来。
第一小组此时心中的紧张可以从他们手持的武器上能够感受得出来,微微有些发抖,显然对于不熟悉的猎物,还是有些发憷,尤其是对方能够喷毒,这让他们有些担心。还好,头领针对它们喷毒的行为,依据现有的工具进行调整。
只见三人呈三角形散开,中间和左边是两个持矛之人,同时吸引蜥蜴发动进攻。右侧则是那手持树杈之人,他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树杈在侧面将蜥蜴叉倒,不让其冲上来。他要用自己的血肉之驱,阻挡蜥蜴前进。
蜥蜴划动着四肢,扭摆着身体直冲过来,那气势汹汹的样子令人感觉到特别恐惧。不过,丁奇的战士却是不惧。他们在经过刚开始的犹豫和些微的颤栗之后,迅速调整自己的心态,就算是心中有恐惧,也会将其藏起来,将直面凶兽的勇气拿出来,将凶兽撞个粉碎。
看到蜥蜴冲过来,手持木杈之人迅速压低身子,将手中的木杈对准对方的脖子叉了过去。对方来势凶猛,体重四五百斤的它犹如一台疾速奔行的摩托,却在它即将冲到终点时,被从身体一侧飞来的杈子给撞倒。
哗啦啦!
碎石乱飞,蜥蜴摔倒在地,四肢乱动试图站起来,可惜始终不能如愿。那柄木杈子顶在它的脖子上,将它想要起身的力量卸掉了。
嘶!嘶!
倒地的蜥蜴长嘶,如蛇信般的长舌伸直想刺中人体,可长度终究有限,无功而返。愤怒的它张大嘴巴,一股毒箭从其下颚处射出,直奔它眼前一名正手持长矛冲过来的人类面前。可就在它得意地想看到那该死的人类被自己的毒箭干掉的时候,那人类猛地一个侧身躲过毒箭,脚步不停再次冲过来,一柄闪着寒光的长矛直刺自己头部。长矛变得越来越大,充满自己整个眼睛,直至整个天地变得黑暗。
中间那人还没有来得及出手,那头蜥蜴就已经在其余两人的配合下一命呜呼。可还没有等他们喘口气,丁奇的哨声再次响起,小可爱不情不愿地再次向前引怪。
似乎是在发泄不满,也可能是小可爱真的累了,没有把握住自己的脚步,向前多迈了一步。等它返身时竟有两头蜥蜴追了过来,争先恐后,唯恐对方抢先一步将猎物吞入腹中。
两只蜥蜴,气势更加凶悍。连杀两
头蜥蜴的丁奇却是不惧,挥舞着手中的石斧,镇定自若地指挥。
“仓,上前顶住右边那个。第二小组,击杀第二只!”
丁奇做出安排,早等得急不可耐的仓手持一把青铜斧头飞身而起,脚底一搓扎入乱石堆中,将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踢出。
嗖!啪!
石块正中右边那个蜥蜴头部,顿时将其激怒,轰轰轰地冲向仓,张开大嘴,欲将其撕成粉碎。
眼看两头蜥蜴分开,仓再次加快速度向侧边奔去,轻点地面纵身而起,与张开大嘴的蜥蜴交叉而过,青铜斧头立即挥出。
嘭!
白脑浆和沾染着血水的头骨碎片飞起,溅了周围一大片。
轻松干掉这头蜥蜴的仓扭头看向丁奇,本想邀功的他看到丁奇眼中有点不爽一闪即逝,赶紧缩头看向第二小组,心说自己做得有点过了,怎么能抢头领的风头呢?看来呆会得多替头领干点活了。
另一边,三人小组却不慌张,持木杈之人迅速出击,准确命中蜥蜴脖子那里。紧跟着瞬间加力,想将蜥蜴撞翻,可从蜥蜴身上传过来的力量却不是自己能匹敌的。木杈猛地一弯,又迅速弹起,将一股反震之力传导至那人身上,致使其猛地趔趄一下,差点摔倒在地。
可他却反应灵敏,脚尖点地,双腿猛地下蹲,稳住了身形,将本应得逞的蜥蜴推得一个摇晃。而等待多时的两支长矛突地探出,直刺那处薄弱之地,噗地一声,扎破头骨。
再次得手!
两只蜥蜴并没有带来太大恐慌,被仓和一个小队轻松解决。可正当他们再次想休息一阵的时候,丁奇的竹哨声又一次响起来,小可爱再次踏上引怪的道路上,而他们也又一次临阵以待。
可这一次,小可爱不小心,一下子引过来三只蜥蜴,让他们的呼吸为之一窒。
“哈!”
众人齐呼出声,为自己打气。可迎接他们的是毒箭乱飞,舌矛乱舞,疯狂撕咬和利爪撕裂,整个场面乱成一锅粥。就在这时,只听到嗖的一声,一支青铜箭飞出,直奔一只闹得最凶的蜥蜴,扎入其头部那脆弱的头骨上,正是翎射出一箭,将仓解救出来。
很快,在众人的帮助下三头蜥蜴倒地,浓重的血腥味道四散而开。
丁奇将竹哨放入嘴中,准备吹响,却看到小可爱趴在自己脚下,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眼中似乎在说:不要吹哨了,受不了了!
对于小可爱来说,几次险死还生,神经还算强大的它腿肚子直打转,卧在那里,连喘气都懒得喘。
可丁奇转身看向其他人或兽,包括正在天上飞的小金,再没有一个比小可爱更合适的引怪对象。唉,只能委屈你了!
突然,远处的蜥蜴群发生骚动,纷纷爬下身下的大石头,冲向丁奇他们所在的位置。周围大量浓重的血腥味终于引起蜥蜴群的注意,它们循着味道快速爬过来。
第296章 屠杀
唳~
小金在空中发出警告,显然它也是看到蜥蜴群有变化,赶紧提醒丁奇。
“撤!”
蜥蜴群的骚动丁奇也看在眼中,那密密麻麻的身影仿佛地行龙一般冲锋,可谓当者披靡!哪怕丁奇这个小队有锋利的、远超这个时代的武器,也不敢直撄其锋,迅速撤退到安全范围以外,看着那群蜥蜴在撕扯自己同伴的尸体。
由于蜥蜴皮糙肉厚,这一时半会的,刚才还亲密无间的同伴此时还撕扯不开已经被人类杀掉的兄弟。对它们来说,这就是能量,能够给自己的身体增加一部分能量,所以先下嘴为强。总要有蜥蜴吃上第一口,为什么不能是自己呢?
小可爱倒是跑得快,终于可以休息一下,能不跑得快吗?这真不是猞猁干的活儿。
“嘀!”
一声短促的竹笛声响起,在空中翱翔的小金迅速收拢羽翼,一个极速下坠就已经来到山谷另一侧。一个招牌式的展翅减速,滑翔到一只蜥蜴的背后,利爪猛地探出,刺向对方的眼睛。
正将注意力放在前方散发着浓郁血腥味道尸体上的蜥蜴,完全没有料到背后会伸出一双“罪恶”的利爪,来不及闪躲开,就被金雕抓破一只眼睛。可还没等痛感神经将剧痛传给它的大脑,稳稳站在蜥蜴头上的金雕呼扇着一双大翅,迅速伸出自己金钩般的鹰嘴,将蜥蜴另一只眼睛啄出来,甩向一边,似乎有些嫌弃蜥蜴的味道。
哗啦一声,失去眼睛的蜥蜴痛苦不堪,伸开四肢猛地扒拉地上的碎石,以转移身体此刻正遭受的巨大疼痛。
嘶~
蜥蜴终于感受到失去眼珠子带来的痛苦,和瞬间失明带来的恐惧感。它猛地长嘶一声,张开大嘴就咬向身边有可能给它带来伤痛的敌人,两只前爪抱着对方开撕。就连那粗壮的尾巴都没有闲着,抽向尾巴旁边的蜥蜴,啪啪作响,顿时引起公愤,开始撕打起来。
打斗的过程中,总是会误伤其他族群成员,何况现在这么多蜥蜴聚集在一起,都是自己潜在的抢食物的敌人。肉还没到吃的时候,那就先热热身吧,打!
那只失去双眼的蜥蜴,甩动尾巴的行为成为大型打架现场的导火索,迅速蔓延向此时正在河滩砂石上的整个蜥蜴族群,新仇旧恨,一并爆发。
小金早已从那失去双眼的蜥蜴头上飞起,跃向半空的它迅速一个下落,将另外一只蜥蜴的眼睛抓瞎,再飞跳到最前方一只蜥蜴头上,在对方来不及反应前,钩出对方左侧的那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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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雕连续两次突袭,彻底引爆全场,将仇恨的威力激发出来,混战已经不可避免,越演越烈。这边一只蜥蜴咬住别的蜥蜴嘴巴,那边它的一只后腿被其他蜥蜴咬住,鲨鱼般的锥齿挫动间,就是对蜥蜴皮的一次摩擦和撬动。长此以往,总会被撕裂出一道大口子,成为压倒这只蜥蜴的最后一根稻草!
蜥蜴吃自己的同类,从心理上它们没有任何犹豫和负担,自己可是从小就在躲避成年蜥蜴的狙杀,保护自己已经成为它们身体的本能和习惯!
小金飞到空中,作为始作俑者的它没有休息,
仍在观察下面的蜥蜴,看看谁会露出破绽,就会发动突袭,将痛苦带给蜥蜴族群,给整个混乱的场面添油加火。
丁奇看到整个蜥蜴族群陷入疯狂的内斗当中,震惊地一张大嘴能塞进去五个大鸡蛋。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个竹哨,会让小金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攻击。这家伙竟然学会了 “挑衅”技能,一挑衅就是一群,可谓是单挑一群的犀利技能。
其他人也同样如此,怎么也想不到这群蜥蜴会自己先打起来。不过能有这种坐山观虎斗的机会,他们也得轻闲,这不就有人站在旁边,开始给蜥蜴双方加油鼓劲,好不热闹。
可丁奇不愿意了,不能闲着啊,练兵!而且是把战士们仍进蜥蜴群进行练兵!
“仓,带人跟我冲过去,我们去打打擦边球!”
丁奇说完,手持长矛开山刀就冲过去。
仓却是一脸懵逼,擦边球?什么梗?
不过他知道,只要跟着头领就行,头领不会把自己放在一个危险的境地。
“冲!”
仓一挥手,立即提着武器跟在丁奇后面,生怕有个意外,自己可是头领的护卫,保护头领其实是第一要务。来之前,奔和鹿两人可是交待自己,务必保证头领的安全。
冲到混战之地外围,小可爱紧紧跟随,在丁奇还没有动作之前,瞅准一个机会就扑到一只蜥蜴背上,放低重心,紧赶几步,来到蜥蜴的头部。
四只爪子牢牢抓住蜥蜴头上的骨质凸起,等到对方左右晃动的空档,右爪猛地挠向蜥蜴的右眼。
嘶~
被抓出眼睛的蜥蜴猛地长嘶,突然甩了一下头就向旁边的同类撞过去,哗啦啦撞倒两只正在撕打的蜥蜴。小可爱在对方甩头的一瞬间四肢发力,弹向空中,躲过一头蜥蜴粗长尾巴的横扫,三两下就跃回到丁奇身边。
宠溺地揉揉它的头,丁奇示意它回到后方,提起那把石斧,在周围开始逡巡,仓他们也一样。可是转了两圈,始终没有得到太大的机会,只有丁奇和仓两人抓住机会各干掉一头蜥蜴。
蜥蜴群战还在继续,见不能再捡漏,丁奇直接拿出自己的弓箭,开口说道:
“全员上弓箭,分散开,自由射击!记得我给大家讲的游击战术!”
说完,当先抽出一只花羽箭,稍一瞄准就射了出去。
由于部落缺少鸟类羽毛,大多数都是雉鸡羽,花花绿绿的,被匠人们截取配合青铜箭头和削直后的竹木杆儿制成这花羽箭。
咄!
一箭射出,正中两只直立起身体相互搂抱撕咬的蜥蜴中其中一个的眼睛。整个眼珠子当时就啪地爆裂开,那黑的白的玻璃体晶状物,混合着鲜血一股脑迸了出来。
锋利的青铜箭射进去两寸余深,竟是让那蜥蜴一点反应都没有,被另一只蜥蜴搂着就倒在地上,抖了抖后腿儿就被干掉。可另一只蜥蜴还不知道呢,逮着对方的头一直在那里啃咬,不把对方咬死誓不甘心。
丁奇却得着机会,快速冲过去,抡起石斧就砸过去,将其头骨砸开,让它俩回归父神的怀抱中继
续搂抱撕咬。
另一边,众人得到命令,顿时乐开了花,纷纷抽箭瞄准了射,伴随着惊呼、懊恼声不断。这里面,当属仓和翎两个射得最准,大概能有十中七八的水准。
由于蜥蜴身覆坚甲,青铜箭头都会无功而返,所以大家的主要目标仍是对方的眼睛和头骨上那薄弱之处。蜥蜴来回摆头打斗,稍不注意就会射偏了,所以对大家箭术也算是一次考验,大多数人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命中率都算不错了。
还好,他们每人携带的箭支不少,每个人都是两壶箭共计四十支。
仓他们弓术了得,都是在场中来回寻找合适的角度射出手中箭。有时候射偏了,激怒对方,那庞大的蜥蜴抛开身边的对手,扭头就去追袭击自己的人类。这个时候,丁奇就会第一时间出现,用自己手中的石斧,将对方头骨砸瘪。
半个小时后,场中安静下来,所有的蜥蜴都倒在碎石上一动不动,被丁奇他们屠杀殆尽。
没错,就是屠杀!
在众人掌握住方法之后,每个人的准确率大幅度提高,到最后都发生几个人抢一只蜥蜴的情况,甚至都能看到两三支箭射在同一个地方的情景。最终的结果,就是这群蜥蜴连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全被干掉。头部或眼部中箭的,死得还轻松点,如果是被丁奇补一斧头的,那死相可谓是惨烈至极,都是脑浆迸裂、口眼歪斜,尺长的舌头有些在丁奇巨大的力量挤压下直接被自己的上下颌给切断。
场中,浓烈的血液与内脏融合在一起形成的味道直冲鼻端,让人闻之欲呕,如云和土两位接触狩猎少的人,直接就吐了。
一群人站在场地中央,看着眼前一幕,内心澎湃。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本觉得特别难打、甚至给丁奇和仓几人带来威胁的蜥蜴群,以这样戏剧性的结果被他们十几人给收拾了。这让他们感觉非常自豪,同时也非常感谢头领。这样精彩的经历,也只有和头领在一起,才有可能感受得到!
唳~
空中警戒的小金发出警告,丁奇抬头看向两边山体上的洞窟,陆陆续续有蜥蜴钻出洞来。可待它们探出半个身子嗅了嗅空中的味道之后,刷地就倒着退回洞中,一个比一个快,不敢再冒头。很快右边山体中一个最大的洞中,探出一个硕大的头颅,整个头上都是狰狞的骨刺。处在山下方的丁奇他们只看到那颗头,却看不到后面的脖子和前肢,不知其长有几何。
那是这群蜥蜴的头领,蜥蜴王。它探出整个脖子,嘶鸣一声。本来那些被杀的蜥蜴嘶鸣的时候,声音根本传不出去多远,单调也不高。可这头蜥蜴王,它嘶鸣的声音竟能传到丁奇他们的耳朵里,可见其实力非常强大。
它的嘶鸣声中充满愤怒、不甘,还有犹豫,它看向山下这些人类,感受他们身上传过来的杀戮和血腥味道,最终只能放弃退回洞中。
丁奇他们看到蜥蜴王退回洞,猛地坐在地上,虚汗跟着就冒出来,大汗淋漓。其实,那只蜥蜴王给众人的压力非常大,都不敢喘气。还好,众人身上积累的杀气足够大,终于将对方给吓回去了。
第297章 月是故乡明
“哈哈哈~”
大家坐在地上,没心没肺地笑了,算是将刚才的那股压抑劲给彻底消除。
很快,临时宿营地,众人围在篝火周围准备煮茶,大家累了一下午,尤其是见到蜥蜴王让大家汗出如雨浆,急需要补充盐分和营养。还有一个陶锅中煮着肉干,饿了随时可以吃。
半个小时后,吃饱喝足,大家在丁奇的带领下去将那些青铜箭回收回来。他们就带那么多青铜箭,还是要省着点用,况且这些青铜箭怎么都要比石制箭头好。
回收了青铜箭,大家拿着手中的开山刀,开始给这些蜥蜴剥皮,这些蜥蜴皮才是丁奇冒险击杀它们的主要目的。等回到部落中,就可以鞣制成合适的皮甲,让部落的勇士能够有更好的防护。
现在是夏天,天黑的晚,直到晚上九点左右,在一大堆篝火的映照下,大家才将所有蜥蜴皮剥下来,一张张叠起来,看着就有一大堆。至于那些蜥蜴的肉,丁奇则不管,自会有大荒上的食肉动物跑过来大快朵颐,甚至两侧山体洞中的蜥蜴同类们也会过来分一杯羹。
等到众人将蜥蜴皮利用草木灰进行简单的鞣制之后,饥肠辘辘的他们再次开动,围着篝火烤肉干。
山谷中有微风吹来,凉爽无比,让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很快进入梦乡。晚上安排有人值班,营地外各种虫子发出的鸣叫声,还有那烦人的知了,惹得丁奇睡不着。他只好斜倚在兽皮垫子旁边的背包上,头枕着胳膊,看着头顶那熟悉的北斗七星和天边那一弯上弦月,思绪飘回到自己之前所处的那个时代。
像这样的星空,丁奇知道只有小学的时候才见过。过了那个时间段,能看到满天星斗的日子屈指可数。小时候的夏天没有空调和电风扇,晚上就会和父亲一起躺在房顶上看星星。父亲会指给自己看哪个是北斗七星,哪个是织女星,哪个是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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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自己长大了,出外求学,找工作,还没到娶妻生子的时候,自己就穿越到这个社会。家里的情况不知道怎么样,但肯定是会非常难过的,还好家里有其他兄弟姐妹能照顾双亲,而自己就只能继续在这个社会挣扎求生,为自己部落中人能够生存下去而努力。
月是故乡明!
多少离愁都寄托在这一弯明月上,虽只是上弦月,可洒下的月光却特别亮堂
不自觉地,一句话浮上心头:
“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过去的地球上是如此,现在这个冷酷的宇宙中也到处如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
丁奇对这句话中的人类嗤之以鼻,如果将那些人扔到这个什么高科技都没有的原始社会,不知道他能坚持几天。丁奇不会否字一个人说他可能连一天都坚持不了,但他相信对方肯定会非常相信上面那句话的第一句,并感同身受。
人类能够生存下去本身就是一种幸运,尤其是在漫漫
时间长河中,这种幸运更是弥足珍贵,更不用说人类被选为幸运儿,成为文明的创造者。但不要拿这种幸运当成理所当然,地球或者说大自然也可以选择其他物种来创造文明,这不是不可能。
“地球几十亿年都这么过来了,毁灭的只是物种,毁灭的只是人类。所以是人类如何拯救人类,不是人类如何拯救地球。”
人类一直在不停地索取,向大自然索取,向整个地球索取,最后将地球整得乌烟瘴气,灾害频发,病毒肆虐。
有人说,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才是危害最大的病毒。这个说法有些片面,有些武断,甚至没有站在整个人类的立场来讲这个问题。只是因为人类的索取有些无度,才导致这一切。所以,人类要想办法如何自救,如果不自救,迟早会成为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或者被另外一个物种消灭,更甚至是被地球灭绝。
而这个自救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求生的过程,生存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就像现在,生存仍然是并长期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目标。至于这些原始人类,他只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他们提供一些生存的技能、工具和物资。就像现在这样,给他们提供一些蜥蜴皮来保护他们。
但人类作为万物之长,还是要对大自然保持一定的敬畏之心,今天下午最后出现的那个蜥蜴王,如果不是它有所顾忌,那现在大家就不可能还呆在这座山谷中。
“嗷呜!”
远处传来狼叫声,声音越来越近。那群蜥蜴被杀的地方,不时会传来一些打斗声,嘶吼声,那是不同的食肉动物在互相驱赶。那么多的蜥蜴尸体,还满足不了它们的胃口,仍然要选择打斗一番。
有经过的野兽,在看到篝火时就远远避开,对这些人类和马匹暂时没有兴趣,况且还不到食物危机的时候,不至于和人类发生冲突。它们相继扑到那些肉堆中大快朵颐,生怕下嘴晚少吃一口。
吵吵闹闹的,一个晚上很快过去。
第二天一早,正在收拾的众人遇到一件麻烦事儿。捕到的蜥蜴皮不知道如何运走,八十三张皮,平均到每匹马上也得五六张皮驮着,一张皮五十余斤,卷起来都老粗一捆,实在不好驮运。如果不运走原地储存,那这些皮子就会被那些食肉动物给糟蹋光。
这可把一群人难住了,急得团团转。这可是他们辛辛苦苦得到的皮子,还打算让部落的匠人们熟制后做成上好的皮甲呢,就这么扔了,那可比不让他们吃饭还要难受!
还好,丁奇最后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这些皮子吊起来,挂在树上,远离一些食肉动物的觊觎,同时也能将皮子晾晒阴干,等回程打这里经过,再一并带回去,那时候的重量也能减轻许多。
很快,大家再次启程。路过那片蜥蜴尸体堆的时候,周围还有十几头豺和五六只鬣狗围在那里撕扯着那些蜥蜴,内脏残肢弄得哪都是,一晚上过去八十余只蜥蜴竟被吃
掉大半。还有一头豹子倒在旁边,想必是昨天晚上没能干得过其他食肉动物,殒命于此,竞争何其残酷!
这些还逗留于此的豺和鬣狗,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感觉都跑不起来。一名战士驱策着马匹,手持长矛竟是杀死几只跑得慢的豺,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来到昨天这些蜥蜴晒太阳的那片大石头区域,已经没有一只蜥蜴再敢于伏在这周围晒太阳。经此一役,蜥蜴群也是伤筋动骨,以后做事得低调一些了。
众人在丁奇的带领下很快就穿过那片山谷,来到谷外。入眼处竟是一大片稀树和灌木组成的丘陵地带,一条湍急的河流在丘陵间曲折蜿蜒,流向远方。而在这灌木和稀树丛林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印迹通向远方。
站立处位置较高,极目远眺,天边似乎有一大片空旷的地方,看不到高大的森林和树木。
天气炎热,以往这种天气,仓他们都是光着膀子,下身也只是着一件草裙。可现在他们身上穿着鹿皮褂子,下身也会穿着鹿皮短裤,是以要比往常热一些。大家走走停停,等他们走出这片丘陵地带,他们早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从头到脚都湿透了,就连马身上都湿漉漉的。还好,他们带的水足够,晚上烧开的水,都装在皮匠组制成的水袋中。
目前皮匠组制成的水袋不多,大概也就三十多个,全部用鹿皮制成。除了丁奇这个小组一人一个外,余下的都留在部落里给有需求的人。
日头已经偏西,众人需要寻找一处晚上休息的地方。大家白天损失不少水分和盐分,急需要寻找一个有水源的地方进行补充。
就在大家举目四望,寻找一个合适点的地方时,仓突然指着他的那个方向,惊讶地说道:
“头领快看,那里有烟!”
大家看向仓指的那个方向,确实是有一柱烟雾升腾起来。因为有风,扭来扭去,徐徐轻烟回旋上升,轻烟若雾,随风飘拂。不像是森林着火的样子,似乎是有人在那里烧火烤肉。
丁奇看到旁边有一处比较高的丘陵,轻夹马腹冲上去,然后他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在众人心目中非常怪异的事物,站在高大的小二黑背上,将那事物放在眼前,朝那个方向观察。
这是丁奇背包中的望远镜,不管去哪里,只要是出远门,丁奇还是以前的习惯,随身携带自己的背包。别人问起来,也只说是自己原来的部落制作的兽皮袋,因为那野兽不好抓,整个部落也就两三个这种背包。
大家也不多问,对于丁奇身上的神奇物品,总是层出不穷,他们见得多了也就不再惊讶。
镜头拉近,丁奇看到那股烟来自一片林中的空地,影影绰绰的,好像有一些兽皮制成的帐篷搭建其中,隐约看到有光着膀子的人走来走去,甚至还有光着上身的女人,甩着奶子抱着孩子,让丁奇好不尴尬。
看来这是一个小型部落,他们正在准备晚餐。
第298章 豪赌
炊烟袅袅,从远处看去,升起来的烟柱已经有六个。丁奇他们在林子中间跋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接近这个小型部落。
由于携带着背包和马匹,再加上丁奇也想知道这个部落的情况,多接触没坏事,所以他们就没有隐藏行踪,在接近他们部落五十米的时候就大声吆喝一声,算是给这个部落的人提前打了招呼,免得造成误会。
很快,一阵嘈杂声、呼喝声传来,一队大概不到三十人的队伍冲过来,手持木矛、骨棒和石斧之类的武器,在通向他们部落的一条小路上截住丁奇他们。
“什么人?不要再靠近,这里是图瓦部落的领地,再靠近我们将视为对我们部落的侵犯!”
一个显然是领头的站出来讲话,不让人靠近,随之他身边的人跟着咋咋呼呼的,意思是想驱赶眼前这十余人离开。
丁奇示意仓前去接洽,仓拖着一头梅花鹿,上前两步,高声喊到:
“尊敬的部落兄弟,我们来自遥远的丁部落,路过此处的时候看到这里有人,所以就过来打扰一下。你们知道的,大荒的晚上很危险,我们需要得到你们部落的庇护,明天一早我们就离开。”
按照部落之间的交流方式,作为人类中的一员,大多数部落都会对来自其他部落的人表示友好,给对方提供晚上休息的地方以避开晚上的风险。同时,利用晚上固定的求偶舞,客人们也能给自己部落适龄的女人带来欢愉的同时,给部落未来带来新鲜的血液,这都是各部落乐见其成的。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双方之间要友好,能够相互接纳。像这个部落拒绝陌生人的做法虽不平常,但也无可厚非,毕竟这涉及部落安全,作为客人也不能过于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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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部落?没有听说过。”
对方刚才那个领头的回应。
“大荒的部落,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没有听说过也正常。但部落之间亲如兄弟,如手足,总是离不开对方。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带着礼物而来,这是我们对贵部落能够提供休息场所的谢意。”
仓按照部落之间沟通的传统进行交流,并将脚边的梅花鹿提起来。身长近一米五的年轻公鹿被仓有力的臂膀提起来,让对方看清楚这份礼物的份量的同时,也是让这个陌生部落的人看到仓本身具备的强大力量,不要有其他想法。
对面很快沉寂下去,能看到那个领头人与身边的人低声交谈了几句,期间领头人声调明显拔高两次,似乎双方之间交流没有达到一致。
扭头看向眼前那十几人,陌生的装扮和面孔,看着高大健壮,比自己和身边的人要强壮许多。他们身边还有高大的马,这可是部落冬天偶尔得到的食物,却被这些人给驯服。而且,在他们中间还有一头咕噜兽(猞猁),马背上还站着一头金雕,这些人的实力有些强大啊!
领头的人观察了一阵,还有些犹豫,他担心对方可能会反客为主,给自己部落带来伤害。不过他身边的人倒不这么认为,一直指着丁奇他们和这个领头人争辩,隐约能听到他提到“好人”两字,还不时扭头对着仓和后面的人笑笑,一脸和善,似乎他很欢迎眼前这群人的到来,并对仓脚下带过来的礼物表示很感兴趣。
很快,两人再次低头商量两句之后,那领头人一摆手,他带过来的人向两边分开,示意接受丁奇他们进入部落。那一直表示善意的人紧走两步,来到仓面前,右手扣胸俯身行礼
:
“欢迎你们,我的朋友们,欢迎你们来到伟大的图瓦部落,我是部落的医巫闪电,刚才那个喊话的是我们部落的头领,他只是不善于和别的人打交道,你们别介意。”
这个自称闪电的人,个子不高,身材比较粗壮,露出来的小腿肚子肌肉凸出,在丁奇看来,这个人应该人如其名,奔跑速度很快,只是没有见过,还确定不了,有可能弹跳能力强也说不定。就像奔一样,奔长途奔袭的能力和突然爆发的速度都很强,众所周知,从他腿部肌肉就可以看出端倪。
不过,这个人给丁奇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有些太过热情,就像开黑店的孙二娘,招呼这个招呼那个,嘘寒问暖,没有落下一个。
想到孙二娘的黑店,丁奇立即多了一个心眼儿。眼神示意仓要多注意多观察,免得他们真是一个杀人越货的黑心部落,那乐子就大了。
众人在闪电的带领下向部落中走去,那图瓦部落头领站在道路一边,脸色紧绷,看不出悲喜,至少肯定是不欢迎丁奇他们过来。见到仓抚胸行了一个见面礼,这位头领脸色稍霁,硬是从脸上挤出来一个笑容,道:
“欢迎来到图瓦部落,我是部落头领惊雷,刚才多有得罪,请原谅!”
说完也弯腰向仓行礼,俨然把他当做领头的。
仓有些纠结,扭头看向丁奇,丁奇却不搭理他,抬头看向周围,装着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仓没办法,知道这是丁奇要当甩手掌柜,让自己解决这些问题。那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姑且看看这个部落是怎么回事。
闪电他们在头前带路,丁奇他们拉着马在落日的余晖下朝前走,边走边观察。
这个部落被一圈细长的树木围绕,密密麻麻的,高有五六米,鸡蛋般粗细,像细竹却比竹子还要直,又如针一样直刺天空,上面叶子不多,却很宽大厚实如杨树叶子,将上面的天空遮盖得严严实实。
这样细密的树木,之前能看到这里的景象,也是得益于居高临下和望远镜的功劳。如果向外看或向里看,都会被遮挡住视线,人或狼以上的大型兽类根本就进不来,无从下脚,除非将这些树一根根砍了。如果将这进出的小路给堵了,外人或野兽还真进不来,比较安全。丁奇试了一下这种树的坚韧程度,在他用了五成力的情况下竟掰不动。
仓看到丁奇对这些树感兴趣,扭头向闪电询问:
“医巫,这是什么树,看着特别密,还能起到保护作用啊,太神奇了!”
闪电见客人对这些树大加赞赏,那股热情劲儿又上来了。立即高兴地回答:
“尊敬的客人,这可是我们部落的一个宝贝啊!我们称呼它为矛木,坚硬结实,粗细均匀还可长,你看我们勇士手中的木矛就是用矛木制成。只是这种木矛花费功夫大,光用石刀砍一根下来都得花费半天时间,更不用说制作出来一根木矛得需要三天的时间。但物有所值,矛头尖锐不易磨损,狩猎时可是矛矛见血。”
闪电一讲起来就没完,很快就扯到交易上来,眼睛还时不时瞥向后面马背上的包裹,看来他是希望能够交换到一些有用的物品。
“你是不知道,这周围有好几个部落,他们都非常喜欢我们部落制作的木矛,雪化后和霜冻前都会组织交换,这一根木矛可是能换到三张鹿皮,价值大呢!我们部落手头还有一部分存货,如果你们想交换,我们可以拿
出十根木矛。你看看这手感,这重量,精品!”
闪电从身边一勇士手中拿过一杆木矛交到仓手中,让对方试试这矛的成色。
仓拿到手中掂了掂,随即两手端着交到丁奇手中,却是没让人看出这其中的尊敬之意。
丁奇入手,感觉这木矛比普通的矛重近乎一倍,沉甸甸的,用手指甲划过表面,只有很浅的一道印痕,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两手抓住两端用力弯,只形成八分之一圆形就松开手,试试力道即可。
可这看在闪电眼中,却以为丁奇不能继续向下弯,眼珠子一转,哈哈一笑,说道:
“这位兄弟厉害,臂力惊人。但不要逞强,这矛木坚韧程度就连白熊部落的第一勇士都不能弯折,可是要小心胳膊扭伤啊!”
这闪电竟一改之前态度,有些小瞧丁奇,似乎还有些小手激将的意味在里面。可这怎么能逃得过丁奇的眼睛,登时哈哈一笑,像个不经人事的小青年说话道:
“尊敬的医巫,可不要小看我哦!我可是部落第一勇士,不信咱们可以试试。”
说完,竟再次用力想把这根木矛弯下去,却被闪电阻止,他对着丁奇嘿嘿笑道:
“等等!年轻人可不要不知天高地厚,这样我们俩打个赌如何?如果你能将这根木矛弄断,我赔你十根木矛。可如果你弄不断,那你就得赔我十根木矛同样价值的东西,敢不敢?”
丁奇一听,知道正戏来了,内心一阵腹诽,敢和我打赌,看我不把你底*裤都给赢走!呸!底*裤就不要了,况且你还没有底*裤。
丁奇边想边看了一眼闪电的草裙子,微微一笑:
“仓队长,您看这个赌可否打一个?”
说完还向仓挤了挤眼睛。
仓会意,却持反对意见:
“这木矛可是结实啊,你就别逞强了,肯定会输!输了还不是我来赔?”
这句话还真没错,输了还真得他拿出东西赔!不过仓说这话可是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贬低丁奇的同时给对方以信心,再说这可是对方提出来的,不宰他一刀都对不起人家这盛情!
闪电两眼一眯,笑着对丁奇说道:
“要不还是算了,你看你们队长都害怕你输呢!”
闪电故意在“输”这个字上加重语气,虽说是好意,实则意图挑起对方的好胜心,让他继续比下去。
“输?我怎么可能会输?只怕是你舍不得这些木矛吧?”
丁奇听了,立马加大音量,试图用音量告诉别人自己不会输相当符合年轻人好勇斗狠的性格,同时再激对方一把。
“嘿嘿!”
这头老狐狸在算计小狐狸,殊不知小狐狸开始算计上他了。
说实话,在闪电眼中,此刻的丁奇身材不能说壮,身材看着有些瘦,给人的印象就是力量不大。就连白熊部落那个第一勇士都要比丁奇大两圈,这让闪电判断丁奇弄不折这根木矛。
“哈哈,怎么会舍不得呢?”
“那你敢不敢加大赌注?”
丁奇一咬牙,瞪大眼睛问他。
“好!那我就再加同样数量的木矛,你也得一样啊!”
闪电生怕丁奇怂了,赶紧将这事儿给定下来。
“哈哈!闪电医巫,您也太小家子气了!才拿出这么点儿木矛?敢不敢赌上这周围一半的矛木?”
第299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嘶!”
仓和闪电两人同时倒吸一口气。
闪电是觉得这赌注太大了,超出了他的预期和承受上限。万一对方爆冷真把这木矛弄折了,那自己岂不是自食苦果?但对方马背兽皮包裹里肯定有好东西,可又看不出他们能有半片林子这么大价值的东西啊!
仓吸得这口气,也是因为赌注太大,这可是豪赌啊!倒不是怕丁奇会输,而是担心对方不敢赌。他还有一个担心,就是这么多矛木如何带走?
他现在已经看出来丁奇盯上了对方这矛木,丁奇肯定有他的打算,或者说这矛木有什么他不知道的用处。
仓这样的表情可是纯自然表露,那可是比针还真。
闪电一看仓有些震惊,就知道说明他怕了,担心这不知道名字的年龄人输。既然他怕,那就说明对方弄不折这根木矛。
赌了!
闪电自信心大增,哈哈一笑,当即表态:
“这有何不敢?赌!”
“好,爽快!赌!”
两人伸手,击掌,算是确定打赌的内容,这也算是一个订立契约的一种方式。他们不知道契约是什么意思,可不代表他们不知道诚信的意义。
正常情况下,部落之间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尤其是诚信更是一个部落口碑的体现。只要被其他部落知道自己部落不讲诚信,那么其他部落肯定不会和他玩了,哪怕那五大部落也一样,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到位的。至于之前水泽和丁奇打赌没有击掌,那是他自恃身份,肯定会履行诺言。
“来,这里施展不开,我们先进部落!”
一众人等兴高采烈地跟随闪电进入图瓦部落,期待接下来的这个对赌活动。
这种对赌,其实和之前宁城内部搞的那个把鹌鹑是一样的道理,还是赌博。说实话,赌博是人类的天性,这是基于碰运气的习惯自然而然养成的。原始社会中中大量运用“抓签”筮卜方式来判断凶吉,包括重大战事均透过卜卦来决定,这其实也算是赌的一种形式。
从小路进入图瓦部落,耳中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人们的吆喝声,孩子的哭声,半大孩子争抢物品的玩闹声,在这一方天地中回响。
入目处是一片兽皮帐篷,从这片林中空地的中央一直延伸向后面,一字排开,孩子们都在帐篷之间的过道上来回嬉戏打闹,看到有陌生人过来,躲在帐篷后的角落里,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偷偷观看。
帐篷数量大概有十五顶,每顶帐篷能住五六人,约摸着这个部落在八十人左右,不算大。
很快,丁奇一行人被带到三顶帐篷前,被告知这是给他们准备的休息场所。至于里面的主人,则被安排到其他帐篷里挤挤。部落之间,只有在他们实在提供不了更多休息场所的时候,才会安排客人自己搭建帐篷,就如之前对待支援宁城建设的部落,他们都是住在院子外面,丁部落帮忙搭建木屋。
至于马匹,则被拴在路口里面那一圈矛木上。
众人进入部落之后,图瓦部落将那唯一的进出口用一大堆棘刺堵住,又用木棍挑起另外两堆向上摞,几乎到达树顶,根本不用担心猛兽能跳进来。
用矛木和棘刺组成的防御体系,算是一个非常棒的栖息地。
此时光线已经暗下来,偶尔有一些烦人的知了叫几声。
篝火已经
燃烧起来,映得人脸庞红通通,有五六个年轻的女孩子从部落深处走出来,穿着很清凉,上身一件兽皮抹胸,下身一件茅草裙,围在那最大的篝火前跳起他们部落的舞蹈。晃臀摆臂,挺胸扭腰,偶尔一点春光乍泻,引得荆那个班的战士们一阵喉头滚动。
入乡随俗,丁奇从不反对主人为客人提供的一切。
一共打到两头鹿,此刻已经被几个战士剥洗干净,挂在篝火上进行烧烤。只是在剥皮的时候,引起了人员围观,他们使用的青铜刀快速切开兽皮的情景不时引起一阵惊叹声。这边的动静将部落的医巫闪电和头领惊雷吸引过来,当他俩看到青铜刀切割兽皮那种轻松和写意之后,心跳立马加快。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除了震惊就是忌惮,然后又默默挪开,各怀心思离开。只是,闪电眼中还有一丝莫名的光彩在闪动,那是贪婪!如果他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那么他心里面肯定会说上一句:
“发财了!”
战士正在烤肉,下面的火已经换成碳火,这样不会产生太大的火焰将肉给烤糊了。丁奇之前可是品尝过奔他们烤的肉,直接就改进这种烤肉方式,就如烤羊肉串用木炭火烤一般。
鹿身上已经被青铜刀划出许多道口子,负责烤制的战士不时刷上一些丁部落自制的香粉和盐水,浓郁的肉香味随着升腾的热浪瞬间弥漫到整个部落上空,将整个图瓦部落的人全部吸引过来,上到老下到小,一个不落,包括头领和医巫。
周围都是吞咽口水的声音,这让丁奇一阵苦笑,人类在美食的面前永远没有抵抗力,不管是原始社会时期,还是社会高度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从此也可以看出,人类在摸索美食的道路上是越走越远,永不停息。要不怎么会在人类发明青铜器之后,会有那么大的鼎用来烹制肉食呢?
可当云拿出一口陶锅倒上水架在火上烧成开水时,闪电和惊雷两人已经被惊得语无伦次,还有些惧意,不知该如何询问。
“这…这位小兄弟,你是在施展什么巫…巫术吗?这水怎么会自己滚动呢?”
闪电终于克服心中那股惧意,结结巴巴地问道。
云明白对方也是一个医巫,遂行了一个医巫间通用问候手势,这是只有医巫才能使用的手势,算是一个身份的表示。
云右手食指与拇指交叉,比成一个心形,轻触额头,再点向自己心口位置,代表的意思是医巫作为上天的宠儿,双方之间心与心相通。
闪电心头猛地一震,没想到对方队伍中竟然有一位年轻的地位崇高的医巫,这却是让他有些惊讶。但也只是一愣神的功夫,他也用同样手势回复对方,表达自己的问候。
以前各部落与丁部落之间交流,都是头领带人过来,没有医巫带队,而且部落传统医巫也很少远离部落,是以闪电会觉得惊讶。
云笑着说道:
“闪电医巫,您不用客气,也不用担心,这不是巫术。用我们头领的话说,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至于物理是什么我先不讲,你只当这是水加热之后的一种表现就可以。加热之后的水叫开水,很烫,就像火烧一样,所以开水不敢碰,会被烫伤。现在我准备做的事情,是打算用这热水烧茶喝。”
云尽管年龄小一些,但知道的东西多,毕竟也是一个医巫传承人。脑袋瓜聪明,年纪小接受新鲜知识速度
却快,连丁奇教的物理知识都运用上了。
闪电一听不是巫术,心中稍定,但跟着问题又来了,那这个盛水的东西又是什么呢?怎么就不怕火烧?
心中的疑惑问出来,云微微一笑耐心地解释:
“这叫陶锅,可以用来煮水,煮鱼煮肉,还可以煮一些植物块茎。煮出来的肉糜老人都可以吃,煮出来的块茎压碎可以喂给小孩子,让他们长得更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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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沉浸在云的讲解中,不时提出一个个问题,把要和丁奇比试的事情忘在脑后,这可是作为一个医巫必须要做的事情。医巫之间交流比较困难,一生中两个医巫能见两面那都是非常有缘分了。是以,他们都会抓住机会,不管是请教还是交流都会非常专注,这可是学习!
云和闪电两人在交流,惊雷找上仓在聊天,丁奇则背着双手,在图瓦部落中转了一圈,篝火的光芒足够让人看得清脚下的路。小可爱跟在身边,不时对围上来小孩子们呲一下牙,吓得他们呼啦啦跑个干净。可不一会儿,又会围上一群人。
整个部落面积并不大,大概在三千平米左右,部落选址很巧妙,刚好是坐南朝北,正对着那条小路。这充分说明,图瓦部落人的祖先很聪明,知道选择朝阳的方向,当然这也可能是人类身为动物的本能吧。
丁奇转的那一圈,主要还是想查看一下这个部落有没有不该有的东西,确保这个部落不会是一个食人部落。他可是记得刚才闪电可是热情地有些过头,事出反常必有妖,小心为上。
图瓦部落管理得不错,至少排泄物都集中在西南方向背阴处一个角落里。不过现在是夏天,哪怕遮荫了,那处角落还是有股子浓重的臭味散发出来。这就是封闭空间的缺点,通风效果差,但胜在防御效果好,晚上不用担心食肉动物过来。说实话,那些密密麻麻的矛木可以将侵犯者挤成波浪形,至于蛇或者鼠兔之类,那完全就是给图瓦部落加餐。
除了这些之外,丁奇还发现这个部落水源是个问题,没有发现存水的地方,而那条有水的小河离部落实在有些远,大概五百多米的样子。刚才战士们剥洗鹿,还是用自己水囊里的水进行清洗。除了水囊,马背上还有两个粗竹筒,储存有不少水,多数情况下是用来给马喝的。
转了一圈,丁奇确认这个部落不像是食人部落。食物不算匮乏,没有不明种类的骨头,也没有圈养奴,应该是一个比较干净的部落。
丁奇回到惊雷和仓聊天的位置,将之前关于水的疑惑很有礼貌地问出来。
对于眼前这个能尊重别人的年轻人,惊雷却没有因为他打扰自己与人谈话而不高兴。
“看来你是一个有想法的孩子。这确实是我们部落目前最大的问题,每次需要水的时候,我们都是跑到河边,喝水洗手洗澡,哪怕是剥洗猎物也是在河边,部落里却是没有存水。不过我看你们用的那种储水的容器却是让人惊讶,就是不知道你们能不能交换。当然,还包括你们那种剥皮的工具,那可是比石匕还要锋利。”
被人当成孩子,丁奇心里面一阵别扭,前后两世加在一起都快五十岁的人了。
战士们使用青铜匕、云使用陶锅都是丁奇安排的,总要将自己的一些好东西进行分享,这也一直是自己的初衷。只要让别人知道东西的好,才能将这件东西给推销出去。
第300章 偷梁换柱
惊雷头领将期盼的目光投向仓,他认为仓应该是这个队伍的负责人。仓却是没有回应他,而是看向丁奇。心说:头领,你拿个主意吧!
丁奇却是不管其他,老神在在的盯着篝火上的鹿肉,思考着呆会是不是要多吃两块,算是提前庆祝一下,能够得到半片矛木林。
大自然真是神奇,这种鸡蛋粗、五六米高的植物,以前就没有听说过,可是韧性、硬度、锋锐度却堪比普通的钢铁,更难能可贵的是它就那么粗,比较好加工,尤其是在缺少加工工具的原始社会,而它用矛木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以前丁奇见识过一块铁桦木,那可是比普通钢铁还硬一倍、比橡木硬三倍的木王,是世界上最硬的木头,人们把它们当做金属的替代品。
这种矛木虽比不上铁桦树,可也不遑多让,让丁奇有种全部挖走的打算。而且,丁奇有个想法,那就是这种矛木可以加工成堪比紫杉木制成的长弓,韧性可能会更强。
对于图瓦部落的人来说,砍伐一棵矛木非常废力,可对拥有锯子的丁部落来说,怎么着也能节约一半甚至是更多的时间吧。
另一边,闪电和云的交流也暂告一段落,闪电一脸满足,随口就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云,你知道的真多啊!不知道你们部落在哪里呢?离这里远不远,部落人口有多少呢?那肯定是一个神奇的部落,我特别向往呢!”
云心思倒没有那么多,再说现在的丁部落还真不怕别人惦记。头领怎么说来着?对,还缺少人口,这个缺口可是需要奴来补充。奴从哪里来?战争啊!尤其是部落战争,这可是来奴特别快的方式。丁部落巴不得有其他部落和来攻打他们呢!
“哦,你说我们丁部落啊,我们部落人口很多,至少是你们部落人口的十倍。丁部落离这里有十天左右的距离,对了,这是骑马的距离,如果是你们不停步行的话至少得要三十天。我们的活动范围都在那周围,还是第一次来你们这里。”
一听说丁部落人口有至少八九百人,脸色一下子就苦下来,这可是实足的大部落,不能招惹那种。可又听说距离自己部落竟有三十天之远,深藏内心的想法又突然蹦出来,尤其是看到眼前那口正在煮茶的陶锅,那想法止也止不住。
站起身来,刚好看到丁奇的目光看过来,两人视线交错,略一点头,一触即回。
“尊敬的医巫,您看我们双方之间的打赌什么时候开始呢?鹿肉马上就熟了,要不先赌吧!”
一说到鹿肉,闪电的口子忍不住就要流下来,真是太香了!这个丁部落真是一个神奇的部落呢,感觉样样都比自己的部落要强,连烤个肉都是那么香,更不用说还有那种锋利的匕、煮肉的陶锅,还有马。
用胳膊抹过嘴角,将即将流出来的口水逼回去,闪电大声说道:
“哈哈!打赌开始!”
刚加入篝火中的柴火发出哔哔啵啵的声音,仿佛是要为场中的丁奇加油一般,当然也有可能是给图瓦部落的人打气。
丁奇早等着闪电宣布开始了。刚才他和惊雷聊了很多,并告诉惊雷可以在部落内部打一口水井,这样就解决了部落用水问题。
他刚才转的那一圈也仔细看过部落地面,朝南阴凉处比较湿润,而且他们部落周围都是矛木,能够保持水分,完全可以试一下打出一口井。
他把自己的想法给惊雷说了,惊雷却拿他的说法当成玩笑,不说这土地不好挖,就算好挖,能
从土里挖出水来?那土还不是早就被水冲走了,还会有他们脚下这块地?
惊雷看在仓的面子上,没有驳斥丁奇,只是扭头与仓说话。仓也很无奈,给丁奇摊了一下双肩,意思是说:头领,不用和这帮人一般见识。
这让丁奇只能期待打赌早些开始,坐在那里煎熬啊!
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不才加入几块木头,这亮度就增加许多。
周围围着一圈儿两个部落的人,就连之前围着篝火跳舞的年轻女孩儿们都高兴地离场,因为她们知道接下来要有刺激性的活动上场了。
闪电站在场地中央,又重复了之前两人打赌的内容。图瓦部落的人听后很兴奋,一是娱乐活动本来就少,算是有一场刺激性的活动了。二是他们知道闪电经常会和来访的部落之间搞这种打赌的游戏,赌本身就是人类具有的一种天性。
“现在已经讲清楚对赌规则,现在,我宣布…”
“等等!”
丁奇突然出言打断闪电正准备说出来的话,这让闪电有些不悦,皱着眉头看着丁奇,那意思好像是说:小子,你怎么那么多事儿?
丁奇本来站在场中,手里拿着刚才闪电递给他的一根矛木。可他掂在手里时突然发现不对,这根木矛比刚才在小路上的那根木矛还要重三分。试了试力道,还得让他多花三分力气。丁奇一寻思,发觉中了闪电的圈套,这家伙竟然使了一计:偷梁换柱,换了一根更结实的矛木让丁奇弄折。
不过,丁奇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他们只是说要折断矛木制成的木矛,并没有指定哪根木矛。他犯了一个经验主义错误,认为矛木没有区别,而且原始人耍心眼的少。
可就是耍心眼的人少,却被丁奇碰上一个!
“闪电医巫,你还敢不敢再加点赌注?”
丁奇眼睛盯着闪电,有些皮笑肉不笑,能笑得出来才怪,被这个原始人摆了一道,心里面肯定不好受,会给对方好脸色?
闪电不敢看丁奇眼睛,背对着篝火,眼神有些闪烁。内心也是怦怦直跳,心说这家伙还想赌更大?半片林子我都拿出来赌了!不过,他倒不想当着全体部落人的面在气势上败给丁奇,当即说道:
“哦?还想赌更大的,可以,我赌了!你说说赌注吧,如果赌注不够大,可别怪我不接受啊!哈哈!”
闪电笑得有些勉强,有些讪讪。
这赌博嘛,赌得就是运气,目前来看自己赢面很大,可万一自己输了,那输的赌注绝对会让自己肚疼,是以他说的话就不够硬气。不过想想自己留的一手,还有那一后手,底气十足起来,大不了…
“好,既如此就请大家做个见证。看到那些马匹了吗?其中有一匹大黑马,对,就是那个正朝着这里看的那匹,我拿它当赌注!”
丁奇这话刚说完,小二黑不愿意了,希律律就人立而起,扯掉拴在矛木上的缰绳,一溜儿小跑来到丁奇身边。马嘴轻咬丁奇兽皮短褂儿,撒起娇来,那意思是说别把我给输了!
这一幕让周围一众图瓦部落人眼中一亮,啧啧称奇。仓他们倒是见怪不怪,早习惯了。
闪电更是震惊莫名,心说这可是灵兽啊!怎么都要将这匹马赢下来,可惜,刚才应该换一根更粗一点的矛木了。
图瓦部落的人清楚,矛木生长特殊,长至目前的高度得需要至少二十个春秋的时间。至于更粗更长的,还在部落背后的林子里,轻易得不到。就是部落里放的
更粗一些的木矛,还是他们的祖先在开辟这块生存之地的时候留存下来的一部分,所剩也不多。
他觉得刚才给丁奇的那一根已经可以了,那白熊部落的第一勇士根本就掰不动,看眼前这人的小身板,不是小瞧他,能掰弯就是个奇迹。
闪电思考了一下,说道:
“那我的赌注…”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又被丁奇给打断。
“别说其他赌注了,就刚才在这里跳舞的那六个女孩子,再加上那三个小男孩!就他们九个人,你看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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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个小男孩是刚才在路上一路跟随丁奇的几个男孩中的三个,此时他们站在最前面,被丁奇当作添头加上了。
要不然丁奇会觉得亏得慌!
闪电脸色涨得通红,被这个家伙打断了两次,真是不知好歹的东西!我让你输个底儿朝天,闪电当即一摇头说道:
“那不行,再加上两匹马,还有你们刚才剥皮的那种小匕,我就跟你赌了!”
“既如此,那再加四个年轻女人,你敢吗?”
丁奇也跟他卯上了,当即加注。
“好!一言为定!开始!”
闪电最终爽快地同意丁奇的赌注,契约生成!
被当成赌注的马和青铜匕估计没有意见,就算有意见它们也说不出反对的意见来。
可对方那六个被当成赌注的女孩儿是又惊又怒还又喜,惊的是自己被当成赌注了,怒的是医巫竟不问问她们自己的意见就被当成赌注,不把自己当人看。喜的是如果医巫输了自己等人就能和这个部落的勇士们一起了,刚才看到那些勇士可是很壮实的!
是以她们又羞又怒,干脆搂抱在一起寻求安慰,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只是他们的父母眼中,却流露出空洞和麻木,可能他们习惯了吧。
仓他们站在外围,手心里捏着一把汗,他们知道头领厉害,可矛木的坚韧和结实程度他们可是领教了。矛木越长掰断的可能性越大,可两米长的木矛,抓住两端用力掰,难度非常大。至少在场的十几个人,没有一人能将之前丁奇拿的那根木矛掰断。
场中,丁奇拿着那根闪电特别准备的一根矛木制成的木矛,正在感受从其中反馈给他的感觉。矛木很直,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没有任何弯曲的地方。
其实不然,树木不可能长得就如一条水平线般直溜,总会有一些瑕疵存在的地方,例如稍微弯了一点。那么就是那一点,就有可能是那千里之堤上的蚁穴,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根弯曲的木棍,两手握住两端,弧顶处顶住膝盖,不管正反方向,都可以很轻松地将木棍掰折;可如果没有膝盖顶住,想把它掰折却需要费更大的力气。
但反过来,不借助膝盖等外物,外弧顶朝内掰花费的力气要比内弧顶朝内掰花费的力气大许多。丁奇现在准备掰断木矛方式就是不借助双手以外的物体,所以他要寻找一个更省力的方法。
耳畔有微风吹过,众人都屏住呼吸,此刻连那恼人的知了和鸣虫叫声都消失不见,生怕影响到丁奇。整个世界,唯有他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
丁奇的手掌握住木矛从矛身上慢慢滑过,仔细分辨着矛身的细微之处。
一遍,二遍,三遍…
就在众人渐渐失去耐心,准备将胸腔中憋的那口浊气吐出来的时候,丁奇眼睛猛地一亮。
“找到了!”
第301章 杀人诛心
关键点找到了,位于从左向右五分之三处,微微有一点弯曲的地方。
丁奇保持姿势不变,右手捏住那一点,食指指肚贴住外弧顶,拇指指甲刻出一个印迹。随后左手握在木矛从左向右五分之一处,右手握在木矛右端,稍微使出五成力,再次感受那一点带给自己的感觉,似乎能够听到那里伟来嘣的一声响,有木纤维断裂的声音传至耳中。
本不想搞这么复杂,上来干就是。可丁奇就想把这件事搞得神秘一些,增加一些噱头,让闪电医巫他们忌惮自己,不敢随便再招惹自己。再说,他自己也想轻松点不是?
深吸一口气,丁奇轻轻使力,但脸上表现的却是咬牙切齿、脸色通红,似乎使出非常大的劲儿,两臂上下摆动好像使出的力量已经到达极限,可就是掰不断。
周围喊起加油声,来自仓他们,这里也只有仓他们懂这个。可是,这加油声却越来越大,那些个被当成赌注的人,他们也加入到这个加油的队列中,喊得声嘶力竭,唾沫横飞。
反观闪电那边,看到丁奇脸上露出那种吃力的表情,内心中的喜悦逐渐转变成脸上的狂喜,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嘴中不停喊着“掰不断、掰不断”,激动得手舞足蹈,仿佛即将获得那些赌注,马匹、青铜匕,还有之前在小道上丁奇展示的那种砍树神器。
没错!丁奇将自己部落制造的青铜斧头拿了出来,作为此次打赌活动的赌注,一共是三把,并简单做了一下砍树展示!只要闪电赢了,斧头就会归图瓦部落所有,这也是闪电兴奋的原因所在。对于他们来说,能砍树就能砍野兽、砍人,有了他们自己部落将发展更快,而自己将成为这周围最大一个部落的医巫!
想想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美梦即将成真!
咔嚓!
犹如一道闪电闪过,就像闪电医巫成年礼后第一次出去狩猎时的那道闪电,而他也是因为这个现象而被命名为闪电。
但这道闪电将自己内心的美梦击得粉碎!
正在装模作样使劲掰的丁奇,看到闪电脸上那癫狂的笑容和动作,露出诡异的微笑,突地大吼一声,猛地发力,百分百的力量使出。
“哈!”
咔嚓一声响,将闪电脸上的笑容凝固,就像被定身了一般。那种狂喜、兴奋和激动,渐次地转变为震惊、不解、不可思议、疑惑和确认结果后的颓丧。
闪电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看到的是真的。耳中传来丁部落众人的欢呼声、惊叫声,还有那六名少女喜极而泣的哭声。
喜极而泣?
对,惊喜于那名勇士能将矛木掰折,自己就有可能成为和他交*欢中的一员,喜的是自己终于摆脱了这个不把自己族人当人看的医巫。
再看丁奇,貌似很轻松,甩甩手,撩撩额头的发梢,微微一笑,帅得一批!那六个女孩已经幸福得晕倒在地,不知道帅字何解的她们,只知道漂亮、强壮和有力量,那是她们后代优秀的保证。
看似轻松的丁奇,内心则在那里狂骂闪电。阴险的家伙,竟然搞了一根硬度韧性翻了一倍的木矛,如果不是自己双手的力量超过三百多公斤,只怕今天就阴沟里翻船,糗大了!
刚才可是使出了100%的力量,才能如此轻松掰断这根木矛。心中有些憋气的同时,惊喜却接踵而至,这样结实的矛木制成的弓箭和青铜矛将会远超之前制作的武器。而且,这片矛木的范围已经超过百亩。
之前在用望远镜观看的时候,图瓦部落周围的矛木有非常大的一片,图瓦部落也只是在这一块森林版图上挖出一小片栖息的地方。再往北,这片矛木森林已经延伸到那边的大山。
这么一大片矛木为什么只有图瓦部落开拓出一片栖息地,而其他部落没有照仿仍需要和图瓦部落交换木矛呢?原因就是图瓦部落掌握了用石斧或石匕快速切割矛木的方法。
仓他们冲过来,将丁奇抬起来,扔向空中。他们刚才紧张得不行,虽说斧头和马匹在部落中不算稀罕物,可这是打赌,肯定是希望自己赢的啊!更何况丁奇搞得大家很紧张,以为掰不断似的。
大黑马小二黑打了个响鼻,踩着轻快的脚步,翘起马尾,一弹一弹地回到林子边上,低头吃草,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担心。至于为什么不去丁奇身边撒娇,你刚才都想把我当赌注了,能不生气吗?生气中…
至于那两匹浑然不知自己早就被成当赌注、此刻又恢复自由身的马,仍在甩着尾巴驱蚊吃草,只能说:
“很傻,很幸福!”
被放下来的丁奇对着眼前兴奋的小伙子们说道:
“知道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女孩加进来了吧,快去吧,一群牲口,可别把自己玩坏了,幸福在自己手中!”
摇摇头看着十名见色忘友的战士跑去那些赌注旁边“嘘寒问暖”,丁奇自己则来到坐在那里独自神伤的闪电身边,一屁股坐在那兽皮垫子上,看了看惊雷,对方讪讪笑笑,没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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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特么的不是人!谁敢跟他说话?惊雷内心在流泪……
“闪电医巫,你可是给我出了老大的难题啊!没想到你还会三十六计,不错不错!”
坐在那里的闪电本来对丁奇这个怪物还有些恐慌呢,细胳膊里竟然爆发这么大的力量,不是怪物是什么?可丁奇这两句话直接将他弄懵逼。
“难题?”
“三十六计?”
这都哪跟哪啊?
身边的仓和翎两人捂嘴偷笑,知道自己头领说的“神”话让闪电听不懂了。这可是荒神说的话,神说的话你个普通人能听懂就怪了。看到对方的懵逼样,两人心里好不得意,浑然忘记自己当时是什么样子了。
丁奇却不浑不在意,听不懂更好。
“行了,我赢了,赌注我就笑纳了。谢谢你提供这么多的矛木和三个男孩,还有那十个女人,你看我们的勇士是多么高兴,他们还没有女人。”
闪电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杀人诛心,丁奇心中那口怨气总算吐出来,心情高兴起来,拿过仓递给他的烤肉啃起来,顺便给闪电和惊雷两人一人一块。
闪电总算从颓丧中恢得过来,脸上再没有刚才的疯狂,也无输了赌注后的懊恼与沮丧,眼神很平静,看着丁奇说道:
“你很厉害!隐藏得很深,应该是你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吧,丁部落,我一定要去看看。”
另一边的惊雷看到闪电的眼神,心中猛地一咯噔,心说坏了!
“欢迎你们去丁部落,到达那里你会发现,那是一个神奇的部落,一切都是神奇的造物!”
丁奇没有在意闪电那平静的眼神,嘴上客气,下嘴却不客气,咬了一大口鹿肉下来。他可是饿坏了,刚才又浪费那么多能量,得好好补补!
“你赢了,可是我很好奇你们如何将这么多的矛木带走,毕竟我告诉过你们,矛木极难砍伐,就算有
你手中的那种斧头,可也需要很久、很多人才能砍完吧。”
丁奇瞥了对方一眼,心说我才不会告诉你矛木真正的砍伐方法,这么坚硬堪比普通钢铁的矛木,我用青铜斧来砍那才是傻子!
青铜斧质脆,不利于劈砍质硬的物体,哪怕现在丁奇教给马鹿的锡铜配比为16%左右,但砍这种矛木,那是嫌自己的斧头太多!
不过,为了平息闪电心中的怨气,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冲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还有荒神的一贯原则,丁奇让仓拿过来一把锯子。拿着那根被掰断的木矛,在闪电和惊雷两人一脸惊奇的注视下,丁奇握着锯子在木矛上来回轻轻拉动。
嗤嗤嗤!
矛木果然很不好锯,可在丁奇的坚持下,慢慢出现一条浅浅的划痕,随后锯末逐渐增多,浅痕变成凹痕,凹痕变成深痕。逐渐加深,锯末已如白雪般掉落。
这一幕将闪电和惊雷两人震惊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情况?坚硬的矛木竟被那薄薄的不知名长条给剌出了一条大口子,并且这个口子还在变大,再看下去这矛木就会被剌断。这是什么东西?能比自己部落制作的石匕、石斧、石刀还要厉害,并且还特别轻松。
自己部落砍断一根矛木都需要大半天的时间,现在才多久?如果换算成他们不理解的分钟,也就不到十分钟,估计再有一半时间就会完全被锯断。
二十分钟,锯断一根鸡蛋粗的木头,在丁奇的印象中这都是不可想象呢,可他确实是发生了。之前只是见过铁桦木,知道它硬,可没有亲自试试啊!双方各有各的疑问,也有惊讶。
闪电两人张大嘴巴,连嘴角流下来的口水都不知道,任由其滑落。这发生的一切,早已超出他们的想象,对于这种解释不了的现象,他们只能归咎于这是神制造的工具,这是神器!
尤其是医巫闪电,直接跪倒在地,对着丁奇手中的青铜锯磕头。口中直呼父神保佑,却不知眼前的丁奇是大荒上人类口中的荒神,可他内心深处更加坚定一个想法:这是神器,抢回来!
仓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本来想要出声解释,却被丁奇一个眼神给制止。
“闪电医巫,惊雷头领,这可不是神制造的工具,这是我们部落的能人发明制作出来的锯,能够快速地将木头锯断而不废什么力气。我们是初次见面,为表达敬意,我将这把锯还有刚才使用的那把青铜匕赠送给贵部落,愿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丁奇将锯子和匕首送给图瓦部落的医巫和头领,两人颤抖着双手接过来,实在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在他们眼中的神器竟转眼间交到他们手中,实在难以想象,如做梦一般。刚才还觉得梦碎,已经决定另想他途的闪电更是一愣一愣的,实在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可它又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他俩处在这突然的惊喜之中,却将他们原本认为是队长的仓给忘记了,眼中只有那两件神器。
有了锯子,那自己的部落岂不是可以轻松地扩大居住地,增加木矛的输出,获得更多的兽皮、兽肉甚至是增加部落人口了吗?而且,这十几个人随手就赠送给自己两件神器,还有那种砍树的斧头,那他们的马背上那鼓鼓囊囊的兽皮袋里岂不是还有更多好东西?
事情分两面看,什么样的人看就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在闪电眼中,那丁奇一行人就是携带着许多神器的“肥鹿”,在自己的地盘可任由自己宰割的那种。
第302章 部落黑店
可在惊雷眼中,丁奇他们是一群神秘的人,从丁奇身上就能看出来对方不可力敌。他们带过来的东西都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更不用说刚才看到的锯子。
他知道闪电的为人和做法,权利欲望大,利用自己的身份笼络了一部分部落成员,有时会做出劫杀其他部落人员的事情,搞得部落中人敢怒不敢言。尤其是自己,被医巫打压得厉害,每次外部落来人自己基本上就是过来撑场面的。
本来不想让这些人过来,拒绝他们进入部落就是想救他们一命,可没成想还是被这个贪婪的医巫给搅了,实在是不甘心啊!
但眼前这个丁部落的勇士和他们身上这些锋利无匹的武器,让他升起了一点点的希望,应该能逃出医巫的魔掌吧。
两人各怀心思,却在接到两件神器时立即起身,向丁奇表示感谢。
“尊敬的勇士,我代表整个部落感谢您的慷慨和大方,愿父神保佑您和您的部落!”
闪电抢着表示感谢,惊雷却只能动两下嘴皮子,说了“感谢”两字。
肉香味弥漫,刚才那牵动着很多人心的打赌结束得很快,来不及回味的众人将目光又投到这从来没有闻过如此香味的肉上面,口水止不住流下来。吞咽口水的声音比比皆是,让丁奇无奈一笑,赶紧招呼众人开始吃肉,俨然成了主人一般。
以前图瓦部落人吃的烤肉,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八成熟,外面裹着厚厚一层黑糊,都让人很是向往。没想到现在这些外人烤的肉,竟如此美味,非但不糊外面还焦脆,里面的肉既熟又嫩,实在是好吃得不得了。
真想再多吃一口啊!
可惜,这些肉被头领按人头进行分配,医巫和头领吃得多,勇士们次之,女人、孩子、年老体弱之人更次之。吃不饱饭也实在没有办法,啃骨头吧!
按照现代社会一头重140公斤的鹿正常出肉量,大概在75公斤左右,而现在的鹿体型更大一些,出肉量大概在100公斤。两头鹿加在一起就是近200公斤肉,平均分配给在场所有人,那一个人也得有两公斤肉,就算有的人吃的多,女人孩子们吃的少,那少的怎么得也得有两斤左右的肉吧。
可丁奇眼睛转了一圈,看到的一部分人仍是没有吃饱的样子,甚至还看到几个孩子为几块骨头在那里打架。
丁奇眉头微微一皱,难道是因为加了香粉和盐,导致肉太好吃了,所以他们还想吃?可是不像啊,但眼前肉架子上确实没有肉了,这是何故?
仓看到丁奇似乎有些不满意,低头询问原因之后赶紧向丁奇解释,这肉是图瓦部落人在分配,他们的医巫将肉收起来一部分,说是当成明天的早饭。
丁奇眉头皱得更深,没想到自己这么久遇见的第一个部落,竟然在食物丰富的时候也不能吃饱肚子,实在是心里难过。
“去,把咱们的肉干拿出来一部分送给那些孩子和没有吃饱的人!”
仓领命而去。
一边的闪电和惊雷两人眼睛猛地一缩,难道他才是这只队伍的队长?不过他们对仓带人给自己部落成员食物的做法,没有反对,倒更是乐见其成。又能省下一些食物了,还是美味的食物!
那些没有吃饱肚子的人看到丁部落送给他们食物,顿时感激得磕头表示感谢,对丁部落人好感大增。
一顿晚餐很快结束,图瓦部落众人都回到自己的兽皮帐篷中睡觉
,独留下丁奇他们在那三个帐篷中休息。闪电和惊雷两人却没有离开,仍旧坐在篝火前和丁奇他们聊天,无非就是一些感谢的话,翻来覆去地说,让丁奇感觉甚是无聊,可又不能驳了对方的面子。
直到整个部落安静下来,闪电一招手,那边早有等候的三个人各拿了一个兽皮袋过来,摊放在地上,露出其中的果实,红通通的,每个袋子里大概二十多个。
“来,仓队长,我们的年轻勇士,这是周围山上生长的一种果实,名叫红果,吃起来很甜,还有一种浓郁的香味。由于采摘不易,也不好保存,所以得当天采当天吃。”
闪电看到兽皮袋打开,赶紧给仓和丁奇介绍,这回是终于把仓想起来了,只是身边的惊雷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仿佛是看到什么令他惊恐的事情。
“由于不知道今天会有部落兄弟过来,本来是我们自己吃的,现在拿出来算是对你们赠送神器的一点儿心意,请一定尝尝。你们来算是赶上时候了,这时节正是成熟的时候,吃完睡一觉起来人感觉特别舒服。来仓队长、勇士,你们俩先尝尝。”
说完,闪电就将四五个果子放在丁奇手中,仓手里也一样。闪电看着他俩乐呵呵的,一脸真诚。刚才送果子的人将兽皮袋拿给其他人,让翎他们每人拿出三颗后又把袋子放在闪电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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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拿出四颗,递给惊雷两颗。
“来,尝尝!”
说完当先递到嘴里一颗,噗嗤一声溅得汁水横流,犹如鲜血,在那布满黄牙的齿间流淌,看得丁奇眉头一皱。
不过很快,一股熟悉的味道钻入丁奇的鼻孔,令得丁奇忍不住翕动了一下鼻翼,来确定这味道是什么。似乎这股味道有一种奇怪的魅力,让周围的人都不自觉地耸动喉头,宛如这是一种非常美味的果实般。
特别是那几个拿果实过来的三个人,感觉口水都快流出来,就连图瓦部落的头领惊雷都忍受不住,舔舔嘴巴后赶紧将一颗果子送进嘴里,闭上嘴巴慢慢在那里咀嚼。可是那股子香味,却冲破嘴巴的阻挡,弥散开来。
丁奇还在思考,这股味道太熟悉了。又仿佛沉在了记忆深处,想又想不起来,肯定是一种丁奇穿越前他非常了解的一种味道。
实在是想不起来!
仓他们在看着自己,丁奇不发话,仓他们不敢吃。可看闪电和惊雷两人毫不犹豫、犹如品尝琼浆玉果一般吃了那颗果子,那三个送果子的图瓦人也在咽口水,说明这果子肯定没毒。
既然没毒,那就吃吧!
丁奇小心翼翼地拈起一颗红果子送到嘴边,轻轻用牙齿咬破一点果皮,红红的汁液流下来。快速将舌头探出,将那滴液体沾到舌尖上,感受液体带给舌头的触感,还有味觉。
犹如蜂蜜的甜味瞬间通过神经传达给自己的大脑,黏黏的却很甜,一股醇美的香甜味道在整个口腔中猛地爆开,让人产生一种愉悦感觉,还有一股米酒的味道。
“嗯?米酒?”
丁奇终于意识到刚才空气中传播的熟悉味道是什么,酒精的味道!这种果子竟然富含发酵后的酒精,怪不得这种味道能够迅速扩散,吸引人的兴趣。就像杏儿和青梅,人们一想到就能促进口腔里唾液分泌,提高人们的味觉,传输给大脑表示自己想吃,哪怕不想吃也能促进唾液分泌。
果实里含有酒精,这个果子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提炼出真正的酒精来。
似乎这种果子里还有一种让人兴奋的成分,让丁奇投入到这种果子本身的美味中,慢慢将其他果子吃完。
仓他们看丁奇吃了没有事儿,也开始迫不及待地享受这种美味的果子。有小口细细品之,有大嘴葫芦吞枣,但也都相继吃完,感受这种果子带来的甘醇,就像美酒一般。
“呼~”
丁奇猛地哈出一股酒气,就像喝了那种名传天下的酱香型白酒之后散发的酒气,让人甘之如饴,回味无穷,甚至还有一种醉眼朦胧的感觉。
“醉眼?”
眼睛瞥向闪电两人,发现两人脸庞酡红,微微摇晃,好像他俩的头部要重叠在一起。丁奇甩了一下头,定了定神,却看到闪电笑得非常开心,隐隐还有一种不怀好意、奸计得逞的意味在里面。而惊雷则愁容满面,似乎非常担心。可看向他俩的手中,竟然还有一颗果子没有吃,他们只吃了一颗果子。
为什么?
突然,丁奇觉得从自己的胃部猛地涌起一股热流,直上自己脸部,发热的脸部红的像要滴出血来。还仅剩一点清明的丁奇知道这是酒劲上涌带来的感觉,可这才几颗果子啊,为什么会有喝了两斤白酒的感觉?
眼中闪电和惊雷两人的头颅猛地一晃,重合在一起,又迅速分开,突地消失在丁奇的视线中,将头顶的星空映在他的眼中,又猛地陷入黑暗之中。
丁奇慕然摔倒在地,试图翻起身来,却无能为力,整个意识猛地消失。消失前,似乎听到一阵哈哈大笑声。
继丁奇倒地之后,仓、翎及其他人也都相继倒下去,烂醉如泥那种。
大自然非常神奇,存在着各种不同植物及果实。其中非洲大陆就有一种名叫玛努力拉的树,它的果实含有米酒的味道,能够让吃多了的大象成为一个醉鬼,狂奔、横冲直撞,蹦蹦跳跳、兴奋,更多的则是东倒西歪,呼呼大睡。
还有一种名叫休洛的树,能够分泌出一种香气扑鼻、富含浓烈酒精气味的液体,成为一种天赐美酒,滴滴醇香。
丁奇没有想到,在图瓦这个部落里,竟然有一种类似的果实,能让人有种喝烈酒的感觉。吃一个还好,吃了五个,那就真的不知道后果。
丁奇出身军队,酒量自然大,一斤半白酒喝完没有任何感觉。可如果喝上两斤,那他就会如刚才那样,突然醉倒下去,不醒人世。五颗不知名的果实,相当于两斤高度白酒,这是什么概念?怪不得闪电和惊雷两人吃一颗就脸色潮红,如喝多了一般。怪不得那三个人也渴望吃到那种果子,酒,不管是什么时期的人,只要喝过一口,那就会念念不忘。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丁奇被嘴中那一阵阵干渴的感觉给弄醒了,睁开迷蒙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灰蒙的天空,伴随着一些如薄纱般的云,飘过他上方的那片天空。
丁奇有些疑惑,自己不是应该在兽皮帐篷里吗?怎么会在外面?尽管是夏天,可早上还很凉,但自己全身上下却感觉到发冷。想动动胳膊翻个身,却发现自己的胳膊伸到了背后,怎么也拉不出来。
难道是鬼压床?
又使劲动动自己的胳膊,有些疼,两条胳膊像是被什么绳索给捆住了,动不了。
一滴冷汗自丁奇额头滑下去,丁奇突然酒醒,知道自己着了图瓦部落的道。
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终日小心,却还是碰到黑店!
第303章 杀!
丁奇使劲挣了两下,绑着自己的绳索有些松动,想必这些绳索搓的工艺有些差,但绑住一个普通人还是没问题的。
扭头看了看,自己上半身什么也没有穿,兽皮短褂没有了,要不然怎么会感觉到冷呢。
再望两边看,一群被脱光了的汉子横七竖八的躺在土地上,呼噜声震天响,暂时看不出他们有问题。这让丁奇心中稍微放下心来。
丁奇吃了五颗果子,竟然断片了。吃过果子之后的事情,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应该是被闪电他们给剥了衣服,捆起来扔在外面。至于自己的佩刀及随身物品肯定是被他们给抢走了,现在自己就得想办法自救了。
背后的双手摸了摸,感受到那个用伞绳编成的手链还在,丁奇登时放下心来。
突然,有脚步声传来,紧随其后的是两个人的交谈声。
“呜!好困啊!昨天把他们这群人给捆起来,真是废了不少的劲儿。”
第一个人有些抱怨地说道。
“是啊!还好医巫妙算,让他们多吃了两颗红果,这才把他们给放翻。要是普通人,顶多两颗就能让人晕死过去。医巫也不怕把两个领头的人给吃死了!”
第二个人却透露出不少信息,这种红果能让人醉倒,两颗就已经能进入烂醉如泥的状态。可好嘛,自己一下子吃了五颗。
“那是,你也不看看,那个勇士能一下子将那么粗的矛木折断,想必他肯定是他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对待这种人,我觉得五颗果子都是少的,怎么着也得八个,甚至是十个才行。再说,把他们给吃死了不也省了咱们的事儿了吗?”
第一个人有些佩服丁奇,看来五颗果子是专门给他的待遇。对方还嫌数量少,希望能够直接将丁奇他们给干掉,兵不血刃呐!
不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丁奇不管喝多少酒,第二天早上五点都能准时醒来,不知道为什么,只能归于他异于常人的体质,肝好,肾好!
丁奇在那两人来之前,已经眯缝上眼睛,透过缝隙看到那两人手持长矛走过来。他两眼盯着图瓦人的动静,背后的手则将那条手链的卡扣解开,从里面抽出一把小刀,轻轻割着那条束缚着他的绳索。
图瓦部落里目前还很安静,其他人应该是还没有醒来,这两人估计是来查看情况的。
“医巫昨天晚上可是安排好了,让我们将他们拖出部落,然后找个土坑将他们杀了埋进去。”
第二个人边查看地上人的状况,边对另一人继续说道。
“是啊,那几个家伙,到现在还不起来,小心挨医巫惩罚。不过说实话,那红果真美味啊,吃过之后轻飘飘的,感觉特别美妙,睡觉都觉得特舒服,可惜的是医巫平时都不让我们碰,而且昨天晚上还只吃了半颗。”
第一个人的意思是他们也吃过这种能醉人的果子,只是被闪电给控制住了,吃的还少。
“有的吃就算不错了,你还抱怨?赶紧看看这些人的状态,如果有要醒过来的,直接将他闷死。估计那几个家伙这会还在做美梦呢,呆会让他们去挖坑!”
第二个人稍稍训斥了一下第一人,安排他赶紧和自己检查。
“没事,醒不来的。你忘了这种果子的效力了?吃半颗就得睡一晚上,吃上一颗就得睡到太阳升起来。要是吃上两颗都得睡到中午,更不用说他们每个人都吃了三颗往上,那两个吃了五颗的
估计得睡上两天。估计他们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他们都不会知道。不用担心。”
第一个人却是有些不以为然,但他也只是嘴上说说,赶紧按照对方说的做。
这人说完,丁奇就看到他们俩弯腰去检查其他人的状态,这个踢一脚,那个拍拍脸。很快那第一人就来到丁奇这里,捏住他的鼻子持续了半分多钟,差点没把丁奇给憋死。还好丁奇见机的快,装着打呼噜才把那口气给喘匀实了。
“嗯?”
第一人似乎发现了什么,这让丁奇心中猛地一惊,难道是发现自己醒了?想想刚才他们说的要把醒的人给憋死,再加上刚才他手上的动作却是在捏自己的鼻子,这让丁奇后背沁出一层冷汗。背后的绳子还没有割断,打斗起来总是不那么舒服。但丁奇肌肉紧绷,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如果使力,肯定能将绳索挣开,只是动静会有些大。
“快来看,这家伙长得挺漂亮的吗,脸上还没有什么毛,我估计白熊部落的那个头领肯定会喜欢他。就是不知道这个人能不能受得了那种罪,听说可疼!”
第一人将第二人喊过来,张口就把丁奇当成了一个小白脸,还想把他送给白熊部落那个喜好男风之人。
这让丁奇一阵气结,恨不得起身将对方给杀了。还有,这好男风难道在原始社会都有了吗?
“行了,别看了,小心医巫的手段。赶紧把棘刺拉开,我们准备干活。”
“小心那头咕噜兽,昨天晚上它可是把我们的人抓伤后逃跑了。”
“对,还有那匹马,幸亏他们的人把它拴紧了,而且我们的矛木还结实,要不然凭它昨天晚上那股发疯的劲儿,我们部落非得被它翻个底儿朝天。”
躺在那里的丁奇听他们说话,总算知道昨天晚上自己醉倒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估计他们来绑自己的时候,小可爱不同意他们靠近,就将人给抓伤了。但自己实力还是比不上拿木矛的人类,所以只能逃出去再想办法,这也是丁奇平时灌输给它的思想。
至于小二黑,想去解救丁奇,奈何仓他们给每匹马上了绊马索,免得马匹受惊乱跑,是以小二黑也被困在那里,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命运,谁让他是一匹马呢。
而一直没有露面的小金,昨天落在图瓦部落外面的高树上,根本没有进来,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不过,小可爱逃出去,肯定会去找小金。丁奇不知道动物之间能不能交流,但聪明如小金应该会发现一些不同之处吧!
正想着呢,头顶的天空中出现了小金盘旋的身影,发出一声鸣叫,里面透着一点儿急切。它不断地盘旋,上下飞舞,在给下面的丁奇发出信号。可是丁奇没有回应他,一动不动,这让它更加焦急。
小金又发出一声雕鸣,从空中急速落下,想将那招牌式的攻击手段使出来,把那两名图瓦人给干掉。可才落下几十米,就又急速升空,回到原来的位置。应该是它发现,这个部落面积有些小,它的攻击没有可施展的余地。
背后的双手还在快速切割那根绳子,由于急切再加上好久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训练,还不小心将手腕割伤,但他却顾不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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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眯缝着看到那两个人在挪路口上的棘刺,丁奇单脚快速抖动两下,还划出一个半圆。身在空中的小金鸣叫出声,显然是看到丁奇还活着,并接收到丁奇让它稍安勿躁的命令。
丁奇额头汗水
滑落,那是腕部被多次划破造成的。集中全力下,绳索纤维在快速断裂,最后随着一记轻微的断裂声响起,那根束缚丁奇双臂的绳索被割断。
丁奇猛地睁开眼睛,一道狠戾的眼神扫过那个犹自不知死神即将降临的两人,轻轻一个翻身,左右两边一看,没有找到自己其他的武器,连根飞石索都没有,估计全被闪电和惊雷他们收起来了。
右手食指与中指一错,露出那柄锋利的小刀片,上面鲜血斑斑,连接着那条伞绳手链,这是丁奇手中唯一的武器。
丁奇却毫不犹豫,双腿弹起,跃过近两米的距离,再度点了一下地面,飞扑向两人身后。口哨声轻轻响起,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扭过头来的两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黑影闪过。
呲!呲!
两道血泉喷出,却被丁奇快速闪过,来到两人身后,伸出双手捂住他们的嘴巴不让他们发出声音,拖到一边的角落里。正准备去查看仓他们的情况,却听到身后的那条小路上有一熟悉的声音响起。
“哇哦!”
猛地扭转身,竟看到是小可爱正趴伏在一堆树叶旁边看着自己,身上还有一些没有来得及抖落下来的树叶。
“小可爱!”
丁奇轻轻呼唤一声,赶紧将剩下的棘刺清理出来一个通道,一道灰影冲入他的怀中,咕噜叫唤两声。
时间紧迫,丁奇也不敢耽搁,赶紧来到其他人身边,将他们的双手解放出来,然后找到马背上放的竹筒,将清凉的水倒在仓他们脸上。马匹们都很安静,只有小二黑在看到是丁奇之后,打了一个响鼻,大嘴凑过来想去丁奇手中寻吃的,被丁奇一巴掌拍过去老实了。
很快,仓和翎及另外三个从醉酒状态中醒来,至于其他人却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倒不是他们已经惨遭毒手,还有呼吸,实在是他们吃的红果多,酒劲还没有消除的原因,冷水都浇不醒他们,还在那儿呼呼大睡呢。
看着面前几人,来不及给他们解释自己为什么光着上身,丁奇赶紧命令道:
“我说你们听。这个部落有问题,昨天晚上把我们都灌醉了,他们想杀我们,现在寻找武器,敢于反抗的全杀了。”
简单,干脆,利落,将整个过程说明白,命令也直接。
仓他们几人不知道灌醉这两个字的意思,但他们知道这个图瓦部落想害他们,这就足够,一个字,杀!
众人迅速分散开去寻找武器,丁奇灵机一动,扭头将包括小二黑在内的六匹马的绊马索扯开。一转身就看到仓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根木矛,没有其他武器。
“头领,我们的背包都在这三个帐篷里放着,只是开山刀、弓箭等武器没有找到,应该是被那个闪电和惊雷拿走,呆会战斗起来可能会有危险。”
仓将看到的信息进行汇报,有些担心对方拿着先进的武器会给自己这方带来危害。
伸手接过仓递过来的一杆长矛,丁奇拍拍仓的肩膀,安慰他道:
“不用担心,难道你们忘了我教给你们的战斗技巧了吗?这是长矛,已经足够保护我们,还能把敌人杀得屁滚尿流。擒贼先擒王,找到他们的医巫和头领,冲!”
丁奇当先冲出去,仓和翎紧随其后,另外三人持矛默默跟随,朝着中间一处最大的帐篷奔去。可还没等他们到达,就听到帐篷里传出闪电那令人恶心的话语。
第304章 谁是荒神?
“我们已经得到神器,这些神器就是我们的,我们将统治这周围所有的部落,成为这些部落的王者。现在你们要过去将那些人杀死,然后如从前一样,将他们拖出去埋了,那即大功告成!你们出去的时候,小心碰到头领那边的人,他还是死脑筋,不开窍。等今天这个事了了,我会找他好好谈谈。出发!”
闪电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里面充满杀意。
然后丁奇就看到那顶帐篷的兽皮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一队七八人从里面鱼贯而出,手上提着各种武器,包括丁奇他们带来的开山刀和斧头,也有图瓦部落自己的原始武器。
知道正主在里面,丁奇两脚猛地蹬地,从藏身处跑出来,借助其他帐篷的掩护,向前一个翻滚就冲到当先一人跟前。
噗嗤!
一矛刺出,正中那人喉咙位置。尖锐的矛木毫无阻滞,刺入对方血肉,又被猛地拔出,从此人肋骨与胳膊间的空隙扎入另一人的胸口。
咯吱!
矛木与肋骨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那是丁奇没有掌握住肋骨之间的缝隙,撞到肋骨边,可这却阻挡不了尖锐的矛木刺入对方的心脏。
一个呼吸间,连毙两命!
直到两人捂着自己的伤口倒下去,后面的人才发现不对劲。可等他们准备做出应对的时候,丁奇身后从左右两边冲出五个人,毫不停留地让出一个身位后,将手中的矛刺入身前敌人的身体中。或喉咙,或胸口,无一失手,全部为丁奇教给他们的拼刺刀术。
此时,已经来不及阻止敌人的惨叫声发出。
八个人出来,几个呼吸间就被干掉七个,最后一人听到同伴的惨叫声,连看都没看就被吓得倒退回帐篷内,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也不知道碰倒了什么。
“你干什么?怎么跑回来了?刚才谁在叫唤?”
里面传出来闪电的质问声,丁奇作势就要冲进去,耳朵里却听到刺啦一声。
另一边,干硬的兽皮被开山刀划破,一个人影冲出来,脚下不停,几个闪动间,就在后面的帐篷间消失不见。这让听到动静冲进来的丁奇一阵无语,看来之前的判断没错,这个闪电跑动速度确实很快,跟个兔子似的。
帐篷里,刚刚倒退进去那人被仓脚踹倒在地,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前,开山刀划破他的脖子,一股血泉喷出,将没有闪避的仓弄得满身鲜血,如一个血人般。
环顾一圈,丁奇发现他们自己的背包及武器等都在这个大帐篷中,包括之前被干掉的那七八个人都拿着他们的武器。仓他们赶紧上前,将属于自己的武器和弓箭捡起来,看向丁奇,听侯调遣。
“翎,你带两个人堵住那条路,其他人跟我来。”
丁奇说完,当先顺着那道缺口冲出去。
这边发生的动静,已经引起了图瓦部落其他人的注意。丁奇带着人冲出去的时候,有人从帐篷间伸出头观察,看到丁奇一行凶神恶煞般的模样,立即缩回去,不敢露头。
一夜没有睡好的惊雷始终在关注医巫那边的动静,当他听到惨叫声时,他就明白该来的还是来了。他身后有十几名手下,听到声音后就想冲出去,被他给拉住。
“不许动!”
惊雷明白,他和闪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重,迟早要发展到决裂的地步,而那时候将会是你死我活的局面。而现在出现了一个医巫解决不了的敌人,那何不借助对方的手将医巫干掉?
至于昨天晚上闪
电交给自己的那些神器,惊雷没敢接,直接以需要单独保管为由让医巫自己拿着,他担心对方隐藏起来的手段。如果被人家发现自己拿着他们的神器,那很有可能将自己摆在对方的敌对端,将自己部落整个葬送掉。
惊雷躲在兽皮帘后面,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一道人影闪过,依稀能辨认出来那是医巫,整个部落里能赶上这种速度的也就只有闪电一人,看来他的手下大多都被干掉了。
可还没等惊雷眨一下眼睛,就发现刚刚跑过去的闪电竟慢慢后退到两个帐篷间的空地上,盯着一个地方,如临大敌。
很快,一道棕黄色的身影出现在惊雷眼前,如一头金钱豹般大小,体长接近两米。他知道,这就是昨天晚上跑出去的那头咕噜兽,那位丁部落的勇士称呼它为猞猁。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咕噜兽,比他曾经见过的咕噜兽大出三分之一还多。
“哇哦!”
小可爱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一步步逼近这个可恶的人。
此时,闪电被小可爱给逼退,而他身后被丁奇带着人堵住他的后路,他已无路可逃。虽然他手中拿着丁部落的神器,可丁奇身后的人却一点儿也不怕他,很是玩味地看着他,却没有放松警惕。
突然,一旁的兽皮帘子被掀开,图瓦部落的头领惊雷从帐篷中走出来,来到闪电跟前五六米处站定,他身后鱼贯走出十余人。丁奇则示意仓他们不要动,只需观察。
“闪电,放下你的武器,投降吧!我会为你向这几位来自丁部落的勇士们求情,请求赦免你的罪过。”
对于惊雷,丁奇并没有表面上的那种放松。身为一个生存狂,自己把小心处事的原则又丢到爪洼国去了,他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生存狂。
生存狂处事原则之一:永远不要高估自己、低估环境的威力。自己竟然被一个小部落的医巫给放倒了,这说明自己又低估了原始人的能力和手段。如果不是自己以前酒量大,肝好、肾好身体壮,说不定这次真的阴沟里翻船,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
这事儿想一想后背都是一层冷汗,后怕啊!
是以,对惊雷的做法,丁奇不予置评,虽然他从之前闪电在帐篷里的话判断出来,闪电和惊雷两人不对付,而且这个事儿惊雷没有参与。但没有参与不代表他不知情,特别是惊雷还明显存了一个借刀杀人的心思在这里。
丁奇准备坐山观虎斗,让惊雷来解决这件事。
“惊雷,赶紧过来帮我,将他们这丁部落的人杀了,我们就可以使用手中的神器来统治周围所有的部落。快!”
闪电挥挥手中的开山刀,仍然没有放弃,试图说服惊雷。
“闪电,停止你错误的做法吧,你已经做出太多的错事,即将把部落带到深渊里,再不住手你还会把死神带到部落中,赶紧束手就缚,让丁部落的兄弟来裁决你的生死!”
惊雷很痛心闪电的做法,只是他一直反抗不了。闪电作为部落的医巫,本身就占据着身份上的优势,笼络了部落一部分人,借助红果来害人。
“少在那废话。你以为我做的事和你就没有关系吗?你是部落的头领,也获得了我做这些事带来的好处。哪怕你没吃没用,可你的女人你的孩子们有没有吃。还有你后面那些人,哪一个没有沾我的光?别在那里假惺惺地当好人,赶紧过来帮我!”
闪电有些惊慌,小可爱一直在逼近,此时闪电不怕丁奇,却怕这头猛兽,心说昨天就
思路客
不应该放它进来。可现在没有后悔药。
惊雷被闪电一通反驳,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自知理亏。他后面的人也同样如此,脑袋一低,不敢再看,当起缩头乌龟。惊雷当即冷哼一声:
“哼!你还好意思说,部落都是迫于你的暴力,没人敢反对。现在你做的事已经给部落带来危害,我们不想再被你拖累。赶紧将武器扔了,自己去向丁部落的兄弟们认错,请求宽大处理。如若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我们还想活下去!”
“对,我们想活下去!”
身边的人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纷纷响应起来。
丁奇还在冷眼旁观,事情已经发生,罪魁祸首就是闪电,和惊雷没有太大关系。只要罪首能够伏诛,他也就不再追究,更何况里面有十二个人已经成为自己部落的成员,他不会赶尽杀绝。
丁奇摇摇手指,别人看不出这是什么意思,但空中的小金明白这是让它准备战斗的意思。
闪电看到大势已去,没有人会帮他,前有猞猁后有受害者,自己只有授首一途。但他不想放弃,不放弃最后一丝活下去的机会。
“仓队长,能否放过我,我想为奴,不想死,哪怕终生为奴也行。我也想活下去。”
仓没有说话,微微一侧身,看向丁奇,看到他微微摇头,知道闪电逃不脱被杀的命运。当即对闪电说道:
“你要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既然想杀我们,就要做好被杀的准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丁奇一捂脸,憋住笑,没想到仓这么会活学活用,以前在部落教他们的东西竟能按情境说出来,真不知道是该夸他呢,还是夸他呢?
仓看向惊雷,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惊雷深吸一口气,明白对方的意思,如果不想自己部落被覆灭,只能将闪电杀了,现在就是看他决断的时候。他狠狠一咬牙,向前一挥手,大声说道:
“杀了他!”
惊雷身后的人持矛向前,长武器对短武器,没有任何悬念,闪电倒在血泊中,睁大着双眼,充满不甘和眷恋。
而丁奇准备的小金那个后手却是没有起到作用,他不想再给这个部落的人带去精神上的压力。
在众人的帮助下,还躺在地上的丁部落众人被大家用凉水弄醒,迷迷瞪瞪的他们坐起来看着地上的尸体,一阵迷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醒来之后就看到这么惨烈血腥的一幕,在听过仓他们的解释之后,瞬间集体出汗虚脱在地。好不容易起来之后,以云为代表的众人趴伏在地,向丁奇跪拜。
“头领,感谢荒神救命之恩!”
跪拜三次,却把旁边观看的惊雷给吓到了,一直觉得是第一勇士的丁奇竟然是部落头领,而且他还是荒神!
等等,谁是荒神?
他茫然地看向身边的仓,结结巴巴地问道:
“仓队…队长,刚…刚才他们说什么,谁是荒…荒…荒神?”
仓微微一笑,对他说道:
“这位就是我们丁部落的头领,荒神!”
扑通一声,惊雷一屁股坐倒在地,震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传说中的荒神竟然降临图瓦部落,而且还是这么年轻、强大。
他颤颤巍巍地爬起来,以五体投地之姿向丁奇行跪拜之礼,口中高呼:
“荒神在上,感谢荒神不杀之恩,感谢荒神铲除部落毒害,让图瓦部落能够苟活在大荒的土地之上。”
第305章 我会人工呼吸
见到部落头领以如此行礼对待那名能力断矛木的勇士,图瓦部落人纷纷跪倒在地,口颂荒神。尤其是那被当作赌注的九名女子和三个男孩子,已经幸福得晕了过去。
江湖尽是荒神的传说!
部落正中原本属于闪电的帐篷里,丁奇盘腿坐在中间,仓、云、翎分坐两边。惊雷头领陪坐在末,仍有些不敢相信伟大的荒神会来到自己的部落,一脸的粉丝见到明星时的兴奋模样。让丁奇不住感慨,哪哪都有追星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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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想不到传说中的荒神降临到图瓦部落,这是图瓦部落上下的荣耀。这是天意啊,如若不是天意,怎么会让那害人的医巫自食苦果,怎么会让荒神来拯救图瓦部落上下?”
说完,惊雷侧身就又要跪下去,被丁奇一下喝止。
“行了!别再跪了,我不喜欢这样。你这半天都跪了十次了,你不累,我眼都晕了。说说吧,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做?”
惊雷也有些尴尬,但他就是忍不住。
“回荒神的话,我也没有什么打算,现在脑子里迷糊得很,眼睛里只有荒神您本人,其他的暂时没有想过。”
丁奇再次捂脸,身边的仓和翎两人捂嘴在那里吃吃笑,弄得丁奇更是难受。这搞得,你惊雷如果是个女的,丁奇也倒没有那么难受,可你一大老爷们在这里喊着“我的眼里只有你”,是不是太那个点了啊!
看来得让白熊部落的头领来收拾你!
丁奇还记得白熊头领的事呢,对白熊头领有些怨念。幸亏那两人死了,要不然丁奇非把两人揉成圆的不可。
“既然你没有考虑过,那我说你参考一下。相见即是有缘,啊呸!这不叫有缘,这叫天意。滚,也不是天意。”
惊雷被丁奇三两句话搞得惊诧莫名,但内心深处突然涌起一种感觉,这才是荒神应有的样子啊!对荒神的景仰,那就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啊!
“给你三条路,你自己选一条。一是加入丁部落,成为丁部落一员,部落会把这里当成一个基地,定期给你们提供一些必须的支持。谁打你一下,我打谁两下。二是成为丁部落的代表,丁部落的特产通过你们交换到周围其他部落,宣传丁部落的好处。谁打你一下,我帮你打一下。三是丁部落以你这里为基地,由我的人负责与周围部落交换。如果有人打你,你出肉出武器,我帮你打他。”
丁奇懒得说废话,立即给他指出三条路,由对方来选择。
这三条,说实话对图瓦部落来说是给他们送福利的。这里面最好的就是第一条,支持管够,还有保护,而且还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在里面。
惊雷考虑了一会儿之后,兴奋地说道:
“荒神,我选择第一条。图瓦部落将永远追随您的脚步,将荒神的光辉撒播向周围的部落,让他们永远铭记荒神的恩德与温暖。”
本来是一个不太善于说话的头领,却在看到丁奇之后激动兴奋异常,俨然有成为话痨、拍马屁功夫高手的潜质。这让丁奇实在是无语,对方妥妥是一个小迷弟!急得丁奇直接飙出英文:
“OK!不要再讲,我知道你的忠心。我们明天早上就出发,所以剩下这半天时间,就由仓他们教给你们一些实用的生活技能,之前答应你们的工具仍给你们,同时帮你们将部落面积再扩大一倍。”
第二天一早,十五人坐在马背上,补给齐全,属于他们的武器和背包都随身携
带。他们在惊雷带领全体部落成员向丁奇行跪拜礼之后,一扬手中的马鞭,快速冲向远方。
昨天剩下的时间,丁奇安排人指导着惊雷他们将图瓦部落扩大一倍,在一处向阳的地方挖了一口井。至于编织藤筐、烧陶、下套的相关知识也都讲给图瓦部落,由他们自己进行试验。
当挖掘的那口井从地下三米深的地方,冒出清冽的井水时,整个部落都沸腾起来。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竟然能在干硬的泥土下面挖出如此大量的清水,这再次颠覆他们的认知,超出他们的想象,只能将此归于荒神的伟大和博学。
当他们用丁部落提供的陶罐打上来一罐清水饮下去时,那股子甘甜和清凉,让他们忘记了酷暑。
由于时间紧迫,丁奇特意交待惊雷他们在井底铺满小石子,井壁要用裁切虚的石头进行垒砌,并垒出一个井沿儿防止小孩子或雨水进入。
至于锯子和斧头等工具,则给图瓦部落带来非常大的变化。他们长年累月才开辟出来的这么大点儿的部落,可在那神奇而又锋利的锯子切割下,整个扩大了一倍还多,让族人们的安全活动范围又扩大近两倍。如果不是丁奇说要保护这片给他们图瓦部落提供庇护的矛木时,他们都想把整片矛木形成的森林给全部砍倒。
丁奇给他们讲了竭泽而渔、焚林而田的故事,让他们目光放长远、不要只图眼前利益,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才能有人类更好的生存环境。大道至简,衍化至繁,这样的道理可能需要惊雷他们甚至丁奇身边人好好参悟才行,可他们只需要记住那简单的道理,并执行下去即可。
这将成为他们生活中,奉行的行事准则。
天空有些阴暗,但天气却越发闷热,让人感觉处在蒸笼中一般。盛满水的竹筒上,不断有水珠生成,这让丁奇明白,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可周围全部都是稀树草原,没有任何能够遮蔽风雨的地方,丁奇也只能硬着头皮带领大家,在小二黑的指引下,走向它生活过的地方。
离开部落已经十三天左右,距离大概七百多公里接近八百。这个路程是丁奇估算出来的,也有可能更远。他们有时候一天八十公里,有时候却又很慢,一天五十公里都算远的。就像那处高草平原,一天也只走了三十公里。
这一路过来,碰到各种不同的动物,各种不同的伏击与杀戮。如大象、犀牛、野牛、各类鹿和羚羊,食肉动物如剑齿虎、狼、灰熊、金钱豹、猎豹、鬣狗、豺等等,甚至还看到一些野驴在视线尽头消失不见。可他们的唯一目标,却始终不见踪影。
仓他们甚至怀疑小二黑带错路了,可丁奇相信小二黑肯定在朝着正确的道路上前行。想想马群为了从北方回到南方过冬,它们跋涉的路程肯定会比现在他们这队人类跑的路程还要远。
对于这个队伍中的每一个人来说,这都是他们第一次远行,在充满危机的大荒上远足。如果不是他们拥有锋利的武器和弓箭,这一个由肉组成的队伍,早被那些垂涎他们的猛兽给吃掉。他们不止经历过一次两次食肉的伏击,都靠着大家的谨慎小心和小可爱及天空上的小金的预警躲过去。
轰隆隆~
刚才还闷热的天气,随着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将清凉的雨水带下来,令大家浑身舒爽。没有地方躲雨,丁奇只好拿出自己珍藏的防水雨布,供大家在一处低洼处避雨。大家对丁奇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见怪不怪,认为这都是
应该的,如果有荒神做不到的事情,那这个事情也没有发生。
至于小二黑它们,它们早已适应没有遮盖的生活,在周围随意地走动,啃食着地上鲜嫩的青草,享受难得的安宁。
至于小可爱和小金两个,此时正依偎在丁奇怀中休息,长时间奔行,它们俩身体也到了极限,抓紧每一刻休息的时间。
马群不用担心,腿上绑着脚绊儿,在周围悠哉游哉。大家都蹲在防水雨布形成的空间中,至于他们身上所有金属武器或工具,都被远远地放在用碎石堆成的石堆上,为了以防万一。防水雨布四角绑在四根特意带过来的矛木杆上,中间是一根比较长的矛木,这样雨水就不会堆积,空气也能流通。
空旷的地方正打雷,如果没有合适的避雨地方,只能找一处低洼处,减少触地面积,蹲在那里最好。而把金属工具和武器放在远离人体的地方,也是为了避免发生雷暴时,降低人面临的风险。
可能这两天丁奇在图瓦部落做了不少装逼行为,使得自己荒神的名头更加响亮。这不,天上的雷电找到了他们。
正在说笑,观察大地被雨雾笼罩时的美景时,丁奇突然觉得自己头、颈和手背上有蚂蚁来回爬的感觉,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直立竖起,如产生静电一般。
丁奇头皮猛地炸开,来不及多做什么,大声吼道:
“屈膝,跪倒!”
此时丁奇已经顾不上其他人,只能将之前教给他们的避雷命令说完后,就赶紧双脚并拢,屈膝,身体向前曲成球状,降低身体高度的同时也尽量减少与大地的接触面积。
滋!滋!滋!
周围空间中发出滋滋的声响,还有轻微的爆裂声响起,让丁奇心中更是一紧,心中不停祈祷满天神佛保佑,以后不再装逼。
装逼遭雷劈啊!
咔嚓!
一个炸雷突然在耳边响起,丁奇整个大脑一片空白,耳朵嗡嗡直响,什么都不知道。
时间过得很快,也可能走得很慢。
当雷声远远离去的时候,丁奇大脑才恢复正常,就赶紧转身看向大家。一群人中大多数人都在地上翻滚呻吟,只有翎一个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两颊苍白,似乎连呼吸都没有。
丁奇心中一惊,顾不得此刻耳朵里的轰鸣,赶紧扑到翎身边,将其头上仰,一只手掌根部按压在翎胸骨与两乳连线的中间处,另一只手的掌根重叠放于第一只手掌上,肩、肘、腕关节成一直线,快速按压三十次后嘴对嘴对翎进行人工吹气两次,随后继续按压,每三十次吹气两次。
汗水不停滴下,丁奇现在所有精力都在翎身上,其他人是死是活,他已经顾不上。他不停地重复着先前的动作,口中急促地数数,感觉他都快呼吸不了。
就在丁奇不知道进行了多少次按压后,身边的翎猛地深吸一口气,紧跟着就将那口气吐出,总算是活了过来。
身体早已疲累不堪的丁奇,双臂痉挛,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但脸上却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翎被救过来了。
此时,其他人慢慢从无意识状态中恢复过来,看到丁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悲呼一声就冲上前想要把他扶起来。
“不要动!”
此时醒过来的仓头脑还算清醒,赶紧制止众人的动作。
“紧急时刻,放开他,让我来,我会人工呼吸!”
第306章 男人当如此
翎被救回来了,可却没有一个人将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丁奇那里,当听到仓大喊“让我来”的时候,大家觉得眼前一闪,一道身影飞扑而至。可紧接着那道身影就以比刚才更快的速度倒飞而回,大家定睛一看,正是仓四仰八叉躺在草地,一脸懵。
“紧急时刻,为什么不让我人工呼吸?我嘴大,活儿好啊!”
众人再扭头看丁奇,只见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起来,抖抖身上的泥土,走向躺在地上的翎,看也不看犹自在那里嘀咕的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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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觉得自己使出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快的速度,将扑过来的仓一脚蹬飞,再一次冷汗直冒,心说还好自己反应快,要不然自己的初吻就会被一个男人夺走。
想想那都是令人非常恐惧的事情!
“嗯?不对,刚才我对翎人工呼吸了啊,难道初吻就这么不经意间被夺走了?”
正向翎走过去的丁奇猛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没有,我这里救人,我主动的,不算被夺。对,不算被夺!”
丁奇很快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能够接受得了的理由,走路也越发稳当快捷。
翎的状态不错,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呼吸看着很平稳。仔细回想刚才的过程,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从死神手中将翎抢回来,丁奇做到了。
“看来有必要全部落推广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法、烧伤、骨折等急救方法。虽说在场的人挺多,却只有仓反应过来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说明大家还是意识不到急救这个常识。”
雨过天晴。
众人骑在马上继续向前行,翎趴在马背上休息。之前那记炸雷并没有击打在众人中间,而是击打在一根丁奇提前插在土里的一根青铜长矛上。强大的能量将这根青铜长矛击成麻花状,也将离长矛最近的翎震晕过去,导致他短时间内心脏供血不足。
如果不是丁奇这个急救志愿者及经历过小规模战斗的军人在这里,翎今天恐怕就要回归父神怀抱。
当然,这一切得益于丁奇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防雷避雷知识,不管从预防还是危机处置方面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如若是一群原始人,走在这空旷的原野上,只怕会有好几个人被雷电产生的高温给烤熟喽!
丁奇和仓两人并骑前行,受到丁奇表扬的仓乐得跟个小孩子似的,早把丁奇把他踹飞的事儿给忘记。再说,丁奇用的是巧劲,不疼,就算疼也是屁股与地面接触之后被摔疼。
丁奇和仓讲了他的打算,如何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强部落成员军事能力训练,并从当天下午开始起训练,就像之前训练奔和仓他们一样。
下午,待天气不是特别热的时候,丁奇他们一群人脱得光光的,全身上下只余一条兽皮短裤,在丁奇的带领下进行武装越野。至于马匹则由云、土和养伤的翎他们驱赶。这样做下来,他们的行进速度不减反增,竟比平时前进的路程还要多出三分之一。
丁奇带人搜索马群,记录探索周围动植物情况同时,就是每天进行武装越野,看得土和云两人都有些心动。作为原始人,哪个不想自己狩猎能力更强呢?就跟比谁的时间长短、谁大谁小是一个道理。每次祭祀或集体活动,看着那些身上戴满猛兽牙齿、猛禽羽毛的勇士们,心里面不嫉妒是不可能的。
另一面,哞他们已经到达麻部落三天的时间。这三天他们受到了麻部落热情的招待,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个部落女人陪在他们身边,希望这些棒小伙们给他们部落带来新鲜的血液。对于勇士,特别是强壮的、能够穿越危险的大荒到达自己部落的勇士,他们会给予勇士最大的尊重,除了吃的就是女人。
幸福的人啊,总是觉得幸福的时光过得很快。
麻部落头领青麻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人,尤其是在看到哞这一行人的情况之后,那热情感觉能将冰化开。
他在接待哞他们的第一晚就告知哞他们,交换等其他事情一概不谈,只谈求偶。从青麻话中的意思,他们部落和周围的几个部落关系有些近,以至于最近一些年生出来的孩子夭折的较多,就算是活下来的孩子也有一部分不是特别健康。
因此,他们部落急需有更健康的人给他们部落提供更好的血脉,哞他们的到来刚好能解决一部分危机。这个危机也只有他和医巫天麻知道。
所以,按照青麻的安排,他们必须等三天之后才能讨论交换的事情。青麻特别强调,交换是否成功或达到预期,就要看他们这群人的表现了。
而此刻,青麻正微笑地看着脚步虚浮、两腿发颤的哞一步步坚持着挪到自己面前,他很满意。两天时间里,给哞安排了十五个女人,青麻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如果是自己年轻的时候,只怕连十个女人都搞不定,就可能直接累趴了。而哞却能走过来,端的是强壮,男人当如此啊!
麻部落是一个中型部落,总体人数不到一百五十人,其中女人占了一半还多。所以,青麻把自己部落只要是成人的女人都派过去,只是为了能够增加部落更多的优秀血统。
这其中,哞是他最满意的一个。他甚至将自己两个女儿都安排过去,只为给自己部落带来更加强大的头领。
而哞呢?感觉自己快绝望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被青麻头领当成丁部落的那头种*马小二黑,逼着他不停地努力造人,这让他几近于疯狂。可人家头领说了,要想交换成功,就要看自己几人的表现。
所以,他每次造人之后就跑过去找青麻,问自己表现如何,是否可以交换。可青麻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就是不吐口,一直让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特么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真惹急了我,把你部落掀个底儿朝天!看着青麻头领那笑眯眯的样子,哞就来气,真把我当种*马了!连老女人都安排给自己,也不怕她能不能生?
“青麻头领,两天了,已经十五个人,您满意了吗?”
哞咬着牙把这句话问完,静等着青麻头领回话。
“哈哈!大兄弟,你太厉害了,满意,特别满意!我都想把你留在我们部落,把所有的女人都给你!”
哞听到这里,猛地打了个哆嗦,不禁苦笑道:
“青麻头领,您饶了我吧!您看我现在的样子,别开我的玩笑了。咱们说正事,明天开始交换?”
“行,没问题!就冲你大兄弟舍生忘死的表现,我也得同意你啊。就按你说,明天开始交换。哈哈!”
好不容易能不被打扰休息一晚上的哞他们,在第二天早饭之后,开始和麻部落开始交换。
按青麻头领所说,麻部落身后有一片山谷,山谷口小肚大,里面生长了特别多的火麻,他们拥有
这片麻的所有权。火麻,这是麻部落称呼这种麻的名字,如果被丁奇听到,绝对震惊得不要不要的,因为火麻是一种经济价值极高的麻属作物。不仅能提供粮食,还能提供韧皮纤维来制作绳索等。
如果能得到大量的火麻子,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养活更多的人。这也是麻部落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他们食用火麻子,减少了外出捕猎的时间,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种植火麻这件事上,算是他们部落的不传之秘。只是因为部落内部近亲关系,导致部落人口质量下降厉害。
当然,麻部落除了具有火麻以外,还在周围的杂草中采集青麻的种子食用。至于他们的医巫叫天麻,是因为他是医巫,离天最近的人,而他们的部落供奉的是麻图腾,是以他们世代以天麻自居,并不是那个中药天麻。
由于哞带的陶器深得麻部落上下的喜欢,所以他们将哞所带的大大小小的陶器换走了一半。而哞所得到的东西主要是麻绳、麻子和兽皮,其中尤以麻子居多。至于哞提出要带走一些火麻嫩杆的要求,青麻头领欣然同意,并表示能带多少就带多少。
整个交换,双方皆大欢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哞还将他们掌握的藤蔓编织技术教给他们,让他们多掌握了一项生存技能。至于烧陶的技艺,哞只是大概讲了一下,让青麻他们自己去学习领会制作。
这三天中,哞讲了许多关于丁部落的事迹,特别是宁城那样一座城市进行着重的描述,惊得青麻和天麻两人闭不上嘴巴。而当哞提到丁部落头领,就是各部落间传得沸沸扬扬的荒神时,他们惊得只能赶紧跪地上朝丁部落的方向跪拜。
而这也是青麻得知哞他们身份之后,安排那么多女人的原因,能和荒神扯上关系,而且还是荒神身边的人,那和他们部落女人生出来的孩子肯定更加健康、聪明。
青麻将哞他们当成了生育的工具,也真是事有凑巧,只是事后少不得被和哞他们关系好的人笑话。
麻部落外,哞和青麻他们告别,青麻头领表示今年下雪前一定去丁部落拜访,观看举世无双的宁城,拜见在宁城居住的荒神。
看着青麻头领的两个女儿含情脉脉的双眼,坐在马背上的哞两腿觉得突然发软。再不敢看她俩的眼睛,猛踢马腹,当先冲向麻部落东南方向的密林中,其余人紧随其后。
驾!
哞准备前往山戎部落,并继续向东南行进,在最终到达一个叫贝的部落之后,再折转回原羽部落所在地。中间会路过风夷部落,交换之后就赶紧汇合原羽部落那里驻扎的一个班战士,赶回丁部落。
贝部落,这是有巢部落头领雀巢告诉自己的一个偏远部落,路途可能会有些远,而且在麻部落耽搁了两天时间,所以他们得尽快赶过去。
镜头再转向壮那里。
此时,他们在金钩的指引下,正前往毒蝎口中所说的夏部落,还有那个山南部落。
越往南方,天气越热,壮带领着战士们穿行在密集的森林中,忍受着高温蒸烤和蚊虫叮咬,试图能找到一个更便捷的路。他们受够了这种温度和天气,希望早点从这片森林中钻出去。
“啪!”
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在前方带队的壮,伸出手将正在脸上疯狂吸血的蚊子给拍死,然后又将胳膊上被树枝划破的伤口里流出的血用嘴吸干净。
第307章 擒贼先擒王
头顶上,有两只猴子盯着他们这群人,时不时扔下来两个果核,砸在战士们身上,乐得这两只怪猴子张大布满锋利牙齿的嘴巴,嗬嗬直笑。
它们俩似乎喜欢上这个娱乐活动,扔下来的东西已经不再满足于果核。青涩的果实,粗壮的树枝,顺路掏过来的鸟蛋,这些东西不停地从头顶砸过来,将壮他们一行人恼得想杀猴子。
作为曾经前往过夏部落的毒蝎部落的金钩,他知道必须得走一段这种令人烦恼的路程,这样的路程超过大半天的时间。距离他们上一次前往夏部落,已经超过三个多月,对于这片必经之地发生的变化也是无从掌握,只能是被动接受这里的一切。
三个月前这里还没有这群恼人的猴子,可现在这群猴子却成为众人前进途中的一个障碍。
壮现在做事不像以前那样莽撞,心思多了一些细腻。他发觉这些猴子是故意在这里袭扰,不让自己通过这片森林。它俩的身份就好像哨兵,想警告人类不要靠近它们的栖息地,抑或是想留下一些买路钱。
“难道是这些猴子将这里当成它们的地盘,不让人类经过这里吗?如果是这样,那就比较麻烦了,这可是前往山南和夏两个部落的必经之地!”
壮正思考这其中的原因,突然听到一只猴子吱吱乱叫和树木枝叶折断的声音响起。
壮转过身,正好看到另一边的貂放下手中的弓。却是貂不堪骚扰,将弓箭拿出来,抬手射出一箭,正中其中一只猴子的胸口。至于另一只猴子,貂却没有把它当成目标,只是想吓阻对方。
却没想到,这只猴子猛烈地大喊大叫起来,从一棵树上蹿到另一棵树,始终不在一处地方停留,不给貂射中其身体的机会。
它的声音远远传开,似乎在远处有猴子在响应。显然,它就是一个哨兵,已经向它的族群传递了有入侵者的信息。
貂有些后悔,刚才没有直接将这只猴子一并给射下来。此时瞄了几次,始终得不到好的机会。
杂乱的声音由远及近,壮脸上猛地变色,高声命令道:
“拴马!清除障碍,防御!”
命令简捷高效,众人很快行动起来。牵马的赶紧将马拴在前方,形成一道屏障,并从马上各自解下来两面藤盾带在身上。其余人则抽出斧头,将周围十余米范围内的灌木藤蔓清除,以免影响大家的视线。
准备完毕,每人得到一面藤盾,左手持盾,右手持斧头,结成一个半圆阵,阵中站着十名弓手,正搭箭目视前方。壮双手各持一把比别人大一倍的斧头,和貂两人站在盾手的中间,严阵以待。
“吼!”
一声怒吼响起,伴随着吱吱的叫声响彻周围这片林子。
很快,一个高大的身影排众而出,竟是一头和普通人身高差不多的猕猴,猴中的王者。
这头猴王到达此处,一条粗壮的尾巴高高翘起,显示着它王者的身份,红色的脸膛怒意汹汹,一双棕色的大眼红
通通充满血光,一身棕褐色的毛发油光发亮根根竖起。它在场中转来转去,龇牙咧嘴,露出上颚两颗粗大的犬齿。它盯着眼前的人类,眼神不善,不时露出它那庞大的红色屁股,让人的呼吸都是一窒。
因为那红色屁股上竟像是有另一张扭曲的红色猴脸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吼!”
猴王人立而起,发出一声怒吼,震得人耳膜鼓胀。人前那些马匹被这头猴王吓得嘶鸣不已,如果不是被拴着,只怕早跑得没影。
枝叶拂动间,一只只猕猴的身影显现在壮他们的眼前,树上,草丛间,林间的石头上,大概七八十只身高近一米的猴子,虎视眈眈盯着场间,等待猴王的命令。
“咯咯咯!”
在这些猴子周围,还有一些身形小些的猕猴吱吱乱叫,胡乱摇晃着树枝,声势浩大,竟然懂得呐喊加油!
“弓手准备!五个人瞄准猴王,其余人自由射击,确保将猴王击杀。”
壮第一时间下发命令,执行“擒贼先擒王”的策略。
对于原始时期的动物来讲,长期和人类展开竞争关系的它们已经习惯了人类的手段,无非就是石斧、石块、飞石索和长矛。至于这些武器以外的狩猎工具,它们并不熟悉,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也是丁部落在开始使用弓箭后,狩猎回来的野兽很多的原因。说实话,如果不是丁奇要求大家控制狩猎动物的数量,估计部落周围的大型动物早就没影了。
想把这片森林作为自己族群繁衍生息地方的猕猴王,长得高大壮实,周围的人类和动物都不敢和它们产生冲突。特别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更是离它们远远的,免得被它发现侵犯了领地,带领许多的子民们打上门来,那感觉真不是它们能够承受的,看看猴王那四颗粗大尖锐的犬齿就知道后果如何。
“嗖!嗖!嗖!”
五支青铜箭离弦而出,旋转着刺入正在怒气冲冲来回走动的猴王身体里。它那宽阔的胸膛上,五朵血花爆开,看到那些人类只是张开双手没有其他动作的它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被刺破心脏和肺部。
眼睛里都是震惊,看着身前汩汩而流的鲜血,可它却一动不能动,连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身体上的五个口子正将它身体的力量快速抽离,然后它发觉自己的视线投向头顶的天空,并离头顶的头空越来越远。
英雄陌路!猴王是动物界的英雄,可惜它被先进的武器打败了。在身体向后倒的过程中,它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攒到自己的喉咙上,发出它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吼声!
“吼!”
这个吼声,并不是发起冲锋的命令,而是撤退。
它身后的众猴正在等待猴王的命令,可迎接它们的是五支利箭、十只利箭、十只利箭…
还有倒下去的猴王尸体,及猴王最后的命令。
猴群处在呆滞的状态中,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连破入它们肉体的利箭产生的剧烈疼痛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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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直至自己死去。
终于,还是有猴子发觉有问题,也听到猴王发出的撤退命令。再到它们看到自己的同伴一个一个倒下去的时候,它们终于意识到眼前的人类非常强大,只能逃跑。
吱!吱!
尖叫声迅速响起,看着同伴不知原因而倒下,猴群开始混乱,它们只想远离前方的人类,冲向四面八方。
声势浩大的猴群,即将发动一场血腥的人与猴子的战争,将人类赶出这片森林的时候,却在猴王莫名倒地时,趋于崩溃。
看着溃散的猴群,壮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近百只强壮的猴群加一个猴王,真不是自己这二十余人能够对付的。幸运的是自己拥有先进的远程打击武器,能够对敌人造成非常大的心理恐慌。
所以,壮打心里面感谢头领的手段和本事,更不敢有任何反抗的心思,越发敬畏。
经历一声小规模冲突,众人再不复之前对这片丛林的抵触心理,赶紧把这片地方打通。至于壮,除了对头领敬畏有加之外,更关心的是头领什么时候能带领更多的马匹回来,现在他们这二十二人,只有十匹马,只能徒步而行,行进速度也太慢了。
壮在这里想头领,宁城那边,雄鹿长老也是特别想丁奇,想念他的女婿。
丁奇走之前安排的事情,他都做得不错。
白菜籽在荚果即将开裂之前收了回来,在鹿皮上晒干,弄出了大概一公斤左右、约莫六万颗白菜籽,这实在是一个大收获。虽然奔搞不清楚有多重,但至少数量上差不多,他可是一粒一粒数出来,装在一个平底陶罐中保存。
丁奇走之前采收的大葱种子已经被奔种下去,大约二万四千颗葱籽,成活的能有二万棵,种在一亩半地里,长势特别漂亮,只要管理得好,没有杂草,粪肥跟上,等到冬天就可以采收。
那些韭菜在丁奇他们出发后已经采收过一次,现在又长起来,不过按照安排就不再收割,准备韭菜自己开花结籽,明年就可以扩大规模。
葛根的长势喜人,已经把小溪两边占满,等到丁奇回来,就准备将这些葛根藤进行处理,还要安排人去铜矿场那里,采收那里的葛根藤,准备制作一种他们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葛布衣服。
花椒长势也很好,将老院子的墙那里围得满满当当。
在充足的水分和养分补充下,辣椒已经长有一尺多高,长得郁郁葱葱,看着就令人感觉舒服,只是长大之后它结出来的果的味道就会让一些人不舒服,一些人特别舒服。
大豆、蜀黍和水稻这三样粮食作物田里,一根杂草都没有,被雄鹿安排的人每三天清除一次,照顾得实在上心。
莲叶、芡实、菱角这三样东西已经把靠近部落那个方向的水面铺满。它们占据了大块的水域面积,限制了大白鲟的活动范围,没办法的它只好将自己的家安置在岬角那边,每天仍能和部落捕鱼的人、小孩子们一起玩耍。
第308章 水渊的烦恼
部落这几天的牲口圈那边也是好不热闹,不说那整天斗来斗去的鹌鹑,光是羊群的规模都翻了一倍,小羊都增加了一半。
雉鸡圈里,一群老母鸡带着一大群小鸡,将圈里的地面翻腾了十几遍,只为教会小鸡儿们如何用爪子刨虫子吃。还好鸡圈够大,能让这么多雉鸡在里面折腾。只是在专门搭建的雉鸡窝里,还有十几只雉鸡在抱窝,里面除了自己的蛋外,还有部落成员从湖里的芦苇丛中掏回来的鸭蛋。
再过段时间,头领回来之后,看到雉鸡领着鸭子来回转的情景会不会高兴得跳起来?因为看到了小可爱拿他当奶爸的事儿。
随着狩猎队扩大狩猎范围,野猪、梅花鹿、雉鸡之类增加不少,大概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其中雉鸡增加得最多。鹌鹑都不用再抓,孵出来都已经有几千只,把饲养它们的人累坏了。
西城门外面,雄鹿已经安排人开建了一个大型跑马场,驯鹿和梅花鹿之类也一并饲养在那里,有专人照看。而且,这个跑马场是头领为再次驯马安排建造的。头领说过,等回到野马谷会安排人提前回来,告知是否再建造更大的跑马场。那个更大的跑马场场地位置已经安排好,就在部落向西的那一大片草地上,占地能有五百亩左右,木料也准备妥当。到时候全员上阵,不出三天就能全部建好。
宁城以外原鹿部落、力部落、青部落及羽部落所在地,在建成围墙之后,将正式更名为鹿村、盐村、铜村和羽村。
盐村,最近鼠和妇两口子过着舒服日子,鼠除了每日训练战士们之外,就是建造部落防护的砖墙。战士们上午训练打猎,下午就和匠人们一起烧木炭、拉坯烧砖烧陶器。
妇则带领着十几人在盐矿山那边烧水熬盐,偶尔和鼠一起带着小黑小白在周围的山林河流边转转,放松心情。已经怀孕的妇被鼠照顾得无微不至,训练、重活之类都不让妇插手,都由鼠亲自办理,她只需要动动嘴即可。
妇被鼠弄得哭笑不得,却又拗不过鼠的说词,鼠可是把头领的话给搬出来,说孕妇就应该在部落歇着,不能干重体力活。所以妇也就由着鼠的性子,帮忙监督盐矿山那边的进度,现在他们还要负责为周围的一些部落提供粗盐,盐可是部落人少不了的生活必需品。
只是现在很少有其他部落敢来盐矿这边,只因他们怕在盐矿山周围游荡的狼。部落人都说力部落在遭逢大难之后,是山神保佑他们,让这些狼过来保护力部落的人。
可原力部落的人只是笑笑,内心并不赞同周围部落人的看法。只有他们知道,这是荒神在保佑他们,是荒神派来他的宠物在保护大家。
狼群现在受到部落上下全面的照顾,不仅把那座山洞给它们栖息,甚至还盖了不少木棚供它们在下面休息。狼群俨然已经成为部落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接受了人类为同伴,喜欢和人类一起打猎、休息、进食,甚至有狼和某一个战士合作久了,平时都住在一起,形影不离。
它们,已经朝着丁奇口中的猎犬在发展。
只是小黑小白领导的狼群中,仍有大概二十多头狼没有和人类保持亲近,似乎是小黑它们俩刻意安排的,想保持狼群的野性。这些狼独自猎杀动物,也不和其他狼住在一起,它们单独在远处一座山洞中栖息,小黑和小
白有一半的时间会在那里陪着它们。
铜村那边,一面龙旗竖立在瞭望塔上,塔上一名持矛的战士正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村外面的围墙已经建起来,里面的房屋正向砖瓦房更替。
由于现在粉碎矿石都是人工拿石斧或石头将石头砸碎,致使人们的工作效率并没有提高多少。为此,丁奇专门和众人商量如何更有效率地粉碎矿石,包括铜矿、锡矿、石灰石矿和盐矿。
一个办法就是利用大石头来砸小石头,达到粉碎的目的。大石头会选择小溪下面河道中的鹅卵石来代替,石头上钻眼儿,连上绳索,再借助青铜制成的滑轮组进行上下砸。
但这个方法看似简单,实则比较复杂,现在部落内也只有马鹿那里建了一座小型夯石架,进行石头的粉碎作业,效率比以前有所提升,但离整个部落推广还有一段距离,限于材料问题仍需要改进。
白牙在铜村除了每天上午的训练外,就是组织老黑那个班的战士去收集葛藤。老黑这个班比较特殊,里面的人都是部落中年龄比较大的人,但还都能劳动,也就是相当天现代社会六十岁左右的人,其实际年龄都在三十五岁以上。
他们在吃上陶锅煮肉熬骨汤后,身体越发健康起来。只是他们身体的根基早就损耗大半,想恢复到二十五岁健壮的身体那是不可能的。在这群人中,有一名叫葛的年长者。
他原本不叫葛,是之前他给丁奇介绍葛根时,丁奇为了便于记住他,所以给他赐名。在知道丁奇荒神的身份后,他毫不犹豫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兴奋地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因为这是荒神赐名!谁能有他这样的荣耀呢?这可是天下独一份!
因为他对葛根特别了解,是以白牙按照丁奇的安排,将他和一部分年长者们组织起来去收集葛藤,葛就是其中相当于顾问的角色。由他来指导大家,如何采集葛藤,采集哪部分,采集多长,都由他来决定。
生长葛根的地方,离村子大概有五公里远。每次骑马过去,然后采集大量葛藤之后,将葛藤扎成一抱粗的捆放在马背上,每匹马能放三捆。
按照丁奇的要求,他们采回来的葛藤按照部落取植物纤维的方式,将纤维取出来制成葛麻,扎成捆后再批量运回宁城,准备冬天没事的时候,统一纺线织布。他们现在做的,就是纺葛前收集葛麻的工作。
现在部落中针对藤蔓类植物取纤维的步骤,已经形成了格式化的流程,操作起来更快更便捷,而且缩短了至少十五天的时间。按照以前农村沤麻的方法,至少需要二十天时间才能沤好,而现在采用的方法则大概需要五天时间即可。
采集回来的葛藤,他们都会将其破成两半,这是为了方便后期剥皮。然后这些葛藤扔进水中浸泡两天,使得藤蔓中的胶质及粘液等物被水充分溶解,将葛藤泡涨泡松后将葛藤皮剥掉,捆扎成束。接下来将这些捆成束的葛藤皮撒上草木灰,将里面的胶质等物充分揉搓掉,扔进煮开的陶锅中进行沸煮,里面加有一些生石灰,能够帮助藤皮迅速煮烂。
待去掉大部分的表皮之后,捞出扔进凉水中进行冲洗,直至将所有表皮去除后搭在木架子或绳索上晾干,这收集葛麻的步骤算是完成。等他们统一向宁城那里运铜板时,一起将葛麻运回去。
葛在这其中
可是起了非常大的指导作用。
铜矿这边除了炼铜、采葛、烧砖建围墙的工作外,还承担着烧陶器的工作。这些陶器都是比较大的陶罐陶缸,一部分会运到鹿村交换地与其他部落进行交换,一部分则储存起来自己用。
燃文
这些自己用的陶缸陶罐,主要目的用来腌肉、收集葛根粉、酿酒。这都是丁奇提前安排好的,他会在秋天采收葛根的时候来到这里制作葛根粉、酿酒,并将多余的腌肉运回宁城。
原羽部落所在地,金羽带领那一个班的战士依托原部落的那个山洞,已经将羽村的三面防护墙建好。每一面围墙长五十米,地面以上部分高三米,全部都为直径二十公分的原木,深埋在地下一米处,建造得很结实。羽村处在周围的交通必经之地,视野开阔,内设瞭望塔,能够将周围的情况一览无余。
如果有大批量人员通过,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不管是敌人还是前往宁城的交换人员,他们都会立即派出人员快马通知后面宁城的管理人员,来提前做好应对。
围墙和房屋建造得很快,现在又已经在烧木炭烧砖,等砖房建好,就开始提前准备建造下沉式洞窑,为部落派工匠过来做准备。
部落各个方面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可黑水部落那里最近又有新的烦恼产生。
自从水渊从丁部落交换回去两张网之后,他们整个部落上下又进入了狂欢模式,就连低迷许久的水泽都眉开眼笑起来。天天指挥着一干奴们去捕鱼、杀鱼、晒鱼干,就连和白水部落之间的冲突都不愿搭理。
医巫吃到了用香粉和粗盐制作的食物,赞不绝口,每顿饭必加这些调味品,导致香粉消耗量急剧增加,眼看就要见底儿,水渊都不得不将医巫使用的香粉量降低,以延缓他消耗的速度。
可这样一来,老人家不愿意了。在原始时期,一个人年老的时候,如果能有一口好吃的,对他来讲那就是幸福。可不让他享受这种幸福,医巫就难受起来喝汤吃肉没有一点儿胃口,就连睡觉都不踏实。跟着,医巫就一病不起,可是把整个部落上下给吓坏了。
水渊赶紧将最后的香粉交给医巫自己来处理,可还是不见起色。一问原因,原来是医巫担心以后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食物了,是以思虑成疾。
这个事情的发生,可是难坏了水渊,不知该如何处理。最后又将这个问题转移到医巫那里,躺在木棍和藤条制成的床上,医巫说了一句话:
“对方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简单的四个字,就是投其所好,可惜黑水部落不知道这四字成语,但知道意思就可以。
水渊回去,拉上水泽一起商量,最后得出丁部落最需要的东西是奴和各种稀有的东西,或者说丁部落没有的东西。
有了目标,水渊立即召开部落会议,开始准备前往原雪山部落所在地周围进行扫荡,抓捕奴,和雪山部落相互依存的白熊,还有那些漂亮的宝石和玉石。
至于为何没有拿白水白泽等部落下手,实在是因为他答应了丁部落的雄鹿长老,不敢拿他们下手,尤其是自己看到白水部落有好几张网,眼睛发红的自己差点下令将那些渔网抢回来,哪怕杀光了白水部落也在所不惜。可他终究是在乎雄鹿的看法,不敢动手。
第309章 乌金部落的秘密
不过,水渊回来后,虽说不能拿白水部落怎么样,但他主动和对方修好,用一些捕回来的鱼干、玉石等弥补了之前水泽和他们之间的争斗给白水部落带去的损失。
关系有所缓和,他趁机向源请教如何能保持渔网完好如初。源早就和其他一些中小部落结成联盟,对外一致宣称自己和丁部落结盟,对外的事情一致共进退。所以源以联盟需要商量为借口,暂时拒绝了水渊的请求。
得不到结果,水渊就派人偷偷去观察白水部落如何捕鱼,捕鱼后对渔网如何保养打理,总算让他也摸索出来一套方法,是以他们部落这两张网采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方式保存下来。
至于编筐、编背篓等技术含量低的技能,源同意水渊在付出一些代价之后学到手。通过此举也算给部落内提供了不少运送工具,尤其是运鱼、采集,改变了之前用兽皮运送的历史。
因此,黑水部落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有了丰富的食物储备之后,水渊开始计划捕奴,而其中发动战争是获得奴最快的方式。水渊亲自带队,水泽留守部落,杀向西南方向。
焱火部落,头领炎自从回来后就将自己部落的勇士们组织起来,按照自己在丁部落观察到的、听到的信息近按照自己理解的方式传输给部落,按照这种方式进行训练。现在他比较看重丁部落战士们训练,虽说在丁部落没有走近宁城进行观看,但他靠的是脑子和耳朵。
有了一张渔网,有了更多的陶器和工具,再加上百濮部落送过来的斧头和锯子,又有编织工具的技术,焱火部落发展速度猛地就提升上去。
而且,炎这个人很聪明,他结合百濮部落所讲和丁部落所见,猜测丁部落肯定有一种从石头中提取制作斧头和锯子材料的方法。再结合一些不知名的烟雾,那么很有可能是利用火的方式作为辅助手段。
作为一个和火打交道很多年的部落,他们对火的理解和利用要远超其他部落。因此,炎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就和医巫进行沟通,将自己的猜测和想法告诉医巫火浆,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医巫听后直接表示支持,开始发动人手去部落周围的山上寻找各种有颜色的石头,特别是丁部落寻找的那种红色、绿色或蓝色的石头。找到之后就利用医巫的能力,将岩浆弄出来对那些石头进行煅烧,看是否能得到青铜材料或不一样东西。
焱火部落利用他们自己的专长,开始迈出走向部落强盛的一步。
青木部落,头领楠正和部落医巫云杉在一起商量目前部落从丁部落那里得到的收获,出席会议的自然有白果和部落第一猎手苍松。
白果带人回来的第一天,楠就组织人手开始用火烧石头,这些石头主要是那名俘虏认识的,和他砸的石头类似的石头。可是他们无论怎么烧,不是烧不开石头就是得到一堆粉末,加水后没有任何反应。
连续这么多天过去,一个有效的结果都没有,不免让他们有些气馁。
“按照从那名俘虏得到的消息,丁部落就是从周围山上拉过来的石头,石头拉过去之后,就由他们将石头砸碎。一共有两种石头,只不过他只砸其中一种外面带有白色粉末的石头。每天活儿结束,满手都是厚厚一层石粉。根据这个种情况,我们回来后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在找石头,可找到类似的石头却始终得不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白果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似乎有些愧疚,感到自己有些
无能,转来转去,始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内心感到灰心丧气。
他们想得到箭头一样材质的东西,可惜始终未能如愿!
“这不是你的错,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或没有掌握的技术。我们可以继续进行下去,我们周围不行,就扩大到其他地方,相信总会有找到的那一天。只要方向对了,总会离目标更近。”
医巫云杉年龄也比较大,看着很瘦,可精神矍铄,两眼清澈有神,让人很难将他和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联系在一起。说话铿锵有力,令人感到安慰和温暖。
“对,医巫说得很对,白果就不要难过了。现在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我们没有找对石头,周围山上的石头不是目标。二是我们使用的火可能也没有达到要求,可以看到我们烧过的石头,有一些石头根本就没有太大变化,所以这也是我们需要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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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也安慰白果,并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如果有可能,我们亲自去一趟丁部落,想办法接触到他们的核心人员或核心材料。实在不行用丁部落需求的东西,和他们进行交换,我记得之前听白果说过,丁部落对一些稀罕物感兴趣,甚至需要大量的奴。”
坐在一边的苍松也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认为能打动对方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嗯,这个建议不错,可以安排人过去交涉一下。”
云杉点点头,似乎对苍松的建议比较满意。
“对,我们可以分五步走,同时进行。一是继续寻找石头,改良火焰的使用方法,我们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方法可能持续时间长,但这是我们自己的办法,可以不用和别人分享。并且,还有一个好处,就算我们找不到改良火焰的方法,只要我们找到一种丁部落需求的那种石头,也可以依此来和对方交换技术,甚至双方展开合作也不是不行。”
楠想得更多,将自己的想法提出来。
“二是我们要发动战争,俘虏更多的奴,这是丁部落迫切需要的东西,就像他们找那种红色的石头一样。
三是派人去丁部落,明面上和他们商量技术交换的事,包括他们使用的那些武器和便利的工具,这都是我们急需要的。暗地里,我们还要想办法弄到他们不让我们看到的信息,这可能是其中的关键之处。
四是想办法去接触那些在宁城干活的部落,我想他们至始至终都在那里,肯定会了解到一些更有价值的信息,我们想办法交换回来。”
楠顿了一下,很快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拿出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最后他仿佛做出一个重要决定般,缓缓说道:
“第五,就是派人去乌金部落,取得对方的原谅,将赤金的死亡甩到厚土部落头上。相传,乌金部落有神秘的金存在,他们部落名字也是取自其中一种金:乌金。”
楠将视线投到医巫身上,这个传说是医巫讲给自己听的,所以云杉医巫点点头算是支持楠的说法。
“好!头领讲得很有道理。那就这么做,找石头和抢奴一事可以放在一起,这个由部落第一勇士苍松来负责。前去丁部落交换,就由头领你本人去吧,白果再去有些不合适。白果则去那些参与宁城建设的部落中,寻找突破口。”
医巫最后做了安排,白果和苍松领命而去,只余下医巫和头领。两人相视一眼,欲言又止。
“呃,医巫,您先说。”
楠有些不好意思,谦让着
让医巫云杉先说。
“你先说吧,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相信你的看法。”
云杉微笑地看着楠,鼓励着楠。
“医巫,荒神的传说已经成真,大荒的世界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即便是我们五大部落,也不见得能在这变化的时代中能够岿然不动。就像站在湍流的大河中,一个人总会被水流冲击得左摇右晃,甚至被水冲倒冲跑,直至被淹死。这股趋势不可逆,唯有顺势而为。”
楠停顿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
“荒神的传说,是他来到人间,给所有部落人带来光明和希望,带来温饱和安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正地来看待此事,荒神所在的丁部落发生的那一切神奇的事情,确实朝那个方向在发展,更不用说白果讲的一座能够容纳很多人、给人们提供安全庇护的城池。
作为部落领袖,你和我,目的也是为了让更多部落成员活下去,能吃饱穿暖,让小孩子能长大成人,让部落能延续下去。如果有可能,我们是否可以加入丁部落,或者和他们结盟来达成这个目标呢?”
讲到最后,楠都有些紧张,不知道说出这样的话,医巫是否不喜欢,是否会批判自己背叛部落。
最终,他得到的是医巫那赞许的目光,一如以前小时候。
乌金部落,守着一座宝山的他们在医巫青金的带领下,正研究着部落三种金属的特性,即:乌金、青金和赤金。如果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钢铁工人在这里,看上一眼就会知道,上面那三种金属分别对应着铁、铅和红铜。
这是属于乌金部落的秘密!
三种金属,他们从坚硬度选择,分别放在火上烧。他们发现青金经火一烧就变成银白色的水状物体,并且青金本身很软。
赤金只有在烧到极致时才会融化,但融化后他们就没办法盛装,只能用陶碗盛放,但很快陶碗就承受不了高温而裂开,导致铜汁洒出来。
不过赤金在烧一段时间之后拿出来,就可以用石斧砸成自己需要的形状,比如匕状,可是冷却下来后刺入兽肉中还行,但不锋利,就算是在石头上像磨石匕一样磨也是一样。而且使劲刺的话甚至有可能将铜匕变弯,始终达不到半截神器的锋锐。
而使用乌金,他们始终不能将其融化,只能将其烧得红通通的,可以在石斧的多次砸击下慢慢变形,可是却老是没有一个合适的工具来夹住乌金。
经过千百次的努力,依靠持之以恒的精神,他们利用两根长石条夹住小块的乌金,将其打造成开山刀的样式,然后在水边的大石头上磨制。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把两尺长的开山刀被族人没日没夜地磨成了一把锋利的武器。
当这把开山刀轻松切开猎物的皮毛并将肉切开的时候,当族人拿着这把刀将一根碗口粗的树轻易砍倒的时候,全体族人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这一切得之不易,是他们的头领用自己的生命拼过来的,他们当得起自己这一跪!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第二次、第三次就越来越熟练,一把把同样的开山刀被制作出来,经过族人的磨制成为锋利坚固的武器。
甚至有聪明的族人,打造出小拇指粗的乌金针,用这乌金针砸穿两块板状的乌金棍,再利用另一根乌金针插入那两个孔中,砸实,成为一个最原始的钳子,使得打造开山刀的过程更加简单轻松。
第310章 交换会竞拍
利用部落中储存的乌金,他们打造出来二十把开山刀,还打造出来五六把斧头,这是他们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得到的结晶。开山刀和斧头的样式,也得益于丁部落武器样式。
部落所在山洞中,那半截神器被供奉在一个乌漆嘛黑如鸟一样的图腾柱前,青铜那独有的金黄颜色在医巫青金的眼中闪闪发光。如果仔细观看那黑色的图腾,会发现它的材质和那二十把开山刀的样式一样。
本想找到和半截神器一样的材质,可弄巧成拙,打造出来的乌金刀,似乎更锋利更坚韧。
如果丁奇在这里,绝对会非常嫉妒乌金部落的运气,并怀疑谁才是真正的穿越者。自己千寻万找的铁,竟然在乌金部落。之前他用陨铁打造的三把匕首,可是比他自己的带过来的开山刀、木工斧还要好。
这三把匕首已经成为丁部落身份的象征,他、雄鹿、奔一人一把,从不离身。
“复仇!复仇!复仇!”
二十把铁制的开山刀,交给自己部落最强大的勇士,他们将组成一支复仇的队伍,把自己的敌人撕得粉碎,这是他们唯一的念头!
刀为乌金刀,斧为乌金斧!
此时厚土部落的头领商土绝对不会想到,他惹到了一个多么可怕的敌人,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多么巨大的灾难。已经来到交换地外围五六天的他,正盯着丁部落的交换地,鹿村,期待着是否有合适的机会。
他,和他的二十多名手下,俨然成为一匹孤狼,凶狠,狡猾,耐性十足,伺机而动,动必撕下一块肉,只为提升自己的实力。
鹿村,以前的交换地,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密集的木头深埋在地下,高达五米,围成一个长宽八十米的院子。院子三面是木头,后面是原鹿部落栖居的山洞,安全性得到极大提高。
院角落有两个瞭望塔,只有一个进出口,里面还建了十间大木屋,供来交换的人居住。奔带过来不少人,除了交换的工具外,还有一部分匠人,他们就是鹿村成立的关键。
下一步等交换会结束后,将开始建造下沉式洞窑,烧砖烧瓦烧陶器,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将洞窑烧出来的陶器就地贩卖。只要召开交换会,就会将下沉式洞窑遮盖起来,避免核心泄露,这也算是下沉式洞窑一个好处。
陆陆续续,已经有十几个部落到达,看情况还会增加,奔预计会达到二十个甚至更多。
妇安排她手下的毛头,跟鼠下面的班长野带着一个小队,骑马运送过来一批粗盐,并和奔他们加强交流,将信息进行交换。
不过毛头和野过来的阵势有点大,他们身边竟然跟有二十头狼,真正的灰狼。这情景可是把来参加交换会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上蹿下跳的他们纷纷拿出武器要进行防御。
还好野见机得早,当先骑马和迎过来的奔进行解释。
当奔知道小黑小白两兄弟竟栖息在原力部落所时,心情一阵高兴,终于知道这两个家伙的踪迹,遂放下心来。又当他知道小黑它们的手下已经习惯和自己人在一起打猎、甚至守护自己时,那股自豪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好小子!干得好!这次还得亏是派鼠去了,在一同去的人中,也只有他和小黑小白最亲近了。”
奔当然觉得这是小黑小白的功劳,只有与自己部落亲近的它们才会选择这样做。同时他觉得,派鼠过去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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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跟我们
来的二十头狼,其中十头会跟你们回宁城,其他十头还跟着我们几个,这些狼和我们已经形影不离。鼠排工安排我们分批将狼带回宁城,这样以后捕猎会更轻松。”
奔点点头,赶紧回身给那些部落解释,让他们安心。只是当毛头和野他们带着狼们进入鹿村时,不光其他部落的人害怕这些狼,就是灰狼自己看着这么多人也有些发怵,估计得有个适应过程。
其他部落的人看到丁部落竟然能驱使这么多狼,打心眼里觉得丁部落越来越强大。在他们的印象中,能够驱使动物的部落绝对是勇士强大的部落,更不用说驱使的还是狼这种凶猛的吃人猛兽。而且,他们还听说丁部落的荒神不仅养了两头一黑一白的狼,还养有一头咕噜兽(猞猁),一只金雕,甚至还有两头熊,除此之外还有成群的马、驯鹿、猪和雉鸡。
这太让人震惊了,能驱使这些的只能是一个神。
除此之外,也就听说遥远的北方有一个超大型的部落养有熊或剑齿虎,其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
面对这样一个部落,关系近的打心眼里高兴,打交道不多的则内心越发尊敬,甚至是敬畏丁部落,对荒神和丁部落充满向往。
当天晚上,一则消息在交换地传开。
丁部落拿出三把斧头三把锯子,在此次交换会上进行竞拍,竞拍的意思就是谁出的东西多谁得。
此消息一出,整个交换地沸腾起来。
去过丁部落的如白水、红湖、白泽、百濮等一干部落,可是知道丁部落这些神器的厉害,砍伐树木非常快速,可是比自己部落使用的石斧石刀强多了。没见当时百濮为了得到这些神器的补偿,竟干起了杀人骗赔偿之事。
没去过丁部落,但听说过或见过斧头和锯子作用的部落,如此次过来黑水和焱火两大部落庆幸自己来对了,说不得能利用自己身份压一下竞拍方。
得到这个消息,其他部落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是自己部落本次带过来的交换物品多,可以考虑入手;忧的当然就是带的东西少,纯粹就是过来看看,换些必需品罢了。
有些部落带的交换物少,就赶紧趁着篝火晚会,找一些关系近的部落,双方商量看看能不能合伙竞拍,回去再补偿对方。可人都不傻,都想拿别人的东西参与竞拍,回去再补偿,这一搞双方又纠缠不清。
甚至还有部落实力强却又感觉自己带的东西少的,就去威胁那些实力弱的部落。可在对方软硬不吃,知道丁部落规矩,自己不敢在交换地动手,只能当场撂下狠话,说出去有对方好看的。
这可好,这又增加了部落之间的仇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在交换地外动手了。
一个晚上在沸沸扬扬中过去了。只不过当天晚上的狼有些不安生,老是对着围墙外面嗥叫,似乎外面有什么东西在窥视。毛头和野把这个情况反馈给奔,奔第一时间就想到会不会是那个在宁城外抢武器的人过来了。
第二天,交换会正式开始。各部落主要目标是来交换丁部落的粗盐、陶器、竹筐、背篓之类,满足日常需要。至于其他东西,则在能力范围内,能多换一些有用的就换。
可在有昨天晚上那则消息之后,大家都不交换,都眼巴巴看着奔,准备竞拍开始。
奔也是苦笑,没办法只好宣布竞拍开始,并宣布竞拍规则。
“各位,感谢大家参加丁部落举办的交换会。现在我讲一下
竞拍规则。斧和锯子为一组,共同出售,起拍价为二十个男奴或等价值的东西,上不封顶。一个部落只能获得一组,如果没有能竞拍到这组斧和锯子的,则流拍,下次交换会再行竞拍。但可不能有哄抬价格,没有那么多奴却硬要抬价的。如被发现,以后丁部落恕不接待。”
规则简单,大家也都明白,如果有部落拿的东西不够,则只能下次再拍。底价虽低,可按照奔他们的预估,至少得到六十个奴才可以。同时,这个规则也避免有人乱抬价。现在丁部落在众部落眼中那可是一座高山,没人敢不把他当回事儿。
“现在拿出第一组,开始!”
“黑水部落,二十个奴!”
此次黑水部落派来一个叫水鳡的人过来参加交换会,目标是换些粗盐和有可能的香粉,如果还能换到渔网之类有用的工具,就一并交换了。
可哪想到,昨天晚上这则消息彻底打消了水鳡之前的计划,转而想办法得到这组神器,并想利用黑水部落的身份尽量将价格下压,是以第一个出声。
可没想到白水部落跟着出声:
“二十五个奴!”
水鳡狠狠瞪了那人一眼,扭过头不再出声。现在白水他们一干部落对外宣称和丁部落结盟,他们黑水部落还是得让一下他们。
白水部落话音儿刚落,白泽部落也跟着喊起来:
“三十个奴!”
“五十个奴!”
焱火部落直接将价格抬到五十个,他们这次过来交换的是一个小队长火磺,经常跟着头领出来交换。上次头领没有能在丁部落交换这两样东西,很是懊恼,此次碰上,当然想立即拿下。
二十来个部落,能出价的也不到十一二个,大多还是一个一个往上加,像黑水部落、焱火那样加的还真没有。很快,价格来到八十个奴,黑水部落出的价。
眼看无人再出价,奔一击掌,大声说道:
“再无人出价,第一组由黑水部落得到。”
水鳡乐呵呵赶紧把那斧头和锯子抱在怀里,生怕别人抢了去。
紧跟着第二组开始,只是开拍前,奔说了几句话:
“各位,这斧头和锯子的功能,大家都明白,尤其是斧头既可以砍树,还可以杀动物,剥皮,一举多得,有了它,部落能省很多事儿。而且,交换会两个圆月才能举行一次,那时候过来竞拍的部落可就要多不少,准备的等价物品也会越来越多,到时候这竞拍价可能是要多于八十个奴!”
众人一听,是那么个理儿。现在抢到,总比以后付出更多代价强吧。
很快,白水和白泽及红湖部落的人开始商量,一些其他中型部落也不愿意放弃,其中就有一个叫狂蛇的部落。
焱火部落的火磺有些后悔,刚才黑水部落加到八十个奴,他心里开始没底儿了,不敢再加,生怕回去挨头领和医巫责罚。可转眼就看到其他人准备抢第二组,甚至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在里面,他心里也开始急了。
很快,第二组的价格被拍到八十个奴。此后众部落出价越发谨慎起来。不过,很快就冲破八十大关,进入九十个奴。焱火部落此次肯定得拿到一把斧头,要不然在众部落中丢人丢大发了。
可是,狂蛇部落头领游蛇却没有打算放弃,直接出价到一百个奴。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狂蛇部落是真狂,竟敢和焱火部落抢。
第311章 狂蛇部落
“狂蛇部落,一百个奴!”
狂蛇是黑水泽中一个比较大的部落,人口在中等部落中偏下,他们信奉蛇神,行事有时候比较偏激。他们是在和红湖周围的部落进行交换时知道丁部落这里有大型交换会,还可以得到陶器,是以头领就亲自过来了。
没想到在这里还没有交换到陶器,竟然看到如神器般的斧头和锯子。看到一根木头在斧头的作用下,很快断成两截,他心动了,他准备看黑水部落的选择之后再选其他组。虽说自己部落有些狂,可在黑水部落面前,还是得低一头。
果不其然,第一组被黑水部落抢走,那第二组怎么着也得想办法抢走。他知道,剩下的部落中,可能就是焱火部落有这个实力,自己可是不怕他们。是以游蛇在出了一会价之后,直接将价格抬高到一百个奴,不让焱火部落有出价的可能,因为他知道火磺那边没有一百个奴。
火磺被气得不行,恨恨地瞪了游蛇一眼,当即不再抬价,准备抢第三组。
游蛇哈哈一笑,也不说话,当即上前将斧头和锯子拿走,让手下人去交割物品。他听说丁部落交换会喜欢用奴进行交换,所以他们来的时候就将部落中的奴带了七十个过来。至于余下的三十个奴,则用兽皮、兽肉和其他东西进行替代。
丁部落可是什么东西都收,只要认为有价值、对部落有用的东西。
很快,第三组开拍。
刚才火磺被抢,气不打一处来,看了一眼剩下的中小部落,冷哼一声,开口就把起价讲到八十个奴,这让一众想捡个便宜的白水、白泽他们直骂娘,说好的一点点向上加呢,怎么这么玩呢?
那也不能便宜你!
最终,焱火部落以九十个奴的价格将第三组收入囊中,让火磺恨得牙痒痒,看着白泽他们眼中跳动着危险的光芒。
三组斧头和锯子,一共收获二百七十个奴,这让奔眼中非常高兴,认为头领提出的这个竞拍活动好,能超过预期,相当于自己赚了呢!
当即也不再啰嗦,将东西交割清楚,就让各部落开始交换各自需要的东西。整个交换会下来,丁部落收获颇丰,奴共计三百五十个,兽皮、蛇皮、植物籽实等无算。奴们暂时都在围墙外面呆着,毕竟里面还盛不下他们那许多人。
狂蛇部落还拿出一部分绿色的玉石交换到一些陶器,这些玉石已经被初步打磨成形状各异的玉石器,鸟兽居多,绿莹莹,特别漂亮。还有一些玉刀,可以用来切割兽皮肉类,这些目前对丁部落来说就是装饰品,能给丁奇提供一些参考。
其他部落将自己学到手的编织技术用在编织的竹筐、背篓上,拿来交换。对于此,奔看到有和其他部落冲突的东西,则先行让其他部落进行交换,免得影响那些部落。毕竟对远来的部落来讲,来一趟不容易,自己则可以存在鹿村内,等待以后再交换。
为此,为减轻各部落负担,各部落没有交换到的东西可以暂时寄存在丁部落,等下次交换会再一起进行交换,丁部落认可他们的东西,只需补齐即可。比如有部落有二十个奴没法交换,可以交给丁部落,下次竞拍的时候可以少交二十个,或者用这二十个奴交换其他东西也可以。
因为竞拍的事儿,买到斧头和锯子的部落之间还是有了一些矛盾,比如焱火和狂蛇、白泽白水等部落之间的矛盾
。还有一些没抢拍到这些斧头,又对自己本身实力比较自信的人,则在目光始终放在那三个部落身上,犹豫着要不要出了鹿村后动手抢回来。
不过更多的部落看到希望,只要有足够的奴就能换到这些工具,这让他们都起了别样的心思。
丁奇也好,奔也罢,他们并不是没有想过采用这种用奴来竞拍的方式,是否会对大荒上的部落产生危害,但他们阻止不了。想要完成将人类聚集在自己部落还要听话的目标,这种方式是最快的。丁奇不是神仙,他不可能带着自己人去挨个将那些部落收拢在一起,没时间也没有精力,他还要将自己的部落发展起来。现在丁部落暂时没有雄霸天下的心思,但至少要将这周围大多数的部落拢在一起,唯丁部落马首是瞻。
鹿村外,藏在林子里的商土带着两名手下朝那围墙里观看。由于瞭望塔上有人,他们不敢接近,再加上围墙的木头与木头之间没有一丝缝隙,是以鹿村发生了什么,交换了什么、说了什么,他一概不知,只能时刻盯着那边,看看会什么时候结束。
月亮升起,躲藏在云彩后面的它将月光洒下来,把整个世界变得忽明忽暗。光影暗淡的丛林中,商土将趴在树上的身体挪了挪,伸展一下四肢。看着那片围墙后面,跳动的火光将交换地上空映红,人影攒动,光影变幻,似乎有些虚幻的美,却让正挪身的商土入了神。
“自己做得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呢?整天风餐露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不管不顾自己部落的成员,只为了去获得手中的神器,有意义吗?
有意义!我们要为死去的人报仇,让自己的部落重回五大部落之首,回归祖地,完成医巫遗愿,重振部落雄风!”
商土心中有困惑,可一想到那些死去的部落成员,他就告诫自己不能放弃,一定要抢到更多的神器,为他们报仇,让自己厚土部落重回巅峰,傲视其他部落。
现在部落成员吃的苦,以后会用百倍的甜还回来!
想着里面的人肯定在那里吃肥美的烤肉,饥饿感袭来,商土从怀里掏出一块冷硬的烤肉,狠狠咬下一口,慢慢咀嚼,生怕一个大的响动就会把周围的狼给吸引过来。昨天,他可是看到那群丁部落竟带来二十头狼,这让他心中猛地一凛。
这群狼不仅和丁部落的人关系很近,而且还在周围跑来跑去,似乎在寻找猎物一般。如果不是丁部落人不让它们跑远,估计他们几个早被这些狼给发现、亡命而奔了吧。
就着嘴里的唾液,将那冷硬的烤肉吞下去,继续盯着,直到围墙里面的声音安静下来。
第二天一早,嘈杂的人声将树上正睡觉的商土给吵醒。他猛地一惊,扒拉一下脸定眼观瞧,发现那些参加交换会的部落从交换地里鱼贯而出,各自奔向自己部落所在地。看他们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显然这次交换会他们的收获很大,得到不少好东西。特别是他们背着的那些竹筐和背篓,沉甸甸的,装满各种东西。
此时,另外两棵树上休息的手下也醒了过来,正伸头观察。他们要瞧仔细,看看哪些部落可能携带有神器,那种最先进的武器和工具。
鹿村内,奔正带着自己部落的人向参加交换会的部落告别。走之前,奔将自己的担心告诉大家。
“各位部落兄弟,大家回部落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之前丁部落
受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袭击,丢失了一些武器。我怀疑他们可能已经来到这周围,伺机发动袭击。所以,你们一定尽快回到部落,路上不要接触一切可疑人物。”
奔刚说几句,下面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相信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担心者有之,不屑者有之。特别是得到斧头和锯子的三个部落,如黑水、焱火和狂蛇三个部落,他们认为手持神器的自己,没人敢过来袭击自己,只要敢来,迎接对方的只能是死亡。
奔双手下压,沉声说道:
“各位,他们那伙人一共袭击我们部落两次,第一次杀了我们一名打猎的战士。第二次是在背后偷袭我,被我杀了一个,其他人全逃了。这伙人很狡猾,还抢走我们部落的锋利武器,因此你们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
在这里提个醒儿,之前有乌金、厚土和青木三个部落袭击力部落,再往前力部落头领蓝虎在半路被不明身份的人杀死,矛头也直指这三个部落。”
哔嘀阁
奔讲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神有意无意扫了一下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这让这两个部落的人心中一咯噔,忍不住猜想:难道对方知道了?
“哼!可想而知,这三大部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三大部落的人,可要躲得远远地啊!言尽于此,请好自为之!”
说完,奔狠狠瞪了一眼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这让水鳡有些恼火,火璜却是不吭声。
“奔,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对我黑水部落有意见?”
“不敢!我只相信荒神说的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末到!”
说完,奔看也不看对方难看的脸色,扭转身,对着大家再次朗声笑着说道:
“各位,你们要记得,下次交换会,我们部落将会拿出菜刀进行交换,大家不用抢,明码标价,二十个奴一把,大家加油!”
说完,他就径直走向白水白泽他们几个相熟的部落,送上几句关心的话语,留下各部落惊喜的欢呼声。因为昨天晚上,丁部落向他们展示了菜刀的用法,又是一种多功能武器,还不用竞拍,想买几个买几个。这让他们特别期待,争取早日凑够交换物。
部落很快散去,只是他们看向其他部落的眼神,有挑衅,有警惕,有贪婪,有羡慕,有无奈,甚至有的还恐惧,害怕自己成为其他部落的目标。唯一相同的,就是脚下轻快的脚步,越走越远,去向成谜!
各部落已经离开,林子中的商土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哪个部落会遭殃。也许,半个月之后会有消息吧。
中午,太阳高照,暑气升腾,焱火部落的人正在一条人为走出来的小路旁的大树下乘凉。大多数人正在打盹,火璜和另外两个人分坐三角,正盯着自己的方向警戒。尽管对奔的话有些不屑一顾,但应有的警惕还是有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本就是他们的本能。
知了烦人的叫声,始终持续不断在耳边响起,让人有些昏昏欲睡。火璜冷不丁惊醒过来,恐惧的双眼看向四周。
刚才,不小心睡着的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个长着獠牙的怪物正张开血盆大口冲向自己,途中自己的手下一个个都被它吞进肚中。那残肢断腿、鲜血横流的样子,一下子就将他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第312章 暗夜突袭
突然,在西边的小路上,一行人正在氤氲的热气中缓缓走来,看着有些不真实,甚至发生扭曲,又仿佛他们在草上飞驰,如一团张牙舞爪、不断变化的怪兽。
“有情况!”
火磺立即发出警报,众人很快就从睡意中清醒,拿起手中的武器面向那个方向,严阵以待。
远处那些人没有闪避的意思,径直朝他们走来,逐渐露出自己的身形,一个,两个,直至所有人清晰地出现在焱火部落众人面前。一共十五个人,手持武器,正在赶路,大汗淋漓的样子不像是要发起进攻。
这让焱火部落众人神情为之一松,但仍有警惕之心,还有丝丝敌意外泄。大中午的,打扰他们休息,该打!
很快这群人就走到他们的警戒范围,火磺当即大喝一声:
“嗨!此处为焱火部落休息场所,前方何人,报出身份,以免误伤!”
对面马上做出回应:
“我们是厚土部落族人,正要前往丁部落交换地。敢问是焱火部落哪位勇士带队?”
火磺一听是来自厚土部落的人,心中更是为之一松,摆摆手说道:
“没事没事,是五大部落的兄弟!”
众人跟着就整个放松下来,回到原位继续打盹,火磺则带人站在树阴边上迎接来人。
当那群人来到跟前时,火磺一下认出当先一人竟是厚土部落头领商土,赶快紧走几步说道:
“可是厚土部落头领商土吗?您在大热天赶路,是有什么急事啊?”
“哈哈!没想到还有人能认识我商土,这真是令人感到惊喜。你应该是焱火部落的火磺吧,长得更壮实了。怎么不见你们头领?你们是去参加丁部落的交换会吗?”
商土众人一路风尘,他当先走过去,甩了甩额头的汗珠,故作惊喜地问道。
“商土头领,好久不见。我们是刚刚结束在丁部落的交换会,现在准备回部落,我们头领这次没来。您不会是打算去参加丁部落交换会吧,恐怕您来晚了,已经结束了啊!”
火磺有些疑惑,对于各部落之间的交换会,一般情况下只会早到,晚来的可能性比较低,大家可都是非常重视交换会的。
“啊?交换会已经结束了吗?真可惜,我们在半路上过河时不小心把兽皮等物资遗落到河中,导致我们被耽搁了半天。可没想到后面又碰到一头剑齿虎,等摆脱之后发现方向跑偏了,还损失了十几个人手。唉!”
火磺一听商土如此惨,赶紧将他们让到树阴下面,腾出老大一片地方给对方。
商土他们进来树阴后,明显一阵轻松,口中称谢的同时纷纷与周围的人联络感情,还有一人手持一把正在各部落盛行的弯弓,站在远处的树阴中,紧盯着丛林,似乎是在警戒,担心有猛兽跑出来。这让火磺他们一阵汗颜,这才敬业啊!
“炎那家伙为什么没有过来?不会是在部落中造孩子吧,啊,哈哈哈!”
商土显然精神很好,并
没有因为损失人手和物资而沮丧,甚至有心情开炎的玩笑。
火磺讪笑着不敢搭腔,这牵涉自己的头领,这种玩笑话不敢接。商土显然也看出火磺的窘迫,当即将话题一转:
“怎么样,这样丁部落的交换会上有什么好东西吗?没有能赶上,真是可惜!”
一说到交换会,火磺精神头立马上来,赶紧将交换会上发生的一切告诉商土。
“这次交换会还是非常棒的,丁部落搞了一个竞拍,只要你有足够的奴,就能将斧头和锯子抢到。一共三组,被黑水、狂蛇和我们焱火三个部落得到。而且丁部落讲,下次交换会将会拿出一种青铜制作的菜刀,方方正正的,带一个把儿,可以切野菜、切肉、割皮等,特别方便。
除了这些,丁部落那陶器、竹筐背篓、椅子、粗盐、香粉等特别多,让人感觉他们丁部落太厉害了,这些东西怎么就能够想到并做出来呢?看来只能归功于他们的头领,荒神了!”
讲到这里,火磺狠狠咽了口唾沫,砸吧着嘴继续说道:
“说到香粉,那味道真特别。陶锅里煮肉的时候放一些,那煮出来的肉非常美味,我差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吃进去。从来没有想到过,世上竟会有这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全被那黑水部落的水鳡给抢跑了,他说他们部落的医巫没有这个香粉都快活不下去了。”
商土听到这里,感觉脑子里多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可以用奴来换斧头和锯子,可以换那种能切肉的菜刀。既然能切肉,肯定就能杀人啊,这可是好东西,回头换一些过来,一人一把,搞个 “菜刀队”,应该很威风吧!
还有那个竞拍,这太有意思了,等我抓到足够的奴,让我也去感受一下那刺激的场面,让其他部落看看我厚土部落的强大!
丁部落这么多好东西,如果能将那个荒神给控制住就好了,这些东西岂不是全部归我所有?
一直在那里YY的商土,却没有忘记办正事儿。
“丁部落竟然搞了一个竞拍?真有意思,还拿出三组神器来,他们也太富有了吧!是什么样子的斧头和锯子,能让我看看吗?”
正说在兴头上的火磺一抹嘴角横飞的唾沫,兴奋地想要将那把斧头从后背的兽皮带上摘下来。突然他的手势顿下来,看了一眼笑眯眯的商土,猛然想起丁部落的奔临走前说的话:
“哼!可想而知,这三大部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三大部落的人,可要躲得远远地啊!言尽于此,请好自为之!”
顿时,一滴冷汗顺着额头流下来。
“不会真被奔那个乌鸦嘴给说中了吧,厚土部落就是过来抢东西的?”
“阿秋!阿秋!”
在鹿村还未启程回部落的奔连着打了两个大喷嚏,让他忍不住嘀咕是不是有人在骂他。头领可是说过,一想二骂三感冒,肯定有人在骂他。哼!
火磺将探出去的手又伸回来,向后退出一步,摸摸自己没有多少头发的光
头,嘿嘿笑道:
“嘿嘿!这个,商土头领,那可是神器,不能轻易示人,哪天你到焱火部落,让我们头领给您演示看。我言轻位卑,还是别脏了您的眼。”
商土哈哈一笑,大手一扬,说道:
“哈哈!既然你不肯拿,那我就自己来拿!哼!拿来吧你!”
刚说完,商土双脚用力,猛地从原地跳起,呼吸间就跳到火磺身边。双手攥着对方的一只手腕,往上高举而起,在对方啊呀声中突地一转身,就将对方胳膊拧在背后。腾出一只手迅速掐住对方脖子,五指骤然一用力,就把对方脖子撕出一个大口子。
笔趣阁
鲜血喷射而出,满脸不可思议的火磺头颅瞬间耷拉下来,嘴中发出嗬嗬声,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可能他会后悔吧,后悔没有听奔的话,后悔自己大意了。
周围,打斗的声音传来。商土大手一扬的瞬间,其他厚土部落勇士遽然发难,将藏在兽皮衣里的匕首捅进毫无防备的焱火部落众人喉间、腹部,甚或肋部等要害后,又快速扑向其他呆愣在那里的焱火众人。
那一名好似在戒备的厚土勇士,迅速抬起手中的长弓,搭箭连续射出,将一些看情况不对准备逃跑的焱火部落勇士射倒在地。那透体而出的箭头,在毒辣辣的阳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刺眼光芒,赫然是丁部落的青铜箭!
焱火部落近一倍人手,被厚土部落突袭,五六个呼吸间全部倒在地上,失去宝贵的生命。
商土掂了掂手中布满鲜血的青铜斧头,在身前那名犹自不肯闭眼的年轻勇士上擦干净,递给身边一名表现突出的手下,兴奋地大笑道:
“呃哈哈!嘿嘿!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除了人,其他东西全部带走,找个地方藏起来!快!”
声如夜枭,癫狂如斯!
商土反其道而行,转了一个大圈,绕到焱火部落前面,麻痹了焱火众人的思想,打了火磺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将在此处乘凉休息的焱火众人全部杀死,成了一桩悬案!
傍晚,丛林边的一条河流边,十五六处篝火正燃着熊熊的火焰,给身边的人带来光和热,带去熟透的兽肉,也将一些对此处虎视眈眈的猛兽驱离。
黑水、狂蛇、白水、白泽、红湖等七八个部落,正结伴到此,近二百号人的规模,让得一些猛兽也不敢接近。可是,此刻竟有一群比猛兽还可怕的人类,匍匐在周围的草丛中,盯着那些在篝火前载歌载舞的人们,慢慢咀嚼吞咽着口中的肉干,丝毫不在意叮在自己身上的蚊子,在假寐中积蓄着力量。
只需头领的一个暗号,他们就会借助篝火的余光冲进那群人中,大肆杀戮。
篝火在逐渐变得暗淡,疲惫了一天的人们热情在逐渐消散,慢慢进入那温柔与甜蜜的梦乡。
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所在地的外围,正有两个人借助月光躲进云朵中的时机在慢慢接近。视线始终放在那手持斧头的两人身上,避过两三名不停打瞌睡的守夜人,栖身在目标身边。
第313章 诡异厮杀
月上中天,与云追赶嬉戏。
远处的虫子不停发出鸣叫声,就连河边也是蛙声一片,可是在篝火周围却是出奇的安静。
“咕!咕咕!”
“咕!咕咕!”
连续两次,仿似猫头鹰的声音响起,将之前栖身在目标跟前的两人唤醒。
突然,夜空中传来一记惨叫声,好像有人被杀死一般。
“啊!”
紧跟着,四面八方传来嘈杂的喊叫声。
“杀啊!”
“杀黑水!”
“杀狂蛇!”
只闻人声却不见人影,可这已经足够。
在暗淡的篝火前,各部落人群顿时被那记惨叫声惊醒,全部人员沸腾起来,手持着武器,嗷嗷叫着赶忙查看四周。可漆黑的夜里
那两名潜伏在目标身边的人猛地大喊起来,同时将手中的石匕刺向身边的的目标人物。
“不好了!狂蛇部落杀过来了!”
“快跑啊!黑水部落杀过来了!”
紧跟着又是两声惨叫,还有些摸不着头脑的人瞬间炸窝,也不管手中有没有武器如无头苍蝇般冲向周围的黑暗中,这正中商土下怀。
两个部落之间本来挨得有些近,人员密集,有之前的喊声铺垫,互相碰面之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打。
而此时,将水鳡杀死的商土仍在趁机制造混乱。他将从水鳡身上搜到的斧头和锯子拿在自己手里,嘴里怪叫着,高声喊着杀啊杀啊!驱赶着周围的人向黑暗去跑去。有跑不及的人被他一斧头劈在身上,那惨叫的声音更加剧了没有水鳡领导的黑水众人混乱。
另一边狂蛇部落头领游蛇被商土的一名手下黄土刺倒,随即黄土大声高呼“黑水部落杀过来了”,试图制造混乱。可狂蛇部落的人在混乱中根本没有混乱的迹象,都站在原地戒备,因为他们感觉出来黑水那边一直没有冲击的动静。
黄土倒也急中生智,看到脚旁有一个盛满水的陶罐,抱起来就将水泼向被灰烬覆盖的篝火。篝火熄灭,一大片水雾及浓烟扩散开来,笼罩住了人们的视线,呛得人们咳嗽不停纷纷躲避。
一看机会来临,黄土左手锯右手斧,冲向身前两个剧烈咳嗽的狂蛇众,两手一挥,寒光闪过,只余两具抽搐的尸体和凄惨的叫声。
“黑水部落的,我跟你们拼了!”
黄土倒是机灵,利用砍倒两人的机会,再次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而此时,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的人混在一起,在仅有的一堆篝火照明下看清了彼此模样,大喊一声,厮杀在明灭不定的光线中。
在没有人看到的角落,两个人影装着倒地不起,随后匍匐着远离中间的是非之地,喊杀声越来越远,躲在树林中与自己人碰头,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迅速离开,不见踪影。
至于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各自剩下五六个人,站在一堆尸体中间,欲哭无泪。一场不明不白的杀戮,葬送了两个部落六七十号人,如果不是其他部落的人壮着胆子上前将他们拦下,估计他们都已经同归于尽。
被劝下的人两眼通红,瞪着对方恨不得生啖其肉喝其血,这是血仇,已经化不开。没有多余的废话,两拨人扭头就走,冲向不同的方向。本来回去的路是一个方向的两个部落,此刻,分道扬镳!
至于白水、白泽、红湖等一干黑水泽上的部落,只能无奈地摇摇头,转身赶紧收拾行李离开这不祥之地。两个部落昨天晚上打斗有些蹊跷,让人始终摸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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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尤其是他们的两个领头人更是不明不白的先后被杀,这里面更是透着一股诡异。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操纵这一切,又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魔鬼在窥视他们,准备一口一口将他们全部吃掉。
此时不离开,更待何时?
森林中,一行二十余人正围坐在篝火前,火上烤着一头枝角鹿,那滴滴的油脂洒落在篝火上,发出滋滋声响,将那区别于以往的肉香弥散开来。
“真是太香了!”
“是啊!是啊,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稀溜!没想到丁部落制作的这香粉真够香的,能把这普通的鹿肉做成如此美味,真不知道他们头领那脑袋是咋长的!”
众人议论纷纷间,那烤肉的味道越来越香,定眼看去,那烤肉金黄酥脆泛着油光,勾起人们最原始的欲望。
这些人,正是昨天晚上成功搅起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大战的罪魁祸首:厚土部落。
此时,他们的头领商土正盯着眼前地上的四把斧头、四把锯子,还有一把开山刀,嘿嘿直笑,仿佛魔怔了一般,让人不敢打扰他,甚至恨不得离他远远的。
从早上转移到这片密林之中,商土把那一小袋子香粉转给大家,就将斧头、锯子和开山刀拿过去,坐在那里盯着不动,持续了很长时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睡着了,睁着眼睛睡着!
还好,在那股浓郁的肉香味飘起时,商土的鼻子动了动,猛地抬头,盯着那金黄的烤肉,用手一指:
“肉,给我!”
很快就有一人拿着一把青铜匕首,从烤肉最好的部位削下来几大片肉,用树叶包裹,双手递给商土。
商土满意地点点头,用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中。那喷香的油脂顺着他的嘴角滑下,汁水四溅。
“好吃!大家一起开动!”
满嘴肉的商土顾不上嚼动,赶紧让大家吃肉,很快周围就响起吃烤肉吧唧吧唧声,和被滚烫的烤肉烫得几哇乱叫的喊声。
众人吃饱喝足,随便找一处阴凉地就开始睡觉。连续两天马不停蹄、没有休息好的他们,已经达成他们的既定目标,下一步就看头领如何制定目标。
午后,商土坐一根大木头上,看着眼前精神抖擞的部落勇士,将地上的开山刀递给单膝跪在地上的黄土。
“黄土,干得好!这把开山刀就奖励给你,希望你能勇往直前!”
“剩下的斧头和锯子,由你们自己角斗后决定,前面八人获得斧头和锯子的使用权!”
商土说完,背着双手走向密林深处,身后传来激烈的打斗声。
半个小时后,斧头和锯子各有归属。
“这些神器好不好?”
“好!”
“这些神器想不想要?”
“要!”
“那就跟着我一起去抢去夺去杀戮,厚土部落必将统治万族!”
商土的叫喊,充满一种魔样的蛊惑。
众人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嗷嗷叫喊,跟着商土走向那充满希望的道路,那必将是一条充满鲜血与杀戮的道路,那是厚土部落的崛起之路。
白泽和白水他们几个部落,正结伴而行,他们知道此番回增,黑水泽上必然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哪个部落能在这波风浪中挺住,他们迎接他们的必将是更加光明的未来和自由呼吸的空气。
远方,连续跋涉了两天的丁奇他们正在一条山谷中前行。周围虫鸣鸟叫,兽吼震天,一声又一声的猿啼传入耳中,伴随着阵
阵嘶吼。
左前方的山坡上,一片林子上空左右摇晃,一只只身形灵活的黑猿正在树顶端追逐打闹。
希律律!
正向前走的小二黑突然人立而起,发出兴奋的嘶鸣声,宛如有什么好事儿要发生一样,差点把丁奇给甩下马背。
丁奇一夹马腹,口中发出连续斥责声,才将兴奋得过头儿的小二黑制止住。
小二黑打了一个响鼻,朝着山坡上咴儿咴儿叫了两声。不成想,它的叫声似乎是将山上那群黑猿惊到,身影闪动间,那片林子就恢复了平静,仿佛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
小二黑如此反应,又看到刚才黑猿的动静,让连续两天没有什么收获的丁奇好奇心大起。
“仓,带两个人跟着我上去。翎,你带其他人在前面那棵大树下集合警戒,保护好云和土。”
丁奇话说完,就要准备驱策小二黑上山,却看到其他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是不想动。
丁奇一拍自己额头,抬头朝天空望了一圈,点点头笑道:
“不用怕!我刚才看过了,今天不会打雷,放心过去!”
可丁奇话音刚落,远处的天空突然黑云翻滚,一道闪电凭空闪现,将刚才还让大家放心的丁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好讪讪地笑道:
“没事没事!离得还远,大家将雨布拿去,准备搭防雨棚!”
最近,丁奇讲过不要呆在大树底下,否则会被闪电劈中的事情,又发生闪电击中躲雨众人,差点把翎给劈死,让大家逢空旷之地大树必不敢接近的情况。尤其是在丁奇说不会打雷的时候,总会来几记雷声,似乎在提醒众人不要忘记。
像刚才的那种情况,这几天已经不知发生过几次,仿佛雷电是要和荒神对着干的意思。无奈之下,丁奇只能命令他们原地搭防雨布进行避雨。
最近,这块防雨布真是起了大作用。只要雨水一来,迅速拿出遮盖在大家头顶,甚至还能将胯下的马儿一起遮盖住,实在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是以,对这件比最好的兽皮还要宝贝的防水雨布,保护得特别周到。
对于打雷的事儿,丁奇真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正处于雨季,尤其是午后,水汽蒸腾,云雾翻滚,最容易发生强对流天气,打雷下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在仓他们眼中,这些偶然因素聚集在一起,就成了必然因素,让得这干原始人们认为丁奇是否是雨神或雷神在世,能够召唤闪电、呼风唤雨。
雷人的想法啊!傻得可爱!
吹响竹哨,让空中的小金飞往那片林子上空进行观察。随后自己带着仓和翎还有两名战士一起,骑马向那片林子走去。至于我们最惹人喜欢的小可爱,则已经先期在丁奇的示意下,冲向前方。
丛林密集,山路难行,最后五人只好将马匹拴在半山腰一处空地上,手持武器徒步向前。
随着越来越临近那处地方,一丛丛高大的乔木出现在众人眼前。高有十几米的高大树木身上披满了宽大的卵圆形树叶,顶端短尖,基部呈心形,深绿色的叶片随风摆动,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而在一丛丛叶片中间,竟有比玻璃球般小的果实点缀其间。
高大的树干粗壮,树皮灰色,看起来特别光滑,只是上面布满一些新旧替的爪印,显然是某种善攀援的动物长期攀爬所致。
可丁奇的目光,却没有放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印痕上,而是这整棵树,这是他以前农村道路两边种植的一种树木,老家叫它光桐。
第314章 油桐和山洪暴发
光桐,这是与油茶、核桃、乌桕并称中国四大木本油料植物,俗称油桐。
油桐可谓全身都是宝,这也是丁奇认出此树之后眼睛都盯在树上再也挪不开的原因。
油桐叶具有清热消肿,解毒杀虫之功效;花具有清热解毒,生肌之功效。树根能杀蛔虫,制食积腹胀;树皮含单宁,可提取栲胶,制作鞣皮剂。而最最重要的油桐果实榨出来的桐油除了可以做呕吐剂之外,具有干燥快、有光泽、耐碱、 防水、防腐、防锈、不导电等特性,是重要的工业用油。制造油漆和涂料,防水防腐性能特别好,经济价值特别高。
而且,油桐果皮含钾3%~5%,可提取桐碱和碳酸钾。将果皮烧灰,用水浸灰使钾溶解,过滤后再蒸发,干后可得土碱。土碱可用于钾肥、玻璃、化妆品、软皂、香料、脱水剂、甘鞣皮剂、丝与羊毛洗涤剂及药品。在现在这个原始社会时期,在丁部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上,可以满足羊毛洗涤、兽皮鞣制、肥皂制作的需求。
榨油的剩余物经加工后制家畜饲料、烯油料、复合肥料、无公害长效农药。桐饼含有机质77%,是高效有机肥料。而它的木材质软,可用作轻便家具。
油桐的作用真的是太多了,尤其是目前部落制造的船体漏水问题,将会得到解决,那时丁奇就可以考虑划船沿着那片大湖游览风景了。
说到湖泊,始终对湖泊无名心怀芥蒂。鉴于部落前面那片湖泊的重要性,也为了时刻提醒自己的身份,再加上湖泊处在宁城的南边,该湖泊被丁奇命名为南湖!
很神圣,很有纪念意义的一个名字。
在南湖上携美而行?简直不要太美!
此时,也不知道小鹿那丫头怎么样了,还别说,真有点想她了呢!丁奇心中有了一些思念。
如今,部落内教学培训工作全部压在她领导的小组身上,一批又一批新人加入部落,都要进行文字学习。而部落快速发展,需要更多能工巧匠,这些匠人就出自鹿搞得培训班。
特别是那一干医巫们,他们一直在头疼自己原先部落内知识、技术、文化传承的问题,现在可好,有了荒神发明的文字,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更加激发了他们学习、研究、为部落做贡献的兴趣。而且,丁奇可是答应了他们,要给他们提供一种比石板更好的记录工具,这让他们更加勤奋,跟打了鸡血似的。
让丁奇没有想到的是,部落内学习兴趣最深厚的一群人就是医巫团和长老团,汉字掌握程度最高的也是他们,已经达到小学四年级的水平,都快赶上部落内最早一批学习汉字的人,如雪和丹她们。这和他们是原来部落的上层,本身头脑就聪明有关系。
对于这件事儿,丁奇认为这是好事儿。一个部落教育的发展如果跟不上部落的发展速度,或者说社会的发展速度,必将是失败的教育,也必将被历史所淘汰。
刚才说了,鹿除了汉字教学,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部落内核心知识和技术的传授。比如选矿、冶炼、合金、铸造及铁匠这一系列的工作,可不是随便找几个过来学习就行的,而是要好好筛选。从出身、汉字掌握程度、兴趣、能力、年龄甚至政治背景(对荒神和部落的看法和忠诚程度)等方面进行严格挑选,一系列的挑选下来,能达到要求的也只有不到五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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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出身和政治背景,或者说是他们的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一个人的高度。这样一句经过千锤百炼的话,绝对是一句至理名言,能够看清绝大多数的问题。
这些人被挑选出来,就要开始进行严格的培训和实践。鹿他们那个小组只是掌握了初级的知识和技能,更高深的内容就要支找相应的匠人进行授课,去现场进行实习,回炉再学习,并依据每个人的兴趣最终走向各个重要岗位。
他们,就是部落的未来!
看着眼前的油桐,看着油桐上点点绿色的果实,丁奇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熟悉而又陌生,感觉叶片都要比农村种植的大,都快有篮球大小。
油桐树下,杂草长得不高,有腐枝败叶残留,偶尔能看到一些油桐籽露出的身影。丁奇左右张望了一下,这片油桐的面积大概得有五十多亩,树下面没有小树成长,只有那些倒了的大棵油桐树形成的空档中间会有五六棵小油桐生长。但在物竞天择的大自然法则下,最终也只会有一棵油桐能长成大树。
在这种情况下,树下面,只是一些不过膝的杂草。
丁奇蹲下身子,在杂草丛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五六颗有褶皱、比鸡蛋要大一些的果实。果皮形如龟背,紧紧缩在一起,还和剥了皮的核桃有些相似,有的发黑,有的发黄,显然它们的掉落时间不一样。有一颗果实外面有鼠类啃食的痕迹,有一颗果实腐烂了一半,另一半也接近烂完,里面的种子已经消失不见。
拿着一颗完好的果实,手指用力一搓,那厚厚的果壳被捏开,露出里面宽卵形的种子,这就是能够榨出油的油桐种子,里面的种仁出油率会更高。
看到种子还完好,说明这片油桐林子里没有损坏的果实还有很多,完全可以多搜集一些,回去榨油。
想到就做,安排翎吹牛角号,召集其他人过来。
“呜~”
翎快速爬上一棵长得枝繁叶茂的油桐树,站在一根枝杈上,露出脑袋,吹响牛角号。
待其他人都过来时,丁奇他们五个人已经捡了不少油桐果,都堆放在一边的兽皮上。此时雨水仍没有下来,丁奇又让人采摘了许多油桐叶,去半山腰马匹的位置搭防雨棚。今天肯定不会再出发,马儿又上不来,是以要在此处搭棚防雨休息。
众人分工明确,两人搭棚,两人打猎,其余人都跟着丁奇一起捡油桐果。
云看到这种果子,心里面也是一阵兴奋,心说又找到宝贝了,要不然头领不会这么兴奋。
“头领,这果子是好宝贝吧,能入药不?好吃不好吃,要不我先尝尝药性如何?您给我们讲的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我深受启发,我辈当以神农为榜样,尝百草为人类做贡献。”
说完,他不等丁奇回复就将手中一颗发黄的果子搓搓,准备扔进嘴里学神农尝百草。
“啪!”
一只手伸过来,将云手中的果子打掉。
“如果你想自杀,那么我不会拦你,明年的今天我会想念你的!”
丁奇看到云的动作之后,赶紧出手将果子打掉。
“这些树叫油桐,它的果实有毒,尤其是新鲜的果实,毒性更大。轻则呕吐腹痛,重则危及生命。而且,油桐的树皮和叶子,也都含毒,所以不要吞食它们。不过,它的叶子还有药用,具有清热消肿,解毒杀虫之功效。这些你可慢慢尝试,便切记不可再吞食。”
丁奇边说边给云讲解这些油桐的
药性,作为一个从小和路边的油桐接触的人,对油桐的特性还是比较了解,至少不会发生因为误食油桐果而导致中毒的情况发生。
“轰!劈啪!”
一道闪电突然在头顶的天空响起,很快一阵凉风吹过来,豆大的雨滴落在宽大的油桐叶上,发出“噗噗噗”的声响,暂时还没有落在树下面的众人身上。
听到雷声,众人身体开始发抖,这是蕴含在身体中数百万年来对于雷电的本能害怕。理解众人的丁奇招呼大家赶紧下山,来到那处半山腰的防雨棚下面避雨。早有其他人把篝火点燃,供大家烤肉干吃。
虽是盛夏,可山上还是有些凉意,相应的蚊虫倒是很少,晚上睡觉还得盖一条兽皮在身上。
夜幕降临,大家围在篝火前,在油桐叶棚上雨滴拍打的声音衬托下,丁奇给大家讲着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上次讲到神农得了一个宝贝鸟儿,名叫花蕊鸟。这个花蕊鸟可是神奇之物,它的身体是透明的,你能看到它身体的东西,包括它的心肝肺血管,包括它吃下的每一样东西在它身体里的移动轨迹都能看得清楚。”
丁奇从火边端起自己的军用水杯,喝了一口浓浓的蒲公英茶,看了一眼正如孩子般聚精会神听故事的云,微微一笑继续讲道:
“神农为了知道草药的药性及对身体作用,就熬一味药,喂花蕊鸟吃一味,并观看这味药在鸟肚子里的行走路线,记住身体的变化,然后自己也吃一口药,亲自感受药性……”
周围听得兴起的人在丁奇讲到精彩处都会鼓掌喝彩,也会端起自己的茶杯,学着丁奇的样子喝上一口茶继续听,俨然一群在茶馆听人说书喝茶的人。
半夜,云收雨住,天空上露出星星们眨着的俏皮眼睛,累了一天的人们带着无穷回味很快进入梦乡。丁奇此时正露出甜蜜的微笑,在梦中双手荡桨,划着一条轻快的船儿,载着医巫鹿在南湖上飘荡。
鹿梳着麻花辫,上穿白衬衣,下穿一件百褶花格子裙,双手托腮,听丁奇在唱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在优美的旋律中,一条大白鲟跃出水面,溅起一米多高的浪花,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一座七彩的虹桥,洒下一片如铃铛般的笑声。
突然,梦中的丁奇猛地发现周围的水面如开水一般沸腾起来,仿佛下面有万千条鱼儿在跃出水面,就连船底都感觉到震动不已,让人有一种惊悸的感觉。
“轰隆隆~”
山谷中传来雷鸣般的声响,地动山摇,似乎还有猛兽在嘶吼。
丁奇猛地惊醒,耳中听到小二黑它们在那里有些烦躁不安地踏地,想挣脱缰绳。身边的小可爱,颈间毛发竖起,似乎对这声音有着极大的恐惧。更别说仓他们那一群人了,此刻早就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祈求老天保佑。
丁奇在睁眼的一瞬间就将周围的情况看在眼中,再结合一下自己和自己脚下的动静,丁奇迅速判断出,没有发生地震,但也发生了一场令人心底发寒的自然灾害。
山洪暴发!
冷汗,一滴,一滴,从额头滑下。应该庆幸吗?还是说自己先知先觉,还是说无形中有一股力量,推动着自己,做出召唤族人的选择呢?
刚刚站起来的丁奇,又一屁股坐下去,呼哧呼哧直喘气,肾上腺素急剧分泌,导致发泄不出去的他身体有些承受不住,感觉自己扑通乱跳的小心脏都快跳出来。
第315章 细盐攻略
正在愣神的丁奇突然看到,仓他们调转头来,朝着自己五体投地,口称荒神。
他们也发现,如果不是丁奇喊他们来半山腰扎营,恐怕他们现在早已凶多吉少,被山洪夹杂的石头碾得粉身碎骨。
由于是晚上,他们看不到山谷中山洪流动的情景,可那声势却丝毫不见降低,好像还有变大的趋势。
众人都醒了,睡意全无,丁奇本想给大家继续讲故事,可还没有开口就已经讲不下去,实在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讲。发生这种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事件,深深震撼了他们的心灵,哪怕是丁奇也是如此。
最后,众人只能大眼瞪小眼,捱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
山谷中,满目疮痍。凌乱的石头四处散落,一些树木被撞得遍体伤痕,树皮剥落。能看到不少小动物被淹死,被冲到各个石头角落里,将会很快腐烂。
还好,整片山谷很宽,四散的石头和树木并没有形成堵塞,要不然丁奇都不知道能不能驱赶马匹从这里通过。
现在他们走的路线可是按照小二黑的指引在走,如果走错,可能会对驯捕马匹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还想驯马,只能等到冬天马群再从野马谷过来的时候才可以,可那时会不会有马群过来,还另说呢。
大自然的威力,没人可以揣测,万一必经之路如这样的山谷被堵塞,那就会对整个马群的迁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对它们来说,走错一步可能就是死亡。
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思考大自然的事情,丁奇赶紧安排人吃饭捡油桐子。这里离部落可是太远,超过半个月时间的路程,来一趟实在不容易,所以丁奇要求大家捡好的桐子,回去后除了留下来的种子,其他全部榨油。
到中午时分,大家捡到的油桐子合计估计已经达到200公斤,全部装在几个大兽皮袋子里。丁奇现在特别想念以前使用的麻袋,容量大透气性特别好,是粮库等存放粮食作物的首选。
希望哞他们有比较大的收获吧,自己的希望可是在他们身上。虽说使用一些藤蔓纤维,可以和麻绳一样织成麻袋,但毕竟产量低,不能集约化批量生产,主要还是原料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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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哞他们没得到想要的东西,那也不用担心,一是葛藤一直在规模化种植和收集,铜矿那边应该已经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方法收集有不少葛藤纤维。二可以考虑多种植一些青麻,青麻是荒郊野外经常见到的麻类,一定程度上可以规模化种植,只是它的质量和产量等方面比不上苎麻和火麻。另外,中国是苎麻的故乡,也是火麻的原产地,经常出外找一找,迟早会有找到的那一天。
随后,众人将昨天晚上的临时宿营地进行改造,用来存放这些找到的油桐子,以免被日晒雨淋或者被其他小动物们给破坏。等回程时,再将种子一起带回去。存放地上面还树起了一面用鹿皮制成的龙旗,用来指示目标位置。
下午,随便对付了一下自己的肚子,众人继续踏上行程,寻找传说中的马群。
晾晒了一上午的山谷,已经不是特别湿滑,众人骑马在各种障碍物中穿行。当碰以一些碍事儿的树干或者石头时,他们都会利用马匹的力量,借助绳索将这些障碍物清除到一边,方便以后马群经过。
太阳开始西斜,众人终于走出山谷。
山谷边,有涓涓细流汇成小溪,小溪再汇成一条小河,最终汇入一条奔腾的宽阔
河流,从山谷前转弯奔向南方。
刚刚走出山谷的丁奇他们此时正踏足一片小山冈,放眼望去,一块犹如绿色巨毯的辽阔草原出现在众人眼前,一眼望不到边。
五颜六色、高低大小不同的花儿点缀在这巨大的绿色地毯上,显得是那么和谐、自然,就像仙女洒下的花瓣,是那么恰如其分。
天空一片淡淡的蓝,朵朵白云正在太阳的照射下变幻着颜色,舒展开来,形成一片薄薄的白色沙滩,延伸到天地尽头。微风吹来,茵茵的绿草与鲜花呢喃,乘着草原形成的波浪滑过河流,滑过草丘,滑过那巨大草毯上嬉戏追逐的动物。
太阳西沉,刚才还淡蓝的天空此时已经一片霞光满天,一群不知名的鸟儿刚好飞过布满红霞的天空,映衬着落日照耀下的大河。被马儿驮着的人们,此刻一直沉浸在草原美景带来的震撼当中,不觉时间流逝。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太美了!”
身边传来丁奇的惊叹声,将沉醉其中的仓他们惊醒。如此美景,让他们少了一番警惕之心,可见这景色是如何震撼人心。
当他们扭头四望,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草原深处,不远处竟传来阵阵牛的叫声。
“哞儿!”
一头小牛犊,不知怎么来到他们跟前二十米处,盯着眼前奇怪的组合,不知人与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还有那一头充满好奇心的它,站在原地犹豫徘徊。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更何况只有一条命的小牛犊。
一头不知从哪里过来的鬣狗,猛地从草丛中冲出,扑向那头懵懂的小牛犊。
“哞~”
一声厚重的悲鸣,那是牛犊的妈妈看到那头令它们战栗的鬣狗时发出的示警声,有一丝丝无奈和不舍,还有浓浓的爱意。
“哞~”
沉重的蹄声响起,牛妈妈开始奔跑,试图挽救它孩子的生命,从鬣狗锋利牙齿下夺回它的孩子。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灰色的身影从马群前方冲过去,如离弦之箭,迅速扑过去。在鬣狗那雪白尖锐的牙齿即将咬到小牛犊时,灰色身影将鬣狗扑倒,翻滚间,张开嘴巴咬向对方的要害。那身影,赫然是小可爱!
“嗯!哼哼!”
鬣狗发出一声如傻笑般的痛哼,被小可爱那壮硕的身体压上去,只能向后翻滚。可还没等它背部着地,摇摆的头颅正向后甩的时候,它感觉到两排坚硬有力的牙齿咬住自己的脖子,瞬间穿透自己的皮毛,刺入喉管,扼住自己呼吸。
很快,黑暗袭来,仿佛一瞬,又如它的一生,顷刻间它陷入永久的黑暗当中。
小牛犊得救了,是被小可爱救下来的。
牛妈妈冲向自己的孩子,发出惊喜的叫声,不住地用自己的大舌头舔着小牛犊。
小可爱在杀死鬣狗之后,径直返回丁奇身边。可那瞪着一双大牛眼的牛犊,绕过自己的母亲,哞地叫一声,既像是给自己的妈妈说话,又像是给小可爱打招呼。
牛妈妈刚才光顾着自己的孩子,却没有发现自己刚脱离狗嘴,又入狼窝,竟然来到一群手持长矛的人类跟前,这岂不是找死?
就在它艰难地抬起头,想看一眼眼前的敌人,挡在自己孩子身前时,却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到了刚才那头杀死鬣狗的不知名猛兽跟前,让它头皮发炸的事情发生。
只见自己的孩子伸长脖子,伸出自己的舌
头,慢慢舔向那头猛兽。
三寸,两寸,一寸,直至那毛茸茸的脸颊。
“哞儿”
小牛犊的声音呆萌,仿佛已经将小可爱的心给融化,就是听在丁奇的耳中,都已经甜化。
小可爱仍旧一幅高冷的模样,只是它的眼中不再有以前那种看着猎物冰冷的眼神,变得有些温柔。
想要冲过来的牛妈妈,放下了自己的前蹄,也将自己刚刚悬起的心悄悄放下,知道自己的孩子没事儿了。慢慢向后退出去十几米,和丁奇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看着自己的孩子满眼柔情。
小牛犊围着小可爱打转,用自己还没有长出牛角的头触碰着小可爱的身体。似乎想要逗乐自己的救命恩人,小牛犊蹦蹦跳跳起来,在小可爱的眼前跳起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小可爱终于不再沉默,却又有些不情不愿的样子,就像不愿意照顾惹人烦的小屁孩一样,却最终拗不过对方的可爱,带着小屁孩走到一边玩去,留下丁奇他们大眼瞪小眼,看着牛妈妈和牛妈妈身后那一大群牛。
黄牛!一群黄牛!一群丁奇始终心心念的黄牛,突然出现在丁奇眼前,让他有些接受不了。他只能捂着自己扑通扑通名狂跳的心脏,轻声对身边的仓说道:
“仓,看到草地上那一坨坨干黄的东西吗?对,就是那种,那叫牛粪,趁着现在天还没有黑,赶紧带着大家去捡回来一些。越多越好,今天晚上咱们能不能顺利度过,就看你们找到的牛粪多不多了。”
丁奇给仓指点着那一块块干牛粪,让仓知道干牛粪长什么样子。可仓似乎有些不理解,还有些吃惊。
“头领,您没开玩笑吧?牛粪?那不就是牛拉的屎吗?您让我们去捡牛拉的屎?太恶心了吧。”
难怪仓有些不解,放在从没有去过草原的人眼中,牛粪就是用来给庄稼上地用的东西。从来不会想到,草原上的人类用牛粪做燃料,生火取暖,驱除黑夜中的寒冷与野兽,做出美味的食物。
“我没有开玩笑,我很认真!现在就去,快,再晚就来不及了!记住,和牛群保持安全距离!”
眼见头领不是开玩笑的样子,仓立即招呼上众人,去捡牛粪。
而丁奇自己则从小二黑背上下来,拍拍对方的脖子,让它自己的吃草,自己慢慢走向那头正盯着自己孩子和猛兽玩耍的牛妈妈。
经过刚才一阵惊心动魄的战斗,牛妈妈似乎已经接受自己孩子和小可爱玩耍的事实。在它那简单的头脑中,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孩子会对一头吃肉的家伙感兴趣,却把自己此时正身处人类攻击范围的事儿给忘记了。
冷不丁看到,自己眼前出现一小捆肥美的青草时,它情不自禁地伸出自己的舌头,卷起那一捆青草拽向自己硕大的牛嘴中,嘎吱嘎吱嚼了起来。
卷起,嚼碎,咽下去,再继续卷起……
突然,它发现自己眼前竟半蹲着一个人类,而自己嘴里吃的草就是从那个人类手中变出来的。这让它有些惊吓,似乎想退回去,可突然感觉自己有些舍不得眼前那一小捆青草。
眼前的人类应该不会伤害自己吧,不会吧,不会!
肥美的青草,真的很有诱惑力。正沉浸在嚼食中的牛妈妈,没有注意到眼前的青草中有一些白色的粉末,那种粉末能够让它感觉青草肥美,想一直吃下去。那是丁奇对付小二黑和驯鹿的绝招,细盐攻略。
第316章 老娘不开心
牛妈妈很开心,能够吃到这么肥美的青草,简直太开心了。咽下去,再卷,再卷。嗯?怎么没有卷到?再来一次,还没有卷到?难道老娘的舌头变短了?
正感受青草在自己齿间被切断的那种咔嚓声、在嘴里咀嚼的嚓嚓声的牛妈妈,没有再次卷到青草和听到那种美妙的声音,顿时有些不开心。赶紧睁开眼睛,赫然发觉人类手中已经没有青草,这让它有些恼火。
“哞~”
牛妈妈哞了一声,似乎在告诉丁奇:人类,你再给我一些青草呀,好吃!
丁奇两手一摊,那意思是告诉牛妈妈:不好意思,没有了,明天请早!
“哞~”
牛妈妈好像有些着急,哞声很长,好像在说:人类你就给我点吧,就一点儿。
丁奇无奈,拿出开山刀,在周围的草丛中割下来一堆草放在牛妈妈身边。
牛妈妈顿时乐了,紧赶几步,感觉是在蹦着走,很开心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都眯缝起来,衬着它来回忽闪的长睫毛,嗯?那也是一头美牛!
牛妈妈倒也不客气,用自己的长舌头卷起一把草,闭上眼睛就开始享受青草的美味。刚嚼了有四五口,停了一下,再嚼一口,再停。跟着就又快速嚼了三下,继续停下来,睁开眼睛,看了看眼前的人又看了看地上的草,没变化啊!怎么味道不一样呢?
再嚼一次,还是这个味儿,和之前的味儿有差别。难道这个人类骗自己?
哼!逗老娘玩?我还不跟你玩了,老娘不开心!虽说现在不敢顶你,但老娘知道你心里面怎么想的,想勾引我,没门儿!
牛妈妈掉头就走,留给丁奇一个牛屁股,还有甩来甩去的牛尾巴。只是它的内心如何,没有人知……
“还是忍受一下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有了,他肯定还会给自己送草的吧。哼!”
朝小可爱的方向一扬脖:
“哞~”
那是召唤小牛犊的。
别说,还真管用,小牛犊真的就离开小可爱身边,追上自己的妈妈,回到远处的牛群中。只是那眼中浓浓的不舍,让丁奇看在眼中就有些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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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如此,那就跟着我走吧,看看能不能把你们全带走!至少你和你妈妈是跑不了了,我的细盐是白吃的?嘿嘿!”
丁奇自有打算,也不怕它们跑喽,既然自己找到地方,怎么着也得把你们一锅炖了。
不!是一锅端了!
天黑得很快,晚霞随后就消失在天地一线间。仓他们在天儿刚擦黑就赶紧回来,将那些干牛粪都堆积在一起。不过丁奇没同意,又赶紧让大家在中间的大堆牛粪周围布置了六个等间距小牛粪堆,还结余了一些,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估计能烧到明天天亮。
仓还有些怀疑,不禁追问丁奇这是何意?
“之前我们经历过狼群伏击,那时候我们可以凭借一些防御手段将狼群消灭一部分。可是在草原上,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晚上需要严加防范。多点六个火堆也是担心狼群围攻。”
丁奇给自己手下这员虎将解释了一下原因,算是打消了他的疑虑。
“嗯,头领,那烧这个牛粪不臭吗?”
仓一副你懂得的意思,担心搞得周围臭气熏天。
“放心吧,不臭!而且,做出来的食物还很美味!”
丁奇拍拍仓的肩膀,给他一个定心丸。只
是仓想到牛粪和食物联系在一起,实在是一个很难想像的问题,怎么可能不臭呢?还好吃!?
摇摇头,也不再管其他事,赶紧安排众人生火提水,准备晚餐。
丁奇自己则牵着小二黑,带着小可爱朝河边走去,准备饮马。
来到这片草原,明显感觉到小二黑有些兴奋,仿佛是回到家的感觉。之前众人被草原上壮美的晚霞所吸引,没有注意到小二黑的变化。可丁奇怎么可能全然不顾周围的环境,而任由马匹们带着他们前行呢?只是丁奇不愿意叫醒大家罢了,对他们来说,这可是一辈子都难得见到一次的美景。
要不然,丁奇也不会适时提到“落霞与孤鹜齐飞”这首千古名句,显得那么应景。
所以,看到小二黑这么兴奋、轻快地踏草而行,丁奇知道,已经来到它以前生活的草原。只是没想到的是,在天黑前他们并没有碰到千思万想的马群,倒是见到了部落需求的另外一种牲畜:黄牛。
除了眼前这二三十头黄牛外,远处还有五六个黄牛群。另外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不远处就是那条大河,周围水草丰美,各类动物繁多。就是野牛群都有五个,至于羚羊、角鹿、斑鹿也是成群结队。更遥远的地方,还能看到大象、犀牛和鸵鸟的踪影,,还有水牛活动在大河形成的沼泽里。
除此之外,像鬣狗、豹子、土狼也能偶尔看到,天空上也有猛禽在游弋,只是在看到小金飞入这片空域之后,它们都很快消失不见。
在看到黄牛之后,丁奇故意放下脚步,不让队伍继续前行,准备把眼前这一小群黄牛收入囊中。
干牛粪形成的篝火,火苗并不大,但却将温暖和光奉献给知道如何使用它的人类。对于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来说,牛粪可谓是一宝。牛粪不仅是草原上最容易得到的燃料,而且燃烧的时间长,适合在蒙古包里烧明火,封火后炭火能保持好几个小时。既节省燃料又能保持室内温度、保存火种。
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那种存放三四年、褪色发灰的牛粪,在点燃后形成的烟,能够杀死300多种微生物病毒,可以治愈呼吸道疾病,还可以治疗鼻炎。主要是因为,牛常吃草原上生长的各种草药,日积月累下来,长时间存放的牛粪本身具有一定的药性。
红通通的牛粪,没什么烟,没有臭味,甚至还有一些清香的味道沁出。这让仓他们一干没见过世面的人啧啧称奇,忍不住捞起一块牛粪,放在自己鼻子前闻来闻去。殊不知此举已经将牛粪上的粉末搞到自己身边的肉干上,却又和别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品尝加了“佐料”的烤肉干。
“你们要记住,在草原上牛粪就是宝贝。在没有大量树木供自己烧火的情况下,牛粪就成为人赖以生存的一大利器。牛粪烧的火属于文火,火焰并不大,可它持久耐烧,特别适合去制作一些烤肉。”
丁奇边吃烤肉,边给大家讲牛粪的好处。
“对了,云,这牛粪还可以当作是一味药草,能够驱除一些看不到的虫子和病菌,治疗如咳嗽方面的疾病。这些虫子和病菌是一种微生物,看不到摸不着,却能给人体带来伤害,所以就需要一些特殊的方法来清除它们。”
讲到深处,不忘给云上一堂课,让他明白牛粪本身所具备的特殊作用。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要分成八个班,每一个人值勤一个小时,直至天亮。大家警醒点,晚上恐怕不会那么好过
。如有猛兽围攻,随时点燃其他六个牛粪堆。”
丁奇安排守夜事宜,并叮嘱大家注意安全。马匹都被拴在埋在地里的一根钢矛上,这是丁奇的随身之物,进可攻退可守。由于担心晚上会有猛兽袭击,丁奇特意没有给马匹上马绊儿,以防万一。
睡觉前,每个人都将自己的武器放在趁手的位置。丁奇自己也拿出一根矛木,用多功能瑞士军刀进行修饰。矛木不愧韧性实足,比自己寻找到的红豆杉还要优秀,只能说大自然是神奇的。这样特殊的木头竟能在原始时期存在,却没有留存下来,该不该说是天妒其材!
此时的矛木已经制成长弓的模样,两边削制的很薄,大概不到一厘米厚,中间握把处则是它最原始的样子,大概鸡蛋粗细。这样的一把长弓,配上自己的那根特殊的蛛丝制成的弓弦,在拉满之后,距离能达到惊人的二百米,有效杀伤距离大概是一百五十米。
只是这样的一张弓,拉力实在太强,就像丁奇这样的力量,连续拉上十次就已经受不了,必须停下来休息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才能继续拉弓。只是,就这已经非常恐怖了,仓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将丁奇的这张弓拉成满弓。
小心地将弓弦卸下,将这根矛木压在背包下面,丁奇和衣而睡。
“嗷呜~”
一声狼嗥响起,将围着篝火而睡的众人惊醒。守夜的翎见到丁奇醒过来,赶紧来到丁奇身边,向丁奇解释刚刚发生的情况。
“头领,这大概是一群由二十几头狼组成的狼群。它们发现了那群牛,刚才是准备发动进攻。可那群牛也很聪明,它们快速地向我们这里靠拢,导致狼群不敢轻易靠近。现在狼群就隐藏在周围的草丛中,围着牛群,经牛群施加压力,让它们不敢乱动。”
丁奇点点头,胡乱一抹脸,将睡意去除后赶紧站起来,观察牛群的情况。
借助微弱的红光,依稀可以看到牛群正头朝外、屁股朝内,将年老体弱的大牛、小牛还有怀孕的母牛保护在中间。
“哞~”
牛群发出吼叫,似乎对自己的处境有些担忧。近三十头狼围着自己转,那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丁奇不急于出手,狼群给黄牛群带来的压力还没有到达极限,等这群牛的精神彻底崩裂,那就是自己和同伴大显身手、将牛群收入囊中的时候。
牛群的骚动还在持续,处在外围的公牛不断转圈,驱赶处在黑暗中、随时想扑上来的狼群。一对对灯泡般的大眼睛,忽明忽暗,散布在周围,让牛群想逃都没有机会。
很快,一头高大健壮的狼王出现在队伍最前方,它慢慢靠近牛群,似乎在寻找机会,却又不去触碰牛群的底线,慢慢逼迫牛群露出破绽。在火光照射下,能够看到狼群皮毛是黑色的,与黑夜融为一体。
突然,一头公牛在转圈时,一不小心双膝跪倒在地。仿佛是吹响进攻的号角一般,其他狼猛地向牛群冲过去。狼王最直接,突然蹿上前,就想用自己布满锋利牙齿的嘴巴咬向那头公牛。
“哞~”
牛群开始混乱,四散而逃,多数冲向有火光的人类营地。这其中,那头牛妈妈和它孩子的叫声,最是无助。一头头狼冲过来,将它们围住,发出得意的嚎叫。倒地的公牛和这头母牛,将足够填饱它们的肚子,而那头小牛则成为它们餐前的甜点,那香甜的血液,已经激起黑狼们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第317章 初生牛犊不怕虎
公牛已经被吓得四蹄酸软,怎么都站立不起来。此种情况下,面对围攻的狼群,牛妈妈发起自己最疯狂的进攻。它围着小牛犊,低下自己的头颅,用尖锐的牛角将那些试图伤害自己孩子的狼崽子们撵走。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它却又不得不赶紧退回小牛犊那里,继续驱赶另一头黑狼,疲于奔命。
不过,此时的小牛犊看到妈妈在用生命保护自己时,站在原地不动,并没有来回跑给自己的妈妈添乱,也没有惊慌失措。学自己妈妈的样子,低下头,准备用自己稚嫩的头颅去迎接敌人那锋利爪牙。如果此时是白天,人们将很容易看见,小牛犊的额头正中,有一圈螺旋形花纹,就像人类头顶的穴一样,看着分外漂亮。这是在丁奇第一次见它的时候还没有的东西。
营地中,小可爱看到牛犊的生命正受到自己天敌的威胁,哇哦哇哦地叫起来,表示自己此时很生气。再看丁奇,此时已经从后背的箭囊中抽出一只青铜箭,借助外围那六堆篝火的光芒,待辨认出黑狼们的位置后,射出那致命的一箭。
丁奇手中拿着的正是那张用矛木制作的长弓,这让小可爱特别兴奋,知道自己的奶爸准备出手营救牛犊,当即伏低自己的身体,向着小牛犊的方向潜伏过去。
“哞!”
由于冲势过猛,牛妈妈在将一头黑狼的肚子挑破之后,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直接摔倒在地,两条前腿甚至被磕碰出血。眼看自己站立不起来,牛妈妈发出绝望的吼叫,转头看向牛犊的位置,希望自己的孩子赶紧跑到人类营地中,能够挽回一条命。
狼群正在冲击溃散的牛群,希望找出其中的老弱,这是它们常规的狩猎方法,百试不爽。现在,它们已经将目标放在倒地牛妈妈、那头公牛和小牛犊身上,两头大牛和一头小牛,够它们吃饱了。只是那头公牛身边,还有牛群在维护。
再看小牛犊那里,三头黑狼正腾跃而起,扑向正低头仿佛被吓傻了的小牛犊,饱食那鲜嫩的血肉。三对儿大大的灯泡般眼睛,划过三道流光,一前两后直逼过去。在这生死一瞬间,就见那牛犊两个后蹄猛地向前一蹬,整个身体向前蹿过去,那低低的头颅突地向上一顶,正中离它最近的那头黑狼胸口,刚好错过那黑狼张开的血盆大口。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更何况对方只是一头狼!
只是牛犊的力量还是稍弱,不敌那头成年的黑狼。在将对方撞得一个趔趄后,自己也摔了一个屁股墩。
“哞!”
连续两声牛叫,一先一后,一稚嫩一悲呛,像是相互诀别。它们已经尽力,奈何自己种族优势和天赋天生比不上食肉动物。也许,下辈子,它不再希望自己是一头牛了吧,至少也得是一头喝血吃肉的狼。
突然一道光猛地亮起,射向那一头正二次跃起扑向小牛犊的黑狼,那圆圆的光斑在狼脖子位置出现的时候,一支青铜箭如一道流星,穿透那头黑狼的脖子,扎入另一边的泥土中,犹自摆尾不停,发出一阵嗡嗡声。
“吼!”
那头有些恼火的黑狼,竟被这样一个柔弱、在自己脚下瑟瑟发抖的血食顶了一下,实在是在狼群中抹不开面子,丢狼脸。
而现在那个小崽子已经倒在地上,放弃抵抗,这如何能不让它兴奋。四爪挥动间,已经跃起的它正期待着对方的血液在自己喉间滑过。
噗!
噗!
两道血箭喷溅的声音传入自己耳中,但没有引起它的注意,它正盯着那头柔弱的血食。可突然,自己浑身的力量一下子就泄了出去,猛地摔在草地上。
扑通!
本身就要闭眼等死的小牛犊被跟前的声音惊醒,猛地睁开眼睛,就看到那头黑狼不知道怎么就摔倒在地,四条腿蹬了几下就死了。
吼!吼!
又是两道厉吼声,其余两头狼就要冲过来。一道灰影闪过,扑倒了其中一头黑狼,在草丛中扭打着。
圆斑再次亮起,在最后面那头黑狼身上,一支青铜箭射入对方肺部,带起一篷鲜血。
惨叫声响起,不是一声,而是整个狼群。
就在丁奇发动袭击的第一时间,一道道燃烧着的干牛粪饼被甩向牛群那边,将周围的空间照亮,一支支利箭刺入黑狼们的要害,转眼间就有十头黑狼受创倒地死亡。
黑狼头领看到自己的子民转眼间就被不知名的力量杀死,愤怒地大吼一声,只能无奈地率领自己的子民撤退,将那些正在人类营地外的牛群甩在身后。
本待等死的牛妈妈听到黑狼的惨叫声,明白自己应该得救了。颤颤巍巍地从原地站起,抬头向周围看了一眼,它就惊喜地哞了一声,冲向正在小可爱身边转圈的小牛犊。可它来到近前,愣住了,自己的孩子竟不理自己,和自己的救命恩人在一起打闹。
哞~
有些不解的它扭头看向丁奇,正看到那个讨厌的家伙以一种自己看不懂的(戏虐)眼神盯着自己,手里拿着一把草晃来晃去,吸引着自己的目光。
“别说,老娘还真饿了。算了,给你个面子,勉强吃一口吧!”
甩甩尾巴,牛妈妈哞地一声,来到丁奇身边,理所当然地伸出舌头,卷向那把青草,轻轻嚼动。就像一名淑女,拿起筷子,轻轻夹了一口菜。
“嗯?还是那个味儿,好吃!”
牛妈妈猛地开动,再没有淑女范儿,生怕那种草料没有了。
那把草正是丁奇偷偷洒了一点盐进去,递给了牛妈妈。牛狼大战一场,牛妈妈体力消耗很快,正需要补充一些食物和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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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现象,丁奇终于明白力部落的人为什么称呼盐矿为力石,确实能补充体力。
不过看着牛妈妈一脸享受地啃食着地上放着的其他青草,对自己一点防备都没有,丁奇知道,黄牛拐骗计划成功。
另一边,获救的牛群在一阵哞哞声之后,聚在一起,在一头明显是牛头领的公牛带领下来到丁奇一群人面前。两条前膝跪地,低下牛头,竟是在谢恩。
这一幕将包括丁奇在内的众人惊得不轻,众原始人可是第一次见到牛会有这种表现。丁奇惊的是自己竟能亲眼看到牛这种跪地谢恩的行为,以前只是听说过,却从没有见过。哪怕是自己呆的农村,也没有见过这种现象,但确实听说过不少这种传说。
其实在动物世界中,科学家们发现牛具有比较特殊的智力,能让它们拥有更为丰富的感情,是一种多愁善感的动物。很多农村老人也说牛有灵性,能通人性。平时在田里,它总是任劳任怨,处处配合。但很多时候,牛儿也会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会因为受到挑衅而愤怒。就像西班牙斗牛表演,就是为了取悦于人类,而不停地挑衅公牛,并最终导致其发怒。
在这
样丰富的感情驱使下,当牛感知到自己的生命要到尽头时,会像人一样感到害怕和焦虑,心里产生悲痛的情绪,伤心的泪水不自觉地就从眼里滑落。
也是因为有这样丰富的感情,牛在得到解救之后,用行跪礼的方式来谢恩,这也就不稀奇了。
丁奇惊讶也就那么一会儿,看到牛大有长跪不起的架势,当即大喊一声:
“起来吧!以后跟着我,让你们不用担心猛兽,保证你们的安全。”
你还别说,丁奇本以为自己只是想开个玩笑,没想到牛群竟真的听话,站起身来。不一会儿,那公牛头领就带着牛群来到小二黑那群马身边,往地上一卧,嘴巴嚼动,开始反刍起来,竟真的听丁奇的话,把人类当成自己的保护神一般。
这将丁奇雷得不轻,难道自己真有当神棍的潜质?
这还没想完呢,那边仓和云他们一干人也都目睹了丁奇的所作所为,虽已经习惯了头领如神一般的行为,但再次看到施展的神迹(那一声大喊)、牛群乖乖听话,让他们明白也再次坐实丁奇就是一个神,荒神!
“荒神!”
扑通~,众人跪倒一片,口称荒神。
丁奇则宝相庄严,大喊一声:
“滚!都起来!”
第二天一早,众人收拾停当,包括昨晚那十几条黑狼皮和狼肉,然后跨上马背,准备沿着河流向前寻找。最容易寻找到动物的地方,就是各种水源地,所以丁奇就采用这种最笨的方法。
来到这里,小二黑虽然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只是草原广阔,想找到自己的族群,还是要费一番功夫的。毕竟马群不可能呆在一处地方不动,它们可是要吃草,还是要吃好草的动物。
众人刚动身,那牛群哗啦啦全部站起来,竟准备跟着一起走呢!众人相视,哈哈大笑起来,对丁奇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昨天牛群卧在那里不走,还可以用那是晚上,牛群不愿挪窝来解释也能行得通。可现在,大家正准备动身呢,牛群还真和自己一起走,那就只能归功于丁奇荒神的身份。丁奇也就不用再骂大家,不让自己跪了吧,这也是他们大笑的原因。认同一个头领,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不过,牛群要跟着自己的行为,让丁奇一阵头大。现在可是要去寻找马群,而牛走得又比较慢,丁奇又不想放弃这些牛。尤其是今天一早起来,看到小牛犊额头那一圈螺旋形的毛发时,总觉得这头牛犊有些神异,更是得跟着,免得遭了食肉动物的毒牙。
怎么办?
随后丁奇决定在前面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选择了一处背风向阳、地势较高的地方作为在这里的宿营地。留下云和土,还有三名战士以及小可爱,在此地驻守。
牛群看到人类还在这里,也熄了跟着丁奇他们走的想法,就在周围草地上吃草,没事的时候还会溜达到另外的牛群联络一下感情。马上要跟人类离开这些邻居们了,提前打个招呼,挺好的。再说,昨天晚上的动静也比较大,也需要和邻居们讲一下,让它们注意安全,黑狼群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跑回来了。
由于有了宿营地,丁奇他们也不用带太多东西。只是带了武器、套马杆和大量绳索,还有一些食物和饮水,按照计划前往寻找马群。满身轻松的他们和小二黑们,奔跑起来的速度比以往更快一些。
第318章 这头蠢驴
草原上的清晨,天蓝云低风和日丽,满目青绿和花海。草原上点缀的那些五颜六色的花,忽大忽小,忽远忽近。从嫩黄的一朵小花,到大片的美丽花海,在他们眼前一闪而过,留不住这些骑马的人类哪怕一秒的停留。
回归草原的小二黑,似乎知道主人今天有些喜悦却又有些焦急,是以它卯足了劲向前奔跑,希望第一时间找到自己族群的身影。喜好打架的自己,昨天晚上没有得到出手的机会,有些不爽,难道是主人不喜欢自己了?今天可得好好表现。
快马加鞭,一去三四里!
天空中,小金正在空中盘旋,向丁奇传达它看到的景象。
冲在前面的丁奇看到小金摆动的身姿之后,当先朝右前方冲去。当他们跃上一片草坡顶端时,看到正前方正有两群动物在奔跑,距离有些远。放眼望去,其中正上下蹦跳的是一群羚羊,另一群快速奔跑的身影似乎是马群,只是数量有些少,大概在五六十头左右。
丁奇心脏猛地一跳,难道这么快就找到马群了?
他迅速拿起身前挂着的望远镜,调准焦距,朝前望去,一片棕黄色的身影出现在镜头中。
这群身影,身背棕黄色的毛发,腹部黄白,身体长却矮,与马匹那修长高大的身形差距较大,却与西部草原上的野驴长得非常像。
这群正奔跑的兽群,不是马,而是野驴群。
这让丁奇有些微微的失望,却也有一些惊喜,是不是可以捕捉一些野驴回去,培育一些骡呢?只不过这种事有些残忍,培育出的物种不能享受“幸福”生活,一直为人类吃苦耐劳、奉献一生,这有些可悲!
但不培育骡不代表不去捕捉野驴,这也是妥妥的劳力啊,可以享受“幸福”生活的劳力。
其实,如果严格意义上来讲,从考古学角度出发,驴和牛是被人类最早驯服的牲畜,比马还早。
只是丁奇来到这个世界,和许多部落交流,也从没有听说哪个部落有驯服马、牛和驴的。包括北方那个河部落及其周围部落,也暂时没有驯服马牛的消息,这从怒水和千水两人那里能够得到确认,除了有熊部落以外。
“驾!”
丁奇轻踢小二黑马肚,瞬间冲下草坡,朝着那群野驴而去。众人紧紧跟随,学着丁奇,擎出套马杆儿,将绳索准备好。
“笃笃……”
马蹄声轰隆隆响起,也将前方的野驴群惊得扭头就跑。只可惜,它们的奔跑速度与马匹相差不少,很快就被丁奇他们撵上。
由于部落目前的生产水平力有限,马鞍这种和马匹标配的工具,还没有制作出来。目前使用的仅仅是用兽皮盖在马背上,兽皮前面缝上两根兽皮带,系在马匹前腿后方。至于马镫,也同样从兽皮两侧各垂下一根兽皮带,系在一个半圆形的铜镫上。
每次上马,大家都是扶着马背,踩在石头或木头上,翻上去后再踩在马镫上。这已经比坐在光光的马背上舒服多了,至少要比以前的蒙古人和印第安人骑马要强一点儿,也只是一点点儿。
部落目前的金属工具除了青铜铸造的之外,铜器也开始增加,至于锡器则在研究当中,仍以翻砂铸造方法为主。
丁奇踩在上下起伏的马背上,跟在一匹健壮的公驴左侧后位置。根据之前的观察,丁奇发现这匹公驴似乎是驴群的头领,每次都是它打头带领族群逃跑。因此,丁奇驾驭着小二黑切入驴群,直奔这头驴而来。
这头驴倒也勇敢,承担起了保护族群的重任。眼看这马背上的人类盯住它之后,毅然长叫一声,发出一声似驴非驴的声音。
“昴~”
随后就看到这头驴瞬间加速,离开驴群,独自朝着远离驴群的方向而去。驴群也听话,顿时与头驴分开,由另一头强壮的公驴带领。只是它们的头脑似乎有些简单,想用这种舍身救驴群的方式来保护族群却是有些不智。
如果是丁奇一人,还真有可能被它们得逞,可丁奇身后还有九人和他一样,擎着套马杆儿追着自己的目标。为了活命,整个驴群乱套了。
丁奇他们的策略是由他抓头驴(公驴),其他人捕捉母驴。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繁衍供人类使用的牲畜,基数够了就行,主要目的还是放在捕促马匹上。
盯着眼前的头驴,丁奇将手中的套马杆儿伸过去,准备套住对方的头颅。没想到那头驴竟能看到身后的动静,脚下一转,瞬间加速向右边跑过去,躲过了丁奇那必中的一杆儿。
丁奇倒不着急,跨下的小二黑不用他指挥跟着就追过去,不让那头驴离开自己两个身位。它可是卯足了劲,想给丁奇表现一下的。这可好,它拿出百分之一百的力气出来,就显得有些欺负这头驴了。
双方很快就再次接近,丁奇瞅准机会,挥动套马杆儿到其头顶,只需再轻轻一挥就能将其套住。头驴左右晃动身体,步伐微微调整,试图躲开头顶的绳索。可一连试了几次都没能逃脱,它猛地一个减速,驮着丁奇的小二黑与它错身而过,再次逃脱一劫。
这把丁奇气得,差点把套马杆儿给撅断。
希律律~
小二黑也怒了,自己一个转弯,掉头就又冲上去。也不管丁奇能否套中对方,直接一个加速冲到对方身边,紧紧贴着对方,伸嘴就咬。
“昂~”
脖子被小二黑咬中的头驴发起飙来,低头撅屁股,冲着小二黑就是一蹶子。
回头熟悉的作战方式,拥有丰富打斗经验的小二黑岂能让对方得逞?轻轻向前一跳就躲过那一蹄击,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再次贴过去,伸嘴就咬。
这倒是把丁奇给晾在那里,搞得挺尴尬的。套不中猎物,就放马去咬,怎么想怎么不是味道,这是不是有点放狗咬人的架势?
先不管了,让它们先斗着吧。只是这颠簸的马背,确实有点颠蛋硌屁股的难受劲儿,并且这难受劲儿随着小二黑的兴奋度,提升得越来越快。
丁奇瞅准一个机会,撤回去半截套马杆儿,将绳索套在正扭屁股乱踢的头驴脖子上。
马背上,丁奇紧紧抓住套马杆儿,任凭头驴在原地蹦跳,而小二黑则向后踏蹄,配合丁奇始终保持两者之间的距离。五分钟后已经累得精疲力竭的头驴不再蹦跶,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直喘气。
丁奇则顺势跳下马背,收紧绳索,免得头驴再蹦起来,伤着自己可就不划算了。
头驴倒没有再反抗,任由丁奇施为,算是认命了,甚至低头啃食身边青草,对丁奇摸着自己脖子挠痒痒的行为有种欲拒还迎的态度。很快,头驴就平躺在草地上,似乎特别享受丁奇挠痒痒。
“这头蠢驴!”
看着这头驴的样子,丁奇立马笑了。看到小二黑凑过来,一脸鄙夷的样子,丁奇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喘不过气来。
“你…你…你俩就一个德行!不打一顿,就不会低头!”
给头驴拴了一个活扣,牵着它朝来路回去。对方倒也光棍,耷拉着脑袋就在马屁股后面跟着跑,对小二黑也伏帖。
很快,一人一马一驴就来到仓他们套驴的地方,已经有十几头驴被绊马索捆住前后蹄,倒在地上挣扎。其它驴则如无头苍蝇一般,在周围的一大片空地上钻来跑去,与人类斗智斗勇,只是逃不脱迟早被人类抓住的魔咒。
思路客
头驴跑过来,看到自己的族群如此混乱,气得对着眼前的小二黑屁股来了一下。
小二黑大怒,扭头看过去,吓得头驴赶紧低眉顺眼来到小二黑身边,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倒是让小二黑发不起火来。
紧跟着,头驴就来到前方,拿出自己身为头领的威严,大吼一声:
“昂~”
一瞬间,不管是正在躲避人类追捕的驴,还是躺倒在地挣扎的驴,抑或是跑远了的驴,都在听到头驴的叫声之后,立即停在原地不动看向头驴。很快,它们就扭头冲向头驴,对身边的人类不管不顾,倒是让仓他们有些手足无措,一脸懵逼。
“什么情况?不跑了?还向头领那边跑去,难道又是头领施展了什么神技?”
对于不明白的事情,他们只能归结于是荒神施展神技降服了这群驴。
驴群对人类有些畏缩,可还是很快聚集在头驴身边。
见此情景,丁奇知道只要控制住头驴,这个驴群也就被自己控制住了。干脆一挥手,让仓他们将那近二十头被抓住的驴绑好牵过来,带着它们回转营地。
唳~
突然,飞在空中的小金发出一声鸣叫,这让坐在小二黑背上的丁奇猛地拉住缰绳,迅速朝周围看去。只是周边野草较多,遮挡了他的视线。
这是小金在示警,提醒丁奇周围有人类在窥伺,人数不多。
嘀~
竹哨声响起,丁奇伸出手指在空中划出一个圆形,飞在空中的小金顿时朝一个方向做出一个俯冲姿态,在那个方向上有一个高高的草坡,似乎有几个黑点在那里,离得远看不清楚。
从背包中拿出望远镜,朝那里看过去,竟看到几个原始人躲在草丛中,向自己这个方向观察,还不时用手势进行交流。没有发出声音,估计是担心自己发现。
这几个人长发凌乱,头上一圈兽皮带箍在额头,不使头发遮挡视线。光着上身,至于下身穿着什么,则被青草挡住,看不清楚。
从图瓦部落那里得知,这个方向上有一个专门以猎马为生的部落,名叫猎马部落。除了猎马以外,还会猎杀野驴、牛和羚羊之类的食草动物。目前这个部落规模挺大,已经达到中型部落的要求。
猎马部落也是通过吸收兼并其他小型部落,才达到目前中型部落的标准。
只是这几个人是不是猎马部落的人,还不清楚。
看到这些人并没有打算出来一见的意思,丁奇也就懒得搭理他们,招呼仓他们带着驴群奔跑起来,很快消失在这几人面前。
在丁奇他们带领着众人驱赶驴群走后,这几个人才从草丛中站起来,指着离去的人哇哇说着什么。有兴奋,有争吵,还有恐惧,只是兴奋的情绪占据更多。
显然,丁奇他们采用这样狩猎的方式,震惊了他们,也让他们看到一种能够驯服这类食草动物的可能。这就像给他们打开了一扇窗户,一扇能够了解外部世界更多信息的窗户,也将他们心中的欲望释放了出来。
第319章 兴奋的土
丁奇一群人骑马而去的背影给了他们非常大的震撼,这个骑马的事实给了他们很大的启发。丁奇他们使用的套马杆儿、绊巴索,甚至骑马的姿态,让这几个人知道如何来驯服马匹,借助什么工具。方向对了,下一步就是如何找出解决办法来达到驯服马匹的目的。
这些人兴奋地手舞足蹈,举着手中的木矛,大声呼喝,随后就扭身走下草坡,朝另一个方向而去。只是在他们看不到的位置,一匹栗色马和一个人类正悄悄尾随在他们身后,远远跟着。
轰隆隆~
如雷的蹄声响起,将营地中正在忙碌的云他们惊醒,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儿,拿起武器,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到远远飘扬着一面旗帜,顿时松了一口气,是头领他们驱赶着一群不知名动物回来了。
土此时正沉浸在牛群中,使出浑身解数与牛们交流感情。不时地给这头牛递把青草,给那头牛挠痒痒,又给它们打来清水解渴,照顾得是无微不至。而这也更加坚定了牛群要跟着这群人走的决心,不用动就有人送过来吃的喝的,这岂不是快哉?只要不杀自己,能保护自己的族群就行。
听到马蹄声,土也赶紧抬头观看,这一看不要紧,竟是让他有一种要哭的赶脚。
太幸福了!
看到这一群浑身长满棕黄色毛发的动物,土两眼放光,赶紧丢下手中抱着的一捆青草,快跑两步,迎上前去。
“吁~”
看到云他们迎上来,丁奇他们赶紧拉住马匹停下来,并由翎牵着头驴,将驴群带往另一边,紧挨着牛群,免得它们冲撞了营地。
“头领,你们终于回来了。辛苦了,今天这可是大收获啊!”
云上前迎接头领,扭扭脸却是没有看到仓的身影。
“头领,怎么没见仓连长呢?”
仓赶紧回答道:
“哦,我安排他去办件事,天黑前肯定回来。我们先吃饭,然后把牛群和驴群照顾好,尤其是要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就像昨天晚上应对狼群袭击一样,多收集一些干牛粪。”
众人分工明确,很快行动起来,天黑前竟又收集许多干牛粪,比昨天捡拾到的牛粪还多。
时间往前推两个小时,单独留下跟踪那些人的仓终于来到一个比较大的部落外围,扒拉一些草在自己身上做好伪装,慢慢来到一处草坡顶端,盯着下面的部落观察情况。至于那匹栗色马,则被他隐藏在离这里不远的另一处草坡下面。
眼前这个部落很大,位置刚好在周围的草坡形成的盆地中间,一条小河从盆地中穿过。盆地正中大大小小大概有三十顶兽皮帐篷,按照一个帐篷住六到七个人,这个部落的人口数也超过二百个。
部落的小孩子们正光着身子在小河边戏水玩耍,半大的孩子则在空地上捉对摔跤。一些女人则在河边另一处地方,洗剥勇士们抓回来的野兽,将兽皮和肉分开摆放。只是看到其中五六个女人在洗剥一头马,让仓有些不适应。
“他们竟在给马剥皮,这也太残忍了!难道他们不知道,马匹对部落有多大的作用吗?”
虽说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原始人,但因为受到丁奇的影响,再加上逐渐和自己的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因此对这个部落杀戮马匹的行为持反对意见。只是现在他的身份是侦察兵,不能有过多个人感情在里面。他需要将最真实的信息和数据带回营地,供头领来决断。
而在部落后面,有一大圈上下两层木头搭建的马圈。里面有一些马匹和驴在里面,只是看到马匹或驴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明白它们都受伤骨折了。它们呆在这马圈里,无非等死罢了,因为它们是人类储存的食物。
一些大的骨架、头颅散乱地堆积在马圈周围,没有看到人类的头骨,显然这不是一个食人部落。可它们
部落正中,是一顶特别大的兽皮帐篷,感觉里面住下二十个人也显得很宽敞,里面住的应该是这个部落的头领和医巫吧!
此时,仓跟踪的那几个人已经进入部落中,正站在那个大帐篷外面,向里面的人说着什么。他们的言语似乎有些激动,手势夸张,还对着马圈的方向指指点点。
没多大会儿,从帐篷中钻出一名身材高大的魁伟勇士,身高足有一米八,这在普遍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的原始人中,绝对是一个大个子。当然,与丁部落的熊和壮两人相比,还是差点。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应该是部落的头领。部落头领,只会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担当。
紧跟着从里面又出来一名佝偻着背的老者,手拄着一根木杖,在一名部落少年的搀扶下,和那魁伟勇士一起前往马圈。那里早有之前那几名部落成员呆在那里,打开马圈门,拿着手中的木矛驱赶马匹站起来。
在人类的驱赶下,它们拖着自己的残躯跑起来,拼了命跑起来。虽不知道人类是为何原因,但一定要跑起来,这是它们的本能。有可能,这是它们最后一次奔跑,最后一次机会,哪怕摔倒在地在所不惜。
马群和一些驴奔跑起来,就能看出这些动物中哪些受的伤重哪些受的伤轻。
部落头领和医巫来到马圈边上,看着里面二十多匹马和驴奔跑的样子,用手指了指其中跑得最快的两匹马。
顿时,那些手下呼啦啦冲进去,拿着木矛将它们逼停,然后用绳索将那两匹马套住,拽出马圈。
这两匹马相较其他马匹比较健康,但由于吃的很少显得身体有些瘦弱。它们使出浑身的力气奔跑,此时被逼停早已没有多余的力气用来挣扎,能站着都已经算不错了,最后只能被拉出去。
部落中一名勇士拉过绳索攥在左手中,左手搭在马脖子那里,右手扶在马背上,双手发力就想跳起来坐在马背上。
只可惜,可能是马匹太弱了吧,这名勇士还没有跳起来,那匹马就四肢一软卧倒在地,再站不起来。那名勇士没想到马匹会倒,自己没有把握好瞬间趴在马背上。
这个人有些恼火,站起身狠狠踢了马匹一脚,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只是看到那匹马的状态,他只好摇摇头,走向另一匹马。
这匹马稍好些,看着身上的肉也多点。这名勇士再次如第一次那样跳起来,想坐在马背上。很轻松,部落勇士坐在马背上。
可是坐下的马匹却突然惊了,从没被人类骑过的它四蹄猛地向上一弹,背部弓起,就想将这个人类甩下马背,只是它没有得逞。没有得逞的它突然就发飙了,提聚起全身的力量,载着那人类在草地上奔跑起来,不停尥蹶子、弓背、弹蹄。
那名勇士坐在颠簸的马背上,刚开始还能靠着自己的经验用双腿夹住马腹。可很快,他就被甩起来,在马背上上下起伏,最终伴随着一声惊呼,他摔下马背,倒在地上不醒人世。
那匹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前蹄一落地就奔了出去。只是还没有跑出多
远,旁边就伸出一柄石斧,与快速奔驰的马匹头颅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嗵!
马匹头颅碎裂,脑浆迸飞,四肢猛地伸直倒在地上再没有起来。
现场陷入沉默,可突然那部落头领和医巫高声欢呼起来,似乎那个人被摔倒在地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仓听不到他们在喊什么,但从他们的手势和动作,似乎他们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马匹可以骑乘。只要能捕捉到更健康完好的马匹,他们就能实现骑乘马匹的目的,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眼看天色要暗下来,而这个部落也没有其他要得到的情报,丁奇在草丛中向后一缩,很快就来到草坡下方,将伪装去除,奔向自己的马匹。
思路客
唳~
一头金雕在头顶发出鸣叫,很快就看到小金从高空中俯冲而下,抓着一只兔子甩在小可爱身边后,又立即振翅而起。
五分钟后,小金再次归来,落在正撕食野兔的小可爱身边,爪下是另外一只兔子。它从喉间发出咕噜噜的声音,仿佛是一只准备喂食的老母鸡,张开翅膀开始撕扯这只兔子。
只是小可爱身边的那头小牛犊时不时舔两下猞猁的皮毛,却是让小金有些不适应。赶紧用爪子扒拉一下兔子离牛犊远一点,以示自己对它的抗议。
“踏踏踏……”
马蹄声阵阵,一匹栗色马从远处奔来,如一阵飓风般呼啸而至。
一名战士赶紧上前拉住马缰绳,扶着仓下马,然后牵着栗色马去河边吃草饮水,那里包括小二黑在内都正吃草休息。
看到大家都去准备吃饭,头驴瞅准一个机会加速跑到小二黑身边。之前不让马匹和驴群在一起,头驴竟有些不乐意。
眼看计划得逞,头驴咧开大嘴巴,露出自己上下两排大板牙,仿佛在开怀大笑一般,发出一声经典驴叫,屁颠屁颠跟在小二黑身边求关怀问温暖。看来它也是被小二黑给打怕了,想多在老大面前露露脸,多一些存在感。
驴群一看头领这副模样,当即一低头,默默地吃草不再关注头驴的怂样。头领都这样了,自己还能怎么办?
丁奇看到驴群和牛群的状态,心中很满意,没有费太大功夫,就能将牛群和驴群掌握住,只能说是运气。而这里还得感谢小可爱与小二黑,它俩算是帮了大忙。
丁奇举起水袋正要喝口水润润嗓子,就看到土向他走了过来。
土乐呵呵的,还没说话,那十六颗牙就露出来了。不用说,肯定是对驯捕了这么多牛和驴感到高兴。
“头领,告诉您一个好消息。这群牛真是厉害,今天白天竟自己招募来近十头落单的牛加入它们这个牛群。明天我还真想带着它们出去逛逛,看看能不能再多招募一些牛。”
丁奇也高兴,说了几句漂亮话鼓励一番,并要求他注意安全。
晚饭后,大家都围坐在中间的篝火堆旁边,边在那里搓绳索边说说笑笑,好不自在。
虽说这两天没有使用太多绳索,但主要目标还没有出现,仍要多准备一些备用。宁可有富余,也不要用时少。
小可爱趴在丁奇身边,盯着火堆发呆。就在丁奇准备喊仓和翎过来开会时,那头小牛犊倒颠儿颠儿跑过来,卧在小可爱另一边,同样看着火堆,只是那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说明它的注意力根本没有在那上面,仅仅是过来看小可爱的。
第320章 猎马部落
不愿打扰它俩,丁奇和仓他们俩来到另一边开了一个小会。
“今天大家表现不错,至少在捕捉驴的时候没有人受伤。但还是要叮嘱大家,和这些大型食草动物对面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安全。”
丁奇很满意白天大家的表现,是以鼓励一番。
“仓,你说说看,你在那个部落得到些什么信息。”
之前在看到那几个暗中窥伺的人之后,丁奇就动了要跟踪他们的心思。因此,在利用一个草坡挡住对方的视线之后,仓就牵着栗色马从其他草坡那里绕过去,远远跟着对方回到部落。
仓将自己观察得到的信息汇报给丁奇,同时将自己的一些猜想稍加整理一并说出。比如,对方好像通过自己这方捕捉野驴和骑马的行为和方法,得到马可以骑乘、捕捉马和驴也是为了骑乘的结论,这说明对方比较聪明,能第一时间想到从自己圈里的马匹身上进行试验。
“嗯,从你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他们这个部落应该是一个善于学习的部落,部落整体实力也比较强大。但目前还看不出他们是友是敌,所以我们还是要继续保持警惕,免得像上次图瓦部落那样阴沟里翻船,差点儿被人家给一锅端了。”
丁奇点点头,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指出大家要提高警惕心,免得被下黑手。
“另外,这个部落很有可能就是那个猎马部落,从他们圈养受伤的马匹就能看出来,他们的主要食物也都是马匹。我们可以试着和他们进行接触,有可能的情况下教会他们捕捉马匹的本事,以后我们需要马匹就可以从他们这里进行交换,可以减轻我们非常多的劳动量,节约很多时间。”
端起身边的陶碗,丁奇思考了一下继续说道:
“这样吧!明天早上我们前往那个部落,确定他们的身份及是否友好。带上两套陶器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只要他们不是贪婪的人,那么我们就可以和他们交往,继续进行下一步计划,顺带着也可以打听一下这一带马匹的分布情况。说实话,他们这个部落处在这个草原上,想必是一个很富足的部落吧!”
仓和翎两人笑起来,他们清楚,只要是富足的部落,他们部落传承也会很久远,部落内会有一些好东西,可以用来交换。特别是在草原上,地势开阔,矿藏丰富,很有可能他们部落内就有收藏的矿物宝石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对丁部落来说,就是宝贝!而丁部落所拥有的陶器,对他们这些从没有见过陶器的人来说,那就更是宝贝了!
丁奇从胸前的一个兽皮袋中掏出一卷羊皮,摊开在一块石头上,对仓说道:
“来,将你今天观察到的猎马部落位置在这个地图上标出来。翎,你也跟着学一下。以后出行在外,要学会制作沿线的地图。通过地图我们就能很直观看到对方的位置和距离,这样也能让看到地图却没有去过那个地方的人自己找到那个地方。”
丁奇边说边拿出一个用桦树皮包裹木炭芯制作成的碳笔,递给仓,同时让翎也一并学习如何制作地图。
制作沿线地图,对丁奇来说这就是他出门在外的一部分。每天回到临时营地,他都会抽出一些时间来绘制地图,能够将他经历过的地方在地图上直观表现出来。
之前在部落内,他教过鹿、奔、仓、鼠和白牙,还教过这次出门在外的哞、壮。他们都会按照丁奇的要求,将陌生的地域加到地图中,等到回到部落,再交给医巫鹿,由
她来进行添加绘制和保管。同时,他们也会培养更多的战士来学会识地图、画地图,要求成为战士的一项必备技能。等到部落造纸术发展起来,人手一份地图将是他们的日常习惯。
夜很静,干牛粪燃烧的火焰随风摇曳,将那淡淡的青草香味道散播开,钻入每一个生物的鼻腔中。头枕着一个兽皮袋,仰望银河,看群星璀璨,丁奇渐渐沉入梦乡。哪怕是远处传来的兽吼声,也不能将它惊醒。
篝火堆外,两名战士正在两个兽群之间走动巡视,免得有掠食动物悄悄潜伏过来,袭击这些它们眼中的肉堆。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击杀许多黑狼,让得周围的食肉动物都不敢靠近。可这却让其他一些食草动物遭了灾,不时有兽群被逼着跑到人类营地周围躲避食肉动物的追捕。
牛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它们能够审时度势,看到同类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它们也一并跟着过来寻求庇护。
轰隆隆!
蹄声震撼,敲打着大地,终于将丁奇给吵醒。
丁奇迷糊着眼,借助篝火光芒向周围观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周围的食草动物太多,除了身后是河所以没有动物以外,其他几个方向全站满了各种食草动物,嘈杂的声音已经充满整个营地上空。
更远处,已经有许多闪动的成对儿光芒传过来,显然在那里兽群的后面,有更多的食肉赶来。
这并不能说明这些动物不怕人类,而是它们有一种从众心理。丁奇可不管它们有什么心理,现在必须将动物们驱散开。万一有如剑齿虎、狮子类的猛兽从外面发动攻击,这个营地的所有人都活不下去,成为一堆烂肉泥,来滋养这片草地。
有值勤的战士看到丁奇醒来,赶紧过来查看。丁奇直接打断对方说道:
“快,将大家叫醒。”
很快,大家站在篝火前面等待丁奇的命令。他们知道,没有特别的事情,丁奇不会在半夜将大家叫醒。
“长话短说。你们也看到周围来了许多避难的食草动物,但数量太多了。如果兽群暴动,它们很有可能冲击我们这个营地,将我们踩得连个渣都不剩。”
丁奇指着外面涌动的兽群,让大家能够看清形势。
“现在,去把我们之前准备的干牛粪点燃,慢慢将那些动物向外驱赶开,远离营地,也远离那些食肉动物。”
众人很快行动起来,按顺序一个个点燃牛粪堆,将周围的食草动物驱离,除了牛妈妈和头驴它们。随后,包括丁奇在内十名部落战士点燃火把,骑上马,围着一个野牛群将它们向外驱离,方向就是那些慢慢围上来的食肉动物。
五六十头野牛跑动起来的阵势,地动山摇。它们犹如一辆辆重型坦克,被丁奇他们操控着冲向那些寻味而来的食肉动物们。直接将猛兽群给撞散,再聚集起来再撞散,直到将周围的食肉动物驱赶走。有三头剑齿虎、五头豹子试图闯进身后的兽群中,被提前发现的丁奇一顿操作,驱离出去。
至于那群实际上是被人类手中的火把驱赶的野牛,则早已回归草原,若无其事地啃食着地面上的肥美草料。
一场危机,在众人的努力下化解。
早晨,草原上水雾迷蒙。从一阵极度的安静之后,整个草原醒了过来,无论是飞禽还是走兽,各种动物的声音充斥在广大的草原上。
劳累了一夜的人们,慢慢醒转过来,烧水煮肉泡茶,准备早餐。土则驱赶着牛群和
驴群,在周围的草原上吃草,好喂饱这群大肚汉。有人类帮忙保护它们的安全,它们更是安心自在。
猎马部落,一队部落勇士正在草原上寻找猎物的踪迹。他们出来的主要目的,是寻找昨天他们在这个方向看到的被人捕捉的驴。他们奉部落医巫和头领的命令,要抓一些活的马或驴回到部落,因此他们准备了一些必要的绳子和飞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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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石索是他们部落发明的捕猎利器,一根绳两端各拴一块石头,人可以将飞石索投向目标腿部缠住对方,以此来限制动物的行动,尽量活捉一些没有受伤的马或驴。
只有得到这些没有受伤的马,才能使用昨天那些人类使用的套马或驴的杆子,来捕捉更多的马,扩大部落马匹的规模。
“笃笃笃!”
突然,一阵马蹄声传到他们的耳中。众人心里一喜,总算等到马匹了。他们脚底下加快速度,就想冲上那边的草坡观察。可很快,他们就被坡顶上出现的马匹和人类吓得屁滚尿流。
十匹马顺着草坡向下冲锋的样子,犹如魔神下凡一般,震撼着他们的心灵,碾压了他们的灵魂!
“吁!”
“希律律!”
骑在一匹红马身上的丁奇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在那些人觉得自己即将被吞噬的瞬间,将马匹拉住,停在那些人面前。
今天出来本是要骑着小二黑,可哪想到头驴居然缠着小二黑,走哪跟哪。丁奇一看,没辙儿,只能换了另一名留守战士的马匹,带着仓和翎他们前往猎马部落。
半路在冲上一座草坡后,没想到和面前这些人冲撞在一起。下坡中,丁奇他们不敢往回收马势,只能驾驭着马匹朝向另一边冲下去,避免撞上这些无辜的部落人。丁奇马术好一些,但也堪堪停在他们面前,将一群人吓得面无人色,挤作一团,脸上神情惊恐无比。
“你们好。不好意思,差点撞上你们,来来,赶紧起来。”
丁奇向他们行了一个部落间的问候礼,伸手将身边的人拉起来。仓和翎他们也纷纷上前,将倒地之人一一拉起。
“请问,你们是猎马部落的人吗?我们来自遥远的丁部落。”
待这些人惊魂甫定之后,仓继续上前,扮演自己部落队长的角色,开始和眼前的人攀谈起来。只是其中有三五个人的眼神有些躲闪,他们就是昨天在草坡顶上窥视丁奇他们捕野驴的人。
这十几个人确实是猎马部落的人,他们出来是为了狩猎。在听说对方是来自遥远东部的丁部落之后,他们纷纷表示吃惊,怎么也想不到能跨越如此远的距离来到这片大草原上。
心里满是惊讶震惊的他们,早没有之前对丁奇他们的戒备心理,大声吆喝着,说要邀请丁奇众人前往他们的部落。很快,他们就将话题转到仓背后的马匹身上,询问如何活捉马匹,如何驯服马匹供人驱使,马嘴上的绳子如何做的。一个个问题抛出来,倒是问得很精准。
“各位,你们问的这些问题涉及我们部落传承和秘密,我希望见到你们部落头领之后再解释给你们听,可以吗?”
他们一看再问不出来任何信息,当即停下来,他们中一名勇士站出来。
“各位远方而来的朋友,我是猎马部落的马尾,欢迎朋友们光临猎马部落,请随我们一起。”
这个名叫马尾的勇士,当先走在前面,领着仓他们前往猎马部落。
第321章 猎马医巫
很快,众人就来到猎马部落,那个处在盆地中的部落。早有部落勇士跑回去,向部落头领和高层汇报消息。部落头领在众人的簇拥下,亲自来到部落外面迎接。
丁奇在仓身后的马背上,看到这个部落头领能按照部落间礼仪出外迎接,这说明该部落是一个比较正统的部落,能够让人放心。心中对之前他们部落人的偷窥行为,稍稍减轻了一些抵触心理。
丁部落众人在看到猎马部落的头领出来迎接时,就统一下马,牵着马匹过去,以示尊敬。
“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我是猎马部落头领重蹄!”
猎马头领身材高大魁梧,声音洪亮,走起路来也是威风八面。看到客人们到来,当先右手扣胸行礼,出声欢迎丁部落客人,声音不急不徐。
仓和身后的丁部落众人也赶忙回礼。
“重蹄头领,您好。我是来自东方丁部落的仓,我是部落的狩猎队长,路过贵部落,多有打扰。”
“各位勇士不必客气。从遥远的时代开始,我猎马部落就在这片草原上以猎杀马匹和食草动物为生。马素来脾气刚烈,宁死不从,是以我们知道马匹不能被驯服。如今看到各位竟能驾驭马匹而来,实在是让我部落上下感到震惊!”
重蹄在看到丁部落众人身后的马匹时,他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光滑油亮的皮毛,修长的四肢,高大的身躯,肌肉结实,身体健康。搭眼一看就知道,它们善于奔跑,不是自己部落的勇士们能够捕捉到的健康优秀及以上马匹。
猎马部落的人看马,是从他们的本能和需求来看待。跑得快不快,有没有病或伤情,是青年马还是老马,他们一抬眼就能看出来。为了能捕到马匹吃上肉,他们捕捉的对象多是老马、弱马,甚至是有残疾的马。
马群一过来,他们就能将马群中的这些马挑出来,然后派人进行驱赶,并将它们赶往自己的埋伏圈,将它们最终制伏。
如果说大荒上有一个部落对马的了解敢说第二,就没有部落敢说第一。这是猎马部落的天赋,与生俱来。不是他们不懂马,而是他们的需求不一样。他们会把好马摘出来,放到一边,将关注点放在那些老马和弱马身上。就像掠食动物一样,专挑老弱下口。
是以,头领重蹄在看到这十匹马的时候,眼睛就猛地一亮,喜欢上它们。眼神中带着一种侵略性,霸道,想要得到对方,说一不二那种。
不给仓说话的机会,重蹄头领立即说道:
“这位勇士,不知道能否进行一下交换,将这些马交换与我部落,你们想要什么,随便挑!”
重蹄大手一挥,有种挥斥方遒的感觉,大概的意思是觉得自己能胜券在握。还没有邀请客人进部落,就想在这里交换,够霸道!
仓微微一笑,对重蹄的交换提议没有搭腔,而是不软不硬地哈哈笑道:
“重蹄头领,你和你的部落手下一样的着急啊!啊,哈哈!”
沉稳有力的笑声响亮,传遍周围,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这也让重蹄微微一皱眉,似乎不太理解对方说的自己和手下们一样着急是什么意思。
难道马尾他们在见到这些丁部落人时,也同样要求对方了吗?嗯,看来可以让马尾做一些更重要的事了,只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把这些马匹交换过来。
“远方的客人已经来到尊敬的猎马部落,身为主人难道不应该先邀请客人们进入部落吗?”
仓再次委婉地说道
,这让重蹄微微一愣,明白对方是在提醒自己已经失礼了。
“哈哈,仓队长,说得对。欢迎你们来到猎马部落,请!”
重蹄身体向右微微一侧,抬起右手做出请的姿势。
仓则顺势上前拉住重蹄的胳膊,一起朝猎马部落内走去。丁部落众人和一众猎马部落人员共同进入部落内,气氛相当融洽。倒是丁奇,则示意旁边的猎马部落勇士先行,自己在后面倒背着双手,边看边溜达着走进猎马部落。
猎马部落有一种丁奇比较熟悉的游牧部落风格。部落外围没有栅栏,全部用马皮帐篷围成一大圈空地,帐篷既是居住的地方,也是用来防护的一层屏障。这层屏障由三道帐篷组成,每一道帐篷之间有两米宽的通道,大家进出时都统一由部落入口那里进出,也是防御的入口所在。
入口两边,堆积了两大堆高约三米的干牛粪,这是整个部落的燃料,危急时可以作为一种防御手段。据旁边经过的猎马部落人介绍,他们部落的每一个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子,只要是出去,都会去捡拾一起干牛粪回来,到冬天的时候这牛粪堆会更大更高。至于一些木柴,平时烧得很少,只有下大雪的时候才会储备一点点,供头领和医巫使用。
在那广大的空地中间,靠北的部位有一个大帐篷,那是头领和医巫居住、休息的地方。在帐篷前面,有一个干牛粪堆在静静地燃烧,看不到火焰,却青烟袅袅,显然其内部正在燃烧,这是猎马部落保留火种的一种方式。
翎他们一干人正端坐在那个大帐篷两侧,看着中间的仓和猎马部落的头领重蹄在交谈着什么。
此时,那个帐篷已经敞开,光线照射进去,将里面照得比较亮堂。一个年老的身影正在一名年轻人的搀扶下,拄着手杖慢慢走出来。
重蹄头领转身,朝着老者行礼,仓和后面的丁部落众人也同时向老者行礼,包括刚刚到达的丁奇。
对于医巫的尊重,是每一个部落人必须做到的。他们是部落精神文明的传承者,上天意志的传达者,是神的使者。如果不尊重医巫,那是要被扔进火堆里烧死的!虽说丁部落已经在开始弱化医巫的形象,但那也是在慢慢变化,而且还有丁奇荒神的权威在那里,没有人敢说丁奇的不是。
重蹄向大家介绍:
“各位远来的朋友,这就是我们猎马部落尊敬的医巫飞马,他可是曾经看到过马在天空中飞的人,也是猎马部落最年长、最睿智的人!”
仓他们再次向医巫飞马行礼,并说道:
“谨代表丁部落医巫鹿、头领丁奇,向最尊敬的医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这是我们部落特产的陶器,可以用来煮肉煮水,最适合老年人使用。”
仓一抬手,就有两名战士端着陶锅和陶碗出现在医巫飞马面前,将陶器轻轻放在地上,后退回到原处。
飞马和重蹄两人微微一愣,不明白这个东西何以珍贵如此,成为赠送给另外一个部落的礼物。但他们也有很好的涵养,微微一笑,低头表示谢意。
仓他们倒也不在意,等他们知道陶器的真正意义,他们会求着自己的。
医巫飞马在向众人点头示意过之后,沙哑着嗓子说道:
“欢迎远来的客人,也非常感谢你们送的礼物。听闻你们是骑马而来,此时我最想看的就是你们所骑乘的马匹,可否让我一观?”
仓扫了一眼丁奇的方向,点点头,示意他们和自己一同前去观看。将丁部落众人
留在原地,只有丁奇跟过去。
只是重蹄和飞马两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健康的马匹身上,忽视了丁部落众人中,有两个人正在那干牛粪火堆上架起陶锅,倒上水,开始煮肉汤。
“啊!这些马太神骏了,这就是我们久寻而始终抓不到的马,根本不是马圈那些老弱的马所能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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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看到这些马的第一眼,内心的激动之情就溢于言表。他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此刻的心情,只能嘴里嘟囔着“好马!好马!”。
重蹄上前一步,对仓说道:
“仓队长,可否让我骑乘一下?”
“没问题!”
仓当即将眼前一匹灰马牵过去,教重蹄如何骑乘。
聪明如部落头领,重蹄很快掌握了如何骑马。借助自己的身高优势,在仓的帮助下坐在马背上。
灰马咴咴儿叫了一声,显然有些不适应这个陌生人,不过仓很快出手安抚住它。
“驾!”
重蹄双腿轻夹马腹,灰马慢慢向前走去,在重蹄的操纵下,朝部落外跑去。仓担心重蹄的安全,拽过自己的栗色马,轻轻一个翻身,马儿就冲了过去。
“呦吼!”
远远地传来重蹄的欢呼声,这让丁奇微微一笑。自己当初在军队里第一次学会骑马不也是这样子的吗?转过身,也不打扰医巫,陪着他在那里摸摸这匹马,碰碰那匹马,一脸神往,直到一股子香味传入自己的鼻腔中。
“嗯?这是什么味道?为何如此诱人?”
正在看马的医巫猛地顿住自己摸来摸去的手,鼻翼翕动,似乎在寻找美味的来源。
丁奇轻咳一声,吸引了医巫的注意力,然后伸手示意医巫飞马和自己一道回到大帐篷那里。而飞马发现,自己离帐篷越近,那股诱人的香味越浓,他感觉自己已没有几颗牙的嘴里,口水四溢。
有句老话说得好:想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想办法留住他的胃。对于没有调味品、没有炊具的原始人来说,干巴巴黑乎乎的烤肉只有一个作用就是饱腹,根本没有可能提升他们对于食物的向往。所以,经过烹调的食物,他们根本拒绝不了,就像很早以前熟肉对于早期人类的诱惑一样。
最后,根本不用丁奇再引导,已经从慢慢行走而改为小跑的飞马很快找到了香味的源头。此时,穿过人群的他,口水已经止不住从他干瘪的嘴巴里漏出来。他双眼盯住那个正在沸腾的陶锅,一动不动,只有喉头上下滑动。
而在医巫身后,帐篷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都是在吞咽口水。
飞马艰难地扭过头,看着眼前这个不错的小子,结结巴巴地问道:
“这……这是什么?太……太香了!”
丁奇忍住笑,回答道:
“这个是肉汤,就是用赠送给你们的陶器做出来!刚才仓队长说过,这个陶器最适合部落的老年人,能够让老人吃饱肚子。”
“真的吗?真的是用陶器做出来的!真是太棒了!以后我也能我吃些肉,而不用在嘴里靠那几颗牙齿慢慢消磨烤肉了。”
飞马激动得满脸通红,恨不得立马上前喝上一口汤,可他手还没有伸过去,就被一股热浪给逼回来。
“飞马医巫,请您稍等,待汤变凉之后就可以喝了。”
丁奇赶紧将医巫拉开,并扶着他在一块石头上坐着,并示意那名战士用陶碗盛了一碗肉汤,里面的肉块都已经煮烂。
第322章 王婆卖瓜
看着那碗肉汤,医巫已经坐不住,隔一会儿就伸手摸一下碗,却被烫得啊啊直叫。过了一会儿,他就忘了疼,被香味吸引再次摸上去……,直到他的手被烫得红肿如猪蹄。
丁奇经验丰富,在看到肉汤上那一层油开始凝固之后,他试了试温度,然后将一双筷子递给飞马医巫。
“医巫,温度正好,您可以吃了。这是筷子,能帮助你吃到里面的肉,而不用担心把手弄脏。来,吃吧!”
丁奇右手动了一下筷子,教他如何用筷子。只是用筷子对初次接触的人来说,难度还很大。
医巫等不及了,端起碗就轻轻抿了一口。刚才被烫怕了,生怕再被烫一下。
加了香粉的肉汤,滋味实足。那浓浓的肉汤顺着他的喉咙滑进他的胃里,让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就如炎炎盛夏吃了一根冰棍,浑身舒爽。
“啊!太好喝了!”
医巫忍不住呻吟出声,这让身边那位一直扶着他的半大男孩不停吞咽口水,同时疑惑为什么那一口汤竟能让医巫如此失态。
飞马医巫大口喝汤,不停咽下那汤水,将自己身前弄得肉汤狼藉。最后,看着碗里那煮得烂烂的肉,他将筷子扔到一边,伸出手就把肉捞进嘴里,用自己那几颗牙轻轻咀嚼着,没多大功夫竟吞下去。
经常服侍医巫的半大男孩已经失色,他焦急地看向丁奇,那意思是:哥们,给咱也来一碗啊!
丁奇哈哈大笑,将战士递过来的一碗肉汤端给那男孩,又给医巫盛了一碗,看着他俩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周围的人伸长脖子看,也想去喝一口汤,只是在医巫和未来的医巫面前,他们不敢造次。丁奇却是不管这个,从陶锅里捞出几块肉,递给人群中几个小孩子。
这几个孩子一见到手中的肉,两眼冒光,左右快速扫视一眼,抬起手就将肉扔进嘴中,连味道都没有品,伸长脖子就咽进去。
“啥味儿?好吃不?”
丁奇明知故问。
几个小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后悔的模样。一名胆子大点的小孩子说道:
“不记得了,光顾着抢肉吃了!”
“哈哈!下次让部落给你们煮肉吃的时候,慢慢吃。来,每人再分一块!”
丁奇笑得前仰后合,赶紧让身边的战士再给每人分一块。这次就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把肉块含在嘴里,一点一点吮吸里面的肉汤,然后才慢慢咀嚼肉块,将肉的香味挤出来。当最后再吸不到一点肉香味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将肉咽下去。
这一幕却是把周围的人给馋坏了,伸长脖子想看陶锅里还有没有肉汤和肉。
丁奇看了看,大概还有一碗,那是给猎马部落头领重蹄准备的。重蹄和仓还没有回来,他也不着急,现场开始做起了推销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大家不要着急,以后你们肯定能吃得上这些煮出来的肉。”
他拿起那口陶锅,托在手里,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这是什么?煮肉用的陶器,陶器不仅可以用来煮肉,还可以用来盛水烧水,盛肉,储存其他物品。煮好的肉比烤肉更香,更容易入口,这对一些没有牙的老人有极大的好处。吃了陶锅煮出来的肉,一个人能活更久。”
刚说到这儿,正在吃肉的医巫飞马停下来,深深看了一眼丁奇,点点头,他可是明白这个道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每次吃东西都要花费好久,别人吃完了自己还没吃完。人家都开始劳动了,自
己总不能还在那里吃吧,多不好意思啊,虽说自己是医巫,但总要注意点影响的。
长此以往,慢慢吃得越来越少,身体也就一天不如一天了,饿肚子的滋味,多难受!
丁奇还在那里继续讲陶器的好处,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
“踏踏踏!”
两匹马一前一后迅速冲进部落,将正在围观的众人吓了一大跳。仓猛地一拉缰绳,栗色马人立而起,顿时引起众人一阵惊呼和喝彩声。
重蹄却是没有掌握住这个技能,被马驮着又奔行了五六米才停住。
“哈哈!太棒了!没想到骑马的感觉这么爽,哈哈!”
爽朗的笑声传出来,让大家的目光都投向头领身边的灰马。刚才两人骑马奔过来的情景他们可是刚刚经历,那势头无人可挡啊!
“哈…嗯?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
正在哈哈大笑的重蹄猛地停住,他也闻到了那股子肉香味。这不能怪原始人鼻子灵,实在是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能让人产生饥饿感和探究欲的味道。
环视一圈,看到医巫正坐在牛粪火堆旁边的石头上,手里还端着一个刚才丁部落当礼物赠送的陶什么,里面似乎还有一些没有喝干净的液体,他赶紧来到医巫跟着,盯着医巫手里的碗,鼻翼抽了两下。
“医巫,难道刚才那股香味就是从你手里这个东西里出来的吗?这是什么啊,为何如此之香?”
医巫也是一阵苦笑,好久没有吃饱饭的人,第一次碰到这种能让自己食欲大增的食物,却是忘了形象,实在是不该啊!只是没想到,这用陶器煮出来的肉却是如此美味,实在是让人想不到!
“这是陶器煮出来的肉,就是丁部落赠送给咱们的陶器,经过陶器烹煮之后,没想到味道竟如此美味,以前我们吃的肉算是白吃了!特别是烤肉,我现在看到就想吐!”
雅文吧
医巫飞马倒是实在,直接把想法说出来,这让部落内负责烤肉的人脸上烧得慌,难道有那么不堪?每次大家还不是抢着吃?但是也只能在心里面腹诽两句,自己还想活下去呢!
“有这么神奇吗?”
重蹄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神奇不神奇,你尝尝这碗肉不就知道了吗?”
丁奇将手中的那碗肉汤端给重蹄,顿时香味直扑鼻端,让重蹄口腔中瞬间分泌出大量口水。
看到丁奇微微有些诧异的他顾不上说话,立即端过碗喝了一口汤。顿时,重蹄觉得自己整个口腔都爆了,唇齿生香,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都给吞进去。此时,整个身体的所有细胞全都闻香而动,如一辈子没有吃过东西一样,饥饿似狼,想将眼前这一碗肉连汤带碗一起吞下去。
如风卷残云,狼吞虎咽,这一碗肉汤不到两个呼吸,全被重蹄吞进肚中。舔舔嘴巴,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周围看着重蹄的那些猎马部落人,全都吞咽了一大口唾沫,好像自己吃了那一碗汤般。
“呃,还有吗?”
本以为重蹄会说点什么,没想到竟是这样一句话,这把丁奇给雷的,好悬没把接过来的碗给摔在地上。丁奇只得苦笑道:
“暂时没有了,如果需要,我们的战士会教你们的人如何烹煮肉食。”
重蹄点点头,扭头看向一边:
“马尾,你带人跟着丁部落的勇士们一起学习如何烹煮肉食,需要什么直接找八马。”
马尾是最先接触丁部落的人,由他来安排学习的事也是理所当然。
“仓队长
,这边请。”
双方再次落座,只是位置已经换到医巫的那个大帐篷中,仓成为猎马部落的座上宾。
“尊敬的仓队长,感谢你们赠送的陶器。我为之前对你们的轻视表示歉意,对不起。”
重蹄首先为之前对丁部落赠送的陶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向仓表示歉意,这让旁边的丁奇对他有了一些好感。
“不用客气。大荒上的部落都是一家人,我们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而努力的人。就像荒神所说,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生存下来,很好地生存下来,过上能吃饱穿暖的日子,远离猛兽和危险,生活在阳光底下。”
仓随口应了一句,就将荒神提出来,传播荒神的思想已然成为部落每一个人的责任,走到哪讲到哪。
“荒神?你们也知道荒神?荒神的想法或者说他的愿望是好的,可是我们始终没有见到荒神出现,没有看到哪个部落被荒神改变的。”
重蹄听到仓讲到荒神,顿时来了兴致。可是对荒神的传说,仍旧持怀疑态度。
“大荒那么大,你又怎么可能见到所有部落呢?很凑巧,你眼前的丁部落就是一个被荒神所改变的部落,一个从仅有一个人的部落发展成现在超过一千多人的大部落,比我们那里的五大部落的人还要多!就连你称赞不已的陶器,都是荒神发明的,更不用说荒神还给我们丁部落建造了大荒上唯一的一座城,一座能够保护部落所有人不用担心猛兽和黑暗的城。”
讲到荒神,仓就激动起来,搞得身边的丁奇很不好意思。让别人当着自己的面夸自己,很有一种拍马屁的嫌疑,尽管自己很喜欢。
“真的吗?这都是荒神做到的吗?天啊,我一定要去你们丁部落看看,看看丁部落被荒神改造成了什么样子。医巫,你听到了吗,传说是真的,荒神出现了!”
重蹄很激动,他有些不敢相信听到的信息。但这实实在在的人就坐在这里,他认为这肯定是真的。
“荒神保佑,竟让我尝到如此美味!”
医巫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
“其实,你们不用去丁部落,就可以感受到荒神带来的福泽。我们可以教会你们如何制作陶器,这样你们就不用交换就可以使用陶器。何况这里离丁奇部落有些远,只为了交换一些陶器,实在是有些得不偿失。”
重蹄听到仓说要教他们制作陶器,惊得立即站起身来,右手猛得扣胸,弯腰向仓行礼,以示感谢。
“不用客气。顺便说一句,离此处不远的图瓦部落,已经加入丁部落,那里将会成为丁部落进入草原的补给中心、交换中心。”
仓看向重蹄和飞马,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重蹄头领,刚才您已经骑过马,也感受到有马的好处了吧!”
一说到骑马,重蹄立即兴奋地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喜欢上了骑马,急不可耐地想立即交换。
“太棒了!骑马的感觉真好,仓队长,您说说,交换这些马匹需要什么,您讲,只要部落能做到的,我一定拿出来和你们交换!”
只是仓立即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这些马,我们不交换。哪怕拿出你们部落所有的人进行交换,也交换不了这些马。”
重蹄脸色一沉,当即有些不悦。竟敢小看猎马部落,真当猎马部落是摆设吗?
“重蹄头领,您别不高兴。我们从丁部落到这里花费了接近二十天的时间,难道你想让我们走回去吗?那得走到什么时候啊!”
第323章 大买卖
重蹄一听,猛地一拍自己额头,终于明白人家不交换的原因。不是不愿,实是不能。怪自己疏忽,光想着这些马匹了。
“是我莽撞了,抱歉!”
重蹄老脸一红,赶紧出声道歉,是自己误会人家。
“重蹄头领,您先不用着急。关于马匹的事,也不是不可以交换,只是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仓说话打了一个弯儿,让重蹄有些措手不及。当听到还有交换的机会时,老脸登时乐开了花。特别是首位的医巫,正在那里回味的他一听到还可以交换,那一脸的褶子都抖擞开了,落下不少陈年渣渣,犹如一层黑粉,洋洋洒洒。
丁奇的眼睛直接就看愣了!
看来这个消息让老医巫震惊了,让他有些失态,的确不可思议!
重蹄听到“本事”二字,当即瞳孔一缩,心里面寻思着,难道是要进行一下比拼?好久没和人动手了,也不知道现在的水平退化了没有。上一次可是和八马比拼一场,自己以微弱优势胜出,真是年龄大了,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不过丁部落这十几人,也没见谁长得壮实,哪怕是仓队长,看着也就那回事吧。
“八马,过来!”
重蹄当即朝外面喊了一声,很快一个高大强壮、浑身肌肉虬结的人从帐篷外面进来,当先向医巫、头领和两位客人行礼。
“仓队长,这会是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他第一次出外打猎,在一天的时间内干掉了八匹马,是以我们大家就叫他八马。”
重蹄着重介绍八马的情况,他和丁奇两人也抬头看向他。
八马,目前是部落中实力仅次于重蹄的人。力量强大,头脑还特别聪明,他是下一任头领的有力竞争人选。所以,他现在管着部落中各项物资的分配,只有他能搞明白各类物品如何发放,是以刚才重蹄要求马尾去找八马领取所需物资。
“仓队长,我可是叫出我们部落中的高手,你看看挑选哪一位勇士过来,和八马切磋一下,不许伤人性命,可好?”
重蹄看似商量的语气,可他都把人叫过来了,想拒绝也不行,同时他命令八马要点到为止。
仓和丁奇两人对视一眼,微微一笑,丁奇眼神中则有鼓励和小心的意味在里面。这场比斗,就由仓来进行。原始人崇尚力量,只有你的力量比别人大,别人才会信服你,尊敬你。如若力量不行,哪怕是谈判或者说交换上,都会感觉弱别人一头。
“那就由我和八马兄弟打一场吧,还请八马兄弟手下留情!”
仓站起来,向对方行了一个见面礼。这让重蹄有些吃惊。
“仓队长,你是贵宾,换一个人吧!”
“不用,我在部落内也就是一个狩猎队长,身份上和八马兄弟相当,所以我来和八马兄弟打一场也理所应当。来吧,请!”
仓当先走出帐篷,丁奇紧随其后。重蹄没办法,只好示意八马和自己一起出去,医巫自己则坐在原地不动,抬眼看着外面。
早有猎马部落成员将外面空地上的杂物清除,不相关人员也被赶往一边,空出一片地方。
仓和八马两人站在中间,相互行礼,八马作为主人一方示意仓先来攻。场中两人,八马雄壮,显着仓倒有些瘦弱。只是仓有些内敛,形体上没有八马那么扎眼罢了。
看到八马手势,仓倒也不客气,大喝一声,右脚猛地踏地,身形极速冲出去,挥拳直奔八马胸口,还没临身一股拳风就已经吹打在对方身上,让其心神一凛。
八马不退反进,前进
过程中向右侧身,避过仓威猛的一拳,右腿曲起,右膝猛地撞向仓的右肋。仓反应快速,挥出去的一拳瞬间收回,曲肘下砸,与八马右膝撞在一起。
嘭!
两人霎时分开,只是仓向后跃起,八马那抬起的膝盖迅速原路返回。看似仓有些吃亏,实则是八马有些疼痛难忍。手肘对膝盖,力量大小高下立判。
原来在两人相触的一瞬间仓用了一个巧劲,肘尖前移砸在对方膝盖顶端靠后的那一点肌肉上。既保护了自己手肘,又给对方造成一定伤害。
“好!”
周围观看的人发出欢呼声,丁部落的人也不例外,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场上两人。
“再来!”
八马大喝一声,猛地跺脚冲过去,身体合成一团,左肩向前,想利用自身身体优势撞上仓,给对方造成重创。
可惜,在他即将撞上仓的时候,仓搭着他的左肩,身体向右旋转,像挂在对方身上一样。身体突然来到对方身后,挥起右掌就要切到对方脖子侧面。如被砍中,对方铁定立即晕倒。
突然,八马猛地一弯腰,将背后的仓甩向身前,同时身体向前翻滚,右手从两人中间急速伸向仓的后背,搂住对方腰部就要发力。在八马的力量下,如果被搂住,那后果想想都让人后背发凉。
没想到在这千均一发之际,仓迅速曲起双膝顶在对方腋窝处,拉大与对方之间的距离,不让对方得逞。猛地弹起,从八马怀中贴地逃出。两人翻滚间,快速从地面上弹起,再次冲向对方。
原始人之间的对打不讲究什么招式,每一击都是大开大合,运用的都是与野兽搏斗过程摸索出来的招式,势大力沉,讲究一招致命,不留余力。
但仓不一样,丁奇对他进行了残酷训练,详细讲解了力量使用技巧,更不用说还将军中搏斗术教给他。所以他的徒手搏斗技能已经和奔相关不大,离丁奇还有一段距离。
不能说丁奇有所藏私,实在是两人的经验与经历不同,接受的训练和教育水平相差甚远。
之前丁奇交代过他,让仓多和对方切磋一段时间,美其名曰:热身。是以,打到现在两人是不相上下,距离相差不大。特别是八马,他感觉仓马上就要落败,只要自己抢攻两下对方就会倒下。可每次有这种感觉,对方就会像一个泥鳅一样,毫不着力,让自己的拳头如打在芦苇花上一样。看似打得热闹,实则自己始终处在下风。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对方看着比自己弱小,但力量上却不输于自己?
就在两人再次对撞在一起时,场边观战的丁奇捂嘴咳嗽了一声。再看场中,仓在扭转身的时候右拳击打在八马胸口,震得对方气息一滞。仓趁此机会,右手穿过对方右臂,左手拉住对方胳膊,猛地一用力,一个过肩摔使出,八马那强壮的身体呼地一声就摔在地上。
嘭!
八马在地上震了两震,一大片粉尘向两边吹去,紧跟着一个回缩,冲向地上的八马。
“咳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响起,八马被蒙了一层灰尘,而仓则气定神闲地站在一边,不复刚才两人打斗时的紧张模样。
“我认输!”
浑身如散架一般的八马艰难地站起来,向仓行了一礼之后开口认输。仓则赶紧上前拉住八马,扶着他到一边的石头上坐下,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受伤。
“哦!好!”
丁部落人欢呼起来,丁奇亦然。不过大家还是挺注意影响的,只欢呼两下就适可而止,没有给对方太大压力。
场边的
重蹄神情却有些沉重。自己部落的第一勇士竟然败给对方,这让他有些不能接受。本想通过一场打斗打压一下对方的气势,想在交换上赢得一些主动,没想到竟没有能成功。他心中对丁部落越发忌惮,看来荒神的本事绝对比传说中更厉害!
“重蹄头领,实在不好意思,赢得侥幸。”
“仓队长,你很厉害!想必你的部落,实力肯定强大!走,屋里谈。”
重蹄伸手请仓进入帐篷,让仓先行。丁奇跟着后面,乐呵呵的如个随从般向前走去。却没想到,一个拳头带着风声,直奔自己下巴,如被打实,丁奇这身体也会被打得倒飞起来。
丁奇倒是不着急,右手后发先至挡在那个拳头前面,让其不得寸近。
扭脸看向挥拳过来的重蹄,丁奇微微一笑:
“重蹄头领,您这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前面正走的仓听到后面动静,立即转过身来,看到此景,迅速站在重蹄另一边,只要稍有不对,他就会和丁奇夹击对方。脸上有些恼怒,沉声喝道:
“重蹄头领,这是何意?”
丁部落其他八人也立即冲过来,站在丁奇身后,像是要为丁奇撑腰,实则是要保护他。
却见重蹄将拳头收回,右手扣胸,大声笑道:
“哈哈!看来你本事不小啊,刚才就觉得你不简单,没想到一试探发现你的水平竟不在我之下。你不应该是一个护卫,更不是一名普通的部落勇士,我很好奇,你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丁奇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笑着说道:
“重蹄头领,等您什么时候到丁部落,定然就会知道!”
“好,我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请!”
重蹄眼睛猛地一亮,似乎对丁奇的回答有些意外,眼神中满是欣赏和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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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倒是感到一阵恶寒,重蹄喜欢自己?还是算了吧,我躲!
回到帐篷中,众人分宾主落座,坐在兽皮垫子上,似乎比之前有些严肃的气氛在周围飘荡。丁奇一寻思也就明白,这是对方真正接纳了自己,对自己丁部落产生重视和尊敬之心。
“仓队长,之前您提到关于马匹交换之事,是如何交换之法呢?”
重蹄坐下来之后,当先问起关于马匹交换的事情。
作为猎马部落头领,马匹的事情尤其是驯马的事情已经成为部落头等大事。他可是亲自感受了骑马,那奔行速度,带来的冲劲是任何事情都比拟不了的。
只要骑在马上,捕猎对部落来讲就不是个事儿。就算是应对部落之间冲突,那也将占尽绝对的优势。
“重蹄头领,首先我打听个事儿,这周围的马匹多吗?主要分布在哪里?”
仓问出关键问题,如果不想一直在草原上找来找去,从当地部落口中得出消息是最简便的方法。
“马匹多!每年雪化之后,马匹就会从南方各个地方汇聚到这片大草原上。前一段时间,马群里出现好多小马驹,现在正是马群扩大的季节。从我们部落出发,不管哪个方向都会有,不过大多数马匹都集中在北边的草场上。”
重蹄对仓的问题没有想太多,直接就将自己了解到的信息说出来。
“重蹄头领,实不相瞒,我们丁部落此次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获得足够多的马匹带回部落。部落需要发展,对马匹的需求很大。所以,这里有一个大交换,也叫大买卖,就看重蹄头领能不能接起来!”
仓和丁奇对视一眼,当即向重蹄提出交换需求。
第324章 粗盐引起的误会
“买卖?什么大买卖?听着怎么感觉比交换还要形象一些呢?”
重蹄对买卖二字有些疑惑,但似乎更喜欢这两个字。就连猎马部落的医巫飞马,此时也在仔细品味买卖二字的含义。
“买卖就是交换的意思,你们买东西我们卖东西,或者你卖我买,这就叫买卖。我们教你们如何捕捉马匹,而你猎马部落则将捕捉到的马匹卖给丁部落,丁部落给予你们想要的东西,包括陶器、粗盐等等,粗盐就是一种比力石更好的东西。”
仓说完,就从自己的随身兽皮袋中摸出一个小袋子,里面装有大概二三两重的粗盐,拈出一部分分别放在重蹄和飞马的手中,示意他们俩尝尝那白色颗粒状物体的味道。
两人有些犹疑,但在看到仓毫不犹豫将那白色颗粒放进嘴中时,两人也很快用舌头舔了一点进去。重蹄砸吧砸吧嘴巴,准备想说点儿什么的时候,他两眼猛地睁大,指着仓激动地说道:
“你…你…”
很快,身边的飞马也蹦起来,以不输于年轻人的矫捷冲到仓跟前,抓着仓的胳膊大声说道:
“快说,快说,这是什么!”
重蹄和飞马两人的表现,吓住屋内其他猎马部落成员,不明所以的他们以为头领和医巫刚才吃的是什么有毒的东西,纷纷抽出随身的武器冲向和丁奇,大声呼喝,甚至有人冲过去要把头领和医巫向后拽,要检查两人是不是中毒了。
“胡闹!让开!”
重蹄大喊一声,排开众人走向前。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不像是自己想的那样,但还是听从头领安排,向后退去,但他们还是给仓和丁奇递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
“不好意思,是我们太激动了。仓队长,这就是您刚才提到的比力石更好的粗盐吗?确实比力石要好啊,不仅口感好,似乎能增加更多的力量。之前身体产生的那种虚弱感,在吃了这粗盐之后竟完全消失,我感觉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壮!”
重蹄越说越激动,他感觉他想呐喊出声。
“尊敬的丁部落勇士,我想确认一件事件,这粗盐是不是在那陶锅里煮出来的肉和肉汤中也有?我感觉似乎两者的味道一样。”
飞马倒是人老成精,第一时间就尝出来区别,是以他要确认是不是同一种东西。
两者的表现各不相同,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不同,可他们激动的原因却相同。
丁奇和仓两人开心地笑起来,但丁奇仍如一个忠诚的下属般坐在那里不说话。仓继续说道:
“两位不用着急,刚才让你们看的东西就是粗盐,比力石更好的东西。现在这种粗盐已经成为我们日常食物中的重要部分,我们每顿饭都要吃,吃了增加很多力量。”
仓给他们两人解答了疑惑,然后将重点再次转移到交换也就是买卖上。
“刚才提到,你们可以用驯化后的马匹来我们部落交换陶器、粗盐,甚至是比这些东西更好的工具、还有能保存时间更长能吃饱肚子的粮食上。至于粮食是什么,等回头你们见了自然就知道。”
重蹄和飞马两人认真地听着,生怕错过什么重要的东西,心里面则把粮食、更好的工具等内容记住,等回头一一再寻求答案。
很快,时间来到中午,仓已经讲解完毕,包括如何驯养马匹,如何来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换和买卖。
重蹄和飞马也搞明白了买
卖的意义,初步了解驯化的作用。
随即,双方二十多号人在饱食一顿两口陶锅煮好的肉之后,丁部落骑马,猎马部落奔行,朝着极有可能存在马群的位置赶去。
为了方便快速,仓让一名战士将马让给重蹄,由重蹄作向导,那名战士和猎马部落众人一起步行前往。看方向,似乎和丁奇之前制定的方向偏差不大。
在马匹的加成作用下,半个多小时后众人眼前渐渐出现一片片沼泽地,各种食草动物的身影也逐渐增多,至于掠食动物也成群结队在周围游荡,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就在丁奇和仓心情激动起来的时候,“轰”地一声,他们耳中充满震耳欲聋的声音,如雷声滚滚,由远及近而来。
有过相似经历的丁奇瞬间明白,这是马群,马群过来了。抬头看向声音来源的方向,黑压压一大片动物正从西边奔过来,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希律律~
很快,各类马叫声响起,长嘶短鸣,撕咬追打好不热闹。这样的场景也影响了丁奇他们座下的马匹,有些躁动,踢踏着脚下的草皮,有种想冲过去,加入马群的冲动。
众人纷纷拉动马缰,喝止马匹的行为。丁奇明白,这是马匹还没有完全驯服的表现,还需要长久的训练才可以,以后土有的忙了。
这群马大概有一百多头,正在一匹白马的率领下来到沼泽边缘喝水吃草,甚至有马匹跳进水中,在那里嬉戏追逐打闹。尤其是一些刚出生没有多久的小马驹,特别调皮好奇。它们在马群中跑来跑去,和自己的小玩伴一起玩闹,玩得不亦乐乎。
很快,就有马匹看到草坡顶端站立着自己的同类以及同类背上的人类。有几匹性情暴躁的公马似乎是想冲过来,但不一会儿就被发现情况不对的白马头领一顿撕咬给撵回马群。
希律律!
白马人立而起,长长的马鬃飞扬起来,四蹄翻腾,向丁奇他们这个方向冲了一段距离后就立即停下。似乎它在抗议,抗议人类捕获了它的同类当成坐骑。马儿是自由的精灵,不应该成为人类的奴仆。但是它知道,它无力反抗这些人类,人类手中的棍棒、飞石索、石头等是它们不能够承受的武器,所以它们怕!
白马头领在原地不停地人立而起,又不停地用四蹄踩踏草地,发泄了一会儿情绪之后,它扭头就向自己的马群冲去,好像它准备要带马群离去。
马背上正在交流的丁奇他们,在仓手势下催动胯下的马匹向马群冲过去。行进中,他们摘下马背上搭的套马杆儿,调整好姿态,快速逼近马群。
“呦吼~”
马背上的重蹄兴奋地大吼一声,抒发着他心中始终憋着的一口闷气。终于能够快速冲向马群,任意捕捉马匹了。当人类拥有马匹快速奔跑的优势之后,马匹只会任由人类宰割。
刚才,仓他们在马背上决定,当着重蹄的面捕捉一些马匹,教给他驯捕马匹的方法,重蹄当即同意,并跟着一起冲上去,试图自己也参与进去。
马群在白马头领的率领下,正朝着北方奔跑。它们的速度越来越快,带动着马脖子上长长的鬃毛,像一片流动的彩云,贴着草原飞驰,速度越来越快。
人类骑着马正在后方快速赶来,这令它们非常惊恐。它们从白马头领身上已经感受到那种紧张和不安,不好的气氛迅速弥漫开,让马群变得焦躁起来。
希律律!
一个同伴被人
类给困住了,它使劲儿挣扎,可始终逃脱不了人类那根杆子和绳索的束缚,仿佛那里有什么魔力,让马给定在了原地。而自己,唯有加快脚步,脱离那处险地。
可自己眼前是什么?人类制成的绳索吗?怎么会有这根绳索?
不!
又有一匹马被高速突进的战士用套马杆儿拉住,在原地挣扎。
包括丁奇在内,每一名战士都套住一匹马,正或在马背上,或站在地上与马匹进行角力。丁奇最是轻松,他在套住那匹马之后,迅速跳下马背,快速拉近与那匹马的距离。在最后几步飞身而起,扑向马背,挥起拳头砸在马头上。
硕大的拳头击打起来虎虎生风,三下过后,那匹马已经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眼冒金星,呼呼只喘气,连挣扎都已经忘记。早就在马匹倒地瞬间跳下马背的丁奇,熟练地将一根脚绊儿套上去,再次捡起套马杆儿,翻上马背继续冲向另一匹马。
身后的重蹄头领愣了,这是什么操作?砸几下就把马给砸晕了?这么轻松?似乎从丁奇捕马的手段上得到启发,重蹄学着丁部落人的做法,挥起兽皮编织成的马鞭,抽向马屁股,座下的骏马如离弦之箭,弹了出去。
马上的重蹄,感觉此刻自己已经飞了起来,周围的事物如风驰电掣一般快速从他眼角边缘飞过。他不敢向两边看,抱着马脖子,盯着前方。
近了,近了。
当他靠近一匹野马时,他有些紧张,不知道该不该跳上去。他调整呼吸,让自己座下的马儿靠近眼前这匹青色的野马。慢慢松开马脖子,松开马缰绳,从马背上弹起。
青色的野马紧张极了,它的速度已经到达极限,再不能提高一分。不是说它不能再提高速度,而是它的速度被身前的同伴们给限制,始终提不起来。它只能紧紧跟随前面的同伴,并试图插进前方的空当,可一直没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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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自己左边来了一个马兄弟,可自己不认识它。而且,它背上有一个令自己和所有同伴感恐惧的人类。人类,扑了上来。
希律律!
重蹄扑到青马背上的瞬间,他那匹没人控制的座下马就离开,独留下他自己在那匹开始蹦跳的青马背上,颠簸,颠簸,再颠簸。
此时的他,满脑子空白,之前他看到丁奇捕马的样子感觉很简单一样。可到了他这里,却什么都记不得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似乎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喊,大喊自己的名字。他的记忆在慢慢恢复,他想起来丁奇一直在挥手砸击马头。
嗵!
一声闷响!重蹄的拳头砸在野马头上。正在奔行的野马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但它仍能坚持着保持身体平稳,向前冲去,边跑边弓起背,想将背上的人类甩下去。
嗵嗵嗵!
连续几拳击打在马头上,马儿四蹄一软,摔倒在地,掀起碎草无数。重蹄直接从马背上跳下去,可因为他没有掌控好力度,本想站在地面的他瞬间翻滚下去,滚了三滚才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满嘴青草。
“呸呸呸!”
吐出一团草,重蹄踉踉跄跄走过去,坐在那个还想翻身起来的青马身边,拍拍马脖子,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我终于也能捕马了!小家伙,以后跟着我,保你多吃青草!”
晕晕乎乎的青马如果能像人一样,绝对会给重蹄一个大白眼,青草就把我给打发了?
第325章 青骢马
一场追逐战下来,丁奇他们每个人都捕到两匹马,至于初次出战的重蹄则捕到一匹不错的青马。不过在丁奇看到它青白相间的毛色,让丁奇想起青骢马的名号,故给它命名青骢马,算是一匹骏马。
一共十九匹马,此时正在仓他们几人的调教下在周围散步。有马匹想逃跑,可在马绊儿的作用下,很快就摔倒在地。一边十几次之后,再不复之前的桀骜劲儿,乖乖站在原地任由人类施为。
每个人手很快,在绊住马匹的第一时间,就开始给每匹马制作简单的马辔头。重蹄也有样学样,并在众人的帮助下,制成自己的一个马辔头。
正当大家边说说笑笑边给新抓的马匹喂食草料时,猎马部落其余人终于赶到。当他们看到草地上或卧或站着十几匹新马时,他们欢呼起来。
作为此次捕马计划的参与者,虽没有参加捕马活动,但他们知道捕到的这一批马将交换给猎马部落,用于他们捕捉马匹的家底儿。双方约定,在接下来的近十天时间中,尽量扩大猎马部落拥马匹的数量,并安排专人教他们如何驯服马匹。
除那一名丁部落战士外,还有十五名猎马部落勇士在后方跑过来。他们在那名战士的安排下,每人挑选一匹马作为自己的坐骑,然后就在周围的草地上牵着马匹来回走动,喂食草料、河水,培养双方之间的感情,增近互信。
而翎他们一干战士有五个人骑马在周围晃悠,通过自己座下的马匹来降低新马的抵触感,也算是一种安抚。
丁奇则带领仓一起前往白马头领消失的方向继续追过去,另外去探查周围的地形,看看有没有那种狭窄的山谷之类,方便将马匹全部堵在那里。就如野马谷之前捕捉到那么多马一样。
其实丁奇有一个打算,就是在冬天野马群再次返回南方过冬时,在野马谷那里设置一个大大的陷阱。将所有野马全部堵在野马谷,再慢慢驯化。这项工作其实已经在进行了,他们来的过程中,已经安排土记住这个事儿,并在回到部落后安排专人在野马谷用木头建设大的围栏。同时,准备大量草料,预备马匹们过冬。
转了一圈下来,五个人没有找到合适的地形,只好快速返回刚才的捕马地。当然,众人也并不是没有获,还是看到不少大大小小的马群在周围游荡,都不会离开水源太远。
重蹄此时一个人正在草地上纵马奔驰,胯下的青骢马奔跑速度很快。在重蹄手中马缰绳的指挥下,慢慢形成默契。他在看到丁奇一行五人从远处回来时,驾驭着青骢马迎上前。
“嗨!仓队长,丁奇勇士!”
重蹄远远地给丁奇他们打招呼,双方很快见面。
希律律!
重蹄拉紧缰绳,青骢马人立而起,长嘶一声。
众人也迎过去,几匹马不用人操控,围着青骢马打转,不停打着响鼻,似乎是在欢迎这位马兄弟加入新的家庭。这让青骢马最后一丝疑虑消失,也和它们交流起感情来。
“重蹄头领
,你很棒啊!这么快就能轻松驾驭这匹马了啊”
仓下马打趣,重蹄非常高兴,一直是乐呵呵的。
“哈哈,多亏你们帮忙啊!以前捕马是为了吃它们,所以都是用石斧、飞石索和投矛,从没有想过要骑着它们。现在终于能感受到骑马那种飞一般的感觉,太爽了!”
重蹄下马,给青骢马把马绊儿戴上,转身对仓一扣胸。
“各位,请受我重蹄一拜,如若没有碰到你们,我猎马部落将始终处在那种只知食马肉的状态。”
仓赶紧上前双手扶住对方双臂,不让对方拜下去。
“重蹄头领,我可不敢受您一拜。要拜,您得拜我们荒神!”
重蹄有些不解:
“荒神?仓队长,荒神不是在你们丁部落吗?那我岂不是只能到丁部落之后才能拜他老人家吗?”
“哈哈,重蹄头领,现在就能拜,您看,荒神就在你眼前!”
仓伸手向重蹄引见,就见丁奇满面笑容,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仿佛有一层神圣的光芒在他周围荡漾。
重蹄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倒头便拜:
“荒神在上,请受猎马部落头领重蹄一拜。”
丁奇手上虚扶,嘴中却是说道:
“重蹄头领,快快请起。你我相识,不用这般客气!”
丁奇刚才和仓他们在寻找马匹和查看周围地形的时候,决定表露出丁奇荒神的身份。虽说和猎马部落只接触不到一天的时间,但他们看起来不像坏人,是一个能结交的部落,不用再担心出现图瓦部落的情况。
而且,为了传播荒神的思想,丁奇的身份迟早要公布出去,这样才能赢得更多部落和人们的支持。在展现出荒神的手段之后,适时地公布丁奇的身份,也能巩固荒神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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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神真是深藏不露!之前一直觉得您的身份不简单,没想到竟是荒神亲至。而您还是这么年轻,能以随从的身份跟随在勇士们的队伍中,没有一点头领及神之使者的架子,实在是让重蹄深感敬佩啊!刚才言语之中多有冒犯,请再受重蹄一拜!”
重蹄头领心中满是震撼,还有佩服,没想到荒神竟是如此年轻,自己却称呼对方为老人家,实在是不应该,所以他要赶紧向丁奇赔个不是。
“哎!重蹄头领,不可不可,不知者不怪嘛!这礼节上意思一下即可,不可太过于重视。仓他们都知道,我不喜欢太多繁文缛节的东西。只要你心中对荒神心怀尊敬、心怀敬仰即可。”
丁奇赶紧出手扶住对方,没有让他拜下去,让对方感受到荒神的威仪就行,没必要太过于重视。如果自己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感觉中,迟早要出大问题。
“请荒神跟随我一起回去,我猎马部落将用最崇高的礼节,欢迎您的到来!”
“重蹄头领,此时天色已晚。我们还有一部分人在草原那头儿看守马匹和其他驯养的动物。关于欢迎礼节的事情,可以再放一放,我们先把正事
儿完成。今天晚上,你们回去就去制作套马杆儿,明天一早儿,我们双方还在此见面,到时一起捕捉马匹,让更多的人学会如何捕让捉马匹,可好?”
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黑下来,丁奇还惦念着云和土他们几个人的安危,是以想赶紧回去。
“好,就依荒神安排,我们明天早上在此见面!”
重蹄知道荒神肯定有更重要的事情,是以不敢反对。
“重蹄头领,以后不用再称荒神,称呼我为丁奇头领即可!”
丁奇不忘纠正重蹄,免得嘴上荒神不停,听着多了会很难受。
重蹄一行人骑着马,牵上剩余的马兴高采烈向部落方向赶去。丁奇则和仓他们一行人朝着宿营地快马奔行,在太阳开始落山前到达宿营地。
营地中一片热闹,小牛犊转着小可爱打转,头驴挨着小二黑形影不离。至于牛群和驴群,则在周围晃荡,或啃食地面的青草,或卧在地面上反刍休息。有人类的保护,它们觉得这是它们驴生或牛生最美好的事情,只希望这美好的事情一直持续下去。
远远地马蹄声传来,小二黑和小可爱最先反应过来,立即甩开身边两个讨厌的家伙,冲向正沿草坡骑马而下的丁奇。小可爱速度也不慢,快速奔过去围着丁奇打转。
营地里,云和土他们也纷纷迎出去。至于牛和驴们,不好意思,只要自己吃饱就好,其他的暂不考虑。
只是牛妈妈却有些想念丁奇手中的青草,那可是美味啊!呃,今天自己吃得有点多,明天再向他讨要一些青草吧!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丁奇将云和其他四名战士留下来,带上土等仍是十个人前往昨天捕马的地方。
重蹄他们早早就在那里等着,十九匹马背上都有一名猎马部落勇士,他们在练习如何驾驭马匹。
按照计划,土留在当场教猎马部落众人如何训练马匹,只有真正驯服马匹之后才能骑着它们去追逐其他马匹。丁奇则带着自己的战士们,和骑着青骢马的重蹄以及骑着土那匹马的八马拿着昨天晚上赶制的套马杆儿一起,前往草原上捕捉马匹。
连续三天下来,双方共同合作,一共捕捉到近一百三十匹马。上午捕马,下午则在丁部落众人的帮助下学习如何驯养马匹。很幸运地是,丁奇他们将那匹白马头领及其族群的所有马匹全部捕捉回来,加上捕捉到其他马群的马,近一百三十匹马,收获还是挺大的。
后面两天,小二黑实在受不了头驴的骚扰,死活要跟着丁奇出来散心。丁奇也想通过小二黑来寻找之前它所在的野马群,所以丁奇就将小二黑和小可爱一并带至那片捕捉马匹的草场。
重蹄他们看到神骏的小二黑和身具王者气息的小可爱之后,全部落拜倒在地,口呼荒神。这样的宝马,也只能是荒神才能拥有。至于那头猞猁,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猞猁,所以他们将这头猞猁看作荒神的守护神兽!心中对荒神的敬畏,越发深厚。
第326章 马战群雄
小二黑一出现,当真是四海威服啊!就连那白马头领在看到小二黑时,都赶紧低眉顺眼地靠过来,围着小二黑打转,打响鼻,甚至张开自己的嘴巴,好像龇牙笑一般在小二黑身上轻轻啃来啃去,看小二黑舒爽的样子,似乎白马头领是在给小二黑挠痒痒。
“我的天!”
这让丁奇有些惊奇,没想到马类之间还有这样的行为。如果不是知道小二黑的性取向正常,没有对同性马类的偏好,丁奇都以为它俩在搞基呢!包括头驴和小二黑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是跨越种族的基友关系。
他对小二黑的身份越加好奇,难道马群之间还分地位高低吗?它所在的那个族群是一个优势族群,就像是马中的贵族一般吗?还是说小二黑长得高大威猛,天生给它们一种震慑感呢?就像头驴一样,被小二黑收拾一顿就老实起来,走哪跟哪,还帮着小二黑管理驴群。
随着捕到的马匹越来越多,猎马部落在和丁奇商量之后,在距离发生山洪不远处的一处大小近一公顷的山洼里,用大量的石头和木头建了一排长约六十余米的围墙,作为新捕到的马匹栖息地。山洼里有一处泉眼,这是重蹄在丁奇的建议下派遣马尾寻找圈养马匹的地方时发现的,足够五百匹马饮用水需求。等马匹被驯服之后,就不用再这样圈马,可以在草原上进行放牧。
因此,目前阶段,猎马部落上下所有人都必须投入到给马群收集草料的工作中。没有吃的,马群会暴动。
小二黑得到空当,每天都会驮着丁奇向更远的地方奔去,寻找自己的族群。还有那匹火红色的骏马,那是族群的头马,曾经打败过自己的头马!
两天后,猎马部落仍旧在丁部落众人帮助下不停地捕捉马匹,不论大小还是公母,只要能捕捉到就一律带回去,投入马圈中喂养再行驯服。丁奇则仍带着仓他们五个人,在草原上寻找,头顶则是小金飞翔的身影。
唳~
空中的小金发出示警声,丁奇明白是有大群动物在靠近。丁奇立即催动小二黑爬上一座高坡,顺着小金指示的方向看过去。
西方,天地连接处,一片乌云迅速扩大,仿佛天空倒映在湖面上。忽大忽小的乌云不断变幻着形状,最后形成一个锋矢状箭头朝着东北方向而去,隆隆的雷声仿佛从天上而来,将整个大地都震得抖动起来。
“轰隆隆!”
“笃笃笃!”
仔细看去,那片乌云是由无数马匹组成的一片马群,它们在草原上快速奔驰,飞扬的风是将它们的马鬃在吹拂。
这群马的数量已经超过千匹,实在是一个庞大的族群。它们在一匹火红的骏马带领下,正朝着前方一块宽广的草场赶去,那块草场足够容纳全部的马匹,并且还要大上五六倍。
丁奇的眼神顿时一凝,视线集中在那匹火红色的骏马身上。丁奇记得当初小二黑所在的马群,马王就是火红色的,难道这就是那一个马群吗?
当时
在野马谷,无数的马匹从身边飞驰而过,处在边缘的丁奇根本不知道有多少马匹。而眼前这一大群马匹,却让丁奇感到足够的震撼,这就是坐井观天和凭高望远的区别。
就在丁奇思索间,突感座下的小二黑似乎有些激动,不停上下甩头打着响鼻,还用前蹄持续刨着地面,显然小二黑认出眼前这群马就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马群。
小二黑情绪有些激动,四蹄在草地上来回走动,有种想冲下草坡、进入马群的冲动。可是坐在马背上的丁奇知道,小二黑的情绪并不止于此。它的背部肌肉在不停抖动,似乎在传达一种信息,同时它也不停扭头看向丁奇,眼神中有希望、有期待,更有一种浓浓的战意释放出来,还有一种让丁奇放心的意思传达出来。一个眼神,竟传递出多种意思表达。
丁奇突然就明白,小二黑这是要让自己放它离开,它想去那群马中看个究竟,那里有一个让它期待的对象,更是让丁奇放心,它会回来的!
丁奇瞬间翻下马背,将马缰绳从小二黑头上摘下来,取下简易马鞍,拍拍它的屁股,示意小二黑离开。
“去吧!”
小二黑伸出舌头舔舔丁奇的手掌,上面有一些细盐。
希律律!
小二黑顿时人立而起,前蹄翻腾,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后,突然间如一道离弦之箭,直扑山坡下那群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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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长的马嘶声在周围的草坡间回荡,很快传入那群马匹耳中,那是一声充满战意的嘶鸣,让得那么多马匹纷纷抬起头看向正如风一般冲向它们的小二黑。
好像它们感受到了小二黑身上携带的战意,抑或是它们不愿接受这匹不知来历的黑马,想将它驱逐出去,从马群中突然冲出十几匹高大雄壮的公马。它们昂首屈颈嘶鸣,抖鬃举尾抬蹄,呈扇形一溜烟般直冲小二黑,想将它截住。
好似受到这十几匹马的挑衅,让小二黑有些恼怒。它猛地一个加速,直奔最右侧那匹杂色马,不偏不倚,马头对马头,好像有要同归于尽的意思一般。离着对方还有五十余米,只消两个呼吸就要撞在一起时,那匹健壮的杂色马顿时一阵萎顿,掉头夹尾朝它的左边奔去。它遗留下一地马尿,竟是没有那个胆魄与小二黑同归于尽,吓得屁滚尿流。
希律律!
小二黑第一回合,勇气的比拼上,竟是将这匹马吓跑,旗开得胜的它兴奋地长嘶一声,陡然一个加速向左奔去。如一把裁刀,在那些马匹面前划出一条直线,离最远的一匹马也只有不到二十米,普通马匹一个呼吸间就能到达。
可就在这条线与那些马匹之间,小二黑四蹄翻飞,如在草地上飞。炒豆般的马蹄声急促响起,只留下一阵轻烟,将那些呈扇形想围上它的马匹甩在身后。等小二黑冲过最后一匹马时,那些马才将将冲过那条小二黑用自己的马蹄印刻画出的印迹。
第二回合,速度的比拼上,小二黑再次拔得头筹,赢得干脆利落。它刚才奔行的距
离,可是比那条线与最远的那匹马之间的距离还要远。那些马儿,只有在它屁股后面吃灰的份儿。
咴儿咴儿!
小二黑一个急停,掉转过马头,人立而起,发出嘶鸣声的它仿佛是在嘲笑那些不自量力的野马。
轰隆隆!
从马群中再次奔出二十余匹马。
这些马都是马群中的“把子”,它们体大协调,骨量充实,肌肉丰满,性情桀骜难驯,相当于头马下面“小队长”的角色。之前拦截小二黑的那些马,充其量只是一些马群中的刺头儿,在它们面前得低着头夹着马尾走路。
这二十余匹马,每一匹都控制着下面四五十匹马,是谓圈群马。它们就是头马下面最强壮、最年富力强的马,也是马王的接班儿。马王没有发出命令,但它们知道,此时此刻,需要它们站出来。
这些马停在马群和小二黑之间,前蹄不停刨着地面,打着响鼻。它们对眼前这头敌意明显的黑马,已经失去耐性。
小二黑紧赶几步,在这些马面前颠儿颠儿走了几步,同样的抖鬃举尾抬蹄,却比之前那些马要有气势多了!只是在来到这群马面前时,猛地一个转身,一大泡尿撒出来。
站在草坡上的丁奇几人看得哈哈大笑起来,只是不敢大声,生怕破坏了眼前这一出马战群“雄”的好戏码。 丁奇已经看出,小二黑过来就是挑事儿的。
一泡尿,足足尿了一分钟!肾真好!
这一泡尿可不是代表小二黑害怕了,就像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马尿味道一样,这一泡尿也充满了浓郁的鄙视和挑衅意味。
马把子们怒了!
一匹同样的黑马越众而出,来到小二黑面前,伸长了脖子就向对方咬去。就像人类要交手,先伸手推对方一把的意思。
“小子,你惹了不该惹的马了,识相的赶紧滚开!”
哪知小二黑根本不甩它那一套,突地腾起上半身,两只大马蹄子瞬间落下来,砸在这黑马头上,竟将对砸了一个趔趄。那匹黑马踉跄着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晃着脑袋竟是半天没有缓过劲来。
等它看清眼前的景物时,一对马后蹄在它眼中越来越大。慌乱间躲闪,却仍是没有逃脱,侧边脸被踢个正着。这匹黑马一点反应也没有,直接倒地不起。
笃笃笃
三匹马冲过来,以半包围之势围着小二黑,前腿刨,后腿踢,嗷嗷叫着还咬毛!
可小二黑却不将它们放在眼中,瞬间一个后踢,击中一匹黄马胸部,再一个摆尾躲过那弹过来的后蹄,再弹起,正中对方腹部。两匹马在两个回合内全部倒地,另一匹伸嘴咬过来的白马,则被抢先一嘴的小二黑咬在马脖子上,毛发乱飞,鲜血飞溅,只一回合,白马就落荒而逃。
希律律!
小二黑再次人立而起,向其他余下的马匹发起挑战。
草坡顶端的丁奇不禁为它捏了一把汗。
第327章 马王之战(一)
之前在野马谷,丁奇捕捉到大量马匹时,小二黑就是一股脑冲进马群,教训了一番那些个刺头马,最终将马匹驯得服服帖帖。仓骑的栗色马就是小二黑收拾得最狠的那一匹马。
可眼前这些马,个体实力上虽比不上小二黑,但也没有弱太多,并且它们整体的实力却是比小二黑要强大许多。而且还是一挑二十,四蹄对八十蹄,正常人都会做出客观的评价。可现在小二黑竟然选择挑衅拥有小队长实力的马把子们,丁奇觉得小二黑疯了!
而自己却比它更疯,竟把小二黑给放回去疯!
还余下二十匹马,当先出来五匹马,赤黄黑枣青,各色都有。肩高胸阔,肌肉结实,皆高抬着尾巴,昂首挺胸,边走边拉,轻身的同时也在做着战前最后的准备。
早就尿了一泡的小二黑却是不管它们如何想,四蹄踏地,突地就冲过去。直立而起的它两个前蹄乱刨,将一匹猝不及防的赤色马打得头晕眼花,掉头就跑。
另外四匹马及时反应过来,有直接直立用前蹄刨的,有伸嘴乱咬的,有调转屁股腾起后蹄乱踢的。
面对这些强悍的对手,小二黑没有退缩,紧盯着其中一匹伸嘴咬自己的黄马,张嘴就咬回去,丝毫不顾身上连续挨的几记马蹄,殷红的血印逐渐透体而出,洒下一些如豆般大小的血珠。
可在它持续与黄马对咬过程中,对方节节败退,被小二黑咬得遍体鳞伤,其中有一个伤口直接被撕脱皮,鲜血汩汩而流。黄马悲鸣一声,落荒而逃。
打退一个,小二黑闪避开另一匹枣红马的后蹄,掉转过头,同样的后蹄甩过去,力量却更大。一下,两下,三下,双方相踢,前两下都没有踢中对方,可第三下小二黑侧了一下身体,正对着枣红马的屁股。硬顶着身体两侧两匹马的猛攻,在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踢出,正中对方两腿的根部。
啪!
仿佛有鸡蛋被打碎的声音传出,后面观看的马群中的公马集体觉得下身一紧,赶紧夹紧尾巴,不敢乱看。集体在心中感叹一声:“真狠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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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被小二黑一蹄阉割的那匹马瞬间嗷地一声直接从原地弹起,全身痉挛的它轰地一声落地,正中旁边一匹准备偷袭小二黑的黑马头上,将其砸倒在地。
失去了繁殖能力的枣红马已经疼得发疯,不管不顾身边是不是友军,张开大嘴就咬上去,对另一边的罪魁祸首小二黑不再管顾,不将对方干掉誓不罢休!
小二黑在干掉它之后,迎着另一匹青马,同样的招数对攻过去,前蹄乱刨,就看谁的后蹄灵活,谁的前蹄力量大,谁的耐受力强。只要不疼,就继续用前蹄刨!
嘭!
一记闷响传出,就见那匹青马直接向侧后方倒去,竟是被小二黑一蹄子给砸晕。
青马失败,它身后的马把子们直接咴咴儿地叫起来,有恐惧,有畏缩,更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它们认为这匹黑马已经达到马王的水平,如果现在自己挑战这匹黑马成功,是不是自己就有可能去挑战马王的地位呢,再不济也不会受到马王的排挤。
要知道,挑战马王的失败者,将会受到其他马匹的攻击,最终被动离开马群,终生再不能回来,这种伤痛不是哪一匹马能够承受的。
余下的十五匹马顿时分成两个方向, 又有五匹马冲向小二黑,其他马直接夹着马尾冲回马群,消失不见。
在它们看不见的地方,它们的马王看着它们的身影,似乎有些恼怒。可看到那五匹马冲向那匹似曾相识的黑马,它的心情又有些高兴起来。它知道,马王之路从来就不是平坦大道,是一条充满战斗、鲜血甚至死亡的坎坷之路。如果没有一颗勇敢无畏的心,没有强大的体魄和坚韧的精神,终将沦为一匹普通的马。
它知道,眼前这匹似曾相识的黑马就是冲着自己而来,马王之战,终将来临!
怀着各种心思的五匹马把子们,在伤痕累累的小二黑面前连两个回合都没有撑过去,纷纷被小二黑的铁蹄和坚牙利齿击败。它们的自信心和求胜之心在小二黑面前就是一个笑话,很快就被黑马的狠辣无情击得粉碎,连一点渣滓都不剩。
希律律!
小二黑后蹄支地,前蹄悬空,直立而起,那兴奋的嘶鸣声响彻整片草场上空,也传递到马群中间。它在马群前面激动地来回跳跃,昂首抬尾,如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
可此时,马群中间出奇的安静,哪怕是那些平时调皮的小马驹们,驻足在自己妈妈身边。它们看着那个满身漆黑、油光发亮却又浑身伤痕的大黑马,再看看在马群前面率领它们南争北战、抢夺草场、击退狼群的马王,集体向后退出一步。让出那片宽广的草场,给两位王者腾出战斗的场地,并期待这个马王的诞生过程。
草坡上众人都为小二黑担心,遍体鳞伤的它战斗至今,没有喝一口水,没有吃上一颗草。从内心深处,心疼它!
可此时,它打败了众人拦路者,用自己浑身的伤口表明自己是一匹马中英雄。而它现在要用昂扬的斗志,勇敢无畏的精神来向现在的马王进行挑战,它要成为新的王者!
小二黑的战意在升腾,它用前蹄不停刨着地面,眼睛却始终盯着那个火红色的身影,正迈步而来的马王,即将成为历史的王者。
火红色的马王,外表神骏而富有悍威,四蹄沉稳有力,肌肉结实。长长的鬃毛斜搭而下,宛如一名阅尽人间的风尘浪子,亦如同一位饱经沧桑的马中贵族。
马王走到场中间,站在小二黑面前,双眼平静地望着稍显激动的挑战者。它认出来眼前这匹黑马,那个曾经调皮、经常挑战其他公马的规则破坏者,被自己狠狠收拾一顿的大黑马,在去年冬天消失之后终于回来了,成为那个敢于挑战自己的马中勇士。
两匹马渐渐靠近,四目相对,轻轻用马唇触碰一下彼此,并不停地用鼻孔嗅着对方,一触即退。就好像在擂台上的两名勇士,正相互问好,准备接下来的残酷打斗。
小二黑情绪有些激动,马王却很沉稳。两匹马慢慢向后退去,可小二黑在后退的过程中就立即转过身子,后退着朝马王逼近,用自己的后蹄踢向倒退着的马
王。可惜,冷静的马王同样转过身子,四蹄轻踏轻松躲过不二黑那试探的一蹄,没有让小二黑得逞。
两匹马相向而行,马王在前小二黑在后,脚步轻快,不像是两个正为了王位而战的马匹。
不过很快,马王骤然扭过身子,张嘴咬向的身后紧跟着它的小二黑右前蹄膀处,被反应灵敏的小二黑后退一步躲过去。
它俩如人类的击剑手,相互试探一招后,就要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王者的威严不容亵渎,发起挑衅的一方有可能会付出血一般的代价。
马王在小二黑向后退的一瞬间,突然加快速度,冲上前,两只前蹄抬起,与同样直立起来的小二黑撞在一起。它俩在空中纠缠着,碰撞的四蹄砰砰直响,张大的嘴巴不停咬向对方脸和脖子,试图给予对方以伤害。
纠缠一会儿之后,两者身体放低,却不忘仍用前蹄踢打对方脖颈和面部,互有损伤。
第一回合,两者势均力敌,都没有占到便宜。
双方再次向后退去,两米,五米,十米后,双方突然加速冲向彼此。小二黑疯狂地张大嘴巴,试图在近身后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可就在即将撞上的一瞬间,马王突然一个快速扭身,扬起后蹄,踢中稍显大意了的小二黑胸口。
小二黑一个趔趄,站立不稳,差点蹲坐在草地上。可它却用自己惊人的毅力,控制住腿部的肌肉,向一侧弹起,闪过马王紧跟而来的一记后空悬踢。
第二回合,小二黑大意吃亏,却也给小二黑提了一个醒,它越发谨慎起来。
两匹马在场中奔跑起来,脚步轻快,如拳击手,在擂台上左右快速移动,寻找着对方的防守漏洞。
两圈之后,双方再次冲向对方。小二黑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突然一个加速撞上对方胸部,并迅速弹起,抬起前蹄弹向对方的头部。马王躺闪不及,只好侧过脸,被小二黑踢中下巴。就在它扭身想继续躲闪的时候,小二黑再次冲上前,张开大大的马嘴,咬在对方的脖子上,血瞬间流下来。
第三回合,小二黑攻势占优,同时让流血的马王变得疯狂起来。
马王迅速奔跑起来,小二黑在后面紧追不舍。马王后蹄猛地弹起,踢向小二黑面部,却被始终盯着马王后蹄的小二黑一个急刹成功躲过去。
再次加速,小二黑贴近马王,张嘴咬向对方背部,毛发与鲜血纷飞。马王吃痛,扭身就直立起身体,用自己的前蹄与同样人立而起的小二黑对攻起来,并不停伸出张大的嘴巴咬向对方。
一时间黑色与红色的马鬃飞舞,前蹄击中对方胸部的闷响声也不停响起。两匹马厮打在一起,互不相让,前蹄着地后就又立即弹起来对攻,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
一连十几次直立而起,耗费的体力无数,两者暂时后退,在场中游走,积攒力量。仔细看去,本就有伤在身的小二黑看不出有多狼狈,可马王胸前与脖颈上,鲜血已经染湿火红的皮毛。
双方浑身湿透,这一回合,仍是小二黑占优!
第328章 马王之战(二)
两匹马划着圈互相追逐,此时是小二黑在前马王在后,速度不紧不慢,利用这难得的休战时间恢复体力。
前行的小二黑骤然提升速度,后方的马王脚步没有跟上来,当即加速紧跑两步想拉近双方距离。突然间,正快速奔跑的小二黑猛地刹住身体,并加速向后倒退,转眼间就来到马王跟前。
低头、俯身、抬屁股、弹腿、踢出,五个动作一气呵成,正中还在加速跑的马王头部。
Duang~
钵大的铁蹄踢在马王额头和脖子上,登时将它踢倒在地,四蹄乱颤,竟是翻身不起。
小二黑这一手回马枪,使得端是精彩,感觉比三国时期那些马上英雄们使出来更加出神入化。
“好!”
草坡顶端,丁奇他们几人齐声喝彩,让得一众马匹纷纷侧目,对马王的关注度下降了几分。
马王倒在地上,想翻身起来,奈何头晕眼花,金星乱冒。头重脚轻的它此时已分不清哪是天,哪是地,彻底蒙了!
马群在此刻有些躁动,它们不忍心自己内心深处的马王受此打击。可它们知道,现在是马王争夺战,不允许第三方插手。
还好,处在上风的小二黑没有趁机出蹄,将马王终结掉。它站在原地,等待马王慢慢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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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不再试图站起来,它就像一个人得了梅尼埃病似的,干脆躺在那里不动,减轻眩晕的症状。很快,它就从晕眩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慢慢翻过身,四蹄着地轻轻站起来。彼时,它呼哧呼哧直喘气,然后慢慢抬起头来,盯着小二黑。右前蹄抬起向前迈出一步,然后继续迈出左前蹄,逐渐加快,直至最后加速冲向小二黑。
小二黑此时也不再躲闪,直直地对撞过去,再人立而起,用前蹄压向对方。马王则试图用自己的脖子将对方压下去,边压边咬,毫不嘴软。小二黑同样如此,被对手压住身体后就立即将脖子抽出来,换到另一个方向咬过去。
它们此时如疯了一般,只想将对手干趴下。小二黑也不复之前那种神勇,疯狂地和对方互咬。双方此时鲜血满颈,都是对手留下的马齿印迹。
眼看不能奈何对方,两匹马中王者快速向后退去,前蹄刨地,碎草翻飞,猩红的眼睛怒视着对方,恨不得将对手给生吞下去。
王者,精神、意志、肉体都要极为强大。它们体力上早已虚脱,但强悍的意志告诉自己,不能输,仍要战斗下去。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小二黑已经展现出自己王者的风范,具备王者的实力。现在,就是它即将登顶的时刻,就看它能不能坚持住,完成登顶的壮举。
助力,加速,冲刺!
两匹马如它们的先祖一样,冲向彼此,眼中充满视死如归般的平静。动作如刻画在骨子里一样,在临身的一刻猛地直立而起,用前蹄狠狠踏向对手的头部、脖子和胸部,张嘴咬向对方任意一处能够咬到的地方,撕扯下一缕缕毛发,和喷洒的鲜血。
落地之后,再闪跃起,用自己身体的力量进行对撞,重复那千万次的动作,刻板而又一丝不苟,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抑或是生命的传承。
不知是第多少次的对撞,马王脚下一软,直立而起的高度没有达到预估,被小二黑的一双前蹄骑在脖子上。一吨多重的身体压在马王身上,其两只后蹄不停踢踏,想将这个重量顶起来,却始终没能得逞,无奈倒地。
倒地后,小二黑压在马王身上,张开的
大嘴不停咬在对方脖颈、脸上,同时不让对方起身。马王自己无力反抗,也不再反抗。
渐渐地,看到马王不再反抗,小二黑不再啃咬对方,从马王身上起来,站在一边,打着响鼻,似乎在说:
“起来吧!不打了!”
希律律~
小二黑人立而起,嘶鸣不断,在向马群宣告自己是新的马王。
身后的马群有部分沸腾起来,跟着长嘶的它们在欢呼,在庆祝新的马王诞生。周围的马慢慢加入到庆祝的氛围中,最终是整个马群沸腾起来。
小二黑之前打败的那些马把子们从马群中再次围上来,向新的王者低下头颅,臣服在新的王者之下。它们非常佩服这个连续打败几十匹马的王者,它们相信这个王者会给族群带来更美好的希望,包括食物、安全、种群规模。
小二黑在接受周围马群的膜拜。
而筋疲力尽的老马王无马问津,它翻滚两下,试图站起来,却没能成功。它卧在那里,看着眼前这个新的王者,粗大的鼻孔翕动着,狠吸两口气,四蹄用力,终于站起来。
力竭的它,四肢发软,但它强迫自己站稳,等待接下来那些它曾经的手下们在朝拜过新的王者之后,给予自己最后的伤害,属于败者的伤害,失去最后的尊严。
但王者的尊严,不容亵渎,宁可站着死,不会跪着生!
正在接受众马朝拜庆祝的小二黑看到老马王站起来时,它就扭头小跑着过来,身后的马把子们跟随,有些马已经跃跃欲试,准备借助羞辱老马王来向新马王表忠心。
山坡顶上,看着小二黑赢得马王之战,丁奇他们非常高兴。可当他们看到小二黑在众马簇拥下来到老马王跟前时,他们的心再次提起来。难道小二黑要像曾经的先祖们的做法,将老马王驱逐出马群,任由其自生自灭吗?就像狼王争霸、狮王争雄以及猴王争霸一样,最终的落败者将交给残酷的大自然来决定它的生死。
来到老马王跟前,小二黑打了个响鼻,用前蹄轻轻刨地。有一匹同样的黑马,急于表现自己,张嘴就咬向老马王以此来表忠心。
小二黑突然就怒了,它猛地咬向那匹黑马,咬住不放,对方赶紧低头求饶。仿佛这是在警告其他马匹,不要来伤害老马王。
小二黑轻轻用自己的鼻子触碰老马王的鼻子,像是在安慰它,抚慰对方受伤的心灵。
老马王没想到眼前这匹黑色的王者竟没有来驱赶自己,而且还收拾了一顿想要欺负自己的曾经手下。
它有些疑惑,不知这新的王者为何这样对待自己。但不管怎样,自己的担子已经交出去,新的马王将承担起自己曾经背负的职责,来继续保护自己的族群,保护它们不受掠食动物的侵袭,让它们哪怕在寒冷的冬季,都能有足够的草料喂饱肚子,能够在温暖的南方过冬。这样的职责或者说传统,万年不变。
小二黑仍在不停用自己的鼻子、脖颈触碰对方,似乎在交流。
踏踏踏!
身后传来马匹奔跑的声音,丁奇他们转身看去,竟是猎马部落头领重蹄骑着那匹青骢马而来。
重蹄施礼后站在丁奇身后,看向坡下那大群的马匹,心中一阵激动,这要是都抓过来,那得有多少马啊!
似乎是看出来重蹄的心思,丁奇转身告诉他:
“看到我的那匹大黑马了吗?它打败了那匹火红色的马王,成为新的马群王者。因此,我希望你和你的部落能够善待这群马,不
要伤害它们。”
“是,我会告诉部落全体人注意的,荒神!”
重蹄心中其实非常高兴,尤其是知道那匹荒神的坐骑竟成为马王,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不愧是荒神的坐骑,这马王的位置都能轻松得来!佩服!
仓好像听出来丁奇话中有话,当即询问道:
“头领,难道小二黑要留在这里吗?”
丁奇点点头,神情有些落寞,但很快就高兴起来,充满期待。
“是的,我能感受得出来,在它成为马王的那一刻,它就决定留下来了。我很高兴,它能成为马王,而我也坚信,它肯定会给我们带来一个惊喜,一个大大的惊喜!”
“快看,小二黑带着那匹马王过来了!”
翎一直在观察马群的情况,第一时间就将小二黑的异动告诉大家。
很快,小二黑就带着老马王跑过来。只是那匹火红色的马王有些畏惧和迟疑,不敢上前。小二黑扭过头紧挨着对方,像是在安慰对方一样,让它不要怕。
终于,两匹马站在丁奇面前。
小二黑一脸的得瑟样,不停打着响鼻,嘴巴伸到丁奇跟着想要寻找什么。丁奇知道,它是要奖励来了。当即拿出一些粗盐,用陶碗冲了,喂给它喝。
小二黑很兴奋,它对着老马王不停上下甩头,像是在介绍这个新朋友,并用嘴拉着丁奇的兽皮衣服凑近老马王。
丁奇明白,这是让他接纳这匹曾经的马中王者。
丁奇微微一笑,同样拿出一些粗盐,用陶碗冲泡之后端到老马王嘴前。
老马王轻轻向后缩了一下,似乎有些有抗拒。可当它闻到水的味道后,眼睛猛地一亮,立即凑过来,吸溜吸溜将那碗水喝完,最后竟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咴儿~咴儿~
老马王轻轻嘶鸣一声,好像在说:
“还有吗?”
丁奇哈哈大笑,心情顿时愉快起来。
丁奇搂着小二黑的马头,轻轻诉说着什么,众人站在不远处观看。
“去吧,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马群,早点回来,我在丁部落等你!你新带回来的朋友,我会照顾好它的,你放心!”
拍拍马脖子,示意小二黑离开。
小二黑人立而起,长长地嘶鸣一声,顿时草坡下面的马群跟着长嘶起来,当真是万马齐鸣,好不壮观!
小二黑绕着丁奇奔跑起来,两圈之后再次人立而起嘶鸣出声,像是告别,立即冲下草坡,围着整个马群绕了大大一圈之后,长嘶一声,朝着北方而去。身后,万马奔腾,如云一样散开,逐渐消失在天边,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拍拍身边火红马王的脖子,丁奇说道:
“好伙计,走,跟着我保证你吃不了亏!”
当即,将马辔头、缰绳和马鞍转移到马王身上。
“嗯,得给你取个名字。大黑马叫小二黑,很有特色的名字。你一身火红,有股子赤菟马的威风样子。只是赤菟马威名太盛,怕你压不住,所以就给你起一个通俗易懂易记的名字吧,小红!”
曾经的马王,现在的小红立即翻了一个白眼,心说:
“你这个主人真会起名字!要不起个名字叫赤电吧,多帅!”
丁奇却是不管它眼神中的意思,哈哈大笑,那样子要多得意有多得意。小红,这名字酷毙了!
眼神中,小二黑离去带来的伤感终于算减轻了一些。
第329章 部落战争开始
小二黑离开,是因为它承载了马王的职责,承载着整个马群的希望。就像丁奇一样,他不远千里来到这片草原,也是承载了部落生存下去的职责,他也是为了整个部落的希望,让大家过上更好更幸福的生活。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真的可以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句话来形容自己。可惜,他不是,他身后还有更多的族人,还有千千万万的人类。
第二天,丁奇带人向猎马部落众人告别,带领着丁部落那十几人,驱赶着那群驴和那群牛,还有二百匹马朝家的方向,顺着原路而回。
此次回程,除多了些驯捕的动物之外,还有猎马部落的马尾和二十名勇士。他们将代表猎马部落,去拜访丁部落,并用部落存储的兽皮从丁部落交换回来一些陶器和粗盐,还要学会如何制陶和其他工具。这都是丁奇答应重蹄的,另外他们去丁部落也算是探路,顺便帮助丁奇他们将这三百余头牲畜驱赶回丁部落。
等马尾他们回到猎马部落之后,他们将在冬季来临之前组织一次马匹交换活动,将部落驯捕到的大多数马匹全部运往丁部落进行交换。而交换的内容就将包括青铜器,如菜刀、斧头、锯和剥皮小刀等工具。
等到双方的合作关系更进一步之后,丁部落将会加大对猎马部落的技术支持和种类。所以,重蹄决定带领猎马部落全体上下投入到猎捕驯养马匹、牛及驴的活动中,除了小二黑带领的那一群马不能动。驯捕牛和驴,也放在丁奇给他制定的名单中。
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丁奇又给重蹄和飞马两人讲了“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道理,不要他们逮着一个马群进行猎捕,留着马王或马把子们,不杀母兽幼兽。
三十余人,驱赶着三百多头牲畜,浩浩荡荡直奔油桐山谷而去。
由于马群移动速度快,牛和驴的速度跟不上它们,所以丁奇安排仓和五名战士陪着马尾和十五名猎马部落勇士先行回去,路线即按照先前来的时候路线图行走。中间不停,全力赶路,尽早返回部落。另外五名猎马部落勇士则跟着丁奇来驱赶驴和牛。
头驴对小二黑的离去有些伤感,可在它看到那匹火红色的马王之后,立即将那丝伤感抛到脑后,跟着小红左右求安慰了。它知道眼前这匹在丁奇座下的马王,是一个和小二黑不相上下的存在。而且,它们和牛群一样在经过人类的保护和喂养、和人类朝夕相处之后,认为有人类的庇护它们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是以决定跟着人类而去。当然,也由不得它们不去,如果不去,迎接它们的将是棍棒和绳索,稍微费点事罢了。
牛群的数量在这近十天的时间内增加到八十一头,得到人类保护的它们开始听从人类的指挥,由土和五名战士专门负责驱赶它们。
行动速度最慢的它们,每天都会在小可爱的逼迫下,疯狂奔跑三四次,用的就是掠食动物对待草食动物那招,这样能加快行进速度。
丁奇在漫漫长路中回程,可丁部落上下自奔从鹿村回来之后,又投入到紧张的生产生活中去,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最近,整个部落所有怀孕即将生孩子的孕妈妈们,在鹿的组织下正在进行一种孕妇操的练习。这个孕妇操是丁奇出发寻马之前,专门教授给鹿,让她在部落内教那些准妈妈们进行产前锻炼。
孕妇操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孕妇腹部、
背部及骨盆肌肉的力量,促进血液循环,使骨盆关节更柔韧,肌肉更有弹性,有利于自然分娩。
在没有现代医学条件的古代甚至是原始时代,只能进行自然分娩的孕妇,她们所面临的危险非常之大,如难产等。因此,在产前学习一些孕妇操与分娩和接生方面的知识,将有助于孕妇快速分娩,不至于让她们过于紧张,降低风险。
只是,鹿在教大家孕妇操时,被那些孕妇们笑话了。
“鹿啊!这是谁教你的孕妇操呢?”
“哦,是丁奇头领临走前教会我的,能让大家生孩子顺利一些!”
“是嘛,是丁头领亲口教的吗?”
鹿不知所以,却如实回答道:
“嗯,是亲口教的!”
“哇!真的吗?亲口感觉如何啊?他有没有咬到你?”
“哎呀!不理你们了!”
鹿满脸红晕,扭脸不搭理她们,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另一边,有个孕妇举手示意自己有疑问。
“鹿啊!我有一个疑问,这个动作好别扭,这是头领手把手教你的吗?”
鹿不疑有他,点点头说道:
“是啊!就是手把手教的,哪里有问题呢?”
“问题就是,头领的手光不光,滑不滑啊?哈哈!”
发觉上当的鹿耳朵发烧,恨恨地一跺脚,恨不得打她们一顿,老是拿自己开玩笑,恨不得自己直撞墙。
练习到骨盆运动那里,曾经的排长风向她提问:
“鹿啊!这骨盆运动好怪啊,你确定这是头领教会你的?”
鹿有些警觉,这些天被这群孕妇整怕了,总担心落入她们的语言陷阱中。仔细思考了一下其中有没有陷阱,再斟酌一下自己准备说的话不会留下把柄,鹿小心翼翼地说道:
“嗯,这是头领教我的。”
鹿回答完,扭头看了看,大家都没有笑,全部集中精神在听自己讲解。嗯,还好,没落下话柄。
“你确定?鹿,你看,我躺在这里,双手抱膝,叉开两条腿,怎么特别像你仓哥和我干那事儿的时候姿势一样啊!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和头领两人已经那个过了?”
风刚问完,众人就哄堂大笑起来。
鹿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自己说的话没问题啊!姿势?
鹿顿时明白过来,羞臊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赶紧离开这群结了婚就没个正经的一群孕妇,跑到一边的食堂那里,独自坐在那里生闷气。还没经过人事儿的鹿,怎么能明白那么多关于男女之间的弯弯绕绕?
这群家伙太坏了!
“唉!看来那个家伙说的是对的,女人有男人后,都会变得不正经,比男人还不正经!也不知道你现在到哪里了,什么时候能回来。真想你啊!”
鹿看着食堂外面一对儿还没成年的男女拉着手跑过去,有些羡慕地想到。
“头领怎么能知道那么多东西呢?连女人正经不正经都知道,还知道如何让女人生孩子更快的方法,难道你真是神吗?还包括你说的待产包,生孩子时要烧热水,用消毒的剪刀剪脐带,连这些你都知道,你还有什么东西是不知道的呢?”
鹿越发好奇起来。
“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
部落这一个月来,各项工作进展挺好。庄稼的长
势很不错,有大家的精心照料,蜀黍、大豆、小稻长得茂盛。哪怕是出现头领口中所说的长虫子了,也不需要担心,只需按照头领所讲,用草木灰和水制成的溶液洒在上面,基本就消灭那些害虫了。就算是出现一些大青虫,雄鹿也不害怕,直接组织大家挨个翻找即可。人多力量大,那么多地,全部找完也只需要半天时间。
辣椒长得很快,现在已经有部分开始结小白花,再过一周时间就会大量开花,结果实了。山药已经在结山药豆,这些山药豆可是明年大批量种植的基础,所以族人们都是小心呵护,勤拔草,及时浇水排涝。因为这都是头领安排的,是荒神特别交待的。
至于荷花、芡实、菱角等早已在各自的地盘,长得密密麻麻。葛根那边,也有专人安排去切割葛藤,去沤葛麻,夏天正是沤葛麻的大好时机。
工匠那边,石匠们在白石的领导下,将凿切好的石板一块块运回城中,铺在两条大道上,替换掉之前的红砖。多余的红砖则被转移到居住区,给大家铺设屋地面和街道的路面。
至于编筐、编篓、编竹匾等活计就没有停过,部落内这些物品储存了不少,用于储存日常晾晒好的食物
羊角每天都和巧她们那一组人在捉摸羊毛纺线、葛麻纺线的事情,主要是如何能提高效率和成品质量。
马鹿那边,他配合花和草两人在生产大的陶缸,作为部落未来的储存工具。另外,他们还在研究制作一种陶筒,形制一样,一头能套在另一头上,作为排污管道使用。
奔每天都会带队出去,除了狩猎之外,就是想再次诱惑抢劫部落的人,将他们挖出来。可惜,一直没有出现,他就只好将精力全部放在部落防御和食物储备方面。
至于奔关注的那些人,此时已经从厚土部落,再次踏上扰乱大荒上部落之间秩序的不归路。
狂蛇部落已经和黑水部落打了不知道有几场,他们在那次交换会之后,发生的莫名战斗,让他们始终没有搞清楚敌人是谁。在不知道是谁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彼此,部落之间的战争开始了。
黑水部落力量强大,狂蛇部落虽狂,但也知道自己力量有些弱,唯一的优势就是自己部落处在沼泽深处,习惯与蛇类打交道,经常利用蛇来发动突袭。虽说造成的战果不大,但黑水部落也不胜其烦,多次袭扰下来,损失不少人手。
此种情况下,黑水部落就开始联络一些受他控制的中小部落,一起攻打狂蛇部落。而狂蛇部落自己也开始联络其他友好部落一起,反抗黑水联盟,双方之间战斗的规模和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只是黑水部落有渔网这种神器,食物比较充足,反观狂蛇部落联盟经常会受到饥饿的影响,整体实力有些下降。
趁此机会,黑水部落带领各中小部落,突袭不少狂蛇部落联盟的人员和部落,将那些部落连根拔起,俘获不少奴带回部落。除了食物外,黑水部落也尽最大可能帮助其他部落,获取自己所需的物资。但大家都争相选择奴作为酬谢,因为奴已经成为部落之间交换的硬通货。
席卷周围的两个联盟战争打响,涉及周围几十个部落。每隔几天都会有一个小型部落被对手给消灭,作为他们参加联盟对抗敌方的代价。被消灭的部落人们都被集中起来,统一关押在自己联盟建造的地方,等待下一次交换会的召开。
雅文吧
第330章 复仇的怒火
而在这时候,一个特殊的蛰伏了许久的部落出现在厚土部落之外,正对着厚土部落的情况进行窥伺。乌金部落,一个得到许多乌金武器的部落,准备开始自己的复仇之旅!
乌金部落自从头领赤金被杀之后,都是医巫青金在主持部落日常。上上一任头领的孩子乌金已经长大,作战勇敢,行为果断,跟随者不少,颇有其父当年的风采。
金骨作为跟随这一任头领,能将半截神器带回部落的勇士,头脑和心思细腻,战斗能力也很高,理应推举为这一代的部落头领。
可是乌金及其他带领的人不同意,始终围着医巫青金希望能给自己一个机会。青金左右为难,最后看在上上一任头领的面子,答应了他的请求。
青金告诉乌金和金骨两人,给两人公平的机会,两人各自带队三十人出发,分别前往厚土和青木两个部落,谁带回来敌人的头盖骨多、捕到目标部落的奴数量多、人员损失少、没有丢失新打造的神器,谁就成为部落头领。丢失神器者,取消其成为部落头领的资格。
随后,两人抽签,抽到长草梗者去远处的青木部落,另外一位去厚土部落。最终,金骨抽到厚土部落,也是他最想抽到的部落,乌金则前往青木部落。二十把神器,各分配十把给每个队伍。
此刻,在厚土部落外围,于此处潜伏了三天的金骨终于等到商土带人离开部落。可金骨很有耐心,他又继续等了一天,待商土他们离开部落很远距离之后,才选择当天早上厚土部落勇士们出外捕猎、女人们在外采集的时候冲进部落中。
厚土部落中只余下一些老弱残幼,仅有不到二十名部落勇士留守。这么一点防御力量,很快就被金骨带领的十名手持乌金刀的尖兵摧枯拉朽般摧毁,遍地鲜血和残肢。如果不是金骨阻止,只怕这群杀红眼的部落勇士们会将整个部落给拆了。
包括医巫在内的所有老人全部被杀,所有孩童及年龄较大的女人大概八十余人都被捆起来、嘴里塞满东西押送到一处密林中藏起来,由五名勇士看守。至于部落的财产,他们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在金骨的带领下扑向厚土部落出外捕猎之人离开的方向。
厚土部落壮年勇士大概占部落一半,三百人左右,可是在商土带领人出去被丁部落差不多杀光之后,剩下大概不到二百名勇士。又被商土带走三十人,实际的勇士也仅仅一百七十人。刚才又被金骨带人杀掉二十人,余下的出门捕猎的勇士只有一百五十人。
当然,他们还有近二百个奴可以使用,男女分开,分别配合狩猎和采集,做一些重活和危险活,如吸引猛兽的注意、扛野兽和采集到的果实等。吃的却是最差的肉、骨头和植物块茎。
出去的一百五十人分成八九个队伍,分散在部落周围进行狩猎,而金骨就准备利用他们人员分散的机会,将他们逐个消灭。
一片灌木丛中,厚土部落一个近二十人的队伍,正蹲在灌木丛后
面,盯着前面的一群羚羊,准备制定包围战术,再利用手中的弓箭、飞石索和投矛重创奔跑如飞的羚羊。自从头领从外面带回来弓箭制作技术之后,他们捕猎的效率有了极大的提升。原来出去一次能捕到三只左右羚羊,现在就能捕到六七只,运气好了能捕到八九只,就连跟着捕猎的奴都能沾点光,吃到一些好肉。
大概十五个奴已经分散开,通过野草的遮挡,在那群羚羊的后方埋伏,只等主人们发出信号,他们就会发起进攻。
厚土的勇士们已经准备好,手持武器四散而开。一棵高树上,一个身影开始晃动树枝。奴们看到信号,立即从藏身地跑出来,挥舞着手中的短矛,大声吆喝。
受惊的羚羊立即四散奔逃,可是看到周围大多数方向都有人类,立即朝没有人类的方向冲过去。
就在它们认为即将冲入灌木丛中,逃脱掉人类的追捕时,从它们正前方突然站起来一群人类,吓得它们立即转变方向继续逃跑。可这一刹那的停顿已经足够,厚土部落缀经验丰富的勇士们纷纷将手中的武器或投向或射向这群惊慌失措的羚羊。
噗噗噗!
至少有六七人命中目标,致使飞奔的羚羊摔倒在地。
勇士们欢呼雀跃,为自己取得的战果而高兴,还有人欲举弓再射,希望扩大战果。
可在他们没有看到的背后三十几米处,正有二十多人借助草丛的掩护,快速冲向他们。
远处,有一名奴冷不丁看到有人冲向自己在厚土部落的主人,他立即大喊起来。挥手向远处正在欢呼的厚土部落众人示警,可那群人却根本没有在意他,或者他们认为那个奴也是在像自己一样欢呼。
眼看自己的示警没有起到作用,他立即握紧长矛冲过去,想要通过实际行动向厚土部落的主人们表达忠心。他想通过此举,能够得到那个趴在树上发信号、远离危险的活计。
可惜,他还是慢了一步!
刷刷,刷刷刷!
身体划过草丛的声音响起,还有铁刀划过人体的声音。一声声,一记记,伴随着人类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
顷刻间,那二十多名厚土部落勇士被身后的人伏击,纷纷重伤倒地,发出绝望的惨叫。挣扎着,翻滚着,早没有刚才捕猎到猎物的兴奋,只有不解和恐惧。
“你……你们……是谁?”
背后插着一柄乌金刀的厚土勇士,艰难地扭过头,看着眼前这些凶神恶煞般的人,从牙齿缝中吐出这几个字。
身后那名乌金部落勇士脚踩着对方的身体,猛地将那柄乌金刀从对方身体中拔出,喷出一大股鲜血,溅得自己满脸都是血。他冷笑一声,舔了一口刀上的鲜血,慢慢说道:
“想知道我们是谁?我们是乌金部落的复仇者,凡是伤害我们的人,都将迎来我们复仇的怒火!”
倒地之人突地瞪大眼睛,很快就带着深深的恐惧,咽下最后一口气,死不瞑目
!
其他人也很快停止挣扎,吸了最后一口空气之后,随他而去。
而另一边的奴们,早被眼前发生的一幕惊呆。他们不知道眼前正在杀戮之人的身份,却被他们的杀戮手段所震惊。尤其是之前还想向主人表达忠心那个奴,更是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眼看主人们都被杀死,他立即抑制住心中的恐惧,转身就朝远离那群恶魔的方向逃跑,并带动其他奴们一起四散而逃,就像刚才他们围堵的那群羚羊。
角色身份转变之快,实在令人感叹!
乌金部落众人也像之前那群厚土勇士们一样,站在那里哈哈大笑,却也没有注意到先前那名在树上传递信号的奴偷偷溜下树,朝着和之前那些奴相反的方向跑去。他记得,那个方向有三队厚土勇士正在围猎。如果他想活命,那里就是他最好的去处。
可还没等他跑出十几步远,一柄飞舞的斧头从侧边的灌木丛中飞出,正中那人脖子。锋利的斧刃切开对方的脖子,令得他连哼一声都没有直接倒地。喷涌的鲜血,很快就将身下的泥土浸透,脑海中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
“怎么还藏着一个人呢?”
金骨拍拍手,走过去将乌金斧捡起来,看着听到动静围过来的乌金众人,脸色一沉:
“再如此得意忘形,之前的厚土部落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完,他就不再理会那些手下,提着斧头向刚才中斧之人逃跑的方向走去。身后那群手下脸有愧色,不敢再如刚才那般,纷纷收敛性子,将地上散落的弓箭和投矛捡起,迅速跟上金骨的步伐。他们准备将前面那些正在狩猎的厚土人杀光杀尽,不留活口。
至于奴,还没有放在他们眼中。就像那群逃跑的奴一样,任由他们去通风报信儿,他们本来的目标就是这个方向的三个小队。那名中斧之奴,只是恰好撞到了金骨他们的行动路线上,只能被灭口。
杀戮容易让人忘性,不顾一切。积累的戾气越聚越多,最终只会成为一个人形的杀戮兵器。那种复仇之火会被杀戮的戾气越烧越大,直至将自己烧成灰烬。
金骨知道,既不能让手下过于沉迷于杀戮之中,又不能让他们太紧张得不到放松。他出来的目的,不仅要为死去的赤金头领报仇,还要赢得这次头领竞争比赛。只有自己成为头领,那样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部落之上。
收敛了性子的乌金众人,挥起手中乌金刀,将一个个厚土部落的勇士们屠戮刀下。他们早没有复仇的快感,他们只想杀死更多的厚土众人,为金骨成为部落头领而努力。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八个字他们或许不知道,但同样的意思他们却很明白。只有金骨成为部落头领,自己等人在部落的地位才会有一个质的提高。如果被乌金那目空一切的小子夺得部落头领位置,那等待他们的将是冲锋陷阵、直面猛兽的危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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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331章 灭族
三个小队,被金骨带领的手下以偷袭的方式全部干掉,没留一个活口。逃跑的奴越来越多,迟早会被其他方向的厚土部落众人得到消息。
金骨他们在捡拾到一些有用的武器如弓箭之后,就立即带领众人离开原地,潜伏到厚土部落众人回部落的必经之地,埋伏起来。厚土众人被袭击的消息传到那些人耳中之后,他们必会集合起来,聚成团一起返回部落。受到攻击后,抱成团共同抗敌才是原始人类最常用的方法,他们需要抱成团来抵御危险,就像人类的祖先一样,习惯性地抱团取暖,抱团抗击野兽。
天气很热,他们并没有在树荫底下埋伏。顶着天空的烈日,汗水一滴滴落下,可他们每个人都不怕,握紧手中的武器,等待再一次复仇的时刻。
等待有些漫长,但总有到来的时候,一群嗷嗷叫的厚土残余出现在视线中。前面是那些逃跑的奴,拥挤成一团、畏畏缩缩地手持木矛向前,稍有风吹草动,就要驻足观看许久没有危险发生才会继续前进。
猎手总是会有足够的耐性,当奴们走过、厚土众人出现在猎手正前方时,十五名弓手将手中的箭支射出去。不管是不是第一次使用弓箭,他们考虑的就是将箭射出去,给对方造成恐慌,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如果能射伤射杀一两人,那就更好。
噗噗!
连续两声箭支入体的声音响起,厚土众人混乱起来,突然出现的十几名陌生人打乱了那些人前进的脚步,混乱起来,纷纷找地方躲藏。
很快,又是一阵箭雨袭来,没有射中任何人。
厚土众人有领头的发现对方的袭击并不严重,立即大喊起来,组织人手进行反攻。有人开始用手中的弓箭射击,其他人聚在一起,嗷嗷叫着冲向那群给他们带来恐惧的弓手,心中想着只要抓住他们定将他们砍成肉泥。
双方的距离不到五十米,有高草挡着,视线总是会受阻。袭击者看到弓箭射来,立即后退,将后背露出来,这更是激起厚土众人的凶性,认为这群人害怕了,冲击的速度更快。那群奴们看到主人在追击敌人,也快速朝这边冲过来,表现忠诚的时候又到了。
特别是那个第一次遭遇袭击时那个想表现忠心的奴,奔跑速度真快。顺风仗立即冲上去捡便宜,打败仗了就赶紧扭头逃跑,不得不说是目前奴们的一个共性。跟谁不是跟啊,有食物吃就行。
这个奴很快就冲到第一线,挥舞着手中的木矛,抬腿就要冲过身前的一处高草。
突然一团黑影猛地从那处高草后面急速冲出,一道寒光闪过,正在前冲的那个奴本能地想躲,可他只能保持前冲的姿势,扑通一声卧倒在地,眼中满是恐惧和疑惑,为什么这里会有人?
很快,疼痛和黑暗袭来,他再没有机会思考。
与此同时,另外十个身影从藏身处跃起,纷纷将手中的乌金刀砍向从自己身边冲过去的厚土勇士。一个个兴奋前冲的人,还没来得及喊叫,就被突然出现的人砍倒。
有人试图用手中的武器反抗,可在锋利的乌金刀面前他们就显得很是脆弱,被那铁刀劈成两半,再从脖子、胸前、阻挡的胳膊等处划过,惨叫连连。死去的人,眼中满是不解和震惊,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手中坚硬的武器会被人家一击而断。
中路阻击的人已经身处厚土阵形之中,他们状若疯虎,用自
己手中超时代的武器疯狂攻击着每一个人,不顾身上的伤口,一往无前的气势将眼前已经倒下去三十多人的厚土勇士们的精神击溃,更不用说那些已经在逃跑的奴。
“神器,他们手中有神器!”
逃跑的人中有人在大喊,他们被这十余名杀神手中持有的武器吓坏了,他们不能抵挡,只能逃跑,如那群奴一般逃走。他们想逃回部落,依托部落来阻击这群杀人不眨眼的魔神。
可就在他们奔跑出去还没有五十米,他们前方又出现十五个人。手中没有弓,只有各种不同的武器,石斧、木矛、骨棒,在一名勇士的带领下,成锋矢状切入他们这个毫无军心的队伍,杀戮在继续。
一顿饭的功夫,今天出来狩猎的厚土部落勇士最后四十名成员,在金骨率领的持有神器的乌金勇士冲击下,被消灭殆尽。有人试图投降,却并没有得到金骨他们的宽恕,没有逃脱倒在血泊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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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伏击+乌金刀,给了厚土部落众人一个措手不及,最终部落的有生力量被消灭干净,只余下那些女人和出门在外的商土。
本身处于五大部落之首的厚土部落,被一场灭世大火消灭掉一部分人,又被志在复兴的商土损失掉一部分族中精锐,最终余下的这些部落勇士被金骨带领部落精锐使用超时代的武器全部杀死,即将泯灭于这个大荒世界,如同那些被五大部落消灭的小部落一样,在历史的长河上没有溅起一点儿水花。
“哈哈哈!”
众人在狂笑,他们欢呼起来,尤其是金骨,大仇得报,终于能松一口气。其实他才是部落中那个压力最大的人,背负着仇恨,一刻不得轻闲,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努力锻炼,并严格训练眼前这批手下。
终于,付出终有回报,他们复仇成功。
情绪宣泄之后,金骨立即安排人进入周围的丛林中喊话,说厚土部落被灭,只要那些奴们愿意归顺,不计前嫌,保证不杀他们。
最终,有五十一个奴先后归顺,并得到金骨赏赐给他们的武器,属于他们上一任主人们的武器。这些武器在奴们的眼中,可是最好的武器,可在乌金众人眼中,这些武器只是用来吓唬小孩子的。
很快,这些奴就被组织起来,帮助金骨他们收集前主人的头盖骨,这可是他们的战绩,和之前那些厚土部落勇士的头盖骨一起带回部落。
这些事情在奴们的暴力操作下,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完成。随后他们前往那些厚土部落女人采集地,准备将所有女人掳掠走,慢慢融入到自己部落中。
原始时期,女人就意味着更多的人口。被抓走的女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悲伤之后,多数人对原来的部落就会失去耐心和信任,对原部落就不会有多少忠贞之心。只要有口吃的,有一个男人庇护她们,她们就会将这个部落当成自己新的家,不要责怪她们,她们也只是为了生存下去。
另一个方向,商土正带着一群人朝鹿村的方向赶去。他已经离开部落两天,按照他们在原始时期正常的行走速度,还要躲避掠食动物,他们现在离开部落大概有六十公里左右。
突然间,正在行走的商土眼皮猛地直跳,胸口也觉得阵阵心悸,仿佛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要发生一样。他捂着胸口,深吸一口气,可那种心悸的感觉仍没能缓解,脸上竟现出一丝隐隐的担忧。
“头领,您没事吧?是不是走得太急,要不我们去那棵大树下面休息一下吧!”
商土手下的一名队长黄土,是那次部落勇士第一次和丁部落战斗时的幸存者,他也是吃同伴的肉活下来的其中一人,深得商土信任。此时看到商土似乎身体有些不舒服,赶紧扶着他来到一片树荫下休息。
“我身体不要紧。但总觉得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要发生一样,让我有一种绝望心疼的感觉。”
商土缓了缓,张口欲说什么,突然就站起来:
“不好!部落有难!回去!”
商土突地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做的一切会不会引起报复。而此时突然的心悸感觉提醒他,可能会有人对部落动手,当即就决定回去。
商土他们的脚步很快,却赶不上金骨去掳掠厚土部落女人的速度。而作为金骨的对手,上上一任头领的儿子乌金,此时正身处一片丛林边缘,看着远处几个正冒着浓烟的建筑和之前看到的现象啧啧称奇。
烟就不用说了,从几个方方正正的高高的物体中冒出,升到高高的空中,如一条条烟形成的长蛇一般,再袅袅散去。乌金他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现象,就算他们很少出去部落,但从常出外的部落人口中也没有听说过这个。
难道是有人在施展法术?要不然这些烟为什么和他们见过的烟不一样,而且还在不断变幻形状。时而像蛇,时而像泥鳅,时而像张牙舞爪的怪兽,还有一个个人形出现在烟中,令人感到恐惧。
这种景象,会让人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想继续看下去,就像看恐怖电影一般。
除此之外,先前有几个人骑在一些能快速奔跑的马背上,进入那个四面有墙的院子里,就再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只有一个用木头制成的高架子露在上面,有一个人站在上面观看着外面,他头顶飘舞着一块兽皮,上面不知道画着什么,就像长着脚的长蛇,怪异无比。
乌金比金骨先行两天,可作为第一次出远门的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真的很新奇,充满各种令人向往的东西。当然,也有危险。
队伍中有一名去过青木部落的老人,在他做向导下,本来行进速度很快的。他们逢部落不进,逢人躲避,就是为了隐蔽行踪。复仇嘛,还是低调一点好。太高调,容易遭雷劈!
随着鹿村交换地的名声越来越响亮,前往鹿村进行交换的部落越来越多,不管大的小的还是特别小的部落,都听说有这么一个神奇的部落。里面的陶器、比力石更好的粗盐、各类工具以及包括他们住的地方都吸引着他们。所以在每个月的交换会前后,周围行走的部落很多,很容易就能碰到携带物资前去交换的人群。
因此,乌金他们一直潜行匿踪,免得碰到外人不好解释,尤其是他们身上携带着神器。就连那个传说中的丁部落交换地,他们虽有极大的兴趣,却也远远绕开,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之前那一场交换会,虽说被厚土部落的商土给挑起纷争,各部落之间的火药味甚浓,可也将丁部落交换会给扩散开,吸引更多的部落前往交换。
可眼前这个神秘的部落,引起了乌金他们的兴趣,包括那个去过青木部落的向导。他们在那里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殊不知他们自己的动作有些大,已经引起铜村内岗哨的注意。
第332章 乌金被俘
轰隆隆~
铜村内马蹄声隆隆,很快部落大门打开,从其中冲出三十多人,每人都骑在马上,手持武器冲向乌金部落众人所在的那片丛林。
铜村位置其实有些偏僻,周围树木不多,他们建屋及之前建墙用的木头还是从很远处拉过来的。铜村位置虽偏僻,但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丁部落本部,安全始终放在重中之重,尤其是铜村还守护着这个世界上一个最大的秘密,尽管是暂时的秘密。是以他们对铜村外空旷的原野上每一处长有树木的地方都非常警惕,将树丛和灌木作为观察重点。
所以,乌金部落那一群人在出现的第一时间就被岗哨发现,在身体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通知下面的人前去查探,而他自己还在原处不动,用来麻痹窥探者。
白牙带着自己那一个排的战士,还有狐和三名原青部落战士,朝着那片丛林围过去。
乌金他们那一群人看到那个红色的围墙内冲出许多骑马的部落勇士,顿时一惊,想不到宜久留,赶紧带人向丛林深处退去。
呜~
牛角号声响起,哨兵发现那群窥伺的人撤退了,赶紧吹响牛角号,立即向白牙他们示警。
驾!
白牙众人加快速度,很快就来到那片丛林,可惜乌金他们一行人已经退去。不过这可难不倒白牙他们这群身经百炼的战士,立即将马拴在树上,弓箭手在前、刀盾手在后,向前快速搜索,双方间隔不到三米,能够相互照顾到。
弓箭手在前,是为了快速接敌,如果不敌则立即后退由刀盾手支援,这是他们平时演练的一个阵型。
以前他们只想着进攻,所以有了青铜刀之后,进攻越发犀利,可他们很少对自己的安危担心。丁奇在部落发展起来之后,就着工匠组负责编织的人开始制作藤蔓盾牌,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的战士们增加一份保险,减少受伤的可能。
所以,冲锋在前的战士们就增加了一个平时演练刀盾合击的刀术,为的就是能够熟练使用刀盾,进可攻退可守,甚至攻守兼备。
至于弓箭手,则是丁奇按照之前军队里特种侦察兵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着重的就是侦察和射术。他们不仅射术一流,而且近战水平也很高,熟悉丛林环境,不怕突然接敌,应对自如。所以,他们就处在丛林进攻中的第一线,仔细搜索敌踪。
“发现了,这个方向!”
有战士看到敌人的痕迹,草丛有些凌乱,立即加快速度向前冲去。
十分钟后,白牙他们已经可以看到敌人的背影。
又五分钟后,来自乌金部落的乌金众人被白牙一个排的战士围在丛林中的一片空地中。
乌金有些着急,转身看着眼前这些明显训练有素的勇士,有些底气不足地问道:
“你……你们什么意思?为什么老是跟着我们屁股后面?”
白牙越众而出,站在前方,左右两边各有十名刀盾手,身后则错位站立十四名弓手,遥遥指着乌金他们。
“什么意思?我还想问你什么意思呢!偷偷藏在之前的林子
边上,窥探我们部落的秘密,你们想干什么?”
乌金一听急了:
“什么叫偷偷,我们只是从那边路过而已,爱信不信。我们还要赶路,请不要再跟着我们。”
当即一挥手,准备带着他的人离开。虽说乌金很少出门,也是刚刚成长为部落的一名勇士,但不代表他看不出来眼前这么多人的水平。长得健壮、肌肉结实不说,光站在那里拿着武器的那份气势就不是自己这群人能够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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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说他们手里还拿着一溜齐的神器,那可是他们之前一直梦寐以求的神器啊!尽管自己手里也有了神器,可是数量上还比不过人家。而且人家还有那种远距离攻击的弓,听金骨他们那群逃回来的人讲,丁部落可是有一种能射很远的弓,还很锋利,就是不知道眼前之人是不是丁部落的人了。
白牙一抬手,身边一名弓手将手中的青铜箭射出。
嗖!
那支箭正中乌金前面一步之远,如果乌金继续迈过去,肯定会被刺穿脚背。
一滴冷汗从乌金额头滑落……
他艰难地转过身,手中抓紧自己那把乌金斧头,一字一顿地问道:
“欺人太甚!你到底想干什么?”
乌金刚说完,他身边的乌金部落众人亮出武器对准白牙他们,尤其是那些手持乌金刀的勇士,更是有些跃跃欲试,似乎只要乌金下达命令,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冲上前将眼前这些人砍得支离破碎。
“不干什么!这里是我丁部落铜村所在地,你们在偷窥我们部落的秘密,所以你们必须放下武器接受我们的检查,如若不然少不得要受一顿皮肉之苦,然后成为我们部落的奴。准备!”
白牙倒是不客气,更是硬气得很。敢在丁部落地盘上打部落的主意,只怕他们是不想活了。当然,现在部落急需人口,对于眼前这三十二个青壮年,拿来当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岂有此理!既然你们想死,那我就成全你们,杀了他们!”
乌金一挥手,他身边那十个手持乌金刀的勇士立即向前冲过来,脸上怒气汹涌。
对于眼前这些人手中如丁部落制式开山刀样的黑色武器,白牙心中有很大疑惑,不知这些人是哪个部落,为何会拥有这种武器。是以他上了心,并一定要将这些人全部抓住问个明白。
“小心他们手中的武器!”
白牙提醒大家,当先冲出去接敌。
一个身材高大的乌金勇士挥舞着手中的开山刀直奔白牙,嗖地一声,刀身划过空气的声音响起。
白牙向左侧身,躲过对方一击欺身向前,左手盾牌猛地砸在对方头部,右膝也紧跟着撞入对方腹部。双重打击之下,直接将这人击倒在地,失去反抗力。
突然,身前又有刀攻过来,来不及反应的白牙只能挥刀迎上。
当!
一声脆响传入白牙耳朵,顿时他觉得手中的青铜刀一轻,紧跟着就看到一柄黑刀冲破自己青铜刀的阻拦,直奔自己而来。
白牙心中一惊,顾不得思考太多,立即向
后抽身,左手盾牌再次挥过去,试图阻挡。
咔嚓!
那把黑刀将白牙手中的藤蔓盾牌齐齐削下去一块后,从白牙眼前划过,一缕头发被削掉。
白牙鼻端滑落一滴冷汗……
“退!”
自己手中的青铜刀被砍断,让白牙毫不犹豫发出撤退的命令。同时脚下一转,冲向那个倒地不起的乌金部落勇士,将其丢在一边的黑刀握在手中。
但有些可惜的是,他的命令有些迟了,紧跟着当当两声,有两名战士的开山刀被对手砍断。来不及反应的他们被那种黑刀划过胸口,血瞬间涌出。剧烈地疼痛袭击他们的身体,瞬间倒地翻滚。
眼看自己的战友受伤,处在后方的弓手立即将手中的箭支射向紧跟着继续出手的敌人。噗噗两声,利箭刺破肉体的声音响起,那两人被青铜箭的力量撞得一偏,很快就倒地不起,躺在原地徒劳地挣扎。
其他人瞬间拉开与对手的距离,白牙在拿到黑刀时立即冲向两名倒地的同伴,护住他们免得再受到伤害。
乌金提斧向前,看着面前的白牙等人,一脸得意:
“知道我们的厉害了吧,现在轮到我说那句话了:立即放下武器,免得受皮伤之苦!”
白牙护住两人,身后立即有人上前将自己的同伴拽回后方。
白牙缓缓后退两步,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说道:
“不错,是我们大意了,只不过你们的得意也就到此为止。弓手准备,射杀这些持黑刀之人,其他人全部射伤大腿,留着这个年轻人!杀!”
得到命令的弓手立即将手中的箭支对准持黑刀之人,不论是咽喉还是胸口,都成为他们攻击的目标。
在白牙发布命令之后,乌金部落众人立即向前压,准备逼近白牙他们。可惜,他们的速度比不上弓箭的速度,第一波箭雨中那持黑刀的九人纷纷中箭倒地。
第二波箭雨之后,余下那些乌金部落勇士则腿部中箭倒地,想站起来战斗都不行。
白牙他们在手持黑刀之人倒地之后,就不退反进,冲向那群手持木矛石斧之人,而白牙则单独冲向刚才一直说话的年轻人,显然他是这群人的头儿。
知道对方武器坚硬,白牙没有硬攻,只是利用手中残缺的盾牌进行防守的同时,用步法来回躲闪,周游在他身边,不让对方去袭击其他人。
很快,那些受伤的乌金部落勇士纷纷被打倒在地,被丁部落战士们捆绑起来。
白牙眼看胜局已定,立即连续两个抢攻,甚至用手中的黑刀与对方黑色的斧头拼了一记。乌金只凭一时之勇,并不能打得过经过长期训练的白牙,一招不慎就被白牙打得中门大开。白牙猛地欺身撞在对方胸口,乌金飞出两三米远倒在地上,被丁部落两名战士用青铜开山刀逼停。
统计战果,乌金部落九名手持黑刀的勇士被射杀,除乌金外其他人都受伤被绑,共计活捉二十三人。丁部落则有两名战士受重伤,需要立即赶回铜村进行治疗,能不能救回来就要看他俩的意志力了。
第333章 商土的救赎
现在蒲公英的药效越来越低,受轻伤的还好,受重伤的人必须加大蒲公英的用量才能勉强控制住伤势和体温,使伤者发烧的情况减少,其他就得伤者自己抗过去了,当然前提是得有大量的营养进行补充。
丁奇猜测这和细菌产生耐药性有关,不过从长远来看,中药进行消炎辅助治疗还是有很大作用的,只是需要部落的医生进行研究了。现在丁奇专门让部落医巫培训了一部分人,当作部落医生进行救死扶伤,并区别于医巫这一角色,划归为正式的一个职业分类。
包括铜村、盐村这些远离宁城的村落,专门配置有医生,对于更远的地方则在军队中以班为单位配置掌握基本医疗水平的战士,这需要部落进行大量培训。目前配置的医生都是之前各部落医巫的备选人员,他们都跟随过医巫学习,有一定药物知识基础。
铜村内,懂得一些急救知识的战士们正在给那些腿部受伤的乌金部落勇士消毒包扎伤口。至于那两名受重伤的战士则由部落内两名受过训练的医生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则是丁奇教给大家的外科手术缝合。只是伤者要承受一定的痛苦,当然这种痛苦却是比不上他自身受伤产生的疼痛感觉。
给伤者喂服一些菖蒲草熬制的药汤,起到镇静安神止痛的功效。然后用熬煮沸开的蒲公英茶汤搽洗伤口进行第一遍消毒,随后用一根牙签般粗细消毒后的青铜针和线进行缝合。
由于伤口很长,每个人基本都要缝上五六十针,刺破肌肤的疼痛则需要由个人努力承受了。
缝好后,进行伤口的第二遍消毒,然后将清洗后用开水煮上一分钟左右的新鲜蒲公英和菖蒲草捣碎一起敷在伤口上,用兽皮进行包裹。之后,就需要伤者自己好好静养了。
抢救伤者的过程中,白牙通过对那个领头的年轻人进行一番拷打和恐吓,终于将这些人的底细摸清楚。
领头的年轻人叫乌金,是乌金部落上上一任头领的孩子。他们部落将自己部落储存的乌金学着丁部落开山刀的样式进行打制,制作出来二十多把开山刀和几把斧头。部落将这些武器分配给两支队伍,准备袭击厚土和青木两大部落,为他们的前任头领赤金报仇。
另一队金骨带领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得手,但至少乌金这一队人算是全军覆没,肯定完不成对青木部落的复仇任务了。
而且,从乌金身上得知,青木部落将赤金伤口上的半截箭头抢走,厚土部落则什么也没有得到,那半截青铜开山刀则被他们乌金部落得到。他们就是依据这半截开山刀,制作出来的乌金刀。
乌金刀,刀如其名,刀身呈黑色,刀刃处则明亮光滑锋利,刀体坚硬。这从自己手中的青铜刀被对方一刀断之,就能看出来它的韧性和硬度超高。白牙怀疑,这种乌金刀也就仅次于头领身上的那把开山刀。
得到相关的信息,白牙明白必须得尽快将关于乌金部落的情况及乌金刀的存在立即汇报给宁城知道,让奔和雄鹿他们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因此,白牙当即召集铜村的各位主管召开会议,将铜村的日常事务和防御交由狐来处理,并尽量减少出行。而他则带领五名战士携带五把乌金刀骑马立即赶回宁城,另外五把乌金刀则由狐保管使用五把,增强铜村的战斗力。至于这些俘虏,要求努力救活每一个人,但要加强
管理,不要让机密泄露出去。
六人六骑,很快就冲出铜村大门,朝宁城方向赶去。
现在他们不用再从铜村先去鹿村,再从鹿村赶往宁城,直接从铜村开拓了一条道路前往宁城,节省了近两天半的时间。之前从宁城到达鹿村需要六天,再从鹿村到铜村需要三天,总共花费九天时间,现在则只需要六天半。
铜村很快恢复到之前平静而又忙碌的生活状态,只是人群中又多了二十几名来自乌金部落的奴,每天在一片栅栏内晒太阳养伤,等待他们的就是后期劳作。
两天后,厚土部落,看着眼前惨绝人寰的一幕,商土悲愤地大吼出声,跪倒在地的他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部落内,已经腐烂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面上,有些早就被食肉动物啃得面目全非,支离破碎的肉体肠流满地,残肢断骨惨不忍睹。
他的亲人们被不知名的势力给杀害了,就发生在两天前,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去丁部落交换地,难道就为了得到那些锋利的武器吗?那些武器和自己部落亲人们的生命哪个重要?虽说这次的交换会上还会有斧头和锯子出现,但自己可以等下一个交换会啊!
悔不该!
他仔细检查过,死去的人体上的伤口非常整齐,不像是石刀石斧等武器造成的。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会不会是丁部落派人过来报仇了,可转念一想,如果他们要报仇肯定早就过来,而不用等到现在。而且,现在拥有那种锋利武器的部落越来越多,包括黑水、焱火、白泽他们那些部落都有可能,甚至是那个拿走半截神器的乌金部落。
商土不敢确定到底是哪一个部落袭击了自己的族人,只能通过那些被掳掠走的女人和孩子来确定敌人是谁,前提条件是对方会把他们作为奴进行交换。如果敌人将他们藏起来,那可就真不知道敌人是谁了。
商土双手合十,向上天进行祈祷,祈祷上天能够保佑他找到敌人,为自己的族人们报仇!
擦干脸上的泪水,商土站起来,带领剩下的族人将死去的亲人尸体全部收集在一起,一把火点燃,烧成灰烬。跟着火点燃的,还有整个部落的一切。厚土部落的痕迹自从上一次灭世大火之后就已经成了无根之浮萍,现在他们更是将自己的根斩断,开始真正的漂泊流浪之旅,那是复仇之旅,也是商土的救赎之旅!
远方,丁部落,奔又在筹备又一次的鹿村交换会。此次交换会,部落准备了特别多的物资,先前推出的陶器、编织品、粗盐(已在鹿村)、斧头和锯子,还包括之前从未拿出来过的鱼干和熏肉。他按照丁奇走之前的计划,逐步推出对部落人生存有用的工具和食物及食物制作方法,从另一方面帮助各部落将多余的肉类制作成鱼干、熏肉,甚至是利用粗盐制成咸鱼咸肉。
现在部落出行,人们的安全越来越有保障,包括出外狩猎的人。鼠派毛头和野将那十匹狼送回部落,帮助出外的族人能够提前感知危险,也能将躲在暗处的敌人或者动物找出来,无形中提高了部落整体实力。至少大家出行的时候,不用担心会受到敌人或者野兽伏击,像上次部落武器被抢的事情,肯定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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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匹狼被大家小心呵护,双方之间的感情也日益增厚。就连每天在城墙上值勤的战士身边都会安排一匹狼跟着,湖边捕鱼劳作的人、
田地里耕作的人、山上矿场劳作的人、洞窑那边都提出要带一匹狼在身边,保护大家的安全。
奔在权衡之后,将十匹狼进行了分配。由于长期和人类接触,这些狼的行为越发像后世的狗,开始不自觉地摇尾巴,特别顺从,喜欢和人类亲近。它们知道,只有和人类一起,一起狩猎,自己才能够保证每天都能吃到肉。它们认为这种合作关系,能够促进它们和人类的关系更亲密。
另一边,鹿也在计算着丁奇回归的时间。每当到晚上,她都会一个人来到城墙上,坐在那里看天空中的星星,就像之前和丁奇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看星星一样。
现在她的生活特别规律,每天上午忙完之后,下午就会带着那群孕妇一起做操,然后就是帮助她们准备待产包。这也是丁奇发明的东西,要求在产前30天准备好。丁奇可是教会她如何计算一个女人生孩子的日子,为此鹿给每个孕妇做一个档案,计算她们大概的预产期。
这些知识,可是丁奇提前准备学习的知识,为的就是自己找老婆时用得上。可惜,他穿越前也没有找到一个老婆,算是小小的遗憾。
由于材料有限,鹿帮助大家准备的待产包其实非常简单,主要是鹿皮毛巾、兔皮包背、剪刀、一包干净的草木灰、一小陶罐蜂蜜。鹿皮毛布用来擦身体,兔皮包背给新生儿保暖,剪刀是用来剪脐带,草木灰是用来快速吸收生产时的血等污物。蜂蜜则纯粹是为了给孕妇做产后的营养补充的,每次鹿都得检查每一个人的待产包,生怕她们提前偷偷将蜂蜜给吃了。
现在部落蜂蜜比较多,虽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吃上,但至少可以保证孕妇们都有。甜食,可是每个女人的最爱,能够提升人们的快乐度。
而且她们的住处还要准备陶锅、陶盆、陶碗、柴火一类的东西,到时候要用来烧水,给产妇喂蜂蜜水喝。
真不知道头领脑袋是用什么东西做的,竟然能想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太不可思议了!
鹿在想丁奇,远在贝部落的哞也在思念丁奇。
他来到贝部落已经有五天时间,在这五天时间里,他把整个贝部落转了个遍。带他来回转的,是贝部落的一个女孩子,名叫贻贝,年龄和哞相仿,长得乖巧却又直爽,很是讨人喜欢。
哞也特别喜欢和贻贝在一起,有说有笑,还将这一路的见闻和丁部落的神奇讲给对方听。本就是好奇的年龄,哞身上有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顿时让贻贝留恋不已。可是哞却只能将这份喜欢放在心里,因为对方是贝部落头领海螺的小女儿。
他自觉自己配不上对方,是以不敢张口。却没想到贻贝直爽得厉害,当即问哞喜欢不喜欢自己。哞却不敢回答,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令对方觉得哞竟没有勇气喜欢自己,心中很不舒服。
本来三天前哞就应该带着队伍回归丁部落,可是贻贝及贝部落盛情款待,让他们这些来自丁部落的汉子们有些流连忘返。还好,哞记着丁奇的交待,是以止住不该有的想法,向部落头领海螺告别。
贝部落是一个特殊的部落,他们及他们东边的中小部落之间采用一种叫贝的物品作为交换的中间物,很是用大家欢迎。而且听部落头领海螺所说,他们贝部落来自大海边,只是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才迁往内陆。
第334章 栽赃陷害
海螺头领是一个威严的男子,有着区别于大多数原始人不一样的身高与帅气的面容。因此,他的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长得都很漂亮。他们部落使用贝作为交换物的媒介,就是海螺头领提出来的,并获得了周围部落的一致认可,大家都使用贝进行交换。包括东方的海部落,他们对这个从海边迁出去的兄弟部落很支持,将这种用贝进行交换的方法推广到更多的部落。
海螺头领对于自己的小女儿非常维护,看到她和来自遥远部落的哞在一起,说实话心里面有些反对。自己的女儿只有真正的勇士、部落头领级的人物才能配得上,可不是这样区区一个狩猎队长级别的人能够染指的。还好,这个年轻人懂得分寸,并没有做出逾越的事情。
除了这方面外,海螺头领非常喜欢和这个叫哞的年轻人聊天。丁部落发生的一切令他非常向往,哞带过来的陶器、编织的背篓、身上穿的兽皮衣物、草鞋甚至是用来驮物驮人的马匹等让他非常震惊,能够阻挡食肉动物的城和遮风挡雨的房屋让他佩服得无以复加。可更震惊的是发明这些东西的竟是一个不比哞年龄大的年轻头领,还是大荒上盛传的荒神。
这太让他惊喜了!
自己的女儿就应该找这样的男人,看来自己很有必要派一支队伍跟着这个叫哞的年轻人一起回丁部落,去看看这个部落的城,看看这个部落那些神奇的东西,还要看看那个神一样的男子!
贝部落没有什么特产,尽管自己和海部落一样都属于大型部落,可部落的特产真不多,只有长年累积下来的兽皮和周围丛林生长的一些葫芦和丝瓜。如果这些不够吸引人,他还可以将周围部落的特产带过去进行交换,包括自己部落的一些奴,丁部落可是需要大量的奴的。另外,自己还可以拿出三颗珍藏的蚌珠进行交换,那可是鸭蛋般大小的蚌珠,能交换到不少食物和奴。
眼见哞要带队回去,海螺头领也没有阻拦,除了赠送对方一些葫芦和丝瓜等物之外,他还要求自己带上一队人跟着哞一起前往丁部落,说是为了朝拜荒神。
哞见海螺头领如此盛情,当即决定赠送给贝部落一柄青铜斧头和一把青铜锯作为回礼,这也是在他职权范围内。
“天呐!我看到了什么?这是神器啊!”
当海螺头领看到那把锋利的青铜斧和锯子时,眼睛都直了,直呼这是上天赐下来的神器!他的惊呼声这也将周围的人吸引过来,观看头领口中所说的神器。
哞当场给海螺头领展示用斧头砍树、锯子锯树的神奇速度,让海螺头领和周围的人全部跪倒在地,朝神器跪拜。
“海螺头领,你们不用如此跪拜。这不是神器,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斧头,名叫青铜斧,这个是青铜锯,砍树锯树都很方便,可是比石斧要便捷省力。”
哞赶紧将海螺扶起来,给他们解释。只是看海螺头领他们的样子,显然还是将青铜斧当成神器来看待。哞只能苦笑摇头,自己之前何尝不是和他们一样呢?
不再解释,哞开始和其他人一起准备将交换到的物资准备好,等明天一早装上马背,和海螺头领一起返回宁城。
另一边,海螺头领奉若神器一般捧着青铜斧和锯子,将其交给部落最勇猛的勇士海涛,由他来进行保管,用于部落日常使用。可是这一幕看在他身后一名勇士眼中,那就是满眼的嫉妒和怨毒,可惜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那把青铜
斧上面,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人的异常举动。
第二天,来自丁部落的哞他们在贝部落头领海螺带人陪同下,一起前往宁城,海螺头领的小女儿贻贝同样前往。众多贝部落人在医巫的带领下来到部落外面送行,期待他们的头领能够尽快回来,带来丁部落那些神奇的物品。
而人群中,有一个人悄悄后退至人群末尾,转身就消失在旁边的丛林中。
哞他们将全力赶回去,中间会在风夷部落和羽村各休整一天后,一口气赶回宁城。出来一个多月,他们真的想家了。
另一边,壮他们一干人出来的日子虽然没有一个月,可他们同样想家。他们已经将宁城、将丁部落作为自己的家。家里面真舒服,哪怕是早上早起锻炼、被训得死去活来也比现在淋着大雨、毫无遮挡要来得舒服。
此刻,被雨水淋透的他们站在山南部落外面,冻得浑身发抖。虽说现在是盛夏,可盛夏的大雨带来的凉意也不是人能够长时间承受的。
壮他们心里很气愤,他们好不容易来到山南部落,本想和对方交流一下感情再开展交换活动。哪成想,他们还没有靠近山南部落,就被一队山南部落的勇士们给拦住,不允许他们进入部落。
壮却是不死心,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期待他们允许自己一行人进入。却没想到被他们一阵抢白。
“丁部落?听都没有听过的小部落,是不是夏部落派过来的奸细,想趁我们不备,和夏部落一起打我们的吧,你们这种部落我们见得多了。哼!赶紧有多远滚多远,不要让我们再见到你们!滚!”
壮被人家打脸不说,还挨了骂,这心里面气的啊,恨不得立即上前杀了对方。可一想到自己的身份,那是来交流、交换更是来宣传丁部落的,怎么能因为对方的一句谩骂就大打出手呢?
还是忍让一下吧!
“各位,我们真的是来自北方的丁部落,我们是来这里交换物品呢。我们愿意用我们部落的特产,来交换你们部落特产。还请你们通报一下你们部落的头领,我们愿意赠送给你们部落一件珍贵的陶器作为礼物。我…”
轰隆隆~
壮耐着性子给对方解释,可很快他就被一道滚滚的雷声给打断了。抬头观看,南边过来一片片乌云,正席卷而来,雨未到,风先来,预示着一场大雨即将来到。
壮扭过头想继续说话,却发现眼前那些山南部落的人一溜烟跑得没影了,估计他们是害怕打雷以及接下来的大雨吧!
壮四处看看,发现最近的丛林是在山南部落方向,但离山南部落还有一定的距离。豆大的雨滴已经落下来,壮他们没办法,只好朝那片丛林跑过去。
此时,淋成落汤鸡的壮,心里面有些憋屈,但他知道自己也没办法。来之前魁可是讲过山南部落和夏部落之间不对付,双方正纠集一些中小部落相互攻伐,把自己当成对方部落的人也正常。
貂和金钩他们正在用兽皮搭建兽皮帐篷,让大家少受点雨淋。大荒上,如果长时间被雨淋,人是会生病的,生了病能不能挺过来就得看个人的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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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很快就黑下来,雨势却没有变小,仍然在下着。大家挤在一起相互取暖,并取出随身带的肉干啃起来,算是给身体补充一些热量。
唉!真想念宁城自己的窝啊!
山南部落那里时不时会传来一些人的大喊大叫声,还隐隐专来
一些哭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壮他们心里面正难受着呢,哪管其他部落怎么样。
第二天一早,太阳早早冒出头,将它那充满热量的高温带给整个世界。树林中各种鸟叫声,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似乎对下面的人类一点儿也不害怕。
壮伸个懒腰,浑身爆出劈里啪啦的响声。其他人也纷纷起来,窝了一个晚上,整个身体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地上有些泥泞,可大家全然不在乎,边活动边说笑着,准备早饭后再试着和山南部落的人交流一下。
可还没等他们活动两下,就听到林子外面传来鼎沸的人声以及人淌水发出的声响,显然正有一群人朝这边冲来,似乎这群人有些来者不善!
壮他们倒是不怕,纷纷拿着武器跟随壮走出这片树林。如果发生打斗,空旷的地方还是比较有利于战斗。至于战士们的弓箭,也早已挂上弦。尽管淋了雨,但大家都将弦保存在随身的兽皮袋里,兽皮袋外面还抹的有兽肉油,起到防水的作用,不会影响弓弦的使用。这可都是头领教给他们的武器日常保养方法。
远远的,从山南部落方向冲过来一群人,每个人手中都拿着武器。他们高声呼喊着“灾星”“杀死他们”,正是朝着壮他们而来。
二十米外,山南部落的人站定,领头的人一挥手,他身后的人立即止声,嘈杂的队伍马上安静下来。
领头的人长得不是特别壮实,但一身腱子肉,属于那种没有多少脂肪的人。这让为首的壮皱了皱眉头,明白对方身手不弱,是个狩猎经验丰富的部落勇士。
“你们可是来自北方的丁部落?”
此人说话直截了当,却让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似乎他们在看脚下的蚂蚁,根本没把这二十几号人放在眼中。
壮向前迈出一步,施了一个部落通用礼,沉声说道:
“不错!我们正是来自北方的丁部落,此次来你们山南部落,是带着友谊和礼物而来,不知……”
壮打算问上一句,却被对方直接打断。
“不用那么多废话。既然你们是来自丁部落,那么你们就要为我们部落昨天晚上的损失负责。如果不是你们过来,我们部落就不会被雨水冲垮山洞,造成十几个族人死伤。对我们部落来说,你们是灾星,你们需要为我们部落死去的人陪葬。”
此人稍一暂停,他身后的人就大声喊叫起来:
“灾星!灾星!”
“杀了他们!让他们陪葬!”
“弄死他们,用他们的血来将他们带给部落的灾难祛除!”
这些人群情激愤,似乎他们受了多大的灾难似的。如果丁奇在这里,早一巴掌呼过去了,自己运气差怪别人,真是不知好歹!
壮终于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气愤,也算知道昨天晚上他们部落为什么那么嘈杂了,原来是部落所在的山洞被雨水冲塌,将一部分人给砸死砸伤。
不过这群人不去敬畏大自然的神力,却跑来这里说是自己给他们带来的灾祸,真不知道他们的脑袋是怎么长得,难道就像头领曾经讲过的笑话,被驴踢了吗?
虽然壮他们现在不知道驴长什么样子,可能要不了多久就能知道,但经过丁奇解释的他们知道,这群人就是被驴踢了!
有这么栽赃陷害的吗?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自己能指挥得动雨水,还用得着挨雨淋吗?
第335章 牵牛鼻子
壮想到此处,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真是笑死我了,走过这么多地方,从来没有见过像你们山南部落如此嚣张的部落。哼!像你们这样不明是非的部落,如果我们能操纵雨水和雷电,早灭了你们了,还用得着你们在这里唧唧歪歪?”
壮心里那个爽啊,用头领骂人的方式骂他们感觉就是不一样。
对方那人被壮骂得气势顿时委顿下来,竟不知如何接话茬。在他的知识面中,人不可能掌握雨水雷电的力量。可这群人过来后,打雷下雨山洞被冲毁这是不争的事实。可他或者他们部落的人从来没有想过是不是因为自己所住的山洞出了问题,导致山洞被毁呢?
后世由于下大雨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这些地质灾害每年都会发生几起,而山南部落只是恰逢其会,只能怪他们自己运气不好撞上了。现在将责任推到丁部落身上,委实有些不讲道理。
此人看了看周围,自己带的人是对方两三倍,打起来肯定也是自己一方沾光,先干掉他们再说。尤其是眼前这个大个子,人大不说,脑子也挺灵光的,呆会得多招呼招呼他,叫你驳我面子。
“哼哼!你们能不能操纵雨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这些人来到我们山南部落之后下了大雨,山洞塌了,人死伤了不少。现在警告你们,立即放下武器,趴在地上,呆会会少受点皮肉之苦。如若不然,呆会打伤打残了你们,可别怪我们下手狠!”
此人刚一说完,他身边的人就开始吵吵起来,挥舞着武器,就想等命令冲上来将眼前的人毒打一顿再说。
壮却对此轻蔑一笑,抬起手勾勾手指,意思是放马过来吧!
那领头之人却是一惊,火气立即蹿升上来。
狂妄!
太狂妄了!竟敢将自己这些人不放在眼中,那你们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上!先狠狠揍他们一顿再说,这个傻大个交给我!”
犹如开闸放水,他身边的人得到命令之后,立即挥舞武器嗷嗷叫着冲上去。将中间那人留下,准备利用己方的人数优势将其他人干掉。
他们期待看到对方脸上在自己这方冲过来之后的惊恐表情,甚至是吓得屁滚尿流掉头就跑。可等他们刚刚跑出五六步,却发现对方脸上变换了一种表情,那是什么表情?笑了!?特么的,对方竟然笑了!这是什么情况?马上就要被打一顿,甚至有可能出现死伤,他们竟能笑得出来,难道这是在欢迎自己去打他们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
可他们不知道这句话,只是觉得有些不正常罢了,并不能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
看到对方一群人冲过来,壮脸上的笑容从微笑变为狞笑,甚至还有一丝快感显现。
好久没有打人了,手痒!
壮连个招呼都没打,赤手空拳就冲上去,照着右边这群人就撞了进去。没有进行任何防御,挥拳便打,顿时就是一阵人仰马翻。他身后的人迅速行动,自觉冲向左边过来的那一群人。
只是那个领头的有些不解,那个傻大个不是要留给自己的吗?怎么他跑到自己人中间了,岂不是要被那些小子们给打死?哼哼,每次都是这样,老是抢我的功劳,看我回去不收拾你们。唉,无敌的感觉真不爽啊!
就在这个人看向自己右边、独自一个人在那里自得的时候,突然眼角余光发现那个傻大个竟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此人当即一乐:
“嘿!小子们不错,知道将他
漏出来给我啊!回去让你们多吃一块肉!”
就在他正眼看过去,想着如何收拾他眼中的傻大个时,他猛地一个激灵,怎么回事?人怎么都躺地上了?
可没等他想太久,一个钵大的拳头已经朝他打过来。也算他反应灵敏,知道不对的他当即向后退出一步,躲开对方一拳后就要扬起手中的石斧发起反击。
但他已经慢了一步,近身的壮怎么会给他机会。猛地一个黑虎掏心捣在对方胸口,顺势跟着冲向前一记肘击从上到下砸在同样的位置。
扑通!
泥水四溅。
领头人狠狠地摔在地上,噗地一声吐出一口血,他挣扎两下,眼前一黑晕过去,躺在浑浊的泥水中。只是晕倒之前,他脑海中还在想的是对方怎么会这么厉害!
壮摇摇头,有些不满意。这些人太不经打了,身体还没有放开呢就全倒在地上,实在不爽!壮在部落内,实际的格斗水平不差于仓,但与经过丁奇特训后的奔还差些距离。
什么时候才可以赶上头领呢?
他犹豫着要不要去帮助自己那些战士,他们的速度还是有些慢。不过他们倒是占据上风,貂打得最轻松,金钩却只和普通的战士一样,估计回去得好好训练一把。
思绪间,那边的打斗已经结束,泥水中躺满哼唧呻吟的人。之前有过交待,不得杀人,是以他们全采用三人战阵的方式对敌,效率还算可以。不过还是有两个人不注意,被人家在脸上打了几拳,搞得鼻青脸肿,鼻血都冒出来了。还有一个人和对方玩摔跤的游戏,搞得浑身上下都是泥水。
“壮,我们打了他们,估计是进不了他们部落了,下一步怎么办?”
貂跑过来询问,看他紧皱眉头的样子,与其他人兴高采烈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似乎他想得比其他人多。
“是啊!让大家准备一下,立即前往夏部落,看看那边情况如何,实在不行就只能找一个好说话的小部落作为突破口,先将我们的东西推出去。”
半天时间后,山南部落内,头领猛犸正对着之前被壮打的那个领头人,破口大骂。
“羚羊,之前带人出去为什么不给我说?山洞坍塌是因为下雨,不是因为恰好出现在此处的其他部落引起的。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是夏部落派过来的人,他们敢明目张胆出现在你们面前吗?并且人家说了是来自北方的丁部落,你为什么就不能多想想?”
猛犸头领都贴到对方脸上骂了,喷得对方一脸唾沫,对方却不敢回话,只能低着头任由头领骂自己。
“还有你们,一群只知道吃不知道干活的人,部落里这么多事,你们不去打猎,跟着这个家伙出去胡闹,还被人家打了一顿,这回心里面痛快了吧,知道外面有比你们更狠的人了吧。幸亏他们没有下死手,否则你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头领又指着羚羊骂那群跟着打架的人,他心里面看得通透,知道对方并不想与自己部落为敌。看来以后得想办法找到这个部落,并与人家交好。就人家这打斗的水平,那部落实力可不是自己这个部落能相比的,哪怕是那个混蛋夏部落也比不上人家的实力。
“都赶紧去干活,以后都把眼睛睁大点,再见到人家一定要好言相待,奉如上宾。记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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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了。”
众人回答得稀稀拉拉的,头领猛犸又一顿火起,大吼道:
“记住没有?”
大家心头一凛,立即大声答道:
“记住了!”
众人答完后,赶紧扭头就跑,生怕发起火来的头领拿他们出气。他们可是知道,自己的头领可是一个人用十几杆木矛干掉了一头受伤的猛犸,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受伤的猛犸那也是猛犸。
“象鼻,你过来!”
猛犸将一名正在偷偷笑的人喊过来。此人长相魁梧,额头有一道大大的伤疤,仿佛是另一张嘴似的,尤其是此人在笑的时候,显得那个伤疤更像是一个正在咧开的嘴巴。
“头领,您有什么安排。”
这个名叫象鼻的人见头领叫起来,赶紧跑过来,只是止不住脸上那股笑意。
“别笑了,再笑我让人把你丢到土狼堆里去。这样,你现在带上一队人,顺着那些人留下来的痕迹追上去,找到他们,要像对待朋友一般对待他们。邀请他们来我们部落做客,我相信他们会成为我们部落最好的朋友!”
很快,象鼻带着十个人踩着泥泞,向壮他们离开的方向追去。
丁奇那里,之前还跟着人类向前走的牛们不肯走了,牛脾气上来了。
可能是走得路程有点长吧,这些牛却不愿意继续向前走,纷纷卧在地上不愿意走。而它们这样一弄,导致那群驴也开始学着犯倔,哪怕有小红在,头驴去啃咬那群倔驴们,也无济于事,和牛们一样卧在地上打滚。
得到消息赶回来的丁奇一看这情况,那还得了。如果都不走呆在这里,那大家的功夫不是白费了吗?
身边的土已经急得满头大汗,看到丁奇如看到救星一般,赶紧上前将情况说明。哪知道头领连问都没问,直接告诉自己一个方法:牵牛鼻子。
“什么?牵牛鼻子?怎么牵,用绳子吗?可是牛的鼻子上没有拴绳的地方啊!”
土在饲养动物方面有一手,但是对头领提出的这个牵牛鼻子的方法感到不理解,不知如何达成这个目标。
农村长大的丁奇,对于牛这种有时候犯倔、人都拉不动的情况,早就有解决的办法,那就是给牛鼻子上穿一个铁环,用来驱赶牛。牛被加了这样一个牛鼻环之后,会任由人类牵着,让它往东,它不敢往西。主要是因为牛鼻子那里很脆弱,皮肉柔软,用绳子一拉它就会痛,能够方便人类役使。
“去,将我的那把钢矛拿过来,然后再生一堆火。”
很快就有人将皮卡车上那截钢管制成的钢矛递给丁奇,另外有人专门生火。
丁奇将钢矛扔进火中,让别人照看,然后点燃一根火把去牛群边上转了一圈,让那些牛离火堆更近一些。同时让人去采集结实的藤蔓,并制成直径大概十五公分的圆环,数量要在五六十个。
很快,钢矛烧红。
丁奇拿着烧红的钢矛来到一头公牛前面,让人将公牛按倒,头平放在地面上,抬起钢矛刺穿对方的鼻子。
哞~
公牛剧烈挣扎起来,发出惨叫声,惊得那些牛群立即变得不安起来,可又不知道被人类压在下面的公牛情况怎么样了。
一股肉香味传出,本应流血的牛鼻子在钢矛穿过的瞬间被高温封住血管,使得血液没有流出来,也避免牛会发生感染。
将钢矛抽出扔进火堆继续烧,然后从身边拿起一个藤蔓环穿过那个通透的牛鼻子,再用细绳绑紧,牛鼻环就制成了。最后再绑上一根长绳索,轻轻一拽绳,那头牛跟着就起身,随着丁奇在场中走了两圈,让一众人看得有些发呆。
第336章 嚣张跋扈
“这就成了?”
“是不是头领又发神力了,利用神力降服了这头公牛,让它跟着头领走呢?”
“不!我觉得应该和头领用的那个牛鼻环有关。”
看到大家言论纷纷,丁奇也不管解释,先让大家猜去吧。转身对土说道:
“看到我刚才的做法了吧,就这样做,让大家帮你,很快就能将所有牛都装上牛鼻环,赶牛就会很轻松了!不过得抽时间多找一些蒲公英喂给它们,也算是给它们补补营养。”
族人们在那里忙,丁奇则来到小红身边,拿出陶碗、盐和水给这匹火红色的马喂了些盐水。
自从跟了丁奇以后,这匹马王身上的颜色越发艳丽,就好像是一匹燃烧着火焰的马匹,让族人们直呼为“神马”。丁奇猜测可能是给马王喝盐水的缘故,补充了它身体中所需的养分,这让它重新焕发了神采。
接下来丁奇去检查马背上驮的油桐子,这可是宝贝,不能出差错,万一发热、霉变可就浪费这么大的功夫了。这些东西除了一部分用做制桐油之外,其他的都要用来做种子使用。
不过等到秋天可以派人再去洞桐谷那边,可以安排图瓦氏族的惊雷他们来做这件事。他那里可是周围部落的中转站,是延伸向草原的前哨,以后将会通过马队或者其他方式保持和图瓦那边的联系,定期将周围的物产运回部落。
另外就是草原上资源丰富,也要在那里安排两到三个班的战士在那里收集草药和金属矿藏,或者干脆让猎马部落来做这件事,用于换取一些生活物资和工具,想必他们肯定愿意。
草原上铁矿、铜矿、金银矿、煤矿等金属矿藏较多,有些都是在草皮下面稍一挖掘就能挖出来,如露天煤矿、铜矿等。这些矿藏可是在等着丁奇来开采、挖掘,现于人间。
后世草原上各种金属矿、煤矿等等,可是让那个拥有几千万牲畜群的国度富得流油。
越想越觉得这里是个好地方,可以在周围建立一个更大的城,将周边的部落融合进去。
将牛鼻环整好之后,整个牛群彻底老实下来,哪怕再不愿意,也得按照人类的意愿而行,完全丧失了之前的自由。只不过这一切都是它们自选的,由不得它们再次改变。就连那头小牛犊都有些闷闷不乐,还好小可爱一直跟着它陪它解闷,很快就又高兴起来,带着几头小牛犊在牛群前后跑来跑去。
至于那些驴们,虽说有头驴在尚能控制,但长时间奔走还是会让它们失去应有的耐心。因此,丁奇在查看完各项物资之后,又带人去收集一些巴掌大的树叶。将一根细绳穿上两片叶子,每片叶子穿两下,然后将这根细绳绑在驴头上遮住驴的眼睛,使得它只能看到头下面那一小块地方,四周都看不到。
当头驴在前方大叫一声之后,它们就会跟着前面的驴朝前走,不会让周围的动静惊吓到驴群。尤其是到晚上,更是能让它们安静下来。这也算是劳动人民的一种
智慧体现吧,被农村长大的丁拿过来使用,算是千古第一人!
解决了牛和驴的问题,整个队伍行进的速度稍稍加快。等到达图瓦部落后,一群人带一群牲口在那里休整了一天,并将惊雷他们准备好的矛木绑好架到牲口背上继续前行。
临走前,丁奇又给图瓦部落留下各三把斧头、锯子和青铜锹,这都是每个战士身上必带的东西,现在则转给惊雷他们保管。另外还给他们留下大概二十斤的粗盐,让他们将多余的肉制作咸肉以备储存。或者拿去周围的部落进行交换,一定要打着丁部落的招牌,宣传丁部落。
“惊雷族长,你放心。我回到部落后就安排十个匠人随同那些猎马部落的人过来,帮助你们建一些房屋和取暖设施。而在这之前,你们得提前去周围的山林中砍伐树木运回来,堆放在矛木林外面,到时候有用。”
惊雷赶紧点头答应。
对于丁奇的手段,他可是非常清楚,而且荒神的做法可是为了自己这个氏族着想,巴不得他多给部落带来好东西好想法。
“哞~”
“昂~昂~”
牲口们开始出发,浩浩荡荡,迤逦前行。丁奇骑在小红身上,和其他人一起驱赶着兽群,跑前跑后,忙个不停,每天只忙碌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回家。
在这个过程中,白牙带着人已经回到宁城,将那黑色开山刀秘密带回并私下告诉雄鹿长老缘由之后,带上一些粗盐和其他物资,尤其是一些锡条带回铜村,准备在那里同时铸造青铜工具。这些青铜工具是准备供应鹿村交换所用,能够降低运输成本、人力和时间。
不过,白牙在看到部落多出的十匹狼之后,他硬是从雄鹿那里要了两头狼带走,也算是为了加强铜村的防御。
雄鹿还特别交待白牙到了铜村之后就可以组织一部分人手将一些铜板运到鹿村,由奔带领战士和交换过来的奴们一起往部落运回去。
前几天奔出发前往鹿村之时,所准备的物资各类和数量多了不少。如捕鱼用的网、鱼笼,挖土用的铁锹、割草用的镰刀及切肉剥皮用的小刀,食物方面准备了不少咸鱼、咸肉、咸笋干等,这也算是为了推广这些食材的制作方法,能让更多的部落储存好能够食用的东西。
想必这次交换会,肯定能换到更多的奴和各部落特产。
哞他们正和贝部落的人们一起回程,只是海螺头领每天都挡在他和贻贝之间,不让他俩接触。除此之外,整个回程过程非常愉快。而且,贝部落从上到下都被丁部落战士们展现出的技能和手段感到不可思议,哪怕就是打猎和下陷阱捕小兽的手法都让他们叹为观止,整天缠着哞他们学习如何打猎下套。
这搞得一群战士既烦又高兴,烦的是学习的人太多,叽叽喳喳的问题问个没完。高兴的是贝部落有几个年轻女人跟过来,她们也有很大的兴趣挤在战士堆里学习,让一群还没有找到老婆的战士们兴奋异常,都挤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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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姑娘们技巧。
这让哞一阵尴尬,每次都赶紧别过头去,直言自己不认识他们。这让隔着海螺头领看着他的贻贝,捂嘴偷笑,却又被海螺头领瞪一眼后老实一会儿。
壮那里,快速前行的他们摆脱了身后追赶自己的山南部落勇士,终于在五六天后抵达夏部落所在范围。可没想到,壮又碰到和在山南部落同样的问题。出外打猎兼巡逻的夏部落勇士在看到壮他们之后,一致认为他在说瞎话,谁会跑这么远过来交换,肯定是山南部落派过来的间隙。夏部落勇士要求他们立即放下武器,成为夏部落的奴。哪怕是金钩出面解释,都行不通,还被对方打了一巴掌。
看来夏部落和山南部落之间的仇恨化解不开,他们已经将彼此及其附属部落当作战斗的对象。
忍无可忍的壮没办法,只好将那些难缠的猎手打趴下,带着人顺着来路去找靠近毒蝎部落的一个小型部落。之前壮带领战士们路过这个部落时,在此处休整了半天。金钩之前和他们打过交道,跟他们头领认识。只是他们没想到,在这个小部落得到的消息有些不准确,人家夏部落根本不接受这个从遥远北方过来的丁部落。
因为在山南和夏部落人们的常识来看,不可能有部落会不辞辛苦,跑这么老远的距离,只是为了过来交换物品。
既然行不通,壮就只好采用最笨的办法,找其他小部落进行接触和交换,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打响丁部落的名声。
这个名叫蜈的小部落,再次笑纳了一份壮递给他们部落的礼物之后,热情地迎接他们进入部落休息。头领青蜈是一个有三十多岁的典型部落人,方头大脸,眉骨突出,一头长发被一条草绳束在额头两边,一根羽毛插在耳旁,光着上身,下身着草裙,原始范儿实足。
待壮安排战士将陶器拿出之后,部落外面有蜈部落的人急匆匆跑过来。
“头领,外面有一队声称来自山南部落的人,说是有事儿拜见头领。”
“哼!让他们领头的人进来,其他人呆在部落外面,等我和壮和金钩两位队长聊过之后会去找他们。”
象鼻很恼怒,他一路紧追,却没想将人给追丢了。这不禁让他想到,难道自己追的人是一堆假人不成,竟然凭空消失了。
本就窝了一肚子火的他,在听到蜈部落只让自己一人进去,其他人在外面呆着的时候,心中积攒的火气立即爆发。这让他之前谨小慎微怕被夏部落联盟给发现的心态,彻底转变过来。转换成本来的自己,嚣张跋扈的自己。
一拳将刚才报信的勇士砸倒,蜈部落立即炸了窝。勇士们纷纷拿起武器冲过去,将象鼻他们围住。
这嘈杂的声音终于将青蜈给惊醒,立即出来查看,壮他们则一起跟着,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外面,双方的人都互相推搡对方,破口大骂。蜈部落虽是小部落,但他们却非常团结,硬是顶着象鼻他们不停后退。
第337章 山南歉意
眼看互相之间的推搡即将演变成一场打斗,青蜈带人即时出现。
“住手!”
青蜈大喝一声,本部落人群迅即向后退去,站在头领身后,看着象鼻他们气愤不已。
“你们是山南部落的人吧,怎么,觉得我们蜈部落好欺负就敢打上门来?信不信我一声令下,你们全部都得葬身于此?”
青蜈怒不可遏,认为这山南部落太嚣张,敢在自己部落闹事,那是不把自己这个头领和蜈部落放在眼中。当下就想发难,将这些人全干掉出口恶气。原始人中,大有一言不合,即抽棍相向的人们存在。
为啥?心有野性!这可是自己的地盘,敢打上门来,就要做好被围殴的准备。
青蜈身后的部落成员因为头领喊出这句话,纷纷鼓噪呐喊,希望给这些山南部落的人一点颜色看看。
象鼻在青蜈出现之后,之前暴躁的情绪总算平静下来,不过对蜈部落的的威胁倒并没有放在眼中。只是他在看到青蜈身后一个壮硕的大汉时,眼神微微一凛。此人装束与蜈部落不同,应该是其他部落的人,可那随便一站的气势让他感觉有些压抑,仿佛在他身上还有一点点敌意散发,稍纵即逝。
他右手扣胸微微弯腰,向青蜈头领施礼道:
“尊敬的青蜈头领,我为刚才的事向你们部落道歉。不过你不能怪我们,实在是大家觉得受到你们蜈部落侮辱才不得不发起争端,想引起您青蜈头领的注意。我上门拜访,您却让我一个人进去,让其他人在外面呆着,这是不尊重我们在先啊!”
看到对方弯腰开口道歉,青蜈头领怒意稍稍减轻,只是仍有些怨气难消。
“哼!说得轻巧,难道这一句话就想把打人的事情撇清吗?你要记住,你们山南部落正和夏部落冲突,你来到和夏部落交好的蜈部落,难道不应该低调一点吗?让你进来算是给你面子,难道我正在接待远方来的贵客,还得跑出来招待你不成?”
象鼻眉眼一抬,看了青蜈身后的壮一眼,疑惑地问道:
“远方?贵客?青蜈头领,敢问这远方来的贵客来自哪里,我能否一见?”
壮感受到眼前这山南部落来人对自己身份产生了怀疑,心说之前一直追着他们的人看来就是此人了。只是未免有些弱罢了,自己等人可是去夏部落一趟又返回到蜈部落,可这些才堪堪赶到,整体和自己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这也难怪,壮他们可是经过一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侦察兵训练的原始人,像侦察和反侦察的能力可是远超大荒上的原始部落人们。原始人在狩猎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但和一名有着几千年丰富文化底蕴的现代人相比,他们可是差得远了。
是以,象鼻被甩掉也就有因可查了。壮他们多次故布疑阵,将山南部落的人骗得团团转,还为此多向北和向南各跑了一次,这才让象鼻他们耽搁了很长时间。
不过,如果壮将实情说出,估计象鼻他们会被活活气死。还得被气活了,跑到壮面前询问原因之后再死回去一次。
“哼!远方的贵客哪能是你想见就能见的?看你态度诚恳,今天这事儿就先饶过你们。现在你们随我先进部落休息,等我谈完正事,再引见你不迟。请!”
青蜈倒也不含糊,也懂得进退,分得清轻重,当即将之前不快抛到一边。周围的部落就东西两边的夏部落、山南部落最大,还有南方大泽上的一个大部落。大家
都在这一块讨生活,还是多留点余地为好,省得到时候见面尴尬。
只不过青蜈没有直接将身边的壮介绍给山南部落的人,他可是知道,能将毒蝎部落收服的丁部落,绝对是一个比山南和夏部落还要厉害的部落。千人部落有多少人,不知道,反正就是比那些三百人的大部落还要大。
将山南部落的人安排好,青蜈直接带着壮来到医巫地蜈所在的兽皮帐篷中,之前接待宾客的那个兽皮帐篷则让给象鼻。至于里面刚才壮拿出来的陶锅,青蜈早让人挪到医巫的帐篷里。
此时,医巫地蜈正守着一口陶锅,看着里面的肉上下翻滚,闻着空气中散发的香味儿不停咽口水。这口陶锅是壮上次路过这个部落时赠送的礼物,时间不长,聊的内容却很多,壮也着重介绍了陶器的用法。
讲的再多,不如让人们使用一次,就能知道东西好坏。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而在大荒上,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多数都是部落的医巫,他们能够第一时间享受陶器带来的美味。
不用口水嘬烤肉的感觉真好!
因此,有地蜈这个真人版给陶器站场,青蜈对待壮他们的态度非常尊敬。同时他了解到,毒蝎整个部落被北方一个叫丁的部落收服,而这个陶器就是丁部落制作的,这让青蜈和地蜈两人对这个神秘的丁部落感到好奇。
可当他知道这个丁部落的人口有很多很多,远超山南和夏部落之后,他的态度越发恭谨。壮可是说了,如果双方合作的好,将由蜈部落负责丁部落相关物资的交换和推广,他们蜈部落可以获得许多好处。
是以,当他在接待壮他们这群尊贵的客人时,知道山南部落来人,让山南部落来人等待是有原因的,那意思就是不屑一顾。
此时,当着医巫的面儿,壮正是和青蜈在商量下一步的推行计划。壮将手头带来的所有陶锅全部给蜈部落留下,由蜈部落和其他部落进行交换,并将丁部落的名气打出来。
而壮只带走一些这周围部落收集的一睦特殊植物块茎和籽实,里面包括一些野外生长成熟的野水稻籽粒和一种球形的植物种子。这球形种子紫褐色、暗红色居多,有些小,还带了一些果壳在里面。听青蜈所说,这种子长在一种长条线的果荚里,开黄花,一片一片的,很漂亮。
这也是丁奇的要求,对于一些弄不懂的东西,要尽量原封不动地将相关的东西一并带回去,就像之前哞带回去的麻籽和麻类植株一样,并尽量了解它的外形和生长特点,便于丁奇来分析判断是哪种植物。
就在山南部落的象鼻等得有些不耐烦时,青蜈终于结束了和壮的交谈,留下医巫地蜈和壮交谈,自己则匆匆赶过去见象鼻。
“青蜈头领,您可是把我晾得够久的啊!你们部落到底来了一个什么贵客啊,让您如此费心思招待,我都闻到一种香味了,是不是你们准备了什么好东西让人家吃啊,可怜我自己在这里,连口水都没得喝的。”
象鼻一看青蜈进来,立即表达自己的不满,对于飘荡在空中的香味也表示疑惑,只能旁敲侧击看看能不能得到答案。
“哎呀!让你久等了,是我待客不周,还望见谅。这不,打北方来了一个丁部落的贵客,就是之前在我身边站的那个,当时不方便介绍。”
青蜈心情高兴,也就不在乎象鼻语气中一些调侃之意,当即解释一下。
哪成想,象鼻一听是来自北方的部落,心中立马激动起
来,这肯定就是那个在自己部落外面打了自己人又逃跑的那群人。没想到还是让自己给追上了,看来可以向头领复命了。
象鼻激动地冲上去,双手扶着青蜈的胳膊问道:
“青蜈头领,是从北方来的丁部落吗?他人在哪里,我想见见他,我就是来找他们的!”
象鼻如此一说,倒是让青蜈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山南部落也听过丁部落,难道他们是过来抢人的吗?不过转念一想,人家丁部落可是答应我了,并且将东西都放在这里了,怎么还会答应他们山南部落呢?所以他心里也就不再担忧,却没有直接回复,而是反问道:
“怎么,你们之间认识吗?但为何之前没有见你和人家打招呼啊!”
“啊!是这样,我们部落和他们几个人之间有些小误会,我们头领派我过来找他们,就是为了澄清双方之间的误会的。还请青蜈头领引见一番,我心中自然感激不尽。”
象鼻赶紧解释,并向青蜈头领行礼,希望对方能引见自己和那丁部落来人见一面。
“哦,既如此,当让你们双方见一面。随我来!”
青蜈当先走出,象鼻紧随其后,进入医巫的帐篷之后,象鼻就看到之前见过的那个壮汉正和医巫地蜈在一起愉快地交谈。旁边的火上一个冒着白雾的东西,正冒着水泡升腾起那种白雾,一股股香气从里面飘出来。
“我的兄弟,壮,我引见一个人和你认识一下,这位是来自山南部落的象鼻,此次是专程为你而来。他说部落和你之间有一些误会,需要当面向你解释。”
壮见是之前那山南部落领头之人,眉间有些不喜,只是碍于青蜈面子,向对方微微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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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自北方丁部落的壮,你来是想为你那些不中用的族人讨回公道的吗?”
壮心里面还惦记着那些人的行为,是以嘴上就没有好话。这让准备说点什么的象鼻满脸通红,心中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按照之前头领安排来做。
“这位兄弟,我为我部落先前对待您的行为表示歉意,那并不是我们部落的本意。你教训了他们一顿,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头领让我专程过来,就是想向你道歉,并邀请你前往我山南部落做客,我们将用最大的诚意向你表示歉意。”
壮眉头一展,没想到这个山南部落如此磊落,竟没有追究自己打他们族人的事儿,还邀请自己前往山南部落,看来这个部落还值得一交。只是现在已经有了蜈部落来代理丁部落在此处的交换活动,对山南部落的兴趣也就下降不少。
“嗯!我接受你们的道歉,等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去拜访你们山南部落。”
两人又闲聊两句,象鼻就将目光投向那个一直冒白雾的东西上。青蜈聪明,刚才还想着如何介绍陶器呢,对方就对这个东西开始感兴趣,立即向他介绍这东西的功用。
当象鼻知道这是一个用来煮肉煮水的器具时,心里面还有些鄙夷,这做出来的东西能有烤肉好吃,他只是对那股香味有些恋恋不舍。
此时,医巫看到肉已煮好,就拿过自己专用的陶碗,盛了一些肉和汤,自顾自开始吃了起来,狼吞虎咽,丝毫不顾忌旁边还有人,不顾忌肉汁滚烫,吃得那叫一个欢。
象鼻立即就坐不住了,这是什么情况?这么老的人都可以吃这种肉,而且自己竟有些情不自禁吞口水的感觉,难道真的好吃?
第338章 舍得经济
壮看到对方有些眼馋,赶紧向青蜈使眼色。青蜈早将对方的表现看在眼中,微微一笑,从旁边再拿过来一个陶碗,盛了一些肉和汤汁递给象鼻。
“来,这个有点烫,等会放凉了再尝尝。”
象鼻看着眼前这一碗肉,浓郁的肉香味直冲鼻端,口水止不住就流下来。赶紧吸溜一声将口水咽回去,端起碗轻轻放在嘴边,学着医巫的样子吹了吹,慢慢喝了一小口。
“啊!好烫!”
象鼻刚刚喝进去一点,就被烫得哇哇大叫,差点将手中的陶碗给扔喽。
“给你说要等会再喝了,烫着了吧,以后你就会慢慢喝的,嘿嘿!”
青蜈嗤笑一声,本也不想提醒他太多,让对方受点罪也没什么。自己和医巫之前不也是没有听壮的话,急切地想喝汤吃肉的吗,被烫着也该。
象鼻砸吧砸吧嘴,端着陶碗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好不尴尬。还好,医巫地蜈给他解围,递给他一片比较大的树叶。可解了围,象鼻又愣在那里了,拿这个树叶干什么?
很快,医巫就用自己手中的树叶对着碗扇风,那热气在很快的散去。
弄明白的象鼻嘿嘿一笑,也不顾周围人笑话自己,赶紧拿起叶子开始扇。没过多大会,肉汤也就冷却下来。象鼻没有使用过筷子,直接伸手拈起一块肉扔进嘴中,那浓烈的肉香味瞬间充满自己的整个口腔,直接让象鼻当机,连吃都忘记了。
“呜呜~”
象鼻哭了,像个孩子一样。
壮他们惊讶当场,他可是见过太多的人第一次吃用陶锅煮出来的肉,没像对方这样哭出来的。
“呜~呜呜~太……太好吃了!这肉怎么能这么好吃呢?比烤肉要好吃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知道我以后要天天吃煮出来的肉。”
象鼻赶紧将碗凑过来,慢慢喝了一口肉汤。
“啊!太美味了!我感觉自己都快要飞起来了,而且我浑身充满了力量,我感觉此刻我非常强壮!”
壮心说你当然感觉强壮了,里面可是加得有升级版的力石,不强壮才怪。
“象鼻兄弟,这煮出来的肉好吃吧,除了是因为用陶锅煮出来的之外,还因为里面加的有粗盐,一种比力石更好的东西。有了它,这汤和肉才变得美味。”
青蜈赶紧出声解释,语气中有一点优越感在其中,好像自己知道粗盐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一般。当然,就目前的社会生产状态,能知道粗盐确实牛叉!
“粗盐?那是什么东西?”
青蜈好像知道他会这样问一般,早就将一小袋粗盐拿出来,敞开口让对方看,并拿出一小粒粗盐放到象鼻手中,让他尝尝。
看到这白花花、白中泛黄的颗粒状物体,有些像沙砾却白得让人眩目。伸出舌头将那一粒粗盐送入嘴中,那咸咸的味道立即传给大脑,让自己全身产生一种愉悦和向往的畅快体验,真是太舒服了!
“这粗盐多吗?如何进行交换?”
象鼻嗅觉倒是灵敏,一下子就看出问题关键所在,看来医巫给他起这个名字也是有先见之明。
“目前数量不多,我可以给你一点带回去,让你们头领和医巫尝尝。以后我们丁部落会定时向蜈部落运送大量物资过来,包括陶器、粗盐、各类工具。而用于交换这些物资的可以用兽皮、奴、你们部落的特产、多余
的肉食、植物籽实等,当然一些你们不知道用途、带颜色的石头等也可以拿过来看看。”
壮接过话头,直接回答象鼻.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山南部落的人应该在部落中有一定的地位,通过他也可以迅速扩大丁部落的影响力。
说完,他从貂手中拿过来一小包粗盐递给对方。这种兽皮小包他们每个人都会随身带着,是巧他们给大家缝织出来的,针脚细密,不用担心粗盐洒出来。
象鼻如获至宝一般,将这个小兽皮袋打开,又凑到鼻子前深深嗅了一记,仿佛能从其中吸收到粗盐的力量一般。
“来,这是一口陶锅,两个陶碗,你拿回去试着用一下,想必你们部落上了年纪的人肯定喜欢这口陶锅煮出来的肉汤。呆会让人教你们学习一下如何使用及注意事项,数量有些少,以后你们就只能来蜈部落这边进行交换。这是免费送给你们部落的礼物,你要知道,这一口陶锅曾经可是能够换到三个女人的宝贝,珍贵得很。”
壮示意金钩将一组陶器递给象鼻,免费送给对方,但也要让其知道这东西的珍贵之处,免得不把陶器当回事。不过看象鼻的样子,可不像那样的人。壮这样的做法,看似吃亏,实则对自己这方有很大益处。用头领的话讲,这叫舍得经济。经济不知道是啥意思,但有舍才能得他们是懂的。就像捉野兽,总要放些诱饵,动物才能上当受骗被自己抓住吧,这是一样的道理!
当天晚上,青蜈头领组织了一个盛大的篝火晚会,烤制了十头角鹿用于招待远方的贵客,山南部落的人算是沾了个光。一众小伙子们全部跑到场中,与蜈部落的女人们一起共跳舞蹈。尤其是到求偶舞环节,那些个女人全部涌到丁部落众人身边,抢着要这些男人当自己当晚的求偶对象,把一众山南部落的人羡慕得不行。
可是没办法啊,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再看看人家壮硕的身材,不能比啊!还是将精力放在眼前的烤肉上吧,只是周围那熟悉的嗯嗯嘤嘤声音,此刻听在自己耳中,实在是一种折磨和羞辱!人家女人对自己不感兴趣,总不能上前去抢吧。再说不一定能抢得过,羚羊他们的待遇可是一个提醒,都被打成那样了!
特么的,从现在开始就猛吃,吃成那样子的!
第二天,来自丁部落的壮和来自山南部落的象鼻与蜈部落的青蜈头领挥手告别,各自带着自己的人回去自己的部落。象鼻虽然没有完成头领安排给自己的任务,但已经和丁部落打好关系,这就算是成功一半,以后有的是机会加深交流和合作。
至于壮,此次山南和夏部落之行有些意外,没想到两个部落之间的仇恨竟如此之深,连那些小部落都殃及池鱼,跟着一起相互攻伐,包括自己这个和双方互不相干的部落都不受待见。
还好,自己碰到的蜈部落看在之前和毒蝎部落之间的关系接纳了自己,也算是将丁部落宣传了出去。至于荒神的名号,壮按照头领的安排暂时没有公布出去。等下一次再来这里,就可以以丁部落的身份在周围行走,收集物资。
当然,自己还有其他收获,如刚刚采收的水稻种子、那种不知名却开黄花的褐色圆形种子,想必头领会多夸奖自己两句吧。而且,蜈部落医巫还将自己珍藏的蜈蚣粉拿出来一部分交给自己带回去,说是可以止痛消肿,这算是蜈部落的特产。
讲到丁奇,此时他正和一干人驱赶着牛群和驴群,向
野马谷的方向跋涉。人人疲累不堪,就连小可爱和在空中飞翔的小金两个都不愿在地上跑或在空中飞,纷纷挤到小红那宽阔的马背上休息,把丁奇给撵到头驴背上。
搞得丁奇哭笑不得,众人也是哈哈大笑,停下来休息时总会拿丁奇骑驴的事儿调侃他两句。丁奇也乐得他们笑自己,也算是活跃活跃气氛吧!
只是头驴的表现却是让自己有些尴尬,它的倔脾气又上来了,连小红在身边都有些不鸟。坐在它背上不走,牵着它不走,给它挠痒痒也不走,把丁奇给气得真想一脚把它给踹飞了。
拿它没辙儿,这蠢驴倔脾气上来,谁也没办法。哪怕几个人上前来拉它,它都耍赖四蹄蹬地蹲在地上不动,任由你拉也拉不动。众人纷纷想办法,看看如何解决。土从旁边拿了一把青草过来递到它嘴边,没想到那头驴竟伸嘴将草咔嚓咔嚓三两下给吃光了。
丁奇眼前猛地一亮,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当即用刀割了一把肥嫩的青草,用绳扎结实,吊在一根长树枝前端。丁奇拿着这根树枝坐上驴背,将青草伸到头驴前面,开始逗弄起来。
头驴心里面很冤,长途跋涉这么久,心情好累啊!头骗真不容易,每天都冲在第一线,累倒不说,可一直重复这样的事儿也难过啊!更不用说那个将自己抓到的人类还想骑到自己背上,这让驴怎么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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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大家都知道驴有倔脾气,我还真和你倔上了!看你能拿我怎么办,挠痒痒也没用。天天给大红马和那头大母牛整好吃的,对待我们却只是扔在一边,连问我们吃饱没有吃饱都不问,说走就走,说跑就跑,真拿我们当驴了啊?
不过刚才那个叫土的家伙不错,知道我想吃口草,立马就送过来。嗯?眼前怎么还有一把草在那里晃着,那我就不客气了,消灭掉!
可惜,头驴伸长了脖子,却怎么也够不到。想吃到好吃的,没办法,向前走两步吧。嘿!我走,它也走,故意的吧?我跑,它也跑?好,看我怎么追上你将你吃掉。
头驴跑起来了,驴背上的丁奇乐得哈哈大笑,周围的人也开心地笑起来。
土在一边跟着,忍住笑询问道:
“头领,这驴怎么这么蠢呐,用一小捆草就能骗它向前跑,真佩服您!您不会是又使了法术吧?”
丁奇听了哈哈大笑,随着驴背的颠簸身体上下起伏,扭头对土说道:
“我可没有施法术,就像你说的,这是因为这头驴实在太蠢了!这是一头蠢驴!还是一头倔驴!”
至此,蠢驴和倔驴的称呼在原始世界开始流行!
当天下午,丁奇一行人来到距离高草平原大概一天路程的一处谷地。周围长满郁郁葱葱的竹林,一条不算很宽的小溪蜿蜒流过,滋养了一大块草场,算是一处风景秀丽之处。各种林鹿、羚羊及小型动物在周围徘徊觅食,暂末看到有掠食动物经过。
眼看天色将晚,丁奇就决定在此处过夜。
半个小时后,翎拍打着后背走过来,一副难受的样子。
“头领,最近我后背还有颈部很是酸痛,不知道怎么回事,影响我拉弓射箭。刚才就射失了一头鹿,准头下降很多,您能帮我看看吗?”
丁奇当然不会拒绝,直接示意他趴在旁边早就铺好的兽皮垫子上,身边的云也一并过来进行查看。亲眼看头领治病,这可是学习的好机会。
第339章 加钟不?
要说丁奇会不会看病?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肯定不会,他只是学过一些战场急救知识,了解过普通的病症吃什么药会缓解症状。但真让他给别人看病,他还真不敢。因为他知道,庸医害人不浅!
但像跌打损伤、保健按摩这一套,他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训练,浑身上下红肿疼痛淤青之类都是家常便饭,战友们之间都会互相给别人推拿按摩。工作之后,周末也会和同事朋友们一起在正规按摩店按摩,也能学个一招半式的。久而久之,这也算是他掌握的一项生存小技能。
翎的后背被太阳晒得通红,有些地方都脱皮了,和其他人背部情况差不多。但丁奇在用手摸到翎背后那处不舒服的地方时,明显觉得对方的肌肉很紧很硬。并不是肌肉结实感觉上硬,而是那一处的经络不通形成的硬疙瘩,摁上去就能感觉到那个疙瘩来回咯噔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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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按摩的经验,按摩师傅都会先按、揉,调节那块僵硬肌肉的机能,缓解肌肉、筋膜的痉挛,增强肌肉的弹性,达到是缓解肌肉紧张,调节、兴奋神经,滑利关节,消除疲劳的目的。之后,按摩师傅就会建议拔罐儿,因为肌肉紧张酸痛是由于身体背部有湿气造成的,需要将湿气祛除。
看到翎这种情况,丁奇就拿他当成自己第一个客人,准备给他按摩,疏通经络、缓解肌肉紧张的情况。而在这之前,丁奇需要去制作一样东西,拔罐用的竹罐。
原始社会,可是没有玻璃罐,现在也没有那种水平。在手头所拥有的物资中,唯一有可能达到拔罐效果的就是陶碗。可是陶碗有些大,也不是特别平整,因此想达到拔罐的效果只怕是还有难度。
所以他就准备从山坡上那些竹林下手,制作竹罐。毛竹长得粗细合适,只要修剪得当,拔罐这个事情还是很容易胜任。
让人去竹林那边砍两根直径不到十公分的竹子回来,而自己则边给翎按摩边教云手法。按摩无非就是按、揉、推、捏、拿、压等手法,这也是丁奇掌握的几种。等云学得差不多时,就让云亲自上手,拿翎练手。只听到翎啊啊呀呀的声音传出老远,让一众部落成员感受到一股寒意从尾椎骨升起,以后的几天里离云都是远远的。
云在那里按摩,丁奇则指挥两个人和他一起用锯子锯竹筒,一节竹子锯一个,再二次锯成高十公分的竹筒。他们很快就完成,随后丁奇又让他们拿出小刀切削竹筒口,将筒口的青竹皮削干净,并保证筒口基本平整。
而丁奇自己则拿出自己的宝贝瑞士军刀,将上面的锉子拿出来,开始打磨筒口,确保筒口光滑平整、没有毛刺,不会将人刺伤。并检查竹筒有没有裂缝,如果有裂缝就会造成竹筒吸不到人身上,导致拔罐失败。
一小时后,二十个直径大概有八公分左右的竹筒被打磨好,这是从三四十个锯好的竹筒中选出来的。
让人在翎旁边生了一堆火,然后再检查一遍云按摩的效果,将一些没有注意到的位置再指点给云看,并亲自推按后,准备开始拔罐。
从火堆中拿起一根燃烧的小树枝,学着以前按摩技师的样子左手持竹筒,右手持那根点燃的树枝。将树枝快速伸进竹筒内,稍一停留就立即拔出,然后快速地将竹筒扣在翎背部的穴位上。扣上去之后,会摇晃一下看看是否扣紧,如果不紧就拔下来继续,直至不会松动。
手势
不停,很快十个竹筒就被扣在翎背部和颈部,颈部扣了两个竹筒。
这一幕将周围观看的人整愣了,云还伸手去摸了摸那些竹筒,扣在背上纹丝不动。这是什么情况?拿个烧火棍伸进去之后就能扣在人背上,还扣得那得紧。
“嘿!神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头领,您给讲讲吧!”
跟着丁奇的人,都有一个习惯,他们喜欢问,丁奇也喜欢他们问,也喜欢给他们解释。
“我们周围存在一种气体,名字叫空气。火能够燃烧靠的就是空气。如果没有空气,它就燃烧不起来,很快熄灭。而竹筒内也有空气,那燃烧的树枝放进竹筒之后会消耗里面的空气,空气被耗完,外面的空气想进来,却被人体的皮肤所阻挡,形成负压状态。竹筒吸不到空气进来,只能吸住人背部的皮,最后就形成竹筒牢牢吸在人体上的情况。”
道理很简单,可是给这群大荒上的部落人讲解,还是有些吃力。尤其是关于空气、燃烧、负压等概念,让他们犹如听天书。所以丁奇只是简要介绍了一下拔罐的原理,就将这个活儿教给云。让他去找人按摩拔罐,算是开启了自己的保健按摩师职业生涯。
独自在那里看着翎的丁奇恶意地想到,自己这算不算将大保健和中医按摩给带到了原始世界啊!云以后可以开一个小诊所,可以接一些活儿,然后每接一次活儿,都喊上几句:
“上钟了!”
“哥,加钟不?”
想想那场面,一阵恶寒啊!
时间到,丁奇将所有竹筒从翎背上摘下来,然后又按了一遍他背上满是深紫的皮肤,让其血脉畅通。翎从兽皮垫上爬起来,伸展了一下身体,噼里啪啦一阵响,刚才还咬牙的翎竟舒展开眉毛。
“耶?不疼了,舒服多了,感觉比以前还要好受!”
丁奇心说这是肯定的了,以前你们身上寒气太重了啊!长期淤积在那里,身体不舒畅很正常!
旁边的人一直都在那里围观,看到翎背上那一圈圈黑紫色的瘀痕,纷纷惊讶不已,没想到这个小小的竹筒竟有这种能力。而且,刚才还难受的翎,在被丁奇治过之后竟出奇地好受多了,这让他们更加惊讶。再看看另一边被云折腾的人,叫苦连天,他们认准了头领就是神啊!
叮嘱翎一些注意事项,不让他洗澡,不要背部受凉,丁奇转身向其他人问道:
“你们有谁想来学按摩拔罐的?”
“丁头领,我…我想学,可…可以吗?”
一个声音响起,丁奇一看,竟是来自猎马部落的一个年轻勇士,名叫白蹄。
丁奇对他印象不错,是个勤学好问的人。
“可以啊!来,我教你!再来一个人,趴在这。”
丁奇摇身一变,成为非专业按摩学校的培训技师,给大家上起了按摩推拿课。搞得一群人欲仙欲死,却又欲罢不能,按摩拔罐之后,每个人又想再来一次,舒服啊!
丁奇在一边看着他们,每个人都充当技师,每个人又充当被按摩者,统统体会了个遍,一直持续到很晚。就连那些掠食动物们都不敢靠近,那惨绝人寰的叫声,早把它们吓跑了。至于牛群和驴群,他们接下来的几天特别老实,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着那群人类,自己会被人类拖过去折磨,那个惨啊!
第二天,丁奇众人一
身轻松地跨上马背,驱赶着那些听话的牛和驴们继续踏上回程的路。按照行程,再有七八天就能到达野马谷,那时离宁城就非常近了。此时,距离蜥蜴坡还有一天的距离,刚好可以在明天一早通过蜥蜴驻守的地方,再将一部分蜥蜴皮带回去。
幸亏现在驯服不少牛马和驴,能够将一路获得的物资驮在背上运回去。如各种药材、黑狼皮、蜥蜴皮、油桐籽、矛木、蕨麻和猎马部落提供的马皮及其他兽皮等,这些可是除了牲畜以外最大的收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动物类药材,如羚羊角、黄羊角等,这可是用来退热的良药。
按照和仓的约定,蜥蜴坡那里的蜥蜴皮由仓取走三分之一,其余的由丁奇运回去。马匹性子跳脱,不太适合运载太多的物品,是以由牛和驴来完成这个任务。
而此时,在高草平原的尽头,仓刚刚带人将那一群因狼而散开阵形的马收拢回来。地上散落着一地的狼尸,都被人类的武器或砍杀或射杀当场。血腥的味道弥漫在周围,让那群马变得有些不安。经过检查,发现有三匹马失踪了,可能是在奔跑的过程中被狼群杀死。那么高的草,躺在草地上,谁也发现不了。
目前的马匹已经损失一部分,包括这三匹马在内,总体损失了五匹马,另外两匹马是在蜥蜴坡那里,被蜥蜴王给留下来,成为通过那里的买路钱。那两匹马跑在最后,由于贪恋周围鲜嫩的青草,迟迟不肯离开,而被山坡上嗅到马群味道的蜥蜴王冲下来,一爪一尾就被干掉。
他们在冲过高草平原即将踏入野马谷另一端时,仓在第一时间发现周围出现狼的踪迹。有过前车之鉴的他立即将队伍分成三部分,一部分处在马群的前端,另外两部分则分开处在马群两侧,护在马群周围,用快速奔跑的速度和形成阵势的大群马匹,对出现的狼群进行碾压式攻击。
还好,人与马之间形成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它们在马群前面人类的带领下,快速突进。仓他们边用手中的弓箭和木矛攻击出现在身边的狼,边引导着马群向前冲。甚至还上演了一出利用马群反杀践踏狼群的戏码,令马群整个都兴奋起来,追着眼前的狼猛冲。不过这样也让整个队形变得有些散乱,不得已的情况下,仓只好压住队形,将大多数马拢在马群中,可是还有约三分之一的好战公马追击狼群。
等将那三分之二的马群带到高草平原出口,由三个人看着,其他人则两两散入高草丛中,将那些还在疯着的马收拢回来。还好,只损失了那三匹马,让仓不至于太心疼。
带领着一群人和近二百匹马的仓跋山涉水,终于到达高草平原之前的入口、此时的出口,看着损失的的三匹马心中不心疼那是假的。跑那么老远,就为了它们,心情可想而知。不过能将绝大多数马匹带回来,这已经是一项前人所没有完成过的壮举!
再检查了一遍马背上的物资,丢失的再寻回来,众人很快就再次出发。想必到傍晚的时候应该能赶到野马谷出口,那里已经在雄鹿的安排下,重新将出口进行规划和设计,利用两排粗大的横木将马群困在里外三个区域。谷内一排,谷外出口一排,而旁边丁奇以前困马的那一小块山谷,则用栅栏隔开,形成第三个区域。
出口外面已经搭建好高一米五的活动围栏,两头的的横木围栏合拢就能将马困在其中,只能任由人类宰割。
第340章 回归(二)
这片区域,未来将改造成渠化围栏,马匹只能顺着这个渠化围栏通道出去。而在这个渠化围栏内,人们就可以将马匹进行驯化前的准备工作,如戴上马笼头、绑上马绊儿,将它们带往丁部落外面那一大片草场。
笃笃笃!
隆隆的马蹄声响起,从野马谷中传到谷外一群人的耳朵中。
咯吱吱~
提前过来报信儿的一名战士正和七八个丁部落成员一起,将两边的横木栅栏合拢,把出口这一大片区域彻底封闭起来,准备迎接仓带领的马群的回来。旁边堆积着如小山般的青草,这是给马匹们准备的晚餐,还有大缸大缸的清水。不远处,还有三个人担着水桶,将小溪中的清水担过来。扁担那咯吱咯吱的响声,仿佛一首小曲儿,抑扬顿挫,此起彼伏。就连那洒下的水珠,在夕阳的照射下,折射出万千的色彩。
远处的山谷中,尘土飞扬,伴着落日的余晖,一群骑在马背上的人们正挥舞着手中的套马杆儿,驱赶着马群慢慢朝前走去。奔跑了一天的马群边走边甩着马尾驱赶着身边飞舞的蚊虫,不时伸嘴咬上一口路边的青草,稍微缓解一下肚中的饥渴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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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情绪欢快,虽疲累却很轻松,打着响鼻的它们姿态闲适,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对人类挥舞在身边的套马杆也无动于衷,只是踏着轻快的步伐,直到再也走不动后,就在周围吃着人类洒过来的青草,喝着大缸里的清水,那感觉实在是爽。甚至有的马匹躺倒在土地上打滚,裹满尘土后再猛地一抖,将身上的虫子利用灰土来清理掉,算是洗了一次沙土浴。
他们对周围的人类没有任何抵触心理,安心地忙着自己的事儿,吃喝拉撒。
仓骑着自己的栗色马,顺着专门留下的出口来到外面,将马匹拴在一旁的树上,扭头对身边跟着的一名战士问道:
“胡蜂,你小子长胖不少啊!今天轮到你当值了?最近部落情况怎么样?”
眼前这名战士是熊那个排的一名班长,来自古隆氏族,名字叫胡蜂,个子不高,身体粗壮,细腰宽肩,是一名敢打敢拼头脑聪明的战士。熊提拔他为班长,也是他自己表现优秀的原因。
“连长,这几天都是我带战士们在这里值守。累坏了吧,真想跟着头领还有你一起出去啊,可惜我们排长老是得不到机会!最近部落伙食有所提升,要不然也不会变胖了,熊排长都胖了一圈呢!嘿嘿!”
胡蜂他们其实都羡慕跟着头领一起出去,能不能吃香喝辣不知道,辛苦也是肯定的,但至少能学到不少知识,能够领略大荒世界的风土人情。
“回头有机会,一定推荐你们参加!只是你们得加紧训练,不要荒废了大好时光。从你说的来看,部落里有些安逸了,回去之后我就安排你们加紧训练,不让你们掉下一圈肥肉,我把这个连长让给你们!”
胡蜂一听,脖子猛地一缩,心说坏了,没想到连长问话是这个意思,可是不敢让别人知道是自己说的,要不然熊排长可是饶不了自己!
“别啊!连长,这样回去他们会说是我告密了,到时候熊排长会狠狠揍我的。”
“哼!放心,到时候谁不好好练,我就揍谁,包括你们排长,你也一样。别在我面前装可怜,虽说你们做得事情不错,但你们却是没有一点上进心,不让你们脱层皮,我绝不会轻饶了你们。
赶紧干活去吧!”
仓板着脸,虽说战士们也很累,但头领可是说过,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战士们只有不怕苦不怕累,敢于冲锋有斗志,军队的战斗力才能强大。而排长和班长是基层官兵的骨干,如果他们出了问题,那就是整个军队出问题。所以,军队管理容不得半点的放松和懈怠。
“哈!”
喝了一口清冽凉爽的河水,仓从里到外都感觉到舒服。虽说头领讲过一定要喝白开水,不要喝生水,但偶尔喝一次也算是告慰一下自己的心灵。
看着眼前流动的河水,仓突然一个猛子扎进去,溅起老大的水花,引得下游那群战士和猎马部落的勇士们嗷嗷直叫。一群人呆在一起早就混熟了,彼此也能互相开玩笑。
他们此时都在河边扑腾洗澡,追逐嬉戏。尤其是很少下水游泳的猎马勇士们,玩得更是开心,学着战士们在那里浮水。只是他们光着身子,甩来甩去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少儿不宜,还好周围没有女人,要不然会引来狼叫!
从河底浮上来,仓躺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感受着身下石头的温暖和身上河水的凉意,冰火两重天的感觉不外如是吧!
到达野马谷出口,仓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下一步就是安全将马匹送回部落,以及去接回头领。
“胡蜂,这两天你辛苦一下,和猎马部落的马尾他们一起将马匹送回部落。我会带着其他几个战士一起原路返回,去将头领接回来。”
胡蜂这小半天一直陪着仓,鞍前马后地伺候着,想让仓减轻点处罚。仓知道他的心思,但总不能收回之前的话吧,战士们的训练可是头等大事,不能马虎。
胡蜂一听仓还要回去,立即一惊。
“连长,我来之前你老婆可是交待我了,见着你的话就告诉你,她希望你早点回去看她,她快生了!”
“混账!她的事重要,还是头领的安危重要?你难道分不清吗?看来我真的疏于对你们的训练和学习了,这次回去,我定要亲自督促你们的训练和学习。”
坏了,连长来真格的了!
胡蜂一头黑线,忍不住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惹得仓哈哈大笑!
“记住了,小子!在部落里面,头领是天,再大的事情都没有头领重要,因为他是荒神,给大家带来这一切的神!”
晚上,篝火堆前的仓看着宁城的方向,满是思念之情。他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女人要生了呢,在失去以前的部落之后,自己又有了一个家,而马上这个家里将会有第三个人,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可是,这一切都是头领给的,没有头领就没有他现在的一切,包括自己和老婆水莲的命。
自己就不说了,当时如果不是头领出面,水莲估计早就被黑水部落那个水泽给杀了吧。
仓敢保证,自己对丁奇的忠诚不会低于奔!
第二天,仓带着五名战士再次进入野马谷,前去迎接头领。胡蜂则在留下两名战士看守之后,和猎马部落的马尾他们一起驱赶着马匹回归部落本部。
仓的回归,宣告着出外的三支队伍开始陆续回家。由于仓他们全程靠马力奔跑,而哞和壮他们都随行有靠脚力前行的人们,是以他们最早出发,却比仓晚回来一段时间。
两天后的下午,哞和贝部落头领海螺到达宁城,提前得到消息的
雄鹿组织人手在城门外大道两侧夹道欢迎,向哞及身边的海螺头领致以最崇高的敬意,鼓声齐鸣!
贝部落从海螺到贻贝再到其他成员,在还没有到达宁城的时候,就被那个高大的红墙建筑所震撼。他们觉得那个高大的红色物体就是一条巨大的红色蟒蛇,藏头遮尾,只为等自己部落众人离得近了将大家吃掉。越靠近,那种压迫感窒息感越强,他们的腿都越来越软,只怕再靠近一点他们就会跪下。
等部落那里有一队战士骑马挥舞着龙旗跑过来时,海螺等人再也承受不住那种压力,吓得竟扭头就跑。这可把哞搞得实在是哭笑不得,让他在前来迎接的熊面前有些尴尬。好不容易将海螺头领他们劝住,这才半推半就地将他们带到宁城门口。
可看到眼前那高大六米的城墙以及上面后来加盖的高三米的城门楼时,那股子震撼只怕让海螺及他们的族人们终身难忘。可当他们穿过城门洞,踏上那由大块青石板建成的宽阔路面时,他们眼中的惊讶让他们脑海中只浮现出四个字:通天大道。
长近五百米的大道仿佛是一条天路,等待着他们匍匐在上面,去朝拜天路尽头的那座高大的殿堂,甚至都让他们忽略了大道中央那座巨龙图腾像。
扑通!扑通!
一众人在海螺头领的带领下全部跪倒在地,朝着远方的殿堂跪拜。
这一幕让身边的丁部落众人,油然升起一股自豪感,身为丁部落成员、龙的传人的自豪感!
贝部落一众成员很快就长老团的苍鹰、古大两人安排至城门口两侧的房屋中入住,这让一干从没有见过砖瓦房的贝部落人惊讶得合不拢嘴。
宽敞明亮的砖房,木头制成的床,还有床上面铺得厚厚的毛皮,及毛皮上面用竹子制成的凉席,这一切新奇的东西让海螺头领他们仿佛置身于梦中的世界,一辈子都不想醒来。
“觉得这一切都是梦吗?在不远的将来,这些都不是梦,因为每个部落都将会拥有这样的房屋,这样的城池,还有拥有能吃饱肚子的粮食。这一切,都是荒神送给大家的。”
不知何时,雄鹿长老和奔两人出现在海螺头领居住的那所房子门口,雄鹿出声打断了海螺的思考,对着里面正喃喃自语的海螺头领讲道。
从此,海螺头领心中有了一个梦,他的梦和丁部落全员的梦一样,让自己部落的人们过上吃饱穿暖的幸福生活。
第二天,如雷般的马蹄声在部落西部的草场上响起,二百余匹马形成的庞大阵容出现在坡地上众人的视线中,这一众丁部落人们欢呼起来。他们知道,这是头领亲自捕捉回来的马匹。这些马匹将成为部落发展和崛起的基础,承载着部落的梦想与未来。
雄鹿、奔骑马而行,迎接上驱赶马匹的胡蜂和猎马部落的马尾。当他们得知头领还在后面驱赶着一百多头的牛和驴时,那始终在他们心中徘徊的敬仰与忠诚再次回荡在自己胸间。当他们得知仓又回去接头领时,他们俩感动地泪洒衣襟(兽皮短褂)。
赶紧命人将马匹驱赶到之前城墙外面那片新建好的马场中,长二百五十米,宽近一百五十米的马场,足够这近二百匹马休息所用。
而来自猎马部落的马尾等人,受到丁部落上下全体热烈的欢迎,被长老们安排至贝部落旁边的房子里居住休息。
第341章 回归(三)
又两天后,前往毒蝎部落的壮率领着一众毒蝎部落成员,到达宁城。壮在从蜈部落返回之后,加快行进速度,在到达毒蝎部落的第一时间就组织人们将一些重要的物品带在身上,一起启程前往丁部落。
至于部落原来的一切,则由一队十人的勇士看管,金钩负责,这里将成为丁部落未来踏足东南方向的桥头堡,地位也非常重要。
老头领魁搀扶着医巫毒钩,同样在丁部落全体人员的欢迎下,进入宁城这个他们从没有见过、无法想象的城池中。
毒钩和魁两人对于自己能来到荒神的部落,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激动。这是自打他们知道有荒神的传说之后,就已经在向往的事情。特别是那次丁奇追踪魁一行人到毒蝎部落外围,医巫毒钩在那之后才对荒神的形象有了印象,所以将荒神形象刻画在山洞的壁画上。
虽然毒蝎部落曾经是一个食人部落,但不代表他们没有上进心,不想让他们的族人过上幸福生活。相反,他们是愿望最强烈的一个部落,希望早日加入丁部落。
壮给了他们一个机会,成为丁部落中的一员。
他们看着眼前宁城的一切,感到既熟悉又亲切。熟悉是因为壮一路上都在讲丁部落的好,荒神引导下部落的各项成就。亲切则自然指的是他们即将加入丁部落,成为他们的新家,家肯定是亲切的。
他们也被安排在大道两侧的房屋里,等头领回来后再决定如何安排。此时还是客人的他们,没事就去找这里的邻居如贝部落、猎马部落进行沟通交流,这也本是部落之间初次见面时所做的交流活动。甚至他们还借用那条大道,搞了一场小型篝火晚会,三个部落的年轻男女借助这个机会进行了一场求偶活动。奔则让壮给他们开了一个方便之门,周围的一些空房子可以提供给他们,方便行事。
不过,如果被丁奇知道奔借给别人房子用来做那事儿,非得怼他不可。为什么不收费?这可是以后旅馆的雏形啊,得大力发扬!没见那大学周边的小旅馆都发财了,生意太好了!
只是此时的丁奇正在回归的路上,他正指挥着众人驱赶驴和牛们快速朝前奔跑,争取在那些蜥蜴能够出洞活动之前,冲过这条死亡之路。能够通过这里最宝贵的一段时间就是黎明时分太阳出来前,此时温度较低,作为冷血动作的蜥蜴们不适应在这么冷的气温中出来猎食。
第一批过去的是牛,它们动作比较慢,但在那根牛鼻子绳的牵扯下,还是紧跟前面人类的脚步快速奔跑。它们能够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危险的气息,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危险。特别是看到各种动物的尸骸散布在这周围,令得它们更加紧张,小牛犊们似乎都不敢大声喊叫。
只是它们快速奔跑时,还是会不小心磕绊到地上的石头,况且它们的吨位也重,踩在地上形成的震动能够传到远处。特别是紧贴地面的蜥蜴,它们更能感受到那种来自猎物的震动。来自食物的诱惑,
让它们开始挪动自己那庞大的身躯朝洞口爬去,而一个伟岸的身影早就先于它们,爬出洞口。
在牛群已经冲过那片乱石堆时,丁奇就已经开始一个人催促头驴向前走动。只是驴的脾气就是倔脾气,吃软不吃硬,硬拉就是不朝前走。没其他办法,丁奇使出老法子,拿出一把鲜嫩的青草,蘸上早就准备好的淡盐水,吊在头驴前面。
别看叫它们蠢驴,实际上它们聪明着呢!自从看到丁奇拿盐水喂小红,它就上了心了。每次前进,不喝上一碗淡盐水或者吃完一把蘸了盐水的青草,它铁定不走。
这不,它刚吃上一口青草,就开始品味起来,眯着眼舒服得很。可是丁奇着急啊,催促着它赶紧走。他可是看到那头蜥蜴王已经出洞了,那高达六七米的庞大身体正适应着早上的低温,把僵硬的关节一点点激活,再过一段时间丁奇他们就会迎来一辆从山坡上冲下来的坦克,无可匹敌!
可丁奇干着急没用,其他驴看到头驴不动,它们也不动。不知道它们是真傻还是假傻,那股危险的气息越来越近,就连身边的小红和小可爱两个都有些烦躁不安。
可再看那头蠢驴,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是说它拿蜥蜴王当浮云,有那么一种“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抑或“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的豪迈精神在里面?还是说它已经吓傻了?
就在翎和土朝这里奔来,其他人在另一头摆手催促丁奇赶紧过来时,蠢驴终于动了。只见它学着小红人立而起,大叫一声:
“恩~啊~,恩啊~”
清脆的驴叫声瞬间传遍整个山谷,它身后的驴群突然就沸腾起来,都跟着“恩啊恩啊”地叫起来。那声势犹如千军万马齐喑,竟是让蜥蜴王的脚步一顿,摸不清头脑的情况下,它也不敢向下冲了。
头驴当先冲出去,其他驴紧随其后,独留下一层灰落在丁奇和小可爱、小红身上,集体逃命。那气势让冲过来的翎和土两不敢撄其锋,赶紧让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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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受到侮辱,也有可能驴叫自带嘲讽技能,这从它们驴叫的时候像在大笑能看出来,嘲讽技能高超。山坡上的蜥蜴王引颈长鸣,无声地嘶吼起来,紧跟着它的身体就动了起来,越跑越快,飞沙走石。
它已经发怒,这群蝼蚁般的东西竟敢无视我的存在,挑衅我们整个蜥蜴族群的权威,真是活腻歪了!看我如何撕碎你们!
头驴快速奔跑,那些小的们也一样将速度加起来,拼命向前冲。蜥蜴王的气息不是它们这群小喽啰们能够承受得了的,刚才站在那里不动,也是因为头驴没动。头驴动,它们则争先恐后,生怕落在最后面。
有句话怎么说的?死道友不死贫道!
丁奇吃了一脸的灰,但也不想耽搁,能早点通过,不用打一架,这才是最舒服的通过姿势。
唿哨一声,丁奇跃上马背,招呼着小可爱和天上的小金赶紧冲向蜥蜴坡另一面。
驴群速度整体要比牛群快上三分之一,只是它们奔得太急,有些驴把握不住身体平衡,不时会被脚下的石头绊住摔倒在地,影响了整个驴群的前进速度。甚至有一头公驴不小心踩在石头缝中,将整条驴前腿折断,独自留在原地恩啊恩啊地惨叫。
快速前行的驴群和丁奇哪能顾得上它,恨不得山坡上冲下来的蜥蜴王它们只把那头驴当成目标,能让自己顺利通过。
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蜥蜴王的速度已经提起来,就像一辆重型坦克飞奔而至,直冲驴群尾部那四分之一的部分,希望将它们截断,同时将后面的丁奇也一并给堵在那里。
它可是早就看到那个骑在红马背上的人类,就是之前屠杀自己族群的那个人。它可是想着要报仇呢!
蜥蜴王眼看就要冲进驴群中,吓得群驴立即断成两截儿,后面的一截儿猛地刹车向自己的左前方冲去,并试图躲闪蜥蜴王的长尾巴。而前面那一截驴群则再次加快速度,躲闪开蜥蜴王的大嘴和那刚刚甩开的长尾巴。
蜥蜴王冲速过快,等它冲过来的时候,早就刹不住脚掌,冲入前面那湍流不息的河流中,半截身子都被河水打湿。而趁此机会,丁奇猛地一提马缰绳,小红直接从蜥蜴王的上空飞跃过去,稳稳地落地,又继续向前冲。
小可爱身姿灵活,此时早就跟着小红的步伐,快速前行,冲过那片乱石堆。至于那四分之一的驴群,此时已经疯狂起来。它们在蜥蜴坡下面乱跑,不讲一点儿阵形,只为自己能到达另一端安安静静地看那一头被蜥蜴王踩瘪了的公驴被吃掉,替它祈祷。
虚惊一场!
翎和土两人赶紧一左一右护住冲过来的丁奇,将头领保护在中间冲回到那些放置蜥蜴皮的地方,才算真正的安全。
驴群冲过去,有其他人去收拢驴群和牛群。只是丁奇心中有一口气咽不下去,想着如何才能将这头蜥蜴王给干掉。有它在这里,来回走动的人们铁定要受到蜥蜴群的攻击,这是迟早的问题。
丁奇知道对待这种大块头,自己的拳头肯定不行,还需要更多的武器和工具配合才能干掉这们。
顺利通过蜥蜴坡,众人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将吊在树上的蜥蜴皮摘下来,挂在马背上慢慢前行。之前仓已经带走一部分,此时丁奇刚将所有蜥蜴皮全部带走,准备给大家制成蜥蜴皮甲,那防护力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半天后,正顶着头顶的烈日朝前进的丁奇他们,听到一阵马蹄声响起。昏昏欲睡的战士们立即警醒起来,翎带领两个人,手持弓箭,来到驭兽群前面,等待辨认来人是谁。
笃笃笃~
马蹄声急迫,远方出现一面旗帜,人未到旗帜先行。那是属于丁部落的旗帜,全世界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很快,五人五骑来到众人面前,正是之前先行离去的哞和他的五名手下。
第342章 喜当爹的仓
丁奇轻夹马腹驾驭红马来到前方,看到风尘仆仆、满嘴皮肤开裂的仓,丁奇立即下马过去查看。
“头领,幸不辱命,已将马群送回部落!”
丁奇赶紧将仓扶起来。
“仓,你也真是的,为什么就不能在野马谷外面等我呢?这风餐露宿的,可别逼自己太狠。”
从马背上摘下来一个水袋递给仓,仓一口气喝了个精光,显然是渴坏了。其他几个战士也自有人上前,递给他们水袋。
“之前不是告诉你将马群带回去之后就不要回来,等你老婆生孩子重要啊!”
仓走的时候,丁奇特别交待他回去之后好好陪自己的老婆,女人快生了,总是希望自己的老公在身边,希望孩子的爸爸能第一时间看到孩子。
“没事的头领,我都安排好了,再说水莲也不是那种不懂事的人。”
“行吧,既来之则安之。回去之后记得多陪陪水莲,部落那里情况如何,运转得顺畅吗?”
仓对自己的忠心,丁奇能看在眼中,只能以后多补偿补偿他和他的家人。把这些事放在一边,丁奇则关心部落目前的情况。
“头领,部落中一切安好。除了之前有人过来袭击部落抢走一名战士的武器损失了一名奴外,其他就再没有人失踪。只是听说黑水、狂蛇他们几个部落现在战争不断,联合周围的中小部落打起来,被俘的人不少。前段时间奔从交换会上带回来的奴,有不少就是这次部落战争中的俘虏,增加超过五百名奴。”
丁奇听到这里,心中一紧,他担心的事还是出现了,有部落不顾丁部落的强大,敢于在老虎嘴前拔毛,这充分说明有部落有实力来实施抢劫行为。虽说自己部落的战士经过严酷的训练,平常两三人是制伏不了,能被抢走武器人还被杀了,那对方的实力肯定比较强大。就算和自己的战士们有一定差距,但差距肯定也不大。
另外,部落增加这么多奴,那也充分证明了一句话:战争才是奴隶的最大来源地。
丁奇一直提倡和平方式吸引部落加入丁部落,成为部落的一个氏族。但他知道,那种方式太慢,唯有战争才能快速提高人口数量,达到自己大力发展部落的目的。只有将整个大荒世界都混为一体,按照同样的节奏趋同化发展,社会发展速度才会越来越快。
但自己还没有发动掳掠奴的战争,其他部落却已经开始蓄奴交换活动。这比自己以前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一年左右,丁奇可是打算在今年秋天粮食收获之后决定明年的蓄奴计划。
不管了,历史的车轮滚动起来,可不是某个人某个部落能够阻挡住的。
“走,路上边走边说!我们也尽快回到部落,我可是想大家了!”
五天后,丁奇一行到达野马谷外围入口。美美地休息一晚,丁奇将牛和驴这两群牲畜交给土和等在这里的胡蜂那一班战士,带着仓、云和猎马部落的人等丢下那些笨重的皮货和矛木,驮着其他收获快马加鞭朝丁部落赶去。原本步行需要三天的路程,在急速行进之下,不到一天时间就赶回部落。
看着远处那高耸的城墙,和城墙下人头攒动的族人,丁奇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感觉,这里就是自己这辈子永远的家。
早有提前回去的人告诉雄鹿长老和奔,让他们做好迎接的准备。
本来丁奇不打算这样做,但是仓和云他们几个坚持要搞这种仪式,要不然作为荒神和头领的威严将会降低,久而久之人们会失去对他的敬畏之心。
快速通过那片已经圈起来的草
场,待丁奇骑着那匹火红色的头马跃上大青石旁边的那片土坡时,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在丁奇他们的耳边响起。紧跟着而来的,是喧天的锣鼓声,还有嚓嚓响的打镲声,整个世界都进入到欢乐和激动的海洋中。
锣和镲两种乐器,在丁奇将模型拿给马鹿之后,就由负责冶炼的匠人们用铜制造出来,经过长时间的摸索之后,才由奔和雄鹿两人决定在丁奇回城的时候和鼓一起使用,来欢迎头领回家。
这也是之前哞和壮他们带人回来所没有享受到的待遇,这种待遇只能是他们的头领、荒神才能够享受。
锣鼓喧天,鼓镲齐鸣,让得座下的马匹们有些慌张,不过在主人的驾驭之下,很快就适应过来,驮着主人直奔向那高大的城门和城门上下欢呼的人群。
人群中,雄鹿、奔、鹿、长老团、医巫团成员们站在人群最前方,熊带着人在周围警戒,身为客人的贝部落、猎马部落成员和即将成为部落氏族的毒蝎部落众人,围在两边,看着那骑在那匹神骏的火红色烈马背上的丁奇,脸上充满惊讶与好奇。惊讶于丁部落的头领如此年轻,好奇于这个有荒神称呼的年轻人为何有这么多闻所未闻的手段。
希律律~
小红人立而起,原地旋转一圈,再稳稳落地,那姿势不是一般的帅。
前面的鹿两眼中都已经冒出了星星,这才是我的男人啊!在部落其他未成年的女孩子们心中,她们始终认为头领是最帅的。至于后面贝部落的贻贝,眼神却没有在丁奇身上,始终盯着人群前面的哞,满眼桃花。至于贝部落头领海螺,心里面早已乐得开了花,这么年轻有为的头领,怎么都能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了啊!
喧嚣声瞬时跟着落地的马儿停止,丁奇还未下马,呼啦啦一群人全部跪倒在地,口中大声呼喊道:
“荒神!荒神!荒神!”
脸上充满了狂热、兴奋和激动,这是神一样的人啊!只有像神一样的人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成就,能够给大家带来食物、安全和温暖。
坐在马背上的丁奇有一阵恍惚,仿佛自己站在高山之颠,俯视山脚下那亿万子民,无喜无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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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一晃脑袋,丁奇将这种感觉立即摒弃,这不是他要的感觉。未来,自己永远也不能有那种视人类如蝼蚁的想法,自己不是神,只是一个来自后世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人类。
轰!
欢呼声再次传入自己耳中,将丁奇拉回现实。
丁奇赶紧下马,双手上抬,示意众人起来。丁奇知道大家崇拜自己,视自己如神,但自己不能将自己当成神,否则离灭亡不远。
欢呼声还在继续,丁奇已经穿过城门洞走上那用青石板铺就的中央大道。看着干净的街道、整齐的花草,那种熟悉的家的感觉再次袭上心头。
特别是那高高树立的龙图腾和它身边高高飘扬的龙旗,仿佛在提醒自己,我们是龙的传人。
至此,持续五十天的驯马旅程结束。
众人簇拥着回归的战士和猎马部落的勇士们进入城中,属于丁部落的欢庆时刻来临。
人群中,鹿已经不顾众人的眼光,猛地扑到丁奇怀中。丁奇假装一疼,扶着鹿的双肩调侃道:
“小鹿,看来你又长胖了,撞得我心口疼,你是不是又偷吃东西了啊?”
见丁奇调侃自己,鹿羞红了脸,埋在他的怀里不敢看人,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水莲挺着个大肚子,来到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搂着他的脖子,吊在仓的身上荡秋千。可还没
等她转上两圈,水莲就大声呼喊起来。
“啊!疼!疼!”
仓有些迷茫,该喊疼的人是我吧,我可是被你这么重的身体挂在脖子上的啊!但此时总不得怪老婆胖啊,赶紧搂着水莲放在一边的长木椅上,关心地问道:
“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哪里疼了?”
水莲忍住疼,轻捶一下仓的胳膊,笑骂道:
“你个呆子,你要当爸爸了!还不赶紧扶我回去生孩子。”
仓听后还要说什么,突然就激动起来:
“什么?我要当爸爸了?哈哈,我要当爸爸了!哈哈…哦,我现在送你回去。”
听到自己要当爸爸的消息,却又忽略了水莲的仓赶紧抱起水莲就走。而他闹出来的动静,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来,早有年长的女人跟着跑过去,准备烧水、接生。
丁奇听到仓在那里大喊要当爸爸的消息,立即明白她老婆要生了,赶紧拉着鹿的手一起冲向水莲的住处。同时告诉奔让大家该干嘛就干嘛,不要过来围观,这会影响孕妇生孩子的。
人群很快安静下来,丁奇则站在屋子外面,告诉身边的鹿呆会要注意的事项,这些他早就告诉了对方的接生知识。
丁奇考上高中那年,家里的表姐突然要生了,被紧急送往县城的医院,姐夫带上他过去帮忙。医生的办公室和产房之间就隔了一条门帘,表姐的大喊声和医生接生时的粗糙用语至今都还在他的脑海中回荡。
“使劲!再使劲,如果你此时不使劲就他娘地别当妈了!”
“好,呼吸!快速呼吸,特么的急速点,像这样,呼呼呼!”
“好!不错,头露出来!他娘的,头真大!缓口气,继续加油!马上就生下来了!快!”
“好家伙!这个大胖小子,真他娘的重啊!八斤五两!跟个小猪娃似的,白白胖胖的!”
站在院子中,丁奇的思绪又从以前回到现实。看着在门口急得得团团转的仓,听着里面在指挥的鹿,哭喊的水莲,破口大骂的接生婆,丁奇会心地笑了。
丁奇会接生吗?不会,他只是亲自经历过医生接生的过程,看过电视中生孩子的场景,通过贴吧度娘了解过生孩子的注意事项和准备的东西。所以,他将这些知识教给鹿和之前安排的接生婆,让她们来做这件事情。
这就是丁奇之前的那种感觉,他站在山之颠,而这座山是人类用几千年的文化知识奠基起来的高山。
“使劲!再加把劲,马上出来了!”
屋内传来接生婆的声音,旁边则是鹿在指挥的声音传过来:
“再拿点草木灰过来,准备温水,稍热一点,等孩子出来温度应该刚刚好。另外把兔皮毛拿出来,准备包裹孩子。”
很快,屋内传出惊喜声。
“生了!生了!”
“哇!有小雀雀哎!是个男孩!”
紧跟着就听到“啪啪”两声,一个婴儿的洪亮嗓音响起,宣告他来到这个世界!
“哇!哇!”
当听到里面的声音传出来,丁奇转头看向愣在那里的仓,笑着拱手道:
“恭喜恭喜!恭喜你当爹了!”
仓笑了,笑着哭了,喜极而泣!他跪在地上,向上天磕头,感谢上天给了他一个儿子。
这份激动的心情,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个中滋味,就连丁奇都从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感觉,当爹的感觉真好!
丁奇鼻子一酸,险些也流出眼泪!
第343章 对大荒的思考
当天晚上,丁部落在宁城那处中央广场上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不管是主人还是客人,都在那里狂欢,丁奇也借此机会和贝部落的海螺头领、即将加入丁部落的毒蝎部落头领魁以及猎马部落的代表马尾进行会面。
通过和海螺、魁的沟通,对各部落的风土人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丁奇对大荒的认识也更加深刻。
通过和海螺的沟通,丁奇了解到贝部落之前所处的位置位于辽阔大海的边上,除了因为发生自然海啸逼得贝部落的祖先背井离乡之外,他们还发现了一个情况,就是大海在退却,露出越来越多的陆地。长久下来,他们就再也找不到之前部落所在的位置,因为大海早已退后很远很远。
丁奇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山东半岛周围都是海洋,只有泰山那里位置高才没有被淹没,后来才有的山东半岛。这个例子也算是大海在退却的一个佐证,没想到贝部落的祖先们早就发现了这个现象,并长期传承下来。
另外,也了解到贝部落再往东还有好多中小型部落,其中有一个比较大的部落,名为海部落,是周围各部落力石交换的对象。
至于毒蝎部落的魁头领,丁奇可谓是他的老熟人,没有露过面那种。丁奇认识他,他不认识丁奇,只知道丁奇就是那个流传甚广的荒神,却不知道当时他差点就被丁奇给杀掉。
如果丁奇想杀一个人,恐怕这个世界上还真没有能挡得住他的人。暗夜袭杀,在普遍都是夜盲症的原始社会,拥有手电筒的丁奇根本就是无解的存在。哪怕没有手电筒,光靠部落内的篝火光芒或者星光,丁奇也可以达成自己的目标。
通过和魁头领交谈得知,在他们部落继续向南走,还有不少部落,光一些接近于大型部落的都有好几个,更不用说夏和山南两个部落。他们两个部落相互攻伐的情况,丁奇也是略有耳闻,这是壮之前提前汇报过的情况。而且,壮还将毒蝎部落想加入丁部落、改邪归正的想法做了汇报,丁奇点头同意。
所以在周围有客人在座的情况下,丁奇初步同意了毒蝎部落加入丁部落的想法,待长老会之后正式答复魁,也算是给他吃了一个定心丸。
通过和两个部落的交谈,加上此次西行驯马,丁奇明白自己所处的世界可能和以前的地球环境有所不同,甚至地形都有非常大的变化。
部落南方,有两大片人类活动区域,一个是黑水部落周围,一个是夏部落周围。而通过了解,黑水部落向南有一个黑水泽,并没有看到或听说过有一条东西向大河。这至少说明黑水部落能够接触到的最南部落,没有见到过类似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
而在夏部落周围,了解到的信息中,也没有提到有大江大河,他们周围以森林、丘陵之类的地形居多。
至于往北,只有千水和怒水两人来自于那里,他们见过那条汹涌的大河。只是河水清澈,泥沙很少,不像是传说中的母亲河-黄河。而且,丁部落离北部那条河的距离在千水两人眼中,似乎也很远,他们可是流浪了近一个月时间才到达丁部落,可想而知这两者之间的距离有多远。
而再往西行,猎马部落反馈那边还有更大的草原,但要说到特别大的大河他们也是没有见过,这之前在猎马部落和重蹄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丁奇就打听过。
对于东方,丁奇更不用想,离海不算太远,贝部落或者海部落他们也没有听说过有大江大河的存在。
这说明什么?
有两个可能,要么丁奇现在所处的大荒世界是在另一个星球上,不在地球;要么就是现在所谓的大荒世界比地球更大,自己所在的家乡也远比原来更大。
沧海桑田,大自然变迁的力量实在是强大!在潜移默化之中显威力,无声无息。
要不葛洪在《神仙传》中记录的那个叫麻姑的仙女,也不会说出“我见东海已三次变成桑田”的话来。
丁奇和他们交谈,两位部落头领觉得丁奇头领谈吐不凡,怎么都不像是一个部落头领,更是超出他们对荒神的理解。跟他一比,自己这个头领还只能算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差得还远。特别是丁奇作为头领,竟然懂得如何接生孩子,这在他们眼中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个部落头领干这个?头领不是应该带着族人打猎、采集、圈地盘的吗?
一个号称荒神、神一样的人,竟然懂得接生这种女人才关注的活计,他还是神吗?
篝火晚会结束得很早,对于那些年轻的男人来说有些意兴阑珊。丁部落实行一夫一妻制,所有的女人都有主儿。虽说有人想去参加那个求偶舞会,没其他想法。但在头领和部落制度的要求下,他们潜移默化之中已经接受这项制度,再想去参加也要考虑另一位的感受。
至于毒蝎部落的人,壮早就知会过大家,成为丁部落的一员就要按照丁部落的规矩行事,不得逾越。作为堪比头领的人物,壮所说的话他们也愿意执行。
是以贝部落的男人、猎马部落的男人们都没有得到求偶的机会,只好悻悻地回到住处休息。
有人说怎么不找贝部落的人呢?因为贝部落只来了一个女性-贻贝,这可是海螺头领的心肝肉,他还打算将女儿介绍给丁奇呢,怎么可能让女儿去参加求偶舞会?就连哞都没有机会和贻贝说上一句话,被海螺头领看得死死的,显示出无敌的霸权主义。
好像每个当爹的都是如此霸道吧!看着任何年轻男性,都当自己的情敌来看待,生怕闺女被拐跑喽!
人群外面,丁奇在和大家聊过之后就被等在一边的鹿给拉跑,在现场留下银铃般的笑声,还有众位客人善意的哄笑。只是一边的海螺头领心里有些苦,这可是他给自己女儿物色的男人啊!不过没事,哪个部落头领或者有能力的男人不是有三五个女人的!
哼!我要定你了!不,我替我女儿要定你了!
丁奇和鹿两人路过在人群中找吃的熊大熊二身边,顺手将两个野果子扔给它们。这哥俩现在长得特别敦实,身高都快接近一米六高,只要是吃的都是来者不拒,当然陌生人除外,它俩可是坚决不吃外人投喂的食物。
当贝部落、猎马部落、毒蝎部落的人看到丁部落中有两头熊在转悠的时候,可是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躲在屋里大气不敢喘,生怕被那两头熊给生吃了。这让他们不可理解,为什么丁部落的宁城内部会有两头熊,难道丁部落人不怕熊吃他们吗?
还好,随行的丁部落人员赶紧上前解释,并告诉他们这是部落豢养的熊,是丁部落头领从野外带回来饲养的。它们已经和丁部落人形成了非常好的关系,不会
对人发起进攻。
慢慢的,这三个部落的人终于相信这个事实情况,但在见到熊大熊二的时候还是会躲着走,担心两头黑熊会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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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熊二记忆力特别好,看到是丁奇喂给它们的水果,竟是人立而起,搂着丁奇求抱抱,它们也是很久没有见到丁奇这个奶爸了。
告别两头熊,两人拉着手顺着南北那个中央大道来到城墙上。不过城墙上两名战士牵着两匹狼在巡逻的画面吸引了丁奇,这可是奔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汇报的事情。
鹿倒是乖巧,赶紧向丁奇解释,说这是鼠他们从盐村那边送过来的,并告诉丁奇小黑和小白两头狼现在正在盐村外的山洞中,那些狼都是两头狼的属下。它俩同意这些狼跟人在一起狩猎,久而久之它们已经离不开丁部落众人。前后两批,鼠他们已经送过来超过六十匹狼,除了给白牙两匹狼之外,其他的全部用于宁城的日常防护和狩猎。
丁奇听到竟然是小黑小白两个小家伙送给自己部落的礼物,心中当真高兴,心说这两家伙还算有良心,知道给部落送来守卫力量,这可是比送肉还要好的礼物。
另外,终于有了它们俩的消息,心中的担心也算是稍稍放下。大荒的世界可是有不少比狼还要厉害的存在,如猛犸象、大象、剑齿虎、狮子、熊,甚至是成群的鬣狗、土狼,还有它们的对手其他狼群。和这些存在对上,都有可能受伤甚至是殒命。丁奇的心思也就是像一个老母鸡一般,担心孩子们的安危。
对于两匹狼的存在,小可爱倒是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敌意,只是两匹狼在看到自己的天敌时,仍是稍许紧张。眼前这头猞猁,感觉可是比它们的王还要厉害许多,光身量它都已经比狼王还要大一些。
现在小可爱的表现越来越沉稳,如一头成年的猞猁一般,特立独行,除了紧跟丁奇,其他人都很少亲近,当然,鹿是例外。这可是未来的奶妈级存在,自己还是要好好巴结的。
告诉两名战士向其他方向巡逻,丁奇和鹿两人就坐在城墙的垛口上,看着大青石的方向,如一对儿初恋者,诉说着彼此之间的思念与爱慕。尤其是说到旅程中碰到的危险,鹿都紧张得不得了,感觉是自己身临其境一般,能够感同身受。
丁奇发现,自己与鹿交流得越多,两人之间的那种心心相印的感觉越深,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对方越多的原因,或者越来越熟悉的原因。
他们仰望着星空,丁奇给她讲银河、讲牛郎织女的故事,讲月亮上住着嫦娥和月兔的故事,直到很晚很晚。
将鹿送回住处,两人依依不舍,正准备扭头朝回看的丁奇,冷不丁被鹿亲了一下脸庞。偷袭成功的鹿头也不回跑进住处,留 下丁奇一个人站在那里傻笑。
只是他还没有傻笑多久,周围哗地一响起一片哄笑声,竟是奔带着一干年轻人躲在暗处偷看他俩呢。
一个健步冲过去,丁奇抓住奔,并让其他人回去睡觉,两人有说有笑地来到仓的住处。那里光线明亮,还有仓的身影在忙来忙去。
火把哔哔啵啵响,时不时爆出一点火花,升起一团烟雾,似乎有些呛人。
丁奇看到此,眉头一皱,得想办法制作出来一些灯火才行,就像蜡烛一般,能够方便使用的东西。
第344章 部落汇报
仓正在炉灶那里烧火炖野鸡汤,屋里则有一名接生婆在充当月嫂的角色,帮助水莲忙前忙后。刚出生的小家伙依偎在自己妈妈怀中,不时嘬两下。
丁奇教给大家的就是按照他自己学习到的月嫂技能,包括炖鸡汤、除恶露、催奶、降黄疸,最重要的就是让产妇学会做月子,不得沾凉水凉的食物等,连新做的凉席都得撤除。
丁奇不在部落的这段时间里,各类工匠按照丁奇走之前的安排按部就班研究制作各类生活用品,这凉席就是其中一件深受大家喜欢的日常用品。但有一点不太舒服的地方,就是编织用的绳有点粗,睡觉的时候硌得慌,大家也能克服,总比以前睡在地上或者石板上强吧。
看到仓这个当爹的手脚笨拙地端着鸡汤碗在那里吹来吹去,丁奇心里面就着急,上前教他如何快速给鸡汤降温,放凉水中冰一会儿就能喝。
对于部落中产妇生孩的事情,丁奇还要求一定要营养跟得上。像雉鸡蛋、鹌鹑蛋、鲫鱼汤、肉汤等全部不限量供应,如果碰到奶*水不足的产妇,则去找那些羊们的麻烦,挤奶煮沸后再供应给新生儿。
这些事情早就安排好,大家按照要求来做就行,而鹿和几个年龄大、生过孩子的女人负责这些事情。
再次叮嘱仓,不要紧张,孩子饿了就会哭,直接喂奶就行。
回到自己的住处,在火把的光亮下,看到屋里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想必鹿是经常过来整理。屋外木棚子底下,雾气升腾的一口陶缸,这是鹿安排人提前准备好,水温正好。
丁奇脱个精光,跳进去,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现在部落日常生活越来越便利,像泡热水澡这种事都能享受得了。像挑水、烧水这些事情,都由那些奴们来做,除了累点,吃穿住都和部落人一样。
很快,只穿着一件露窟窿内裤的丁奇躺在那舒服的硌人凉席上很快就睡着了。小可爱和小金两人则呆在丁奇的床边,根本不愿意去给它俩准备的屋子。至于熊大和熊二,它俩早在自己院子里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洗漱吃饱之后,丁奇组织长老团、医巫团和部落内各个工匠组的主管齐聚在龙殿,召开部落会议。
首先丁奇带领众人在龙殿内朝龙图腾行跪拜礼,这是习惯也是规矩,要求一直保持下去。
还是以前的规矩,大家挨个汇报。
长老团这边,苍鹰、黑牛、古大、商四个人都围绕着雄鹿对整个城市建设进行管理,是以由雄鹿进行汇报。
“头领,目前宁城的总人口已经达到1700余人,里面包括六百余名新进的奴。这些奴已经安排到龙殿西边那些屋子中分组进行居住,由黑牛和商两人共同管理和分配。各个工匠组有需要帮手的,都会去找他们俩进行分配。
由于人数增加,食堂进行了扩建,每天食堂工作的人数也进行了相应增加。由于是按照您讲的排队领餐制,现在浪费的现象基本没有,而且能够保证每个人都能吃饱。军队那边则安排专门的厨师,和大众食堂的食物供给还是有所区别,也算是鼓励大家多进入军队。
我们日常生活中,仍是采用需求制工作方法,有许多的人力都放在石匠组和冶炼组,采伐石头、矿石。现在两条大道都铺上一青石板,植入一些树和花草,那些小街则铺的是红砖,准备慢慢置换成青石板。”
丁奇点点头,对整个宁城的变化看在眼中,这
一点他很欣慰。
“驯养的动物在整体数量上翻了一番,马增加195匹,还有后面头领驯养的牛和驴一百多头。至于羊已经达到300头,母羊占了一半,小羊占了三分之一,多余的羊奶现在已经开始供应到大家的早餐中,每天光挤奶工都有十五人,专门挤奶。按照之前计划,未来一段时间将是部落婴儿大量出生的时间段,羊奶将开始倾向供应产妇和婴儿。
至于驯鹿的数量没有变化,还是之前的八十来头,只不过鹿群中的小驯鹿已经长大,可以从事一些拉拽的活儿。雉鸡的数量更多,近千只,现在已经过了繁殖期,每天产的蛋大概在六百到七百之间,每隔三天大家可以分到一只蛋由个人来进行分配。至于野兔,已经近两千只,和雉鸡一样,扩大了圈舍规模。这两个月下来,已经宰杀约六百头兔子来控制它们的规模,同时增加部落肉食和兔皮储存。
至于猪的数量现在已经有五十多头,母猪二十五头,其他是三头大公猪和小猪,多余的公猪已经被宰杀熏制成腊肉或咸肉进行储存。
由于驯养的动物增加不少,现在部落在这方面的人手投入已经达到300人,宁城周围的野草等都已经满足不了草料需要,必须走更远的路,到达森林中进行收集才可以。”
雄鹿将基本情况进行介绍,随后鹿将医巫那边的工作进行汇报。
“部落中日常学习始终没有停止,每天都会抽出一定的时间由学习较好或者高年级的学生对低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导。除了新进的奴外,部落大多数人的水平已经达到二年级知识层面,学习进度比较快。
部落内超过一半的人已经学习过部落内主要工种,他们已经开始按照部落要求,实行轮岗制,要确保每个人对技术掌握到位,放到某一个岗位上就能上手。至于话剧,每隔七天会在中央广场举行一次话剧表演,宣扬荒神和丁部落。
另外,孕妇培训的事进展很顺利,每个孕妇都认真学习,也按照头领的要求准备了待产包。通过昨天水莲的表现,头领做的这些事真是有先见之明,特别是水莲在生孩子时减轻了她很多痛苦。接生婆都说如果她们以前懂这些技巧,她们生孩子将会更快更轻松。而且,那个孕妇操也很受大家欢迎,起到了辅助的作用。”
不知是想到了什么,鹿在讲到孕妇操时脸突然就红了,还瞪了丁奇一眼,让丁奇感到有些莫明其妙。只是风和巧两人在那里偷笑,想必是和之前孕妇调戏鹿有关。
接下来,奔也开始汇报。
“头领,首先我向您道个歉,我请求您责罚我。由于我的失职,部落有一名战士被袭击致死,武器装备被抢走,至今仍没有找到袭击者是谁。另外,马鹿那边的一名负责粉碎石头的人失踪,到现在都没有音讯,凶多吉少。这些都是我防护的责任没有做到造成的,我接受您的批评和责罚。”
奔首先进行道歉,看来还是因为之前的事情而有心结。
丁奇摆摆手:
“你不用自责,对于躲在黑暗中的敌人,没有人能够做到不犯错误的。事情发生了,这是好事儿,从侧面提醒我们还有上升的空间,加大对战士们的训练力度,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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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很感动,低身行了一礼继续讲到: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部落加强了防护。虽说也抓到一个人,但没有抓到活口,让其他人给跑了。
此后,日常训练和狩猎,都严格按照军事化要求进行,至今未发生同类事情。战士数量方面,又增加了三个排,都进行了严格训练,已经安排到日常狩猎和防御当中。鼠那里送过来的猎犬也和大长老进行商量之后,分配到各个值勤、狩猎小组,大家外出做农活、捕鱼、放牧、采集活动中都会携带几匹狼犬参加,保护大家安全。”
丁奇点点头,插了一句话:
“鼠这块的工作做得不错,值得表扬。但我听仓说目前战士们的训练强度不够,回头你们再商量一下,看看如何提高战士们的军事水平。”
负责农业种植的医巫团成员邑将庄稼情况做了汇报。
“现在庄稼长势很好,大豆、蜀黍、水稻都已经开始结穗,再有三十天左右时间就能成熟。白菜籽收获很多,按照鹿的解释,现在数量大概是六万颗,这要是全种下去,冬天的时候将会有六万颗白菜采收,那将会收获非常多的白菜,绝对能够大家吃一个冬天。
按照您的安排,再过十天左右时间,等牛到达之后,我会协调人手再去扩展几十亩地,用来种植这么多的白菜。还包括葱的种植,也要提上日程,初步打算是白菜种过之后按照头领所讲开始育苗,再分陇种植。
至于湖里种植的莲菜、芡实、菱角等,长势也很好,等待收获。”
接下来马鹿汇报了一下木炭烧制、冶炼、烧砖等几个方面工作进展。随着东边那片森林的砍伐,部落对木炭进行了大量烧制和储存,以此作为冬天烤火所用,同时给冶炼和烧砖进行储备。烧的砖数量下降很多,但也基本保持每二十天烧制一次,每次十万砖左右。他将精力大量话冶炼方向,研究青铜原料的配比,生产各种生活农用工具,供应鹿村交换所用,换回大量奴和兽皮等有用的物资。
花和草那边烧制的陶器数量比以前增加不少,这是因为需求的部落增加很多,本身自己部落的日常需求也在增加。之前生产的陶器在使用细泥浆制釉之外,又按照丁奇的建议使用草木灰作釉,生产出来一些如建盏一般的陶器,仅限部落内部落使用,没有进行交换。
巧那边,她主要负责三块工作,一是兽皮鞣制,二是兽皮缝制衣物,三是利用青麻进行纺线,摸索如何织布。还有另外一块工作,是和羊角进行毛线的纺制和编织。前两项工作都是正常工作,至于纺线的工作,进展则不大,还需要丁奇进行指导。至于毛线,已经开始编织毛衣,但由于事情较多,毛衣还只是一个半成品。
荆负责的木匠工作确实给部落带来非常大的变化,不管小到桌椅板凳,大到床、柜子,还是水桶、储存东西的木桶等,抑或现在一直在研究制作的船,进展都非常大。他们那一组的人创造能力真的很强,暂时没有他们做不了的东西。
只要丁奇能够帮助他将船体漏水的问题解决,那么部落第一艘真正意义上的船就会诞生。那时候,丁奇向南发展的计划就会实现。
至于医巫团其他人也跟着进行汇报。云自不必说,一直跟着丁奇研究草药知识,这一次出行有非常大的收获。古蜂那边虽然对蜂蜡的研究进展不大,但已经有眉目,而蜂群又扩大不少。犀牛那里现在每天都在研究太阳和月亮的问题,甚至在石板上画出月亮的阴晴圆缺变化,将每一天月亮的形状进行绘制。
这更催生丁奇要将纸制作出来的打算。
第345章 乌金猜想
哞将他东行的事情做了简要描述,收获不少兽皮和葱籽,大葱也有五六捆,这都是在山戎部落和有巢部落获得的。而此行最大的收获之一,则是一大袋子麻籽及麻的名字:火麻,这让丁奇充分肯定这就是未来的大麻。虽说不是苎麻,但大麻的功用却更多,制作出来的麻绳更结实耐用。有了麻,以后麻布衣服将会很快制作出来。另外一个大的收获,则是贝部落的来访,以后丁部落在东部的声望将会更高。
壮的毒蝎部落部落之行,收获也很大,不仅让毒蝎部落迁移至宁城,增加了丁部落人口近一百五十人,而且联络上山南和蜈部落,将丁部落发展的范围扩大到东南方向,以后还将会更广大。更重要的是,丁奇知道他带回来一种开黄花的圆形种子,漫山遍野都是这种黄花,种子可以吃,有股子油腻味儿。这种果实丁奇虽没有看,但他猜测有可能是油菜,又一种重要的油料作物。
每一个人汇报过后,丁奇也将此次驯马行程讲了一遍。
当听说头领又引进一个图瓦部落、获得这个部落的矛木之后,大家不禁赞叹头领水平高超又扩大了部落的版图。
当听到头领又发现一种可食用的植物蕨麻并带回了种子和植株之后,大家感叹头领懂得就是多,有吃的就是最好的消息。
当头领讲到获得许多蜥蜴皮能给战士们制作蜥蜴皮甲保护大家的生命时,大家兴奋地跳起来嗷嗷直叫,保护身体不受伤是最幸福的事情。
当头领讲到得到一种神奇的植物种子,能够解决船的防腐问题、家具美观、弓箭防水防腐、出行防雨等问题,大家感到莫名的激动和振奋,尤其是荆他已经手舞足蹈,这种植物种子功能太强大。
当得知头领驯捕到二百匹马、八十一匹牛,五十多头驴,能够给大家提供运力、畜力,减轻大家耕地、驮运物资、快速传递信息方面的负担时,大家兴奋得无以言表,他们可是充分了解运力、畜力的重要性,一匹马的作用可是顶得上五六个人呢!
更不用说云在头领的带领下,获得了许多草药,能够解决部落人口伤病问题。不过有一点让丁奇感到不可思议,部落众人头疼脑热之类的病很少,主要是红伤较多,还有就是寄生虫类病症,只能让丁奇感叹原始人身体素质好。不过现在寄生虫类疾病通过丁奇的草药治疗、强制喝热水和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制度,已经得到控制和治愈。
“其实这次西北之行,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我们得到了多少头牲畜,获得了多少部落人口,获得了多少有用的物资等物,而是沿线的地图已经制作好,想必哞和壮两人也将相关行程地图画好。
之前对你们严格教导,为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地图。有了它,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能够让我们知道猎马部落离我们多远,贝部落处在哪个方位,山南和夏两个部落人口有多少、物产是什么。”
丁奇停下来,指了指眼前的蒲公英茶,示意大家喝茶。他自己也呷了一口,继续说道:
“就像这蒲公英茶,是我们部落的一种特产。而通过地图,我们就能了解到各个部落的位置、人口、环境、地形地貌、资源和物产等。这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基础,但是受制于记录材质问题,记录的地图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画笔、石板或木板等。
接下来,我将会研究制作一种记录的材质,纸!有了纸,我们就会更方便携带、制作
地图,也能够更方便地图的传播,可以做到人手一份。以后有了地图,不管是发动战争还是说和其他部落进行交换,都将是我们手中的一大利器。地图,在战争或者说军事用途上可以说成是重器。
而今天我所讲的关于地图方面的内容,不得外传,违令者杀无赦!”
“是!”
看到丁奇对待地图的事情非常严肃,当即起身听从命令,轰然应诺。
“下一步部落工作,仍然由雄鹿长老安排,各个口儿负责各个口的工作,保证部落工作不中断。鼠送回来的狼犬以后就命名为狗,以示和狼进行区别,等土回来,安排几个人跟他学习如何繁殖,将狗的种群数量提升上来,要确保每一个班都有两只狗,每个狩猎队或者出外工作的小组都要有两只狗。
城门、城墙、灰窑、矿场、现在的养马场还有各个村都要养殖狗,既能帮着大家打猎、对敌、保护大家的安全,也能示警看家护院,能省去大家很多精力。
有了狗,野外晚上睡觉大家都会很踏实,不会担心会被掠食动物偷袭。就像小可爱和小黑小白一样,它们的作用你们可是体会到了。”
丁奇一口气讲了许多,大家听到可以晚上睡觉踏实,都笑了起来。
“好了,大家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丁奇左右看了看,看到大家没有要补充的内容,然后就继续说道:
“好,我再说件事儿。大家都知道,奔一直跟着我东奔西走,一直是任劳任怨,也没有个一官半职。而他的能力大家也是有目共睹,因此,我在此宣布奔为丁部落副头领,负责部落对外联络、交换等事项,包括鹿村、铜村、盐村和羽村的联络和其他部落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如果我不在部落内,部落大小事务由他和长老团一起商量决定,大家欢迎奔副头领!”
“哗!”
热烈的掌声响起来,奔却是有些吃惊,没想到头领竟宣布自己为部落副头领,这样的荣誉可不仅仅只是信任啊!还有对自己的期望,也是对自己努力付出的认可。
“谢谢头领!”
奔直接拜伏在地,向丁奇行大礼表示感谢。众人对此也非常满意,只要努力总是会有希望获得更高的褒奖。
“好了,散会,雄鹿长老和奔副头领留下,其他人该干嘛还干嘛,另外做好迎接土他们的准备,那可是又有一百多头牲畜送回来呢!”
众人领命而去。
会场内只余下丁奇、雄鹿和奔三人。
“说吧,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是你们俩解决不了的。”
会议最后,丁奇看到两人似乎有些话想说,是以会议最后将两人留下来。
雄鹿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奔起身来到龙殿的一处角落,从一堆兽皮中翻出来一件东西,双手呈递给丁奇,这才说道:
“头领,这是白牙从铜村那里送过来的一把武器,是从一队偷窥铜村情况的乌金部落勇士身上得到的。他认为这些武器很特殊,韧性和坚硬度都比青铜武器要强,但又达不到头领所持的那把开山刀。他觉得乌金部落可能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制作武器的材料,因此就赶紧向部落汇报。”
奔在讲的过程中,丁奇一直在盯着眼前这把武器在看。形制和丁部落的开山刀挺像,入手更重,是用一种金属制作而成。颜色乌黑,刃口锋利呈白色,上面还有一些铁锈存在。
其实丁奇
第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一把铁制的武器,铁器!难道已经开启了铁器时代吗?不会,这可是原始时代,青铜器还没有普及的年代,丁奇的钢刀都算是远超这个时代的神器了,而乌金部落内竟出现铁器,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看来很有必要去一趟乌金部落看看。
抬头看向两人,丁奇沉声说道:
“这是铁器,一种比青铜器还要高级的金属材料。我之前给你们俩和鹿讲过,这个世界上的石头里、土里面藏着各种金属,它们都以不同的形态存在。青铜器就是由铜和锡两种金属熔化后组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金属,这种金属比先前的铜和锡要更坚硬、锋利,但是韧性不足,用在武器上比较脆,不能进行武器对拼,容易折断。”
丁奇停下来,给他俩一点消化的时间,让他们能够跟上自己的思维。
“而铁器,就如我刚才所说,比青铜器更高级,韧性实足,能够百折而不断。我一直在寻找铁这种金属,按理说应该很容易找到,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牛毛曾经发现的陨铁,给了我希望,包括他后来找到的那些赤红色的矿石,那是赤铁矿。只是我们手头的战士还是不够,等再训练出三个排的战士,我就着手安排牛毛去做这件事。”
“我不在部落这些日子,你们俩做得很好,又训练了一批战士,但是这还不够,仍需要寻找一些能够忠于部落的人成为部落的战士,可以从奴中努力甄选。”
讲到这里,丁奇思考了一会儿,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一般。丁奇咬了咬牙继续说道:
“其实,眼前有一个更快速便捷的方法,那就是将乌金部落并入我们丁部落,或者很干脆武力将他们解决掉。”
丁奇说话过程中,猛地一挥手,有些凶狠,但在用词上还是有些注意,免得过于激进。
雄鹿和奔两人倒是没觉得怎么样,丁奇来自二十一世纪,对于随随便便就将人杀死始终有一些抵触心理。而他俩却根本没有这种担心,在他们眼中,敌人或者占有大量资源的人就应该被杀死,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没问题,头领。现在宁城这边有五把这种铁器开山刀,名字叫乌金刀,铜村那里还有一把乌金斧和五把乌金刀,由白牙他们在进行管理使用。那些来自乌金部落的俘虏还有二十几个,为了防止消息外泄,要不要将他们全部杀死,以绝后患呢?”
奔提出自己的担忧,担心这些人逃跑给部落带来危害。
“不用,就在铜村留着干活吧。至于那些留下来的武器,也由他们进行保管,也算是能增强他们的实力。现在部落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迎接新生儿和即将收获的庄稼,这些才是重中之重,马虎不得。”
丁奇拍板,确定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人口和粮食安全才是部落最重要的事情。人口增多,部落实力增强。粮食安全有保障,心中才能不慌。
“走,和我一起去看看哞和壮两人个带回来的收获,看看对部落有什么大的帮助。”
丁奇带领两个人一起出去,前往部落仓库查看两个人带回来的收获。
说实话,此次三队人马出去,收获最大的自然非丁奇莫属,一般人还真比不了。哞和壮两人比起来,整体来说差别不大。如果非要排出个子丑寅卯来,哞的收获似乎更大一些。具体还是要看,他们的收获对部落帮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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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火麻和油菜籽
部落的仓库位于龙殿东边的一大块地方,那里离丁奇的住处不算太远,平时有两个守卫在那里看护。周围十米范围内不许有任何火源、杂草或其他杂物,为的就是防止仓库发生火灾。而且离仓库门口大概十米的位置放了五六口大陶缸还有一大堆沙土。陶缸中盛满清水,一旦发生火灾,那些水就能够用来扑灭初期的火势,沙土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仓库长五十米、高六米,宽三十米,里面用一排排货架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武器和各种青铜器工具,一部分则是各种植物种子、耐储存的水果、干货及腊肉等。这些由草和石两人来进行管理,草负责收发,石则进行登记,领取东西必须经过雄鹿长老和奔的同意才可以。
这座仓库初建时为了防潮防鼠患,地面上石灰垫了十公分厚,碎石子也铺有近二十公分,结合黄土被人工用石夯来回砸了十遍,最后又用红砖垒了三层才算完成地面。
丁奇可是知道老鼠的生存能力有多强,所以任何留有缝隙的地方全部用石灰填满,并且整座仓库周围最近的建筑物都是十米,除非老鼠会飞,否则断然进不去。更不用说,还养了两只狗在两个对角处,狗拿耗子这种操作还是可以有的。
总得来说,这座仓库建得可谓是固若金汤,这也可见它在丁奇心目的位置。
站在仓库门前,大门与门框、门槛之间的缝隙连一根小拇指都塞不进去,这就得夸奖一番荆的工作,认真细致,将要求做到极致。
草和石两人慢慢推开厚重的仓库大门,光线照射进来,很是亮堂。
“头领,现在仓库里的工具和武器分发都有记录,确保能追踪到个人。只是目前没有好的书写工具,统计起来工作量繁重,现在光是记录用的石板、木板都摞很高。还好,每天发放回收工具之后都会清零,要不然需要的木板会更多。如果您能将那纸张制作出来,想必统计起来会更方便,也能往前进行追溯。”
石现在的年龄大概十三四岁,还未达到十六岁成年的地步,当然离丁奇规定的十九岁结婚差得更多。在经过汉字及数学学习后,他成长得很快,是以这项统计的活儿就交给他来做,配合草进行每天仓库管理工作。
丁奇点点头,看到石说话头头是道,心里面很高兴。部落里一些重要岗位一直由原鹿部落的人进行把控,包括军队的骨干如鼠、熊、白牙。但总体人数就那么多,尤其是男性,就剩下鱼一个不大的小孩子。现在部落如果能多一个好帮手,自己的担子就会轻松一些。
“放心吧!纸很快就能够制作出来,我心里面早已经有安排。”
进入仓库内,东西很多,左边满满当当,主要是吃的。吃的方面主要是一些干货和腊肉,干货如蘑菇、木耳、香菇、笋和蒲公英茶之类,腊肉则是各种动物的肉制品,如野猪、鹿、兔子、鱼、雉鸡、羚羊和狍子等等,还有一些水果堆放在角落里。
按照丁奇给大家制作的天平称来计算,目前储存的肉类已经达到五万斤,干货则有一万多斤,全部堆放在这占据仓库三分之一的位置,就连房梁上都挂满了腊肉、腊鱼。
按照一个部落两千人、一个人一天两斤肉来算,这个仓库里储存的食物还达不到整个部落一个月伙食需求量的一半,不到半个月就能吃完。如果不是每天有战士出去狩猎、捕鱼,部落目前的产出根本就不能供养这么多的人口。而且这还是铜
村、盐村人口分出去大概二百人的情况下,狩猎本身没有给周围的动物群落带来太大的压力。
这也是为什么一个部落人口达到三百人就已经算是一个大型部落的原因,光想想一头二百斤重的鹿一天至少要捕三头,还要考虑冬天不能出行提前储备的肉。在没有弓箭、渔网的情况下,只依靠石斧、长矛和飞石索,捕捉三头鹿是真的有难度,有时候还有可能空手而归。
龙殿西边现在还正在兴建两间如这间仓库一样的大型仓库,等到秋天的时候,将会是一个大丰收的季节,各种肉类储存将会快速增加。至于粮食暂时还不考虑,今年种植这么点儿作物,也只够明年的种子,到明年秋天就可以大量供应给族人。
草解开一个兽皮袋,映入众人眼中的是一些卵圆形的灰色颗粒,和蜀黍一般大小,外面附着一层壳,上面有一些细网纹。
说实话,丁奇从没有见过大麻籽或者火麻籽,只在互联网上看到过大麻叶子的形状,至于大麻籽根本没有关注过。不过大麻叫火麻的说法,这个由来已久,丁奇倒是知道。
所以听到这种麻叫火麻的时候,丁奇就判断这就是大麻。当草拿起来旁边一捆干枯的草茎时,那大麻叶子独有的掌状裂片叶和枝杆上那特别的纵型沟槽如芝麻杆一般,再次告诉丁奇,这就是俗称火麻的大麻。
心脏不争气地扑通扑通直跳,都快跳出嗓子眼儿。
丁奇心中在感叹,嘴里却直接出声:
“这种子叫火麻,它的茎皮上的纤维很长,可是比藤蔓中的纤维还要好。它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制绳,还可以用来纺线织布,到时候就可以给你们做衣服!夏天穿着这种麻布衣服,很凉快,不似兽皮衣闷热,还得多开几个窟窿才会舒服些。那火麻子还能用来榨油,油可燃烧用来照明,晚上在屋里我们就不用点火把,只需要用麻油灯就可以照亮。”
几个人听到后纷纷笑起来,他们可是感受到兽皮衣在夏天的威力,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觉得不舒服。当然,前提是看和谁比,如果和以前比,这兽皮衣服可是舒服太多。
刚才丁奇故意说这种植物的名字叫火麻,也只是提到它的主要作用是制绳织布,就是想在第一时间固化它的作用,形成惯性思维。
这可是全身都是宝的火麻啊!只要宣传得当,不让那坏的一面为祸人间,相信这个火麻将会给部落带来非常大的转变。火麻的茎皮纤维长而坚韧,可用来织麻布或纺线,制绳索,编织渔网和造纸。种子能榨油,油可点灯,油渣可用来当作牲畜的饲料,可谓作用众多。
深深吸一口气,心情愉快的丁奇又看向另外几个大兽皮袋子。其中两个袋子中装的是稻谷,丁奇一眼就认出来,不过饱瘪不一,还需要筛选才能在明年种下去。另外三个袋子中则装着一些褐色圆形种子,甚至还有一些细长条、圆柱形的果荚在里面。
油菜籽!
没错,这就是油菜籽,丁奇再次确认。虽比原来自己村里种得有些小,荚果也有一些短,但和油菜籽长得一模一样,肯定就是油菜。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是油菜,真是老天眷顾我们丁部落!”
丁奇高兴地手舞足蹈,旁边的人一脸蒙,不知道为什么头领高兴成这样,刚才讲到火麻的时候也没有这么高兴。
“头领!这是什么种子,好吃吗?”
雄鹿心中疑惑,
直接问出来。
“哈哈!这是油菜的种子,过一段时间就能播种。长出来的幼苗我们就可以吃,尤其是在冬天,可以给我们的身体带来很大的好处,就像大白菜一样。而到雪化之后,它会开出黄色的小花,从远处看非常漂亮。它的种子,可以用来榨油,这些油就可以用来炒菜炒肉,就像猪油是一样的道理。”
讲到这里,丁奇转身看向雄鹿和奔两人。
“讲到大白菜,最近几天你们开始组织人手,等土带回来的牛过来后就去拓荒翻耕土地,让荆再做二十把木犁和钉齿耙,岩那里凿刻好二十个石磙,准备犁地种大白菜。”
看过这两样最重要的作物种子,丁奇又给几人讲了油桐籽的作用,并告诉草和石两人好好保管这几样种子,免得被老鼠吃或者受潮霉变。
正说着呢,那边有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奔,头领,风要生了,鹿她们一群负责接生的正在忙活,让我赶紧过来通知奔。”
奔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愣在那里,脸上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还是丁奇此时头脑清醒,立即拍了他一巴掌,让他赶紧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
奔扭身就跑出去,一不留神还被仓库门槛给绊了一跤,还好奔皮实,爬起来就赶紧冲向自己的院子,那里已经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奔这边前脚刚走,紧跟着就听到南门方向传来牛角号声,一短两长,示意是有大量的自己人向部落而来。
“走吧,雄鹿长老,应该是土他们回来了,我们赶紧去组织人手迎接。”
丁奇猜测这是土他们驱赶牛群和驴群回来了,得赶紧给它们准备散养的圈。这些已经在胡蜂带人送回来那近二百匹马的时候,就已经将头领的安排通知给雄鹿他们知晓,已经提前规划建好,包括草料等都已经备好,只待牛和驴到部落。
“哞~”
“恩啊~恩啊~”
丁奇他们赶到的时候,土已经将牛和驴送入相应的圈里安置好。听着它们此起彼伏、乱哄哄的叫声,让从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的部落成员纷纷惊呼。
“土,你们辛苦了!一路还算顺利吧!”
看着土一脸疲累,脚步有些虚浮,丁奇赶紧上前扶住他,关心地问道。
“托头领的福,一切顺利。主要是驴群有些不受控制,用了您的方法,起到一定的作用,总算回来了。”
土满脸苦笑,丁奇也无奈,倔驴是出了名的倔,它们可是顺毛驴,只能顺着它们的性子。
“哈哈!不用担心,慢慢摸索研究它们的习性,肯定会有办法解决。”
然后又将过来看热闹的荆叫过来,对他说:
“荆,看到那些牛了吧,你按照牛的体形,设计一些套绳,就按二十套计。刚好你过来,再通知你一件事,就是制作二十张木犁,我们准备开荒种地。这几天,你安排你的人辛苦一下。”
荆一听头领给自己安排活,非常高兴,他可是知道头领这里总会有一些新奇的想法出来,能给自己的木匠活带来创新。当即扭头就跑,肯定是去通知他手下那些木匠们集合做木匠活去了。
看着眼前这一幕,丁奇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荆这样做肯定是在惦记自己那些油桐子呢,那些漏水的船可是他心中的一块心病,早点解决,就能早点泛舟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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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您就从了吧!
牛和驴安置好,丁奇带着雄鹿和土又去查看了一番圈里专门用来储存草料的木棚房。那里正有十几名奴在用铡刀切草,远处还有一队队奴在源源不断地用扁担往这里担草送草。这些草料会不停地送往马圈里的草料槽中,供给马群,而旁边的水缸,里面则会混合一些粗盐进去,补充马匹身体里的盐分。
铡刀是丁奇去驯马之前安排马鹿按照他设计的模型铸造出来的青铜铡刀,切起杂草来非常轻松,咔嚓咔嚓直响,五六公分长的杂草很快就堆成一堆。
还是那句俗话,马不吃夜草不肥,想让马有一个好的体魄,必须保证它们要吃饱。
现在部落有这么多牲畜,每天的草料消耗就是一个极大的数字,光需求的奴就达到七八十名。晚上还要给草料槽中添两次草料,满足马的需求,是以得安排专人负责马匹的饲养。现在又加上不少牛和驴,压力会更大。
检查过马圈,丁奇带着人又走向灰窑那边。那里已经新建起一座大院子,将所有的灰窑和洞窑都圈在里面,安排岗哨进行看守防护。院子里,除了专门停放矿石、土坯、木炭的场地,还专门兴建了两大排房屋,都是大通铺,在院子里干活的奴们都睡在这里。
之前发生匠人丢失的事情之后,雄鹿和奔两人就商量建一个大院子,还有瞭望塔,避免出现匠人或奴出逃甚至被抓走的情况发生。
丁奇过来的时候,奴们正在工匠们的指导下拉坯、砸矿石、烧木炭,干得热火朝天。当值的工匠看到头领和大长老两人过来,赶紧指挥奴们向头领行礼。
“这是我们的头领,带领大家吃饱穿暖的荒神。因为有了荒神,你们才能来到丁部落,才避免被别人杀死甚至是吃掉。所以,你们要记住他的好,他就是你们的荒神!”
雄鹿大长老站在人群前面,向奴们介绍丁奇的身份。当他们听说眼前站着的这位年轻人竟是部落头领、荒神时,他们沸腾了。口中大声呼喊着荒神、荒神,跪倒在地。
“好了!大家都起来吧!今天晚上给大家加餐,多加一块肉!”
丁奇也高兴,此时正是笼络人心的时候,当即给大家加赏。这一块肉可了不得,煮熟后大概七八两,多加一块就是一斤半以上,可是要吃得饱饱的。
对这些奴来说,能吃饱还能比别人多吃一块肉,这就是莫大的奖赏。
所以,那句“跟着荒神有肉吃!”的话,一直流传下来,甚至比丁部落还要有名儿。
闻讯从外面赶过来的马鹿和花两人向丁奇行礼,被丁奇拦着。除了这个大院子外,里面还专门建了两个小院子,就是冶炼和烧陶。虽说宁城内有他们这两项工作的作坊,但那是搞精细化产品的地方,一些粗活重活还是放在这里。
“头领,现在烧陶器和冶炼专门分开,各做各的,避免交叉。每天晚上都有专门的人在这里看守,还有一只狗,防止有人偷窥,窃取秘密。”
马鹿和花领着丁奇两人在两个专门的小院子里查看,丁奇不时提出一些疑问和建议,能够帮助他俩提升许多。
看完这些,丁奇和雄鹿两人又去了一趟湖边,查看水稻的生长情况。由于底肥施得足,后期又有人工管理和追肥、灌溉、杀虫,眼前的水稻长势非常喜人,长长的稻穗已经开始转黄,估计再有半个月到一个月就可以收获。
丁奇专门剥开两粒稻谷,发现里面的谷子正在灌浆,轻轻一掐谷子里被挤出一些白浆。因此,丁奇约莫大概还有二十天左右会成熟。收割完之后,可以考虑种植油
菜,这样可以和水稻形成交替种植模式,等第二年五月份收获油菜籽之后,就可以开始种植水稻。
离收获还有一段时间,丁奇现在主要的精力要放在大白菜种植上,然后再有序收割稻谷、大豆、蜀黍,辣椒、山药和葛根可以放在最后。
大自然的一切事物的发展规律,就是春生、夏长、秋收、冬藏。马上要面临秋天的到来,这个时候就是抢天时抢收获的时候,勤快一些,整个冬天都不用发愁吃喝的问题。而丁奇还要有这么多的人要养,需要准备的事情还有很多。
来到湖边,丁奇查看了一下莲藕、芡实、菱角的生长情况。莲藕和芡实收获时节还早,倒是菱角已经可以生吃。下水摘了三五个上岸,和雄鹿一人尝了两个,脆嫩甘甜,很好吃。
“头领,这菱角前段时间已经开始采摘,只是听从您的教导,没敢让大家生吃,免得长寄生虫。等再过五六天,就可以组织人手来采摘,到时候统一剥壳晒干进行保存,应该可以放置很长时间。”
雄鹿早就尝过鲜菱角的味道,丁奇则是第一次在原始时代吃菱角,让他感到很新鲜。
远处,湖面翻起一个巨大的浪花,一个白花花的身影从湖水中跃出,直朝丁奇这个方向而来。
那是叫小花儿的白鲟,近两个月时间没见,似乎这条白鲟又长胖了。
嬉戏一番,搞得丁奇满身湿透,不过他倒是挺喜欢和动物相处的时光,是那样无忧无虑。
告别小花儿,丁奇两人又来到城东那一大片庄稼地,那里的蜀黍已经有一人多高,大豆也达到人膝盖那里。至于那些辣椒,则长满了诱人的果实,有些已经开始转成鲜红色,一串串挂在枝头。
为了明年能种植更多的辣椒,丁奇规定不允许提前吃辣椒,保能等收获之后,将辣椒籽收集后才可以吃。
在辣椒长出来时,古隆部落的古大还有些疑惑,为什么要种这种“有毒”的植物。他说这种植物的红色果实在吃了之后,让人浑身冒汗,嘴巴、肚子疼痛难忍。所以,他们在见到这种植物时,都会将它们铲除,以免让它害人。
雄鹿没办法,只好将丁奇搬出,说是头领让种植的,不能铲除。
转了一圈下来,丁奇来到奔所在的院子,看到正乐呵呵坐在床边的奔,抱着一个婴儿在那里傻笑。
看到丁奇过来,奔赶紧抱着孩子过来,大声说道:
“头领,我当爹了!我有儿子了,哈哈!您帮着给他起个名字吧!”
丁奇很高兴奔能让自己给他的孩子取名,正看着孩子沉思。没想到仓一阵风似的跑过来,拉着丁奇的胳膊说道:
“头领,可算找到您了。我的儿子出生了,您给他起个名字吧!”
丁奇一听,大笑起来,旁边的雄鹿和奔也跟着笑起来。
“你们俩可真是想到一块去了。本来按照部落规矩,得等他们能够打猎采集之后才可以拥有名字。既然你们俩有这个想法,那我就帮这个忙了。”
丁奇沉思一会儿之后讲道:
“仓的儿子,是我们部落在建立宁城之后的第一个孩子,寓意吉祥,那名字就叫仓吉,可好?奔来自鹿部落,按照之前的说法,鹿部落以鹿为姓,成立鹿氏族。因此,你儿子的名字叫鹿鸣,如何?”
两人嘴里品着刚才丁奇为他们儿子起的名字,笑意渐渐弥漫在脸上,进而变成哈哈大笑。
随后一段时间里,丁部落怀孕的女人们都紧随水莲和风之后,诞下丁部落的孩子,有男有女
。原始时代,生孩子就是跟死神抢时间。有的人顺利生下孩子,有的人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难产而死。第五天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因为胎儿过大、骨盆偏小,最后难产而去世。
整个部落都沉浸在悲伤的气氛中。
不过很快,这种气氛就被其他新生儿的降生而冲淡,直至没有,整个部落上下都处在欢乐的海洋之中。
自从给奔和仓两人的儿子起名之后第二天,丁奇又举行仪式,正式接受毒蝎部落加入丁部落,成为部落的一个氏族,赐姓“谢”,寓意为让其知道这是荒神给予他们重生的机会,始终秉持感谢的初衷。
接着利用下午空闲的时间,和来自贝部落的海螺头领进行了一次深入交谈,次日双方达成同盟关系,并再玩了一把歃血为盟的仪式。这是海螺头领和其他丁部落的氏族交流时,了解到丁部落最开始和红牛、青鸟和灰石三个部落歃血为盟的故事后,执意要做的一件事。他心生向往,没办法的丁奇又不好驳人家面子,只好同意。
只是在结成同盟之后,海螺头领抛出了一个令丁奇有些头疼的难题。他讲到既然两个部落结成同盟,就要巩固加深双方之间的关系,因此他建议将自己的小女儿送给丁奇当女人。有了这层姻亲关系在,双方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深厚长远,说不定能统治更多的地盘也说不定。
“考,中圈套了!”
丁奇终于知道海螺头领为什么要执意结盟了,原来是在这儿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让自己娶他女儿为妻啊!
这是个难题,还是一个大难题,让丁奇有些进退两难,没看到一边坐着的鹿脸上怒气已经在开始汹涌了吗?
你这是要害我啊!
只是丁奇善于察言观色,看到海螺头领的女儿贻贝似乎不同意,而自己的手下、此次出行贝部落的哞脸色也有些难看,当即明白这两人之间有猫腻。
“海螺头领,关于采用姻亲方式加深联盟关系的提议,我很赞同。”
丁奇直接开口赞同了海螺的提议,这让海螺头领非常高兴,贻贝却是赌气似的扭头跑到一边生闷气,而哞则垂头丧气坐在那里一声不吭。至于鹿,则已经开始气鼓鼓地盯着丁奇,已经处在暴发的边缘。
“不过,让你女儿做我的女人怕是有些不妥。一是您女儿不一定喜欢我,男人与女人之间一定要相情相悦才好。二是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了,我不想辜负她。”
说到这里,丁奇看向鹿,发现刚才还是怒火汹汹的鹿此时已经笑颜如花,仿佛春天来临。而哞和贻贝反应却有些惊喜,盯着丁奇满脸激动。
丁奇轻咳一声,再次说道:
“咳!三嘛,虽不能成为我的女人,但丁部落优秀的男人多的是,就比如眼前这位哞,他可是要胆识有胆识,要智慧有智慧。而且他为人老实,对部落忠诚,肯定是一个好男人。还有,海螺头领,您难道没有发现,您女儿可是早就喜欢上我们这位部落的勇士了啊!”
哔嘀阁
海螺头领听完,神色有些焦急,赶紧出声说道:
“丁头领,您不用担心啊!男人和女人之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虽说各部落间都是以求偶的方式进行繁衍,但也有部落头领拥有多个女人的情况出现。您看,我就有五个女人,她们是不介意我有更多的女人。就算不愿意,我也能打得她们同意。”
海螺头领有些得意,丝毫没有在意鹿射过来如箭般的目光,继续说道:
“我看,您就从了吧!”
第348章 木桶榨油
丁奇额头一滴冷汗滑下,可还没等他开口表示坚决不从,旁边的鹿语出惊人:
“我说海螺头领,你也太不怕我当回事了吧。告诉你,这是我男人,谁都不能打他的主意。难道你过惯了女人伺候的日子,就把女人的威严给忘了吗?可不要小看女人哦!”
众人当即石化当场,没想到鹿敢这么称呼丁奇是她的男人。
丁奇一捂脸,不敢看人,只能低头无语凝噎。看来鹿也是一个剽悍的女人啊,这不海螺头领一看身为部落医巫的鹿发话了,吓得面色苍白,指着鹿你你你个不停,就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是被鹿给气着了。
“好了,海螺头领。你不用再坚持,想继续维持双方之间的同盟关系,让贻贝和哞结合在一起也是一种很牢固的解决办法。您放心,只要他俩走在一起,我们丁部落就是贝部落最坚强的后盾。”
丁奇生怕鹿再说出什么雷人的话,赶紧抢先出声,也算是给海螺头领一个台阶下。
海螺头领眼看达不到目标,有些不甘心。可是人家医巫态度摆明就是不让自己女儿和人家头领在一起,那自己也只能再换条路。嗯,这个哞看着也不错嘛,就他了!
海螺头领心里面心思乱转,丁部落可是一条大粗腿,自己得抱紧喽!既然刚才那条路不通,那干脆就走第二条路,把女儿许给这个看着还行的哞吧,至少自己女儿是丁部落的,周围的其他部落怎么也得给丁部落面子,这可是一个超级大部落。而且,人家的头领还是大荒上盛传的荒神。
“行,就按荒神说的办,让我女儿跟哞走吧!”
海螺头领面子上一脸落寞,仿佛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殊不知他心里面早就乐得笑开了花。丁部落的实力他早已清清楚楚,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够比得上丁部落。光是那种高高的城墙,就没有部落能够做得到。而有了丁部落头领、荒神的一句承诺,他女儿和谁在一起,他都不介意。当然,如果能给自己和部落带来好处,那就更好了!
“好!海螺头领大人大量,佩服!你放心,嫁到我们丁部落的女人,我们都会善待她们,拿她当姐妹看待。”
鹿对角落里正在和哞嘀嘀咕咕的贻贝微微一笑,看得对方满脸通红,说出这番话也算是示好之意。刚才差点成为情敌,此番情势变化当然要表现出未来部落头领夫人的气度来。
双方计议已定,当天晚上就举办了一个热闹的婚礼仪式。丁奇本来就想搞仪式,没想到海螺头领主动提出一定要搞结婚仪式,这是他从丁部落人口中听到的,所以他就想感受一下。
丁奇也不在意,当即安排人准备聘礼。聘礼包括一公一母两匹马、两大袋粗盐、两套陶器,青铜斧头、锯子各两把,两张长弓及箭羽两壶,制作的春秋款兽皮衣服八件。聘礼看似不多,价值却很高,令海螺头领非常满意。
至于贝部落提供的嫁妆,则是之前他准备用来交换的蚌珠九颗,还有干丝瓜瓤五十根,大大小小的葫芦共计六十个,其他兽皮若干,还有一个从小陪伴贻贝长大的女奴。不管是丝瓜还是葫芦,里面都含有不少种子。
至于蚌珠,先前对外说是准备了三个,其实他自己身上还藏有六个。海螺头领可是听说了,结婚不仅男方要给聘礼,女方也要准备嫁妆。是以海螺认为自己嫁女儿,可不能显得太寒酸,一定要将那些蚌珠全部拿出来。
没想到,
丁奇在听说海螺准备的嫁妆时,立即就跑过来找自己询问嫁妆的事儿。
看丁头领急切的样子,海螺头领面上高兴,内心里却是一番鄙视。
“哼!听说有这些鸭蛋般大小的蚌珠,你就赶紧过来,看来和其他部落的头领也没什么区别啊!”
心情激动的丁奇可不知道海螺头领心里面怎么想的,如果他知道,肯定会鄙视回去。对丁奇来说,这三样东西里,最值钱的可不是那些蚌珠,而是丝瓜和葫芦种子。蚌珠无非就是一种珍珠,只是大一些罢了。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那还真值不少钱,可在原始社会,只有装饰作用的珍珠,还真比不上一口吃的。
内心开始鄙视丁奇的海螺头领,脸上就有一些傲慢露出来,就如同一个土财主在对待一个臭要饭似的。
“来,丁头领。这些就是我给女儿准备的嫁妆,这些是蚌珠,这么大个儿,一个可是能换到不少食物和奴。”
海螺头领拿起来一个鸭蛋般大小的蚌珠,指给丁奇看。可他没有得到丁奇的回应,有些奇怪的他看向丁奇,有一丝探询的意味在里面,那意思就是:怎么?这个蚌珠吸引不了你的注意力?
可他却看到丁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丝瓜和葫芦在看,嘴里面还神神叨叨地说:
“真的是丝瓜,真的是葫芦!没变化,和以前长得一模一样。”
丁奇此时就像在看绝世珍宝一般,眼睛都挪不开了。这让海螺头领非常疑惑,我这手里有真正的宝贝不看,竟然去看那些随便在林子里采集回来的东西,不当吃不当喝的。如果不是哞说丁头领喜欢这些他没见过的植物种子,他都不想带过来,占地方不说,累啊!
是以海螺头领忍不住问道:
“丁头领?您这是?”
没反应。
海螺用手碰碰丁奇的胳膊,提高声音再次喊道:
“丁头领?您这是干嘛呢?”
海螺的声音将丁奇惊醒,丁奇不好意思地笑笑,回道:
“啊!不好意思,让您见笑。实在是好久没有见到家乡种植的这两种植物,睹物思人啊!”
丁奇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指着丝瓜和葫芦问道:
“海螺头领,这丝瓜和葫芦在你们那里很多吗?”
“这两样东西叫丝瓜和葫芦吗?我们都喊它们瓜,在我们那里虽然不多,但每年都会存下不少。这个丝瓜搓痒痒可舒服,这个葫芦嘛,由于它们嫩的时候味道苦涩、不能吃,所以都是小孩子拿去玩,不过它有个特点就是能浮在水面上。”
丁奇听后暗笑不已,好东西还真是被他们给糟蹋了。
丝瓜的作用很多,嫩的时候炒菜吃,老了可以用丝瓜瓤当洗碗刷,也可以当搓澡巾使用。至于葫芦,那可是中国的传统植物,就连神话传说中都是太上老君储存丹药的宝贝。而在现实生活中,嫩葫芦也能吃,老了之后既能当储水储油的工具,也能从中间锯开当水瓢或盛东西使用,甚至可以捆在一起,绑在木筏子上提升浮力。
这两样东西实用性很强,那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鉴于海螺头领给自己部落带来的这个嫁妆,丁奇为表示感谢,就给对方讲了一下这样东西的使用方法。海螺一听竟能这么食用和使用,当即高兴得蹦起来,感觉像是自己要结婚似的。
晚上的婚礼很热闹,全部落只要是能参加的人都参
加了。巨大的篝火堆将中央广场照得亮堂堂,年轻的男女们跳着他们熟悉的舞蹈,将喜庆的气氛传向四周。当一对儿新人在年轻人和孩子们的簇拥下走向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洞房时,整个婚礼仪式走向高潮。
哞和贻贝的婚礼后,贝部落的海螺头领带着丁奇给他们准备的物资返回,他们也将成为传播丁部落信息的前哨站,将在丁部落的所见所闻讲给周围的各部落知道。
猎马部落一干年轻的勇士们,也向丁奇告别,带上丁奇给他们准备的物资,返回猎马部落向头领重蹄复命。此次,他们和丁奇一起来到丁部落,路途中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将形成他们之间牢不可破的联盟关系。
客人们走后,丁部落进入一片忙碌的平静生活。
部落利用土先期训练出来的二十头驯顺的牛,在目前种植庄稼的地方向东,又扩展圈出大概二十亩地,作为要种植大白菜的地方。部落总共收了大概六万多颗白菜籽,按照一亩地三千棵大白菜来计算,可以种上二十亩地左右。
犁地、施肥、耙地、平地和整沟畦,这些事情丁奇都教给下面的农活老把式们来操作,自己则安排人同时进行两件事情。
一件事儿就是准备榨桐籽油,他不知道桐油如何榨出来,但他知道无非也就是“压榨”两个字。所以,丁奇准备按照榨菜籽油的方法来榨桐油,具体工序分为去壳、去杂、干燥、粉碎、炒制、压榨、过滤、沉淀,直至最后出成品油。
炒制之前的步骤丁奇他们很容易就能操作,但唯独压榨工艺的核心“压榨”不知如何进行。还好,丁奇看过《舌尖上的中国》上古法压榨菜籽油方法。只是看到他们那个工程量有些巨大,丁奇则准备换一种压榨的方法。
木桶榨油。
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制作一个直上直下的木桶,外面套上一圈又一圈的铜箍,保证木桶在巨大下压的作用力下不会被挤破。木桶底为青铜材质,厚十公分,铸造的时候用模提前整得有眼儿。
这个桶造好后,放置在一个雕刻好的圆形石台上,直径比桶底略大几公分,上面有凹槽,榨出的油可以顺着凹槽流下。
接着,由荆他们制作一根直径比木桶直径稍小半公分的树干,然后在树干的前端再钉入一块和青铜桶底一样大小的圆盘。这个圆盘就起到耐磨、挤压油桐籽的作用。树干顶端则呈十字形锯出两个方形的木槽,上面会放置两根方木,可以挂四块石头在上面给这根圆木施加压力。
木桶直径五十公分,桶高八十公分,两块青铜圆盘直径五十公分,而那根树干则长一百二十公分。
在压榨桐油的时候,用打湿的干草像包菜籽粉一样包裹好油桐籽粉,形成饼状,放进木桶中。每块饼厚五六公分,外面包裹着一层草保证油桐籽粉不用漏出来,只放到桶深四十公分左右就不再放油桐饼。
放好后,就将那根前端有青铜圆盘的圆木放进木桶中,先将两根横木放上去,再在每根横木两端各挂上一块重约五十斤的铜块。接下来,又在圆木上放置清洗干净的青石,保持平衡,直至下面开始出油,并再次增加青石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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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木桶压榨法,一次能榨的油桐粉不多,每次得压三天左右。但经不住做的这种木桶多啊,反正他们时间有的是,完全可以满足手头那点油桐籽的需求。而且,这也为他们明年压榨菜籽油提供了经验。
第349章 石灰造纸
已经开过会,对木桶榨油的工作进行了分工,丁奇又开始去忙着第二件事儿,那就是研究如何造纸。
丁奇以前上学时,了解到中国的造纸术是东汉末年的蔡伦进行改进。他用树皮、麻头及敝布、鱼网等原料,经过挫、捣、炒、烘等工艺制造的纸,是现代纸的渊源。这种纸,原料容易找到,又很便宜,质量也提高了,逐渐普遍使用。为纪念蔡伦的功绩,后人把这种纸叫做“蔡侯纸”。
而现在,丁奇准备做的事就是造纸,他已经被没有手纸的日子折磨疯了。当然,这不是他造纸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方便记录、传播知识。
目前部落所拥有的东西只有一些破渔网和锯末,麻暂时没有,那么能考虑的造纸材料主要就是树皮、南湖边上的芦苇、杂草以及未来稻谷收割后剩下的稻草,包括前面所说的破渔网和锯末。至于竹子,丁奇暂时不去考虑,那个太难分解,不好制浆。
小时候,离村子一公里处,有一个造纸厂,周围的村民都会将不用的麦秸杆、玉米杆儿甚至是树皮运过去,卖几个零花钱来贴补家用。丁奇没事了就会带几个小伙伴一起去造纸厂挖蚯蚓,回村边河里钓鱼。
经常去的情况下,他就对造纸厂的环境有所了解。长期在外堆放的麦杆儿、树皮等物,石灰,源源不断向里面运送麦杆儿的锅炉车间,以及从车间里面运出来的麦杆儿泥堆,还有散发着刺鼻气味的纸浆池,都是丁奇记忆中的儿时场景。
再加上中央电视台记录频道关于手工造纸知识的传播,丁d杏觉得自己理论知识学得挺多。
所以,他准备利用掌握的知识,开始造纸。
安排几个人去收集破渔网、锯末,再安排五六个人去南湖边割芦苇、杂草进行晾晒,还有人拿着青铜铲去搬迁的林场内收集树皮。安排花寻找到部落内最大的陶锅,安排荆依据花寻找到的最大陶锅样式,制作竹篦子或者木头篦子,以及用木头制成的蒸笼。
最后,丁奇带几个人去南湖边远离稻田和马场的地方,选址准备建造纸场地。
由于造纸有很大污染,产生很多废水,因此丁奇只能选择一处地势稍高的乱石滩、不长野草的地方作为造纸场,离湖边不算太远,取水也方便。
场址选定,就开始安排人用砖在平整好的地面上挖出一个坑,里面用砖垒了一个大池子,这是用来制浆的池子。不远处又建了一个用来蒸煮制浆原料的棚子,一个用来存放石灰的木棚子,四周用木板遮挡风雨。
讲到石灰,可能大家猜到了丁奇准备如何制作纸浆。没错,就是石灰法制浆。这种制浆方法,就是丁奇根据记忆中的画面,总结的制浆方法。丁奇不知道这其中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他隐约觉得应该是石灰的碱性加速了植物中纤维的浆化。同时,石灰还起到漂白和去除杂质的作用。
现在丁奇准备做的,就是进行小批量试验,利用比较好制浆的芦苇、杂草来制作草纸,也是最简单的纸制品。只要这个能做成,下一步用树皮、麻及木头等制浆得到的纸将会更好。
有人在挖坑建池子,有人则开始用铡刀将以前编苇芭留下来的芦苇切成十公分长的段,再切一些干枯的杂草后,将两样材料混合在一起。然后将这些草料在一个大陶缸中淘洗,将一些泥土、石块等杂质清除掉。接着将一些生石灰粉洒入经过淘洗的草料中,搅拌均匀。
由于是第一次做,不知道多少比例合适,丁奇就准备从最低的水平开始,即石灰重量与草料重量比为1:10。搅拌均匀后的草料放在一边发酵一段时间,利用生石灰产生的热量进行自然发酵。
随后开始在陶锅中烧水加草料,盖上蒸笼,慢慢蒸煮。蒸煮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翻搅,使材料得到全面的煮制,能够快速地得到纸浆,缩短制浆时间。具体蒸煮的时间,丁奇心中没谱,只能边蒸煮边观察,但怎么着也得三个小时之后,前期可以让人先准备着。
自己在这里看着,丁奇则让几个人去找蝶拿回之前安排她制作的篾席,找荆拿安排他做好的一个大木桶。木桶用来作为抄纸用的纸浆池使用,而篾席则是抄纸帘。
抄纸帘做出来的不多,只有五个,主要是因为那只有三根头发丝粗细的竹篾实在不好做。为得到这些竹篾,丁奇特意制作了一个制篾工具,刮篾器。
在一块青铜板上,丁奇凿出五个洞,这些洞可是利用他手中的多功能瑞士军刀一点点钻出来的。五个洞从大到小,从五毫米到最后的两毫米,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竹篾从最大的孔穿进去,抽出来的过程中将大于孔洞的部落去除。然后再从下面的孔中穿进去,抽出来继续去除多余部分。以此类推,直至达到目标竹篾。这个过程耗费时间太长,更不说之前的破竹篾这项工作耗费的时间。
竹篾做成,蝶又开始编篾席,也就是抄纸帘。这个对绳索要求极高,就是绳索不能太粗,只能有一毫米左右细,可是将巧儿那一组人给折腾晕。还好,最后她们总算完成了这个任务。
有了绳有了竹篾,蝶编起来抄纸帘也就快得多。长六十公分,宽五十公分,一共五个。
一应工具都准备好,只待纸浆制好。
蒸煮好的纸浆,还没有最终成形。此时需要将这些纸浆从锅里捞出来进行漂洗,将里面的一些杂质和生料剔除出去,避免影响成品质量。漂洗后的纸浆捞出来,放入石臼中进行臼捣,使纸浆中的纤维充分分离出去,此时制浆工作算是完成。
丁奇算了一下,蒸煮的时间比预期的三个小时长了一倍,达到六个小时,还不包括后面的漂洗和臼捣。臼捣简单,岩他们凿出来的石臼和石锤,两人合作或一人利用杠杆原理进行臼捣。
制好的纸浆呈
黄白色,微微的淡黄,没有全白,说明里面的石灰用量还有些少,下次再做时就要多增加一些,试试漂白效果。不过丁奇是第一次做这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算是不错了。
牛顿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之所以我看得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那么,丁奇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以前学过看过了解过。只要知道原理,过程只是细分出来用来达到目的罢了。就像以前他上过的自然课,老师有讲过如何利用废旧报纸来制作纸张的试验,而那个试验才是让丁奇真正明白造纸原理的一节课。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而丁奇在造纸方面是否最终成功,也要看他最后这临门一脚能不能踢得出去。
在丁奇准备纸浆的过程中,另一组在榨油的人那里传来了好消息,经过压榨油桐粉饼,里面含有的丰富油脂已经在铜块和石块的共同挤压下渗了出来,并汇合在一起顺着石槽流入下面的陶罐中。
好消息传来,也激发了丁奇的斗志,誓要将纸张一下制成。
纸浆做成的第二天,好好休息一晚的丁奇带着一干人来到造纸场,向荆做成的那个大木桶中倒入准备好的井水。井水清澈,里面没有什么杂质,不会影响造出来的纸质量。
然后,丁奇将一定量的纸浆一点点的倒入木桶中,边倒边搅拌,直至搅拌均匀,这调配纸浆的活儿才算结束。只是成功不成功,还要看纸浆的附着情况。丁奇先将手伸进去,再捞起,看着手上的纸浆分布情况,丁奇略有些失望。纸浆还是有些粗,不够细腻,里面含有部分未彻底熟化的生料。而且,丁奇的手在里面停留的时间不算短,可沾在手上的量也不多,薄薄的一层。看来纸浆的量不够,另外也要增加抄纸帘在纸浆桶中的时间。
但这也只是在手上的表现,等呆会用抄纸帘之后就能知道抄出来的纸是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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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向里面投入一团拳头大的纸浆,继续搅拌直至均匀。然后丁奇拿起身边的那个抄纸帘,深吸一口气,两手将抄纸帘绷紧,前头朝下没入纸浆桶中。稍一停顿,丁奇就倾斜着快速出水,那些纸浆就在抄纸帘出水的过程附着在抄纸帘上,形成一层厚约两毫米的纸层。
水顺着抄纸帘上的空隙快速沥下,丁奇将抄纸帘正面朝下放在一块木板上,轻轻挑动抄纸帘一头,将上面的纸慢慢揭下,平铺在木板上,等待其风干。
完成这张纸,丁奇之前吸入的那口气被他慢慢吐出来,本应该激动起来的心情反倒逐渐平静下来,让丁奇有一种释怀的感觉。
不再停留,丁奇再次将抄水帘没入纸浆桶中,左右一摆,前后一晃,停留两抄,迅速直上直下出水,又一张蕴含着大量水分的纸张就在抄水帘上成形。沥干水分,再次将抄水帘正面朝下,将那一张纸铺在另一块木板上,等待它最终风干。
第350章 抄纸失败
等待的过程是煎熬的,当然,这不包括丁奇,只是针对周围的人来说。
丁奇在这里造纸,他们都知道,只是他们不明白这么做的原理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能看着丁奇刚才在水里抄来抄去,只抄上来一层淡黄色的东西,被丁奇放在一个木板上。
然后,然后就没有了,就蹲在那里看着丁奇在两张木板之间走来走去,津津有味的样子。可他们这群人无聊啊,啥也不明白,只能干看着,难受!
好在等待的时间不长,在湖边的风和阳光照射双重作用下,湿纸张很快被夺去多余的水分,变得干燥。丁奇站在一张木板前,将眼前那张纸右上角揭开,然后轻轻向下向左揭。
刺啦一声,那张纸就被丁奇整个儿揭下。
丁奇仔细审视着这张纸,并对着阳光观看。他发现这第一张纸有的地方厚有的地方薄,这从纸张的透光性上能看出来。而且这张纸看起来褶皱比较多,上面还有一些长纤维能够用肉眼看到,甚至有的地方被扯烂了。闻闻上面的味道,石灰味儿还很重,颜色倒没有太大的影响。第一次抄纸失败。
再看向另外一张纸,此时也已经被丁奇撕下拿在手中。第二张纸相对第一张厚薄比较均匀,但上面仍然存在长纤维的情况,纸张厚度却比第一张要薄,被扯烂的地方更多。
还是失败!
虽然失败,但是丁奇自己内心却没有一丝沮丧,反而有一些小确幸。为什么?因为他知道,万事开头难,尤其是在造纸方面没有实操经验的自己第一次试着造纸,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件事啊!想想都令人激动!
他明白,上面这些瑕疵,是由于石灰使用的量不够、草木中的纤维素没有彻底分解、石灰没有彻底清洗干净、自己手法不熟练以及使用的工具不够传业造成的。原因有很多,但只能慢慢来解决,不能操之过急,到时候反倒适得其反。
纸张被扯烂,那是因为丁奇在准备往木板上放湿纸张时,不小心扯开的口子。原因就是抄纸帘不够光滑,导致湿纸张沾在上面。这个问题得解决,正好现在榨出来了桐油,可以试试桐油效果如何。
纸张厚薄不均,是丁奇抄纸的手法不行,得多加练习,急也急不来的。学艺不精,抄纸不匀,讲的就是丁奇这种情况。
纸张起伏有褶皱,是因为抄纸帘下方没有衬托,导致抄纸帘不够平整,致使最终的成纸出现问题。
纸张石灰味儿重,下一步在清洗纸浆时就要多清洗清洗。至于纸浆里生料较多的情况,那就得将石灰的占比提高,在六个小时的基础上再增加蒸煮的时间,另外就是清洗时将杂质和生料仔细清除。
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可以一项一项解决。重要的是,丁奇已经迈出了造纸的第一步,以后就会迎来造纸业的美好未来,以及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少,眼前这两张纸,可以在明天早上上厕所的时候使用上,好期待这种美好而又邪恶的感觉!强大!
丁奇对造纸行业了解的不多,这些过程也都是他记忆中的回忆加他后来汲取的知识融合后摸索出来的。但其实,造纸是一项过程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需要很多的工具。其中抄纸帘就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只能说丁奇手中那五个抄纸帘只能是一个半成品,离成品还差得远。
抄纸帘是捞纸的工具,抄纸帘一般由帘子、帘
床、帘尺等部分组成。帘床为承受帘子的支架,又称之为帘架。帘子和帘床可以随时装好或拆开。帘尺的用处是绷紧帘子使其保持平直。
如果有一个如此组合的抄纸帘,想必丁奇刚才就能抄出一张比较不错的纸张出来。只是丁奇并不知道有这么多工具,以前看到的也是似是而非,仅仅是自己靠想象想赶紧制作出来一张纸,好看看成效呢,哪想到还是失败了?只能说细节决定成败,还是要准备充分才能达到成功的目的。
老话说得好,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知道成功的甜呢?再说有了失败,才给自己摸索探究的机会呀!
其他人从丁奇脸上看不到喜怒哀乐等任何表情,也不知道丁奇到底是否成功。
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这不,负责榨油的狸跑过来,高兴地对丁奇说道:
“头领,现在榨出来的油越来越多,都装满一个陶罐了。”
狸自从铜村那边过来,就一直呆在宁城这里。他在狐的叮嘱下,疯狂地汲取汉字、数学等知识,是部落中不可多得的一名学习成绩排名靠前的男学生。
所以,部落也将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安排给他做,比如这次榨油。一个新生的事物,必须有一个聪明、理解力强的人来主持这件事情,由他再讲给其他人听或者带领他们来做。
榨油的原理、过程讲给狸之后,他就很快弄懂弄通这其中的原理,并开始准备他需要的人手,在工匠区那里热火朝天地干起来。这次能这么快出油,也多亏他新知识消化能力强。
勉励对方两句,丁奇安排这周围的人继续烧火煮芦苇和杂草,石灰的量又增加一部分,让他们不停制作纸浆。只要工具跟上来,下面这群人的工作量将会立即加大。先制作草纸,再制作麻纸,等技术水平提高之后用松木、构树一类的木头制作纸张。
构树已经发现有不少,这也是浑身都有价值的树木。
带着狸,两人回到城内的榨油作坊那,查看榨油的进度。那个木桶下面,正有一缕金黄色的液体从桶底流入旁边的陶罐中,偶尔发出一两声液体碰撞声,如清水潺潺。
“这就是生桐油啊!狸,这一桶桐籽榨出来之后,将里面的渣子混合,再继续榨,一次是榨不出来多少油的,可以多次榨,总会多出来一些。现在桐籽少,等秋天时,让猎马部落的人再多捡回来一些,无非就是多给他们一些陶器或者青铜器。”
狸没有吭声,正在记忆丁奇交待给他的事儿。如果此时给狸一只笔一个本儿,不知道他会不会像三胖面前的那些官员,一本正经地去记录他听到的知识或安排呢?
“等这罐桐油满子之后,就送到荆队长那里,他现在正需要这些桐油,到时候你过去,我一并教你俩如何熬制熟桐油。桐油经过熬煮之后,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
狸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然后就蹲到木桶边上,思考起来。至于他是在思考如何提高出油率,还是在思考提升榨油技术,就不是丁奇可左右的。丁奇此时已经来到荆那处木匠院子里,找荆商量如何制作抄纸帘子的帘床和帘尺。
木匠院子里,十几名木匠正在制作荆给他们安排的制牛套的活儿,这也是丁奇安排给荆的。明天土驯出的牛将开始在新地块那里开荒犁地,这些绳套就起到最关键的作用。
荆自己则蹲在那艘小
船面前,看着船发呆。
“看什么呢?荆?难道还在想如何使船不漏水吗?”
荆有些茫然,但一看到是丁奇之后,赶紧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就高兴地问道:
“唉呀!头领,您什么时候过来的,我正在想这件事呢,您就过来了,难道是已经有解决办法了,是吗?”
“哈哈!瞧把你高兴的,应该是没问题了。呆会狸会送过来榨好的桐油,我来教你如何熬制熟桐油,熟桐油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丁奇拍拍荆的肩膀,算是告诉他一个好消息。自从造好船之后,他已经有两个月时间没有休息好,整天都在思考如何解决船防水、漏水的问题。现在丁奇解决了这个问题,想必他晚上能睡一个好觉吧!
“先别着急,我来是准备让你做一个东西,具体是这样子的……”
丁奇拿出那个抄纸帘,给荆讲自己的想法,包括如何使用,需要增加什么等详细讲给对方。而荆自己也很专注地听丁奇讲,边听边拿着一根木棍在旁边的沙盘上画画,将帘床和帘尺的样子初步画出来。
由于没有纸张,荆在制作某一样东西的时候,都会在丁奇给他推荐的沙盘上将这样东西画出来,然后再进行制作。
丁奇见他还是这么费劲在沙盘上作画,当即忍痛从自己身边的兽皮袋中掏出准备明天早上用的草纸,送给荆。
“来,看看这个,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纸。这次算是便宜你了,让你成为全部落上下第一个用纸的人。”
荆有些震惊地看着丁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有如此好运来使用部落的第一张纸,这得是多大的殊荣啊!
手捧着这两张纸,荆双手颤抖,正要跪倒在地,突然就被丁奇一把给抓起来。
“赶紧的,要不然呆会我可能会后悔!”
其实丁奇想着的是,画过画的草纸,仍然可以在明天早上用。所以才催促荆赶紧在纸上画草图,免得耽搁自己使用,虽说时间还早,离明天早上还有十几个小时呢!
荆也不啰嗦,赶紧拿起一枝木碳削成的笔,开始在那薄薄的纸张上画草图。碳笔轻轻划过纸面,发出沙沙沙的声音,一条清晰的黑色线条在纸上成形。这划时代意义的一笔,让荆心头怦怦直响,而丁奇心头在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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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要用的纸啊!我的!
荆稳定心神,很快就将自己想像中的帘床或者说帘架画出来,两人又讨论一阵,很快就将帘床设计好。然后又讨论一阵帘尺的作用和样式,荆三两下就画出来,比丁奇这个现代人还要快速。
丁奇心中只能感叹,这就是天赋啊!
哪知荆此时也在感叹,感叹丁奇真乃神人也,竟能发明出这种叫纸的东西,画起画来真舒服。我得造出更好的帘床和帘尺出来,才能对得起头领的期望。
拿出一把大型木制三角尺,荆就开始量尺寸,制作这个帘床,当真是说干就干,毫不拖泥带水,实干家啊!
这把三角尺,可是丁奇指导荆做出来的一个木匠工具,现在每个木匠都会有长短两个三角尺随身携带,为的就是能随时用到这件工具。量尺寸,非它莫属!
等狸将那一陶罐桐油送过来的时候,帘床基本都快完成了。在最后的收尾阶段,丁奇安排狸又去拿了一个小陶锅过来,准备熬熟桐油。
第351章 熬桐油
熬桐油,又是一项技术活儿。
丁奇拿过来一个陶锅,向里倒入一锅底的桐油,大概占整个锅大小的五分之一。不是丁奇不愿意倒那么多,而是他担心自己熬坏了,浪费了这些好不容易带回来的桐籽榨的油。
熬桐油仍然是小时候记忆中,邻居木匠大哥在准备给家具上漆时熬桐油的情景。有些内容都有些模糊,所以丁奇得通过熬制的过程,将熬桐油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想起来。
另外,不能倒那么多桐油的原因是熬制过程中,桐油会冒出很多泡。如果放太多桐油就会导致这些泡溢到锅外面去。
对于丁奇来说,怎么都不会想到,小时候看人家熬桐油的方法和过程,会成为他忽悠原始人的大技能。看看荆和狸两人的表情就知道,态度虔诚,似乎这样熬制的过程是神在给他们传授技艺。
引火,将陶锅下的柴火点燃。
通红的火焰轰地一声席卷整个炉灶,将其中蕴含的热量快速散发出来,传导进陶锅中,开始加热那些金黄色的桐油。按照记忆中的知识,桐油的温度不能太高,大概在250度至260度之间。太低会导致桐油里面的杂质和水分析出不明显,达不到要求;但又不能太高,太高的话桐油就会变成蜂窝状或者海绵状,这桐油就废了。
所以火候的掌握至关重要,丁奇只能慢慢摸索,寻找那个时间点。
温度升高之后,桐油开始冒热气,这是因为桐油中的水分在被蒸发出去。随着温度不断升高,有一些烟飘起,紧接着桐油开始冒泡,咕嘟嘟响个不停,散发出来的水汽越来越多,逐渐形成水雾。那些冒出来的泡开始越聚越多,沿着锅边聚集,上面一些杂质如桐籽皮、桐籽渣等在上面沉浮。
此时,丁奇从荆手中拿过来一个木勺,开始顺时针搅拌。随着搅拌的进行,那些气泡开始变少,有些逐渐消失。而上面附着的杂质漂过锅沿,沾在上面。
“你们俩要记住,我们现在正在熬的是纯熟桐油,那么他就只有一种方法,就是不停地搅拌,将桐油中的水分去除,尽量使里面的水分趋于零甚至是没有。同时熬制的过程中,那些杂质会被析出来,贴在锅沿上。随着熬制时间越长,杂质会越来越多。”
丁奇边搅拌,边对两人讲解,并观察桐油的温度是否过高。
“另外,要时刻观察桐油的颜色。当部分桐油颜色从金黄色变为褐色或者我家乡俗称的咖啡色时,就不要再放柴火,甚至要抽出一部分柴火,为的就是不要让锅内的温度过高。始终保持这个状态,那些桐油就会一点点变为褐色或者得咖啡色,直至全部变为咖啡色为止。你们现在不用纠结咖啡色或者褐色是什么样子,具体的呆会我会指给你们俩看。”
丁奇低头将水雾吹走,仔细看了一下桐油的颜色,似乎还没有变化,随手又往炉灶里添加了一块柴火,锅里的桐油温度很快就再次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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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让狸拿着一根木板朝一个方向扇风,将那些水雾吹走,好方便丁
奇观察桐油颜色变化。水雾虽不多,但丁奇不希望它影响自己观察。
很快,桐油中开始出现一点点褐色的油滴,慢慢这褐色的油滴慢慢变多,将周围的金黄色桐油浸染一般,越来越多的桐油变为褐色。
“快看,现在颜色已经变化,这种颜色就是褐色或者说是咖啡色,你们要记住。现在抽掉一根柴火。”
丁奇看到桐油颜色开始变化,立即指给荆和狸两人看,让他们俩明白什么是咖啡色,同时自己伸手抽出一根柴火,免得油温继续升高。
丁奇仍不变用手中的木勺顺时针搅拌,慢慢的冒出来的水气和气泡越来越少,直至没有。此时,绝大多数的金黄色桐油已经变成咖啡色,只需再等一会儿熟纯桐油就能熬制成功。
丁奇将木勺交给荆,由他来学着搅拌。
“记住,一定要顺时针搅。”
看着熟纯桐油已经熬制成功,丁奇将柴火抽离大部分,只留两根快烧尽的柴火在里面,为的是保持桐油的温度,不使它过快降温。
随后丁奇示意狸再去拿一个陶锅过来。
“狸,刚才你已经看到整个熬制过程,现在你自己单独熬一锅,我会和荆在一旁看着,同时准备给抄纸帘刷桐油。开始吧!”
丁奇不再管狸,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上,刷桐油。
他首先拿出一个小毛刷子,用狼毫制作而成。用一小撮狼毛塞进竹筒中,拿青铜剪刀多次修剪而成。
“刷桐油不能一遍而成,至少要三遍,为的就是让桐油能够浸入木头中,达到防水防腐的目的。每刷一遍,油层不能太厚,要薄薄一层,所以每次蘸的桐油不能太多,刷到木头上时要快速滑过,轻轻涂上一层,像这样。记住,就是薄擦薄刷!”
丁奇嘴中说着刷桐油的注意事项,既像是给荆在讲解,又像是自己在回忆、念诵当时学到的技巧。随即用手中的狼毛刷蘸了一点陶锅中的桐油,快速挪到抄纸帘上,既轻又快地滑过。
看也不看刷过的效果,丁奇就又将手中的狼毛刷划向另一处没有着油的位置,继续刷下去。待狼毛刷子上没有桐油之后,再将狼毛刷拿回刚才刷桐油的地方,将帘子上面的桐油沾到狼毛刷上,使之帘子上的桐油变薄。
整个过程说起来慢,刷起来却很快。不一会儿的功夫,丁奇刚刚饱蘸的桐油已经全部刷到抄纸帘子上,只有薄薄的地一层。
随后,他将狼毛刷递给荆,由他来学习如何刷桐油。
“来,你来试试。”
荆是木匠,手脚很利索,拿起狼毛刷子就学着丁奇的样子在抄纸帘上刷起来,时不时会将刷多的桐油刷到其他地方,认真仔细的样子不比丁奇差。
丁奇一阵汗颜,不愧是木匠方面有天赋啊!有天赋加成,干什么都快。
丁奇有时候会忍不住想,老天将自己弄到原始社会,除了语言方面让自己能和原始人沟通方便之外,好像真没有其他有用的技能
。目前他使用的生活技能,基本都来自于他以前生活的积累,根本没有任何老天加成的因素在里面。
金手指啊!难道就没有吗?看看人家的天赋,再看看自己,到底谁才是穿越者?
丁奇越来越郁闷,干脆不再去想,将怀里的一件东西拿出来。淡黄色的透明固体,在手里摩挲向下,一股淡淡的香味传入鼻中,好闻的松香味道。
这是一块松香,丁奇从森林中松树上采集回来的那种高黏度分泌物,通过加热提取出来的树脂。
刚才讲到熬制出来的熟桐油是熟“纯”桐油,没有加入任何添加剂。而他现在准备在狸熬的桐油中加入一块松香,制成混合型熟桐油。这种桐油有一个特点,就是熟桐油干燥的快,同时延缓桐油的胶化时间。
其实这个胶化的过程很关键,尤其是在进行大面积的刷桐油过程中。桐油胶化过快,会导致木材吸收油料不足,不能达到更好地防水防腐的目的。
丁奇给抄纸帘上油,并不需要桐油过多地浸入其中,只需要在帘子外面形成一层油膜,能够使得湿纸能够快速地取下就行。
而要给木质家具或木船之类的大型物件儿刷桐油的时候,就要考虑桐油的胶化时间,所以加入松香是一种最简便最廉价的方法。
丁奇在那里犹豫,是担心制作出来的混合桐油没有使用到船上而浪费了。现在手头没有太多的毛刷,担心荆使用不了这么多混合桐油而浪费了。
丁奇将自己的担心告诉荆,没想到他倒是不在乎,还是兴奋,并表示丁奇不用担心。他现在正愁找不到合适的材料给那艘船防水防腐呢,现在终于有了,高兴还来不及,哪会怕浪费呢,他恨不得全用上!
而且,他自己准备了有两把毛刷子,这是他在制作一些木器时使用到的,可以拿来刷桐油。
“好,既如此,那我们就开始熬混合熟桐油!”
眼看火候差不多,丁奇又拿出几块松香砸碎一并投入狸正熬制的锅中,告诉他加快速度搅拌。然后自己将荆手中的狼毛刷子拿过来自己给抄纸帘刷桐油,让荆开始准备给木船刷桐油。
只不过右刷之前,丁奇交待他,一定要保证木头干燥,将木板缝隙中也要清理干净,因为呆会他还要教荆如何配制堵漏剂,这可是一种关键的东西。只有将船体上的缝隙塞紧,才可以继续进行刷桐油的工作,这也很关键,过程或者说工序不能乱了。
丁奇心中那种堵漏剂,其实也是木匠告诉自己的,没事就在那里转悠的自己虽说贪玩,但有些东西却是记忆在脑海之中。他的大脑就像一个存储器,在将一些关键字输入之后,立即就会将那部分记忆启封,成为自己需要的资料。
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部分记忆,难道这就是老天让自己穿越过来的金手指?不像啊,这可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只是尘封了而已。自己拿自己记忆中的知识,这能叫金手指吗?怎么想也不是!
第352章 酥油灯
丁奇让人去拿过来一些熟石灰和从麻部落交换过来的麻绳。然后拿多功能瑞士军刀从麻绳上刮下来一堆麻绒,接着就将熟纯桐油、熟石灰和麻绒搅拌在一起。
桐油和石灰此时的黏性很强,再加入麻绒就是为了将这种黏性增加到最强,同时利用桐油的防水性不使水浸湿石灰,麻绒起到连接的作用,使得整个混合物能保持一体,并能将船体上的缝隙整个塞满而不留空隙。
这样做出来的堵漏剂也算是一种油泥,填塞进船缝或虫洞中,干后将非常坚牢可靠,防止渗漏还能经久不掉。再加上船缝外至少要刷上五层以上的桐油,保养得当的情况下是不用担心船漏水的情况。
这些,都是普通的劳动者,经过千百年的摸索试验得出的结论。
很快,就将堵漏剂搅拌好,交给荆去打理那条船的缝隙和漏洞。这条船之前在南湖的岬角外划行了一段时间,效果还行,就是不能长时间在水里呆。
自从那时起,荆就把这条船放在自己这个木匠院子里,研究打磨,这么久下来船体里外都特别光滑,连根毛刺儿都没有。
荆拿出一把竹匕,薄薄的一片,就像包馄饨用的竹片一样,将船上的漏洞仔细地塞满填满,没有留下一星半点的孔洞。
很快,狸那里也将加入过松香的熟桐油熬好,正在晾凉。丁奇知道熬熟桐油的时候要快速降温,但现在使用的是陶锅,不敢用冷水激,那样的话整个陶锅都会炸烈,那时对丁奇来说就是鸡飞蛋打,桐油也就没有了。
丁奇在一边看着荆在那里清理木船,这是刷桐油前的准备工作。
不仅要将木头的表面清理干净,还要保持木头表面的平整,填补有坑洼的地方后,也要将堵漏剂打磨光滑平整,这样能让桐油平整地滑过,不会产生皱褶,对船体的防水防腐起到促进作用。
加了松香的熟桐油是快干熟桐油,干燥时间会更快,大概2-5个小时就能全干,极寒天气不超过8小时
第一次刷桐油时,一定要刷的仔细均匀,让桐油将木材表面全部覆盖上,但是不要刷太厚了,然后晾干。
刷完一次桐油后,放置到自然干,干了以后,再进行打磨,将桐油表面打磨光滑,然后再上桐油,再风干,反复数次。这是正确的刷桐油方法,只是现在没有好的打磨工具,而且刷桐油最好是用棉布来刷桐油。丁奇实在不是想把自己棉质内衣拿出来让荆使用,哪怕这个内衣已经烂得不成样子。
百盟书
眼看这里没啥事,丁奇就将工作交给荆和狸,转身来到食堂那里,拿了几条处理好的鲫鱼和草鱼,回到自己的住处。然后和呆在院子中等他的鹿一起去奔和仓两家看看两个孩子,并给他们每家两条大鲫鱼,用来下奶最好。
接着两人来到雄鹿大长老的院子,里面那个老头子正抱着一个婴儿在那里傻傻地笑着。只是那个小家伙可不领情,哇哇哭着,显然是不适应这个老父亲,也有可能是他饿。
昨天晚上,梅给雄鹿大长老生了一个男孩,乐得这个老男人高兴得一夜没合眼,到现都没有看出来他累的样子。这个男孩子的降生,宣示着他已经是鹿的弟弟,也是丁奇未来的小舅子。头领的小舅子,身份自然是不一般,可谓是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
灶台边,有一个女奴正在烧火,陶锅里正煮着白色的东西,一股子醇香的奶味弥漫在空中,里面还夹杂着羊膻气。这是今天中午,鹿跑过来找自己,说梅姨一直没有下奶,小家伙饿得嗷
嗷叫,让丁奇想个办法。
丁奇能有什么办法?还别说,他还真知道,只是这种方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关键还是要看梅她自己能不能产奶。对于一个已经生过孩子的女人来说,只要第一胎有奶吃,大多数情况下二胎甚至三胎时都会有奶的。
本来丁奇还有些避讳,毕竟给鹿说的话,人家还是大黄花闺女。给雄鹿讲的话,人家是老丈人,有些忒不好意思,更不用说当事人梅姨。
但后来想了想,原始人根本不在意这么多,自己有什么可纠结的呢?是以将方法告诉鹿,一是去羊圈那里挤羊奶,煮开之后放温先给孩子喝,先解决他肚子的问题。二是由鹿帮忙按摩,至于按摩的手法,丁奇拉着鹿来到一个小屋子里偷偷告诉了她。
只是从小屋出来,鹿看丁奇的眼神让丁奇有些后悔告诉她了。那眼神分明是在说:你个色狼!
可丁奇冤枉啊!我能是那样的人吗?还好,丁奇脸皮够厚,直接将这个推给他原来部落的医巫,至于哪个医巫,嗯?他有部落吗?
“怎么,还没有下奶?”
丁奇来到正抱着小舅子的雄鹿面前,低声问道。
“嘿嘿,你来啦,没事,慢慢就下来了。部落女人不下奶的也有,饿不死。实在不行,就用那些植物根茎,嚼成碎末和点水喂进去就行。”
雄鹿倒是心大,一点都不担心。
“再说,这里不是还有你呢吗?哈哈,竟能想到用羊奶喂这个胖小子,这可是荒神想到的好办法啊!如果以前早知道有这种方法,部落人口将会增加很多,那些孩子也就不会回归大荒的怀抱了。”
刚才还心大的雄鹿,此刻语气竟低沉下去,看着眼前肥嘟嘟婴儿眼神有些担心。显然他知道有好多刚出生的婴儿因为食物不足而无情地死去,或者忍受不住冬天的寒冷。
“放心吧,有我在。这可是我的小舅子,怎么我都得让他吃得饱饱的。”
丁奇拍拍雄鹿的肩膀,示意有自己在,不会让孩子出问题。再说现在已经找到解决办法,梅姨那里有没有奶都无所谓。
“鹿,你去里面忙吧,我看看羊奶煮得怎么样。”
鹿听到丁奇让她去里面忙,脸色猛地一红,明白他是让自己继续给梅姨按摩胸部。他说的那种方法,让自己这个医巫都没办法见人了,怎么能让自己去按呢?可是不让她来按,难道能找到更合适的人吗?可是那方法也太别扭了,说什么要用温水浸湿鹿皮巾,趁热捂上去,然后开始揉捏、拍打,再旋转按摩,来回折腾一遍后要继续来两遍。
真有些羞臊,也不知道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部落头领是从哪里学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不会真给其他女人按过吧!哼,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
还不知道醋坛子已经翻了的丁奇此时正站在炉灶边看那女奴煮羊奶。只要煮开一段时间,就可以杀死其中的病菌,等温度合适之后就可以让婴儿喝了。那里有小木勺,可以一点点喂下去。
此时,羊奶刚有些热气冒出,那个不知道来自哪个部落的女奴正小心地用手中的陶勺搅拌羊奶,同时在控制下面火的温度,免得羊奶热得太快,导致羊奶溢锅。今天中午的时候,由于是第一次煮羊奶,让那一锅羊奶溢出去,差点挨打。还好,鹿和雄鹿长老两人和气,只是让对方小心些,继续煮奶。
丁奇看到,随着温度的升高,羊奶开始冒泡,泡泡聚在一起,上面不断地出现一些杂质。看来是挤奶的
奴,没有处理干净,致使羊奶中含有杂质。
甚至,看到上面有一些黄黄的东西在上面,像是油脂一类,但也有些像羊毛上的杂质。
“这难道是羊油吗?”
丁奇有些好奇,他是第一次看别人煮羊奶。以前早餐时候煮奶,那都是处理过的牛奶,里面是没有杂质的。看着这个场景,丁奇似乎把什么东西给遗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就在丁奇拧着眉头想把刚才的想法弄明白时,突然里屋传来鹿的一声惊叫。
“啊!出来了!出奶了!”
这一声大喊,可是了不得,直接将丁奇给震醒,雄鹿抱着孩子就冲进里面,很快雄鹿长老哈哈大笑声响起,只不过将那正在吮吸的婴儿给吓哭了!
丁奇摇摇头,忍不住笑了起来。本想进去看看,一想这丈母娘肯定正在喂奶呢,这会进去不方便,还是算了吧。而他面前那个女奴此时却偷偷看了一眼丁奇,捂嘴笑起来,这引起了他的兴趣。
“嘿,你笑啥呢?你不怕雄鹿长老过来吵你啊?”
丁奇看她那样,忍不住想逗逗这个大概二十岁的女奴。可没想到丁奇这样一说,对方脸色刷地一下就白了,苍白无比,仿佛有什么令她感恐惧的事情要发生一般。
“啊!不好意思,看来是吓着你了。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别怕啊!说说,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个部落?”
面色苍白的女奴显然还没有从丁奇刚才的话语中恢复过来,但她还是赶紧回答。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奴,按照以往的惯例,如果自己这个奴不立即回答,那么有很大的可能会招致一顿毒打。
“回……回主人的话,奴叫白茅,是从白泽部落那交换过来的,但我不是白泽部落的人。我…我以前的部落是哪个我也不记清了,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抓走,中间被交换好多次。”
两人开始聊天,浑然忘记了眼前正在熬的羊奶。兴许是他俩都知道现在羊奶不重要了吧,所以注意力再没有放在羊奶上面,正聊得挺欢实。如果是鹿看到,估计又得想回去怎么收拾他吧。
突然,一股糊味猛地窜入丁奇鼻中,将沉浸在聊天中的丁奇惊醒。而正聊得开心的白茅,脸色再次苍白透顶,显然她觉得这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重罪。
丁奇定眼瞧去,只见那羊奶上有一层黑乎乎的东西,那是被烧糊的羊奶和之前的杂质。而在这些黑糊的东西之外,是一些白色如蜂窝状的东西,就好像用奶酪做成的雪糕一般,也像是酥油。
“嗯?酥油?这难道是羊奶酥油吗?”
在藏区出过任务并在那里训练的丁奇,尝过用牦牛奶制成的酥油和酥油茶,那股子味道至今还在他的脑海中,永不会忘记。当然,永不会忘记的还有那些虔诚的信徒用自己的身体丈量自己的朝圣之路。
想到酥油,丁奇终于知道刚才遗忘的东西是什么了。
就是酥油,用羊奶或者牛奶来提取酥油。酥油除了能吃、给人体提供丰富的营养之外,还能点灯,能够解决部落目前晚上的照明问题。
部落目前有三百多头羊,母羊占了一半,每天产出的羊奶已经有不少,这些羊奶目前除了供应孕妇和产妇之外,就是提供给那些老弱,来补充他们对营养的需求。
而现在丁奇完全可以从中挪过来一部分,从羊奶中提炼酥油,制成酥油灯,至少能解决部落部分主要人员的晚上照明问题。
第353章 致那终将失去的青春
酥油制作方法比较简单,却很辛苦。
曾经在藏区出过任务的丁奇,有幸看过那里的牧人制作酥油,并向那位大姐学习如何制作酥油。
在丁奇看来,制作酥油和平时人们制作面糊要将面筋整出来一般,经过不停的搅拌、挤压将羊奶或牛奶中的酥油挤出来。对于面汤来说,出来的就是面筋,制作起来并不复杂,就看你有没有那股子力气和韧劲。因为制作酥油需要至少千次的挤压和搅拌,才能将酥油分离出去。
想到酥油,丁奇直接那个聊得挺开心的女奴丢在一边,连和鹿打招呼都没有,一溜烟地冲出院子,跑向荆那个木匠院子,丁奇给他命名为木匠铺,就像给马鹿他们那个铸造院子命名为铁匠铺,虽然马鹿他们对铁匠铺这个和青铜毫无关系的名字一直质疑,却只能接受这个名字。
“荆,给你再安排一个活儿,制作一个大木桶,或者有现成的也行。然后你再制作一个中间有孔的圆盖,圆盖直径和木桶最上面的直径一样,能够将圆盖放在桶上即可。然后再制作一个搅拌棍,棍要比桶高出三十公分,棍下端安装一个十字架或者是一个稍小些的圆盘……”
丁奇不给荆答话的机会,如机关枪似的将自己的要求说给荆听,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或者能不能做出来。不过看荆的样子,似乎听进去,也听明白了。
“做好了记得通知我啊!回头给你搞一个好东西,能照明用!”
丁奇卖了一个关子,拍拍屁股扭头就走,留下目瞪口呆的狸和正在思考的荆两个人。
丁奇再次来到雄鹿那个院子,白茅此时正战战兢兢地收拾刚才烧糊了的陶锅,生怕一个不小心惹得这里的主人生气。他在考虑,要不要成为这个男主人发泄的对象,以免自己受到肉体上的伤害。她可是知道,之前所在的部落,主人们可是经常欺负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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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此时正好出来,看到丁奇从外面进来,有些好奇。
“你刚才出去了?你还真厉害啊,按照你讲的方法,没想到真管用,梅姨竟然真的有奶了。这下,这个小弟弟就不用担心没有奶吃了!你真棒!啵!”
鹿忍不住踮起脚尖亲了丁奇一口,让丁奇突然就飘飘然起来,感觉自己要飞一样。鹿实在是太兴奋,她赞叹丁奇这种按摩方法,竟能使不能下奶的女人快速下奶,实在是让她大开眼界。只是她很快就醋坛子翻起,酸酸的问道:
“说!你是不是给其他女人这样按过?我要听你讲、实、话!”
正在那里飘着的丁奇猛地觉得自己腰间的嫩肉被某一样东西狠狠地钳住,传过来钻心的疼痛,这种痛只有身为有女朋友或老婆的男人才能享受到的绝妙滋味,令得丁奇差点灵魂出窍。
“嘶!啊,你说这个啊,怎么会呢,你忘了我给你讲的,是以前部落的医巫讲的按摩手法,医巫只讲了方法,但我一直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所以就没有实践过。也就是说只知其理,不知其精髓,要不今天晚上你来我屋里,我实践一下?嗯?”
丁奇变脸的速度也是超快,硬是忍受住鹿那只魔手的力量,还要好好解释原因。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敢讲错,上次就是推给医巫,这次如果讲错,那在记忆力超好的鹿面前无异于自投罗网。一丁点错都不能犯的他,开始耍贱,他知道这种情况下鹿一般都会不好意思,赶紧逃跑的。哪想到鹿的反应,竟是
同意了。
“那,那你得轻点!”
鹿有些扭捏,却仍是有些害羞地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
“啊!我忘了,院子里还有些菜没有拿过来,我去看看啊!”
鹿开始认真起来,反倒是丁奇怕了,赶紧找个借口就跑了。
当天晚上,在雄鹿院子里做了一顿好吃的丁奇摸着滚圆的肚子,拉着鹿滑*嫩的小手,一摇三晃地将其送回住处,然后在鹿依依不舍又有些幽怨的眼神中拔腿跑回自己院子里。他怕自己再呆一会儿,会有些受不住鹿的盛情,提早将这颗有些青涩的果子给摘了,总会给人留下一些遗憾。
远处城墙上,传来部落狗儿们那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叫声,只是在尾音的最后仍是狼音。
丁奇躺在帐篷里,帐篷下面是厚厚的熊皮,身下是凉爽的竹席,肚子上盖着一条鹿皮巾,防止自己受凉。现在还是夏天,周围蚊子居多,丁奇只好躺在帐篷中免受蚊子的叮咬。
此时的他正在回想这两天自己做过的事情,包括榨桐油、制纸浆、造纸、熬熟桐油、打酥油甚至是孩子接生等一系列工作,感觉很充实。
特别是其中打酥油这件事,让他既兴奋又激动,希望尽快尝试,而他现在陷入以前打酥油的回忆当中。
酥油是牧区人们最喜爱的食品,产于夏、秋两季的牦牛酥油,色泽鲜黄,味道香甜,口感极佳,冬季的则呈淡黄色。而羊酥油为白色,光泽、营养价值均不及牛酥油,口感也逊牛酥油一筹。
传统的制作酥油的方法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劳作,牧区的妇女们几乎天天要打制一次,传统的打制酥油方法是用酥油桶也就是一个木桶进行。
桶高1米左右,圆盖,盖中心有圆孔,在圆孔内插一根约1.2米长的木柄,木柄的下端安装十字架或者一个圆盘。然后双手紧握木柄,慢慢地抽上来,再缓缓地压下去,使木柄下端的圆盘或十字架来回撞击搅动奶汁。
当时那位牧家大姐倒是不怕辛苦,双手握持木柄,上下搅动的速度逐渐加快。这让在一旁观看的丁奇眼睛都瞪直了,分不清此奶和彼奶,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人。痴了一般,臊得人家牧家大姐恨不得咬他两口。
快速地搅动,这样就能促使油水分离,如此不断反复,千搅百挤之下,揭开桶盖,就能看到有一层黄澄澄的酥油浮在上面。
将那酥油取出来后用手搓、捏、揉,挤出多余的水分后,团成球状放入凉水桶里泡上大半天,最后捞出来放入一旁的盘子里。大热天吃上一口口感细腻的酥油,感觉比大夏天吃冰糕还让人舒服透顶。
而那天,从没有夜不归营习惯的丁奇没有回到营地,他在那个只有一个牧民大姐的帐篷里体会到了比酥油还要细腻柔软、比牛奶还要滑腻的甜美的夜晚,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蜕变。
自从那天起,丁奇喜欢上了酥油的味道。
喜欢酥油是因为酥油营养丰富,不仅有大量脂肪,还有维生素A,可产生大量的热量,能够满足高寒地区人体御寒的需要,同时还具有润肺、滋润皮肤等作用,是普遍公认的具有治疗气管炎、哮喘等疾病的最佳食品。所以,酥油还可说是一种绿色保健品和美容品,好多有相关疾病的人就吃酥油来养胃、养肺等,还有很多人用酥油来滋润皮肤。
而丁奇,用酥油来纪念自己那美好的青
春!
第二天,早起的丁奇突然发觉自己竟然可耻地遗了,弄得惨不忍睹。真后悔,昨天晚上自己拒绝了鹿的好意!
钻出帐篷,解决完个人卫生的丁奇来到院子中洗了一个凉水澡,整个人浑身清爽起来。把小金放飞,带着小可爱顺着大道来到军营中,和战士们一起出操,高唱军歌,来迎接新的一天。
早饭后,丁奇随着人流一起来到那块准备新开垦的土地旁,参加今天种大白菜的开犁仪式。那片地块上杂草和灌木已经被清理干净,撒上部落又堆积了两三个月的堆积肥,等待人们来开始耕种。
哞~
二十头牛,一字排开,站在地头,身上披挂全新的绳套。前面一个人牵牛,后面一个人一手扶犁一手持鞭,将同样形象的丁奇围在中间,只等医巫鹿一声令下。
“吉时到!开犁~”
中气实足的鹿嗓音清脆,声音嘹亮,传入每一个人耳中。
“驾!”
丁奇扬起右手中的皮鞭,啪地一声甩在空中,左手中的木犁猛地向下一顿,深深地插入泥土中,翻起泥浪,如一条长龙般滚滚向前。
身后的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甩响手中的皮鞭,驱策着前面的黄牛,开始朝前猛奔。一时间烟尘四起,将人和牛掩藏在尘土之中。
二十头耕牛,二十亩地,小半天时间就全部耕完,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地犁完,耕牛下场休息,二十匹马儿拖着石磙,将之前犁好的地利用石磙的力量碾平,再由原耕牛架上钉齿耙,将大块的泥土耙碎,将土里的杂草清除。
直到来回耙了三回,这片准备种植大白菜的土地形成了一块块田埂。而在这片田埂中间,有一条横线沟渠,那里是未来进行浇地的水利设施。待将所有的大白菜籽全部检查一遍,就可以将它们种在这片田埂的一侧,准备让它们生根发芽后,再一棵一棵移植到整块田地中。
开犁仪式后,丁奇回来跑了一趟,就将手中的皮鞭交给身边一个兴奋的族人,由他继续进行耕地。而丁奇自己,则跑到荆那里,继续钻研新东西。
通红的眼睛、凌乱的头发,充分说明荆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而摆在丁奇面前的劳动成果,是已经变干的船体和一个高约一米的大桶。
丁奇轻轻拍了拍荆的肩膀,命令道:
“荆,你现在必须得去睡觉,听我口令,向后转!起步,跑!”
得到命令的荆,脸上苦笑,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按照丁奇的命令走到木匠屋里,寻了一个角落就睡过去,呼噜声震天。
丁奇自己检查了一遍那条木船,连一丝缝隙都没有放过,却没有发现哪怕一丝痕迹。船体色泽发黄,形体漂亮,旁边有一对儿木浆入在上面,已然刷过桐油,闪耀着桐油那特有的光芒。
检查完木船,丁奇扭头又看向那个酥油桶,外面用竹条捆扎,非常结实。看来,荆昨天晚上还真没有怎么休息,连竹绳条都解决出来。酥油桶旁边就是一个圆形的盖板,一根前端插着十字架的棍放在一边。
丁奇一看,这就是他印象中酥油桶的样式,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承受丁奇的力量。其实,还有一种酥油桶的制作方法,就是将奶放入一个陶罐中,不停地左右来回摇晃,直到酥油全部出来。这考验的是人的臂力。
第354章 初恋的味道
按照记忆中的组合方式,丁奇先将木棍放入木桶中,再将木棍从那个盖板中间的孔洞中穿过,制酥油的工具就准备好了。
将酥油桶抱起来就走,丁奇来到食堂那里,将早上挤出来的羊奶倒进桶中,开始搅拌挤压羊奶。
“哗啦!哗啦!”
阵阵羊奶上下翻滚的声音随着丁奇上下挤压,持续不断地响起。合着特定的韵律,咕叽咕叽,速度逐渐加快。
食堂的大师傅烤肉跑过来,双手捧着圆乎乎的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上下起伏的双手,感觉那双手的动作有些熟悉。
“怎么那么像自己偷偷一个人快乐的时候呢?里面出来的会不会是白浆?”
烤肉猛地拍自己大腿一下:
“考!肯定的白色的了,那是从我这里拿走的羊奶啊!”
丁奇始终沉浸在那韵律中,仿佛是一首来自草原上那粗犷的歌曲,让人回味悠长。紧跟着,一首熟悉的歌曲回荡在丁奇脑海中,那是王骆宾的经典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歌已经成为各部落人们争相学习、歌唱的曲目,只要是篝火晚会,必唱。就连猎马部落和贝部落他们,也是努力传唱着这首歌。
特别是猎马部落的勇士们,他们似乎特别钟情于这首歌,走到哪里哼唱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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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丁奇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哪怕是转业到地方之后,仍是对那个身影挥之不去,唱这首歌就是明证。只是随着赶时间的推移,他也开始谈恋爱,追求自己喜欢的姑娘,但仍不能忘怀。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烤肉已经数不过来丁奇上下捣了多少次,心说如果是那玩意儿,会不会脱了两层皮了。随后,正在思考的他就闻到了一股区别于羊奶的味道,醇厚、幽香,却又令自己忍不住咽口水。看到头领还在那里捣来捣去,他实在忍不住,轻咳一声,出声道:
“头领,头领,您胳膊酸不酸?要不,换我来吧!”
烤肉的声音终于将丁奇唤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低下头打开桶盖看看,已经看到有白色的酥油漂浮在羊奶的上面,混成一团。除此之外,只见到之前的羊奶已经变得非常稀,还很透亮,显然大多数精华已经成为酥油。
丁奇将酥油捞在自己手上,来回挤压揉捏,将多余的水分挤出,然后就将这一大团酥油放在一边干净的陶罐中。
抬手准备抹一下额头的汗水,丁奇突然发觉自己竟抬不起胳膊,酸胀、疼痛得厉害。丁奇有些吃惊,自己多大的力量啊,竟然都觉得酸胀难受,这得捣了有多少下啊!
不过看身边烤肉崇拜的样子,明白肯定不止一千下。可他哪里能知道,烤肉大师傅是在佩服丁奇竟能长时间保持这种惊人的速度而不变。想想那感觉,疯了!
烤肉大师傅是梅姨怀孕之后,从食堂众人中挑选出来比较精通做饭的人,至少大多数人能够接受他做的饭菜。而且,他还特别知道学习,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去找丁奇偷偷学两手,然后再在食堂的大锅中给大家做出来,
赢得了大家一致好评。所以,大师傅烤肉的名号就传遍了整个部落,还真对得起“烤肉”这两个字!
丁奇拈起一小块白色的羊酥油,放在鼻端闻一下,一股子属于油的清香味道钻进鼻孔,令得人整个味觉打开,恨不得立即吞下去。
不过丁奇一直在体会这种味道,似乎在回味以前那美好的记忆。接着,他将这点白色的酥油慢慢送进嘴中。入口即化,舌尖传来属于奶油那特殊的奶香味,味道醇厚浓烈,软糯粘口,带着那么一点羊膻味,却不觉得讨厌,隐隐有一种向往。
很快,口腔里香气四溢,感觉整个口腔要爆发一般,直欲大喊出声,却又不得不闭上嘴巴,生怕嘴里的酥油喷出来,丢弃这人间美味。
丁奇觉得,这羊奶做出的酥油味道似乎比那牧家大姐做出来的牛奶酥油还要有味道。不知是原材料好呢,还是自己这超过千下的捣搅起到了作用呢?
没人知道,也不用知道,只需要知道这酥油是自己做出来的,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准备的就行。
正在回味的丁奇猛地看到烤肉巴巴地看着自己还有自己手中的那一点儿酥油,喉咙咽个不停。
微微一笑,丁奇将那点酥油放进自己嘴中舔干净,然后用旁边的筷子挑出一小块儿放在对方手中,笑着说道:
“来,尝尝我做的酥油,看看味道怎么样,能不能入你这个大师傅的眼!”
烤肉早就等着这一刻了,之前那奶油的香味早就把他给馋坏了,并且还动了将这些不知名的有些像猪油的白色物体抢走的打算。不过,他想想眼前之人的身份和他那恐怖的身手,烤肉还是忍住了不该有的想法,耐心等待。
双手颤抖着,接过丁奇筷子夹过来的酥油,烤肉非常激动。这可是头领新做的一个美味,而自己却是除了头领之外第一个尝试它味道的人,这令他如何不兴奋,这可是莫大的荣耀啊!
烤肉哭了!
哭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横流,这是他尝过酥油之后的第一反应。
“怎么会那么好吃?这就是头领口中所说的酥油吗?太美妙了!味道太好吃了!”
这让自己想到了初恋,想到了那个被部落主人抢走的女人,那是唯一对自己好的女人,却在被主人抢走之后,再没有出现过,直到自己来到丁部落,也再没有见过。
这难道是初恋的味道?
雪和丹她们表演的话剧中,可是讲过初恋的味道,自己在部落学堂上也知道初恋这两个字的意思,感受却并不深。没想到这一小块酥油,竟能将那种喜欢女人的感觉搅起,这只能是神的节奏啊!
“啊!头领,荒神,感谢你做出来的酥油,我会更加努力,我想找到我自己的初恋,请头领成全!”
嚎啕大哭的烤肉,抱着丁奇的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全抹在丁奇的军绿色裤子上,让丁奇恨不得一脚将他踢飞喽。这可是早上发现自己自遗之后,实在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裤子之后换上来的裤子,没想到竟被烤肉给弄脏
了。
但看着对方那痛苦的样子,丁奇只好点点头,答应对方。他害怕如果自己还不答应,自己的裤子就会被对方给糟蹋了。
远远的,东西大街东头传过来嘈杂的人声,出外参加开犁仪式的族人们回来了。很显然,在那二十头牛的努力开垦下,那二十亩地应该是全部完成。
下午,他就会安排人和他一起去整地浇水,将那白菜籽先种出来,等苗长大之后再移栽至那二十亩田里。
来到食堂外面,看到太阳已经来到头顶,午饭即将开始。还好,大师傅烤肉每天都会带领手下人提前准备好饭菜,不会让大家等太久,这也是众人喜欢他的原因。
考虑到手头只有那么点酥油,丁奇赶紧叮嘱一声烤肉此事不要声张、回头教他如何做酥油之后,丁奇抱着那罐酥油、又拿起一个陶碗盖到陶罐上,和外面的人边打招呼边走向自己的院子。
还没等他站定,一人身影就从外面扑到他的背上,吓得丁奇差点将那罐酥油给扔了。
“整什么好吃的呢?大老远就看到你偷偷摸摸,说!是不是藏起来了,赶紧拿出来,我好饿啊!”
搂着丁奇脖子、半躺半坐的鹿脸上汗一块,渍一块,点点汗珠顺着她那白皙的脖颈滑下,流入那深深的沟壑之中,直欲将丁奇的眼光都深埋进去。
好不容易将眼光挪回来,丁奇深吸一口气,苦笑地说道:
“真是啥都瞒不住你,我做了一种叫酥油的好东西,是用羊奶做的。味道很不错,也很好吃,而且还可以用它来点灯,晚上就不用篝火照明了。”
鹿两眼一眯,露出了一个幸福的微笑,看来自己这个头领口中的吃货,还是很有本事的嘛!
丁奇拿过来一根筷子,从中挑出一大块酥油。
“来张嘴!”
鹿听话地将嘴巴张开,张开那大大的眼睛,一口就吃下去。
正准备品尝两下就开始夸奖丁奇的鹿,突然就瞪大了眼睛,然后就猛地闭上那好看的眼睛,全身一软窝在丁奇怀中。就像一个贪睡的小猫咪,无比慵懒,满脸的幸福味道。
这一幕,将丁奇吓了一大跳。如若不是知道鹿还有心跳,没有任何异常,丁奇真要立即进行人工心肺复苏配合人工呼吸了。
不过很快,丁奇的嘴巴就被一个柔软的物体堵住,一个软糯的香舌突破丁奇那皓齿阻挡,与丁奇纠缠在一起。
大脑一片空白的丁奇,似乎被吓得手足无措,只是在鹿的强攻之下很快就缴械投降,随着鹿的主动开始迎合对方。
丁奇心中在呐喊:
“考!自己成被动那一方了,这人生也太剽悍了吧!”
啪!
一声重物摔倒的声音响起,将正在激情中的两人惊醒。可还没等两人反应过来,就有一个戏虐的声音响起:
“啊呀!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们俩的好事儿?”
竟是奔那令人讨厌的声音,不合时宜!
第355章 变废为宝
奔双手捂脸,只露出两只眼睛,逃也似的奔回自己的住处,生怕被别人看到。
撞破丁奇和鹿两人好事儿的他,被鹿好一顿收拾,却让旁观的丁奇阵阵心惊。鹿就如一头母兽,疯狂地敲打奔的头和脸,左一个勾拳,右一个摆拳,打得奔哭爹喊娘、求饶不已。但又不敢喊太大声,免得被外人听到,那自己脸就丢大发了。
可是没用,鹿没有杀人灭口已经算不错了,更不会手下留情。谁让我是女人呢?哦,对了,我还是部落的医巫,我是以神的名义在惩罚这个明目张胆偷窥的人。
奔是真冤,可是这两人他一个也惹不起,只好将泪水吞进肚子里,回去找风要安慰。唉,我干嘛去调侃他俩呢?
好事被撞破,鹿也发泄了一通,最后实在不好意思再在丁奇这里呆,扭头就跑回自己住处,给欲言又止想挽留她的丁奇一个后脑勺。
丁奇砸吧砸吧嘴,回味着刚才嘴里的味道,嘿嘿一笑,就拿起一个陶碗,给鹿装了一碗,让人给鹿送过去。而他自己则拿过来五节五六厘米高、粗的竹筒和一个小陶罐,将酥油放在陶罐中,再把陶罐放在木炭火上,没过多久所有的酥油就全部融化。
然后丁奇交那五节竹筒拿过来,每个里面都倒入一些融化的酥油。待酥油开始凝结时,插入一根用细麻绳制成的灯芯,尽量保持灯芯在酥油中间。最后将这五根竹节放在阴凉通风处,静置冷却,直至冷却成型,就可以使用。
草草吃了午饭,休息一个小时的丁奇带人来到那处已经平整好的田地,先是让一群人用搂(lou二声)耙搂出一垄一垄田埂,笔直地通向地头。每垄田埂间隔二十五公分,两边是一个沟,用于排水和浇水。
前面的人在搂田埂,后面就有人按照丁奇的安排将白菜籽按照二十公分的距离一颗一颗种下去,深度仅有一点五公分,不能太深,否则会不出苗,太浅则有可能造成根基薄或者被鸟儿吃了。
种好白菜籽的田垄,已经有人开始打开沟渠的水闸,引水进入田垄中,开始按流程浇地。
部落目前人口多,完全可以做到两个人负责搂出一垄田埂,后面一个人种菜籽,这一垄只需要三个人,二十垄一个单位也只是六十人。再加上五个放水浇地的人,一共只需要六十五人即可。
即便是这么多人,还是有三分之一的地块没有在天黑前干完,不过没关系,第二天继续干。
晚上,丁奇带着一干部落主要人物来到龙殿内,拿出来之前制作的酥油灯,竹筒内的酥油已经彻底凝固,只留一个灯芯留在外面。他把酥油灯和一碗酥油放在一起,然后在火把明灭不定的光照下,丁奇指着那一碗酥油给大家介绍。
“各位,这是我从羊奶中提炼出来的酥油。味道很不错,大家可以尝尝。”
鹿起身,赶紧给每个人分了一小块酥油,有些舍不得的样子。尽管丁奇说过,这东西会越来越多,但对于她这个吃货来说,希望所有好吃的都在自己怀里。
大家将酥油扔进嘴中,顿时响起一阵赞叹声,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他们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丁奇翻了一个白眼,心说是哪些人刚才吃自己做的青椒炒鹿肉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食物呢?当着大厨的面儿说大厨做得另一种食物更好吃,丁奇内心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现在部落有三
百多头羊,一半以上的母羊。下一步还要扩大羊群的规模,告诉狩猎队可以专门出去捕猎羊群带回来。奔,你记着这件事儿!”
奔支吾着答应,不敢看头领身边的鹿,自己脸上现在还疼着呢!
“等牛群的规模上来了,也可以试一下用牛奶制作,估计会比羊奶制作出来的酥油要更好吃。好,接下来我们回归正题。这个是酥油灯,酥油另外一个重要作用。”
丁奇指着竹筒形成的酥油灯,给大家讲解。
“灯,就是能在晚上给大家带来光明的器具,能让大家在晚上没有火源光源的时候提供光亮,让大家仍能继续生活和工作。这个酥油灯,就是利用里面的酥油来发光发亮,而其中起到作用的是这个灯芯,点燃灯芯就能点燃点亮这盏灯。”
丁奇拿出一根竹枝儿,放在火把上点燃,然后凑到酥油灯前,点着那个灯芯。一缕微弱的酥油灯光慢慢亮起,并将自己的光和热贡献出来。可在周围火把的照耀下,它那点光却有些微不足道,甚至感觉随时都会熄灭一般。可它却始终燃烧着,稳定而执着,不会被火把那虽明亮却摇摆不定的光影响。
就像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任它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不知何时,周围暗下来,周围点燃的火把被撤下去,只余下那一朵微弱的火苗仍在散发自己的光,稳定而持久。
那朵火苗照亮了自己周围大概方圆五六米的范围,越靠近中心越亮。这火光仿佛照亮人心的慧光,能够照耀到这片空间中每一寸地方。扫除黑暗,让人的眼睛充满光明,不再被黑暗和迷惑所束缚,获得智慧之心。
很快,另外四盏竹筒制作而成的酥油灯在周围点燃,它们形成的光圈与中间那盏灯的光圈合在一起,龙图腾前面猛地大放光明。
“哦!天呐!”
“我看到了什么?图腾活了!”
“是龙图腾在动吗?”
周围的人似乎是看到龙图腾变活了,赶紧跪倒在地,朝龙图腾跪拜。
丁奇却是有些无语,殊不知那是四盏灯刚刚摆放在各自位置上时,火光摇曳,给人造成龙图腾在动的景象。
丁奇不想解释,在这个时期,还是神秘点好。丁奇很配合,在众人起身时,故作深沉,宝相庄严。
“好了!酥油灯是一种烛火,以后我们还可以用蜂蜡制作蜡烛,也能够在晚上提供亮光。我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们会创造更多奇迹!”
众人再次拜倒,口诵荒神!
从此之后,用酥油制成的烛光,照亮人间。
第二天一早,丁奇再次组织人手来到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地块,继续点种白菜籽。等到所有地块种完,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到中午时分就已经把全部地块浇完。接下来,就是等待种子出芽。
种白菜的事做完,丁奇又将精力放回到造纸那块儿。前两天早上用揉软的草纸解决了来到这个世界最舒服的一次大号,实在是让丁奇舒爽得不行。终于告别了竹片、木棍、石块、树叶和土坷垃,回归半文明社会让丁奇在自己院中的厕所内引吭高歌,吓得小可爱噌得一声从房子里冲出来,以为是自己种族的天敌-狼,跑过来了。
既然纸是第一重要的事情,丁奇肯定要把这件事做好。带着一帮子感兴趣的人,丁奇投入到造纸中,力图将每一个环
节都弄懂弄通,力求在现有条件下做到完美。确保草料树皮中不含杂质石块,石灰的比例更合适,蒸煮时间既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确保纤维能分离出去。清洗时能将尽量多的石灰清洗出去,捣臼时也要足够仔细,打浆时要仔细认真,将生料尽可能多的清除出去,将熟料搅拌均匀。
笔趣阁
至于最后的抄纸环节,丁奇却是不怕,他明白熟能生巧的道理,多做多练总会制造出合适的纸张。他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让大家熟悉整个流程,并将整个流程上应该做的事情烂熟于心。甚至丁奇还组织大家一起座谈、研究,畅所欲言,为的就是提升哪怕一点点技巧。
经过十余天的努力,部落中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纸张问世,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张纸诞生。
而它诞生的原因,是因为荒神觉得用它来擦屁股实在是舒服,摆脱了低级文明的标签。这一说法,非但没有让后世的人感觉可笑,反而觉得荒神能够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他们永远崇拜与尊敬的对象,被世人深切缅怀。
随着纸张生产越来越多,丁奇开始将这些纸张裁切成册子,在上面书写三字经等启蒙内容,还包括数学等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医巫组成员,是丁奇最先供应的对象。大家终于摆脱了用石板、木板记事的痛苦记忆,迈进新时代。
丁奇这一段时间将整个精力都投入到造纸上,但并没有放松其他事情的管理和指导。
荆的那艘船在刷了五层桐油之后,终于可以下水。丁奇带领一众部落高层,参加了这艘小木船的下水仪式,并由丁奇和鹿两人为木船和部落祈福。仪式上,自己和鹿两人的出场,让自己觉得有一种深深的罪恶感。以后的世人,会不会拿自己和鹿当成一对儿骗人的神棍,实在是有意思!
下水仪式后,丁奇和荆两人划着船向湖中心深入进去,身边是白鲟在周围嬉戏游玩,直到湖中心的水浪有些大、小船儿前进的阻力越来越强的时候,两人才折转回岸边。
只是在船上,丁奇给荆讲解了以后轮船的发展方向。大中型的木制轮船、船帆等等内容,算是给荆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充满新奇的景象,实在是让荆想象不过来。
纸造好后,丁奇就将那一摊子事儿教给雄鹿长老派过来的人,而他自己则在巡视了一圈部落所有物产之后,又一头扎进制造肥皂的工作中去。
这也是丁奇一直心心念叨的肥皂。
离部落收割稻谷还有一段时间,丁奇在安排好马鹿再打造一些镰刀之后丁奇就来到食堂那里。
在食堂处理各种菜和肉的地方,有一口大陶罐。在将盖子掀起来的时候,一股臭哄哄的味道直钻人们的鼻孔,熏得人不停向后退。
陶缸里的东西,是从动物身上得到的各种油类脂肪,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堆积在一起,等待丁奇将它们变废为宝。
这口陶缸中储存着几乎是纯粹的动物脂肪,没有变成油,但在夏季的高温下,里面还是有些变质,臭气扑鼻。
丁奇却是不管这些,直接让人抓取出来一部分扔进旁边的一口青铜锅里,倒入一些清水,开始慢慢熬油。这是制造肥皂最初始的一步:炼油。
整个食堂上空都弥漫着浓郁的肉香味,但丁奇明白,这种方式熬出来的油是不敢让大家吃的。万一吃坏肚子,自己可真不好治疗他们。
第356章 垃圾分类
油熬出来,被放置在一个陶罐中保存。
然后他开始去收集草木灰,放在一个木桶中,向里面倒入1.2倍草木灰重量的水,开始搅拌。让草木灰充分混合在水中后,先将水溶液上层的杂质去除干净,接着慢慢将水溶液倒入另外一个木桶中。
清除了大多数杂质,丁奇将第一个木桶清洗干净,又拿过来一个过滤粗盐的竹筒过滤器,没有使用过。
接下来,将第二个木桶中的溶液倒入过滤器,再流入下面的第一个木桶中。过滤两遍之后,水溶液基本上清理干净,留下来的就是纯粹的碱液。
做到这一步,是不是就可以使用它来制造肥皂了呢?
丁奇以前看过一本非常畅销的网络小说,男主角以家丁的身份逆袭,其中就是以制肥皂和香皂作为他的发家史,最终抱的美人归。里面详细讲解了如何制作肥皂,丁奇至今还记得里面的情节。
想要成品质量更好,就一定要保持碱液的浓度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线。因此,丁奇准备继续浓缩溶液。
办法简单,继续加热,去除多余的水分,直至它能够令一个雉鸡蛋浮在溶液上面,这才算达到目标。
合适的碱液熬好之后,将陶罐中的油脂倒入另一口加热的陶锅中,趁热将碱液一并倒入油脂中,并不断搅拌,直到油脂皂化完成,看起来很浓稠的样子就算达标。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丁奇特别专心,丝毫没有受身份那个大师傅烤肉的影响,哪怕烤肉还是那副好奇的样子,丁奇也不管他。
接下来,丁奇拿过来几个木盒子,这是丁奇自己晚上没事的时候,跑到荆那个木匠铺自己做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做了有十五个,基本上可以将陶锅中所有皂液全部盛满。
拿出一个陶勺,从陶锅中将皂液盛到每个木盒里,直到全部冷却、静置一段时间后,这种方块肥皂就算做成。
工艺没有太复杂的地方,主要是提炼碱液稍费些工夫,其他倒是简单。
丁奇做出来的这些都是试验品,至于成功不成功,效果怎么样,只有使用过才能知道。
不过做到这个阶段,丁奇回想起自己村里当时建了一个肥皂厂,从外面来了一个制皂厂的技术工人,说只要给钱就能将更高级的技术教给村里。村长很高兴,将钱凑齐交给对方之后,没过多久这个人就携款逃跑,也没有将他所应承的技术教会,村民只学了一个皮毛。最后,这个厂慢慢就倒闭,成了一个养猪场。
看看现在自己眼前的成品,再想想那时候,只能说愚昧真可怕!
等待肥皂成型的时间,丁奇叮嘱烤肉不要让人动这些东西。然后自己带着小可爱,顺着南北大街向稻田那边而去。
最近,丁奇一直在部落中忙活,其他人也都忙个不停,陪小可爱的时间变得很少。包括性格孤僻的小金,丁奇也是由着它自己来回折腾,更不用说那两头熊。
来到稻田边,满目一片金黄。在阳光的照耀下,随风摆动的稻谷散发出一股清香的谷子味道,预示着它们即将成熟。
丁奇摘下一个稻穗,剥下几粒谷子,去掉外面的谷皮儿,用手指轻轻掐了一下,谷子很硬,只留下一个浅浅的指甲印迹。丁奇按照自己以前收麦子前麦穗的表现,判断按照目前的光照,再有两天就会完全成熟。完全成熟后,可以再等一天或两天就可以组织人手进行收割,部落里就要开始一番
大忙碌。
丁奇仔细观察,其实每一个稻穗上的谷粒并不是太多,远达不到二十一世纪那种稻穗上的丰收景象,能有70%的地方有谷粒儿。而在这些谷粒中,大概有10%左右的瘪子,未来是发不了芽的。
张眼望去,虽是一片金黄,但每一丛稻谷之间还是有些距离,长得还是不够茂盛。
不过,这一切对丁奇来说不是坏消息,反倒是好消息。以前是只有五六斤的稻谷,而这次收获稻谷,将会收获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重量的稻谷。那时候,明年种植水稻,将会发展到多少亩呢?几十亩?还是上百亩?第三年呢?恐怕都计算不出来了呢!
而且,壮还从蜈部落那边交换过来不少稻谷,那也是一个水稻种植的源头,以后也可以大批量从他们那边寻找种子。当然,黑水泽上的部落也会提供非常多的种子,到时候优中选优,肯定会培育出非常好的种子。
看过水稻,丁奇又来到蜀黍和大豆那两块田。大豆叶片已经开始泛黄,但离彻底成熟还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蜀黍也差不多。到时候这两种粮食作物,肯定能收获不少种子,明年就可以扩大再生产了。
更不用说蜀黍旁边种植的那些辣椒,将会有一个大丰收。
丁奇痛并快乐着,这么多辣椒,它的种群规模扩大,丁奇高兴。可是明年粮食作物、这些蔬菜将不知道扩大多少倍,他有些担心这周围的地不够种。
这可以说是幸福的烦恼!看来,丁奇得好好规划一下周围的用地了。现在坡下面那块草场,可是给部落的马匹牲畜们预留的位置,不能开发成田地。如果想大面积开垦田地,只能选择向东向北发展。或者,选择野马谷再往西的位置,将鹿村、铜村、盐村等等地方,都进行开拓,种植更多的粮食作物。
向东发展,一是当时丁奇进入这片区域之前站立的那个角外面一大片宽广的地方,适合开垦成旱地,可以直达希望坡周围,这片地方离部落较近,可以优先开发。二是从羽村向东向南的大片地方,也是可以开垦成旱地,这个得在那里驻扎拓荒的战士。
向北,也就是宁城后面那座山的北方,现在部落暂时没有向那个方向查探,不知山后面是一个会样子。到明年雪化之后,可以翻过去查看一番,看看是否有对自己部落有利的资源。
铜村向东,直到南湖那大片地方,丁奇听过奔的汇报。他将白牙路过那些地方看到的环境给丁奇做过汇报,丁奇第一时间就认为南湖边可以作为大量种植水稻的地方。
心中有了规划,丁奇刚才那种烦恼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强大的自信心和疯狂扩张的野望。
天色暗下来,身边的小可爱哇哦叫了一声,示意丁奇该回去了。丁奇不再想这些,起身就向宁城中走去。
食堂那里,已经有提早干完活回来的人在排队打饭。部落采用大学食堂卖饭的方式,给每一名族人提供了单独的托盘,可以将一碗肉和一碗汤,或者改善食物种类的食品放在托盘上。这些食物,足够让大家吃饱,除了特别的一些人如熊如壮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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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数量不多,但足够分批过来吃饭的人使用。至于碗筷,每个人都自己保管,不会和别人混用,这是丁奇早就安排制定好的部落规则。分餐制度,丁奇想一直推行下去。他可是明白,传染病或者说流行病,很有可能将一大群人击倒,甚至再也爬不起来。
当然,
部落长老团和医巫团成员不受此限制,大家对此也没有意见。早就习惯了分餐制的他们,能吃到现在这些香喷喷的食物,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产生意见呢?
捏捏正晾着的肥皂,触感滑腻,硬硬的没有变形。丁奇脸上忍不住露出满意的笑容,第一次制作肥皂,竟然能顺利完成,这让他感觉太不可思议了。当然,这也算是预料之中,毕竟做了好多准备工作。而且,原始社会时期,这草木灰的质量肯定棒棒的,才能使那点动物油得到处理,要不然出来的成品可能是软的、不成形的肥皂。
丁奇将这些肥皂全部放入一个竹匾中,准备端回自己小院中,继续做实验。突然,食堂外面传来一阵阵嘈杂声,似乎还有人在大声喧哗,说为什么这么臭。
很快,那周围就围上了一圈儿人。看来围观看热闹,这是人类的天性,哪里都不缺少吃瓜群众。虽说部落现在每隔五天都会有一场话剧表演,大家都能接受一些新鲜事物,可这种看热闹的心态,永远也不会改变,这可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谈资。
丁奇也有些好奇,因为他也是一名普通大众,更何况这是他的部落,部落中发生什么事他还是要了解一下的。只不过空气中传来一些污泥的臭味,说明这事儿发生在部落的排水沟旁边。
由于天色有些昏暗,丁奇旁边的人根本没有注意到部落头领在身边,都伸出头看着那处地方。不一会儿,有人喊了一嗓子:
“粪叉拿过来了,快让让!”
顿时人群分开一个口子,有一个人扛着一把叉子跑过来后,将手中的叉子递给里面的一个人,生怕耽误那个人干活一样。旁边有人点起一根火把,周围顿时亮堂起来。而那个举火把的人也露出自己的身份,正是食堂的大师傅。
看到这里,丁奇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估计是下水道这里堵住了。那么这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将下水道打开,将下面的杂物清除出来,下水道就会变得顺畅。
很快,那把拿叉子的人将下水道的一些污物清理出来,周围的人大喊一声立即后退。丁奇则趁机来到污物旁边,看到的大多数是一些厨余垃圾。食堂的人没有处理好,直接就扔进排水沟中,造成排水沟拥堵。
“看来,是有必要在部落实行垃圾分类管理!”
丁奇不再管这些,起身拉着烤肉将他带离食堂,来到大广场上,坐在那里了解情况。不一会儿,雄鹿长老、奔副头领也被人带到这里。
丁奇问道:
“这个现象发生几次了,看你们刚才很熟练的样子,应该没少锻炼。”
“嘿嘿,头领真神人也!下水道往外冒水的现象发生过不下五次,每次冒水,食堂的几个帮手都会拿粪叉出来进行清理。所以,他们都很熟练。”
“嗯!你们做得不错,不过你们有没有找到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源呢?”
丁奇不想啰嗦,直指问题要害,看看烤肉大师傅是否意识到问题出现在哪里。至于跃跃欲试的奔和雄鹿长老两人,丁奇只是点点头示意不让他们说话。
烤肉挠挠头,仔细想了一会儿,低头说道:
“头领,我脑子笨。您讲讲是因为什么原因吧!”
看他实在讲不出来,丁奇也就不再卖关子,直接讲到:
“垃圾分类!部落中的垃圾没有进行分类,乱排乱放,导致你们那个下水道老堵!”
第357章 杀鸡儆猴
丁奇带着雄鹿、奔和烤肉大师傅一干人朝刚才通下水道的地方走去,边走边说:
“城市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其中有一项就是给排水管理。如何能将城市的给水、排水工程做好,这是你们需要研究的方向。”
作为一城之主的雄鹿很认真地听着,虽然自己又当父亲,还是眼前部落头领的未来准岳父,但对于丁奇讲的内容他都很认真地听。
“给水,指的是城市中居民如何得到水的过程,也就是城市管者如何建设输水工程,将水送到各个居民家里。就目前部落的情况,我们主要依靠打造水井、居民从水井打水回家使用的方式进行。但如果这个家庭里有老人有小孩子,无法取水,那该如何呢?总不能一直让人给他们挑水、担水吧。所以,未来,我们还要考虑为城中的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方式来供水。
比如利用水塔,水塔是一种高大的输水塔,将井里的水倒入水塔中,利用水从高处向低处流的特性通过输水管道将水送到各家各户,不让大家来回奔波挑水,就能够方便地使用水。”
讲到这里,丁奇停在路中间,环视了一眼他们几个人,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讲到:
“这只是城市中最基础的给水工程,再一个就是排水工程,这两项工程加在一起就形成一个闭环,即城市中水的循环利用的问题。排水工程讲的就是如何将生活中或生产中产生的污水、废水处理过后,再排入到江河湖海中去的道理。只有这样,城市中不会积压污水,不会让蚊虫有滋生繁殖的环境,让我们的生活会更舒适。”
一群人很快来到那处下水道,刚才清理出来的污物还留在原处,没有人清理。
丁奇皱起眉头,虽是吃饭时间,但清理出来的污物却没有人来处理,这让丁奇心情有些不高兴。
现在部落发展蒸蒸日上,势头迅猛,各方面的工作进展速度很快,丁奇并不能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部落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去,需要各个主管来主抓各自所负责的环节。哪怕有点差错,作为当事主管觉得影响不大,对主要工作没有形成危害,所以就不再管它,听之任之。短期内没什么,长期形成习惯将会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古人诚不我欺!看来很有必要搞一次整风运动!
“你们来看,这里面有什么?”
丁奇指着那堆淤泥和杂物,问大师傅。大师傅有些难堪,不敢答话。
“有骨头、腐烂的杂草、果壳、果皮、毛发,还有两块砖头,甚至还有一根树枝。你们说说,这些东西怎么会进入下水道里面?”
丁奇见他不敢说话,直接指着那些污物一个个指出来,甚至最后都有些不可思议。气得他大声质问,砖头和树枝都能进来?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荒神一怒,平民跪拜,瑟抖不起。
“头领,此事是我的责任,没有管理好,我认罚!”
雄鹿立即站起来,向头领认错。
“去将负责宁城日常排污和卫生的人找来,还有负责这一片打扫卫生的奴一并找来!”
丁奇有些生气,让雄鹿立即将人找过来。
没过多久,两名身材瘦削的人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边跑边擦额头的汗。
“拜……拜见头领!大长老、副头领!”
为首之人吓得有些语无伦次,看着头领阴沉的脸色,内心惶恐。另一名奴更不用说了,早就吓得
瘫倒在地,更是连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显然是吓得浑身发软。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氏族的?”
丁奇指着这个为首之人问到。
“回…回头领,我叫鹿貉,来自红牛氏族,这个奴是狈。这个狈没有干好活儿,我回去一定加重处罚,好好教他如何打扫卫生。”
此人说完话,立即站起来就朝那个奴踹去。这一脚如果踹实了,估计这个奴至少都是一个骨折,甚至有可能就废了。
一道人影闪过,这个叫鹿貉的人摔回到原地,却是奔出手,化解了鹿貉的那一脚。
丁奇脸上怒气隐现,雄鹿来到丁奇身边,低声讲到:
“头领,这个鹿貉是建城之后从奴转为部落正式成员,加入鹿氏族,平时工作很认真,所以我就将这个负责打扫卫生的活儿交给他。没想到他却如此凶残,做出残害部族人的事情。”
丁奇听到是鹿氏族的人,心里面更是不舒服,心说得来一个杀鸡儆猴。
此时,天色暗淡,来食堂吃饭的人越来越多。看到头领、城主和副头领在那里讲话,将这些人吸引过来。像长老团、医巫团以及其他氏族的头领等也站在一边观看,只是看到丁奇似乎在气头上,不敢上前答话。
“对于下水道堵塞一事,我做出如下处罚:雄鹿大长老监督不利,杖五下以示警示,不得再犯。再犯者,取消长老、城主职位。”
嘶~
众人听到要杖罚城主,纷纷惊呼出声,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头领竟然要处罚大长老,而且这还是头领未来的老丈人啊!
有敢打老丈人的吗?还真有,这不头领不就准备着要杖罚雄鹿头领吗?
很快,东边的人群让开一条道,医巫鹿神色有些慌张地跑过来。本欲开口劝说的她看到丁奇的脸色,立即住嘴,站到一边,看着自己的老爹,恨不得用眼神从他身上剜下一块肉来。
她可是知道丁奇的脾气,平时虽和气,但只要是触碰了原则或者制度,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尤其是涉及部落的事情。
雄鹿苦笑一声,咬牙上前,俯身道:
“我甘愿受罚!”
丁奇如此做,就是要杀鸡给猴看,要让大家明白,做错了事就要受罚,不管他是什么人在部落中是什么身份。而且,他要让大家知道,这些职位是部落头领给出去的,他也能收回来。
看到雄鹿姿态,丁奇嗯了一声,再看向鹿貉:
“依据之前表现,免去鹿貉宁城卫生负责人职务,收回鹿姓,贬为奴,杖二十下。刚才他又做出伤害同族人之事,按部落规定,杀无赦!立即执行!”
丁奇内心对这个叫貉的人非常不感冒,一听名字就知道这不是个什么好人。这不,工作上就出了疏漏就去怨别人,而不去想想自己错在哪里,还想去打骂他的下属,这实属无能之辈!其实这个人的工作和二十一世纪那些负责卫生的城市管理者差不多,教条主意者,没有人情味。
轰~
人群立即沸腾起来。这个处罚不可谓不重,而且是很重。第一项处罚就已经很严重,剥夺姓氏贬为奴,那基本上他就已经完了。而第二项,则已经判了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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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早已经有两队执勤的战士守护,此时丁奇一声令下,当即出来三个人将貉拖走。
“不!头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头领放过我啊!”
貉被吓傻了,没想到自己一时激动,竟把部落
规定给忘了,招来这杀身之祸。被拖走的他,一路屎尿齐流。
“啊!”
中央广场那里传来一声惨叫,人群顿时吓得噤若寒蝉,内心告诫自己千万不能触犯部落规定。
长老团、医巫团和各个主管们,不自觉吐出一口浊气。部落生活平静不少,甚至有些骄傲情绪产生,理应好好责罚一番。
大家很快将目光转向那个奴,心说他的主管都被杀了,那这个奴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吧,会不会一样被杀,成为那个主管的殉葬品呢?
加入丁部落的一些氏族,他们可是知道拥有奴的部落,一些重要人物死了之后有可能会杀奴或杀动物当作殉葬品。目前丁部落就只有这个主管死去,会不会安排殉葬品呢?尤其是这个奴也犯了错,特别适合。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丁奇可不会接受殉葬品这种事情。更不用说刚才被杀之人也被贬为奴,怎么也不可能给一个奴安排殉葬品。他们却是多想了。
此时,这个奴早就被吓傻了,他估计自己也会被杀死吧。
“至于你,你讲讲你是如何打扫卫生的?”
丁奇看向趴在地上的奴,眉头微微一皱,他看到此人胯下的地上出现水印。
此人早被吓傻,此时竟是不敢接话。奔上前,轻轻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之后,他才鼓起勇气回答道:
“回……回头领,我…我们平时都是按照鹿貉主管要求打招卫生,将一些垃圾、树叶、骨头等物直接扫……扫入下水道。”
这个奴不敢抬头,说到如何打扫卫生时竟是有些犹疑,最后还是咬着牙讲出来。
“我…我讲的这些都是真的,您可询问其他负责打扫卫生的。进入下水道的大多数东西都被水冲走了,只是一些不太容易的就留了下来,导致下水道堵塞。看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过来掏干净后再清理出去,鹿貉主管说这些能减轻我们很多功夫,可以集中处理。”
丁奇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没想到这个貉竟如此胆大,竟让打扫卫生的人如此处理,这和那些二十一世纪的环卫工人偷奸耍滑将土和散碎的叶子扫入下水道是一个道理的啊!
很快,一群打扫卫生的奴跑过来,跪倒在地,口呼冤枉。
奔随机挑出几个奴,让他们答话,回答的和刚才那个奴一样,都是貉让他们如此。
本欲发火的丁奇此时却情绪平稳下来,有些苦笑。
“既如此,首犯已诛,你们这些人又是受到主管的教唆,那么就罚你们去矿山那边干活吧。白石,以后这些人就归你管理。雄鹿长老,你亲自挑选一批奴过来,接替之前那些人负责整个宁城的卫生,不得再出现偷奸耍滑之辈,否则杀无赦!”
含有杀气的话一出,周围的人顿时心中一凛,吓得大气不敢出。
“现在,部落长老团、医巫团成员、各主管立即到龙殿参加会议。雄鹿长老的杖罚在会议之后,于龙殿广场执行。散!”
众人顿时如鸟兽散,至于部落主管以上人员全都连饭也不吃,直接赶往龙殿参加会议。
宁城主管和部落主管是两个概念,这就如一个公司总部的主管和下属分公司的主管是两个概念一样。宁城的主管,是负责整个城市运行所设置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向雄鹿城主负责,丁奇一般情况下不会参与对他们的管理。但特殊情况除外,就如此次下水道堵塞事件一样,丁奇必须出重拳进行处理。
第358章 整风运动(一)
龙殿内,很快就坐满各级主管以上人员。十几盏酥油灯点燃,将会议桌前照得很明亮,每个人的表情都能看得很清楚,大家正襟危坐,默不作声。
“今天,发生了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儿。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不希望此事发生,而我也不希望对各位所负责的事情进行长臂管辖。所以,我向雄鹿城主道歉。”
丁奇站起身,向雄鹿俯身鞠躬道歉。并且指出雄鹿城主的身份,意思是想说明今天自己长臂管辖的是雄鹿负责的宁城内部的事务。如果指出他是雄鹿长老,那么丁奇就不是长臂管辖,而是职责范围之内。
雄鹿心中也是惶恐,明白丁奇这是在为自己呆会的受罚道歉。他明白,这件事丁奇必须得做,雄鹿长老这是赶上了。如若不然,部落以后会出大问题。特别是那些新近加入部落中的氏族,他们会认为丁奇一碗水没有端平,没有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处理问题,会给他们留下诘难丁奇的机会。
所以,丁奇要将这个机会给掐灭,不让他发生,这对部落管理有好处。因此,雄鹿心中甘愿受罚,这本就是他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是以,雄鹿城主赶紧站起身来向丁奇行礼,口中一再表示这是自己本职工作,没做好本应受罚。
丁奇示意他坐下,然后看也不看鹿给自己使的眼色,正准备开口讲话,外面就传出一些嘈杂声,似乎和外面的守卫产生冲突。刚才丁奇安排仓布置值勤人员,不允许其他人靠近,想必是谁要过来,被守卫给拦住。
仓立即起身出去外面查看,不过很快就回转过来,在丁奇耳边低声讲道:
“是三个氏族族长他们,他们说也想参加今天晚上的会议,也想给部落做出更多贡献来。”
丁奇思考一会儿之后说道:
“让他们进来吧,再多点上一些灯。”
很快就有人在周围布置更多的酥油灯,这一段时间来,每天都会生产出来几十盏灯。随着猎捕回来的羊越来越多,每天酥油的产量也在增加,目前这些灯也主要是供应部落长老和医巫,并且也是限量供应。
很快,三个人鱼贯而入,在会议桌两侧的椅子上落座。他们分别是毒蝎、黄羊、狂猪三个氏族族长。至于鹿、红牛、青鸟、丘、古隆、力、灰石、青氏族,他们的族长要么本身就在长老团或医巫团,要么如青氏族长狐仍在铜村,力氏族族长在盐村,暂时不能来参加会议。不过会议精神,肯定会传达过去。
“目前,部落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天晚上下水道堵塞的事件就是这些问题爆发出来后的反应。卫生工作没有搞好,没有按照规则执行,导致的就是人们思想上松懈,思想上松懈,问题就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爆雷,引爆一系列的问题。”
丁奇没有开场白,直接开讲,并直指部落存在的问题要害。
“卫生问题看似是一件小事,对部落发展影响不大,但实则这是一个大问题。它反应的是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态度出问题,那就是大问题。
俗话说的好,态度决定一个人的高度。
什么叫高度?这个高度就是他人生能够站立的高度,反应的就是他在我们这个部落大家庭中能够身处的位置。就像有些人是普通部落成员,有的是军队里的班长、排长、连长,有的是技术能手。有的是部落主管,有
的是部落医巫、长老,甚至是未来的城主。”
“所以,一个人的态度不能出问题,因为他的态度会影响更多人的态度,尤其是这个人是部落中有影响力的人,那他的态度就更不能出问题。”
周围的人都在认真倾听丁奇的讲话,包括那三位氏族族长。
“还好,今天出现的只是卫生问题,没有发展到没有人打扫卫生,没有人收集夜香的地步。如果到那一步,我们的部落、城市就会变成臭烘烘的,离覆灭解散已经没有多远。”
丁奇停下来,端起陶碗喝了口蒲公英茶水,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军队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和奔、仓等几个人出外的时间较多,下面的班长、排长没有将训练放到以前的高度,导致军队的训练没有跟上,人心有些涣散。新加入的战士怕训练、怕吃苦,不敢朝前冲,担心流血流汗,畏首畏尾,这还能叫战士吗?”
讲到这里,奔和仓两个人低下头,不敢看丁奇的眼睛。虽说此事和他们关系不大,但他们是军队的头脑,他们没有安排好战士们的训练和管理上的衔接问题,理应和他们有关。
“之前,仓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并在去迎接我的路上将这些情况反馈至我这里。本身战士训练就是由仓在负责,那么此次会后你拿出一个办法出来,将新加入的战士淘汰掉三分之一,一些老战士淘汰掉五分之一,必须达到我们部落精英战士的标准。并且,以后也是这个标准,新加入的战士就得淘汰掉三分之一。战士的待遇好自然有它好的道理,那么每个战士就应该具备符合这种待遇的水平,至少要达到精英战士的级别。”
丁奇给军队的发展定下基调,至少军队的战斗力要提升上去。
“战士们的战斗力要提升,尤其是单兵战斗力要符合精兵思想。像之前有其他部落的人偷袭我们的战士,导致武器装备都被抢走之事,就说明战士的战斗力还很弱,连没有经历过特殊训练的其他部落勇士都打不过,还被人家给干掉。这充分说明,我们的训练还是不到位,离我们的精兵思想还差得远。
还有,除了战士们的训练开始松懈,日常的防守也开始松懈,尤其是有狗之后大家的警惕性都开始下降。那是要不得的!会出大问题,一定要严防死守,尽职尽责,提高警惕!”
讲到这里,奔和仓两人又羞愧地低下头。
头领将他和仓训练出来,可手下的兵没有被他们给训练出来,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不过两人很快又抬起头,对视一眼,眼睛炯炯有神,显然是暗下决心要将军队打造得更完美。只是这种完美是伴随着某些人被淘汰,或者伤残甚至是牺牲换来的。但丁奇不管,他要的是军队的战斗力。
“至于前面所说,那些淘汰掉的人可以成为军队的辅助兵种,或者是民兵,派到部落四周观察敌情、潜伏暗哨也是可以的,或者派到各个村落中去改造提升,达到战士标准也是可以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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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如此一说,长老团、氏族族长中有人神情明显轻松下来。他们都知道,目前部落中待遇最好的当属部落战士,吃的用的装备的都是最高级别,有时候连长老团、医巫团成员的吃穿用都不一定有他们好。所以,如果自己氏族中有更多的人加入军队中,那氏族的实力也会有所提升,相应的在部落中的话语权也会大
一些。
他们的表现,丁奇都看在眼中。虽说大家都是奔着丁部落、奔着自己荒神名头而来。可随着时间的推进,大家明里暗里的较劲儿逐渐都表现出来。相互比较、争权夺利的事情也开始慢慢涌现,甚至还将贿赂那一套使出来。
其实丁奇明白,这些都是利益关系引起。虽说还没有发展到钱财那一地步,但为了自己氏族更好而采取一些手段的行为却是在暗中进行。既然避免不了,那就只能慢慢引导。
堵不如疏,此为至理。
“至于其他问题,各个氏族现在都把主意打到如何学到更多技术和知识方面,想把自己氏族的人输送到关键岗位。这很好,说明大家都是想为了部落发展得更好才如此做。但你们不能偷偷给各主管送东西的手段进行,而是要公平公正公开,放到明面上来做。”
丁奇看向各氏族族长,刚开始大家还一直附和,说自己都是为了部落好。可在丁奇将他们私下送东西的手段使出来的问题讲出来后,他们就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些是什么行为?在我以前的部落,这叫行贿受贿,贿赂,那可是要杀头的罪名。”
一说到杀头,明显有人身体猛地一哆嗦,看来他们和贿赂脱不开关系,而这几个人和之前雄鹿反馈的资料一致。估计他们这些人到现在还不知道,部落中有一个直属于丁奇的情报队伍,专门收集各类信息,监察部落成员。
这支队伍的组成人员,有可能是一个普通的工匠,有可能是一个奴,有可能是一个小孩子,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这些人的名单只有雄鹿和丁奇两人知道,他们可是在大家都休息的晚上,分别独自经受丁奇的严格训练,没有人知道。
“刚才讲到,部落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和付出。但是我们更要使用那些对部落能作出更大贡献的人才,将他们放在关键的岗位上。如何才能成为人才?那就是要好好学习,勇于创新,能够忠于部落的人。部落就是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将这些人发掘出来,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只有这样,他们的所长才会得到应有的发挥和提升,才会给部落提供更大的贡献。”
看着刚才那些个氏族的表现,丁奇笑了:
“至于你们之前的行为,那已经是过去式,我既往不咎。但我不希望再出现这样的现象。你们以后,要将精力放在培养人才、举荐人才方面,不要再搞这些小动作,我都替你们感到害臊!”
丁奇拉家常的方式一说完,大家纷纷哈哈大笑起来。那些有过行贿受贿行为的人,也轻松起来,心底对丁奇不追究的做法感到高兴,对丁奇越发尊重。
“当然,这些问题只是小问题,大多数情况还是很好的。大家都在积极努力为部落的发展而努力,尤其是那些交换过来的奴们,他们的表现才堪称典范。他们是一群有目标、有理想的人,而我也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有目标、有理想,而且还要有文化、有纪律,成为符合部落发展所要求的‘四有新人’,人与人之间讲究正能量。
什么叫正能量?就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就是指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只讲好的,一切朝前看。对于那些坏的行为和习惯或态度,要摒弃。”
第359章 母老虎
丁奇讲到这里,突然转变话风,严肃讲道:
“最近,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有人认为部落现在发展好了,可以躺在功劳薄上享受了,不用计较一些得失或小的问题。这种思想要不得!就像寒号鸟,不为即将到来的寒冬做准备,最后会落得一个身死魂灭的下场。部落也一样!
部落的繁荣,来自于部落每一位成员、每一个奴的共同努力。就像古隆氏族驯养的那些蜜蜂,如果没有每只工蜂的辛苦付出,来回奔波采集花粉花蜜,就不会有那甜美的蜂蜜。部落中也一样,没有普通人的付出和贡献,就不会有部落现在这样繁盛的景象。”
话语刚停,众人就感觉会议桌周围气温有所下降,似乎有股寒夜在升腾。他们从丁奇的话中听出来不高兴,隐隐有怒气在升腾。就连那些稳定燃烧的酥油灯芯,似乎都摇晃起来。
其实丁奇本不想在今天就把这些事情讲出来,认为时机还有些欠缺。可是下水道被堵事件的发生,促成了丁奇将类似整风运动的思想沟通会议提前召开。还好,丁奇心中早有腹稿,并不算仓促为之。
“有这些想法,我能理解,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摆脱了以前那种困苦的生活,成为比那些什么也不懂的部落还要高级的人群。但这些人有没有想过,这一切是如何得来的?”
众人不敢接话,如果说这是丁头领一人所做,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他是荒神,是他给部落带来的这一切。是他带领各氏族,结合各部落的力量达成目前的这一切。
“哼!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此时的丁奇真的是非常生气,没想到那种想不劳而获的思想竟是已经产生,还是在他这个部落中,这让他如何不生气?但是,他知道光生气没有用,还是需要引导大家的思想,找出问题的关键,解决它!
可丁奇也知道,必须让众人明白这个部落是我丁奇的部落,这个部落是由丁奇说了算。
“咔嚓!”
丁奇猛地抽出身边摆放的那把开山刀,朝着他身边的会议桌砍上去,借助开山刀的锋利和他现在的力量,一下就将桌角砍断。
“啊呀!”
“头领,切莫发怒!”
众人惊呼出声,不知丁奇为何如此斩断桌角。如鹿、奔和仓等亲近之人,也立即上前劝慰头领。
“今天所说之事,就如这一刀之威,算是已经过去,我不再追究。倘若今后还有人敢提出如上说法,也如这一刀这威,定斩不饶!”
丁奇将刀扔给奔,然后站在自己的位置上,继续说道:
“为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我在此宣布几项重要工作。一是从今日起,部落进入为期七天的整风运动,每天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错误产生的根源及克服错误的方法。整风运动期间,由奔负责起草制定部落相关制度,宁城在部落制度的基础之上制定自己的制度或规则,并公布实施。”
“二是由长老团成立人才培养与甄别小组,努力发掘优秀人才,范围可以扩大到现有的奴中,不过要仔细甄别这些人的来历。所有的人才选拔都要公平公正公开,可以竞争。”
“三是鹿单独成立一个技术培训学校,凡是十二岁以上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培训或讲课,从各工匠中抽调老手进行授课,每周组织两次,视情况可以提高频次,目的就是提升部落各工种技术人才。”
“另外,我们部落还要大力发展相关的辅助技术,比如造纸术、制油墨、制笔等。还要发展……”
整个晚上,丁奇一直在讲部落规划,讲如何搞整风运动,连他自己今天制造好的肥皂都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忙到很晚的他回到自己住处,才发觉已经有人将肥皂从食堂那边送过来。
第二天一早,关于下水道堵塞事件的处理结果,很快在部落中传播开来。雄鹿城主因监管不力,昨天晚上会议之后被当众杖罚五下,负责打扫城中卫生的主管被杀。
不管是新加入进来的人还是部落老人,不管是奴还是部落正式成员,都不禁为头领的公平公正做法表示赞赏和欢迎。同时,他们也意识到,必须努力工作才能换来更好的生活和待遇。
很快,部落进入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中,围绕着如何爱部落、爱丁城、爱岗敬业、提升工作技能展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永远向荒神看齐这一理想信念作为支持。在工作中开展比学赶超等学习氛围,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大家努力学习技能的兴趣和积极性。
众人在努力学习工作的过程中,丁奇一个人躺在自己院中的小棚屋下面的陶缸里,用原始世界的第一块肥皂,洗了一个热水澡。在肥皂的帮助之下,丁奇将自己洗得里外清爽、干干净净,就是一个字,爽!
当他将身体擦干,穿好衣服,躺在荆和蝶两人合力制作成的竹躺椅上时,他的思绪回到部落未来发展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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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要发展,地盘肯定是要扩张。扩张的基础之上,就会和其他部落产生纠纷或者矛盾。
虽然现在和其他部落的矛盾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但随着部落农牧业快速发展,势必要侵占更多的土地和资源,肯定会爆发出矛盾。和黑水泽上的白泽白水等部落结盟,也只是口头上的联盟,真正发生战争能不能站在自己这一边还是个问题。
所以,部落要提前做好准备,团结一批人,拉拢一批人,打压一批人。这句话,早已被中国无产阶级先行者们所印证。
目前,部落已经通过鹿村交换会、盐村出外交换、哞之东行、壮之南行和丁奇的西北之行,将寻找可食用粮食作物的事情传播出去,各部落已经在朝着这方面努力。能有养活更多人的东西,各个部落都会不遗余力去寻找更多能食用的植物种子,并按照丁部落讲授的知识储存好这些植物种子,到明年天热之后种下去。
等各部落人口、粮食开始多起来之后,真正矛盾才会爆发开来。目前各部落之间尤其是黑水泽边各部落的斗争、山南和夏部落之间的斗争只是为了生存发生的争斗。等部落人口损失达到一定比例这种争斗就会停下来,不再蔓延。
这算是一种博弈,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就是通过争斗或战争来清除一部分部落人口,达到让部落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得到更大好处的目的。
其本质目的还是为了平衡,平衡部落之间的力量、土地、狩猎和采集资源。至于实在平衡不了的人口,则采用奴的方式进行消化或在部落之间进行交换,获得一些部落发展需要的物资。这样一种隐匿的平衡方式,成为各部落奉行的策略。
但这种策略或方式,在丁部落出现之后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尤其是之前五大部落之间的那种平衡,因为直接或间接的原因,被丁部落给打破,力量强弱发生了很大变化。
厚土部落只余下商土一干三十几人,其他成员全被屠戮。
乌金部落因祸得福仿造丁部落武器,部落实力获得极大提升,为死去的头领报仇,却因为用人不当,导致打造出来的一部分乌金武器落入丁部落之手,消息却无人知
道。
焱火部落,出外交换的人被商土全灭,物资损失不说,人口也损失不少,至今没有找到凶手。
黑水部落,他们此时仍在和那狂蛇部落互掐,带领周围的中小部落发动战争,虽有损伤,但损失却并不大,损失的大多数是周围那些中小部落。他们每个月都会派出大批人手前往鹿村进行交换,目标主要是丁部落拿出来的那些青铜斧、菜刀等可以当作武器的青铜器。至于那些陶器,更是不会少,除了自用,他们还要拿出来一部分对那些跟随他们的中小部落进行奖赏。
至于青木部落,他们损失是几个部落中最小的,可他们的收获却也是最少的。后面他们派人参加过一次鹿村交换会,只换回一些生活用品,至于斧头、锯子、菜刀之类的青铜工具却是没有抢到一个,全被黑水部落交换走,搞得很多部落有怨言。他们本想利用此事协同其他部落要挟丁部落降低交换标准,并提供更多的青铜工具出来,却是被丁部落霸气地怼回来。
未来,部落之间的战争只会越来越多,这就像海湾里一群鲨鱼间出现一头凶猛的武装到牙齿的虎鲸,只会将整个海湾的水搅得越来越浑。
丁部落,就是那头虎鲸!
想着想着,丁奇就睡着了。睡梦中的他看到鹿跑到自己面前,想着前两天晚上梦遗之事儿,顿时邪火上升,猛地将鹿拉进自己怀中,就要行那不轨之事。
突然,一声惊呼传来,丁奇立即醒来。就看到鹿满面羞红,既惊又喜地看着自己,似乎自己再努力一下,就能得逞一般。
啪!
丁奇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心说自己真是想女人想疯了,连这点定力都没有了吗?
“实在不好意思,没吓着你吧?刚才做恶梦了,梦到一头大老虎冲过来,我就想搂着它,把它杀死,哪想到梦里想的现实中竟也动起手来。没误伤你吧?”
看到丁奇自己打自己一巴掌,鹿有些心疼,本欲上前查看的她却听到丁奇梦中在和老虎打斗,顿时兴趣上来,坐在丁奇身边,浑然忘了刚才丁奇要搂她的事儿,好奇地问道:
“老虎?和剑齿虎一样吗?谁更厉害一些?”
丁奇本是想撒谎过关呢,哪成想鹿竟如此好奇,让他不得不再继续编下去。
“是啊!是啊!它们长得可不一样,老虎可厉害了,比剑齿虎还要厉害!”
鹿嗅嗅鼻子,从头领身上散发出一股味道,很好闻的样子,感觉让自己很放松。她忽闪着眼睛,很无辜地问道:
“那公老虎厉害还是母老虎厉害,我记得剑齿虎群中,公剑齿虎可是比母剑齿虎要厉害许多呢!”
丁奇怎么也想不到鹿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思想上有一些短路。不过,他也只是一愣,很快就回答道:
“当然是母老虎厉害了!”
“为什么呢?”
鹿仍有疑惑,不知道为何如此。
“因为公老虎怕母老虎啊!我以前的部落,形容一个女人很厉害,就会讲她是一个母老虎,从这一点上就能够明白母老虎很厉害的!”
丁奇害怕对方打破砂锅问到底,赶紧举了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回答她。可鹿的想法,让丁奇恨不得再扇自己一巴掌,自己可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啊!
“是这样子吗?那太好了,我以后也要当母老虎,成为最厉害的女人!”
扑通!
丁奇直接从躺椅上摔到地上,看着鹿想跑却跑不动,犹如见了母老虎一般。
第360章 小白脸
“千万别!”
好不容易起身的丁奇赶紧制止鹿的想法,赶紧解释说:
“毒老虎虽是最厉害,但在我以前的部落中,这是一个贬义词,是骂人的侮辱性词语。指的是一个女人性格不好,是一个泼妇、刁妇,在家庭中老是欺负男人。所以,一定不要成为母老虎啊!要不然,就不会有人要你了!”
丁奇抹抹额头的冷汗,总算解释清楚。哪想到,鹿却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止都止不住,把丁奇搞得有些毛骨悚然。最后,鹿好不容易止住笑,轻轻问道:
“哈哈!丁哥哥,老实回答,你是不是害怕我成为母老虎?”
自从两人关系近了之后,鹿就开始称呼他为哥哥。
“那是!我们的小鹿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女孩儿,未来是一个贤妻良母,怎么会是一个母老虎呢?”
丁奇赶紧回答,生怕自己一个解释不到位,惹来鹿不高兴。只是他心里面一直犯嘀咕,这鹿目前的表现怎么看都有点母老虎的倾向呢?
丁奇赶紧转移话题,免得言多必失。只是从此以后,母老虎的这个词儿算是流传开来。
“哎呀!鹿,你来得正是时候,我制作了一些肥皂,有洗涤去污的作用,还能起到杀菌消毒的作用。来,我让你看看。”
丁奇拿起一块肥皂,递给鹿。
鹿觉得特别神奇,世间竟有此物,翻来覆去地看,摸起来滑滑的,软软的,算是将母老虎的事情抛到一边。
“嗯,不错不错,这肯定是好东西。我刚才闻到你身上有一股子味道,不香不臭,很特别,原来是你做出来的肥皂味道啊!”
丁奇点点头,承认了鹿的看法。
“你看,那大木桶里的水是我刚才洗澡后的水,可脏了,你再看看我脸上,是不是很白?”
丁奇有些不好意思让鹿看到自己洗澡后的水,跟从煤窑里出来后一样,太黑了!不过为了证明这肥皂的功效,丁奇还是厚着脸皮进行介绍。
“对啊!你不说我倒是没在意,你一说还真是啊!真的是比以前白多了啊,嘿嘿,小白脸啊!来,让我摸摸是不是就是不一样。”
鹿发觉丁奇脸及其他露出来的部分变得很白,忍不住就想摸一下。
丁奇顿时一囧,怎么感觉这句话怪怪的,我怎么就成了小白脸了呢?赶紧把鹿的小手给拍开,一本正经地建议道:
“小鹿,要不你现在也洗一下吧,那里还有不少热水。到时候洗得干干净净,看看身上白不白,不就知道我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了!”
鹿一听,满脸高兴,立即就要冲过去脱衣服洗澡。就在丁奇准备大赏春光无限好的时候,鹿猛地停在半路,扭过头来看着丁奇羞涩地说道:
“丁哥哥,你是不是得回避一下,我一个人洗就可以了。”
丁奇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有些心虚地说道:
“我这不是想看看你呆会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比如给你搓搓澡?打打肥皂,要不然你背部搓不干净打不到肥皂的。我帮你!”
“嘭!”
院门被猛地关上,丁奇一脸悻悻地坐在门口的石头台阶上,不满地嘀咕道:
“这是我的家啊!我还是这个部落的主人,我竟然自己做不了主!难道鹿真的有母老虎的潜质?唉,我这是自作自受啊!”
还好,临出门前,丁奇将那些肥皂拿出来,这是他准备送给各个长老、医巫和氏族族长的,每人一块。这也是丁奇的惯例,每当有好东西使用的时候,都会先
让他们跟着使用,再慢慢传播开,生产力有限,只能先满足部落上层,大家也没什么意见。
大街上,全部都是正在打扫卫生、并对垃圾进行分类的人群。
雄鹿虽然之前暂时不能下床,但他在丁奇的建议下,搞了一个爱城卫生运动,将宁城中各个犄角旮旯的垃圾、杂草等全部清除干净,不留死角,整个城市顿时变得焕然一新。
来到雄鹿那个院子,竟看到雄鹿已经下床在院子里慢慢走动。怀里抱着丁奇那小舅子,乐得合不拢嘴,似乎那杖罚带来的疼痛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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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当时天黑,丁奇给奔使了眼色,让执行的战士打得轻一些,否则雄鹿这会肯定还在床上趴着呢,怎么可能在院子里来回走还能带孩子?
将肥皂递给正在洗鹿皮的梅姨,告诉她使用方法,那柔软的鹿皮被她用来当尿布、屎布。按照梅姨所说,以前的孩子哪会有尿布屎布啊,都是随便拉尿,再用水一洗拉倒,根本不会像头领说的那样讲究。现在她用的鹿皮,都已经发黄,上面都是屎尿留下的痕迹。相信用过肥皂之后,再用热水一泡,肯定会照旧特别干净。
不过看着梅姨的状态,丁奇实在是震惊于原始人的体质。梅姨算是大龄产妇了,没想到生下孩子的第二天就能下床洗衣做饭,完全没有坐月子那一说。也不知道坐月子是从古代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来的,难道说人的体质一直在下降吗?
用肥皂洗尿布屎布,能够杀菌消毒,对婴儿健康也有好处,这礼物价值不轻,而且还是荒神制作的肥皂,那意义更是不一样。是以梅姨对丁奇也是非常感谢,留着丁奇在那里吃饭,被丁奇婉拒。
丁奇和雄鹿聊了两句,叮嘱他好好休息,逗两下孩子后,就又去其他人院子里送肥皂。很快,肥皂的功效在部落中传开,一时间大家竟以拥有一块头领制作的肥皂为荣。
最近这一段时间,丁奇忙着制作纸张、榨桐油、造船防腐,忙里偷闲制酥油灯、做肥皂,算是给部落带来不少新的变化。
尤其是整风运动,整个部落从上到下焕然一新,精神状态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垃圾分类、爱城卫生、爱岗学习、技能大比武、人才筛选、工具修缮等,如火如荼地开展。每个人都迸发出极大的热情,只为向部落表明,自己是部落中的一份子。
宁城内部,气氛热烈,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丁奇此时也是热血沸腾,站在自己院门外,无比期待地轻轻拍了一下门,压抑着内心的激动,轻声喊到:
“鹿,我回来了,快开门!”
吱呀~
门自动开了,丁奇非常讶异看到鹿身边的那名女奴竟站在自己院门旁边,向自己深施一礼后主动向丁奇问好。
“您回来了,头领。鹿医巫吩咐我过来的,她现在正在您屋里等您。”
丁奇点点头,没有说话,脸上现出他这个年龄段不相称的成熟和身为上位者的气势,迈步走向自己的屋子,小可爱此时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身后的那名女奴返身将门关上,坐在门外,如守门人一般,眼观鼻,鼻观心,默默地等待着。
最近,部落中交换过来的奴越来越多,那些女奴或者年轻的奴们会被安排做一些相对轻松些的活计。雄鹿长老则挑选安排了一些和其他部落没有太大瓜葛的女奴分配至长老团、医巫团及部落重要人物的家中,帮忙处理一些家庭起居的事情。
比如也给奔和仓两家各安排一名女奴进去,帮着照顾两位新妈妈。本来他还打算给丁奇安排两名年轻漂亮的女奴,直
接被丁奇给拒绝了,就连鹿也是不同意,趴在雄鹿背上扯掉了他下巴上一把胡子作为警告。
丁奇越临近自己的屋子,心口蹦跳得越发厉害。当他手抚上屋门把手上时,他都感觉心脏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紧张,哪怕是面对一头剑齿虎也比这轻松。他此时特别紧张,紧张得自己连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忘记了。
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心情。开门,关门,一气呵成,已经将喧嚣关在门外。
抬眼看向客厅,没人。
扫向卧室,没人!
上前一步,看向另一间屋子,还是没人!
“小鹿?”
没人应答。
丁奇心中猛地一沉,这是什么情况?
“小鹿?”
左右张望,丁奇还是没有看到鹿出现。
“难道想玩躲猫猫?这个我喜欢!”
丁奇精神猛地亢奋起来,开始在屋里翻找。床下,被窝,衣柜(唯一),陶缸,甚至房梁上都找了个遍。丁奇挠挠头,百思不得其解,整个屋里找遍了,没人!
就在他拿着铁锹,准备开始刨地时,屋门轻轻打开,一个人影出现在那里,仿佛沐浴着阳光,让丁奇双眼一眯。
慢慢的,那人影在丁奇眼中渐渐变得清晰,丁奇猛地心跳开始加快,嗵嗵直响。而很不争气地,最近有些调皮的小家伙突然抬起头来,点点头,似乎在向门口那人打招呼。
“嗨!妞,要我陪吗?”
丁奇不管那小家伙的表现,咽了口口水,张嘴欲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直接被那展现在自己眼前的玉体所震撼。
咕嘟!
再次艰难咽下一口口水,丁奇眼中再无其他。
雪白的胴*体,再无一点原始人类的粗糙与滚圆。如剪影般的婷婷玉体轻倚着门框,将那灵秀雅致的小脸暴漏在阳光下,根根汗毛如蒙上一层水雾,随着呼吸微微抖动。那如瀑般的长发遮挡在两峰之上,半遮半掩之间,两点嫣红如樱桃初绽,又如白雪间红梅花怒放,傲然挺立于尖世间。
眼前一幕渐渐清晰,轻启檀口,粉嫩的小舌慢慢滑过性感的薄唇,少了一丝稚气多了一份妩媚。斜瞥一眼,眼神中充满挑衅、火热和浓浓的情欲,让得丁奇浑身燥热,小家伙更是频频致意。
身体圆润似无骨,修长的双腿,勾勒出迷人的曲线,令得丁奇渐渐沉醉其中,再不能自拔。
低吼一声,一个身影前扑,交错间,丁奇却发现自己竟躺在卧室的床上,如桃花般艳丽的脸庞出现在眼前,吐气如兰,势如母虎。
不,是凶虎!
原始女人的疯狂与野蛮、主动与霸道,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而丁奇却只愿沉浸在这种荒野的原始气息中,越陷越深。
那舒爽与肉体上的微微酥麻,那薄如蝉翼般的薄膜碎裂带来的疼痛,那齿间的啃噬与交错,带来的是双方的癫狂大战,亦如狂风骤雨,又如烈马由缰。最后却是骤雨初歇,烈马驯服讨饶不已,再无凶虎、母虎,只有懒猫倚怀,波浪再起!
激战中,丁奇竟是兴奋地大吼一声,内心无比畅快。
“再也不用羡慕原始人类那硕大,自己也可以信马由缰,驰骋疆场!”
而那女奴,一直守在门外,婉拒多人寻找丁奇汇报工作。可没想到的是,门外人越聚越多,渐渐成聚集之势,仿佛可以看到一群吃瓜群众,互不干扰,等待主角儿的出现,直至天明。
一声鸡叫,天下大白!
第361章 杀鼠
直至日上三竿,仍有一部分好事的人堵在门口,美其名曰:找头领汇报工作!
最后,被赶来的奔三两下全给撵走。
初尝禁果的两个年轻人,此时早已没有昨天的疯狂,正静静地依偎在一起,讲着悄悄话,只愿以后都是如此。只是丁奇却是知道,温柔乡英雄冢,还是得赶紧穿衣起床忙碌部落的大事小事才可以啊!
现在正在搞整风运动,如果自己和医巫两人腻歪在一起的事情传出去,指不定大家怎么想的,人言可畏啊!
洗漱完毕,猛地打开院门,冷不防看到奔一下子栽进院中,搞得几人无比尴尬。特别是丁奇觉得不好意思,哪想到鹿却很自然。本想取笑他们的奔被鹿狠狠剜了一眼后,就老实多了。赶紧上前给丁奇汇报道:
“头领,交换队物资已经准备好,打算一个小时后就前往鹿村。”
一说起工作,丁奇就立即进入状态。
“好!路上注意安全,人命比物资重要。再从战士中拉出来一个班跟着去,一人双马,反正现在部落马多。给铜村那边多带些锡粉过去,到时候你们直接从铜村那里回,将他们收集的葛麻和铜板带回来,葛麻能全带回来最好。”
现在铜村那里是部落一个重要的铜原料供应点,所以直接在那里铸造青铜工具,相对来说更容易,运输更方便,运输时间也更短。青铜工具主要以铁锹、斧头、锯子、菜刀、剥皮小刀为主,宁城这边主要生产兵器,如刀剑、长矛、弓箭等,足够现有的战士每人拥有三套装备。
而且,丁奇还安排马鹿他们开始研究青铜护甲,开始注重战士们的防护。现在拥有弓箭的部落越来越多,威力也开始加大,是以要提前开始训练战士们穿戴护甲进行战斗的模式。
除此之外,铜村那里将会是部落第一个提供大量葛麻和葛根的生产基地,这是铜村的优势,所以丁奇也要将这个优势放大,后期还要加派工匠和战士过去,扩大规模直接在那里生产加工。
丁奇思考了一会儿,继续讲道:
“在鹿村那里,要长期派驻一个排的兵力进行防守。鹿村将会是一个重要的物资存储中转站和交换点,所以一定要加强防护,避免再出现袭击部落成员鹿村,人一定要稳当,不求无功,但求无过。”
自从发生那起袭击战的事情发生。实在不行你就现在去挑人,这一次跟着你一起去
士、抢装备的事情后,丁奇非常重视这个问题。鹿村是一个物资存储中转站,像盐村的盐、盐村交换队交换回来的物资、铜村的青铜器、鹿村交换回来的物资都在那里进行存放。每一个月的交换会,也是为了将这些多余的物资拉回宁城进行保管。不多派一些人过去守护,丁奇还真不放心。
“还有一项重要的事儿,就是给各部落放出风儿,让他们知道水稻、蜀黍等植物种子的重要性,一定要让他们多采集、多种植,这些都能换食物换工具,让他们重视起来。目前他们的交换能力太差,大多数只是用兽皮、奴来交换陶器、渔网和青铜器。像我们刚刚制造出来的纸、酥油灯、肥皂等,他们连看都不会看,更不用说使用。”
丁奇喊上奔一起出门,边走边说。
“只有他们手头的剩余的粮食物资越多,可用于交换的东西就越多,慢慢人口发展起来,交换活动将会更频繁更密集,需求的种类也会越多。现在的交换,充其量也只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进行的一种活动,当然,还带有繁衍的目的。只可惜,在我们组织的交换会上,他们再不能
享受这种种族繁衍的机会。”
来到中央广场,那里已经站满了准备出行的人们,都是一人双马,驮着不少物资。
“去吧,大胆做!你要想象一下,这个部落由你来管理,你会如何进行管理。记住,这是我们的部落!”
奔本想拒绝丁奇的提议,却被丁奇用眼神给驳回去,只好向丁奇行礼,转身走向军营再去挑选一批战士出来。
没过多久,出发的牛角号声响起,一众人排成四列纵队,在奔的带领下,前往鹿村。
马上就要迎来秋天,这一至关重要的季节,所以此次交换会也是冬天来临前最重要的一次交换会。交换会后,大家都要忙于储存肉食和过冬的物资,就连部落战争都会暂时停歇,当然,因为狩猎和采集发生的战斗不属此列。
一个部落如果没有足够的过冬物资,他们很有可能被冬天的大雪和寒冷干掉,甚至有可能招来饥饿的猛兽,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转身走下城墙,丁奇来到畜禽喂养区,那里鹿氏族的虫正指挥着五六个奴在给畜禽喂草喂水、打扫卫生。之前她一直跟着花在制作陶器,后来宁城主管缺少人手,直接将她从陶器组要过来,负责畜禽的养殖。虫远远看到丁奇过来,赶紧跑过来迎接。
“头领,今天是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啊,真稀罕!”
虫本身是一个比鹿小两三岁的小姑娘,本身处在一个活泼的年龄段,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学习后,性格也越发活泼伶俐,给人一种春风的感觉。
“哈哈!当然是北风了,它托我来看看你是不是准备好了,如果没有准备好它可是要吹上一个冬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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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也喜欢和她开个玩笑,逗逗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呵呵!头领,您这笑话可不好笑。它敢派您来?您可是荒神啊!它敢指挥您?再说了,我这儿都准备好了,该加固的加固,草料和垫土都准备和跟个小山似的,才不怕它来呢!它一看咱部落这架势,那么高的城墙,肯定都得绕道吹!”
虫很开心,乐得和丁奇没大没小地聊,指着高高的草垛和圈舍旁边的垫土,还有那高墙,向丁奇卖弄。
“走吧!别贫了,带我走走,看看畜禽情况怎么样。”
丁奇事儿多,说两句算是贴近一下关系。这都是原鹿部落的老人,和鹿也是一起长大的,还真没拿他们当外人。
“现在部落喂养的畜禽种类比较多,有羊、梅花鹿、雉鸡、兔子、猪、竹鼠等,其中竹鼠是后来战士们在竹林中抓回来的,我正在试着繁殖,摸索规律。除了马、牛、驴和驯鹿不归我管之外,其他的小型动物都在这里喂养。下一步现在部落中的狗,等战士们喂养熟悉之后,也将由我统一繁殖分配。”
虫很自豪地一一讲给丁奇听,像兔子和竹鼠这类需要用笼子喂养的则可以靠近观看。有的笼子里,已经有不少兔子生下了兔宝宝,正在窝里喂奶。兔子的喂养方式都是丁奇按照以前在农村自己家和兔厂养殖兔子的方式进行,一排排兔舍整齐排列。
上于兔子繁殖速度快,一窝多的能有十几只,所以部落会定期将那些养大的兔子宰杀,保持兔子种群数量大概在千只左右。宰杀的兔子被风干或者制成腊肉进行储存,这样做,一是能节省草料和人工;二是能及时储存大量肉食,作为部落食物的补充;三是保证种群数量既不大也不小,能够在部落需要的时候快速扩大规模。
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养猪场一样,养得差不多就可以出栏,利益最大化。
虫的下属除了那些奴之外,还有一群半大孩子帮忙放羊割草、打扫圈舍。圈舍周围除了草料之外,还堆放有不少的芦苇,这些都是在冬天对圈舍进行保暖的材料。
正走着呢,丁奇突然听到一阵叽叽声,似乎好像是一群老鼠。
丁奇眉头一皱,探询的目光看向虫,那意思是在说:
“那是什么声音?”
虫猛地一愣,立即一拍脑袋,对丁奇讲道:
“唉呀!头领,您看看我,这才多大呢记性就这么不好!今天羊圈那边有一头母羊要生了,我得过去看看,要不您先回去,免得那边刀光血影的让您晚上做噩梦。”
丁奇却是不管她,拉着她的胳膊,朝那叽叽声发出来的方向走去。虫想挣脱,却感觉被一个铜箍扣住,怎么也摆脱不了,只能认命般向前挪着走,似乎她极不情愿。
越往前走,那些叽叽声越大。那里是靠近草垛旁边的一个位置,被周围的圈舍和草垛所挡,哪怕从城墙上都不一定能看见。
当丁奇看到那圈舍中密密麻麻的老鼠时,浑身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甚至还有一种恶心和眩晕感觉出现。里面那么多老鼠正在翻上翻下啃噬草料,粗看大概有两三千只硕大的老鼠在里面。
丁奇强忍身体的不适,瞪了虫一眼,不悦地问道:
“说吧!这是怎么回事儿?”
丁奇以前可是讲过,部落内不允许饲养老鼠,也允许吃老鼠。没想到还是有人不听自己命令,在这里偷偷养老鼠,肯定是部落上层的意见,还不可能是一个人。
“唉,没想到让您给发现了。这是几个长老一起决定养的。您知道,大家特别喜欢吃老鼠肉,而在野外又不能随时抓到,所以他们就决定偷偷养一些。等嘴馋的时候,随时可以吃。不是他们不听您的命令,而是老鼠肉确实太好吃了。”
丁奇一听是五名长老一起决定的,连大长老都瞒着自己和鹿,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喜欢。看来,这整风运动又有一项内容可以批斗了。
“哼!太大胆了!不要命了是吧!”
丁奇脸色一摆,扭头就走,留下虫一个人脸色苍白,不知所措。
半路碰到一名战士,丁奇安排他将仓叫到食堂去,自己也正朝那边走去,他要去看看食堂那边制作酥油和肥皂的情况。
丁奇现在是学会一样东西,都会立即传授给其他人进行推广,力争让更多的人学会这两样手艺。由于食堂便利,这两项活儿就交给烤肉来执行。
刚到达食堂,就看到除了那些做准备饭菜的人之外,又多了两群人分别在学习如何制肥皂和酥油。烤肉给制酥油的人规定是不低于一千二百下搅拌,制出来的酥油一半留着吃,一半制成酥油灯。
制肥皂的那块就是要让人多练习制碱,试验各种木头或草燃烧后形成的草木灰,看谁制出来的碱多质量好。丁奇还让他们将油桐子的壳拿出来烧了,试试看烧出来的碱咋样。反正部落这种动物脂肪多,可以多多试验。
丁奇不时在一旁指点,没过多大会儿,仓就跑步过来,身后跟着两名战士。
“给你一个任务,将畜禽区那里的老鼠全部运到城外杀死,然后再一把火烧光。以后丁部落一律不允许饲养老鼠,一经发现,杖二十!”
仓一听是这个事儿,立即安排身后一名战士去点齐一个排的战士过去帮忙,自己则先行赶往老鼠圈外,准备监督杀鼠。
仓明白,这是丁奇生气了!
第362章 收割水稻
按照部落中惩罚措施规定,杖二十可是很重的刑罚。要知道行刑的木杖可是厚八公分,长两米五,宽十五公分,用坚实的榆树制成。行刑时,执刑人可是抡圆了使劲砸上去,一杖上去就能肿上三天。更不用说二十杖,至少都会让受罚的人去掉半条命!
前两天雄鹿受罚,要不是丁奇做手脚,雄鹿哪可能第二天下地走动,还能抱孩子玩?
所以,仓认为丁奇是真生气了。可他哪知道丁奇生气的深层原因?
丁奇可是知道,老鼠是多种病原体的载,老鼠本身所携带的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病原体很多,已知老鼠对人类传播的疾病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斑疹伤寒、蜱性回归热等,以老鼠为载体的人畜共患的病原体,仅一只老鼠身上的病原体不会少于200种。
特别是鼠疫,那可是一死一大片。十四世纪欧洲地区的黑死病,曾经夺去了约2500万人的生命,汉末大瘟疫死亡人口上千万,明末大鼠疫也夺去上千万人口,可见其危害之烈。
刚开始,丁奇认为这是原始世界,病菌之类的少,吃个老鼠、蝙蝠什么的没危害,他也就听之任之,只要不在自己面前吃鼠肉就行。可丁奇实在是不敢赌,特别是他对老鼠很反感,别人吃个老鼠肉,自己都得躲得远远的,更不用说让自己吃一口了。
而且,老鼠对人类的危害更多,甚至传说还携带有狂犬病,至于偷吃粮食、咬坏衣柜、造成水患、墙体倒塌等破坏行为就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丁奇在一次会议上专门规定,部落人不允许吃老鼠、喂食老鼠等和老鼠有关的事情。包括这次草原之行,丁奇就严格要求大家不要吃草原上的鼠类、旱獭,以免染上鼠疫等病毒。同时他也多次叮嘱猎马部落重蹄头领,哪怕再没有吃的,也不要吃鼠类和旱獭,要不然会遭天谴。
但丁奇却是没想到,长老团竟然组团违抗命令、组团养殖老鼠,实在是让他感到气愤。
仓很快就执行命令,将所有老鼠装笼子中运到城外用水淹死。随后将这些老鼠就地挖坑、撒石灰掩埋,笼子全部焚烧。就连养殖老鼠的圈舍全部清除,拉出城外焚烧,圈舍原址也撒上厚厚一层石灰,进行消毒。
除此之外,仓还要求一队战士用石灰水对所有圈舍进行消毒,撒草木灰处理。
仓在处理老鼠,丁奇则又转到工匠区,看看工匠们准备得怎么样了,比如说镰刀,木叉、背篓等和收割稻谷有关的工具,确保明天收割稻谷一定要成功。
随后丁奇回去,思考了一下之后,就用自己做的炭笔制定了一份爱城卫生运动章程。
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评定什么是讲卫生、什么是不讲卫生行为。
二、为预防疾病,积极锻炼身体,早睡早起,每天早上跑操、进行广播体操锻炼,将体充锻炼上升到整个部落的高度。
三、以预防和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为目的,饭前便后要洗手,倡导吃熟食、喝开水,禁止吃鼠类、生食肉类。
四、加强现有清洁队人员管理,各工种制定卫生制度,做到每天下工后工作场所卫生;住所无卫生死角;每周五全体打扫卫生,保持工坊、居室、食堂、厕所的内、外部环境清洁整齐卫生。
五、讲究个人卫生,勤刷牙勤洗澡,建设大澡堂,每天定时分批洗澡,常晒兽皮衣服和被服。
六、不随
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改建厕所,消灭蚊、蝇、蚤和老鼠四害。多建水井,
七、保持和野生动物距离,防止狂犬病,不允许部落中喂养的狗舔噬伤口,防止被狗咬伤,遇到狗咬人不止,可扑杀。
条目不多,但丁奇要求每个工种依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细化的卫生制度。例如:食堂的厨师要勤洗手、勤剪指甲,生食熟食要分开,厨具清洗干净,食物要彻底煮熟才能吃,发霉变质的食物不能吃等。
当天晚上,在龙殿内再次召开部落主管以上会议,从即日起召开爱城卫生运动,宣导爱城卫生运动章程,从部落每一个做起。
会后,丁奇又将长老团和医巫团的人留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尤其是五位长老,被丁奇当着高层的面进行惩罚。不是丁奇不愿意将这种事儿公布于众,实在是太丢人。长老团整个触犯部落规定,说出去丢人啊!
丁奇只好克扣他们的口粮,每人每顿饭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一,持续二十天,美其名曰:减肥!反正他们现在也胖了,不怕饿着。
同时,丁奇要求,从明天晚上开始起,每周一三五要开会学习,主题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
有人说,听不明白,不知道丁奇讲的什么。
没关系,大会小会不停地讲,不停地说。还要让话剧团出来演,宣讲讲卫生的重要性,以身说法来讲解,以吃老鼠为耻,不与吃老鼠的人为伍。虽然这样,丁奇自己会很累,但只要能达到目的,苦点累点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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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气晴朗,天高云淡,是一个好日子。
早饭后,部落仍按照以往的分工开展日常工作。而丁奇则带着邑和一干农业种植方面的人手一起来到稻田那边,准备收割稻谷。
鹿例行在众人面前祭祀一番,感谢上天、感谢大荒及感谢荒神为大家带来的神奇种子。占卜结果,大吉!
大家高声欢呼,期待着丰收的果实。
丁奇手持镰刀,双脚踩着一双草鞋,为大家示范如何收割稻谷。锋利的镰刀从谷秆儿下方轻松划过,让丁奇轻松地将稻谷揽在自己手中,再随手放在一边,继续割稻。眼前的三列稻谷,很快就变成一堆堆倒伏在一起、摆放整齐的水稻。
邑也开始安排人手,跟着他一起站在稻田里,学着丁奇的样子收割水稻。
“嚓!嚓!嚓!”
镰刀割稻的声音连续响起,清脆而又悦耳。声音很整齐,只是割稻的结果却不尽相同。丁奇割过的水稻,稻茬很低,基本不会戳人脚。摆放的稻谷也特别整齐,方便后期人们进行捆扎。而作为第一次收割水稻的邑他们来说,稻茬忽高忽低,地上堆放的水稻凌乱不堪。
丁奇明白,自己第一次割麦子,比他们还不如,自己只是比他们多了一万多年的知识罢了。所以,他放慢速度,给大家讲解收割水稻的要领,并将动作放得缓慢,让他们能够看清每一个动作,一步一步教会他们。
农业组的人每一个人都会上前来学习如何割稻,等水稻全部割完,竟还有三分之一的人没有上手机会。丁奇只能摇头苦笑,现在的水稻还是太少啊!
不过丁奇保证他们这些人在收获大豆、蜀黍和辣椒的时候第一批跟着收割。而且,这种人多庄稼少的局面,在明年这个时候将会整个掉过一个个儿,绝对会让大家真正体会到丰收的感觉!
然后,丁奇又给大家进行演示如何捆扎稻
谷。这个活儿计,在二十世纪末之后,就已经很少有人这样操作,除非是那种大型机械进不去的地块,还需要这样捆扎小麦或者稻谷。
从稻谷堆里拿出一小把大概十几棵水稻,在眼前那堆稻谷靠近稻穗的地方从下面穿过,双手用力拽紧那把水稻,将那堆稻谷向中间挤压紧。双手顺时针交叉一拧,将那把水稻拧在一块之后,将水稻根部压在那把水稻形成的绳索之下,捆扎完成。轻轻一提,整个水稻就被提起来,没有一根水稻掉落。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很快就将这不到一亩地的水稻捆扎完毕。
接下来,丁奇安排他们一人两捆水稻送回宁城中央广场处,那里已经清理出来一块地方,准备用来晾晒打谷子。
可是,整个水稻收割的过程却还没有结束。为保证颗粒归仓,丁奇又和剩下的人一起,排成一排,从稻田这一头走向那一头,低头寻找地里遗留下来的稻穗、稻杆儿,确保没有任何遗漏。然后在回城的路上,继续寻找之前运送水稻的人可能遗留在路上的稻穗儿。
丁奇可谓是又重温了一把儿时拾麦穗的乐趣!
来到中央广场,那里收割回来的水稻已经堆成一座小山。
而在这座稻谷山前,则摆放着三口长宽各一米、高一米的方形木桶,这就是准备打谷脱粒用的谷桶。
打谷子,作为一个北方人的丁奇是第一次经历,而且还是原始时期的打谷子,更是头一回,也没人敢和丁奇抢这个第一。
为什么呢?因为没人想穿越到原始社会这种最低级的社会形态中来生活。
丁奇以前只是经历过收小麦的过程,但他在电视中看到过南方的人民用谷桶这种比较原始的工具打谷子。
看到大家都在等自己,丁奇也毫不含糊,上前抱起一捆稻谷,就摔向眼前那口木桶。
啪!
哗啦啦!饱满的谷粒随着摔打掉落进那谷桶中,还没停下来,又是一下啪的声音响起,更多的谷粒掉落下来,跟着先前的谷粒一起打转,落在桶底或者桶壁的横木上。
啪啪!啪啪啪!
丁奇一直不停地摔打手中的稻谷,直到稻穗上没有一颗谷粒存在后,就将那稻草扔在一边,拿起另一捆水稻继续摔打下去。
农业组的人跟着丁奇,开始如他一般在另两口谷桶前,排着队摔打手中的水稻。
这是一个收获的过程,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还是一个体会人生真谛的过程。
苦与甜,就是处在这样一个永不分割的过程中,让人回味悠长,让人明白要永远珍惜当下,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日子。
这一次,农业组所有人都体会了一把打谷子的过程。他们心情非常激动,将一捆水稻分成两份甚至三份来摔打,只会体会这人生中第一次收割稻谷的喜悦。
虽然头领讲过,现在打下来的谷子中就是未来能吃的部分。但他们不会去想那一步,他们只想如何能够快速地将谷粒儿打下来,看着木桶中的稻谷越聚越多,感受稻谷在自己手中那种充实的感觉,这将是他们这一辈子永远不可能忘记的美好回忆。
等他们老了的时候,回忆和头领一起打谷子的时光,让自己的孙辈们知道,他们的爷爷是如何自豪和骄傲!
而这份自豪和骄傲,是属于整个丁部落,属于部落中每一个人,成为部落文化和精神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363章 狮群夜袭
稻谷收割完毕,所有谷粒都被装进一个个竹筐中,运到仓库进行保存,只要这两天天气晴好,就可以拉出来进行晾晒,除去更多的水分之后在仓库中保存。
稻谷收获得不多,丁奇让人用天平秤称了一下,大概五百多斤的样子。如果除去水分和杂质,估计能在450斤左右,这已经算是一个比较高的产量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这些水稻种子可是从野外采集回来的,并没有进行筛选就进行第一代种植,更不用说杂交。丁奇在收到这些种子之后,就按照现代农业的种植方法进行耕种、施肥、灌溉、除草、杀虫,比之古代先民要强之不少,却又比不上现代农业那种高产量,基本也就达到现代农业一季稻一半的产量。
丁奇仔细看过,这些稻谷籽粒比较饱满,来年种植,发芽率也能达到90%以上,到时候就能将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到30亩左右。再加上壮之前带回来的水稻种子还有今年秋天各部落收集到的水稻种子,估计水稻种植面积能达到50亩左右,这可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按亩产450斤干谷子计算,后年的种植面积就能达到1500亩。那时候,丁奇就可以有选择性的吃上一些水稻,来解解馋了!而且,随着种植水稻技术的提升,水稻的亩产量也将会水涨船高
当天晚上,部落举行了一个小型的庆祝活动,用新收的稻谷进行祭祀。
而在祭祀活动后,一句“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标语传向整个部落。
城内,月光如洗。离月圆之日还有几天,可今天的月光却着实亮堂。城内那些从狼转变过来的狗,有一些正对着天空上的月亮嚎叫,它们还是没有彻底转变成狗,之前一些狼的习性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过这种行为,很快就被喝止。
借助月光,丁奇没有打火把就回到住处。推开院门,丁奇看到屋内一盏灯亮着,有一道身影正在灯前忙活。丁奇知道,那是鹿。
自从两人突破最后一道防线之后,鹿就将自己的东西从另一个院子搬到这边,显然已经将这里当作自己的家。
丁奇心中一暖,这就是家的感觉啊!不管多晚,总会有一个人在等待着自己回家。当然,还有一个始终不离不弃的小可爱!
这不,丁奇还没有迈开步,一道身影就冲入自己怀中,伸出舌头舔了自己两下,正是消失两天的小可爱!
也不知道是不是前两天两人温存的时候没有管小可爱,它好像生气了,自己独自跑出去两天,就连小金也跟着跑出去没有回来。这会回来,显得比以前还要亲密,这也让丁奇心中比较开心。
抬头看去,小金也在自己的窝中安睡。
如以前一样,丁奇揉揉小可爱毛茸茸的头,在它脖子上挠挠痒,拍拍它背部示意它自己去玩。然后自己就径直轻手轻脚朝屋里摸过去。
年轻人,有过一次经历之后,食髓知味,总是会有更多的需求,尤其是在这无事可干的晚上,只能找事儿干了。要知道,他们正处于活泼好动、求知欲旺盛的高中年龄段。特别是丁奇,他可是有一个近三十岁的灵魂、外表却是离青年还有一段距离的少年人!
酥油灯下,鹿好像在缝制一件什么东西,认真专注的样子,让偷偷观看的丁奇内心忍不住怦怦直跳。就在他借助光线的死角,准备潜伏到鹿背后时,一阵剧烈地狗吠声突地响起,从城外传过来。
丁奇神色一变,猛地从原地
冲向门外,将正在做针线活儿的鹿吓了一大跳,差点儿没从凳子上摔下去。
抬头朝城头看去,发现已经有值勤的战士举着火把站在东城门上,朝远处查看。很快,急促的示警锣声响起。
而城外,隐然传来狗和野兽打斗的声音传来,似乎还有人的呼喝声和野猪的吼叫声。不一会儿,城内各处响起狗儿们此起彼伏的应和声,甚至就连两头熊都从自己的窝里钻出来,侧耳倾听,低沉的吼声传向夜空。
惊魂未定的鹿来到丁奇身边,担心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企图想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
听了一会儿,那里的嘈杂声音却是不见减弱,似乎愈发激烈起来。
丁奇扭头就来到里屋,将自己的装备穿戴好,又拿出自己珍藏的手电,放上两块从没用过的电池,扭身就朝外面冲去。
“鹿,告诉你爹,让他带人安抚一下城中的人,不要乱跑。”
话音传来,丁奇已经跑出院外,包括小可爱。
城外的动静很大,不知道除了野猪外,是否还有其他猛兽。东城门那边,是部落种植的各种庄稼和蔬菜,尤其是还有刚种下去,已经露头的大白菜,这可是丁奇最看重的东西。
为保护这些蔬菜和粮食作物,丁奇安排三个人十条狗在城门外值守,听到狗发出的示警之后就会过去查看。而且,邑还安排人在田地四周搭建了简易的栅栏防止动物闯入其中。
隆隆的马蹄声响起,两个班的战士举着火把顺着打开的大门冲向城外。一声呼哨,小红快速奔来,丁奇扶着弓箭就跃上马背,动作矫健如行云流水。
冲出城前,耳边隐隐传来雄鹿长老安排人走街串巷安抚民众的声音。
此时的城门口,已经有另外二十几名战士在那里守候。不远处,那两个班的战士已经冲向大白菜地那边,那里的嘈杂声最盛。
正在城门外观望的奔看到丁奇到来,立即靠过来。
“头领,怎么把您给惊动了?不用担心,仓已经带着两个班的战士过去,熊和壮也跟着呢。”
丁奇闻言,点点头,轻夹马腹,刷地一声冲出去。奔一看丁奇冲向黑暗中,赶紧叫上十个人举着火把、拿着武器跑步跟上去。其他战士被他留在原地,保护城门。
“汪汪汪!”
狗的吠叫声越发清晰,二十几名战士围着场中打转,火把呼呼直响,也将光亮照入场中。再加上天空的月亮,基本也能将正在打斗的双方看得清楚。
十头曾经的狼正扑咬着一群野猪,地上躺着两头半大和三头壮实的野猪,正在那里挣扎。身上扎着长矛,汩汩的鲜血正从伤口处流出,出气多进气少,即将走完生命最后一刻。
三名战士站在这群狗后面,指挥着狗们上前厮杀。有一名战士身子有些歪斜,有可能是腿部受伤,行动不便。
丁奇来看到近前,眉头微皱,似乎有些不满战士们的表现。不知道他们为何还不赶紧将这些野猪干掉,难道等着它们请客吃饭吗?
仓看到丁奇过来,赶紧催马从圈中出来。
“头领,是一些野猪,被咱们值勤的战士发现过来驱赶。现在已经杀了五头,下一步准备看看能否将它们活捉了带回去养。”
“不用!赶紧杀了,这么大一群野猪不可能无缘无故跑过来,肯定是有其他猛兽在后驱赶,它们慌不择路之下才跑到我们这里来,可它们也将猛兽吸引过来了。所以,立即杀了它们,寻
找藏在暗处的猛兽,免得夜长梦多,给部落造成更大的危害!”
丁奇很担心,本身就觉得这群野猪很突然地跑到这里来的行为很蹊跷,因此他害怕是有剑齿虎之类的猛兽潜伏在暗中,伺机猎杀这群野猪。现在现场如此混乱,说不定就会给那些潜伏在暗中的猛兽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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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领命而去,一挥手:
“停!杀!”
命令干脆、利落,地上的三名战士也赶紧呼喝狗群回来,好给其他人腾出位置,免得被误伤。
众人迅速停在原地,抬起手中的青铜长矛,一人选择一头野猪,投出!
“嗷!”
余下的野猪全部中矛,纷纷想逃出这个包围圈。可还没有跑出几步,就再没有力气迈出一脚,摔倒在地,惨叫出声,直至再无声息。
浓烈的血腥味散发开,刺激得周围的人和兽有些躁动不安。狗儿们仍在对着地上的野猪尸体狂吠,似乎还有些不罢休。而场中另一头猛兽小可爱,似乎有些不安,伏低身子,对着人群后面,低吼出声。
就连丁奇座下的小红竟也表现出局促不安的样子,高高昂着头,两只小巧尖尖的马耳竖起来,对着另外一个方向,不停打着响鼻,四蹄竟也在原地来回踢踏。
丁奇注意到小可和小红两个的异常,再次出声道:
“保持警戒!”
众人听到头领如此说,立即将野猪身上的长矛抽出,列队朝向前方。那三名战士则赶紧来到狗群中,逐一安抚它们的情绪。哪知它们还没有安静一会儿,就从原地噌地跃起来,钻过马腹来到众人前方,对着月光下那处黑黝黝的森林开始狂吠。
可还没等它们吠叫两声,森林中竟亮起一对儿硕大的眼睛,对着这边低吼。
“吼~”
竟似是狮子的叫声。
叫声一起,那些狗们夹着尾巴就逃向城门,任凭那三名战士如何呼喊也不敢回头。而丁奇他们座下的骏马也纷纷人立而起,马嘶声中充满恐惧。只有小红的声音中,似乎有一些挑衅的意味在里面。至于小可爱,有些紧张,紧挨着小红,似乎对眼前这头猛兽感到害怕。不过它仍紧紧守护着丁奇,坚决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众人赶紧喝止马群,丁奇则驱使小红向前跑到两步,来到众人面前,背着大家将手电调成聚光束之后打开,将灯光射向远处那头猛兽。左手中指和无名指夹住小手电筒,张弓搭箭,待光点照在那猛兽脖间时,右手快速松开那支青铜箭。
“嗖!”
那支箭划过空气,在呼吸间就刺入如狮子般吼叫的猛兽身上。
“吼!”
被利箭刺入脖颈中的那头猛兽狂吼一声,突地从原地蹦起,一弹三尺高,落地后就要朝身后的丛林中冲过去。可谁知它接下来竟脚下一软,歪着脑袋朝侧边冲去,撞入一片灌木丛中,四爪乱抓,似乎是想抓住自己的生命,却徒劳无力。
不过,它这胡乱一撞,却是将那丛灌木后面藏着的另一头猛兽逼出来。一道身影闪过,这头猛兽也想冲入后面的黑暗森林。
一线光束紧随其后,弓弦声响起,利箭再次刺入猛兽肉体,随之响起一声充满绝望的兽吼声。
这声吼叫声过后,灌木丛后面瞬间腾起一团烟尘,尘土飞扬,竟又有十几头不知名猛兽四散而开,借助灌木和树丛的掩护,挑入丛林中。
在光照下,丁奇看得分明,那是一群狮子!
第364章 围杀
丁奇有些疑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就没有见到过狮子,包括他前往猎马部落方向,也没有见到过狮子或和狮子相像的物种。
原始世界的掠食动物中,丁奇见过各种狼、剑齿虎、金钱豹、熊、猞猁、鬣狗、猎豹、大蜥蜴,并和它们亲自交手多次,对它们的形象和习性比较了解。
其他动物中,见到如大象、犀牛、披毛犀、猛犸象、野牛等。至于驴、马、驯鹿,自己部落也养了不少,却实实在在地没有见狮子和老虎。有可能它们藏在哪个山窝窝里,或者还没到进化成老虎和狮子的时候。
可刚才灯光下的身影,让丁奇知道这些就是狮子,百分之九十确定。为什么只有百分之九十呢?是因为它们和狮子毛发非常像,除了头部和颈部。它们形体近似,而且特别是和二十一世纪非洲狮子的母狮特别像,但却比非洲狮长得高大威猛。
刚才仅匆匆一瞥,丁奇却看到这些狮子头部宽大,颈部没有鬃毛,就像母狮子一般。但丁奇可不相信,这群动物中只有母的,没有公的,因为刚才射杀的两头猛兽,有很明显的雄性特征。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地球上的大型猫科动物中,只有狮子是成群结队,成立一个族群出外狩猎觅食的。
不过,丁奇还是有些疑惑,这些如狮子般的动物,是如何隐藏自己的形迹,导致驯化的狼在一开始的时候竟没有发现它们。只有小红、小可爱两个可能闻到了这群狮子身上的味道。
丁奇将右手食批伸入嘴中弄湿,再拿出来,感受了一下风向,发现那群狮子处在下风处,比较完美地潜伏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不过,这也让丁奇心中稍稍放心,知道这些狮子不是什么逆天的猛兽。
可是那些逃走的狗的表现却让丁奇有些不满意,看来得有必要从它们中间进行优化,训练出一些能敢打敢拼的狩猎犬才行。
丁奇有些疑惑,从没有听说过中原大地有狮子出现,有可能是亚洲狮的祖先迁徙至此,也有可能是从北方过来的洞狮的分支。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中原地区的黄河万年来不知泛滥过多少次,大禹治水都有好多年。黄河带来的大量泥沙堆积在中原地区的黄河两岸,厚度都不知有多少米。有可能那些狮子一类的化石,都深埋在地底了吧。就连唐朝以后的好多东西都被埋藏在地下十几米深的地方,更不敢想象万年以前的遗物或化石会埋藏在多少米深的地下。
考古没有发现,不代表万年以前就没有。有可能它们迁徙至其他地方,有可能被人类消灭,可能性真的太多。但不管怎么说,丁奇眼前看到的就是类似狮子的动物,待明天早上一看便知。暂且称呼它们为狮子。
呜~
一名战士吹响牛角号,很快一队二十名战士骑马赶来,并在仓他们的警戒下将那些野猪拖回宁城内。丁奇则带着熊和壮两人来到那两头倒地的狮子跟前,由他们两个下马,收回青铜箭,将那目测达到六七百斤的狮子绑在两匹马上,一并拖回去。
丁奇其实有些担心这些狮子般的猛兽会杀个回马枪,以牺牲两头狮子的代价换回对人类的全歼,怎么看怎么划算。可惜,它们不是人类,只是掠食动物,还没有聪明到那种程度。而丁奇身边,还有两个对危险高度敏感的小可爱和小红,小可爱早跑到那两头倒地的狮子面前,来回闻嗅,开始标记地盘。
待战士们将那些血迹清理干净、不会吸引
其他掠食动物过来后,众人将丁奇簇拥在中间,甚至有两名战士倒骑在马背上而回。
回去的路上,丁奇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狮子会选择来这里?
它们肯定是围猎野猪时,跑到周围的。
只不过它们没有想到在这里会受到这种伤害,在不明伤害前,它们选择了退缩和观望。看其逃跑方向,也应该是对身后的丛林比较了解,它们会选择对自己较安全的地方作为撤离路线。所以,它们是从森林中穿梭至此处。
但它们没想到的是,这里是人类的地盘,而这些人类还会“驱使”火,骑在高大的马上,并且拥有一种能够让同类瞬间毙命的武器,这是让它们逃跑的主要原因。
丁奇要求所有在城外的人全部撤回部落,紧闭城门,避免猛兽袭击人类和部落养的狗。至于那些庄稼和蔬菜,和人命比起来,此时却要放在靠后的位置。
一夜无事,太阳照常升起。只是起床后,感觉早上的温度已经比夏天的时候要低了一些。
时间上,应该已经进入九月了吧。九月,又是一年秋风起!
早饭后,部落下发通知,要求全部人员呆在城内,听从各主管安排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城门关闭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出。
丁奇则带领着部落一干精锐战士共计二十五人,全副武装,身穿蜥蜴皮甲,手持藤盾,快马而行。弓箭、青铜长矛、青铜剑、匕首、斧头等武器放在身上相应位置,互不冲突,冲出城门,直奔昨天晚上狮子消失的地方,按照丛林中凌乱的痕迹追踪它们的踪迹。
天上,是小金在盘旋;地面上,小可爱则快速地在森林中穿梭,众人行动迅速,只为尽快寻找到这群狮子,将来自它们的危险扼杀在源头。
丁奇带回来的蜥蜴皮,在被鞣制之后,由巧儿他们那群裁缝先期制作出来三十套皮甲,其中二十五套给了仓他们。另外五套由奔带走,一套他自己穿戴,另外四套则转交给铜村和盐村的四位排长。丁奇自己还穿着自己那套皮甲,习惯了!
出发前,丁奇专门检查了一番那两头狮子,再次确定是狮子的一种,雄性,体型比二十一世纪的非洲狮要高大许多,无鬃毛。两只前掌长着锋利的爪子,可伸缩,丁奇相信这一爪子下去,大象皮都会被撕裂。至于嘴中尖利的牙齿,更是让人望而生畏,不希望这牙齿咬在自己脖子上。
这是一群危险的动物,必须杀死或驱除出去。自从有弓箭之后,丁部落周围已经没有大型掠食动物出现。哪怕这周围食草动物越来越多,但食肉动物始终不敢靠近,因为它们已经领教了人类武器的厉害。
周围的树木高大密集,将阳光阻挡在外,使得森林中光线特别暗淡。小金飞到森林上空,并没有表现出它的优势,只能盯着一些森林中的空地进行观察,看是否有大型猛兽聚集。
但这样的环境对小可爱来说,可谓是如鱼得水。循着狮群在晚上遗留下来的痕迹,快速前行。
半天后,追着痕迹行走了大半天的丁奇他们正在林间一处空地上休息。森林中空气闷热,前行这么久,始终没有找到那群狮子,这让大家有些气恼。如果不是痕迹还在,他们都以为狮子凭空消失了。
补充了体力,也给马喂食草料和水,众人再次起身,顺着一条小溪朝前快速前进。
唳~
空中,小金发出示警声。显然,在前方不远处一
处空地上,它发现了目标的身影。而刚才趁着大家休息,跑出去的小可爱此时也从前方迅速跑回来。它在丁奇面前撒了一会儿娇之后,立即转身,看了一眼丁奇,示意他跟上。
按照两者报警的时间来算,还是小可爱先发现了目标的所在地。
众人迅速下马,将马拴在树上,留下一人照看,其他人在丁奇的示范下,用藤蔓和枝叶将自己全身进行伪装,便于抽出武器和射箭即可。随后大家口衔木棍,跟在同样如此的丁奇身后朝前方潜伏过去。整个队伍保持安静,只有风声在林间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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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风处,趴在草丛中的丁奇透过杂草看到不远处那条溪流旁边的一处空地上,大大小共计十头狮子吃饱喝足后卧在草丛上面,趁着午后的阳光打盹。
来自北方的这群流浪狮子刚来到此片森林不久,前几天它们发现了在森林中穿梭的人类骑着马进行巡视。摸不清人类底细的它们,始终不敢对在马背上的人类出“嘴”。因此,它们跟在人类屁股后面进行观察,在需要获得更多人类随带的武器资料后,他们始终在头领的带领下,驱赶着一群野猪跑到人类的地盘外面,搞破坏,看能否给它们以可趁之机,消灭掉一部分人类。
周游这么远的距离,它们可是知道人类的肉还是比较可口的。
可惜,它们打错了算盘。搞破坏的野猪被全歼,而自己伙伴们的身影也被发现,造成两名不离不弃的成员无缘无故直接死亡,至今它们都不明白这两名族群成员是如何死亡的。
还好,它们的头领当机立断,迅速朝来时的路逃跑,这样才能摆脱掉可能的追踪。待它们逃到这里后,杀死了几头在这里喝水吃草的水鹿,总算将这长途跋涉带来的疲惫清除了一部分,补充了食物和水分。而且,自己应该逃脱掉人类的追踪了吧!
族群的头领正在那里假寐,呼哧呼哧直喘气的它作为一个壮年头领,耗费的体力最多,因此它吃的也最多。它现在正利用喘气来消耗体内的能量,并促进胃部食物消化。
远处,一些灌木丛正无声地摆动,仿佛有风在吹拂一般。有些灌木长高了,有些灌木顺着树干爬到树上,还有的灌木只来到树干的旁边就停下来,一动不动。
“真有意思!什么时候这些灌木竟能自己跑了,看来我回到遥远的北方也有互吹的资格了!”
可是很突然的,它听到嘣地一声响,紧跟着又听到一声“嗖~”,猛地发觉不对的它立即就要站起来。可它忽地发觉自己脖间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突然失去了一般,待到它还想站起来的时候,它已经没有任何力气。
“吼~”
只余一口气的它,只来得及吼叫出一声,就再没有力气出声,进气少出气多,很快就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彻底没有了声息。至于它那些同伴们,此时能够起身逃跑的,也只有两三头。
在良好的伪装保护下的众人,在丁奇射出第一箭解决掉那头最威猛的雄狮之后,纷纷射出自己手中的利箭,将那些正在休息的狮子解决掉。可总有人会失手,毕竟对他们来说这是第一次猎杀这种头领叫做狮子的猛兽,手抖手滑是很正常的。
三头狮子逃跑,可另有三道身影追了出去,分别是仓、熊和壮三人。昨天晚上没有任何表现的他们,此时憋了一口气,只为夺彩争光。而从杀狮的角度来看,他们将会比较谁先杀死目标,这是他们唯一的见证途径!
第365章 杀狮
很快,丛林晃动。众人纷纷持弓箭指向那里,生怕一个小心又有狮子跑出来,这样会让他们应接不暇呢!
不一会儿,看到有三个人倒退着从丛林中钻出来,弯着腰,双手拖着一头狮子的尸体。战士们见状,赶紧上前帮忙。
仓右手抹抹头上的汗,挥了挥左手中的弓箭,兴奋地说道:
“头领,另外三头逃跑的家伙被我们解决了。这矛木弓、青铜箭的搭配组合就是厉害,能将这么威猛的狮子杀死,实在是强大。就是这拉力让人有些受不了啊,我这体格,拉开五次就受不了了!”
此次出猎,丁奇要求大家使用矛木制成的弓,韧性足,再加上巧儿她们新的制绳技术,使得矛木弓威力更加强大,威力增加三倍有余,射程达到一百八十米。近距离(50米)使用青铜箭,甚至有可能穿透目标身体。可同样的,威力大的同时,矛木弓的拉力也增强好几倍。
像仓、熊和壮他们的力量水平,能拉开五次都已经算是很厉害了。丁奇自己也装备了这种矛木弓,只是弓弦还是用自己那种蛛丝弓弦。他试过一次,能够连续拉开十二次,手臂就会有酸涩感。这也足以说明丁奇身体力量的强大,不是仓他们一干人能比的。
这也一直是丁奇疑惑的地方,为什么自己身体的力量会缓慢增加。
“那说明你们的训练强度不够,回去每人每天都去举石锁,什么时候超过一顿饭的时间而手不抖,你们就算过关了!”
丁奇忍不住又想给他们加码,增强他们的训练强度。
一听头领又要给他们增加训练强度,仓赶紧把头一缩,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脸。
“瞧我这张嘴,该打!”
众人哈哈大笑,让仓更有些窘,气恼地说道:
“哼!回去都给我去加练,达不到我的标准,都得加罚!”
众人:“……”
丁奇却是哈哈大笑,不再管他们,吩咐大家赶紧将猎物抬到马背上,收拾回家。
众人应是,可在大家往马背上抬猎物的时候,却是将这群马吓坏了。纷纷向前蹿,对这些死去狮子仍旧恐惧非常,甚至有一匹马都被吓趴在那里,屎尿齐流,让得它的主人郁闷非常,在众人中间抬不起头来。
丁奇明白,此次围歼狮群能够毫无伤亡,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进行了精心的伪装,采用正确的策略,利用锋利的武器,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将它们杀死。如果再来一次,正面迎敌,战果不一定这么辉煌。
仓和壮两人在前牵着马带路,丁奇和熊两人押后,其他人牵着马走在中间,这些战利品不分大小,全部驮走。小可爱此时也有些放松,在队伍前后左右来回跑,时不时抓只兔子或松鸡,献宝一样送给丁奇,待回家后由它和小金两个享用。小金仍飞在空中,盘旋飞舞,锐利的眼睛观察着四周。
众人说说笑笑,时不时开两个荤笑话,活跃一下队伍中的气氛。不管是丁奇还是仓他们,也乐得战士们通过这种方式在战后放松一下,这是丁奇提倡的。
唳~
突然,空中的金雕突然发出一声急促的鸣叫声。丁奇赶紧抬头观看,小金竟在空中急速上下飞舞,给丁奇传递过来一个不好的消息。
有大量猛兽在接近!
来不及想其他,丁奇大喝一声:
“结阵!仓指挥!”
猛然间,前面的战士们立即松开马缰绳,手持青铜长矛从前方冲过来,围着中间的人很快结成
一个圆阵,留下一个三人并肩宽的缺口,等待着除丁奇外其他三人。至于丁奇,他的位置是中间,进行居中策应。
大家都不再管自己的马匹,就连丁奇也是一样,如果有危险,阵中无马反而更安全一些。而马儿们,也可以逃跑,不至于形成牵绊。
大家都是左手盾右手矛,盯着周围的动静,虽紧张,却不害怕,似乎还有隐隐的期待。而小可爱和小红两个却紧盯着大家过来的方向,有些躁动。
始终透过枝叶间的空隙盯着天上小金动静的丁奇,突然看到小金猛地直坠而下,丁奇心中猛地一震。
来了!
呼~
一阵风吹过林海,周围却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之中,只余下一些沙沙声,仿佛有一只巨大的千足虫踏过地面发出的声音。可紧跟着这沙沙声突然就变成密密麻麻的噗噗声,就像老虎那厚厚的脚掌踏在沙地上,需要仔细倾听才可以捕捉到。
风已吹过林海,可林下众人却没有感觉到一丝风。就如同他们处在一片真空的环境中一般,周围的一切全都处在静止中,就连那些马儿们也一样。
仿佛过了好久,又如同一刹那,丁奇众人突地感觉到一阵恶风扑面而来,还夹杂着一些腥臭味道。地上杂草落叶飞卷,迷了大家的眼。
可大家始终不敢闭上眼睛,紧盯着自己的前方,哪怕眼睛有些疼痛,也忍受着,不敢稍有放松。
吼~
一道灰黄色的身影从林间窜出,直奔正严阵以待的丁奇众人。奔出的同时,大吼出声,似乎想先声夺人,震慑眼前这些人类的气势。可却没有想到的是,迎接它的是一支闪烁着寒光的青铜箭,旋转着钻进这头猛兽的脖子,激起一篷滚热的鲜血,溅射五步。
惯性作用下,此兽斜躺着扑倒在地上,挣扎片刻,再也不动,那锋利的前爪已深深地刺入身下的泥土。
这一动静,却是将正安静站在那里的马儿们吓了一大跳,搞不通状况的它们,立即朝远离那头猛兽的地方后退。小可爱和小红两个虽有些紧张,却始终站在一侧,没有后退,直盯着前方。
丁奇却是无暇他顾,迅速抽出另一支青铜箭,盯着那一头猛兽刚才冲出来的方向,拉满弓,严阵以待。
嗖!嗖!
空气中传来风声,两道身影从左右两侧四十五度处再次冲出,直奔众位战士。
众人却不慌张,只听到仓大喊两声:
“扩!扩!”
大家立即朝自己前方连跨两步,将自己和同伴之间的距离拉开。
丁奇却是不管其他人的动作,按照部落排兵布阵的规定,居中者理应获得指挥权。但丁奇却在冲入阵中的第一时间就将指挥权转交给仓,而他则成为移动炮台,专事狙击。
噗!
肉体被刺破的声音响起。
丁奇朝左前方再次射出一箭,看也不看结果,迅速从身前抽出一箭,搭上,射向后方扑来的五头狮子中的其中一头。由于有些急迫,青铜箭支划过狮子的背部,刺入远处一根松树干上,嗡嗡直响。
另一边,右前方那头狮子已经扑向它身前一名强壮的人类,而一柄闪耀着寒光的青铜长矛从那块藤盾之后快速击出,刺中那头狮子的胸部之后,青铜长矛应声而断。
那锋利的矛尖已刺入对方肺部,持矛的壮来不及反应,用盾护住自己的身体,在被扑倒前,那半截断矛又再次迅猛刺出,正中狮子腹部,随即他就被扑来的狮子压倒
在地。
阵中的战士们在看到扑来的是强壮的猛兽之后,立即将阵型扩大,就是为了避免对方强壮的肉体对阵中的战士造成二次伤害。
没有人去管被撞倒在地的壮,因为他们要关注自己的方向。
后方,五头狮子联袂而来,形成的气势却如一支小型军队,压迫感实足。但经过训练的部落精锐战士,却是丝毫不被影响。
而对着扑来的五头猛兽,五位战士猛地踏前一步,大喝一声:
“杀!”
这一个杀字,充满浓浓的杀气,竟是令得这五头猛兽气势都为之一滞,有种想扭头逃跑的感觉。可它们已如离弦之箭,已经没有回头路。
五位战士,动作整齐划一,先举盾,隐藏盾后的矛尖,随后在猛兽扑起来的那一刻,猛地刺出,目标直指猛兽的眼睛、脖颈及胸口。
噗噗五声,紧跟着就是连续五声咔嚓响,青铜长矛都被猛兽那巨大的惯性所折断。但每名战士都护住了自己的身体,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从大腿那一侧抽出匕首,再次刺入对方的脖子和胸膛,刀刀没柄。
承受着剧烈痛楚的狮子们,试图用爪挠,用锋利的牙齿咬。可阻挡它们的是坚硬的皮甲和令它们绝望的藤盾,连层皮也没有从人类身上刮下来。
前后不过五个呼吸的时间,八头狮子全部被杀,而人类这方付出的是六把青铜长矛和三支箭。
马群早已经在狮子们冲出来的时候散开,躲避随时可能发起的进攻。小可爱已经飞快地爬到树杈上,这个级别的战斗,已经不是它能对付的。但小红这匹曾经的马王,却仍是有些跃跃欲试,不停地在那里刨地。只是这些猛兽,很快就被自己的人类朋友所杀,没有给自己丁点儿的机会。
马蹄声早已远去,风声仍在继续。
丁奇不知道为什么又出来一群狮子,而且看样子这群狮子和之前被全歼的那群狮子还是非常亲密的关系,能为自己死去的族人报仇,这值得丁奇对它们表示尊敬。可这并不能说明,丁奇就要对他们手下留情,相反丁奇必须将它们全部消灭在这里。
杀人狮的危害,可不是普通的一头狮子能够做得出来的。被杀人狮盯上的目标,很少有人能够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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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丁奇要将这些狮子全部消灭掉,一如之前那些狮群。
马蹄声去得快,回来得更快!
那一群四散而开的马儿们,扬起自己的四蹄,满面惊慌,朝着阵中而来,仿佛后面有什么令它们感觉到非常可怕的东西在后面一般。
阵中的战士们再次猛地大喊一声:
“哈!”
杀气四溢,驱赶之意明显,竟让马儿们掉转了奔跑的方向,冲向阵型两边。
而它们身后的林子中,竟慢慢出现大概十几头狮子,迈着稳健的步伐,丝毫不为它们倒地的同伴而担心。它们心中,此刻只有那些人类,那些屠戮了它们伙们的人类。
倒地的战士已经站起来,没有了长矛的他们,立即将手中的匕首插入大腿上的刀鞘中,抽出另一边的长剑,直面那些走来的狮子。
青铜剑,适合刺削,正好弥补没有长矛的弊端。
青铜武器的缺陷,在此次和狮子之间的战争中显现出来,韧性差,不利劈砍,只适合刺削。
站在阵中的丁奇盯着走过来的十二头狮子,将另一支青铜箭搭上去,朝其中一头非常威猛的狮子射去。丁奇感觉到,一场硬仗即将打响!
第366章 生存竞争
人与动物之间的竞争,是生存环境的竞争。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艰难求生的历史。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这是人类和动物争夺生存空间必然会发生的战争。刚开始是人类要摆脱掠食动物的杀戮,随着人类越来越强大,人类和猛兽争夺食物和防御危险和寒冷的山洞,继而扩展到人类要和动物争夺生活的森林和草场、湖泊等。等到人类成为地球真正的主人后,人类又开始和细菌、病毒展开最终的搏杀。
而这些狮子现在和丁奇他们之间的争斗,也可以看成是人类和动物竞争的一个缩影,可等待它们的只有失败和死亡。
“横阵!”
众人快速排列成一排。
“抽斧!”
大家擎斧在手。
“掷!”
仓指挥着手下的战士,先于丁奇掷出手中的青铜斧,二十四柄斧织成一片斧网,发出呜呜之声,填满了十二头怒狮前进的每一块空间。
十二头无鬃狮子,脖颈间一圈毛发直竖,怒眼圆睁,吼啸连天,在林间不停回荡。它们急速奔向眼前排成一排的人类,直欲将他们撕成碎片。它们不知道眼前这些人类扔过来的是什么,但在它们印象中,人类只会扔一些土块和石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
可先于那片斧影的,是丁奇射出的那一箭。处在中间的那头雄狮,长得最是高大威猛,在它跃起的那一刻,那支青铜箭已刺中对方的咽喉。剧烈的疼痛和快速喷射的鲜血,带走了它身体内的所有力量,在它跃起路线的尽头,落在仓的面前,腾起一阵烟尘。
这却没有引起仓一丝一毫的关注,掷出青铜斧的他已经将和矛竖起,看着那片斧影或劈过对方的面部,或划过狮子的腹部,或破入对方的脖颈,抑或划破对方的大腿,带起一篷篷鲜血和四散的毛发。
肉体受到的伤害并没有让它们害怕和退缩,四散的鲜血将它们胸中的嗜血欲望提升到极致,而狮王在地上的挣扎更是激起了它们复仇一切的赤子之心。
杂草与毛发齐飞,鲜血迸射,只余碰撞在刹那间发生。连续三箭,并不能阻止狮群扑入战阵中。勇敢的战士在仓的带领下合身扑向狮群,有单对单,有二对一,没有什么花哨,只有直来直去,汗水与鲜血挥洒。
刺入肉体中的长矛被狮子的身体力量所折断,长剑亦折断,战士们开始和受伤的狮子展开肉搏战。
兹拉!
犹如利刃划过玻璃发出的响声,狮子的尖爪划在人类的身体上,却被那坚硬的蜥蜴皮甲或者干硬的藤盾所阻,并未对人体造成伤害。
一头狮子看到竟不能奈何人类,猛地挣脱人类的纠缠,不在意身体上的伤口和持续向自己身上刺来的武器,摆头咬住对方的小腿,就开始疯狂地甩动。那名被咬的战士却是忍住巨大的疼痛,硬是没有喊叫一声,还试图将手中的武器甩向那头狮子
。
突然,那头狮子张开大嘴,将嘴里的人甩开去,剧烈的疼痛让它大吼出声。可还没等它转过头去看伤害自己的是什么,它就一头栽倒在地,浑身力量快速消逝。
曾经的马王小红,也利用自己的优势,扬起自己的铁蹄,踢向那些顾头不顾尾的狮子,轻则摔倒在地,重则骨断筋折倒地不起,被扑上来的战士们乱刀破死。
丁奇将手中的钢矛从狮子胸口抽出,又扑向另外一头即将对战士造成伤害的狮子。突地一个身影扑出,先于丁奇用手中的长矛将那头狮子结果。站起身来的仓向丁奇点点头,手提着丁奇送给他的另一把钢矛,和其他人开始围杀本已是强弩之末的狮群。
除了丁奇和仓两人手中持的钢矛,其他战士手中都是青铜矛和青铜开山刀。熊和壮两人手中的青铜矛也早就折断,正拿着得自乌金部落的乌金刀对眼前的狮子进行劈砍。乌金刀数量本就不多,仅分配给部落排长以上人员。
在大家的配合下,这十几头狮子很快就被消灭殆尽,尸体横七竖八地堆积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面。
众人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呼直喘气。虽做了万全准备,也经历过许多次和猛兽的厮杀,可是这种强度的战斗经历却是第一次。
有两名战士受伤较重,一个是刚才被咬在小腿上甩飞出去,晕倒在地;一个是不小心被狮爪划过左臂,留下两道长达一尺半的伤口,看着令人触目惊心。
丁奇和仓两人顾不上休息,立即用随身携带的凉白开冲洗干净伤口,再用白腊毛敷上去进行止血。这样的伤口还需要回部落进行消毒,目前仅仅只能达到止血的目的。
旁边有人在帮忙,熊和壮两人则在周围警戒,就连小可爱也从树上下来,在周围的林子中巡视,倒是让丁奇心中一暖。没想到小可爱越来越通人性,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和人类呆在一起的原因。
“嘘嘘!”
丁奇吹响口哨,正在那里得意的小红立即来到丁奇面前。
“去,召唤你的那些子民们!”
小红竟似是听懂了一般,来到一边,猛地人立而起,长嘶出声。
“希律律~”
连续两下,不久之后,那些跑出去的马匹都回到场中。看到那些令它们感到害怕的狮子全部被杀死,它们的心情倒是愉快起来,各自围着自己的主人打转,一副嘘寒问寒的样子。
“熊,你带两个人回部落,带过来两个班的战士帮忙运送这些战利品,速度快点。”
熊带着领命而去。
丁奇仔细检查周围每一名战士的情况,大多数都只是轻伤,像仓和壮等几名战士中的精锐,更是一点伤都没有。他点点头,对自己此次拿出这些新做的护甲装备到大家身上表示满意。如果不是这些护甲的保护,估计受伤的人会更多,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都会出现。
唯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青铜武器在如此烈度的战斗中,发挥出来的持续战斗能力不强。虽说能重创猛兽,但如狮子这种强大的野兽,二次伤害能力特别强,仍需要有更坚韧的武器来支撑。
这更加坚定了丁奇,要加强护甲制作和寻找铁矿制作铁器的决心。
众人坐在原地喝水、吃肉干补充体力休息,另一边的熊在下午三点左右将人带过来。这期间,有一些闻到血腥味道的食肉动物跑过来,在看到有那么多人类之后,没也靠近就立即遁去,连面都不敢露。这片森林中的动物,早就被部落战士给打怕了,也只有这群狮子如过江龙一般天不怕地不怕,最终仍栽在人类的手中。
待丁奇带领一众战士、驮着二十几头狮子回到部落时,东城门外面整个都沸腾起来。锣鼓喧天,万众齐呼,庆祝他们心目中最最尊敬的头领凯旋而归。小孩子们跟在战士们周围,盯着那些凶猛的狮子看着不停,叽叽喳喳兴奋不已。
第二天一早,丁奇参加了部落的全民健身运动,跑步和做广播体操,从侧面支持部落爱城卫生运动的开展。没想到,大家竟对这种健身活动非常感兴趣,体操都做了三遍。要不是烤肉大师傅敲响了三遍开饭的铃声,大家还会继续训练下去。
早上的凉意开始加重,露水逐渐增多,显然离秋天越来越近,下一个月圆之日就是中秋了吧!
早饭后,丁奇带人来到大豆和蜀黍那片田里,仔细查看庄稼的成熟情况。至于稻田那边,自有邑带人去翻地、上肥,准备种植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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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现在可是完全把自己融入到农民这个角色中,整天都在琢磨关于种田、种庄稼的事情。有时候还拉着丁奇,请教农作中遇到的问题,问个不停。丁奇倒也乐得将他学到的、农民伯伯们积攒了几千年的农业种植经验讲给邑和一干徒弟们听,这也算是丁奇始终在不停地告诉自己,我是一个普通人,我来自二十一世纪。如此做的原因,也是他怕自己陷入荒神这个角色太深,免得自己忘了自己是谁。
由于部落对几种农作物的重视程度很高,适时会给庄稼上肥料、浇水灌溉、除草除虫,这几种作物生长情况很棒,个个籽粒饱满,鲜有瘪子出现。只是限于品种的原因,籽粒有些少,还是需要加大培育优良品种。
随后,丁奇又来到工匠组,首先去查看了部落织网的情况。由于之前没有好的麻线,部落生产制作出来的渔网重、线组粗,不适合抛撒捕鱼。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生产出来的渔网都是用来围网捕鱼,或者拿这些渔网来捕捉一些小型动物。
自从哞从麻部落带回来一些火麻线之后,部落这些能工巧匠们织出了线组更细的麻线。直径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可结实耐用程度却达到了之前的一倍。而这也让制作撒网成为可能,特别是荆还将那艘小船制作成功,实现了不漏水、防腐的功效。
第367章 复合青铜剑
部落工匠按照丁奇的指导,织成了第一个撒网,特意去南湖上试了试。
效果不佳!
原因是撒网技术不熟练,甚至有两次撒网人跟着甩出去的渔网一起掉进湖水中。这让一干织网人员郁闷非常,誓言将渔网和撒网技术进行提升。
丁奇此次过来,就是应他们工匠组长的邀请,过来一起研讨如何提高撒网技术。
撒网关键的是撒,而不是投更不是抛。
对于从没有接触过撒网的丁奇来说,他只能回想自己以前视频中观看到的撒网方法,尽量将一切细节从头脑中挤出来,供这些工匠们进行参考。
部落目前的织渔网技术已经提高许多,大家都能按照之前丁奇教的织网兜的方法来织网,这还是丁奇帮邻居家的小孩子学习如何制作幼儿园作业(网兜装鸡蛋)而努力学习的结果。因为这个原因,丁奇差点儿成为隔壁老王。
可没想到,隔壁老王没做成,这织网兜的方法倒成为他在原始世界谋生的一个手段。不得不说,人生真的很奇妙!
撒网由网衣、坠子、吊兜、纲绳等几个部分,工匠们按照丁奇讲的,多次调整吊兜的长度和位置,终于得到合适的长度。还有坠子的长度、直径也进行琢磨,确保渔网能快速入水困住鱼。
按照目前的织造水平,还有材料质量,只能在实际的运用中进行调整、提升。
所以,就目前而言只能从撒网技术上入手。丁奇只好将自己看到的撒网场景好好想想,让撒网的人整理好纲绳、网衣及下面的坠子,再长时间练习撒网。他的目的,就是要熟能生巧,在陆地上练得差不多了,再转移到南湖上进行实际练习和捕鱼。
另外在入水速度和防腐上,丁奇考虑用桐油对渔网进行浸润,既能防水防腐,还能加快入水速度。不过,丁奇还听说过一种方法,就是网衣编好后,将其浸入猪血中泡透,再将其拿出放置在烈日下曝晒,使血凝固,能够达到减缓网衣不受腐蚀的效果。
只是目前部落暂时没有那么多猪血,待猪的养殖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再这样倒是可以满足需求。
将这些事情交给匠人们之后,丁奇再次来到荆那个木匠铺。现在木匠的数量达到近五十人,他们每天的活计除了加工木板、木桶、凳子、椅子外,还抽出五六个人在研究卯榫结构,如何能够建造更好的房屋。
现在他们这群木匠已经在丁奇的建议下,制作固定格式的木头,一件木器各个部分批量生产,最后组装,算是走上了流水化作业。
另一边,有三四个人在研究制作木轮,他们从森林中砍伐回来一些硬木进行加工,制作成各种不同尺寸的木头轮子,结合青铜,使得做出来的轮子更加结实耐用。
随着部落日益发展和交换活动的提升,能够运送大量物资的大车亟需制作出来。这些轮子的图纸丁奇已经给大家画出来,大家就是在试验研究哪种木头更合适,如何搭配青铜制作。
转了一圈儿,丁奇也没有打扰大家,就径直来到湖边新建的一个高墙院子。这个院子南北走向,东西宽五十米,南北长八十米,墙高五米,只有一间正屋,左右两边各一间偏房。
这个院子有些奇怪,南边没有大门,也没有墙,面向整个南湖。唯一的一座门在东边那堵墙中间,宽五米,有两扇厚重的大木门,只稍稍打开一条缝。这是部落建造木船的船坞。
船坞是丁奇回来之后,丁奇安排人开始建造的,有之
前储存的砖块、石灰,有足够的人手,这所船坞不到十天时间就建成。
船坞里摆满各种木头和锯好的木板,正中间有一艘正在建造的木船骨架,正在搭建龙骨和角梁。
荆制作的这艘木船,每一个地方每一块板的尺寸、形状都在纸上记得非常清楚。这一切得益于丁奇制作出来的草纸,用削出来的碳笔进行登记,也是为了下一步批量制作这种船做准备。
这艘船设计长十五米,宽四米五,高一米六,吃水达八九十公分,丁奇初步估计能载四十到五十人,两边各有十个人划船。船体中间则设立三根桅杆,在顺风时可以减轻水手划船的压力。
目前正在制造的是龙骨和角梁,角梁也只是刚刚开始做,使用青铜钉进行加固,有时候还需要使用新打造出来的钻进行钻孔,便于青铜钉锲进去。龙骨都是使用粗三十五公分左右的木头制作,角梁使用的木头也是粗二十公分长两米的木头用锛和锯子切割而成。
这艘船是按照之前那艘小船的尺寸同比例放大进行制作,但就目前的进度而言,耗费的工时和人力将不会按比例增多,而是成几何倍数增加。
荆带了十个人在做这件事,主要是选择好合适的木头后要进行切削锯,这耗费的工时就会更久,丁奇估计整个冬天都会在这里制作,到明年春天才能下水。
和荆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下进度,丁奇就从那扇门里走出,去看湖边那些水生作物的长势。如芡实、莲叶、菱角等。
这些工作看完,丁奇又马不停蹄来到马鹿在城中建造的灰窑那边,商量如何提高青铜武器的韧性。昨天面对那些狮子,青铜武器的表现却是有些差强人意。虽能刺入对方的身体造成伤害,却经不起对方的大力冲撞,很容易就被折断。包括青铜剑,目前制作出来的剑只适合劈刺,经不起大力折断。
丁奇明白,青铜剑中含锡量少韧性好却不够锋利,质软;而含锡量大的青铜剑足够锋利韧性却不足,很容易折断。所以,如何能将铜锡的比例达到一个完美,是目前需要加强研究的。
现在部落制作的青铜斧是按照铜锡比五比一制作,开山刀和剑则是按四比一制作。按照之前丁奇所学的知识,锡的含量在17%-20%之间,制作出来的青铜武器最为坚韧锋利。
可是经过昨天的对战,这种比例的武器还是存在诸多弊端和缺陷,仍需进行改进。
而丁奇找到马鹿,将自己改进青铜武器的想法告诉马鹿,而改进的方向则是朝复合武器进行,即:将硬度低的青铜和硬度高的青铜合起来进行锻造,达到既锋利坚硬又不会轻易折断的目的。
这是丁奇思考之后,在没有发现铁矿之前,所能想到的最好办法,没有之一。
可以将硬度低的青铜铸成剑脊,在两刃的部位嵌合上或包裹上硬度大的青铜作为剑刃,可以采用之前一直使用的压模铸造法。如此一来,当青铜剑受到冲击,较软的剑脊可以吸收冲击避免折断,而较硬的刃区可以保证杀伤力。
这就是理论上制作复合剑的方法,具体还得看马鹿带领的一干人员能否实现这个目标。
目前部落使用的压模已经是制式化压模,两块平整的陶泥压铸出剑的形状之后,会放到灰窑中烧成陶模,陶模可以重复使用,直至毁坏。
而目前的办法有两个,一是使用目前的陶模制作剑脊,再制造新的陶模,将剑脊悬在陶模中间,倒入硬度高的青铜汁进去,包裹住剑脊,形成理
论中的那种剑。只是这种剑较之前的剑宽、厚、重,挥舞起来肯定有不便之处,还得双手持剑。
另一个方法,就是利用目前的陶模作最终成型的陶模,重新制作一种剑脊的模型进行烧制,烧制好后可以批量制作剑脊,再批量制作复合剑,形成流水化作业。
马鹿召集过来的一群工匠,认真听取丁奇关于新武器的讲解,从半晌午直到晚上十点,连口饭都没有吃,直到所有人弄懂弄通复合青铜剑的制作原理。
只要这个问题解决掉,部落的武力值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月光明亮,众人连火把都没打,径直朝着食堂那里走去。鹿安排食堂的烤肉大师傅,另外做了炒菜和鱼汤,配合一些水果,作为他们这群人的晚餐。
大家谈兴甚浓,边吃边聊,竟又忘记吃饭。如果不是鹿在边上催促着,估计他们还会继续聊下去。
饭后,丁奇要求大家赶紧睡觉,明天早起再在一起继续讨论。可没想到第二天,丁奇竟抱着自己的兽皮垫子跑到灰窑那里和大家一起住,发誓制作不出来复合青铜剑就不回自己屋里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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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的想法被大家曲解了,大家认为丁奇是被鹿给撵出院子的。
“头领,是不是昨天晚上不卖力,被赶出来了啊?”
“头领,您别怕。女人就那么回事儿,晾她们几天她们就会知道咱们的好了!”
丁奇一口老血喷出,气得直接将那两个说话的人给扔到房顶上,并警告他俩,不用屁股在屋脊上来回磨二十次,那就别下来!
连续五天,丁奇和马鹿他们吃住在一起,灰窑里的火就没有熄灭过。他们制作不同的剑模,铸造两种格式的复合青铜剑。
初期由于比例把握和剑模设计的问题,导致制作出来的青铜剑厚薄不均,瑕疵较多,必须经过多重打磨才能完成一把剑。可是在与作为试验对象的乌金刀进行对砍时,不到五下就被劈断,着实让丁奇心里凉了半截。
但他毫不气馁,先从小处着手,制作好的陶模,保证每一对儿陶模都完美无缺,每一块陶模进行组合都能制作出来一模一样的青铜剑出来。
随后,丁奇的制作了一个更为精细化的天平称出来,还用青铜制作了一些砝码,作为称量工具,保证了铜和锡的比例达到目标要求。
期间,这群人的饭食都由食堂做好,烤肉大师傅亲自送来。而鹿也来了两次,终于在忍受不了这群汉子们的玩笑之后,再也不也踏入这片区域。
终于,在经过多次试验之后,第一批两种格式的复合青铜剑正式出炉。在让工匠们打磨整修之后,两把制式青铜剑面世。是谓宽剑、窄剑,其实两者之间相差也不过两厘米。
两把剑制成,首先这两把剑进行对攻,在互相劈砍二十几下没有任何变化之后,又轮流和参照物乌金剑进行对攻。
两把在分别撑过了三十五、三十次的对攻之后,才终于出现裂痕,宣告它们的使命结束。而这个结果,却让在场的所有匠人们欢呼雀跃起来。
他们不顾身上的灰和汗水,互相拥抱在一起,最后又将丁奇抬起来,抛向空中,以此来表达大家对他的感激感谢之情。
他们见证了复合青铜剑的诞生过程,如果没有丁奇,他们根本就不会知道还有这种铸造方法。就算知道,也会经过十几代甚至是几十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知道这种铸造方法。
所以,他们才如此兴奋和高兴!
第368章 狩猎日秘闻
能经得住铁制的乌金刀三十余次的劈砍,这足以说明新发明的复合青铜剑已经能够达到装备要求,下一步就要开始进行批量生产,包括复合青铜矛、开山刀及斧头。就连箭头也要按照复合方式进行制造,提高青铜箭的威力。
为此,丁奇连夜召开陶器组和铸造组的联合会议,要求大家相互配合,先期制作各种模具一百套,再利用这些模具生产制作复合青铜武器。如果有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再向他这里进行反馈。
丁奇的要求是要人给人,要材料给材料,保证部落青铜武器的生产规模和速度,同时也要保证复合青铜武器的质量。
连续几天的研究、开会、制作,丁奇都感觉快到极限,更不用说马鹿他们了。一声命令,全部回去睡觉,不睡上一天一夜,不许起床。众人虽感觉自己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可在丁奇的命令下,他们也只能苦笑地接受命令,回去睡觉。
等丁奇醒了之后,已经是第二天傍晚时分。只是远远地从广场那边传来一些欢呼声,人喊马嘶,好不热闹。丁奇来到院子里将自己清理得浑身清爽之后,就打开院门走了出去。
可没想到,雄鹿长老院中的那名女奴白茅竟守在门口,这让丁奇有些疑惑。
“头领好!”
白茅俯身行礼。
“你怎么在这里?我记得你在大长老那里帮忙的。”
丁奇问出心中的疑惑。
“回头领,是夫人将我从大长老那里要过来的,她说目前这里人手不够,想要一个熟悉的奴,就把我调过来了。”
听到白茅嘴中说出夫人两字,丁奇老脸一红。
看来自己和鹿双宿双栖的事情还是传出去了,大家俨然将鹿当成丁奇的夫人来看待。大荒上有一个规矩,就是头领的女人都被称呼为夫人,倒是和后世的说法差不多。
对于此事,丁奇只能被动接受,总不能吃了人家最后不给人家一个说法吧?再说,自己也是喜欢鹿这个丫头的。所以,丁奇也就不再纠结这个称呼问题。
至于鹿从她老爹那里要一人过来,也是理所应当,有个人帮忙打扫庭院、洗衣做饭也挺不错。
只是部落有规定,头领以下的医巫团、长老团人员只允许拥有一个奴料理他们的起居生活,还不能欺辱人家,如有发现,将会行杖罚十下。头领也只是允许拥有两名奴,可鹿这丫头聪明,说自己是医巫,也可以多拥有一名奴。不过,她这个想法被丁奇给拒绝了,最多不超过两名奴,这算是丁奇的底线。
“哦,前面怎么回事?听着挺热闹的。”
丁奇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就立即问前面的情况。
“回头领,那是副头领奔带交换队的人回来了。他们带回来好多物资,都运到龙殿西边的第二仓库那边存放了。这会他们应该是在接受部落的欢迎和祝贺呢!”
丁奇点点头,就抬脚前往广场,去看望载货而回的众人。
广场上,雄鹿长老正扶着鹿的双肩,嘴里说着什么,周围的人欢呼声一浪超过一浪。这是交换队回来的例行仪式,主要是为了表达对交换队冒险出去交换的关心爱护之情。
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在危险的大荒上去进行交换既危险又劳累,交换回来的东西又是部落所需要的东西,所以大家对交换队的人员总是很关心。他们回来之后,都会全员出席欢迎仪式。
丁奇在人群外面朝正好看过来的奔摆摆手,示意他跟着自己走,随即转身朝东
门外走去。
奔和周围的人寒暄两句之后,就立即朝丁奇的方向赶去。
“头领,我回来了!”
奔三两下来到丁奇身边,先是行了一礼,然后才靠后一步一起走,边走边向丁奇汇报。
“头领,这次出去可是大丰收啊!”
丁奇微微侧过头,笑了笑问道:
“看把你乐得,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头领,此次鹿村之行,我们将所有物品都交换了出去。交换回来的东西除了常规的兽皮、干货、植物块茎之外,我们得到了八百多个奴,其中女奴占了一半多点,算是将各部落储存的奴全部接收过来,这也是此次交换会上最重头的交换。除了之些,我们还换到一大兽皮袋子水稻种子,这是从狂蛇部落那边交换过来的,代价是两把青铜斧头。”
奔兴奋得搓搓手,脸颊泛红,咽了口吐沫继续讲道:
“还有大半袋蜀黍种子,代价是一把斧头一把青铜锹一把锯子;两大袋的花椒,代价是三把斧头一把锯子。现在各部落都知道这些种子的作用,也知道我们丁部落需要这些种子,所以他们都集中采集回来进行交换。只是里面有部分种子看着发青,还不是特别成熟,倒是有些可惜了!”
看到奔有些遗憾,丁奇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别管那么多,只要我们有这些收获就行,总比没有强吧?可能在大雪来临前的那一场交换会上,会收获一些更好的种子。继续说,这肯定不是此次交换会的全部收获,并且也不会令你高兴成这样。”
仿佛猜透了奔的心思,这让奔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还是头领了解我。这只是一部分收获,或者说,并不是价值最大的收获。黑水部落带过来一块人头般大小的石头,是红色的,和您以前交待我们寻找的红色石头比较像。”
正在行走的丁奇猛地停下,看着奔急切地问:
“是我之前提到的那种红色石头?现在哪里,快带我去看!”
奔一副早知你会如此的表情,立即带着丁奇朝第二座仓库走去。本打算去看看东门外庄稼长势情况的丁奇,立即转身回去。
“头领,在看到这块石头的时候,我就问黑水部落的人,这块石头是从哪里得到的,可他们就是不说,支支吾吾的。特别是他们部落的副头领黑水,虽说性子较以往有所收敛,可从他的话语中能听出来,这并不是从他们部落所得之物,要不然他们早就拿过来交换了。”
丁奇点头表示同意奔的看法,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由于价值不明,我只用那块石头和他们换了一把斧头一把锯子,他们也非常满意,表示后期只要碰到同类石头就会拿过来进行交换。这块石头之外,我从厚土部落那得到另一种石头,蓝色的漂亮石头,和铜村那里的蓝铜矿很像,我猜测就是蓝铜矿石。只不过他们手里没有几块这种石头,被我用一把斧头换了过来。不过厚土头领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很少说话,但眼睛里似乎藏着阴狠”
丁奇明白,这些原始部落并不是专业的采矿人员,能得到一两块有颜色的矿石都已经很不容易。所以,他们手中没有许多也就能理解。
两人很快来到第二仓库,和第一仓库一模一样,周围也是两名战士把守,草和石两人分开管理,手下各有两名奴帮忙。
草打开厚重的木门,映入眼帘的就是成堆的物资,兽皮、盐、和如山一般的葛麻纤维。
丁奇先是去
看了一下那两种石头。
蓝色的石头不用看,蓝铜矿无疑。他的视线就一直盯着那块红色的石头,准确地说是红褐色。这块石头光泽暗淡,层叠状,扁平状形态,上面有一些粒状的突起,如较密的钉头状排布。
丁奇摸了摸,这块不知名石头挺重,还很坚硬,有一种似金属又非金属的光泽在上面。到此时,丁奇的小心脏开始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起来。
“没错!奔,你立大功了!这就是我之前和你们说的那种石头,赤铁矿石!终于有它的消息了!想办法联系黑水部落,不惜一切代价获得这赤铁矿产区的位置!”
丁奇大手一挥,说得斩金截铁,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瞬时而生。那是一种势在必得的态度,让奔知道,头领这一次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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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领,您放心。再过不久,就是五大部落召开的狩猎日活动,黑水部落特别邀请咱们丁部落前往参加。到时候,可以和黑水部落进行商量,看看如何才能得到赤铁矿的消息。”
丁奇有些疑惑。
之前他听黑水部落来访的水渊头领讲过狩猎日活动,当时他也没放在心上,只是以为是一个比赛活动。但看黑水部落的重视程度,似乎狩猎日活动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狩猎日?不就是打猎吗?这有什么可比赛的?丁部落一出手,岂不是就是第一了,那岂不是很没意思,欺负人啊!”
奔一听丁奇讲的,立马偷笑起来。
“哈哈!头领,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呢?这五大部落是周围部落中实力最强的五个部落,传承了千百年的狩猎日活动,只有达到五大部落实力的部落才可以参加。当一个中型部落达到大型部落的标准,五大部落就会对这个部落进行评估,当认为其实力很大的时候,就会向其发出邀请,来参加这个狩猎日活动,这算是一种实力的体现,各部落无不以受到五大部落邀请为荣!”
奔细细道来,也是让丁奇对狩猎日活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是以拉着丁奇直接坐在门槛上,拿出水袋喝一口水之后继续讲:
“首先,参加狩猎日活动的部落有人数限制,每个部落除头领外不允许超过三十人,所以各部落都是挑选自己部落最厉害的勇士参加这个活动。
第二,参加狩猎日活动的部落必须提供至少十头猎物作为活动所有参与者的食物,如果食物不够,则由食物提供少的一方出外狩猎,供应足够的食物。否则,如果赶不上比赛,那就会被弃权。所以,第一次参加狩猎日活动的部落,都会想办法猎杀一些大型的鹿作为食物。”
讲到这里,奔没有再讲,而是在组织语言,准备接下来如何说。
“不过,头领,我建议咱们不要参加这个狩猎日活动。”
丁奇有些不解,刚才看奔还是很兴奋,希望能加入到这个狩猎日活动中,这样整个丁部落的声望会更高。可奔为什么要拒绝呢?
奔咳嗽一声,犹豫了一会继续讲道:
“其实有一个怪事儿,就是参加过狩猎日活动的部落,在返回之后,部落实力都会有一个明显的下降,不管是人口还是食物都会下降,甚至有的部落会经过一冬天的时间全部消失不见。所以,近几年一些即将达到大部落要求的部落,也会将消息隐瞒,自己闷着发展。可是在过了冬天之后,这些部落可能因为储存的食物不够,或者招惹了雪地猛兽被猛兽灭族。”
“所以,我担心去参加狩猎日活动,会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第369章 秋收仪式
丁奇将奔讲的关于五大部落狩猎日的秘闻仔细梳理了一遍,他猜测这狩猎日活动应该是五大部落对付其他大型部落的平台或者说阴谋,为的就是控制其他大型部落的实力、维护五大部落的地位。
新晋的大型部落实力下降很多,说明参加狩猎日的新晋部落人员在狩猎日的活动中被杀死不少,导致新晋大型部落实力受损。参加狩猎日活动的部落,肯定是将自己部落最优秀的能勇士派出去,在狩猎日活动中受损,于他们自己部落来说就是整体实力受损。
之后实力受损的他们在充满危险的大荒上行走,很有可能遭受掠食动物的侵袭,最后团灭或者仅有少部分人跑回去。甚至更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人在回去的路上遭遇冒充的食人部落袭击,只让两三个人逃回去报信儿,这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丁奇却是不害怕这种活动。他已经洞悉了五大部落举行狩猎日活动的目的,那么接下来就是看五大部落如何出招,自己嘛,直接以力破局即可!
“没事吧,放心,你又不是不知道部落实力,就他们那种水平的部落,派出去一个排都能横扫他们。稍安毋躁。”
丁奇拍拍他的肩膀,宽宽他的心。这倒不是说奔有些杞人忧天,实在是他太关心这个部落,太关心头领带来的一切。俗话说:关心则乱,讲的就这个道理。
“说说其他事儿,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之间的争斗进行得怎么样?其他五大部落有什么消息?”
得到安慰的奔此时回答丁奇的问题却是很清晰,不再像之前那句话般有些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头领,听说这次两个部落的争斗暂时告一段落,都在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秋天,忙着打猎、采集、储存食物。他们之前就已经交换走不少盐,这次交换会却是不多,估计他们储存的咸肉不少。这也是部落给他们讲过如何用粗盐储存肉类,要不然他们要准备的肉还要更多。”
“另外,我猜测那块赤铁矿石可能是从狂蛇部落周围找到的,黑水部落不愿意讲估计他们是想独占。具体位置还得多打听一下,狂蛇部落却没有异常,对赤铁矿石也没有印象。”
丁奇给奔点了一个赞,看来他已经开始喜欢思考。而他猜测的这一点,也契合丁奇的想法。
“除了黑水部落以外,其他四大部落都有参加交换会,也再没有闹出不愉快或欺负人的事儿。他们也都通过奴交换到不少斧头、锯子、锹之类,就连菜刀、剥皮刀也都被他们买空。这几个部落中,就属厚土部落有些异常,其他倒没有太大变化。”
听到厚土部落异常,丁奇眉毛一抬,奔看到立即解释道:
“我观察过厚土部落来过交换的人手,都是那三十几人,没有换过也没有变过。交换的物品主要以兽皮、盐、青铜器为主,特别是斧头,他们交换得挺多的。他们都以奴来进行交换,只是交换过来的奴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他们都被割去了舌头,不会说话!”
丁奇猛得一惊,心说是多么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奴呢?除非他有什么秘密不想被别人知道,或者他是一个非常暴戾、喜好割人舌头的恶棍!
“嗯!以后要重点关注一下厚土部落的人,尤其是他们使用的武器。按照目前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有一种直觉,就是袭击我们部落战士的人就是他们!”
奔眼睛突然一亮,惊喜地
说道:
“头领,难道是说那个记号?”
“对!你知道的,部落每个战士使用的武器都有部落特殊的标记,这些武器的用料要比交换出去的更好。更不用说,截止目前部落还没有将开山刀、青铜匕等武器交换出去,只要慢慢查,看看哪个部落使用了开山刀和青铜匕,基本就能确定这个部落是凶手。”
丁奇心中有数,之前没有提这件事也只是不想在这上面费精神。现在得知厚土部落是如此凶残,还是要将心思放在这上面为妙。尤其是部落只将一些生活用具如锹、斧、锯等交换出去,但这几样东西关键时刻也是能杀人的,数量多了也是会形成一股可怕的军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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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焱火部落和以前一样,只是出动的人手较多,并且开始仇视任何部落,他们得到不少斧头,为的就是获得自保的实力。尤其是之前过来交换的火磺被杀之后,他们更是如此。除了和我们保持一定的交流之外,对其他人一概不理,对其他几个大部落更是爱答不理,我怀疑五大部落之间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像后面的乌金部落,过来的人全部带有乌金刀,只是隐藏得比较好,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他们过来似乎不像是来交换,一直在打听消息,好像他们有一队人失踪,他们过来寻人的。还好,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在铜村,暂时不会有外泄的可能。
青木部落的人一如既往小心,除了交换青铜器和陶器外,他们一直在和我们的人接触打听石头的消息,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石头,看来他们是有些怀疑我们找石头的动机了,也有可能他们知道了一些部落的秘密,他们在套我们的话。”
丁奇再次给奔点了个赞,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之前你不是说过,部落丢了一个砸石头的奴吗?估计他是被青木部落偷走了,只是他了解的信息不多,只知道砸矿场的石头,具体怎么做,如何做他肯定不知道。只是长此以往,青铜器迟早会被大家所发现,只是技术高低罢了。只要我们能找到更好的铁器,掌握更高的技术,我们就能一直处于不败之地。作为飞在天空上的雄鹰,对待地上爬的蚂蚁,永远都是俯视的态度。
不用害怕!既然敢这样做,我们就不用担心什么,权当这是为整个人类谋幸福吧!”
丁奇开导了奔,同时自己心里面仿佛一个结被打开一般,变得豁然开朗。
谈话结束,奔又带着丁奇查看了鼠那边送过来的大批量粗盐和兽皮,至于铜板全部送到马鹿那边进行单独保存。鹿村那里,已经单独留下两个班的战士进行保护,还有二十匹马和十只狗,足够保护整个鹿村。
当看到仓库一个角落里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葛藤纤维的时候,丁奇的双眼亮了起来,看来整个冬天有事干了。
“头领,铜村那边送过来的这种纤维一共有七十捆,大概六百到七百斤的样子。这次是狐带领一个排的战士跟着送回来,物资太多,我带的人还是不够用,看来以后得扩大交换队规模了。”
“走,我们去见见狐,他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也让他那个排的人都好好看看丁部落的强大,给他们鼓鼓劲儿!”
晚上,部落组织了一个小型的庆祝活动,欢迎原青部落的人正式回归部落本部,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老黑、麻杆儿等和丁奇相熟的老人,更是老泪纵横,逢人便说自己生活在丁部
落是一个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狐他们在部落呆了三天,就又立即返回铜村,走的时候又带上不少锡板一起回去,还有五只狗作为护卫。
狐走后,丁奇又进入繁忙的部落生活。
丁奇又在马鹿他们那个灰窑所在的院子里呆了两天,研究了锻造工具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淬火。
这是丁奇偶然想起,以前农村机械工具还没有开始的时期,村里每隔半年左右就会来一批铁匠。他们会帮村民打造和维修各种农用工具,使用的是碳火。
当烧红的工具被敲打成形之后,就会将锄头尖、菜刀刃部等放进水中进行淬火。据那个师傅所说,这样做出来的工具更坚硬耐用,韧性也好一些。
丁奇不知道青铜器是否适合淬火,但不会耽搁他进行试验。而这两天时间,丁奇就一直在试验中度过,身边的匠人们则在批量生产复合青铜武器。先是青铜剑,再是青铜开山刀、斧头、长矛等。而所有这些工作都离不开陶器组给他们这群匠人制作的各种陶模,便得铁匠组的人工作起来更加便利。
丁奇前后试验了二十把各种武器,最后发觉还是利于劈刺的青铜剑在淬火之后,威力得到极大提升。这让丁奇心中非常兴奋,这可算是他手中掌握的又一大利器。
因此,丁奇的试验获得成功之后,立即将之前制作的各类武器重新煅烧之后再行锻打,最后放入山泉水中进行淬火,算是将所有武器进行了二次处理,提高了武器性能。只是这批武器的表面被丁奇安排的人进行刻字处理,刻上去一个“改”字,以代表这批武器的意义。
至于那八百多个奴,则被集中安排在一处营地,脱光洗澡理发,再换上丁部落特有的衣物。至于他们之前的衣物,则全部拿到一处空地进行焚烧,目的是将一些病菌和跳蚤给杀死。
这些人还被要求喝菖蒲草熬成的水,尽快将肚子里的虫子打掉。随后这些人按照年龄、性别分组,强壮的人挑出来安排给壮进行训练,开始学习部落的规矩、制度、文字和汉字,包括卫生习惯等。
两天后,除了值勤人员以外,丁部落全体人员聚集在中央广场,参加部落秋收祭祀仪式。图腾柱下面摆放着一头羊、一条大鱼和一大袋稻谷,这是祭祀用的供品。
站在图腾柱前的鹿正跳着一个预示着收获的舞蹈,她特别投入,很虔诚。在这个舞蹈之后,鹿拿出一个龟壳放在身前的火堆里烧。待将龟壳烧裂后,鹿上前捡起来自己在那里查看,整个部落上下也都秉着呼吸,等待着结果。
很快,鹿就解析出来,这是一个大吉的卦象,适合收割庄稼。
“大吉!”
鹿将龟壳拿起来,让大家看到,并公布上面的卦象,让大家清楚明白这是一个适应收割庄稼的时候。
众人欢呼起来,很快他们在两个班战士引导下,冲向东门。他们想占用一个很好的位置,准备看邑那一些适合干农活儿的人如何收割庄稼。
城门外,邑跟着丁奇亦步亦驱朝前走动,身后也围着一圈儿部落上层人物,他们都是来观看收割庄稼的人。
站在大豆地头,丁奇拿起一把镰刀,把手一伸就开始割大豆。和收割稻谷一样,每堆起一些就转身另一边继续收割大豆。邑他们每人手拿一根镰刀站在丁奇身边,有样学样,将一畦畦大豆收割完毕。
第370章 繁忙的秋收
随着大豆收割的进行,像蜀黍、辣椒、山药等也开始进入收割期,包括南湖边上的芡实。菱角并没有采收,是因为丁奇认为目前菱角的数量少,需要多发展一下群落,到明年八月份进行采收即可。老的菱角已经落到水中,明年就会自然生长出来,不用人工过多的关注,只需到明年开春的时候在那一片区域撒上一些粪肥即可。现在部落每天产生的各种粪肥特别多,足够各类庄稼的需求。
不到六天时间,部落已经将所有地块上的庄稼收割完毕。宁城内的中央广场和龙殿前摆满了竹匾,上面盛放着大豆、辣椒。至于蜀黍穗则捆扎成小捆一个个挂在木架子上进行晾晒,晒干后就可以利用铁锹头将上面的籽实弄掉,留下的穗用来扎扫帚等物,至于那些杆儿可以扎成锅盘盛放物品。山药则直接堆放在仓库中进行保存,至于留下来的青叶和藤蔓则用来喂食牲口。
大豆秆儿、蜀黍秆儿全都堆放在城外,蜀黍秆儿切成段儿当青饲料,供牛、马和驴吃。而大豆秆儿则可以给羊当作冬天的口粮,那豆荚儿可是它们在没有青草吃时最好的饲料。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慢慢采摘成熟的芡实,已经采摘回来的芡实则堆放在龙殿前的竹匾上进行晾晒。至于莲藕,准备到十月底的时候再下水采摘回来。虽说那时候会比较冷,但也比需要破冰才去采要好许多倍,至少人不会冻坏。而且,那时候丁奇可以研制出来一个大耙子,人坐在船上专门用来收莲藕,也是可以的。
整个采收庄稼的过程,丁奇全程参与,并指导众人如何采收,自己也算是又重温了一遍过去收割庄稼的生活,感觉这收庄稼的过程很温馨,可总觉得又缺了点什么。又仔细想想以前收庄稼的过程,觉得那时候很累很辛苦,又脏又累,却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和父母家人在一起的感觉很幸福。
丁奇虽是带领邑他们在收庄稼,可是狩猎队的人却是没有停下一刻的脚步,每天都是按照部落规划带回来相应数量的肉食和动物,这样既能保证入冬前储备到足够的肉食又能让剥皮割肉的屠夫们的工作量不会承受不住,大概比平时的工作量提升20%-30%。
伐木场的位置已经朝东部的森林深入进去两三公里,那里建有专门伐木屋供工人们在那里休息和吃饭,砍倒的树木会截成相应的木材堆放在一起,随后再利用马匹和牛将这些木头运到城中和洞窑那边,一部分制作成家具和其他用具,其他如粗劣的木头和树根等在洞窑那里烧成木炭,供冬天使用。
制衣组,人数已经扩大到一百人,其中一多半的人是临时抽调过来帮忙的。她们在全力缝制冬天穿的衣裤、保暖用的鞋帽、手套,她们要在冬天来临前给部落所有人做出至少两身兽皮衣服,包括那些奴们。
除了这些人外,还有二十余人在按照巧的指导,坐在那里打毛衣,一群人坐在那里边织毛衣边聊天,其乐融融。只是其中一个白胖的男人特别显眼,竟是羊角头领在那里打毛衣。他现在可是非常讨女人喜欢,虽说没有和哪个女人有染,但看巧恨不得吃了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和巧已经成为一对儿。
他和巧两人按照丁奇的指点学会如何纺毛线之后,将部落里全部羊毛都纺成了毛线,
搞得那一群羊全部光溜溜的。还好当时是夏天,羊不至于生病,还能在冬天来临前长满一身厚实的羊毛。
毛线积攒很多,现在整个部落在整风运动之后开展大生产,这织毛衣的活儿就成为大家抢着干的活,每个女人都想给自己家那一口织出来一件毛衣,让他冬天过得暖暖和和。
之前羊角和巧织出来的那件毛衣,大家都试穿过,大夏天的不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保暖效果刚刚的。是以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毛衣,都想拥有一件儿。那不,部落的医巫鹿都和大家挤在一起学织毛衣,说是给头领织一件儿,可想而知这毛衣有多受欢迎!甚至有氏族指使自己氏族的孩子,在放羊时偷偷从羊身上拽羊毛回去纺线织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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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目前积攒的羊毛肯定不够一人一件毛衣的,所以想得到一件毛衣的人总是会想各种办法达到这种要求。最后,逼得负责养殖的虫祭出大招,要求每一个放羊的小娃娃们在进城门前掏出兜里的所有东西并脱光衣服才能进城。如被发现薅羊毛的现象,直接取消其放羊的资格。
风气一时为之一正。只是没过多久,虫发现兔子身上的毛也开始掉,被薅走不少。除过这些,她还发现那些狗身上的毛也开始被薅走。这薅一把,那拽一缕,搞得狗不像狗狼不像狼,它们看着虫的眼睛都噙满泪水,委屈啊!
部落里,所有人都在努力准备,准备着和冬天生存有关的物品和事情。就像森林中的松鼠一般,努力储存着更多的食物,更暖和的干草。这不,和狩猎队一起出去的女人们,还采摘回来许多松籽、榛子、板栗和白果子。白果子,就是银杏的果实,这可是一种食药同源的果实,让丁奇也是有一阵的高兴。
至于它们的数量,每一天都是十五六包左右,这算不算多呢?反正,这段时间仓库已经存放不下这么多的干果了!丁奇已经开始安排人建造第三第四个仓库。
森林中生长的木耳和蘑菇,被采摘回来,用宽大的兽皮盛放在野外进行晾晒,宁城里已经没有足够的地方用来晾晒物品。城里街道两侧已经挂满了各种腊鱼、腊肉,而这些东西仍在源源不断地运送到城中进行晾晒储存。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在南湖边专门开辟一块场地用来晾晒腌制好的鱼。
一部分刚挖出来笋和采摘回来的蘑菇及木耳一起洗净,焯水之后放在大大的陶缸中,配上却掉籽的辣椒皮,再撒上细盐进行腌渍,一个星期后爽脆酸辣可口的酸菜就制作成功。这样的陶缸能装上百斤左右的酸菜,而这样的陶缸足足有一百二十多个。后期还有可能会随着采集回来的木耳蘑菇等增加而增加。
除此之外,她们还从森林中采集回来不少果实,如柿子和山楂这两种让丁奇有些惊喜的水果。这两样东西,可是能长期存放,而且柿子皮可是能做草面的一种果实。
秋天,是在和时间赛跑。如果你足够勤劳,那么你将会收获非常多的食物和防寒物资,过一个舒舒服服的冬天。如果如寒号鸟一般,那迟早会被残酷的冬天送进死亡深渊。
南湖边上,捕鱼的人、送鱼的人络绎不绝,整片湖面繁闹喧嚣。除此之外,还有十几个人正在生长大片芦苇的湖边采割芦苇和蒲草,堆积在岸边进行晾晒
。
而更远的地方,湖边非常安静,只有大群的野鸭和大雁在湖面上游弋寻找食物,填饱肚子后就会再次启程前往更加温暖的南方。往年寻找食物的滩涂被人类占据,而这片新开发的浅水岸让它们也非常高兴,丰富的食物和安静的环境总是能让它们放松警惕,对身边消失的伙伴没有任何在意。
利用网和水下潜伏的办法,狩猎队最近增加了一项捕捉野鸭和大雁的活儿。他们将四面套着竹竿的网斜放置在一处浅水中,紧挨在一起,然后用细绳将网拉至半空中。人嘴中含着芦管,潜伏在水下,网中间的水面上撒了不少食物。等这些鸭子游到中间开始吃食儿的时候,四张网被水下的人轻轻拉进水中,封堵住鸭子或大雁的逃跑路线,最终被队员们活捉。
至于那些不便于潜伏人的滩涂,则布满各种绳套陷阱,真是将丁奇教给他们的绳套陷阱布置方法使用了一个遍。这些绳套陷阱就是为了捕捉活的鸭子和大雁,以鸟仔踏和活套儿居多。十天左右的时间下来,捕捉到的鸭子和大雁多达上千只,全部被剪掉翎羽,仍在一处新建的圈里喂养,准备慢慢驯化。至于那些翎羽则被收集起来,交给羽箭组的人制作雁翎箭。
不过,丁奇让狩猎组的人捕捉这些鸭子和大雁,可不仅仅是为了它们的肉和蛋,还打着它们羽毛的主意。等它们的数量多起来,麻布衣服也可以制作之后,就可以开发羽绒服。轻便的羽绒服,可是比笨重的兽皮衣服要舒服多了。
部落中一直忙个不停的,是造纸那一组人。狸在熬好桐油之后,就将造纸这一块的工作接过去,负责整个部落造纸全套流程。当铜村的狐听说狸自己负责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之后,心情特别高兴,总算不用担心狸的成长。
目前生产出来的草纸,除了供应长老团、医巫团使用之外,仅有少部分给主管以上人员使用,当厕纸用!而鹿在丁奇的建议下,红着脸在例假来临时当卫生巾使用,而这突然在女人群中猛地传开,导致草纸的使用量开始急剧增加。
这种情况下,丁奇只好加大造纸产量,投入更多的人手到造纸这一组中,总算基本满足主管以上人员和女人们的需求,可是离满足整个部落的需求还差得远。因此,丁奇要求造纸组要多存一些造纸原料和纸浆。至于之前采收回来的稻草,全部交给部落生产草鞋了。
除此之外,丁奇派遣一个班的战士,一人双马,从鹿村那里带上二十包的粗盐送到图瓦部落,然后再去油桐山谷,去采集足够多的油桐籽之后,和猎马部落的人一起回来。重蹄头领可是答应丁奇,要在冬天来临之前送一批马和驴至宁城,到时候这班战士可以和他们一起将大量的油桐果实运回来。他可是知道,油桐山谷中,油桐树可是有千棵以上的数量。这个班的战士,光兽皮袋都带过去超二百个,可想而知丁奇的胃口有多大。
秋天,部落的生活总是繁忙,却忙而有序,各司其责。雄鹿长老和奔两人合作起来,非常协调,天衣无缝,井井有条,丁奇对此非常放心。
而丁奇自己,则带着仓率领的一个排的战士,正在操场上辛苦训练,为迎接五大部落的狩猎日活动而准备,配合是这次训练的主题。
第371章 前往黑水部落
部落的精英战士,单打独斗个个拿出来都很厉害,通过军营中的周比和月比及一贯的尚武精神鼓励,大家的技战术提高很快,都已经快达到丁奇离开军队时的特种侦察兵要求,有些甚至还要超过当时的标准。
但是,这种个人比武方式势必会影响团队之间的团结,影响大家在执行任务时命令的执行态度。
鉴于此,丁奇在仓和其他几位排长反映这方面的问题之后,就搞了一次这样的团队针对性训练:团队拓展训练。
团队拓展训练,这在二十一世纪可是各种单位、公司组织员工学习培训的一种方式。
拓展训练是一项旨在协助企业提升员工核心价值的训练过程,通过训练课程能够有效地拓展企业人员的潜能,提升和强化个人心理素质,帮助企业人员建立高尚而尊严的人格;同时让团队成员能更深刻地体验个人与企业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从而激发出团队更高昂的工作热诚和拼搏创新的动力,使团队更富凝聚力。
丁奇搞拓展训练的目的,简单直接,就是为了提高军队中班一级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班与班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而他选取的项目包括雷区取水、信任背摔、空中断桥、孤岛求生、驿站传书、有轨电车、求生墙等内容,既有提升个人能力和勇气的项目,也有提高团队合作能力的活动内容。
作为刚转业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拓展训练师的丁奇来说,这场拓展训练对他来说驾轻就熟,只是难度有所提高。他得想办法将这些项目变成原始人类能够理解或可行的方式进行。
比如是隍的求生墙,对于每个人都能徒手攀上四米高墙的精英战士来讲,四米高的求生墙对他来说就跟抓条鱼一般简单,不费吹灰之力。因此,丁奇只能将这个墙变成六米高的城墙,试试看他们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能多久翻越宁城的城墙。
新的拓展项目虽说没有提高他们日常训练的难度,但这新颖的训练方法却是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全情投入其中。在丁奇做总教官的情况下,包括仓在内所有人员作为一名普通战士,参加了这项培训。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包括仓在内的三十多名精锐战士接受了丁奇的最后检阅。大家斗志昂扬,士气如虹,利用个人的特长和团队精神,将拓展训练项目完整地进行了一遍,全部符合项目要求。
拓展训练结束后的第二天,丁奇在奔和雄鹿两人的陪同下,检查了部落各个小组秋收工作的进展情况。经过三天的晾晒,大豆全部装在大陶缸中进行保存,蜀黍仍成穗地挂在仓库房梁上的横杆上。辣椒还需晾晒几天才可以全部收归仓库,芡实仍在陆续收获,之前交换得到的水稻种子、蜀黍籽、花椒等已经收到陶罐中存放。
每天都有大量的肉食达到储藏要求,收归仓库,最后实在没地方,只好
将肉食存放在龙殿,包括鱼、各类肉,甚至那些干果也被人瞅准机会塞进去一些,只留下龙图腾和会议桌的周围留下一定的空间。
草场上的草全部被人们回收回来,堆放在草场边缘,方便宁城边上的牛马等吃草料,也能给未来猎马部落送过来的马匹提供食物。这些草料如山一般堆积成十几个高十米左右的草垛,上面摆放有兽皮进行防雨防雪,草料底部还撒了厚厚一层石灰,免得下面的草料受潮发霉。
在部落人的精心照料下,大白菜苗已经长有十公分高,周围被一圈密集的高栅栏所阻挡,免得受到动物们的侵害。其他地块早就被牛儿们拉犁拉耙平整好,油菜籽也在平整好的土地里点播到位,只待来看春暖花开。
造纸的产量已经在逐日提高,慢慢向其他普通群众转移,让他们也感受一下纸张滑过柔嫩肌肤的美妙感觉。
对于刚来部落的鸭和大雁来讲,这里的生存环境可能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可这里环境却让它们感觉很舒服,除了不能飞。这几千只鸭和大雁,让丁奇也不得不佩服这些狩猎者们的厉害!
至于其他动物,则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接受人类的喂养,现在身上都长满了准备过冬的脂肪。
一切准备就绪,丁奇带着这一个排的精锐战士,一人一骑开始离开部落,前往黑水部落参加狩猎日活动。而奔也组织起自己的交换队,顺路跟着一起前往鹿村,准备冬天来临前进行最后一次交换会。
其他几个方向,除黑水部落外的其他四大部落,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都已经踏上前往黑水部落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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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经过这大半年的折腾,五大部落的实力都或多或少有所下降,特别是厚土部落,整个部落就只余下商土带领的这三十几号人。部落处在名存实亡的状态,而他则一直在纠结到底去不去黑水部落。
去的话,他担心屠戮自己部落的仇人会发现自己的真正实力,瞅准机会说不定就会将自己整个厚土部落从大荒上除名,连根拔起,成就其他部落。不去的话,又显得自己部落心虚,自己可是答应了黑水部落要去参加狩猎日活动的,这可是打击新的大型部落必须要走的过程。说不定自己通过这狩猎日活动,充实部落人口和实力,获得瓜分丁部落的权利,将丁部落的一些重要资源占为己有。
经过这几个月的交换和抢劫,现在只余三十几人的厚土部落已经人人拥有青铜武器,主要以斧头为主,综合实力得到极大提升。
乌金部落的新任头领金骨沿用了上一代头领赤金的名号,命名自己为赤金。此时,他正带领着一众五十余名精干的部落勇士,人人手持部落最新打制的乌金刀,快速朝着黑水部落方面赶去。
虽说这一年下来,乌金部落的实力被削弱不少,但自从部落获得乌金刀之后,部落实力不降反升,获得了极大的提高
。至少这五大部落第一的排名,却是不会改变。而且,参加此次狩猎日活动,乌金部落有打算将厚土部落全部消灭的计划,只要看到厚土部落的人,在狩猎日过程中,立即杀无赦。
焱火部落头领炎,骑在一匹马鹿的背上,带领着一干部落勇士,手持着各种原始类武器,还有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青铜斧头,向着黑部落前进。和火一样的,还有六名部落勇士。他们在看到丁部落的人会骑马之后,回到自己部落,借助丁部落的那种渔网,捕捉到十几头强壮的马鹿,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驯服成功七头,准备在狩猎日活动中,展示一下部落的实力。
只是马鹿并不能长时间骑乘,每骑乘半小时左右就得休息一个小时才能继续骑乘,毕竟它们并不适合做骑乘类的动物。不过,这已经很拉风了,有不少的小部落看到他们呼啸而过,都会立即匍匐在地进行祈祷,生怕惹怒了焱火部落众人,给自己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而且,他们也有一个想法,就是将袭击他们部落的人给揪出来,到现在还是一桩悬案,无法找到真凶。
青木部落那里,头领楠在队长白果的陪同下,一路风餐露宿。这大半年,一直谨小慎微的青木部落,始终没有得到太大的发展机会,仍是处于五大部落最后一名。当然,这是他还不知道厚土部落被屠的消息,否则他睡觉都会笑醒,终于不再是最后一名。
他们虽风餐露宿赶路,可每到一处休息的地方都会仔细观察周围的石头,看是否有丁部落所需的那种石头。那支金黄色的青铜箭一直被楠贴身收藏,每次休息的时候都会拿出来摩挲,和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青铜斧进行比较,却始终没有一点儿的头绪,不知道该从何而找。
可楠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去做,总有找到的一天。自己不行,下一代的头领就继续找,直到找到为止,不放弃任何希望。
而在黑水部落中,黑水部落头领水渊正哈哈大笑地端坐在一头水牛背上,由其驮着在水中游荡。而岸上,同样有七八名勇士骑在水牛背上,准备下水,部落副头领黑水也在其中。
黑水部落经过和周围部落的联盟,将狂蛇部落打得一退再退,都快被撵到他们老窝。如果不是要准备捕捉储备大量过冬的肉食,水渊都打算一口气将狂蛇部落整个吞下去。
不过,水渊倒并不是特别担心这一个冬天过去,狂蛇部落的实力会发生什么大的变化,尤其是黑水部落卡着狂蛇部落去鹿村交换地的要道。狂蛇部落得不到青铜武器的补充,此消彼涨之下,最后失败的一定是狂蛇部落。
水渊始终认为自己站在幸运这一方,这不,部落将部落东南方向游荡过来的一群水牛驯服了!驯服还不止一头,而是十几头。今天出来的这些水牛是想去泡在泽水中的,这让水渊有些不喜,如果能捕捉到丁部落的那些马匹就好了!
第372章 交换价值
此时此刻,丁奇他们正骑在马背上,纵马狂奔。交通工具的变化,使得它们前进的速度得到大大加快。
一人,一马,上金雕,下猞猁,正跑在队伍最前方,英姿飒爽。前后总共三十六个人,包括仓和熊及三个班的精英战士,这三个班都归属于熊管辖。
他们每人座下马匹都配得有马鞍马镫,搭配青铜器,看着非常漂亮。在部落牛二带领的皮匠们的巧手之下,马匹身上各种配饰做得很精致,就连马辔头、马嚼子、马缰绳的搭配都很简单、漂亮。
比如部落中给马匹和驴身上配的那马扎脖,这是丁奇告诉牛二之后制作出来的,为的是防止马脖子或驴脖子被磨破了。有的地方叫马套脖、驴套脖,好像书本上叫轭,即驾车时搁在牛马颈上的曲木。只是牛可以用这种曲木制成的轭,马和驴则不行,时间长了皮肉会磨破。只能用皮或者粗布、帆布等来制作,里面填满稻草、杂草或麦杆儿,算是起到一个垫衬的作用。这种套脖或者说扎脖,在九十年代以前的农村很盛行,只要家里有马、骡、驴的家户都会有这件东西。
虽说牛马身上的配饰都是丁奇指导着牛二他们在做,可他们做出来的活计却是让人赞不绝口。他们还制作出一种皮鞭,一点点编织出来,最前面有三个梢儿,甩在空中啪啪啪直响。如果抽在人身上,保准一抽一条血印,哪怕是再受虐的人也不敢被这种鞭子抽在身上。
因为牲口们都受不住,何况是人呢?不过,自从牛二制作出来这种鞭子之后,风得到消息去定制了一款皮鞭。每天都会在院子里练习一会儿,啪啪作响,美其名曰练功,这时候奔都会跑出去躲躲。为什么?因为那不小心抽在自己身上是真疼,如果是冲着自己来一下,定是皮开肉绽。不过丁奇倒是很赞赏这种行为,风这可是在自创武功啊!
一代鞭神,横空出世!
有了马鞍和马蹬,大家驾驭马匹更加自由轻松,将人的双手慢慢释放出来。大家可以在马上做一些动作,如射箭、冲刺、劈砍等,不用担心自己被摔下马来。
自从有了这些配饰,现在长途出行,大家是越来越轻松。像武器、箭袋、单人帐篷、背包、绳索等物都放在马背上,如西部牛仔一般。可惜还差一顶牛仔帽和左轮手枪。
丁奇他们在鹿村休息一晚,上上下下检查了一番整个鹿村的房屋和设施,特别是要迎来冬天,他们的取暖物资一定要准备齐全。至于肉食等,那都是常备物资。至于宁城那里的干货,鹿村这里也少不了,他们都是随取随用,不受限制,当然,他们也不会浪费。
就比如现在丁奇面前的蒲公英茶,大家都非常喜欢,每天饭后都会泡上一碗,清清肠胃解油腻。现在蒲公英茶在各部落都很受欢迎,丁奇也将这些蒲公英茶的制备方法告诉各部落,这倒成了交换会上除了陶器、粗盐、青铜器、兽皮之外第五种最受欢迎的物资,而且是公开制作方法的物资。
目前,丁部落已经将陶器、蒲公英茶和兽皮衣的制作方法告诉各部落,各种类型的陶器都制作出来不少,甚至还有部落生产出来了彩陶,这是白泽他们部落研制出来的。兽皮衣的制作方法公布出去,丁部落青铜针和青铜剪刀的销量大增,兽皮衣物款式越来越多,只是他们的衣服款式仍旧充满粗犷的原始风味。
天边挂着一弯上弦月,再有七八天就到满月,估计着
就是农历的八月十五。丁奇已经安排医巫犀牛进行严格的测算和绘画,将每一天月亮的位置和形状在草纸上进行绘画,记录着农历时间的变化。中秋时间的确定,基本就能将大年三十儿和春节初一的日子确定下来。
来之前,犀牛已经告诉自己每天记录的日晷白天时间已经和黑夜时间一样,想必已经过去秋分日了。
按照丁奇的推测,五大部落组织的狩猎日活动大概是在中秋节前后召开。他们并没有统一的时间观念,只要人凑齐了,就会立即召开,避免耽搁他们回程时间。而且活动结束后,各部落还有机会回去准备更多的食物、燃料,保证自己的部落能够在残酷的大自然中生存下来。
丁奇曾经问过奔和仓他们,五大部落组织的狩猎日活动有没有奖励。他们表示不清楚,这一切都只是听说,没有达到大型部落要求的就没有参与资格,因此也只有到狩猎日活动场地才能得知。
第二天,丁奇他们从鹿村拿走了一部分粗盐,每人携带二十斤的量,启程前往铜村。
到达铜村后,丁奇和一众铜村上下搞了一次联欢,鼓励和表扬了白牙、狐等人,并表示下一步将铜村的规模再扩大一倍,补充更多的人口,尤其是女人进来。这让铜村一干大老爷们嚎叫了半天,吓得那些狗们缩在自己窝里怀疑狗生,到底自己是狼还是那群人类是狼?
现在铜村的人口不到一百二十人,有两个排共计六十八名战士,另外有二十几名来自宁城的各种工匠,其他的都是原青部落的人老少,不适合当战士。除此之外,铜村内还有三十几名来自乌金部落的奴。所以铜村整体的规模要比鹿村大一些,毕竟这里可是整个部落的根基啊!防御和保密工作非常重要。
丁奇和来自乌金部落的奴乌金见了一面,已经认清现实和丁部落强大的乌金,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关于乌金部落的消息都告诉了丁奇。特别是关于乌金刀和部落乌金的数量问题,更是回答得非常详细。这倒是让丁奇有些为难,到底是杀他还是留他。
本意是按照保守秘密的原则,一切知晓铜村实际存在意义的百丁部落人都要被杀死,确保秘密不会被其他人知晓。可这个乌金却是相当怂,使劲儿地磕头求饶,就是为了不让丁奇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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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了一会儿的丁奇,决定暂时留其一条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只是叮嘱白牙和狐两人,要对这些人严加看管。
借着火把的亮光,丁奇又查看了铜村的物资储备情况,告诉两人只要物资不够就立即派人去宁城或者鹿村调取,保证人们的吃住一定要安全。
当丁奇看到堆放在一处砖房里、码放整齐的葛根纤维时,心里面更加高兴。前段时间已经带回部落一批葛根纤维,如果再把这些带回去,整个冬天巧她们就真的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只需纺线织布即可。
丁奇专门和老黑及麻杆儿交待,让他们准备好第一场大雪来临时采挖葛根,到时候他会派人过来一起将葛根运回宁城。老黑他们表示,现在铜村人手主要用于采矿烧木炭炼铜,制葛根纤维也只是他们十几个老家伙干的。如果能再给他们一些人手,葛根纤维的规模还会翻一倍,因此这周围的葛根实在是太多。
丁奇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第二天一早,丁奇在给铜村留下一半的粗盐之后,再次启程前往黑水部落。只是在路过原灰
石部落的时候,早已经看不到原来的痕迹,就连他们之前生活的山洞都被一些野兽所占据,荒无人烟。只有深草丛中偶尔看到的人骨和石器,告诉别人这里曾经有过一个部落。再过一段时间,只怕一丁点的痕迹都留不下来。
这就是历史长河的残酷!
哪怕你再伟大,最终也逃脱不了成为一抔黄土的命运!
快马加鞭,丁奇终于在三天后到达黑水部落外围。如果按照以往的速度,至少需要七八天的时间才能从灰石部落到达黑水部落。
来到这里,最明显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河流增多,它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奔行,那就是黑水泽。黑水泽周围水系众多,资源丰富,丁奇甚至会看到一些枯黄的野稻矗立在岸边。至于残败的荷叶和其上的莲蓬,则偶尔可见,一片片,面积不大。
一些提前回归南方的野鸭和大雁等都在水中觅食,还有天鹅和各种鹤类。丹顶鹤倒是没有看到,让丁奇有些遗憾。丁部落那边的南湖边上,丁奇也从没有见过丹顶鹤在那里驻足,想必这里和南湖那边不是它们的迁移路线吧!
之前和白水部落有过约定,丁奇来到周围的时候,一定要先去白水部落做客。因此,丁奇就带着众人前往白水部落。
至于白水部落的方向,他们已经从路过的一小部落那里得知白水部落的位置,代价只是一个陶碗罢了。
现在的白水部落,上下的生活过得很富足。自从他们和丁部落结缘之后,获得了许多工具和他们称之为神器的东西,比如说渔网、斧头、菜刀、多股鱼叉及陶器。而且,他们还学会了如何保存更多的肉食和鱼类,用陶器煮肉和鱼,能让更多的年长者或年幼者活下去。
慷慨的丁部落甚至将陶器和渔网的制作编织方法告诉了自己和白泽两个部落,这最终造成两个部落成为周围除黑水部落外最富足的部落。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小型或微型部落选择加入到两个部落中,只为自己的族人能够活下去。
再加上对外宣称白水和白泽两个部落和丁部落结盟,所以没有哪个部落再敢打自己部落的主意,特别是黑水部落,甚至隐隐想拉拢自己部落,有时候还要看自己部落脸色行事。因为黑水部落的渔网坏了之后,就近只能找自己部落来维修或交换。
自从黑水部落和狂蛇部落互相打起来之后,周围很多中小部落不得不选择站队。只有白泽和白水还有红湖几个部落没有受到两个部落战争的影响,照常生活,没有受到两个部落的攻击。
所以,白水部落头领源和医巫白水两人对丁部落的感激之情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源曾经和白泽部落的头领涂开过一个玩笑话,如果自己是一个女人,那么为了感谢荒神的恩赐,他会选择成为丁奇的女奴。
此时,源正带领十几个部落成员在一处水塘里捕鱼。他们使用的渔网是经过改进之后织出来的渔网,网眼儿更小,大概雉鸡蛋大小的眼儿,能够捕捉到更多的鱼,不用担心那些小鱼会逃跑。这可是自己派人去丁部落的鹿村学习到的技能,目前暂时只有自己和白泽两个部落会编织,仅限于自己部落使用。
至于交换的打算,暂时没有。丁头领可是说过:
“一定要将对自己部落有利的东西保存在自己手里,对于新生事物,一定要等到它传播之前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交换价值。”
第373章 到达黑水部落
源做什么事情都会身先士卒,冲在第一线,这也是他受到部落成员们尊敬和爱戴的原因。
正在齐腰深的水中围网捕鱼的众人,正在源的指挥下朝岸边走去,身后拖着一张长网,占据了整个水面。不时有肥硕的鱼跃出水面,却始终逃脱不了网的束缚,渐渐地整个水面沸腾起来。
岸上传来围观者的欢呼声,他们等在岸边,身边摆放着各种竹筐、背篓,准备等鱼围住之后用筐打捞上岸。
突然,欢呼的人群猛地安静下来,看着远处腾起的烟尘不敢出声。
紧跟着,那个方向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如雷一般震撼。众人开始惊慌,聚集在一起看着那个方向指指点点,一种恐慌的情绪产生。如果不是头领源还在水中,他们早就跑回部落。
岸上的异动和如雷般的声音,也将源他们惊到。尤其是这声音如雷一般,让他们误以为又要打雷下雨,而打雷却是让他们感到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儿。而且,那个方向腾起的烟雾特别大,让人认为那里是不是有什么妖魔鬼怪。
还好,源作为一个头领,始终保持着镇定。他仔细观察和倾听,感觉这现象和隆隆的声响似乎在哪里听过一样。
对了!
这是丁部落驯服的马匹奔跑时发出来的声音,尤其是马匹的数量越多,这种如雷般的声音越大,越令人震撼。而就目前他所了解到的消息来看,也只有丁部落拥有马匹。
想到此,源立即大喝出声:
“稳住!不要怕!这是我之前和你们讲过的马群发出的声音,继续捕鱼!”
源一出声,算是稳住了众人的心神,纷纷回归原位准备捞鱼。只是看他们的脸色还有些苍白,显然他们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回复过来。
源将手头的工作交给其他人,叮嘱他们小心,别让太多鱼逃跑。随后他就来到岸上,喊上几个人迎上前。
很快,烟尘中一群人骑着熟悉的马匹出现在源的眼前,一面猎猎作响的旗帜紧跟在一个人的身后。那上面如龙蛇的图画告诉源,眼前这队人就是目前大荒上唯一的拥有龙旗的部落。
丁部落!
源激动地赶紧向前猛赶几步,就连自己摔倒在地也不在乎,立即起身再次迎过去。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视线中,那是让他朝思暮想的丁部落头领,能够带领中小部落摆脱缺少食物、缺少衣物、被奴役命运的荒神!
就是荒神,让自己部落拥有了制作陶器、制作渔网、编织竹筐藤筐的能力,让自己的部落拥有了更多的食物,让自己的部落拥有被周围部落夸赞、甚至可以和黑水部落平起平坐的实力。
这一切,白水部落历届头领都没有能做到,自己做到了,这一切都归功于荒神的恩赐。
源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孔,立即匍匐在地,向正朝这里奔驰而来的丁头领行最高规格的礼仪。
远远的,马背上的丁奇看到那边有几个人迎过来,为首
之人竟然趴伏在地,向自己行跪拜礼。看其轮廓,像是白水部落头领源。
轻踢一下马腹,小红立即冲过去。
跳下马,丁奇赶紧来到倒地之的身边,双手轻扶将对方扶起来,仔细看去,还真是白水部落头领源。
“哎呀!真的是你啊,源头领!怎劳您如此跪拜,你这让我如何是好?”
半天时间后,白水部落,一派繁忙喜庆的气象。众人争相将一些部落的特产如鱼干、咸肉、芡实以及从其他部落交换过来的莲子、菱角等物送到医巫的帐篷里,只为目睹一番荒神的形象,然后再出来和自己的一众伙伴们分享这一终生难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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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将丁奇形容为四只胳膊的,有形容他前后有两张脸,有形容他身高两人多高,有形容他像大象一样强壮,总之是乱七八糟。
如果被丁奇知道自己的形象在他们心中是那样无厘头,他肯定会站出来让大家看个够。其实,这些进去的人都没有敢看坐在上位的丁奇。因为在他们看来,荒神是不可亵渎的,哪怕是看一眼都是对他莫大的不尊敬。
所以他们进入帐篷之后,连头都没有敢抬,当然不知道丁奇长什么样子。但他们又不想在自己同伴们面前说自己没看到,那多难为情啊!是以,他们就将自己的想象说出来,这就造成大家对丁奇的看法五花八门。
帐篷中,丁奇带着仓正和白水部落医巫白水和头领源两人叙话。大家都坐在木头做成的凳子上,身边是来自丁部落木匠做成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些吃食,还有一碗浓郁的蒲公英茶。
此时此景,丁奇仿佛处在宁城内屋子里,除了帐篷外,其他摆设和丁部落没有什么区别。
“特别仰慕丁部落的生活,虽没有去过,但仍让源将他看到的一切说给我听,也将我的住所摆放成他所看到的样子。没有想到,荒神竟然降临我白水部落,而这些摆放却是让您见笑了。”
医巫白水,和其他部落的医巫差不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似乎各部落的医巫本该就是老人一般,让丁奇都有些奇怪。
丁奇端起陶碗,喝了口用开水冲泡的蒲公英茶,品了品滋味后笑道:
“真没想到,我的这一番作为竟能对你们影响深远,真是令我感到汗颜啊!我只想着能给大家提供便利,过上他们从来都不敢想象的幸福生活。”
丁奇和源及白水两人聊了很久,大家都很开心。
晚上源组织自己部落的年轻男女邀请丁部落的战士参加篝火晚会,并将自己部落最年轻貌美的女人送到丁奇的身边,不过却被丁奇以长途跋涉、身体不适为由给拒绝了。
不过他身边的仓和熊两人倒是不客气,一人一个搂到一边谈理想去了。对于此,丁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告诉大家,如果可能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这些发生过关系的女人交换到宁城中来,有可能她们会怀上自己部落战士们的种啊!
第二天
早饭后,丁奇给源和白水两人上了一堂课,讲了如何制作各种工具及其原理,这让两人非常开心。白水部落给丁部落赠送了一些食物和特产,算是对荒神莅临白水部落的感谢。
临走前,丁奇打听到这周围的动物分布情况,并安排熊带着一个班的战士先行出去打猎。丁奇可是记得,参加狩猎日活动,每个部落都要打到十头猎物,供应给参加狩猎日活动的全体勇士。
熊他们的效率很快,不到一个小时就打到十头大型猎物,运送至黑水部落外围,丁奇等人也刚刚到达这里。
就在此时,黑水部落方向人头攒动,似乎有些慌乱。很快,就看到黑水部落内当先有十几人坐在像是牛一样的动物背上,快马加鞭而来。而他们身边,则有一人牵着牛的缰绳在他身边控制牛,生怕牛受惊。他们可是知道,之前就是有一位部落勇士没有注意,被奔跑中的牛甩落在地。是以,在头领水渊的带领下,他们采用这种方法,避免牛受惊。
轰隆隆!
众牛奔腾的气势,相当震撼,就连仓和熊两人都认为有危险,赶紧护在丁奇身前,避免那些看着就很不好惹的牛猛地对自己发起攻击。
不过,丁奇倒是不在乎,直接让两人让开,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些牛在包括水渊在内的人座下的表现。
这些牛,是水牛,适合在南方生活的水牛。黑水部落能驯服水牛,这倒是让丁奇有些吃惊。
看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那蝴蝶效应变得越来越频繁,影响了相关部落的发展。不知道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儿。
坐在牛背上的水渊和黑水两人看到丁奇,黑水部落应有的傲慢催促两人不要太过热情,因此两人看着眼前丁奇及其身后精壮的勇士,却只是微微颔首说道:
“欢迎来到黑水部落!欢迎丁部落头领光临我们黑水部落!”
说完这句话,两人只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却是没有下来牛背。这在丁奇看来,他们这样的行为是有失部落礼仪的。可能这是他们本身长久以来形成的部落权威,造成的对待事物的傲慢。
丁奇没有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挥了一下手,只见熊下马,拖着两头大角鹿,走向黑水部落众人。他的身后,自有其他战士拖着其他猎物亦步亦趋。
“哗~”
十头大角鹿,十头重达四五百斤的大角鹿被丁部落的勇士们拖过来,却是将黑水众人吓傻了,纷纷议论开来。
“哇!好厉害啊!对方竟然能捕到这么多大角鹿,实力太强大了吧!”
“对!之前的狩猎日活动,可是没有见过哪一个部落能同时捕到十头大角鹿,还都是雄性角鹿,这太不可思议了!”
“难道说丁部落真的如传说中一样,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一个比我们黑水部落还要强大的部落吗?”
至于水渊和黑水两人,此时却是面色有些不喜。但他们两人却是没有办法。
第374章 定赌注
以往举行的狩猎日活动,各部落捕到的猎物根本不会一致,各种兽类都有,五大部落也没有硬性要求过。像这样,十头猎物都是同一种类的情况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更不用说连公母都是一样的。
丁部落这是想干嘛?显摆?炫耀?
水渊心里面再不爽,可人家实力摆在这里,想怎么着都不行。用现在的话来讲,丁奇的行为叫实力打脸。
不过水渊变脸倒是快,立即从牛背上跳下来,满脸堆笑地转头迎过去。
“哎呀呀!丁头领,您看看我,习惯走在前面了,怠慢怠慢。来!赶紧下马,我带领看看我黑水部落的风光!”
丁奇哈哈大笑,却是对水渊的表现没有任何生气的成分,反倒像是看了一出滑稽表演,而主演就是眼前的水渊头领。
甩蹬下马,将缰绳交给身边的仓,微微一笑道:
“水渊头领,这多日不见,您这风采依旧啊!不过,您骑在牛背上的风姿更见婉约,真是绝配啊!”
婉约?水渊却不知这婉约一词是什么意思,殊不知这是丁奇在嘲笑他是女人一般。但他又不知如何应对,只能傻呵呵地夸赞道:
“哪里哪里!和您骑在马上的风采实在是不能相比,丁部落拥有的马匹实在是让我羡慕啊!”
“哦?你说这些马啊!我第一次来参加狩猎日活动,你看要不要在狩猎日活动中增加点刺激性活动,比如打个赌什么的,我这边赌注就是这些马,你看咋样?只要你能拿得出对等的赌注,我就跟你赌了,如何?”
丁奇却是借坡下驴,直接露出了狐狸尾巴。他可是想在这场狩猎日活动中多赚些好东西呢,如果没点彩头拿出来,岂不是没有人跟?正愁没有好的借口呢,你水渊头领就送上来,实在是令人感到愉悦啊!
只是太早表现出来,是不是不太好?有些张扬?不过,不怕水渊不上钩!
水渊倒是有些吃惊,没想到鼎鼎大名的丁头领竟然能拿出这些马匹作为赌注,实在是超出水渊的想象!
他可是知道,丁部落的马匹是不进行交换的,外部唯一拥有马匹的还是原力部落头领蓝虎,他获得了丁奇赠送的一匹马,其他任何部落任何人再没有拥有第二匹马。可见,这马匹在丁奇眼中有多珍贵!
“此话当真?”
水渊赶紧确定,生怕丁奇改变主意。
“那是当然,此话比针还真!”
丁奇心说鱼上钩了,赶紧再来口香的,担心鱼儿跑喽!之前自己可是赢过黑水六十个奴,害怕他们不敢打赌了!
“好!那我击掌盟誓吧!”
水渊确认过之后,立即要求和丁奇击掌,算是确定这个赌约。只是丁奇却露出了老狐狸般的笑容。
“哎!水渊头领,你可是真着急,赌注是有了,我身后可是三十六匹马。可赌什么还没有定呢,你觉得我们如何赌?”
水渊一听丁奇所讲,顿时一拍脑袋,讪笑道:
“是!丁头领讲得对,要不
我们猜猜谁能在本次狩猎日活动中胜出吧,谁猜对了谁赢,可好?”
“好!就依水渊头领之言,周围你们这些人也都做个见证。这场对赌就以本次狩猎日活动谁猜对胜利者作为胜者。”
赌约既定,水渊更是开心。
拉着丁奇的手就朝着黑水部落而去,只是中途被丁奇不经意间抽出手掌,在兽皮短裤上擦了擦手。
“考!被你个原始大男人占便宜了,真恶心!”
黑水部落所处位置位于河湖沟汊间,周围都是河流和湖泊,将黑水部落围在中间,只有两条用木头铺成的简易木桥连接内外,成为黑水部落日常生活休息的场所。到了晚上,他们会将那两座木桥用绳索吊起来,避免有猛兽闯入。一架木桥通向部落外面,一架木桥通向黑水泽方向,便于大家就近在黑水泽中捕猎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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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部落所在的那块土地占地极大,足够他们那些包含奴在内的近千人居住和生活。
部落人都居住在帐篷里,大大小小近七八十顶帐篷足够黑水部落众人居住,甚至还能腾出几顶帐篷给奴们使用。
在众多帐篷中间,有一顶帐篷格外得大,感觉都已经有两层楼高。只是它大多数是帐篷尖儿,帐篷顶端却是离地不到两米,但它的直径却特别大。
抬头看看两边的两顶帐篷,再看看眼前这顶帐篷,丁奇明白,这应该就是部落医巫居住的地方。只是还没有等水渊带丁奇进去,帐篷门被从里向外打开,一个年老的长者从里面走出。
当看到丁奇的时候,医巫似乎有些吃惊,不知这惊是因为突然看到有人在眼前,还是惊在丁奇本人身上。只是很快,这黑水医巫却是对着丁奇微微一笑,那比花生略大的眼睛里,精光一闪,显得人神采奕奕。
丁奇突然觉得眼前这老头身份不简单,尤其是他从这部落最大的帐篷中出来,想必肯定是黑水部落医巫。当即向后退出两步,行了一礼。
“晚辈丁部落奇向尊敬的智者问好!”
在一个部落中,智者是除了医巫外的第二个尊称。只是智者形容的范围广一些,医巫则专指部落的精神领袖。智者可以形容医巫,但医巫不能代表智者。而这,也是丁奇试探的一种说法,生怕自己讲错,导致闹笑话就不好看了。
眼前这老者微微一笑,拄着木棍向前迈出一步,上下仔仔细细看了看丁奇,点点头:
“嗯!想来您就是丁部落的头领奇,人称荒神!荒神在上,请受小老儿一拜!”
黑水医巫说完竟是要向丁奇行礼,却被眼疾手快的丁奇双手扶住,没敢让老人给自己行礼。
这可是会让人折寿的!
身边的水渊反应倒是也快,立即开口介绍道:
“医巫爷爷,您猜得对,眼前这位年轻人就是丁部落的头领,人称荒神的丁奇。如陶器、渔网等物就是丁头领制造出来的,实在是令我等年轻人有些汗颜。”
水渊说是汗颜,却是没有一丁点儿的羞愧,还仿佛占了老大的便宜
似的。
“丁头领,这是我水渊的医巫爷爷,也是部落最年长的智者,医巫水玄!”
丁奇再次向医巫行礼,不仅因为他是医巫,更因为他是一位长者。就像二十一世纪一位超过百岁的老人一般,值得所有人尊敬和爱护。
丁奇行礼之后,准备医巫邀请自己进入帐篷中,可始终不见医巫有动作,连门都不让开。这让丁奇有些奇怪,不知这黑水部落医巫为何如此对待自己,不知有何玄机。
水渊适时开口:
“丁奇头领,走,您来我的帐篷,我们边说边聊。”
说完,就向丁奇伸手示意,指向自己住的帐篷。
丁奇倒是不在意,只是有些好奇罢了。当即跟着水渊来到他的部落帐篷。
帐篷前,自有人将门帘掀起,丁奇在水渊示意下踏入帐篷中。
光线猛地一暗,丁奇双眼微眯,很快就适应过来。只见帐篷内的篝火前有两个女人在忙碌,衣着稍显暴露的她们一人在陶锅前烧热水,另一人则翻烤着两条半米长的大鱼,阵阵鱼肉香味弥漫在整个帐篷中。
其中那个正烤鱼的女人抬眼看过来,丁奇猛地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在暗淡的光线下,众人倒是不曾关注到丁奇脸色变化。
引起丁奇脸色变化的是,眼前这女人竟是雪和丹的姐姐冰。而冰显然也看到丁奇,只是她好像是已经知道眼前人的身份一般,低头跪趴在那里向丁奇行礼。
帐篷中的装扮,和丁部落一样,桌椅板凳,陶器、竹器等物一应俱全,仿佛是在丁部落一般,让丁奇都有些惊叹。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从鹿村那里交换过来的。
分宾主落座,很快另一个女人就端上来两个陶碗分别放在两人面前,向里面各撒了八九根蒲公英茶,用兽皮包裹着陶锅,冲入沸水。很快,那浓郁的蒲公英茶香就散发开来。其他人面前,也都冲泡了一碗蒲公英茶水。
现在蒲公英茶已经流行开,大家纷纷以拥有蒲公英茶待客为荣!
水渊摆摆手,两个女人就赶紧起身离开这里。只是离去前冰不经意又扫过丁奇,似乎是一种好奇的眼神。而丁奇则也看过去,很随意,却被水渊看在眼中。
水渊坐在桌子右侧,而他的右手边则是丁奇。
丁奇是第一次来到大型部落,对他们的礼仪倒是有些好奇,他没想到古人竟早已有了右为尊的理念。此时,两人面向帐篷外,丁奇的位置刚好是在水渊的右边。至于仓和熊两人,则在下首的两张桌子前。
“丁头领,刚才两位女人,一是我的女人,另一则是部落交换过来的奴。如若丁头领喜欢,可随意挑选。”
丁奇有些尴尬,没想到水渊竟如此直接,却又不好搭话。这方面,丁奇却是比不上奔和仓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原始人类。
“我黑水部落不像丁部落管理严格,就连女人都是一人一个,不得变更。既然来到黑水部落,就入乡随俗,将丁部落那一套扔一边即可!”
第375章 以身试毒
水渊这样一说,听在丁奇耳中却是两层意思。
表面的意思就是不要受丁奇的规矩束缚,到黑水部落只管放松。而另一层意思,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少在我面前耍丁部落那一套,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我不吃丁部落的那一套。
丁奇对水渊说的话不置可否,直接询问刚才两个女人的名字。
“哦,我的女人名字叫荷,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叫冰,是一个奴!”
水渊不疑有他,直接回答。
“头领女人的名字叫荷,真是一个不容人亵渎的名字。另一个奴的名字叫冰,这个名字让人有些好奇啊!难道她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地方?”
看似自言自语讲到冰,没想到这一幕却被水渊看在眼中。
接下来,丁奇和水渊两人又聊了一些大荒上的话题,无非就是哪个头领捕猎时踩到毒蛇被杀死,哪个部落不小心被食人部落盯上,全部被抓走之类的消息。这算是部落之间交流的一个共同开场白或者说叫引子,毕竟大家能够接触到的部落还是有些少,需要双方共同交流各自获得的信息才能了解到更多大荒部落的消息。
然后,双方确定了一下比赛赌注的细节。虽说刚才在外面丁奇说了一下自己的赌注,但是黑水部落这里也得拿出对应的赌注才行。
经过双方多次讨价还价,水渊终于在丁奇的“好言相劝”下,咬牙答应拿出所有的水牛、一百个奴,外加五十块精美的玉石作为赌注。只是后来水渊看丁奇的眼神,似乎想将丁奇给生吞活剥了,以此作为传说中达到加入食人部落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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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恨了!
喝了两碗茶,场中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水渊咳嗽一声,站在屋内的两名黑水部落勇士立即走出帐篷外,并将门帘放下来。
水渊环视一眼,沉声说道:
“丁头领,虽说你我两个部落之间有一些误会,导致部落勇士们都对对方有敌意。但我一直反对将两个部落的关系上升到敌对层面,毕竟我们之间并没有太大的仇恨。所以,我希望我们两个部落之间能够走上和平共处、互帮互助的友爱道路。”
丁奇点点头,表示认可水渊的说法。
水渊一伸手,旁边有一位勇士立即转身拿过来一个兽皮袋子交到水渊手中。
“丁头领,这是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手下外出时发现的一块石头。听说丁头领一直对各种颜色的石头感兴趣,所以我就拿这块石头,作为修补两个部落之间关系的补偿,你看如何?”
说远,水渊就将自己手中托着的那个兽皮袋子解开,露出其中一块人头般大小的石头。当这块石头出现在自己眼前那一刻,丁奇眼睛猛地一缩,随即就又恢复正常。微微一笑,说道:
“水渊头领,说实话,我喜欢各种有颜色的石头,包括之前你拿出来作为赌注的玉石。所以,你拿出来的这块红色的石头,我也喜欢,我喜欢收藏这些石头。但要说你拿出这块石头来作为修补两个部落关系的补偿,讲真,还真没有这个必要!”
丁奇刚说完,水渊头领面色猛地一变,当即气得就要站起来,他认为丁奇是在侮辱他。
“哈哈!水渊头领,不要急嘛!听我讲完,你要知道,我们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那是水冲不破、石砸不烂的兄弟关系。怎么能以此物来衡量我们之间的关系呢?那是在羞辱你和我,羞辱我们两个部落。记住!我们是兄弟,友谊长存……”
丁奇这一顿说,可是将嘴里的唾沫星子都喷完了。如果他嘴里有病毒,估计这帐篷里的人全都会被感染。不过他这一说,直把水渊感动得痛哭流涕。
最后,水渊激动地拉着丁奇的手,深情地说道:
“丁头领,我的兄弟!我们歃血为盟吧,就像你们部落和红牛、青鸟部落那样,结成互帮互助的兄弟部落!”
丁奇大手一挥,趁势将手从水渊手中抽出来:
“没问题!不过,我希望是在狩猎日活动之后再举行这个结盟仪式,你看咋样?”
水渊有些不解,着急地问道:
“兄弟,为什么不能现在呢?”
丁奇不好意思地说道:
“嘿嘿!现在和你结盟,那我怎么好意思赢你的赌注呢?”
水渊:“……”
“哈哈!开个玩笑,是这样子的,主要是我觉得这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选择一个黄道吉日,才能配得上我们的身份和地位。而且,还要有其他部落作为见证人才可,这样能昭告天下,让大荒上各个部落都知道丁部落和黑水部落结盟之事,这样才能传为佳话!”
丁奇一看水渊有要爆发的迹象,立即改口,生怕现在将水渊给惹恼,以后的事儿可就不好玩了。
水渊一听,表情一改之前的模样,立即笑道:
“对对!就应该这样,让其他部落都知道这件事。那兄弟你认为什么时候是黄道吉日呢?”
丁奇立即装模作样的掐起手指,似乎在那里测算吉日。
这可把水渊和他身边的人吓了一大跳,他们可是知道,医巫爷爷每次卜算可是先要祭祀上天,随后烧龟甲,最后再根据龟甲上的裂纹走向来解析上面所表达的意思,才能最终得到吉时吉日。
可丁奇这一手掐指法使出来,确实颠覆了他们对于占卜的看法。虽说他们知道丁奇是来自遥远的部落,既是部落头领也是部落医巫,可这种用手指测算吉时吉日的做法,让他们还是接受不了。
可接受不了没关系,他们对于接受不了的事物只能归于一件事儿,那就是这是神卜,这是只有神才会使用神仙手段。再一联想丁奇的另一个身份“荒神”,水渊猛地一激灵,立即率领众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丁奇磕头。
“荒神!求饶恕我的罪过!”
“荒神!求荒神保佑!”
“荒神!求荒神赐予我力量!”
……
七八人都可着劲在那里喊,就差没朝着丁奇喊“荒神降临,法力无边,求荒神赐予我大丁丁!”。
丁奇倒是没在意他们讲什么,只是用另一只手虚扶,示意他们赶紧起身。只是半天水渊他们都没有反应,仍只顾着磕头呼喊着荒神的名字,仿佛他们是一个个虔诚而又狂热的教徒一般。最后,仓实在看不下去,忍住笑将水渊他们拉起来,坐回原位才算作罢。再看水渊他们的容貌,个个大汗淋漓,脸色潮红,仍激动地难以自制。
“呔!”
丁奇一声呼喝,众人猛得一激灵,立即从刚才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只是他们再也不敢直视丁奇,对丁奇越发尊重起来。水渊还好,毕竟是部落头领,心中还保持着一点儿的清明,只是他心中仍有些犯憷,表现得还是有些心神不宁。
“刚才我已经卜算过,待狩猎日活动结束之后的第二天就是黄道吉日,你我之间的结盟就定在那天!水渊头领,你看如何?
”
丁奇的话音传入水渊耳中,却是惊得水渊一哆嗦。再次想到丁奇刚才掐指卜算的场景及荒神的身份,只见他立即回复道:
“丁头领,荒神,结盟一事是我一时冲动,我不该有这个想法。结盟一事,再也不提!我会忠诚地跟随在荒神身后,永远追随您!”
水渊如此做,倒是把丁奇给逗乐了。这好端端地这么尊敬自己,实在是让自己有些不能接受。
“水渊头领,不用这样。既然已经说好,我们还是要执行之前的约定的。如若不然,这让人如何看待我,如何看待我丁部落呢?”
水渊一阵为难,额头也开始见汗,实在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决定。
“就这样吧!到时候我们再做决定!至于这块红色的石头,我就收下,算是我接受你的心意。当然,如果你能告诉我这种红色石头埋藏的地点,那么我会更加高兴。我答应你,只要你能告诉我这种石头的所在地,我赠送给你三十匹马作为交换,你看如何?”
水渊此时仍是处在云雾中一般,对于丁奇的提议赶紧点点头,然后又立即摇摇头。
“好!哦,不,丁头领。这是偶然找到的石头,我会派人加紧寻找,如能找到,还请丁头领将答应的三十匹马送给我们,我非常感激您的慷慨!”
“好!我期待你的好消息!”
丁奇当即起身,离开这个帐篷,去往给自己休息的地方,同时不忘给仓使眼色,让他留意周围的安全,包括食物安全。图瓦部落的事情,可是一直在给丁奇敲警钟。自己的命,可是只有一条,这也不是游戏,被人害了或杀了,可就没有再来一次、读档重新来过的机会了。
晚上,水渊头领派人过来邀请他和一干战士们前去参加篝火晚会,算是欢迎丁部落众人光临黑水部落。
丁奇带着大家应约而往,只是他们烤的肉确是他们白天带过来的角鹿肉,根本不要黑水部落提供的肉食,这让接待他们的黑水部落勇士不解,但也由得他们这样做。
当丁奇出现在篝火前面的时候,黑水部落医巫水玄、头领水渊、副头领黑水等一干部落重要成员,列队站在那里欢迎丁奇到来,那虔诚、尊敬的样子,让丁奇都有些汗颜。只是医巫水玄的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丁奇摸不着头领。但他明白,肯定是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让水渊他们认为神圣的事情。难道是因为自己当时用手指掐指算了算?
对于想不明白的事儿,丁奇从来不管,只会将精力放在能够解决的问题上,比如眼前这块烤得不是特别好的鹿排。
实在下不去嘴的他拿出一把匕首,在鹿排上划了两刀,再洒上一些三香粉,烤制一小会儿,周围就弥漫着浓郁的香味,将黑水部落几位重要人物吸引过来,口水不用说早下来了。身边还站着几个半大的孩子盯着丁奇烤的肉,一眨不眨。
丁奇长着心眼,赶紧用青铜匕首割下来两块肉,分别递给这两个孩子,心里面则念着“赎罪赎罪”。很显然,丁奇怕这些肉中有毒,再蹈图瓦部落这覆辙。哪怕自己此刻就是电影中演的逼小孩子吃疙瘩汤的日本鬼子小头头,哪怕试吃的结果是这两个孩子死于毒发身亡,也总好过自己被杀要强许多。
可还没等丁奇回过头来,就看到水玄、水渊、黑水三人围在丁奇身边,期盼地看着丁奇手中抹过三香粉的角鹿肉,口水直流。
丁奇明白,自己不用以身试毒了!
第376章 糟老头子
很快,好好的一个欢迎晚会,变成了丁奇的烧烤大会。丁奇自己是边烤边吃,同时要喂饱眼前五六个壮汉,除了医巫水玄。他个糟老头子,也只能回帐篷里吃点煮出来的鱼肉,喝点鱼汤,至于烤肉……
想想一个人拿着一块烤肉在那里不停地舔食表面,却又吃不进去的样子,是何等的惨不忍睹!
黑水部落其他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的头领在这里吃香喷喷的烤肉,口水那个泛滥,丁奇也只能选择无视。
不过在烤肉过程中,丁奇倒并不自私,给水渊他们详细讲解如何烤肉。用什么火,如何翻转,哪些部位多烤会,哪些部位轻烤即可,弄得一干吃货是边吃边点头,最后都让这群免费学徒出来自己烤。
眼看时间还早,感觉还有些意犹未尽的丁奇,让仓去找一些细长的树枝回来。仓找了半天,周围只有一些柳树,只好按丁奇的要求弄回来三十根细树枝。
丁奇将细树枝进行切削,去掉枝杈和树节,削尖一头。大家有样学样,很快就将三十根树枝削好。然后又按丁奇的要求,将一些鹿排肉切成鸡蛋大小的肉块串在柳树枝上,交给正在炭火前准备的丁奇手中。
有过一年烧烤经验的丁奇,准备按照二十一世纪烤羊串的方法烤鹿肉大串,实在是一项既有挑战性又让人期待的一件事儿。
刺啦~
鹿肉大串上发出滋滋的声响,一滴热油顺着肉饱满的纹路慢慢滑下,滴落入炭火上发出令人心醉的声响。
忽~
一蓬火焰燃起,引起围观的人一阵惊呼声,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围观。本身还在那里学烤全鹿的水渊他们,将手里的活儿交给其他人,自己又转战至丁奇身边,观看另一种烤肉方式。
丁奇一手十五支肉串,在炭火上不停地来回翻转,犹如忽开忽敛的花一般,让手中的鹿肉串都能够均匀地受热。那滴滴热油不断落下,除了滋滋响还有那浓郁的肉香味弥散开来,飘入大家的鼻中,令得刚才已经吃饱的肚子又开始蠢蠢欲动。
肉经炭火炙烤,本就香气四溢,又因三香粉的提味儿,变得更加入味、嫩滑、焦酥,有点点麻却又很鲜,咸淡适口,充满了热烈的幸福感。
丁奇试了一下口感,觉得不错,但和孜然的味道还差得远。没办法,现在香料缺乏,只能慢慢寻找。不过,丁奇早有准备,从身上拿出一个矿泉水瓶,从里面倒出一些红色的粉末洒在鹿肉串上。
矿泉水瓶丁奇没有扔,都收集起来存放。需要用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使用,当作储水或其他物质的工具。包括丁部落众人在内,他们虽对这个东西表示好奇,但他们却不会问,因为这是荒神拿出来的东西。荒神用的东西再奇怪,他们也知道那不是他们能问或者说拥有的,因为那是神用的东西。
至于那些红色的粉末,自然是来之前丁奇自己研磨的辣椒面儿。他从收获的辣椒里挑出一些完全干燥的红辣椒,放在石臼中仔细臼捣研磨制成这些辣椒面儿,装在这个矿泉水瓶中。
阿嚏~
阿嚏~
突然,一股辛辣的味道猛地窜出,周围从没有感受过这种刺激性味道的人跟着就打出喷嚏来,一个接一个。害得丁奇赶紧将肉串抽回自己怀中,免得被他们的口水给污染了。
接着,丁奇再在炭火上炙烤一会儿,算是杀菌消毒,将自己心中的那股膈应劲儿消除,这才拿出两根烤肉串,其余的由仓分给众人,包括黑水部落的水渊。
“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让让!让我过去!”
可还没等丁奇开动呢,一个熟悉而又苍老的
人声响起,人群那里自动分开一条通道,赫然是黑水部落医巫拄着木棍走过来。
医巫一过来,丁奇也不好意思再吃,准备将自己手中两根肉串递过去。尊老爱幼,这可是华夏儿女的传统美德!
可没想等丁奇有所动作,就见水渊和黑水两人一手拿一根肉串上前。
“医巫爷爷,这是丁部落头领在给大家烤的鹿肉串,闻起来挺香的,应该好吃。”
黑水这会倒是不怕医巫了,主动解释起来,跟着就要将右手那鹿肉大串递给医巫,却没想到被水渊伸手拦住。
“哥,你这是?”
“医巫爷爷,黑水说得不错,这是丁头领烤的肉串,但是为确保您的安全还是先让我尝尝吧,万一您吃坏肚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丁奇听到这句话,眉头却是一皱,看着水渊的眼神充满了不悦和鄙夷。
“考!我还没有防备你呢,你倒是防备起我来了!再说,我这个当事人可是在边上呢,说话难道不懂得避讳一下?”
“放屁!你这个头领看来是白当了,人家自己还拿着两串肉准备吃呢,难道人家不怕中毒拉肚子?你自己不就是想吃独食儿嘛,不要用这种借口来搪塞我。我不吃你的,自有人会让我尝尝这烤肉串的味道!”
医巫水玄狠狠地批了水渊一通,骂得他低头不敢吭声,就连黑水都背过身去,两个肩膀耸动,显然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憋得好辛苦!
水玄说完,目光就朝丁奇看过去,那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要吃丁奇手中那两大串烤鹿肉。丁奇心中有气,当即说话带刺儿。
“哟!水玄医巫,您就不怕我这手里两串肉里有毒?吃了会让你拉肚子的啊!要不,我先给大家吃一串试试,没毒了大家再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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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小娃娃,不管你是不是荒神,但至少现在你的年龄可是没有我大。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你没有害人的心思。来吧,让我尝尝你做出来的美味!”
丁奇苦笑一声,没想到这老头还挺倔,只得无奈地将手中两串烤肉在炭火上又烤了一会儿才递给水玄。
“水玄医巫,刚才这一耽搁,肉有些凉了,再烤一下热着吃,味道会好吃不少!您小心点,这肉串有些辣!如果受不住就赶紧喝口茶水!”
水玄点点头,接过这两串烤肉,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那带着麻辣咸香味道的烤肉被水玄送进嘴中,慢慢咀嚼。水玄的牙都快掉光了,但好歹还是有几颗牙的,慢慢磨就是。
可没等他咀嚼几口,他的表情突然发生变化。满脸通红的他,双眼猛地圆瞪,仿佛经历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跟着他就将嘴猛地张开,把肉块吐出来,在原地蹦起来!
“啊!好辣!辣死我了!”
水渊一看医巫变成这样,还口中不断说辣死他,看来自己还是上了丁部落的当了!当即怒火熊熊,就要找丁奇偿命!
“丁奇!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真的下毒!拿命来,我要为医巫爷爷报仇!”
说完竟赤手空拳地想要冲过去找丁奇拼命,却被一声怒喝给逼停。
“住手!你个败家玩意儿,我还没死呢!你能不能好好听丁头领讲,这是辣子,当然会感觉辣。”
水玄接过别人递过来的一碗水,咕嘟咕嘟个不停在,很快将那一碗水喝光。顾不上抹嘴巴,水玄就立即指责水渊。
水渊被责骂一番,却是不敢反驳,再看到医巫爷爷已经骂了好一会儿,似乎还想继续骂下去不会有事的样子,自己心中那块石头也就放下。也不管医巫是不是还在骂,赶紧朝着丁奇
行礼道歉。
“对不起,丁头领。我没有搞清楚状况就骂您,请您责罚我吧!”
丁奇今天晚上为吃个烤串真是一波三折,到现在还没有吃到嘴中,实在是有些恼火。他又不能真的去惩罚水渊,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搭理他。
就在这时,水玄医巫再次开口道:
“丁头领!对不住,是我没有管教好他们,让您看笑话了。”
丁奇微微一欠身,表示自己并不是太关注此事。
“唉!老了,真是不管用了,连口吃的都这么费劲儿。来,丁头领,请随我来!”
水玄医巫说完,当先拄着木棍朝前走去。丁奇无奈,也只好跟上前去,同时也想了解一下这个有些神秘的医巫。身后却是传来一大片口呼救命的喊声来。
“辣啊!”
“水!水!辣死我了!”
丁奇一听,心里面总算平衡点。
火光摇曳,将人的倒影变成张牙舞爪的怪兽。
水玄拍拍身边的一块石头,当先坐下去,示意丁奇一并坐在那里。
“年轻人!真是想不到啊!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辣子了呢,没想到在你手上会有这个东西。你知道吗?如果是在我小时候,只要是敢拥有辣子的部落,都会被其他部落群起而攻,甚至被灭族也有可能。”
“辣子?您指的是我手中的那些辣椒吗?”
丁奇听到水玄这样说,却是不知该如何答话,因为他不知道以前那段时期发生了什么,因为什么原因而要将辣椒斩草除根。
“辣椒?这是一个很形象的名字,我知道辣子的味道,和你做出来的烤肉上那股辛辣味道一样。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何要将辣子清除掉,凡是看到辣子的人都会立即将辣子连根一起拔掉,就像那是一个非常恐惧的东西一样。有人说辣子有毒,吃的人会浑身冒火,连嘴巴都变得特别肿大。
有的人说,大象吃了,会变得特别疯狂,见着人类就杀,被踩死踩伤很多人。为了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儿,有人提出就将所有辣子清除,不让大象再伤害人类。”
丁奇很认真地在听,他猜测这可能就是辣椒没能在中原大地繁殖生长下去的原因吧。
“总之,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么多年过去,每年都会将看到的辣子清除,直到再也看不到一棵辣子。自上一次看到辣子,都已经过去了快三十年,那时候还没有水渊他们呢。”
水玄看了看丁奇,微微一笑:
“你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年轻人,我从你身上看到许多本不应在你这个年龄出现的品质,如沉稳、睿智、谦虚,充满上进心。我在想,如果能和你们丁部落结盟,会不会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让丁奇有些不适应他的这种说话方式,思想跳跃得有些厉害。果不其然,他立即又转向另一个话题:
“年轻人,大荒的世界,充满着弱肉强食的规则。经受不了打击的部落,终究成为不了左右一方势力的大型部落。在我们这周围,虽然五大部落存在很多年,但始终没有一个晋升为大型部落的部落撑过两年,就又返回到以前的状态,甚至连以前的部落少实力也达不到。
没有强大的实力,在成为大型部落的道路上终究还是会一场空。但哪怕是成为一个大型部落,但他会发现,在大型部落之外,还有更加强大的部落挡在你前进的道路上!”
说完这句话,水玄医巫就起身转向自己的帐篷而去,远远的一句话飘过来:
“我看好你!你能带领这周围的部落冲破束缚,前往更加广阔的空间!”
第377章 真戏假做
“大束缚?那是什么?是时间、空间?还是人口、实力与领地范围呢?”
丁奇思考着水玄所说的话,等他来到烧烤大会所在的地方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人去场空,留下一地的狼藉。丁奇心说还好没有发明酒水,如果有酒水了,指不住这地方躺满多少人呢!
仓他们几个人正坐在木头上等着自己,看到丁奇回来就赶紧上前关心地问了几句,担心丁奇的安危。随后交待几句,丁奇就转身回到自己的住处。
刚一掀开帘子,就看到一个身影躺在黑水部落给自己准备的床上。
现在丁部落的一切都成为各个部落学习的对象,包括丁部落的生活习惯和用具。像用嫩树枝嚼碎了刷牙的习惯,蒸汽浴的习惯,剪发刮胡子的习惯以及睡觉用床的习惯等。当然,丁部落的穿衣风格,也渐渐影响了各个部落。
黑水部落学习后,给部落上层人员准备了床。不过床的结构很简单,就像丁奇刚来到这个世界制作的第一张床一般。四个三角支架,两根横木,用藤蔓在横木上缠绕后铺上兽皮、长杂草,就成为一个简单舒适的床。舒适,是相比较于之前睡在地上的方式,但结实程度还是要看选择的材质。丁奇之前进来的时候可是仔细看过这种床,也就将就着能睡下两个人,跟个吊床差不多。
现在丁部落个人使用的床,可都是荆他们那群木匠制作出来的真正木床,结实耐用也耐造,两个人在上面翻云覆雨也没有太大问题。
只是眼前这个小床上躺着的那个人,却让丁奇有一些讶异,随即就有一些释然。
在帐篷中篝火堆的火光映照下,那个听到动静的人影正在慌乱中起身。只是她那光洁的背部,和如瀑般长发下露出的那一抹亮白,让丁奇竟是有一些悸动。
女人很快从床上滑下来,俯身跪在地上,有些紧张地说道:
“丁头领,我是冰,奉水渊头领之命,过来服侍您,您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提出。”
听到女人自报家门说自己是冰时,丁奇释然的心情变得轻松起来。他知道水渊会安排女人过来侍寝,在看到自己对冰似乎有些兴趣的时候,水渊肯定会安排冰过来服侍自己。这是水渊的聪明之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工具,就如衣服般随时可以丢弃,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扔出去多少女人都行。
水渊,具有枭雄资质!
“起来吧!你知道的,我丁部落不兴这一套,我对此也是不喜。”
冰顺从地从原地起身,用自己的长发遮掩住胸前那两座山峰,只是忽隐忽现的样子,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散发出来。
冰没有穿兽皮衣服,连那兽皮抹胸都没有穿戴。她的面容姣好,体型娇小,在原始人当中算是长得比较漂亮的女人。丁奇有些怀疑水渊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要不然为什么他的品味和其他原始人头领不一样。
原始人的审美和选取女人的标准,就是身材粗壮、屁股大、胸部大,身体健康者作为首选。符合这几个标准的人,都是男人们追求的对象。而女人选择男人,相貌不考虑,一定要身材健壮、肌肉发达、狩获的猎物多、凶猛,战斗能力要强。
就像求偶舞会上,每个人的选择对象,都是上面的几个标准之一。但水渊的选择就和其他人不一样,一定要面容秀丽、身材好看的女人才行,这倒是和穿越过来的丁奇的想法一样。
不过,从此处来看,雪山部落被灭会不会是因为女人被灭也未可知。想到这里,丁奇猛地盯住冰的面孔,轻声说道:
“来,抬起头来!”
冰身体微微一震,却没有犹豫地抬起头,将自己的脸庞置于篝火光芒之下。
如鹿一般,面孔上没有太多的毛发,皮肤白皙光洁,没有那种长期劳作和营养不良带来的皮肤粗糙、黄瘦的病态。仔细审视,比雪和丹两人更有成熟的韵味,比之鹿多了一点忧郁的、让人怜惜的欲望。
在目前的社会状态下,她真不太可能被人选为合适的求偶对象。但水渊选择她,肯定有他的理由。冰还达不到倾国倾城的那种美,但在懂得她的好的人眼里,她就是一个尤物。所以,这样一个尤物的人选,被喜欢她的水渊送过来服侍丁奇,可想而知他对丁奇有多重视。
冰也在看着丁奇,可惜他从丁奇眼中看不到欲望,只有平静,还有那种俯瞰众生淡漠。这让她感到一阵恐惧,她想起丁奇的另一个身份,荒神。
难道神真的没有欲望吗?
可不试试,永远也不知道!
“水渊让你过来,他有什么交待吗?”
对于这个在水渊眼中是尤物的女人,丁奇兴趣不大。二十一世纪,见过的比她优秀得多的女人多了去,光那岛国的支柱产业推出来的各种女人,丁奇都见过不少,更不用说还有比那些女人还美丽许多的各类影视歌女明星。是以,他直接转身坐在一边的凳子上,很随意地问道。
哪成想,丁奇刚问完,冰的身体就如蛇一般滑上来,紧贴着丁奇的身体,轻轻在丁奇耳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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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渊头领安排有人在外面听,只怕今天晚上我只能服侍您了。”
冰鼓起勇气,趴在丁奇身上,既期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生怕惹恼荒神。但想想自己既然做了,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做到底,把他看作是一个男人吧!
身体轻轻蠕动,用双峰、用自己柔嫩的肌肤在丁奇身上缓缓划动,希望点燃眼前这个男人的欲望,将自己烧成灰烬。想想对方的身份,自己成为欲望下的灰烬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她很快听到一句想掐死自己的话:
“有人偷听吗?那不怕,你就一直嗯嗯啊啊的呻吟,能让他们听到就好。我有些累了,先去睡了。记住!要喊上大半天的时间,这样才能对得起我的身份!”
丁奇憋住笑,身体轻轻一抖,将身后那女人的肉体甩开,径自将兽皮衣一脱,躺到那张床上开始睡觉。总是没有得到好好休息的时间,他只能尽量争取。
只留下冰一个人,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突然,一个如兽吼般的声音响起,就像水渊每次和自己求欢时一样的兴奋吼声,这让她心中产生一点涟漪,难道丁头领转意了?
可迎接她的是丁奇有些戏虐的声音:
“难道需要我教你吗?记住我刚才讲的话,丁部落不兴这一套,不会拿自己的姐妹们作为逢迎别人的物品。你是雪和丹的姐姐,那你就是我丁部落的家人,我迟早要将你和你的族人救回去。所以,就辛苦你这会独自演戏,我相信你会做到的!”
丁奇的声音沉寂下去,冰脸色变幻不停,不一会儿脸上现出一抹坚毅,可随之传出的是一个如泣如歌、莺莺转转的声音,让得躺在床上的丁奇就一阵的血脉喷张,感觉都快要把持不住。
随即,这个声音似乎进入忘我的境界,将那如蚀人灵魂的旖旎之音传播开来,令丁奇有些心痒难耐,他很快天人交战起来。
“考,这个骚蹄子,很有一把刷子啊!搞得我现在这么难受,难道非得来一次?要不,要不让她咬一下?反正这件事已经传出去,假的也成真的了,来一次也无不可!”
另一个声音:
“不行!这只是真戏假做,我得对鹿负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虽说这个世界还没有发现一些传染病,但还是小心为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小伙伴越多,越容易出问题。自己并不是嫌弃冰,这算是人家的一种求生手段,我也没有看不起人家的意思,一切为了安全着想!”
很快,躺在那里的丁奇开始了艰难地入睡防干扰过程。
“一只羊、两只羊……”
这让正在那里卖力演出、倾情投入的冰恨得牙痒痒,想以此报答丁奇的心思却是更加火热起来,那噬魂的声音越来越响。
“啊~,嗯~,不要……”
帐篷外的一个角落里,躲在那里的一个人实在受不了帐篷中传出来的声音,他确定里面正在发生头领希望发生的事情之后,赶紧起身冲向头领帐篷。
“汇报之后,得赶紧找个奴解决一下!”
大半天时间后,一个羞愤的身影从丁奇所在的帐篷中逃出,踉踉跄跄的样子,实足像是腿脚发软、好事干多了的样子。殊不知这个人心中却是一直在骂娘,真没有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对美色毫不动摇,成神的男人都是这样吗?
好无趣!
而冰眼中好无趣的男人,此时正呼呼大睡。如果他知道冰心中的想法,肯定直呼冤枉,他可是非常喜欢美色的,只是他是一个专一的人,或者说他非常自私,他不希望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女人!
第二天一早,仓他们看到丁奇神清气爽地出来,都是捂嘴偷笑,甚至还有人非常羡慕。可惜,头领可是严格要求大家保持警醒,不能接受黑水部落侍寝的待客方式,只有头领和仓、熊三人为了不让黑水部落看出什么,才接受。只是仓和熊两人知道要保护头领,直接草草了事,至于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也无所谓。
只是没想到头领就是头领,那能力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佩服!
丁奇心中苦笑不已,只能回丁部落的路上再给他们解释,免得回去被鹿知道。现在部落采摘回来不少柿子,可醋还没有制出来,醋味却已经传得满部落都是,那可不好啊!自己得注意形象。
早饭后,水渊带着人过来,看到丁奇的第一眼那可是眼中带着浓浓的羡慕。昨天晚上,冰来到自己帐篷中向自己也汇报了手下人观察后一样的报告。
他没想到丁奇体力竟如此之好,让他都有些羡慕。摸向冰的下体,那里还湿呼呼一片,证明她说的话不假。而这却是将水渊的邪火给激起来,当场大战一场,可惜没有达到丁奇的水准,让水渊徒呼奈何。只能暗骂丁奇一句:兽类!
不过自己也得到释放的冰心中却是一撇嘴,你当然不行了!那可是我在自己在演戏啊!不过她可不敢声张,为了自己的族人,她已经将自己交给了丁奇,并在事后趁着休息的时机,将自己观察到的关于黑水部落最近的消息说给丁奇。自己已经成为丁部落的一份子,已经成为丁奇口中的潜伏者。
第378章 大交换
“水渊头领,我从你眼中看到了羡慕和不服气。不用这样,这种事是讲究天赋、与生俱来的,羡慕不来的。不要纠结这件事,只要自己高兴就好!”
丁奇没等水渊说话,直接开口调侃了一番对方,却是让水渊哭笑不得,背后却是深深的苦涩。
这种事还真是羡慕不来的!
水渊绝口不提昨天晚上的事,这种事只要对方领情、心知肚明即可。
“丁头领,其他部落可能这两天就会前后到达。我有一件事,想和您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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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点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
“是这样的,素闻丁部落有各种先进的工具,包括最近推出的青铜斧和菜刀,还有以前的渔网,这些工具给我们部落的发展提供了绝大的帮助。特别是在这次和狂蛇部落之间的战争中,能取得目前的压倒性优势,就是得益于丁部落的青铜斧。”
水渊说到这里,似乎有些犹豫,不知道话该怎么讲,在斟酌合适的语句一般。
“所以,我想和您做一笔大的交换,想换到足够多的青铜斧,不知是否可以?”
水渊看着丁奇,心情有些忐忑,不知道丁奇会不会同意。他明白,青铜斧虽然被丁部落定位于砍伐木头的工具,但也可以用来狩猎,分割动物肉体,同时也能对敌人造成杀伤。它的作用非常明显,每一件的价值都不低,更不用说大批量的交换。他可是想给每一位部落勇士都分配一件青铜斧,好提高部落的整体实力。
至于丁部落更为先进的那种开山刀和硬弓,他暂时不会考虑,也交换不了,丁部落是肯定不会同意的。既然如此,还不如多换一些丁部落看不上眼的青铜斧,来武装自己的部落。
丁奇站定,看着水渊一言不发,这让水渊有些难受,被人这样盯着看实在是有辱自己头领的身份,就像自己盯着地上的蚂蚁在看一样。现在自己是蚂蚁,丁奇就是那个看蚂蚁的人,这让水渊不爽。
就在水渊即将承受不了丁奇的目光之时,丁奇缓缓出声:
“你确定需要交换更多的青铜斧?”
“确……确定!”
水渊使劲咽了一口唾沫,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话有些结巴。
“你需要交换多少?或者你有没有算一下你是否有足够的物资来交换到你想要的数量?”
之前交换会上,一把菜刀的价格是二十个奴,斧头和锯子全合在一起至少也得在六十个奴甚至还要高,拍卖价都曾达到过一百个奴。虽说现在的价格下降了,但一把斧头也得要二十个奴才行。如果水渊准备交换得多了,那他就得有足够的奴或等价值的东西才可以。
水渊再次咽了口唾沫,直接说道:
“我……我准备交……交换一百把青铜斧!”
“嘶~”
这次倒轮到丁奇有些吃惊了。
据他昨天晚上从冰那里得到的消息,这次和狂蛇部落之间的战争,黑水部落占的便宜并不多,双方的实力比也就是四六开,黑水是六。所以黑水部落的收获也并不是太多。
如果按照现在青铜斧的价格来算,那也得需要至少两千个奴。可黑水部落目前的人数满打满算也不到一千个人,他们从哪里能有这么多奴呢?除非他们还有其他更有价值的物品,是冰也不知道的东西,能够换到一百把斧头。
丁奇心思电转,将怀疑的对象直接转到黑水部落
掌握的赤铁矿信息上。如果他们找到了赤铁矿,那还是有极大的可能换取到这些斧头,甚至还可以交换到更多的青铜斧头。如果真是这样,丁奇怀疑水渊说一百把青铜斧也只是一个幌子,隐藏了自己的实力。
“水渊头领,这一百把斧头对应的奴的数量可是很多,我看把你们部落全部人加上也不够的啊!你要记得,咱俩可是打赌了,那里还有价值二十五匹马的赌注在呢,别到时候你交换到了青铜斧,却是没有办法支付二十五匹马的赌注,那我可是不愿意啊!
我记得赌注可是你们部落所有的水牛、一百个奴,外加五十块精美的玉石。说实话,这五十块精美玉石也只是添头,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价值实在不大。”
丁奇开始逼水渊,免得他再拿出一些玉石来充数。目前还是处在缺吃少穿的时代,玉石还真没有什么用处。
水渊额头见汗,心说丁奇头领可真够精明的,竟还想着那个赌注呢!
“丁头领,不瞒你说,我们在和狂蛇部落交战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大坑,里面有一些之前送给您的那种红色石头。我安排勇士们将所有的红色石头都运回了部落,按照之前交换会上的交换方法,一块红色石头能换到一把斧头和一把锯子。所以,我想用五十块红色石头换到一百把斧头,您看怎么样?”
丁奇心中一凛,竟然发现了赤铁矿脉吗?可他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地问道:
“哦?这可是大好事啊!只是锯子的价值比不上斧头,再加上这么多斧头需要的材料会更多,所以你得再加上十块石头和你们部落所有的奴来进行交换。不过我不会让你觉得吃亏,我做主,可以多给你五把斧头和五把锯子!”
水渊却是一盘算,觉得能多换到五套斧头和锯子,而代价仅仅是不知用途的红色石头和部落目前近二百个奴,这倒是挺划算的。特别是马上就要到冬天,养那么多奴就要多准备二百个奴的食物,那可不是一个小数啊!
水渊当即表示同意。
可丁奇还没完,很是随意地问道:
“水渊头领,既然那个坑里暂时没有红色石头了,那能否告诉我那个坑的位置呢?你放心,只要你告诉我那个坑的位置,我会给你酬劳,三把斧头,你看看怎么样?”
丁奇问出这个问题,似乎只是顺便问一下而已,提供的酬劳也并不是太高。太高则会引起水渊的怀疑,说不定就将他给吓回去了。只是相奇似乎有些太过于看低眼前这个水渊了。
“唉呀!你看看我,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之前将所有石头都运回来之后,这周围下了一场大雨,直接将好多地方都淹了。而那个有红色石头的坑也被淹,到现在里面还是可多水。我明天就派人带你们去查看一番,可真是谢谢丁头领,只是带个路就能得到三把斧头,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水渊眼珠子一转,立即回答丁奇的问题,非常自然。
“考!被玩了!”
丁奇心中一万个草泥马跑过,将他踩踏得体无完肤。现在他就像吃到一个苍蝇,咽也不是,不咽也不是,最后还是得咽下去。说不定水渊随便找一个水坑就说是被大雨给淹,丁奇也没处投诉去。
“那就有劳水渊头领!那就这样说定了,我现在安排人去运青铜斧头,你也安排人准备好石头并带我的人去查看那处土坑。”
水渊如一个得到便宜的老狐狸般,脸上笑得
如开了花,一阵猛点头。
“好好好!一言为定!”
双方谈妥,水渊又带丁奇去查看了红色石头的真假。丁奇确定是赤铁矿后,立即安排人过来和他们的人一起看守,免得这些矿石被黑水部落的人调包。随后他安排仓和五名战士立即启程,前往铜村办理此事。
紧跟着,丁奇就和水渊一起带人前往那处发现赤铁矿的地方。到达之后,丁奇一幅果然如此的样子。
眼前一片蒲草围成的小湖泊,特么的形成的时间至少也要有两三年靠上,怎么可能是刚刚形成的雨水坑呢?骗人也不带这么骗的吧?
看着正在指点的水渊,再看看他的手下的人数和距离,丁奇真想一刀将他给捅了,敢骗自己?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再看看情况。
“行!有你们部落吃苦头的时候,我要是不在这批斧头里面做些手脚,我都感觉对不起自己!”
丁奇咬咬牙,恨恨地嘬了一口唾沫,扭身离开那里,准备回去接收那批奴。
当冰得知黑水部落所有的奴都归丁奇所有之后,心里面特别高兴。他知道,只要这些包括自己部落的人在一起的奴们到达丁部落,他们就会得到自由,不用再受这种连水牛也不如的生活。这让她内心对丁奇的感激之情上升到一种无法言语的高度,唯有献身于荒神或者为荒神而牺牲才能够偿还丁奇的恩情!
而现在,她有一件任务必须完成,就是核实那种红色石头是从哪里得到的。
接下来几天,其他几大部落头领陆续带人到达黑水部落。丁奇则在这之前离开黑水部落,前往周围的白泽和红湖两个部落进行拜访,实地查看周围部落的风土人情。
丁奇发现,他们这两个部落除了自己部落的人口不到三百从之外,还豢养了大概一百多个奴。丁奇和他们商定,将他们两个部落合计三百奴全部用青铜斧、铁锹、粗盐等物交换走。两个部落也很高兴,能够不用自己运送这些奴,还减轻自己部落的食物消耗,能够让更多的人活下去,何乐而不为?
除了这两个部落,丁奇还在周围一些小部落中转了一圈,总计交换到三百五十名奴,还有各类植物种子无数,包括水稻。临走之前,丁奇还给这些部落的头领们讲解了如何种植水稻,告诉他们水稻能让他们养活更多的族人。
出去的时候不到三十人,回来的时候竟然浩浩荡荡六七百人,这壮观的一幕可是把黑水部落和这几天到达到的四大部落的人吓得够呛!还好他们看到那些人只是奴,而不是真正的部落勇士,如果是部落勇士,以丁部落的实力,估计能将整个黑水部落推平。
可是丁奇心中却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带来的精锐战士足够将黑水部落给抹平喽!
随后,黑水部落的所有奴也都被赶出部落,和新到的这批奴一起在黑水部落外聚集。丁奇安排熊等一干战士轮流看守,并抽调原雪山部落大概三四十人中的二十几个人出来负责协调管理现有的人员,免得发生乱子。还好,有足够的食物供给,这群数量在八百五十人的奴,安生不少,没有发生打架斗殴不服管教的紧急事件。
至于水渊答应的一百个奴的赌注,丁奇允许水渊用其他东西代替。
来到自己的住处,丁奇挨个和到达黑水部落的四大部落头领们见了面。只是除了见面聊天之外,这几个部落都提出了一些让丁奇有些为难的事儿。
第379章 各怀鬼胎
倒不是啥过分的事儿,只是丁奇目前暂时不能答应的事情。
首先找过来的是青木部落头领楠,楠他们不是最早到的,也不是最晚到的。但他们这一路耽搁了不少时间,全都花费在寻找石头上。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路而来,各种石头都找到一些,却始终没有那种能够得到青铜箭头的材料。
经过和青铜斧的比对,他已经确定箭头和斧头的材质一样,都是青铜。可这青铜从何而来,已经让楠想破头都想不通,得到的石头也烧过,不是烧成粉末就是一点变化也没有,或者成为啥也看不出来的东西。
没有得到青铜材质的东西,楠已经快要疯了。
不,楠觉得自己已经疯了!
看到一块石头,他都要上前或者派人上前查看,是不是自己需要的石头。其实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自己要找的石头是什么样子的,只知道摸上去是一手粉末。可得到好几种这类石头,烧过之后啥也没有,连青铜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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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丁奇在这里,只怕会嘲笑他傻。为一个从没有看到过样了的石头,而一直追寻它的踪迹,这不是傻是什么?况且,青铜可不只是从一种石头得到的啊!
所以,已经疯了或者说痴迷于石头的楠来了,他来请教丁奇。上来就用敬称:
“荒神,请你救救我吧!”
丁奇不知其意,但在仔细听了楠的解释之后,随即摇了摇头。
“楠头领,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不能。你们都知道,我来自遥远的部落,游荡至此,但部落教诲却是不敢忘。非我部落中人,不能教授此法。”
楠好像抓住关键的一句话,欢喜地说问道:
“荒神,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我青木部落成为丁部落一员,你们就愿意教我如何制作青铜吗?”
丁奇眉头一皱,隐隐觉得青木部落头领有哪里不对,但还是如实回答道:
“是的,只要你们诚心加入我丁部落,我必待你们如兄弟手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
“那我怎么听说一些部落已经获得丁部落陶器制作方法、渔网编织方法呢?难道他们已经成为丁部落一员了吗?”
楠好像是为了确定一件事,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
“他们暂时不是部落一员,但他们为我丁部落的发展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宁城的建立都有他们的一份功劳。何况,他们掌握的技术或者说能力,对我丁部落没有太大影响,不会对我们丁部落产生坏的影响,只会对整个人类部落有更大的好处。而我们丁部落也从他们那里获得了一些物资作为补偿,所以将一些物品制作方法教给他们。”
丁奇话说得很明白,要么是一家人,要么是对丁部落有突出贡献。既没有帮助丁部落,又还对丁部落虎视眈眈的人,肯定不会教给他们。而且,青铜制作方法,这会影响一个部落的发展根基,不能轻易示人,除非自己掌握到更好的钢铁材料。
“明白了。荒神,如果我代表青木部落选择加入丁部落,不知您是否同意?”
楠在听到丁奇解释之后,长出一口气,终于说出自己埋藏在内心深处的一句话。这只是他自己一个人的想法,从没有和他人提起过。但他必须先把自己说服,然后才能去说服部落中包括医巫在内的其他人。
丁奇面色平静,对于楠的反应在意料之中。通过楠的问话及表现,他已经猜出个大概,是以他说出个模棱两可的话来。
“同意与否,不在于我,
而在于青木部落的表现!”
你品,你细品!
楠若有所思,回到自己的帐篷中。
第二个过来的,是厚土部落的商土。只是商土进来之时,身上带的一股锋锐之气令丁奇感到微微不舒服。以前的商土给人一种老好人、令人比较舒服的邻家大哥哥的感觉,可现在却又如一把开了锋的尖刀,锋芒毕露。
丁奇并不担心商土,他可以做到一招制敌,但却不喜欢商土目前的这种表现。
“丁头领,不知道你有没有想杀的人或者部落,我可以出手,保证不会有人知道是你安排我们出手的。”
商土说话很直接,脸上带着笑,仿佛在讲杀雉鸡、杀兔子一般的事情,轻松而又随意。
“你需要什么?”
丁奇比他更直接,言简意赅。
“你们部落的开山刀、青铜矛,或者青铜斧、长弓之类的武器,都可以作为交换的工具。”
“作为丁部落的头领,我深深地明白一点,我带给大荒的是和平。但如果有部落认为丁部落可欺负,那么我很肯定地说一句,这个部落的存在不会超过一天。所以,丁部落不会有敌人,也不会有仇人,因为在他们成为敌人或仇人的那一刻起,很快就会被消灭。”
商土脸上肌肉抖了两下,对丁奇身上产生的那股子霸气有些忌惮。虽然现在遗存下来的这三十多人是厚土部落最后的血脉,自己这群人已经成为铁血勇士,但他知道在丁部落的战士面前他们还差得远。特别是在丁奇面前,商土发觉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气势可言。
不过,商土仍是微微一笑,稍稍缓解之前心理上的不适感觉,开口说道:
“我有一则消息,相信丁头领肯定感兴趣!”
“是关于石头的消息吗?如果是关于石头以外的消息,那就不需要再说,我不感兴趣!”
丁奇不想和对方有过多交谈,对于对方提出的消息,他也只对赤铁矿感兴趣,至于其他的他是真的没什么兴趣。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徒劳!
丁奇一句话堵回来,让商土无话可说,张张嘴巴最终却还是闭上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个所谓的消息,和石头没有关系,和丁部落有关,只是丁奇头领没兴趣知道。
“好吧!如果有需要,你只管找我!”
商土转身离去,只是在他转身的一瞬,他那鼓鼓囊囊的兽皮衣服露出一条缝隙,一把开山刀把手映入丁奇眼中,金黄色,此时有些耀眼。这让丁奇眼神一缩,对商土现在的身份有些猜测。
一挥手,熊走过来。
“盯着厚土部落的人,他们身上好像有我们的开山刀!”
熊一惊,立即带人散开,开始想办法观察厚土部落人的行为。
第三个过来的是焱火部落的头领炎,曾经在丁奇面前吃瘪的炎此次倒是不再像之前那样张狂,态度上倒是让人能够接受。
“丁头领,能否商量件事?”
“可以,你请说!”
对方客气,丁奇也不会摆脸色给人家看。
“能否将丁部落制作陶器和青铜斧的技术传授给我们,我愿意拿出我们部落传承很多代的控火术来和你们交换。”
丁奇听到炎如此讲,倒是有些惊讶,不知道这控火术是如何而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丁奇所知道的生火方式也只局限于钻木取火,只是钻木的方式不同罢了。不过他倒是听说,刚开始各部落取得的火都是来自焱火部落,后
来才慢慢出现钻木取火,而且焱火部落生活在一处火窟中,终年有火存在。
所以,丁奇对焱火部落有很大的兴趣。但兴趣归兴趣,如果对自己无利可图,他却是连多看一眼都欠奉。
丁奇装着找东西的样子,从自己的背包中拿出气体打火机放在手心里握紧。然后,他对着炎说道:
“炎头领,你看看这是什么?”
丁奇将拿着打火机的手伸出去,只听到轻轻一声响,从丁奇手中冒出一股火焰。正盯着丁奇手看的炎顿时一愣,接着就是满脸恐惧,像是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扑通~
炎跪倒在地,口中结结巴巴地说道:
“火…火…火怎么可能凭空冒出来?难道真的是火神在世?”
炎在那里震惊,口中语无伦次,却是没有听到后面连续几次按压声。那是丁奇觉得那液体打火机上的铁帽开始发烫,得降降温。可每次火焰出来,都让炎为之一颤,他也快疯了!
“炎头领,你们能做到我这样吗?如果能做到,我白送给你们制作陶器和青铜工具的方法。”
丁奇心说,玩火,我是你的祖宗!
炎失魂落魄地走了,脑中一直在想的是丁头领是火神,那部落的巫是谁呢?他可是号称火神的医巫啊!难道荒神也会火神的神通?这一刻,炎在心中也真正将丁奇当作荒神!
这一幕,被不远处的乌金部落新任头领赤金(即金骨)看到。不过他倒是没怎么在意,只是将恨恨的目光投向正在另一边休息的厚土部落众人,眼中闪过一抹凶光。
赤金进来后,向丁奇做了自我介绍,也让丁奇了解到乌金部落的传承方式。有点类似于禅让制,承袭之前头领的名号,这种方式在大部落间开始流传。
自我介绍后,赤金从自己腰间摘下来一把乌黑的开山刀,托在自己手中,对丁奇说道:
“丁头领,之前厚土部落联合青木部落、乌金部落袭击了你们丁部落在力部落的人。我们是被厚土部落所骗,不知道里面的人是你丁部落的人,最终导致我乌金部落前头领被杀。此仇不共戴天!”
赤金竟开口说出这样一个消息,令丁奇有些吃惊,他身体前倾,咬牙切齿,似乎一有不对他就要将眼前之人给撕碎。同时他也没想到这任头领赤金竟如此坦荡,似乎有些敢做敢当的样子。
“我部落依据前任头领身上的半截开山刀样式,利用我部落的祖传乌金,打造了一批乌金刀。因此,我想将这把乌金刀赠送给您,希望丁头领在武器打造方面能够给予帮助。”
丁奇压了压身体,眼一横,似乎有杀气冒出,令得眼前的赤金有些害怕。
“开山刀的打造技术,是我丁部落不传之秘,只有我部落之人才可以学习青铜的冶炼打造技术。仅凭借你手中这把乌金刀,你觉得我会将如此重要的部落之根本,传授于你吗?”
丁奇说话很不客气,赤金却是没有一点儿生气的样子。
“丁头领,如果你我两个部落结盟呢?”
丁奇摇头:
“结盟之人,亦有背盟之事!”
“如果我可以让丁部落成为五大部落之一呢?”
丁奇神情一动,结合刚才赤金所说和厚土部落有仇一事,试探地问道:
“难道你想灭了厚土部落吗?”
赤金微笑不语,却被丁奇的下一句话惊到。
“可惜,我没兴趣!”
第380章 五大部落变故
赤金咬咬牙,沉声说道:
“丁头领,那你说,如何才能让你答应教我们青铜制作之术?”
丁奇却问出一看似不相关的问题:
“你们部落的乌金多吗?”
赤金下意识地回答道:
“多,如山一般!”
“将你部落乌金和其他金分我一半,我就答应你如何制作青铜器。”
一听有许多乌金,也就是铁,丁奇立即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得不到,丁奇回头也要想办法从乌金部落得到所有金属,哪怕将乌金部落的人全部变为奴也在所不惜。
“同意!”
赤金立即回答,生怕丁奇反悔似的。这让丁奇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不过仔细想想,觉得也不会有什么自己吃亏的事儿,当即点点头问道:
“你如此决定,难道就不怕我说话不算话,干出将你们部落屠灭之事吗?”
赤金好像放下一副重担,心情愉快地说道:
“我相信荒神的人品,一定不会做出那种背信弃义的事儿。当然,以丁部落的实力,想要灭了我们乌金部落也非难事,但这对您来说,将会失去一个助力。乌金部落是一个知恩图报的部落,只要您有安排,我们会立即做到,成为丁部落忠实的盟友!”
“好,既然这样,我就答应你,将相关青铜器的制作技术教给你。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青铜器的制作技术,不可再传授给其他部落。如果被丁部落发现乌金部落私自将青铜器制作技术传授给其他部落,那么乌金部落将会迎来丁部落的怒火!可否?”
丁奇看对方不像是在开玩笑,也就同意这前的条件,只是在那条件基础之上增加了一条保密原则,对方不得违背。
“同意!”
赤金当即表态表示同意丁奇的说法。
“丁头领,我希望我们这个联盟会永远存在下去。就像刚才说的,我要让丁部落成为五大部落之一!”
赤金说完,上前和丁奇击掌之后就转身离开,只是离开前又将之前的提议说出来。
丁奇却是不置可否,对于接下来哪个部落被拉下马一点兴趣也没有。只要不影响自己部落的发展,或者对部落发展有促进作用,怎么样都行。
四大部落的人相继离开,丁奇也终于能轻松一会儿。不过没过多久,他的清静就被一个人打扰。
原雪山部落族人、冰的弟弟雪山过来求见。
自从水渊亲自带人去丁部落进行交换时,雪山和狂猪部落的蠢猪等一些不听话不安分的奴被交换到丁部落。自此雪山就在丁部落进行了艰苦的训练,凭借吃苦耐功的精神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此次能出发前来黑水部落,一是他自己足够优秀,二是他在这里呆过,熟悉这里的环境。
以部落名为名,足见原雪山部落对他的重视。听雪和丹说,雪山和姐姐冰两人本是部落头领的儿女,只是没想到被觊觎冰美色的水渊派人将他们部落屠灭。冰为了保护部落族人生命,也为了自己这个弟弟,在水渊的威逼之下才答应成为水渊的女奴。
“头领,刚才从我姐姐那里得到消息,她非常感谢头领能将所有雪山部落的人救出来。只要她能摆脱黑水部落,她将前往丁部落,成为您最忠诚的奴。如果还在这里,她将替您监视黑水部落,将黑水部落的信息汇报给您,直至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
雪山讲到最后,声音竟有些哽咽,显然
对这个一直维护自己的姐姐,他真心替她担心。
丁奇站起来,摸摸雪山的头发,安慰他道:
“放心,我不会让你姐姐在这里受太多委屈,只要有可能我会将她营救出去,和你及你们部落的人团聚!”
雪山一听,顿时高兴起来。他相信,凭借头领的手段,一定能将姐姐救出来!
雪山走后,很快就有消息传过来,五大部落的头领齐聚在一起,正召开五大部落会议。
水渊的帐篷中,五大部落头领带着自己的副手围在篝火堆前,端着碗正在品尝蒲公英茶。
盏茶功夫后,作为主人的水渊哈出一口气,咂咂嘴,开口说道:
“丁部落真的是一个神奇的部落,不知用什么做成的陶碗加上沸水煮后的蒲公英水,就能组成让我等回味无穷的茶,实在是不可思议!”
本次狩猎日活动定在黑水部落,是以他们作为东道主,自然要好好招待其他四大部落的头领和随从。按照惯例,在狩猎日开始前的这一次会议,关乎到如何对待参加狩猎日活动的其他部落。是杀,是屠,还是削弱对方的力量,都会在这个会议上决定下来。这种会议形式,已经传承至少二十代,再往上还有,只是记不清楚了。
“是啊!不仅陶器和茶,还包括他们制作出来的粗盐,交换给咱们的青铜斧锯等工具,更是让人觉得震惊,这如何能从一个年轻人的脑子里想出来,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以往在五大部落中刻意表现低调的青木头领楠,却是第一个接过话头,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是在暗暗夸赞丁部落。
“没错!只这青铜斧一项,就能让我等研究一辈子也得不到其中暗含的真谛。更不用说人家还能驯服动物,利用这些驯养的动物来快速赶路,甚至是作为皮毛和食物的来源。从这方面来说,他就担当得起荒神这个称呼!我可是听说,某一个部落的头领现在是见着石头就过去研究,想研究出来青铜的来源,我只能说这种人就是痴心妄想,不自量力!”
最后从丁奇那里出来的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先是夸了一番丁奇,随后将矛头指向青木部落。他可是记得青木部落在背后捅了自己部落一刀,导致前任头领被杀。而且,乌金前去青木部落复仇,到现在都没有他们的消息,有很大的可能是被杀。至于是被猛兽所杀还是被其他部落的人所杀,赤金却是确定不了。但他对青木部落的感观,却是下降许多,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好脸色!
“哼!原来的赤金见着我们几个,也不敢如此说话。可你一个刚升上来的头领,竟敢在我等面前放肆,是不是觉得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早已经有了决定的楠,此时说话也是相当不客气。虽说眼前是暂时排名第一的乌金部落,但那也只是一个排名罢了。如果真打起来,至少也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不是哪个部落能承受得起的。
刚刚开始的五大部落会议,却是因为赤金的一句话,变得火药味实足,颇有一言不合即大打出手的样子。
赤金却是对楠的威胁不放在眼中,从自己怀中立即抽出自己部落的乌金刀,刷地一声,砍在自己面前的木桌角上,那桌角竟应声而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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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震惊,有人畏惧,也有人露出了贪婪的表情。
“乌金部落竟然拥有这么锋利坚韧的武器,不愧是现在的第一部落,隐藏得可是够深的啊!”
水渊如是想
道,对乌金部落的忌惮又多了一分。
正在那里苦苦思索的焱火部落头领炎,看着那把乌金刀若有所思,却将眼中的一份惊喜藏在内心深处:
“难道这把刀是用乌金部落的乌金制成的吗?那些乌金,我焱火部落前几任医巫可是帮助他们收集过呢,看来回去可以问问火神,他那里肯定有记录!哦!不,到底谁才是火神?”
想到最后,炎又陷入那古怪的思维中,不停思索关于火神的一切。
楠却是一惊,心说自己还算没有把对方惹急。同时内心深处仍在劝说自己赶紧做出决定,这样才不会任由其他部落的人欺负,成为五大部落的垫底儿。
厚土部落的商土却是深深看了一眼赤金和他手中的乌金刀,贪婪和仇恨的目光一闪即逝。从赤金的表现来看,厚土部落留守的人员是被乌金部落屠灭的。哪怕是到现在,族人身上那些整齐的伤口,断骨上的齐整切口,仍然历历在目。而赤金看自己时,隐隐流露出一丝杀意,更是让商土明白厚土部落就是被赤金他们所灭,他们是来报仇的!
作为主人的黑水部落头领水渊立即站起来,劝阻赤金不要冲动。
眼看这个会议有些进行不下去的意思,水渊果断地说道:
“各位,丁部落的神奇大家有目共睹。按照大荒上的实力划分,他们丁部落的人口与实力早已达到大型部落的标准,已经对我们五大部落的地位产生危害。所以,按照我们五大部落祖先们制定的规矩,会在狩猎日会议上决定新晋大型部落的命运。”
水渊停顿了一下,看了一圈众位头领们的表现,沉声说道:
“那么,我们举手表决,对丁部落我们是杀之还是削弱他们的力量,将他们变成由我们主导的奴,把他们的各项技术学到手呢?”
作为狩猎日的举办地,主持这个活动的黑水部落有权利对新晋的大型部落设置两个可选答案,来决定这个大型部落的命运。
“同意杀的举手!”
水渊话音刚落,厚土部落的商土就举起手来。可还没等商土说话,另一边的赤金却是站起来,令得商土面色一变。
“慢!”
赤金扭头看向水渊,开口说道:
“水渊头领,在决定丁部落的事情之前,我们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举手表决。”
众人都感觉有些奇怪,只有厚土仿佛猜到了什么,大声喝道:
“赤金,你想干什么,我们还要赶紧举手表决丁部落的事,这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其他事等狩猎日之后再决定不迟!”
赤金却是冷笑一声,对商土的表现不屑一顾,再次开口说道:
“事关五大部落,其他事情只能是小事儿。作为现在五大部落之首,我还是有资格暂时中止有关丁部落的投票决定。”
“哼!乌金部落现在还是不是五大部落中的第一部落,只怕由不得你来决定。如若我厚土部落不是被灭世大火削弱了力量,怕是你乌金部落还在我们部落屁股后面吃土呢!咱们要不要先打上一场,看看你部落的成色?是不是真像你说的长本事了呢?”
商土被赤金一句话堵回来,心中气愤不过,当即又怼回去,试图激怒赤金。其他人却不说话,看着两人在这里争吵。
“哈哈!真是大言不惭,商土,我想问问你,一个只有不到五十人的部落,它的实力能否达到五大部落呢?”
第381章 狩猎日惊变
赤金却是不吃商土激将法那一套,直接在众人面前扔出一个大雷。
“什么?哪个部落现在只有不到五十个人了?”
“商土,难道赤金是在说你们厚土部落吗?”
“商土,怎么回事?你们部落是不是有什么变故发生?”
其他三人显然被赤金抛出的大雷惊呆了,相继出声询问。
商土却是气得胡子都翘起来,指着赤金破口大骂道:
“特么的,赤金!你敢杀害我厚土部落几百口人,此仇不共戴天!拿命来!”
双眼通红的商土说完,抽出腰间的斧头就要冲上去,却是被黑水部落的勇士们拦住。
赤金却是不在意,得意地说道:
“哼!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部落的人被杀,只有你自己清楚,如果不是路过你们部落,找不到你们部落的人,我才知道厚土部落都快消失了。一个部落迁移是多大的事,你都没有告诉我们,那就只能说明你厚土部落实力削弱太厉害,已经没有资格成为五大部落。”
赤金再次转向水渊。
“所以,我建议,剥夺厚土部落五大部落身份,改由晋升为大型部落的丁部落继承空缺的五大部落位置。”
哗!
除了商土外,其他人再次震惊。没想到赤金竟如此对待相持了许多年的厚土部落,更没想到赤金会推荐丁部落来顶厚土部落的缺!
此时,商土已经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明白,赤金说的是实话。至于部落被屠之事,他拿不出证据,更不能指责对方是灭族的罪魁祸首。
现场陷入安静之中,只有商土呼呼的喘气声。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打破了这一份宁静。
“如果此事是真的,那么,我同意赤金的看法,剥夺厚土部落五大部落身份,由丁部落继承空缺的五大部落位置。”
刷!
众人的目光全部转向说话之人,竟没想到是平时说话都有些唯唯诺诺的青木部落头领楠。
众人眼神对视,却又很快挪开,除了不可思议之外,他们的眼神闪烁,不再关注商土,哪怕商土已经将祈求、仇恨的目光洒向众人。
现场再次陷入诡异的安静之中。
炎眼光有些闪烁,显得有些挣扎。丁奇手中无名冒火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占据了他整个脑海,以至于此次五大部落会议都没有认真参加,直到楠说出剥夺厚土部落五大部落身份时才回复过来。
他在评估此事的可行性以及丁部落是否拥有这个资格,不过很快他就被自己打败,承认丁部落占据优势。他一决定,立即站起来,将众人的眼光吸引到他身上。
“我同意!”
除了楠和赤金外,在场只有水渊和炎没有表态。现在炎站起来表示同意,仍然让大家有些吃惊。
看到众人将问询的目光看向自己,炎回答道:
“丁部落头领,也就是荒神,他拥有火神血脉。按照赤金头领所说,厚土部落实力已经下降到连一个小型部落都达不到的地步,那么只能让出位置,让更有潜力、实力更加强大的丁部落拥有五大部落资格!”
嗡~
“什么?火神血脉?”
“荒神是火神?怎么可能?”
“炎,你怎么确定荒神拥有火神血脉?”
现场所有人都觉得太震惊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是真的!我亲眼看到荒神手中突然冒出一股火焰,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让火焰不停冒出来,就连我们部落号称火神的医巫都做不到让火焰冒出来,而只能冒出火星!所以,我同意丁部落成为新的五大部落!
”
炎说完,谁也不看,再次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思考关于丁奇的一切,尤其是他手中冒出火的情景。
此时,场中唯一就此事没有发话水渊站起来,看着众人沉声说道:
“各位!难道你们忘记祖先的教诲了吗?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离弃对方,要相互协助,共同维护属于五大部落的荣光,你们忘记了吗?”
水渊此言一出,刚才还一直有些愤恨的商土眼中流露出一点希冀,可赤金再次发话将他的希冀击得粉碎。
“不要离弃?相互协助?那么这不包括厚土部落!当我乌金部落上一任头领和青木部落一起攻打力部落时,是商土带领他的人伏击我们部落撤退的赤金头领,并偷袭杀死他。再之前,如果不是青木部落的白果带人后撤,我们的头领本可以将力部落击破,攻入力部落内,拿到属于我们两个部落的战利品。”
赤金如此说,让青木部落的头领楠有些不自在,此事他是知道的。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既然做了就不后悔!
至于商土此时却不复刚才的愤恨,不再存有任何侥幸和希望。
赤金看向水渊,咬牙大声质问道:
“这就是你口中,一直倡导的不要离弃、相互协助的五大部落?表面上讲得好听,背地里各种小动作不断,希望削弱其他部落的实力,甚至将其他部落踩在脚下。”
水渊眉头皱紧,看向青木头领和商土,眼中有愤怒的情绪在酝酿。
“反观丁部落,人家才是在践行 ‘不离不弃、相互协助’这八个字。关于荒神的传说由来已久,他的宗旨就是为了帮助那些中小型部落能够抵御猛兽的侵袭、冬天的寒冷和无食物时的饥饿。”
“而我们呢?反倒是在打压其他部落,害怕危及自己的地位。哪怕是对待现在的丁部落,也是一样。我们人类本就生存不易,还不团结起来,造成内耗,就是我们五大部落的责任。”
赤金越讲越激动。
“现在的丁部落,根本不是我们五大部落所能抗衡的。哪怕我乌金部落制作出乌金刀,也根本和人家相比。这不是我们武器不如人家,而是所有方面都不如丁部落。现在各部落都在储存过冬的食物,如果不是有丁部落的渔网,我们根本不可能提前准备到这么多食物。
一张渔网就能改变我们的生存方式,何况还有更多的如陶器、编织、种植等能改变我们所有人生存方式的工具呢?哪怕是青铜斧头的存在,都能让我们存够所有人天天烧火取暖用的木头,会有多少人因为这一把斧头的存在而活下来。
我,已经不敢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子。”
赤金的声音渐渐沉寂下来,但他所说的话令大家振聋发聩。所有人都陷入沉思,包括商土和楠。虽说是各部落头领,可他们的见识、眼界也只限于今年能否增加一部分人口,冬天能不能多些食物和烧火用的木头。明天能不能多抢一些采集狩猎的地盘,或者将一些小部落吞并。
他们不会去研究创新,只会沿着父辈们既定下的规则来行事。
想到这里,他们想起了部落的医巫。部落有过创新,可每每提到这些,就会被医巫以各种理由或借口,将创新的苗头掐灭,不让大家逾越先辈们的规矩,抑或神的旨意。
目前的这一切,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谁都有可能。
丁部落的发展有目共睹,除了楠和赤金没有去过之外,其他三位头领都或明或暗地直面过宁城的威严。而楠和赤金则通过其他部落的人或者自己部落的手下,了解到过宁城的样子。那根本就不是他们五大部落以现有的能力能够建造成的,光烧砖一项都是他们不可想象的
存在,更不用说想到用砖来建房、建城墙。
“各位,想想吧!”
赤金再次出声。
“狩猎日活动,来打压削弱丁部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不要说你们没有看到人家部落勇士们的实力,比咱们自己部落最强壮的勇士还是强壮。攻打力部落,两个部落被打残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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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另一边的商土心里面在吐槽:
“那是三个部落被打残啊!”
“所以,还回归到议题中来。我建议剥夺厚土部落五大部落身份,接纳丁部落为五大部落之首!”
楠头领:“附议!”
炎头领:“附议!”
水渊头领:“附议!”
场中,商土的额头见汗。他明白,自己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大势所趋,自己违抗不了。违抗不了,是因为自己部落实力太弱。如果此时自己处在丁部落头领的位置,他们这群人还敢如此对待我吗?
他不甘!他背负着复兴五大部落之首的重任,却没想到竟落到如此地步,让部落踏入即将覆灭的地步。
他愤恨!如果不是那一场灭世大火,厚土部落仍将享受其他四大部落和无数中小部落崇敬的目光,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但现在,到他、到厚土部落退场的时候了!
商土,在四大部落头领面无表情的目光中,离开水渊的帐篷。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他要将这些所谓的五大部落踩在脚下,碾成碎末。一代不行,两代;两代不行,三代,直至成功!
当丁奇得到消息时,商土已经带领自己部落仅存的成员,快速离开黑水部落,具体去向成谜。
当以水渊为首的四位部落头领恭请丁奇坐在首位上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四位部落头领在商土离去后,又讨论了大半天的时间。在这样一个会议的最后,他们明确狩猎日活动取消,如非必要不再举办此类活动。他们四大部落将和丁部落结成真正的同盟,不离不弃、相互协助,在丁部落的带领下造福周围的中小型部落,传播荒神的精神。
可是,当丁奇听到四位部落头领的表述后,内心深处却非常震惊。
一是震惊于他们竟将一个疯狂的敌人放跑了,放虎归山的道理看来他们还不知道,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老虎。二是震惊于这群人的魄力,竟能放下身段和姿态,完全唯自己马首是瞻。这让自己之前和几个部落的约定成为泡影,总不能对自己人下手吧!
这还不是最震惊的。
当四大部落表示要和丁部落结成同盟后,青木部落头领楠站出来。
“荒神,各位头领,为加深和丁部落的关系,我青木部落宣布加入丁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以后永远以丁部落为家,永不背叛丁部落!请荒神准许!”
楠一语既出,将包括丁奇在内的所有人惊得呆立当场。
而丁奇也终于明白之前楠所讲的那句话,看来他是早已决定加入丁部落。楠的执念颇深,非得学会青铜器制造技术不可!
不过很快,大家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也不等丁奇同意不同意,水渊当即前行一步,对着丁奇说道:
“丁头领,按照和大家商量的,此次狩猎日活动取消。我们所有人都自认不是丁部落的对手,所以狩猎日活动没有举行下去的必要。”
哪成想,丁奇却是大喊一声,震惊地喊到:
“什么?取消?那我还怎么得第一?还怎么赢你的赌注?水渊头领,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再看水渊,则是扭头就冲出帐篷,颇有一种“奔流到海不复返”的决绝和绝不认账的大无畏精神!
第382章 投挑报李
狩猎日活动取消了,这出乎丁奇的意料之外。四大部落的态度,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既然已经结束,丁奇也不能再拦着大家一定要举办下去,只是他觉得有些可惜罢了。
雷声大雨点小,这是丁奇对狩猎日活动的感觉。还没有参加,没有体会到狩猎日活动乐趣的丁奇,只能放弃之前的想法,和他们几个部落商量接下来的安排。除青木部落外,以水渊为首的三个部落头领,并没有表现出也想加入丁部落的打算,但他们表示将会忠实地履行盟友约定。
而丁奇则又在黑水部落呆了六七天时间,一是等待仓运青铜斧头过来,二是教授四个部落关于陶器制作、红砖烧制、烧木炭等技能,同时将织网技术一并教给大家。
而在这中间,丁奇还派人去邀请白水、白泽等一干中小型部落过来黑水部落联欢,联络和加深黑水与一众中小型部落之间的感情,同时告诉大家关于新五大部落成立的事情。
仓回来后,丁奇和水渊之间履行了之前的约定,将斧头交给水渊,自己则拿回六十块赤铁矿石。这些将是部落第一批铁器的来源,至于能得到多少铁,则要看这些赤铁矿石的铁含量。
而在这之后,丁奇又找水渊深入交谈了一次,交谈对象就是关于红色石头的发现地。丁奇想知道准确的位置,可水渊始终说就是在那个水坑中发现,并表示等水落之后,一定带人再去查看,看能否挖掘出来更多的石头不能。
丁奇心说你能挖出来才怪,不过对水渊的态度却没有因对方仍有隐瞒而不悦。他才不怕呢,大不了这又是一个灰石部落罢了!
新的五大部落会议结束之后,丁奇立即建议四大部落收缩活动范围,防备厚土部落的商土带人在暗中偷袭。特别是此次会议上极力促成剥夺厚土部落五大部落身份的乌金部落,最有可能成为厚土部落的袭击对象。
而最清楚事件始末的赤金则更加担忧,立即找上丁奇寻找解决办法。
丁奇听完赤金担忧的事情之后,直接给出解决办法。由丁部落派遣一队精锐战士随同赤金他们返回乌金部落,同时由丁部落战士对乌金部落的金属进行统计、就地封存,待双方开始正式合作之后再按照之前约定进行分配。
丁奇会在回到宁城的第一时间,派遣一队工匠和战士带着部分青铜材料前往乌金部落,利用冬天的时候开始打造这些金属,特别是其中的铁器。同时教授他们如何制作青铜器,如何配比,如何铸造。
丁奇对乌金部落的金属非常看重,虽说现在乌金部落实力强,但面对处在暗中的敌人谁都不敢轻松大意。因此他派遣熊带领一个班的战士前往乌金部落,武器、马匹随行,而他们的吃喝用度则全部由乌金部落负责。
赤金欣然同意,带着人回去准备。
另一边。
对于青木部落头领楠在狩猎日会议上的决定,丁奇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建议楠回到部落中,和自己部落的医巫及部落主要人员商量之后再做决定。楠却不接受,表示自己的决定就是整个部落的决定,非要丁奇安排人在半路迎接整个青木部落的人们。
最后,丁奇采用了折中手段,就是要求青木部落在明年雪化之后再安排迁移之事,他会派遣一队人过去协助青木部落。部落迁移是一项大事,工作量浩大,总
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青木部落长居之处也不能放任不管,那可是一大片领地,还是要派遣人手在那里生活、守护,以后那里可是部落的粮食产区。
自楠请求加入丁部落之后,楠就给丁奇讲了部落周围的环境。以森林、灌木居多,还有许多河流从森林中流淌,还有一大片适合耕种的草场。至于森林,直接砍伐掉改造成粮田即可。人类的发展,也是伴随着大量森林树木被砍伐,还有许多动物灭绝,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如果可能,丁奇还是希望能够保护一些动物,如猛犸象、披毛犀、剑齿虎等,让它们能够尽可能长久地生存下去。
明天就要回程,正安排人员准备行程的丁奇被焱火部落的炎找上门来。他一来就直接开门见山地邀请丁奇前往焱火部落“检查指导工作”。
“荒神,您身具火神血脉,本身还能随意支使火焰,作为火神的侍奉者,焱火部落恳请您能光临我焱火部落,让部落中人瞻仰一下您的样子,让人知道真正的火神样子!如此年轻的火神,焱火部落上下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同时,也希望火神能像指点其他部落一样,多多给部落发展提出好的建议。”
炎的态度很虔诚,如朝圣者一般。这是他最近一直在思考的一件事,但最终他只能接受丁奇就是火神的事实,这也是他姿态放得如此之低的原因。
只是丁奇对炎口中所讲的“瞻仰”两字有点膈应,这是真把自己当成伟大人物了啊!
丁奇答应他,明年雪化之后,他会安排一次行程,前往焱火部落,并带去丁部落一些先进的技术、工具,帮助他们部落。同时,丁奇安排焱火开始收集部落周围一些能吃的植物果实、种子之类的东西,试验一下能否种出来。
炎很高兴,再次拜谢之后才扭头回去,准备安排自己部落回程之事。
可丁奇还没有喘口气,水渊又找上门来。只是他这次来,倒没有空手,牵过来十头水牛。
经过交谈,丁奇算是明白了水渊的意思。
一是在丁奇临行前兑现水渊之前答应的赌约,将十头水牛按照公母搭配送给丁部落。二则是对丁奇对黑水部落的帮助表示感谢,丁奇教给他们的渔网编织方法、木炭和陶器制作方法,算是解决了他们部落生存的一大难题。
见水渊如此上道,丁奇也不好意思占他便宜。投桃报李,教他如何役使牛类动物的方法,上鼻环,并亲自给那十头水牛上鼻环来教会黑水部落如何操作。有了鼻环,生性不太驯服的水牛也能够很好地操控,不用再担心牛惊或不听从命令的情况。
这让水渊非常高兴,心说又得到一种役使水牛的办法,只是他对丁部落的马匹仍是有些碎碎念,是真想得到一匹马啊!
丁奇看出他的想法,只是告诉他雪化之后,他们可以前往丁部落,到时候会送他们四个部落各一匹骏马。这让水渊兴奋地手舞足蹈,立即冲出去找炎和楠去报信儿。
至于赤金,早已带着自己部落的人,在熊等一干战士的保护下,前往乌金部落。一种按照丁部落训练战士的方法,每天急行军,希望能早一天回到部落中,免得遭了厚土部落的暗算。
第二天,丁奇一行近九百人浩浩荡荡开始起程返回丁部落。除了丁奇二十六人之外,还有八百五十个左右的奴。
这可是丁奇这一趟最
贵重的收获,这群人经过一个冬天的休养生息和学习培训之后,明年春天就会是一批部落的生力军,成为部落各工作组需要的人力与人才,甚至是部落战士。
整个人群行进非常安静,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现在,这一片区域大荒上的每一个人对丁部落都非常了解,对丁部落的生活特别向往。
所以,他们对于丁部落的管理非常顺从,就如之前当奴一样。
只是丁奇可不希望他们平平静静地回到丁部落,要不然可是浪费了大量的时光。因此,他们在离开部落之后平静走了三天,给大家提供充足的食物调养身体。
三天后,一群衣衫褴褛之人在二十多名战士的保护和监督下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训练。丁奇制定的训练计划是循序渐进,考虑到他们的体能来进行,就像他第一次从力部落带回来仓他们一样,一样的训练方式。
这种方式,既能节约回程时间,又能在这个过程中锻炼身体,提升个人军事素质,而且还能发现一些优秀的人员,如仓和风一类。
丁奇他们一群人训练得热火朝天,一路走,一路建设更多猎人小屋,补充猎人小屋数量的不足,方便后来人有更好的休息之所。只是猎人小屋里,可没有多余的粗盐、陶器让后来者使用。
而另一群人的回程之路则充满血腥和杀戮。
造成这一切的,就是提前逃跑的厚土部落那最后一群人。他们在第一时间逃出黑水部落范围之后,挑选一些小型部落下手,获取一切他们想获取的东西和工具。充满杀戮和复仇之心的一群人走哪杀哪,将粗盐、陶器、菜刀、铁锹甚至珍贵的斧头和锯子等物,从这些小部落中抢走。
如狼似虎的一群人过后,留下的就是遍地尸体和熊熊的火焰。特别最近处在秋天这样一个天干物燥的时期,湮灭了被屠部落的火焰引燃了周围的山林,扩大了山火危害的范围,将一些动物以及来不及逃走的部落给吞噬。
消息传出,各部落人人自危,纷纷加强了部落防御,但又影响了部落在秋天大量收集过冬物资的进度,令得一些部落的收获较往年更少,不知又有多少部落会消失在冬天那无情的大雪和寒冷之下。
商土他们一路向北走,躲避中大型部落,专挑小型部落下手,同时速度也没有被耽搁,随同他们一起行进的是一些年轻的女人。商土的目的地,是前往焱火和乌金两个部落之间再向西北方向的一处山谷,这是他们之前挑选的一处隐藏地,远离两大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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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土将要把这里打造成自己部落的繁衍地,那些女人就成为他们部落繁衍的工具。
商土知道,受伤的狼王会蛰伏起来,舔干净身上的血迹之后,就会再次壮大自己的族群,直到将自己的敌手全部消灭为止。现在他就是在选择狼王的做法,隐藏起来,待伤好后将敌人尤其是乌金部落等消灭。
而就目前来讲,其他部落包括丁部落在内,根本想不到厚土部落会放弃向他们复仇的机会,选择潜伏起来休养生息。
不过,丁奇才不担心这些事情。他一路训练,挑选出来五六十名不错的奴送到铜村,然后沿铜村直达丁部落的那条路前进。等他们回到宁城时,时间已经快到深秋时节,日期上大概是在十月底的样子,天气已经有些寒意。
第383章 怀孕了?
中秋节早已经过去,丁奇是在路上和仓他们一群战士以及新加入的奴们一起度过的中秋节。去年的中秋节丁奇是和小可爱它们几只动物一起度过,当时也正忙着自己的生存,对中秋的时间和概念也有些模糊,印象也不深刻。
由于狩猎日活动发生变化,导致这个活动在中秋节之前就已经结束。在丁奇离开黑水部落大概三天后,大家迎来了丁奇口中所说的中秋节。当然,丁奇是按照天上的月亮是否达到最圆来判断。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他只好把最亮并接近最圆的那一天作为中秋节。
丁奇给大家讲了中秋节的来历和意义,讲了月亮是圆的,月亮上有嫦娥和月兔,还有桂树和吴刚;讲了月亮是寄托人们思念和团圆的象征。
仓他们对丁奇讲的月亮是圆的没有任何异议,看起来不就是圆的吗?殊不知,丁奇讲的月亮是一个球体,而不是一个平面的圆。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慢慢改变大家对星空的看法,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这种看法,影响以后的人们。
思路客
丁奇还给大家讲了诗仙和月亮的故事,吟了一首《静夜思》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而在最后,丁奇将《十五的月亮》唱出,嗓音虽不浑厚,但那股子思乡的味道却是唱出了大家心中的所想。
想家了!
所以,在那之后,丁奇他们是快马加鞭,带领着一群奴们快速回到了宁城,他们内心深处的家乡。路途中有小可爱和小金两头宠物的帮助和示警,他们整个队伍也算是毫发无伤,而且还收获颇丰。
一行人在丁奇的带领下,受到了整个宁城上下千余人的列队欢迎。
锣鼓喧天,钟镲齐鸣,一众话剧团的成员将扭秧歌时的音乐节奏给弄出来,弄得整个欢迎仪式热闹非凡。
人群最前方,除了奔、雄鹿等一干部落高层外,身着精致兽皮衣服的鹿站在那里,满脸含笑,一如过往丁奇回来时。她想扑进丁奇的怀中,可是她知道,丁奇是部落的头领,所有部落的荒神,他不属于自己一个人,他属于大家。
回到部落中,丁奇刚洗漱完,正准备搂着鹿温存一会儿呢,奔又不合时宜出现在院子中,雄鹿紧跟其后。
“我的头领,主人。不要怪我打扰你,我接到消息,猎马部落的头领重蹄还有不到半日就将到达我们宁城。”
正准备用眼神从奔身上剜下来一块肉的鹿一听奔要讲这个,当即瞪了对方一眼,就转身回屋将丁奇换下来的兽皮衣服拿到一边清洗。
丁奇则招呼两人坐在院中的凳子上,示意奔继续讲。
“自打他们从野马谷那边过来后,我就要求我们的战士在离宁城还有一天时间的地方开始,每隔两个小时回来一个人报信儿。据回来的战士讲,猎马部落一共带过来三百匹马和五十匹牛。还有之前派出去的那一小队采集油桐的战士,他们也一起回来,听说采集了三千斤左右的油桐籽,在重蹄他们的帮助下一起运过来。”
丁奇点点头,心说这可是一个好消息。
“马群休息的地方及草料都准备好了吗?足够喂养这些马和牛吗?”
丁奇比较担心的是马场和草料的准备问题。现在宁城周围的草料全部都已经收集回来,其它草料都要安排人从更远的地方运回来,包括那处森林都被刮地三尺,只要是牛马们能吃的东西都带回来晒干后储存。丁奇走之前已经把这件事安排下
去,刚好借助这个机会问问。对于油桐籽的事情,倒是没有放在第一位。
雄鹿在负责这件事,他直接开口答道:
“头领,马场已经准备好,位置就在南湖边上那处草场。三面围栏,一面朝水,足够近千匹马和牛在里面生活。而且,马场内还建有马棚、牛棚,搭建有防护哨岗,每个哨岗处还配一只猎犬在那里,安全方面不用担心。至于日常喂养人员都经过土的训练,在城边的那处马场进行实践,现在已经可以上岗,人数为三十人。
至于目前储存的草料,按照土的预估够千匹马吃上两个月的,但离您的要求还差不少,现在正安排奴和部落其他人手一起加紧从东边的草场运草过来。不过,您一下子又带回来近八百名奴,那我们的人手将会更加充足,您制定的那个目标会在短期内完成。”
雄鹿一口气将马场的事情简要讲完,对丁奇安排的那个目标也不是特别担心。
丁奇听到部落准备了那么多草料,心情很是高兴。整个部落的马匹,截止目前一共是两批,第一批来自野马谷165匹;第二批来自猎马部落所在的草原,丁奇亲自带人捕捉回来,到宁城一共是195匹;而在夏天的时候,一些母马生下来大概80匹马驹。以上加起来一共440匹马。
如果再加上重蹄这次送过来的300匹马,那部落的马匹数量将达到惊人的740匹。只是鹿村、铜村、盐村那里分出去近百匹马,其中就包括一部分小马驹,那么宁城这里留下来的马匹预计将达到六百余头。
但是,这还不是最多的时候。丁奇有一种预感,到冬天的时候将会有更多的马匹到来,甚至会超过千头。那么,一千六百余匹马,每天的草料消耗都能达到二万多公斤,更不用说还有140头牛和55头驴、80头驯鹿这些大型食草动物。除此之外,食草的动物还包括300多头羊、50余头野猪及各有千余头雉鸡和兔子。
想想这个就有些头大,但是丁奇不担心,有足够的人手就能采集回来足够的草料。原始社会,草料可是很多呢!
丁奇直接将新带回来的奴们全部交给雄鹿来管理,由他们帮忙去收集更多的草料,并在东边那处草场建造另一处马场,而草料也就近保存。
“人我已经给你,任务就由你来完成啊!奔,我们的那队战士竟然能收集到近三千斤的油桐籽,实在是太好了。他们一回来就立即将油桐籽送到狸那里,挑选出五百颗优质的籽儿当种子,其他全部榨成油。”
丁奇特别高兴,没想到回来的第一时间就听到两则好消息,这令他心情大好。又把犀牛和鹿两个人叫过来,告诉他俩中秋节的大概日期,让犀牛结合他自己观察到的月亮变化来确定哪一天是中秋节。随后再根据这一天,来初步确定二十节气霜降之后的大概时间。
不过他正准备讲下去呢,一名战士气喘吁吁地跑进来,汇报道:
“头领,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猎马部落就会到达宁城。”
丁奇当即精神一振,挥手道:
“走!跟我去迎接猎马部落!”
轰隆隆~
新建的马场,西边围栏外,丁奇带着部落一众高层还有战士们,骑马立在原地,看着远处荡起的烟尘以及传来的隆隆的马蹄声,心下不免震撼。
丁奇心中感慨的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点的时间,竟能拥有
如此多马匹和原始部众,跟做梦一般,但对眼前这些马匹造成的气势却是不屑一顾。他可是经历过万余人的大阅兵,也感受过草原上千匹马带来的威势,眼前这点儿马还不能给他心理上造成影响。
可对他身后那些人来讲,他们最多感受到近二百匹马带来的阵势,而现在又增加一百匹马后产生的感觉却犹如翻倍一般,心理上的压迫感更强。
前方,自有土带领自己手下一群马倌儿迎上前去,并和猎马部落的人们一起将三百匹马驱赶到马场中。马场中还有大量的草料,南湖边也有丰美的水草,让长途跋涉而来的马儿们忘却了劳累和地域上的生疏,埋首吃草喝水休息。
丁奇向前迎上,以示对猎马部落头领和勇士们的尊敬。重蹄及身后马尾等勇士也立即翻身下马,紧赶几步跑过来,双方重重地拥抱在一起。
“哈哈!我们又见面了,丁头领,您越发强壮了!”
重蹄感受着从丁奇身上传来的力量,很是震惊。
“你也一样啊!重蹄头领,欢迎来到丁部落,我们已经准备好肥美的羊肉、鲜嫩的鹿肉,迎接来自遥远地方的猎马部落各位尊贵的客人们!”
丁奇对重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话毕身后的锣鼓镲队开始他们的表演,那锣鼓喧天的阵势,倒着实将重蹄他们吓了一大跳,差点扭头就跑,纷纷拉住自己座下的马匹,不让它们骚动。
喧天的锣鼓声中,丁奇又接见了那一干出外采集油桐的战士们,对他们的收获和付出表示大加赞赏。得到头领的夸奖让他们这群远离家乡的战士们非常兴奋,满身的疲惫一扫而光,比吃了部落的蜂蜜还甜!
很快,猎马部落众人及丁部落远行的战士们被丁部落上下簇拥着来到宁城外。
可当重蹄看到那高大的城郭时,心中已经如浪涛翻滚,一股压抑不住的震撼心情喷薄而出,立即倒头便拜,他是实在受不了这座城给他带来的冲击。
丁奇上前将他扶起,拉着他的手一起走过城门洞,踏上那由条形的青石板铺就的中央大道。重蹄心中开阔的心情油然而生,可心中对丁奇的敬畏之情更加深厚,因为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创造出来的!
傍晚,中央广场上,盛大的晚会被熊熊燃烧的篝火点燃,来自猎马部落的勇士和丁部落的年轻男女们一起载歌载舞。十头烤全羊和十头烤全鹿,被端上广场边上的长条桌上,供远来的客人及回归的战士们品尝。旁边盛放着鱼汤、蘑菇汤,还有丁奇特意准备让人熬制的大米汤。
丁奇甚至再次下到场中,亲自为重蹄他们烤制了一回烤肉大串,那麻辣的味道在整个广场中飘荡,引得众人狂吞口水。
而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丁奇心中的小吃货,医巫鹿。他烤出来的羊肉串,也第一时间给鹿送过去,让吃得满嘴流油、喊辣不已的鹿实在是过瘾!
夜已深,客人们都回到自己的住处休息,包括重蹄在内。只是对于不能享受求偶舞的年轻勇士们来讲,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丁奇忙得浑身冒汗,却浑身舒爽。他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甚至在人群退去的时候,拉着鹿跳了一个蹩脚的探戈,让鹿特别好奇。只是两人还没有走到院子门口,鹿突然干呕了一声。
“呕!”
丁奇瞬间石化!
"怀孕了?"
第384章 虚惊一场
有着现代人丰富的关于怀孕方面知识的丁奇,看到这一幕,心中的震惊不次于被五雷轰顶。
难道自己要当爸爸了吗?这可是一个令人非常激动、又让人感到无措和惊慌的消息。
“我现在也只是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少年啊,这么快当爸爸确实有些让人不能够接受!”
穿越前的丁奇没有当成爸爸,虽说学了一些月嫂的本事,但那也是为了有一天能讨好老婆,能照顾好孩子。可自己没有成人父,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他还不能接受现在的自己,成为另一个小家伙的父亲。
更何况鹿也只是一个十七岁不到的女孩子,放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是一个高中生。一个高中生怀孕,在那个时代一般人还真HOLD不住!
丁奇此时真的如一个即将当父亲的少年人一般,心中的彷徨和无助无比强烈。但更多的是期待,和听到这个消息的激动。
丁奇双手颤抖地走上前,深吸一口气,语气尽量放平稳,关切地问道:
“鹿,你怎…怎么了?身…身体不…不舒服吗?”
本以为自己会很镇定地询问鹿的身体状况呢,却没想到自己越说越紧张。
如其他年轻的少年男女偷尝了禁果之后的表现一样,食髓知味的鹿和丁奇两人只要机会合适就会来一次。虽说丁奇测算过鹿例假的大概时间,也一直采取体外方式,可是他可不敢保证哪一次就中标了。
其实从安全角度来考虑问题,丁奇可是带的有四只避孕套的,但他只敢拿出一个使用,另外三个还藏在背包中。这东西现在是限量版,用坏一只就少一只,再多可是没有的,除非部落的工业化水平达到二十一世纪的水平。那得过去一万多年,丁奇可没有活那么久的本事!
就算只用那一只避孕套,丁奇也是用完之后清洗干净重复使用,每次还不敢玩得太嗨,要不然就坏事了。哪怕是到嗨点,也是赶紧换方式,生怕一不小心创造个生命出来。
可现在这个生命有可能已经到来,让丁奇再也不能平静。
鹿却是有些不明白,不知丁奇为何这样问,但还是回答道:
“没事啊!我挺好的,你为什么这样问呢?说话还这么结巴,紧张。”
“那你刚才为什么会干呕呢?看着特别像……特别像怀孕了!”
丁奇本不想说出“怀孕”两个字,可他犹豫之后还是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自己猜想的那样。
“怀孕?不是吧,丁哥哥开玩笑呢吧,我只是干呕一下而已,并不是因为怀孕而呕吐啊。而且,我干呕是因为今天晚上吃的东西太多了,都快到嗓子眼了。再说,你…你每次不都有做安全措施吗?”
鹿听到丁奇怀疑自己怀孕了,也是有些吃惊,但也是脸颊一红赶紧解释原因,生怕丁奇担心。
丁奇一听鹿的解释,刚才绷的那一股劲儿立即就散了,一屁股坐在大门口的石板上。浑身无力的他既有一些轻松,又有一点失落,内心深处如打翻了五味瓶,五味杂陈。
虚惊一场!
不过,他很快就从那种状态中恢复过来,起身将鹿横抱而起,告诉身边的那名叫白茅的奴不要打扰自己,就冲向卧室,把小可爱和小金两个扔在一边不管。很快,卧室那边就传来一记惊呼声,哈哈大笑的声音随之而来。
白茅的脸
色有些红,深深地看了一眼头领卧室的方向,克制住内心的那种想法,赶紧转身去烧水。她知道,头领和夫人两个人在那事儿之后是要沐浴后再睡觉的。只是今天晚上头领和夫人两个人的动静似乎时间上有些长,比以往要多出三分之一还要多。
可是她怎么会知道“小别胜新婚”的意思,更何况那是两个体力无穷、食髓知味的少年人。
第二天,日上三竿。
精神奕奕的丁奇起床洗漱,却发现鹿在一边羞红着脸清洗套套。每次用完后,丁奇都会清洗干净,并用酥油涂抹后保存。鹿也是在学丁奇那样,希望能将它保存得更久。
她可是听丁奇讲了,这可是头领家乡的好宝贝,用坏了就没了。她可是知道这个东西的好呢,没有了它,自己可能早就怀孕了。只是她隐隐有些期待,想拥有一个和头领的孩子,哪怕头领说过现在还不到要孩子的时候。
陪着重蹄头领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之后,丁奇领着重蹄在宁城中转了一圈儿。
丁部落的图腾,在昨天已经让头一次看到的重蹄弯下了腰,向着丁部落的图腾深深行了一礼。他如其他部落的人一样,在看到龙殿中图腾另一种表现之后,他产生了深深的敬畏感,认为只有龙图腾才是世间第一等图腾。
随后,丁奇带着重蹄在城墙上转了一圈,让他感受到拥有城墙的绝大好处。重蹄都希望自己部落能生活在一个不受猛兽袭扰的城墙内,让自己的族人远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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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头领,我们猎马部落也可以像丁部落这样建造出来一座巨大的城吗?”
“可以的!等我们的人手和工匠越来越多,出行更加便利,我会安排他们过去,帮助猎马部落建造属于自己的城市!”
得到丁奇的承诺,重蹄非常开心,期待那一天早日到来。
在他看到城墙上巡逻的狗时,重蹄双眼放光,丁奇很适时地安排身边的奔去挑选出来十条狗送给重蹄头领作礼物,要求五公五母用以在猎马部落繁衍它们的族群。
在看到喂养的羊群时,丁奇又安排奔挑选出最健壮的十头羊送给猎马部落去草原上繁育,同样五公五母。这些类似于后世山羊的羊,也一定会在草原上壮大自己的族群。
与重蹄头领的交谈过程中,丁奇将油桐山谷中油桐的采集工作交给了猎马部落,猎马部落可以用那些油桐籽来换取更多的生活物资。重蹄很是欣喜地答应,并表示一定要将更多的马匹、油桐籽等,送到丁部落。
三天后,在丁部落得到盛情款待的猎马部落一行人,携带着从丁部落交换到的粗盐、陶器、香粉,及各种青铜器和长弓等武器,还有狗和羊启程前往自己的部落。他们来的时候是一人双马,因此,所有物资全部装在马背上,就连那十头羊也一并捆紧扔在马背上,至于它们舒服不舒服,人类是不会顾及的。
客人走后,丁部落再次进入繁忙的准备过冬物品的工作中去。大量的人力被派遣出去,采集干果和菌类、狩猎野兽、收集木材和草料,将鱼、熏肉、腊肉等物品源源不断地送到再次兴建的第三座第四座仓库中,丰富着部落的物资。
新增的八百人,虽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但也给部落的物资储备工作带来大的挑战。不过,大家的干劲实足,全情投入到这场物资储备工作中。
无所事事地丁奇将小可爱和
小金两个撵出去自个儿玩,甩开熊大熊二的纠缠,跑到自己那一片韭菜田里去收割韭菜花。
每隔半个月收割一次的韭菜,现在已经发展到一亩多地的规模。由于经常被割韭菜,致使韭菜的花期变长,是以现在是十月中旬韭菜花还在继续生长。
收割韭菜花,丁奇的目的自然是制作韭菜花酱。为了增加韭菜花酱浓厚的韭菜味道,也是为了不浪费韭菜,他还特地采回来一些鲜嫩的韭菜回来。将采集回来的韭菜花及韭菜摘洗干净后,在通风处晾干,然后将韭菜切碎后和韭菜花混合在一起,放在石臼中捣成碎末。
往混合后的韭菜花碎末中添加少量细盐进行搅拌调味,装入清洗干净的陶罐中,密封后放在阴凉处进行保存。大概放置上七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食用。
如果想再吃点辣味,可以几根除去辣椒籽的红辣椒进去。
在调味品缺少的原始社会时期,特别是新鲜蔬菜缺乏的冬天,有一小碗韭菜花酱放在那里,将会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事情。食用韭菜花酱能生津开胃,增强食欲,促进消化,而它还含有丰富的钙、磷、铁、胡萝卜素等有益健康的成分,纤维素含量高,还具有杀菌的作用。
丁奇一直致力于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是以先做了一罐韭菜花酱,大概十五六斤的样子,足够自己和鹿吃了。至于你说丁奇要吃独食儿?那是不可能的,这一罐韭菜花酱是给自己和鹿做的。田里还有不少韭菜花,大概还能采收二百公斤左右,再加上一些韭菜,能做上四百公斤左右的酱出来。隔三差五拿出一些分享给大家,那冬天的生活不要太美好!
其实,只有烤肉的日子,并不是很美好!
至于腌渍的酸辣青笋丝、酸辣木耳丝也是准备不少,可是把烤肉大师傅及负责制作陶器的那一干人累得不轻。因为准备腌渍的青笋丝和木耳丝很多,可不是十几二十几个大缸能够满足部落需求的。
更何况,丁奇还准备将莲藕采收回来,制作腌渍的藕丁藕条儿。那股子爽脆劲儿,在冬天实在是一大享受。
采收莲藕前,丁奇骑马来到东边那处草场,实地观察草场的情况。他来这里的时候,曾经踏足过这片草场。哪怕是去年冬天去羽部落救人回来,也是从这片草场过来。
由于被山体所阻,这片草场在宁城那里是看不到的,只能转过山体的阻挡,才能看到这片如稀树草原一般的草场。这里,将是部落更多食草动物生存的天堂。
为了保护这片草场,丁奇让雄鹿安排人在这里依山体修建了一处大马场,用以迎接更多的马匹和食草动物。就像去年冬天的驯鹿一样,不速之客或许会突然增多,也是有可能的。而收集到的草料,则直接堆积在草场中间,上面盖上和好的稀泥,防止草料被风吹跑。
等这一项重要的工作落到实处之后,丁奇带着人来到南湖边,准备采收湖里的莲藕。
天气渐冷,寒意也有些明显。可是脱光了只留下一条兽皮裤衩的部落汉子们,却是一丁点地也不担心。他们学着同样只余一条兽皮短裤的丁奇,踩在水中,用自己的脚来摸索莲藕的位置。不时地,南湖水中会传来一两声踩到巨大莲藕的惊喜声。
而在岸边,则生了一大堆木炭火,还有不少的兽皮毯放在一边,待有人受不住那股寒冷就给对方用来取暖。
第385章 采藕采蜜
水中,丁奇用脚踩到一根比较粗的莲藕。然后他又顺着这根藕前后摸索一遍,印象中这应该是一根比较长的藕。
“看我的!”
他大吼一声,立即向水下一蹲,一个猛子扎下去,顺着脚下的藕段前后将周围的淤泥清除。待全部清除干净之后,使劲一拔,钻出水面。
“哈!”
钻出水面的丁奇一扒拉脸上的湖水,喘息一口气大声喊道:
“看看!这个怎么样?大不大?”
丁奇举起手中那根胳膊上臂般粗细、白生生的一根莲藕,兴奋地喊叫起来。周围的人看到后纷纷喝彩,竟是将湖水的寒意给祛除一部分。
“大!像熊的小弟弟一般大!”
壮在那里起哄。
“那当然!我的不大谁的大?肯定比你壮的大。只是我还是比不上头领啊,那更是大啊!”
熊也不害臊,更何况是在讲男人大不大的问题,那更是不能怂啊,直接怼回去,并不动声色的拍了丁奇一记马屁。
“切!真不害臊!你怎么可能和头领相比呢?哪次你不是大吼一声,然后立即完事儿?”
仓在一边嘘他,搞得熊想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掐死仓,只可惜打不过他。
众人在那里玩闹,却也不耽搁捞藕,再有小半天时间就能将所有大的莲藕全部捞上来,至于一些小的则留在水中,等明年继续生长。
笑声中,丁奇将那根藕小心地递给岸上的人,他从水中钻出来。结实的身体上,已经布满细小的鸡皮疙瘩,这是身体在向人发出警告,不能再在水中呆着,要立即上岸。如若不然,寒气入体轻则感冒,重则落下病根儿,对身体产生危害。
因此,丁奇要求每一个下水捞藕的人在身体上出现鸡皮疙瘩的时候一定要上岸,而且过来捞藕的人都是军队中的人。像熊、壮等一些身体强壮的人下水时间都比别人多出三分之一,已经被丁奇严令呆在火边烤火喝热茶,祛除寒气。
此刻,丁奇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壶热酒啊!
这让丁奇准备去铜村挖葛根的心思越来越重,他已经计划好,准备过两天就去铜村那里,将土里的葛根全部挖出来,运回宁城来做酒。
酒的作用非常强大,不说酒精的作用,光是酒本身让人心情愉悦、豪兴大发的能力非任何饮料可比。他估计,自己做出来的酒一经问世肯定会诞生非常多的酒仙酒鬼之类,甚至有可能诞生醉拳的祖师。更不用说酒精那强大的消毒能力了。
那有人就提问了,你都不知道酒的酒精含量,如何能做出医用酒精呢?这个问题嘛,丁奇会在造酒成功之后,再制作医用酒精。酒都没有呢,就考虑医用酒精,是不是有些早呢?
丁奇没有做过酒,但总是要试试才行。作为一个穿越众,如果连如何造酒都不会,那也太笨了。穿越众拥有丰富的知识,更是要有创新、创造精神啊!
丁奇披上那件熊皮,喝了一口菖蒲草熬出来的茶暖暖身子,随即就将小可爱抱在怀中,温暖自己的前胸,舒服极了。
不远处的一处洼地中,一大群鸭子和大雁正在水中觅食。洼地朝湖水那一面,用栅栏围了起来,防止这些鸭子和大雁逃跑。虽不用担心它们飞走,但担心它们潜入水中,逃入远处的芦苇荡中。
这些被剪了翎羽的鸭子和大雁,已经不会飞,它们被一群孩子驱赶着每天来这里觅食,抓小鱼小虾吃水草,晚上再回到宁城那里。丁奇相信,到明年开春,这群鸭子和大雁就会习惯于自己的身份,成为真正的驯服动物,开始在这片水域繁衍生长。
马上冬天就要来临,这些动物的食物还没有准备好。在岬角另一边,正有十几个人拿着长竹竿在水里捞水草。他们捞上来的水草,自有其他人将其运到阳光充足的地方进行晾晒。晒干之后,这些水草会被切碎,磨成粉末到冬天的时候和温水喂食。不过水草粉末里面会加入一些晒干的小鱼干和吃剩下的鱼骨用石磨磨成的骨粉,这样能够增加它们的营养,保证它们在严寒的冬天能够活下去。
部落现在制造出来一批石磨,有大有小,用来磨鱼骨粉、细碎的水草粉却是轻而易举。只能说,在丁奇这个作弊者的指点下,原灰石部落的人却是迸发出它们关于石器方面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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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丁奇此时惦念的却是身后大石头上晾晒的羽毛,这些羽毛将是今年冬天丁奇是否过得舒服的保证。
“仓,看着大家,不要在水中久泡,赶紧将剩下的藕捞完就收工,晚上给大家做一碗藕丁辣炒鹿肉,保证让你们把舌头都吃下去!”
丁奇叮嘱大家注意身体,并准备犒劳一下他们。而他自己则穿上轻薄的兽皮衣服,带着小可爱一起回城内,来到一处背风向阳的角落,那里正是古隆氏族照看蜜蜂的地方。
此时天气转凉,大多数的蜜蜂已经归巢,准备过冬,外面已经看不到它们的身影。
古隆氏族族长古大正在那里弯腰检查每个蜂箱里蜜蜂的情史。现在蜂群的数量已经达到三十箱,生产出来的蜂蜜已经很多,都储存在陶罐中进行储存。蜂箱的样式有两种,一种是四四方方的蜂箱,一种是用掏空的树干搭建而成的蜂箱,这两种蜂箱在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上很是流行。
可还没等丁奇上前打招呼,他突然发现有两头身影正在蜂箱周围转来转去,似乎是准备在那里偷窃蜂蜜。不用说,这两货肯定是熊大熊二,正准备给自己身上的肥膘找些同伴。偷吃蜂蜜,这可是一件能够快速补充身体能量的好方法。
自打丁奇回来,就没有看到过两头熊的足迹,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
正翻箱倒柜的熊大熊二两个,似乎闻到熟悉的味道,猛地扭过身,就看到丁奇站在那里,当即低吼一声冲过来。可还没等它俩冲到丁奇眼前,斜次里冲出一个身影,直接将它俩给扑倒在地上,竟是小可
爱出手教训它俩呢!
这里的动静也把前面正在检查蜜蜂种群情况的古大吸引过来。
“头领,什么风儿把您给吹过来了。”
“哈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来看看你储存的蜂蜜怎么样,顺带整点蜜回去。”
古大一听丁奇准备了解蜜蜂,立即兴致勃勃地给丁奇讲解,并翻开每个蜂箱查看里面蜂群的状况。随后又看到古大准备的那些蜂腊,这些可是用来制作压铸模具的最佳材料,失腊法能够制作出来太多金属工具。
两人边看边聊,丁奇也告诉古大一些蜜蜂过冬时的注意事项,做好保暖工作,同时也要让蜜蜂有蜜吃。不过此时丁奇却是不管蜜蜂吃蜜的事儿,他倒是让古大给自己装了一小罐蜂蜜回去,顺带和熊大熊二两个嬉耍了一会儿,联络联络感情。
随后,丁奇又来到木匠组,询问了一下关于雪爬犁、滑雪板及雪地行走鞋的制作情况。这些东西,可是能保证丁部落的人在冬天大雪漫天时能够正常工作。
不过荆却是当着大家的面儿,给丁奇鞠了一躬,表示油桐籽的出现又增加了桐油的数量。他现在没事儿就会跑到狸那里,一起熬桐油,再制作成熟桐油进行使用。现在南湖上有两艘船,可供大家捕鱼、采集水草之用,这可都是荆的功劳。可他把这份功劳送给了丁奇,没有油桐,就不可能会有这些船的存在。
随后离开木匠组,丁奇来到食堂那边,借一口青铜锅,开始准备藕丁辣炒鹿肉的备料,另外还有一道菜:蜂蜜排骨。
藕丁辣炒鹿肉备料快,两根莲藕,五六根辣椒,还有七八斤鹿肉。最近,大家特别喜欢吃辣味儿的食物。虽说第一次辣得死去活来,可事后他们又想再吃辣椒制作成的菜肴,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受虐狂。
至于蜂蜜排骨,则是来自狩猎队不小心杀死的一头大野猪。两扇排骨还在,就是为了给丁奇留着当菜吃呢,大家以前可是吃过炖排骨,那味道至今难忘。
蜂蜜排骨做起来比较简单,先将剁好的排骨块放进热水锅中煮,将血沫杂质清除,排骨捞出沥干水分待用。
然后用猪油化成热油,放入排骨炸,炸成表面略微变色即可。然后留下底油,把多余的油倒出,放入切好的葱段和花椒,然后开大火翻炒,使排骨上色,并煸出香味。
接着加入开水,水面与排骨持平,加入木柴大火烧开后,盖上盖子抽出木柴用小火慢慢熬炖。
由于排骨多,炖的时间一定要长。小火慢炖一小时左右就可以,然后把蜂蜜加入进去,搅匀,改大火开始收汁。
收完汁的蜂蜜排骨,色泽诱人,味道鲜醇,很是吊人胃口。
还好,仓他们已经回来,丁奇赶紧将第一道菜藕丁辣炒鹿肉下锅,翻炒,没多大一会儿就出锅,开始和大家一起享受食物的美好滋味。
只是在美味面前,从来不会缺少部落医巫。
第386章 优生优育
两道菜,再配合部落中准备的煮肉、烤鱼,众人吃得都很爽,也很饱。特别是藕丁辣炒鹿肉,那清脆辣爽的滋味儿更是让大家直呼过瘾。而蜂蜜排骨的味道,差点儿让鹿将自己的舌头和手指头给吞下去。
丁奇有一个发现,在部落丰富食物的供应下,每个人都胖了不少,当然也可以用强壮来形容,毕竟大家在吃饱喝足之后,还要进行大量高强度的训练及工作。
其实他们在进入部落不到一个月,平均体重都已经增加了十到二十斤。随后部落开始战士选拔、宁城建设、日常狩猎等活动,身体从胖的角度开始变化,变得强壮。
大多数人的体重在增加二十斤左右,从一个瘦麻杆的状态进入健美身材的状态后,体重基本就没有再进行增加。但这里面有几个特殊人物,一个是熊,一个是壮,还有一个是翎。
熊和壮两人,体重一直在增加,身体的强壮程度也在增加,向人熊的方向发展。而翎却始终没有太大变化,体重只增加五六斤之后就没有再增加,也没有降低,可说不上强壮,但身体却依然矫健。超出常人许多的双臂,在射箭时让人非常羡慕,不仅准力度也更强。
还有一个群体的体重在增加,那就是女人。丁奇要求,每个女人的体重必须达到一百二十斤,吃不胖也得吃,直到吃胖为止。如吃不胖,就不允许她生孩子。
为什么?
因为丁奇是在为女人着想,也是为她们肚子里的孩子着想,想让她能正常分娩并能母子平安。
丁奇曾经看过一本书,讲到如果一个女人想要正常的生育,体内的脂肪含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脂肪含量很低就很有可能不能怀孕。他记得那个比例是40%,但丁奇觉得这有些夸张,因为一个女人身体里脂肪含量达到40%就属于肥胖范畴。
后来,他查看了一些资料,发现卵巢的发育能够促使女性体重与体内脂肪增加,而许多现象也证明体重或体内脂肪是维持卵巢正常功能的必要条件。体脂含量必须达到体重的17%时,月经才可能开始来潮;而建立规律的排卵性月经时,体内脂肪量必须达到体重的21-25%。
妊娠、分娩及哺乳对妇女是一个负担,需要足量的脂肪提供能量。当体重过低不能胜任这个负担时,人体为了保护自己,便自动暂时停止生育功能。对于处于成年期的女性来说(年龄16-39岁),体脂百分含量应达到一个合适的比例,如25%-30%,这样女人生育成功的比例会大大提高。
因此,丁奇要求部落女人提高体重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除此之外,丁奇还要求女人平时也要多做一些体育锻炼活动,如仰卧起坐、跑步,怀孕期做孕妈妇操,都是一些帮助女性拥有一个健康体魄,提高生育能力、分娩能力的活动。
饭后,丁奇拉着鹿的手来到雄鹿长老的屋里,看望他那个小舅子。现在已经快两个月大的小家伙吃得白白胖胖的,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可每次丁奇过来,他都很兴奋,哪怕是自己在睡觉也会立即醒来,对着丁奇笑个不停。
小家伙的表现让大家惊奇不已,只能将这些归于是荒神的气息影响到了他。
这次也一样,刚刚从梅姨怀里钻出来的他听到丁奇的声音立即转过头看着丁奇,张开双手求抱抱。这一幕,把雄鹿长老搞得哭笑不得,到底丁奇是哥哥呢还
是一个怪蜀黍呢?吸引力也太大了!
丁奇照例抱着他在院中玩耍,甚至坐在小可爱的背上走了两圈,惹得小可爱耷拉着自己的耳朵,不愿意搭理丁奇,发誓再也不跟着丁奇来这里了。可是每次它都要跟过来,被小家伙骑上两圈,然后再后悔。
截止目前,部落新出生的小孩子超过二百名,但不幸的是也有一些婴儿夭折,比例并不高,大概十一二个。这么高的婴幼儿存活率,这里面绝对有丁奇一大部分功劳。他推行的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接生婆的操作方法,很是降低了一些产妇的疾病或炎症的感染率。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丰富的食物、奶源的提供给了他们生存下去的能量。
丁奇曾听雄鹿长老讲过,以前的部落人经常变换生存地点,因为他们要不定期地更换采集地和狩猎地,不方便携带更多的小孩子。因此,每个成年期的妇女最多生育两个孩子就不再生养,而且每个孩子的出生间隔会较长,通常在四到六年,有些会达到六到八年。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原始社会的人们,预期生命太短,三十多岁已经算是长寿了。至于一些年长的医巫,如黑水部落医巫,他们都算是老人精了!
如果一个女人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或者不得不生下那个孩子而自己上一个孩子岁数还小,她们会通过堕胎或杀婴等方法,把孩子的出生时间间隔控制在四年以上。这样她的孩子能够长大并能跟随部落快速前进,不致于成为累赘时,她才有可能生育下一个孩子。
对于首次听到这个信息的丁奇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消息,但却在部落人中尤其是那些到处流浪的部落中普遍存在。
所以,一种比较科学的解释是目前的定居生活,使得处在育龄期的女人们无形中产生一种要进行生育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她们的生育方式。潜意识中,她们认为会有稳定的生活及充足的食物来满足她们生育的需求。
但在丁奇看来,无非就是“饱暖思淫*欲”的另一种表现方式罢了。有些片面,但何尝不是如此呢?
其实不仅是丁部落,其他最先接受丁部落恩惠的部落如白水、白泽等部落,在获取丰富食物的同时,部落中怀孕的女人也增多了。
丁奇相信,随着更好的捕猎工具的出现和种植更多的粮食作物,定居的部落会越来越多,生育的人口也会更多。特别是后年,当大批量的粮食作物推广出去的时候,人类的数量将会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那么,那个时期出生的孩子在他七八岁的时候会问自己的爸爸妈妈: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和我同岁的小朋友呢?”
他们的父母肯定会这样说:
“由于荒神给部落人们,带来了能够吃饱肚子的粮食。”
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为荒神的存在,才有了更多的人口出现在大荒上。但由于人口的激增,更加混乱的大荒也将会出现。这可能是在丁奇预料之外,抑或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情。
争地盘,在哪里都会出现。
再为人母的梅姨,每次见着丁奇和鹿两个过来,都会唠唠叨叨,让他俩快点成婚,快点生个孩子,到时候丁奇和鹿的孩子能和他的小舅舅一起玩,那样他们的感情才会更亲。
每次讲到这里,鹿都会把幽怨的眼神投向丁奇,看得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
大坏蛋一般,犹豫着要不要直接放弃套套,来个直捣黄龙,生个娃娃算了。但每次都会被心中另一个声音说服,一定要优生优育!
再次狼狈逃回自己住处,丁奇点起酥油灯,拿起竹笔,在桐油、锅灰、松明混成的墨汗中蘸一下,开始在草纸上书写小学数学知识。
之前给部落里学习的知识大多数是以数字的基础运算为主,像乘法、除法等知识、三角形、圆形、正方形穿插着学习。而近期大家的学习内容来到了长度、距离和速度方面,由于丁奇规定了基础单位米,所以大家接受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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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具体演算中出现囧人一幕。比如五十米,会有人拿着一个米尺,划过五十次之后让大家理解那是五十米。但说到一千米时,已经把一众学生和演示的人累坏了。
看来任重道远,还需要努力学习才行!
丁奇写画的内容,第二天会由鹿交给雪和丹她们进行分类。至于文字的教学,由于有了纸张,文字的保存和对文字的学习更加方便和简单。这些工作,都由雪和丹等一众老师们承担。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
部落内最忙碌的,除了狩猎队、捕鱼队和收集草料组之外,当属皮匠队、制衣队和烧木炭队。
冬天最重要的就是保暖,因此皮匠队要赶在冬天上冻之前制作出来足够的皮料,供制衣队来制作兽皮衣服。他们在负责原料的供应,如果没有充足的皮料,制衣组的工作就会停顿下来。因此,牛二负责的皮匠队规模已经扩大到五十人,就这忙得都是脚不沾地。
制衣队更忙,为了保证部落上下从部落高层到下面的奴都有两套兽皮衣服,她们的规模直接上升到一百二十人,后面还有一部分女奴正在接受训练,数量很快就会突破二百人。
制衣队现在分成三个小组,其中最大的一个组自是传统的制兽皮衣组。第二个小组则是织毛衣的小组,人数不多,只有十个,每天坐在那里只有一件事,织毛衣。经过摸索和学习,织出来的毛衣已经超过二十多件,质量在逐步提高。但还需要继续扩大产能,因为羊角头领那里今年最后一批羊毛又快处理好了。
第三个小组是纺线组,她们正在按照毛线的纺织方法,进行纺线。人数不多,只有六人,但她们的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到冬天的时候,她们六个人就必须培训一大批人进行纺线,仓库里可是积攒了很多的葛根纤维。冬天的纺织大生产能否成功,就要看她们六个人能否担得起这个责任,让更多的人掌握纺线的能力。
第三个最忙碌的小队,就是烧木炭队。这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交换过来的奴。工作虽辛苦,但吃的、用的和其他人一样,队长和众位主管对待这些他们也很亲善,不会打骂他们。尤其是他们知道,在部落满一年无大错就可以转为部落正式成员。
所以,他们都很卖力,在自己的岗位上百分之一百二的付出。
早饭后,丁奇再次来到荆那个木匠组。由于要忙着制作雪爬犁等雪地使用的工具,荆已经暂停了那艘大船的制造,转而将所有精力都投入这方面。而在这紧张而又忙碌的空隙中,丁奇又给荆安排了一项活计,研究制造织布机。
葛根的纤维已经在纺成线,下一步就是如何利用这些线来纺成葛布,这还需要丁奇在旁边不停地给荆画图,让他了解织布机的样式和织布原理。
第387章 桐油葛布羽绒服?
丁奇失败了!
第一次给荆讲解织布机的构造图,对方却始终没有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让信心满满的丁奇首次有了一种挫败感,难道是自己讲解能力有问题?
丁奇进行多次尝试,还是失败,荆在这方面的理解能力始终没有提升上来。
没办法,丁奇只好从编织竹席的原理来入手。竹席在编成之后非常受大家欢迎,尤其是晚上睡觉,躺在清凉的竹席上睡觉非常舒服。后来,竹席发展成大家晾晒的工具,到秋天的时候直接将兽皮垫在上面,显得干净整洁。
“荆,咱们慢慢来,不要着急。编织竹席的原理你是知道的,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将一根根竹篾组织编织在一起,综合成一张竹席。之前没有和大家讲过,竹席上纵的竹篾是经线,横的竹篾是纬线,经线和纬线相互交织就成了竹席。”
丁奇拿过来一些竹篾,当着荆的面进行编织。竹篾编织的原理很简单,荆一听就懂。
“那么我问你,当把竹篾换成这种葛藤纤维,是否可以将它们综合在一起,织成类似于竹席的东西呢?”
丁奇循循诱导,让荆进行换位思考。荆思考了一会儿,不确定的回答道:
“应该可以吧,它们都是类似的。”
“对!没错,葛藤纤维编织成的类似于竹席的东西叫做布。如果是葛藤纤维织成的布就叫葛布,如果是麻纤维织成的布就叫麻布。”
“布?葛布?麻布?头领,难道您讲的织布机就是用来织布的吗?”
荆一副恍然大悟状,殊不知丁奇在内心鄙视了他一番。
“对,你总算开窍了,织布机当然就是用来织布的。所以,刚才编竹席的原理和编葛藤纤维成布的原理是一样,就是将刚才我讲的经线和纬结进行交织,织出布来。而织布机就是要将纬线在上下两层经线之间穿插,压实之后,最终成为一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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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归鄙视,丁奇还是要好好讲。
“明白了,头领。您画出来的图就是织布机吗?可是我没有任何概念啊,而且,您画得有些复杂,这种织机如果做出来耗费的时间将会很多,根本不是短期内能制造出来的。您那里有没有更简单的织机呢?”
丁奇笑起来,荆总算有些明白,当即给对方一个大大的赞。
“荆,你很聪明。是我疏忽了,你从来没有见过织机,虽说有结构图画,但确实比较复杂,我应该从最基础的原理出发,制作一个织机。”
荆所说的话,也提醒了丁奇,当即站起身来,在院子中走来走去,开始在自己的记忆库中搜索。
织布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将纬线在上下两层经线之间进行交叉,最终形成布。那么,能否制作一个简单的织机实现这样的目标呢?
他以前见过的织布机是经过历朝历代改革创新之后的产物,是勤劳的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在织布速度、宽幅、质量等方面远超以往的织布方式。但这种织布机也有它的缺点
,即结构复杂,不是这方面的制造行家根本把握不了织布机的精髓,需要慢慢摸索才可以,需要的不是一代人,而是三四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够达到。
不过丁奇有自信,他脑子里有织布机的结构图,待荆了解透彻之后,就可以真正将它复制出来。这就是他身为一个穿越者的福利,他很庆幸自己出生在那个年代,并见识过织布机的样式。
那么,最简单的织布机是什么呢?
腰机!
这个在纺织技术相当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还有如彝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还在使用的较原始的织布机-腰机,也叫踞织机。
腰机的主要工具有:前后两根横木,相当于现代织机上的卷布轴和经轴。它们之间没有固定距离的支架,而是以人来代替支架,用腰带缚在织造者的腰上。另有一把木制砍刀、一个梭子、一根较粗的分经棍与一根较细的综杆。
织布时,织工席地而坐,依靠两脚的位置及腰脊来控制经线的张力。通过分经棍把经线分成上下两层,形成一个自然的梭口,再用竹制的综杆从上层经线上面用线垂直穿过上层经纱,把下层经纱一根根牵吊起来,这样用手将棍提起便可使上下层位置对调,形成新的梭口。
当梭子牵引着纬线穿过梭口后,还要用木制砍刀打纬。梭子可能是一根细木杆,也可能是骨针,上面绕有纬丝,也可以是那种船形的梭子。
腰机已经具备上下开启梭口、左右穿引纬线、前后打紧纬线三项主要运动,具备了最基本的纺织织造功能。腰机实现了经纬线纵横交织,织成了布帛,从而使人类告别了草衣木食的蒙昧时代,进入了服用纺织品的文明时代。
“有了,我告诉你如何制作一个简单的织布机!”
想到腰机,丁奇兴奋地跳起来。内心深处在不断地感谢CCTV纪录频道,是他们将少数民族的腰机展示给了丁奇。也是由于荆的提醒,才让丁奇从那繁复的织布机回到了最原始的织布方式上来。
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简单的才是最有效的!
在技术极端落后的原始时期,想让人类拥有织布的能力,只能从最简单的事情开始做。就像荆所说,丁奇画的织布机再先进,织出来的布再好,但它不能解决目前部落没有布的问题。那样一个先进却又复杂的机器,需要反复研究才可以,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
丁奇吩咐荆去寻找纺好的葛藤纤维线-葛线,自己则去准备其他东西。待准备好后,丁奇开始将葛线在两根木棍上进行缠绕,每根葛线长两米,按照织布的原理,将经线分成上下两层,中间就分经棍分开。
丁奇坐在凳子上,一根木棍用绳索系在腰上,另一根木棍则踩在他的脚上,留出足够的长度能让他将经线绷紧。
拉下来他将腰机的其他部件一一整好,包括那个提经线的综杆。
而一旁的荆则看得非常投入,反复思考丁奇这样做的意义,发觉头领这样一做
,一个简单的织布机就出来了。只是在穿纬线的时候有些不方便,老是用一根木棍穿过来穿过去,有些费时费力。
不过,他通过丁奇的演示,总算搞明白了织布机的基本原理,想着如何能够借助这个腰机的原理,再结合丁奇画的图来研究如何才能制作出来那复杂的织布机。
再看丁奇,显然已经投入到这织布的劳动过程中,有些乐此不疲,不知不觉竟已经来到晚上,直至再也看不清手中的动作。
转身一看,周围围着一圈人,包括鹿、巧儿、羊角、荆等七八个人,旁边还点着三四根火把,自己眼前则点着八盏酥油灯,虽有些亮堂,可自己的眼睛有些受不了,视线开始模糊。
丁奇有些歉意地笑笑,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
“哎呀!不好意思,一织起来就织个没完了,来,帮我收拾一下。”
可他刚说完,突然发觉不对,大家的视线竟没有在自己身上,或者说没有在自己脸上,而是在自己腿上的那块刚织出来的葛布上,两眼放光。
巧和鹿两人伸手摸上那块长有七八十公分的葛布,光滑柔软的感觉瞬间触碰到她们的指尖。
“好舒服!”
巧歪过头,看着丁奇,充满崇拜的目光让丁奇都有一些不好意思,赶紧离她远点,免得身边的鹿吃醋,尽管她没什么醋可吃!
“头领,这就是刚才荆所说的葛布吗?这可比那些兽皮舒服多了啊,这要是做成衣服穿在身上,那肯定舒适!”
丁奇咳嗽一声,环视一圈说道:
“对,这就是葛布,也是我之前一直给大家讲的能够制成衣服的布料。等部落的火麻成规模之后,我们还可以织麻布,穿麻布衣服,还可以将这些面料染成其他颜色,穿在身上既舒服又好看。”
丁奇在大家的帮助下,站起来,扭了两下,身体上一阵噼啪声响起。
“而且,你们现在纺织出来的毛线,也可以用来织毛布或毛毯,可以试着用这个织布机来织。”
丁奇指着那个简单的织布机,对大家说道,并将织布机的功能延伸到更多方面。
“头领,您再给我们制造一些这种织布机吧,整个三五十台都没有问题,我安排人过来学习如何织布。我现在有些等不及穿上用葛布制作出来的衣服了,不知道那是何等舒服。”
谁知,丁奇竟比她还要心急。
“三五十台?太少了,这种织机很简单,至少也得整个一百个,荆,这个任务交给你了!”
荆一脸黑线:“……”
丁奇这么着急,是他想赶紧拥有一套葛布制成的羽绒服,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结合桐油制成一个防水防风的的羽绒服,这个想法不知道疯狂不疯狂?只是这羽绒服叫什么名字比较好?桐油羽绒服?桐油葛布羽绒服?
这创意不错!
丁奇心思电转间,竟想到了这么多,实在是感叹自己有营销策划天赋。
第388章 真怀孕了?
丁部落目前制作的衣服,材料全部为兽皮,里外也就一层。厚的如羊皮、狼皮、豹子皮、熊皮,薄的如鱼皮、鹿皮,就没有两层兽皮制成的衣服。
为啥?没必要。厚的就是为了极致的暖和,薄的就是为了极致的薄。
如鱼皮,这在丁部落可是稀缺货,本身产量也就不高,只有部落高层和一些主管级中的女人穿戴。这又是为啥?因为男人不需要,直接光膀子。主管级以下的女人,却是没有资格使用,热了也只是在胸前搞个抹胸拉倒,也挺凉快的。
兽皮暖和归暖和,可就是太厚重,活动起来不方便。就像丁奇,全身上下裹着一件熊皮,说实话他感觉自己都快成一头熊了,笨!
所以,丁奇需要改进部落的穿戴,向轻便、保暖方向发展。
想做羽绒服,就要面对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得做成两层面料。面料的选择只能从容易制作的各种面料中进行选择,如葛布、麻布。而且还得保证面料不能露羽绒,要不然慢慢就成了薄款羽绒服,直至再没有羽绒存在。
第二个问题,就是布料衣服如何进行裁剪和缝制。这可不像兽皮衣服,简单点的直接在上面挖个洞套头上,肋边缝上几针就OK了。布料还得裁剪布样,每个人尺寸也不同,布料也不一样,对巧儿她们一干裁缝来讲困难很多。
但丁奇不怕,万里长征,总要迈出第一步,一步步来就行,迟早有成功那一天。
忙完织布的事儿,丁奇又带着邑来到庄稼地里,查看大白菜的长势。
有了人类帮忙照看,施肥、浇水、杀虫,大白菜长得非常好。现在它们已经结成足球般大小的球状,内里还在生长,外面则用一些藤蔓捆扎,防止白菜叶子散乱生长。
二十亩的大白菜,总共六万多棵,这一大片蔓延开去,看着就令人舒服,有种收获的满足感。
丁奇亲手拔出一棵白菜,抖落上面的泥,放在自己鼻子前面闻了一下,一股属于植物的清新味道冲入鼻孔,顿时感觉心旷神怡。白菜外面的叶子有不少虫眼儿,
拿出随身的开山刀,纵向将大白菜切开,一层层的叶片从中心向外扩展,中间黄嫩,越向外越翠绿。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就是中间的叶片有些蓬松,并不紧实。
看来,还得经过人工挑选和培育才能达到二十一世纪那种白菜样式。当然,这也与这棵白菜提早采收有关系,等它们再长一段时间,到霜冻前进行采收是最适合的。
思路客
“邑老,过两天我准备带人去铜村,让人砍出来两千棵白菜,我带人一起带到鹿村,其中一半分给铜村,另一半分给盐村,这些将作为他们过冬的食物。不过你现在可以再砍五棵,中午的时候我给你们做一个鹿肉炒白菜。”
大伙一听头领又要做好吃的,当即点头答应。
接着,丁奇来到一片刚刚浇过水的田里。那里,一行行嫩绿的叶片迎风招展,那是高有十公分左右的油菜苗。
对于壮收集回来的油菜花,丁奇判断其属于冬油菜花系列,九月底播种,来年五月底的时候收获。但他不敢保证今年冬天的气温和去年一样。
虽说灭世大火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去年冬天那一场场大雪下下来,光黑雪都下了三次,致使天空中大火形成的浓烟消失不少。但气温还是没有上升多少,这让他怀疑今年冬天的气温会更低。气温过低,会影响油菜的
生长。而且,夏部落等距离丁部落大概需要走二十天左右,考虑到需要跋山涉水,一天的行进距离大概在二十到二十五公里,那么两者间的距离大概有四五百公里。按照三角形边长计算公式,南北的直线距离也大概在三四百公里的样子。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更不用说距离超过三百公里。这样一个距离,天气对植物的影响肯定不一样。油菜苗在南边的夏部落不会被冻死,不代表在丁部落这里也不会被冻死。
因此,丁奇做了两手准备,将手头的油菜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九月底种,就是眼前这一大片油菜田。另一部分准备在明年雪化天气暖和之后,再种到田里,当成春油菜来种,看看到时候的收成如何。
中午,丁奇兑现承诺,给农业组的一群人做了一顿鹿肉炖白菜。久违的味道在自己口齿间回转,令得丁奇眼眶都湿润了,更是舍不得咽下去,直到白菜的味儿彻底消失。
乡愁啊!
中秋节的时候都没有哭的丁奇,此时却被一个小小的大白菜感动得流泪,让得周围一圈人有些懵圈,不知头领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自己刚才抢吃的白菜和肉太多了吗?呆会要不要少吃点?”
头领哭了,大家开始自责。
“头领,不好意思,刚才我吃得太多了,你都没有吃几口,来,我给您夹两筷子。”
邑带头开始给丁奇夹菜,其他人也都跟着一起夹,不一会儿丁奇碗里都冒尖儿了。
丁奇却是被大家的动作搞得哭笑不得,赶紧制止大家,要不然菜都会洒了。
“哎呀,不好意思,刚才触景生情,吃着白菜就想起来老家的大烩菜了,有些想家了。来,大家把菜夹走,我一个人可吃不了这么多。”
丁奇赶紧解释,然后将菜再给大家夹回去。
“我可说好了,等过年杀猪的时候,我给大家做大烩菜吃,猪肉、大白菜、葛粉条、山药、木耳、蘑菇、竹笋等一起炖,那滋味可是非常好吃啊!”
丁奇讲的大烩菜,是以现在部落拥有的东西为原料进行制作。至于烩菜里的豆腐,他没敢说,因为现在部落的大豆还太少,更是没有点豆腐用的卤水或者石膏。
不过他不担心,这两样东西迟早会被发现。没有它们之前,可以喝豆浆,可以制豆皮儿,美味还是有的。
吃饭过程中,丁奇叮嘱邑一定要在霜冻前采收大白菜,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时间要把握好。过晚会把白菜冻坏,过早白菜的产量会下降。
接下来几天,丁奇将部落的事情过了一遍,主要是在食物、住处火炕、木炭、兽皮衣服等进行重点追踪。这些工作全部交给奔和雄鹿两人负责,这也是丁奇在重点培养两人的综合管理能力。
除此之外,丁奇又将仓库中储存的柿子进行了处理,一部分用来制作柿饼,另一部分用来制作柿子醋。
丁奇对自己身为一个农民而骄傲,在农村里能学到很多其他地方学习不到的知识,这种学可是学习加实践,掌握的知识能融入自己的灵魂里。
采摘回来的柿子由于没有进行催熟、除涩,是以还比较硬。因此,正是制作柿饼、柿子醋的时候。
所有的柿子都先用井水洗净,再用凉白开二次清洗。清洗后的柿子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外表水分,挑出其中一部分制作柿饼,一部分制作柿子醋。
丁奇先是裁切出一块尖锐的等腰三角形青铜片,青铜片薄两毫米左右,高六公分,底边长三公分。然后在底边靠上三毫米的位置切出一个两公分的切口,沿着切口对折成九十度,露出那个切口形成的缺口,这样一个简单的削土豆皮儿的削皮器就做成。
丁奇记得,这个小东西在湖北四川那边叫土豆刮,这可是他们炊事班一个来自湖北山区的小伙子教他制作的。削起土豆来那叫一个“削皮如泥”,土豆皮只是被薄薄地削去一层,最后落在地上的皮儿和泥土差不多。
丁奇制作切削器、做柿子饼都是边做边给鹿他们一群人看,他们也会在丁奇做过之后亲自动手学习,包括之前做韭菜花酱。
丁奇先是演示如何削柿子皮,大家也是人手一个土豆刮,学着将手中的柿子削去外皮儿。所有被削去外皮儿的柿子被放在干净的竹匾或竹席上,端到有阳光通风处进行晾晒。待晒到半干的时候就开始捏柿子,将其挤压成扁圆形后,继续在太阳底下晒半个月左右,基本成形,柿子中的水分也基本被清除。
接着将柿子饼放入干净的陶缸中摆放,陶缸封口。由于没有合适的封口材料,丁奇只好选择消毒后的木板进行封口。
由于时间有限,丁奇只能讲晾晒之前的内容,至于之后就看鹿带领的一批人如何操作。不过,丁奇讲的内容已经被鹿记在草纸上,不用担心会忘记哪一个步骤。
讲完这个,开始晾晒柿子饼之后,丁奇继续进行柿子醋制作方法的讲解。
晾干表面水分的柿子,要将坏的地方削掉,然后将这些柿子码放在一个个大陶缸中。这些陶缸要用开水清洗,杀菌消毒,晾干后才能放柿子。
虽说柿子醋不用削柿子皮儿,但它的密封性要求比较高,因此他让荆制作出来几个木头缸盖,外表涂了一层桐油,再用高温蒸煮过的鹿皮将缸盖沿儿进行包裹,然后才盖在陶缸上进行密封保存。
这些陶缸被运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周围铺上一层石灰进行除虫除湿处理,陶缸里的柿子在里面进行自然发酵。
处理完这些工作,丁奇就严格要求鹿他们不要再触碰这些陶缸,直到五到六个月后闻到醋酸味儿的时候就可以食用了。不过那时候的柿子醋会很酸,需要兑水之后才能正常食用。
这些工作处理完,全部下来也就是一天的时间。接下来他带着人来到制作韭菜花酱的地方,打开盖子,一股浓浓的韭菜味道扑鼻而来,令得大家食指大动。
大家又有口福了!
没办法,丁奇当天晚上拿出清水煮羊排,然后蘸着韭菜花酱吃了个大饱。特别是鹿那个小吃货,最后都快走不动路。在来到自己那处院子门口时,鹿干呕之后,吐了!将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身体感到好受的鹿,在丁奇的搀扶下回到房间,却说出一句令丁奇炸毛的一句话:
“丁奇哥哥,我是不是真怀孕了,今天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好可惜!”
丁奇听后,立即将那个套套翻出来,跑到另一间屋里,拿出手电筒照亮,翻来覆去查看那个套套是不是露了,早把今天晚上那一顿美味的羊排蘸酱给抛到一边去了。而看丁奇草木皆兵的样子,怕是他还没有做好自己当爸爸的准备。
还好,鹿第二天对丁奇讲,自己实际上还是吃多了,不是真怀孕。没办法,都怪丁奇哥哥做的菜太好吃了。
第389章 越人部落
从空中俯瞰整个宁城,每个丁部落人如一个个忙碌的蚂蚁般忙着自己的工作和目标。他们走向各自的工作场地,将所需求的物资如草料、木头、石头、猎物、干货等运回宁城。再将宁城内产生的各种垃圾运到城外的一处垃圾处理场,将垃圾整合在一起,堆成粪肥,为明年开春种植作物做准备。
一些不怕人的鸟类、小兽会在那庞大的积肥堆周围寻找一些人类丢弃的食物,无形中它们与人类的关系更进一步。丁奇曾经在周围发现一些类似鸽子和斑鸠的鸟类,颜色不像鸽子那样多彩,却又比斑鸠更亲近人一些。又比如一些狐狸、土狼和豺等会在晚上过来寻找食物,早上人类出城后它们就会回归山林。
对于这些动物,丁奇的态度是只要它们不攻击人类,就任由它们在周围觅食。它们可以将一些腐烂的肉食等消灭,不会给周围的环境带来疫病。
垃圾堆外,有一个大坑,里面是人类和各类牲畜产生的尿液,至于产生的粪便则早已堆在那个大的粪肥堆里。在那尿坑边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过去收集上面产生的白色物体。那是硝土,虽产出的少,但积少成多总是会攒下不少。整个一年下来,光收集到的硝土前后已经达三千多斤。
饭团探书
每隔一段时间,马鹿就会带着人按照丁奇之前操作的过程将这些硝土提纯,利用硝土和草木灰之间的配比,混合成溶液之后再进行提纯,再将提纯好的溶液进行熬煮之后,就能得到真正的硝酸钾。至于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硝酸盐等物,也就是俗称的卤水。只是这种卤水,丁奇严禁用来点豆腐,太恶心了!但卤水能够用来改善土壤的肥力,全部被用来堆肥。
除此之外,每天早上宁城的清洁队都会将收过来的粪便及垃圾等,按照规划堆放在那些已经收割完庄稼的田地中,进行自然堆肥。堆完一块地,就在上面撒上黄土进行覆盖,免得气味被风吹向城中,或者引来过多的鸟兽将覆盖区域翻得底儿朝天。
紧挨着大白菜的田地里,那是一片大约三亩地的大葱。邑从夏天收获的葱籽和后来哞带回来的葱籽全部种下去,得到了这三亩地、大约四万棵葱,具体数量可是邑带领雪和丹两名部落老师一起数出来的。就像他们数白菜籽数量一样,反正他们时间多的是,对他们来说,向头领汇报具体的数字就有一种成就感。
这批大葱,除了部分会利用兽皮或鱼皮大棚进行覆盖保暖之外,其他将在田地中自然越冬,经受大自然残酷的洗练。用大棚,也是为了避免天气过于寒冷,将大葱损坏。在竹林旁边,丁奇还专门建造了一处大约半亩地的兽皮大棚,里面栽种有韭菜,就是为了冬天能吃上一些新鲜的蔬菜。那里有专门的火道,给大棚供暖。
再向宁城东西两边看,两大块被围在围栏中的草场上,自由的马儿、牛和驴在低头吃草,尽量减少活动的同时给体内堆积更多的脂肪,以期对抗即将到来的冬天。草场边缘,还有五六个专门的牧马人骑马牵狗在周围巡视,免得被一些掠食动物潜伏进来,对牲畜造成损伤。
按照丁奇规划,所有的羊、猪和雉鸡全部集约化管理、饲养,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养猪场、专业化的养羊场、养鸡场一样,专门进行育肥养殖。能够节约喂养的饲料。至于鹌鹑,早就已经开始这
样操作。集约化喂养,增加了不少劳动人力,但在丁奇看来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只要大家能吃饱穿暖,大家都争着抢着干。
再往城南看,一大队人正排成两队向西而去。
丁奇再次出发!
此次他们的目的地就是铜村,前后总共带了五十人,一人双马。除此之外,厚的兽皮衣服、兽皮帐篷都随身携带。每次出行,丁奇对战士们的要求是全副武装,蜥蜴皮甲、野牛皮甲、刀、弓箭和自己的背包等必须随身携带。
而此次出行,每人还带了两把青铜锹、一把青铜镐,为的就是去挖掘那里产出的葛根。葛根挖掘的最好时间是十一月份,现在出发,等到了铜村时间刚刚好。
按照计划,他们将先去鹿村,再去铜村,将那两千棵白菜分给铜村和盐村。至于为什么没有给鹿村带白菜,实在是因为鹿村近,可以在白菜采收之后再给他们运过去。白菜越晚采收,产量会更高一些。
三个村子,已经有了自己发展的基础。各个基本的工种已经具备,又拥有自己特色的产业,速度越来越快。等熬过这个冬天,丁奇会在新交换过来的奴中挑选一些优秀的女人送至盐村和铜村,让他们更像一个村落。
说实话,丁奇希望自己是一个引领者的同时当个甩手掌柜。可惜,他明白自己做不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更愿意走向原野,冲到第一线,将部落内部的事情交给奔和雄鹿他们进行打理。
交换会已经不再举行,奔也就暂时不需要前往鹿村进行交换。不过他的工作内容却是一点儿也没少,正在进行人员的统筹调度。
羽村那边,已经又派过去两个班的战士和五六名工匠前去打造东边的交换前哨。之前已经建设好的一部分,将会再次得到加固,并建造好取暖设施,保证大家在整个冬天能过得舒服一些。他们这群人在整个冬天的工作就是扩大羽村的范围,收集木料和石头,为来年春天建造更结实的房屋做准备。
既然是前哨,承担的责任也就是向东联络贝等一干部落。
至于向南发展,则由另一队两个班的战士驻扎在原毒蝎部落的位置,这一队的队长是毒蝎氏族的族长魁,战士则全部是原毒蝎部落的勇士们。他们经过部落的军事化训练,已经达到普通战士的标准。他们被奔派出来,将原毒蝎部落打造成向南部延伸的前进基地,名称改为蝎村,以此来加强和蜈部落、山南部落等周围部落的联系。
而此时,在距离蝎村还有两天距离的一处丛林中,一队二十几人的原始人正挥舞着手中的木矛、石斧,追赶着远处正仓皇逃跑的三人。看这三人装扮竟是山南部落之人,而其中一人是和壮打过交道的象鼻队长。后面追赶他们的人却不是夏部落、山南部落之人,更不是蜈部落之人。
这些追赶的人,身材偏瘦,肤色较黑,犹如一个个干瘦的大马猴一般,速度还特别快。只是他们凶悍的表情,仿佛是在说:不要惹我们!
象鼻队长此时心中非常恐慌,他们部落本打算来周围狩猎、采集一些食物回去。这个位置离蜈部落比较远,不属于任何一个部落,但任何部落也都可以过来。但没想到,他们受到了装扮成夏部落的越人部落族人袭击。如果不是他见过领头的名叫猪鬃的人,恐怕他
都不知道这是哪个部落的人,因为这些和夏部落打扮一样的人他从没有见过。
这群人一上来就发动袭击,就好像是夏部落在袭击他们一样。只是在象鼻队长喊出猪鬃的名字之后,这群人忽然如疯了一般攻击自己等人。在自己眼看不敌,带几人逃跑的时候,他们更是派出二十多人尾随追击,似乎是不想放跑一个活口。
再往南看,那里有一群同样黑瘦却穿着如夏部落的人,正围着倒在地上的一圈儿尸体,高举着手中的武器,兴奋地大吼。但很快有一个领头的人大喊一声,其他人才立时如寒蝉一般不敢说话。那些尸体,明显是来自山南部落。
“一群笨蛋!连几个人都抓不住,还在这里大喊大叫。本想栽赃给夏部落,却没想到被人给发现,导致之前的一切前功尽弃,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直接杀了你们?”
一群人猛地一缩头,不敢再看眼前之人,生怕哪个动作不合适引起对方不满可就糟糕了,他真敢杀人!
不过有人表面不敢侵犯对方的威严,内心却是在鄙视对方:还不是因为你被人家认出来了?还怪我们?
没错,眼前正发火之人正是被象鼻认出来的猪鬃队长。
他们本来按计划准备将这群山南部落的人杀了,再留两个活口。由两个看到他们夏部落装束的活口回山南部落告诉猛犸头领是夏部落杀了他们人,挑起山南和夏部落之间真正的仇恨。却没想到,本应隐藏身形的自己逞能露面,被人家给发现了。
除自己之外,其他人都是被越人头领凶豺秘密训练的一批勇士,从没有在其他部落人面前露过面。这些人就是越人部落挑起山南和夏部落仇恨的主要手段,为的就是削弱他们两个部落的实力,并最终由越人部落统治周围所有部落。
自己的身份被发现,本想杀人灭口。却没想到对方实在是狡猾,虚张声势之后找到包围圈的薄弱之处逃之夭夭。还好,他们逃跑的方向距离山南部落越来越远。势单力孤的他们,哪怕不是被自己杀死,也会被猛兽给吃了。
看到众人全部低下头不敢看自己,猪鬃满意地点点头。当即轻喝一声,立即有三个人出列将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换到尸体上,再上尸体上的兽皮衣。很快,这群人将周围的一切做了伪装,仿佛是三个夏部落的人与来自山南部落的人同归于尽。
轰隆隆~
正在逃跑的象鼻,突然听到一阵阵隆隆的声音。抬头望去,正好看到一群角鹿从北方奔过来,漫天遍野,大概有七八百只。
眼看后面的追兵将至,象鼻一狠心,带着两名手下冲向鹿群前方一块大石头,躲藏在后面。
成群的食草动物,仿佛拥有了能够撼动天地的力量,对刚才冲向鹿群的人类都有些不屑一顾,径直冲向前方,那里还有一些人类正挥舞着木棍、石头等物冲向鹿群。
这样的行为让鹿群为之愤怒,这是赤果果的轻视!这是对角鹿群的不尊重,对大自然竟然没有心存敬畏之心。
人类,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血的代价!
领头的角鹿当先冲过去,无视人类手中的木矛和石块,把头一低,嗷嗷叫着,一往无前。身后的鹿群更是天不怕地不怕,轰隆隆冲过去,将一切碾压。
第390章 乱象生
那群来自越人部落的人眼看一群有鹿冲过来,当即就心慌了,不敢迎接鹿群的挑战,纷纷作鸟兽散。可惜,有的人向左右逃跑,有的向后转身逃,还有慌不择路的人如无头苍蝇般原地转了两圈,直接迎着鹿群冲过去。
迎接他们的是无尽的踩踏和黑暗!人类的力量,在扑天盖地的兽群面前,渺小的犹如蚂蚁一般,最终粉身碎骨。
而在大石头后面躲过一劫的象鼻,却是不敢停留,在鹿群冲过去之后带着两个人加快速度朝前冲去。他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事关山南和夏两个部落,更和周围的部落息息相关。
猪鬃肯定不会放过自己,那么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北方的毒蝎部落,他们那个领头的壮和他们的战士非常厉害,肯定能够阻挡越人部落的袭击,并保护自己回到山南部落,将真相公布,免得双方再自相残杀。
饭团探书
遥远的贝部落,头领海螺正招待来自海部落的头领及其手下。按照现在的天气,各部落都在准备积攒过冬的食物、燃料,哪有时间去串门呢?尤其是两个部落之间,相差十五天的距离。步行都需要十五天,可想而知双方之间的距离会有多少。
海螺虽有些疑惑,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仍热情地招待这群人,心里面却想是不是海部落听说自己部落将女儿送到丁部落,换回了大量物资有关呢?
自己嫁女儿获得那么多嫁妆的消息早已传遍整片地区,得到消息的他们早就派人过来一睹为快。特别是那两匹马、弓箭和青铜斧头,更是众人围观的对象。如果不是自己派人看得紧,说不定就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给偷跑喽。
而且,嫁女儿、嫁妆这些新鲜的词儿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让更多的部落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丁部落的一切自是对他们有更大的诱惑。自己嫁女得到这么多嫁妆,各部落纷纷找自己打听丁部落的情况,事无巨细,连丁奇头领喜欢什么都要问。
本来高兴地向各部落介绍宁城及丁部落情况的海螺,被各部落的人拽着新做的兽皮衣服问情况,不仅把自己的衣服弄脏了,还想偷自己女儿的嫁妆,这更是让他火冒三丈。因此,对那些打着幌子看嫁妆,实则是想偷东西的人非常不感冒,恨不得抓住他们大卸八块。
所以,对海部落的到来,海螺持抵制的心态,却不敢在面上显露出来。只能旁敲侧击,看看是否能了解海部落头领来这里的原因。
“深海头领,现在大家都在储备食物,您怎么有空跑贝部落来了啊?”
深海头领长得高大魁梧,一副红脸膛,看着让人比较敬畏,只是他那细长的眼睛中不时闪过一丝精光,让得他看着又有些阴冷的感觉。
他乜斜了一眼海螺,开口说道:
“怎么,其他部落来得,我海部落就来不得?咱们可是比兄弟还亲的关系,自是应该加深这种兄弟关系啊!”
“唉,深海头领,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正值秋天收获的季节,万一储备不够过冬的食物,岂不是对部落来说是一种灾难?咱们之间的关系亲如兄弟,自是不必说。只是如果有人因此而被饿死,身为兄弟可就有些难过了!”
海螺生怕对方误解,赶紧出言解释。哪知道深海头领却是说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来:
“哈哈!兄弟真是有心了,不用担心,这不是还有兄弟你吗?咱们谁跟谁啊,你的东西不
就是我的东西嘛!”
看似一语双关,却是让海螺头领心中一紧,难道对方是为了女儿的嫁妆吗?海螺头领看以有些小心眼,但大事上却不含糊,因此对深海头领的话计上心来。
“嘿嘿,瞧我这记性!深海头领讲的没错,我们不分彼此,当共享、互帮互助啊!”
“海螺兄弟讲的对,听说我们的宝贝女儿贻贝送到一个叫丁的部落当女人,得到不少好东西。不知兄弟可否让我一观呢?”
深海顺杆儿往上爬,当即提出自己的要求。
海螺心里咯噔一下,心说来了!
都怪自己,嫁妆这事有些张扬了,还好自己藏了一手。
“海涛,将那两匹马牵过来,让深海头领看看!”
不多时,部落勇士海涛一手牵一匹马来到两位头领面前。
两匹马已经熟悉人类的存在,只是在来到深海头领面前时,它俩竟是有些惊慌,仿佛眼前有什么凶兽或危险一般。
虽说和两匹马接触时间不长,但海螺头领可是听丁奇头领讲过,马通人性,有危险的时候会给人类示警。并且在回来的路程中,两匹马确实示警了两次,让他们一群人避免被掠食动物袭击。因此,在两匹马出现受惊的情况时,立即有些警觉起来。
可他一想,这是自己的部落啊,周围还有这么多人,惊吓何来呢?难道是身边的深海头领?海螺头领当下记上心来。
“我的兄弟!这两匹马是遥远的丁部落头领赠送给我们部落当嫁妆的,嫁妆你知道吧,这可是丁部落时兴的礼节。他们不进行交换,他们叫娶媳妇。娶媳妇时,他们会给女方嫁妆表示尊重,而这个嫁妆只能给女方,而不能给其他人!”
海螺头领强调了一下嫁妆不能给其他人,算是给深渊头领一个暗示,你可不要打我女儿嫁妆的主意。
“有了马,这行进起来速度就是快。那丁部落头领可是说了,如果以后我贝部落和他们成为一体,马匹随便用,甚至可以做到人手一匹马!”
海螺一说起来就有些得意,没有看到深海头领眼中的一丝嫌恶,内心深处的那股子杀意越发重了。但也只能接下话茬,回上一句:
“看来,你女儿找到一个好部落啊!”
“是啊!是啊!贻贝的男人也不错,是西边一个叫羽部落的头领,现在加入丁部落,还是他们部落勇士中的队长级别的人物。”
海螺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招手让海涛将他腰间的一把青铜斧拿过来。一道斧光闪过,海螺头领身边的一棵小树被拦腰砍断。
“嘶!”
深海头领眼中闪过一抹震惊之色,但更多的是贪婪。海螺头领这一击,更加坐实海蛇报给自己消息的真实性。
一把神器出现在贝部落,这当有德者居之!
“兄弟,这就是各部落传的青铜斧头吗?竟如此锋利?”
“是的!像这样的青铜斧头,丁部落有很多,他们会进行交换。他们的勇士每一个人还拥有比这斧头更好的武器,打猎更是手到擒来,骑上马匹的丁部落勇士竟是比一头头剑齿虎还要勇猛。丁头领可是讲了,这青铜斧头只能给我们部落,如果让他知道这些如神器一样的斧头被别人抢了,丁头领就会派人过来将那个部落杀光。”
海螺头领一脸敬畏和向往,幻想着自己部落什么时候也能达
到如丁部落一样的水平。还好,海螺头领没有得意忘形,到关键处还是将那借口给提出来,免得深海头领惦记自己的斧头。
“我的兄弟,我可是听说你这里有不止一把斧头,不知能否给我一把呢?我拿食物和蚌珠来和你交换,你看如何?”
深海还想试探一下,看看能否交换过来。
“深海头领,不是我不愿意,而是丁头领讲过这是我女儿的嫁妆,谁也不能给。丁头领说了,如果想拥有这些青铜斧头,必须和丁部落进行交换。现在想去交换只怕来不及,不过等雪化之后,我可以派人当向导或者亲自去一趟,一起进行交换,如何?”
海螺没有答应,一股脑全推到丁奇身上,有本事他找丁头领去。
深海头领有些恼怒,恨声道:
“怎么?海螺头领这是不拿我当兄弟啊,竟为一个不知名的部落而伤了我们之间的感情,看来我们两个部落算是走到头了!”
“深海兄弟,深海头领,你……你怎么会如此想呢?深……”
海螺还想挽留住深海头领进行解释,可惜对方甩手就离开贝部落,对海螺的话一点也没有听到耳中。
海螺头领对深海的离开,并没有感到特别后悔。如果被对方知道自己手中还有比斧头更好的神弓,恐怕他们海部落会第一时间就上来抢。只能说丁部落头领未卜先知,早就告诉自己要将长弓给藏起来,偷偷使用。要不然,被其他部落知道自己拥有如此神物,早就派人打过来了。
海螺目送深海离开,立即对身边的一名勇士低声安排道:
“鳌,我安排你做的事一定要保密,按照丁部落的要求训练出来一支精锐的战士,我会安排海涛全力配合你。至于武器和食物,你不用管,有青蟹在那里研究长弓,想必下大雪前会有更好的样品出来。”
没想到海螺身边这叫鳌的人竟被海螺委以如此重任。海螺不仅训练了一支秘密勇士,还安排人研究长弓等武器。这一切都是在自己安排绝对信任的人在执行。
看来,哪一个部落的头领都不是简单的主儿。这不,海螺在安排鳌去秘密训练的时候,还安排身边一名勇士尾随深海头领他们一行人,看看是否离开贝部落领地。
一天后,那名监视海部落众人的贝部落勇士回来复命,海部落的人确实已经离开贝部落范围,向东回自己的部落。
“难道他们真回去了?”
海螺头领犹自不放心,仍是安排人手在部落东边进行监视,同时安排部落加大狩猎和食物准备工作。有了青铜斧头,今年冬天的燃料将会特别充足,更不用说还会有足够的食物,美味的食物!
只是海螺头领不知道的是,离开的深海头领并没有像他离开时那样愤恨,而是非常高兴。他看似是和海螺在聊天,其实他的手下一直在观察、打听贝部落的消息,而且那名向自己告密的贝部落人海蛇已经将海螺头领的虚实告诉自己的手下。
得到那么多好东西,怎么可能让你贝部落独享呢?等着吧,已经摸清你底细,只等着将你贝部落灭了!
海螺头领不知道自己部落出了叛徒,只是他所做的事,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丁奇的到来,或者说在他的影响下,原始部落人的智商也在快速提高,这难道也是蝴蝶效应的结果吗?又或者,这是历史的车轮在加速向前翻滚吗?
第391章 迁徙的部落
其实,这一切说起来,还是人类“生存”二字在起作用。不管是越人部落和山南、夏两个部落之间,还是海与贝两个部落之间的恩怨,都离不开生存这两个字。都是为了让自己的部落生存得更好,以此达到让自己生存得更好的目的。
但为了生存,少不得会损失别人的利益。利益的纷争,最后导致的就是争斗,甚至是战争。
而此时,丁奇也在为了自己的生存目的而奋斗。只是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部落生活得更好,能达到他让更多人生活无忧的目标。
丁奇已经带领那五十人的队伍来到铜村,随行的有大白菜和一些生活物资。此次行程有些转折,一是到达交换地鹿村时,发现那里储存的粗盐等物资太多,因此丁奇安排那里留守的人立即派遣两人前往丁部落,再派三个班的战士一人双马过来运送物资回宁城。同时,告诉鹿村负责人,在盐村来人时,让他们将生产出来的粗盐一半运到鹿村,另一半通过建立通商队,和各部落进行交换。
二是在向铜村前进的路上,碰到一队三十几人的队伍在向南方迁徙。丁奇上前询问原因,说是北方那里大旱,尤其是灭世大火发生的范围北方,干旱得更为厉害。除了大河周边的部落生存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其他部落都有想办法迁移。他们部落为了活命,不得以才选择向南方迁移,期望能够寻找到一片能够容身之所。
只是没想到,他们在灭世大火的范围获得的食物和饮水太少,又被同样迁徙的猛兽袭击,导致他们部落中大多数人都失去生命。
丁奇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加入他们丁部落,这样会有足够的食物和兽皮来度过整个寒冬,却没想到对方竟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个诱人的提议。
不过丁奇没有气馁,他立即派出一个五人小组,就地扎营准备食物,对那些路过的部落进行劝说。只要愿意加入部落就会得到食物、兽皮衣服和住所,丁奇会定期安排人过来查看。
到达铜村,丁奇一行人没敢休息,将物资卸下之后,就在白牙、狐、老黑和葛等人的带领下,直接前往葛根生长地,准备采收葛根。现在大地还没有上冻,而葛根的生长已经到达顶峰,不再吸收营养,准备过冬,内部的营养成分最多。
来到那处葛根生长地,看不到任何野外的景象,就好像来到一个农庄里,那里搭起一个个架子,上面爬满了藤蔓,一眼望不到边的样子。
“嚯!这也太多了吧!”
丁奇有些震惊,没想到这些人竟能折腾出来这么多葛根架子,看着就齐整很多。
白牙和狐把自己身边的位置让给葛,由他来给头领讲解。
葛稍微有些迟疑,但很快就迈步站在丁奇身边,指着这些架子回答道:
“头领,这都是我们一群老家伙平时没事,一起搭起来的。”
葛倒是很谦虚,没有将荣誉全揽在自己身上。
“平时我们来收集葛麻,看着漫山遍野的葛藤太散乱,就一起按照您原来搭过的架子来搭藤蔓。这样搭起来,也方便
我们采割葛藤,所以,说起来这些还都是您的功劳。”
葛倒是不声不响地拍了一记马屁,搞得丁奇莫名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葛,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啊!跟谁学的,拍马屁这一手倒是炉火纯青!”
周围的人听到丁奇这样说,也纷纷大笑起来。
“壮,安排人就地搭帐篷,再派一个班的战士去打猎,这一段时间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白牙和狐几人忙上前劝说,希望头领能够住在村里面,却被丁奇拒绝。
“如果你们过意不去,就带上二十个人过来和我们一起采挖葛根。炼铜的工作也不能放松,白牙和狐你们俩就不用过来,老黑你们那个班的战士过来烧水做饭就行。”
一句话就把这些事情安排好,白牙和狐他们也就不再劝说,转头让兴奋的老黑回去叫人过来。老黑兴奋是因为头领让他带人留下帮忙,这说明头领看重自己啊!
丁奇其实是不希望自己等人的到来影响铜村现有的生活,自己和他们在一起,势必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还不如自己带人在这里,等将大多数葛根采挖出来之后再去铜村不迟。
眼看天色还早,丁奇就在白牙和狐等人的带领下又回到铜村,检查了一番铜村上下的面貌。
铜村现在在一圈围墙的保护下,按照宁城的模式兴建起了一排排的住房,搭的有火炕。村北墙内也建了一处小型的龙殿,供奉着部落图腾龙,还有一小型广场供大家聚集开会之用。
对于铜村最重要的各项物资及熔炼出来的铜板,全部堆积在一个个仓库中,整整齐齐。铸造出来的各种工具和武器,则由专人进行管理分配,食堂、工坊、澡堂等一应俱全,就好像一个小的宁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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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四角,各有一名战士带着一只狗站岗,保护着铜村的安全。还有一小队五人战士,各牵一只狗在村中巡逻,避免有人跳进来作乱。
至于村子外面,除了去矿场的路,周围二百米范围没有任何植被,这是忠实地贯彻丁奇的防守思想,将防御做到极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天色渐渐暗下来,村口的大门外,正有一群奴在战士们的看守下鱼贯进入村中,在将工具整齐摆放在大门后面的一个工具台上后,就排队去洗漱吃饭。
奴群中,来自乌金部落的被俘小朋友乌金看到不远处的丁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可是还记得丁奇的刑罚,因此赶紧打了个报告,独自向丁奇跑过来问好。
“头领好!”
问好之后,乌金就不再多说一个字,等着丁奇讲话。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蜕去青涩、有了那么点稳重感觉的年轻人,丁奇点点说道:
“嗯!不错,我记得你叫乌金,在这里好好改造。相信过不了多久,乌金部落就会成为丁部落的一部分,而你就会像其他丁部落成员一样自由!”
乌金心中一凛,却是不敢答话,赶紧弯腰以示恭顺,心中却如江河泛滥,对丁奇越发敬畏。
另一边,一队三十名战士已经整装待发,他们带着陶器、帐篷等物,在自己班长的带领下,来到白牙身边,等待召唤。狐没有跟随,而是按照丁奇的安排,留守铜村,做好迎接丁奇他们回来的准备。丁奇可是还要在铜村内造酒呢!洞窑那边存放的各类大型陶器,可是丁奇早就安排人做好的。
接下来一段时间,丁奇带领着一大群人在采挖葛根,这些葛根每隔一天都会由白牙安排人运回铜村,集中清洗晾晒再堆积在一些荆条编成的大匾上,等待丁奇接下来的安排。
青木部落,头领楠遭受了一次比较大的信任危机。
楠将自己带领整个部落加入丁部落的打算向医巫云杉进行坦白,希望能够得到医巫的支持。却没想到,一向支持从不反对自己的医巫,在听完自己的打算之后,立即就蹦了起来,对楠破口大骂,宣称楠是部落的叛徒。
自此,楠和医巫之间开始闹得不愉快,部落甚至分成两部分,一半的人支持楠,如第一猎手苍松等人支持头领楠。另一部分人大大则围绕在医巫跟前,支持医巫的说法。
楠最郁闷,不知之前答应支持自己加入荒神麾下的医巫,在这一段时间内态度发生极大变化是因为什么原因。
但他知道,他不能让两方人打起来,因为这都是青木部落的人。可总有人想跳出来挑战楠的权威,质疑楠的能力。而医巫云杉却任由这些人胡作非为,甚至有时候还会煽风点火,给自己这群人鼓劲。
云杉的作法,无疑加大了他那一队人的底气,做起事来更是肆无忌惮。有人开始蛊惑人心,贬低青木部落的同时,宣称头领就是大叛徒;有人开始抢部落的人东西,宣称这一切都是大家创造出来的,理应归个人所有。
如果丁奇站在这里,听到有人说要抢肯定高兴地蹦起来。因为这样做,丁奇就可以对这批人实施抓捕,不听话的人永远也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一部分。
云杉老神在在地对待此次对峙事件,后期更是不管不闻不问。可是,在一次对峙中发生袭击事件之后,云杉出现了。
云杉是和头领楠一起出现在现场,两人边走边说,气氛融洽,让正打架的两群人有些摸不着头领。
什么情况?两人和好了?
云杉却是不管周围人的看法,嘴里一直不停地在向楠讲述部落的情况和此次对给青木部落带来许多温暖。
峙事件的看法。
“楠,我能帮你的就到这里。凡是冒头跳出来说你坏话、参与部落打砸抢的人,我全部记下来。这些人都是部落中不稳定的因素,需要将他们清除出去,来维持部落的纯净。”
楠听着云杉的讲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但也只能接受云杉给自己的礼物。
这些人很快就被清除出去部落,至于清除的方法,自然不会让那些人成为奴。楠则率领部落众人努力积攒更多的食物、木柴、兽皮等,狩猎日之后,丁部落可是赠送自己五六把斧头,却是在寒冷的日子里给青木部落带来许多温暖。
第392章 五大部落变化
楠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可惜在部落中仍有一部分人想反对他,幸好他一直在老医巫云杉的支持下坚持下来。为了能够将加入丁部落这一事稳妥顺利地推行下去,楠在回来的路上就开始着手准备此事,并安排自己的得力帮手苍松先行潜伏回来,和云杉商讨此事。
计划进行得很成功并超出他的想象,暗中反对他的人全部跳出来,被苍松带人一个个清除掉,加入丁部落最大的障碍或者说危险被清除,楠就能妥善安排接下来的迁移事宜。对于石头的事,楠可是还惦记着呢,丁部落的一切都让他充满向往,唯有加入丁部落才能达成这一切。
焱火部落,回来好多天的炎一直躲在自己的帐篷里,不问部落事。医巫虽然奇怪炎的行为,但也没有说什么。在通过随行人员了解到黑水部落狩猎日发生的一切之后,医巫更是一句话没说,带领着部落人们收集食物、燃料,并按照丁部落储存食物的方式,腌咸肉、植物根茎,想尽办法多储存整个部落一个冬天吃的食物。
属于丁奇的秘密,只有炎一个人知道。所以,他就在那里纳闷为何一个非焱火部落的人竟能支配火,而且还比他们更随意。虽然自己在心里面接受了丁奇是火神的事实,还邀请丁奇明年春天之后前来部落,但他还是不知道如何给医巫讲出这个事实。
自己心目中的火神竟然换人了?
三天后,在自己的住处实在呆不下去的炎来到火浆所在的山洞。甫一踏入充满热浪的山洞,那干燥高温的环境让炎感到极度舒服,恨不得脱光了衣服在里面跑上十几圈。
医巫如往常一样,坐在那终年燃烧着火焰的地坑外面,正低着头用一只手拨弄着眼前的一块黄色的石头,另一只手则拿着一块鹅卵石敲打着那块黄色的石头。散碎的小石头和粉末随着敲打,不停滑落,被医巫每隔一会儿盛到旁边的一个石臼中,准备继续砸成粉末。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臭味儿,刚开始可能会让人有想晕倒的意思,但等慢慢适应了人也就能呼吸顺畅,在山洞中行走自如。这股子刺鼻的味道,正是从医巫身后那处终年燃烧的地坑中冒出,那里仿佛要沉睡过去的岩浆每隔十几分钟都会翻滚一下,冒两个泡,提醒人们不要忽略它的存在。
它,仍是一座活火山!
而在坑壁上,大量的黄色固体散落在上面,数量很多。如果丁奇在这里,一定会惊喜地发现,这些黄色固体是他久寻不见的硫磺。
炎来到火浆的面前,深深地行了一礼,抬起头来,已经满脸泪水。
“医巫,非常抱歉,这两天让您受累了。”
“我的孩子,你我所做不都是为了部落吗?何至于这么郑重地向我说抱歉的话呢?”
医巫停下手中正在干的活儿,抬头看向眼前的炎。眼前的年轻人变了,没有之前面对百濮部落头领时的那份从容和果绝,很显然他的心乱了。至于为何乱了,肯定和丁部落脱不开关系。
只是炎没有讲,自己也就不会逼着问他,虽说自己没有从那些随从身上得到炎发生变化的原因,但机会到了炎肯定会说的。而现在,时机来了。
炎擦干脸上的泪水,平稳了一下情绪开口讲道:
“医巫,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我觉得我有必要把它讲出来。”
医巫拍拍手,粉末立即腾空而起,如雾一般将他遮掩住,让炎有些看不清医巫的面貌。只是很快,一双手就在空中挥来挥去,将那些
粉末驱散开,露出医巫火浆那稍显苍老的面容和与自己一样的光头。只是苍老的面容却面带微笑,看着炎说道:
“来说说看,是一个天大的秘密,竟能让我们部落的头领、第一勇士都感觉有些沉重。”
炎听出来医巫语气中调侃的意味,内心一阵苦笑,不知道医巫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否还笑得出来。
再次深吸一口气,炎一字一顿地回答道:
“火、神、现、世!”
正准备从身边的木桶中用一个木勺舀水喝的医巫,听到炎的声音猛地一顿,似乎是没有听明白。
“火神现世?孩子,我不就是火……神?”
可脱口而出的医巫后面的声音越来越低,甚至那个神字都没有一点声音传出。
很显然,炎口中所讲的火神,和焱火部落医巫嘴中所提的火神不一样。医巫指的火神是他自己,各部落都尊称他为火神,因为他离火最近,最不怕火和火产生的毒气。但炎口中的火神,却是只有焱火部落高层才知道的一个传说,火神是一个能够随心所欲操控火焰的人。他不仅能够钻木取火,还能够凭空生火,通过各种手段让某一样易燃的物体着火。
啪嗒!
医巫手中珍贵的木勺掉在地上,他却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显然这个消息让医巫感到了极度的震惊。木勺和木桶是从丁部落的鹿村交换过来,花费了部落五六张上好的兽皮,在现在来看这两样木器是很贵重。只是它的贵重,却是比不上炎眼中那肯定的眼神,这个眼神传递出来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消息,火神现世是真的。
“医巫,我希望我接下来说的话,不会让您感到更震惊,请您坐好。火神现世,是我亲眼看到的,而这个火神的身份正是丁部落的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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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医巫火浆犹如被雷击一般,正准备坐下去的身体直接扑通一声坐在一边的石头上,被这个消息震得外焦里嫩。
“也就是说,丁部落的头领荒神,身具火神血脉,他是火神!”
医巫大口喘息着,这个消息显然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
良久之后,医巫火浆终于消化掉这个消息,颤颤巍巍地在炎的搀扶下从原地站起来,坐在那个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靠背椅上,浑身瘫软无力。
看到医巫的表现,炎内心一阵心疼,他能理解医巫的心情。自己得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不也是这样子吗?
炎蹲下去,扶着医巫的胳膊正准备安慰两句的时候,坐在那里的医巫忽地站起来,惊喜地说道:
“炎,我的孩子,荒神既然是火神,那岂不就是我们焱火部落的火神,那他肯定不会对我们焱火部落的遭遇不管不问,对不对?”
炎一时有些接受不了医巫的变化,吃惊地看着对方。
如果是丁奇在这里,这一惊一乍的表现,丁奇肯定怀疑这老头会不会发生脑梗,大喜大悲之时,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和坚硬的血管,不是谁都能经受得住。
炎很快就恢复过来,思考了一下医巫的说法,面现惊喜,快速讲道:
“没错,医巫。荒神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他肯定会将丁部落那些先进的工具教会我们的。不过,我们还面临一个问题。”
医巫疑惑地问道:
“什么问题?”
“荒神一直强调,只有成为荒神的部落成员,他才会教那些实用的技术。现在我们知道他是火神,那么焱火部落
是不是也就是火神的部落呢?也就是说,我们焱火部落是不是应该加入火神的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呢?”
顿时,焱火部落两个最高领导人陷入了沉默。
黑水部落,头领水渊和副头领黑水两人看着眼前不知第多少次熊熊燃烧的火焰,不再满怀希望。看着火焰掩盖下的木头和五六块红色的大石块,两个人紧皱眉头,依稀还有那么一点点期待。
关于眼前这种红色的石头,水渊对丁奇撒了谎。
一是他手里还有上百块那种红色的石头,丁头领叫它赤铁矿,但在水渊看来它还是石头,只不过颜色令人感到惊奇罢了。
二是这些石头并不是从那个水塘中发现的,而是在靠近狂蛇部落的一处小型石山的山凹中发现。由于摸不透这种石头是不是丁奇一直在寻找的石头,更不知道这种石头的价值所在,所以水渊在这一方面藏了一手。准备自己弄懂弄通之后独占这种石头。
自从狩猎日之后,水渊调集大量人力,砍伐运来很多木柴来烧这些石头。可惜,无论他们怎么烧,这些石头就是没有太大的变化,顶多就是从一大块变成若干小块。至于变成丁部落那些青铜工具的金黄色,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水渊命人将火堆从大变成小,又从小变成大的火堆。里面的石头从五六块变成一块,又从一块变成若干块,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些石头的颜色和性状。这让水渊和操作此事的一干部落勇士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为何是这种情况。
“哥,你说这次会有变化吗?”
黑水在旁边抽空问了一句。整个部落上下,除了水渊之外,当属黑水对此事最为上心。狩猎日活动上,乌金部落的表现让黑水部落有些怀疑,尤其是他们藏着掖着的一种武器,更是让黑水他们有些心痒难耐,却始终无法得知。
绝不小心求证,只管大胆胡说,在黑水副头领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始终认为,乌金部落来人藏起来的武器,就是从赤铁矿中得出来的。他更是坚持,手头使用的青铜斧头,就是丁部落头领从眼前这些红色的石头中提炼出来的。他觉得,一定要是丁部落头领掌握着一种让石头变成青铜的方法,丁头领不愿意分享出来,那我们就应该打得他吐出来!
他的这一些想法,被水渊一个个无情地粉碎。黑水大胆地胡说,总会有一样会被他说对。可惜,他没有一一去求证,只是在那里胡说了。
水渊摇了遥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变化。
“哥,你说会不会是温度没有达到,所以这些赤铁矿没有发生变化呢?”
黑水副头领再次提出一个看法,在水渊看来这又是一个胡说。
水渊摇摇头,也不知道他是不知道,还是说他不认可黑水的看法。
黑水一看这样,顿时觉得兴趣缺缺,扭头来到一边,拿起一只剥了皮的兔子,开始烤兔子。在他看来,这一次肯定会再次失败,还不如坐在一边吃个烤兔子来得舒服。殊不知,他刚才提出来的“胡说”看法,竟是真的蒙对了。
赤铁矿没有熔化,当然是和温度有关。如果火的温度达不到七百度,铁矿石连开裂都做不到,更不用说熔化成铁水,差得远呢!
“难道非得加入丁部落,才能知道如何制造青铜工具?”
看着那忽明忽暗的篝火,水渊陷入了沉思。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需要他和部落医巫共同商量之后才能决定。
第393章 造酒始
新的一天,太阳没有洒下阳光,空中只余翻滚的云层,预示着又一场雨来临。
目前已经是深秋,已经连续下了三场雨,不大却连绵不断,让人感觉浑身都湿透,天气越发阴冷了。
但这阻挡不住人们外出寻找食物的决心。他们每天都挑选一个方向,按照部落头领的安排前往采集各种植物根茎,捕猎各种动物,包括河中的鱼类。
由于有了丁部落编织的渔网,现在部落捕获的鱼很多,但他们还要准备更多的食物。他们还利用渔网去猎捕一些小型的动物如兔子、麂等,利用弓箭猎捕那些大型的食草动物。会使用弓箭的猎手正小心翼翼地接近林子空地中央的一群梅花鹿,其他人则一致朝外,好像在防备着什么危险的事物一般。
乌金部落,熊正带着自己的战士们在乌金部落外围的一处空地上负重训练,每天出操锻炼已经成为他们骨子里不变的本能,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而在另一边,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则带着自己挑选出来的一队六十人的勇士,按照熊他们训练的模式在训练。这经过了丁奇的同意,由熊帮助训练乌金勇士,以此来提高他们部落的防护能力。
隐藏在暗中的厚土部落余孽已经消失,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但乌金部落众人却是不敢放松,不管是出猎还是训练,抑或是平时的生活,整个部落始终保持警惕,避免出现部落成员被人暗中袭击的情况出现。
熊来到乌金部落的第一时间就将他们部落所有储存的金属进行统计、封存,待丁部落来人之后统一进行铸造。
随后,熊就指导乌金部落建设防御围墙。利用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大量青铜锹、十字镐、斧头和锯子等工具,将部落人分成三拨,一拨采集狩猎,保证全员有食物吃的情况下还要增加冬天的食物储备;再一拨则按照之前的规划挖掘墙基,运送石头;第三拨则去砍伐大量的树木回来,截成等长的木材作为围墙的主体。每天持续不断的建造,木质围墙的建造速度越来越快,部落生活的山洞外那一大片地方,已经被包围住,部落生活的地方一一下子就安全起来。
熊一众人出操结束,就赶紧解决早餐问题,随后就分成六队,由熊他们十个战士对乌金部落勇士进行单独训练。训练内容有俯卧撑、引体向上、障碍越野、射箭、枪术等内容,这些内容都经过丁奇的允许,也不怕乌金部落全部学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没有竞争对手,迟早会被自己击败。身处四战之地和温水煮青蛙的道理,丁奇可是非常清楚。
每当这个时候,熊就会在赤金的陪同下,帮助乌金部落的人们,指导他们如何制作鱼干、晒制植物块茎,随后会去检查他们部落木屋的建造质量,甚至还帮他们建造了五六间石头房子。建造出来的房子除了部落重要人物居住之外,其他都用来储存食物。
在熊等人的帮助下,乌金部落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甚至在赤金的带头下,他们开始讲卫生,在建造出来的面厕所中大小便。利用交换过来的小猎刀或剪刀和青铜针,缝制兽皮衣服,虽七扭八拐,却最终成为一件御寒的衣服,这让部落众人兴奋不已。
这一切,在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和医巫青金的观察下,悄然发生着变化。青金肯定了赤金的做法,指出要全力配合丁部落的熊,给他们提供最好的待遇,尝试着从熊身上获得更多的丁部落情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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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甚至讨论了一个比较禁忌的话题,就是是否可以加入丁部落。
斜风细雨中,一队二十人的原始人正手持弓箭、木矛,慢慢向一处山洞摸过去。
那是他们发现的一处灰狼栖息地,灰狼群一共有十二头,是一公一母两头大狼带领着刚长大的小狼在此暂时居住。它们将要在冬天来临之时,带领狼群和其他狼群汇合在一起,共同狩猎,度过食物缺少的冬天。
狼群傍晚以后才开始出猎,此时它们都在山洞口的空地上玩耍休息。滴答的雨声、摇摆的树木发出的声音,让它们忽略了一群人的脚步声。
很快,这些人就来到离狼群很近的地方,张弓搭箭,轻举木矛等待为首之人发出进攻的命令。
这群人来到周围已经有一段时间,但他们为了自己部落和掳掠过来的女人们的安全,集中力量将潜在的威胁消灭。之前他们已经将两头熊、五只豹子、二十几头的豺、十余头獾和一头剑齿虎除去,而眼前这些狼是他们的第六个目标。除去这些狼,他们不仅可以清除危险,还能获得不少狼肉、狼皮,甚至提升整个团队的力量。
为首之人,就是被剥夺了五大部落头衔的厚土部落头领商土。他只带了二十人出来狩猎,其他勇士和女人则在他们选择的那处山谷中留守,并处理各种食物和兽皮。
虽说厚土部落的荣光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但商土已经决定他要给部落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让部落能够快速恢复元气。除了眼前这些危险之外,即将到来的寒冬将是他们这个沦落为底层的部落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他们到达那处厚土命名为希望之谷的山谷后,立即利用手中掌握的青铜斧和锯子,建造御寒的木屋和保护他们安全的木质围墙。这一切,他们都是仿照丁部落在交换地的房屋和围墙样式,还有一部分简单的房子是参照猎人小屋样子进行建造。因为那种两个“∠”形组成的屋子,简单实用,保暖效果还特别好。
商土将那猎人小屋进行创新,将小屋的地面用石头垫高,上面再铺上厚厚一层干土,再在上面垫厚厚一层干草,最后则是一层兽皮。而在小屋中间篝火堆的作用下,整个猎人小屋干燥明亮,根本不怕目前这种阴雨连绵的天气。
有时候商土在想,这一切都是丁部落带来的,可厚土部落目前的处境也是直接或间接和丁部落有关,真不知道是该感谢丁部落还是仇恨丁部落。这种感觉让商土很难受,既然难受,那就不去想,只需要将眼前这群狼杀光,用它们的鲜血来释放自己心中那份压抑和欲望吧!
只是商土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欲望,厚土部落根本不会成为现在这样子。人,尤其是原始人类,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为自己着想,或者为自己的部落着想。只要自己或者自己的部落能生存下去,那就是最好的。
部落的生存和延续,就是他们血脉中根深蒂固的想法。
隐藏在树后的商土张开手中的弓,将一支携带着石制箭镞的木箭射向卧在那里的头狼,同时发起了进攻的信号。各种箭支和短矛投向狼群,带来的是惊慌、嗥叫还有死亡。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十分钟,十余头狼就被击杀在洞中。哪怕有狼钻进山洞深处,也有勇士们冲进去,用手中的木矛将它们捅死。
众人挥起手中的武器,兴奋地嗷嗷叫起来,庆祝这场轻松的胜利。他
们身上充满着野性和血性,庆祝过后就将抱着狼身上的伤口,吮吸它们身体中的鲜血,补充能量,然后将狼尸摆在一边后就静静站在那里,等待他们的头领发布命令。
“收拾猎物,回部落!”
大家迅速行动起来,没有喧哗没有窃窃私语,很快就将猎物分割完毕,然后在溪水中清洗干净血渍,就回到部落。
回到部落,他们从那处高有三米余的围墙中间的一处大门进入,受到了其他勇士和女人们的欢迎。
整个部落面积不大,处在一大片松树林中。围墙与其他树木之间保持了五六米远,为的是防止其他人类能够通过树木跳进围墙内。围墙内有不少直径二三十公分粗的树木,下面却是各种木屋和猎人小屋,足够三十七名勇士和六十余名年轻的女人居住。外围还留出一块近一亩大小的空地作为他们活动的场地,此时的场地中搭了一些木棚子,下面堆满各种肉类。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吃饱喝足之后,在夜色下进入属于自己的木屋或猎人小屋,搂着身边两个或一个女人,开始造人运动。这是商土下达的命令,一定要使属于自己的女人怀孕。
商土给每一位勇士分配了一到两个女人,不管俊丑身材高矮,只要是适合生养的女人就行。
一番轰轰烈烈的造人运动之后,整个部落陷入安静之中。没有呼噜声,凡是会打呼噜的人早就被扔出部落喂狼了。再说,缺少食物的时代,不会产生特别容易打呼噜的胖子。
部落中间最大的一处木屋中,商土在忙碌过后,斜倚着充满干草的兽皮枕头,在细细簌簌的秋雨声中,看着那一处篝火堆发呆。
六十多名女人早就认清了现实,将自己融入到厚土部落中。缺少保护自己力量的女人,在原始时期只能依靠男人和部落才能够生存下去。只要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只是让自己生孩子这有何不可呢?何况每天食物还很多,可以让自己吃饱。
商土明白,丁部落的强大是建立在那些各种各样的工具和他们头领的伟大之上的。商土希望有朝一日,自己部落能够利用丁部落产出的各种武器和工具,来消灭丁部落。而达成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劫掠,不停地劫掠。
原始时期的第一支强盗,正式问世!
不管其他四大部落、南方的山南部落和东方贝部落他们在做什么,怎么做,这一切都和丁奇无关。此时的他,正抱着小可爱窝在温暖的兽皮睡袋中,听着木屋外淅淅沥沥的秋雨声,昏昏欲睡。
而他脑子里正在回想的,正是以前村子里的老师傅造玉米酒的场景。
一口大铁锅,架在一口垒砌好的灶台上。铁锅下是熊熊的火焰,而上面则是两个上下堆叠的竹质蒸笼。顶端一个尖头圆盖,将整个蒸笼盖得严丝合缝,飘着微微酒香的蒸汽不小心从某一个缝隙中飘出来,让丁奇都有些陶醉。
但大多数的蒸汽都从尖头圆盖的盖子顶端的一个竹筒进入另一个粗大的圆桶中,最后从一边的一根竹管中流出来清亮的液体,充满浓郁的玉米香味酒。
丁奇所思所想的,就是他当时看到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制作好玉米酒后帮助清洗蒸馏玉米酒时的每一件工具的形状和材质。这些细节内容,不停地在丁奇脑海中如过电影般一遍遍回放,直至成为丁奇记忆中清晰的画面。
造酒!
第394章 酒曲和蒸馏设备
其实在发现葛根之后,丁奇并没有准备利用葛根酿酒,他主要的想法还是利用葛根用石磨制成浆,再经过过滤、沉淀、脱水、干燥等工序制成最终的葛根粉。有了葛根粉再结合鹌鹑蛋或雉鸡蛋摊成一种蛋皮子来食用,并且保存其长。就像湖北恩施那里的人们利用土豆粉、红薯粉和鸡蛋一起制作成的鸡蛋皮子,晒干后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吃的时候如下面条一样,可以配一些腊肉、猪油炒出来的菜当臊子面吃,味道非常棒。
另外,葛根粉也可以单独冲泡吃,就像藕粉一样,搭配一些采来的野果、蜂蜜,不仅营养丰富,还能果腹。
这就是丁奇最开始的想法,可是这个想法在丁奇得到稻谷和看到一种农村很常见的草-柳叶蓼之后,丁奇决定开始酿酒。
说实话,酿酒这个活儿不是专业人士还真不好做。光凭丁奇小时候看老师傅酿玉米酒这种连半吊子都达不到的水平,想去酿酒,不能说是痴人说梦,但也是难于上青天。
但路需要一步步走才能走出来,也只有试了、失败了才有可能成功。
因此,丁奇决定酿酒,并解决酿酒最关键的一环,制作酒曲。
不过对丁奇来讲,制作酒曲的过程也是试验的过程,他不知道自己是能否能够做出来,但总要试过。
他来到铜村的第二天,就将挖葛根的工作交给其他人,自己则将铜村的木匠、篾匠和陶匠等人叫过来,让他们去制作酒的蒸馏设备。条件简陋,就用简陋的方法来做。图形和尺寸等,丁奇已经在草纸上给大家画出来,由他们几个商量着来做。
陶匠去制作一个大陶锅,并想办法制作陶器版的冷凝管;木匠来制作蒸笼或者说蒸桶和冷凝桶,篾匠编竹匾、锅盖、用竹子制蒸馏管道。刚才讲到冷凝管,陶匠还要研究,但丁奇有替代的东西,就是自己那根从越野皮卡上拆下来制成钢矛的那根管子。
只是为了一个更加伟大的事业,这根管子告别了战斗行业,准备为酿酒行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在丁奇那种能够轻松举起五六百斤石头的变态力量下,这根钢管老老实实地被绕着一根八九公分粗的竹子弯成一圈圈如弹簧样的冷凝管,底部留有二十公分作为冷凝管的出口。
这些工作需要不少时间,就由丁奇统筹规划先行开始,反正离真正酿酒的时间还远,慢慢来。比如那种冷凝管,说不定陶匠就能研究出来。
这些工作安排好,丁奇就带上两个手下,和自己一起研究制作酒曲。
柳叶蓼,也叫辣蓼草、水蓼,更有一个长长的名字:绵毛酸模叶蓼。一年生草本,茎直立,多分枝,表面有多数紫红色小斑点,是一种很常见的水生植物。生于近水草地、流水沟中,或阴湿处,分布在大江南北各地。
丁奇先是带人从一处河沟边采集回来五十斤左右的柳叶蓼,然后又和篾匠一起砍伐回来十几棵竹子,竹叶子归丁奇,竹杆归篾匠。又在森林边缘采集回来一些以前种田时经常碰到的狗尾草嫩茎叶、牛筋草等野草。这些草在这个季节能找到也真是不容易,也只在一些向阳暖和的地方存在。
这些材料采集回来之后先用清水洗干净,然后彻底晾干水分。接下来,丁奇安排手下把所有的野草如柳叶蓼、竹叶、牛筋草、狗尾草等用菜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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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切成碎末,然后再继续晾晒直至全部晒干。
这些草料晒干之后,再用石臼将他带过来的稻谷舂成大米,和草料混合在一起,然后将这些混合物用好不容易带过来的石磨进行研磨粉碎。这是一个需要耐心的活儿,丁奇只需要指挥手下干就行,但他要全程把握,免得中间出问题。
粉末终于制好,丁奇和两个手下被荡了一身的细粉。丁奇却是全然不顾,赶紧把粉末放进一个大陶盆里面,并拿出一部分粉末放在一边备用。接下来,丁奇亲自操刀,自己洗干净手后开始往粉末里面加入37~40度左右的温水,边加水边搅拌,一直到粉末能捏成团,又不滴水的时候就可以了。水不能多,多了就成稀泥,丁奇放在一边备用的粉末就是为了防止出现水多的情况。
以上这些步骤简单,但需更多的耐心,接下来他把这些粉末捏成一个一个的小圆球,这样的圆球就是酒曲最初没有发酵的形态。
然后把这些酒曲球放进竹匾中,上面铺上一层干草,然后就一层酒曲球一层干草叠上去堆放。为防止出现意外,所有制出来的酒曲球被丁奇堆放在五个竹匾中,主要是他担心某一个出现问题,不会对其他酒曲球造成危害,使得他所做的工作功亏一篑。所有竹匾,都被堆放在一处阴凉通风的仓库中。
仓库中,竹匾放在木桌上,竹匾下面还摆放了一层干草,竹匾最上面也铺上一层干草,并盖上一块兽皮。因为天气凉,盖兽皮也是为了让酒曲球能够快速升温,达到发酵的目的。
按照以前那位老师傅讲的,所有的材料是要用粉碎机进行粉碎再用电磨磨成粉。制成的酒曲球在升温放置上三天左右就可以成功。但丁奇现有的条件很简陋或者说叫落后,他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来制作这些东西。通往罗马的路有千万条,只要能达成目的就行,哪怕花费的时间更多,但相对来说现在丁奇最不缺的只怕就是时间。
这三天中,每隔一段时间丁奇就要去检查竹匾中酒曲球的状态。如果发现干草或者兽皮上面有水珠或者潮湿的话,就要把它们掀开,以此降温通风,以免温度太高,把酒曲给烧坏了。
在制作酒曲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把控酒曲球发酵的温度,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如果有温度计是最好的。但丁奇没有温度计,那就只能摸索来积累做酒曲的经验。
丁奇记得老师傅讲过,发酵好了之后,酒曲表面会有一层白色的细绒毛,就像制作米酒、豆豉或臭豆腐时那种白色的细绒毛。如果发酵温度太高,没有及时通风散热的话,酒曲上面的白色细绒毛就会变黑,就像霉斑一样,那么酒曲就算制作失败。
由于初次制作酒曲,丁奇还是有些失败。有两个竹匾中的酒曲没有把握好温度,导致霉变,彻底损坏。幸运的是,另外三个竹匾中的酒曲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这样的工作辛苦倒不辛苦,但就是繁琐还有紧张。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是他盯着,并教两个手下学习,精神上有些疲累。
等到酒曲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把它们从仓库中取出来在太阳底下进行晾晒,晒干之后就是以前农村酿酒时要用的成品酒曲了。
三个竹匾,最后成型的酒曲球大概有三百多个,总算让丁奇有些安慰。这些酒曲被丁奇小心地
放在两个大陶罐中,搁在干燥处保存。
其实丁奇制作酒曲还是有些心疼,主要是心疼那些稻谷种子。虽说是从其他部落交换过来的稻谷,没有进行人工栽培的那种,但如果明年种出来可就是几亩地的稻子,以后会发展到多少可是一个未知数。
但这方面的牺牲总是要有的,事情能同时进行,酒能提前酿造出来,对人类的造福将会非常大。要知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么多葛根最终能酿造出来多少酒还未为可知,但总量不多是肯定的。丁奇可不敢让大家可着劲儿的喝,这些酒大部分是要用来制作医用酒精的。
虽说这几天的注意力都在酒曲的制作上,但抽空他还是要对蒸馏设备的制作进行关注。
这些匠人们,都是宁城几大匠人的真系徒弟,在丁奇的要求下他们这些人得到了第一代大匠人们的真传。当然,这些人的选择也是看天赋和兴趣,没有这方面兴趣和天赋的人大匠人们也不会选择。因此,他们制作出来的东西在丁奇看来,都是无可挑剔。
先说木匠,第一次制作直径超过一米的大木桶或者说蒸笼算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有制作木桶的经验打底,制作大口径的木桶也就不算特别难,只是花费的功夫比较多罢了。中间,他还得到篾匠的支持,帮助他制作了几根竹皮制成的箍索。木桶制成的时候丁奇去看了一下,质量不错,没有松动,并特地滚了两圈,没见异常。
陶匠那边,陶锅对他来说不是一个问题,他把主要目标放在如何制作陶管上。丁奇只给他讲了制作的东西是一个一圈圈弯在一起的管状物,并特地看了丁奇那根钢质的冷凝管,然后他就去滚泥巴去了。
他先是整出来一块长两米粗有五六公分的泥条,压平后裁成宽十五公分左右的陶泥片,厚约一公分。然后,丁奇看到一个令他震惊的一幕,就见这匠人拿出来一根粗有不到五公分用藤蔓搓成的绳子。看绳子粗细和材质的新鲜程度,显然是最近在搓成,那么说明他在丁奇给他布置冷凝管任务的时候就已经想到用绳子作为制作陶版冷凝管的关键材料。
他先是把长边的泥板边缘削去大概一半成楔形,随后把绳子放在泥板边缘,放齐整之后,将泥板顺着绳子向前滚动,直至将所有绳子裹进去。裹进去之后,他发现泥板多了大概一公分左右,就用一个竹片刀将那部分去掉,并同样将那一边削去一半成楔形。
这一切准备好之后,他就把两边用水抹湿润之后结合在一起,用手指轻轻压弄之后再将整个泥条在制陶板上揉搓让陶管成型。
这一步只能算完成冷凝管制作的三分之一。接下来,这个名为黑石的陶匠从战士那边拿过来一根大概鸡蛋粗细、长直的矛木过来,然后将那根陶泥管拿起来绕着那根矛木开始缠绕。缠绕的过程中动作很轻很柔,担心管子开裂,导致成品失败。
还好,一切顺利,第一根冷凝管成功缠绕成功。这根冷凝管被放置在一边进行阴干,它还没有经过烧制,只有烧制好才能算真正的成功。至于管子中那根绳索,已经不需要,它会被高温烧成灰烬。
接下来,黑石又继续制作了其他五根陶版冷凝管,才开始准备烧制。丁奇也很期待这种陶器冷凝管的问世,以后能否大量酿酒就看冷凝管了。
第395章 出酒
烧制陶器需要的时间和准备的材料也多,过程太繁复。丁奇的酒曲制好的时候,陶器冷凝管还没有出窖,丁奇只能将目标放在其他部分。
篾匠编那种漏斗型的锅盖很轻松,按照尺寸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编好,上面还留了一个直径五公分的口子作为蒸汽的出口。然后他选取了一根直径有十公分的竹子,从中间截下来三米的一段竹筒,又将这一段竹筒从两头各截下一段半米长竹筒。
竹筒准备好后,用锯子将半米长的竹筒一端锯出一个长十公分的斜切口,两米长的竹筒则相对应锯出同样的缺口。这些缺口需要对在一起,确保严丝合缝,不会露气或者露的要少才行。所以,他选择用同一根竹子作为组合才能最大限度不出问题。
至于如何吻合切口,则用木匠那边的骨胶进行粘合,基本不会出问题。只是骨胶长期接触高温潮湿的气体,会发生变化,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就能重新更换粘合。
冷凝桶那边进度也可以,木匠做起来更是得心应手,时间花费不长,只是用竹皮制成的桶箍比较费时间,因为它是木桶质量的保证。冷凝桶制好,在桶底边缘处挖了一个和冷凝管尺寸一样的孔。又在桶上配了一个相应的桶盖,盖子上钻出一个眼儿,直径和蒸汽导管一样。
哔嘀阁
只是在蒸汽导管和冷凝管之间的连接上,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困难,管子尺寸不一样,不知道如何连接。
而这时,丁奇出手。
他拿出自己的斧头,将一块铜砸成厚约两毫米的铜片,裁切好之后制成一个漏斗。漏斗上口和蒸汽导管尺寸相合,下口和冷凝管尺寸一致,总算解决这个连接问题。
只是丁奇制作漏斗的一幕被铜村的铁匠铸发现,他现场学习,竟也慢慢学会,并将用铜皮制作各种工具的方法发扬出去,进行了各种创新,就连他师傅槌都努力学习。此人是一个奴,刚来丁部落的时候并没有名字。他跟随宁城的铁匠槌努力学习铸造技艺,后来由丁奇给他赐名:铸。本来他想给此人赐名冶,但觉得这个名字太贵气,没敢给他。
整套蒸馏设备制好之后,丁奇先行进行试用。宁城那边使用的青铜锅口径比较小,使用压模铸造技术制造而成,但如果想再制造更大的青铜锅却始终不成功。主要是压模时,那些沙子的重量太大,刚提起来就落下去,使模不成形。丁奇只能寄希望于扩大蜂群规模,得到更多的蜂蜡,运用失蜡法铸造更大的青铜器。
陶锅被烧开,大量的水蒸汽通过管道进入没入水中的冷凝管,不一会儿之后就有水流从冷凝管的下端流出,流入一边的一个陶罐中。这就是传说中的无根之水,也就是蒸馏水。如果蒸笼里放的是发酵好的酒醅,蒸馏出来的就是高浓度的酒液。
蒸馏装置初步成功!
此时,那大片的葛根被挖掘了大概不到一半的规模,主要是前期那绵绵的秋雨影响了采挖进度,那泥泞的地面和湿漉漉
的环境导致进度被放缓。
挖出来的葛根,超出了丁奇的想象。这些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葛根长得粗壮,都是成整块整块的,甚至有些长得厚实程度如一个大南瓜。幸亏这些葛根没有跑掉或者变成人,否则丁奇都怀疑这些葛根已经成精了。
丁奇让人将一部分葛根清洗干净切片,紧跟着将其再切成拇指大小的葛根丁,然后将这些葛根丁上锅蒸熟。上锅蒸的目的,一是为了让它变熟,让其比生葛根更容易更快速发酵;二是为了将葛根料中的杂味去除,并将其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分解掉。
蒸熟后的葛根丁立即出锅摊放在竹匾上晾凉,晾凉后将这些葛根丁放入用开水消毒后的陶缸中,撒入酒曲,注入一些井水,搅拌均匀后将陶缸封口。
由于没有好的封口材料,如二十一世纪的塑料薄膜等,所以丁奇也只能让木匠制一些木头盖子,然后在里面那一面覆一层消毒后的鹿皮。
丁奇一共准备了十个陶缸,每个大陶缸都装满了蒸熟的葛根丁,在和酒曲充分搅拌之后开始进入发酵环节。
这一环节非常重要,特别是温度的把控一定要得当,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大概像春天四月份的室外温度差不多。因此,在目前的温度环节下,丁奇命人将制酒的木棚子外面用一层兽皮进行封堵,尽量使木棚中的温度能达到发酵的理想温度。
接下来,将进入一个繁重的体力劳动环节。当然,对丁奇来讲,他只需要动动嘴指导手下来做就行。每隔一两天,丁奇都会进入木棚来感受棚中的温度,如果温度达不到,还会让人生一个碳火盆来加温。同时,打开盖子查看陶缸中葛根的发酵情况。
在发酵的过程中,陶缸中的物质会不停地产生气泡,因此需要人工隔一天或两天帮助搅拌一次,直至不再产生气泡。但气泡结束之后,每隔两天还要继续搅拌,为的就是让葛根充分发酵,让里面的淀粉转化成糖,再将糖份分解成酒精。
温度如过高,可能会将陶缸中的葛根混合物变臭,温度过低发酵的速度会降低。
在发酵的过程中,丁奇工作不停,开始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制取葛根粉这项工作中。挖出来的葛根按照丁奇的预计已经超过一万斤,甚至还会更多,这大大超出丁奇的预计。尽管他已经安排铜村的石匠、篾匠等人加快速度制作石磨、用于过滤用的竹匾,还让人提前制作了五六十个大陶缸,但他仍感觉这些不够用。
但在天气越来越寒冷的情况下,再批量制作陶缸已经不太现实,丁奇只能暂停挖掘葛根,转而进行葛根粉提取工作。好在这项工作可以流程化处理,清洗、切片、切丁、磨浆、注水、过滤、沉淀、烘干这一整套流程在丁奇的指挥下倒是有条不紊,快速进行。
丁奇听说过,野生的葛根出粉率低,俗话说叫看脸,意思是看运气。人工种植的葛根出粉率较高,大概在25%左右。但这片野葛根最后的出
粉率却是吓了丁奇一大跳,接近20%。
这是一个非常高的出粉率,丁奇只能将其归功于这些葛根生长周期长方面。在稍显贫瘠的地方,能够长出这么高出粉率的葛根,只能从生长周期长来解释。这些挖出来的葛根最细的也有十公分粗,实在不敢想象这些葛根生长年限有多久,丁奇真担心从里面蹦出来一个妖精!
绵绵的秋雨之后,迎来的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太阳将它的光线洒向整个世界,但却不能阻挡寒意的侵袭,白天的最低温度已经接近零度,仍然在一天天下降过程中。
天气好,人的心情也不错。丁奇难得地给所有人放了一天假,让白牙带着大家舒服地休息一天。而他自己,则带着那两名手下,开始准备蒸馏。
此时的陶缸中,葛根经过充分的发酵,里面的水分含量降低不少,酒醅干湿适度,轻轻抓在水中不会渗出液体,如果使劲一抓,则有液体顺着缝隙流下来。而且,原本占据陶缸大概五分之三位置的葛根酒醅,现在几乎到达缸沿儿,算是达到充分发酵的目的。
浓郁的酒香味充满木棚中的每一寸空间,还有一丝丝甜意混杂其中,让人有一种陶醉的感觉,以前喝遍整个连队无敌手的丁奇,此时竟有些微熏的惬意赶脚。丁奇身边两个打下手的人更是露出一种迷醉的表情,被丁奇一脚一个踢出木棚。
“考!比我还夸张!”
不过,由于丁奇是初次进行填料发酵,温度把控的火候还是差了不少,全凭感觉和经验,最后只有七个陶缸发酵成功,另外三个陶缸中的葛根酒醅直接发酸发臭,导致发酵失败。
不过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了,可恨的是丁奇竟是不满足,还希望达到百分百成功,让其他穿越众恨不得打他一顿,可惜穿不过来这个世界。
其实目前发酵好的酒醅已经可以提取酒液,只是酒精度不高,能有15%就算不错。这时的酒只能算是黄酒的一种,但丁奇的目标是蒸馏后的高度白酒。
屋外的另一个木棚下,一整套蒸馏设备已经就位。陶锅中注入足够的水,然后放入一个用竹片钉成的大篦子,上面放入一层经过开水煮过的杂草,放上蒸桶,再将那由散碎的葛根酒醅投入蒸桶中,盖上盖,固定好蒸汽输送管道,和冷凝管连接在一起。
此时,整个冷凝管已经整个埋入冷凝桶的冷水中。
在葛根料发酵的过程中,陶匠已经将那些陶质的冷凝管烧制出来。一共六根冷凝管坯,最终成功了三根,成功率50%。只是丁奇确保第一次成功,使用那根钢管制作出来的冷凝管作为冷凝设备。
在熊熊的火焰灼烧下,陶锅中的水很快沸腾起来,大量的水蒸汽透过蒸桶中厚厚的酒醅,将其快速加热,携带着酒精等内容物冲入上方的蒸汽管道中,又快速进入冷凝管中,没过多大会儿,一股浓厚的酒香味顺着流出来的酒液散发在空气中。
第396章 大碗喝酒
酒液很纯净,没有丝毫杂质。纯净无瑕的酒发出欢快的水流声,流入下面的陶罐中,形成细细碎碎的泡沫。
丁奇忍住内心的冲动,继续等待下去,没有急着舀出点酒来品尝。
老师傅给他讲过,出酒的时候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酒头、中酒、尾酒,这说明了酒在蒸馏过程中,酒液在不同阶段的酒精度数,也可以指酒的品质。
酒头不用讲,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刚出来的一部分酒液。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酒头,其实是没有酒精度数的,里面含有许多种微量成分,香味物质极多,可口感并不协调,暴烈味大,算不上好喝,也不适合饮用。
随后出来的酒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酒头,只是量不多,酒精度数高,如果把控不好它会和接下来中酒前液混合在一起,导致酒精度数降低。此时的酒花比较大,消失迅速,算是一个酒头判断的标准。
接下来出来的酒即是中酒,此时的酒液味道醇厚,香味物质均衡,品质最佳。而它的酒花均匀分布,细密却间隙清晰,散发在空气中的味道让人产生愉悦感。
随着出酒量减少,蒸馏的阶段就来到最后的尾酒。此时的尾酒内杂质多,水味重,香味物质含量急剧减少,酒精度数降低到五十度以下,口感差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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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经验不足,也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进行判断。他按照老师傅讲的“看花摘酒”进行区别。此时酒花开始变小,丁奇赶紧拿过来一个陶罐替换已经装满酒头的罐子,去盛接流出来的品质最好的中酒。
随着火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蒸汽凝结成酒液,汇入那个陶罐中。在即将满溢时,丁奇立即拿过来另一个干净的陶罐盛接酒液,一个接一个,直至流出尾酒,再到结束。
整个过程,丁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出酒的过程,生怕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也算是自己为酿酒积累经验。
整个蒸馏的过程没出太大的问题,主要是蒸汽管道在刚开始的时候从竹盖和竹管相连的地方,露出不少蒸汽,丁奇赶紧用一块鹿皮包裹住,避免露出太多。
由于第一锅准备的酒醅不多,只有一陶缸,蒸馏出的酒液不到八罐,总计八十斤左右。其中酒头一罐,中酒三罐,尾酒四罐,一罐大概十斤。
看着这些让自己兴奋的场面,丁奇忍住内心的激动,立即抱起那盛满酒头的陶罐来到木棚外面,白牙和狐两人已经等在那里。他们得到消息,立即从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过来,只为亲眼目睹头领口中所说的神物诞生。
丁奇抱着的那个陶罐,现在应该称为酒罐。而里面的酒液,则可以称为葛根酒。将酒罐放在一张桌子上,然后拿过来一个干净的陶碗,再次抱起酒罐地朝碗中倒下散发着浓厚香味的葛根酒头。
从之前所说,此时碗中的酒花很大,消散速度也很快,不到三秒钟即消失不见,可见酒头酒精度数很高。紧跟着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冲鼻端,虽没入喉,却觉得味道很冲。
丁奇喝过不少好酒,对眼前自己认为是粗制滥造出来的酒并不是特别向往,只是因为是自己酿造出来的,所以兴奋激动多过想喝的欲望。可身边的白牙和狐两人,却已经是口水直流,恨不得立即上前喝上一口,感受一下神物的味道。眼前之物虽和水一样,但里面散发出来的让自己想喝的味道却明明白白告诉自己,这真的是一种神物
!
“你们俩可别偷偷喝,如果发生意外,可别怪我没有讲!”
丁奇看他俩的样子,担心自己离开两人会偷喝,所以赶紧警告他俩。现在酿造出来的酒,可是自己摸索出来的,里面有没有有毒物质如甲醇一类的丁奇不知道,有多少有毒物质自己也不知道。目前是原始社会,可没有检验检测工具,只能靠试验和摸索来积累经验。万一甲醇含量超标,轻则导致白牙和狐两人失明,重则导致两人死亡,这可不是丁奇希望看到的。
让两人互相盯着对方,丁奇立即返身来到木棚下,抱过来一罐中酒倒入第二个陶碗中。此时产生的酒花从小米粒到高粱米粒大小不等,酒花持续时间在15秒钟左右。散发出来的酒味醇厚甘爽,气味醇香,让人愉悦的味道散发在周围,令人吞咽口水。
丁奇喉头滚动了两下,可白牙和狐两人此刻已经开始冒口水,把头都伸到酒碗上面,狠狠闻嗅酒的味道,比刚才还要不堪。好像眼前有一个令他俩激动的女人,如果不是丁奇的命令在,他俩已经扑上去,去品味酒的美味。
从酒花来判断,这第一次出的中酒品质不错,而且酒精度达到55度上下,已经可以直接饮用。
当丁奇将装尾酒倒入第三个陶碗中时,产生的酒花如黄米粒般大小,且数量很少,消散的速度较慢,酒花持续的时间大概有二十二秒上下。迸散出来的酒味有些寡淡,很快就消散在风中,停留时间不长。很显然,尾酒的品质降了一大截,与中酒相比差之千里。
在看到尾酒倒入碗中的第一时间,丁奇就觉得尾酒要比二十一世纪某些小酒厂整出来的勾兑酒要好太多。可见,还是纯粮食酒好啊!
三种酒液,三种品质,高下立判!
只是丁奇谨慎起见,还是要进行一下动物试验。那么何种动物最合适呢?有人推荐用猴子,有人推荐用马,也有推荐用猪。但这些都不是最合适的,最适合的只能是会说话、会表达的人类。
而现有的人类当中,丁奇选择的当然是奴,而且是现成的奴!
“狐,去将那个乌金部落的奴乌金叫过来,顺便再喊上另外两个奴。”
狐应声而去。
“白牙,你去搞点吃的,要大块肉。这一天下来,我还没怎么吃东西呢!”
白牙也赶紧去铜村的食堂拿吃的。
现在铜村、鹿村、盐村的模式和宁城的管理模式一样,也建有专门的食堂。丁奇来之后,食堂方面也专门安排一个师傅为丁奇做饭,基本能保证随时有饭吃。
看着眼前三个有些战战兢兢的乌金部落奴,丁奇有些好笑,没想到这些人竟如此怕自己。殊不知,乌金被当时的刑罚搞怕了,回去之后和他们那一干同样来自乌金部落的人一说,他们也跟着一起害怕,将丁奇当成了魔鬼。
此时此刻,这个大家口中的魔鬼竟微笑着站在自己等人面前,实在是让他们感到害怕,不知道接下来迎接自己的会是什么下场。
难道是要请我们吃饭?
偷眼看到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两大碗肉,还有三碗“水”,乌金心中如是想到。只是他觉得吃肉之后才喝那么点水,实在是太少了,难道不怕被噎着?应该多来点才好。
如果被丁奇知道乌金的想法,不知道他会不会笑话乌金的无知。连眼前是什么都不知道,竟敢想多要点
,难道不怕喝晕?
乌金等人看到“魔鬼”不说话,自己也不敢吭声,只能低头看着地面,眼睛珠子在那里乱转,瞎想。不一会儿,一股植物的清香味道进入自己鼻子中,就好像这两天吃的蒸葛根一样的味道。但又比那种味道更吸引人,让自己有种想寻找这种味道源头的冲动。眼睛不敢乱看,那么就用鼻子开始寻找。
就在乌金三人不停地用鼻子寻找那种味道的源头时,他们眼中的“魔鬼”发话,让他们吸鼻子的动作立即一顿。
“不要再吸鼻子了,听着跟头猪似的。今天叫你们来,是有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任务要交给你们。如果完成了,以后你们三个就将是部落的品酒师,不用再干那些劳累的活儿,只需要坐在那里品酒即可。不知你们三个人是否愿意?”
乌金三人听完丁奇的问话,立即就是一惊。他们听不懂丁奇话中“光荣而伟大”的意思,也不知道品酒师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品酒是干什么的。他们只听到“只要完成,就不用干劳累的活儿”这一句。
可他们三人有些疑惑,惊的原因是他们感觉这个任务有些轻松。这么好的事儿,应该不会落在他们三个身上吧?可他们三个又有些向往,希望这件事是真的。而且,看桌上摆放的肉和“水”,这个任务应该是让他们吃肉喝“水”吧?这是多好的事啊!
感情这三个人以为,丁奇找他们来是请他们仨吃饭了!这让丁奇情何以堪?
三人互相看了看,知道刚才这个魔鬼讲的是真的,三人立即点头表示愿意。
“愿意!愿意,我们愿意!”
“好!既然愿意,那么就准备开始。这三个陶碗中的东西名叫酒,你们一人端一碗喝了,我们再继续。”
丁奇倒出来的酒量不大,每碗大概三两酒的样子,只有尾酒稍多,有半斤。因为只是做试验,只要喝不死人、人不会出问题就行。酒就是刚才丁奇倒的三种品质的酒,乌金对着的就是其中品质最好的中酒,丁奇心说便宜你小子了。
可丁奇话音刚落,位于中间的乌金突然发话了。
“哎!我说魔……哦,不,头领。”
乌金一张口差点把“魔鬼”两个字说出来,可见他对丁奇怨念有多深。幸亏他改口快,如果被丁奇知道对方称呼他为魔鬼,估计会好好招待这个家伙的。
“头领,您这是请我们吃饭呢,我不知道酒是啥,但光让我们喝这跟水一样的东西,有点那个啥吧,我们虽是你们的奴,但你们不是说奴要和你们一样吃喝嘛。喝酒,还得大口吃肉才行啊!”
刚刚被乌金出声吸引注意力的丁奇,本想着对方有什么问题呢,没想到他认为自己请他们来是请客呢!可没想到后面那句话,把他电得里嫩外焦,可以当作乌金口中的下酒菜了!
能人啊!
连“喝酒要大口吃肉”这句经典台词都说出来了,可见这货放到后世的宋朝也是梁山好汉一员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叫一个豪爽!只是怎么看,对方也不像是梁山好汉。
丁奇微微一笑,笑得却是有点不怀好意。
“好!没问题,大碗喝酒,一定要大口吃肉!来,随便吃!”
丁奇大挥一挥,立即有人去食堂那里端过来六碗肉放在三人面前。这倒是让乌金他们眼前一亮,能吃饱肚子,爽啊!
第397章 耍酒疯
三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当即上前端碗,那气势颇有一种好汉上刑场的感觉!再来一个摔碗的动作,估计就更像了!
三人端着碗,突然刚才一直久寻不到的香味源头猛地钻入他们鼻中,让他们仨明白,就是眼前这一碗“水”在起作用。
在部落中有些聪明的乌金眼睛珠子一转,心说这大“魔鬼”让我们品酒,难道那酒就藏在这水里?在水里兑酒?会不会有毒呢?
乌金猛地一激灵,冷汗瞬间就出来了,难不成对方要害自己?
这要是让丁奇听见,估计得笑死,水里兑酒?有这么兑的吗?我这特么的是纯粮食酿造!
丁奇看他们三人端起碗来有些犹豫,顿时有些不悦,当即大喝一声:
“赶紧喝!”
三人猛地一哆嗦,想起“魔鬼”那令人畏惧的手段,当即把心一横,把碗往嘴边一放,张嘴抬头,咕嘟一声就将碗里的东西灌进喉咙里。连味道也没有品尝,直接喝光。
三人此时正处在一种悲壮的心情之中,对酒的味道似乎没有感觉。他们已经看破自己最终的结果,再也不管不顾,把酒碗一摔,抓起眼前碗里的煮肉就开始往嘴里塞。在他们的感觉中,能吃饱再死,也比当一个饿死鬼强。
乌金本就年轻,也算是一个壮小伙,此时正是能吃的时候。嘴里鼓鼓囊囊的,不停地将肉咽下去。可还没等他咽下几口,从自己腹中突然窜出来一股灼热的感觉,仿佛有一道火在肚子中燃烧起来。直接从自己的肚子里,烧到自己的喉咙那里,马上又向嘴巴烧去。
紧跟着,他觉得那股火从嘴巴冲向自己的整张脸,轰地一声,自己整个脸庞感觉都烧起来,然后是额头,直至自己整个身体,全身都在燃烧。
“啊!好热啊!”
感觉浑身都在冒火的乌金噌地从原地蹦起,大吼一声,张开双手不停地在原地跳来跳去,甚至如身上像真的着火一般躺在地上打滚,期望能将火灭掉。
“啊!我真的不敢了!饶了我吧!热!热死我了!头领,我再也不敢叫您魔鬼了,求求您,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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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金以为是丁奇施了法,让自己浑身着火一样,开始求饶,并将内心中的秘密说了出来。
丁奇额头三条黑线,扭头对白牙说道:
“我有那么可怕吗?”
白牙看看躺在地上的乌金,又看了看另外两个抱着头躺在地上打滚的人,不敢说话。此时的情景把他也吓住了,包括旁边的狐。之前头领一直告诫两人不要偷偷喝,看来是有先见之明啊!如果自己两人不听劝告,恐怕躺在地上打滚的就是自己和狐了。
抹抹额头上流下的汗水,看到头领仍在等自己的回答,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点点头说道:
“是…是的!”
丁奇:“……”
他索性不搭理两人,看向场中两人,只是眼角的余光看到白牙和狐看着自己,有些劫后余生和畏惧,心说自己得给两人解释一下,要不然两人非抑郁不可。
“不用害怕,这是喝酒时的正常表现,会浑身发热,觉得自己着火了一样。不过很快就会没事,而且感觉还很舒服。之前不让你们俩碰,是因为我是第一次酿酒,不知道酒里面会不会存在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很有可能让人失明,甚至是让人失去生命。除此之外,喝酒之后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有人会呼呼大睡,有人会骂人,有人会耍酒疯砸东西,还有人会不停地喊别人喊
爹,呆会你们看看他们三个的表现就知道了。”
丁奇刚解释完,就见在地上打滚的三人突然不再喊叫,一骨碌就从原地爬起来,看看自己浑身上下没有着火,顿时高兴起来。
“谢谢头领,谢谢您不杀之恩!”
乌金三人倒头便拜,感谢丁奇不再让他们承受那种浑身着火的刑罚。可一阵风吹来之后,处在最中间的乌金猛地一拨浪头,看着丁奇的眼睛珠子开始转起来。
乌金跪在地上的身体趔趄一下,差点摔倒在地。等他调整好姿势后,眼睛整个迷离了,他伸手指着丁奇笑道:
“嘿……嘿嘿,哎呀!你这小娃娃,你有多大本事,竟然能当部落头领。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乌金!前…前…前任头领的儿子,能让你当头领?这次比…比赛我赢定了!”
好嘛,乌金把丁奇当成自己的竞争对手金骨,也就是乌金部落现任的部落头领。
乌金这样对着丁奇开始胡言乱语,身为丁奇拥趸的丁部落成员顿时不乐意,纷纷上前就要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丁奇摆摆手让大家退下,不过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有些后悔刚才没让人去教训乌金。
只见乌金脑袋再一拨浪,迷蒙的眼睛看着丁奇,惊喜地大喊一声:
“啊!爹,是你吗?你去哪里了,好久没有看到你了,你都不回来看我,他们欺负我!”
说着说着,乌金如一个孩童似的哭了起来。
再看丁奇,此时满头黑线,乌金拿自己当成他爹了。可丁奇知道,金乌的爹是前前任头领,早就嗝屁了。他对着自己喊爹,真他娘地别扭。心想打他一顿吧,可自己非要和一个喝多的人置什么气呢?再说,还是自己让他喝多的,没办法,只能让乌金对着旁边的老黑哭去。年龄大,辈份足,合适!
乌金开始胡言乱语,另外两个人也好不到哪儿去。第一个人喝的是三两左右的酒头,此时已经瘫在地上,如头猪一般在地上呼呼大睡。第三个人喝的是半斤左右的尾酒,再差那也是比42度白酒度数要高的纯粮酒,而且他还是第一次喝。大家想着这人应该没有大的问题,没看另外两个一个疯了,一个睡死过去了吗?这个人看着还行。
可还没等大家歇口气儿,就看此人满脸傻笑,朝着一旁的大树走去。来到跟儿前,掏出自己那话儿,撒了一泡黄汤。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是想去撒尿了。可没等他们松口气,那人竟又来一个动作,让众人当场石化。
第三人撒完尿,嘿嘿傻笑两声,伸出手指向上一挑,仿佛挑在一个美女下巴上。紧跟着就听到对方嘟囔了两句什么,竟抱着那树开始亲了起来。很快,他就对着那树开始做起不雅动作。
众人瞬间从石化状态中清醒过来,哈哈大笑。只不过丁奇却是看不过去了,竟整出如此少儿不宜的画面出来,真是该打啊!
很快,憋着笑差点憋出内伤的白牙收回砍在第三人脖子上的手刀,再也忍不住,大声笑起来。
“笑!笑个屁啊你们,如果你们谁敢偷偷喝这酒了,肯定也会和他们一个下场!”
丁奇这么一说,众人一缩脖子,不敢再笑,生怕头领让自己去喝那什么酒,如果当众如他们三人一样出丑了可就丢人丢大发了。只是那酒味儿,真的吸引人啊!
馋!
丁奇可不知道大家内心如何想的,见三人喝了酒,试验结果最快也要明天才能知晓,当即命人将三人抬回奴们休息的地方,让人
照看好三人,并告诉其他人离他们三个远点,免得他们吐得哪都是。
执行命令的狐一脸狐疑,难道还有这么多后遗症?
当天晚上,众人早早休息。丁奇却让一人打着火把,自己端着一竹筐葛根酒渣、还有一人背着一筐葛根残渣来到小红吃草的地方。
傍晚,在一边看着其他人在收拾的丁奇偶然看到还冒着热气的酒渣,顿时想起来这可是一种非常好的饲料啊!又想到之前制葛根粉后过滤出来的残渣,当即转身出去,喊人去备一些残渣。
小红见到是自己的主人过来,当即嘶鸣一声。最近,丁奇忙着制粉酿酒一直没怎么管它,它都有些不高兴了。此刻看到丁奇过来,将头伸过去表示亲昵。
丁奇将竹筐放下,拍拍它的头,示意小红去吃竹筐中的酒渣。现在是深伙,草木枯黄,有营养的草料却是不太好找,光啃吃干草,是个马都受不了!
小红将鼻子凑过去闻了闻酒渣的味道,打了个响鼻,似乎对酒渣的味道有些不感冒。在丁奇认为小红不喜欢酒味儿再让它试试残渣的时候,小红再次低下头,咬起一点点酒渣慢慢嚼食。不过很快,它嚼食的速度加快,最后竟把自己的嘴巴伸进竹筐中不起来,大口大口咀嚼葛根酒渣。显然,这酒渣让小红非常满意。只是丁奇有些担心它会吃多,因此将装有残渣的竹筐拿过来,向小红那里倒了一些残渣进去,混合后让它吃。
可一件令丁奇感到惊奇的事情发生,小红竟对残渣不感兴趣,用自己的下下两排门牙挑捡着酒渣吃,实在是令丁奇感到无语。
丁奇转身不管它,带着人去其他马匹那里,将残渣倒在草料上面。没想到这些马匹竟纷纷争抢葛根残渣,让丁奇之前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那几千斤残渣终于有着落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
初次饮酒的三人被引领到丁奇又准备蒸馏酒的木棚子外面。
“三位,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头疼、恶心想吐的感觉?”
乌金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摇摇头,不知道头领为何如此问。他们三人对昨天下午喝酒之后的事情一点概念都没有,对喝酒前的事情还隐隐有些印象,但也不深。所以,他们三个对头领此时问的问题感到迷惑,但也赶紧如实回答。
“头领,没有头疼头晕的感觉。但我对昨天晚上您让我们喝的东西,似乎有些想念。虽然喝了之后全身发热,但事后觉得那酒非常好喝,让人浑身轻松,我感觉这一段时间来的压抑感觉全部落消失了!”
丁奇一头黑线,心说这群奴中也就你感到压抑,当不了头领却当了奴你肯定压抑了!当即扭过脸不看他,不过回头让他多喝点酒也不错,别整天想着当头领,那多累啊!可惜,酒有点少,那乌金只能受着了!
听到三人讲不头疼头晕,丁奇内心仍是一阵感慨,心说还是纯粮酿造的酒好啊!葛根虽然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粮食,但它仍可以划归到粮食行列,甚至还被世界粮农组织预测成为世界上的第六大粮食作物。那么,用它酿造出来的酒,当然算是纯粮酒,根本不会有头疼送晕的感觉。
不过喝多之后呕吐这一项后遗症还是有的,手下人刚才汇报说奴棚中臭气熏天,其他奴都躲着他们三个开门睡,可见这威力还不小。
“好,那我问第二个问题,你们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眼睛看东西不清楚,浑身乏力、想睡觉,有没有?”
第398章 葛根粉条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甚至还拿手在自己眼前看来看去,最后纷纷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丁奇所说的问题。
丁奇看到三人摇头,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心情特别高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好!你们三个立功了!记住,你们喝的是酒,一种很好的东西。我履行我的承诺,从今天起你们三个提升为部落的品酒师,不用再出去干活,酿酒期间每天都过来学习如何酿酒的同时,要进行品酒。当然,喝酒喝多之后的后遗症你们也知道,为人们着想,我规定每一次品酒喝的量不允许超过一碗底儿,多了不行,记住了吗?”
丁奇讲完,三人也明白了头领讲的内容,顿时高兴起来。这活儿不错,既不用干活,还可以品酒,尽管酒有后遗症,大不了少喝点儿。
丁奇让他们品酒,可不是因为他们仨有品鉴酒的经验,实在是丁奇想找几个喝酒的试验品,免得哪一次造酒出现问题。他可是做好打算,如果三人出问题,就让他们享受部落成员待遇,如果有家人,其家人立即转为部落正式成员。
将三人打发走,丁奇起身来到昨天酿出来的酒边上,打开一罐中酒兽子,用一个自制的竹制酒舀从其中舀出大概一两酒,倒入一边的碗中。
顿时一股子带有葛根清香味道的酒味冲入鼻端,没有刺鼻的味道,传达给自己大脑的信息是舒服和向往。丁奇没有犹豫,立即端起碗抿了一小口,将其压在自己舌下。一股油然而生的刺激感在舌下泛起,既不凛冽也没有刺激感,让人明白这是一口酒。
感受舌下的刺激并不激烈,也没有让人讨厌的感觉,丁奇让这口酒自然顺着喉咙滑下,那圆润舒畅、舒服自在的感觉瞬间冲上味觉的顶峰。可紧跟着那酒滑入喉管内,一道清冽的线非常清晰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直达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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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还没等他回味过来,一条温热的线陡然从胃部自下而上到达喉咙口,让丁奇忍不住张开口,哈出一口酒气。酒气飘荡,凝而不散,在自己脸部周围回荡,刺激得鼻子不由自主地猛烈翕动三下,仿佛想将那酒气吸回去般。
酒香终究还散出去,让白牙和狐两人顿时精神一震,惊喜地看着丁奇手中那罐酒,口水直溢。
酒香四溢,中酒的品质当真是好!
看到两人一脸向往的样子,丁奇笑笑,砸吧砸吧嘴感受一下口中留有的余香后,示意两人各拿起一个碗,倒入大概一两酒,让他俩品尝。
“慢点喝!可别学那老牛吃草,囫囵吞就给咽下去了,平白浪费这好酒!”
两人点头如捣蒜,端起碗学着丁奇一样轻轻抿了口。初尝有点辣,接着一条火线升腾,最后将整个胃点燃,这第一次喝酒的感觉让两人登时张嘴呼喝。
“哈!”
两人生怕自己也如昨天那三奴一样,却没想到身体中紧跟着就出现一种舒爽的感觉,让
自己的毛孔瞬间张开,浑身舒服地让自己想蹦起来。
“爽!”
两人再次大喊出声,将自己内心的想法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这一幕,让周围观看的人一阵羡慕,头领又做出好东西了,很快他们也能享受到。
丁奇看两人表现,内心更加高兴,这是对别人接受自己东西的自然反应,也是对自己的褒奖。笑呵呵的他让另外两名跟着他的手下也一人喝了一口酒,皇帝不差饿兵,好东西还是要一起分享啊!
看到几人反应,丁奇乐得哈哈大笑,当即将那剩下的一口酒喝完,大手一挥,喊道:
“继续,酿酒!”
人员立即开动起来,烧水的烧水,填料的填料,一阵忙活起来,丁奇就坐在那里盯着冷凝管里出来的酒。
今天使用的是陶质的冷凝管,相比较那根钢管,感觉冷凝的效果较差。在火力加大时,竟有蒸汽从冷凝管口冲出。量虽不多,但足以说明效果还是有些差。只能再让陶匠黑石继续烧制更长的陶管,提高陶管的弯曲直径,加大陶管与冷凝水的接触面积。
这些就在以后的过程中慢慢摸索,想一蹴而就那是不可能的。就这丁奇都已经非常感激上天能给自己机会将酒制作出来,就凭自己那种水平能一次成功,他都怀疑自己的幸运属性特别高,或者得到上天眷顾了。
丁奇在这里忙着酿酒,白牙则转身带人去挖掘葛根。最后天气虽冷,但无雨无雪无风,适合出来干活。自从丁奇将一部分葛根制成粉之后,他就打算将余下的葛根全部挖出来制成粉,再挪出来一部分造酒。现在他可是尝到了造酒的甜头,肯定是要多造点酒才行。
再说葛根能当粮食吃,他还想让人将葛根渣带回部落,用油炒之后当饭吃呢。因此,他一面加紧派人大量挖掘葛根,一面派回部落两个人,让他们再从宁城那边喊五十人过来,同时要多带些兽皮袋子和雪爬犁。前前后后加起来一百人,回去的路上也轻松点。
丁奇在这里忙着两项重要的事儿,盐村那边,终日忙个不停的众人在鼠的带领下,加快食物储备的进程。由于每天要有大量肉食消耗,因此盐村每天要抽出大量时间去捕猎。还好,部落有渔网,能够捕获大量的鱼类回来填饱肚子。而且小黑小白两个还会带着自己属下的狼群出去外面捕猎,也能减轻铜村人的负担。
最近,鼠除了陪同怀孕月份越来越大的妇之外,他一直在担心一个事情,那就是周围的动物越来越少。
可能和天气寒冷有关,大量的动物都去南方越冬了,每天可以看到许多大象、犀牛、角鹿等动物朝南方迁徙。虽说自己可以利用弓箭等留下一部分,但经过盐村的动物却越来越少。如果不是丁部落严禁捕杀大象和犀牛,鼠就准备朝这些肉山一样的动物发起攻击,这可是大量的肉食啊!
现在盐村中,生产出来的粗盐已经足够多,全部存
在烧制出来的大陶缸中。村中储备的各类肉食和工具、取暖用的木炭、兽皮衣服、兽皮靴子等足够使用。也仿照宁城建了砖房、仓库,就连分配过来的一些奴都有砖房取暖,有厚厚的衣服穿。村里储备了大量草料,也喂养了一些猪、羊、雉鸡、兔子补充食物来源。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发展,用“蒸蒸日上”四个字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
可是,鼠总是有那种隐隐的担忧,担心动物减少,部落中没有足够的食物。想到这里,他又非常期待头领所讲的,有更多的粮食作物种出来,供大家填饱肚子。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周围没有可猎捕的动物,部落中人会饿肚子,这是他这个准爸爸接受不了的事情。
但动物在减少,在他心目中这是事实,也是他的直觉。所以,他每天除了陪妇,其他时间就是把所有精力放在狩猎上,储存更多的食物。
宁城,所有人都干劲实足地为宁城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每一分力量。他们每一项工作的进行,都是宁城这个机器能够转动的动力。白菜已经开始采收,葱也收获了一部分。制衣、织衣、食物、草料、燃料都朝着足够的数量储备,不仅人在吃饱穿暖,动物也要有足够的吃的,必要的时候也要给它们生火取暖。
南湖,白鲟在被人类喂养了一身肥膘之后,已经告别人类朋友,潜入最深处准备过冬。还有最后一批候鸟在还未封冻的湖面上觅食,补充能量好能一举飞回越冬地。而之前密密麻麻的芦苇荡,早已不见踪迹,全部被人收割,堆放在干燥的湖岸边,准备制成苇芭,或用来挡风挡雪的篱笆。
丁奇走后,宁城又增加了十几个小孩子,他们都在富有经验的接生婆手底下生出来,有男有女,男孩子居多,让部落充满欢声笑语。不管任何时候,男孩子永远是部落的依仗,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提倡多生男孩子。尽管有些不对,但总得来说,这都是部落的希望!
光阴如隙,十天时间很快过去。
在这十天时间里,丁奇将所有酒醅料全部制成酒液。幸运的是,品质始终如一,三位品酒师身体也无碍。只是每天都有些醉醺醺的,品酒之后就在铜村中溜达,向人们诉说酒的美妙之处,美酒一词逐渐流传开来。
随后,在丁奇的监督之下,白牙命人在一处空旷之地挖了一个大坑,将所有的酒头、三分之二的中酒、三分之一的尾酒埋进这个坑中进行封存,希望能通过地气将酒的品质进行升华。另外,丁奇不想把所有的酒都带回去,一是东西太多带不走,二是雪地行走担心路上将酒罐之类的碰碎,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丁奇只准备将三分之一的中酒、和三分之二的尾酒带回宁城,供他回去进行二次提炼。酒精能不能成功,就看他的表现了。
这些事情准备好之后,丁奇就又开始忙着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制粉条。
第399章 唯有杜康
葛根粉条。这种优质的葛根粉如果不把它的价值充分挖掘出来,丁奇就觉得对不起大家。
雉鸡蛋皮子,丁奇已经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制作成功。当他端着一碗雉鸡蛋皮子,上面盖满了腊鹿肉,呼呼地如吃面条般吃了三碗之后,丁奇心中的那种满足感越发高涨。仿佛他回到了小时候,看着自己的母亲在给自己做鸡蛋皮子,幸福感爆棚。
之前讲过鸡蛋皮子制作很简单,将鸡蛋与葛根粉按比例混合在一起,加水调和之后用平底锅制作皮子,就像做煎饼一样。做好的鸡蛋皮子卷起来,切成八毫米宽的皮子条,晒干之后再行储存。想吃的时候煮一锅,配合着肉臊子或者鸡蛋吃,特别筋道、美味!
这样一种地方特色小吃,是土家人利用土豆粉和鸡蛋制作出来。现在没有鸡蛋和土豆粉,只能用葛根粉和雉鸡蛋来做,味道也不输于土豆鸡蛋皮子。这两天,丁奇都会让自己做一些雉鸡蛋皮子,和铜村的一些主管分享着吃。
胃得到满足,自信心大增的丁奇开始准备制作葛根粉条。
制粉条的时节,一般是冬天。这个季节冷,不含任何添加剂的粉条在户外冻一冻后再晒干,既容易分开又可以长时间保存。
制粉条,要有工具,有大陶锅一个、盛凉水的大陶缸两个及关键的漏勺。漏勺是用铜铸成,厚约三毫米,底部向外凸,上面有很多窟窿眼儿,用来漏葛根粉。
其实丁奇让人铸成的漏勺就是一个大马勺,特大号的那类马勺,带握把方便单手握持。
漏勺是制粉最重要的工具,粉条的粗细长短都由持漏勺的人来决定。既不能快也不能慢,想细点儿就抬高漏勺,想粗点就降低漏勺高度。
除此之外,丁奇还让人准备了长竹筷和竹笊篱,搭粉条的短棍及架子若干。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制粉条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环节,那就是和面。面和得效果好坏,影响成粉质量。不能稠硬,硬了下不去;也不能稀软,软了不成形,讲究火候和时机。手还得稳,保证粉条粗细均匀。如果忽高忽低,那么制作出来的粉条就会粗细不均,口感也会大打折扣。
丁奇自恃力气大,将和面和漏粉两项活计包圆儿。只是初次制粉条,还是谨慎些好,丁奇也只准备了大概二十斤左右的葛根粉进行初步尝试。
制粉匠人,在农村都是一抓一大把。每年冬天的时候,每家每户都会将自己储存的红薯粉拿出来,按照每斤粉兑大概2.5倍的水,拿一根干净的木棍进行搅拌。喊上三五亲朋好友,在自家院子里就能将粉条制出来。中午的时候,拿出好酒好菜,招待一顿大家,那感觉既温馨,又让人感到回味无穷。丁奇则和一帮子小孩子们,拿起刚晒好的粉条,或者陈年的粉条,在火上烧一下吃一口,玩得不亦乐乎。
此时的丁奇,头一晃,将儿时的情景驱除出脑海,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葛根粉上。双手齐上,在一个大陶盆中来回搅拌,直到成为自己记忆中的模样。丁奇拿过来漏勺放团面进去试了试,不用使太大力,面能够自由漏下来。
另一边,白牙已经把水用大火烧得滚开,并一直保持沸腾的样子。老黑和麻杆儿两人则一手一个竹笊篱,一双筷子,准备捞取粉条,而狐抓了一团面放进丁奇拿着的漏勺中,继续准备另一团面。大家此时全都看着头领,期待着头领口中所说的粉条出锅。
就见丁奇用手轻轻敲打漏勺,粉条立即从漏勺下端漏出,很快就滑入滚开的沸水中。漏勺高度不高,漏下来的粉条大概筷子头粗细,在开水中翻滚三遍之后,颜色立即变化,不一会儿之后就熟了。
“开始捞!”
丁奇一心两用,看到粉条成型立即指挥老黑和麻杆儿两人捞粉条。捞出来的粉条被放入一边盛满凉水的陶缸中,待凉透之后,等待已久的葛双手伸进水中,将粉条一根根挂到短棍上,挂满一根则由另外一人将粉条拿走搭在架子上。
这神奇的的一幕,让周围观看的人纷纷惊叹不已,对丁奇的佩服再次上升一个高度。将葛根从实物变成粉末,又从粉末变成薄饼,用刀一切就成了美味的面条。而现在,这些粉又变成了一根根细长的粉条,实在是让大家叹为观止。面条、粉条是两个新的词汇,但在丁奇的操作下,他们很快理解透彻,并能灵活运用。
陶锅边上,雾气蒸腾。丁奇始终不停地敲打漏勺,让粉条均匀平稳地漏下,每隔一段就会用筷子将粉条截断,保证粉条不会过长。狐则眼疾手快适时地将葛根粉面团放进丁奇的漏勺中,让粉条能够持续漏下去。两个凉水缸,老黑和麻杆儿各占一个,向里面捞粉条。当水缸中的水变热之后,就立即由人向里面倒井水,置换出里面的热水。
刚开始,丁奇手很稳,并抬高了漏勺的高度,让粉条细一些。随着时间的流逝,半个小时后丁奇的手渐渐抖起来,导致漏下来的粉条变得粗细不均。白牙看到之后,立即上前接替他,亲自学习如何制粉条。
一群人忙活了大半天,二十斤葛根粉全部变成细长的粉条,挂在铜村的广场上,一排排整齐排列着,煞是好看。
粉条,成功制出,丁奇非常高兴,当天晚上就给大家做了一锅野猪肉炖粉条,配上带过来的大白菜,每人再来一两葛根酒,众人吃得也是开开心心。只是一顿饭下来,看着减少的二十几棵大白菜、二十几斤酒,丁奇心中直乍舌,看来准备的食材还是少啊,这才一顿饭就消灭这么多,如果敢天天吃,他相信一定会把部落吃穷的!
但这也坚定了丁奇要尽快将农牧业发展起来的决心,周围的野兽迟早会被吃光吃净,尤其是发明了弓箭和渔网之后,捕捉到的猎物越来越多,可野外的动物去越来越少。丁奇其实已经发现了这个现象,和鼠的忧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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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明白,农牧业很快就能到来,可这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目前这一个阶段对动物们来说却是最黑暗的时候,各部落肯定要猎捕更多的野兽来度过冬天、春天。人与动物发展的矛盾迟早会到来,现在只是小型的食草动物,等这些动物数量降下来之后,则是那些大型的食草动物。比如犀牛、大象、猛犸、野牛之类,那时候它们将迎来灭顶之灾。
丁奇要做的就是在双方的矛盾没有开始之前,尽可能提早将农牧业发展起来,并传播至各个部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也能让更多的在后世来说稀有的动物能够生存下去。这也是部落始终没有对大象、猛犸下手的原因,虽说部落周围会有它们经过的身影,但只要它们不对部落造成危害,部落就任由它们在周围生活,甚至偶尔帮助它们驱逐一些食肉动物。
葛根粉条制作成功,高兴的不止丁奇,还有一众丁部落成员。白牙和狐他们一群人轮番上阵,又将大概两千斤葛根粉制成了粉条,整个铜村中除了人就是这些挂满了粉条
的架子,随风飘荡。
铜村很热闹,丁奇召唤过来的五十人也到位,立即投入每天的劳动中去。挖葛根、制葛粉、制粉条、酿酒,累并快乐着。
丁奇他们带过来的二百匹马,每天吃着葛根渣、酒渣,长得膘肥体壮,毛发油光锃亮。特别是小红,整天如一团火般在部落中转来转去,看到什么好吃的就上前啃一口。它的嘴已经吃刁了,只吃酒糟,吃完之后就寻找一处避风的向阳处打盹睡觉,日子过得特别惬意。
至于小可爱和小金两头宠物,则整天混迹于周围的丛林中,将一些小动物们撵得上蹿下跳,可始终摆脱不了它俩的魔爪,沦为两头宠物的腹中餐。
丁奇他们在等待第一场大雪的到来。等待的过程中,他们始终没有闲着,制作雪地行走鞋、滑雪板甚至是雪爬犁和雪橇,一起缝制防寒帽、手套,搓制马匹牵拉的缰绳套等,忙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此次铜村之行,丁奇收获挺大,制葛根粉,制粉条和酿酒,马不停蹄。酒已经制出,味道也达到丁奇的预期。大家一直追问酒的名字,知道酒的美妙滋味的众人始终放不下这酒,希望有一个合适的名字来衬托酒的地位。
丁奇本来只想叫这酒为葛根酒呢,可看大家如此热情,他只好哈哈一笑,兴奋地说道: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后世不知道多少年的曹操说的一句话,被丁奇拿来确定自己酿造酒的名字,即:杜康酒!
自此之后,杜康酒成为世间第一美酒。
后期酿造出来的酒经过蒸馏之后,全部埋在地底进行封闭保存。上面还盖了厚厚一层干草和草木灰,用来除菌和除湿。待明年雪化之后,随同运铜板的队伍一起运回宁城。丁奇已经决定,在粮食没有大批量生产之前,不再进行饮用酒的酿造,只生产一些医用酒精。至于已经酿好的酒,则作为对部落有功的人进行奖励。
雪,纷纷扬扬地下了,将整个天地都笼罩在一片白芒芒之中。
周围的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沉浸在雪带来的静谧之中。这一年下来,天空中灭世大火形成的烟雾越来越淡,还下了两场黑雨,将不知从哪里飘过来的黑烟云冲刷得更薄更淡。太阳出现在云层下面的时间越来越多,让靠阳光生长的植物越加茂盛,而靠植物存活的大量食草动物繁衍许多后代,给人类补充不少肉食。
本来还认为会迎来一场黑雪的丁奇,看到这白雪纷纷的一幕,仍是有一些惊讶,但也只是那么一瞬。雪,还是本来的面目比较好看。
雪下了三天,这三天时间中,丁奇嘱咐所有人将准备的御寒衣物再检查一遍,免得在冰天雪天中行走给自己带来不便。手套、帽子、兽皮围巾、兽皮靴准备齐全,每个人的雪爬犁、雪地行走鞋、滑雪板等放置到位,待出发时要立即跟上不落一物。
此行最重要的葛根粉、粉条、酒及大部分酒渣、葛根渣等都已经分配完毕,放置在各自的雪爬犁上。放不下的东西及一些铜板,则准备在启程时放在马背上。至于武器、背包和帐篷,也已经打包完毕,待雪停之后立即出发。
第五天,天晴了。积雪的厚度达到了三十多厘米深,刚好适合队伍跨雪行进。一片竹哨声中,一百人两百匹马和无数货物形成的队伍,踏出铜村的大门,向宁城的方向行去,只留下铜村安静地驻守在那里,一面龙旗高高飘扬。
第400章 回城
雪天行进,对人和对马匹来讲,都是一件让人特别难受的事情。比如去年冬天,如果不是因为生存的压力,丁奇根本不愿意带着人在雪天行进。幸亏自己从桦树上刮下来一层粉末抹在眼皮下面,防止雪盲症发生,要不然他们集体会在那么厚的雪地中被雪盲症活活折磨死。
雪地行走鞋、滑雪板的发明,也算是减轻了大家在雪地行走中的困难,行进速度也算是大大加快。
下了三天的大雪,积雪深度有三十多厘米,对于丁奇这个队伍来讲,并不能造成太大的行走困难,主要是大雪下一些深坑被掩埋,容易让人陷进去。不过还好,从铜村直接到南湖边的路大家已经走过多次,路上的地形也都摸索清楚,走的时候小心些即可。
大家没有穿雪地行走鞋,仍旧穿着保暖的兽皮靴,裤腿全部扎进靴子中,再用绳子一系更加保暖,不用担心雪会进去。
由于现在还没有大批量制作带轮子的马车,平时利用马匹运送的都是小批量货物。而冬天想运送大量货物,只能选择雪橇或者雪爬犁。为保险起见,所有的酒全部堆放在雪爬犁中间,旁边堆放着葛根粉条、葛根粉及大家的食物和炊具等。
马匹背上先是铺了一层兽皮保暖,上面再堆放着装酒渣、葛根渣的兽皮袋之类,还有未经处理的葛根。这些将作为马匹的食物进行备用,毕竟这一路上想在雪地下面找到合适的草料可是不容易。最多就是能够寻找到一些杨树枝砍下来,给它们做额外的食物补充。
丁奇早就把鹿织的一件毛衣穿在身上,虽说有一股子羊膻和石灰混合的味道,但想到是那妮子亲手织的,一股温暖就打心眼里涌出来。羊角现在处理羊毛的水平还是一般,这也和丁奇教的有关。丁奇教的是用石灰水煮羊毛的方法,熬煮之后再清洗,但味道不可能全部去除,捎带着还有股石灰味儿。
可丁奇很满足,在工业化基础是零的原始社会,能有一件羊毛衣穿就不错了,还想干什么?生产水平的提升,靠的是时间、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当然在现如今的生产条件下,还需要丁奇这个万事通。
由于是第一场雪,还有没有储存够食物的小动物在森林中出没,这让小可爱变得特别活跃。头顶的小金飞在空中,靠着空气的托升,也不用费多大力气,警惕着周围的动静。隔一段时间,它会猛地俯冲下来,抓上一只雪兔或者松鸡,填饱肚皮之后再飞上空中。
处在队伍最前面的丁奇却是不管两个小家伙,在小红和其它两匹马打头趟雪下,他拉着一架雪爬犁进行第二遍趟雪,方便后面的人行进。整个行进队伍的宽度也就在五个人左右,队伍行进的长度缩短,免得有敌人或者掠食动物袭击,导致大家顾头不顾尾、无法及时应对的情况发生。
得益于丁奇他们在沿途建造的猎人小屋,队伍在傍晚休息的时候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事情,尤其是冰天雪地之中。猎人小屋中储存的木材能够让大家第一时间享受到它的温暖,等暖和之后再去砍伐其他木材补充进来即可。
这周围有大概二十个猎人小屋,足够这支队伍使用。大家都集中在边缘的十个小屋中休息,晚饭后,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早就躺在温暖干燥的小屋中睡觉。
哔哔啵啵
的篝火声中,丁奇依偎着小可爱,就着篝火的光芒正在打磨一截鹿骨。这截鹿骨的形状像牙刷,一头稍宽有两厘米,其余细长宽有0.5厘米。稍宽的那一处上面分布着一些孔洞,一共十二个,孔洞直径不到三毫米,是丁奇借助多功能瑞士军刀上钻孔刀制成。
他打磨这截鹿骨,就是为了制作一根牙刷。他一直使用的那根牙刷现在还有些毛在上面,但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就不能再用。这一段时间,晚上没事儿的时候就会打磨鹿骨,就是为了将鹿骨的棱角等磨平,使用起来会更舒服些。
将手上的灰吹掉,丁奇起身,从一边的袋子中拿出一束马鬃毛,红色的,显然是来自头马小红身上。丁奇可是不管它愿意不愿意,直接用瑞士军刀上的剪刀从它脖子剪下来。这些马鬃已经进行了初步裁剪,长度有三厘米。
从背包中的杂物盒里拿出一根针,再从那束马鬃中分出一小缕,从中间对折,然后将底部对着那骨质牙刷的第一个孔塞下去。由于马鬃稍多,在塞的过程中丁奇用针使劲将马鬃向孔中捣进去再压实,保证鬃毛不会轻易松脱。孔洞粗,所以塞进去的马鬃也多,一排三个孔看着也挺密实。
很快,所有孔洞都被塞满马鬃,确定都很紧实之后,他拿出那把小剪刀开始修剪那些毛刷头。此时的刷头露出来的部分大概有十二毫米左右,用剪刀剪去两毫米,剩下的就是使用的部分。
牙刷制作成功,不过看起来有点像小小号的鞋刷,看着够丑的,不过整体还行。明天早上就可以试用,看看效果如何,说起来马鬃还是有点硬的。
丁奇将刚才拿出来的工具都一一归位,打了一个哈欠,准备睡觉。可他的胳膊还没有放下去,就停顿在半空。而他脚边的小可爱立即从原地站起来,那如雷达般的耳朵转来转去,仔细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刚才,有一记踏雪声响起,很轻,但在寂静的夜中却很大,被丁奇和小可爱敏锐地捕捉到。
自己带的队伍比较庞大,聪明一些的大型掠食动物都会远远避开。再加上周围早就被自己的战士们清理、驱逐过,大型掠食动物和成群的掠食动物数量很少。这记声音很轻,丁奇认为这不是如剑齿虎、熊之类大型的掠食动物,而应该是狼或狐狸之类的掠食动物潜伏进来,倒不用太担心。
但稳妥起见,丁奇还是抽出自己的开山刀走出猎人小屋,朝四周望去,小可爱行动更迅速,直接朝一个方向冲去。有守夜的战士看到丁奇出来,立即过来询问,被丁奇手势制止。
很快,就听到森林深处的方向传来一声低吼,不是小可爱的叫声。紧跟着就传来打斗声,然后就看到两道黑影一前一后从那边跑过来。看体型,前面那道黑影比较小,后面那道身影就是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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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做好战斗的准备,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看到小可爱猛地一个加速,扑到前方那道黑影身上。翻滚间,雪雾升腾,一声悲鸣响起,就见小可爱伏在那个黑影的脖颈处,呜呜叫了两声,而那个黑影后腿使劲踢了两下之后,就不再动弹。
小可爱吸了两口气之后,就从对方脖颈处撤嘴,来到丁奇身边,绕着他的腿转来转去,如一只猫般在向丁奇邀功。丁奇拍拍它的头以示褒奖,然后赶紧来到那处黑影边,早
有那守夜之人拿过来一根火把照明。
终于,丁奇看清是何物潜进营地中,竟是一只金猫。连续两天没有吃东西的它,本想进入人类营地偷吃东西的它,没想到营地中会有一头比大型金钱豹还猛的猞猁,只能哀叹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成为猞猁嘴下亡魂。
丁奇倒是很高兴,轻易就获得一条没有太多伤口的金猫皮,实在是人感到兴奋。这头金猫皮毛浓密,顺滑,做个围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金猫覆灭,根本没有引起队伍中其他人的注意,很快就结束。而这样一段小插曲,只能算是旅途中的一个调剂,第二天他们很快启程继续回家。
后面的路程中,丁奇一行人行进很快速,也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用了九天时间回到宁城,也算是比较快的速度,这也得益于下的雪不是太厚。
丁奇的回归,再次受到部落上下全部人员的热烈欢迎,鹿可是第一个扑入丁奇的怀中表达自己对他的思念之情,惹得周围的人叫好不已。丁奇此次离开部落,前后加在一起近五十天,可算是一段不短的时光。
在城门口,马匹被奔安排的人牵回城内,雪爬犁上的东西则被人卸下来一个个抬回部落仓库,由草和石两人登记入册之后堆放在仓库中保存。特别是头领交待的酒罐,更是单独存放,不让任何人染指,虽说自己也阻挡不住里面飘出来的香味。
从正门进入,一眼望去,除了屋顶上白雪皑皑,中央大道上没有一点儿的积雪,石板路上干爽无杂物,看着让人极度舒适。各种声音,纷至沓来,传入丁奇的耳朵中,令丁奇感觉到这才是生活。城内城外,两个世界,令丁奇生出一种恍惚感,不似在人间。
看着这由雄鹿和奔两人管理的城市竟如此井井有条,丁奇内心很欣慰,也很放心。他们已经具备了一个城市管理者应有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能将所有的事情统筹管理,而不会出现相互冲突或者人员浪费的情况产生。
众人回来之后,他们在头领的带领下一起理发洗澡。现在城内有专门的理发师傅,他们都是在平时理发过程中脱颖而出的技术尝试突出人员,理发技术相比较其他人更加熟练,也敢于创新的人。
因此,丁奇专门给这些人铸造了理发剪刀、木梳、剃须刀,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指点给大家理发。还别说,熟能生巧四个字就是为他们出的。丁奇的要求是偏分短发,有需要理光头的也满足条件,如壮等。不过他们在丁奇要求的基础之,进行创新,花样还真不少。如果不考虑穿的兽皮衣服,丁奇还以为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般。
晚上,神清气爽的丁奇给长老团、医巫团的人做了一顿大白菜猪肉炖粉条,其实也就是一份大烩菜。从来不知道粉条为何物、从何而来的部落上层人员,竟齐呼以后顿顿吃大烩菜,不吃别的,把丁奇吓了一大跳,赶紧带着鹿那个小吃货回到自己院中。
幸亏刚才自己忍住,没有让人去拿酒过来,要不然大家天天找自己要酒喝,那就更是一件头大的事儿,怪只怪现在手头的物资还是太少了啊!
丁奇决定了,明年开春之后,一定要大力种植更多的水稻,至少要种上两季水稻,增加粮食产量。至于蜀黍、大豆和葛根,那更不用说,全力发展!
第401章 羚羊角粉
回到自己院中,女奴已经将屋子收拾好,厨房那边水烧开,雉鸡蛋已经打散在陶碗中,青铜制成平底锅已经刷洗干净,等着丁奇大展身手,给鹿做一顿鸡蛋皮子吃。
丁奇按比例将葛根粉放入装有鸡蛋液的陶碗中,并倒入一定的水,将葛根粉调成稀稀的糊糊,将平底锅架在火上烧热,抹上一层猪油,稍等一会儿就用木勺舀上一勺葛根粉倒入平代锅中,端起锅来回一晃,就将整个锅底涂满葛根粉。等底面焦干之后,翻个面儿继续煎,直至整个煎熟。
如此往复,很快八九张鸡蛋皮子就做好。
丁奇在那里认真地做鸡蛋皮子,鹿就在那里认真地看,看丁奇,看丁奇如何做鸡蛋皮子,脸上充满笑意,很幸福!
拿过来一把青铜菜刀,将几张皮子卷在一起,切成一厘米宽的长条,如面条一般。
丁奇搞过来一块腊肉,切上十五六片肥瘦相间的腊鹿肉,扔进另一口青铜炒锅中,用青铜铲子来回翻炒,出油后倒入鸡蛋皮子,再翻炒一会儿就从一边的陶锅中舀过来一些热水。
由于鸡蛋皮子刚刚做好,因此鸡蛋皮子不能煮太久,等水一开,撒入一点葱花,再撒入一些精盐调味儿,就可以出锅,盛满三大碗。
丁奇、鹿和女奴白茅一人一碗,丁奇可不是那种将奴不当人的人,自己吃也要让奴跟着一起吃啊!只不过白茅有些受宠若惊,始终不敢接受头领这样对待自己,但被丁奇训了两次之后,也就慢慢接受。
闻着碗里飘来的香味,鹿两只眼睛已经眯成一条缝,从这碗简单的鸡蛋皮子中感受到浓浓的幸福。自己的男人总是能做出一些别人想不到的东西出来,还那么美味,实在是让自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只能在其他方面多努力一下,将医巫的工作、知识的传授工作做得更好,当然今天晚上更要好好表现。
想到这里,鹿脸上就飘起一块红云,煞是好看,把丁奇搞得一愣一愣的。
现在部落铸造造业发展很快,像青铜锅、平底锅、锅铲之类生产出许多各类,而且不用丁奇指导他们就已经开始学着如何创造更好的青铜器。按照计划,这个冬天将会特别繁忙,除了冶炼赤铁矿打造铁器之外,铸造青铜器将是主要任务,并尝试借助蜂蜡运用失腊法铸造一些大型的青铜器具。但数量估计不会太多,毕竟攒下来的蜂蜡不多。
除此之外,部落各类知识、技能和军事化训练也将全员进行。冬天不仅要养膘,还要锻炼提升每一个人的文化和军事素养,强化大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习惯。
吃饱喝足,留下摊子交给奴来收拾,丁奇将小可爱打发到另一间屋子和小金在一起,惹得这家伙有些不高兴。更是被房梁上休息的小金乜斜了一眼,鄙视的意味居多,这让小可爱更加恼火。当即一扭身就从院子里窜到墙上,来到屋顶上趴在那里,对
周围的寒冷不管不顾也根本不在意。听着屋内主人传来的低吼声,还有女主人如小猞猁一般的叫声,抖抖耳朵,独自那里思考猞生。
第二天一早,窝在被窝里的丁奇感受着身上那条毛毯的温暖,内心一阵感叹。原始人们的创造力确实太强了,而这也印证了之前丁奇的看法。原始人很聪明,只要给原始人一点儿指导,他们会做得非常好,还敢于创新。
丁奇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人种的原因,反正在他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前的社会里,有一个种族的人在未遇到其他开化的人类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文字、像样的房子、没有自己的工业,但他们身体强壮,运动能力特别强,好像天赋如此。
伸个懒腰,丁奇从被窝钻出来,洗漱之后,远远地听到军营那里传来嘹亮的军歌声,这是出操的战士们回营。本打算也去军营那边训练一下的他,也将这个念头放回去,准备去城内转转。
还没等他出门,就看到部落的医巫云神色焦急地进院,一看丁奇在院中,立即喊道:
“头领,您可起床了,快,那里有一个小孩子发烧,一直不退,您快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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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抬头看看刚刚露头的太阳,对云刚才的说话有些不满。怎么叫可起床了?我是不是有睡懒觉的权利呢?
丁奇白了他一眼,嗔怪道:
“你可是部落的医巫啊,急急慌慌的,让人看了多不好。不要着急,跟我一起去看看。”
云被批,嘿嘿一声,扭头就在头前带路,不一会儿就来到一处房屋前。这是红牛氏族一名战士的家,女主人正坐在炕上抱着孩子有些着急,低声哄着孩子。孩子大概有五个月大小,应该是部落第一批出生的孩子。此时的他,闭着眼睛,蹙着眉头,呼吸有些急促,有些难受。
女人见头领进来,赶紧抱着孩子站起来,有些紧张,没想到部落头领会亲自到家里。丁奇上前将孩子抱过来放在炕边上,先摸了摸对方的头,确实很烫,大概得有三十九度靠上的样子,显然烧得厉害。然后丁奇将孩子的兽皮衣服打开,其身上也是红通通一片。
丁奇扭头对云快速问道:
“发烧多长时间了?吃过你调配的药了吗?有没有进行物理降温,羚羊角粉有没有吃?”
“头领,这个孩子发烧有一天多的时间,调配的草药吃过,但没有效果。一直有让孩子他娘给孩子用湿鹿皮蘸温水擦拭,擦过之后会好一些,但很快就会又上升。羚羊角粉也吃过,退烧之后没到两个小时就会又升起来,让人很着急。另外,孩子还拉稀,有些腹泻的症状。”
云见头领问话迅速快,赶紧将自己知道的一切讲出来。之前也有过小孩子发烧的情况,大多数情况在用药之后就会好转。特别是头领准备的羚羊角粉,退热作用很强,孩子们只要吃上一顿羚羊角粉,很快就会好起来。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碰到的这个孩子始终不见好转,让云也有些着急。
上次和丁奇一起去草原,云也学习到不少医学方面的知识,对于腹泻、发烧、积食等症状了解比较多。
丁奇边听边检查孩子身上,发现有一些红点,不多。又看了看孩子的舌苔,舌苔厚且白腻有红点。
“云,你来看看,舌苔有些厚,估计这两天喝奶喝得有点多,需要控一下食欲,免得再积食。初步来看,应该是积食引起的发烧,你给他捏捏脊,帮助一下消化,配合物理降温,如果高烧起来吃些羚羊角粉。”
丁奇从女主人那得又确认了一下孩子的饮食情况,和他的判断差不多,当即也不着急,交给云几个解决办法,包括按摩。
这些方法可是丁奇为了讨好未来的老婆大人,提前买了书在家里学习,没想到却是在原始社会用上了。
交待过后,丁奇又拿起一块兽皮巾,蘸温水给孩子额头、腋窝、胸口、后背、脚腕和手腕等处擦了擦进行物理降温。这个方法简便,众人都能很快学会如何操作。
将这里的一切交给云和孩子的母亲,丁奇扭头向食堂那边走去。
丁奇前往铜村后,部落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进行。草场上准备的草料足够目前的马匹吃上两个冬天还有剩余,木头和木炭已经在广场边上堆成山,更不用说五个大仓库中储存的各类食物和肉类,按照奔所说能吃到入夏,这让丁奇有种想让大家敞开肚皮吃的打算。但想到目前食物获得不易,还是要珍惜,不能有浪费,还是应该将部落的优良传统发扬下去。
早饭期间,丁奇遇到草和石两人也在这里吃饭,当即端着碗过去一起吃。部落的早饭其实很简单,煮肉加野菜汤。野菜是秋天前,部落中的女人出外采集回来,择洗之后用开水焯一下,再拿到阴凉通风处晒干之后再行保存。
现在拿出来熬汤喝,能补充大家身体所需的营养物,也可以解腻。
丁奇最关心的就是部落食物问题,因此,草和石两人讲的内容丁奇最为放心。随后,他跟着两人挨个在五个仓库转了一圈儿。丁奇要求两人要将仓库的防火、防盗、防鼠患的问题始终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松懈。
部落准备的种子,一定要存好,不能被老鼠或火灾给糟蹋了,隔三差五还要搬出来在仓库外的空地上晾干才行。
眼看时间差不多,丁奇扭头就朝部落龙殿行去,草落后两步紧跟着。丁奇每次回来的第一时间,总会在龙殿中召开工作汇报会,了解部落中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这已经形成一个习惯,或例行的制度。
保险业有一句口号,叫保费是开会开出来的。
丁奇非常认可,并将部落的会议经营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召开,就如之前他们在龙殿围坐在一起开会一样。
第402章 军队改制
由于本次出行,离开时间不算长,对于部落之后的安排主要集中在食物、草料、燃料等方面的储备上,保证部落能够过得充实自在一点。
所以,本次会议,丁奇一改之前汇报模式,直接选择提问式,由他来了解自己想知道的或者重要的工作。
“仓,现在部落正在参加训练的战士有多少人,宁城内现有战士多少名?”
丁奇第一时间就要知道现有的队伍情况。仓一愣,没想到丁奇第一个提问会选择自己。但也只是一愣神的功夫,他就组织了一下语言,回答道:
“头领,目前正在参加训练的战士有五百名,已经完成初步军事训练科目,接下来就可以编到其他排或者独立成排。加上之前我们已经成形的战士,部落中战士数量已经达到八百人,加上另外三个村中留守的战士,全部战士数量已经达到九百余人。”
丁奇点点头,这些战士已经算是部落目前能够支撑的极限,不能再增加,要不然会造成头重脚轻、最终分崩离析的结果。没有人进行生产,有穷兵黩武的嫌疑,最后也只会走向失败的深渊。
现在部落人口全部加起来已经达到两千人,战士的数量竟快达到部落总人口的一半,有点危险啊!
“好!这批新战士打散后全部落加入其他现有建制中。从今日起,所有排长级别人物提升到连长,班长提升到排长,人手就从这些新人中选择,包括铜村、盐村和鹿村。这些消息过两天你安排人送往这三个村,让那些排长们提前做好准备。一个连人数大概在百人左右,至于配套的炊事兵、医务兵等你们从宁城内部各个部门选择,尤其是云那边,你们也可以派人过去学习医方面的技术。”
丁奇看到仓和其他人脸上震惊的表情,显然是没想到丁奇会如此加快部落部队建设。丁奇看着仓,微笑地说道:
“不用吃惊。队伍的发展是必须的,但也不能无穷无尽一直发展下去。鉴于你,在原来的基础之上提升为营长,管辖部落的所有部队。当然,你也可以设置一些副职,帮助你来管理这整支队伍。至于壮那边,提升到独立连级别,其中抽调出一个排作为警卫排使用,直接向我负责。”
仓一脸惊喜,头领还是这样相信自己,实在是让他受宠若惊。内心那种责任感也越发沉重,让他提升不少动力。
“职位是给你了,但责任也很重大。部落各个部分的防御一定要做好,不仅防备动物,也要防备敌人,不敢有一丁点儿的差错。所以,人员选派上一定要能够胜任他的工作岗位,如果觉得不行大胆换,不用给我说,事后列个明细给奔汇报就行,这个权利给你!”
“嗡!”
丁奇刚讲完,众人突地沸腾起来,没想到头领给仓如此大的权利。
“好了,继续。云,刚才讲到要给各个连队配医务兵,这方面你要多出点力,从你现有的人员中抽调出人力,尽量配给仓。之前和你讲过,医务兵主要是负责战士们战斗或训练中出现的红伤,所以他们一定要不怕血腥场面,还要敢于下手进行一些小手术、包扎等医务工作。医生要敢于做一些其他人不敢做、甚至是超出普通人不敢想像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发展。”
讲到医务方面,丁奇直接找他们的负责人云。跟着丁奇出去一趟的他,认识不少药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积累一部分是丁奇告诉他的,医药知识增加不少。行程中,
丁奇还给云讲过给病人开刀动手术的事情,这把云吓了一大跳,当即就给丁奇跪下不也接话。因为在他接收的信息中,这是一种禁忌话题,连想都不敢想,却没想到被丁奇直接给提出来,实在是吓得不轻。
丁奇却是不管他敢不敢接受,这是最后一次提到这个事情。如果他还不敢做这些事情,那么他医巫的位置也就坐到头了。到时候和妇好好讲一下,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因此,他安排好后就转向雄鹿长老,了解城内住房问题。
“雄鹿长老,目前宁城的空房子还有多少,能够让多少人居住。需要不需要再进行扩建?”
“头领,目前的房屋足够大家使用,哪怕是再增加五百号人也能支撑得住,暂时不需要扩建。但如果增加的人超过五百人以上,肯定得进行扩建,可以考虑在西城门那边再建几排房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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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讲道:
“行,这个冬天你们要多辛苦一下,按照再增加一千人的规模进行建造,相应的设施要配套齐全。之前和你们讲过,青木部落会全员加入我们丁部落,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部落加入进来,我们要做好两手准备。”
对于青木部落加入丁部落的事情,整个部落上下都知道,平时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准备。但按照丁奇的推测,可能还会增加一些部落,特别是这个冬天之后,想加入的部落会提升几家,这也算是丁奇未雨绸缪吧!
“哦,对了仓,我之前看过,目前部落储存的食物不少,但我们整个冬天还是要在野外抓捕一些动物回来,主要是兽群中一些老弱雄兽,节约动物们的草料口粮,保证整个兽群能够健康成长。捕猎的数量不需要太多,能维持它们成长即可。
同时,你们狩猎队还要勘察周围环境,了解是否有敌人潜伏,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特别是在冬天这种环境下。但我们是战士,保家卫城是我们的职责,你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日常新鲜肉类的补充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仓负责的队伍也要在巡逻的过程中打猎,补充肉食。
“古大长老,古蜂医巫,蜂巢的情况怎么样?”
古大和古蜂两人对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笑意。他们这个氏族是追寻蜜蜂的部落,在没有碰到丁奇之前,他们只是这掏一个蜂窝,那挖一个蜂巢,过着爱蜂巢而居的生活。但在碰到丁奇之后,他们学到了如何养殖蜜蜂,而不用再跟着蜜蜂满山遍野地跑。
“头领,现在所有的蜜蜂都已经在蜂巢中呆着,有您讲的养殖方法,蜂巢中还存有足够的蜂蜜,能够让它们在巢中度过整个冬天。”
“嗯!不错,你们也辛苦了。部落以后铸造大型器具能不能成功,关键要看你们饲养的蜂巢数量。明年你们可要多多发展蜂巢的数量,如果人手不够可以从战士们中借调,不仅要从现有的蜂巢发展,还要再在野外寻找更多的蜜蜂。蜂巢中除了能获得蜂蜜,还能获得蜂蜡,蜂蜡至关重要。如果冬天天气太冷,你们可以建造或借用单独的砖房进行蜂箱保暖。”
“没问题!头领放心!”
古大和古蜂两人对视一笑,赶紧向丁奇拍胸脯保证。
“巧儿,你和羊角那边进展如何?”
丁奇这样一问,巧儿脸色猛地一红,偷偷看了一眼另一边角落里的羊角,没想到迎来的是羊角的嘿嘿傻笑。
“头领,我和羊角还没有到结婚
的地步呢,我还在考验他。”
巧说完,有些嗔怪地看了一眼头领,怪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讲这个。
众人听了,也是哈哈大笑。羊角追求巧的事儿,大家都知道,用头领讲的这叫日久生情,在劳动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丁奇憋住笑,问了一句:
“我说巧儿,我问的是你俩织布的事儿,你怎么扯到结婚了啊!这可是开会,咱们得严肃点。”
巧一听,顿时闹了一个大红脸,恨不得立即找一个地缝儿钻进去。周围的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尤其是羊角那家伙,笑得更是没心没肺。巧上去就是一脚,将那家伙踹到桌子底下,算是解解恨。
“好了,开个玩笑,讲讲织布的事儿,咋样了?”
丁奇止住笑,赶紧言归正传,免得巧暴走。
“头领,您发明的织布机真厉害,虽说每次织出来的布不宽,但却很结实也很密实。我们利用织出来的布,已经制出来一件葛布衣,虽说是仿照某人的身材缝出来的衣服,但每一个试穿过的人都说非常棒,比兽皮衣要舒服多了。”
巧看大家不再揪着她和羊角的事儿不放,也赶紧调整气息,将织布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不错不错,看来在爱情的力量下人们干活的动力也很大,都开始创新了啊!”
哪想到丁奇听她讲完,又开始调侃她,轰地一下她脸又红了,然后羊角又被踹到桌子底下。丁奇已经预见到,又一个“气管炎”诞生了。
“好。尽快利用目前的腰机将所有的葛根纤维织成布,积累经验的同时,你们要和荆结合,看看如何将大型织布机制作出来。只有将织布机制造出来,我们部落才能摆脱穿兽皮衣服的境地。以后,我们还会织火麻布,用火麻布制衣,让更多的人能够穿上火麻布衣。”
大家非常振奋,心中也充满了向往。
“牛二,黑狼皮和蜥蜴皮全部处理好了吗?”
面对第一次参加这个会议的牛二,丁奇笑着问道。
牛二一直负责部落兽皮的处理工作,他也一直投入到这项活计中。尽管这项工作很脏很累,但他却从没说过苦说过累,处理好的兽皮质量也很好。
“头领,您之前带回来的黑狼皮和蜥蜴皮由于保存得很好,破口少,很完整,所以我们处理好的兽皮质量也才能更好。我们皮匠组已经在开始进行皮甲的制作,不管是裁切还是缝制都精细许多,看着也比较精美。尤其是蜥蜴皮甲,能够阻挡五十米外青铜箭的射击,保护里面的人不受伤害。”
丁奇点点头,蜥蜴皮甲的防护力他可是非常清楚。去年冬天如果不是他穿着蜥蜴皮甲,他早被那头剑齿虎给拍散架了。
“你们做得非常棒,回头你们想办法利用青铜片来制作一些防护甲,这样能够减少对动物的依赖。要知道,大荒上的动物尤其是像那种蜥蜴只会越来越少,所以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到跟前了再转变就来不及了。”
牛二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答应下来。
“讲到这里,我再啰嗦一句。我们丁部落,是一个团结的部东和。因此,部落中各个功能组都要相互团结合作,加强配合,我们部落才能发展得更好,前进的脚步才能走得更快。”
与会人员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好,马鹿,你来讲讲冶炼那边的情况。”
第403章 冬季规划
部落的冶炼工作一直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虽说在部落发展前期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如果没有冶炼工作的支持就没办法开展其他工作。特别是在改进青铜器之后,部落的发展速度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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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青铜器,是部落在没有发展到铁器时代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改良,算是丁奇求生存求发展所选择的必由之路。将硬度低的青铜和硬度高的青铜合起来进行锻造,锻造出来的复合青铜器,具有既锋利坚硬又不会轻易折断的特性,受到大家热烈欢迎。
目前,这种复合青铜器还没有传播到其他部落,既往的青铜器在出现问题之后,对方会付出稍小一些的代价换一件新的青铜器,算是以旧换新。这项交易策略推出之后,各部落非常高兴,仅花费一点点代价就换来一把新的青铜器,何乐而不为?
而那些被换回来的折旧青铜器则运回部落,进行回炉再造,花费不了太大功夫。但部落的声誉却在部落间流传,口碑越来越好。
“头领,现在部落冶炼这块还有六个下沉式灰窑在运作,火一直没停过。其中一个灰窑的主要工作是熔炼损毁的青铜器后,再铸造成新工具。其他五个灰窑则在全力制作复合青铜武器,用于武装正在训练的战士,保证他们人手一件制式开山刀、长矛和匕首,按照目前的进度,再有七天左右就能完成目标。”
马鹿听到头领点到自己,赶紧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照着上面的内容讲。他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自从部落有了纸张之后,他就让人裁出一个笔记本,用来记述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这批武器制作完成之后,灰窑就会保留两口,其他窑则全部停工,进入检修状态。这两口灰窑一个用来熔炼损毁青铜器,一个用来冶炼锡矿,增加锡原料的储存。但现在还是面临一个问题,就是目前储存的铜板消耗不少,虽说您又带回来一部分,但并不能满足全力开工状态。如果雪化之后大力制作复合青铜器,这些铜板应该不够十天消耗。”
马鹿汇报之后又将目前存在的问题讲出来,希望能够引起重视。目前部落采矿工作到冬天时比平时还要繁忙,因为下雪之后运送矿石更便捷,是以要趁着这时候多开采出来一些矿石,增加部落储备。
“这一段时间你们辛苦了!不过不用担心,铜村那边现在储存的铜板很多,足够咱们使用。我们可以趁着冬天这个季节慢慢运输,先送过去一批锡粉,再从他们那边将铜板运回来。到时候两边一起生产,速度也会加快许多。”
丁奇夸赞一番马鹿他们做的工作,别人倒也不会眼红什么,毕竟冶炼工作非常重要。
“这个冬天,咱们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做,就是我放在仓库里的那一批铁矿石,我会和你一起将它们冶炼出来,打造成更好的工具。只是前期我们还要改造一下灰窑,或者我们再重新建一座熔炉,专门用来冶炼铁矿石。”
丁奇讲到这里,马鹿眼睛顿时一亮。他现在可是热爱上这份工作,一天不守着灰窑晚上都睡不着觉,比自己的女人还有吸引力。特别是丁奇推出那个复合武器制造之后,他更是全身心投入其中,带着人进行全力改造。
现在,头领还要重新建设一座熔炉,想必会是一个比灰窑更好的冶炼熔炉吧。部落灰窑的名字,来源于刚开始
建的下沉式窑洞主要是用来生产石灰,后期才开始熔炼锡矿石,进而又熔炼青铜液。窑一直是那个窑,功能也比较多,但他明白这已经是灰窑的极限,对于铁矿石还是力有不逮。
“哈哈!瞧你那高兴样儿,小心你老婆不要你。我可是听说你老婆去找梅姨抱怨,说你半个月不搭理人家,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啊!”
轰!
参会人员再次哄笑起来,这件事儿在部落中可是和巧与羊角的事情一样出名。马鹿都快被逼疯了,连家都不敢回。
丁奇很喜欢马鹿这股子钻研劲儿,但不能为了工作而影响家庭生活。
“新的熔炼炉的事儿,你也不要高兴太早,我到现在还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不知道能不能建成功。”
丁奇给马鹿的兴头降降温,免得他光想着这件事儿了。
“对了,雪化之后,我会出访乌金和焱火两个部落,到时候你要抽出二十人的冶炼匠人和我一起去,当然你也要参加,你要提前做好安排,保证到时候宁城这边冶炼工作不能耽搁。”
马鹿一听可以和头领一起出去,高兴得嘴咧到一边去了。大家都知道,和头领出去虽苦,但收获很大,好多人都想跟着一起去,却始终得不到机会。现在头领亲自承诺要自己带人出去,不高兴才怪呢!
关于新的冶炼炉,丁奇并没有讲太多。就像他说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目标来试验,成功不成功另说。如果能成功,他的目标可就不是简单的铁器了,他还要炼钢,制作更好的工具,甚至还要制作车床这种更先进的东西。
“对了,讲到出行,我还有一个安排。”
丁奇讲完,众人精神一振,希望这份差事落在自己头上。丁奇倒是挺满意大家的表现,但他的目光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停留,直接定在奔身上,微微一笑说道:
“奔,这次出行你来带队,护卫人员由壮带领一个排,再从其他连队抽出一个排。壮的警卫连其中两个排跟着我,另外一个排跟着你。你现在是部落副头领,该有的场面还是要有,不能堕了丁部落的威风。既然是壮做护卫,目的地当然和他有关,就是之前讲过的山南和夏两个部落。不过,那不是你们这次出行的最终目的地,你们还要继续向东南前进,仔细寻找那个方向上的特殊植物和动物。所以,这次出行你要带上巧和羊角两人,具体我会在会后给你们讲。”
奔一听头领要让自己出行,刚开始还高兴,紧跟着情绪就又失落下去。他可是一直想和头领一起出去的,但老是得不到机会。现在部落上下非常忙,光靠雄鹿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他自己都脱不开身,更不用说和头领一起出去,这是奢望!
丁奇能看出奔的想法,但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希望他能够好好努力。
“土,你现在这个弼马温做得爽不爽?”
见头领问自己,土顿时咧嘴笑起来。现在部落全部牲畜都归自己管理,不仅马还有牛、驴和驯鹿等大型食草动物的驯化工作都由他负责。这种痛并快乐着的生活,让他欲罢不能,他也快成马鹿那家伙了,因为他老婆也开始闹情绪。
“嘿嘿!头领放心,现在部落准备的草料真是够多。您带回来的酒渣和葛根渣,可以用作精选出来的马匹晚上的
夜草,让它们冬天不会掉膘。两个大牧场的牧马人每天都会照料马匹,送水送草,晚上也在牧场巡护,目前比较安全。如果发现抵御不了的危险,他们会敲锣示警。”
“好!现在已经是冬天,你要将那群驯鹿的作用发挥出来。它们适合在冬天行走,但运力有些低,你看看能否和马匹结合起来。如果可以,就派它们去运送铜板,把它们的优势发挥出来。”
“没问题头领,我已经初步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运送时将驯鹿安排到前面,后面是马匹。驯鹿趟出来的雪路,马匹再经过会轻松不少。另外,驯鹿的食物我一直在研究,目前摸索出来两种植物可以作为它们冬天的食物。至于森林中的苔藓,由于长得小,只能没事儿的时候在森林中进行放牧,让它们自己寻找。”
丁奇伸出大拇指,夸赞他的同时,也告诉他要多和家人联络感情,别总是把感觉放到牲畜身上。丁奇给他封的官儿“弼马温”,也是为了鼓励他,让他学天上的神仙来喂养马匹。
接下来,丁奇又过问了一下木匠、造纸、制桐油、石匠、篾匠等那边的进展情况,勉励了一番大家的工作。
最后,鹿将自己负责的祭祀、教育、培训的工作进行汇报,同时希望丁奇能整理更多的知识出来,方便教育组的人扩充教育内容。
邑把自己收割大白菜、堆积粪肥、驯牛犁地、改进牲口套方面的事进行汇报,并且还指出他正在和荆合作,调整木犁构造和样式,为明年春耕做准备。
犀牛则将观测日冕日晷的结果做了汇报,尤其是从八月十五之后、秋分、寒露、霜降等节气结合丁奇的推测进行测算和登记。另外,他又抽调一部分人手,开始登记每天的天气变化,并按时间顺序进行保存。讲到这里,犀牛感慨有纸的好处。
现在部落的墨是丁奇安排狸运用桐油、锅灰等物制作出来,用竹签或动物翎羽削出来的笔进行书写。至于毛笔,现在部落还没有精力生产制作,暂缓进行。因为还有一个需要毛发的工具要先制作出来,那就是牙刷。
来的路上,丁奇已经尝试制作出来这个世界上第一支牙刷。而刚才在会上,他已经安排荆和牛二两人去安排此事。先试做,再批量生产,丁奇那一支牙刷就是他们的模板。
会后,丁奇再次来到仓库那边,检查之前他制作的柿饼和柿子醋的进展。这项工作是由鹿带领的一群女人们在做,而鹿又把此事交给在家带孩子的水莲。这事儿不复杂,她也不需要动手,只动动嘴,指挥着一干女奴来做就行。
看着眼前陶缸中长满白霜的柿子饼,丁奇高兴得如孩子般蹦起来。柿子饼做成功了,那以后冬天会有更多的食物或者说零食儿供大家食用。
丁奇忍不住拿出来一个柿饼,摸上去一手白霜,干硬干硬的,和小时候的柿饼差不多。去掉果蒂,轻轻咬下一块,还没有咀嚼呢一股甜香味儿在口腔中弥散开来。再轻轻嚼动两下,一股软糯的感觉充斥在齿间,沙沙的,更觉甜腻,让人忍不住想多吃两口。
快速将嘴里那一小块柿子饼咽下肚,丁奇将手中剩下的柿子饼喂进身边鹿的嘴里。不是丁奇不想吃,而是鹿那个小吃货此时嘴里已经口水泛滥,嘴角已经流下口水。
“唔!太好吃了!真甜!”
第404章 滚蛋高手
鹿震惊于柿饼的味道,但丁奇仍然不希望她吃太多。
“这个柿饼好吃是好吃,可不要贪吃哦!尤其是空腹的时候,更不能吃,要不然肚子里会长出石头来。那时候石头下不来,可能会把人给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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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乍了一下舌,显然是没想到柿子空腹吃会有这么大的危害。而周围的人一听,更是不敢想,刚才看着头领和鹿两人吃得香甜,看看自己是否能沾光呢,没想到空腹吃会肚子里长石头,这太恐怖了,还能吃吗?
“哈哈,瞧把你们吓的!你们早上吃饭了吧,只要吃饭了就没问题。来,一人一个,先尝尝!”
水莲他们一干忙着这件事儿的人,包括那些女奴一人一个,站在仓库边上,笑呵呵地伸出舌头舔上面的白霜,再小口小口吃着手中的柿饼,傻傻的样子很幸福,把丁奇给乐得,真是一群孩子啊!
但这群女奴内心的想法,却是丁奇所不知道的。这种甜蜜的感觉,令得这群女奴更是发誓将丁部落作为自己的部落,终生不变!
吃过柿饼,回味了一下儿时的感觉之后,丁奇又带着一众女人来到存放柿子醋的地方。但丁奇则没有让人进来,只是带着鹿一起进去。
其实丁奇过来也只是查看一下,闻一下存放醋的空间有没有异味儿,会不会对醋的形成造成影响。这时候暂时不会出现醋味儿,还需多等等。自存放在仓库中,也才过去不到一个多月时间,离柿子醋真正成功还需要很久。
看了看地上的石灰,没有人上去踩的痕迹,说明大家还是严格按照自己的要求,没有过去打开盖查看。
丁奇看到没什么问题,又检查了一下里面储存的肉食还有各类种子之后就从仓库中出来,准备回去。
就见草拿着两个白绿相间的雉鸡蛋走过来,皱着眉头讲道:
“头领,您有什么好办法储存这些雉鸡蛋吗?包括那些鹌鹑蛋,有时候放得时间长了,这蛋就坏了,不知道怎么保存才好。”
丁奇一愣,心说这么多人吃饭,难道还能吃不完给放坏了?
草看到头领脸上的疑问,赶紧解释:
“是这样的,之前我们都会每隔五天左右炒一次雉鸡蛋,鹌鹑蛋也是一样。可后来部落将蛋类优先供应孕妇和产妇还有部落那些老人,再加上我们又抓到不少鸭子,也开始产蛋,因此每天都会有不少蛋产出。吃的人少了,反倒让各种蛋积压,时间一长就坏了,非常可惜!”
丁奇点点头,算是了解目前蛋类变坏的原因。之前鹿来请示过,说将那些蛋倾向于供应部落中的老弱和妇孺,包括产妇和孕妇。但过了那段生育高峰期之后,蛋类的需求量就下降不少。后来,丁奇又让大家捕获不少鸭子,经过人工饲养,它们竟改变了以前的产蛋习惯,慢慢形成每天产蛋的习性,令部落每天的产蛋量增加不少。只是到了冬天,三种禽类整体的产蛋量下降了至少有三分之一。
丁奇一想,这还不简单,简直是没有比松花蛋更好的储存方法了。
“走,带我去看看,储存的蛋类有多少。”
当丁奇看到眼前堆放的各种蛋类时,丁奇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想法。在最西边的一个仓库的角落里,那里有一个蛋山,各种蛋类储存的山!
雉鸡蛋、鸭蛋、鹌鹑蛋,三种蛋分门别类放在藤筐中,堆在墙边的架子上,一层一层整齐地码放在那里。三种蛋,很好分辨,大小也不一样。最大的是鸭蛋,最小的是鹌鹑蛋,相应的鹌鹑蛋也最多,不仅是数量,重量也最
大。
“这攒了有多久的蛋啊?”
丁奇转头问草,草有些苦笑地回答道:
“差不多有半个月的量,就这还是每天要拿出一部分供应大家每餐吃。如果不消耗一部分,那数量还会更多。现在每天吃的都是十几天前产的蛋,新收的则堆放在仓库中进行保存,每天都有编号,以防搞混了。”
丁奇仔细一看,还真是!
每个筐上都有一个纸条,写有数字编号,同一个数字编号下既有雉鸡蛋,也有鸭蛋和鹌鹑蛋。
丁奇看到这么多蛋类,知道想短期内消耗完也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现在是为了储藏食物,而不是为了消耗食物。
“这样,从今天起,每人每天三个鹌鹑蛋,在早餐的时候分发给大家。全部用陶锅煮熟,可以放些花椒和盐来调味儿。鹌鹑蛋小,制作我接下来要做的东西太麻烦。”
草领命而去,通知食堂那边过来拉鹌鹑蛋。
丁奇则安排人去准备其他材料。
丁奇的老家,紧挨着一个盛产松花蛋的乡镇,叫雾里源镇。那里水系众多,水质肥美,不管鱼虾还是养殖的鸭子长得都特别肥腴。尤其是鸭子下的蛋,多以双黄蛋居多,个大儿,做出来的松花蛋味香咸,口感鲜滑、爽口,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其中的蛋黄部分,夹在馒头里,那滋味儿能回味好几天。
普通的单黄蛋味道都很美了,更不用说双黄蛋,体积大了不少的同时感觉味道更加鲜美。每逢过年,那松花蛋可是每家每户必备的凉菜佳品,待客之首选。
有时候,村民不愿意去买松花蛋,就会用自家的鸡蛋或鸭蛋来自制。这自制的松花蛋,采用的材料缺少一种添加剂,含铅量少,大家也很喜欢食用。
土法制松花蛋,所需的材料为草木灰、石灰、黄土、盐和锯末,再配上自家的鸡蛋或鸭蛋,就可以开始制作。
由于自制松花蛋没有放氧化铅,所以土法材料中草木灰的含量居多,石灰次之,黄土和盐再次之,锯末只是用来包裹以上那些材料的,有些地方可能会使用稻糠、稻壳。
材料很快被聚集在仓库外面的空地上,那里早被人们收拾干净,草木灰和黄土两样材料在丁奇的指挥下,用筛子筛成细粉状,里面的杂质则被清除,石灰、盐和锯末不用特别处理。
将草木灰、黄土、石灰和盐按比例投入一个大木桶中,倒入一定量的水,将这三种材料混合均匀,成稀糊状,然后将二三十个洗干净晾干的鸭蛋放入桶中浸泡。那种稀糊状的混合物,从外表看像是水泥样的东西,但就是这层糊状物,才是鸭蛋发生质变的最根本原因。
接着,丁奇将刚才其他人准备材料的空隙用细铜条制作出来的漏勺拿出来。该漏勺前端是一个比鸭蛋略小的圆圈,作用就是用来捞裹满稀糊的鸭蛋。
看到这个漏勺,让丁奇想起之前某一个声称是中华民族兄弟的邦交国,让我中华民族偿还债务时的恶劣做法。用一个铁丝做成漏勺,来量苹果的尺寸,凡是能从那个漏勺中掉下去的苹果,都是劣质苹果,不能用来偿还债务。只有那些比漏勺大的苹果,才能用来偿还债务。说起来,那都是一把把辛酸泪啊!
还好,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带领全国人民从艰难困苦中走了出来,领导人民走上了全民小康的富裕之路!
晃晃脑袋,将刚才的想法抛出去,拿起漏勺从木桶中捞起一个裹满稀糊的鸭蛋放入一边的竹匾中。竹匾中盛满锯末,轻轻一晃竹匾,鸭蛋在里面滚上两滚,外面就
包裹上一层厚厚的锯末,不用担心沾一手灰。
裹上锯末的鸭蛋被丁奇拿出来,放在另一个大竹匾中准备晾干。
旁边的人看到头领这“滚蛋”的样子挺好玩的,也纷纷上前开口,让头领给自己“滚蛋”的机会。
“哇!头领,您滚蛋的手法好熟练啊!让我也试试呗!”
“是啊!是啊!头领,您是不是经常滚蛋啊!看您这手法,肯定是老手!我试试!”
“唉!你们这群没见识的,头领当然是滚蛋高手啊!要不然能滚成如此浑圆、漂亮的蛋?头领,让我来滚蛋吧!”
丁奇:“……”
好嘛!
自己 倒成为“滚蛋”高手了,自己想发飙都没有借口。只好拿着那铜条漏勺,使劲一捞,竟一下捞出来两个,扔进竹匾中滚了两下就裹满锯末。这精彩的“滚蛋”手法,让身边人纷纷大声喝彩!
“好!头领头领,滚蛋高手!”
“高啊!实在是高,这滚蛋手法看得我目眩神迷,分不清哪个是蛋,哪个是锯末!高!”
“精彩!头领当真是我辈滚蛋宗师,滚蛋手法一流,真神人也!当膜拜之!”
扑通~
连续三声,刚才出声的三人扑倒在地,而刚刚出手的丁奇则自顾自坐在那里继续“滚蛋”,旁边的人竟不知他何时出的手。
给大家演示了几遍如何制作松花蛋之后,丁奇就将这项工作交给他们来做,自己则在旁边指点。特别是几种材料的配比,丁奇讲给鹿听,让她记载下来,作为部落的一种知识传承。
很简单的一种食品,没必要藏着掖着,公布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也算是一种挽救苍生的办法。越多的人知道越好!
交待大家如何操作之后,丁奇就不再管他们。只需在晾干之后再储存到陶罐或者兽皮袋中进行保存。大概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后,这些鸭蛋就会变成美味的松花蛋,上面布满大大小小的松花,甚是漂亮。
丁奇抛开他们那群热火朝天不怕冷的人在那里滚蛋,自己则来到另一个地方,那就是部落的裁缝组。
之前,丁奇来过两次,当时拥有的裁缝不到二十个,就在当时的砖房中缝制兽皮衣服。
而此次再来看,她们一群女人所在的位置已经在一个非常大的屋子里。屋子里前后十排柜台,一溜齐的平整,中间留有过道,两边各有五个人在缝制兽皮衣物。
作为部落的制衣高手,巧则在众人间穿梭,查看每一个人缝制的质量,最后则跑到最后面一圈女人中间,拿起两根竹制织针,开始织毛衣。
丁奇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大家都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眼前的事物上。时不时说上两句话,有素的,有荤的,众人调笑的同时,也算放松了精神,工作效率也提升不少。
但一个陌生人进来,迟早会被大家发现,更不用说丁奇这样杵在那里不吭声,更是引起大家的注意。
“呀!快看!这是谁来了!”
正在忙碌中的众人顿时将视线投到丁奇身上,有晕乎的也很快在转了几次头的情况下也将目光放在丁奇身上,搞得丁奇却是有些不知所措。
只是丁奇低估了自己的到来,给裁缝女人们带来的冲击力有多大。
“头领来了!”
“嗷!头领来看咱们了!上!”
大家把手中的活儿一丢,在喊声中立即冲向丁奇。丁奇脚下一软,吓得差点摔倒在地,扭头就跑!
第405章 妇女能顶半边天
女工们热情,丁奇并不是看不出来,所以他也只是做一下假动作,逗大家开心。
部落人的衣服,都是这群女人们不分白天黑夜辛辛苦苦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虽说丁奇“发明”了针、顶针、剪刀等缝纫工具,但实际干活的还是这群女人。不管是部落正式成员还是新来的女奴,她们的作用,和其他男人一样重要。
丁奇来到她们中间,听她们讲这个兽皮好,那个讲毛线纺得棒,内心非常开心。因此,他讲了一段话来表达他的心情,同时也算勉励一番众人。
“大家都知道,我来自遥远的部落,部落人数非常非常多,犹如天上的星星一般多。在那个部落中,女人和男人一样,在部落里承担着各项重要的工作,地位和男人一样。所以,在来到此处之后,我建立丁部落,建立丁部落的各项制度规定,其中一项就是婚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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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就是为了让男人和女人的地位一样,不管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都能做得像男人一样,甚至比男人还要好。我们部落也拥有这样的女人,比如巧,比如远方身处盐村的妇,比如咱们的医巫鹿,甚至负有教导责任的两个小女生雪和丹,都成为部落的佼佼者。”
这几个女人的地位和成就,在部落中人尽皆知,好多女人也都朝着这个方向而努力。看着眼前这些女人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丁奇笑着继续讲道:
“可能在部落中,你们从事着不同的岗位,从事着一些如做饭缝衣采集这类劳动强度低的活儿。可要知道,在以前如果不是靠着女人们采集各类果实和植物根茎,凭男人们每天狩猎不确定的成功率,只怕部落迟早要饿肚子。
当然,现在部落拥有先进的武器,靠着部落战士们,我们的食物获取的越发容易,但不能忘了女人和男人一样重要。有一点就是男人所比不了的,你们猜猜是什么?”
以巧为首的女人们都神情激动地听丁奇在讲,其实也没有听进去多少,光在那里兴奋了。丁奇停下来一问,众人顿时不知该如何回答,甚至还有人在想刚才丁奇问了什么问题。不过,还是有人很清楚的。
一个穿着普通兽皮衣服、长相比较乖巧、年龄大概在十八九岁的女人怯生生地举起手来,说道:
“报告头领,我……我知道!”
本以为没有人敢答话或者说没有人猜出来的丁奇有些失望,却没想到一个女奴敢于站出来,虽有些怯,但这份勇气值得表扬。当即朝着她用力地点点头,笑着鼓励她道:
“好!你来猜,猜对了有奖!”
众女人看到一个才来部落没多久的女奴,敢在头领面前显摆,鄙夷者有之,鼓励者有之,羡慕者亦有之。但这个女人却在丁奇那鼓励的眼神中挺起胸膛,大声讲道:
“头领,男人有一样比不了女人,那就是生孩子!”
女人刚说完,周围的人立即哄堂大笑起来,而这女奴的脸色忽地红到耳朵根,感觉有些丢人的样子。
不过丁奇却大声说道:
“对!你猜得非常对!男人唯一不如女人的地方就是不会生孩子。”
众人立即安静下来,那女奴顿时高兴起来。
丁奇继续讲道:
“来,告诉我你的名字,刚才答应过你,答对了有奖!”
女奴看了一眼头领,又扭头看向制衣组组长巧,看到两人都是鼓励自己的样子,当即大声
回答道:
“头领,我叫秀!”
“好!大家都听好了,我刚才说过,答对的人有奖。既然秀敢于回答,也猜对了答案,那么我的奖励就是:从今天起,秀就成为部落正式一员,赐姓鹿,归属于鹿氏族管理。”
丁奇刚讲完,所有人都傻了,整个场面安静地落针可闻,连点呼吸声都没有。
丁奇讲的话犹如一个炸雷,将她们惊得目瞪口呆,张大着嘴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那个秀儿更是一幅不敢相信的样子。
这个情景也就是一瞬间,众人轰地一声炸开了。有人不敢相信,有人很羡慕,也有人很高兴,内心的想法不一而足。巧赶忙推了推愣在那里的秀儿,高兴地说道:
“秀儿,还不赶紧谢恩!”
秀儿反应过来,慌张地就要跪在地上谢恩,却被丁奇一把拉住。
“部落可不兴这一套,想谢谢我的话,就被制衣这一项工作做好就行。”
“谢谢头领,谢谢头领赐姓,鹿秀当不忘头领恩德!”
头领不让跪,但喜极而泣的她还是要感谢头领。曾经身为女奴的巧儿,也非常高兴,这就是头领,这就是荒神。如果不是他,自己说不定早被饿死。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丁奇点点头,知道这个鹿秀像巧一样值得培养。
“好好干!我那个部落有句话,叫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就是不简单,平凡的事情做到极致就是不平凡。我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牢牢记住这句话,不要羡慕别人也不要嫉妒别人,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就是对部落最大的贡献!”
热烈的掌声响起来,这是大家对丁奇所讲的话最大的认同。
“哈哈!先别鼓掌,我再讲一句我之前那个部落有一位伟人评价女人的话,叫:女人能顶半边天!但你们女人可不能骄傲,女人和男人地位一样,活儿还是要干,家中的活儿要和男人一起干,而不是让男人自己干。要互相体谅,互相关心,这个家才能幸福起来。”
更热烈的掌声响起来,众女人欢呼起来,将其他正在干活的人都吸引过来。
丁奇今天讲的话迅速在部落中流传开来,那群汉子们倒是憋了一口气,有些不服气,在工作中更加卖力,让部落的女人们刮目相看。
掌声中,丁奇来到后面织毛衣的地方,和大家一起织毛衣,拉着家常。大家都知道织毛衣的技术是头领传授给大家的,对此也没有什么稀奇的,说说笑笑地一起织毛衣。
织毛衣,采用的是全正针,这是丁奇教给大家的织毛衣方法。织出来的毛衣没什么花样,但保暖。当然,也别把丁奇想得太伟大,毕竟只是在军营中学会的老传统,基础知识会,但再精通一些对他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归根结底,主要还是因为他的主要任务目标是军事训练,保家卫国。
所以,毛衣其他编织方法,只能靠大家或者后世的人来创新。
织了会毛衣,丁奇示意巧和自己来到一边,询问关于羽绒服的事情。
“头领,葛衣的制作刚刚摸索出来,但我感觉离您所讲还是有些差距。我试着用葛布包裹住那些鸭毛,但发现鸭毛会从葛布中钻出来。手压上去,还会感觉到有些扎。如您之前所说,衣服就是要让人穿着舒服,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那这衣服就是失败。”
巧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丁奇却是眼前一亮,明白巧这是动
心思了,要不然不会有这想法。
“不用担心!葛布就是制衣的进步,至少它已经比兽皮要舒服。羽毛扎人,可以将羽毛的梗尖去掉,甚至多选择一些鸭绒作为垫衬物。我给你一个建议,虽然我没有制作过羽绒衣,但我以前的部落我穿这类羽绒衣,很轻很舒服,还保暖。我们可以采用拼接法,将衣服的各个部分分开来做,最后再拼接在一起,你看如何?”
丁奇当即拿起旁边的一支竹笔,开始在一张纸上画画。上面的内容,就是一件衣服,只不过被丁奇分成背部、左右对襟、左右两条袖子五个部分。
“羽绒服用两种面料,一种是里料用葛布,一种是面料用兽皮,可以用轻薄的鹿皮。将鹿皮铺在桌子上,上面铺满一层羽绒,再用葛布覆盖其上。先缝边,再用针线将整块面料缝成十乘十的小块儿,这样里面的羽绒就不会来回跑,导致这里少那里多了。”
丁奇边说边画,并将防止羽绒乱蹿的方法告诉巧儿。
“这五个部分,每个部分都这样做,最后再组合在一起。至于最后的领口之类,用狐狸皮等缝上就行。”
其实,丁奇讲的这个方法和以前农村里制棉衣的方法差不多。现在没有棉花,就用羽绒来替代,达到目标即可。
留下巧在那里思考,如何制作羽绒服。丁奇自己则回到自己院子里,准备亲自动手制作蛋皮子,晚上做面条吃。
却没想到部落长老团、医巫团所有人都在院子中等自己,看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想必来了有一段时间。不过看他们身上脏兮兮的,应该是从劳动的地方直接过来。
女奴白茅正在和葛粉打雉鸡蛋,看那份量,丁奇顿时明白这群人是来蹭吃蹭喝了。
看到丁奇回来,众人立即起身,奔则直接跑过来,对丁奇弯腰想说什么,却被雄鹿长老给打断了。
“奔,你不用打小报告。嘿嘿,头领,今天晚上我们几个都在头领家吃饭了,听说头领带回来一样好东西,能让人暂时忘却烦恼,这不大家就商量着过来尝尝。”
这里面,也就雄鹿长老讲话最合适。老丈人发话,丁奇哪敢藏着掖着,苦笑着摇摇头说道:
“各位,我可说好了。这酒虽好,可不要贪杯,要不然你们不胜酒力,闹出笑话,可不要怪我啊!”
既然知道大家是冲着酒来了,丁奇明白今天晚上可是要不醉不归,立即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这群人喝多了出洋相。
“奔,叫人去食堂多准备一些肉食和韭菜花酱送过来,还有两根莲藕一棵白菜,再从仓库那里搬过来一小罐酒和一些粉条,记得标注尾酒的那些酒。”
对于最先加入部落的红牛、青鸟、丘和古隆几个氏族,丁奇从没有拿他们当外人,部落的技术、资源等对他们没有任何隐瞒,接触的也都是部落最核心的内容。
除了医巫负责的几项重要工作,每个氏族的族长如黑牛、苍鹰、商和古大等,也都有各自负责的内容,安排在部落中关键位置。
丁奇真心对他们,他们也拿丁奇当族中亲人,更不用说丁奇还是头领,大荒之上的荒神!
黑牛一如既往地直接:
“头领,我可是听说了,标注尾酒的酒比不上中酒。您拿尾酒招待我们,这可是有些小气啊,您得拿出好酒来!大家说对不对?”
众人跟着起哄,倒是把丁奇给逗笑了。
第406章 女人的问题
接过鹿递过来的鹿皮巾擦擦手,笑着解释道:
“你们有所不知,这酒是好东西,不管是中酒尾酒,但它们有一个区别,就是度数不一样。鉴于你们是第一次喝酒,那就要从度数低一些的酒开始喝,免得喝醉了,这是为你们好啊!以后有的是机会喝度数高的中酒,至于头酒就算了,那些是我准备制作消毒酒精的东西,算是给云留的宝贝!”
大家一听,是那么个理儿,也就不再纠结。只不过有些羡慕云,头酒都给他了,也不知道他那小身板能不能受得了。
知道人多,丁奇干脆直接下厨,摊蛋皮子的事儿交给刚学上手的鹿和白茅,丁奇则去准备制作莲夹儿、大烩菜,整点花椒卤肉和咸水煮肉,配上蛋皮子,那滋味儿不要太足。
有了葛根粉,莲夹儿这种菜品就可以制作出来,包括还能做酥肉。等醋做出来,可以考虑制作一个凉拌藕,加些葱丝儿。如果松花蛋做出来,那菜品将会越来越丰富。
菜做好,酒坛子也打开,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味儿就传出来,令得几位部落重要人物猛地吸了一阵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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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一脸陶醉,却被犀牛医巫一脚给踹到一边。黑牛泪流满面,却不敢造次,对方可是他父亲。
正说着话呢,院门被推开,仓一脸贼兮兮的钻进来。看到院子里有这么多人,还闻到了一股香味,当即知道这是在聚餐呢。
“哈哈!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会正是时候,来再来双筷子。”
丁奇端着酒坛,给每一个人都倒了有大概二两左右的白酒。不敢倒多,主要是怕他们承受不了酒颈,喝完再倒就行,不过最多也就是半斤,免得大家真喝多了,有些不好看。
“再次提醒一下,只有这二两酒,再多没有!这也是为了大家着想!”
众人此时哪管丁奇说什么,只要有这美味的水喝就行,可不会管这是不是叫酒,酒有什么后遗症。他们现在整个口腔中已经布满口水,只等着分给自己的那一小碗。
丁奇拿给大家的尾酒,度数也不低,大概在四十五度左右,没有勾兑。葛根,本身就是一种用来解酒的物质,制成酒不知道能不能立即解酒。这个酒制成之后,丁奇并没有喝过几口,自然不知道是否可以解酒。从乌金三人的反应来看,第二天没什么难受劲儿,应该会有解酒的功效。
饭菜已经备好,丁奇先让大家吃两口肉之后再喝酒,可有人已经耐不住,比如黑牛和苍鹰两人,趁丁奇不注意就喝上一小口儿。辛辣刺激的味道从口腔滑入喉咙,最后流入胃里,第一次喝这个酒的两人立即咳嗽起来。
“咳!咳!好辣!”这是黑牛的表现。
“哈~真够劲,太爽了!”这是苍鹰的表现。
听到动静的丁奇扭脸看过去,黑牛脸上有些发红,但在他那黑皮肤陪衬下,显得越发黑亮。苍鹰倒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他对酒好像有一种先天的亲近感,酒能让他更愉悦。
看到大家期待的眼神,丁奇摇头苦笑。
“行了!别看我了,估计再不让你们喝,你们可能会发牢骚了。来,大家开怀畅饮!”
大家早等着这一刻了,端起碗来,就准备喝上一口。
“等等!”
丁奇突然喊停,众人疑惑地看过去。
“我忘记一件事情。在我们那个大部落中,喝酒前要说祝酒词,所以想喝酒得说祝酒词,要不然不让喝酒!”
大家一听,愣了,不知这祝
酒词为何物,看向丁奇。丁奇立即给大家解释,大家一听也就明白,纷纷嚷嚷着要开始。
在座者中,雕最年长,按丁奇要求他先说。只是黑牛和苍鹰两人仍有些急,却没办法,让古大、商两人捂嘴偷笑。
“此一生,遇头领是幸事儿。惟愿部落昌盛,图腾永立!”
说完,雕抿口酒,看他眉毛挑起的样子,显然这酒的味道让他感到意外。不过看他喉头涌动,才知刚才那口酒一直含在嘴中没有下咽。此时下咽,哈地一声,一股酒香弥散开,让周围的人都感觉陶醉。
雕打头,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学着说两句祝酒词,很快就轮到丁奇。
“惟愿大荒上所有人能够吃饱穿暖,不受疾病寒冷所累!”
丁奇一仰脖,将自己碗中那一两酒倒入喉咙。刚才他给自己倒的酒不多,只一两,他可是知道,酒多伤身。再说目前粮食少,还是尽量少造酒,而且这些酒可是要留着制酒精呢!
众人欢呼起来,丁奇荒神的身份,他们可是非常清楚。而看到丁奇信念坚定,以普通大众为挂念目标,内心更是觉得追随荒神的脚步是正确的。
酒喝过,众人拿起筷子开动。丁奇制作的莲夹让大家赞不绝口,希望下次丁奇能制作多点。而雉鸡蛋皮子配腊肉,更是让大家差点把自己舌头吃进去。他们一直纳闷,同样的东西,到头领手里非常好吃,可是到自己手里或者到食堂的烧烤大师傅手里就是另一个味儿,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晚饭气氛相当热烈,在酒精的作用下,众人精神振奋。由于头领只给大家每人二两酒,在黑牛偷偷喝他老爸的酒被敲了一棍子之后,众人都守着自己的碗,生怕被别人给偷喝了。
鹿也喝了一两酒,那脸蛋也越发红润漂亮。还好酒不多,并没有醉倒的样子,只是她醉眼朦胧的样子看着让丁奇有种想拥她入怀的感觉。
最后,尝过美酒滋味的众人向丁奇抱怨酒太少,但丁奇坚持原则,始终没有给大家添酒,哪怕酒罐中还有不少酒。
黑牛性子直接,喜欢和人开玩笑。临走前,他对丁奇调侃道:
“头领,我发觉这酒很不错,让人兴奋。今天晚上大概不会再有人过来,好好享受这两人世界啊!你看人家仓和奔的两个儿子都快会跑了,您也得加快速度啊!”
刚说完,眼看鹿要发飙,扭头就跑,可没想到迎接他的是自己老爹的棍子,越变越大。
众人离开,院子很快变得清静下来。女奴在那里收拾,丁奇则拉着鹿的手来到温暖如春的内室。里面早吃饱肚子的小可爱趴在自己角落睡觉,只是在丁奇进来之时,耳朵抖了抖。
酒意微醺,两人抱在一起,滚到炕上,激烈地求索。正在火热之时,鹿突然从丁奇怀中挣脱,一手捂着下体,一手在旁边的筐里抓出几张草纸,蹲在那里开始在下体处擦拭。
正在兴头上的丁奇一脸懵逼,不知道鹿这是怎么了。等他从这个状态中恢复过来的时候,鹿那边已经擦拭干净。只是看她一脸懊恼的样子,显然对刚才的事情有些不爽,正在兴头上哎!
晃晃脑袋,丁奇终于搞明白怎么回事,鹿来例假了!
热情难耐的丁奇强行将那些不该有的念头摒除,赶紧从炕上下来,拿起一件兽皮盖在鹿身上,此时两人可是光着呢!
“丁哥哥,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来这个了,真讨厌,我去洗洗,等等我啊!”
很快就传来鹿喊白茅端热水的声音
,丁奇自己则跑回炕上,盖着一条毛毯在那里想事情,时不时传来鹿和白茅两人的谈笑声。
丁奇之前一直没有关注过原始女人例假的事儿,他大多数情况下不在部落,老是和一群男人在一块儿。回到部落,也经常和部落的主管以上人员在谈工作,晚上才回去。就算和鹿两个人温存一把,也从没有碰到过这种事儿。因此,这件事发生的有点尴尬。
虽说才发现此事,但还不算晚,可以暂时解决这件事儿。
鹿很快就钻进被窝,紧紧搂住丁奇,轻声说道:
“唉,可惜了,没想到来这个了。还好反应快,没有弄到床上,要不然更难受了。估计哥哥这会还想要吧,要不然我们继续?”
鹿清理干净,又开始不停地在丁奇身上摸索,摸到某处硬梆梆的时候,挑逗着丁奇,希望能继续下去。没想到丁奇却拒绝了。
“没事的鹿,你现在这种情况在我们那个大部落中叫来例假,也叫大姨妈来了。碰到这种事情,就不敢随意地嗯嗯,免得下面继续流血,如果碰上大出血,甚至会危及女人的生命。所以,明天晚上,你召开女人会议,给大家讲讲卫生问题,这叫生理卫生。”
鹿一听会危及女人性命,当即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上身看到丁奇,眼睛珠子转了两下问道:
“那你下面怎么办,这会更是比棍儿还硬,要不我把白茅叫进来,让她帮你解决?刚才我可是问过她了,她这两天干净。好吧?”
丁奇一听,顿时急了,赶紧捂着鹿的嘴说道:
“别瞎说!我又不是那种性急的人,慢慢就下去了。你要记住,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不会对其他女人有太大兴趣的。再说,我要了人家,人家以后还怎么嫁人?记住,部落推行一夫一妻制,我们身为领导者更不能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要不然下面的人肯定有意见。更不用说其他长老团和医巫团的人,他们可是精明着呢,如果我这样做了,他们第二天就敢这样做。”
鹿吐吐舌头,没想到这种事影响还这么大,当即不敢出声。只是此刻鬼灵精怪的她眼珠子又转了起来,轻轻在丁奇耳朵边讲道:
“要不,我帮你咬咬?”
鹿这一句话,当即把丁奇压下去的火又给升起来,掀起毛毯,等待着佳人赴约。
而在屋外,忙活半天,内心充满期待的白茅彻底熄了心思。
不是丁奇不愿意搞那种三妻四妾的事儿,现在可是原始社会,搞这个也没啥不可以的,也是每个男人的愿望。但丁奇还是希望自己能够保持身为文明社会人类的操守,尽量做到自己所说的规矩。
上行下效,放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而且,丁奇可不希望以后出现嫡庶之争的戏码。
第二天,量过鹿腰部尺寸的丁奇来到制衣组,找到巧拿过来一块葛布,偷偷跑到一边的角落里裁剪出来一个三角裤头。现在部落制作的衣物包括外衣,也含内衣,其中裤头是丁奇强力推行下的结果,只是材料是用鹿皮制作而成。
裤头分男女,而丁奇手中这块葛布制成的裤头,明显是一件女式裤头。这件三角裤头下面的材料使用双层葛布,一边开了一个五六公分的口子。
丁奇神神秘秘的样子引起了巧的好奇,但刚才丁奇有命令,谁也不能靠近,是以她再心痒难耐也不敢过来观看。
丁奇将材料一收,拿起那条裤头扭身就出了制衣组,来到狸那里,观看他们在那里抄纸。
第407章 生理卫生
现在部落每天用纸量挺大,狸负责的造纸组已经扩大五倍的规模,才堪堪满足部落日常需要。但随着草纸需求的地方越来越多,造纸规模还要提升。丁奇已经同意狸在奴中间挑选出二十人来增加他的人手需求。
冬天虽然冷,但盛放纸浆的木桶下面放有一块大青石,青石下面一直在生火,保证木桶中的水是温的,不至于抄纸时冻手。
目前部落的油桐籽都已经榨完,狸就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造纸上。除了用杂草造纸外,部落从南湖边上收割回来的芦苇也大多数运到造纸场,来生产制作一种更好的纸张。
狸喜欢琢磨,这也是丁奇安排让他负责造纸的原因。他在充分掌握草纸的制作流程和方法之后,开始研究全部用芦苇制作纸张的方法,特别是在纸浆的制作上下功夫。除了用人力制作纸浆外,还充分利用机械的力量来打浆制浆,这样生产出来的纸更加细腻、耐用,颜色也偏白一些,书写起来比以前的草纸要更舒适。
其实丁奇也乐得当甩手掌柜,将他们引导上路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由他们来把控,不管是创新还是研究,丁奇都不管,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提一下建议。
看到炭房里正在烘制的纸张,丁奇非常满意大家的表现。之前的会议中,丁奇已经给狸讲过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此时看到炭火,仍是提醒对方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不仅要防止失火,还要防止人因火产生一氧化碳导致中毒的事件发生。
丁奇讲明来意,需要一厚沓草纸。
“唉呀!头领,您安排人说一下我就送过去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狸虽不敢如仓和奔他们那样和丁奇说话,但这种抱怨的话还是敢说的,倒也显得狸比较真诚。
“哈哈!你这家伙,倒变相地关心起我了。我也是没事,出来转转,看看你们有没有偷懒。另外,你研究一下,如何能将成品的草纸变软和,这样上厕所的时候用起来也舒服点儿!”
丁奇开个玩笑,也不告诉他原因,反倒是给他提个难题,看看他能不能解决。现在每次上厕所,都像原来拿报纸上厕所一样,得提前做好软化工程,要不然剌得慌!
回到院子里,丁奇让白茅将鹿喊回来,自己则在屋里拿出青铜剪刀,将拿回来的草纸剪成长条状,宽约五公分,长十五公分,然后当着刚刚回来的鹿的面,将厚纸一公分的那种草纸塞进内裤下方的葛布夹层中,递给鹿。只是在塞之前,已经将这些纸进行了软化处理。
“来,试试这种内裤,它能解决你每个月来例假的问题,至少比以前要舒服许多。”
丁奇拿起这种内裤给鹿讲解它的使用方法及原理,这新奇的东西倒是吸引了鹿的关注。搞明白作用之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换上。
“丁哥哥,怎么感觉有些硌的慌啊!有点硬不说,还磨大腿根儿。”
鹿穿上之后,说了一下自己的感觉,看来还是有些不适应。
看到对方的反应,丁奇在犹豫着要不要将纸换成草木灰,这样鹿会感觉舒服一些。而且,新鲜的草木灰没有细菌,在没有掌握住纸张消毒方法之前,用草木灰应该是最好的东西。
但草木灰也有纸张所没有的便利性,各有利弊。所以,丁奇只能先安慰她一下。
“没事,多适应一下,习惯了就好。如果到时候你还是感
觉不舒服,那再换成草木灰就行。不管怎么说,总是比以前进步了,你说是吧?”
鹿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欣然地接受了。
“哦,对了,你让巧她们再给你做几条这种内裤,也告诉巧她们这种用法,慢慢推广出去。只是葛布的量太少,先在主管以上的人群中推广,等明年火麻布制作出来之后就可以在部落内推广。”
两人将此事定下来,丁奇又给鹿讲了一些女性生理卫生需要注意的事项,特别是经期需要注意的卫生知识。
晚上,鹿组织部落所有女性在龙殿内召开妇女大会,参与人员为部落正式成员中的女性。按照芦苇纸上抄写的知识点给大家讲,其中也涉及一些男性方面的注意事项,导致整个大会是笑声不断。好在鹿顶住了压力,也有自己身为部落医巫的威望在,坚持将这些羞臊的内容讲完,并严格要求大家来执行。
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将整个天空都遮蔽住。来到原始时期的第二个冬天,感受着和去年冬天第二场雪不一样的温度,丁奇有些迷茫。
虽说这是第二场雪,但明显能感受到温度不一样,比去年同期温度有些高。按照考古学结论,灭世大火之后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小冰川期,尤其是那种遮天蔽日的烟雾将大半个地球都笼罩住,导致地球上迅速进入冰川时期。
可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冬天明显的低温和大雪天气,却明显地发生变化,今年冬天温度上升,大雪持续的天数在下降。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产生的蝴蝶效应,只能讲如果这样下去倒是一件好事儿,能够有更多的人类活下去。
窝在炕上看着外面的大雪,丁奇也只能逗逗小可爱,撩撩小金。至于鹿,早带着女奴白茅去制衣组和一堆女人聊天。而在屋内的一角,摆放着两个陶罐,里面散发出浓浓的酒味儿和石灰味道,这是丁奇刚刚开始制作的东西,100%纯度的酒精。
大雪期间,部落大多数人都会停工,这时他们就会来到雪和丹组织的学堂,学习汉字和数学知识。除了牧马人和马匹之外,部落所有人员都在城墙内,学习各类技能,不用担心会受到野兽的袭击。
城墙上,四个角以及城门上方在入冬前已经搭建城楼,能够让巡逻的战士有休息和取暖的地方。城墙上,会有一个班的战士分成两队在上面巡视,安全不用担心。
东南方向。
灰暗的茫茫雪景中,正有一队人踩着积雪,朝丁部落徒步前进。他们手持武器,披着厚厚的兽皮,脚上裹着厚毛皮,身上还背着兽皮袋,艰难地在雪地中跋涉。
仔细看去,领头的人正是原毒蝎部落的金钩,他身边之人却是被越人部落追杀的山南部落的象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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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原毒蝎部落所在地之后,看到只有金钩和其他十人在部落驻守,象鼻顿时有些急。这么点人怎么可能保护自己,因此他就请求金钩护送自己前往传说中的丁部落,以求生存下去。
金钩有守护部落之责,不敢随意离开,所以他一直推脱,直到象鼻说出真相。生怕给部落带来灾难的金钩,只好带领五名勇士和自己一起前往丁部落,随行的自然有象鼻三人。
听壮以前讲过,原羽部落所在地,有一个班的战士在那里守卫,因此金钩打算将象鼻送到那里,再转往宁城,自己再回转回去。
还好
,作为一个曾经喜欢在雪地中追踪猎物、捕杀其他人类的部落,雪地行军本就是他们长期养成的习惯,能够适应雪地带来的不适。再加上,壮之前和他讲过一些雪地行进的知识,能够有效防止雪盲症,所以他们基本没有受到什么太大的伤害,只有那厚达两尺的雪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他们离目的地已经不算太远。
鹿村方向,也正有一队人躲在猎人小屋中,等待大雪能够尽早过去。能够明显看出,有一部分人的穿着和丁部落人齐整的衣服不一样。
作为此次带队的班长,隼对于眼前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并不好奇。因为眼前这些人的打扮,和自己部落没有加入丁部落之前基本上是一样的。
兽皮往身上胡乱一批,用绳一系,下身有时候还是光着的,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如果不是胸口时不时翕动两下,还以为这些人是被冻死了呢!
隼受丁奇所托,带领五个人在铜村与鹿村之间的位置等待那些从北方逃难过来的部落,试图说服这些部落,加入丁部落。可他始终没有成功,经过的部落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可他们的态度却出其一致,拒绝意味相当强烈,根本不愿意加入其他部落。
没有完成任务的隼,只好就地打猎建造房屋,等待更多的部落到来,直到第二场大雪来临之前,他遇到了被饥寒逼迫得走投无路的稷食部落。
稷食部落,北方大河边的一个小部落,和其他部落一样,靠采集捕猎为生。只是和其他部落不一样的地方,他们部落喜食一种名叫稷的草籽,所以部落名就叫稷食。
和其他迁徙的部落一样,他们也遭遇了灭世大火之后的旱灾,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向南迁移。本身迁移的时机不对,但如果不迁移只能饿死在当地,可迁移出去倒有可能活下去。可没想到,自从秋天开始起向南方迁徙以来,他们整个路途中获取到的食物非常少。再加上和向南方迁移过冬的动物发生冲突以及食物短缺造成的影响,导致部落人口减少了近一半,还剩下不到四十人。
他们一路前行,饥寒交迫的人们连自己储存的植物籽食都吃了大半部分,剩下的根本不够大家到达南方并能生存下去。当他们部落的头领稷晕倒在雪地上的时候,众人大哭的声音吸引了出外捕猎的隼的注意力。
看到一群人如此落魄,隼当机立断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取暖的地方。看到眼前六个人整齐快速地砍伐树木建造猎人小屋供他们休息,并拿出身上的肉干熬煮肉汤,感受到这几个人的强大,被救回来的稷被深深地震撼。
因此,在隼介绍了丁部落的强大并提出邀请他们加入丁部落时,稷和他们的医巫菽草对视一眼之后就答应下来。他们知道,如果不想让部落覆灭,唯有加入丁部落一途。
隼很高兴,头领交待的事情终于完成,所以在稷食部落休息两天之后,隼就带领手下这稷食部落的人一起朝鹿村方向而去。但对稷食部落还有些不放心,担心他们到了鹿村鸠占鹊巢,隼在到达鹿村时进行了一下补给之后立即决定直接前往宁城。
可没想到,在出发的第二天就碰到这个冬天的第二场大雪。还好,就近就有猎人小屋存在,紧赶慢赶总算在天黑前到达猎人小屋。勿勿吃过烤肉,众人很快就在温暖的环境中沉入梦乡,只余下隼在那里思考什么时候启程。
第408章 医用酒精和炼铁
对于这两拨人的到来,丁奇并不知道,他现在则盯着眼前的那个装酒的陶罐,准备提取纯酒精。
四十多度的白酒,装在陶罐中,向里面洒入足量的生石灰。生石灰与酒精中的水发生反应,生成氢氧化钙也就是熟石灰,余下的就是纯度在95%以上的酒精。
由于生石灰与水反应时会释放大量的热,因此只能慢慢向里面放生石灰,并要不断搅动,将热量快速释放掉。
这个过程就像农村盖房子,自己自制熟石灰是一样的道理。到最后,罐子里下部就是沉淀的熟生灰,多余的液体就是高纯度的酒精。
按照急救常识,普通的白酒可以起到一定的消毒作用,还是比不上75度的酒精消毒能力。因此,用生石灰制酒精是一个比较快速的方法。只是这种方法有局限性,一是不能在密闭有火源的环境中制作,二是不能大批量制作,三是使用的生石灰量不能太大,否则产生的温度过高,超过八十度会导致酒精挥发掉,得不偿失。
其实按照之前蒸馏法,经过多次蒸馏是可以得到95%的酒精。但丁奇嫌麻烦,并且准备提取的数量不多,所以采用生石灰法提取高浓度酒精。
之前丁奇窝在炕上等待陶罐中的反应结束,也是担心温度过高,只能过一会儿去添加一点生石灰粉进去,搅拌后等待反应完成,继续添加搅拌,直至完全没有反应、停止散热为止。最后,再经过一夜的沉淀,熟石灰与酒精分离开,可以进行下一下。
丁奇拿过来两个空矿泉水瓶,一个小竹舀,一个用铜皮制成的漏斗。丁奇来到这个世界,一共有八个矿泉水瓶,容量550毫升那种,其中装的两斤大米余下一斤、三瓶矿泉水已经喝完。丁奇舍不得扔,都好好保存着。
用竹舀将陶罐中的酒精装到两个矿泉水瓶中,然后再倒入一个干净的形似茶壶的大型陶器中,总量为1.1L。按照酒精1000毫升配蒸馏水266.7毫升的比例,能够配出1266.7毫升的75度酒精。那么1100毫升的纯酒精需要的蒸馏水大概就是293毫升。
手头没有精确的测量工具,丁奇只能约莫着用矿泉水瓶装上不到一半的蒸馏水,再倒入那个已经装有1100毫升纯酒精的陶器中,搅匀之后就制成大概是75度的酒精。最终配出来的医用酒精量即为1393毫升,不到1.4L。
配比在急救常识中学过,之前在军中也练习过,所以制作起来也很快,没多大会儿,75度上下的医用酒精被制出。
闻着那熟悉的医用酒精味道,丁奇满意地笑了。对于部落日常工作中发生的磕磕碰碰等造成的伤口,用医用酒精就可以防止创口腐烂发炎,治愈率也将大大提高。
看着这些医用酒精,丁奇真希望自己手中有许多的玻璃瓶,这样储存酒精就更加方便。但现在部落发展水平还低,远达不
到能够制作玻璃的程度,更不用说还没有发现制作玻璃的材料,暂时只能想想了。
没有玻璃,但有陶器制作而成的小型陶罐,如玉净瓶般,但瓶肚更大,瓶口短直,半瓶口用木塞塞紧就行。这些瓶子也是前段时间丁奇回来后,要求花她们那群匠人制作出来的,每个陶瓶大概能装100毫升,共计用去14个陶瓶。
由于冬天使用酒精的概率不高,因此,丁奇将其中五个陶瓶送给云进行保管,另外九个则交给鹿保管,当云那里使用完的时候,再从鹿这里拿。
当云和鹿听丁奇讲这是一种能够减少外伤伤亡的药水,两个人非常高兴,云都直接向丁奇行礼,以表达他对丁奇的感恩之情。鹿自是不用说,在例假之后好好感谢了一番丁奇。
作为各自部落曾经的医巫,对于普通的伤口或能解决,但面对那种大型伤口,只能是束手无策、看着受伤之人悲伤死去。因为他们见过太多或者听说过太多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们深切地明白这种药水的好处有多少,称之为神水也不为过。
现在部落准备有不少止血、消肿止痛类的草药,但像酒精这样直接作用于创口、防止伤口发炎的药物却是没有。云特别努力,结合部落其他五大医巫还有头领交流讲授的医学知识,倒是一直在钻研相关医药知识,比如利用蜈蚣粉作为止痛消炎粉使用。
忙完这件事儿,丁奇又前往制衣组,由巧她们给自己量体裁衣,准备制作葛布羽绒服。现在部落已经将所有的葛藤纤维纺成线织成布,巧用这种葛布制成了一件仿丁奇外套的葛衣,穿在身上,试穿的人感觉特别舒服,还能遮羞。因此,在请示过丁奇之后,先给部落主管级以上人员制作适合的葛布衣服,穿在兽皮衣里面,冬天当内衣,夏秋天当外衣使用。
量体很快就完成,可还没等丁奇在制衣组和正在那里打毛衣的鹿说两句话,马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丁奇说道:
“头领,按照您的要求,炼铁炉已经建好,请您过去查看一下炼铁炉的情况!”
炼铁炉,此事在上次丁奇回来之后召开的部落会议中已经做好计划,即时起开始研究制作新的炼铁炉。
炼铁炉高约三米,类似于腰鼓,中间粗两头细。这种造型可以使煤气分布趋于均匀,炉料和煤气充分接触,节约燃料,延长炉壁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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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炉内里是用红砖进行垒砌,能够抵御炼铁时的高温。至于炉底衬的材料,丁奇最终推荐使用长宽约十公分的陶棒制成,下面还摆放有一层红砖来受力,防止炉内物体太重导致炉衬断裂。这样设计,生铁块或铁水能够漏下来,将矿渣之类留下,从出渣口掏出。
而在炼铁炉外,又包裹了一层厚厚的泥土用来保温,避免炉温达不到要求。为提升炉温,丁奇特意安排牛二和荆等人制作了两个大型的鼓风机,一个是用兽皮结合木头制作,
一个是纯粹的大型风箱,每个都至少需要三个人同时操作。
这两种风箱,放置在左右两边一起使用,鼓入的大量空气能够使里面的木炭充分燃烧,能够快速提高炉温。但是能不能达到融化赤铁矿石的温度,还是一个未知数。
炉口仍然是作为燃料和赤铁矿石的投入口来使用,废气也从此口冒出。因此,为便于投料,马鹿他们还专门让泥瓦匠垒砌了两座投料台,左右各一,方便省力。
之前那六十多块赤铁矿石已经被马鹿安排的奴们使用重物砸压法,制成核桃般大小的矿料,也含有一定的矿粉,全部都堆积在炼铁炉周围,方便取用。至于炼铁用的木炭,早已经积攒堆积在炼铁炉所在的院子里,既有大块的木炭,也有粉碎的炭粉,作用不一。
这个院子,是在工匠区专门兴建的一座院子,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安保措施也非常到位,院子四角及门口都安排双岗带狗值勤,避免闲杂人员靠近。
由于之前马鹿他们积累了大量冶炼铸造经验,再加上丁奇的指导,这座炼铁炉才能快速、保质完成。
由于还在下雪,丁奇没有立即开始炼铁,但已经安排人在提前预热炉温,同时也在再次寻找是否有漏风的地方,免得炼铁过程中发现漏风导致炉温上不来。
第三天,持续了近十天的大雪停住,将阳光带来人间,不管是城中的人们还是正在赶路的人,都感觉到特别的温暖与幸福,这就是阳光带来的作用。
这中间,丁奇已经穿上巧制成的羽绒坎肩儿,前胸后背顿时感到热乎乎的。这只是一个半成品,还需要巧他们将袖子、兽皮衣领等物装上,方能称为真正的原始时期羽绒服。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炼铁这一步,丁奇他们已经迈出!
在鹿主持的祭祀活动上,“大吉”两个字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让参与炼铁活动的众人欢呼起来。在他们的印象中,只要是得到上天的认可,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顺理成章来执行祭祀活动中的事情。
就像这炼铁,“大吉”两字让他们认为自己得到了上天的庇护,一定能够成功。
炉中的木炭已经被点燃,在两个鼓风机的配合下,木炭快速燃烧,将高温迅速释放,充满整个炼铁炉。待作为测试的蓝铜矿变成铜汁之后,丁奇命令奴将赤铁矿粉先慢慢倒入炼铁炉中。
炉中的高温瞬间包裹住那些赤铁矿粉颗粒,在木炭的帮助下将赤铁矿粉融化。可惜,在丁奇看不到的地方,这些融化的铁粉混合到一起,顺着炉衬流下来,流到马鹿他们准备的一件陶缸中。此陶缸已经随着炉温进行加热,不用担心它突然炸裂。
丁奇一直等待在那个院子中,看到陶缸中出现一块红通通的如海绵状的固体块,他直接就愣在当场,这是铁吗?怎么会是这样?
第409章 麻将
在丁奇的概念里,赤铁矿被熔炼之后形成的应该是铁水或者是没有被熔炼出铁水的状态,而不是眼前这种固体物,暂且叫作铁融物。
但仔细想想,目前炉温根本达不到将铁融化成铁水的状态。按照丁奇预估,目前的炉温大概在1300度左右,远未达到铁水的融化温度1500多度。因此,这种铁融物,应该是铁从矿石中熔炼出来,但又没有达到融化成铁水的状态。所以,这种铁融物中杂质很多。
如果仔细看,这种海绵状的铁融物也不是真正的固体,而是介于黏稠的岩浆与烧红铁块之间的状态。
看到此物的第一时间,本应该沮丧的丁奇反倒高兴起来。这种状态的铁,在冷却一段时间之后是不是可以分割出一部分进行锻打,就像铁匠打铁时那样呢?
虽说不是铁水状的物质,不能进行铸造,但可以从上面分离一部分进行锻造啊!
那如何分割呢?
用青铜铡刀,切下来即可!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那个准备接铁水的陶缸撤出来,在炼铁炉底部铺上几层厚砖。待出来一部分这种固体物时,直接用青铜矛钩将其钩出来,放在一边平整的大青石或者那整块青铜锭上进行锻打。需要打造什么工具,需要多少材料,直接从炼铁炉下面钩出来即可,倒是省去了切割那一步。
越想越觉得可行的丁奇,立即安排人去寻找或者打造相应的工具,同时叫过来十个技术高的铁匠过来,又拽过来一把铡刀,准备对陶缸中那一大块铁融物进行分割。
经过这近一年的发展,部落前前后后打造出九个青铜砧,不够的则用经过平整切削的大青石砧替代。看着眼前这如大水缸一般的铁融物,结合铁融物的冷却时间,丁奇约莫着需要十个人一起打造才行。
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九个青铜砧、一个青石砧全部被运过来,刚好温度降下来一部分。这得益于原始人的体魄强,当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部落伙食好。
大大小小的青铜钳子也被人拿过来,准备依据切下来的铁融物看使用哪款钳子。
在丁奇计划中,首先打造的工具是铁锤和铁砧,这些是铁匠的必备工具。有了这些更为结实耐造的打铁工具,将会造出更为有用、精细的工具。从这点就能看出来,华夏民族的铁匠技艺是多么精湛,细如铁针、重如铁闸、精如刀箭、巧如钢管,都难不倒他们。
在青铜铡刀切割之下,众人手忙脚乱地将铁融物分割成大小不一的一块块,用青铜钳子和矛钩之类移动到砧台上,开始打铁。
砰!
火花四溅,从铁融物中飞溅出来的杂质从铁块中飞射向四周,还没落地就已经熄灭。
叮!当!叮叮!当当!叮叮叮!当当当!
随着第一声砸击响起,叮当声不绝于耳,叮叮当当的声音如一首钢铁之歌,在那炼铁炉周围飘荡。
打造铁锤,对于部落的这些铁匠来说,算是他们的基本功,打造起来不费太大功夫。主要是在锻打成型之后,进行冲孔比较麻烦,需要用工具将孔打出来,随后将孔扩大到自己需要的大小。此时,铁锤外形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将其再敲打到原来的形状后,用凉水退火。
锻打的过程中,他们不停地在砧台和旁边烧红的木炭炉之间来回走动,不断地锻打、烧红再锻打。每个人打造的铁锤都是自己惯用的铁锤样式,为的是方便自
己接下来打造其他工具。
打造的铁锤分两种尺寸,一种是铁匠自己拿的小铁锤,一种是另一个铁匠双手持的大铁锤。这些家伙什儿,可是他们铁匠们的命根,打造得相当用心。
众铁匠在那里打造,丁奇则蹲在炼铁炉前研究如何才能提升炉温,将铁矿石变成铁水,方便铸造。
其实,丁奇如果仔细想的话,就能明白,并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想制造出来一个能够炼铁水的铁炉,不仅需要炉造得好,里面的燃料也要能达到要求。
丁奇他们炼铁的过程,其实和古代的人炼铁差不多,那种铁融物在古代叫块炼铁。块炼铁本身含碳量低,质地软,杂质多,是人类早期炼得的熟铁。
古代人很聪明,他们将块炼铁作为原料铁块,在碳火中进行加热吸碳,提高含碳量,然后经过锻打,除掉杂质又渗进碳,从而得到钢。这种钢,叫块炼铁渗碳钢。
这时候的钢离丁奇手中那把开山刀、制成钢矛和冷凝管的钢管差得还远,需要继续锻打如百炼等打铁手法,得到更加优质的钢材。
丁奇没有那么大的奢望,只希望借助赤铁矿得到铁,打造出一些合适的工具和武器,提高部落生产力和军队武器在原始社会时期的先进性。
“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
丁奇知道,这是打铁的最高境界。因此,放在铁匠们的专用工具上,丁奇要求他们要按照百炼的标准来进行锻打。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路指给他们,如何走就看这群铁匠了!
那么回归到刚才的问题,如何能够提高炉温呢?
还是材料,或者说是燃料。最好的的燃料是煤炭和焦炭,现在还没有发现煤炭,只能将这件事儿再放放,但他也不着急,等将所有部落都收归丁部落,将所有力量融合在一起,各种各样的材料或者说燃料等,将会被陆续发现。
将剩下的工作安排好,由马鹿在这里监督,包括继续炼那种块炼铁,炼一点就从炼铁炉中掏出去,不管是冷却也好还是继续锻打是也罢,就由他们来决定。丁奇已经给他们定下了目标,铁锤、铁刀和铁锅。
丁奇可是受够了用陶锅做饭的苦恼,不能忽冷忽热,可是没有铁锅耐造耐操。再说,铁锅炖煮出来的食物相对比较美味。就看部落这群铁匠能不能锻打出来一口铁锅,如二十一世纪那知名铁锅。
忙完这件事儿,丁奇又来到制作牙刷的作坊,这是他回来之后安排荆和牛二他们联合制作牙刷的地方。
冬天,能够使用的树枝条很少,部落周围视线中的树木早就被折得光秃秃。用于牙刷制作的树枝条虽说不是天天从树上折下来,但长久下来树木也受不了啊!借助于梯子的功劳,宁城周围的树只差树顶没有被折,其他地方已经光了。
因此,丁奇回来将自己制作的那支牙刷让荆和牛二看了之后,两人一拍即合,各抽调了二十个人来制作牙刷。荆的人制木柄或骨柄,牛二的人则从马匹和羊的身上采集回来合适的毛发,制作牙刷毛,再利用青铜针和细线将这些牙刷毛塞到牙刷柄上的孔洞中。流水线作业,速度还是挺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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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落中,各种小作坊挺多的,制衣、制笔、制纸、制毛线、制肥皂、制酥酒灯等,全部集中在牙刷作坊周围。而且,这些小作坊可是精细化产品的代表,和城外生产同样的东西差别比较大。用丁奇的话
讲,城外的属于工厂,城内的作坊属于研发中心。
雪停之后,除了炼铁这项重要工作之外,驯鹿运输队在两个班战士的保护下,拉着雪爬犁,携带一部分物资前往铜村,继续运送铜板回宁城。蛮牛作为这支运输队的负责人,脚踏滑雪板,在队伍前后不停观察,生怕一不小心被潜藏在雪地中或丛林中的狮子、剑齿虎或者说熊类袭击。
一个五人小队也被蛮牛派出去,在行进方向上充当先锋军的作用,将挡路的树木、可能存在的雪坑等清除。后面的队伍则依照五人小队留下的痕迹,快速前行。
运输队的人,每人头上除了一顶兽皮帽子之外,还有一顶斗笠,用来防风雪。这些斗笠,都是蝶她们那个篾匠组按照丁奇的要求制作出来。虽是冬天,但初次看到斗笠模样的丁部落众人非常喜欢,纷纷试戴。
雪深,厚达半米左右,骑马也不方便,用滑雪板前行的速度和驯鹿踏雪而行的速度相当,因此运输队人员和其他战士都踏在滑雪板上行进。还有五六条警戒的狗,则趴在雪爬犁上跟随队伍前进,只有扎营时才下来在周围守护。
茫茫的雪原,虽未继续下雪,但一队人行进的过程中似乎有些孤单的感觉。蛮牛忍不住会想,这大冷天的会有其他人或部落像自己这样踏雪而行吗?
蛮牛他们并不孤单,这雪原上还有两队人和一群马在奔行。一队是隼所带领的稷食部落众人,一队是已经到达原羽部落所在地、由落羽率领五名战士护送的对象:象鼻一行三人。至于那群马,成员达近千匹,在兽王的带领下,冲过蜥蜴坡,直奔那片大草场。在草场休息填饱肚皮之后,继续按照它们血脉中留存的记忆冲出野马谷,奔向它们冬天的越冬地,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而将视线放到以宁城为中心的广大大荒世界上,有许多部落一改以往不敢踏出部落洞穴的规定,手持自制的弓箭、网具等,在部落周围寻找各种动物,来补充部落新鲜的肉食。
由于部落从丁部落交换回来各种实用工具,如陶器、粗盐、青铜匕、菜刀、渔风、斧头和青铜锯等,让整个部落获得更多的食物、燃料,能够保护自己部落成员免受掠食动物的攻击。甚至有些实力强大的部落,甚至开始攻击如狼、剑齿虎等猛兽,将部落周围置于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
各部落的头领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更多的人生存下来,也可以适时开始增加部落人口。
如何增加?日夜运动造人呗!
只要是和丁部落相关的部落,在整个冬天都开始积蓄力量,为迎接新的春天而努力。比如黑水部落、贝部落,甚至包括藏在那片山谷中的厚土部落残余。他们每天除了锻炼身体外,就是窝在木屋中吃喝,并完成每天的造人计划。
这可是头领商土提出的目标,他要在短期内将自己部落的实力恢复到中型部落实力,杀尽一切敢于背叛厚土部落、背叛五大部落盟约的敌人,最终迎来属于第一部落的荣光。只有此,他才觉得自己有脸面去面对死去的族人!在他心中,这是他存在于世间唯一的理由和借口。为了达到目标,他会不惜一切手段,掠夺女人和生存资源,供自己的部落壮大。
而带来这一切的荒神,则坐在荆那个木匠坊中,和荆一起雕刻手中的竹块。这些竹块经过火烤,被制成如麻将般大小、平整的竹块。上面刻画着一些熟悉的画面,跟麻将一样。
第410章 双喜临门
丁奇制作的东西就是麻将。
部落本身的娱乐活动不多,荡秋千、踢足球、对拐、拔河、五子棋等,大家都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所以,丁奇准备制作一些娱乐工具,如现在正在做的麻将,还有牛二那群皮匠正裁切的鹿皮。这些鹿皮将会被制成扑克牌样式,和麻将一起投入使用。至于大家一手能不能抓住分到自己手中的牌,就不在丁奇考虑的范围内,自有钻研这些娱乐工具的人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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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讲清楚,他们在熟悉之后就会灵活运用,根本不需要丁奇自己去关心。
“八万!”
“碰!”
“三条!”
“吃!”
“九饼!谁要?”
“我要!胡了!哈哈哈!来来来,再贴一张!”
一阵打麻将的声音传出来,显然,最后的赢家是鹿。丁奇特别郁闷,打什么人家吃什么碰什么,最后还让人赢了。一连八把,没赢一把!他现在脸上贴满了小纸条,本打算要捉弄一下鹿呢,没想到把自己给弄得没一点脾气。只能一边几张,像只大花猫一般,就连小可爱在旁边一直盯着他看,心说:
“哎~这才像那么回事嘛,真不愧是我的奶爸!”
哗啦啦!
麻将继续,奔和风纯粹就是来陪鹿和头领玩的,笑又不敢笑,难受得不得了,主要是担心自己笑得狠了,鹿怼他。反倒是风一如既往和鹿两个人笑个不停,就连在一边观看、端茶倒水的白茅都停不下来。
丁奇也没办法,眼看着想赢牌,可就是胡不了。出的牌不是给人家碰,就是给人家吃,哪怕就是剩一单张也能让人家赢了,你说气人不气人。但他自己还得受着,这可是丁奇自己起意并教会大家玩的。
接着来,洗牌,码牌,抓牌,看牌,打牌,没多久丁奇再次扑倒,又输了!
可就在鹿笑哈哈地准备将另一糊了口水的纸条贴他脸上时,示警的钟声响起。丁奇一听,面色猛地一变,快速说道:
“奔,有情况,快跟我走!”
丁奇速度快得连奔都没有反应过来,一转眼人就窜到院子门外了。
奔拍拍脑袋,心说这个钟声不对啊,不是特别紧急那种,头领怎么会那么着急?难道是声音中藏有什么隐秘的信息,头领听出来了?可还没等他有所反应,鹿抓起桌上的牌就扔向门外,气鼓鼓地说道:
“丁哥哥!你耍赖!”
奔恍然,扭头就跑出去,生怕跑得慢了挨怼,自己老婆和鹿两人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儿!
丁奇借口跑出来,直奔西南方向的城墙,墙上已经聚集几名值勤战士在那里朝西面指指点点,南门里两个班的战士正全副武装,踩在滑雪板上鱼贯出门,奔向值勤战士指出的位置奔去。虽说从城门到那边的牧场,有清理过积雪的通道,但在一边的雪道上行进的速度也特别快。
丁奇听出来,刚才的钟声来自西边牧马场的方向,牧马场最西面设置了一道岗哨,就是为了防止有敌人或猛兽从那个方向过来。他们比城墙上的战士发现敌情还要早,此时那里值勤的战士仍在观察来人的情况,如果安全将会敲响身边的青铜钟,一长一短,解除警戒。
可还没等丁奇冲到城墙上,从东南方向的牧马场那边,也传来示警钟声,在寂静的冬天绕过那一座矮山传了过来。那清脆悠扬的声音传遍整个南湖北岸。声音有点远,也不急迫,比刚才西南角的声音还要轻缓,说明那个方向的情况不紧急。
但钟声响起,值勤的战士必须第一时间赶往出现情况的地点。
因此,从军营中再次冲出两个班的战士,穿戴整齐,踏着滑雪板直接从坡上冲下去,顺着南湖边绕过那处矮山,消失在丁奇的视线中。
此时的丁奇已经站
在城墙上,身边的奔已经将那个望远镜递给丁奇,供头领先观察西面的情况。
视线逐渐清晰,丁奇看到有一队人排着长队朝部落而来,六匹马正走在正前方,将厚达半米的积雪趟开,供身后的人方便行进。
看到有马在,丁奇心情顿时一松,知道这是自己部落的战士。
“奔,吹响号角,打手势,告诉那边的战士们,过来的人是咱们自己人!”
很快,就有战士吹响号角,传递解除警戒的信息。
丁奇继续观察,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隼这个青鸟氏族的老人赫然在前,向部落方向迎接他们的两个班战士挥手。而在他后面,仿佛拖家带口之人众多,看面貌和穿着,非丁部落之人。
想到自己之前安排隼的目的,丁奇立即高兴地对奔说:
“奔,去召集两个排的战士,敲锣打鼓,欢迎我们的部落兄弟,这是即将加入丁部落的兄弟!”
奔领命而去,而城头也敲响了部落高层人员聚集的钟鼓声。很快,整个宁城沸腾起来,仿佛要过节一般。众人很快聚集在南门外,排成长长的两遛,锣鼓喧天,雪和丹她们甚至组织人手开始在城门口那里扭起秧歌。
这大冬天的,难得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看目前东西两处地点的布置,明显要有两件值得大家激动的事情,更是卖力地跳起来。难道是双喜临门?
隼他们一行四十余人,脚下踩着雪地行走鞋,在马匹开拓的雪路上前行。他们身上都裹着厚厚的毛皮,用以抵御冬天寒冷的天气。
先前他在决定如何回宁城的时候,仔细回想了头领和军队领导讲的关于雪地行走的知识。因此,他在第一时间带领人去寻找制作雪地行走鞋的材料,给每一个稷食部落的人制作兽皮帽和围巾,用来阻挡风雪和严寒。
在前后检查两遍,并和自己的五名手下仔细回想过程没有任何问题后,他才组织人们一起踏上回宁城的雪路。一路艰辛,充满危险,隼和五名手下,踩在滑雪板在队伍周围来回穿梭,和稷食部落仅剩的不到十名勇士保护着中间的稷食部落人们。
虽然有充足的食物和及时的猎人小屋供他们休息、取暖,并避开危险的惊食动物,但仍有一名部落战士在巡逻的时候为保护稷食部落的头领,被埋伏在雪堆里的一头剑齿虎袭击,牺牲了生命。
众人赶到,虽说重创了那头剑齿虎,却仍是被它逃掉。隼他们不敢离开众人太远,只好就地挖开雪层,在坚硬的大地上掘出一个土坑,将那名战士的遗体埋入其中。为防止有野兽过来,隼他们还寻找到一大堆石头堆在上面,免得野兽破坏战士的遗体。
稷食部落的头领稷非常感动,拍着胸脯表示自己稷食部落已经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哪怕丁部落不要他们他也会这样认为。
其实,稷这一路走来,受感动的地方非常多。
丁部落的勇士总是将第一口吃的让给自己人,总是将最舒服的猎人小屋让给那些老弱,总是睡在小屋最外面保护里面的稷食部落众人,甚至在稷食部落人缺少兽皮时将他们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送给稷食人。他们还准备一种白色的粉末,让大家抹在眼睛周围,能够缓解眼睛上的不适。用隼的话讲,那种不适叫雪盲症,他们部落一名不听话的成员已经体会到了雪盲症的可怕。
一路护送,丁部落人总是嘘寒问暖,帮助大家。他们言谈间,总是以丁部落人自居而骄傲和自豪,并对他们的头领、荒神表达着崇高的敬意。
这让他更加好奇,丁部落的头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喧天的锣鼓声响起,让队伍中的人变得慌张起来,但很快就被隼他们安抚住,并告诉他们这是丁部落两种特殊的乐器。
他们来到牧马场边,那里有一条
无雪的通道,碎石铺就,宽阔也没有泥泞。这是部落在雪停之后,专门清理出来的通道,为的就是方便大家出行,而一边的雪地则可以供滑雪板或雪爬犁通行。
那条通道上,一群人正站在那里迎接自己,满面笑容,有男有女,有老人也有年轻人。可看在稷的眼中,却总感觉怪怪的,就是一个最不像头领的年轻人站在了众人的中间,如众星拱月,让稷感觉特别不可思议。
这个年轻人是谁?难道是丁部落的头领吗?
身边的隼已经将脚下的雪地行走鞋脱下,扔在一边。由于临近部落,相对安全,隼他们穿着的是雪地行走鞋,为的是和稷他们说说话,抚慰一下稷食部落长期雪地跋涉带来的精神萎顿,提拔士气。
隼快走几步,来到那群人跟前,立即单膝下跪。从稷的方向,看到隼是向一群人下跪。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想,那个让他感觉到窒息的猜想。
那个年轻人将隼扶起来了,那个年轻人一定是丁部落的头领,那个隼眼中具有广大神通的荒神!
稷有些慌乱,这本不应该出现在他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上,但他确实有点慌。立即紧赶两步,右手扣胸单膝跪地,以大荒上的通用礼节加上属下拜见头领的姿势,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忠心。
“稷食部落头领稷,拜见丁部落头领,荒神!”
稷食部落医巫菽草也同样上前行礼。
丁奇立即快走两步,伸手将稷和菽草两人扶起。
“两位,丁奇实在是不敢当啊!再说丁部落规矩少,你们可不要和隼刚才学。”
三两句话,双方已经将自己的身份表示出来,可谓自然至极。
“欢迎稷食部落光临丁部落,欢迎稷食部落各位兄弟姐妹加入丁部落,你们对丁部落的信任将会换来丰厚的回报!”
本不想讲官面上的话,但丁奇必须要表个态。刚才一会儿的功夫,隼已经将重要的事情告诉自己,对方同意加入丁部落。因此,丁奇要给人家一个态度,让他们能够安心在这里呆下去。
众人欢呼起来,欢迎稷食部落的人们加入丁部落。稷食部落的一切,令他们都非常好奇,他们纷纷上前,帮助稷食部落的人背着身上的东西,肩并着肩,回往宁城。
可就在他们走到半路,东边也有一行人正迤逦而来。当先一名战士踏在滑雪板上,如风驰电掣一般冲向头领所在的位置,口中大声喊道:
“报!报头领,山南部落有变,请求支援!”
丁奇眉头一皱,回想起之前壮带回来的消息,山南部落和夏部落发生几起冲突,死伤无算。壮本想调停双方的关系,人家却不领情,壮只好撤回去。
丁奇却是没想到,这个山南部落竟跋山涉水,亲自跑到宁城这里求援,想必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可事情再急,也得等迎接过他们之后再说。
丁奇摆手,锣鼓声再次响起,簇拥着两边的客人一起回到宁城。
南门口,来自两个部落的人不约而同被城门和城门楼吓得跪在那里,向城门行礼。
丁奇心说,等你们看到部落的图腾,岂不是你们要趴在地上行大礼?
当稷食部落众人和山南部落的象鼻三人,通过城门洞,站在那干净的青石大街上时,他们再迈不动脚。
那宽阔的道路,没有一丁点的雪,直通向远处那一建筑物。而矗立在前方空地(广场)上的一个张牙舞爪不知名怪兽时,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忽然降临他们心头。他们承受不住那种压力,真的趴在青石大街上,向部落图腾行礼。
眼前一幕,让丁奇不禁撇撇嘴,暗自有些得意:
“哼哼!你们终于知道部落图腾的厉害之处了吧!这是丁部落的图腾!”
第411章 五谷缺其一
两个部落的人看到丁部落的龙图腾,都是一样的表情,震惊、敬畏和拜服,和之前光临宁城的人一样。他们看到龙图腾的第一眼,就感觉这是一个活物,正张着血盆大口,努吼连连,想将自己给吃了一般。
看着稷、菽草、象鼻他们纷纷后退,一副惊慌失措、欲言又止的模样,丁奇倒是谦逊地讲道:
“各位,不用害怕,这是我丁部落的图腾,神兽:龙,龙一直在庇护它的传人,保护它的子民不受猛兽的攻击,不受饥饿和寒冷的侵袭。对于稷食部落的兄弟姐妹们来说,以后这也将是你们的图腾,它会保佑你们的。至于象鼻队长,你也不会怕,和丁部落友好的部落,都将会获得它的友谊,不会随意攻击你们。但如果是敌人,龙图腾将会立即将对方吞噬,连根骨头也不剩!”
看到众人对龙图腾仍是有些忌惮,讲到中间赶紧安慰一下他们,免得他们真吓尿了可就难看了。
听到这图腾像竟然是一种叫龙的神兽,不会轻易伤害自己,他们心中的敬畏之心更加浓重,赶紧再次拜倒在地,向龙图腾行礼。
当他们起身,跟着丁部落头领沿着大道朝前走时,忽地一道身影窜到众人眼前。众人不看不要紧,一看立即吓得朝后退,哇哇叫着,比见了刚才的龙图腾还要恐惧。
稷心说当然怕了,眼前这一头猛兽可是一头会动的猞猁,是咕噜兽啊!会吃人的!他慌乱的心情,早就把隼讲给他的关于头领的信息给忘了,总是恨自己少长了一双腿,跑得不够快。
唳~
正当他们惊慌失措差点尖叫起来时,一声高亢的鸟叫响起,紧跟着一阵狂风吹过,一头金雕从空中滑过,迅速落在丁奇的肩膀上,那金黄的眼珠盯着眼前的稷他们,不动声色。
稷、菽草和象鼻他们是真的快吓尿了,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如果不是看到丁头领和其他人没有动,只怕他们早跑了。
稷大气不敢喘,战战兢兢地问:
“头……头领,这……这是何物?”
虽然他知道这是一头金雕,可他问出来的问题却显得他有些迷茫。
丁奇当然知道他的意思,微笑着说道:
“莫怕!莫怕!这是我养的两头宠物,这头猞猁叫小可爱,我肩上这只金雕叫小金,它们很乖的,不咬人!”
丁奇有些郁闷,平时见着外人就躲的两个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冬天很少见外人的缘故,一前一后跑出来见人,这不是把别人给吓着了吗?
两头很乖的宠物,适时地露出自己爪牙,让稷他们觉得还是离它们远点,特么的不咬人才怪!
丁奇挥挥手,两头宠物瞬间消失在众人眼中。
丁奇和一众部落高层有些尴尬,只能带着初来此地的客人们朝着走。
可还没走上多久,两道黑色的身影人立着朝前走来,呼哧呼哧喘气的模样,顿时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啊!熊!”
“有熊!是熊瞎子,快跑!”
“不用担心!这是我们养的宠物!”
“真的!它们不咬人的!”
客人们尖叫、大喊着四散而逃,根本不管丁部落众人的劝阻。他们已经被吓尿了,这是什么部落啊,怎么有这么多猛兽,是不是部落不安全啊?
一群人,一阵鸡飞狗跳之后,整个场面瞬间冷静下来。
丁奇搂着熊大和熊二,站在道路中
央,身后站着一众部落高层。至于围观的部落众人,一脸呆滞地看着躲在各种障碍物之后的稷他们,脸角直抽抽。
周围变得安静,稷他们才看能看得清目前的形势。直到他们看到丁奇站在两头熊中间毫发无伤时,他们捂着脸不敢看人。
稷是头领,不能一直趴在食堂的餐桌下面。赶紧起身,讪笑地看着丁奇,不知道该说什么。看到身边同样表情的象鼻,一把搂着对方肩膀,大声笑起来,用来掩饰刚才的尴尬。象鼻一看能挽救自己糟糕的形象,当即搂着稷头领的肩,嘿嘿傻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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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后,得到稷和象鼻疯狂奉承的丁奇,一脸便秘的样子,他实在有些受不了两人的马屁。但又不能怪两人,这一惊一乍的,两人没有疯就算不错了。
“丁头领,您实在太厉害了,这么多猛兽当您的宠物,我看连北方大河对岸的有熊部落都不是您的对手啊!”
丁奇耳朵一动,他再次听到大河和有熊部落这两个符号。现在部落的千水和努水两人就来自大河边的河部落,并且他们部落还和有熊部落打了一场,慌乱间迷了路,辗转跋涉之后来到丁部落。
还是菽草懂分寸,赶紧伸手拦住稷,开口说道:
“丁头领,感谢部落能给我们稷食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如果不是碰到隼他们,我们可能就会被大雪吞噬,被猛兽撕食,世上将再无稷食部落。因此,在来的路上我和稷两人已经做出决定,稷食部落共计38人全部加入丁部落,成为部落的一个氏族,与部落一起如兄弟般相互协助,共同进退!”
菽草讲完,立即和明白过来的稷一起跪倒在地,右手扣胸,向丁奇行了一个臣服之礼。至此,稷食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
“好!既然你们如此相信我丁部落,就像之前讲的,我必会让你们获得丰厚的回报。现,赐予稷食氏族姬姓,取稷字谐音,望你们能以部落为家,不忘今天之本分!”
前后说了两次同样的话,但丁奇相信稷和菽草他们是真心归附。当即赐姓姬,不让其忘本!
稷和菽草两人对稷食氏族获得姬姓这一称呼非常高兴,又是上前感谢丁头领。随后,稷从大门口拿过来一个大兽皮袋,向丁奇展示后讲道:
“头领,我名稷,部落之前也一直采集稷为食。如果不是天旱,我们也不会离开部落原来呆的地方,也不会只余下我们这些人。所以,我们将稷献给头领,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丁奇在听到他们部落的名字为稷食部落、而头领也叫稷之后,他怀疑这个部落是不是种植稷,也就是俗称粟的小米。
可当他亲眼看到兽皮袋子里装的东西时,丁奇的内心在尖叫!
“那是什么?那一穗穗的东西是什么?是我曾经熟悉的谷子吗?”
发财了!
丁奇伸出颤抖的手,抓出一把谷穗,激动地不能自已。
曾经,自己村里种过不少小米,也叫谷子。谷子,是中华大地在没有种植小麦之前,最早被人类种植的粮食作物,也是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它,可是比蜀黍还要让人喜欢,和水稻地位相同。没想到,自己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境下碰到了谷子,那自己的部落离谷物满仓还远吗?
一旁的丁部落众主管,看到头领竟如此高兴,顿时知道眼前这叫稷的草籽肯定是可以吃的东西。了解头领的他们知道,自己部落未来又拥有了一种可以吃的植物!
稷!
但,丁奇仍旧喜欢称呼它为谷子!
丁奇赶紧挥手,让人将这些谷物拿走。刚才他掂了掂,这包谷子毛重大概有五六十斤,种子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平静一下心情,丁奇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激动,轻咳一声说道:
“稷族长,不知你们手头是否还有这种可以吃的草籽?包括你们原来居住的地方,这种草籽生长得多不多?”
丁奇的表现,稷和菽草两人看在眼中。他俩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兴奋之意。看来,自己献出来的东西是宝贝啊!
“头领,外面还有另外两包,大概数量和第一包差不多。本是我们在路上吃的食物,但在发觉这些食物不足以支撑我们到达更温暖的南方时,我们被隼救了,因此也就没有再吃这些稷。不过,稷的味道还行,每次连壳嚼上一小把,都能够让人半天不饿呢!每年秋天,我们都会组织部落成员去采集回来,当作冬天食物的补充。在部落周围,这种叫稷的草籽长有很多,配合那些肉和干果,足够部落度过整个冬天!”
稷赶紧出声回答头领的问题,明白自己这个氏族已经在部落中站稳脚跟。
“头领,我的名字叫菽草,部落曾经以菽草上的果实为食,和稷一样,是一种圆圆的豆类。这次我们带的稷最多,菽只有一点儿,不过肯定能在部落周围找到更我的菽!”
菽草赶紧再将菽的事情讲出来,更是想加重他们氏族在部落的地位。
丁奇听说原稷食部落所在位置不仅有很多谷子生长,还有他听说过的大豆繁衍,心情更是振奋,看来明年的秋天,就能收获非常多的谷子和大豆了!
而且,古代的五谷目前在丁部落内只缺一样小麦,五谷缺其一。哪怕是六谷的说法,现在也已经聚齐了稻、黍、稷、菽(大豆)和麻,只缺小麦,只是还不知道小麦在哪里!
坐在客位的象鼻队长此时有些尴尬,看着对方一家亲的样子,鼻子里有点酸。怎么自己就不带点特产过来呢?要不然自己这会也会受到对方的热情接待吧!还好,身边有壮这个老朋友在陪着,不然自己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叫椅子的东西上面坐得稳!
不过,丁奇肯定不会冷落了来自遥远南方的山南部落的这位朋友。壮曾经将他南行的过程详细地讲给自己听,并分析了那里存在的问题。身体强壮四肢发达的壮,竟建议自己坐看山南和夏两个部落相斗,并最终将两个部落收入怀中。
所以,如果能拉拢一下对方,丁奇不介意给对方更多关注和关心。
让奔带着稷他们去安排住处之后,丁奇、雄鹿长老、壮和象鼻安坐在炭火盆旁边,周围安静得与之前不像在一处地方。
象鼻已经将他发现的情报说给丁奇他们听,指出是越人部落在中间使坏,目的就是为了让夏部落和山南部落斗得两败俱伤,好最终将两个部落收拢在一起。
丁奇此时有些好奇,这个越人部落的头领是一个何等样的人物,竟能想出挑拨离间的计策,并且还成功了,这人的头脑可是超过同时代的头领们很多啊!虽是一个中等部落头领,却拥有不小的欲望和大型部落头领的眼光,丁奇都有些期待见见这个人了。
“象鼻队长,你觉得你们山南部落能够付出什么的代价才能说动我丁部落出兵攻打越人部落呢?”
丁奇看着象鼻队长的眼睛,最后一字一顿地说道。
第412章 小二黑回归
“或者说,你能不能代表你们山南部落,做出对你们部落有利的决定,并能够保证让你们部落兑现你答应的承诺呢?”
丁奇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因此直接问到点儿上,看其如何反应。
象鼻额头顿时一滴冷汗流下来,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他来之前只是为了获得丁部落的帮助,看看丁部落能否保护自己回到山南部落,并说动他们一起出动,攻打越人部落。可他从没有想过,自己还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呃!丁头领,不是说,荒神的部落是在保护中小部落、让他们能够远离危险的吗?我们山南部落也是一个中型偏小的部落,您也得保护我们才行啊,越人部落心思歹毒,正是丁部落需要出手惩治的对象啊!”
象鼻仿佛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般,将荒神的宗旨拿出来当挡箭牌。
可惜,他说错了话。
将稷食氏族安排好的奔刚刚回来就听到象鼻队长如此不要脸的一句话,直接一句话怼回去,轻蔑地笑道:
“呵!我们部落的做法,不需要别人来多嘴。越人再歹毒,那也是对你们几个部落,跟我丁部落有什么关系?如果只是派人护送你回去,我们安排人顺路也就做了。可你要让我们去攻打越人部落,凭什么?军队出行,那食物怎么办?武器怎么办?我们的战士死伤了又该怎么办?谁来负责刚才我讲的这些?你们山南部落能承担得起吗?
再说了,除了上面这些,如果没有足够的酬劳,谁愿意去做那种事儿?”
奔还没说完,象鼻整张脸红得跟个猴子屁股似的。
被人家这么一说,还真显得自己太过分了。互换位置想一想,别人请自己部落去攻打其他部落,如果不给自己部落一些有用的东西,怎么可能去做呢?
“唉呀!奔副头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们可以一起攻打越人部落,得到的奴可以全部给你们啊!我听说丁部落需要很多奴,这样岂不是你们能有更多人?我们只需要越人部落留下的地盘即可,其他所有东西都归你们,如何?”
“哼!凭我们丁部落的实力,如果我们想要什么,完全可以凭借我们自己的实力去取,根本不需要和你们联合。记住!只有丁部落自己人会帮自己人,其他的哪怕是盟友也是相互帮助的关系,如果去攻打其他部落,我们不能做也不会插手。如果被其他部落攻打,我们才会出手,但那也只限于是我们的盟友。你我之间目前还不是盟友,更不用说主动攻打其他部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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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哼了一声,对象鼻的说法嗤之以鼻。他直接说明,只有丁部落自己人才可以这样做,意思是只有山南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员,才可以拥有部落的资源去攻打其他部落。
象鼻额头汗水开始一滴滴留下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不是部落头领,没有做主的权利。想了一会儿,他咬咬牙说道:
“丁头领、奔副头领,我不能私自做主,我必须为我的部落负责。我请求你们送我们回到山南部落,到时候再由部落头领决定在攻打越人部落这件事上如何与丁部落达到一致。可否?”
丁奇非常喜欢奔的做法,越来越觉得他成长不少。他和奔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配合得得心应手,令人称赞。显然,该自己说话的时候到了。
“象鼻队长,刚奔所讲也是实情。如果山南部落是丁部落一员,攻打山南部落无可
厚非,因为他们欺负了丁部落的兄弟姐妹,帮你们就是帮我们自己。当然,也可以选择支付酬劳的方式,我们派兵,你们负责战士们的吃喝一切用度,攻打下来的越人部落所有物品都归丁部落。地盘上如果有我们需要的石头等,所有权归丁部落,部落地盘归你们,如何?”
丁奇和颜悦色地讲出自己的看法,由象鼻来做决定。
“丁头领,我一定把您所讲的带给部落头领!”
晚饭前,稷食部落所有人和象鼻三人在丁部落的澡堂里洗了一个蒸汽浴。只是他们身上长年不洗澡留下的纪念品太多,导致陪同他们洗澡的部落男女竟是有些受不住那黑乎乎的东西。
晚上,丁部落城门紧闭,在中央广场上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庆祝篝火晚会,欢迎稷食部落加入丁部落。那明亮的火光,将整个宁城上空照亮。穿着新式兽皮衣服的一众新人,在热情好客的部落成员带动下,不停地跳各种舞蹈。就连最后的求偶舞,也有部落未成家的男人,围着稷他们一族的几个女人打转。
象鼻三人也想借着求偶舞会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可没有一个女人去找他们的。到最后,他苦恼地发现这些女人都有主儿了。
接下来的日子,稷他们整个氏族融入了丁部落的生活。他们从没有想到,这样住在城中的日子是如此安全、温暖和热闹。部落新制成的牙刷他们在使用,虽说每次都需要沾些清水,但口气清新的感觉让人特别舒服。更不说他们以前从没有见过的荡秋千、踢足球、打麻将,甚至是正在部落中流行的双升。
丁部落安排人每天都对稷他们进行教学,了解部落的一切。
至于象鼻三人,只能在宁城有限的区域中活动。不过,丁奇允许他们去学习一些制筐、搓绳的活动,就连木匠活和养殖等也向他们敞开。他们还去参加文字和数学学习,虽然复杂,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学习这些,但不妨碍他们慢慢学习到相关的知识。
丁奇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到炼铁炉那里,观看大家冶炼余下的铁。铁匠们已经可以称之为名副其实的铁匠,因为他们有了铁质的锤,还是一大一小俩儿。
但严格意义上来讲,一个真正的铁匠,或者说铁匠铺中,需要炉子、风箱、铁砧、锤子、钳子这五样东西。在丁奇的印象中,砧子、锤子和钳子都应该是铁质的,炉子和风箱无所谓。但现有的条件下,丁奇要求锤子一定是铁的,自己顺手的。至于其他的都可以找到替代品,比如砧子和钳子都是青铜的,也有青石砧。
不过,丁奇已经给他们画过铁砧的样式,让他们按照样式打造,只不过刚开始的尺寸比较小罢了。只要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打造出来的工具将会越来越多,前提是丁奇得有足够的铁。
听着铁匠坊中传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丁奇陶醉于其中。
恍惚中,丁奇那叮叮当当的声音是马蹄声,千万匹马奔腾时发出的雷鸣般声音就是由它们汇合而成。马蹄声,就好像在耳边,震耳欲聋,却并不能将丁奇震醒。很快,那声音又忽然远去,绕着丁奇在周围打转儿。
突然,一匹大黑马从那由马蹄声组成的雷鸣墙中冲出,直奔丁奇而去。翘着尾巴,一蹦一跳,一如既往的风骚。
希律律~
一阵马嘶声,在铁匠院门外响起,惊醒了正在那眯眼休息的丁奇。
睁开眼睛,适应了眼睛的焦距,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正是古隆
氏族的那名班长-胡蜂。
“头领!马……马群回来了!小……小二黑带领马群回来了!”
丁奇猛得一个激灵,从椅子上猛地坐起,抓着胡蜂的胳膊问道:
“你说什么?小二黑回来了?”
胡蜂喘口气,继续说道:
“是的,头领!黑羽回来报信儿,小二黑率领千余匹马通过野马谷,正朝部落而来。由于雪厚,马群行进速度较慢,所以金羽带领两个班的战士在周围护送,黑羽则带了两个人先行回来报信。而我正带着战士去接替金羽和黑羽两个班的人回来,没想到在半路碰上了黑羽,因此就由我回来报信。一路靠滑雪板返回,到牧场边上的时候才换上备用马匹赶到这里。”
胡蜂出声解释,丁奇听后,立即朝南门外跑去,边跑边吹口哨。第一声口哨小金在天空中迅速落下,快到丁奇身边时,一个俯冲又快速拔高;第二声哨响,得得的马蹄声在青石路面上响起,一道火红的身影快速冲向丁奇。待冲过丁奇身边,丁奇已经坐在马背上冲向牧场最西头。第三声口哨,小可爱已经从雪地中快速奔跑而来。丝毫不受雪地影响的小可爱,将自己的脚掌伸得足够大,在雪地上飞奔。
积雪被清扫的路面,最适合马匹奔跑。但在来到牧场最西边的时候,丁奇也赶紧换上滑雪板,开始在雪地上飞驰。手势打出,飞在空中的小金猛地拔高身体,借助气流来到五百米的高空,盘旋在那里,观察远方的情景。
突然,它看到有大量马匹从野马谷而来。踩着厚达半米的积雪,一步步奔向丁部落所在。
唳~
小金在空中开始滑翔,并做出特定的动作告诉丁奇,前方有大量的种群正向这里而来。丁奇明白,那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大黑马回家了!
掌管马群的小二黑,此时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风骚样子,它浑身疲累,却不愿意放松下来。它,就像自己的人类朋友那样,在周围奔跑来去,虽说那不是跑,而是挪。它催促着每一匹落后的马,从大草原通过油桐山谷,踏过曾经布满蜥蜴的蜥蜴坡,奔腾过那布满高草的草场,再顺着悠长的野马谷,闯入到人类的世界中。
野马谷,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两个世界隔开,一面是狂野的大自然,一面是具有非凡热闹气息的人类世界,它始终向往的世界。
它是马群的王者,它不怕严酷的大自然,不怕嗜血的豺狼和各种掠食动物,不怕这阻碍它们前行、将食物压在下面的大雪,毅然决然地踏上回归之路,亦如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已经刻画在自己的心间。
狼群,在自己面前如纸糊的一般。它带领着各个马群的小头领,冲破狼群一次次围追堵截,留下一地狼尸,也在自己身上留下累累的伤痕。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它知道自己的主人需要的是什么,它也明白只有冬天这严寒的天气才能够将更多的马匹聚合在一起,共同抵御寒冷和掠食动物的袭扰。所以,它要将所有的马匹都带回部落,带回给自己的主人。
它不想在马群前面露出疲态,因为马群中有更多的青壮马儿在等着它露出疲态,那样它们就会过来挑战它,打败它,然后将马群顺理成章地带走,去往它们族群千百年来过冬的地方。那里有肥美的水草,有温暖的天气。
它,有些坚持不住,但它仍咬牙坚持,直到它的眼中出现一道人影,那道它千思万想的身影!
第413章 久违了!
利用滑雪板,丁奇在雪地中奔行了小半天,终于看到整个马群的前锋。奔行的马群上空,雾气迷蒙,光线都似乎有些扭曲。马群的体力应该已经到达极限,它们已经放慢了速度,慢慢朝前奔行。
好多马匹打着响鼻,甩着尾巴跟着马王和自己族群的儿马子,衔尾而行。每匹马都耷拉着脑袋,就像一群疲兵,无精打采机械地朝前走。
突然,马群前方,一匹高大的黑色骏马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高亢的嘶鸣。这声嘶鸣,立即让整个马群精神起来,脚步不够都快起来。
希律律!
这嘶鸣声中饱含着激动、兴奋,还有失望与愤怒。激动和兴奋,是因为它看到了朝思暮想的主人;失望与愤怒,则是因为自己族群目前的状态让它蒙羞,它们应该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自己主人面前,展现出它们身为草原上的精灵应有的风采。
还好,马群的状态让它满意。
看着眼前那个熟悉的人,小二黑一甩头,马唇向后一缩,露出它那雪白的大板牙,仿佛在对丁奇微笑一般。它前肢用力,腾空而起,甩动的两条前腿像给老朋友打招呼,再次大声嘶鸣,前蹄重重地踏下,后蹄紧跟着就冲上前,腾起一片雪雾。
奔腾的小二黑,四蹄翻飞,节奏感十足,甩着头又甩着尾,奔出了一个六亲不认的步伐,就差甩一下它那及地的长鬃,挤挤眼睛,告诉丁奇:
“嘿!哥们,好久不见!还认识我吗?”
只是那齐膝深的雪,时不时给它来一下,呼哧一声,呼哧一声,让它在深雪中艰难地高抬腿跑,带起飞一般的雪雾。
看到那个熟悉的、依然风骚的小二黑,丁奇早就将滑雪板丢在一边,在厚厚的积雪中奔行。只是他没有小二黑那高抬腿技术,一步还没有迈出去,第二步就已经趴在雪窝中,整个人砸在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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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好不容易从雪窝中支起上身,一个雪人抬头,眨了眨长长的雪白睫毛,正要扭头寻找小二黑时,一个长长的马嘴凑了过来。
拥有着长长雪白睫毛的丁奇,觉得自己的眼皮子有点沉,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看不清眼前的景物。突然,他觉得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自己眼前。伸出手摸上去,温热中带着潮湿,汗津津的毛发。
等他想继续摸下去时,他发觉这个影子开始动了,凑了自己,然后,丁奇发觉一股热气直冲自己布满雪沫的脸,一片粗糙又温暖、肉乎乎的东西从自己眼前扫过,顿时脸上的雪开始消融,露出一张马脸,那个风骚的小二黑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
久违的小二黑!
马群似乎对眼前的人类并不害怕,它们已经散布开来,刨开积雪,在周围的雪地下面寻找草皮,以此来给自己的肚子增加一些草料,给身体带来温暖。
自从野马谷出来,它们接受了一群人类的喂饲,吃饱喝
足的它们和这群人类一起,在马王的带领下冲向这个方向,和记忆里的方向有些偏差。但它们相信马王的决定,会给它们带来更多的食物和温暖的天气。
可几天奔跑下来,从人类那里获得的补给早已经消耗完毕。靠着在路上从雪下面刨出来草料和森林中某些树枝的补充,它们才来到这片地方,远处隐隐约约有自己的同类还有人类在朝这里走来。
积雪下的草皮并不多,就在它们想继续扩大搜索范围的时候,马王的叫声再次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它在说:
“兄弟姐妹们,朝我这边聚拢,我的人类主人将会给大家带来足够多的食物,尽情的欢呼吧!”
马群沸腾起来,纷纷人立而起,将那兴奋的嘶鸣声从自己的胸腔中掏出来,响彻整个聚集地上空。
丁奇和小二黑这对老朋友终于见面,少不了一番问候。丁奇问候它的是拳头,小二黑问候丁奇的是大量的口水。比以往还要结实一些的小二黑,仍是吃不住丁奇一拳头,它只好将口水不停地用舌头抹在丁奇的脸上、手上等任何不受衣物保护的地方。换来的是丁奇那双大手,在顺着自己的毛发挠痒痒。
“傻家伙,跑不动了吧,饿了吧,没关系,一会儿就会把吃的送过来,保证让你还有你的子民们吃得饱饱的。”
得到丁奇承诺的小二黑顿时再次风骚起来,让马群聚集过来。
不一会儿,兴奋地马群终于看到,一群它们曾经的族群伙伴正向它们跑过来。身后拉着的则是许多的草料,就像在野马谷口那些人类给自己带来的草料一样。
很快,这些族群成员在人类的呼喝声中,纷纷朝两边奔跑过去,每隔一段距离,雪爬犁上就会有一两捆草滚到雪地上,四散而开。等它们瞪大眼睛,看到那些伙伴们嘶鸣着跑远之后,它们立即在小二黑的一声马嘶中冲向那些肥美的草料。
丁奇在得到是小二黑回来的消息之后,奔行之中就已经把后续的事情安排好。奔立即组织人手,跟在丁奇身后运送一批足够千匹马吃的草料。虽说速度慢点,但也在丁奇碰到小二黑之后没多久就送达到指定的位置。运送草料的,都是土下面负责喂养马匹的好手。他们运送草料的动作,是在长期喂养马匹时形成的习惯动作,整齐划一。
等到小二黑它们吃饱喝足,一阵狂风刮过来,吓得它立即朝前奔跑,终于躲过一只金雕的袭击,那是来自小金的问候。可随即马群骚动,一道灰影直扑而来,终究是没有躲过小可爱另类的问候。
丁奇翻身跨上马背,小二黑前蹄悬空,长嘶一声,当先奔向宁城。身后的众马匹相继跟上,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些蹄印和温热的马粪,至于那些草料,全部消失在马儿们的肚皮中。
小二黑的回归,带来千余匹马,此时已经被圈养在宽阔的马场中。那里有一大片木棚,木棚下面
早已经铺满了干沙土,新业的马群正在那下面打滚休息,洗过一个泥土浴之后,浑身的疲惫一扫而空。那里,正有人类拿着一些竹刷子给马群们刷身体,那舒爽的感觉让这群马们觉得此马生在此度过,实在是一件值得马们开心和奋斗一生的借口。
宁城中,丁奇走哪小二黑跟着跑哪,哪怕那小红跑过来也一样,甚至将小红撵到一边去陪鹿。
小二黑的做法,让丁奇明白,它不想再离开丁奇,它想一直呆在丁奇身边。丁奇理解,因此,也就顺着刚才小二黑的做法,将小红让给鹿,作为她的坐骑。小红虽有些委屈,但毕竟身上坐着的是部落医巫,部落头领的未来老婆,可以接受。
丁奇和鹿两个各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那威猛强壮的感觉让人感觉有点点窒息。但两人般配的样子,让周围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开始羡慕。有伴侣的,拉着伴侣的手在走。无伴侣的,也暗暗下定决心,从新来的人口中物色更适合的女伴。
晚上,小二黑和小红两个被拴在马圈中,旁边的屋子中熊大熊二两个正翻过肚皮,躺在厚厚的草窝中睡觉。本身处在冬眠状态中的两头熊,被稷食部落吓醒一次,又被丁奇认为迎接马群的小二黑。
小二黑的回归,丁奇是最高兴的一位。不仅带回来千余匹马,更是将部落马匹的可役使数目翻了一倍还要多,部落也将会有更多的有机会骑上马匹,在大荒的世界中奔驰!
小二黑的回归,让丁奇每天的生活变得更加有趣起来。
除了铁匠铺那边进展顺利,木匠和牛二的合作即牙刷制作也相当顺利。人手达到一百余人的他们制出来的东西又快又好,每人每天能够制作的牙刷数量达到二十余支,完全能够满足日常所需。
丁奇将自己制作的牙刷拿出来和荆他们制作的进行比较,发现自己在旅途中制作的牙刷,和荆他们在安静环境中制作出来的相比还是有差距。不过他倒是不在乎,能用就行了,而且自己是用细盐来当作牙膏使用。
丁奇回来有半个月以上时间,制作的松花蛋已经做成。
丁奇随手拿出一个敲开,那深青色的松花蛋露出诱人的色泽,让人直咽口水。透明的蛋皮,软糯的蛋黄部分,散发着一丁点石灰味道。张开嘴咬下一口,没有刺激的味道,满口香。丁奇明白,自己制作的松花蛋成功了!
又打开一个雉鸡蛋和一个鹌鹑蛋,也都发生了变化,成为松花蛋。时不时冒出来的松花,如雪花形状般,嵌入蛋中,令人过目不忘。
为此,丁奇专门拿出来一陶罐酒水,喊上主管以上人员在自己的院子里,烧菜做饭,烤肉、松花蛋、粉条、蛋皮子、大白菜等齐上阵。名义上是为了迎接小二黑的回归,实际上是想寻找一下那微醉的感觉,释放一下自己的精神。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第414章 酒后蜕变
其实,最近的丁奇有些担忧。他发觉自己失去了目标,奋斗的目标。部落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在自己的带领和指点下,逐渐走上正轨,哪怕是到了寒冷的冬季也一样。
而就是在此时,他发觉自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部落缺了自己也能照常动转。自己好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丁奇明白,这,很可怕!
或者说,丁奇自己已经产生了骄傲和满足情绪了吗?
又或者,自己已经沉浸在荒神这个头衔而不可自拔了吗?满足于目前取得的诸多成就,觉得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无所不能的“神”了?
笑话!
如果有这种想法,只能说这一切都是笑话。自己只不过是将华夏民族上下五千年来无数前人总结出来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挪过来使用罢了,哪能拿出来显摆,成为自己在原始社会时期让人歌功颂德的凭据?
部落发展到现在,总人口也就两千出头,在周围的部落中那是绝对的霸主级别的超级大部落。可如果放眼整个大荒,估计比自己人口多的部落还有不少。光是从千水和怒水两人口中所知,那个河部落人口都能达到五千靠上。而和他们隔河对峙的有熊部落,听说人口数量还要多,光部落勇士常年都保持在三千人左右,包括女勇士。
这两个庞大的部落,可不是现在全部战士加起来还不到一千人的丁部落所能抵抗的。你有锐器和先进武器,但抗不住人家数量多啊!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丁奇可是深深地明白,这在索马里战场上得到过验证。并且,对方并不是手无寸铁的原始人类,而是拥有各种能杀死人的原始武器、有组织有经验的部落杀人勇士,经过了血与火的锤炼。石头砸多了,也能将人砸死。
当然,这是还没有加上马匹和防具的情况。一支超过两百人的骑兵,在原始社会时期,能够轻易打败两千人的原始人勇士。
所以,丁奇打心底明白,不是沾沾自喜的时候。有多少王朝霸业,都是当权者骄傲自满、好大喜功,最终沦落为其他当权者晋升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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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喝了点酒,但那微熏的感觉却并没有影响丁奇的思考,反倒思维越发活跃起来。不仅进行了自责,深刻地自我批评,对部落目前的现状进行了重点思考,而且对未来的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大力发展农牧业,不惜一切代价,提高部落人口和实力。
人口怎么来?交换、兼并和掳掠!
实力怎么提升?大力发展青铜器,特别是复合青铜器制造业,努力发掘更多的铁矿。
人口先不说,开春之后派人出去想办法得到即是。丁奇的目标是东至贝部落周边,东南至夏部落周围部落,西南至黑水部落周边,西至乌金部落周围,这些人口全部加起来,绝对超过万人。
大力发展复合青铜器,则是部落的重中之重。至
于铁矿的发掘,重点就要放在乌金部落身上,他们那里可是有现成的乌金,也就是金属铁,这已经从铜村的乌金部落俘虏那里得到验证。
一次酒后思考,成就了丁奇的蜕变!
小二黑回归,立即剥夺了小红身为丁奇第一坐骑的位置,每天都会跟着丁奇形影不离,当然有小可爱在的话它会很谦卑。小红有些不甘,但谁让它是小二黑手下败将呢?它只好成为鹿的坐骑,待遇也不低。
冬天虽然很冷,部落的活儿也不多,但每一个人都迸发出十足的热情参与到部落建设中。
西城门附近,又建设了一批能够供八百人住宿的房子,这些利用冬天之前积攒下来的红砖建设的房子和其他房屋一样,有取暖设施,有头领住的房子,也有普通人和奴们住的大通铺。
锡矿和石灰矿采掘工作一直没有停止,更是利用大雪形成的光滑路面方便运输的便利条件,将开采出来的矿石运至下沉式洞窑那里,分别进行冶炼和烧制。有了马匹、驯鹿和雪爬犁,这些工作变得越发轻松。只是时不时地出现矿石开采工作跟不上运送和冶炼的进度,丁奇只好给岩和白石他们提供更多的人手来采挖矿石,才堪堪达到双方持平的速度。
锡矿的冶炼速度加快,复合青铜器的制作更是马不停蹄。不仅制作大量的长刀、青铜矛和箭头,还制作马匹相关的配件。如马蹄铁、青铜钉、马镫、马嚼子等,相应的皮具的消耗也提升不少。对于青铜斧、锯、锹等工具,更是生产不少,全部放在特定的仓库中进行保存。
而这其中,木材的砍伐和消耗速度达到一个新的高潮。更不用说还有木匠组他们对各种木料的消耗,尤其是那种大型木料,更是砍倒之后运回部落进行存放、干燥。木匠们消耗的木料除了用于制作各种家具、工具,还有一半的精力用在制作弓和箭支方面。
荆之前已经完成丁奇安排的雪地工具任务,又把精力放在制作船和研究反曲弓上。
由于要储备更多的肉类,丁部落在秋天的时候将捕猎的对象放在了一部分野牛身上,也就是丁奇第一次用弓箭射杀的那种野牛。野牛角则被取下来,一部分用来制作牛角号,一部分则由荆来制作反曲弓的材料。当然,反曲弓的角类材料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周围草场上大量的直角羚羊的角。而且,牛和羚羊身上的筋也是用来制弓的好材料。
这些都是丁奇给荆提供的材料和方向,草图早就画给他,如何摸索和制作由荆自己来决定,丁奇只把握大家的方向。
至于陶器的制作,部落暂时放缓。但也没有全部停下来,暂时由花她们来研究制作骨陶。
由于丁奇制作了新一代的炼铁炉,炉温达到1200度左右,这给了部落研制骨陶的可能。
部落目前储存了非常多的骨头,本着不浪费的原则,
部落人有时候还会将骨头敲开,将里面的骨髓吸干净。留下来的骨头就被堆放在一边。而丁奇将就是将这些骨头挑选出来,按不同的草食动物进行分类。
分类后,将这些骨头利用高灰进行烧制,最后烧成各类动物骨灰,收集起来备用。丁奇只知道骨瓷中动物骨灰的含量大概在25%-45%之间,最好的骨瓷动物骨灰含量在45%左右。
但目前部落没有制瓷的原料,他只能让草考虑利用陶土和骨粉制作骨陶,看看能否制作成功。
部落现在使用的陶器,是那种施釉的陶器,内外表光滑,并没有进行大量交换。施加的釉主要是草木灰釉,草利用新制成的陶窑,烧成过一批类似建盏的陶器,但也只成功了那么一次。制陶组的人还在继续摸索,研究产生变化的原因。
而现在,研究骨陶成为他们研发小组的重点攻关对象。有了青铜锅、铁锅甚至是铜锅,部落陶锅的使用率大大下降,相应的它的地位也下降不少。因此,开发新的陶器也势在必行。
由于有足够的人手,部落生产的牙刷数量提升速度很快。只是没有合适的类似牙膏的材料,而丁奇又不敢大量使用细盐作为大家的刷牙材料,丁奇只能忍痛使用无细盐的牙刷刷牙。嘴里多含水,而刷毛也尽量柔软,使用起来也算不错。
得益于部落有更好的青铜工具,又增加一些铁器如锤子等,破开冰面的方法只能用简单粗暴来形容,可比以前用火烧的方法快速百倍不止。
为了补充新鲜肉食,破开冰面捕鱼的方法是最容易获得鲜肉的途径。虽没有查干湖捕鱼那种气势,但大量的冰洞弥补了工具上的不足。每个洞口都有五六个人手持竹篾编织的网具,在洞里捞一下就是一两条十几二十几斤的大鱼被扔上冰面。
全民捕鱼的日子,实在是一个欢乐的时光。除了值勤人员和牧场工作人员,其他人全部上阵,各拿工具捕鱼、抓鱼、运鱼和剥鱼和制皮。
制作出来的鱼皮在被篝火烘干之后再行储存,用作明年制作鱼皮大棚使用的材料。
今年冬天的时候制作的兽皮或者鱼皮大棚,在一层芦苇保护下,经受住了考验,里面生长的一些信用植物长势不错,如韭菜、做种子用的大白菜。几百棵大白菜,来年春天的时候不知道会提供多少菜籽,更不用说外面地里还还有近千根白菜没有采收,为的就是看它能否通过这个冬天。
部落一切事情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整个冬天实行工作五天,休息两天的作息制度,大家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放松、游戏。更是有足够的时间来玩那些成人玩的游戏,如踢球、对拐、秋千等。还有武技比赛、滑雪比赛等内容。
不知不觉间,他们迎来了第二个春节!虽没有张灯结彩,但热闹的氛围丝毫不输于那种没有鞭炮的春节!
第415章 龙兴元年
丁奇在原始时代经历的第二次春节活动,一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春节一样,热闹!
充满着浓郁的原始味道,点缀了一点点文明社会的萌芽,还有丁奇他那满满的回忆。如果再来点瓜子、爆米花和鞭炮,那就更满意了!
荡秋千、扭秧歌、拔河比赛,每天都轮番上演,各个队伍铆上了劲,总想将对手比下去,哪怕这只是练习。腰鼓或者盘鼓,以部落目前的水平还制作不出来,只是材料、人手紧缺罢了,时间上也来不及。
这些活动,特别是丁奇新推出的扭秧歌,更让大家喜欢得不得了。虽说没有丰富的颜料、没有各种布料,画不出来大花脸,整不成五彩的衣衫,但在石灰、铜绿、蓝铜等矿物原料的烘托下,穿着兽皮的他们,只是简单地拿一根棍子打棒棒鞭,就已经舞出了棒棒鞭的韵味和原始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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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
先不说棒棒鞭那飞舞的鞭梢随乐器节奏舞动,只说大家挥动木棍制成的棒棒鞭打在身上那啪啪的响声,就让人觉得这和打棒棒不同,拿的那根棍子比鸡蛋还要粗上一圈儿,打在身上的感觉可比细细的棒棒鞭打在身上疼多了。就连教大家如何打棒棒鞭的丁奇都一阵牙疼,不知道该怎么劝大家,因为他们说只有这么粗的棍子舞起来才带劲!
丁奇无语,心说难道这都是一群孙猴子吗?这不是金箍棒好不好?
丁奇不好打击大家积极性,只要高兴就好,过年了就是要高兴!
棒棒鞭打起来,配上锣、鼓、钹、打击出来的节奏,那热闹的气氛直冲云宵!就连马场最西边正在给马喂草料的人们都能感受得到,心想得尽快结束喂养马匹的活儿,早点回去一起玩。
说起打棒棒鞭,丁奇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件趣事儿。
当时村里组织扭秧歌活动,要从小学中挑人打腰鼓和棒棒鞭,最后这件事儿落在他们班上。他们班主任就将丁奇等七八个学生组织起来,和其他班级的学生一起练。
丁奇问为什么要他们几个去练呢?班主任老师一本正经地说:
“因为你们几个在班里学习最差,不想影响那些学习好的同学!”
丁奇:“……”
感情是因自己学习成绩差啊!
不过丁奇倒是对不用学习而高兴,第二天就兴冲冲地找到村大部去学打棒棒鞭和腰鼓了。这两样内容,是他唯二会的扭秧歌活动。后面还有一个踩高跷却是他不会的,哪怕他当了兵身体协调性特别强也没有学会。
丁奇推出的踩高跷活动可是把荆他们那群木匠累得不轻,加班加点也只做出来二十套,但也够大家玩了。在丁奇讲过要领之后,有自告奋勇者很快踩上去,慢慢熟练起来。当然,少不了周围观看的人的哄笑声,还有丁奇的哈哈大笑声,像极了他小时候看别人踩高跷摔倒时笑出的猪叫声。
这些活动之外,当然少不了部落之前盛行的踢球、对拐、比武比赛。而且,为了提高军队的个人专项能力,还推出打马球、个人滑雪五公里、十公里越野、新铁人三项比赛。
这些比赛主要针对军队马术、滑
雪、长途奔袭、投矛等能力进行提高,尤其是新铁人三项,区别于现代社会的铁人三项,内容按顺序主要是滑雪、长跑和投矛三项内容进行。
本来丁奇想增加游泳项目,但考虑到现在湖面结冰、天气冷,实在不适合游泳,丁奇只好用投矛来替代,不过对投矛的数量和距离提出要求。
活动项目多,参与的人数也多,包括那些奴们。有些自恃有些水平的奴选择参加个人比武,期望能被部落中的“大人物们”看中,好能转变自己的身份,尽管自己在部落中已经享受的是部落正常人的待遇。
至于狗拉雪橇、驯鹿拉雪橇活动的训练,每天也是吸引了很多人观看。
这些活动的举办,全部都是为了整个春节活动气氛的烘托,最终的优胜者,将会在除夕当天参加授奖仪式,第一名奖励特制铁刀一把。
这可是极大的荣誉,按部落宣传的信息来看,铁刀将是比青铜刀剑还要优异的神器!
除夕当天,两幅专门制作出来的对联贴在了龙殿和三座城门处。
三座城门上的对联内容一样,上联:潜龙腾渊宁城始,下联:伏凤跃空神州行,横批:龙凤呈祥。
龙殿大门两侧的对联则为:春回大地千山秀 福降人间万部春,横批为万象更新。部,指的是部落。
这是丁奇想的对联内容,由他用毛笔和墨亲自书写出来,看着也是颇有气势。至于对联上的红色,则是利用之前的铁矿石粉混合在纸浆中制作而来。墨是用牛骨胶、鹿胶和着锅灰与水等制成,长长的对联却是裁剪拼接而成。
部落人虽说学习了汉字,但智力平均水平还是较差。因此,丁奇也是给大家好好讲了一下两副对联的意思,让大家再次以身为龙的传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对联贴好之后,丁部落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活动。
作为部落的医巫,鹿身着最漂亮的衣服,头顶羽冠,手执权杖,站在龙殿前的小广场上举行仪式。猪、鸡、鱼小三牲准备齐全,至于牛羊猪大三牲,丁奇没有同意。
牛是部落的重要生产工具,一头牛可是出不少力。现在他可是充分理解古代为什么不允许民间宰牛,牛太金贵了!所以,他就决定用猪鸡鱼作为三牲。
不过在之前决定祭祀仪式内容时,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主要就是关于由谁来主持祭祀仪式。有人说不能由女性医巫来主持祭祀荒神和天地的仪式,来自于一个后期归附的小部落。
丁奇没有解释,仍拍板决定由鹿来主持。不过他内心已经决定,不管这是偶然事件,还是说有心人想搞事儿,他都会在部落内再推行一下男女平等的基本政策。
至于这个丁奇还没有记住对方名字的部落,奔和雄鹿他们已经将其列入限制发展名单。
在丁奇不知道的情况下,部落阶级在之后的岁月中慢慢生根发芽。
祷告天地之后,丁奇上台演讲,再次调动整个部落人们的热情。
并且,丁奇亲自宣布,自明天起的一年为部落元年,始称龙兴元年。
随后,举行了各类比赛
优胜者颁奖活动,共计十二名优胜者站在台上接受了丁奇的亲自颁奖。
由于部落有规定,像军队中班长级以上人员不允许参加比武活动。所以,这十二名勇士则是底层士兵中的佼佼者。
当那沉甸甸的铁剑搭配木质剑鞘被送到他们手中之时,他们热泪盈眶,跪倒在地,向丁奇表达他们的忠诚。而这十二个人,则被部落尊称为十二勇士,在以后的岁月中,为部落立下汗马功劳。
颁奖活动之后,整个部落进入狂欢模式之中。除了值勤人员,大家全部聚集在大广场和食堂周围搞联欢。扭秧歌等活动集体上演,各个队伍从大广场南边的大道上排好队伍,按顺序朝前进行表演,最后会来到龙殿前的小广场上,向部落的高层们表演。
表演后,会有部落高层进行投票,选出这些队伍中表演最好前三支队伍进行表扬,并宣告整个部落。
整个过程,一如丁奇小时候参加县里的汇报表演一样,一个村挨着一个村,直到中午。而每一个参加表演的人员,会由村里发五块钱,让大家自行上街上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包括糖果、冰糖葫芦,还有期待的雪糕。
冬天吃雪糕,那感觉永远不会忘记。
过年之后,丁奇给大家放了十五天假期,并在最后一天又进行了一场联欢活动,美其名曰:元宵节。
这十五天假期,在这寒冷的冬天中,难得让大家养了一层膘,而这层膘立即用在了接下来的活动中。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冬天的农村都会有一个活动,就是兴修水利。而此时,丁奇让大家做得事情,也是兴修水利,还有开垦荒地。
中国属于大河文明,农业历来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而水利灌溉及扩大耕地面积是保证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业产量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对部落现在来说,在周围的兽类资源开始减少的情况下,发展农业是重中之重。扩大耕地面积和发展水利灌溉,就是今年丁奇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兴修水利,主要是挖掘引水的沟渠和加高加固南湖岸边的大堤。之前发生过一次连日暴雨导致南湖水位上涨,而将整个草场区域淹没的事情,因此,为了不给南湖北岸的水田及草场造成太大影响,需要加高加固堤坝。
在部落高层的规划之下,整个部落的人们被分成六个部分,一大部分人被用来加固堤坝,一队人在原来岬角的位置修建码头,余下三队人去挖掘引水沟渠。最后一队人则是后援队伍,给大家送水送饭,大家吃饭休息全在工地上,节省不少时间。
加固堤坝的泥土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就地挖掘湖泥堆积到岸上,等干透之后再进行平整压实;一部分是从远处运来泥土,堆筑堤坝。
在挖湖泥的过程中,时不时会引起一阵阵惊呼声。原来是跟随过来的小孩子,在看到大人们挖出来的泥鳅、黄鳝及青蛙时,发出的欢呼声。当然,也有一些大人们,自己挖出来蛇时被吓到的惊吓声,还有旁边人们的哄笑声。
但整个过程中,始终洋溢着积极、不怕苦累、热火朝天的氛围!
第416章 镜子和刺儿菜
由于工具的缺乏,比如没有合适的小推车,没有足够的独轮车,只能依靠箩筐、背篓之类运送泥土,兴修水利、加固堤坝这两件事前后花费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才将引水渠和堤坝处理好。就连那处码头的修建进度也达到了百分之八十,再有半个多月就能修好。
现在荆对这个码头非常上心,每天都会花费半天的时间在这里。一是向码头这里提供木料,二是旁边还有两条船,不远处还有一座船坞,里面还有一条大型的船在建造。他得根据现有船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随时回到船坞进行调整,也算是一个学习与摸索的过程。
丁奇在这段时间很轻闲,每天除了在部落内外巡视一圈之外,其他时间就是陪着鹿讲他记忆中“大部落”的往事。不过也没敢讲多,只是将小时候农村发生的事情挑着讲了一部分,重点讲了农业生产和部落对外战争的故事。
这很吸引鹿的兴趣,每天都会缠着丁奇来讲,甚至讲到兴奋处,两人都会缠绵一番。食髓知味,只是次数多了,那套套磨损就有些严重,起保养作用的猪油都不够用了。
饭团探书
丁奇每次讲完,鹿就会一个人跑到龙殿,在雪的帮助下,整理好措词,然后记录在专门的本子上。开头都是“荒神说或者荒神讲”,内容全部都是丁奇讲给她有关“大部落”的事情。这些内容早就超过了鹿的想象,而这让她更加向往这个大部落,神奇的部落,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
特别是现在她手中这个叫“镜子”的物品,让她爱不释手。看着里面那姣好的面容,一抹欣喜浮上心头。
青黛色的眉毛浓密细长,如弯月搭在眼睛的上面;又如两片轻盈的羽毛,随着眉头的挑动,灵动而轻巧。眼睛黑白分明,圆而大如珍珠,在密长的睫毛衬托下,仿佛会说话,高兴、喜爱或者忧愁都印在里面。黑色的眼珠转来转去,配合着脸部的表情,随着自己的动作而展现出的一颦一笑,就连看镜子的本人都看得痴了。
这块镜子,是丁奇自己准备的求生用小镜子,能够在有太阳的日子向远处的目标发出光线信号。但此时此地,丁奇已经不需要它,所以在大年初一的上午,在情愫的催生下,他拿出这块圆镜送给鹿作为定情信物。
也算是丁奇给鹿的一个保证,只是在鹿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吓得差点将镜子给扔了。
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样子,最多就是通过水面倒影看过自己面部的鹿,在清晰地看到镜子里那个人时,震惊与恐惧的感觉充斥在自己内心。
不用说,这肯定是荒神从自己以前的“大部落”中带过来的物品。已经对“大部落”有所改观、并对部落中的物事越来越熟悉的鹿,在看到镜子时,仍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震惊,再没有之前听到“大部落”各种信息时的平静,扑通一声就跪下朝丁奇不住磕头,恐慌的情绪油然而生。
“丁哥哥,不要离开我!”
虽说荒神现在拿自己当他心目中的月亮,是他眼中的唯一,自己心中也有一些小九九。但鹿清楚,荒神就是荒神,拥有自己所不能撼动的威严。而镜子的出现,让她内心瑟瑟发抖,惶恐甚至是不安,她知道荒神不是自己能一个人拥有的。
在她
感觉里,这是神的做法,神是无情的,这在部落医巫的传承中提到过。难道自己的丁哥哥要离开自己?
“哈哈!傻妞!我怎么会离开你呢?”
丁奇赶紧将鹿扶起来,双手怀抱,试图安抚一下女孩的心。
“你可是我的小情人呢!怎么会丢下你不管,你就放心吧。”
伸出手,拿着刚才差点甩出去的镜子,递给脸上布满羞赧之色的鹿。
情人的意思,她懂,丁哥哥可是详细讲解过。所以,她才更加羞涩,也很甜蜜。
“刚才吓着你了。这叫镜子,能够将自己看得非常清楚的东西,也是从我之前的部落中拿出来的。”
看到鹿神色好一些,丁奇抓着对方的手继续讲到:
“这块镜子,我作为新年礼物送给你,也算是你我之间的定情信物,属于我们俩之间的秘密。”
鹿惊喜地看着丁奇,送上一个香吻。
而现在,想到之前种种的鹿,再次将笑颜与羞赧呈现在镜子中。
先不说春意荡漾的鹿,丁奇发现了一件被他疏忽的事。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八十年代后出生的人,基本都会经历过,那就是因为维生素缺乏引起的手部蜕皮。
紧握双手,感受到手心中传来的微微刺痛感,丁奇有些苦笑。原始人习以为常的一种微量元素缺乏症,自己熟知的手部蜕皮,竟没有引起自己注意力,这不知道该说自己是粗心呢还是神经有些大,没有关注过此事。
今天在奔向自己汇报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奔边说边撕扯张开的大手上的一些皮。刚开始还专注于汇报工作呢,后来直接就专注到扯皮上去了。
对,就是扯皮!
由于蜕皮有些不舒服,奔撕扯的力量有些过大,导致将好几处的皮扯烂,血流不止,引起了丁奇的注意力。
“奔,你这怎么搞的?汇报工作呢!”
奔一缩头,讪笑道:
“主人,手上蜕皮了,很难受,总想将它们扯下来。”
奔一说这个,总算引起了丁奇的注意力,将他疏忽的事情摆在了丁奇面前。
“奔,蜕皮不是很正常吗?以前你们怎么处理的?”
“主人,每年冬天和春天的时候,大家的手都会蜕皮,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很不舒服。所以大家都会在没事的时候扯这些皮下来,感觉会好受一些。”
“哦,这样啊,不用担心。这是正常现象,尤其是我们现在摄入的青菜太少,就导致我曾经和你们讲的人体内维生素含量降低造成的。”
在日常生活中,丁奇总会给大家讲一些用语,维生素也是他曾经提到过的内容,奔他们都知道,可以通过食用绿色的野菜进行补充。但他们却是不知道,缺乏维生素会导致手掌蜕皮。
是以奔听到主人讲蜕皮的原因,当即知道主人肯定有办法治疗手掌蜕皮。
看到奔欲言又止的样子,丁奇微微一笑:
“不用着急,走,跟我去菜地那边。”
说完,当先朝前走去。只是走的过程中,丁奇也时不时会摩梭一下自己的双掌。那微微的刺痛感,提醒着丁奇自己也缺乏维生素
了。他心说自己的手掌也开始蜕皮,自己竟根本没有在意,难道自己现在变成原始人了吗?已经不再在意身上发生的变化了吗?
按照日历记载,现在的日期大概是在三月份,积雪大多数都已经融化,只有少部分处在山上和背阴处的积雪仍留存有少许。
城东那片菜地,一条刚刚挖掘出来没有多久、盈满清水的河渠横贯东西,河渠南岸耸立着十个高高的三角支架,上面吊着一根横杆儿。横杆儿一头捆着一条绳子,另一端最下面则用绳子拴着一块经过雕凿的石头。
那是丁奇借用以前村子里的简易提水工具,依据现有条件制作的灌溉提水工具-吊杆,也叫桔槔,是一种较为原始的汲水工具。如果新挖的河渠旁边有大树,则不再需要那些三角形的支架,直接挂树上即可。吊杆是利用杠杆原理汲水的工具,一起一落间,一桶水就能轻易送往岸上,使人的劳动强度降低许多。
目前菜地还不需要浇水灌溉,所以汲水用的水桶还没有拿过来。如果需要浇水,十架吊杆同时动起来,那场面肯定非常令人心血沸腾。
除此之外,在南湖边上,已经开始架设一架水车,目前算是试验阶段,正由荆下面的木匠组研制。
菜地暂时不用灌溉,但地里面已经长出一些野草,比如比较常见的小蓟,也就是刺儿菜。由于刺儿菜的叶片齿顶及裂片顶端有较长的针刺,因此摸上去的时候容易扎手,人们轻易不会去触碰它。
看到这种野菜,丁奇露出会心的微笑,自然想起小时候用刺儿菜治疗手掌蜕皮的事情来。从地上拔起一根刺儿菜放在手中,另一只手掌压上去,立即产生微微的刺痛感,不过这刺痛感随着手掌的用力立即消失不见。
手掌用力绞在一起,搓动四五下之后,刚才还让人有些望而生畏的刺儿菜,已经在丁奇手掌间变成一片绿色的叶泥,布满整个手掌。
“看到没有,用这个能治疗手掌蜕皮,来,试试!”
丁奇展示给奔看。
奔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什么拿这种满身长满刺儿的刺儿菜就能治疗蜕皮。但他对丁奇有一种盲目的信任,只要是主人说的话,他完全相信。因此,他毫不犹豫就从地上拔起一根刺儿菜,甩掉上面的泥土,就将其放在自己手掌间开始学着丁奇的样子搓动。
没有皱眉,本就粗糙的双手根本对刺儿菜上面的刺儿就是不屑一顾。很快,奔的双手也变成绿油油一片,布满了叶片浸出来的汁液。
“用这种刺儿菜的汁液抹上三五天,蜕皮的症状就会减轻甚至是治好。这两天可以给大家推荐一下。”
其实,长大之后的丁奇对此有过思考,到底是因为刺儿菜汁液给手掌补充了维生素呢,还是因为春天开始绿叶菜开始增多,人体获得了更多的维生素,解决了手掌蜕皮的症状了呢?
丁奇不知道,但并不能阻止他来改善大家的生活。
“另外,发动大家,每次出来干活的时候,都采集一些刺儿菜及其他野菜回去,清洗干净之后可以焯水凉拌或者煮水喝,能给大家补充营养。”
奔领命而去,很快,关于采食野菜的通知就传遍整个部落。
第417章 一年之计在于春
时间过得很快,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
这个时节如果放在南方,定是草木长势旺盛、百花争奇斗艳的暮春季节。可在丁部落所处的位置,早晚时节还是有些寒意,但各类野草、野菜正大量破土而出,各类树木吐露嫩芽、动物也大量活跃起来。
正是由于丁奇的命令,整个部落餐饮内容开始丰富起来。除了肉食以外,刺儿菜、马齿苋、曲曲菜、灰灰菜、荠菜等逐渐进入大家的碗中。
烤肉大师傅现在食堂中发展了五六名对厨艺感兴趣的苗子,这些野菜就是烤肉大师傅从丁奇那里学来,再教给他们分工制作出来的。
这其中,有一种叫油香的食品成为大家早餐时间的一味调剂。
油香是以前恩施的一种地方特色小吃类似河南的肉盒,但没有那么大,大小依地方而定,外面一层炸好的面皮儿,里面是各种馅料。
饭团探书
油香得用油香瓢制作。
油香瓢是一把长长的勺子,勺柄约半米来长,勺子或约碗口大小,圆形扁平状,底部中央微微突起;也有直径六七公分、高约三四公分的圆桶状,底部平整。
由于没有面粉,丁奇选择了葛根粉作为面皮儿的原料。将葛根粉和水打浆,将油香瓢放入浆液中蘸一下,让葛根浆布满渍香瓢底部和内部的桶壁。然后放入一些野菜和肉拌成的肉馅儿,再在上面淋上一层葛根粉浆后,把油香瓢放在油锅中炸制。
待葛根浆油炸后能够完全包裹住馅料时,将油香瓢翻转,里面的油香自然滑入沸腾的油锅之中,用筷子不停翻转,直至完全熟透捞出,一个油香就制作成功。
这在没有面粉和没有足够米粉的原始时代,最好的油炸食品。当鹿最先尝到这香喷喷的油香时,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吞下去。
实在是太好吃了!
不过,再多的葛根粉也承受不了所有人每天吃。在连续吃了两天、每人限吃两个油香之后,库存的葛根粉开始见底,丁奇舍不得再给大家吃。不过,面对群情激荡的部落中人,丁奇答应大家在水稻再种植一年之后,让大家吃个饱。众人这才在满眼的期待之中,回味着荠菜肉馅的美好。
“啊!真想念面粉啊!”
“丁哥哥,面粉是什么?”
“面粉来自小麦,用小麦磨成的粉叫面粉,白色的,和葛根粉差不多。”
“那为什么您特别想念面粉呢?”
“因为可以用面粉来制作饺子啊!”
“那饺子又是什么呢?”
“嗯~,那是一种吃的,外面包裹一层面粉,里面放入荠菜和肉馅,包成一种耳朵的形状之后,放到开水里煮熟,就可以吃了。”
“你这样一说,听起来很美味的样子,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你说的饺子呢?”
“怎么也得十几二十几年,甚至会更久,到时候说不定我们的孩子都很大了呢!”
丁奇宠溺地摸摸鹿的头,一脸憧憬地说道。
可鹿一听丁奇讲到自己与丁哥哥的孩子,正在那
里无限遐想的鹿猛地呆了一下,紧跟着整个脸庞腾起朵朵红云,羞赧地低下头,用蚊呐般的声音说道:
“丁哥哥,那…那我就…就给你生一个孩子吧!”
鹿鼓起勇气,终于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还在那里想念饺子味道的丁奇一时没有听清楚,大声说道:
“你说什么?”
“我…我给你生个孩子吧!”
鹿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
“什么?”
丁奇有点不敢相信,浑然将刚才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
鹿以为丁奇没有听清楚,是以猛地吸了一口气,大声喊出来:
“我想给你生一个孩子!”
声传四野,这一声吼传遍了整个宁城。
鹿打算为荒神生孩子的消息不胫而走,半天的功夫已经人尽皆知。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欢呼起来,终于盼到头领准备要孩子了啊!
对于丁奇来说,好好地在想油香和饺子这样美好的事情,怎么会跑题到生孩子的事上来了呢?再说,平时有些文静的鹿,怎么就能喊得这么大声?
女人啊!真心搞不懂!不过这不会减少他和鹿两人翻云覆雨的兴趣,只是求饶不已的鹿想再给丁奇找一个女人,却被丁奇给拒绝。
随着大量野菜被食用,部落众人手部蜕皮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普通人感觉不出来,部落的几位长老和医巫心中却如明镜般知晓,这是头领用自己那神奇的知识治好了大家手上蜕皮这种病。
因此,丁奇的地位在众人心目中越发重要。
其实,大家还有一个方面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在冬天本就没有的韭菜、白菜等一些绿叶蔬菜,他们这些部落上层人物还是可以偶尔吃到一些。这就要归功于,丁奇建的大棚和里面种的菜。
两千人的大部落,在现在这个世界那绝对称得上是庞然大物。对于曾经的五大部落来说,五百多人都已经称得上是大部落,更不用说两千人。
尽管这五个部落称得上是大部落,但他们也只是这一片地域的大部落,可以在一众中小部落头顶上作威作福。如果放眼整个大荒,比他们大得多的部落还有许多,比如大河部落、有熊部落等。而且,在和稷、菽草聊天的时候,丁奇了解到还有一个叫浊水的大部落,根本不是稷食部落能够相比的。
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浊水部落离稷食部落还有很远,稷他们没有去过这个部落,让丁奇想了解这个大部落的愿望落空了。
不过,丁奇相信,这么大的世界,肯定会有各种不同的部落存在,或大或小,生存的本领肯定也是有一些的。丁奇已经着手在准备访问这些部落,将自己部落的特产推销过去,并摸清这些部落情报信息,为结盟提前做好准备。
一年之计在于春!
两千人的大部落,吃喝拉撒各有分工,早在兴修水利、挖沟渠的时候,部落就已经活跃起来。部落内部的事情已经由奔、雄鹿长老他们安排下去,如春耕、运肥、播种、放牧、配种等
事儿,丁奇早就着人学习。
根据丁奇自己的判断,目前所处的位置大概相当于以前的东北地区,播种的作物不适合过冬,因此需要在春天进行耕种。
目前部落已经拥有不少农作物与蔬菜,但适合在春天播种的作物较少。前期种下的部分油菜已经长出,但仍有一些未能度过寒冬,成为大地的一部分。那么,现在就是种植油菜的季节。当然,也少不了种植山药、葛根、蕨麻和火麻的种植。
特别是其中的火麻,由于有一定的危害,丁奇专门命人开辟出一大块田地,四周围建了一圈栅栏防止人或动物进来。前一段时间将地块进行深耕,上足了积肥,只等耙地之后开始播种。
其他适合种植的作物,都由负责种植的邑全权负责。
除此之外,丁奇对南湖北岸及西岸进行规划,由奔安排人和牲畜在沿岸开挖水田,准备大量种植水稻,这些工作都要走在前头。
丁奇并没有事事亲为,他只管大方向。在将重要的事情安排好之后,丁奇再次准备踏上征途。这一次,他准备带人出访乌金和焱火两个部落。
说到出行,部落目前有几件重要的事情需要部落派遣人员处理。一是青木部落在雪化之后将会举族迁来丁部落,丁奇已经安排仓在雪化的第一天就出发过去迎接,有来自青木部落的向导负责引导。
二是答应山南部落的象鼻,仍由壮带领他的独立连共计七十人全副武装前往山南部落。壮已经得到丁奇授信,可以视情况杀人立威,但不可嗜杀,一定要将越人部落拿下。其后,不管是山南部落也好还是夏部落也罢,都将统统纳入丁部落同盟体系之中。更不用说蜈部落等一干中小部落,他们的选择只能是丁部落。
三是安排奔带领隼那个排的战士,在稷食部落头领稷的带领下前往原稷食部落所在地,打算在那边开通商路。同行的还有河部落的千水,为的是将稷食部落到浊水部落之间的情况打探清楚之后,再转而前往河部落进行接洽。
奔这只队伍都是战士中的老人,经验丰富,装备齐全。出发时一人双骑,马背上携带了大量丁部落的特产,包括陶器和粗盐。开通商路是真,打探情报也是真。
这一个冬天过去,部落又驯服不少马匹用来骑乘,足够大家来使用。只是大量的草料消耗,对丁部落来讲是一个特别大的负担,到后半段部落不得不减少每天的饲喂料,甚至派出大量人手出去寻找草料,包括各种它们能吃的树枝、树皮。
这和初期草料的浪费和预估产生偏差有关系,部落不仅有马,还有牛、驴以及驯鹿、羊等吃草料的动物。还好春天来得及时,部落直接安排牧马人、牧羊人驱赶各自负责的牲畜分散到周围的草场、山坡和森林中,补充草料。
出发的三支队伍所担负的任务都很重要,但还比不上丁奇亲自出访乌金部落的事情重要。
出访的人员包括红蝎那一个排、20人的冶炼匠人队伍和他们的总负责人马鹿,以及春节评比出来的那十二名勇士。
第418章 榆钱和女人
丁奇出发五天后,雄鹿长老又送走了三支队伍,他就按照计划开展如火如荼的春耕活动。
一支队伍是由长老苍鹰带领参加鹿村的交换会,将自己部落在冬天储存下来的物资和其他部落进行交换,同时打听一下这个冬天过去各部落的具体情况。
一个冬天几场大雪下来,每个部落总会发生一些死伤情况。不过,有丁部落制作的皮衣保暖、陶器制作食物、熏肉和咸肉补充食物,想必每个部落死伤的情况会比以往下降许多。
第二支队伍是由哞带领,由他再次出发前往东方贝部落,同行人员还包括哞的老婆贻贝,也算是她头一次回娘家。还是一个小媳妇的她,得知这个消息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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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队伍,由新晋排长胡蜂率领,同样的一人双马,前往猎马部落。他们将会带过去大量的粗盐和陶器,除了对猎马、图瓦两个部落进行物资补充外,还会和周边的部落进行交换。
猎马部落肯定又捕捉驯服了不少马匹,胡蜂会用这些交换过来的马匹运送在图瓦部落那里积攒下来的物资,这也需要胡蜂他们带人用马匹运回来。
暂且不讲这三支队伍,单表丁奇。
由于丁奇心急乌金部落的铁矿资源,因此整个队伍的行进速度很快。
红蝎也不算第一次跟丁奇的队伍出行,但作为丁奇出行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是第一次。
红蝎能力毋庸置疑,不能说是仓下面的第一排长,但前三名还是有的。尤其是他临场解决问题的能力连丁奇也点头称赞,因此仓在得知头领不让自己跟随出行时,向丁奇举荐了红蝎。
此时的红蝎正在队伍前后来回奔跑,检查队伍行进情况,免得有人掉队或者受到伤害。虽说这条路走了很多次,已经相当平整,而且处在春末之时,道路两边的野草和藤蔓不是太多,但在红蝎看来仍应该保持警惕。
一是丁奇要求队伍行进速度快,而队伍中亦有不少工匠,虽是在马匹上奔跑,但他们总归不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战士,长途奔袭容易出问题。万一在行进途中突然窜出掠食动物伤了荒神眼中仅次于部落长老人物的工匠们,那可就万死莫辞!
荒神可是说过,部落中的工匠可是部落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
二是现在的时节已经进入春天,春天正是各种动物发情的时节。对于急于寻找传承自己后代机会的雄性野兽,红了眼睛能干出点什么出格的事来,连它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能提早将危险清除则是相当省力又省心的事儿。
连续不断地行军,丁奇的队伍早就超过鹿村,再有一段时间就能到达铜村所在地。
这天临近傍晚时分,正骑在小二黑背上眺望远方的丁奇目光一凝,看到一大片熟悉的树木:榆树,而这片榆树临近一处猎人小屋。
现在部落在丁奇的倡导下,对于各种能吃的植物越发重视,而对于部落人长期演化过程中吃过的榆钱,他们更是推崇备至。春天大量出现的榆钱,可是他们度过早春食物短缺时期的必取之物。更不用说,榆钱本身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
当然,榆钱的名
字可是丁奇告诉他们的,他们以前只称呼为榆,和丁奇的认知差不多。
榆钱的作用很多,它本身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丰富,可煮粥、做陷料,也可生食。榆钱可以降低人体的火气,具有止咳化痰,消炎杀菌,消肿止痛的功效,还可以促进人体食物消化,增进食欲,防止便秘。在目前以肉食和植物根茎为主的时代,便秘已经影响了部分原始部落人们的生活。而这个春天,榆钱和各种可食用野菜的发现,给部落人们带来了福音。
在目前的生存条件下,丁奇他们只能生食。但哪怕生食,那也是一种诱人的食物。
不用丁奇多说,自有红蝎带领自己那一个排的人前去采摘榆钱,而剩下的人则在那处猎人小屋收拾,准备烧水做饭。
“来来来,先停下手中的活儿,先吃点榆钱!”
不多时,红蝎的大嗓门已经在营地外面响起来。
红蝎自是不管其他人,先将一大枝榆钱递给丁奇。那榆树枝上长着一嘟噜一嘟噜的榆钱,看着就让人感觉味口大开。
“头领,您先尝尝,这是我从树上摘下来的最嫩的榆钱!”
丁奇含笑接过,右手从其中一根枝条上一撸而过,一大把榆钱挤在手心里。也不见丁奇有何动作,直接将榆钱送入口中。同时不忘将那大枝的榆钱送给旁边的马鹿,让他也尝尝这鲜嫩脆甜的榆钱。
咔嚓~咔嚓~
三两口下去,那些榆钱就化为满嘴的香甜滋味。那迸散的汁液,让人瞬间消除了长途跋涉带来的嗓子冒火感觉,解渴的同时顺带将身体上的疲惫也一扫而光。
尽管这个春天已经吃了好几次了,但每次吃榆钱,都能找到满足感、幸福感,这是让丁奇永远记住自己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人类。
三个人坐在那里,边撸榆钱边聊,红蝎倒是先抱怨起来。
“唉!头领,您讲的这个榆钱吃倒是好吃,就是树身上的那种虫子太恶心了!”
红蝎扬了扬自己的左手,上面有一些黄绿色的痕迹,隐隐地有些臭味传过来。
“那还不是怪你太心急!头领可是讲过,榆树上这种臭虫子最多了,上树的时候要小心不要碰到。你可倒好,每次摘榆钱都会把自己弄得臭哄哄的!哈哈~咳!咳!咳!”
马鹿吃得急,笑话红蝎的同时倒是把自己呛到了,反倒让红蝎笑话他一通。
丁奇看他俩吵闹个不停,还在纠结这个事情,就对两人说道:“我教你们一个办法,保证不会弄得自己手上臭熏熏的。”
“头领,什么办法?”
红蝎倒是最关心此事。
“那种虫子叫榆绿毛萤叶甲虫,也叫金花虫,最是讨厌,每年春天榆钱长出来的时候,它们也就一起出来了。在我那个华部落,我们小时候都会先拿土坷垃将这些虫子全部碾碎,再抹上一层灰土就不怕它们了。不仅去除那种臭味,还能为树除害,一举两得!”
丁奇一边回忆小时候杀虫子一幕幕,一边给两人讲杀虫子的方法。
红蝎最是积极,等丁奇一讲完,也不管这虫子叫什么名字,直接
高兴地跳起来,兴奋地说道:
“谢谢头领,我知道怎么除这种虫子了!”
说完,一溜烟就跑出去了,喊上几个不忙的战士,去试验丁奇刚才讲的方法。
其实,小时候的丁奇倒是不知道榆树上这种黄黑色的虫子叫什么名字,只是后来有了网络,在网络上查到了关于这种虫子的名字。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老家榆树上再也没有见过这种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消灭掉了。但对于这种虫子的臭味,却是一直刻印在丁奇的记忆中。
想起榆钱,另一样春天的美味也进入他的脑海中,那就是洋槐花。可惜,目前这个时代想吃到洋槐花可是比登天还难,还不知道在那里窝着呢!
很快,篝火升起来,满天繁星伴随着还有些冷冽的寒风从猎人小屋的顶部洒下点点星辉。春节期间选拔出来的十二勇士,已经在红蝎的安排下,分散到周围进行警戒,这也是丁奇对他们进行训练内容的一部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正午时分,一面龙旗出现在铜村哨兵的视野中。很快,村中的铜钟响起来,一队骑兵从铜村那高耸的围墙里面转出来,迎着丁奇这一队人马赶过来,为首的赫然是铜村的负责人白牙。
丁奇打头,白牙跟随,一行人轻车熟路进入铜村范围,下马休息自是不提,早有红蝎安排战士过来报信儿,提前让村里准备。
丁奇做事不讲虚的,和周围的各个主要人员打过招呼之后,就在白牙的陪同下,查看了铜村内的情况,特别是其中铜板的储存情况。
自丁奇年前回宁城之后,铜村也没有放慢冶炼铜矿的速度,仍旧按部就班执行制定的计划,每天的铜板储量都在增加着。而眼前仓库中那一摞摞铜板,就是他们辛勤劳作的结果。
铜村每隔一个月左右都会安排人将铜板送往宁城,同时会运回来一些短缺之物,如细盐、干货、肉类,甚至是一些挖矿工具。
看过这个仓库,又去查看了一下食物的储备情况,腊肉、腊鱼的储备还有半个仓库,足够他们吃到夏初的时候。尤其是野菜、榆钱也有不少储存,看来他们也将丁奇的命令严格执行下去。
铜村的人从事的都是重体力活,肉食和各类野菜必须保证供应,要不然大家的身体会吃不消。
当天晚上,丁奇和铜村中级以上骨干人员一起开会,详细了解铜村的情况,并告诉白牙他们铜矿冶炼和葛根种植要加大力度,特别是葛根的种植,更要扩大规模。如果缺少人力和生产物资可以从宁城那里直接调取,包括马匹和耕牛。
最后,丁奇给大家讲了一件事儿,就是再过一段时间就会从宁城送过来一批女人,这批女人将分配给铜村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做老婆,数量是五十人,前提是要大家相互自愿,不得用强。
听到这里,白牙他们这群人欢呼起来!一浪高过一浪,把外面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这要是让他们知道,估计把会议室的房顶都能给掀起来。
PS:看到其他平台有不少读者催更,实在是汗颜,实在是俗事太多,今天想办法写一章,以后也会不定时更新。感谢!
第419章 鼠来宝
这些女人是在鹿村从各个部落那里交换过来的奴,在宁城那边养好身体之后就进行了分配。这些女人倒不在乎自己在哪里,会成为哪个男人的女人,她们只在乎能不能吃饱穿暖,而过去的这一个冬天就是她们认同宁城的过程。她们认同了丁部落,对于自己会分配给哪个择偶对象,其实心里面真的无所谓。而择偶工程,是丁部落上下正在推进的人口发展计划中重要的一环。
会后,丁奇又和老黑、葛等一批共同劳动、生活过的人呆在一起聊了会,还特别从地窖里拿出来十斤酒和大家分享,也算是犒劳白牙他们。大家边喝边聊,重点就葛麻的种植提出建议和规划,并安排葛和老黑负责葛麻的种植和规模扩大化。丁奇提出的建议,立即让葛和老黑他们眼前一亮,现代作物种植理念放到原始社会可以当作圣典。
葛麻的作用太重要,不仅可以当食物,还可以制酒、制衣,已经成为部落不可或缺的一大作物。因此,由不得丁奇不重视葛麻的生产。
不多时,外面已经传来烤肉的香味。这是白牙专门安排人去周围的林子里狩猎回来的十几头野物,对大家来说也算是一个庆祝活动。当然,因为现在属于春天动物发情的季节,他们也只是针对那些年老体弱的雄性动物进行射杀,丁部落上下对头领制定的规则可是严格遵守。
酒意上涌的骨干们簇拥着丁奇来到篝火场地,和大家一起吃烤肉,跳舞,兴奋的人们不断唱着丁部落的歌曲,特别是那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更是让人连唱了三遍。当然,部落中现在流行的歌曲可不止这一首歌,像《春天在哪里》、《大地的孩子》、《北国之春》等,大家可是信手拈来。
不过丁奇会将歌曲中的一些歌词做一些变化,免得大家有疑问。比如《大地的孩子》中“红红的玫瑰总会枯萎”这一句,丁奇只能将玫瑰改为花朵两字。但像《北国之春》,丁奇就没有怎么修改,对于喝过酒的人已经了解,没有喝过的人在唱了这首歌之后更是无限向往。对于“水车”这个名词,已经在部落中流传,因为这个水车已经在荆他们木匠组的研究之中。
而《春天在哪里》这首歌因为那活泼、欢快的曲调受到大家特别的追捧和喜爱,逢“会”必唱。
虽说丁奇给大家带来不少现代歌曲,但部落间流传的原始歌谣也不会缺席,求偶舞更是流行,只是在铜村却很少有人跳,因为女人太少。
快乐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第二天上午丁奇就带着众人在铜村全体人员的欢送下开启前往盐村的旅途。
说起来,丁奇还是第二次去盐村,也就是之前的力部落。这个过程,充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惜,那次鹿村交换会之后,丁奇和力部落的蓝虎头领永远分别,再没有见一次面,成为丁奇的遗憾。
还好,力部落大多数人都保存了下来,而蓝虎头领的女儿妇也和丁部落的鼠成为一家子,并且整个力部落也成为丁部落一分子。而且,年前传来的消息,妇
都怀上孩子了,也不知道现在生了没有。不过倒不用太担心,丁奇早就安排部落中接生经验比较丰富的一个接生婆随着回归的送盐队伍返回盐村,负责日常孕妇起居和接生工作,不忙的时候还能在食堂那里打打下手,可是比以前的部落生活要好许多。
明媚的春光里,一路奔波的队伍即将到达盐村所在地,高高飘扬的龙旗猎猎作响,与远处似狼嚎又似狗吠的声音相互呼应。
众人驻马停歇,看到不远处一队十几名骑兵跨过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河,十几只部落驯服的狼犬在骑兵两侧奔跑跳跃。它们似乎能够感受到自己的主人非常高兴,连带着它们吠叫的声音也透着点欢快的意味,就像欢迎亲人一样。
鼠特别高兴,自打接到传令兵的讯息之后就一直翘首企盼着,每天都会跑到盐村口的瞭望台上,期盼着丁奇一行。而除此之外,就是陪着已经生过孩子的妇,照顾自己家的胖小子。哪怕是有接生婆的照顾,鼠还是不放心。每天的挤羊奶、煮羊奶都是自己亲自动手,生怕中间有什么差错,对妇和孩子的爱可见一斑。
不过,他这种行为免不了被村里的人笑话,但鼠却不以为然,照顾自己老婆和孩子那不是天经地义吗?妇产后奶*水有些不足,幸亏有头领讲的用羊奶作为母乳喂养,才解决了儿子吃饱肚子的问题。还好鼠提前做好准备,从村里驯养的母羊中找了一头奶*水足的母羊。
看着日思夜想的头领,鼠加快速度,还没到达跟前就跳下马来,单膝跪地行礼:
“头领,真是想死我了!”
鼠说完,立即起身来到丁奇马前,抓住小二黑的缰绳就要牵马回村。
丁奇倒不想一直坐在马上,主要是鼠反应太快,没来得及阻拦就被鼠将几件事一起做了,搞得丁奇也是哭笑不得。立即从小二黑背上下来,和鼠及周围来迎接的人打招呼。现在部落人少,还是能记住不少人的名字。
鼠特别兴奋,拉着丁奇胳膊一路说个不停。
“头领,我有儿子了,妇给我生了个大胖小子,看着随妇!哈哈!”
鼠哈哈大笑着,不过丁奇脸色却有点不自然。
丁奇想起第一次见到妇的样子,实在不敢想象鼠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不过,丁奇也知道,人是会变的,他们的孩子肯定也会有一个好的行为习惯。
“恭喜你了,鼠!”
丁奇也替鼠感到高兴,这可都是部落的未来,尤其是鼠和妇的孩子,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代盐村的负责人,力部落的传承者。
孩子们是部落的未来,对于每个孩子的平安降生,丁奇都特别重视,大到要求孩子母亲和接生婆们对待孩子要小心呵护,小到起名字这种小事儿。
“鼠,给孩子起名字没有?”
丁奇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竟然有给别人起名字的嗜好。
“头领,还没有呢,我和妇商量好了,就等着您过来给孩子起个名字呢!”
鼠一脸期待。
丁奇停在原地,众人也都围绕在周围,看看头领会起一个什么名字。
不过随行的马鹿却是嘿嘿一笑,他可是知道头领喜欢给人或者动物起名字。除了奔和仓的儿子名字不错,丁奇小舅子的名字却起得让人有些不理解,竟然叫鹿寒!那孩子可是夏天出生的啊,怎么也得叫鹿热或鹿夏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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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说给自己养的那些动物起的名字了,什么小可爱和小金,什么小黑小白和熊大熊二,特别是小二黑和小芹还是雪他们演的话剧《小二黑结婚》中男女主角的名字。哦,忘记给大家讲了,小芹是奔那匹灰母马的名字!
可他哪知道,这些名字只是丁奇为了时刻提醒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而定的名字,好让他不会感觉那么孤单。
“自己孩子的名字到时候得让头领好好起一个,不要那么敷衍!”马鹿暗暗想到,自己的孩子再有两个月就要出生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得及。
不知道马鹿在那里嘀咕,丁奇在那里想名字。鼠来自之前的鹿部落,其实是可以姓鹿的。但是鼠的名字既可以做名字,也可以做姓。考虑到他老婆叫妇,嗯?叫鼠妇如何?
刚想到这个名字,丁奇顿时摇了摇头,看得其他人也有些疑惑。其他人不知道,丁奇可是知道鼠妇是一种虫子,俗名西瓜虫,起这个名字以后还不得让妇天天堵他家门啊?不行!
刚摇完头,丁奇眉头立即一扬,扭头问鼠:
“鼠,你想你的子孙后代都以鼠作为姓氏吗?”
鼠一愣,难道可以这样吗?自己可是姓鹿啊?鼠有些紧张,结结巴巴的问道:
“头、头领,我、我可、可以拥有自己的姓氏?但孩子不是应该姓鹿吗?”
“当然了,只不过担心你觉得鼠这个姓氏不好听。不过,在我之前那个大部落,姓鼠的人还是有不少呢!至于鹿姓和鼠姓,你不用担心,雄鹿长老不会不同意。”
鼠明白了,头领希望自己有自己的姓氏,自己以后就会成为鼠姓的始祖了啊!而且,这还是荒神给定的姓氏呢!
“我同意!”
鼠激动地满脸通红,不知说什么好,但内心却是非常高兴。
丁奇一见鼠同意用“鼠”作为姓氏,立即将刚才脑海里一闪而过的那个名字说出来:
“鼠来宝!你孩子就叫鼠来宝!”
寂静~
全场寂静!
此刻,每个人心中都冒出一句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奇葩啊!”
起个狼、蛙、蛇甚至是虎、熊之类的多好啊,鼠来宝?这是什么?
虽说大家和头领很熟,但还是没有人敢说出来。
寂静之后,鼠首先反应过来,脸上惊喜连连,很快就鼓起掌来。
“好!头领,这个名字好啊!”
紧跟着,周围的人都一起鼓掌、欢呼起来,虽有些无奈,但大家却是非常开心。
第420章 蓝虎归去来兮
无奈是对他们的头领来说,他太喜欢起名字了,起的名字让大家觉得有点不知所措和没有办法。开心则是因为鼠有了自己的姓氏,这可是荒神亲自赐姓,而且鼠的儿子成为首个“鼠”姓继承者。
鼠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立即牵着小二黑,摸摸小可爱的头,顺便给小金一块兔肉。可惜小金不鸟他,它只吃丁奇喂的肉!
鼠倒也不尴尬,肯定不会和头领的神雕一般见识。可就在他招呼众人进盐村的时候,连续两记狼嚎声响起。
嗷~~
呜~嗷~~
丁奇身边的小可爱从之前的慵懒姿态猛地起身,耸立着一小撮毛发的两只耳朵如雷达般晃动,但它表情上却没有任何紧张之感,反倒在那冷傲的性情中有些隐隐的兴奋与期待。
丁奇脸上倒没有什么紧张之感,他知道是谁来了。
虽处暖春时节,但远处山岭山阴之下仍有不少积雪。两道雪烟从积雪上急速飘过,在白雪的映衬下,只能看到当先一道雪烟前方一团黑点在快速移动,很是醒目。另一道雪烟前方则无任何物体,却有积雪被不断扬起,仿佛是一缕风儿刮起的雪沫,顺山而下。
不用说,这是丁奇久未谋面的小黑和小白。
速度很快,两狼直扑立在众人前方的丁奇,凶煞之气扑面而来。此时,与丁奇形影不离的小可爱却放松了身形,刚才的兴奋与期待被一种家长看到调皮孩子回家的严肃表情所取代,一脸嫌弃。
对于两狼,随行人员中有部分人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比如首次跟随丁奇出行的十二位勇士。
看到两头神威无比的狼冲过来,训练有素的他们稍微有些紧张,两手不自觉放在腰间的武器上,却被红蝎伸手阻止。
一阵风吹过,两头狼将丁奇扑倒在地,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竟然有些互不相让的意思。
丁奇则哈哈大笑,两只胳臂搂着小黑小白的脖子往自己怀里送,免得它俩把口水搞得自己满头满脸都是。嘴里面还不停嘀咕,“你们两个小没良心的,是不是我不来你们就不愿回去看我啊?幸亏你们俩闻到我的味儿过来了,要不然下次见着你俩就把你们给阉了,看你们还敢不敢跑出去?”
不愧是丁奇养大的狼,一听丁奇要将自己给阉了,还在摇摆的两条狼尾立马缩起来,生怕丁奇真给自己阉了,那它们老狼家的血统可就传不下去了。不行,得赶紧找个能下崽儿的母狼将自己的第一次给交出去,省得这个便宜狼爸哪天看自己不顺眼将自己终身大事给咔嚓了,那可没处喊冤去。
还好,丁奇揉了揉它俩的头,才让它们的紧张心情放松下来,从丁奇怀里钻出来后立即跑到小可爱面前,露出自己的肚皮,向这头自己惹不起的猞猁老大致敬。哪成想,一脸鄙视的小可爱根本不鸟它俩的卖萌,唰唰两爪子下去将它俩打趴下。这更是让小黑小白全身皮毛一紧,赶紧依偎在小可爱身边,伸出大舌头,来回
翻转打滚,在厚厚的皮毛衬托下呆萌得可爱,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众人的心情高兴,周围的动物们也是相见欢喜,在前行的众人面前打闹追逐。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一位身强体壮的女人抱着一个孩子,在盐村大门口翘首以待,那正是鼠的老婆妇。不过,以往鼻子下面挂着两条大鼻涕虫的形象早已消失,多了一些二十世纪农家女的淳朴和热情。
“嗯,不流鼻涕的妇还是挺耐看的啊,不过少了一点儿那种亲切感。”
走在前面的丁奇看到妇的样子有些腹诽,竟觉得那上上下下的鼻涕虫有些亲切。估计是他有些怀念儿时的生活场景吧,当然,他应该是怀念过往的美好生活!
丁奇一边嘀咕,一边朝妇挥手。就在他笑呵呵地准备朝鼠说话时,一股劲风吹来,随之而来的是空中的小金发出的一声示警鹰啼。
唳~
嗷呜~
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冷不丁地惊得队伍中的工匠们有些紧张,至于马匹也有些焦躁不安,不过这里面不包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丁奇的小二黑。当然,小可爱和两头狼及空中的小金倒是有些跃跃欲试,有点“狐假虎威”的意思在里面。反正自己的主人在旁边,被干掉的剑齿虎和熊之类已经不少,没看到主人家里还有两头黑熊乖得跟个什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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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落里勇猛善战的勇士们来说,剑齿虎或老虎已经对他们够不上威胁。不过为了保护部落头领,红蝎和十二名勇士立即刀矛在手、列阵于前,鼠带过来的人员也纷纷保护于两侧,朝着虎啸传来的方面看去。而处在盐村大门口的妇更是将手中孩子扔给旁边的一名女人,从一名战士手中抢过一把开山刀就向丁奇这边冲过来。那生猛的身形,和以前一样一样的。
丁奇却没有任何情绪波动,扭脸看向北面一处向阳山坡,一头斑斓猛虎从树林中慢慢走出,昂首阔步,虎视眈眈,威风凛凛的样子令其气势不断上涨,端称得上威武雄壮。
只是看到这头猛虎的皮毛颜色,丁奇顿时一怔,这不就是一头蓝虎吗?
它的毛皮为浅黑色并且略带灰蓝色,上面有深黑色的条纹,腹部颜色逐渐变成淡淡的蓝灰色。各种条纹之间界限分明,跟普通黄色老虎身上的条纹基本一样,随着老虎的走动,这漂亮的皮毛上下翻动,充满力量。
“蓝虎?难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丁奇觉得眼前出现的这头蓝虎有些蹊跷,好巧不巧出现了,而它就是力部落医巫曾经讲过的力部落头领名字的由来,很稀奇。
蓝虎可能在远古时期有过不少存在,但在二十世纪曾经存在于皇家园林之中,虽无影像资料,但有毛皮为证。而在二十一世纪更是连影子都没有,被一些学者达人认为这就是子虚乌有、靠人臆想出来的动物。
四周传来几声惊呼,怔愣中的丁奇却没有发现妇已经冲到他左前方,盯着那头明显不一样的老虎,双眼噙满泪水
。
“父,是你吗?是你来看我了吗?”
妇此时如一个正在发癔症的孩子,浑然不觉得前方那头老虎有什么危险,只是把它当成力部落原头领蓝虎,认为是自己的爸爸来看自己了。
蓝虎头领被杀,妇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而眼前这头老虎却成了妇思念的寄托所在。尤其是当她看到蓝虎的第一眼,就联想到这是自己的父亲回来看她了。
鼠拉住臆语中的妇,却被醒过来的丁奇拦住,任由妇朝前走去。
“不用担心,那头虎没有恶意。”
丁奇拍了拍鼠的肩膀,安抚住他。
此时再看那头令人啧啧称奇的蓝虎,竟是趴卧在距离众人五六十米远的草丛中,看了一眼下方的众人,低头伸出舌头舔舐自己的一双前爪。如钢鞭一般的虎尾甩来甩去,将身后的杂草扫倒之后,蓝虎翻了一个身,露出蓝灰色至淡灰色的肚皮,居然在原地打起滚来。
“哦~”
众人发出一片惊呼,却将正在翻滚的蓝虎惊吓到,扭头看向山坡下方这群人,那双如铜铃般的大眼睛却不含任何煞气,如同看着正在玩耍的虎崽般慵懒,还有一缕温暖。
见众人僵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蓝虎觉得有些意兴阑珊,张开巨口,露出那寒光凛凛的犬牙,打了个哈欠就站起身来。看着走到身前十米处的妇,蓝虎再次摆动自己的尾巴,似乎在打招呼,然后转过身去,一步三回头,渐渐隐没在那片绿意盎然的丛林中。
妇,已经跪倒在地,泣不成声。
丁奇率众人,单膝跪地,向那头蓝虎致敬,也是向逝去的蓝虎头领致敬!
丁奇曾经询问妇,想将力部落“蓝虎头领”的称号转给妇,由她来继承和发扬力部落,将蓝虎头领的遗志继续下去。
妇拒绝了,拒绝蓝虎头领称号,但会继承遗志,将荒神讲过的“贸易和商人”模式发展下去。而力部落,将永远追随丁部落,成为荒神手下的李氏族族长,为部落开疆拓土,拓宽商路。
盐村内,热火朝天。众人将丁头领带过来的物资搬来运去,很是兴奋。村内的广场上,曾经的力部落居住的山洞前,大家将木柴堆得高高的,旁边烤肉架早已搭起,一头头被宰杀干净的羊或鹿被抬上烤肉架,洒上盐和香粉,随着一道充满浓郁烤肉味道的烟雾升起,盛大的篝火晚会即将开始。
村内,许多狗的身影来回穿梭,特别是宰杀猎物的地方,能看到它们蹲坐在周围,等着人类将猎物的内脏、碎肉骨头一类的东西扔给它们,这在丁部落内算是一大特色。它们还保留着狼的等级制度,至于小黑小白两头狼已经跑回山林,准备忙着自己血脉传承的事情,免得主人什么时候把它俩给阉了。
盐村的会议室内,丁奇坐在上首,盐村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全部出席会议,包括鼠、妇及他俩下面的六个排长及村内骨干都坐在会议桌两边,马鹿和红蝎在一边陪同。
第421章 十二生肖
盐村和铜村的地位在丁部落中很重要,因此两个村中战士的比例较高,加上从交换来的奴和新加入的部落中训练战士,填补了两个村战士的空缺。目前,两个村都是两个连的标准配置,盐村就是鼠和妇两人做连长。不过因为鼠和妇两人还负责村中建设任务,战士的管理主要由六个排长共同安排,只是重大事项还要交予鼠、妇两人决定。
盐村地位特殊,和它的发展方向有关。盐村的主要工作就是制盐,包括粗盐和细盐,然后利用粗盐和周围的各个部落进行交换。交换的过程中收集各个部落的信息,包括人员构成、生存方式、食物采集内容及重要的地形图,还有他们与周围部落的关系图。
盐村的交换方向或者说贸易路线主要是向西、西南发展,如黑水部落已经不再是他们主要的交易对象,已经深入到黑水泽南岸狂蛇部落、神虫部落。至于西方,则已经到达黑狼部落、逐鼠部落,甚至快要接近更远处的雪山部落。
既然是主打贸易,那么公平、诚信就是交换过程中首要原则,在这个处事原则下,有一杆公平的称将会更加令人信服。盐的交换可不能再像之前一样,用目测力石大小来进行。
鼠和妇在汇报了盐村的当前情况之后,丁奇将目光转向犀角旁边一位中年男子身上。
“李衡,好久不见,你可是盐村的老人,不知道上次给你布置的任务完成得怎么样了?”
李衡满脸激动,听到丁奇喊自己,高兴地猛点头,立即起身跪到地上,五体投地,直呼荒神。
“荒神,您真是大荒的神啊!您讲到的那可真是神赐之物,我已经按照荒神的要求将杆称制作出来,现在村里面已经有二十杆称之多,大称小称都有!”
激动的衡起身,从身后的椅子旁边拿出一个盒子,双手呈递给红蝎,再放在丁奇面前。
李衡,原名叫木,是力部落中仅次于医巫和头领的部落成员,算是医巫的储备人选,和云一样。虽然因为年龄的关系,上任医巫将位子传给了云,但他和头领蓝虎经常一起出去交换,阅历很丰富。去鹿部落的第一次交换,他就跟着去了。当时,对荒神制作的天平称和扁担那是记忆犹新,特别是天平称更堪称是神赐之物。自打那之后,他就迷上了那个天平称。
盐村成立之后,他随着运盐的队伍去过一次宁城。当丁奇听说他是蓝虎头领的随从交换人员,并对天平称痴迷之后,就对他特别看重,将一项重要的工作交给他,并赐名衡。加上力部落已经被赐姓李,他的名字即是李衡。
从其名字就能看出来,丁奇安排的任务就是将“度量衡”之中的衡即称制作出来。
目前部落中的“度”已经解决,利用多功能瑞士军刀上的钢尺制作出来许多竹木米尺,精度都已经达到毫米级。至于“量”则利用空的某大牌子矿泉水瓶(500ml)和细沙进行测量,用木料制作出来升和
斗,一升就是1000ml,一斗等于十升。
而衡是有参考,一斤的重量也利用空瓶装水的方式计算出来,但合格的一杆称却是没有制作出来。这个重任,丁奇就交给了衡,同时给他的还有那个空水瓶。
当然,丁奇也没有给衡太多的想象空间,免得难为他,直接给对方画出来以前使用的杆称样子,让他回去自己制作。没想到几个月不见,他真成功了!
打开盒盖,出现在丁奇面前的是一杆用杉木制成的杆称,上面刻画了长短不一的许多线条,不是星却均匀有致,看刻度应是二十斤称。提线下面包裹有铜片,上有提钮和称钩,有些丑但做工还算细腻的提钮上各有一根提绳。一块用纯铜制成的称砣摆放在木盒一角。
从提扭上来看,衡费了不少心思,称钩也是用青铜弯成。
拿起称,将衡递过来的几种称量物一一挂在称上,都很标准。
丁奇很满意,发自内心的高兴。
“衡,你做得很棒!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奖励你。这样,你随下一批运盐的队伍前往宁城,我会让雄鹿长老给你单独给你安排一个院子,你过去多培养几个制称的学生,我要让你衡的名字传遍大荒!”
这比任何褒奖还要激动人心,受到鼓舞的衡再次匍匐在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与会的人员鼓掌欢呼,为衡能有这样的待遇而高兴。
接下来,丁奇又仔细叮嘱衡一些注意事项,特别在星称上指点他,让他能有更大的进步。
杆称的诞生,将会对整个大荒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结束,篝火晚会也即将进入高潮。作为丁部落的头领,被大家众星拱月一般迎上一处高台。照例,丁奇进行了一番打鸡血般的鼓舞,令得盐村众人异常兴奋。不过,丁奇的一句“吃好喝好”让大家的情绪再上一个台阶,虽说没有酒。
酒的产量太少了,现在还没有奢侈到随便供应的程度。
丁奇在盐村又呆了一天,察看了周围的地形,包括适合种植作物的地方。此次前来,丁奇带了一包种子和不少葛根,亲自教导盐村负责种植的人如何耕种。至于农具和牛,早就在一趟趟的运盐过程中送到盐村。
部落想要近几年全部穿上葛麻制作的衣服,就得加大种植面积。前段时间苍鹰长老带队去鹿村参加交换会,其中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接收铜村送过去的葛根种子和根头,在鹿村周围进行耕种。今年秋天,在采摘完葛根和葛根纤维之后,这里也将发展制酒和纺织产业,将贸易的种类增加。
制盐业是盐村乃至整个丁部落的支柱产业,可谓是冶炼之外的第二大产业,甚至比制陶还要重要。丁奇在鼠的陪同下参观了盐村采盐和制盐场,对一些细节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鼠以前汇报过,为了制盐方便,专门引了一条小河过去,减少运盐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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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看过去
,满目蒸汽升腾。蒸汽越多,证明制盐产业越红活。晒盐的陶盆一排排摆放整齐,延伸到整面向阳坡上。由于葛麻布的出现,现在盐村制作出来的精盐比以往更好,杂质更少,所以村里现在产出的盐分为三种,粗盐、细盐和精盐。以前的精盐作为细盐来卖,目前产出的精盐只供应宁城和三个村。
以前过滤好的细盐水是直接熬煮成盐,占用的人力、工具比较多,如煮盐工人、伐木工人还有运输木头工人。现在直接将过滤好的盐水摊晒在专门制作好的大陶盆中,利用大自然的力量进行晒盐。人工节省大半,木材节约80%,效率也提升近三倍。
这都是在丁奇指导下完成的。
畜牧业也是盐村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周围的草料喂养出更多的牲畜,除了自给自足,还要供应宁城。这个任务也是不轻,不过鼠和妇却是不担心,拍胸脯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妇拍得啪啪响,波涛汹涌,看得丁奇眼皮直跳,内心却替鼠的儿子鼠来宝担心,你说这么好的资源,咋就乳水不够呢?胸大屁股大,可是大荒上好生养的标志啊!
作为盐村另一项特色产业,狗的繁育可谓红红火火。盐村的狗场中已经有接近二百条狗,其中幼犬接近五分之四。鼠做过汇报,从狼转变驯化的母狗中,已经接近有五分之一的母犬可以一年生育两窝狗,这是一个明显向狗的特性进行转移的标志。对狼来说,一年就生一窝幼崽,基本也就是在三四月间,这算是低海拔地区狼类的繁殖特点。所以,部分还未完全驯化成狗的狼此时在狗场中已经生育了一窝幼崽。
从盐村出发,继续向西,丁奇带领一行不到七十人朝着原厚土部落所在地前行。再从厚土部落转而向北,一路疾驰八天左右即可到达乌金部落所在地。
众人一路走走停停,速度倒是不慢。十二位勇士在红蝎的安排下,处在队伍最前方游走。他们在红蝎请示丁奇之后,专门成立一个班,对他们进行单独管理。像行进途中的训练,这可是从奔那里就开始的老传统,出行、训练两不耽误。至于安排休息地点、清除障碍、驱赶野兽等,都是他们分内之事,包括打猎。
作为班长的辰龙居中调度,将前方传过来的消息汇总之后再向红蝎进行汇报。辰龙原名螳,是一个湮灭在历史浪潮中部落里的一个奴,因缘巧合之下,竟来到丁部落,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弱的身手,成为十二勇士中的第一人,并被荒神赐名辰龙。
至于其他十一人名字,都被喜好起名字的荒神根据他们的体貌特征逐一赐名十二生肖中某一名字。比如排名第二、肌肉虬结的寅虎,排名最后贼眉鼠眼、灵活异常的子鼠。
十二生肖的命名,虽是丁奇借用老祖宗的智慧结晶,但从侧面也反应丁奇起名有些上瘾,另外可能就是他有点懒,懒得想名字了。还好,他没有给十二人起甲乙丙丁之类的名字。
第422章 酒精灯与阴谋
结束又一天的跋涉,劳累的众人在饱餐一顿之后安排好守夜早已鼾声四起。除了周围几个篝火堆散发出的火光,和满天星斗洒下来的点点星光,只有丁奇那个特别的帐篷传出来一片光晕,还有光晕中那个长长的投影,引来守夜人一丝丝羡慕和浓浓的敬畏。
羡慕是因为头领使用的明显和兽皮帐篷不一样材质的轻型帐篷,温暖舒适,还有那可以自己发光的陶壶。敬畏则是因为这明显不一样的东西,肯定是神造之物,被打上神祗标志的物品,自然让人敬畏,因此对丁奇那是敬畏有加。
帐篷还是和丁奇一起穿越过来的那顶帐篷,保护得很好。尤其是让强壮的丑牛来随身看护这顶帐篷,他更是拿命来保护。而这顶有别于其它的帐篷,有荒神的光环加持,大家也就见怪不怪。
至于灯光,可不是手电筒的灯光,而是来自一盏酒精灯的灯光。
陶制的玉壶春瓶样,瓶口一个铜钱大小青铜盖,中间穿过一筷子头粗细的铜管,里面由一缕葛布制成的灯芯露头而出,三样东西组成灯头,瓶体旁边还放着一个用来盖灭火焰的铜灯帽。陶罐圆圆的腹部里装有一大半提纯出来的酒精,被点燃之后,将端坐在小桌前书写的丁奇的背影投射在帐篷上。
这个酒精灯和丁奇小时候上晚自习使用的煤油灯有些类似,只是灯体不一样。以前煤油灯灯体是墨水瓶,现在的灯体只能是陶制的,玻璃还没有研发出来。陶轮的发明,使得部落制陶技艺大大提高,制出来的陶器也更加平滑细腻。
丁奇最近一直在利用晚上空闲的时间书写一本类似于百科全书类的书,名字叫《认识世界》。虽说是类似百科全书,但离百科全书还差得远,只是一点儿皮毛,或者说基础。就像他现在所书写的内容,就是讲的酒精灯发光发热的原理。
内容涉及物理、自然、地理、天文等一些基础知识,包括力、光、声音、风雨雷电、日月等内容,比如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这些内容都是丁奇以前的知识积累,想到哪写到哪,算是一个总结,也是丁奇害怕随着时间的消逝会将这些知识忘却。
可丁奇却不知道,除了作为穿越者自带的最大金手指之外,他的记忆力却是被大大的加强了,甚至还将他以前一些过目就忘的知识也给加深了不灭的印痕。可这和他身具的那个最大的金手指相比,这也只是毛毛雨啦!
酒精灯的发明,从侧面也刺激丁奇要将农业发展起来,有粮食了才能大量生产酒及酒精,这样大荒的世界中,晚上也会有一个比较明亮的未来。而且,酒精灯还有杀菌消毒的作用,只是安全上要特别注意。
满天星斗发出明灭不定的光,如眼睛般眨个不停,而远在山南部落的天空,黑云密布,偶有闪电穿梭,却无雷声震天。幽暗的丛林中,一道道黑影不断穿梭,时不时传来一两声某种动物的惨叫声,令得周围的部落处在一种莫名的肃杀氛围之中。翻滚的云雾将星光全部遮住,将整个大地都笼罩在黑暗之中,让人感觉有些压抑,仿佛有什么阴谋正在滋生。
现任毒蝎部落头领、丁部落独立连连长壮在受到山南部落的热烈欢迎之后正呆在山南部落安排给他的木屋中和一名女人缠绵,这位山南部落女人极尽所能迎合壮的需求,直到最后发出特别满意的哼哼
声。
由于丁部落的支持,目前整个山南部落也在大兴土木,建造宽敞的木屋供人们居住。只不过建造速度有些慢,暂时只有部落高层和客人们才能居住在里面。壮他们将象鼻几人送回来,受到了高规格的接待,眼前这大口喘息的女人正是接待内容之一,也算是大荒上的传统,丁部落没有严格禁止,所以壮坦然受之。
木屋外,两名战士听到屋内的动静逐渐停息下来,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佩服两字,但也只是笑了一下就赶紧将目光投向周围,做好守卫的职责。
另一边,象鼻神色恭谨,面对头领猛犸和医巫青狐的询问,正如实汇报,同时向两人告罪,解释自己将丁部落众人带回来的原因。
当听象鼻讲到越人部落假扮夏部落追杀山南部落众人时,猛犸和青狐并没有吃惊,显然事后他们也发现了蹊跷之处。
“象鼻,你所说之事我们早已知晓,现场没有发现你的踪迹,我们猜测你已经被夏部落的人掳走。由于即将迎来冬季,正是储备食物的时节,我们就忍下了这口气,准备春天之后再找他们算账,没想到你提前回来并将重要的信息告诉我们,还带来了丁部落的勇士,真是帮了部落大忙啊!”
猛犸听完象鼻所说,高兴地拍拍象鼻的肩膀表示鼓励,转脸对青狐问道:
“医巫,你怎么看?”
山南部落医巫青狐是一位长相比较老的女人,瘦削的脸庞布满深褐色的皱纹,没有几颗牙齿的干瘪嘴巴时不时蠕动两下,衬着深陷的眼窝中闪动的摄人光芒,却让人丝毫不敢小瞧对方。
“越人部落早就有吞并我们山南和夏部落的打算,假扮夏部落袭击我们,为的就是让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等两个部落打得两败俱伤之时,就是越人部落吞并我们之时。幸亏象鼻发现越人部落打算,并且有丁部落支持,想必我们山南部落能够保存下来。”
青狐目光落在象鼻身上,对他的行为也表示赞赏。
“那丁部落头领所说结盟一事怎么说?”
猛犸是部落第一勇士,也是一位智勇双全之人,但对加入丁部落或者与其结盟仍存疑虑,仍是紧皱眉头,想必他一直在思考如何决定。
“大荒盛传,丁部落头领是荒神,而且象鼻他们也带回了丁部落所持之神物,特别是冬天来临时壮所带之人告诉我们的木屋建造方法,确实不是我们山南和周围几个部落所能比较的。结盟会丧失一些主动权,但所获利益巨大。
如果按他们所说他们出兵我们出食物的方法打掉越人部落,部落虽暂时无忧,但迟早会和夏部落分出你死我活,那时可不见得部落能够获胜。而且丁部落实力强大,甚至远超五大部落,更是拥有能够快速奔跑的马背骑士,因此加入丁部落会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毒蝎部落的选择,我们大家已经看到了。”
青狐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却是看到猛犸刚才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笑容满面。马背上的骑士带来的冲击力非常强大,更何况有几十人组成的马队。
山南部落已经有所决定,但他们的对头夏部落在这样一个夜晚,也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
夏部落头领怒熊正值壮年,一头乌黑的毛发乱蓬蓬遮住了耳朵,浓密的眉毛下一双硕大如铜铃
般的眼睛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鼻子高挺,嘴唇稍厚,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头领形象。再加上他圆滚雄壮的身材,和黑黑的皮肤,还真跟一个黑熊差不多,人如其名。但加上左脸颊那一道如撕裂般直至嘴唇上方的长长疤痕,竟让他的形象瞬间变得有些狰狞嗜血,让人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而坐在他对面的那位客人,却不受对方那凌人之气影响,和夏部落头领怒熊及始终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的夏部落医巫黑鹰微笑以对。
“黑豹,你来我部落,无非就是想让我们对付与丁部落关系亲近的山南部落。我们与山南部落有冲突,周围所有部落都知道,打不打山南部落都是我们夏部落自己的事情,现在你倒是有闲心来掺合一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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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话说得极重,似有一股杀气扑面而来,但坐在对面的越人部落头领黑豹却是嗤笑道:
“怒熊,怎么能这样说话呢?怎么说我们两部落也是长久的合作伙伴,我们以前还一起打过猎呢!哈哈~”
黑豹哈哈大笑,直接从面前火堆上的烤鹿上抓下一块肥腻的肉块,葫芦吞枣般咽下去,油腻的右手在上身的兽皮衣上胡乱抓了两下,挥挥手,继续说道:
“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山南部落应该已经和丁部落结盟。丁部落有什么好东西,你比我更清楚。我的人亲眼看到来自丁部落的那些骑马的人已经在山南部落中,这会儿估计正和他们的女人在一起吧,嘿嘿!”
黑豹看了一眼医巫黑鹰,对方却仍然不对他的眼神有任何回应,感觉有些无趣,继续面对着怒熊讲到:
“他们的武器难道你不眼红吗?作为强大的夏部落,周围最有实力的夏部落,理应拥有最好的东西,而那些武器就应该归夏部落所有。更不用说他们制作出来的那种叫做盐的东西,那可是比力石还要美味的盐,他们可是在抢你们夏部落的交换地盘啊!难道你能眼睁睁看着周围的部落都转向丁部落去交换那些好东西,将你们的力石扔到一边吗?”
黑豹说得起劲,似乎看到怒熊将要发怒,他希望这个如狗熊般的男人发怒,那样他们越人部落就能躲在密林后看着两个部落互相残杀,最终便宜他们越人部落,那样黑豹跻身五大部落的愿望就能成真,而且夏部落的力石也将归越人部落所有。
“够了!黑豹!”
怒熊果然如黑豹所想,愤怒地站起身来,挥舞着如钵般大的拳头,呼呼生风,让坐在那里的黑豹都有些惧怕。但黑豹只是稳了一下心神,就继续说,希望怒熊的火气能更大一起。
“盐的秘密,作为力石的拥有者,它的强大之处你比我更了解。那个曾经的力部落,在西边发展那么好,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力石变成盐的方法,这个方法说不定就藏在从力部落过来的那个壮的身上。”
黑豹点到为止,双眼在怒熊和黑鹰身上转来转去,感觉对方即将要爆发之时,忽地站起身来,微微一笑。
“怒熊,很感谢你们的招待,我想我有些乏了,我得明天早起前往山南部落,听说丁部落将会在那里展开交换,去得晚了只怕好东西都没了。唉!可惜,恐怕你们的力石将真的成为一块无人问津的石头了……”
黑豹的声音从帐篷外传来,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第423章 一石三鸟
黑豹消失在两人面前,本应该愤怒难抑的怒熊却是稳稳地坐在那里,与黑鹰相视一笑,与刚才发怒时相比,仿佛判若两人。
一句话不说的黑鹰指了指刚刚离去的黑豹,压抑着自己的声音,笑得有些难受。
“头领,你装得真像,我都感觉你怒火冲天,很快就要把我这个帐篷给掀了呢!”
怒熊往身后的兽皮上一躺,舒服地换了个姿势。
“哪能呢?不这样做,可是骗不了那个阴险的黑豹,这家伙就喜欢在背后挑事儿。周围的那些个小部落哪个不是让他挑唆得大打出手、实力受损,而他却坐在那里当个好人反将别人的部落地盘一点点捞到自己怀里呢?”
黑鹰起身,从旁边的竹桌上端起来自丁部落的陶碗,看着里面漂浮的几片叶子,张嘴喝下,回味了一会儿才慢慢咽下去。
“这个丁部落真是神奇,不仅做出来的陶器很好,而且将制作陶器方法分享给各个部落,真的不愧为荒神的部落。就连用竹子做成的桌子,都是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烧开的水加了几片叶子,竟比山泉水还好喝,你说他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稀奇果怪的想法呢?”
作为部落的医巫,黑鹰所接受的知识远比其他人更多,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更不用说部落头领和其他人了。
“医巫,不用想了,现在部落已经按照你的提议,开始仿制来自丁部落的东西。特别是那种叫盐的东西,加到肉里面之后竟是那样美味,刚才黑豹那吃肉的样子,也能说明盐比咱们的力石要好。你说,我们怎么才能拿到那制盐之法呢?难道真像流传所说,加入丁部落吗?”
怒熊指着刚才黑豹坐的地方,那无礼的吃法,让怒熊有些不屑。
“唉,现在丁部落的盐已经吸引了大多数部落的目光,我们的力石根本没有竞争力,只有那些遥远的弱小部落才会选择力石交换。如果再这样持续下去,部落交换回来的储藏将会越来越少,等到冬天我们可就很难过了。”
黑鹰一声叹息,说出自己的担心。黑豹所说是真,但却没到那么夸张的地方,非得和山南部落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便宜越人部落。
“这样吧,明天我去参加交换会,多换点好东西,再和那个壮接触一下,看看能否套出些东西。同时,我会安排一队战士前去原毒蝎部落,将那些人抓走,看看能否得到制盐的秘密。”
怒熊听到黑鹰有些担心,一反刚才慵懒的模样,从兽皮上坐起来,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黑鹰点点头,将刚才的担忧隐去。
“好,那三队战士可是我们隐藏的力量,他们在外训练那么久,为的就是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帮助部落。越人部落冒充我们夏部落去追杀山南部落的人,还以为我们不知道。哼!那我们就反过来,假扮他们越人部落将毒蝎部落的人杀掉,嫁祸给越人部落,同时清除这个危害甚广的食人部落,还有可能得到制盐之法,也算一石三鸟。”
“哈哈,对,一石
三鸟。将那些改制的弓箭也带上,另外再派第二队假冒山南部落的人,在黑豹他们回归部落之时,在半路截杀他们,先让他们两个打起来。这样等他们实力弱了之后,夏部落就可以将这片土地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怒熊紧紧握住自己的拳头,在空中挥舞,仿佛已经得到了一样。
太阳照常升起,各部落早起的人们已经开始在荒野中寻找一天需要果腹的食物。对于丁部落和联盟以外的部落,他们的生活基本变化不大,最多就是可以吃的食物增加了,因为可以用陶锅煮野菜吃,也不用再吃那些黑糊糊的烤肉,可以喝肉汤,能吃饱肚子。甚至在交换得到网之后,鱼、兔子之类的动物也变得好抓,也开始按照丁部落传授的方法养活那些食草动物,这是一个幸福的部落生活。
舒爽了一个晚上的壮,安排下面的一群光头战士们在山南部落的帮助下已经将交换场地开辟出来。丁部落所来,不止为周围的几个部落交换物品,更是传扬荒神的精神,凝聚人心,团结所有部落在大荒上生存下来,并能生活得更好。但这个过程中,一些必要的手段甚至是杀戮不可避免。
刚收拾好场地,远远就来了一行人。打头的赫然就是越人部落头领黑豹,身边跟随一队三十几人的部落成员,肩扛手提不少准备用于交换的物品,后面还有三十余人的奴在后面被捆着一条胳膊,扛着一些不怕摔的兽皮慢慢朝前走。另有二十人在一名小头目的指挥下手拿各类武器在周围保护,许是担心野兽出没。
壮身边的山南队长象鼻抬头发现是黑豹以及仇人猪鬃,顿时眼就红了,提起一旁的武器就要冲上去拼命。
壮一把拽住,示意象鼻不可轻举妄动,然后让貂带了两个人前去迎接。在早晨阳光的照射下,三个人的光头熠熠生辉。自打壮剔成光头之后,他们这队战士们都剔成光头,每人还有一把大斧和三把小斧头,已经是部落里有名的斧头帮。
貂上前和越人部落接触之后,很快带着人过来。
看着对方孔武有力的身体,壮面色不变,寒暄几句之后就让貂带他们进交换场。可还没等他们走过去,象鼻仍是忍不住冲出来,咬牙切齿地说道:
“猪鬃,你们还敢来我们山南部落!”
猪鬃一看是山南的象鼻,自己的手下败将,可是对他瞧不上,不由语气轻蔑。
“哈哈,我越人部落想去哪就去哪,你管得着吗?”
猪鬃说完,周围的越人部落众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一副不可一世的态度。
象鼻气得满脸通红,其他山南勇士纷纷拿出武器准备上来教训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谁知越人头领黑豹两眼一瞪,一步跨到猪鬃面前,一巴掌将他扇倒在地。
“快给这位山南部落勇士赔罪,如若不然我杀了你!”
众人没想到黑豹竟如此维护象鼻,一时不知所措。但正翻身起来的猪鬃看到黑豹眼神,顿时明白,立即右手扣胸,向象鼻道歉。
黑豹来到
象鼻面前,哈哈一笑。
“这位勇士,可能你们之前有误会,他已经给你道歉,你也原谅他吧,这是我们早上在林子里打到的一只山鸡,送给你,权当赔罪。”
黑豹来了这么一出,让丁和山南两个部落的人不明所以,摸不清这位笑脸相迎的越人头领为何会如此。壮他们可是知道,越人可是大大的坏。
看到人家头领如此,象鼻也有些不知所措,好在貂机灵,赶紧上前打圆场,将山鸡塞到象鼻手中,领着黑豹他们向前走去。
可就在越人部落准备进去时,场地门口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双矛交叉,拦住众人,指着一边的木架说道:
“请将武器放在武器架上,等交换会结束后还给你们!”
当先一名战士要求上交武器。
“不行,武器怎么能交给你们?”
“对,岂有此理?武器是我们的随身之处,谁也不能拿走!”
作为黑豹的护卫队长,猪鬃立即上前。其他人员手持武器的人员也嚷嚷着,甚至有人手拿长矛试图推搡拦门的两名战士。
这边喧哗声响起,丁部落的战士们立刻结阵,左手持藤盾,右手持大斧,左脚踏地,大喝一声:
“杀!”
其气势如山,杀气扑面而来,竟将越人部落那些个人吓得踉跄倒地,甚至还有吓尿逃遁之人。哪怕是不远处山南部落众人,也被杀气所慑。
黑豹圆眼怒瞪,张嘴就要说话,旁边想给越人部落一个下马威的貂上前一步拦住黑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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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领,且慢。”
左手示意两名守门卫后退,貂继续说道:
“黑豹头领,对不住,忘记给你们讲了,参加过我们交换会的人都知道,丁部落交换会有规矩,任何参与交换会的人员不允许携带武器进入。在交换会期间,丁部落会保护你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如果有人在交换会期间抢夺、杀人等破坏交换会规矩的人,丁部落将追杀他们至死方休!”
黑豹眼神一缩,从对方说的话里竟有隐隐的杀气溢出,让人不寒而栗。
丁部落交换会的规矩,越人部落还真不知道。之前壮交换的地点是在蜈部落,交换的对象也只是山南等一干中小部落,夏和越人等中大型部落还没有接触,因此也就不知道这个规矩,倒是被貂用来戏弄越人部落的一个工具。
黑豹听完,倒是没被吓退,脸上又带上他一贯的微笑,轻轻说道:
“如果不愿意呢?”
微笑是微笑,让人感觉有些威胁之意。
貂仿佛感受不到,嘿嘿一笑,心说巴不得你们不愿意呢!
“不愿意啊,也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丁部落的所有交换会都不欢迎你们,不放你们进来,没有人敢将交换到的丁部落之物偷偷交换给不遵守规矩之人;二是敢闯之人,杀无赦!”
“咝~”
轻飘飘一句话,让越人部落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一股寒意从尾椎骨升起。
第424章 闹事儿
黑豹猛然变色,想要爆发质问对方如何敢这样霸道,却意识到不妥,脸色立刻变幻几下,一幅微笑面孔示人,只不过微笑的眼神背后,隐隐透出一股寒光。而他周围之人经历了刚才一番威吓,更是不敢如初始那般强势,没看到那些勇士们摆出的特殊阵势吗?嗜血的眼神,如几天没吃肉的饿狼般。他们却是不知道,这批嗜血勇士可是来自食人部落,可是真正吃过人的!
看到越人部落众人被吓得不敢说话,貂嘿嘿一笑,转身向丁部落战士们挥手示意。
“所有战士听令,解散!”
“呼!”
令行禁止,人数虽不多,但那股如虎如狼之势,让众人两股战战。
黑豹没有说话,猪鬃倒是低调起来,命令所有人拿出身上的武器放到指定的地方后,这才跟着貂进入交换场。
其他得到消息的部落还没有过来,黑豹只能在场地中给自己安排的地方稍事休息。他来的早,本身也是希望能近距离接触,多看看这个新近崛起的部落有何特殊之处。
希律律~
一声马嘶,吸引了黑豹的注意力,赶紧起身观看,其他人也被这奇怪的声音所吸引,纷纷探头寻找。
越人部落身处南部,基本没有接触过马这种动物。就算是越冬的马群,也从没有出现在部落周围,更不用讲听说过了。在这个时代,十几天的路程已经算是非常远的距离,消息闭塞,哪怕是传承久远的医巫,也没有讲过马这种动物。部落居住地的记事石板和山洞中的壁画上都没有记录。
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群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它们或卧或躺,或站或跑,或打滚扬起尘土,或吃草响鼻阵阵,姿态百出。长长的脖子上有一排整齐的鬃毛,随着肌肉不时抖动;最上面有一颗奇怪的长方形大头,上面还有两只转来转去的耳朵。身材高大,背部及人胸,膘肥体壮,四肢修长,一条细长的毛茸茸的长尾甩来甩去,驱赶着周围的飞虫。
马儿们看着呆愣看着自己的人,而这些人却傻傻地看着这传说中的马,直到扑面而来一股干草、粪便、汗水等气味的刺鼻味道,和马鹿、牛身上的味道挺像,才将他们惊醒。
“嗯!这种味道很熟悉,很好闻的样子!这些马也没什么特别的吧!”
众人没有被马场的味道吓阻,反而觉得很亲切,和他们见过的鹿或牛身上的味道一样,甚至有人觉得回味无穷,当然也有可能在回味鹿身上肉的味道吧。其实,他们就是不想承认他们没有见过马、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世面是什么意思?管它呢。
马的样子,一下子就吸引住黑豹,心中一个声音一直在提醒他,一定要得到这些马,一定要得到!
尤其是其中一匹枣红马,四肢健壮,毛色发亮,身高比其他马匹足足高出大半个头,在马群中隐隐一副头领的模样,额头中间那块白斑更是让其在马群中成为出挑的一匹马。
“啊嚏!”
远处正在和士兵聊天的壮冷不丁打了一个喷嚏,抬头看看天,还阴着。
“都春天了,还有点冷呢!”
紧了紧身上的皮衣,仍嫌不够,转头对身边一名手下说道:
“去,生堆火,可能天气还要冷。”
那名战士挠挠自己长出青茬的光头,猥琐地一笑:
“连长,该不是昨天晚上穿衣太少、用力过猛吧,我可是听说嗷嗷了一晚上呢,身体这么快就虚了?哈哈~”
周围的战士们都跟着大笑起来,搞得壮也有些脸红,心说自己难道真的太投入了?反正时间不短,有个小半天功夫,估计着凉了吧,唉,下次注意。不过那女的确实够味,热火朝天的,也不觉着冷啊!
“不对,你小子敢蒙我!”
正嘀咕的壮扭头就想给那家伙光脑袋上一巴掌呢,谁知道早跑远了,惹得周围的人又是一阵大笑。
笑声传出很远,将交换场内正盯着马匹流口水的黑豹注意力给吸引过来。
黑豹有些恼怒,但又不敢明显表现出来,只能将自己的想法藏在心里。再次贪婪地看了一眼那匹头马,黑豹领人回到场地中间,将自己准备的交换物品拿出来,准备迎接交换会的开始。
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交换会场地逐渐热闹了起来。
丁部落交换会的消息,早在去年下雪之前就已经在周围的部落中宣传开,将于今年雪化之后在山南部落组织第一场交换会。交换会的物品清单信息已经通过山南和蜈部等一干中小部落传播到每个族人耳中,大家挤破了脑袋都想一睹为快。
来的人多,交换会场地有限,不可能全部落进来,场外就安排一处高地,让大家能够休息,并看到交换会场景。山南部落甚至派了部落勇士过来维持秩序,免得各部落因为争位置打起来。
奔鸵部落、飞石部落、黑蚁部落、白蛾部落、栗落部落等一干小部落拿着自己的特产,眼馋地瞅着堆满交换物品的丁部落,不论是传说中的熏肉、咸肉还是能盛水的陶器以及让部落头领视若珍宝的青铜斧、锯,还有那白花花的粗盐,都让他们开了眼,长了见识,只等着丁部落赶紧来自己的位置,用自己所有的物品将他们看中的工具交换回去。
开场前,壮安排貂站到一处高台上将准备好的一份通知告诉参加交换会的人。至于为什么不是壮,因为他懒,他只喜欢打架。
“各位部落兄弟们,丁部落是大荒上最好的部落,部落有吃不完的肉,有穿不完制作精良的兽皮衣服,就像我身上这件兽皮衣服。为什么有吃不完的肉呢,因为粗盐。伟大而仁慈的丁部落头领、荒神—丁,准许我们将部落制作咸肉、熏肉甚至包括陶器、竹编、织网的方法教给大家,不用付出交换物品。”
这个做法,已经在丁部落所有交换会上实行,为的就是促进消费。那句老话怎么讲的?把经济搞上去,市场搞活了,人们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
各部落一听能免费学习到丁部落的制作之法,顿时欢呼起来,荒神的美誉再次响彻山南周围部落。
夏部落头领怒熊及勇士队长战犀带着部落成员是最后一个到达,作为周围几个实力较强的部落,尤其是拥有力石的部落,夏部落的位置和越人部落一样,都靠最前面,壮他们也早已将位置留出来。他们来此的目的只有那比力石更好的盐和青铜器,可他们却不着急交换,也不怕别人把丁部落的好东西都给换走了。
夏部落不着急,越人部落也不着急,他们在黑豹的示意下后退,
让出交换场地,明显是想让其他部落上前交换。黑豹则让人守住摊位,自己一人在前面老神在在地盯着其他部落交换的场景,只是他转来转去的眼睛,显示他内心并不平静。
眼看夏和越人部落都不急着交换,各个小部落纷纷涌上前,生怕落后一般卖力地介绍自己部落的特产。丁部落众人分成三个小队,一家一家挨着看,有人拿天平称,有人拿秤砣(砝码),还有人拿着斗和升及记录本,详细记录称量交换物,免得搞错了。
天平称的出现,立即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纷纷赞叹丁部落和荒神的神奇,这些可都是荒神创造出来的神赐之物啊!
当先第一个准备交换的小部落是栗落部落,他们部落周围种植很多板栗树,靠着这些板栗再加上日常采集和捕猎养活了二百多号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板栗都会被自己吃掉,他们还要给越人部落送一部分,当作越人部落保护他们的酬谢。
看到栗落部落拿出来的都是一些干瘪的板栗、植物根茎、还有兽皮兽骨一类的东西,兽皮等物占据一半。貂让人拿出一杆天平称,让人开始先对根茎和板栗进行称重,另有人对兽皮开始挑捡计数。
很快就有人给貂报了数量,栗落部落头领毛栗满怀期待看着对方。
“你想交换什么?”
毛栗一听貂回话,立即开口说道:
“我想换你们的青铜斧,有多少换多少!”
作为越人部落的小弟,栗落部落当然知道应该怎么说,这本身就在计划之中。
“嘿嘿,毛栗头领,只怕要让你失望了,一个部落最多允许交换三把青铜斧,两把青铜小刀。至于你们带来的东西,很普通,数量也不算太多,所以只能换一把青铜斧、两把小刀,还有三斤粗盐。”
貂微笑着解释,并将换算出来的结果告诉毛栗。
毛栗面色一变,脸上的笑容也逐渐收起来,明显不满意,但他没有吱声,旁边的人却大喊大叫起来。
“不行,你们交换不公平,我们带了这么多物品,竟然只能换这么少的东西,肯定是你们不讲诚信,这还是诚实的丁部落吗?加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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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人一喊,跟来的栗落部落众人跟着都喊起来,越人部落也开始起哄,人群呼啦啦就围上来。后面一些不明所以的人一听丁部落不公平,跟着开始吵吵。就连交换场地外高处的那群人中,也有不少人跟着大喊大叫。
这一幕看在貂和后面的壮眼中很明显,他们是商量好了,准备闹事儿!
栗落部落闹事儿,本身就是受越人部落指使。越人部落不仅要得到交换的东西,更想来这里搅局,使丁部落威信降低,顺便挑唆丁部落和夏部落之间的关系。
本来通过击杀山南部落的人想嫁祸给夏部落,让他们两个部落拼个两败俱伤。但没想到,山南部落的人被丁部落给救了,并且戳穿了越人部落的真面目。
昨天晚上面见夏部落头领和医巫,目的就是挑拨夏部落和山南、丁两部落之间的关系。效果不错,夏部落头领怒熊依然表现得狂怒不止,冲动好战,让黑豹觉得目的达到了一半。但这还不够,他觉得还需要添一把火,将丁部落和各部落之间的矛盾制造得更大一些才好。
第425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远处的壮听到栗落部落开始闹腾的声音,屁股坐在那里不挪窝,只是握着板斧的手不自觉握得更紧。
周围不明所以、跟着叫嚣的人越来越多,场面甚至有些控制不住。不过,这些人也只是一些小部落,像夏部落、飞石、黑蚁等部落却没有跟着起哄,静观丁部落人员变化。
貂却面色不变,丝毫没有因为周围的人在那里闹而愤怒。他有底气也有自信,不担心这些人闹,甚至还希望这些部落闹得越大越好。
“丁部落是否公平不是靠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落说的,靠的是曾经交换过的部落宣扬出来的。山南部落清楚,蜈部落也清楚,作为曾经的毒蝎部落的一员,我们也知道。丁部落行事,不需要你们指责!”
貂微微一笑,紧跟着语气强势起来。
“青铜器和陶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貂话音一落,抽出腰间一柄短斧,照着旁边一根手腕粗的木头砍起来。啪啪三声,整整三下,需要石斧花费半天功夫才能砍数的木头,被貂轻松砍断,引起众人一阵惊呼。
随后又从自己小腿的刀鞘中抽出一把匕首,在栗落部落摊位上一张干硬的兽皮上划过,一道深深的印痕出现。再来回划动一次,兽皮直接被破开。又在另一处地方使劲一捅,一个窟窿出现。
没有见过匕首锋利的人,这一刻觉得身上一紧。
这要是捅在自己身上,顿时就是一个血洞啊!不过,很快他们就兴奋起来,这么锋利的武器,打猎砍柴还是个事儿?那么砍人也许、可能、应该更没有问题吧?
这一番演示,将刚才不明所以跟着起哄的人镇住,不再吵闹,甚至开始思考自己如何才能得到更多青铜武器。至于栗落和越人两部落的人,更是不堪,全部被唬住,纷纷躲在自家头领后面不敢看貂和他手中的武器。
黑豹虽吃惊于貂手中青铜斧和匕首的锋利和强大,但内心中那份渴望和贪婪越发强烈,甚至比得到马匹还要重要。
至于另一边夏部落头领怒熊,则早已压下内心的震撼,扭头对身边的战犀说了几句什么。战犀一脸惊讶,但很快就压下,转身离开交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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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栗头领,你还有什么话可说?我们丁部落的青铜器是否值你们带来的这么点东西?是否诚实公平?”
貂看到效果达到,将武器收起来,目光一扫身前不远处的黑豹,仍然微笑地对毛栗头领问道,只是语气中已经有一丝寒意。
毛栗头领早已被吓呆,此时内心一直被刚才那几斧所占据。此时貂的问话,让他再也不复刚才那样理直气壮,讪讪地无话可说,眼睛一个劲地瞅旁边的黑豹头领,显然想让自己的老大给予帮助。
“哈哈~,貂兄弟说的对,丁部落诚实公平,我等佩服,赶紧进行交换吧,我都等不及使用貂兄弟刚才使用的青铜斧了!”
黑豹打了个哈哈,想将此事一带而过,不过貂可不会惯着他。
“黑豹头领看得准,不过我还是要讲一句,鉴于栗落部落刚才的表现,我们不再免费教授他们技能,要想学习也行,需付
出十头鹿和二十张鹿皮才可以学习,以儆效尤!”
哗~
周围的人一阵喧哗,这个惩罚可是有点重。十头鹿,在现有的狩猎水平基础之上,像栗落部落一天都不见得能捕到一头,更不用说还要提供二十张鹿皮了。
周围人声嗡嗡,低声议论不断,却被貂伸手压下。
“毛栗头领,你也不要想着从其他部落那里学习这些技能。我在这里重申一遍,敢向栗落部落传授丁部落这些技术的部落,将永远不受丁部落交换会的欢迎!”
现场再次变得喧闹,有人叫好,有认为栗落部落活该,有觉得丁部落就应该这样,也有觉得丁部落是否太过霸道,不一而足。但看到丁部落战士拿过来的交换物,众人很快就安静下来,将刚才的想法抛之脑后,满眼期待属于自己的交换物。
貂看了看黑豹头领,不再言语,示意身边的战士去和栗落部落交换。
被栗落部落这么一闹,丁部落的威望更上一层楼,交换会的气氛再次热闹起来。
栗落部落却是应了那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交换会进行得很快,交换双方都满意,获得了自己中意的物品和工具。尤其是各部落听说丁部落特别喜欢收集交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有颜色的石头、植物的籽实、甚至是虫子等都收。
比如白蛾部落,他们就有收集虫子的习惯。他们这次就带来一大兽皮包带囊的虫子,每年冬天都会收集,收集之后待食物不够吃的时候将里面的虫子掏出来吃掉,那种囊就会随手扔掉。
白蛾部落头领很开心这些灰色的囊虫能够换来一把匕首,这样部落切割兽皮兽肉就方便多了。这次回去之后,怎么都要给南蚕和黄桑两个部落的表亲们讲讲,这些虫子能换好东西啊!他们竟然嫌弃跑得太远,不愿意来,岂不是亏了吗?
如果丁奇看到这种囊虫,一定不会吃惊,这种囊虫学名叫大袋蛾,也叫布袋虫或者吊死鬼,是一种能在树上结茧过冬的虫子。这种布袋还是一种中药材,价格很高,只是现在对丁部落来讲可就和垃圾一样,没用!如果是蚕茧,那可就是宝贝了。
有人欢喜有人忧!
越人部落头领黑豹倒是没有不开心,优哉游哉的,一直跟着丁部落的人转来转去,对各部落的交换物特别上心。
夏部落头领怒熊表现却不一样,他哪都没去,直接来到丁部落交换物的旁边,盯着一个兽皮口袋面色变幻,时不时伸出手指在兽皮袋旁边的一个陶碗中捏出一点儿白中泛黄的颗粒物,放在嘴里品尝,眉头时而舒展,时而拧起,充满纠结和疑惑的表情。
那颗粒物自然是丁部落的粗盐,那陶碗则是丁奇针对盐和一些食物推出的试吃或者说试尝活动,算是推介盐的一种手段。
战犀早就从外面回来,跟着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大堆物资,这是他们昨天晚上就准备好的交换物品,只是没有一起带进来,放在离这里不远的一片树林中,由部落中人看守。
怒熊看到丁部落有不少交换物,青铜器、粗盐还有陶器,特别是陶器不限量交换,是以安排战犀多带些
物资过来。甚至还交待他,给黑蚁部落、奔鸵部落多准备兽皮,由其交换青铜器后转交给夏部落。
至于丁部落关于交换会的规矩或者说威胁,他才不会在乎。作为和力部落一样从事力石交换的部落,他知道规矩是给别人制定的,谁遵守规矩谁就是傻子。
众部落心思各异,期望能换到更多的丁部落好东西,因此此起彼伏的讨价还价声一浪高过一浪,可惜在丁部落那杆天平称的作用下低沉了下去,只能满怀惆怅和开心两种滋味,伴随着更大的希望满载而归。
越人部落头领黑豹在各部落都交换过后,也赶紧带着几个人上前交换,只是有三个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部落成员看到他隐晦的手势后,慢慢混在人流中离开交换场,很快消失无踪。
黑豹看着自家的物资,一脸笑容,还有些急切和希望。
“貂兄弟,你看看我们越人部落的东西,那可是好东西,你看这皮子、这骨头,还有这稀有的青石,还有这边的……”
黑豹指望貂能够给个好价钱,能交换到更好的东西。
很快,越人部落的物资就统计出来,换算出来的东西刚好够三把青铜斧、两把小刀、十个陶罐和二十斤粗盐,看来越人部落也是有备而来。只是那些青石没有统计在内,真当丁部落这些人是傻子吗?
结果报给黑豹,黑豹却是没有一点儿的失望,指着远处的一匹马问貂:
“丁部落公平,只是不知道能否交换你们部落的那匹马?我可以拿更好的东西交换,包括我们带过来的奴。”
之前越人部落过来的时候,带的有三十几个奴。在黑豹的感觉中,这些奴足够交换到丁部落的一匹好马了。
貂盯着黑豹的眼睛一动不动,直到对方实在受不过转过身去,才扫了眼那些奴,又看了看黑豹手指着的一堆所谓的好东西,脸色却没有太大变化,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说出来。
“不好意思,不换!”
本以为貂会狮子大开口的黑豹一口气没有上来,嗝儿地一声僵那里,脸色顿时跟个猴子屁股似的胀得通红。好不容易缓过来,黑豹再次换上一副笑脸,凑到貂跟前讨好地说道:
“兄弟,先不说那些精壮的奴,就是那些红色的石头可都是宝贝啊!你们部落不是一直在找有颜色的石头吗?刚才的青石就算了,但这红石头绝对是好东西,你就说吧,需要多少石头能换到一匹马?”
貂看似不感兴趣,可是他一直在思考,那些石头类似部落头领说的铁矿石,但又点不像,他拿不准。如果是铁矿石还好说,如果不是那可就亏了,殊不知青木部落头领一直寻寻觅觅,就连一种像样的石头都没有找到,难道这个越人部落运气这么好就能找到?
“黑豹头领,部落有规矩,马匹一律不换。看你有诚意的份上,我可以用一把铁锹或是两把锯子换你五箩筐这种石头,如果石头不够就拿那些奴们进行补充,你看怎么样?”
既然拿不准,那就稳妥一点,先换一些再说。至于说不换马,那是假的,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利益,这可是丁头领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