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证人》 绝代佳人 名模的烦恼 凯莉是个超级名模,这职业给她带来了金钱和名气,可是,在令人羡慕的光环下,有一个烦恼一直困扰着凯莉,那就是—她太美了,美得无可挑剔。 凯莉有着金色的头发、精致的五官,所有时尚刊物都以用她的照片做封面为荣,他们把凯莉描述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但凯莉不是那种徒有外表、头脑空空的姑娘,她很早就懂得了“红颜薄命”的道理。从学生时代起,无数优秀的男孩子在她面前都变得缩头缩脑,没有勇气约她出去,因为觉得她肯定会拒绝;相反,那些花花公子却不停地骚扰她,只为了让别人看到自己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妞在一起。虽然有这些烦恼,但凯莉还从没遇到过真正恐怖的事,直到她遇到了那个叫戴维的男人。 凯莉第一次注意到戴维,是在为《时尚》杂志拍外景的时候。拍摄现场有不少路人围观,凯莉发现,围观的人里面有个大块头男人,他一直用古怪的目光盯着自己。突然,凯莉意识到,自己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个男人,她在其他拍摄场地也见到过他!一定是碰到跟踪者了。 起先,这个男人只是在一些拍摄场地出现,后来,凯莉在自己签约的模特公司门口看见他在外面晃悠。接着,这个男人开始给凯莉写信,他说自己叫戴维,是个门卫,在信里他狂热地表达着对凯莉的爱意。 终于有一天,凯莉在自家门口看到了戴维的那辆灰色汽车。凯莉冲上前去与他理论,可是,戴维完全不顾凯莉的愤怒,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她,令人恶心地喘着粗气,低声地自言自语:“太美了,太美了……”凯莉只好沮丧地回到屋里。 从此以后,戴维每天都会把车停到凯莉家门口,直到夜深人静才离开。他还会在街上跟着凯莉,坐在她吃饭的饭店里,偶尔还叫一杯便宜的啤酒送到她桌上。 凯莉向警察求助,可警察也没办法—戴维显然研究过相关法规,他知道怎样让自己的行为不触犯法律。他没有进入凯莉的私人领地,也没有侵犯她的财产。 后来,戴维竟然开始跟踪和凯莉约会的男人,并且对那男人说,自己是凯莉的未婚夫,叫他离凯莉远些。 这下凯莉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决心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她本来就没打算一辈子做模特,正好借这个机会隐退。她悄悄出售了自己在洛杉矶的房子,在一个迷人的海边小城安了新家。 搬家那天,她特意选在周末的凌晨两点出发,走的都是小路。最后,她确定自己逃离了戴维的视线。开车驰骋在公路上,凯莉兴奋地想象着新生活——自己可以再读个学位,参加些慈善活动,说不定还能邂逅真心喜欢自己、不只看外表的男人…… 可是,凯莉搬到新家后一个星期,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发生了。这天半夜,她被一阵车子的发动机声惊醒,拉开窗帘一看,戴维的那辆灰色汽车正停在街对面!天啊,这个变态找到了她,他一定是雇了私家侦探。 冒险的决定 凯莉一夜无眠,天一亮,她就走进了当地的警署。警长罗萨接待了她。听凯莉讲了整件事的经过,罗萨十分同情,他保证会派警力密切注意凯莉的房子,一旦戴维做了什么不当的事,他们就可以限制他的活动了。 凯莉绝望地说:“不,他太狡猾了,不会给你们抓住把柄的。”她停了一下,问,“警长,这儿的法律对自卫是怎么定义的?” 警长心里一动,严肃地道:“小姐,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国家对自卫有严格的定义,在你的屋子外,哪怕在你的门廊上,你都不可以向任何没有武器的人开枪,然后用自卫的理由来逃脱制裁。”接着,警长的语气和缓下来,发自内心地对凯莉说:“事情会过去的,千万别因为这个疯子亵渎了自己的生命。” 凯莉却像没听见一样,疲惫地说了句“我该走了”,就离开了警署。 这天晚上8点,凯莉又听到了停车的声音。她从抽屉里摸出手枪,紧紧握在手里,从窗口向外看。只见戴维捧着一大束花向院子走来,他知道自己不能走进凯莉的私人领地,就把花放在草坪边,花束边还放了一封信。接着他向着屋子飞了个吻,回到车里开走了。 凯莉等车子开远了才走出屋,她抓起花束扔进垃圾桶,捡起信封打开。她心想,也许警长找戴维谈过,把他吓住了,也许这是他写的道别信。可是打开信封一看,凯莉的心都凉了。戴维在信里说:凯莉离开了模特行业,这真是太好了。这样,他就不必和全世界一起分享她了。他知道,凯莉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他们在这里一定会很幸福的…… 凯莉绝望了,当晚她把房门上了三道锁,在卧室里痛哭了一夜。最后,她平静下来,对着那把手枪看了很久,心里明白,要结束这个噩梦,唯一的方法是要么戴维死,要么自己死。 两天后,凯莉飞到了南美洲的一个小国。几年前,她在这里拍过片子,在拍摄地附近的酒吧里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人喝过酒后,男人告诉了凯莉自己的职业,还问凯莉是否需要他的特殊技能。凯莉当时以为他在开玩笑,但还是收下了他递上的名片。现在,凯莉乘坐的飞机一落地,她就按照名片上的电话打给了那个男人。 两人约在一家酒吧见面。男人对凯莉说:“你确定要这么做吗?这很冒险,会毁了你未来的生活……” 凯莉坚定地点点头,从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说:“里面是我答应你的十万美金,这就是我的回答。” 男人迟疑了一下,接过信封,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凯莉在积极地行动着,同时,警长罗萨也没闲着。这段时间,他找戴维谈了好几次,敦促他停止对凯莉的骚扰。戴维却固执地说,他和凯莉互相爱着对方。凯莉飞去南美后,戴维还跑来警局吵闹,说警长把凯莉藏起来了。警长见无法说服他,就让联邦警局在戴维的电话上安了窃听器。 最后的抉择 这天,警长正在办公室里,一个下属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来,喊道:“警长,出事了!” 警长问怎么了,下属说,凯莉回来了,她刚刚给戴维打了电话,语气温柔地说要见他。警长心里一沉,忙问下属:“他们约在哪里见面?” 下属说:“约在今晚,在旧码头见面。” 警长摇摇头,想:真见鬼,旧码头可是个杀人的绝佳场所,那里很荒凉,凯莉或者她雇佣的什么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尸体抛进大海。不行,一定要阻止凯莉干蠢事。 警长带着几个下属立刻赶往旧码头。到了码头,隔着迷雾和雨水,警长隐约看到穿着雨衣的戴维正走向凯莉。凯莉背对着戴维站在岸边。警长大叫着让戴维停下,可是波涛起伏的声音盖没了他的喊声。警长大步向戴维跑去,但太晚了,凯莉突然转过身,朝戴维走去。由于海浪声太大,警长听不见枪声,蒙蒙的雨也使他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毫无疑问,戴维被击中了。只见他双手抱胸,扔下花束,倒了下来。 警长大叫一声:“不!”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凯莉犯罪的目击证人,但警察的职业要求他严格地按照程序办,他只好举起枪对准凯莉,大叫道:“趴下,凯莉!” 警察的突然出现让凯莉吓了一大跳,但她马上按照指示做了,把脸贴在湿漉漉的地上。一个下属冲上去给凯莉戴上手铐。警长则跑到戴维身边,如果他还活着,至少凯莉不会被判死刑。警长撕开戴维的衬衣,寻找伤口,可是怎么也找不到。警长问戴维:“你哪里被打中了?快说呀!”戴维没有回答,一直在抽泣着,还不断大声呻吟,好像在忍受什么剧痛。警长又快速检查了一遍,奇怪的是,戴维身上一丝血迹也没有。 这时,趴在地上的凯莉发话了:“他没事,我没开枪打他。” 警长示意下属让凯莉起来。凯莉站起来后,所有人都惊呆了。一个年轻警察忍不住叫道:“上帝啊!” 出现在大家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凯莉吗?她有和凯莉一样的头发,一样的身材,连声音也一模一样,但那张美丽的脸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张脸:有些胖,鼻子歪歪斜斜的,肉肉的下巴,眼角还有皱纹。 警长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谁?” 对方微笑着说:“是我,凯莉。” 警长迷惑地说:“我不明白。” 凯莉鄙视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戴维,对警长说:“他跟踪我到这里时,我就意识到,我们两人之间必须有一个要死,我选择了自己。我把这家伙魂牵梦萦的对象给杀了,我杀了那个绝代佳人凯莉。几年前,我在南美认识了一个整容医生,他开了一家免费的慈善诊所,为在意外事故中毁容的人整形。当时他开玩笑地给了我名片,说如果要整容就找他。这次我决定采取行动时就想起了他。既然他能让受了那么大创伤的人恢复正常,那么也一定能让一张美丽的脸变得普普通通。我飞去南美见他,一开始他不愿意做这个手术,但我给他的诊所捐了十万美金,让他改变了想法。” 警长听完,仔细地打量着凯莉,她不难看,只是看上去很一般,就和千千万万走在街上的路人一样。 这时,戴维又呻吟起来:“不、不……”他挣扎着站起来,冲凯莉大叫:“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凯莉怒吼道:“对你?我的长相、我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和你无关,从来就没有任何关系!”接着,她用双手抓住戴维的头,让他正对着自己:“看看我!现在你还爱我吗?” 戴维看了凯莉一眼,惨叫一声,转身就跑。他跑得那么慌乱,以至于绊了一跤,但他立刻爬起来继续跑。凯莉在他身后不依不饶地大声追问:“戴维,你爱我吗?你现在还爱我吗?爱吗?爱吗?” 六个月后,凯莉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她在大学里攻读硕士学位,每天沿着美丽的海岸慢跑,再也没有不怀好意的男人来搭讪。她还在聚会上认识了一个好脾气的律师,上周,律师开始约她出去。至于戴维,从那晚以后,他再也没出现过。 蓝女孩 在美国乔治亚州的一个小镇上,有一座古旧的普尔小桥,附近有一家古老的磨坊,还新建了一座公园。许多游客成双结对地来游玩野餐,或在桥下的小溪中戏水。 上世纪三十年代,在一个明媚的夏日里,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九岁的女儿来到这里。小桥流水的美丽风光吸引了他们,他们在磨坊的上游处停了下来,在地上铺开了一张毯子,准备野餐,他们的小女儿蹦蹦跳跳地向小溪跑去,妈妈在后面叮咛道:“小心点啊!” 小女孩没有将妈妈的话放在心上,天气太热了,清凉的溪水看起来那么诱人。小女孩踢掉鞋子,脱去袜子,撩起裙子,一下跃入清澈的溪水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近日来雨水太多,溪水暴涨,水流湍急,一下将女孩卷走了! 父母听到女孩的呼救声,十分惊恐,父亲扑入溪中,拼命向女儿游去。他的水性不错,离小女孩也越来越近了,但不幸的是,前方就是磨坊的巨大水车轮子,在奔腾的溪水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呜咽声,就像一只巨兽,巨大的吸力将不幸的女孩吸了过去…… 就在那一刻,父亲大叫着向女孩扑去,他的手指只差几英寸就可以抓住女孩衣服上的蓝色大蝴蝶结了,就在此时,小女孩被吸到了巨大的水车轮子底下,轮子猛然停转,父亲绝望了,女儿已经被卡在轮子里了! 这时,磨坊的工人们纷纷跑来帮忙救人,众人七手八脚,将女孩从水车木轮下救出。一切都太迟了,小女孩已经被淹死了,她的脸色就像衣裙上的蓝色蝴蝶结一样青紫。 年轻的父母带着女孩的遗体悲伤地离开了这里,再也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他们姓什么,叫什么,但小女孩的悲剧故事却像风一样传了开来,当地人管这个小女孩叫“蓝女孩”。 几年后,古老的磨坊在一场诡异的大火中被夷为平地,美丽的小桥也少有人光顾,当地许多人都想不明白磨坊的大火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蓝女孩”为自己的不幸而做出的报复? 许多年过去了,“蓝女孩”的故事一直延续到了现代,接下来的故事与一个叫查克·摩尔斯的年轻人有关。查克曾在越南战场上当过兵,被凝固汽油弹炸伤右臂后提前退役回到了家乡。查克志向远大,经常在外闯荡,却少有成就,生活有点落魄。 这一天,查克坐在家乡的酒吧里喝着啤酒,正想着下一步“发财致富”的奋斗计划。这时,一位邻居坐到他身边,说:“嗨,查克,你见过这样的金块吗?”查克低头一看邻居手里托着的东西,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查克从没见过如此大的金块,估计能值几千美元。 邻居将金块放回口袋,说:“这是我在普尔桥附近找到的。” 邻居这么一说,查克想起来了,普尔小桥和那个古老的磨坊,都是很早时候一个部落的居住地,经常有人在遗址挖出些古代箭头和其他文物之类的东西。在那里挖到一大块金子,这也是可能的,想必是那个时候的部落族人从溪水中淘到了大量金子,埋在这里,希望有一天能够回来取走。 查克问:“那么,这里的人为什么不都去挖金子呢?” “是害怕那个‘蓝女孩’的幽灵。”邻居喝了口啤酒,告诉查克:“蓝女孩”的幽灵是真实存在的,他亲眼见过。那是去年,有一天将近黄昏的时候,邻居正在溪边收拾着刚找到的几枚古代箭头,准备放进包里,突然,他感觉身后有人,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女孩,穿着漂亮的衣裙,衣服很干很平整,一点也不皱,但她的头发却是湿漉漉的!邻居当时并不知道她是谁,上前一步想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突然,“噗”的一下,女孩凭空消失在空气中,然后又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出现了……这时,邻居才注意到女孩青紫的脸色,他知道她是谁了,于是拔腿便跑。 邻居很快抿了一口啤酒,继续说了下去:“这么多年来,有不少磨坊工人都在夜里看到过蓝女孩出现,她沿着溪边走着,似乎要寻找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想找什么。所以,这里的人只在白天才去那里,晚上就不敢去了。” 查克大笑,拍拍邻居的肩膀,回家去了。说实话,他并不怎么相信对方的故事,但想要“发财致富”的念头却如此强烈,既然大家都怕“蓝女孩”,我就晚上去,那里就是我一个人的天下了。即使找不到什么,那也没关系,无非就是花点时间而已,总强过整晚无聊地待在电视机前吧。 查克回到家,马上准备好了铁铲、镐头和手电筒,坐进他的小卡车里,“轰隆隆”地开走了。二十分钟后,他来到了那座破败的古桥下,谨慎地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没有人,他将小卡车停在树丛里,以免被过路骑摩托车的人发现,然后向溪边走去,去寻找那个埋着金块的地方。 如今这地方,在白天要想找到些什么都困难,更别说是晚上了。查克在溪岸上一脚高一脚低,磕磕碰碰地走着,一边在心里咒骂着。他的鞋子和裤脚都陷进了淤泥里, “啊!”查克突然发出一声惊叫,手电筒从手里掉落,人便滑落到了下面冰冷的溪水里,膝盖重重地磕在溪底的岩石上。查克一边粗鲁地咒骂着,一边从溪底的草丛里捡起发着亮光的手电,照向自己被石头划伤的腿,裤子膝盖处磨破了一个小洞,血从伤口处向外渗出,他知道这下可伤得不轻。 查克举着手电继续在溪水中照来照去,就在他落水的地方,他看见了水底下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会是金子吗?他的心跳开始加速,手脚麻利地清理掉周围的乱石,真的,他找到金子了,但并不是他预想中的金块! 此刻,查克找到的是一个心形的小金盒,似乎在这溪水里已经埋了好多年了。他“啪哒”一声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发黄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一对年轻的爸爸妈妈和他们可爱的女儿,都身着盛装,女孩穿着缀有蓝色大蝴蝶结的漂亮衣裙。 突然,查克的手电筒灭了,周围立刻陷入一片黑暗,“妈的,见鬼!”查克咒骂着,随后就发现他的背后出现了一道亮光,越来越亮,紧接着,他又听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轻轻的脚步声在他身后的水里响起,诡异的光芒越来越亮,脚步声也越来越响,他深吸一口气,猛地转过了身…… “啊—”查克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尖叫:站在他后面的是一个小女孩,漂亮的衣服干燥而整洁,脸上泛着荧荧的蓝光,头发却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湿淋淋的,一对又黑又亮的的大眼睛带着祈求的目光看着查克。查克想跑,但眼前这诡异的一幕把他吓得根本动弹不了,小女孩默默向他走来,在他面前站定下来。 查克有生以来第一次虔诚地向上帝祈祷:“上帝,请您帮助我离开这里,我以后永远不再来这里,也不再干任何骗人的勾当了。我不知道这个女孩想做什么,求您了,上帝,请帮帮我!”查克一边祈祷着,一边下意识地用手抚摸着手里的小金盒。“蓝女孩”的目光扫向盒子,查克终于明白了,她是想要这个盒子。 查克鼓起勇气,将盒子递给小女孩,她走上前,用她那双冰凉的湿手接过盒子,然后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查克发誓,他绝对看到了——小女孩接过盒子的一刹那,脸上露出了微笑。 小女孩消失后,查克瘫倒在溪岸边,浑身颤抖。后来,他爬上岸来,拼命开车逃离了这个让他魂飞魄散的地方。 过了几天,查克完全平静下来之后,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蓝女孩”在被人从溪水里捞上来的时候,失落了她的小盒子,在将小盒子找回来之前,她一直不愿意离开这里,因为那里面有她和父母的合影,那是唯一留给她的纪念,也是唯一让她感受到与家人在一起的心灵依托。 自那以后,有许多人为这个故事或感动或好奇,一些大胆的人甚至进行了“寻找鬼魂”的冒险活动,希望能一睹小女孩的身影,可是,“蓝女孩”却再也没有在附近出现过。查克也放弃了他的寻金梦,搬去了洛杉矶,在那里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演员。 妻子的反抗 福斯特太太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都喜欢提前一点,她最怕的事就是赶不上火车、搭不上飞机。而福斯特先生和妻子刚好相反,他做事不慌不忙,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出门,有时还会无伤大雅地迟到几分钟。尽管福斯特太太每次都心急如焚,但她从来不敢催促丈夫。她性格温顺,甚至有点懦弱。福斯特先生很满意自己对妻子的控制,有时他故意直到最后一秒钟才出门,看到妻子急得发抖却又无可奈何,他心里会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福斯特夫妇十分富有,他们居住在纽约市郊一座四层楼的别墅里。这天,别墅里的仆人们都在忙碌着,因为福斯特太太马上要出远门了。对她来说,这次出门特别重要,她要去巴黎看望嫁到法国的独生女儿,还有三个从未谋面的小外孙。她以前只见过他们的照片,他们可爱极了,福斯特太太是多么希望能搬到巴黎和女儿同住啊,但丈夫却断然拒绝了这个想法。就连这次,他答应福斯特太太飞去巴黎探望女儿一个半月,都可以算是一个奇迹了。 这会儿,福斯特太太早已穿戴整齐,她在一楼客厅里不停地走来走去,心里想着:如果丈夫还不赶快走,自己可要错过班机了。每过几分钟,她就忍不住问仆人:“几点了?”这次仆人答道:“九点十分,夫人。” 福斯特太太默默算了一下,飞机十一点起飞,路上要一个小时,还必须至少提前半小时抵达办手续。天啊!时间不多了。她花了几个月时间,才说服丈夫让她出门,要是搭不上这班飞机,丈夫很可能就会取消她的整个行程。而最令人烦恼的一点是,丈夫坚持要去送机。 九点二十分,一楼的电梯门打开了,福斯特先生终于下楼了。福斯特先生上了年纪后腿脚就不那么灵便了,于是给家里装上了电梯。这会儿,他不紧不慢地走进客厅,嘴里抱怨着:“这电梯吱吱嘎嘎的,我真该马上给维修公司打个电话。不过,我们现在要出发了吧?” 福斯特太太赶紧说:“对对对,什么都准备好了,车子在等着呢。”福斯特先生看了妻子一眼,慢悠悠地说:“不过,我还要耽搁一下,我要去洗手。” 又过了几分钟,福斯特先生才出现,福斯特太太三步并作两步走出大门,坐进车子。她丈夫慢条斯理地跟在后面,福斯特太太看着丈夫,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丈夫是在故意折磨自己,这能给他带来一种变态的乐趣! 车子终于上路了,还没到机场,外面就开始起雾了,雾气越来越浓,车子不得不减速。福斯特太太绝望地喊道:“我要死了,我赶不上飞机了。”她丈夫却冷冷地说:“别傻了,这种天气飞机应该取消了,所以你不用担心。当然,如果飞机还要起飞,我同意你的话,你一定会赶不上。” 福斯特太太心里涌起一股怒意,但和以前一样,她什么也没说,扭头看向窗外,雾更浓了。她丈夫一脸轻松地说:“得了,你还是放弃吧,去巴黎根本就是个傻主意。” 这时,车子停了下来,福斯特先生“哈”一声笑了:“怎么样,交通堵塞了吧?” 不料前排的司机回头说:“不是的,先生,我们到了,这就是机场。” 福斯特太太忙从车内跳出,快步走进机场。机场里挤满了人,办事员告诉她,这班飞机暂延了。福斯特太太回到车旁,把情况告诉丈夫,让他先回家,不用陪自己了。丈夫点点头,就和妻子告别了。 福斯特太太一直在机场等到晚上,才得到消息,她的航班将延后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起飞。福斯特太太本想在机场凑合过一夜,可她年纪大了,一直坐着可受不了,于是她叫了出租车回家。 福斯特先生见到太太的第一句话是:“巴黎好玩吗?”福斯特太太没理会丈夫的所谓幽默,她注意到,家里的仆人都不在。福斯特先生告诉妻子,他刚灵机一动,给仆人放了假,太太出门的这段日子,他打算住到俱乐部去,这样他既不用操心家务,还能省了仆人们的薪水。 福斯特太太点点头,告诉丈夫,飞机改在明天上午十一点起飞,她订了明早九点的车。最后她对丈夫说:“这次,不必麻烦你去机场送我了。”福斯特先生看了一眼太太,慢吞吞地说:“也好,不过,你可以顺路先送我到俱乐部去吧?” 福斯特太太心里一沉,她微弱地反对说:“可是,俱乐部在市区,到机场不顺路。”丈夫却说:“可你有的是时间呀,你不愿意先送我一下吗?”福斯特太太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温顺地答应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福斯特太太就在大厅等着出发了。九点过了一点,她丈夫坐电梯下来了。两人刚要出门,福斯特先生突然说要拿几根雪茄,让太太先上车去等着。直到九点十五分,他才走出来,慢悠悠地上了车。福斯特太太忙对司机说:“请你快开,已经迟了。” 引擎发出一阵吼声,就在这时,福斯特先生突然大叫:“等一等!”说着双手在大衣口袋里摸来摸去。 福斯特太太忙问:“怎么了?”丈夫说:“我有件礼物要托你带给女儿,是一个小盒子,可到哪儿去了呢?我记得下来时拿在手上的。”福斯特太太忙帮着在车里到处找,丈夫叹了口气说:“我大概把礼物留在四楼卧室了,我马上回来。” 福斯特太太几乎哭着说:“我们来不及了,求求你别去了,你可以用邮寄。”丈夫却生气了,大声命令说:“坐着,我要去拿!” 福斯特太太只得坐在车里,安静地等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九点半了,这时,她的手突然在她丈夫座位角落的缝隙里碰到一个硬物,她把手伸进去拿出来,那是一个小盒子。她发觉,这盒子是有人用力把它推到缝隙里面去的。 丈夫竟故意把盒子藏起来!可是,福斯特太太这会儿没空生气了,她对司机说:“我找到礼物了,我去叫他。”说着跳下车,跑向大门。 大门关着,福斯特太太打开皮包发疯似的找钥匙,终于找到了,她把钥匙插进锁孔,正要转动的时候,忽然停住了。她抬起头,动也不动地站着,整个人都好像凝固了。她似乎在倾听着什么特别的声音,只见她把耳朵慢慢地移近门板,最后贴到门板上。她就那样手里拿着正要开门的钥匙,抬起头,耳朵贴着门,竭力倾听屋里传来的非常微弱的声音,并试图判别那是什么声音…… 过了好几秒钟,福斯特太太忽然活跃起来,她把钥匙从锁孔里拔出来,跑向车子,高声对司机说:“不等他了,快开车!” 一直在观察着她的司机发觉她整个人一下子都变了,她脸色发白,神情不再懦弱呆滞,眼睛闪亮着,似乎变得刚强起来。司机犹豫地问道:“真的不用等先生了吗?” 福斯特太太坚定地说:“没关系,他可以自己叫车去俱乐部。快开!” 在福斯特太太的催促下,司机一路飞驰,刚好赶上飞机。没多久,福斯特太太就飞临大西洋上空了。 福斯特太太在巴黎度过了愉快的时光,她的外孙比照片上更可爱,她整天带着他们玩。每个星期,她都会写一封长信给丈夫,告诉他巴黎的趣闻。六个星期过去,她该回纽约了,女儿和外孙都很舍不得,福斯特太太却一点也不忧伤,还暗示大家,她很有可能会重回巴黎。 飞机在纽约机场降落,福斯特太太叫了车回家。在家门口,她按了门铃,没人来应门,于是她用钥匙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地板上摊着的一大堆信,那是从信箱里滑下来的。屋里又黑又冷,还隐隐传来一股尸臭怪味。 福斯特太太快步走过大厅,转向屋后的电梯间。几分钟后,她回到大厅,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随后她走进丈夫的书房,找到电话本,拨打了一个号码,“喂,我这里是六十二街九号,你们可不可以马上派人来,对对,好像是卡在二楼和三楼中间,我刚回家就发现它坏了。” 接着,福斯特太太放下电话,坐在她丈夫的书桌前,耐心地等着维修人员来修复她去巴黎那天早上坏掉的电梯…… 幽灵汽车 离奇消失 亚伯勒郡有一条出名的“s”形单向公路,路面狭窄,两侧耸立着高大的石墙,只能容一辆车子通行;地形蜿蜒曲折,无法从路的这一端看到另一端,对酷爱开快车的人有特殊的诱惑,因此常被人们称作“陷阱”。贝克和鲍曼是监管“陷阱”的警员,分别驻守在路段两端。 这天临近午夜,贝克正坐在凳子上,无聊地望着大路。突然,有样东西使他跳了起来,那是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正发出有规律的轰鸣声。很快,两只巨大的车灯毫不迟疑地向他扑来,贝克立刻意识到这车不仅是超速而已,简直是向执法人员公然挑战!他站起身来,提起油灯,走到路肩,一边上下摇动油灯,一边大叫:“停车—停车!” 那车似乎看到他的灯了,但并未降低车速,继续呼啸着向前冲去。眼看就要转弯了,贝克急忙回头看车牌,可车子扬起的灰尘太大了,加上车身剧烈的摆动,他根本无法顺利读出号码。不过,他却看到在昏暗的车里坐着四个人,不过无法辨出是男是女。 “想逃?没门!”贝克嘟囔了一声,吹着口哨,拎着油灯,慢悠悠地返回警哨,给鲍曼打了个提醒电话。贝克的自信不无道理,“陷阱”左侧的石墙高达八英尺,是费尔普斯庄园的东墙;右侧石墙高九英尺,那是罗杰斯庄园的西墙。“陷阱”就在两座高墙之间,没有岔路,没有停车处,仅有的出入口就是由警员看守住的南北两端。这辆疯狂汽车即便逃过了他这关,也逃不了另一端的关卡。 没想到,半小时后,鲍曼打来电话,纳闷地说:“老兄,没有任何车子通过这里啊!”贝克一惊:“不可能啊!” 争执不下,两位警员决定将整条路段仔细搜查一遍。他们分别从两端出发,直到中间碰面时,两人都是一脸茫然。 “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鲍曼不快地问,“你真的见到一辆车?” “我当然见到了,”贝克的声音表明他的不快,“不信,明晚我们换岗,看看它还来不来?” 两人对视了好一阵,点点头,拎起油灯,慢慢沿路返回各自的警戒点。这一晚,他们都没睡好。 第二天午夜,鲍曼警员坐在贝克的木凳上守候。果然,贝克没有说错,那辆幽灵般的汽车真的又来了!巨大的、明亮的车灯,发出轰轰声响的引擎,冲过他身边时的速度之快,几乎把他给吓坏了。鲍曼立刻打电话给贝克,贝克在另一端等了半个小时,依然什么汽车都没看到。 暗夜追踪 鲍曼终于相信,连续几天晚上,一辆幽灵般的汽车冲过这条人称“陷阱”的路,然后神秘地消失了。他和贝克决心要侦破这个案子,两人把注意力放在两侧的石墙上,但反复搜寻之后,他们发现两侧石墙上,仅有的一段缺口是一个不到十六英寸宽的窄口,根本不可能容得下一辆汽车驶过。 公路旁没有灌木林,因此,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幽灵汽车都无处躲藏,他们也没在路上找到任何坑洞足以让汽车驶入地底。 “要想找出那辆汽车跑到什么地方去,只有一个办法,”贝克说,“就是在这段路中间转弯的地方多设几个警哨,不管汽车是上天、入地或是凭空消失,在那些位置都可以看到。” 鲍曼叫道:“那岂不是打草惊蛇?对了,你认不认识长途自行车赛选手?” “认识倒是认识,”贝克脑子转得很快,接着说,“你是说,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骑车骑得飞快,而且能持续骑一段长距离的人—” 鲍曼说:“没错,我想咱们应该能解开这个幽灵汽车之谜。” 两天后,他们找来了吉米先生,他是一位长途自行车赛选手,保持着多项世界纪录,无疑是个大师级的人物。 贝克问:“你能跟着汽车骑一长段距离,大约三四十英里吗?”吉米回答:“任何没有翅膀的东西我都能跟得住,我的车速快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鲍曼说:“我们的要求是—你骑着自行车,悄悄跟在一辆汽车后面,不准开灯,然后看它跑到什么地方去了,绝对不能让车上的人知道你在跟踪。” “没问题!”双方就这样达成一致了。 夜深了,四周一片漆黑,细长的公路在黑漆漆的夜空下,向前蜿蜒而去。石墙的阴影覆盖在公路两旁,阴影中,有一些人正在低语。 突然,他们听到熟悉的引擎轰鸣声,接着看到一辆汽车驶入“陷阱”,点亮大灯,然后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声响,提速绝尘而去。 汽车冲过时,石墙边一道黑色的身影掀开一堆枯草,开始轻巧地移动。那是吉米,他正骑着自行车,静悄悄地跟在汽车后面,而且车速越来越快。接下来是一场漫长的追逐赛,一英里又一英里,汽车继续前行,吉米顽强地紧跟在汽车后面,不时被扬起的灰尘刺激得口干舌燥…… 完美计划 第二天傍晚,贝克和鲍曼出现在国家银行总裁的办公室。总裁叫斯坦伍德,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他正透过厚厚的镜片,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 “斯坦伍德先生,我们是来告诉你,”贝克说,“你银行中的一个保险箱失窃了,里面装的很可能是美国公债。” “什么?”斯坦伍德先生叫起来,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失窃?” “你的出纳员马什,今晚将会把那些公债从金库中取出,”鲍曼说,“他和另外三个人会将保险箱带走,拿到一个地方。” 斯坦伍德先生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们:“带到哪里?” 鲍曼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我们还知道,过去的一周里,马什每天午夜都会将这些公债从金库取走,第二天天亮前再分文不少地送回来。他们今晚仍然会来取公债,因此我建议,在午夜之前,不要采取任何行动。” 果然,当天午夜过后,马什和他的同伴被带到斯坦伍德先生面前。 马什被捕时,手上正提着那箱公债。他坦白认罪了:他在玩一种迅速致富的把戏,用投机的方式收集大量资金。在过去的几天里,有四五个可能参与投资的人每天晚上都在马什的别墅聚会。为了要取信于这些投资人,马什需要显示出他已经拥有上百万的资金做成本。因此,他每天晚上就将这些公债借出去展示。 所谓的幽灵汽车,就是马什在银行和别墅间运送公债的工具。贝克头一次发现这辆汽车时,他们正载着公债要赶到马什的别墅去,而从银行到马什家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通过“陷阱”。 如果汽车走到“陷阱”的一半,再穿过罗杰斯庄园到另一条路,至少可节省二十英里的路程。 “可是汽车怎能穿过罗杰斯庄园的石墙呢?”斯坦伍德问,“那里没有路。” “石墙的中段有一个窄小、供人出入的小门,穿过那里就可以横穿庄园到达另一条路上。”鲍曼解释说,“幽灵汽车其实并不是汽车,而是由两辆摩托车排在一起,装上座位以及驾驶装备组合而成的。因为两车的引擎本来就是分开的,因此很容易将轻便的座位拆开,然后分别通过窄门,在石墙的另一边组装好,再重新驾驶。那座庄园整个夏季都无人看守,是绝好的庇护所。” “噢!”斯坦伍德松了一口气,“我懂了,由于有规定,摩托车是不能上‘陷阱’的,马什为了节约时间,顺利取道,故意在暗夜里开大车灯,超速驾驶,就是怕被你们认出伪装啊!” 贝克接过话茬:“没错!若不是严重超速,说不定就蒙混过关了。还要感谢我们的自行车天才吉米,是他亲眼目睹了幽灵汽车变身的过程和行驶路径,才揭开了谜底。” 斯坦伍德先生赞许地点点头,说:“你们还真是了不起的年轻人!” 梦的谋杀 怪梦 普罗是一位著名探长,这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是发礼先生的秘书寄来的。关于发礼,普罗早有耳闻,他是一个富翁,脾气很怪,还有就是他有一个近乎病态的毛病:非常厌恶黑猫。 信是由一个男佣送来的,信的大致内容如下:“发礼先生最近有点琐事要打扰您。如果阁下方便的话,请于明天(周四)晚上9时30分来访。” 信上写明了地址,还特地关照来访时务必带着此信。信末署名是秘书考沃西。 普罗的时间观念一向很强,第二天晚上9时30分,他如约来到发礼的住处。 这是一座高大雄伟、表面陈旧的中古时代的私人住宅,它和繁华热闹的伦敦形成了很大的反差。此时,一个门卫出来核实了普罗的身份,随后带着他走进一间昏暗的房间,只见一个老头坐在椅子上,发礼的长相跟传闻中的没什么两样,穿着缝缝补补的睡衣,鹰钩鼻子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 老头和普罗聊了几句,随后,他就说了这么一件事:他最近总是重复地做一个梦,每天晚上梦到自己坐在办公室里,看到桌子上的时钟指向下午3时28分……接着,他就从办公桌的第二个抽屉里拿出手枪,上好子弹,走到窗户前,把手枪对着自己,开枪自杀,紧接着,他就被惊醒了…… 普罗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似乎很有趣,那么,您真的把枪放在抽屉里吗?” 老头说:“当然。对于有钱人来说,时时保护自己以防不测,那是不容置疑的,不是吗?为此,我还咨询过三个医生,可他们给我的解释都毫无道理、荒唐透顶。听说你办理过很多离奇的案子,所以,我想问你,是什么人想利用这个梦来杀死我?或者说,他们采用什么方法让我每晚都做同一个梦?我担心,这个梦困扰到我无法忍受的时候,我真的会按照梦境那样开枪自杀……” 这可是个奇怪的案子,普罗说想去发礼的办公室,想看看办公桌、闹钟和手枪。 老头理了理睡衣,显得有些不耐烦,他突然又坐回到椅子上,咆哮起来:“那儿没什么可研究的,该说的我都向你说了,你却无能为力,看来人们真是高估了你,还是请你离开吧。” 普罗站起来正要离去,那老头突然叫住他:“请把那封信还给我!”普罗从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他。老头看了一眼后,把它放在一边。 普罗正准备离去,突然,他想起了什么,返身回来:“对不起,刚才给您的信是洗衣店给我的致歉信,他们弄坏了我的衣服……这封才是您的!”老头没好气地抓过信,看了看。普罗优雅地道了个歉,拿回自己的信,转身离去。 应梦 一周之后,普罗突然听到发礼开枪自杀的噩耗,等他赶到那里时,房间里还有五个人:警官巴奈特、医生约翰、发礼的太太露易丝、发礼的独生女琼娜、秘书考沃西。 发礼太太显然比丈夫年轻好多,而且有着乌黑的头发、漂亮的脸蛋。她神情木然,表情倔强,不言不语。秘书考沃西,普罗以前没见过,他穿着得体,显得很精明。 普罗了解了一下情况,他很纳闷:那个奇怪的梦,发礼太太说,丈夫向她提起过,而女儿琼娜却表示从未听说;还有,发礼太太建议丈夫去约翰医生那里咨询一下,可约翰医生却说发礼先生从未找过他。 普罗皱了皱眉头,转向巴奈特警官,说:“那我们谈谈发礼先生死亡时的情况吧。” 警官看了看几个人,说是今天下午,发礼先生要接受两位记者的采访。记者3时15分如约到达,可此时发礼接到路政公司的一份紧急文件,急于处理,就让记者们在他办公室的楼梯口耐心等待。发礼先生随即走回办公室,关上门就再也没有出来。4时多一点,考沃西看到记者还在等着,便推门走进发礼的办公室,发现他已经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手边还有那把 手枪,他已经死了。 此时,普罗突然问道:“听到枪声了吗?” 考沃西回答说:“没有听到,这儿紧挨着喧哗的大街,楼上的房间都开着窗户,汽车来来往往,汽笛声不断,所以不会听到枪声。”约翰医生接着说:“我赶到这里检验尸体,当时是4时32分,发礼先生已经死了一个小时。” 普罗探长面色凝重地说:“因此,他的死亡时间和他梦里的时间3时28分基本吻合。那么,手枪上有没有指纹?” 巴奈特警官说,枪上有指纹,而且确定是他自己的。发礼太太说,这把枪一直放在丈夫的抽屉里,而且发礼先生一直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没有任何人进去过,那两位记者也可以证明,因此他应该是自杀。 此时,女儿琼娜却冷冷地说:“爸爸绝对不可能自杀,他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一向很谨慎……” 琼娜还没说完,发礼太太突然伤心地哭了起来:“……原来还是因为那个可怕的噩梦, 让他作出了这种选择,怪不得他的行为越来越反常……” 普罗站起来,说:“让我们上楼看看他的办公室,毕竟那里是事发现场。” 解梦 发礼的办公室装饰豪华,室内陈设都很讲究。室内只有一堵墙上安装有窗户,窗户敞开着。普罗向外探出头,他注意到窗户下面没有窗台,也没有任何可靠近的装置能够让人攀援,甚至连一只猫都不可能爬进来。 普罗转过身,发现办公桌上还有一把很大的夹子,他试着用了用夹子,它可以把椅子旁边几英尺远的东西轻松地夹过来。普罗若有所思,他用手指弹了弹桌面,然后要求和琼娜小姐单独谈谈。 不一会儿,琼娜走了进来,她很直率,再次强调没有听父亲说做过任何怪梦,也不相信父亲会在抽屉里放一把手枪,更不相信他会自杀。她还说父亲很有钱,作为独生女当然是父亲的合法继承人。发礼太太露易丝是她的继母,父亲留给她25万,剩余的财产都归自己。 普罗指着那个夹子问:“它是用来干什么的?” 琼娜说:“父亲用它捡拾远处的东西,因为他的腰不好,不喜欢弯腰;还有他的视力,小时候就很差,不戴眼镜什么也看不清,如果有了眼镜就和正常人一样了。” 琼娜出去后,普罗再次把头探出窗外,看到窗户下面狭窄的胡同里有一个黑色的东西,他笑了笑,然后走下楼。 其他的人,都等候在楼下的书房里。普罗要求秘书考沃西讲述一下那封他代写的邀请信。考沃西说:“上个星期三下午5时30分,发礼先生口述那封信,由我代写后,让男佣送给您。 星期四,你们会面的时候,我去看电影了,直到晚上才回来,那天发礼先生给我放假了。” 普罗突然问道:“那天,发礼先生为什么不在自己的办公室见我?” 考沃西说:“我是按照他的吩咐办事的,别的我不敢多问。”普罗看着发礼太太,问起了发礼的眼睛,发礼太太说丈夫的眼睛确实不好,配有好几副眼镜。 普罗似乎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会儿,他的神情显得很惬意,他往后靠在椅子上,说:“这案子已经能够了结了—发礼先生死于谋杀,而不是自杀!” 在场的人都很惊奇,警官巴奈特更是焦急:“明明是自杀,怎么会是谋杀?” 普罗用手指弹了弹桌子,说:“这是策划已久的谋杀!”随后,他就有板有眼地说出了整个案情的可疑之处:发礼先生既然让他带上邀请信来,之后为什么还要收回去?答案就是凶手故意让大家知道发礼所谓做恶梦的事,而且还是通过普罗,让大家知道他自杀的原因就是无法忍受那个怪梦。 那天,普罗要求到发礼的办公室看看,他竟不安地断然拒绝,并且让普罗马上离开。这突然的变化显得很奇怪,为什么?很简单,因为真正的发礼先生就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更重要的是,当普罗离去时,故意给错了信,而发礼先生亲自看了,竟然没有发现这是洗衣店的致歉信,而不是邀请信!既然他戴上眼镜跟正常人一样,怎么不会发现普罗给错了信呢?这恰恰暴露出会见普罗的这个“发礼”是个冒牌货—他的视力正常,却戴上了厚厚的眼镜,当然看不清楚拿错了信! 所以,这个怪梦完全是凭空编造的,目的正是为了造成假象,似乎是发礼先生忍受不了恶梦的困扰而自杀身亡的。 普罗停顿了一下,瞟了发礼太太和考沃西一眼,继续说:“除了发礼太太,没有别人知道发礼这个梦和手枪的故事。那么,发礼太太就是编造谎言者之一!究竟是谁和发礼太太实施了这一骗局呢?我想,考沃西应该一清二楚,因为信是他写给我的!” 紧接着,普罗分析了案情:他到访那天,也就是上个星期四,考沃西谎称去看电影,实际上却化了装,扮演了发礼的角色接待了普罗。今天下午,两位记者可以证明事发前没有人到过发礼的办公室,可是不要忘了,考沃西的房间正好在发礼隔壁,所以,他将身体探出窗外,用事先偷来的那个长夹子,把一个黑色的东西故意举到发礼先生办公室窗户前来回晃动,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果然,发礼先生走到窗户前,探出头来看个究竟,就在这时,考沃西用手枪打死了他。4点多,考沃西到发礼办公室为记者传话的时候,他快速擦去夹子和手枪上的指纹,伪造了发礼先生的自杀现场,然后慌慌张张地跑出来喊出事了…… 说到这里,普罗轻松地耸了耸肩,微微一笑,说:“你们不妨可以过来看一下,窗户下面那个胡同里的黑色东西,就是考沃西当时用来逗引发礼先生、然后扔下去的,现在还留在地上呢!” 此时,发礼太太面色苍白,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巴奈特警官则急忙跑下去,来到胡同,捡起了那个东西—一只黑色的玩具猫! 有传闻说,发礼最为讨厌的东西,就是黑猫! 经过检验,上面真有考沃西的指纹。面对这一证据和发礼太太的供述,考沃西彻底崩溃了,他承认和发礼太太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早日得到那25万遗产,两颗跳动在一起的心,谋划了这场噩梦…… 百合花池塘 麦洛瑞是一家出版公司的编辑。一天,他偶然在劳务市场遇见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名叫克里斯,满头乱发,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等待工作的降临。麦洛瑞心一软,给了他一个工作机会—打扫花园。 这天,麦洛瑞正坐在花园里审稿,克里斯拿着一个破旧的笔记本来到他面前:“麦洛瑞先生……” 麦洛瑞受到了干扰,不耐烦地抬了抬眼:“克里斯,什么事?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呢?” 克里斯鼓足勇气说:“哦,对不起,麦洛瑞先生,我有几首诗想请你看看……” 麦洛瑞想:上帝,又是一个“新秀”作家!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问道:“是你写的吗?” 克里斯点点头,流露出一种既胆怯又自信的神情,这叫麦洛瑞特别反感,他皱着眉头问:“你以前投过稿吗?” 克里斯连忙说:“没有,我不知道自己写得够不够出版水平。” 麦洛瑞硬下心肠,说道:“你如果不试一下,便永远也不会知道。赶快到市立图书馆去找一本《作家》杂志,上面刊登着征求诗歌稿件的广告,然后把稿子寄出去试试看。” 克里斯的脸色暗下来,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和当时在劳务市场找工作时一模一样。 麦洛瑞又一次心软了,说道:“那就把它放在这儿吧,有空我会看一看。” 说着,麦洛瑞翻了翻笔记本,发现诗稿是用潦草不堪的笔法书写的,不满地说:“克里斯,你想投稿,必须递交打字稿啊!” 年轻人解释道:“对,先生,这我也知道,可我不大会打字,况且我也没有打字机。” 麦洛瑞摆了摆手,眯着眼读了读第一首诗。这一读可不要紧,他差点从躺椅上摔下来,心中暗想:我的上帝,简直是件瑰宝,字字珠玑,闪耀着真理的光芒! 麦洛瑞聚精会神地阅读着那铿锵有力的诗篇,不禁热泪盈眶。他一生渴望做一名诗人,可是他竭尽全力也只勉强写出了一些拙劣的打油诗;他是个够格的编辑,深知自己在创作领域全然无才无能,但这并不能遏止他心底的创作欲望。他不由奢望起来:这些诗要是出自他本人的手笔,那该多好哇! 麦洛瑞一篇接一篇地读下去,希望第一首只是侥幸成功之作,可他错了,在这个小本子里,每首诗都写得十分精彩,美而有力。 麦洛瑞突然想到:如果自己把这些诗出版,作为一名识才的编辑,肯定会永垂青史。不,这还不够过瘾,他握着这部绝妙的手稿,脑子里下意识地动起可怕的念头。 麦洛瑞叫来克里斯,带着贬低的腔调对他说:“你这些小诗嘛,只有几首还勉强可取。我待会儿叫人打一份出来,让我们负责诗歌的编辑审阅一下。不过,你千万别抱太大的希望。” 克里斯听了,不住地点头感谢:“太好了,麦洛瑞先生,能得到你的认可实在是—” 麦洛瑞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我想在花园里种些水生植物,你想感谢我的话,帮我挖个池塘吧!” 克里斯高兴得眉飞色舞,当即答应下来,连声说:“夏天来了,种百合最好了。”麦洛瑞嘴角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好,就听你的。” 克里斯正准备转身干活时,麦洛瑞随口问了句:“哦,对了,我需要知道一点你的经历,这是编辑的例行公事。”克里斯突然有些不大高兴,流露出一种疑惑的眼神:“这跟编辑是否采用稿件有何相干呢?” “好了,好了,别太紧张嘛,”麦洛瑞摇摇头,微笑道,“这主要是给编辑一些线索,看 看你今后有没有可能出版更多的作品。” 克里斯恢复平静后,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身世:他跟家里的长辈闹翻了,偷偷出来打工,如今是个孤独的单身汉,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麦洛瑞点点头:“哦,原来如此。” 几天后,一名工人开来一台挖土机,开始挖掘池塘。等那名工人走后,麦洛瑞叫克里斯跳下坑去:“检查一下四周够不够平整,明天会有人来抹水泥。” 克里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刚跳进土坑,麦洛瑞就拾起一块大石头,向他头部猛砸下去,克里斯没吭一声就倒了下去。 紧接着,麦洛瑞跳进坑内,用一把铁锹在池塘底部挖了一个深坑,把克里斯的尸体推滚过去,掩埋起来,又铲了几锹土遮住埋尸的痕迹。 第二天,工程照常进行,池塘的四周被毫无困难地抹上了水泥,底层铺上了厚厚的、肥沃的土壤,然后种上了百合球状茎根,放足了水。 做完了这些,麦洛瑞对照着克里斯的笔记本,用打字机打出一份诗稿,之后,他把本子扔进壁炉焚毁。为了安全起见,他又把灰烬掏出来,倒进抽水马桶冲掉,再把壁炉四周擦洗干净。 麦洛瑞没有雇用全天制的仆人,所以他轻而易举地窃取了克里斯的诗稿,并干净利落地消灭了一切证据。为了更加保险,他还煞费苦心地把克里斯可能留在小屋、车房和花棚里的手印统统擦掉,还雇了一名流浪汉来打扫院子,这人的停留可以遮掩克里斯短暂的逗留。 第二年,这些诗作由麦洛瑞工作的出版公司出版了,并获得了一致好评。大家都惊叹麦洛瑞过去作为一名编辑,从未染指过写作,而今居然能有如此佳作,实在不简单。 池塘里的百合花开得十分茂盛,争香吐艳,麦洛瑞的诗集也畅销不衰。 然而有一天,当麦洛瑞走进办公室时,桌上留有一张条子,要他去见总编辑斯坦顿。他猜想这一定跟那本诗集大获成功有关,于是满面春风地走进了上司的办公室。可是,他的脸色很快就变了。 斯坦顿的声调冷冰冰的,态度极为严肃:“麦洛瑞,发生了一桩奇怪的事。”说着,他递给麦洛瑞几本小册子。麦洛瑞狐疑地翻开,发现是油印的诗集,诗集的纸页泛黄,一看就是有年代的了。让他大跌眼镜的,是那一首首诗歌,正和自己“写”的一模一样,更戏剧化的是,诗歌的署名,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名字—“黛拉·特里曼”。 麦洛瑞的头“轰”地一下炸开了,他喃喃道:“哦,不,这其中肯定有、有误会……” 斯坦顿挥挥手,打断了麦洛瑞的话:“这位黛拉·特里曼女士是一个小地方的诗歌俱乐部的会员。那个俱乐部经常给会员油印一份小型诗刊,而且保存着它从成立第一年起印刷的每期刊物,所以你手上这本,绝无伪造的嫌疑。” 麦洛瑞的头上,大滴大滴的汗珠滚落了下来:“不可能,如果真是如此,这位特里曼女士为何不早把这些诗歌发表?” 这时,隔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花甲老太走了进来:“你说得没错,俱乐部多年来一直试图说服我把作品拿去发表,可我觉得自己的作品还不够成熟,有俱乐部油印也就知足了。” 麦洛瑞望着老太太,觉得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就是特里曼女士?” 老太太从包里抽出署着麦洛瑞大名的诗集,重重地摔在桌上:“我用来写诗的笔记本,曾被我那不务正业的孙子克里斯偷走了,后来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家里人都急疯了,这些作品忽然由你署名出版了,我便不得不请律师提出控告。” 麦洛瑞意识到自己窃来的荣誉正在土崩瓦解:“你刚才说、说、你的孙子叫克里斯?” 特里曼老太太没有回答,盯着桌上亮闪闪的书名发起了呆:“诗集的名字倒起得很别致嘛……要知道,克里斯最喜欢的花,就是这个了。” 麦洛瑞的心“扑通扑通”狂跳起来。一旁久不说话的斯坦顿说:“麦洛瑞,这件事律师已经介入彻底调查,因此希望你能澄清事实。” 此时,麦洛瑞的大脑还在飞快转动:律师一旦介入调查,肯定会搜寻克里斯的下落,他不仅会被指控剽窃别人的作品,而且还会被查出是个杀人犯。他后悔自己不该利欲熏心,更后悔自己傲慢地给诗集起了个致命的书名—《百合花池塘》。 我是一名牙医 马文·盖勒是位医术高超的牙医。这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去诊所上班,可刚到门口,望着门上金光闪闪的招牌,就深深地叹了口气。 要说盖勒,平时可一直是以自己的职业为骄傲的,可就在昨天,他新认识了一些朋友。那些探险家、演员和海军军士,他们丰富多彩而又激动人心的人生故事,着实让盖勒觉得牙医生涯太索然无味了。 盖勒默默走进诊所,看着亮闪闪的牙科设备和整整齐齐的病历档案,可这仍然不能振奋他低沉的心情。正好,他的助手福布斯护士来上班了,盖勒冲她挤出了一丝勉强的笑容。 按照惯例,福布斯小姐来向盖勒汇报今天预约来访的病人情况。末了,护士补充道:“有位史密斯先生要来就诊,我告诉他要先预约,但他坚持今天来。”这时,盖勒的心思已经完全被病人吸引了,心情也好了些。 下午一点,史密斯先生来了。 史密斯五短身材,面容憔悴,笑的时候表情有些僵硬,盖勒一眼就看出这是牙齿有问题导致的。 盖勒安慰他:“放松点。牙现在疼吗?还是先检查一下?” 史密斯用一根指头指着自己的嘴里说:“是的,牙有点疼,就在这儿。”盖勒探了探他的牙齿,很快就找到了坏掉的龋齿:“你的牙已经有洞了,需要做补牙手术,不过放心,手术过程不会疼的。”但是史密斯紧闭着嘴,拒绝做手术。 他说:“我不做手术,什么无痛手术之类的废话,我听得多了。再说了,我来也不是为了补牙的。”盖勒惊讶地看着这个奇怪的病人,他那满不在乎的样子,确实不像是来求医的。 史密斯继续说道:“我来,是为了和你做一笔小小的交易。”他指着橱柜上那一叠病历档案,“我有一位朋友,准备开个小牙科诊所,我想从你这里买下这些病历档案。” 盖勒惊讶地张大了嘴:“可这些都是我的个人档案,不卖的。” 史密斯因为牙痛,咧了咧嘴,继续说道:“但你也可以破一次例的嘛,给你一千块钱怎么样?” 盖勒使劲摇了摇头:“你疯了吗?那些档案只是记录了我的病人以前和现在的牙齿状况,对任何人都没有用的!我肯定不会卖的!” 史密斯大笑起来:“好吧,我是个讲理的人,但我的朋友可不那么好说话。”盖勒不容他再说什么,叫道:“福布斯小姐—” 史密斯只好悻悻然离去,边走边说,他明天还会再来的。 奇怪的病人走了,福布斯小姐看着盖勒气得颤抖的双手,问:“发生什么事了?”盖勒没好气地说:“没什么,一个疯子而已。” 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电话响了,又是那个史密斯先生:“你好啊,我昨天那个建议,你想好了没有?” “没想,那些资料我是绝对不会卖的。” “那你仔细听好了,三千块钱!这是我的底线!下午五点半,我带着现金来找你。” “做梦!”盖勒大怒,“你来也是白搭,除非你是来找我补牙的!” “好吧,医生,那我就去请你给我补下牙吧。” 这一天,盖勒一直没办法让自己不去想这件事。下午五点半,史密斯果然准时出现在了诊所里。这时,护士已经下班回家了。 “想得怎么样了啊,医生?” “我还是先给你治牙吧。” “好吧,反正也要不了多久。” 盖勒开始专心补牙。在工作时,盖勒对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就是叫他们张开嘴巴,由他处理牙齿上的任何问题。 “好了,”盖勒放下工具,“我说得没错吧,一点儿都不疼。” 史密斯满意地点点头:“还不错,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也不会让你疼的。”说着,他拿出一个信封,“这里面是三千块钱,现在都是你的了。” 盖勒连连摇头,史密斯立刻收起了笑容:“我不希望让你疼,但现在看来,我做不到了。”他伸手向衣服里掏去,这次拿出来的却是一把手枪! “告诉你,这是抢劫!不要反抗,把病历档案全部给我,一份都不能拉下,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盖勒无法反抗,只能照做。 等史密斯离开诊所后,盖勒立刻把电话打到了警局凶案组。“我是牙医马文·盖勒,刚才有人劫持了我,抢走了我所有的病历档案……” “先生,您打错电话了,这事不该找我们凶案组。” “不,等等!最近有没有发生谋杀案?有没有无法辨认身份的尸体?” “什么意思?” “那个家伙,先是强行要买我的病人档案,我拒绝后,他才用枪逼着我,夺走了那些资料。如果最近有无名尸体,我猜想,也许是他想阻止你们从死者牙齿入手辨认……” “请别走开,我们马上就过来。” 不一会儿,一位身材魁伟的警官步履匆匆地来到了诊所,他四周扫视了一圈,又上下打量了盖勒一番,问道:“你怎么会联想到谋杀案的?” “这种事情不是经常发生吗?尸体被毁或被烧,无法确认,但通常可以通过牙齿来确定他们是谁。我想,我的病人里面肯定有人被他谋害了,如果被害人的身份无法确定,那就很难展开调查……最近你们警局有没有发现无名尸体?” “还真有,三天前,在树丛里发现的,是一具被焚毁的男性尸体。” “那可能就是我的病人了,你们只要在我的病人里排查失踪者,应该就知道被害人是谁了……” 警官说:“可是那家伙已经拿到了病史档案,不会再出现了,你能描述一下这人的相貌吗?” “当然,我连他的牙齿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盖勒医生的脸因兴奋而神采奕奕,“你们要想找到他,不会太麻烦的,因为我是一名牙医,我有自己的办法—刚才,我给他补牙时动了点手脚,手术钻头一直钻到了他的牙神经,给他弄的补牙材料只能维持十分钟不疼,过了时间,那颗牙将会带给他从未有过的痛苦,他很快就得去找一家牙科诊所了。” 警官会心地笑了起来,盖勒也很高兴,这个奇怪的病人,给他平淡无奇的牙医生涯带来了不同寻常的经历…… 强盗帽 最近,约翰的班上时兴一种帽子,这种帽子戴在头上时,只有双眼和嘴巴露在外面,就像是蒙面强盗一样,所以同学把它称为“强盗帽”。渐渐的,班上戴这种帽子的同学形成了一个圈子,取名叫“强盗帮”。强盗帮经常聚在一起玩,没有强盗帽的同学,就会被他们排斥在外。 约翰也想要一顶强盗帽,他多次央求妈妈也买一顶,然而妈妈觉得强盗帽难看,坚决不同意。转眼间,班上的同学都有了强盗帽,只剩下约翰一人没有,他因此很沮丧。 一天,上美术课时,约翰的手被颜料弄脏了,他请求老师后,去洗手池洗手。 洗手池在男生衣帽间里,到了那里,约翰看到墙壁上挂满了同学们的外套和强盗帽,他走到自己的外套前,忍不住取下旁边挂着的一顶黄色强盗帽,戴在头上,对着镜子越看越喜欢。这时,约翰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他要把这顶强盗帽偷回家! 约翰的心口“扑腾扑腾”地跳着,他东张西望,心惊肉跳,甚至有点魂不守舍。他把这顶强盗帽塞进了自己外套的口袋里,但是,强盗帽放在口袋里是鼓鼓的,很容易被发现,于是他就慌慌张张地把它塞进了外套的袖子里…… 回到教室,约翰立即就后悔了,他心中忐忑不安,不知后果将是如何。下课铃声响了,他决心找一个机会将帽子放回原处。可是,他刚进衣帽间,就听到有人喊叫:“我的强盗帽不见了!”喊叫的同学名叫诺伯特,是强盗帮的召集者。约翰听了,惊出一身冷汗,不过,大家并没有太把诺伯特的话当回事,约翰只听到有同学在问:“你是不是将帽子放到别处了?” 诺伯特大声说:“我肯定把帽子放在衣帽间的,会不会被别人偷走了……” 约翰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去拿自己的外套,不过他没有敢立即将外套穿上身,因为诺伯特的强盗帽塞在自己的衣服袖子里,他害怕帽子会掉出来。 拿了外套,约翰马上离开了学校,一路上,他后悔不迭。为什么要去做这样一件傻事呢?如果老师和同学们知道,还有什么脸见人呢?他想将帽子扔掉,但又怕被人发现;他想将帽子送还给诺伯特,说是自己错拿了,可是,诺伯特会相信吗?别的同学会相信吗?大家都知道他太想成为强盗帮的一员了。 约翰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里,伸手去取外套袖子里的强盗帽,可奇怪的是强盗帽不见了。他又去摸另外一只袖子,也没有! 拿错外套了?没错,这正是他的外套,或许是在回家的路上弄丢了,会不会被同学看到……想到这里,约翰更加慌张了。 就在这时,约翰的妈妈回家了,她今天特别开心,一进门就搂住约翰的肩膀,说:“你看看,我给你买了什么礼物—”说着,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个包裹。约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妈妈说的礼物,竟然是一顶强盗帽! “给你,儿子,这下你不会哭丧着脸了吧?”妈妈这么一说,约翰的表情比哭丧着脸更难看,因为妈妈送给他的强盗帽,竟然也是黄色的,和诺伯特的那顶帽子一模一样!如果他戴着这顶帽子去上学,同学们肯定会说这是诺伯特的,即使他浑身长嘴,也是无法辩白的! 不行,一定得摆脱这顶帽子。于是,约翰趁妈妈不注意时将帽子扔进了垃圾桶里。 晚上,约翰一直沉默无话,上床后也久久不能入睡,他担心大家是不是已经怀疑他了,明天晨会上校长会不会点名批评他…… 果然,第二天的晨会,气氛显得与往常不同,约翰觉得男生们都不时地朝他瞥一眼,而诺伯特见了他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 晨会上,校长先是讲了一些常规的内容,最后他顿了顿,说:“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通报……”说到这里,约翰的心立即悬了起来,心口跳个不停,脸上一会儿燥热,一会儿发凉,心想:灾难终于来了,自己是躲不过这次处罚的。 校长终于张开了口,那一刻,约翰再也没有勇气抬起头来看校长的脸,他垂下了头,耳朵里听到了校长的声音—“我高兴地告诉大家,我们学校的足球队在全州的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 约翰松了一口气,可是他仍旧惶惶不安,生怕晨会结束后,校长会把他喊过去个别谈心。 然而一切都像往常一样,晨会还是原来的晨会,校长还是原来的校长,只是约翰自己成了惊弓之鸟,才把什么都看得和自己有关。 课间休息的时候,强盗帮一起跑到操场上去玩,约翰发现诺伯特也在其中,而更让他惊讶的是,诺伯特竟然还是戴了一顶黄色的强盗帽,就和被约翰拿走的那顶一模一样。 对,诺伯特肯定又买了一顶! 约翰想着,鼓起勇气走上前去,问诺伯特:“你又买了一顶黄色的强盗帽吗?” “你说什么?” 约翰说:“我是说你的强盗帽,是新买的吧?” 诺伯特说:“哦,我的帽子根本没有丢,可能是帽子掉在地上,哪个家伙弄错了,把它塞进了旁边比尔外套的袖子里。” 第三次“婚姻” 罗纳德是一位中年男士,身材瘦高,风度翩翩,一双深蓝的眼睛总散发着迷人的魅力,非常讨女人喜欢。可谁又知道,他却是一个谋财害命的凶手,已杀害了两名女子,并顺利得到了她们的遗产。 罗纳德作案的手法是这样的: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度假,结识一位平凡而富有的单身女子—最好她没有任何亲人,并且生性腼腆。接着,他向她大献殷勤,使其坠入爱河。结婚后,他会花言巧语骗她写下一份遗嘱,同意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他。不久,这名女子就会“意外”死去。 罗纳德第一次作案是在南部的一个小镇上。一名女子和他结婚不到三周,就“意外”地死在了浴室里。警察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唯一关注此事的是当地一家小报,他们登了一篇悼文,还配发了婚礼和葬礼的照片。 第二起案子给罗纳德带来了一点小小的麻烦。新娘当初告诉他,她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谁知在她死后,居然冒出了个哥哥,和罗纳德争遗产。不过,罗纳德最终还是打赢了官司,将遗产尽收囊中。 如今,罗纳德又开始策划他的第三次“婚姻”了。这个猎物叫爱蒂丝,是他在一次旅行中遇到的。当时,爱蒂丝独自坐在餐厅里,一脸忧郁,更重要的是,她的小指上戴着一枚贵重的钻戒。晚饭后,罗纳德上前跟她搭话。一开始,爱蒂丝不太愿意搭理,但罗纳德精于搭讪,一来二去,他们之间便无话不谈。几次约会后,两人便坠入了情网。 爱蒂丝的身世也颇为符合罗纳德的要求:她在一所女子学校教了10年书,后来父亲卧病在床,便回家照顾老人,直至老人去世。如今,43岁的爱蒂丝孤身一人,虽然有很多钱,但对未来感到迷茫。 相识5周后,两人在旅游地举行了婚礼。当天下午,他们就拟定了一份遗嘱:夫妻俩无论谁先离世,所有的财产都会留给对方。因为是旅游淡季,他们便在当地租了一栋靠海的房子,住了下来。 婚后,罗纳德发现,爱蒂丝知书达理、温柔体贴,完全符合他心目中妻子的标准。他甚至考虑过和她厮守一生。 但有两件事让罗纳德不得不下定决心,提早动手:一是爱蒂丝将自己所有的存折和有价证券都锁在一个皮箱里,从不让他碰;二是爱蒂丝对他的工作特别感兴趣。罗纳德说自己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股东,每年出现几次即可。爱蒂丝便常常问一些公司的情况,甚至想到他的办公室去坐坐。 眼看谎话要被揭穿,于是,罗纳德决定动手。 这天,爱蒂丝在厨房收拾了一个下午,罗纳德爱怜地对她说:“我去楼上浴室帮你放好水,让你舒舒服服地泡个澡好吗?” 爱蒂丝感激地吻了他一下,罗纳德便上楼了。浴室是这栋楼里唯一一间上过漆的房子,是罗纳德亲手刷的油漆。他还在浴缸的上方安装了一个小架子,用来放置洗护用品和一个小型电暖器。这个电暖器非常便宜,有两根发热管,通体呈白色,和墙的颜色很相近,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浴室里没有电源插座,但他可以将电暖器连接到浴室外的一个插座上。 罗纳德开始收拾起浴室来。这时,他听到厨房门“砰”的一声,他不禁一惊,爱蒂丝要上来了?他没有听见上楼的脚步声,便往窗外望去,看到爱蒂丝走出后门,绕过花园,到隔壁串门去了。隔壁刚搬来了一户人家,爱蒂丝生性腼腆,但却和那家的女主人交上了朋友。罗纳德对此很不高兴,他之所以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避人耳目。因为环境越生疏,认识的人越少,他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不过,爱蒂丝此时去串门,正好让罗纳德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他转过身来,开始往浴缸里放水。他感觉到心脏在“咚咚咚”地直跳,但他很快便平静下来。 水放好后,罗纳德打开电暖器,看着发热管慢慢变红。然后,他走出浴室,来到楼梯间的电源总闸处,扳下开关,将电源断开。 做完这一切,罗纳德又回到浴室,见电暖器的发热管正慢慢变暗,就用厚布将架子上的电暖器拎起,放到浴缸的底部。这样,它看起来就像是从架子上意外掉落下来似的。 爱蒂丝从花园回来了。罗纳德一边听她的动静,一边取出一瓶沐浴液,并仔细看了看上面的说明。 突然,罗纳德听到身后有响动,他猛地一转身,看见窗外两米远的地方,爱蒂丝正站在梯子上,费力地清扫房顶的枯叶,她的视线刚好能看到浴室里发生的事情。 罗纳德做贼心虚,故作镇定地问道:“你在干什么,亲爱的?” 爱蒂丝吃了一惊,差点从梯子上掉下去,她说:“你吓死我了!等我把这些落叶清扫完,就来洗澡。” “辛苦工作后泡个热水澡可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情,快上来吧,我已经放好水了。” “亲爱的,你真是太好了。” “不客气。今晚我要带你出去,我想让你看起来—尽可能漂亮点。快点儿,亲爱的,泡沫一会儿就会散去,快上来吧。” 见爱蒂丝爬下梯子,罗纳德将沐浴液倒进浴缸中。他再次打开水龙头,转眼间,浴缸里便充满了泡沫,并散发出醉人的玫瑰花香。同时,泡沫将那个小小的电暖器完全遮盖了起来。 很快,爱蒂丝来到浴室门口,叫道:“哦,泡沫太多了,都溢出来了,到处都是—连地板上都是!” “没关系。如果没有泡泡,那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出去了,你自己慢慢享受吧。泡完澡,你的皮肤会更加柔嫩白皙的。” 罗纳德走出浴室,侧着耳朵听了听。不出所料,爱蒂丝锁上了门。他慢慢走到电源总闸处,深吸一口气,然后大声问道:“亲爱的,感觉如何?” “我还不知道。我才刚进浴缸。但这种香味好闻极了。” 罗纳德将裹着厚布的手放到了总开关上:“一,二……三!”他用力合上了开关。随着一阵“噼噼啪啪”的爆裂声,身后电源插座火花四溅,冒出一股浓烟,他闻到了电线烧焦的味道。接着,整栋楼一片死寂。 过了一阵子,罗纳德走到浴室的门前,边敲门边轻声喊:“爱蒂丝?” 里面没有人回答,静悄悄的。 现在,罗纳德要实施计划的第二步了:发现尸体。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尸体迟早会被发现,但不能太早。他的第二任妻子发生“意外”时,他就太心急了,结果警察不停地盘问他,为什么预感会出事。这次,他决定等上半小时,再去喊人。 趁等待的空隙,罗纳德走进卧室,找到爱蒂丝放钱的那个皮箱。皮箱的锁很难开,他好不容易撬开了锁,看到里面有一些财务文件和一两个厚厚的信封,在这些东西的上面,是一张存折。如今,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它们了。 罗纳德用颤抖的手翻开存折,17000英镑、18600英镑、21940英镑……他翻到下一页,突然,他的心狂跳不止:两天前,她已经将存折上所有的存款全部取光了! 罗纳德发疯似的打开信封,里面的各种证件、信件散落了一地。突然,他看见了一个署有自己名字的信封,上面的日期是两天前的。他打开一看,不由大吃一惊。 亲爱的罗纳德: 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恐怕会吓一跳吧。难道你不知道,每个中年妇女在贸然和一个陌生人结婚时,都会在心里问自己,他为什么要娶我? 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你爱我。但婚礼的当天,我们立下遗嘱时,我就有些担心了。后来,你又在这栋房子的浴室里做了手脚,我便偷偷报了警。 你注意到刚搬来的那户邻居了吗?你从没和那对夫妇说过话。其实,他们并不是夫妇,而是两名警察。那名女警察给我看了两篇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文章,写的是两个女人在婚后不久,都在洗澡时意外死亡。两篇报道都附有葬礼上那位丈夫的照片。虽然照片不太清晰,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罗纳德。如果有一天,你在浴室找不到我,我一定是顺着梯子爬到了花园里。然后,我可能正坐在邻居的厨房里喝茶呢。是的,嫁给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决定,但我并没有愚蠢到你想的那个地步。 爱蒂丝 读完信后,罗纳德嘴角一阵抽搐。房子里依然像死一般沉寂。突然,他听到厨房的后门被撞开了,一阵沉重而杂乱的脚步声冲上楼梯,朝他奔来。 房东是个雕塑家 海伦是个三十多岁的独身女子,父母留给她一栋市中心的楼房,她靠着房租过着吃穿不愁的日子。海伦在巴黎读书时,曾跟着一个雕塑家当过几个月的学徒,所以,她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给身边的人做雕塑。 几天前,刚住进来一个叫汤姆的年轻房客,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看到海伦专门有个房间放了很多雕塑,就多看了两眼。海伦自豪地说:“这些都是我的作品。”出于礼貌,汤姆说:“都挺漂亮的。”海伦高兴地说:“要不,哪天帮你做一个?”汤姆点点头,说:“等我找好工作吧。” 这时大门响了,传来了一阵男女的嬉笑声,海伦皱起了眉头。过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相拥着进来了,汤姆给他们让了路,打了招呼,并且做了自我介绍。男人醉醺醺地说:“你好,我叫费斯特。”然后指着女人说:“她叫琳达。”女人笑着朝汤姆点点头,俩人从汤姆和海伦身边过去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汤姆隔三差五地和他们碰面,也知道了费斯特是话剧团的演员,琳达则是一个歌手,他们也不是夫妻,只是先后住进来的房客。费斯特住了快两年了,而琳达是在几个月前住进来的。 经过一个多月的奔忙,汤姆终于在附近找到了一份工作。海伦比他还高兴:“帅哥,找到工作了,哪天给你做雕塑?”汤姆这才想起来当时答应房东的事,就说:“星期天吧。” 周日上午,海伦早早地敲开了汤姆的房门。汤姆出来一看,海伦已经把材料和工具都在院里摆好,就等着自己这个模特了。汤姆一坐下,海伦就开始忙碌了起来。头像塑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是个模模糊糊的圆球,汤姆忍不住了,有些不耐烦。海伦不断地安慰他:“差不多了,已经有形状了。等这个作品完成了,我请你吃海鲜。” 汤姆高兴地说:“一言为定。喝酒吗?”海伦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问:“你这两天见费斯特那个酒鬼了吗?”汤姆摇摇头,说:“没看到。他不是经常和琳达在一起吗。”海伦自言自语地说:“这两人的房租都该交了。” 又塑了一会儿,汤姆脖子发酸,实在撑不住了,就说:“咱们下星期继续做吧。”海伦有些意犹未尽,但见汤姆这么说,只好答应:“那下周我再找你吧。” 一个星期后的早上,海伦又早早地把汤姆叫出来当雕塑模特。刚做了没一会儿,房门被敲响了,进来了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妇人开口问:“请问,贵宅的主人是不是一位叫海伦的小姐?”海伦抬起头答道:“对,我就是。你有什么事情吗?” 妇人问:“一位叫费斯特的先生是在这儿住过吗?他是个话剧演员。” 海伦没回答她,反问道:“你是?”妇人答道:“我是他的妻子。”海伦把妇人请进屋,让了座。原来,费斯特的老婆和孩子都在另一个城市。上个星期,费斯特寄给妻子一封打印的信,说他不再爱她了,决定和一个叫琳达的女孩一起去浪迹天涯,去寻找真正的爱情。 海伦一边做着雕塑,一边对费斯特夫人说:“这两人都是我的房客,但我已经十来天没见到他们了。”一旁的汤姆也点点头说:“是这么回事儿。”费斯特夫人说:“能让我看看他住过的房间吗?”海伦说:“可以。” 她们一起走进费斯特先生的房间,看到了几件简单的家具和一些没来得及带走的衣服。费斯特夫人拿起一件外套看了看,海伦说:“不好意思,费斯特先生现在不在,我不能让你拿走这儿的东西。” 费斯特夫人看了一会儿,和海伦一起走出了房间。她们出来时,经过了那个半敞着的房间,里面放着许多石膏头像。费斯特夫人被吸引住了,停住了脚步。 海伦说:“那是我的工作室。”费斯特夫人说:“这些雕塑,都是你做的吗?”海伦点点头:“是的。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在给那个小伙子塑头像。” 说着话,她请费斯特夫人进了工作室。费斯特夫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男人的头像,赞叹说:“真像他!”海伦说:“你说的是你丈夫的头像吧,这是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呢。他旁边这个年轻女士的头像,就是琳达。其他这些,基本上都是我曾经的房客,还有我的朋友和亲戚。” 费斯特夫人停了一下,突然问:“我丈夫的这个头像,能卖给我吗?”海伦迟疑了片刻,说:“我做的东西,不是用来卖的……”费斯特夫人说:“可这是我丈夫的头像啊。我很想把它带回家做个纪念,你说个价钱吧,我们可以商量。”海伦叹了口气,说:“既然你真想要,就拿去吧,我也不收你的钱。” 费斯特夫人千恩万谢地抱起了丈夫的头像,海伦给她找了个纸盒,又指着旁边琳达的头像问费斯特夫人:“这个你不想一起带走吗?”费斯特夫人苦笑着说:“恐怕还没拿出你家门口,我就忍不住摔了。” 送走了费斯特夫人,海伦继续给汤姆塑头像。汤姆说:“那个琳达的头像真漂亮。你给我塑的,就没有给她塑得好。”海伦笑着说:“还没经过最后加工呢。等塑成了,比他们那些人的都好。” 又过了一个星期,汤姆的头像终于塑成了,他左看右看,说:“我感觉没有琳达的塑得像。”海伦说:“人都是这样,看自己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我倒觉着,你的比她的还像。” 过了一年多,汤姆找了一份新工作,在城市的另一边。由于上班不方便,他就重新找了一处房子。临走前,他找海伦要了自己的头像。海伦说:“那个琳达的头像,你不是一直觉着好看吗,给你一起拿走吧,留个纪念。” 汤姆的新居面积很小,很多东西只能挤在一起放着。这天他收拾东西时,不小心碰倒了海伦送给他的那两个头像,两个头像都掉到了地上,碎了。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头像是整个裂成了几块,而琳达的头像,只是被摔脱落了一层壳,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头像。他拿起琳达的头像,不禁毛骨悚然:原来,头像里的这个“头像”,居然是个完整的人头骨! 汤姆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琳达的头像比自己的头像更加神似的原因。这个塑像,就是在琳达本人的头颅外面抹了一层石膏。汤姆想起了另一个和琳达摆在一起的头像:费斯特先生!那个头像也很逼真,难道也和这个一样?汤姆报了警。 几天后,海伦在警察局交代了一切。原来,生性风流的费斯特先生住进海伦的房子不久,就勾引上了这位单身女房东。海伦为了讨他的欢心,答应免了他的房租。可费斯特,这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所以,当年轻漂亮的琳达一搬进来,费斯特立即就转移了目标。没过多久,两人就双双出入了。海伦看着昔日的情郎当着自己的面跟别人卿卿我我,不禁怒火冲天。面对着她的指责,费斯特嬉皮笑脸地说:“免去房租是你自愿签字的,你不能因为这个强求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终于有一天晚上,海伦找到一个机会,把费斯特和琳达都麻醉了,然后割下他们的头颅,制成了塑像。至于打印的“私奔信”,自然也是出自海伦之手,目的就是为了让费斯特夫人相信,自己的丈夫只是到远方去了。 现在,费斯特夫人终于可以放心了:她的丈夫其实并没有和其他的女人远走高飞,而是躲在他自己的头像里,每天晚上都在陪着她。 刚从监狱出来的人 你想想,“刚从监狱出来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基根,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朗曼州立监狱呆了25年,刚从监狱出来,准备去加利福尼亚州看他妹妹。他是昨天傍晚来到这个小镇的,因为他的车坏了,只能送到汽修厂,这才不得不在小镇的汽车旅馆里过夜。 今天早上,基根从汽车旅馆出来,来到一家餐厅,随意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叫了份早点。此刻,他呆呆地看着面前盘子里的炒鸡蛋,好像是在琢磨这里的炒鸡蛋会不会比监狱里的好些。 一会儿,基根开始吃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埋头吃早点的时候,一个警察悄无声息地走到了他的身后,紧接着就响起了手枪上膛的声音:“咯嗒”…… 基根抬起头来,回过身子,他看见一个警察正举着枪对着自己!这警察很年轻,看起来有些紧张,拿枪的手微微颤抖着。如果有人拿枪指着你,你的第一反应会怎样?大惊失色?暴跳如雷?基根的反应有些不同寻常,他轻轻放下手中的叉子,又放下另一只手端着的咖啡,和颜悦色地说道:“早上好,警官先生。” “早上好……”警察轻声说道,他的声音因紧张而有些嘶哑,“现在我要求你—将双手放到柜台上去,掌心朝下!” 基根按他的话去做了,紧接着,警察问了基根的姓名,又核对了一些情况。基根一边回答,一边眨巴着眼睛,他有些困惑,不知道警察是从哪儿打听到这些的。自从来到这个镇上,这些事他只提过一次,那就是昨天傍晚在珠宝店里准备给妹妹挑礼物时说过,难道说这个小镇上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盯着所有的陌生人吗? 那个警察一边持枪逼视着基根,一边继续盘问:“今天早上你去过帕拉蒂姆珠宝店?” “没有,我是昨天去的。” “可有目击者说你今天早上在那里出现过,有人抢劫了珠宝店,枪杀了店主……” “不是我,我没干。” 基根话音刚落,一个二十出头的瘦小青年走了过来,显然,他不敢近前,只是站在警察身后,大声嚷着:“是你干的,就是你,是你杀死了我叔叔!” 哦,这就是基根一到餐厅,就有警察用枪逼着他的原因!基根想起来了,昨天傍晚他去珠宝店时,正好看见眼前这个小伙子在店里拖地板呢,他有点明白了,于是叹了口气,说:“哎,警官,你一直用枪这么对着我,我会很紧张的。我想你还不如用手铐先把我给铐起来,这样我们大家就都不用那么紧张了,怎么样?” “这办法听起来还不错。”警察不敢大意,时时保持着戒备的姿势,他缓缓移开枪管,随即用手铐“啪”的一声扣上了基根的手腕。警察在基根身上搜了一遍,什么也没找到。基根解释说,他的车在汽修厂里更换配件,就是因为车坏了,他才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过夜。他是从汽车旅馆步行到这儿的,皮夹留在旅馆房间里了。 警察让基根去警局接受调查,基根说没问题,然后,他让侍者 从他衬衫口袋里拿钱付账。走出餐厅时,基根轻松地对侍者说:“这里的炒鸡蛋还不错。” 那警察让守候在门外的副手到旅馆取基根的身份证件,基根如此合作,倒让警察有些吃惊:这是怎么回事呢?犯罪嫌疑人如此配合,倒实在是少见! 警察把基根和那个珠宝店的小伙子一起带到了警局,警察先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哈特警官,并再次询问珠宝店的情况,基根重复了先前所说的那些:他是在昨天珠宝店快关门时去那里的,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妹妹喜欢的项链之类的饰物,不过去那里主要还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他的车正在修理。 正盘问着,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副手兴奋地闯进来,喊道:“长官,我们找到了嫌犯的枪!” “在他房间里?” “不是,在汽车旅馆后面的垃圾箱里。” 那个珠宝店的小伙子叫埃迪,此刻正站在警务室门外,他听到这些话后,神情激动了,叫道:“我早就说过,就是他干的!” 哈特警官又问有没有找到皮夹子,副手说找到了,然后把皮夹递给了哈特。 哈特拿着皮夹翻来覆去地仔细察看,又拿起证件,对着基根的脸,看了又看,说:“没错,照片上的人确实是你。” 说着,哈特警官又翻了翻皮夹里的其他一些证件,其中还有工作证。紧接着,哈特警官把埃迪叫进了警务室,说:“年轻人,看来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呀!” 埃迪惊讶地说:“怎么个不简单?他有入狱前科,而且刚从监狱被放出来,警察还找到了枪!” 哈特说:“这正是问题的所在,假设他杀了店主,然后带着可能会将他送进监狱的枪走出商店,走过四条街,将枪放在最有可能让人找到的地方—他住的汽车旅馆后面的垃圾箱里,这可能吗?” 埃迪眨眨眼睛,说:“你们不能就这样放过他,警官,他杀了我叔叔,我在珠宝店开门十分钟后去店里时,发现我叔叔已经躺在地上惨死了。” 哈特耐心地解释说,他需要证据,需要有人看见基根今天进出过珠宝店的证据,他对埃迪说:“我想,你能不能再好好地想一想,也许你会记起来,你到那里的时候,正好看见这个家伙离开呢?” 埃迪把心一横,断然说道:“警官,我想起来了,我追出巷子,正好看见他从后门跑出去。” “嗯,你说得很好,这对案子很有帮助,”哈特点了点头,“现在我问你,起先你为什么不说?我想,那是因为你不想承认你有后门的钥匙,对吗?” 一听这话,埃迪脸色一变:“你调查过我?”哈特一笑,说:“因为你叔叔曾对我说过,店里经常少东西,他怀疑你私底下配了店里的钥匙。他说,如果被他当场逮住,他一定要开除了你,今天早上就是这么个情况,对吗?你在珠宝店开门之前早一步到了店里,想找点什么东西去典当,却不想被你叔叔当场抓住,然后你就下了狠心,一不做二不休,要想不被开除,那就杀了你叔叔,然后还可顺理成章地继承下这个珠宝店。” 埃迪再次将手朝基根一指,声嘶力竭地嚷道:“警官,我告诉过你,是他干的—” “这也是我先前所推测的,”哈特点点头,“一个有前科的嫌犯是个不错的替罪羊,他刚从监狱出来,急需钱花,这个主意真的不错,不是吗?” 埃迪还想辩解,可是,就在这时,哈特把那张从基根的皮夹里抽出来的证件扔在埃迪面前,埃迪一看,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基根先生是朗曼州立监狱的狱警,这是他的警官证。”哈特说着,他又微笑着面向了基根,“我想,你在珠宝店里说,在监狱里呆了25年,是指你在那里工作了25年,刚退休,是吗?” “没错。” “恭贺你功成身退。”话说到这儿,哈特还是有点疑惑,“你很配合我们对你的盘查,不得不说,你可真沉得住气。” “呵呵,”基根笑道,“如果有人用枪指着我的脑袋,我一般不会和他争辩。我想,如果我安静些,尽量配合,会有助于尽快弄清事情的真相。” 埃迪被戴上了手铐,基根转身对他说:“小伙子,我能给你一个忠告吗?告诉你,到了朗曼监狱,当心一个叫奥蒂兹的家伙,他可是那里最严厉的狱警。” 警察制服 约翰尼是个警察,这天,他在家里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约翰尼,我是德克斯,我正在洛杉矶机场,你还好吗?” 约翰尼惊呆了:六年前,他和德克斯是关系最好的战友,他们在阿富汗打仗,有生死交情。后来德克斯受伤转移,约翰尼退伍,从此失去联系。一别数年,现在他是个警察,德克斯却是联邦调查局通缉的抢劫杀人犯! 德克斯继续说道:“我在电话簿上查到你的名字,猜你已经事业有成了,你结婚了吗?” “是的,六个月前结的。” 德克斯爽朗地笑道:“开车过来吧,带着你老婆。我们一起吃饭聊天,我在航空公司大楼等你……我太高兴能见到你了!” 约翰尼挂上电话,心情复杂。显然,德克斯并不知道约翰尼当了警察,否则不会约他,而约翰尼出于警察的职责,必须要配合联邦调查局抓捕罪犯! 约翰尼对身边的妻子玛丽说:“德克斯邀请我们吃饭,他可能化了装,但不管怎么变我都能认出他,我得去指认,联邦调查局才能抓住他。” 约翰尼当即给联邦调查局打电话,两个负责此案的特工刚巧不在。他又给调查局长打电话,请他转告特工,他和妻子现在赶往航空公司大楼,如果有变动,他将通知调查局长。 玛丽很不安,她知道约翰尼的手枪刚巧拿去修理了,而德克斯一定携带着武器,而且绝不会束手就擒,太危险了! 约翰尼脱下警察制服,把它挂到衣柜里,换上运动衫、休闲裤,他安慰妻子:“不会有事的,德克斯不认识联邦调查局的人,他们会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从两边扑过来抓住他。” 两人刚走进航空公司的候机厅,一个男人就从皮椅上站了起来,他大约三十岁,一头乌发,身材和约翰尼差不多。他一把抓住约翰尼,亲昵地叫着约翰尼的绰号,很显然,他就是德克斯,而且对一切毫无戒备! 约翰尼偷偷地看了一眼候机厅的大门,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还没有来。 德克斯说:“天快黑了,让你太太为我们做点家常菜吧,我的飞机凌晨两点才起飞呢。” 约翰尼知道德克斯身为通缉犯,不愿意在公共场合呆太长时间,但眼下特工还没来,他很着急,于是尽量拖时间,说玛丽没准备今晚做饭…… 说心里话,约翰尼很为德克斯难受。德克斯天性不坏,从阿富汗回国后他处境恶劣,才多次抢劫银行,杀人放火。联邦调查局早和约翰尼面谈过,断定德克斯总有一天会跟老战友联系,要求他协助抓捕,但约翰尼实在不希望指认德克斯的人会是自己。 德克斯笑着问玛丽是不是愿意为他做顿饭,玛丽明白约翰尼复杂的心情,这样拖延下去会引起德克斯的怀疑,于是她说:“十分愿意。等下路过超市时,我进去买点啤酒之类的东西,这样我们的晚餐会很丰盛的。” 一旁的约翰尼很快明白了—她是要报警,于是便同意了。 回家的路上,车子驶到一家超市门口,玛丽一个人下了车,跑到超市后面的电话亭,给调查局长打电话,说他们按照德克斯的要求准备回家吃晚饭,并说了自己家的地址。 局长说两个特工刚到机场,他会马上跟他们联系,还会派便衣警察协助特工,局长说:“你们到家后,他们会包围你们的那栋公寓。你别担心,他们不会冲进公寓,等他出来的时候,我们会出击。” 玛丽回到车里,看到约翰尼询问的眼神,便极其轻微地对他点点头。 三人到了公寓,玛丽接过他俩的外衣和帽子,挂到卧室边的衣柜里,然后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客厅里,两个男人正笑谈着战争中的经历,玛丽乘德克斯不注意,偷偷来到北面后窗边,透过窗帘一角向外窥视,她看到阴影中两个人,其中有一个拿着枪。他们已经到位了,四面包围,德克斯逃不掉了。 吃完晚饭,已经10点钟了,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约翰尼十分着急,但玛丽不敢做出任何暗示,她只能不停地微笑,让他觉得一切都在控制中。 德克斯是凌晨两点的机票,他要离开的时刻,就是警察要行动的时候。玛丽紧张极了,她最担心的是那些监视他们公寓的便衣警察,约翰尼到分局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他很少和便衣接触。特工应该认识约翰尼,但是他们俩不可能同时守在大楼的四面,如果出去时,认识约翰尼的警察不在,便衣警察可能分不清谁是德克斯,谁是约翰尼,这是十分危险的! 这时,德克斯站起身,走进过道,打开衣柜,他在上衣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盒香烟,冲他们咧嘴一笑,接着走到北面后窗边,他把窗帘拉开一条缝,向外张望了一下,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伸手到上衣里面掏出手枪,直勾勾地盯着约翰尼,低沉而冷冷地问:“你是警察,对吗?” 约翰尼装出吃惊的样子,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德克斯平静地说:“我刚才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掏香烟时,在衣柜里发现了你的警察制服。另外,我从北面那个窗户看到了两个人,一个手里有枪。你早就知道了,是吗?” 约翰尼说是的,他早就知道了,他劝德克斯投降,因为这是最明智的选择。德克斯断然拒绝,问:“你的枪在哪里?”约翰尼说自己的枪留在局里检修。德克斯又问:“那么,玛丽是不是在超市打过电话了?警察说了什么?” 玛丽回答道:“他们只说要包围公寓。” 德克斯沉默了一会儿,说:“如果被抓,我会被处死的!约翰尼,你必须想办法让我离开这里!” “那是不可能的。” 德克斯显得很尴尬,他沉吟了一会儿,说:“我不愿意让你妻子卷进来,但是,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他们没有冲进来,就是因为她在这里,他们不愿意误伤她。我要带着她跟我一起走,谁敢轻举妄动,我就先毙了她。我可不是开玩笑的,约翰尼。” “我知道。不过,我认为你逃不出去。让我跟外面的人谈谈,或者通过警察局传话,让他们取消这次行动。” “但他们仍然会跟踪我,对吗?” “我想会的。” “那就算了。”德克斯说,“你使我身陷绝境,不过,可笑的是我并不恨你……你会帮我的,对吗?” 约翰尼肯定地回答:“对,为了玛丽。” 德克斯要求约翰尼悄悄向北面张望,看看是否认识埋伏在北面后楼的家伙。约翰尼照着做了,说:“我不认识北面后楼的那两个人,前门和侧面可能有联邦调查局的人,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认识我。” 德克斯听这么一说,顿时心生一计:既然约翰尼不认识埋伏在北面后楼的人,他就可以穿上警察制服,假扮约翰尼,带着玛丽从后门出去。“如果守在北面后楼的人不认识你,他们就不知道我们俩掉了包。我会说德克斯正准备从前门出去,他们跑去通知其他人的时候,我带着玛丽溜走,然后我会截一辆汽车,让他开车送我到我想去的地方,我会让开车的司机老老实实的。” 德克斯说得很轻松,但约翰尼很为玛丽担心,这可是生死关头呀!德克斯说:“为玛丽着想,你得拖住他们!” 就这样,德克斯换上警察制服,和玛丽走出门,约翰尼一动不动地站着,紧张地等待着。 片刻后,门外传来严厉的斥责声和打斗声,约翰尼跑过厨房,猛地打开后门,奔下楼去,冲到外面,就在这时,刺眼的手电光直射过来,传来一声喝叫:“不许动!”他一动不动地停了下来…… 黑暗中,玛丽走了过来,双臂搂住约翰尼的脖子哭泣起来。同时,约翰尼看到便衣警察已经抓住了德克斯,他的双手被反铐在背后。 德克斯蹲在地上,扬起头来,绝望地说:“我没想到你会拿玛丽的生命冒险。你说你不认识把守后楼的那两个人,我以为你说的是真话。我们走到那两个家伙这儿,我刚开口说话,他们就向我扑来……如果他们不认识你,不会行动那么迅速。” 约翰尼说:“我没骗你,从一开始我就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德克斯眨巴着眼睛,问:“为什么?” 约翰尼久久地盯着德克斯,眼神里透露着十分复杂的光,可怜、痛惜、悲哀……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因为当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从后门走出来时,他们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我,因为他们明白,我是不会当着一个不知道我是警察的通缉犯的面换上制服的!” 神秘暗语 汤姆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负责人,最近一段时间,他和他的部下一直在追踪一起大案。这案子涉及到一个庞大的黑帮,他们贩卖毒品,倒卖军火,还妄图窃取国家机密。黑帮总部建在一个神秘的岛屿上,距离佛罗里达州海岸大概有几百英里。 但是那一带海上有上千个岛屿,还没人知道这个黑帮总部到底设在哪个岛屿上。为了查明它的确切位置,汤姆派出了一位十分能干的特工去潜入黑帮内部,他的名字叫皮特。 聪明的皮特很快就打入了黑帮内部,而且上了他们总部所在的那个岛屿。可就在汤姆焦急地等待皮特消息的时候,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一个星期之后,他的手下从附近一个海湾里打捞出了皮特的尸体。 汤姆得到这个消息心里很不好受,皮特只有29岁,汤姆觉得是自己把他送上了死路…… 皮特的尸体很快被空运回来,安放在实验室里,与此同时一起被运来的,还有皮特的一些遗物,它们是在皮特破旧的住所里找到的。 看着皮特,汤姆陷入了沉思:一定是黑帮发现了皮特的真实身份,才对他下此毒手。可皮特死前在那个岛上待了一个星期,他是优秀的特工,这期间,他一定会极力留下一些能隐喻海岛位置的东西。这些东西会是什么呢…… 汤姆把目光投到运回来的皮特的遗物上,那是一些已经破旧了的衣服和日用品,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不过,其中一幅古怪的水彩画引起了汤姆的注意,画上有八条颜色不一的绳索,系在一块湿漉漉的岩石上。 汤姆问:“这是什么?”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说:“根据对画上颜料成分的分析,这画应该是几天前刚画的。” 汤姆心里一顿:虽然皮特平时对艺术很有造诣,但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他应该不会还有心思画画,这画真是他画的吗?但如果它真是皮特在上岛之后画的,那么他就很有可能把海岛位置的线索绘制在画里了。 汤姆转过脸又问:“你们能确认这就是皮特在这几天画的吗?” 工作人员点点头,说:“我们做了专门的鉴定,它确实出自皮特之手,而且作画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汤姆一听,既然如此,那它里面一定隐含着重要信息,必须要尽快组织力量破解它。 汤姆让实验室工作人员把画拿到摄影室,用紫外线和红外线扫描,可是一个小时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现。汤姆和部下盯着这幅画苦苦思索:这块湿漉漉的石头肯定是象征着海岛,可是这八条颜色不一的绳索代表什么呢?目前世界上通用的密码和暗语,还没有用颜色来表示的。 突然,汤姆灵机一动:“我们从左到右,排列出绳子的颜色看看。” 很快,颜色被排出来了,它们分别是:红色、青色、橙色、黑色、青色、蓝色、红色、黄色。汤姆逐一看着,突然叫起来:“大家看,每种颜色名称的第一个字母,连起来就是:r —i —o —b —i —b —r —y。” 一个工作人员说:“这不是英语,听起来有点像西班牙语。”汤姆于是便打电话给图书馆,向他们请教。对方说,无论何种语言,都没有这样的单词,佛罗里达海域也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岛屿。怎么办?汤姆不甘心,继续对着那些颜色出神:红色、青色、橙色、黑色、青色、蓝色、红色、黄色……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密码破译小组已经不停歇地工作了十多个小时,可是破解工作还是没有任何进展。难道这幅画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暗藏的秘密? 汤姆怎么也不相信这样的结果,他满腹狐疑地看了一眼他的部下,说:“或许,我们没把颜色认准?” 汤姆的这些部下此刻的心情其实和汤姆一样,他们不信皮特会不留给他们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信息,可眼下实在又无从找起。 这时候,实验室里的一个工作人员对汤姆说:“我们能不能再从其他方向找找?单从这幅画的颜色来看,我觉得几乎已经不可能了,因为这些颜色都很简单,它们其实就是光谱中的七种颜色……” 汤姆听工作人员说到这儿,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丝灵光,他猛地一捶桌子:“对啊,我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光谱呢?光谱有七种颜色,加上黑色和白色,那就是九种。如果我没猜错,这幅画已经告诉我们该从哪儿下手了!” 两天后,海岸护卫队的汽艇乘风破浪,向着距离佛罗里达海岸一百英里外的一个小岛进发,护卫队指挥员对汤姆说:“小岛马上就会被我们包围,希望这就是我们一直要找的地方。” 汤姆点点头,坚定地说:“一定是的,皮特的画就是地图!皮特不能说得太清楚,但又想让我们明白他的意思,这才动脑筋画了这幅画。你想,光谱由七种颜色组成,赤、橙、黄、绿、蓝、青、紫,如果将黑色放在首位,把白色放在末位,这样每个颜色就都能代表一个数字,比如,黑为l 、红为2 、橙为3 ……以此类推,白为9。” 指挥员说:“可没什么能代表0呀?” 汤姆指着皮特画上的那八根绳索,给指挥员解释说:“标示这个海岛位置不需要0。你看,这八根绳索,红、青、橙、黑、青、蓝、红、黄,如果按着刚才每个颜色对应的数字,它代表的数字就是:273l7624。” “27317624?”指挥员心里一顿,问他的助手,“我们现在在什么位置?”助手大声回答:“报告长官,北纬27.31,西经76.24。” 几天后,电视上播出了这样一则消息:联邦调查局在距离佛罗里达海岸一百英里一个大西洋小岛上,顺利摧毁了一个庞大的黑帮组织,逮获男女成员84名…… 乐园五号 这几年,地球污染严重,地上竖着核发电站,海里飘着污染物。有钱人怕死啊,便都争先恐后地移民了,他们移到了宇宙中那些新发现的小行星上去。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是一对老朋友,他们瞅准了这个商机,大胆开设了“aaa行星消毒公司”,专门为有钱人打扫新家。说是公司,其实也就他们两个人。 这天,公司里来了个小胖子。他号称自己买了一颗小行星,要请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去打扫。见两人将信将疑,小胖子甩出了一张小行星所有权状,他说:“这是我父亲送我的十岁生日礼物!” 格利高尔接过权状一看,这是真的呀!因为正版的权状上布满了所有者的镭射头像,而且这些头像会随着所有者相貌的变化实时更新,眼前的镭射头像不正是这个小胖子吗?连他嘴里叼着的恐龙味棒棒糖都一模一样。 所谓顾客就是上帝,阿诺尔德赶紧换了一副嘴脸,说:“愿意为您效劳!” 小胖子又说道:“我把这个行星命名为‘乐园五号’,但是我之前已经去过了,一点也不欢乐!那里有各种怪东西,你们去了就知道了!” “我们就是专业处理怪东西的,请放心吧!”格利高尔在一边拍着胸脯说,“还有,我想请问,为什么它叫乐园五号啊?” 小胖子从容地说:“这是因为我爸、我妈、我爸的情人、我妈的情人都各自有一个小行星,轮到我就变五号啦!” 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一听,眼睛都发光了!什么叫有钱,这就叫有钱!这单生意一定要好好做!在愉快的氛围中,双方很快签订了协议。 第二天,格利高尔乘上一艘老得掉牙的租赁飞船飞往乐园五号。着陆后,他先联线留在地球上的阿诺尔德,示意自己平安到达。接着,他带着手枪向这里的营地走去。每个小行星都有自带的营地,供有钱人的雇员生存。 格利高尔仔细检查了营地的每个房间,处处井井有条。他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黄昏降临,格利高尔把各种工具搬进屋内。他装上报警系统,把手枪别在腰间。 晚饭后,微风吹动树丛,簌簌作响,湖面上水波荡漾,没有比这更为幽静的夜晚了。格利高尔把脱下的衣服挂在椅背上,并关灯躺下。就在他蒙蒙,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觉得房间里似乎有人,报警系统根本没有动静,但是他的每根神经都在示警。于是他从枕下摸出手枪,因为他看到在远处果然站立着一个物体! 借着星光,格利高尔看见那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它样子有点像人,却长了颗鳄鱼脑袋。它那粉红色的皮肤长满淡紫色的条纹,一只手还拿了个装满褐色液体的玻璃罐头。 “哈罗!”怪物招呼说。 “哈罗。”格利高尔机械地答说,此时他随时准备发射子弹,“你是谁?” “我是贪吃鬼,什么东西我都吃。”说着,它把玻璃罐头伸到格利高尔面前,它说,“巧克力沙司—食用小胖子的理想调料。我今天还不准备吃你,我只在明天,6月1日吃,这是规矩。”随着这句话,怪物隐身不见了。 格利高尔赶紧用颤抖的手指打开无线电,与阿诺尔德接上头后,把刚才的事一古脑儿讲给他听。 “噢……噢,”阿诺尔德喃喃地说,“但是科学从不承认有怪物存在。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幻觉。”说完,他很快查找了《外星物质目录》,找到了一种叫“伦格42”的气体,他又念出了声,“它来自于产生者最深的幼儿时期的阴影,闻到的人,便会重新坠入阴影里,甚至更觉恐怖。不过—” “不过什么?” 阿诺尔德说:“它只存在于十二岁以下儿童的体内。” 这让格利高尔非常迷茫,自己已经成年很久,此地也没有任何低于十二岁的儿童,哪里来的这种气体呢? 那头的阿诺尔德也想不明白。他赶紧找到小胖子,看看是否有遗漏的细节。 小胖子想了半天,突然涨红了脸,说:“问题应该是出在我身上!”他回忆说,自己最近一次去乐园五号,放了好几个屁,所以…… 阿诺尔德听了叹了口气:“唉,有钱人的屁也威力强大啊!”知道了起因,他便开始寻找解决的办法。掌握了资料之后,他联线格利高尔,说,“你放心吧,你所看到的贪吃鬼是小胖子想象出来的,不会直接伤害你!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用一句咒语直接干掉它!” “什么咒语?” 阿诺尔德耸耸肩说:“一句最能激励小胖子的话。因为这是他的梦魇,只有他知道!我也问过他,他说想不起来了!还有我后天便来接你回地球,我们可以多做些准备再来打扫!” 有了阿诺尔德的这句话,格利高尔也算放心了。 第二天晚上,贪吃鬼果然又来了:“哈罗。” “哈罗,老朋友。”格利高尔愉快地招呼说,“你可以滚了,我知道你只不过是个幻影,根本不能伤害我。” “我倒不想伤害你,只是要吃你。”贪吃鬼说着,一步步走向格利高尔,它弯下身就啃了一口。 格利高尔痛得蹦了起来,他望望自己的手:上面是清清楚楚的牙印,鲜血涌现,这是真正的血,是他的血!这时格利高尔才想起,有次他见识过催眠术表演。催眠师用一支铅笔在受催眠者的手背上轻点,然后说,一支点着的香烟正触及他的手背。在催眠作用下,受催眠者真的感觉手背上出现了溃疡,和被烧伤的一模一样。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格利高尔企图冲向门外,贪吃鬼一把抓住他,开始扯他的头颈。现在急需咒语!不过是哪句呢? “妈妈,救命!” “不对,”贪吃鬼说,“瞧你还能玩什么花样?” “我给你钱!” “还不对,你的把戏该收场……”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胖!”格利高尔刚说完,贪吃鬼就发出一声惨厉的叫声,它飞向天空并立即消失。格利高尔无力地躺在椅上,他多么聪明,及时联想小胖子的情况,想到了这句最能激励小胖子的话。 第三天一早,阿诺尔德如约驾着飞船接走了格利高尔!飞船开出没多久,阿诺尔德突然看着格利高尔说:“我觉得这里似乎有人!” 格利高尔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我们吗?”但是他也觉得有点异样,“这不可能,再说我们已经起飞……” 这时两人听到了喑哑的唠叨声。“啊!”阿诺尔德嚷道,“我明白了。当飞船降落时,我们没有及时关上舱门。于是,那些气体也进来,现在我们呼吸的仍然有‘伦格42’!” 这时,机舱里果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它拿着书和教鞭,嘴里不停地念着什么东西。 格利高尔猛冲上去把怪物关在了驾驶舱里。他喘着粗气说:“现在好了,不过飞船会出问题吗?” “自动驾驶仪能对付得了,”阿诺尔德安慰道,但是他很快又察觉到一缕轻烟正在门和墙壁之间的密封缝中渗透过来。想必是小胖子不爱学习,而又非常惧怕唠唠叨叨的老师,所以才形成了这个唠叨鬼。 这时,轻烟又慢慢形成灰色的唠叨鬼轮廓。两人慌忙退到下一个船舱并关住门。只是两分钟后他们又发现了轻烟。 “太荒唐啦!”格利高尔愤愤地说,“我们不能把空气过滤一下吗?” “不行,控制按钮在驾驶舱里。” 很快,唠叨鬼重新在他们面前现形。阿诺尔德不由骂出声来:“小胖子那该死的想象力!别浪费时间啦,现在该怎么办?” 之后,唠叨鬼并没有对两人进行实际的伤害,只是一直唠唠叨叨,快把他们的头都烦炸了。 阿诺尔德央求格利高尔道:“我的朋友,既然你猜对了小胖子的第一个咒语,那你也能猜对这一个的,快想想办法!” 格利高尔只觉两耳嗡嗡作响,他也想赶快摆脱这场噩梦。那么孩子们在面对唠叨时会怎么对付呢?突然,他有了主意,他念了一句:“我不理你,我要睡了!”便和阿诺尔德一起堵上耳朵,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只听“扑”的一声,唠叨鬼便消失了! 连环杀 双簧表演 克莱尔是一位很有名气的探长,因为他的办案效率一向很高。这天,他接到了丽娜女士的电话,电话那头说她姐姐爱德娜突然死亡。 克莱尔探长觉得事不宜迟,就叫上法医,火速赶到现场。 案发地就在爱德娜家里,克莱尔探长到时,看到丽娜正抱着姐姐的尸体,悲痛欲绝地哭着。 法医检查了爱德娜的尸体,摇摇头说:“她的身上没有任何痕迹,似乎就是自然死亡。” 爱德娜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这样年轻怎么会突然死亡呢?克莱尔探长想到这里,问道:“爱德娜有没有既往病史?” 丽娜抽泣着回答说:“爱德娜的身体总是不好,她有心脏病。” 克莱尔探长又看了看法医,法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大家一时陷入沉默。 突然,一个沙哑的声音打破了这种沉默:“出了什么事?让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来人叫亨利,他是爱德娜的丈夫。亨利跑进房间,吃惊地望着地上的尸体。因为过度的悲痛和惊吓,他的表情显得相当复杂。 丽娜在哭泣中抬起头,只见亨利一下子瘫倒在地,哭喊着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爱德娜她怎么了?” 克莱尔探长说:“亨利先生,非常抱歉,您的妻子已经死了。” 亨利发疯地喊道:“你在说什么!这怎么可能啊?”他呆呆地看着爱德娜的尸体,一副精神失常的样子。 在克莱尔探长对亨利和丽娜一番询问之后,爱德娜的尸体被推车推了出去。亨利垂下头,一副不忍心看着妻子离去的样子。克莱尔探长摇摇头,向他们表达了同情就离开了。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亨利和丽娜了,亨利伤心地流着泪—他整个人看上去真的是痛不欲生。 沉默了一会儿后,亨利终于开了口:“我要去打几个电话。” 丽娜看着亨利,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可亨利并没有对她微笑。丽娜忍不住了,她说:“亨利,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了,我们不要相互伪装了!” 亨利冷冷地说:“伪装什么?” 看到他一脸迷茫、无辜的样子,丽娜感到特别意外。她耐着性子,说:“亨利,你和爱德娜结婚,无非是为了她名下那笔巨额信托基金,不是吗?我们仍旧相爱着,不是吗?你刚刚的眼神不是在告诉我—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吗?我明白你的暗示……” 亨利却打断她的话:“我要到楼上去。” 丽娜拦住他:“慢着。我要你先帮我找到一个东西—一管樱桃味的润唇膏。姐姐一向把它放在手包里的,可是,我翻遍了她的包,也没有找到。你知不知道姐姐会把它放在哪里?” 亨利似乎有些愤怒:“你现在还有心情找别的东西,你姐姐人都死了!真是可笑!”他转身上了楼,不再给丽娜其他的说话机会。 精心设局 丽娜留在楼下,开始在房间里四处寻找。这时,楼上传来亨利的声音,那是他在给别人打电话,说:“爱德娜死了。”接着又传来他的哭声:“没有她,我该怎么办啊!” 听到这些,丽娜窃笑了几声,自言自语道:“亨利的表演还真投入啊!” 丽娜听见亨利抽泣了几声,接着放下了电话,于是她决定上楼去看看。 她轻轻地转动了把手,门开了,眼前的情景令她大吃一惊——亨利正拿着一管樱桃味润唇膏,把它慢慢地伸向自己的嘴唇! “不要啊!”丽娜慌忙地冲进房间,但还是晚了一步,就在她夺下那管润唇膏的瞬间,亨利已经用它抹了他的嘴唇。更加可怕的是,她还撞倒了亨利,而那管润唇膏竟然掉进了他的嘴里。 亨利爬起来,莫名其妙地问:“这是怎么了?丽娜!”丽娜一把抓住亨利的胳膊,心急如焚道:“快,快,马上清洗你的口腔。这管润唇膏上有毒药,我就是这样解决了她!” 亨利却一动不动,只见他一脸恐惧和不解的样子:“你解决了什么?你把谁解决了?” 丽娜看着亨利,更加焦急了:“来不及了,亨利,求求你快点儿。你怎么还不明白啊,当然是解决了爱德娜!正如我们一直计划的那样—我杀了她!” 亨利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他喊道:“我们计划的那样?我们计划什么了?你疯了吗!”丽娜急得声音都变了:“我知道,你爱的是我。我杀了她是为了我们的幸福,我不想让你为这件事情操心。现在爱德娜死了,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但是你必须活下去。” 就在这时,门突然开了,克莱尔探长出现在卧室里。他微笑着说:“你们刚才说的话已经被录了下来。”他抓住丽娜,拿出手铐,铐住了她的双手。 亨利几近哀求地喊道:“不,警官,请不要伤害丽娜,她的精神不怎么好。” 听到这里,丽娜大叫:“亨利,你还爱着我,不是吗?”然而,她话还没说完,就被带走了。 正当亨利长出了一口气的时候,克莱尔探长又进来了。亨利平静地问:“丽娜认罪了吗?”克莱尔微微地点了一下头:“是的,我刚录完口供。她都承认了。” 接着,克莱尔向亨利讲述了丽娜的供词— 四年前,爱德娜已经和别人订了婚,她居然抛弃了未婚夫,把亨利从丽娜的身边夺走,这让丽娜一直怀恨在心。于是,丽娜就下定决心要毒死姐姐。机会终于来到,她使用了一种致命的毒药—它可以让死者的症状与突发性心脏病的症状非常相似,这样很难引起人们的怀疑,只是它的毒性发作需要几个小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姐姐的嘴唇总是干裂,所以总是随身携带一种樱桃味的润唇膏。 丽娜正好是一家制药公司的员工,她从公司里偷了些毒药,并放到了姐姐的润唇膏上,这样,润唇膏的樱桃味掩盖了毒药的异味。当爱德娜在嘴唇上涂抹润唇膏的同时,她会舔润嘴唇,自然会不知不觉地将毒药吞咽下去。看着姐姐痛苦地、慢慢地没有了呼吸,丽娜才给克莱尔探长拨打了一个电话。 听完克莱尔探长的讲述,亨利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容易察觉的欢喜,问道:“你为什么会怀疑丽娜?” 克莱尔探长点了一支雪茄,慢慢地说道:“因为有人向我提供了线索,丽娜的一位同事亲眼看见的,她从实验室里偷出了毒药。可是,等我们赶到你的家里,爱德娜已经中毒身亡,而她的手里还攥着那管小小的润唇膏。可笑的是,心慌意乱的丽娜竟然没有发现它!于是我就对这管润唇膏产生了怀疑,经过化验,润唇膏上面果然有毒药。” 亨利问:“既然已经查出来有毒了,为什么还要让我帮你演戏?” 克莱尔笑笑说道:“单凭一管润唇膏,显然还不能证明丽娜就是凶手,所以,我才设计让你演了那出戏。证据确凿,丽娜只能接受惩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当然,我让你演戏用的那管润唇膏是无毒的,而有毒的那管已经被当做证物留交了。” 说到这里,克莱尔站起来向亨利告别:“非常感谢你的配合。” 看着克莱尔探长离去的身影,亨利靠在椅子上,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次他的计谋真正成功了! 局外有局 原来,爱德娜和丽娜的父亲去世前,留给爱德娜一笔巨额的信托基金,条件是如果爱德娜死亡,这笔财产再由丽娜继承,而亨利作为爱德娜的丈夫却并不享有继承权。现在好了,丽娜亲手杀死了爱德娜,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这笔财富的主人了。他觉得自己高明极了,他所做的,只不过是适时地给丽娜一些深爱她的暗示,私下里向她透露一下自己的想法:一定要让爱德娜从这里消失,否则我们就没有机会在一起。没想到,丽娜真的会这么快、这么心甘情愿地钻进自己设计的圈套。 其实亨利才是第一个发现爱德娜尸体的人。案发的那天早上,他在爱德娜的手袋里找到了那管致命的樱桃味润唇膏。为了把丽娜送进监狱,他把这管不起眼的、致命的润唇膏放到爱德娜的手心里。接着,在上班的途中,亨利在街边的电话亭,伪装成丽娜的同事,给警察局打了匿名提供线索的电话。 亨利心满意足,靠在椅子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雪茄的味道好极了,但是,他突然感到胸口开始剧烈地疼痛。 这时候,房门被打开了,克莱尔探长再次走了进来。 “你故意将润唇膏放到爱德娜的手上。”克莱尔取下亨利嘴里的雪茄,说道,“亨利,这样做,你反而暴露了自己。你打匿名电话向警方提供线索,打电话的时间与死者的死亡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更别说从你的住处到你的办公室,这段路上只有三个付费电话亭,可想而知匿名电话一定是出自这三个电话亭的其中一个。可惜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什么。” 亨利惊讶地瘫倒在椅子上,他突然感觉自己已经透不过气来。 克莱尔探长抽了亨利的雪茄一口,狠狠地吹出了一口烟,冷笑着说:“亨利先生,如果现在我不告诉你,你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为什么会死去。为了让你表演,引出丽娜—我故意给你一管润唇膏,让你涂抹自己的嘴唇,实际上,这就是毒死爱德娜的同一管唇膏!除了我,再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一点。而丽娜已经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现在那管致命的润唇膏已经安全地放回到警局的证物室了。一两天后,假如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并且报了警,我会主动负责这件案子。不过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的调查结果:亨利先生无法承受失去爱妻的打击,心脏病突发而死。” 亨利用尽最后的力气,挣扎着说:“法医会发现我体内的有毒物质……” 克莱尔探长笑了,淡淡地说:“如果法医在你的体内检出有毒物质,我可以把结论改为:丽娜不小心用同一管润唇膏毒死了亨利先生。” 接着他弯下腰,对着亨利的眼睛悄悄地说:“亨利,杀人偿命,无论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偿还。爱德娜本来是我的未婚妻,你抢走了她,又间接杀死了她,你要为你的卑劣行为付出同样的代价。” 慢慢地,亨利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僵硬…… 胖子伊万要减肥 伊万是个胖子,很胖很胖的那种。他试过不下二十多种减肥的方法,但都以失败告终了。但他不肯放弃,他必须减肥,因为他还有件重要的事要做。 小城里搬来了福克一家,伊万知道他又有希望了。因为传说,福克家有祖传的减肥秘方。 伊万一刻不耽误地去找了福克先生和太太,请求他们把减肥秘方给他,可是他们告诉伊万,这种秘方并不科学,服用了可能会导致人命官司,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伊万遭到了拒绝,但他并不灰心,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他必须减肥,现在既然有希望,他就不能放弃。 这天,伊万来到了公园里,他看见刚搬来的小福克没有玩伴,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伊万上前主动和小福克打招呼。二十九岁的伊万十分健谈,天南海北地吹,既不顾和小福克年龄上的差距,也不管小福克是否愿意与他交谈,扯了老半天,伊万终于绕回了正题,他声情并茂地对小福克说道:“亲爱的朋友,请你相信我,我减肥的决心是下定了的,因为我有件十分重要的事要去做,那是我全部的梦想!如果你给我秘方,我还有实现梦想的希望;如果你不给我,我就真的生不如死了!”他说这话时激动得满脸通红,喘着粗气。 小福克心里有些同情,他问道:“伊万先生,你说的那件很重要的事是什么?什么是你的梦想?” 伊万望向远方,笑着说:“这个梦想,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但你相信我,这确实是一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事,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好吗?” 小福克觉得伊万说得很诚恳,便答应替他从家里偷出秘方。 家贼难防,小福克不太费力就从家里偷出了秘方,他把秘方交给伊万时,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不能让小福克的父母知道此事;第二,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怪小福克,或他的家人,责任自负。 伊万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对小福克千恩万谢,就差磕头了。 接下来的一周里,小福克还是天天在公园里看到伊万,伊万当然还是那样臃肿,脑袋缩在身子里,似乎根本就没有脖梗儿,他好像还在跟别人打听减轻体重的良药。小福克心想,自己家的秘方或许真的没有什么效果,这样他也就放心了,总算没有惹出什么意外的事。 然而,一周以后,小福克发现伊万一连两天没露面,他紧张起来,毕竟秘方是他给的,万一吃出什么好歹怎么办?小福克好不容易打听到伊万的住处,听房东说,他已经两天没有出门了。 小福克赶紧敲门,听到屋子里传出“”的声音,像是有人在黑暗里摸索,同时还伴有伊万特有的喘气声,但过了好久门也没开。又隔了很久,终于有了门锁启动的声音,紧接着就传来了伊万的说话声:“进来吧。” 小福克推门而入,一看,怪事,没有见到伊万!屋子只有一间,小福克却没有看到伊万,而屋子里乱七八糟,地上有翻倒的椅子、散落的书本和破碎的碗碟,像是刚刚被人抄了家。 这时,又传来了一个声音—“不要害怕,福克,把门关上。” 话音刚落,小福克这才发现了—伊万竟然“躲”在上面,身子紧紧地“贴”在天花板上,好像是被“粘”住了…… 小福克发现伊万变了一个人,他好像真的瘦了些,只是小福克意识到,伊万的身子根本不是粘在天花板上,而是浮在空中,就像是一只充满氢气的大气球。 小福克惊呆了,他的眼睛紧紧盯着上方—只见伊万使劲挣扎着,竭力想使身子贴着墙壁滑下来。慢慢的,他的手好不容易够着了一幅画的木框,但没有抓紧,画掉在地上,砸得粉碎,而他的身子又飘到了天花板上!这绝对是一个难得看到的场面:一个男人,脸朝下贴在天花板上,挣扎着想回到地上,可总是无法如愿! 小福克隐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站在一张椅子上,抓住了伊万的手,可这么一个大男人,抓着手,就像是牵着一个氢气球—分量好轻! 小福克把伊万拉到一张桌子下面,这样就可以“压”住他,使他无法飘起来,然后,小福克坐在地上,与伊万面对面地谈了起来。伊万说了这几天里发生的事情:他先是每天服一小匙秘方,感到身子好像轻了,感觉也好多了,于是前天他就把药一口气全喝下了肚。很快,他浑身感到轻松起来,并且越来越轻,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伊万说到这里,情绪突然失控地发作起来,他大喊大叫:“我该怎么办?” 小福克挠挠头,无奈地说:“你现在最好什么也别做,如果你不小心飘到了屋外,你就可能一直不断地往上飞,飞啊飞,飞到宇宙里……” 伊万用头撞桌子,用拳头捶地板,他骂骂咧咧,甚至责怪福克一家害苦了他。伊万边哭边说:“我可怎么办,我这个样子根本出不去,我怎么去做那件重要的事!”伊万哭了很久,哭得小福克都快睡着了。 突然,伊万抹了一把眼泪,说:“小福克,你帮我去买双靴子吧!”小福克打着哈欠问:“靴子?”伊万挨着小福克说了些什么,小福克认真地点点头。 一周后,伊万神奇地像个正常人一样行走在大路上,他神清气爽,得意洋洋。路上,小福克看见他,问:“伊万先生,你是要去办那件重要的事了么?” 伊万突然想起来了,急着告别说:“对,对,我这就要去!” 伊万快步赶往一处美丽的小楼,楼上住着美丽的姑娘丽萨。她是伊万一直心爱的姑娘,只是肥胖的伊万一直不敢告白,然而今天,他终于可以去告白了,那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事! 没想到伊万并不是今天唯一来向丽萨告白的男人。伊万赶到的时候,小楼下面围了好多人。原来,今天丽萨的父亲为女儿办了一个征亲大会,城里所有仰慕丽萨的男人都赶来告白了。伊万看到,这些人里有帅得很的,也有很有钱的,还有博士呢!伊万不禁有些紧张,他可什么都没有啊! 听人说,征亲大会举行了大半天了,还没人告白成功。因为那些甜言蜜语丽萨听得太多了,没人能真正打动她。 最后,只有伊万还没有告白。伊万不知道该说什么,丽萨见他不开口,便问:“先生,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么?如果没有,我要上楼了。” 伊万涨红了脸也吐不出一个字,丽萨则转身要走,伊万忙喊:“等等!” 伊万走到丽萨面前,说:“可、可以把你头上的丝带给我吗?”丽萨很好奇,摘下长长的丝带交给伊万。 伊万把丝带紧紧系在自己的皮带扣上,认真地说:“姑娘,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说着,伊万把丝带的另一头放在丽萨的手里,接着说:“请抓好,先别松手。” 丽萨疑惑地抓住丝带,两眼盯着伊万。伊万继续说:“我也不知道我能说什么,但我能给你讲个故事,关于一个胖子的故事。” 伊万把自己减肥的故事一五一十告诉了丽萨,最后,他说:“我就是那个胖子,只是现在,我搞砸了,但我总算把重要的事情完成了。现在,如果你松开丝带,我就再也不会打扰你了,决定权在你手里。” 丽萨听得出了神,只见伊万弯腰,慢慢地脱掉了自己的那双靴子,那双靴子是定做的,很沉很沉。 最后,伊万在自己心爱的姑娘面前飘了起来,姑娘牵着那根丝带,就像牵着一个氢气球。她看着她的“氢气球”出了神,再也没松开过手…… 酋长的黄金宝藏 比尔和汤姆是一对好朋友,又是同事,不幸的是,他俩都被老板解雇了。他们心情郁闷,每天都会来到胖老爹酒吧,一杯又一杯地灌着啤酒,直到花完身上最后一个子儿。 经常来酒吧喝酒的还有一位老酋长,他是印第安人,头发灰白,满脸皱纹,眼神却锐利如刀。 老酋长每天都讲着同一个古老故事,只要有人愿意听,他都会不厌其烦地讲:当年,这里有一位受人崇敬的沙乌尼酋长,不愿屈服于白人的胁迫,拒绝离开,他带领手下一批忠诚、勇敢的战士,躲在山里。沙乌尼酋长死后,手下将一大批黄金,连同酋长一起埋在附近的山里…… 来酒吧喝酒的,没人相信老酋长的话,说他是疯子,老酋长信誓旦旦地辩解道:“这是真的,那些黄金和沙乌尼酋长一起深埋在山里,但他的灵魂一直在那里守护着。我可以告诉你们地方,但我是不会去的,我不想余生中因为那些金子被一个鬼魂纠缠。” 比尔对这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酋长,给我画张地图,告诉我怎么去,”说着,比尔顺手从桌上抓过一块餐巾,“将地图画在餐巾上,无论怎样,我都要去看看你说的是真是假。”然后,他对汤姆小声说:“如果是真的,我们明天就是有钱人了;如果是假的,我们也不损失什么,不是吗?” 老酋长画好地图,比尔一手拿了,一手拉着汤姆,两人摇摇晃晃出了酒吧。比尔一定要去山里寻宝,汤姆没办法,只得乘上了他的小卡车,向山里进发。两人在山里转了好几个小时,路越来越难走,车颠簸得厉害,显然,这条路已经多年没人走过了,而前面,却是一片长满参天大树的林子。 这时天已黑了,两人下了车,拿着手电,进了林子。汤姆靠在一棵大树上喘口气,几分钟后,他猛地发现比尔的手电光消失了,他大声叫着:“比尔—”他叫了一遍又一遍,突然,不远处传来了比尔的声音:“嗨,汤姆,我在这里,快过来……”汤姆发疯似的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奔去,到了那里,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前方地上出现了一个黑糊糊的大洞,比尔居然在洞下!汤姆一边嘶哑着嗓子向洞里叫喊,一边用手电向下面乱晃,只见那洞约有50英尺深,比尔站在洞底,仰头望着,脸上划开了一道血口子,他笑嘻嘻地对汤姆说:“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手电光下,汤姆看见洞壁上全是奇特的绘画图案,内容有宇宙、动物、战士和奇怪的面具等,地上还有人的头盖骨,但最令他惊讶的是——一个粗麻布袋里装着满满的金币! “想不到吧,”比尔说,“那个印第安人说的都是真的!” 汤姆劝比尔别动这袋金币,比尔不肯,他让汤姆帮着把金币从洞里弄出来,装上车,然后穿过树林往回飞驶。一路上,比尔兴奋地盘算着用这些金币干什么:买跑车,买海边的房子,还要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回到镇上后,比尔要把金币分些给汤姆,汤姆不要。 此后几天,汤姆一直没有见到比尔,也没听到过他的任何消息,汤姆有些担心,打电话过去也没人接。这似乎有些不对劲,难道比尔拿着金币离开了小镇? 终于有一天,汤姆决定去比尔家,看个究竟。比尔住在房车里,那地方远离镇子,很荒凉。汤姆到了那里,见比尔的房车停在车道上,汤姆过去敲门,没人应,他试着扭动门把手,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阵难闻的异味扑面而来,汤姆掩上口鼻,小心地走了进去,卧室的灯亮着,进门一看,汤姆大吃一惊:比尔躺在床上,瘦得不成人样,眼睛向外鼓着,肮脏的衬衣包裹着一条条肋骨…… 汤姆脱口问道:“怎么会这样?发生什么事了?” 比尔痛苦而嘶哑地喃喃着:“他……不让……我……起来……” 汤姆去拉比尔的手臂,却无法拉动,像被强力胶水粘在床上一样,他又去拉比尔的另一只手臂、双脚,都不能动弹,汤姆知道,一定是什么强大而不可见的力量将比尔困在床上。 汤姆赶紧给医院打电话,电话打不通,没办法,他只得先跑到厨房,弄来一罐头食物,又倒了杯水,可比尔吃什么吐什么,很快神志昏迷。 眼看朋友如此受苦,汤姆难过极了,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于是四处寻找,终于从壁橱里找到了那个盛金币的粗麻布袋。他背起袋子,走出屋子,穿过崎岖不平、遍布荆棘的山路,找到了那个黑糊糊的洞,他含着眼泪,跪在洞边,大声哀号:“沙乌尼酋长,我把金子还回来了,我的朋友不想要它了,请放过我的朋友吧,求您了!” 一回到镇上,汤姆心急如焚地来到胖老爹酒吧,走到吧台旁,抓起电话,给比尔的姐姐打电话。 电话刚响一声就有人接了,比尔的姐姐声音有些慌乱,她说:“比尔刚送去医院,几小时前他给我打电话,说他一直起不了床……医生说他能活下来已经很幸运了,汤姆,发生了什么事情?” 汤姆无法回答,但听到比尔已经没事了,总算放下心来。 汤姆刚挂了电话,突然,墙角传来一个声音:“你刚才去了沙乌尼的洞穴,是吗?”汤姆吓了一跳,一看,只见那个老酋长正悠闲地喝着啤酒。 汤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支支吾吾地说:“你都知道了?” 老酋长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用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汤姆看了好一会儿,语调凝重而深沉:“那金子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你可以拿去,但我告诉你,你要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接受它,这是我唯一的要求,用它去做一些善事吧,否则我还会回来找你的。” 说完这些,老酋长将剩下的啤酒喝完,从容走出了酒吧,也就在这时,汤姆惊呆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老酋长刚才坐过的凳子上,放了一个装着金币的袋子,那正是刚才汤姆扔进沙乌尼洞穴里的那个粗麻布袋! 汤姆赶紧冲出门去找老酋长,但老酋长早已杳无踪迹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汤姆和比尔都先后成婚,在这个镇上安下了家,而那个神秘的老酋长,或者说是沙乌尼酋长,却再也没有在这一带出现过。 柳条丈夫 从前有个女孩,长得很丑,又矮又胖不说,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她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住在村外的一间破屋里。女孩平时靠给人剖鱼为生,身上满是鱼腥味,没有一个小伙子喜欢她。眼看着村里的姐妹们一个一个出嫁,女孩只能站在教堂外面,看着别人举行热闹的婚礼。 村外树林旁住着一个老人,会用柳条编筐,手艺十分精湛。 一天,老人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个相貌丑陋的女孩,她手里拿着多年积攒下来的六个金币,对老人说:“我想请您给我做一个丈夫。”老人答应了,让她一个月后再来。 老人决意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他要尽其所能,编出一个最出众的柳条丈夫来:身材高大,双腿修长,手臂有力,眉目清秀,再加上一头棕色头发和一对淡褐色的眼睛。总之,这个柳条丈夫身上,要拥有所有女孩为之心仪的一切。 一个月后,女孩再次敲响了老人的家门,老人对她说:“明天上午十点,他会在教堂等你。”女孩听了,高兴极了。 女孩回家后,用了一夜的时间,清除自己衣服上的鱼鳞和腥味。然后第二天上午十点,她准时来到教堂,果真在那里见到了她的英俊不凡的柳条丈夫! 洞房之夜过后,柳条丈夫对已是他妻子的女孩说:“床太破了,给我拿工具来,我修理一下。”很快,他就修好了床。又过了一天,柳条丈夫对女孩说:“屋顶漏了,我要把它修好。”说完,他又用茅草修好了屋顶。第三天,女孩像往常一样,准备外出帮人剖鱼,临走前,她对柳条丈夫说:“烟囱也需要清理一下了,我们准备生火……”柳条丈夫一听,突然吓坏了,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女孩明白了:有些事情是无法要求丈夫去做的。火烧柳条,丈夫哪受得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村里人开始注意到了女孩的变化。因为他们发现:她一边剖鱼,一边哼着歌;她买了新衣服;她头上戴了鲜花。村里人经过女孩家时,发现她家的墙壁粉刷一新,门也不再歪歪斜斜的了。 有一次,女孩和柳条丈夫应邀参加村里人的一场婚礼,他们俩在婚礼上翩翩起舞,柳条丈夫优美的舞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他搂着女孩在那里旋转着,动作温柔而优雅,女孩幸福得恍若在天堂。 第二天,村里就像炸开锅了,女人们纷纷向自己的丈夫发难。鞋匠的妻子责问丈夫:“你跳起舞来,姿势怎么那么笨拙?”铁匠的妻子向丈夫吼道:“为什么你整个晚上只盯着别的女人看?”其实铁匠的妻子心里明白,整个婚礼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柳条丈夫看的,正是她自己! 丈夫们于是都受不了啦,纷纷跑出家门,聚集在酒吧里,七嘴八舌地谋划起来…… 于是有一天,柳条丈夫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面包师拦住了。面包师先是恭维了他一番,说他那天在婚礼上如何如何地有风采,然后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说:“村里的屠夫今天有事去城里,屠夫的妻子可漂亮了,她很仰慕你呀,你想不想去她家?” 柳条丈夫一听,立刻摇头:“我的妻子正在家里等着我哩!”然后就大踏步走开了。 面包师的诡计未能得逞,柳条丈夫回家后也没把这事告诉女孩,因为他对他们的婚姻很有信心。 一个星期后,这天,女孩在灌木丛里采浆果,裁缝的妻子挎着个空篮子,神秘兮兮地走了过来,对她说:“你还不知道吧?你的丈夫一直背着你在和其他女人见面。亲爱的,你不要太相信男人,他们都是一样的,特别是像你丈夫那么出色……” 女孩愤怒极了,没等裁缝的妻子把话说完,就把手里的一篮子浆果向她身上砸去,然后跑回家。女孩没有向丈夫提这件事,她不想让他听了烦恼。 可裁缝的妻子怒气冲冲地回家后,那天晚上就把村里所有的妻子和丈夫都召集拢来,他们在一起商量,大家又七嘴八舌地悄悄谋划起来…… 第二天夜里,编筐老人的门被敲响了,拥进来一群村民,为首的是裁缝的妻子。 裁缝的妻子神情悲切地对编筐老人说:“那个女孩和柳条丈夫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苦哪,他们无儿无女,老了怎么办?我们来找您,就是想请您替他们做一个柳条宝宝。”说完,裁缝的妻子还拿出了一袋金币。 编筐老人心肠好,他不肯收金币,但答应一定会编一个柳条宝宝出来,让他们一个月后来拿。 一个月后,在一个阴沉的冬日的晚上,女孩和她的柳条丈夫正坐在家里的火塘前烤火取暖,“咚咚咚”传来一阵敲门声。女孩去开门,看见门外站着一群村民,为首的就是那个裁缝的妻子,手里抱着一个布包。 女孩诧异地问:“这是什么?” 裁缝的妻子冷笑一声,一把拉开布包,女孩一看,里面是一个柳条婴儿,鼻子、眼睛竟和她的柳条丈夫那么相像。女孩很快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么说来,先前有关丈夫的风流传闻全是真的? 女孩把婴儿抱到丈夫面前,说:“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柳条丈夫一言不发,只是凝视着婴儿,看见这个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宝宝,柳条丈夫的心里充满了柔情。 女孩见此情景,悲痛欲绝。 这时,村民们便怒吼了起来,裁缝的妻子大叫道:“我要烧了这丑恶的东西!”说着,她一把抓起婴儿就朝火塘里扔。 柳条丈夫在旁边见了,惨叫一声扑了上去,他想救婴儿,可是女孩却愤怒地抓起旁边桌上的油灯,向丈夫头上砸了过去。 立刻,油灯摔碎在地上,灯油泼得到处都是,火舌蹿上了柳条丈夫的身体,他想用手把火扑灭,但沾上了灯油的手也燃烧了起来。柳条丈夫尖叫着跑出门去,一头跳入了门前的溪水中。 看着眼前这一切,裁缝的妻子带着村民们心满意足地走了。 在他们的身后,女孩家里的火越烧越旺,火光中,柳条婴儿被烧得“噼里啪啦”响,他的嘴、眼睛和鼻子在火中不住地颤栗。终于,女孩忍不住了,她心疼地扑上去,把婴儿从火里抢了出来。 然而,编筐老人却对这里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有一天,编筐老人突然想看看他的创造物生活得怎么样,于是便来到了村里,打听柳条丈夫和柳条婴儿的下落。他找到裁缝的妻子,裁缝的妻子说:“他们都死了。” 编筐老人很失望,只好蹒跚着回家。半路上,他突然听到路边的草丛里好像传出一声轻轻的呻吟,四处一找,发现了模样惨不忍睹的柳条丈夫。 老人的心里充满了愤怒,他流着泪对柳条丈夫说:“我创造了你,却没能好好保住你。现在,我不会再把你送回去了!” 编筐老人将柳条丈夫带回了家,修复一新。后来,他又从柳条丈夫嘴里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一个晚上,编筐老人又来到了村里。刚走到村口,就听到从远处传来一阵阵凄婉的催眠曲,他循声找去,发现那是女孩的家,女孩怀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哄他睡觉。 老人走进屋去,问女孩说:“请告诉我,你留下了孩子,却赶走了丈夫,这是为什么?” 女孩眼泪汪汪地说:“虽然这孩子是丈夫背叛我的证据,但我不能看着他死在火里。” “你真傻,这孩子是我的创造物,你丈夫是清白的。”编筐老人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女孩听了又惊又悔,她立刻抱着孩子,跟编筐老人来到他的家,见到丈夫,两人抱成一团,痛哭不已。 几天后,编筐老人又来到了村里,他向村民们宣布一件事:“我年纪已大,在歇手之前,我要完成最后一件杰作—编一个柳条做的女人。你们谁想要她都可以,但必须也回送给我一件礼物。谁回送的礼物最好,这个柳条女人就是谁的。” 这一下,整个村子沸腾了,老人编的柳条男人这么英俊,那他编出来的柳条女人无疑是天下倾国倾城的绝代美人。于是,男人们表面上装作对柳条女人不感兴趣的样子,暗地里却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备礼物;而女人们都自有打算,她们想:柳条丈夫可以像奴仆一样干活,还不用吃饭,要是拥有了柳条女人,自己就可以像贵夫人一样地养尊处优,什么活都可以不干了。她们偷偷打开自己珍藏的首饰盒,忙着给编筐老人准备礼物。 整个村庄像着了魔一样。 到了那一天,编筐老人早早地就来到了教堂。 村民们各自带着礼物也陆续来了,那些礼物中,有豪华的毛皮大衣,有一袋袋装得鼓鼓囊囊的谷子,有巨大无比的蛋糕,有强壮的马匹,有磨坊轮子般大的奶酪,甚至还有一整袋一整袋的金币。 编筐老人站在教堂前,一一验看他们带来的礼物。最后来的是屠夫,他准备回送给编筐老人的礼物最多,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的人:两头公牛,四头母牛,还有几十只白羊。编筐老人于是便向众人宣布:“柳条女人归屠夫所有,礼物我都收下了。回头我就将柳条女人送来。” 屠夫听了,简直喜不自禁。村民们也都急不可待地想一睹柳条女人的芳容,所以都站在那里不肯走。 一直等到黄昏时分,编筐老人终于把柳条女人带来了!只见她坐在马背上,身披斗篷,头蒙纱巾,就像一位盛装的新娘;从村民身边经过时,五颜六色的花瓣从她身上飘落下来,留下一路花香。 屠夫看得激动万分,他猜想面纱后的这位柳条女人定然是国色天香。可谁知当柳条女人从马上下来,脱了斗篷,揭开面纱,屠夫瞪大眼睛一看,这……这简直让他难以置信!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五短身材,四肢扭曲,脸色又黑又粗糙,更可怕的是,女人从头到脚都包裹着密密的荆棘。 屠夫不由大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哦,”编筐老人解释道,“柳条丈夫是用柔韧绵软的柳枝做成的,可我发现你们并不喜欢他。不是吗,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他遭受的灾难还少吗?所以这一次,我用黑刺李来做一个女人,因为黑刺李坚硬多刺,无论火烧霜冻,都毁不了她。” 编筐老人话音刚落,这黑刺李女人就一步扑上去,抱住屠夫狂吻起来,屠夫吓得拼命惨叫,使劲挣脱后,大家发现他的嘴唇已经破了,血一直流到下巴上。 就在这时,屠夫的妻子来了,她是从家里跑来的,这之前,屠夫故意把她关进了地窖。妻子看见黑刺李女人刚才在狂吻自己的丈夫,这一下可不得了啦,尖叫着扑上来,两个女人立刻就扭作一团…… 在一片混乱中,编筐老人悄然离去了。 裁缝的妻子突然发现编筐老人不见了踪影,就气咻咻地对大家说:“走,咱们找那个老骗子算账去,这一切都是他搞的诡计!” 村民们这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便跟着裁缝的妻子一窝蜂地拥出村,来到树林旁。可老人早已带着柳条丈夫、柳条婴儿和女孩,离开了这个地方…… 冠军也作弊 二十年前,杜德和萨姆是拳坛上大名鼎鼎的明星。尤其是杜德,临近退役还连续两年夺得冠军,这让萨姆再也没有报复的机会,便含恨结束了自己的拳击生涯。 如今,萨姆的日子过得贫困潦倒,他开始冥思苦想,想找到一个快速发财的方法。突然,他想起了老对手杜德,顿时眼前一亮。 萨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杜德的电话,打了过去,电话很快通了:“喂,是杜德吗?还记得我吗?我是萨姆。” 杜德接到电话,很是意外:“萨姆?你怎么会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萨姆热情地说:“咱俩已经有二十年没碰面了,明晚去酒吧喝一杯,怎么样?”杜德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晚上,两人在约定的酒吧碰面了。萨姆见杜德穿着普通,便不客气地说:“老朋友,看来,你和我混得也差不多嘛。怪就怪我们的职业,天生只能让别人消遣。” 杜德却满不在乎地说:“我现在是个生意人,经营着一个停车场。你有什么事快说吧,我很忙。” 萨姆一字一句道:“我想再跟你比赛一场,但是要赌两万美元。” 杜德不屑地说:“两万美元太少了,这点钱对我来说简直是耻辱。” 萨姆哼了一声,不依不饶地说:“你怎么不承认,你和我一样没有朋友,只有债主呢?其实你是怕输掉这场比赛的钱。你是不是不敢应战?” 被萨姆一激,杜德傲慢自负的性格又暴露了,他激动地说:“谁说我不敢应战?更何况我也不会输!只是我们再打一场还有什么意思?” 萨姆依旧不死心:“年轻的时候,我们为荣誉而打;现在,我们为生存而打。我们都上了年纪,过不了多久,贫穷和疾病就会把我们逼上绝路。只有一种解决办法,能使我们两人当中的一个摆脱困境。” 杜德淡淡地问:“什么办法?” 萨姆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找一个隐秘的地方,比如旧体育馆或者仓库,然后关上门,就我们两个人来一场生死决战。这样,我们用不着支付场地租金和其他费用。我们各自把赌注放在桌上,谁赢了谁拿走。” 杜德终于有点心动了:“你的主意倒不错。可这笔钱我们得去借。输了的人怎么办?” 萨姆冷笑一声,说:“他只好自认倒霉。你干不干?” 杜德思忖片刻,咬牙说:“两万太少,五万吧。” 萨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三天后,萨姆和杜德按照约定,来到市郊一幢废弃的楼房前碰头。两人按照职业比赛的规则,还带来了一只闹钟和一面锣。 两人把各自的赌注放在一张桌子上,然后一个敲响了锣,另一个瞅了瞅闹钟,同时走到屋子中间。两人同时喊道:“不许击打违反规则的部位。” 话音未落,萨姆冷不防一记重拳打中杜德的下巴。顿时,杜德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昔日的冠军怎么会被一拳击倒?原来,萨姆偷偷作了弊。他在拳击手套里藏了一个小沙袋,能把一头牛打倒。 萨姆计划得非常周密,打倒杜德后,他迅速脱去拳击手套,换上另一副棉手套。然后,他从布袋里取出一根绳子,套在吊灯的钩子上,打了个死结。接着,拿过一把椅子,费了好大劲将杜德抱起来,把他吊在绳结上,布置成杜德上吊的现场。 干完这一切,萨姆得意地笑了,杜德的身上没有伤痕,也没被人下毒,因此谁也不会怀疑,他不是自杀。 最后,萨姆把桌上的赌注统统装进了袋子里。离开之前,萨姆在杜德面前停了下来,喃喃道:“原谅我,杜德,我作了弊,没有给你还手的机会,因为我必须赢得这场比赛。但无论如何,赢得荣誉的仍然是你。很快,你的照片就会被登在所有的报纸上,人们将回忆起你这位伟大的冠军,特别会提到你在那些打败我的比赛中的出色表现。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今天,当命运最终决定我俩当中谁是赢家时,你却看不到我一生中唯一一次拥抱你……永别了,杜德!” 萨姆拎着袋子,走出破旧的楼房。刚走到街道拐角处,一辆汽车突然停在他面前,从车里冲下来几个警察,命令道:“扔下袋子,不许动!萨姆,你被捕了!” 萨姆一点也不害怕:“凭什么?” 警察冷冷地说:“我们都知道了!你向杜德挑战,并且杀了他,抢了他的钱。你作弊了,冠军!” 萨姆手有点发抖:“你们……有什么证据?” 警察冷笑道:“因为你并不知道,杜德也作了弊。当你们换装准备比赛时,他偷偷安了一个摄像机。事先他已和电视台谈妥了,电视台愿意出一百万美元,买下你们这场比赛的直播权。就这样,所有的电视观众都看到了一桩犯罪的经过,而不是一场比赛!你明白了吗?” 萨姆听完,彻底瘫在了地上。 高速公路上的森林 今年冬天实在冷,冷得简直要了马克的命。他是镇子里数一数二的困难户。现在,老婆孩子都冻得直打哆嗦了,他居然拿不出半个子儿来买柴火取暖!这可怎么办? 马克焦虑地踱着步子想办法。昨天才把欠左邻右舍的债还清,今天又上门去借是万万不能了。最后,他别无选择,决定去偷柴火。说干就干,他在大衣下头藏了一把长锯便出门了。 可那么个小镇子,哪儿会有现成的柴火偷呢?他游荡了大半夜,最后只好从街心公园的绿化带里,折了一小捆潮乎乎的树枝,沮丧地往家里走。 谁知等推开家门的时候,马克惊呆了:壁炉里竟烧着火,老婆孩子围在壁炉旁边正其乐融融呢! 马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时,平时有些傻乎乎的儿子站起来自豪地宣布:“我去了城外的高速公路!那儿有好多木板做成的大牌子,简直像一个森林!我随便砍了一角就装了一麻袋。要不是半路碰见有人帮忙,我都差点抬不回来呢。”马克见角落里果然摞着一大堆柴火,松了口气,心想总算能对付几天了。 可几天以后,柴火又用光了。怎么办?马克想来想去也再没别的法子,还是只能偷。于是,他狠狠心,带着儿子,拿上锯子,冒着寒风往城外的高速公路走去。 他们哪里晓得,前些天砍广告牌的事情,已经有人报案了。这时候,警察局的维克多警官,也正跨上他的摩托车,向高速公路驶去。 可刚开出去不远,雪片就贴满了维克多警官的近视镜片。他只好把眼镜摘下来,放进口袋里,又眯着眼减速顶风前行。他边开着车,心里边抱怨着:昨晚刚值了大半夜的便衣外勤才回家,今晚又非得出来喝西北风不可,真倒霉!想着想着,忽然,他的摩托车照明灯一歪,竟然照见一个人站在广告牌上! “好小子!总算逮住你了!不许动!”说完,维克多停妥摩托车,举着枪往前头的那块广告牌跑去。可谁知那人竟在广告牌上一动也不动。维克多又走近了一点,眯着眼,这才看清,那是一个画在奶酪广告牌上的男孩,正舔着嘴乐呢。维克多自言自语地说:“啊,原来是这么回事。”便发动了摩托车开路了。 又开了一会儿,维克多的眼前又是一亮—又一个人出现在他眼前!他大吼一声:“不许动!”就跳下车奔了过去。可立在他眼前的竟仍然是一幅孤零零的广告牌,上头印着一个人,站在一堆长满鸡眼的脚中间,满脸惊恐。这一回,维克多有点恼了,骂骂咧咧地回到了车上,继续前行。 也就在这个时候,马克选中了一块超大的广告牌。可他不知道,维克多警官已经在离他们不远处,正朝这个方向驶来。 马克带着儿子好不容易爬上了广告牌,开始锯起来,不一会儿就锯了三四十公分深。忽然,只听见身下传来“吱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束灯光打在他们的身上。 马克父子和维克多警官狭路相逢了! 马克又惊又慌,停下了手中的锯子。这可如何是好?这广告牌离开地面可有十来米高,现在他和儿子是想下下不去,想躲又躲不开,只好一动不动僵坐在上头。他顿时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心想这下完了。 可马克就这么呆坐了许久,却还不见下头的警官有丝毫动静。他往下瞟了一眼,只见广告牌下头的维克多警官一手扶着摩托车把,一手托着腮,从上到下,从左往右地打量着自己和广告牌。许久,他才听到维克多破着嗓门自言自语道:“嘿!原来这是头痛药片广告啊。两个人拿着锯子锯开一个大脑袋,看上去还真是头痛欲裂的意思呢!这个创意真不错,比前两个强多了,我一看就明白。这回可别想再骗过我啦。”说完,他竟然一踩油门,一溜烟地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留下了马克父子仍在广告牌上发着呆…… 好一会儿,马克才带着儿子把广告牌锯下来,收拾妥当,统统装进手推车里往家推。路上,马克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对儿子说:“今晚我们实在太走运了,遇上这么个怪警察,人怪话也怪。我怎么都想不通他为什么会放过我们。”这时候,儿子也憨憨地答道:“我也挺想不通的。他居然都没认出我来呢!” 马克纳闷道:“你说什么大话呢,什么时候你认识起警察来了?”儿子眨巴眨巴眼回答:“我认识他的时候,也不知道他是个警察。爸爸,前几天半夜里帮我把一麻袋柴火抬回家的人,就是他呀!我记得当时他进了我们的屋子以后,看见我们一穷二白的样子,简直都要掉眼泪了。临走他还悄悄塞给我块巧克力,我还准备留着过圣诞节呢!看来他已经把我给忘了。” 就在父子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时候,维克多警官正骑着摩托回警局。风雪里,他冲自己笑了笑道:“看起来今晚加个班还是挺值的,幸好这两个家伙遇见的是我哟!” 呼吸方法 上世纪三十年代,有个叫麦卡朗的医生在纽约开了一家私人诊所,由于他医术精湛,而且为人热心,生意一直不错。这天早晨,麦卡朗医生接诊了一个新病人,她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在一家百货公司上班,名字叫史黛菲。 其实,史黛菲小姐没有患病,而是怀孕了。她告诉麦卡朗医生,自己从一个小镇来到纽约,一心想进入演艺界实现梦想,也因此认识了一个同样怀有演员梦的男孩,两人迅速陷入了热恋。不久后,史黛菲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男孩时,男孩立刻赌咒发誓会和她结婚,可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男孩突然不辞而别,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听完史黛菲的倾诉后,麦卡朗医生十分同情地问:“那么你来找我,是想打掉这个孩子吗?”“不!”史黛菲很坚定地说,“我不能扼杀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我要将他生下来。医生,你能告诉我预产期在什么时候吗?” 麦卡朗医生告诉她预产期会在圣诞节前后。史黛菲又小心翼翼地问:“医生,在预产期到来之前,你愿意做我的私人医生吗?”麦卡朗知道史黛菲的担忧,毕竟她还是个没有结婚的姑娘,如果现在就去医院,会让她很难堪,于是,麦卡朗点点头,很痛快地答应了。 接下来,麦卡朗递给史黛菲一本小册子,上面记录了一些怀孕方面的知识,比如孕妇应该吃什么,喝什么等等,还有就是一些不能做的事情。史黛菲满怀感激地拿着小册子离开了诊所。 从这以后,每隔一个月,史黛菲就会来诊所检查一次胎儿的情况。三个月后,麦卡朗医生又送给她一本小册子。这次上面记录的是关于产妇生产时候的呼吸方法。史黛菲这才知道,原来产妇分娩时有四个阶段:初期阵痛,中期阵痛,产出婴儿,最后是排出胎盘。小册子里,着重记录的是在这四个阶段里产妇怎样呼吸,才能帮助她安全而顺利地产下婴儿。 前两个阶段没有什么难度,最重要的是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伴随而来的剧烈阵痛,会使产妇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时,呼吸方法就派上大用场了。使用这个方法,可以使产妇学习短促的吸气、吐气,让空气在牙齿间快速进出,这时,产妇发出的气息像极了小孩子模仿蒸汽引擎推动火车前进的声音,因此,麦卡朗医生称之为“火车头呼吸法”。 又过了几个月,十二月终于来到了。这天,史黛菲再次来到诊所,麦卡朗医生替她做了仔细检查,然后告诉她:“看起来要拖过圣诞节了。不过,婴儿肯定会在今年出生的。”史黛菲点点头,欣然接受了这个结果。离开诊所时,她踮起脚尖吻了医生一下,然后真诚地说:“麦卡朗医生,再次谢谢您为我做的这一切!”医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不必客气。听你的口气,好像我们不会再见面似的。”史黛菲也笑了:“我们肯定会见面的,医生。” 可没想到,史黛菲在圣诞夜刚过六点时竟开始初期阵痛了。那天,纽约下了一整天的大雪,到了晚上又开始下冰雹。等到她进入中期阵痛的时候,这城市已经被冰雪所覆盖,所有的街道都变成了光滑的“溜冰场”。 史黛菲十分镇定,她先打电话叫了出租车,在等待出租车的间隙,又打电话通知了麦卡朗医生。半个小时后,出租车终于来了。司机见史黛菲就要临盆了,急忙扶着她一路走下楼梯,嘴里还不停地提醒她千万要小心。史黛菲只是用点头来回答,因为在每次阵痛来袭时,她都在做深呼吸运动。 一路上,密集的冰雹打在车顶丁冬作响。司机小心翼翼地在滑溜溜的街上开着车,还要不时地穿过拥挤的十字路口。就这样,在距离医院还有两个街口的时候,出租车已经行驶了一个钟头。这时候,司机清楚地听到史黛菲开始呼吸急促,那气喘吁吁的声音,就像是大热天里的狗在伸着舌头喘气一样。他当然不会明白,史黛菲已经在做“火车头呼吸”了。 史黛菲的呼吸声越来越激烈,司机不禁皱起了眉头,看起来他比史黛菲还紧张。又行驶了一会儿,司机已经看见医院大门前那座高大的石头雕像,便将油门一踩到底,出租车尖叫着冲向医院。 可就在这时,一辆急救车正沿着医院急诊室的弯道急速驶出,眼看两辆车就要撞在一起,司机连忙猛踩刹车,两辆车随即都开始疯狂地打转。可路面太滑了,谁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车,两辆车不可避免地撞到一起。急救车撞上出租车的左侧,撞得它飞速转了一个圆圈,然后以骇人的力量撞上石头雕像。车顶的黄灯立刻炸成碎片,车身也在瞬间皱成一团,可怜的史黛菲,就像个破布娃娃般从破碎的车门给狠狠甩了出去。 这时,麦卡朗医生恰好赶到医院,他正要走上医院门前的台阶,就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碰撞声。麦卡朗立刻预感不好,他快速向史黛菲甩出去的方向跑过去,在接连摔了两跤后,突然感到左脚踢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一碰就向旁边滚开。麦卡朗医生低头一看,却是倒吸一口冷气,原来他踢到的那个东西竟是史黛菲的头颅!麦卡朗医生禁不住魂飞魄散,他实在不敢相信,史黛菲小姐已经在这场车祸里身首异处。 麦卡朗吓呆了,他浑身颤抖地跑到史黛菲的身体旁边,只见没有了头颅的身体还在呼吸着!麦卡朗感到双膝一软,直接跪倒在地,他看到鲜血汩汩地从史黛菲的衣服下流了出来,在这一瞬间,他忘记了所有的恐惧,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也要拯救史黛菲腹中的小生命! 这时,医院里不少医生和护士都跑了出来,其中有几个胆大的医护人员,便开始蹲下来帮助麦卡朗医生接生。与此同时,史黛菲的断头身体仍在坚持着“火车头呼吸”,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来越急促。 终于,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婴儿出生了,还是个男孩儿。麦卡朗将婴儿交给护士,护士随即用毯子将婴儿包了起来。这时候,史黛菲的身体抽搐了几下,随即停止了一切动作。麦卡朗看着护士抱着婴儿走回医院,这才站起来慢慢从尸体旁边走开。退开几步,他一瞥眼看到史黛菲的头颅还在那边的地上。突然,麦卡朗强烈地感到她还有意识,自己应该把她顺利生下婴儿的事情告诉她。 想到这里,麦卡朗走过去,半跪在史黛菲的头颅旁。只见她的一对眼睛仍然圆睁着,嘴里还在做着“火车头呼吸”。随即,麦卡朗医生看到史黛菲的眼球稍稍转动,眼光看向自己,接着,她的嘴角分开一下,吐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麦卡朗医生,谢谢你!” 麦卡朗按住自己狂跳不止的心脏,回答道:“不用客气,史黛菲小姐!是个男孩儿。”史黛菲的嘴角又动了动,最后发出微弱的声音:“男孩儿……”接着,她闭上眼睛,又开始做“火车头呼吸”,几秒种后,呼吸终于停止了。 第二天,麦卡朗医生自己掏钱安葬了史黛菲,因为她在这个城市里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亲人。她的儿子出院后,被一对不能生育的年轻夫妇收养了。很多年以后,麦卡朗医生得知他在美国一家私立大学做了英文系主任。麦卡朗医生特地找机会和他在教师俱乐部吃了一顿饭。根据医生的暗中观察,他遗传了母亲史黛菲小姐的聪明、开朗,还有坚毅的性格。当然,关于他出生时发生的这一切,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爱情推理 这天,太阳和煦,一位面目秀丽的女孩提着一个蓝色小箱子,走进了车站书店。看样子,她是来买书的,她随意地把手中的一束花儿放在柜台上,从书架上选了一本杂志,然后取出钱包付款。这时,她的那束花顺着柜台面的斜坡滚动了起来,眼看就要掉到地上了,就在那一刻,一个年轻的男子赶忙伸手将花儿接住,然后递给了她,她感激地微微一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了。 这男子叫杰克,是位公司职员,这次是去度假的。他上了火车,在车厢里,又意外地看到了刚才那个女孩,她的旁边有一个空座位,于是杰克走上前去,笑吟吟地问:“这个座位有人吗?”女孩抬起头,说:“没有,你坐吧。” 杰克就坐了下来,他想跟她说些什么,但又找不到话题,一时便默然了,稍稍镇定后,他开始观察起来:行李架上放着她的蓝色小手提箱,手提箱上是一束花儿,箱子上还印有她的名字缩写:zy。杰克心想:这一定是一个稀少的名字,因为以26个字母最后这两个起头的名和姓都很少。 一会儿,火车启动了,驶离了月台,杰克和女孩聊了起来,杰克问她是不是去度假的,女孩说,她不是去度假,她只是去父母那儿住几天。 两人正说着,服务员推着食品车走了过来,杰克提出请女孩喝一杯咖啡,女孩笑着接受了,她说,从四点到现在,她一口水都没喝呢。 两人聊了一会儿,火车就在一个站台停靠了,她站起身,从行李架上取下了她的东西,接着,她就下了车,走了。 火车重新启动时,杰克才意识到自己傻极了,他既没有问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住在哪儿,是干什么工作的。偌大一个城市,茫茫人海,他就是大海捞针般地找上几年,也未必能碰到她的。 杰克知道,自己已经对那女孩一见钟情了,他一定要再次见到她!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她的名字缩写zy,以这两个字母打头的名字不会很多,或许这是能找到她的突破口。 杰克外出几天后回到了城里,他马上找来了这个城市的电话簿,以y开头的姓倒是有几页,但是以z起头的名却一个也没有,就这样,这个线索断了,接着,杰克又开始回想当时的情况,试图寻找新的蛛丝马迹。 他想起了那束花,对了,商店一般都是在九点才开门,而那趟火车的发车时间是八点五十……可是,杰克记得在车站西侧有一个花店,它每天开门营业的时间都比较早,如果是顺路买花的话,那么她应该是从车站西侧方向来的。 既然从这个方向来,那么,这条路上设有站点的公交车有几条线呢?杰克查了起来,发现了三条线路,但是,每条线路都有若干站点,每个站点附近都住有很多人。 还有什么线索呢?车站书店?对了,她买过一本杂志,是什么杂志呢?杰克不知道,但是,他记得她是从哪个书架上取下它的。杰克当机立断,特意再次去了那家书店,看那排书架上贴的标签:建筑工程、摄影艺术、教师月刊……莫非她是一个教师?不,不可能,她离开这个城市时没有选择利用双休日。杰克继续看其他标签:电子科学、护理杂志……难道她是一名护士? 杰克猛然想起,她在火车上说过,她从四点开始一口水都没有喝,这是不是说她四点钟下了夜班?这和护士的工作性质非常吻合!杰克立时怦然心动,他细细查看了那三条公交线上的站点,发现其中一条线经过一个医院,它叫瑞尔医院。 杰克立即去了这家医院,他站在医院的车道上,四处张望,想找到问询处的位置。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辆救护车突然驶入,因为开得急,杰克又躲避不及,他被撞倒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杰克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他望了望身边,身边有一个护士,杰克问:“我这是在哪儿?” 护士告诉杰克:“医院里呀!” 杰克撑起了身子,问:“你们这儿有一个名字缩写zy的护士吗?” “就是我呀,有什么事吗?” 杰克一听大失所望,眼前这个护士,哪里是以前遇见的那个女孩呀,面貌、身材、肤色、话音,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春天,一个冬季,哪能比呀!杰克无奈地叹了口气,说:“以z起头的名和以y起头的姓都非常罕见,一个医院不可能有两个以zy缩写的名字……” 那个护士笑了,她说,是的,她的确是全医院唯一的名字可缩写成zy的人。 杰克心里那个沮丧呀,仿佛一瞬间全世界都失去了光彩。该怎么办呢?突然,他心中灵光一现,他把那个护士叫了过来,问了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把一只蓝色手提箱借给别人? “是的,”护士答道,“我有一只蓝色的小手提箱,不久前曾借给我的一个同事,她的名字叫瓦娜丽·华生。” 天哪,杰克心头“扑扑”直跳,他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在书店里、火车上碰到的那人,就是瓦娜丽·华生…… 杰克向护士诉说了一切,在护士的帮助下,她终于来到了病房,坐到了杰克的床边。她看着杰克,嘴角露着笑意,风情万种,她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杰克笑着答道:“我曾经梦想当警察……” 车祸奇案 保罗是个药品推销员,这天,他在郊区推销了一整天,深夜十一点多才驾车返回城里的家。 车子开在偏僻的乡村公路上,保罗有点犯困,好在这是一条空旷的马路,过往车辆很少。然而就在这时,保罗看到对面开来了一辆车,车子的两盏前灯特别亮,晃得保罗睁不开眼,突然,那辆车蹿到了马路中央,直冲着保罗的车疾驰而来。保罗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遭到了重重一击,车被撞得飞了起来,然后一阵翻滚,摔到了马路边,保罗也被摔出了车子。 保罗觉得自己滚落在路边冰冷的泥地上,血流了出来,突然,他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自己可能快死了!这时,他听见远处有声音传来,先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这车里没人。” 接着是一个姑娘战战兢兢的声音:“他肯定被抛出去了,找找看吧。” 保罗心想,一定是那辆车子里的人,他们闯祸后在寻找受害者,听起来他们自己倒是没受什么伤。接着,那一对年轻男女打亮了手电,保罗听到他们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本想喊一声,告诉他们自己在这里,但很快又改变了主意。保罗本能地感觉到,这两个胡乱开车的年轻人,也许根本帮不上自己什么忙。 “他在这里!”突然,一束手电的光照在保罗脸上,那两人找到了他。那个姑娘蹲下来,看了看保罗,对小伙子说:“他还活着,他的眼睛是睁开的。” 保罗借着手电的光,看了那姑娘一眼,她很年轻,可能只有十六七岁,长得非常漂亮,她正在查看保罗的伤口,保罗发现,她的眼神里一点也没有同情的光泽。 姑娘问道:“你伤在哪里了,厉害吗?” 保罗轻声道:“全身都伤了,里面伤得更厉害。” 姑娘听他这么说,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接着她冷冷地问道:“要是我们抬你,你受得了吗?” 保罗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时,一阵强烈的疼痛袭来,保罗倒吸了一口冷气,忍不住说:“我想,我可能快死了。”这句话一出口,保罗就觉得自己犯了个错误:那姑娘的表情突然起了变化,她站起身走到小伙子跟前,说:“他快死了。” 小伙子好像松了口气,说:“那就是说,现在去找医生也没用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先开车回城里去了?” 姑娘回答说:“当然,不过我们得去向警察局报告。” 小伙子显得有点害怕:“警察局?” “是啊,我们得去报告,你撞死了一个人。这家伙到时候大概已经死了。” 保罗躺在他们脚边,静静地听着两人谈论,他们的口气就好像他已经是个死人了,保罗突然想到了在家等着自己的妻子,但他现在连流泪的力气也没有了。只听那两个人继续小声议论着,小伙子似乎很担心,他问姑娘:“你说警察会把我怎么着?毕竟,这、这只是一起事故啊……” 听到这里,保罗实在忍不住了,他插了一句:“每起事故,都是因为有人犯了错误。” 那两个人听到这句话,吓了一跳,他们面面相觑,然后蹲了下来,小伙子问保罗:“先生,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保罗喘了口气,艰难地说:“这起事故是你的责任,你没有减弱灯光,还把车开到了马路上的我这一侧来……” 小伙子愣了一下,转脸问姑娘:“我把车开到他那一侧了吗?” 姑娘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我怎么知道呀,那时我们正在……” 她还没有说完,保罗就明白她要说什么了,他们当时肯定在搂搂抱抱,或者互相抚摸什么的,正因为这样,小伙子没能打暗车灯,也没能控制好车子,结果,自己却为他们的轻率付出了代价。想到这里,保罗真的有点生气了,他忍不住重新强调了一遍:“你瞧,你把车子开到了不该去的那一侧,所以这是你的过失。” 小伙子听了,有点手足无措地望着姑娘:“怎么办,我会坐牢吗?不过我爸可以拿钱出来,这样我不会坐很久吧,三十天?” 那姑娘说:“我也不知道,也许要六十天吧,这样就太糟了。” 保罗听着他们说话,心里感到越来越气愤:自己就快死了,肇事者却还在为要坐几天牢而抱怨。 这时,两人沉默了一阵,小伙子突然说:“我想,如果这个家伙不去跟别人瞎说,就没人会知道这起事故是谁的过失了。”姑娘一时没反应过来,问:“瞎说什么?” 小伙子慢慢地说道:“瞎说谁没关灯、谁开到了马路另一侧什么的……如果他死了,他就没办法瞎说了。” 姑娘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她的声音有点异样:“那倒是啊……不过,他已经快死了……” 小伙子的声音变得很急促,有点歇斯底里:“可是,他只是快死了,他还没死,我们得确信他死了才行。” 保罗心里猛地一颤,只见小伙子突然跪了下来,用手电直射保罗的脸,保罗第一次看清楚了那小伙子,他真是年轻啊,和那姑娘一样年轻,看来小伙子也被撞伤了,脑袋左侧有一道难看的伤疤,头发上还沾着血污。小伙子问:“你感觉怎么样了,先生?” 保罗没有回答,他现在感到疼痛一阵比一阵厉害,但他不想说出让他们满意的答案。他看到小伙子显得挺失望,站起来对姑娘说:“他看上去伤得不厉害,不像会死的样子。” 其实保罗知道,损伤在自己身体内部,非常致命,但自己不会告诉他们的,让他们害怕去吧,也许自己可以坚持到有人路过,也许自己还可以见上妻子最后一面……保罗正这么想着,突然,他听到姑娘尖叫了一声:“你干什么?”原来,小伙子正想用什么方式攻击保罗,小伙子的情绪也很激动,他大声回答姑娘:“可是他得死!我得帮他死!” 或许是出于女性的本能,那姑娘冲着小伙子喊起来:“你不能杀了他!” 小伙子的声音显得很狂躁:“那又怎么样?他已经受伤了,别人会以为他是被撞死的。” 姑娘不说话了,保罗觉得,这一刻,整个世界安静得可怕,他看到那两个人投在地上的影子,他们正拥抱在一起,看得出,姑娘很爱小伙子,他们在做最后的心理挣扎……终于,保罗听到姑娘说出了这句话:“那……好吧。” 保罗只好继续躺在那里,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想:自己可能会被打死,或者被踢死,随便哪种方法,都可以轻易把他这个虚弱的人干掉。虽然保罗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但这种死法太恐怖了!他突然拼尽全力朝那两个人喊道:“不!” 他的喊叫好像吓坏了那两个人,小伙子紧张地看了看姑娘,姑娘却镇定地问:“你能行吗?”看得出来,现在姑娘才是更坚定的那个。小伙子默默地点了点头,保罗看到他向自己走来,不由闭上了眼睛。 突然,保罗听到姑娘说:“等等!你这样做身上会沾血的,他们会查出血迹的。” 保罗心里燃起一丝希望,他睁开眼,只见小伙子就站在自己面前,神情有些犹豫。似乎过了好久,小伙子突然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说完就走开了,保罗听到他在路边的乱草堆里翻找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就听他叫那姑娘:“来,快来帮帮我,帮我把它搬起来!” 姑娘跑过去帮他了,过了一会儿,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保罗看见了他们,他们弓着身子,合力抬着一块沉甸甸的巨石。小伙子气喘吁吁地对姑娘说:“那家伙不是被抛出汽车了吗?那就好了,他一头撞在了石头上,就这样!” 这次保罗没有叫,他叫不动了,他觉得自己的大脑快麻木了,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那两人走过来,一直走到他身边,现在,那块沉重的巨石就悬在他脸部上方。 保罗知道,这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忽然,他想到了什么:这两人的谋杀有一个破绽!他心中感到一丝欣慰,默默祈祷:这案件会遇上一位精明的警官…… 第二天一早,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巡警万尼克中尉接到了报案,他是一位精明的警官,现在,他正在查看着马路上轮胎的印记。他找到的线索越来越多:尸体被挪动过,周围有一片杂乱的脚印,但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找到确凿的证据了! 万尼克中尉从泥地里爬起来,走到报案的那对情侣跟前,小伙子脸上满是恐惧,颤抖着问:“怎么了,警官?” 万尼克中尉缓缓地说道:“一块石头分为两部分,顶端常被雨水冲刷,是很干净的,底部埋在泥巴里,自然粘着泥土。现在你跟我说说,小子,保罗先生怎么会从汽车里被抛出来,一头撞在那块石头的底部?” 莎拉的钥匙 巴黎大街26号住着一家四口,丈夫是地下工作者,因身份暴露,刚刚撤离城市。眼下家里有三个人,女主人带着十岁的女儿莎拉和四岁的儿子迈克。 1942年7月的一个晚上,她家的大门突然响起了捶门声,捶门声越来越响,还传来吼声:“警察!开门!快!” 莎拉紧张地抓住母亲的手臂急切地问道:“他们是来抓爸爸的吗?”母亲轻轻拍了拍女儿的肩膀,然后镇定地打开了大门。 门口站着两个警察,他们身披齐膝长的深蓝色披肩,头戴高高的圆形军帽,其中一个手里拿着名单,说道:“动作快点,女士,多带点衣服,你们要去外面住一段时间。” 母亲站着没动,她看着那个警察,哀求道:“先生,求求你,孩子还小……” 警察板着脸,眼神冷酷地拨开女主人的手。 母亲见哀求无用,就悄悄给女儿使了个眼色,然后开始慢慢地收拾行李。 在警察敲门时,母亲已将男孩迈克藏进了“秘密基地”。所谓的秘密基地,那是他们房间墙后一个又长又深的壁橱,孩子们经常躲在里面玩捉迷藏。他们还把它当成自己的小屋,还在里面放了一只手电筒、一些玩具和几本书。 莎拉悄悄来到“秘密基地”的门口,看到弟弟紧紧地抱着自己心爱的泰迪熊,躲在黑暗处。莎拉轻声问道:“迈克,你在里面害怕吗?” 只有四岁的迈克,还以为是捉迷藏呢,他天真地说:“姐姐,快把我锁起来,他们就找不到我了。” 莎拉抹抹眼泪,点点头,然后关上壁橱门,把钥匙插进门锁一转,再抽出钥匙,塞进口袋。那锁隐藏在一个像电灯开关的旋转装置下面,墙上镶着一块块木板,根本看不出那里还有一个壁橱。莎拉将手掌贴在木质镶板上,又轻声叫着弟弟:“迈克,别出声,过一会儿姐姐就回来找你。” 没想到,莎拉出来后,和母亲一起被关进了集中营。她心里一直牵挂着弟弟。想到壁橱里的弟弟,她会从睡梦中颤抖着醒来,掏出钥匙,怔怔地看着,不由心如刀绞,惊恐万状。 几天之后,上面来了命令,把成年妇女送到东部去劳动。一时间,警察们像群黑色大鸟一样扑过来。把妇女拖到营房的一边,把小孩们拖到另一边,顿时哭声、叫声响成一片,状况惨不忍睹。 莎拉紧紧抓住母亲的手。警察粗暴地将她们的手扳开,母亲厉声尖叫,发疯一般往回扑,撕破的衣服敞开着,头发乱蓬蓬的,脸扭曲变形,嘴里嘶叫着:“迈克,迈克。”莎拉明白母亲的用意。她拼命地伸手去抓母亲的手,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妇女们被带出了营地大门。 母亲走了,莎拉觉得自己变了个人,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去营救弟弟。在此期间,她认识了一个比她大一岁的女孩蕾切尔。两个人接触多了,话也越来越投机。一天晚上,大多数孩子睡着时,莎拉压低声音说:“我们逃出去吧。”蕾切尔点头,小声道:“我观察过,警察晚上会加岗,白天反而很少留意我们的行动。”莎拉说:“营房后墙朝铁丝网有一个小缺口,我们就从那里逃出去。” 第二天中午,炽热的阳光烘烤着棚屋,让人热得无法忍受。她们看到了一个警察,坐在阴凉处,步枪斜靠在脚边,头后仰着靠在墙上,嘴张着,像是已经睡熟了。她们蹑手蹑脚朝隔离栅栏走去,像两只移动迅速的小动物。在她们的前方,是大片的绿色牧场和田野。 两人弯着腰前行,离铁丝网的缺口处越来越近。就在蕾切尔已经到了裂口处,正小心翼翼地把头探进铁丝网时,莎拉突然听到了重重的脚步声,她的心好像停止了跳动。抬头看时,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耸立在她的面前。他是一个警察,他一把抓住莎拉破烂的衣领,把她拎了起来。 莎拉一阵惊慌后,反而镇静下来,她毫无惧色地说:“您必须放我走!我只有四岁的小弟弟,一个人在巴黎。我把他锁在壁橱里了,如果我不回去,他肯定会死……”她哽咽起来,“先生,求求您让我从这里钻出去好吗?您假装没看见就行了。” 那警察喉结动了一下,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地说:“我不能那样做,我有命令在身。” 莎拉两眼直视着警察,固执地说:“求求您,您必须放了我!” 警察沉默了。好几分钟过去了,莎拉感觉时间像灌了铅,非常沉重,几乎停滞。突然,警察抹去脸上的汗水,咬着牙说:“走吧,动作快点!” 莎拉听了,愣了一愣,警察猛地一把把她推出了缺口。她的额头被铁丝戳破了。她顾不了疼痛,连滚带爬地钻出了铁丝网。她站在铁丝网的另一边,刚要抬脚奔跑,那警察又低低喝了一声:“拿着。”只见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递给铁丝网外的莎拉。 莎拉看了看手里的东西,是厚厚的一卷钞票。她把钞票放进口袋,和钥匙放在一起。她没来得及谢谢警察的帮助,就被蕾切尔一把拉着,撒腿就跑。她们穿过绿色的草地,穿过金色的麦田,跑得气喘吁吁,肺都快炸了,胳膊和腿累得快抽筋了。 两个女孩也不知跑了多久,跑得又累又饿,来到了一幢很大的老房子前,那儿有一个很大的狗窝,里面有一碗水和一块放了很久的骨头。她们一人一口轮流将水喝了。 这时,远处传来狗叫声,接着听到渐渐走近的脚步声,逃跑已来不及了。她们只得绝望地拥抱在一起。从外面进来一个矮小的老头,后面还跟着一个身穿蓝色睡袍的老太太。当老太太看到她们时,她把手捂在嘴上:“天哪,他们是……” 老头严肃地说:“是的,我估计是!” 老太太坚定地说:“让她们进屋。马上把她们藏起来!” 莎拉和蕾切尔在这对老夫妻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巴黎。 当车转入布列塔尼街后,莎拉的心跳就加速了。她知道再过几分钟就到家了!她心想,也许这时候父母已经回到了家中,和迈克一起在等自己了。 很快,26号门牌号出现在了莎拉的眼前,她冲入楼梯,气喘吁吁地爬上四楼。她大口喘着气,接着举起拳头,使劲拍打自家的大门,却没有回应。她又喘了一口气,再次举起拳头,使出了更大的劲“咚咚”敲门。 门后终于传来了脚步声。门开了,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出现在门口。 莎拉结结巴巴地说:“我来找我弟弟。你是谁?迈克在哪里?” “你弟弟?”男孩显然是刚搬进来的,他茫然地说,“这里没有人叫迈克。” 莎拉大嚷起来:“这是我的家,怎么会没有迈克?”她一把把男孩推到一边。她几乎没有留意到门口的墙上已经漆成了新的颜色,屋内还多了一个书架和红绿色的地毯,更没有在意那个惊讶的男孩大声叫喊。她奔进屋里,冲过熟悉的过道,进入了装有壁橱的卧室。 莎拉心急火燎地从口袋里掏出钥匙,用手掌摁了一下墙上的机关,隐藏的锁孔顿时露了出来。她嘴里不停地喊着:“迈克,迈克,迈克,是我,莎拉,我回来了!”而她的手却颤抖得对不准锁孔,折腾了好一会儿钥匙才插进锁孔。锁芯里终于“咔嗒”一声响,她使劲推开了密室的门。 一阵腐臭味扑面袭来,把她身旁的男孩吓得往后退了几步。莎拉“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她跪爬着进入壁橱,看到了在壁橱深处,一个小小的身躯蜷着一动不动,他那张可怜的小脸蛋已经发黑,认不出来了。 莎拉扑倒在地,撕心裂肺地哭喊着:“迈克……” 上帝的杰作 一个乌云密布的下午,大街上行人寥寥无几,一个叫卡尔的年轻人正急匆匆往家里赶,好躲过接下来的一场大雨。突然,他发现,自家门口不远处躺着个手包。卡尔三步并两步走上前去,把手包捡了起来。 进了家门,卡尔打量了下那只手包。这是一只镶着鲜红花边的棕色手包,看上去挺普通。卡尔觉得打开别人的包不好,但他又想寻找失主的信息,迫不得已下,他还是打开了包。可挺遗憾,除了三美元零钱外,包里就剩一封皱巴巴的信,而且看上去有好些年头了。 卡尔心想,现在找到失主的唯一希望,就靠这封信了。于是,他开始仔细端详起来,看着看着,不由惊了一下——信封上的邮戳是1940年的!这竟是一封六十年前的信!再看看,信封上除了能辨认出寄信人的地址,啥也看不出了。 于是,卡尔决定冒昧地打开信封。只见里头是一张浅蓝色信笺,上面的笔迹纤柔隽永,显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他再往下看,天哪,原来这是封绝交信!写信的是一个叫安吉丽娜的姑娘,她在信里告诉自己的男朋友劳伦斯,因为母亲不允许两个人继续来往,自己只好跟他分手了。尽管如此,安吉丽娜还是表白道:“我仍然会永远爱你的!” 原来这封信背后,还有这么个忧伤的故事。可目前除了一个寄信人地址,和两位主角的名字之外,卡尔仍是两眼一抹黑。想来想去,他决定从地址入手,通过电话局先找出寄信人来。他想,自己起码要和寄信人通上两句话。 运气不错,电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卡尔,有一位女士愿意和他通话。可当电话接通了后,电话那头的女士却并不是安吉丽娜。女士说:“这房子是我三十年前从一户人家那里买下的,那家人的女儿好像是叫安吉丽娜。” 正当卡尔觉得被泼了盆冷水时,那女士似乎又想起了点什么,赶忙说:“后来我听说安吉丽娜把她妈妈送进一个叫‘绿荫’的养老院去了,你可以去查查看。” 卡尔喜出望外,赶紧找到了绿荫养老院把电话拨了过去,更让他兴奋的是,虽然安吉丽娜的母亲已经去世,可安吉丽娜本人现在竟然就住在这养老院里!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于是,卡尔迫不及待地赶去了绿荫养老院。等到了那儿,已经是晚上了。门卫和夜班护士听说了卡尔的来意,破例同意了他的请求,护士还微笑着告诉卡尔:“安吉丽娜女士正在娱乐室看电视呢,请跟着我来吧。” 卡尔跟着护士上了三楼,拐进了娱乐室,终于,他看到了安吉丽娜!老太太看上去那么温柔和蔼,满头银发像蚕丝一样光滑,笑容像天使一样慈祥。当听说了手包的事情后,安吉丽娜的双眼顿时闪出了光芒。接过信的时候,她的脸上竟露出了少女般羞涩的笑容。 少顷,安吉丽娜才长舒一口气,说道:“年轻人,这确实是我写给初恋男友的最后一封信。”说完,她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他叫劳伦斯·麦克唐纳。当时我只有十六岁,我母亲觉得我太小了……接下来,听说他参军去了,我们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我现在还记得他的模样,那么英俊、那么温文尔雅……”说到这儿,安吉丽娜露出了激动又忧伤的神情,“如果你能找到他,请告诉他,我仍然爱他。”这时,她噙着泪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因为我觉得,世上没人比得上劳伦斯了……” 然而,线索到这里也就断了。卡尔没有办法,他安慰了老人后带着遗憾起身告辞。来到大楼门口的时候,先前的门卫热心地问卡尔:“怎么样,那位老太太能帮得上您吗?”卡尔自我安慰般地回答:“至少,现在知道失主姓什么了。不过,我还是暂时把这事儿搁在一边吧,为了找它的主人,我几乎花了一整天时间。”说着,卡尔顺手把手包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来,朝着门卫无奈地耸了耸肩。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门卫竟然失声喊道:“嗨!等等!这不是麦克唐纳先生的手包嘛!瞧那鲜红色的花边,不论到哪里,我都能一眼认出来。他总是把他的手包弄丢。光是在走廊里,我至少就已经捡到过三次了,他真大意!” 听到这里,卡尔拿着手包的手竟开始颤抖起来。他追问道:“谁是麦克唐纳先生?” 这时,门卫已经拿过那手包,一边检查,一边回答:“是我们这儿的一位老人,就住在八楼。没错!就是他的包!准是前两天上街购物的时候弄丢的。”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卡尔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他一边向门卫道谢,一边奔向护士站。接着,他又一次跟着护士进了电梯,这次,他们来到了八楼的阅览室。护士告诉他,那儿坐的绅士就是麦克唐纳先生。当卡尔解释来意,把手包递给他时,麦克唐纳激动地站起来,感激道:“我已经在这里找它两天了,再找不着,就打算再进一趟城里去!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年轻人!” 这时,卡尔郑重地解释道:“先生,有件事我必须告诉您,为了找到失主,我读了手包里的信。” 麦克唐纳先生一听,仿佛被点中了心事,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卡尔连忙微笑着补充说:“先生,我不仅仅读了信,而且还知道您的安吉丽娜在哪里。” 听到安吉丽娜的名字,老人情不自禁地大声说道:“安吉丽娜?你知道她在哪里?她现在怎么样?她还像以前一样漂亮吗……” 听完老人连珠炮般的问话,卡尔微笑着回答:“她很好……而且还像您曾经见过的一样漂亮。请跟我来吧。”说着,他扶着麦克唐纳来到了三楼,走向娱乐室,而安吉丽娜仍坐在那儿静静地看着电视。 卡尔扶着麦克唐纳来到她面前,问道:“安吉丽娜,您还认识这位先生吗?”麦克唐纳先生已经等不及了,情不自禁地说道:“安吉丽娜!是我啊!我是劳伦斯!” 此刻的安吉丽娜也激动地喘息着:“哦!劳伦斯!我简直不敢相信!劳伦斯!真的是你吗?真的是我的劳伦斯吗?” 就这样,两人执手相看,凝视了良久,最后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看着眼前这激动人心的情景,卡尔和护士都不禁泪流满面,悄悄地离开了娱乐室。谁能想到,两个天各一方、分别了六十年的恋人,竟会住在一个养老院里,却彼此毫不知情。这是怎样一种千里来相会的缘分,又是怎样一种对面手难牵的无缘啊?不过,现在好了,这个跨越了六十多年的忧伤的爱情故事,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完满的结局。大伙儿都情不自禁地感叹:“这真是上帝的杰作!” 就这样,三个星期后的周末,卡尔又来到了绿荫养老院。原来,劳伦斯和安吉丽娜就要在这儿举行婚礼了!而这一次,卡尔是来当他们的伴郎的。 手表的故事 手表停了 从前,有一个贫穷的母亲,丈夫死得早,与一个女儿相依为命。 这天,小姑娘放学回家,在一只盒子里翻出了一块小手表。小姑娘惊喜万分,戴上手表,哼着歌儿出了门。走着走着,前面走过来一个老太婆,问道:“小姑娘,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小姑娘抬起手腕,响亮地答道,“现在是4:45。” “谢谢。” 小姑娘又开始玩了,还不时地抬腕看手表。一会儿,那个老太婆又走过来了,问:“现在几点了?” 小姑娘答道:“4:45。” “什么,还是4:45?哎呀,你耽误我时间了!”老太婆说完跑开了。天一下就黑了。 小姑娘看到天色已晚,这才意犹未尽回到家中,想了想,把手表依旧放进盒子里。吃晚饭时她问母亲:“妈妈,怎么给手表上劲呢?”他们那里都是把给手表上弦说成上劲的。 母亲愣了一下,问道:“怎么,你有小手表了?” 小姑娘撒了个谎,说同学有一块手表,要借来戴戴。母亲叹了一口气,说以前外婆有一块手表。可打从外婆去世后,那块手表就不走了。她告诫女儿,不要随便给手表上劲。否则会发生巨大的不幸。半夜里,母亲睡不踏实,就起来把那只装手表的小盒子藏到床下。然而小姑娘根本没睡着,母亲的一举一动她全都看在眼里。 第二天,小姑娘戴上手表来到外边。又碰到那个老太婆,问起了老问题,小姑娘把手表藏到背后。老太婆笑了,说:“手表还走吗?如果不走,就不是一块真手表。” “是真手表,是我外婆的!”小姑娘把手表拿出来,“只是手表停了,我不知道怎么给它上劲。” “是的,我知道。”老太婆说,“她是4:45死去的。哎呀,我该走了,要不然我又迟到了。”说着她就走远了,外边的天黑了。 晚上,小姑娘把手表放到枕头底下。可醒来后,她发现手表戴在母亲手上。小姑娘急忙说:“把手表还给我!” 母亲坚决地答道:“不给!”小姑娘受委屈似的大哭起来。她对母亲说,她马上就离家出 走,说别人有皮鞋,有裙子,有自行车,可自己什么都没有…… 母亲一句话都没说,默默地把手表摘下来,交给了女儿。 手表走了 小姑娘戴着手表上了学。放学后,她跑到外边,高兴地走来走去。 “小姑娘,你好啊!”老太婆不知又从哪冒了出来,“哎,几点了?”小姑娘抬起手腕答道:“6:30。”老太婆突然浑身哆嗦了一下,大声说:“是谁给手表上了劲?”“我不知道。”小姑娘惊慌起来,把手放到了口袋里。 “哎呀呀,哎呀呀,是谁给手表上的劲?”老太婆大声说,“哎呀呀,哎呀呀,怎么办啊?说不定是手表自己开始走的?” 小姑娘害怕了,低头就打算跑回家。 “站住!”老太婆说话的声音更大了,“别把手表打碎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手表,记住:从现在起,你每小时都得给它上劲!要不然就会发生巨大的不幸!你最好现在就把手表交给我!” “我不给。”小姑娘说完就要跑,可是老太婆拦住了她,说:“等等。谁给这块手表上了劲,谁就给自己的生命上了劲。明白吗?比如说,如果你母亲给手表上了劲,那手表就会测量她的寿命,她就得每过一小时给手表上一次劲,要不然手表就会停下,你母亲就会死去!不过这还不是全部的灾难。如果表是自己开始走的,那它就会计算我的寿命。” “那关我什么事?”小姑娘说,“这不是您的手表,而是我的。” “如果我死了,那就没有白天了,你真是的!”老太婆喊道,“是我每天晚上让夜幕降临,让白天休息!如果我的时间停止了,那世界的末日就来临了!” 老太婆哭了起来,她不让小姑娘走:“你要什么?连衣裙?自行车?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但你得让我知道,是谁给手表上了劲!” 小姑娘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会儿,最后说:“我要一个王子!”“去吧,快到你母亲那里,问一问是谁给手表上了劲,然后把答案告诉我。你会有一个王子的!”老太婆大声说着,把小姑娘推回了家。 小姑娘没玩够,很不情愿地回到家中。只见母亲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把自己紧紧地裹在被子里。 “妈妈!”小姑娘扑了过去,说,“我最亲爱的妈妈,你告诉我,是谁给手表上了劲?” 母亲说:“是我给手表上了劲。”小姑娘从窗户里伸出头,对老太婆喊道:“是我妈妈给手表上了劲,放心吧!”老太婆点了点头就不见了。天变黑了。 手表快了 这时,母亲对小姑娘说:“把手表给我,我要给它上劲。要不然我过几分钟就会死去,我感觉到了。” 小姑娘把手表递过去,母亲给手表上了劲。小姑娘说:“现在怎么办,你难道每过一个小时就问我要手表吗?我不能戴着这块手表去上学了?” “只好这样了,孩子。”母亲回答。 “你永远都是这样,给我什么东西,然后又要回去!”小姑娘大声说,“那我现在怎么睡觉?你每隔一个小时就叫醒我一次?”“怎么办呢,不这样我就会死去。以后谁给你做饭?谁来照顾你?” 小姑娘说:“要不,我自己给这块手表上劲。”母亲回答:“不行啊,你那么爱睡懒觉。孩子,没什么可怕的,只要你还活着就好。我就是为你而活着。听话,把手表给我吧。” 母亲从小姑娘手里夺过手表。小姑娘又是哭,又是闹,但拿母亲一点没办法…… 一眨眼,很多年过去了。小姑娘长大了,如愿嫁给了一个王子,拥有她所向往的一切,而她的母亲还像从前一样生活着。 一天,母亲打电话给女儿,说要见一面。见面后,母亲说:“孩子,我的生命快要结束了。这手表越走越快,每隔五分钟就得上一次劲,你外婆就是这样死去的。以前,我对这块手表一无所知,后来来了一个老太婆,告诉了我这块手表的事情。现在我要死了,把这块手表和我埋在一起吧!永远不要让任何人,包括你的小女儿,知道这块手表的事情。” 女儿点了点头。 三分钟过去了,女儿感到母亲的手松了下来。突然,母亲睁开眼睛,看见女儿已把手表戴在腕上。母亲眼泪刷地流了下来:“孩子,你为什么给这块手表上劲?你会死去的!” “没什么,妈妈,我现在已经学会不睡觉了。我的小女儿一到晚上就哭,我已经习惯醒来了。我不会睡过去的。妈妈,你活看,这是最重要的。” 母女俩久久地坐在一起,窗户后面闪过那个老太婆的身影…… 三进天堂 马利科尔是法国一座小城里的一名执达员,他的任务就是收租收税。马利科尔工作认真,恪尽职守,但他的心脏不太好,生气上火的时候容易犯病。 这天,马利科尔为大房产主乔治林收房租时,和人动了肝火,当天夜里心脏病发作死了。 死后的马利科尔立刻被带到了圣彼得面前。圣彼得是天庭的初审法官,见马利科尔来了,态度很冷淡地说:“马利科尔,你认为你能升天堂,还是下地狱?” 马利科尔答道:“当然升天堂!” 圣彼得傲慢地问:“为什么?” 马利科尔为自己辩护说:“我工作向来以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而著称,一直受到雇主们的赞许,年年得到上级的嘉奖,没做过任何坏事,并且天天按时做弥撒,我这样的人不上天堂,还有谁能上天堂?” “是吗?”圣彼得冷笑一声,命人抬来一只巨大的木桶,说,“这是随你一同升上天来的,你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马利科尔看到里面好像装满了水,但不知道是什么。 圣彼得严厉地说:“告诉你,里面装的全是孤儿寡母的眼泪。这都是你逼出来的辛酸泪水!” 马利科尔却坦然地说:“没错,即使是孤儿寡母,如果不如数缴租纳税,家也照样要被查抄。查抄谁的家,谁就痛哭流涕。但是没办法,我必须秉公办事,难道欠钱不缴、不依法纳税就对吗?” 见马利科尔如此心安理得,圣彼得不由得心头火起,命令天使们将马利科尔打入地狱,用烈火烧,再用孤儿寡母的泪水浇他的伤口,让他的烧伤永世不愈! 天使们立即扑上去。但马利科尔不服,他要向天主上诉。圣彼得虽然怒不可遏,也得照章办事,允许上诉。天主说到就到,他由雷霆开道,踏着祥云而来。 万能的天主自然什么都知道,他对圣彼得说:“执达员查抄穷人的家,不过充当人类法律的工具,本身并不承担责任,他只能在内心可怜穷人。” “问题就在这里,”圣彼得愤然说道,“这家伙对那些穷人毫无恻隐之心,刚才说起来还振振有词,恬不知耻到了极点。” 天主很公正,没有恻隐之心并不能算犯罪,圣彼得的判决未免有些草率,他便让马利科尔谈谈做了哪些善事。这是进天堂的条件,不只是没有罪就行了,最主要的是要有善行。 马利科尔想了想说:“十五年前,有一回我做完弥撒,从教堂出来,给了一个穷人十苏钱。” “确有此事!”圣彼得提醒说,“不过,那是一枚假钱。” “不管真假,”马利科尔说,“反正那个穷人买到了面包。” 天主又问道:“你主动行善,就这些吗?” 马利科尔沮丧地说:“唉,我主,我实在记不清了,有道是,左手给出去的,右手就会忘记。” 万能的天主不由笑了笑说道:“就你的德行,还不够上天堂的资格。当然,你下地狱,也不太公正。我只好让你还阳,接着干你执达员的工作。这回可别再错过机会啦,尽量行善积德吧。去吧,机不可失,珍惜对你的宽限。” 当马利科尔醒来时,妻子正趴在他身上号啕大哭,见他醒来,妻子不免有些惊慌失措。马利科尔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他告诉妻子自己到天庭走了一遭,然后又回来了。别的话也没多说,他就和往常一样上班去了。 路上,马利科尔一直想着天主的嘱咐,如何行善积德,拯救自己的灵魂。来到办公室,马利科尔看到给他当了三十年文书的布里松,便灵光一现,对老文书说:“布里松,从这个月开始,我每个月给你增加五十法郎。”布里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接着,马利科尔从壁橱里拿出一本新本子,在第一页画上一条垂直线,分成两栏,在左栏写着“恶行”,在右栏写着“善行”。然后,在善行栏里,他写道:我主动给老文书布里松加薪,每月增加五十法郎,按说,他是不配的。 刚写完,大房产主乔治林来了,有些房客还是交不上房租,所以来请马利科尔去交涉。马利科尔念念不忘上天堂的事,一改往日雷厉风行的作风,反过来替那些贫困户说话,请求乔治林同意让那些贫困户缓交房租。乔治林第一次听他这么说,诧异极了,但坚决不同意。 马利科尔只好跟着乔治林去履行他的职责,心想乔治林没经历过天庭审判,不知道上天堂之乐、下地狱之苦,到时候有他好看的,自己可要行善积德。 回到家里,马利科尔一见到女仆梅拉妮,就说道:“梅拉妮,我每月给你增加十五法郎。”还没等梅拉妮反应过来,他便从身上拿出那本本子,在善行栏里写道:“我主动给家里的女佣人梅拉妮每月加薪十五法郎。按说,她是不配的。” 不到一天,马利科尔就在本子上记下了十二件善事。花了六百法郎,一件恶行都没有。他给自己立了一条规定,平均每天必做十二件善事。几个月下来,马利科尔声名鹊起。社会各界都称他是一位大善人。当然,钱也施舍了不少。可是妻子却越来越忍受不了他,有一天,终于爆发了:“你不是真正的行善,而是在买天堂的位置。你大把大把地扔钱,却舍不得多给我一枚硬币,可见你这人是多么自私自利。”这句话揭了马利科尔的老底,堵得他一口气没上来,又死了。 死去的马利科尔又被带到圣彼得的初审法庭。圣彼得依然冷冰冰地宣判:打入地狱!马利科尔当然不服,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本子让圣彼得看,难道自己这么多的善行,还不能上天堂? 圣彼得瞧都不瞧一眼,这家伙的一举一动他当然清清楚楚,马利科尔又向天主上诉。天主应诉而到,听完马利科尔的诉说,依然和蔼地说:“马利科尔,我的话,其实你妻子已经说了,在这个问题上,东方有位智者早就说过,知善而为善,实为不善。当然,毕竟你做的是善事,客观效果是好的。为了让你明白做真善的道理,也为了让你实现上天堂的愿望,那么再为你破一次例,再给你一次还阳的机会吧!” 两个天使过来,架起马利科尔扔下天庭。 马利科尔大叫一声醒过来,见妻子哭得比前一次更悲伤。妻子后悔自己气死了他,见他醒来,妻子一再地向他道歉。此时,马利科尔如梦初醒,他反过来感谢妻子,让自己真正懂得了其中的真理。 马利科尔依然干他的执达员,依然行善,但再也不往那本本子上记什么善行了。 这天,马利科尔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便到街上走走。他信步走到一个贫民区的小巷,这是乔治林的产业。这时,他听到一个孩子的哭声,循声找去,他发现在一栋破旧的楼房里,有一个瘦弱的女人和一个小女孩。那小女孩穿着单薄的衣服,冻得直哭。女人踩着一架老式缝纫机,在做衣服。以往他看到这种情况,会扔下一点钱走人。可是今天,他心里感到特别难受,不知怎么办才好。 那女人见马利科尔来了,以为是来收房租的,不免有些紧张,当得知马利科尔只是随便走走,这才放松下来。两人刚聊了几句,又有人敲门,女人赶忙出去,只听门外一个声音大吼大叫道:“怎么样?今天是最后的期限,再不缴租,你们娘俩就搬走吧。” 显然,这是大房产主乔治林的声音,而女人则苦苦哀求他再宽限几天。可是乔治林的声音更大更决绝了:“不行,要么马上就给我滚出去!可怜你们,我吃什么呀!”他的吼声把女人的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这时,马利科尔想都没想,猛地冲出去,对着乔治林大喊道:“出去,你给我出去!” 乔治林给弄蒙了,马利科尔本来是帮他的,现在却反过来了。他朝马利科尔喊道:“你昏头了,我是房东啊!” 马利科尔也不知哪来那么大的怒气,冲向乔治林,一把把他摔出门去,嘴里喊着:“你这个黑心鬼,你给我出去!” 乔治林怒不可遏,拔出手枪,对准马利科尔就是一枪,马利科尔立即倒了下去,死了。 很快,马利科尔第三次被带到了天庭,天主正好也在那里。 “哦,”天主说,“咱们这位执达员又回来了,他在世上表现得怎么样啊?” 圣彼得微笑着说:“这回表现得还可以,他为一个贫苦女子挺身而出,勇敢地反抗残暴,仅这一举动,就可以让他升天堂!” 天主点了点头。 于是,圣彼得命令天使们演奏迎宾曲,马利科尔在悠扬的仙乐声中,头上顶着光环进了天堂。 离奇的绑票 雪莉是个胆大心细的姑娘,然而,百密也有一疏。 这天晚上,她在回家路上,碰到两个问路的,还没讲上两句话,却被对方喷了迷药,昏了过去。等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关在一间特别肮脏的棚屋里。她不禁打了个冷战,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十万绑票 雪莉告诉自己,冲动是魔鬼,越是危险越要保持冷静。她偷偷从眼缝中望出去,发现那两个绑匪正是问路之人,一人个子高,长得精瘦,有点阴森森的;另一人个子矮,长得胖乎乎的,年纪稍轻一些,看样子不是很聪明。两人正在旁边嘀咕着什么。 就在这时,只听见那瘦高个“嘘”了一声,说:“轻点儿,她好像快醒了。”雪莉灵机一动,趁机打了个哈欠,伸了伸腿,假装刚发现自己被捆的样子,晃着个脑袋问道:“我这是在哪里?啊,你们绑架了我?” “不是绑架!是有事要找你商量,”瘦高个说,“雪莉,只要按我们的要求去做,你就不会有事的。” 突然,雪莉快活得尖叫起来:“你们知道我的名字?太了不起了!你们绑架了我?啊,这简直太棒了!你们给我爸爸打电话了没有?” 两个绑匪被她莫明其妙的反应惊到了,忙说:“没有。” 雪莉爽朗地笑了起来:“这样吧,你们给我爸爸打电话,让我也听一听,我敢肯定他会急坏的。” 两个绑匪满脸疑惑,张着嘴,瞪大眼睛望着她。小胖墩说:“你好像还挺快活的。” 雪莉边笑边说:“是呀,我当然快活,这是我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刺激的事!”接着,雪莉话锋一转,说,“我希望你们在我爸爸身上好好捞一笔,你们要他拿多少钱?” 瘦高个笑了:“七万五,如何?” 雪莉立即答道:“不够!我爸爸很有钱!他是个医生,而且人家付给他的都是现金,都放在我们家地下室的保险箱里。” 瘦高个说:“难道是为了逃税吗?” “好像是那档子事吧,我还听他嘀咕过,他那保险箱里的钱不少于十万。所以,你们不必等银行开门,也不必只拿七万五就完事。你们要个整数,十万,而且能轻松到手。” 瘦高个点点头,说:“宝贝儿,你肯定他有十万?” “肯定!不过,他很可能会跟你们讨价还价,他是个吝啬鬼。那你就告诉他,你们知道保险箱里的那些钱都没有缴税。我想他很快就会妥协的。” 瘦高个很高兴,说:“哈哈,怎么这事就像是你在出主意呢,丫头。” “不瞒你们说,我自己还想干一票呢。” “好咧,”瘦高个说着打了个响指,说,“我出去打个电话,一会儿就回来。我这个兄弟会好好照顾你的,小猫咪。” 诱敌深入 雪莉看到瘦高个离开,心里一片阳光灿烂,因为两个绑匪当中,她觉得小胖墩容易对付些。她朝小胖墩嫣然一笑,问:“你以前绑过票吗?”小胖墩瓮声瓮气答道:“没有。” 雪莉试探性地问道:“那等钱到手了,你们会放过我吗?”小胖墩想了半天,才说:“啊,当然会的。” 雪莉眼睛一转,道:“你很善良,我愿意跟你交朋友。”说着,她一挺胸脯,显露出身上的曲线。她看见小胖墩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滴溜溜转,便甜甜一笑,又说,“要是不捆我,我还更迷人呢。你那大哥一时半晌还回不来,我想你可以做点什么。” 小胖墩咽了一下口水,走过来就要解开绳子,正在这时,忽听外面有汽车的声音,他忙刹住脚步,慌张地朝外看去,果然是瘦高个回来了! 只见瘦高个一进门,就“嘿嘿”笑着对雪莉说:“知父莫若女,不错,不错,一切都跟你计划的一模一样!” 雪莉笑了笑,信口问道:“钱谈妥了吗?不过,你们怎么去收钱呢?” 瘦高个一惊,忙说:“是的,我也正愁这事呢。” 雪莉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出了个主意:130公路靠近收费站的地方,有一座孤零零的立交桥。他们可以让雪莉爸爸开车过来,把钱扔到立交桥外面,然后过收费站。而他们可以在立交桥下面等着收钱。这样的话,即使有警察跟在后面,也只能陷在收费站里。而他们可以溜之大吉…… 瘦高个听了,暗暗叫绝:“考虑得很周到呢,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哈哈,我是从一部超级大片上学来的。” 瘦高个叹了口气:“小猫咪,你肩膀上扛的可是个好脑袋,可惜……” “可惜什么?” 瘦高个忙解释道:“可惜你跟我们不是一伙的,哈哈……” 其实,雪莉是故意这样问的,她听得懂瘦高个的话外音。不过,此刻她最担心的是爸爸会贸然报警,不报警,彼此还相安无事;而一报警,她的小命可就不保了。正胡思乱想间,瘦高个提出要出去打电话,她心念一动,说:“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两个绑匪听了一愣。雪莉说:“我要亲自给老家伙打电话,让他相信你们是些亡命之徒,如果他不肯合作,你们就会杀了我。还要告诉他,你们拿到赎金之后,就会放我回家,叫他千万别让警察介入。” 两个绑匪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说:“好吧,那我们一起去。不过,你要乖一点,否则子弹是不认人的。”说完,朝雪莉挥了挥手中的枪,然后一起上了车。 不久,三人来到一个投币电话亭前,瘦高个拨好号,谈了几分钟,解释了赎金送到什么地方,怎么个送法,然后把话筒给了雪莉。 雪莉拿起电话,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爸爸,照他们的话办吧,他们有四个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我吓坏了,把钱给他们吧,爸爸。那女的说,如果你叫了警察,她就拿刀子割断我的喉咙。爸,我太害怕了……” 瘦高个怕雪莉乱说话,就抢过话筒,挂了,然后推推搡搡地把雪莉弄上车,喝道:“你乱讲些什么呀?我们怎么成了四个人,还有一个什么女的?” 雪莉解释说:“我没有乱讲!人越多,不是就越凶险吗?要是他以后报了警,那就叫警察去抓三男一女好了。这样,你们麻烦也少一些!” 这么一说,两个绑匪倒没有话了。瘦高个觉得这鬼丫头心眼太活了,决定钱一到手,就立即把她做掉。 棋高一着 瘦高个决定单独去取赎金。他说,大约一个钟头后就回来,如果到时候还没回来,小胖墩就带着雪莉立即走人。小胖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等瘦高个走远,雪莉就趁机朝小胖墩撒起娇来,一会儿说她的手指头给捆得麻木了,痛得厉害,求小胖墩帮她解开来;一会儿,又要小胖墩给她根香烟。小胖墩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都答应了。 雪莉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朝小胖墩喷了一口,笑道:“我非常喜欢你,但很害怕你的同伴。” “是吗?为什么?” “我知道他想杀死我,”雪莉抓住小胖墩的肩膀摇了起来,“我说的是真话,只要我没有死,爸爸就不会报警的,放我走吧!” 小胖墩说:“以后放你怎么样?” 雪莉摇摇头:“不行,得在你同伴回来之前放!不然他拿到了钱,也就不在乎我的生死了。你可以把我放掉,然后你们拿了钱,离开这个城市。没有人会知道的。我会告诉爸爸说是你们放了我的。他见到我回去一定会很高兴。而且,他害怕逃税的事曝光,所以一句话都不会说。你能放我走,是吗?” 小胖墩想了很久,最后犹豫着说:“放了你,我会被撕成两半的。” 雪莉眼睛骨碌一转,说:“那假如我弄什么东西打你一下,把你打昏了?” “他不会相信你能打到我。” “假定我真打了你呢?不厉害,但是能留下记号,你可以给他看,作为证明。你就说那绳没有捆好,是我解掉了绳,从背后打你的?” “这样行!”小胖墩咧开嘴笑了,把枪递给雪莉,说,“你用枪柄敲我一下,好好敲,别太重,好吗?” “行!”雪莉爽快地答应了,接过枪,突然掉转枪头,对准小胖墩的心窝,狠狠地扣下了扳机。小胖墩猝不及防,呆呆地望着她,紧接着,雪莉又对准他开了两枪…… 不一会,汽车马达声传了过来,瘦高个来了!雪莉抓住枪,蹲在门口等着。车门“砰”地甩了开来,瘦高个跳下车,拎着个钱袋,哼着歌推开棚屋门,一眼就瞧见地上小胖墩的尸体。他不由愣了一下,抬起头来,却撞见门旁雪莉愤怒的目光。说时迟那时快,一串子弹射了过来,他“扑”的一声倒在地上…… 雪莉手疾眼快,把钱袋从瘦高个手上抢了过来。接着,拿起捆过她的绳子,在椅腿上使劲地磨,直到把它磨断为止。她在棚屋里找到一把铲子,挖了一个浅坑,把钱放了进去,再把坑填平了。然后雪莉擦掉枪上的指纹,扔进草丛中。最后,她上了大路一直走,找到一个电话亭,给爸爸挂了一个电话。 爸爸很快就赶过来了,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安慰她。雪莉边哭边说:“我太害怕了,那个男的取了赎金回来,分赃不均,结果和一个同伙双双火拼而死。第三个人便趁机跟那女的一起,开了一辆车跑掉了。我这才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爸爸忙安慰说:“孩子,没事了。” 雪莉让爸爸看了那根绳子,说:“我是磨了好久,才把绳子磨断的。” 爸爸夸奖道:“你真勇敢!”说完,把雪莉带上了车。车上,雪莉关切地问道:“爸爸,他们要了你很多钱吧?”“是,但我只给了一万!” 雪莉笑了,心想,爸爸真是个老狐狸啊,可嘴里却说道:“一万块可不少啊!” 爸爸说:“乖女儿,没关系。” 雪莉出主意道:“爸爸,我们报警吧,让警察把钱追回来!” “不必惊动警察了,”爸爸想了想,严肃地说,“最重要的是我女儿平安无事,那可比世界上一切财富都重要!” 机关算尽 皮特和约翰尼是两个小偷。这天,他们来到时代广场寻找猎物。时代广场有个著名的喷泉水池,旁边围了一群人,不时有人把硬币抛向池中,零零碎碎的,池底散落了不少面值一元、五元的硬币。皮特一双贼眼滴溜溜乱转,一会儿盯着行人的钱包,一会儿又向四周打探。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一家珠宝店的玻璃窗上。 皮特眨了眨眼睛,计上心来,一把拉住约翰尼,然后附在他的耳边,如此这般说了几句。约翰尼一听,立刻两眼放光,他向珠宝店瞅了瞅,竖起大拇指道:“哈哈,不错!” 过了片刻,约翰尼大摇大摆地走进珠宝店,径直上了四楼钻石营业厅,当他看到玻璃窗还是半开半闭时,心里不禁哼出歌来。他走到柜台前,要了一款钻石仔细看了起来,觉得不满意,便又吩咐店员再拿出几颗钻石让他挑选。就在这时,他的同伴皮特在门口出现了。 只见皮特走得很快,突然他脚下一滑,一声惨叫,重重跌倒在地上。店内的警卫看到了,连忙过来搀扶,问道:“先生,您还好吧?”皮特爬起来拍了拍衣服,埋怨道:“这大理石地面太滑了!”警卫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皮特又喘着气说:“天那么热,为什么不开空调?能不能给我一杯水……”说这话时,他故意上气不接下气,装出一副快昏倒的样子。这时,几个好事的店员绕过柜台,都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警卫答道:“对不起,我们这儿刚停电,您喝水—” 皮特坐在地上,接过警卫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一口,刚动了动身子,就“哎哟、哎哟”叫了起来,说:“怎么跌得这么厉害啊,疼死我啦!”一个店员忙说:“我给你端把椅子来。” “谢谢,谢谢!”皮特说着,偷眼看了看远处的约翰尼,正巧看到约翰尼抓起几颗钻石,神不知鬼不觉地往窗外丢去。眼见大功已经告成,皮特暗自舒了口气,然后挥挥手,说:“不用了,我还是回家休息吧,等身体好些了,再来这里光顾。”说着,他慢慢爬起来,一瘸一拐向楼下走去…… 皮特一离开珠宝店,马上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疾步如飞地向喷泉走去。喷泉的池子很大,透过涟漪起伏的池水,他隐隐约约地看到不少的硬币,可就是看不到一颗钻石。 不过,皮特并不感到失望。这正是计划的高明之处,原来,珠宝店四楼窗子的正下方就是广场喷泉。池子很大,如果从四楼抛下来一样东西,基本上不会落到外面;而且,喷泉一直在喷水,溅得四处都是,谁也看不到池里居然有钻石!皮特和约翰尼约好了,晚上就把钻石捞出来…… 按照事先约定,皮特来到一家酒吧等约翰尼。过了很大一会儿,约翰尼才姗姗来迟。皮特有点担心地问:“怎么拖了这么长时间?” 约翰尼嘿嘿一笑,把珠宝店的事回顾了一下:说皮特走后,他们发现三颗钻石不翼而飞了,钻石店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其中嫌疑最大的就是约翰尼和其他三位离钻石最近的顾客,因为停电,摄像头停止了工作,警卫只好对他们进行搜身、盘问。约翰尼却一点也不慌张,他狡辩说:“我确实要了那盘钻石来,可后来大厅里发生了混乱,我跟其他人就一道过去看热闹,我也不知道钻石是怎么不见的。”后来,警卫把四个“嫌疑犯”带去照x光透视,确定没人把钻石吞进肚里去,最后他们先放约翰尼走了…… 说到这里,约翰尼又补充道:“我运气好,出来的还算快。另外三位可倒了大霉:有两位表现可疑,还有一个家伙偷过车、有被捕记录。那些笨蛋警察,他们以为偷过车的人一定也会偷钻石。”约翰尼举起酒杯,笑嘻嘻地又说,“哥们儿,今晚我们就去把钻石捞出来。” 电台、电视台很快就播出了这次钻石失踪案。据报道,丢失的钻石有三颗,价值不菲。但目前警方没有任何线索,案件正在调查中。皮特听了,心里乐开了花,约翰尼没说假话,水池里一共有三颗钻石! 午夜时分,两人来到广场,皮特突然打了个寒噤,感觉不妙,就对约翰尼说:“咱们还是明天晚上动手吧,这帮警察很狡猾,说不定此刻就在四周监视。反正,钻石在那儿也丢不了。”约翰尼想想有道理,也就点头同意了。 第二天夜晚,两人又来到喷泉水池。一直等到凌晨三点,喷泉关闭了,水面恢复了平静,他们才穿上雨靴,带着手电筒,趟下了水池。真不错,一会儿居然就找到了两颗钻石,只是这第三颗钻石,却怎么也找不到。皮特说:“算了,我们走吧。”约翰尼却很坚持:“不,我们再找找。” 两人正在水池中搜寻。突然,一道强烈的聚光灯照在他们身上,只听有人大声喊道:“站在那儿别动!我们是警察。” “该死!”约翰尼扔掉手电筒就要跑,说时迟那时快,已有两个警察冲了过来,其中一个拔出枪来,喝令他不要动,约翰尼跑了几步便乖乖停了下来。皮特这时也跌跌撞撞爬出水池,惊魂未定地说:“你逮住我们啦,老总。” 拿枪的警察咆哮道:“你说得对,我总算逮住你们啦!池子里的硬币每个月会清理一次,然后捐给慈善事业。你们竟然连这个钱都偷!我希望法官判你们入狱九十九天。好了,现在全趴在地上,我们要搜身!” 非法闯入 在喀尔巴阡山脉东麓,有两个林场主,一个叫莫顿,另一个叫查尔斯。他们的林场虽然隔林相望,但两个人骨子里却充满着仇恨。 这年冬夜,莫顿像往常一样,领着几个守林员进山林巡逻。走着走着,他忽然心血来潮,吩咐大家分头行动,叫几个守林员朝南边走,自己一个人则绕到北边。 第六感觉告诉他,今天晚上要出事! 莫顿握紧枪,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半小时后,便看到一株巨大的山毛榉,他想在那里歇下来喝口酒提提神,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树背后居然闪出一个人、一支枪,而且,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死对头查尔斯! 莫顿下意识地把手移向扳机…… 却说这个查尔斯,一向与莫顿不和,而且,近来敌意更深。他们都拥有一大片森林,但数年前,两家为争夺一块林区,打起了旷日持久的官司,后来,判决下来了,莫顿胜诉,林区归其所有,然而,查尔斯却死不认输,坚持认为林区是他的财产。 这么一来,两家也就“扛”上了。由于森林猎物丰富,特别是以狼居多,查尔斯有事没事,就领着人出来打猎,而且一不小心就会溜到这块林区里来。所以,莫顿不得不经常四处巡逻,严阵以待。 眼下,他们每人手里都握着一支步枪,胸口都燃烧着极度的仇恨…… 有道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莫顿将要扣动扳机的一刹那,突然,只听到一阵狂风拔地而起,还没等到他俩反应过来,巨大的山毛榉竟轰然倒下…… 莫顿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瘫倒在地,他沮丧极了,他的两条腿给大树死死地压着,两只胳膊呢,一条麻木了,另一条则卡在树枝之间,动弹不得,虽然他大难不死,却休想挪动半分,只能等别人前来救援了。 他转眼再看查尔斯,又不禁笑了,为什么?查尔斯就在他身侧,一两米远,看样子也还活着,但跟自己一样,也被压在树下。 这时,查尔斯也发现了莫顿,只听他格格格笑了起来:“莫顿,难道你还没死?你被偷来的林子逮了个正着,咎由自取,真是老天有眼啊!” “闭嘴!什么偷来的?这是我的林子!”莫顿立即反唇相讥,“等一会儿,我们的人就会赶过来救我脱险,你呀,就一边呆着吧。我要告你在我的林区偷猎,这就是活证据!” 查尔斯沉吟片刻,然后平静地答道:“你能肯定有人救你?告诉你,我们的人马上就过来救我。等我脱身后,我再赏你几条枝干。不要急,我会将吊唁信送至府上的。” 莫顿笑了:“多谢提醒!只不过,还不知道谁先死呢?你是非法偷猎,我就不必向尊府送什么吊唁信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斗嘴,谁也不买账。 不过,他们心里都清楚,自己的人可能很长时间才能找到自己;而且谁的人先到,全靠撞大运。 莫顿猛然想起,衣兜还有一只扁酒壶,于是,就用那只麻木的手,费劲地掏了出来,然后,又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盖子拧开,将酒灌进喉咙里。时值深冬,又是在户外,还一直飘着零星小雪,酒一下肚,就如一团火在燃烧,他的感觉一下子好多了。 莫顿看着查尔斯,有点怜悯似的问:“我把酒壶扔过去,你够得着吗?里面可是好酒咧,一块喝几口吧,我可不在乎谁先死!” 查尔斯咽了一下口水,说:“不行,我的眼睛给血糊住了,什么都看不到,”停了一会,他又毅然答道,“不过,我从来不跟我的敌人共饮。” 半小时过去了…… 森林既冷又黑,狂风从枝干间呼啸而过,像鞭子一样抽打着两个人。莫顿想,今晚幸亏还有查尔斯陪在身边,还能说说话。如果自己一个人突遭不幸的话,可能早就丧失生存的希望了。这时,他感到复仇之火似乎已经悄然熄灭。 莫顿咳嗽了几下,然后对查尔斯说:“朋友,我改变主意了,如果你的人先到,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那要是你的人先到呢?” 莫顿真诚地说:“如果我的人先到,我会让他们先救你出来,把你当我的客人对待……” 好长时间过去了,查尔斯没有搭话,莫顿以为他可能疼昏过去了,急得叫了起来:“查尔斯,查尔斯,你可不能睡着啊!” “我没睡!”查尔斯终于开口了,说,“是的,今晚如果能活着,就一笑泯恩仇;当然,即便死了也值得。说真的,我一直恨你,到你的林区打猎是假,挑衅是真。可你刚才还请我喝酒,我也改了主意了……莫顿,我也愿意成为你的朋友!” 有一段时间,两人都沉默不语,翻来覆去地想着这次戏剧性的和解,以及将会带来的奇妙的变化。两人都暗自祈祷自己的人先到…… 终于,莫顿打破了沉默,他对查尔斯说:“我们喊人救命吧!” 查尔斯道:“好的,我们大声喊,来,一、二、三!” 两人抬高嗓子一起喊。 然而,除了风声,没有一点回应。 他们又沉默了几分钟,莫顿突然兴奋地大叫起来:“我看见有人穿过树林过来了!” 两人扯开嗓门再次大喊。 莫顿叫道:“他们听见了!他们停住了,现在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正从山上朝我们奔过来!” 查尔斯问:“他们一共几个人?” 莫顿道:“看不太清楚,九个或者十个。” 查尔斯神情有点黯淡,道:“那肯定是你们的人,我只带了七个人出来。” 莫顿高兴地道:“是吗?他们正拼力奔过来,真是好样的。” 查尔斯问:“是你的人吗?” “是不是你的人?”见莫顿没有回答,查尔斯再次耐不住性子地问。 “不是!哈哈!”莫顿突然笑了起来,笑声是那么的恐怖。 “他们是谁?” “一群狼!” 古董沙发 这天下午,乔治跟自己的夫人在家里发生激烈的争执,夫人连气带急,竟用一把尖刀刺死了丈夫。 乔治死了,静静地躺在地上,乔治夫人脑子却一片空白。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可她不想偿命,怎么办?她目光游移不定,最后落到那张正在拆卸的古董沙发上,突然灵机一动,她想:如果掏空里面的弹簧,这个沙发不就是具棺材?而且,明天,就有搬运工过来把沙发搬到约克镇她所经营的一家古董店里。 想到此,乔治夫人好像一下来了力气,连拖带拉地把乔治弄进沙发,接着,又对沙发作了一番装饰工作。从外面看,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 第二天,门铃响了,乔治夫人打开门,是约好的两个搬运工过来了。正说话间,乔治夫人的好朋友明尼也来了,她是过来帮忙的。 乔治夫人指挥工人搬沙发,他们把沙发搬到了门口,但无论如何就是抬不出去,因为门太小了。 明尼也感到奇怪,嘀咕道:“怎么会呢?按理说,这个沙发能搬进来就应该能被搬出去!” 然而,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试过了,但都无功而返。两个搬运工瞪着眼睛望着乔治夫人,问:“夫人,你们是怎么把这个怪物弄进来的?乔治先生呢,他知道吗?” 明尼很恼火:“乔治先生不住在这里,他此刻跟他的姘头住在一起呢。” 乔治夫人听了,朝明尼摆摆手,解释道:“我搬进来的时候,这个沙发就已经在这儿了。我想起来了,以前住这儿的,叫巴斯雷先生,曾说过把两扇小门给拆掉了,后来换上了一扇大门。你们是不是也可以把门给卸掉?” “夫人,恐怕得把整个门框都卸掉才行呢!可我们不是木匠!” 乔治夫人急了:“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搬运工耸耸肩,抬腕看了看表:“这是你的问题,夫人,我们服务的时间到了!”说完拿了钱后就离开了。 明尼有点失望,她抱怨乔治夫人早就该把门的尺寸事先量好,她出了个主意:“你还是把沙发拆掉吧!” 乔治夫人阻止道:“那太麻烦了,让我再想想办法吧。”想来想去,最后她从报纸上找到了一个木工登的广告,马上拨通电话,请他立马过来把门框给拆掉了。接着又趁热打铁,联系好一家搬运公司搬沙发。 明尼在一旁乐了,嘻嘻一笑说:“看样子,亲爱的,你太想离开这个家了!”说着话,她皱了皱鼻子,“你闻到吗,怎么有股发霉的味道?” “没有啊,”乔治夫人说,“你说得对,我很急,最好今天就搬到约克镇,享受那里自由、清新的空气。” 说笑间,一高一矮两个搬运工过来了,看上去膀大腰圆的,胳膊伸出来块块都是腱子肉,想不到的是,他们对沙发居然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高个子说:“夫人,你们刚才提到开了个古董家具店?”矮个子也说:“这门生意我有关系。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个经纪人收购这张沙发,肯定给你出个好价钱。我知道,每隔一周他 就把这类家具拉到德克萨斯州去,像这种沙发在那边卖得特火。” 明尼似乎给吸引住了,问:“像这个沙发能卖多少钱?” 乔治夫人胸有成竹地说:“至少要卖三万块,少一分我都不出手!” 明尼惊讶起来:“真的?乔治夫人,你真觉得它值那么多钱?” 乔治夫人说:“我还没往上说呢,我敢打赌,他们在德克萨斯一转手就能卖出五万块。” 乔治夫人近来遭受了种种挫折,所以她觉得明尼对她的帮助和情感上的支持特别珍贵。两个女人紧张地看着工人将沙发抬起来,喘着粗气慢慢将其搬出了房间,然后朝楼下走去。乔治夫人一步不离地跟在他们身后,紧咬着嘴唇看着他们把沙发抬到了卡车上。她真希望自己能跟着工人往约克镇跑一趟,但她觉得明尼靠得住,可以帮着她监督工人们卸货。未来的事情她都计划好了,把乔治从那个沙发棺材里拖出来,再在新开小店后面的花园里找个地方挖个坑,将他埋起来。对她来说,最难熬的时候已经过去,她突然有一种被解放的感觉,准备全身心地迎接充满美好希望的未来。 乔治夫人把店铺的钥匙交给明尼,笑着说:“都交给你了!什么时候加盟我的小店吧,说不定我们还可以成为合伙人呢。” 明尼接过钥匙,笑道:“亲爱的,如果是那样就再好不过了!你知道我老是觉得闲得没事干。”明尼说完,就跟搬运工一起坐车走了。 过了几小时,明尼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她显得特别疲劳,失去了欢快的样子,而且还忧心忡忡的,仿佛去了一趟约克镇就把她累垮了。 乔治夫人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她的变化,关切地问:“一切都顺利吗?” 明尼的神态有点闪烁不定,目光朝公寓四处打量着,支支吾吾道:“哦,没什么,一切都顺利,只是……我怕说出来你生我的气。”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你帮了我一个大忙。” “亲爱的,是这样,是那个沙发。那两个热情的小伙子卸完货走了还不到一刻钟,一辆大卡车就停在了小店前,车的一侧印着‘美国回收’的字样。你还记得吗?那搬运工说认识一个收古董的,弄到维克多利亚的家具就往南方拉?肯定他们跟那个收古董的说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只粗粗看了看沙发,就出了价钱,最后六万块成交!比你说的出手价还多了一万块。不过,我知道我应该事先跟你打个招呼,但我觉得你要是在场,也会立刻成交的。他给我的发票就在我的包里……乔治夫人,你不会不高兴吧?” 乔治夫人的嗓子像是被卡住了,一时喘不过气来,好一会她才发出声音:“你是说把沙发卖了?” “没错,收古董的和他的助手把它装上了他们的卡车。当时车上已经装满了货。这会儿沙发已经上路了,不久就会在德拉斯的一家拍卖行里拍卖。乔治夫人,这事我没有做错吧?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乔治夫人挣扎着苦笑了一下:“没事,亲爱的,你做得对……沙发到了德拉斯,你说逗不逗?乔治一直就想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花不完的钱 普瑞斯顿镇是美国西部的一个山区小镇,多年来,这里除了冬天有人来山上滑雪,一般少有人关注,但今年它却被两个歹徒盯上了。 这两个歹徒,一个叫菲尔,是个年轻人,专门干些鸡鸣狗盗的事,喜欢潜水、滑冰、滑雪等户外运动;一个叫山姆,别看他今年只有四十多岁,却前前后后在联邦监狱蹲了十四年,抢了七次银行,两次失手。他们俩是在网上认识的,惺惺相惜,却相见恨晚。这一次,他们俩看中了镇上的一家银行。 这天下午,他们住进镇上一家旅馆,当天夜里就下了初冬的第一场雪,见时机已到,他们决定动手了! 抢劫得手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钟,山姆、菲尔将车停在银行对面,两人下了汽车,迎着飘飞的雪花,过了人行道,来到银行门口。这时银行开门不久,里面坐了六个人:三个出纳,一个经理,一个经理秘书,还有一个顾客。 山姆心中大喜,掏出手枪喝令道:“都别动!谁要是敢报警,我立即开枪!”菲尔则端着猎枪一会扫扫这个,一会瞄瞄那个,控制了整个房间。见大家没有反抗的举动,山姆把枪塞进腰包,从外套里拉出一个帆布大口袋,命令把钱装进去。银行经理非常配合,山姆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山姆装完钱,然后把银行里的那六个人关进一个房间,抬腕看了看表,前后也就七八分钟。他不由地笑了,对菲尔一挥手,说:“好,咱们走!” 这时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菲尔把车挪出停车位,开上了大路,然后向山上开去。 为什么要把车往山上开? 原来这也是他们抢劫计划的一部分。对山姆这样的惯犯来说,抢劫银行根本不是件难事,难的却是如何成功逃脱。因为银行被抢,警察很快就会得知情报,接着就会立即在各个交道要道设置路卡,在普瑞斯顿这个山区小镇,要想赶在路卡建起来之前跑掉,几乎是不可能的。 怎么办?菲尔自有妙计。去年,他来这个小镇滑过雪,偶尔发现山上有间小木屋,有十来个平米。他打听到,小木屋下雪期间根本无人光顾,只是在炎热季节,租给那些避暑的旅行者。所以,他们现在可以住进去,在那里躲上四五个月。虽然这段时间非常枯燥、沉闷,但为了逃避追捕,为了钱,他们是能够坚持的。 哈哈,到那时,他们就有花不完的钱了! 突遭变故 半小时后,车开上了一道山梁,路暂时平缓了些。两人下了车,用望远镜打量山下,发现路上已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没有车印的新雪。菲尔乐不可支地说:“怎么样?山姆兄弟,这里的第一场雪都是大雪。” “不错,”山姆抬头望了望,“到小木屋还得多少时间?” “大概还有三个小时。” 山姆回头望了望公路:“你敢肯定没人发现我们吗?” 菲尔哈哈一笑,说:“等雪停了,这条路上的积雪至少在一米以上,过了四五月才冰化雪消。这期间就连开车下山也办不到,上山就更困难了。” 心情舒畅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说话间,两人又继续开车上路,不久之后,汽车转入一条老路,慢慢绕过一片树林,进了一片小小的林中空地。小木屋就在那里,屋外的木头架上支着一个大铁桶,山姆问:“这是什么?” “这是储油罐!”菲尔神情很严肃,说,“我上星期还检查过,有六百加仑的柴油,足够我们用到明年。” 山姆点了点头,从车座上取下装钱的口袋,两个人便进了小木屋。山姆四面看了看,一个角落里是堆得高高的杂志,正中的桌子上有几副牌和一些娱乐用品,墙壁的架上有个收音机。他还在里面小内间里见到许多罐头食品和其他食物,屋里有两张折叠床,上面各有三床毛毯,两张床之间是个很大的煤油炉。 哈哈,考虑到要在山上呆四个月,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菲尔把行李放到地上,对山姆说:“你去车上把望远镜拿来好吗?镜头放在外面会冻坏的。” “行,老弟,然后咱们就生个火,让这地方暖和起来,怎么样?” 菲尔笑了:“好主意!” 山姆出了门,踏着雪来到车前,从汽车后备厢开门取来望远镜,又踏着积雪走了回来。可刚进门,一支枪就戳在他背上,他挺直了身子,举起双手,一动不动。 初次交手 这时,只听菲尔在背后说:“正戏开场了。”他探手伸进山姆的外衣,从他肩头手枪皮套上摘下一支三八口径手枪,接着命令道:“往前走,到那边去,坐到桌子前面。不许动!别让我毙了你。” 山姆坐了下来,手恰好碰到裤子口袋里的另一支小手枪,此刻他很庆幸没有把老底都告诉菲尔。他冷冷地转过头,看着菲尔:“你背叛我了,老弟。” 菲尔笑了:“是那么回事,山姆。” 山姆责备道:“你对我撒谎了,你说在春天到来以前,是没有路可以从这儿出去的。” “我说的是汽车没有路可以出去,山姆。”菲尔纠正他。 随后,菲尔抓起钱口袋,把钞票全部倒到地上,然后单腿下跪,一面严密监视着山姆,一面把钞票往一个背包里塞。 “你打算怎么办?走下山吗?”山姆嘲弄地问。 “不,我有办法!”菲尔说完,退到一张床边,把毛毯掀到地上,毛毯下面是一对锃亮的滑雪板和两根配套的滑雪杆。 山姆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但你是不能下山的,警察已布下了天罗地网。” 菲尔笑着说:“我才不走刚才那条路呢,我从另外一面下山,那下面有家滑雪旅馆,今天晚上就会有好多辆公共汽车送客人到来,多我一个人是不会有谁注意的。”他说着站起身来,把滑雪板和滑雪杆夹在腋下,拿着猎枪对山姆叫道:“出去,山姆。” 山姆出了门,菲尔跟在他身后。 “站在那儿,靠着门,让我可以看见你。”菲尔走到小木屋外几码的地方,把两支滑雪板放在平坦的雪地上,然后开始依次拴紧滑雪板,猎枪则在膝盖间轮换着放。最后,他站直了身子,把猎枪轻松地夹到腋下。 “你要杀死我吗,老弟?”山姆绷紧了身子,准备随时扑倒在地,取出手枪。 “我干吗要杀死你?你又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 “那你不怕我春天从这里出去,会去找你吗?” 菲尔哈哈大笑起来:“那你就来找吧,山姆。” 山姆却皱起了眉头,心想:预谋背叛者,往往头一条就得保证你所背叛的对象永远无法报复。菲尔这小子是不是在耍花招? 菲尔说:“我得在黄昏之前赶到滑雪旅馆。山姆,回木屋去,待在那里别动!我警告你,如果你还有点脑子的话,就别想来追踪我。” “不会的,老弟,我两只脚怎么能追上你的滑雪板呢?”山姆说着,乖乖向门口退去,他仍然担心菲尔随时可能举起枪来。 但是菲尔没有开枪,只是站在那里等山姆一路退进小木屋,然后“通”的关上了门。 再起风波 山姆赶紧趴在窗户里向外窥视,他看见菲尔慢慢走向另一面下山的斜坡。 山姆舔了舔嘴唇,取出自己的小口径手枪,扳开机头。可转念一想:现在离菲尔太远,这种小口径手枪可能打不中,必须靠近他。 山姆眼睛一亮,他发现了一条可以抄近的路。于是,急忙从后窗跳了出去,依靠树木作掩护,一路狂奔,然后藏在树后,等着“猎物”的出现。 这时菲尔还浑然不知呢,吹着口哨,正在向山姆藏身的地方滑来,两个人差不多都已在斜坡的尽头。 山姆等到菲尔过来,立刻悄无声息地溜到他身后,举起了手枪,大吼一声:“别动,老弟!” 菲尔吃了一惊,想举起猎枪,但是两条腿不听使唤,他“扑通”一声摔倒在雪堆上。 山姆用手枪顶着他的胸口:“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吧,臭小子?” 菲尔哀求道:“别开枪,山姆!” 山姆冷冷地说:“我不会开枪的,你这个叛徒!”他弯下身子抓住猎枪,用枪托砸在菲尔头上,菲尔顿时就“扑”地倒地,失去了知觉。山姆放下猎枪,从菲尔背上取下装钱的背包,然后,拽住菲尔的外衣领子,向斜坡拖去。 那个斜坡有两个平面,一边比较平缓,一直蜿蜒下行,到山脚消失,山姆断定那就是菲尔所设想的那条去滑雪旅馆的路。但在另一边,却只有一道陡峭的山坡,平缓的弧线伸展出去大约十多米,然后便通向一道陡壁,落进深深的峡谷。山姆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处理完菲尔,山姆拾起了猎枪,踏着积雪往小木屋走。现在天气更加冷了,光线也渐渐暗了,黄昏的空气似乎比白天更加稀薄,山姆走几步就不得不停下脚步,喘口气休息。等他走进小木屋时,他看见温度计上已显示零下5度。 山姆把枪和背包放到桌上,脱下手套,此时他已冻得瑟瑟发抖,手指也冻僵了。他对着手掌呵了几口气,又使劲地搓着,可还是冷。他想:得点火生炉子,让小木屋暖和起来。 他揭开火炉的盖子,发现炉里没有油,再摇摇煤油听,发现也是空的。他连忙跑出屋,打开油桶的龙头,把听子嘴放到龙头下,扭开开关,却没有一滴油流出来。 山姆瞪大眼望着干龙头、空听子和冷火炉,心里涌起了一阵慌乱:没有燃料! 他猛然意识到,菲尔刚才为什么不杀他,放他一马,原来这小子早就算计好,要把他冻死在小木屋里。 天似乎更冷了,温度计上的数字在飞快地下降…… 女儿在飞机上丢失 疑点重重 一架民航班机正从华盛顿飞往伦敦,忽然,机长皮雷跟前的警报响了起来,是机舱传过来的,皮雷将工作交给副机长,走出驾驶室,只见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正对着空姐丽丝狂叫:“我的女儿茱莉亚不见了,她在这飞机上丢了!”丽丝耐心地安慰这位中年妇女,中年妇女却一个劲地说:“求求你,求求你,我的女儿真的不见了……” 这时,那位妇女看见皮雷,连忙冲过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激动地说:“这就是我的女儿茱莉亚,褐色麻花辫,穿红色连衣裙,她与我一起上的飞机,登机后我才睡了一会,她就失踪了!” 皮雷耐心地听着这位妇女的诉说,将她请到了乘务员休息室。这时,空警范佩西走过来,说,那位妇女名叫凯莉,刚才一上飞机就在座位上睡觉,飞机起飞不久,她就惊叫说她六岁的女儿不见了,还说她的女儿一直睡在她旁边的座位上。 皮雷问:“你找过她女儿吗?” 范佩西点点头,说:“全部找过了:每个乘客座位底下、卫生间、吸烟间、乘务员休息室,都没有凯莉女儿的踪迹!” 皮雷走到凯莉那排座位,问坐在凯莉旁边的乘客,是否见过凯莉的女儿,一位少女说:“她一直在睡觉,我没看到她旁边有小女孩!”另外的乘客跟着也摇了摇头。 皮雷拿起对讲机,对整个机舱广播说:“各位乘客,请问各位有没有见到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她叫茱莉亚,褐色麻花辫,穿红色连衣裙,请见过她的乘客马上跟我联系,谢谢!” 机舱内的乘客一阵骚动,但过了好一会,也没有乘客过来联系。 这时,凯莉从乘务员休息室冲过来,对皮雷喊道:“机长,我要求对这架飞机进行全面检查!” 皮雷说:“让我们商量一下再答复你,好吗?” 皮雷找来空姐丽丝和空警范佩西,一起商量对策。丽丝说:“我认为这个女人是个疯子,飞机上根本没有她女儿……” 范佩西说:“她拎的袋子印着华盛顿威斯汀酒店的标志,是不是跟华盛顿威斯汀酒店联系一下?” 皮雷点点头,丽丝马上拨通了威斯汀酒店的电话,不一会,她放下电话,说:“酒店经理说,凯莉前几天的确住在他们酒店,她是带女儿来华盛顿做心脏手术的,在前几天的手术中,她女儿已经去世了!” 机舱搜索 这个消息让皮雷浑身一震,他走到凯莉面前,柔声说:“女士,请你安静下来!刚才我们已经知道了你的情况,小姑娘去了天堂,我们非常遗憾,请你面对现实,回到座位上!” 凯莉惊讶得瞪圆了眼睛,歇斯底里地喊道:“不可能!茱莉亚的手术已经成功了,我要带她回家!求求你了,机长,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在这飞机上找找,茱莉亚很淘气,她一定在跟我捉迷藏!” 皮雷望着凯莉的神情,陷入了沉思,过了片刻,皮雷叫来范佩西,说:“虽然凯莉女士神志可能不清醒,但我们还是要尽到职责,你再带领空乘人员,对飞机进行一次大搜查,不要放过任何角落!” 很快,全体乘务人员再次对机舱的每个角落进行了检查,每个睡觉的乘客都被叫醒,每个位置都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茱莉亚的任何踪迹。 皮雷走进乘务员休息室,对凯莉道:“我们又对机舱进行了彻底的搜查,茱莉亚不在飞机上!” 凯莉使劲摇头,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跟我一起上的飞机,我吻了她的额头才让她睡觉的,你们查了机舱,但没有查发动机舱……求求你们,再查查发动机舱……” 皮雷坚决地摇了摇头,发动机舱是飞机最重要的核心区域,门一直紧锁,一个小孩不可能进去。范佩西把皮雷拉到一边,说:“凯莉坚持要查发动机舱,非常可疑,我查了她的资料,她有恐怖分子的嫌疑!” 皮雷思量片刻,严肃地说:“你马上将她关到禁闭室,防止她闹事,我们要对全体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 范佩西摸了摸腰间的手枪,和皮雷一起走到乘务员休息室,来到凯莉跟前,皮雷使了个眼色,范佩西上前一把抓住凯莉的肩膀,凶狠地说:“女士,我们现在请你去休息一下,这是命令!” 没想到凯莉只是慌张了一下,马上就恢复了镇定,反手一把摸到范佩西的腰间,拔出了范佩西的手枪,只听“砰”的一声,枪声响了,子弹打中了旁边的机舱。 凯莉握着手枪,指着范佩西,说:“你们不要乱动,否则我就开枪……你身上有发动机舱的钥匙,马上带我过去!”皮雷见情况变糟,马上向地面汇报:“航班遭到恐怖袭击,恐怖分子持枪劫持乘警……” 凯莉让范佩西举起双手,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发动机舱,皮雷一直跟在后面,跟着他们走到发动机舱门口,看着凯莉关上舱门,听到凯莉在发动机舱大声呼叫:“茱莉亚,你在这里吗?茱莉亚——” 令皮雷想不到的是,这时,发动机舱里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走在前面的范佩西突然放下双手,转过身,冷冷说道:“把枪给我!”凯莉把手扣在扳机上,对一步步逼上来的范佩西说:“你再走近我就开枪,我只想找到女儿,你们却不相信我!” 范佩西毫不畏惧地说:“你开啊!”凯莉闭上眼睛,扣动了扳机,但枪却没有响,原来里面已经没有子弹了。范佩西一拳将凯莉打倒在地上,拿过枪,哈哈大笑着从口袋里拿出子弹装上去,说:“现在让我告诉你,你的女儿在哪里。” 说完,范佩西指了指凯莉背后的发动机箱子,凯莉回过头一看,发动机旁躺着的,正是褐色麻花辫、身穿红色连衣裙的茱莉亚。凯莉欣喜若狂地扑了上去,但茱莉亚却没有丝毫反应,凯莉惊恐地问:“你—你对她做了什么?” 范佩西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说:“我只是给她注射了镇定剂!你放心,只要你配合我,我一定让你女儿平安回到地面!” 凯莉不解地问:“我能配合你什么?” 范佩西得意地说:“现在我要呼叫地面中心,说你已经劫机,身上绑了炸药,要求飞机降落夏威夷,同时,向一个特定账号汇入一亿美金!你按我的吩咐去做,你的女儿就有一条生路,否则,你和女儿都是死路一条……” 真相大白 原来,这一切都是范佩西策划的,他和空姐丽丝在拉斯维加斯赌博,欠下了巨额赌债,为了还清债务,他们上演了这出劫机苦肉计,先是挑中最早登机的凯莉母女,在端给凯莉母女的饮料中放了安眠药,让她们一上飞机马上就睡觉,接着,丽丝用毯子盖住在座位上睡觉的茱莉亚,让后来登机的乘客都看不到茱莉亚,在飞机即将起飞时,范佩西趁其他乘客不注意,抱起用毯子裹着的茱莉亚,将她藏到发动机舱,乘客们看到的是一位乘警抱走一件小毛毯,没有人会想到毯子里还有个小孩。 说到这里,范佩西取下随身携带的对讲机,对地面呼叫:“我是被劫持的乘警范佩西,劫匪要求飞机火速降落夏威夷机场,并向她指定的账户汇入一亿美元,否则这架航班的发动机将被她破坏!” 过了一会,地面指挥中心传来答复:“答应劫匪要求……” 范佩西关了对讲机,拿起手枪,得意地对凯莉说:“这一切是不是天衣无缝啊?女士,赎金马上到账了,我的目标也快达到了!”说完,他举起枪,对着自己的大腿开了一枪,范佩西痛得龇牙咧嘴,跟着又笑起来:“这一枪是我受伤的证据,在飞机降落前,你必须死去!” 说完,范佩西对着凯莉举起了枪,只听“砰”的一声,尖利的枪声在机舱里响起,倒下的却不是凯莉,而是范佩西,他的胸前涌出了大片鲜血,机长皮雷推开发动机舱门,握着手枪走了进来。 原来,在凯莉押着范佩西走进发动机舱的时候,皮雷将掉落在地上的一部对讲机踢进了发动机舱,那只对讲机将发动机舱内的对话全部传了出来,于是,皮雷迅速逮捕了丽丝,找到了发动机舱的备用钥匙,打开舱门,救了凯莉…… 七步完美计划 阿佩尔在一家花圃工作,每个星期的薪水是八百元,他每月还要汇一笔钱给老家的母亲,所以手头一直很拮据。这天是阿佩尔的三十岁生日,他决定动用一点积蓄,给自己好好庆祝一下。他曾经听说,“夜莺俱乐部”是一家高档的餐厅,便决定把庆祝晚餐的地点定在那里。 阿佩尔是一个人去的,因为他没有钱,请不起朋友。 阿佩尔很愉快地在夜莺俱乐部用餐,这时,俱乐部的老板库柏先生走过来,向阿佩尔做了自我介绍,阿佩尔感到受宠若惊。库柏先生盛情邀请阿佩尔到楼上的私人休息室,去见一些有身份的人。阿佩尔跟着他走进一间充满烟雾的房子,里面一张张桌子边围满了人,他们都在热火朝天地赌博。有人递给阿佩尔一大杯饮料,领他到一张桌子旁边……后来的事,他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第二天早晨,阿佩尔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的床上,衣服也没有脱,头痛得要死,钱包里仅剩的两百元钱不见了。 当天晚上,两个身强力壮的打手找到了阿佩尔家,他们是布克和大卫,说是代表库柏先生前来拜访,两人还拿出了一张阿佩尔写的借据。布克解释说:“朋友,你昨天晚上手气很差,输了一万块。” 阿佩尔仔细看了借据,那上面确实是自己的签字,他觉得一片茫然,只好解释说,自己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但是,无论他说什么都没有用。布克悠闲地戴上一只黑手套,一拳打在阿佩尔的肚子上,阿佩尔想举起双手保护自己,但是,他的双手被大卫抓住,扭到了背后,布克的拳头雨点般地落在他的脸上和身上。最后,拳头停下了,两人临走前,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下个星期六交钱,否则要了你的命。” 阿佩尔在地板上躺了一个多小时,才挣扎着起身。他打了个电话给花圃老板,告诉他自己出了点意外,一个星期不能上班。老板深表同情,告诉他好好休息。 阿佩尔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想了又想,他并不是傻瓜,在这一整天中,他想清楚了:在俱乐部的那个晚上,自己一定被人下了药,糊里糊涂地被推到赌场上,不知怎么就输了一大笔钱。现在,他又被毒打……不能就这么任人摆布,必须行动起来自救! 首先,阿佩尔必须获得有关库柏和他手下的消息。他记起来,自己这幢公寓里住着一个老人,名叫比尔,自己曾听人说,他以前就在夜莺俱乐部干过。 阿佩尔决定找比尔打听情况,他买了两瓶威士忌,敲开了比尔的门。比尔看到酒,眼睛都亮了,两人坐在比尔家的餐桌边,喝了起来。 很快,比尔就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他是个寂寞的老人,需要有人倾听。阿佩尔并没有引导,他就谈起了库柏。比尔说,库柏无恶不作,操控着这个城市里的许多黑社会行业,除了夜莺俱乐部外,他还有许多产业,包括餐厅、赌场、夜总会……布克和大卫是他最得力的两个打手,两人每星期六都会开着一辆黑色高级轿车去各赌场收钱。库柏对谁也不信任,所以总是让布克和大卫一起去收钱,这样就可以互相监视对方。他们有一定的工作时间,每一个赌场经理都接到命令,如果两人没有按时来收钱,就得立刻通知库柏。他们收钱的最后一站是“黑豹餐厅”,从那里他们直接回夜莺俱乐部,把装着钱的黑皮包交给库柏,然后再去找那些欠库柏钱的倒霉蛋。 在比尔说的各种情况中,有一件事阿佩尔认为非常有价值,那就是,警察局有一位叫狄克的警官,非常痛恨库柏,只是没有确凿证据,一时找不到机会下手。 和比尔告别后,阿佩尔回到自己家,坐在桌边,久久地沉思。最后,他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铅笔,写道:“行动计划,第一步……”等阿佩尔把各项步骤都写完,天已经亮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六晚上,阿佩尔站在“黑豹餐厅”正对面一家旧货店门前的阴影处。不久,一辆豪华轿车开到餐厅前,布克和大卫从车上下来,大卫手里拎着一个黑皮包,两人一起走进昏暗的餐厅。 阿佩尔向四周望了望,确定没有人,便冲过街道,跳进黑色轿车里,躺到后座的踏脚处,紧贴着前座的靠背。第一步! 不久,布克和大卫从餐厅出来,钻进汽车,布克发动了汽车。 大卫打了个哈欠:“我们回到库柏那里去吧,然后,我们得去拜访阿佩尔那个傻瓜了。你想他会有钱吗?” 布克哼了一声,说:“像他那种笨蛋,到哪儿去弄一万块?也许今晚应该干掉他,这小子挺强壮的,可能得费点事……” 这时,阿佩尔轻轻坐了起来,他手里紧握着事先预备好的棒子。他举起棒子打在大卫头上,大卫无声无息地倒在汽车门边。第二步! 布克吓了一跳,右手伸进夹克,但阿佩尔立刻用一根铁管顶住他的背,他马上僵住了,以为那是枪口。阿佩尔用戴手套的手从布克腋下拿出一把手枪,然后从大卫那里拿出一把同样的手枪。 布克想扭过头来看是谁的胆子这么大,但是,阿佩尔用管子一顶他,他就不敢动了。阿佩尔命令道:“把车开到沼泽路上去。” 沼泽路是一条已经被废弃不用的旧路,几乎很少有汽车在那行驶。 在沼泽路上行驶了两公里后,阿佩尔命令布克刹车,然后把布克的头向左边一扳,说:“朝那边看,不许回头。” 接着,阿佩尔打开车门,把被击晕的大卫推到车下,然后他把手伸到前座的黑皮包里,掏出一把钞票,扔到大卫身边。第三步! 车子又向前开了两公里后,阿佩尔再次命令布克停车。布克停下车,开口说:“朋友,我一直在想—”话还没有说完,阿佩尔就一拳打昏了他。阿佩尔把布克也拖到路边,从他口袋里掏出那张有自己签字的借据。第四步! 阿佩尔跳上车,飞速开回城里,把库柏的轿车停回“黑豹餐厅”附近,然后他把黑色皮包里的钞票全部拿出来,塞进自己带来的一个旧衣箱里,然后迅速离开了。 阿佩尔在回公寓的途中做了三次短暂的停留。第一次停留是在离“黑豹餐厅”半公里的地方,他把黑皮包扔进垃圾箱内。 第二次停留是在一个公共电话亭,阿佩尔拨通了夜莺俱乐部的电话,说:“给我找库柏。” 库柏马上接了电话:“布克吗?出什么事了?” “我不是布克,布克和大卫今晚拿了你的钱逃跑了。” “你疯了!”库柏怒气冲冲地说,“他们不敢,我会把他们全搞死的—喂,你是谁?” “他们到现在还没回来,对不对?也许你会在沼泽路上找到他们,他们就是顺着那条路跑的。” 阿佩尔挂断了电话。第五步! 阿佩尔的最后一次停留,是在一公里外的另一个公共电话亭。他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对总机说:“请找狄克警官,有急事。” 过了片刻,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我是狄克警官。” “狄克警官,我有布克和大卫的情报。” “什么?你是谁?” “他们今晚拿了库柏的钱跑了。库柏发现了,开始追他们,他们在沼泽路上。” “等等!等等!” 阿佩尔挂断电话。第六步! 阿佩尔回到公寓,没有遇见任何人,他把旧衣箱塞到床下,脱掉衣服,上床睡觉。他一觉睡到第二天上午9点,起床后出去买了一份报纸。 大大的标题和库柏的照片占据了头版头条:“夜总会老板,行凶时被捕,检察官要求判死刑。” 阿佩尔浏览了全部报道,情况好像是这样的:狄克警官和他的部下先在路边见到了大卫那弹痕累累的尸体,然后在过去一点的地方,看到库柏正在冲着躺在地上的布克开枪,一边歇斯底里地破口大骂布克是“骗子”。警察抓住库柏,他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布克在送医院的途中死去。警方相信,从那个神秘的电话及失踪的钱来判断,还有一位第三者,但是,他究竟是谁,却无法查到,因为库柏的敌人太多了。 阿佩尔把报纸扔到一边,库柏的事他已经不再关心了,现在还有最后一件事要解决,那就是,如何处理从两个打手那里拿来的钱。阿佩尔并不贪心,他只想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份。 他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坐了下来,开始计算。 首先,在“夜莺俱乐部”被抢去了两百元,然后是他的皮肉之苦,他记得法院最近审判了一个案子,一位妇女断了一根手指,得到五万元的赔偿,另加五万元补偿她的精神损失。当然,他没有被打断手指,可是也一样是肉体受到伤害啊,于是他写下了十万元。此外,大卫和布克辱骂他,这有损他的人格,因此,他在大卫和布克名下,各加了五万元的赔偿。 阿佩尔相信,如果库柏欠他的这笔钱由追债公司出面要的话,人家一定会要两万元的追债费用。现在他自己出面要了,等于自己当了自己的追债人,那么,这笔追债费用也应该归自己所有,于是他又加上了两万元。 他一个星期没工作,损失了八百元,这自然要赔偿的,他加上了这笔钱。此外,他花费在这件事上的时间也很多,至少有二十五个小时,如果按一小时四十元计算,那应该赔偿他一千块。 当然,比尔在这件事上帮了忙,应该分给他一笔钱。阿佩尔决定给他一万元,当然,怎么个给法,还要仔细考虑,否则他可能一拿到就全赌光了。 想起比尔,阿佩尔又想起自己买的那两瓶威士忌,这笔钱也应该加进去。阿佩尔又想了一会儿,又想出了一个理由:布克和大卫闯进他的房间,这属于私闯民宅,每人就赔五千元吧,这就又增加了一万元。 阿佩尔使劲想,再也想不出什么名目了,于是他开始把那一长排数字加起来,总计二十四万两千零七十元,包括给比尔的一万元。阿佩尔认为,这就是自己应得的全部赔偿数目。 阿佩尔从床下拖出旧衣箱,从两个打手那里拿来的钱就装在里面。阿佩尔把钱摊在桌上,细心地数着每一张钞票…… 数完钱后,阿佩尔深深地叹了口气:计算下来,库柏竟然还欠他一百零二元——看来,还没完呢—第七步! 遇上麻烦的男人 一家酒店二十六楼的窗台上站着一个男人,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爬上去的。窗台很窄,只有大概十八英寸宽,窗台位于两扇窗户之间,无论从哪个窗户伸手过去,都够不着那个男人。此时,男人背靠着墙,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子翻了起来,看上去像是一个等待处决的犯人。 楼下的人行道上逐渐聚集起人群,渐渐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堵塞了街道,交警拼命疏散着人群。二十六楼窗台上的男人淡漠地看着下面的这一切,似乎毫无兴趣。 这时,酒店大楼里的人也发现了这个危险情况,不断有人从窗台边上的窗户里探出头来。最先出现的是一个侍者,他低沉着声音问男人怎么回事,男人看了侍者一眼,显得很不耐烦,说:“走开点。” 过了一会,酒店经理助理的脑袋从那扇窗户里伸了出来,助理哀求地说:“我求你,别这样。”男人挥挥手,让他走开。经理助理嘟囔了一句:“十足的傻冒。”把头缩了进去。 最后,酒店经理出现了,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红脸,他审视了男人老半天,才发问道:“你待在那儿干什么?” 这次男人答道:“我要跳下去。”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卡尔·亚当斯。我在这儿干什么和你无关。” 经理挤在窗台边,脸显得更红了,他劝说道:“你到底明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啊?好好想想吧,伙计。” 男人坚定地答道:“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你走吧,让我自个儿待着。” 接下来,窗户上不停地有脑袋探进探出,他们都口气婉转地跟男人说话,叫他亚当斯先生,那些人自报家门,有的是医生,有的是酒店管理人员,还有一个是神父。 那位神父轻声地问:“为什么不进来好好谈谈呢?” 亚当斯说:“没什么好谈的。” “那要不要我牵着你的手进来?” 亚当斯答道:“不管你还是别人爬出窗子,我就跳下去。” “那你能不能把你的麻烦事跟我们说说?也许我们能帮你。” “你们帮不了,走开!” 接下来一段时间,窗户上没有再出现谁的脑袋。后来,探出一个警察的头,他望了亚当斯好一阵子,然后用嘲讽的口气说:“嗨,小子!我说下面的交通怎么堵塞了呢!我正在指挥交通,他们把我叫了上来,说是这里有个家伙威胁要跳下去。你不是真的想跳下去吧?” 亚当斯抬头望着警察,审视着他的脸,答道:“是的,我要跳下去。” 警察问:“为什么要那样做?” 亚当斯苦笑地说:“我这人生来就喜欢做点不同凡响的事。” 警察从口袋里抖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把烟吐出窗外,感叹道:“你小子病 得不轻呀。有家吗?” 亚当斯悲哀地摇摇头:“没有。” 其实就在不久之前,亚当斯还有一个家。就在昨天,他早上离开家去上班,妻子凯伦站在门口对他说再见,但没有像往常一样和他吻别,他们的婚姻里已经很久没有亲吻了。亚当斯知道,妻子爱上了别人,那人叫史蒂夫,亚当斯有一次甚至看到他们在一家餐厅约会,但他没有说破,他仍然爱着妻子,他决心等妻子回头。但这天晚上六点钟,亚当斯回到家时,妻子凯伦已经不在了,桌上有一只空荡荡的安眠药瓶子,凯伦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身边留下了一张字条。 字条写得很整洁,仿佛经过深思熟虑,上面说,史蒂夫告诉她,即使她离婚,他们也不能结婚,他只是玩玩而已。史蒂夫骗了她,抛弃了她…… 那天夜里亚当斯走出了家门,就这么顺着大街一直往前走,他自己也不知道想去哪里、想干什么。他这样一直走到半夜、走到天亮……最后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于是他走到城市的这端,在这家酒店登记住宿,要了一间最顶层的房间。接着,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现在的事。 这时,酒店楼下的大街上黑压压一片,挤满了好奇的观望者,刚才那警察正努力把人群往后赶,在亚当斯要往下跳的正下方清出一片空地。亚当斯看见消防队员支起了救生气垫,但他知道那是无济于事的,气垫救不了一个从二十六楼上跳下去的人。想救他的那些人无论如何都够不着他,消防梯够不到这么高,头顶的屋檐也挡住了任何想救他的企图。 亚当斯冷冷地看着下面的人群,他们似乎都在等待着;他还听见窗户里人们吵吵嚷嚷的,想找出什么方法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甚至听见他们歇斯底里地给自杀求救中心打电话。 窗户上又出现了一张脸,是那位神父,神父愁容满面地问:“我们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亚当斯答道:“你这是在浪费时间,神父。我想一个人待会儿,好好想想。” 神父的脑袋消失了,又只剩下亚当斯一个人。他看着下面的人群,心想,他们会采取一些什么复杂的方式来救他呢?绳索、梯子、气垫、软椅?他们会非常非常小心,因为谁也不知道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终于,那警察又出现了,亚当斯知道他一定会出现的,因为他比别人更有义务来救他,所以还会再来试一次。 警察坐在窗台边,显得很耐心:“你瞧,亚当斯,你帮了我一个忙啊。” “怎么说?” 警察笑了起来:“你瞧,通常我得呆在下面指挥交通,可是现在因为你,我倒可以上来歇会儿了。下面那伙人都盼着你往下跳呢,都盼着你呢!” 亚当斯看着他:“他们盼着我往下跳?” 警察说:“那当然了,他们都认定你会往下跳,都想亲眼看一看。你在这里什么也听不见,他们在下面都齐声喊着要你跳,你不会让他们失望吧?” 亚当斯往下看了看,说:“他们简直像一群恶狼。” “说得对,为什么要丢弃自己的生命让别人高兴呢?” 警察望着亚当斯的脸,感觉自己捕捉到了对方的一丝犹豫,“让那帮人见鬼去吧!” 亚当斯似乎思考了片刻,终于说:“也许你说得对。”他欠了欠身子,后背稍稍离开了墙壁,可随后又靠了回去,双手捂住了眼睛。 警察问:“你怎么了?” 亚当斯眼里流露出求生的渴望,说:“我觉得有点晕,你最好伸手扶我一把,我一个人没法回去。” 警察看了看下面的大街,对面的屋顶上出现了新闻摄影记者,照相机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警察可以肯定,这件事会成为早报的头号新闻,于是他对亚当斯点了点头,说:“你抓牢了,我马上过来。” 下面的人群看见警察爬出窗户,站到窗台上,距离那个穿白衬衫的有麻烦的男人只有几步远,全都惊叫起来。他们看见警察慢慢伸出手。 亚当斯也向警察伸出手,说:“我知道你会上来的,所以我选了这个地方。” “你说什么?”警察一边问,一边努力在狭窄的窗台上保持着平衡。 “其实我不叫亚当斯,史蒂夫先生,凯伦是我太太,你知道吗,她昨天晚上自杀了……” 警察脸上立刻浮现出恐惧,他想往回抽身,但他的手被对方抓住了,随后他觉得自己忽然往前栽倒,一头栽向发出阵阵尖叫的人群。他最后意识到的就是,一只强壮有力的手,像铁钳一样一直紧紧攥着他。 最后一个疑点 疑神疑鬼 正月十五是传统元宵佳节,浦阳城张灯结彩,老百姓喜气洋洋。 但有个人此刻却非常痛苦,谁?浦阳县令狄公。 一大清早,前来拜贺的客人就一批接一批,弄得他焦头烂额,直到送走最后一位叫林子展的富商,他这才感到浑身一阵轻松。 这时,月出东山,衙院里外已挂满了灯笼,他的三个孩子正在花园里为一个绘着八仙画像的大灯笼点火。 狄公正想走出去看看,却见洪参军走了进来,他忙问道:“洪参军,有什么要紧事吗?” 洪参军道:“没什么,只是城北出了件小事,一个老乞丐跌死在一条干涸的河沟里,头撞破在沟底的大石上。我问了大家,都说没见过此人,想必是外乡赶来城里乞讨的。” 狄公问:“这乞丐跌死在河沟的哪一段?”洪参军答道:“靠近富商林子展家后街。” “哦,”狄公点了点头,对洪参军说,“今天是元宵节,你早点回去吧。” 送走洪参军,狄公正想回府,猛见影壁后闪出一个老翁,拄着竹杖一拐一瘸向他走来。眼看就要与他照面,却突然身形一闪,不见了影踪。 狄公吓出一身冷汗,稍稍醒悟,便高声大叫:“老翁出来!但见本官无妨。”花园内一片寂静。狄公壮大了胆,走近竹林又叫了几声,仍无人答应。狄公虽不信鬼魂显灵之说,但也不得不感到那老翁行迹蹊跷:莫非是在提醒自己,他死得冤枉?想到此,狄公心中愈加不安,便唤过家丁,传洪参军速至。 过了一会,洪参军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狄公却漫不经心地道:“我想去看看那个死去的老乞丐。” 洪参军领着狄公来到一间偏室,老乞丐的尸身就躺在一张长桌上。狄公从洪参军手上接过蜡烛,挪开芦席,定睛细看:死者看上去在五十上下,皱纹凹陷很深,但脸廓却有棱有角,两片薄薄的嘴唇上还蓄着整齐的短须。他又掀开死者的袍襟,见左腿畸态萎缩,向一侧拐翻。 狄公点了点头说:“这乞丐一定跛得厉害。”洪参军从墙角拿过一根竹杖说:“是的,这竹杖是在河沟底找到的。” 狄公抬了抬死者的胳膊,却已僵硬。他又细细看了死者的手,惊道:“此人的手柔滑细润,没有茧壳,来,你将尸身翻过来。”洪参军照做了。 狄公仔细查看脑勺上的伤裂处,用手绢在伤口轻轻擦拭,移近烛光细看,不禁疑惑起来:“洪参军,伤口处有细沙和白瓷屑末,河沟底哪会有这两样东西?”洪参军摇了摇头。 狄公抬起头盯着洪参军,道:“这人并不是乞丐,也不是不慎失足跌下了河沟。他是被人杀死后扔进河沟里的!”说到这里,他问道,“这两天有没有人报家人失踪的?” “失踪?”洪参军猛悟道,“富商林子展昨天说,他家的坐馆先生王文轩歇假后两天没有回馆了。” 狄公一怔:“真有此事?那他下午怎么不曾提起?快与我备轿,去林子展家!” 形迹可疑 说话间,便来到林府,进客厅坐定,狄公开门见山便问林子展:“本官有件事相问,府上的王文轩回来了没有?”林子展答道:“王先生前日歇假,至今尚未回馆,不知哪里去了?” 狄公问:“这个王先生长相如何?”林子展微微一惊,答道:“那太好认了,是个瘸子!” “还有呢?”狄公追问道。林子展略一思索,又说:“人长得颇高,也很瘦,头发花白。” 狄公接着问:“他来府上坐馆多久了?”林子展道:“约有一年了。是京师一位同行举荐来的,为两个幼孙开蒙。” 狄公说:“他来浦阳坐馆,是否带了家眷?”“这倒不知,不才对家务极少关心。”林子展想想又说,“这样吧,我把管家叫来,兴许他比我知道得多些。”狄公赞道:“那太好了!” 很快,管家便传至客厅,狄公问他:“你可知道王先生在浦阳有无家小?”管家答:“并没有。” 管家见狄公和颜悦色的,便放松了戒心,补充说:“王先生生活十分清苦,他坐馆薪水本不低,却从不肯乱花。歇馆外出时,也从不见他雇轿子,总是一拐一瘸地步行。言谈中,得知他曾有家小,后来离异了。似乎是那夫人忌妒心重,两人性情合不来。” 林子展觉得管家话多了,便拿眼色制止他。管家明白自己的言语放肆了,不觉低下了头。狄公心知肚明,便起身对管家道:“能否领我到王先生书房去看看?” 林子展站起身也要跟随,狄公把手一拦,道:“林兄在此暂候片刻。” 说完,跟着管家穿廊绕舍,来到林府西院一间小屋。房内陈设十分简陋,只有几件家具,墙上挂着好几幅水墨兰花,笔势疏淡,十分有生色。 管家道:“王先生最爱兰花,这些都是他一手画的。” “王先生如此喜爱兰花,房中为何没有摆设几盆?” “这个—”管家似乎也回答不出。狄公拉开书桌抽屉,只见空白纸笺,并无钱银。又打开衣箱,里面尽是些破旧的衣衫,箱底有个钱盒,却只有几文散钱。 狄公问:“王先生出去时,有谁进来过?”管家暗吃一惊:“没人,这房间的钥匙只有王先生和我有。” 狄公沉吟半晌,挥手道:“我们回客厅去吧。”从西院回来的路上,狄公小声问管家:“这里附近可有妓馆?” 管家答道:“后门外隔两条街便有一家,唤作‘乐春坊’,那鸨儿姓高,是个风流寡妇。那妓馆甚是清雅,一般客官不敢问津。” 狄公不住点头,面露喜色…… 半信半疑 辞别林子展,狄公一行直奔“乐春坊”妓馆。“乐春坊”因地处城北,稍稍清静一些,但在今晚,门首却也悬挂着四个巨大的灯笼,照得周围如同白昼。坊主高寡妇见是官府来人,不知何事,忙不迭将狄公一行引进一间幽静小轩。 狄公道:“本官来此,只是问个信儿,没甚大事,休要惊慌。”高寡妇堆起一脸笑容道: “老妇一定如实相告,只不知大人要问何事?” “坊内共有多少女子挂牌?”狄公问。 “回大人,共有八位姑娘。我们的账目每三个月上报一次衙门,照例纳税,从不敢偷漏。” 狄公探问道:“听说其中一位已被客官赎出,请问那女子的姓氏、名号。”高寡妇一听,愤然作色道:“不知老爷哪里听来如此误传?” 狄公尴尬起来,好半天才说道:“那必是坊外的女子了。高院主可听说坊外新近有人被赎身从良的吗?” 高寡妇见自己脱了干系,这才搔了搔头上油光的髻饼,道:“大人想必是说邻街的梁文文小姐吧。梁小姐原先在京师挂牌,声名大噪。她积下私房钱替自己赎了身子,潜来浦阳想找一个合适的富户结为夫妻。新近听说与一位阔大官人打得火热……” 狄公一听,忙问:“高院主可知那阔大官人是谁?” 高寡妇说:“实不相瞒,听说那阔爷便是邻县金华的县令罗大人。” 狄公不禁笑了。那个罗县令,他早有耳闻,是个风流才子。梁小姐当年名动京师,如今潜来浦阳,罗县令焉能不知?故追逐到此,暗里与梁小姐结下鸳盟,亦是情理中事。狄公问清了梁文文的宅址,便起身告辞。 梁小姐的宅舍离这里果然没几十步路。洪参军道:“大人,你看……”狄公摇手止住了洪参军。他早已看得明白,梁宅不仅后门正对着那条干涸的河沟,且与林府没隔多远路。 狄公上前敲门,半晌一个女子在里面问道:“谁?” 狄公道:“金华县令有口信给梁文文小姐。”大门立刻开了,走出来一位风姿翩翩的女子。狄公吩咐衙役在大门外守候,便带着洪参军进了客厅,分宾主坐定。狄公胡乱报了姓名,只道是从金华县来。 那女子道:“小妇人正是梁文文,得见两位大人,十分荣幸。”狄公见梁文文生得弱不禁风,心中不觉狐疑。 突然,狄公的目光被窗前的花架吸引住了。那花架很高,共三层,每一层上摆着一排白瓷花盆,盆内栽着兰花,那幽香令人陶醉。 “罗县令不止一次说起梁小姐喜爱兰花。不瞒你说,在下也喜欢养兰花—”说到这里,狄公故作惊讶状,说,“哟,顶层中间的那一盆花枯萎了,能否取下让我看看?” 梁文文忙搬来一架竹梯,搭在花架上,吩咐狄公在下面扶定竹梯脚,自己小心地向上爬。梁文文端起那白瓷花盆时,狄公仰头一望,恍然大悟! 尽释前疑 却说梁文文将那盆枯萎的兰花取下交给狄公。狄公接过看了半晌,道:“梁小姐,原先那只白瓷花盆哪里去了?”梁文文一怔:“什么意思?” 狄公正色道:“还不明白吗?梁小姐正是用那只白瓷花盆砸破了王文轩的头颅!” “你信口雌黄,含血喷人,你到底是谁?”梁文文怒道。 “本官正是这浦阳县令,特来勘查王文轩遇害一案。梁小姐藏起了那只碎花盆,将兰花移栽到这新盆内,难怪要枯萎了。” 梁文文脸色转白,抵赖道:“小妇人从不认识什么王文轩,哪里会去谋财害命?” 狄公厉声道:“你杀死王文轩,并非为了谋财害命,而是除去自己的老情人,以便与罗县令成全好事。” “老情人?”梁文文尖声叫道,“这跛子丑八怪竟是我的情人?呸!” 狄公道:“王文轩在京师时就为你花去了不少钱财,闻知你到了浦阳,便也赶来,为的是想续旧情。他坐馆一年,积蓄全数都交与了你。” 狄公缓了语气道:“唉,王文轩虽然长得猥琐,但心地忠厚,甘心为你奉献。而你,竟狠心杀死了一个可怜的痴情人!”狄公示意洪参军,洪参军出客厅一拍手,衙役立即进来,将梁文文押送县衙大牢……? ? 回到衙院,狄公邀洪参军到书斋喝杯茶。洪参军喝了一大口茶,问:“大人如何会疑心主犯是一名弱不禁风的妓女?” 狄公道:“最初我见王文轩后脑伤口有细沙和瓷末,便生起疑心,猜他可能是被白瓷花盆砸死的。我先疑心是林子展杀的人。但听那管家说起王文轩因夫人忌妒心重而离异,便想到他必是迷恋上了一个妓女。那妓女榨尽了他的钱财,潜来浦阳隐居,很快又与罗县令厮缠上了。王文轩不甘心,追到这里,故生出了这场变故!” 洪参军又问:“大人如何想到去‘乐春坊’寻访?” “别忘了王文轩是个跛子,可管家说他每回出去都是步行,故而知道那妓女必在林府不远处。而从高寡妇口中,我又得知梁文文踪迹。梁文文果然正住在河沟一侧,杀了王文轩,然后抛尸河沟,这没几步路,一个弱女子也能干得,胆大心细便行了。” 洪参军频频点头:“经大人如此分析,乃真相大白,细节疑难处都解说得合理合情。” 狄公呷了一口茶,摇摇头道:“不,还有最要紧的一个疑点我至今尚未能弄清楚。” 洪参军一惊:“怎么还有最要紧的疑点?” 狄公便把王文轩显灵的事说了一通,末了,说:“若不是他显灵,我几乎轻信了他是个不慎跌死河沟的穷乞丐,但……”正说着,狄公猛见对面影壁上又出现了那个拄杖踽踽而行的跛脚乞丐,心中大惊。 “铁拐李照在墙上了,铁拐李照在墙上了!”孩子们在花园中叫了起来。 狄公拍了一下脑袋,道:“唉,原来是小孩灯笼上的跛仙铁拐李照在墙上,我竟以为是王文轩的冤魂来衙门告状……” 洪参军笑道:“如此说来,这案子的最后一个疑点也真相大白了。大人快走,酒席都要凉了,夫人恐要责怪我们啦。” 灵异孤儿院 神秘的访客 爱丽丝小时候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直到七岁时,才被一个富裕的家庭领养。 多年后,爱丽丝长大成人,结了婚,并拥有了一大笔财产。可是她却总忘不了那所孤儿院。终于,她和丈夫皮特一起,带着领养的儿子邓肯,回到了那里。可此时的孤儿院早已人去楼空,变成了一个空荡荡的大宅子。 爱丽丝决定买下这房子,并且办一个幼儿园,让这里恢复以往的热闹。经过简单的修整,爱丽丝一家便搬了进来。 这天夜里,爱丽丝突然被邓肯的叫声惊醒了,她赶忙跑进邓肯的房间,问出了什么事。 邓肯叫道:“妈妈,迈克和苏菲吵得我睡不着觉。” 原来邓肯有一种怪病,总是说一些奇怪的话。最近,他常说自己梦见一些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孩子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还说在这屋子里认识了迈克和苏菲两个新朋友。 爱丽丝想一定是邓肯太寂寞了,所以才想象出一些不存在的孩子,她笑着抱着邓肯:“妈妈给你唱歌,这样你就听不到他们的吵闹声了。” 第二天,爱丽丝正在看书,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她打开大门一看,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脸色苍白骨瘦如柴,那双深陷进去的眼睛闪出一丝诡异。老太婆说她有办法治好邓肯的病,只要能让她住在这里和邓肯呆几天。 爱丽丝一惊,说:“你怎么知道邓肯有病?” “噢,我就是福利院的义工,邓肯是你们领养的孩子,不是吗?” 爱丽丝摇摇头说道:“我丈夫就是医生,可以给他最好的治疗。而且邓肯并不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也不知道他自己有病,我不想让他这么小年纪就承受这么多压力。谢谢你的好意。现在可以请你离开吗?” 送走老太婆,爱丽丝关上房门,她想起老太婆冰冷的眼光,就觉着有股寒意穿过脊梁,这目光似乎又有些熟悉,到底在哪里见过呢?爱丽丝想不起来了。 当天晚上,爱丽丝忽然被一阵敲打声惊醒。声音似乎是从庭院里那个储藏室传来的。爱丽丝没有叫醒丈夫,独自一人到庭院查看。她壮起胆子推开布满积尘的储藏室大门,在打开手电的一瞬间,爱丽丝忍不住惊叫起来。原来,白天来访的那个怪老太婆正一声不吭地躲在角落里望着她,面色阴森可怖。 爱丽丝吓得掉头就跑,她叫醒丈夫,可是当两人重新回到储藏室的时候,老太婆已经不见了。这储藏室里放的都是废弃品,而且大部分都是孤儿院以前的物品,老太婆深夜摸进这里干什么呢?爱丽丝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把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 离奇的失踪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邓肯还是和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时和爱丽丝谈论他的那些看不见的朋友。邓肯告诉妈妈他的朋友现在已经有了六个,他还在纸上画下了朋友的模样。每当这时,爱丽丝就爱抚地摸着邓肯的头,假装对他那些朋友很感兴趣。她想只要开办起幼儿园,有小朋友陪邓肯一起玩,邓肯就不会再产生幻觉了。她向感兴趣的家长们发出邀请,邀请他们带着孩子前来参加一个面具游园会,一方面让孩子们在这里尽情嬉戏,另一方面,让父母们参观一下这个幼儿园的设施,以此决定是否要把自己的小孩送到这里来。 时间过得很快,爱丽丝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小院前所未有的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孩子们的嬉笑声。 邓肯终于有玩伴了,爱丽丝高兴极了,她见邓肯还没有从卧室里出来,便跑上楼去叫他。可是邓肯却嘟起小嘴大声道:“我不下去!妈妈,你和我一起去看汤姆的小屋吧!我答应汤姆去看的。” 到了这个时候,邓肯还这样胡闹,爱丽丝生气极了,扬手就扇了邓肯一耳光。 这是邓肯第一次挨打,他抚着火辣辣的脸蛋望着爱丽丝,眼中充满委屈。爱丽丝也有些后悔,她蹲下声,柔声道:“好孩子,跟妈妈一起下去,那里有很多小朋友。”可邓肯一边后退,一边摇头。爱丽丝叹口气说:“那么好吧,你就呆在这里吧。”说完她走下楼去。 丈夫皮特正忙着给孩子们派发面具,有小鹿、小熊、小猪……就连大人也戴上了面具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皮特见爱丽丝一个人神情沮丧地走过来,已经猜到了一切,他递上一个面具说:“邓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孩子,可能还有些不好意思,好好跟他说,他会下来的。” 爱丽丝微笑着接过面具,重新上楼找邓肯,可是邓肯并不在他的房间里,爱丽丝将二楼的房间找了个遍,也没有邓肯的踪影。 爱丽丝有些慌了,她一边呼唤着邓肯的名字,一边找到三楼。当来到浴室门前时,她看见一个戴着马铃薯面具的孩子站在那里,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邓肯,是你吗,我的孩子?” 她一步步走近孩子,伸手去摘那孩子的面具。孩子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用力将爱丽丝推开。爱丽丝猝不及防,被一下子推进了浴室,摔进了浴缸里。当她从浴缸里挣扎着起来时,发现门已经被小孩反锁了。 爱丽丝奋力敲门大声呼救,最后还是皮特赶来撬开了浴室门。爱丽丝惊惶地将孩子失踪的事告诉了皮特。皮特也着急起来,两人立刻四处寻找邓肯。可房子里都是戴着面具的小孩,爱丽丝和皮特只有一个个揭开小孩的面具,看是不是邓肯,但他们始终没有找到。 夕阳西下,所有的孩子都跟父母回家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爱丽丝和皮特,他们的孩子就这样神秘失踪了。 隐秘的暗柜 皮特找来了警察帮忙,在大街小巷张贴寻人告示,他们想尽了一切办法,可就是找不到邓肯。根据调查,那天来玩耍的孩子没有一个是戴马铃薯面具的,除了爱丽丝,也没有人看到过戴着马铃薯面具的小孩。那么,这小孩究竟是谁?他是怎么进入房子,又是怎么离开的呢?爱丽丝还和警方说起了那个怪老太婆的事,可是这个老太婆仿佛人间蒸发似的,再也找不到了。 孩子失踪后的一天夜里,爱丽丝突然听到房子里有东西拼命敲打的声音,她想起了邓肯失踪那天说过要去看汤姆的小屋,难道就是这个叫做汤姆的幽灵带走了邓肯?爱丽丝战战兢兢地从床上爬起来,刚要出去查看,整栋房子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天花板一阵剧烈颤动。但在这一声巨响之后,一切都回归了平静。 五个月过去了,找到邓肯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人们都认为,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孩子很可能已经死了。 就在夫妻俩快要绝望的时候,他们突然在大街上看到了那个怪老太婆。爱丽丝大叫着,要停下车追她。正在过马路的老太婆听到了爱丽丝的叫声,停下脚步,刚要向这边望过来,一辆疾驰而来的卡车撞上了老太婆,从她身体上碾了过去。 爱丽丝激动得大声呼喊,扑在老人血肉模糊的尸体上,不停地追问着邓肯的下落。可是老人再也没法说出一个字来。有人认出她是孤儿院以前的护士,名叫切西娅。爱丽丝这才想起来,过去在孤儿院确实有这个护士,怪不得她的目光那么熟悉。在切西娅的遗物中,人们还发现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三十年前孤儿院的护士和孤儿们一起拍下的。里面不但有切西娅护士,还有那个戴着马铃薯面具的小孩。 警方告诉爱丽丝,那个戴马铃薯面具的小孩是在爱丽丝被领养走以后才被送到孤儿院的,名字叫做汤姆。因为他是个畸形儿,五官都挤在了一块儿,所以整天戴着个面具,后来不久,汤姆就失踪了。 爱丽丝盯着照片里的汤姆,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个小孩和那天她在浴室前看到的孩子一模一样!爱丽丝心里越来越肯定,邓肯一定是被汤姆带走的。汤姆、迈克、苏菲……根据邓肯过去的描述,这个房子里还有六个幽灵小孩,可是除了得病的邓肯能看见他们,正常人根本无法和他们沟通! 切西娅是当年孤儿院的护士,事隔多年她又回来,并且在深夜摸进储藏室,她究竟想干什么?储藏室里放的都是三十年前孤儿院的废弃物品啊,难道她是为了找什么东西? 为了找到孩子,爱丽丝不放过任何线索,她立刻开始查找储藏室,没想到竟然在储藏室的暗柜里找出了六个麻袋,每一个麻袋里装着一具孩童的尸骨,麻袋上还写着小孩的名字:迈克、苏菲、汤姆…… 爱丽丝突然明白了,当年是切西娅杀死了这些小孩,又把他们尸体藏在了这里。三十年后切西娅回来,就是为了取走这些麻袋销毁证据。而这些死去的小孩却化成了幽灵,游荡在孤儿院里,直到他们夫妻二人带着邓肯搬进这个地方。 温情的游戏 孩子的尸骨被警察带走了,绝望的皮特想带妻子离开这个地方,忘记发生的一切。但爱丽丝却说什么也不肯走,她流着泪对皮特说:“我能感觉到邓肯一定就在这里,和他那六个幽灵朋友在一起。三天,你给我三天时间让我一个人呆在这里,如果还是没有结果我一定跟你走。” 原来爱丽丝想要通灵,用特殊的方法与那些幽灵孩子交流!小时候在孤儿院里,她曾听孤儿院的院长讲过这种方法。她想,这是自己唯一的希望了。 爱丽丝把邓肯卧室的大床和家具都搬走,换上了六张儿童床。每天她都到树林里采摘小孩最爱吃的草莓,学习烹调儿童餐。依据儿时的记忆,爱丽丝努力将房子里的布置恢复成三十年前孤儿院的样子,她做好了六份美味可口的儿童晚餐,自己则换上孤儿院的护士服,等待六个幽灵孩子的出现。 第一天过去了,桌上的饭菜没人动,六张小床的床单平平整整,显然没有人睡过。 第二天,爱丽丝又做好了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但孩子还是没有出现。 到了第三天夜里,爱丽丝彻底崩溃了,她绝望地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大喊:“你们究竟要我怎么样?我还能怎么做?我没有时间了啊!” 爱丽丝伤心地哭了起来,她回忆着自己的童年,那时拥有可口的食物和舒适的床铺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啊,他们究竟还想要什么呢?突然,爱丽丝脑中灵光一闪—对啊!对于孩子,玩耍才是最重要的啊!自己当年在孤儿院时,不是大部分时间都在玩吗? 爱丽丝对着空屋大喊道:“你们想玩游戏,对吗?好吧!我就再陪你们玩一会,但是你们要答应我,让我找到邓肯!好吗?” 爱丽丝想起幼年最爱玩的“木头人”游戏,一个小朋友面对着墙从“一”数到“三”,这期间其他孩子可以到处移动,但当“三”喊完,数数的孩子转身时,其他的孩子都必须站在原地不动。 爱丽丝走到屋子一角,拍打着墙壁开始数数。每次数到三,她都要回头看,但每一次她看到的都只是空荡荡的房间。爱丽丝流下了眼泪,心里对自己说这不过是徒劳的,但她仍然不甘心放弃,并且越喊越大声。当爱丽丝第四次数数时,身后的房门突然“嘎”的一声响了。爱丽丝回过头,发现之前一直紧闭的门居然打开了。 爱丽丝高兴起来,她回过头面对墙又开始数数:“一、二、三,木头人!”这一次,她回过头,发现门边站着五个小小的黑影,那些幽灵孩子终于现身了! 爱丽丝破涕为笑,转过头又开始数数。这次没等她数到三,背后就有一只小手轻轻拍了她一下。 爱丽丝转过头,发现孩子们开始四散奔逃。根据游戏规则,碰到自己的人就是“木头人”,这时“木头人”必须马上逃走,只要捉到“木头人”,那么“木头人”就输了。 爱丽丝赶紧去追那个拍她肩膀的女孩子,一边追一边大喊道:“告诉我,邓肯到底在哪里?告诉我!” 两人一追一逃,渐渐跑到楼下存放铁锹、铁铲等工具的杂物房,女孩在这里消失了。爱丽丝打开杂物房的房门,想找到女孩,可她一走进去,房门就关上了。 残忍的真相 爱丽丝心中犯疑,重新打开房门,可是刚一打开,房门又被关上了。为什么他们要关上房门呢?难道是在暗示邓肯就在这个杂物房里? 爱丽丝一阵激动,她想起邓肯失踪的当天,自己也曾经到这里搜寻过,当时还不小心弄倒了一些铁锹。可是那个时候邓肯并不在这里啊! 爱丽丝仔细地搜索,很快她发现杂物房一面板壁上居然隐藏着一个暗门,几把沉重的铁锹抵住了门把手。爱丽丝搬开铁锹,扭开门把手,呈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幽暗的地下室。小邓肯的尸体就平躺在地下室的地面上。 原来邓肯说的汤姆的小屋,就是这个地下室,那天邓肯一个人跑进了杂物房,从暗门走到了地下室。可是后来爱丽丝在搜查杂物房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铁锹,当她重新把这些铁锹搬起来时,无意中竟压在了暗门上,暗门被沉重的铁锹抵住了,邓肯肯定打不开门。爱丽丝想起那天深夜听到的拍打声正是小邓肯在向自己求救啊!至于后来屋子里那声响动,应该就是邓肯失足从地下室楼梯摔下来,脑袋碰到地面时发出来的吧? 原来邓肯一直就在这个屋子里,而且是被自己间接害死的。爱丽丝撕心裂肺地大叫一声“不—”,哭声响彻了整个屋子。 第二天,皮特在房间里发现了妻子的尸体,伤心欲绝的爱丽丝吞服了安眠药,抱着邓肯安静地死去了。 从那以后,这所房子变成了无人居住的空屋,爱丽丝母子永远长眠在屋前庭院的空地上。有人说,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都会听到庭院里传出小孩的嬉笑声。在星光灿烂的晚上,还可以看到一个女人抱着孩子数星星,在她周围则簇拥着一群可爱的孩子。 列车上的逃犯 杀人犯跑了费希小姐坐火车去苏格兰的爱丁堡看望自己的父母。晚上,大多数乘客进入了梦乡,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费希也闭上眼睛,打算小睡一会儿。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忙睁开眼睛,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两个年轻男子。 其中一个人很有礼貌地向她打招呼:“你好,小姐,我是钱警官。这是列车上的列车员罗宾。”说着他向费希小姐出示了自己的警徽和警官证。费希小姐看到警官证是爱丁堡警察局签发的,表面被塑封起来,上面的照片比本人更加年轻。 钱警官告诉费希小姐他正在火车上找一个年轻的苏格兰人,那个人有一头深色头发,左边脸上靠近耳朵的地方还有个深红色的胎记。钱警官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脸上比划了一下:“看到谁长得像他吗?” 费希小姐摇摇头:“没有,他怎么啦?”钱警官答道:“这是个杀人犯,我正押送他到苏格兰接受审讯。刚才他去上厕所,趁我不注意就溜了。现在火车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百公里,他肯定不会跳下去的,一定躲在火车的什么地方。我已经让其他列车员从火车头部开始找。我想请你帮个忙,跟我一起从火车尾部开始搜查。可能有些地方需要你的帮助。” 费希小姐高兴地答应了,她知道火车到终点站还要7个小时,抓捕逃犯这种刺激的事能让枯燥的旅程变得有趣一些。 在前往车尾的路上,钱警官向费希小姐简单说明了逃犯的情况。犯人名叫安格斯,在爱丁堡杀了人,后来逃到欧洲大陆,不久前在法国被抓住。钱警官到英格兰来,是到多佛的海关引渡他,然后押往苏格兰受审。刚才上厕所的时候,他趁钱警官不注意,便消失了。费希小姐好奇地问:“你们押解犯人不是要戴手铐吗?” 钱警官摇摇头:“我们上火车的时候,有人护送,那边有人接。只要车在开,罪犯就逃不了。所以只有上车或者下车的时候,才用手铐把我们铐在一起。” 三个人从车尾开始,查看了半列火车,可是毫无线索。有列车员跑来告诉他们,火车上有四名乘客见过一个脸上有胎记的人,但是都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儿。然后他们一起走到罪犯逃走的地方。座位附近的几个乘客认出了钱警官,其中一个中年妇女说道:“我认识你,和你在一起的还有个有深红色胎记的小伙子。” 钱警官解释道:“他是个犯人,我要押送他到苏格兰,他去上厕所,然后好像就消失了。你们见过他一个人离开吗?”几位乘客都摇摇头。 “他可能已经跳车逃跑了。”费希小姐猜道。 “不会的,安格斯不是那种自寻死路的人。”钱警官否定了她的猜测,“他是个极端聪明的罪犯。我们动用了欧洲所有的监查系统,才发现了他的踪迹。” 费希小姐猜测着那个年轻罪犯的生活:“也许是因为他的那块胎记,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他才走上了犯罪之路。”钱警官摆摆手:“我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很多人的残疾比他还要厉害。而且现在那些东西可以用激光治疗。”他一边说一边把外套的袖子往上拉了拉,这时费希小姐注意到他的右腕上有个小小的文身,刻着“taureau”。费希小姐想,作为警察应该把这样的文身去掉,不过她转念一想,这不是她该管的事情,在现在的年轻人中,这种事情并不罕见。 他会在哪儿 他们走到厕所那里,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人。” 钱警官冲着里面大声说道:“对不起,女士,我是警察,正在查找一个逃犯,你能开开门,让我身边的女士看看里面吗?”门开了一道小缝,里面的人要求看一看警察的证件。钱警官朝着门缝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警官证,门开得大了一点,费希小姐朝里面望了望,除了一个女士,没有任何人。费希小姐回过头,朝着钱警官耸了耸肩。 这时,列车员手中的对讲机响了,他听了一会儿,然后告诉钱警官整列车的人都已经排查过了。只有一个戴着面罩的修女和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少年有可能遮住脸上的胎记,但经过检查他们都不是。 费希小姐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列车员:“这列火车有行李车厢吗?” 列车员告诉她火车头后面的车厢里有邮件包,然后强调说:“可那个车厢是锁着的,没有人能进去。” “如果有紧急情况呢?你应该有钥匙吧!” 列车员承认确实准备了钥匙,但不在自己身上,而是锁在小推车里,一般人也不允许进入这节车厢。 钱警官再次拿出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照片的一个角开始有点卷了。“有这个警徽,在调查案件时,我有权进入任何地方,包括那个邮包车厢。我不会碰你的邮包,我只是想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藏身。” 列车员只好问别的列车员要来了钥匙,带着费希小姐和钱警官穿过头等车厢,来到那扇锁着的门前。列车员打开金属门。车厢里放满了褐色的编织袋,每个袋子上都有粗体的“皇家邮政”字样,袋子顶端都封了口。虽然每个袋子都有一米来高,但恐怕连体格最小的成年人都不可能藏在里面,逃犯安格斯当然不在里面。 钱警官显然对这个结果有些失望,离开邮包车厢时,他问列车员下一站是什么地方,列车员告诉他火车早晨直达爱丁堡,中间不停靠车站。 钱警官有些着急了:“你们可以在纽卡斯尔停一下。” 列车员严肃地摇摇头:“除非是紧急情况,这可是爱丁堡特快。” “这就是紧急情况!”钱警官愤怒地嚷道,“我必须联系局里,让他们在轨道周围地区搜索,我觉得我的小伙子大概还是跳了车。” 列车员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他在列车高速行驶的时候跳了车,那你也不用担心他跑了。他肯定还躺在那儿等您呢。您可以用我们车上的电话联系警察局。” 钱警官拒绝了他的建议:“不,不可以,只要有个设备,任何人都可以窃听移动电话,包括车载电话。安格斯在犯罪圈子里有很多朋友,他们会帮助他的。我需要一条安全的地面路线,联系爱丁堡和伦敦警察局。如果他跳了车,而且还没有死,我们就必须抢在他朋友们之前找到他。” 列车员想了一会儿,接通了对讲机,和列车长通话,说车上有个犯人逃跑了,可能是跳了车,押送犯人的钱警官要求在纽卡斯尔停车,要用最安全的电话线路向上司汇报。 列车员一边听列车长说话,一边看了看表。接着他放下对讲机,转过头对钱警官说道:“警官先生,我们会在34分钟后经过纽卡斯尔,您做好下车准备,只能停几秒钟。” “那就够了,谢谢。”钱警官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一些,走到靠近门的座位上坐下。他朝着费希小姐耸耸肩膀:“我们尽力了,车上所有可能的地方都看过了,他肯定不在车上了。”费希小姐转过头,盯着外面漆黑的夜色问道:“你是在爱丁堡长大的吗?” “是啊,不太离家的孩子。以前最远就去过伦敦,这次到多佛是离家最远的。看来我倒真应该呆在家里。”接着,钱警官沉默了。 逃犯在这里 列车在黑夜里疾驰,当靠近纽卡斯尔郊区时,车窗外才开始亮起来。列车慢了下来,准备在纽卡斯尔做短暂停留。 列车员走上来开门的时候,钱警官伸出手来与费希小姐握手:“我要下车了,谢谢你的帮助。” “钱警官……”费希小姐一边握住他的手,一边说道,“我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不是到驾驶室去看看吧?”钱警官冲她笑着,“那里根本不可能。” “不是,还有个地方我一直没想到。”火车已经停了下来,列车员开始催促警官下车了。 钱警官问:“什么地方?” 费希小姐坚定地望着他:“就在这儿,就在我眼前,你就是安格斯,被扔下火车的是钱警官。” 这次,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并没有继续嘲笑她,而是惊慌失措起来,他一把把她从过道里推开,然后朝车门冲过去。列车员试图抓住他,结果只是让这个想逃跑的家伙摔了一跤,跌倒在站台上。站台上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赶紧上来扶他。 “我是钱警官。”倒在站台上的人最后一次举起了警徽和有照片的警官证。 费希小姐这次不会放过他了,大声说道:“他在撒谎,他是个逃犯,叫安格斯。”她冲过去,一把夺过警官证,从上面撕下一张照片,下面还有一张完全不同的照片,那个人年纪要稍大一些,脸上有个胎记。工作人员的表情变得严厉起来,他紧紧抓住他刚刚扶起的那个人: “先生,你最好跟我来,冒充警察是很严重的行为。还有你,小姐。” 当他们到达纽卡斯尔的警察局时,已经是凌晨3点了。负责询问的警察向费希小姐了解当时的情况:“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人的,费希小姐?” “哦,他把证件给别人看,我发现照片一个角开始卷起来,可是证件是塑封的,你明白了吗?照片应该在塑胶层的里面,而不是在外面。我想他是趁着周围的人睡着的时候,在厕所打晕了钱警官,偷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然后把警察丢下了火车,再把随身携带的多余的护照照片裁剪到合适大小,粘贴在警官证上。” “用什么粘贴呢?” “随便什么黏的东西都可以,比如太妃糖。他拿到证件后只有一个问题要解决,就是必须让火车在到达爱丁堡之前停下来,因为警察在爱丁堡车站等着他,肯定能认出他来。”警察点了点头,继续问:“可是为什么会找到你呢?” “或许,他认为我这样的年轻女人更容易同情一个失意的警察吧。首先,他让我相信他的身份,然后把钱警官的胎记说成是犯人安格斯的主要特征。然后带着我和列车员一起在车上找了一个小时,这样就很容易让人相信他的确丢了罪犯,也就有借口要求停车下去求助了。” “这些都是从一张卷了角的照片看出来的?”警察好奇地问。 “还有一件事情,”费希小姐笑了笑,“我看到他的右手有个文身,是‘taureau’,这是法语。可是他说最远只去过多佛。安格斯刚从法国来,这个词在法语的意思是‘公牛’,我刚巧懂一点法语……” “公牛?” 费希小姐点点头:“他的名字叫安格斯,就是‘安格斯牛’的安格斯。我猜他在法国做了这个文身,大概是想获得法国女人的好感,可他却逃不过英国女人的眼睛。”说着,她又笑了起来。 老乞丐的那只狗 每天清早,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乞丐都会由一个老婆婆领到市场街道口坐下来乞讨,到了中午,老婆婆准时给老乞丐送来吃的,然后收起他讨到的钱币,晚上再来搀他回去。 这天,老乞丐正在吃他那少得可怜的午饭,一只流浪狗摇着尾巴走近了老乞丐,老乞丐挥动着手问道:“是谁?”狗上前舔着他的手心,老乞丐便扔了一些食物给狗,狗感激地吃了。 从此以后,狗每天都到老乞丐这儿来,从早到晚坐在老乞丐身边,守着老乞丐收受钱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狗懂得了:路过的人一定得扔下一个钱币!于是,如果有人不扔下钱币走了,狗就会追上去,用牙齿拉着他衣服边角,把他拖回到老乞丐身边,等他向碗里丢下些钱才放开他。 常来这儿的人中,有个专爱捉弄人的顽童,他喜欢戏弄老乞丐,还常常想拿老乞丐的钱币,老乞丐只能挥舞着手中的竹竿,毫无办法地呼叫着,每逢礼拜四,这个顽童就会到这儿来,这一天老乞丐就不得安宁了。 这天,顽童又得意洋洋地来了,老乞丐发觉他来吓得哭起来:“啊呀,天哪,今天是礼拜四了!狗,狗,你在哪里?快来呀!”老乞丐向狗发出一种声音,把它叫到了身边。顽童把手伸向碗里拿钱时,那狗“汪”一声扑向顽童,咬住他的手腕,顽童吓得“哇哇”大叫,使劲挣脱,没命地逃跑了,狗还不肯罢休地在他身后追,一直把他赶出市场。市场里一个卖带子的小贩见了,惊讶地说:“瞧!这只狗对这老家伙的感情多深啊!” 一天,那个老婆婆没按时来给老乞丐送饭,就在老乞丐焦急地等待时,一个邻居走过来告诉他:老婆婆今天上午死了。 老婆婆死了,老乞丐失去了这世上唯一关心他的人,老乞丐不由得大声号哭起来。那个卖带子的小贩走过来,送给他一条白带子,说:“我把这条带子送给你,你系在狗的脖子上,今后就让狗领着你好了。” 从此以后,狗取代了老婆婆。老乞丐每天把狗拴着,不让它自由活动,如果狗看见同类本能地跳起来,猛然拉动了绳子,老乞丐就会给它一脚,骂道:“混蛋,想把我摔死吗?老实点!”几天下来,狗就乖乖地任由老乞丐摆布了。 老乞丐整天由这只狗领着,不停地走来走去,他一生中从没像现在这样活动过。他每天沿着街道走着,一听到有人声,就停下来伸手乞讨,店铺、学校、医院、旅馆,没有他不到的地方,要狗站住,他就拉一下绳子;要狗走,就吆喝一声,人们纷纷给他投去钱币。 老乞丐被一种强烈的金钱欲支配着,他想乞讨到比以前更多的钱,因此他觉得休息就是浪费挣钱的机会,于是他让狗领着走动,有时候狗想停下脚休息,或者它稍微慢一点儿,老乞丐就会用竹竿驱赶狗,狗被抽打得哀鸣呻吟,老乞丐边打边骂:“混蛋,别叫!我给你吃的,你还想偷懒?”狗在老乞丐残酷的控制下蹒跚地走着,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狗的胯骨凸出来了,皮毛也失去了光泽。 卖带子的小贩见这只可怜的狗奴隶般地干活,感到很心痛。一天,老乞丐拉着狗在乞讨时,狗看见马路上有一块肉骨头,它想过去咬那块骨头,绳子被绷紧,老乞丐的手被拉疼了,他立刻收紧了绳子,用脚踢狗,狗被踢得“汪汪”哀叫,但又不愿意放弃那块骨头。 这时,卖带子的小贩看不过去了,他走过去一剪刀剪断了绳子,狗跳了过去,衔起了骨头。 老乞丐手里的半段绳子还在晃荡,他突然感到失去了狗的带领,只得停在原地,不知怎么移动了,他急得不停地叫着:“狗儿!狗儿!你在哪里?”卖带子的小贩悄悄离开,嘴里喃喃地说:“你这个狠心的魔鬼!你再也没法折磨这只可怜的狗了!它自由了!”狗飞快地跑了,它自由地四处奔跑,眼里闪耀着欢快的神采。 离开了狗,老乞丐不知道如何找回家的路了,他摇晃着手里的竹竿,哀嚎着:“我的狗在哪里?我的狗在哪里?我要是再逮住它一定把它杀了!”他摸索着过马路,有十几次差点儿被来往车辆撞倒,他跌跌撞撞走了很久很久,才摸回他住的那个角落,身心俱惫地倒在麻袋做的床上。 差不多有二十天人们没有再看见老乞丐和那只狗。人们想:那只狗一定是逍遥自在地到世界各处游荡去了;那个老乞丐,可能永远不会再露面了…… 出乎人们预料的是,第二十一天,人们突然又听到了老乞丐拄着竹竿发出的声音,又看见那只狗领着他走上了人行道。卖带子的小贩不禁喊起来:“瞧!他又找到了那只狗把它紧紧拴住了。” 小贩跑过去问老乞丐:“这些日子你到哪儿去了?”老乞丐高声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这只狗逃走了!我只得缩在我那角落里,本来再过一两天我就要死了,可是,这家伙回来了。”小贩吃惊地问:“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乞丐恶狠狠地说:“昨天夜里。半夜里我躺在床上,它走来舔我的脸,我真想把它杀了,我狠狠地揍了它一顿,叫它一辈子都忘不了。不过,我还是饶了它,它不过是一只狗嘛!只要能在马路上找到一点废物充饥,它就会逃跑,瞧瞧,又是极度的饥饿再次把它赶回到我的身边,这次,它再也不会离开我了,瞧!我有了 这个!” 老乞丐说着,得意地摇了摇他手中那根拴住狗的铁链条。 狗的眼睛里露出了绝望的神色,老乞丐用力拉了一下铁链,用竹竿捅捅狗,大声吆喝道:“蠢货,走啊!”狗只得乖乖地慢慢向前移动步子…… 列车5点22分进站 沃尔特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一年多以来,他每周回家都要乘坐下午5点22分进站的那列火车到林肯站。每次,沃尔特总会在月台上遇见一个女人,他俩都是到林肯站下车。每次两人都会朝对方点点头,但从未说过一句话。沃尔特注意到,这个女人头上总围着一方彩巾,他觉得女人把彩巾围得很别致,宛如人们包扎一束鲜花。 一天下午,火车月台上一阵风吹过,女人的彩巾突然被吹得掀起来,一刹那,沃尔特看到,女人没有左耳。只见女人连忙扔下手提包和购物袋,笨拙地整理那被吹落下来的彩色头巾。她猛一抬头,却碰上沃尔特失礼的目光,沃尔特尴尬极了,忙把视线移到别处。 接着到来的星期一,女人没有在月台出现,沃尔特也没怎么在意,突然,他猛然想到,也许是因为女人失去一只耳朵的真相被自己看到了,所以今天才不露面。沃尔特想到这女人如此腼腆,不禁有点心动。他自己也是个脸皮很薄的人,尽管四十有七,也有意成家,却至今未娶,因为他缺乏果敢向前的精神。 接下来,一个星期、两个星期……那个女人一直没再出现过,沃尔特感到前所未有的惆怅。说实话,沃尔特并不觉得那女人特别诱人,因为沃尔特从未跟那女人说过话。如果真的对那女人有兴趣,他肯定会设法说一声“你好”或者“希望你今天过得好”这类的搭讪语。不过,这些天没见到那女人,沃尔特开始强烈地想念她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女人仍没露面,沃尔特开始担心起来:她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了?沃尔特决定向列车员梅尔打听一下那个女人的事,因为梅尔这位列车员对每个乘客的情况都略知一二。 列车员来了,乘客们开始买票,当沃尔特从座位上抬起头,正打算向梅尔打听那个很久没露面的女人时,他吃惊地看到,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列车员。 沃尔特看了看这个新来的列车员身上的胸章,知道他叫爱德华。沃尔特给了他三块钱,简单地说了声“到林肯”,然后又问道:“怎么不见梅尔了呢?” 爱德华说:“梅尔?不认识。”沃尔特瞥了他一眼,说:“梅尔跑这趟车好多年了。”爱德华递给沃尔特车票,说:“嗯,怪不得,我才跑这趟车一天。”沃尔特问:“你是说你顶替了梅尔?”爱德华摇了摇头,说:“说不上,我没听说过梅尔。”沃尔特不再说话,除了梅尔之外,没有别的人可以打听到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了,沃尔特没有机会继续打听。 又一个星期一到了,沃尔特像平常一样上车坐着,等候列车员的到来。这一回,沃尔特决定非得把梅尔的事问个水落石出不可,因为只有找到梅尔,才好向他打听到那个女人的消息。 这时,列车员爱德华来到沃尔特身旁,一边哼着小调,问道:“上哪儿?”他眼神毫无相识的表示。 “林肯。”沃尔特不满地说,他想:换作是梅尔第二天就记住了,根本不用再问。爱德华冷漠地说:“不停林肯站。” 沃尔特很吃惊地说道:“这班列车一向都是停林肯站的。” “我不知道什么一向,”爱德华说,“我就知道今天。今儿个这趟车不停林肯站——这是司机亲口对我说的。” 沃尔特无奈地下了车,他只好步行回家。他孤零零地走着,天色逐渐暗下来,他想:女人走了,梅尔走了,林肯站也走了—人世间还有什么会走掉? 一天下班后,沃尔特习惯性地来到月台上等火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希望5点22 分这班列车会到林肯站,果然,列车准时进站了,这次确实是到林肯站,沃尔特高兴地上了车,坐在自己熟悉的座位上。 忽然沃尔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今天要送您到哪儿去,老朋友?”沃尔特几乎跳起来,他转过头,看到了梅尔,沃尔特激动地拉住梅尔问道:“梅尔,你到哪儿去了?” 老列车员回答说:“哦,我参加再培训去了,每隔几年他们就让我们学一次。你知道,西边有一列火车撞了,他们连忙叫每个人都参加紧急情况学习班。怎么了,你以为是怎么了?” 沃尔特摇摇头说:“我说不好,你突然就那么失踪了。”梅尔笑着说:“在铁路上干就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前通知。你还是到林肯站吧,我想。”沃尔特激动地点点头。 列车快开动了,又有几个乘客挤上了车。沃尔特正准备问梅尔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情,这时,他察觉有一个人正要坐到自己座椅的边缘,沃尔特转脸一看,不由惊喜万分,他看到的正是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女人对他抱歉地一笑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今天车太挤了。” “不,没事儿,有空地呢。”沃尔特边说边把身子往里面挪,腾出一点位置给那女人。那女人把身子靠进来,沃尔特闻到了女人身上某种香水幽雅醉人的芬芳,他说:“很高兴又见到您!” 那女人很和气地点点头,随后,她把手伸到下巴底下,开始解开彩色头巾的结,她要干什么呢?沃尔特赶紧把视线移到别处,免得再次瞅到她只有一只耳朵的隐秘。可是,沃尔特的余光却扫视到,那女人把丝巾从头上取下来,然后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了腿上。 沃尔特忍不住看了看那女人:她脸庞左边是一只完完整整的粉红色耳朵,顶部是光滑圆润的曲线,底部是分岔得当的耳垂。 沃尔特觉得这耳朵真是神奇,仿佛是由一双微型的手缝上去的。只有那女人自己最清楚,这 只耳朵是她特意去做整容手术补上的,是为了自己能自信地和沃尔特开始交往,其实她很早就爱上了沃尔特…… 此时,那女人刻意地把几缕散落的头发捋到耳后,有意让沃尔特注意到她补好的耳朵,沃尔特对她这个动作报以微笑,女人也对沃尔特莞尔一笑,问道:“您是在林肯车站下车吧?”沃尔特高兴地说:“是的,要不……今天我们一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