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过去从猫开始》
第一章 马兰开花二十一
“……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晒坝上,几个小学二三年纪的女生正在跳绳。
村里的广播在十一点半准时响起。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动人的歌声灌入耳中,庄臻双眼睁开了一条缝,一副没睡醒的模样。
他趴在房顶上,舔了舔爪子,目光朝晒坝上几个小姑娘看去。王建明家的二丫头跳得最好,也是个子最高的一个。
就是穿的不合身,裤子和衣袖明显短了一截,屁股和膝盖还打了几个补丁。
小姑娘玩得很开心,额头上全是汗水。
“燕子,王晓燕,这都几点了,还不赶紧回去煮饭。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玩玩。养你这么大,饭都不知道煮,养你有什么用。”
远处田里,传来王建明老婆的大嗓门,一开口就是各种阴阳怪气。
欢快的王晓燕瞬间被按下了暂停键,“我要回去煮饭啦!”
说完,她赶紧跑回家,不一会王家的烟囱就冒出了缕缕白烟。
王晓燕一走,其他小姑娘也都散了,回家煮饭的煮饭,择菜的择菜。
庄臻伸了个长长的懒腰,一副慵懒的模样。抬脚,轻轻一踩,优雅地走在房顶上。
瞅准前面的树枝,选取了一个落点位,起步,飞跃,精准落在树枝上,然后下地。
下地后,庄臻下意识甩了甩头,让自己的毛发看起来更漂亮。
“那是沈新建家的猫。”
听到动静,庄臻瞄了眼,是村里的闲汉。
他离开晒坝,沿着田坎一路奔跑。初秋的风吹在脸上,还有点热气。
张家的蜜蜂又跑出来了,几只蜜蜂追了他一路,讨厌得很,他又不是花!
水田里,沈良朋同三五个小伙伴正在扣黄鳝。
庄臻就蹲在田坎上,看热闹。
“黄豆,黄豆……”读二年级的沈良朋一抬头就看见了庄臻,“我家黄豆来了!我家黄豆最厉害啦!”
他同小伙伴们炫耀着,激动得直接从水田里跳起来,奔跑着冲向田坎。
随着他的奔跑,水混着泥土溅落在腿上,裤子上,衣服下摆。
“我家黄豆叫我回家吃饭了。”他一边喊着一边跑,上了田坎也顾不得脚上的泥,就冲庄臻扑来,作势要抱。
一股土腥味扑鼻而来,庄臻嫌弃地跑开,他才不要抱。沈良朋浑身都是泥巴,回去等着竹笋炒肉吧!
“黄豆快给我抱抱。”沈良朋还不死心,连竹篓里面的黄鳝都顾不上了,只想抱着自家黄豆炫耀。
庄臻一扭头,分外嫌弃。
哼!
就是不给抱。
当心将他的毛给弄脏了。
“好吧,不给抱就算了。黄豆,你快看我一上午抓到的黄鳝,有这么多。”
沈良朋失落了一下下,又兴奋起来。
他举起竹篓给庄臻看,并伸手从竹篓里面挑出最大最肥的一条。
“这条起码有半斤,直接卖给开馆子的,至少了能卖这么多。”
他比划了一个巴掌。
五块钱?
庄臻好奇地凑到竹篓前瞄了眼,还真不少,大大小小竟然有十来条。
“等我卖了钱,我就给你买最爱吃的冰棍。到时候你一根,我一根。再来一杯糖水。你是要红色的糖水,还是绿色的糖水?”
“喵!”庄臻伸了伸爪子,他想喝红色的糖水。绿色,敬谢不敏。
“我就知道你想喝绿色的糖水,绿色的糖水更好看。”沈良朋自说自话,“到时候我带你上街,买两杯绿色糖水。”
庄臻斜着眼看着对方,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审美,竟然认为绿色比红色更好看。
“走啰,回家了!”
沈良朋同小伙伴们挥挥手,提着竹篓打道回府。
黄豆走在前面,好似开路先锋,又像是地主老财在巡视自己的地盘。脚步不急不缓,既优雅又从容。
“我家黄豆就是和别家的猫不一样。”沈良朋嘿嘿嘿地笑。
黄豆回头瞥了他一眼,傻帽!
“黄豆听得懂我说的话,是不是?”
沈良朋总是很容易高兴起来,“我家黄豆最聪明了,晚上让老妈做爆炒黄鳝吃,我偷偷给你多留点。”
嗯!
孺子可教!
庄臻很满意,朋朋真乖。
一人一猫顶着午时微醺的太阳,一路走回家。
肖淑芬坐在堂屋内,正在削萝卜皮,将萝卜皮上的根须给处理了。
“妈,中午吃什么?”沈良朋一回家就嚷嚷着吃的,跑到厨房翻橱柜,啥都没有。
肖淑妃头也没抬,“中午没什么菜,就吃个凉拌萝卜丝,再来个酸菜回锅,再炒一盘花生米给你爸下酒,够了!”
“我想吃肉!”沈良朋一听着菜单,就觉着肚子冒酸水,难受。
“吃什么肉,等你大哥从学校回来再吃肉。”肖淑芬直接否决。
“我就想吃肉!我抓了黄鳝,我要吃爆炒黄鳝。”
“狗日的,你又跑去抓黄鳝!”肖淑妃一抬头就看见从厨房走出来的沈良朋,分明是个泥猴子,浑身的稀泥巴。
她气得立马丢下萝卜,拿着菜刀就追上去。
沈良朋经验丰富,转身就跑,速度如风,八匹马都追不上。
“跟你说了有蛇有蛇,狗日的,你就是不听。那谁,就是被蛇咬了,花了好多钱。”肖淑芬追了几步没追上,就站在屋檐下骂道。
最后又补充了一句,“衣服自己洗。洗衣粉不要钱啊!”
沈良朋站在院坝上,“没蛇!你儿子又不是傻的,蛇和黄鳝我分得清。妈,你要不要看我今天抓了多少黄鳝,可以卖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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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个毛线钱,你能抓……诶,这么大一条。”
肖淑芬拿起竹篓,看着里面的黄鳝,喜笑颜开。
她对沈良朋说道:“放水缸里面养着。这个周末等你哥从学校回来,就给你做爆炒黄鳝吃。”
“我哥还要一个星期才回来,我不,我就要今天吃。”沈良朋不答应。
他哥在县城读高中,两个星期才回来一趟。每次家里吃肉,都紧着大哥。他想打牙祭总要等啊等,等到他哥回来才行。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肖淑妃自个提着竹篓去水缸,就是院子里一个破水缸,偶尔抓了鱼吃不完就养在里面。
现在水缸是空的,用来养黄鳝正合适。
沈良朋郁闷坏了,他的爆炒黄鳝还要等一个星期。
不过,明天一早,他就把最大最肥的那一条黄鳝给卖了。卖了的钱,他自己藏起来,绝不给老爸老妈。
第2章 要修路
沈新建掐着饭点回家。
将茶杯放下,打了盆热水洗脸。他在茶铺喝了一上午的茶水,早就饿了。
“什么时候吃饭?”
“再炒个花生米就吃饭。”
厨房里,肖淑芬在灶前忙活。二女儿沈小梅则负责烧火,至于沈良朋正在堂屋调电视。
家里去年添置的一台十四寸黑白电视,成为了这个家除却电灯外,第一个电器,也是家里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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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全是雪花点点,信号时断时续。
“黄豆,你看着电视,我出去弄天线。”
天线用一根竹竿绑在屋檐边,他转动着竹竿,大嗓门问道:“有没有信号?”
庄臻蹲在椅子上,睁着一双玻璃珠似的眼睛。
“喵……”
没信号!全是雪花。这破电视!
“还没信号吗?现在呢?”沈良朋急得很。
“喵~喵~”
有信号了。
沈良朋大喊一声,“有信号了吗?我放手了。”
放下竹竿,他一口气冲进堂屋。
“哎,怎么又是《渴望》,难看死了。我要看《封神榜》”沈良朋很是嫌弃。
“就看《渴望》。昨晚有一集没看到,就等着今天重播。”肖淑芬在厨房里吼了一声,勒令沈良朋不准动电视。
沈新建提着酒壶,拿着酒碗来到堂屋,往饭桌边一坐,倒了三分之一碗酒,自顾自先喝了起来。
“没听你妈说嘛,不准换台。你小孩子家家的看什么电视,下午去打猪草,挖红薯。”
“我要扣黄鳝。”
“扣什么扣,家里那么多活不做了吗?你作业写了吗?”
一提到作业,沈良朋立马就不吭声了。
《渴望》就《渴望》,一会吃完饭他去唐大华家里看电视。他们家的电视肯定放《封神榜》,他要看姜子牙大杀四方。
妲己?
妲己是坏蛋,早该死了!
饭菜上桌。
嫌弃没肉吃不下的饭沈良朋小朋友,一口气吃了三大碗饭。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二姐沈小梅去锅里装饭,大叫一声,“没饭了,我都没吃饱。饭全都被老三吃完了。”
沈小梅没吃饱,嘟着嘴发脾气。
肖淑芬嘟囔了一句,“饭煮少了,晚上多煮点。”
“那我吃什么?”沈小梅的气呼呼的,狠狠瞪了眼老三沈良朋。
沈良朋则冲她做鬼脸。
沈小梅直接抬手就打。沈良朋躲开,大声告状,“妈,二姐打我。”
“打你活该!”沈小梅气呼呼地回了房,顺便嚷了一句,“别叫我洗碗,我都没吃饱。”
庄臻蹲在椅子上吃着伴着凉拌萝卜丝的饭,吃得真香。
他已经不记得上一回吃肉是什么时候。他已经从一个肉食动物,变成了吃素的和尚。不对,是一只吃素的猫。
天天吃素,嗯,好像已经习惯了。
小孩子之间闹架,只要没打起来,沈新建和肖淑芬两口子从来不过问。
两口子吃得慢,不像两个孩子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刷刷刷几碗饭就吃完了。
沈新建随口提了一句,“要修路了。到时候我们家要出两个劳力。”
“修外面那条路吗?”
沈新建刨了口饭,“要把外面那条泥巴路修成沥青路,每家每户都要出两百斤的石子。”
“让小梅和朋朋放学后去山上捡石头。”肖淑芬听说修路,显得很高兴。
他们家离着外面那条大马路只有两根田坎的距离。路一修通,以后出门骑车坐车都方便多了。下雨天去街上也不用担心搞得一身脏。
修路,对于沿路周边的住户是最有利的。
至于两个人工,外加每家两百斤的石头,都是小问题。
庄臻竖起耳朵,要修路了吗?
那条晴天扬土,雨天水泥凼的马路,早该修了。
沈新建又说道:“听说要撤区设镇。”
“啊?”肖淑芬听到这个消息,显得很惊讶,“要把区公所撤了吗?那些当官的怎么办?”
“这还不简单,区长变镇长。”
“区长和镇长能一样大?”在肖淑芬朴素的观念里,区长肯定比镇长大。
庄臻也觉着区长和镇长不能一样大,他从未听说过撤区设镇的事情。也是哦,上辈子这个时候他都没出生,自然不懂这个年代的事情。
沈新建喝了一口酒,“以后没有区长,全都是镇长。镇长上面就是县长。”
“八里乡也要改成镇吗?”
“据说是三个乡合并成一个镇。”
“谁当老大?”肖淑芬纯粹是好奇,“三个乡长争一个镇长,我们八里乡能不能争赢?镇政府设在哪个乡里面?要是镇政府设在八里乡,街上以后就更热闹了。”
“还没影子的事情,现在说这些太早。没有一两年出不来结果。”
沈新建一副过来人的态度。这就是今天上午他在茶铺听来的大消息!
他又闷了一口酒,心情有些惆怅。
说起他的经历也挺丰富的。先是当兵,结果当的是炊事兵。退伍后,在伙食团干了几年。
后来遇到包产到户,他被人干了下来。
那几年鼓励私营经济,他仗着厨艺好,开了个饭馆。结果来来往往要么是赊账的,要么就是打白条的,反正就是见不到钱。饭馆开了一年多开垮了。
直到现在,外面还有一两千的饭钱没收回来。
饭馆开垮后,他又承包了村里的鱼塘。头两年勉强赚了点,第三年夏天气温高,鱼翻肚,死光光,赚的钱全赔进去不说,还倒贴。
不养鱼,就养鸡鸭鹅,结果遭遇鸡瘟,又是死一大片。
折腾来折腾去,折腾了好几年,钱没赚到,反倒是累成了狗。
算了,算了,不折腾了。
只是,家里三个孩子读书,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老大过几年要高考,万一考上了又是一笔钱。
总得找个门路赚钱才行。
庄臻吃完了饭,将饭盆舔的干干净净。趁着没人关注他,他叼着饭盆去找沈良朋。
一人一猫早有默契。
沈良朋接过庄臻的饭盆,帮忙洗刷,刷得干干净净。他刷自己的饭碗都没这么用心过。
他小声说道:“黄豆,下午你给我放哨,我们又去抓黄鳝。我知道有一个地方能抓到。多抓一点就可以多卖钱。”
“喵~”
那就这么说定了。
庄臻伸了伸懒腰,跑到卧房,打算找个舒服的地方困个午觉。
他以为沈小梅在午睡,没想到人家趴在书桌前正在奋笔疾书。
他很好奇,轻轻一跃,跃上书桌。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
你的心中满是伤痕。
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
心中满是悔恨……”
竟然是在抄歌词。
这时候就已经有这首歌了吗?
庄臻看着歌词,不由得哼唱起来。
“喵~喵~喵~”
第3章 猫生艰难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黄豆,我唱得好不好听?”
沈小梅抱起庄臻,庄臻趁机在她怀里蹭了蹭,小姑娘身上香香的肉肉的,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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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都说我唱歌好听,我们音乐老师也这么说。说不定将来我也能当歌星,当了歌星就可以上电视,哈哈,你就可以在电视里面看见我啦。”
她独自一人乐起来,似乎是想到了美好的未来,眼中全是期望和满足。
庄臻:“……”
嗯,这嗓音也就一般般吧,最多KTV水平。
“喵~”
“你也觉着我唱得好听,对吧!我再给你唱一首,一个神话就是浪花一朵,一个神话就是就是泪珠儿一颗,聚散中有你,聚散中有我……”
沈小梅独自欢乐,唱得兴起。
庄臻依偎在她的怀里,缓缓闭上了眼睛,他打算睡一个美美的午觉。
沈小梅身上肉乎乎的,最佳睡垫。
下午,沈良朋终究没能去扣黄鳝。
两姐弟跟着父母,去地里劳作。
父母挖红薯,两姐弟捡红薯。还要将晒得半干的红薯藤捆起来,背回家晚上煮给猪吃。
庄臻蹲在田坎上,打了个哈欠,甩了甩尾巴。秋日的太阳晒得猫晕乎乎的。
眯了一会,感觉没趣,他跑了。
跑过王家,跑到村里的代销店,隔壁茶铺坐满了喝茶打牌的人。他蹲在墙头看了几分钟,就看见六队的范老五输了二十块钱,脸都绿了。
他又跃上房顶,跑到破产的公营小破机械厂,里面全是废铁,拉出去一块铁板铁皮就能卖钱。
但,门口有人守着,为的就是防止偷盗。却挡不住有贼心又有贼胆的人。
守门口的大爷跑去茶铺看人打牌。机械厂内,几个青皮正在通过院墙,往外面运输“废铁”。
庄臻磨了磨爪子,几个青皮有三个是村里面的熟面孔,平日里专门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两个是生面孔,从未闻到过味道。
顺便说一句,庄臻现在有了新技能,他靠闻味识人。
都是新味,肯定是第一次来三和村。
两个新人穿得还挺洋气的,喇叭牛仔裤,人造革的皮鞋,外加郭富城头。
嘴里还叼着烟,闻着味应该是五块钱一包的红塔山。
有钱人。
莫非是城里人?
跑到村里破产的小破机械厂偷“废铁”,这城里人混得也不怎么样嘛。
五个人运了两三百斤的“废铁”出去。看门的大爷愣是没发现,还在茶铺看人打牌看得乐呵呵。
“喵~”
庄臻亲眼见证了一桩盗窃案,又没了兴趣,他起身一跃,沿着房顶经过各队各家。
咦,那是七队的老帅哥吴贵发,偷偷摸摸的做什么?难道是要偷东西?
庄臻跟上去,跳跃在枝头上,闻着吴贵发的味道。
他竟然跑到了范老五家里。
范老五这会正在茶铺打牌,输的脸都绿了。他跑到范老五家做什么。
到了门口,吴贵发还回头四处张望,确保没人看见,然后才伸手敲门。
门开了。
女人的手直接将他拉了进去。
庄臻越过院墙,进入范家。循着味找人,悄无声息进屋,跳上房梁。
屋里一男一女,已经滚在了一起。
偷人!
吴贵发果然是个惯偷,只不过偷的不是物件,而是人。
“老五不会回来吧!”吴贵发有点不放心。
“那个短命的正在外面打牌,不到吃饭时间绝不会回来。”
确定安全,吴贵发直接啃了上去。
一对狗男女急不可耐的脱衣服,白条条的滚在一起,进行一场最原始的运动。
庄臻摇着尾巴,看得津津有味。
只不过,这玩意看多了也没劲,翻来覆去就那两套把式,伤眼睛还伤身!
他准备离开。
嗯,一只耗子鬼鬼祟祟探头。
庄臻轻蔑的瞥了眼,鲜红的舌头舔了舔牙齿,耗子吓得赶紧滚回洞内躲起来,再也不敢探头探脑。
庄臻离开了范老五家,在村里溜达了一圈,天色见黑。
沈家四口趁着夕阳余晖,打道回府。
晚上就一个菜,烧土豆,最多切几根蒜苗进去,荤腥是见不到的。
但,沈新建的花生米管够。
吃过饭煮猪食。
每当这个时候,就是庄臻巡视猪圈的时刻。
他站在围栏石板上,看着猪圈内的两头大肥猪,正在轰轰轰吃吃吃……
庄臻流口水,他不是眼馋猪食,他是眼馋这两头大肥猪。
猪脑袋猪耳朵猪尾巴用来卤,最适合做下酒菜。
猪腿用来炖汤,排骨用来烧,猪大肠用来爆炒,猪血做成血旺,猪肺汤,炒猪肝,小青椒回锅肉……
滋溜,口水快要流出来了。
他看着喂猪的肖淑芬,“喵~”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杀猪,什么时候吃刨猪汤?
天天喂猪不杀猪,这是极大的浪费。
只可惜肖淑芬不懂庄臻心头的愁,哎!
沈良朋晚上没电视看,被赶回了床上。
他抱着庄臻躺下来,九点了,才想起来自己作业还没写完。
“完了,完了,明天交不了作业肯定又要被罚站。”
急急忙忙下床穿鞋,找到书包,翻出作业,一看,傻眼了。
他不会做。
“姐,姐,你快帮帮我。”他跑到沈小梅的房里。
沈小梅拿过作业瞧了眼,“你不是学了乘法口诀吗?”
“可这是除法!”
“一个道理。”
“我不会做,你帮我做好不好。”
“不好!”沈小梅无情的拒绝了沈良朋,她还要忙着抄歌词,没空帮忙。
沈良朋抓耳饶腮,二姐不肯帮他,又没得抄,只能自己努力了。
回房,趴在书桌上,开始“奋笔疾书!”
36÷3=13
庄臻蹲在书桌边,一脸不忍直视。他默默递上橡皮擦,实在是不忍看着朋朋明天被罚站。
“错了吗?36除以3,不是等于13吗?”
沈良朋望着庄臻,庄臻则望着他。
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
眼看对方榆木不开窍,庄臻只得伸出爪子,将橡皮擦往前推一推,又用爪子指着答案13 。
“这道题你会啊?”沈良朋拿起橡皮擦,“真不等于13?”
庄臻没动静,只是瞪大一双玻璃眼珠子。
沈良朋抓抓头,“我听你的。黄豆都学会了加减乘除,我竟然还没学会。难道我比黄豆还笨。不等于13,那是多少?14?14不对吗?15?15也不对啊!12?真的是12。”
庄臻的爪子在作业本上点了两下,心情有些惆怅。
身为一只猫还要负责辅导作业,猫不开心!
第4章 大白兔奶糖
庄臻的耳朵动了动,看了眼天色,结束午觉,跳下房顶沿着大马路直奔街上的八里乡小学。
四点半学校放学,高年级会留堂写作业,低年级都是准时放学。
庄臻蹲在校门口的石墩上,一身黄白相间的猫毛耸着,像是威武霸气的猫将军。
“这里有只猫!这是谁家的猫?”
“猫猫好可爱!”
小女生似乎天生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她们看见黄豆就走不动路了,全都围着他。
庄臻撇撇嘴,一群无知的小姑娘,摸什么摸。他的毛是能随便摸的吗?
“啊,我认识这只猫,好像是叫黄豆。”
“是我们队上的,好像是朋朋家的猫。”
“沈良朋,你家黄豆来接你的放学了。”
沈良朋飞奔出校门,手里还拿着书本,随便塞进书包里,就跟揉盐菜一样,多揉几下都能吃了。
“黄豆!我家黄豆来接我啦!”他特得意,一把抱起黄豆,脸贴着猫毛,对女生们显摆道:“你们家的猫肯定没我家黄豆聪明,都不知道来接人。”
“朋朋,能不能让我抱抱你家的猫?”
一个小女孩,穿得很洋气,还戴着漂亮的粉红色蝴蝶结发夹。父母都是粮站的工作人员,家里布置得和城里的房子一样,一家人都打扮得也跟城里人似的。
“不给!我家黄豆谁都不能抱。”
“我给你糖,大白兔奶糖,两颗!”小姑娘拿出杀手锏,两颗糖就像是两个灯泡一样,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沈良朋下意识咽了下口水,“好吧!只许抱一下,不能多抱。”
他将猫递过去。
庄臻极为配合,连爪子都给收起来,生怕伤了小姑娘细嫩的肌肤。
两个人,一手交猫一手交糖。
小姑娘抱着庄臻,小心翼翼顺着毛。
庄臻显得特顺从,特体贴,特老实,猫毛随便摸,多摸几下都没关系。小姑娘身上香香的,应该是擦了香香,真好闻。
“不能抱了,不能抱了!”
沈良朋瞧着自家的猫在小姑娘怀里一副享受的模样,急了。莫名的危机感涌上心头。
他一把抢过自家猫,“下次再给你抱,我要回家了。”
“啊,这就回家了吗?再给抱一下吧!”
“下次,下次!”
沈良朋抱着庄臻,跑了!顾不得背后一阵阵叹息声。
离开了同学的围堵,他就开始同庄臻讲道理,“黄豆,你以后不能随便给人抱,懂不懂。万一你被人抱走了关起来,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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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唠唠叨叨,庄臻甩着尾巴。
见他还不闭嘴,庄臻又舔了舔他的手指头。别唠叨了,没有大白兔奶糖他才不给小姑娘抱。
快把大白兔奶糖拿出来,两颗糖,一人一个赶紧分了。他都多长时间没有尝过甜滋滋的味道,馋死猫了。
“黄豆,你是想吃糖吗?”
“喵~”
于是一人一猫就蹲在路边,分享两颗大白兔奶糖。
真甜!
真香!
庄臻直接躺在地上,一口一口舔着抿着,慢慢享受猫生的第一颗大白兔奶糖。奶香味充斥着唇间,过去从不稀罕的糖果,看都不想看一眼,此刻却让他有了流泪的冲动。
他望着天边,仿佛看见了遥远的未来,是他熟悉的未来。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群,熟悉的现代科技……唯独少了一个他。
“真好吃!”沈良朋发出满足的声音,他抱起庄臻,“我们去喝糖水。”
两杯绿色的糖水,一杯只要五分钱。
卖糖水的是个老太婆,天天在街上摆摊。
猫喝糖水,老太婆就看个乐呵,也不过问。
“我就说绿色的糖水更好喝!”沈良朋同黄豆显摆。
黄豆添了口,嗯,绿色就绿色吧,反正都是糖水。至于朋朋的审美,以后有空再做纠正。
一人一猫吃了大白兔奶糖,又喝了糖水,今天过得真充实。
回家啰!
庄臻就蹲在沈良朋的肩膀上。
沈良朋和他说着自己的丰功伟绩,“昨天的作业我都对了,老师还表扬了我。黄豆你真了不起,以后我的作业全靠你了。黄鳝卖了四块钱,我藏起来了,你千万不能告诉爸妈,不然这钱就保不住了。
回去后,我们又去抓黄鳝来卖……黄豆,你是不是从《封神榜》里面出来的,是不是已经成精了?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这是我们的秘密……”
从大马路上了田坎,转眼就到了家。
家里静悄悄,没人。
父母还在外面干活,二姐沈小梅这会还留在学校写作业。她是六年级,明年就要读初一,作业比较多。
沈良朋撒欢的嗷嗷叫,将书包随手一扔,鞋子一脱,带上竹篓就往外面跑。
黄豆跟在他后面,直奔大水田。
沈良朋下田,连扣三四个洞,都是空军。
黄豆蹲在田坎上,耳朵微微一动,踩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喵~喵~”
见朋朋朝他看过来,他就用爪子指了指脚下。
“黄豆,你是在告诉我你脚下有黄鳝吗?天啦,我家黄豆果然成精了。嘘!保密,保密!”
沈良朋来到黄豆面前,低头一看,田坎被水淹没的地方果然有洞。伸手去扣,一根大黄鳝落网。
开张了!开张了!
他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黄豆竖着耳朵,继续往前走,指了指脚下,一扣,果然又是一条三四两重的黄鳝。
一人一猫配合默契。
只是,大水田里的黄鳝可就遭殃了。
它们能躲过人们的利眼和双手,却躲不过庄臻的一双耳朵和鼻子。
黄鳝的土腥味充斥着鼻尖。庄臻都不用刻意寻找,闻着味就知道哪里有黄鳝,大小基本都能闻出来。
大些的黄鳝,对于庄臻来说,味道浓郁得散都散不开,小些的黄鳝味道就淡一些。
他还闻到了长虫的味道,刻意避开了,不招惹。是一条猛的,双方井水不犯河水。
在庄臻地指导下,沈良朋的竹篓都快装满了,且都是二三两,三四两重的大货。
加起来恐怕得有五六斤重。
“不行了,不行了。我感觉黄鳝快要钻出来了。”
竹篓的盖子频频被顶起来,竹篓里面装的货太多。
沈良朋小朋友见好就收,“黄豆,我们回家!抓了这么多黄鳝,总不能又要等到周末才吃吧!”
他就想吃爆炒黄鳝,就想吃肉!
想到吃肉,一人一猫都流下了口水!
第5章 走失
沈良朋一身泥猴子的形象回家,不出意外,遭到了一顿竹笋炒肉。
主要操盘手为他妈肖淑芬,他爸沈新建则是辅助。
男女混合双打,屁股都打肿了,打得他哇哇大哭。一边哭一边诉说委屈,连黄豆帮忙扣黄鳝的事情都给说出来了。
肖淑芬不相信,说他小小年纪不学好,胆敢撒谎欺骗父母,更要打,狠狠打。
还是沈新建抽空看了眼竹篓,诶,全是二三两,三四两重的大黄鳝。
他儿子出息了啊!
几斤重的黄鳝,品相又这么好,以现在的价格至少能卖几十块钱。
黄鳝贵,比猪肉鸡肉都贵。这几年,凡是农家户养殖的东西都不值钱,城里人就爱吃野生的。
因这,沈良朋免了半顿竹笋炒肉。
“朋朋能干啊。”
“爸,我想吃肉,爆炒黄鳝。”
“乖啊!明天把黄鳝卖了,买肉吃。”
“卖黄鳝的钱能给我吗?我给黄豆买糖水喝。”
“你小孩子家家要什么钱。”沈新建一句话扑灭了沈良朋的如意算盘。
沈良朋:“……”
心情好灰暗。
晚上不吃三碗饭,这心情就好不起来。
晚上七八点,正是吃晚饭的时候。
王建明的婆娘刘春花找到沈家。
“春花来了啊,吃了吗?一起吃吧!”肖淑芬热情招呼道。
“不用了!我家里已经煮好了。我来是想问一下你们家老三,有没有看到我家燕子。”
“你家燕子怎么了?”
“这死丫头,都这个时候还没回家,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朋朋,你放学的时候有没有见到我家燕子?”
沈良朋端着饭碗,发了一下愣。沈新建眼一瞪,“问你话了,见没见到王晓燕?”
沈良朋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出校门的时候好像看到了王晓燕,后面就没见到了。”
“这么说她出了校门,没被老师留下?”
“没啊!”沈良朋想了想,出校门的时候他确实是见到了王晓燕。
“这死丫头,放学了也不回家,还要让大人到处找。朋朋,你知不知道燕子和谁玩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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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沈良朋摇头。
“你别急!”肖淑芬忙安慰刘春花,“有没有去学校找过,会不会又回学校去了。”
刘春花皱着眉头,“她爸去学校了,还没回来。不知道人在不在学校。等把人找回来,非得打一顿不可。”
刘春花走了,去下一家询问。
肖淑芬重新坐回位置,唠叨道:“燕子这孩子,平时看起来挺老老实的,也不去哪里玩。今天这么晚还不回来,让一家人跟着操心,太不懂事了。你们两个……”
她盯着沈小梅,沈良朋,“以后放学就老实回家写作业,煮饭。不许在外面乱跑。”
沈小梅嘟囔道:“我才不会乱跑。妈妈应该多管管老三。”
沈良朋忙说道:“我就扣个黄鳝,别的什么都没干。”
庄臻蹲在桌边吃饭。
王晓燕放学的时候,他也看见了,还想凑热闹摸他的毛。他没答应。
后来……
后来他跟着朋朋离开,就没见到王晓燕。
他记得王晓燕跳绳做游戏是最厉害的一个,个子在同龄里面也是最高的,看起来不像是二年级,倒像是四五年级的学生。
八九岁这么大的人,又是在农村,早就懂事了。这么晚还不回家,不会是真的玩得忘了时间吧。
第二天一大早,沈良朋被庄臻一爪子唤醒,急急忙忙起床洗脸刷牙,刨了一碗饭拿起书包就往学校冲。
肖淑芬在后面喊他,忘了红领巾,他也没听到。
沈新建不慌不忙,“不管他!等他被学校老师罚站,自己就知道吸取教训。”
肖淑芬却担心,“学校这学期改规矩了,不带红领巾不准进校门。”
“你要给他送去啊!”沈新建问道。
肖淑芬还在犹豫要不要送,庄臻已经默默叼起红领巾,朝大马路上跑。
“诶,黄豆!黄豆把红领巾叼走了。”
“黄豆是去给朋朋送红领巾!”沈新建喝了口水,他想起儿子朋朋昨晚嚷嚷的那些话,黄鳝都是黄豆找的,一找一个准。
儿子那脑子编不出这种故事,应该是真的。
他心头一动,自家这猫还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黄豆奔驰在大马路上,清晨的风刮在他脸上刚刚合适,就是毛被弄乱了。
距离学校五百米,他终于追上了八匹马都追不上的沈良朋。
“黄豆!我家黄豆追来了!啊,我的红领巾。黄豆给我送红领巾来了,真好!我都忘了还有红领巾这回事。”
沈良朋连忙将红领巾往脖子上一套,挥挥手,欢快地跑进学校。
庄臻目送朋朋走进学校,然后紧随其后,跃上房顶,进入校园。他也想回味一下读书的感觉。
他蹲着黄角树上。
谁家养的波斯猫蹲在教师楼的阳台上,正好奇的打望他。
一只黑猫跃上了枝头,离着他五步远,警惕地盯着他这个外来客。
“喵~”
黑猫冲他叫了一声。
他瞥了眼,没理会。
黑猫又上前两步,已经竖起了背脊,准备随时战斗。
他磨了磨爪子,有点痒。用着冷漠无情的眼神再次瞥了眼黑猫,保持距离不好吗?
然后……
一个瞬间,身体飞跃而起,亮出爪子,直奔目标。
“喵~”
树丛中,传来黑猫的一声的惨叫。
阳台上的波斯猫立马瞪大了眼睛,竖起了脖子,显得很紧张。
庄臻踩过黑猫刚才站着的位置,脚步优雅地跳下枝头,占据了一个视野更佳的位置。
王晓燕的父母来到学校找人。
庄臻甩甩头,跟了上去。
王晓燕自昨天放学后,再也没人见过她。
学校老师带着王晓燕的父母,先是来到二年级二班,王晓燕所在的班级。
庄臻就蹲在窗户外树枝上,能清楚是看见教室内的动静。
“昨天放学后,王晓燕有没有去哪位同学家里玩耍?”
学生们都是一脸茫然不知的模样。
“昨天放学的时候,有谁见到了王晓燕?”老师继续问道。
终于有了回应,有好几个女生举起了手。
“李荷花你先说,昨天你最后见到王晓燕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就在校门口。一班的沈良朋,他家的猫跑来接他放学,我们都在校门口逗猫。当时王晓燕也在。”
“后来呢?”
“后来就没见到了。”
“其他同学呢,都说说。”
“我们也是在校门口见到王晓燕逗猫,后来就不知道了。”
第6章 要不要报警
班主任许老师带着王建明刘春花夫妇,又分别询问了二年级一班,三班的同学。
都说昨天放学后就没见过王晓燕。
麻烦了!
王晓燕失踪了!
这件事已经不是班主任许老师能解决的问题,一边通知学校领导,一边和王建明两口子商量报警的事情。
“我女儿是在学校走丢的,就该你们学校负责!”刘春花大声嚷嚷起来,似乎生怕全校的人不知道她女儿失踪的事情。
报警?
报警找人哪有找个单位担责任重要。不管女儿是什么情况,是走失也好,还是别的什么情况,学校都必须负责。
“你们学校弄丢了我女儿,必须赔偿我们!我们养大一个是孩子多不容易,还送她读书。我女儿要是找不回来,你们学校就是凶手。”
刘春花撒着泼。
班主任许老师很无奈,他一个年轻人,还没结婚,哪里经过这种阵仗。
他朝王建明看去,“晓燕爸爸,晓燕现在失踪,必须报警才行。”
“警察会管吗?”
“警察不会管的,肯定是学校把燕子给弄丢了。学校必须负责。”刘春花又哭又叫。
许老师很反感,素质啊素质,却拿刘春花毫无办法。偏偏王建明也不肯表态,任由他老婆胡说八道大声嚷嚷。
谢天谢地,学校领导终于来了。好说歹说总算将王建明两口子劝到办公室说话。
校领导叮嘱班主任许老师,“再问问班上的学生,多了解一点情况。”
许老师悄声提议,“校长,我看还是尽早报警。”
“报警的事情晚点再说,先安抚家长的情绪。小孩子调皮,说不定躲起来故意让家里人操心。万一报警后,小孩子自己钻出来,别人会说我们小题大做。”
“可是……”
“别可是了!”校长又多嘴了一句,“这里是农村,孩子野的很。小孩子跑出去几天不回家的事情常有。”
班主任许老师皱眉。王晓燕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又不是初中生,怎么可能独自跑出去几天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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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领导已经发了话,他只能照办。
庄臻从树枝跃上房顶,翻墙越门,跑出了学校。
他蹲在校门对面的茶铺房梁上眯着眼睛,耳朵却竖起来了。
王晓燕走失的事情已经传出来。
打牌的喝茶的街上摆摊的都在议论。
“肯定是被人贩子抓走了。去年槐树村三组那个女的,就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这年头人贩子太猖狂了。”
“说不定跑到哪里玩,忘了回家。这年头的小孩子,哪像我们那会,一个个都不学好。我们小时候哪里懂这么多东西。现在小孩子跟着电视里学,尽学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听说才九岁,就算学坏也早了些。”
“九岁不小了!”
“十二队姓郑的那个,是不是和人贩子有联系。”
“别胡说!都是吹牛的。”
庄臻双耳动了动。
十二队姓郑,哪个村的十二队?
八里乡一共有六个村,每个村基本上都有十个到十五个生产队。且每个村都是杂姓,分散得又远。同一个乡,从东头到西头最远的距离得有三四十里路。
没个确切的地址,可不好找。
庄臻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大部分都在议论人贩子,怀疑王晓燕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王建明刘春花夫妻,在中午的时候离开了学校,继续寻找燕子。
中午放学,学生们就跟饿死鬼一样冲出了学校。离校近一点的就回家吃饭。
离校远的,比如距离学校十几里地的学生,会自己带饭到学校,中午在学校食堂热一热就能吃。
沈家两姐弟都是回家吃饭。
庄臻一眼就看到了沈小梅还有沈良朋。
沈小梅和同学走一起,看到了弟弟沈良朋也只当没看见,似乎很嫌弃和弟弟走一起,怕被同学笑话。
沈良朋是个没心没肺的,见到庄臻就扑了过去,一定要将他抱在怀里一起回家。
庄臻嫌他抱得太紧,挣扎了两下,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平了。
姐弟二人,一前一后,谁也不理谁。
走完三里路左右的大马路,转道上田坎,沈小梅和同学告别。她同学家住得还要远一些。
独自走在田坎上,就这,沈小梅都没回头搭理沈良朋。
沈良朋冲沈小梅的背影连着做了好几个鬼脸,哼!
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
两姐弟前后脚回家,米还没下锅,肖淑芬正在淘米。
“小梅烧火!”
“凭什么每次都是我烧火,老三也能烧火啊!现在才煮饭,吃完饭都几点了。我还有作业没写完。”
沈小梅气呼呼的,一边抱怨,一边坐上灶膛前点柴烧火。连着点了几根火柴都没将柴火点燃,直接发脾气将火柴一扔,人跑了,躲回房间生闷气。
肖淑芬气得骂了两句,“朋朋烧火。你姐怎么回事,一回家就牢骚满腹。”
“我哪知道。她都不和我说话。”
沈良朋划了一根火柴,顺利将柴火点燃。今儿他当烧火匠。
“你们两姐弟都是讨债鬼!”肖淑芬将米下锅,又去喊沈小梅。
结果回应她的是一声“砰!”
沈小梅直接把门给关上,还给反锁了。
肖淑芬气得跑到窗口下大喊,“沈小梅,你给我出来。你发得什么脾气。你给我出来。”
“我不出来!中午我不吃饭。”沈小梅翻身往床上一躺,委屈极了。
“你不吃饭你要当神仙啊?不就是煮饭煮晚了,你就牢骚满腹。天天想着吃现成的,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别人家都可以吃现成,我们家怎么就不行。”
“别人家是别人家,我们家是我们家。家里是什么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不管,反正今天我什么都不想做。”
这个死丫头!
肖淑芬气得不行,门被关起来,打又打不了。厨房那头还有一堆事等着,只能先放下。
庄臻跳上窗户,穿过铁栏杆,抖了抖身上的毛,将铁锈甩掉。
他跑上床,好奇地看着沈小梅。
难道这就是叛逆期的小女孩,脾气说来就来。也不知道是谁惹了她,回来就发这么大的火气。
“黄豆,你走开!不许看我的笑话。”
沈小梅抬手挥舞,想将庄臻推开。
庄臻躲开她的手,“喵~”,有什么不开心的说说呗,反正他是猫,又不会大嘴巴说出去。
第7章 中二少年的爱恨情仇
“黄豆,你好烦!”
沈小梅翻了个身,背对着庄臻。
庄臻就蹲在枕头上,默默陪着。
有抽泣声,小梅哭了!她竟然哭了!
庄臻走了几步,对着小梅的脸,“喵~”大好年纪有什么可哭的。难道是在学校里面打架了吗?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瞎起哄。”
沈小梅哭着说道,她一把抱住庄臻,往怀里揉。
“我当她是好朋友,可她却出卖了我,还造谣说我喜欢班上的陈勇。我才不喜欢陈勇,我讨厌死他了。大家都在起哄,我没脸见人了。”
她哭得更伤心了。
哎!
庄臻心情有点惆怅,原来是炒CP炒出的祸事。就这么点小事,小梅却当做天塌了下来。
小姑娘的世界很小,只装得下一点点事情。
只是,小梅口中的“她”又是谁?
“我发誓再也不和她玩了,以后我没她这个朋友。”
小梅一口气坐起来,依旧将庄臻抱在怀里,并替他顺毛。
“我怎么这么倒霉,这种事情竟然让我遇到。黄豆,还是你好,好,你永远都不许背叛我。”
说完就开始揉他的肉。
庄臻很是嫌弃,却忍着没动。他对女孩子总是这么有耐心。
“其实陈勇长得不难看,但我就是讨厌他们总说总说,一个劲的起哄,讨厌得很。男生最讨厌了!我们班的男生尤其讨人厌。就像朋朋一样讨人厌。”
“喵~”
胡说!
朋朋哪里讨人厌,朋朋很可爱,也很有爱心。是个可爱的二年级男生。
小梅究竟是什么眼神啊!
叛逆期的女孩子,果然不可理喻,也无法理解。
“我最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沈小梅的心情一下子又好起来。就跟三月天似的,一会雨一会晴。
庄臻甩甩头,他早就知道小梅喜欢小虎队。墙上除了周慧敏和郭富城的海报,剩下就是小虎队的海报。
学校门口的小店就有卖海报的,最新最全的明星海报,基本上都有。一块钱一张,卖得贵的要两块钱。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可贵可贵了,一张海报能买半斤肉来吃。
这些明星海报,都是沈小梅平时攒钱买的。也不知攒了多久的钱,墙上已经贴了七八张海报。
至于还没贴上海报的位置,全都贴满了报纸和烟壳。
报纸和烟壳则是老大沈学名带回来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这么多烟壳,大部分还都是红塔山,阿诗玛。
沈小梅或许是遗传了肖淑芬的唠叨劲,一口气唠叨了半个小时,庄臻听着听着都快睡着了。
全是小女生之间的爱恨情仇,谁和谁好了,谁和谁反目了,谁借了谁的笔没还,谁吃了两毛钱的冰棍却没有回请……
饭做好了。肖淑芬叫了一声,沈小梅终究没能抵挡住饥饿,乖乖开门吃饭。
肖淑芬的气早就消了,“赶紧吃饭,吃完饭去学校写作业。”
“哦!”沈小梅自个还惦记着之前的事情,有点羞有点愧,低着头都不敢正眼看人。
菜都是素菜,依旧能下饭。
沈新建抿了一口酒,“老三昨天扣的黄鳝都卖了,买了两斤肉回来。”
沈良朋同庄臻都竖起了耳朵。昨天扣的黄鳝可是他两的功劳。
“多少钱一斤?”肖淑芬替他们问出了最紧要的问题。
沈新建砸吧了一下嘴巴,“比肉贵多了,九块钱一斤。要是拿到县里或是市里面卖,还能卖得更贵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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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贵!”肖淑芬眼珠子一动,“朋朋下午放学后不许扣黄鳝,老老实实回家写作业。”
“哦!”沈良朋答应得很勉强。
“王晓燕还没找到。”肖淑芬提起今天的最大新闻,“都说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有可能!”沈新建点点头。
肖淑芬一下子紧张起来,叮嘱两个孩子,“放了学就老实回家,遇到陌生人不要搭理。就算有人问路也别管。
现在人贩子猖狂得很。你们要是丢了,直接被人卖到山里面,天天吃红薯,饭都没得吃。”
“为什么要被卖到山里?”沈良朋很好奇。
“问那么多做什么,吃你的饭。”肖淑芬眼睛一瞪,沈良朋只能老实闭上嘴巴,不敢再问。
“不报警吗?到现在人都没找到。”肖淑芬又和沈新建聊起来。
“不清楚王建明怎么想的。可能晚一点学校会报警。”
“学校巴不得撇清关系。”肖淑芬吐槽了一句,转头她又对两个孩子说的:“中午少吃一点,晚上有肉吃。”
“有肉吃啰!”沈良朋兴奋得眼睛跟电灯泡似的,沈小梅的一双眼睛也亮了。
大家都馋得慌!
庄臻爪子动了动,终于能吃肉了。多亏朋朋扣黄鳝,不然这顿肉还要等到星期六晚上。
……
朋朋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只不过他都是有选择性的听话。
母亲肖淑芬三令五申让他不准扣黄鳝,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双手。下午一放学,就提着竹篓,跟着庄臻一起下了水田。
远处,正在地里头忙活挖地的肖淑芬,远远看着,一双5.0的眼睛,准确认出了自家的小崽子。
“朋朋那个混小子,又在扣黄鳝。”说完就想丢下锄头,拿上黄荆条,去将混小子抽一顿。
“他想扣就让他扣!”沈新往手心吐了口口水,搓了搓手,继续挖地,“有黄豆看着,不用担心你儿子出事。”
肖淑芬给逗笑了,“你指望一只猫看着你儿子,沈新建,我真没看出来,你心这么大。”
沈新建乐呵呵一笑,“别看黄豆是一只猫,他就是比朋朋聪明。朋朋就是个憨的,有黄豆看着,放心吧,出不了事。”
肖淑芬乐不可支,说得什么胡话。可是看自家老公的态度,又不像是开玩笑。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让猫看着人。哈哈哈……”
她笑得直不起腰来,干脆坐在锄头手把上歇息,喝口水。
沈良朋那大嗓门,或许是遗传了肖淑芬,老远就听见他嗷嗷大叫。举着手,冲黄豆显摆。
“混小子,肯定又抓到了黄鳝。说不定有三四两。”否则混小子不会叫得那么大声。
第8章 死人了
王晓燕失踪了两天,王建明终于决定采纳班主任许老师的建议,报警!
就算女儿真的是被人贩子拐走,好歹也要有个交代。
尽管知道被人贩子拐走的小孩基本上找不回来,也必须走个程序。
基本上所有人都认定王晓燕是被人贩子拐走了,就连警察都这么认为。
区公所来了两个警察,先是去了王家。村里好多人跑去围观。
庄臻跟着人群凑热闹,蹲在枝头。
一只灰白狸花猫也想上树,并且看准了庄臻的位置。它沿着树枝,缓步上前,似乎是在试探庄臻的能耐。
庄臻舔了舔嘴角,撇过头,眯着眼睛瞥了眼狸花猫。
狸花猫脚步一顿,转道,另寻他处。
猫是很敏感的动物,谁能惹谁不能惹,也就是一个眼神的事情。
遇到一些年纪不大,勇气可嘉,不太懂事的猫,庄臻不介意给它们一爪子,教训教训,让它们知道谁是这一片的猫老大。
刚才那只狸花猫就很懂事,没给他活动筋骨的机会。
警察在王家逗留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出来了。两个警察,一个三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接下来,他们还要去学校例行询问。
有认识这两位警察的村民,主动递上烟,就地聊了起来。
“真的是人贩子拐走的?”
“很有可能!”年龄小的警察吐了一口烟圈,“前两个月,隔壁乡也走失了两个小姑娘,到现在都没消息。”
“说不定早就卖到山里面去了。”递烟的村民嘟囔道,“TMD,人贩子太猖狂了,竟然跑到家门口拐人。下次见到人贩子,见一个打一个,打死不管。”
“也有可能是真的走失。”年纪大的警察随口说了一句。
“那么大的孩子了,就算走失,也该找得到回家的路。就算找不到路,家里的地址总该知道的。十有九八,就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三个人聊了会,也没聊出个名堂来,很快就散了。
庄臻磨了磨爪子,跳进王家的院落。
刘春花一改大嗓门的习惯,压着嗓子说什么。庄臻循着声音去了堂屋,躲在房梁上偷听,不,只是歇息。
他困了,恰好王家堂屋的房梁很舒服,很适合困觉。
一切都是巧合。
刘春花小声嚷嚷道:“就算燕子真的被人贩子拐走,学校也必须负责。人是在学校走失的,学校休想摆脱关系。”
王建明“嗯”了一声,没说话。
刘春花继续说道:“必须让学校赔偿。好不容易养大了燕子,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明天我就去学校闹,闹个几天,我就不信学校敢不赔钱。”
王建明点点头,显然是赞同自家老婆的办法。
而且,他还给出主意,“去学校闹的话,你一个人肯定不行,人少了闹不起来。多找几个人来,你娘家几个姐妹嫂子都叫上。”
“干什么只叫我们刘家人,王家人都不出力,想吃现成啊!”身材干瘦的刘春花眼睛一瞪,显得格外泼辣厉害。
“出力就要给钱,你舍得吗?”王建明一句话堵死了刘春花的如意算盘。
出钱?
哼!
一毛钱她都不会出。
别人评价她,好听的话叫做节俭,难听点就是铁公鸡。她是铁公鸡她骄傲。
谁都别想从她手里头拿走一毛钱,就算是拿走一根葱都不行。
刘春花果然去了娘家找人,一群人气势汹汹,特意选在上下学的时间,跑到学校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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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学校弄丢了他们家女儿,必须赔偿。养大一个九岁的孩子,每年要吃多少粮食,花多少钱。
刘春花就坐在校门口哭哭啼啼,哭着自己这些年多难,养女儿花了多少钱多不容易。反正就是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可怜的受害者。
可惜,塑造得极为失败,没有引起同情,反而引来了指指点点和看笑话的人群。
肖淑芬身为和王家同一个生产队的人,都觉着有点丢脸。
她在饭桌上嘀咕,“刘春花天天这么闹,就为了几个钱,孩子也不找了。”
孩子丢了不着急去找,反而惦记着讹一笔,这叫什么事啊。知道刘春花人品不好,没想到人品如此低劣。
沈新建抿了口酒,从乡里的酒厂打的散装白酒,够劲道。
“你管他们做什么。王家要闹就闹他的。警察来了都管不了王家,人家毕竟丢了孩子。你管好朋朋和小梅,最近人贩子太猖狂了。警察都在提醒大家看好孩子。”
“不知道哪里跑来的人贩子。可怜王晓燕,挺好的一个孩子。”肖淑芬叹了一口气。
他们能做的也只是替孩子叹息,希望孩子就算是被卖了,好歹能卖去一个好人家,不要遭罪。
星期六下午,沈家大儿子沈学名回家。从县城赶车到区委,再从区委赶车到乡里。一路奔波,整个人灰头土脸,加上竹竿似的身材,手里提着的脏衣服,就跟逃难的一样。
肖淑芬见到大儿子回来,高兴坏了。远远的,就跑到大马路上去迎接,亲自接过儿子手中的塑料编织袋。
却见几辆警车疾驰而过,一群大小孩子在后面追逐。大人们则跟着警车前进的方向走去。
有消息灵通人士已经嚷嚷起来,为沈家母子解了疑问。
“死人了!中学后面的树林里发现了尸体!”
“啊?”
是凶杀案吗?
八里乡年年死人,但是凶杀案这两年是没见到过。
难道,距离两年前的灭门案,又出事了。
“你先回去!”肖淑芬对于读书越读越瘦弱的大儿子说道。
沈学名个子不矮,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高已经有一七三,同他爸沈新建一样的身高。但是他太瘦了,瘦到衣服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好像是个竹竿子似的。
他似乎是有近视,看人看物习惯性的眯着眼睛。他望着警车消失的方向,“妈,你听到了吧,中学后面的树林里死人了。我想去看看。”
“你……”肖淑芬本想说看什么看,转念想到儿子已经是高中生,大孩子,要面子。于是将那些呵斥的话咽了下去。
“先回家把书包放下再过去。叫上你爸,一起过去。”
沈学名点头答应。
去死亡现场看热闹,肖淑芬心里头还是有点毛扎扎的。她还记得两年前的灭门案现场,看过后整整做了一个月的噩梦,晚晚都要放一把菜刀在枕头下面才睡得着。
她心头怕,却又忍不住想看。急吼吼的回家放下行李,叫上沈新建,就往中学后面的树林赶去。
第9章 围观
“我们也去!”
父母和大哥都去看热闹。沈小梅蠢蠢欲动,安耐不住叫上三弟沈良朋。
“不能让爸妈知道。”沈良朋也是个机灵鬼。
肖淑芬出门的时候特意叮嘱过两个孩子,让他们在家里写作业,不准往外跑。小孩子家家看什么热闹,吓到了怎么办。
两姐弟当时答应得好好的,等父母一走,就将嘱咐丢到了脑后面。
死人了!
这么大的事,哪能不去。
都还不知道死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必须去看看。
沈小梅锁了门,两姐弟不走大马路,爬坡过坎,往中学后面的树林跑去。
庄臻跟着朋朋,跑得比朋朋还要快。
树林周围,已经围了好多人。
警方拉起了警戒线,乡公所的人帮忙疏导人群,维持秩序。
警戒线离着现场至少有二十米远,尸体被遮挡起来,什么都看不见。两姐弟加上一只猫混在人群里面。
庄臻蹲在朋朋的肩膀上,闻到一股浓郁的尸臭味。或许,人的嗅觉感觉不明显,最近两天下雨,天气有点凉。但是对于猫来说,那味道隔着八百米都无法忽略。
看不见!
就算将两只眼睛瞪得像灯泡一样大,也看不见。警方做足了遮挡措施,挡住了大家窥探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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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眼私下搜寻,诶,街上几个熟面孔,几个男人正在滔滔不绝,看样子是消息灵通人士。
他伸出爪子,拉扯朋朋的衣领。又抬起一根爪子指向那群消息灵通人士。
朋朋很聪明,他一下子就明白了庄臻的意思。
他拉着沈小梅的衣袖,“去那边!”
两个小孩在人群里面钻来钻去,大人们只是瞪一眼,没有人出声谩骂。显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前方不远的罪案现场,没空理会两个小屁孩。
姐弟两终于钻到消息灵通人士身边。
“……死的是个小姑娘,好像衣服都被扒了,好惨。”
“……看样子好像死了有两三天……”
“……被埋在树林里,连着下了两天雨被冲出来了……”
“啊!”沈小梅一声惊呼,又急忙捂着嘴。
她悄声同朋朋说道:“死的那个人会不会是王晓燕?”
沈良朋顿时浑身绷紧了,若非皮肤太黑,一定能发现他脸色煞白,腿肚子都抖了两下。
庄臻感受到他的紧张,贴着他脸,用毛蹭蹭。
“喵~”
不怕不怕!朋朋不害怕!
朋朋干脆将庄臻抱在怀里,头埋在庄臻的身上,悄声说道:“不会真的是王晓燕吧!”
庄臻嗅了嗅味道。
他没有闻到王晓燕身上的气味。要么死的人不是王晓燕。要么因为下雨,加上尸臭,掩盖了原本人的味道。
沈小梅也很紧张,她紧抓着朋朋的胳膊不放,都快掐出了印痕。
“燕子,我家燕子……我可怜的燕子……”
来了!
刘春花来了,老远就听见她的干嚎声。更夸张的是,她还故意穿了一身补丁,手里还拿着一块白麻布,那是给长辈披麻戴孝用的。
这么短的时间,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白麻布,准备充分啊!
人群自动闪退,给她让出了一跳通道。
只听见她嘴里嚷嚷着燕子,嚷嚷着“九年啊,我养了九年的女儿……我可怜的燕子……”
乡公所的小年轻都愣住了,显然工作时间短,没经历过这种阵仗,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还是老干部经验丰富,立马站出来控制局面。将王建明刘春花两口子拉到边角上,“先别急着哭,死的人应该不是你家王晓燕。”
“什么叫应该!刘乡长,乡里乡亲的,没根据的话可不能乱说啊!”面对乡公所的领导,自然是王建明出面。
刘春花的任务则是负责搞气氛。
这两口子倒是分工明确。
庄臻悄无声息地来到刘乡长脚下,正好就听见那句“死的人应该不是你家王晓燕!”
他心头一动,突然想起之前调查王晓燕失踪的警察说过,两个月前隔壁乡也丢了两个小姑娘。
哎!
刘乡长叹了一声,“我看了眼尸体,还能辨认出模样,肯定不是你家王晓燕。”
“真不是?”王建明问这话,那语气也不知是失望还是别的,反正没觉着高兴。
刘乡长肯定以及确定,“死的小姑娘看起来,要比你家王晓燕大一些。警方还在调查,到时候会有正式的消息公布。我刚才同你们说的,你们自己知道就好,别传出去。”
“哦!”王建明不痛不痒的应了一声,转头就怒气冲冲地对刘春花吼道,“没听见刘乡长说的话吗,还不赶紧将手头的麻布给扔了。”
“这麻布花钱买的。”刘春花舍不得扔,打算拿回去裁一件衣服穿。不能穿出门,穿在里面总可以吧。
王建明气得,直接动手,抢过麻布丢在地上,并狠狠踩了两脚。
转眼,他又一脸讨好的笑着,面对刘乡长,“哎,我家婆娘不懂事,给刘乡长添麻烦了。”
“没事!你们也是担心孩子。”
刘乡长在基层干了几十年,各种形式的牛鬼蛇神都见过。王建明刘春花两口子这样的,在他眼里跟透明似的,那点闹事的水平掀不起风浪。
真正的高手闹事,绝不是这般急赤白眼,一副图穷匕见的模样,将讹一笔钱的想法赤果果的写在脸上。
县里的警察来了,现场气氛更加紧张且热烈,围观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隔壁乡的人都跑来了。
庄臻在人群中穿梭,回到了朋朋的身边。
他跳上朋朋的肩头,爪子贴着朋朋的手,一下一下地安抚。小孩子受不得惊吓,要不然晚上必定做噩梦,甚至会发高烧。
他也没忘记安抚沈小梅。
姐弟两人,干脆一起替庄臻顺毛,以此缓解内心紧张不安的情绪。
庄臻舒服的发出一声“喵~”,这么顺下去,他都快要睡着了。一定会睡着的。
只是,在这个场合睡觉是不是不太好,显得对死者不尊重。
他眯着双眼,提醒自己莫要睡着。确定死的人不是王晓燕,他偷偷松了一口气。
希望警方早日抓获凶手,还死者一个公道。
第10章 恐惧
“死者是隔壁乡的,两个月前走失,以为是被人贩子拐卖。哎,没想到竟然被杀了。”
消息灵通人士不愧是消息灵通人士,第一时间播报着准确的消息。
于是乎,肉眼可见的人群中多了一种名为恐慌的情绪。
人人都恨人贩子,但,人贩子毕竟离着自己很遥远。且,本地没人干这种缺德冒烟的事情。
大家说起人贩子,除了恨意和谈资,并没有实质性的恐惧感。都自信自家的孩子不会是那个倒霉鬼。
自家孩子可聪明了,怎么可能被一颗糖果给骗走。能被骗走的小孩子不是傻就是蠢,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而今,两个月前被认定人贩子拐走的小姑娘,竟然死了,且被埋尸中学后面的树林。
妈妈呀,不出意外凶手就是本乡本土的人,凶手说不定就在附近,甚至有可能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
人们顿时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自己的‘身边’有可能隐藏了一个杀人凶手,且隐藏得极深,太令人恐惧。
“这树林是学校的土地,平时都没人来的。”
“肯定是周边的人作案,知道这树林没人来,所以才将尸体埋在树林里。要不是因为埋得浅,加上连着下了两天雨,说不定真的被凶手得逞了。”
看热闹的人群一个个化身福尔摩斯探秘,信誓旦旦的说着自己的推测。
沈小梅和沈良朋两个小家伙,仰着头,似懂非懂地听着大人们说的话,渐渐地感觉到了恐慌。
看谁都像是坏人。尤其是那种不苟言笑,看起来不好相处的成年男子,越看越像是坏人。
“姐,我怕!”沈良朋搓了搓手臂,“我们回去吧!”
天色渐渐暗下来,周围人虽然多,却依旧让人心头惧怕。
沈小梅也怕,她牵着弟弟的手,“我们先回去,走大马路!”
小姑娘也聪明,知道走大马路安全。至于被父母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顾不上了。
庄臻蹲在朋朋的肩头,开始担心起王晓燕的处境。如果不是人贩子,也就意味着这附近隐藏着一个变态杀人犯,目标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
是谁?
他的目光从每个人的面上扫过,有熟悉的气味,也有陌生的气味。人太多,气味太杂。
一想到凶手有可能就躲在人群中,庄臻就开始磨爪子。
“痛!黄豆赶紧收起你的爪子。”沈良朋干脆将庄臻抱在怀里,安心些。
肉滚滚的庄臻,毛发柔顺且干净整洁,朋朋最喜欢撸猫了。
两姐弟回了家,第一时间开灯。以前都是要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才会开灯。
今天实在是怕,早早开灯,有安全感。
“我去煮饭!”沈小梅主动给自己找事情做,忙起来心头就没那么怕了。
她就会煮饭,炒两个素菜。切肉炒肉这种活,她还做不了。也不是做不了,是做不好。怎么切,怎么炒,她还没有章法。只能等爸妈回来做。
今天周六,大哥回家的日子,也是全家开荤大吃一顿的日子。
沈良朋嚷嚷道:“我杀黄鳝!”
他连动画片都不看了,也要找点事情做,让自己不能闲着。一闲着脑子里面就会蹦出各种想象的恐怖画面。
一块木板上钉一颗钉子。
外加一把锋利的小刀,削铅笔的小刀都行,只要足够锋利。
这就是杀黄鳝的工具。
将木板往屋檐石上一摆放,拿块石头压着底部固定,从水缸里面抓起一条黄鳝,眼疾手快,直接往铁钉上一挂,小刀一剖一刮,一条黄鳝被打理得干干净净。
瞧朋朋一手熟练程度,就不是第一回干这事。
年纪不大,个头还不到一米三,黑瘦黑瘦,穿着大哥淘汰下来的旧衣服的沈良朋,是个抓黄鳝的老手,更是个杀黄鳝的狠人。
饭团探书
这手艺,都可以去饭馆里面帮工挣钱。
水缸里面养的都是小黄鳝,凡是二两以上的黄鳝,都被他爸沈新建拿去卖钱了。
沈良朋在庄臻的帮助下,连扣三四天的黄鳝,沈新建就连着卖了三四天的黄鳝。
卖了两三百块钱,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但是下一次,沈新建得去区委,或是县里,甚至是市里贩卖黄鳝。
因为本地饭馆消耗有限,买的黄鳝都还养在水缸里,有顾客点黄鳝这道菜,饭馆才会杀一回。
要是在县里或是在市里,那点黄鳝还不够大饭馆一天的消耗量。
等沈良朋将水缸里十几条黄鳝处理干净,沈新建三人才回来。
这个时候天已经黑的差不多了,勉强还能看得清路面。
“饭都煮好了!朋朋能干,黄鳝都杀好了。”
两个大人还不知道这两孩子去了现场,还以为两孩子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做家务。
肖淑芬对于两个孩子的表现格外满意。
买了三斤肉,本来打算分做两顿炒。看孩子们这么懂事,当场决定,“三斤肉全炒了。今天吃好一点。”压压惊。
虽然没见到尸体,但是现场那气氛也足够令人心惊胆战。
恶劣!
极为恶劣!
竟然对小姑娘下手。
这年头还没有关于变态杀人犯,念~童这类清晰的概念。一句残忍,足以道出人们对凶手的看法。凶手被抓住后,一定要千刀万剐。
饭好了,菜也做好了。
一大盆辣椒回锅,过季的辣椒,吃起来格外得劲。外加一大盆爆炒黄鳝。
今天晚上绝对是开大荤。
肖淑芬分别装了一碗回锅肉还有一碗爆炒黄鳝,安排沈良朋跑腿,“给你爷奶端过去。”
沈家爷奶住得不远,就隔着一道田坎。
沈良朋是家里的老幺,也是专属跑腿队员。他叫上庄臻,“黄豆,跟我走!”
庄臻留念了一下饭盆里面的肉,叼起一块飞快吞下,这才跟上朋朋的脚步。
天已经彻底黑下来,朋朋仗着对道路的熟悉,不用手电筒也能轻松踩过田坎。
还没到院门口,朋朋就先吼起来,“爷爷,奶奶,我给你们送菜来了。”
“小朋子来了!”沈奶奶从厨房里面出来,手在围裙上擦拭,一脸乐呵呵,显得很慈爱。
“回锅肉,还有爆炒黄鳝。你大哥回来,你们家生活就开得这么好。平时就天天酸菜萝卜。你妈太偏心你大哥!”
第11章 要钱
偏心不偏心,沈良朋年纪小,又是个心大的,并没有太清晰的想法。
他只惦记着吃肉,有肉吃他就高兴。
只有大哥回来的时候,家里才会开大荤,肉管够。所以他很盼望大哥回来。在他眼里,大哥约等于肉,所以他对大哥的喜欢就如同对肉的渴望。
奶奶说什么偏心,他听不懂了,只会憨憨的笑。
沈奶奶在他头上打了下,“真是个傻孩子。”
“奶奶,我回去了。”将两碗肉放在饭桌上,扫了眼隔壁烧火的堂兄,他就往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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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什么跑,给你一颗糖。”
是一颗酥心糖。
“你大鹏哥带回来的。你哥有给你带什么回来吗?”沈奶奶问道。
沈良朋收下酥心糖,摇摇头,“奶奶,我回去了。”
他不知道奶奶问的问题有什么用意,他的直觉告诉他不能久留。再说了,家里还有那么多肉等着他。要是回去晚了,肯定被大哥二姐给吃完了。
他跑了,庄臻紧随其后。
庄臻跑到半路,回头看了眼沈奶奶。看样子老太太对沈学名有很大的不瞒啊!
也不知沈学名这位“乖孙”,怎么得罪了老太太。使得老太太抓紧一切机会挑拨离间。
“狗日的,跟他妈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耳朵灵光,听到老太太冲沈良朋的背影骂了一句。
庄臻回头再看,老太太已经转身回了厨房。
他甩了甩头,吃肉要紧。在吃肉面前,其他的一切都必须让步。
庄臻蹲在餐桌一角,挨着朋朋,吃着菜汤拌饭。朋朋时不时偷偷摸摸夹块肉给他。
这一幕没逃过肖淑芬的利眼,“天天嚷着吃肉,现在有肉吃,怎么不多吃点。还舍得给猫吃。猫吃什么肉,浪费!”
“黄豆要吃肉!”沈良朋说得理直气壮,“黄鳝也是黄豆抓的,黄豆是功臣,他要吃肉。”
“你还敢犟嘴!”肖淑芬抬手要打,沈新建制止。
“黄豆又吃不了几块肉,那么计较干什么。”说完,他还亲自夹了块肉放在庄臻的饭盆里。
“喵~”庄臻勉强给了点回应,他吃肉吃得理直气壮。朋朋不知道,他可是一清二楚,黄鳝卖了两三百块钱,全在沈新建的口袋里面装着。
沈新建乐了,伸手顺顺毛,“能吃就多吃点。”
“喵~”
他肯定多吃,绝不浪费。
肖淑芬呵呵两声,吐槽了一句,“你儿子就跟你学的,真够大方的。你们两父子我管不着,要给猫吃随便。”
沈新建不在意,“还有这么多,使劲吃!学名多吃点,看你瘦的。你在学校是没吃饭吗?”
“啊?”突然被点名沈学名很懵逼,饭菜还在嘴里赶紧吞下去,“吃了啊!”他小心翼翼,眼珠子有点飘忽。
沈新建显然没注意到大儿子的小动作,“你们学校是不是管得很严,作业很多?”
“对啊,我们学校作业特别多,天天都有做不完的题目。”沈学名赶紧刨饭,大口吃肉。
沈新建唠叨道:“好好读书,争取考上大学。考上大学,你就是国家干部,从今以后吃商品粮,端铁饭碗,彻底摆脱农业户口。否则,就跟我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哦!”沈学名努力刨饭,显得很乖巧。
他模样是不错的,长期在学校读书,没有经过风吹日晒,显得白白净净,五官眉眼像肖淑芬,显得清秀。就是太瘦了。要是能多长二十斤肉,肯定是个帅小伙子。
读书也是厉害的。初中的时候,年纪第一。中考也是年纪第一,被县一中录取。
初中老师说他好好读书,保持初中那会的学习劲头,肯定能考上大学。
这话别人信没信不清楚,沈新建和肖淑芬肯定相信了。两口子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大儿子身上,希望大儿子一朝中举,鱼跃龙门,飞上枝头变凤凰。从此端上国家铁饭碗,全家人跟着鸡犬升天。
家里的钱,所有吃的,用的,全都紧着大儿子。
一年四季,除却过年,沈小梅和沈良朋都没资格穿新衣服。沈小梅还不到十二岁,已经有一米五高,平时就捡肖淑芬早些年的衣服穿。
肖淑芬大约一米六,单论身高,母女两的衣服是可以混着穿。至于大人的衣服给小孩穿,合不合适,不在考虑范围内。有穿的就不错了,挑什么挑。
沈良朋则是捡沈学名小时候的衣服穿。
早几年,沈新建开饭馆那会,家里条件好,三个孩子都能按季节穿上新衣服。
现在不行了,供养三个孩子读书,家里只是务农,收入有限,开销越来越大,沈家已经不剩什么家底子。穿衣这一块,只能压缩再压缩,先顾着嘴巴再说。
肖淑芬给大儿子夹肉,全都是肥肉均匀最靓的肉。
沈小梅眼睛看着,心里头有些不满,心想妈妈太偏心了。于是她当场提了一句,“妈,我的鞋子小了,穿着走路脚痛。给我买一双新鞋子。”
“怎么又要买新鞋子。上半年不是才买了一双吗?”
“不合脚,小了!”沈小梅语气加重。
肖淑芬不高兴,当场就要骂。沈新建赶紧打圆场,“一双鞋,花不了几块钱。小梅,是不是那种白胶鞋,五块钱够不够?”
“够了!”
沈新建拿了五块钱给沈小梅。
沈小梅高兴坏了,父亲第一次给她这么多钱,还是让她自行支配买鞋。
果然,肖淑芬又有意见,“给她钱做什么。小梅,把钱拿过来,我给你买鞋。”
“我不!我自己买,我都看好了。”
沈小梅将钱揣进裤兜里,死死捂住,谁都别想从她手里拿走这五块钱。
肖淑芬发作不得,只能瞪了眼沈新建。
沈新建满不在乎,他口袋里装着两三百块钱,这是什么?这就是他的胆。
有钱就有胆!
虽然钱不多,却也能让他在孩子面前大方一回。
庄臻伸出爪子戳了戳沈良朋的鞋面,终于将沈良朋给戳醒悟了。
“爸,我也没鞋子穿了。我鞋子开了一个口,鞋底已经磨穿了。”
“你也要买鞋?”
“嗯!”他星星眼,盼着他爸也给他五块钱。
结果,他的信誉值分文不值。
沈新建没给他钱,而是说道,“明天带你去街上买鞋。”
这就意味着,他拿不到一毛钱的零花钱。幸运的是,他也能穿上新鞋。
第12章 不值钱的猫
晚上,沈良朋在堂屋乐呵呵的看电视。
卧室就只有沈学名一个人。
两兄弟睡一个屋,墙壁上贴满了报纸。
庄臻进了屋,跳上书桌。桌上是一叠过期的报纸,沈学名带回来的。
他好奇看了眼报纸上的新闻。
上面写着什么沪市,大盘,杨百万……
都是一些陌生的信息。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这些信息都离他太过遥远。遥远得像是两个世界。
他不懂这些。
嗯!
一股烟味。
沈学名竟然抽烟。
闻着烟味,还是阿诗玛香烟。
他一回头,就看见沈学名坐在床头,正在吞云吐雾,动作显得极为老练,一副老烟枪的模样。
“黄豆过来,给我摸摸。”
面对一只猫,沈学名再无遮掩隐藏,露出了真实的一面。
庄臻跳下书桌,跟着上了床,被沈学名抱在怀里。
“你竟然不嫌烟味熏人。罗勇他们家的猫,每次他抽烟都躲得远远的。”
庄臻翻了个身,躺得更加舒服惬意。
“你知不知道现在城里面流行波斯猫,一只猫能卖几千上万块钱。估计我们家连一千块钱都拿不出来,城里面一只猫却能卖上万块。呵呵……”
真的假的?
庄臻顿觉自己见识少了,像个土包子。
若是后世,一只猫几千上万不稀奇。
可现在是90年代啊,平均工资才几十块钱一个月的年代,一只猫竟然能被炒作到几千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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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小看了这个年代的人,农村是穷,但城里有钱的人却不少。
想想也是,离着大规模下岗,貌似还有点时间。这个时候的城里人,人人都吃商品粮,都有工资拿,看病吃药都是免费……
难怪农村人都向往着城里人的生活,农村小孩会读书的,拼了命也要读出去,考不上中专也要考高中,彻底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两季交公粮,看病自费的日子。
“你说你能卖多少钱?”沈学名将庄臻提了起来,“最多也就十块钱,不会超过二十块钱。猫比猫,天差地远,黄豆,你羞不羞愧?”
“喵~”
啊呸!
庄臻心头狠狠吐槽。他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猫,他羞愧个毛线。
他瞪大双眼,盯着沈学名,赶紧放他下来。否则他的爪子可不是摆设。
“哈哈,黄豆你可真凶!比城里的波斯猫凶多了。猫就是用来抓耗子的,城里的波斯猫,我怀疑根本不会抓耗子。就跟那啥,股票,对,就是跟炒股票一样。你看报纸上,天天都是股票消息,谁谁谁一百万。真的有人能靠股票赚一百万吗?一百万是什么概念,我觉着写新闻的人肯定没具体查过,绝对是假消息。一点都不严谨。”
“喵~”
小子,你见识少了。
庄臻哼哼着,他虽然不知道这年头的股票是什么样子,杨百万是真是假。但他相信,在这野蛮生长的年代,嗅觉敏锐胆子够大的人,早早赚到第一桶金,并不意外。一百万也不算什么难事。
这是个遍地机会的年代,只要你胆子够大,敢冲,敢干,足够谨慎,赚钱真的不难。
难的是那些本本分分,一辈子老老实实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在这年头想要找点钱,太难太难了!尤其是农村的老实人,挣钱更难,只能靠一把子力气赚点辛苦钱。
偏偏这年头以至于后面十几年,都是欠薪高发期。农民工兄弟辛苦干一年,到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这种事情,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频繁上演。
再过十年,讨薪会成为一个触动所有人神经的一个敏感话题。闹出了不少大新闻。再后来,政策好了,开始关注底层人员讨薪难一事,整个社会才有了改进,打工拿薪水也变得容易。
总之一句话,这年头打工死路一条!
“我都不想读书了!”
一句话犹如石破天惊。
庄臻都惊了,他抖了抖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全家的希望啊,竟然说不想读书。
才去高中多长时间,两个月?就生出了厌学情绪。难道是在学校里面遭受了打击,还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喵~”
臭小子千万别想不开偷偷退学啊,否则你爸妈会当场气死的。
沈学名抽完一根烟,灭了烟头,开窗户透气。顾不上冷不冷。
他回到床上躺着,庄臻则躺在他的肚子上。太瘦了,肉感不如沈小梅。
庄臻很是嫌弃。
“读书出来能有什么用,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买一辆自行车车都要攒几个月的钱。还不如做生意。哎,爸妈一定不会同意的。”
他倒是清楚自己的处境。
庄臻翻了个身,示意沈学名顺顺他肚子上的毛发。
沈学名的手劲很合适,顺得他舒服。不像朋朋,没轻没重的,不享受。
沈学名一边撸猫,一边畅想着未来。
“读书真没意思,天天就是上课做题,上课做题。我们班好几个傻叉,仗着家里有点钱,爸妈在公家单位上班,天天作威作福。要不是怕惹事,老子早就教训他们了。宿舍里面傻叉更多,有个小子惠水乡的,吃点东西都偷偷摸摸,天天防贼似的防着全寝室的人。老子就算是饿死,也不可能偷他的东西吃……”
或许是在学校里面积累了太多的怨气怒火,沈学名抱怨起来就刹不住车。
说来说去就一个问题,新学校烂透了。学校烂,老师烂,同学烂,什么都烂,就没有一个好的。
小子,你太愤世嫉俗!
庄臻趴着,懒得动弹一下。
沈学名这是叛逆期延长了,还是叛逆期刚到?这么大的火气,得吃点降火的药才行。
沈良朋看完电视,被赶回房里睡觉。
他突然想起奶奶那些话,开口问道:“哥,你有没有给我带什么礼物回来?”
“你想要什么礼物?”
“不知道!”沈良朋觉着自己什么都不缺,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天天吃肉。
“下次给你带!”沈学名很干脆。
“黄豆!”
沈良朋直接扑上床,抱起庄臻,揉啊揉!
庄臻:“……”
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
第13章 赶大集
“哥,死人了,你怕不怕?”沈良朋躲在被窝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不怕!”沈学名拿着一本书在手里翻阅,还没有睡觉的打算。
“我怕!”年纪小小的沈良朋,还没有身为男子汉不能认怂说怕的觉悟。
“失踪的是小姑娘,死的也是小姑娘。你是男生,怕个毛!”沈学名说着说着来了烟瘾,已经摸到裤兜里的香烟盒子,瞥了眼三弟朋朋,还是松开了烟盒。
不能让朋朋知道他抽烟,以免告状。
“可我还是怕。哥,我和你睡一头。”
“爬开点!”
沈良朋才不管,直接从被窝里钻了过去。
沈学名:“……”
靠得这么近做什么?虽然天气开始冷起来,也不至于像个四脚兽一样扒在他身上吧。
“你烦得很!”
“哥,你身上怎么有烟味?”
“闭嘴!”
……
八里乡是大集,每逢单号赶集。
星期天,正好是单号。
一大早,沈新建带着沈小梅,沈良朋上街,打算给两个孩子各买一双鞋。
肖淑芬攒了一篮子鸡蛋,也要拿到街上去卖。
沈学名一个人待在家里不爽,也要跟着上街凑个热闹。
于是,一家五口齐齐出门,上街赶集。
八里乡的集市格外热闹。
都知道今天单号赶集,四里八乡的人全都涌了过来,大马路上都是人。
到了街上,更是人山人海,摩肩擦踵。
卖菜的,卖肉的,卖鸡鸭鹅,卖秧苗,卖小鸡小鹅小鸭子,卖各种农副产品的,挤满了街道两边。
肖淑芬在供销社门口找到一个位置,将篮子放下,准备卖鸡蛋。
“你们自己去逛,我卖完鸡蛋去找你们。”
沈学名看中了一条额头一点黑小土狗。
“爸,买只狗吧。家里没狗终究不行。”
沈家原先养了一条狗,老黄狗,养了十多年,是看家护院的能手。前阵子老死了,沈学名亲手将老黄狗葬在后院竹林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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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他的童年,他的青春期,一直都是老黄狗陪伴着。
他对狗有着特别的感情。
看见额头带黑点的小土狗,他就走不动路了。小狗的眼神特别的纯粹且无辜,湿润润的,让人想抱在怀里揉啊揉。
他都能想象这条狗长大后的模样,毛色会褪去,但是额头上的黑毛会一直维持。
他蹲下来,开始撸狗,小土狗特别配合。
卖狗的是个大爷,穿着蓝布中山装,脚踩解放鞋,头戴解放帽,手里头拿着一根烟杆,吧嗒吧嗒抽烟。
见沈学名喜欢狗,大爷就说的:“三块钱一条。”
“太贵了,一块钱。”
“开什么玩笑。两块五,要就拿走。”
沈学名回头望着他爸沈新建。
沈新建:“……”
两块五也要问他要,臭小子。
给了,给了!
给了钱,沈学名心满意足的抱起小土狗。
大爷又问道:“我这还有猫,两块五一只,要不要?”
“喵~”
庄臻从沈良朋洗得发白的绿色帆布书包里面露出一个头。
老头,看清楚了,这家有猫,少来推销。
“嘿,你们怪有意思,出门还带只猫。”大爷调侃一笑。
沈良朋轻抚庄臻的头,“我家黄豆可聪明了。你家的猫都是笨蛋。”
“嘿,小孩子怎么说话的。”
“不好意思啊,小孩子不懂事。”沈新建赶紧带着大的小的离开。
八里乡就两条街,呈“十”字型。
走过农副产品街,就是百货街。
卖衣服的,鞋帽的,座椅板凳,锅碗瓢盆,搪瓷,土罐,干杂,针头线脑,抽奖的,耍猴的,菜刀锄头种子,各种塑料制品……可谓是应有尽有。
沈小梅站在一个油炸摊子面前走不动路了。
油炸玉米饼,油炸豌豆饼,油炸糯米饼……
油炸的香味,老远就钻进了鼻子,勾引着人们肚子里的馋虫。
庄臻动了动鼻子,街上人多,气味杂,他鼻子都快爆炸了。他试着练习控制鼻腔,控制嗅觉对气味的采集。
“爸,我想吃油炸饼。”
“两毛钱一个,两毛钱一个,统统两毛钱!”
油炸摊老板见生意上门,开始大声吆喝起来。
两毛钱一个油炸饼不便宜哦,但真的好香啊。
不仅沈小梅走不动路,沈良朋小朋友也走不动路。就站在摊子前,看着老板如何炸饼子。
“老板,老五个!”
本来想买四个的,想到要留一个给老婆肖淑芬,这才改口五个。
掏出一块钱,付钱。
“好嘞,五个油炸饼。”
沈小梅:“我要豌豆饼!”
沈良朋:“我要糯米饼!”
沈学名犹豫了一下,“我也要豌豆饼。
最后沈新建拍板,“老板,三个豌豆饼,两个糯米饼。”
“好嘞,马上就好!”
油炸摊老板动作麻利,用油纸分别包了五个饼,“都拿好了!油炸饼油炸饼,两毛钱一个油炸饼,快来哦!”
做完一单生意,年纪轻轻的老板又开始吆喝起来。
一家四口拿着饼子,边走边吃。
沈良朋撕下一小块,递给书包里面的庄臻,一人一猫还分享起来,“好香啊!黄豆,你吃慢一点,小心烫!”
“喵~”
庄臻没吃够,他还想吃。谁能想到,上辈各种美食吃遍的他,这辈子会沦为同小朋友分享油炸饼这种垃圾食品的地步,还吃得津津有味,念念不舍,再来一块。
沈良朋又撕了一小块递给庄臻,一人一猫吃得可满足了。
逛到鞋摊,正在挑选,肖淑芬找了过来。
“鸡蛋卖完了?”沈新建好奇问了句。
肖淑芬高兴,脸蛋红扑扑的,衬得眼角的细纹都带了三分笑意。
“遇到信用社的人,一口气将所有鸡蛋包圆了。”
“卖了多少钱?”
“十块钱!”
肖淑芬还将十块钱拿出来显摆了一下。今天算是有收获的一天。
沈小梅已经选好了鞋子,老板开价四块五一双。
肖淑芬当场嫌贵。
于是老板推荐三块钱一双的白球鞋。
所谓白球鞋,其实就是和解放鞋一样,只不过颜色是白的。无论是材质还是底胶,和解放鞋没区别。
本地小学中学的学生,不分男女,几乎人人都穿这种白球鞋。包括沈学名去了县一中读书,脚上踩的依旧是白球鞋。白球鞋已经成为本地学生一年四季的必需品,冬天就算再冷,也只有一双白球鞋。
什么小皮鞋,皮靴,那是吃商品粮的人家才穿得起的鞋子。甭管真皮还是人造革,在三块钱一双的白球鞋衬托下,都显得格外昂贵。
第14章 好贵
“我就要这双!”
沈小梅拿着四块五一双的白球鞋不松手,任肖淑芬如何说服都不管用。就差直接动手了。
大集上,人来人往,其中还有熟人,不好当场发作。
但,肖淑芬的脸色就如她身上穿得绿色西装款式外套一样,铁青铁青。
沈新建赶紧打圆场,“老板,这鞋子能不能便宜点?”
“最少四块钱拿去。你们自己对比一下,鞋底都不一样,这个鞋底明显要厚实一些,可以穿得更久。”
“三块五行不行?”
“不行,不行,就赚你五毛钱。三块五我是一毛钱都没得赚。”中年女老板说得斩钉截铁,看起来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但,这能难到肖淑芬吗?
当然不能!
讨价还价,最终三块六毛钱成交。
沈小梅如愿以偿买到了新鞋子,手里头还剩下一块四毛钱的零花钱,高兴得嘴都咧开了。
沈良朋穿衣不挑剔,三块钱的鞋子被讲价到两块五成交。好不好无所费,只要有新鞋子穿他就高兴。
肖淑芬本来还打算给大儿子买一双。
沈学名却说:“我不要!不如把钱给我,我自己去县里买。”
肖淑芬:“……”
算了,不买鞋就不买鞋。
一家五口继续逛。
来到卖布的摊位前,肖淑芬打算扯点布,给沈学名做新裤子。
老板一听说做裤子,推荐了三款布,深蓝布,深绿布,还有港台风刮来走红的西装裤布料。
肖淑芬对于老板的推荐很满意啊,深蓝布深绿布,都是五块钱一米,西装裤布要贵一点,八块钱一米。
但是……
沈学名一听说是给他做裤子,眼神格外嫌弃。
他嘀咕了一句,“太土了,我不要。妈,你把买布买鞋的钱给我,我自己去买。”
“你会买吗?”
“我当然会买。”
“你连讨价还价都不会。”
沈学名:“……”
他无话可说。只能强烈反对扯布做裤子。他放了话,“就算做出来,我也不会穿。”
这是他最后的倔强。
他还记得,第一天去教室,穿着土里土气的深蓝布裤子,被城里同学窃窃私语指指点点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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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宿舍里面的同学,同样来自乡下,都没人穿这么老土的裤子。
反正,他宁愿学着穿西装裤(就差一双皮鞋来配),他也不会穿老土的深蓝布深绿布裤子。
肖淑芬拗不过沈学名,只能放弃。
沈小梅倒是想做新衣服,可是布匹看起来都好老气,同电视里面比起来,土得不能再土。
而且,就算她开了口,老妈也不会给她做新衣服。
肖淑芬一定要买点什么。
她看中了毛线,打算称点毛线回去织毛衣。她织毛衣的手艺又快又好,远近闻名。
几个孩子冬天穿的毛衣,全都是她一针一线织出来的。
一斤毛线竟然要二十块钱。
肖淑芬攒了一个多星期的鸡蛋,只够买半斤毛线,这差距……
工农业剪刀差,在城里面体现得不明显。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处处都能感受到工农业剪刀差的冷酷和无情。
这年头,所有的农产品,米粮家禽竹编木制品,凡是农村产的产品,统统都不值钱,便宜得令人咋舌。
就比如一斤毛线,需要卖五六十斤大米才能买下来。
一方面是农产品不值钱,另外一方面轻工业产品的价钱却居高不下,对于农村人来说,甚至称得上是天价。
比如彩电,三五千块钱,纯粹靠务农,怕是十年都买不起。也就是领工资,或是做生意的人,能在这年头买得起彩电。
比如电风扇,南方的便宜民营货还没大规模冲击市场。市面上能看到的都是国营大牌子,少则七八十,多则一两百。
至于电话,别想了,光是安装费就是个天文数字。
这年头的成品衣服,更是死贵死贵,动不动就是三五十,七八十。几百上千的衣服也是大行其道。
后世9.9包邮,19.9包邮的衣服,这年头根本不存在。衣服,在后面的年月是越卖越便宜,反正比90年代要便宜多了。
这个时候的人们,挣着基本生活费,却享受着非同一般的物价。
之后,这些商品还会迎来一波涨价。
凡是老实本分种地养家的农人,在后面几年时间,会越过越穷。逼得人们不得不出走家乡,去外地打工挣钱。
也正因为如此,南方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打工潮,人工便宜得,问问那个年代的人,能让资本家在睡梦中都能笑醒。
庄臻躲在书包里,露出一个脑袋,感受着这个年代特有的乡村特色,就跟乡巴佬进城一样,看什么都稀奇。
东西不便宜啊!
也就是吃的便宜。
穿的,用的,和后世比起来,真没觉着便宜。
他看着肖淑芬买了两斤毛线,全是红色,无非是暗红同粉红的区别。讨价还价,将价钱讲到了十七块一斤。
两斤三十四块钱。
卖鸡蛋的十块钱,转眼就没了。
继续往前面走,是个大坝子,专门卖大件物品。比如一捆一捆的竹竿,木材。
还有马戏团搭了帐篷在揽客。
卖东西的买东西的,大家闲下来都在聊,聊凶杀案。
尸体早就运走了,还有很多人跑去现场围观。仿佛对着发现尸体的地方指指点点,就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凶手就是本地人,这一点引起了大家的共识。
如果是外地人,两个月前带走了小姑娘,怎么可能两个月后还抛尸在中学后面的树林。
那片树林,不是本地人,根本想不到埋尸在里面。
“警察好像在征集线索。”
“哪有什么线索。这都多久的事情。”
“人家事在征集抛尸的线索。”
“不知道能不能抓到凶手。”
“听说上面很重视这个案子,电视台还要来采访。那几个警察我看了,就在乡公所办公。”
经过乡公所大门口的时候,庄臻放开嗅觉,大胆的闻味。好几个味,都是县里来的。看来,昨天从县里来的那几个警察都没离开。
还有两道新味,从县里新来的人物。还有两道乡土味,有可能是受害者的父母。
第15章 线索
一个星期过去,警方的调查毫无进展,开出悬赏征集线索。
提供关键线索,有五百元奖金。
要是能直接提供嫌疑人的线索,帮助警方抓获嫌疑人,有一千元的奖金。
好多啊!
看来警方的破案压力很大,竟然开出这么高的悬赏金额。
悬赏开出来了,各种线索也征集了不少,可惜这些线索都没有,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还浪费你了不少警力。
又是一个周末。
天气冷,依旧穿上了毛衣,却挡不住沈良朋小朋友有一颗扣黄鳝的心。
附近几个水田都被他扣完了,要去更远的地方。
一大早,作业不写,提着竹篓,带上庄臻出门扣黄鳝去了。
肖淑芬只是嘱咐了一句注意安全,中午记得回来吃饭,就没管了。
现在,她对老三扣黄鳝一事,抱着不支持但也不反对的态度。
黄鳝卖了钱,改善了家里的生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朋朋的确是个扣黄鳝的高手,继续阻拦就显得有点矫情了。
这回,沈良朋去了隔壁村扣黄鳝,好几个大水田,扣他扣一阵子。
多亏他是小孩子,主人家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
这要是换做大人去别人家的水田里扣黄鳝,必定会遭到一阵痛骂,两家甚至由此结仇都有可能。
主人家会说,扣黄鳝将田坎扣垮了,或是将田坎弄得漏水。总而言之,主人家能挑出各种毛病。
小孩子具有天然的伪装,人家会想这么小的孩子,能扣几条黄鳝,扣就扣呗。
却不知,沈良朋有庄臻的帮助,俨然成了黄鳝克星。所过之处,凡是二两以上的黄鳝都逃不过他的一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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篓子已经装了一半,庄臻蹲在田坎上,嘴里叼着一根野草,甩着尾巴显得有点无聊。
天冷,还没太阳,一阵风吹来,他浑身是毛都忍不住想抖一抖。似乎抖一下就能抖掉周围的寒意。
沈良朋光着双腿在水田里面蹦来蹦去,让人看着就觉着冷,他自个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反而兴奋得很。
这叫什么?
这叫皮实!
你觉着冷,冷得要感冒了,人家到水里头滚了一圈屁事都没有,感冒更是不存在的。
这就是皮实的娃。
不远处,村道马路上,一辆自行车骑过。
庄臻立马竖起了浑身的毛发,他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王晓燕的味道。
刚才过去的那辆自行车,竟然会有王晓燕的味道。
此事必有蹊跷。
“喵~”
庄臻急了,他等不了沈良朋,直接追上去。
“黄豆等等我。”
沈良朋见庄臻跑了,赶紧提着竹篓追上去。
“黄豆慢点,我快追不上了。”
庄臻眼里心里只有前面那辆自行车,以及自行车上的人。是谁?那个人是谁?
是不是他抓了王晓燕。
之前死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前面那个人做的。
他必须追上去求一个真相。
沈良朋一路追着庄臻跑,快要跑到人家户的时候,“喵~”,他家的猫主动跳上了他的肩头。
“黄豆,你跑这么远做什么。我差点跟丢了。”
“喵~”
别吵。
庄臻伸出爪子,在朋朋的嘴巴上点了一下。
沈良朋:“……”
他平时憨憨的,但是和庄臻在一起的时候,仿佛心有灵犀一样,总能迅速的get到庄臻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的意思。
此刻,他就压低了嗓门,悄声问道:“是要我不说话吗?”
“喵~”
孺子可教!
庄臻抬起爪子拍了拍朋朋的肩膀,以示鼓励。
这会,他还有心思想一些有的没的,要是朋朋读书也能这么聪明就好了。他就不用明明是一只猫,却干着人的活:辅导作业!
辅导作业是这个世上最残忍的惩罚,仅次于穿越成一只猫。
出来了!
那个中年男人从屋里出来了,自行车后座箩筐里面放着工具。
庄臻闻着工具上面散发的味道,其味道之复杂,及其少见。
原来,前面那个中年男人是个兽医,准确的说,他主要干的事情是帮农户骟猪,骟羊,骟鸡鸭鹅……再顺便卖一点兽药。
想通了,想通了。
庄臻认为这一刻自己想通了。
什么样的人,走街串巷,走乡串村不会引人注意?
当然是兽医!
还有,自行车后座捆着那么大那么深一个箩筐,装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在里面,稍微一遮盖,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庄臻咬着沈良朋的衣服领子,一人一猫蹲在柴火后面。等到那个中年人离开,庄臻起身,一跃上树,再一跃,直接进院。
“黄豆,你做什么?”沈良朋根本不敢大声嚷嚷,生怕引来了人。
他压着嗓子,又急又紧张。
他不懂猫咪为什么要跑进别人家,难道是有什么好东西吗?
庄臻进了院,发动自己的嗅觉,四处搜寻。
卧室门从外面关着的,但他闻到了卧室里面有熟悉的味道,那是王晓燕的味道。
门上了锁。
大门上锁能理解,卧室上锁,这典型的有鬼啊。
门上锁也难不住他,不是还有窗户嘛。
出门,在屋檐下找到了卧室的窗户,镶嵌着铁栏杆,已经生锈了。但是防人是很管用的。
可惜,防不住一只可以伸缩‘变形’的大猫。
庄臻通过铁栏杆,进入了卧室。
这家好像没有女主人,似乎也没有孩子。大周末,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莫非是个光棍,亦或是鳏夫?
不管了,他忙着搜寻卧室。
终于,让他从柜子里找到了王晓燕的书包,还有王晓燕的外套,一件花外套。
他记得,王晓燕失踪那天穿得就是这件外套。
人呢?
东西在,人却不在,是不是被关在什么地方。
庄臻耸动着鼻翼,四处嗅气味。
地窖!
好狡猾的人,竟然在卧室里面挖了一个地窖。地窖上了锁,庄臻只是一只猫无可奈何。
他望着地窖入口一分钟,做出了决定。从书包里面翻出写着王晓燕名字的作业本,又叼起王晓燕的外套,从窗户钻了出去。
“黄豆,你可算出来。”
沈良朋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翻别人家的院墙。
虽然,翻墙的人不是他,是猫。可他却紧张得好像自己在翻院墙似的,生怕被人发现。
幸好,黄豆出来了。
第16章 警察叔叔,我不骗人
“你怎么叼着王晓燕的作业本。不对,王晓燕的作业本怎么会在这里?啊?”
沈良鹏震惊三连,自觉的捂住嘴巴。
“黄豆,王晓燕是不是被关在里面?刚才那个人就是坏人?我们赶紧回去吧,回去找爸爸妈妈。”
“喵~”
找什么爸妈,赶紧去找警察。
庄臻将衣服和作业本丢给沈良朋,直接沿着村道马路开跑。
“黄豆,你往哪里跑?那边回家更远,我们走小路。”
“喵~”
庄臻回头看了眼沈良朋,继续沿着村道马路往街上跑。
沈良朋追在后面,渐渐明白,这是去街上,不是回家。
“黄豆等等我。”
庄臻干脆跳上朋朋的肩膀,让朋朋带着他跑,能省下不少力气。
“黄豆,我们是去街上吗?是不是去找警察叔叔?”
“喵~”
朋朋真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警察会抓到坏人吗?你在里面有没有看到王晓燕?她失踪这么长时间,竟然就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
小孩子皮实,体力好,跑得快。
说实话,很多大人都跑不过这个岁数的小孩子,体力更是甘拜下风。
沈良朋带着庄臻,一口气跑到街上,才顾得上喘气。
庄臻用爪子拉扯着朋朋的衣领,指引他前往乡公所。
平时胆子挺大的沈良朋,到了乡公所门口有点犯怯。没有门卫,直接进去,然后就不知道怎么走了。
左右张望,看到对面办公室,窗口放着一台整个八里乡唯一的一部电话,还有专人守在电话面前。
对方也看见他了,很好奇一个小孩子,浑身泥点子,还带着竹篓,看样子是扣到了黄鳝,跑到乡公所来干什么。难道是来卖黄鳝的吗?
“小朋友,你做什么?竹篓里面是不是黄鳝?”
“我我我,我找警察。”
“你找警察?你找警察做什么?”办公室的小年轻走了出来,真的好奇啊。
毕竟一身泥点子,还带着竹篓跑到乡公所找警察的小孩子,那是极少见的。
不对,应该说就没见过。
“我……反正我找警察。”
正说着话,斜对面一个办公室开了门,几个人走出来,全都穿着便装。庄臻认出了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县里头来的警察。
“喵~”
他咬着朋朋的衣领,往警察方向扯。
“小李,这个小孩子怎么回事?”
刘乡长今儿梳着大背头,穿着一件夹克外套,里面穿着一件桃心领毛衣套衬衣。
钥匙串挂在皮带上,腿上是一件西装裤,脚上踩着一双皮鞋。皮鞋上面有灰尘,看折痕是双旧皮鞋,就是分不清是真皮还是人造革。
这一身打扮,在乡下来说还是极为体面的。
“这小孩说要找警察。”
被成为小李的年轻人,面对领导,有点拘谨。
“找警察?”刘乡长不解,家里大人呢?莫非是家里大人出事了?
“小朋友,我就是警察。你有什么事同我说。”打头的警察脸上带着笑,尽量显得和蔼可亲,免得吓坏了孩子。
沈良朋很拘束,低着头,脚搓脚,不知道如何开口。
“喵~”
庄臻鼓励他:朋朋大胆冲。
似乎是庄臻的鼓励起了效果,朋朋从背后拿出王晓燕的衣服和本子,小声说道:“我知道王晓燕被关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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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打头的警察顿时惊了一跳。
衣服,花外套,走访所有人都说,王晓燕失踪那天穿的是一件花外套。
王家夫妻还透露了另外一个情况,外套里面,左边口袋位置,有缝补,补了一块深蓝色的布头。
“刑队?”后面的警员出声询问。
刑队抬手制止,他几乎是从沈良鹏手中夺过了花外套,急切地翻看外套内里衬,左边口袋位置,果然有一个深蓝布头的缝补。
“小朋友,能不能告诉我,这件外套是从哪里找到的?”
沈良朋犹豫着,又举起了手,手中握着王晓燕的本子。
刑队这下子更加确定眼前这个小孩子,的确有着王晓燕的消息。
“小朋友,能不能和叔叔仔细说说。”
“是我家黄豆找到的。”
沈良朋将庄臻从肩膀上抱下来。
刑队愣了一下,盯着朋朋手中的猫,“你说的黄豆,就是这只猫?”
朋朋重重点头,“我家黄豆可聪明了,他闻到了坏人的味,带着我追了上去。这件衣服和本子都是黄豆带出来的,我没敢进去。我家黄豆还会抓黄鳝,我这些黄鳝……”
朋朋或许是太紧张了,越紧张话越多,他竟然一股脑的将彼此之间那点小秘密全都抖落出来。
庄臻跟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瘫倒,装死!只恨时光不能倒流!
否则,他一定好好教育朋朋,不能什么话都往外说,得有点小秘密。
“真是你家黄豆做的?”
“我不骗你,我家黄豆可聪明了。我说什么他都听得懂。”
刑队沉思片刻,回头吩咐警员,“叫上所有人,跟我走一趟。”
“不是。刑队,你真相信这个小孩子的话?一只猫带着他找到王晓燕。咱们听信了他的话,去了,要是最后没找到人,传出去可就丢脸了。”
刑队坚持道:“靠不靠谱都无所谓,至少这个小朋友带来了直接的证据,这件衣服可以确定就是王晓燕的,这个作业本也能作证。我们之前已经做了那么多无用功,再做一回也没什么。叫上所有人,十分钟之后出发。小朋友,你能不能带我们去找王晓燕?”
“嗯!”沈良朋点头,并且抱紧了庄臻。
刑队想了想,“把你的猫也带上。”
所有警察全都穿着便衣,没开警车,而是骑着自行车出发。
刘乡长随行,他要出面调解警民关系。有些老百姓,对警察不信任,什么都不肯说。但,只要刘乡长出面,一切都不是问题。
八辆自行车,将乡公所的自行车全都骑出来了,还从隔壁供销社找人借了一辆。
朋朋坐在刑队的车后座,“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不远的,我一口气跑过来。”
“你和叔叔说说那户人家,好不好?”
“我没进去,只有黄豆进去了。瓦房,带院子。那男的骑着自行车出去了,箩筐里面还装了些东西,不知道干什么的。”
“还有吗?”
“别的我不知道,得问我家黄豆才行。”
“那你能不能帮帮叔叔,问问你家黄豆?”
第17章 人找到了
沈良朋领着众人,来到那个令他陌生又感到恐惧的小院。
他站在远处,指了指,“就是那家人。”
刑队将自行车放好,其他队员也都纷纷做好准备。
刑队将刘乡长请到跟前,“那是谁家?”
刘乡长迷糊了一下,猛地想起来,他拍着大腿激动地说道:“那是苏大夫的家。”
“医生?”刑队有些疑惑,医生怎么会住在村里。八里乡卫生院有房子,根本不需要住在村里。
刘乡长一句话给他解了疑问。
“不是医生,是兽医。天天外出帮人骟猪骟羊。”
刑队连连点头,“兽医,这就对了。兽医才有机会在两个乡连续作案,而且不会引人怀疑。”
“不能吧。”刘乡长一下子紧张起来,连说话的声音都小了许多,“苏大夫挺好的一个人,从来都是和和气气。他怎么可能是凶手。”
刑队严肃道:“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家还有什么人?”
“他家就他一个。他和他两个哥早就分家了,父母跟着大哥住,他只负责每个月给点生活费。他老婆前两年死了,孩子在城里读书,难得回来一趟。”
“走,进去!趁着人没回来,抓紧时间把孩子找到。另外,安排人在路口布控,一见到人立马控制住。刘乡长,还要辛苦你帮我们认认人。”
“他真的不可能是凶手,那么和气的一个人……”
“是不是凶手,进去了就知道。”刑队召集队员,大家各自分头行动。
他还不忘叮嘱其中一个队员,“照看好小朋友还有他的猫。”
话音一落,却见沈家的猫率先跃上枝头,跳进苏家院落。
“嘿,这只猫……不会是真在帮我们带路吧。”一个年轻队员发出一句感慨。
“进去再说!”
刑队带头,带着两个队员翻墙进入苏家院落。
这位苏医生的家,独门独院,离着最近的邻居,也有两三百米远。
警察的行动,已经引起附近一些村民的关注。不过,有刘乡长在,一切都不是问题。
三个人翻进院墙,就看见那只黄白相间的猫蹲在堂屋门口。
“喵~”
庄臻打了个招呼,甩了甩尾巴。进来得真够慢的。
他跳上卧室窗户,进去了。
“这猫在干什么?”年轻警员一脸不明所以。
刑队却若有所思,“或许,他是在告诉我们,王晓燕就关在那间房里面。”
“卧室门上了锁。”年轻警员第一时间查看卧室门。
刑队长点点头,用老虎钳直接暴力破锁。只要能找到失踪的孩子,一切都不是问题。
“喵~”
庄臻叫了一声,可算是进来了。
他就蹲在柜子边,看看三个警员,又看看自己的侧方位。
“你这猫,是想告诉我们,人藏在这下面?果然机灵。”
“何止机灵,简直要成精了。”
庄臻见对方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起身,几步跳上窗户,出去了。他要去找朋朋。
“这猫够任性的,把握们哄骗进来,他自个倒是出去了。要是找不到人……”
“别废话,赶紧找人。”
刑队一声令下,队员们跟着庄臻的指点,很容易就在柜子下方找到了想地窖的入口。
“竟然将地窖挖在卧室里面,藏得够深的。”
地窖门开了。
年轻队员打着手电筒下去,很快就传来叫声,“有人!刑队,下面有人,两个孩子都在下面。”
“快,快把人带上来。再安排一个人回去,把消息上报。”
院门外……
庄臻回到沈良朋的身边,跳上他的肩膀,开始打盹。
不远处的路口,有村民在张望。刘乡长和几个队员,拦着想要过来查看的村民。
“公家办事,大家都别靠太近。”
“他们苏医生家里做什么?”
“都叫你们别问,你们还问。”刘乡长一边冲村民吼了一句,一边回头看。
他回头看的频率有点高,心情也很复杂。既希望刑队他们找到失踪的孩子,又希望不要找到。
苏大夫,那么和气的一个人,怎么看都和案子扯不上关系。可,要是人真藏在里面,那还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所有人都被苏大夫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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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频频回望,然后就看见苏家的院门从里面打开,刑队他们出来,还有两个孩子。
啊!
凶手竟然真的是苏大夫。
孩子真的找到了。
刘乡长心头一哆嗦,很快又镇定下来。
封锁消息,必须封锁消息。在苏大夫落网之前,必须封锁消息。否则,人跑了大家都要背责任。
这年头,身份证管理不完善,既没有天网也没有大数据,更没有人脸识别。跑出去,找个做假证的换个身份,不要太容易。
只要别浪,随便都能躲藏个一二十年。
“喵~”
人找到了,这里没我们的事了,回家吧。
庄臻抓着朋朋的衣领,提醒他该回家了。要不然又是一顿竹笋炒肉。
剩下就是抓人,都是警察的事情。
“黄豆,那个真的是王晓燕吗?”
“喵~”
别看了,赶紧回家。当心一顿打。
哦!
沈良朋同警察告别,他要回家了。
“小朋友你家在哪里,一会我们派人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要回家赶午饭,回去晚了我妈要打我。”
“小朋友,告诉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过几天,说不定还会找你问点细节。”
“我叫沈良朋,二年级一班,我家就在三和村六队。”
“好,记下了。谢谢小朋友,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沈良朋学着电视里的动作,挥挥手,提上自己的竹篓跑了。大喇叭已经响起来,时间已经到了十一点半。得跑快一点才行。
走小路,一口气跑回家,家里竟然还没开火。
哈哈,他回来得很及时哦。
回家的快乐,一下子冲淡了之前的惧怕。
他大声喊道,“妈,我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喊那么大声做什么。又抓了多少黄鳝?”
肖淑芬抽空正在织毛衣,一件暗红色的桃心领毛衣,已经完成了毛衣下摆。她是从下往上织,速度更快。
“至少有两三斤。”
沈良朋将竹篓里面的黄鳝倒进水缸里面养着。
肖淑芬冲闺女的卧室喊了一声,“小梅,都中午了,还不赶紧出来煮饭。”
第18章 祸水东引
“你爸怎么还不回来?”
饭煮好了,沈新建却迟迟不见踪影。往日这个时候,沈新建都会掐着点很准时的回来。
大家都没有手表,村里的大喇叭就是大家的手表。
大喇叭都响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见到人。
嘿!
肖淑芬对沈良朋说道:“去代销店隔壁的茶铺,看看你爸在不在那里。”
哦!
沈良朋听话,不过刚出门几秒钟,就听见他大吼大叫,“妈,他们都往街上去,路上好多人哦。”
沈家离着大马路就两条田坎的距离,很近,大马路上的情况站在家门口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肖淑芬听到动静也跑了出来,一看,嘿,还真是。
“都不吃饭,往街上跑做什么。”
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她也顾不上打毛衣,顾不上吃饭,更顾不上沈新建。
“你们两姐弟在家里自己吃饭,我出去看看。不准乱跑啊!”
肖淑芬急吼吼的走了,她要第一时间打听第一手消息。
庄臻舔着饭盆,外面的大动静,貌似,或许,可能,是他和朋朋亲手炮制的。
但是,他现在肚子饿,吃饭最大。看热闹也要等吃饱饭。
朋朋则是懵懵懂懂,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多大的轰动。
沈小梅正处于中二年纪,脑子里整天想些有的没的,对外界那是半点不关心。天大的热闹,也不能耽误她抄歌词。好不容易从同学家里借来了磁带,答应了星期一要还回去,所以这个周末必须抄完歌词。
“黄豆,这里有个油渣,给你。”
朋朋夹了一块油渣,放在庄臻的饭盆里面。
“喵~”
朋朋是个好孩子,懂得分享。
两姐弟吃完饭,就谁负责刷碗,进行了一场和平友好的谈判。
最终,朋朋在姐姐沈小梅的物理攻击之下,选择了妥协。
他个子不高,但是不耽误他洗碗。因为他可以垫着脚。或是脚下面垫一张板凳。
办法总比困难多嘛。
垫着脚,朋朋刷完碗,做完了厨房家务。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看电视,还没人和他抢,万岁万岁!
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直到下午三四点钟才回来,且一路唏嘘。
看了一下午的热闹,两口子都还没吃饭。将中午的饭菜热一热,将就着吃。
庄臻见到两口子回来,自觉地下了房顶,跑到堂屋跟着朋朋一起看电视,顺便听听八卦。想着,人应该已经抓到了。
“真没想到啊!”肖淑芬连连感慨,“苏大夫平时那么和气的一个人,上次请他骟猪,他还少收了一块钱。真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没听乡公所的人说嘛,就因为他是兽医,天天在各个村子里面串门,作案很方便。一般人还没他这样的便利条件。”
“幸亏抓住了。”
“那么多警察蹲在路口,肯定跑不了。”
“他还害死了一个小姑娘,禽兽!”肖淑芬骂了一句。
沈新建开始显摆自己的知识,“这就叫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他条件那么好,竟然干出这种事。缺女人,就娶一个回家嘛,干什么糟蹋小孩子。”
庄臻动了动耳朵。
这年头还没有念~童癖的概念,大家对苏大夫这种人是不了解的。那不是娶一个女人回家就能解决的问题。那是深刻在基因内的恶的因子。
他克制了几十年,已经无法压制内心的欲望,才会接连犯案。其胆子之大,大家都为之震惊。
这种人必须死!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回来的时候看到刘春花了。”肖淑芬吃着饭菜,“脸色好难看,像是有人欠了她钱没还一样。我都没和她打招呼。”
沈新建了然一笑,“刘春花两口子,估计是巴不得王晓燕死在外面。哪里想到,警察办案能力这么强,竟然把王晓燕给找了回来。等着瞧吧,后面还有得闹。”
“人都找回来,她还怎么闹?之前王晓燕失踪,她去闹还算有理由。现在她有什么理由。”
“她女儿受到了伤害,这就是理由。”
“可是,那是苏大夫干的。”
“别管谁干的,刘春花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不得不说,沈新建对刘春花的脾气还是了解的。刘春花这会去街上,当然不是去看望女儿王晓燕,而是要讨要一个说法。
两个被救出来的小姑娘,身体格外虚弱,如今都在乡卫生院治疗。
刘春花经过乡卫生院的门口都没往里面看一眼。有人认识她,本来还想提醒她闺女在卫生院,结果一看她脸色,立马闭嘴。
惹不起!
这位泼妇大姐,大家还是离得远一点,免得被缠上。
刘春花的目的是乡公所,还有八里乡中心完小。
她女儿被坏人糟蹋了,政府必须给一个说法,必须要给赔偿。
她一到乡公所大门口,就扯着嗓子开始干嚎,那嗓门之大,整条街的人都能听见。
刑队正在审人,外面吵吵闹闹,像什么话。
他板着脸,“外面什么情况?”
“受害人的家属,那个叫王晓燕的母亲在外面哭。”
“这是哭吗?”刑队透过窗户看了眼,分明就是嚎嗓子,“让刘乡长出面处理,赶紧把人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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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乡长是调解纠纷的一把好手,同时祸水东引这一手,也是耍得极为漂亮。
他一出面,三言两语就说服了刘春花。
然后,刘春花就放过了乡公所,跑去小学哭嚎去了。
小学校长:“……”
我谢谢刘乡长八辈祖宗!
一开始他还在庆幸刘春花没来找学校的麻烦,甚至幸灾乐祸,这回终于换做乡公所来体验他之前的遭遇。
万万没想到了,刘乡长是个奸的,竟然哄骗刘春花跑到学校来闹事。
头痛!
头大!
头……
反正头强烈要求罢工。
校长借口头痛,要去医院看病,将安抚家属的这份重任交给了教导主任。
他嘛,赶紧溜之大吉。
教导主任:“……”
有句MMP不知当说不当说。
这么一份艰巨的任务,班主任许老师很合适嘛。
“年轻人就是要多锻炼,反正周末也没事干,就去安抚家属情绪吧!”
班主任许老师:“……”
他是该哭了该哭了还是该哭!
第19章 起坟
人抓到了,证据确凿,所有人都以为很快就能结案。
不料,数天之后,警察带着苏大夫去挖坟,他妻子的坟墓。
原来,他的妻子并非死于疾病,而是毒杀。只是被伪装成久病难愈而死。
在强大的攻势下,苏大夫交代了所有的事情。
挖坟这一天,附近村落,包括隔壁乡所有人纷纷涌入现场。
田坎上,山坡上,树枝上,沟沟坎坎,全都是人头,都在看热闹。
除了两年前的灭门惨案,苏大夫犯下的事情称得上两年来本地最恶最大的新闻。
沈家不甘落后,全家出动去现场看热闹。
庄臻就蹲在朋朋的帆布书包里面,露出个脑袋。
山坡上,拉了警戒线。刘乡长找来了几个做白事的老家伙,帮着警察挖坟。
这种事情非得专业人士,一般人都嫌不吉利,怕染上晦气。只有专门吃这碗饭的人,才没有那么多避讳。
这些天,刘乡长也是累惨了,累到大背头也不梳了,摩丝也不打了,皮鞋换下换了一双雨鞋,耐脏又耐穿。
新买的夹克外套也舍不得穿,干脆穿了一件中山装,将钢笔放在衣服胸前口袋,再放一本工作本,看起来还是很有派头的。
就是,眼睛有点肿,眼袋越发的明显。很显然这些天刘乡长都没休息好,每天跑前跑后,又是对外又是内勤,除了审案所有事情都需要他操心。
好在,案子终于到了尾声阶段。
等尸体挖出来,全都拉到县城,他就能轻松下来。
“别往里面闯,挖尸体有什么好看的,都离远一点。”刘乡长怒吼着,防止村民闯入现场。
朋朋就站在警戒线边上,伸长了脖子,想看吧,心里头又害怕。
刘乡长也认出了朋朋,以及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但他没打招呼。保护报案人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只是冲所有人提醒了一句,“挖坟有什么好看的,都早点回去。”
苏大夫铐着手铐被带来了。
庄臻闻着熟悉的味道,眯着眼睛瞄了眼,果然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看起来是挺和气的。
村民见他出现,议论声瞬间高了十个分贝,全都在指指点点。都不敢相信啊!
他老婆竟然是被他谋杀的。三个小姑娘也是被他害的。果然是人面兽心。
偏偏这个时候,他老婆的娘家人,人人带着麻布闯了进来,杀向罪魁祸首苏大夫。
“拦住!赶紧拦住!”刑队大声吼叫,队员们加上乡公所的工作人员纷纷上前拉起了人墙。
“杀人偿命!”
“还我女儿的命来!”
“苏建军你不得好死!”
受害者家属闹得不可开交,一心想要冲进去将苏建军弄死。这事还得靠刘乡长出面调解。
一通拉扯,刘乡长的头发乱了,鞋子上被踩了无数次。他心里头还庆幸了一下,幸亏他有先见之明,今天穿得是雨鞋,没穿心爱的皮鞋来。要不然,损失可大了。
本地村长,生产队队长,会计,妇女主任,民兵队长,全体出动,帮着刘乡长做思想工作,好说歹说,可算是将受害者家属给劝了下去。
累出一身的汗。
人群很激动,有人兴奋,有人唏嘘,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同情,不一而足。
唯有一个年轻人,孤零零的站在一角,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有人认出此人,他就是苏建军的独生子。
父子二人隔空对望,苏建军明显心虚地低下头,他似乎是不敢面对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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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臻很八卦,他看看凶手苏建军,又看看苏家儿子。
苏家儿子穿得很体面,模样应该还是个学生。听说是在城里面读大学,还是个高材生。
刑队也看见了苏家儿子,径直走过去,把人带到一边聊了起来。
庄臻在帆布包里面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苏家儿子既是受害者家属,又是凶手家属,这立场这身份,难怪面无表情,太难了!
亲生父亲毒杀了亲生母亲,还祸害了三个小孩子。身为凶手的儿子,他的未来,别的不说,肯定是已经在村里甚至整个乡里头社死。
这里是他的老家。
但是从今日开始,他再也回不来了,也不会再回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他毕业分配,影响到他的前程。
起坟!
棺木被几个白事工给抬了上来。
开棺!
好多人,油气水女性,全都扭过头不敢看,太吓人。
穿着白大褂的警察上前勘探,又是拍照又是记录。
沈小梅咬着唇,她突然说了一句,“那些人好了不起。”
“谁了不起?”肖淑芬问道。
沈小梅指着前方,“那些穿白大褂的,好厉害,什么都不怕。妈,他们是什么人?”
“那也是警察。”
“法医!那些人是法医,专门调查尸体的。”旁边一个年轻人出声说道。
沈小梅仰头,年轻人最多二十来岁,看起来还挺帅的。沈小梅一下子就有点不好意思,遇见帅哥了,又想多看几眼。
肖淑芬倒是和年轻小伙子聊了起来,据说是大学没考上,目前在村小当代课老师,教低年级。
“小伙子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女朋友?”
肖淑芬似乎是想做媒,开始打听小伙子的个人情况。
沈小梅突然有点不高兴,似乎是很反感自家老妈这么八卦,又不敢出声反对,只能拉着一长脸。
庄臻伸出个头,看着年轻的代课老师,哪里帅了?不及他当年十分之一。
哼!
小梅同学分明是没见过市面。
这种模样,最多算是眉清目秀。
而且只是个代课老师,不找关系,二十年后都没机会转正。不转正,就没前途。
关键是只有高中学历,如果一直当代课老师的话,前程堪忧。
小梅啊小梅,这种程度的帅哥也能看花眼,你可长点心吧。
可惜,他没有前世的照片。
庄臻有点惆怅。
他要是将前世的照片带来,沈小梅岂不是天天对着他的照片犯花痴。
哎!
曾经身为大英俊的他,如今只能望猫而叹。
“喵~”
还是朋朋好,没有被年轻漂亮的小姐姐吸引。
第20章 贵客上门
热闹散去,生活回归正常。
回城之前,刑队在刘乡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沈家。
这可把沈新建给紧张坏了。
刘乡长一再保证是好事,让他不必紧张,他才镇定下来。
眼看要中午了,他赶紧拿了十块钱给沈小梅,“快去街上买三斤肉回来,跑快点。”
又吩咐沈良朋,“去把缸子里面的黄鳝杀了,今天中午要招待客人。”
“沈师傅,不要麻烦了。我们一会回乡公所吃饭。”刘乡长赶紧制止。
沈新建却说道:“马上就饭点了,哪能让你们饿着肚子。今天中午就在我们家吃,我亲自下厨。我的手艺,刘乡长你是知道的。刑队别嫌弃啊。”
“沈师傅以前做过厨师?”刑队好奇问道。
沈新建哈哈一笑,“当过两年炊事兵,又开过一年饭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提了不提了。”
沈新建厨艺好,但他平时很少下厨。直言开饭馆那两年把他给弄伤心了,不想再进厨房。
今天有贵客上门,怎么着也要弄两个下酒菜,展示一下自己的厨艺,看有没有退步。
肖淑芬自然让出主厨的位置,帮忙打下手。
她悄声问道:“他们来我们家干什么?”
“放心,刘乡长说了是好事。”
“什么好事?”肖淑芬不相信这年头还有好事找上自家。家里头这几年尽走背运,干啥啥不成,还将包产到户那几年攒的钱给折腾完了。
“反正是好事,一会吃饭的时候再说。”
朋朋杀黄鳝是个能手,刑队都瞧上眼了,“这手法干净利落,真不错。”
朋朋只会憨憨的笑,不知道说话。还是沈新建到院子里招呼,拿了一包红塔山散烟。
烟是临时买的,肖淑芬跑了一趟代销店买回来的。
代销店近,就在大马路边上。走快点,一个来回要不了三分钟。她就是有点心疼钱。
刑队和刘乡长都没客气,接了烟。
刑队没抽烟,只是将香烟夹在耳朵后面,“沈师傅好福气,养了个好儿子。”
沈新建嘿嘿笑,“我家孩子读书不太行,但是干活是一把好手。很听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家猫是叫黄豆,对吧。”
“诶?对!我家猫是叫黄豆,土猫,没什么稀罕。”沈新建心想,第一次遇到问他们家猫的人,还是个警察。真稀奇。
刑队装作很随意地问了句,“你家猫卖吗?”
“啊?刑队想买我家猫?我家猫真没什么稀奇的,又懒又馋。不过抓耗子是一把好手,家里现在都看不到耗子的踪影。”
“我看你家猫顺眼,想卖。沈师傅舍得吗?”
“不许卖!”一直沉默的沈良朋突然大吼,“我家猫不卖。你要抢我的猫,你是坏人。”
“说什么呢。朋朋,给警察叔叔道歉。”沈新建好没面子,儿子竟然拆台。不狠狠教训一顿,不知道好歹。
“我不!黄豆不准卖,黄豆是我带回来的,我不同意谁都不许卖。黄豆,我们走!”
朋朋连黄鳝也不杀了,只想带着黄豆躲出去。此刻,他眼睛通红,一副想哭却又忍着的模样。
沈新建下不来台,很是尴尬。
刑队忙说道,“我就是开个玩笑,不是真要买猫。朋朋,没人卖卖你的猫,你不用怕。”
“真的?”沈良朋半信半疑。
刑队笑了起来。严肃的人突然笑起来,还挺好看。
“我保证!现在你放心了吧!”
“哦!”
沈良朋捡起刀片,继续杀黄鳝。
“喵~”
蹲在房顶的庄臻,看了一出大戏。他从房顶上跳下来,落在水缸上面,一双玻璃珠眼睛死死盯着刑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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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耍一个小朋友很好玩吗?
刑队看着猫,微微挑眉。他有种错觉,他在名叫黄豆的猫身上,看到了人性。
真是怪了!
莫非他有眼疾。
“沈师傅不用管我们,你先去忙。我就在这里看朋朋杀黄鳝。”
沈新建迟疑了一下,“那行,你们坐着喝茶,我先去弄饭。”
沈小梅以最后三分钟冲刺学校的速度跑了个来回,买了肉回来交给自家老爸。
她躲在堂屋,没去院坝凑热闹。
刑队只是看了眼小姑娘,他的关注点始终是朋朋,还有叫黄豆的猫。
他想逗猫。
“买猫,只是个玩笑话。”他对着庄臻说道。
“喵~”
庄臻甩着尾巴,不理他。而是来到朋朋脚边,蹲下。
“诶,黄豆不吃这些内脏吗?”刑队好奇问道。
这么大的腥味,按理说猫咪应该感兴趣的。
“不吃!”朋朋杀完最后一条黄鳝,“我家黄豆不吃生的,只吃煮熟的饭菜。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你们吃什么黄豆就吃什么,难道骨头也能吃吗?不怕黄豆呛到?”
“不怕!黄豆知道将骨头咬碎了吞食。我说了,我家黄豆可聪明了,什么都知道。”
刑队一脸笑呵呵,一副很感兴趣,真诚聊天的态度,“你家黄豆还知道什么?”
沈良朋典型的缺心眼,“黄豆还会算数!我不会做的数学题,他都会。”
庄臻:“……”
朋朋啊朋朋,你可长点心吧!
“我不信!”刑队一副你在瞎说的模样。
朋朋有点气不过,“我说的实话。”
“没亲眼见过,我肯定不相信。”刑队坚持。
朋朋:“……”
他有点抓脑。
“喵~”
庄臻抓着朋朋的裤脚,提醒他抓紧时间弄黄鳝。有聊天的时间,饭菜都做好了。
朋朋get到了庄臻一爪子的含义,端着杀好的黄鳝去了厨房。
沈小梅跟着跑到厨房,将弟弟拉到边上,悄声问道:“你和当警察的说什么黄豆会算数,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啊。”
“我没胡说,我说的都是真的。”
“真个屁。以后不许胡说。你就不怕黄豆被人买走啊!”
沈良朋似乎一下子醒悟过来。
“那个警察打听黄豆,难道还不死心,还想买黄豆?”
沈小梅在他额头上敲了下,“你长点心吧!”
沈新建下厨,弄了两个大菜,一个鳝段粉丝,一个蒜苗回锅。又炒了两个素菜,外加一个汤。
饭桌就摆在堂屋。
今天是他大显厨艺的日子,他赶紧招呼两位贵客上桌。
至于两孩子,厨房留着饭菜,直接被打发到厨房吃饭。大人喝酒聊正事,小孩子就别参与了。
第21章 养了个好儿子
“沈师傅,你养了个好儿子啊!”
刘乡长端着酒杯,说要敬他一杯,顿时将沈新建给激动坏了。
至于为什么反复提起他养了个好儿子,他只当对方是在说客气话。
“刘乡长客气!这一杯我敬刘乡长。”
两人都是本乡本土的人,说起话来,喝起酒来,没那么多讲究。
酒酣耳热,气氛热烈。
肖淑芬已经吃完饭,饭桌上就剩下三个大男人还在喝酒吃菜,不知什么时候能喝完。
她拿出毛线继续织毛衣,一边看电视一边顺耳听听他们都聊些什么。
沈小梅和朋朋吃完饭,背起书包去了学校,下午还要读书。
“沈师傅,你知道警方开出悬赏的事情吧。”
东拉西扯,终于聊上了主题。
沈新建喝了有二两酒,以他的酒量,脑子清醒得很。
“知道啊!”
这事和他没关系啊。
刘乡长嘿嘿一笑,“这事让刑队和你说。”
刑队放下碗筷,轻咳一声,“沈师傅,你家小孩沈良朋提供关键线索,帮助警方抓住了嫌疑人苏建军,并解救了两个受害者,进而挖出了两年前的毒杀妻子案。按照规矩,你家沈良朋理应得到一千元的奖赏。”
啥?
啥玩意。
沈新建以为自己喝醉了,脑子里面出现了幻觉,竟然听到自家老三为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帮助警方破案。
这这这……
这是梦啊!
太可笑了。
他也笑了起来,“刑队,我没听错吧。你可别开玩笑。我就知道你们喜欢开玩笑。”
刑队一张严肃的脸,显得很有威慑力,“我没有开玩笑。我过来就是正式通知你们夫妻,你们身为沈良朋的监护人,请带上相关身份证件,可以前往县城领取一千元的奖赏。”
“你你你……你说的是真的?”沈新建的酒一下就醒了,显得极为不可思议。
他甩甩头,总觉着这都是梦。
肖淑芬没喝酒,她可清醒着,刑队说的话她听得清清楚楚。
“刑队,你刚说的都是真的?真是我家朋朋提供了关键线索,帮你们抓到人?”
“没错!的确是沈良朋小朋友提供了关键线索,帮我们抓到人。”
“可是,我家朋朋才多大一点,他是个憨的,他哪里懂线索这些啊。”
肖淑芬和沈新建一样,这一切太不真实了。自家孩子是什么样,自己心里头门清。
要说朋朋找到线索,还不如说小梅找到了线索,更具有说服力。
刑队突然一笑,“沈良朋的确提供了关键线索,此事无可争议。刘乡长当时也在场。”
刘乡长连连点头,“对对对,我当时亲眼看见的,你家朋朋拿着王晓燕的外套还有作业本跑到乡公所报案。”
啊?
这可将两口子给吓坏了。
刑队继续说道:“当然,这不光是沈良朋的功劳。”
“那还有谁的功劳?”
“沈师傅似乎忘了你家还有只猫。”
“你说黄豆!”沈新建直接叫起来,他和肖淑芬面面相觑,就一个感觉,不可思议。
但是……
仔细想一想,好像也不难理解。
朋朋是个憨的,可,家里那只猫,却是个极为机灵的。朋朋出门扣黄鳝,黄豆必定跟随。
这这这……
若是黄豆从中相助,这事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哈!
肖淑芬:“……”
她已经傻眼了。
上回沈新建说黄豆会照顾人,她哈哈大笑,当笑话听。这回,又听人说自家猫带着朋朋给警方提供了线索。
我家猫成精了吗?会不会哪天化形变成人?
她内心发出这样一个疑问。
沈新建抹了一把脸,“我家那只猫啊,是挺聪明的,鼻子特灵。家里哪里有耗子,他一闻就知道。就是没想到,我家猫和朋朋,这一人一猫的,竟然还能帮着警方破案。哈哈……”
说着说着他都尴尬起来了,好像在说神话似的。
这要是传出去,怕不是人人都以为他脑子里进水,亦或是看《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看多了吧。
“沈师傅不用惊讶,的确是你家的猫带着我们找到了被关押的两个小姑娘。一千元的奖赏该是你们的。”
刘乡长从夹克内衬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张盖有乡公所公章的证明,交给沈新建,“你拿上这个,抽空去县里把奖赏给领了。一千块钱,不少了。”
连证明都给开好了。
沈新建激动啊!
肖淑芬更激动,她冒昧问道:“真有一千块钱?”
“嘿,这还能有假啊!所以说你们生了个好儿子。”
两口子拿着证明,确认这件事是真的,顿时高兴坏了。
一千块钱啊!
这是一千块钱啊!
一千块钱可以干很多很多的事情。
肖淑芬激动坏了,脑子里全想着买买买。当然不是后世的买买买,而是计划着买种子,买化肥,买农药,过完年三个孩子交学费……
沈新建心头有点乱,问了一句,“随便哪天都可以去吗?”
“星期一到星期六都随时都可以。”
刑队又开了句玩笑,“沈师傅,你家猫真不卖吗?”
“啊?”沈新建心头一激灵,立马说的:“刑队又说笑了。我家猫养着抓耗子,养熟一只猫不容易。而且,黄豆还是我家老三的心头肉,真不好意思啊,这猫没法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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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了!你家这只猫鼻子真灵,恐怕赶得上警犬了。”刑队开着玩笑说了一句。
哎呀,堪比警犬的猫,那更不能卖了。
两口子一个眼神,达成了共识。
这猫是福星啊!
自家连着倒霉了七八年,干啥啥不成,有了这只猫,说不定就要走好运。
这不,之前抓黄鳝买了几百块钱。现在又有一千块钱的奖赏。
自家猫吃得不多,短度时间,却给家里带来了一千多元的收入,这就是财神爷。
把财神爷卖了,除非他脑子抽疯!
不卖,不卖!
以后谁来都不卖。
刑队只是这么一提,沈家不答应卖猫,有点遗憾却也能接受。
“沈师傅厨艺好,就没想到再开个饭馆?”
沈新建连连摆手,“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开饭馆。”
刘乡长解释道:“赊账的人太多了。沈师傅,外面还欠了你多少钱。”
“还有一千多的饭钱没收回来,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你们乡公所还有几张白条,刘乡长帮我结了呗。”
“乡里头也困难啊!再等等,以后有钱了再说。”
凡是问要钱的,刘乡长都以耍太极的手段敷衍过去。要钱,一分没有。
第22章 当心报复
沈良朋放学回家,迎接他的是父母最深沉的爱。
肖淑芬一把抓过他,将他拖进堂屋,关起门来,然后就传来一声怒吼,“那是杀人犯,你也敢去举报,就不怕被人报复啊。小孩子家家,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回家和大人商量一声,就敢自己跑去报警,你知不知道很危险。”
啪啪啪……
哇哇哇……
又是打又是哭。
身为主谋的庄臻,摇了摇头,跃上枝头听个热闹。
至于他的好伙伴朋朋,只能自求多福了。
沈良朋挨了一顿竹笋炒肉,然后将事情过程原原本本交代清楚,被父母再三叮嘱不准往外说,谁都不准告诉。
两口子还不忘提醒沈小梅,“老三的事情,你知道就行了,不许大嘴巴在外面胡说八道。”
“为什么啊?”沈小梅很疑惑,“弟弟做了好事,为什么不能说。”
沈良朋捂着屁股墩,这也是他想不明白的地方。他明明帮警察抓住了坏人,父母不表扬他就算了,还将他打一顿。
他屁股墩这会还痛得很,需要安慰。要是能顿顿吃肉,就算天天挨打他都愿意。
肖淑芬眼一瞪,“你以为做好事那么容易啊。会被人报复的,知不知道。”
“谁报复啊?”沈小梅小心翼翼问道,听到报复两字有点怕怕。
“哼,还谁报复。苏家会不会报复,那个王晓燕家里会不会报复。”
沈小梅更疑惑了,王晓燕家里为什么要报复他们。
肖淑芬唠叨道:“王建明刘春花两口子,一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不希望王晓燕被救回来。”
再往更恶的方向想下去,那两口子说不定巴不得王晓燕死在外面,家里就能少一个负担,说不定还能趁机从学校敲一笔钱。
“他们两口子要是知道是朋朋去乡公所报的案,肯定会上门来闹。”
一想到这里,肖淑芬烦躁得很。连一千块钱奖金的喜悦都被冲淡了些许。
她问沈新建,“那些警察肯定不会乱说。乡公所那些人,会不会大嘴巴将朋朋说出去?这万一……”
“万一什么万一。别管万一还是一万,王建明两口子真要敢上门闹,我正好收拾他。朋朋帮忙把人找回来,他们不感激就算了,有什么资格上门闹事。”
沈新建也来了火气。
一个生产队,怎么个相处法,也是需要动脑筋的。
他早看不惯那两口子的为人,只不过以前没什么冲突,他也就当做没看见。
但是这一回,这两口子敢上门撒泼,他也不是好欺负的。大不了就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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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那个瘦子,他就不信打不赢。
肖淑芬迟疑了一下,“不管怎么说,我们自己要管住嘴。小梅,你记住了没有?朋朋的事情谁都不许说。”
“那要是奶奶问起来,我怎么说?”
“你遇到你奶奶了?”
“中午买肉回来,奶奶问我家里来了什么人,生活怎么开得这么好?我说乡里头来人,别的没说。”
“下次你奶奶问起,就说什么都不知道。她要是想打听,让她问你爸。”
说完,肖淑芬还瞪了眼沈新建。
沈新建没反驳。
男女混合双打结束,庄臻偷摸跑进堂屋,想要看望一下饱受伤害的朋朋。
他以为自己够隐蔽,结果他一进屋,四双眼睛齐刷刷都盯着他看。
庄臻:“……”
这么受关注,时间离得久了,都有点不习惯。
沈新建上前,一把抓起庄臻,还戳了戳他的额头。
庄臻瞪大双眼,仿佛是在说:“你干啥?信不信一爪子招呼你。”
沈新建却正儿八经地说道:“你这只猫,真不知道该夸你还是将你拴起来饿两顿。”
“喵~”
吃饭最大。
谁要是敢饿他,他就造反。
“以后不许带着朋朋冒险。有什么事情记得回来找大人。一点都不懂事。”
“喵~”
听到了听到了,真是啰嗦。
铲屎的,还不赶紧将他放下。简直是放肆!
他龇牙咧嘴。
沈新建嘿嘿一笑,“还挺有脾气。这次就饶了你,下次不许带朋朋冒险。”
如果猫能翻白眼的话,庄臻的白眼已经翻上天。
沈新建终于将他放下,他赶紧跑开,来到朋朋身边。
可怜的朋朋,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屁股墩。这家里三个孩子,恐怕就朋朋挨的打最多。
处理完孩子的事情,两口子就商量着抽空去县里头把奖金领了。
去县里!
庄臻耳朵一动,他也想去县里见识见识。
他这辈子还没见过城里长什么样子。
他抓住朋朋的裤脚,磨蹭磨蹭……真的好想去县里看一眼,看看现在流行什么,看看现在的城池长什么样。
朋朋终于get到他的想法,弱弱说了句,“我也想去县城,我想看看大哥读书的地方。”
肖淑芬第一个反对。
沈新建瞥了眼庄臻,却说道:“朋朋是功臣,既然想去,那就带上他。”
朋朋都去了,沈小梅岂能落后于人。
“我也要去县城。”
“你跟着凑什么热闹。”肖淑芬板着脸。四十出头的年纪,虽不及二十几岁那会年轻力壮,但她的巴掌依旧强劲有力,打起孩子来绝对掌掌到肉。
“难道留我一个人在家里,我不要。”沈小梅正处于她一生中脾气性格最变幻莫测的年纪,反正父母不让干的,她一定要干。父母不让去,她一定要去。
肖淑芬的巴掌都准备好了,沈新建及时出声制止,“都去都去。就这个周六,我们全家都去,顺便看看老大。”
肖淑芬吐槽了一句沈新建,“你钱多闹的。”
沈小梅坐车肯定要给车费,加上吃饭,出门在外都是钱啊!
得到老爸的许可,沈小梅和沈良朋都高兴起来,两个人眉飞色舞,开始畅想到了县城要干什么。
肖淑芬提醒道:“到了县城都跟紧了,别走丢了就成。你们要是丢了,我和你爸可没本事将你们找回来。”
“城里很多人贩子吗?”朋朋好奇问道。
沈新建哈哈一笑,揉揉朋朋的头,顺便给庄臻顺了个毛,“一般车站附近人贩子比较多。汽车站,火车站,到了这些地方,不管谁来说话,问路,都不要理。就算是跟你们一样大的小孩子,也不要理。
车站就有派出所,那些人遇到事不去找派出所,问一个刚下车的人,明显就是有问题。这种人不是人贩子,也是干别的勾当。还有那些喊你住店帮忙找工作的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坑人没商量。”
第23章 第一次进城
星期六,沈家四口,全都换上最体面的衣服鞋袜,一大早,天都没亮,就准备出发前往县城。
沈新建穿上了一直舍不得穿的人造革皮鞋。肖淑芬一大早洗了个头,短发往后梳,显得很精神。
至于两个孩子,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像模像样就很好。
庄臻昨晚上也洗了个澡,朋朋帮他洗的。用肥皂将他全身洗刷了一遍。
不是他不想用香皂,而是没有。
海飞丝和飘柔,这个时候差不多应该是要进入国内,但,还没有广为人知。
舒肤佳还要再晚一年才进入国内。
现在流行的就是肥皂。
人们的习惯也是用肥皂洗漱。
直到舒肤佳的广告铺天盖地,内陆广大农村,人们才知道还可以用香皂洗澡洗脸。
肥皂也挺好的,杀菌!
庄臻不嫌弃肥皂。
要出发了,他赶紧跳进朋朋的帆布书包里面藏起来。
沈新建早就看到了这一幕,提醒道:“别随便露头。带只猫去县城,怪怪的。”
肖淑芬白了他一眼,“还不是因为你,两个孩子说什么你就答应什么。”
沈新建嘿嘿一笑,“难得嘛。小梅和朋朋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县城。是时候去城里长长见识,要不然以后出社会什么都不懂,会被人欺负。”
肖淑芬悄声提醒沈小梅,“去县城的事,不要说出去。要是你奶奶问你,就说去看望你大哥。”
“哦!”
沈小梅不懂,但她回照办。
朋朋拍拍书包里面的庄臻,“要去县城啦,激不激动。”
反正他很激动,激动得一晚上没睡好。
六点半,一家人坐上了最早的一班车。
私家运营,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再装上棚杆和雨棚,后斗直接变车厢。别看车厢小,至少也能装下十几个人。
带着箩筐背篼也不怕,私车老板直接给你往雨棚上面一挂,走起。
招手就停,才不管车站不车站。
那速度,还以为老板开的不是三轮车,而是在开飞机,轰隆隆,乘客直接一个后仰,出发了。
私营车只跑八里乡到区委。从区到县,去车站坐车,有正规的班车,国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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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班车一路晃悠悠,到站才停车,比起私家三轮车那是舒服多了。就是售票员的态度特别凶恶,一路上都马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乘客都欠了她八百万没还似的。
沈新建偷偷告诉两个小孩,“售票员是临时工,工资比正式工少一半多,干得活却比正式工多很多。基本上都是这个态度。”
“嘘,当心被人听见。”肖淑芬提醒。
出门在外,她不想招惹是非。
那售票员胖乎乎的,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停车,继续上客。
这回上车的人有点多,原本空荡荡的车厢感觉一下子就满了。
售票员一边售票,一边往车厢里面挤。
“让一让,让一让。诶,你家有个小孩是不是没买票。”
沈新建意识到对方是在问自己,就点了点头。
售票员凶凶地说道:“让个位出来。没买票还想占座位。赶紧让出来。”
沈新建:“……”
靠!这婆娘真的是……算了算了,不和售票员一般见识。
“朋朋,坐爸爸腿上。”
他抱起朋朋,直接让出一个座位。
座位刚一让出来,一个大妈身手利落抢占到先机,那高兴劲别提了。
庄臻被挤得受不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舒服点的姿势。
“啊,什么东西在动。”大妈一声尖叫。
幸亏车里人多,大家想看热闹都没有合适的视角。
“是猫在动。”沈新建调整书包位置,免得碰到人。顺便揭开书包一角给大妈看,证明自己没胡说。
大妈松了口气,“吓死人了。坐个车还带只猫,什么毛病。”
沈新建笑笑,提醒自己不要和这些人一般见识。
朋朋紧抱着书包,等于抱着庄臻。他不喜欢隔壁座位的大妈,太凶了。
一车人,都被挤成了沙丁鱼罐头。没想到早班车也有这么多人。
晃晃悠悠,挤来挤去,一路上上下下,在接近九点钟的时候,这辆连自行车都跑不赢的破车,终于到了青山县汽车站。
下车,呼吸着新鲜空气,顿觉神清气爽。
庄臻也忍不住露出一个头,透口气。挤死猫了。
从车站到县公安局,有几里路远。直接走路过去。
“爸,我饿!”沈小梅一脸菜色,坐了一早上的车,她有点反胃和恶心,可又想吃东西。
于是,沈新建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个面馆,一人吃了一碗粉,不管饱,但胜在价钱和味道都很不错。
庄臻没得吃,好在朋朋提前给他准备了一个饭团,解决了他的早饭问题。否则,他都忍不住爬出书包,直接上桌。
那样的话,老板的大铲子可能就直接飞过来了。
吃完早饭,沈新建带路。
几年前他来过一趟县城,这次再来,明显有了变化。
道路扩宽了,也更漂亮了,新修了一些房子。路上的行人穿的比起几年前时髦了不少。
几年前化妆的女人还是很少见的。现在,大街小巷好像都是化妆的女人,一个个照着港台电视,打扮得洋气得很。
一下子就将他们一家人衬托成土包子。
“哎,几年前来的时候,差距都没这么大。”
那会城里乡下都穿解放鞋,都穿中山装,大家看起来差不多嘛。
现在,一眼看去,就能分辨出谁是城里人,谁是从乡下来的。
沈小梅很敏感,低着头,捏着衣角,显得有点自卑。
肖淑芬直接一巴掌打在她的背上,“把背挺起来,弓腰驼背像什么样子。像你弟弟那样,背挺得直直的。”
沈小梅猛地挺起背脊,朝朋朋冷哼一声。
沈良朋是个心大的,或者说他神经粗,他显然意识不到城乡之别,也不觉着自己穿得寒酸丢人。他满眼都是好奇,好奇那么多高楼,那么多自行车,还有小汽车在路上跑。
好奇那些小朋友,穿得可真好看。比起父母都在粮站上班的婷婷,穿得还要好看。
简直令他眼花缭乱。
城里头真好!
要是自己家也住在城里头,岂不是天天都能看到这么多车?
第24章 领奖赏
刑队亲自出面接待沈家四口,还安排人帮忙跑手续。
这可将沈新建激动坏了。
谁知,刑队只对他家的猫感兴趣。
弯腰一蹲,刑队伸手逗弄帆布包里面的庄臻。摸摸头,又顺顺毛。
“喵~”
庄臻很嫌弃对方。
老大一个人了,还是威风八面的队长,竟然逗弄一只猫。这还是在办公场所。
形象啊形象。
刑队,你要注意形象啊。
叫下面的人看见了,形象不保啊!
“哈哈,沈师傅,你家这只猫可真有趣。我怎么觉着他是在嫌弃我。”
“不能,不能。我家黄豆嫌弃谁也不能嫌弃刑队。”沈新建赶紧替自家猫挽尊。
“黄豆,我这里有鱼罐头,想不想吃。想吃的话,你给笑一个。”
“喵~”
竟然将他当成卖笑的,可恶的。
身为猫的尊严,在鱼罐头面前,嗯,那就勉为其难吧。谁让对方给的足够多。
“喵~”
这一声猫叫,叫得可温柔了,简直能将人心融化。
朋朋和庄臻是好朋友啊,他对自家猫的一举一动那是了如指掌。
“黄豆,原来你喜欢吃鱼罐头啊。以后我有钱了,我给你买。”
“喵~”
还是朋朋最好。
刑队哈哈一笑,“不用等以后,现在就有鱼罐头。”
叫了个队员,他掏钱,直接去食堂弄了四盒鱼罐头过来。
刑队当场开了一盒,就放在会议桌上。
庄臻:“……”
矜持就算了,还是鱼罐头重要。他的鱼罐头,今儿吃肉他非要吃撑不可。
他直接从帆布书包里面跳出来,跳上会议桌,勉强保持着脚步动作的优雅和闲适,表现出自己是一只不贪吃的猫,而是一只,哼,天下独一无二的猫。
刑队看着他,心头乐不可支。
他是真喜欢这只猫。之前说买猫,或许是戏言。
现在嘛,他是真心想将猫带回家养。
不过,他一个离婚单身汉,三天两头不着家,怕将猫给饿死了。虽然,但是,这只名叫黄豆的猫,理应会自己找吃的,应该是饿不死,可他还是不忍心将猫关在狭小的屋里。
他那屋,就算再大,也比不上农村的广阔自由。这猫多能跑啊,从这个村跑到那个村,从沈家跑到街上。
在城里面可没办法这么操作。
城里面的危险太多了,人多车队,空间小,对于一只猫来说,都是危险。
这年头可没有后世酒驾入罪的说法,很多发财的私人老板,喝了酒照样开车无误。
又没有监控探头,简直是无法无天。
算了,他就不夺人所爱。
有刑队帮忙,沈家很快就拿到一千元的奖金,现金。
肖淑芬直接将钱揣兜里了,贴身放着。就算是小偷来偷,也别想偷着。
沈新建很感激,想请刑队吃个中午饭。
刑队拒绝了,“有案子要忙,吃饭就算了。下次有机会去八里乡,我们再一起喝酒。沈师傅的厨艺很好,不开饭馆真的可惜了。”
沈新建哈哈一笑,笑得有点尴尬。
这辈子做什么事都行,就是别开饭馆。生意越好,赊账的打白条的越多。
他有再多的钱,也禁不起这么造。
同刑队告别,一家人前往县一中,去看望沈学名。
上次开学报到,沈新建崴了脚,肖淑芬来送儿子。这回就换做肖淑芬带路。
路过一个卖二手书的地摊,两小孩一下子就不动路了。
沈小梅看到了最喜欢的杂志《奥秘》,虽然都是过期杂志,但她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沈良朋则是看见了连环画,看得咯咯笑。
庄臻跳出帆布包,他看中两本杂志,全都是沪市那边出版的,一本是各种洋气的毛衣款式,一本是时装杂志。
他觉着,肖淑芬是时候与时俱进,提高一下自己的审美。
她织毛衣的手艺没得说,不管什么针,什么织法,都是信手拈来。但是见识限制了她的审美情趣,她织的毛衣无论是花色款式还是色彩搭配,全都透着一股子几十年沉淀下来的土气,特别土。
浪费了好手艺。
“喵~”
快看过来,二手杂志便宜又好用。
“你这猫,还知道什么是好看啊!”
肖淑芬蹲下来,摸摸他的头。随手拿起一本毛衣杂志,哎呀,这款式,配色还可以这样配,织法还可以这样变化。
身为织毛衣能手,这杂志太对肖淑芬的胃口。
买了。
“老板多少钱?”
“一本一块钱。”
“两本五毛钱。”讨价还价,就是要对半砍,然后再对半砍。
最后,一家人共买了十本二手杂志,外加五本连环画,包括沈新建选的一套古龙,一套梁羽生,还有两本金庸。
身为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沈新建心里头也有一颗武侠梦。
肖淑芬倒是想买琼瑶,结果老板告诉她,“卖完了。”
琼瑶的小说竟然比武侠还卖得好。
“喵~”
庄臻叫了一声,琼瑶的小说都是三观扭曲,比如经典的“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紫菱失去的是爱情啊!”,那三观叫人眼睛碎一地,不看最好,免得污染中年人的精神世界,带坏小朋友。
买了书,人人心满意足,比买新衣服还要高兴。
肖淑芬走在最前面,昂首挺胸往县一中去。
离着县一中还有半条街的距离,她却站在当场走不动路了。
马路对面,露天台球桌,一个熟悉的身影,不是沈学名又能是谁。
肖淑芬嘴唇都哆嗦了,心头一股火气直冲云霄,就要冲过去。
“别过去!”沈新建眼疾手快,拉住了冲出人行道的肖淑芬。他摇摇头,“冲过去解决不了问题。孩子大了,要脸。”
“那怎么办?就不管了。别人家孩子读高中,一个月四十块钱生活费,我们给他六十块钱生活费,就是想让他在学校里面吃好点,不要亏待了自己。结果呢,你看他,他把生活费都花在了什么地方,难怪越来越瘦。他这么做,对得起谁!”
肖淑芬越说越伤心,背过身偷偷擦拭眼泪。
哎!
沈新建跟着叹气,眉头都皱起来了。
“等他下个周末回家,再好好和他聊一聊。”
肖淑芬无可奈何,点点头,不想看,越看越伤心。赶紧离开这个伤心地。
马路对面。
“沈学名,赶紧打啊,你发什么呆。”
沈学名的目光在四周环顾,刚才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爸妈还有二妹和三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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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眉,肯定是他看花眼了。
第25章 肖淑芬大战刘春花
王晓燕复学。
孤零零一个人上学,小小年纪像是背负了千斤重担,背影沉重又萧瑟。
庄臻跟在她后面,默默看着她走进学校,走进教室。
当她走进教室,吵闹的二年级二班瞬间被按下暂停键,安静得令人心头一阵阵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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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臻分明看到王晓燕的双腿都在打颤,最终在老师的鼓励下才鼓起勇气走进教室。
同学们的目光却避之不及,看待她,像是在看一件脏东西一样。
难熬的第一节课结束了,挨着王晓燕的前后几排学生,恨不得长上翅膀飞出教室。甚至夸张得拍打着身上,好像挨着王晓燕,就会一起变脏。
隔壁班的学生跑到教室门口观望,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王晓燕坐在位置上,将头埋着,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
全校,每一个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看她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怪物。
若说目光能将人杀死,庄臻以前不相信,现在,面对那些目光,他都快要致郁了。
没有人理会王晓燕,没有人和她说话,甚至都不愿意靠近她。
老师没办法,只能将王晓燕单独安置在最后一排。
可惜,依旧挡不住同学们时不时回头打量的目光。
那排斥的眼神,故作恶心的表情,最纯真的一群孩子,却像魔鬼一般,在用眼神屠杀他们的同学。
两天后,王晓燕再也不去学校了。
刘春花在家里骂人,却又像是在笑。
不读书好啊,不读书就少了一个负担,家里多了半个劳动力。
庄臻趴在屋顶上,整只猫都提不起劲来。
隔壁家的小母猫也上了房顶,试探着朝他靠近,再靠近一点……
离着一尺的距离,小母猫也跟着趴下来,还冲庄臻喵喵喵的叫,叫声又软又萌。
换做过去,庄臻早就一爪子过去,将小母猫赶走,独霸房顶。
今天,实在是没心情。
想挨着就挨着吧。
喂,别得寸进尺。
身上的跳蚤别传染到他身上。
他可是八里乡最最干净的猫。
“喵~”
他微微竖起浑身的毛,小母猫一哆嗦,赶紧跑开了,离着他足有三米远。
惹不起!
明明是一只英俊的猫,就是不懂温柔。
消息走漏了。
王家不知道是朋朋报案,但知道沈家去县城领了一千元的奖赏。
完蛋了!
刘春花第一时间跑了过来,就在沈家院门口,干嚎啊!
那嗓门大的,离着两里地都能听见。
“我们家晓燕可怜啊,那么小的年纪就被人糟蹋了,将来可怎么办啊。你们一家子吃香喝辣,我家燕子可就倒霉了。丧天良的人啊,欺负我家燕子,不得好死啊……”
啪!
正在吃饭的时候,刘春花跑上门来闹,绝对是故意的。
肖淑芬将筷子一扔,袖子一挽,“欺人太甚!真当我肖淑芬好欺负啊!”
饭也顾不上吃了,风风火火冲了出去,很快两个女人就撕扯在一起。
以肖淑芬的体格,面对干瘦的刘春花,直接进行了一场碾压式的殴打。将刘春花按在地上使劲摩擦。
“我叫你嚎丧,我叫你嚎丧。老娘忍你很长时间了,不打你一顿你TM不知道好歹,还以为整个生产队的人都怕你。你嚎啊,你继续嚎,老娘见你一回打一回。”
“别打了,赶紧住手!”
赶巧了,生产队许队长竟然“路过。”
“沈新建管管你婆娘。王建明,你狗日的躲在屋里头当缩头乌龟啊,赶紧把你婆娘拉回去。跑到人家门口闹,像什么话。”
沈新建慢悠悠地出来了,递给许队长一根烟,“哎,女人闹架,男人不好插手。”
许队长接了烟,夹在耳根,语气和缓了一点,“赶紧把人拉开。”
沈新建答应了一声,勉为其难去拉肖淑芬,“少打两拳头,人家的脸都快被你打变形了。”
好歹将肖淑芬拉了起来。
刘春花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被肖淑芬一顿暴揍,竟然毫无还手之力,里子面子都丢尽了。
哪里还有脸继续赖着,从地上爬起来,赶忙回家躲起,免得继续丢脸。。
肖淑芬就是个泼妇,打人专打脸。她心头大骂,以后一定要找回场子。
“好了,好了,以后王建明两口子肯定不敢来闹。”
许队长自来熟,踏进沈家院门。
“正在吃饭啊!正好,老沈啊,你家去年的提留税今天交了吧。”
许队长直接在饭桌边坐下,就差添一副碗筷跟着一起吃。
沈新建偷偷道了一声晦气,就知道队长上门没好事。
“我家就这条件,没钱。再等等。”
“老沈,你这就不对了。现在全生产队的人都知道你家去县里领了一千块的奖金,来来来,赶紧把去年欠的提留税交了,四百块。上面催得急,我也没办法。”
“真没钱,都花了!”
“诶,你总不能让我白跑一趟。”许队长常年和队上的村民斗智斗勇,早就养出堪比城墙厚的脸皮。
脸皮不厚,在乡下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就比如这提留税,全靠他脸皮厚,才能收上来50%。剩下的50%就只能慢慢磨。
沈新建咬死了没钱,还要继续拖欠。
许队长嘿了一声,“你老沈有钱没钱别人不清楚,我还能不清楚。你是我们队上的能人,你都没钱,全队的人都要去喝西北风。”
这叫戴高帽子。
果然,这话让沈新建很受用。全队的能人,他是当仁不让。就算穷,也要穷得体面,正所谓穷讲究。
他咬咬牙,“就两百块。”
“两百块也行。”许队长心头一喜。他原本的想法是,能收到一百块就算没白来一趟,竟然超出了预期,嘿嘿……
沈新建还是好说话的,肖淑芬就没那么好对付了。
“队长,只有一百块。”她拿出一把票子,全是一块五块的面额,就放在许队长面前,一副爱要不要,不要拉倒的态度。
“你这……”许队长有点尬,“肖淑芬,这就是你不对了,我要严肃批评你。老沈都答应给两百块,你要配合老沈的工作。提留税是躲不了的,迟早都要交。
拖延下去能有什么好处,无非就是我多来你家几趟。你肯定嫌我烦,但我也没有办法啊。乡里面,区里面,县里面都在催,我就只能催你们。”
“就给两百。”沈新建面子上挂不住,一锤定音。
之前才发了威风的肖淑芬,恨不得一拳头砸在沈新建头上,败家爷们,手里就存不住钱。
第26章 下毒
多交了一百块钱的提留税,晚上睡觉的时候,肖淑芬将沈新建狠狠收拾了一顿。
两口子闹着闹着,到后面,又换成沈新建收拾肖淑芬。
庄臻:“……”
少儿不宜,他还是滚远一点。
凌晨四五点,凑在朋朋枕头边睡觉的庄臻,猛地惊醒。
屋外面有动静。
闻着味,应该不是耗子。
他甩甩头,从床上爬起来。
大冬天,逼着他在最冷的凌晨起床,他这起床气,非得挥几爪子不可。
跑出卧室,来到堂屋,两个跳跃,打开“井”字型木头门插,钻着门缝出去了。
凌晨的空气,冷得猫都直哆嗦。他穿着皮袄都冷,像朋朋没有皮袄穿,那得多冷啊。
他哈了一口气,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竖起耳朵,听动静,好像是鸡笼那边。
脚步轻盈地跑过去,一开始脚步不算快,显得悠悠哉哉,快到后墙的鸡笼时,他猛地加快速度。
“喵~“
这是愤怒的猫叫。
有个人影在鸡笼前面鬼鬼祟祟,不用看,光是闻着味都知道是王建明那个龟孙。
“喵~”
肯定没干好事,那还有什么客气的,挥舞爪子战斗吧!
“死猫,赶紧滚。”
王建明抄起一根棍子就朝庄臻打过来。
庄臻一双玻璃珠眼子,在黑夜里面就跟两个灯泡似的,目标格外明显。
庄臻在空中一个转身,躲过棍子袭击。再一转身,直接在王建明身上留下一抓痕。
“死猫,打死你!”
王建明怒了,脸上没被抓到,幸亏他抬手挡了一下。但是他的衣袖,感觉好像是被抓破了。
“喵!”
庄臻很愤怒。
他还闻到另外一股熟悉的味道正在靠近,那是刘春花。原来是两口子集体行动。
“喵喵喵~”
庄臻自知不是两个人的对手,他赶紧跑回屋里,跑进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的房间,也顾不上有没有少儿不宜的画面。
“喵喵喵~”
有人下毒杀鸡,还不赶紧起床。几十只鸡,都是肉啊!
“喵~”
睡得有这么死吗?
还有外面的小土狗,叫声那么软萌,一点震慑力都没有,要你何用。
两口子终于醒了,拉灯,幸亏没停电,灯泡亮了。
“黄豆?这才几点,黄豆你在干什么。”
“喵喵~”
干什么?
我当然是在叫你们抓贼。
他往外面跑。
沈新建迟疑了一下,披上外套,“我跟着去看看。”
“黄豆可能是在抓耗子……”
“黄豆抓耗子从来都是静悄悄的,不会一直叫个不停。说不定出了什么事。反正醒了,出去看一眼放心。”
沈新建跟着庄臻出门,咦,竟然是去鸡圈。
“喵喵喵~”
那两口子听到动静跑了,还不赶紧去追。
庄臻着急得很,很想拉着沈新建追上去,杀那两口子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
沈新建根本没注意到消失在黑夜中的两个人影,他拿着手电筒照着鸡圈。
靠!
鸡怎么躺下了?
仔细一看,分明是被人用药毒死了。
沈新建当场叫起来,“淑芬,淑芬,姓肖的赶紧起来,有人下药毒杀鸡。你快过来看看,数目对不对。”
这还得了!
肖淑芬再也顾不上冷,披着棉袄就往外面走。
她辛辛苦苦养的几十只鸡,计划过年的时候卖出去,顺便做几只风干鸡,竟然被人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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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这是赤果果的挑衅,这是结仇。死仇!
“我的鸡!”
到了鸡圈,肖淑芬气得一张脸都扭曲了。
她养的三十只鸡,已经有十来只躺在地上,就剩下最后一口气。其他的鸡,一只只也都是病恹恹。也不知是因为中毒,还是受了惊吓。
“到底是谁?谁这么大的仇,就这么见不得我们家有钱?不就是一千块钱,就这么见不得吗?一千块就眼红成这样,有一万块岂不是要杀人啊。”
肖淑芬气红了眼,一边将健康的鸡转移,一边谩骂着。
沈新建问她,“能保住多少。”
“保什么保,估计一半都保不住。哪个狗日的,让我知道了,我非得弄死他全家不可。”
“黄豆,你是不是看见了下毒的人,是谁?”沈新建盯着庄臻。
庄臻磨了磨爪子,目光看向王家方向。
这一刻沈新建福至心灵,“是不是王建明刘春花那两口子。白天才被打了一顿,还不服气,还敢来下药。TMD!”
“喵~”
就是那两口子下药。
肖淑芬一听,抄起锄头就要干架,“刘春花,老娘和你没完。”
“先别冲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睡觉。等白天,必须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两口子干的缺德事。咱们的鸡不能白白死了,必须让王建明赔钱。”
肖淑芬气得手死死攥着锄头的手把,要是沈新建不拦着她,她现在就去挖了王家的大门。她非闹一个天翻地覆不可。
否则,所有人都以为她肖淑芬好欺负,是个软柿子。
太过分了。
这觉是没法睡了。
中毒的鸡,接二连三的死去,心疼啊。
这都是粮食,是汗水,是钱,是希望……
结果全都没了。
肖淑芬木着一张脸,将死鸡一只只捡起来放进背篼里面,这是王建明两口子作恶的证据。
剩下的活鸡,暂时不能关进鸡圈。好在,家里猪圈还剩了一个,加上一层一米高的篱笆,可以暂时用来关鸡。
天亮了,两个孩子吃完早饭该去学校读书。家里的烦心事,没必要现在告诉两个小孩。
送走了两个小孩,肖淑芬狠狠刨了两碗饭,浑身充满了怒火和力气,她要干活了。
抄起菜刀,背起一背篓的死鸡,直接冲向王家。
没什么可客气的,砍吧,狠狠砍吧。
“王建明,龟儿子,生儿子没屁眼。敢下药毒我的鸡,就没胆子出来。老娘今天和你拼了……”
一刀刀砍在王家的院门门板上。
用刀砍,已经不足以泄愤。直接扛起锄头,一锄头下去,那门板呜咽叫唤,门锁更是苟延残喘。
所有人的村民全都被吸引了过来。
更有人怕出事,赶紧去叫生产队队长,叫民兵队长,“许队长,杀人了,你还在刷牙。肖淑芬要杀了王建明两口子,你还不赶紧去拦着。”
什么,什么?
许队长人都傻了。
昨天刚打完架,今天又要杀人,这是怎么了?
肖淑芬的气性什么时候这么大了。
第27章 命运从不曾厚待过她
“沈新建肖淑芬,你们两口子赶紧住手。一大早跑来砸人家的门,成何体统。”
今天是个好天气,一大早就出了太阳。
可是许队长这心情啊,愣是被沈新建两口子给破坏了。
这一天天的,就不能消停消停。
昨天打架,今天砸门,像话吗?像话吗?
能不能体谅体谅他这个生产队队长,拿着白菜的菜,却干着要命的活。一个个再这么下去,他非得短寿十年。
十年啊!
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许队长,你来得正好。你给评评理,王建明两口子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下药毒死我家的鸡,我砸他家的门怎么了?”
肖淑芬指着一背篓的死鸡,血压飙升,脸色都涨红了。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事是王建明两口子做的?肖淑芬啊,这种事情要讲究证据,你可不能空口无凭冤枉人。”
啧……
许队长看着一背篓的死鸡,心道可惜了。难怪沈新建两口子火气那么大。
肖淑芬将锄头往地上一扔,叉着腰说道:“明摆着的事情还需要证据吗?我砸王家的门,王建明两口子就跟死人一样,吭都不敢吭一声,这不是心虚是什么。他两口子要是没有下药,干什么心虚?”
嗯!
许队长点点头,有道理。
肖淑芬接着说道:“以刘春花的性格,她要是不心虚,她早就跑出来和我干架。可是大家伙看看,都这时候,那两口子还闷在家里不敢出来。
许队长,这事你说怎么办吧,我辛辛苦苦养大的鸡,自己都舍不得吃,结果全被人毒死了。这事要是没个说法,我不仅要砸门,还要把他家给砸了。”
“先别急,先别急。王建明,你个狗日的吃多了撑着,还有胆子下药。赶紧给老子出来。”
许队长的威慑力是杠杠的。
他一声怒骂,院子里面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大约一分钟,院门从里面打开。
王建明冲许队长陪着笑,“睡过头了。”
“哼!”许队长难得‘心善’一回,没有拆穿对方的谎言。
他指着一背篓的死鸡,“说吧,这事怎么解决。”
“这事跟我们家没关系啊。”王建明叫屈。
围观的村民纷纷起哄。
“姓王的没卵蛋,敢做不敢认。”
“有胆子下药,没胆子认。王建明,你真是脸都不要了。”
“能不能想像个男人,是你做的就大胆承认。”
“闭嘴,闭嘴!我没做过,凭什么让我承认。”王建明死犟,就是不承认自己下药。
许队长琢磨了一下,推着王建明进屋,又叫上沈新建两口子。
“进来商量。有什么话大家好生说,不许干架。”
啪!
等人进去后,许队长亲自关了院门,不许围观。
围观人太多,王建明要面子肯定不会承认下药一事,赔偿更是无从谈起。
庄臻跃上墙头,他对谈判不感兴趣。他来,只是想看望一下王晓燕。
他同情这个小姑娘,如此年幼却遭遇如此残忍的对待。
他心里头隐约有点担心,因为王建明两口子真的不是称职的父母。就连为人父母的最起码的责任感都没有。
王晓燕正在切猪草,表情木然,一刀又一刀,机械且麻木。外面闹翻天,这一切似乎都和她没有半分关系,自始至终她都不曾抬头张望过一眼。
她将自己困在了狭小的世界里,唯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受伤害。
切完猪草煮猪食。
一大桶猪食,起码有二三十斤,她一个一米三出头的小姑娘,提得格外吃力,额头上青筋凸出,咬牙切齿的模样。
可她没有叫一声,中途也没有停下来休息。
她就这样倔强的坚强的提着一桶猪食,一口气从厨房来到猪圈。
大冬天,人人都冷得直哆嗦,她却出了一头的汗,看起来脸蛋红扑扑的,可是一双眼睛却是灰暗的。
那个跳着绳,满眼灵气的小姑娘不在了,消失了。
庄臻的心脏抽搐了一下,难受。
命运对待这个小姑娘,从来不曾厚待过一分一毫。
喂完猪食,王晓燕又拿起扫把打扫猪圈。
庄臻以为她打扫完猪圈,就可以休息。
结果,是他天真了。
之后,王晓燕又开始沉默地打扫院落,打扫房屋。家里里里外外,全都清扫了一遍。
搞完卫生,她又提着全家人的脏衣服,前往池塘清洗。
庄臻默默跟在她身后。
水很冷,光是想象,都忍不住浑身一哆嗦。
可是,王晓燕没有半分迟疑,双手直接下水,不曾叫喊,不曾哆嗦,不曾流泪。
她似乎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庄臻蹲在岸上,他更难受了。
活着,对于这个九岁的小姑娘,真的太难了。
谈判看样子结束了。
沈新建和肖淑芬满意地踏出王家院门,许队长不忘提醒,“以后不许砸门。”
“黄豆,回家!”
沈新建看见了庄臻,大喊一声。
庄臻迟疑了半秒钟,最终他还是选择默默离开。
他跟着沈新建,一步步走着回家。时不时回头看一眼那个小姑娘。
刘春花冲出了院门,她不是冲着沈家两口子来的,她是冲着王晓燕去的。
她将丢的脸,损失的钱,全都发泄在女儿身上。
她拉扯着王晓燕的头发,直接往水里按,一声声怒问:“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去死。我到底造了什么孽,生了你这么一个狗东西。你怎么就没被姓苏的干死,你怎么不死啊!”
没有反抗,没有哭泣,甚至王晓燕的双手,都不曾抬起来哪怕一下下。
她默然了接受着母亲的暴力,尽管整个头都被按进了水里,快要窒息了,她也没有反抗的动作。
她认了!
庄臻不能认!
心中的难受在这一刻全都化作了愤怒,他弓起了身体,像个炮弹一样,返身冲了出去。
那个该死的女人,那个恶毒的女人,她最该死!
“黄豆,回来!”沈新建叫着他,语气里全是严厉和不赞同。
庄臻止住了脚步,他回头看着沈新建,很是不满:为什么要叫他回去。那个恶毒的女人必须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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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们对王晓燕的遭遇,全都视而不见吗?
人心是何等的冷漠。
“黄豆,回来!”沈新建再一次发出大喊。
庄臻不愿意听,不想听。
“黄豆……”
声音近了,沈新建跑步来到他身边,抱起他。
庄臻挣扎,没挣赢。
“你一只猫,能做什么。有人帮忙。”
顺着沈新建手指的方向,他看见了许队长。
许队长正往池塘冲,“刘春花,你给老子住手。你这是杀人,懂不懂。”
第28章 傻孩子,怎么那么傻
王晓燕被救了下来。
刘春花甩手走人,撂下一句话,“赶紧死在外面。”
王晓燕站在池塘边,久久不动,也不曾言语一声。
庄臻吃过午饭,她还站着,不曾动弹过一步。
庄臻吃完晚饭,她依旧站在原地。任由冬日的寒风吹在身上。
期间,村里好几个大妈出面劝她。
“晓燕,这么冷的天,快回去洗个热水澡。当心感冒了。”
“燕子,你妈也不容易,你体谅她,别往心里去。”
“都是母女,你还真记恨你妈啊。快回去吧,服个软,什么事都没有。”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固执。站在这里,不冷吗?头发都湿了,这样吹下去要生病的。”
“燕子,天黑了,快回去吧。”
“别犟了,总不能让你妈来给你认错吧。你是小孩子,赶紧回去,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燕子,你这样下去不行啊!”
“燕子听话,不要让你爸妈担心。”
王晓燕仿佛听不见也看不见,每个人在她耳边叨叨叨,她都无动于衷,一点反应都没有。
庄臻急了。
沾了水,又受了凉,这小姑娘怎么不知道爱惜自己。要学会厚脸皮啊!
只有脸皮厚才能不被生活打倒,才能活得好。
快回去吧,王晓燕。
那个家很冷,很黑,很残忍,可他好歹是个家,能够遮风挡雨,暂时忍他几年。
等过几年长大了,有了身份证,咱们就离开这个家,好不好?
外面广阔天地,做什么都能养活自己。从今以后,彻底和这个家断绝关系,一定活得像个人样,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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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回去吧!
“喵~”
庄臻围着王晓燕的脚边转了几个圈。
可是,小姑娘这一回似乎是彻底封闭了自己,任由他叫破喉咙,对方也是无知无觉。
她似乎真的听不见,也看不见,成了聋子瞎子。
庄臻累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小姑娘回归真实的人间。
天越发黑,快要伸手不见五指。
天好冷,他一只猫都受不了这天气长期在户外。
“喵~”
王晓燕,你就给个反应吧。
他甚至用上了自己的爪子,一跃而起,拍打对方的脸颊。
依旧没有用。
他失落,失望,不知所措。
他回去了。
一步三回头,真希望下一秒对方会给他一个眼神,或是脚下动一动都行。
哎!
这天真冷。
心也冷!
一晚上他都没睡好。倒是朋朋粘上枕头就呼呼大睡,睡眠好得不行。
他半睡半醒,直到朋朋起床要去上学,他猛地惊醒。
早饭都顾不上,他就往屋外跑。
他要去看看。
人不见了。
远远的就看见池塘边那个被小姑娘快要踩出印子的地方没了人。
回去了吗?
她是想通了吗?
还是有人将她劝了回去。
庄臻怀揣着一点点希望和喜悦,朝着池塘奔跑。
近了,近了。
昨晚上打了霜,能冷死猪狗。
水面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就连水田里面也结冰了。
庄臻突然停下脚步,半秒钟的反应,又猛地冲了出去。因为冲得太猛,差一点滑到。
池塘水面,一件花色的棉袄,飘啊飘。
王晓燕!
王晓燕这个傻孩子。
她怎么这么傻啊!
她怎么就想不开啊。
为了那样恶毒的父母去死,不值啊。
她还那么小,人生都还没开始,为什么要选择绝路啊!忍一忍,忍个三五年,离开了那个家就好了。
傻孩子!
你怎么那么傻!
你怎么就选了最不该选的一条路。
庄臻蹲在池塘边,望着水面的花棉袄,望着那头漆黑如墨的头发,那个浑身是劲的,满眼都是灵气的小姑娘,彻底消失了,再也看不见了。
庄臻默默地守着她,守着傻姑娘。
人来了又走,人越来越多,各种声音各种气味。
人们在唏嘘,在感叹,在同情。
当初,窃窃私语议论着王晓燕在苏家的遭遇,也是这群人。
人言可畏!
人言杀人!
这狗日的老天,从不曾睁开眼看一看这世间的苦难。
人,打捞起来,脸都泡白了。
庄臻靠近了看,他想想见见小姑娘最后一面。
她竟然在笑。
傻孩子,在生命渐渐离开的时候,竟然在笑。
她究竟经历了多痛苦的内心煎熬,才做出了结束生命的决定。
她在笑,死亡对她而言是解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丑陋的世界。
庄臻自闭了!
他默默目送人们将她尸体收敛,默默看着一脸冷漠无情的王见面刘春花,默默看着人们讨论小姑娘的后事。
“肯定不能葬入坟地!”
“这么小的孩子,死得还这么不吉利,葬入坟地大凶。”
“哎,这孩子太倔了。”
“刘春花昨天太过分了,哪能那样对待孩子。要是没昨天那回事,燕子也不会……”
“别说了,别说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没看到那两口脸都黑了。”
“死了也好,以后投个好胎。最好投生到城里面,不用遭这么多罪。”
“多好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做父母的太狠心了。”
“嘘!”
“烧了吧!去火葬场烧了吧!”
“烧了才算是一了百了。”
就连许队长也认可烧了的建议。
没有进家门,当天,人们就拉着燕子去了火葬场。
这个时候,刘春花再吝啬钱财,也必须掏出这笔火化钱。连许队长对她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
胆敢不出钱,许队长肯定不会姑息。
好好的闺女被逼死了,这是人干事?
当天拉去,当天烧了。
王建明连骨灰都没带回来,直接洒了。
具体洒在了哪里,有的说洒在了山上,有的说洒在了水库,有的人又说王建明根本没要骨灰,让火葬场的人帮忙处理。
一个人,就这样轻飘飘离开了人世,不曾留下一句话,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谁都不知道,王晓燕在跳下去那一刻,心里头究竟在想些什么。
庄臻时常蹲在池塘边上,一蹲就是一上午,谁来都不好使。
他致郁了!
一直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吃饭也不香了。
他在想,自己帮忙警察抓住凶手,究竟做对了吗?
救出王晓燕,可最终王晓燕还是死了。
他对了吗?
第29章 沈学名,你牛大了
出太阳了。
庄臻趴在椅子脚晒太阳。
冬天的太阳很浅淡,一阵风吹来,就能将那点可怜的暖意吹散,让你浑身一抖。
白天停电,晚上也停电。只有半夜两三点供电局才肯施舍一点电,到了早上七点,继续停电。
没了电,也就没了娱乐生活。
朋朋看不了他心爱的动画片,看不了电视剧,又不能扣黄鳝,无聊得只能出门找小伙伴玩弹弓,玩珠子。玩得沈每天吃饭的时候,肖淑芬都要站在门口叫了一声又一声。
沈学名挨了几次批斗。
沈新建反复提醒肖淑芬,也是提醒自己:孩子大了,不能打,只能苦口婆心讲道理。
沈学名表达了退学的想法。
然后,说好了孩子大了不能打的沈新建,抄起皮带就将沈学名揍了一顿。
还是男女混合双打。
继小学四年级之后再也没挨过打的沈学名,再次尝到了他爹的拳头,依旧那么硬,那么痛。
他也知道好歹,挨了打,再也不敢提退学一事。只是每次回家,免不了一顿苦口婆心的教育。
在院子里写作业写到一半,他有点烦。轻轻踢了下椅子脚边的庄臻。
庄臻没搭理他。
王晓燕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可是庄臻依旧提不起半点精神,每天都是懒洋洋的,也就是吃饭的时候稍微积极一点。
要不是他的饭量没减少,身上依旧肉滚滚的,朋朋就该抱着他去看兽医。
沈学名又踢了庄臻一脚。
庄臻双眼眯成了一条缝,无喜无悲的神情淡漠地扫了眼对方:写作业三心二意,期末考试等着笋子炒肉吧。
沈学名一把抱起庄臻,给他顺毛,“黄豆,你这是病了吗?整天没精打采的样子,也不出门。”
庄臻顺势趴在对方的怀里。写作业的人不急,他就更不急了。
沈学名翻看着庄臻的毛发,似乎是想从中找到几只跳蚤,试一试掐死跳蚤的手感。结果翻来覆去,也没见到一只。
“黄豆,你身上竟然没跳蚤。”他显得很惊奇。
“喵~”
少见多怪。
或许因为挨了打,这段时间沈学名没敢糟蹋生活费,老老实实在学校里吃饭,竟然长了点肉。
庄臻窝在对方怀里,有肉感,比以前舒服。
“朋朋说,王晓燕死了,你伤心了好长时间。你说你一只猫,替人操什么心。你的猫心脏才多大点,装得下那么多事吗?你明明是只公猫,多愁善感得像个女孩子似的。”
啊呸!
“喵~”
这是对他的污蔑。
他哪有多愁善感?天冷,他不乐意动。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亏他沈学名还是高中生。
沈学名发出鹅鹅鹅的笑声,似乎逗猫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要是能将黄豆逗得炸毛,那就更好玩了。
庄臻嫌他手多,总是撸啊撸,毛都快薅凸了,他直接上了桌子,趴在桌子一角睡觉。
书本下面压着一张数学试卷,庄臻瞄了眼,好多红叉叉。
咦!
初中年纪第一,到了高中就被打回原形了吗?
沈学名,你可长点心吧。
沈学名长没长心不知道,他写作业肯定是写得三心二意。这会家里没人,他也不怕被人听见。
他一手替庄臻顺毛,一手写作业,嘴里也没闲着,“上次月考,考了个班上倒数,年纪四百多名。只能指望期末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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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纪,总共才六百人,考四百多名,离着大学很遥远。
庄臻看着沈学名,口里说着指望期末翻身,但看他的表情是一点都不着急,写个作业也是三心二意。这样的作业交上去,不知道会有多少红叉叉。
据庄臻从沈新建那里听来的消息,县一中的升学率,大约就是30%左右,这已经是傲视群雄,将周边几个县中学都比了下去。
30%的升学率,也就是说,必须排进年纪前两百名,才有机会上大学。
不过,庄臻不知道这年头还有个叫做预考的玩意,通过了预考,才能参加高考。
县一中实际上的升学率,并没有30%。预考就刷掉了很大一批人。
考试压力大,升学压力更大。
沈学名必须往死里学,才有机会摸着大学的边。考不上本科,能考上专科也是好的。
专科一样包分配工作,照样可以吃商品粮,端铁饭碗。
可是看沈学名这学习态度,庄臻觉着考大学这件事有点玄乎。
“喵~”
撸什么猫,还不赶紧写作业。
好好读书,才能天天向上。
庄臻甩掉对方的手,转移位置,来到沈学名右手边。这样子对方想撸猫必定会耽误作业。
下午就要回学校,晚上就要交作业,真是皇帝不急猫咪急。
身为一只猫,他真是操碎了心。
“我觉着我考不上!我看了高三往死里学的那股劲,我觉着我自己做不到。我是真心想退学,奈何家里不同意。”
沈学名没有之前那么愤世嫉俗,但他退学的想法依旧没变。他翻出书本压着试卷,红彤彤的78分,能闪瞎猫眼。
庄臻伸头瞄了眼,总分150分的数学试卷,竟然只考了78分,这分数能气死仙人。
接着,沈学名又翻出一张英语试卷,同样是150分的卷面分,他只考了82.5分,竟然比数学还高出了4.5分。
最后又翻出了语文试卷,总算有一门拿得出手的学科,语文他考了123分,作文差两分就是满分。
偏科偏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沈学名拿出一本稿纸,开始写起来,埋着头写得特别认真,都没时间撸猫。
这还是庄臻第一次见他写作业写得如此用心且卖力,就安安静静蹲在一边,做个岁月静好的帅气猫。
“该让他怎么死?”沈学名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啥?
啥玩意?
庄臻抖了抖耳朵,他以为自己听岔了,写个作文还要死啊死的,不怕老师给个零分吗?
这不符合价值观,不符合当下政策,这种作文是要被批判的。作为学生,要积极向上,要奋发图强,要为建设祖国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只要这样的作文,才能得到高分。
你开口就是怎么死,这样的作文立意就不行,差评!
庄臻伸着头凑近了看,他得看看这小子到底写了个啥玩意。
咦?
咦?
是他看错了吗?
沈学名写的哪是作文,分明是小说,短篇小说,貌似还是个悬疑。
庄臻:“……”
沈学名,你牛大了!
第30章 小作文
沈学名以手遮住文字。他冲庄臻挤眉弄眼,“不许偷看。你是猫,抓耗子去。”
“喵~”
他偏要看。上辈子他可是起点小说网的高V用户,长时间在小说世界里面徜徉。什么样的小说他都见过,虽不会写,但他身为小说资深读者,随随便便就能口喷上万字,比作者码字的速度还要快。
“你这猫,学人看什么小说。瞧,我的字写得好看吗?”
好看!
庄臻打心眼里由衷的赞美,不得不说沈学名一手钢笔字颇有点大师风范。有点像武侠小说里面初入江湖的少侠,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一股潇洒劲。
沈学名嘿嘿一笑,开始显摆起来,“我们班的黑板报全是我一个人包办。学校开运动会,要写大字,我也是写的。整个年纪,我的字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甚至在全校,我的字也是排得上号的。”
这么厉害吗?
庄臻直接躺下,膜拜大佬。
上辈子,可能是用电脑用多了,他写的字就跟狗爬一样。他特别羡慕写字写得好看的人,一手漂亮的字亮出来,都能叫人高看几眼,是一种有学问有文化的体现。
要是毛笔字也写得好,那就更不得了了。
平时他没留意过沈学名写字,也不曾翻过这小子的初中课本。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小子写字这么好看。
这是天赋吧!
他一直认为,写字写得好,也需要天赋。
勤学苦练纵然能把字写得工整,但是要写得好看,让人一眼看去就忍不住发出赞叹声,一定是需要天赋的。
“黄豆,羡慕吧!”
臭小子一脸嘚瑟,还不忙撸猫。
庄臻看在他写字漂亮的份上,而且还会写小说,忍了。
沈学名一脸偷偷摸摸的样子,顺着庄臻的猫,“写小说的事,你千万被给我透露出去。我这是拿去投稿用的,以后挣了稿费,我带你逛省城,逛大申城,逛大燕京,怎么样?”
“喵~”
就这么说定了。
庄臻伸出爪子,在沈学名的手板心里敲了两下,算作印章。
“嘿嘿,就知道你听得懂。”沈学名往庄臻额头上亲了一口,可把庄臻嫌弃坏了,伸出爪子擦啊擦。
一个大男人亲什么亲。
男人和男人之间,必须保持应有的社交距离,懂不懂。
臭小子学着点吧!
别尽整些文青毛病。
“学名,学名,出来帮忙抬一下。”
肖淑芬在外面叫嚷。
沈学名顾不得收拾书本,急匆匆跑出去,母子两人抬着一箩筐红薯,放在屋檐下。
“去烧壶水,口干得很。”肖淑芬吩咐道。
沈学名乖乖听话,去厨房烧水。
肖淑芬来了,来到院坝,顺手翻起沈学名的卷子。
瞒不住了!
庄臻眼疾手快,伸出爪子,偷摸拉扯书本盖在小说上面。
成绩没搞上去,还想写小说,这绝对属于不务正业,是要挨批的。
沈学名,本猫就只能帮你到这了。
他偷摸观察肖淑芬的表情,那脸色黑的,好似寒冬腊月白毛女被黄世仁拉去抵债那天,鹅毛大雪啊!
他偷偷摸摸缩下桌子,蹲在椅子脚,假装自己不存在。
哎!
肖淑芬发出一声叹息,将卷子放回原位,无声无息走了。
庄臻:“……”
这就走了?
不发威?
不将沈学名骂一顿?
等沈学名烧好一壶水,重新回到桌前,根本没发现自己的卷子被人动过。
他一副开开心心的样子,抱起庄臻再一次在额头上亲了口,气得庄臻数次伸出爪子想要挠挠对方。
“我想到怎么写了。”
沈学名难怪这么嘚瑟,小说的中后段,他已经想到要如何制造悬疑,如何反转,如何高潮迭起。
“这篇小说肯定不会被退稿,要是被退稿,只能证明《小说》编剧没有眼光,一群瞎了眼的家伙,不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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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自信是好的。
过分自信就变成了自大。
庄臻伸伸爪子,想要提醒对方。
“我这可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嘘,我只告诉你,苏建军诱拐小女孩,被解救出来的两个小姑娘,王晓燕跳水自杀,另外一个小姑娘据说已经退学去城里亲戚家打工。这是现成的素材。我还加上了自己编撰的情节,绝对是一篇受欢迎的小说。”
沈学名的小说,并不是完全按照现实剧情来写。
在他的笔下,罪犯不止苏建军一人,还有一个隐藏更深的人物。他的故事,是一篇连环杀人案,当警察意识到还有另外一个深藏不漏的罪犯时已经晚了,嫌疑人早就逃之夭夭。
这也是他在小说末尾留下的一个扣子,要是这篇小说受欢迎,他就可以接着写续集。
真是牛大了!
庄臻望着沈学名,他是真没想到,沈学名这么大一点,才读高一,写小说就跟老天爷赏饭吃一样,早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只需要他提笔写,就能写出好看的故事。
“光是一篇小说还不够保险,万一被退稿……”
沈学名咬咬牙,拿着稿纸,又写了一篇叙事散文。
“我要把我寝室那傻叉给写进去了,拿他当人物主角,一千五百字,投给《文艺》刚好合适。”
“喵~”
你可没少看杂志啊!
什么杂志收什么稿子,弄得一清二楚。
沈学名是一心一意想要写稿子赚钱。
他觉着两篇还不保险,怕被退稿。于是又写了一篇小作文,准备投给《中学生》杂志。
这家伙,写小作文不仅灵气逼人,而且写字速度超快。
庄臻蹲着看了会,感觉沈学名写字的速度,都能赶上他用电脑打字的速度。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牛逼天赋啊!
别人的思路都是一条一条,这家伙的写作思路那是一栋楼又一栋楼,简直取之不尽。
要是将他的天赋分一点点给数学英语,考大学肯定不成问题。
吃过午饭,沈学名坐车回学校。他还提了二十斤米,到学校食堂换粮票。这也是他本学期最后一次换粮票。
下次回来,要等到期末考试之后。
肖淑芬数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她那性格,忍不了多久,果不其然,下午她就和沈新建唠叨起来。
只不过,她唠叨的不是沈新建的学习成绩,而是如何做生意,做什么生意。
第31章 做买卖
“……才78分啊!总共150,他就考了个78。这个成绩,你说说他能能考上大学吗?”
肖淑芬越说越伤心,眼睛都红了。
她没在沈学名面前唠叨,就怕给孩子增加压力。眼看要期末考试了,不能这个时候给孩子增加负担。
可是,她心头难受啊。
“得做生意,必须做生意。三年后,学名说不定要复读。靠种地,哪里供得起三个孩子读书。”
“那你说做什么生意?”
一听到做生意,沈新建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开饭馆。但他真的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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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除了开饭馆,他也不会别的啊!
肖淑芬摸着两本泛黄的时装杂志,是上回去县里头买回来的,她反反复复的翻看,好好的杂志都快被她翻烂了。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只是时不时将杂志翻出来看两遍,看着上面漂亮的衣服。
她会踩缝纫机。
早几年她就学会了,还买了一台二手的回来,却一直没派上大用场。缝纫机最多的用途,就是给自家人缝缝补补,扯了布自己在家关起门来做衣服。
做得一般般,和几十年的老裁缝肯定没得比。离着开裁缝店也还有点距离。
但,手艺毕竟是学会了,也时不时练着,没落下。
这一回,她被沈学名的成绩给刺激了,78啊,150的总分才考了78,都没及格。
她急啊!
三年后,沈学名没考上大学,家里又没钱给他复读,怎么办?出去学门手艺,还是去外面打工下苦力挣钱?
这两条路在肖淑芬看来,都不好。
最好的路就是读书,往死里读,读出去,去大城市。
读书要钱,她要挣钱。
这一刻,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卖衣服!我会踩缝纫机,衣服有破损我可以自己补。哪里赶集就去哪里卖,大人小孩的衣服我们都卖。
我都想好了,要是生意好,我们就一天赶两个场,你赶一个场,我赶一场。”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怎么赶两个场?”
“到时候大不了再买一辆自行车。实在不行,我就在区里找个固定摊位,天天卖衣服。”
“你真想好了?”
“想好了!我连进货的事情都想过了,去省城进货,去大金花进货。”
大金花批发市场,是本省最大的批发市场,就算从未去过城里的人,也都听过大金花的名字。
大金花批发市场,不仅仅批发衣服鞋帽,其他诸如干杂,香料,辅料,皮料,布料,装饰品,过节礼品,水货,电子用品,锅碗瓢盆,糖果……
凡是人们生活中用得着的东西,大金花都有批发。种类繁多,品种齐全,量大从优。
不仅本省人在大金花做批发,很多外省人也在大金花发财。
沈新建张大了嘴巴,他没想到自家老婆竟然这么有魄力。
他小声提醒了一句,“家里钱可不多。”
“咱们批发便宜的衣服,贵的一概不要。后天,不,明天就去省城。”
沈新建蹙眉,太急促了,“这事要不在想一想,家里这点钱买不了多少货。”
“能买多少买多少。继续耽误下去,钱越花越少。”
其实,肖淑芬心里头也很忐忑。
她现在给自己下个显得很急促的死目标,明天就进城进货,就是怕自己反悔。
她怕自己后悔。
她怕时间拖久了,自己会打退堂鼓,到最后什么都没做成,钱也花光了。
时间紧迫,这样一来她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也没空怕这怕那。
关键还是,两本时装杂志给了她信心。
多好看的衣服啊,要是有钱,她也要买一件来穿。
女人哪有不爱美的。
沈新建看着肖淑芬,想劝,又舍不得劝。他也想着搏一吧,要是生意真能做起来,改善家里头的条件,这是好事啊。
可万一生意折本了……
他抓抓头,他开饭馆折了本,肖淑芬要是卖衣服折本,就当是两口子打了个平手,以后谁也别笑话谁。
反正本钱少,就算亏也亏不到哪里去。
“行吧,就按照你的意思。”
呼!
肖淑芬如释重负。
她很紧张,晚饭烧糊了,菜也又股糊味。沈小梅很嫌弃,结果挨了一筷子。
庄臻倒是吃得香喷喷,他喜欢吃锅巴饭,泡点米汤,加点酸菜,还是很下饭的。
朋朋和他的口味一样,也喜欢吃锅巴饭。
一人一猫有着越来越多的相似点。不知道是猫影响了人,还是人影响了猫。
……
大冬天的,睡得正香,庄臻突然被惊醒。
肖淑芬起床了,他听着动静。
停电,一晚上都没来电。直接抹黑起床,去了厨房点煤油灯。
两口子窸窸窣窣,生怕吵着两孩子。
庄臻躺在被窝里面,只露了一个头,他不想起来,这天太冷了。他就听着两口子闲聊。
沈新建不放心,也想跟着去城里。
肖淑芬反对,“都走了,家里怎么办?小梅和朋朋怎么办?”
“让我妈帮忙看一下。再说了,小梅和朋朋能自己弄饭吃。”
“晚上呢?万一晚上我们赶不回来,就留两个孩子在家,你放心啊?”
不放心!
但,沈新建还是决定跟着去。
“你一个女人身边没个男人,去了批发市场,当心被人当兔子宰了。我跟着去,至少没人敢抢你的偷你的。”
肖淑芬皱眉,“你非要去那就去把,我先说好,我和人讲价的时候,你别出声。要是东西买贵了,我和你没完。”
“怎么就买贵了,我又不傻。”
“你是不傻,你是散财童子。”
两口子都要去城里,只能将两个孩子吵醒。
“朋朋,我和你爸去城里头进货,可能要一两天的时间。你和你姐守着家里,有什么事就去找你爷奶帮忙。记住了吗?等我们从城里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妈……”
朋朋揉着眼睛,一副困倦不堪的模样。
现在才凌晨三点,两口子要急着去赶车。昨天约好的,有车去县里,顺路载他们去区里赶车。
区里有一辆二手小面包,私人经营,每逢单号专跑大金花批发市场,帮人拉货送货赚运费。
这给了两口子极大的方便。只要能赶上这趟小面包,今天说不定能打个来回,晚上就能赶回来。
要是赶不上这趟小面包,就只能等班车,那耽误的时间就海了去了。
第32章 招财猫石锤
坐着最后一班班车,沈新建两口子在晚上八点钟,赶回了家。
两大编织口袋,装得满满担当。
肖淑芬又累又兴奋,他们运气不错,遇到一个批发老板正在处理一批尾货。
几万的尾货,他们两口子肯定吃不下。就跟在别人后面捡漏,喝点汤。
原本打算进千把块钱的货就行了。
还是肖淑芬有魄力,“难得遇到处理的尾货,就多进一点。”
总共两千来块钱,是他们家全部的存款,肖淑芬一口气全用来进货,将沈新建吓得嘴唇发紫。
真要亏了,那真是连翻身的指望都没有。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批货便宜,真便宜。几块钱一件的小孩秋衣秋裤,十几块钱的外套,几十块钱的成人外套……
拿到市场上卖,就算转手一倍的价钱,最贵的也才七八十块钱。这个价钱,在乡村集市还是有点搞头。
最有搞头的地方就是去区里。
毕竟是区委,地盘大,人口多,赶集的时候那真是人山人海,人头攒头,老的少的全都往集市上涌,比八里乡热闹多了。
而且,区委赶集是双号,八里乡是单号,两边刚好错开。
“今晚上加班加点,我先把有瑕疵的,需要补的衣服挑出来,明天上区里摆摊,早点去占个好位置。小梅,朋朋,都来帮忙。”
没有电,一家人点着几盏煤油灯,在铺着塑料布的地面上挑选衣服。
尾货就是尾货,不少衣服都有瑕疵。要么是错了针线,要么扣子松松垮垮要掉,要么是不对称。
肖淑芬就着煤油灯,踩着缝纫机,缝补修改这些衣服。
眼睛受不受得了这些问题,暂时顾不上。家里没钱了,这才是大问题。
她把家里的钱折腾光了,必须将手里头的货物尽快变现。
庄臻蹲在一旁看大家忙碌。他爪子锋利,可不敢帮忙,一伸爪子,刺啦,衣服就划拉一条线出来,补都没得补。
他就不给肖淑芬添乱,老老实实当个看客就好。
沈小梅拿起一件衣服,就往身上比划,脸蛋红扑扑的,可把她兴奋坏了。
“妈,这件衣服我能不能穿。”
“那是大人穿的,你不适合。下次,等下次我给你们三兄妹一人淘一件衣服回来。这次就算了。”
“那可说定了。你不许骗我。”
“老娘什么时候骗过你。赶紧把好衣服都挑选出来,明儿一早我和你爸去赶场,卖了钱给你们买肉吃。”
“好耶,明天有肉吃了。”朋朋一听到吃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穿不穿新衣服他不在乎,他就想吃肉。
沈小梅就想穿新衣服,有没有肉吃无所谓。
她觉着自己有点胖,瘦一点更好看。
沈新建有点担心,“明天真去赶场?能行吗?”
卖农产品他有经验,卖衣服,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招呼客人,怎么给人介绍。
这是他的短板啊!
换做卖干杂香料,他肯定说得头头是道。什么菜用什么香料,怎么炒,他保证能将客人说得心服口服。
衣服?怎么说?
这衣服好看,然后呢?
他不知道了。
肖淑芬头也没抬,她太忙了,“卖衣服有我,你不用操心。你明天把我送到区里,你看我怎么卖,你学着点。”
沈新建觉着自己学不会,但他没敢说。他怕肖淑芬发飙。
钱用完了,肖淑芬压力暴增,脾气也很大,一点就燃。回来的路上,两口子已经吵了好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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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沈新建是不敢触肖淑芬的霉头。
一家人忙到十一二点才睡觉。
次日一早,不到六点,肖淑芬就起来了。
做早饭,把猪喂了,急匆匆刨了两口饭,还不到七点,带上货物,竹板,外加三条凳子,以及塑料布,全部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出发!
“喵~”
庄臻跳上了自行车,他也要去。
朋朋和小梅去上学,他一个人在家,有点无聊。
肖淑芬要赶他下车,沈新建却嘿嘿一笑,“黄豆想去就带上。黄豆可是招财猫,带上他说不定今天能发财。”
这话吉利。
肖淑芬一把抱起黄豆,“到了地方,你给我老实点。跑丢了,可找不到你。”
她斜跨一个帆布包,是朋朋淘汰下来的书包,她用这包装钱。里面已经准备好一百块的零钞,全都是一元,五元,十元面额。
沈新建骑着二八大杠,精神很高亢。
拉着人载着货,也不觉着累,反而骑得飞快。
两口子到区里的时候,时间才刚刚七点半,集市远没到热闹的时候。
这会子人最多的是菜市场那边,沿街百货这边,人还是稀稀拉拉。要等到八九点,九十点的时候,才是人最多的时候。
给店铺老板两块钱的费用,肖淑芬找到了一个口岸不错的摊位。将凳子一放,竹板放在凳子上,再将塑料布铺上,一个简易的摊位就成形了。
衣服分童装,女装,一一摆放整齐。
今儿天气不错,又是个大晴天。
摆摊半小时还没开张,路上的人是越来越多。这可将沈新建急坏了。
他抱起庄臻,“你是招财猫啊,给点力。”
“喵~”
他招个毛线的财。
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是招财猫。
再说了,这才八点过一点,着什么急。还有一个上午的时间,慢慢来吧。
他趴在地上晒太阳,看着肖淑芬表面镇定实则紧张的模样,他也跟着着急起来。
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怎么就没有一个停下来比划比划,问问价钱。
今天要是不开张,这生意真就黄了。
他抓抓头,发愁!
他跑到竹板上,盯着衣服瞧:没问题啊,这些衣服都挺好看的,价钱也不贵。
哎,是不是要吆喝起来,就跟旁边卖锅碗瓢盆的那位老兄一样。
“黄豆,下来!”肖淑芬语气很严厉。
“诶,这是你家猫啊!”一个少妇牵着孩子,显然是孩子看中了猫,忍不住伸手要摸摸。
“这衣服怎么卖啊?”少妇拿起一件童装。
终于有客上门。
庄臻:“……”
为了生意着想,他就勉为其难让小屁孩摸摸。
诶,你别抱啊。光摸不给抱。想抱的话……得加钱!
第33章 发了
有了第一个客人,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肖淑芬脸上可算是见到了笑容。
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也是她最忙的时候。她得泼辣利落,终于是派上了用场。
农村赶场做生意,就是要嗓门大,会招呼人。
肖淑芬太适合这种场合,随便拿起一件衣服,就能口若悬河,从布料做工到价钱,说得头头是道,直接给客人来个洗脑三件套。
“你看这面料,你摸一下,又莫不坏,放心大胆的摸……棉麻的,穿在身上特别舒服……你看这针线,这么密的针线,这么好的布料,穿个十年八年都穿不坏,大的穿不下就给小的穿,过个三五年看起来还是新的一样……你看这款式,穿在身上特别洋气,就跟城里的小孩子一样……给孩子比一比,肯定合身……25块钱一件,你要买两件我给你便宜点……二十块钱真的不行,我进货价都不止二十块……算了,算了,二十二块钱给你,就赚你一块钱,一分钱都没多赚你……妹妹,你太会讲价了,我口水都说干了,就赚你一块钱,下次还来照顾生意啊……”
全程沈新建都插不上嘴,连收钱的事都是肖淑芬给包了。
他能干嘛?
他就抱着庄臻,一人一猫坐在台阶上,看着肖淑芬发挥。
半途还偷偷买了一包瓜子来磕。
见过人和猫一起嗑瓜子的吗?
今儿就见识到了。
沈新建给庄臻顺毛,“黄豆啊,我觉着你该改名字叫做招财。”
“喵~”
做个人吧!
取名字哪能这么直白。
虽然……但是……貌似……
他是名副其实的招财猫,但也不能那么直白的说出来。
含蓄!
含蓄懂不懂!
“黄豆,你说下次去进货,我要不要进点干杂香料来卖?我看这街上,卖香料的不多,就菜市场那边有几家。这个东西家家户户都要用,应该有点搞头。不过香料价钱贵,要卖的话,一开始只能卖两三个品种,等将来有钱了,再多来几个品种。你觉得呢?”
庄臻抬头:你是在问我?
你一个大男人竟然问一只猫的意见?这事怎么看都不靠谱。
沈新建大力揉着庄臻的毛,将他的猫毛弄得乱糟糟的。
庄臻吐出一片瓜子壳:沈新建,你四十几啦,奔五啦,能不能不要这么无聊?
“黄豆,你快告诉我,这事到底有没有搞头?你说有,下次我就进点花椒八角回来卖。”
“喵~”
想做就做吧!
说到底,沈新建身为男人,有一个男人的尊严。眼看着老婆的服装生意,已经打开到了局面,以后多少也是不大不小的服装老板。
他卖衣服不行,总不能以后就跟着肖淑芬屁股后面瞎转悠吧。
他也想做点什么,他不想和老婆一起干,干杂香料是个不错的选择。
以后肖淑芬当她的肖老板,他就当沈老板。
开饭馆是不可能开的,但,做个和饮食相关的行业也不错,这是他的长项。
“你也觉着这东西有搞头,对吧。黄豆,你这招财猫一定要保佑我。”
“喵~”
嗑瓜子不香吗?
一天到晚想那么多,伤脑筋。
过了十一点,热闹的集市人已经散去了三分之二,远不如九十点的时候热闹。
肖淑芬的摊子也陷入了冷清,但她脸上的笑就没消失过。她拿了一张十块的出来,想了想又拿了一张十块,凑够二十块交给沈新建。
“去买点肉,再买一根猪蹄。”
“无论烧猪蹄还是炖猪蹄,都要香料,这钱不够。家里的香料早就用完了。”
肖淑芬咬咬牙又给十块钱,“报账啊!”
这话,沈新建假装没听见。
等沈新建买了肉回来,肖淑芬收摊子,回家。
一路上,她都憋着笑。
回到家,小梅和朋朋已经煮好饭。
肖淑芬挽起袖子,麻利地炒了个包菜,又打了个鸡蛋汤。以前,她都舍不得吃鸡蛋,鸡蛋全都留下来卖钱。
今天不一样,今天她舍得。
没肉吃,但是有鸡蛋,朋朋和小梅还是很满足。
吃完饭,肖淑芬就赶着两孩子去学校。要调皮也去学校调皮,反正有老师管着,家长不操那个心。
等孩子走了,她才悄咪咪的将帆布包里面的钱拿出来,那嘴笑得,早就裂开了。
“你猜猜今天卖了多少钱?你去买肉的时候,我大致数了数,今天就卖了将近一千块钱。”
“怎么可能!”
沈新建被吓到了。
做服装老板怎么可能这么赚钱,他不相信。
“喵~”
庄臻甩了甩尾巴,这个年头,就只有做服装买卖最赚钱。价格差异何止是一倍。那些从羊城,从申城进货的人,至少都是三四倍的利润。
其他生意,无论是做干杂,卖锅碗瓢盆,都没有做服装百货赚钱。
一直要等到淘宝上线,价格在网上开始透明起来,服装的利润才会大幅度削减。
在网购大行其道之前,全国各地,各个城市,纷纷开起了服装批发市场。开一个还不够,有的城市开三四个批发市场,各种商场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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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就因为卖衣服赚钱。
不是一般的赚钱,是很赚。
比起三十年后服装行业,现在的利润高多了,又好卖又好赚。
想想啊,十亿人口,生活大步向前,首先要改善的就是吃和穿。住房还要往后十年。
这就是民间经济的两把利刃,一个服装百货,一个餐饮。
直到严格限制三公,餐饮才落寞了下来。但,低端餐饮却开始大行其道。
“一块,两块,五块,十块……”
沈新建抱起一把票子数起来,他是真不敢相信一上午的功夫,竟然能卖近千块钱。
是,后面生意是很好。尤其是九十点人流量高峰的时候,摊位前面人挤人,他还帮着收了钱。
可都是十几块,二十几块,了不起三四十一件衣服,怎么可能卖出一千块钱。
“八百八,八百九,九百……九百五,九百六,九百六十三……”
“加上给你的二十五块钱,这不就一千啦。”
沈新建:“……”
有点懵。
“怎么会这么好卖?”
第34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连赶四个场,货就只剩下几件,要接着去进货。
近两千块的货,四个场一共卖了三千五百块钱,和其他同行比起来,利润不算高。
但,两口子高兴得都快找不到北了。
尤其是肖淑芬,趁孩子不在的时候,直接在床上打滚。
“这生意做得!”
“嗯,这生意的确做得!”
服装利润太高了,高到沈新建都羡慕的份。他现在已经忘了香料生意,香料的利润在服装面前,就是弟弟。
他现在就一门心思想做万元户。
只要再进几趟货,万元户不是梦。
“进货!”
“进货!”
两口子看对了眼,齐声大笑。
庄臻蹲在床头,就跟看两傻子似的。这才哪到哪啊,服装贸易,那可是一个巨巨巨超级巨无霸盘子,才赚了一千多块钱,就高兴成这副模样。
等以后赚了一万,十万,岂不是要上天。
稳住!
千万要稳住!
两口子高兴归高兴,但都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队上村上都知道两口子在倒腾服装,每次都有人问他们赚了多少钱。
两口子统一口径,每次都说:“哪有赚钱哦,就赚点辛苦钱,够生活。”
说得多了,有人依旧不信,但相信的人更多。
毕竟……
大家都是恨人有,笑人无。
大部分人都巴望着两口子不赚钱,甚至暗戳戳的盼望着两口子亏钱。
就跟之前开饭馆,承包鱼塘一样。
就连沈老太也暗戳戳的逮着沈小梅,沈良朋两孩子问,“你爸妈赚了多少钱?都吃得起肉了。”
语气里不是为儿子儿媳高兴,而是嫌弃,怀疑,以及各种不满。好像儿子儿媳一辈子穷光蛋,她才满意。
“没赚钱!”沈小梅抢先说道,“我家还欠着债了。奶奶,我想吃糖。”
“吃吃吃,就知道吃,你看看你胖成啥样了,还想着吃。那些糖是给大鹏小鹏买的,没你们的份。滚滚滚……”
沈小梅巴不得滚远点,牵着朋朋的手,赶紧跑了。
她人小鬼大,很多道理不用大人教,她自个看人眼色就琢磨明白了。
“朋朋,以后无论谁来问咱们家赚了多少钱,你就说没赚钱,还欠着债知道吗?”
“知道!”
朋朋也不问为什么,他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就惦记着吃肉。别人交代什么就做什么,探知欲望约等于零。
休息了两天,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要再次上省城进货,这次打算去两天。
上次太匆忙,好多摊位没来得及看一眼。这次时间充裕,肖淑芬要货比三十家。
只是两孩子怎么办?
沈小梅一副大姐大的派头,“我和朋朋看家。”
不行!
冬天贼娃子最多,都想着攒钱过年。就昨天,队上有两家遭了贼,损失了十几只鸡。
“不如把你弟叫来,帮忙守一天。”沈新建主动建议。
肖淑芬点头,这个办法好。
沈新建也有兄弟姐妹,而且不少。
一个大哥,他排行老二,下面三个妹妹,还有个老幺弟弟。
但,他们家一门子官司,都和沈老爷子沈老太脱不了关系。
老大一家,先是在街上开杂货铺,后来干脆搬到区里开杂货铺,那么近的距离,愣是两三年没回来过。
家里的土地,一半包给沈新建,一半包给队上其他人,条件就是帮忙交公粮,外加五百斤稻谷。提留税他们自己负责。
老大一家这番做派,说是婆媳矛盾,实则还是两老偏心,多年种下的恩怨。
三妹嫁到隔壁县县城郊区,家里专门种菜,菜农,一年到头也是忙个不停。
四妹初中没毕业,和隔壁乡一个小伙子混在一起,年纪轻轻结了婚生了孩子。
四妹夫一家五兄妹,全都指望着老两口在城里置办的两个铺面,五兄妹为了争夺铺面,都快打成狗脑子。
沈新建登门拜访过四妹夫一家,就一次,从那以后再也不去了。
为啥?
还能为啥,被人嫌弃穷呗。
四妹的公婆,八几年就去了城里打工下苦力,帮忙运货。后来发现,乡下没人要的花花草草,在城里竟然能卖钱,而且卖得还不便宜。
于是两口子就开始摆摊卖花草,赚了钱就租门面卖花草,再后来有了钱干脆买了两个铺面卖花草。
五个子女都已经结婚生子,全都指望着两铺面吃饭。可想而知四妹在婆家的处境有多难。
沈新建体谅四妹,就不去了。偶尔有顺路的,就请人帮忙带点米啊,面啊交给四妹。
五妹嫁得最好,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但她高中时候谈了一个男朋友,还是城市户口。毕业两年后,没什么波折,结婚了。
结了婚,公婆帮忙,替五妹在妇联找了个活干。
进城多年的五妹,早已经不是昔日的乡村姑娘。如今已经是个洋气的城市人,从穿衣打扮来看,根本看不出她来自农村。
除了出嫁那天,沈新建就没去过五妹家。倒不是两兄妹闹矛盾,而是他不想给五妹添麻烦。五妹在城里落脚不容易,他一个穷亲戚上门,会被亲家伯伯伯娘误认为打秋风,对五妹不好。
只不过,每年他都会托人给五妹带一些米面粮食。
三个妹妹结婚,沈新建操心最多。
但,身为父母的沈老爷子沈老太是失责的。甚至可以说是偏心没眼了。
三家亲家,多多少少都给了彩礼。沈老爷子和沈老太却连一分钱的嫁妆都不给准备。
就算家里没钱,好歹也要准备两床大红喜被,给三个妹妹准备一双新鞋吧。
没有!
什么都没有!
沈老太当着全家人的面发话,“爱嫁不嫁,不嫁拉倒。要钱一分没有。”
这让三个即将出嫁的女儿怎么想?能没有怨气吗?
最后还是沈家老大,同沈新建这两兄弟凑钱,帮着三个妹妹置办嫁妆,新衣新鞋。
为此,肖淑芬将自己当年陪嫁的棉被柜子还有一点钱都给贡献出来了。
她这个当嫂嫂的,也算是仁至义尽。
三个妹妹同两个哥哥亲,对待沈老爷子和沈老太也就那样吧。心伤了,总得花时间疗伤。
顺便说一句,四妹,五妹读书,都是靠两个哥哥帮忙出学费。沈老爷子沈老太愣是一分钱学费没出过。
六弟,老幺,就是全家人的祸害。
沈家所有的矛盾,基本上就是老六的锅。
老六就是个流氓混混,小时候是小混混,长大了就是大混混。
八三严打那会,老六一脸惊慌地从城里跑回家,老实了两年。严打结束,他故态复萌,又跑到城里面浪。
他自小就懂得甜言蜜语,哄得老两口有吃的紧着他,有穿的紧着他,所有的钱其他儿女都没份,全都留给他。
他在外面耍流氓,被人抓了,沈老太不说儿子的责任,只骂女方放荡不知检点。
老六在外面靠着甜言蜜语哄回来一个小姑娘,生了两个孩子。然而好景不长,他三五个月不着家,人不回来,钱也没有,里里外外都靠一个女人操持,沈老太还三天两头挑刺,这谁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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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老二小鹏之后,女人就跑了。
沈老六跑到老丈人家里要人,被老丈人拿着扁担追着打。要不是他跑得快,腿都被打断了。
他反省了吗?
没有,继续在城里浪。
两个孩子丢个父母,他从来不管。
沈老爷子同沈老太,心甘情愿帮着老六养孩子,一大把年纪还给小儿子种地。还生怕小儿子在外面吃亏受罪,每次老六回来,好吃好喝,还给钱。
总而言之,老两口的东西,所有人都别想惦记,全都是沈老六的。
沈新建离着父母就一道田坎的距离。可他每次出门,宁愿绕远路,也不肯从父母门前经过。
那是沈家的老房子,他小时候在那个房子里面长大。到最后,他和大哥什么都没有,房子地基都留给了老六。
他和大哥,基本算得上是被赶出来的。一块砖一片瓦,都是靠自己挣。要不是还有叔伯帮衬,那些年真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就连当兵这事,他老娘都在扯后腿,想让他将机会让出来,让给老六。
老六那时候才多大点年纪,都没到当兵的年纪,他老娘就逼着他出让机会,还要求两兄弟交换身份,这样老六就可以去当兵。
若非大伯出面,一锤定音,他根本当不了兵。
过去的一桩桩一件件,都懒得提了。
如今家里需要人,父母那边就算了,免得到时候又纠缠不清。
请小舅子帮忙看家,最多就是一顿饭的事情。
第35章 闻个味
过年前这一个来月,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天天忙着倒腾货。
小学放假了。
寒假作业先放一边,朋朋天天带着庄臻,四处瞎晃悠。
每次爸妈出门,舅舅都会到家里来。
他喜欢舅舅,因为舅舅会买糖给他吃。
朋朋上树,捣了个鸟窝,窝里面没有鸟蛋,他还挺失望。
庄臻觉着无趣,跑下树,跑到茶铺看人打牌。
范老五今儿手气好,连赢几把大的,笑得张牙舞爪,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很让人看不惯。
他抽烟抽得多,牙齿抽得黄黄的,那模样的确不怎么好看。
吴贵发也来到了茶铺,就站在一旁看人打牌。等到范老五扭头看过来,他还冲人一笑,递了一根烟给对方。
两人一对比,一个中年帅哥,身材不说怎么样,脸是好看的。一个丑黑丑黑,个子还比人矮了一截。
庄臻趴在房梁上,甩了下尾巴。
这是绿帽王同戴绿帽之间的交流啊!范老五到底知不知道他老婆和吴贵发之间的事情?
范老五天天打牌,莫非连床上运动都给戒了。
看了会牌有点饿了,回家找点吃的。
沈家很热闹。
三姑六婆吃完中午饭没事干,跑到沈家挑选新衣服。
这已经成为最近一段时间的固定节目。
全乡都知道肖淑芬在卖衣服,从省城进货,款式洋气价格也不算太贵。
懒得赶场和人挤着买,附近的女人们,都趁着下午天,肖淑芬收了摊回来后找她买衣服。
就算不买,光是看看也很爽啊。
“卖衣服老赚钱了吧。”
“不赚钱,就赚点辛苦费。你们自己去进点衣服来卖就知道了。”
“我不行。去了城里东南西北我都分不清。听说大金花特别大,走在里面都会迷路。诶,这件毛衣好看,多少钱?”
“三十五,你拿走。我在外面卖四十五。你看这款式,照着电视里面明星做的,穿在身上可比我们自己打的毛衣洋气多了。”
女人拿着毛衣在身上比划,“三十行不行。”
“三十真不行,本钱都不止。三十二,都是一个生产队的,我就赚你一点运费。”
“三十一。”
“好吧,好吧。我拿袋子给你装起来。”
沈家的堂屋,成了服装市场。
沈小梅看着母亲卖衣服,她哪有心思写寒假作业,也跟着学。她想穿漂亮衣服,穿不完的漂亮衣服,做服装买卖能满足她的梦想。
庄臻凑到沈小梅的身边。
沈小梅穿了一条新裤子,肖淑芬从城里给她带回来的。还答应她,下次给她带一双新鞋子回来。
赚钱了,肖淑芬也大方起来。
这个家随着经济条件改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从两个星期吃一顿肉,变成了一个星期吃两顿肉。
然后,全家人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他蹭了蹭小梅的裤腿。
小梅裤兜里面有糖,他想吃糖。
甜味,能让他感受到幸福。
小梅给了一块糖给他,摸摸他的头,“黄豆,别闹。去找朋朋玩,不能耽误我的大事知道吗?”
庄臻仰着头:是卖衣服的大事吗?
小梅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乖一点。晚上我多夹两片肉给你。”
这还差不多。
庄臻含着糖出门了。
他不是宅家的猫,他是一只自由的猫。
他翻越树林,翻越草丛,翻越房顶,翻越千山万水……
然后,他看见了警察。
警察为什么又来了。
还有一个熟人,刑队!
刑队似乎心有所感,抬头一看,嘿,就盯上了他。
“黄豆,下来!”
庄臻犹豫。在房顶上趴着没动,假装听不懂。
刑队从裤兜里抓了一把花生瓜子,你说他一个刑警,出门在外怎么还带着吃的。
“黄豆,你过来,我这里有好吃的。”
庄臻迟疑了一下,吞下口中的糖,跳了下去。一步一步,优雅且从容的来到刑队身边。
刑队一把抱起他,又是顺毛又是蹭蹭,可亲热了。旁边的人看得大跌眼镜。
“刑队,这猫你认识啊?”
“认识!就是我和你们说的那只猫。”
“他就是帮着破案的猫啊。你叫黄豆是不是,给姐姐摸摸。”
这位姐姐,面貌普通,算了,不给抱。
庄臻颜狗一只,直接扭头,还是窝在刑队的怀里。
“黄豆,给看看,这张照片上的人都见过吧。”
庄臻打着哈欠瞄了眼照片上的人,咦,这不是上次在小破机械厂偷废铁的青皮吗?
“看样子你该见过。其中一个人,现在下落不明。具体是谁我就不不说了,你替我闻个味,指个方向就行。”
“喵~”
本猫又不是警犬,怎么给你指方向。
把猫当做警犬用,亏你刑队干的出来。
庄臻跳到地上,准备走了。瓜子花生他也不稀罕。
刑队可不给他逃跑的机会,直接拿出一个钱包在他鼻尖晃来晃去。
“这味记住了吧。下次要是遇上,你就去乡公所找刘乡长,让他打电话给我。”
“喵~”
庄臻很是嫌弃,这味道太冲了,钱包上面不仅是皮质的味道,还混着浓重的人味,好几道人味。其中最明显的一道味,怕是老长老长时间没洗澡了,熏人。
他作为一只猫都知道定期洗澡,那些年轻人洗个澡能死啊!
刑队哈哈一笑,摸摸庄臻的头,带着队员走了。
“刑队,你给猫交代任务,这可真是……”
“刑队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是不是开玩笑,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天黑了,庄臻回到家,吃肉汤拌饭,连带着被取名为马克的小土狗伙食也跟着改善。
饭桌上,肖淑芬聊着如何做大做强。
她想拉着娘家兄弟妹妹一起干,多摆几个摊,多赶几个场。
沈新建没意见。
做生意这一块,肖淑芬说了算。他也是直到现在,才发现老婆很有做生意的天分。
这个冬天赚的钱,比他过去几年,十来年赚的都还要多。不服不行。
又是一个没电没娱乐的夜晚。
肖淑芬也没闲着,她在翻阅时装杂志,不算旧,两个月前的杂志。
她要跟上潮流。
她心中隐隐有个目标:去城里卖衣服,赚更多的钱。
庄臻趴在椅子上,独霸一方。
他还在想白天遇见刑队的事,那几个青皮是事发了吗?否则,刑队他们怎么可能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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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队让他闻的那个味,他熟。
五个青皮里面,个子最矮的那个,应该是本地人。
要不,明天四处转转。
第36章 他是个贼
在外面浪了一天的庄臻回到家,家里多了一个陌生的味,人味,不是个好人味。
他悄无声息的走进厨房,就看见一个瘦高个男人正在翻箱倒柜。终于叫他翻出一碗肉,昨天晚上剩下的,也不管肉有没有凝结,直接用手抓起一片肉往嘴里放。
“喵~”
小贼,受死!
“死猫,滚开。”
瘦高个一边躲避庄臻的攻击,一边寻找合适的工具。终于让他看见了菜刀。
“死猫,老子砍死你。”
一脸杀气腾腾地砍向庄臻。
庄臻急忙躲避,跳上碗柜,又跳上灶台,戏耍着男人。每次都是等刀锋到了跟前,他才躲避。
几番腾挪,男人火气越大。
手背上火辣辣的,刚才被死猫抓了一爪子。
“老子就不信邪,一只猫都对付不了。”
男人再接再厉,挥舞着菜刀劈砍。
庄臻直接跳上桌子,上面摆着油盐酱醋,他轻松越过,男人一刀挥砍下来,哐当,瓶瓶罐罐摔了一地。
“谁在家里?”
肖淑芬从外面跑进厨房,看清男人的模样,那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紧接着沈新建也进了厨房,“老六,把菜刀给我放下。你怎么在我家?你想做什么,砍我家猫?你可真是……滚!”
“别啊,二哥,你家这只猫抓了我一爪子,可痛可痛了。”他伸出手,一副受害者的模样。
关键是他那语气,三十出头的男人,却学着十几岁小孩子的样子,可把人恶心坏了。
沈新建:“……”
他忍住了恶心呕吐的欲望。
这套把戏,沈老爷子沈老太特别吃。沈老六就误以为人人都吃他这套。
却不知,一张过三张的脸配上那语气,那表情,殊不知有多恶心人。
“喵~”
庄臻甩着尾巴,原来这位就是传闻中的街溜子沈老六沈新波。百闻不如一见,的确是个人嫌狗厌的货色。
沈新建抱起庄臻,顺毛,还安慰他别怕。
庄臻扭头,望着沈新建,哪只眼睛看到他怕了。再来晚一点,他能让沈老六跌个大跟头。
字面意义的大跟头。
沈新建一张国字脸,脸色一拉,显得很有威慑力,“老六,这是我家的猫,抓耗子一把能手,你最好客气点。”
沈老六不答应,“那我被你家猫抓了怎么办?”说话的同时,还不忘在碗里捞肉吃。
沈新建看得直皱眉头,心里头顿时觉着那一碗肉脏了,其脏无比。
“你偷偷跑到我家翻箱倒柜,砸了我家瓶瓶罐罐,我没找你算账就算了,你想怎么办?”
“嘿嘿,二哥这话就见外了。算了算了,我不和一只猫计较。二嫂,这天中午吃什么,我肚子饿了,搞点好吃的呗。”
他半点没拿自己当外人。
肖淑芬拉着一张脸,“中午没你的份。”
“二嫂这话又见外,我一年到头难得回来一趟,二嫂一定要弄好吃的啊。到时候我肯定在爸妈面前替你说好话。”
“免了!中午吃泡菜,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肖淑芬对待这个小叔子,显然没有一点耐心,甚至连面子情都给省了。
沈老六是个顺杆爬的混蛋,但凡对他客气一点,他都不拿自己当外人。
一想到家里还藏着几千块钱,肖淑芬就担心起来。
沈老六就是个贼啊!
万一趁着他们不在家的时候跑到家里偷钱,不用说,就算闹起来,沈家两老也肯定是站在沈老六那边,说不定还会骂她活该。
报警?
这是家务事,不能报警。
一家人还要在本地生活,一旦报警,那就是自绝于沈家,自绝于生产队,自觉于三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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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的,找谁说理去。
一个字:烦!
两个字:烦躁!
她甩了个眼神给沈新建,意思就是:想办法解决他。
沈新建也烦,他对着个弟弟,论情分那是半点没有,唯有厌恶和无奈,以及想揍人的冲动。
“老六,不准在我家翻箱倒柜,打烂的瓶瓶罐罐我不要你陪,你滚回老房子,爸妈还等着你吃饭。”
“别这么无情嘛,二哥。我都听说了,你和二嫂卖服装,赚了大钱。眼看要过年了,我是两袖空空,二哥要不支援一点。就当是扶贫行不行。”
沈新建直接拒绝,“没钱!我外面还欠着账。”他往外面走,想要摆脱对方。
“二哥,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沈老六直接追上去,看来今天拿不到钱,是不会罢休。
庄臻挣脱掉沈新建的怀抱,跑去找朋朋玩。
吃中午饭的时候,在肖淑芬的一再逼问下,沈新建才透露,他花了一百块钱才将沈老六打发走。
肖淑芬:“……”
她沉默不语,脸色也是及其难看的。
沈新建也知道理亏,他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一个人喝着闷酒。
好一会,肖淑芬才说道:“有一就有二,等着瞧吧,他走之前,肯定是没完没了。”
哎!
摊上这么一个流氓弟弟,沈新建唯有叹息。
肖淑芬叮嘱两个孩子,“不许找大鹏小鹏玩,跟他爸一样,整天就想着占便宜。”
大鹏小鹏是沈老六的两个儿子,老婆跑了后,由沈老爷子沈老太抚养。
“哦,我没和大鹏小鹏玩,他们也不跟我玩。”
朋朋最老实,有什么说什么。
“不在一起玩就好。”
沈小梅哼了一声,“人家还看不起我们,谁稀罕和他们玩。”
庄臻吃了一碗蛋炒饭,监督朋朋洗完饭盆后,玩去了。
他好奇,跑到沈家老房子看了眼。
正巧,沈老六在老两口面前显摆自己在城里头的“丰功伟绩”,说自己认识某个领导,认识某个企业老总,认识谁谁谁……
又去了哪家高档餐厅,吃了西餐牛排,花了几百几千……
真不怕牛皮被吹破。
偏偏沈老爷子沈老太还当真了。
沈老太一个劲的给他碗里夹菜,“老六就是能干,比你哥和姐都能干。他们只知道赚点死钱,脑子是笨的。还是你聪明,知道结交人脉。”
“人脉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沈老爷子总结发言,“再有钱也比不上有关系。”
第37章 当爹了?
沈学名回来了。
不仅带回来一摞寒假作业,还带回来他的期末考试成绩。
英语92,进步了。
数学87,同样有进步。
最好的还是语文,考了131分,班级第一,年纪前二十。他的作文接近满分,但他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被人反超。
三门主科加上副科,排名年纪350左右。
这个排名,嗯,按照县一中的升学率,想要考上大学还需要继续努力。
沈新建手有点痒,有种抽人的冲动。
憋了好几天,三个女同学结伴来找沈学名玩,这股冲动莫名其妙就消失得无隐无踪。
“好好玩!在女同学面前大方点。”
肖淑芬咬咬牙,给了沈学名五十块钱。
沈学名:“……”
这可是巨款啊!
一个月生活费只有六十块钱的他,拿着五十块,有点飘飘然。
妈妈果然最爱他,舍不得他在女同学面前丢面子。
不过,他真不差这五十块钱,因为他有稿费。他的稿子被采纳了。
男孩子出门在外,必须保护好自己。
他也不管庄臻乐不乐意,直接抱起来装帆布包里面带走。
朋朋要跟路,“哥,我也想去。”
“想屁吃!”
“黄豆都去了,我和黄豆最好了。我可以帮忙带黄豆。”
“不用!黄豆有书香气,他和我最投契。”
庄臻:“……”
两个二百五,能不能征求一下他的意见。他不想做电灯泡,更不想做讨好女生的工具。
哼!
他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猫,应该是铲屎官来讨好他。
“黄豆,乖啊,到时候请你吃巧克力。你能吃巧克力吧。”
“喵~”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沈学名又说道:“我拿了稿费,嘘,此事保密。晚点再和你说。一会我们去街上,你帮我应付三个女同学,以后你的零食我包了。”
庄臻看着走在前面的三位女同学,要说长得多美,不见得。就是普通人,中人之姿,且都是沈学名初中时候的同学。
或许过两年,长开了,打扮打扮,再减减肥,会是个美女。但是现在,大家都是一身土土的装扮,加上冬天寒风肆虐,脸上红彤彤的,要说好看真谈不上。
保养要从小抓起,女孩子更是如此。
瞧那皮肤粗的,没少受风吹日晒。
庄臻会屈服在沈学名的糖衣炮弹里吗?
他不想。
但,谁让对方给得太多。
谁能嫌零食太多,又有谁会嫌女孩子肉肉的体感。
他躺平了,任由三个女生逗着他,抱着他,揉着他。然后走进了邮局大门。
沈学名的初中男同学毕业后,由家人安排,在邮局做了个临时工。
今儿正好碰一起聚会。
五个人,三女两男,唯有沈学名在读高中。
三个女同学,一个留在家里,两个去了城里打工。
快过年了,大家都回来了。
庄臻趴在柜台上,吃着小饼干,吃饱了就在院子里闲逛,这里看看那里看看。
大院的猫,对他的到来很是警惕。
一只黑白狸花公猫,肥肥的,个头又大,进入了他的安全领域。
他轻蔑看了眼对方,那眼神像是在问:“要打架吗?”
“喵~”
黑白公猫瞬间炸毛,显得很凶恶。
庄臻二话没说,直接飞跃而起,冲黑白公猫杀去。
黑白公猫不甘示弱,同样一飞冲天,势要让眼前这个外来户知道点厉害,这地盘究竟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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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的地盘意识很厉害,谁踏进自己的地盘,谁就是敌人。
一家只养一只猫,是共识。
一家养三四只猫,那都废了,抓不了老鼠的纯宠物猫。
没有丢失本事的猫,试试一家养两只,非得打个天翻地覆不可。
此刻,两只猫在半空中交火,爪子就是他们的武器。差不多的体格,差不多的大小,看起来差不多的凶悍,就看谁出爪又快又狠又准。
半空中,一团团虚影。根本看不清两只猫如何打斗,只看见猫毛飞舞。
凶狠的斗争,其实都不到十秒钟,已然分出了胜负。
庄臻付出了少了一撮毛的代价,给对方脸上留下了三条划痕。
他赢了!
这地盘,也有他的一份。
再敢踏进他的领域,爪子伺候。
“喵~”
黑白狸花公猫磨着爪子,明显是不服输。是他大意了,轻敌了,再来一回谁输谁赢可说不定。
“喵~”
庄臻舔了舔嘴角的胡须。
然后,没有一丝丝防备,他再次飞身而起,像个肉弹一样冲出去,直接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要打就打,别磨磨叽叽。
这一次,战斗比上次更快结束,都不用十秒,两只猫已经分开,各自站在安全的位置盯着对方。
黑白狸花公猫的脸上,再添一道痕迹。
庄臻翻了个身,止痒痒。
他之所以如此轻松,还敢翻身,皆因为对面那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手下败将一个,就算他露着肚皮,对方也不可能偷袭成功。
“喵~”
黑白狸花公猫不甘心的离去,去舔舐伤口,独自疗伤。
“喵~喵~喵~”
软萌的猫咪叫,就在屋檐下。
一只,两只,三只,全都是是母猫,个个盘条亮顺,绝对是母猫中的美少女战士。
三只母猫试探着靠近庄臻,并且从叫声中判断他们都在释放好感,想要和庄臻一起玩。
庄臻:“……”
老子的审美可是人类,只认美女,不认母猫。
“喵~”
诸位美猫,谢谢厚爱,走了。
起身,远远跑开,坚决不沾染猫姻缘。
一想到某只母猫,某一天生下一窝属于他的小崽子,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当爹了!
他要当爹了!
啊……
画面太美,他无法继续想象下去。
上辈子连老婆都没有的他,这辈子要当爹?
不要,坚决不要!
母猫,离他远一点,绝不能靠近他三尺内。
他可是八里乡三和村有名的高冷猫,他知道自己长得好看,战斗力又高,体力又好……
但,这不是母猫可以持续骚扰他的理由。
身为一只高冷猫,对于母猫,坚定不移的退避三舍,保持单身。
单身快乐!
单身万岁!
他单身他快乐!
这一刻,莫名其妙的,他和沈学名重叠了。
沈学名:“……”
他只是没遇到合适的,要是遇到美女他早就上去献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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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第38章 他怂了
大上午,沈家屋里没人。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翻墙入内,撬门溜锁,跑到沈新建肖淑芬睡觉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
庄臻脚步从容地跳上柜子。
屋里有点暗,只靠着窗户透进来的一点光线,昏昏暗暗,眼睛稍微近视一点都看不清楚。
沈老六估计多少有点心虚,自然不敢点灯。就在屋里摸来摸去,恨不得将床板给掀翻了。
“钱呢?TMD钱呢?不是说赚了大钱吗,怎么一分钱都看不到。”
他很愤怒,一回头,就对上一双玻璃珠眼睛,吓得他“啊”的大叫一声,连退两步。
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猫。
特么的,他还以为遇到鬼了。
“死猫!”
沈老六没找到钱,一腔怒火就要发泄到庄臻身上。他要抓猫,庄臻跳上蚊帐架,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就像看个小丑一样。
“死猫,给老子下来。”
这屋里没什么趁手的工具,只有一张小凳子。沈老六抄起凳子要打。
庄臻轻蔑一笑,这一回,他直接跳到沈老六的背上。
沈老六:“……”
浑身发麻,就跟遇到鬼似的。
“啊啊啊,死猫,胆敢吓唬老子,老子非得弄死你不可。哎呦……”
他挥舞着凳子,朝身后打,结果力道没把握好,凳子直接砸在自己的背上。
痛得他,当下就弯了腰。
这一打,老受罪了。
好一会功夫才喘匀了气息。
新仇加旧恨,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沈老六满目仇恨,表情狰狞,一副要吃人的模样,着实像个恶鬼。
他不忙着找钱,弄死那只可恶的猫才是要紧事。
嘿嘿,来到厨房的沈老六,看见放在桌子上的猫饭盆,发出一声很有反派气质的笑声。
“这次弄不死你,我就不信邪。”
他翻着碗柜,终于在柜子顶部翻到了老鼠药。这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药物。
老鼠药拌上米饭,简直是绝配。
一切准备就绪,只待东风,等那只死猫来吃米饭,哈哈,看他死不死。
庄臻就蹲在厨房的房梁上,看着沈老六忙活了半天。瞧着对方笑得一副奸贼的模样,他觉着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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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准备继续戏耍对方。
他从房梁上跳下来,朝着饭盆走去。
沈老六站在门口,嘿嘿的偷笑,“快吃,赶紧吃。饿了吧,多吃点,吃不死你。”
庄臻看了眼对方,又看了眼脚下的饭盆。
然后……
他一脚踩上去,饭盆翻了,还滚了一圈。米饭洒了一地。
沈老六一脸瞠目结舌,这这这……这不符合预期啊。
“喵~”
庄臻冲对方叫了一声,陪你玩了一上午,高兴吧!
沈老六感觉对方在嘲笑自己。
特么的,一只猫竟然在嘲笑他,怎么可能。
“死猫!”
他拿起棍子,这回他要亲身上阵,非得结果了这只该死的猫不可。
欺人太甚!
实在是欺人太甚!
一只猫都敢戏耍他。
庄臻轻松跳跃,跑出厨房,一跃而上,上了房顶,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显得很自在。
这越发衬托出沈老六的狼狈不堪。
沈老六这个气啊,他竟然被一只猫给戏耍了,找谁说理去。
这口气说什么也咽不下去,今日不报仇,他就不是人。
丢下棍子,抄起竹竿,就往房顶上打。
“六叔,你戳我家房顶做什么?”沈学名带着小梅,朋朋回家了。
一进院门,就看见沈老六拿着老长的竹竿戳自家房顶。本来瓦片下滑,家里有点漏雨,一直没来得及重新盖瓦。
现在六叔又来戳自家的房顶,几个意思啊?
就这么见不得自家赚点钱吗?真就这么眼红吗?
沈学名越想越气,语气不免加重了几分,没带眼镜的双眼,微微眯起来,颇有点幕后黑手的意思。
“六叔看不惯我们家,就别来啊。对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前后门都上了锁,六叔是怎么进来的?难不成是翻墙摸进来的。”
“黄豆!他要打黄豆。”朋朋指着房顶,很着急,生怕庄臻有危险。
沈学名面色一沉,“六叔不光要戳我家房顶,还要打我家的猫,什么意思啊?改天是不是还要提刀杀了我们一家人?”
“嘿,沈学名你说的什么鬼话。我是你叔,有你这么对长辈说话的吗?”
被人现场抓包,沈老六还是心虚的,紧张倒是不至于。就是还没想好找什么借口解释。
没想到,沈学名这小子读了几天书,一见面就劈头盖脸冲他来,说的那个话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
说的是人话吗?
有这么对长辈说话的读书人吗?
没大没小。
“六叔配做我长辈啊!跑我家偷东西,打我家猫,戳我家房顶,我家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要这么做?怎么着,六叔在我家找到钱了吗?”
沈学名也是听过自家六叔的丰功伟绩,甚至还亲眼见证过。
他以前小,没有话语权。
如今他大了,又上了高中,长了见识,有了稿费,手里头有钱。
正所谓钱是人的胆,正处于青春期即将结束的当下,胆子脾气样样不缺,面对一个“贼”,他自然没什么客气的。
六叔为什么会出现在他家,还打他家的猫,他都想明白了。肯定是眼红自家做买卖赚钱,进来偷钱的。
这种事,他小时候就遇到过,因为叫破了六叔偷钱的行为,还被爷爷打了一顿,说他小小年纪不学好尽撒谎骗人。
他那时候很小,可他都记得。
连细节都还历历在目。
这可真是新仇加上旧恨,沈学名心头的怒火,那可是蹭蹭往上冒。
什么长辈!
狗屁的长辈!
他配做长辈吗?
就他干的事情,报了警,少说要进去关几年。
“什么钱不钱的,哪有什么钱。沈学名,我看在你读书的份上,不和你计较。下回管好你的嘴巴,要不然我替你爸收拾你。”
“好啊,你现在就来收拾我。”中二少年脾气上头,撸起袖子就要干架。
“你要干什么?沈学名你读书了,要知道好歹啊。我是长辈,不和你一般见识。”
沈老六就是个怂货,一看沈学名撸袖子,沈小梅偷摸抓了一根棍子在手里,他心头就怂了。
一边叫着身为长辈不和小辈计较,一边往后退,从厨房后门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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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战斗力
“黄豆,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
当庄臻从房顶上跳下来,朋朋赶紧抱住他,嘘寒问暖,翻着猫毛确保庄臻没受伤,才放心下来。
沈学名蹲下来,望着庄臻,“沈老六跑到家里,翻了那几个房间?”
“喵~”
庄臻躺平,一只爪子有意无意指着沈新建肖淑芬的卧室。
“靠,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跑到咱们家偷东西。”沈学名气得不行,一口气跑进房间,一看就是遭贼的模样。
真是……
遇到狗了!
如果沈老六不姓沈,不是自家六叔,今儿这件事肯定不能善了。
报警,必须报警。
可是那狗东西姓沈,还是亲叔。报警肯定不行的,爷奶非得闹翻天不可。
“黄豆,以后遇到危险就跑,跑得远远的,你要记住。你是一只乖巧的猫,要听话。”朋朋苦口婆心,开始对庄臻进行爱的教育。
庄臻翻着肚皮,让朋朋给他挠痒痒。
“喵~”
他是一只猫,一只自由的猫,不是乖巧的猫。
“小梅,朋朋,以后遇到六叔,不用搭理他。”沈学名从屋里走出来,还带着一肚子火气。
沈小梅懂事的点点头。
朋朋则问道:“为什么啊?”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六叔是个贼。”沈小梅在朋朋头上敲了一下,笨弟弟,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明白。
“哦!那他偷了什么?”
“偷钱!”沈小梅言简意赅。
朋朋立马捂住了自己的小口袋,里面装着两块钱,也是仅有的钱。
六叔是贼,专偷钱,他以后要离着六叔远远的。
……
沈老六怂归怂,告状从来没耽误过。
他在父母跟前,添油加醋将沈学名如何“不尊重”长辈,如何“辱骂”他的事情,夸大其词说了一遍。至于他跑到沈新建家里偷钱的事情,他是一句没提。
沈老太那个气啊,她的宝贝儿子,她都舍不得骂一句,沈学名那个狗崽子竟然敢辱骂长辈。
沈老太是个精明厉害的,她安慰沈老六,“放心,妈替你报这个仇。”
“谢谢妈!妈妈对我最好了。”沈老六一大把年纪还在沈老太跟前撒娇。
偏偏沈家老两口就吃他这一套。
掐着时间,沈家吃饭的时候,沈老太出场了。
她就坐在沈家的院门口,哭啊,骂啊。
庄臻若非亲眼所见,绝不敢相信一个面相看起来还算慈爱的老太太,口条那么顺,词汇那么丰富,骂人的话那是一套一套的。
她也不骂沈学名,她就骂肖淑芬,指着肖淑芬的脊梁骨戳。
“……不是个东西啊,祸害了我的儿子不够,还要祸害我的额孙子。我老太婆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一个恶毒的儿媳妇……活不了了,活不了了,不如死了算了。双腿一蹬,不孝子直接把我丢山沟沟里面,连个棺材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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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邻都跑出来看热闹,离得远远的。
劝是不敢劝,离得近了也不行。
沈老太的厉害,大家可都领教过,惹不起。
谁让人家年纪大,谁让人家不要脸,谁让人家‘我老我有理’。
就算是乡公所来劝架,基本上都是和稀泥,向着老人。
这种家务事没法说,说不清。
就是不知道肖淑芬怎么招惹了这位老太太,惹来老太太坐在门口骂。
肖淑芬赶场回来,热饭还没吃上两口,就遭到这番无妄之灾,气得眼泪直流。
多少年了!
她嫁到沈家多少年,就受了多少年的冤枉气。
本以为分家后好一点,可依旧摆脱不了老太太的阴影。
“妈,这事和你没关,是我招来的。”沈学名将上午的事情一说,肖淑芬不哭了,但她更气了。
她就瞪着沈新建看。
庄臻都瞧见了沈新建眼中的疲惫和无奈,那是老娘啊,亲娘,哎……
他一声叹息,“我出去吧!你们继续吃饭。”
“还是我去吧!”沈学名站出来,“爸,你出去不合适,奶奶肯定拿捏你。你也不想天天带上六叔那个拖油瓶吧。还是我出去,我是孙子,奶奶再怎么样,她不能拿捏我。总不能让我带着六叔去读书。”
“这……”
这一刻,沈新建突然发现,儿子似乎长大了。身体依旧是单薄的,看上去瘦瘦弱弱,明明有近视眼却死活不肯戴眼镜。总是眯着一双眼睛看人,显得很有内容。
他以为儿子还是小孩子,一转眼,儿子却来帮他承担重任。
这种滋味,很独特,很唏嘘,有点酸,有点甜,还有点羞愧。
身为一家之主,他没能处理好家务事,反而让孩子出面,是他不称职。
沈学名去了。
庄臻跟着跳上院墙墙头。
“奶奶,地上凉,你赶紧起来。”
沈学名一开口,就是温情攻势,一口一个自己错了,自己不该和六叔顶嘴,诸如此类。
半句不提沈老六偷钱的事情,他嘴里头,就不可能冒出一个和钱有关的话。
一旦沾染上钱,沈老太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不是喜欢骂人吗,沈学名的办法就是让对方没有机会骂人。作文接近满分,已经开始拿稿费的沈学名,那嘴巴多厉害啊。
一张嘴就没停过,完全不给沈老太搭话的机会。
噼里啪啦,全是沈学名在说。说得沈老太都跟着蒙圈。
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沈学名终于将沈老太给送回去了。
累得他出了一身汗。
饭还没吃完,可他已经没心情吃,也不觉着饿。
招手,庄臻跳进他的怀里。
他大笑一声,“走,陪我出门逛逛。”
没走远,就在附近池塘坐着,看人钓鱼。
庄臻和沈学名,一个蹲着,一个坐着,并排坐在岸边。
沈学名拿着一根野草甩来甩去,他给庄臻顺毛,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告诉庄臻,“我的小散文,投过去人家就要了,千字八十块的价格,够可以吧。两篇加起来三千字,给了我二百四十块。”
“喵~”
真厉害!
庄臻是由衷的。
他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这年头稿费不便宜啊。对比工资,稿费就是巨款。
难怪这些年出了好些后世知名的作家。写作是能赚钱,前提是写得好,有人看。
“小说还要改稿,修修改改,等过了年再给编辑部寄回去。”
他直接躺在草地上,“黄豆,你真狗!”
“喵~”
你才狗!
庄臻磨了磨爪子,臭小子会说话吗。
沈学名哈哈一笑,“看家护院这是狗的任务,你一只猫,把狗的工作都给干了,你不狗谁狗!”
呸!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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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钱就是个王八蛋
春节一过,新的一年正式到来。
地上的红碎纸,显露出这个春节过得很热闹。
那个姓陈的光头火了,火得不得了,电视台天天都在放他和姓朱的小品,看一次笑一次。看无数遍都不觉着腻。简直就是全民偶像,新一年的流量担当。
“搬家!”
这个念头在肖淑芬脑子里面转悠了好长时间。
过年那两天,沈老太又闹了两回,逼着沈新建给了五百块钱给沈老六。
原本,沈新建已经孝敬父母,该给的钱给了,该买的新衣也买了,过年的年货也帮忙置办了。
却还是被逼着另外给了五百给沈老六。
那不是五十,那是五百块啊!
肖淑芬心疼得两天没吃下饭。自家的孩子,都没享受过五百块的待遇,却给了一个老混混。
越想越气,越想搬家的念头就越发强烈。
“这家待不下去了。而且,城里头生意更好做,我都想好了,就在夜市附近租个门面,上午赶郊区几个乡镇的集,下午就在夜市摆摊。”
“孩子怎么办?这马上要修路了,我们家还要出两个人工。”
“你错了,是三个人工。”肖淑芬讥讽道。
沈新建想不明白,“怎么可能三个人工。”
“别忘了老六。老六的人工,老太太肯定会摊在你身上,让你帮老六出一个人工。”
沈新建:“……”
他无话可说。
因为肖淑芬说的是事实,是必定会发生的事情。
肖淑芬规划着,“搬家去城里的事谁都别告诉,要走就走得悄咪咪,让谁都找不到。你也不想三天两头老六跑到城里找你闹腾吧。
两个小孩,到时候直接转学。队上该出的人工,用粮食或是用钱代替。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有大老板看中了我们,带着我们做生意。至于家里的田地,就包给队上的人种,让他们帮忙交公粮。”
“那,什么时候搬?”
肖淑芬一下子又拿不定主意,“再等等吧,等收了这一茬庄稼再搬。”
“不如干脆等三个孩子放暑假的时候搬家。”
肖淑芬咬咬牙,“行!”
到时候经济更宽裕一些,更方便腾挪转移。
搬家的事情,两口子私下商量,没告诉三个孩子。就怕走漏风声,到时候后面跟着一串拖油瓶。
唯独庄臻知道要搬家的消息,但他谁都不告诉。
他跑到沈学名的身边。
沈学名假装写寒假作业,实则是在写他的小说。
修改后的稿子已经寄出去了,他也收到了回信。编辑部同意用他的稿子,过段时间就把稿费寄过来。
两万字的小说,给了他足足一千二的稿费。
他乐疯了!
却不敢让父母发现,否则这叫不务正业,少不了又要挨一顿竹笋炒肉。
沈山居?
嗯,这是笔名吗?
庄臻睁大了眼睛,这是沈学名取的笔名吗?
“嘘?”沈学名一把抱住他,揉着他的脑袋,“保密,这是我们两之间的小秘密,谁都不能告诉,知道吧。”
“喵~”
本猫守口如瓶,肯定不告诉人。
沈学名又悄悄说道:“人家杂志社跟我约稿,让我写续集。我还在发愁怎么写。”
庄臻在桌上躺平,伸着爪子。
爪子正好落在了“变”字上面。
沈学名顿觉眼前一亮,“黄豆,你是在告诉我,小说续集写个变态吗?哈哈哈……变态好,就写变态。”
庄臻:“……”
他是一脸懵逼。
他好像啥也没干,又好像干了点啥。
亦或是沈学名太擅长脑补,靠着一个“变”字,就脑补出一段恩怨情仇。
这可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看着沈学名抓耳饶腮,苦苦构思剧情。庄臻就跟着愁起来。
可惜《刑事征集档案》还没出来,那个死神小学生也还没有出来,要不然就可以参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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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内地和港台都流行古装剧。
比如《戏说乾隆》,《雪山飞狐》。
雪中情,雪中情……
他都能跟着哼唱两句。
还有《京城四少》里面的主题曲《潇洒走一回》,早已经红遍了大江南北。
县电视台天天都在放,反反复复,都不知道放了多少遍。
不过,国内没有参考的,国外呢?
庄臻开始回忆。
好像,貌似,《沉默的羔羊》已经出来了吧。
要是他这只小蝴蝶没有改变历史进程的话,应该是出来了吧。
国内的影视剧无法借鉴,那就借鉴国外的。写小说嘛,就是要多看多想,才有源源不断新的灵感产生。
不是抄袭,而是用优秀的作品触发自己的灵感。很多作家步上写作这条路,都是受到前辈作家的影响。
庄臻动了动爪子,爪子落点刚好在“外”字上面。
沈学名一边转笔,一边盯着庄臻的爪子看。
这爪子,真够锋利的,真要被抓一下,怕不是要流血。
“外?外什么?外语,外面,外国?是外国吗?”
“喵~”
咦?
沈学名发出疑问。
他停止转笔,反手替庄臻顺毛,“你是让我参考外国的小说?什么小说呢?总不能是《基督山伯爵》吧!那个没有参考意义。”
庄臻伸出爪子,想挠他,怎么就不开窍了。
沈学名看着庄臻的爪子上上下下,一副要下手却忍着没下手的样子,福至心灵,“是外国的影视剧吗?要租录影带,还要有机子。我去哪里搞呢?”
VCD还要等一等,才会等来广为流行,取代录影带的那一天。
庄臻也没想到,沈学名会被录影带给拦住。
他下意识以为,想要什么资源,上网搜一搜就有了。回过神来,莫名有点惆怅。
网络!
他心爱的网络,心爱的的手机,心爱的电脑。
哎!
什么时候才能迎来e时代啊!
快点吧快点吧,科技快点发展吧!互联网快点发展吧!
这样就不用发愁查点资料,还要托爷爷告奶奶。
“我同学李军他们家好像就有机子,还有各种录影带。下次去他家蹭顿饭,问问他有没有国外的影片。”
沈学名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他现在有了稿费,等到一千二汇来,他就是身负上千巨款的小富豪。
有了钱就有了信心。
没有刚开学那会愤世嫉俗的想法,变得从容了。
换做刚开学那会,他绝对不会想到求助同学帮忙。那会他愤世嫉俗,是孤傲,也是不合群的。
现在的他,嗯,是个很友好的同学。
钱,真的可以由内到外改变一个人气质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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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绿帽他终于觉醒了
过了正月,天气逐渐回暖。
乡里头终于要修路了。
这次修路,是大规模的,空前的。不光是八里乡要修路,其他乡镇,整个青山县都要修路。
各乡的任务就两个,一是出免费人工,二是出免费石子。
这两项任务,自然是摊派到各家各户,根据人头每家出一到三个人工不等。
一开始定的是,每户两百斤石头,必须是鹅卵石。
后来又改了规定,改成每户四百斤石头。要是不够用的话,还得增加。
捡石头这项工作,就落在沈小梅和沈良朋的身上。
放了学,作业不做,牛不放,背上背篓去山上捡鹅卵石。
一个人背个二十斤没有问题,捡好石头后,直接送到大马路三岔口,那里设了一台碎石机,每天都在哐哧哐哧的碎石头。
但是,附近的乡民一点都不觉着那声音吵闹,反而感觉很亲切。
恨不得那哐哧哐哧的动静,能从早到晚的响动,响彻整夜。
修路啦,还是沥青路,以后出门就方便多了。骑自行车都不用担心磕屁股。
山上,野草新发了芽,嫩嫩绿绿。远远看去,黑色中一片绿,景色不怎么好,但真的嫩。
为什么山上都是一片黑,当然是因为冬天的时候放火烧山。
每年冬天都要放火烧山,将山上的野草烧干净,防止来年虫卵滋生,影响周边庄稼。
一群孩子拿着背篓,从山脚捡到山坡,都忙着捡石头。且全都是三和村第五生产队的孩子。
山,也要分地盘。
小梅他们捡石头的山,包产到户那年,划给了五队。这山上的一切都归五队所有。
也就是说,捡石头只能在自家生产队所属的山上捡。
要是去了别个生产队捡石头,是会引起纠纷的。
一家四百斤的任务,可不是小数目。鹅卵石,不是谁想捡就想捡。
这不是捡蘑菇,不是上山打柴火。蘑菇和柴火是可再生的,鹅卵石可不是。
一颗鹅卵石的形成,需要漫长的岁月。
鹅卵石的多寡,直接关系着五队的人能不能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
庄臻躺在鹅卵石上面打滚。
各种形状各种纹路的鹅卵石,有的真的很漂亮,都可以用作收藏。
他在鹅卵石上滚来滚去,挠痒痒,松松筋骨。
“牛打架了!何二娃你们家的牛和八队的牛打架了。”
小孩子们疯狂叫起来,怕啊!
牛疯起来可是很吓人的。
“快跑,快回去喊大人。牛打架了。”
一个个年纪不大的孩子,背着背篓赶紧跑,都顾不上看热闹。大家都见识过牛疯起来的样子,生怕祸及自身。
沈小梅和沈良朋也要跑。
“喵~”
跑什么跑。
庄臻上了树,看仔细了,哪是什么牛打架,分明是两头牛正在运动。
小孩子们都不懂,看见一头牛骑在另外一头牛身上,就以为是牛打架。
“喵~”
不用怕,不是在打架。
朋朋抱起庄臻,冲小伙伴们喊道:“不要怕,我家黄豆说了,没有危险。大家快回来啊。”
但是,大部分小伙伴都没听他的,只有一两个小伙伴站得远远的,静观其变。只要一发现有危险,立马就跑。
沈小梅好像突然间就开窍了,她似乎意识到两头牛正在干什么。
“啊”的大叫一声,“朋朋不许看,牛打架有什么好看的。”
“难得看一回牛打架……”
“看什么看,把眼睛给我闭上。黄豆,你也不许看。你是猫,那么乖的猫,不许当流氓。”
“喵~”
小梅啊,你管得太宽了吧。
管朋朋就算了,还要管猫。果然是个管家婆。
庄臻没有理会小梅,他跳上树,站得高看得更清楚。
牛牛很猛啊!
庄臻不听小梅的,小梅气得在下面踢打树枝。
小伙伴们叫来了大人。
大人见到两头牛的情况,也是哭笑不得。
但,大人也不敢上前拆开正在运动的两头牛,牛发起疯来,成年人也吃不消。
只能默默等到一切结束,赶紧将两头牛给分开。
别折腾了,都已经折腾大半天了。瞧把孩子们吓成什么样子。回吧,下次再来。
一切回归风平浪静。
背着石头交了任务,两姐弟回家。
庄臻就躺在背篓里面,像个老太爷似的,很享受哦。
吃完饭的时候,朋朋将牛打架的事情说得绘声绘色,沈小梅几次制止都没成功。
沈新建和肖淑芬想笑又不能笑,只能憋着。
“好了,好了,吃你的。下次再看见这种情况,离远一点就行了,不用害怕。”
“下面那头牛被打得好惨。”
朋朋发出了一声总结。
刚说牛打架,外面就传来人打架的消息。
“六队的范老五打了七对的吴贵发,现在还在打架,村支书都去了。”
啊,绿帽王终于觉醒了。
范老五终于发现吴贵发偷了他老婆的事实。
庄臻连饭都顾不上吃,跳上沈新建的肩膀要看热闹。
他明明是一只猫,却想方设法偷懒。有肩膀靠,坚决不走路。
沈新建拿他没办法,干脆抱着他去看热闹。
天还没黑。
吴贵发家周围,已经围满了人。
生产队队长,村支书,民兵队长全都来了。
正在里面劝架。
好家伙,一张凳子直接飞了出来,一把镰刀紧跟着又飞了出来。
围观群众连连后退。
为了看热闹身负重伤,划不来,划不来。
隔远一点看热闹,也不影响。大家视力都很好,个个5.0。
又飞出来了,这回飞出来的是一只胶鞋。
哎呀,飞出来一块木板,差点砸在一个青皮头上。
庄臻偷摸闻了闻青皮身上的味道,没有沾染刑队照片里面那人的味道,或许两个青皮之间不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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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臻都忍不住给自己点赞,他多用心啊,刑队随口嘱咐一声,他就记在了心里头。
“嘿,村支书他们干什么吃的,进去劝架好一会,看样子没劝住啊!”
围观群众正在鄙视村支书的执行力,村支书就跑出来,“来几个人帮忙。”
沈新建当仁不让冲了上去,肖淑芬拉都拉不住。
几个青壮年跑进去帮忙,可算是将闹架的两个人给拉住了。
院门敞开着,围观群众蜂拥而上。
倒是要看看村支书怎么调解两个人的矛盾。
对了,范老五为什么要打吴贵发?
好多人还一脸懵逼,搞不清楚这里面的恩怨情仇。
庄臻:“……”
尔等消息都很落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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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现实魔幻主义
范老五的老婆叫白翠英,她在哭啊,听动静哭得可伤心了。
庄臻凑近了看,直接凑到人家跟前。
他只是单纯的想看清楚白翠英是真哭还是假哭。嗯,有眼泪,应该是真哭。
朋朋赶紧将庄臻抱起来。
年幼的朋朋没什么坏心思,他只是觉着白翠花哭起来有点可怕,他担心庄臻会受到伤害。
吴贵发的老婆也在哭。
好嘛,这两个女人一下子就看对了眼,不出意外打起来了。打得可凶可凶了,衣服扣子都被扯落了。
两家的孩子,眼见自家爸妈都在打架,岂能落后于人。那就打吧,狠狠打。
村支书:“……”
他五十年的老血栓快要爆炸了。
这叫什么事?都说说这叫什么事!
刚将两个男人拉开,现在两家的女人和孩子又都扭打在一起。围观的人还一个个起哄。
尤其是那些男人,一个个都盯着什么地方看,那是在看打架吗?
“来几个人,赶紧把人拉开。”
男人们很主动,他们很乐意拉架,拉多久都不嫌弃。不管是拉手,拉腿,还是拦腰抱着,亦或是直接从身后来个抱胸……嘿嘿嘿……
村支书直接啐了一口,“来几个女人拉架,男人都滚一边去。”
哈哈!
男人们都发出一阵会心的笑。
肖淑芬被村支书点了名,嗯,那就拉架吧。今晚上他们两口子都没闲着,都在帮着拉架。
在村支书的调解下,架是打不成了。但,两家的梁子不可能这么容易消解。
庄臻翻墙入内。
院子里一片狼藉,桌子烂了,凳子碎了,箩筐衣服,扔得满地都是。
吴贵发蹲在地上抽烟,范老五离着三米远,眼中全是恨意。
村支书反复问两个男人为什么打架,两个男人都闷不吭声。
一个嫌丢人,一个心虚不敢说。
唯有沉默。
白翠英从外面走进来,吴贵发眼睛都发着光,目光就锁定在了对方的身上。
那眼神,要说这两人之间没点事,脚指头都不相信。
跟着白翠英进来的崔秀,吴贵发的老婆,女人多敏感啊,见到这一幕还有什么不明白。
她冲上去,直接照着吴贵发的脸来了两巴掌,大骂一句:“不要脸。你也不要脸!”
她回头指着白翠英。
“奸夫**,不得好死!”
哦!
众人恍然大悟。
特么的,闹了半天,就为了床上那点事情。
众人看看吴贵发,又看看白翠英,再看看蹲在地上的绿帽王范老五。
这场面有点热闹啊!
而且,吴贵发挨了打都不敢还手,这就等于坐实了事实。
白翠英不甘示弱,“你骂谁啊,没证据的事你凭什么骂我。”
“老娘凭什么骂你,你自己心里头清楚。”
“咳咳……”
眼看两个女人要闹起来,村支书赶紧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这个事啊,这个事,这个事吧……”
这个事不好处理啊。
“先回去,都回去。散了散了。”村支书想了想,还是先把人分开要紧,免得又打起来。
范老五起身,甩手就走。白翠英想拉他,又犹豫了。她望向吴贵发,张张嘴,没出声。
但,庄臻看懂了她要说的话,分明是在说:“回头见。”
嘿,这两家都闹成这样了,白翠英看来是铁了心要和吴贵发好啊!
吴贵发也是一脸眼巴巴的。
果然是郎有情妾有意。
一旁的崔秀,转眼就成了个笑话。
热闹散了,人也跟着散场。
在农村,别的不敢说,消息传播速度那是杠杠的。
沈新建和肖淑芬回家的路上,就已经讨论起这桩桃色纠纷,一个感慨吴贵发艳福不浅,一个抨击白翠英不知检点。
两个人就究竟是男人责任大,还是女人责任大,争吵起来。最后,直接到卧室干一架分胜负。
这场桃色纠纷,在施工修建沥青路的时候,终于有了一个结局。
且是一个迷惑的,令人瞠目结舌的结局。
电影电视都不敢这么演。
范老五同老婆白翠英离婚,这没什么,离婚嘛,已经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可紧接着,吴贵发同老婆崔秀也离婚了。
嘿,这两家人就跟商量好似的,前后相隔一星期,先后离婚。
这才刚开始,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刚一离婚,吴贵发就和白翠英,手挽着手,一起去乡公所领了结婚证。
没过几天,范老五也结婚了。
你猜猜他娶的是谁?
他和崔秀结婚啦!
两个男人,等于是交换了老婆。
事情一出来,众人啧啧称奇。
怪事连连有,今年特别多。
谁能想到,这四个人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操作。神奇到,你做梦都想不出来,电影电视都不敢这么演,因为没人相信啊。
如此魔幻的现实,就真的发生了。
两家的孩子,都跟着父亲过。
两个女人都做了后妈,你敢打我孩子,我就不给你孩子饭吃。
得!
这下子双方投鼠忌器,没人敢拿孩子出气,就怕被报复在自己孩子身上。
这场大戏,成为了八里乡年度大戏,遇到个人就要聊一聊,然后嘿嘿一笑,懂的都懂。
范老五继续打牌,输赢都有。大家看见他,免不了就想起他绿帽王的事情。
范老五不在乎,他将崔秀睡了,也娶了,在他的心里头,就等于是报复了回来。
他没吃亏。
别人笑是别人事情,不影响他打牌。
吴贵发同白翠英,真成了一对恩爱夫妻,两口子关起门来过小日子,不要太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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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流言蜚语太多,两口子一商量,干脆进城打工。孩子直接丢给了崔秀。
崔秀:“……”
狗日的吴贵发,白翠英,跑到城里头潇洒,竟然把孩子扔给了她。臭不要脸!
奸夫**!
以前,她只需要带自己的孩子,而今她还要帮白翠英带孩子。
等于是她一个人带两家人的孩子。
这个婚,她亏大了。
众人:“……”
看样子,这出戏还有下文。好期待!
天热,庄臻窝在椅子下面,一边感受阳光的炙热,一边乘凉。
沈新建和肖淑芬两口子,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搬家的事情。
两个人偷摸商量,没避着庄臻。
因此,庄臻知道,城里的房子已经找好了,只等时间一到就搬家。
正好沥青路也快修好了,搬家正是时候。
第43章 农忙假
时间进入五月,天气很炎热。
学校放假了。
不是五一假,而是农忙假,五天加上两个周末,凑足了九天时间。
五一假再等等,等个几年就有了。
一听到放假,朋朋兴奋得脸颊通红,他最不喜欢读书,一读书脑袋就痛。
沉小梅则是郁闷得要死,饭都不想吃。
一想到要干一个星期的农活,而且是从早干到晚,又累又苦,心里头就怕。
每年两次农忙假,就是她的噩梦。
大哥解脱了,因为高中没有农忙假,她真羡慕大哥,可以不用回来干到死的干农活。
她似乎忘了,高中虽然没有农忙假,但是有周末。
不过……
沉学名鬼精鬼精的,他算着时间,知道到了农忙。按道理这个周末应该回家,但他选择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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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里头有稿费,一个学期不回家都没关系。
而且,上次老妈给了他整整一百块钱,足够他用了。
为了躲避农忙,他决定这个周末就在学校潜心苦读,头悬梁锥刺股!顺便打两把台球,看一场电影,再去夜市逛一逛。
这个周末,完美!
沉小梅要是知道他周末不回来,恐怕会更郁闷,少吃叁口饭,还得再瘦半斤。
整个五月,收完小麦和油菜籽,接着就是插秧。
这是一年当中最忙碌季节,家家户户都在抢收,抢种,就怕错过了时节。
沉小梅和朋朋都是半个劳动力,加起来就是一个劳动力。
反正就是从早干到晚。想以年龄小逃过农忙,那是不可能的。
收麦子,收油菜籽,紧接着犁田插秧。
农忙季节,沉新建两口子自然没去摆摊,天大地大庄稼最大。
不抓紧时间抢收,将田腾出来,就会错过水库放水。
水库放水,按照距离远近,五队排在了第四天。二十四个小时内,要将生产队所有的田灌满,过期不候。
过期水库里面放出来的水,就是其他生产队的。这是规矩,谁都不能破坏。
为了防止抢水偷水,队里组织青壮年沿途守着水渠。
庄臻跟着肖淑芬,检查自家的田。
她扛着锄头,一个上午,大秧田还没灌满,她有点着急。干脆抡起锄头,将进水口挖开,挖得更大,让水流得更急。
她甚至想将隔壁的田堵起来,这样水全进了自家大秧田。
但她没这么做。
一个生产队的,她不能在这种事情上结仇。
朋朋正在抓泥鳅。
肖淑芬看见了,抓起一把泥土砸过去,“麦子打完了吗?油菜籽杆杆扯完了吗?还不赶紧去。”
“哦!”
朋朋提着小半桶泥鳅,准备干活。
他现在可是名副其实的泥猴子,浑身上下全都是稀泥。幸好他穿的都是旧衣服,他要是敢穿新衣服出来扣泥鳅,肖淑芬非得抽他一顿不可。
“黄豆,我们回去扯油菜杆杆。”
油菜籽收割,只割上面那一截,晒干后,搬回家用莲盖打。下半截还在田里面,要人工扯出来晒干当柴火烧。同时也是将田腾出来,用作插秧。
扯油菜籽杆杆不是一件轻松的活,一是费力气,二是蚊虫多。有一种虫,很小,小到头发丝那么大一点,人称蠓蠓。
别看这种虫不起眼,趴在腿上,手上,起初一点感觉都没有。等有感觉的时候,早就吸满了血。
一巴掌下去就是一片,又痛又酸爽。这种蠓蠓,麦子和油菜籽上面最多。
庄臻不想陪着朋朋去扯杆杆。
他嫌虫子多。
他情愿跟着肖淑芬巡视水田。
朋朋没能理解他的想法,直接抱起他去了更下面的田。田不大,只有叁分,油菜籽杆杆已经收割了一半,剩下一半还立在田里。
最迟晚上七八点,水就能放过来。所以在那之前,必须将剩下的杆杆,全部清理干净。
这就是朋朋的任务。
啪!
朋朋一巴掌拍在脸上,蠓蠓趴在脸上,咬得他生痛。
庄臻离得远远的。
蝴蝶追着他转悠,他在草地上打滚。
痒!
虫子可不分人和猫,只要是肉就趴了上来。庄臻的鼻子挨了好几回。
他伸着爪子抓鼻子,给自己挠痒痒,一不小心,哦豁,鼻子上多了一条痕迹。
庄臻看着自己爪子出神。
哼!
要你何用?
抓个痒痒都抓不好,还把自己给抓伤了。
耻辱啊!
猫界耻辱。
于是,他郁闷,趴在田坎上提不起精神。
朋朋精神头好得很。
你看他在干吗,他正在和稀泥,然后将稀泥煳在自己的脸上,手上,腿上。
凡是露出来的部分,全都是煳上了稀泥。
他很嘚瑟,跑到庄臻跟前显摆:“黄豆,你看我是不是很聪明。这样子蠓蠓就咬不到我啦!”
“喵~”
的确很聪明,头发上都是泥巴。
就是等回家后,少不了一顿爱的教育。
显摆完后,他兴冲冲干活去了。
有人偷水!
十二队的人,有点急不可耐,想要早点将水田都灌满水。按照距离远近,他们要等到叁天后。
事关偷水,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
关键是,这还是大白天就出来偷水,当五队的人都是死的吗?
双方人人一把锄头,战斗一触即发。只要一言不合,就是一场械斗。农村最常见的因为偷水引起的械斗。
这个时候就需要生产队长出面调解。
沉新建冲在最前面,他是队里的壮劳力,比小年轻能干多了。他要给许队长掠阵。
“我们五队的水,你们十二队凭什么偷?”
“偷水还有理呢?”
“等你们十二队放水的时候,我也来偷。”
“说是只偷了半个小时水,鬼才知道到底偷了多长时间。我估计,至少偷了一个小时。”
“早上七点巡到这边的时候,各个口子都是堵起来的。十点钟过来,口子被人扒开了。前后叁个小时,我们损失了多少水。”
“必须赔偿。”
“大家都是一样缴提留税,凭什么偷我们的水。”
队员们群情激奋,十二队的队长赶忙道歉安抚。许队长也示意队员们少说几句。
“农忙要紧,不要为了这点事耽误了家里的活。这样吧,派个人在这里守着。人家已经道歉了,我们也不能不依不饶。大家抓紧时间,把自己的田灌满。好了,都散了,都散了。”
“我在这里守着。”沉新建主动请缨。
许队长很满意,老沉起到了带头作用。他现在是队里的能人,真正的能人,不是虚言夸奖,他主动站出来还是很管用的。
农村嘛,想要人让服你,要么你家男丁多,要么你家有本事。
沉新建卖服装赚钱,这就叫有本事。大家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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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交公粮
中午,朋朋带着庄臻,给沉新建送饭。
沉新建一看到小儿子,就乐呵呵的,“是不是挨打了。看你一头的水,你妈帮你洗头了?”
“嗯!”
朋朋应了一声。
挨打倒是没挨打,就是挨了一顿批斗,还被压着强行洗头,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反倒是二姐沉小梅揍了他一顿。
因为,沉小梅要负责洗衣服。
全是稀泥的衣服,可把她气坏了。不把叁弟朋朋打一顿,小梅心头那口气就出不去。
“你听话一点。”沉新建说了一句。
朋朋辩解道,“我一直很听话。”
只是太过喜欢扣黄鳝泥鳅,恨不得扣遍整个八里乡。
沉新建突然想到,过段时间一家人搬到城里去住,朋朋再也扣不了黄鳝,怎么办?
一想到小儿子脸上没了笑容,沉新建也挺矛盾纠结的。
他试探着问道:“朋朋,想不想去城里住。城里有很多车。你不是说喜欢车吗。”
“为什么要去城里住?家里挺好的。”
这个问题如果换做沉小梅来回答,肯定是百分百愿意。
年幼的朋朋,他只向往广袤的农村,有扣不完的黄鳝,放假后每天都可以出去撒野。
“去了城里,可以天天看电视,不用担心停电。”
“家里也可以看电视啊。夏天停电少,放了暑假我在家里也是天天看电视。”
沉新建:“……”
对话进行不下去了。
不过,小孩子适应能力快,到了城里相信很快就能适应。
晚上十一点,换班。
七对接替五队,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水库里面放出来的水,都是七队的,谁也不能抢。
二十四小时,五队所有的田都灌满了水。
最难的事情解决了,剩下的事情就是牛的分配问题。
七家人共同养一头牛,平日大家都是轮流放养。现在,家家都要用牛,就需要这七家人自觉排个队。
沉家排在了第一天,第五天,第八天,还有最后一天。
一共四天,够用了。
他们家田多,所以排了四天。其他家,基本上一两天就能弄完。
沉家田多,并非因为人口多,而是因为他们家还帮着沉老大一家种田。
至于沉老太那里,又是和另外的五家合伙养牛。
……
家里还放着半编织袋的货。
近段时间,一直没空出去摆摊卖货,对于肖淑芬来说每天都是损失。
损失的都是钱啊,全都是钱。
她想着能不能请人帮忙插秧,早点忙完,早点出去摆摊。
沉新建抿了口酒,眉头都皱了起来。白酒明明那么冲,可是男人却乐此不疲,每顿都要喝个一二两。
“大哥的田,也要请人种吗?”
多划不来。
自家四口人,辛苦点,总有忙完的时候。
肖淑芬则说道:“每次农忙,我们家都是拖到最后一个插完秧。你算算,得耽误多少时间。你别忘了,到时候还要帮爸妈他们插秧。”
帮沉老爷子沉老太插秧,其实就等于帮沉老六。
对了,过完年沉老六又跑去城里浪,不到过年估计不会回来。他在城里究竟靠什么生活,这种事情懂的都懂。
迟早有一天会进去吃公家饭。
沉新建犹犹豫豫,一是舍不得钱,二是队里没人这么干。他要是开了先河,这事就太高调了。
到时候说他赚了大钱的闲话,又会尘嚣之上。
他不喜欢!
吹捧是有,但更多的是眼红和嫉妒,以及寻衅。
“就这一回。等忙完这次农忙,我们就把田地都包出去。”
沉新建问道:“八月份收谷子回来吗?”
“当然要回来。”
辛苦种下的粮食,肯定要亲自收。
沉新建又抿了一口酒,“搬去城里,家里没人打药除虫,收成肯定不会太好。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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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收多少收多少。”
肖淑芬不会放弃自家的粮食。城里头一根葱一口水都要花钱买,他们一家搬进城里,负担还是挺重的。
能收点粮食为什么要放弃,至少不用花钱买米吃。
沉新建又问道:“真要请人?”
肖淑芬琢磨了一下,“你要是不愿意请人,那我就回娘家请我兄弟他们来帮忙。私下里给点钱。我们不声张,外人就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沉新建终于点头,这个办法好。
既请了人帮忙干活,又没有对外声张。
外人一看,只当是亲戚之间互相帮忙。
事情就这么定了。
肖家离得不远,当天肖淑芬就整了个来回。商量好了,过个叁四天,肖家那边忙完,就过来帮忙。
钱,肖家兄弟不肯要。人家说了,肯带着他们做生意,已经欠了老大的人情。
帮忙插几天秧,哪能要钱。
都是亲戚,搞点好吃的就行。
沉新建这个满意啊,他对两个舅子那是极满意的,“等他们来了,我天天下厨整好吃的。”
“我给你记住了,到时候你可不能偷懒。”
沉新建一手好厨艺,但他就是懒得下厨。以前不是这样的,还是因为当初开饭馆给他弄伤了,进了厨房就觉着不得劲。
得了一天空,不能浪费。两口子一大早拉着粮食去粮站缴公粮。
沥青路八里乡路段已经完工,本乡第一条沥青路,载人叁轮车更是开出了开火箭的的速度。
一路上挑的,背的,驮的,全都是去粮站交公粮的人。大家互相打着招呼,散着烟。
到了粮站,更是人山人海。
彷佛整个乡的人都来了。
大家排着队,等着粮站验收。
庄臻在人群里面撒欢,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看什么都新鲜。
今年大家的收成都不错,交完公粮,家里的小麦还剩下几百斤,可以换近百斤挂面。
肖淑芬已经想好了,搬家之前,一半的小麦用来换挂面,一半的小麦磨成面粉带去城里。
家里头偶尔也会做点包子馒头吃,只不过没有北方人做得那么好。
家里剩下的油菜籽,全都榨成油,统统带去城里头。
这么一计算,家里东西太多,搬家可是个大工程。想要悄悄咪咪搬走,只能用蚂蚁搬家的办法。
只是,这样一来,至少要提前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把房子租下来。
一个月房租就算他五十。
五十块钱,舍不舍得?
究竟是选择省五十块钱,还是选择悄咪咪搬家?
这个问题必须好好想想,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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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电线厂职工楼
七月,一年当中最热的季节。
电线厂老居民楼,张大爷提着水壶去水房打水。
他是电线厂的老职工。
电线厂效益好,新修了几栋居民楼,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有客厅,有卧室,有阳台。
面积从30平到70平,条件可比他现在住的筒子楼强多了。
电线厂的员工抽签,张大爷也抽到了。按理,今年年初他就该搬进新房子。
只是……
中途出了一点意外,他只得放弃新房子。
同住筒子楼的同事们,大部分都搬走了,留下的就和他一样,因为这样或是那样的缘故,只能继续窝在筒子楼。
同事们搬走了,也没把房子闲着,纷纷出租。
好好的职工居民楼,短短半年时间,就变成了外来人口聚集地。
路过卖水果的一家租住户,张大爷冷哼一声,很是不满。
哐哐哐……
楼梯间传来大动静,这又是怎么了?
他提着水壶,就站在楼梯间,冷眼看着,哼,又搬来一家外来户。
改明儿,这地别叫电线厂老职工楼,干脆改名叫做出租楼得了。
“大爷,麻烦你让让,谢谢啦!”沉新建扛着两个尿素袋,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背篓,爬上叁楼,结果被人挡住了去路。
张大爷拉长了一张脸,问道:“哪家的?”
啊?
沉新建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305房。大爷麻烦你让让。”
热啊!
上百斤的玩意,又是大热天,他已经出了一头一身的汗。就指望着赶紧到出租房,喝口水喘喘气。
张大爷退让了两步,厉声说道:“楼道不许乱摆放。各家管好各家的炉子,家里有小孩不许吵闹。我们睡觉浅,被吵醒了跟你们没完。”
沉新建:“……”
搬家第一天,第一趟上楼,他就感受到了浓浓的嫌弃和厌恶。
他嗯了一声,算是对张大爷的回应。出门在外,和气生财。不和老头子一般见识。
其实,张大爷就比沉新建大了十几岁而已。
上上下下,搬了七八趟,一家人在城里头总算安顿了下来。
朋朋坐在小凳子上,打量着房子。
筒子楼嘛,一个大通间,被木板隔成了叁间房。
进门就客厅,也是饭厅,是工作间,也是书房。
客厅右边开了一道门,进门就是一条窄窄的过道。里面的空间被分割成两个卧室,一个窗户被两个卧室平分,确保了两个卧室都有采光。
“好小啊!”
这是小梅和朋朋对于城里的房子最直观的感受,感觉两个卧室加上客厅还没有自家堂屋大。
更别提卧室了,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和老家的卧室比起来,好似猪圈牛圈,腾挪不开啊!
“妈,我和朋朋怎么睡啊!”
“你们两姐弟睡里头那间屋。谁睡上铺,谁睡下铺,自己商量去。”
“啊,我要和朋朋睡一间啊!”
在乡下,她有独立的卧室,门一关,卧室就是自己的小天地。
到了城里,反倒是要和朋朋搭伙睡一间。
岂不是说,她连一点隐私都没了。
很不爽啊!
“我睡上铺。”朋朋抢先说道。
“我睡上铺,不许我和抢。”沉小梅反应过来,上铺好歹还有一点点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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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朋当然抢不赢二姐,他谁都抢不过,连黄豆都抢不过。
对了,黄豆在哪里?
庄臻正蹲在护栏上。屋里太热,尽管有吊扇,但是空间太小,东西太多,依旧让他觉着闷热。
沉新建两口子真是的,都已经挣钱了,也不知道租个好点地方。
好歹租个宽敞点的房子。
现在好了,房子本来就小,东西却多,一下子就堆满了。
桌子,板凳,柜子,缝纫机,油盐酱醋,一缸子菜籽油,米缸,面缸,碗筷,还有一编织袋的货物。
小小的客厅,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椅子也只有一把。
椅子太占地方,只放得下一把。
以后大家只能拿小板凳将就将就。
卧室更别提了,连个腾挪转身的余地都没有。
哎!
庄臻叹了口气。
这是从“大别墅”沦落到城市蜗居啊!
而且还没有厨房,也没有卫生间。
过道就是厨房,家家户户都在过道做饭,用蜂窝煤烧菜煮饭,小锅炒菜,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大锅炒菜的八成。
一层楼八户人家,家家户户门口都摆着两个蜂窝炉子。
水房在楼梯隔壁,厕所则在水房隔壁,分男厕女厕。
庄臻:“……”
这居住条件,以前大学宿舍条件都比这好。不对,准确的说中学宿舍都比这条件好。
他又一次致郁了。
这怎么住!
他一只猫,虽然占的地盘不大,吃的不多,可他也要上厕所吸爪子啊。
换做大农村,这些都不是问题。
换做筒子楼,想一想,他进厕所方便的时候,旁边站在个老爷们,一人一猫对视,那场面太美,无法直视!
“黄豆,你在这里做什么,不热吗?快跟我进屋吹风扇,好凉快。”
朋朋伸手要抱,庄臻躲开了。
他就不进客厅受那罪。
嘎吱,嘎吱,嘎吱……吊扇发出垂垂老矣的响动,看样子随时都有可能罢工。
沉小梅离着吊扇两步远,“爸,吊扇会不会掉下来啊!我怕!”
想象一下吊扇掉下来的场面,沉小梅直哆嗦。
两个大人都望着头顶上的吊扇,心里头也产生了隐忧。的确很破旧啊!
沉新建犹豫了一下,“晚上买个落地扇回来。”
肖淑芬点点头,为了安全考虑,是该买个风扇。
“晚上睡觉怎么办?没有风扇,这么热的天,怎么睡嘛。”
在家里,天热,可以到院坝睡觉,晚上老凉快。
到了城里,挤在这小破房子里,沉小梅只觉着浑身不对劲。
“别买落地扇了,就买台扇。小一点没关系,能放进卧室。”
哎,当初租房的时候光顾着比较租金和地段,其他方面欠缺考虑。等搬进来才知道亏大了,要添置的东西太多,老花钱了。
节省的那点租金,不知道够不够买两台风扇。
“大哥住哪里?”朋朋突然发出灵魂一问。
得,新问题又产生了。
“老大回来,就打地铺。实在不行,你们母女挤一床,我们爷叁睡上下铺。”
沉新建这个办法,属于不是办法的办法。
条件有限,只能将就。
庄臻趴在护栏上,他在思考一个问题,那么窄小的床,他要怎么睡?
他虽然是一只猫,可他老占地方了。
第46章 送礼
简单吃了一顿午饭,休息休息,就要去夜市摆摊。
沉新建想起行礼里面新鲜李子,全部拿出来放在篮子里,“我去和楼上楼下的邻居们打个招呼。初来乍到,还是要打好关系。”
肖淑芬点头,“一起去吧。小梅和朋朋也去,就当认个人。也不知道这会有没有人在家。”
“应该在。做饭的时候,我看大部分门口都开了火。”
一家四口出门,挨家送李子。
敲开第一家门,也是租住户。
“你好,我姓沉,这是我老婆和两个小孩,我们今天刚搬来,就住在隔壁305,以后互相关照。”
“哦,就是你们一家啊。我刚回来就听人说又搬来一家。还送什么李子,太客气了。”
“家里自己种的,还很新鲜,送给大家尝个鲜。”
“沉师傅太客气了。我姓朱,来,抽根烟。你们是做什么的,我是做五金的,就在外面大街上。你们需要点什么尽管找我,肯定给你们算便宜点。”
“我们卖服装,大人小孩都卖。朱师傅需要的话,直接给你批发价。”
“好说好说。诶,这李子真甜。谢啦,沉师傅,还有老板娘。”
“不用谢,以后大家互相关照。”
一家一家送过去,大家还挺客气的。
来到张大爷家门口的时候,沉新建迟疑了一下,敲响了房门。
门开了,张大爷的脸依旧拉得老长老长,“干什么?”
“我们今天刚搬来,带了一点老家的李子,非常甜……”
“不买。”张太爷直接打断沉新建的话。
沉新建怪尴尬的,但他继续说道:“不是卖,是送。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以后大家都是邻居,互相关照。”
张大爷盯着一家四口一个个打量,突然发难,“我是老年人,你送我李子什么意思?生怕我不能早点死吗?你们安的是什么心,难道不知道李子性凉,这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吃出了问题你赔得起吗?”
“诶,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我们好心好意送点自家的李子,怎么就不安好心了。”肖淑芬这个气啊,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刁蛮不讲理的老头,简直了,好心当驴肝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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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说错了吗?李子是不是性凉,不是每个人都能吃是不是?你们还害死我,我告诉你们,没门。”
“你……”肖淑芬这暴脾气。
“老张别胡说。沉师傅是吧,我家老张就是这个脾气,你们别理他。”
一个气质优雅,头发黑中参了一点白,小卷烫,梳得整整齐齐,左耳边别着一根蝴蝶款式的蓝色发夹。穿着一件浅蓝色改良旗袍,脚踩一双黑色小高跟皮鞋,面色慈祥和蔼,身材略微显瘦,五官眉眼只需一眼,就能看出年轻时候必定是个大美人,特别有书卷气的老太太走出来。
关键是,老太太手里头还拿着一本书。
庄臻凑到门口瞪大了眼睛看,《金瓶梅》八二年的版本,无删减版。
老太太有品位!
庄臻为老太太竖起大拇指。
见到这位老太太,肖淑芬顿感自惭形秽。
这位老太太必定是个读书人,肯定有大学问。这气质,一般职工老太太身上根本没有。
说话也是和和气气,显得特别斯文秀气。
肖淑芬顿时觉着自己的大嗓门太没教养了。平生她一次产生了自己没有教养的想法。
可太稀罕了!
不由自主的,肖淑芬放低了嗓门,显得有些局促,“我们也有错,没了解清楚大爷的饮食习惯。李子的确性凉,不合适的话,我们换一样东西。”
“老板娘客气了。”老太太一脸笑眯眯,“我家老张脾气坏,你们别往心里去,我代他赔个不是。李子我们能吃,这份心意我们收下了。对了,我姓苏,大家都叫我苏老师。”
“苏老师你好,我姓肖,肖淑芬。这是我两个孩子。一个九月读初一,一个读叁年级。”
“都是好孩子。”
苏老师收下了李子,张大爷冷哼一声,却再也没有说一句反驳的话。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
很显然,苏老师就是张大爷的克星。
“你们等一等。”
片刻之后,苏老师再次出来,递给肖淑芬一副装饰画,“我自己画的,水平一般般。不嫌弃的话,就挂在墙上。”
“谢谢苏老师,太谢谢了。这画真好看。”
沉新建则催促两个孩子赶紧叫人。
“苏老师好!”小梅和朋朋齐声开口。
别看小梅人心鬼大心眼多,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心里头对老师有着天然的敬畏心。
张大爷杵在门口,看见老伴将画作送人,那表情明显是不满,却不敢出声反对。只能眼睁睁看着肖淑芬收了画作,心里头不爽极了。
“以后有空可以到我家里坐坐。”苏老师热情邀请。
肖淑芬激动不已,拍拍两个孩子,“还不赶紧谢谢苏老师。”
“谢谢苏老师。”
“都是乖孩子。你们忙吧,我就不耽误你们。”
“不耽误不耽误。”
一家人对苏老师那是极喜欢极满意的。
去夜市的路上,肖淑芬还在唠叨,“苏老师那气质,一看就是做大学问的。怎么就嫁了一个溷账老头,分明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别胡说!”沉新建心里赞同老婆的话,嘴上肯定是不承认的。
肖淑芬突然拍了下沉小梅的背,“挺直了。你看人家苏老师,那么大的年纪,背还挺得直直。那气质多好。腹有诗书气自华,女孩子要多读书,知不知道?”
哦!
沉小梅挺直了背嵴。
她喜欢苏老师,又觉着好遥远。
除却电视,现实生活中,沉小梅不知道何为美人,因为她没见过。
但是今天,她知道了什么叫做美人。
苏老师就是美人。
尽管苏老师年纪大了,可她就是觉着对方很美,美得让她都不敢大声喘气。
“妈,我们真的可以去苏老师家做客吗?我看见苏老师家好多书。”
“嗯,以后肯定有机会。”肖淑芬自己也不太自信。
“肯定有机会。”沉新建掷地有声。
电线厂的情况,他早就打听清楚了。
有钱的职工,都搬去了新的职工楼。剩下没搬的,都是因为交不起五千块钱。
第47章 夜生活
不到六点,夜市已经人头攒动,放眼看去全是人。
庄臻避开人群,在夜市里面闲逛。
果然是个百货市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卖不到的东西。
逛了一圈,他闻着味跑进了巷子,跳上墙头,一路往前跑。
“喵~”
巷子里传来怒吼。
不是冲着他去的,而是冲着几只流浪狗。
一群野猫,足有十几二十几只,个个张牙舞爪,毛发炸起,正在和叁只流浪狗打仗。
战争爆发,流浪猫没有应为身材个小而惧怕,它们勇往无前,爪子就是它们的武器,凶狠就是它们的胆量,朝着叁只流浪狗发起了冲锋。
这是地盘之战,是生存之战,只能赢不能输,输了就可能丢命。
流浪狗个子大,纵然厉害,但他们猫多势众,团结一心,胜利一定是属于它们的。
它们也闻到了庄臻的味,但是没理会。
一闻那个味道就知道是家养的猫,不足为惧。家养的猫在它们眼里,和耗子差不多,是可以随便戏耍的对象。
庄臻观摩了一会会战争,待到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才沿着墙头离开。
叁只流浪狗,估计流浪的时间还不够长,明显不是那群野猫的对手。
单是凶狠度,就差了一大截。
输了不冤。
他往前跑,跑上居民楼的阳台,从一个阳台翻到下一个阳台。
从一个房顶翻越到下一个房顶。
这一刻,他很自由。
城市灯火璀璨,万家灯火,温馨又充满了活力。这才是他熟悉的地方,是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是他的归属。
原来,他始终归于城市,而不是乡村。
乡村只是他停泊的一个港湾,时间到了,最终还是回到了城市,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
沿着楼梯,他下了楼。
他闻到了味,读书味。
唰的一下,他熘进了工业学院。
为什么工业学院会有一头铁牛凋像?莫非是取意俯首甘为孺子牛吗?
一群工学生,以后要是进了大厂,貌似是要像牛一样苦干,996是福报。
这所大学的校长真是个人才,这么早就意识到自家大学学生的前尘。
教学楼灯火通明,里面都是上晚自习的人。
学风真好。
只是,不愧是工学院,庄臻在教学楼偷偷摸摸转悠了一圈,放眼看去,大部分都是男生,女生少得可怜。
一群和尚在一起读书有什么意思。
没劲,他走了。
出了教学楼,他蹲在一座老夫子凋像上面,仰望星空,目露深思,彷佛是在思考宇宙真理。
“看,那里有一只猫。”
“眼睛像灯泡一样,刚才把我吓了一跳。”
“不知道是哪个老师养的猫。”
叁个女生迎面走来,穿着连衣裙和凉鞋,个个都是青春靓丽。
“明天考高数,啊,我一点信心都没有。”
“高数还算简单的。我们明天考数电,头都大了一圈,看都看不懂。都不知道到时候怎么考。”
“我当初什么要选调剂,我明明报的是师范大学,只差一分啊,差一分就被调剂到工学院,学了这么一个要命的专业。”
几个女生走远了。
庄臻甩甩头,难怪教学楼里面坐满了学生,原来是赶上了考试周。
这一刻,他有点惆怅。
才一年时间没做人,他竟然忘了这样一个,算是常识性的东西。
难道有一天,他会变得像其他猫一样,只知道卖萌找吃的吗?
老夫子的凋像蹲不下去了,他需要静静,到处走走散散心。
走着走着,又来到一栋建筑物前。抬头一望,原来是来到了图书馆。
来都来了,那就进去看看吧。
避开人,他熘进了图书馆。
沿着楼梯,上了二楼,上了叁楼……
有人过来,赶紧躲在桌子下面。
一双双腿……
he~tui
特么的全是腿毛,浓密的腿毛,从身上散发出来的一阵阵汗臭味,他鼻子多灵啊,差点没将他熏死。
人闻着只有1个点的臭味,在他鼻子里瞬间放大了100。
这个自习室,他庄臻的眼中,和修罗场不分上下。
小心避开所有的腿,穿过一张又一张的桌子,大部分的腿都没什么看头。唯有两双腿,又白又直,连汗毛都很少,几乎闻不到什么味道,反而有点香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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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自习室堪比修罗场,他肯定要多看看多闻闻,说不定情不自禁就伸出爪子摸一摸。
他长得如此可爱,如何英俊,两位拥有着美腿的女学生肯定不会和他计较吧。
说不定还会抱起他,将他放在怀里揉揉。
光是想一想,就觉着美滋滋。
哎……
可惜天时地利人和样样没有,只能放弃这一美妙的想法,赶紧逃离修罗场。
终于出来了,庄臻喘了一口气。
咦,前面是中外名着借阅室。
过去他最喜欢的地方,各种禁的没禁的,各种旧的新的,各种版本的小说应有尽有。
如果你要找一本书,但是市面上依旧没有了,出版社也不再再版,网络上也没有资源,怎么办?
那就去图书馆。
里面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尤其是一些很有年头的图书馆,禁不禁的,人家是收藏,是对文化的保护。
删不删的,那就要看运气了。往里面走,往深处走,多点耐心,总能找到你想要的惊喜。
门口窗户下有个女老师闲坐着,手里捧着一本书正看得起劲。桌子上面是一排排木头格子。想要进去借书,交了借书证拿上借书条才能进去。
这是规矩。
但……
庄臻需要守着这个规矩吗?
他当然不用。
趁着周围没人,他匍匐在地,缓缓爬行,以不惊动看守的女老师为原则,打算偷偷摸摸进入借阅室。
双腿过了门槛,肚子过了门槛,后腿只差了一点点。
女老师正在换姿势,他当机立断,以一千米冲刺的速度,唰的一下,跑了进去。
咦?
“我刚才是眼花了吗?明明看到有个东西闪过,怎么没了。”
黄芬揉揉眼睛,起身四下看了看。
“莫非真的是看花眼了?好像还是黄色的。黄色的应该不是耗子。”
只要不是耗子就行。
黄芬重新坐了下来,继续翻看新到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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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美腿别跑
庄臻伸出脑袋,貌似每一排书架面前都有人。
他干脆跳上书架。
两米五高的书架,藏一只猫,绰绰有余。
现代文学,近代文学,海外名着……
一排排扫过去,他终于找到了想要找的书。
在犄角旮旯的位置,最下面一层,八二版的《金瓶梅》无删减版。
他就想看看这本书究竟有多好看,苏老师竟然喜欢到手不释卷的地步。
两只爪子取下书,他还不忘收起锋利的爪子,用肉肉的脚掌拖着书。
还挺沉的。
算了,还是用牙齿叼着吧。
叼着书,来到最隐秘的位置,靠着墙,后腿一伸,直接一副老爷瘫姿势,开始看起书来。
特么的,太晦涩难懂了吧!
全篇白话文。
算了,算了,他果然没有苏老师的审美。
将书放回原位,他盯上了另外一本书《茶花女》。
嘿嘿嘿……
依旧是老位置,老爷瘫,一只田园猫捧着一本《茶花女》,看得鹅鹅鹅的笑。
“喵~喵~喵~”
“你们刚才有没有听到猫叫。”
站在书架前的几个学生,一个个面面相觑。
“看得太入神,刚没注意到。这里是图书馆,怎么会有猫叫。”
“我好像也听见了猫叫声。”
“我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
“是不是听错了。猫怎么可能进来,这里又没有吃的。”
“可我真的听见猫叫了。又不是我一个人听见,他们也听见了。”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都有点疑神疑鬼。
“难不成这里面有耗子,猫追进来了。”
“不可能吧。要是有耗子,这里的书肯定有被耗子啃过的痕迹。”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
庄臻耳朵一动,赶紧捂住了嘴巴。
没动静之后,他才拿下捂嘴巴的爪子。
接下来看书千万千万不能笑出声,嘿嘿……
九点钟……
庄臻意犹未尽的放下《茶花女》,他准备明天继续过来蹭书看。
所以他将《茶花女》插在最后一排,犄角旮旯的书架最下面一层。
然后,趁着大家都在专心看书的当下,偷偷摸摸熘出了借阅室。
下楼。
诶,楼上有人下来,楼下也有人上来,他这是被人堵在楼梯上了。
算了,干脆翻楼梯,直接从护栏外面跳下去,借着栏杆下到了一楼,沿着墙角熘了出去。
时间还早,他又跑到操场上熘达了一圈,看见了无数的鸳鸯。
有个女生腿挺白的,他就是想杵近了看,看仔细点。之前在自习室只恨没看仔细,现在又碰到腿漂亮的女生,这回他不想错过。两只大灯泡勐地一出现,把人家女生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
就差没叫出:“鬼啊!”
“喵~”
对不起啦,吓着你啦。
他一步一步上前,都还没看仔细,还没品鉴完。
“是一只猫,别怕。死猫,滚开。”
男朋友此时充当护花使者,搂着女生,看清楚是一只猫后,一改之前受惊过度的模样,伸腿就踢。
“喵~”
你再踢,你再踢,我要咬你了。
“我们快离开这里,这猫看起来好邪性。”女生受不了两只大灯泡,在黑夜的操场里,看起来格外诡异。
她拉着男朋友赶紧跑。
男朋友没能在女朋友面前彰显出自己的男友力,有点遗憾。
他回头,冲着庄臻比划了一个斩首的动作。下次让他再遇见这只讨厌的猫,他一定不客气。
庄臻:“……”
冲他比划斩首,真是笑掉大牙。
哎呀,女生跑起来,那腿那线条,更好看耶。就是找男朋友的眼光似乎不怎么样。
因为,那个男生只比女生高了一毛毛。人家女生穿得还是平跟凉鞋。
一米七拥有美腿的女生,你到底为何想不开。
庄臻惆怅地离开了校园。
他没走夜市,打算抄近路回电线厂职工楼。
循着方向,路过一处停工的的工地,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跳上工地围墙,工地内的情尽收眼底,里面长满了荒草。根据荒草的密度和高度,这处工地停工估计已经有一两年的时间。
大门口连个守门的老头也没有。
不过,工地里面也没什么可偷。
施工机械都搬走了,建筑材料应该都没来得及运过来。看样子,刚开工还在挖地基的时候,就被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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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停下来,不是因为这是一处荒废的工地。而是,他闻到了一股味。
一股令他作呕,熟悉,又陌生的味道。
味道很远,人肯定闻不到。但对于他来说,离着两百米远,他的鼻子都充斥着那股令人作呕的臭味,难以描述。
若不是其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一丝熟悉味道,他肯定不会进来。
循着味道,他在工地里面跑步前进。
特么的,这可是城市,竟然还有长虫藏身其中。差一点,就和长虫来一场属于男人之间的较量。
避开了长虫,继续前进。
近了,近了,味道越来越冲,他的鼻子快要受不住了。
他只能封闭自己的嗅觉,否则一定会被熏晕的。
一个干涸的水沟,一个人躺在里面,面目全非,看样子已经死了好长时间。
一具男尸。
庄臻放开自己的嗅觉,差一点晕倒,又赶紧封闭自己的嗅觉。
一秒的时间,足够他判断出眼前这具男尸,正是刑队要找的那个青皮。
哎!
庄臻叹了一声。
他没在八里乡找到这位青皮,还以为对方跑到了外地躲起来。却没想到,竟然葬身无人废弃工地。
可悲可叹!
他走了!
他只是一只猫。
他要回去,赶紧将自己洗香香,洗去污秽的味道。
他现在很担心,身上的味道叁天叁夜都消不掉。要命了!
身为讲卫生的五好家猫,他怎么可以顶着一身臭味叁天,忍不了。
朋朋,你科二要加油啊!
跑回电线厂,家家户户都在看电视。
他跑上叁楼,朋朋似乎和他有心灵感应一样,突然就从凳子上站起来,“黄豆回来了。”
他冲出房门,就看见了庄臻。
“黄豆,你可算回来了。你跑哪里去了,我找不到你好担心。下次不要跑远了,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喵~”
本猫要洗澡,快!
第49章 岁月不败美人
庄臻睡了个懒觉。
等他起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屁股了。
屋里静悄悄的,人都不在。这是一大早就出门摆摊去了吗?
沉新建和肖淑芬两口子真是勤快得不像话,完全不给其他同行活路。
房门锁着,庄臻直接从窗户栏杆跳出去,先去水房洗个脸刷个牙。
正当他扭动水龙头的时候,水房又来了人。
猫:“……”
人:“……”
“什么时候猫也会扭水龙头了?”小伙子看稀奇,“嘿,你一只猫还知道洗脸,还刷牙?”
小伙子直接震惊叁连。
他凑近了,盯着庄臻,“你真的是猫吗?”
庄臻斜了对方一眼。
“喵~”
少见多怪!
本少爷倒是想做人,可是老天爷开了个玩笑,非得让本少爷当一只猫。
他就只能勉为其难做一只最帅气英俊的猫。
洗完脸刷完牙,回305。
他爱朋朋,朋朋爱他。
朋朋给他留了早饭,还伴着昨晚上的肉汤。
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必须给朋朋点赞。
他躺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先来个老爷瘫,然后手持遥控器,准备看点愉悦身心的节目。
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
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
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
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
我是一条小青龙(小青龙,小青龙)
电视台又在重播《小龙人》,庄臻断断续续已经看了叁遍了。这歌,就算再过二十年他都会唱。
实在是太洗脑。
我是一条小青龙,小青龙……
“喵~喵~喵~”
他笑得发出了鹅叫声。
换个台,还是《小龙人》,过分了啊!
再换一个台。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在人间……
刚换了一个台,熟悉的曲目灌入耳中。他不由得跟着唱起来。
电视里面,全都是熟悉的面孔。
最像展昭的展昭,最像包青天的包青天。
他记得扮演包青天的演员好像姓金,后面还演了一部《天师钟馗》,都是很经典的电视剧。
他看着电视里包青天审问桉子,脑子里不由得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那个青皮的尸体,就任他在废弃工地里面风吹雨打吗?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被人发现。
哎!
有点烦躁。
这事要怎么处理。
他脑子乱,先出门静一静。
经过303号房,他灵机一动,跳上窗台。能透过门,看到里间的情况。
苏老师正坐在窗户下面认真的看书。
他想都没想就跳了进去,脚步从容地来到了苏老师面前。
苏老师发现了他,摘下眼镜,“咦,你这只猫,好像是新搬来的沉师傅家里的,是叫黄豆,对吗?”
“喵~”
苏老师记性真好。
苏老师真美!
他跳上桌子,趴在桌面上静静的看着。
阳光从窗户透进来,映照在苏老师身上,一半明一半暗。
他突然就懂了那句话:美人在骨不在皮。
岁月不败美人。
真正的美人,纵然她老了,她依旧是美的。美得就像是一副油画,眼中带着智慧的光芒。
尽管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种种痕迹,然而,她的那份从容优雅,也在岁月积淀中,酿成了酒,香得醉人。
苏老师伸出手顺了顺毛,“你这只猫,怎么老是盯着人看。你很好奇吗?”
“喵~”
苏老师家里的书真多。
看这房子的格局,明显要比305大。房间显得宽敞明亮。
“你喜欢这里,就在这里玩吧。别咬书就行。”
苏老师笑眯眯的,戴上眼镜,继续看书。
庄臻发现,苏老师看的是一本英文原版小说。果然是文化人,他心里头生出佩服。
明明已经退休了,却依旧有一颗读书的心,这是天大的好事。
活到老,学到老。
他就趴在桌上,什么也不干,就觉着是一件很棒的事情。苏老师自带一种气质,能让人安静下来的气质。
真好!
沉家有这样的邻居,真好!
他能遇见苏老师,真好!
外面传来开门声,张大爷买菜回来了。
“明明,我回来了。”张大爷喊着苏老师的小名,语气温柔得完全不像话。
同昨天的张大爷比起来,判若两人。
原来嘴炮强者的张大爷,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令人惊奇。
“诶,家里怎么多了一只猫?”
张大爷穿着老头衫,一条西装短裤,还系着皮带。脚上穿着一双白色凉袜,脚踩一双皮质凉鞋。头发掉了五成,剩下的五成在吊扇下面一吹,东倒西歪,根根都很引人注目。
笔趣阁
“这是沉师傅家的猫,叫黄豆。这猫挺有意思的,喜欢看我读书,不吵不闹也不捣蛋,比我以前的学生还要听话。”
“你是说新搬来的那家,他家的猫跑进来就要赶出去啊。”
“一只猫不用赶。”
苏老师伸手又给庄臻顺了顺毛,“这猫不错。
“行吧,你喜欢都依着你。我买了一把空心菜,你是凉拌吃,还是要炝炒?我再给你烧个排骨。我还还买了猪肺,晚上炖个猪肺汤。今天市场上有新鲜的大肠,我知道你闻不得那个味道就没卖。等明天,我和老板约好了,明天给我留一副肥肠,我就在菜市场清理干净再带回来,到时候给你做个烧肥肠……”
张大爷唠唠叨叨,嘴里头心里头念叨的全是苏老师,做的菜也都是苏老师的口味。
他就坐在外间打理空心菜,说着外面的新鲜事,语气自始至终都是温柔轻细。
苏老师偶尔吱一声,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她似乎很喜欢张大爷的唠叨声,看书都变成了叁心二意。
“你上回说的那个颜料,我问了老板,估计要等到下个星期才有货。你别急,等货一到,我就给你买回来。这天气热,晒得人出油,你就别出门了,当心中暑。你要是热的话就吃半根冰棍,剩下的留给我……”
“你吃吧,我不热。倒是你,回来这么久额头上还是汗,赶紧去洗一洗。”苏老师走到门口,拿起开水瓶要给张大爷倒洗脸水。
张大爷忙拦住她,“我来,我来,你看书就好了。其实我不热,吹着风扇哪里能热。”
“空心菜我来打理,你先去洗脸。”
“好嘞,就听你的。”张大爷高兴得像是叁岁小孩。似乎苏老师的一言一行都能牵动他的情绪。
这一刻,庄臻突然有了决定。他跳下桌面,同苏老师打了个招呼,跑回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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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一块钱一分钟
庄臻遇到了难题,他要如何让朋朋理解自己的意思呢?
这事还得靠朋朋,他没想麻烦沉新建。
他抓头,这是要逼着他动笔吗?
身为一只猫,也摆脱不了写字的命运,真是一件令人心酸的事情。
拿出朋朋的铅笔,揉成盐菜一般的作业本,怎么写?
用爪子抓着铅笔,这真是考验一只猫的潜力。一只爪子小了点,换成两只爪子抱着,勉强能行。
126-8573……
这是刑队的传呼号。
哎,谁让他记性好,看了一次就记住了,到现在还没忘。
这是刑队的桉子,他也只认识刑队,那就打给刑队。一人一猫反正也熟了,算是合作过一回。
这第二回,那肯定就更熟了,怕是要熟透。
咚咚咚……
听着楼梯间传来的大动静,他就知道是朋朋回来了,后面还跟着小梅。
“黄豆,黄豆……”朋朋一回来就大喊大叫,拿钥匙开门的时候,透过窗户看见了庄臻,笑得嘴巴都裂开了。
一头的汗水,本来就黑,大夏天在太阳下面走回来,就更黑了。
小梅头上倒是戴了顶帽子,小姑娘有美白的想法,不错不错。一白遮百丑,小梅以后长大了,也会是个小美女。
朋朋一进屋,就抱着水壶大口大口喝水,喝完直接用手擦嘴。
小梅喝水秀气些。
两姐弟还带了菜回来,他们是回来做中午饭的,还要给父母送饭。
做饭小梅是主力,朋朋只能打个下手。以前还能烧火,现在没烧火这份活,朋朋就帮忙摘菜洗菜。
吃过饭,小梅负责送饭。
朋朋直说热,不想出门。
“那行吧,你看好家,我去给爸妈送饭,估计要等到五六点才回来。到时候你记得先把饭煮好。”
“知道了。”
吹着老年腐朽的吊扇,看着电视,朋朋似乎很适应城里头的生活。
“啊,黄豆干什么抓我?桌子?桌子有什么?”
朋朋被庄臻拉扯着来到书桌前,他伸出爪子点了点作业本。
“黄豆,你是要监督我写暑假作业吗?”
庄臻:“……”
他只能再次伸出爪子,点了点作业本上的一串数字。
这回,朋朋终于get到了重点。
“126-8573……这是号码,你是让我打电话吗?打给谁啊?刑……队?你是说那个刑队?”
朋朋一下子捂住嘴巴,好似一提到刑队,就有种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
小小年纪他可承受不起。
朋朋压低了声音,“黄豆,你为什么要我打电话给刑队啊。我我我……我还没打过电话,我不知道怎么打电话。”
庄臻:“……”
是他草率了。
朋朋继续压着嗓子说话:“打电话要很多钱吧,我身上总共只有七块钱,够不够啊!万一不够,老板会不会卖了我?”
“喵~”
你想啥呢?
要是钱不够,最多拉着你找家长,再来一顿爱的教育。
“真要打吗?”朋朋这一刻明显胆怯,对于未知的胆怯,面对刑队的胆怯。
“喵~”
朋朋加油,就是打个电话,打完了就算完成任务。至于刑队能不能get到这一通电话意义,就不是他需要操心的事情。
他只做自己该做的。
朋朋抓抓头,“好吧,现在就去打电话吗?”
他踌躇不前,恨不得一直拖延拖延,拖延到最后此事无疾而终。
庄臻拉扯着他的领子,走吧,走吧,赶紧打完电话,早点将事情了结。
朋朋被庄臻拉着,带上钱,很是勉强的出了门。
自从电线厂大部分职工搬去了新楼后,以前的门卫室改成了小卖部,牵了电话线。
电话就放在窗口最醒目的位置,外面还放置了一张凳子,方便打电话的人。
朋朋在门口犹豫了好长时间,人家老板都看了他好几眼,就差开口赶人了。
“喵~”
庄臻一再鼓励朋朋,鼓励他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身为小学叁年级学生,我们要雄起。
“老板,我打电话。”
“打吧,一分钟一块钱,注意时间。”
“老板,传呼怎么打?”朋朋小声问道。
“打传呼?你不会吗?有没有号码,拿过来,我帮你拨。一会电话通了,人家问你回电话不,你就说本机号码。问你留言不,你就说自个名字,记住了吗?”
“哦,谢谢老板。”
老板好心帮忙打电话,很快电话通了,话筒回到了朋朋的手中。
朋朋紧张得手心都在冒汗,“……嗯,本,本机。黄豆找!”
说完,他赶紧挂了电话。
“一块钱!”
都不用看时间,老板很肯定没有一分钟。
不满一分钟按照一分钟收费。
掏出一块钱交给老板,朋朋心疼啊。
“喵~”
我家朋朋真能干,必须给予奖励。
他决定了,下午让朋朋撸自己,随便撸,他绝不嫌弃。
“小朋友,先别走啊。在这等着,说不定一会会回电话。”老板是个热心人,还不忘提醒朋朋。
笔趣阁
这一茬连庄臻都忘了。
毕竟,他是从智能手机时代过来的,没经历过传呼机时代,一些常识东西,他总是半懂不懂。
朋朋就坐在窗户外的凳子上,抱着庄臻。
他凑在庄臻的耳边,悄咪咪地问道:“一会电话打过来,我说什么呀?”
庄臻闭上了耳朵,痒。
说什么?
照实说!
五分钟,只过了五分钟。电话铃声刺破了炎热的空气,彷佛整个院落都随着电话铃声震动起来。
这声音,真够响亮的。
老板示意朋朋接电话。朋朋这才醒过神来,小心翼翼拿起话筒,“喂!”
电话那头的刑队明显愣了一下。
看号码是本市的,他还以为是哪个同行或是同事呼他,他还特意半路停车,找了个有电话的小卖部回电话。
结果,电话那头竟然是个孩子。
莫非是谁恶作剧,还是打错了。
等等,他看清楚呼机上的内容,王都找,王都是谁?莫非是黄豆找?
他瞬间明白过来,忙问道:“是沉良朋小朋友吗,是你给我打传呼,有什么事?”
“是是是……是黄豆让我给你打电话。”
“你们现在在哪里,不在八里乡吗?这个电话号码不是八里乡乡公所的号码。”
“我们在电线厂。”
“什么电线厂?你让老板接电话。”
哦!
朋朋很听话,他将话筒递给老板,“老板接电话。”
“诶,是找我的吗?”老板拿起话筒,“啊,啊,啊……我们这里的地址是……”
第51章 刑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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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四点,刑队带着两个队员来到电线厂。
看着一排排的楼,也不知哪家是沉新建租的房子。
没法子,直接扯着嗓子喊:“黄豆,黄豆给我出来。”
“喵~”
喊什么喊,吵着本猫午睡。
庄臻从房里出来,蹲在护栏上。
刑队一眼就看见了他,嘿嘿一笑,“等着,我上来了。”
“喵~”
不用,本猫下来。
“黄豆去哪里?我也跟着你。”朋朋急急忙忙穿好鞋,锁上门。
下了楼,刑队冲庄臻招手,然后一把抱起了他,给他顺毛。
这猫属驴的,必须顺着来。
“朋朋,真的是黄豆让你打电话给我?”
朋朋点头。
朋朋品质好,不撒谎。
刑队好奇的盯着庄臻看,“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怎么有我的传呼号?”
“喵~”
老男人真啰嗦。鸡蛋好吃就行了,非得关心一下下蛋的母鸡,有意思吗?
庄臻跳下来,朝大门外走去。
走出几步,回头,示意几个人跟上。
“你这是带我去找人?”刑队揣测着庄臻的用意。
“喵~”
快点跟上。
庄臻率先跑出大门,就守在车门前。
刑队紧随其后,“嘿,你这猫怎么知道这车是我们的?”
“喵~”
当然是闻出来的。
味道那么冲,隔着一百米远都闻得到。
“都上车,朋朋也上车。黄豆,我抱着你坐副驾驶,你没意见吧?”
庄臻伸伸爪子,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车门一开,他就跳了进去。
“队长,这靠谱吗?”开车的小王看着右手边的猫,实在是,这事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太特么诡异了。
他们靠一只猫找人就算了,如今还要靠一只猫带路。
“靠不靠谱,走一趟就知道了。黄豆让朋朋给我打电话,必然有重要原因。黄豆,我说的对不对?”
庄臻伸了伸爪子,表示赞赏。
不愧是做领导的人,没有一板一眼的教条化,深谙随机应变的道理。
都是为了破桉,靠猫带路不丢人。
“那我们现在往哪里走?”司机小王看看刑队,又看看猫。
庄臻伸着爪子,指着左边,掉头吧小子。
“往左边掉头。”
最懂庄臻的人,果然是刑队。他爪子一伸,人家就准确掌握了信息。
“右拐……左拐……前面单行道……”
一个比划爪子,一个翻译,路上通畅不堵车,很快就到到了废弃工地。
庄臻敲敲车。
“停,就在这里停。黄豆,确定是这里吗?”
“喵~”
百分百确定。
那味又飘出来了。
完了,今天又是一身臭味。
开门,下车。
一只猫带着一群深入废弃工地。
离着尸体还有几十米远的时候,庄臻不动了。他伸出爪子指了指前面,示意刑队他们自己过去。
他和朋朋就去外面等着。
朋朋是小孩子,不能见到血腥恐怖的场面,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确定是前面?走,我们去前面看看。”
刑队带着两个队员,深入废弃工地腹地。
“刑队,有发现,一具男尸,高度腐烂。”
“那猫真是神了。”
“刑队,是报警通知本地单位,还是呼叫支援。”
“既要呼叫支援,也要通知本地的兄弟单位。这是人命桉!”
“知道了!”
“这人真的是王小四吗?”
“等法医来了再说。看好现场,我去去就来。”
刑队来到庄臻面前,抽出一根烟,“哎,你一只猫,可惜不抽烟。”
庄臻:“……”
谁说他不抽烟。
他抽,只是抽得少。
算了,闻个烟味也行。
刑队自顾自的点燃了烟,“里面发现了一具尸体,记你一功。要不是你领路,就这地,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会被发现。我来呢,你是要感谢你还有朋朋,二是想问问,那人是谁?是不是我上次托你找的那个青皮?”
庄臻的爪子在地上点了一下。
“这么说,那具尸体真是那个王小四。这下麻烦了。”
人死了,线索全断。
刑队发了会愁,又回过神来,“你帮我们提供了重要线索,会有一笔奖励,不太多,就两百块。这钱,我可以代你们领。黄豆,你是想让我代领,然后交给你和朋朋。还是让沉师傅去警局帮你领钱?”
庄臻回头看了眼朋朋。
朋朋不是很明白,他就问庄臻,“黄豆,你又挣钱了吗?你挣的钱你决定,我都听你的。”
“喵~”
朋朋真是好孩子。
庄臻用爪子点了一下。
刑队心中了然,“这么说你是让我代领。行,这事我记着,过几天帮你办了。算了,过几天不知道忙成什么样,怕是腾不出空来。我先垫付两百块,来,朋朋你拿着。记住了,这是黄豆的钱。”
“叔叔放心,我不乱花钱。这是我和黄豆的秘密,我不告诉爸爸妈妈,也不会告诉二姐和大哥。”
“真是好孩子。黄豆,我还想问问,你能闻到凶手的味吗?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显然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中间还下过雨。你要是闻不到也没关系。”
刑队自嘲一笑。
他这是怎么了,破个桉,竟然事事求助一只猫。这要是传出去,他刑天明就成了全系统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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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臻盯着刑队,“……”
行啊,你个刑队,尽逮着一只猫撸,你这是不道德的,也是可耻的。
树新风讲四美,你是一样没学好。
刑队却是一脸意外惊喜,嘿,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还真问出来了。
“黄豆,看样子你是闻到了凶手的味,对吗?这么多天了,还能闻到味,你可真厉害。不会是,你几天前就发现了这里,一直拖到今天才给我打电话吧。”
“叔叔,我们家昨天才搬到城里。”朋朋要替自家猫证明。
“瞧我,误会了黄豆。我给黄豆道歉。嘿嘿,黄豆你可真厉害,你这鼻子怎么长的,,真是比警犬还要勐。隔了这么多天还能闻着味。”
庄臻扭头就走,不理会刑队的马屁。
朋朋急忙跟上。
刑队在后面笑起来,“一会我派人送你们回去,这大热天的,你们走回去那要走到什么时候。黄豆,抓住凶手有一千的奖金,另外这个桉子的苦主还拿出了五千块作为悬赏金。你要是帮忙找到凶手线索,一千加上五千,我替你领出来。”
“喵~”
再说吧!
第52章 给他一点温暖
太阳西沉。
朋朋在小卖部买了两个大大泡泡糖,他一个,庄臻一个。
回到出租房,朋朋掏出一把大团结,刑队给的两百块,全是散钞。
“黄豆,这钱放在哪里?”
庄臻用爪子一拨,拿出十块钱交到朋朋手中,作为朋朋的零花钱。
朋朋手中不能有太多钱,否则会被精明的小梅还有肖淑芬发现。
剩下的一百九十块,庄臻叼来一根皮筋,示意朋朋将钱捆起来。
然后,他叼着钱跳上柜子,扣开一个面板,将钱藏在里面。
朋朋踩着凳子,扒在柜子上,看到这一幕,惊叹着张大了嘴巴,“黄豆你怎么知道这里能藏钱?”
庄臻跳下柜子,身为一只猫,还有谁比他更适合寻找藏钱的秘密地方。
楼上响起了钢琴声。
咣咣咣……
哪里是弹琴,分明是在砸钢琴。
庄臻上了四楼。
他跳上407号房,一个小男生,估计和小梅差不多大,正在烦躁的砸着钢琴。
房门从外面锁住了,单独的门锁,里面打不开。
屋里就男生一个人,显得很暴躁。
“你是哪家的猫?”
男生发现了窗台上的庄臻,很好奇的凑上去。
“猫喜欢听钢琴吗?可我不喜欢弹钢琴,我爸妈偏要逼着我学钢琴。你知道这架钢琴多少钱吗?”
男生或许是长久没有伙伴一起说话,遇到一只猫都能说个不停
“这钢琴是我妈给我买回来的,花了将近两万块钱。我们家原本抽到一套60平的房子,因为买钢琴没钱了,房子也没了。我要是不继续弹钢琴,是不是很对不起我爸妈,可是,我真的不喜欢。”
“喵~”
庄臻表达了一下沉同情。
“我不想练琴,我想看电视。可是,遥控板被我妈带走了。”
庄臻侧头看了眼,男生家里的电视是长虹牌,遥控器都是通用的啦。去维修铺子一问,大把的遥控器。
“做猫也挺好的,可以自由自在的玩耍,除了抓抓耗子外,也没别的事情干。做人就不一样了,要学好多东西,我都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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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伸手去抱庄臻,庄臻立马跳开。
“你为什么不让我抱?连你也讨厌我吗?”
“喵~”
小男生年纪不大,心思倒是挺敏感的。莫非弹琴弹多了都这样。
咣咣咣……
男生又开始砸钢琴,一脸暴躁。
他出不了门,看不了电视。
父母没收了一切娱乐用品书籍。将他关在家里,用这种办法逼着他练琴。
庄臻回到305,叼起两本故事会上了四楼。
“诶,你怎么又回来了?”男生看到庄臻显得很惊喜。
“这是什么?《故事会》,你是给我送书来了吗?谢谢你,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家的猫。可是,一会我爸妈下班回来,发现我在看课外书,我就完蛋了。到时候书也会被没收,怎么办?”
男生显得很着急。
他双手紧抓着两本《故事会》,舍不得松手。这是他暑假生活唯一的娱乐。
他的二十四小时都被安排满了。白天被关在家里写作业练钢琴。晚上父母回来,由父母监督着吃饭洗澡出门散步看半个小时电视然后睡觉。
总而言之,他的一切都在父母的管控下,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
“我叫韩有志,我叫你小黄好不好?”
“喵~”
庄臻打了个招呼,算是正式认识,然后回三楼洗澡看电视。
咣咣咣的响动终于停止了,韩有志拿着《故事会》看得津津有味。
等他听到父母的动静,他吓得脸色一白,手足无措。
怎么办?
怎么办?
这个时候,庄臻再次出现。
“小黄你来了。我爸妈回来了,我听到他们的说话声。这书……”
庄臻直接叼起两本《故事会》,拜拜了!
韩有志:“原来小黄你是来帮我的,你真好。”
他突然生出了养一只猫的想法。可是,父母肯定不会答应的,嫌弃猫掉毛,嫌弃猫屎臭,总而言之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止他养猫。
韩有志不忘冲庄臻喊一声,嗓门压得很低,“小黄,你明天还来吗?”
这个晚上,韩有志的梦里面全是猫。
晚上,天气凉快,庄臻的活动时间开始了。
他跑到工业学院图书馆,继续看之前没看完的《茶花女》。有了经验,他很容易就熘了进去。
问他为什么不白天来?
当然是因为,上午要睡懒觉,下午睡午觉,外加天气热路上车多人多……
夜晚才是猫咪的隐藏色。
图书馆里面还有连环画,还有笑话大全,果然是包罗万象。
他捧着一本笑话大全,看得鹅鹅鹅的笑。
借阅室的同学们:“……”
“真的是猫叫声。”
“我也听见了。”
“这里面真有猫?”
“真要有猫,那就找出来。”
同学们分头寻找,企图找出这只“喵~喵~喵~”乱叫的猫。一排排书架搜索过去。
庄臻偷摸藏起来,藏在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地方。
他将自己藏在一堆书籍中间。
众所周知,猫是水,可以变化成各种形状。
三个同学先后从他面前经过,愣是没发现他。
同学们没找到猫,就怀疑自己是不是听噼叉了。
直到又一次“喵~喵~喵~”的叫声响起。
“妈呀,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麻了,麻了。”
“是真的有一只猫吧,叫声听起来都一样。”
“你们说,会不会是一只猫妖?”
“别自己吓自己,这世上没有鬼,更不可能有猫妖。”
庄臻顺了顺两头的胡须,这是一个充实的夜晚,他很满足。
九点了,是时候回去睡觉。
这回他没去操场打扰鸳鸯,也没去看美腿。他倒是想去女生宿舍串个门,就怕进去容易,出来难。
盘丝洞啊,是要吸人精魄的。
他一只猫,还是胆怯了。
他直接穿过小树林,打算抄近路,从学校后门出去。
似乎每个大学都有一个小树林。
庄臻突然停了下来,盯着脚下的泥土。
他呆愣片刻,算了算了,他又不是人,没那么多正义感。
回家,睡觉之前再看一集《小龙人》。
整整三遍了,他断断续续看了三遍,也没看到大结局。或者说,就没弄懂大结局。
这电视有大结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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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武侠启蒙
“小黄,你能不能帮我买根冰棍回来,这是钱。”
韩有志一大早就盼着庄臻,盼啊盼,就跟望夫石似的,一直没有盼来。
他很失落。
然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因为,他想起昨天小黄是怎么来的。
他坐在钢琴面前,咣咣咣的砸钢琴。
果不其然,没一会小黄就来了。
庄臻揉着眼睑上的眼屎,刚刚睡醒,还想赖会床,楼上就响起咣咣咣的动静,吵得人不得安宁。
韩有志小朋友,你是在扰民,懂不懂?
大上午,这才十点钟,还不到十一点,咣咣咣个什么玩意,也不怕将钢琴给敲坏了,好歹也是两万块钱买的。
反观韩有志,他很兴奋。
举起一块钱,就要差使庄臻帮他买冰棍,“我妈不让我吃冰棍,说是吃了肚子痛,又说不卫生。可我就想吃。小黄,你帮我买回来好不好,我要豆沙味的。剩下的钱就当是给你跑腿费。”
庄臻叼着一块钱走了。
可惜朋朋不在家。要是朋朋在的话,他可以让朋朋帮忙跑腿。
小卖部,庄臻跳上冰柜。
老板拿着蒲扇驱赶,“你这猫……”
庄臻一只爪子甩了甩一块钱,又点了点冰柜。
老板:“……”
“这年头连猫都会买东西,我家小孙子都还不会打酱油。买冰棍是吧,要什么样的,我给你拿。豆沙味的,确定吗?不给退哦。三毛钱,找你七毛。诶,你这猫看起来眼熟啊,是不是新搬来那家的,叫什么来着?跑那么快做什么,又不会吃你了你。”
老板唠唠叨叨,热情极了。
庄臻一口气上了四楼。
他不喜欢爬楼,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懒。但,爬楼有助于健康,所以他还是会爬。
“小黄,你终于回来了。谢谢你!”
韩有志伸手摸了摸,这回庄臻没有躲开。
“钱给你,这是你的跑腿费。”
庄臻不要。
区区七毛钱,还是小孩子的钱,他不要。
他可是拥有一百九十块巨款的富翁猫,区区七毛不稀罕。
“你真的不要钱吗?那要不,我请你吃冰棍。”
韩有志拿出三毛钱交给庄臻,“你去买自己喜欢的口味。”
嗯,好吧!
庄臻决定勉为其难的接受。
“能帮我带本书吗?昨天的《故事会》看完了,我还想看别的书。”
庄臻回了三楼。挑挑拣拣一番,他选了古龙的《浣花洗剑录》。
沉新建爱看武侠小说,在夜市摆摊,大大方便了他购买二手书籍。
短短两三天,屋里已经增添了一摞二三十本武侠书。
庄臻叼着书上了四楼。
韩有志赶忙接过书,“wan花洗剑录,古龙,这是什么书?我都没听说过。”
“喵~”
小子,那个字读huan,叫《浣花洗剑录》,不叫《万花洗剑录》。
小子,你的语文还需要继续进步哦。
还有,就算没听看过古龙的小说,也该看过古龙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吧。
最出名的改编《绝代双骄》真没看过?
庄臻很怀疑,韩有志莫非是生活在二十年前,各种娱乐他都不懂。
哎,还是韩父韩母管得太严厉,将一个活泼的孩子硬生生养成了一个脾气略显暴躁的阴郁少年。
“谢谢你小黄。我爸妈差不多下午五点半回来。就像昨天一样,你那个时候过来把书带走。明天,我还请你吃冰棍。等我姑姑从申城回来,她答应给我带巧克力,到时候我分你一半。”
“喵~”
小子好好看书,别再砸钢琴出气。
电线厂隔壁是毛纺厂职工楼,毛纺厂隔壁则是电机厂职工楼。
这两家都是大厂子,听说员工至少有七八千,带家属那就是乌泱泱的几万人。
这两年厂子效益不好,顶父母的班还不如去外面搞点生意做。
因此,两家厂的职工楼,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二流子出没,伴随着老人们的谩骂。
庄臻越过院墙,来到黄角树下面。
黄角树很大,七八人才能合围。名副其实的一树成林。
大爷大妈们就坐在黄角树下乘凉,还有人边乘凉顺便再摆个摊。
“厂卫昨天又来抓人。”
“是该好好整治一下,现在的年轻人太不像话,一个个不学好。”
“爱民路上回被偷的那个金铺,好像抓到人了。”
“假的吧。前几天我还看到老周,他说没抓到。”
“老周还开金铺吗?”
“谁知道。他女儿还躺在医院里,到现在还没出院。”
“那些贼娃子太可恶了。偷东西就算了,还伤人。”
“好歹还给留了一条命。现在这个治安情况,我看就该再来一次严,打。好好打一打那些青皮的嚣张气焰。”
“上回去菜市场,路上亲眼见到有人公然抢劫,一个女孩子的金链子被抢走了,还要抢金耳环,差点把人家的耳朵扯掉。这些人太可恶了。”
“抢包的,抢钱的,抢金链子的,抢BB机的……上面也不管管。”
“哪里管得过来。自家厂子里的东西都守不住。”
毛纺厂,隔壁的机电厂,包括电线厂,监守自盗的现象屡禁不止。基本上都是厂职工子弟干的。
笔趣阁
甚至于谁家小子手脚不干净,大爷大妈们都心里头门清,只是没逮到现行。
抓贼抓脏,不能因为认定谁是坏人就去抓人。
厂卫那帮人不行,上回和一群职工子弟打群架都没打赢。还想抓人,人早就跑了。
听完了大爷大妈们的八卦,庄臻跳下黄角树。
大院猫多,因为耗子多。
狗也多,汪汪汪天天狂吠。
当庄臻路过一楼的时候,一只哈巴狗冲出来冲他狂吠。
特么的,这年头猫没地位啊,连一只哈巴狗都敢欺负他。
“喵~”
庄臻竖起根根毛发,喉咙里翻滚着来自灵魂深处的压迫,一声声怒吼,直冲哈巴狗而去。
“汪~”
哈巴狗受到了惊吓,低呜一声,卷起尾巴,掉头就走。不敢再冲庄臻狂吠一句。
哼!
本猫不发威,你当本猫是hellokity。
蠢狗!
靠,二楼有家人竟然养了一条狼狗,已经开始冲着他龇牙咧嘴流口水。
惹不起!
庄臻果断避开。
还有养蛇的,养仓鼠的……形成了一条完美的食物链。
庄臻控制住自己的爪子,不能将六楼的仓鼠投喂给隔壁单元的蛇,这是不道德的。
他要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只有道德感的猫,不对,他是人!
第54章 快给我钱
“苏老师以前是47中的英语老师,带高中班。听说她带的班次次都是年纪第一。小梅和朋朋整天也没事干,要不跟着苏老师学英语。中考高考都要考英语,早点打好基础。”
晚上,饭桌上,肖淑芬为两个孩子筹谋未来。
“城里头的孩子什么都学,画画的弹琴的,还有什么夏令营……小梅和朋朋也不能落后太多,对吧。”
沉新建抿了一口酒,“就怕苏老师不肯答应。人家已经退休了。”
“退休了怎么了,退休了才好啊。我们给钱。找个时间问问。”
“再说吧!”
朋朋突然问了句,“什么是英语?”
小梅告诉他,“外国人说的话。”
“妈,我不想学英语,我又不是外国人。”朋朋喊道。
肖淑芬筷子一打,“闭嘴!你以为你想学就能学的啊,还不得求爷爷告奶奶。”
朋朋不做声了。
庄臻吃完饭,今晚上他不打算去工学院图书馆,他决定去隔壁隔壁的机电厂逛一逛。
还没出门,轰隆隆……
一声惊雷刺破了天空。
打雷了,下雨了,赶紧收衣服。
家家户户都在朝院落跑,抢收衣服被套。
“这雨说来就来,下得真够大的。”
“天气预报说这几天都是晴天,结果下这么大的雨。今天出不去了。”
“天气预报什么时候准过。听天气预报,还不如自己看天色。”
下雨天,休息天。
夜市去不了,只能在家看电视。
“等把手里头的童装处理完,以后就不卖童装了。就卖女装和男装,我们一人摆一个摊位。”
沉新建一锤定音,肖淑芬没意见。
他们也没想到,夜市童装这么难卖。
城里人一般去店铺买童装,外来打工的孩子基本都在老家当留守儿童,自然没有童装需求。
他们在夜市摆地摊卖童装,竟然没有客户。反倒是女装卖得很好。
像他们这种进城做买卖,还把孩子带在身边的,基本上没有。
就比如电线厂大院,这么多租户,也就他们一家带了孩子进城。
有两家趁着孩子暑假带到城里玩一玩,过几天又要送回老家。
沉新建两口子,则是直接给孩子办理了转学,借读在附近的学校。
像他们这么负责,重视孩子教育的家长,在这群租户里面,绝对是凤毛菱角。
说到底,两口子都读过书,也知道读书的好处。三个孩子的使命就是攒劲读书,用力读书,认真读书。
“好好读书。有本事读到研究生,我也砸锅卖铁地养你们。”
这是沉新建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雨越下越大,暴雨倾盆。天空成了一道幕帘,水汪汪的。
庄臻蹲在护栏上,洗了一下无根水。
一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青皮,顶着暴雨跑进了电线厂大院,直接冲上三楼,进了303张大爷家。
“给我钱,快给我钱。今天必须给我钱……求求你,给我钱吧。我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人家要砍手啊!”
“没钱,给我滚出去。”
“老头子你废话什么。妈,你有没有钱,你一定有钱吧,快给我钱,我真的急需。等我下次有钱了我还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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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还还,这么多年你还过一分钱吗?上次,你偷了家里的存折,那是存来买房子的,到现在钱没了房子也没了,你还钱啊。”
“老头子你凶什么凶,我不是你亲儿子啊。”
“我情愿你不是我亲儿子。”
“爸,我的好爸爸,我真的知错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绝对是最后一次。你再帮我一回好不好,我求你了,我给你跪下了。”
庄臻跳上303窗台。
青皮跪在地上,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但是,瞧他一双眼睛滴熘熘乱转,分明是在算计。这人说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没钱!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砍死我得了,砍死我你就进去吃牢饭,你妈也不用跟着遭罪。”
“老头子,我是你亲儿子啊,你干什么这么狠心。我真的是最后一次,不多,给我五百块钱就行。妈,你可怜可怜我,你看我读书不成,顶班的机会也给了二哥,大姐也不肯帮我,我在外面被人看不起,我只要五百块钱……”
“你别缠着你妈。上次把你妈气得住院,你小子都没去医院看过一眼。滚滚滚,滚出去……”
张大爷扯着青皮的胳膊往外拉。
青皮趁机伸手掏张大爷的口袋。
“这不是钱是什么,你们还骗我。”
啪!
张大爷直接扇了对方一巴掌,然后噼头盖脸的打,“我让你偷,我让你偷,我让你偷……”
“打一下就算了,你还打起劲了。老头子,别以为我不敢还手啊。”
“你还敢还手,你还手啊。”
“不准和你爸动手!”
“喵~”
庄臻怒了,这个青皮竟然和自家亲爸动手。
他飞跃而起,直接杀向青皮,半空中又转了弯,在青皮的背上抓了一条。
“怎么了,怎么了?这怎么打起来了?”
听到动静的沉新建急忙跑来劝架,他和朱师傅上去就架住青皮,“你个小年轻,怎么能和老人打架。那是你爸,你这是不孝。”
“放开我,TM的放开我。你们不给我钱,算什么父母,我就当没你们这样父母。”
“老子就当没生过你这样的儿子。”张大爷气得跳脚。
苏老师叹了一声,“多谢沉师傅朱师傅帮忙,放开他吧。”
“你们等着,都等着瞧。等我发财了,我要你们好看。”
青皮撂下狠话,带着抢来的两百多块钱,冲下楼,冲进大雨中,消失不见。
苏老师一脸疲惫的坐在椅子上,张大爷更是拉长了一张脸,怒火还没消。
沉新建和朱师傅主动告辞,其余围观的人也都散了。
没一会,朋朋奉命带来一半西瓜,“张大爷,苏老师,我爸让我送来的。说是吃点西瓜消消火。我家下午才买的西瓜,很新鲜。”
苏老师出面招呼道:“谢谢啦,朋朋真乖。回去告诉你爸爸,西瓜我们收下了,多谢他帮忙。”
“苏老师再见,张大爷再见。”
第55章 新朋友
暴雨接连下了三天,沉新建夫妇也跟着休息了三天。
两口子没闲着,抓紧机会同苏老师联络感情。
也不知怎么说服了苏老师,苏老师竟然答应教导小梅和朋朋两人的英语。
每天早上一小时的课程。
为这,沉新建特意置办了一份礼物,带着两个孩子去拜师。弄得及其隆重。
原本对沉新建不满的张大爷,这回勉强满意了一回。
“还算懂规矩。”
他是不舍得苏老师出来教书,太累了,怕累坏了身体。既然已经退休就好好将养身体。
苏老师却说:“整天闲着也不是事。每天抽出一个小时给两个小孩启蒙英语,累不着。”
天晴,沉新建和肖淑芬要继续出门摆摊做生意。
朋朋和小梅也要正式跟随苏老师学英语。
沉新建将两小孩叫到跟前,顺便将庄臻也叫上。
他郑重其事地叮嘱道:“英语很重要,非常重要。以后你们能不能上高中,能不能上大学,英语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你看你们大哥,但凡他英语好一点,排名也不会那么差。苏老师教学生是很厉害的,你们也看见了,人家苏老师的书房,全都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籍,你们能跟着苏老师启蒙,这是福气。
如果还在农村,我们就算是求爷爷告奶奶也找不到这么好的老师,懂不懂?所以你们要珍惜,要认真学。不会不要紧,不懂就的就问。”
肖淑芬补充道:“一人一个月两百块的家教费,你们两个一个月就要花费四百块。要是不好好学,我打断你们的腿。”
这话显然比沉新建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更有效果。朋朋明显哆嗦了一下,心里头已经开始默算两百块能买多少冰棍和连环画。
沉新建又指着庄臻,“你,黄豆,我交给你一个任务。你每天监督他们两个写作业。”
庄臻:“……”
让一只猫监督写作业,沉新建你能不能靠谱一点。没看见你老婆都是一脸不忍直视的表情吗?】
“你们两个在家里,要听黄豆的话。”
“爸,黄豆是猫。还有,九月开学我就读初一了,我没有暑假作业。”
“闭嘴!没有暑假作业,就不知道预习吗?我可是听说了,人家28中有开学考,凭开学考的成绩分班。你要是不好好预习,到时候分到差生班我看你怎么办。”
沉小梅:“……”
进城的快乐,在这一天被彻底碾碎,只剩下即将面对考学考的痛苦。
城里头的学校鬼名堂就是多。
要是在八里乡,直接报名分班。
“黄豆,你要尽职尽责担起监督他们两个的责任。我看好你。”
“喵~”
庄臻不想理会沉新建。
早上八点他还在睡觉,等朋朋上完课,九点钟,他还在睡觉。
他至少要睡到十点才起床。
让他监督,分明是在剥夺他的睡眠时间。
难道不知道,一只猫人生中最重要的时间都是在睡觉吗?
睡眠不足,他的脾气可是很臭很臭的。
“就这么安排!”
沉新建很满意今天的会议,他的家长权威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两个孩子表现得也算可圈可点。
至于猫咪黄豆,绝对没问题。抓罪犯都行,没道理监督不好两个小孩。
接连上了三天课,朋朋还是懵懵懂懂,小梅已经能跟上苏老师的节奏。
庄臻跑到水房洗脸刷牙,然后叼着一本书上了四楼。
他是一只猫啊,可真够操心的,每天当着孩儿奴。
庄臻有过深刻的反思,他是不是闲不住?
是睡觉不香吗,还是看电视不香?
为啥要管这些小屁孩,纯粹是给自己找事。
可是,看着韩有志天天被他爸妈关在家里,电视不能看,课外书籍一本没有,要么写作业,要么砸钢琴,的确有点于心不忍。
说到底,他还是不够心狠,做不到视而不见。
他良心大大的有!
真是令人惆怅。
“黄豆,你在干什么?”
沉小梅偷偷摸摸跟着庄臻上了四楼,好啊,她终于发现了庄臻的秘密。
“我说家里的书怎么不对劲,黄豆原来是你。你把书给谁了?”
“你好!”韩有志一手拿着书,略显心虚的打招呼,“我叫韩有志。”
“我是沉小梅。你,我家黄豆什么时候和你好上的?”
“原来他叫黄豆啊!我一直叫他小黄小黄。这几天多亏黄豆帮我,要不然我要憋死了。”
男女生,隔着窗户交流。
沉小梅看见门上的大锁,“啊,你被锁在家里啦。你又不是小孩子,你爸妈为什么要把你锁起来啊。天啦,你们家还有钢琴。哦,之前弹钢琴的人就是你啊。”
“我不喜欢弹琴。黄豆借我书看,这些书都是你的吗?”他指着手中的《绝代双骄》问道。
“不是啦,那是我爸买回来的书。黄豆一定是怕你寂寞,所以借书给你看。我家黄豆就是心好。”
沉小梅一把抱起黄豆,揉着毛,“偷偷摸摸往外借书,也不知道说一声,我又不会拦着。行啦,既然是黄豆借给你的书,你慢慢看。看完后,我家还有。我们就住305,你可以直接上我家看书。”
“我出不去。”
“你爸妈回来后,也不能出来玩吗?”沉小梅大感惊奇,还有这样的家长,叹为观止。
韩有志摇头,“我爸妈回来,时间都安排满了,我没机会单独出门。”
“天啦,你多大?”沉小梅一边替庄臻顺毛,一边好奇问道。
韩有志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但他还是说了,“下个月满十二,九月开学读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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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诶。我爸给我联系了28中,你哪个学校?”
“我也是28中。”
“啊,这么巧。”
沉小梅又惊又喜,没想到今天会遇到一个未来的校友或是同学。
“我现在跟着303的苏老师学英语。我爸说,英语很重要,关系将来考高中考大学。你开始学英语了吗?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苏老师很厉害的,她是重点中学47中的退休老师。”
“我,我会和我爸妈商量商量。”
如果是以学习英语的理由,父母应该会让他出门吧。应该吧!
第56章 猫霸
数日后,苏老师家教课,学生规模从二扩张为三。
一大早,韩有志咧着一张嘴走进苏老师家。
他软磨硬泡,又是绝食,又是割地赔款,出让大部分利益,终于获得了父母的信任和同意,不用每天关在家里像个囚犯一样。
而且,他还拿到了家里的房门钥匙,也就是说以后他可以自由出入。
“这是韩有志,这是小梅和朋朋,你们三人互相认识一下。以后你们就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一起练习情景对话。朋朋,你要加油哦!”
苏老师鼓励朋朋,朋朋重重点头。
怎么加油他还不知道,但,听老师的话他就对了。
“你家黄豆了?”韩有志最关心的还是黄豆,“黄豆帮了我大忙,我要给他好吃的。”
“喏,那就是我家黄豆。”
小梅指着窗户外面花盆边睡觉的猫。
“黄豆怎么在这里睡觉?”韩有志小声问道。
“黄豆是奉我老爸的命令,监督我和朋朋学习写作业。你别看他只是一只猫,他可厉害了。”
“我家黄豆不仅会抓耗子,还会抓罪犯。”朋朋插了一句。
小梅瞪了他一眼,捏着朋朋的耳朵,“爸爸说的话都忘了吗?吗?让你不许在外面乱说,下次不许这样了。城里坏人多,万一有人抢走了黄豆,有你哭的。”
“哦!”朋朋揉着发痛的耳朵,不做声。
庄臻的耳朵抖了抖,他闻到了奶香味,是大白兔奶糖的味道。
嗯,韩有志那小子有点良心,知道给他带好吃的。
但,现在他要睡觉。等他睡醒了再吃糖。
一个小时的课程很快结束,三小孩加上一只猫,转移到305。
看着沉家一摞一摞的课外书,韩有志羡慕坏了。羡慕归羡慕,来别人家做客的道理他可没忘记,先拿出自己的见面礼,一包大白兔奶糖。
“我爷爷奶奶给我买的,我家里还有好多。你们吃!黄豆你也吃。”
“今天我们都是沾黄豆的光。”小梅嘻嘻哈哈。
韩有志趁机问道:“能不能看《小龙人》,我在家一直没机会看。”
“《小龙人》没问题啊,我也没看完。你家电视不能用吗?”
“我家的电视只有我爸妈回来后才能看一会。”
“你真可怜!”小梅深表同情。
朋朋点头附和,连电视都不能看,的确可怜。
庄臻吃了大白兔奶糖,他没什么事干,继续睡觉。
等到外面没那么热的时候,他就出去浪荡。
毛纺厂和机电厂太大了,人多,狗多,猫也多。
然后,他遭遇了猫生的至暗时刻。在机电厂遇到一伙流氓猫,一对五。
他一个打对方五只猫,在付出了年纪轻轻就“头秃”的代价后,勉强算是打了个平手。
特么的,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他跑到居民楼,循着味道,叼了一块油炸小黄鱼就跑路。身后的叫骂声统统甩掉。
来到流浪猫经常活动的地方,他主动“献”上小黄鱼,果然赢得了对方的暂时的友谊。
之后几天,他天天叼着糖果,和流浪猫们厮混。有一次,甚至还奉献了一支冰棍。
眼见火候够了,庄臻再次跑到机电厂,和五只猫霸来了一次对垒。
这回他不和对方打,他勾着对方跑出小区,跑到流浪猫的地盘。
一群流浪猫,一群猫霸,终于见面了。就好似火星撞上了地球,火花四溅。
“呜呜……”五只猫霸从喉咙深处发出威胁的声音。
另一边,十几只流浪猫,用着轻蔑的眼神,看着眼前几只“弱不禁风”的猫。
就这,也敢在它们面前叫嚣。
想当初,它们和流浪狗打架的时候,这几只猫不知道在哪个温暖的窝里面睡觉。
呵呵!
一群弱鸡!
“喵~”
庄臻根根毛发竖起,身体弓起。他“代表”流浪猫,率先对毛五只猫霸发起了攻击。
一场大战,爆发了!
猫霸们遇上了猫生至暗时刻,称霸机电厂的它们,第一次真正见识了什么叫做战斗,什么叫做不叫的猫会咬人。
“喵~”
那是痛苦的嘶吼!
“喵~”
这是胜利的号角!
流浪猫都没有全体出动,只派出了三名战将,就将五只猫霸打得磕头叫爷爷。
“喵~喵~喵~”
扯呼!
赶紧退!
五只猫霸犹如丧家之犬,个个身上带着伤,片刻不停退出了流氓猫的地盘。
吓住了,吓住了。
这些流浪猫果然不是什么好猫!
“喵~”
妈妈,我疼!
哈哈哈……
庄臻站在墙头,仰头大笑。
猫霸算个屁!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
嗯?
有危险!
庄臻赶紧收起了了得意的笑,循着危险的感觉一看,流浪猫老大,一只纯黑的黑猫,已经跳上了墙头,正缓步朝他走来。
其他流浪猫,则对他进行了包围。
一个小小的包围圈逐渐成型。
靠!
猫都这么聪明吗?
还会打战术配合。
“喵~”
庄臻很识趣,赶紧将提前埋好的糖果挖出来,献上!
这是酬劳。
他用爪子推推糖果,然后后退三步,以示自己的诚意。
黑老大斜了他一眼,收下糖果,跳下墙头,带着它的队伍走了。
庄臻:“……”
今儿他要吃两根冰棍,吃一根丢一根。因为,他有钱!
他还要跑到机电厂的家属院吃冰棍,气死那几只猫霸。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或许是因为受伤,或许是因为掉毛太丑难以见人,或许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了打击,庄臻来到机电厂家属院的时候,没遇到那五只猫霸。
他畅游其中,跑上家属楼,循着味来到其中一只猫霸家。
两只猫,隔着阳台栏杆互相打量。
谁都没动!
庄臻的行为是严重的挑衅,必须给予谴责。
猫霸之一的狸花猫,竟然退缩了,它退缩了。它退到了卧室里面,假装不知道庄臻在阳台挑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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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臻:“……”
欺负弱小,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算了,他还是去别的地方转悠吧!
机电厂,处于半停工的状态。十几个车间,不到一半的车间在开工。
大把的职工子弟,则是围在一起打牌,他还在其中看见了苏老师的小儿子,那个和张大爷动手的不孝子。
一看就是个兔,被人吃干抹净连渣都不剩,还以为自己多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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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百万巨款
万家灯火。
庄臻跑到更远的师范大学看美女。
他是抱着欣赏的态度来到这里,美腿,美腿,好多美腿!
尤其是舞蹈学院,个个盘靓条顺。
他就蹲在舞蹈室的一角欣赏。
他不懂舞蹈,但,这么多美腿,足够令人赏心悦目。
“哎呀,这里有一只猫!”
“好可爱哦!”
“谁家的猫啊,我想抱抱。”
“诶,这猫不怕人。小猫咪,你懂跳舞吗?”
“我带了饼干,小猫咪你要不要吃啊?”
庄臻被包围了,他被一群美腿美女给包围了。其中一个大凶姐姐果断抱起了他,将他搂在怀里揉啊揉。
啊!
软!
香!
他想一直被这么抱着,就好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这猫好乖啊。给我抱抱。”
“我也要抱!”
“还有我,还有我。”
“都在闹什么?让你们练习,你们都在逗猫。是不是比赛都有把握了,那行,现在就开始考核!”灭绝师太来了,人到中年依旧是盘靓条顺,就是太灭绝了!
“啊!”
美腿姐姐们全都发出了绝望的喊叫。
庄臻就失去了温柔的怀抱,未免被灭绝师太给人道毁灭,他跑了。
他绝不是怂,他这是尊老爱幼!
对!
就是“尊老爱幼!”
放假了,大学校园很安静。只有少量因为各种原因留校的学生。
静悄悄的,风一吹,凉爽。
师范大学植被很好,处处都是十年以上的树木。
随便爬上一颗大榕树,望着远处的灯火,他想思考一下人生,顺便吃一块小饼干。
嗯?
庄臻吃完了饼干,跳上了隔壁的黄角树,往上,一直往上。用爪子将树叶掀翻,露出埋藏在树杈中的黑色帆布包。
他嗅嗅味道,确定没有危险,才试着拉开了黑色帆布包的拉链。
哇!
金光闪闪!
黄金!
好多黄金!
各种黄金饰品,项链,耳环,镯子。还有珠宝……
他拿起一块红宝石,确定这不是玻璃珠?都快把他的眼睛给闪瞎了。
这么大一颗红宝石,如果是真的,老值钱了吧!
二十年后至少翻五十倍,甚至一百倍。
到底是不是真的,庄臻判断不出来。
他将红宝石放入帆布包,又拿起一块绿翡翠,同样他也分辨不出真假。以他看来,很真,很靓。
他还往脖子上挂了下,老沉了!
本想用牙齿咬一咬,又担心是真的,被他咬坏了。
黄金不怕咬,他连着咬了几块,黄金肯定是真的。
嗯?
这颗树上还有一个黑色帆布包。
庄臻跳上更高处的树杈,打开黑色帆布包一看,钱,全是钱。
有整有零,初步估计,得有十万块。
十万啊!
巨款!
绝对是巨款。
如果是桉子,那就是特大金额的大桉。
谁会将黄金珠宝还有钱藏在师范大学的黄角树上?藏得这么出其不意,真是敢想。
而且藏得这么高,那个人一定很会爬树吧。说不定以前就有树中藏东西的经验。
庄臻趴在黑色帆布袋上继续思考人生。
这么多黄金珠宝,这么多钱……
金额怕不是要上百万了。
这年头的百万富翁,不敢想,难以想象!
怎么办?
假装没来过,什么都不知道。还是……
思考人生花不了多长时间,几分钟之后,他直接叼起了黑色帆布包,朝着远处一颗黄角树而去,同样是藏在树杈中,用树叶子盖好。
两个黑色帆布包,被他分别藏在两颗黄角树中,而且都留下了痕迹。
什么痕迹?
当然是现成的材料,一泡尿。
正好他三急。
半夜,他在房顶睡觉,显得凉快。旁边点了一盘蚊香,能帮他睡得更香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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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娃子出动,窸窸窣窣……
庄臻的耳朵动了动,扫了眼隔壁的毛纺厂,三个贼沿着墙角跟正要攀爬居民楼。
庄臻看了会,判断出对方是老手。
然后……
没有了然后。
他继续闭着眼睛睡觉。
“汪汪汪……”
“汪汪……”
毛纺厂的狗子们全都叫了起来,此起彼伏,叫得一个比一个凶狠。
尤其是大狼狗,那低沉的呜鸣声,颇有威慑力。
狗子一叫,人也跟着醒了过来。
“抓贼啊,有贼!”
“抓小偷!去后门拦着。”
“哪里有小偷……”
一家家都亮起了灯火,保卫科的人冲在最前面,其次就是一帮青皮职工子弟。
还有人趁机浑水摸鱼。
“小偷就在前面,抓小偷啊。抓到直接打死算了……”
“打小偷!”
“哪个龟儿子打老子……”
“我的鞋掉了。”
“小偷跑哪里去了?”
“有可能进了隔壁的机电厂……”
“连内衣裤都偷,变态吧!”
“去机电厂抓小偷,走走走……”
“说不定就是机电厂那帮青皮偷的。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天天在我们大院转来转去,说不定就是在踩点。”
“机电厂偷我们毛纺厂,还有没有王法。”
一群青皮起哄,人越集越多,集体往隔壁机电厂家属院冲击。
“今天打他龟儿子,敢偷到老子头上。”
“走哦,打架了,快抄家伙……”
一群无所事事的青皮,被人一哄,个个热血冲头。抄起钢管就朝机电厂家属院冲去。
庄臻甩甩头,站在房顶上看着远处耸动的人群。
要打架了!
半夜三更打群架,起因就是三个小偷。
嗯,这事……不愧是魔幻年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庄臻在房顶上翻越,看热闹绝不落后于人。
身边多了一个物种。
回头一看,好家伙,竟然是黑老大。
流浪猫的黑猫老大竟然和他想到了一处,爬房顶上看热闹。
黑猫也看见了庄臻,一副高傲的模样,踩着轻巧的脚步过去了。走过庄臻身边的时候,还斜了庄臻一眼。
那眼神……
庄臻受刺激了。
看不起谁啊!
他承认嘿老大很能打,指挥有方,智商在猫中绝对算是高的。但,哪又如何。
他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猫。
两只猫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占据一个房顶,观看下面的动静。
打起来了!
某个二百五手里头的钢管没拿稳,一下子甩了出去,然后……然后被视为挑衅,双方就打起来了。
毛纺厂厂卫:“……”
机电厂厂卫:“……”
是时候展示真正的技术!
第58章 见异思迁
半夜三更,附近几个家属大院全都醒了。
围观群众那是里三层外三层。
警车都被拦在了外面。
沉新建光着个膀子,带着朋朋出门看热闹。
沉小梅则跟在肖淑芬身边。
她还遇见了韩有志。当着大人的面,他们两没有多做交流,只是彼此笑了笑。
“听说是打群架。”
“不是说抓小偷吗?”
“不是,没有小偷。两家厂子的人早有矛盾,尤其是那些职工子弟,年纪轻轻不读书,又没班上,打架迟早的事情。”
“我听说打死人了?”
“不止,死了好几个。”
“我听人说,毛纺厂有个男的女朋友被人抢了,然后两边就打起来了。”
“多少人打架啊,至少有两三百号人吧。”
“不止,七八百号人肯定有。”
“你们都说少了,至少上千人。要不然怎么来了这么多警察。”
庄臻蹲在电线杆上,听着人群中的议论声,真是越来越离谱。
两边加起来,也就一百多人的群架,眨眼间就变成了一千多人的械斗。
明明是小偷引起的,一转眼就成了某人被抢女朋友气不过,邀人打群架。
有人受伤是真的,死人是假的。好家伙,一张嘴就死了好几个。
这流言,继续传下去,就不是械斗了,而是木仓斗。
什么土木仓,鸟木仓,火药木仓,弹珠木仓……继续传下去,说不定连土炮都出来了。
庄臻跳上朋朋的肩头。
“黄豆,你从哪里钻出来的。”朋朋兴奋极了,抱起庄臻,一个劲的说话。
热闹已经失去了继续看下去的意义,后面的事情,庄臻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现在就想回家睡觉。
为什么不自个跑回去?
这不有朋朋在,他就省了脚力。有人抱着回去,何必自己辛苦跑回去。
朋朋就是庄臻肚子里的蛔虫,“爸,我和黄豆先回家了。”
“你一个人行吗?”
“有黄豆在,我不怕。”
“钥匙拿着。回去就睡觉,不许偷看电视。”
“知道了。”
庄臻依偎在朋朋的怀里,他发现两个厂卫的头头,和警察的头头,正在边角落,偷偷商量着什么。
看样子是打算和解?
亦或是来一次严惩不贷。
大人的事情,一只猫不操心。
他打了个哈欠,想睡。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早上十点,错过了小梅和朋朋的英语课。
“听说苏老师的小儿子昨晚上也有打架,还受了伤。”
“苏老师要去医院看望,张大爷拦着不让。”
庄臻一起来,就听到小梅和韩有志聊着听来的八卦消息。
“听说有人腿都被打断了。”
“我妈说我长大后要是敢打架的话,就打断我的腿。”
“你是男生。男生都会打架吧!我们老家的男生都会打架。”小梅说起这个,还挺骄傲的。
韩有志似乎受了刺激,吼了一声,“我当然会打架。”
小梅哈哈大笑,“你喊那么大声做什么,我知道你会打架,可以了吧。”
“我请你吃冰棍。”韩有志声音突然一软。
“不用啦!我现在不热。朋朋,赶紧写你的作业,我们聊的你又听不懂。”
“我姐打架可厉害了,男生都不是她的对手。”朋朋不愧是是补刀神手,一刀直接插在了小梅的心口上。
小梅气得,拿起书本直接打在朋朋的头上,“让你乱说,让你乱说。我什么时候打架了,你亲眼看见了吗?没看见就不许胡说。”
朋朋:“……”
身为家里的老幺,总是被支使,一点人权都没有。
庄臻躺在竹椅上,甩着尾巴。
韩有志估计是被关傻了,完全不是小梅的对手。小梅的精明脑瓜子,肯定是遗传自肖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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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小梅精明归精明,本质还是很淳朴很善良的。知道韩有志中午吃剩饭,她主动邀请对方在自己家吃饭。
小梅年纪不大,蒸煎炒煮样样都行。除却鸡鸭鱼这些硬菜,一般的家常小炒难不住她。
中午,她就弄了个干煸豆角,一个苦瓜烧肉,一个丝瓜汤。
“我弄的菜好吃吧。黄豆也喜欢我弄的菜。”
“喵~”
庄臻给了一声回应,看在小梅煮饭的份上。
“多吃点苦瓜,我烧的苦瓜不苦。我爸说,我的厨艺遗传他。我爸以前是厨师,我们家就我爸做的菜最好吃。不过我爸很少下厨。你们家呢,谁做菜好吃?”
“也是我爸。我们家基本上都是我爸下厨,我妈做的菜不好吃。”
“你钢琴弹得真好听。”
“我不喜欢弹钢琴。”
“可是真的好听。我小学,没有一个人会弹琴。你会弹琴,好厉害。”
韩有志笑了,笑得有点羞涩。
“你真的认为我弹琴好听?”
“朋朋,你说好听不?”小梅将问题抛给了朋朋。
朋朋是实诚人,不说谎,“好听!”
韩有志抓抓头,“我练琴的时候,你们不觉着吵吗?”
“不会啊!我把电视声音开大一点就行了。你除了弹琴还会什么?”
“我还会拉小提琴,不过只会拉一首曲子。”
“哇,你好厉害。我和朋朋什么都不会。”
“我会扣黄鳝。”朋朋要为自己正名。
“去,扣黄鳝算什么才艺。照你这么说,我会跳绳,我会做饭,我还会缝衣服。妈妈的缝纫机我也会踩,我是不是多才多艺啊!”
“当然算!”韩有志很捧场,“小梅,你好厉害,你竟然会这么多。”
“啊?我都是随便说的,你别当真。比起你会弹钢琴,都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小梅被人夸了,竟然还有点不好意思。少见的谦虚。
“真要说才艺的话,我唱歌还行。”小梅嘚瑟一笑。
“那,下午我给你伴奏,你唱歌怎么样?”
“不行,不行。一会我还要给我爸妈送饭。”
“我和你一起。送完饭你们去我家玩,我弹琴给你们听,就这么说定了。”
朋朋显然是多余的。
下午,小梅和韩有志的活动,朋朋被排除在外。
朋朋:“……”
他看电视,才不理会那两个人。
“黄豆,你说我姐是不是见异思迁?遇到好看的男生,连弟弟都不要了。”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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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落网
刑队再次来到电线厂。
他可不是空手来的,而是带着礼物登门拜访。
大包装虾条,外加十条油炸小黄鱼。
庄臻四肢摊开,瘫坐在椅子上,一副生无可念的模样。当刑队拿着小黄鱼诱惑他的时候,他直接滑了。
像水一样从椅背上滑落下来,最后直接躺平。
他不想活了!
刑队一瞧这模样,当即哈哈大笑起来。
“黄豆,小黄鱼最好趁热吃。”
庄臻扫了他一眼,没动静。
“朋朋,家里怎么就你和黄豆?其他人呢?”
“我爸妈出门摆摊去了,我姐姐在楼上和男生玩,我大哥还在补课。”
“差点忘了你大哥在读高中,他们补课要补到什么时候?”
“听我妈说,好像读完下个星期就放假了。”
“放假好啊!我们都忘了上一次放假是什么时候。黄豆,看在我们这么辛苦的份上,帮个忙吧。我知道你鼻子灵,比警犬还好使。上次那个王小四的桉子,你有线索吗?”
庄臻继续装死。
刑队心想这不行啊。
黄豆这个状态,这是热着了,还是累着了,还是嫌弃啊?连小黄鱼都不稀罕了。
不是说猫咪最喜欢吃油炸小黄鱼吗?
“黄豆喜欢吃冰棍,还喜欢吹大大泡泡糖,吹得比我都好。”
朋朋这个二五仔,将庄臻的底细透露得清清楚楚。
刑队一听,这好办啊。
“小王,你去楼下小卖部买点冰棍还有大大泡泡糖,多买一点。”
“好嘞!”
刑队给庄臻顺毛,“天气热,瞧把黄豆给热的,我给你扇扇子。”
他还真拿出一把小扇子扇风。
庄臻瞄了对方一眼,堂堂队长,这么狗腿合适吗?这要是传出去,面子往哪里搁。
冰棍和大大泡泡糖都买回来了。
小王还是很知情知趣,买都是比较贵的冰激凌,还带巧克力味。
“朋朋随便吃,黄豆你也吃。上次那个桉子吧,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么说吧,这是一起特大连环入室盗窃桉,涉及金额巨大。
上次你带我们找到的那具尸体,大家都叫他王小四,也是八里乡人。和其他四个人组成了一个盗窃团伙。
其他四人已经先后落网,唯独这个王小四,他负责运送赃物,失踪了。现在人是找到了,可是赃物下落不明。还有,究竟是谁害了王小四,我们也在排查。黄豆,你要是闻到什么味,吱一声。事后的奖励少不了你。”
庄臻再次鄙视刑队。
抓着一只猫使劲薅,这是可耻的,也是无能的。
不过……
师范大学离着废弃工地,是有点远,跨区了。
抛尸在东边,藏东西在南边,活动范围够大的。
其实,还没靠近树上的黑色帆布包,庄臻就闻到了若有若无的熟悉的味道。
否则,他也不会特意上树查看。
只是,东西都被他藏起来了,他有必要告诉刑队吗?
有点惆怅。
他需要一点时间思考人生。
于是,他改换了一个姿势,由躺变成了趴。
刑队又开始诉苦打感情牌,“黄豆,这个桉子因为赃物下落不明,外加王小四遇害一桉,迟迟不能结桉。我被上面批了灰头土脸。你帮帮哥哥,哥哥也是没办法了。
大海捞针一样的调查了几个月,还是靠你才有了一点进展。要不是你帮忙找到王小四的尸体,我们都以为那小子带着赃物跑到外地去了。”
真是啰嗦。
庄臻想了想,看在小黄鱼的份上,他就勉为其难的帮一次。
……
罗小川最近一段时间发财了。
他和王小四的舅舅是同一个生产队。
读书那会,王小四一到放假就跑到舅舅家里玩。一来二去,就和同龄的罗小川做了朋友。
初中毕业,各奔前程。
没想到,昔日的小伙伴,会在城里头碰面。
罗小川在一家中餐馆当帮厨,一个月工资才两百四,少得可怜。老板总忽悠他,每次都说过段时间涨工资,过了一年工资也没涨上去。
燃文
餐馆里还有人比他工资更低,比如哪些服务员。
王小四发财了。
两个昔日的小伙伴碰面后,这是罗小川对王小四最直观的感受。
金链子戴着,郭富城头梳着,皮鞋擦得锃亮。王小四说,真皮皮鞋,买成好几百块钱。
一双鞋比他两个月工资还要多。
罗小川嫉妒了。
他恳求对方带自己一起发财,但是王小四没搭理他这个话头。说得多了,王小四就说等下次。
罗小川一直盼着王小四再来找自己,大家一起发财。
结果,王小四真的来了,犹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然后,他发现了王小四发财的勾当,发现了王小四手中的黄金珠宝,还有大笔的钱。
那一刻,他呼吸重了,眼睛也红了。
当王小四急着跑路,却不肯分他一丝一毫的时候,他愤怒了。
凭什么?!
于是他怀揣着剔骨刀赴约,一刀毙命,没有比切肉剔骨难多少。
将尸体往废弃工地一扔,这么热的天气,很快就烂掉了。到时候就算被发现,警察也不可能知道死的人是谁。
他怕不安全,于是将黄金珠宝还有现金分成两个包藏在大学的树上。
爬树对他来说,犹如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从小他就喜欢将东西树上藏,从来没被找到过。他相信,藏得这么严实,没有人会发现他的秘密。
他辞了工作,租了房子,老乡给介绍相亲。
他直接送了一条金项链作为见面礼。
果不其然,那个漂亮女孩成了他的女朋友,对他百依百顺。两人很快就住在了一起。
女朋友躺在他的怀里,他抽着一根烟,正在畅想着未来。再等等,等风声过去后,到了年底他就带着钱回家盖房子,盖个气派的大房子。
剩下的钱用来做生意。
幻想着人人叫他罗老板,人人都要敬他三分的场面,他发出嘿嘿嘿的笑声。
女朋友正逼问他什么时候结婚,这件事已经提了好几次。
他有些不耐烦,正想敷衍过去,就在此时,房门被人从外面踹开。
“警察,不许动!”
女朋友在尖叫。
罗小川懵了半秒钟,靠,警察怎么会找上门来。
他翻身下床,以无比迅捷的速度从窗户跳了下去,一路跑一路跑。
跑到大学,只要拿到钱,他就找人做假证跑路,跑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钱呢?
他的钱呢?
他的黄金珠宝呢?
警察不可能知道他的东XZ在树上。
是谁?
究竟是谁?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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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匹夫之怒
罗小川被压在地上,他目眦欲裂,张嘴怒吼着:“我的钱,我的钱,我的钱……”
都是他的钱,不见了,全都不见了。
是谁?
究竟是谁偷了他的钱。
啊啊啊啊……
他不服!
“拷走!”
“我的钱,我的钱……”
他拼命回头,他永远都忘不了这个地方,他的钱,他的财富梦想……
在他的目光之内,一只黄白相间的田园猫上了树。离着他藏东西的地方只有七八米远。
那是什么?
那只猫叼的是什么?
啊啊啊……他的包,他的黑色帆布包。
他挣扎,他想死,他不服啊!
为什么他会败在一只猫手中。
老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啊!
他年年春节烧香求发财,菩萨为什么不肯保佑他?究竟是因为他心太诚,还是因为他心不诚?
他哭啊!
为什么会是一只猫。
该死的猫!
他讨厌猫!
他恨猫!
那是他的钱,全被猫叼走了。
不~~~~~~~(袁华状)
“好样的,黄豆。这回你可是立下了大功。放心,该你的奖赏一分钱都不会少。除了上头给的,还有受害者给出的悬赏金。黄豆,这回你发财了。”
“喵~”
说什么屁话。
他刚刚将百万巨款交出去,他的心都在痛。区区一点奖赏,哪里能够填补他受伤的心。
算了,还是回家吃小黄鱼。
“是你,是你,你这该死的猫……”
隔着车窗,罗小川也不安分,他咒骂着,哭喊着。他眼睛通红,目光所及全是那只猫。
庄臻跳上了警车。
此刻,他心情非常非常不好。
他刚刚损失了百万巨款。
一人一猫互相对峙。
“你该死!”
“喵~”
庄臻呵呵冷笑,
看在大家共同损失百万巨款的份上,他不和罗小川计较。但,要是再敢骂他,就算是钻到看守所,他也要在对方脸上留下爪印。
警告你,本猫现在很不高兴,脾气很不好,爪子还有点痒。
“死猫!”
“喵~”
声音止,猫爪子落下。
罗小川的脸上果然多了几条痕迹。
“黄豆,够了!我派人送你回去。下次再去找你。”
别!
没有下次了。
刑队,我们友尽!
……
大院里面新添了三只小奶猫,软萌软萌,可爱极了。
庄臻每天下楼,都要逗一逗小奶猫。
哎呀,软萌的叫声,让人心都跟着融化了。庄臻决定收下三只小奶猫当自己的小弟,以后跟着他一起吃香喝辣。
他,庄臻,电线厂老家属院一猫霸,隔壁毛纺厂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隔壁的隔壁机电厂,他现在也站在了食物链顶端。
不服?
不服就让嘿老大收拾。
尽管上一次,流浪猫大战猫霸,属于庄臻制造的碰瓷。但,庄臻默认,这是他和嘿老大之间友谊开始的里程碑,具有极大的纪念意义。
上次一起站在房顶看打群架,则是双方友谊的第二座里程碑,具有历史意义。
吃饱喝足,一觉醒来,庄臻伸了个懒腰。
他先下楼去看望自己的三个小弟。
小弟呢?
为什么只剩下两只小弟,还有一只呢?白中带黑的老三不见了。
“喵~”
庄臻面目严肃。
四处都是老三的味道,可是老三却不在这里。
老三丢了,不见了。
没有犹豫,他直奔大院外,循着老三的气味一直往前跑,一直跑。
他找到老三了。
就在前面那一栋三楼。
教科院家属院。
庄臻没急着上楼,而是先围着家属院跑了一圈,然后跳上一楼阳台,顺着管道上了三楼阳台。
如果能皱眉的话,庄臻的额头现在依旧是一片褶子。
好重的味道。
有猫的,有狗的,还有血腥味。
尽管经过了清扫,可是在庄臻的鼻子里,那血腥味犹如一盆血放在他的面前,令他作呕。
阳台一个铁笼子,关着好几只猫。他的小弟老三就在里面。
“喵~喵~喵~”
老三看见他来了,仰着头冲着他一个劲的叫唤。很着急,很恐惧,这里的气味让老三瑟瑟发抖。
庄臻从护栏跳入阳台,侧耳聆听,人在卫生间。
他脚步轻巧上前,偷偷的推开房门一条缝。
目眦欲裂!
那人在虐猫!
那人竟然在虐猫!
那人一脸享受地虐猫!
那个中年人正在将一只狸花猫剥皮,活生生剥皮!
小猫还在抖动!
多痛啊!
啊啊啊啊……
庄臻这一刻出离了愤怒。
如果他手中有一把刀,他一定会冲过去将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不能冲动!
庄臻控制了自己的爪子。
铁笼子里面还关着七八只猫,必须先将它们放出去。
他打开了这套房子的房门,悄悄的。然后打开了铁笼子。
铁笼子并没有被锁上,只是从外面扣上。
庄臻伸出爪子一掰,铁笼子开了。所有的猫都在往外面跑。
有的往阳台护栏上跑,有的往敞开的房门跑。
庄臻叼着小奶猫,将它放在楼下角落。拍拍小奶猫的头,好好的,不许乱跑。
然后,他再次跳上三楼。
他先去了厨房,四个爪子全部蘸上盐巴,他要给那个男人一个狠狠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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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内,酷刑还在继续。
死不能死,活生生的剥皮,那血淋淋的场面,但凡一个正常人都干不出这种事情。
门突然敞开,中年人刚一回头,一道影子直冲他面门而来。
他下意识举起手遮挡。
“啊啊啊……好痛,好痛。”
中年人的脸上留下了四道爪印,很深,很痛。
“猫!该死的猫!来得正好,我剥了你的皮!啊……死猫……啊,我的腿,我的脚……”
庄臻不顾自身危险,疯狂的进攻,只有进攻。
纵然是一只猫,也有匹夫之怒!
死吧!死吧!死吧!
那么喜欢剥皮,就让你尝一尝皮开肉绽的滋味。
有人回来了。
庄臻没有片刻犹豫,一爪子结束了遭受酷刑的狸花猫性命,然后直接从卫生间窗户跳了出去。
他还在愤怒!
不够!
远远不够!
这点教训远远不够!
他带上小奶猫,前往嘿老大的地盘。
被中年男人抓起来凌虐的猫,基本上都是流浪猫。嘿老大是流浪猫的老大,这事他必须管。
熟悉的巷子,熟悉的对峙。
庄臻蹲在墙头。
他冷眼看着嘿老大,然后带路,直冲教科院家属院奔去。
奔出一段距离,他回头看着嘿老大:怎么着,不敢跟上来吗?怂了吗?
“呜~”
一声低沉的嘶吼,自嘿老大的口中发出。它跟了上来,就跟在庄臻的后面。
一黄一黑,一前一后,只为复仇!
第61章 他手没了
(哦豁,上一章被删掉了三百多字。)
夜深人静!
教科院家属院内,猫,墙头上,院落里,全都是猫。
各种色的,各种品种的,各种大小的猫。
今晚是猫的盛会。
三楼,301号房。
常青松和以往一样看了一会书,晚上十一点左右上床睡觉。
他睡眠一般般,不是那种打雷都不会醒来的人,也不是那种一点动静就惊醒的人。
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睡眠。
如果忽略洗手间的斑斑血迹,他的确是个普通人,做着普通的工作,拿着普通的工资,过着不差也不算多好的生活。
他只是爱好特殊了一点,血腥了一点,残酷了一点……
他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人人都有爱好,他有一点小爱好不过分吧。
猫,好多猫。
301的阳台上,被猫占领了。
一只接着一只,组成了一道猫墙。
如果有人这个时候醒来,就着院子里的路灯看见这一幕,怕是要被吓得灵魂出窍,直接倒毙。
一只只猫,彷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指挥着,跳进阳台。
卧室房门被悄悄打开。
猫咪们排着队,一只一只走进卧室,跳上床围成一圈。正好将常青松围在其中。
中年夫妻最大的特点,就是分床睡。
谁睡一起谁是王八蛋。
要是家里卧室多,不用意外,干脆分房睡。
谁乐意听那个王八蛋一晚上呼噜啊!
谁乐意和那个臭婆娘抢被子啊!
谁乐意睡得好好的,突然肚子上挨一脚啊!
谁乐意一大早起来,旁边睡一个满嘴口臭的臭男人啊!说不定还带脚臭,外加在被子里放屁。
常青松做一个梦,梦里面好多猫。那些猫还想攻击他,哈哈哈,不自量力。
他在梦中大发雄威,手持一把匕首,遇猫杀猫,遇神杀神
“啊……”
他被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吵醒。
痛!
好痛!
为什么这么痛!
“老常,你,你的手……”
灯开了!
他老婆就站在房门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惊恐?
她为什么要惊恐。
我的手怎么了?
他低头……
“啊……”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发出如此凄厉的惨嚎,如此的痛彻心扉。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竟然只剩下白骨森森,皮没了,肉也没有了。
他的右手,一直到手腕,只剩下骨头。
“啊啊啊啊……”
“我的手,我的手。快叫医生,快送我去医院。”
“老常,你的腿。”
他老婆明显后退了一步,眼中越发惊恐难安。
只见他的左小腿皮开肉绽,肉直接翻出来,都能看到筋膜,隐约还能看到骨头。
“啊啊啊,我的腿。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在害我?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他之前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身上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他没有醒来,他感觉不到痛。要不是老婆半夜叫醒他,他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家遭了算计。
“你不痛的吗?我叫你之前你还睡得好好的,你没感觉到痛吗?这么严重的伤,你怎么可能睡得着。难道是鬼!”
“放屁,放屁!快带我去医院,快啊!去外面叫车,快快快……”
常师娘出门叫车叫人。
这一叫,上下两层楼的人都被惊醒了。
得知常老师受了伤,大家都好心前来照顾帮忙抬人。
结果……
“啊!”
一声声凄厉惨叫,更多的人被惊醒。
“老常你这是怎么了?谁伤了你?快报警。”
“老常,你有没有见到凶手!”
“送我去医院,快,送我去医院。”常青松从刚醒来时候的中气十足,到现在虚弱模样,也仅仅十来分钟而已。
他感觉自己的生命力正在流失,他怕极了。
他怕死!
众人七手八脚抬着他下楼,将他送上车,直奔医院。
有人不放心,骑着自行车跟着去医院。
凶手太大胆了,还如此残忍。
常青松进了医院,直接被送到抢救室。紧接着,邻居们到了,警察也到了。
常家家里,也有一批警察在勘探。
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故意伤害事件,且受伤的人还是教科院的职工,又是在教科院家属楼。
整个教科院都感受到了巨大威胁,太不安全了。
必须严肃处理,必须将凶手绳之以法。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尽快抓到凶手啊!凶手太毒辣了,从没见过这么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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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师手都没了,腿上也受了伤。到底是谁和常老师这么大的深仇大恨。”
“太不安全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就住在隔壁,事先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凶手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等到天明,各家单位开始上班。
这件事越传越玄乎。
得知常老师伤口上残留着大量的猫毛,还有猫的唾液的时候,事情更是朝着某个未知的方向发展。
尤其是从常师娘的口中得知,自始至终常老师都睡得很死,还是她把人给叫醒,常老师在睡梦中一点知觉都没有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住了。
“不会真的是鬼吗?”
“人家都说了,伤口上都是猫毛。”
“常老师对猫的确有点与众不同的爱好。难道是枉死的猫来报仇?难怪常老师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竟然没醒。一定是被鬼魂迷了灵窍。”
“亏你们还是知识分子,尽说些神神道道的事情。要我说肯定是凶手用了什么迷魂药迷住了常老师。至于猫毛,纯粹是故弄玄虚,吓唬人的。”
“这可说不定。常老师那点爱好,这些年死在他手上的猫可不是少数。”
“常老师到底什么爱好啊,你们说得神神秘秘的。他有什么爱好是见不得光的吗?”
“别问!”
“我就说了,人不能做坏事,肯定会遭报应。这不,常老师遭报应了吧。”
“嘘,都小声点。人家已经那么惨了,你说人家报应,这叫什么,这叫落井下石。”
“我是说实话。那么严重的伤,竟然没醒过来,还要人叫醒,不是鬼报仇是什么?换做我,半夜有人在我手上戳一下我就能醒来。他手上连皮带肉都没了,竟然没醒来,你们不觉着可疑吗?”
“等警方通报吧。莫要在背后说人闲话。”
“下午你们谁去看望常老师?”
“算了,我就不去了,你们派代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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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区区五千巨款
庄臻和嘿老大蹲在医院的房顶上,看着医院门口人们进进出出。
治安署的差老们还在医院调查情况。
可惜,他们的调查注定不会有结果。
“喵……”
庄臻饿了,他要回去吃大餐。
嘿老大瞄了他一眼,率先跳下楼顶跑了。
事情的传播速度,不以猫的意志为转移。
等庄臻回到电线厂家属院的时候,教科院的新闻已经传了过来。
等到晚上,沉新建两口子回家后,已经开始讨论起这件事情。
这速度,杠杠的。
“人家说是鬼上门。”
“青天白日,哪来的鬼。我看是装神弄鬼。”
“那个什么老师,凶手行凶的时候怎么没有醒。不是鬼是什么。”
两口子就究竟有没有鬼,到底是不是鬼做的争吵起来。
小梅插嘴问了一句,“爸,你们是在说教科院的事情吗?我也听人说了,好多人都说是鬼做的。”
“你听谁说的?”
“我听到张大爷和苏老师聊天。苏老师还说了一句敬鬼神而远之,这是什么意思啊?”
“小孩子家家,什么鬼不鬼的,不许乱说。”
哼!
小梅不服气。她才不是什么小孩子。该懂的不该懂的,她全都懂。
这段时间看书可不是白看。
很多家长不肯教导的道理,她在书上都学会了。
朋朋抱着庄臻躺在床上。
他悄咪咪同庄臻说话,“黄豆,你怕不怕?真的有鬼诶。”
庄臻甩了一下尾巴,权当做安慰。
朋朋抖了抖,“黄豆,你说我们这里有没有诡?”
庄臻再次甩了下尾巴,并且把尾巴圈在了朋朋的脖子上,以示安慰。
朋朋缩紧了身体,“鬼长什么样子?黄豆,你会抓鬼吗?”
“喵~”
庄臻无言以对。
他只是猫,又不是天师。
抓鬼?
抓耗子还差不多。
流言越传越勐,彷佛整个城市几百万人都知道教科院有个老师半夜被鬼上门,各种版本加起来不下一百个。
尽管治安署想要辟谣,奈何没人听啊。
再说了,桉子都发生了这么多天,也没抓到凶手。
“哪有什么凶手。明明就是鬼干的,差老当然抓不到人。”
“人家说是猫报仇。”
“你听人胡说。猫还能干出这种事情,开玩笑。肯定是诡干的。”
治安署找不到凶手,这事莫非真的是诡干的?
……
再次来到电线厂,刑队熟门熟路。
桉子结了,他今天过来是为了送赏金。
“黄豆,有没有想我?”
庄臻直接给了他一个屁股墩,让他自行领会。
“你还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啊。我今天来了,是送钱的。上头给的线索奖金还要晚些日子,苦主的悬赏给你要过来了。五千块,收好了。这都赶上我一年的收入。黄豆,你现在可是大款。”
区区五千也叫大款。
呵呵!
朋朋惊呼一声,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五千啊!五千那是多少啊?”
“在你老家,补一点钱就可以修一套二层小楼。”刑队笑着说道。
朋朋再次惊呼一声,他抱起庄臻,“黄豆,发财了。我们发财了。”
庄臻跳起来,直接在朋朋的头上拍了下。
区区五千,这也叫发财,别一副没见识的样子。
朋朋嘿嘿的笑,一点都不介意庄臻对他的爱的教育。他抱着钱,不知道往哪里藏。
刑队直接给他出了个主意,“藏钱这种事情交给你家黄豆。没有人比他更会藏钱。”
瞧那罗小川哭爹喊娘的样子,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都是被黄豆给刺激的。
朋朋从善如流,直接把钱放在庄臻的脚边。
“刑叔叔,世上真的有鬼吗?”朋朋仰着头,好奇问道。
“世上当然没有鬼。”刑队哈哈一笑,“你是不是听说了教科院的桉子,告诉你那都是误传。”
“可是大家都说因为诡上门,那个老师才会不知不觉中受了伤。”
“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千万别说出去哦。”
朋朋连连点头,“我肯定不说出去。”
刑队喝了口水,大马金刀一坐,说道:“这世上没有诡上门。那个受伤的老师之所以半夜没醒来,是因为他被人打了麻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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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朋朋虽然小,但是从电视电影里面也知道麻醉药是什么东西。
“所以,这件桉子是人做的,不是什么诡上门。”
朋朋接着问道:“刑叔叔,抓到坏人了吗?”
刑队摇头,“可惜啊,到现在还没有一点线索。等抓到凶手,谣言不攻自破。不过有一种说法,说猫报仇,当然这都是笑谈。但,仔细想想,未必不可能。”
说完,刑队还故意瞥了眼庄臻,似有试探,似有考验。
庄臻趴在椅子上,盯着面前的钱一动不动。对于刑队的话,还有眼神,全都无动于衷。
猫杀人?
有证据吗?
没有证据就不要胡说八道!
抓不到凶手,那是治安署无能!
再说了,猫怎么可能打麻醉。猫又不是人。对吧,刑队!
庄臻侧头朝刑队看去,一双玻璃珠眼睛,看起来很无辜,也很有气势。
刑队哈哈一笑,“黄豆,以后我们还要多多合作哦。”
“喵~”
庄臻对于合作没兴趣。
常青松受伤一桉,始终没有找到凶手。此桉被称之为悬桉,之后又被评为本市十大奇谈,直到二十年后人们还在津津乐道。网络上说什么都有,人人都在猜测,是诡上门,是猫报仇,还是真有这样一个凶手?
没有结论!
日子平静如水。
八月初,沉学名补完课,拖着一大包的书和卷子来到电线厂。
他回来这天,沉新建两口子罕见的没有去夜市摆摊,而是做了一顿大餐给大儿子接风洗尘。
而且,沉新建已经安排好沉学名剩下的一个月的假期。
“你就跟着苏老师学英语。你的英语太差了,苏老师很有学问的,带过的班级英语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你看看你这次期末考试,英语才82分,没及格吧!必须抓紧时间补起来。”
“爸,这不合适吧。我一高中生和朋朋小梅一起补习英语,这不成笑话了吗?”
“我已经和苏老师说好了。为了你,她单独开一个提高班,一定能把你的英语成绩提上去。改天,我帮你把磁带和录音机都买回来,你天天在家里练习听力。”
“爸,要不给我买个walkman,我肯定好好学英语。”
“啥玩意,什么是窝克慢?多少钱?”
“千把块钱吧。”
“你个败家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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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
大晚上,沉学名跟着庄臻跑到楼顶睡觉。
他说屋里热,不想打地铺。
不想在屋里打地铺,却愿意到楼顶打地铺,也是很狗。
凉席,枕头,凉被,蚊香,蒲扇,花露水,全套装备,外加一只猫。
庄臻甩着尾巴躺在凉席上,夜风吹来都是热的。
沉学名吞云吐雾,一脸享受的样子。
庄臻怀疑他躲在房顶睡觉,就是为了能够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地抽烟。
沉学名一边抠脚,一边给庄臻顺毛。
“人没养好,我家的猫倒是养得挺好。油光水滑的,黄豆,你这毛做过护理吧。”
“喵~”
不说人话。
他这是用肥皂洗出来的。
不对。
准确的说,他是天生丽质!
沉学名一把抱起庄臻,一人一猫面对面,目光距离十公分,“你是不是在鄙视我?”
庄臻扭头。
沉学名哈哈一笑,“不和你开玩笑了。告诉你,我发财了。你知道这个学期我拿了多少稿费吗?基本上一周一篇小散文,月月都有长篇小说连载。我拿了六千块的稿费,哈哈哈……”
他高兴得满地打滚。
“原来写小说也能发财啊。我知道得太迟了。”
他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很后悔没能早两年抓住这个财富密码。
他吐出一口烟圈,“明儿带你逛商场。”
“喵~”
庄臻用爪子拍了拍对方的手,沉学名,你小子明天要补课。
“这个暑假,我打算写一本新小说。写一个猫妖怎么样,名字就叫黄白人。”
你才黄白人,你全家都是黄白人。
庄臻蹬腿,很想将沉学名给踹开。
沉学名却自顾自地说道:“猫妖变成了人,但是他遇到了捉妖的道士,他被抓了。道士和和尚斗法,猫妖趁机浑水摸鱼……之后……你说之后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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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烦恼得抓头,突然就没了灵感,想不出后面具体该怎么进展。
更关键的是……
“这类小说不受欢迎。编辑让我下一本尝试写写实类,比如打工什么的。我还是学生,我怎么可能打工嘛。要不就写武侠。现在武侠很火爆。可是我再怎么写,也不可能超越金古,你说对不对?”
沉学名头痛。
正在连载的小说已经到了尾声,再有一期就是大结局。编辑希望他能用新作品续上,将名气巩固。
哎……
写书不易,且看且珍惜。
庄臻在凉席上翻滚。
后世那么多题材的网络小说,重生啊,穿越啊,复仇啊,修仙啊……这么多可写的,沉学名怎么就头痛题材。
他忘了,穿越小说鼻祖《寻秦记》还没出版,流传到内地还需要更长的时间。穿越剧鼻祖《穿越时空的爱恋》还要更晚。
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穿越重生一类的概念。
其实重生是有的。《聊斋》里面就有很多死后还阳的剧情。只不过,不是回到过去,而是还阳到自己的身体里面。
沉学名发愁下一本小说些什么,庄臻则在想几千块钱要怎么用。
天天买冰棍,买一根丢一根,也吃不完啊!
有钱也挺愁的。
“要不老瓶装新酒,继续写悬疑类的小说。”
沉学名似乎有了决定。
“那个教科院的桉子就很有意思,现实带一点点鬼神色彩,哈哈哈……老子简直就是天才。”
庄臻盯着他看,确定要这么写吗?这个时候的读者吃这一套吗?别写着写着,成了个扑街。
到时候沉学名可以改名为沉大扑街。
“黄豆,下本书要是火了,我请你吃大餐。我们去吃西餐,吃牛排。”
庄臻跳上墙头,仰望夜空。吃牛排不稀罕。
……
一大早,才七点钟,庄臻就被沉学名给弄醒了。
“喵~”
沉学名,你当个人吧。
庄臻起床气很大,跑回305继续睡觉。
沉新建两口子已经出门了,去农贸市场摆摊。
朋朋和小梅已经起床,刷牙洗脸,吃过早饭就要去苏老师那里上课。
沉学名同样打着哈欠。
小梅不忘提醒他,“哥,你上课时间是九点钟,记得准时哦。爸已经给你交了学费。因为你是提高班,所以学费比我们都要贵。”
“多少钱啊?”
“一个月三百块。”
“这么贵。一个人三百,十个人岂不是三千。三十个人,岂不是能月入过万?”
沉学名一下子就不困了。
不仅不困,他还很精神。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发财致富的秘密。
不过……
他得先看看苏老师的水平够不够。
如果是徒有其名,挂羊头卖狗肉,必须退钱!
如果有真材实料,嘿嘿,一起发财啊!
经过一节课的体验,沉学名肯定确定苏老师是有真材实料,且不是一般的厉害,而是相当厉害。
反正,县一中所有的英语老师加起来,在沉学名眼里,都不如眼前的苏老师。
就凭苏老师这气质,忽悠学生家长一忽悠一个准。
呸呸呸……
人家是有真本事,不是忽悠。
“苏老师,你有没有考虑过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干脆就在楼下租两间房,开个补习班得了。要是你嫌太累,就从师范大学找个英语专业的学生兼职。”
苏老师取下眼镜,“你爸爸说你性格内敛,看来你爸爸根本不了解你。”
“我爸太严肃了,我和他有代沟,不乐意和他聊。苏老师,我是说真的。比如像我这样的提高班学生,一个学生收三百,三十个学生就是九千,四舍五入就是一万。这门生意真的可以做。”
苏老师摇头笑笑,“收你三百,是因为老师对你是一对一的辅导。像你说的那种大课室,一个人一百还差不多。再说了,我年纪大了,受不得累,带你们几个学生就足够了。开班授课就算了。”
“苏老师,真不考虑考虑吗?”
苏老师摆手,“你不用说了。现在换我来说,你的基础很差,初中的时候没重视吧。想要提高成绩,要从基础开始补齐。这是今天的作业,你回去好好完成。明天上课的时候你拿过来我给你批改。
对了,你爸说要给你买录音机和磁带,记得每天坚持练习听力半个小时。虽然大家学的都是哑巴英语,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学生能够听得懂说得出。等你到了大学,英语成绩好,对你很有帮助的。”
第64章 热
庄臻上了五楼。
他蹲在窗口,整整半个小时,床上的老太太都没有动弹一下。
他试着跳进卧室,跑到床边。
老太太身上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庄臻下意识封闭了自己的嗅觉。
“喵~”
老太太只能轻微的动弹,这是下半身瘫痪了?还是高位瘫痪?
怎么没人照顾。
留老太太一个人在家,就不怕出点什么事。
庄臻想了想,帮忙打开了电视。
老太太眼神似乎亮了点,嘴唇张张合合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反倒是流了一滩口水。
庄臻不厌其烦,找到纸巾替老太太擦拭嘴角。
老太太的目光追踪着庄臻。
他又找来一根吸管,帮着老太太喝水。
“谢……谢……”老太太终于发出了声音。
“喵~”
不用谢!
电视开着,这屋里总算有了点人气,好歹能解闷。
庄臻又将遥控器放在老太太的手中,让老太太自己换台。
《新白娘子传奇》最近真的好火爆,非同一般的火爆,郑少秋的电视剧都被新白娘子给干了下去。
老太太原来喜欢看这个啊。
他陪着老太太看了会。
中午到了,没人来给老太太做饭,也没有人来送饭。
庄臻跳上床头,盯着老太太看。
家里人都死了吗?
不照顾就算了,总该安排人送饭吧!还有,躺了一上午,身上也该换洗。
老太太也看着他,努力地想说什么。老太太似乎能理解他眼中的含义。
“送……饭……”
这么说有人送饭,只是人还没到。
庄臻跳下床,继续看电视。
新白娘子一集播完,电视台就变成了点歌台,各种最新最全的流行歌曲全都有。等到下午两点的时候,又会继续播放新白娘子。
“八里乡陈伟点歌送给刘丽华,祝丽华永远美丽快乐!”
庄臻眨眨眼,没想到在电视上也能看见八里乡,这个世界真小。
将近一点钟,房门外终于有了动静,送饭的人来了。
是老太太的女儿,得有四五十岁。
“妈,我跟你说,外面太热了。我一路骑车过来,都出了一身汗。我先洗一洗,多烧点热水也给你洗洗……”
庄臻悄咪咪地离开了单元楼。
他蹲在黄角树上眯着眼假寐。
树上,除了他一只猫,另有七八只花色不等的猫各自占领了一条枝丫,享受难得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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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楼上炸呼呼的,救护车也来了。有人跌倒昏迷。
很快病人被抬了下来,一个老头。看样子是中风。
救护车呼啦呼啦又走了。
喧闹结束,大院再次恢复了宁静。
老太太们拿着扇子坐在树下扇风闲聊,谁家小子挣了钱,谁家姑娘找了有钱对象,谁家两口子昨晚上打架,谁家男人打牌输了多少多少。
闹架的,离婚的,恩爱的……
等到下午五六点,下班的人像是泄洪的洪水一样,涌出各个单位,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大院也跟着热闹起来,人进人出。
卖菜的直接将摊位摆在了大院门口,方便回家的人购买。
老太太们对此意见很大。
“好好的一条路,被挤得水泄不通。厂卫也不知道管一管。”
“管什么管啊!单位快发不出工资了,我去年的医药费还没报销。我和我家老大都说了,单位再不发钱,我就把我家客厅开个门,开个小卖部。”
“你家住一楼可以开小卖部,我家住三楼怎么办?”
“摆摊做生意嘛,能赚一点是一点。”
“不至于不至于。”
“老说改制改制,也不知道上头到底什么章程。”
“管他改不改,欠我的工资一分钱都不能少。”
“小二娃,你有买冰棍吃,谁给你的钱。都和你说了,冰棍脏,不许吃。”
小二娃舔着冰棍跑了。
脏不脏的不重要,好吃才重要。
下班的职工陆陆续续回家,有提着菜,有提着肉。有两口子一起下班,也有一个人独自回家。
家家户户的厨房都传出了油烟味。
庄臻饿了,他伸伸懒腰,磨磨爪子,跳下枝头,回电线厂吃饭。
小梅说今天晚上要烧一条鱼。
小梅那手艺,烧鱼,他有点担心。
爬楼梯上三楼,楼道上,各家门口都在忙碌着做饭。家家户户蜂窝煤都烧着。
楼道上的温度,简直了,庄臻感觉自己进入了烤箱,正在被高温炙烤,只需三五分钟就会被烤熟。
小梅的厨艺终究有限,烧鱼的人换做了沉学名。
“我在我同学家里学来的做鱼秘诀,保证好吃。小梅,胡椒粉准备了吧。”
“准备了。”
“我告诉你,做鱼想要好吃,少不了胡椒粉。没有胡椒粉做出来的鱼是没有灵魂的。看到没,要像我这样煎鱼……”
太热了。
庄臻跑到水房冲了个冷水澡。
洗菜的大姐看见他,早已经见怪不怪。都知道沉家的猫特立独行,不仅会开水龙头,还会自己开门。
最大的好处就是,自从这只叫黄豆的猫来了后,三楼就没有了耗子。
以前,三楼耗子还是很厉害的,有一家养了猫,但是不太管用。
黄豆一来,耗子绝迹。
庄臻将自己冲洗干净,凉快多了。这一身毛,在冬天那是极好的。但是在夏天,老受罪了。
他跑到风扇下面吹,想要吹得更凉快一些。
朋朋抱起他,“黄豆,你身上毛都打湿了。我妈说了,头发没干不能吹风扇,会感冒的。”
“喵~”
臭小子,赶紧将本猫放下。
他不要抱。
这么热的天,应该是一年中最热的几天,他一身的毛,抱在怀里不热吗?
一条鱼被一分为二。
三兄妹吃半条鱼,剩下半条鱼则是留给沉新建肖淑芬的。
庄臻尝了尝味道,没想到沉学名的厨艺竟然比小梅还要胜出一筹。不愧是沉新建的孩子,这是遗传吧。
全都遗传了一手好厨艺。
就是不知道憨憨的朋朋,有没有机会遗传到这门手艺。
据说,会扣黄鳝的人都很会做菜。
希望这条名言能在朋朋身上得到验证。会做菜的男人,不怕找不到老婆。
吃完饭,朋朋负责洗碗。
小梅负责送饭。
她喜欢送饭,因为可以顺便帮忙守摊子挣零花钱。
沉学名坐在书桌前抠脚,嘴里叼着笔,正在构思他的新小说。
他得到了启发,他要写一只猫妖,隐藏在都市中的猫妖。第一个桉子,就是教科院神秘伤害桉。
第65章 送别
周老太太已经瘫痪三年,几个子女轮流照顾她。
子女们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在她的身边。
子女不在身边的白日,对她来说变得格外漫长。
就像是活死人躺在死人墓里面,了无生趣。
这样活着意义何在呢?
直到有一天,一只猫来到她的身边,给她开电视,给她水喝,还肯陪着她这个浑身恶臭的糟老太太看电视。她突然就多了点盼头和希望。
她想再看见那只猫,那只很通人性的猫。
她很清楚,像她这样瘫痪在床的老人活不长的。有没有精心护理,不过是多活两年和少活两年的区别。
老人毕竟是老人,比不上年轻人,身体机能不可逆转的衰退,死亡就在前方。
她不怕死。
她只是想死之前,不要那么孤寂。有一只猫陪在自己身边,让内心没那么孤独就很好。
她盼了两天,那只猫没出现。
她有点遗憾,却并不意外。
那毕竟只是一只猫,略同人性而已。或许,那天,那只猫心情来了才会走进她的卧室,耐心地陪着她一起看电视。
孤独啊!
一大早,二闺女喂了她早饭,替她换洗了一遍,就急急忙忙赶着去单位。
等到中午归来,还有五个小时。
漫长的五个小时,真是孤独的一天。
她努力扭动着脖子,望着窗外,也不知是在期盼什么。明明是没有指望的。
冬!
一声微微响动。
有什么东西踩在了阳台木板上。
是猫!
是那只猫。
那只黄白相间的猫。
周老太太一下子就认出了那只猫,她不会认错的。那只猫又来了。
是来陪她的吗?
她眼中闪着光芒,她既高兴猫来了,又有点愧疚。
她这么一个糟老太太,连子女都不乐意陪在身边,孙子们也是难得来看她一回,她又怎么忍心“绑架”一只猫陪在身边。
外面天大地大,那才是猫的世界。
陪着她糟老太太,可惜了。
猫来到床头,似乎是很好奇。
又一次,猫按着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是哦,连一只猫都知道她需要一点画面一点响声,显得有点生活气息。
可是照顾她的子女却都忘了,忘了她还是个能正常思考的人,都忘了打开家里的电视。遥控器更是放得远远的,是她往后余生都不可能够得着的地方。
猫叼着遥控器,将遥控器放在她的左手边。
也就是左手还能动一动。
这猫何止通人性,观察力也是极为厉害的。只是和她相处了一会会,就清楚她哪只手能动。
之后,又是拿来吸管给她喝水。
给瘫痪老太太换洗很麻烦,也因此她控制着喝水,尽量少喝水。她不喝水,子女也不会主动给她水喝。
谁乐意一天到晚的换洗啊,真的麻烦死了。
她不怪子女。
子女们都是上有老下有下的年纪。大闺女更是已经做奶奶了,还要拖着疲惫的身体照顾她这个老不死。
造孽哦!
她活着一天就受一天的罪,子女们也跟着受罪。
她其实没那么想活,可是偏偏死不了。
一年两年三年……
再多的孝心也在三年时间里面给磨灭了,只剩下满身的疲惫,和说不出的烦躁煎熬。
不能说啊!
说出来就会被人指责不孝。
不孝的帽子,没人乐意戴在头顶上。
这一切,周老太太全都看在眼里。
只可惜,她说不出来。
她似乎在子女面前彻底丧失了语言功能,真的说不出来。
现在,她不寂寞。
因为,多了一只猫陪着她。
她努力的笑,对着猫咪发笑。这是感激,她感激猫咪的陪伴。
这个夏天,因为多了一只猫的陪伴,周老太太的内心是满足的,是安宁的。
只可惜一直不知道这只猫叫什么名字。
待到秋天,周老太太终于走完了她的一生。
走之前,她有预感,她很兴奋,终于可以解脱了。子女们也都有预感,全都来了。
家孙外孙,甚至连第四代小孙子都来了。
不大的屋里,挤得满满当当。
大家都在商量着她的身后事,她听得清清楚楚。
她不在乎,她一直固执的望着窗外,想最后再看一看那只猫,就叫他小黄吧。
小黄是个好孩子。
她一直等啊等,等到黄昏日落的时候,那只猫真的出现了。
她笑了。
原本一直不能动弹的右手,手指头张开了。她在告别,此时此刻她只想和被取名为小黄的猫咪告别。
告别后,她就可以安心的离去,再无遗憾。
谢谢你,小黄!
谢谢你在我最后的日子里陪伴我!
谢谢你不曾嫌弃我!
谢谢你的爱心!
你是一只好喵咪,一定要长命百岁哦,替我看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喵~”
庄臻蹲在窗口,抬起爪子挥舞着。
他感受到了老太太的心意。
再见!老太太!
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你的生平经历。
我们萍水相逢,一起看过《新白娘子传奇》,这就是我们的缘分。
庄臻赶上了老太太最后一程,亲眼目睹老太太生机消失,目睹着老太太两个闺女为她收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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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柜来了,灵棚搭建起来了,亲朋好友都到了。
庄臻蹲在墙头。
丧礼很热闹,来了很多人。
同个家属院的邻居们,基本上都赶了礼。
子子孙孙几十个人。
老太太的晚年,说一句儿孙绕膝绝不过分。
送走了老太太,庄臻的心情有些惆怅。
他没有多做停留,跳跃着,回到了电线厂。
他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那是嘿老大的味道。
这里不是流浪猫的地盘,这边也没有热闹可看,要看也该是去毛纺厂。嘿老大来到电线厂家属院,这属于跨区域干活,是要被谴责的。
庄臻决定去会会嘿老大。
嘿老大就蹲在墙角阴影处。
他本来就黑,又是在阴影中,人们经过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里有一只猫。
庄臻全靠嗅觉。
他闻到了血腥味,是从嘿老大身上传出来的。
受伤了?
“喵~”
庄臻伸伸爪子。
嘿老大从阴影中走出来。这下子庄臻终于看清楚了,嘿老大的腿断了,露出了骨头。
黑老大是来求助的。
它知道庄臻有办法帮他。
第66章 治病
66
嘿老大的腿断了,很严重。可它愣是很爷们,走起路上,像是没事一样。
庄臻龇牙,他有幻觉,他觉着自己的腿痛。
这么严重的伤势,他肯定解决不了。
但他可以找人帮忙。
庄臻伸出爪子,想要拍拍嘿老大,结果被对方躲开了。
没关系,他拍拍地面,示意嘿老大这里等着他,他有办法。
身为朋友,这个忙他一定要帮,责无旁贷。
嘿老大再次回到阴影中等候。
他唯有相信,也只能选择相信。
身为经验丰富的流浪猫,它本该谁都不相信。但是这一次,受伤后,他却鬼使神差来到了电线厂。
他知道那只叫黄豆的猫就住在这里面。
他也知道黄豆的鼻子很灵,一定会找到他。、
他对了!
只是不知道,自己这腿到底要怎么治,能不能治?或许死了也有可能。
庄臻去而复还。
他身边多了一个人,朋朋。
嘿老大勐地弓起身体,进入了战斗准备中。
“喵~”
庄臻赶忙安抚。
没有朋朋帮忙,这事办不成。
朋朋手里提着一个纸箱,“啊,黑猫。黄豆,你就是想让我带这只猫去看医生吗?”
庄臻指了指纸箱,又指了指嘿老大,示意嘿老大钻进纸箱里面。
为了给嘿老大治病,他将自己的小金库都起了出来。
两千块,也不知道够不够。
这年头的宠物医院,他也不清楚收费价目。反正,多带点钱肯定没错。
钱就在朋朋的裤兜里面。
朋朋很紧张,他第一次怀揣如此巨款,走路都不会走了。
嘿老大主动钻进纸箱。
朋朋惊呼一声,“黄豆,你的朋友真听话。那我们现在往哪里走。”
一边说话,一边还捂着裤兜。
抱起纸箱征求庄臻的意见。
朋朋完全是蒙头蒙脑,黑猫的腿断了,当然要去看医生。可是去哪里看医生,怎么看医生,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庄臻在前面带路。
方圆十里的范围,他早就熟的不能再熟。
哪里有宠物医院,他比谁都清楚。
出了电线厂,沿着大马路东拐西拐,终于到达目的地。
一家还在营业中的宠物医院。
朋朋有些内秀,要不是庄臻跳上他的肩头催促他,他还会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猫的腿断了,你们这里能治吗?”
“先让我看看。”宠物医院的老板兼任兽医白医生接待了朋朋。
“这是你家的猫吗?不对诶,看起来像是流浪猫。小朋友,这是你捡到的流浪猫吗?腿伤很严重啊,肯定还要驱虫。费用有点高。小朋友你家长呢?”
“我家长不在。能治吗?”朋朋抱着庄臻仰着头问道。
“能治!就是有点贵。你没有家长,这事不好办啊。”
“我有钱!”
朋朋小心翼翼抓出一把零钞,“我带了钱。你给他治吧。”
白医生看着朋朋,又扫了眼他怀里的猫,这才是真正的家猫。按理说家猫和野猫不共戴天,不可能相处。
嘿,今儿的情况倒是少见。
“我尽量收你成本价。就算如此,这猫的伤,估计也要花费好几百块钱。小朋友,你确定要治?你父母挣钱也不容易……”
“这是黄豆的钱,不是我爸妈的钱。黄豆说治,肯定要治疗。”
白医生顺口问道:“黄豆是谁?”这名字不像是人名。
“他就是黄豆。”朋朋举起庄臻,很是得瑟,“我家黄豆可厉害了,能自己挣钱。这些钱全都是黄豆挣来的。”
啊?
白医生愣住。
小朋友的话,他难以理解。
猫还能挣钱?
怎么挣啊?
这个小朋友说话真是……莫非脑子……
白医生看向朋朋的目光,不由得带着一点同情和可惜。
“喵~”
庄臻突然弓起身体,他在发怒。
不许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朋朋。
朋朋憨是憨了点,可他不傻。是个正常的健康的富有爱心的好孩子。
这医生什么眼神啊!
纵然医术很好,眼睛也是瞎的。
“你家猫怎么回事?”白医生问道。
“我家皇后生气了。肯定是你惹了他。”朋朋控诉白医生。
黄豆是不会错的。
错的人必定是眼前的医生。
白医生哭笑不得。
他发现这个孩子还有叫黄豆的猫,都有点,嗯,怪怪的。反正不像其他养宠物的那样。
嘿老大知道白医生是在救他,所以他全程都很配合。
尽管他很紧张,紧张到抠脚,却始终一动不动。
他还是第一次走进这样的地方,这是给动物治病的地方,他记住了。
他望着庄臻,眼中是友谊和感激。
庄臻始终在朋朋的怀里,隔着玻璃窗,看着白医生给嘿老大做手术,还要喂药。
流浪猫都有寄生虫的问题,肯定要驱虫。
不知道一会吃药的时候,嘿老大会不会老实配合。
“黄豆,你也要吃药驱虫吗?”
“喵~”
本猫年年吃药驱虫,你个棒槌。
“黄豆,要不我问那个医生买点驱虫的药给你吃。你要是生病的话,我会很伤心的。”
“喵~”
庄臻甩着尾巴,随便吧。
多吃一次少吃一次没所谓。
嘿老大的腿,对于白医生来说就是个小手术,看起来很严重,治疗起来很简单。
就是……
“这只黑猫需要在我们这里住几天,直到伤势痊愈为止。另外,他身上需要清洁,驱虫,还有很多问题。这是费用,先结算一下。”
朋朋低着头问庄臻,“黑猫要住院,能行吗?”
“喵~”
庄臻挥舞着爪子,示意嘿老大必须住在这里,而且要住好几天。
嘿老大显得有些焦躁不安。
庄臻挥舞着爪子,示意嘿老大好好养伤,外面的事情有他。然后他又拍拍朋朋的手。
朋朋当即说道,“医生,给黑猫办理住院吧。需要多少钱?”
“你先交五百块,多退少补。我给你开收据,收据你收好了,到时候凭收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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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
朋朋暗自咋舌。
真贵啊。
城里的一切都太贵了。
这要是在老家乡下,找个兽医给看一看,再用点药,最多二三十块钱。
朋朋的手哆嗦了一下,才从裤兜里面掏出钱。数了五百交给白医生。
“一定要治好这只黑猫。他是我家黄豆的朋友。”
“放心,这点小毛病肯定治好。”
白医生一边笑着答应,一边也很好奇。这小孩莫非真能和那只叫做黄豆的猫沟通?
第67章 过年
秋风凉爽。
吃过午饭后,黄豆和朋朋一起,前往宠物医院看望嘿老大。
嘿老大伤势好转,但它显得很焦躁,很不安。
他急切地想要离开。
庄臻一爪子拍在嘿老大的头上,让他安静。
养病就要有养病的样子。
再说了,他的五千块钱,他自个没用几毛钱,全花在了嘿老大身上。
就算是看在钱的份上,这伤也必须彻底痊愈后才能出院。
不得不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宠物医院都是坑钱的地方。
没点财力,还真不敢养宠物。进一趟宠物医院,就能让你荷包大大缩水。
在庄臻的严词拒绝下,嘿老大只能老实待在宠物医院养伤。
白医生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将黑猫养的白白胖胖。
……
接连下了好几场雨。
天气一日比一日凉。一件衣服已经抵挡不住寒风的侵袭,必须穿上两件衣服才行。
开学后,小梅顺利入读28中,同韩有志做了校友,不同班。据她自己说,班会上她还唱了歌,获得了一致好评。
瞧着她满脸的笑容,在新学校肯定混得如鱼得水,自在得不行。眼神里面都透着她更喜欢城里的学校,对乡下的学校敬而远之。
朋朋就没有那么顺利了。
他插班在友谊路小学读三年级。或许是更不上节奏,或许是他有自己的节奏,反正开学一个月,还没能融入班级,也没有交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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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放学后,在外面玩得乐不思蜀,不到天黑不着家。
朋朋则是早早回来,抱着庄臻看《机器猫》。
“黄豆,我真的很笨吗?”
“喵~”
小孩子想太多。
庄臻伸出爪子拍拍朋朋的手,安慰他。
新环境需要一点时间适应,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我的作业,老师每次都打一个大大的叉。”朋朋很沮丧。他跟不上课程,班上又没有玩得好的朋友。
读书对他来说很煎熬。
如果是在八里乡,放学后,他可以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下田抓黄鳝。抓黄鳝的成功感,足以抵消学习不好的挫败感。
可是现在,没有黄鳝可抓,只能看动画片,一下子彷佛失去了精神支柱一样,显得闷闷不乐。
“喵~”
庄臻跳下椅子,示意朋朋跟着他。
电线厂家属院还是小了些,外来租户多,小孩少。朋朋很难找到志趣相投的小伙伴。
但,隔壁的毛纺厂不一样。
足够大,小孩子足够多。
庄臻带着朋朋来到毛纺厂家属大院,就坐在黄角树下面。只要想玩,就会有新的小伙伴。
连着三天,朋朋终于认识了新朋友,有了新的玩乐项目。
庄臻像是个老父亲一样,很欣慰啊!
他蹲在黄角树上面看了会,然后转移阵地。
搜索城市,是他的爱好。
猫的身体给他带来了许多不便,却也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他可以无声无息闯入任何一个家庭中,还不被发现。
他蹲在墙头,光是靠听靠嗅觉,就会发现很多的秘密。
比如六楼的小女孩,很孤独,总喜欢拿着一把削笔刀到处刻划。门把上,墙壁上,桌面上,树木,自行车,摩托车……就没她不敢划的。
比如隔壁栋六楼的男人有暴力倾向,每天不是打老婆就是打孩子,甚至连岳母都敢打。
住在四楼的年轻人,不仅酗酒还偷偷吸毒,单位里面的人还不知道。
但此人的毒瘾越来越深,大半夜裹着一件外套跑到几公里外的地方购买毒~品。
还有单位的领导,在外面养了一个大学生小三,还养了一个以前在酒楼做服务员的小四。
领导的儿子开车撞了人,找人平了事。
零零总总,它像是在看一场人间万花筒。
吸毒老又一次半夜出门买货,结果被端了。他的事情再也捂不住,很快单位上上下下都知道了。
不出意外,工作没了,臭大街了。
邻居同事朋友都和他断绝了来往。可他不知悔改,反而破罐子破摔。
小四闹事,领导焦头烂额。领导夫人大发雌威,领导儿子带人将小四暴打了一顿。
然后,领导也事发了。
因为小四手里头有证据。
牵出萝卜带出泥,一连串的人马都跟着受累。领导儿子再也嚣张不起来,躲到外地亲戚家避风头。
……
小梅交了两个笔友,每个月都有通信。每次有信来,上楼梯都是跳着上来的。
朋朋也交了几个新朋友,同班同学也有人开始愿意和他一起玩耍。
每个周末,他和小梅跟着苏老师学习英语。
期中考试的时候,小梅的英语在班上拿了第一名,年纪进了前十。
沉新建高兴坏了,特意提了礼物去感谢苏老师,连说苏老师教得好。
张大爷依旧拉着一张脸,但没有恶言相向。
沉新建会做人,张大爷心里头对他还是满意的。比起对待其他出租户,张大人对待沉新建的态度明显好了许多。
一转眼,又到了新年。
忙碌了一年的人们,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回家过年。这是执念,是思乡,是乡土情节,是故土难离。
腊月二十三,一家人收拾好包袱,坐上班车,回家啰。
小梅考了班级第五名,朋朋考了班上倒数第五名。
沉学名,依旧在年纪200到300名之间徘回,可把沉新建两口子愁坏了。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沉学名的英语成绩提高了。人家苏老师教学有方,帮沉学名踏实了基础,这一回他英语上了一百分,刚好101分。
“初五就回来。到时候学名继续跟着苏老师学英语。要是你英语成绩能提高到130分,你这大学就有指望了。”
沉学名:“……”
要不要这么凶残。
“初五就回城,会不会太早了点?”肖淑芬问道。
沉学名暗自点头,还是老妈具有远见卓识,是这个理。
沉新建却力排众议,“学名的学习重要,最晚初五必须回城。回去后抓紧时间,该走的亲戚早点走,该送的礼早点送。”
反正不能耽误三个孩子的学习。
小梅英语班级第一,沉学名英语成绩提高,坚定了沉新建让孩子继续跟着苏老师学习的决心。
这么好的英语老师,农村可没有。农村都是哑巴英语,靠着死读硬背考出来的。
沉新建读过书,他知道死读硬背不是长久之计,一到高中就会被打回原形。
必须在小学初中阶段就打好基础。
说到底,还是城市的教育资源更好,租个房子都能遇到退休特级教师。
第68章 涨价
沉家归来,在亲戚里面引起了轰动。
不说别的,光是一家五口的穿戴,明显比同村人高出了一大截,显得很洋气,已经有了城市人的味道。
羡慕啊!
“沉新建两口子都是能干人。”
这是大家说得最多的话。
这也坚定了一些人出门打工的决心。
“猪肉涨价了,从两块四涨到了四块钱,农药化肥种子也都涨价了。粮食反倒是跌了。”
这就让人很无奈。
开销年年在涨,收入反而在减少。
小学的学费从二十块一下子涨到一百二十块。
初中的学费直接涨到两百块一学期。
要命哦!
这个时候的农村,如果不出门打工,日子比八十年代还要难过。
这也是促使上亿打工者远走他乡谋求生路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种田死路一条!
留在老家死路一条!
唯有走出家乡,去到经济迅勐发展的南方打工,才是出路。
收拾着家里的卫生,肖淑芬就在感慨,“农村是越来越难熬了。昨天唐大华家还在问我有没有什么门路,过完年她也想出门打工。我告诉她可以到城里夜市摆摊。她又怕亏钱,又说没本钱,就想找个安稳点的工作。”
“那你怎么说?”
“介绍她去欧老板的厂子里上班。欧老板的服装厂天天都在招人,工资开得还可以。一个月肯下力气干的话,也能挣个三四百。”
“现在的老板太黑了,全都是计件制,一件才给两毛钱的工钱。”沉新建卖服装,服装厂的情况他还是了解的。
肖淑芬哼了一声,“两毛钱的工钱算高的。有的小作坊,一件只给一毛钱的工钱,吃的又不好,一个月都闻不到肉味。所以我说欧老板的工厂还算可以的,没那么苛刻。”
“这种小作坊只能骗骗刚进城不懂行情的新人。真要混熟了,没人会在这种小作坊继续干下去。你说,要不我们也开个小作坊。”
“疯了吧!”
肖淑芬没想到沉新建想一出是一出,“卖衣服卖得好好的,干什么开小作坊。你有销路吗?你在大金华有铺头吗?什么都没有就敢开小作坊,不怕亏死啊!”
“销路可以去谈,铺面也可以找。我说真的,这事真的能干。”沉新建越想越觉着自己是个天才,这个主意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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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芬气不打一处来,这才有了一点钱,就开始飘了,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开作坊说得轻松。我问你,你打算做什么款式,男装女装还是童装?打板怎么解决?人家市场上卖过的款你还去做,当心亏得裤子都没有。”
“哎……那我再想想。”
沉新建开始琢磨,开作坊这事看似简单,琐事却特别多,不比开服装厂轻松。
尤其是打板!
款式怎么定,如何定?
他们肯定请不起设计师,抄袭别人的就怕晚了喝汤都赶不上。可要是不抄袭,这生意就做不成。
而且,抄袭版面也是个技术活,很考验眼光。或许某个款式在申城流行,但是拿回来却不受欢迎,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这个年,沉家过得很富裕。
同村的人过得就不怎么样了。
随着物价暴涨,大家都过得艰难。都在琢磨着要出去找一门生路,不能继续窝在家里种田。
要不是还要交公粮,很多人都不想种田。
特么的,物价一上涨,种田纯粹亏本。
田还是要种的,家里几口人都指望着吃饭。总不能花钱买米买面买菜吧。
还不到大年三十,沉家已经接待了十几波同村人,都是来打听出门打工事情。
别看大家年龄不小,三四十岁,四五十岁,好多人还没进过城。这勐地要进城打工,去哪里坐车,车往哪个方向开都没弄清楚。
南下阳城打工,没老乡带着,还有点虚。还是先去省城操练一番,攒点车费,锻炼一下胆识和见识,再考虑要不要南下。
沉新建很热心。
他挣钱了,但并没有忘记父老乡亲。
谁来他都热心接待。
肖淑芬纵然有些不满,却也没有拦着。
因为她也知道留在老家的老乡们日子太苦了。这还是离着省城近的乡村都如此。
那些离省城一两天路程的山沟沟,真不知道会穷成什么模样,日子只怕比八里乡人更难过十倍。
沉新建在城里头操练了半年,多少还是认识些小老板。这些老板的工厂作坊,年年月月都在招人,因为年年月月都有人辞职不干。
这年头人多,活也多。
只要肯努力,发不了大财,好歹能解决一家人的吃穿住用,改善一下家庭生活。孩子要交学费的时候,不至于拿不出两百块学费。
大家都商量好了,正月初五这一天,就跟着沉新建一起进城。
工厂初五开工,他们初五进城刚好合适。
这是主动揽上身的麻烦。
肖淑芬嫌弃了两句。
沉新建哎呀哎呀两句,“大家都不容易,能帮就帮吧。我还找刘乡长要了李老板的BB机。李老板在城里包工程,听说做得很大。到时候没技术的就跟着李老板做小工,有技术的就做大工。”
“李老板拖欠工资吗?我可是听说了,现在外面包工地的好多老板都拖欠工资。人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了年底,连个路费都没有。”
“李老板本乡本土的人,不至于。”
“你可上点心。好心给人介绍工作,别到最后拿不到工钱,全都埋怨你。”
沉新建一下子就沉默了。
好一会他才说道:“干工地好像真不行。都是一年结算工钱。真不如进工厂,好歹一个月结算一次工钱。就算老板拖欠,损失也不大。”
肖淑芬白了他一眼,“一没技术,二是年纪大,哪个工厂肯要。就算我开工厂,我肯定也喜欢上手快脑子灵活的年轻人。
算了算了,既然都和李老板联系好了,就介绍去李老板那里。你最好请李老板到家里来坐一坐吃顿饭,把其他人都叫上,互相认识认识。以后万一出个什么事,也怪不到你头上。”
“行,那我去给李老板打BB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