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时代》 第 1 章
游戏时代 方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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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序 智慧的标杆 韩云波 方白羽出身军旅,他曾自己评价说是“善写智计谋略”、“挑战想象力极限”。我很同意他自己的这两个评价,以为这正是他的特点和长处。 ... 方白羽创作集中地体现为他的智慧追求,而成为一种智性写作。 “智性写作从作家们的学养和灵性出发,深入到人的本体,成为从现代到后现代人们思考世界的一种深刻方式”,这是21世纪大陆新武侠写作的一个重要特色,并以此构成了对民国旧武侠和港台新武侠的历史性超越。 那么,什么是智慧以及智性呢?在现代思维科学中,智慧指的是具有产生新思想的思维能力。在文学上,智慧就体现为作家对世界和人生的一种独特理解。智性则是由作家、作品和读者共同体现出来的一种文学感受,它是与情性相区别的。正如我曾说过的,“与‘情性’通过‘人类欲望’的直接生命表达相异,‘智性’是通过大至‘宇宙现象’小至‘历史结构’而完成的个体对于世界的感受”。 ... 与科学不同的是,文学的任务只是要表现,要体验。文学要表达的,也就正是不同于科学主义之确定性的一种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构成了我们永恒的虚构,是一种颠覆性的挑战力量,也就是多元化和丰富性的创新的力量。科学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人类文明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科学进步的历史。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的发展,也促进意识形态的发展,当然同样会促进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科学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文学领域,尽管由于思维方式的差异而与科学形成了分野,而科学主义进入文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许多正面的确证。虽然这对武侠来说,还是不多的尝试,这也就更加证明了方白羽的意义。我以为,这将形成大陆新武侠区别于前代武侠的一个特点,成为大陆新武侠发展的动力性契机。 ...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人物的精神在于他面对那些苦难与挑战,作家的精神在于他自己的方式去表现人类的存在与生存、以及世界的存在与发展,读者的精神在于共鸣地与自己、与人物、与作家一起去体验那一个独特的心灵与智慧历程。 到今天,大陆新武侠已经走过了半个十年,从21世纪初的一盘散沙,经过了“跟着感觉走”的阶段,到今天,在地平线深处,熹微初现,宏伟和壮观的景色已经可以明确地感觉得到了。大陆新武侠作家们开始表现出各自的特色,形成明显的分流态势。我以为这是一个繁荣景象到来之前的必然征兆。 最后,我再次说,方白羽带给我们的是回味,这或许和当前大众文化的机械复制有所区别,然而,他应合了现代世界进步与发展的主题,而这无疑是需要智慧的深刻与创新的。 所以,我称之为“智慧的标杆”。 2005年10月10日写于重庆北碚 第 2 章 第 2 章 死亡之海 “喂!你,就你!过来!” ... “喂!叫你呐!还没死吧?” 有人用脚拨了拨我,令我从昏昏庸庸中醒来,迷茫地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俯视着我,那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只野狗是否还活着。 这是一个仅有一条街道的小镇,就像被老天爷遗忘在戈壁滩中的一点上古遗址,在一片混沌昏黄中,稀疏点缀着一点零星的翠绿。所有的绿色都靠着一口苦涩发咸的井水浇灌,所以这里也叫咸水镇。三天前我走遍了全镇,除了寥寥几家店铺和那口苦井,我没有发现更有价值的东西,至于我为何要到这儿来,却完全不记得了。 “站起来!”大汉在命令我,那种居高临下的目光让我有些不快,不过我却没有违抗,顺从地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比他矮。 “转个圈我看看!”大汉用手指划了个圈,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缩在高高的鼻梁两旁,显得有些深邃,从鬓角直垂到颌下那漆黑卷曲的胡须,衬得他的脸色尤显白皙,几乎和他头上缠着的头巾一个颜色。 我顺着他的手势转了两圈,大汉的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眼里露出一丝赞许。 “嗯,身架不错,肌肉也还结实。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闯死亡之海,到东方的丝绸之国?”大汉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大汉又说,“没有工钱,但管饱。” 管饱!这许诺对已经饿了三天的人来说该是怎样的吸引?我根本没有用头脑去想就已经在使劲点头。大汉并不感到意外,对我一招手:“那就先跟我去见桑巴老爷。” 桑巴老爷和那大汉穿着一样的袍子,缠着一样的头巾,不过比那大汉干瘪瘦小许多,脸上更是沟壑纵横,写满岁月的沧桑,一双深藏在眉棱阴影下的三角眼中满是生意人的狡黠。在此地一家客栈见到他时,他也在用一种挑剔的目光审视着我,然后问领我进去的那个大汉:“弗莱特总管,这就是你给我找的伙计?怎么像几个月没吃饱的病骆驼?” 那大汉俯身在桑巴老爷耳边嘀咕了两句,我立刻就猜到他在说不必付工钱。桑巴老爷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须和蔼地问我:“会不会照顾骆驼?” 骆驼?我只远远见过,从没跟它们打过交道,但我毫不犹豫就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是关系到我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容不得我说不会。 “本来呢,我们并不缺人手,”桑巴老爷端起桌上茶碗,轻吹着飘浮的茶叶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我也不介意给穷人一份活命的工作,通常我们不会用来路不明的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名字?我知道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号,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所有的记忆就是在咸水镇这忍饥挨饿的三天,再往前就是我一个人孤独地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我过去的一切就像一扇大门一样完全关上,把我关在大门这边,让我完全看不到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一开口,才发觉嗓子有些哑涩。 “不知道?”桑巴老爷还没说话,我身后突然爆出一声肆无忌惮的嘲笑,“就算没有姓也该有个名字啊!贱如奴隶也该有个代号!” 我回过头,看到客栈外一个身材瘦高的白衣青年和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正大步进来。男子眉高目深,白皙面色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脸型就像雕塑般有棱有角,薄薄的唇上有修剪整齐的淡淡青须,颌下却光洁如镜。披着的白袍上隐隐绣着些不知名的暗花,腰带上则挂着一柄弯刀,斜探出的刀柄上镶着几颗鲜艳的红宝石,就像溅上的几滴鲜血。他身旁那女子身材也是不矮,半掩的白纱只遮去了她的口鼻,露出的肌肤在栗色长发映衬下更显白皙如玉,斜飞入鬓的细长柳眉衬得她大大的双眼更显神采飞扬,此刻她正用那深褐色的眼眸打量着我,眼里露出一丝好奇。 “到底叫什么?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白衣青年说着来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他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悄悄退开半步,我嗫嚅着说:“我、我不是没有名字,只是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白衣青年话音刚落,弗莱特就冲他讨好地鼓起掌来:“托尼,你可真有灵感!我看这名字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众人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取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有托尼陪着我,你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托尼谦虚地笑了笑,神态很是自信。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后面去换衣,并领到了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就在咸水镇以东数十里之外,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在沙漠尽头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建房,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去西方,立刻就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不过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盗“一阵风”,也足以让任何冒险家望而却步。不过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遥不可测的前路,就只有饿死或做个盗贼,我从吃下第一口馍起便没有了选择,这是承诺的代价。 “白痴,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对“白痴”这称谓我并不感到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是白痴,直到现在我都想不起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三天正午,当我随商队踏进死亡之海时,才开始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则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沙海恍惚在无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望向来路,就是骆驼也在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呼啸而过的风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 我牵着骆驼跟在向导身后,像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脱离队伍,这对没侍候过骆驼的我来说也不难。 商队有近百头骆驼和几十匹战马,人数也过百,我曾为它的庞大感到惊讶,但置身于一望无际的沙海,我才知道再庞大的商队在这死寂的天地间都显得十分渺小,这才理解为何桑巴老爷要找十几个临时的苦力。我们于商队其实有些多余,桑巴是需要更多的人来给他壮胆。 天黑时队伍停下来,我们帐篷扎好升起篝火、侍侯骆驼吃了草料后正准备休息,托尼突然来到苦力中间,对我吩咐道:“白痴,到弗莱特那儿领四个罐子,然后带几个人去营地周围埋下,再分配人手轮流值夜,我待会儿来检查!” 大概是我这名字比较特别,在这十几个苦力中托尼可能只记得我的名字,不等我回答,他又到一旁安排武士巡逻放哨。我不以为在这荒凉的沙漠中会有敌人来偷袭,不过作为苦力我没有抗命的权利。 “脏狗跟我去领罐子,肥西和老苦瓜准备工具,干活儿!”我开始分派人手。脏狗、肥西、老苦瓜都是苦力们相互起的绰号,苦力好像都没名字。 罐子埋好,我公平地分派人手值夜,忙完这一切已经是深夜。营地的篝火早已完全熄灭,巡逻的武士也缩到某个背风的角落打盹去了。我睡意朦胧地枕在罐口,风在罐子中形成的回声总让人产生各种错觉,就像罐子中是个空旷无边的世界,不时有怪物的脚步声隐隐传来。 不对!这不是错觉!我蓦地睁开了眼,把头完全伸进罐子,立刻就听到一种规律的闷响清晰地在罐子中回荡。极目四顾,我看到东方起伏不平的沙海上,十几团黑影就像黑夜中突然出现的幽灵,转眼就掠近了几十丈,我渐渐看清那是十几匹战马正无声奔袭而来,十几个骑手黑衣黑马,身子紧紧贴在马背上,倒提的弯刀在银亮的月色下泛着粼粼寒光。 “偷袭!有人偷袭!”我大喊着拼命往回飞奔,身后沉闷的马蹄声越来越近。突然,我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凛冽杀气向后背袭来,几乎是出于本能,我猛地往旁跃开,就势倒地一滚,躲过了从身后袭来的一刀,马上那骑手“咦”了一声,似乎对我躲过他这一刀大为惊讶,但他却没有停步,纵马直冲向最近的帐篷。 身旁有无数马蹄踏过,不时还有刀光向我掠来,我很奇怪自己毫不惊慌,机敏地左闪右躲,每每于毫厘间躲过踏向我的马蹄和劈向我的刀锋,我对自己敏捷的身手和危急时的冷静大为惊讶。 最后一匹战马从身旁疾驰而过时,我猛地抓住了它的尾巴,马上骑手回身一刀斩向我的手腕,我丢开马尾立刻又用另一只手抓住,使劲一拉,趁他一刀落空的瞬间我已跃上马背,双手从他腋下穿出,反扭住了他的双臂。他的后脑勺猛往后一扬,暴然砸向我的面门,这像是早在我预料之中,我已抢先偏开头躲过了他最后这一击,跟着身子猛地一歪,扭住他从马上使劲往下栽,同时把他的头按向地面,着地时我听到轻微的一声“喀嚓”,那是他颈骨折断的声音。 在地上几个翻滚后我慢慢爬了起来,浑身有些痛,不过也没什么大碍,我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有些疑惑地望着脚旁一动不动的黑衣骑手,对自己杀人手段的高效和准确十分惊讶,难道我本是一个受过专门训练的武士? 前方传来呼喝打斗声,以托尼为首的十几个飞鹰武士已经迎了出来,他们训练有素,不像桑巴手下那些武士,只会胡乱呐喊四处乱窜。他们共同进退,有条不紊地拦住偷袭者的去路,不容他们深入营地。尤其是托尼,一柄弯刀在黑衣骑士中纵横驰骋,不时有骑手被他劈于刀下,眼看十几个黑衣骑手转眼折损过半,领头那彪悍的骑手突然吹了声口哨,剩下的几个黑衣骑士立刻呼啸而退,像来时一样迅捷,托尼纵马追出数十丈,但跋涉了一整天的坐骑无法追上那些速度奇快的偷袭者,他只好勒马而回。 眼看偷袭者转眼消失在沙海深处,我抬脚勾起黑衣骑手身旁的弯刀,随手舞动两下,十分趁手。我满意地解下他的刀鞘挂在自己的腰间,这一路不知还有什么凶险,我得为自己准备一件兵刃。 我慢慢回到营地,众人正在收拾被冲乱的帐篷和惊起的骆驼,乱成一团,托尼则在高喊:“谁先示的警?我重重有赏!” “是我!”我不自觉地挺起了胸膛。 托尼转望向我,突然间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冷厉的眼眸直直地盯着我新缴获的腰刀,然后他的眼光转到我的脸上,用命令的口吻冷冷地说:“把你的刀解下来!” “为什么?”我有些疑惑。 “苦力就是苦力!”托尼的声音十分冷峭,“苦力没有资格携带武器!” 我忙解释说:“值夜的时候我需要武器防身,必要时还可以帮你,再说这刀也是我亲手缴获。” “那又如何?”托尼神情越加森冷,“苦力佩刀是对武士的侮辱,我也不需要一个苦力的帮助。” 望着托尼冷厉的目光,我犹豫起来,似乎没有必要为这得罪武士首领。我正在犹豫,托尼已手扶刀柄逼近两步:“你想佩刀也可以,就像真正的武士那样接我一刀!” 人们停下手里的活,十几个苦力也满是同情地望着我,现在如果我顺从地扔下刀的话,就再难有什么尊严,我得为自己的尊严博上一回,谁说苦力就没有尊严? 慢慢拔出腰中的刀,我没有说话,所有人都明白了我的意思,人群中闪过一阵无声的骚动,所有的目光都转向我对面的托尼。我在心中祈祷自己是真正的武士,有能力挡住托尼一刀。 “呛——”托尼拔刀的一瞬就是他出刀的一瞬,我明白过来时刀光已晃花了我的双眼,我本能地抬刀护住面门,手上似乎微微一震,托尼已收刀入鞘,此时四周还回响着他弯刀出鞘时的袅袅余音。 “这是惩罚你不清楚自己身份,”托尼说着转身就走,并回手把一个小水袋抛到我脚边,“这是赏你率先示警!” 我手握刀柄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但手中仅仅是刀柄,刀身已无声地跌到地上。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痛,有沾稠的液体顺着脸颊慢慢流下来,无声地滴落黄沙,殷红刺目。 这一瞬间我十分沮丧,我不是武士,不然我不会连托尼一刀也挡不了,甚至连对方在我脸上划开了一道口子也不知道,我慢慢松开手,任空空的刀柄缓缓跌落黄沙。 就在我失魂落魄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鼓起掌来。我转头望去,是十几个苦力,他们眼中没有同情,只有尊敬,十几个人的掌声在广袤的沙漠中显得有些稀稀落落,却让我两眼湿润。我知道,这掌声是为我而鼓。 弗莱特总管的呼喝打断了苦力们的掌声:“收拾货物,带上伤者,杀掉伤重不能行的牲口,出发!” 枯燥的旅程又开始,队伍中无人说话,所有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都知道昨夜铩羽而回的那些偷袭者不会善罢甘休。从武士们的只言片语中,我知道那些黑衣骑手就是大盗“一阵风”的手下,果然个个彪悍,迅疾如风,幸好贫瘠的戈壁荒漠养不活太多的强盗,他们的人数无法和商队的武士相比,不过沙漠是他们的天下,前路会有什么样的手段在等着我们,我们无从揣测。 ... 正午时分,终于传来弗莱特的吆喝:“搭起帐篷,休息一个时辰再走!” 休息的命令令人浑身都松弛下来,不过我们这些苦力还不能松弛,我们还要搭好所有的帐篷后才能喝水吃东西,只怕还来不及休息我们又该收拾帐篷上路了。 帐篷从驼背上卸了下来,在展开帐篷的时候,肥西无力地摔倒在地,其他人也张着嘴直喘粗气,我见状心中突然涌出一股怒火,猛地扔掉手中的工具招呼同伴:“停下!大家都别干了!” 苦力们茫然地望着我,眼中满是疑惑,我环视着他们说:“这样下去咱们都坚持不了多久,迟早要死在这沙漠中。如果想活着到达目的地,我们要抱成一团,争取活下去的权利,你们愿不愿意与我共同进退?” 苦力们用眼神相互交流着,渐渐开始明白我的意思,最后大家齐声对我说:“我们听你的!” 我环视着所有苦力,他们渐渐坚定的目光给了我无穷的信心,我对他们点了点头:“好,大家先休息,我去和桑巴老爷交涉。” 桑巴正和黛丝丽坐在不远处的巨伞下喝茶,注意到这边的异状,他对身后的弗莱特耳语两句,弗莱特便快步过来质询:“怎么回事?怎么不干活?” “我要见桑巴老爷!”我平静地说。 “有什么事干完活再说!”弗莱特呵斥着想把我推回去,却又望着我脸上的刀疤缩回手,我知道,这道新添的刀疤让我的面容看起来有些狰狞。 “我要先见桑巴老爷!”我推开弗莱特,不想跟他作过多的纠缠。 “站住!”我刚到那巨伞前,桑巴身后一个武士已快步拦在我面前,他腰中的刀已经抽出了一半,闪亮的刀身反射着眩目的白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停住脚步,但没有露出一丝胆怯。 “让他过来!”武士的身后响起桑巴淡定的声音,那武士悻悻地把刀推回鞘中,侧身让开半步,任我走到桑巴面前。 “桑巴老爷!”我学着他们的礼节,右手抚着左胸微微鞠了个躬,“我是代表所有苦力来表达他们的心愿。” “什么心愿?”桑巴眼中满是好奇。 “活下去的心愿!”我平静地说道,“我们完全靠自己的脚力走路,肩负着整个商队最繁重的劳役,几乎得不到休息,却和你的伙计和武士分配着一样多的食物和清水,这样下去我们走不出这沙漠,我们想要活下去!” “那你想如何?”桑巴端起茶碗轻嘬了一口,声色不动。 ... “哈!苦力也要乘坐骆驼?”不知什么时候托尼已来到我身后,嘲笑道,“苦力就是牲口,牲口也要骑骆驼?” 我回头望着托尼反驳道:“我们是人,不是牲口!” “是吗?可在我眼里,你就是牲口,对牲口,我通常是用鞭子来说话!”说着,托尼扬鞭抽向我的面门。我没有挡也没有躲,甚至眼睛都不曾眨一下,任那一鞭结结实实地抽到脸上,在我脸上添上了一道新的伤痕。 “我们是人,不是牲口,”我平静地盯着托尼的眼睛,“我们有活下去的权利。” 啪!托尼的第二鞭抽到上我的肩头,我的袍子上立刻现出一道血痕,他盯着我的眼睛质问道:“现在你还觉得自己是人吗?” 我们的眼光在空中交接,互不退让,他的眼光锐利如刀,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躲避的想法,我强压心中的惧意,迎着他的目光平静地说:“我们是人!” 托尼勃然大怒,马鞭劈头盖脸地向我抽来,我虽然可以很容易抓住他的鞭子,但我知道,靠我自己根本无法和托尼对抗,如果我敢反抗,他身边那些虎视眈眈的武士真有可能把我当牲口杀掉,我只能任他抽得体无完肤也决不还手,但也决不退缩一步。 终于,我听到身后有沉重的气息和脚步声,托尼停了下来,有些意外地望着我的身后。我不用回头也知道,苦力们都已过来,默默聚集到我的身后。 “回去,都给我回去干活!”托尼恼羞成怒,马鞭胡乱抽向人群,众人不避不闪,也不退缩。见马鞭不能使我们屈服,托尼突然扔掉鞭子,“呛”地一声拔出了佩刀。 “够了!托尼!”桑巴突然道,“把刀都收起来!” 几个刀已出鞘的武士悻悻地回刀入鞘,托尼手握弯刀满脸通红,似乎不甘心就此罢休,却又不好得罪桑巴,一时僵在当场。 “托尼,算了,何必跟几个苦力一般见识!”黛丝丽适时站起来,拉住托尼的手软语相劝,托尼这才冷哼一声,愤然收回弯刀。 “我给两条路你选择,”桑巴盯着我的眼睛,慢条斯理地说,“一条照旧,你继续任劳任怨,我供你原来的食物和清水;一条是咱们脱离雇佣关系,你离开商队去做你的人,谁想离开都可以,我决不阻拦!” 我在心中暗骂桑巴比毒蛇还狠毒比狐狸还奸猾,这是利用我们对沙漠的恐惧来迫使我们屈服。望着好整以暇的桑巴,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猜到他还不会因为我们这点微不足道的要求便放弃我们,他还需要苦力为商队承担最重的劳役,不然他方才会任由托尼杀一儆百!想到这,我突然信心倍增,决定用性命去赌,为自己的尊严和命运。我缓缓扫视了身后所有苦力一眼,从容而坚定地说:“我们走!” 我大步走向来路,这里离咸水镇只有两天半的路程,理论上我们有生还的机会,不过我心里十分清楚,没有向导,我们生还的希望十分渺茫。 身后有脚步声跟来,大概只有八九人,一小半人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犹豫了,选择了毫无怨言继续去做牲口,我不怪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 四周围着的武士和桑巴的伙计默默让开一条路,目送着我们大步离开,他们的眼里有钦佩,但更多的是同情。离桑巴越来越远,没有人出言挽留我们,我心里越来越冷。难道我想错了?桑巴不在乎失去几个苦力?我此刻只想大笑,就像赌输了的赌徒一样狂笑,虽然输了,可心中还激荡着最后一股傲气,使我明知是输也决不会回头!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少,最后仅余寥寥五六人,我为还有和我一样的人而欣慰,就在此时,突然远远传来桑巴淡淡的声音:“站住!” 我浑身一松,不由停下脚步,这才发觉就这短短数十步,在沙漠干燥炽热的空气中,我的额头竟泌出了细细一层油汗,但我已知道,这次交锋,我赢了。 身后传来桑巴干巴巴的声音:“从今天起,每天多给你们每人半杯清水和半个馍。” 桑巴的让步微不足道,不过我已没有勇气讨价还价。我用征询的目光望向身后紧跟着我的几个同伴,他们眼中都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神情,我明白他们的心思,便对桑巴远远地抚胸行礼说:“同意!” “好!收拾东西,上路!”经我这一闹,桑巴已经没了歇息的兴致。 “干活!”我向所有苦力一挥手,大家立刻行动起来,就像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的士兵。我们赢得的权利小得可怜,不过从现在起,谁也不能再把我们这些苦力当成没有思想的牲口了。 枯燥乏味的旅程在继续,夜幕降临后,我们像昨日一样安营和守夜。刚睡下不久,我又从瓦罐中听到那种熟悉的声音,我立刻敲响了手中的铜盆,有过上次的经验,我找弗莱特领了个铜盆作报警之用,这比我的喊声更有效。 由于有过上次的经验,武士们反应速度都很快,早早地在营地前严阵以待,拦住了偷袭者的来路。望着疾驰而来的偷袭者,我心中生出一丝异样和不安,这回他们居然只来了三人三骑!三人三骑如黑暗中的幽灵,转眼便逼近数十丈,却又在营帐外勒住马,调转马头长笑着绝尘而去,就像来时一样迅捷。 武士们发出阵阵欢呼,而我的心情却异常沉重,知道匪徒找到了击败我们的办法。 武士们的欢呼持续了半个时辰,最后才在托尼的命令下回去休息,在大家回到自己帐篷没多久,我又听到从瓦罐中传来的马蹄声,这次他们只有两名骑士,就像是在自家牧场那样悠闲地纵马驰骋。武士们被他们的呼喝惊起,刚上马准备迎敌,那两人已经在数十丈外勒住马,唱着不知名的小调缓缓控马离开。 这一夜就在他们的骚扰中渡过,每次只三、五骑,却闹得整个商队无法安眠。天亮后他们总算没有再来,而商队也该整装出发了,我注意到所有人都和我一样,精神恍惚而动作迟缓,盗匪们一夜的努力开始见效。 正午的小歇来得比较早,显然桑巴已意识到盗匪们的意图,想通过白天的休息补足大家的体力。但盗匪们白天也不放过,十余骑人马阴魂不散地在离我们百丈外的沙丘间徘徊游荡,令我们白天也无法放心休息。 天黑时大家对盗匪的骚扰开始习以为常,对报警已见怪不怪,疲惫了一整天的武士们甚至不愿意起来看一眼。我知道商队越来越危险,但只是苦力的我完全无能为力。 黎明来临时盗匪们终于发动了一次真正的进攻,十几个骑手风驰电掣地从我们的营地中一穿而过,扔下的火把烧毁了两个帐篷,两个巡夜的武士成了他们刀下之鬼,三个桑巴的伙计被烧成重伤。待托尼和他的飞鹰武士出来迎敌时,盗匪们早已跑远。 经过两天的骚扰,商队人人疲惫不堪,不得已在原地休整一天,然后在夜晚悄然拔营启程。对于匪徒的骚扰,他们也就想到这最简单的办法。 夜晚的天空尤其纯净,星星月亮都比别处更耀眼。四周除了呼呼的风声就只有无数只脚和蹄子踏在沙子上的“沙沙”声,在寂静夜晚尤其清晰。天快亮的时候,我感到脚下原本软绵绵的沙子开始变得坚硬硌脚,细细的沙子变成了粗糙的沙砾,向导哈里老爹一直紧绷着的脸上也露出一丝轻松,我不由问他:“咱们没有走错路吧?” “踏上这片硬地,我才敢肯定咱们没有走错,”哈里老爹吁了口气,“我很久没有走过夜路了,幸好看到了小青山!” 这荒漠中哪来什么青山?我顺着哈里老爹的眼光望去,隐约可见前方有一段朦胧的山影,像波涛中现出的一座荒岛,又像是上古怪兽的背脊,山影明显比通常的沙丘高出许多,形状也不规则,显然是由硬质的岩石构成。 “故老相传,这里原是一处绿洲,”大概是心情舒畅,哈里老爹也健谈起来,“小青山也是草木苍翠,不愧青山之名,后来水源枯了,绿色也就完全消失,但从这里过去的数里地还没有完全沙化,是这条路上的明显路标。” 原来如此!我心下释然,望着越来越近的小青山,心中为这沧海桑田的变迁唏嘘不已。此时天色渐明,地平线尽头,冉冉升起的红日与满天的星斗争相辉映,让我目醉神迷,这大概是大沙漠上才能看到的壮丽景色。 “到前方的小山下扎营!”后面传来弗莱特总管的呼喊。一夜跋涉,人人疲惫不堪,一听到可以扎营,就连牲口也打起了最后的精神。望着地势起伏和缓的小青山,我心中隐隐升起一丝不安,随着它越来越近,这种不安越加强烈,我猛然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对这片沙漠了如指掌的大漠悍匪“一阵风”,怎么会放过这一处可以埋伏的地方? “停下!快停下!”后方突然传来托尼焦急的呼喊,“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商队乱哄哄地停下来,原本在骆驼背上打盹的武士们都不明所以地睁开眼,望着满面通红的托尼呆呆地不明所以。 “下来!快骑上你们的战马!”托尼气急败坏地命令着武士们。可已经晚了,前方山脊上渐渐升起了几十个黑影,那是些浑身黑袍的骑士,像死神一样俯视着近在咫尺的我们,人数超过以往任何一次,我呆呆地望着他们,浑身冰凉,经过一夜艰苦跋涉,我们已抵挡不住这些悍匪居高临下的冲击。 黑衣骑士向两旁分开,让出一匹高大秀美的纯白俊马,那堪称亮丽的洁白把马背上的骑手那身黑袍衬得尤其幽暗,那骑手控马来到队伍最前面,缓缓拔出腰中弯刀,高高扬起,刀身正好把一缕朝阳划过我的双眼,让我两眼一片绚丽。 “杀——”远远传来匪徒们的呐喊,跟着就如潮水般从山丘上风驰电掣直扑下来。那是真正的风驰电掣,在这坚硬的沙砾地上,战马发挥出了最大的威力! 托尼徒劳地迎上去,想堵住冲在最前面那骥白色神驹,两匹战马一晃而过,远远地传来一声双刀相击的巨响,震得我耳鼓发痛。只这一击,黑色潮水般的黑衣骑士便淹没了那些飞鹰武士,迎头向商队冲来,我拉起身旁目瞪口呆的哈里老爹就往后逃,商队可以少几个武士,却不能少一个向导。 几十个黑衣骑士就像是一把黑色的楔子深深扎进商队,桑巴那些武士这时才从骆驼背上慌乱地滚落下来,立刻被黑衣骑士追得满地乱跑,像一群没头的苍蝇。匪徒们训练有素,紧紧跟在他们的头领后保持着楔子般的队形,在商队中纵横驰骋。托尼和飞鹰武士们根本追不上他们战马的速度,而其他的武士不是张惶地逃命,就是忙乱地抵抗,但这零星的抵抗对黑衣骑士们根本构不成威胁。他们从商队的最前头直冲到队尾,冲出队尾十余丈后又勒转马头,缓缓地兜了一个小圈,慢慢向已经七零八落了的商队逼过来,显然,他们让战马略作调息后,又将进行第二次冲锋。 望着四处乱逃的战马和一匹匹倒下的骆驼,我知道,这些沙漠里最重要的牲口要被他们尽数杀掉的话,整个商队,无论贵如桑巴老爷还是贱如我这苦力,都将面临灭顶之灾,如今托尼和那些武士已经无力保护商队,我得自己救我自己! “巴斯,帮我!”我对伏在近处的巴斯一招手,然后解下一根捆扎帐篷的粗绳,把一头扔给巴斯,把另一头绑在手臂上。巴斯立刻懂得了我的意思,忙把绳索那头也紧紧缠在自己手臂上。 匪徒们的冲锋又开始,领头的白马匪首避开了托尼的锋芒,继续对已经瘫痪的商队作第二次驰骋践踏。 “上!”我挥手跃出,彪悍的巴斯立刻像猎豹般跃起,和我一起拉着绳索迎上去。我们把绳子绷紧,离地三尺高,迎头拦向匪徒们飞驰而来的战马。事发突然,领头那骑手勒马已来不及,慌忙一提马缰,战马勉强从我们的绳索上一跃而过,可他身后的骑士却没这么幸运,立刻被我们绷紧的绳索绊住了马腿。 一股大力从绳索上传来,拉得我几乎是凌空飞起,我摔倒在地的同时数匹战马也先后摔倒,把马背上那些黑衣骑士摔出老远,比我摔得更狼狈。那边巴斯也不好受,直摔出数丈远,拉住一匹骆驼后才站稳。 我正躺在地上直喘粗气,那匹白色战马突然调头折了过来,望着直冲向我的战马,我突然明白了那匪首的意思。刚翻身而起,凛冽的刀光就已发出骇人的闪耀,几乎是凭着本能,我猛地往旁一跃,于毫厘间躲过了劈向我颈项的一刀。 “哼!”耳边闪过那骑手一声冷哼,他的战马已从我身旁疾驰而过,这一瞬间我突然注意到,他仅露出的双眼在我眼前流星般一闪而没,明亮如夏夜的新月,碧蓝如无边的大海,竟是十分的美丽! 白马慢慢调回头,向我缓缓逼来,我手心冒汗,不敢肯定这次还能不能躲得过去。 “白痴!到这边来!”听到尼奥的声音,我立刻逃向他的方向。他和瘦猴也像我和巴斯一样,正拉紧一根长绳迎向那白马骑士,迫使他勒住马,不敢轻举妄动。 只一会儿功夫,十几个苦力都拉起了长绳,使那些黑衣骑士不敢再在商队中肆意纵马驰骋。他们速度一慢,便被渐渐回过神来的武士们围了起来,虽然他们两次冲锋让商队损失不小,但武士的人数还是远在匪徒之上,武士们总算在托尼率领下开始反击了。 白马匪首眼看手下与武士们陷入纠缠,忙揭起面巾一角,屈指入口,吹出一声响亮的呼哨,黑衣骑手应声向他聚拢,跟在他身后绕开绳索结成的障碍,从包围圈中冲了出去。武士人数虽众,但疲惫不堪的他们还是不敢捋其锋芒,眼睁睁看着众匪徒在那白马匪首的率领下呼啸而去。 就在那白马匪首口吹呼哨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嘴唇鲜艳如草莓,颌下光洁无毛,露出的肌肤竟如凝乳般白皙细腻。 待匪徒们走远我们这才开始收拾残局,数十名武士战死沙场,另有不少骆驼和战马也死于混乱。死骆驼身上的货物卸了下来,除了食物和清水,那些货物,包括香料、象牙、美酒等都被丢弃。已经没有足够的牲口,那些货物就只有留给匪徒,希望他们有所收获后会放过我们。 只有苦力意外地没有损失,除了我和巴斯摔了一跤受了点轻伤外,甚至没有人受伤,大概是因为苦力实在太贱,贱到匪徒们都不屑一杀。 疲惫不堪的商队不得已原地扎营休整。失败的打击使桑巴没有想到要奖励我们这些立下奇功的苦力,不过我已无心计较,如今商队所有人的命运已紧紧绑在一起,所有人都该努力使大家摆脱困境,我也不再顾忌身份,一心要尽到自己的一分力。 “我要见桑巴老爷!”当我对弗莱特说这话的时候,他身后的桑巴和托尼正在争论着什么。 “混帐!这个白痴又来捣乱!”托尼立刻把怒火发泄到我的身上,对弗莱特大吼,“让他滚开!去干他该干的活!” “你过来!”桑巴对我招招手,虽然刚经历了如此打击,他还是比托尼更镇定。 弗莱特让开半步放我过去,我镇定地走到桑巴面前,对托尼满是敌意的目光视而不见,只对桑巴礼貌地鞠了一躬。 “这次苦力们立下了大功,”桑巴终于想起了这挡事,“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我摇摇头:“赏赐以后再说吧,我想知道,老爷要如何带领大家脱离困境?” “哦?你有什么好办法?”桑巴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却饶有兴致地反问道。 我深吸口气,理了理脑海中的思路,这才镇定地说:“想来老爷已经知道匪徒是如何在茫茫沙漠中找到我们,我想是因为我们在按一条固定的路线前进,这是大家都熟悉的通往丝绸之国的路线,所以匪徒们可以在沿途等着我们,不断对我们进行骚扰,并利用地形进行伏击。而我们沿途抛下的垃圾,也为匪徒留下了跟踪的路标。” 说到这我停了下来,我想看看我估计得是否正确,看到托尼有些诧异的眼神和桑巴突然停下对自己山羊胡的兴趣,我就知道自己估计得完全正确! “说下去!”桑巴望着我,眼中有了真正的兴趣。 我胸中涌出从未有过的自信,继续道:“如果我们按固定的路线前进,沿途盗匪们可以在自己的营地养精蓄锐,用少数人对我们进行骚扰,然后趁我们疲惫的时候进行突袭,就算小青山的突袭是‘一阵风’所有的实力,也只需再成功对我们偷袭一次,就可以完全把我们击垮!” 众人鸦雀无声,都定定地望着我,这是所有人都想得到的死结,也是所有人都解不开的死结。他们有意无意地,把解开这个死结的希望寄托到我这个苦力身上。 “所以,我们要出乎他们的预料!”我气定神闲地指向北方,“我请教过哈里老爹,这里离昌城有十天的路程,我们先折向昌城,给‘一阵风’一个我们要到昌城补充休整的错觉,途中商队突然折向东方,然后一路上集中掩埋垃圾,对牲口的粪便也一路掩盖,只需两三天不留痕迹,‘一阵风’就再别想再在茫茫沙海中找到咱们了!” 众人呆呆地望着我,脸上露出深思的表情,托尼却大声嘲笑道:“白痴,真是白痴!老爷,你该不会真要照白痴的办法行动吧?” 桑巴沉吟片刻,最后还是遗憾地摇摇头:“掩埋垃圾的办法我也想过,只是折道去东方,没有地图,没有向导,这实在太冒险了,那是一条从没有人走过的路!” “那是把我们带去地狱的路!”托尼接过桑巴的话头,“不说一旦迷路后把大家陷入绝境,就算没有迷路,谁也不知道从这条新路需要多久才能走出沙漠,就算不考虑食物清水的储备,商队在沙漠中待久了,也极有可能遇上风暴,匪徒我们还可以想办法对付,对风暴任何人都只有听天由命,无能为力。还是照我的办法,连夜奔袭盗匪营地,一举除掉这威胁,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桑巴还在沉吟,托尼急道:“别再犹豫了,所有匪徒我都是分开来审讯,他们都供出一样的方向和路程,这路程快马要不了半天时间,我们可以用几个匪徒带路,反客为主偷袭‘一阵风’!” 原来桑巴方才和托尼是在争论这个!我没有料到托尼会如此冒险,这可关系到整个商队的安危,我顾不得身份立刻反对:“所有匪徒口供一样,这极有可能是预谋,就算他们的口供不假,‘一阵风’也不会等在原处,以他这一路的表现看,偷袭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又如何?不过是一天的时间,”托尼抢着说,“就算不成功,我快去快回也耽误不了多久,并不影响咱们的行程。” “爷爷,”见桑巴难以决断,黛丝丽摇着他的手臂说,“白痴的办法是懦夫逃跑的办法,根本勿需考虑,托尼的办法是勇士的办法,至少值得试试。” 这才是真正的白痴!我在心里暗骂,现在难道是比英勇的时候吗?见桑巴脸上开始露出倾向他孙女的表情,我赶紧说:“除了折道和偷袭,我还有个无可奈何的办法。我们就在这小青山扎营,等‘一阵风’来找我们,然后跟他谈判,分给他一半的货物,他不过是求财,有这些货物的拖累,就算他不讲信用还要追击,也没法再来去如风,很容易被我们甩掉。” “不行!”桑巴断然道,“‘一阵风’不是为这些货物而来,就算全部给他也没用!” “那他为何而来?”我感到有些奇怪。 桑巴突然住了嘴,似乎意识到自己说漏了什么,忙转开话题道:“你可以回到你的岗位上去了,托尼,你带一半的武士去偷袭,我等你一天,不管你们回不回来,明天这个时候,我都要拔营离开!” “好!虽然人手少了点,我还是有信心一击成功!” 见托尼兴冲冲地领令而去。我不禁在心中暗叹:“一阵风”真是处处留手,布置周详,完全算准常人在绝望的情况下,会千方百计抓住任何可能的机会去冒险,不惜踏进十分明显的陷阱。我对他都不禁有些佩服起来。 第 3 章 第 3 章 鬼城惊魂 托尼的失败没有出乎我对预料,我只奇怪他还能带着几个武士狼狈而回,我立刻就明白了“一阵风”的意图。 “咱们得赶紧准备,”我忙对桑巴说,“‘一阵风’肯定已追着托尼而来,明刀明枪,我们已没有对抗他们的实力。” “可是,商队行动迟缓,怎么才能摆脱他们的追击?”桑巴不再考虑沿着预订线路前进,只想先躲过眼前这“一阵风”再说。 “我们暂时不用逃,就在这儿以逸待劳伏击他们!”我不理会桑巴和托尼的惊诧,平静地道,“‘一阵风’新胜,难免会大意,他们不会在大白天进攻,不然就算实力强于我们,也未必有必胜的把握。我想他会在夜间偷袭,借着夜色慢慢摸近,躲过我们瓦罐的监听,然后一冲而出,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桑巴和黛丝丽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让我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越加自信地道出自己的计谋:“咱们可以在营地周围设下陷阱,把刀剑埋在沙中,尖刃朝上,用浮沙浅浅盖住。只要他们纵马冲向来,马蹄就会被刺穿,同时把绳索埋于沙中,让人埋伏在沙中拉住,等他们冲近时猛然拉紧,定能把他们绊于马下,咱们趁他们混乱时出击,就能杀他个落花流水!” 几乎没有犹豫,桑巴就点头答应:“好!就这么办!” 这些布置都很简单,天黑前就全部完成,然后所有武士都埋伏起来,等着“一阵风”的偷袭。 中夜时分,几十个朦胧的黑影悄悄摸近,在几十丈外偷袭者突然翻身上马,不再掩饰行踪,呐喊着高举弯刀奋力冲向我们的营地,领头的正是那矫健的白马骑士。 刚冲到营地中,偷袭者的坐骑就发疯般狂跳起来,他们已落入了我们的乱刀阵,接着又被沙中埋伏的长绳阵绊住马蹄,黑衣骑手纷纷落马,只有领头那神俊无比的白色神驹,在那骑手巧妙的操控下,躲过了我们的长绳阵。 托尼率武士们一跃而出,呐喊着冲向落马者,匪徒们十分意外,在白驹匪首的口哨声中,他们扔下了几个落马的受伤者张惶后退。望着远遁的盗匪,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一阵风”暂时不敢再冒险了,他该知道,商队中已经有了我这个对手,以后他该处处小心谨慎了。 “咱们立刻拔营出发,”来不及收拾战场,我立刻对桑巴说,“先向北然后再折向东,沿途清除任何痕迹,这样就可以甩掉‘一阵风’。” “可是,我们如何才能保证不在沙漠中迷路?”桑巴还在犹豫。 “可以靠天上的太阳和星星,”我发觉自己对天上的星星异常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掌纹一样,我对自己的能力又多了点了解,“有天上星星和太阳的指引,一路上仔细计算路程,我保证不会迷路!” 靠星星和太阳指引方向对沙漠中讨生活的人来说并不稀奇,但那是在预订的线路上,不然就只有把握一个大致的方向,而我却懂得计算脚下的行程,结合星座指引的方向准确地画出我们在沙漠中行进的线路,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我们不会迷路,也不会偏离原来的线路太远。我好像天生就懂得这个办法,这又是一项让我自己也吃惊的本领。 桑巴信任地望着我,如今这形势,他已经没有可以依赖的人了。在这关键时刻,他也表现出了他的果敢和决断:“好,立刻出发!由你领路,商队望北前进!” 在我离开的时候,桑巴又对我说:“从现在起,你可以像我的伙计那样骑乘骆驼,不必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对我这样的苦力来说,这是一种特权,我心情不由一阵激动,但暂时不打算享受这特权,我不能脱离我的苦力朋友,他们才是我最可信赖和放心依靠的伙伴。 出发的时候我注意到哈里老爹浑浊的眼中有一种异样的神色,那是对从未走过的未知前路的本能恐惧。沙漠中所有的线路对我来说都是未知,所以我心中异常平静,我相信世上的路都是人趟出来的,什么事都会有第一次。 我们连夜起程,沿途由几个苦力在商队后面掩埋垃圾和牲口留下的粪便,清除大队人马留下的明显痕迹。 长途奔袭又中了埋伏的“一阵风”大概已疲惫不堪,直到第二天正午,我仍然没有发现有人追踪的身影,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我想“一阵风”也需要休整,如果他要作长途追击,肯定离不开骆驼,这样他的速度快不了,只要商队离开他的视线一天半天,他就别想在茫茫荒漠中找到咱们了。 第二日清晨,我们开始折向东方,这是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没有路标,没有任何参照,唯一依靠的,是我结合星相和行程计算后画出的草图,草图上表示我们前进方向的箭头直直地指向东方,没人知道这箭头会把我们引向哪里,什么时候才能穿越这地狱般的沙漠?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第三天清晨,我刚牵起骆驼准备上路,就只见东北方地平线尽头,横亘着一座朦胧幽暗的城郭,像一条静卧在地平线上的黑色长龙,在远方地表蒸腾出的水气迷蒙下,显得有些缥缈虚幻。商队中起了一阵骚动,大家都看到了那段城郭,一时议论纷纷,这时弗莱特突然来找我和哈里老爹,让我们去见桑巴。 “这一定是昌城,”我们远远就听到托尼的声音,“咱们一定算错了路程和方向,现在咱们正该就此前往昌城补充休整,然后再从昌城出发去东方!” 桑巴没有回答,却转向来到近前的哈里老爹问道:“哈里老爹,你有什么看法?” ... 桑巴捋着颌下山羊胡淡定地说:“我也知道沙漠中有时会出现一种海市蜃楼,倒也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只是天地间一种幻相罢了。白痴,你能肯定自己的计算没错吗?” 我点点头:“当然!” “好!我们继续赶路!”桑巴抬手指向东方,“就照原来的方向!” ... 一天的旅程就在枯燥的行走中渡过,四周永远是一成不变的寂寂沙海。黄昏时商队停下来,我突然听到一个伙计恐惧的惊叫:“看!那是什么?”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依稀有些熟悉,地平线尽头再次出现了那段幽暗的城郭,在黄昏血红的夕阳照耀下,似乎清晰了些,我忍不住回头看看身后的夕阳和已经升起的淡月,立刻就肯定自己没有走错方向,这一瞬我突然感到后脊发冷,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恐惧,我清楚记得,今日清晨它出现在商队的东北方,而现在,它出现在我们的东南方,也就是说清晨它在我们的左前方,而现在却在我们的右前方! “鬼城!那是鬼城!”身旁的哈里老爹哑着嗓子喃喃自语,眼中满含惧意,颌下的胡须也像他的声音一样在簌簌发抖。 “鬼城?”我有些疑惑,“什么是鬼城?” 哈里老爹望着远方那段黑黢黢的城郭,喃喃地像在梦呓:“故老相传,沙漠中有一座飘忽不定的鬼城,没有固定的位置,时东时西没有定准,不幸看到它的人,无论怎么走,最终都会走进那座鬼城!” 我笑问道:“鬼城中有什么?” “不知道!”哈里老爹的声音又开始发抖,“进了鬼城的人,没有谁再出来。” 嘁!我在心中冷笑了一声,没有谁再出来,那谁会知道这座鬼城. 接下来的旅程让商队笼罩在压抑莫名的恐惧中,我们每天都在清晨和黄昏看到远方那幽暗的城郭,只在日出日落的短暂时间出现,时左时右,或南或北,所有人都注意到,它偏离正东方的角度越来越小,位置的变换越来越近。虽然我对鬼城的说法嗤之以鼻,但要说那是像海市蜃楼一样的幻境,却又不该如此频繁如此真实地出现。 终于,在我们折向东方的第七天,它出现在了正东方,刚好拦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我们怀着复杂的心情慢慢向它走去,身后,昏黄的太阳惨淡无神,我突然发现,它这次出现的时间是如此的长,再没有像以往那样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恐惧在商队中无声蔓延,就连骆驼似乎都感受到了这怪异而踯躅不前,我们鞭笞着牲口,一步步走向鬼城,望着在地平线上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高阔的昏黄城郭,我知道,那已经不是虚幻的海市蜃楼了! “停!”桑巴不得不屈从大家的情绪,商队在离鬼城数里外停下来,鬼城寂寂地拦在我们正前方,仍然是混沌灰黄、一成不变的大漠颜色,风从城中刮过,隐隐有幽怨的呜咽传来,鬼城左右望不到尽头,城中是由无数大小不同,高矮不一的灰黄岩石组成的“建筑”,只是这些“建筑”没有一丝一毫人为的痕迹,有的,只是鬼斧神工! “看到鬼城的人,最终都会走进鬼城,谁也避不开,逃不了!” 哈里老爹一直在喃喃呓语。我很想说这只是巧合,但我知道,在这样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海中,这鬼城就像是沧海一粟,我们要直直走到这一片石林,简直比芝麻掉针眼里还难,若这是巧合,也实在太巧了些! “看!那是什么?”有人突然指着我们的身后高喊,天色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十分昏黄,空气中似乎有细微的沙子在飘荡,我回头望去,只见身后的天空中,本该是太阳的地方竟只有一团混沌迷蒙的血红,一向清澄碧蓝的天宇,此刻竟变成迷蒙中透着血色的浑浊,尤其在西天尽头,地平线已经完全消失,沙海与天空已经完全混沌不分了。 我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也清楚这决不是什么好情况,立刻把失魂落魄的哈里老爹扳过身来,指着西天大声问:“告诉我!那是什么?” “沙尘暴!”哈里老爹蓦地睁大眼,声音中闪过更大的惊恐,几乎哭出声来,“老天爷都在把我们往鬼城赶啊!” “怎么办?”桑巴亲自骑着骆驼到队伍前面来问我,他身旁紧随着弗莱特和黛丝丽,都彷徨无依地望着我,我深吸口气,藏起眼中的恐惧,指着前方的鬼城平静地说:“我们先到那里去躲避沙尘暴!” 风渐大,沙漫天,黄昏时分,我们在一片混沌迷蒙中,缓缓走向沙漠鬼城。 我现在不知是该诅咒老天还是该感谢老天,它在用风暴逞威的同时,也给了我们一座石头城以避难,又或者是用风暴把我们赶进传说中的鬼城,让鬼城来咀嚼吞噬消化我们这些无辜者,就像沙漠中那恐怖的传言一样。我猜不透它的心思,却已无从选择。 铺天盖地的黄沙向我们袭来,就像是天神在挥动巨铲把沙子尽数倾向大地,撒向我们,要尽力把我们埋葬。整个商队缩在鬼城几处巨大的岩石下,不管鬼城以后有什么不测的凶险,毕竟现在为我们挡住了大半的风沙,不然商队的人畜至少有一小半不是被飓风卷走,就是被沙子完全埋葬。 风沙从鬼城林立乱石间穿过,发出刺耳的厉啸和呜咽,就像无数恶鬼在城中疾走呼号,我卷缩在一柱怪石背风的角落,望着在飓风中纹丝不动傲然而立的嶙峋岩石,突然间有些明白鬼城的由来,想必这儿原本是一片山丘,只因时常出现的飓风吹蚀了不够坚硬的岩石,留下了这最刚强的部分,风沙千百年来在这一大片山石上雕蚀,终于用鬼斧神工劈出了这座诡异阴森的鬼城。至于它在沙漠中神出鬼没的说法,大概是因为阳光和水气折射的不同幻像被沙漠中的旅人看到,以讹传讹而来,就像我们这几天看到它的幻影早晨和黄昏出现在不同的方位上一样。至于看到鬼城的人就必然会走进来,再也出不去的说法,我现在已完全不放在心上,如果这说法成立,那么所有看到鬼城的人都该被困在鬼城中,这传言也就无从而来,甚至不会有人知道什么鬼城。 风沙肆虐了足有一个多时辰,当飓风渐渐趋弱后,天色已从漫天的混沌昏黄变成了笼罩天地的迷蒙幽暗,繁星弦月也重新出现在头顶,虽然还很朦胧模糊,但我知道,这场飓风总算过去了。有这些林立的怪石掩护,商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不管关于鬼城的传言多么可怕,它也先从天威之下救了我们一回。 风沙过去后,传来弗莱特的声音:“今晚原地扎营,歇息一夜再走!” 我带着苦力们卸下驼背上的货物,清点所有牲口,没想到在这场惊天动地的飓风中,仅有一匹有伤的战马走失,多亏了这阴森的鬼城。 扎好营布置完岗哨已经是中夜时分,大家对周围那些寂寂如恶鬼异兽的嶙峋怪石渐渐习以为常,恐惧有时候仅源于未知,如今置身于鬼城中,大家反而平静下来。这一夜我睡得很好,虽然微风穿过乱石林整夜都发出一种幽咽的怪响,也没让我从一个诡异古怪的梦中醒来,梦中的情景异常清晰,却跟我生活中的情景没有哪怕一丁点相似,人在梦中总会见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早上一睁开眼,我已把那个梦忘得一干二净。 ... 它越来越近,我反而越来越不敢肯定那究竟是什么,直走近到十多丈距离,我才看清它随风轻轻摇曳的长毛,才想起应该是我们昨夜走失的那匹伤马,看清了它我反而浑身冰凉如坠冰窟,迎面而来的炽热阳光竟也驱不去我心中的寒意,我见过无数的马,无论活的死的,伤的残的,腐烂发臭或者只剩骨架的,都从来没让我恐惧过,但这一回,我恐惧得浑身发抖。 没有人会把它当成马,如果不是它身上还有一张完整的马皮的话。 几个武士小心翼翼地围了上来,一个武士突然抖着嗓子说,“是、是我的马!我认得它的蹄掌,我亲自给它钉的!” 它不该叫马,也不该叫骨架,因为还有完整的马皮松松地罩在那骨架上,它不像沙漠中饥渴而死的马那样,马皮紧紧贴在身上,鼓着夸张的大肚子,它就像、就像它皮下的血肉肚腹突然被抽得一干二净,皮和骨虽然还在一起,却已经完全分离,那皮现在就像松松套在它骨架上的宽松套子。我小心翼翼地用脚碰了碰它的肚子,立刻肯定,除了这皮和骨,它已没剩下任何东西。 “呛——” 身后蓦地传来一声弯刀出鞘的声音,众人忙望两旁让开。只见托尼表情严肃地走近两步,突然一刀划向马腹,马皮应刀而裂,发出空洞声响的同时,也露出了白森森的肋骨和空空如也的肚子。托尼小心翼翼地用刀把裂开的马皮翻开,我总算看清了马皮下的一切,白森森的马骨干净得就像腐烂了百年的白骨,干净得见不到一丝血肉,就连翻开的马皮背面,也光洁得像匠人硝过的皮革。 “啊——”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尖叫,把大家都吓得浑身一个激灵,回头一看,却是黛丝丽害怕地蒙起了双眼,却又忍不住从指缝间偷看。她和桑巴已闻讯赶了过来,望着地上的马皮和马骨,桑巴清了清嗓子,似乎想宽慰大家两句,却不知道怎么解释眼前这情形才好。 “是吸血鬼!”哈里老爹满脸惨白,“我们都逃不了,是鬼城中的吸血僵尸!” “吸血僵尸只吸血。”一个武士立刻抢着说,刚说完不禁缩了缩脖子,害怕地向四处望了望。如果吸血僵尸只吸血,眼前这情形,岂不是比遇到吸血僵尸还可怕? “我、我们快回去吧!”恐惧让肥西忘了自己的身份,结结巴巴地向桑巴哀求,“我们赶快离开这鬼城,我宁愿在沙漠中饿死渴死,也不想被鬼吸光全身血肉!” 桑巴脸色发白,望了望托尼又望了望我,然后问托尼:“你怕吗?” “不怕!”托尼立刻道,干涩的声音显然有些色厉内荏。 桑巴把目光转向我:“你还能保证不迷失方向?” 我深吸口气,镇定地吐出两个字:“当然!” “好!继续赶路,我们尽快穿越这鬼城!”桑巴决然地挥手指向前方。我对桑巴的坚定有些惊讶,为了发财,也不必如此冒险吧?虽然我不相信有吸血僵尸或者其它什么鬼怪,但眼前这情形完全超出了我能理解的范畴,人对未知的凶险总是最感恐惧,它总给人以无从防范的感觉。如果要我决定,我宁愿先退出鬼城,摸清其中究竟再作打算。 “我不走!我要回去!我要回去!”肥西突然大叫起来,转身就往回跑,只看他那狂乱的眼神我就知道,这几天繁重的劳役、长时间的缺吃少睡和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恐惧,终于使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了。 几个武士让开一步,有些同情地望着他跑远,眼看他就要跑出我们的视线,桑巴突然指着他的背影对托尼说:“抓他回来,把他绑在马背上!” 拼命挣扎的肥西被抓了回来,他满脸通红,眼神涣散,显然已失去了理智,我知道桑巴并不是出于怜悯之心,只是怕更多的人逃回去,才不得不把大家都绑在一起。 商队又开始继续前进,没有人有一句话或一声咳嗽,大家尽量在屏住呼吸,好像是怕自己发出的声音惊醒了沉睡中的鬼怪或猛兽。我们不约而同地加快步伐,恐惧让人几乎不知道疲倦和饥渴,严格按标准分配的清水根本不能滋润我的身体,我边走边揉着几乎要干裂的喉咙,幻想着咸水镇那苦涩的井水,突然,我眼前真的出现了水,一大片清水! 我使劲揉揉眼睛,呆呆地不知所以,以为是渴望让我出现了幻觉。没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几匹马已欢叫着冲向那片水塘,直到那些马“啪嗒啪嗒”的饮水声刺激了我的耳朵,我才敢相信这决不是幻觉! ... “不能喝!决不能喝!”我猛地把想扑过去的尼奥和巴斯摔倒在地,我没想到自己的力量竟是如此之大,轻易就把他们掀翻,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已扑向水边,顾不得身份,拼命踢打着那些武士和伙计,尽力把他们从水边赶开。 “回来!都给我回来!”托尼在纵马大叫,“我命令你们回来,不然立斩不饶!” 托尼的命令使几个喝足了水的武士本能地站起身来,回望着大家露出满足的神色,所有人立刻面露惊恐,我更是骇然后退,立刻就明白,他们已回不来了! 他们人人脸上一片青黑,就像涂上了一层深色的颜料,而他们却毫不自知,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缓缓向我们走来,那笑容出现在这样颜色的脸上,显得尤其诡异,我一步步后退,紧张地盯着他们的脸,大概是我们惊诧恐惧的表情使他们感觉到什么,不禁疑惑地相互对望,当即惊得指着对方的脸大叫起来,待见到对方也在指着自己的脸时,不禁发出更加渗人的尖叫,立刻用衣袖使劲地擦自己的脸,这才发现手上肌肤也是完全青黑。 几个武士还在使劲地擦着自己的脸,擦得皮肤也渐渐渗出了血水,那血已呈黑红色,完全不像人的鲜血。 他们惨号着向我们扑来,所有人都惊惶地后退躲闪,几个人刚奔到我面前便无力地仆倒在地,嘴里不断张合着,却不能发出半点声音。从他们的嘴型,我知道他们最后喊的是人类最无助时才喊的两个字——救我!我悲悯地望着他们,却完全无能为力。 他们不甘地望着我,那眼光刺痛着我,直到那眼里的生命之火完全熄灭,他们也不肯合上眼帘。我黯然目送着他们离开,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异常难过和愧疚。 几个伙计还伏在水边保持着喝水的姿势,从他们完全没入水中的口鼻我知道,他们比几个武士死得更迅速,十几匹马也七零八落地瘫在水边,那几乎是商队的所有马匹。 “魔泉!鬼城的魔泉!只有鬼城的动物才能喝!”我身后传来哈里老爹喃喃的念叨,我勃然大怒,猛地回身抓住他的前襟,愤然拉到自己身前,冲着他的鼻子大喊:“对鬼城你究竟知道多少?快告诉我!” 哈里老爹眼里闪过更大的惊恐,望着他逐渐涣散的眼神,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再坚持盘问的话,他的精神也立刻会崩溃。我赶紧放开他的前襟,轻轻抚平他的衣衫柔声安慰:“没关系没关系,你什么也不要说,我什么也不再问,我一定能找到答案!” “说!一定要说!”托尼突然把刀架到哈里老爹的脖子上,“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不然我就杀了你为我的武士殉葬!” “混蛋!”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扣住托尼的手腕,跟着一个背挎把托尼摔了出去,托尼落在三尺外一个踉跄站稳,回身惊诧莫名地望着我,他手里的弯刀不知怎么竟已到了我的手上。我呆呆地望着手里的弯刀,心中的惊诧只在托尼之上,我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夺下托尼的刀,更不知道是如何把他摔了出去。 我们呆呆地对视着,还是我先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忙把弯刀扔还托尼,低声质问:“你没看出哈里老爹已经要被吓傻了吗?难道你不惜逼疯这样一个老人?” 托尼阴沉沉地紧盯着我,一字一顿地反问:“我现在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水有毒?你方才使的又是什么武功?这样的武功为何我从来没有见过?” 最后这个问题实在有些无理取闹,但我还是耐心回答:“我注意到我牵着的骆驼没有一匹扑向水源,要知道骆驼对水可是最为敏感,至于方才那武功,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或者那根本不是什么武功,只不过是一时巧合罢了。” “巧合?”托尼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许多,“我七岁开始习武,现在已很难找到一个对手,可我方才竟会被你夺去手中的刀,还差点被你摔倒在地,你竟跟我说这只是巧合?” 我摊开手,苦笑道:“我不知该如何向你解释,可我确实不知道。” “不知道?”托尼意味深长地盯着我,“你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不知道自己的来历,甚至不知道用的什么武功,又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本领,你不觉得自己很值得怀疑?” 我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觉得自己很值得怀疑。” “好!就让我先看看你究竟身怀什么样的武功!”托尼说着跨前两步,眼露森寒,慢慢抬起了手中的刀。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抵挡托尼的刀,站在那里有些手足无措,托尼眼里的杀意让我心里发毛,我隐约意识到,我躲不开托尼的刀,这感觉让我浑身冰凉。 “够了,托尼!”桑巴总算出言阻止,“你和白痴现在都是我最信赖的人,无论他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不知道自己的过去,我都无条件地信任他!” 托尼不甘心地冲桑巴大喊:“可他来路不明,又是他一路把我们引到这鬼城,只有他知道那水有毒,你看那水边还长着些小草,不是事先知道,鬼才想到它会有毒!” 我再次摇头叹息,那水潭长宽有十多丈,除了在此处出现有些突兀外,就像外面任何水潭一样再平常不过,甚至那潭水还要清澈得多,潭边长着些不知名的小草,隐约还有小动物活跃其间,谁会想到竟会有毒?对自己在那种情况下居然注意到骆驼的异常反应,我也感到十分的惊讶。 “不要说了!”桑巴阻住了托尼后面的话,“把你的飞鹰武士好好安葬吧,我们还要赶路!” 托尼只得悻悻地收刀而退。我突然注意到,水塘四周隐约有森森的白骨杂乱散落在岸边,看来死在这泉水旁的人远不止我们这些。 几个伙计在掩埋死者的地方焚烧起纸片,我有些好奇,过去问:“这是做什么?” 一个伙计头也不抬,顾自叹息道:“这些伙计中有两个老头是东方人,离开故土几十年了,本来这次是想随我们回去,哪想唉!照他们的说法,人死了要烧些纸给他,那是他们在地狱中使用的冥钱,让他在地狱中也有钱用,我们也不知真假,聊尽一点心意吧。” 我暗暗叹息,虽然从不相信有什么鬼神,但此刻我倒真希望有天堂地狱,这样死者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这样作为生者的我,心里稍稍感到好受些。 掩埋完死者,我有些好奇地来到水塘边,想看看这奇毒无比的水中会不会有其它动物。蓦地,我呆呆地望着那平静的水面发怔,水中清晰地现出我的倒影,望着那倒影,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的面容,心中突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我发现自己的面容既不像托尼和那些白种武士一样有棱有角,也不像尼奥那样的黑人一样肥头大耳,除了脸上那道刀疤,我的面容是一种没有特色的柔和,五官甚至给人一种模糊的感觉,再加漆黑的头发和淡黑色的眼睛,我简直就是一个东方人! “收拾行装,大家准备赶路了!”远远传来弗莱特的声音,商队现在只剩下托尼的战马和十七头骆驼,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到二十个,回想我们出发时上百头的牲口的庞大队伍,我在对那些不幸的遇难者感到悲哀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前路感到担忧。 队伍继续在鬼城中穿行,黄昏时分,我们仍然没有看到鬼城的尽头。此时,天色又混沌起来,夕阳金黄的霞光中依稀透着血红色,现在应该还不到天黑的时候,我不禁回头望望,发现太阳又变成一片朦胧猩红,就像昨天黄昏时一样。 是飓风,这回不用问哈里老爹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看来老天爷都要留我们在鬼城中过夜了。两天之内我们居然在这里两次遇到飓风,虽然飓风在沙漠中也不算罕见,但只隔一天就两次遇上也实在太罕见,或许这儿是个风口,经常出现的飓风才把这一大片山丘雕蚀成了这样一座鬼城。 “大家找背风的地方躲避!栓好骆驼,莫让它们走失!”弗莱特在尽责地招呼大家,我们忙把骆驼拉到背风的巨石下栓好。现在这些骆驼是商队的命根,没有人敢大意。空中开始飘浮起细微的沙砾,有过昨天的经验,大家不再慌张了,挤在栓好的骆驼的肚子旁,以免不小心被飓风卷走。 天提前黑下来,风在鬼城中穿过,发出怪异的尖啸和呼号,虽然我们在背风处很安全,骆驼的身子也很暖和,但没有人能安然入睡,日间失去的同伴,尤其那匹只剩皮和骨的马,像阴影一样笼罩在我们的心头,对鬼怪的恐惧总在最黑暗的时候冒出来。 风完全停止的时候已经是中夜,这个时候是人最困倦的时候,没有人想要连夜赶路。我也沉沉睡去,睡梦中又回到那个怪异无比的梦,我好像坐在一只大鸟的肚子中,在高高的天空飞翔,透过大鸟肚子上开出的窗口,我能看到白云在我的下方飘过。 “啊——” 一声长长的惨呼把我从怪梦中惊得一跃而起,立刻看到一个武士捂着手臂在地上翻滚,边翻滚边痛苦地嚎叫着,那惨烈的尖叫刺得人心尖发颤。 “怎么回事?阿布朗!”托尼连声质问,见四周并无异状,托尼很为飞鹰武士的惨呼感到羞愧,虽然那武士的手臂在上次战斗中受了伤,但作为一名飞鹰武士,就算手臂断掉也不该如此惨叫,托尼不由大声喝骂:“别叫了,飞鹰武士有痛也忍住!” 那武士对托尼的话充耳不闻,只不断拍打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大叫:“有东西钻进了我的身体,快救我!快救救我!” 就在他的惨呼声中,我突然注意到有一种细微的“沙沙”声传来,就在我们周围,就在我的脚下!低头望去,蓦地,我惊得一跳而起,借着昏暗朦胧的月光,我发现地上的沙子在微微蠕动。 “大家当心!”我刚出言警告,却被另一个人的惨呼声淹没,那是肥西!他昨天逃跑时在和武士的扭打中受了伤,所以昨晚才从马背上放下来包扎疗伤,现在只见他满地乱滚着,手脚疯狂地拍打抽搐,最后嚎叫着把头直往沙石上撞去。“碰”地一声撞破头颅,然后一头栽倒在沙中,手脚抽搐,显然不活了。几个武士缓缓走过去查看他的情况,突然又惊叫着一跳而开,我头皮蓦地发麻,我看到一些细微蠕动的小东西,像潮水一样瞬间漫上肥西流血的头颅,当即把他的口鼻完全淹没。 ... “托尼!快帮我!”那个手臂有伤的武士挣扎着向我们跌跌撞撞地走来,“有东西钻进了我的身体,快帮帮我!” 托尼拔出弯刀迎空一挥,那武士受伤的手臂立刻被斩落于地,断臂刚一落地,沙中立刻钻出无数那种小虫,拼命钻进血肉,我浑身寒毛直竖,似乎听到了它们疯狂吞噬血肉的声音。 “帮我,快帮我!”断了一臂的武士还在嚎叫,他那断臂处,除了鲜血,还有一条条的虫子零星掉落下来。托尼没有犹豫,弯刀一挥而出,清晰划过他的喉间,把他的嚎叫一划而断,那武士在原处定了一会儿,然后像空麻袋一样无力地软倒在地。 “快升起火!”桑巴冲所有人大叫,“用一切可燃的东西升起火!” 篝火升起来,那些虫子被火光一照,倏地钻入沙中,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手忙脚乱地用篝火把骆驼围起来,火光照耀的地方,虫子消失得干干净净,而照不到的那个断臂武士和撞死的肥西,仍然被那些虫子吞噬着,只这一会儿,我就发现他们原本结实的身体和丰满的脸颊渐渐瘪了下去,我突然明白今日看到的那副马皮和马骨是怎么回事了,它是被这些虫子完全吞噬尽了血肉! 我们缩在篝火的保护中,惊恐地望着不远处肥西和那武士的尸体渐渐瘪下去,只感到心底阵阵发渗,就在大家心有余悸地注意着脚下沙子时,桑巴突然喃喃自语:“我知道沙漠中有一种嗜血蛆,只是一直都寄生在牛羊骆驼受伤的伤口中,要不了多久就能把受伤的牛羊血肉完全吞噬干净,却没有想到它们在这沙子中竟也能生存。” 我也点头叹息:“想来白天太阳火热,它们都藏在阴凉的沙子中,到晚上才循着血腥气出来觅食,只是不明白这鬼城中怎么能养活这么多嗜血蛆?” “这鬼城中有水源,虽然那水对人畜有毒,但仍然有动物能适应它的毒性,靠那水源繁衍生息,它们受伤后便为这些嗜血蛆提供着食物。”说到这桑巴突然住了口,眼中闪过更大的恐惧,我立刻就明白是为什么,想这些动物能靠那有毒的水源生存,那它们肯定也剧毒无比,嗜血蛆虽然恐怖,毕竟只攻击受伤流血的人畜,而它们会不会攻击我们,没有谁知道。 商队没有带什么生火的燃料,在烧掉许多可有可无的废物后,篝火渐渐黯淡下来,我们却再没有什么可烧,而此时离天亮还早。虽然知道嗜血蛆只会攻击受伤流血的动物,但想到自己身边沙子中突然涌出密密麻麻的蛆虫时,大家都不安地骚动起来。 “咱们到山石上去!”桑巴指着身旁的巨石说,“嗜血蛆总不可能爬上高高壁立的山石,更不可能钻入石头。” 众人一想不错,立刻互相帮助分别爬上几块高高的山石,至于那些牲口只好留在下面,还好我们仔细检查过它们的身体,都没有见血的伤口,嗜血蛆不会攻击它们。 天快亮时,紧张恐惧了一整夜的我们总算在山石上朦胧睡去。睡梦中我又梦到那个怪异的世界,有青山绿水,鸟鸣虫唱,我甚至听到了几声清脆的狗吠! 狗吠声竟如此清晰,简直就近在咫尺,我蓦地睁开眼,刺目的阳光照得我不得不重新闭上眼睛,我好一会儿才明白,这不是梦! 不远处突然传来惨呼声,我一跃而起,只见三个黑巾蒙面的武士已经悄悄地爬上了我所在的山石,其中一个蒙面武士露出的碧如蓝天的眼眸异常眼熟,他就是那个白马武士,也就是匪首“一阵风”! ... 这当儿另一个匪徒已砍翻了两个苦力,和巴斯扭打在一起,最后两人滚落山石,在下面继续拼命。山石上只剩我和匪首“一阵风”,他眼中杀气腾腾,盯着我问:“你就是数次坏我大事的家伙?” 一听他的声音,我终于肯定,大漠悍匪“一阵风”竟然是个女的! 远处传来托尼的呐喊呼号,我飞快扫了一眼,只见他也在和偷袭的黑衣匪徒拼杀,只是他好像已经受伤,而商队还在抵抗的武士寥寥无几,想来匪徒们已经偷袭得手了。但我并不惊慌,匪徒也只有寥寥数人,想来昨夜那场飓风让他们也损失不小。 “去死吧!”“一阵风”突然一声娇斥,挥刀劈向我颈项,我不敢跟她硬拚,突然往下一伏,跟着和身一滚,狼狈地从山石上滚落下来,落地那一瞬脚腕似乎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不是很痛,我来不及查看,“一阵风”已从山石上攀援而下。 在她落地那一瞬,我突然一腿勾向她的脚腕,就在她狼狈往后跳开时,我已一跃而起,猛地扑向山石边的她,事发突然,她的弯刀来不及出手,我已刁住了她握刀的手腕,跟着一个背挎,正像昨日摔托尼那样要把她摔出去。不想她一提膝頂在我的腰间,我再摔不了她,跟着她突然勒住我的脖子,手法异常熟练凶狠,好像是一种本能,我蓦地反扣住她的腰,脚下一个反绊,使她不得不放开我的脖子松手退开。 短短一瞬我们已交换了几招,两人每一次出手都同样精确有效,我突然意识到,我和“一阵风”使用的,居然是非常相似的一种搏斗术!或者说是同一类型的搏斗术。 ... 说完,她吹响口哨招呼同伴离开,这次她身边只剩两名匪徒了。 “怎样?要不要紧?”托尼说着无力地半跪下来,见他腿上血流如注,我忍着痛撕下一幅衣衫,把他的伤口死死扎住,托尼没有阻止我,只望着我包扎完伤口,然后他缓缓向我伸出右手,直视着我的眼睛淡淡说:“我叫托尼,易卜拉欣汉森托尼!” 我一愣,望着他一直伸着的手和他平静的眼神,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我立刻握住他的手说:“我叫白痴!很高兴认识你!” “不好了,桑巴老爷不行了!”听到弗莱特在高喊,我赶紧过去,只见桑巴倒在地上,胸口一道伤痕深可见骨,这是一道致命的伤痕!黯然握住他的手,我望着他不甘心睁着的眼睛轻声问:“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桑巴猛地抓紧我和托尼的手,艰难地说:“我把黛丝丽托付给你们,带她到丝绸之国,带她到京城临安!” ... “你不要问,你只要答应!”桑巴抓住了我的前襟,力量之大出乎我的预料,没想到垂死的人竟有如此的反应,他几乎是在高喊,“你只要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 我冷酷地摇摇头:“除非我知道原因,否则我不会答应什么。” 桑巴眼中闪过一阵犹豫,最后终于哆嗦着嘴唇要说什么,声音却已细如蚊蚁,我把耳朵凑到他的嘴边,立刻听到了他嘴里艰难地吐出的几个字,细微得几不可闻。我浑身一颤,如遭雷击,我听到了曾在梦中听到过的一句话——你是保护神! 等我想再问时,桑巴已长长地吁了口气,无力地松开了手,头缓缓耷拉向一旁。 “爷爷!”黛丝丽失声痛哭,此时她已没有戴面巾,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脸,见她娇艳的面庞上泪水涟涟,痛不欲生,我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怜惜之情,更觉得自己有责任把她带出这鬼城,带出这死亡之海。 掩埋了所有死者,我们收拾行装继续上路,现在我们只剩下八个人和十七匹骆驼,其中托尼有伤,黛丝丽是女人,向导哈里老爹是老人,真正能战斗的就只有我和弗莱特、尼奥、巴斯和老苦瓜。其他人都已经葬身于这座鬼城,现在也不再有什么武士和苦力之分,为了求生,所有人都一律平等了。 我们带上清水和粮食,丢弃了所有货物,骑上骆驼迎着朝阳向东方前进。行进中我不禁又想起了等在前路的“一阵风”,以及她那张充满野性的脸,那张脸已不能从我脑海中挥去,那是一张雕塑般完美无缺的脸! ... 努力地指指脚腕,我对围上来的同伴吃力地说:“我像被什么东西咬伤了。” 哈里老爹撩起我的裤脚,接着发出一声恐惧的惊叫,我忙追问道:“那是什么?” “是沙蛇!”哈里老爹声音中满是恐惧,“鬼城的沙蛇!” 沙蛇我知道,一种沙漠中常见的小蛇,平日藏在沙中,夜间才出来觅食,大白天人要不小心踩到它的话,也会受到攻击,不过它的毒性并不很大,对人的生命也没有威胁,但哈里老爹的恐惧表情显然在说鬼城中的沙蛇与众不同,我忙问:“那会怎样?有什么不同?” 哈里老爹哭丧着脸,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说:“会出现幻觉,可怕的幻觉!” 幻觉?我苦笑起来,感觉到自己身体在向一个黑沉沉的洞穴掉进去,哈里老爹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我渐渐坠入了一片虚无的黑暗 第 4 章 第 4 章 疯狂地狱 “先生,醒醒,先生,请醒一醒!” 耳边有人在轻声呼唤,他的语调和声音都有些怪异。我缓缓睁开眼,有柔和的蓝光投入我的眼帘,我呆呆地望着头顶,然后把眼紧紧闭上,心中在大叫:幻觉!这一定是幻觉! “先生,请醒一醒,先生!” 那人还在不依不饶地叫着,我不得不再次睁开眼,惴惴地打量眼前的一切,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古怪的床上,那床刚好和我的身体密切地吻合,我怀疑人怎么能做出如此精巧的东西,而这个狭小的房间也异常精致,四面那不知什么材质做的墙壁,光洁得不见一丝缝隙,有柔和的蓝光由上投下来。略略转头,我看到床前侍立着一个满脸恭谦的年轻人,他的面容十分英俊,只是他那身紧紧贴在身体上的衣服,让人觉得十分的怪异。 “先生,要不要我搀你一把?”年轻人小心地问我,脸上露出关切的神情。 “不用了!”我挣扎着下得那张床,突然发现自己身上也穿着那种怪异的衣衫,短短的衣袖,衣衫前胸还有些字母和图案,那是一种十分柔软的布料,却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布料,这种衣服穿在身上十分的舒服和合体。 “先生,要不要我送你出去?”年轻人抢先为我打开了门,我这才注意到那扇门,竟与墙壁严丝合缝,要不是他抢先打开,我一定不会注意到这扇门。我小心翼翼地跨出门,外面是一条窄窄的走廊,墙壁地面都光洁得一层不染。我不知道该往那边走,那年轻人已跟了出来,向我示意说,“先生,请这边来。” 我再次回头看了看那个房间里的一切,只见除了那张奇怪的小床,里面空无一物,床头有些金属的机械,上面有许多黑色的怪异绳索,看那形状我猜想是套在头上的东西,而床一侧有个像盖子一样的东西正向里侧翻开,使那床看起来就像一个打开盖子的盒子! “先生,请这边走!”那年轻人礼貌地催促,我默默跟在他的身后,穿过静悄悄的走廊,最后转到一间大些的房间,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士迎上来,示意我来到一张桌子前,才把一个小小的卡片递给我说:“对不起先生,你银行的存款已经为零,我们不接受透支,你得有足够的存款才能继续游戏,你的id我们将保留二十四小时,欢迎你下次再来!” 她的话我充耳不闻,只盯着身旁的一面墙发怔,那上面有一个怪异的窗口,大约有一尺宽三尺高,窗子里也有个人在用奇怪的目光和我对视,我突然浑身寒毛直竖,那张脸我有些熟悉,漆黑的头发淡黑色的眼睛,五官轮廓柔和,没有任何可称为特色的东西,除了没有刀疤,那是和我在鬼城魔潭中见过,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我心神巨震,情不自禁地用手摸向自己脸上的刀疤,我看到窗子里那人也像我一样摸着自己的光滑的面庞,只是他是用另一只手摸着另一边脸颊,然后眼里露出和我一样的惊诧和恐怖之色! 没有!没有刀疤!也没有大漠里的风沙磨砺出的粗糙,我抖着手摸着自己的脸庞,突然意识到,窗子中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幻觉!这一定是幻觉!我一拳击向自己鼻子,想用痛苦来赶走眼前这一切幻像! “砰!”拳头击在脸上,我捂住鼻子忍不住惨叫了一声,鼻子又酸又痛,眼泪也涌了出来,这感觉真他妈难受,可眼前的幻觉依旧不变,并不因为我的痛苦而消失,我突然意识到,要说这是幻觉,也太他妈真实了些。 “先生你没事吧?”金发女士关切地问我,我捂着鼻子摇摇头,转身就往门外走,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只想尽快离开这鬼地方! “大卫!你送这位先生出去!”金发女士立刻吩咐那个年轻人,那年轻人一路领着我穿过十分怪异的走廊、楼梯、大厅,最后终于来到大门外。 “先生,你最好是去看看医生。”年轻人在门外与我告别,并担忧的眼神目送着我离开。我茫然地望着外面一切,四周是直上直下、刀切斧削般陡峭、比山还高的房子,我昂起脖子也不能望到它的顶峰。街上有长着四个轮子的金属怪物飞驰而过,偶尔发出刺耳的鸣叫,同时屁股后面放着怪怪的臭屁,空气中也弥漫着难闻的味道,天空中飘浮着似雾非雾似云非云的东西,我陡然感到浑身发冷,这简直就是我梦中见过的世界! 就在我站在街边发楞时,一个四轮怪物突然“吱”地一声停在我面前,一个脑袋!一个人的脑袋!突然从怪物身子中探出来,笑着问我:“先生,要去哪里?”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喊道:“我要回鬼城,告诉我鬼城在哪里?” “鬼城?”那脑袋脸上露出迷茫之色,低声骂道,“白痴,你当是万圣节啊?” “你认识我?”我有些意外,“快告诉我这是哪里?” 那脑袋缩了回去,但骂声还是传了出来:“真他妈倒霉,出门就遇到个疯子!” 四轮怪物发出刺耳的吼声跑了,我无助地回望身后,方才离开的那扇大门已经关上,我似乎有些明白,如果我要回鬼城,一定还得先回方才那间屋子,我以前从来不相信怪乱神力,现在我怀疑方才离开的那间屋子和那张床,有可能就是巫师的祭坛! “嘀嘀...” 我身上突然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叫,吓了我一大跳,上下寻找半晌,才发现那声音是从我衣服一个口袋中发出来,我把手伸进去,小心翼翼地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长方形的小东西,上面有一些按钮和一个窗口,那窗口正一闪一闪地亮着,我想阻止它再叫下去,便尝试着去按上面的按钮,突然,窗口上渐渐现出一个人的脸,冲我大叫:“你他妈到哪里去了?这么久还不接电话?你还想不想干?不想干早点吱声,我另外找人!” 我吃惊地盯着那个小人的脸,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就有生意,赶紧过来,史密斯大街179号大楼,我在大楼门口等你!”小人继续吼着,我赶紧把它拿开一些,生怕它的唾沫喷到我的脸上。 “还楞着干什么?赶紧过来啊!”小人满脸怒火。 “我、我不知道怎么走!”我终于说出一句话。 “你他妈真是白痴啊!”小人更加恼怒,“拦一辆的士告诉司机地址!赶快!” 话音刚落小人就一下子消失了,我呆呆地望着手中那小玩意儿,忍不住翻过来翻过去地找寻,实在想不通这薄薄的玩意儿,那小人能藏到哪里?寻找半晌一无所得,最后我只有无奈放弃,嘴里念叨着小人说的那个地址,决定先去那地方看看。 我顺着空无一人的大街往前走,走出十几步,我忍不住回头看看刚才出来的那座山一样高的房子,这才注意到高耸的房子上,竖立着几个比人还大的字,那些字我从未见过,却本能地认得,并且立刻就用一种奇怪的发音读了出来:“欢迎光临真实幻境,用有限的生命去体验无限的精彩!” 我顺着大街漫无目的地走着,实在不知该到哪里去拦一辆什么“的士”,正茫然无绪时,迎面走来一位年长的夫人,手中牵着一条小小的卷毛狗,我很奇怪那狗也穿着衣服。见那夫人面目慈善,我鼓起勇气拦住她,结结巴巴地问:“请问,你知道哪里有的士?” 那夫人茫然地望着我:“你说什么?” 我这才发现我跟她用着不一样的语言,我立刻换成她的语言又重复了一遍,那夫人脸上先是露出奇怪,然后又变成同情,对我柔声说:“你等在这儿,我帮你拦。” 说完她冲大街上招了招手,一个四轮怪物突然“吱”一声停在了她的身边,她打开那怪物身上一扇门,回头像招呼小孩一样对我招手说:“来,让这位先生送你回去。” 我向怪物肚子里望了望,立刻明白那不是怪物而是一种、一种人造的机器,我犹豫了一下,这才小心翼翼地钻入它的肚子,对前面坐着的那位中年男子说出了方才小人告诉我的地址,四轮机器开跑前,那位好心的女士又在前边那位中年男子耳边小声交代了几句,我只隐约听到一个词:弱智。 四轮机器发出一种低沉的咆哮飞驰,我有些头晕目眩,两旁的高大房屋飞快倒退,让我看不清外面任何情景,大约过了一顿饭功夫,机器停了下来,前面那个男子出来为我打开了门,耐心地等着我出来后才对我说:“你不用付钱了,方才那位夫人已经替你付过了。”说完飞快地关上门,钻回那机器,我现在已猜到它就叫的士,冒着臭屁像逃一样飞驰而去。 “你他妈怎么才来?”一个粗鲁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正冲我在怒吼,他、他居然跟我衣兜中小方盒里的小人长得一模一样!只听他不断地在抱怨,“我等了你足有半个小时!你要不想干了趁早给我滚蛋!白痴!” “你、你知道我是谁?”从他的表情我知道他以前认识我,总算遇到个认识我的人,我也无心计较他的粗鲁,立刻追问。 “你是谁?你他妈是这世界上最大的白痴!”胖子不耐烦地大吼,然后一招手说,“快跟我来,消防局那帮家伙早等不及了!” 我不明所以地跟在胖子身后,进了一座高耸入云的房子,里面一切都让我觉得新奇,尤其奇怪的是,胖子带我钻进一个极小的金属房间,房间金属门无声地关上后,胖子按了按门旁一个按钮,我突然有一种往下坠的感觉,不一会儿又变成要向上飘,头也晕沉沉地难受,正在奇怪,小房间的金属门无声地向两边打开,我惊讶地发现,门外的景象只一会儿就完全变了样。 “跟我来!”胖子招手带我出去,顺着长长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门已经被利器劈开,从门里飘出一股让人恶心欲吐的腐臭,胖子用一块布捂住鼻子,指着门里对我说,“里面那老头死了有半个月了,尸袋早已经准备好,把他装好背出来。要快点,一百多层,够得你背一阵子的。” “为什么要我背死人?”我十分不解。 ... 我无言,在胖子那殷切的眼神注视下,我默默钻进那扇劈开的门,房内的恶臭越加浓烈逼人,我忍住恶心,把那个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装进尸袋,然后仔细地捆扎起来抗在肩上,幸好它不是很重,而我又足够强壮,这活对我来说不吃力。 出得房门我就往方才来的那个小房间走,我相信那是一个有魔力的小房间,可以很快让我回到原先进来的地方。 “喂喂喂!尸体不能走电梯,也不能走楼梯,难道这起码的规矩都忘了。”胖子追着我喊道,“不然要你们乌鸦干什么?” “那走哪儿?”我不明白。 “走消防梯,在这边!”胖子把我领到一扇隐蔽的小门旁,门外有一个窄窄的铁梯,在房子的外面,我向外看了一眼,惊讶地发现下面街道十分遥远,人如蚂蚁般小,我们竟在非常高的半空中! “你慢慢背下去,我在下面等你!”胖子说着就丢下我赶紧走开,钻进那个金属小房间不见了,我现在总算知道那叫电梯。 扛着尸体慢慢顺着消防梯往下走,地上的景物像虚幻般不真实,途中我歇息了五次,足足用了小半天才把那尸体抗到地面。胖子早已一脸的不耐烦地在下面等着我,见我下来,立刻指挥我把尸体扔到一个四轮机器上,我认得上面的字是“火葬场”。 “好了,总算干完了!”望着那写着“火葬场”的四轮机器走远,胖子舒了口气,掏出一叠花花绿绿的纸,数了几张递给我,居高临下地对我说,“你又可以去玩一阵子了,不过我劝你少玩点游戏,你看你现在那鬼样子,神情恍惚一脸煞白,简直就像白痴一样!” 我接过那些花花绿绿的纸片,翻来覆去看了半晌,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只好问胖子:“这是什么?” 胖子睁大眼,盯着我怪叫道:“喂,你没事吧?该不会连钱也不认识了吧?我劝你最好去看看医生!” 钱?我心中“咯噔”一下,浑身一个激灵,我记得的钱都是些金银铜铁铸成的金属币,在咸水镇我见过不少,从来没听说过花纸片也可以当钱用的,除非我突然想起了东方人的风俗,人死后要烧纸给他,让他在地狱中当钱使,莫非、莫非是冥钱?想到这我浑身冷汗直冒,难道这里就是地狱?难道我已经在鬼城中毒而亡? “怎么?嫌少?”胖子一脸不屑,又扔了两张给我说,“拿去看医生,你下次最好精神点,不然我另外找人!”说完不再理会我,转身钻进街边一辆的士,放着臭屁扬长而去。 我紧紧攥着几张纸钱,心中不禁在胡思乱想,难道我已经死了?可如果这里是地狱,怎么也会有死人?或者叫死鬼?鬼难道也会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心中奇怪:地狱中也有月亮? “嗨!哥们!要不要便宜的游戏碟?”一个半大的小孩,哦,不,是小鬼,鬼鬼祟祟地闪到我的身旁,稍稍敞开衣襟,露出里面许多花花绿绿的小圆片,悄声对我说,“有热血第七代,终极版的半条命,最新的传奇,还有你们东方人最喜欢的金古梁温黄奇侠大传,只要十元一张,你要买得多我还可以优惠。” “有没有吃的?”我认真地问,扛了半天尸体,我早感到肚子十分饥饿,现在只对吃的有兴趣,心中又是一阵奇怪:做鬼也会饿? 小鬼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然后用奇怪的口吻说:“有!” “有什么吃的?”我很好奇,不知道做鬼要吃些什么,千万不要是人肉啊! 还好,那小鬼没有拿出让我恐惧的断手断脚或血淋淋的肉,只对我高高地竖起中指说:“鸡巴!”说完转身就跑,转眼消失在拐角那边,我一愣,半晌才明白那小鬼是在恶作剧,没想到地狱中的小鬼也像人一样会恶作剧。 ... 热狗?我猜想是活的狗或者刚杀的狗,不管了,只要不吃人,别说热狗,就是热牛热马我现在也敢吃! 我很容易找到那个小店,门上果然写着“新鲜热狗”几个字,当掌柜递给我“热狗”的时候,我一连证实了三次才犹犹豫豫地接过来,仔细审视着手中这玩意儿,实在看不出它和狗有什么联系,小心翼翼地咬一口,一股软软的馨香直冲脑门,这味道依稀有些熟悉,但我不敢肯定以前是否吃过。 “对不起,请大家出示身份证,现在是临时检查!”几个穿着深篮色衣服,戴着大沿帽的大汉闯进小店,对所有人礼貌地喊道,大家平静地望望他们,然后都掏出一个小卡片交给那些大汉。 ... “我、我不知道!”我呐呐地说,实在不知道什么是身份证。 “靠墙站好!两腿叉开!双手抱头!我怀疑你是偷渡客,并怀疑你藏有武器或毒品,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大汉突然把我拎起来推到墙边,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好照他的话去做。大汉在我身上仔细地搜查半晌,最后从我衣衫的口袋中掏出一张小卡片,大汉仔细审视着卡片,然后望望我又望望卡片,最后用怀疑的语气问:“你叫皮特李?” 我茫然摇摇头,接着又点头说:“可能、大概、也许、应该、是吧。” 那大汉转头对着肩上一个小黑匣子喊道:“总部,给我查查身份证号码为731150796的华人,看看他有没有前科。” 不一会儿,那匣子发出一种带有“沙沙”杂音的怪异回答:“皮特李,华裔安梅瑞克国人,电脑软件工程师,现失业,没有前科!” 大汉悻悻地把卡片还给我,并用教训的口吻对我说:“下次遇到临检要合作,不然我可以告你妨碍公务!” 望着几个大汉出门而去,我这才仔细查看手中那卡片,那上面有一张小而精致的画,显然画的是我,只是比我见过的模样要年轻些,我轻轻读着上面那个名字——皮特李!这就是我在地狱中的名字? 就在第三个热狗完全装入肚子后,我开始想到桑巴临死前的嘱托,想起商队最后几个幸存者的命运,没有我这个向导,他们肯定要迷失在沙漠中,想到这我神情黯然,为他们的命运和自己的无能难过。突然,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回忆起今日那个金发小姐说过的话,我只是因为没有钱才从鬼城被带到这儿,如果我有钱,我可以继续——游戏! 我突然冲出小店,发疯一样往那个有祭坛的高楼跑去,刚跑几步我又不得不停住,我完全忘了它在哪个方向!街上的士的尖叫声提醒了我,我学着今日见过的那位夫人那样扬起手,一个的士“吱”地一声停在我面前,我手忙脚乱半天也打不开门,还是前面坐着的那个小伙子帮我打开,我这才钻进了的士的肚子。 “去哪里?”的士在慢慢往前走,那小伙子头也不回地问我。 去哪里?我张张嘴,突然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那儿叫什么名字。 “先生,你要没想清楚的话,请下车!”小伙子神情冷淡,缓缓停下了的士。我满头冒汗,两手比划着说:“那儿有很大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一句话:用有限的生命去体验无限的精彩,欢迎光临真实幻境!” 小伙子突然笑了起来,“你也喜欢‘真实幻境’?玩过些什么?我也是它的痴迷者,现在全世界都为‘真实幻境’疯狂,全世界人民都是它的玩家!” 的士在飞驰,我茫然无语,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小伙子顾自说着:“看来你还是个新手,‘真实幻境’最大的特点就是完全真实,有完全的代入感,再加时间错觉和记忆封闭,以及像冬眠那样减缓新陈代谢等等最先进的生物电子技术,能让人在不长的时间内,体验一次完全不同的人生,正像那句最有名的广告语:用有限的生命去体验无限的精彩!” 我一脸茫然,完全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到了!”的士突然停了下来,小伙子笑着对我说,“说不定哪一天我们会在游戏中相遇,真希望我们在游戏中还能相互认识,只可惜这根本不可能。” 我给了他一张纸钱,然后匆忙地下得的士,三步并作两步直闯进那个有祭坛的高楼,立刻有金发碧眼的姑娘迎上我,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她那高挑健美的背影,轻盈快捷的步伐,我敢肯定那是沙漠女匪首“一阵风”的背影!等我要追上去时,她已经消失在迷宫一样的走廊中。 “先生,请这边来!”还是先前那个金发碧眼的姑娘接待我,我把所有的纸钱都掏出来,有些担心地盯着她问:“这些,够不够让我回去?” 那姑娘望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但还是点头说:“当然没问题,虽然我们很少收现金。”说完,她吩咐身旁的小伙子:“大卫,带这位先生去游戏间!” 我跟着那个英俊的小伙子,很快就重新躺上了那个小床样的祭坛,他把那个金属帽子一样的东西套在我头上,我眼耳口鼻立刻被完全遮住,看不到一丝光线,接着我感觉到他合上了床的盖子,然后听到他在问我,声音有些缥缈:“先生,准备好了吗?” 我答应了一声,然后就感到有奇寒无比的感觉侵入身体,自己正在坠入一个虚无缥缈的漩涡,意识也渐渐模糊,就像跌入了深深的黑暗。 “醒了!他醒了!” 耳边有人在惊喜地呼唤,我感到自己被人扶住头躺高了些,然后嘴被撬开,有清凉的水缓缓流入我的口中,滋润了我干涸的喉咙。我慢慢睁开眼睛,明晃晃的阳光令我又不得不重新闭上眼帘,我吃力地问:“我在哪里?” “醒了!你终于醒了!差不多昏迷了整整两天!”一个激动的声音在我身边唠叨,我欣喜地记得,那是哈里老爹的声音,他还很少这样唠叨过。 “你现在感觉如何?要不要紧?”这是托尼的声音,他冷静中也透着一丝激动,“我们已走出了鬼城,现在正往东方前进。” “你可醒了,吓死我了!”这是黛丝丽的声音,十分温柔悦耳,“我们还要靠你带我们走出这沙漠,你答应过我爷爷的!” 我的意识渐渐清晰起来,立刻想起了一些零星的记忆片断:咸水镇,桑巴老爷,死亡之海,鬼城,黛丝丽,保护神。我再次睁开眼,一一辨认着围着我的几个人,和我记忆中的完全一样,只是更显疲惫和满面风尘。第一次注意到黛丝丽没有蒙面纱的脸,我发觉她竟十分的艳丽逼人!注意到哈里老爹还在用疑惑的目光担忧地望着我,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地狱的经历、或者只是幻觉,说出来,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暂时不说,我怕让大家更加相信怪乱神力,在众人心中造成更大的恐慌和听天由命的惰性。 “现在我们在哪里?”我躲开哈里老爹询问的目光挣扎着站起来,除了感到有些虚弱,没有更多的不适。 “现在我们离鬼城有一天半的路程。”托尼冷静地说,他已经把我当成了可以信赖的伙伴和可以依靠的主心骨。我手搭凉棚眯着眼看看太阳的方向,犹豫着说:“靠太阳不能精确定位,等夜里星星出现后,我再根据我们的行程画出我们前进的路线,希望没有偏离预定线路太远。” 我们骑上骆驼继续前进,一小队人就这样孤独地行进在茫然无边的沙漠中。夜色来临后,我根据星座方位的细微变化,知道我们稍稍偏离了正东方,我边在沙地上画出我们行进的路线,边安慰大家:“明天我们可以把偏差纠正过来。” 大家默默看着我画出的线路,从折道走新线路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一天了,我们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一千多里,鬼城就在我们身后大约两百里,表示我们前进方向的箭头停在我们现在的位置,而前方,仍然是一望无际的未知沙漠,没有人知道前面还有什么,我们还需要多久才能走出这该死的死亡之海? 我们把骆驼围在四周,大家卷曲在骆驼的包围中休息,骆驼温暖的绒毛可以为我们抵御夜晚的寒冷,当然我们也不忘在地上埋下一个瓦罐,大家轮流值夜监听,“一阵风”虽然仅剩两名手下,但所有人都清楚,她仍然不会放过我们。 我与哈里老爹和巴斯挤在一起,一睁眼就能看到对面瑟瑟地缩在托尼和弗莱特之间的黛丝丽,望着有些神秘的她,我不禁又想起桑巴临死前那句话:你是保护神!我很想知道什么是保护神,难道我的使命就是保护她?更让我不解的是,我在梦中曾不止一次听到过“保护神”这个词!这些疑问我都想问黛丝丽,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希望她能给我解答,至于这两天的幻觉,我不知道我要是说出来,会不会有人相信? 天刚亮的时候,我朦朦胧胧地感觉靠着的骆驼突然骚动起来,等我完全清醒过来时,只见负责值夜的尼奥歪着脑袋睡得正酣,而骆驼的骚动越加激烈,也惊起了对面托尼和弗莱特,我们立刻拿起武器站起身,正好看到三个黑衣人从驼群外杀进来,幸好围起来的骆驼阻止了他们的步伐,不然我们在睡梦中就可能被杀掉。 从一匹灰白色健马鞍上骑士矫健的身姿,我认得她是匪首“一阵风”,只看她那匹没有一根杂色的坐骑现在肮脏的模样,我就知道这一路下来,她并不比我们好受。 我和托尼带着所有男人迎出去,三个匪徒立刻纵马退开几步,然后向我们直冲过来,我们已没有马匹,只得张惶逃开,虽然我们人多势众,但托尼伤未痊愈,而我的体力尚未恢复,哈里老爹和老苦瓜几乎没有战斗力,剩下的除了弗莱特稍懂刀法,尼奥和巴斯都只靠着蛮力在拚斗,“一阵风”三人竟把我们逼得手忙脚乱。 ...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弗莱特已在大吼:“休想!除非杀光我们!” 几个匪徒小声商量了几句,然后缓缓向我们逼来,我一见他们控马的架势就猜到他们歹毒的意图,他们是要杀我们的骆驼!这对沙漠中的匪徒来说也是最卑劣歹毒的可耻行为,比残杀手无寸铁的妇孺还让人鄙视和不齿,但却是对付我们的最好办法。偷袭的时候他们已经杀掉了我们两匹骆驼,最后剩下这十几只骆驼是我们的命根子,如果骆驼死在他们手里,不用他们动手,我们迟早要在这沙漠中渴死! 我还来不及警告大家,匪徒们就从不同的方向逼近我们的驼群,却不向我们直接进攻,只靠着马匹的速度在驼群外一掠而走,立刻有骆驼受伤摔倒,第一波进攻我们就有三匹骆驼倒下,我们却无能为力,更糟糕的是,骆驼受到惊吓开始四处逃散,更容易被匪徒分头截杀! “保护骆驼!大家尽力保护骆驼!”我嘶吼着提刀冲上去,现在保护骆驼比保护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托尼拉住一匹骆驼飞身而上,想把骆驼当坐骑和匪徒拼杀,只可惜骆驼不是战马,根本不听指挥,再加速度远不及战马,被“一阵风”追上从后一刀劈中后腿,手忙脚乱的托尼根本无法抵挡,立刻从驼背上摔了下来,“一阵风”当即纵马踏向托尼,托尼狼狈地在地上左闪右躲,却始终躲不开“一阵风”的威胁。我见状也顾不得别人,立刻飞奔过去,挥刀就砍向“一阵风”的马蹄,她猛一提缰,坐骑轻盈地跃起三尺,几乎从我头上一跃而过,直奔我的身后。我回头一看,脸色立时大变,大家都忙着保护骆驼,却把黛丝丽一个人丢在了一旁,而“一阵风”正是向她飞驰而去,手中的弯刀挽着刀花,杀意凛然! 我呆呆地站在当地,完全无能为力。就在这时,只听一声大吼,彪悍的巴斯竟舍身拦在奔马前面,奋不顾身地扑向迎面而来奔马,人马相撞,巴斯一声惨叫,像个玩具娃娃一样倒飞出十几丈,平平地摔在沙中,溅起漫天沙尘,那匹战马被这一撞,身子也失去平衡向一侧摔倒,就在它倒地那一瞬,“一阵风”手中弯刀蓦地脱手而出,射向不远处目瞪口呆的黛丝丽! 刀如闪电飞射而去,所有人都停下动作呆呆地望着这一幕,除了弗莱特,只见飞奔而去的弗莱特尽力一跃,飞身拦在黛丝丽身前,总算在最后一瞬赶上了这一刀,被这一刀钉在胸口,平平摔倒在地。 我一声大吼,冲向正从马腹下挣扎着出来的“一阵风”,手中的刀发疯一样向她劈去,我毫无章法的刀似乎对她并没有多大的威胁,第三刀就被她刁住手腕在膝盖上一磕,我的刀立刻甩落在地,不过我脚下一个小绊子,也把她绊倒在地,我跟着和身压上去,发誓要将她生擒活捉! 她扣着我的手腕使劲反拧,几乎要把我的手腕拧断,手腕上传来的剧痛让我浑身冷汗淋漓,但我决心拼着牺牲一只手也要把她生擒!拼命死死压着她决不放松,她连着变了几种反压的手段都被我一一化解,我盯着她近在咫尺,野性十足的眼睛怒吼:“你别想逃!你逃不了!” 她也在盯着我,大海一样碧蓝的眼睛渐渐柔和起来,因方才的挣扎,面巾已松落开,露出半张轮廓分明堪称俊美的面庞,此刻这张脸上竟现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情,然后她突然放开我的手说:“我不逃,只是你不觉得这样紧紧贴在一位淑女身上是十分无礼的举动吗?” ... 尼奥咆哮着向她扑来,哈里老爹也举着把刀向她冲来,而另一边托尼也正向这儿飞奔,她这才无奈放弃对我的攻击,转身迎向冲在最前面的哈里老爹,我清楚地看见她一掌抢在哈里老爹刀落下前砍中他的咽喉,哈里老爹顿时栽倒黄沙,像头无力栽倒的老骆驼。就在托尼和尼奥围上去时,一个匪徒已纵马飞速来接应,只见他弯腰向“一阵风”伸出一只手,她立刻准确地拉住,借着战马飞驰的冲力,如蝴蝶般翩然落在那匪徒身后,两人一骑呼啸而去,远远地传来她的高呼:“交出那女人,不然你们全都得死!” 扶着奄奄一息的弗莱特,见那把弯刀几乎把他的胸膛完全刺穿,我便知道谁也救不了他,虽然我对他并没有多少好感,但他飞身挡刀那一瞬的英勇身姿,也永远烙在了我的脑海中。紧紧攥着我的手,他在艰难地说着什么,我伏在他的嘴边,依稀可以听到他在说:“送黛丝丽去东方,答应我!” 见我黯然点了点头,他脸上露出一丝安详,眼神渐渐涣散,手也缓缓松开,平静而去。 三具尸体渐渐被黄沙淹没,那是弗莱特、哈里老爹和一个不知名的匪徒,我望着被撞成重伤的巴斯和四周惨死的十几匹骆驼,以及“一阵风”那匹折断了腿、曾经神俊无比,如今却在声声哀嘶的坐骑,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愤懑,直直都走到黛丝丽面前,恨恨问道:“所有人都在为你而死,我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黛丝丽脸色发白,却十分镇定,毫无畏惧地迎着我的眼睛淡淡地说:“你无权知道,任何人都无权知道。” “无权知道?”我面露嘲笑,指指奄奄一息的巴斯,又指指掩埋弗莱特的沙堆质问,“所有这些人,桑巴,弗莱特,无数武士、伙计和苦力,甚至包括‘一阵风’那些匪徒,都是在为你拼命,都在为你而死,你却对我们说我们无权知道?无权知道我们拼命的原因?” 黛丝丽垂下眼帘,眼中隐约有丝恻然,但嘴唇却紧紧抿住,显然不打算回答我任何问题。托尼见状,突然柔声对我说,“好了,白痴,你别逼黛丝丽。我和我的飞鹰武士是撒尼族最勇敢的武士,我的族人接受了桑巴老爷无私的馈赠,所以我们答应一路护送他们去丝绸之国,保护他们是我们的责任,至于遇到目前的困境是我的无能,就算飞鹰武士仅剩我一人,我也会拼尽全力把黛丝丽送去东方,不问任何情由。” “你是武士,而我却不是,我们都不是!”我指着幸存的苦力们,“我们并没有把命卖给桑巴老爷,‘一阵风’虽然只剩两人,但他们只靠马匹根本追踪不到这里,他们在沙漠深处一定还有骆驼,她至少会留下两人看守那些骆驼,所以他们至少还有四个人,而我们又逃不过猎犬的追踪,只要‘一阵风’倾其所有力量放手一击,我们就没有任何侥幸,以她方才不顾自身安危也要击杀黛丝丽的决心,相信她很快就会这样做!” 说到这我顿了顿,盯着黛丝丽决然道:“既然咱们已毫无办法,你又不给我们一个卖命的理由,我不想再糊里糊涂地送命,所以,我打算和你分手,大家按人头把剩下的几只骆驼分了各自逃命!” 几个苦力犹犹豫豫地望望我又望望黛丝丽,都没有吭声,托尼则紧盯着我冷冷地说:“所有骆驼、粮食和清水都是桑巴老爷的财产,现在都属于黛丝丽,任何人也没有权利瓜分。” “哈!”我一声嘲笑,“这一路上就不说了,就说方才,要不是我们几个苦力拼死保护,别说这几只骆驼,就连黛丝丽小姐都已经性命不保,还来什么财产?我们有权分得我们该得的报酬。再说在生存机会面前,任何人都一律平等,没有贫富贵贱之分,谁愿意跟我一路就请站过来!” 几乎没有犹豫,尼奥就扶着巴斯站了过来,然后是老苦瓜,我对托尼和黛丝丽道:“我们是四个人,你们是两个,考虑到你是女人,我们只要最后四匹骆驼中的两匹和一半的食物清水。” “谁也不能动骆驼!”托尼说着拔出了弯刀,眼里杀气腾腾,我却知道他是在虚张声势,便镇定地说:“好,要动手我们也奉陪!” “等等,我告诉你原因!”黛丝丽突然阻止了剑拔弩张的我和托尼,我刚暗松口气,她却用理所当然的口吻说,“因为你是保护神!” “去他妈的保护神!”我勃然而怒,“我不知道什么是保护神,我也不相信自己是保护神或者其它任何神灵,告诉我这一切真正的原因,不然大家分了骆驼各自逃命!” 所有人都鸦雀无声地望着黛丝丽,显然大家都想知道这个原因,我和黛丝丽更是无声地对视着,都在从对方眼中窥探其决心,我突然发觉黛丝丽的眼神竟异常恬淡坚毅,远远超越常人,虽然她最后退缩让步,但我知道,那不是因为屈服于我的威胁,而是她对我有一种盲目的信任。 “好吧,我告诉你原因。”她终于垂下眼帘淡淡地道,我浑身一松,精神上竟有一种大战后的疲惫和解脱,我知道再坚持下去的话输的一定是我,就算我能忍心丢下一个弱女子不管不顾,能违背自己对两个辞世者临终的承诺,我也无法接受被“一阵风”击败的颓丧,“一阵风”的坚毅多智和不屈不挠已激起了我的斗志,早就下定决心要与她周旋到底!逼迫黛丝丽说出这一切的原因,只是不想糊里糊涂地为人卖命。 “只是,就算我说出原因,只怕你们也未必会相信,就算勉强相信,也未必理解得了。”黛丝丽说着环视所有幸存者一眼,然后在一副马鞍上慢慢坐了下来。她那居高临下的神情和语气让我十分不快,但我没有表露出来,只平静地坐下,心中暗道:老子连地狱都去过,还有什么怪异事理解不了? 第 5 章 第 5 章 天道之秘 黛丝丽款款地捋捋鬓发,把淡淡的目光投向天边,静静地没有说话。所有人也都没有催促,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迷离的眼神中挪开,似乎预感到她要说的,将是个惊天动地的秘密。 “你是东方人,该听说过道家伟大的先哲李耳吧,还有梦见蝴蝶的庄周?”黛丝丽说着把目光转向我,我这才意识到她是在问我,我茫然地摇摇头说:“没听说过,他们跟我好像不熟。” 黛丝丽再次把淡淡的目光投向天边,似乎在考虑该如何通俗易懂地向我们解释,沉默半晌,她终于道:“我是埃国太阳教圣女,而我爷爷则是太阳教大祭司,弗莱特是他的弟子,埃国是西方最伟大的文明国度,我们受圣教的重托,肩负神秘的使命,去往同样是古老文明发源地的丝绸之国,去解开困扰我们以及所有先贤和哲人的世界之迷。” 对黛丝丽和桑巴身份我没有感到太意外,如果他们仅仅是普通商人的话,反而会出乎我的预料,我平静地问:“你们不远万里,就仅仅是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目标?” “这个目标并不虚无缥缈!”黛丝丽嗔怪地盯了我一眼,接着说,“很久以来,我教的先贤们就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世界各地的宗教都有关于神的传说,并且这种传说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教派,都有关于创世、大灾难、天界等传说,尤其让人惊诧的是,在东方古老的丝绸之国,关于神的记载和传说竟和处于数万里极西之远的我国有极大的相通,虽然这些经过商人和冒险家们带来的神话与传说,都已经面目模糊,但任何人也无法忽视它们之间那惊人的相似。还有,越是古老的典籍,关于神灵的记载就越丰富越完整越相似,无论东西方都是如此。” 出于礼貌,我没有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却还是忍不住说:“一切关于神怪的传说都仅仅是传说而已,我还没想到有人会真把它当回事。” 黛丝丽轻叹口气,淡淡道:“你若处在我们的国度,肯定不会有如此武断的结论,我国有许多用常理无法解释的伟大工程和自然现象,比如大金字塔和司芬克斯,金字塔是远古法老们的陵墓,用你们东方人的量度单位来说,就是用重达五万斤以上的石块垒成,高有上百丈,如此浩瀚的工程,就是在技术更发达和劳动力更丰富的今天,我们的国王也还是无法实现,还有狮身人面的司芬克斯,设计精巧绝伦,尤其用几万斤重的胡子支撑它硕大的头颅的设计,不仅给它以威猛和美感,更使它在沙漠千年风沙的侵蚀下,到今天仍然安然无恙,所有这些都不能用技术来解释,它们在我们的心目中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神迹!” “神迹?”我忍不住露出一丝嘲笑,“人总是把自己无法解释的现象归为神迹。” 黛丝丽没有理会我的嘲讽,只眼望天边款款道:“我们坚信在远古的大地上,曾经活跃着不少神灵,在世界上留下了他们活动过的痕迹,人类各种宗教和神话传说,便是根据他们的事迹而来,所以东西方的神话传说才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他们在我们的世界消失,所以今天的我们,再也没遇到过真正的神灵。” 我再次露出嘲笑:“这仅仅是你们想当然的揣测,就算曾经有神灵,可和今天的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黛丝丽用理解的目光望着我,淡淡问:“你肯定有过做梦的经历,在梦中有时会出现一个从未见过的世界,在那里你是不是发觉一切都如此怪诞而不可思议?” 我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想到我曾经的怪梦和地狱的经历,脸上不禁露出被人窥探到隐秘的红晕,不等我开口,黛丝丽又说:“相信所有人都有过做这种梦的经历,但只有我们太阳教一个先哲对这种现象发出感慨:不知道我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梦到现在的我,还是现在的我梦到了另一个世界?这和东方另一位梦到自己是蝴蝶的伟大哲人的说法何其相似?难道你不觉得你们那位哲人庄子,他在向后人暗示什么吗?而他又是另一位道教先哲李耳的信徒,这个教派相信这世上有仙界,凡人可以通过修炼成为神灵,和我教的教义竟相差无几,这个教派关于凡人经过修炼,最终得道成仙的传说很多,比如道教八仙。这些传说都和我教典籍上记载的远古那些神灵的诞生离奇地相似,如果要说是巧合,远隔数万里的两个无论民族、风俗、语言、历史均完全不同的古老帝国,在神话传说上竟会有如此多的巧合,你不觉得这十分奇怪吗?” 我茫然,其实我对两国的一切都一无所知,或者曾经知道,现在却不记得了,但从黛丝丽的眼神,我相信这种巧合确实到了让人惊讶的地步。 ... 我怀疑地看看她全身上下,疑惑地问:“这些典籍想来不是一本两本,但我却看不出你能藏在哪里?” 黛丝丽笑了笑,指指自己脑袋:“这些典籍珍贵无比,我们不可能带着它到处跑,太阳教也决不会允许宝贵的典籍离开国土一步,所以我从七岁开始就被选为圣女,除了学习东方文化,就是在爷爷的指导下背诵这些典籍和经文,只要需要,我随时都可以把它写出来,向丝绸之国交换他们拥有的佛、道神秘典籍,当然也是靠记忆把它们背诵下来带回故国,以我刻苦训练出的超常记忆力,完全能完成这个使命!” “可是,”我更加疑惑,“按理说你们的使命虽然虚无缥缈荒诞不经,却没有妨碍到任何人啊,我想不通为何‘一阵风’要如此不顾一切地阻止你们?” “这更加证实了我教先哲们的猜想,”黛丝丽微微一笑,“我教的先贤们认为,凡人和神灵原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或者说神灵就是由凡人修炼而成,但不知什么原因,神灵们离开了我们,回到了神界或天堂,却零星地留下了一些如何修炼成神的秘典,这些秘典散落人间,成为不同教派的不传之秘,无论东西方,都还有人遵循这些秘典在刻苦地修炼,想战胜死亡成为神灵。东方道家有修炼成仙之说,古天竺相信人通过修炼,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本教也有勘破生死流转与日月同辉的记载,但成功的例子实在少得可怜,以至于难以证实。如果我们融合东西方各自掌握的修炼术,或许可以把成功率大为提高,也许是不愿看到这种情况出现,或者是不愿凡人勘破这世界奥秘,总之神灵或者只是邪恶的神灵要用尽一切办法阻止我们,阻止东西方最神秘文化的融合,阻止人类勘破这天道之秘,而‘一阵风’便是执行这个使命的工具,受邪恶神灵指使的工具。” 我疑惑地摇摇头,始终无法把世界和神灵联系起来,但黛丝丽关于梦的说法打动了我,我想和我一样梦到另一个世界的人不在少数,难道真有另一个神的世界?我转头望向尼奥他们,只见他们脸上虽有疑惑,但更多的是盲目的相信,我只好问黛丝丽另一个问题:“保护神又是怎么回事?你为何肯定我就是什么保护神,而不是别人?” 黛丝丽笑道:“其实就在我们决定进行这次伟大的冒险之前,已经做了多年的准备,我们已经通过商人和冒险家向丝绸之国的君主辗转表达了我们的意愿,也得到了他的回信和首肯,并慷慨地派出一位非常出色的将军不远万里,越过凶险的死亡之海来迎接保护我们,那位将军就是我们的保护神。” “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苦力,”我疑惑地挠挠头,“既不是将军又不是什么神。” “你觉得自己是个普通的苦力吗?”黛丝丽问道,“你见过如此深谙兵法,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苦力吗?你见过熟悉天文地理、行军布阵的苦力吗?尤其你还是商队中不多的东方人之一,虽然我们不知道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意外,使你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但从你第一次挫败‘一阵风’后,爷爷就肯定,你是一直没有和我们联系上,丝绸之国派出的保护神!” 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我也不得不承认黛丝丽分析得很有道理,难道我真是她的保护神?是丝绸之国的将军?我无助地抱住头,想从记忆中找出关于我使命的哪怕一丝一毫的线索,但混沌一片的记忆使我不得不放弃,在找到新的线索以前,我不得不接受她的推测。 “好吧,我暂时找不到反驳你的证据,”我有些无奈,然后把目光转向尼奥、巴斯和老苦瓜说,“就算我是保护神,你们却不是,你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不必跟‘一阵风’死拼下去。” 尼奥三人对望一眼,然后把坚定的目光投向我和黛丝丽,显然黛丝丽方才的话打动了他们,使他们觉得保护黛丝丽就是投身于揭开天道之秘的壮举中。所有男人,无论高贵还是卑贱,无论武士还是苦力,都会在条件具备的时候,产生一种拯救世界的英雄情结。 “如果大家都不愿独自逃命,那么我们就和‘一阵风’斗下去,”我环视众人一眼,缓缓地说,“并且随时做好为保护黛丝丽而牺牲的准备!” “我们听你的!”尼奥三人异口同声地说,我望向托尼,托尼也微微点头道:“我和他们一样。” 我望向黛丝丽,黛丝丽对我嫣然一笑,款款道:“从现在起,我也听你的,我相信你一定能把我们带出眼前的困境,安全地把我护送到遥远的丝绸之国的京城!” 我长叹口气,其实自己是不是保护神都无关紧要,无论如何我都要把她带出死亡之海,我也不甘心就这样被“一阵风”挫败。我心中揣测着“一阵风”下一步可能采取的行动,一想到她有猎狗,我就很难想出躲过她追踪的办法。 一个不得已的计划在我心中酝酿,我拿起木棍,在沙地上边画边解释:“老苦瓜带着黛丝丽和巴斯分乘三匹骆驼,先折向南走一天,然后再一路望正东前进,给我和托尼、尼奥留下一匹骆驼,我们就在这儿埋伏,骆驼可以藏到那边的沙丘后面,我们则把自己埋入沙中,只要‘一阵风’追着我们的足迹而来,我们一定能杀她个措手不及!就算他们的狗先发现我们的气味,也不会引起主人的注意,只当是猎狗发现了遗弃物,这个计划十分冒险,如果失败,我和托尼、尼奥就肯定回不来。” 我平静地望着托尼和尼奥,他们也平静地望着我,相信所有人对这个计划的风险完全了然于胸,以我们三人要偷袭四个以上骑马的匪徒,成功的机会并不大,就算侥幸成功,三人靠着一匹骆驼,如果三五天内追不上黛丝丽,我们多半也走不出这死亡之海,要是黛丝丽行进方向偏离了预订的方向,我们就再也找不到他们。这个计划唯一可行的就是,我们可以击杀“一阵风”的猎狗,让黛丝丽彻底甩掉“一阵风”的追踪。这个计划可以说是牺牲我们三人为黛丝丽赢得逃生机会,我不敢肯定他们一定会同意。 “不行,这太冒险了!”黛丝丽最先反对,“如果我们分开,就算你们侥幸成功,在茫茫大沙漠,你们找到我们的机会实在微乎其微,如果仅仅靠着一匹骆驼,你们肯定走不出这死亡之海!” 我举起双手说:“谁有更好的办法,我肯定依从,不然,这就是唯一的办法!” 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最后,托尼镇定地对我说:“我同意!” “我也同意!”尼奥把玩着手里的刀,从他冷静的眼中任何人都能看其出决心,我立刻一跃而起,对所有人道:“现在每一刹那对我们来说都异常宝贵,我们没有时间再仔细斟酌权衡,咱们立刻照方才的计划分头行事!” 众人不再说什么,开始分派最后的资源,虽然我们留下了一半的食物和清水,但只有一匹骆驼,我想我们也没有可能带走太多。 黄昏,沙子开始不那么炽热,那匹孤零零的骆驼已藏在远处那座沙丘后,我和托尼、尼奥三人把自己浅浅地埋在沙中,正好在我们走过的路中间,只露出脑袋,可以从头上盖着的一块破布的缝隙看出去,这块破布是我们故意丢弃的废弃物,为了不引起“一阵风”的疑心,我们在这一段丢弃了不少废弃物,就算“一阵风”聪明到能猜出我会在沙中埋伏,她也不知道这埋伏会出现在沿途什么地方,而她又不可能减缓速度谨慎而行,所以就算她知道有陷阱,也只有一路闯进来! 天色越来越晚,沙子也越来越凉,我正在回想着黛丝丽惊人使命,身旁的托尼突然冲我打了个手势,我轻轻把耳朵贴上沙子,立刻就感受到了远方传来的震动,“一阵风”果然如我所料,要顷力作最后一击了! 从沙子上传来的震动我知道,“一阵风”已经近在百丈内,远远地还有狗吠声传来,我不禁握紧刀柄,极目望去,隐约可见夜幕下几匹战马缓缓而行,战马后果然还跟着几匹骆驼,除了一匹牵着狗的骑手远远在队伍前方领路外,剩下的几匹战马都坠在后面呈雁阵散开,一见那阵势我就知道自己低估了“一阵风”,她现在不仅有五人五骑,比我估计的多一个,在全力追踪中也不忘防备埋伏,只让一人一骑带着狗超前数丈打头领路,其余人马都远远散在后方,就算遇到埋伏,最多牺牲打头那人,后面的骑手立刻可以纵马反击。我突然发现自己把自己陷入了绝境,但我已无从选择!还好,至少我们可以杀了他们的猎犬,这想法总算可以安慰一下我自己。 狗叫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狂躁,我知道这畜生已经发现了我们,牵狗的骑手也谨慎起来,拼命想拉住猎狗减缓步伐,我们已能看到他脸上的戒备之色,我正要一跃而出,身旁的尼奥突然按住我的手悄声说:“我杀狗!你埋伏!” 就在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时,尼奥已一跃而起,举刀向几丈外的猎狗冲去,一连两刀都被那畜生躲开,尼奥完全不顾近在眼前的骑手,突然扔下刀抓住拴狗的绳索使劲把它往怀里拖,就在猎狗一口咬中尼奥胳膊时,尼奥也奋力拧断了他的脖子,几乎同时,那个骑手的刀也捅进了尼奥的后背。 大概没有想到有人会不顾一切以自己一条性命去换一只狗,后面那些骑手都怔了好一会儿才放马向这边冲来,尼奥虽然身中数刀,仍然挣扎着向我们这边狂奔,我知道他的意图,他是要把对方引进我和托尼埋伏的地点,我异常冷静地望着眼前这一切,心中在估计着匪徒们的距离,并暗暗祈求尼奥再坚持一会儿! ... 我一跃而起,在完全跃出沙坑前我的刀已先后捅进两匹战马的肚子,我不奢望能一举歼灭所有匪徒,但至少要杀掉他们的马,使他们不能再快速追击黛丝丽。两匹拖着肠子的马惨叫着逃开,把马背上两个匪徒摔了下来,托尼的刀果然够快,几乎没有多浪费体力便连斩二人,剩下的几个匪徒慌忙勒马逃开,退到我们攻击范围之外。 我和托尼背靠着背,戒备地盯着十几丈外的三名骑手,现在是三比二,我们并不落下风,不过没有战马,我们也没有办法对付剩下的匪徒。 三名骑手围着我们转了几圈后,一名骑手突然探指入口吹响了口哨,从她的动作我认出她就是“一阵风”,两名匪徒在她的招呼下,牵起不远处的几只骆驼缓缓向西方退去。“一阵风”显然不想和我们硬拚,又或者是在失去猎狗后,我们已经是她找到黛丝丽的最后线索,在沙漠中她也不需要专门对付我们,只需把我们交给老天就可以了。 朝阳刚升起的时候,我和托尼埋葬了尼奥,牵起孤零零的那匹骆驼,把几个羊皮袋负在身上,里面是珍贵的清水,骆驼已经疲惫不堪,驮不起太多的东西,我们不得不自己背起足够的清水。一夜的休息让我们感到精力充沛,迎着初升的太阳继续向东方前进,身后不远处就是“一阵风”和她的驼队,她根本不掩饰自己的意图,就是要跟着我们去找黛丝丽,或者等着沙漠把我们拖垮后,再不费吹灰之力地收拾我们,虽然知道她的意图,我们却也无能为力,没有马匹,我们连跟她拼命的机会都没有,只希望在我们体力耗尽前能走出这片大沙漠。 ... “我们干脆不走了!”已经是和黛丝丽分开的第五天,体力过量消耗再加烈日的烘烤,我只觉头昏昏沉沉,只想永远躺下,一睡不起,我相信托尼比我好不了多少,这个时候需要相互鼓励,不然大家都坚持不下去。 “再坚持几天,听桑巴说过,顺利的话一个半月也该横穿死亡之海了,”托尼鼓励我的同时也在鼓励着自己,“咱们从咸水镇出发也差不多有一个半月了,就算中途走了些弯路,想来现在我们已经在这片沙漠的边沿,千万不要功亏一篑!” 我还没来得及表达自己的信心,只觉牵着的缰绳一沉,几乎把我拉倒,回头一看,我们唯一的骆驼已经栽倒在地,一个多月的跋涉再加没有充足的食料,它也终于倒下了。望着它早已完全瘪下去的驼峰和微微抽搐的后腿,我知道它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 ... 我和托尼交换着吸食了两次鲜血,这才背起尽可能多的食物和清水再次上路,走出数步我们都忍不住回头,最后看看倒毙的骆驼,我心情非常平静,在清水和食物消耗完之前我们还不能走出沙漠的话,我们也将像这匹骆驼一样,成为死亡之海吞噬的两个微不足道的生命。 远方,像秃鹫一样紧缀在我们身后等着我们倒下的“一阵风”和她的手下,我们反而没兴趣多看一眼。 我们机械地向前走着,就在我们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成不变的东方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隐约的绿色,我和托尼确信那不是幻觉而是可爱的骆驼刺时,不禁喜极而泣,这里的天空也不再是清澄得让人恐怖的一片湛蓝,而是有云彩阻住了太多的阳光,我们第一次觉得天空中的乌云原来也这么可爱! 没等到我们兴奋时间超过盏茶功夫,“一阵风”三人已纵马向我们逼来,显然她不想给我们任何逃命的机会,我和托尼面面相觑,我们经过十几天的负重急行,早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不是精力充沛的匪徒们的对手,何况他们还有可以疾驰冲锋的战马。 三人三骑缓缓围上来,却并不急于进攻,显然“一阵风”并不想被我们的困兽之斗所伤,望着三人熟练地舞动着那种草原牧民套马的绳套,我就知道我们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如果在精力充沛的情况下,这样的绳套对我们根本没有威胁,但现在,我们已不敢肯定能否躲过被匪徒们像套牲口那样拖倒的命运。 “一阵风”率先发难,绳套准确地向我抛来,就在我倒地躲开时,第二个匪徒的绳套又向我套来,显然匪徒们是要集中力量先制伏我再说,我狼狈地左躲右闪,不一会就气喘吁吁,动作越加缓慢,而托尼根本帮不上我,就在我一刀斩断套住脖子的绳索时,却被“一阵风”准确地套中了拿刀的手腕,跟着她纵马疾驰,立刻把我拖倒在地,我口鼻中立时呛满黄沙,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托尼比我多坚持了一会儿后也被拖翻在地,我们被两匹战马齐头并进地拖拽着在黄沙上疾驰,粗糙的沙砾磨砺着我裸露的肌肤,在肌肤上划出道道血痕,手中的刀也早扔到不知什么地方,此时我完全放弃了无谓的反抗,只在心中暗自发狠:将来我要有机会报仇的话,一定把“一阵风”脱个精光,用最快的马拖拽着在沙漠中疾驰三百里! 疾驰的战马毫无征兆突然停了下来,几乎昏厥的我隐约听到“一阵风”恐惧的惊呼,夹杂在隆隆的雷声中有些隐约。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听到过雷声了,我想这可能是我的幻觉,挣扎着抬起头,我看到前方黑沉沉的天幕中,有金蛇般的闪电掠过苍穹,滚滚雷声迎面扑来,只见前方天幕下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漩涡,像漏斗一样慢慢伸向地面,当它最后到达地面时,只见地上黄沙立刻像合抱粗的巨龙般腾空而起,旋转着直飞向天幕深处,漩涡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而沙柱也越来越大,并向我们这边缓缓逼过来。 “龙卷风!是龙卷风!快走!” 我还在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壮观的一幕,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和身上的痛苦,“一阵风”已调转马头向相反方向狂奔,此时我才感到,沙柱虽然离我还有段距离,但巨大的吸力已经把我向它拉过去,就像有神秘的力量在吸引任何接近它的东西,无论是人还是骆驼。 沙柱越来越大,逼过来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我吃惊地看到几只失群的骆驼被它吸了进去,然后在沙柱中打着旋不断翻滚,身不由己地慢慢升高,最后直达天幕,在高空飘浮不下,这情形真是既怪异有趣又令人感到恐怖! 虽然“一阵风”拉着我在狂奔,可那漩涡还是越来越近,它的吸力也越来越大,我能感受到自己的身子渐渐飘了起来,渐渐被那沙的漩涡追上,前方“一阵风”的战马正拼命奋蹄,可也只能原地踏步,甚至不由自主地慢慢向后退却,它像在和看不见神灵拔河,而我就是它们角力的工具,虽然两股巨大的力量拉得我浑身剧痛,像要被生生撕裂,我还是祈祷“一阵风”千万不要松手,我可不想像那些骆驼一样在高空飞翔! 四野的黄沙弥漫天地,使我仅能看出十几丈远,马与风的角力还在继续,我的身子越升越高,最后几乎是头下脚上倒悬半空,有一股大力死死把我拖向天幕,唯一阻止我飞向天空的就是套住我手腕的绳子和紧拉着绳子不放的“一阵风”!我曾经幻想过像小鸟那样飞翔,却决没有想到自己真有机会飞起来,只是现在这情形我不像只飞翔的小鸟,只像个悬在半空收不下来的风筝。 我双脚已渐渐接触到龙卷风那快速旋转着的气流,两眼也渐渐被风沙迷蒙,我想我是逃不脱飞翔的命运了,人的一生中能这样飞一回的机会大概也不多,我不知道是该诅咒老天还是该感谢老天,毕竟它把我从“一阵风”手里救了下来,没让我在一个女人手里被折磨而死,却又要我以这种超乎常人想像的方式壮烈一回。 “一阵风”似乎明白以马力无法和自然之力抗衡,她终于放弃了死拼,开始纵马顺着漩涡旋转的方向疾驰,虽然坐骑的速度远不如风速,但她在转到第三圈的时候,却还是渐渐地,一点点地离开了旋涡,战马转的圈也越来越大,把我也渐渐地拉离了漩涡,虽然一时还无法拉着我完全挣脱,却还是给了我一丝希望。 龙卷风卷起的沙尘柱漫无目的地在沙漠中游荡着,“一阵风”也就纵马绕着它疾驰,战马不能完全把我拉离漩涡,漩涡却也不能把我完全吸进去,我知道这是一次与老天爷耐力的较量,如果战马的耐力输给了龙卷风,很可能它和“一阵风”最终都将陪我在高空翱翔。 风速终于开始缓下来,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一颗心立刻又提到嗓子眼,战马的速度下降得更明显,只一会儿,它已经围着龙卷风卷起的沙尘柱疾驰了上百圈,我不知道它还能坚持多久,它的嘴里不断有白沫涌出。 “一阵风”还在拼命抽打坐骑,但战马的速度还是越来越慢,最后终于马失前蹄,在战马失蹄那一瞬,“一阵风”死死抱住了马的脖子。我感到自己的身子猛地往上挣了挣,但风力已无法吸起我加“一阵风”和战马的重量,我终于松了口气,这个时候我才感到,飞翔的滋味还是不错的。 ... 我换了个姿势舒服地仰躺在沙中,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飘起了小雨,我张嘴接食着沙漠中珍贵无比的天水,炽热的空气早已清凉下来,让人浑身异常清爽,我环目四顾,四周风沙也停息下来,西边还有火红的太阳照耀着黄沙,而头顶的天空却是难得的阴貍,这是大沙漠中才能看到的奇景。我注意到除了“一阵风”和她倒地的战马,四周看不到托尼和另外两个匪徒的踪影,甚至也看不到任何骆驼或马匹,我祈祷着他们千万不要在天空飞翔,然后慢慢从沙中爬了起来。 ... “怎么样?咱们还要不要再打?”我似笑非笑地盯着比我还狼狈的“一阵风”,自信现在我们的处境已完全互换,该她考虑如何自保了。“一阵风”果然如我所料,举起一只手说:“好!从现在起咱们暂时休战,先合力逃出这戈壁沙漠再说!” “一阵风”的面巾早被龙卷风吸到了天上,我望着这个有着天使一样面容,却比魔鬼还要狠毒的沙漠悍匪,心中虽然很想为那些死在她手里的同伴报仇,却还是无法对一个刚把我从龙卷风中救出来的女人下手,况且在这渺无人烟的沙漠中,任何同类,哪怕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也会让人倍感亲切。暗暗叹了口气,我无奈道:“好吧,我暂时不为难你,只是对你的话我可不怎么相信。” “放心,我绮丹韵在沙漠中一向言出必行,不然怎么统领一大帮亡命之徒?”“一阵风”说着向我伸出手以显其诚意。 绮丹韵!我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这才与她击掌道:“叫这名字多好,一个女人什么外号不好叫,却偏偏起个什么‘一阵风’。” 绮丹韵没有理会我的挖苦,碧蓝的眼中闪着一丝兴趣问:“你呢?又叫个什么好听的名字?” 我脸上一红,本不想说出自己那不雅的名字,她已窃笑着说:“我好像听人在叫你白痴,这绰号不错,挺适合你的。” “白痴怎么了?”我立刻涨红了脸,“我是白痴,却屡屡识破你的奸计,让你几十个手下都葬身黄沙,一切努力也都化为泡影,你不觉得自己现在比白痴还要窝囊吗?” “别急!别急!”绮丹韵并没有如我预料的那样老羞成怒,反而负起手笑吟吟地说,“我好像记得你们东方有位文人说过,一个人的名字可能起错,一个人的外号却决不会叫错,不知道是那位文人错了还是你错了?” 见她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我也立刻冷静下来,淡淡道:“白痴现在准备离开这里,不知道聪明人作何打算?”说着,我不等她回答,缓步来到她身后倒地不起的那匹战马前,从马鞍上解下挂着的那个大皮袋,果然如我所料,里面是满满的清水,这可是沙漠中最珍贵的东西。 “那是我的!”绮丹韵大叫起来,我把水袋负在背上,用嘲弄的口吻对她说:“我突然发觉在沙漠中做个匪徒还真不错,可以肆意抢劫而不必考虑别人的生死。” 绮丹韵迎着我调侃的目光嫣然一笑道:“你不嫌辛苦要替我背水,我当然不好拒绝,最多袋中的水我分你一半好了。” 我心中暗骂一声,没想到我再怎么装无赖,她也能看出我不会丢下她不管,蹲在尚未合眼的战马身边,没好气地对绮丹韵招手说:“借你的刀子用用。” “干什么?” “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我恶狠狠地盯着她,她再次莞尔一笑说:“绵羊就是绵羊,再怎么也装不成恶狼。”说着她已把腰中的匕首扔了过来,我接住匕首,一刀插入战马的咽喉,立刻结束了它的痛苦。 “你干什么?”绮丹韵尖叫起来,我毫不理会,手法熟练地从战马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这里离有人烟的地方不知还有多远,这些肉就是我们以后的粮食了。看看马肉已经超出了我们能背负的重量,我把几块用绳子拴起来,扔给绮丹韵说:“拿着,以后就靠它活命了。” “我不吃马肉!”绮丹韵再次尖叫起来,我用调侃的目光望着她说:“不会吧?我一直以为你不仅什么肉都吃,还只吃一切肉。” “如果饿极了,你的肉倒是可以考虑!”绮丹韵马上就听出我在骂她是母老虎,立刻呲着牙对我恶狠狠地咆哮。望着她整齐如编贝、莹洁如白玉的牙齿,我突然觉得被这样的美齿咬上几口倒也不坏,刚想到这我不禁“啐”了一口,心中暗骂:你还真他妈贱! “怎么?想到哪儿去了?”绮丹韵不怀好意地盯着我,“脸怎么突然红了起来?” “走吧!我们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走出这戈壁沙漠,不要浪费时间!”我把几块绑在一起的马肉负在背上,大步望东方而行,身后,绮丹韵也老老实实地背起几块马肉紧紧追在我的身后,前方地平线尽头,隐隐约约的骆驼刺在猩红的夕阳下越加朦胧起来。 第 6 章 第 6 章 蛇蝎美人 戈壁荒漠中完全不适合说话聊天,哪怕对方是个罕见的美人,可在默默地走了几个时辰后,我还是忍不住向绮丹韵问起一直萦绕在心中的那个问题,我怕这问题以后都没有机会再问起。 “为什么要追杀黛丝丽?”我转头望向绮丹韵,发现这几个时辰的急行下来,她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狼狈。见我突然这样问,绮丹韵眼中泛起一丝捉摸不定的神色,似乎踌躇了片刻,然后才用略带嘲弄的语气反问:“她一定告诉你她是个西方什么教的圣女,肩负着揭开某种世界奥秘,甚至拯救全人类前途和命运的责任,要到东方丝绸之国去完成某种伟大的使命?” 我心中诧异,忍不住问:“难道不是?” 绮丹韵脸上的嘲讽之色更甚,不阴不阳地说:“既然你已经相信,我说什么也没用,你就继续助她去完成那伟大的使命吧。” 虽然知道她是在欲擒故纵,我还是忍不住要上当,略一沉吟,我边斟酌边犹豫着说:“我也不是完全相信黛丝丽,只是比起你这个沙漠中有名的匪徒来,我好像更应该相信她一些,不过你也可以说说你的目的,别告诉我是为了什么无价之宝,那是侮辱我的智慧,只要你的理由能让我信服,说不定我会考虑带你去找黛丝丽。” “哈!”绮丹韵立刻嘲笑起来,“你以为自己是谁?我为什么一定要你信服?你信不信跟我又有什么关系?那个妖女就算侥幸穿越了死亡之海,也休想抵达目的地!” 我回身盯着绮丹韵质问道:“她不过是一弱女子,完全不会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为何你和你的同伙要如此穷追不舍?非除之而后快?” 绮丹韵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言,立刻闭了嘴,不再望我一眼,一味大步望前而行。 “喂!告诉我原因!”我追上她的步伐冲她大叫,她却不再搭理我,望着她决然的神色,我灵机一动,慢慢停下脚步,悠然道,“不告诉我就算了,咱们从现在起就各走各的路,我要好好歇息片刻,你走好!” 说着我盘膝在地上坐了下来,解下背上的水袋,拔开塞子死命灌了一大口,满足地长吁一声,然后抹抹嘴唇,故意把唇舌咂得山响,我知道这声音对一个在沙漠中急行了几个时辰的人来说该有莫大的吸引。绮丹韵果然停下了脚步,不过却并不向我讨水喝,只回头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她的目光闹得我浑身颇不自在,我用了十二分的镇定强忍着才没有表露出来。 “你不觉得这水有点与众不同吗?”绮丹韵终于忍不住开口,目光中的笑意更甚,眼中那掩饰不住的得色简直就像刚偷到一只小鸡的狐狸。 “有什么不同?”我忍不住咂咂嘴唇,口中隐约还有那种淡泊清凉的味道,好像与平常的水也没什么不同。此刻绮丹韵脸上简直有些得意忘形,望着我悠然道:“有什么不同?你多喝两口试试,多喝两口就知道有什么不同了?” “唬我?”我说着拔开水袋的塞子,望着她不似作伪的模样,我不禁又犹豫起来,小心翼翼地闻闻,好像没什么异味,但在她诡异目光的注视下,我一时却不敢再喝。 “喝呀!”她脸上促狭之色更甚,边说边像变戏法般从腰间掏出个小小的皮袋,拔开塞子悠然灌了一小口,然后望着我调侃道,“你以为随便就能夺去我救命的清水?不知道那水的味道有没有让你联想起鬼城中那个魔泉?” ... 绮丹韵对我竖起拇指,啧啧有声地称赞:“聪明!果然聪明!要说你是白痴也该是个聪明的白痴,这都吓不倒你,只是你不觉得它的味道跟别的水多少有些不同吗?” 我将信将疑地又尝了一小口,水中似乎有点不为人注意的苦涩和腥咸,我想这没什么好奇怪,这水比咸水镇那口苦井的水要好多了,沙漠中要找到完全无异味的清水根本不可能。 “放心,这水没毒,”绮丹韵似乎在拼命忍住笑,却又强自镇定地说,“这水本是我喂马的水,本来呢,马喝的水和人喝的水也没多大区别,只是沙漠中清水珍贵无比,千万不能浪费,所以我通常是用自己洗过脚的水来喂马。” 说到这绮丹韵已捂住肚子笑弯了腰,直笑得喘不过气来,而我却已气得脸色铁青,趁她得意忘形上气不接下气时,恼羞成怒的我已一跃而起,一把抢过她手中那个精致的小水袋,然后把自己的大水袋扔给她,脸上露出既恶毒又得意的笑说:“接下来这几天,我倒要看看你会不会用自己的洗脚水来解渴,哈哈!” 我的笑声未绝,绮丹韵已提着水袋跳开几步,急忙忙地拔掉水袋塞子,一昂脖子就是一阵鲸吞海饮,那模样猴急粗鲁得简直没有一丝淑女的影子,望着她因毫无顾忌大口吞咽而上下蠕动的喉咙,我突然明白自己又上当了。 “唉!真过瘾!”她终于满足地长叹着放下水袋,抹着嘴唇望着我得意地说,“白痴就是白痴,哪怕再聪明也还是白痴,从今往后你就靠手里那袋‘水’解渴吧!” 我慌忙拧开手中小水袋的塞子,一股刺鼻的气味立刻冲了出来,不必尝我也立刻知道那是烈酒,不是救命的清水!这一小袋烈酒若在平日倒是消乏解愁的良药,但在此时此地却几乎是无用的废物!我也明白了那水袋中水的异味其实很正常,用羊皮袋子装盛的水多少都有些腥膻味。 但此时我已没脸再动手去抢,那样我会觉得自己不仅彻底败在了一个女人手里,还无赖到可耻的地步,在她的面前也永远抬不起头来!况且就算抢我现在也未必能奈何得了她。恨恨地灌了一大口烈酒,我脸上渐渐又露出了一丝笑意,缓缓走近绮丹韵,我对满是戒备的她高高举起双手说:“放心,我不会抢你的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喝水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要先漱漱口,你该知道一个多月没漱口嘴里该有多臭,我也不知道你要用这水来解渴,所以方才实在是对不起。” 我满脸无辜,故意呲牙咧嘴地对绮丹韵露出自己的牙齿,我不知道一个多月没有清洁的牙齿会是什么样子,但从绮丹韵立刻就要呕吐的模样我能想像出来,我越加得意地对她继续装着无辜:“实在是十二万分的抱歉,还好我的嘴还不算太脏,不信你看。”说着我把张着的嘴几乎凑到绮丹韵面前。 “你、你滚开!你这个无赖!”绮丹韵气得浑身发抖,看模样恨不得把水袋扔到我脸上,但沙漠中亡命的她该知道这袋水对她的重要,哪怕我把它说成是尿她也不敢扔掉,所以我完全不怕她做蠢事。 “好了!”我退开一步,和解地举起手说,“从现在起我宣布,这袋水有我一半,不然每次你喝水的时候,我都会用自己清洁的口腔善意地提醒你那是我的漱口水。” “你休想!”绮丹韵气得满脸通红。我却好整以暇地说:“不信就试试,我会在你喝完水以后才善意地提醒你,还有,告诉我你追杀黛丝丽的原因,不然我会继续让你恶心下去。” 绮丹韵不再理我,迈开步子大步而行,少了水袋的负累,我越加轻松起来,悠然跟在她身后,边装着剔牙边喃喃自语:“嗯,上一顿我好像吃的是生马肉,又韧又腥又塞牙,早知道漱口的时候就该找根棍子好好剔剔。” 绮丹韵突然停下脚步转头盯着我问:“你真想知道我追杀那妖女的原因?” “骆驼才不想!”我立刻举手发誓。 “好,我告诉你,”绮丹韵转头缓步而行,边走边犹豫着说,“或许你是个与众不同的白痴,多少能明白一些也说不定。” 我紧跟两步,没有理会绮丹韵的挖苦,脸上装出认真倾听的神色,心中却在想:这母老虎在这种情况下说出来的话,多半是不可信的。 绮丹韵缓步而行,脸上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然后用一种奇怪的语气开始解说,有些像大人在用浅白的语言对孩子解释他不能理解的世界奥秘:“这个世界原本是人神共存的世界,人与人、人与神、神与神之间都进行过久远的战争,后来神逐渐退出了人的世界,但留下了一些神的秘笈,其中以西方太阳教古经和东方道家秘典为代表,这些秘笈中都零星记载了一些超越凡人的神的秘技,不过仅凭任何一种都难以解开其中奥秘,黛丝丽和桑巴是享誉埃国的诈骗高手,这次受埃国太阳教之托,就是要骗取东方丝绸之国的道家上古秘典,他们假冒太阳教大祭司和圣女,打算用同样假冒的太阳教古经与东方丝绸之国的神秘修道者交换,如果让他们得逞,世界再无宁日!” 我没有听完就已经在连连摇头,忍不住调侃道:“想不到你也相信世上真有什么神灵,就算真有神灵并留下了秘典,别人爱怎么交换诈骗好像跟旁人也没什么关系,就算跟你有关系,你又从何得到这些消息,并拼尽全力阻止?难道你是神的使者?再说这跟世界安不安宁又有什么关系?” 绮丹韵无言轻叹,似乎早预料到我不会相信,默然片刻,还是耐心解释说:“一旦埃国取得了东方道家秘典,以太阳教大祭司的修为,完全有可能勘破其中奥秘,届时融合太阳教古经,很有可能在埃国出现新的神迹,一种神力如果完全没有约束它的力量,掌握它的人就有可能会用它来实现自己的野心,世界本是由各种力量维持着奇妙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旦打破,就会自动寻求一种新的平衡,这个过程就是流血、杀戮和战争,至于我从何知道这些,为何要全力去阻止,那是我的秘密,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终于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嘲笑道:“原来沙漠中杀人掠货的悍匪居然还是拯救世界的神的使者,失敬失敬,只是不知你听命于哪个神灵?说不定跟我还熟呢。” “我就知道你不会相信,像所有白痴一样!”绮丹韵气冲冲地闭了嘴,大步如流星般向前疾走,我突然发现,她的体力竟出奇的好,完全不输于我这个壮汉! “看!那是什么!”我突然注意到前方升起的炊烟,以及炊烟下几个隐约的营帐,在晚霞的余辉中透着静谧悠然之意,一个多月以来,除了绮丹韵和她的匪徒,第一次看到同类活动的痕迹,我激动得声音都在微微颤抖。 “是鞑靼人的营帐!”绮丹韵也有些激动,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你认识他们?”我装着不经意地问,心中暗自生出一丝戒意,万一那些人是绮丹韵的同伙,我岂不是自投罗网? “我认识他们营帐的样式!”绮丹韵没有注意到我的异状,继续往前赶去,边走边说,“看模样是寻常牧人,鞑靼人通常豪爽好客,咱们总算不必吃那些生马肉了。” 看起来绮丹韵并不认识那些鞑靼人,我稍稍放心了些,步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许多,要是能在同类那儿讨到一口热汤喝,简直是从地狱直接掉进天堂的美事,我似乎已闻到了肉汤的香味。 在离营地数十丈之遥就有猎犬出来欢迎我们,远远地冲我们狂吠,这并不友好的叫声对沙漠中跋涉了一个多月的我来说都倍感亲切,望着寥寥几个有些破旧的帐篷,我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忍不住向那两只猎狗挥手招呼,沙漠中余生的人,大概对任何活物都倍感亲切。 有几匹马迎了出来,马背上是几个彪悍的汉子,虽然身穿皮袍头戴皮帽,却一点不显笨拙臃肿,看他们在马背上灵动自如的身手便知,他们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汉子。见到他们的穿着打扮,我才发觉这里的气候比沙漠中凉爽了许多,地上除了骆驼刺,还有稀疏低矮的小草,显然这儿已是戈壁滩的边沿,难怪能在这儿遇到同类。 在我还没来得及跟他们招呼前,绮丹韵已远远迎了上去,此时她已重新用黑头巾把脸蒙了起来,边冲他们打着什么手势,边叽哩呱啦说着什么,对方也在用同样的语言询问着,我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只有对他们的询问嘿嘿傻笑。渐渐地我感到一丝不安,绮丹韵不断对他们诉说着什么,并不时指指我,几个鞑靼骑手望向我的目光越来越不善,最后眼中好客的欢喜完全消失,就只剩下敌意和蔑视。 “喂!你在跟他们说些什么?”我冲绮丹韵大吼,绮丹韵立刻装着害怕的样子,缩起脖子抽泣起来,这更加激起了几个鞑靼人的敌意,虽然明知她在构陷于我,由于不知她说些什么,我却无从辩驳,就算我辩驳,几个鞑靼人也明显听不懂。我茫然地冲几个鞑靼人比划着手势,其实我也不知我要说什么,只是无谓比划着,嘴里不成语句地“啊呀”着,我突然发现此时我真是个白痴。 几个鞑靼人解下了腰中的绳索,在头顶慢慢挥舞起来,从他们满是敌意的目光中我突然意识到,我就要成为他们绳索下的猎物! “你他妈到底跟他们说了些什么?”我向绮丹韵冲去,早顾不得她是个女人,真恨不得一拳打烂她的鼻子。绮丹韵慌忙逃开,却又故意装出弱不禁风的模样摔倒在地,嘴里惊恐地叫着什么,虽然我听不懂,却也猜到她是在叫“救命”。我刚冲到她身前,还没想好是先踢她一脚还是卡住她的脖子让她闭嘴,一个绳套已不偏不倚地落到我的脖子上,我勉强用手护住咽喉,才没有被当场勒死。 “你这贱人!我决不会放过你!”这是我被那骑手拖倒前勉强喊出的一句话。幸好这里离鞑靼人的营地已近在咫尺,我没有吃多大苦头就被拖到营地中央拴马的柱子上反绑了起来,虽然我不停地解释我是天底下最好的好人,是鞑靼人的朋友,但几个塌鼻梁的鞑靼人还是完全不理会我的辩解,把我绑马柱上后就顾自走开,几个鞑靼孩子远远地研究我半晌,然后开始比试着用石块扔我,并为正中我的头颅欢呼雀跃,幸好戈壁滩很难找到超过鸡蛋大的石块,不然我的脑袋早让他们砸成起伏不平的山丘。 在天边残霞尽去,新月如勾东升的时候,绮丹韵抱着件鞑靼人的皮袍独自来看我,望着面前这个陷我于这不生不死境地的蛇蝎美人,我只恨得牙痒痒,迎着她饶有兴致打量着我的目光,我愤愤质问:“你到底对那些鞑靼傻子说了什么?他们要如此对我?” “也没什么,”虽然看不到她面巾下的脸,但从她的眼神我也知道她正在笑吟吟地说,“我只是在介绍我们的时候,相互交换了一下各自的身份,我是沙漠中被劫商队的幸存者,而你则是大盗‘一阵风’。” 虽然早猜到这种可能,我还是在心中暗骂她心肠的歹毒,心知对冷血狠毒的她,任何求饶的话也没用,我反而镇定下来,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笑问:“你曾经拼死救我,大概不会让我莫名其妙地死在那些鞑靼傻子手里吧?说吧,有什么要求我的,你软语哀求两句,我一高兴说不定立刻就答应你了!” ... 脚趾上传来的力道越来越大,最后几乎要把我的指头揉碎,我痛得满头大汗,却还是强制镇定地笑着调侃:“当然当然,早知道你是求我这个,也不必费那么些功夫了,只要不是强迫我娶你,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 绮丹韵不理会我的调侃,仍旧笑吟吟地说:“答应得这样爽快,叫我怎么相信呢?”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立刻道,“对任何神灵发誓,你不是也相信神灵么?” “发誓?”绮丹韵鼻孔里“嗤”了一声,歪着头想了想说:“本来我现在就可以放了你,让你带我前去,只是你一旦脱困,只怕我多半制不住你,只好让鞑靼人先对付了你再说。” 见我神情微变,绮丹韵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悠然道:“放心,鞑靼人是个很仁慈又很敬神的民族,就算抓到十恶不赦的强盗也不会一杀了之,通常他们会给他留下一线生机,让神来决定他的生死。他们已商量好,明天移营时把你留在原地,如果老天有眼有人来救你,就是你命不该绝,我会在你失去抵抗后再回头来找你,所以你不会死。” 我心中暗骂,嘴里却说:“没关系没关系,在你面前我从来就没有抵抗之力。” 绮丹韵终于放开我的脚趾,把手中那件皮袍披在我身上,对我柔声道:“今夜你要好好休息,明天至少还要抵抗半天的风沙和烈日,千万不要没等到我回来就自己去见了上帝。” “上帝?”我皱起眉头,这名字好像有些熟,忙追问道,“上帝是谁?” 绮丹韵转身躲开我的目光,背对着我边走边小声说:“那是我信奉的一个神灵,你不会知道的。” 望着绮丹韵走远的背影,我心中的疑云更盛,她显然是在说谎,而我居然会对她口中的“上帝”有一丝熟悉的感觉,这让我感到十分的怪异和不解。 这一夜我没法好好休息,站着被绑在马桩上使我几乎无法入睡,再加戈壁滩寒冷的夜晚,就算有一件皮袍也无法让我暖和起来,终于在黎明时分沉沉睡去的时候,我却又在梦中梦到了“上帝”,和他一同出现在我梦中的还有个奇怪的东西,我想该称它为“十字架”最合适。 天亮后鞑靼人开始拔营,他们离开前把我从马桩上解开,然后把我仰天绑在地上,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戈壁滩中。在他们放开我的时候,我对他们的咽喉、鼻梁和太阳穴等要害部位,涌动着强烈的攻击念头,但酸软的手脚使我最后还是放弃,心知万一失手,我就连一丝生还的希望也没有了。 太阳开始升起来,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就算这样,明晃晃的阳光还是让我两眼一片金黄,我侧着头躲开渐渐毒辣起来的阳光,心中暗自诅咒着老天爷和绮丹韵,祈祷她千万不要耽误前来救我,不然没被晒死只怕也要变成瞎子了。 ... 头渐渐昏沉起来,我开始感受到自己正在坠向一个无底的漩涡,眼帘前刺目的眩光渐渐消失,变成漆黑一片,我拼命睁开眼,居然看不到一丝亮光,我想我是要死了,只可惜到死我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意识越来越迷离模糊,眩晕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最后完全昏了过去。 “先生,醒醒,请醒一醒!” 一个熟悉的声音把我从昏迷中唤醒,我慢慢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柔和的蓝光,然后是床边那个熟悉的小伙子,我记得他叫大卫,最后是那间奇怪的房间和身下这张精致的床,有过一次经验,我也没有太大的惊诧,挣扎着从床上起来,对那小伙子说:“能不能先给我一杯水?” “当然可以,”小伙子笑着说,“请跟我来。” 我跟着他顺着那熟悉的长廊来到那间大些的房间,小伙子给我倒了杯水,我一口而干后才发现,这杯子居然是用纸做成的! “先生,你帐户上的现金已经用完,”还是那个金发碧眼的美女把一个卡片递给我,礼貌中透着冷淡,“这是你的游戏卡,请保存好,如果你要接着游戏,请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把钱存入银行或者你的游戏帐户。” 我默默接过游戏卡,犹豫着问:“如果有钱,我是不是还可以回去?” “当然!”金发美人说完转头对小伙子吩咐,“大卫,送这位先生出去。” 我跟在大卫身后默默地往外走,在来到进门大厅时,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正摔门离开,一看她那健美高挑的背影,我立刻就肯定那是我的仇人,几乎杀死了我的绮丹韵,哪怕她现在穿着的是一套黑色紧身衣裤,与我以前见过的打扮完全不同。 我拼命追上去,却被那道透明的门狠狠撞了一下,待我捂着鼻子推门追出来时,她已经钻入一辆红色的车子呼啸而去,现在我已明白那种四个轮子的怪物就是地狱中的车子,幸好我也学会了招的士,立刻拦住一辆,指点着车夫向绮丹韵追了上去。此时正是黄昏时分,前面那辆红色小车在夕阳下飞驰过几个街口,慢慢在街边停下,绮丹韵从车里钻了出来,大步走进街边一个小巷,我刚钻出车门想追上去,却被前面的车夫叫住,他对我礼貌地笑着说:“先生,你好像忘了付钱。” 我摸摸身上所有衣兜,然后尴尬地僵在那里,那车夫叹了口气,善意地笑笑:“车钱就算了吧,希望你快些追上你的情人。” 情人?我要有这样的情人还不如永远呆在地狱,再回不了自己的世界。我转身向那小巷追去时,心中在暗自咒骂。 刚进入小巷,只见一个女人曲着一条腿悠然靠在墙角,嘴里叼着一根冒着红光的白色小棍,并不时用两个修长的指头夹着那小棍从嘴边拿开,然后口鼻中就冒出一缕缕袅袅的白烟,使她的面容也朦胧起来。 果然是绮丹韵!她头上已没有任何头巾或面纱,露出一头顺直飘逸的金发,身上穿着凸现曲线的紧身衣裤,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表情,虽然跟以前我见过的沙漠悍匪“一阵风”和蛇蝎美人绮丹韵的神态打扮完全不同,甚至外表也有些差别,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敢肯定她们是同一个人!心中立刻就想起她的种种恶毒手段,不禁面露怨毒,慢慢向她逼了过去。 “喂,干嘛一路跟着我?”她神情不变,好像完全不知道我是谁。 “把我扔在戈壁滩承受烈日的曝晒,让我死得不明不白,你以为我会放过你?”我咬牙切齿地说着,身上似乎还残存着那种烈日炽烧的感觉。 “哦!你是那个白痴?”她突然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露出恍然大悟表情,然后不以为意地笑笑说,“不过是游戏,没想到你会这么投入。” 游戏?我不解,虽然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词。我死死地盯着满不在乎的她,心中在犹豫,不知是该先制服她还是直接杀了她,也不知鬼死后还会变成什么东西? “喂,要干嘛?不过是游戏,你还当真了?”绮丹韵奇怪地望着满脸杀气的我,脸上不禁露出戒备之色。 “游戏?那我们就继续游戏下去!”我说着一把扣向她肩窝,似乎知道扣住那儿就能使她失去抵抗能力。一点红光迎面向我飞来,她突然把手中的那燃着的小棍弹向我面门,我刚低头躲开,她已屈膝凶狠顶向我低下的头,我不得不双臂交叉抵住了她袭来的膝盖,没想到做了鬼她也还这般厉害! 膝盖和胳膊无声相撞,我们浑身同时一震,各自退开两步,均暗自戒备地盯着对方,我觉得浑身劲力充沛信心十足,完全有把握制服这只母老虎! “救命!帮帮我!”绮丹韵突然冲我身后大叫起来,就像任何遇到危险的淑女,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禁回头望去,只见三个叼着白色冒烟小棍的黑皮肤小青年慢慢地踱进了这小巷,没想到做鬼也分不同的肤色。 “美人,是叫我们吗?”领头那个眼睛上戴着黑乎乎奇怪装饰物的小子冲绮丹韵吹着口哨,似笑非笑地说,“放心,有我们陪你,谁也不能伤害你!” “小子快滚!不然我捏爆你的卵蛋!”一个壮硕的黑鬼抬手卡向我的脖子,就在他的指尖刚碰到我的肌肤时,我已低头用下巴夹住了他的手,跟着双手扣住他的手腕猛往下一压,立刻传来一声低沉的骨折声,夹在他杀猪般的嚎叫中,一点也不引人注意。 “小子你找死!”另一个黑鬼说着拔出刀子从后方向我刺来,就像是出于本能,我侧身躲开刀子,跟着猛退一步,手肘同时向后猛击,结结实实地頂在那黑鬼的心窝,他一头软倒在地,痛得叫不出半点声音。最后那个黑鬼吓得嘴唇煞白,赶紧扔掉手中的匕首,冲我连连摆着手结结巴巴地说:“嗨!哥们!别、别伤我,我们不管闲事。” 他一句话未完,我已一脚无声无息地踢中了他的小腿骨,他捂住小腿跪倒在地,嘴里边惨呼边咒骂起来。 “滚!”我话音未落,三个黑鬼已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地退出了小巷。绮丹韵见我瞬间即击倒那三个黑鬼,脸上也露出慎重之色,盯着我缓缓道:“精擅擒拿格斗,又深谙上古兵法,看来你不是普通玩家,我差点看走了眼呢。” 我也对自己瞬间击倒三个黑鬼的本事有些吃惊,难道我是个不同寻常的...鬼?我使劲摇摇头,要把这种想法从心中赶开,并暗暗告诫自己:你不过是个靠背死鬼讨生活的窝囊穷鬼,没什么不同寻常! 经方才那暴力的发泄,我心中的戾气渐渐消退,望着面前清艳逼人的绮丹韵,我心中不禁犹豫起来,难道做了鬼我还不能放过她?轻轻叹了口气,我和解般地摊开双手说:“算了,现在大家都是鬼了,做人时的恩怨我也不和你计较了,你是怎么死的?或者怎么来这儿的?” “鬼?”绮丹韵蓦地睁大眼睛,神情就像是大白天见了鬼,“我没有听错吧?你在说自己是鬼?” “对啊,难道你不是?”我没好气地问。 “是他!就是他!” ... “别动!把手举起来!”两个家伙分别用个黑洞洞的小管子指着我,对我满怀戒备地叫喊,我突然感到浑身寒毛直竖,就像是出于本能,立刻就感到那两个不起眼的小管子已威胁到我的性命,我不得不照他们的话慢慢地举起了双手。 “把手伸过来!”一个警察慢慢向我靠过来,用一只手解下了腰间一件金属的玩意儿,亮铮铮像两个圆环,我依言伸出双手,他立刻把那玩意儿往我手腕上一敲,只听两声轻微的“咔哒”声响,那玩意儿立刻戴在了我两个手腕上,我突然意识到,这是种做工精致的镣铐! “小姐,你没事吧?这家伙没有伤害到你吧?”给我戴上镣铐后两个警察终于松了口气,露出笑脸向绮丹韵大献殷勤,我奇怪地狱中的鬼怎么和世间的人完全一个德性。 “我没事。”绮丹韵冲两个警察嫣然一笑,笑容灿烂得就像初升的朝阳,两个警察更加殷勤,完全把我丢在一边,一左一右向绮丹韵靠过去,一只手不约而同地挽向她的纤腰,并笑着说:“还要麻烦小姐跟我们到警局录一下口供,就在前面不远。” “这是自然。”绮丹韵说着就要往前走,却被两个警察完全揽住了腰,我突然生出一丝不安,终于注意到两个警察另一只手拿着的那种能威胁我性命的黑管子,就死死地頂在绮丹韵的腰上。 突然意识到绮丹韵已处在困境中,几乎没有犹豫,我蓦地大叫一声“哎哟”,所有人的目光都被我的叫声吸引过来,除了绮丹韵。这一瞬我看到她趁两个警察分神的刹那,双手蓦地握住了頂在腰间那两个黑管子往外一撇,立刻夺下了一个黑管子,而另一个黑管子中却蓦地爆出一声霹雳般的声响,一团火光也从管口喷薄而出,从绮丹韵腰边擦过,对面一个黑鬼突然捂住胳膊惨叫着栽倒在地,另外两个黑鬼楞了一下,立刻大叫着转身就跑。 绮丹韵一声轻叱,终于把那个管子从警察手中夺了下来,但双臂和腰肢都被二人拿住,一时竟挣扎不脱,我注意到那两个黑管子一模一样,都带有一个手握的把子。绮丹韵连换了几种方式都挣不脱两个警察的掌握,而倒握着的两个黑管子似乎对两个警察并无威胁,她突然松开一只手,手中那玩意儿立刻直直掉下来,就在它落地那一瞬,绮丹韵一脚把它向我踢过来,我抬手接住,手一握住那冰凉的金属玩意儿,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熟练地握住手柄,食指搭上扳扣,准确地指向一个警察的头颅。 那警察神情大变,立刻躲到绮丹韵身后,就这一分神,绮丹韵当即就摆脱了他的纠缠,回肘击中他的心窝,跟着一个切掌砍中另一个警察的咽喉,二人一个捂住脖子一个捂住心口慢慢软倒在地。我还没反应过来,绮丹韵手中的管子蓦地指向我的眉心,几乎同时,我也握住那玩意儿指住了她的头颅,我感到眉心有隐隐的刺痛,第一次觉得离死亡从未有过的近,鬼原来也会怕死。 “你究竟是谁?”绮丹韵紧紧盯着我,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我注意力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也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一旦发现她眼中有杀意,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手中的扳扣。 我二人静静地对峙着,我没有回答,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绮丹韵眼色渐渐平和下来,慢慢收起手中那家伙说:“不管怎样,你救了我一回,我欠你一个人情。” 我也小心翼翼地收起手中那玩意儿,却不知说什么才好,此时绮丹韵蓦地飞起一脚,踢在一个挣扎着要起来的警察腰间,他立刻闷哼一声再次栽倒,绮丹韵俯身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本子打开看了看,低声骂道:“果然是冒牌货,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了我!”说着她又补了另一个警察一脚,然后大步往巷外走去,我正犹豫着是不是跟上去,她突然在巷口回头对我招手:“快跟我来,不然你也有麻烦!” 我追上去,她已钻进街边那辆红色的车子中,打开一侧车门对我摆摆头:“快上来,我带你离开这儿!” 我刚钻进那辆小车,门立刻自动关上,跟着它像箭一样冲了出去,发出微不可闻的低吼,我发觉它比的士要舒适小巧许多,速度也快了许多,这才明白绮丹韵方才是故意等我追上去,不然我坐的的士根本追不上她。 “说吧,你究竟是什么人?”绮丹韵一手不停转动着身前那个圆盘,两眼紧紧盯着前方,双唇紧抿,脸色从未有过的严肃。我注意到她另一只手掌中似乎有烧伤的痕迹,但她却完全不以为意。我摇摇头,苦笑道:“我也很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鬼。” “你干嘛老说自己是鬼?”绮丹韵没有转头,神情一丝不苟,我注意到窗外不断有车子被我们快速超越。 “我都来到了地狱,不是鬼是什么?”我无奈叹息。 “地狱?”绮丹韵突然笑了起来,“你说得不错,这儿倒真像是地狱!” “真像?”我心中一动,“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你为什么会认为是地狱?”绮丹韵好奇地反问。 为什么?我想起自己莫名其妙的到来,以及用纸当钱,但除了这些,好像和我印像中的地狱完全不同,我找不到更多关于地狱的证据,相反,这儿的“鬼”完全和正常人一样,除了周围我无法理解的一切,似乎都跟地狱没关系,但不是地狱,难道还是天堂不成? 我默然无语,百无聊赖地摆弄着铐住自己双手的镣铐,突然,一种奇异的感觉渐渐涌上心头,我慢慢把手探进衣襟,里面隐秘处果然有一个小小的别针,我轻轻抽出来,那是一种半软的金属丝曲成的别针,我小心地把它拉直,然后曲成一种奇怪的勾形,把勾尖慢慢探进镣铐上的钥匙孔,稍稍一拨弄,便听到“咔哒”一声轻响,镣铐立刻就打开了。我呆呆地望着打开的镣铐,心中有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我方才做这一切的时候,手法异常准确熟练,几乎不用大脑思考就已经完成,但我却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学过这么一手。 “你究竟是什么人?受过哪些专门训练?别跟我说你只是碰巧打开!”绮丹韵从前面镜子中飞快扫了我一眼,却没有转头,从她的声音我知道她有些惊诧,大概是因为我双手已经完全自由,开始威胁到她的安全。 我叹了口气,把澄亮的镣铐扔到一边,淡淡道:“我也很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人,只是在咸水镇之前的一切,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你是说你失去了记忆?”绮丹韵从镜子中望着我,小心翼翼地追问。 “失去记忆?”我苦笑了一下,“这说法很贴切,但我却还记得从咸水镇开始的一切,死亡之海,鬼城,无边无际的沙漠,还有愚蠢的鞑靼人,凶狠狡诈的沙漠悍匪‘一阵风’,蛇蝎美人绮丹韵,以及孤苦无依的黛丝丽。” “看来是部分失去记忆,”绮丹韵微微一笑,没有理会我的讥讽,顾自道,“在现今这个网络无处不在的时代,要查一个人的身份十分容易,用身份证或者指纹都可以,我现在就带你去设施最先进的国立图书馆,希望你不是我的对手和敌人。” “做你的敌人可真危险,与其做你的敌人我还不如就做个小鬼,这样还安全些。”我随口恭维着,心中却在暗想,最好地狱中你也是我的死敌,这样我就可以把过去的帐一笔笔跟你慢慢清算! 天色完全黑下来,窗外却有七彩光华在不住闪烁,这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第 7 章 第 7 章 神秘代码 国立图书馆似乎相当的远,当飞驰的小车终于停下时,我已辨不清东西,四周灯火通明,道旁那栋敦实宏大的建筑在高楼林立的世界显得有些异类,顶上“国立图书馆”几个大字正发出一种淡淡的莹光,在周围闪烁的灯光映射下显得静谧宜人。 “跟我来!”绮丹韵说着摔上车门甩头就走,一头飘逸的金发在我面前一晃而过,望着她那随着步伐微微颤动的长发,我不得不在心里承认,她实在是个罕见的美人。 国立图书馆内四通八达的长廊对我来说就像是迷宫,而绮丹韵对它却十分熟悉,带着我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一间整整齐齐地陈列着几十台机器的大房间,那种机器前方有一个四方的窗口,窗口内有几个浮雕一样的字——欢迎访问国家信息中心。 绮丹韵选了个僻静的角落,用指头在窗口下方那些密密麻麻的按钮上熟练地敲了几下,窗口中现出新的文字和图案,图案飞速变幻着,最后定格成几个大字——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 ... “皮特李,男性,2003年7月30日出生于洛城...”绮丹韵轻声读着那段文字,我也好奇地看过去,那上面说皮特李毕业于麻城理工学院,是个电脑工程师,爱好音乐和运动,现失业,偶尔受雇于殡仪馆和火葬场做城市清洁工作...我心中有些奇怪,难道这就是我现在的身份? “这不是你!”绮丹韵还没读完就连连摇头,“这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身份!” 说着她转头向我示意道:“把你的手伸过来,用你的指纹查查看!” ... “怎么会这样?”绮丹韵呆呆地望我的头像,“难道是我想错了?你原本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苦笑说:“最好是普通人,不然做鬼的滋味可不好受,你最好还是先告诉我为什么我在这儿也还是人而不是鬼?” ... “我觉得自己相当的普通嘛,”我笑着道,“不然上次也不会刚离开鬼城就差点回不去,甚至都不敢跟同伴提起自己在这儿的遭遇。” “等等!”绮丹韵蓦地睁大了双眼,转头盯着我,“你说你在游戏中仍然记得现实中的情形?完全记得?” 绮丹韵的反应让我吓了一跳,不由反问道:“现实中的情形?如果你说这儿是现实的话,我当然记得,难道我不该记得?” “当然不该!”绮丹韵脸上的惊异之色更甚,“‘真实幻境’为了让人全情投入,完全真实地体验不同的人生,系统会自动屏蔽玩家大脑中任何关于现实和自己真正身份的记忆,所以任何人在游戏中都不该有关于现实的任何记忆!” “游戏?”我呆呆地望着绮丹韵,对她的说法十分震惊,难道我以前在沙漠中拼死拼活的经历都只是幻觉?而现在才是真实的世界和真正的我?我完全无法相信!但要说现在这一切是幻觉或地狱,我也无法说服自己认同,我不禁吃惊地问:“你是说这儿是现实?是真实的世界?而我们在沙漠中的一切遭遇,都是游戏?是幻觉?” “当然,虽然它异常接近于真实的人生体验,却还是一种只存在于头脑和游戏网络的虚拟世界,所以才叫真实幻境!”绮丹韵眼中的疑惑使她的眼睛看起来更加碧蓝,“真实幻境中任何玩家都不该有记得现实世界的能力?” “任何玩家?”我也狐疑起来,“可你好像完全记得自己的使命,别跟我说什么神灵的指示,既然是幻觉是游戏,就不该有任何神灵。” “我不是玩家,我是这个游戏的系统维护者,我的职责就是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我有保留现实记忆的特权,另外”绮丹韵踌躇了一下,才微微一笑说,“游戏中也并非就没有神灵。” “难道在游戏中做强盗和肆意杀人也是你职责的一部分?”我质问道,“不知道游戏中都有些什么神灵?是不是上帝?” 绮丹韵叹了口气:“本来我说的这些三岁孩子都能理解,只是对一个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的白痴来说好像是有些难度,算了吧,我也不打算再追究你的身份,你准备去哪里?我最后再送你一趟,然后咱们各走各的路。” 说着绮丹韵往外便走,刚走出几步却又回头对我笑着说:“我建议你最好去看脑科医生,以现代的医疗技术应该能恢复你的记忆,如果能证明你的失忆是因为游戏引起,你还可以趁机要求游戏公司付你高额的赔偿金,这样你可就大发一笔横财了!” 我苦笑着跟上去说:“横财到不敢奢望,我只想尽快找回自己的过去!” 跟着绮丹韵来到进门的大厅,此时来图书馆的人似乎多了起来,一个衣装笔挺的中年人正在细看进门的告示,三个年轻人边低声笑谈着边迎面向我们走来,一个红头发的姑娘正拿着本书低着头从一侧的走廊进入大厅,步履匆匆。 我心中突然生出一丝不安,眼光左右一扫,立刻发现这几个人隐隐把我和绮丹韵围在中间,我故意大声咳嗽了一下,几个人无动于衷,没一个人看我一眼,甚至连眼帘都不曾抬一下,这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立刻证实了我心中的揣测。听到咳嗽声,绮丹韵的脚步稍稍缓了缓,她已明白了我的暗示,开始暗自戒备起来。 那三个年轻人说笑着渐渐走近,在几步之外向两旁分开给我们让路,我注意到他们分开的时机和距离都十分巧妙,刚好等着绮丹韵走入他们三人的合围中。几乎就在他们分开的同时,绮丹韵也像让路一样往旁里横跨了一步,让开了左边两个,与右边那人几乎迎面撞上,此时那个看告示的中年人已回过头,而那个红头发的姑娘也正好来到我们身侧,完成了对我们的合围。 我突然后退一步,与绮丹韵拉开了些距离,几乎同时,她已一掌把对面那个年轻人推了出去,使那年轻人由下而上的一记撩阴腿刚好抡了个空,立刻失去重心摔倒在地。左边两个年轻人突然挥拳向绮丹韵击去,出手异常凶狠歹毒。这当儿我没有理会绮丹韵和那两个年轻人,而是把目光转到那红头发姑娘身上,她正从书中掏出一个小巧的金属管子,就在她指向绮丹韵之前,我的右腿已闪电般弹起,精准地踢中她的手腕,她一声痛哼,那金属小玩意儿立刻扔出老远。我跟着一个进步扫腿扫中她的脚腕,当即把她掀翻在地,就在此时,我听到另一侧那中年人的冷喝:“不准动,都不准动!” ... 我觉得一切都像在梦中,手腕有点震动后的酥麻感觉,这感觉似乎非常熟悉。我垂着手,目光从周围那三个年轻人和那个红头发姑娘身上一一扫过,几个人立刻抱着头伏在地上一动不敢动,大概是我冷静到毫无感情的目光完全震慑了他们。 走廊里有几个人在探头探脑地张望,大概是被那声巨响惊动,却又不敢过来。绮丹韵对我一挥手:“快走!不然麻烦就大了!” 红色小车像箭一样冲了出去,绮丹韵边驾驶着车边喃喃道:“你怎么能随便开枪?这下可好,我的住处是不能回去了,咱们得连夜离开这里,希望警察还没来得及封锁交通要道。” 窗外有刺耳的呼啸声此起彼伏地传来,我估计绮丹韵的愿望多半要落空。前方路口有一辆顶上闪着红灯的车子拦在那里,注意到车门上有“警察局”几个字,我猜它该叫警车才合适。两个警察远远在向我们招手示意,大概是叫我们停车,红色小车慢慢靠过去,就要接近那两个警察时,却突然拐向一旁的小巷,我感到浑身一震,车子利箭般猛射出去,两旁的景物在飞速倒退。 身后响起警车的呼啸,不过却被绮丹韵甩得越来越远,我刚舒了口气,车已冲出小巷来到大街,只见大街上一辆警车早等在那里,一见我们立刻就怪叫着追来。绮丹韵冷静地操纵着小车,两眼紧紧盯着前方,小车在望不到头的车流中灵活自如地穿梭,虽然能甩开追踪的警车,可总有警车等在我们的前面,使我们难以逃出他们的视线。 “咱们的车已经被他们记录在案,逃不掉了!”绮丹韵丧气地问,“怎么办?” “弃车!”我想也没想。 “也只好如此了!”绮丹韵说着转动身前的圆盘,车子立刻钻入一条幽暗的小巷,暂时离开了警车的视线,我和绮丹韵匆忙下得小车,狂跑着穿过外面的大街,街边停着几辆各式各样的小车,绮丹韵看看附近无人,突然用手肘击碎一块车窗,伸手进去打开车门,一猫腰就钻了进去,不等她招呼我也赶紧钻进去。车内绮丹韵在摆弄着前方那密密麻麻的按键,见她还不开车,我不由催促道:“快点啊,你还在干什么?” “妈的!这是全电脑控制的新款车!”她低声咒骂道,“我开不走!” “让我试试!”我刚说完就一愣,心中暗问自己:你行吗? “你?”绮丹韵怀疑地瞪了我一眼,却又说,“好的,你来试试。白痴通常都有些稀奇古怪的本事。” 我硬着头皮和她交换位子,在狭窄的车内,我不得不扶着她的腰肢才能让她从我身上越过去,这让我心中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 坐上驾驶位,我轻轻敲着那些按键,一种久违的熟悉感出现在我指间,我看不懂屏幕上那些提示,却本能地知道该怎样操作。片刻后车子轻轻一颤,发出了低沉的轰鸣。 “成了!”我舒了口气,手扶上面前的圆盘,一种熟悉感又回到手中,几乎不假思索,我的脚已踏上了前面两个脚踏,车子开始慢慢向前开动,在绮丹韵惊诧的目光中,我熟练地转动着身前的圆盘,车子轻快地汇入街上的车流,高速向前飞驰。 ... “总算安全了!”绮丹韵把头靠在椅背上,“前方小镇有我叔叔开的诊所,咱们可以到他那儿避一避,顺便让他帮你恢复记忆,希望你有足够的钱为自己请律师。” “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什么?” “那些人,还有那两个假警察!”我盯着前方没有转头。 绮丹韵犹豫了一下说:“他们是些职业罪犯,受雇于某个激进的游戏迷组织,冲着我这个‘真实幻境’维护人员的身份而来,因为有游戏迷相信我有在游戏中保留记忆的诀窍,所以不惜绑架我,希望拥有像我一样的特权。” “这也算特权?”我颇不以为然,“在游戏中保留记忆有什么了不起?” 绮丹韵轻叹了口气:“这话说起来就长了,你想想看,如果你事先知道自己是置身于游戏中,那你会怎样?” 我想了想,点头道:“会像你一样行事果断不动感情,杀人掠货不当回事,反而觉得刺激惊险,毫无同情怜悯之心,把自己的性命也视同游戏。” 绮丹韵笑道:“这只是一个方面,最麻烦的是他会利用自己掌握的先进的知识来为游戏中的自己服务,这对其他游戏者尤其不公平。比如在‘真实幻境’的游戏历史上,千年前的丝绸之国有位姓诸葛的名人,因为系统的不完善,没能完全屏蔽掉他现实的记忆,结果他靠着自己残存的记忆,居然在刀耕火种的时代造出了工业时代才有的自动机械,还取名为走牛木马,他甚至利用自己记忆中先进的天文、地理、军事等知识,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军事奇迹,要不是他在游戏中死得早,差一点就要改变游戏历史。再往前,在游戏中最早统一丝绸之国的那个皇帝,就是因为残存的记忆使他明白自己是身在游戏中,所以行事异常冷静理智,对敌人异常残暴凶狠,甚至对自己的军队也毫无怜悯之心,他能扫平六国一统天下,和他残留的记忆不无关系。这些都是游戏者因残留记忆创造的著名事迹,所有后来参与游戏设定和修改的工程师都引以为戒。”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说:“不过是游戏,何必那么认真?” “对你来说或许只是游戏,但对身在游戏中的玩家来说,却是一次真实的人生,”绮丹韵叹道,“如果少数人拥有现实记忆的特权,那他们在游戏中的肆意妄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真实的伤害和不公,因为他们在游戏中的任何感受都是一种真实的体验。少数人无论权利欲英雄欲帝王欲疯狂欲,都可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实现。所以有狂热的游戏迷希望在‘真实幻境’中成为超人,不惜雇佣罪犯来绑架我,就是想获得不被屏蔽记忆的能力。” 我还是不太明白,又问:“你能否详细给我说说这个游戏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游戏怎么产生?有些什么规则?怎么游戏?” 绮丹韵笑道:“这些其实都不是什么秘密,几乎人人知道,不过对白痴就难说了,看在你救我两次的面子上,我就给你随便说说。” 说着绮丹韵捋了捋鬓边飘逸的金发,回忆道:“这个游戏是在生物学、电子工程、网络技术、虚拟技术等高度发达后产生的,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赢得全世界玩家的疯狂追捧,最高峰时有十几亿人同时游戏,这个游戏参照古代真实的地球物理环境,利用虚拟技术虚拟了一个以现实世界为参照的虚拟时空,游戏者通过把大脑和电子网络相连而进入这个虚拟时空,而网络给予游戏者的大脑真实的电刺激,所以游戏者在游戏中体验的任何感觉都跟真实的感受一样。另外,还通过减缓身体新陈代谢的休眠技术和时间错觉技术,让人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体验一次完整的人生,所有这些技术都是目前最尖端的科技,是人类智慧最伟大的结晶,最后这句是游戏公司的广告词。” 我笑了起来,虽然还不是很理解“广告”这个词,我还是觉得有些好笑。 “这个游戏刚开始的时候继承了传统游戏的一些设定,”绮丹韵接着说,“比如像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的魔法、点木成将撒豆成兵的超能力,甚至还有作弊代码,这引起了大多数玩家的不满,他们不仅在生活中忍受着种种不公,就是在游戏中也再次成为无足轻重的平民,因为那些魔法超能力作弊代码之类都价格不菲,不是任何人都买得起,而一旦拥有这类超能力,在游戏中就能像神灵那样神通广大,普通人决不能与之抗衡,所以早期的‘真实幻境’是人神共存的时代,这无法吸引没有雄厚经济基础的普通玩家参与,所以游戏公司应广大玩家要求,拆巨资对游戏进行了大修改,屏除了不真实的魔法和超能力,这在游戏中就是各民族都有记载的大毁灭,从那以后再没有什么神灵,也很难再有什么超自然的力量。” 我叹息道:“难怪黛丝丽曾怀疑,为何许多民族无论东西方,都有关于神灵的相似记载和传说,并且越是久远的就越详细越完整,现在我总算知道原因了,想来她的国度上那些神迹,像金字塔、狮身人面像之类,大概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吧。” 绮丹韵没有理会我的感慨,接着道:“大毁灭之后的‘真实幻境’又发现了新的问题,由于可以自由选择外表,所以游戏中人人英俊潇洒,个个漂亮美丽,完全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所以游戏公司再次修改设定,使游戏者只能带入和现实中相近的外表、智商、技能、体力等等,尽量用真实的自己去体验不同的人生,甚至在游戏中也只能像真实世界那样经历混沌的童年、懵懂的少年,直到长大、老去,经历一次完整的人生。所以我对你完全没有过去的记忆很是不解,只要参加了游戏,就该有一个游戏中的人生记忆,哪怕离开了游戏也不会忘记。” 我苦笑道:“或许是我确实有些特别吧。” 绮丹韵歇了口气又说:“虽然屏蔽现实记忆从游戏最初就开始实行,但那时的技术还不完善,所以出现过五岁孩子吟诗、十二岁少年拜相的事,还有那些关于前生后世的传说等,都是由于他们残留了现实或上一次游戏的记忆。所以游戏公司不断在完善系统,力图克服这些弊端,不过如今全世界接入的游戏节点如此之多,‘真实幻境’也渐渐成为一个依附在英特网上的独立世界,不完全受几大游戏公司控制,所以系统越来越独立,越来越像一个全新的世界。” ... “这绝对不行!”绮丹韵决然道,“比如在游戏中的丝绸之国,利用道家秘典,也就是最早的作弊代码,恢复部分现实记忆后,出现了科技文明的跳跃式发展,其中的代表就是四大发明,这使东方文明最多的时候领先了世界文明一千年以上,幸好丝绸之国处在富饶而温暖的地域,东面是海,西面北面南面不是荒漠就是极寒极暑之地,使他们缺乏征服世界的欲望,才没有出现势力失衡后世界大统一的局面,也幸亏及时修改了代码,不然没准有人完全恢复现实记忆后,在冷兵器时代就鼓捣出一颗原子弹来对付敌人,这个游戏世界如果出现呈一边倒的局面,就不会再有玩家有兴趣参与,那就会毁了几大游戏公司几十年的研究成果,毁了人们另一种生命体验。” “明白了!”我点头道,“你的责任就是维护这个世界势力的均衡,阻止可能出现的一边倒,而不是什么接受神灵指示去拯救世界。” “没错!”绮丹韵点了点头,“比如这一次黛丝丽要用西方太阳教经书去交换东方道家秘典,这是‘真实幻境’中残存的最有效的两种作弊代码,当它们结合后,修习者完全有可能唤醒所有记忆,所以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这是我的工作和责任。” 我有些不解地问:“既然是游戏,为何不通过规则来阻止,比如修改代码什么的,为何一定要你在游戏中去阻止?” 绮丹韵叹息道:“修改代码当然是最有效的办法,但游戏代码为多家游戏公司共同掌握,许多年以前就把核心部分用最严密的加密技术封存锁死,众多公司分别掌握着部分密码,要大家达成共识修改代码十分困难,尤其全世界有上百万的游戏节点和区域网,全部更换过来除了巨额开销不说,时间上也来不及,要知道游戏中的时间和现实中的时间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掉黛丝丽?”我冷冷问道,“哪怕她完全不知情?以为自己是在完成一个揭开世界奥秘的伟大使命?” “没错,”绮丹韵冷酷地说,“她不过是一次游戏生命,我们会给她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无论如何我也要在游戏中杀掉她,阻止可能出现的超能力,阻止任何人打破游戏世界的力量平衡。” 我对绮丹韵的话不知道该相信多少,又能理解多少。不过黛丝丽和绮丹韵的恩怨跟我已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必再回那个世界,管它是真实还是幻境,反正在那边我既没有亲人也没有过去的记忆,还不如回到这儿继续靠背死人混日子算了,至少在这儿我还知道自己的名字是皮特李,而不是白痴。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来到绮丹韵叔叔的诊所。她敲了敲门,不一会儿屋内亮起了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打开了房门,见到我们时楞了一下,然后高兴地把绮丹韵拥入怀中,惊呼道:“雪妮!我的宝贝,我还以为是急诊的病人呢!” 我有些羡慕地望着他们问候寒暄,之后绮丹韵把我介绍给了那个老头,她的叔叔斯特大夫。他把我们让进了他的诊所。 斯特大夫一边为我们张罗吃的,一边追问着绮丹韵的近况,我疲惫地靠在椅背上,在他们絮絮叨叨的家常中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睁眼就看到斯特那双充满好奇的眼睛。见我醒来,他笑道:“你的情况雪妮已经跟我说了,像这种失忆症我职业生涯中还很少遇到,所以很感兴趣。来!让我先给你的头部做个磁共振,看看你头部有没有受过外伤,许多失忆症都是由外伤引起。” 我在护士小姐引导下来到一间有着巨大机器的房间,房间中央有一张奇怪的金属床,我在那护士的指点下躺上去,然后那床就动了起来,把我送入一个金属的壳子中,不一会儿再重新把我送了出来,护士小姐便告诉我已经检查完毕。我糊里糊涂地跟着护士小姐来到外间,见斯特大夫正对着一个小屏幕发呆,那上面有一个彩色的图案在不断变换着角度,那图案看起来有些像一个骷髅头。 “我对你的检查结果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斯特大夫指着屏幕上那个骷髅头饶有兴致地对我说,“从你头部的扫描中我没有发现任何外伤,却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我淡然问,有过太多奇怪的经历,我已不再为任何稀奇古怪事动容。 “你看这里,还有这里,”斯特大夫指点着屏幕上的骷髅头,完全不理会我看不看得懂,“你做过整容手术,虽然现今这时代,做整容就跟以前割盲肠一样平常,没什么好奇怪,但你这整容手术与旁人完全不同,旁人的整容手术都是要把自己的脸整得漂亮好看,而你却不是。看看你这鼻子,还有你这颧骨。” ... “你的鼻子原本高挺笔直,”斯特大夫兴致勃勃地解释说,“通过手术却变得低矮扁平,还有颧骨,原本也有些高耸,却被磨平下来,甚至连眉骨也都被磨去了棱角。” “不会吧?”我摸摸自己的脸,苦笑着道:“我整张脸都被人动过,自己却一点不记得?” “你要不相信只需看看自己耳朵下面,那里一定能找到手术的刀口。”斯特大夫说着指指一旁的镜子,我疑惑地来到镜子前,正为看不见自己的耳朵背面发愁,护士已识趣地在我身后竖起了另一面镜子。我转动着头,终于从镜子中看到了耳朵后那道淡淡的伤痕,两边都有。 “这是怎么回事?”我摸着那伤痕,无助地喃喃问道。 “这是整容手术留下的疤痕,”斯特大夫完全不顾我的感受,不停地在我脸上比划着,“从这儿割开皮肤,揭起整个面皮,然后对皮下的骨骼做精细的雕琢研磨。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复杂的整容手术。” “这是为什么?”想着自己整张面皮被人揭起来,我只觉得牙根发酸,嘴里发苦,甚至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你看看你现在的容貌,不知你有何看法?”斯特指着镜子中的我饶有兴致地问。我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苦笑说:“没有,我觉得自己相貌十分平常,甚至没有任何特点,就像任何普通的东方人一样。” “没错!”斯特大夫兴奋地鼓掌道,“你原本高挺的鼻子、棱角分明的颧骨都被磨平,你的容貌就少了引人注意的特点,使人很难记住你的长相,稍不留神你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敢肯定这正是你整容手术的目的,让你的面目模糊起来,让你完全不引人注意!” 我摸着自己的脸,苦笑着问道:“为什么要这样?” “你真的不记得自己是谁?”斯特大夫从镜子中紧盯着我的眼睛,见我摇了摇头,他轻叹道,“就我所知,有一种人最不希望引人注意,要尽量伪装得越平常越好。” “什么人?” “秘密特工!或者叫间谍!” 秘密特工?间谍?我心中一动,正想争辩,斯特大夫已回身敲动桌上的电脑键盘,屏幕上的骷髅头立刻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体形象,斯特大夫敲动着键盘,头也不回地说:“我方才还对你全身做了扫描,你的肌肉结实匀称,骨骼粗壮,显然是长期进行着大运动量的锻炼。从肌肉和骨骼的比例,以及手脚上的角质厚度,我敢肯定是系统的格斗训练。” ... “绮丹韵是谁?”斯特楞了一下,我奇怪地反问:“不就是你侄女吗?” “原来你是说雪妮,”斯特大夫恍然大悟,“现在那游戏闹得人经常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你可知道雪妮原来的身份?” 见我茫然摇头,斯特大夫有些骄傲地说:“雪妮的父亲曾经是世界级格斗冠军,所以雪妮从小就接受过严格的格斗训练,不到二十岁就取得了空手道黑带,在受雇于游戏公司前,雪妮曾就读于世界著名的加州警校,是警校最优秀的学生。” “那她为何没有做警察?”我疑惑地问。 斯特大夫丧气地垂下头,颓然道:“就在她毕业前一次实习中,无意间误伤了一名同事,被校方认定为不适合做警察,只好无奈退学,后来才受雇于游戏公司。” 没有想到绮丹韵还有如此复杂的经历,让我有些意外,不由问道:“既然精擅擒拿格斗的绮丹韵不是秘密特工,为何斯特大夫却认定我就是秘密特工?” “除了你脸上奇怪的整容,以及你接受过的系统训练,还有这个!”斯特说着指向电脑屏幕,我这才注意到屏幕上那个人体的前胸部位,有一个微小的明亮斑点。 “那是什么?” ... 我解开衣衫摸摸自己前胸,那上面十分光洁,完全看不到什么伤痕,我不禁苦笑说:“不管我过去是什么身份,现在却已完全不记得了。” “还有你的失忆,”斯特大夫顾自道,“以我的医疗条件完全查不出原因,既没有外伤也没有脑细胞坏死,单从医学角度来看你的大脑完全正常。” 我有些疑惑地问:“我失忆,但有些事却自然而然地记起,比如开车,与人搏斗,还有现在使用的语言等等,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倒不奇怪。”斯特大夫理解地笑了笑,耐心解释说,“失忆分几种,你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通常是失去头脑中直接、形象的记忆,但像开车、格斗、语言等不经形象思维的能力通常不会丧失,就如同一个人永远忘不掉他学会的游泳或骑两轮车一样。” ... 说着斯特大夫把一个小卡片递给我,我接过一看,上面写着:帕特莱利教授,宾城医学院脑科研究所。 “说一句话!”斯特大夫突然对我说,“随便说一句你想到的话。” “什么?”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想,然后随便说一句话或一个词。”斯特大夫殷切地盯着我。我依言闭上双眼,慢慢屏绝一切杂念,跟着,我梦呓般喃喃念出了一串数字:“4——7——7——2——5——8——1——2。” 我睁开眼时,斯特大夫已草草地记下了那些数字,然后把那张纸条递给我说:“记住这个数字,一定跟你有莫大的关系,是你记忆深处最重要的东西,对弄明白你的身份一定有莫大的帮助!” 我接过纸条,来回读着上面那些数字,却联想不起任何东西,这数字既不像生日也不像什么号码。我只好把纸条塞入衣兜,放弃了毫无作为的回想。 “嗨!你们进行得怎么样了?”绮丹韵突然睡眼惺忪地进来,“昨夜我总算睡了个好觉,一醒来就想知道叔叔的检查结果,希望早一点知道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我苦笑道:“你叔叔说我是一名秘密特工。” 绮丹韵惊讶地瞪大了双眼:“不奇怪,要说你是外星人我都不会感到太意外。” 我刚要反讥相讽,外面突然传来一声问讯:“斯特大夫在家吗?” 绮丹韵从窗帘缝隙中往外看了看,眼中闪出一丝看到熟人时的惊喜,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外面一个高大英俊的警察在对着亮着灯的窗口高喊,斯特大夫对我们摆摆手,然后出去打开了大门,只听那警察的声音隐约传来:“大夫,我刚接到上面的命令,你侄女雪妮正被警局传讯,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尽快通知我。” “好的!”斯特大夫不冷不热地答应着,一副拒客的模样,那警察却不走开,反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我连忙拉起绮丹韵悄声说:“咱们得赶紧走!” 我们从后门来到外面的大街,不一会儿,我已驾着一辆新的小车离开了那个小镇,直到车子出得小镇,一旁的绮丹韵才道:“你不用紧张,那警察是我小时候的哥们,不然咱们哪会这么容易脱身。对了,下一步你打算去哪里?” “去宾城!去找帕特莱利教授,我希望早一点弄明白自己是谁。” 第 8 章 第 8 章 魔鬼协议 宾城离小镇不远,我们没用多长时间就赶到了这个海滨城市,沿着海岸线一路疾驰,可以看到城市一侧林立的高楼,就像无边无际的茫茫丛林,延绵着不知伸向何方,这该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城市吧? 当我和绮丹韵行走在宾城医学院脑科研究所时,绮丹韵的外貌已完全变了个人,虽然知道她在离开小镇后就开始在化妆,却没有想到那些寻常不过胭脂口红居然可以达到如此神奇的效果,尤其那盘起的金发和露出的修长脖子,使她少了些狂野飘逸的味道,多了种矜持高贵的气质,如果不是跟她十分相熟的人,恐怕完全认不出她来。 见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她冲我嫣然一笑,我突然发觉这一笑真的很像淑女。她不以为意地迎着我有些无礼的目光,调皮地眨着眼说:“我的车子泄露了我的身份,警察一定在到处找我,我得稍微伪装一下,你却没有这些麻烦,想来还没人知道你是谁,也没人记得清你的模样。” 我耸耸肩道:“是啊,谁叫我长得如此平常,做个平常人有时候也还有点好处。” 我们说笑着并肩走向研究所的大楼,一路上不时碰到紧搂在一起的情侣,他们都十分年轻,充满朝气,更让我吃惊的是,他们居然能边走边旁若无人地接吻亲热,这情形就像是这儿的一道独特风景,大家都见怪不怪,除了我几乎没人多看一眼,几对情侣没有因我的好奇而感到难为情,我却反而被他们嗔怪的目光闹了个大红脸,不禁转开头偷眼打量身旁的绮丹韵,见她也一脸坦然,我忍不住恶作剧地小声调笑道:“咱们是不是也入乡随俗?” 绮丹韵扫了我一眼,嫣然一笑:“好啊,我不反对。” ... 我们在大楼内辗转找到帕特莱利教授的办公室,却在门外被看门那个眼睛上戴着两片玻璃的漂亮小姐拦住了。 “对不起,你们没有预约。”秘书小姐仔细查了查桌上的一个记录本后,对我们冷淡地说,“要见帕特莱利教授必须先预约。” ... “请问你叔叔是...” “斯特大夫,欧利斯得林大夫。” 秘书小姐再次查了查记录,还是遗憾地摇摇头:“没有,没有这样的电话记录。” “算了,我们改天再来!”注意到不远处有几个警卫走过来,我拉起想硬闯进去的绮丹韵就走。 “改天?”绮丹韵不满地挣开我的手,“我可没时间,要知道最多二十四小时之内,若不回到‘真实幻境’,游戏中的绮丹韵就自然死亡,我也就失业了。” 我也记起了离开“真实幻境”时游戏公司那个金发女郎的警告,只为我保留二十四小时,不然就要注销什么id,不过既然知道沙漠中的经历是游戏,我对自己游戏中的性命也不再放在心上,好像回不回去都已无所谓了。我也不以为绮丹韵有非回去不可的理由,便笑问:“警察正在找你,你回去岂不是更容易被人找到,还回去干什么?” “我又没杀人,我怕什么?”绮丹韵立刻道,“再说这个游戏遍及全世界,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进入游戏的节点,并且游戏不记录游戏者进入的节点位置,所以就算被通缉也没人可以找到我,在游戏中反而更安全,我也不想失去这份报酬丰厚的工作。” 我闻言神情黯然,这儿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亲人、身份、工作以及人生目标,而我除了自己那陌生的名字,不知道自己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关心的东西?哪怕是仇人也好,原来我在这儿跟在游戏中也没多大区别。 “喂,怎么了?”绮丹韵注意到我脸上的失落,以为我在担心先前开枪杀人的事,便挽起我的胳膊笑着安慰道,“别那么垂头丧气,简直不像个男人,别担心,最多你坐牢的时候,我每周给你送一次牢饭。” “去你的!没句好话!”我破颜为笑,想回敬她一巴掌,却又舍不得挣开她的手,便任由她挽着,步出了研究所的大门,这一路我脚下都有一种虚飘飘踏在云中的感觉。 大门外不远就是停车场,里面稀疏地停着十几辆车子,我们慢慢向那儿走去,大概是轻靠着我的这个独特的女子让我丧失了警惕,当我发觉停车场周围那几个形迹可疑的人时,我们已走进了他们的包围之中,我眼角余光注意到他们的同时,也感觉到他们眼中有一丝不确定的疑惑。我灵机一动,搂住绮丹韵的腰往怀中一带,绮丹韵也注意到周围的异状,顺从地靠入我怀中,把她引人注目的脸藏到我的肩上,我学着那些情侣模样轻啄着她的脸颊,装着跟她亲热,眼光却留意着周围的动静,脚下步伐不停,从我们那辆车子旁慢慢走过去,我注意到几个人明显地舒了口气,紧盯着我们的目光变成一种羡慕追随着我们的背影。 这里是停车场,我们不可能就这样走出去而不取车,那立刻就会引起周围这些人的注意,我们不得不在最靠边的一辆小车旁停下,我搂着绮丹韵更加热烈地亲吻着,大脑中却在急速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 “啪!”清脆的巴掌声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我呆呆地摸着火辣辣的脸颊,半晌才明白是绮丹韵方才突然一把推开我,并顺手给了毫无防备的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个不顾大局的白痴!我在心中暗骂,在如今这危急时刻谁还有心占她的便宜?我摸着发烫的脸颊,愣在那里正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却指着我鼻子抢先骂了起来:“你不是喜欢脑科研究所的那位女博士吗,还来找我做什么?这一巴掌是为我自己讨的一个公道,从今往后我都不想再见到你!” 说完绮丹韵推开我转身就跑,我总算明白过来,不禁为她的机智和演技喝彩,只是这一耳光挨得却有些冤枉。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和急速抽动的双肩,我都要以为自己就是那个移情爱上某个女博士的负心汉,胡乱叫着个爱称,我向她的背影追去,身后传来那些人理解的调笑。 跑出停车场转到一栋房子背后,我终于追上了一直捂着嘴绮丹韵,见她双肩仍在急速地抽动,我有些不忍地靠过去,扶着她的双肩劝慰道:“好了好了,他们已经看不到我们,你也没必要如此全情投入嘛。” 绮丹韵终于放开手转过头来,我这才注意到她一直在笑,一直在捂着嘴偷笑,她双肩耸动不是因为假装哭泣,而是压抑不住在狂笑,摸摸仍然有些火辣辣的脸,我突然发觉自己又做了回白痴。 “对不起对不起,”我装出恍然大悟的模样,补救似地擦着自己的嘴满脸愧疚地说,“今天早上不仅忘了刷牙,还吃了大蒜,也不知道自己的口腔是否清洁,希望没有唐突佳人!” ... 对面高楼上一点反光让我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那像宝石一样的闪光就隐在一扇半开的窗户后面,如果不是阳光刚好投进那扇窗内,又被什么东西反射出来的话,我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已处在危险中。 “快卧倒!”一种本能驱使我把绮丹韵扑倒在地,就在我们倒地的同时,一声尖锐的呼啸从我头顶掠过,在我身后的墙上击出一个指头大的窟窿。身前低矮的冬青树刚好遮住了我们的身体,我们匍匐着一动不敢动,生怕晃动的冬青树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是狙击手!”绮丹韵面露惊诧,伏在我身旁连声质问,“你到底惹上了什么麻烦?值得别人下这么大的功夫来对付你,甚至要杀你而后快?” “我也很想知道!”我无奈苦笑。 ——嗖!又是一颗弹头擦着我肩头掠过,倏地没入身后的土中,在地上溅起无数泥末,我心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立刻抓起一块泥土扔向一旁的冬青树,趁树枝摇动的瞬间,我轻叫一声:“快走!”拉起绮丹韵便向前方狂奔。摇动的树枝迷惑了狙击手,接连两枪都从方才泥土击中的冬青树丛中穿过,等他重新向我们开枪时,我们已越过毫无遮掩的地段,藏身于一栋大楼后。 “我叔叔一定出事了!”绮丹韵靠在墙上喘着气,十分的担心焦急,“那些人知道我们的行踪,事先在这儿埋伏,一定是从我叔叔那儿得到的消息,难怪帕特莱利教授没有接到我叔叔的电话,我叔叔不知受了什么样的折磨才会泄露我们的行踪。” “别担心!”见绮丹韵一脸惶急,我本想安慰两句,却不知说什么才好。我们根本不知对方是些什么人,会有什么手段,但从对方行事来看,肯定不是什么善类。 “我要回去看看!”绮丹韵说着就往外跑,我追出两步,刚离开大楼的遮挡,一颗子弹立刻从我身前掠过,在一侧的窗户玻璃上击出一个圆圆的窟窿,我不得不退回大楼后躲避,就这一会儿绮丹韵已跑出十几步远,停在另一个楼角向我招手,我望着我们之间这段毫无遮掩的空阔地,犹豫再三,还是不敢拿生命去冒险,便向她打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在远离狙击手的地方再汇合。 子弹短促细微的尖啸惊动了附近稀稀落落的路人,他们尖叫着慌张地找地方躲避,他们的骚动引起了停车场那几个家伙的注意,立刻向我这边飞奔而来,他们的右手欲盖弥彰地伸入腋下,让人一眼就看出他们都身怀武器。 有对面高楼上的狙击手,我没法跟他们硬拚,拔腿便向大楼一侧狂奔,我不敢把自己暴露在狙击手的视线内,只有利用大楼的掩护,顺着大楼的遮蔽角远离狙击手,同时示意绮丹韵往另一个方向快走。几大汉呈扇形向我追来,我在他们的逼迫下不得不一路狂奔,刚要横穿一条空旷的小街,却被斜刺里无声滑出来的一辆黑色小车拦住去路。 这辆车比别的小车明显要长上一大截,却更显纤细精巧,我正要绕开它时,车门已无声而开,一只保养极好、无名指上有个眩目大钻戒的手从车内伸了出来,对我微微勾了勾手指,我一怔,立刻注意到隐在车内幽暗处那个有些熟悉的人影,这让我双眼几乎睁大了一倍。我毫不犹豫地钻进小车,车子立刻飞驰起来,转弯的时候我看到绮丹韵在车后拼命追赶,却还是渐渐被甩开。 车内像间密室一样幽暗,我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也完全看不到驾驶者,除了我就只有方才那个向我招手的老者,我上车前就认出了对面坐着的那个留着山羊胡、戴着金边眼镜的绅士,他花白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脸上还是那样精瘦干瘪,衣着打扮却与以前完全不同,不过他那老谋深算的模样还是一点没变。此刻他正习惯性地捋着颌下稀疏的胡须,好像能窥探人心的目光正透过镜片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心中虽然无比震惊,脸上却不动声色,换了个舒服些的姿势闲适地靠在软软的椅背上,我已从最初的惊诧中平静下来,淡淡问:“该叫你什么?桑巴老爷还是别的什么名字?” “你可以继续叫我桑巴老爷,”他抚着无名指上璀璨夺目的钻戒无声一笑,“或者叫我汉斯博士,卡尔汉斯博士。” 卡尔汉斯博士?我在心中默默复述了一遍,没有任何印象或熟悉感,只好放弃回忆,狐疑不定地盯着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绅士,游戏中的桑巴老爷或桑巴大祭司。 “要找到你可真不容易,”他顾自说着,“为了不让人知道你我见过面,我不得不动用如此大的阵仗。” 原来我能从伏击下有惊无险地逃脱,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大能耐或多好的运气,其实不过是狙击手并不想要我的命,只是要把我逼到这车上来而已!想通这一点,我对桑巴,或者叫汉斯博士的出现更感好奇,脸上也不禁露出询问之色。 “看来你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了!甚至也不记得自己的承诺。”汉斯博士唏嘘不已。 我不动声色地淡然问道:“你知道我是谁?” 桑巴没有说话,只从身边的包中拿出一个文件夹递给我。我接过来迫不及待地翻开,立刻为里面那几张“画”感到震惊,几张照片上分别是几个模样完全不同的年轻人,但从他们那玩世不恭的眼神,我一眼就认出所有人都是我自己,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照片! “奇怪吧?”汉斯博士笑道,“我们不知道你过去有过多少身份,目前只找到这些,从国际刑警最机密的档案柜中,这些档案记录了过去几年你的几个不同身份,每一个身份都曾经震撼了全世界的警察和职业罪犯,每一次成功的案例都堪称犯罪史上的奇迹,所以你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国际刑警最痛恨的对手和职业罪犯最欣羡的偶像。” “我?罪犯?”我狐疑不定地翻阅手中的文件,飞快地浏览主要的内容,不一会儿,关于我的记录就全部印入了我的大脑。我缓缓合上文件,微闭双目轻靠在柔软的靠背上,心中也为这记录感到震撼。 “绰号孙猴子,这是东方神话传说中最有名和最富传奇色彩的反叛者和罪犯,”汉斯博士恬淡的声音在我身前缓缓响起,“真名不详,年龄不详,国籍不详,怀疑接受过恐怖组织系统的训练,曾用多个化身作案数起,得到证实的有:2022年,利用自编程序非法侵入华街股市交易网,使股市瞬间大幅波动,非法获利一百多万元;2023年,利用敦城国家银行系统的漏洞,从自动提款机非法盗取八十万镑;2024年,孤身暗杀了中东某国元首,震惊了整个阿拉伯世界;2025年,组织几名流浪汉抢劫了洛城银行运钞车,获利一千二百万元,几个流浪汉目前都在监狱中享受他们的后半生,唯孙猴子还继续逍遥法外;2027年,独自一人绑架了巨软公司总裁,成功敲诈十亿元,成为有史以来金额最大和最成功一宗绑架案;2029年,孤身抢劫纳斯维加斯赌城,虽然只得手六十万元,却造成赌城停业半个月,损失达数亿...” ... “我也不信,”汉斯博士狡黠一笑,“就像巴厘诺浮宫中那幅微笑的蒙丽莎早已被孙猴子换成了赝品,全世界却根本不相信一样!” “你到底要说什么?”我问道,“勒索我?让警察逮捕我?” “当然不是!”汉斯哈哈大笑,“我只是来重申一下我们之间的君子协议而已。” “协议?什么协议?” “一个价值十亿元的协议!” 我耸耸肩,目无表情地问:“十亿元是多少?听起来好像很多。” “好像很多?”汉斯博士的三角眼蓦地变成了龙眼,拍着身旁的座位大声说,“这辆全手工打造的加长劳斯莱斯不过一百八十万,这块一九四一年产的古董劳力士不过六万元,这颗十二克拉的钻戒不过三百万,这身皮尔卡丹不过八千多元,你这下该知道十亿是多少了?” 我还是不太清楚十亿是个什么概念,便追问道:“可以买下多少个热狗?” “热狗?”汉斯的眼珠差点从眼眶中挣脱出来,跟着爆出压抑不住的狂笑,笑得泪水都从眼眶中滚落下来,使劲捂着胸口喘着气,然后用另一只手在身前划了个半圆调侃道,“可以买下全世界的热狗!” ... “这是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 我再次耸耸肩,心中并不觉得犯罪于我有什么特殊的吸引力,虽然这些案件每一桩都够得上惊世骇俗,我却感觉自己像在听另一个人的故事,跟我完全没什么关系,不过就怕警察不这么认为。 “你到底要说什么?”我平静地问,心知老奸巨猾的他决不会无缘无故地恭维一个人,不管他是桑巴老爷还是汉斯博士,当他盛赞一个人的时候,那一定是看上了他的利用价值。 “当然是我们的协议!”汉斯博士表情十分夸张,“既然你已完全不记得,我就有必要来重申一下我们的协议,那个价值十亿元的协议。” 见我没有搭腔,汉斯博士深吸口气,缓缓道:“我们因为完全信任一向重诺守信的孙猴子,所以这个的协议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形看,即便我们留下了记录你也未必会相信。” “到底是什么样的协议?”我已有些不耐烦,不想再听他兜圈子。 “为我们拿到‘真实幻境’最后一种作弊代码,也就是游戏世界中丝绸之国的道家秘典《易经》,”汉斯紧盯着我,声色出奇的慎重肃穆,“要原版的上古珍本,丝绸之国目前仅存的那本孤本!” “《易经》?”我皱起眉头,“那是种什么样的经书?” 汉斯神色和缓了些,笑道:“那是道家用来算命的一种经书,相传为丝绸之国的周朝开国国君所著,所以也叫《周易》,是道家最为有名的经书之一,其实那是一种窥探‘真实幻境’奥秘,在游戏中唤醒现实记忆的作弊代码,有多种版本流传下来,丝绸之国有不少人凭着并不完全的抄本,居然也能推断过去预测未来,甚至利用它来趋吉避凶,更有不少兵法家利用它来确定军队行止。当然,更多的人在游戏中只是利用它来算命糊口,是算命术士的必读经书,由此可以想象它的神奇,如果它能与埃国太阳教的秘典《占星术》相结合,必定能让人在游戏中完全唤醒被封闭的现实记忆,再不济也能让人成为预知过去未来的先知,用现在的话来说,也就是超人。” 我不解地问:“你们为了一本游戏世界中的经书,愿意付我十亿元?你们要那本经书,或者叫‘作弊代码’究竟有什么用?” “不是愿意付,而是已经付了你十亿元!”汉斯博士笑道,“我们付你十亿,你为我们夺得《易经》,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君子协议。至于这经书对我们有什么用,那是我们的秘密,不在我们的协议范围之内。” “我已经有了十亿?可我为何需要靠背死人来挣吃饭的钱?” “你可以去查你在苏伊士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我们几个月前根据你提供的帐号已经把十亿元打了进去,我还清楚记得那个帐号是47725812,这个号码你也应该还记得,‘真实幻境’安全系统对数字始终无法准确判断它的属性,也就是分不清它是现实记忆还是游戏记忆,所以很多现实中的数字记忆都会保留下来。” 我浑身一震,当汉斯博士说出那个帐号后,我突然有一种眩晕的感觉,这之前我都不以为自己就是他嘴里那个“孙猴子”,更不相信自己跟他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协议,但当他随口说出了我记忆深处那串神秘的数字后,我不禁对自己的身份也开始怀疑起来,摸着自己的脸,我不禁联想起斯特大夫的推测,像我这样的整容手术,恐怕除了特工,罪犯也有可能作这样的整容。难道我真是那个视犯罪为人生追求的孙猴子?一个最有名的犯罪艺术家?稍稍平息了一下心中纷乱,我哑着嗓子道:“我要先查查再说。” 汉斯博士理解地点了点头,摊开双手露出悉听尊便的表情,我从衣兜中掏出那个小小的方盒,现在我已知道这是个可视电话,并且我从绮丹韵那儿知道了使用方法,也知道了一些常用的求助号码。笨拙地拨了几个数字,这是绮丹韵告诉过我的国际电话查询台,不一会儿,屏幕上现出了一个面容和蔼的漂亮小姐,用甜美的声音向我问好,当我对她说查询苏伊士银行电话后,屏幕上立刻现出了一串数字,我照着那个数字拨过去,屏幕上渐渐现出一个保养极好的中年人的脸,有着微秃的头顶和银白的头发。 “你好!原来是皮特李先生!”他用好听的口音微笑着对我说,“愿意为您效劳,请问有什么需要?” “你认识我?”我压抑住心中的激动,平静地问。 “当然!”他觉得有些好笑,“你是我们的a级大客户。” “我想查一个帐号下的存款。”我深吸了口气,淡淡地说出那个号码,强压下向他打听自己过去的冲动。但心中仍有激动难耐的感觉,总算又找到一点自己过去的痕迹。 “请输入你的密码。”他边操作着身旁一抬计算机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我现在已把你的电话与银行的计算机相连,只需用电话输入就行。” 我楞了片刻,头脑一片空白,里面没有任何密码,也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东西,我只有像白痴那样苦笑道:“我不记得什么密码。” ... “当然可以!”银行家立刻道,接着脸上又露出一丝歉色,“不过这个帐户是特别约定帐户,必须有密码和你本人或者你亲笔授权书才能提款或转帐,两者缺一不可。” “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密码,即使证明这钱是我的,也永远拿不到这笔钱?”我连忙追问,见他遗憾地点了点头,我气恼地挂断电话,对汉斯博士愤愤骂道,“难怪我要靠背死人过日子,原来是守着这一大笔钱却拿不出来,这感觉真他妈滑稽!” 汉斯博士理解地笑笑,亲切地拍拍我的肩头说:“这是我们协议的一部分,虽然你是信誉卓著的孙猴子,但十亿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我们也不得不如此,我们是冒着损失十亿元却一无所获的危险,仅仅买到你一个口头承诺,只要你为我们拿到《易经》,我立刻给你取款密码。” 方才我还对汉斯博士的话完全不相信,现在却不得不重视了,除了这个帐号,再加这个帐号下十亿元的巨款,我心中就算一万个不愿意,也找不出自己不是孙猴子的任何一点理由,我不得不认真对待和汉斯博士的协议,虽然现在的我还是完全不知情。 “为什么要找我?”我淡淡问,开始以孙猴子的身份跟汉斯博士说话。 “因为你是最好的,”汉斯博士用欣赏的目光盯着我,“我们只找最好的,之前我们也找过其他人,但无论训练有素的特工还是战绩彪炳的职业罪犯,全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你已经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你们?”我装着漫不经心地问,“你们是些什么人?” 汉斯博士警觉地扫了我一眼,断然道:“这也不在我们的协议范围之内。” 我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我对你说的协议不再感兴趣,你方才也说过,孙猴子什么时候会把钱放在心上?哪怕它是十个亿的巨款,就让它便宜苏伊士银行好了。” “这怎么行?”汉斯博士涨红了脸,“你怎么能毁掉自己最骄傲的信誉和名声,以及在全世界职业罪犯心目中偶像般的地位?” “怎么不可以?”我面露嘲笑,“诈骗是一种高智力犯罪,我偶尔也会尝试。” 汉斯博士紧盯着我,神色渐渐和缓下来,最后悠然一笑说:“不错,孙猴子不会把十亿元放在心上,但却会为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动心,想象一下这次行动的难处,那是在没有任何高技术或任何帮手的情况下,从一个陌生的古老国度夺取他们奉为神圣的经典,而这一切却又是在一个虚拟的游戏世界中进行,面对如此有趣的犯罪机会,我实在难以相信视犯罪为人生最大追求的孙猴子会不动心!” “告诉我你们真实的身份,不然就任你们那十亿元烂在银行里,”我不为所动,冷冷地道,“这挑战和机会还是留给你自己好了。” 汉斯博士一瞬不瞬地盯着我,最后无奈叹息说:“我幕后的雇主都是些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小人,决不会容忍别人的失信和背叛,他们会用一切手段报复敢于戏耍他们的人!当然,孙猴子对这样的威胁只会感到兴奋,不会感到恐惧,但方才那个女人呢?还有斯特大夫呢?还有那个给了你背死人那份工作的胖子呢?还有卖给你热狗的侍应生呢?任何跟你打过交道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报复的对象,想象一下,当有一天你在街上接过报童的报纸,或者向路人问道时,他们就在你面前突然倒在狙击手的枪下,那时你会有什么感觉?不要以为我在虚言恫吓,我的雇主一定会这么干。” 我紧盯着汉斯博士镜片后那双古井一样幽深的眼睛,想从中看出哪怕一丝的虚妄,但我失败了。这个杂种,他说的是实话!我心中只坚持了一眨眼的功夫,立刻屈服下来。我疲惫地揉揉鼻梁,问道:“我该怎样去夺得《易经》?又怎样判断它是不是那唯一的孤本?这总在协议之内吧?” “跟着黛丝丽!”汉斯博士立刻道,“保护她平安到达丝绸之国的京都,待她有机会接触《易经》时,你就可以伺机夺取!” 我用狐疑的目光望着他:“黛丝丽不是你孙女吗?” “游戏中是的,”汉斯博士故作幽默地笑了笑,“现在你就是把她先奸后杀我都不会放在心上。” 见我神情淡漠,汉斯博士有些尴尬,咳嗽了一声提醒道:“你的时间不多了,要尽快赶回游戏,不然你的游戏生命便要自然死亡。” 我突然问:“你怎么能肯定黛丝丽一去就能接触到原版《易经》?难道丝绸之国的人这么忠厚,不会给她本赝品?” “这个你不用担心,”汉斯博士胸有成竹地笑道,“只要黛丝丽见到道教始祖的秘密传人,他们会拿出原版的《易经》。当然,这中间可能会出现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况,这就要靠你自己的机智去应对了。” “我对你曾是游戏中的桑巴老爷很好奇,”我淡淡问道,“难道你游戏中真的是太阳教的大祭司?难道你在游戏中有现实的记忆?所以要进行那样一次冒险?既然你有在游戏中恢复记忆的方法,何必还要那个作弊代码?如果没有现实记忆,你怎么会那么巧成为太阳教大祭司?不仅有机会接触《占星术》,还有机会得到《易经》?” “除了一些数字,在游戏中我没有任何现实的记忆,”汉斯教授笑了起来,“真实幻境虽然很难作弊,但在进入游戏前却可以选择出生的家庭环境,只要保障不与现实中的性别、人种、个人能力冲突就成,所以我事先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家庭,在成年后很容易成为神的守护者,太阳教的祭司。至于我为何会进行那次伟大的旅行和冒险,完全是受到神灵的指示和感召,其实也就是事先买通一个系统维护员,在游戏中对我进行的暗示和提醒,‘真实幻境’在世界各地都有系统维护员,他们是特殊的id,可以在游戏中保持现实记忆,却不参与游戏,他们在游戏中常用的身份一般是僧侣、乞丐、流浪汉、算命者或神秘的修道者,他们中有些人偶尔会被收买,出卖自己知道的一些秘密或借神的名号给人以某种暗示,也就是游戏中那些泄露天机者,泄露天机者不得好死,这是东西方都知道的游戏准则,其实不过是违反规则被电脑踢出了那个虚拟的世界罢了。 “游戏中我把那些提醒一直当成神的指示,遵照这指示我不仅成了大祭司,培养了黛丝丽,还发起这次伟大的冒险,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获取‘真实幻境’最后两种作弊代码。太阳教的《占星术》已经为我所得,现在就缺《易经》,没有你的帮助黛丝丽难以安全抵达丝绸之国的都城临安,更不用说见到那本《易经》了。所以,你要尽快回去,完成你保护神的使命,在最后关头夺取《易经》,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君子协议。” 我默然片刻,然后问道:“我这个保护神不是指游戏中东方君主派出的将领吧?” “当然不是,”汉斯博士笑道,“丝绸之国那个君主现在正偏安一隅,哪里有心理会西方来的什么使者,保护神只是我们之间事先约定的你在游戏中的代号,桑巴大祭司是有‘神灵’指点,知道有保护神会来助他一臂之力去完成这次神圣使命,所以临死前凭直觉猜到你就是那个保护神。” 原来黛丝丽也会说谎,我在心中暗叹,也总算理解为何会在梦中多次出现“保护神”这个词,但我对自己失去记忆和在游戏中保持现实记忆的能力仍然不解,便问:“我不是‘真实幻境’的系统维护者,为何能保持现实的记忆?却偏偏失去了进入游戏前的所有记忆?” “这个我也不清楚,”汉斯博士垂下眼帘,无意识地摸了摸颌下的胡须,却不是用惯常的左手,“每个人都有自己行事的方法和秘密,我们也不便打听不是?你用何种方法骗过系统进入游戏,以及如何保持现实记忆,我们也感到好奇,但决不会去打探。” 他在说谎!我心里对自己说,面上却不露声色,垂下眼帘望着汉斯保养极好的手,我在心中暗问:难道我失去记忆跟他们有关? “好了,你现在已经完全清楚咱们之间的协议,我们之间的会晤也该结束了,希望你能完成这次犯罪史上的壮举!只要你能夺得这最后的欺骗代码,苏伊士银行的十亿元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你将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罪犯和冒险家,这不正是你不懈的追求吗?”汉斯博士说着按动了手边一个按钮,车身顿时慢了下来,我知道司机得他到了的指示,正在减速停车,他在礼貌地赶我走了。 “有一个问题,”我突然说,“我现在腰无分文,还可能受到警察的通缉,而进入‘真实幻境’又需要钱。” ... 我打开车门钻出去,却又回头问:“拿到《易经》后我怎样交给你们?” “这个你不用担心,”车门已缓缓关上,汉斯博士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缥缈,“只要你拿到了《易经》,我们自然会和你联系。” “你不怕我私吞了它?”我最后调侃了一句。 “不怕,”车窗缓缓沉下,露出了汉斯博士怡然自得的脸,“《易经》只有和《占星术》结合才能发挥它的神奇功效,它也不是那么容易破解,除了我,大概也只有黛丝丽有可能勘破其中奥秘。” 劳斯莱斯早已消失在长街尽头,我仍对着车流滚滚的长街发楞。我盘算着如何才能尽快获得一笔吃饭和游戏的资金,靠正常途经肯定是来不及了,我得利用我超常的天赋,谁让我是伟大的犯罪艺术家孙猴子呢?我在心中苦笑。 第 9 章 第 9 章 绝命斗奴 我在街头游荡着,寻思着我的发财大计。街边的商铺倒是很好的目标,我手插裤兜转悠了三间,最后还是无奈放弃,裤兜内那柄枪几乎被我攥出水来。我在心中叹息:除了像个小流氓一样粗俗地掏枪打劫,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更有艺术含量的办法? 我最后在一个叫“地铁出口”的甬道内疲惫地蹲下来,几步外还有两个潦倒的音乐家正有气无力地弹着他们的琴,他们留着一样的落腮长须,奏着不同的音乐,却都一样的哀怨凄切,我就在他们哀怨凄切的琴声中,默默盘算是不是放下艺术家的架子,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再说。 甬道深处渐渐传来轰隆隆的巨响,然后随着刺耳的“吱”声停了下来,甬道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一长串金属箱子连在一起,无数人从一个个长箱子中涌出来,很快进入我和两个音乐家置身的甬道,人们行色匆匆地从我们身旁走过,偶尔有人在音乐家身前停步,把几个金属币投入他们身前的杯子中,发出悦耳的“叮当”,我正望着他们发楞,一张绿纸飘飘然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最后落到我的脚边。 “喂!”我捡起那张钱想叫住那个丢了钱的冒失鬼,他已经汇入了人流,我举着钱正犹豫着是不是追上去,又一张钱落到我怀中,我呆呆地望着身前那个扔钱的女士,她也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见我没什么表示,她又从钱包中抽出一张扔给我,然后把一个同情的眼神和袅娜的背影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身前又有纸币飘落,我突然明白过来,堂堂孙猴子居然被人当成了乞丐!我抓起钱站起来,大声告诉每一个施舍者,我随便一次出手的收入他们一辈子都挣不了,我在苏伊士银行还有十个亿的存款!但这些话只换来更多的同情和更多的纸币。 人流终于稀落下来,我望着脚边散落的绿色纸币,不禁感到十分滑稽,大概是我的相貌和这身躲避阻击手时挂破的衣衫欺骗了善良的人们,使我无意诈骗了大家一回,看来我果然是天生的犯罪艺术家,就连一个最平常最古老的骗术到我这里也会变得如此富有艺术性,如此具有喜剧效果! 这样一想我心里立刻平衡下来,既然是诈骗而不是乞讨来的钱,当然不会损及我孙猴子的名声和自尊,我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见周围除了先前那两个音乐家已没有旁人,我自得地吹起口哨,慢慢收拢所有纸币,粗粗一看,竟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 “你他妈挺聪明啊!居然想到装白痴来乞讨!”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抬眼一看,原来是那两个潦倒的音乐家围了过来,他们眼里闪着嫉妒的火焰。 “不是装,我本来就叫白痴。”我边把凌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边笑道。 “知不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一个音乐家问,不等我反问,他立刻指着自己鼻子说,“是我们两个的,按规矩你所有收入都该全部上交,看在同行份上,我们允许你留下十分之一,以后也都照这个比例分成。” ... 说完我转身就走,虽然我喜欢音乐,却不想跟音乐家打什么交道,尤其是比我还潦倒的音乐家,但两个音乐家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左一右拦住我的去路,边把一柄折叠刀在手中眼花缭乱地玩耍着,边装出恶狠狠的模样喊道:“留下钱,不然我们就给你放点血!” “刀子不是这么玩的,”我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双手却闪电探出,两个音乐家还没明白过来,手中的刀子就已经到了我的手上,我手中双刀在两人脸颊上上下翻飞,二人吓得睁大眼一动不敢动,片刻后我把刀子塞回他们手中,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他们,点头笑道,“这样看起来精神多了,虽然不再像音乐家。” 我慢慢走出甬道,身后,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 ... 耳边响着熟悉的驼铃声,身子随着驼铃在缓缓起伏,嗓子干燥得像要裂开,腹中是饥火中烧的炽痛。 “水、给我水!”我拼命叫起来,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吃力睁开眼,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总算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居然活了过来,真是奇迹!” ... 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我拼命吞咽,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滋润,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体力也渐渐恢复。最后,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喘着气清晰地说了声:“多谢相救!” “你是什么人?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方才那个人质问道,“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长得像宋人,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 我哑然,只在心中苦笑,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 “快回答!野利将军在问你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犹豫起来,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嗫嚅半晌,只好勉强道:“我叫白痴,大概应该算汉人吧。” “什么叫应该算?”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我立刻摔倒在地,他却毫无怜悯之心,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多半是宋人的奸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说着他拔出了利刃,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却虚弱得无力反抗! “等一等,殿下,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也算是天意,就留他一命好了。”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接着又喃喃道,“白、痴,这名字倒也顺口。” 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对那个殿下道:“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打量了二人一眼,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那个殿下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 一路上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知道了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捡来的战利品。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人们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 队伍转过一个街口,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有锣鼓规律地敲响,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是楚王,咱们让路!”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我是王子,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不让!” “殿下不可鲁莽,”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相国新进爵为楚王,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咱们是晚辈,理应避让。” 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却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数十对仪仗过去后,终于有一辆华盖马车辚辚而来,马车上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头戴金冠,身着锦袍,腰悬和田玉带,肌肤白皙,面容清秀,颌下柳须飘拂,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咦,这不是野利将军和纯祐殿下么?”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立刻示意车夫停车,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只扶着车辕问,“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可有收获?” “回楚王,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 老者理解地点点头:“是啊,多年无战事,皇上又废除了把流民充作奴隶的律法,如今要买到些健硕的奴隶也不容易啊。” “楚王可看看在下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忙道,“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尽管带走,或者回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 “呵呵,野利将军盛情本王心领,可这怎么好意思?”老者捋须长笑。 “王爷不必客气,能为王爷效劳是末将的荣幸!”野利莫仁说着垂下头,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不甘的神色,那纯祐殿下更是小声质问野利:“咱们辛苦掠来的猎物,干嘛要拱手送人?” “既然将军如此客气,本王就却之不恭了,”老者没有理会纯祐殿下的嘀咕,向后招了招手说,“浪烈,你就随便挑几个带回去吧。” 一骥白马应声而出,马上骑手身材瘦削,年纪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目英俊深沉,目光亮如出鞘利剑,缓缓一扫,顿使原本就安静的长街更显肃穆。众兵士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敬畏,那纯祐殿下更是不自觉地闭上了嘴。那骑手控马缓缓在那些鞑靼俘虏面前走过,边走边用马鞭信手指点,立刻有兵卒把他挑中的鞑靼人从队伍中解下来,送到那老者的队伍中,不一会就挑出七八个,全是年轻健壮的鞑靼人,只留下些妇孺和老弱。 “楚王,这里还有个特别的奴隶,还是你的族人呢,楚王何不挑选?”见那骑手挑走了所有身强力壮的鞑靼人,纯祐殿下终于忍不住发火了,狠狠一鞭抽在我头上,向那老者调侃道,“楚王何不仔细看看,说不定还是你在南朝的亲属呢。” 头上火辣辣的痛,我在心中问候着纯祐的祖宗十八代,脸上却不敢表露出来,现在我的身份是奴隶,就如主人手中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前,我万万不能激怒主人,我能作的只有拼命昂起头,希望那个“楚王”能挑中我,即便是作奴隶,也该找个更横些的主人不是?只可惜楚王仅扫了我一眼,就淡淡道:“殿下何出此言?我任得静自从归顺先帝以来,在南宋便再无亲朋,我的亲眷是当今皇太后,是我的外孙仁孝皇上,也包括你,我的曾外孙。” 说完老者挥了挥手,丢下满面通红的纯祐殿下扬长而去。 野利莫仁见纯祐气恼难当,忙劝慰道,“算了,殿下,咱们近卫兵马外出狩猎,所有猎获楚王要抽取大半,这几成京师惯例,也不光是咱们倒霉。” “我不是为几个奴隶生气!”纯祐怒道,“我是气恼先帝竟立一个汉女为后,结果任由一个南人在我大夏作威作福,乱了我党项羌人、尤其是我拓拨一族纯净的血脉!” “殿下噤声!”野利莫仁忙低声道,“这话万不可再说,要传到皇上耳朵里,你就是王子也难免获罪,拓拨一姓早在大唐时就改为李,你现在是叫李纯祐。皇上推崇汉学,最不喜人有恢复祖制之心,这一点你千万要牢记!” 李纯祐还想说什么,却听野利莫仁道:“咱们快些回去吧,宝燕公主该等急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队伍刚到一座辉煌府邸外,一骥枣红马便从府门内飞射而出,一个全身火红的少女在烈马还没停稳前便从马鞍上飞身而下,翩然如蝴舞鹰翔。 野利莫仁忙翻身下马,对那少女抱拳为礼,李纯祐眼中则闪出难得一见的笑意,叹道:“妹妹如此英武,不知我大夏国有哪位勇士敢作你的驸马?” 红衣少女骄傲一笑,把手中马鞭和缰绳甩给追出来的随从,大大方方地说:“全兴庆府除了浪烈,还没有让本公主看得上眼的勇士。” 见妹妹提到浪烈,李纯祐的脸色立时阴了下来,愤愤道:“别提那家伙,要不是他,我们这次也不会空手而回!” “空手而回?”她把眼光转向奴隶队伍,立刻怪叫起来,“怎么尽是些老弱妇孺?连一个青壮也没有?” “青壮都被浪烈那家伙挑走了!”李纯祐更是生气,“全都成了楚王的财产!真他妈像强盗一样。” “也不是啊,”野利莫仁笑道,“这里好歹还给咱们留下一个。” 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经过这几天的休息和马奶的喂养,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只是手脚还有些酸软。 红衣少女在不断打量着我,我也打量起她来,她不算太漂亮,却有一种不施脂粉的野性美,尤其那一头漆黑发亮的长发,随意地披散肩头,更添几分飘逸之感。 “嗯,身架还不错,”少女围着我转了一圈,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然后对我命令道,“把嘴张开!” ... “不是不是,这家伙的命比谁都长!”李纯祐忙道,“我们在戈壁滩上发现他时,他已经被晒晕了过去,被我们带走后又昏迷了十多天,这段时间就靠着一点马奶吊命,居然也活了过来,你看他现在这模样,哪像昏迷了十多天才醒来的人?” “是吗?”宝燕公主将信将疑地打量着我,跟着飞起一脚向我腿弯踢来。事发突然,我完全来不及躲闪,只凭本能躲过她尖利的牛皮靴尖,任她的脚背击中我的腿弯。她脚上力道居然不小,使我的身子也晃了一晃才站稳。 “下盘还算坚固,反应也不慢,”她赞许地点点头,“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叫白痴,是汉人!” “对了,你是汉人怎么穿大食人的衣服?出现在鞑靼人活动的地方?还懂我们的语言?又是谁把你缚在地上?”李纯祐突然想起了这一节。 心知不给他个合理的解释,多半又要受皮肉之苦,我只好半真半假地说:“我是跟随大食巨商往返东西方的苦力,在刚走出沙漠时遇到劫匪,和商队走散,被劫匪们绑在地上等死,以前一直跟着主人走南闯北,所以会好几种语言。” 李纯祐将信将疑地盯着我,似乎还想问什么,宝燕公主已不耐烦地挥手道:“我不管你过去是谁,既然成了我们的俘虏,就安安心心做一个好奴隶,我要让几位武功师父来训练你,希望你能刻苦训练,争取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优秀的斗奴!” 我被稀里糊涂地带进了那座府邸,在兵卒监督下草草洗去一身尘土,换了身衣衫,然后我被兵卒们交给了几个“师父”,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倒像是些训练有素的武士。 几乎没有休息,师父们便轮番对我进行了简单的测试,幸好只是简单测试,我仍被他们击倒了七八次,手臂上也平添了两道新的刀伤,直到我再也爬不起来他们才停手,这期间有两名师父也被我击倒在地,一个被我拧断了双手,一个被我击碎了咽喉,想来他们再没机会作什么师父了。余下的几位师父对我的身体素质十分满意,甚至对我有了一丝畏惧,信誓旦旦地向观战的李纯祐和宝燕公主保证,只需两个月,就能把我训练成最好的斗奴。李氏兄妹对这保证大为兴奋,对我在测试中表现出的狠辣更是十分满意。 与我同时受训的还有几个人,有鞑靼人、乃蛮人和契丹人,他们受训的时间都比我长,却不如我更得师父们“器重”,每一次受训几个师父都要把我完全累爬下为止,我知道他们是在为两个残废了的同僚报仇,所以我不嫉恨他们。何况这一切不过是游戏,我忍受这些只不过是想拿到南宋的《易经》,挣那属于我的十亿元而已。 为了少受点皮肉之苦,我不得不拼命训练,在短时间内就要掌握基本的刀法,比几个同时受训的同伴进步大得多。这期间我和他们也成了朋友,我很快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也从鞑靼人那里知道了“斗奴”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过宋人斗鸡斗蟋蟀,或者金人斗狗斗牛吧?”那个叫巴尔达的鞑靼人在解释这一切的时候,面色异常平静,“训练奴隶用来相互拚杀决斗,供主人赌博娱乐,这是从辽国传下来,如今盛行于金、夏贵族间的游戏,被训练来决斗的奴隶就叫斗奴。” 对这我早已猜到几分,倒也不觉得意外,只笑问:“这样的决斗经常要死人吧?” 巴尔达怪异地望了我一眼:“这样的决斗通常是不死不休。” 我愕然片刻,忍不住问:“你们就没有想过逃走?” “刚被抓来的时候想过,”巴尔达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过所有尝试者都没有一个成功,现在西夏的皇帝正在逐步废除奴隶,还奴隶以自由。另外,主人对有功的奴隶也有赏赐,最高的赏赐就是自由,所以大家都在坚持,希望能熬到自由的那一天。” 我暗自叹息,只能暂时认命,把自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训练期间李氏兄妹经常来看我,他们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这从他们殷切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目光甚至有些焦急,我不知道他们要我和谁去决斗,但我知道,训练结束的那天,大概也就是我去杀人或者被杀那天,每想到这我就万分沮丧。 无论我多么地不愿意,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临,决斗的地点就在我们训练的那个封闭的场地,当对手从甬道内走出来时,我十分吃惊,即便知道是游戏,我还是犹豫起来。 我的对手有两个,一个是鞑靼人巴尔达,另一个是契丹人,他们都是我的伙伴。 “你们只有一人能活着出来!”李纯祐在高墙外俯视着决斗场,对我们高喊道。 我握着作为武器的短刀,小声对两个同伴说:“咱们为什么要拚个你死我活?干嘛不想想别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巴尔达平静地摇摇头,“上面有武士用箭指着我们,如果我们拒绝决斗,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三人一齐射杀。除了决斗,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我不想杀你,但我也不想死在箭下!所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个契丹人嚎叫着凶狠地向我扑来,短刀划向我的咽喉,没有一点犹豫。几乎同时巴尔达也向我扑来,他完全清楚我的实力,如果不和契丹人联手,他们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我暗叹着迎刀而上,选择自己受伤最小的角度侧身从他们的刀隙间穿过,曾经受过的特殊训练和几个师父对我严厉的报复使我的刀法远超过了他们,就在我们身形交错而过的瞬间,我的刀已从巴尔达喉间一划而过,他滚烫的鲜血立刻喷了我一脸,完全没有停顿,我的短刀反手甩出,扎入了错身而过的契丹人的后背。 “啊——”契丹人长长地惨叫着,反手想把背上的刀拔下来,却怎么也够不着,我木然望着他无助地挣扎片刻,然后我在那刀柄上补了一掌,总算结束了他的痛苦。抹抹胸膛上被划开的浅浅伤口,我在心中安慰自己:幸好,这一切只不过是游戏。 “看!一招!仅仅一招!我没说错吧?”高墙外传来我一个师父兴奋的声音,“他的刀法远远超过所有同伴,已经成为最优秀的斗奴,咱们完全可以与楚王一搏!” “不错!你们辛苦了!”这是李纯祐的声音,夹杂在宝燕公主兴奋的尖叫声中,“让他好好休息养伤,十天后咱们就和楚王一决高下!” 听到这话我才知道,这次还不是正式的决斗,这只不过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巴尔达和那个契丹人不过是供我练刀的祭品,望着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两个同伴,我既愤怒又万般无奈,不禁举刀对高墙外的李氏兄妹发出愤怒的咆哮。 十天时间很快过去,这期间我的训练量有所减少,胸口上的刀伤也很快痊愈,几个师父对我竟有些恭敬起来,我知道,这像是主人在让斗鸡出战前,最后让它享受一下优待一样,甚至,他们还给我找来了一个女奴。 那是一个鞑靼女奴,我依稀记得是和我一同被野利莫仁掠来的,是那些女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她像所有鞑靼女人一样长得十分健壮,却一点也不漂亮,不过经过刻意的梳洗装扮,尤其那件把她结实的长腿和鼓胀的胸脯全都凸现出来、完全遮不住那成熟身体的新衣,还是立刻勾起了我的欲火,这一个多月来受到的非人待遇,以及第一次用刀杀人后的心理压力,使我浑身充满暴戾之气,需要找个途经宣泄。 ... 我从她胸脯上游上去,胡乱啄着她的脖子脸颊,她转开脸躲避着我的嘴,我粗暴地扳正她的头,然后,我就看到她那双噙满泪水的眼睛。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是那样的无助和凄苦,立刻使我浑身冰凉,欲念陡消,我想,我在沙漠中被人当成牲口鞭笞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我万般无奈地把刀挥向同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眼神,我知道被人当成牲口践踏尊严的痛苦,所以我可以被人当成牲口,却无法把一个同类当成没有感情的牲口,哪怕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游戏。 胡乱地为她掩上衣衫,遮住了她赤裸的胸脯,我从她的身上滚下床来,一动不动地缩在床脚,呆呆地望着从窗口透入的月光,以及沐浴在月光中那几点隐约闪烁的星星。 ... 那是一种尊敬的目光! 第二天正午时分,我被几个兵卒在手臂上烙上了一个寸长小剑的标志,这是斗奴的标志,这标志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耻辱,但对奴隶来说却是一种荣耀,斗奴在所有奴隶中最受尊敬,是奴隶中的勇士,最有希望获得自由成为主人身边的武士,当然,也最有机会战死在决斗场。 黄昏时分,我作为正式的斗奴被李纯祐兄妹带着出席了楚王任得静的家宴,从贵族们的闲谈中,我终于知道这次斗奴盛会是源自金国的挑战,金国皇帝完颜亮十年前篡位夺权后,用了十年时间巩固帝位、剿灭异己,如今开始征集民夫兵卒,积极备战,意欲挥师南下一举扫平南宋。同时传书夏国皇帝,将派出皇室宗亲在近期出使大夏,显然是想和夏国结成攻守同盟,随行的除了大金国勇士名将,还有五名金国最好的斗奴,要与夏国皇帝李仁孝约斗于兴庆,为这次盛会助兴。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完颜亮这次是要恩威兼施,为南侵扫平西面这不确定的因素。同时这次斗奴盛会,也将成为大金国武功的展示和炫耀,如果金国训练出的奴隶都能技压西夏,那对夏国的军心和士气都是一种极大的打击,届时主张依附金国的势力必将占据上风。而楚王任得静这次家宴,就是一次挑选夏国最好斗奴的聚会,无数皇亲贵族都带来了自己最好的斗奴,以期能代表夏国与金国斗奴一决高下,我有幸作为皇子李纯祐和宝燕公主的斗奴参加了这次聚会,不知道是该感到荣幸还是该感到悲哀。 家宴在王府后花园举行,众人围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子席地而坐,面前的矮几上摆满酒肉瓜果,我一看那铁笼模样,就猜到那是斗奴的决斗场。 在所有客人都到齐后,楚王任得静才姗姗而出,他的身后像影子一样紧跟着标枪般挺拔冷厉的浪烈。众人纷纷站起来施礼,比王子李纯祐到来时还要恭敬,任得静抬手招呼大家坐下后,清清嗓子正要说什么,只见一个近侍飞奔而入,在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他面色微变,忙对众人拱手道:“诸位稍坐,容本王出去迎接一位贵客。” 任得静匆匆而去后,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不知道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要楚王亲自出迎。正在互打探,只见一个年纪在三十六、七,作商贾打扮的中年人在任得静和几名随从引领下进来,众贵族一见那人模样,慌忙起身行礼,却被那人抬手制止道:“我这次是信步而来,一切礼仪均免,你们就当我是一名普通客人好了。” 众人唯唯诺诺地坐了下来,一见来人雍容和众宾客模样,以及噤若寒蝉的李纯祐兄妹,我突然意识到,来人该是西夏的一国之主,年轻的皇帝李仁孝,这名字我还是从巴尔达口中听来。 来人在上首落座后,见众人立时鸦雀无声,他便淡淡道:“斗奴陋习,数年前即为朝廷所禁,只是这一次金国成心挑衅,诸公自楚王以下俱不甘心认输,我也就不便阻拦,不过大家要记住,仅此一回,下不为例!另外,传谕所有斗奴,只要能战胜金国对手,我不仅要给他和他家人以自由,还将授予他勇士的称号,赏金千两,如果他愿意,还可直接被任命为百夫长,在近卫军中任职。” 侍从答应后来到斗奴们聚集的帐篷,高声宣示了那道口谕,我心中生出一丝希望,看来有机会获得自由,只要我不在乎杀人,其实不管我在不在乎,不也得杀人? 决斗终于开始,斗奴们被一对对赶进那个巨大无朋的铁笼子,拚斗到只剩最后一人才被放出来,我不知道决斗是按什么顺序进行,只记得自己连杀二人后,才获得到小帐篷中休息的机会,这样的帐篷有好几个,每一个都有兵卒重重守卫。 我疲惫地躺在躺椅上,两个女奴在为我按摩放松肌肉,帐篷外不时响起贵族们的欢呼和怒骂,以及斗奴们歇斯底里的嚎叫和金铁交接的刺耳脆响,间或有金属入肉的闷声直钻入人的心底。就在这时,帐篷外突然传来小声的争吵,我疲惫得懒得睁眼去看,其实我两次杀人一共只用了三刀,并没有消耗什么体力,但心灵的疲惫远远超过肉体。 “对不起公主殿下,你不能跟斗奴接触,这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我的安全不用你操心,再不让开看我不把你鼻子割下来!” 争吵很快有了结果,帐篷帘子一掀,钻进了一身红装的宝燕公主,紧跟着她进来的还有两个手足无措的兵卒。 “白痴,你下一个对手就是楚王府最厉害的那个白种斗奴,如果你赢了他,我赏你十个女奴!”宝燕公主说着把一个酒壶扔到我的怀中,“先赏你一壶烈酒,只要你能杀了他,便可以代表我大夏国出战了!” 白种斗奴?我心中一颤,突然升起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慢慢睁开眼,我冲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宝燕公主呲牙一笑,邪邪地道:“女奴我没兴趣,你还差不多。” 宝燕公主一愣,脸上换成了另一种红晕,深盯了我一眼说:“你是第一个敢对我说这话的奴隶,不,男人!希望你有命活着回来。” 说完她转身钻出了帐篷,我慢慢拿起酒壶,任那壶烈酒毫无阻碍地涌进我的肚子,一团烈火渐渐从我腹中升起,但我心中的寒意却不见减少一分。 白种斗奴?不会那么巧吧?我在心中叹息。 第 10 章 第 10 章 金夏盛会 当我再次被兵卒们赶向那巨大的铁笼时,远远就看见铁笼中那个挺拔魁梧的身影,我感到嗓子发干,心在下沉,只看背影我便认出他是我此刻最不愿见到的人。 “是你!”站在他的对面,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千言万语化为一脸苦笑。 “是我。”他碧蓝眼眸闪过一丝激动,立刻又黯然无光。 “真巧!”我没话找话,摸着脸颊上那道刀疤,很想找回当初对他的恨意,但所有的记忆都只剩下两人一同出生入死、并肩作战的情形,所有的记忆最后定格成那只和我紧紧相握的手,以及他那拗口难记的长长名字,我很惊讶自己立刻就想起了他的全名:易卜拉欣汉森托尼。 仅仅一个多月,他完全像变了个人,光洁的脸颊冒出了寸长的短髯,使他的模样看起来沧桑了许多,赤裸的上身附满泥垢和污血,很难和原来衣衫华贵、一尘不染的他联系起来,改变最大的是他的眼神,孤寂、无助、茫然,再没有当初的飞扬神采,再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的骄傲和自信,我想,他体会到了我当初的感受。 望着他茫然无助的眼神,我手中的刀柄几乎要攥出水来,用尽一切努力,我也无法说服自己向一个曾经生死与共的伙伴出刀,即便知道是游戏也不能。 “怎么回事?怎么还不动手?”铁笼外开始响起了贵族们的窃窃私语,渐渐变成一阵杂乱的质问,最后汇集成整齐的呐喊,“杀了他!杀了他!” 我猛地一刀劈出,“当”地一声劈在拇指粗的铁栅栏上,百炼精钢的短刀立刻折成两段,我虎口立时开裂,手臂也麻木得像不属于自己,我却完全没有知觉,只瞠目怒视铁笼外嗜血的贵族们,众人被这声突如其来的巨响和我的目光震撼,一时鸦雀无声。 铁笼外响起一阵惊叫,几个贵族被那突然飞出的刀吓得摔倒在地,铁笼周围的兵士们立刻如临大敌,张弓指向我们,那弓弦满引时的“咔咔”声,为这沃满鲜血的花园再添一股肃杀之气。 “我再重申一次,”肃静中响起楚王任得静不带感情的声音,“你二人只有一个能活着出来,要不就一同被射杀,弓箭手预备!” ... 我转头望向托尼,只见他平静地淡然一笑,用生涩的西夏语问楚王:“夏国没有真正的武士吗?要杀我们也只能用这样的手段?” 我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感动和尊敬,生死于我来说不过是游戏,死亡不过是这次冒险的结束,但托尼却是真正地面对死亡,不惜为心中执着的那点尊严放弃自己的生命。 “等等!”终于有人阻止了楚王即将挥下的手,楚王一见是李仁孝,只得收回手,只听李仁孝淡然问,“我看他俩身手很好,难道除了射杀,就没有办法让他们屈服?” “皇上,这是斗奴惯例,”楚王的声音不亢不卑,“拒绝决斗的斗奴就如战场上的逃兵,即便身怀绝技也决不能姑息,不杀不足以立威。” 李仁孝轻叹口气:“杀人容易,收服人心难啊!我大夏立国,不正是以收服人心为上吗?仅凭我党项一族,哪有我大夏今日的强盛?” 显然李仁孝不主张杀人,但要就此不顾惯例收回成命,楚王却又有所不甘,不禁有些左右为难,眼珠骨碌一转,立刻斜视身旁那个标枪般的年轻人,那人见状闪身而出,对楚王抱拳道:“楚王,浪烈有个请求。” “讲!” “请楚王把那两名斗奴赐予浪烈祭剑!” 楚王眉毛一跳,瞟了李仁孝一眼,然后问:“你是说你要亲手杀了他们?” 浪烈昂起头:“方才那斗奴口出狂言,说我大夏没有真正的武士,浪烈就在公平决斗中杀了他们,以立我大夏之威!” 李仁孝笑道:“浪勇士为我大夏第一高手,要杀个疲惫的斗奴原也不是难事。” 浪烈坦然迎着李仁孝的目光,昂声道:“浪烈愿以一敌二,以示公平!” 此言一出不仅众贵族哗然,就连我也觉得够狂,自从我经过几个师父非人般的折磨苦练后,至今还没遇到能挡我三刀的对手,即便如此,我仍不敢说可以与托尼一搏,而身材瘦小的浪烈,却要同时挑战我二人,甚至无视我们卑贱的身份。 “好!准!”话说到这份上,李仁孝也不能再阻拦,只得点头同意。 “打开铁笼,给他们刀!”浪烈话音刚落,立刻有两柄短刀扔了进来,是那种一尺多长、四指多宽的斗奴专用刀,据说这样的短刀在决斗中不仅只有近身相博,还不容易一刀毙命,可以增加斗奴的刺激和乐趣。我捡起一柄,对托尼笑道:“想不到我们还有并肩作战的机会。” 托尼抬脚勾起地上短刀,平静地说:“以二敌一,不算公平,你当我是朋友就不要出手,我若死在他的剑下,你再出手不迟!” 我还想争辩,但一见托尼眼中的自信和骄傲,立刻就放弃了。有种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也永远具有武士的风骨。 铁门打开,浪烈弯腰钻了进来,缓缓扫视我二人一眼,然后慢慢拔出了腰中佩剑,双手紧握抱于胸前,一见他握剑的姿势,我突然有些后悔,后悔答应了托尼,让他单独去面对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像是为剑而生的浪烈,或者说他本人就是一柄经过千锤百炼的杀人利剑! 我紧靠在铁栅栏边,虽然远离浪烈,我仍然被这个比我矮半个头的瘦小男子浑身散发出的凛冽杀气激得手心冒汗,心脏狂跳,我这才知道,从小就经过刻苦训练和实战淘汰的真正武士,与短时间内训练出来的斗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杀!”托尼在浪烈无形压力下再难保持镇定,一声怒吼,挥刀而出,几乎同时,浪烈也迎了上来,刀剑相击的刺耳铿锵立时连成一片。 二人的身形不时在我面前交错闪过,我用了十二分的努力才克制住自己不向浪烈偷袭,我得尊重托尼,其实就算我偷袭,也肯定无法得手。 ... “我败了!”托尼说着放开手,任空空的刀柄带着遗憾跌落于地,然后摇头发出一声不甘的叹息,“可惜我宝刀不在。” “你若宝刀在手,倒是个难得的对手,”浪烈微微点头,长剑遥指托尼,“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斗奴,杀了你还真有些可惜!” “还有我呢!”我说着一刀劈向背对着我的浪烈,托尼已败,我终于可以出手。 浪烈没有回头,后背如长有眼睛,反手一剑准确地撩开了我的短刀,跟着一个回身旋风斩,长剑如匹练横扫我的脖子,我匆忙竖刀护住颈项,但力未满盈而剑锋已至,我心知不妙,完全凭着本能顺着刀势侧倒,刹那间感觉到剑锋从我耳旁一划而过,扫得脸颊生痛,虽躲得狼狈,总算于毫厘间躲过一劫,敏捷的反应和本能的预感救了我一命。 我狼狈地从地上翻身而起,手中的刀仅剩一半,泄气地扔掉半截短刀,本想在死前说句硬气的话,却因败得太狼狈,连大话也没脸再说,只有竖起拇指,用食指瞄准浪烈眉心,在心中暗叹:可惜那把手枪不能带来,不然老子一枪就可以打爆你小子的头。 “等一等!”在浪烈就要再次出剑时,突然有人出言喝止,浪烈不得不定在那儿,因为那是夏皇李仁孝的声音。 “浪勇士既然说这白种斗奴是最好的斗奴,何不饶他一命,让他为我大夏出力?” “皇上,拒绝决斗的斗奴都得死,这是斗奴的起码规则。”浪烈紧握剑柄,并没有收剑的意思,这让我十分惊讶,难道他竟敢违抗皇命? “楚王,不知你举行这次家宴的目的是什么?”李仁孝突然转向楚王问道。 楚王一愣,答道:“选出最好的斗奴,代表我大夏迎战金国。” “没错!”李仁孝微微点头,“既然最好的斗奴已经选了出来,我看这次聚会可以圆满结束了。” “可是,”楚王犹豫了一下,“斗奴的规矩若废,以后奴隶们哪还会拼死相搏?” “没有以后!”李仁孝决然道,“斗奴陋习几年前就明令禁止,但不少皇亲贵族仍阳奉阴违,视朝廷律法为儿戏,朕有心整肃朝纲,就从这斗奴陋习开始,不仅如此,朕还将颁布新法,不允许主人再肆意杀戮奴隶,为将来废除奴隶作准备。” 李仁孝环视众人一眼,见众人都诚惶诚恐地望着自己,这才又道:“这一次为应付金国挑衅,原因特殊,朕也就不追究了,但朕以李氏列祖列宗的名誉保证,这将是最后一次,从今往后,无论皇亲国戚,朝廷重臣,只要再私自斗奴,必依新法夺爵问罪!” 见李仁孝第一次在楚王家宴中自称为“朕”,那是在用皇帝的身份跟大家说话,众人尽皆哑然,楚王踌躇片刻,犹豫道:“就算最好的斗奴已经遴选出来,可是,也还需要再挑选四名斗奴啊。” “我看那名斗奴也不错,”李仁孝突然指着我,然后问浪烈,“浪勇士,最近两年可还有人能从你剑下毫发无伤地逃生?” 浪烈迟疑了一下,淡淡道:“没有。” “这就对了,”李仁孝点头道,“方才那名斗奴已证明了他的能力,相信没有人会对浪勇士的剑有怀疑,余下三名斗奴可以从幸存的八人中任选,他们的武艺相差极微,选谁大概都差不多,今天的血流得够多了,到此为止吧。” 见众人不再有异议,李仁孝又道:“既然是代表我大夏国,这五名斗奴选出后,就先送到宫中暂押,若他们能为大夏建功,他们的主人也将得到封赏!”说完李仁孝起身离席,众人慌忙跟着站起来,目送着他离开。李仁孝走出两步,突然又回头望着浪烈若有所思地说:“方才从你剑下逃生的那个宋人,我记得好像是叫‘白痴’?” 浪烈一脸茫然,显然不懂汉语“白痴”的意思,李仁孝最后又补了一句:“翻译成咱们党项族的语言,也就是——白痴!” 说完李仁孝转身就走,不再回头,扔下一头雾水的众贵族和满脸通红的浪烈。 我正为李仁孝的救命之恩和废除斗奴的仁慈之举感动,立刻又为其借刀杀人的心计胆寒,心知因最后这句话,我立成浪烈的眼中钉,以浪烈的秉性,一定会找机会杀了我以证明其能力,不然容一个白痴从剑下逃脱,无疑是对浪烈这“第一高手”称号的莫大讽刺。这借刀杀人之计当然不会是针对我这个卑贱的奴隶,而是针对浪烈,我几乎能猜到如果我战胜金国斗奴,一定会被李仁孝留下来,成为浪烈如梗在喉的刺,这根刺即便不能要了浪烈的命,至少也会让他因难受而犯错。 只是我搞不明白,浪烈是党项人,大夏国第一高手,但李仁孝对他却从来没有好脸色,而他也不把大夏国皇帝李仁孝放在眼里,反而对异族的楚王任得静百依百顺,看来也不能完全依照血缘或民族来确定一个人的归属。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李仁孝,不是他,我的冒险早已经结束,十亿元也该拜拜了。 楚王的宴会结束后,我和托尼以及另外三名幸运的斗奴均被送入皇宫,我们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待,首先沐浴更衣,全身焕然一新,然后住进整洁的新房,日常饮食不仅堪比贵族,甚至还有数名女奴侍侯起居,除了手脚上的镣铐和每日不缺的格斗训练,以及奴隶不该有的自由,我们过上了贵族一样的生活。 大概是为了防止我们串谋,我和托尼以及其他几个斗奴虽隔墙而居,却没有再见过面,就连我们训练的时间也完全错开,不过一到夜里,房中再没有旁人的时候,我可以用镣铐敲击一侧的墙壁,那边一定会传来托尼的回应,虽然从敲击声我们无法理解对方传达的意思,但从敲击的轻重和节奏可以感受到对方的情绪,每当这个时候,我们不再孤独,甚至忘掉日间所有的痛苦和不快。 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金国的使者终于到了,决定我们命运的日子也已来临。 ... 有内官来传谕我们晋见,说是金使要见我们,这大概就像是斗鸡前,双方主人要相互欣赏一下对方的斗鸡一样。 “居然用一个白种猪和一个宋人作斗奴,”金国使者见到我时有些吃惊,“白种猪也还罢了,宋人一向懦弱,用来对付南蛮还堪一用,训练来做斗奴岂不是所托非人?” 那金使也就三十出头,虽然年轻,却十分骄横,竟与大夏皇帝李仁孝平起平坐,我从夏国官员们对他的奉承中知道,他是金国皇帝完颜亮的亲弟完颜希,为金国烈亲王。 李仁孝闻言轻轻咳嗽了一声,目视一个彪悍的武将没有说话,那武将立刻跨前一步,对完颜希抱拳问道:“宋人岳飞的武艺,不知贵使以为如何?” “你!”完颜希一窒,一时涨红了脸说不出话来,跟着拍案怒道:“宋有岳飞,仍是我大金子侄之国,西夏有名将野利家族,却还是南宋藩属,何况岳飞已死近二十年,天下还有何人能挡我女真虎狼之师?” 那武将显然就是野利家族的一员,闻言脸色通红,正要怒而争辩,李仁孝已摆手笑道:“大金国纵横九州,天下谁人不知?如今天德帝励精图治,国力空前强大,目前更有雄兵百万,虎视天下,南宋就算岳飞韩世忠在世,也不过是螳臂挡车,何足道哉?” 完颜希见李仁孝言词卑恭,脸色稍霁,指着几个斗奴吩咐随从:“赏酒!赏肉!” 立刻有金人为我和托尼等几个斗奴送上了几坛烈酒和几腿烤鹿肉,我们就在帐前像那些金人一样席地而坐,大口吃喝,旁若无人。” “这个宋奴果然有些与众不同,”完颜希打量了我几眼,对李仁孝点头道,“在我威武大帐中,在无数勇士环视下,神色仍能如此泰然。” 李仁孝淡淡一下笑:“比起烈王帐下几名契丹族斗奴,却还是有所不如。” “这是自然,”完颜希昂然一笑,“这几名契丹斗奴是我王兄亲手俘获,训练了足有两年的勇士,本王这次代表皇兄前来,除了与夏皇斗奴为乐,还要为皇兄说媒,希望金、夏两国能结秦晋之好,共创千古霸业。” “说媒?”李仁孝皱起眉头,“不知天德帝想纳谁为妃?” 完颜希对李仁孝拱手笑道:“当然是夏皇掌珠,兴庆有名的美人宝燕公主。” 此言一出,西夏皇亲贵族们一时哗然,有的面色激愤,认为这是仗势凌人,但更多的则是面露喜色,大概觉得能和强大的金国结亲,不失为维护西夏和平和强大的最好办法。就在众人窃窃私语中,王子李纯祐拍案而起,戟指完颜希怒问:“完颜亮荒淫好色暴虐无常,此乃天下皆知,我妹妹岂能嫁给这等暴君?” “混帐!”李仁孝抢在完颜希发火前拍案喝道,“国家大事岂容竖子插嘴,与朕打了出去!” 李纯祐还想争辩,已被身后的野利莫仁拦住,不容他挣扎,野利莫仁立刻把他强拉出了大帐。大帐中一时鸦雀无声,就算有人觉得这桩婚事不妥,有李纯祐前车之鉴,众人自然噤若寒蝉。李仁孝这才对完颜希拱手道:“犬子无礼,让烈王见笑!” “无妨,”完颜希大度地摆摆手,“年轻人口没遮拦,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身为王子,以后不要再如此轻狂鲁莽才好。” 李仁孝忙道:“烈王教训得是,朕以后定会严加管教!” 完颜希见李仁孝言词卑恭,这才笑道:“此事夏皇若无异议,便这样定下来,待本王归国之时,便把宝燕王妃带回去,皇兄愿割河南三府十八县作为聘礼。” 李仁孝本有些犹豫,待听到最后那句话后,神情更是痛苦,掩饰般端起面前酒杯挡住自己面目,把那杯酒慢慢一饮而尽,放下酒杯时面色已平静下来,推杯缓缓道:“小女能得天德帝青眼,那是她的福分,朕岂能有异议,这事就这么定了。” “还有,”完颜希似乎早料到李仁孝会同意,除了礼貌的微笑,脸上并没有太多的喜色,“本王这次代表皇兄前来,不仅希望能与夏皇结成同盟,还想达成金、夏共同出兵南宋的协议,届时咱们两国会师江南,并分天下!” “这个...”李仁孝手抚玉佩,面色踌躇,显然一时难以决断。 “本来呢,”完颜希见李仁孝沉吟不语,便不以为意地低头把玩手中杯盏,“以我大金国目前的国力和威震天下的百万雄师,独力扫平南宋完全不在话下,不过你我既为秦晋之国,自然是要利益均沾,希望夏皇不要辜负我皇兄的美意才好。” 李仁孝微微一笑:“天德帝的美意朕心领了,只是这等军国大事,朕要与众大臣尤其楚王商量后才能定夺,此事改天再给烈王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见李仁孝柔中带刚不愿立即应承,完颜希鼻子里轻哼了一声:“希望夏皇早作决定,皇兄近日已征集四十万兵卒和六十万民夫,不日就要饮马长江,到那时再作决定恐怕就迟了。” 此言一出,西夏不少文武大臣脸上俱有惧色,只有李仁孝不以为意地淡淡一笑道:“我大夏倾国之兵也不过十几万,恐怕帮不上大金国什么忙,再说北边有鞑靼人和乃蛮人、南边有吐番人和回鹘人骚扰,我们也有心无力,待朕和楚王商量后,总要给烈王一个满意的答复才是。” 完颜希在李仁孝不软不硬的推拒下只得悻悻作罢,指着我和托尼等几个斗奴高声道:“军国大事咱们改日再议,现在就让本王看看贵国训练出的斗奴是否可与我大金斗奴一决高下?” 众人齐齐鼓掌叫好,完颜希不等李仁孝答应,就对身旁的金将吩咐:“在帐外圈出决斗场,本王要和夏皇饮酒观战。” 我们被几个金兵带出了大帐,大帐外早有数百金兵围出一个十丈方圆的空地,地上画有白线,金兵们在白线外用长矛指向场地中央,显然决斗中如果谁不幸被逼到边上,会被那些长矛戳成筛子。当我们被解开镣铐赶入决斗场后,在大帐外事先搭起的观战台上,完颜希和李仁孝以及金、夏数十文武大臣也先后落座。 “这次斗奴为群斗,”完颜希的声音远远传来,“双方各出五名斗奴,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以杀光对方所有斗奴为胜,另外,为了使决斗更加精彩持久,除了短刀,每人再赐一面盾牌防身!” 此言一出,我不禁暗骂金人狡诈,想我们平日训练从未使用过盾牌,在这上面已经比金国斗奴差了一大截,再加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训练过,相互间既没有信任也不可能有配合,只能各自为战,如果金人的斗奴像一支军队那样同进同退,合理使用各种战术,即使单打独斗我们能胜上一筹,群斗也必定大大吃亏,决斗还没开始我们已完全处于下风。相信李仁孝和西夏那些领兵打仗的将领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却没人有异议,没想到他们对金人的恐惧竟有如此之深。 托尼也明白其中关节,不禁转头望向我,我们目光交汇,立刻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样的意思,至少我们两人之间有毫无保留的信任,至少我们两人可以成为一个整体! ... 场地中扔进了十把短刀和十面盾牌,大家默默地捡起属于自己的刀和盾,自觉地分成两个阵营,虎视眈眈地戒备着,两帮完全没有任何仇怨的人,只为了争取活下去的权利,不得不作殊死搏斗,我不禁为自己也为对手感到悲哀。 ... “——杀!”抢先发出呐喊的竟是周围那些金兵,声音整齐而突然,竟盖过了激越的战鼓,把我吓了一跳,就这瞬间,五名契丹族斗奴已紧咬牙关向我们冲过来,神情狰狞如出栅猛虎,却又分工明确队形完整,五个人竟像一支冲锋陷阵的军队,楔子般把我们五人从中一分为二,我们不得不后退自保,各自为战。 契丹人几次冲锋后,试出我和托尼是最不容易对付的对手,立刻把主要攻击力集中到其余三名对手身上,一名同伴在两名契丹人的紧逼下忘了身后的枪阵,直退到金兵们平端的长枪上,立刻被刺了个对穿,长长的惨呼极大地打击了我们的斗志。 “一味退缩躲闪,咱们必死无疑,只有跟他们拚了!”我大叫着和托尼当先冲了上去,两名同伴都知道这是你死我活的决斗,如果我们死了,他们也不能幸免,立刻嚎叫着冲上前,挥刀向对方狂攻,爆发出哀兵最后的悍勇。五名契丹斗奴立刻退守成一个圆圈,盾牌向外抵挡我们疯狂的进攻,决斗用的短刀完全无法攻破对方盾牌严密的防守,那种盾牌简直就是这种短刀的克星。不过对没有用盾牌训练过的我们来说,这种盾牌反而成了累赘,影响了我们的步伐和出刀的速度,我们的进攻完全无效。 “杀!”五名契丹斗奴在我们劲力稍懈时,立刻爆发出整齐的呐喊,挥刀向我们反攻,我们不得不退守,但缺乏共同进退的默契,一名退缩稍慢的同伴不幸落入对方三个人的重围,当我们想返身营救时,他已连中数刀,一头栽倒在地,契丹人却不立刻杀死他,故意要让他临死前那不甘的挣扎和惨呼不断撞击我们的神经,以打击我们的斗志。 四周战鼓震天轰鸣,与垂死者绝望的哀嚎交相辉映,更为这决斗增添一抹惨烈之色,一个同伴再忍受不了那种厉鬼吞噬神经般的折磨,嚎叫着向契丹人扑去,对方三前二后的阵形立刻裂开一道缝,任那同伴一冲而入,阵形跟着合上,我暗叫不好,和托尼挥刀想上前相救,却被对方三面盾牌阻住,眼睁睁看着那同伴在两名契丹人围攻下,转瞬间便倒在血泊中。 不到盏茶功夫,我方五人就折了三人,而对方却毫发无损,这让所有人对我们都失去了信心,就连西夏人也只是绝望地冲我和托尼高喊:“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他们现在最大的愿望也只是要我和托尼杀几个金国斗奴,使夏国不至于输得太惨。 我和托尼在金人的呐喊和夏国武士的鼓噪中,几乎同时扔掉了累赘般的盾牌,然后对望一眼,俱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信心,这信心又在眼光相互的交流中被无限放大。 “‘一阵风’百多号匪徒都败在咱们手里,死亡之海咱们都闯了过来,难道还对付不了这几个契丹人?”我横刀昂然而立,用过去商队中通用的大食语对托尼道,“咱们先跟他们游斗,觑得破绽后同时进攻,集中力量攻击一人,依年纪把他们分为一至五号,进攻时喊出目标的号数,咱们同时出刀,相信他们没人能挡你我同时的绝杀。” “就这么办!”托尼信心倍增,五名契丹人却一脸茫然,他们听不懂我们的语言。 契丹人开始逼过来,我和托尼跟他们一触即退,手中少了沉重的盾牌,我们的步伐比他们要灵便迅捷得多,决斗场又足够大,他们根本追不上我们的身影,五人不得不分散开来,对我们进行围追堵截,我们的机会来了。 “注意五号!”托尼听到我的提醒有意识地向我靠过来,我一声厉吼,“杀!” 话音未落,我猛然一刀挑开他乌龟壳一样的盾牌,托尼的刀立刻应声没入盾牌后,五号当即惨叫一声,捂着肚子跪倒在地,那一刀几乎把他的肚子完全剖开。 “好!”夏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完全盖过了金人的呐喊。 “三!”欢呼声中托尼又是一声厉喝,挑开了三号护在身前的盾牌,我就在白驹过隙的瞬间,一刀切入盾牌的空档,砍中了他的胸膛,立刻让他失去了战斗力。 “好!”夏人再次欢呼,这大出他们的预料,他们甚至看到了赢的希望。 剩下的三名契丹人嚎叫着向我们扑来,我和托尼立刻退走,虽然以二敌三我们已能占到上风,但我们还是不想冒险,对方有盾牌拖累,根本别想沾到我们的边,但要扔掉盾牌,那又是弃长用短,更加不是我和托尼的对手,他们已必败无疑。 “二!”托尼再次大吼,挥刀斩向二号,那名契丹人似有预感,立刻弃盾后退,却被我追上去的一刀逼到场边,一下撞在那些金兵平端的枪上,几个金兵收枪不及,眼睁睁看着他撞在枪上,像落入陷阱的野兽般绝望地嚎叫挣扎。 身后有刀风响起,不需要再和托尼配合,我躲开那不成章法的一刀,跟着一个扫...腿把那个几乎疯狂的契丹人扫倒在地,倒地时我听到了他腿骨折断的脆响,他惨叫着还想挣扎爬起来,我踏住他握刀的手,一刀架上他的脖子,几乎同时,托尼也一刀斩掉了另一个契丹人拿刀的胳膊,那契丹人嚎叫着用盾牌砸向托尼,却被托尼一脚踢出老远。 ... “杀了他,快杀了他们!”夏人的欢呼渐渐变成了责骂,“你俩还在等什么,杀了他们你们就是今日决斗的胜利者,就有希望获得自由。” 自由?我闻言心中一动,慢慢放开脚收回刀,向观战台方向走近两步,远远地冲夏皇李仁孝跪倒,为了四条人命,我毫不犹豫地跪倒。众人的嘈杂渐渐弱了下去,大家都不明所以地望着我,不知道我要干什么。 “皇上,”我身子挺得笔直,对李仁孝大声道,“我记得您说过,只要我们能战胜金国斗奴,就给我们自由,并有丰厚赏赐,不知这话算不算数?” 李仁孝失笑道:“朕一言九鼎,说过的话当然算数!” 我立刻追问:“是不是从现在起,我们就算是自由人?” 李仁孝沉吟了一下,大声道:“朕宣布,你二人从现在起,已是我大夏国子民。” 我心情来不及激动,立刻道:“既然如此,依照草原上的法则,谁的性命被别人掌握,谁就该成为对方的奴隶,如今这几个契丹人的性命就掌握在我和同伴手里,他们就该成为我们的奴隶,我们既然是自由人,就有资格成为他们的主人。” 此言一出,无论夏国还是金国贵族们俱是一片哗然,不说一个奴隶居然敢出言挤兑皇上,还想要拥有自己的奴隶,这在夏国历史上大概是绝无仅有,也难怪他们哗然。完颜希更是拍案怒骂:“荒谬,奴隶也想一步登天,再说金国的斗奴永远属于我大金,他们的生死掌握在本王手里,他们不能在决斗中胜出,就该一死以谢罪!” “不对,烈王!”我昂然道,“首先我已不再是奴隶,这一点方才皇上已当众宣布过,其次这几名金国斗奴的性命现在也不是掌握在你手里,而是掌握在我们手里,我们理该成为他们的主人,虽然如此,我还是愿意把皇上给我的全部赏赐奉献给烈王,作为这几个金国斗奴的补偿,相信我的同伴也愿意如此。” “不错,我愿意!”托尼立刻道。 完颜希还要反对,李仁孝已鼓掌笑道:“你二人如此殷切地想要那几名残废的斗奴,甚至不惜用朕丰厚的赏赐来交换,烈王肯定不会反对,是吧,烈王?” 完颜希鼻子里轻哼了一声没有言语,李仁孝立刻对我道:“烈王已经同意,那几个契丹斗奴就属于你们了,你们可以先带他们退下,暂时在近卫营中歇息,待回京城后朕再行封赏。” “谢皇上!”我笨拙地磕了个头,和托尼一起把四名重伤的契丹人和那名幸存的伙伴带离决斗场,暂时带到军营歇息,期间没有人再给我们带上手铐脚镣,但有几名李仁孝的近卫兵丁在有意无意地监视着我们。我知道,虽然现在不再是奴隶了,但要想离开这儿的话,一样会被人当奴隶追杀。 我和托尼为几名契丹人包扎伤口的时候,他们的眼神十分复杂,既有死里逃生后的庆幸,又有失去兄弟的悲伤,我能理解他们的感情,一方面我和托尼杀了他们的兄弟,另一方面我们又救了他们一命,这恩仇之间实在难以算清,在我们为他们包扎完伤口后,他们的大哥终于嗫嚅着向我拜倒在地,哽声道:“多谢主人不杀之恩,从今往后,我们兄弟几人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主人的大恩!” 我把断了一臂的老大扶了起来,握着他的手说:“我假意作你们的主人,是为救你们的权宜之计,你们在我这儿永远是自由的,养好伤后随时可以离开,以后为仇为友都悉听尊便。”说完我转向托尼问:“托尼,你看如何?” 托尼轻轻抚着手腕上镣铐留下的疤痕,垂首黯然道:“只有做过奴隶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奴隶的辛酸,如果有可能,我愿这世上不再有奴隶。” 老大的眼眶有些湿润,紧紧握着我和托尼的手没有说话,但从他哆嗦的嘴唇可以知道,当他得知自己是自由人后,心中的激动难以言表,一个奴隶突然成为自由人,就如同获得一次新生,我完全能感受和理解这种心情。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是契丹贵族,是从小就习武的契丹勇士,他们复姓耶律,断了一臂的老大叫耶律昭,被我砍中胸口的老三叫耶律顺,被我扫断了一条腿的老四叫耶律宁,被托尼砍中肚子的老五叫耶律刚,不幸死在金兵枪下的老二叫耶律迁。 黄昏的时候我们终于开始拔营回京,我和托尼本来完全没有办法为伤者找到舒适的马车,幸亏宝燕公主念着故主之情来看了我一回,我不得已求她帮忙,她便让出了自己和奶娘的车马,这让我颇有些感激,望着因训练了我而有几分得意的她,我突然想起她将作为交易品嫁到金国,嫁给比她父亲年纪还大的完颜亮,虽然不能原谅她逼我杀掉同伴的残忍,但我心中还是为她感到有些难受,她显然还不知道这事,一直还笑语嫣嫣。 第 11 章 第 11 章 天剑绝刀 回到兴庆后生活并无多大改变,虽然我和托尼不再是奴隶,但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稍有点不同的是我们不再戴手铐脚镣,甚至还可以相互串门和自由交谈,我这才知道托尼的遭遇,他是被那阵龙卷风从沙漠盗匪手中救下,同时也被它弄得迷了路,饥渴交加下被西夏捕猎的边军俘获后送给了楚王,并以一身武艺成为楚王府最好的斗奴。 我们庆幸能重逢,更庆幸不再是奴隶,不过自由仅限于这别院内,门外守卫的兵卒并不因为我们已经自由就会通融,这处别院本是专为皇家斗奴而建,建造得就如一座监狱。自从李仁孝继位后便已废弃多年,现在便成了我们和耶律兄弟养伤的所在,他们的伤在太医的医治下已无大碍。 直到第七天我和托尼才接到封赏令,除了成为百夫长,还有异常丰厚的赏赐,只是这些赏赐仅让我们通过圣旨听了听,东西都按当初的约定转交给了完颜希,作为买下耶律兄弟之资,在得知那些赏赐的丰厚程度后我心中多少有些后悔,接着又释然了,如此多的珍宝决不是用来赏赐奴隶的,而是送给完颜希的贿赂,只不过是借了我们这条路,让这贿赂变得光明正大而已。 我对李仁孝封我和托尼为近卫军百夫长并不感到意外,甚至对他的召见都像有所预感,换上新的军服后,我和托尼在内官的带领下第一次离开了这处斗奴别院去晋见夏皇李仁孝。在一处僻静的偏殿内,我再次见到了夏皇李仁孝,此时他一身便服,神情随和,从外表看更像一个倜傥文人,完全没有夏人那种粗犷和豪迈,我和托尼用刚学来的礼仪向他跪拜,他微笑俯视着我们,任我们笨拙地行完大礼后才让内官赐座。 “日间那些赏赐都给了烈王,你们不会心痛吧?”李仁孝笑问道,不等我们回答,又说,“你们放心,朕不会亏待为大夏国建功的勇士,这里还有一道封赏,这才是真正给你们的东西。” 内官在李仁孝的示意下向我们宣读了那道封赏手谕,不过是女奴仆佣,战马宝刀,白银绢布和京城内两处住宅,果然是给我们的东西,既实用又十分丰厚。 “皇上如此厚赏,不单单是为我们的功劳吧?”我笑问道,心中并不因这些赏赐而感激,只想着如何尽快离开这里,去寻找下落不明的黛丝丽。 李仁孝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盯着我意味深长地反问:“虽然我们夏人不如你们汉人那样礼仪繁琐、尊卑分明,但你俩仍是唯一得到朕特别召见的百夫长,你们难道就没有一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一怔,意识到自己果然太随便了些,正想装出一点诚惶诚恐的模样,可一见李仁孝那锐利得似乎能洞悉人心的眼睛,便知道再怎么装也瞒不过他,只好叹口气笑着说:“我很想像皇上身边的那些将军勇士一样向皇上表肝脑涂地的忠心,只是这样多少就有些欺君了。” “你果然有些特别,”李仁孝没有理会我的幽默,只紧盯着我说,“你虽然生为奴隶,脸上却没有奴隶惯常的自卑,眼光更超然物外,甚至在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俯视着所有人,你即便屈膝在朕面前的时候,朕都感受不到你哪怕一丁点的敬畏,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很简单,窥破天机的异人!我差点用调侃的口吻把这话说了出来,我很想知道当我告诉李仁孝这个世界的一切秘密后,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当然,这些只是想想,实际上我只苦笑道:“其实我仅仅是个稍微有点与众不同的宋人而已。” 李仁孝对这回答显然不很满意,不过并没有进一步追问,只扫了我和托尼一眼,才淡淡问:“你们不仅是第一次蒙朕召见的百夫长,甚至也是仅有的两个直接升为朕近卫军百夫长的奴隶,你们可知是为什么?” ... “那是因为你们都不是我大夏人,也因为你们都曾经是奴隶,更因为你们的机智和武功让朕动心,朕需要你们的帮助。” 我和托尼对望一眼,托尼对党项族语言还不是很熟悉,大概还没完全明白李仁孝的意思,却又不好细问,便把疑惑的目光投向我,我则转向李仁孝笑道:“皇上真会说笑,想皇上贵为一国之主,有万千勇士可用,怎会需要我们两个卑微者的帮助?” 李仁孝轻轻转动着手中的茶盏,静默了片刻后,方抬起眼帘缓缓道:“你们并不卑微,一个人的尊卑贵贱并不在于他的身份,有的人位居显赫高位,仍然是一奴才,有的人食不果腹,却还是轻王鄙侯,朕从你们的眼神里知道,莫说一个小小的近卫军百夫长,即便是我大夏国万户侯恐怕也不能让你们动心,更买不到你们的忠心,所以朕不想用银钱女子官爵来收买你们,而是用平等的身份向你们请求帮助。” 我心神微震,堂堂大夏国皇帝,居然对两个刚从奴隶晋级来的低级军官说出这等话,不由得我不重视,但我清楚,这种帮助往往意味着莫大的凶险,甚至可能要献出生命,所以我既不敢推辞,也不敢答应,只敷衍道:“我们能力有限,恐怕不堪大用。” 李仁孝紧盯着我说:“朕希望我们用男人之间的语言来对话,朕知道你不是什么追随大食富商的苦力,也不可能是宋国的奸细,告诉朕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何会出现在戈壁荒漠?要到哪儿去?如果不危及我大夏国利益,朕愿意为你提供一切帮助。” 我心中一动,望着李仁孝诚恳的眼神,我决意冒一回险,踌躇片刻后,我犹豫着说:“我不是苦力也不是奸细,只是一名护送西方埃国太阳教圣女到东方来取经的武士,托尼也是,我们在沙漠中遭了盗匪,和圣女走散,如果可能,我们想继续找寻圣女,护送她达到目的地。” 从李仁孝的眼神我知道他并不全信,只问道:“你们的目的地是哪里?” “临安。”我犹豫了一下。 “临安?”李仁孝皱起眉头,“金国目前聚集数十万大军,不日就要渡过长江挥师南下,临安恐怕就要变成战场,你们前去岂不是自蹈险地?” 我苦笑道:“没办法,职责所在啊。” 李仁孝不再多劝,转过话题道:“只要你们的圣女是从戈壁沙漠从西往东而来,就应该进入我大夏国境或鞑靼人出没的大草原,朕可以调动‘风云堂’眼线为你们打探她的消息,以‘风云堂’遍布天下的眼线,应该可以找到她的下落。” 我心中一动,知道若有李仁孝的帮助,当然比我和托尼大海捞针盲人骑马去瞎闯要好得多,不过我知道这种帮助是互相的,李仁孝没有理由白白帮助两个奴隶,并放任他们远走高飞,我想这将是一场交易,甚至是不能拒绝的交易。明白其中关节,我直接问李仁孝:“皇上想要我们做什么?只要我们办得到,定会全力以赴。” “好!爽快!” 李仁孝毅然一挥手,“朕要你们为朕杀了浪烈!” 我闻言心神大震,托尼显然也听懂了这句,脸色也是一变。我疑惑地望着李仁孝不解地问:“皇上为大夏一国之主,要想杀谁还不是一句话,何以要借我们之手,再说浪烈为大夏第一高手,皇上为何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李仁孝森然道:“想你们也看到了,朕虽贵为大夏国皇帝,却完全不能为所欲为,废奴的决心已下了多年,但朝中反对的贵族仍大占上风,其中尤以楚王为首,楚王虽为宋朝叛将,却也是朕的外公,又镇压过萧合达的叛乱和乱民哆讹,在朕继位之初为朕立过大功,如今全国十二军司有大半效忠于他,更有浪烈这种国人心目中的第一剑手对他忠心耿耿,朕看在太后的面上可以容忍他对朕的不敬,却无法容忍浪烈的无礼,只有杀了浪烈,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让那些贵族清楚谁才是真正的一国之主!废奴的政令才能得以通行!不过浪烈已是国人的偶像,朕若公然妄杀会失去军心民心,因此才要借你们之手。” 我心中有些疑惑:“皇上何以一定要废除奴隶?” 李仁孝站起身来,从身后书柜中抽出一个卷轴,在书案上展开,原来是一幅巨大的地图,李仁孝指着地图说:“目前鼎足而三的最强大的三个国家,大夏、金国、南宋,以南宋地域最小,以金国为最大,人口也是金国最多,但南宋百姓每年创造的财富却超过了金、夏的总和,南宋虽然每年要给金、夏两国支付大量的进贡和岁银,但它仍然是三国中最富裕的国度。很早以前朕就在思考其中原因,结论是汉人早就没有奴隶,只有自由之身的百姓才会在生存压力下,为国家尽可能多地创造财富,金、夏两国盛行掳掠外族人和无力还债的百姓为奴,这使百姓大量外逃,造成人口外流。而失去自由的奴隶在主人鞭子下就算勉力劳作,也只是像牲口一样既缺乏积极性又缺乏创造性,所以金、夏两国虽然可以在战场上欺凌宋人,却永远也不能像南宋那样富裕。” “所以皇上准备解放奴隶,让他们为夏国创造财富?”我终于明白了李仁孝的意图,这也是符合他身份的意图。 “没错,”李仁孝拍案道,“但如此浅显的道理,仍然不能为贵族们理解接受,也或许他们完全能理解,却不愿放弃主人的诸多特权,所以不以高压手段无法让他们服从,而他们敢与朕对抗,主要是有楚王领头,不打击楚王,废奴的政令便无法通行,杀浪烈,便是打击楚王的第一步。” “我愿意为皇上效力,”一直不曾说话的托尼突然插话,“只要是为了废除奴隶,我愿竭尽所能。” 见托尼已答应,李仁孝把目光转向了我,我苦笑道:“皇上何以如此信任咱们两个不明底细的外人?又何以肯定我们一定能杀了浪烈?” 李仁孝哈哈一笑,盯着我淡然道:“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信任,有时候只需一眼就够了,也正因为你们是外人,才不可能是楚王的人。另外,整个大夏国敢和浪烈交手的武士大概也就只有你二人了,朕必须信任你们,至于你们能不能杀掉浪烈,朕相信只要你们二人联手,一定就有机会,即便你们失手,因你们身份卑微,对朕来说也无关紧要,但浪烈却死不起,他若死,对以楚王为首、反对朕废奴的贵族是莫大的打击,所以朕输得起,而楚王却输不起。” 李仁孝不加掩饰的直率并没有让我反感,反而生出一种莫名信任,与托尼交换了一下眼神,我转问李仁孝:“我们该怎么做?” “具体细节野利莫仁将军会告诉你们,”李仁孝显然不想插手具体事务,只对我们叮嘱道,“不过你们要记住,不能用朕的名义,也不要想在朕这儿得到什么帮助,你们最好是在公开决斗中杀了他,这才能达到最大的震撼效果,而且国法对公开的决斗判罚也很轻。” “那我只会白白送死,”我苦笑道,然后转问托尼,“你有几分把握?” 托尼犹豫了一下:“就算有宝刀在手,我大概也只有四成把握。” “所以你们一定要联手!以浪烈的骄傲,一定不会介意你们联手。” 我为难地转向托尼,不知道怎样去说服他放弃那武士的骄傲,他理解地望望我,淡淡道:“我的民族有这样一种说法,武士的荣誉重于生命,但还有一种东西比武士的荣誉更重要,那就是大义。只要是为废除奴隶,我可以放下武士的荣誉。” “好!朕等你们的好消息!”李仁孝击掌道,“只要你们杀了浪烈,朕便动用一切眼线,为你们找寻你们的圣女,并答应你们随时可以离开,去继续你们的使命。” 见李仁孝疲惫地直了直腰,我知道召见该结束了,便和托尼拜退出来,刚退出殿门,一个内官由外匆匆而来,神色慌张地冲进殿中,我隐约听到他有些惶急的禀报:“宝燕公主失踪了!” 烈风楼是兴庆的名楼,高有四重,处在横贯兴庆的大道东头,那儿正是风口,烈风楼因此而得名,我和托尼第一次登上最高的第四重时,才真正体会到烈风的滋味。 我和托尼现在都搬进了两处御赐的新居,除了每日去翔庆军司轮班点卯,闲暇时便出入酒楼妓寨,除了翔庆军都统野利莫仁,没人知道我们真正的使命。 大概是烈风楼的孤高和那个“烈”字合了浪烈的脾气,所以一向深居简出的他偶尔外出也只到烈风楼来喝喝茶,到酒楼喝茶,全兴庆府大概也只有浪烈一人,可见他是何等的清心寡欲和独立特行,所以他在剑道上的成就绝非偶然。 已经是第七次来烈风楼了,不过一次也没遇到浪烈,如今天色已晚,我和托尼都不抱什么希望,只和十几个近卫军同僚大呼小叫地望楼而上,他们被我强拉到烈风楼来尽兴,反正所有开销都有野利莫仁出,我也乐得慷他人之慨。 “对不起,几位军爷请留步!”在三楼我们被烈风楼那个肥猪一样的掌柜拦住了去路,他用狐假虎威的眼神倨傲地望着我们,礼貌而客气地说,“四楼已被人包了,你们就在楼下委屈一回吧。” “包了?”一个近卫军校尉仗着酒兴斜眼问,“谁这么不开眼?不知道我们要来喝酒啊?再说上面静悄悄的,你不是在唬我们?” “不敢不敢!”掌柜嘴里客气,但脸上那狐假虎威的神色越加明显,连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些,“是浪爷在顶楼喝茶,他喜欢清静,所以便把整个四楼都包了下来。” “是...是浪爷?”一听说是浪烈,那校尉的酒立时醒了大半,声音也斯斯艾艾起来,“那我们就...就不打搅了。” 众人也都犹豫起来,我装着不懂问道:“浪爷是谁?这么大的排场,一个人喝茶就要包下整整一层楼?不管那么多,他喝他的茶,咱们喝咱们的酒!” 说着我就要往楼上闯,却被那校尉拉住,在我耳边悄悄道:“浪爷就是浪烈,你不会连这也不知道吧?” “浪烈?”我故意装着酒意歪起头,“当然知道,我还和他交过手,也就那么回事。” 那校尉这才省起我就是在浪烈剑下逃生的那个奴隶,也省起我和托尼如今也是兴庆府的名人,不由放开了我,我转头对十几个近卫军将士大声道:“浪烈又怎么了,咱们可是皇上身边的近卫军,如果今日被这肥猪用一个名字就挡在了楼下,咱们丢人不要紧,皇上的脸上也没了光彩,是汉子的就跟我上去喝酒,是孬种的就回去抱娘们。” 说着我推开那掌柜就往上冲,十几个近卫军将士犹豫了一下也跟了上来,这在我的预料之中,一件无聊事一旦和皇上的面子联系起来,这些勇士定会勇往直前,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何况不过是上去喝酒,又不是要和浪烈拼命。 我率先冲上四楼,只见偌大的四楼就只有一人靠窗而坐,独自临窗品茗,见我上来不禁一怔,我挑衅似地盯了他一眼,然后抱拳道:“原来是浪勇士,何不过来和我们共醉。” “我不喝酒。”浪烈声色平静,但我发现了他眼底深藏的怒火,我想不仅仅是有人敢于挑战他的威信,更在于我的出现勾起了他不愉快的记忆。 “把你们烈风楼的好酒好菜尽管拿上来,今天我做东,我们今日不醉不归!”我不再理会浪烈,只对跟上的掌柜大声吩咐,那肥猪手足无措地望着浪烈,感到十分为难。 “老板,结帐!”浪烈随手扔了锭银子在桌上,起身便走,总算让老板从为难中解脱出来,等他下得楼去,我故意对十几个近卫军大声说,“看见没有,浪烈也不过如此,在这兴庆府,要论理,除了皇上就是咱们近卫军最大,要不讲理,我和托尼也都跟他交过手,还没厉害到让我们害怕的程度,明天咱们还来这儿喝酒,谁也不能少!” 众人轰然答应,近卫军的骄傲和自信便被这寥寥几句话唤醒。 当我们尽兴而归的时候,已是星月漫天,夜风寒冽。我们唱着醉歌踯躅而还,和近卫军将士在十字路口分手,然后我和托尼才一同回府,我们其实都不像表面上那样逍遥快活,今天又算白忙活了,不知道怎样才能挑起浪烈杀我们的决心。 转过一个街口,陡见空荡荡的长街中央,一人月下负手而立,清冷的月光,把他的身影勾勒得越加瘦削锋利,鹰隼般的眼眸,在夜色中如耀眼的星辰。见到我们后,他一言不发,只缓缓拔出腰中佩剑,剑锋与内鞘那悠长刺耳的摩擦声,刺得人浑身顿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与托尼对望一眼,缓缓后撤半步,托尼手握刀柄,我则悄悄戴上了我的秘密武器。 嗤!剑锋破空的轻啸响起的同时,剑尖已指到我的眉心,那砭人肌肤的森寒似已透入我的印堂,我一把抓住逼到眼前的剑刃,几乎同时,托尼的刀也脱鞘而出,刀锋破空的声音比剑锋浑厚低沉。虽然习练过无数此,浪烈的剑仍于千钧一发之际从我掌握中挣脱出来,回剑挡住了托尼必杀的一刀,一声刺耳的巨响后,浪烈已收剑翩然而退,冷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希望你下次还能这样走运!” 我骇然望着手上那精钢打制的特制手套,一道深深的剑痕几乎把掌心的钢片彻底割断。托尼则呆呆地望着野利莫仁送给他的宝刀,那雪亮的锋刃上只有一点浅浅的血痕。 “这次都不能杀了浪烈,恐怕以后再难有什么机会了。”托尼很是遗憾,我也默然无语,以我最快的手加上特制的精钢手套,以及托尼深藏不露的宝刀,在出奇制胜之下也仅轻伤浪烈,恐怕以后我们都只能防着被他所杀了。 我和托尼的住所在一条僻静的小巷内,托尼在巷口我在巷尾,在巷口与托尼道别后,我恍恍忽忽的回到那个不能算家的家,正靠在门边叫门的时候,一旁的拐角暗处突然闪出一道黑影,立时吓了我一身冷汗,借着朦胧月色一看,竟是一身便服的王子李纯祐,他脸色发白,嘴唇也冻得发青,显然是专门来找我,并且在拐角处等了不少时候,这让我有些意外,不过我对他没什么好感,再加心情十分恶劣,只想尽快打发他走,于是装着酒意随便揖了揖,调侃道:“原来是纯祐殿下,这么晚了,在下这草舍可不敢接待一位王子,若有差遣找人吩咐一声就成,何必亲自跑一趟?” 李纯祐并没有因我的无礼而发怒,只白着脸说:“不是我想见你,是我妹妹,她说你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宝燕公主?”我连装出来的酒性也立时没了,虽然一点也不关心军务国事,我也知道宝燕公主已经失踪十多天,完颜希前日已带着满腔愤怒勃然而返,金、夏两国因一个女人而交恶,夏国有可能先于南宋受到战争的威胁,如今兴庆府早就闭门戒严,四处搜寻宝燕公主下落,李仁孝已下严谕,谁敢藏匿公主立即处斩。只有尽快找到她并把她送到金国,才有可能继续维持金、夏的盟友关系,如今突然听到她的下落,我立刻意识到事关重大,忙问,“她在哪里?” 李纯祐用怀疑的眼神盯着我,犹豫了半晌才说:“她就在我身后不远,不过我警告你,你若想用她去邀功请赏,我一定会杀了你!” ... “白将军,”她用楚楚可怜的目光望着我,犹犹豫豫地说,“我如今已无路可走,想必你也知道,全京城现在都在寻找我的下落,整个兴庆府除了我哥哥,我不知道还可以相信谁,父皇已开始怀疑我哥哥,就要搜查他的住所,我只好冒昧来求你,我相信你是个值得信赖的勇士,希望你能容我在府上暂避数日,我定会重谢。” 我躲开她令人难以拒绝的楚楚目光,冷冷地道:“你我之间好像没什么交情,凭当初公主殿下对在下和几个枉死的同伴的照顾,我本该把你交给你父皇才是,只是我没有告密的习惯,所以你走运了,赶紧走吧,不然我说不定会后悔。” “混帐!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李纯祐勃然大怒,拉起宝燕公主就走,“我早说过不用来求他,贱奴就是贱奴,骨子里永远都是那样的猥琐卑鄙,咱们走!” 宝燕公主挣脱了李纯祐的手,望着我的眼睛凄然道:“无论你帮不帮我我都不会怪你,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永远会记得你。” 说完她毅然转身而去,望着兄妹俩有些单薄的背影,我突然发现人的身影在夜色下看起来都没有多大差别,无论是女奴还是公主。还有她临去时的眼神,和那个她曾经送给我的女奴那无助的眼神也没有分别,这让我心情十分难受,并没有预料中那种报复的快感,身后的门已经打开,开门的老管家正等着我进去,我却视而不见,想着那几个无奈死在我刀下的同伴,我只有在心中给自己找理由:又不是真死,干嘛那么认真? “等一等!”我终于冲他俩即将消失的背影喊道,“我府上现在正缺一名女奴,你有没有兴趣?” 宝燕公主慢慢转回身,她的脸上有不加掩饰的喜色。 把李纯祐兄妹让进门后,见开门的老管家疑惑地盯着他们,我便笑着向他解释:“这是拐卖人口的李二拐,最近急缺钱用,要把自己妹妹也卖了,我看这丫头手脚也还伶俐,便把她买了下来做个粗使丫鬟,你随便打发一点钱让他走吧。” 老眼浑花的老管家将信将疑地进屋去准备银子,显然他并不认识李纯祐兄妹,又或者以前远远见过兴庆有名的宝燕公主,却无法把眼前这丫鬟和公主联系起来,这让我放下心来,少了许多不必要的解释。 听我如此介绍宝燕公主倒没什么,李纯祐却气得满脸通红,待管家进去后,立刻怒视着我低声质问:“你敢说我是拐卖人口的什么李二拐,还敢说我妹妹是粗使丫头?” “那你要我怎么说,”我无辜似地摊开手,“告诉别人这是纯祐殿下,这是宝燕公主?” ... 管家很快拿了点散碎银两出来,带着鄙夷的表情交给李纯祐,李纯祐在我的暗示下只好尴尬地接过银两,临走时对我恶狠狠地道:“你要好好待我妹妹,我很快就会来赎她。”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老管家已抢先发火了,骂道:“还没见过这么不知规矩的家伙,你妹妹既然卖到咱们府上,就永远是咱们府上的奴婢,要打要骂你都管不着,让不让你赎回去也要看主人的恩典,还容得你在主人面前放肆?” 李纯祐双眼一瞪就要发火,我赶紧道:“算了,你这么凶我也不敢买了,把钱还我,把你妹妹领回去吧。” 我用调侃的目光迎着李纯祐似要喷火的双眼,足足对峙了盏茶功夫,期间宝燕公主一直拉着他衣袖不让他发作,最后他终于低头颓然道:“对、对不起,小人不敢了。” “什么?我听不清。”我故意别开头。 ... 一路上李纯祐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出得大门后才转身怒视我说:“我把妹妹暂时托付给你了,如果她有什么差池,我要把你千刀万剐!” “感到心痛了?”我不理会他色厉内荏的警告,望着他冷冷地说,“你妹妹还不是真正的女奴,想想那些被你掠来的奴隶和他们的家人吧,他们该比你更痛苦。” 我关上大门返身而回,不再理会门外眼露深思之色的李纯祐。 “麻雀,给我捶捶腿!”我躺在躺椅上,故意要新买的丫鬟麻雀,也就是宝燕公主为我服务。有时候我觉得能做主人养几个奴隶还真不错,看来掌握别人命运、随意支使他人为自己效劳这种欲望根植在每一个人心底阴暗处,谁都难以例外。 宝燕公主默默地跪在我面前,为我轻轻地捶着腿,我很意外她完全没有一丝愤懑,更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其实她要不干我也拿她没办法,难道我还能真把她当女奴使唤不成? “你为什么不反抗?”我忍不住问,“你并不是真正的女奴,完全可以不必理会我的命令。” 她苦涩一笑,有些凄然说:“如果我嫁到金国,还不是跟女奴一样?至少现在我是在为自己喜欢的勇士服务,我愿意。” 她的直率把我闹了个大红脸,我忙转过话题,掩饰般地嘲笑道:“你以前以别人为奴,视他们为物品为牲口为没有感情的动物,随意买卖送人鞭笞杀戮,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也有这样一天吧?” “你要是我你会怎样?”她眼里渐渐噙满泪水,“我从小就生活在奴隶的包围中,所有人都是这样对待奴隶,谁要把奴隶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谁就会受到耻笑。我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就送了我一个小奴隶,只比我大一点点,我非常喜欢,我还记得他的小名叫阿桑。有一次我出于好奇,想看看水淹死人是怎么回事,便命令他跳进湖里,他果然跳进去了,挣扎几下就沉了下去,再不见踪影,我吓得哇哇大哭,妈妈却安慰我说没关系,立刻又送了我一个小奴隶,但我还是喜欢原来那个,天天到湖边去默默守候,希望阿桑有一天会突然从水中出来,继续做我的玩伴,哥哥却取笑我是个下贱的人,不配做公主,我这才懂得,原来奴隶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人。” 我望着她那茫然与痛苦交织的眼神,突然明白人并不是天生就恶毒,恶毒的是环境是制度是一切造成这恶毒的原因,我对她的恨意突然间减轻了许多,也意识到李仁孝废奴的决心是多么的伟大,无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我都该助他一臂之力。 默默地扶起宝燕公主,我很想告诉她关于人人生而平等这现代人最基本的观念,但我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淡淡道:“这个国家还有许多的奴隶。” 宝燕公主在我这儿安顿下来,由于有杀头的罪名,所以她的身份我对谁也没有透露,几个仆妇大概也没把新来的粗使丫鬟和公主联系起来,每天呼来和去,宝燕公主也都默默承受下来,我不知道要把她隐藏多久,也不知道此事如何才能善了,只有顺其自然。除此之外,我和托尼每天继续去烈风楼呼朋引类,希望能再次遇上浪烈,即便没有必胜的把握,我们也不想让李仁孝失望。但从那次在楼上见过一面后,浪烈再不出现,我和托尼毫无办法,总不能闯进楚王府与他拼命吧。 终于连李仁孝也失去了耐心,当他一身便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惊诧完全不亚于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的秘密。他是深夜出现在我那寒舍,就在我醉醺醺进门时,猛抬头便见到大堂中央我常坐的太师椅上,一脸怒容的李仁孝。 “你干的好事!”李仁孝见我回来,猛拍了一旁茶几一掌,把我的酒也吓醒了大半,不过这一清醒我反而镇定下来,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我和托尼很努力了,几乎每天都到烈风楼去守候。” “朕不是说这个,”李仁孝阴晴不定地盯着我,直看得我浑身发毛,他才缓缓道,“把你府上那个叫麻雀的女奴叫出来。” 我心里猛然“咯噔”一下,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倒不是怕李仁孝怪罪,而是有一种两头不讨好的难受。一方面有负宝燕公主信任和李纯祐所托,另一方面又有一种拐了别人女儿、却被人当场抓住的感觉,而这个人对我也是如此信任,这让我十分尴尬,不禁斯斯艾艾起来,强笑着问:“皇上怎么知道?” “你当‘风云堂’的密探都是吃素的?这么个大活人能在朕眼皮底下失踪?” 我闻言心下释然,想我这府上也该有“风云堂”的密探吧?不然李仁孝怎么放心我和托尼,幸好这事托尼并不知情,该不会怪罪到他。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人迈着轻缓的步伐来到我身后,我不用回头也猜到是宝燕公主被侍卫们带了来,这下人赃并获,想抵赖都不行,我只得听天由命。 “藏匿公主,充作女奴,你可知罪?”李仁孝盯着我,喜怒难辨。已没什么好解释,我反而镇定下来,又恢复了那种超然物外的泰然,干脆连大礼都免了,淡然道:“是杀头还是腰斩?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倒也不怕株连九族。” “父皇,这不关旁人的事,都是女儿恣意妄为,要怪罪就怪我一个吧,只要不把我嫁去金国,随便父皇怎么处罚都成。”宝燕公主在我身边跪下来,声色出奇的平静。李仁孝叹了口气,脸色缓和下来,黯然道:“都是父皇从小把你宠坏了,父皇不怪你,也不怪你哥哥,只要你安安心心地嫁到金国,任何人都不会受到责罚。” 宝燕公主猛然抬起头,声音异常冷静而决断:“父皇,你若要女儿嫁给完颜亮,就当没有生这个女儿!” 话音未落,宝燕公主手腕一翻,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已抵在自己咽喉上,几个侍卫同声惊呼,刚想上前抢夺匕首,却又怕失手落下死罪,不禁僵在当地不知如何是好。 “父皇,女儿是生是死就在你一句话。”宝燕公主望着李仁孝凄然一笑,匕尖已刺破下颌肌肤,一缕鲜血顺着锋刃缓缓流下来,落在素洁的衣裙上,猩红刺目。我一见宝燕公主脸色,便知她下了必死的决心,忙对李仁孝道:“皇上,她毕竟是你女儿啊!” “出去,你们都出去!”李仁孝疲惫地挥挥手,几个侍卫犹豫了一下,还是缓缓退出了大堂,我还想劝慰两句,李仁孝抬手阻住了我,黯然道,“你也出去,让我们父女单独呆一会儿。” 我默默地退出了大堂,顺手带上房门时,我最后看了这对父女一眼,这一瞬间,我突然发现李仁孝像衰老了许多。 我悄然立在大堂一侧的阴暗处,那里有一扇暗窗,可以听到大堂内的声音,我倒不是成心要偷听,只是怕有什么意外,虽然一旦有什么情况我也来不及救援,不过守在这里总是有点聊尽人事的意思。李仁孝的声音从窗隙间飘出来,有些发闷:“像朕,性子真的很像朕,一旦下定决心便再难回头。” 李仁孝在房中缓缓徘徊着,声音有些飘忽:“唉!朕子女虽多,但哪一个不是朕的心头肉?哪一个朕不像疼自己心肝一样呵护着?你六岁那年出痧子差点活不回来,朕在你床前守候了两天两夜;九岁那年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左腿,朕几乎每天一散朝就去看你;十二岁那年你练剑刺伤了自己,朕便重责你的师父,不再让你练武...太多了,你这短短十几年人生中的所有伤痛与灾难,喜悦与幸福,朕几乎都记忆犹新,朕能当没有你这个女儿吗?” “可你还要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宝燕公主并不因此而感动。 “朕是一个父亲,更是一国之君,”李仁孝谓然长叹,“你身为朕的女儿,婚姻大事便不再是你自己个人的私事,而是与整个大夏国的利益联系起来!谁不知道金国皇帝完颜亮贪淫好色暴虐无常,是个十足的暴君,你这一去便如羊入虎口,身陷火坑,但你想过没有,如今完颜亮集倾国之力,征百万雄兵,意欲横扫天下,如今遣使上门求亲,那是两国结盟的意思,你若不去,大夏国便有可能首当其冲,以夏国目前的实力根本无法与完颜亮抗衡,届时玉石俱焚,祖宗百年基业便毁于一旦,我李仁孝就是党项族千古罪人!” 令人窒息的寂静持续了足有盏茶功夫,才听到宝燕公主以软弱的声音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军国大事是男人们的职责,总不能让我一个女子首先去牺牲,再说完颜亮扫平了南宋,大夏还不是难逃此劫,何必做这无谓的挣扎?” “真是个孩子,”李仁孝哑然失笑,“南人虽然孱弱,但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家族感民族感极强,每每于民族存亡之际迸发出无穷潜力。所以虽有昏君庸臣当道,金国用了几十年也无法尽灭,如今又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完颜亮南征的胜算并不大,更关键的是,完颜亮是篡权夺位,名不正言不顺,国内一直有反对势力蠢蠢欲动,若战事顺利也还罢了,若前方遇到挫折,后方必乱,完颜亮的霸主梦便就此破灭,甚至会更糟。” 说到这李仁孝顿了顿:“你不为父王考虑不为家族考虑,总该为我大夏百姓想一想,他们平日把你当仙女一样尊敬,你忍心因你一人而把他们拖入战火?我大夏与南宋不同,是多民族混合的国家,我党项族人数并不占多数,缺乏南人那种强烈的民族凝聚力和家国观念,打实力相当的仗还行,一旦实力太过悬殊,民心必乱,根本没有本钱与金国抗衡,如果有哪怕一点点的胜算,父皇也不会用你去换取和平。朕是你的父亲,但更是大夏国的皇帝,这两者之间父皇现在只能做好一样,朕希望你理解父皇的选择。好皇帝就要先把天下百姓装在心头,而不是把自己个人的感情放在第一位。父皇也希望你做一个好公主,一个让所有大夏百姓永远铭记在心头的好公主。你是父皇最喜欢的女儿,把你嫁出去就如挖父皇心头之肉,但父皇不能流泪也不能叫痛,父皇的眼泪只能在没人的地方悄悄地淌。” 大堂中再次沉静下来,我暗叹口气,知道没有人能抵挡这番情真意切的说词,宝燕公主肯定也不能,我不知道她的牺牲值不值得,更算不清其中的利害取舍,有时候是非对错之间,真的很难说清。 大堂中传来“当”的一声轻响,那是匕首坠地的声音,只听宝燕公主声嘶力竭地大叫:“你别说了!我答应你,尽快嫁过去便是,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白将军做我的送亲使节,一路送我去中都。”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响起李仁孝平缓的声音:“好,朕答应你。” 第 12 章 第 12 章 宝燕公主 虽然对李仁孝第二天的召见早有预料,我还是心怀惴惴,不知道他会不会顺带处罚我一下,比如来个三、五十鞭什么的,我不怕死,却有些怕痛。还好,在上次召见的偏殿,李仁孝不再提窝藏公主一事,在我行完大礼后,只对我平静地说:“现在朕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让你们去做。” 我不敢露出早已知道的表情,只顺着他的话问:“皇上有何差遣?” “朕要升你和托尼为千夫长,为宝燕公主护驾送亲,尽快把宝燕公主护送到中都,以挽回金、夏两国岌岌可危的友好关系。” 这是用女儿去换取政治利益,可不是我喜欢的差事,我连忙摆手推辞:“微臣不喜欢跟金人打交道,再说浪烈未死,我和托尼都不甘心。” “浪烈先放在一旁,”李仁孝不为所动,“你们先办完这事再说。” 我笑道:“皇上,咱们当初的约定只是杀浪烈,可没有其它杂七杂八的闲事。” 李仁孝脸色立时沉下来:“放肆,朕没有治你窝藏公主的死罪,你居然还敢跟朕讲条件?” 我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我跟皇上讲条件是把皇上当朋友,如果皇上希望我还是把您当皇上的话,尽管下旨便是,也不必跟我商量。” “朋友?”李仁孝无意识地重复了一遍,绷着脸紧盯着我,直盯得我心里有些发毛,正想改口告罪时,李仁孝突然叹息道,“朕真不明白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此狂妄犯上的话居然也敢信口而出,要换了旁人,你就有十八颗脑袋也该砍得差不多了,可你仍泰然自若,你这镇定和大胆就像是天生的,常常让朕觉得砍你的脑袋实在是件无趣的事。” “幸好皇上不是其他人。”我赶紧陪笑拍马。 李仁孝突然板起脸孔:“不过你要记住,自古以来皇帝都只有臣民没有朋友,谁要自认是皇帝的朋友,那他离死也就差不远了。” 说着李仁孝站了起来,在书案前来回踱了几步,才转向我道:“‘风云堂’已查到你那圣女的下落,她已被掠为女奴送给了楚王,又和其他几个女奴一起,由楚王秘密遣人送往中都献给完颜亮,大概现在已在去往中都的途中。” 我一怔,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黛丝丽的消息,还没来得及表示感谢,李仁孝又缓缓道:“另外,朕得到消息,楚王府有不惜一切手段秘密阻止这场婚事的计划,公主若要去往中都,楚王府必定派人沿途拦截,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浪烈,如果是这样,只有你和托尼护送公主,朕才能稍稍放心。你们也有机会在途中伺机除掉他!” 我皱起眉头问:“楚王为何要阻止这门亲事?难道不知得罪金人的后果吗?” “他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家国利益之上,怕朕有完颜亮这个强援,他再不能与朕争锋,再无今日的显赫地位。” “明白了,”我点点头,不想陷入这场争权夺利之中,但黛丝丽已被送往中都,看来中都势在必行,我只好问,“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越快越好!朕会派野利莫仁将军带近卫军和你们一路,另有朝廷重臣为送亲使节,沿途若遇骚扰阻拦,无论何人,立斩不饶。朕答应你们,只要安全把公主送到中都,你们便可以脱离近卫军,去继续你们的使命。” “遵旨!”我赶紧道,我和托尼早就想脱离李仁孝的近卫军,作个真正的自由人。 从皇城出来的时候,我长长出了口气,虽然不喜欢这差事,但我还是想早一点离开夏国,早一点找到黛丝丽,早一点夺得《易经》,早一点离开这野蛮之地去享受我那十亿元。 送亲的队伍第三天便集结出发,文有中书学士李秉常为送亲使节,武有夏国名将野利莫仁领军,我和托尼为副,点近卫军一千人随行,队伍浩浩荡荡,百官十里送别,好不热闹,黄昏时分我们才护送着辇车踏上东去中都的旅程。刚走出不到十里,便有一人一骑孤身追来,他满身风尘难掩那一脸悲戚,众人俱不敢阻拦,任他直冲到辇车前,勒马饮泣。 “哥,我没事,”辇车帘子一掀,露出宝燕公主强作欢颜的脸,“我总要嫁出去不是?好歹我的夫君也是大金国皇帝,也不辱没了我。” 李纯祐抹去泪水,强笑道:“我只是给你送来小时候你最爱吃的兴庆煎馍,还温着呢,趁热吃吧,离开了兴庆,以后恐怕再难吃到。” 说着李纯祐从怀中掏出一个包裹,锦帕包着的煎馍已渗出亮黄的油渍,宝燕公主赶紧接过,刚打开包裹,泪水便像断线的珠子砸在冒着热气的煎馍上。 “离开兴庆,再不能像以前那样任性刁蛮,该学着做一个听话的女人,这样才能讨男人的欢心,才能...”李纯祐絮絮叨叨地说着,却因哽咽再说不下去。 “我知道,”宝燕公主强忍泪水,却怎么也忍不住,只得捂住嘴深深地低下头,“你...你回去吧,记得常差人来中都看我。” 兄妹二人终于挥泪告别,队伍继续上路,直走出十多里,仍然能看到身后那静静矗立的一人一骑,在夕阳下显出万般的无奈和无边的悲戚,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他其实也有些可怜,我对他恨意全消。 一离开兴庆地界,野利莫仁便催促队伍加快前进步伐,我们沿着长城遗址先向东南方向前进,绕过横亘在长城外的戈壁荒漠后,再折向东北方。队伍最后在黄河西岸一处驿站吴家堡停下来,这儿是金夏信使往来的必由之路,对岸便是金国地界,我们出发前已派出报信的快马把喜讯送达中都夏国会同馆,由馆臣上报完颜亮,不过还没有等到回音,我们也不敢孤军贸然渡河进入金国疆界,那是容易引起误会的冒失之举。 吴家堡与黄河对岸金国的柳林县隔河相望,常有商贾往来买卖,贸易十分发达,因而也比较繁华,酒楼客栈林立,其奢华一点也不亚于兴庆,当我们在舒适的官驿住下后,我和几个相熟的侍卫和近卫军官兵常常深夜买醉,以解旅途劳顿,要不就让耶律兄弟外出沽酒,他们名义上是我和托尼的奴隶,被特许带了来,可以不受军纪约束。 离开兴庆后我没有再见宝燕公主一面,她是在我家中泄露行藏被李仁孝找到,不管他们父女之间的恩怨如何,我对她多少总有些愧疚,也就不好意思再见她,所以当她突然遣小婢传我去见她时,我感到十分意外。乘着酒兴跟在小婢身后,我注意到头顶月正中天,该是子夜时分,这可不是男女见面的好时候,我心下惴惴。 当我上得二楼来到宝燕公主绣房时,房中就只她一人,领路的小婢也在她的示意下悄然离开。轻披薄纱的她在灯火下热力四射,让我眼光不知往哪儿放才好,只好死死盯着自己脚尖,不禁在心中暗骂那几个贪杯的侍卫,回头定要问他们一个失职之罪! “白将军请坐,”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只听宝燕公主款款道,“白将军曾是我的主人,不该如此拘束。” “不敢不敢,”我仍然不敢抬头,赫然抱拳道,“在下一时狂妄无忌,公主殿下不要放在心上才好。” “我若偏要放在心上呢?”宝燕公主调皮地眨眨眼,指着一张椅子对我下令,“现在我是主人,我命令你给我坐下!” 她神色如常,完全没有一点孤身赴难的壮烈与悲戚,这反而让我有些不安,不敢再像以往那样随便,老老实实地在那张椅子上坐下后,我这才发现桌上已摆上了四碟小菜和两副碗筷,另有一壶烈酒蹲在一旁,宝燕公主抓起酒壶为我和自己斟上杯酒,豪爽地一举杯道:“来,陪我喝酒,离开夏国后,不知道还有没有可以对酌之人。” 受她感染,我也豪迈地举起酒杯,对她笑道:“喜酒之人,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找到知己!”说完我一饮而尽,她也毫不示弱地一扬脖子,猛把那杯烈酒灌了下去,却被呛得咳嗽连连。我见状哈哈一笑,她的狼狈让我完全放松下来,轻轻拍着她的后心,我调笑道:“喝不来就不要学别人硬灌,豪爽不是装出来的。” “我偏要喝!”她毫不示弱地再为自己满上一杯,然后又是一饮而尽,这一次她只痛苦地哈着嘴吐出舌头,拼命用手扇着,却没有再被呛住。 “好,我陪你!”我笑着为自己倒上酒,在她的注视下慢慢饮尽。 酒过三巡,她双颊飞霞,眼泛波光望着我突然问:“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对女奴不感兴趣,不知你对什么样的女人感兴趣。” 这问题来得尖锐而突然,我尴尬一笑,正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突然又问:“我这样的女人如何?” 问题越来越尖锐,我不得不回答了,踌躇片刻,我小心翼翼地道:“公主天人一般,是夏国所有男人的梦想,在下岂敢妄评,更不敢妄想。” “你现在不是妄想!”宝燕公主突然抓住我的手,“你曾说过对我有兴趣,我今日便让你得尝所愿。”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我的酒一下子就醒了大半,望着宝燕公主那毫无掩饰的目光,我尴尬一笑道:“那不过是一时戏言,公主不必当真。” 宝燕公主脸上泛起红霞,也不知是因酒还是因为别的,那迷离的双眼略显羞涩地紧盯着我,因烈酒的作用而越显大胆:“我们夏国女人不像你们汉人那样谨小慎微,规行矩步,只要遇到喜欢的男子便会大胆追求,你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子,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但比较起来,我更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你,而不是从来没见过的完颜亮。” 望着宝燕公主近乎半裸的胴体,我浑身有一种要爆炸了的感觉,呆呆地不知说什么才好,宝燕公主突然扑入我怀中,在我耳边小声说:“在把自己作为夏国的祭品献给完颜亮之前,我只想拥有属于我自己的短暂幸福,哪怕只是一夜,甚至短短一瞬。” ... 门外突然有响动传来,像是麻袋歪倒的声音,但我根本无心理会,抱起宝燕公主便要往里间而去。突然,紧闭的房门无声而开,一道黑影飞射而入,一道剑光如闪电流星,直指我怀中神志迷离的宝燕公主。 一见那出剑的速度、方位、气势,我便知道自己根本躲不开,唯一能作的便是侧过身用后背去抵挡那道剑光,就在寒气及体的那一瞬间,我奋起浑身之力,把宝燕公主从窗口猛然扔了出去,甚至已顾不得这是二楼。 寒气自后心一侵而入,立刻又缩了回去,我感到尖利的锋刃在我骨骼间穿过,然后浑身劲力便从后心创口飞速飘散,我无力摔倒在地。一个浑身黑色的影子从我头顶一掠而过,直扑窗外,我欣慰地听到楼下有嘈杂声响起,接着传来呐喊声和“乒乒乓乓”的兵刃交击声,我挣扎着想到窗边看看,拼命爬了几步后,失血的虚弱感阵阵袭来,使我晕了过去。 浑浑噩噩不知过了多久,醒来后已是大白天,从窗外透入的天光刺得我两眼一片迷蒙,一个高大的声音立在我的床头,见我醒来,只叹息了一声:“幸好那一剑不是指向你,不然你肯定见不到今天的太阳。” 是托尼,我心中一暖,虚弱地问:“公主怎样?刺客抓到没有?” “公主没事,”托尼淡淡道,“只是从二楼跳下来时摔伤了一条腿,大概需要休息几天才能好,至于刺客,我想你该知道那是谁。” 我当然知道,虽然他完全蒙着头脸,但从他的身形和那一剑的速度气势,相信整个大夏国也只有一人有如此身手,既然是他,想托尼和那些侍卫也拦不住。 “幸好公主没事。”我在心中暗自庆幸。 “幸好他不是一个好刺客。”托尼也微微叹息,“不过他肯定还会再来。” 我闻言心中一动,一个大胆的计划渐渐在脑海中清晰起来。 还没有金国的回音,我们只能等在驿站,一千名近卫军官兵分成两班轮流守卫,把驿站围了个水泄不通,就是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来,大家一旦明白肩负的重任和可能的凶险,全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公主若出了意外,依照夏国严峻的律法,这一千近卫军官兵个个都要问斩。 第十天上我们终于等来了金国信使,野利莫仁依照我的计划对近卫军将士秘而不宣,仍然在驿站周围全力守卫着公主歇息的小楼,而我和托尼以及耶律兄弟四人,带着几个武功最好的侍卫,护着公主悄悄地离开了驿站,乘着夜色渡过黄河踏入金国属地,这是我计划的第一步。 黄河对岸不远便是金国柳林县城,我们绕城而过,其时金夏两国维持着多年的和平,边界附近并没有什么驻军,我们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就深入金国腹地,天快亮时,我们已在一处荒僻小庙打尖歇息。 小庙是那种常见的依山而建的简陋观音庙,分前后两进,前殿供奉观音大士,后殿则是主持的厨房和寝室,像深入山腹的窑洞,只是多年破败,主持已不知所踪,倒也少了我们许多的麻烦。耶律兄弟在庙中升起篝火,然后把宝燕公主让进后殿歇息,托尼在庙外巡视一周,安排了两个侍卫在庙外守卫后,也靠在大殿廊柱边小寐,我则缩在供桌下休息,背上的伤经这十多天的将息虽无甚大碍,但一夜纵马奔行,还是弄得我伤口火辣辣的痛。 ... 隐隐听到远方开始传来晨鸡的鸣叫,渐渐唤醒沉睡的大地,我在心中暗自担忧,对自己这第二步是否能奏效不再那么信心十足,就在我患得患失时。紧闭的庙门无声裂开了一道缝,一个瘦小的黑影闪了进来,伏在门边稍稍适应了大殿内的黑暗,在大殿内巡视了一圈后,便像灵猫一样往后殿摸去,那里面只有宝燕公主。 他的身影刚消失在后殿,我立刻从供桌下钻了出来,托尼也蓦地睁开了眼睛,双眼在黑暗中熠熠闪光,几个东倒西歪的侍卫和耶律兄弟四人也都一跃而起,根本没有一丝困倦的影子。 “刺客已落入陷阱!”我示意大家逼近后殿,却又不放心地叮嘱道,“咱们对付的是藏头露尾的卑鄙刺客,一定要无所不用其极,万不可有妇人之仁。” 所有人悄悄摸进后殿,我回身关上殿门,栓上门栓,然后用早已准备好的铁钉钉死,转身对耶律兄弟吩咐:“守住殿门,任何人不得夺门而逃,违者杀无赦!现在这后殿完全封闭,只有我们和那个刺客,这次不是他死便是我们亡。” 耶律兄弟的武功几个侍卫都清楚,虽然老大耶律昭断了一臂,但四人联手的实力仍然不输于几个侍卫。我这样吩咐显然是以他们督战,以激励大家拼死一搏的斗志,几个侍卫皆露出惊疑之色,决没有想到我们如此多人对付一人,又早有准备占尽一切优势,我还会如此慎重,就像对方是妖魔鬼怪一般。 那间寝房的门无声而开,一个瘦小的黑影立在门内,如黑暗中的幽灵,他对我们的包围并没有感到意外,只用锐利得刺人心神的目光盯着我们,压着嗓子淡淡问:“用一个近卫军小卒假扮公主诱我上当,这计谋果然高明,那个送信的金使也是假扮的吧?” 我无心回答,极目在那幽暗的寝房中搜寻,隐约看见“宝燕公主”缩在床边簌簌发抖,我这才舒了口气,他果然像我估计的那样,即便是作刺客,仍然有他的原则和骄傲,不会轻易杀戮一个无还手之力的小兵,倒不是出于仁慈或怜悯,而是认为杀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无名小卒,是对他那名震天下的利剑的侮辱。 ... 刺客迎着众人从寝房中跨出来,和两个冲在最前面的侍卫交错而过,他手中剑光在黑暗中闪了一闪,只一闪,两个侍卫突然毫无目的地冲出几步,一头撞在墙上,立刻软倒在地,腰胁间有血汩汩而出,只一个照面便被对方轻松刺中肋部。剩下的几个侍卫呆了一呆,只这一呆,那刺客的剑再次凌空掠过,又一个侍卫猝不及防被割断了喉咙,就在对方长剑缓这一缓时,托尼的刀已横空而出,把他逼得收剑后退,我也追了上去,和几个侍卫并肩而立。 “哼!”那刺客突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蔑地盯着托尼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真正的武士,原来是我看错了。” 托尼不为所动,淡然道:“对付藏头露尾的卑鄙刺客,武士有时也会不择手段!” 我也笑道:“对付武士我们用武士的办法,对付暗中杀人的刺客,我们自然也用用刺客的卑鄙手段。” “好!我倒想知道你们能奈我何?”刺客一声轻叱,一剑向我劈来,剑未至而寒光已到,我连忙举刀上格,不想那剑突然折向一旁,在我面前一闪而回,我身旁一个侍卫怪异地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喉间有血汩汩而出,方才那一剑已割破了他的咽喉。只几个回合,对方便轻松击杀四个武功不弱的侍卫,虽然曾见识过,但那剑法之凌厉诡异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见剩下几个侍卫面上都有恐惧之色,我连忙大声鼓动道:“殿门已完全关闭,不杀了他谁也出不去,现在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清楚目前处境的侍卫们嗷叫着扑向刺客,大有一往无前,不杀对手誓死不回的气概,我和托尼也抢先出手,封住了刺客出剑的角度。 大家这一联手,刀剑齐发,本以为可以困住他,不想他一个旋身,灵猫般从人丛中穿过,我和托尼竟也没把他拦住,他甩开众人直扑殿门,门旁的耶律兄弟忙上前抵挡,冲在最前面的耶律宁尚未出手便被他闪电一剑刺了个对穿,剩下的三兄弟仅抵挡了两招就被逼退,刺客伸手便去开门闩,但钉死的门闩一时哪里能打开。我们慢慢逼过去,他不得不转回身,眼里闪着骇人的厉芒,显然是下了杀尽我们的决心,就在这时,我突然收刀击掌,掌声未落,紧闭的殿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弓弦的暴响,跟着是那刺客一声闷哼,身子不由自主冲前两步,我见状心中一宽,知道自己计谋得逞了。 “上!”我当先冲出,他的剑蓦地指向我胸膛,但速度力道已大不如前,即便如此,我仍然躲避不开,唯有在剑尖刺入肌肤的瞬间猛地抓住剑锋大叫,“托尼!” 托尼的刀并不比那刺客慢,刀光白虹般在我眼前一划而过,只听那刺客一声惨呼,捂着手腕弃剑后退,那握剑的手已齐腕而断!我暗自松了口气,来不及理会胸口和手上的伤,招呼几个惊魂未定的侍卫:“大家快上,杀了他!” 那刺客此时已委顿于地,除了断腕处血如泉涌外,背上尚插有一支短短的弩箭,也幸亏有这弩箭,不然他也不会被我抓住剑锋,伤在托尼的刀下。 几个侍卫踯躅不前,脸上既有惊恐又有不解,显然已从刺客掩饰不住的口音和剑势猜到了他的身份,多年的仰慕和敬畏,使他们无法对那刺客出手,此时托尼也收刀后退,轻叹道:“让他走吧,他已是一个废人。” 我尚未回答,托尼又萧索地说:“不管怎样,咱们都胜得颇不光彩,我不想再出手。” “难道我四哥就白死了?”只有耶律兄弟的老五耶律刚大为不忿,我其实也不甘心就此放了他,尤其看到自己左掌那只重新打制的精钢手套完全碎裂,心知以他的清心寡欲和剑上的天赋,即使断了右手也还有左手可用,假以时日,必定又是一个剑道高手,像他这样的人,即便废了一只手,仍然令人害怕,我可不想有这等强敌,便不怀好意地对耶律刚说:“托尼说他已是个废人,你可以把他彻底变成废人为你四哥报仇啊。” 耶律刚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慢慢走到那刺客身边,猛地抓住他未受伤的左手,只见刀光一闪,一根拇指已掉到地上,耶律刚缓缓收起匕首,一脚踏碎刺客被斩落在地的拇指,怨毒地说:“别说我太残忍,好歹给你留下了四个指头吃饭,我只要你做一个废人,一个人人都可以羞辱的废人,让你活着比死还难受,我要你再也握不住剑,左手也不行!” 那刺客痛得浑身发抖,却强忍着一声不吭,令我都有些佩服起来,忙叫几个侍卫撬开钉死的殿门,任他跌跌撞撞地出了小庙,望西方踯躅而去。 “幸亏你这计谋,”托尼望着他的背影轻叹,“事先着人堪察地形,选好这处小庙,并在后殿大门上做好手脚,挖出可以射进弩箭的暗洞,再着人假扮金使送信,假扮宝燕公主引刺客上钩,最后钉死殿门,让箭手在殿门外埋伏,击掌为号,这才一击中的,虽然有失光明正大,但要你我明刀明枪与刺客对敌,恐怕也只会一败涂地,更莫谈保护公主的安全,不管怎样,我们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上路了。” 我不以为意地笑道:“咱们走吧,野利将军和宝燕公主该等急了。” ... 踏入金国地界后我们没有再遇到骚扰,很快便赶到大金国中都,中都原名燕京,自完颜亮迁都后便改名中都,繁华喧嚣远超过僻处西疆的兴庆,是史上有名的古都。 抵达中都时天色尚早,一千近卫军按惯例在城外扎下营帐,而野利莫仁则带着我和托尼以及十几个侍卫和随身亲兵护送公主入城,先到城西会同馆知会馆丞,我们尚未在会同馆安顿停当便接到完颜亮的传诏,除了召见送亲使节,中书学士李秉常和野利莫仁将军,还要召见我和托尼这两个副统领,这让我们都有些意外,要知道依我们的军阶,完颜亮根本不该知道我们的名字。 宝燕公主由内官接入后宫的同时,我们也在金壁辉煌的金銮大殿见到那威震天下的一代暴君,只见他年近四旬,浓眉大眼,鼻挺口阔,身量颇为高大,若不是面带酒色之像,倒也算得上是个相貌堂堂的魁梧男儿。 我们依着礼节行完大礼抬起头,只见完颜亮正眯着眼冷冷地打量着我们,直看得人心里发毛,金銮殿上一时鸦雀无声,我们正惊疑不定间,只听完颜亮陡然一拍龙案一声大喝:“来人,与朕尽数拿下!” 我很奇怪自己居然也听得懂他的语言,正惊奇间,一队彪悍的女真刀斧手已蜂拥而入,我和托尼大惊失色,兵器进宫前都交了出去,此时手无寸铁,而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只得束手就擒。 “皇上,我们千里送亲,何罪之有?”送亲使节,中书学士李秉常拼命挣扎,声嘶力竭地大叫,而我和托尼以及野利莫仁心中虽有不甘,却神色如常。 完颜亮突然指着我说:“这奴才一路上与宝燕公主打得火热,朕早已得到线报,朕的妃子若有何差池,你们通通都要为这小子陪葬!” “冤枉!”我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委屈,忙道,“定是小人从中挑拨离间以坏公主名节,进而影响我金、夏两国睦邻友好的关系,皇上千万不要上当啊!” 听我提到金夏两国的关系,完颜亮稍稍犹豫了一下,挥手道:“好,朕就留你们一夜性命,朕如果发现宝燕公主失贞,你们这一干人无论文武将兵,一个也别想活,退朝!” 众大臣噤若寒蝉,自始至终都没有人为我们说上一句求情的话,任我们这一千多人的性命就这样寄托在一个女子的贞节上,这暴虐无常、荒淫无道的说法总算领教。我不禁暗自庆幸,甚至有些感激那个蒙面刺客,是他无意间救了我们所有人一命。 中都的夜晚好像十分漫长,尤其身在天牢更觉得难熬,幸好有托尼做邻居,不过他整夜都面色忧郁,毫不掩饰眼中的焦虑和担忧,我拍拍两个牢房间的栅栏冲他笑道:“别做出那副丧气的模样,生死有命,何必担心?” 托尼黯然道:“我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黛丝丽,她落在这样一个好色暴君手里,不知会怎么样,而我们却身陷囹圄,什么都做不了。” 我心中一动,发现托尼对黛丝丽的关心已经超越雇主与武士间的关系,甚至超过对自身的关注,才会身陷天牢却想着别人的安危,我不禁黯然,想起自己的秘密使命,将来我与黛丝丽注定是死敌,甚至会为《易经》杀了她,到那时不知托尼会是什么感受。 难熬的一夜总算过去,直到正午时分,终于有内官前来宣读完颜亮的传诏,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估计危险暂时过去,不然以完颜亮的秉性,定是把我们直接推出午门斩首,才没兴趣再召见我们。 金銮大殿上,不等我们行完大礼,完颜亮已示意我们平身,并对我笑道:“昨日朕错怪了你,你们不远万里为朕送来爱妃,是朕的有功之臣,朕要好好犒赏你们,每人赏银千两,美酒十坛,另赐御宴与朕同乐!” 诏旨一下,御膳房立刻传宴,不多时便在殿外摆下几十桌酒席,百官作陪,席间极尽奢靡,堪称酒池肉林,并有燕舞莺歌萦绕左右,不谛天上人间,但文武百官尽皆唯唯诺诺,言行谨慎,哪有什么“乐”可言。 酒过三巡,完颜亮突要内官宣新妃上殿,与百官同乐,内官忙领旨而去,不多时,一位仪态雍容的贵妇人乘辇而来,对完颜亮跪拜后昂然入席,百官谀声如潮,争相献媚,那妃子坦然接受众人跪拜,泰然自若的扫视了群臣一眼,那冷冰冰的目光从我面上划过时没有作丝毫停留,简直形同路人,而她脸上始终神情木然,不知喜怒哀乐,我见状心下黯然,仅仅一夜之间,那个任性刁蛮,活泼天真的少女便已经死了,如今在眼前的,只是完颜亮后宫中多不胜数的妃子之一。而我,正是扼杀那个天真的少女帮凶,对此我只有黯然神伤,却还要强颜欢笑,生怕刚愎多疑的完颜亮看出什么端倪。 酒宴在继续,从正午直到黄昏,席间我酒到杯干,大声向完颜亮和他的新妃子敬酒祝福,仪态颇为放肆,不过完颜亮显然无心计较,只高兴地与我对酒,也是酒到杯干甚为豪爽,若只论酒品和酒量,他倒也不失为人间豪杰。他最后终于醉倒,在内官的搀扶下离开了酒席,欢宴这才结束,我早已头重脚轻语无伦次,若不是有托尼和野利莫仁搀扶,只怕都找不到出宫的路。 来到外面长街,已是暮色四合倦鸟投林之际,在经过天桥的时候,那儿还熙熙攘攘颇为热闹,不时传来叫卖各种小吃的吆喝声,那是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语言,却觉得异常熟悉和亲切,超过了我以前听过的任何语言。就因这熟悉的语言,我踉跄着从马背上翻身下来,对托尼和野利莫仁摆摆手:“我转转再回去,你们不用等我。” 野利莫仁犹豫了一下,留下两个兵士跟着我,却还是不放心地叮嘱了一句:“这儿可不是兴庆,你自己要当心。”说完带着众人回驿馆,托尼本想留下陪我,只是他那外貌在这儿显得太过奇特,总引得路人连连侧目,所以被我劝了回去,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在人群中走一走,体味一下寻常百姓的喜怒哀乐,排遣心中的压抑和郁闷。 ... “军爷,算一卦如何?不准不要钱。”一个邋遢的算命术士紧跟着我,像苍蝇一样一直在我身边絮絮叨叨,穷追不舍,我挥了几次手都没有赶开,只好愤然回头。我不相信人会有可以预测的命运,更不相信可以靠一个潦倒的算命术士推算出来,不过我回头看清那术士手中擎着的幡子上那几个大字后,突然改变了主意。 那幡子上写着:易理算命,祖传绝技! “你读过《易经》?”我随便问道,想起了我此行的目的。 “当然,”那术士大概是因为我终于肯搭理他,脸上不禁露出宽慰的笑,略显骄傲地挺起胸脯,“在下从小就熟读《周易》,十二岁便能用易理与人算命。” 我皱起眉头,疑惑地问:“《易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那术士一怔,大概从来没人问过他这个问题,犹豫了片刻,这才逐字逐句地解释:“《易经》相传为上古先贤周文王所著,用太极八卦、因果奇变来推演世间万物因果循环的经书,是揭示世间一切变化的上古秘典,它博大精深不可测度,易理的推演可以穷尽世间一切变化。” 我歪着昏沉沉的头体味了半晌,最后失笑道:“算了,你越解释我越胡涂,干脆给我算上一卦,算准了我加倍付钱!” 那术士一下子来了精神,连忙道:“军爷请报上生辰八字。” “什么是生辰八字?”我不明白,待术士耐心解释后才知道所以然,却只有无可奈何地摊开手说,“我不记得自己的生辰八字,怎么办?” 那术士忙道:“没关系,我还可以用铜钱起卦,和生辰八字一样准确。” “铜钱起卦?”我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这也行?” 术士笑道:“用六枚铜钱代表一卦,每枚铜钱的正面为阳爻,反面为阴爻,六枚铜钱加起来刚好是一卦的六爻,灵验无比,请问军爷想问什么?” 我沉吟片刻,然后缓缓说出了心中那个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我是谁?” 那术士一呆,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久闯江湖的他并没有一点怯场,口中念念有词,把一个装有几枚铜钱的竹筒摇得唏哩哗啦直响,就在我开始感到不耐烦时才猛地往地上一倒,六枚铜钱从竹筒中滚落出来,一枚正面朝上,四枚反面朝上,最后一枚却晃晃悠悠地滚向一旁,最后滚进青石板间浅浅的缝隙,竖在那儿不再动弹。 我见状笑着问那术士:“这个怎么算?该算是阳爻还是阴爻?” 那术士连连摇头道:“奇怪奇怪,我算了一辈子的卦,从来没见过如此怪异的卦相,就算是传说中真命天子的卦相也不如这一卦奇特。” 我闻言暗自好笑,心想我大概是这个世界最为奇特的一个人了,洞悉如此多的秘密和天机,若比这个,真命天子们又算得了什么?这术士好歹还有点谱谱,不是胡乱吹牛,看来《易经》果然有它的神奇之处。就在我胡思乱想的同时,那术士抱着头冥思苦想了半天,最后犹豫着说:“我试着解此怪卦,不过这种卦相不仅任何书上都无记载,我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所以若解得不对,军爷莫要怪罪。” 见他说得慎重,很有职业操守的样子,我反而不太在意了,当是游戏一回吧。这样一想便摆手笑道:“你尽管照你的感觉解就是,无论对错我都不会怪你。” ... 我闻言心神微震,难道这《易经》果然有如此神奇,这术士竟然算出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指出我的身份还为假像笼罩?我自己是谁得由我自己去揭示?不能听信任何人? 我紧盯着那术士猥琐邋遢的眼睛,很想知道他究竟是怎样算出来的,这《易经》神奇到不仅可以算出这个游戏世界中的事,甚至可以算出现实中的一切?这真让人难以置信!我猛地抓住他的手:“再为我算一卦!” 那术士咧着嘴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我的掌握,连忙道:“军爷先放手,我给你算就是,不过我一日不超过三卦,今天已是最后一卦,这一卦算完后不得再算。” 我不耐烦地摆摆手:“哪来那么多废话,我多给你钱就是。”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那术士哭丧着脸,“这是关乎天机的问题,凡人不能知道太多,泄露了天机神灵会怪罪的。” 我见他说得认真,只好让步说:“好吧,你就最后给我算一卦,算一算我心底那个数字究竟代表的是什么?” “什么数字?”术士把铜钱一一放进竹筒,再次摇动起来。 “4——7——7——2——5——8——1——2!”我紧盯着术士,一字字地说出我记忆深处那串神秘的数字,如果他能算出这数字是个帐号,或跟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的“银行”有关系的话,就能证实我心中一个大胆的猜想,我就找到所有这一切的答案! 我殷切地望着他摇动的竹筒,等着谜底的揭开。 第 13 章 第 13 章 占卜术士 铜钱倒出来,这一次倒没什么特异的地方,三枚正面朝上,两枚反面朝上,一枚被压在另一枚下面,看不见正反,我有些着急地看着地上这几枚铜钱,却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把询问的目光转向那术士。术士则盯着地上的铜钱沉吟片刻,叹息道:“怎么凡是跟你身份有关的卦像总让人看不透,正如这枚被遮住的铜钱一样。” “拿开上面那枚不就可以看到了?”我不解。 术士连连摇头:“人力一动便乱了先天的定数,这一卦便作不得准了,我就此给你试解吧。从卦像上看,你说的那串数字跟你身份有莫大关系,该是代表你真实身份的一个代号,但这一爻被上面那一爻遮住,也就是说你的身份目前为止还无人能看透。” “代号?”我皱起眉头,面露调侃问,“不是银行帐号?” “什么银帐号?”术士疑惑不解地望着我,呆呆地不知所以。我紧盯着他的眼睛,似要将他看穿,直盯得他浑身发毛,心虚地躲开我的目光强笑道,“军爷,小人早说过你这卦像奇特,若算得不准请您老不要怪罪。” “你是系统维护员吧?”我嘴角泛起一丝揶揄的笑意,“是谁让你来的,要给我传递什么样的信息?” “什么?”术士浑身一颤,那眼中的慌乱似乎在证实我的猜测,他却尤在拼命掩饰,急忙分辨着,“军爷,小人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淡淡道:“把你要告诉我的全说出来,别让我费劲去猜。” “没没什么要告诉你。”那术士眼光惶乱起来,说着转身就走,我伸手一抓,不想他身手十分机敏,简直像泥鳅一样溜滑,我这一把却没有抓住。他转眼便扎入人丛,身影瞬间消失在人群中,我赶忙望他擎着的卦幡追去,但天桥上人来人往,我没法全力追踪,而此时天色已十分朦胧,那卦幡离我越来越远。我不甘心就此放弃,一路穷追不舍,可惜在浓重的暮色中,我很快就失去了它的踪影。 转过一个街角,眼前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十字街口,前方早已没有那术士的影子,我正要放弃,却注意到对面那条街口十几个闲汉正围成个圈看着什么热闹。我心里突然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忙过去分开几个闲汉,立刻看到众人围着的场地中央那面灰扑扑的卦幡,正好遮在一个人脸上,卦幡已为鲜血浸透,地上也流淌着温热的鲜血,像藤蔓一样四处蔓延。 我俯身揭起卦幡,下面是方才算命术士那张蜡黄的脸,完全没有一丝血色,生命之火也在他眼中渐渐黯淡,他最后看清了我,蠕动着嘴唇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头一歪便睁目而去,我缓缓为他合上眼帘,把卦幡重新给他盖上。 从闲汉们七嘴八舌的议论中,我渐渐清楚了事情的原委。方才那术士疯了一般从暗处冲出来,匆忙横穿长街,却被一队疾驰而过的车马撞到,那些车马没有停留便绝尘而去,从旗帜看,依稀是大金国皇帝完颜亮的族弟,赵王完颜雍的亲卫骑队。 我望向马车消失的方向,只见长街缈缈空无一人。我抬头凝目望向夜色笼罩的天空,隐约可见有零散几点星星在闪烁,我徒劳地想要看穿这压在所有人头顶上的厚重天幕,想要勘破这不测的天威。我知道术士的死完全不是意外,他让我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那个说法——泄露天机者不得好死! 我不能确定他究竟泄露了什么天机?是谁买通了他?想给我传递什么样的信息? 当我回到会同馆时已是初更时分,一进门就被托尼迎住,只见他焦急地搓着手,涨红了脸兴奋地小声说,“你可回来了,我已得到黛丝丽的消息。” “这么快?准确吗?” “肯定准确!”托尼脸上既有兴奋又有焦急与担忧,“是宝燕公主传来的消息,今日散席后宝燕公主着人送来酒肉钱帛犒赏近卫军,同时也送来了这个。”说着托尼摊开手掌,只见他掌心是一副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耳环,我认得那是黛丝丽的耳环! “这么说黛丝丽已经被送入宫中?”我眉头皱得更深,宝燕公主一到中都就被送入皇宫,她只能接触到宫里的人,也就是说黛丝丽肯定也在宫中了。她如今落到完颜亮手里,要把她从皇宫救出来恐怕比登天还难。托尼脸上除了和我一样的担忧,更有一层惶乱和无助,正所谓关心则乱。 “咱们先向野利将军辞行吧。”我终于下了决心,“反正迟早要脱离近卫军,咱们不能给他们惹麻烦,先和他们脱离关系后再想办法救黛丝丽出来。” 托尼忙点头同意:“好!我们连夜就去。” ... “你们真的要走?现在就要走?”野利莫仁望着我们,眼中蕴含一种殷切之色,显然是希望我和托尼能留下来。 “我们不能不走,”我叹了口气,“我们还有自己的职责。” 野利莫仁眼中闪过一丝遗憾:“好吧,我让人安排一桌便席为你们送行。” “不了,”我赶忙摆手,“日间的酒意尚未全消。” “这是我代表皇上与你们送行!”野利莫仁垂着眼帘执着我的手,“你们不给我野利莫仁面子,总该给皇上面子吧?” 我和托尼没法再推辞,只好抱拳道:“那就多谢皇上和将军!” 酒宴很快便安排停当,除了野利莫仁将军,席间就只有几个侍卫作陪,在众人入席的时候,野利莫仁再次用恳切的目光望着我说:“你们有没有考虑过留下来?以你和托尼的身手才干,定能在我夏国出人头地,官至极品。” ... 野利莫仁见我去意已定,不禁一声长叹,亲自为我和托尼满上杯酒,举杯对我俩黯然道:“这是离开兴庆前皇上御赐的美酒,希望你们今夜能尽兴而去。” 几个侍卫纷纷端起酒杯,齐齐向我和托尼敬酒,其言词之殷切态度之诚恳,让从不饮酒的托尼也豪爽地端起了酒杯,正要一饮而尽,却被我按住了手腕。我把玩着手中杯盏,盯着野利莫仁淡淡问:“除了这酒,不知将军还准备有什么手段?” 野利莫仁一怔,轻叹道:“果然瞒不过你,皇上对你一点也没有高估。” 几个侍卫慌忙退开,此起彼伏的拔刀声不绝于耳,只有野利莫仁神色如常,缓缓放下酒杯,疑惑地问:“只是我不明白,你怎么会看出来?” 我淡淡一笑道:“第一,李秉常大人没有出席这酒宴,如果要代表皇上为我们送行,该是官阶更高的他;第二,将军是耿直人,所以在说谎的时候不敢直视我的眼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 野利莫仁望向我的目光露出一丝敬佩,也叹息道:“如果方才我多少还有些不忍和犹豫的话,此刻我已完全体会到皇上的良苦用心,你们不仅是不可多得的勇士,你更是智计过人的罕见奇才。如果你们离开夏国为敌国所用,那将是夏国的灾难,更重要的是,你们若在中都闹出什么麻烦,即便你们脱离了近卫军,完颜亮仍会把这笔帐算到我夏国头上,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可能付之东流。虽然我很欣赏你们的英勇和才干,对你们为夏国所做的一切由衷的感激,并把你们当成值得深交的朋友,但在国家利益面前,我个人的感情显得微不足道,我想皇上在给我下这道密旨时,大概也有这种感情吧。” 是啊,国家利益,在如此沉重的担子下,我想如果自己若是处在李仁孝和野利莫仁的地位,大概也会像他们这样做,不然就不是一个好皇帝和一个称职的将军。想通这一点后我一点也不忌恨他们,我只是恨自己虽然能洞悉人心,能看穿无数阴谋和陷阱,却还是看不穿这种以利益为根本立场的政治。 “喝了手中的毒酒吧,这样你们会少很多痛苦。”野利莫仁的眼中有掩饰不住的遗憾,让我对他完全恨不起来。 “我们不怕痛苦,还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托尼手扶刀柄慢慢站起来,几个侍卫慌忙再退开几步,托尼的刀总让人感到害怕。 “没有用的,托尼。”野利莫仁也站起来,环指四周说,“这间屋子已被几十名最好的弓箭手围了个水泄不通,只要我一摔杯,几十张劲弓便会从两面的窗口伸进来,向你二人齐射,在如此近的距离没有人能躲得开如此密集的利箭,除此之外,还有这几个皇上身边的一等侍卫和外面埋伏的几十个近卫军精锐,你们武功再高,总不是神。” ... 见我们眼中那必死的神色,野利莫仁慢慢抬起了手,手中擎着的,便是决定我和托尼性命的酒杯。就在野利莫仁即将摔杯之际,屋外突然传来几声长长的惨呼,接着是兵刃相击的格斗声,以及近卫军兵卒们杂乱无章的吆喝声和怒骂声。 “动手!”我趁此机会一声大吼,率先向大门外冲去,几个侍卫忙拦住去路,就在此时,野利莫仁摔落了酒杯,几个侍卫立刻闪开,把我和托尼暴露在箭下。但很意外,仅有几支零星的箭向我们射来,准头劲道也都差了许多,我倒地一滚躲开了第一波攻击,趁几个侍卫错愕那一瞬,立刻冲出大门,托尼也跟着我冲了出去。 来到大门外,只间外面有几个弓箭手已倒地不起,剩下的全成了惊弓之鸟,被一个身材修长的黑衣蒙面人逼得手忙脚乱,纷纷扔掉弓箭抽刀招架,哪里还顾得上我和托尼?埋伏在外的近卫军精锐也扑了出来,加入围攻黑衣人的战团,但黑衣人刀法异常阴狠毒辣,却又凌厉高效,对付彪悍的近卫军精锐往往也是一刀毙命。我一见那黑衣人的身手和刀法,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暖暖的感觉,忙招呼托尼:“咱们冲出去!” ... 野利莫仁一声大吼,手提鬼头锯齿刀拦住去路,我和托尼的刀一左一右劈向野利莫仁,野利莫仁手忙脚乱地拼命招架,可惜马背上冲锋陷阵他或许是位万夫莫当的勇将,这近身搏斗却非他所长,在我和托尼的双刀围攻下,鬼头锯齿刀渐渐乱了方寸,但他依然悍勇地堵在大门口,寸步不让。 “着!”激斗中托尼一声轻喝,弯刀扫中野利莫仁大腿,他终于一个踉跄后退数步,无力地屈腿半跪于地,腿上已是鲜血淋漓。 “看在你赠我宝刀的份上,这一刀我未尽全力!”托尼说着一摆手中野利莫仁所赠宝刀,逼退两个冲上来的侍卫,然后丢下受伤的野利莫仁,奋力向门外冲去。 主将受伤,近卫军和众侍卫顿时失了锐气,纷纷向两旁闪开。前有耶律兄弟三人和那黑衣蒙面人开路,后有我和托尼断后,一行人终于从会同馆冲杀出来,一来到大门外,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更利于我们逃命,而近卫军和侍卫们对附近地形并不比我们熟悉,也不敢在大金国的都城大张旗鼓地追杀我们,以免引起金国禁卫军的误会,这总算给了我们逃命的机会。众人乘着夜色掩护,终于摆脱了近卫军的追击。 一行人最后在一处寂静的小巷中停下来,久别重逢后的欣喜和兴奋,使我顾不得理会别人的目光,一把把那黑衣蒙面人揽入怀中,连连追问:“你怎么会来中都?又怎么会这么巧来救我?” 黑衣人任我拥抱片刻后,开始在我怀中挣扎,但不知是激战后的疲惫还是生理上的弱点,她的挣扎并不激烈,我正沉浸在莫名的喜悦和征服的快感中,陡感脚趾吃了重重一击,顿时钻心剧痛,却是被她用靴跟狠狠踏了一脚,痛得我不得不放开了她的纤腰,嘴里“咝咝”抽着凉气,却拼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别以为可以轻易占我便宜!”她在我耳边恶狠狠地道,但言语中的嗔意并不浓烈。这当儿耶律兄弟用怪异目光望着我们,脸上表情有些不尴不尬,托尼眼中则闪着疑惑,我知道他终于看出了一丝端倪。黑衣蒙面人虽然有黑巾蒙面,但额边一缕金发在月色下十分显眼。我忙把黑衣人拉过来挡在身后,对托尼强笑道:“这是我一个朋友,你们大概也没兴趣认识,待我先和她叙叙旧,明天咱们再在天桥的四通茶馆汇合。” 说着我拉起黑衣人就要走,托尼却闪身拦住我们去路,盯着黑衣人冷冷地说:“站住,我想看看她的真面目。” “这是何必呢?”我强笑着挡在黑衣人身前,有些手足无措。托尼脸色凝重,眼光从我肩头越过,聚在我身后的黑衣人身上,我正不知该如何是好,黑衣人已从我身后闪了出来,优雅地抬手揭去了脸上蒙着的面罩。 “果然是你!”托尼眼光蓦地一寒,一点锐光如针尖般刺了出来,猛然逼近一步,一字字地道,“大漠悍匪‘一阵风’!” 面罩下,正是绮丹韵那张完美无缺、冷艳逼人的脸。 “托尼,她不是‘一阵风’,”我赶紧解释说,“她叫绮丹韵。” “那又如何?你可以忘掉你那些伙伴的惨死,我却忘不掉我的十二个兄弟,他们有一半都是折在‘一阵风’手里,还有桑巴老爷和他那些枉死的伙计。”说着托尼“呛”地一声拔出腰刀,逼视着绮丹韵道,“拔你的刀。” ... 当然我什么也不敢说,那个横死的算命术士就是榜样,泄露天机者不得好死,我还不想这么快就结束我的冒险,更不想轻易放弃我那十亿巨款。 “托尼,她刚救了我们一命。”我只好用这提醒托尼,以他的为人该不会就翻脸无情。果然,托尼痛苦地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缓缓收起刀,恨恨地盯着绮丹韵,咬牙切齿地说:“这一次你救了我们一命,我暂时不为难你,下一次见面,咱们之间就只有一人能活下来!” 我赶紧拉起绮丹韵就走,边走边回头叮嘱:“明天正午咱们在天桥四通茶馆汇合。” 直走出这条小巷,再看不到托尼和耶律兄弟身影后,我才暗自松了口气,笑问绮丹韵:“看来你已经忘不掉我了,不然也不会冒险来救,你怎么会来中都?又在我最危急的关头如此巧地出现?” “继续臭美吧,你!”绮丹韵白了我一眼,“我不过是在天桥碰巧看见了你,一时好奇跟了来,碰巧顺手牵羊反手救猪救你一回,至于我为何来中都,我想你应该清楚。” “为黛丝丽?”我脸色沉下来,这才想起绮丹韵其实是我的对手和敌人,是阻止我夺取《易经》的最危险敌人。 “你不也是?”绮丹韵斜了我一眼,“不过现在她身陷皇宫,你大概也无能为力吧?” “你呢?”我笑道,“是不是想过闯进皇宫杀人?” ... 见她调侃中仍不失坚毅,我知道要劝她放弃自己的职责那是根本不可能,只好转移话题,问道:“天桥上你见过我?为何我却没有看到你?你如此高挑的身材和如此白皙的面容,在东方人中该十分显眼,我怎么可能不注意到你?” 绮丹韵得意地笑起来:“正因为我面容奇特,所以不得不化妆,在这色目人不少的中都也还罢了,若在其它小城或乡下,你们东方人不把我当怪物围观才怪。” “化妆?”我想不起天桥上有谁是绮丹韵所扮,更想不通一个细节,忍不住追问,“虽然头发可以染黑或者戴头套,皮肤也可以染黄,但眼睛呢?你如何改变眼睛的颜色?” “不需要改变,只需用两片鱼鳞戴在眼睛上,便可以装成两眼混沌的瞎子,而鱼鳞中央预先钻有小孔,不会影响视力。” “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有一个要饭的驼背瞎子一直紧跟着我,我一连打发了他几回碎银他都不肯走开,原来那就是你?” “你现在才知道?我的易容术巧夺天工吧?” 我和她说笑着穿过小半个中都城,她终于在一条僻静小巷中停下来,我见面前是一个颇为幽静的小院,很像是大户人家的别院。很难想象一个瞎眼乞丐有资格住这样的地方,便疑惑地问道:“你住这里?” 她点点头,却又示意我噤声,然后从院墙外像贼一样小心翼翼地翻了进去,我见状满腹狐疑,也跟着她翻过院墙,里面是一个小小花园,假山怪石林立,颇有些曲径通幽的味道。落足院中,她没有多作停留便径直往里而去,显然对这里十分熟悉。我跟着她穿过花园,最后翻窗进入一间厢房,看厢房内的陈设,该是一间洁净的卧房。来到这里,她终于浑身松懈地倒在一张逍遥椅上,长长舒了口气。看她那慵懒的模样,想必这就是她的住处了,但我却没有发现任何一件女儿家用的东西,这又使我对自己的判断怀疑起来。 “你怎么会回到这里?还追着黛丝丽而来?”她示意我自己动手倒茶的同时,貌似随意地问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老实交代!” 我狡黠一笑,提起桌上茶壶为自己倒上杯凉茶,顾左右而言它:“你叔叔还好吧?上次他老人家” 我下面还没说出来,绮丹韵已把食指竖在嘴唇上“嘘”了一声,我猛然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禁忌,忙住了口。 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来到门外,门外响起一个女子怯怯的声音:“西门先生,赵王府已经第三次派人来请了,先生去还是不去?好歹回个话,不然小婢不好交代。” 我一惊,正想找地方先躲起来,却见绮丹韵示意我噤声,然后把一个小东西含入口中,突然发话说:“让他等着,我说过在我休息的时候任何人不得打搅,难道你忘了?” 小婢“哦”了一声,悄然而退。我吃惊地盯着绮丹韵,不仅是因为她嘴里发出的那种男女莫辨的声音,更因为她随意冷落赵王府使者的言行,要知道赵王完颜雍乃完颜亮堂弟,深得完颜亮器重,在朝中素有贤德之名。虽然他行事一向低调,但我还在兴庆府时,就从西夏达官贵人口中听说过,他是大金国屈指可数的实权人物,就连西夏皇帝李仁孝也轻易巴结不上,而绮丹韵对他却浑不在意。我不禁对她现在的身份生出莫大好奇,不知道方才那小婢口中的“西门先生”是何许人物也? “我要出去一趟,你在这儿等我,”她说着颇不情愿地站起来,沉吟了一下又道,“或者换身衣服和我一起出去,当是我的随从或跟班好了。” 我忙点头同意:“好!这儿我完全不熟,万一被人撞见还不知该如何解释,暂时我又没别的地方可去,还是跟你一起出去的好。” 我貌似无奈,其实还有两个理由没有说出来,一是这么晚了,我不知赵王府找她会有何事,心中难免奇怪,正想跟去看看;二是我突然发觉,虽然她对我来说是个危险人物,但正像许多人都喜欢冒险一样,我也开始喜欢和这个“危险”在一起,尤其在久别重逢之后,这种感觉更为强烈。 “那好!你先转过身去,我要换套衣服。”她向我示意道,我依言背过身,身后立刻传来悉悉索索的更衣身,让人浮想联翩。不一会儿就听她用那种不男不女的沙哑声音对我说,“这里有几种不同的服饰,你也挑一件换上吧。” 我慢慢转回头,顿时惊得瞠目结舌。只见身后是一个年逾四旬的瘦削儒生,模样打扮普通得就像那种经年不第的穷酸秀才,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两个眼瞳白朦朦一片,使那平常不过的面容生出一种诡异之色,原来竟是一个瞽目儒生。 “小生西门庸,以后还要白先生多多指教才是。”他对我一本正经地拱了拱手,我这才从莫名惊诧中回过神来,不禁往他身后看了看,就好像要看看方才的绮丹韵是不是躲到他身后去了。 “别看了,这里就我一个人。”他莞尔一笑,嘴角像三月豆荚一样调皮地一翘,让我依稀发现了绮丹韵的神韵,只是这种表情出现在一个穷酸腐儒的脸上,颇有些不伦不类,我不禁走近两步,想仔细看看她肌肤的细微处,她却用手中的竹竿挡住我说,“别过来,再高明的易容都会有破绽,我可不想让你发现,快挑身衣服跟我出门,要不就留在这儿等我回来。” 她说着用竹竿敲了敲身旁的衣柜,我只好放弃对她的研究,一旁衣柜门开着,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服饰,我随意挑了套双排扣的黑色英雄服换上,衣衫有些短小,不过勉强能穿上,对镜一照,发现这一打扮就像个跑江湖卖艺的武人,或给土财主看家护院的打手。 “嗯,不错!”她赞许地点点头,“这一打扮,就说是到我这儿来混饭吃的武师倒也说得过去,走吧,我们已耽误得太久。” 我跟在她身后,一路穿廊过堂出门而去,毫不理会几个瞠目结舌的丫鬟和门房,门外早有一辆华丽的马车相候,扶绮丹韵登上车,我骑马尾随在车后,心中不禁奇怪:这西门庸是何许人也?竟得赵王如此礼遇? 从西门庸的住处出发,到赵王府没用多少时候,马车一到府门外,立刻有赵王府兵丁把车从侧门引了进去,到院中停稳,又有家人如飞安放好绣墩,侍侯瞽目的西门先生下车。 “西门先生总算来了!”二门外,一个相貌俊雅、气度雍容的中年男子等在那里,那男子看模样大概只有三十出头,身材欣长,眉目清秀,眼中隐有一种天生的睿智,却又不露半点锋芒,大智若愚大概就是这模样吧。他虽身着寻常便服,但其举手投足间却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雍容和不俗气度。我立刻猜到这儒雅倜傥的男子便是此间的主人,赵王完颜雍了。 马车尚未停稳,只见他已疾步迎上来,却又因看到我而突然停步,满是狐疑地盯着我问道:“你是” 西门庸适时跨前两步,用探路的竹竿点着我说,“王爷,这是我刚雇的一名武师,虽然手脚笨点,却也还听话,让王爷见笑。白师父,还不快拜见王爷!” 最后这句却是在对我下令,我正要大礼拜倒,完颜雍已挥手阻止,似不愿理会我这个无足轻重的下人,转身扶住西门庸说:“先生快跟我来,本王有要事向先生请教!” 西门庸在完颜雍搀扶下进了二门,我百无聊赖地等在二门外,心中很是奇怪,这西门庸不过一潦倒腐儒,和堂堂大金国赵王有何要事相谈? 直到月上中天完颜雍才把西门庸送了出来,只见他脸上一扫方才的焦虑不安,露出胸有成竹的模样,从容不迫地与西门庸告别,甚至还对我点头微笑招呼。我一肚子疑问,好不容易憋到回住处与她单独相对时,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认识完颜雍?好像跟他还交情菲浅呢。” “岂止是认识,就连这处别院和那些丫鬟仆妇,也是他送我的呢。其实这就是我以前提到过的‘特权’。”她指了指自己脑袋,狡黠一笑,“以我超常的智识,即便比起当年的诸葛孔明也毫不逊色,就是做一国相辅也绰绰有余,何况一小小谋士。” 说到这她指了指上面,叹道:“可惜就是做一谋士,我也只能躲在暗处,要时时防着被它察觉。” 泄露天机者不得好死!我突然想到了那个横死的算命术士,那该是她的同事吧?可他又泄露了什么天机呢? “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会认识赵王完颜雍,要知道他可不是普通人能接近的,更不是一个瞎眼的穷酸书生可以巴结上的。”我悻悻地问道。 ... 从她的口中证实了黛丝丽确实被送到中都,但我心中却并无半分欣喜,只话里有话地问道:“怎么就那么巧呢?昨晚也有个算命术士被赵王完颜雍的车马撞死,他的车队却连停都没停,他的宽厚仁慈难道就只针对你吗?” 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出来,以绮丹韵的身手居然会被别人的马撞伤,除非有人是故意,否则就是天大的谎言。绮丹韵从我眼神中明白了她的谎言已被我一眼看穿,不禁老羞成怒地抢白道:“是啊是啊,是我故意,为了完成使命,我要在这陌生的中都,找到一座有权有势的靠山,不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我悻悻地道,“你可真有眼光,完颜雍在大金国不仅大权在握,更以学识渊博、相貌儒雅而闻名朝野,他还真是一座完美无缺的靠山。” “你今儿说话怎么老是阴阳怪气的?”绮丹韵奇怪地瞪了我一眼,“我找什么样的靠山,跟谁交往是我自己的事,你好像没权过问吧?” ... 我负着手慢慢走近四通茶馆,尚未接近他们,我心中就渐渐生出一丝不安,这感觉就像是在野外生存的野兽对陷阱本能的感应。不安来自四周几个貌似平常的汉子,我从他们渊停岳立的身姿中察觉到,他们都是经过长期格斗训练的技击高手,这样的高手平日里连遇到一个都不容易,现在却突然出现了十多个,不能不让人警惕。我发觉异状想要后退时,却已经太迟了,托尼已迎了上来,我只来得及向耶律兄弟打了个旁人不易察觉的警告手势。 十几个大汉悄悄围上来,在我和托尼周围形成包围之势,逃走已来不及,只有放手一搏,幸好耶律兄弟不是他们注意的重点,应该有机会逃脱,耶律兄弟也对我的暗示有所回应,我稍稍感到一点宽慰。 “白将军,托尼将军,在下已恭候多时了。”一个头戴范阳斗笠的汉子慢慢抬起头,露出斗笠下那张紫膛色的脸。我这才看清他那张有些熟悉的脸,依稀记起他是我曾经在完颜亮的酒宴上见过,完颜亮身旁的侍卫首领,叫什么名字却不记得了。 “大人有何贵干?”我从容问道,眼光却瞟向四周,寻思着脱身之计。他脸上的神情已暴露他完全不怀好意,我不想等到最后才翻脸,不过四周的的高手不在少数,更有人隐隐用弩弓对准了我和托尼,我不得不放弃了硬闯的打算,跟他假意客气地寒暄起来。 “白将军,”他平静地说道,“昨夜我们接到西夏野利莫仁将军和李秉常大人的照会,说你二人昨夜不仅反出了近卫军,还伤了不少人。西夏使臣已要求皇上下令通缉捉拿你们,不过皇上无心管你们和夏人之间的闲事,只想见见你们二位勇士。” 我暗暗佩服野利莫仁反应的迅速,这照会立刻把我们和近卫军划清了界线,就算现在我们闯出天大的祸事,都跟西夏再没什么关系。想到这,我故作轻松地嘻嘻一笑,问道:“我们有选择的余地吗?” “没有!”他神情木然,紫膛色的脸上看不出半点喜怒哀乐,“我若不能请到二位,便要提头回去,这是皇上给我的口谕。” “是吗?”我笑着调侃道,“要请动我们,你总要留下点令人信服的东西吧!” 说着我左手突然扣向他的咽喉,右脚悄然撩向他的下阴,右拳蓄势待发,只待手脚虚招骗他全力招架后,后拳再暴然击出,相信猝不及防之下,很难有人能躲得过这一拳,只要能一招把他击倒擒下,我就可以以他为人质与周围那些金国侍卫们周旋了。 砰!两拳相击的声音异常沉闷,我不禁后退一步,偷袭的一拳居然没能得手,他在最后关头与我对了一拳,虽然被我击得连退数步,却仍有抵抗之力。 ——呛!托尼弯刀出鞘,闪电般的刀光飞向那侍卫首领的颈项,看来他也明白了我的心思,要抢在周围侍卫们动手之前把对方拿下。 那侍卫首领在托尼猝然而发的刀光下就地一滚,虽然躲得狼狈,却还是躲过了托尼闪电一击,身手之好完全出乎人预料。狼狈逃出数丈开外,他这才一声大喝:“别动!”随着他的手势,周围蓦地现出十余只黑漆漆的弩弓,弩弓握在十几个大汉手里,从那纹丝不动定定指着我们的箭蔟就知道,这些都是女真族训练有素的箭手,在这个距离几乎是箭无虚发,我不得不停下来,托尼僵在那里,不敢妄动。 那侍卫首领拔出腰间缅刀戒备地盯着我们,神情如临大敌。大概我们的身手也出乎他的预料,他不敢再有丝毫大意。我环视着四周,寻思着脱身之策,注意到远处还有不少大汉把这儿隐隐包围起来,我忙用眼神向包围圈外的耶律兄弟示意,要他们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扔下兵刃!把手举过头顶!”他的声音十分森冷。在眼前这种情形下我和托尼不得不照他的话做。刚举起手后脑勺便吃了重重一击,这是我最后的意识,跟着就两眼一黑,像空麻袋一样软倒在地。 第 14 章 第 14 章 暗渡陈仓 ... 是完颜亮!我心中一惊,偷眼打量四周,只见那个侍卫首领率数十名侍卫把我和托尼围在中间。方才吃了他一记重击,现在我总算想起了他的名字和官衔:大内侍卫总管宗拓,大金国罕见的勇士。 耶律兄弟好像没落到他们手中,我稍稍安心了些。抬头一看见完颜亮戏谑中带有调笑的表情,心中不由一沉,堂堂大金国皇帝决不会无聊到对两个异国的千夫长感兴趣的地步,如今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以他的为人,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事。 “皇上好!”我心中忐忑不安,强笑着对他拱手招呼,“我们又见面了,皇上前日的海量小人现在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呢。”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大概酒量是完颜亮颇为自负的本事之一,听我称赞,他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些,也许是想起了前日与我共饮的情形,脸上甚至露出一丝会心的微笑,轻轻一挥手,让围着我的几个侍卫稍稍退开了些,他才道:“朕把你们请来,是听说你们反出了西夏会同馆,还伤了西夏不少侍卫和近卫兵卒,朕知道你二人曾是战胜我大金国斗奴的勇士,几乎是一步登天从奴隶直接升为百夫长、千夫长,所以朕有些奇怪,想知道你们为何要反出西夏近卫军?” “皇上,”我恭恭敬敬地道,“想我和托尼都不是西夏人,当然不一定要对西夏终生效忠,在这乱世之中,我们自然是要选择一个值得永远效忠的英武明君。在见到陛下以前,西夏皇帝李仁孝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在见过陛下之后,我们才知道谁将是这乱世最终一统天下的真命天子,谁才是文治武功传诵后世的千古一帝!我们也因此生出了归附之心,不想被野利莫仁察觉,要问我们一个叛国之罪,我们只好拼命逃出来。如今能在陛下面前剖白心迹,也算老天开眼了了一桩心事,陛下若格于金夏两国的关系要把我们交给野利莫仁,我们也理解陛下的苦衷和难处,不敢抱怨。” 这番说词颇有些肉麻,尤其那个“千古一帝”让完颜亮颇为受用,脸上甚至露出会心一笑,不过他对我的话并不怎么相信,只捋着颌下短髯笑道:“西夏李仁孝在朕眼里都不值一提,何况区区两个使臣。朕不会因他们的原因影响自己的决定,不过你二人虽是不可多得的勇士,但今日你们能叛夏,他日未必不会叛朕,你要朕如何相信你们?” 我忙笑道:“皇上,在下虽是宋人,却早已对积弱百年的南宋朝廷不抱任何希望,西夏又僻处蛮荒贫瘠之地,难成大器。其它像吐番、西辽、回鹘诸国,更是不值一提,只有大金国才是天下有识之士的首选。古人尚知良禽择木而栖,何况我等,再说托尼为西疆小国武士,千里迢迢来我中原,还不是为了有一番大作为。难道不选择陛下这等千古明君来效忠?反而要为毫无前途的西夏国卖命不成?” “嗯,你说得倒也有几分道理,”完颜亮似信非信地点点头,“古人尚知千金买马骨,朕自然不会亏待前来投效的勇士,正好朕的身边也缺几个堪当大任的大内侍从,不如你们就留在朕的身边好了。” 我心中一宽,正要谢恩,却见完颜亮促狭地望着我继续说:“不过朕随时出入后宫,你二人若随朕进出多有不便,而朕又一刻也少不了像你们这等武艺高强的侍从。你二人不如就净了身入宫来当差,也算是朕对你们叛夏投金的额外恩宠,我大金国不知有多少勇士想获得这一恩宠而不可得呢。” 我一怔,望着完颜亮满是嘲弄的眼神,突然明白他自始至终都在戏弄我们,又或者在用这等绝户计考验我们的忠心,虽然我和托尼都是难得一见的武士,但在兵多将广、猛将如云的大金国,根本不会被完颜亮放在心上,我们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哂。 答应他?我不怕砍头,却怕把自己弄得不男不女。但要不答应,恐怕我和托尼立刻就会被推出午门斩首,何去何从?我突然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难。 “怎么样?考虑好没有?”完颜亮见我不语,眼中的嘲弄之色更甚。我见状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把谎言编下去。 ... 我一下子明白他们在笑什么,自己也不禁莞尔,也怪我说得含混不清,别人难免要会错意,不过我也暗自庆幸这种误会,一个人在笑的时候总是愉快的,这个时候大概更容易被说服。 “陛下,”我失笑道,“我当然不是指每个男人都有的那种能力,我要敢跟陛下开这种玩笑,陛下还不把我的舌头割下来喂狗?” “哦?”完颜亮终于生出些兴趣,用目光示意我说下去。 “托尼是西方一个古老民族的武士,那个民族流传着一种神奇的占星术,”我拍拍身旁的托尼,完全不理会他一脸的茫然,继续自信地侃侃而谈,“而托尼碰巧也会这种占星术,这种奇术不仅能趋吉避凶,还能预测未来,我和托尼反出西夏投奔陛下,便是根据占星术的指示,选择即将君临天下的伟大帝君。” “西方占星术的名头朕倒也听说过,到很想看看它究竟有何神奇,”完颜亮终于生出了真正的兴趣,第一句话就让我庆幸自己歪打正着,谎言居然编得有根有据。他接下来的问题我更是成竹在胸,他似信非信地质问道,“你意思是托尼一旦净身,就会失去占星的能力?就算如此,你净不净身跟他的占星术又有什么关系?却想要朕同时放过你二人,这不过是你的缓兵之计吧?” 我从容一笑:“陛下,托尼的占星术需要有人护驾,在他聚起全部精气神夜观天相的时候,更需要有人给他掌罗盘和水晶球等法器,这个人不仅不能是阴人废人,还必须熟悉所有占星的程序,而有这种经验的我,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你是说你们曾经占过星?”完颜亮饶有兴致地盯着我问道。 “没错,”我脸上表情泰然自若,“那还是在西夏兴庆府时,若没有那次占星,我和托尼也未必会反出西夏投奔陛下。” 完颜亮眉宇间闪过一丝狐疑,淡淡问:“你们有意投奔朕,为何不在反出西夏会同馆后,第一时间来见朕?” “我们苦无进身之阶啊,陛下!”我言词越加恳切,“我和托尼不过是西夏一小小千夫长,在中都又人生地不熟,在没有弄清陛下对西夏人的态度前,我们不仅不敢见陛下,甚至也不敢见官,谁知道会不会被官府当成通缉逃犯?” 完颜亮眉宇间的疑云并未尽散,却也不再多问,稍犹豫了一下,装着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们那次占星,天相怎么说?” 我心中一宽,这个权顷天下的人间帝王,终于还是对不测的天威心存顾忌,不再那么刚愎独断,终于也像所有平常人一样,希望在茫然不可测度的天相中,找到自己在人间为所欲为的神圣依据。我心中暗笑,只要他心灵深处隐约相信这等怪乱神力,就有了无法克服的性格弱点。即便他仅仅是出于对占星术的好奇,至少我和托尼的下半身也暂时安全了。 “陛下,”我开始故弄玄虚起来,“由于那一次占星没有专门的观星台,也无法在兴庆府选择最佳的占星位置,所以许多天相都还无法窥破,我们只是见到东方的帝星明亮耀眼,表明东方有一位千古帝君,即将成就万世霸业,所以才请命护送公主来中都,想伺机投奔陛下,为陛下征战疆场,以期在将来的霸业中占得一席之地,让我们卑微的名字,因陛下的威名而万代流芳!” 我有意把天相和完颜亮即将进行的军事行动朦朦胧胧地联系起来,这果然引起了他更大的兴趣,眼中的嘲弄之色尽去,代之以虔诚的企盼,盯着我殷切地问:“你是说朕这次将横扫南方,独步天下,成为建立一个千古帝国的不世帝君?” “陛下,”我垂下头,知道谎话要适可而止,万不可说得太尽。“天相只是说陛下会成为一代霸主,但何时能征服南方,却因上次占星的位置和条件限制,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 “好!朕给你们最好的条件,”完颜亮蓦地站起来,指指托尼昂然道,“你告诉他,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尽管告诉内务府,朕要你们用占星术为朕即将进行的南征找到天意的证据,让那些反对南征的老顽固闭嘴,也让那些对南征心存疑虑的将士们看到光明的未来!” 望着一脸自信的完颜亮,我心中如一道电光闪过,突然明白并不是我的谎话多么高明把完颜亮骗过,而是完颜亮目前正好有这种需要,需要一个完全不同于寻常易经八卦之类的预测来激励士气、打击朝中的反对者,而传说中的西方神秘占星术正好可以满足这种需要。至于托尼会不会占星术,以及占星术是不是灵验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结论,完颜亮只是要一个满足他要求的结论。 我心领神会,立刻把方才的经过简短地向托尼翻译解释了一遍,托尼这才明白自己的命运在方才短短一会儿已数度改变,现在该是一个精通占星术的术士,为了下半身的安全他也只得听从我的谎言,配合我把这出戏唱下去。 “陛下,”我装模作样地和托尼比划半晌,才转头对完颜亮解释道,“托尼说为了占星的准确无误,必须新建一个占星台,另外还需要制作一些必要的法器,恐怕要花些时间。” “朕可以等!”完颜亮立刻道,“需要什么尽管跟内务府说,朕会下旨让内务府全力配合你们,排场要越大越好。不过你们要记住,所有这一切都要在朕的大军出发前完成,这大概还有一个月的期限。” 我再次心领神会,对这等神秘不可测度的奇术,排场越大,可信度也就越高。至于期限,当然是为鼓舞士气,金国大军若已经横扫了南宋,还要我们的预测何用?明白这一点,我立刻笑道:“陛下放心,我们保证在一个月内建起占星台,为陛下窥破这不测的天相。” “好!朕等你们的好消息。”完颜亮满意地点点头,“你二人若能准确预测我金国雄师光耀千古的功勋战绩,朕便封你二人为朕的千夫长,我大金国的千夫长大概比偏僻小国西夏的将军更有价值吧。” “谢主隆恩!”我赶紧拉起托尼大礼谢恩,适时地配合了完颜亮君临天下的狂傲。 在我和托尼正要告退时,有内官从大殿外匆匆进来禀报:“启奏陛下,赵王有急事求见!” “宣他进来!”完颜亮说完冲宗拓摆摆手,宗拓立刻令侍卫们把我和托尼押了出去。出门前正好与匆匆而来的赵王完颜雍迎面相遇,虽然我已经竭力低下头了,可还是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从他疑惑的眼神中,我知道自己又遇到了新的麻烦。 令人惊讶的是,他并没有阻拦也没有多问,大概因为这是皇宫,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吧。跨出殿门后我故意脚下一软摔倒在地,心中打定主意,万一完颜雍对完颜亮说出令我们不利的话,我和托尼就只有拼死一搏了。 还好,完颜雍并没有向完颜亮提起我,只是大声道:“启奏陛下,今日上都传来消息,契丹人有作乱迹象。上都为我大金国旧京,也是我大金国根基所在,微臣身为皇室宗亲,理该为皇上分忧,请皇上允微臣赶回上都,以防我大金国根基生变。” 我正在殿外偷听,领我们出来的阉人已小声呵斥起来:“还不快走,想获罪么?” 我白了他一眼,嘟囔道:“我受了伤,腿上乏力,蹲这儿歇歇,不行么?” ... 我和托尼终于可以每天进出皇宫,表面上是监督观星台的建造,实际上是想打探黛丝丽的下落,但侍卫首领宗拓始终带着十几个大内侍卫形影不离地跟着我们,把我们活动的范围限制在观星台工地和进出皇城的路线上,就连我们在皇城外暂住的别院,也被完颜亮的御林军守卫得固若金汤,简直就像一座舒适的监狱。 在内务府太监的不断催逼下,观星台突飞猛进地日日增高,没用多久就初具规模。看着即将完工的观星台,我和托尼心情越发沉重,十多天过去,进出皇城十余次,连跟一个宫女太监说话的机会都没有,更莫谈打探黛丝丽下落了。 皇家花园四季如春,身为满园春色包围,就着苏式小点,品着江南名茶监督观星台的建造,本该是十分惬意的雅事,但在宗拓一干粗人环侍下,什么好心情都没了。 “喂,那天你挡我一拳,反应很是敏捷,手上功夫不错,不知宗大人出身何门何派?”我没话找话,故意问一脸木然的宗拓。他却对我的话竟充耳不闻,完全不加理睬。我想大概是完颜亮有话在先,这些侍卫都不敢跟我说话,不过我却不想放弃,故意转问另一个满脸稚气的年轻侍卫问道,“宗大人有耳疾?” “当然没有。”那侍卫随口答道,话音刚落,脸色蓦地变得煞白,慌忙转望宗拓,只见宗拓神情木然,只对那侍卫淡淡道:“到尚刑监自领八十军棍。” “谢大人!”那侍卫拜倒在地,跟着如飞退去,脸上竟隐有喜色,显然这处罚比他想象的要轻。我没想到完颜亮防我之心竟如此之深,而他的侍卫又如此纪律严明,守令如山,推想到他的军队,恐怕也是令行禁止的虎狼之师,大金国能睥睨天下上百年,当不是浪得虚名。 远处突然传来一阵莺莺燕燕的声音,在很少有人女人出现工地上,这声音显得颇为突兀。转头望去,只见几个宫妆女子正袅娜而来,打头那个让我心神一跳,一眼就认出那是原来的西夏国公主,现在的大金国王妃。 宗拓也看到了那几个女子,忙迎上去把众女挡在远处,似在劝说众女回去,但众女似有不甘,争执声不时传过来,宝燕公主更回复了她曾经的刁蛮,直着身子便往前闯,宗拓不敢伸手阻拦,只得苦着脸紧跟在众女身后,连连示意手下侍卫拦住她们。两个不识趣的侍卫刚迎上去,还没来得及开口便一左一右吃了宝燕公主两记耳光,大概宝燕公主在后宫颇为得宠,侍卫们竟不敢躲闪,也不敢再阻拦。 她终于来到凉亭,我和托尼忙起身相迎,却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十多天不见,她便和我记忆中的宝燕公主有了很大出入,脸上似丰颐白净了一些,但眼中那种天生的野气几乎完全消失,代之以一种养尊处优百无聊赖的空虚,只在看到我时,眼中才迸出一丝火星。 “你们为何要反叛大夏?”她用急速的西夏语质问道,托尼一时没听懂,茫然不知所对,我却不知怎么解说才好,只有苦笑着耸了耸肩。 “可是为了那个西域女子?”她迫近一步,声音又快又急,要不是精通西夏语,根本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 我心中一愕,立刻明白她的所指,像黛丝丽这类白种人,在宝燕公主眼里或许都被归入西域人一类。我心中闪过一丝惊喜,面上却不动声色,偷眼打量四周,见众侍卫包括宗拓在内,都露出茫然的表情,我才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她在咸熙宫充作舞姬,我见过。”说着宝燕公主突然一脚向我踢来,并放声大骂,“忘恩负义的东西,父皇何曾亏待过你们!” 猝不及防之下我差点被她踢中,狼狈跳开两步,她又转踢托尼,托尼格于风度也没有出手招架,只闪身躲在几个侍卫身后。我正不知她如何突然发横,却只见众侍卫抿嘴偷笑,全然不加阻拦,显然是见惯了她的蛮横,我立刻明白了她的用心,她是要掩饰来见我的真正用意,尤其最后那一句喝骂,显然是说给略懂西夏语的宗拓听的。 “王妃息怒!”我边躲开她后面几脚,边配合着她演戏,“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我投奔陛下也是顺应天意,再说陛下现为王妃丈夫,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王妃不该怪我才是。” 宗拓此刻也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适时拦在我和王妃之间,劝道:“娘娘息怒,娘娘既然嫁给了皇上,当以我大金国为家,对白先生和托尼先生投奔皇上该感到高兴才是。” 几个侍卫也站出来劝解,好说歹说总算把王妃和她那些姐妹劝了回去。突然知道了黛丝丽的下落,我心中异常欣喜,但这种欣喜只持续了短短一会儿,要知道在这戒备森严的禁宫,要把一个大活人弄出去,简直难如登天。 “什么?黛丝丽在咸熙宫?”当晚回到住处,托尼听我转述日间宝燕公主的话后,一时兴奋得坐卧不安,只恨不得立刻就硬闯禁宫把她救出来,被我好说歹说才总算劝住。 “黛丝丽美若天仙,若落在完颜亮眼里,岂不、岂不”托尼说到这竟有些哽咽起来。 “若要出什么差错也早就出了,不在这一日半日,”我劝解道,“这次楚王送给完颜亮的女子不在少数,而西域各国为讨好完颜亮,也常把美貌少女献来中都,再加随时挑选入宫的本国少女,完颜亮后宫的美女多不胜数,许多女子在宫中终其一生都见不到皇上一面,像宝燕公主这样一来就受宠的少之又少,没有特殊的身份和理由,普通女子要被完颜亮看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黛丝丽不是普通女子!”托尼见我把黛丝丽目为普通女子,一时急得满脸通红。 “在你眼里或许很特别,但在那些见钱才眼开的太监眼里,再绝色的女子都是凡脂俗粉,不值得让皇上一看。” 听我这么一分析,托尼才渐渐冷静下来,却还是不放心地催促:“那咱们也要尽快想办法把她救出来,她在那危险之地,随时都可能出意外。” 我摊摊手,无奈叹道:“我巴不得立刻把她救出皇宫,连夜逃往南宋,但皇宫中除了宝燕公主,谁都是我们的敌人,没有万全之策我们不能轻举妄动。” “我倒有一个主意。”托尼突然停止了不安的徘徊,定定地盯着我。我有些意外,忙追问:“什么主意?” “观星台马上就要建成,”托尼眼中闪过一丝决然之色,“我们有机会整夜都留在上面观星,而宗拓和那些侍卫不可能一直都紧盯着我们,我们甚至可以托言观星时不能有他人干扰,不容任何人上观星台,这样我就有机会偷去咸熙宫,找到黛丝丽!” “那又如何?即便找到她,我们也无法把她从戒备森严的禁宫带出去。” 托尼深吸口气,缓缓道:“所以我们只有赌上一赌!” “赌?如何赌?” 托尼摸摸颌下新生出的连鬓短须,意味深长地问:“在你们东方人眼里,我们白种人的相貌是不是都很相似,很容易让人混淆,就像我常常分不清你们东方人的容貌一样。” 我一怔,点头道:“不错,因为你们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相貌特征,使我们更多地注意到你们头发和皮肤的颜色,以及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这些共同的特征,忽略了你们每个人之间的细微差别,所以不易记住你们的容貌。” “这就对了!观星台建成之日,我们可以整夜留在台上休息,而宗拓和他那批侍卫不可能一直坚守下去,必定会让人代替他们,新来的兵卒对咱俩不一定熟悉,正好进行我的计划!”托尼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低声道:“届时我摸下观星台,去咸熙宫找到黛丝丽,然后为她粘上事先准备好的假须遮住部分容貌,把她假扮成我后送回观星台,黎明时你带她出宫,只要能混过宫门守卫出得禁宫,相信你会有办法带她远走高飞!” 我怔怔地盯着一脸自信的托尼,突然发觉被感情蒙蔽了心智的男人实在是危险,这样幼稚而疯狂的计划简直就是在自杀,还要拉上我垫背!我心中暗叹:哥们,虽然咱们是生死之交,却还没到不问情由陪你送命的地步。 ... 说到这我停下来,我想这些理由已经够让托尼打消他的计划,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就没有说出口:就算老天开眼让我把黛丝丽平安带出禁宫,也无法在御林军包围下逃脱,我一个人还有点希望,但要带着个完全不会武功的女人就根本不可能,唯一的办法是回到住处后让她假扮成仆妇,这样可以比较容易骗过御林军逃脱,毕竟我和托尼才是御林军守卫的目标,但这样一来,我岂不成了冤大头?我哪有机会逃脱? ... “可你如何假装受伤又不引人怀疑?还同时要伤到脚和脸?”我问道,渐渐觉得这办法也并非完全不可行。托尼微微一笑,成竹在胸地说:“你忘了观星台就要封顶?” 望着托尼脸上露出的诡诈之色,我稍一思索便想通了所有关节,不禁兴奋击掌道:“我明白了!你托言亲自监督观星台的封顶,登上那些用竹杆搭成的脚手架,然后故意从几丈高的地方摔下来,以你的武功当然可以把腿摔得看起来伤很重,摔下来时顺便在脸上弄出几道伤痕也很容易,就算有人对你突然受伤心存疑虑,也决猜不到我们下一步的行动。” “我还可以踏断一根手脚架,让失足更加逼真!”托尼笑着补充了一句。他的自信感染了我,让我对这计谋也生出信心,但想到两个无法解决的难题,我心情又黯淡下来,问道:“那你怎么办?你如何离开这皇宫?” 托尼脸上露出一丝温柔,淡淡道:“为了黛丝丽,我已经没有心思考虑自己。” 淡淡的一句话,却如暮鼓晨钟般让我浑身一震,仔细审视着托尼英俊如雕像的脸庞和深邃似碧海的眼瞳,我很想从中找出一点慷慨激昂的神情,但我失望了,托尼脸上只有平静,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表情的话,那是一种幸福。 我突然对托尼生出莫名的嫉妒,嫉妒他那种发乎自然的幸福感。一个男儿,一个武士,可以为国家为民族为朋友甚至什么也不为就牺牲自己的一切,却很少有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这一点,哪怕每个男子都懂得在自己所爱的女人面前,把上刀山下火海的情话挂在嘴边。我不禁在记忆中搜寻曾让自己心动过的女子,很想找出一个能让我也不顾一切的对象,但我最终失望了,无论绮丹韵还是宝燕公主甚至黛丝丽,没有谁可以让我如此不顾一切,或许我永远也体会不到托尼这种感情,这让我对这种感情突然生出膜拜之心。 “好!我帮你!”我不禁握住托尼的手,这回我也忘了考虑把黛丝丽带出禁宫,让她化妆逃脱后,我自己该怎么办? 第二天,亲自监督观星台建造的托尼失足从数丈高的手脚架上摔了下来,不仅划破了两边脸颊,还摔伤了一条腿,虽然宗拓对托尼的失足心存疑虑,甚至亲自爬到托尼失足的地方堪察,但在看到那根折断的竹杆后也就无话可说,只把负责搭建手脚架的工头斩首问罪了事。 ... 我留在观星台上,不时弄出点响动迷惑守卫,托尼则摸下观星台,大概在四更时分终于带回了久别的黛丝丽,我来不及问起她别后情形,匆忙为她打扮起来,托尼则带着她换下的衣衫摸回训练舞姬的咸熙宫,去布置黛丝丽投井自杀的假象。 在黛丝丽嘴唇颌下和两腮粘上胡须,再在脸上涂上金创药,贴上疗伤药膏,我不禁佩服起托尼的创意。黛丝丽如此一打扮,不是有心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她和托尼的不同。拄上托尼留下的拐杖,更掩饰了最可能暴露她性别的举止和步伐。 这期间我也才知道了黛丝丽的经历,她是在走出“死亡之海”后与楚王的狩猎队遭遇,老苦瓜和巴斯为了保护她已被那些兵将所杀,她也被掠入王府充作女奴,经歌舞训练后,被楚王任得静作为西域舞姬献给了完颜亮。 一切顺利得让人难以置信,第二天黎明带我们出宫的侍卫没有任何熟悉的面孔,沿途岗哨甚至也没人多看我们一眼,就连赶早来询问占星结果的内官,也被我需要连观三天星相才能得出准确预测的谎言打发了回去,幸运之神简直就像在我们头顶,一直都在眷顾着我们。 “站住!”就在离最后一道宫门不及三丈远时,我们身后终于响起一声冷厉的轻喝,声音不大,却使我如坠冰窟,那是我最怕听到的声音,大内侍卫总管宗拓的声音。 慢慢转回头,我对身后数丈外的宗拓强笑道:“宗大人还有何事?该不是要请我和托尼吃早点吧?” “托尼先生何不回过头来?”宗拓不理会我的玩笑,只盯着背对他的黛丝丽冷冷地问,“难道我宗拓不值得你回头?” 我心里暗暗叫苦,知道宗拓已看出破绽,再瞒不过,忙对黛丝丽低声道:“随我往外闯,出了宫门再说。” 说着我拉起黛丝丽就走,身旁几个护送我们的侍卫稍一迟疑,立刻在宗拓的喝骂下向我们追来,我反身出拳,把两个追在最前面的侍卫击得飞退回去,但更多的侍卫围了上来,把赤手空拳的我逼得手忙脚乱,我边战边退,掩护着黛丝丽退到宫门时,才发现厚重的宫门已缓缓闭上,守门兵卒也包围上来,我们已无路可退。 “放弃抵抗束手就擒,不然就把你们乱箭射杀!”宗拓指挥着闻讯赶来的侍卫们布好箭阵,数十支劲弩定定瞄准了困兽般的我和惶然无依的黛丝丽。我满含歉意地对黛丝丽苦涩一笑,无奈扔掉夺来的佩刀,任由几个兵卒把我和黛丝丽用铁链锁了起来。 ... 砰!脸颊上又吃了重重一拳,打得我两眼直冒金星,晃晃有些晕沉的脑袋,我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咧嘴对宗拓一笑:“宗大人果然是大金国罕见的勇士,对付无法还手对手,果然是勇往直前,战无不胜!” 宗拓脸上一寒,更狠的一拳暴然击中我面门,然后拎起我的衣襟,盯着我的眼睛森然问:“那个白皮猪在哪里?” “你该去问你老妈!”我说着右膝悄然顶出,宗拓决没有想到我在连遭他三记重击后,仍然有力量反击,在二人面对面的情况下,我的膝盖刚好顶中他的命根,他浑身一颤,慢慢松手夹着腿后退,嘴唇哆嗦神情凄苦,脸上清白不定,竟痛得说不出话来。望着他脸上骇人的表情,我心知自己马上要感受的肉体痛苦只会比他更甚,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只叹息自己在受伤之后力道减弱不少,不然那一下就可以替他彻底净身。 四周的侍卫兵卒们不等宗拓招呼就向我扑来,我忙抱住脑袋伏倒在地,用后背去承受那雨点般的暴殴。心知我的冒险要彻底结束了,这回即便不死也要残废,就是变成真正的白痴也不算意外。此时此刻我不禁对自己“孙猴子”的名头大为不忿:还他妈犯罪艺术家呢,连《易经》的影子都没见到,就栽在几个粗鄙不堪的野蛮人手里。 “住手!皇上有谕旨到!宣白壮士晋见!”一个手捧拂尘的内官疾步而来,众侍卫兵卒不得不悻悻地停下手。多亏事先有所准备,我的身体好像没有什么大碍,只有后背痛得厉害,心想落到残暴的完颜亮手里,结果大概也不会比现在更好,便躺在地上耍赖说:“我浑身被你大金国勇士们伤得厉害,没法起来,有什么话就这样说吧,别再想我大礼接旨什么的了。” 那太监一呆,大概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只踌躇了一下便一本正经地宣旨:“皇上口谕,宣托尼先生和白痴先生即刻去清心殿晋见。” 我一怔,不是把我们下到天牢或推出午门斩首?这让我有些意外,难道完颜亮还要用更残忍的刑罚来折磨我们不成?我心下惴惴,干脆横下一条心一赖到底,躺在地上说道:“我刚被你们大金国勇士群殴,浑身是伤,无法动弹,望公公体谅。” 那太监立刻回头吩咐一随从:“去叫一抬小轿过来。” 不一会儿小轿抬到,几个侍卫不由分说,七手八脚地把我塞进轿中抬起就走,我回头看见黛丝丽也被锁在轿后踉跄而行,不禁为她担忧起来。 第 15 章 第 15 章 危机四伏 偏僻幽暗的清心殿,空气似已凝结,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匍匐在地偷眼打量高阶上的完颜亮,只见他已失了一国之主的从容和气度,面色铁青,眼里更闪出骇人的凶光,望向我的时候,眼中更有难以掩饰的暴怒和杀意。 他身后的屏风上画着一幅秀美的山水画,一人跨骑高头骏马,傲然立在最高的峰峦之巅。画的留白处题有一首草书诗词,使用的居然是汉文,上书:万里车书尽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落款是飞扬跋扈的三个大字——完颜亮。 我正在暗叹这诗之狂,却听高阶上完颜亮一声厉喝:“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拐走朕的舞姬?千万不要有半句假话,不然朕会让你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只从他的表情就知道,只要他发现有一句假话,还真会让我后悔混到这个世界上来。但说实话又如何?以他的为人难道还会放过我?想通这一点我反而轻松下来,半真半假地信口开河道:“你的舞姬?黛丝丽原是托尼的爱侣,因意外被西夏楚王任得静那老王八蛋掠为女奴,千里迢迢献给陛下,我和托尼这才冒险到中都来营救,如今计划败露,咱们也不作侥幸之想,给我一个痛快得了。” “就这么简单?” “可不就这么简单?”我摊开手,一脸无辜。我这样说倒不是想有任何侥幸,只是在尽量开脱黛丝丽的责任,至于她是想死还是想活该由她自己决定,我不能拉她垫背。 完颜亮转眼望向黛丝丽,毫不掩饰对其美色的垂涎,但只一眼他便断然收回目光,对我决然一挥手说:“好!朕让你们走,包括托尼在内。” 我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愣了半晌我才笑道:“原来陛下真当我是白痴,想要我告诉你托尼的下落,好让你一网打尽?” ... 说完他转头对我身旁的宗拓吩咐:“整个皇城立刻示警戒严,搜索刺客可能藏匿的地方,一个时辰之内把那个白种猪猡给朕揪出来,不过要记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伤他,告诉他他的相好在朕的手里,就在这清心殿。” ... “好!”完颜亮说着对宗拓挥挥手,“把他们三人俱赶出宫,你亲自去办。” 宗拓一怔,满是疑惑地垂首问道:“皇上的意思是” “让他们安全离开皇城,皇城外的御林军也不得阻拦!快赶他们走!”完颜亮言语中除了莫名的愤怒,也隐有无奈和不甘。 “微臣遵旨!”宗拓满脸诧异和不忿,却不敢多问,直把一张马脸憋得通红。恨恨地示意侍卫们把我和黛丝丽架起来,向完颜亮告退。 我们先被带到咸熙宫与托尼汇合,只见托尼在数百名侍卫兵卒包围下浑身浴血,十分狼狈,突然见到我和黛丝丽,托尼顿时面色惨然,显然在为自己的计谋后悔,我们来不及交谈,便被宗拓一路架出了重重宫闱,直到被轰出皇城的大门,我们仍然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心中一直在揣测完颜亮究竟还有什么毒辣手段没在等着我们。 皇城外阳光明媚,我被明晃晃的阳光晃得两眼发晕,回头看时,身后厚重的宫门“砰”地一声关上,门口两个站岗的兵卒用长矛驱赶着我们:“快滚快滚!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岂容闲杂人停留?再不滚开就抓你们进大牢,问一个谋刺皇上之罪!” 我和托尼黛丝丽三人面面相觑,方才大家还千辛万苦绞尽脑汁要混出皇宫,不想功亏一篑功败垂成,正感到绝望的时候却被人就这样赶了出来,瞬间的变化实在太出乎我们预料,都不敢相信自己现在是站在皇城外。愣了片刻三人才拔腿就跑,最后在一条僻静的小巷内停步,托尼来不及与黛丝丽叙别后之情,先抢着问我:“你说,完颜亮就这样放了我们?” 我歪头想了想,很难找出完颜亮放我们的哪怕一点点理由,我只得摇头道:“我不知道,虽然我很想说完颜亮是一时发疯,不过从完颜亮的表情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并且十分愤懑和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难道还有人可以令完颜亮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托尼喃喃自问。 “谁知道?”我耸耸肩,不想再为这个问题伤脑筋,只道,“反正咱们总算出了皇宫,现在要尽快离开京城才安全,没准完颜亮现在已经开始反悔了。” “你们一直在找我?”从皇宫出来,黛丝丽总算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话音未落,因消瘦而越显清丽的双眼中已噙满了泪水。 “别!”我赶紧转开头,我可不想与黛丝丽有太深的交情,那会影响我将来的行动。便指着托尼说,“是他,你要感激就感激他吧。” “你们都是我的恩人,请受小女子一拜!”黛丝丽说着盈盈拜倒,立刻被托尼扶起。他握住黛丝丽的双手,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她的眼睛柔声说:“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保护你的安全,就已经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放下的职责。” 黛丝丽扬起头,毫无羞怯地迎着托尼火辣辣的目光,轻声问:“仅仅是职责吗?” 我见二人旁若无人的模样,只好悄悄走远些,幸好这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大白天也难得见到个路人,不然他们可要惊世骇俗了。 正在庆幸没有路人,一个路人就拐了进来,我正想警告身后的托尼和黛丝丽,却发现来人只是个两眼混沌的瞎眼乞丐,用竹竿点着地探路,慢慢走过我的身边,我见状哑然失笑,看来老天都在眷顾久别的有情人,让他们可以不受别人打扰。 鼻端飘过一丝异香,依稀有些熟悉,我蓦地停下脚步,骇然转头,只见瞎眼乞丐正缓缓走近默默对视、心无旁骛的托尼和黛丝丽,他探路的竹竿竟如箭蔟般锋利。 “当心!”我失口惊呼,几乎同时,乞丐手中的竹竿如利剑般弹起,直指黛丝丽心脏。托尼因我那一声惊呼而警觉,在竹竿刺入黛丝丽身体的同时,他也一声怒吼,倏地抽刀直刺。那一瞬间我浑身冰凉如坠冰窟,双腿一软几欲跌倒,眼睁睁看着托尼的刀闪电般没入那乞丐身体,恍若梦境般看着她舒缓地倒下,慢慢地像一片飘然落下的树叶。 “黛丝丽!” “绮丹韵!” 我和托尼同声颤呼,托尼扶着黛丝丽慢慢躺下,她的胸前有血迹悄悄在蔓延,显然伤得不轻,而那乞丐腹部则血如泉涌,瞬间既把那破烂的衣衫湿透。我猛扑过去,死命按住那骇人的刀口,在浓郁的血腥气中,我又闻到那一点熟悉的幽香,使我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破灭,那是绮丹韵的体香。 “我要杀了她!”托尼突然提刀扑来。我猛扑到绮丹韵身上,转头对他怒吼,“要杀她你就先杀我!” ... “别让我再看到她!”托尼猛把刀钉到地上,转身抱起黛丝丽,如飞而去。 我手忙脚乱地撕下自己一幅衣衫,紧紧扎住绮丹韵流血的伤口,语无伦次地说:“你要挺住,一定要坚持住,我马上带你去找大夫,你一定会没事!我保证!” 绮丹韵双目紧闭,气若游丝,对我的话完全没有一丝反应。抱着她血淋淋的身体,我在大街上飞奔,完全不顾惊世骇俗。在穿过三条街后总算见到那可爱的悬壶济世标志,我踢开门闯进去,直冲见到的第一个人急吼:“大夫!快救人!” 那人慢条斯理地看了看我怀中的绮丹韵,捂着鼻子嫌恶地说:“不过是个穷乞丐,救他何来?” “混蛋!”我把绮丹韵轻轻放到桌上,一把把那大夫模样的老者拎起来,对着他的脸厉喝道,“她要死了,我杀你全家为她陪葬!” 大夫被我骇人的神情吓得脸色惨白,哆嗦着嘴唇半晌说不出话来,也忘了挣扎。见他眼中闪出惧色,我渐渐冷静下来,赶紧放开他,边为他抚平衣襟边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都掏出来,全塞入他怀中,连连作揖道:“求先生快救她,你要多少钱我都给,没有钱我去抢!” 大夫见我言词卑恭,这才镇定下来,对我一挥手:“快把他抱进来。” 有大夫出手相助,我稍稍镇定了些,把绮丹韵送进大夫病房后我悄悄退了出来,搓着手在病房外焦急地来回踱步,等待着大夫医治的结果。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大夫终于擦着手上的血迹出来,我忙迎上去,眼里满是询问之色,却不敢真的问出声来。 “还好你送来得及时,放心吧,她没大事,”大夫神情疲惫,边擦着手边道,“那一刀虽然很深,不过幸好没伤到要害。只是她失血太多,需要休养一段时间。” “谢谢你!太感谢了!”我长出了口气,感激地给了大夫一个热烈的拥抱,直弄得他目瞪口呆。挣脱我的拥抱后,他的脸上露出暧昧之色,指指病房才小声说:“知道吗?那个乞丐是个女人,还是个异族女人。” “我知道,”我忙道,“今日的一切你一定要替我保密,我会重重谢你。” “我省得。”大夫心领神会地笑着点头,“我对别人的隐秘不感兴趣。” ... 我气得脸嘴都变了形,顾不得她刚刚醒来,忍不住就骂:“她对你就这么重要,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就没命?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就陪你去死?差点就让托尼一刀斩下我俩的脑袋?” 她目光熠熠地望着我,除去了伪装的碧蓝眼眸嵌在一张丑陋的老脸上,本该让人觉得异常怪异,但这双眼睛的光芒盖过了她脸上所有伪装,使人完全感觉不到其面容的丑陋,我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与这双眼睛对视,这让我渐渐忘了自己在说些什么,意识渐渐陷入这碧海幽潭般的双瞳中,呆呆地不知所以。 “既然是差点,你还表什么功?”碧蓝眼眸中闪过一丝调皮的笑意,让我霍然警醒,呐呐地说不出话来,脸上有种热乎乎的感觉,再偷眼打量绮丹韵时,突然发现她也垂下了眼帘,长长的睫毛掩住了她的眼眸,不过仍有一丝羞怯和欣悦从那弯弯翘翘的睫毛缝隙中悄悄溢出来。我第一次在绮丹韵眼中发现了羞怯! “喂,你怎么会认出我来?”她垂着眼帘,躲闪着我的目光,这让我镇定下来,翕翕鼻翼笑道:“是你身上这淡淡的香味,我这辈子恐怕都忘不掉了。” 她眼中羞怯之意更甚,低声道:“看来以后我假扮乞丐时,该弄一身臭味才行。” “没用。”我故意在她破烂乞丐服上嗅嗅,“你这体香就算用臭豆腐也掩不住。” “哈哎哟!”她刚放声一笑,立刻又捂住肚子一脸痛苦,显然是牵动了伤口,我赶忙道:“你要好好休息,不能再说话,我不打搅你了。” 我依依不舍地站起来,为她掖掖被角,然后挥手向她告别,临出门前她突然问道:“你还没告诉我,黛丝丽究竟死了没有?” 我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反问道:“黛丝丽对你就这么重要?你真要杀之而甘心?” 她默默望着我,眼里闪过一丝失落,轻叹:“你这么说她就还没死,我又失手了。” “你还真够敬业,”我忍不住出言讥讽,“从‘死亡之海’一直追到这儿,数度失手也毫不气馁,你的老板该给你发奖金了,说不定还会颁你一个勤勉员工奖,以奖励你对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 说到这我蓦地停口,突然省悟到自己嘴里吐出了超时代语言,不知会不会被系统当成泄露天机者给踢出去。绮丹韵看出了我的担心,眼中不由显出一丝调皮的笑意,悠然道:“你别担心,这个世界有一些系统监察不到的盲点,在这样的盲点你随便说什么都不会引发系统的自动警戒墙,而这里正好是一个这样的盲点,再说安全系统最主要是监察系统维护者,对普通人的监察要宽松得多,所以你走运了。” 我松了口气,她这一打岔我心中的不满也就不翼而飞,只说了声“好好休息”就要转身离开,临出门前却又忍不住回头告诉她:“黛丝丽胸膛被你刺中,伤势大概不轻,如果她不幸遇难,托尼定要杀你才甘心。就算侥幸没死,托尼下次见到你也肯定不会客气,我能救你一次两次,却不能救你一辈子,你自己要当心。” 绮丹韵调皮一笑:“你要一直留在我身边与我联手,我也不必怕那个傻大个。” 傻大个?我哑然失笑,还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托尼。 我推门而出,心中对绮丹韵的提议也微微一动,不过立刻就予以否决,不说我不会为她与托尼反目,就算是我的秘密使命,也不容我在她身边做过多的逗留。在知道她安全后我的心思已飞到南方,飞到那个存有原本《易经》的不知名所在。只是我不敢肯定,绮丹韵的提议是真情的流露还是一种感情的贿赂,以招揽我这个还算不错的帮手? 贪财的苏大夫在收下我所有银子后,慷慨地容我们暂时在他的后院住下来,并承诺为我们准备一切生活必须品,这样我就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外出机会。在这危机四伏中都,我庆幸能找到这样一处藏身之所。 中都的并没有出现我估计的戒严和挨家挨户的盘查,外面的世界还是原来的模样,就连例行公事通缉我和托尼的海捕文书也没有出现,这让我颇有些意外。几天后,我终于忍不住对黛丝丽下落的关切,打算冒险出去探探情况。 换了身新的装束,然后在脸上粘上一撇小胡子,胡乱贴块膏药遮住小半个脸,对镜一照,原本就没什么特色的面容经这一装扮,连我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打扮停当后,我从容地从后门溜到大街,希望能侥幸找到黛丝丽的下落,她可是我这次冒险的关键人物。 中都的的街头道路宽阔,两旁房屋富丽堂皇,路上行人熙熙攘攘,操着南腔北调各种口音,说着汉、金、辽和西域诸国的各种语言。除了汉人、女真人、契丹人,还不时能见到由西域远道而来的色目人,以及来自东海蛮夷岛国的扶桑人,繁花喧嚣决不是西夏国的兴庆府可比,果然不愧为大金国巍巍都城。 我正负手在街头漫无目的地闲逛间,陡听后方有人喊道“请等等!” 我回过头,只见一个身材修长、气度雍容的白袍儒生正大步而来。他虽打扮得完全像一个汉人儒生,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想要避开已来不及,只能镇定地与身着便服的赵王完颜雍面面相对。 “哦,对不起,大概是我认错了人,”他深盯了我一眼,从他眼神我知道他已经认出了我,但奇怪的是他的话令我有些糊涂。“你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不过你显然不是他。”说着他对我拱拱手就要告别,却又想起了什么似的随口问道:“你是外乡人吧?” 见我茫然点了点头,他微微一笑,低声道:“近日天气变化很大,看似风和日丽,其实乌云暗涌,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些,别顾着贪看风景却赶上狂风暴雨。” 就算是白痴也该听出他这是在向我示警,我忙对他低声道:“多谢提醒!” 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正欲举步离开,却又突然道:“哦,对了,城北的牡丹亭风景不错,今晚那儿的月色也一定不错。” 我心中一动,正要细问,他已经转身离开,丢下了一头雾水的我。直到他走出十多丈远我才注意到,一个身形瘦削的随从如影子般跟着他,那人身着灰色衣衫,无论举止还是打扮都一点不引人注意,甚至我都没看清他的模样。但直觉告诉我,能做赵王完颜雍的贴身随从肯定不会是普通人,能完全不引起旁人注意,这就更加不简单了。通常不引人注意的武器,才是最危险的武器! 我不知道完颜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此时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时辰。我犹豫片刻,最后决定根据完颜雍的暗示,去城北牡丹亭看看“月色”。 拐进街边一家酒店,我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要了几样小菜和馒头慢慢享用起来。这是一家寻常不过的酒店,人来人往生意颇为兴隆。我正想向小二打听牡丹亭的位置时,身后两名食客的小声对话令我先竖起了耳朵。 “知道吗,前日京中出大事了。” “出了什么事?” “我听在刑部供职的朋友说,九王子失踪了。” “难怪这几日皇上的侦缉营密卫们四下出动,不过为何城防兵将和御林军没有任何反应?奇怪。” “嘘,小声点,密卫无处不在!小心惹来麻烦!” “正是正是!咱们小老百姓还是别管皇家闲事,喝酒吃肉才是正经。” 二人提到“侦缉营”的时候似乎都心存余悸,不敢再说下去,只把话题转到风花雪月上,兴高采烈地谈论起某青楼的名妓来。我对完颜亮的私事没多大兴趣,便叫过小二,问明去往城北牡丹亭的路后,才结了帐离开了。 城北牡丹亭地势偏僻,若非远处隐隐传来梆子声,只怕会让人误以为到了荒郊野岭。看看明月已经升起,我步入亭中,依照完颜雍的暗示到此“赏月”。我不担心他会给我下套,他要拿我日间就可动手,没必要弃简就繁地把我约到这儿来。 夜风微寒,四野寂静,除了间或的虫鸣和隐约传来的梆子声,天地间好像就只有我自己。遥望静悬夜空的皎洁明月,我心中出奇的宁静,第一次发觉这虚拟世界的明月,其实比现实世界中的明月还要真实,还要明净。这一瞬间我忘了虚幻与真实,忘了自己的使命,只觉得此刻的我生命是从未有过的真实!我在心中暗赞着创造这一切的同类,他们堪称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神灵,甚至就是这天地的造物主和创世神。 “白先生好兴致啊!” 一声招呼打断了我的思绪,循声望去,只见一身便服的完颜雍正施施然而来,虽然只是一袭旧袍,依然掩不住他那与生俱来的儒雅和雍容。他的身后紧跟着日间那个灰衣人,即便不是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中,他也依然不引人注意,似乎随便往哪儿一站,就能和四周的景物完全融合在一起。 “王爷好!”我忙起身对完颜雍拱手一拜,刚把他迎进凉亭中坐定,我就忍不住问道,“日间得王爷邀约,小人不敢不来赏月。只是小人始终没想明白,王爷仅匆匆见过我两次,怎么能一眼就认出经过装扮的我呢?” 完颜雍没有直接回答,却淡淡一笑说:“你们汉人素来敬仰那些藐视权贵,一身傲骨的文人和武士,那是因为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就算是这极少数的人,面对地位悬殊的权贵时也多是为傲而傲,以自傲来掩饰骨子里的自卑,所以言谈举止也难免做作,几乎没有人能真正做到不亢不卑,泰然自若。我这一生阅人无数,也仅仅见过两人而已。” “哦?是哪两个?” “一个是你,还有一个就是西门先生。西门先生虽然双目半盲,但言谈举止间并不因我是王爷而有丝毫两样,从容淡定得令人肃然起敬。而你对我虽然貌似恭敬,但眼神中那份超然和自负,同样令人无法忘记,所以第一次见你就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尤其第二次在皇宫匆匆一面,你眼中竟然没有对皇权的半分敬畏和恭谨,我就知道你决不会是穷困潦倒投到西门先生门下混饭吃的寻常江湖武师。我想你一定是西门先生的朋友,也只有你这样的人才配做西门先生这等世外高人的朋友。我可有猜错?” 我不得不佩服完颜雍的眼光,也难怪绮丹韵会找他做靠山,也只有他这等洞悉世事的锐利眼光,才能一眼看出“西门庸”的与众不同,进而发现“他”那超人的才智,也才能与西门庸结成同盟。难怪黛丝丽刚出宫门绮丹韵就追击而来,消息准确及时得令人惊讶,这多半也是得了赵王完颜雍之助。 “王爷猜得不错,西门先生确实是在下朋友。”我哈哈一笑,心知对完颜雍这等聪明人,说谎是最不明智的举动。 “白壮士真是爽快人!”完颜雍也是呵呵一笑,“对爽快人我也不用拐弯抹角,请告诉我西门先生现在在哪里?还有九王子在哪里?” 我一愕:“什么九王子?” “白壮士难道还要装糊涂吗?”完颜雍拂然不悦,“你混入宫中,假意用占星术为皇上观察天相,实则想拐走宫中舞姬,事情败露后你的同伙掠走九王子,要挟皇上放了你们。如今皇上已遵照约定放过你们,可你们为何不放了九王子?” 我又是一愣,分辩道:“我没有掠走什么九王子,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 “你或许没有,但你的同伙肯定有,据我所查,他们是契丹人!” 契丹人?我恍然大悟,一定是耶律兄弟!他们作为被大金国毁家灭国的辽国贵胄后裔,对完颜亮的弱点早已了如指掌,才会冒险绑架完颜亮最宠爱的儿子,令完颜亮不得不老老实实地放了我和托尼、黛丝丽三人。 见我沉吟不语,完颜雍又道:“只要你们把九王子交给我,本王保证让你们平安离开中都,不然,你们在侦缉营密卫追击下想要逃出中都,恐怕难如登天。” 听完颜雍提到侦缉营,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刹那间把握到完颜雍此刻真正的意图,我不由笑了起来,悠然问道:“王爷日间遇到我时,为何装着不认识,却把我约到这儿来?你是要避开侦缉营的耳目吧?你是不想让侦缉营抢了功劳,好从我这儿打探到九王子的下落,以向你的皇兄表功,令他高兴之下放你回上京?” 完颜雍面色微变,似乎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说出了他的心事。不过转眼间他又镇定下来,神情自若地淡淡道:“这仅仅是一个方面,其实我是想从你那儿知道西门先生的下落。他已经失踪好几天了,他于我来说,就如我的智囊一般,若白壮士有他的消息,万望不吝告知。” 我撇撇嘴,很不想告诉他绮丹韵的消息,不过看他态度异常诚恳,也不好以假话骗他,便敷衍道:“你的话我会转告西门先生,他若愿见你时自然会去赵王府。” “那就多谢白壮士。”完颜雍忙拱手礼谢,跟着又道,“九王子乃皇上最宠爱的儿子,白壮士若有他的消息也一并告诉我吧,如今侦缉营全城密搜九王子下落,城门也被严密封锁,你们出不了城的。不如咱们做个交易,你把九王子交给我,我带你们出城。” 我呵呵一笑道:“不说我不知道九王子下落,就算知道也不会做这样的交易,我凭什么相信你会带我们出城?” 完颜雍犹豫了一下,昂然道:“本王愿代九王子为质。” 我心中一动,没想到完颜雍离开中都之心如此迫切,联想到完颜亮正欲发兵南征,朝中反战势力被完颜亮以强权压制,几名最坚定的反战大臣甚至被下狱赐死。完颜雍作为反战派中地位和影响不容小觑的一位皇族权贵,大概已感受到自身的危险,所以才如此迫切地要离开中都以避开完颜亮。想通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他要代替九王子为人质的原因了。 见我沉吟不语,完颜雍急道:“你们绑架九王子,还不是为了平安离开中都,若有本王为质,要离开中都的胜算更大一些。九王子娇生惯养又体弱多病,落在你们手里时间一长,万一有什么差池,皇上定会发举国之力报复,就算把中都掘地三尺,也定要把你们找出来!” 我心知他说得有理,不过如今我也不知九王子下落,当然这交易就无从谈起,再说他这个赵王在完颜亮眼里未必有九王子矜贵,以他为质,完颜亮未必会投鼠忌器。想到这我敷衍道:“你这建议我记心上了,只要我知道九王子下落,定会找你带我们离开中都。” 说着我站起身来,对完颜雍一拱手,“如果王爷今晚是为这事约我,那么你的目的就已达到了。如今天色已晚,月也赏过,白某这就告辞,改日再与王爷月下言欢。” 完颜雍张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却没说出来。不知何故,我对完颜雍始终没什么好感,按说他外表儒雅,举止雍容,言谈得体,贵为王爷却无半分骄奢之态,无论作为对手还是作为敌人,都该值得尊敬。但我却偏偏不喜欢他。 我刚要步出凉亭,一旁那灰衣人蓦地闪身拦在我面前,快得令我一惊。面面相对时,我才第一次看清了他的脸。只见他面色苍白瘦削,五官普普通通,是那种见过几次也未必会让人留意的模样,只有那眼眸中隐约的一点寒光,偶尔令人感到有些刺眼。从他的模样来看,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十,但他的眼光却有着同龄人没有的阅历和深沉。 “闪开!”我不喜有人挡路,伸手就去推他的胸膛,指尖尚未触及他的衣襟已被他抬手挡开。我心有不甘,双手连环推搡拍击,转眼间便连出十数掌,却被他一一格挡了开去。直到我抬膝顶向他腰肋,他才倏地退开两步,“呛”一声拔出了佩剑,跟着剑光一闪直指我咽喉,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 “住手!”完颜雍一声轻喝,那剑光应声停在我身前不足一尺外,倏进倏停,直如闪电一般。我望着近在咫尺的剑锋,只觉鼻尖隐有冷汗在冒。这一剑若不是有完颜雍喝住,我就算能躲过也一定会非常狼狈。这灰衣人出剑之快,就算比断手前的浪烈恐怕也不逊多让,而他空手近身搏斗的本领,绝对在金国大内总管宗拓之上。 “阿布,不得无礼!”随着完颜雍的喝声,灰衣人还剑入鞘,长剑清脆的入鞘声异常干净利落。我暗自松了口气,对他咧嘴一笑道:“好快的身手,怎么称呼?” 灰衣人没有回答,却依旧拦住我的去路。我心中暗恼,正欲再次向前硬闯,却听完颜雍在我身后解释道:“白壮士别多心,阿布是个哑巴,他本名勒布衣,小名阿布。” 我又是一惊,望着灰衣人紧抿的双唇,我实在无法把他和哑巴联系起来。 “阿布,让他走吧。”完颜雍在我身后轻轻叹道,“白壮士,记得我的提议,你若有了九王子下落请务必与本王联系。另外再请转告西门先生,就说本王十分想念他。” 虽然知道完颜雍口中的“想念”没有别的意思,甚至他都没见过“西门庸”的真面目,但我心中还是有些不快,冷哼一声大步而去。我对完颜雍的大度并不感激,想必如今他最迫切的愿望是暂时离开中都这是非之地。我对他来说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卒子,若能通过我这个小卒子找到完颜亮最宠爱的九王子,他或许可以因此功劳得以离开中都,既避免因反战而获罪,又避免卷进完颜亮南征的大军。 我顺着原路往回走,天上月色甚明,照得大地如同白昼,使我不至于迷路。走了大约顿饭功夫,陡听前方一声低喝:“站住!” 我忙停住脚步,我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却是一偏僻小巷,黑黢黢看不到半个人影。我正以为遇上了劫匪,却听方才那声音又喝道:“把手亮出来,站在那儿别动。” 我依言张开双臂,只见巷口闪出两个黑影,都是一身皂衣,倒提短刃,步伐轻盈得像两只在黑夜中出没的狸猫。其中一个对我喝道:“什么人?干什么的?” 我突然意识到现在中都城中是非常时期,深夜独自一人在街头漫步当然要招人盘问。我忙装着害怕的样子答道:“我、我是安分守纪的良民,家中有人急病,我连夜来请大夫。” “胡说!”那人呵道,“你口音既非本地人,而这附近又无大夫,你请谁?” 没想到对方一眼就看穿了我那破绽百出的谎话,看对方那非兵非役的衣着,以及那颇为专业的行动和举止,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令人谈之色变的侦缉营密卫。 “我、我是刚搬到中都来的外地人,”我忙辩解道,“对这附近不太熟悉,忘了大夫所在的街道。” “哼,还在胡说。”两个黑影在数尺外停住,其中一个冷冷问,“你家住哪里?” 我心知这可不能信口胡诌,可惜刚到中都不久,地名对我来说完全陌生,想胡诌一个出来都不容易。这一犹豫,对面那黑衣人立刻高声喝道:“来人,给我拿下!” 我转身就想跑,一回头才发觉身后不知何时也出现了同样服饰的几个黑影,加上前面两人,十多人慢慢向我逼来,我已落入他们的包围之中。 ... 前方的密卫们边抵挡我的进攻边向后退去,而后方的则紧追上前,十多个人配合异常默契,始终把我包围在人群中间。数度冲击无果后,我才知道这些密卫个个都不是庸手,难怪侦缉营在中都人人畏惧,除了它归完颜亮直辖、权力巨大外,它也确实网罗了不少人才。 “快放下兵刃,饶你不死!”那个首领在人丛外高声叫道,众密卫在他的督促下围逼得越加紧迫。我在十多个高手的包围下根本无路可逃,激斗下去不是英勇战死就是力竭受擒,他根本勿须对我这般优待。但听到那首领的喊话,我突然把握到关键点。他们最重要的是找到九王子的线索,所以不会轻易杀害任何一个嫌疑人,想到这我灵机一动,对那首领突然高叫一声:“等一等!” 众人立刻停手,只片刻功夫我就被他们逼到了墙角,完全无路可退,我不禁对他们的战斗力感到惊心,忙对那首领笑道:“你们不就是想找回九王子吗?像你们这样苦苦相迫,万一不小心伤了我,令我伤重不治,断了寻找九王子的线索,看你们怎么向完颜亮交代?” 那首领面色微变,不仅是因为我直呼完颜亮的名字,更因为我说中了他的心事。大概没想到我还真跟九王子的下落有关,他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忙道:“只要你说出九王子的下落,我们决不再为难你。” “你们如此苦苦相逼,我怎么敢相信你们呢?”我笑道。那首领忙对众人拍拍手,众密卫立刻退开几步,在数丈外把我围定,那首领这才对我道:“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们不再相逼,也请你拿出点诚意,告诉我们九王子下落,我们不仅不为难你,还会奏请皇上重重赏赐于你。” 我鼻孔里轻嗤了一声,心知对方是因为一时半会奈何不了我,又不敢痛下杀手要我性命,所以才会暂时对我这般客气。以完颜亮的为人,就算我把九王子送到他面前,他恐怕也不会放过我,何况我还根本不知道九王子的下落。见众密卫退出两三丈远,我边寻思着脱身之计,边敷衍道:“是不是我告诉你们九王子下落,你就让我走?” “那是自然。”那首领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不过这也得等我派人证实了你的话后,才能让你安全离开。” “说得也是,”我理解地点点头,笑道,“九王子所在的地方十分隐秘,就算我告诉你们大致方位你们也未必找得到,还是我带你们去吧。” 说着我就要往前走,打算带他们在深夜的街头溜达大半夜,我想他们总有松懈的时候,我也就有了脱身的机会。谁知那首领看穿了我的心思,立刻道:“不必,你告诉我们九王子的所在就行,剩下的就不必劳烦你了。” “好吧。”我无可奈何地点点头,随口说出牡丹亭的地名,在中都我实在不知道几个地名,正好牡丹亭够偏僻,离这儿还有点距离,只要他们分几个人去牡丹亭,我脱身的机会自然也就大了起来。那头领盘问了一下牡丹亭周围的情形,看出我并非完全胡诌,便对一个手下耳语了几句,那手下立刻掏出一节信炮,对着天凌空炸开。 我暗叫糟糕。没想到几句胡诌竟惹来满城的兵丁和密卫,要想脱身恐怕更难了。见众人并没有放松包围,而我还在硬闯和等待机会中犹豫的时候,只听远处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远远就听到一个有几分熟悉的声音在喝问:“什么人放出的信号?” “回大人话,小人发现了九王子的线索。”那密卫首领忙迎上去,月色下,一个身形魁伟的汉子率十几人匆匆而来,一见到我,他那紫膛色的脸上不禁露出兴奋而恶毒微笑,对我连连点头:“是你,真是你?巧!太巧了!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没想到因为我的信口开河,居然引来了我此刻最不愿见到的人,我只得苦笑道:“宗大人别来无恙啊?看来咱们还真是有缘呢。” “是啊,咱们的缘分还真是不浅。”宗拓眼中闪着猫戏老鼠的兴奋之色,把手指关节捏得噼啪作响,对我阴阴地笑道,“我要不好好招呼你,岂不辜负了老天爷对我的眷顾?” 第 16 章 第 16 章 ... 一切语言都已成为多余,当初那一记几乎把他废掉的膝顶,使我跟他之间除了公开的敌对关系,又多了一层无法揭过的私仇。上次他因完颜亮之命不得不放了我,这一次恐怕就算有九王子在手,我也无法安然脱身了。 “看刀!”宗拓一声轻喝,缅刀带着袅袅的出鞘余音应声而出,直指我面门,仇恨令他忘了公务和身份,恨不得立刻亲手把我斩杀当场。单打独斗我并不惧怕这个大金国的大内侍卫总管,但在众多大内侍卫和侦缉营密卫包围下,我不敢全力反击,只能边打边退。 “着!”就我分神的当儿,宗拓一声轻斥,缅刀轻盈地划过我的胳膊,破开了数重衣衫,手臂上立刻有凉飕飕的感觉传来,还好不是热辣辣湿漉漉的感觉。在紧要关头,我超人的反应速度救了自己,于刹那之间躲过了宗拓这必中的一刀。 “嘿嘿,没中!”我对宗拓挑衅似地扬扬胳膊,宗拓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大概没想到我居然能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躲过了他必中的一刀。他鼻孔里冷哼一声,提刀又扑了上来。我表面上依然还十分轻松,不过心中已在暗暗叫苦,周围有无数侍卫密卫虎视眈眈,只要我一占上风,他们就有可能一哄而上,在侍卫们虎视眈眈的包围下这样长时间斗下去,我迟早得伤在宗拓的刀下。 ——嗖!尖锐的破空声猝然响起,侍卫们终于出手了?我心中一凛,忙急退到墙角,全神贯注防备飞射而来箭镞或暗器。意外地并没有暗器向我射来,反而是一个侍卫一声痛叫突然仆倒在地,倒下后我才看到他背心那短短一截箭羽,直直地插在他的后心,仅余半尺在外。看那箭羽的精巧样式和长度,竟是精工制作的弩箭。 “有人偷袭!”那密卫小头领的话音刚落,又有两人应声倒地,余下众人慌忙四处寻找藏身之处。只有宗拓高声向密卫们喝道:“快分兵去对付藏在暗处的箭手,余下的人跟我拿下这家伙,别中了对方的围魏救赵之计!” 见宗拓率十几个侍卫杀气腾腾地向我逼来,我不知哪来的灵感,突然把刀扔向扑上来的宗拓,跟着我转身抓住身后木墙上微微凸起的木楔就往上攀爬。按说这种三层多高的临街木楼都经过严格的防盗处理,几乎没有任何凑手的凸起或缝隙,根本不适合人攀爬,就算是最好的小偷,不借助工具恐怕也很难爬上去,可我偏偏像猿猴般贴着木墙轻易就爬上了三楼,抓住屋檐团身翻上屋顶,望着下方目瞪口呆的宗拓,我不禁得意地对他扬了扬拳头。 “快追!快上去追!”几个侍卫在宗拓的催促下尝试着搭起人梯往上攀爬,其中有几个身手还算敏捷,慢慢地贴着木墙爬上三楼窗口,眼看就要爬上屋檐。我顺着屋脊轻盈地拦在他们上方,勿须我动手,他们就吓得从屋檐上摔了下去。他们的身手虽然比常人敏捷得多,但跟我一比,简直就笨得像狗熊了。 我得意地在屋檐上呵呵大笑,同时很为自己异乎寻常的攀爬本领和在狭窄屋脊上保持平衡的技巧感到吃惊,这技巧对我来说好像只是一种普通的本能反应,但从那些侍卫的笨拙来看。我这本能反应却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的罕见本领。 又有几个密卫在同伴的帮助下,口叼短刀从远处的屋檐下爬了上来,他们身手明显比两个刚摔下去的侍卫要敏捷得多,像灵猫般翻上屋檐,然后几个人在屋脊上小心翼翼地向我慢慢逼了过来。 我如今虽是赤手空拳,但心中却一点也不怵,从屋顶揭起一摞瓦片,远远便向他们飞过去,几个密卫在屋顶上东躲西闪,十分狼狈。有两人也拿起瓦片向我还击,但以我在屋檐上灵猫般的身手,这些瓦片对我几乎构不成威胁。 “放箭!快放箭!”宗拓终于失去了耐心,下令侍卫们放箭。箭如飞蝗般向我袭来,顿时令我手忙脚乱,在平地上要躲开弓箭已经非常困难了,何况在这高高的屋檐上。我手忙脚乱地东躲西闪,情形十分危急。 “啊呀!”“哎唷!”街道上突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叫声,射向我的箭雨顿时就稀疏了下来。我仔细一看,只见远方街角暗处不断飞出排排羽箭,准确地射向围攻我的侍卫和密卫,众人慌忙找角落躲避,再顾不得向我射击了。趁这难得的机会,我忙顺着屋脊向远处飞逃,那几个密卫笨手笨脚地追出没多远,就完全失去了我的踪影。 越过三座高楼,我突听前方有人向我小声招呼:“白兄弟,到这边来!” 果然是他们!虽然分手多时,我还是立刻就听出那是耶律昭的声音。我心中一暖,忙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借着月色,果见耶律昭在街角暗处举臂向我招呼。 从屋檐上翻身落下来,我激动地上前抓住他的独臂,兴奋地说:“果然是你们,今晚要不是你们相救,我多半要栽在宗拓那厮手里。” “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快跟我来。”耶律昭说着屈指入口,向远方吹出一声口哨,远处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口哨回应声,竟有十数人之多。听到远处的回应后,耶律昭才对我一招手,“咱们走吧,他们会把宗拓挡住一会儿。” 我满心狐疑地跟着耶律昭穿过小半个中都城,最后来到一处偏僻的四合小院,途中竟没有遇到侦缉营密卫和城防兵勇的阻拦,看来耶律昭对中都竟异常熟悉,知道怎么避开侦缉营的暗哨和巡夜的兵勇。 “这是哪儿?”摸黑进门后,我忍不住小声问道。 “这是‘天狼会’在中都的一处秘密据点,若不是信得过的恩人和兄弟,我们决不会把你带到这儿来。” “天狼会?”我皱起眉头,“是个秘密帮会?今晚救我的就是‘天狼会’的人?” “‘天狼会’是我契丹灭国后成立的一个复国秘密团体,”耶律昭解释道,“主要是由我契丹贵族和武士组成,先父耶律敬铭原是辽国大元帅,兼北院枢密使,失国后曾任‘天狼会’会主,几年前死在完颜亮的‘侦缉营’手里。” “那现在你就是‘天狼会’会主?”我惊问道。 “我不是,”耶律昭忙道,“‘天狼会’是属于整个契丹民族的复国组织,所以没有子继父位一说,而是以威望和能力来确定会主人选。如今的会主是我父亲当年的副帅萧石讫,因为先父的关系,我们兄弟在‘天狼会’中地位崇高,就是会主也要礼让三分。” “难怪你能出动如此多好手,在大金国都城冒险救我!甚至不惜绑架完颜亮的九王子。” “你别误会,”耶律昭立刻道,“绑架九王子是萧会主预谋已久的行动,只是碰巧被咱们兄弟利用来作为要挟完颜亮的砝码,令他放了你和托尼。就是今晚的行动也是因为大家看到侦缉营的信炮,以为金国九王子有失,才悄悄前往查看究竟,碰巧把你救了下来。” 心知他不愿居功,这更让我心生敬意,不由笑道:“不管怎么说,我是靠你们兄弟先后救了两次,我欠你们一份情。” “快别这么说,”耶律昭忙道,“是你救我们兄弟三人性命在先,按照咱们契丹人的规矩,一次救命就是终身的恩人。” 我正要谦虚,突听房门轻响,几个身着夜行衣衫的汉子已悄然进来,依次是耶律顺和耶律刚,最后进来那人身材高挑挺拔,虽然身着汉人的服饰,但依然让人一眼就看出他那西域色目人血统,竟是分手不久的托尼。 “想不到你也在这儿,”我顾不得与耶律顺和耶律刚招呼,立刻疾步过去问道,“黛丝丽怎样?她没事吧?” 托尼对我并没有久别重逢后的热情,只冷冷地扫了我一眼,“她幸亏没事,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你就是再拿自己的脖子来抵挡,也别想要我放过‘一阵风’!” 我松了口气,笑道:“别说得那么吓人,咱们可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我不信你真会对我下手。” “兄弟?”托尼依旧冷冷地道,“你若再护着‘一阵风’,咱们就连朋友都没得做。” 看他说得如此绝情,我心中暗暗有气,不由脸色一沉,淡然道:“我在你眼里原本就只是个苦力,根本没资格作你的朋友,像你这般高贵的武士,我这样的苦力也确实高攀不起。” “你...”托尼脸色一红,似乎颇有些赫然,但跟着就愤然道,“好!从今往后咱们再不是朋友,你若再护着‘一阵风’,咱们就是不共戴天的死敌!” “好啊,我奉陪到底!”我哈哈一笑,没想到与托尼的决裂来得如此迅速,如此突然。我心中又是酸楚又是难过,没想到原本天大的难题,转眼间就彻底解决了。 耶律兄弟不明事情原委,见我们转眼间就翻脸,他们也不知如何劝解才好。见我和托尼不再说话,耶律昭意味深长地对我说:“白兄弟,今晚救你的第一箭,就是由托尼射出来的。” 我心中隐隐泛起一丝感动,但心底的傲气使我不可能再收回方才说过的话,便对耶律昭淡淡道:“我欠下的情自会记在心上,他日若有机会,我定会加倍奉还。” 托尼冷哼一声,转身大步而去,转眼间就消失在二门中。待他一走,我也向耶律昭拱拱手道:“你们今晚的救命之恩我会铭记在心,他日定会加倍报答,告辞!” 说着我就要离开,耶律昭忙拦住我:“你这是要到哪里去?” “当然是回去,难道我还要待在这儿受人白眼?” “白兄弟多心了,你和托尼都是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无所谓厚薄亲疏。如今‘侦缉营’正满城搜索你的下落,这样出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我想想也是这个道理,不过要让我继续待在这儿也有些尴尬。耶律昭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笑道:“这小院是‘天狼会’的产业,你尽可放心待在这儿,等安全后再走也不迟。” 我迟疑了一下,抱拳道:“那就打搅你们了,天一亮我就走,决不令你们为难。” 耶律昭张嘴还想挽留,却见一个契丹人由外匆匆进来,附在耶律昭耳边低语了两句,耶律昭顿时面色大变,对我急道:“侦缉营密卫追到了这里,咱们得赶紧离开。外面已经被包围,不过这小院中幸亏还有秘道,快跟我来!” 我跟随耶律昭从天井中那口古井进入秘道,不多时托尼带着黛丝丽也跟了来,她面如白纸,十分虚弱,由两个仆妇用担架抬着。我心怀愧疚,不敢与她相见。途中耶律昭低声对我和托尼说:“今晚‘天狼会’好几处秘密据点都被侦缉营查获,为了你们的安全,我将带你们去最隐秘的一处,也是关押完颜亮九王子的秘密据点,希望不会再出什么意外。” 从另一口古井中出来后,我发觉离那座小院并不太远,只见小院已被火把灯笼围得水泄不通,幸亏有这秘道,不然大家一定插翅难逃。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来到一处新的四合大院,看其气派主人非富即贵,显然“天狼会”在这儿下了不小的功夫,我不禁有些感动,耶律兄弟对我和托尼,算是尽到最大的努力来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了。 劳顿一夜,总算在黎明前睡了个安稳觉,谁知刚躺下不久就被外面的喧哗声吵醒。我睡眼惺忪地出来,从那吵闹的厢房门缝中往里一看,却是一个十二、三岁大的孩子在哭着闹着要回家。看那孩子富丽奢侈的衣着打扮,再看这厢房的门窗全被锁了起来,不用问我也猜到,这一定就是完颜亮的九王子了。 ... “快快放我回去,本殿下即刻让人重重赏你,不然待我禀明父皇,定把你全家满门抄斩!”那小子一张嘴就是完颜亮的口吻,活脱脱又一个小暴君。我正要讥讽他两句,看守他的契丹人不知躲哪儿偷睡了回来,见他在大声吵闹,那契丹人不由分说,打开房门冲进去就是一顿鞭笞,打得那孩子一阵鬼哭狼嚎,那契丹人却依然未停手。我见状有些不忍,忙喝道:“算了,毕竟是个孩子,别打了!” 那契丹人昨夜见过耶律兄弟对我的态度,倒也不敢不给我点面子,不满地嘟囔了两句后总算收起了鞭子。只这一会儿功夫,那九王子头上脸上就留下了几道血红的鞭痕,令人触目惊心。他则缩在墙角簌簌发抖,像个受了惊吓的小老鼠。 ... 见他说得可怜,我倒也不忍心拒绝,便道:“我去厨下看看,你等等。” 九王子大喜过望,忙道:“我爱吃油炸果子、糯米晶糕和明黄虾饺,要是没有这些,鲜肉包子也马马虎虎将就了。” “你要求还挺高!”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不过看他可怜巴巴的模样,我也没再讥讽他,“我去厨下找找,有什么吃什么吧,你别当这儿还是你皇家御膳房。” 我来到厨下一看,由于天色太早,厨下几个契丹人正在忙着做早点,见我这个客人突然到来,俱客气地招呼,一个厨子还解释说:“白先生请稍待片刻,早点很快就好。” “不是我要,”我忙道,“是那个金国王子,他说自己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饿得难受,所以我到厨下来帮他找找,看有没有点吃的。” “是那个小王八蛋!”那契丹厨子笑了起来,“昨日给他送饭他还哭闹着不吃,要我们放了他,想不到就饿了半天便坚持不住了。”说着他找了几个冷馒头给我,“现在厨下就只剩几个馒头,你拿去给他吧,咱们可没功夫侍侯他用膳。” 心知契丹人和金人是世仇,就这几个冷馒头也是看在我的面上,所以我也不好挑剔,揣上几个冷馒头就告辞出来,匆匆地拿去给了九王子。 “谢谢你!本殿下会重重赏你!说吧,你想要什么?”大概是饿坏了,九王子根本没有挑剔就狼吞虎咽起来,甚至还对我说出了“谢谢”两字。我淡淡一笑道:“别以为别人帮你都是为了赏赐。” “不为赏赐,那你是为什么?”他似乎有些意外。我耸耸肩没有回答,想“同情”二字,大概也不是他这种出身帝王之家的王子可以理解得了的。见他已把几个冷馒头吃完,我便对他摆摆手:“这儿不是皇家内院,你要学得机灵点,这样可以少吃很多苦头。” 说完我转身就走,他隔着门缝目送着我离开,眼中竟有几分依依不舍的模样。 “别拦着我,我要宰了那小子!”刚出这内院的月门,就见耶律刚提刀从二门外大步而来,耶律昭则在不住阻拦着。我忙迎上去问:“怎么回事?” 一旁的耶律顺小声解释道:“完颜亮背信弃义,假意答应我们用我辽国天祚帝的啸云太子来交换他的九王子,却用假太子骗得我们上当,被侦缉营逮捕了前去迎接啸云太子的‘天狼会’兄弟,并逼他们供出‘天狼会’在京中的联络点,昨夜更命侦缉营四处出击,破获了‘天狼会’在京中的数处秘密据点,杀了我‘天狼会’无数兄弟。所以老五气愤不过,要杀九王子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原来“天狼会”绑架九王子,只是为了营救被金人关押的辽国天祚帝的啸云太子,以图复国。我和托尼、黛丝丽三人,不过是耶律兄弟巧借九王子之命来让完颜亮释放的添头罢了。在完颜亮眼里,我们不过是三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所以他一面爽快地释放我们以安“天狼会”诸人之心,一面却将计就计用假太子来换九王子,意图把“天狼会”连根铲除。 就在这当儿,耶律刚已挣脱耶律昭的阻拦冲进内院,刚一刀砍开关押九王子那厢房的门锁,就听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喝:“住手!” 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青衫老者正由后院缓步而出,老者虽然衣饰普通,但只看他那不怒自威的气度和身旁几个随从的恭谨态度,我就知道老者身份必定不简单。果然,怒气冲冲就连他大哥也拦不住的耶律刚一见那老者,忙收起佩刀抱拳道:“萧会主!” 耶律昭和耶律顺也忙上前见礼,我这才知道,青衫老者就是“天狼会”会主萧石讫了。 ... 第 17 章 第 17 章 ... “萧会主,完颜亮背信弃义设圈套算计我们,杀害我‘天狼会’无数兄弟,咱们干脆宰了他儿子,让他也尝尝丧子之痛。”耶律刚气虎虎地道。 “你们都是这样想的吗?”萧石讫缓缓扫了耶律兄弟三人一眼,见耶律昭和耶律顺都摇了摇,他便转向二人问,“那你们怎么看?” 耶律昭忙道:“九王子现在是咱们手里唯一的王牌,若贸然毁去,完颜亮一定更加肆无忌惮,定会倾举国之力对‘天狼会’疯狂追杀,届时咱们还能不能逃出中都都很难说了。” “何况啸云太子还在完颜亮手里,”耶律顺也接口道,“咱们若连自身都难以保全,又有什么能力去救啸云太子呢?” 其他契丹人也纷纷点头,只有耶律刚不甘心地质问道:“难道咱们对完颜亮的卑鄙行径就算了不成?” “当然不能!”萧石讫冷冷一笑,“咱们若对完颜亮的行径没任何表示,他会更加肆无忌惮。既然这九王子是他的心肝宝贝,咱们就在他这心肝宝贝身上割上一刀,看他会不会痛,会不会任咱们一刀刀割下去。”说到这他拍拍耶律刚的肩头,“你一定乐意亲手去割这一刀。去办吧,只是别伤了那孩子的性命。” 耶律刚恍然大悟,笑道:“我明白了,待我先斩下那小子一条胳膊给完颜亮送去,看他会有什么反应。”说着打开房门,房里的九王子早听明白众人的对话,房门一开便从门里飞逃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萧石讫面前,哭道:“别、别伤我,我让父皇放了啸云太子便是。” “空口无凭,你父皇岂会听从?”萧石讫淡淡一笑,“除非有你一条胳膊做信物,你父皇或许才会相信咱们‘天狼会’不是吃素的。” “别怪咱们心狠,要怪就怪你父皇吧,是他一点不在乎你的死活。”耶律刚说着就去拖九王子,不想却被他一把挣脱,然后扑到耶律昭耶律顺面前继续哀求,谁知契丹众人对他的哀求充耳不闻,有的还笑道:“你好歹也是崇拜狼神的女真族的王子,拿出点勇气来,不就是一条胳膊吗,一闭眼就过去了。” 九王子泪眼婆娑地环视着众人,眼里满是无助和惊恐。突然看到人丛中的我,不禁一下子扑到我脚前,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抱着我的小腿哭号道:“先生救我!我知道先生是好心人,救救我啊!” 我尴尬地僵在当场,心知这孩子的生死牵涉到“天狼会”无数人的性命,甚至还牵涉到辽国啸云太子和契丹族的复国希望,决不是我这个外人一两句话可以改变的。因此心中就算万般不忍,也还是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不好意思,惊扰了贵客,让白兄弟见笑了。”耶律刚对我歉意地笑笑,然后就去拖我脚下的九王子,那孩子拼命抱紧我的腿,嘶哑着嗓子使命叫着:“救命,先生救救我!” 我木然望着他被耶律刚一点点掰开抓紧我小腿的手指,他那可怜巴巴的眼光令我一阵心虚。虽然他是完颜亮的儿子,但现在也跟任何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虽然他父亲是个该死的暴君,他将来说不定也会是一个暴君,但此时此刻,他在我眼里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望着他被耶律刚生生从我脚边拖开,那凄厉的哭号声不断撞击着我的神经。虽然知道自己不该插足契丹和女真之间的恩怨,更不该同情完颜亮的儿子,但我还是不忍心眼看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我面前,生生被斩断一只胳膊而无动于衷。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上前一步犹豫着说,“能不能...能不能看在我的面上暂时不伤害这孩子,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 耶律刚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低声道:“白兄弟,你若不忍心,可以先行离开。这是我‘天狼会’与完颜亮之间的恩怨,就算我们兄弟给你这个面子,‘天狼会’其他兄弟也不答应。” 我知道他做不了主,便转向萧石讫:“萧会主,我知道‘天狼会’于我有救命之恩,我本不该为完颜亮的儿子说话,不过他毕竟只是个孩子。想真正的勇士是不屑于干屠戮妇孺的勾当,况且就算砍他一条胳膊,完颜亮也未必会放回啸云太子,何必为这坏了‘天狼会’的名声呢?” 萧石讫尚未回答,契丹群雄已纷纷质问起来,“完颜亮杀我契丹族人,可从来不论什么妇孺,对这样的暴君,我们就算把他儿子千刀万剐也不为过,砍他一条胳膊算得了什么?” 萧石讫呵呵一笑道:“你是我‘天狼会’的贵宾,又是耶律兄弟的救命恩人,既然你开了口,你的面子我不能不给。好吧,我暂时留他这条胳膊。” 我正要道谢,却见他向身旁一个随从使了个眼色,我心知不妙,忙全神戒备。陡听利刃出鞘声乍然而起,那随从已抽刀斩向一旁的九王子。事发突然,我来不及考虑,只能伸手去抓斩向九王子胳膊的利刃。 我一声痛哼,在利刃斩上九王子胳膊前一瞬生生抓住了闪电般落下来的刀锋。掌心彻骨疼痛,鲜血立刻顺着刀锋滴落下来,我用肉掌挡住这一刀的同时,它也割破了我的掌心。幸好对方在最后关头没有使出全力,不然我这只手掌肯定要彻底报废。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是九王子,他意识到是我为他挡住了这一刀,慌忙连滚带爬地躲到我身后,哭道:“先生救我,先生救我!” 我抓着冰凉的刀刃,转向萧石讫冷冷地问道:“萧会主,你这是什么意思?” 萧石讫神色如常地叹道:“白先生,你只需装着什么也没看见,又或者反应慢上那么一点,咱们就做完了该做的一切,大家面子上也都过得去,你何必要如此认真呢?” 我呵呵笑道:“是啊,我只需慢上一点,就算对别人和这孩子都有了个交代,既尽了自己的努力,又不得罪‘天狼会’,果然是两全其美。只可惜,我骗得了别人,却骗不过自己啊。” 萧石讫深盯了我一眼,叹道:“你既然替这孩子挡了一刀,我们暂不伤他就是。”说完转向身旁的随从吩咐,“快扶白先生下去包扎伤口。” “不必!”我放开刀刃,顾不得理会手上的伤势,闪身拦在九王子身前,对萧石讫道,“你的话我现在不敢随便相信,这事既然被我遇到,我就再不能装着视而不见。我既然替他挡了一刀,就会替他挡第二刀第三刀。我要救这孩子,不管他是不是金国王子,也不管他是不是完颜亮的儿子。” 萧石讫面色一沉,“你这是要与‘天狼会’为敌?” 环视周围这些满是敌意的契丹勇士,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非常不智。“天狼会”不仅于我有救命之恩,甚至也是我在中都唯一可以依靠的势力,我却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与他们翻脸,这举动无疑只能用“白痴”两字来形容。我在心里权衡着,心知只要顺着萧石讫给的台阶下,跟着他的随从去包扎伤口,大家就会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依然还是好朋友。至于他们会怎样对付这孩子,我完全可以装着不知道,甚至以后都不会再见这孩子一面。但这样一来,我一辈子都会心怀愧疚,一辈子都会瞧不起自己。想到着我深吸口气,对萧石讫淡淡道:“我无意与‘天狼会’为敌,只求萧会主高抬贵手,放过这孩子。” “如果我说不呢?”萧石讫冷冷道。 我缓缓拔出腰中佩刀,淡淡道:“那就只好尽我所能,让萧会主改变主意了。” 萧石讫闻言呵呵一笑,转向耶律兄弟道:“他是你们的救命恩人,所以我给足了他面子,现在他已威胁到我‘天狼会’的复国大业,你们看要怎么办才好?” 耶律兄弟脸色均十分为难,耶律刚率先道:“白兄弟,你虽然于我兄弟有救命之恩,但契丹复国,是我‘天狼会’兄弟超越生死的信念,所以我不会因你救过我兄弟性命就放弃这目标,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 “明白,我完全明白!”我苦涩一笑,心知他这是毫不犹豫站到“天狼会”一边,便对他慨然道,“我虽救过你们兄弟,你们也不止一次救过我性命,什么恩情也都还清了,现在咱们为各自的信念,尽可生死相搏。” “恩公!”老大耶律昭突然跪倒在地,对我拜道,“咱们契丹有句格言,叫做‘一次救命,终身恩人’!所以我不会与你动手,但身为契丹人,自然也不会与‘天狼会’为敌,惟有两不相帮。你若不幸战死,我耶律昭便把这条命还给你,以赎我见死不救之罪!” 耶律顺也跪倒在地,对我瓮声瓮气地道:“大哥的话也就是我的话!” 我心头一热,想不到世间还有这等迂腐忠义之人,迂腐到让人又是感动又是心酸。我不禁伸手把他俩扶起来,对二人慨然道:“你们以后谁要再说‘恩公’两字,就不再是我的生死兄弟!” 二人神情复杂地望着我,耶律顺抢先道:“好!白兄弟,你虽救的是我契丹仇人之子,但依然是我们的好兄弟!” 耶律昭没有说话,只使劲握握我的手,然后默默退开,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我心中隐约生出一线希望,毕竟跟契丹人并无仇怨,有他们两兄弟以性命相陪,不知道会不会令萧石讫改变主意? “谁与我拿下这家伙?”萧石讫一声喝问打碎了我的幻想,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汉子越众而出。是他!我心里一阵凄苦,没想到第一个要与我动手的,居然会是曾经与我出生入死的生死弟兄。 “我们不再是朋友,”托尼冷冷地盯着我,“不过你的举动令我佩服。”说完他转向萧石讫,缓缓拔出腰刀,淡淡道,“把我也算上吧,这孩子我也保定了!” 望着与我并肩而立的托尼,我心中一阵莫名的感动,不管他此举是要救我还是救这孩子,都不愧是我曾经的好兄弟。是的,曾经,我苦涩地想道。 “好!你们既然都忘恩负义要与‘天狼会’为敌,我岂会不成全你们?”萧石讫说着对四周的契丹武士一挥手,“与我拿下,若不能生擒,尽可格杀勿论!” “会主!”耶律刚大急,心知以两位兄长的为人,在我和托尼战死后,真有可能以命相殉。他本欲出言劝阻,但急切之间却不知如何向萧石讫进言才好。萧石讫似乎看穿了耶律刚的心思,不由冷冷地道:“你二位兄长若不以复国大业为重,却要为两个不相干的外人殉命,简直死不足惜!可叹耶律元帅怎会有你们这样的儿子?”说着对众人一摆手,“动手!” 契丹武士立刻蜂拥而上,把我和托尼逼到墙角。因与契丹武士们并无仇隙,再加他们刚救过自己性命,许多人早已相熟,所以我和托尼都不忍与之性命相搏,刀势一软更被他们逼得手忙脚乱,只把簌簌发抖的九王子护在身后,拼死抵挡着契丹人潮水般的进攻。可惜这座府院十分阔大,又地处偏僻,萧石讫也不怕我们的打斗声会让外面的人听见。 “弓箭手准备!”萧石讫见众武士一时三刻竟奈何不了我们,便对众人大声下令。众武士纷纷退后,许多人端起腰间的弩弓对准了我和托尼。望着那些黑漆漆的箭镞,我想起它们昨夜射杀大内侍卫和侦缉营密卫时的精准,心知自己在它们面前再无反抗能力,不由转向托尼玩笑道:“没想到我是白痴,你也是笨蛋,后悔陪我一起死了吧?” “我是为救这孩子而死,你别自作多情!”死到临头,托尼依然对我没有好脸色,不过我却不想和他死在这儿,便对三丈外的萧石讫高声道:“且慢放箭,你们不过是要逼完颜亮放人,如果我有办法令完颜亮放了你们的啸云太子,你们可否放过这孩子?” 正为两个兄长性命担忧的耶律刚一听此言,不由急问道:“你有什么办法?若能让完颜亮放了啸云太子,我们自然会放过他儿子。当初绑架九王子原也是情非得己,像这等以妇孺性命相胁的举动,本不是咱们契丹勇士的行径。” 四周的契丹武士俱放低弩弓,他们与我和托尼并无仇隙,许多人甚至与咱们还有点交情,何况我们的生死还涉及到耶律昭和耶律顺的性命,所以他们并不真想要我和托尼死,他们只是在复国大业和私人感情之间犹豫罢了。一听说我有办法救回他们的啸云太子,他们自然不想再打下去。只有萧石讫面色难看,显然是恼怒耶律刚抢在他前面答应了我的请求,完全无视他这会主的权威。 我心知萧石讫才是“天狼会”的会主,便对他抱拳道:“萧会主,你怎么说?” 耶律刚见我对他视而不见,陡然意识到自己方才的鲁莽,脸上不禁有些尴尬,忙退到萧石讫身后以示恭敬。萧石讫这才清清嗓子道:“你有何办法救回啸云太子?” “这个恕我暂时无法明说,”我笑道,“总之我保证你们能用九王子换回啸云太子便是。” “我凭什么相信你?”萧石讫冷冷问道,“谁知道这是不是你的缓兵之计?你又会不会向侦缉营告密,让完颜亮把咱们一网打尽?” “我相信他!”我尚未说话,远处的耶律昭已抢先回答萧石讫,“白兄弟为人光明磊落,跟金人素无瓜葛,他能冒死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就决不会出卖我们,我耶律昭愿用项上人头担保。” 耶律顺也道:“白兄弟若引来侦缉营密卫,我耶律顺愿把脑袋割给会主。” 我感激地望了二人一眼,有他们的保证,勿须我再说什么。萧石讫脸上有些不悦,一时捋着颌下苍须沉吟不语。一旁的耶律刚也小声道:“会主,白壮士是信人,咱们可以相信他。你若不放心,咱们还可以把九王子转移到新的地方,这样就可保证万无一失。” 萧石讫没有立刻答应,却反问道:“咱们想尽一切办法都不能救出啸云太子,你们就凭一个外人一句话,就相信他独自一人能做到咱们‘天狼会’上百勇士也无法做到的事?” “我们相信!”耶律兄弟三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答道。众武士俱把目光转向萧石讫,显然耶律兄弟在“天狼会”中颇有人望,他们的话对众人影响颇大。在众人殷切的目光注视下,萧石讫也不好逆了众人心愿,只好对我点头道:“好!就姑且相信你一次。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后若啸云太子还没有音讯,我就会照自己的方法办。另外,你千万别忘了,有两个人在用脑袋为你担保。” 我心中暗暗叫苦,其实我本意只是去试一试,能不能成功一点把握也没有,没想到众人俱会错了意,以为我能保证把他们的太子救回来,耶律昭和耶律顺还用性命来为我担保,这不是让我难堪吗?但事到临头我也无法退缩,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三天之内我定会给会主带来回音。” “好!我就在这儿等着你的回音!你现在可以走了。”萧石讫说着对武士们摆摆手,众人立刻让开一条道。我转看看缩在我身后的九王子,然后对托尼小声道:“这孩子的安全我托付给你了,那个会主我不怎么信得过。” 托尼用怀疑的目光瞪着我,“‘天狼会’如此多勇士也无法做到的事,你凭什么就肯定自己能做到?你自己要死干吗要拉上耶律兄弟和我垫背?你三天之内要不回来,我只好跟耶律兄弟一块儿去死了。” “放心,你死不了!”我对托尼露出自信的笑容,然后与耶律兄弟挥手告别。出了这座占地极广的府院我才在心中暗暗叫苦,望着大门外陌生的长街小巷,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被逼入了死胡同的困兽,除了一条道走到黑,我已无路可退。 更不幸的是,这条道决定着如此多人的性命,我,耶律兄弟,托尼,还有那个倒霉透顶的金国九王子。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就把性命跟他绑在了一起,我都不敢去想自己这样做究竟值也不值? ... 第 18 章 第 18 章 虎口脱险 “你总算回来了!昨日一夜未归,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意外呢?” 先后问了十多人的路,又花了大半天时间穿过小半个中都城,我才总算回到苏大夫的住处。刚进后院的小门便被绮丹韵的突然问候吓了一跳,见她眼中满是关切之色,我心中一阵温暖,不禁调笑道:“怎么?一天不见就如此想念我了?” “去你的!”绮丹韵脸上露出一丝红晕,嗔怪地白了我一眼,突然注意到我手上的血迹和掌心的伤口,忙捧起我的手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敷衍道,“自己不小心割破了手而已。” “不小心割破手?”绮丹韵大惊小怪地叫起来,“这伤几乎深可见骨,恐怕不是你自己割的吧?” 见她已经能下地行走了,还亲自为我包扎伤口,我心中十分欣慰,便玩笑道:“这两天我血气太旺,自己割一刀放点血不行吗?” “不想说就算了!”说着她使劲捏了我伤口一把,顿时把我痛得“哎唷”一声叫了出来。看着被她包扎得十分美观的手掌,我在心中犹豫了半晌,寻思她与契丹人并无利害冲突,或许能帮我也说不定。想到这我便收起玩笑的表情,可怜巴巴地叹道:“我这次还真是遇到了大麻烦,也许智计百出的西门先生可以帮我也说不定。” “去你的,”她突然想到自己那西门庸的身份,不禁莞尔一笑,在我胸口擂了一拳,“说吧,遇到什么麻烦了?” 我当下便把昨夜遇到的变故对她一一细说了一遍,这中间我隐去了遇到托尼和完颜雍的细节。我可不想她从托尼身上猜到黛丝丽的下落,我也不想让她知道完颜雍在想念着她。 听完我的叙述,绮丹韵脸上露出深思的表情,沉吟片刻后才对我道:“你该去找完颜雍,他最清楚九王子在完颜亮心中的份量,你可以先探探他的口风,只有他才知道用啸云太子换九王子这交易是否具有可行性。” “他不会出卖我吧?”我突然想起昨夜完颜雍的提议,不过他只说能保证我们平安离开中都,可没提到啸云太子,再说我也不怎么相信他。 “你完全可以相信他。”绮丹韵像是猜到了我的心思,“完颜雍虽然和完颜亮是同宗兄弟,但为人却完全不同,你如果相信我的眼光,就可以相信他。” ... “我这里有赵王府的腰牌,”绮丹韵说着拿出一块黄灿灿的腰牌递给我,“凭这腰牌你可以直接去见他,不会受到门房或府兵的阻拦。” 我接过腰牌在手中掂了掂,沉甸甸很有些份量,看起来还真是纯金打造,做工也异常精美,想必一般人也没资格拥有这样的腰牌,看来“西门庸”还真得赵王完颜雍器重。我收起腰牌,对绮丹韵玩笑道:“你安心在这儿养伤,我很快就回来。如果三天之内我没回来,多半就是被完颜雍出卖了,你可得替我报仇。” 赵王府在中都城是知名所在,一点也不难找。当我来到赵王府门外时,不禁感到有些意外。上次是夜里陪绮丹韵来王府,走的又是侧门,所以还没注意它的模样,如今白日里一看,才发觉它其实很普通,若不是门外有两个挺胸凸肚的王府兵丁把门,它跟一普通民宅没什么区别。看来完颜雍与好大喜功的完颜亮确实有些不同。 “我要见赵王。”有王府金质腰牌在手,我也不必在乎把门兵卒的肃穆威严,向他亮出腰牌便要往里闯。两个门卒仔细看了看腰牌,果然没有阻拦,还讨好地道:“先生稍等,容小人请萧先生领你进去。” 萧先生大约是真正的门房,见到我手中的腰牌后,他原本有些倨傲的脸色顿时变得恭敬起来,二话没说便带我去见完颜雍。我稀里糊涂跟着他进了内院,最后在书房中再次见到大金国声名显赫的赵王完颜雍。 “是你?”完颜雍见到我时有些意外,“这腰牌原本是本王送给西门先生的信物,怎么会在你手里?西门先生呢?” “西门先生很好,只是他暂时不能来见王爷。”我半真半假地敷衍道,“不过他让我持这腰牌来见王爷,并且希望王爷帮在下一个小忙。” 完颜雍是明白人,见我不愿细说,他也就没有再追问西门庸的下落,只问道:“什么事?” “这事若是办好了,对王爷也是大有好处。”我故意卖了个关子。完颜雍面色微变,显然已猜到几分,不过他却平静地问:“究竟何事?” 我笑而不答,只扫了一眼书房中两个端茶送水的小厮。完颜雍心领神会,立刻对两个小厮挥挥手说:“你们先下去,待会儿再来。” 见两个小厮带上书房的门出去后,我又把目光转向了完颜雍身后那个影子般立着的灰衣人。完颜雍忙解释道:“阿布不是外人,本王有什么事从来都不会瞒他。” “那好,我就直说吧。”我盯着完颜雍的眼睛,淡淡道,“我有九王子下落,甚至还亲眼见过他。” 完颜雍一惊,忙问:“他现在可还好?” 完颜雍不先问九王子在哪里,却先问他是否还好。不知他是真正关心九王子的安危呢,还是完全清楚问也白问。我笑道:“九王子现在十分安全,身上一根毫毛都不少,不过如果再过三上天,我可就不敢如此保证了。” “你是来谈条件的?”完颜雍精明过人,立刻就猜到了我此行的目的。对精明人我也没必要兜圈子,便道:“可以这么说吧。” “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本王尽我所能为你周旋。” “不是我,是契丹人。他们是想用九王子换回辽国啸云太子,三天之内若得不到完颜亮的答复,恐怕九王子就不再安全了。” 完颜雍一呆,叹息道:“本王就猜到是这样,不过这事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这有何难?难道九王子的性命不比啸云太子重要?” 完颜雍犹豫了一下,“本王实话告诉你吧,辽国乃是我大金所灭,我女真完全占有辽地后才有今日之大金国。契丹虽早已亡国,但其复国之心一直不死,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契丹‘天狼会’,历来被视为大金国之心腹大患。皇上虽然对九王子宠爱有加,但与剿灭‘天狼会’余孽比起来,九王子的性命恐怕也不算什么,而啸云太子,正是钓‘天狼会’上钩的饵。” 难怪完颜亮不惜冒着失去儿子的危险,也要铲除“天狼会”在中都的秘密据点。我开始有些明白了,不过却想不通完颜雍为何要对我实言相告。这样一来他可就有泄漏完颜亮战略意图的嫌疑,以他的精明不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啊!想到这我脑中灵光一闪,渐渐开始把握到问题的关键。 “如此说来就没有可能交换了?”我故意满是失望地叹了口气,“那我就这样回复那些契丹人,让他们把九王子宰了后赶紧离开中都。” “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完颜雍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我想皇上一定会同意交换的。” 从他的表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完颜亮当然会同意交换,好趁机把“天狼会”一网打尽!但完颜雍为何要告诉我这些呢?他若站在完颜亮的立场,应该引诱契丹人交换他们的太子,趁机剿灭“天狼会”啊!突然联想到他曾经要离开中都而不可得,我终于明白了他真正的心思。 “那好,我就这样回复契丹人,希望三天之内咱们可以完成交换。”我心领神会似地点点头,起身告辞。完颜雍把我送到书房门口,在门边语含深意地叮嘱道:“本王会促成这次交易,让皇上用契丹啸云太子换回九王子。” 离开赵王府后,我在街头转悠了一会儿,确定无人跟踪后才回到苏大夫的后院。把与完颜雍见面的情形告诉绮丹韵后,以她对完颜雍的了解,立刻就猜到了他的心思。 “他是希望契丹人救回他们的太子,”绮丹韵对我分析道,“届时‘天狼会’一定会保着啸云太子逃往辽东,那里是契丹人的祖地。以‘天狼会’的复国之志,完颜亮一定不敢小觑,但南征已是箭在弦上,完颜亮自然无暇顾及辽东,只得委能臣领兵驻扎上京,以防契丹人造反。完颜雍驻扎上京多年,对辽东最为熟悉,自然是对付契丹人的不二人选,所以他一定会帮助契丹人完成这次交换,一来救回九王子以讨完颜亮欢心,二来放啸云太子回辽东,令完颜亮不得不放他回上京。” “所以他在暗示咱们将计就计!”我鼓掌道。绮丹韵的分析与我的揣测八九不离十,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放心。“万一完颜雍以金国基业为重,真帮完颜亮引契丹人上钩,我岂不成了出卖契丹朋友的元凶?” ... “好!既然你都这样说,我就赌上一把!”我终于下了决心,“将计就计拿九王子交换啸云太子,希望完颜雍真如你所估计的那样,会网开一面放契丹人一马。” 深秋季节,中都城郊外一片荒凉,一马平川的原野上几乎看不到任何遮蔽物。这样的环境本不适合设伏,不过我相信,完颜亮一定在我们看不到的地平线尽头,把这一片原野围得水泄不通了。 我也不敢肯定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不过大话说到了前面,我也只有把宝押在完颜雍身上去赌一把。幸好以萧石讫为首的“天狼会”群雄,救出啸云太子的心情是如此迫切,毫不犹豫就决定把整个“天狼会”押上,陪我赌上这一把。如果输了,恐怕我和“天狼会”都会血本无归。 中都城方向渐渐现出了林立的旌旗,看旗号果然是完颜亮的御林军,巨大的明黄辇车也在其中。不过我知道,完颜亮不在那辇车之中,这辇车和这一千御林军乃是吸引我们注意的正兵。因为事先有约定,这一千御林军只有寥寥数骑战马,无法对契丹人进行有效追击,完颜亮真正的奇兵该在数十里外的荒野中,而他也在其中亲自指挥。这些情报都是完颜雍通过聪明的办法传递给我们,这办法保证在任何意外情况下,都可以不把他牵连进来。 御林军在离我们一箭之地停了下来,一个内官尖着嗓子冲我们遥遥喊道:“咱们要先验明九王子身份后再行交换。” 这是事先的约定,我们没有异议,我和耶律昭双双驱马缓步逼近御林军,对方也派出两骑过来验看九王子身份。四骑交错而过时我才发现,其中一个是宗拓,而另一个看其打扮装束该是侦缉营密卫,身份地位显然还不低。看来完颜亮还是十分重视这个九王子,所以要交换完成后才会发起攻击,我们也才有将计就计的机会。 来到对方阵中,果然见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被缚在马背上,神情大是惶惑。我见耶律昭看到那少年时神情十分激动,眼眶里甚至盈满泪花,就知道这少年是真正的契丹太子了。 “九王子没问题!”那边契丹人阵中传来宗拓的高喊。契丹人人数虽少,但却是人人骑马,万一有什么意外变故,以御林军这寥寥数骑,根本没能力追击,这也是双方事先的约定。 “太子殿下也没问题!”耶律昭也冲自己人高喊道。见双方都验明自己人身份,那内官立刻长声吆喝:“开始交换。” 我和耶律昭牵起绑缚啸云太子的马往回走,那边宗拓也护着九王子缓缓过来。我与他交错而过时,发现他望向我的眼神除了怨毒,更多了一丝猫戏老鼠的兴奋。他一定以为这一次布下的天罗地网,足以把“天狼会”和我一起消灭。可惜他不知道,我对这天罗地网的具体细节比他还要清楚。 护着啸云太子平安回到契丹人中间,大家的神情并没有因为成功换回啸云太子而轻松。赌局才刚刚开始,我们能否逃得过完颜亮的追杀还是个未知数。众人匆匆与太子见过礼后,立刻在萧石讫的率领下缓缓向北方撤退。 “呜——呜——”御林军阵中响起了牛角号低沉的声音,在空旷的原野传出老远。这并非御林军进攻的号角,他们的责任只是保护九王子的安全,这号角是通知远处的伏兵,他们才是完颜亮对付我们的奇兵。 远方传来密集的马蹄声,如隆隆雷声滚过大地,无数骑兵如一道金黄色的潮水渐渐从地平线尽头涌了出来,高举的雪亮马刀刺破了暮色四合的天宇。看到他们,我不得不为完颜亮的超大手笔叹息,为了对付“天狼会”不足百骑人马,他竟然出动了数万大金国精锐骑师。 我们虽然救回了啸云太子,但失去了九王子这唯一的凭仗,面对金兵的包围,我们似乎已经无路可逃。但完颜亮没想到我们对他的兵力部署早已了如指掌,而在如此广袤的原野上,金兵的包围也未必能真正做到水泄不通。 “照计划撤退!”我一声高呼,率先驱马向南方冲去。按常理推测,“天狼会”不应该走南方,所以完颜亮在这个方向只留下了相对较少的伏兵,他把大部分主力都留在了北方,那是通往契丹人祖地辽阳的必由之路。 一小队契丹骠骑顺着风向向南方疾驰,虽然秋后的原野一马平川,但刚收割了庄稼的松软土地并不适合战马疾驰,只有在坚硬的官道上战马才能跑出应有的速度,所以我们并不惧怕完颜亮从侧翼对我们进行的包抄。而沿途的官道上,契丹人边撤边洒下了一路的拦马钉。这种一寸多长的三角形铁钉,落到地上始终有一根尖刺朝上,战马只要踏上它,定会伤了蹄掌难以继续奔驰。如今天色渐晚,金兵要想清除路上的拦马钉可得花相当长的时间。 南面有金兵的马蹄声传来,契丹人照事先的计划在岔路口不断分散,作为疑兵的契丹汉子在夜幕下点起火把,把南面埋伏的金兵引向歧路,而少数保着啸云天子的“天狼会”精锐则人人噤声,沿着预定的线路摸向金兵埋伏的盲区。事先有完颜雍准确的情报,完全清楚金兵的兵力部署,这寥寥十余人在夜幕掩护下要偷出金兵的包围就变得比较容易了。 天色微明时,我与萧石讫及耶律兄弟已带着啸云太子远离了金兵的包围圈。登上附近一座小山,我们还可清楚看到有零星的火把在原野上快速移动,远处隐隐传来金兵的呐喊呼喝声。为了吸引金兵让啸云太子从容脱身,不知有多少契丹汉子又将战死在金兵的包围圈中。 我正为那些吸引完颜亮的契丹汉子叹息,耶律昭突然在我身边轻声道,“你又帮了‘天狼会’一个大忙,‘天狼会’上下不知该怎么感激才好。” “自家兄弟,何必如此客气。” “话虽如此,不过‘天狼会’上下若没任何表示,实在难以安心。”听耶路昭语气有些郑重,我不禁把目光转向他,只见他目光熠熠地望着我说,“我知道你和托尼肩负着神秘的使命要去南方,我打算和两个兄弟追随你们前去。虽然你们不再把我们兄弟当奴隶,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忘恩负义,总要帮助你们达成这使命才报答你们的大恩。” “这不太妥吧?”我有些意外,“‘天狼会’如今正是用人之际,萧会主岂会放你们走?” “萧会主也是这个意思。”耶律昭淡淡道。听他语音中隐隐有一丝无奈,我突然就猜到了事情的原委。不禁看了看远处的萧石讫,只见他正在围着依然还惊魂未定的啸云太子问寒问暖。看来他并不是个大肚能容的人,上次九王子之争耶律昭和耶律顺竟不顾他会主的权威,不惜为我赔命也不愿站在“天狼会”一边,这显然冒犯了他的尊严,再加上耶律兄弟在“天狼会”中地位特殊,威胁到他这会主独一无二的地位,因此借机把耶律兄弟赶走也不算是太意外,难怪以耶律兄弟在“天狼会”中的地位,落到完颜亮手中成为斗奴这么长时间,“天狼会”竟无所作为。 如今啸云太子已成功救出,看那些契丹汉子毫不犹豫为啸云太子送命的英勇,想必这个其貌不扬的啸云太子在契丹人中还真有莫大的号召力,只要带着太子回到契丹人的祖地辽阳,说不定还真能激起所有契丹人复国的决心,到那时从常理来推测,萧石讫也无法容忍耶律兄弟损害到他的威信和地位。 不过我知道,契丹复国本已渺茫,不然完颜雍也不会暗中帮我们让啸云太子逃脱,尤其复国大业还落在这样一个人手中,几乎就断绝了任何希望。我对耶律兄弟颇有感情,也不愿他们为那毫无希望的复国大业葬送性命,便对耶律昭道:“既然萧会主也是这个意思,我当然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只要托尼不反对就行。” “我这就去和托尼说!”耶律昭说着便向托尼走去。望着他那瘦削的背影和一只空空的袖管,我心里隐隐有一丝愧疚。其实我答应他的要求是存了私心,他并不知道我和托尼最终的使命完全针锋相对,他总有一天会夹在我和托尼之间难以抉择。 不一会儿耶律昭回到我身旁,低声对我说:“托尼已经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们这就与会主分手去南方。” “很好,你和托尼先走,我在中都还有点事要处理,过几天我会去南方找你们。”我敷衍道。绮丹韵伤尚未全好,我不放心就此离开中都。黛丝丽和托尼身边有了耶律三兄弟,我不愁将来找不到他们。 与耶律昭约定了联络方法后,我目送着他们离开。直到他们完全消失在夜幕中,我才把目光转向中都城方向,想着那个野性十足的金发丽人,我不禁为自己现在的决定惊讶。第一次,我把她的安危看得超过了自己的使命。 耶律兄弟一走,“天狼会”跟我就再没多大关系。与萧石讫客气地告别后,我独自一人走向中都城。 大概完颜亮决没有想到逃出中都的奸细还有人会回来,因此对进城的盘查并不太严。我丢弃了兵刃和马匹后,在黎明时分便跟随进城做买卖的百姓,从容地混入了城中。 城里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因昨夜的军事行动而显出任何异状。我轻轻哼着小调悠然回到苏大夫家的后院,很意外没有听到绮丹韵的声音,她这两天伤恢复得很快,精神也好了不少,总不忘像以前一样跟我调笑斗口。我很奇怪一向心胸宽阔的自己为何在她面前会变得很小器很没风度,经常为点小事甚至什么也不为就和她争执起来,更让人气恼的是,一向以聪明自负的我,在她面前居然很难占到什么便宜。虽然如此,我心中对这样的争斗还是隐隐有一种期待,那感觉就像下棋的人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在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的同时,心中也有一种异样的亲切感。 敲敲门,没有回应,我轻轻推门而入,房内整洁如新,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上她曾经躺过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着一纸信笺,压在一柄连鞘短匕下。我心中一空,虽然早有预料,我还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无言展开信笺,白得刺目的宣纸上只有寥寥几个字:很想这一切不是游戏... 长长的省略号似乎透着一种无奈,很容易让人往另一个方向去猜,但我立刻就知道后面接的两个字一定是“但是”,绮丹韵决不是那种为感情左右的女子,这一点倒跟我很像。 ... 第 19 章 第 19 章 虎口脱险 中都危机四伏,处处透着凶险,让人时时感到紧张,尤其像我这样的外乡人。不说我是侦缉营缉拿的要犯,就连逗留中都的西夏侍卫和近卫军也是我的敌人,以野利莫仁的忠诚,李仁孝的谕令即使在这千里之外,也决不会失效。 明白其中利害,我立刻向苏大夫告辞,但出城盘查之严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得不在中都滞留下来,一连数天也没找到混出城的办法。却听得坊间哄传完颜雍已经被完颜亮任命为辽阳留守,不日即将离开中都去往上京赴任。啸云太子的意外逃脱,终使完颜亮不得不把赵王完颜雍派往辽阳,以防备契丹人的叛乱。 完颜雍终于达到了他的目的离开中都,而我却被滞留在城中,比这更不幸的是,因为要救治绮丹韵,我早已身无分文。踯躅在熙熙攘攘的中都街头,揉着饥肠咕噜的肚子,我在心中叹息:没想到我这个在现实世界谋财如探囊取物般的犯罪艺术家,在古老落后野蛮的都市街头,竟会被一顿饭钱给难住,真不知我那些犯罪天赋都到哪儿去了? “重金聘工匠,南方去发财!”街角一张不起眼的告示吸引了我的目光,丰厚的报酬还在其次,关键是“南方”吸引了我的目光,有人管吃管住,还送我去目的地,何乐而不为? ... 很庆幸他没问我会干些什么就领我出了城,出城的时候见他与守门兵卒颇为熟悉,甚至都没查我的通关文书,我心中难免有些几分疑虑,要知道中都毕竟是大金国的都城,如今又是非常时期,最近盘查越来越严,没有通关文书就想出去,这可不是一般的能耐!但我转而一想,雇主是招募去南方的工匠,若连这等能耐也没有,岂不笑话? 跟着他一路来到郊外一处戒备森严的营帐,只见三五人一队的兵卒在营中往来巡逻,我忙问:“这雇主什么来头,居然有大金国的兵将为他效劳?” 那汉子诡秘一笑,悄声说:“这雇主来头可不小,你见面后就知道了。” 我满是疑惑地随他来到一帐篷,一名金兵百夫长接待了我们,那猥琐汉子从他手中接过一块碎银后,拍拍我的肩头笑道:“以后你就跟着蒙大人,他会告诉你该干些什么。” 见他心满意足地掂着银子就走,我突然间明白过来,我居然像个傻瓜一样被人给拐卖了!就像那些被拐卖的傻女人和笨小孩一样,我白痴这个名字还真他妈没白叫! “叫什么名字?”那个姓蒙的百夫长信口问道,我偷眼打量四周,急切地寻思着脱身之计,嘴里漫应道:“白痴。” 啪!突然的一鞭抽在我身上,那百夫长勃然大怒:“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敢消遣本官?” “我真叫白痴。”见四周兵卒不下三十人,而营门外就更多了,我不得不打消立刻逃跑的念头,老老实实地分辩道。那百夫长闻言一怔,跟着咧嘴大笑道:“你们汉人的名字还真他妈贱,知道到这儿干什么吗?”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答道。 “你现在是大金国远征军征召的民夫,”那百夫长挺胸凸肚,在我面前摆出了将军的威风,“除了听从长官命令老老实实干活外,不许问任何问题,也不要想逃走,不然杀无赦!另外再给家人写封信,就说是自愿随军去南方服劳役,为皇上尽忠。”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完颜亮即将远征,大量的民夫是远征军不可或缺的后勤保障,正常的徭役根本无法满足远征军的需要。但中都毕竟是京城,如果在城中公开强拉民夫的话,不仅会激起民愤,也会引来朝中言官们的反对和恐慌,像这样骗人出城,再让人写封平安信回去,可以把恐慌压到最小限度。我没有亲人,自然也就不用写信,所以第二天一早我就被分派到一个运粮队,在金兵的鞭子驱使下押运粮草望南方进发。还好,虽然被骗做了民夫,毕竟目的地没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看来完颜亮的远征已经悄然开始了,只是没想到我自己竟也成了远征军中的一员。 初冬来临,寒风盈野,一路阴雨绵绵,在这样的时节赶路可不是件愉快的事,不说运粮的民夫怨声载道,就连押运粮草的金兵也满腹牢骚,金、宋两国二十多年的和平,已经使人们体会到和平生活的幸福,真正向往战争的,除了完颜亮这样好大喜功、妄想做千古一帝的狂人,也就只有少数没真正见识过战争残酷的年轻人,才希望通过战争改变自己那卑微的地位和身份。 在越过淮河逼近长江这一路上,前锋根本没遇到宋军有效抵抗,南征颇为顺利,不过就是这样,仍从金兵私下的议论中听到有金兵逃亡哗变的消息,冒险逃亡的民夫就更多了。我的目的地在长江以南,所以暂时没想过要逃走。 跟随着金兵的前锋走走停停,半个多月后,运粮大军终于在离长江三十里的扬州停下来,把粮草置于如此前线,大概完颜亮也是算准了以南宋的兵力,已经没有力量突过长江。 运送了粮草后,我所在的那一队民夫又被连夜带到长江上游的和州城外,这里临江与对岸的采石矶遥遥相望,江面稍窄,水深浪缓。是渡江的好地方,看来完颜亮是把这儿作为横跨长江天堑的主攻方向。金兵除了四处收集渡船外,也在和州码头设下数里长的船舶工场,令民夫日夜加紧赶造战船,全是那种高大平稳的楼船。金兵不习水性,平常的渡船在江中颠簸得厉害,金兵在那种船上会失去大半战斗力,也只有平稳些的大船才能稍稍减轻其晕船的苦楚。而我现在正是建造楼船的民夫中的一员,联想起在“死亡之海”的遭遇,我突然发觉苦力这身份跟我还真像是有缘。 “白大哥,你说!我们能游过长江么?”在江边劳作的时候,一个壮如牛牯的憨厚小子望着浩淼的江面悄悄问我。他外号叫蛮牛,也是在京城被骗来的民夫,由于和我有同样的遭遇,又比我小上几岁,所以一路上把我当大哥,我也没少为他跟金兵说好话打掩护,总算使性格倔犟的他少吃了不少苦头。 “游过去?你真以为自己是大水牛啊?”一旁干瘦如柴的蒋老刁突然插了一句,他原是黄河上讨生活的黑道人物,这次也被金兵强抓了来,从山东开始就跟我们在一队,平时说话尖酸刻薄,同伴都不甚喜欢他,所以得了个“老刁”的绰号,他自诩的那个“水上飘”的绰号反而没人记得。由于想到要过长江还得借重他的水上功夫,所以我对他颇为客气,他对我无意间露过的一手功夫也大为心折,对我也颇为敬服。 民夫们这种私下商量逃走的办法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由于都是汉人,大家对南宋朝廷始终有一种发乎自然的淳朴感情,即便在女真人的统治下生活了几十年,祖祖辈辈血脉相传的民族烙印仍根植于每一个汉人的心底,平日里那种亡国奴的耻辱被平静的生活冲淡,但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侯,这种感情立刻便像火山爆发,民夫们内心深处没一个人真想为完颜亮出力卖命。除了想逃回家乡,有这种干脆投奔南宋想法的人也不在少数。 我目测了一下到江对岸的距离,突然觉得这个距离对自己来说也并非就不可能,而夜里要摸出兵营对我来说也不算难事,但蛮牛他们呢?想到这我摇摇头,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完颜亮为了防止民夫的大量逃逸,立了个“一人逃走,全队斩首”的铁规,自从与这一队十多名民夫同吃同住,同甘苦共劳役一路南来,我便没想过要丢下他们,而他们也把我当成了逃跑的主心骨。 “咱们至少得有一艘船,”我望着江面若有所思,“还得在合适的时候出现在合适的地方,也许我们用得着现在建造的这一艘。” “绝对行不通!”蒋老刁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圆木,以劳作掩饰着自己的声音,“这是那种高大的蒙冲战舰,速度慢不说,还得有熟练的浆手舵手才能操控,就凭咱们这些人,就算弄到船也是太监进洞房,干着急!” “你有什么好办法?”我问道。 蒋老刁指了指江边,那里有几艘小船往来穿梭,是一种只能坐三、四人的小渔船,被金兵征集来作为传令之用。“在江面风平浪静时,只需有人操桨,我掌橹,靠这种船我‘水上飘’也能渡过长江。”蒋老刁殷切地望着我,眼光烁烁。我摇摇头没有搭腔,要我丢下其他人独自逃走,我暂时还做不出来,但现在,宋军撤走时带走和焚烧了所有江船,要找到艘能渡江的船真比登天还难。蒋老刁见我没有答应,眼里不禁露出失望之色,没有我的帮助,他也没能耐逃出兵营。 “除非大家一起走,不然我不会答应。”我停下手里的活,“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蒋老刁低头寻思半晌,最后眼中露出一丝狠色,咬牙道:“办法也不是没有,但这险冒得可就大了。” “说说看。” 蒋老刁敲敲身下的船板:“这楼船上有无数甲板,先跟兄弟们通口气,建造时只要做点手脚,留下一块活动的船板,届时便是一上好的木筏,再做一简易的舵和几副浆藏在废料中,靠这玩意儿我也能把十多人渡过江去,不过...”蒋老刁说到这停下来,连连摇头。 “不过什么?”蛮牛也听到我们的商议,连忙追问。 “太冒险了!”蒋老刁叹道,“不说冒着被监工发现的风险,就算平安下水,木筏的速度比起那些小船来也慢了许多,一旦被金兵发现驾船来追,大伙儿就是死路一条,这还没算木筏在江心的波涛和急流中的凶险。” 我追问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有!”蒋老刁笑着调侃了一句,“大家都变成王八游过去。” 我踌躇片刻,决然道:“好!那就这么干!” “怎么干?”蒋老刁疑惑地望着我,比划着问道,“变成王八游过去?” “去你妈的!”我忍不住擂了他一拳,笑骂道,“你变王八去!” 见监工的金兵望向这边,我低下声音说:“今晚就问问大家,如果愿意靠木筏赌赌运气,咱们就这么干。” 蒋老刁眼中闪过一丝狠色:“干!只要木筏能到江心,我蒋老刁就能游到对岸!” 见他根本没有把旁人性命放在心上,我蓦地一惊,不禁暗问自己,是不是下意识中,我也存了和他一样的心思?我不知道答案,不过好歹这个办法需要大家同意,有一个人反对都无法实施。 当晚的睡前会议出乎预料的顺利,几乎没人犹豫便决定下来,大家把信任都交给了我,包括十三条热血汉子的性命,望着众人信任的目光,我心底反而有惴惴不安的感觉。 就像老天在眷顾着我们,计划比我预料的还要顺利,十天后的黎明,我和蒋老刁干掉几个看守后,顺利地把十多人带到了江边,这时江上薄雾萦绕,水波不兴,正是渡江的好时候。选择黎明而没有选择深夜,除了考虑到这个时候金兵的守备最松懈外,更主要是由于江水太过凶险,蒋老刁也不敢在夜里靠木筏渡江。 守卫江边的金兵主要是防着对岸宋军的偷袭,没人特别注意岸边即将建成的新船,我们顺利起下那面伪装成甲板的木筏,悄然下水,这时我才注意到,除了蒋老刁和两个水边长大的汉子,大家对水都露出一种本能的恐惧,他们都是旱鸭子! 十二人分坐木筏两侧,操着做为浆的木板胡乱划着,木筏缓缓驶向对岸的采石矶,此时薄雾渐渐消散,东方也现出一抹鱼肚白,拂晓已经来临。 木筏划出几十丈远,身后就传来金兵的吆喝怒骂,老天爷不帮忙,江上的薄雾没能完全掩饰我们的行动。十多艘小船向我们追来,那是金兵中少数操浆的高手,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木筏的速度和如飞的小船比起来实在是太慢,我们逃不了。 “白大哥,怎么办?”蛮牛在问。 “白老大,快想想办法!”更多的人在催促。 一支支利箭从身旁“嗖嗖”地飞过,在清冷的江风中,就像带着死神的冷笑,笑我的愚蠢和无知,我无法回答大家,只有拼命地划水。我们毫无遮掩地暴露在金兵的箭下,不时有人中箭一头栽入水中,瞬间即被滔滔江水卷走淹没,身后传来掌舵的蒋老刁的呼喝:“白老大,跳水逃命吧。” 不等我回答,他已率先“扑通”一声跳入江中,木筏没了人掌舵,立刻在江中团团打转,眼看就要翻侧。我无奈望着紧紧伏倒在木筏上几个面如土色的幸存者,黯然道:“大家跳水逃命吧,是我辜负了大伙儿的信任,我没脸再见大家。” 又是几支利箭带着刺人心魄的锐声射来,两个汉子立刻中箭落水,幸好金兵的船只既小又少,敢在这湍急的江心追击我们的更在少数,不然以金兵一向精准的箭法,只消一轮箭雨就可以把我们全部钉成刺猬。 “快跳!”眼见金兵的船只越迫越近,近到几乎能看清他们面容相貌的地步,我不由分说把幸存者狠命地推入江中,与其在木筏上被金兵当成活靶子射杀,不如让他们落水求生。当最后一个蛮牛也跳入江中后,我望了望波涛汹涌、完全不见人影的江面,突然觉得自己就是杀害同伴的凶手。 冰冷的江水浸透了我的身体,也像浸透了我的心,我木然地踏着水向对岸游去,唯一安慰的是我拉住了蛮牛的身体,好歹救下了一人。当我筋疲力尽地拖着蛮牛登上对岸的时候,蒋老刁早倒在数十丈开外的河滩上喘气,见我上来,他笑道:“我就说过白老大是好样的,一定能逃得一命,却没想到你还能救下蛮牛。” 我望着他无言以对,对他率先弃舵逃命已愤怒不起来,与他比起来,我其实又有多大的分别? 蛮牛也渐渐醒来,这淳朴的少年此时眼里蕴有与年龄不相称的深沉,什么话也没说,对着咆哮翻滚的江水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顺着江岸逆流而上,脚步踉跄,方向坚定。 我也跟在他身后,照着他的脚印前行,蒋老刁追着我的背影絮絮唠叨:“白老大,没想到你水上功夫也如此了得,咱们要是联手发财,肯定无往不利,我‘水上飘’跟定你了,你这是要去哪里?” 那曾是我打动蒋老刁冒险渡江的说词,我原本也打算过江后就直接去临安,拿到自己要的东西后就走人,金宋间的战争于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善恶,我在这个世界也根本就是个外人,虽然对金人和完颜亮没有一丝好感,却还没到刻意和他们作对的地步。但此刻,在亲手把几个同伴推入江中,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江水吞没后,我在痛恨着自己的同时,突然觉得该为他们做点什么,不然我无法原谅自己。 目视前方那个像绿色大田螺的碧螺山,以及临江巍然峭立的采石矶,我淡淡道:“我要去前方采石矶,宋军大营。” 冬风萧索,四野枯黄,就连碧螺山的绿色也十分的黯淡。采石矶下,宋军大营完全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戒备森严,剑拔弩张,甚至都没有一丝大战爆发前的紧迫感。我准备好的一套说词都没来得及拿出来,只说是江北逃过来的百姓,给宋军送来金兵的情报。守卫营门的兵卒便把我们三人放了进去。 进得营门后,我更惊诧眼前看到的情形,这就是大军压境下的宋军吗?兵卒三三两两散坐于地,衣甲不整,甚至马鞍也搁地上当了酒案,除了这些滥饮者,更多的像是在营中散乱游荡的游魂,没精打采愁容满面。金兵也不想打仗,但就算再怎么厌战,军纪也决不会松弛到如此程度。难怪无论西夏李仁孝还是金国完颜亮,在提到南宋人时,在仰慕其璀璨文化的同时,也流露出对其军队虚弱战斗力的蔑视。 “军爷,我想见你们管事的将军,我们有关于江北金兵的情报。”我拦住一个军官模样的年轻人问。他倒也和气,反问了一句:“金兵有多少人?什么时候渡江?” “金兵号称百万,大概要不了多久就会渡江。” 他“噢”了一声,眼中现出一丝忧色和恐惧,立刻又像没事人一样转身就走,我忙拉住他道:“你还没告诉我哪里能找到管事的将军呢。” “现在没人管事,”他叹了口气,“我们是刚从江北撤回的江淮军,原来领兵的王将军刚被免了职回京受审,新任命的李将军尚未到任,你们等等吧,我会安排伙房准备你们的饭菜,你们能从江北逃回来,也算是不容易。” 等等?我瞪大了双眼,金兵已经磨刀霍霍日夜准备渡江,宋军居然还没有自己的主帅?我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这样的军队,干脆就任它被金兵灭了好了! 我气得摔手就要走,一回头,正好看到几匹健马从营门外疾驰而来,打头者是个文官打扮的中年人,模样在三十七八间,眉目轩昂,面白微须,于温文儒雅中透着股天生的英气。 “喂,你们领兵的将领呢?为何不出来见我?”他在这中军营帐前勒住马,环视四周问道,“金兵就要过江,为何你们却还像是在放假?” 散乱在四周的几个兵将见是个文官,脸上都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一个小兵反问道:“将军们逃的逃撤的撤,我们不放假还能怎么着?” “李显忠将军呢?他还没到任?”他又问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那文官稍一迟疑,立刻在马上直起腰大声喊道,“我是奉建康府叶义问丞相之命前来劳军的中书舍人虞允文,去把所有将士都叫过来,我要犒劳你们!” “大人要犒劳我们?”那兵士露出意外的神色,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错!我要犒赏所有将士!”虞允文的声音有一种文人少有铿锵之色。几个兵卒见虞允文说得肯定,立刻如飞而去,我和蛮牛蒋老刁对望一眼,立在中军营帐外望着不远处的虞允文,不知他要干什么。我还悄悄问一旁一个老兵卒:“这中书舍人是个什么官?” 那老兵歪头想了想,玩笑道:“比芝麻大一点,比西瓜小一些。” 不多时,兵卒们从四面八方会集过来,围在虞允文几人的周围,人数居然不少,黑压压看不到尽头。大家眼中除了有些意外和惊喜,更多的是疑问,还有就是那种败军固有的茫然和沮丧。 见兵将已来得不少,虞允文慢慢屈膝爬上马背,最后在马鞍上完全站了起来,昂首环顾四周将士,直到众人都静了下来,他才大声道:“江淮军将士们,你们一定会奇怪,本官为何会来犒赏你们?犒赏你们在江淮与金军不接一战就撤回江南?犒赏你们许多人甚至都没见过一个金兵就败退回来?不是!这些都不是你们的责任,这是你们主将王权的命令,跟你们完全没有关系,你们不该背上江淮败军的骂名!不仅如此,我还要代表朝廷和江南百姓感谢你们,是你们在撤退时烧毁了所有渡船,使金兵为长江所阻,为朝廷调兵遣将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你们为大宋立下了首功!” 众将士先是面面相觑,继而窃窃私语,脸上渐渐露出了兴奋之色,腰身也不知觉间直了起来,似乎突然才发觉,自己原来真为国家立下了一大功。 “但是,”虞允文话锋一转,“金兵没有渡船可以建造,长江天堑不可能永远阻住金兵,金兵一旦渡江,请问诸位将士,以你们现在的模样,拿什么来抵挡金兵?” “大人,”一个声音怯怯地反问道,“金兵号称百万之众,咱们江淮军仅有一万八千余人,哪有可能挡住金兵?” 虞允文望着那军校问道:“你是哪儿人?” 对这问题大概感到有些意外,那军校好一会儿才回答:“小人是浙江湖州人。” 虞允文遥遥一指南方,大声道:“金兵若越过长江,三日之内便能打到湖州,不仅如此,长江以南一马平川,再无天险。若这长江,加上你们这些忠勇的江淮军将士也挡不住金兵,那么,即使你的家乡远在岭南,也逃不过被金兵烧杀戮掠的下场,你们的妻子儿女,也逃不过金兵的淫威和为奴为婢的命运。” 人群一时静了下来,上万人一下子鸦雀无声,这种安静便十分的渗人,就在这寂静中,只听一个粗豪的声音突然响起:“虞大人,我们这些弟兄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即便知道无法与金人抗衡,也没人逃离军营半步,留下来的这些兄弟,早已决心血祭长江,但这又有什么用?既没有主帅又无援军,这一万多大好男儿的满腔热血,也不过凭空抛洒罢了。” “请问将军是...” “步军统领时俊。” “将军听好!”虞允文正色道,“朝廷已组织援军即刻奔赴前线,大家尽可安心,至于主帅,我虽为文官,却也为朝廷委命到建康前线参谋军事,如今非常时期,在李显忠将军未到任前,本官便暂理江淮军主帅事务,不知将军服也不服?” 大概这话太让人感到意外,场中又是一阵寂静,片刻后才听时俊陡然大声道:“服!我服!虞大人虽为文官,却比我这武人还有气魄。从今往后,我时俊唯大人马首是瞻!” 虞允文点点头,昂首四顾:“可有谁不服?” 人丛中立刻响起众兵将此起彼伏的应答声,最后汇成异口同声的两句誓言:“愿奉虞大人为主帅,与长江天堑共存亡!” “好!”虞允文一挥手,“校尉以上军官到中军帐议事,其余兵将各归本位,准备兵刃甲胄,不得再在营中饮酒赌博闲逛,违令者军法从事!” 众兵将轰然答应着陆续散去,虞允文这才下马,大步望中军帐而来,在帐外突然看到身着百姓服饰的我和蒋老刁蛮牛三人,不由停下脚步。我不等他问起,忙抱拳道:“大人,我们是江北逃回的大宋百姓,知道金兵的一些情况。” 虞允文朗目中闪过一丝喜色,忙抬手示意:“快请!” 跟着虞允文进入大帐的时候,只听他的一个随员在他耳边小声嘀咕:“大人,朝廷只是命你到江淮军来劳军,而不是督战,如今江淮军一团糟糕,你何必背这包袱,引祸上身呢?若军事顺利还好,要是万一...” 不等那随员说完,虞允文蓦地停下脚步,白皙的脸颊突然间涨得通红,瞠目质问道:“如今国家已到生死存亡关头,在这人人都该为国效命的时刻,难道还要考虑自己的声誉得失?” 那随员在虞允文逼视下红着脸尴尬地低下了头。望着一脸轩昂的虞允文,我突然对宋军生出了一点信心。 ... 第 20 章 第 20 章 血染长江 “金兵的渡船准备得如何了?”虞允文性格一如他的外貌,显得干练而务实,先与众将士见礼,待众将自我介绍完毕后,不待坐定便望向我们三人,第一句话便问到关键所在。 “金兵第一批渡船大约有八十余艘,都是蒙冲大船,大概再有十几天就可以全部完工。”我抱拳答道。 “你对金兵的情况到还熟悉。”虞允文在帅位坐定,对我微微颔首,目光烁烁有神。我迎着他满是怀疑的目光咧嘴一笑道:“大人,我们三人原是被金兵掠来的民夫,被逼为他们建造渡船,对这些情况自然比较清楚。” “哦?”虞允文眼中的疑色并未尽褪,不经意地追问了一句,“这里的江面宽有八里,你们是如何过的江呢?” 我哈哈一笑,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道:“大人,以金宋两军的实力和目前的形势,你以为完颜亮还用得着派出我们这样的奸细吗?形势急迫,我希望大人直接问最关键的问题。” 虞允文一怔,立刻正色道:“是在下多疑了,还望壮士不要多心!请问那种渡船一次能乘坐多少人?” 我转望蒋老刁说:“这个问题你该比我清楚,还是你来回答虞大人吧。” 自从进了军营后,蒋老刁和蛮牛都变得缩手缩脚起来。见我把问题突然推给他,蒋老刁咽了咽唾沫,斯斯艾艾半晌,终于颤着嗓子禀报道:“回虞大人话,那种渡船包括浆手和舵手在内,通常能乘坐四百人左右,如果是骑兵的话,大概只能乘坐不到两百人。” 虞允文眼中露出一丝宽慰,对营帐两旁雁立的将校们颔首道:“这些渡船数量尚不足以让完颜亮集中优势兵力渡江,他大概暂时不会发动进攻,我们总还有点时间准备。” 将校们神色凝重,并不为虞允文的宽慰而轻松,我见状微微一笑:“大人,完颜亮其实并不可怕,金兵虽众,也并非就不可战胜。” 将校们见我不像普通百姓一样畏缩胆怯,又刚从金营中平安逃出且横渡长江,看我的眼光早有些不同,如今见我口出狂言,对我的好奇更盛,都用询问、怀疑的目光望着我。我知道新败的江淮军需要有胜利的希望,我得让他们看到这种希望。虞允文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便用眼光鼓励我说下去。 我环顾众将,泰然自若地侃侃而谈:“完颜亮这次远征,号称有百万之众,但其中强拉的民夫就占了半数,这些人不仅没有战力,还会消耗完颜亮宝贵的粮草和兵力,而兵卒中除了女真人,还有新征的契丹人和汉人,这些人决不甘心为完颜亮卖命,关键时候只会起反作用。不仅如此,就是女真族将士也没有多少人真心想打仗,一路哗变的逃卒就是明证。所以,完颜亮真正能用于战场的兵力并不太多。” “不止这些,”虞允文也笑着插话,“本官离开建康府叶大人处时,刚得到消息,驻兵四川的吴玠将军已从秦岭出兵,兵逼古长安,威胁到完颜亮的八百里秦川粮仓,完颜亮已分兵十万赴援。” 众将脸上都露出一丝轻松,但这一丝轻松转瞬即失,一个偏将小声嘀咕道:“即使这样,三、四十万的金兵也远远超过我大宋全国兵力的总和啊。” “我们还有长江天堑,”虞允文立刻道,“只要运用得法,长江天堑能当百万雄兵!” ... 虞允文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对我的态度又有些不同,客气地抱拳问:“我虽从探子那里知道些金国的情况,却不如壮士的消息来得直接,还望壮士不吝详告。” 我点点头,“我从中都来,所以知道些金国朝中的消息,完颜亮为这次远征,杀了不少反对开战的大臣,清除了无数厌战的将领,勉强压下了朝中反战的言论,但只要前方战事不顺,这股反战的力量就会重新抬头,届时完颜亮远在江淮,金国定生内乱。除此之外,为这次远征完颜亮强拉了不少契丹族青壮,激得关外契丹人叛乱,这也使他不能在长江边恋战。除了这些因素,更重要的是,大部分金兵也无心打仗,无论女真百姓还是大宋百姓,渴望和平的心其实没有分别。” “是啊,自绍兴和议以来,金宋间二十年的和平,就因完颜亮一人而破坏。”虞允文谓然叹道,“完颜亮弒君篡位,登基后妄杀无数金国皇室宗亲,淫占其妻女,甚至连金国开国第一功臣,当年的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的子孙也几乎被杀尽,在金国无论民心还是军心早已尽失,如今又破坏当年的和议贸然开战,把两国百姓均置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此暴君,我不信苍天会容他一直猖狂下去!” 众将士脸上渐渐现出几分昂扬之色,我知道那是因为信心,一种必胜的信念。 “报!”一个兵卒闯了进来,高声禀报道,“有金国特使渡江送来一封信!” 虞允文脸上露出一丝意外,先让一个校尉把蒋老刁和蛮牛带出去,却又示意我留在帐中,这才对传令兵吩咐道:“带他进来!” 虞允文话音刚落,一旁的步军统领时俊立刻道:“大人,容末将先令兵卒整肃军容,排下斧钺仪仗,不能让金狗看低了咱们!” “不,就这样!”虞允文抬手拦住时俊,“大家把盔甲衣衫解开,鬓发弄乱,脸上要作出惶然无依的模样!” 说着虞允文率先把面前案几上整齐码放着的书柬推倒,散乱摊开,又示意众将士随意或坐或站,这才对那传令兵吩咐道:“把金使带进来。” 一衣甲鲜亮的金将趾高气扬地负手大步而入,先环顾了帐中诸将一眼,这才对据案而坐的虞允文傲然拱拱手:“在下奉我主大金国皇帝陛下之命,给江淮军主帅,王权王将军送来一封信。” “把信呈上来!”虞允文不动声色。大概是虞允文的从容让那金使感到有些意外,稍稍收敛了些气势,乖乖地把信交给传令兵转呈上去。虞允文草草看完信,淡淡道,“你搞错了,王权已被撤职,如今江淮军已归本官统领。” 金使眼中闪过一丝惊疑,忙问:“敢问大人名讳?” “中书舍人虞允文,以叶义问大人参谋军事之职,暂理江淮军事务。既然你送来了这信,我便还书一封,望贵使转呈贵国皇帝。来人!笔墨侍侯。” 在虞允文低头奋笔疾书的时候,众兵将面面相觑,显然没想到虞大人会老实得把己方所有的秘密都泄露给金使,像江淮军主帅撤职,临阵换帅,文官暂理兵事等等这些,都该是军中必须严守的机密,虞大人却一时口快就泄露了出去!我猜众将心中一定在想,书生就是书生,哪知兵者诡道的至理名言。但我从虞允文的从容和镇定中隐隐猜到,他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目的,只是我暂时还看不出来。 信终于写好,虞允文乘着等墨迹渐干的时光展信读道:“金国狼主完颜亮,余幸读狼主劝降文,惜然王将军归隐,余暂代王将军之职。为使狼主不至失望,余愿代王将军,与狼主决战于长江。中书舍人虞允文字!” “你...”金使勃然色变,脸色蓦地涨得通红,却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来。众将也发出压抑的嘲笑,我知道虞允文在信中直呼完颜亮的名字是一种蔑视,但金使也不该有如此大反应啊!忙小声问身旁一个校尉,他才笑着告诉我,原来“狼主”的称谓是金国立国前对首领的尊称,金国立国后,仰慕汉文化,所以皇帝也如汉人一样改称陛下或皇上,“狼主”这称呼也渐渐成为金国野蛮时期的历史见证,成为一种带有侮辱性质的称谓。 金使带上信愤然离去后,虞允文身旁一个随从不禁小声嘀咕道:“大人,以你的身份要与金国皇帝完颜亮决战,这在礼节上是不是有些不妥?” 虞允文淡然一笑:“不这样不足以激怒完颜亮。” “大人有何妙策?” “不激怒完颜亮,他不会提前渡江。”虞允文此言一出,众将立时哗然,想大家惟恐金兵在江淮军没准备好以前就开始进攻,虞大人却还故意要激怒完颜亮,激他立刻就进攻,也难怪众将不解。只有寥寥几个将领眼中露出深思之色,我也恍然而悟,对虞允文的大胆和才能又多了几分认知。 “我知道江淮军新败,无论士气还是装备都还没有完全恢复,”虞允文环顾众将一眼,待大家稍静,这才继续说,“但要等我们准备停当,完颜亮也就准备得更为充分,届时他以绝对优势兵力扑过江来,江淮军准备得再好也无济于事,目前他还只有八十艘即将完工的渡船,可以一次渡过三万多步卒或一万五骑兵,金兵离不开战马,也不缺战马,我想他会选择骑兵,这就是他一次能投入的最大兵力。咱们以一万八千之众,以逸待劳,又占尽地利,定能击溃在江上颠簸了半日的一万五千疲兵!” 步军统领时俊突然插话问道:“如果战船再送第二批金兵过江呢?” “时将军为步军统领,对水军的情况难怪不是很清楚,”一个面色白净的年轻将领笑起来,“这里的江面幅宽八里有余,江流湍急,只是渡江已经很耗费时日了,何况上万人整队上船下船,有这时日我们早就干掉他第一批部队了。” “将军是水军李将军吧?”虞允文问那面色儒雅的年轻将领。 “水军统领李保!”那将领忙拱手道。 “你手上有多少战船?” 李保沉吟了一下:“能参加战斗的大约还有一百三十多艘,不过都是些小型战船,有些还是普通渡船,没法和金兵的蒙冲斗舰抗衡。” “如果趁金兵战舰运送完兵卒返航途中呢?”虞允文追问道。 李保眼光闪了一闪,犹豫着说:“如果金兵没有在船上留下足够水军的话,我想应该有机会,不!有把握狠狠击沉他几艘!” “不是几艘,”虞允文断然道,“我要你击沉全部!” 李保一怔,苦笑道:“大人,金兵的船都是乘坐百人以上的蒙冲战舰,而我手中最大的船也竟能载几十名水军,更多的是那种只能乘十多人的小艇,这种船被蒙冲战舰一撞就碎,更不用说金兵居高临下,以最擅长的箭法对付我毫无遮掩的水军,我们很难靠近他们的船。” 虞允文叹道:“水军的难处我也清楚,但这八十艘战舰是完颜亮渡江的依靠,若能一举击沉,我们至少能赢得一个月的时间,而金国又急缺水军,若能一举歼灭,短时间内完颜亮都只能望江兴叹。大家动动脑筋,看有没有击沉这些战船的办法。” 众将沉思起来,不过最后都遗憾地摇摇头,默然无语。我突然问:“李将军,不知你的那些小艇有没有配备轮浆?” “轮浆?”李保的眼中一阵疑惑,茫然摇头,“恕末将孤陋寡闻,还要请教。” 我立刻明白自己心中的构想大概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便示意一个校尉取过纸墨笔砚,我展开一张宣纸边划边解释说:“这是一种外形如车轮的浆,共有八到十二个叶片,装在小船两侧,靠人的脚力踏动旋转划水,可以把船速提高一倍以上。” ... “还有,”我说着画出一只小船,再在小船上画出一个弧形的盖子,“如果给小船加上一个拱形的盖子,就不怕金兵居高临下的利箭了。” 李保立刻击掌道:“没错!若有这种船,咱们就不必怕金兵的箭,再加速度奇快,船小而灵活,可以轻易躲开大船的撞击。” “可是,这样的船怎么进攻敌人呢?”一个水军将领疑惑地问。 ... “这恐怕不行,”李保连连摇头,“就算你这些设想都能实现,只要金兵战舰上有足够的兵力,就可以抛投铁锚巨石对付我军小船,这种小船经不起一击。” 众人眼中露出怀疑之色,一个将领犹犹豫豫地问:“你说的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东西,你怎么能保证它一定就实用?” “这轮浆和拱形盖子我可以肯定它实用!”李保立刻道,跟着又摇摇头,“至于这种使用火药的...大炮,除非我亲眼见过,不然我无法相信。” “这种大炮就交给我好了,”我自信地拍拍胸脯,“我在短时间内就能试验出样品,至于轮浆和拱形盖,李将军把这结构图拿给任何一个木匠看,他都能做出来。” 众将还在犹豫,虞允文已点头道:“我看可以试试,李将军就找工匠立刻做这种轮浆和盖子,要抓紧时间,这位壮士...还没请教大号?” “白痴。”我坦然道。众人一怔,似乎没听明白,虞允文也是一愣,跟着笑道:“你要是白痴,我们这些人就真无地自容了,这是我听过的最名不副实的绰号。” 我理解地笑了笑,玩笑道:“我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乃上天派来帮助虞大人击败完颜亮的高人。” 本是一句玩笑话,不想虞允文却当了真,连连摇头叹息:“以前我听说韩世忠元帅当年把完颜宗弼困在了黄天荡,不想完颜宗弼却鬼使神差掘开老鹳河故道逃得性命,民间传说他是得了高人指点,我对这说法向来嗤之以鼻,但现在,我不得不相信这世上真有高人了。” 我心中一凛,忙道:“大人想差了,我不过是对古人一些奇巧淫技有点研究罢了。” “是不是高人我不管,”虞允文笑着摆摆手,“不过我相信你真是上苍派来助我一臂之力的智者,看来完颜亮也是大限快到了。” 我还想解释,却发现虞允文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色,我突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不忘随时增强将士们必胜的信念啊! “你就抓紧试验制作那种大炮吧,需要人手和材料尽管开口,我会让人给你提供一切条件,咱们最多还有半个月时间准备了。”虞允文拍拍我的肩头,眼中满是信任,话音刚落,传令兵又闯了进来高声禀报:“禀大人,有一自称韩彦直的公子在营门外求见。” “子温来了!”虞允文兴奋地拍案而起,“快请他进来,不!我亲自去迎接!” 虞允文已亲自迎出帐外,不多时便挽着一个青年公子的手进得中军帐,那公子衣衫素雅,背后简简单单地斜背着个包裹,年纪在三十出头,却有一双洞悉人心的眼睛,面容儒雅斯文,却也像虞允文一样有一股英挺之气,只是这股英气内敛深沉,不易让人感觉出来。 众将见来的是一年轻书生,都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客气的随意拱拱手,不客气的甚至懒得搭理,只见虞允文亲热地挽着那年轻公子的手问大家:“你们可知他是谁?” 见众人茫然摇头,虞允文骄傲地说:“他就是通义郡王的大公子韩彦直殿下,字子温。” 众将静了下来,脸上皆露出奇怪的表情,那该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崇拜和尊敬,这种尊敬甚至超过了对神灵的敬畏。我见状不解地小声问身旁一校尉:“这通义郡王是何许人也?” “你连通义郡王韩公都不知道?”那校尉眼中露出诧异之色,见我还是茫然摇头,他再次提醒我说,“就是当年在黄天荡大破金国四太子金兀术的韩元帅!” “哦!”我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心中其实在暗自嘀咕:鬼才知道韩元帅是谁!这年轻的殿下多半是靠着父亲的威名才得虞允文如此器重和众将士如此的尊敬吧? “彬甫兄不要抬举我了,没的让将士们笑话。”韩彦直淡淡一笑,即便在笑的时候,眼瞳也有如幽潭古井般水波不兴,他有一种宠辱不惊的从容气质,让我也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 “子温来得正好!我正缺一个领兵打仗的善战将领,你突然从天而降,岂不是天助我也!”虞允文十分兴奋和欣喜,对韩彦直的推崇竟超过了我这个高人。韩彦直倒也不客气,只笑道:“其实我来也不完全是巧合,当我在建康府听说彬甫兄到江淮军劳军,而江淮军新任主将李显忠将军尚未到任时,便猜到兄定会挑起重担,所以禀明叶大人,自荐到兄阵前做一冲锋陷阵的马前卒。” 虞允文哈哈大笑,“知我者,韩子温也!” “还不止这些,”韩彦直说着从背上解下包裹,郑重其事地双手递给虞允文说,“母亲知我要来采石前线,托我把这个一定要转交给彬甫兄。” “这是什么?”虞允文说着解开包裹,包裹内是一卷黄色绸缎,虞允文小心翼翼地展开,却是一面古旧的旗帜,大概因年代久远,旗帜已经有些褪色,但旗帜中央那几个血红的大字,却还如燃烧的火焰一般,夺目耀眼! “夫战,勇气也!”虞允文轻轻念着那几个字,眼眶渐渐红了起来,眼里渐渐噙满泪花,“这是韩夫人当年在黄天荡擂鼓助韩元帅大败金兵,亲手绣制的那面战旗啊!” 众将士脸上现出悠然神往之色,似乎亲眼看到了那壮烈的一幕,眼中俱闪出激越昂扬之情。虞允文把战旗一挥,举旗大声道:“当年韩元帅以八千勇士,在黄天荡击败金国第一名将完颜宗弼十万大军!韩夫人给咱们送来这面旗帜,正是要咱们效法当年韩元帅,以忠勇之志,创彪炳战功,留千古美名!” 众将士振臂欢呼,群情激昂,已完全扫尽新败的颓丧。虞允文在欢呼声中把旗帜交给身旁一个将领:“把这旗帜挂在军营最高处,让韩元帅在天之灵,庇佑我军再创奇迹!” 那将领领命而去,不多时,营帐外传来无数兵卒激昂的呼吼,充满斗志和阳刚,由中军大营开始,渐渐响彻整个军营。听到那震耳欲聋的吼啸,虞允文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他知道,这面特殊的旗帜在江淮军胜利的天平上,又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砝码。 七天之后,在采石矶附近一条长江支流上,第一批作为实验的小船改装完成,望着水面上那几艘轻盈如飞的小船,我心中颇为骄傲,尤其我亲自设计制造、用铁筒作成,可以重复使用的大炮,可以把点燃引信的火药包送出十多仗远,完全可以用于实战。身旁的虞允文和韩彦直也十分惊喜,显然没想到这种小船的性能如此出色,火药的威力如此巨大。 “大人,这种小船还没有名字,你就给起个名字吧。”水军统领李保边说边搓着手,兴奋得有的手足无措的样子,大概恨不得马上就把所有小船都改装过来。虞允文望向我说:“你是这种小船的发明者,就由你来起名吧。” 见众人都望向我,我也就不客气,沉吟片刻后笑道:“这种船最大特点是速度奇快,在水中如泥鳅一样灵活,我看就叫泥鳅船好了。” “不好!”李保连连摇头,“这名字太过小气,以这种船如此大的威力,不如就叫海龙船吧。” “不妥不妥!”虞允文微微摇头,“以如此小船却称海龙,实在有些名不符实。” “叫海鳅船如何?那种新武器也可称为霹雳炮。”娴静如处子的韩彦直突然插了一句。 “海鳅船?霹雳炮?”虞允文略一沉吟,立刻鼓掌赞叹道,“好!这名字好!海鳅乃传说中海里一种神鱼,貌似泥鳅而神通广大,正合此船特点,霹雳二字,正好也点出了这种新式火器的威力!” ... 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某日,我始终没弄清不同国家日历的计算法,应该是我和蒋老刁蛮牛三人渡过长江,投入江淮军阵营的第十五天,也即虞允文接管江淮军的第十五天上,完颜亮终于没耐心等到第二批战船建成,便以仅有的八十艘战船,从采石对岸开始横渡长江。 朝霞使江水泛起闪烁的磷光,片片船帆映着霞光从对岸缓缓逼来,虽不能说铺天盖地,却也慰为壮观,湍急的江流使船队无法保持完整的队形,在数里长的江面上一字散开。隆隆的鼓声从江上隐隐传来,鼓声不大,却有一种难言的萧杀和肃穆,似一下下击在人心上,震得人心尖子都在发颤。 我侍立在虞允文身后,从采石矶数十丈高的悬崖峭壁上,可以俯瞰江岸隐蔽处严阵以待的宋军,只见人人半跪在乱石后,箭上弦刀出鞘,每个箭手身旁的地上,都有三壶狼牙羽箭,这是步军的箭阵,是对付登陆金兵的第一击。箭阵后,是一队队如猎豹般伏地待起的步卒,这是步军统领时俊亲领的冲锋战队,我努力想从中找出蛮牛的身影,但在数千同样服饰,同样彪悍的步卒中,很难分清谁是谁。 江边游弋着几十艘中型战船,这是宋军水师的疑兵,他们的任务只是拖延金兵登陆的速度,以减轻岸上步军的压力。如果金兵一旦登陆成功,在采石渡建立桥头堡的话,以金军骑兵风驰电掣的速度,一日之内就可兵逼这次战役的总指挥部建康。 我把目光顺浩淼江水转向上游,那里隐有江淮军水师最新的秘密武器海鳅船,由水军统领李保亲自带队,这才是江淮军水师主要的力量,不知道蒋老刁的水战功夫是不是也像他自诩的绰号一样棒? “擂鼓!”虞允文轻轻说了声,越到大战前,他的神情越是平静,完全不像从没指挥过军队的文官。我突然觉得,新任命的江淮军主帅李显忠将军未来得及赶到,对南宋来说,或许反而是件幸运事。 鼓手缓缓擂动战鼓,鼓声如闷雷滚过江面,鼓手身后,高高飘扬着那面有着光荣历史的神圣战旗,战旗在凛冽江风中卷曲翻滚,把那上面几个血红的大字在半空中不断张扬昭显——夫战,勇气也! 金兵的呐喊声远远传来,几只战船已冲破宋军水师阻截,直扑江岸,对那种前端蒙有铁甲和钢刺的蒙冲斗舰,宋军战船只有逼开其锋芒,从侧面攻击,两军的战船已完全纠缠在一起。冲到岸边的金兵战舰前端甲板已放下,骑队嗷叫着纵马跃入半人深的江水,高举的马刀在朝霞映射下越加耀眼,擂鼓的健卒把焦急的目光投向虞允文,我也转望着他,只见他双目炯炯,俯瞰着已经扑到浅滩的金兵骑队,神色平静如常。 金兵前锋即将冲过浅滩,直扑江岸,呐喊声更见疯狂,在金兵歇斯底里的呐喊声中,终于听虞允文一声断喝:“变鼓!” 鼓声陡然一紧,瞬间即击出震撼天地的昂扬斗志,使人的心跳也几乎加快了一倍,随着鼓声这一变,宋军箭阵中立刻飞出如蝗箭雨,带着撕裂空气的轻啸,直扑江边。 第一批冲下战船的金兵,几乎没来得及惨呼出声就尽数栽入江中,江水瞬间即被染成浓淡不一的血红,摔倒的战马声声嘶鸣,更增添了战场的惨烈之色。 战船不断冲到江边,金兵前赴后继勇往直前,冒着箭雨,踏着同伴的尸体嗷叫着徒步冲上江岸,战马在登陆中反成为累赘和多余,冲在前面的盾牌手为后面的同伴挡住了大半羽箭。在浅滩丢下上千具尸体后,箭雨开始稀疏下来,只盏茶功夫,宋军箭手三壶狼牙羽箭便已告罄。 “再变!”虞允文陡然一声厉吼,战鼓又是一紧,鼓点越加紧密,震得人心脏都像要从胸腔中蹦跳出来。随着鼓声再紧,箭阵后半伏的步卒一跃而起,齐声呐喊直扑江边,冲在最前面的是手舞双刀的步军统领时俊,紧紧追在他身后的,是一个背负着一种特制背篓的建卒,那背篓中是十余把雪亮的钢刀。 “杀——”从无数人歇斯底里的嚎叫中,我似乎仍能听到时俊的那声咆哮,随着那咆哮声,两个身着金黄服饰的金将已被时俊拦腰斩为四段,其勇武凶悍立时震慑了迎面而来的金兵,即便在人人奋勇冲锋的时候,金兵也远远避开时俊,不敢捋其锋芒。此时我才知道,为什么他的亲兵要在后面背上一背篓的钢刀。 ... 冬日的暖阳渐渐升起,更为江岸染上一层浓沥的血色,鏖战数个时辰的兵卒终于也疲怠了,就连时俊预备下的十多柄钢刀也全部卷刃报废,现在手中仗持的,是一杆从金将手中夺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兵卒只是在机械地打斗着,战场上除了打斗声,就只有间或响起的一声嘶哑惨叫,临死前的惨叫,战斗成了胶着状态。 “息鼓!”虞允文终于下令,他的脸上神情凝重,显然没料到金兵是如此坚韧,即便在背靠长江,又不习水性,伤亡如此惨重的情况下,斗志仍然不灭。 听到息鼓的命令,鼓手浑身一软,几乎就要瘫倒在地,浑身早已为汗水浸透。鼓声一停,青灰色的宋军便缓缓后撤,渐渐与金兵脱离开来,金兵也无力追赶,只小心翼翼地缓缓向前推进,同时收拢部队,推进数十丈后,开始在开阔地列队布阵。激战半日,金兵虽然死伤惨重,但仍有上万兵卒平安登陆。 “点火!”虞允文再次下令,立刻有兵卒点燃了预备下的炮仗,一团焰火在空中炸开,给本已寂静下来的战场又一个突然的刺激。 ... 这是支两千多人的骑队,人数虽少,但人马精力充沛,气势如虹,瞬间即奔涌而来,金兵人数虽众,但登陆时丢失了大半战马,此时步骑混杂,不成队形,大金国驰名天下的女真铁骑,被自己人给羁绊住了手脚,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只见宋军两千人的骑队,如一柄利剑深深刺向金军阵中,刀切豆腐般轻易破开敌阵,而冲在最前面的韩彦直,便如利剑上最耀眼的剑尖。 骑队从上万金兵中一冲而过,留下一路血迹残尸,不等金兵整好队形,骑队立刻又折了回来,再次蹂躏早已筋疲力尽,开始混乱起来的金兵。 “投降不杀!”撤退的宋军步卒此时也呐喊着返身杀回,却只在外围散开,以雁翎阵向金兵包围过去。 “擂鼓!”虞允文再次大吼,眼中闪出骇人厉芒。我知道,这是他最后的预备队了。如果再不能尽快击溃金兵,宋军即使最后得胜,那也是惨胜。我从已经力竭的鼓手手中夺过鼓槌,奋力敲响牛皮大鼓,激越昂扬的战鼓声立刻响彻整个战场。 夫战,勇气也! 金兵的阵形在韩彦直骑队数度冲击下,终于彻底溃乱,渐渐失去了统一的指挥和调度,只能三五成群各自为战,战斗成为一边倒的屠杀,即便这样,金兵仍在拼死抵抗,无人逃跑或投降。 “大营中还有多少人?”虞允文突然问身旁的传令兵,那兵卒一怔,忙道:“只剩三百多伙夫和守卫。” “令他们一人举一杆大旗,火速到战场赴援!” 传令兵飞身而去,不多时,三百多面军旗渐渐从远处现了出来,渐渐向战场逼近,远远见到军旗,宋军将士陡然兴奋地齐声欢呼:“援军来了!援军来了!投降不杀!”声势浩大,声音响彻云霄。 突然见到林立的军旗,尤在顽抗的金兵终于失去了斗志,一部分在主将率领下奋力杀向江边,逃向江边的战船,更多人开始扔掉武器跪地投降,待看清过来的军旗不过是由三百多衣冠不整的伙夫举着时,也不敢再拿起武器反抗。斗志一失,哪里还敢再战? 逃回战船的残兵向北岸撤退,在江心又遭遇到从上流飞速驶下的泥鳅船的阻击,江上一时火光冲天,把江面也映得火红一片,远远看去,海鳅船在江面上真如泥鳅一般灵活,几艘对付一艘战船,用霹雳炮不断轰击敌船,敌船风帆立即便被烧毁,本就笨拙的战船失了风帆,速度更加缓慢,被海鳅船死死缠住脱不了身,不少战船被江水冲出老远仍靠不了岸。可惜那种霹雳炮除了对付易燃的风帆,放火的效果并不太好,金兵战船稍一起火便被兵卒扑灭,即便这样,金兵仍有大半战船被水军统领李保率领的海鳅船烧毁,勉强逃回北岸的战船也是狼狈不堪,短时间内不堪再用。 ... 最后弃刀投降的金兵人数超过四千,这些悍勇的女真族精锐要顽抗到底的话,不知会给宋军造成多大的损失?我不禁暗叹虞允文最后的急中生智,真可以抵得上一支雄兵。 我在战场再次见到了蛮牛,他面色惨白,浑身尽是血污,我仔细看看,却都是别人的血迹,这小子浑身一点伤都没有,见他安然无恙,我心中也有一丝轻松,忍不住擂了他一拳,笑问:“干掉了几个金兵?” “三个。”他嗓子嘶哑得几乎发不出声音,脸上并无半分得色。 “不错啊,第一次上战场就干掉三个金兵,”我笑着追问,“有什么感觉?” “想吐。”他说完就低下头走开,脸上有与年纪不相称的深沉,他眼中那种悲悯之色让我心神也是一震。但我想,只要完颜亮不撤兵,像蛮牛这样的宋人,不管再怎么反感、恶心,也决不会放下手中的刀兵。 ... 在众将领一片酒酣耳热的欢呼声中,只有书生模样的韩彦直还是像原来那样沉静,实在无法把他和率领骑兵冲锋陷阵的勇将联系起来,而虞允文也一如平常,脸上更无大战胜利后的一丝得色。 “虞大人,金兵损失了半数以上的战船,短时间内无力渡江,大人还有什么担心的呢?”细心的李保注意到虞允文眼中的沉凝之色,不禁笑问。 “金兵虽败,但这点损失对完颜亮来说根本微不足道,”虞允文淡淡道,“战船烧了可以再造,一次失败可以再来二次,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完颜亮有了这次教训,在没有足够渡船的情况下,决不会再贸然渡江,如果这次他集中两百艘以上的战船渡江,大战会有什么结果?另外,海鳅船也不如想象中的威力那么大,只能缠住敌船,焚烧其风帆,减缓其速度,真正要击沉蒙冲斗舰还很难,若不是这次船上都是逃命的败军,海鳅船也不会有目前这差强人意的战绩。” 众将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只有时俊仍然笑着说:“大人,只要完颜亮短时间内不能渡江,咱们的援军也该到了,届时咱们再与他决一雌雄。” 韩彦直望了虞允文一眼,突然平静地说:“没有援军,采石渡口就只有咱们江淮军守卫。” 众将听到这话渐渐静了下来,都把目光转向虞允文,只见虞允文微微点了点头,轻叹道:“全国能征调到长江前线的兵卒只有十八万,这不仅要防守长江沿岸数百里防线,还要防守东海岸,以防完颜亮从海上突袭。有密报称,完颜亮在唐洲早就建立了一支有三百艘海船的水军,只因这种船太大,吃水太深不适合在长江渡口登陆,所以没有进入长江前线,不过难保他不会令水师由海上进入钱塘江,兵逼临安,届时朝中鼠辈又要鼓动皇上迁都,若真如此,长江前线将士的信心尽失,何以为战?所以不得不以重兵守海岸。” “大人,”一个校尉疑惑地问道,“咱们大宋国民如此众多,人人都愿为国效命,为何只能征集到十八万兵卒?” 虞允文苦笑道:“兵越众而粮越靡啊,没有足够的粮草,兵越多压力反而就越大,再说未经训练的新兵,短时间内也不堪大用。” 众将士脸色凝重起来,我见状心中暗赞,这虞允文真是天生的帅才,在大战前隐瞒江淮军不会有援军的事实,尽可能给新败的江淮军以信心,大战胜利后便把种种不利全摆出来,以免将士们因胜利而变成骄兵。见众人都静下来,我便冲虞允文抱拳道:“大人放心,海鳅船仓促改造,性能难免还不够完备,既然完颜亮短时间内不会渡江,我有把握使它更具威力,甚至可以出海对付完颜亮的大海船。” “好!我对你有信心!”虞允文对我投来感激的目光。就在这时,有传令兵闯进中军大帐禀报:“大人,有江北探子送来最新的情报。” “快请!”虞允文话音刚落,两个做百姓打扮的探子已被带了进来,不等虞允文垂问,一个探子已抢着禀报:“完颜亮大军已在昨天夜里悄然离开了和州,沿江岸顺流而下,对岸只剩下少数金兵,守着一座空营。” 虞允文一怔,忙把地图在桌面上铺开,对图沉吟半晌,然后抬头问韩彦直:“子温,你以为完颜亮要干什么?” 韩彦直微笑道:“完颜亮原在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帐前习过兵法,而完颜宗弼最擅长声东击西,我想前日那一仗他是做了两手准备,能一举击溃江淮军顺利渡江最好,不然就把我方大军吸引到采石矶,然后乘夜挥师东进,从适合大军横渡的建康或镇江对岸伺机渡江,他肯定在长江北岸某处支流中秘密建造了一批渡船,这批渡船肯定不止八十艘。” “会是哪里呢?”虞允文对着地图沉吟起来,众将士也都露出深思之色,大帐中顿时静了下来,寂静中我突然问了句:“扬州离哪儿最近?” 韩彦直立刻转向我说:“镇江。” “那就是镇江!”我肯定地点点头,“这次我们把粮草运到扬州,却跑老远到和州来造战船,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完颜亮的用心。” “没错!”虞允文恍然大悟,“建康离采石太近,江淮军随时可以赴援,只有更远的镇江才符合完颜宗弼声东击西的战略思想,扬州城离江北渡口也只有不到三十里,那里更有高邮湖注入长江,完全适合隐藏下一支水军。咱们立刻上报建康叶大人,同时准备去镇江赴援!” ... 第 21 章 第 21 章 宋金决战 在江淮军准备东进的时候,李显忠将军也总算赶来,并从临安带来了宝贵的五千援军。这位出身将门的中年将领,在军中资历并不算深,不过从江淮军将士们对他的态度,可知他在军中的威望却不低。后来我才知道,他不仅是将门之后,而且在北方就曾带领义军与大金国第一名将、四太子完颜宗弼周旋过,并取得骄人战绩,深为完颜宗弼忌讳,后来为逃回大宋,全族百多人均被金军所杀,是大宋不可多得忠勇皆备的将才。得知完颜亮的计划后,他毫不犹豫就划出一万五千人和全部水军,让虞允文和韩彦直率领赴援镇江,我也就随援军前往,名义上我虽然只是个从江北逃回的大宋百姓,但虞允文已把我当成了他的助手和谋士。 路过建康府时,我陪同虞允文和韩彦直连夜去晋见了主帅叶义问,突然见到虞允文和韩彦直,须发花白的叶义问激动得拉着虞允文和韩彦直的手说不出话来,第一句话竟有些哽咽:“彬甫、子温,你们可回来了,没有你们本相真像少了左膀右臂啊!” 我对他堂堂一个前线主帅,竟像个孩童般毫无主见的样子很是奇怪,后来才知道,文官出身的他对军事完全是个外行,第一件亲自主理的军务就闹了个天大的笑话。他曾命兵卒在东海岸边埋下铁刺木叉阵,以防御完颜亮的海船登陆,不想第二天一早,所有防御阵地都被潮水淹没,所有栅栏木叉都被海潮卷走,这事被兵卒们引为笑谈。身为主帅竟不知潮汐的变化,为此他失去了将士们的信任,从此也就不敢再过问军事,所有行动部署和计划都交给虞允文和韩彦直这两个军事参谋处理,却没有想到虞允文在前线劳军竟会耽误这么久,更没想到他和韩彦直率江淮败军竟取得对金军第一仗的胜利,并且是无可挑剔的完胜!这下对他们的依赖就更深了一重。 ... 从建康府衙回军营的途中,我突然在想,一个人如果能像叶义问那样,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也该是一种难得的优点吧?如果还能像他那样慧眼识才并大胆予以重任,这胸襟就不是一般人所有的了,也难怪他能做到丞相高位。虞允文该庆幸自己遇到这样的上司,当可一展其在军事上的天赋和帅才。 直到第二天正午,虞允文才安排好对敌作战方略离开建康府,叶义问几乎把所有前线指挥权和粮草兵马调动权都交给了虞允文和韩彦直,虞允文也才得以调动宋军大半水军奔赴镇江前线。 镇江的江面比采石矶还要宽阔,正适合大规模水战,对面的渡口虽然只见到金军的营帐,看不到金军多少船只,但我知道,完颜亮随时都可能有大批渡船从高邮湖扑出,甚至他会调集在唐洲的三百艘巨型海船入江,为那些渡船护航。 宋军有近两百艘大小战船,虽然有一定的数量优势,但要对付更大更坚固的海船就根本没有胜算,宋军水师唯一可以依恃的,就只有我发明的海鳅船,不过经实战检验,海鳅船也并非有必胜的把握,好在我总算还有时间将之改进。 三日三夜不眠不休的冥思苦想和不断试验,我总算弥补了海鳅船的不足。它原来配置的霹雳炮威力太小,只能烧毁易燃的船帆,对经过防火处理的楼船甲板用处不大,对敌船上的兵卒更没什么威胁,为此我在火药包中增加了石灰和碎铁片,当火药包被霹雳炮送到敌船后,炸开的碎铁片和石灰粉会对敌水军造成极大的伤害,至于如何彻底烧毁敌船,我也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 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某日夜,天上星月皆无,就连江水也乌黑一片,正是适合偷袭的好时节。虞允文在海鳅船性能彻底完善后,大胆命令水军偷袭高邮湖中完颜亮苦心孤诣秘密建造的渡船。宋军水师在江淮水军统领李保亲自率领下,先由数十只小船满载油料乘夜悄悄驶入金兵停泊渡船的港湾,然后把一整船一整船的那种被人称为“石油”的黑乎乎油料倾入水中,直到油料飘浮到金兵停在岸边的渡船周围,然后再由海鳅船发炮点燃油料,港湾中顿时大火弥漫,金军渡船来不及逃窜,几乎被焚毁了大半,侥幸逃脱的又遭到海鳅船的袭击,损失异常惨重,待天明宋军撤军时,完颜亮在长江的水军已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他如今即便有百万大军,也只有望江兴叹了。 除此之外,江北不断有好消息传来。山东有一支由主帅魏胜率领的义军,趁着金兵后方空虚之际趁机举事,近日已经攻占了山东半岛的海州城,使完颜亮不得不分兵应付,这拖住了完颜亮十万精兵。更让人惊喜的是,金国东京留守完颜雍终于在反战的朝臣和将领拥护下攻占了中都,并在中都登基称帝。他的行动得到了金国各地军队拥护,这无疑是对完颜亮最大的打击。 “完颜亮完了!”面对着不断传来的有利情报,一向从容的虞允文也不禁有些喜形于色。把江对岸金兵兵力部署图铺在案上,他兴奋地指着金兵的中军大营位置对众将道,“完颜亮如今虽然还握有数十万精锐,但前有长江天堑阻住去路,后有完颜雍在黄河北岸严防死守,他只能在江淮一带狭窄区域辗转腾挪。既不能南下进攻江南,又无法北上夺回帝位,这数十万大军已成无家可归的孤兵,溃败只在早晚。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给完颜亮最后一击,咱们不能容这数十万金兵精锐被新登基的完颜雍招降收编,成为对付我大宋的有生力量,更不能容完颜亮凭这支孤兵霸占江淮,继续蹂躏我江淮地区的百姓。” 众将被虞允文必胜的信念感染,纷纷表示愿领兵渡江攻击金兵。自从与金兵开战以来,宋军大多数时候都是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即使进攻也只是针对金兵相对较弱的水师。宋军与金兵相比,在陆战中始终处于弱势,采石矶那场反登陆战是宋军数十年来罕见的一次陆战胜利,因此能在陆战中击败大金国名震天下的女真铁骑,进而击杀甚至俘虏金国皇帝完颜亮,以雪数十年前那场靖康之耻,是所有宋军将领共同的心愿。 “好,咱们就尽起精锐骑师,趁夜渡过长江,夜袭完颜亮的中军大营!”虞允文奋然一拳砸在金兵兵力布防图上。 待虞允文布置完兵马,我也忍不住请缨道:“虞大人,请容我也随韩将军一道,参与这次突袭金兵中军大营的行动。” “白壮士怎么突然有这种想法?”虞允文有些诧异地望着我,“你乃我宋军不可多得的人才和智囊,实在不宜去前线冒险。” “大人,在这人人都该为国出力的时候,我不愿袖手旁观。再说我身手也还算敏捷,足以在乱军中自保。”其实这只是借口,我真正的心思是想看看完颜亮穷途末路时的惨状,以满足我心中那强烈报复的欲望,甚至希望能亲手抓住他。不知怎的,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被送入宫中的西夏公主,总觉得她的不幸有自己的一份,也正因为此,我对完颜亮的仇恨比对任何人都要强烈。虽然知道在乱军中要亲自抓到完颜亮实在很难,但我还是忍不住要为这渺茫的希望去试一试,甚至不惜追随韩彦直的前锋营去冒险闯金营。 大概是我的眼神使他看到我的决心,虞允文沉吟了片刻后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我庆幸自己能成为韩彦直亲率的前锋将士中的一员。 冬日的夜江有薄雾轻轻笼罩,点点浪花在浅浅的月色下像一片片不住翻动闪烁的鱼鳞。在这样一个祥和宁静的夜晚,上百艘宋军战船借着薄雾的掩护,由上游悄然顺江而下,慢慢接近了镇江对岸的金兵大营。 在宋军战船快要接近江岸时,金兵大营中突然响起了铜锣的示警声。在如此宽阔的江面上要想完全不惊动金兵偷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能像现在这样在快要抵达江岸时才惊动金兵水师的了望岗哨,已经是不算太差的结果了。 “冲锋!”韩彦直一声令下,率先纵马跃入半人深的江水,不等战船靠岸便提枪纵马向金营冲去。时间就是一切,能抢在金兵组织起有效抵抗前突入金营,就是最大的胜利。 宋军兵将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众人呐喊着跃入冰凉的江水,奋力向江岸冲去。金兵没有想到兵力和战斗力并不占优的宋军竟敢冒险渡江袭击己方兵力最强的中军大营,竟没有组织起有效的抵抗,零星的箭羽对数万前仆后继满含复仇之志的宋军精锐骑师,完全起不到任何阻挡作用。 我追随着韩彦直的骑队向岸边的金兵大营扑去,一路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有效的抵抗。与南宋旷日持久的对峙和后方的变故,已经严重打击了金兵的士气,他们早已不是参战之初那支名震天下的女真铁骑了,宋军没费多大代价便冲进金兵的中军大营。 “兵分两路,迂回包抄,在敌营后方汇合!”韩彦直一声令下,宋军立刻照计划分成左右两路,在各自的将领率领下在敌营中纵横驰骋。由于有夜色掩护,金兵完全不清楚突入营地的宋军实力,早已慌乱起来。在数万宋军精锐骑师数度冲杀蹂躏下,早已是惊弓之鸟的金兵开始向后方溃败,数十万名震天下的女真铁骑,一旦不顾将令向后方没命地败退,顿时混乱得毫无战斗力可言。 我纵马在营地中疾驰,四处寻找着完颜亮的金黄色帅旗,希望能亲自看一眼完颜亮那副狼狈鼠窜的嘴脸。 “宗拓!”一个金将那熟悉的背影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心中不由一喜。既然发现宗拓这个大内侍卫总管,那完颜亮还会远吗?我不顾被金兵包围裹挟的危险,孤身一人拍马向宗拓的背影追去, 身边是无数女真逃兵,众人只顾着逃命,再加上夜幕的掩护,没人注意到我这个胆大的宋军将领。我一路紧追着宗拓的背影,一路上金兵都在没命逃窜,再加上身后不远就有宋军前锋的呼喝追击声,我也就不怕深入敌阵了。 不知追出多远,我在黑暗中失去了宗拓的背影,望着没命逃窜的金兵和茫茫四野,我不甘心地继续打马往前冲去。当我发现自己正冲向一道高高的城门,拼命想勒住马却已经迟了。我被疯狂逃命的金兵骑兵裹挟着冲进了城门,看这城郭的熟悉模样,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冲进了金兵在江北的战略要塞扬州城。 城门被蜂拥而入的金兵完全堵塞,要想出去根本就不可能,我隐约听到城外传来宋军收兵的锣声,不禁暗暗叫苦。宋军在扬州城外停止了进攻,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了城中。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想冲出城时,却发现城门已缓缓合上。扬州城中驻守的金兵毕竟还没有乱,在宋军前锋抵达城下时,及时地关上了城门。 “这儿有宋军!”城楼上有守军突然发现了我,忙向楼下的同伴示警。谁知城楼下的溃兵早已是惊弓之鸟,一听说有宋军,也不管多寡就立刻像炸营一般四下逃散。我忙躲开乱军逃进一条黑漆漆的胡同,边逃边扔掉暴露身份的头盔和宋军衣甲。当我从胡同另一边出来时,模样已经和那些衣冠不整的乱兵差不多了。为了保证自己不被金兵认出身份,我扔掉所有可能暴露身份的宋军衣饰和装备。这样一来,我和那些仓猝从睡梦中起来逃命的金兵已没有任何差别,再加上我会说流利的女真语言,在乱军中也不怕暴露自己的底细了。 城中到处是乱军,街头巷尾不时传来破门越户的声音和妇孺的哭号。乱军趁着夜色开始在城中抢劫扰民了,远处不时传来短暂的打斗声和呼喝声,也不知是被抢百姓的反抗还是乱军的内讧,偶尔一两声垂死前的惨叫,在月夜下显得尤其刺耳。 ... 伤兵们多半衣着凌乱,从服饰上难以看出各自的营号和军阶,也难怪巡夜的小校这样问了。不过这些伤兵新败,逃入城中一直没得到自己人的救助,尤其看到对方那高高在上的模样,众人早已窝了一肚子的火,此刻便统统发泄出来。有人率先破口大骂道:“哪一营的又怎样?不都是皇帝陛下的士兵?总不成御林军便要高咱们一头,可以优先得到救治!” 骂声一起,众伤兵纷纷附和。那小校也不敢回骂,忙道:“听说有宋军混入了城中,末将只负责搜查宋军奸细,同时把尚有战斗力的兵将收归到御林军中军大营,重新编队以守卫扬州。” “治好伤咱们就有战斗力!”伤兵们纷纷道。 “抱歉,救助伤兵不在末将职权范围之内。”那小校冷漠地环视众人一眼,然后一挥手,“还能拿起刀剑的马上跟我走。” 伤兵们纷纷破口大骂,有几个轻伤的挣扎着爬起来,拿起武器跟在那小校马后。只要能重新归入大军,好歹还能得到起码的救治,总好过在这儿躺着等死。那小校看看跟他走的只有寥寥数人,便纵马在伤兵中巡视起来,突然看到靠在墙边休息的我,立刻用马鞭一指,“你,站起来!” 没料到他会注意到缩在人丛后面的我,我只得老老实实地站起来。那小校用满是怀疑的目光盯着我,喝道:“我看你浑身上下完好无损,为何不随本校走?你是哪一营的?” 我心中暗暗叫苦,嘴里却学着那些伤兵的霸道口吻说:“老子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不想这么快又去送死,不行吗?” 庆幸在中都城生活了一段时间,我的女真语十分流利。一听我说的是纯正的女真语,那小校眼中的怀疑之色尽去,没有再追问我所属营队,只道:“如今皇帝陛下正是用人之际,所有将士都该尽力为陛下效命,你拒不接受御林军征召,莫非想做逃兵不成?” 说着一挥手,几个兵卒便向我逼了过来。方才为了不被人从兵刃上看出自己身份,我丢掉了宋军制式的佩刀,如今已是赤手空拳。虽然对付这几个兵卒赤手空拳也不算困难,不过我怕引来更多的金兵,只得放弃抵抗,装着色厉内荏地大声道:“谁说爷要做逃兵?爷只不过想在这儿多休息一会儿罢了。” “那就好!”那小校点点头,“现在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作为大金国勇士,皇上一声征召就该立刻拿起武器追随,这才不失我大金国勇士之威名。你一战失利,便连我大金国勇士的勇气也失去了吗?” 见金兵新败,后方又有内乱,他却还在竭力维护大金国勇士的荣誉,我不禁调侃道:“是啊,皇帝陛下一声征召,咱们就该立刻追随。只是,小人现在不知道该追随哪一个皇上啊?” “混帐!”那小校一声怒骂,“呛”一声拔出佩刀,指着我喝道,“你敢称完颜雍那叛逆为皇上?与陛下相提并论?” 见几个御林军兵将俱抽出武器,我心中暗叫糟糕,心知方才的话可是触犯了完颜亮亲卫御林军的大忌,但说出的话已无法收回,我只得分辩道:“我可没把完颜雍称为皇上,那是你说的。” “还在嘴硬!”那小校向我一指,“把这叛逆给我拿下!” 几个御林军兵卒向我逼来,我忙全神戒备,准备放手一搏。双方正在剑拔弩张之际,却听周围那些伤兵纷纷为我鸣不平:“不过是说错了一句话,怎么就成叛逆了?” “是啊是啊!”更多的伤兵附和道,“咱们在前方为陛下卖命的时候,你们他妈还躲在扬州城享福呢,这会儿倒有本事在咱们面前耍威风。” 那小校见众人纷纷抱怨,也不敢犯了众怒,收起佩刀对我恨恨道:“看你是初犯,这次就马马虎虎算了,若谁再有这等大逆不道的言论,别怪本校以叛逆论处!” 没想到完颜亮在金兵中的威信已一落千丈,所以这些伤兵才会出言帮我。完颜亮军心一失,这扬州恐怕就很难再守住了。我放下心来,不敢再与对方顶撞,只得和几个轻伤的兵卒一起,跟在那小校马后往御林军大营而去。一路上我都在寻思着脱身之计,谁知那些御林军兵卒为了防止有人中途逃跑,竟把我和几个伤兵隐隐包围起来,使我完全无计可施。 我们最后被押送到御林军中军大营前的广场,只见广场中有上万败军聚集在一起,由御林军补发丢失的甲胄和兵刃,然后重新编队分营,由御林军将校统一指挥。由于现场十分混乱,大家又都是女真人,说着同样的语言,所以没有人细查每一个人原来所属的营队,我这个宋人也才得以蒙混过关,被分入新编的御林军十七营。 完颜亮的南征大军除了主力女真军,还有不少汉军、契丹军甚至乃蛮人,但这广场上却只听到操女真语的女真人,不见汉人和契丹人。我有些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只有女真兵将才会被编入御林军,汉兵和契丹兵则在另外的地方聚集,补充进前线的守城大军。想来完颜亮经过昨夜的大败,早已成惊弓之鸟,不敢轻易相信异族,所以只能选女真族来补充御林军。我庆幸自己不必上前线送死的同时,又担心在御林军中被人识破身份。当初在中都皇城中,可有不少御林军将士见过我这个占星术士的模样。 草草分营完毕后,一个将领纵马来到场中,对场中几名御林军将领高声道:“陛下即将前来巡视新编的御林军将士,快集合部队!” 几名御林军将领立刻令新任的各营校尉集合本部,只片刻功夫,数万新编御林军便以营为方阵集合完毕,场中顿时鸦雀无声,除了旌旗的卷扬声和战马偶尔的一声响鼻,就只有夜风的呼啸和数万人沉重的呼吸。看到这些新败的女真人转眼间又变成一支纪律严明的强军,我才明白大金国能纵横天下上百年,也不完全是靠勇武和运气。 一队衣甲鲜明的御林军将士蜂拥着一顶明黄华盖缓缓而来,华盖下那名身披金盔金甲的汉子紧抿双唇,眼神凌厉,神态并不因战事连连失利而稍有颓丧。四周火把上跳跃的火焰把他的身影映照得或明或暗,使他的眼眸也在黎明前的夜色中熠熠闪光。 “万岁!万岁!”虽然新败,但数万女真兵将还是爆发出一阵阵震耳发聩的欢呼,士气似乎并没有因为不久前的溃败而受到多大影响,我不禁为这些女真人的坚韧和气概吃惊。 “大金国英勇的女真勇士们!”欢呼声中,金盔金甲的完颜亮纵马来到队伍前方,对着数万人大声道。他一开口众人立刻就静了下来,场中只听见完颜亮那颇有煽动性的声音。“南征军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先是叛贼完颜雍拥兵自立,后是宋兵昨夜偷袭我中军大营,使咱们不得不暂时撤回扬州城。南征受到小小挫折,不过这对我数十万英勇的南征将士来说,这点挫折根本算不了什么。南宋举国之兵也不过一二十万,根本不足以对我南征大军构成威胁,而叛贼完颜雍犯上作乱,朕已号令天下兵马进京平叛,生擒完颜雍指日可待。” 完颜亮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不过他这是在虚张声势。什么号令天下兵马进京平叛云云,不过是在安慰这支新败的女真军队罢了。如今大金国还听他调动的军队,恐怕就只有这支南征大军了。我正在胡思乱想,又听完颜亮接着道:“经过咱们女真勇士的连翻进攻,南宋兵力损失惨重,长江防线已如危如累卵,所以昨夜才冒险偷营,却又没有力量打到扬州城下,反被朕的扬州守军赶回了江南。可见宋军已是强弩之末,咱们只需再造战船,一举渡江,以我大金国战无不胜的女真铁骑,定可横扫江南,届时我军再乘胜挥师北上,剿灭叛贼完颜雍,到那时,你们就是随朕一统天下的威武之师,千秋万载,永传美名。” 场中响起了数万人歇斯底里的呼吼,我不知道这呼喊声有多少是出自真心。昨夜韩彦直的两万骑师确实无法对金兵进行歼灭性的打击,更无力量进攻扬州守军,难怪被完颜亮看出了宋军的兵力之弱。不过我实在没想到完颜亮在前线连遭重挫,后方又失了根基的情况下,渡江南侵之心依然不死,依然还有如此多的女真战士追随着他。看来这场战争还得继续打下去,还得有无数人为完颜亮的“千秋大业”继续送命。 “把逃将押上来!”在众人的呼吼声中,完颜亮突然一声大喝。几名五花大绑的金兵将领立刻被御林军押了上来。完颜亮指着那几名将领对众人高声道,“这几名将领肩负中军大营守卫警戒之责,却在宋军偷袭时率先逃跑,引起全军恐慌,乱了大军阵脚,如此懦夫不杀不足以严正军纪。斩!” 本书目前已上市,敬请关注 ... 随着完颜亮的手势,七八名将领立刻被刀斧手斩落首级。数万人顿时安静下来,默默望着那几个倒霉同僚的尸体。见全军俱被震骇,完颜亮脸上闪过一丝满足的笑意,指着那几个身首分家的将领道:“两军对垒,谁再敢畏惧不前,临阵脱逃。将逃斩将,兵逃斩兵,一人逃跑,全营皆斩!” 见众兵将脸上皆露出畏惧之色,完颜亮这才满意地勒马而回,在御林军和大内侍卫蜂拥下纵马而去。直到他走远后,一名身材魁伟的大汉才对几名御林军将领吩咐道:“把这些首级挂到中军大营的旗杆上,示众全军。” 是宗拓!我一惊,本能地低下头,这才意识到现在还没天亮,在数万同样服饰打扮的御林军将士中,宗拓就算眼光再利也不可能认出自己来。 “从现在起,你们就是负责保卫皇上安全的皇家亲卫部队御林军。”宗拓大声向众人训示道,“你们的身体里,流淌着我女真勇士的热血,要时刻准备着为皇上尽忠,为大金国效命,方不负我女真勇士的威名!” 宗拓并不是个善言之人,胡乱训示两句后就匆匆离去,数万人这才陆续解散回营。我被所在营队的统领带回临时的兵营后,所在的御林军新编十七营五百多人才真正解散。 劳顿了一夜,众人早已疲惫不堪,解散后立刻争抢被褥倒床就睡。我借口上茅房偷偷溜了出来。心知留在御林军中危险重重,随时有可能碰到认识我的人而暴露身份,一旦有机会,我当然要赶紧逃离这险地。 新编的御林军岗哨守卫还很混乱,黎明前这段时间几乎无人值守,我轻松地绕过两个仅有的岗哨向营地外摸去,只要翻过营寨栅栏,我就彻底自由了。 突然,前方有一道人影从我视线中闪过,那依稀有些熟悉的背影令我不由自主地低声叫出来:“阿布!” 刚一出口我就暗叫糟糕,想要藏起身形却已经晚了一瞬,只见那道人影从一座营帐后闪出,鬼魅般向我扑来。那闪闪的剑光直指向我的心窝,疾若闪电。即便有过一次经验我依然有些忙乱,向斜刺里倒地一滚,总算躲过了这追魂索命的一剑。刚翻身而起还未站稳,只见剑光又到了自己胸前,我狼狈地后仰躲开,在地上一个侧滚翻身而起,来不及拔出佩刀,只凭本能地把腰间佩刀护在咽喉前,只听“叮”一声轻响,尚未出鞘的佩刀刚好挡住了刺向咽喉的一剑。 我这几下应变完全出乎对方预料,他没有再穷追猛打,我才完全看清对手。只见对方身着普通御林军兵卒服饰,身形瘦削高挑,冷厉的眼光如利剑一般锐利逼人。果然是完颜雍那个影子般的随从勒布依。 我们互相打量着,都在为此刻的巧遇惊讶,我更是紧张地盯着他,生怕他又突然出手,他出剑之快只怕除了西夏第一剑手浪烈,再没有第二人比得上。看到他那套不合身的御林军制服,我立刻就明白了他此刻的目的,不由笑道:“完颜雍终于还是把你这柄利器放了出来,以取完颜亮之命?” 见他眼中杀意一闪,我忙摆手道:“等等,别忙动手。其实咱们目的一样,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咱们合作,怎样?” 见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才想起他是个哑巴,难怪他要靠盗取御林军衣物来混入兵营了。只可惜这里离完颜亮的中军大帐还很远,即便有御林军衣物掩饰,恐怕也难以接近完颜亮。 “别忘了,我跟你的主人曾经也有过合作。”我提醒道,“我是宋人,完颜亮也是我的死敌,若能用非常手段将之铲除,这场战争或许就可以结束,金宋两国也将少死许多人。” 他虽然是哑巴,却并不是聋子,从表情看他完全听明白我的话。略一沉吟,他终于收起长剑,然后缓缓向我伸出手来。我从他的眼中也明白了他的意思,便伸手与他一握,笑道:“好!咱们通力合作,除掉共同的敌人完颜亮!” 有这个剑术高手相助,我冒险的决心陡然大了起来,说不定我们真能用非常手段除掉完颜亮,既可以结束这场战争,又可以报我在中都屡屡受完颜亮之辱的大仇。 “不过,”我对他解释道,“像你这样贸然往完颜亮中军大营瞎闯,恐怕还没接近他就已经被人发现,别忘了他身边那帮大内侍卫可不是摆设。我看不如这样,你先暂时在扬州城中隐匿起来,待我探得御林军暗哨和巡逻的规律,再把这情报传递给你,也算是报答当初你的主人助我救出契丹太子之恩。” 他沉吟片刻,缓缓点了点头,对我伸出三根手指。 “三天?好的,没问题!”我也不敢在御林军中久留,三天是我可以接受的最长期限。与他留下联络方式后我们拱手告别。他消失在军营外的夜幕中,而我则回到自己的营帐,为除掉完颜亮结束这场战争再冒一回险。 天色大亮后,宋军被赶回江南的捷报频频传来,这让新败的金兵稍稍松了口气,但完颜亮继续赶造战船进攻江南的命令,又让大家绷紧了神经。从身边这些女真人的言谈中,可知他们对南征已经失去了信心,而那些汉人、契丹人、乃蛮人等异族,想必对南征早已心怀怨恨,只是格于完颜亮严酷的军法,不敢把怨恨表露出来罢了。 大军在扬州城中休整半日后,又重新开往长江北岸前线。我随完颜亮的御林军也挺进到离长江不足一里的江岸营地驻扎,以拱卫完颜亮的中军大营。 我所在的御林军新编十七营不是数万御林军的核心部队,无法接近完颜亮的中军大帐,不过我在大帐外潜伏了一个夜晚,就摸清了中军大帐周围的暗哨和巡逻队的规律,我很为自己潜行隐踪和收集情报的本领惊讶,我做这些的时候,熟练得就像是个老手。 第二天夜里,我趁夜摸出兵营,照约定的地点在江岸边找到了尾随大军而来的勒布依,只见他眼里满是期望,一身夜行衣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暗夜里的幽灵。 “得手了。”我得意地把标有明岗暗哨和大内侍卫们巡视线路的地图交给了他,“有了这张图,凭你的身手可以轻易接近完颜亮的中军大帐,剩下的事我想你也用不着我帮忙了。” 勒布依一把抢过地图,对着月色展开一看,脸上渐渐露出满意之色,对我感激地点点头,悄然消失在夜色中,轻盈飘忽得就像一只暗夜里的精灵。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后我才开始往回走,其实我不必再回到御林军中,不过我却想要亲眼见证完颜亮的末日。 营帐外的灯笼火把似乎比我离开时更为明亮,还隐隐传来嘈杂之声,我刚觉着有些不妥就发觉已经迟了,只见十几个身手敏捷的影子向我逼过来,而在这些人之后,还有数百人举着火把紧紧追随。 我本能地返身就跑,但身形早已暴露在对方眼中,数百人呐喊着呈扇形向我围过来,把我直逼到江边,使我完全无路可退。面对波涛阵阵的江面我反而镇定下来,转身望向包围过来的那些金兵,只见一个熟悉的大汉示意众人在数丈外停住了脚步。一看到他我就不禁在心中暗暗叫苦,他是我在金营中最怕见到的一个人。 “是你!”宗拓脸上的表情既有惊诧,又有莫名的兴奋和恶毒,“没想到居然是你!咱们还真是有缘啊!” “你怎知道有人离营?”我有些不明白。 “呵呵,我今晚心血来潮,随便查了查营,查到新编十七营少了一人。”宗拓言语中满是庆幸,“本以为只是个胆小的逃兵,谁知却是你这个奸细,真是天助我也!” 看看跟在他身后那数百人,大多是十七营的新编御林军,我恍然大悟。想必我偷出营门后,没能瞒这些同营兵卒太久,在完颜亮“一人逃走,全营皆斩”的酷法下,所有人都在宗拓率领下,连夜出营来追捕我这个逃兵,以免自己受到连累。可惜现在就算要连累这些同营三日的女真“战友”,我也不得不走,不过在走之前我还想要做一件事。 “宗总管,”我好整以暇地负起双手,对宗拓笑道,“听说你是大金国第一勇士,自诩拳脚天下第一,不知能否让我见识一二?” ... 几个侍卫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纷纷端起弩弓对准了我。我对宗拓的自负和狂妄没有感到太意外。如今我背靠长江被数百人包围,八里多宽的江面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可逾越的天堑,何况现在还是寒冷的冬天,他不怕我跳江而逃。有这些弩弓对准我,他也不怕与我单挑,万一我侥幸占了上风,他的手下一定会放箭,不会让他吃亏。 我缓缓摘下腰间的佩刀扔到地上,他也丢开腰刀,边把指节压得“噼啪”作响,边缓缓向我逼来。他与我数度交手都未占到过上风,甚至还被我一击膝顶打得差点断子绝孙,这一直是他的心头之恨,现在总算把我逼到绝境,他当然不会放过这只赢不输的报仇机会,以找回他“大金国第一勇士”的自信。 “看拳!”他一声轻喝,在一丈之外便一拳击来,拳风呼呼,速度惊人,在拳脚上果然有相当高的造诣。 我看准他的拳势出拳迎了上去,“呯”一声双拳相接,我与宗拓各退了一步,谁也没有占到上风,不过我是原地接他一记冲拳,力量上却并没有输给他。我信心倍增,一声长笑立刻出手还击,与宗拓拳来脚往,斗在了一处。 十多个照面后,我就知道宗拓在反应速度和灵活性上尚输我一筹,时间一长我必能击倒他,不过这次决斗我根本不在意输赢,而是想为勒布依尽可能地拖住宗拓,让他可以从容地接近完颜亮的中军大帐。再说周围有十多支强弓劲弩对准我,也不容我占到上风。 “着!”激斗中宗拓一声冷喝,一掌切在我手臂上,震得我连退数步,在他刚烈异常的拳风掌影下,我被逼得连连后退,直退到江堤边。看看自己已经远离了那些强弓劲弩,而我已拖得他足够久,我再无顾忌,脚下连连滑步避开对方锋芒,同时晃动着上身躲开宗拓拳脚,跟着双拳闪电般连环击出,接连击中宗拓胸腹和下颚,把他打得摇摇晃晃地退出数步才站稳。我并不乘胜追击,只移动着步伐对他做了个“继续”的手势。 “这是什么拳法?”宗拓见我像跳舞一般围着他快速地滑动着脚步,不由惊讶地问道。我答不上来,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拳法,只觉得这样移动脚步和乘隙出拳,可以令我的双拳更加协调迅速,躲闪也更为灵活有效。 “别管它是什么拳法,总之能击败你这个大金国第一勇士就行。”我笑道。 宗拓冷哼一声,再次向我扑来,但在我灵活的步伐和严密的双臂防护下,他再次无功而返。就在他体力稍懈的那一瞬,我不再留后劲,双拳全力连环而出,或勾拳或点刺或摆击,以组合拳闪电般向他攻去。在这种似乎浑无章法的乱拳急攻之下,这一次他没上次幸运,被我自下而上一记勾拳又准又狠地击中下颌,顿时仰天倒地。 “放箭!快放箭!”一个侍卫突然喊道,并端起弩弓率先向我射来,我哈哈一笑,顺着箭势一个后翻往江堤下倒去,在侍卫们十多支箭射出到之前我已一头栽入江中。冰凉刺骨的江水令我浑身一个激灵,忙在水中扔掉身上的累赘,然后向长江对岸游去。 当我最终精疲力竭地爬上长江南岸时已是黎明时分,回望宽阔的江面,我不禁对自己超人的耐力和耐寒的本领也感到惊讶。一小队巡逻的宋军发现了我,有人认得我是虞大人身边的智囊,忙把我带到虞允文的中军大帐。 “你可回来了!”披衣而起虞允文不顾我满身水渍,激动地一把抓住我的手,接着又吩咐随从,“快给白壮士取衣袍换上,再煮碗姜汤上来!” 换了身干净衣袍,喝着热腾腾的姜汤,我身体渐渐暖和起来。虞允文在一旁满是庆幸地连连道:“前日你未能随大军回来,众将都以为你在乱军中为国捐躯了,只有子温坚信你定能自保,看来是他更了解你啊!” 韩彦直精通武技,自然对我的身手有更深的了解,因此对我也更有信心。虽然与他交往不深,不过我心中已有些喜欢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世家公子。 “大人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边喝姜汤边问道。 “金兵虽然连连失利,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实力依然不敢小觑。我想从上游再次渡江,对完颜亮再次进行打击。”说到这虞允文满是殷切地望着我,“对了,你刚从江北逃回,一定有金兵最新的情报。” “大人该尽快再次渡江进攻金兵,不然就晚了。”我笑道。 虞允文很是惊讶,“再次从这里渡江偷袭?同样的计谋在同样的地点怎能成功两次?” “这次不是偷袭,而是尽遣主力大张旗鼓地进攻!”我笑道。对勒布依的信心使我对战局有了新的看法,“如果遭遇金兵顽强抵抗,大军可以再撤回来,不过我估计金兵多半会望风而逃,溃不成军。” “不会吧,”虞允文还是不敢相信,“金兵战斗力素来在宋军之上,就算连连失利也未必就会全线大溃败,上次的夜袭就是明证。虽然趁着夜色击溃了完颜亮的中军,但扬州守军也并未因此慌乱,使我军无法扩大战果。” “大人若相信我,就照我的计划立刻行动吧,不然就会失去收复江淮的最好时机。”我没有说出完颜亮很可能已经遇刺的消息,一来这还没有得到证实,二来我也想保持我这“高人”的神秘感。 虞允文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道:“你总有些不合常理的判断和举动,却屡屡成功。好!我就照你说的调动大军。” 虞允文行事决断,很快就调动大军准备渡江作战。我跟随他登上主帅战船,立在高高的船头遥望着连绵起伏如长蛇般的长江北岸,不禁想着那个不引人注意的哑剑客勒布依和远在中都的完颜雍,相信这次宋军能成为金兵内讧的得利渔翁。 只用了一个时辰,传令兵就送来大军集结完毕的消息。虞允文遥望长江北岸,眼里闪烁着收复失地的殷切光芒,遥遥一指对岸,下了个短促而坚决的口令:“出发!” 这口令立刻由传令兵用旗语火速传递到各路大军,江面上顿时千帆竞发,在冬日暖阳映照下,如片片锋刃切开平静的江水,浩浩荡荡驶向长江对岸。阵阵战鼓声如暴风雨前的雷鸣,不急不缓地滚过宽阔的江面,对金国南征军的大反攻终于开始了。 ... 第 22 章 第 22 章 老君圣物 ... “报!前方传来最新军情,我军顺利登陆,金兵大营形若虚设,几乎没有金兵把守!”只盏茶功夫,传令兵就送来了最新战况。 “空营?”虞允文眉头皱了起来,“会不会有诈?” “不会,大人该尽遣主力追击败逃的金兵。”我笑道。金兵的反应证实了我的判断,我没有看走眼,勒布依果然得手了,金兵已是群龙无首,甚至丢下了最重要的江岸阵地连夜溃逃,所以宋军先锋才会轻易占领重要的滩头阵地。 “好!大军弃船登岸,直指扬州!”虞允文一声令下,十多万宋军主力以摧枯拉朽之势直扑扬州,途中除了少数金兵游骑,没遇到有组织的抵抗,就连扬州守军也丢下粮草轻重望风而逃,战局顺利得令人不敢相信。 顺利收复扬州城后,虞允文终于从俘虏口中知道完颜亮于昨夜遇刺身亡的消息,他立刻下令全军马不停蹄追击败逃的金兵,韩彦直所率前锋仅用了三天时间便从长江北岸追到黄河,沿途击杀金兵无数,数天时间便收复了江淮一带大片河山。直到面对黄河北岸严整以待的金国留守部队,虞允文才下令停止追击。 我从一个金兵俘虏的口中,总算知道了那一夜金营的变故。一个刺客深夜摸入了金兵中军大营,一直深入到完颜亮的金帐才被守卫的侍卫们发现,那刺客以凛冽无匹的剑法和奋不顾身的勇武,突破了数十名近身侍卫的包围,在几不可能的情况下凭一己之力将完颜亮刺杀。之后与赶回来的宗拓等大内侍卫和数千御林军激斗半夜,终于力竭而亡。由于这场激战太过惨烈,无法瞒过所有金将,因此完颜亮遇刺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全军。早已厌战的南征军将士纷纷弃营而逃,所以南宋大军的反攻才会如此顺利。 听到这消息时,我不禁为哑剑客勒布衣的死唏嘘不已。 完颜亮轰轰烈烈的远征最后就以他的被刺和金兵的大溃逃而告终,当金宋两军最后在黄河两岸实现新的平衡和对峙的时候,虞允文与完颜亮持续了近一个月的长江激战终告结束,宋军趁机光复了整个江淮地域,虞允文因赫赫战功受到朝廷前所未有的褒奖和重用。由于有他的竭力举荐,我这个本无军职的白丁也一步登天,被高宗皇帝授予参将之职,并得以与韩彦直等有功之将一道进京面圣,这官职好像比我曾经做过的千夫长还要高上一大截,这让我很是得意了一阵子。 当我以参将的身份与韩彦直、时俊、李保等江淮军有功之将一道,前往南宋都城临安晋见南宋高宗皇帝接受封赏时,已经是绍兴十一年的十二月底。南宋在位数十年的第一位皇帝宋高宗终于禅让了,新继位的是他的儿子孝宗皇帝。年轻的孝宗皇帝对江淮军将士大为赞赏,连日排下酒宴为有功之将庆功,对江淮军的恩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文武百官也争相宴请以韩彦直为首的江淮军将士,以讨新帝的欢心。不过我对这些都不怎么放在心上,我只关心临安城哪里有我这次的目标,道家原版的《易经》。也不知黛丝丽在托尼和耶律三兄弟的保护下,是不是也平安赶到了临安城? 借口不胜酒力告别韩彦直和时俊等同僚,我从兵部大员的酒宴中脱身出来,开始在城中寻找耶律昭留下的联络记号。我已经在城中寻找了十多天,仍没有在约定的地点找到事先与耶律昭约定的联络记号,这让我疑惑不解。莫非耶律昭看出我接近托尼和黛丝丽是心怀不轨,因此抛弃我而选择全力帮助托尼? ... “军爷,要不要找个雏儿乐乐?”一个相貌猥琐的汉子鬼头鬼脑地在小巷中拉皮条,由于一直没有关于《易经》和黛丝丽的消息,我此刻心情正差,便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好啊,不过军爷我可没钱!” “军爷说笑了。”他尴尬地退开几步,讪讪地陪着笑悄悄走开。不一会儿,又一个面容模糊的锦衣汉子凑上来,小声问道:“军爷,要不要找个地方玩几手碰碰运气?” 我本要一口回绝,不过一想到这些地头蛇肯定比我这个外乡人消息灵通,不由灵机一动,点头道:“嗯,军爷我可要赌大的。” “有!再大的都有!”那汉子一口应承。我知道朝廷虽不禁赌坊妓寨,但民间的赌坊妓寨必须要在官府注册登记,官府要抽一笔不菲的税金。不过总有一些小赌坊为逃避沉重的税赋而不登记,因此成为见不得光的地下赌坊。瞧这汉子鬼鬼祟祟拉客的模样,就该是这种小赌坊了,通常这样的赌场都有黑道背景,我正是看中了它这种背景。 ... 犹犹豫豫跟着领门的武师进得大门,经过一个不大的天井,二门里便是赌坊的大堂,只见里面人头攒动,不亚于最热闹的菜市,赌客中除了衣绫着缎的公子哥儿,衣衫落拓的江湖人物,大腹便便的土老财,也不乏像我这样身着军服的宋军将兵。领路的武师把我带进二门后,颇为骄傲地一指:“军爷请随便,通常叫得出名的赌法这里都有。如果军爷有千两以上的赌资,还可去清静些的贵宾厅,那里有的是豪客陪军爷赌大的。” ... 周围的赌客都停止了呼喝,转头望向我这边,周围一下子静了下来。想必出千的指责对于赌坊来说是关系到信誉名声的大事,没有真凭实据通常没人敢乱说,所以赌客们都饶有兴致地望着我这边,静观事态的发展。 “军爷,”那坐庄的荷官对这种事大概也见得多了,并不因我的指责而惊惶。只见他神情淡漠,声色平静如常,礼貌的言词中不失威严,“你要抓住小的出千,尽可把小人的手砍下来,没有凭据可不要乱说,不然” 荷官说到这适时停下来,任何人都能听出那“不然”二字后面的威胁之意,没说下去是给我这参将面子,我却不领这情,故意找茬似地追问了一句:“不然怎样?” “很简单,”楼上有人淡淡答道,“只需把舌头割下来就成。” 我抬头望去,一个神情冷漠的富态中年人正在二楼的楼廊上俯视着我,他那模样平常得如一个寻常商贾,但一双绿豆大的小眼中却有普通人没有的锐光,直透人心底。我迎着他的目光猛一拍桌子大喝道:“放肆!我就说你出千了,怎样?不信你这黑赌坊敢动我朝廷命官,堂堂江淮军参将!” 他嘴角现出一丝讥色,跟着却又正色问:“可是新近大败金兵的江淮军?” “你以为咱们大宋有几支江淮军?”我骄傲地挺了挺胸脯。他神情一变,立刻对那荷官吩咐道:“这位参将大人输的银子不论多少,都一并奉还。” 荷官立刻点了一百两银子推到我面前,这下大出我意外,正尴尬地不知如何是好,却听那人又在楼上道:“咱们退还你银子,可不是怕你这参将的头衔,只是在下敬重江淮军是大破金兵的忠勇之师,这银子算是在下一点敬意罢了。不然你随便问问,在这临安城咱们‘鸿盛堂’怕过谁来?就算是你兵部尚书张大人到了这里,也要卖咱们‘鸿盛堂’几分面子。” 见周围几个将校脸上都露出深以为然之色,我才知道自己撞到了硬山头,原本以为开黑赌坊的不过是些街头小混混,凭我这参将的身份随便一吓唬便会软下来,我就可以利用这些地头蛇去帮我打听留意托尼和黛丝丽的下落,谁想对方连我上司的上司,专管天下兵马的兵部尚书都不放在眼里,看来这参将还真是太小,也怪我对大宋的官阶没有研究,混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就当自己是人上人。幸好今日沾了江淮军的光,不然还真没法下台。 弄清自己的处境,我讪讪一笑,拱手问道:“还没请教先生大名?” “好说。”他淡淡一笑,“‘鸿盛堂’江海涛。” “这是我们‘鸿盛堂’二当家的!”他身旁一个武师抢着补充了一句。我忙抱拳笑道:“幸会幸会!难怪不把张老鸡放在眼里,那张老鸡原也不值得让真正的英雄放在眼中。” 江海涛绿豆小眼中第一次现出了一丝惊异之色,要知道张老鸡乃是兵部尚书张大人的绰号,形容他相貌猥琐像个长脖子的斗鸡,这绰号也就几个相熟的同僚私下里叫叫,像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叫出来,那简直是在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这话要传到张老鸡耳朵里,我这功名肯定是保不住了。也难怪江海涛惊异,他怎知道在他面前的,是个根本不把前程功名当回事的主儿。 “还没请教军爷尊号。”见江海涛第一次对我客气地拱了拱手,我就知道自己赌对了。从江淮军将领私下的言谈中,我知道那张老鸡原是已故的秦丞相的亲信,而那秦丞相二十年前曾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杀了一位战功卓著的抗金元帅,那元帅在军中和民间的威望还真不低。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朝廷还一直没有为他平反,不过无论百姓还是兵将们一说起他,都把他几乎推崇到神灵的地步,更为他的死唏嘘不已,同时对害死他的秦丞相则切齿痛恨,连带着他的亲信张老鸡也在痛恨之列。没想到这江海涛也属于仇秦一派。 “好说好说!”我学着江海涛的语气笑着说,“在下名字有些见不得人,姓白名痴。” “白痴?”他轻轻念叨了一遍,眼中蓦地放出异彩,惊问道,“可是那位协助虞允文虞大人智破金兵水师的高人,白痴白将军?” “高人不敢,低人倒是在下。”我哈哈一笑,心中十分惊异,没想到自己只做了那么一点贡献,竟也一战成名。 “不知将军能否赏脸上楼一叙?”他言词更加客气起来,我正好有事要求他帮忙,当然不会拒绝,立刻答应道:“赏脸不敢,只要二当家把我这个小小的参将勉强放在眼里就成。” 江海涛哈哈一笑:“白将军说笑了,江某江湖草莽,平生只敬重英雄,像那些见了金兵就闻风而逃的将军元帅,就算江某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们自己恐怕也觉得不那么好意思吧?” 我闻言也不禁莞尔,突然觉得他说话还真对我胃口,除了有事要找他帮忙外,他还真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见他言词有趣,我也就不再客气,当即移步上楼。 楼上是几间雅室,内外装饰俱颇为豪华,更有年轻貌美的丫鬟侍侯其间,看模样像是豪客聚赌的雅厅所在。我在江海涛的引领下进得最里的一间,刚坐定,就有侍女丫鬟把酒菜端了上来。 “白将军,江某无以为敬,就以水酒聊表寸心。”江海涛招呼我入座后,率先举杯,跟着一干而尽,我也陪饮了一杯,放下酒杯后江海涛便问,“临安关于这次大战的传说很多,尤其是关于白将军的传言,几乎已把将军传为神人。咱们后方百姓对大战也不甚懂,只想知道大战的一些实情。” 见周围帮众也都殷切地望着我,我就在席间把这次大战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遍,听得众人眉飞色舞,神情激昂,对虞允文和江淮军将士赞不绝口。我没想到这些混迹黑道的江湖汉子,也有普通百姓一样的拳拳爱国之心,甚至比普通百姓更多了种男儿的气概和血性。只有江海涛神情平静,待我讲完后,他望着我若有所思地问:“这么说白将军发明的海鳅船,在这次战役中还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噢?” 我忙摆手谦虚道:“不敢说是我发明,其实是水军将士们共同智慧的结晶。” 江海涛又仔细问了关于海鳅船的许多细节。最后他屏退左右,低声对我恳切地说:“白将军,我对这种海鳅船非常感兴趣,如果咱们‘鸿盛堂’在水上的货船也能装备这种轮浆和霹雳炮的话,咱们就能在江南水乡纵横如飞,既不怕对头的竞争,也不怕水上盗匪的抢劫。咱们‘鸿盛堂’能否有这种幸运,就看白将军成不成全了?” 水上盗匪?我心中好笑,搞不好你们才是盗匪呢。见他满是殷切地紧盯着我,我信口问道:“贵帮除了经营赌场,还涉足江南水运?” ... 由于有事求他,我也不便拒绝,况且银子在目前也总还有用。我笑着收起银子,轻叹道:“其实钱不钱的都还是小事,我这次到贵坊来闹事,实在是有事相求啊。” “哦?不知是何事?如果江某帮得上忙,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他两只绿豆小眼顿时熠熠放光。既然我有事求他,他也就不怕我不答应他的要求了。只不过还不知道是何等为难之事,他的神情难免有些凝重。我见状不禁哈哈一笑:“这对‘鸿盛堂’来说不过小事一桩,倒也用不着江兄赴汤蹈火。” 他神情轻松下来,追问道:“不知究竟何事?” 我心中已打定主意,还是用轮浆和霹雳炮的设计去交换“鸿盛堂”的帮助,反正朝廷也还没把海鳅船的设计归入军事机密,就算给了他也不算泄密。想到这我笑道:“其实很简单,我想请江兄帮我留意几个人,他们已经或者即将来临安,你只要有他们的下落,我就给你轮浆和霹雳炮的设计图。” 江海涛长舒了口气,笑道:“这对‘鸿盛堂’来说倒真是小事一桩。不是我吹牛,咱们在城中的弟兄遍布各行各业,只要有名有姓,或者知道相貌特征,咱们肯定能打听出来。” “他们一个叫托尼,一个叫黛丝丽,还有三个契丹人,是复姓耶律的三兄弟。或许他们未必会用这些名字,但他们的相貌比较特别,只要一进临安你们就该知道。他们中有两个色目人,一男一女,年纪在二十多岁,两人相貌都十分俊美,身材也很修长高大。而耶律三兄弟中的老大断了一臂,十分好认。”我心中突然有一种隐隐作痛的感觉,终于要和托尼正面为敌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幸好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游戏,我只能这样说服自己。 “色目人?”江海涛脸上蓦地现出怪异的表情,那是一种惊诧和意外,我见状不禁好奇地问:“是啊,有什么问题?” “原来你是在找他们!几天前确有两个色目人在城郊道极观出现,随行的还有三个契丹人,其中一个正是断了一臂的残废。” “那就是他们了!他们现在在哪里?” 江海涛没有立即回答,却反问道:“他们是你的敌人还是朋友?” 我犹豫起来,想起与托尼在“死亡之海”的出生入死,想起与黛丝丽一路行来的艰辛,想起与托尼的反目,想起与耶律兄弟从生死相搏到生死相托。我目光迷离起来,默然半晌,我最后无奈叹道:“我们是对手,但也是朋友。” “如果他们是你的对手和敌人,你该感到高兴,如果他们是你的朋友,你也别太难过。”江海涛也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我从没见过不同民族的人之间,可以如此相互信赖,生死相托。就在几天前,他们五人遭到一个杀手的疯狂追杀,已经狼狈逃离了临安。那三个契丹人武功高强,配合更是难得的默契,但仍被那杀手当场刺杀,那是我见过的最完美剑法!” “那是个什么样的杀手?”我心中对这消息的怀疑,超过了乍闻耶律兄弟噩耗的难过。 江海涛眼中闪过一丝惧色,“那剑手年纪不到三十,身材瘦削,个头不高,却像把剑一样笔直挺拔。浑身上下不见一丝杀气,其剑法也无招无式,不温不火,悠然而从容,出手不见如何迅捷快速,但杀那三个契丹人也只不过用了五剑。就是那色目武士也仅挡他数招就受重创,若不是那三个契丹人拼死抵抗,那武士和那色目女子根本就逃不过那剑手的追杀。” 浪烈!我心中蓦地闪过一个名字,跟着又摇头苦笑。不说浪烈右手已残,左手也断了拇指,根本握不住剑,就算他没有残废,也仅比托尼稍胜一筹而已,完全不可能有如此高的武功,竟能一举击杀耶律三兄弟,同时把托尼逼得狼狈而逃。可若不是他,哪里又出来一个如此高强的剑手呢?看来天下之大,真是能人辈出啊! “你是如何得知这情形?他们最后去了哪里?能不能找到他们的下落?”我忙问。 ... 说到这江海涛轻叹了口气,眼中的惧色已变成淡淡的无奈和失落,黯然道:“见到那剑法后,我再不敢跟踪那剑手,不过我还是庆幸在有生之年能亲眼一见如此完美无缺的剑法,这样的剑法已经超越了武的境界,那该是一种一种” 江海涛眼光迷茫起来,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形容,我却没心思听他对那剑法的崇拜和赞美,忙打断他的话问道:“你能不能找到那两个色目人的下落?” 江海涛犹豫了一下道:“那色目武士有伤在身,在那剑手追杀下即便不死,多半也逃不远,按理在这江南地界,我‘鸿盛堂’没有找不到的人,不过” 他再次迟疑起来,显然还没从恐惧中完全解脱,我见状断然道:“找到他们的下落,我立刻给你霹雳炮和轮浆的设计图,除此之外,一切免谈。” 江海涛踌躇片刻,终于一咬牙:“好!我立刻派兄弟出城打探!” 见他终于答应,我便留下联络方法,并问清了去道极观的路后告辞出来。既然黛丝丽和托尼都曾出现在那里,它一定跟我要找的那部《易经》有关,甚至很有可能它就是保存原版《易经》的所在,没准那部宝贵的经书还没被黛丝丽骗走,我打算连夜去碰碰运气。 “哦,对了!”临出门前江海涛像想起了什么,突然对我说,“那个剑法出神入化的剑手好像是个番人,不怎么懂咱们的语言。” 我闻言心中又是一凛,那种不详的预感越加浓烈。 道极观在城郊的一处山坳里,当我最后到达时天已尽墨。若不是江海涛事先告诉过我的道观后那棵千年槐树的标志,以及门前那条浑浊的小河和岌岌可危的独木桥,我未必能在黑暗中找到这座偏僻破旧,毫不起眼的道极观。 道观背山而建,占地数十丈,规模不算大。此时只见观中黑压压一片迷蒙,清清寂寂毫无声息,让人恍惚觉得这是一片没有任何人迹的坟场,又或者是吞噬一切生灵的暗黑炼狱。 置身于观后那棵十多丈高的千年槐树的树冠中,俯瞰着斜下方这片黑黝黝的所在,我对自己心中的感觉感到有些好笑。不过是个出家人修道的场所,就算我摸进去被人发现,顶多被道士们当成盗贼打出来,又或者抓去见官,哪有什么凶险?一想到官,我这才想起自己身上还穿着参将的军服,忙脱下来,咱再怎么百无禁忌,也不能给江淮军丢脸不是? 扎紧贴身的中衣,我从树上溜下来,绕着道观斑驳破旧的观墙走出数十步,便找到一处趁手的所在,那墙柱上的破损处正好落脚,利用它轻轻巧巧地爬上数丈高的观墙,我不禁对自己的身手感到满意,看来我还真有点犯罪天赋。 观内鸦雀无声,寂寂一片,附近几只蟋蟀的鸣叫也显得有些喧嚣。我观察片刻,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墙上滑下来,像所有作贼的人一样,半伏着身子,边走边观察四周动静,一步三停,悄悄向二门摸去。刚进二门,陡听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施主,观中清贫,无甚可取之物,唯膳房尚有几个冷窝头,施主若不嫌弃,便用完再走吧,恕贫道不送。” 我浑身一震,慢慢直起腰来,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右侧那间破旧的厢房尴尬地嘿嘿笑道:“道长真是慈悲为怀啊,可惜我不是饿肚子的小毛贼,道长美意恕在下无法消受了。” 厢房中沉默了数息,那个清清淡淡的声音又再次响起:“那施主要失望了,观中除了两件贫道日间所穿的旧袍,晚上盖的破被,就只有数尊三清神像了。施主要不就耐心找找吧,说不定还有一两件贫道遗忘之物呢,只是手脚轻省些,莫惊了贫道好梦就是。” 见自己行藏被人点破,我反而镇定下来,也不打算再掩饰自己此行的目的,干脆直截了当地问:“《易经》呢?不知道长能否借来一观。” 厢房中沉默的了好一会儿,才听他轻叹:“原来你是为借经而来,可看你的行径并非求道之人啊,要那《易经》何用?再说坊间书肆,一本最好的《易经》也不过百十文钱,何必深更半夜到本观来求取?” 我哈哈一笑,“道长真会说笑,道长若要那样的《易经》,我倒可以送你百十本,只求道长也把贵观那本《易经》借我一观。” “你诚心借经论道,贫道怎会拒绝?只是在这深更半夜,又不告而入,难免让贫道误会。”那声音还是那么清冷,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超脱,或者说偶尔有点不通世俗的糊涂。见他没有断然回绝,我便恭恭敬敬对那厢房抱拳一礼,恳切地说:“道长,我也想白日里虔心求经问道,可一时着急乘夜闯了进来,还望道长原谅。” ... 我大大方方地负手过去,跟着他进了厢房,看模样这是他的云房,里进有他的卧榻。我正好奇打量时,他已作揖告罪:“施主原谅,深更半夜,贫道不便奉茶。” “道长客气了!”我学着他的样子作了一揖,心中却暗自好笑,还第一次遇到对盗贼如此客气礼貌的主人,若天下人都这样,那就是所有盗贼之福了。仔细打量眼前这老道,只见他须发皆白,面色红润,眼眸清亮中正,有一种洞悉世情的恬淡,又有一种不通事务的单纯,一袭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旧道袍,仍掩不去他浑身散发的那种飘逸出尘的气质。我正好奇打量间,他已从墙边的书架上取过一本薄薄的册子递到我面前说:“贫道这本《易经》已研读了大半辈子,早已倒背如流,就送给施主吧,难得现在还有人虔心向道,贫道还有几本《庄子》和《道德经》,施主是不是也要?” 册子破损不堪,残旧得像刚从垃圾堆中扒拉出来的破烂,即便如此,白痴也看得出这决不是千年前的古物。我心中恼怒,面上却不动声色,嘿嘿冷笑说:“道长真会说笑,这样的经书我可以送你一箩筐。” “这本《易经》可不是寻常之物,”老道眼中露出虔诚之色,完全不似作伪。我见状好奇心顿起,忙问:“有何不同寻常?” “这是贫道刚入道门时,师父传给我的第一本经书,”老道目光迷离散望虚空,思绪似回到了过去,声音也悠远起来,“那年我才七岁,连大字都不识几个,师父就亲手把它传给了贫道。如今贫道已年过七旬,这本经书足足伴随了贫道一个甲子,而在这之前,它已伴随了贫道师父大半辈子,堪称这道极观的镇观之宝啊!” “这么说道长就是这道极观的观主了?还没请教道长仙号?” “贫道无机,枉居观主之位,惭愧。”他再次作揖。我赶忙起身还礼道:“在下白痴,道长即为观主,这事就好办多了!” 见他不解,我便不再和他兜什么圈子,正色道:“我想借贵观上古秘传的孤本《易经》一观,不知道长能否不吝赐予?” 无机道长眼中露出迷茫之色:“上古秘传孤本《易经》?本观哪有这等古物?” 见他神态不似作伪,而且全无心机,我也不禁疑惑起来,追问道:“贵观若无此物,那前几天黛丝丽到你这偏僻的道极观来干什么?” “黛、黛什么?” “黛丝丽,就是那个从西方来的白种女子!” “哦!你是说那个西方圣女?”无机道长恍然大悟,“不错,她是来过,并完成了我道家始祖仙去前的一桩遗命。” “遗命?什么遗命?道家始祖又是谁?” “你深夜求经问道,该是一个潜心向道之人,为何连我道家始祖都不知道?”无机道长连连摇头,眼中很是疑惑。我忙笑着解释说:“正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求经问道嘛。”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求经问道,”无机道长喃喃重复了一遍我的话,眼中渐渐闪出一丝赞赏,连连点头道,“你的话很有玄机,看来你颇有道根,贫道就点拨点拨你,给你讲讲本教的一些掌故。” “你还是先给我讲讲那个圣女来干什么吧。”我忙打断他的话,生怕他这一扯就拽到几千年前去了,我对那些传说和神话可没什么兴趣。 无机道长瞪了我一眼,嗔道:“贫道要讲的正是跟圣女有关,这本是本教密不可宣的隐秘,决不能对他人言讲,只因为这次圣女破了本教始祖千年的封印,隐秘也就不再是隐秘,你才有幸得闻这等千年掌故。” 见我终于闭上了嘴,露出洗耳恭听的神情,无机道长这才轻捋长须,把眼光投向虚空,迷离的眼神似越过时光的距离,投到千年前的过去。 “天下每处道观,每派教门,都宣称自己是道教始祖李老君的嫡传弟子,却不知道我道极观一脉,才是真正的老君嫡传,并且是最隐秘的一派。而道极观这旧址,更是老君始祖当年骑牛仙去处。世间谣传的各种其它地方,都是为保护这隐秘所在而作的伪说。当年老君仙去前,在此地埋下了他对这世界的终级感悟,只是这种感悟已远远超越了常人理解的范畴,始祖不得不把它封存起来,并给他的弟子,也就是我道极一脉的祖师爷留下一道遗命:只有等到西方的圣者带来开印的密语才能最终打开。始祖仙去后,祖师爷便在此处建观定居下来,千年来,虽然本观数度毁于战火、天灾、瘟疫,本派弟子都坚守于此,只要一有能力便重新建观,观名也数度改换,在道极之前还叫过青牛观、紫霞观等等。不过无论叫什么名字,本观弟子都一代代把始祖的遗命坚守下去,直到等来西方圣女打开封印的那一天。” “那个圣女就是黛丝丽?你们凭什么来验证呢?” “凭《占星术》。”无机道长立刻道,“只有西方的圣者才有如此坚忍不拔的毅力,越过千难险阻把《占星术》带到万里外的道极观,并以独特的密语打开始祖的封印。” 我听到这不禁皱起眉头,我知道这是一个完全以现实为参照建立的虚幻世界,不应该有什么神话传说中才有的咒语封印什么的,便问无机道长:“是什么样的封印和密语,我能不能见识见识?” 说这话的时候我并不抱什么希望,想这些不仅是无机道长坚守了一辈子的秘密,并且是他这一派的始祖留下的圣物,岂能轻易让外人参观?不想无机道长立刻就爽快地点头答应,并对我示意:“请随贫道来。” 昏黄的油灯照着古旧的道观,我跟在无机道长身后出得厢房,穿过三清大殿,最后来到后院一间不起眼的小屋。途中我注意到观中空空荡荡,了无声息,就连三清像前也没有供品香火留下的痕迹,竟像荒废了许久,却又处处都干干净净,不像真正荒废的道观到处是尘土。我更惊讶地发觉,自己到这观中这么半天,除了无机道长,我竟没有听到其他道士的任何声息,偌大的道观中,竟像只有无机道长一人。 跟着这神秘的老者进得后院这间小屋,看屋中的情形,像是间堆放柴禾的杂物间,四壁胡乱放着些扫帚,米缸之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只见四周杂物在昏黄灯火下越显凌乱无序。难道这儿就是藏匿道家始祖圣物的地方? “你把这搬开!”无机道长指着个半人多高的土陶缸对我说。这缸子半截埋在土里,就算是空缸,恐怕也不能靠一人之力就能搬开,我疑惑地望望那土缸,再看看无机道长,见他完全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我只好过去扶住陶缸摇了摇,才发觉陶缸早已经松动,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沉重,我抓住缸沿吐气开声,陶缸慢慢离开了地面,露出地上那个两尺多深的凹印。 搁下陶缸后,我注意那凹印底部是些松松的浮土,无机道长用扫帚扫开浮土,露出下面一个圆圆的木质盖板,上面还有麻绳做成的把手。不等无机道长吩咐我已揭开盖板,盖板下是一个一尺方圆,黑黢黢的深洞,有木质悬梯直通而下。 我跟着无机道长小心翼翼地顺着梯子爬了下去,往下大约两丈我的脚踏上实地。借着无机道长手中摇曳昏黄的油灯,我渐渐看清了下面的一切。这是一个葫芦形的地窖,方圆有两三丈,四周胡乱堆放着些土豆白菜以及成袋的大米面粉,这该是道士们冬天储藏食物的所在,又或者是躲避盗匪或战乱的地方,没什么特异处。 “你到这儿来。”无机道长的声音在这近乎密闭的空间内嗡嗡作响,我过去一看,这才发现地窖一角有一个小小的深洞,洞旁尚散落着些新土,看那土质的湿润程度,这个洞该是新挖出没多久。只见无机道长俯身把手探入洞中,然后缓缓提起一根铜链,铜链下是一个附满泥土的方形小箱。 “这就是当年始祖老君埋下的圣物。”无机道长喘着粗气把箱子放到地上,看模样那箱子的份量竟是不轻。我忙把箱子拉到油灯下,抹去箱上的浮土,这才发现箱子不知是用何种金属制成,十分沉重不说,经过地底千百年的埋藏竟不见多少腐烂锈蚀,就连箱盖上那些花纹大部分也都还依稀可辩。 “这就是老君始祖留下的封印。”无机道长指着箱子一侧对我说。我这才注意到那里有个凹进去的一个圆盘,试试还可以转动,圆盘周围标着些奇怪的符号,我研究半晌才发现,和圆盘中央那些符号连起来看,依稀像是些星相图。我对天上的星相十分熟悉,曾经在“死亡之海”靠星相把商队成功地带出了大沙漠。但这箱子上的星相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图案,根本不是我熟悉的星相。只听无机道长介绍说:“这封印只有精通《占星术》,并且知道密语的圣者才能打开,不过打开一次后,这封印也就完全失效了。” 我见状心下释然,这不过是一种带有机械密码装置的金属箱子,并且只能一次性使用,倒也不算是多么神奇的玩意儿。什么封印密语的,只不过是道士们不同的叫法罢了。想通这一点,这圣物在我心中的神秘感一下子消失,不过看这箱子不同寻常的模样,尤其上面那些我看不懂的星相图,倒也可能是装盛上古孤本《易经》的器物。 我满怀希望地打开箱子,箱子中并没有出现我期待的流光异彩,甚至也没有我想象中的书卷或册子,只是胡乱装着些破旧肮脏的扁平或弧形薄片,我信手拿起一块仔细看了看,才发现那是种古旧残破的乌龟壳。 “这就是圣物?”我转头疑惑地问无机道长。只见他眼中闪出虔诚的光芒,喃喃道:“没错,我是亲眼看着圣女打开,箱子里就是这些东西。” 第 23 章 第 23 章 玄门论道 那个不同寻常的箱子和那些乌龟壳就摆在我的面前,在油灯下更透着异常古旧的味道,我现在总算知道,黛丝丽不远万里来到东方,找寻的原来就是这个东西。小心翼翼地把一片片龟壳放到桌上,用油灯照着细细查看,果然如我所料,乌龟壳上有雕刻过的痕迹,只是现在已完全模糊不清,根本分辨不出原来雕刻的是些什么符号。 我是在得到无机道长同意后,才把箱子带出地窖到他的云房加以研究,本以为他不会同意,很意外他爽快地就答应了。其实他就是不答应,我恐怕也不会轻易放弃。 “道长,这些字迹早已模糊,那个圣女如何能看清楚?”我终于放弃识辨这些符号的努力,无助地问无机道长。他的脸上露出虔诚之色,眼里蕴有点点泪花,喃喃道:“老君始祖的圣物只是留给圣女,所以圣女第一次打开这上古圣器时,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还清晰可辨。虽然贫道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字,但圣女却异常欣喜,她完全懂得上面这些字的意思,老君始祖的终极之道,在千年之后总算等到了真正的继承者。” 见他说到道家始祖的终极之道,不禁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不解地问:“难道现在道家传下来的,就不是李老君之道?” ... 我闻言心中狂喜,如果世间流传的《易经》正是出自这几片乌龟壳的话,那这岂不就是原版《易经》的上古孤本?我岂不是已经轻松到手?至于这上面的字迹是不是看得清楚,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就让桑巴那老家伙去头痛吧,协议也没说我一定要给他一部清晰可辨的《易经》。 这样想着,我赶忙收拾桌上这些宝贵的乌龟壳,不想我刚拿起一块它就在我手中碎成几片,落到地上摔成粉末,我再小心翼翼地拿起第二块,它竟悄然断裂,我怔怔地望着手中剩下的半片龟甲,它在我手中竟腐朽得我手指稍动就碎。无机道长见状猛然跪倒在地,不住叩头道:“这上面施有老君始祖的道法,除了他选定的继承者,旁人决无法染指。” 我对道法魔力什么的从来嗤之以鼻,但眼前这情形也实在太让人震惊,不过在最初的惊讶之后,我渐渐明白过来。想这些龟甲经过上千年漫长时光的摧残,早已经腐朽不堪,密封埋在地下还能保持其原来的形状,一旦重新暴露在空气中,没多久便要变成齑粉。 桌上剩下的龟甲也验证了我的揣测,我眼睁睁看着它们一片片在我面前碎成碎片,最后化为粉末随风飘散,我却完全无能为力。费尽心机得到了它,却又眼睁睁看着它在自己面前凭空毁灭、消失,这感觉真让人沮丧到了极点。 无机道长匍匐在地,直到桌上最后一点粉末也被微风吹得消失不见,他才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站起来,脸上泛起奇异之色,轻轻对我说:“好了,贫道一脉几十代人的使命终于完成,你也让贫道有机会一吐胸中所有的秘密,咱们缘分已尽,你走吧。” 我失魂落魄地站起来,萧然问道:“道长将来有何打算?” 无机道长脸上露出安然的微笑:“贫道使命完成,整个道极一脉的使命也已完成,道极观将不复存在,贫道也将升登仙境。贫道早已遣散观中所有弟子准备升天,一直等到现在,就是想遇到个有缘人,可以一吐胸中隐藏了几十年,不!本门埋藏了上千年的秘密!这样贫道就可以了无牵挂地去了。” 说着无机道长推开里屋的门,我这才看清里屋堆满了柴禾和风干了的稻草,甚至那柴禾上也早已淋满了香油。我见状大骇,忙道:“道长” 无机道长抬手阻住了我的话,淡然一笑说:“你也是颇有道根之人,不该像俗人那样大惊小怪,你该为贫道道行圆满而感到高兴,并为亲眼见证贫道的飞升感到骄傲。” 我望着眼前这个虔诚的修道者,一种莫名的悲哀突然涌上心头,他的一生就仅仅是为那个代代相传的秘密,数十代人就这样默默在这里守候,如今终于可以放下担子,却又盲目地要用最残忍的办法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明明知道是游戏,我心中也还是有些不忍,踌躇再三,我终于决定冒险点化他一回。 “道长何必急着离开?看看这个世界,看看这天,看看这地,看看伴随你一辈子的道极观,难道就没有让你留恋的地方?” 无机道长眼光缓缓扫过云房,穿过窗户投向外面的道极观。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在他的眼中流荡,眼光在观中留连再三,但最后他还是微微摇了摇头:“贫道很留恋这里,但贫道更渴望去另一个世界求道。” “道长想过没有?”为了挽救这个愚昧的修道者,我终于决定冒险泄露一点天机,“你即将去往的那个世界也许并没有你想要的道,何不以游戏的心态来过完这短暂的一生,去道极观外面走走看看,破戒尝尝荤腥,品品天下美味,逍遥数年再离开这尘世也不迟。” 无机道长眼中闪过一丝隐隐的异色,我终于忍不住点出这世界的终极之秘:“其实这个世界不过是另一个世界的休闲娱乐之地,既然是娱乐何不以轻松的心态游戏其间?何必把自己搞得那样清苦?一辈子为什么千年前的遗命苦苦守侯到现在,临了却还要受那烈火焚身之痛。说不定你那个始祖老君这会儿没准正在另一个世界某个角落看你的笑话呢!” 说到这我不禁摇头苦笑:“其实我说这些都是在对牛弹琴,你根本不会明白,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个虚妄的世界,真实和虚幻,这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看清?” “我明白!”无机道长微微一笑,“道是什么?道就是虚就是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成世界。既然万物都由道而生,世界的终极岂不就是虚空?” 我有些意外,没想到道家的学说居然与这虚拟世界的本质暗合,沉吟片刻,我不禁微微点头道:“既然如此,道长何必执着于求道升仙呢?” 无机道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道:“在你心目中,何为真实何又为虚幻?” 我脸上露出一丝洞悉天机的笑意,用居高临下的目光望着无机道长自得地说:“我当然知道何为真实何为虚幻,只是这等超越时代的科学道理,我即便告诉你,你恐怕也还是茫然。如果我跟你说在这个虚幻的世界之外,还另有一处真实的世界,道长会相信吗?” 无机道长用略带同情的目光望着我,就像一个长者望着一个自以为什么都懂而夸夸其谈的孩子:“道家有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之说,世人还在这世上为这些洞天福地标出了具体的地点,其实这都是伪道家的妄说,真正的洞天福地其实就是你口中那些‘另外的世界’,而且不是一处。三十六、七十二也都是虚数,没人知道它究竟有多少,每一处洞天福地的人都以为自己的世界是真实的,其实何为虚何为实,确没几个人能看清。不同的人对‘道’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道家用法,佛家用禅,仙家用幻,你用‘科学’,其实他们都殊途同归,都只是在用不同方法来解释‘道’罢了。比如道家称离开这个世界,去往不同的洞天福地为道法圆满而得道升天,佛家则称为跳出轮回去往极乐世界,仙家则称为修炼成仙,还有一种传自西方的教派称之为上天堂下地狱,你们把这称为什么?” “游戏!”我脱口而出。 “对,游戏。其实大家都是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解释这世界之‘道’罢了,只是这无形的‘道’无论用有形的语言还是文字来解释阐述,都已经妄了。受人的思想和理解力所约束限制的语言文字,怎么能彻底解释清楚‘道’?人们总以为自己掌握的是最正确的真道,但却不知那最多不过是可以暂时解释世界表象的伪道罢了。”说到这无机道长轻叹道:“人之为人正是在于其不懈的求道,这种动力也推动了世界不断的发展,求道本身就是人类生存的目的和兴趣所在,这也是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对道的追求该是人生最高的终极追求,所以古人才有‘朝闻道,夕死可也’的说法。你知道小孩子除了叫爹爹妈妈之外,说得最多的几个字是什么?” 无机道长话音刚落,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为什么?” “对!”无机道长鼓掌道,“这正是人的天性最真实的反映,从一懂事开始,人们就在孜孜不倦地求道啊!只是因为无法摆脱对肉体生存和享乐的追求,求道之心才渐渐泯灭罢了。道也分大小巨细,小孩求的,不过是‘人为啥要吃饭,牛为啥要耕田,鸡为啥会下蛋’等等小道,而贫道求的,则是这世界的终极之道,以贫道几十年的参悟和修为,这个世界已经无法满足我对道的追求,所以贫道要借火飞升,去另一处洞天福地追寻更大的道。” 望着一脸安然的无机道长,我心中暗叹:他借火飞升之后,大概也就求得这个游戏世界的终极之道了吧?按这种说法,我现在不也是在苦苦追寻另一种道,也就是我那遗忘了的过去? “道长,”我收起轻视之心,恭恭敬敬地请教,“你离开这个虚妄的世界,到那个真实的世界后,又会去追寻什么样的道呢?” “没有虚妄也没有真实,”无机道长断然道,“无论虚幻真实都只在于人的感受,当你堪破这世界的一切奥秘,那世界在你眼里就是虚幻,相反就是真实。其实虚幻和真实本身,也只是对世界的不同看法罢了。” 这话我似懂非懂,不禁垂头沉思,后心渐有冷汗淋漓而下,我一直都因为这世界只是虚幻而恣意妄为,把杀人放火等等恶行不当回事,但此刻我突然感到,如果真像无机道长所说那样,世上本没有什么虚幻与真实之分,那我岂不是真真实实地伤害许多无辜者? 我正在胡思乱想,无机道长已打开房门把我送出云房,对我拱手道别:“天快亮了,你该走了,贫道也该走了。” 无机道长说着执起油灯,慢慢走进云房里间,我在门外心情复杂地看着幽蓝的火苗渐渐腾起,渐渐吞噬了整个云房,迅速蔓延到整个道极观,令整个天地也变得殷红一片。在这一片似有生命的火海中,我似乎也看到一脸安详的无机道长在火焰中借火飞升。 东方的启明星早已高高升起,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来临,我回头看看渐渐为火焰吞没的道极观,心中还在胡思乱想着关于虚幻和真实的疑问:难道虚幻和真实真的只是所处的角度不同,看法也就不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抱着那个道家始祖留下的金属箱子,我慢慢望来路而回,虽然没了那些乌龟壳,我好歹总要带上点与之相关的东西,万一不能找到黛丝丽套出她心中记下来的《易经》,我只好用这玩意儿向桑巴老爷,也就是汉斯博士交差了。 黎明时的山野满是露水,薄雾也缥缈如轻纱般笼罩在天地间。当我小心翼翼地踏上道极观前那条小河上的独木小桥时,一抬头便看到河对岸的柳树下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我的心猛一下抽紧,脚步也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他的身形还是一如既往的瘦削挺拔,只是再没有那种凛冽逼人的气势,代之以一种平和自然的闲适气质,就连那身灰旧的布袍,在晨雾中也显得出奇的飘逸。见到我后,他慢慢迎了上来,脸上露出一种他乡遇故的喜悦表情。 “是你?”我嗓音干涩,嘴里发苦,他的表情再怎么和善都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突然发觉自己好像还从来没这么怕过一个人。 “是我。”他的脸上居然现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我还是第一次在他的脸上看到点笑意,但我的神经反而更加紧张。我注意到他的腰间仍然挂着柄佩剑,样式剑鞘都很普通,唯一与众不同的是这剑居然没有剑柄,甚至没有护手和剑锷,只在本该是剑柄的地方,凸出了块寸多长的精钢圆柱,圆柱上有深深的凹槽和小孔,不知作何功用。这剑看起来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我本在附近搜寻托尼和那女人的下落,却没想到会遇上你。”他终于笑出来,“你说,这是不是天意?” “原来耶律兄弟果然是死在你的剑下!”我苦笑道,想起耶律兄弟我心中异常难过,本该生出为他们报仇之心,但此刻我心中只有恐惧,幸好托尼和黛丝丽还没有死在他手上,我心中暗自庆幸,不禁叹道:“这世上像你这样高明的剑手怎会有第二个,我早该想到,只是我还是想不通,你是如何重新拿起剑的?” “这要感谢你和托尼,还有削去我拇指的那个契丹人。”他的脸上露出由衷的庆幸表情,自从上次分手后,他像完全变了个人,锋芒毕露的逼人气势没有了,甚至连性情也像完全变了样。他用只有四根手指的左手抚着佩剑轻叹道,“我这一生都在致力于使自己和剑完全融为一体,但始终都不得其法,始终都差了那么一点点,直到在那个荒庙中,我在托尼的刀下失去了握剑的右手,又在契丹人的匕首下失去了另一只手的拇指,狼狈逃回兴庆后又被楚王像野狗一样赶了出来。一向孤高骄傲、从没有受过屈辱的我,尝尽了世人几辈子也没尝到过的羞辱,整天像野狗一样在残羹剩水中苟延残喘,在那些曾经在我面前簌簌发抖的对手的胯下钻过,我才终于悟到了剑道的真谛,我才终于做到了身、剑、合、一!” 说着他用四个手指卷住剑身,把剑缓缓送入伸过来的右臂衣袖中,微微转了半圈。我听到一声轻微的机簧扣合的“咔嗒”声,然后,他慢慢拔出了那把奇特的佩剑。 剑竖在他的眼前,他眼中蕴满怜爱和痴迷,轻吻着剑脊,泪水从他眼角慢慢溢了出来。 我猛地睁大了双眼,异常惊讶地盯着他握剑的“手”,衣袖落下来,露出了他断臂上装着的一截金属套子,那剑就嵌在这套子的中央! “我的剑法已经不再是杀人的剑法,”他迷离陶醉的目光凝在剑上,喃喃道,“这已经是剑的艺术,不!是剑的终极之道!我曾发誓,这样的终极剑道常人根本不配欣赏,只有帮助我达到这境界的寥寥几个人——你,托尼,还有耶律兄弟,才勉强有资格欣赏和享受。” “不享受行不行?”我苦笑着暗暗观察四周环境,心中已在做逃命的打算。 他的目光终于从剑上转到我的脸上,盯着我恳切地说:“我保证你在这样的剑法下,完全体会不到死亡的痛苦,甚至完全失去对生命的留恋,你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来体验这剑的终极之道,你会感受到习武者最大的幸福,把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祭献给这剑的终极之道。” 他的眼中完全没有一丝调侃,只有发自内心的殷切和赤诚,我望着他眼中那种从未见过的虔诚和痴迷之色,突然有寒意从心底升起,瞬间浸透全身。我不禁自问:这个人究竟是天才还是疯子? 剑终于向我划来,速度并不算太快,我能清晰把握到它的轨迹,但我并没有躲闪退避,更不忍扰乱它那美焕美仑的弧线。它太美了,简直就像大自然最美的风景,甚至像绮丹韵完美无暇的面庞。我主动地迎上去,用自己的身体去迎接这死神之吻。 利剑及体的刺痛终于警醒了我最后一丝灵智,超常的反应速度总算使我于生死关头让过了致命的要害,当剑锋从我身体抽离时,我才发现它离我的心脏几乎不到一寸! 我抱紧箱子往后便倒,不敢再有丝毫犹豫。身后是我早已观察好的那条小河,浑浊混沌得不知深浅,当我感受到河水刺骨的凉意时,我的意识也在开始模糊起来 悠悠然不知过了多久,当我终于叫出声来时,人也跟着翻身坐起。一睁眼便看到那个低眉顺眼的服务生正吓得连连后退,头顶投下的蓝光也一如既往的幽淡柔和。我摸摸胸前,还好,没有骇人创口也没有湿漉漉的鲜血,我暗自舒了口长气,可那种利刃透胸而入的感觉仍然十分的真切,以至于我隐隐感到胸口还在痛楚难当。 “我还活着?”我一张口便把自己都逗乐了。服务生倒也见怪不怪,也笑道:“先生当然还活着,无论在游戏还是在现实中。” “我没有死在那一剑下?”我异常惊喜,心中更是十分庆幸。本以为就算不死在那一剑之下,多半也会被淹死在污水中。 “又是钱用完了?”我边从那“床”上下来边没好气问。服务生的回答让我愣了一愣,他说:“不是,是你留下的特别联络电话在呼叫你,我们是遵照你的吩咐把你从游戏中唤回。” 见我一脸茫然,服务生解释说:“通常玩家在进入游戏前会留下一些特别的唤醒方法,比如一个事先约定的电话号码。当亲朋好友有要紧事找他时,我们会把他从游戏中唤醒,让他先去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已经成为我们的制度。” “我留下了这样的电话联络方法?”我一脸诧异,这该是我未失去记忆前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的那一头,该是我最信任的朋友或亲人,我心神不由一阵激动。 “是的,”见我脸上是那种完全不知情的神色,服务生眼中也露出一丝不解,不过他仍然礼貌且耐心地解释说:“我们是根据你的吩咐,当那个特别的号码在一分钟内连续呼叫你三次后,我们便把你从游戏中唤回,我们是完全遵照你原来的吩咐行事。” 我不太明白,问道,“如果我不是在游戏中受伤昏迷,你们如何把我从游戏中唤回呢?” “很简单,”服务生笑了笑,“你在游戏的睡梦中我们也可以把你唤回,这样你再回游戏后,最多会觉得做了个再也回想不起来的梦。更简单的办法是让你突然失去意识,比如羊癫疯发作或莫名其妙地昏厥,那是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才会用到的办法,只能短暂离开。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回去的话,游戏中的你就只好猝然死亡了。” “难怪世上总有人莫名其妙地猝死,”我恍然大悟,忙问,“那个电话是多少?” “对方待会儿还要打来,先生不必着急。”服务生礼貌地把我领出了游戏间,我心中满是疑问,心急如焚地领回自己的游戏卡和外套,刚走出“真实幻境”的大门,便听到电话铃再次响起。我匆忙掏出电话,只见屏幕上渐渐现出那个熟悉的圆圆头颅,是那个丑陋的胖子!那个上次叫我去背尸体的粗鲁家伙!难道我最信任和关系最密切的朋友居然是他? “你立刻赶到宾城海洋公园门口,我在那儿等你,注意不要被人盯上!”胖子望着我一本正经说。表情十分严肃,像变了个人一般,完全没有了上次的粗鲁和鄙俗。 “喂,我不背尸体!”我大声喊道,可惜胖子好像没听见,他的头像正从屏幕上慢慢隐去,显然他已抢先挂断了电话。我对着黑漆漆的屏幕呆立半晌,最后还是决定照他的吩咐去做。谁叫我偏偏给他留下了联系方法,他即使不是我的朋友和亲人,也该是比较了解我的人,我多少总可以从他那儿打听到过去的那个我。 的士在晚霞映照的海边飞驰,窗外的景色在飞速倒退,我则在心中暗自回想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些身份:是靠背尸体混日子的乌鸦,失业的软件工程师皮特李?还是充满传奇色彩,大名鼎鼎的犯罪艺术家孙猴子?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 ... 不等我回答他已经挂断了电话。他那命令的口吻令我十分不快,可惜这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过去的家伙,即便有万分的不乐意,我还是决定照他的话做。我顺着他说的方向望去,那儿是一个转角,刚好是一条小街的入口,我想他说的该是那个地方了。 这是一条幽静偏僻的小街,我很奇怪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大都会居然还有如此古旧的小街,凹凸不平的街道,肮脏的建筑,凌乱的垃圾和废旧的汽车,和外面的环境完全格格不入。 “嗨,是你吗?”看到那个有些熟悉的肥胖身影,我远远地喊了一声,他听到呼喊后,立刻大步向我走来。我渐渐看清了他的脸,果然是那个熟悉的胖子,只是他脸上的神情颇有些陌生,脚下也有些蹒跚。他的步伐越来越快,最后拔足向我狂奔,并冲我大叫:“快跑!” “什么?”我不明所以,呆呆地望着他冲到我面前,然后他那硕大的头颅突然像碎裂的西瓜般爆开,淋漓腥咸的汁水猛然溅了我一脸。我本能地扶住他倒下的身子。这一瞬间,一种机警敏捷的本能立刻回到了我的体内。我注意到街对面的一扇黑洞洞的窗口里,隐约有一双锐利如针的眼睛盯住了我,方才正是从那儿飞出的子弹打爆了胖子的头颅。 像猎豹般猛然向后跃开,顾不得抹去脸上的血迹,我不断改变着方向往来路飞奔,身旁不时有子弹带着死神的呼啸飞过,却始终差了那么一点。 终于逃到外面的大街上,我正暗自庆幸,却又猛然停下脚步,苦笑着慢慢举起了双手。小街外面夜色已经降临,华灯初上,在灯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十几支黑洞洞的枪口稳稳地指住了我,而正前方,那辆熟悉的劳斯莱斯就静静地停在那里,面向着我的一扇车门已经打开,幽暗的车门里,正是那个戴着金边眼镜,鬓发胡须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白发绅士,那个叫汉斯博士或者叫桑巴老爷的混蛋。 “你要见我,也不必每次都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吧?”我抹抹脸上的血迹向他走去,脸上挂着轻松的嘲笑,以掩饰眼睁睁看着胖子死在自己面前的愤怒,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他。 “你让我们非常失望。”他把我让进车后,车门自动合上,劳斯莱斯无声地向前滑行。我舒适地靠在椅背上,用揶揄的目光望着对面的汉斯博士嘲笑道:“你们对我要不满意,完全可以另外找人。” “我们正有此打算,”汉斯博士面色出奇的阴沉,“我的雇主可以忍受你暂时的挫折甚至失败,却无法忍受你的欺骗和谎言,任何人在我们面前撒谎,迟早都要后悔。” “我欺骗了你们?”我皱起眉头,心中大为不解。 “你难道还想把戏继续演下去吗?”汉斯的目光锥子一样盯住我,就连金边眼镜也无法把那眼光的锐利和敌视减弱一分,他就这样盯着我,森然道,“那个胖子已经为此送了命,我真不希望下一个就是你。” 天地良心!我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过我知道这中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而我却完全不知该怎么解释。 “我数到三,如果你还不说实话,我就让车停下,让你滚蛋。”他的语气越发严厉阴冷。 “你到底要我说什么?”我摊开双手,一脸的无辜。 “一!”汉斯面色阴沉,抚着胡须的手也停了下来。 ... “二!”汉斯在继续数着。我蓦地紧张起来,如果我在短时间内想不出解决的办法的话,肯定难逃一死,这回可不是游戏。 ... 手从他的喉间一挥而过,在这咫尺距离,我居然捞了个空,而汉斯博士根本就像没动一样。不对!他根本就没有动!可我就是抓了个空! 我不甘心地再次出手,一掌闪电般切向他的咽喉,我的手掌毫无阻碍地陷进他的脖子,重重地击在他身后的皮质椅背上,发出“嘭”地一声闷响。 汉斯博士安然坐在原处,脖子完好无损,脸上现出揶揄的嘲笑。我头皮突然发麻,后心冷汗淋漓,汉斯博士居然是个虚幻的影子,跟真人完全一模一样的影子! “既然我已猜到你的真正身份,岂会再把自己陷入险地?”汉斯博士优雅的声音从我脑后传来,我蓦地转回头,正好看到身后漆黑的隔板正缓缓地沉下,露出驾驶副座上汉斯博士那张得意洋洋的脸,和我仅隔着一面完全透明的玻璃。 ... “啧啧!你的表现越来越像个白痴!这是太空穿梭机上使用的强化玻璃,子弹都打不穿。而那后座上的,只不过是我的全息影像而已。你该不会连这些也不知道吧?” 我捂着手臂痛得说不出话来,却尤不甘心地使命踢了门窗几脚,才知道门窗全都硬逾钢铁,而车门也完全无法打开。一番徒劳后我总算明白,车子后座这个密闭空间,完全像个坚固的囚笼,靠蛮力根本闯不出去。 “别白费力气了,这辆劳斯莱斯是特别定制的,”汉斯博士的声音满是揶揄,“如果你想活命,就告诉我你真正的身份!” “我也很想知道自己是谁。”我苦笑道,天地良心,我说的完全是实话,不过汉斯博士显然不这么认为,他脸上蓦地罩上一层寒霜,冷冷地指着我说:“既然如此,你可以带着你的秘密离开了。虽然在这车上,我至少有三种办法要了你的性命,但我还是不想弄脏了自己的爱车。所以你滚吧!祝你好运。” 车子无声地停下来,门悄然而开,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发现外面是一条荒僻的沿海公路,顺着海岸线弯弯曲曲地延伸到远方。四周是荒凉的海滩,大海的波涛声就近在耳边。后面那三辆车也在数丈外停下来,十几个汉子陆续下车,此起彼伏的枪拴拉动声,杂在阵阵波涛声中显得尤其刺耳。 我慢慢从车内钻出来,杀手们就在十几丈外静静的望着我,眼里露出猫捉老鼠的神色,一个手持长枪的汉子还示意让我先跑,似乎不愿就这样简单地把我射杀。我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周围是一大片开阔地,毫无遮蔽,最近的礁石也在数十丈开外,而杀手们刚好拦在我和礁石中间。大海虽然近在咫尺,可也无法为我提供任何帮助,就算我侥幸逃到海里,在浅滩中也更容易被他们狙杀,我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唯一的掩护就是面前这辆劳斯莱斯,我弯腰躲在车子一侧,徒劳地谋划着脱身之计。就在这时,车内传出汉斯博士的声音:“我最后再问一次,你究竟是什么人?” “好,我告诉你,你让我先上车。”我脸上装出屈服的表情,想先躲过眼前这危机再说。 “你当我是白痴?”汉斯博士话音未落,车子突然飞速向后退去,把我完全暴露在枪手们面前,在这十几丈远的距离,稍经训练的枪手都是百发百中,这回我死定了,可笑的是我还不知自己究竟为何而死! 我徒劳地举起双手,枪手们笑着端枪向我瞄准。此刻我心中暗叹:现在干嘛不是游戏? 就在这时,我吃惊地看见杀手们后方那片礁石中,蓦地射出一枚彗星般的火箭,拖着长长的火光,一头扎进最后那辆小车的屁股下面,那个银灰色的钢铁怪兽立刻凭地腾上半空,同时我也听到那声震撼天地的爆炸声,跟着我的身子被一股扑面而来的强烈气浪掀翻在地。 小车在空中几个翻滚,最后四轮朝天摔落下来,砸在另一辆车顶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巨响,火焰蓦地腾了起来,十几个枪手狼狈地伏在地上,有几个还不住地满地打滚,拼命压灭溅在身上的火焰。那辆劳斯莱斯则突然向一旁冲去,似怕被火殃及。场面异常混乱,没人再顾得上我了。 我最先从这场混乱中清醒过来,立刻没命地往海岸一侧飞奔,耳边听到“哒哒哒”的轻响,却没有子弹往我这方射来。狼狈地逃到一处低洼地,我伏地回头望去,才发现是方才那些枪手们身后的那片礁石上,有人以连续不断的火力压制了遭到突袭的枪手,使他们全都伏在地上不敢抬头。 我快速往那片礁石靠过去,虽然不知是谁救了我,但总是朋友不会错的。礁石后面停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发动机在低声轻吼,上面却空无一人。我一跃而上,凭着记忆绕开嶙峋乱石,在离方才那个火力点最近处停下来,连连按动喇叭。此时那些枪手才终于开始还击,只因有礁石的遮蔽,子弹都毫无目的地在半空中飞过。 一个矫健的身影从那片礁岩的最高处攀援而下,浑身黑衣使人难以看清其模样,不过一看那灵便迅捷的动作,我的心没来由一阵兴奋和激动,驾车尽量靠近她的落脚点。 当她最后跃落到驾驶副坐上时,我立刻沿着旧辙飞退,然后穿过乱石林立的荒滩,把车驶上了那条荒废已久的海滨公路。这期间枪手们也曾驾车来追,但都被她连续不断的射击压得不敢靠近,而在这样的荒滩上,寻常的轿车没法与越野车相比,所以当我们在海滨公路上飞驰时,已完全看不到那些枪手们的影子了。 “让我来。”在越野车驶离险境后她示意我停下车,和我交换座位后,她便一言不发专注地驾驶。我毫无顾忌地凝视着她侧面那完美的轮廓,直在心中感慨:无论在游戏还是在现实中,她都是我的救星和幸运女神,游戏中的绮丹韵,现实中的雪妮。有时候我实在难以分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 “你又救了我一回,”甫脱险境,我又恢复了玩世不恭的天性,半真半假地调笑道,“真想以身相许来报答啊!” 她莹白如玉的脸颊微微一红,柔和的唇线轻轻动了动,却没有像过去那样和我针锋相对,更没有直斥我的无礼。只是专注地盯着前方,让我多少感到有些意外。 “如果你没别的地方可去,就先到我住的地方吧,相信黑白两道现在都在找你,宾城对你来说已经很不安全。”她说着把车拐入一条环城的高速路。我也习惯了她的自作主张,嘴里应了声:“好啊!”心中暗道:求之不得! 越野车最后在临海的一幢小楼前停下来,这儿远离闹市,却又一点也不显荒僻,看模样像是一片富人的住宅区。四周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数十幢小楼掩映在花草绿树中,显得静谧迷人,更难得的是除了海涛声,周围很难听到城市里固有的各种噪音。 “你住这儿?”我有些奇怪,凭直觉我也知道,能住在这儿的人,收入一定不菲。 “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一处遗产,”雪妮说着开门把我让进去,“平时只有一个清洁工每星期上门打扫一次,我自己很少来,所以知道的人不多,你在这儿会很安全。” “为什么一直这么帮我?”我随口问道,同时打量着屋子,这是幢两层楼的小别墅,楼下是客厅厨房和杂物间浴室卫生间,陈设简单而高雅,收拾得整洁而有序。 “你说呢?”雪妮笑着反问了一句,脸上没来由一红,赶紧又掩饰般转开头说,“冰箱里有食物有啤酒,你自己动手,我要先洗个澡。” 浴室里传来淅淅沥沥淋浴的声音,我心不在焉地呷着啤酒,好几次都忍不住把目光转向浴室方向,半透明的毛玻璃上朦朦胧胧地映出一个模糊的人影,在柔和的灯光和急溅的水帘下舒展着曼妙的肢体,让人浮想联翩。 她终于系着睡袍出来,洗尽铅华的面庞越发光彩照人,那头蓬松的金发随意地披散肩头,略显凌乱,润湿的发稍闪着点点金色的华彩,与睡袍的素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合体的睡袍也衬得她的身材越发修长隽秀,曲线动人。 我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后就再难移开,只觉自己嗓子发干,浑身僵直有如触电。最后,我火辣辣的目光凝在她那双大海一样晶莹碧蓝的眼眸里,渐有一种坠身虚空的晕眩袭来。 她长长的睫毛扑闪了两下,眼光有几分躲闪和迷乱,似是承受不了我眼中的火热,但转瞬间,她已大胆地迎上我的目光,与我四目交对,眼中燃起炽人的火焰。那毫无意识地梳理长发的动作也完全停了下来。 五分钟,也许十分钟,我慢慢站起来,恍若梦境般走过去,自然而然地环住她的腰肢。她稍稍挣扎了一下便顺从地靠入我怀中,鼻间发出一声无意识的哼吟。双眼微阖,眼中似已盛不下那满溢的柔情。我缓缓俯身吻向她微启的红唇,她却突然抬手挡在自己嘴上,使我这满含激情的一吻吻在了她的手心。 “你该先去刷牙。”她嫣然一笑,又回复了绮丹韵那种调皮的神韵。我突然想起和她在沙漠中那次为一袋水争斗的情形,也不禁会心一笑,满是柔情地把她往怀中紧紧一拥,在她耳边悄声说:“我保证,这次我既没有吃大蒜也没有吃生马肉。” “讨厌!”她笑着轻擂了我一拳,我就势离开她的怀抱,转身钻入浴室,草草地洗漱冲浴。当我裹着浴巾再次出来时,房中已响起轻柔飘忽的音乐,雪妮擎着杯红酒以手支颐依窗而坐,迷离的目光正投向窗外那朦胧夜色,娴静如最美的雕塑一般。 我轻轻走过去,端起窗前另一杯红酒,痴迷地欣赏着她柔美而富有个性的面部轮廓,静静地没有开口,实不忍打乱这难得的静谧和温馨。 “你说,人在这浩淼无垠的宇宙中,究竟在追寻什么?”雪妮仰首望着漫天星斗没有回头。我由后环住她的腰,在她耳边喃喃道:“我不知道别人在追寻什么,但此时此刻,我已找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部分。” ... “我恨你!”雪妮咬着我的耳垂,用一种爱恨难分的声音低声说,“你让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的软弱。” 抱起雪妮往楼上去时,我最后一丝灵智在自问:这一切,是不是来得太快太突然了些? 第 24 章 第 24 章 身份之谜 当清晨第一声鸟鸣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时,我仍然感到有些懒慵困倦,几乎整夜的激情释放,使我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不过这是一种幸福的疲惫,是生命历程中掀开了崭新而灿烂的一页,是飘荡的灵魂终于找到停靠的港湾。鼻端仍有她幽幽的体香,耳畔有鸟儿欢快的脆鸣,绚烂的天光就是紧闭的眼帘也完全遮蔽不住,懒懒地我不愿睁眼,轻轻呼唤着那个给我带来这一切神奇变化的精灵,我摸了摸自己的身侧,我记得她整夜都不曾离开过我的怀抱。 “雪妮!”身侧的空寂让我一惊,猛然睁开了眼,这一瞬心中从未有过的惶恐,生怕她又再次悄然离去,留下孤零零一个我。 谢天谢地,她就静静地抱膝横坐在床尾的窗前,留给我一道柔和的剪影,一缕晨曦把她的剪影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眩光,赤足睡袍使她看起来和我记忆中的绮丹韵完全不同,而指间那袅袅升起的清烟,使她的神情更显娴静幽远。我注意到那烟蒂上的灰烬已长得岌岌可危,她该在晨曦中静坐了相当时候。 “这是干什么?怕我突然不告而别吗?”发现自己一只手腕被冰凉的手铐铐在床头,我也不以为意,调笑道,“我发誓,从现在起,我决不再离开你了。” 她转过头,把烟蒂在烟缸中按灭,然后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着我,以一种淡漠而冷静的语气,缓缓诉说起一段似乎跟她毫不相关的往事:“很久以前,我盲目地爱上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家伙,那不仅是我的初恋,更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相思。我不知道他本来的模样,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只知道他有一个奇怪的绰号,叫孙猴子。” 我的笑容慢慢僵在脸上,心中隐隐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雪妮垂下眼帘,躲开我疑惑的目光继续说:“我从小就像男孩子一样淘气,也像男孩一样争强好胜,再加从父亲那儿继承下来的好斗天性和格斗本领,以及从母亲那儿遗传下来的聪明才智,使我在同龄人中无论智力还是武力都没有抗手,这也使我对任何异性都难以动心。除了那个曾经是格斗冠军的父亲,我没有欣赏倾慕过任何异性,直到我进入了世界知名的加州警校,直到知道世上还有一个最出类拔萃的职业罪犯,闻名警界和黑道的孙猴子。” 说到这她幽幽地叹了口气,“警校四年,我发疯一般收集有关孙猴子的一切资料,他的每一次作案记录我都倒背如流,他的每一个嗜好我都了如指掌,他的每一个假面我都记忆犹新。我发誓要亲手逮捕这个把全世界警察玩弄于股掌间的犯罪天才,我立志要把这个逍遥多年,视犯罪为生命的犯罪艺术家绳之以法。正好在毕业前夕,调查局要招募打入‘真实幻境’游戏公司的卧底密探,凭直觉和从各种途经收集到的资料,我猜到这是在为对付孙猴子作准备。早有迹象表明,一个世界级的恐怖组织在觊觎‘真实幻境’最后的两种作弊代码,而孙猴子无疑是他们最好的人选。所以我毫不犹豫就报了名,并击败了所有竞争对手,在一次事先安排好的事故之后,我以不适合作警察为由公开退出了警校,并通过公开渠道顺利进入了游戏公司,成为具有双重身份的特殊雇员。” “原来这一切,都不过是为这个目的?”我晃晃手上的手铐,故作轻松地问道,我的心已沉到谷底,脸上再笑不出来。她没有理会我言语中的揶揄嘲讽,顾自说:“这么些年来,我满脑子都是关于孙猴子的一切,对他了解得越多,我就越为他高明的犯罪手段和无数次异想天开的壮举所折服,从他过去的那些案例来看,他根本就不像是一个真实而有弱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为犯罪而生的完美精灵。无论智谋武功还是掌握的高科技手段,任何一种都足以傲视天下。从来不曾服人的我也不禁为之倾倒,为之心折。在同龄人都崇拜商界明星、体坛骄子、影帝歌后的时候,我却被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罪犯完全迷住,他成为第一个让我欣赏钦服的异性,他不知不觉间也成为我心目中最崇拜的偶像。在我离开警校时,我发觉自己已经发疯似地爱上了他,爱上了这个素未谋面的职业罪犯,一个前所未有的犯罪艺术家。” ... “恭喜!你做到了,”我面露调侃,难怪无论在现实还是在游戏中,我都能与她巧遇,原来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这个目的,可恨我居然没有半点警惕之心!晃晃手腕上的镣铐,我冷冷地问,“你不仅靠色相诱捕了我,甚至也得到了你想要的爱,只是你这种示爱的方式我一时还不大能接受。感情于你来说,也许不过是对付我的手段之一吧?” “我随时都能逮捕你!没必要利用什么色相!”她突然恶狠狠地冲我大喊,神情从未有过的愤怒,不过转眼之间她又完全平静下来,撇撇嘴冷笑说,“你根本不是我心目中那个无所不能的孙猴子,虽然在‘死亡之海’你多次击败过我,虽然你也救过我无数次,但你还是与我心目中的偶像差距甚远。我从‘死亡之海’就开始怀疑你是那个孙猴子,不过以你后来那些并不太出色的表现看,我一直不敢肯定,也一直找不到证据,直到你在游戏中,抱着那个封存最后一种作弊代码的箱子落水后,我才敢相信你就是孙猴子,也从那时开始,我决定逮捕你。” “什么罪名?”我冷笑道,“在虚拟世界中无论做了什么,好像都构不成犯罪。” “我只负责逮捕,定罪是法庭的事。”雪妮说着站起来,欣长的身体被晨曦从素白的睡袍中透出,曲线玲珑动人。“不过我可以提醒你,如果能证明你在游戏中保有现实的记忆,并有意识地谋夺那个失落了的、在游戏中被称作《易经》的作弊代码的话,也触犯了虚拟财产保护法。如果再证明你就是孙猴子,那全世界的监狱你每个都坐上一年,恐怕也不够你的刑期。” “虚拟财产保护法?”我咧嘴嘲笑道,“不知道有没有虚拟生命保护法?如果有的话,你是不是也该到监狱中来陪我?” “留着你这巧舌如簧的本领去对付法官吧,调查局的人很快就要赶到,你该想想怎样去减轻你的刑罚。”她说着看了看腕上的坤表,然后开始穿衣。虽然我现在恨透了这个给了我世间最大的幸福,转眼又把我推向深渊的蛇蝎美人,我还是不得不在心里承认,她的身体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如果一切重来,我还会毫不犹豫地走向这美丽的陷阱。 “爱过我吗?”我突然问道,“不是作为孙猴子,而是游戏中那个白痴。” 她穿衣的动作突然停下来,定了片刻,然后她用迷茫的眼神望着我说:“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心目中那个无所不能的孙猴子,还是游戏中那个活生生的白痴。不过我想,这中间总有一个是我的至爱,不然昨夜我不会像一个真正的女人那样幸福且软弱。” 听到这话我心里稍稍好受了些,如果她是因为要逮捕我才和我上床的话,我会打心眼里瞧不起她,同时也会痛恨自己会为这样一个女人晕了头。 “现在有什么感觉?”我问。 “什么?”她一时没明白我的意思。 “成功地逮捕了世界第一号罪犯啊!”我脸上又露出揶揄之色。 她犹豫了一下,眼中现出一种复杂的情愫,神情黯然而迷茫:“不知道,我曾经把亲手逮捕孙猴子作为人生最大的目标。但此刻,我却只有失落和寂寥,还有孤独。” 我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得知自己被捕那一瞬,我心中就一直为同样的情绪笼罩,远远超过对失败的沮丧和对牢狱的恐惧。如果自己最爱的人都无法依靠和相信,那人的生命中,是不是注定要孤独? “好了,不说这些了,”她摆摆头,似要挥去那些不愉快的情愫。飞快地穿上最后一件衣服,然后她对我平静地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背叛自己的职责,更不会再为一个罪犯动情。在把你交给调查局的同时,我也会努力忘记我们过去的一切,努力把自己少女时代那种盲目而疯狂的感情埋葬。” 窗外传来汽车的喇叭声,然后有人迈着沉稳的步伐上来,更多的人在这幢小楼四周警戒。上来的是两个穿着整洁,戴着墨镜,面色冷峻严肃的家伙,雪妮在仔细查看了来人的证件后把我交给了他们,我在被他们带上囚车时,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二楼的窗口,雪妮凝立在窗前,清晨缥缈的薄雾,使我看不清她眼中的神情。 囚车在七八辆警车的蜂拥下呼啸而走,看来对我这个大名在外的重犯,他们不惜重兵押运。看看身旁和我铐在一起的两个联邦密探,以及外面那些荷枪实弹的警察,我不得不放弃了试图逃跑的打算,干脆闭目养神,一切听天由命。 车队驶出这片小区后,我被两个密探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头套,把我的头整个罩了个结实,我两眼一抹黑,不过从车窗外传来的各种声音和气味,我仍然敏锐地感到,车队并没有去往宾城市区,而是驶向远离市区的郊外。 大约过了顿饭功夫,当囚车终于停下来后,我被人架了下来,前方不远处有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传来,那种声音震耳欲聋,超过了几十辆汽车的共鸣。我心中正奇怪时,已被人架着双臂忙乱地登上了十多级阶梯,然后被捆在座椅上。轰鸣声大半被关在外面,听起来有些发闷。周围的空间似乎十分巨大,超过了我见过的任何一辆汽车。不一会儿,身体渐有向后的推力产生,这是这辆大“车”在加速,推力越来越大,加速的距离越来越远,我猜此时它的速度一定非常的快,远远超过我坐过的任何一辆汽车。 身体陡然有一种向下坠陷的感觉,浑身血液都像在往双脚涌去,头也产生了一种熟悉的眩晕。它在高速地往上升起!这奇特的感觉陡然使我不安起来,我开始拼命挣扎,边挣扎边大叫:“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我要去宾城警察局,快拿开这该死的头套!” 四周空空荡荡无人回答,我拼命甩动着头,就在我刚甩掉头套的一瞬,陡感自己脖子后传来一丝刺痛,一股冰凉的液体射入了我的颈椎,瞬间便使我浑身一软,瘫在座椅上。 在意识尚未完全模糊的那一瞬,我看清了周围的一切,果然是自己梦中见过的那种金属大鸟,我就在它的肚子里!透过一旁的窗口,我能看到外面的白云在它的脚下飘过,它高高地飞在云层之上!从雪妮那儿我知道,它叫飞机。 “姓名?” 一声厉喝使我从昏迷中惊醒,我迷茫地睁开双眼,四周是强烈的白光,好一会儿我的眼睛才渐渐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空荡荡的白色房间,除了正对我的那一面巨大的镜子,没有任何家什,声音来自镜子上方那个小小的黑匣子。 “姓名?”那个严厉声音还在不依不饶地问着。我应声答道:“白痴,哦不对,也许应该叫皮特李,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名字,不过我不记得了。”我一时还分不清这是游戏还是现实,只有尽量拖延时间以考虑应对之策。 “年龄?” “忘了。”我确实没注意过身份证上自己的年龄。 “性别?” ... “职业?” “软件工程师,”我沉吟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也是专门处理尸体的乌鸦。” “住址?” “不知道!”我终于失去了耐心,反问道,“我说老大,能不能让我也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把我弄到这儿来?” 一阵短暂的沉寂后,黑匣子中突然响起另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我是金爵士,47725812,欢迎你回来。” 我浑身一震,第二次!有人第二次叫出了我记忆深处那串神秘的数字。 门无声地打开,一个满头银发、高大健硕的老者大步向我走来,远远就向我张开他的双臂,他的眼里闪着欣悦和激动之色。我呆呆地任由他紧紧拥抱片刻,然后推开他缓缓问道:“你方才叫我什么?” “47725812,这是你的代号,也是你的名字。”他拍拍我的双肩笑着说,“你就算忘掉了过去所有的一切,也决不会忘记这个代表你真正身份的代号。” “代表我真正身份的代号?”我无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不是苏伊士银行的帐号?” “是帐号,也是代号,”银发老者笑了起来,“你是用了自己的代号作为在银行的帐号。我怕你彻底误会了自己的真正身份,曾买通一个‘真实幻境’的系统维护员去提醒过你,希望你还能记得?” 我立刻想起了在金国都城中都,那个被完颜雍的马车意外撞死的算命术士。 “你到底是谁?我又是谁?”有过上次的经验,我并不因老者一脸的和善就轻易就相信他的话。见我满是戒备,老者叹了口气,同情地望着我说:“三言两语我也解释不清楚,你先洗个澡吃点东西,然后好好休息一下,我待会儿再和你详谈。” 说着他弹了一下手指,立刻有侍者打扮的服务生把我引领出去,我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豪华的乡村别墅,完全不是警察局或调查局的审讯室。虽然满腹疑问,我还是乖乖地在服务生的侍侯下洗漱用餐。当我草草填饱肚子后,顾不得休息就要那个侍者带我去见此间的主人,侍者只得去请示主人。不一会儿,那个自称“金爵士”的老者就出现在我面前,他亲自把我让进一间巨大的书房。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多藏书的书房,光书架就有数十个之多。 “坐!”他示意我坐下,然后从身后一个嵌在墙内的隐秘保险柜中取出一本厚厚的册子,递给我说,“你先看看这个,不知能不能让你想起什么。” 我疑惑的接过册子,在老者的示意下慢慢打开,册子中是一些照片,照片上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年轻人正面带微笑望着我。一见那照片,我浑身突然一震,虽然早有思想准备,我还是吃惊不小。那年轻人相貌和我完全不同,但一看他的眼睛,我立刻便认出他就是我自己!我再怎么改变容貌,也无法改变自己眼中那种玩世不恭的神色。 我慢慢翻阅着那些照片,照片上的我在不断变换着容貌,最后那张照片是我以现在的容貌与面前的金爵士亲密地并肩而立,两人都在愉快地笑着,我们身后的背景正是这座豪宅。 ... “我们是朋友?”我干巴巴地问,只觉得嗓子有说不出的哑涩。 “不,我们是伙伴。”金爵士笑道。 “伙伴?哪一方面的伙伴?” “联手毁灭‘真实幻境’,共同维护世界文明的伙伴。” “毁灭‘真实幻境’?为什么?”我惊问道。 金爵士叹了口气,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说:“你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你忘记得如此彻底?” 我苦笑了一下:“有人说我是失业的电脑工程师皮特李,是处理无主尸体的乌鸦,有人说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罪犯孙猴子,不过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金爵士呵呵大笑,连连摇头说:“你或许不算是最优秀的特工,但绝对是最具有献身精神、意志最坚定、最坚韧的特工,是自愿为‘维进联盟’服务的超级特工,代号47725812。” “特工?”我眉头紧锁,“不是罪犯孙猴子?” “孙猴子?”金爵士再次大笑起来,“那只是你众多假身份之一,我们为了凭空编造出这样一个神话般的犯罪天才,联合了国际刑警组织和多国的情报组织,前后花费了近十年的时间,耗资巨万,总算使孙猴子的大名闻名全世界。” 说到这金爵士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最后还是让汉斯那老狐狸瞧出了破绽,你的联络人,也就是那个找你背尸体的胖子泰伦,也因此而送命。不过幸亏他最终没有出卖你的身份,汉斯还不敢确定你是不是我们的人,所以没有立刻起杀心,碰巧又有那个一心要逮捕孙猴子的调查局女密探救你,不然你这次还真是危险。” 金爵士的话我不是完全明白,不过有一点我总算清楚了,心中不由一阵惊喜,忙问:“我不是职业罪犯?没有什么犯罪艺术家孙猴子?但那些世界闻名的案例又是从何而来呢?” “一部分是和国际刑警组织共同伪造,一部分是真实的案例,只是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并秘密关押,我们便把这些案子安在莫须有的孙猴子身上。”他说得轻松随意,我却听得悚然动容,这不仅要得到好几个国家的警察和情报组织通力配合,还要做到不把这秘密泄露出去,这该需要多大的能量和影响力?金爵士口中的这个“维进联盟”在全世界的影响力该达到何种程度? “这个‘维进联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对它的好奇已经超过了自己身份的渴望。 “‘维进联盟’的全称是‘维护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大联盟’,创立于本世纪初,它像‘国际人权组织’、‘绿色和平组织’、‘世界环保协会’一样,都是自发的民间组织,”金爵士说到这,脸上露出一丝自豪和骄傲,“不过它创立的宗旨和目的,以及发挥的作用,却是任何政府、组织、团体甚至联合国也无法替代的,它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诞生的意义甚至超过了联合国!” 见我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金爵士理解地笑笑,耐心地解释说:“人类社会的文明总是从低级向高级不断进化和发展,总的来说是一代比一代更文明更进步,但这种进步是曲折的,中间常伴随着停滞甚至倒退。最近的例子便是上个世纪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大战,在一个有着多年民主基础、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度,居然诞生了一位破坏力空前惊人、影响了大半个世界和数代人的大独裁者,不仅残杀了数百万犹太人,也给整个世界带来了空前的灾难,这是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巨大倒退。多年来,无数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家都在研究探讨出现这种倒退的根本原因,各种学说纷繁复杂。不过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一个民主国家,如何渐变成诞生独裁者的温床?” 见我一脸茫然,金爵士顾自答道:“那是由于原本崇尚民主的社会环境和人文基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历史原因下发生了改变,国民迫切需要一个为他们赢得民族尊严的铁血英雄,所以选择了独裁者。” “抱歉,”我打断金博士的话,“这些历史对旁人来说或许是常识,不过对我来说却是对牛弹琴,我一点不懂。” 金爵士理解地点点头,摊开手说:“这么跟你说吧,你穿梭于游戏和现实之间,‘真实幻境’是完全按照真实世界来设定,人类的一切劣根都在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人类社会真实的历史。对比这两个世界,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或者说你对那个虚拟的世界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我垂下头,回想自己在那个虚拟世界中的种种经历和冒险,足足静默有顿饭功夫,我才缓缓抬起头,用发紧的嗓音说:“恐惧,深藏在心底永远挥之不去的恐惧,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被人奴役侮辱,什么时候会被人无端地杀害。” “没错!这正是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主要区别之一!”金爵士鼓掌道,“缺乏起码的安全感,这是一切野蛮社会共有的标志!在那样一个社会中,从卑贱的奴隶到权力颠峰的帝王,都有着和你一样的恐惧感。百姓的命运掌握在权贵手中,所以对权贵感到恐惧;权贵的命运掌握在帝王手中,所以对帝王感到恐惧;而惟我独尊的帝王情况更糟,臣民还有具体恐惧的对象,帝王却不知该防着谁会背叛谁会造反。” 我突然想起了被勒布依弑杀的完颜亮,他弑君篡位后大肆诛杀异己,手段不能说不严酷,杀掉的潜在敌人不能说不够多,但最后却还是死在自己兄弟手里。还有西夏皇帝李仁孝,他密令野利莫仁除掉我和托尼,大概也是源于灵魂深处那种挥之不去的莫名恐惧,生怕我和托尼会对西夏不利。我渐渐理解了金爵士的话。 ... 见我一脸茫然,金爵士挥着手说:“控制欲和支配欲体现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大到人与自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小到人与人之间,甚至家庭内部。父母要支配控制子女,夫妻相互都想控制支配对方,朋友之间也要相互控制影响,这是矛盾的根源,争斗便产生。一个人想支配控制更多的人,一个民族想控制支配另一个民族,战争便诞生了。人类还想控制支配大自然,环境破坏也随之而来。不过,环境最终要报复,被控制的人也会反抗,人们便始终在压迫与被压迫,控制与被控制之间挣扎循环。 “在这样一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是支配是等级关系,正如贵民族历史上宣扬的: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个人的利益、尊严、人格都屈从于支配者,他没有独力的人格、尊严和利益。他自然就缺乏作一个人的起码安全感。” 我暗自点头,回想在“真实幻境”中的那些人,心灵深处无不想要支配控制更多的人,表现出来便是权力欲和帝王欲。但即便贵为帝王又如何?不也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 金爵士为自己点上一支雪茄,神情渐渐平静下来,他的语气也变得平和而舒缓:“幸好,人类社会在经过几千年的进化发展之后,终于在十八世纪初,找到了现代文明的曙光。” 他的目光投向虚空,缓缓喷出一口轻烟,面色肃穆地说:“当时商人们在交易中,自觉地签定并遵守一种商业契约。这种契约建立在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和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商人们在自由的经济往来中,逐渐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平等合作的益处,这种契约形式随着自由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渐渐渗透到整个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改变着人与人之间、利益集团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最终使人类社会逐渐发展成今天这样一个尊重契约,信守契约,一切以契约为准绳的契约化社会,使契约首次超越人的影响力,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任何人违背契约,都将受到全社会的唾弃。契约化社会,也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 “契约化社会?”我无意识地重复了一遍,“可以举个例子吗?” “比如律法,就是个人与国家之间最大的契约,”金爵士立刻道,“它规定了一个人的行为准则,这不同于过去那些由极少数人制定,并随意践踏更改的法律,它是在全社会共同参与制定的前提下,约束所有人同时也保护着所有人的契约,它凌驾于任何个人意志之上,其地位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一个现代法制社会和落后的人治社会最大的不同。 “契约化如今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规范着人与人,国与国,公司与公司等等之间的关系。大到世界范围,有联合国宪章,有各种条约公约;小到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商业合同,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等等;再小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每一个人在被契约约束的同时,也在被契约保护着。一个人从出生便有《反遗弃法》保护他不会被遗弃;儿童时代有《儿童保护法》保障他不受虐待;少年时代有《教育法》保障他接受起码的教育;成年后有《劳工法》保障他在公平的前提下与人竞争就业;不幸失业也有《失业保障制度》保证他起码的生活;每一个人不分国家、民族、性别、职业,都受到《世界人权公约》的保护;全世界都在努力建立一个更加完善而公平的契约化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几千年进化取得的文明成果,它在合理化我们的社会结构的同时,也不断改善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现代人以相互独立、相互尊重和相互合作的关系,逐渐代替了历史上那种从上到下控制支配人的从属等级关系。这使得今天的人们,不再有野蛮社会里那种永难消除的不安全感,甚至在人与自然之间,也有《环保公约》和《自然保护法》保障人类的长远利益。‘维进联盟’的宗旨,正是要维护人类社会前进的步伐,向着文明、健康、进步的趋势发展,避免再次出现像二战的法西斯国家那样的人类文明的大倒退。”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却又疑惑地问道:“这跟‘真实幻境’这个虚拟的世界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好像说过我们是毁灭‘真实幻境’的伙伴?” 金爵士叹道:“契约化社会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健康的社会环境和坚实的人文基础,也就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要有尊重契约的本能和习惯,积极参与契约的制定并自觉地遵守。你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把今天先进的社会制度,拿到几千年前一个专制的古老的专制国度来实行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可以肯定地说,最终还是走向专制,因为古人缺乏我们今天这样的人文基础。另一方面,当一个原本是契约化的民主社会,一旦这种人文基础遭到彻底破坏后,走向独裁和专制便成为一种必然,正如二战时的法西斯国家。” 说到这,金爵士按灭了手中的烟蒂,冷冷地道:“而‘真实幻境’,正在肆意破坏着我们今天这个契约化社会最宝贵的人文基础。这种危害,远远超越了过去任何一款游戏中的暴力和色情,已成为人类文明的公敌,更为可怕的是,全世界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一点。” “是不是太夸张了?”我不以为然,“那不过是一款游戏,怎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一点也不夸张。这种无形的危害再怎么计算也无法估量出它实际影响于万一,这种危害已经影响了几代人,并将一直影响下去。” “会有什么不良影响?”我还是不太理解。 “人类社会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进化之后,才走到今天这样一个契约化社会,人们也才逐渐摆脱了对权力、对帝王、对英雄、对救世主的崇拜,转而把契约推崇到神圣的地步,制定各种合理的契约来维系社会关系并使社会体制向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金爵士说到这语锋一转,“但是,重复着我们祖先发展步伐的‘真实幻境’,使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再次回到那个野蛮而落后的社会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权力崇拜和野蛮规则的漩涡,甘愿在那种金字塔一样的从属等级制度下拼命挣扎求存,他们在游戏中得到的人生经验会不知不觉地带入到现实生活中,他们身上会逐渐重现人类控制欲和支配欲的劣根。同时,他们也更容易接受别人的控制和支配,更容易接受从属等级制度或独裁者。这就不断侵蚀动摇着我们今天这个文明社会的人文基础。尤其‘真实幻境’还是目前最成功最大众化的游戏模式,对任何人都没有门槛,任何人都可以非常方便地进入那个虚拟世界,这使每一个参与者都不同程度地接受着那个虚拟世界落后规则的熏陶和洗礼,这种影响是以往任何一种媒体或文化形式所不能达到的。” 虽然我承认媒体或游戏对人们的行为准则多少有所影响,正如淫书有诲淫之功,暴力电影诱人犯罪一样,不过我不认为能达到金爵士所说的那种危言耸听的地步。我忍不住反问道:“你们是如何用比较客观的办法来估算这种影响?会不会有危言耸听的嫌疑?” 金爵士叹了口气:“这种影响已经开始在不同的人群中显现出来,沉迷游戏最深的玩家,更容易拉帮结派结成各种团体,他们藐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契约,崇尚强权、武力和征服,心甘情愿无条件地服从他们心目中的英雄,这种情形多像二战前夕的法西斯国家啊!已经有几个小国发生了这样的政变,推翻了民主的政府体制,建立了准独裁的专制国家,虽然政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这种人文基础的改变,才是造成这种文明倒退的根源!” 我哑然,如果真如金爵士所说,那么人们从“真实幻境”中得来的人生体验,确实在悄然改变着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那种古老而顽固的人性劣根,也悄然在人们心底复苏。不过因为这就要毁灭一个科技文明的伟大成果,一个全世界人民都为之疯狂的、近乎真实的虚拟世界,我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不由问道:“一定要毁灭它?难道就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们其实已经尝试过其它一些办法。”金爵士摇了摇头,“在刚意识到那个虚拟世界对人类社会巨大的负面影响后,我们曾派出了数名志愿者以普通玩家的身份进入游戏,当时‘真实幻境’的系统还不是那么完备,各种作弊代码也还不是那么稀缺,这些志愿者带着秘密的使命,凭着这些作弊代码,在游戏中或多或少地恢复了部分现实记忆。然后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是传播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博爱、平等、自由的人文思想,他们中最优秀的几个人创立了虚拟世界中流传最广的几种宗教,比如像东方的佛教,西方的基督教等等。对了,你在游戏中接触到的道教,也是由一位华人教育家在游戏中创立,他在游戏中的名字叫李耳。这些宗教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要唤醒人们对那个虚拟世界的沉迷,看破那个世界权力、地位、声名、财富之后的虚幻。它们诞生之初虽然也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最终还是无法抵消游戏中野蛮规则的负面影响,更何况它们最终都不可避免地扭曲为统治者手中维护政权的工具。所以,用宗教来教化、唤醒世人的办法并不成功。” 说到这,金爵士脸上露出一丝庆幸之色,笑道:“不过还好,这些志愿者在离开‘真实幻境’时都作了两手准备,就是用非常手段保留下了一些作弊代码,最后躲过游戏公司的清查完整保存下来的,就只有太阳教的《占星术》和道教的《易经》,它们是游戏中唤醒现实记忆,并躲过电脑系统监督的作弊工具,它们一旦结合,可以创造出超越那个时代的超人!” “我懂了,”我开始明白其中的关节,“让这个超人以巨大的智力优势,打破整个虚拟世界的势力平衡,建立一个统治全世界的强权!这样,或用强权来推行宗教以教化世人,或让世人在游戏中失去冒险的乐趣。总之,一个统一的大同世界,会使人对它完全失去兴趣。” “不错。”金爵士点头道,“这个虚拟的世界寄生在整个计算机网络上,要想毁灭谈何容易,除非毁掉整个互联网,这种代价全人类都负担不起,所以只有用这种曲折的办法。” “该不会我就是这个超人吧?”我强笑道,“我好像也能在游戏中保有现实的记忆,只不过丧失了进入‘真实幻境’前的所有记忆而已。” 金爵士摇摇头说:“你不是,你要保有过去的记忆进入游戏,立刻就会被系统踢出去。只有同时掌握《占星术》和《易经》,才能彻底骗过系统。” “难道是黛丝丽?”我疑惑起来,她再怎么看也不像是肩负如此重任的超人啊。 “她也不是,”金爵士断然否定,“虽然她同时掌握了《占星术》和《易经》的文字,但她已经过了真正勘破它们的年龄,必须是在虚拟世界中灵智未开的孩童,没有受到那个世界中常识的影响,才最有可能同时掌握这两种经书的真谛。” “孩童?”我皱起眉头,“会是谁呢?我见过吗?” “你不用猜了,他还没有在‘真实幻境’中诞生,”金爵士笑了起来,“不过这位精心遴选出来的优秀战士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他即将进入那个虚拟的世界。他是由‘维进联盟’远东分会负责挑选的。为了保密,对他的情况我也不是太了解,只知道他是东方某大国一位有过赫赫战功的名将。对了,他的掌心有一块殷红的胎记,他的代号叫做‘毁灭者’。” “‘毁灭者’?以毁灭‘真实幻境’为目的而生?”我终于明白了。 “不错,他将以更大的野蛮来毁灭野蛮,”金爵士点头道,“你在游戏中也亲眼见到过,文明和进步未必能战胜野蛮,就像相对文明、进步的大宋,却先后败给了野蛮落后的契丹人和女真人一样。所以‘毁灭者’将比过去的契丹人和女真人更野蛮,更好战,更崇尚武力和征服。” ... 金爵士用殷切的目光盯着我说,“你的任务本来只是保护黛丝丽取得《易经》,黛丝丽其实也是我们的人,不过她在‘真实幻境’中已经完全迷失了自己,她现实的记忆已被系统全部屏蔽。至于汉斯博士,他曾参与过‘真实幻境’系统的创建,后来被一个国际恐怖集团收买,为他们谋夺‘真实幻境’最后这两种作弊代码,以向游戏公司甚至全世界玩家敲诈。我们把你伪造成无所不能的犯罪天才孙猴子,就是要吸引他们与你合作,借助他们掌握的《占星术》,你才能以普通玩家的身份,在游戏中保有部分现实的记忆,又不受专门监视系统维护员的程序察觉。” “等等!”我皱眉打断金爵士的话,“为什么除了系统维护员,只有我保有部分现实的记忆,同样掌握《占星术》的汉斯和黛丝丽为什么不能?” “因为你是唯一一个靠意志成功忘记过去的人,”金爵士眼中闪出一种尊敬,“你从小就不曾中断过东方一种神秘功法的训练,那种修炼意志的方法帮助你做到了这一点,这是人类最难做到的一点。汉斯博士也正是看上了你这一点。如果不是靠这种自然的方法成功抹去自己过去的所有记忆,仅凭《占星术》根本骗不过‘真实幻境’的安全系统,据我所知,你是唯一做到这一点的人。” 终于遇见一个知道我过去的人了!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激动,涩声问道:“我过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 25 章 第 25 章 孰真孰幻(一) ... 我想起了自己在虚拟世界中表现出的那些军事才能,搏斗本领,以及紧要关头那种超常冷静的特质,与我在现实中的身份和经历倒也吻合。可惜金爵士对我的过去只知道这么多,我只好转而问道:“‘维进联盟’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随意借用情报局的特工?” ... 金爵士犹豫了一下,用不敢肯定的口吻说:“由于你进入游戏的一切细节都是由汉斯博士来操作,具体详情我们也不太清楚,不过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他们一定是使用了一种违反人伦道德的办法,帮助你骗过了系统,用非正常的手段进入游戏。” “什么办法?” ... 对金爵士的话我完全不明白,估计以我现在的头脑要弄明白也有些困难,对这我也不太感兴趣,只想这一切早点结束,便问道:“目前黛丝丽已经安全取得了《易经》,我的使命是不是已经完成?与你们的合作是不是也已结束?” “本来是的,”金爵士叹了口气,“不过现在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不得不再次借助你的特殊能力来解决。” 在我的追问下,金爵士的神情第一次有些犹豫起来,脸色很是为难,踌躇片刻后才摊开双手说:“我不知道该怎样向你解释,因为这是一种尚未证实的揣测,还没有人能用科学的办法来证明。” “到底是什么揣测?” “就是‘真实幻境’游戏系统,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 我一愣,摇头笑道:“那个人造的东西会有自己的意识?我只知道高级动物才有意识,独立意识甚至只属于人类。” ... 见我一脸茫然,金爵士摊摊手解释说:“举个例子,某个游戏主机遭到黑客破坏后,另一台主机会自动复制程序传过去,帮助它恢复。除此之外,系统似乎总是懂得利用合理的程序,以最有效的办法使自己在安全条件下运行,它懂的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我疑惑地摇摇头,喃喃道:“若真是这样,它要发现那个世界中谁对它的安全不利,岂不立刻就把他踢出去?” “当然不是这样。”金爵士笑起来,“系统没有把玩家随意赶出去的程序,而它也还没有高级到自己编制复杂程序的地步。” 见我越加茫然,金爵士耸耸肩解释道:“简单点说,就是系统最多只知道修改控制一些可变量,在程序允许的范围内,使游戏中的事件向着对系统本身有利的方向发展,为此它自动微调控制诸如天气、环境,气象等参数,甚至影响游戏中的人,赋予他某种暗示和能力,让他不知不觉地为系统的安全服务。通常这种影响只能针对意志薄弱思维混乱的疯子或弱智,不过有时趁正常人意志薄弱思维混乱的时候也有效。你有没有发觉游戏中某些人,有超越正常人的能力,却又没有正常人的思维,看起来像思维混乱的疯子,却有常人根本想象不到的能力?我们怀疑这种人是受到了系统的影响和控制。” “浪烈!”我脱口而出,他现在的剑法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简直就是一种带有魔力的杀人绝技,对手根本就无法抗拒。而他残废逃回兴庆,被赶出楚王府,并遭到过去那些手下败将前所未有的侮辱的时候,大概也是他意志最薄弱思维最混乱的时候。 金爵士听我简短地讲述了浪烈的情况后,脸色不禁凝重起来:“如果系统真懂得影响特定的人来保护自己,浪烈正是最好的人选。如果是这样,他定会接受暗示去保护系统,这样黛丝丽就危险了。她身怀《占星术》和《易经》,这本身对系统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 我心中蓦地闪过一丝惧意,如果要我去对付浪烈的话,即便知道是游戏,我心底也有种莫名的恐惧,不等金爵士说下去,我讪讪一笑,抢着说:“如果是对付浪烈,你最好还是找别人吧,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金爵士盯着我说:“如果你都不行,恐怕就再有没人对付得了他,我们多年的心血可能就全部白费了。”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你说的这些我还不能完全相信,再说我已经失去记忆,过去的身份和职责都跟我没什么关系。比较起来,我倒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个专门处理尸体的乌鸦。像维护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这样的伟业,我想想都觉得有些空泛,实在没什么兴趣参与。” 金爵士并不因我的拒绝而放弃,他用殷切的目光盯着我问道:“如果你有子女,你是愿意他们生活在今天这样一个生命、尊严、人格有保障的文明社会?还是像‘真实幻境’那样的野蛮社会?如果每个人对文明的倒退都袖手旁观的话,我们真有可能回到‘真实幻境’那样的社会。” 我心中一动,如果我有子女的话,我宁愿他们做文明社会中一名快乐的普通人,也不愿他们做专制社会中的帝王。沉吟片刻,我叹道:“不是我推卸责任,实在是我对付不了浪烈,怕有负所托。” 金爵士理解地拍拍我的肩头:“这一点你不必担心,我们已为你物色到一位帮手,她不仅是调查局的密探,也是‘真实幻境’系统认可的维护员,和你一样保有现实记忆,可以和你在虚拟世界中默契配合,她就是逮捕你的雪妮。” 我心中闪过一阵莫名的惊喜,立刻就在点头。大不了让浪烈杀了,又不是真死,怕什么?只是雪妮刚出卖了我,我为何会这么快就原谅了她?惊喜过后我又有些痛恨起自己来。 ... 我与金爵士握手告别。在侍者的带领下从书房出来时,我浑身轻松就像换了个人。马上又可以见到她了,无论是作为雪妮还是绮丹韵,这次我们都不再是对手,而是亲密合作的伙伴。这让我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任务和冒险。 “啊——” 胸膛剧烈的疼痛使我从昏迷中醒来,我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惨叫,立刻有一双温暖而坚定的手,按住了我欲挣扎的身体。 “别动!”有人在用温柔而严厉的声音命令我。听到这声音我平静下来,忍着痛任由她解开我胸前的纱布,为我抹身换药。 “胸膛中了如此深的一剑,居然还能活回来,你果然很命大。”她熟练地为我敷上金创药,然后把伤口再次包扎起来。听到她的声音,我心中泛起一丝暖意,现在我不仅跟她在“真实幻境”中重逢,现实中我们也近在咫尺,在同一个房间。 “我在哪里?”我一张口,才发觉自己是如此的虚弱。 “现在我们在临安城郊一个农户家里,我从小河中把你捞起来到现在,你已经昏迷了整整七天。”她包扎完伤口,细心地为我盖上被子,不带一丝感情地说,“照你现在的伤势来看,恐怕短时间内还无法完全恢复。” 又是她从浪烈眼皮底下把我救了出来,在浪烈面前这要冒多大的凶险,我不敢想象。这一瞬间我已原谅了她对我的出卖,算起来她仅出卖了我一次,却救了我无数次。况且她出卖的是从来没有过的孙猴子,而不是我这个白痴。 我挣扎着抓住她的手,然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穷酸腐儒模样的西门庸,不过她的眼睛没有伪装,还是清澄如蓝天碧海。见我突然睁眼,她赶紧垂下眼帘,眼中闪过一丝羞怯和尴尬,手也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然后就任由我紧紧握住。她低垂的目光瞬了几瞬,最后也大胆地迎上了我满含深意的眼光。 大概是读懂了我眼中的询问之意,她突然抓住我的手,用指头在我手心飞快的敲击起来。我在最初的茫然之后,渐渐从敲击的规律中明白了她的意思:你要是孙猴子,我还会逮捕你。 见我似乎有些不明白,她再次敲击我的手心:这是世界通用的摩尔码,你应该懂得吧? 我笑了笑,也用这种密码向她的手心敲击:现在我是白痴,不知你还会不会爱我? 她眼中泛起一丝波光,略一迟疑,然后回应我:工作时间,我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我赶紧敲出:下班后呢?不知能否给我精神与肉体双重抚慰? 她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羞怯和嗔意,猛然在我脑门上重重敲出:休想!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的身体在缓慢地康复,当我终于可以从床上下来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这期间,我在庆幸浪烈没有找上门来的同时,也担心他找到了托尼和黛丝丽。茫茫人海中,希望他们能逃过浪烈的追杀。 绮丹韵能在这危急关头救下我,多亏她从中都一路追踪黛丝丽和托尼到临安,也从临安“鸿盛堂”帮众那里知道黛丝丽曾在郊外的道极观出现,于是也连夜赶到此地,刚好比我晚了半日,正好看到我伤在浪烈剑下。是她引开浪烈后把我从河中救起,也终于使她确认我就是孙猴子,于是她离开游戏回到现实去跟踪、逮捕我。刚巧又从汉斯博士手中把我救了下来。无论在游戏还是在现实中,她都是我的幸运女神。 等到我的伤痊愈已经是三个月以后。除了胸口上那道瘢痕,我又和原来一样的生龙活虎,甚至更加精猛,有绮丹韵假扮的西门庸和我在一起,我无论精神状态还是身体状态都出奇地好,渴望着与浪烈决一雌雄,哪怕至今我也没找到击败他的办法。 这期间我还去拜访了在临安的“鸿盛堂”二当家江海涛,并信守诺言给了他轮浆和霹雳炮的设计图以换取他的帮助,借“鸿盛堂”遍布江南的力量找寻托尼、黛丝丽和浪烈的下落。同时也辞去了江淮军参将的职务,在我的竭力请求下,虞允文让我顺利地脱离了江淮军,重新成了个一身轻松的普通百姓。身怀“鸿盛堂”江海涛给我喝茶的五千多两“零花钱”,我也不必再为生活犯愁。 大半年过去,“鸿盛堂”还没有浪烈和黛丝丽的消息,估计他们已离开了江南。我与绮丹韵决定亲自到北方去找寻。其时北方新登基的完颜雍渐渐稳定了国内局势,成功招降收编了完颜亮溃逃的南征大军,并在符离会战中击败了乘胜追击的宋军,保住了北方领土。经过这两次大战,金、宋两国都无力再战,又重新划定疆界签定和约。战事终于停了下来,两国再次恢复了过去那种既相互敌视又和平共处的状态。不过我想这种状态随时都会被打破,我想起了金爵士说过的话:和平只是战争的间歇,只要人类还无法克服自身的控制欲和支配欲,每一次短暂的和平,都酝酿着更大的战争。 我与绮丹韵扮成行脚商人,从江南买了些土特产贩运到北方。我有南宋的通关文牍,而绮丹韵假扮的西门庸曾经是现在的大金国皇帝完颜雍倚重的智囊,自然身怀通行全金国的通关令牌,所以这一路上我们都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几个月后我们顺利抵达大金国都城中都,躺在中都城最豪华的客栈舒适宽大的锦榻上,我和绮丹韵再次起了争执。 “明天,我要去见完颜雍。”绮丹韵倦在我的怀中,激情尚未尽褪,脸颊尤泛着动人的红潮,就已经开始在考虑工作的问题。她是在我养伤期间,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和厚颜无耻,终于屈服于本性和情感,与我在这虚拟的世界中成了真正的情侣。不过她绝大多数时候仍然是西门庸,像这样洗去伪装让我一亲芳泽的时候还是屈指可数。 “不行,今日的完颜雍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活在完颜亮威胁之下惶惶不可终日的赵王了,你知道他不少隐秘,他难保不会杀你灭口。还有你的智计谋略,也是他杀你的理由,正如当初李仁孝要杀我和托尼一样。世间最难揣测的就是帝心,我可不想失去你这个帮手。”说着我搂紧她的身体,不停地轻吻着她,生怕她立刻就要起身离去。这些话半是事实半是借口,我心底其实对现在的状态很满意,最好永远都找不到黛丝丽和浪烈,最好我和绮丹韵就在这虚拟的世界中,作一辈子的情侣。 “不借助金国的势力,茫茫人海,我们到哪里去找浪烈和黛丝丽?”绮丹韵温柔地回吻着我,不过言语却一点也不温柔,意志也不因我的温存而稍屈。我闻言不禁哑然,如果不借助这个世界中的各种势力的话,要在这世上找三个人,不缔是大海捞针,盲人骑马。 “可是,我不想你去冒险,更怕就此失去了你。”我紧紧搂住她,在她耳边喃喃说着,身体再次和她融为一体。说理不成,我只好使些温柔手段,希望她暂时忘掉任务责任之类的凡俗事。 “傻瓜,我们总不能在这里过一辈子吧?再说,完颜雍和完颜亮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不会有事的。”她把手指插入我的头发,在我耳边涩声呢喃着,同时也缓缓起伏腰身回应着我的温存。 ... 第二天一早,绮丹韵便恢复成西门庸的模样。我最终还是未能说服她,只好陪她一同进宫去见现在的金国皇帝完颜雍。虽然绮丹韵有完颜雍当年在赵王府中通用的金质腰牌和令符,我们还是颇费了些周折才受到召见。我对高高在上的帝王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感,因此便没有通报自己的名字,所以被侍卫们挡在了禁宫二门之外,只有绮丹韵假扮的西门庸被宦官领了进去。这一刻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西夏皇帝李仁孝,想起他对我和托尼的背叛,我只有祈求神灵,希望完颜雍真如绮丹韵所说是一个罕见的仁者。 大约顿饭功夫后,西门庸终于在宦官的引领下出来,我总算暗暗松了口气。看到她假面上露出的笑意,立刻便猜到,这事成了。 “完颜雍已答应动用官府和侦缉营的力量,为我们查探浪烈和黛丝丽的下落,我们不必再大海捞针、盲人骑马到处乱撞了,就在这中都等候消息便是。”回到住所,绮丹韵脱去伪装,露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完颜雍会不会出尔反尔?”我轻拥着她,还是有些不放心。 她任由我放肆着,在我耳边轻笑道,“这世上也并非人人都忘恩负义翻脸无情,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仁者的话,完颜雍应该算是一个,不然我也不会尽力帮他。” ... “这怎么能算?”绮丹韵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完颜亮暴戾无常,派人刺杀他不仅是完颜雍的自保,也是挽救大金国的无奈之举,这丝毫无损于他的仁义之名,你不该老是对他抱有过分的戒心。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仁者,可不能用那个世界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世界的仁者有时候也不得不做一些不仁之举啊。” “但愿是我多心吧。”我知道绮丹韵说得完全正确,正如李仁孝曾经密令野利莫仁除掉我和托尼,又把自己的女儿送给暴君完颜亮以换取西夏的政治利益,但对西夏许许多多百姓来说,他依然是个难得的仁义之君。我知道自己说服不了绮丹韵,便一把把她抱起来,边吻着她边往里面卧室走去,进了卧房她才省悟过来,猛地从我怀中挣脱,带着亦羞亦喜的神色嗔道:“现在是大白天。” “有什么关系?这里整个小院都被我们包下,不会有旁人闯进来。”我说着以老鹰抓小鸡的姿势向她扑去,她却嘻笑着灵活地闪开,我们便在这卧房内一追一逃,不时还以擒拿格斗手法短兵相接,不过已没有以前那种性命相博的惊险和紧张,有的,只是无限绚丽的春色和风光。这种游戏我们已进行过多次,互有胜负,不过无论谁输谁赢,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 我们就这样在中都暂时住下来,除每十天半月到完颜雍指定的衙门打探浪烈和黛丝丽的消息,我们留连在中都附近的名山大川间,享受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都忘了自己的职责和原来的身份,直到得到点模糊的消息时,已经又是半年过去了。 在众多纷繁杂乱、真假莫辩的谍报中,两条不太起眼的消息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大约一年前,在鞑靼人的斡尔沁大草原,曾有一名色目武士与一名西夏剑手激斗半日,二人超凡脱俗的刀法和剑法,曾让无意间目睹这次战况的牧人惊为天人,这次激战也被鞑靼牧民们传为‘天人之战’。” “不久前,北方鞑靼人中流传着这样一种流言:一名‘握血而生’的婴儿已经诞生,他将是蒙古诸部未来的勇士和英雄,将带领鞑靼人创下不世的功业和辉煌,改变鞑靼人长期被凌辱被压迫的命运。” “握血而生?”我心中一动,“这不就是指手心有鲜红胎记的婴儿?” “难道是‘毁灭者’?”绮丹韵也道,“如果这两条消息确切的话,那场‘天人之战’多半就是浪烈和托尼,它也是发生在鞑靼人的境内,难怪咱们一直得不到他们的消息,这是金宋势力都无法达到的蛮荒之地,我们该立刻动身前往斡尔沁草原。” “再等等吧,等到有确切的消息再说。”我有些犹豫,内心深处已经对繁华的中都有些留恋。金国在完颜雍上台后,大力推行仁政,全国呈现一派中兴之势,中都比之以前更繁华了许多,老百姓安居乐业,一派兴旺景象。我很想和绮丹韵在此长住下去,实在不想到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去受苦。 “嗯,好吧,不过就一个月,一个月后,无论有无新的消息,我们都要立刻动身去斡尔沁草原。”绮丹韵白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从她的表情,我知道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私心,不过却没有点破,看来她心灵深处和我也有同样的心思。 ... 越过金国北方的疆界进入大草原,我们就以金国特使的身份巡视蒙古各部落,暗中打探黛丝丽和托尼的下落,我们的身份使我们在所有部落中都受到最高的礼遇和招待,这也使我们不得不在每个部落逗留想当长一段时间,临走还能得到不菲的给养和礼物。在中都受尽军法管束、官长压迫的穷大兵们,在大草原上都成了人人敬畏的贵客,每到一个部落,大吃大喝的同时,还有大把的金银揣入怀中,众兵官竟都有些乐不思蜀起来。若不是有我的约束,众兵将甚至会在那些富裕的部落长住下去,肆无忌惮地敲诈勒索那些鞑靼贵族,根本无心再在大草原上长途跋涉。 大草原天高地阔,地绿天青,置身于如此广袤的天地间,才感到人的渺小和天地的宏大,让人心胸也为之一宽。出使蒙古诸部已经一年有余,但仍然没有托尼和黛丝丽的任何消息。虽然眼前是满目美景,身旁有绮丹韵并驾而行,我也渐渐高兴不起来。 “大人,前方该是蒙古孛儿只斤部,那可是个大部落!”翻过草原上一处缓坡,向导突然兴奋地指着前方向我禀报。一个金将也高兴地对我说:“这孛儿只斤部三年前灭了塔塔儿部后,现在可是草原上屈指可数的强大部落,金银财宝定是不少。” 我手搭凉棚望去,只见前方现出了一大片蒙古包,像一个个大小不一的馒头散落在一条蜿蜒的小河两岸,一直绵延到天边。看这规模确实是草原上罕见的大部落,难怪疲惫不堪的兵将们满是兴奋。一个大部落对他们来说就意味着肥羊美酒,金银珠宝,温暖敖包,甚至还有女人。 “你先去通报,我们在此暂歇。”我说完率先下马,虽然只是个临时的金国特使,我也不想堕了大金国的威名,必要的架子和官威还是要的,不然得不到蒙古人的敬畏。 传令兵应令而去,众人纷纷下马休息。不多时,一队彪悍的骑手风驰电掣地从营地中冲了出来,转眼间来到我们面前,领头那汉子在我的面前飞身下马,躬身禀报道:“孛儿只斤部千户巴彦,恭迎大金国特使白将军!” 一年多下来我已粗通他们的语言,听到这禀报我略有些意外,通常这种情况都是由部落大汗亲自来迎接我这个大金国特使,而不是一个寻常的将领。我不悦地问道:“你们的大汗呢?” “也速该大汗带众首领狩猎未回,目前我是部落的最高头领。”巴彦连忙诚惶诚恐地解释。我心下这才释然,点头说:“好!你带路。” 进得部落营地,在简短的拜谒仪式后,自然少不了点起篝火,饮宴狂欢,大家直闹到深夜方止。当我被绮丹韵扶回营帐时脚下已有些不稳。朦胧间突见前方有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晃而过,那人身着蒙古人的长袍,匆匆地进了一个巨大的敖包,我虽然没有看清其模样,那背影还是给我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我停下脚步问跟在身后的巴彦:“方才那人是谁?” 巴彦顺着我的目光望去,却没有看到任何人,只好指着那敖包解释道:“那些是大汗的帐蓬,特使大人方才看到的大概是我们大汗的奴仆或妻妾。” 见我仍盯着那帐蓬的门帘不走,巴彦忙低声道:“小人已为大人准备下了侍寝的女奴,都是我族中有名的美女,大人随我来吧。” 我刚下意识地点了下头,猛觉腰间剧痛,不禁“哎哟”一声叫了出来。转头一看,却见假扮成西门庸的绮丹韵若无其事地转开头,嘴角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一旁的巴彦被我这声痛叫吓了一跳,忙问道:“大人怎么了?” “没事。”我悄悄揉揉被绮丹韵拧痛的腰肋,对巴彦摆摆手,“女奴我就不要了,不然没等我见到她的面,命就先去了半条。” 巴彦有些不解,不过也没有多问,立刻吩咐随从去把我的帐篷清空。当我和绮丹韵回到帐篷时,我赶忙对她解释说:“我不过是喝醉了酒,无意识地点了下头,你也不必如此狠心痛下毒手吧?” 绮丹韵装着没听见,眼里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顾自和衣钻入被窝。一见她的脸色我就知道,今晚我有得罪受了。 ... 附近几个营帐的金兵大概也是宿醉未醒,我也懒得叫醒他们,信步向那个蒙古女子消失的蒙古包走去,刚走到门帘外,那女子正弓腰出来,差点和我撞了个满怀,一抬头,与我四目相对,我们同时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她的皮肤已经磨砺得十分粗糙,脸上也有一种太阳晒出的殷红,几乎已看不出她本来的肤色,眼角甚至有了淡淡的鱼尾纹,栗色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头,肮脏不堪,只是那深褐色的眼中仍有我熟悉的宁静和坚韧,这眼眸总算使我认出,她就是我们苦苦找寻的黛丝丽。 “是你?”我目瞪口呆,她外表巨大的变化,竟使我一时说不出话来。而她眼中则闪过一阵莫名的激动和惊喜,注意到我的服饰,她不禁低低地叫了一声:“白将军!” “你怎么会在这里?还作蒙古人打扮?托尼呢?”我总算从惊诧中回过神来。 “托尼?”她眼中陡然闪过无言的悲戚,泪水渐渐盈满眼眶,却始终没有滚落出来,只平静地说,“托尼死了。” 我浑身一震,差点软倒在地,紧紧抓住身旁的栓马桩才勉强站稳。那个骄傲而自负的撒尼族武士,易卜拉欣汉森托尼,终于还是死在了那柄美丽而恐怖的剑下。想起我与他的恩恩怨怨,我胸口隐隐作痛,泪水不知不觉地从脸颊上滚落下来。深吸几口气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才涩声问:“托尼怎么死的?” “托尼为了引开那个一直追杀我们的疯子,不惜孤身与之决斗,战死在斡尔沁大草原。”黛丝丽说着凄然一笑,“我一直以来都在利用托尼,利用他来完成自己的使命。我是圣女,不会也不能有正常人的感情,但当得知他战死那一瞬,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爱他,我也才屈服于掳掠了我的也速该大汗,只求他带回托尼的遗体,让我见他最后一面,并为我杀了那个疯子为托尼复仇。” “浪烈也死了?”我紧握刀柄,只觉得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那么无常,虚幻和不可测度,跟我也再没有多少关系。 黛丝丽微微点了头:“当时也速该大汗带了一百多名族中勇士,连夜追杀那个疯子,一个月后活着回来的就仅剩十多人,不过他们还是带回了那个疯子的人头。” 我微微叹了口气,轻声问:“托尼葬在哪里?我想去拜拜他。” “不必了,”黛丝丽捋了捋鬓边的乱发,这动作总算让我想起了过去那个黛丝丽。“他无论葬在哪里,我都不想有人去打搅他的安宁。他现在属于我一个人,他就在我的心里。” 我哑然,沉默半晌,最后无力地说:“我把你带走吧,把你送回你的故国。” 黛丝丽微微摇了摇头,淡淡道:“我现在是也速该大汗的妻子诃额仑。我如今已没有脸面也没有勇气再越过千山万水回到故国。况且” 说到这黛丝丽嫣然一笑,眼中泛起一丝慈爱的光芒,言语中也充满怜爱:“现在我已有了一个儿子,我不能抛下他。” “儿子?”我一时间还不能把这和圣洁的黛丝丽联系起来。 “他就在里边,”黛丝丽说着掀开门帘向帐内轻声呼唤,“铁木真!快出来拜见白将军。” 一个三岁大小的孩子,像个成年人一样镇定自若地由帐内踱了出来,用一种淡漠的目光望着我,并不因为我这身大金国将领的制服而稍有敬畏。他那完全不属于孩童的目光陡然使我心中一惊,那是一种居高临下、俯瞰世界的目光。黛丝丽爱怜地捋捋孩子的头发,用慈爱的目光望着儿子说:“我虽然掌握了《占星术》和《易经》,却始终不能勘破这天道之秘,但我相信我儿子能。” “姆妈,我进去了。”孩子有些不耐烦地挡开母亲爱抚的手,转身回了蒙古包。在他抬手那一瞬,我突然注意到,他的掌心像鲜血一样殷红一片! “毁灭者!”有人在我身后低低地叫了一声,我一回头,才发觉化妆成西门庸的绮丹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我的身后。黛丝丽见有外人在场,不再说什么,一低头,也进了敖包。 “不错,正是握血而生的‘毁灭者’!”我紧握着绮丹韵的手,只感到这冥冥之中真有天意在主宰着这个世界。和绮丹韵在帐外默然半晌,最后我悄声说:“回去吧,浪烈已死,我们的任务也已完成,剩下的事就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了。” 我黯然转头,心中没有大功告成的喜悦,只有种难以言表的郁闷,不知是为黛丝丽还是为托尼,亦或是为浪烈。刚转回头,我便注意到身后那个静静站在栓马桩旁的牧民,离我数十丈远,就这么闲闲站在那里,却有一种与周围环境自然而然融为一体的静谧,让人实在不易注意到他。风吹拂着他一头乱发,使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刹那间,我的后心已为冷汗湿透。他不像别的牧民那样腰挂马刀,他的腰间佩的是一支奇特的无柄长剑! 我和绮丹韵同时停下脚步,望着他一步步慢慢踱过来,他的步伐甚至有一种闲庭信步的飘逸。在刚听到托尼死讯时,我只想着如何与他拼命,如何为托尼报仇,但真正面对他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心中只剩下恐惧。 ... 第 26 章 第 26 章 孰真孰幻(二) 说着他停下来,摇头叹道:“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你,不是你,我还真找不到那个女人。我在草原上跟踪了你近两年,这下总算可以把你们一并解决了。” “你为何要杀黛丝丽?她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又跟你无冤无仇?”我厉声质问的同时,偷眼打量四周,可惜蒙古包十分分散,最近的那个也不易听到我的呼喊声,况且男人们已经放牧去了,剩下的都是孩子和女人,除了我带来的那些金兵,没人能帮我。可惜他们这会儿恐怕还是烂醉如泥。 “不知道,”浪烈见我问起,眼中不禁闪过一丝困惑和迷茫,“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她,我心中总有这么一种强烈的欲望,甚至超过了杀你的欲望。也或许是神灵的旨意和暗示,我总是不断梦到刺杀那个女人的情形。” 他的话终于证实了金爵士的担忧和猜想,我心中的恐惧更甚。就在这时,一只温暖而坚定的手握住了我,令我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转头与绮丹韵相视一笑,我立刻用摩尔码飞快地告诉她:趁他剑未出鞘抢攻,不然我们必死无疑!动手! 我率先向浪烈扑去,同时刀也脱鞘而出,迎头直斩,只见浪烈一个转身,巧妙地躲过我闪电般的一刀,当他转回身来时,那支无柄剑已连在他手腕上。一道淡淡的剑光在虚空中泛起,美丽而神秘,我不知不觉地用胸膛迎了上去。 冰凉的利剑透体而入,刹那间把我刺了个对穿。这当儿我突然笑了,眼中闪出一丝胜利的光芒,拼尽余力猛然原地一个转身,只听“啪”地一声脆响,那柄无敌天下的无柄长剑,应声折断在了我的身体里。 “怎么会这样?”浪烈意外地望着手腕上剩下的半截断剑,神情如迷失了心智的白痴。 “你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的武功吧?”我大笑着缓缓倒了下去,在倒下去的同时,我看到绮丹韵的刀已切入了浪烈的咽喉。 我浑身无力地瘫在地上,凉意从心脏瞬间传遍全身。鲜血从断剑的血槽中直喷出来,像喷泉般颇为壮观。这一剑直接刺穿了我的心脏,我残存的意识突然在想:白痴总算要死了。 绮丹韵紧紧握着我的手,眼中并无悲色,只有说不出的疲惫。不顾我冒血的伤口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低声说:“总算完成了,我再不想回这儿来。” “啊——” 我一声大叫翻身坐起来,下意识地看看胸前,完好无损!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转头望向一旁的绮丹韵,哦,现在应该叫她雪妮。她也从睡梦中醒来。服务生正为她摘去头罩。我跳下床来,忘情地与她紧紧拥在一起,活着的感觉真好。 “走吧,我想尽快离开这儿。”雪妮回应着我的热吻,在我耳边喃喃道。一旁的服务生理解地望着我们,静静地没有催促。 ... 雪妮脸颊泛起动人的红霞,静静地没有说话。我突然想起这儿离雪妮那处浪漫小屋还有十万八千里,不过看她的神情,我知道她一定有办法。 “明天,我替你约帕特莱利教授。”在第一次激情过后,雪妮在我耳边低声呢喃。这儿虽不是雪妮那处小屋,不过也算得上温馨而浪漫。 “帕特莱利教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脑科专家啊!”雪妮轻吮着我的耳垂,“上次没能见到他,明天咱们再约。我知道你想找回自己的记忆,我也想知道你的过去,希望他能帮到你。” “随便吧。”我轻抚着雪妮绸缎一样腻滑的肌肤,不置可否地应随口答应着,感觉第二次激情又将来临。 三天后,我们总算见到了帕特莱利教授,他对我的情况异常感兴趣,用了整整一天对我大脑进行检查,然后又用催眠术为我催眠,以期唤醒我的全部记忆。但折腾了整整三天后,我过去的记忆仍然虚无缥缈,而他最后的结论居然是:不可思议! 我现在对自己的过去倒也没那么热心,见他一副茫然而困惑的模样,便不以为意地笑着安慰他说:“实在不行就算了,毕竟现代医学也不是万能。”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他激动得涨红了脸,“虽然像你这种脑细胞毫无损伤,却失去了记忆的例子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也解释不了,但更主要的是,用催眠术唤回的零星记忆片断,居然是些旁人根本弄不明白的东西,我在请教了无数专家后,他们一致认为,那最可能是一种二进制码,难道你的大脑是一部计算机?” 我的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有一股凉意渐渐从后脊升起,身旁的雪妮突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冰凉发颤。我缓缓转头望向她,只觉得自己脖子关节发出僵硬的“咔咔”声。她的眼因恐惧而睁得老大,从她眼中,我读出了和我心中一样的揣测!一样的恐惧!但那个惊世骇俗的揣测我们始终都不敢说出来。我只在心中默默自问:难道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 一直没有找回丢失的用户密码,所以只能在这里留言,狂汗~~~ 楔子 在浩淼无垠、无始无终的宇宙深处,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蔚蓝色星球。它从诞生那一天起,便静谧地沿着固定的轨道,围绕着另一个炽热燃烧的巨大火球旋转着,同时它也像陀螺一样无声地自转着,亿万年来一直如此,似乎还要一直这样恒古不变地转下去。直到某个意外的时刻,它的表面孕育出了一种微不足道的、被称作“生命”的有机体,经数百万年的延续,“生命”进化成了数十万种不同的形态,其中一种形态在拥有了一种被称为“智慧”的能力之后,开始妄图去探察、猜想、揭示他们生命形态的本质、生存的意义,以及所处世界的真相等等。由于方法的各不相同,就产生了无数的传说和争论,并由此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宗教、神话、哲学、文学、艺术以及科学等等门类。这其中也包括千万年后一个自名为“方白羽”的家伙,试图用文字给这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一种另类的解释。当然,这解释是源于一种被称为“幻想”的冲动,跟真相无关。 蓝色星球巨大的影像在空中静谧地旋转着,从它的四围望去,看不到上面任何一个具体的生命,甚至也看不到有它们活动的痕迹。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以至于可以完全忽略它们的存在。 不过围坐在这巨大影像周围的几个人——看他们的打扮应该是人——却无法忽略它们的存在,他们为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很久,久到没有人愿意再为这个问题争论下去。于是他们都闭上了嘴,望着空中那个蓝色星球的巨大影像发呆。 ... 话音未落,虚空中便弹出了一扇小小的窗口,窗口中是一高一矮两根圆柱。表示“同意”的红色圆柱体远远高于“反对”,圆柱体的下方是一串长长的数字,足有十位。那人接着说:“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真实’世界,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赞成推倒重来,不过这代价太大了,咱们负担不起。”有人无可奈何地说出心中的顾虑,他的话立刻引来许多人的小声附和。 “其实咱们还有一个折中的办法,” “什么办法?” “咱们可以微调一些参数,最小限度地影响这个系统的运转,这样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少得多,损失也就小得多。”说话的人边说边敲击着扶手上的小键盘,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粉红色的大钻戒,在灯光下熠熠闪烁,看其颜色、形状和光泽,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无价之物。随着他十指翩若蝶舞般的动作,空中的蓝色星球在逐渐缩小,众人面前渐渐现出更为广阔的星空背景。最后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它围绕着另一个巨大的火球旋转的影像,那人指向空中的影像,“专家早已经发现,这个貌似稳定的系统其实有一点细微的偏差,大概是受精度的限制,它自转的速率在逐渐减少,要知道是自旋使它像一个陀螺,这样才可以以一个稳定的姿态和固定的轨迹运动。不过如果有一天它自转的速率过低,会使陀螺不能再保持它原有的姿态,就像在地上旋转的陀螺转速太低最终将倾倒一样。到那时,固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它会自动寻找新的平衡。” “那会出现什么情况?无法预测的大灾难?”有人追问道。 “本来是无法预测和估计,不过如果我们加以适当的引导,就完全可以预测,甚至可以预先模拟。”先前那人继续解释着,“如果我们减少恒星热能输出的参数,那么这个星球表面的气温将降低,这样,两极的冰盖会越来越厚,大量的水分变成寒冰堆积在两极,使它的形状发生了变化,只要两极的冰盖堆积到一定厚度,加上转速的降低,受恒星引力的作用,陀螺将倾倒,它原有的平衡会被打破,它会自动寻找新的平衡。这过程中,原有的磁场方向将改变,两极将变成赤道,而赤道上则会出现新的两极。地表面上几大板块受新的离心力的作用,将相互倾轧挤压,海啸、火山、地震接踵而来。请看由专家模拟的影像变化。” 说着他继续飞快地敲击着键盘,只见那个蓝色星球转速渐渐变慢,两极的白色区域在逐渐变大,变厚,最后,它缓缓地倾斜了大约九十度,原有的旋转渐渐停止,跟着,它以新的两极为轴,开始新的自转。那人指着新的赤道上的白色区域解释道:“现在,它原来两极的冰盖出现在了最热的赤道,因此会很快融化。如此多的冰在短时间内融化成水,我们要的大灾难便出现了。” “会出现什么情况?”好几个人不约而同地追问。 “首先,地磁场出现大紊乱,以它为参照设定的绝大多数超自然设定将自动失效;其次,大量的冰变成了水,加上由恒星引力造成的潮汐变化,将使它出现全球性的大水灾,海平面迅猛升高,大部分的陆地将沉入海底。其中,受海啸,地震和火山爆发的影响,处在最弱一个板块上的大陆将永远地消失在大海中。” “是亚特兰迪斯!”有人不由惊呼。 “没错!”那人轻轻抚摸着左手无名指上的粉红色钻戒,“亚特兰迪斯大陆是文明程度最高的大陆,也是最繁华最发达的大陆。几乎所有的魔法秘诀、超自然的装备、宝物、以及各种神迹当初都是设定在那里。只要它沉入大海,我们要的结果就基本上达到了。” ... “博士,这个推论准确吗?”主席台上那人表情严肃地问。一旁立刻响起先前那人信心十足的回答:“这是由数十名专家穷数年之功完成的模拟演示,且经过反复论证,非常准确,论证报告我也递交给了委员会。刚才我输入的正是专家们给出的所有修改参数,结果大家不都看到了?” “这样大的灾难,会不会毁掉星球上所有的文明?要是这样,和推倒重来又有什么区别?”有人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我们可以事先借助神谕警告一些人,让他们早点做好应付大灾难的准备。模拟演示的结果表明,这场大灾难还不足以毁掉所有文明,这个星球还会有文明延续下来。” 众人再次相互小声讨论了片刻,然后都把目光聚集到主席台那人的身上,只见他环顾大家一眼,然后颔首道:“好吧,咱们先用电脑对这些参数进行测试推演,若真如方才演示的那样,咱们就照那些数据修改恒星热能参数。大家有没有意见?” 见众人都先后点头表示赞同,他终于站起身来:“好!咱们暂时休会三天,等电脑的测试结果出来后,咱们再做最后的表决。若多数通过,咱们就按这些数据修改系统参数,并且对外界宣布咱们这最后的决定,为这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天之后众人再次回到这个大厅,数据已经全部通过测试,大家也顺利通过了修改参数的提议。数据立刻被输入电脑,瞬间传遍了网络上所有的节点,整个系统立刻同步发生了缓慢变化,表现在大厅中央那模拟影像上,就是蓝色星球的两极冰盖在不断变大增厚,它的转速也越来越慢。最后,受远方那个巨大火球的引力作用,这个旋转圆球的两极开始缓缓向水平方向倾倒,它的两极渐渐变成了赤道,然后,它以新的两极慢慢开始了新的旋转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时空中,那个蓝色星球上的所有生命都开始为所处世界的巨大变化而惊讶。天日越来越长,长到好像永远都是白天或黑夜,太阳明晃晃地高挂天宇,在水气蒸腾的作用下,天空中出现了多个太阳的虚像,这可怕的情景长久留在了拥有“智慧”能力的那些生命体的记忆中,成为永不磨灭的可怕传说。 更让那些智慧生命恐惧的是,一向东升西落的太阳居然向南方坠落,然后又从北方升起,大地在颤抖,燃烧的岩浆从山顶喷射出来,形成漫山流动的“火浆”,所过之处焚尽一切。冰雪世界中的企鹅突然发觉空气很快变得炽热起来,脚下恒古不变的寒冰在快速融化,最后彻底消失;而一只在炎热草原上安静吃草的猛犸,却感到周围气温骤降,天空突然飘起了漫天大雪,当它惊恐地想逃逸时,却发现周围的水全变成了寒冰,天地成了白茫茫一片混沌。它最后被冰雪完全覆盖在万丈寒冰之下,直到若干万年后才得以重见天日。 更可怕的事还在后面,天地间不知哪来了那么多的水,从海上、从天空、从江河不断涌来,没多久就淹没了大部分陆地。许多生灵都在水中挣扎,毫无目的、惊惶失措地四下逃窜。在这期间,只有少数具有智慧的生命体——他们自称为人——由于事先得到了神的指点,西方的诺亚造下了方舟,留下了生命的种子;而东方的共工、鲧、大禹则率领同类与大洪水做了数十年的殊死搏斗,终于在大禹这一代制服了大洪水,为同类的生存留下了一片天堂般的大陆。 若干个白日黑夜交替之后,世界渐渐又归于正常,天日也恢复了原来的长短。只是,人们始终不习惯南升北落的太阳,便重新把原来的南方当作新的东方,而原来的东则成了北。于是一切终于又都正常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也就渐渐忘却了这次方向的大变换,只把那场可怕的大洪水永远留在了各种各样的传说中。 大地终于平静下来,流动的“火浆”也完全熄灭,洪水渐渐消失,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亚特兰迪斯大陆——也被后人称作大西洲,以及它上面的一切神迹和奇迹——金字塔、大神庙、巍巍城邦和万千智慧生灵它们全都安静地躺在了海底,躺在一片被后人称作“百慕大”海域的海底,除了最高的塞浦路斯峰。这片神秘的大陆和它上面的所有神迹,则成为蓝色星球上那些智慧生命千百年来最神秘最遥远的神话和传说。这个传说又因一位智者柏拉图而流传更广。 一切都如当初计划的那般完美,没人知道这中间其实出了一点小小的纰漏,这纰漏直到数千年后才渐渐显现出它的威力,它足以毁掉整个世界!当人们感觉到这一点并试图阻止它时,才发觉已经太迟了。 或许那不能叫纰漏,而应该被称作阴谋,这个阴谋从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 第 27 章 第 27 章 极限飙客 两年一度的极限奥运会在风景如画的海滨城市洛城举行,这是极限飙客们展示自己的最大舞台。极限运动源自上个世纪初,是人类挑战自身肉体和精神极限的冒险运动。从最初的挑战速度极限到挑战胆略、勇气、技巧、反应等等极限。伴随这项运动的除了刺激,更多的是风险,伤残甚至死亡的风险!不过这恰好迎合了人类用生命挑战自身极限的欲望,因此它逐渐成为风靡全世界的一种时尚运动。极限奥运会,也大有取代传统奥运会之势。由于极限运动当初是从挑战速度开始,因此最早的极限运动爱好者被人们戏称为“飙客”,这称呼就一直这样沿用了下来。 洛城的大街小巷不时能见到那些衣着怪异、服饰奇特的极限飙客和他们的崇拜者,他们都很年轻,大多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剪成奇形怪状。他们的头上、手上、身上有各种奇特的配饰,这些配饰也是五花八门,各种材质都有。如果你细心点的话就会发现,在各种各样材质的饰物中,极限飙客们最喜欢的是海蓝宝石,海蓝宝石的耳坠、戒指、手链甚至钮扣等等。因为海蓝宝石一直被人们奉为“勇敢者之石”,它象征的是“沉着、勇敢和聪明”,正与极限运动的精神暗合,所以最得极限爱好者的钟爱。要是你足够细心的话还会发现,在各种各样的海蓝宝石饰物中,没有人把它佩戴在颈项上,也就是说没人用它来做项链坠子或护身符。除了一位,唯一的一位! 一个套着宽松牛仔服的年轻人懒懒散散地漫步在宽阔笔直的大街上,嘴里悠闲地嚼着口香糖,一双惺忪睡眼意兴索然地打量着路边的广告牌,那上面写着“欢迎光临极限运动的圣地——洛城”。年轻人二十出头,面部轮廓像欧洲人那样有棱有角,不过却是黑头发黄皮肤,眼瞳也是深黑色,但在这黑色中却又有一点淡淡的海蓝,不仔细完全看不出来。他敞开的衣衫里半露着精壮结实的胸肌,那上面正有一颗硕大的海蓝宝石护身符,那蓝幽幽的光芒在他古铜色肌肤的映衬下显得异常耀眼。 路上的行人注意到他胸口的护身符,全都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用崇敬的眼光目送着他慢慢走远。看人们的表情,若这儿不是奥运村,村里又没有“不许打搅运动员”的强硬规定的话,只怕大家要蜂拥上前向他索要签名了。 奥运村里不像外面那么热闹喧嚣,一路上很少见到几个人。年轻人转过一个街口,却意外地与十几个服饰新潮、发式怪异的同龄人迎面相遇,他们全都戴有海蓝宝石佩饰,看起来也是参加比赛的极限运动选手。众人一路高谈阔论,旁若无人,眼看就要与年轻人撞上,却猛然间注意到年轻人脖子下的海蓝宝石护身符。众人先是一惊,跟着慌忙向两旁闪开,待看清年轻人的模样后,他们眼里的崇敬蓦地变成了愤怒,脸色也涨得通红。 “你不是杜马斯?”一个梳着小辫的高壮大汉叉腰拦住年轻人去路,用愤怒的目光紧盯着年轻人。 “我不是。”年轻人对大汉眼里的敌意视而不见,依然悠闲地嚼着口香糖。他的回答激起了众人更大的愤怒,一个十多岁的半大小子指着他胸口的护身符喝道:“只有杜马斯才能在胸口上戴海蓝石!” “为什么?”年轻人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他的神态让众人更加恼怒,拦住他去路的大汉猛然指着他的鼻子一字字地说:“我不管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糊涂,我都再告诉你一次!杜马斯是连续三届的极限全能冠军,是全能飙王。他对于极限运动来说,就像是乔丹之于nba,贝利之于足球。乔丹是篮球之神,贝利是足球之王,而杜马斯,则是极限爱好者心目中的上帝!对上帝你可以崇拜,却不能模仿。既然杜马斯习惯在脖子上戴海蓝石,那么,天下所有玩极限的发烧友就不能模仿,除非你能战胜杜马斯。” “哦,原来如此。”年轻人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却没有要摘掉护身符的样子。众人不怀好意地围上来,不少人在摩拳擦掌,显然有教训这个无知小子的打算。只有一个稳重点的选手不住地打量着年轻人胸前的护身符,然后用不敢肯定的语气小声说:“如果我没认错的话,这枚独一无二的海蓝石护身符,正是全能飙王杜马斯的护身符。” “不对!”年轻人的脸色蓦地沉下来,“应该说杜马斯曾经戴过这枚海蓝石护身符,但它却不是他的。” “胡说!放屁!”众人破口大骂,那个拦住年轻人去路的大汉更是愤然一拳击向他的鼻子,不过却击了个空。待大汉收回拳头后,惊讶地发现年轻人似乎并没有动,依然悠闲地站在原地,依然懒懒地嚼着口香糖。众人渐渐静了下来,虽然玩极限的高手都有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可要像这年轻人那样在原地轻描淡写地闪开迎面猝然而来的一拳,这反应速度也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我很荣幸与杜马斯有过数面之缘,也幸运地听他亲口说过这枚护身符的来历。”寂静中,只听方才那个认出这枚海蓝石护身符的选手突然说,“这枚护身符原来确实不属于杜马斯。” 他这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众人不禁把询问的目光转向这位认识杜马斯的幸运儿,大家对这枚极限飙王杜马斯钟爱的护身符都充满了好奇。 “杜马斯先生从十七岁正式参加世界性的比赛开始,就显示出了过人的极限运动天赋。无论胆略、耐力、技巧还是反应速度,都从未遇到过对手。但他在私下场合曾说,他并不是最好的极限飙客,最好的极限飙客应该是他十五岁时的朋友,东方人夏飞。”说到这他的眉宇间露出了崇拜之色,“少年时代的杜马斯就狂热地迷上了极限运动,不惜用生命去挑战自己的生理和心理极限。那时候,他们那一帮少年飙客最爱玩的一种比赛就是‘死亡列车’。一声令下,十几个少年便沿着铁轨,迎着时速超过一百英里、迎面高速驶来的列车全速跑去,在列车撕心裂肺的汽笛声中,最后一个跳离铁轨的胆大者就是最后的胜利者。所得奖励不过是大家凑在一起的一两百元,或者只是同龄人的崇拜而已。这种竞赛最大胆或反应最快的都不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只有对自身反应速度有准确的判断,且能冷静行事,又胆略过人者,才能达到自己身体和心理的极限,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无限逼近飞驰而来的列车。” 众人微微颔首,这种以死亡来挑战自身极限的竞赛不少人也玩过,对它的技巧心知肚明。那人见大家都在侧耳恭听,不由神情黯然地接着说:“在这种死亡竞赛中,杜马斯常常输给他那个东方朋友夏飞。直到最后一次,夏飞在最后一个跳离铁轨时突然滑倒,被飞驰而来的列车撞得粉身碎骨。杜马斯在灾难现场只找到朋友留下的唯一遗物,也就是这枚海蓝石的护身符。” 众人眼里露出悠然神往之色,像这样用死亡来挑战自身极限的悲壮之举,在正常人眼里跟疯子没有区别,但在狂热的极限运动爱好者眼里,这恰恰是极限运动的最高境界!它几乎没有任何运动的美感,除了惊险,还是惊险。像这样用生命去体验那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出来的感觉,正常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的经历和刺激? 年轻人也停止了咀嚼口香糖,眼里露出一种奇特的神色,有哀伤,更有神往。 “从那以后,这枚海蓝石护身符就成了杜马斯一刻也不离身的饰物,随着他在极限运动领域取得的成就,这枚护身符也成了他的象征。因此我想知道,它现在怎么到了你手里呢?”那人最后盯着年轻人追问。 “很简单,”年轻人脸上第一次露出严肃的表情,“因为我就是夏飞的弟弟,我叫夏风。更主要的是,我战胜了杜马斯,赌注就是这枚海蓝石护身符。我只不过是拿回了原本属于我哥哥的东西。” ... 旋风散去,一个脚踏滑轮靴的黑衣少女稳稳地立在众人面前。只见她身材健美,模样俊俏,一头栗色卷发在脑后随意地扎了个松松的马尾。看模样不过二十岁出头,却有一双冷厉的大眼睛,再加那一脸的寒霜,使她带有一种让人不敢亲近的冷艳。脚上的银色高帮滑轮靴使她看起来比众人高出了大半个头,加上她方才以一个漂亮的倒滑急停陡然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由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压迫感。 “是飞猫姐!”众人看清那少女后,不由失口惊呼,语音中满是仰慕和崇拜。黑衣少女没有理会众人的招呼,只盯着夏风追问:“你战胜了杜马斯?全能飙王杜马斯?” “没错!” “哪一项?” “九项全能!”夏风淡淡一笑,“严格按照正式的比赛项目,所以这一届极限奥运会杜马斯不会来了,我将代替他参赛。” 黑衣少女深盯了夏风数秒,突然叹了口气:“我本想说这不可能,不过你的目光告诉我这是真的!战胜杜马斯是我多年来的夙愿,今年也是我准备最充分的一次,可惜他却不来了。那我只好战胜你,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是最好的极限飙客。你记住了,我叫嘉欣娜!” “很高兴认识你,”夏风咧嘴一笑,向嘉欣娜伸出右手,“我叫夏风,希望能成为你最亲密的朋友。” 嘉欣娜没有理会夏风伸出的手,却一蹬腿滑出几步远,跟着几个快步加速,翩若惊鸿般飞掠而去,冷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咱们赛场上见,希望你不要输得太难看。” 夏风用欣赏的目光追随着嘉欣娜的背影,猛然发现身着黑色紧身衣的少女那曲腿撅臀滑翔的动作真是十分的性感。直到她去得远了,夏风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这才发现身旁那些极限选手的目光也都在追随着嘉欣娜的背影。众人发觉夏风正似笑非笑望着大家,慌忙尴尬地收回目光,挡住夏风去路的那个大汉干咳了一声,呐呐地说:“虽然我们决不相信你战胜了伟大的杜马斯,不过对飞猫姐的话我们也不敢有任何怀疑。因此我们暂时不干涉你佩戴海蓝石护身符的事,不过我要好心地提醒你,任何一个极限发烧友要是看到你敢在胸口佩戴海蓝石的话,都会毫不犹豫地打歪你的鼻子,希望你好自为之。若赛场上你不能证明自己是最好的极限飙客,那对不起,我也要你为今天的一切言行后悔!” 说完他侧身让过一旁。夏风理解地笑笑,慢慢从人丛中穿过,在众人复杂目光的注视下,继续沿着笔直的长街懒散地漫步。 三天后,九项全能极限赛如期举行。连续三届获得这个项目冠军的全能飙王杜马斯的意外缺席,无疑使全世界观众大为失望。大家都认为上一届运动会上杜马斯最有力的挑战者,有“飞猫”之称的极限女王嘉欣娜将一支独秀,轻松成为新一届的全能飙王。但出乎所有人预料,这位上一届除了杜马斯就没有输过的极限女王,一开始就受到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选手的强力挑战,从越野摩托、水上飙艇、极限滑轮、惊险两轮车、街头滑板、无器械滑水到高空速降,二人分数交替上升,直到倒数第二项的“攀岩”,二人的分数也仅有不到一分的差距而已。 “攀岩”这项运动原本不适合女子,尤其在力量和爆发力上,男女天生差别较大。本来男女同场竞技对女性来说并不公平,不过经由电脑测算女性和男性在体能上的平均差异水平,然后在分数上对女性给予一定的补偿后,已经把这种不公平减小到最低程度,因此对擅长攀岩的嘉欣娜来说,这个项目反而是她的优势,这早已经不是秘密。 洛城没有可供选手攀爬的悬崖峭壁,为了满足观众现场观赛的需要,也不可能把比赛现场设在偏僻的山区,因此极限奥运会的攀岩比赛,通常攀爬的不是悬崖峭壁,而是各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这次比赛攀爬的,是洛城最高的建筑——联邦电视大楼。 ... 也难怪他对飞猫姐有如此信心,如果说其余十一名选手像是蜘蛛在墙上爬的话,飞猫嘉欣娜真的就像是一只灵猫,简直是贴着玻璃墙在往上窜,速度明显比别人快出了一大截。 就在数十万观众聚集联邦电视大楼周围,为极限飙客们的惊险表演心跳加速的时候,在洛城的另一端,也有一个世界性的聚会也在同时举行,只是它的冷清与极限比赛现场的火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冷冷清清的大厅,冷冷清清的展台,就连礼仪小姐脸上那职业性的微笑,也冷清得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暖。只有大厅中央高悬的红色横幅,稍稍有几分火热模样。那广告横幅上热情洋溢地写着一行大字:欢迎光临“真实幻境”一年一度的虚拟装备拍卖会现场! 拍卖会现场稀稀拉拉地坐了十几个人,大家百无聊赖地翻看着自己桌上的介绍资料,那上面全是“真实幻境”游戏的装备、魔法,甚至作弊代码。这些东西原本都价值不菲,不过如今的起价却低得让人吃惊。 老拍卖师彼得看看腕上的手表,已经快到开拍时间了,可现场还没有多少人,他不禁对身旁的助手小声嘟囔了一句粗口:“操!‘真实幻境’就要取缔所有魔法、宝物和作弊代码等等超自然设定,现在谁还会买这些东西啊?又赶上那疯子运动会与咱们的拍卖会同期举行,看来今天别想卖出几件东西了。” ... “他们可以向游戏公司索赔啊!”助手有些不理解。 “索赔?”彼得鼻孔里一声嗤笑,“游戏公司当然只按当初放出来的价钱赔偿,而这些装备在市场上早已炒到原价的百倍以上,即使玩家得到赔偿,损失也是惨不忍睹。还不如拿到拍卖市场上来,还可以以低价卖给那些想试试这些高级装备的普通玩家,这也比游戏公司赔偿要强。咱们现在也是聊尽人事,尽量减少他们的损失吧。” 说话间彼得终于登上拍卖台,一上台他立刻像变了个人,脸上的所有表情都收了起来,神情肃穆地环视台下众人一眼,作了个职业性的欢迎发言,然后例行公事地开始了他的工作。 “第一件拍品是‘避寒珠’,起价一千元。”彼得说完望着台下众人,只见众人也木然地望着自己,就像是在看一个最无趣的小丑在表演。彼得等了几秒钟,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好吧,我从一千元往下叫。九百元有没有人要?八百?七百?六百?五百?四百?三百!这是底价了!三百一次,三百两次,三百三次!没人举牌吗?好吧,‘避寒珠’流拍!” 一连流拍了十多件虚拟装备之后,彼得的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这是他几十年拍卖生涯中从没遇到过的情况。本以为底价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没想到还是没人要,彼得只觉得自己今天非常失败。看看最后几件拍品的清单,越到后面起价越高,彼得的底气不由越来越弱,干巴巴的声音中也带上了一丝无奈的味道:“‘黑暗之刃’,起价十万!我从十万元开始往下叫。” 彼得正要习惯性地往下叫价,却猛然发现大厅一个角落有一面牌子突然高高举起,彼得使劲眨了眨眼,确认无误后,立刻哑着嗓子高声问:“十八号那位先生要以起价买下‘黑暗之刃’吗?以十万起价?” 见对方肯定地点了点头,彼得立刻激动地举起拍槌,正要奋力敲下,却见另一个角落也有一面牌子缓缓举了起来。这种情况已经有多久没出现过了?彼得一怔,立刻更加激动地喊道:“七号那位先生出价十一万!还有更高的吗?还有没有更高的出价?” 稀稀拉拉的会场中起了一阵骚动,像这种加价争拍的情况,自从游戏公司公布在“真实幻境”中即将取消超自然设定的消息后,几乎就再没出现过。会场中不仅是彼得,就连其他人也都感到有些意外,不由好奇地回头打量那两个出价的买家。只见十八号那位男子坐在最后一排的左边角落,年纪在四十出头,戴着付金边眼镜,西装笔挺,神情一丝不苟,看起来像是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七号那位男子在右边角落,看模样年纪不到三十岁,一身轻松的休闲打扮,神情也很是轻松自如,相貌似乎很英俊。可惜一副宽大的墨镜挡住了他小半个脸,让人不太看得清他的模样。 “十八号那位先生出价十二万!”彼得话音刚落,立刻又更加高声地喊出,“七号那位先生出价十三万!十八号出价十四万!七号出价十五万” 二人频繁举牌,你争我夺,片刻间便把价钱推到四十多万的高价。这时,那位戴墨镜的英俊男子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举牌的同时干脆直接喊出:“一百万!” ... “老板,有人抢拍!把‘黑暗之刃’的价钱抬到了一百万的天价!”金边眼镜的电话终于接通了,他忙用手罩着话筒小声禀报。电话那头立刻响起一声意外的惊呼:“什么?一百万?买下来!无论多少钱都先给我抢拍下来!” “可你只给了我一百万的保证金!”金边眼镜小心地提醒道。话音刚落,就听对方一声咒骂:“干!我马上把一千万打到你的信用卡上,你把信用卡立刻交给拍卖行作保。我要的那六件东西,无论花多大代价你都要给我买下来!” “可可‘黑暗之刃’已经被别人拍去了。” “混帐!”对方一声怒骂,声音蓦地高了许多,“出双倍价钱,让他马上转让给你!” ... 这是一间宽大的办公室,门窗紧闭,高大的窗户上那厚厚的窗帘也严密地合上。这使得屋里显得有些幽暗,不过这也让房间左壁那面电视墙上的画面显得异常清晰。那画面中央是一幢高耸入云的蓝色大厦,大厦顶上是联邦电视台的巨大标志,有十几个像蜘蛛一样的人正贴在大厦四周的玻璃墙上往上攀爬,最快的那个黑衣女子已经超过了大厦的中部。这显然是极限奥运会那场攀岩比赛的现场直播。 ... “不知道。”房间一角响起一声淡漠冷定的回答,那声音像是冬日里带着冰凌的江水,给人一种刺骨幽寒的感觉。 那只手的主人没有再问,只是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无名指上那枚钻戒,然后微微把座椅转向左侧的电视墙。只见有几个人已经快要达到联邦电视大楼的楼顶,在最前面的依然是那个像灵猫般的黑衣女子,她几乎把第二名拉下了二十米。 “谁会最先达到楼顶?”那只手指了指屏幕,“我看是飞猫,没人可以威胁到她现在的领先地位。” “三号!”屋角那个声音依旧淡漠冷定,不带一丝感情。 “三号?你是说这次比赛最大的那匹黑马?”手的主人似乎有些惊讶,但跟着就释然了,“嗯,有道理,嘉欣娜已经是强弩之末,连最后的体力都拼出来了,而三号才刚刚开始加速。攀岩毕竟最考力量和耐力,这一点女子始终无法和男人相比。” 话音刚落,只见屏幕上那个身着红衣的三号攀爬速度越来越快,渐渐追上了最前面的嘉欣娜,并且轻松超过。方才还如灵猫般往上窜的嘉欣娜此刻已无力追赶,速度越来越慢,眼睁睁看着又有人把她超越。 “你总是对的。”看到三号终于爬上楼顶,开始向半空中直升机上的摄影师挥手致意时,手的主人叹了口气,“不过算上女选手在这个项目上的加分,恐怕最后胜出的还是嘉欣娜。” 说到这他突然把转椅转动了半圈,回头盯着角落那个朦胧的黑影问:“最后一个项目是你最擅长的‘终极猎杀’,你认为谁会胜出?谁又将成为新一届的全能飙王?” 屋里蓦地寂静下来,足足有好几分钟,才听屋角那个黑影声音中第一次出现了犹豫:“三号胜出‘终极猎杀’,但最后胜负实在不好说” 桌上的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那只手摘下话筒,它的主人立刻听电话中传来一个沮丧的声音:“老板,对方不仅不转让‘黑暗之刃’,甚至还一口气抢拍去了另外两件装备。我只拍到‘隐身披风’、‘天眼’和‘夺心符’。” “什么?一千万你就只买到这三件东西?” “对方的财力比我雄厚,我们的天价竟拍已经引起了媒体的注意,所以我不敢恋战。” 主人沉默了数秒,然后恨恨地吩咐道:“好吧,你立刻给我滚到南极去度假,一年之内都不要回来!” 放下电话,他又打开一旁的对讲机,对着话筒严厉地吩咐道:“立刻去查是谁买下了我要的东西!然后想办法给我搞到手!” 关掉对讲机,木然地望着在屏幕上那个在楼顶不断挥手的三号选手,他疑惑地自言自语:“谁会和我争夺那些即将报废的虚拟装备呢?” 洛城另一端的拍卖会现场,拍卖早已经结束,闻讯赶来的新闻媒体都来晚了点,没有见到那两位以天价买下那些虚拟装备的主顾,更没有见到他们一掷千金的豪迈。记者们只得把镜头和话筒对准拍卖师彼得和现场的观众,从各个方面打听这两个传奇人物的情况,不过基本上没弄到任何有价值的新闻线索。 彼得应付完所有媒体后,总算可以下班回家了。在离开拍卖大厅时,彼得终于忍不住对身旁的助手小声嘀咕:“我总觉得那个七号,也就是戴墨镜的那个家伙模样有些熟悉,肯定是在哪儿见过,不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助手理解地点点头,“像他那样有型有款的美男子任何人都会觉得熟悉,他的风度完全可以和好莱坞的明星们媲美。” “不是因为这个。”彼得嘟囔着摇摇头,不过也说不出更多的原因。与助手匆匆作别后,彼得钻进自己的汽车驾车回家,一路上都在记忆中搜寻那男子的模样。车子开过几个街区,他无意间看到路边上那巨大的极限奥运会的广告牌,不由恍然大悟,猛然一拍方向盘惊呼:“是杜马斯!是那个全世界最大的疯子!” 想想又觉着不对,杜马斯什么时候不戴他那标志性的海蓝石护身符了?想到这彼得又有些疑惑起来,最后只得在心中给自己一个结论:大概只是长得有几分像杜马斯那疯子吧。 ... 它像“俄罗斯轮盘赌”一样,原本是一种地下的非法极限运动,常常伴随着赌博或黑帮之争。最早也是起源于黑帮之间的争斗,黑帮之间遇到利益冲突、却又承受不起火并的代价时,通常就选择这个办法来解决矛盾。大家派出各自的代表,带上武器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封闭地域,比如一座荒岛或废旧教堂,然后互相猎杀直到最后一人,这个最后生存下来的人所代表的帮派就赢得最后胜利。这办法比火并代价要小得多,因此成为黑帮之间解决矛盾的通行办法,这办法后来在狂热的极限运动发烧友之中悄悄流传开来,成为一种血腥的赌博方式,有时也只是简单地寻求刺激的非法极限竞赛。 当然,当它作为一项运动被搬到极限奥运会上时,自然是剔除了它残忍、血腥和违反人道的一面。借助于逼真的电子模拟技术,极限飙客们不必真的杀人或被杀,也能享受到“终极猎杀”的刺激和乐趣,而观众也可以通过电子模拟技术,观看到近似于真实的猎杀场面。也许人类天生就有嗜血和残忍的一面,不管有多少人抵制这项运动,它依然无可争议地取代了上个世纪的第一大运动足球,成为各大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一项极限竞赛。 夏风在为这最后一项竞赛作着准备工作,虽然知道有无数的镜头在对准自己,可他还是屡屡走神,他还在想着攀岩比赛的失利。虽然是第一个攀上联邦电视大楼的楼顶,可他没料到对于女性选手的加分,使嘉欣娜的总分反而比自己高出了七分之多,这使得他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非常被动。猎杀一个对手只得一分,共有十一个对手,自己不单要猎杀八人取得八分以上,还得阻止嘉欣娜得分,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非最先就干掉她! 最后检查了一下枪械,夏风抬手就向五十米外的电子靶连发七枪,面前的电子屏幕上立刻显示出了成绩,五个十环两个九环!在五十米开外能打出这个成绩,已经可以在奥运会射击比赛中拿到名次了。可夏风依然不满地摇摇头,重新换上了一个弹匣。这种电子枪仿真度非常高,无论重量、手感还是射击时的后座力和枪声,都跟真正的科瓦特手枪没有区别,唯一区别是它不会有弹头射出来,它是通过电脑来计算弹着点,然后判断是否射中目标。 ... 在电子服外再套上比赛服,夏风静静地等待着进入比赛场地那扇小门的开启。门后是一个什么样的场地?有多大?有没有掩体?有没有另外设置危险?参赛者没有一个人知道,甚至也没有任何地图和提示。夏风突然想起童年时玩过的一个古老游戏“雷神之锤”,不过那个电子游戏好歹还有提示有地图,更有威力无比的武器和用之不竭的弹药。不像现在,只有区区两个弹匣共十四发子弹。 “嘀!嘀!嘀!”,电子蜂鸣器在响过三声之后,通往比赛场地的小门突然弹开。夏风毫不犹豫就冲了出去,他已经没机会谨慎行事,他得抢在嘉欣娜得分前干掉她,不然就根本没有夺冠的机会。“终极猎杀”不是看谁活得最久,而是看谁杀人最多,杀一人得一分。就像现代足球鼓励进攻,这个项目也鼓励主动出击。 门后是一个破旧的地下停车场,灯光黯淡。夏风飞快地跑动着,以身体的变速移动来避免被别人瞄准,同时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停车场不是很大,稀稀拉拉地停放了十多辆车,中间还有几根承重的水泥柱子,那倒是隐蔽的好地方,不过它们对夏风没多大帮助。除了以自己为饵主动出击,他现在已没有别的选择。 一个柱子后突然探出了一把枪,夏风猛地扑倒在地,借着高速奔跑产生的冲力滑向前,待柱子后的对手发觉夏风已滑到自己脚下时,夏风的枪已响,那人不由捂住额头,一下子摔倒在地,这是一个立即致命的弹着点! 来不及捡起对手的武器,夏风就地滚入一辆越野车下,跟着就听见四周响起炒豆般的枪声。躺在车底的夏风贴着地面看去,刚好能看到不远处有一双脚暴露在车底盘下面,抬手一枪射去,那人顿时摔倒在地,暴露出致命部位,夏风第二枪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心脏。 和身滚出车底,夏风猛然跳上靠墙一辆车的车顶,顿时把自己完全暴露出来!这一下反而出乎所有人预料,都愣了一瞬,就这一刹那的犹豫,夏风的枪再次响起,二十米开外,一个不小心暴露出来的选手又倒在了他的枪下,一枪致命! “这小子真是个天生的杀手!”一声由衷的赞叹打破了屋里的寂静,那只戴着粉红钻戒的手紧张地握成拳,它的主人以更加紧张的目光紧紧盯着电视墙,屏幕上的画面被分割成九格,俯拍的角度几乎把每个选手都暴露在镜头前,不过只有三号夏风完全吸引了主人的目光。 “高明!”角落里那人也在附和,“以快速移动和出人意表来争取主动,以大胆出手来赢得机会,我敢肯定他的反应速度决不超过0.1秒!” 那只修长白皙的手立刻飞快地动起来,如优雅的钢琴家在键盘上闪电般敲击,片刻间屏幕上便打出了夏风方才几次出击的反应速度,最快的一次是0.087秒! “上帝!真是不可思议!反应速度不超过0.1秒的人这世上有几个?”那只手停在半空,就像它的主人一样愣住了。 “我只知道两个,杜马斯和嘉欣娜!” “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那只手放了下来,就像它的主人一样恢复了轻松,“当然,我知道你根本不把自己的身体能力放在心上,你更注重的是意志和精神。” 角落那人没有理会别人的恭维,只淡淡道:“我想你心目中已经有了最好的人选,他真是个天才的武士和杀手!” 手的主人哈哈一笑,“你果然了解我,正如我了解你一样!” “还是不忙作决定吧,你还没看到嘉欣娜的表现。”那人话音刚落,屏幕上果然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第 28 章 第 28 章 神秘大陆 一辆“悍马”蓦地发出一阵狂野的嘶吼,脱缰般冲向夏风藏身的那辆汽车,狠狠地把它撞得平平滑出几米远,顿时把躲在车后的夏风暴露出来。在两车相撞前的一瞬,灵猫般的嘉欣娜已从车上滚落出来,对着夏风所在的位置就是两枪。只可惜她的身体在滚动,在白驹过隙的机会面前,没有射中闪电般跳开的夏风。 四周枪声大作,没人会放过这个机会,可惜在夏风和嘉欣娜灵巧躲闪的身影前,没一枪得手。枪声一响也就暴露了各人的位置,相邻的对手顿时相互射击,再顾不得远一些的嘉欣娜和夏风。只见嘉欣娜如灵猫一般窜上一面墙壁,一手抓住壁灯一手居高临下向下开火。两个相互对射的选手顿时应声倒地。不给别人瞄准的机会,她立刻又从墙上翻落下来,这一上一下不到一秒钟的时间,身体轻盈得真如灵猫一般。 这当儿夏风也射倒了两个对手,不过一看嘉欣娜的表现,心知只要她再击倒一人就彻底赢了。现在只有一拼了!夏风换上一副新的弹匣,正准备向嘉欣娜藏身处冲去,陡听天花板上的蜂鸣器突然响了起来:“比赛暂停!你们的行动已威胁到他人的人生安全,比赛中止!” “去你妈的!”夏风抓起一块碎砖头便把蜂鸣器砸了下来,跟着跳上一辆车的车顶,抬手两枪便把两个还在发楞的对手击晕过去。对于真正的极限飙客来说,刺激和冒险才是这项运动的精髓所在,也是他们的最大追求,比赛算个鸟啊! “砰!”七、八米开外一声枪响让夏风心中一凉,凭感觉就知道这一枪对准的是自己。在这个距离任何一个选手都是百发百中,何况这一枪肯定是嘉欣娜!本能地把枪口转向她,夏风立刻扣动扳机。车库中顿时枪声大作,二人顷刻间便把枪里的子弹尽数射完,却意外地发现彼此都还稳稳地站在原地。 愣了好几秒夏风才想明白,一定是电子服被裁判遥控断了电,因此二人都不会再有中弹的感受了。 车库的门突然打开了,十几个消防员冲了进来,手忙脚乱地为两辆因相撞而燃烧的汽车灭火。一个裁判打扮的家伙冲到夏风和嘉欣娜面前,挥舞着拳头愤怒地高叫:“你们违反了比赛规则,威胁到他人安全!你们已经被取消比赛资格!” 扔掉手中的枪,夏风没有理会那个裁判,只望着对面的嘉欣娜淡淡一笑:“我输了,你才是最好的极限飙客。” “你还没输,”嘉欣娜神情依旧是那样冷艳,“咱们还没分出胜负。” “希望以后还有机会。”说完夏风转身就走,经过那些消防员时才发现,有个被自己击晕的选手方才就倒在两辆燃烧的汽车旁,若不中止比赛,他很有可能就要葬身火海。 “可惜了一场精彩的比赛!”黑暗中响起一声叹息,巨大的电视墙已经变成一片漆黑,直播信号也早已中断,一直关注着这场比赛的那个神秘人物对这个结果似乎颇有些遗憾。想想他又有些不甘心,便转向身后的角落问道:“若不是那个意外,你认为谁会是最后的赢家?” 房中沉寂了足有十几秒,角落里才响起幽幽一声叹息:“不知道,谁赢都有可能。” 听者微微点了点头,跟着又摇摇头:“如果嘉欣娜没有女性的加分,那自然输定了。这比赛对男性不够公平,因为在真正的实战中,女性是没有加分的。所以我选择三号夏风,你有没有意见?” 又是一阵难耐的沉寂之后,角落里才响起那人的回答:“虽然你忽视了现实中对女性、尤其是漂亮女性的加分,不过对你这个决定我没意见。” “那好!就这样定了!”他说着按下对讲器上一个按钮,对着话筒吩咐,“立刻把极限奥运会全能比赛的第三号选手给我请来,要尽量礼貌而客气!” 夏风一离开比赛现场,立刻被外面的记者包围起来,无数话筒伸到他面前,所有记者都在唧唧喳喳地抢着发问:“请问你对自己被取消比赛资格感到遗憾吗?有没有想过要申诉?” “你为什么会有全能飙王杜马斯的护身符?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没有参加今年的比赛?” “你认为自己和飞猫嘉欣娜谁更优秀?谁是今年最好的极限飙客?” ... “你明年是否还会报名参赛?以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极限飙客?” 对所有的问题夏风都充耳不闻,对所有的记者和摄像镜头也都视而不见。他在运动会保安的护卫下一路离开了比赛现场,钻入了一辆开往奥运村的运动员专用大巴,待大巴到达奥运村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记者们惊讶地发现,那个突然冒出来的极限运动天才,不知何时已经凭空消失。 “夏风,年龄二十四,欧亚混血儿,有四分之一的雅利安血统和四分之三的华人血统,父亲是著名的华裔f1方程式赛车手夏伯翰,母亲是二十年前的网坛混血皇后艾辛玛。难怪难怪!优良的基因,完美的结合!从小就喜欢一切冒险运动,除了常见的极限运动项目,还喜欢参加非法飙车、地下自由搏击和无限制格斗赛,以及极地冒险等。”电视墙上现在是夏风的生平和简介。读到这,他习惯性地摸摸无名指上的粉红钻戒,喃喃感慨道,“你发现没有?最痴迷玩极限的疯子大多出身富贵,常人奋斗一生也难以企及的东西——财富、权势、地位、美女、名声——在他们来说基本上都是唾手可得。生活对他们来说也实在太乏味了,因此只有用生命去冒险,去挑战所谓的极限,他们才能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不知是他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角落里那人冷冷反问:“人生本就是冒险,平凡与死亡何异?。” 他一呆,没来得及回答,只听桌上的对讲电话突然响起:“博士,我们已经遵照您的吩咐把夏先生请来了。” “请他进来!”他关掉对讲器,几分钟后,厚重的橡木门缓缓裂开了一道缝,打扮成一个普通小流氓模样的夏风有点犹豫地走了进来。主人立刻站起身来,向夏风笑着示意说:“欢迎欢迎,请坐!希望你像在自己家一样随便。” 他知道世上很少有人能拒绝自己的邀请,他的手下总能想到办法把他想见的人请来,因此他对他们用什么办法请客一点也不感兴趣,他只在乎客人是不是自己想见的人。 在对方的示意下坐下后,夏风不满地问:“你是谁?为什么要我来见你?” 他略带歉意地耸耸肩,然后推推鼻梁上的无边眼镜说:“如果我的伙计让你有任何不快的话,我先表示歉意。不过我相信他们决不敢对你有丝毫冒犯,更不会有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 “喝点什么?”主人说着拉开身后书柜上一扇暗门,显出一个嵌在墙内的酒柜,里面各种各样的酒应有尽有。 “不必了!”夏风故意把口香糖嚼得“吧嗒”作响,“听你伙计的口气,我还以为他们的老板是最好的极限飙客,不过看你模样也不是。说吧,找我来干什么?” 这当儿主人已仔细地打量了他几眼,只见夏风肤色头发完全像是东方人,只有脸部轮廓和五官却像雅利安人一样有棱有角,是东西方人种的完美结晶。尤其他的眼睛,在黑色中带有一点淡淡的海蓝色,非常特别。听他这样问,主人不以为忤地笑笑,悠然倒上两杯红酒,然后把一杯推到夏风面前说:“我想请你帮我做一件事。” 夏风“噗”地一声吐掉口香糖,站起来转身就走,边走边头也不回地说:“我从不替人打工,你另找别人吧!” “不是打工,是冒险,或者可以看作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全能极限竞赛!挑战一个人的全部极限!”主人忙道。 ... 夏风回过头来,施施然走到主人对面,信手端起桌上那杯红酒,然后慢慢把它倒在办公桌那些文件上。直到杯中涓滴不剩他才放下酒杯,用挑衅的目光乜斜着主人问:“给我什么报酬?” “没有报酬。”主人对夏风的举动视而不见,甚至还悠闲地喝光了自己杯中的酒。他的回答让夏风怔了一下,跟着就哈哈大笑,边笑边用嘲弄的口吻问:“这世上现在还有白干活不要钱的傻瓜吗?没报酬的事谁会干?” “有!你!”主人脸色不因夏风的嘲笑而改变。夏风一听,脸色顿时一沉:“你把我当傻瓜?” 主人没有理会夏风怒视的目光,只垂目打量着自己瘦削修长的手顾自说:“或者还有嘉欣娜,我一直都还在你们两人之间犹豫。” 夏风眼里的愤怒渐渐褪去,沉默片刻,他重新把一块口香糖塞入口中,然后轻松地耸了耸肩:“说说看是什么事?我权当满足一下好奇心。” 主人抬起头来,无边眼镜后面闪过一丝胜利的喜色,一闪而没。他没有回答夏风的提问,而是反问道:“有没有玩过‘真实幻境’?” 夏风一声嗤笑,“这世上只怕只有白痴没玩过。” “有没有觉得那是一个最好的极限竞赛场?有没有想过在那里进行一场极限竞赛?” 夏风一愣,脸上显出怪异的表情,不解地回答:“我没耐心从刮刮坠地、呀呀学语熬到长大成人,只为和别人进行一次虚拟的比赛。再说‘真实幻境’里根本就没极限竞赛对手,我在那个虚拟世界里也没法记得自己是谁。” “你是说‘真实幻境’那现实记忆屏蔽功能?”主人胸有成竹地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有办法让你记得自己是谁,也有办法让你不经过漫长的童年,直接以你现在的模样进入‘真实幻境’,甚至也不需要另外学习他们的语言,你还会拒绝我的请求吗?” 夏风眼里渐渐放出光来,喃喃问道:“传说‘真实幻境’有保留现实记忆和直接‘偷渡’进入游戏的作弊代码,难道这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主人得意一笑,跟着又遗憾地叹了口气,“可惜这些代码很快就要作废了。” 夏风眼里闪过一丝激动,但立刻又淡漠下来,缓缓摇摇头说:“不公平的比赛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再说跟普通人比也没啥意思。” “跟杜马斯比呢?” “什么?” “听说你自称战胜了杜马斯,因此他才没有参加这一届的极限奥运会。”主人没有理会夏风的惊讶,只瞟了他胸口衬衫缝隙中那枚海蓝石护身符一眼,“可你知不知道?他现在也在这个城市,就在你参加极限比赛的同时,他就在城市另一端,在一年一度的‘真实幻境’装备拍卖会上,从我手中抢走了三件顶极装备。” 夏风心里有些惊讶,但更多疑惑。主人盯住他的眼睛接着说:“我不怀疑你在极限运动上的实力,不过我更相信杜马斯是故意输给你,好利用这借口躲开别人注意,去为他新的极限冒险作准备。他已经连续三届获得全能飙王称号,再多拿一次冠军对他来说已经没多大意义,他花高价买‘真实幻境’的顶极装备,肯定是要去亚特兰迪斯,只有那里才有他真正向往的刺激和挑战!” “亚特兰迪斯?他去那儿干什么?”夏风皱起眉头,“听说游戏联盟有毁灭它的打算,杜马斯现在去那儿,还没等他渡过漫长的童年,恐怕就已经和它一齐毁灭了。” “并不是只有我才有保留现实记忆和直接进入游戏的作弊代码,”主人叹了口气,“相信不止杜马斯,说不定还有其他人也有。” “他们去那儿干什么?”夏风忍不住再次问。 “这正是这次极限竞赛的有趣之处!”主人眼里也有光芒闪烁,“我不知道他去那儿干什么,也不知道还有谁会去,不过我相信杜马斯决不是去亚特兰迪斯度假。只有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冒险,才会使他不惜以一种屈辱的办法放弃极限奥运会。你若想真正战胜他,就去阻止他!杀掉他!不管他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见夏风眼里还有疑问,主人突然笑问道:“难道你对杜马斯的行动不感到好奇?你不想知道他去亚特兰迪斯的真正目的?你不想和他进行一次真正的死亡竞赛?你不想与他来一场真正的‘终极猎杀’?” “我有点奇怪,”夏风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却突然反问道,“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为何对杜马斯的行动如此感兴趣?这事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出于好奇呀!”主人嘿嘿一笑,“另外就是我跟杜马斯有过节,让他出丑栽跟头是我最大的乐趣!” “别把我当傻瓜!”夏风面色一沉,作势就要离开。主人一看,无奈摇头苦笑道:“看来骗不过你,实说吧!我是一时糊涂跟一个朋友打赌,说自己能用头脑击败全能飙王杜马斯。这话在上流社会中悄悄流传开来,正好杜马斯要秘密去往亚特兰迪斯,大家便让我利用这机会击败他,破坏他要做的事,并在游戏中干掉他。不少富豪都参与了这一局豪赌,大家都买杜马斯胜。赌注已是天文数字,我现在是骑虎难下,不得不赌。但我根本输不起,一输就只有破产跳楼。因此,我只有找你这个除了杜马斯之外最好的极限飙客来帮我,你不也渴望着击败他?在‘真实幻境’中猎杀他?” ... “太好了!”主人击掌而起,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我立刻让秘书跟你详细讲解利用作弊代码‘偷渡’进入‘真实幻境’的办法,然后把你送进去。我还为你准备了一件‘真实幻境’的超级装备‘隐身披风’,希望它可以帮到你。另外你要记住,虽然我有直接进入‘真实幻境’的作弊代码,可它使用一次的代价十分巨大,同一个人也不可能靠它骗过系统两次。因此你只有一次机会,一定要珍惜你的游戏生命!咱们这次行动,就叫‘终极猎杀’!” “这次行动由我来掌握,不需要任何人来安排!”这是夏风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 直到夏风被秘书带出门去后,主人脸上那可怜巴巴的表情才蓦地褪去,代之以一丝隐隐的得色。房中静了半晌,他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怎样?” “一个幼稚!一个奸诈!就像是狐狸与小羊之间的合作。”幽暗角落里立刻响起回答,“尤其那个关于赌局的谎言,居然也能骗得他相信。还引得他善心大动,不要报酬都干!” 主人得意一笑,“这个你就不懂了,像他那样出身豪门的富家子,根本就不把钱放在眼里,咱们若跟他谈什么报酬,反而让他给看轻了,只会自讨没趣。只有违反常理不给任何报酬,才有可能引起他的好奇心。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不过这样一来,就不能保证他真正为咱们做事了。”角落里那人有些担忧。 “那又如何?”主人嘿嘿一笑,“咱们原本也不需要他做什么,他只不过是个遮掩的幌子、替罪的羊羔而已,再说咱们的目的越少人知道越安全,我也是临时决定不把咱们的计划对他透露一丝半毫。正好现在半路上又杀出个杜马斯,就让他去跟杜马斯死磕吧。”说到这主人目光转向那个角落,“你也该准备一下了,这次行动你才是我真正的主角。” 一直缩在角落那个黑影终于走到稍亮点的地方来,只见他一身黑衣,身材瘦削笔挺,个子中等偏矮,却给人一种挺拔孤高的感觉。窗帘缝隙中恰好有一缕阳光漏进来,刚好落到他的脸上,把他那张瘦削的脸映照得越加苍白惨淡,就像终日不见阳光的活僵尸,尤其他那双暗黑幽寒的眸子,隐约闪烁着一种妖异的冷芒。最让人看不透的是他的年纪,谁能准确判断一个僵尸的年纪? “可惜那三件顶极装备让杜马斯给抢去了,”主人一脸遗憾,“为了把幌子做得像一点,‘隐身披风’又给了那小子,现在你只有‘天眼’和‘夺心符’了,这增大了你行动的难度。” “你该把这两样也给那小子,”黑衣人淡淡道,语音中透着与生俱来的自信和骄傲,“你清楚我并不需要这些。” 主人凝神目视他片刻,眼里渐渐露出欣赏和信任之色,然后缓缓向他伸出手:“祝你好运!”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砰!”地一声巨响,夏风感到自己身子终于落到了实地,狠狠地砸碎了什么东西,全身骨骼像散了架一样的痛。静静地躺了几秒钟,待晕眩感终于过去后,他这才开始打量四周。只见自己四脚朝天地躺在一间不到半人高的篱笆房子中,房顶已被自己完全砸烂,露出纤尘不染的蔚蓝色天空,几只鸡鸭正惊惶失措地从屋顶破碎处飞逃出去,留下一路叽叽嘎嘎抗议的惊叫。房子外面有几个四、五岁大的孩子正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他们还没到知道害怕的年纪,所以脸上只有惊讶。他们的衣着打扮夏风从来没见过,像是古装电影里的小龙套。 “这是哪里?”夏风挣扎着爬起来,这才发觉自己浑身上下全是鸭毛鸡屎。 “这是我家的鸡窝!”一个最大的孩子抢着回答,另一个小些的孩子疑惑地抬头望望天空,再望望从鸡窝里挣扎着爬出来的夏风,然后嫩声嫩气地问:“你是怎么上去的?可不可以把我也带上?” “我也不知道怎么上去。”夏风无可奈何地耸耸肩,然后习惯性地摸摸左边的衣兜,这一摸才发现,身上的衣服跟过去完全不同,是那种袖子宽大的袍子,浑身上下没有一个衣兜,当然也没有自己片刻不离的口香糖。 “你这家伙都干了些什么?”一个穿着对襟短褂和鼻椟长裤的汉子虎吼吼地冲过来,顾不得理会夏风就先去追捕那些四下逃逸的扁毛逃犯。边追边高叫:“快来帮忙啊!要跑丢了你得赔我,一只鸡可要九十个铜钱!” 夏风见那些小孩子都参与了围追堵截,只得放开步伐向那些鸡鸭追去。他这一出手,那些鸡鸭就成了瓮中的王八,根本逃不过夏风闪电般的追拿,片刻间就被一个个抓了回来。那汉子傻愣愣地望着行止如风的夏风,半晌才吐着舌头喃喃道:“乖乖!你这身手要去做信差,一天起码能挣到两个银币!” “这是哪里?”夏风边问边帮他把那些鸡鸭塞入笼子。那汉子答道:“这是迦贡县的海鄞村,是有些偏僻,外面很多人都不知道。” “迦贡县?海鄞村?”夏风皱起眉头,这是两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字,“离它们最近的城市叫什么?” “那就是东边的东陵城了,离这儿有将近一百里,这个你总该知道吧?” “东陵城!东轩国东面最偏僻的一座城市?这儿就是‘真实幻境’?这儿就是亚特兰迪斯大陆!”夏风心情一阵激动,不由摸摸身旁的破鸡窝,再捏捏自己的脸,都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完全没有一点虚幻!真不敢相信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只存在于自己的头脑中!他不由张开双臂,热泪盈眶地向着四周高叫:“亚特兰迪斯!我终于来了!”虽然以前也来过这个虚拟世界,并且走完了从诞生到成长到衰老到死亡的全过程,可每一次都迷失在这个世界里,从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真实的世界,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其实叫夏风。只有这一次,他真真切切地记得自己是谁,为什么到这儿来!以及清楚知道这次生命的目的。这个世界里的芸芸众生,有几个能有这样的特权? 就在夏风激动得有些失态的时候,那汉子好奇地打量着他,就像看疯子一样审视着这个外乡人,然后突然问:“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从哪儿来?干嘛一来就毁了我的鸡窝?” 夏风还没来得及回答,那个也想上天的小孩立刻指着天空抢着说:“他从那上面来!” “别胡说!”那汉子扇了儿子一巴掌,然后瞪着夏风说,“我不管你从哪儿来,你弄坏了我的鸡窝就得赔我!垒这鸡窝可花了我半个月的功夫,你至少要赔我六个,不!七个银币!” 夏风慢慢从激动中冷静下来,摸摸自己身上,除了贴身穿的袍子和披着的一件白色披风,什么也没有。他只得抱歉地对那汉子笑笑,“对不起,我好像没钱。” “没钱?那可不行!”那汉子一把抓住夏风的衣襟,“没钱就把你这件披风脱下来赔!” 他一提到披风,夏风立刻得到提醒,心中暗道:还没试过这玩意儿,也不知管不管用?就拿他试试,最多被他当成疯子。这样想着夏风立刻格开他的手,闪开几步半蹲下来,然后把披风拉过来罩住自己头脸和全身,同时默念那句咒语:呃呢吧哈嘛啦哒隐! 披风比较薄,透过它可隐约看到外面情形。只见那汉子脸上蓦地显出惊讶之色,跟着变成一脸的恐惧,对近在咫尺的夏风视而不见,只惊惶地向着空处喃喃道:“怪事怪事,莫非他是”说到这他脸上显出更大的惊怖,跟着“咚”地一声跪倒在地,不住磕头高叫,“大法师,小民不小心冒犯了您,请您千万不要生气,小民给您磕头赔罪!” 说着把头磕得“咚咚”直响,片刻间便头破血流,可他依然磕头不止。披风里的夏风看着有些不忍,便念动咒语收起隐身披风现出身形,对面前的汉子笑道:“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干吗磕头啊?” 夏风的突然现身把大汉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跟着匍匐在地呜咽起来:“大法师,我我不是有意冒犯您老,求您老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 大汉傻傻地抬起头来,疑惑地打量着夏风,似乎不知该如何是好。夏风心中一动,生怕他再为赔钱的事纠缠,忙对他挥挥手:“好了好了,我原谅你了,起来吧。我也该走了!” 说完转身就走,生怕那大汉再作纠缠,他一路急走,直到出了村子才稍稍松了口气。 ... 深吸一口山花的馨香,夏风心中回想着关于亚特兰迪斯的一些基本情况,知道这儿是东轩国的东北端,临近东大海,属于非常偏僻的山区。东轩国人也被称为东轩人,大都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因此夏风在他们中间显得还不那么特异。亚特兰迪斯大陆上主要有三个不同肤色的种族,除了数量最多的黄皮肤东轩人,还有白肤色的大西人,他们占据了最大的平原和最富饶的土地,建立了这个大陆上最强大的大西帝国。另外就是黑皮肤的塞姆人,他们被大西人赶到最西端的戈壁荒漠中,他们没有统一的国家,只有松散的部落联盟。除此之外自然还有各种族的混血儿,人数自然就更少了。这个大陆东南端的荒漠沼泽中,还有少数各种族的流民,他们因各种原因不容于自己的族人,只得逃到恶灵凶兽出没的南荒,成为远离人类文明的野蛮人。 想象着杜马斯可能去的地方,夏风估计最大的可能应该是大西帝国!不过自己靠脚力肯定去不了那里,所以只得先到东陵城弄到坐骑代步,从这儿到那里有一百里山路,这对一个优秀的极限飙客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就不知道游戏中的“里”和现实中的“里”是不是一样?这样想着,夏风便迈开大步顺着山道向东而去,一路上只觉得山花烂漫,空气清新,天空澄蓝得不染一丝尘埃,这虚拟的世界比现实世界可漂亮多了! 同一时间,大西帝国的都城波塞东,海神波塞东大神庙最高的祭祀塔内,负责观察天相的司神官浑身一颤,几乎把眼睛完全压到观天仪上,奈压不住心中的惊恐喃喃自语:“灾星降临!灾星降临!一、二、三,足有三颗!足足三颗!不对,还有一颗,暗淡得几乎都看不到。它还带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邪恶和血腥!这个天堂般的大陆啊,将要天下大乱了!” 一旁的侍从忙躬身请示说:“法师,要不要报告帝君,让大家好早作防备?” “没用的,完全没用的!”司神官失魂落魄地离开观天仪,眼神空洞地望向虚空,“这四颗灾星、乱星、杀星、死星,坠落得都是前所未有的突然而迅急,简直毫无征兆,可见它们实在太强大了,强大到咱们根本不知该如何防范。可惜史丹玛大法师的天眼尚未练成,不然还可以请他看看那四颗灾星的模样!” “那”侍从犹豫了一下,“今天所观察到的异常天相要不要记录下来?” “当然要记下来!还要用永不褪色的朱砂记录下来,存入绝密史册。”司神官边说边激动地挥舞着手,“就写:大西帝国理查德大帝三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刻,灾、乱、杀、死四星坠地,一落大西帝国东南,一落南荒,二坠东轩国东北角,天相大凶!和平安宁的亚特兰迪斯大陆啊,最多还有二十年的安宁。” 这是根据常识进行的推断,他不知道这次降临亚特兰迪斯大陆的灾星们,根本就不需要等到二十年以后。 “神啊!请给我暗示吧,我大西帝国如何才能躲过这场空前的灾难和浩劫?”司神官跪倒在祭祀塔上,半晌不见起来。足足顿饭功夫,他才一字一顿地对侍从吩咐:“禀报帝君和史丹玛大法师,请求进行活人祭祀,祭天地请神谕!” “炊饼,又香又脆新出炉的炊饼!五个铜钱一个!” “面块,嫩滑鲜香的面块!只要八个铜钱一碗!” 徜徉在东陵城的街头,耳听着小贩们的吆喝,夏风觉得自己就像是漫步在古装电影里一样,既新奇又有趣。只可惜肚子饿得“咕噜”直响,从未饿过肚子的夏风十分郁闷,暗叹自己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偏偏要跑到这该死的虚拟世界中来感受饿肚子的滋味,还没有任何报酬,自己也真是傻到家了。幸好那一百里山路大概只相当于现实中的七十多里,也就是三十多公里。不然要真是一百里山路跑下来,只怕这会儿会饿得更惨。 连连咽了几口唾沫,夏风习惯性地摸向曾经是衣兜的位置,摸到身上的披风才省悟过来,不由在心中暗骂:靠!连个口香糖都没有! 看看身上的披风,夏风顿时心中一动,但跟着就放弃了。暗想要是别的玩家知道自己居然用这件超级装备来偷饭吃的话,恐怕会笑掉大牙。 “伙计,给我来碗面块,要多放辣子!”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吸引了夏风的目光,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红衣少女正在街边的面摊上坐下来。夏风不是那种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可看到那少女时也不由怔了一下,心中暗叹:没想到这游戏中也有这么靓的美眉! 那少女意识到有人在盯着自己,一抬头便与夏风对了一眼。二人四目交汇,那女孩并没有别的少女那种矜持和羞涩,而是对夏风嫣然一笑,这才行若无事地接过伙计递来的碗筷。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夏风又咽了一口口水,也不知是因为那少女还是因为她的面块。施施然踱到她对面,夏风指指她对面的凳子礼貌而客气地问:“我可以坐下吗?” “当然可以!”那红衣少女又是嫣然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和一对洁白的小虎牙。近距离可以看清她脸上细细的绒毛,像五月间青涩的毛桃,看起来决不超过十八岁。 “伙计,给我来两大碗面块!”坐下后,夏风学着她方才的口吻叫了两碗面块。夏风对自己的长相风度有相当的自信,虽然身上没一枚铜钱,可他相信吃完饭之后,这女孩定会抢着替他付帐,说不定还会主动发展超友谊的关系。虽然以前和女孩子吃饭从来都是自己付帐,不过这次情况特殊,说不得只好没风度一次了。 狼吞虎咽地吃完第一碗面块之后,夏风才有心情来打量对面的女孩。他这才注意到,那女孩居然还带着一柄宝剑,就随手搁在桌上,并且她的眉宇间除了清纯靓丽,还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气质。 这情景咋那么像三流武侠电影里的情节呢?夏风心里暗自嘀咕,嘴里则自然而然地照着三流武侠电影里的台词跟这女孩套近乎:“还没请教侠女芳名呢,不知可否见告?” “瞎女?”那红衣少女一愕,跟着“咯咯”一笑,捂住嘴娇声道,“我叫纪萱萱,你可以叫我萱萱。瞎女?你可真逗!” “萱萱?”夏风心中一荡,第一次见面就可以如此亲密地称呼,果然没有出乎自己的预料。虽然夏风在情场上一向无往不胜,但像这次一样顺利还是不多见。大概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的风气都比较开放吧?夏风只能这样解释。 “你呢?你叫什么?”那女孩睁着大眼睛盯着夏风问。 “夏风,你可以叫我阿风!”夏风脸上露出最诱人的微笑。 “阿风!”那女孩的目光果然朦胧起来,连声音也温柔了许多。 “我是第一次来东陵城,不知你可否愿意带我四处逛逛,介绍一下本地的风土人情?”夏风脸上的微笑越发甜美,心里却在嘀咕:这有点像三流爱情片的情节了。 “人家跟你还不太熟”女孩脸上第一次露出一丝羞涩,欲言又止。 “喜欢只需一眼,忘记要用一生。”夏风深情款款地凝望着那女孩,最常用的套磁话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那女孩脸色越发红艳,眼里泛起粼粼波光。夏风见状决定用上必杀绝句。“要问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话一出口夏风心中便有点后悔,这样的绝句要对一个现代的女孩说出来当然没什么,说不定人家还只当是一句玩笑。但对一个远古背景下第一次见面的女孩说出来,只怕会被对方当成轻浮的登徒子。不想那女孩的反应超过了夏风的预料,只见她蓦地睁大双眼,满是崇拜和仰慕地问:“你是诗人?” “诗”夏风差点没噎住,跟着心中一阵得意。看来拥有现实记忆果然是好,就连追女孩都比别人多些绝活,只要把记得的那些情歌、言情片里的台词随便背两句出来,就能把小妹妹陶醉得晕过去。只怕这个大陆上最优秀的诗人,也写不出如此浪漫的句子吧? “嗯,就算是吧。”夏风一向认为在女孩面前不妨厚颜无耻一点,他也一直是这样身体力行。见这小妹妹对诗人是如此的崇拜,他立刻就面不红心不跳地承认下来。 “太好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诗人呢!”那女孩兴奋得差点跳起来,夏风见状适时地追问一句:“那你愿不愿意陪一位诗人游览一下东陵城呢?” “当然愿意,我非常荣幸!”女孩说着便掏钱付了帐。这过程中,夏风故意低着头把碗里最后一点汤水给解决掉,抬起头来后又装着把付帐这茬给忘了,抹抹嘴对女孩示意说:“咱们走吧,不知道东陵城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你跟我来,我先带你去参观太阳神庙。” 二人漫步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一路上说说笑笑,神情越发亲密起来。路过一个卖杂货和珠宝的地摊,夏风突然在那地摊前停下来,眼睛直直地盯着地摊上一件首饰,然后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光光的,空无一物,他这才意识到这是在“真实幻境”中,自己在现实中的首饰不可能带进来。 “把它拿给我看看!”夏风指指地上,那是一个海蓝石的护身符,跟哥哥留下的那个护身符惊人地相似。夏风把护身符小心戴在脖子上,越看越觉得像。立刻就想买下来,可一想到自己腰无分文,只得恋恋不舍地取下来还给老板。 “它要多少钱?”纪萱萱看出夏风对那护身符的钟爱,便立刻问那老板。老板是个精瘦干瘪的老头,见有人问价,头也不抬地答道:“十二个银币。” “这么便宜?”纪萱萱有些意外,立刻掏钱买了下来,然后亲自为夏风戴上。夏风这下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呐呐道:“萱萱,这钱我一定还你!” “什么还不还的,”纪萱萱嗔怪地白了夏风一眼,“我们还分那么清楚干什么?”说着脸上不由一红,不敢再看夏风一眼。 夏风心中一阵甜蜜,不由拉起萱萱的手,就这样手牵手继续向前漫步。二人都没注意到,就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阴暗角落,一双暗黑幽寒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他们。直到他们去得远了,那人才从街角的阴暗中慢慢走出来,暴露出他那身黑色袍子完全包裹着的身子、以及半遮着的苍白一张脸。他身材瘦削偏矮,却总给人一种挺拔孤高的感觉。 慢慢来到那卖珠宝的地摊前,那卖珠宝的老板一见到他,忙低声道:“先生,照你的吩咐,那个护身符已经卖给了那位白衣公子。” 他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把几枚金币扔给了那老板,然后转身就走,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街口拐角处。直到他去得远了,那老板才突然捂住脖子跪倒在地,两眼翻白,转眼间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周围的人忙围上来一看,才发现他脸色青紫,舌头伸得老长,像是被活活憋死了。 “咱们这是要去哪里?”走了没多久,夏风突然发觉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僻静,不知何时二人已拐入一条狭窄的小巷中,半晌也没看到一个人。纪萱萱没有回答夏风的问题,却盯着他的脚数着步子:“一、二、三,倒!” 话音刚落,夏风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只觉得天地都在旋转,人也不由自主地往地上倒去。倒地前最后看到的,是纪萱萱那张得意洋洋、天真可爱的笑脸。 第 29 章 第 29 章 吟游诗人 “——哗!”一瓢冰凉的水泼到脸上,夏风浑身一个激灵,立刻就清醒过来,刚一醒来便听到身旁响起一声银铃般的吆喝:“快来看快来买啊!新货上市了。” 虽然那声音中少了原有的淑女味,多了种张扬泼辣的味道,夏风还是立刻就听出,那是纪萱萱的声音。循声望去,只见她高坐在一根一人多高的木桩上,正叉着腰大声吆喝叫卖,那神态像是一个叫卖蔬菜瓜果的小贩。不过即便是在做最俗不可耐的事情,她的神态依然是那么可爱。她坐着的那根木桩上拴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神情呆滞木讷。夏风立刻就发觉自己也被镣铐拴在另外一根柱子上,手脚都不得自由。像这样拴着的人竟有七、八个之多,个个都是青壮男子。 前方是一个肮脏不堪的小广场,在夕阳下显得十分破旧,广场上来往的人本已经不多。不过听到这吆喝声,那些人立刻便围了上来,有的还向纪萱萱高声招呼:“萱萱姐好本事啊,这么快又有新货上市了。” 有的则在大声调笑:“萱萱姐,有没有床上功夫比较棒一点的,我好买回去配种!” 众人爆出一阵猥亵的笑声。纪萱萱对旁人的调笑不以为忤,只笑着回击:“去你妈的!叫你老婆来挑不就知道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她捋起衣袖开始正式叫卖:“别光看不出手,这次这批货都非常棒,看看这身材这肌肉,都是一流的壮劳动力。价钱还很公道,一律二十个金币,先出价先挑。除了这一个,我至少要五十个金币。”说着她手中的鞭子指到了夏风的头上。众人不由好奇地打量了夏风几眼,不解地问:“这个身材看起来单单薄薄的,有什么特别?” “会干活的奴隶大家见得多了,会作诗的奴隶大家见过吗?”纪萱萱得意洋洋地环视众人一眼,“我经手过那么多奴隶,也还是第一次遇到个会作诗的呢。” “真的假的?做一首看看。”众人大声起哄,纪萱萱见众人都不相信,便用鞭子戳戳夏风脑袋说:“诗人,给大家露一手!” “快放开我,你这贱人,我不是奴隶!”夏风刚一挣扎身上便吃了一鞭子。一个大汉用鞭子指着夏风呵斥道:“我家小姐的命令你也敢违抗?快作诗!” 夏风这才发觉身后还有好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看来都不是善类。还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夏风只得把更多的脏话咽了下去,先不吃这眼前亏再说。 “对诗人要客气点。”纪萱萱对那汉子摆摆手,那凶神恶煞的汉子立刻乖乖地退过一旁,纪萱萱笑着对夏风扬扬鞭子,“把你对我念过的那些诗给大家念一遍吧,你要不卖个好价钱,岂不是对不起我给你买的护身符?” 夏风这才发觉那个护身符还在脖子上,顿时羞得无地自容,还以为自己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追女孩从来都是手到擒来,没想到这次居然让一个小姑娘给耍了不说,还要让她给卖了!夏风不甘心地盯着这个阴险狡诈的美少女,厉声质问:“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很简单啊!”她嫣然一笑,露出那两个可爱的酒窝和尖尖的小虎牙,“只不过在你的碗里加了一点特殊的佐料而已。” 夏风一愣,“我怎么没看见?” “你光顾着看我了,哪还看得见?”纪萱萱一脸嘲笑。夏风顿时羞愧难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想想他又不甘心地抬起头色厉内荏地喝问:“你竟然用蒙汗药来害人,难道这儿就没有王法不成?你就不怕官府问你个拐卖人口之罪?” “拐卖人口?”纪萱萱一愕,跟着咯咯娇笑起来,“诗人说话就是跟一般人不同。忘了给你介绍,本姑娘专门从事你所说的‘拐卖人口’的买卖,这是得到东陵城城主亚伯都大人特许的,因为他是我舅舅。清楚了?外乡人!” 夏风一窒,顿时哑口无言。在这个大陆上恐怕不像在现实中,遇到麻烦可以找律师帮忙。一个城主大概就是一方土皇帝,是法律和权力的化身。夏风不禁大为郁闷,这一沉默脸上顿时吃了纪萱萱一鞭,跟着是一声娇斥:“快作诗!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对你这个诗人我已经够客气的了!” 脸上火辣辣的痛,心里更是怒火冲天,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受过这等鞭笞和羞辱。夏风不怕死,也不怕在格斗中与人打个头破血流,但像这样毫无还手之力地受人鞭笞他却从来没遇到过,心里权衡再三,只得先应付了眼前的威胁再说,要报仇也只有等以后了。幸好小时候还读过几首唐诗,便胡乱念了一首出来充数:“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 一首《情人》的歌词念完,众人又是纷纷摇头:“这诗作得可不咋的。” 纪萱萱也不满地说:“比起你给我念的那些诗可差远了。” “不是这首诗作得差,是这样念不对。”夏风有点急了,他可以忍受这帮无知野蛮人对自己的羞辱,却无法忍受他们看不起自己最喜欢的歌手写的歌词,这一急便忘了自身的处境,干脆张嘴把它唱了出来。夏风的歌喉在卡厅苦练过,倒也有几分原唱的神韵。这一唱众人顿时闭上了嘴,就连纪萱萱也渐渐陶醉在《情人》那火热缠绵的旋律中:“我梦中的情人,忘不了甜蜜的香吻,每一个动情的眼神,都让我熔化在无边的温存” 直到夏风唱完,众人依旧沉浸于方才的旋律中,半晌后才有人惊呼:“这这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的吟游诗人啊!只有大西帝国和咱们东轩国的贵族才听过他们吟诗!就连鱼人都要嫉妒他们的声音。五十金币我买了!” “我出六十!” “六十五!” “七十!” 众人争相出价,片刻间便把价钱抬到了一百金币的天价,这时只听远处响起一声清朗的高呼:“我出两百金币!” 众人顿时静下来,虽然吟游诗人是这偏僻小地方难得一见的人物,不过要拿出十倍于一般奴隶的价钱来买他,还是有点令人惊诧,众人不由把目光转向后面那汉子,只见他二十五、六年纪,一身戎装,腰板笔直,往那一站便如杆标枪一般挺拔,相貌不见如何威武,甚至有些普通,但那种自然而然散发出的冷厉气质却令人不敢直视。众人慌忙让开一条路,有的还讨好般地哈腰招呼:“亚辛公子好!” 那位亚辛公子不理会众人的招呼,径直走上到夏风面前。纪萱萱脸色顿时有些尴尬,忙陪着笑说:“表哥,你给我捣什么乱?” “我正要这样问你呢!”亚辛公子打量夏风片刻,然后盯着纪萱萱,“他是奴隶吗?” “当然是!” “我不是!” 纪萱萱与夏风几乎同时脱口而出,见亚辛公子面色一沉,纪萱萱立刻拿出一张文书递给表哥:“你看,我有他自愿卖身为奴的契约书,我是从卞城来的一个客商手里把他买下的。” 亚辛仔细看了看文书,然后抬头对夏风示意:“把你的右手拇指伸出来!” 夏风不明所以地伸出手指,见亚辛看看文书,又仔细地察看自己的手指。夏风多少有点明白了,忙道:“我是被这鬼丫头用蒙汗药麻翻了,她要用我的手指摁十个八个手印都不是难事!” “是吗?”亚辛转望纪萱萱,她立刻一脸无辜地连连摇手:“不是不是,这契约书千真万确是从那个卞城客商手里买下来的!别听这刁奴胡说!” “我不是奴隶!也不认识什么卞城客商!”夏风连忙分辩。亚辛收起契约书,将信将疑地望着夏风:“你说你不是奴隶,那你有没有身份证明?或者有亲戚朋友可以为你作证?” 夏风一窒,一时哑口无言。亚辛又问:“看你模样也不是本地人,你从哪儿来?来东陵城做什么?有没有同伴,只要有人能证明你不是奴隶,我都可以放了你。” “我从洛”夏风张张嘴,顿时省悟在这儿多半没人知道什么洛城,更不会有人相信自己来自另一个世界,自己的来历要说出来只怕会被人当成疯子。而说谎编故事又不是他所长,所以只得闭上了嘴。 “虽然你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奴隶,尤其是你吟的诗,完全不逊于名气最大的吟游诗人昌达。但你如果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那我也帮不了你。”亚辛遗憾地摇摇头,然后转向纪萱萱,“他我买下了,那两百金币回头我会给你。”说着便把契约书收在怀中,就要去解拴在木桩上的铁链。一旁的纪萱萱咬着嘴唇一脸阴霾地愣了半晌,突然一改方才见到亚辛时的讨好嘴脸,撅着嘴赌气地说:“我不卖了!多少钱我也不卖了!” 亚辛一怔,“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卖了就是不卖了!把契约书还给我!”纪萱萱说着向亚辛摊开手,一脸坚决。亚辛有些疑惑:“你是怕我不给钱吗?” “若是你要,白送给你都成,不过我知道,你是要拿去讨她欢心!”纪萱萱说着眼眶一红,眼珠子也潮湿起来。亚辛愣了片刻,冷厉的脸上渐渐现出一丝无奈和难以掩饰的痛苦,低声道:“她都要永远离开这里了,你还要这般恨她?” 纪萱萱愤懑委屈的眼神渐渐有点软下来,不过依然咬着嘴唇不说话。二人就这样静静地对峙着,场中一时静了下。一旁的夏风在最初的愤怒、气恼、郁闷之后,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很快就恢复了他对一切事都满不在乎的本性,见状便笑着调侃:“喂,二位,我插一句。既然你们都争着把我买来卖去,好歹也听听我的意见。让我自己选择个主人,如何?” “没你说话的份!”夏风话音刚落,纪萱萱的鞭子便向他飞来,在落到他脸上前一瞬亚辛已一把抓住了鞭梢,对着纪萱萱不悦地说:“萱萱,他现在是我的奴隶,你无权再鞭笞!这东市的规矩,货物一旦有人开始出价,主人就不能再收回!” “你还没付钱呐!”纪萱萱尤在强词夺理。亚辛犹豫了一下,立刻从腰上解下随身的佩刀递给她:“这柄蝉翼刀至少值七百金币,暂抵两百金币的货款!” “为了她,你连自己的宝刀也可以轻易给人?”纪萱萱眼眶一红,泪珠子眼看就要滚落下来。就在这时,突听远处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跟着是无数人惶急的呼叫:“翼人!翼人来了!大家快躲起来啊!” 亚辛和纪萱萱都是一惊,忙转望声音传来那方向的天空,脸上顿时露出惊恐的表情。二人几乎同时在问:“守城的神机营哪里去了?” 夏风好奇地顺着他们的目光望去,只见东方的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群白色飞鸟,像一群巨大的天鹅般向东市俯冲下来,待他们飞近些,夏风才惊讶地发现,那不是鸟!而是是人!长着白色翅膀的人!他们几乎浑身赤裸,除了腰间遮住私处的一条兽皮,就只有手中拿着的弓和腰间扎着的箭壶。他们的体形比正常人小四分之一,背上那对巨大的肉翼跟蝙蝠的翅膀差不多,都是那种没有羽毛的肉膜,展开来比他们身子还长。他们通体雪白,只有长长的头发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芒! 地上的人们在惊恐地四下躲避,而他们则在天空悠闲地滑翔,碧蓝如大海的眼里闪烁着猫捉老鼠的从容。 城市另一段的西市听不到东市惊慌的尖叫,人们依然在讨价还价,在为蝇头小利争吵不休。与东市的奴隶市场不同,这儿主要卖的是牲口,骡马牛羊之类。整个市场充斥着牲口的骚臭味和下里巴人的汗味,来这儿买卖牲口的通常都是些肮脏的牲口贩子、大户人家的仆人、以及少数需要牲口的农民。 在这些下里巴人中间,一个瘦削的黑袍人显得有些打眼,一袭黑袍把他几乎完全罩住,就连头上都戴着黑色的斗篷,露在斗篷外的一张脸苍白到几乎透明,似乎都能看见皮下的骨骼和血管。这苍白把他那眼珠衬得尤为幽暗,就像是一对吞噬一切光明的幽深古井,这让他原本有些英俊的面容多了种诡异之色。他在人头攒动的市场中漫无目的地巡视着,似乎既不是在挑牲口也不是在找人,最后他在市场最偏僻的一个卖马的棚子前停下来,用冰凉刺骨的语调对那马贩说:“我要你那匹旄马。” 小贩一脸惊讶,回头看看身后,见棚子关得好好的,从外面完全看不到棚子里的有什么。他疑惑地挠挠头,回头问:“你怎么知道我有匹旄马?” 见黑袍人不答,小贩正要一口回绝,不想无意间被对方眼光一照,不由一阵心惊肉跳,忙陪笑道:“不瞒您说,我还真有一匹旄马,不过这匹马是要献给城主亚伯都大人的,不能卖。再说那匹旄马尚未经过驯化,还不堪骑乘。你看这棚外尚有不少好马,您可以随便挑一匹,价钱上我给你便宜点。” “我只要那匹旄马!”黑袍人盯着马贩,眼中似有微芒闪烁,那马贩又是一阵心慌意乱,不知不觉便放弃了原则,屈服道:“好吧,好吧,不过它还没上过缰绳座鞍,恐怕你一个人也把它弄不走。”说着便打开了棚子的大门。只见里面是一个用手臂粗的圆木做成的大木笼,笼中关着一匹模样奇特的马,那马身量高大,通体雪白。背颈、四蹄上都长着长长的鬃毛,尾巴长可及地。除此之外也不见有什么特异处。见有人进来,那马从笼子缝隙中淡漠地扫了来人一眼,便耷拉下头继续吃草,一副温顺驯良的样子。 “把笼子打开。”黑袍人冷冷吩咐道。那马贩一听不由连连摇手:“使不得使不得!你别看它现在老老实实,旄马非常聪明,它知道没希望逃脱时会装出一副驯服的样子,一旦有机会,它会猝然发力,拼死逃逸。一旦它迈开四蹄,天底下就没有什么马能追上它了!” “打开!”黑袍人一下子加重了语气,那马贩浑身一个激灵,犹犹豫豫地过去开锁,这过程中他几次都挣扎着要放弃,但不知是被什么力量控制,他最终还是把笼子打开来。笼子门一开,那匹旄马几乎没有作任何准备就从笼中一跃而出,在冲出笼子后,却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再迈不开四蹄! “畜生!趴下!”黑袍人左手五指虚张,遥遥罩定了旄马的头。只见它拼命挣扎嘶叫,却始终脱不出黑袍人的控制,片刻功夫,黑袍人脸上便泌出了一层冷汗,而那旄马依然拼命地在原地踢打跳跃。 黑袍人猛然收回手,那马陡然间失去了控制,一下子便向他撞来。只见他微微侧身闪过马头,左手一把抓住长长的马鬃,衣袂响动声中他已跃上马背。那马顿时更加疯狂地跳跃蹬蹄,左右摆动身体。黑袍人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一手抓住马鬃,一手曲起中指,捏成一个奇怪的手势,不断虚击马头,每击一下,旄马浑身便一阵痛苦的颤抖。片刻之后,旄马终于安静下来,虽还在不甘地刨动四蹄,却不敢再做挣扎。 一旁那小贩看得目瞪口呆,半晌才大张着嘴喃喃道:“我的妈呀,我还第一次看见一个人可以不用缰绳马鞭就可以把旄马制服。先生您怎么称呼?” 黑袍人咧嘴一笑,这一笑居然是如此阴森,把马贩又吓了一跳。只听他无声地笑着说:“告诉你也不妨,反正你也快要死了。我叫尹寒!” 就在这时,只听一阵骚乱从东方传来,无数人在惊惶地呼号。黑袍人循声望去,只见晚霞似血的天空下,一大群白色翼人正展翅向这边扑来,黑袍人微微一笑,喃喃自语道:“来得真巧,倒省了我不少麻烦。” 说话间翼人已如大鸟般扑到了西市广场上空,跟着从高空俯冲下来,几个来不及躲避的百姓被他们用猿猴一样灵巧的脚抓了起来,以他们瘦小的身躯居然可以轻易把人抓到高空,在空中熟练地搜刮抢劫那些人身上的财帛首饰,然后把他们像麻袋一样从高空扔下来。遇到抵抗便一箭射杀。他们居高临下,地上手无寸铁的百姓除了躲避,完全没有反抗之力。 马贩早已吓呆了,半晌才连滚带爬地往马棚里钻,尚未藏好身子,陡感一股大力由后袭来,把他从藏身处卷了出去。他惊惶地回头一看,只见那个骑在旄马上的黑袍人五指箕张,正遥遥抓住自己。马贩拼命挣扎,却始终脱不出他的掌握。马贩心有不甘,拼命想问为什么?那黑袍人似乎明白他的心思,只听他淡漠一笑说:“第一,我买不起这匹旄马;第二,你不该打听我的名字。” 话音未落,马贩只感到自己身子陡然飞了起来,一下子飞上了半空,在空中被一个翼人接住,顷刻间便被搜光了身上的钱财,跟着那翼人一松脚,马贩便惊叫着手舞足蹈地掉下来,“砰”地一声摔在地上,摔得血肉模糊。 一个翼人如老鹰捕兔一般,从后方向那个骑在马背上不知躲避的黑袍人俯冲下去,刚接近他的后背,陡感眼前有蓝光一闪,跟着面门一寒,似乎有一股凉意从头顶贯穿了自己整个身体。那翼人心知不妙,忙扇动双翼强行拉起身子,刚升到数丈高的半空,身子就突然在空中裂成两半,带着一蓬血雨和血肉模糊的内脏直直地掉了下来。 “杀死他!”几个翼人嗷叫着把箭射向黑袍人,不料那些箭在接近目标时像被一道看不见的球形墙挡住一般,纷纷向两旁滑开,根本伤不到那个黑袍人。一个翼人见状不由大惊失色,立刻高声警告同伴:“不好!那是一个暗黑魔法师!别惹他!” 话音未落,只见黑袍人已伸手虚抓向他,那翼人立刻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咽喉,在空中不由拼命挣扎,可任他如何扇动双翼也没法挣脱黑袍人的掌握。不多时便见他捂住脖子吐出舌头,在空中慢慢耷拉下双翼,最后像一只被放了血的鸭子一样软软地一动不动了。竟被黑袍人遥遥扼杀在空中。 其余的翼人见状不由一声呼哨,尽数飞向东方,转眼间便消失在天边尽头。直到翼人们去得远了,黑袍人才微微舒了口气,右手指尖上那一点蓝芒也才渐渐隐去。 淡漠地环视了一眼血肉模糊、尸横遍地的西市广场,黑袍人拉拉身上的长袍,轻轻一磕马腹,旄马立刻迈开四蹄,带着黑袍猎猎如死神般的暗黑魔法师,以远超常人想象的速度,悄然消失在长街尽头。 东市的情况比西市还要糟糕,翼人们从空中扑下来的时候,几乎无人能反抗抵挡。只有亚辛和纪萱萱可以对翼人构成点威胁,不过没有强弓劲弩,结果连一个翼人都没伤到,还好他们的悍勇还是让翼人有所顾忌,加上还要急着去洗掠西市,因此翼人也顾不得与亚辛和纪萱萱纠缠,自然也就没给他们多少表现的机会。 被拴在木桩上的夏风目瞪口呆地目睹了翼人洗掠的全过程,简直就像是奇幻电影里的经典镜头!来去如风的翼人们呼啸而去后,广场上便空空荡荡只剩下一片狼藉,除了伤者和死人,就只有几个被绑在木桩上的奴隶安然无恙,在这次灾难中居然都毫发无损。大约是知道奴隶身上都没有一个子儿,又或者是被绑着,对翼人们构不成任何威胁。因此他们那些箭居然没有一支招呼到这些奴隶身上来。 夏风知道,翼人是为满足人们飞翔欲望而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特殊设定,没有不菲的资金是不能享受到展翼飞行的乐趣。看到他们搏击长空的矫健后,夏风暗叹,要是这次选择做个翼人,要找杜马斯也容易许多。 直到翼人带着胜利的呼啸扑向西市后,躲在两旁屋子中的人们才惊魂不定地慢慢出来,开始清理、救助那些受伤的同伴。这当儿亚辛只顾着招呼大家救助伤者,没心思理会夏风。只有纪萱萱慢慢地来到自己的货物跟前,犹豫再三,终于把栓夏风的铁链从柱子上取下来,拉着夏风来到亚辛面前,赌气地把链子往他面前一扔:“给你!拿去讨好你的瑶姬妹妹吧!” 翼人的袭击让整个东陵城惊恐起来,虽然他们只是洗掠了城中的两个市场,但他们造成的骚乱就像是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的涟漪波及全城,即便是处在防卫森严、门户重重的城主府邸,也能感受到这骚乱的涟漪。 “听说,今日有翼人洗掠了东西两市?”倚在碧霞楼那红木雕栏的窗棂上,瑶姬木然望着暮色四合的天空,嘴里虽然在问,不过却显然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一旁奉茶的丫鬟忙上前一步,大惊小怪地回道:“是啊!来了好多翼人,抢了好多钱,还杀了不少人,好像当时亚辛少爷也在东市。” “他去那儿干什么?”一说到亚辛少爷,瑶姬的声音便有点不自然起来。丫鬟抿嘴一笑,但立刻又露出同情和无奈之色,呐呐回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和纪姑娘在一起。” “哦!”瑶姬木然望向虚空不在说话,神魂似乎又游荡天外。这时只听楼下有婆子高声禀报:“瑶姬姑娘,亚辛少爷前来求见!” 听到这禀报,瑶姬空泛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喜的光芒,但跟着就黯淡下来,然后像在自言自语,“还来做什么?” “瑶姬!”楼下响起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让瑶姬神情微变,尚来不及回答,就见一身戎装的亚辛已大踏步进了月门,不过却在楼门外被两个士兵挡住。他只得立在楼下昂头望着瑶姬,眼里有希翼,也有无奈。瑶姬一看到他的目光,心中不由一软,只得向楼下挥挥手:“让他进来吧。” 大步上得楼来,二人默默相对,半晌,亚辛才抱拳向瑶姬行礼:“亚辛拜见长公主。” “公主?”瑶姬一愣,跟着苦涩一笑说,“十多年前若不是亚伯都城主冒险收留襁褓中的瑶姬,我只怕已被乱党所杀。又若不是我哥哥虞王继位,恢复了父王的正统,瑶姬只怕至今仍是寄人篱下不敢露面的逃犯。” “如今公主能恢复身份,也是件可喜可贺之事!”亚辛言不由衷地应道。 “这身份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不要这样的身份。” “” 二人再次默然,半晌后瑶姬才幽幽问:“你又来见我做什么?” “对了,我给你买了件礼物,你一定会喜欢!”亚辛说着向楼下拍拍手,一个打扮模样都有几分怪异的年轻人立刻被两个兵卒带了上来。 夏风好奇地四下打量着,只见这城主府邸的后花园那楼台亭阁,刁斗飞檐,看起来居然有几分熟悉,很像东方的古老建筑,他心里不由暗自嘀咕:咋那么像在拍华语古装片呢? 他手上的镣铐早已经解开,完全可以借隐身披风逃脱,可他听说这瑶姬公主是东轩国有名的美人,便一时好奇想亲眼看看,看看这个世界中的美人和现实中有什么不同。跟着丫鬟上得楼来,夏风只觉眼前一亮,脸上懒洋洋的笑也不由收敛起来,只见一个白衣少女懒慵地靠在窗前,说不出的清雅脱俗,似不沾人间烟火的瑶池仙女。夏风愣了片刻,不由在心中暗叹:《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大概就是这模样吧? 只扫了夏风一眼,瑶姬就对亚辛皱起眉头:“他是” “哦,这是一个会吟诗的奴隶,不比那些吟游诗人差,”亚辛忙解释道,“我知道公主十分喜欢诗词,所以我就把他买了来送给你解闷。” “奴隶也会吟诗?”瑶姬有些诧异,跟着撇撇小嘴,“大概是些俗不可耐的顺口溜吧?” 亚辛脸上一红,他对诗也没什么研究,只是觉得夏风那首《情人》“吟”得十分好听,一时冲动就买了下来。如今见瑶姬这样说,多少有点心虚,便示意夏风:“把你下午作的那首诗吟给公主听听。” 夏风本不想吟什么诗,不过美女的轻视激起了他的好胜之心,暗道:我要不能用情歌打动你,也白做了二十一世纪的前卫青年,白听了小半辈子的流行音乐。 ... “太优美了!”半晌,她才像小女孩一样闭着眼把双手抱在胸前,一副陶醉模样,“小时候亚伯都城主曾带我听过那些吟游诗人吟诗,好像也没这么好听。这是你作的吗?” 夏风只犹豫了一下,便恬不知耻地点头回答:“当然!” “还有没有?” “只要你想听,我随时都能作!”夏风成竹在胸,一脸轻松。心中更是得意地想:我记得的流行歌曲没有一千也有三、五百首,一个天才诗人一生中大约也就写这么些诗吧? “那好!你再给我吟一首!”听夏风这样说,瑶姬不由一脸喜色,倒把亚辛晾在了一旁。就在这时,只听楼下有兵卒高声禀报:“亚辛公子,城主要你立刻去见他!” 亚辛见那是父亲的贴身随从,只得向瑶姬告辞,把两个沉浸于吟诗的诗人留在原地。 匆匆忙忙来到父亲书房,只见肃穆威严的父亲早已等在那里。父子二人见过礼后,东陵城的城主亚伯都立刻示意随从们离开,直到房中只剩下父子二人,他才盯着亚辛声色俱厉地问:“今日黄昏时分,翼人何以能进入城中抢掠?” 亚辛一怔,尚来不及回答,亚伯都已一拍书案:“都是因为你!神机十二营,每营轮换守卫城防,一日一换。作为值星官,你居然记错了日子,指派另有任务的神机三营防守东城,结果三营无法按时赶到,让翼人钻了空子,从毫无防备的东城冲入了城中,造成百姓数十人惨死。你说你该当何罪?” 亚辛面色一变,顿时说不出话来。见儿子面如土色,亚伯都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魂不守舍,做事心不在焉。不过我要提醒你,瑶姬不仅已经恢复了公主的身份,更被新登基的虞帝许配给了烈王。这次虞帝能以太子身份登上王位,正是得了烈王之助,并且烈王是所有分封诸王中势力最大的一个,不仅咱们得罪不起,就连虞帝也要让他三分。所以我不管你有多喜欢瑶姬,都不能再有任何非分之想。” 虽然东陵远离京师,但作为已经踏入仕途的官宦子弟,亚辛完全明白事情的原委。十多年前,正德帝被弟弟勇王弑杀,子女也为叛军追杀,有忠勇的大臣保着年幼的虞王和瑶姬公主兄妹逃出了京城,虞王最后为烈王所藏,而瑶姬公主则被父亲悄悄收留。如今篡位的勇帝驾崩,烈王趁机拥立虞王为帝,瑶姬自然也就恢复了公主的身份,不再是自己家中那个来路不明的妹妹了。想到这些,亚辛只得黯然点头:“我知道。” “还有,后天咱们就要送瑶姬公主去京城,我本不想委你护送。不过这次去京城,烈王听说你曾独力斩杀过一条海蟒,所以点名要见你。这是结交烈王的好机会,你不能错过。如今新君登基,朝中形势大变,若咱们不早做准备,恐怕就会成为新君清洗的对象。”说到这亚伯都突然走上前执起儿子的手,语重心长地叮嘱道,“孩子,咱们一家大小的前途都在你手上,你不能为一己之私惹恼烈王,葬送咱们一族的性命啊。” 亚辛神情越发痛苦,不过依然咬牙点了点头。父亲心中有些不忍,劝道:“孩子,我知道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送人会有多痛苦。不过你要记住,真正的英雄能忍常人所不忍,做常人所不做,行常人所不行!” “父亲放心,儿子记得。”亚辛面色终于平静了些。亚伯都见状点点头,拍拍儿子肩头:“我会让你的老师阳昊与你一起去,一路盯着你。另外,你路上要当心。如今并不太平,除了亡命天涯的匪徒、来去如风的翼人、大西国的内奸,就连许多诸侯王都不干净。路上一定不能出任何差错。” “我省得。”亚辛脸色不由凝重起来。 一天后,护送瑶姬公主进京的队伍开始启程,由西门开拔,望东轩国京都晋城进发。路上由东陵神机三营护送,统领是阳昊,副统领则是东陵城城主亚伯都的儿子亚辛。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家都还记不住名字的小人物,神机营那些兵将们只知道他是个卑贱的奴隶,同时又是一个出色的诗人。 夏风对别人怎么看自己一点也不在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杜马斯的任何消息,不过相信以他的能耐,定会在短时间内成为这个大陆上有名的人物。到消息灵通的东轩国京城,或许可以早一点得到他的消息。反正是顺路,不妨跟着大军走,也免了没钱没身份证明的窘迫,有隐身披风,随时想离开就离开,再说无论亚辛还是瑶姬,对奴隶都还不错,甚至给了他很大的自由,并不像传说中那些奴隶主,动辄对奴隶非打既骂。夏风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很满意。 其实夏风不知道,是他那些“诗”为他赢得了特权,同时也赢得了瑶姬和亚辛的尊重。 路上没用多久,夏风就与神机营那些官兵混熟了。现在神机营一千多名官兵,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个随和懒散的年轻奴隶和诗人,并且他的一些即兴诗作还在军营中传诵开来,像什么:“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还有“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或者“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等等。大家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这些诗的意思,不过照着它一吟,人顿时就精神起来,连行军的步伐都轻快了许多,尤其在众人齐吟的时候效果更为明显。不少领兵的将领发现了这个秘密,便把吟诗作为行军的一部分。吟游诗人能鼓舞部队士气、提高士兵战斗力的说法,也在军中流传开来。 夏风在与兵将们的交往中,也逐渐了解了这个国家的一些基本情况。东轩国原本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黄皮肤的东轩人也是人口最多的民族。但长期安宁富足的生活,使掌权的贵族们耽于声色犬马,直到彻底腐朽堕落。在创造了辉煌文明的同时,也渐渐泯灭了征服的野性和武勇,再加上朝中无休无止的内斗,最后终于被崛起的大西人击败,退守到东方偏僻荒凉的山陵地带,国土面积剧缩了四分之三,如今仅占整个大陆的六分之一。而曾经的圣地和京都——太阳城,也被大西人完全占领,并被那些崇拜海神的大西人改名为“波塞东”。重返圣地太阳城,也成为所有东轩人百年来一个不灭的梦幻。现在的都城取名为“晋”,也是要让后人不忘西进的意思。 如今的东轩国,国势早已无法和如日中天的大西帝国抗衡,若不是有天堑铜陵山脉阻住了大西帝国的铁甲军团,恐怕东轩国连偏安一隅的机会都没有。大西帝国立国百年,东败东轩,西驱塞姆诸部,北盟冰雪之国,南和海国。就连空中最好的猎手翼人、海里最强大的霸主鱼人,也不敢捋其锋芒,它已成为这个大陆上空前强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帝国。 ... 夏风对东轩国的历史不感兴趣,他只关心哪儿才能得到最灵通的消息。要想在两三千里宽阔的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找一个人,没有点非常手段,那无异于大海捞针。 一旁的争吵引吸引了夏风的注意,现在是宿营时间,兵卒们偶尔的争吵打斗倒也常见,不过这次好像有点异样。夏风仔细一看,只见几个兵卒把一个瘦弱的小兵押到了亚辛面前。一见那人模样,亚辛面色就是一沉:“胡闹!”说着向身旁的随从一挥手,“把她给我送回去。” 那兵卒穿着极不合身的军服,宽大的头盔遮住了他小半个脸,不过只看那露出的部分夏风就认出。她居然是专门从事奴隶买卖的纪萱萱。此刻只见她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拉着亚辛的袖子哀求,“表哥,你就带我去京城吧,长这么大我还没去过晋城呢,就让我跟你去开开眼界。最多我像你的随从士兵一样听你的命令就是了。” “不行!”亚辛断然一挥手,“这是军中,不是在家里!立刻给我回东陵城,不然我让人把你押回去!” 见亚辛一副无可商量的模样,纪萱萱赌气地甩开手,一昂脖子,“走就走!脚长在我身上,这去晋城的路又不是你的,你不带我我自己还不会去?”说着转身就走,亚辛一看,只得叫人把她拦住,心知以她的脾气,要把她赶走的话,这天不怕地不怕的丫头还真有可能独自上京城,那样路上反而危险。这样一想亚辛不由为难起来,就在这时,只听在高处放哨的哨兵突然高声报警:“翼人!东北方向发现翼人!” “警戒!”亚辛忙向兵卒们下令,众人立刻忙碌起来,纷纷拿起随身的弩弓对准天空。只见东北方向的天空中,两个翼人在晚霞下悠然盘旋,宛若两只白色的巨鹰。 ... “加派一队岗哨,大家注意警戒!”亚辛收起弩弓示意大家回营帐,不要轻易暴露实力。如今发现有翼人,他自然更不放心让纪萱萱离开,沉吟片刻,只得对她说:“你女扮男装混入军营肯定不行,而军中又不许带女眷,所以你只有暂时作为服侍瑶姬公主的女奴,我才能容你和大军一路。” “女奴就女奴!”纪萱萱赌气地扔掉笨重的腰刀和头盔,散开扎起的发髻,漆黑油亮的长发瀑布般披散下来,顿时恢复了女儿家的本来面目。 第 30 章 第 30 章 暗渡陈仓 第二天拔营出发后,亚辛便知道与那两个翼人不是巧遇。他们一直不即不离地坠在队伍后面,却又始终小心地盘旋在弩弓射程之外,显然是在一路跟踪。老统领阳昊也看出了这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好的对策,只有小心戒备,以防敌人偷袭。 队伍早已出了东陵城管辖的地界,渐渐进入荒芜的大...山,这儿理论上是归东州的领主东王管辖,但实际上却几乎是个没人打理的无人地带,除了山道上偶尔有结伴往来的商贩,几乎就看不到一个人影。 “前面是‘鬼哭林’,咱们要加快行军速度,尽快穿过去!”对地形了如指掌的阳昊虽然是统领,不过在一些重大决策上还是主动和亚辛这个学生商量,这好像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亚辛也听说过“鬼哭林”的大名,立刻照老师的意思,在派出前哨侦骑的同时,令大军收缩队形,加快行军速度。 夏风作为在瑶姬公主跟前得宠的奴隶,自然是侍侯在她的马车旁,一路上或陪她说话解闷,或为她吟诗作赋,倒也不知旅途劳顿。但自从女奴中突然多了个纪萱萱,夏风便不再有好日子过了。由于车马有限,所以所有女奴都只能在马车旁步行。假扮成情敌的女奴已经让心高气傲的纪萱萱大为不满了,却还不能像军士那样骑马,她这一路上自然浑身都不痛快,不过却不敢把气撒在公主身上,只得拿倒霉的夏风撒气。 “诗人,吟首热烈点的诗给本小姐减乏!”天生颐指气使惯了,她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她哪知道夏风也是个骄横惯了的主儿,再加对她还心怀仇怨,不搭理她已经是很客气了。她却不知好歹,追上两步一拍对方肩头,理直气壮地质问道,“喂,我在命令你呐,没听见?” 夏风头也不回地冷冷回答:“第一,我不叫诗人;第二,我不是你的奴隶;第三,现在咱们身份一样,你无权命令我;第四,也是最重要一点,一个女孩子如果连起码的礼貌都不懂,她就没资格跟我说话。” ... 这句话正刺在纪萱萱的痛处,再顾不得什么后果,一声呵斥:“找死!”短剑便直刺夏风懒洋洋的脸。这剑刚一刺出,就感到一股烈风猛然刮到自己脸上,激得鬓发也飞扬起来,面前猝然停住一个硕大的物体,使两眼一片模糊。跟着听到夏风冷酷的声音:“你该庆幸自己是女人,不然这一拳早打烂你的鼻子!” 到现在纪萱萱才看清,夏风的拳头几乎已贴到自己鼻尖上。待他收回拳头纪萱萱才惊魂稍定,一看对方眼神就知道,他真不是在虚言恫吓。回想方才情形,根本就没看清对方是如何躲开自己的剑,又是如何出的拳。 “你你敢欺负我!”纪萱萱说着一跺脚,又要挥剑再上,却听前面一声呵斥:“大家噤声,不得喧哗!” ... “这是什么地方?”这环境让纪萱萱忘了与夏风的争斗,忙追上马车小声问一个年长点的女奴,那女奴面有恐惧地悄声回答:“听说是‘鬼哭林’,常有鬼怪出没。” 一听说有鬼怪,纪萱萱立刻闭上了嘴,脸上闪过和别的女奴一样的恐惧,同时往人多的地方挤过去,再顾不上找夏风的麻烦。众人就这样渐渐进入了树林深处,在阳光最盛的正午,林中居然像月黑风高的寒夜一样幽暗阴森。 “啊呜”树林深处不时飘来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飘飘缈缈像是来自幽冥地府的鬼哭。众人步伐越来越快,同时也越加安静,间或一声踏断枯枝的异响,也能把人吓得一阵心惊肉跳。只有夏风情绪不变,甚至还饶有兴致地观赏着众人的反应。知道这个世界的真相后,是不是反而少了那种心惊肉跳的冒险乐趣? “停!”寂静中陡听最前方的亚辛一声吆喝,众人不由疑惑地停下来,看看四周,依然是那种幽暗阴森的模样,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对劲,不过却给人处处都不对劲的感觉。 “咱们一共派出多少侦骑了?”阳昊忧心忡忡地抚着花白的髯须。 “前后三批,共十八人,一个都没回来。”亚辛虽然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却并不见如何惊惶,他知道所有兵将都在看着自己。整个队伍的勇气,很大一部分是系在自己脸上,现在哪怕是装,也要装出镇定自若的样子。 “现在怎么办?”像是已经习惯,老师反而向学生请示。亚辛沉吟片刻,“现在咱们就算回头走另一条路,只怕也要误了烈王的期限。说不得,只好继续向前闯了。再派出两队前哨侦查,每队五十人,人人带上示警焰火!拉开距离。另外,不得离大队太远。” 副将立刻传令下去,片刻后两队前哨侦查再次纵马向前,不多时便消失在林木深处。那五十人每两人一组,相隔数丈,落在最后的侦骑依然在前锋的视线之内。 “报!前面没路了!”走了没多久,突然接到最前方侦骑的回报。亚辛忙示意大家戒备,自己则纵马上前,只见几棵合抱粗的大树倒在地上,刚好拦在山路中央。注意到大树下部是被刀斧等利器砍断,亚辛一声冷笑,立刻叮嘱随从:“去禀报阳统领,就说咱们遇到敌人了,立刻收缩队形,都做好战斗准备。” 神情紧张地戒备半晌,却不见四周有任何动静,亚辛疑惑地与阳昊对望一眼,只得下令搬开那些拦路的巨树。这样的大树要砍倒都不容易,要搬开就更难了。上百兵卒吆喝着号子,十分艰难地一根根挪动那些树木,这一耽误就是好半天。 处在队伍中央的夏风百无聊赖地望着远处那些兵卒搬动巨木,心中却在猜想当初砍倒这些树木的意图,立刻就想到这是要把大军阻留在原地,肯定接下来还有后续的手段。刚想到这,只见队伍两旁的树木便带着“咔咔”声响,一根根倒下来,陆续砸在队伍中间。 队伍中顿时响起了人的惨叫、马的悲嘶,以及猝不及防的士兵们的惊叫。大家惊慌地四下躲闪,上千人马顿时乱成一团。夏风呆呆地望着身边这情形,不由在心中暗骂:妈的,跟看全息电影差不多,也实在太逼真了。 正想着,突听马车中响起瑶姬公主的惊叫,转头一看,只见一棵合抱粗的大树正缓缓向马车倒下来。夏风不及细想,立刻扑入马车抱着瑶姬公主往外便滚。刚滚出马车摔到地上,就听“喀嚓”一声巨响,马车已被砸得粉碎,飞起的碎木块擦着夏风的脸颊飞出去,把一个兵卒打得口吐鲜血。 “快到林中躲避!躲到密林中去!” 夏风本是一副袖手旁观的心态,但看到这些曾经和自己嬉笑打闹、缠着自己吟诗的兵卒们转眼间被砸得血肉模糊,心中也有些不忍,在把瑶姬抱入林中的同时,也高声招呼着大伙儿。这一喊提醒了众人,大家立刻往两旁的林木中奔去。这样一来,倒下的木头就再伤不到他们了。 片刻之间就见大路两旁的树木呼拉拉倒下了一大片,几乎把大路全部铺满,大树的树梢上都栓着长绳,长绳另一端一直深入到密林深处。看到这夏风立刻明白,这些大树定是从底部被锯开,只剩最后一点没断,树梢上用绳索栓起来,就等大军被阻,把队伍收缩成一团后再拉倒大树,突然之下便给大军造成了巨大损失。只怕这巨树阵之后,对方还有后续手段。 像是在证实夏风的猜想,树林中突然“嗖嗖”地射出冷箭,立刻又有不少士卒中箭倒下,大家顿时慌乱地四下躲避,几乎没有了起码的战斗力。 “趴下!原地趴下!向林中还击!”慌乱中听到亚辛的高呼,兵将们稍稍镇定了点,立刻原地趴下来,用弩弓向暗箭射来的方向还击,这样一来对方再占不到什么便宜。神机营用的全是力道强劲的劲弩,箭也明显要比那些暗箭多得多,再加个个都是神箭手,对方稍微露出点身影便立刻被射杀。片刻后,那些隐在密林中的对手便悄悄撤离,林中又恢复了先前的宁静。 待对方彻底撤离后亚辛才收拢队伍,救助伤者。这一战神机营损失近半,马匹几乎全部损失,幸好瑶姬公主和纪萱萱都没事,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是苍狼的人!”阳昊在查看了密林中那几个被射杀的敌人后,立刻就得出了结论,“只有他们才最善于在山区和密林中作战,并且也爱用这等卑鄙伎俩,他们的武器也暴露了这一点。” “苍狼?”亚辛面上忧色更甚。苍狼是整个东轩国有名的盗匪,活动在整个东轩国的崇山峻岭之中,被官府围剿了数年都没有抓到他一根毫毛。而他反而劫杀抢掠了不少商贩和村庄,相信有诸侯王与之勾结他才能如此幸运地在东轩国内纵横多年。这一次被他盯上,对亚辛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 草草清点部众,还能行军作战的仅剩六百多人,众人把死者草草掩埋,重伤者则留在原处,令人送信给最近的县城,托他们派人来营救。亚辛自己则率着剩下的六百多人,继续向晋城而去。 一路上不断遭到对手的暗算和袭击,待大家终于出得“鬼哭林”后,又损失了一百多人。而此刻大家还在荒无人烟的大...山中,离京城尚有近千里路程。 “亚辛公子,这样下去可不是什么办法。”夏风从来没把自己当奴隶,所以不觉得自己直接指点亚辛有什么不妥,不过他身旁那些将领却颇为诧异,都不明白这个奴隶何以来这么大的胆子?夏风不理会众人异样的目光,指指天空盘旋的翼人,“如果那是匪徒们的眼睛,只怕我们一路上都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埋伏和陷阱,咱们到不了晋城。” 夏风其实不想参与这些东轩人的游戏,一点都不刺激。不过在抱着瑶姬公主从马车上滚下来时,她浑身发抖楚楚可怜的模样,还是激起了夏风本能的英雄救美情结。虽然知道这不过是游戏,他还是不希望这个像“林妹妹”一样的纯净的少女落到“苍狼”那样的匪徒手里,反正自己也要去晋城,就当顺便帮她一回吧。 “那你认为怎么做才好?”亚辛用询问的目光望着夏风,并不因为他是奴隶而有丝毫轻视。夏风见状便把心中早已想好的计谋说了出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或者又叫调虎离山,声东击西。” ... “哦,简单点说吧,”见这些家伙连最著名的军事典故都不知道,夏风顿时有一种优越感,心中涌出常胜将军的自信,“咱们的主要目的是把公主送到京城,而大部队的目标太大,没法躲过翼人的眼睛和匪徒们的追杀,因此我们可以用大部队引开翼人和匪徒,让少数精干的将士保着公主,利用夜幕的掩护从另一条路赶往京城。” “你让我置神机营数百将士的性命不顾?”亚辛不悦地质问。 “那有什么?反正公主跟他们在一起反而是累赘,而你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夏风无所谓地耸耸肩,玩惯了电玩,早养成了完成任务第一的习惯,至于付出什么代价就不重要了。 夏风的话虽然刺痛了亚辛的自尊心,不过仔细一想,就算公主和自己仍跟神机营一路,只怕也没什么对付匪徒的好办法,与其一起死,还不如用这个什么“暗渡陈仓”的计谋。想到这亚辛突然抬起头问:“听说是你救了公主一命?”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夏风一脸的无所谓。亚辛眼里闪过一丝感激,对身旁的随从小声吩咐了一句什么,那随从立刻出了大营,不一会儿便回来把一纸文书交给了亚辛。亚辛接过文书后,在上面草草写了几个字,然后把文书递给夏风:“这是你的卖身契,我还给你。从现在起你就是自由之身。凭我的签名,你可以在东州任何一个城市领到新的身份证明,这算是我对你舍身救公主的报答。” “谢了!”夏风随手接过文书,看也不看便塞入怀中,见众人眼里再次露出诧异之色,夏风疑惑地看看自己全身上下,不解地问,“怎么?我有什么不对劲吗?” 亚辛叹了口气,“你是我见过最奇特的奴隶,要知道恢复自由对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的愿望,如果这个愿望突然从天而降,一般人不是磕头谢恩,痛哭淋啼,就是高兴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而你却像是对待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毫不在意,你真是让人看不透。” “你是要我给你磕头谢恩吗?”夏风一脸调侃,夸张地比划着手势说,“可惜长这么大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机会,也没做过那么高难度的动作,要不你示范一下先?” 众将一听顿时勃然变色,看样子恨不得给这不知好歹的贱奴一顿教训,却被亚辛拦住,他没理会夏风的调侃,只诚恳地望着夏风说:“兵贵在精不在多,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保着公主去晋城。” 此言一出众将哗然,纷纷质问亚辛:“军中这么多忠勇的将士,公子你为何偏偏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一个贱奴?” 在众人不满的质问声中,只听夏风一声怪笑,他边笑边不住指点着众将:“知道为什么亚辛公子是老大,而你们全都是小弟?那就是他比你们有眼光,知道我这个贱奴比你们这些勇士加起来都管用。” 这下众人顿时像炸开了锅,不少鲁莽的将领更是拔出了武器,不等亚辛公子阻拦,已有拳头刀剑向夏风身上不致命的地方招呼。营帐中顿时响起几声“哎唷”“啊呀”的痛叫,待亚辛出言喝止时,只见地上已倒下了三、四个将领,人人一脸痛苦地捂着鼻子。而夏风则在懒洋洋地把玩着一柄单刀,嘴里还不满地嘟囔着:“又重又不趁手,钢火比瑞士军刀更是差远了。不过没办法,也只有将就了。”说着冲躺在地上一个将领勾勾手指,“这刀我借用了,把刀鞘也给我吧。” 那将领更是恼怒,不过亚辛公子已经喝令住手,没机会再拼命,不由把脸憋得通红。这时亚辛已摘下自己的佩刀,双手捧到夏风面前:“这柄‘蝉翼刀’轻巧锋利,虽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刀,希望夏兄不会嫌弃。” “不会不会!”夏风毫不客气地接过刀,“呛”一声随手抽出,只见一道白光脱鞘而出,营帐中顿时透出一股森森寒气。再胡乱舞两下,果然轻便灵巧,又只有一尺多长,十分便于携带。夏风满意地收起来,咧嘴一笑,“知道你想要我卖命,帮你把瑶姬公主送到京城,所以这刀我就不客气收下了,算是我卖命的代价。一柄刀换我卖命,还是你赚了。” “夏兄说笑了。”对方的话正好说中了亚辛的心思,他脸上不由一红。方才夏风击倒那几个将领时亚辛看得清清楚楚,那敏捷的身手,不可思议的反应速度,简直是亚辛平生仅见。他当时便存了笼络的心思,不然也不会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的爱刀拱手相送。见对方对这柄宝刀并不怎么在意,他只得在心中暗叹:这小子胃口好大,恐怕不是轻易能笼络的。 不过见对方答应护送公主,亚辛也就放下心来,对夏风一拱手,“有夏兄护送,我对前路充满信心。”说完又与阳昊和众将领商量如何引开敌人,如何确定行军路线。一个计划就照夏风提议的安排下来。 天明时分,神机营剩下的五百多号人在统领阳昊的带领下,按计划沿着大路向西继续进发。队伍中有一方草草扎就的软轿,由两个健卒抬着,一个女奴穿着瑶姬公主的衣服坐在里面。而夏风、亚辛、瑶姬公主和纪萱萱四人,则化妆成山民藏在营地一处隐秘山洞中,只等天黑后再从小路走出大...山,赶往千里外的京城。 纪萱萱是得知计划后就缠着亚辛要跟他们一路,而亚辛也不放心让她跟着神机营去做诱饵,所以只得把她也带上。四人在山洞中警惕地盯着外面的天空,见那两个翼人果然随着大军慢慢飞远,直到完全看不见。不过为安全起见,大家还是决定等到晚上再上路。 “其实何必要费劲把公主送往京城?”在等天黑的无聊中,夏风忍不住对亚辛说出了心中的遗憾,“如果我要是你,就带着公主远走高飞,再不回东陵城。” ... 夏风的话让瑶姬脸上一红,眼里隐隐闪出一丝期待。亚辛却不敢看她一眼,只幽幽叹道,“我不是你,所以我只能羡慕你那率性狂放、无所畏惧的气质,却学不来。” 夏风遗憾地耸耸肩,本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聊之下还是忍不住道:“人这一生中值得去爱的人本就不多,错过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回来,别到了那时才痛苦地表白:‘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女孩说,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听的三人都是一震,瑶姬眼噙泪水,似乎在为自己的命运难过;而亚辛脸色则阴晴不定,神情十分痛苦,显然是没法下这决心;只有纪萱萱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夏风,半晌后才喃喃道:“虽然你长得很丑,不过还真是天才的诗人,随便一段话都能让人感动半天。” “我长得丑?还是很丑?”夏风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继承了父母的优点,云集了东西方人的一切优秀元素,皮肤像东方人那样细腻光滑,五官像西方人那样棱角分明,又没有西方人的络腮胡子,夏风自信就是比什么刘天王贝帅哥也不逊多让,让人评价为丑还真是第一回。 “是啊,不信你问瑶姬姐姐。”纪萱萱对夏风的反应有些惊讶,忙拉着另一个女性要她评判。瑶姬公主毕竟是淑女,说话自然比纪萱萱技巧得多,她遗憾地对夏风笑笑:“如果你的肤色是白色,肯定是大西族一个罕见的美男子,但你偏偏是黄皮肤。要知道所有种族都是以血统纯正为美,异族私通所生的混血儿,在所有种族中都是最卑贱最丑陋的下等人。我不是怀疑你有大西人的血脉,或许你父母本来就是那么丑也说不定。” 夏风张嘴结舌,半晌说不出话来。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个丑八怪,难怪来到亚特兰迪斯大陆这么久,除了别有用心的纪萱萱,没一个美眉对自己抛过媚眼。 亚辛见他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不禁同情地拍拍他肩膀安慰说:“别难过,男儿汉大丈夫,不以容貌论美丑,以夏兄之文才武功,不愁找不到一位好姑娘。” 夏风只有苦笑,不过他性格随和,性情开朗乐观,郁闷转眼便过,转而一想:能体验一下丑八怪的生活,也是一种难得的人生经历!这样一想也就释然了,还潇洒地高吟了一句:“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四人说说笑笑,时间自然就过得很快,看看外面的天色终于完全黑下来,亚辛便招呼大家:“咱们走吧,从苍狼在‘鬼哭林’伏击我们的实力来看,阳统领最多能坚持三天,咱们要趁这三天时间走出这片荒芜的山区,只要到了人多的官道和市集,苍狼就算追来,也不容易在人丛中找到咱们了。” 夜风微寒,天地朦胧,就在这朦胧夜色下,四人又开始踏上旅途。刚走出藏身的山洞不久,夏风就隐约听到远处传来一阵缥缈的铃声,像是沙漠里孤独的驼铃。夏风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谁知亚辛也是一脸诧异,显然他也听到了。二人不由面面相觑,都在用眼光相互询问:这荒山野岭,哪来的驼铃? 缥缈的铃声很快就消失在夜风中,黑夜又恢复了它的寂静。夏风见两个女孩似乎没听到那铃声,便对亚辛微微摇了摇头,亚辛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就不提这事,免得引起纪萱萱和瑶姬公主无谓的好奇和担心。四人趁黑上路,还好天上明月如盘,照得大地如同白昼,倒也少了走夜路的艰辛。 由于经过“鬼哭林”的伏击,神机营剩下的马匹已经不多,怕留下太多马匹会让天上的翼人察觉,所以亚辛只为体质虚弱的瑶姬公主准备了坐骑。还好纪萱萱从小就喜欢习武练剑,身手颇为矫健,长途跋涉对她来说也还不算什么难事。 四人避开神机营走过的大路,转向一旁的小山道,顺着蜿蜒的山道走出没多远,亚辛就不住地翕动鼻翼,神情渐渐凝重起来。夏风脸上那懒散的模样也已消失,他也闻到了,在夜空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随着四人越往前走,那血腥味也越加浓烈。终于,就连久经战阵的战马也不安起来,踏着四蹄踯躅不前。亚辛示意大家停下,然后对三人低声吩咐:“凭我的战场经验,这血腥离这儿已经不远。我先悄悄去看看,如果有什么不对劲,你们千万别过来。夏兄,她们就托付给你了。”说完也不等三人同意就悄悄向前方摸去,身影渐渐消失在夜幕中。 三人担心地等了足有顿饭功夫,终于听到前方传来亚辛颤抖的声音:“你们过来吧!” 听到他的声音三人都松了口气,但又为另外一点担心,亚辛的声音里满含着从未有过的恐惧,是什么能让这个久经战阵的年轻将领也感到害怕呢? 夏风牵着马慢慢地顺着山道过去,转过一个山坳,便看到了从未见过的血腥一幕。只见明亮月色下,无数残缺不全的尸体杂乱地散落在山道两旁,像一段段裹着衣衫的新鲜猪肉,有血还在从肉中慢慢渗出来。鲜血洒满了山道草丛,尚未完全凝固,内脏肚肠也凌乱地拉得满地都是,散发着本来的恶臭。夏风只感到一阵恶心,忙捂住自己鼻子。一旁的纪萱萱和瑶姬公主则已经“哇哇”大吐起来。 “是苍狼的人!”亚辛面色煞白地来到夏风面前,“大概有十二、三个,看他们的衣饰该是苍狼手下的高手。看来苍狼是留下他们在这儿埋伏,防着咱们这一手,就不知怎么全都死在了这里,还死得如此惨不忍睹,完全找不到一具全尸。” “会不会是什么猛兽?” “不会是猛兽,”亚辛肯定地摇摇头,“他们埋伏的地点离我们藏身处并不太远,如果高声惊叫咱们应该能听见,但咱们没听到任何声音。他们根本没来得及叫就全部死亡,我想不出有什么猛兽有这般凶悍。而且他们的尸体虽然狼藉不堪,却没有被猛兽啃食过的痕迹。” “其实咱们听到过一种声音。”夏风若有所思地望向夜幕深处。 “驼铃!”亚辛一脸骇然。 四人战战兢兢地牵马通过这段修罗地狱般的山道,继续向前赶路。另一条大道有苍狼挡路,当然是不能走了,而回头路自然也不能走,那就只有顺着这条小路继续前进,至于前面会遇到什么凶残恐怖的怪物,也已经是顾不得了。 一路上提心吊胆走了大半夜,却并没有什么遇到什么意外之事,看看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四人渐渐放下心来,黎明总是让人期待,大概就是因为光明可以驱散心中的恐惧吧。 “什么人?”转过一个山坳,一声厉喝把四人吓了一大跳,只见山坳那边居然有两个巨大的营帐,帐前还有篝火的灰烬。两个兵卒似乎正在帐前放哨,那声吆喝就是其中一个发出来的。 见对方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看打扮也不是苍狼那帮匪徒,四人稍稍放下心来。不过一时还不明对方身份,亚辛也不敢轻易暴露自己底细,正好四人都是寻常百姓打扮,而两个女孩脸上也抹了点灰尘,掩饰了她们那罕见的美貌。亚辛便装着像普通百姓那样,连连对两个哨兵点头哈腰地陪笑说:“两位军爷,我们是到大...山那边的昌邑城投亲的百姓,路上怕遇到土匪,所以连夜赶路,没想到在这儿能遇到官家的人,那真是太好了,跟你们一路我们也不怕什么土匪了。” 两位哨卒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四人,其中一个又喝问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凭什么证明你们是到昌邑城投亲的百姓?” “哎唷,军爷说笑了,这个要如何才能证明?”亚辛笑道,“不过咱们的名字倒是可以告诉军爷。”说着胡乱诌了四个名字告诉对方,两个哨兵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脸的不耐烦,肯定是没有记住那些再寻常不过的名字。 “什么人在外面喧哗?”外面的问答早已惊醒了帐篷中的人,只听她懒洋洋地问了句。两个哨兵忙隔着帐篷禀报说:“颜夫人,是几个到昌邑投亲的百姓,他们想跟咱们一路。” “哦,让他们跟着咱们吧。这一带常有盗贼出没,大家聚在一处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两个哨卒听夫人这样吩咐,便转向亚辛吆喝道:“你们可以跟在咱们后面,不过不能太近,要惊扰了我家夫人,你们吃罪不起。” “是!”亚辛赶忙答应,寻思跟他们一路,就算是白天也不容易被苍狼发现,何乐而不为?所以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 四人赶了一夜的路,此刻早已又困又乏,便找了个背风的山洼抓紧时间休息进食,当太阳升离山顶时,那些兵卒便拔营出发了。亚辛忙跟在他们后面,草草一数他们人数,大约只有三十多个兵将而已。看他们军服的样式,该是属于南王颜恭海的队伍。 白天平静渡过,晚上扎营休息的时亚辛已和那些兵卒混熟。看他们衣衫单薄,那位好心的夫人还让人给他们一人送了一件衣服出来,且允许他们晚上在营帐前的篝火旁歇息。 山里的夜幕降临得比较早,加上一日的劳顿,四人早早就偎在篝火旁悄然入睡。初夜时分,朦胧睡去的夏风被一声渗人的尖叫惊醒,只见和衣睡在一旁的纪萱萱面色赤红,双目紧闭,不住地用手抓挠着虚空,像是被恶梦魇住了。亚辛和瑶姬公主也被她吵醒,见她一直不能醒来,亚辛便轻轻扇了她一巴掌,总算使她猛然惊醒坐起来。 “怎么?做了亏心事,梦到鬼叫门了?”夏风幸灾乐祸地调侃了一句。却见纪萱萱根本没心思理会夏风的嘲讽,只恐惧地圆睁着两眼,双手紧紧抱在胸前,望着虚空喃喃自语:“不是梦,肯定不是梦,太真实了,就像是亲眼看见一样?” 亚辛皱起眉头问:“看到了什么?” ... “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夏风懒懒地打了个哈欠,了然无趣地和衣躺下,不想再听别人的恶梦。谁知纪萱萱还在喋喋不休:“我清楚地记得那座高高的四方形尖塔的样子,我小时候好像也梦到过。” ... 两人的讨论让夏风感到厌烦,不由讥讽道:“要解梦你们该找周公,别在那儿瞎琢磨了,明天还要赶路呢!”说着翻身坐起,抬脚就要把地上的草图给擦掉,但脚还没落到那图上就顿住了,双眼因惊讶瞪得溜园,就像是看到了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好半晌他才结结巴巴地喃喃道:“这这这是古埃及金字塔啊!” ... 那个面色苍白到几乎透明的枯瘦老者,拄着他那银光闪闪的法杖,顺着石级慢慢地登上了高高的祭祀塔,塔周围的人全部拜倒在地,数千人顿时鸦雀无声。祭祀塔上,史丹玛大法师冲着东方跪倒,然后把法杖高高举过头顶,向着虚空高喊:“神啊!请您告诉您的子民,降临亚特兰迪斯大陆的灾、乱、杀、死四星,会给您的子民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您的子民如何才能避免那些灾难?” 随着他的祷告,虚空中渐渐现出了一行闪闪发亮的奇怪符号,史丹玛大法师紧张地盯着那些朦胧的符号,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起来,人也在不由自主地簌簌发抖,直到那些符号彻底消失。他才突然一声痛哭,猛地拜服在地,声嘶力竭地高喊:“不能这样!您不能这样!您不能抛弃您的子民啊!” 虚空再没有任何符号出现,天地又恢复了它原有的冷漠和空寂。年迈的史丹玛大法师最后被司神官扶下了祭祀塔,他的神情是那样失魂落魄,就像片刻间就老去了十岁。一个元老院的长老忍不住迎上去小声问:“神谕怎么说?” 史丹玛眼光散落在虚处,魂不守舍地喃喃道:“神已经抛弃了亚特兰迪斯,美丽富饶的亚特兰迪斯大陆啊,将在大海中沉没!” “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虽然纪萱萱画的金字塔让夏风十分吃惊,但转而一想,也许不过是巧合吧?现实中的东西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也不奇怪啊,因为许多设定的灵感原本就来源于现实。 亚辛也叹了口气,往篝火中加了几根枯枝,然后对两个女孩示意说:“别想了,不过是一个恶梦而已,再睡一会儿,天亮还早呢。” 纪萱萱激灵灵打了个寒噤,不由把衣衫拉紧,一脸恐惧地自语:“我可不敢再睡了,要再梦到那个杀人的锥形高塔,我非被吓死不可。” 四人又恢复了平静,片刻后,夏风开始发出轻轻的鼾声,亚辛也朦朦胧胧地进入似睡非睡的境地,瑶姬公主则缩在篝火旁沉沉欲睡,只有纪萱萱还了无睡意地望着篝火发呆。就在这时,一声缥缈的铃声隐约由远处传来,纪萱萱一愣,不由往铃声传来的方向张望,心中奇怪,这崇山峻岭之中,怎么会有驼铃声? 铃声第二下响起的时候,夏风与亚辛几乎同时翻身坐起,二人睡意全消,都骇然望向铃声传来的方向,表情都是十分的震惊。只是二人目光有所不同,亚辛眼中是十分的恐惧,而夏风眼中更多的是好奇。 铃声渐渐飘近,营帐旁的哨卒也被那铃声吸引,不由骂骂咧咧地抱怨起来:“荒山野岭,谁他妈吃饱了撑的,半夜三更弄个铃当来吓人,待会儿过来看我不收拾这王八蛋。” 铃声越来越近,在月色下渐渐显出了几个朦胧的身影,伴随那铃声的,还有一种古怪的脚步声,像是些负伤的壮汉,艰难地在山道上跋涉。夏风站起来,睁大眼向那几个黑影望去,只见朦胧月色下,一个身披青色长袍、手拄法杖的枯瘦老者走在最前面,另一只手里正拿着一个小小的铃当,每走三五步就轻轻摇动一下,那勾魂摄魄、直刺人耳鼓的铃声就悠然响起来。他的身后跟着几个奇怪的汉子,个个面色煞白,步伐僵硬,动作迟缓、眼神空洞。似乎根本就没什么知觉,完全是靠那铃声的引导才知道往前走一样。 “谁啊?搞什么鬼?站住!”两个哨卒提刀迎上去,大大咧咧地拦住那些人,就在这时,只见最前面那位枯瘦高大的老者突然把手中铜铃急速一摇,铃声陡然一紧,跟在他身后的几个动作僵硬的汉子突然变得异常灵活,闪电般冲上前,不等两个哨卒反应过来,那些汉子已如鬼魅一般,转眼间便把他俩撕扯成了碎片。那些汉子动作凶悍残忍,完全不类生人,爆出的鲜血立刻染红了一大片草地。 远处的夏风吓了一跳,两个女孩更是吓得尖叫起来,亚辛也是浑身发抖,脸上的表情完全不像一个出生入死的将领。夏风注意到他那过分的恐惧,不由惊问:“你知道他们?” 亚辛哆嗦着嘴唇,用哑涩、颤抖的声音一字一顿地回答:“死、灵、法、师!” 第 31 章 第 31 章 死灵法师 帐篷外的响动惊起了帐篷中的兵卒们,有几个衣冠不整地出来查看,立刻被帐篷外的情形惊呆了。不由惊叫着返身拿起武器,互相壮着胆子把那几个形如僵尸的汉子围了起来,却没人敢走得太近,更没人敢向他们出手。 “颜夫人,交出那个东西,不然我的孩儿们就要大开杀戒了!”那个青衫老者遥遥冲帐内高喊,声音如夜枭般刺耳。他一开口,所有人都不知不觉地闭上了嘴,场中顿时静了下来。半晌后,才听帐篷中那位夫人冷冷地回道:“你想要那个东西,除非先杀了我。” “这还不简单?”青衫老者一声冷笑,手中铜铃使劲一摇,那些形如僵尸的汉子顿时像脱兔一般扑向围着他们的兵卒,出手异常凶悍而残忍。开头几个兵卒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就已经被他们拧断了脖子。剩下的兵卒一声尖叫,扔下武器转身就逃,但在那些汉子鬼魅般的追击之下,无一逃过被撕裂的命运。 “快走!”远一点的篝火边,亚辛拉起纪萱萱和瑶姬公主就暗处跑,却不见夏风挪步,他不由回头招呼,“快跑啊!这事跟咱们无关,他们不会追我们的!” 夏风看着那些汉子以自己从未见过的残忍手段杀人,心中除了恶心,更多的是好奇,实在想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从他们的动作、举止、神态,以及杀人时的冷漠,显然已经不是活生生的人了。听得亚辛招呼,他稍稍退开一段距离,远离篝火的光亮,把自己隐在夜色中,然后悄声问亚辛:“它们是什么?僵尸?” “它们是死灵!受死灵法师控制的死灵!”亚辛把两个女孩藏在隐秘的草丛中,自己返身又来拉夏风,“咱们快离开这里,若被它们发现,咱们必死无疑!” “死灵?”夏风皱起眉头,磨磨蹭蹭地不愿走,“跟僵尸有什么区别?” 亚辛悄声道:“僵尸是已经死亡的人变的,而死灵则是用活人来炼制的,被死灵法师用法术控制了身体。其实它们也已经死了,它们最后一丝魂魄被炼制它们的法师用自己的头脑和灵力来控制,一个最高级的死灵法师最多可以同时控制七个死灵。” 夏风数了数那些死灵的数量,不由悄声一笑,“有六个死灵,看来这老妖级别还不低嘛。” 说话间那些死灵已杀尽了所有兵卒,开始向颜夫人所在的帐篷围了上去,帐篷中响起丫鬟仆妇的哭泣和哀求,不过对那些没有灵智的死灵来说,她们的哀求对它们完全不起作用。它们扑向帐篷,却又像在帐篷外被什么阻了一阻,六个死灵如厉鬼般张牙舞爪,却像是始终冲不破一堵无形的墙。帐篷内,杂在丫鬟仆妇的哭号声中,隐约还有一个低低的吟颂声。 “没想到颜夫人还是位同道中人,倒要请教!”青衫老者说着,也开始低声念动咒语,六个死灵顿时像得了神助,终于慢慢冲到帐篷前,开始撕扯帐篷,转眼间就在帐篷上留下了一道道裂痕。 “咱们应该帮帮她们!”夏风突然说,“那位夫人不仅收留了我们,还对我们有一衣之恩,我们不能看着她们死在那些怪物手里。” “我也不想她们死啊!”亚辛几乎哭出来,“但除了白白送命,我们根本帮不了什么!” “死灵会不会死?”夏风突然问。亚辛一怔,“不知道,它们本来就不算是活物!” “不算活物怎么会动会跑还会杀人?”夏风眉毛一扬,眼里渐渐闪出兴奋的光芒,“你说咱们要砍断它们的手脚和脖子,它们还会不会动会跑会杀人?” 亚辛答不上来,对这个问题也从来没考虑过。只见夏风无声一笑,“呛”地一声拔出蝉翼刀:“试一试不就知道了!”说着便向场中大步而去。 难得遇到这么刺激的挑战和机会,以夏风的本性当然不会放过,连现实中拿生命去挑战极限、寻求刺激的冒险他都浑不在乎,何况这只不过是游戏。什么救人报恩的说词,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夏风的突然出现让那个青衫老者愣了一下,还第一次遇到这么大胆的家伙,老者难免生出点好奇之心,不禁高声喝问:“什么人?” “夏风!” “夏风?干什么的?” 这问题让夏风迟疑了一下,“大伙儿都说我是吟游诗人,嗯,那就算是吟游诗人吧。” 吟游诗人?老者撇撇嘴,还以为是个不知死活的武士呢!老者似乎对诗人有点好感,言语也稍微客气了些:“这儿不是吟诗的地方,赶紧走吧,小心我的孩儿们伤到你。” “那怎么行?”夏风一声怪笑,“帐篷里面那位夫人收留过我们,我不能不帮她。再说我也想领教一下你这些孩子的杀人手段,不知道是它们的手快,还是我的刀快?” “不知死活的东西!”老者面色一沉,一声咒骂,立刻摇响了手中的铜铃,同时以“分心术”控制着六个死灵向夏风扑去。经过特殊炼制的死灵,一旦被死灵法师以心力发动,动作比常人敏捷灵活得多,直如鬼魅一般。 可惜这次它们受到了帐篷中咒语的牵制,而遇上的又是几乎达到人类反应速度极限的夏风,只见场中刀光一闪,一个最先要扼住他脖子的手便与胳膊分离。蝉翼刀果然足够锋利!夏风心中大喜。不想那断了手的死灵毫无痛觉,姿势不变,依旧把断臂戳向夏风。第一次如此真切地砍断一只手,夏风心中多少有点异样,这一分神,竟被那断臂戳在脸上,顿时冒出一身冷汗。还好那断臂中并没有鲜血喷出,没把夏风弄得更狼狈。 这一疏忽,拿刀的手便被另一个死灵扭住,一时挣扎不脱,另外几个死灵也围了上来。夏风不善于用刀,但却是自由搏击好手,凌空跃起闪电般踢出五脚,把扑上来的死灵踢开几步,不过右手依然被一个死灵抓住,死灵的力量异常强大,竟要生生把他的胳膊扭断。 “啊!”夏风一声痛叫,左拳连续点刺,闪电般打在那死灵的面门上,只打得它脑袋一阵摇晃,面目一片模糊,却始终不曾倒下。夏风见状大惊:完了完了,这家伙比最好的拳击手还要抗打击,眼珠打爆都不松手,更不会倒地数八,看来我这只胳膊是保不住了。 正惊惶间,只见一道寒光从那死灵脖子间一掠而过,它的脖子顿时从中折断,脑袋骨碌碌滚出老远。夏风立刻感到手臂上一松,那个抓着他胳膊的死灵终于像具僵尸一样栽倒在地。露出它身后一脸煞白的亚辛,只见亚辛双手握刀,神情怔忡,似乎还不敢相信眼前情形。 “你证明了一件事,就是死灵也可以再被杀死一回!”夏风说着一刀砍断了另一个向亚辛袭击的死灵的脖子。经过方才那几下交手,他已渐渐适应了用刀,虽然并没有什么刀法,也谈不上有多高明,但无可匹敌的出手速度,岂不就是最大的优势? 二人并肩作战,片刻之间便把剩下的几个死灵的脖子也尽数斩断。再看那指挥它们的死灵法师,早已逃得不知去向。二人收刀相视一笑,心中都涌出战胜恐惧的自豪。 “死灵也不过如此嘛。”夏风哈哈一笑,颇有些得意。亚辛却摇头说:“今日咱们十分幸运,遇到的是比较弱的死灵,若是遇到真正超强战力的死灵,恐怕就不是这个结果了。”二人都不知道,其实是帐篷中低沉的咒语,部分限制了死灵的杀人能力。 “多谢二位勇士相救,小女子感激不尽!”一个年近三旬的袅娜少妇冲夏风二人盈盈拜倒,刚遭遇这等恐怖之事,她的脸色尚有些发白,不过依然不失那种雍容凝定的大家风度,更令人意外的是,她的容貌端庄秀美,很有贵族气韵。亚辛慌忙还礼,夏风则大大咧咧地摆摆手,“不用客气,不过是顺便罢了。” “还没请教两位勇士大名,小女子好铭记在心,时时为你们祈福!”那少妇虽然刚损失了所有兵将,却很快就从悲恸中恢复过来,从容地向两位恩人致谢。 “我叫夏风,他叫亚辛。”夏风胸无城府,或者说根本就没想过要防着谁,所以别人一问他就毫不犹豫地说了出来。那少妇听到亚辛的名字不由一怔,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听说东陵城城主有一个智勇双全的儿子,曾独力斩杀过一条海蟒,他的名字好像也叫亚辛。” “那正是不才。”亚辛见对方对自己的事迹早有耳闻,只得点头承认。那少妇眼光一亮,喜道:“原来果然是大名鼎鼎的少年英雄亚辛,就不知亚辛公子为何要打扮成寻常百姓模样,还只带一名随从在大...山中行走?” “我不是他的随从,而是他的保镖。”夏风连忙纠正。那少妇一时有些疑惑,“保镖?公子为何不带兵将而要请保镖?” 亚辛无言以对,这时纪萱萱和瑶姬见这边战斗已经结束,便也一起过来。纪萱萱远远就在冲夏风喊:“丑八怪,看不出你还很勇敢,武艺也超乎寻常的好!” 丑八怪?夏风摇头苦笑,还真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尊号。亚辛见那少妇眼里露出询问之色,忙介绍说:“那是我两个表妹,这次是跟我上京城去开开眼界。”他还不敢轻易暴露瑶姬的公主身份。听他这一说,那少妇眼光又是一亮:“你们要上京城?那太好了,我也正好是回京城的娘家祭拜亡父。还忘了自我介绍,对救命恩人我也不敢隐瞒,我乃南王妃沈丹,为路上行走方便,就以南王姓氏作为自己夫家姓氏,称颜夫人。” “南王妃?”亚辛不由一惊。东轩国分封有四大异姓王,分别镇守国境的东南西北四方,东面称东王,东陵城正是他封地的一部分。南面北面分别称南王和北王,只有西面的被称为烈王。那是因为大西国是东轩宿敌,“西”为皇家忌讳,因此把西王改称烈王。这四大王在东轩国内地位崇高,可称得上仅次于国君。 亚辛慌忙与南王妃见礼,并把她介绍给大家。纪萱萱和瑶姬都露出惊讶之色,只有夏风不以为意。在他眼里一个王妃和一个普通女子也没什么区别,最多比常人保养得好点罢了。 两拨人这下自然合在一处,连夜往京城开拔。现在目标变大,责任也变大,亚辛更加担心路上的安全。幸好第二天就能走出大...山,出了大...山就是人烟稠密的市镇,无论死灵法师还是匪徒苍狼,都不太可能在闹市杀人了。 夏风一路上只盘算着,如何才能在纵横数千里的这个大陆上找到对手杜马斯,而南王妃也显得心事重重,寡言少语。众人各怀心事,默默地往东轩国的京城赶去。 ... 经历了最早的正德帝,后来的勇帝,到现在的虞帝,曹编修已经是朝中唯一的三朝元老了。他能历经三朝而不倒,除了占着个无足轻重的编修官位置,管理皇家所有的书籍典史外,自身沉默寡言,从不得罪任何一方势力也是一大原因。但除了这些,他认为最重要的其实是自己精于推演术算,能时时趋吉避凶,处处化险为夷。 不过今天这算筹都快被自己掰碎了,依然算不出自己今天要遭遇什么样的凶险,连算三次筹子都在不停预示大凶!大凶!还是大凶!却没有任何别的暗示和破解之法,这是一生中从来没遇到过的情况。他不禁对自己的推演术算产生了怀疑,联想几天前自己无意间推演了一下天下大势和东轩国的命运,算筹居然预示天地间将有毁灭性灾难,这样的灾难一万年也不会出现一次。对此他疑惑不解,只得在心中暗叹:大概是老了,连推演术算也不灵了。 ... “谁?”他声音发颤,连退三步跌坐到椅子上,那黑影似乎向前跨了一步,然后就响起他的回答,声音冰凉刺骨:“我是神的使者?” ... 曹编修目瞪口呆地说不出话来,这样的事别说亲眼一见,就连听都没听说过。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依然不相信这是神的使者,就算是使者也只可能是地狱的使者。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方才的推演,看来这次是算准了的。 “其实我是不是神的使者又有什么关系呢?”像是看透了曹编修的心思,黑袍人淡然一笑,“我只不过是想打听一下十多年前的一些旧事罢了。” “什什么事?” “十七年前,正德帝被篡位的勇帝所杀,宫中大乱,待骚乱过去后,新登基的勇帝却没找到一件东轩国的传国之宝,我想知道这件传国之宝哪儿去了?” “传国玉玺最后不是找到了么?”曹编修一脸疑惑。 “不是传国玉玺,那是一件比传国玉玺更神圣更珍贵的东西,”黑袍人说着走近一步,苍白的脸色在昏黄的灯火映射下闪着妖异的光芒,幽暗的眸子则像是深不见底的古井,紧紧盯着曹编修,“我说的是‘龙血丹’” “龙龙血丹?”曹编修顿时结巴起来,“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如果你这个三朝元老都不知道的话,那么恐怕就没人知道了。”黑袍人遗憾地摇摇头,眼里似乎有光芒在闪烁。曹编修慌忙躲开他的目光,语无伦次地分辩着:“我真不知道,它不在我这里。” “我当然知道它不在你手上,”黑袍人说着缓缓闭上眼,静静地不再说话,他的印堂似乎在渐渐亮起,眉心也隐有光芒闪烁,仔细一看却又什么也没有。片刻后他睁开眼淡然道,“你左边衣袖里有十二枚银币,右边衣袖里有两枚铜钱和一块方巾,你腰上有一块红色胎记,后背还有一个疤痕。你楼下的卧室中有一位二十多岁的如夫人,她的枕头下压着块男人用的玉佩,我估计不是你的。” 曹编修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惊讶,一时目瞪口呆。黑袍人见他已被震撼,这才问道:“说吧,当年正德帝把‘龙血丹’藏到了哪里?他不可能不让他的编修官作秘密记录。” 曹编修苍老的脸上汗珠滚滚而下,却咬牙没有开口,黑袍人柔声劝道:“说吧,严守秘密是很辛苦的,不过也别编瞎话,假话是骗不了我的。” 见曹编修依旧咬牙不开口,黑袍人叹了口气,“你非要逼我把你变成白痴吗?”说着,他那幽暗的眼里再次闪出隐约的光芒,缓缓照定了曹编修的眼睛。老者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法把脸转开,也无法闭上眼帘。老者的眼光渐渐迷朦起来,他挣扎着把手悄悄伸向自己腰间,摸到腰中那柄匕首,然后猛地拔出使劲插进自己胸膛。这一下大出黑袍人预料,想要救时已经晚了。赶紧查看老者伤势,才发觉这一刀直接插进了心脏,鲜血顺着匕首的血槽喷涌而出。只见曹编修拚着最后一分力咧嘴一笑,胜利似地说:“我死了,你就看不透我的心了。” 见老者慢慢软倒在地,黑袍人遗憾地摇摇头,然后如幽灵般从窗口飘了出去。片刻后他已在空寂无人的长街上纵马驰骋,四蹄长有肉垫的旄马落蹄无声,使这一人一骑看起来就像暗夜中的幽灵。黑袍人任旄马自由奔驰,他则望着两旁飞速掠过的夜幕默默自问:天眼可观千里,我怎么就看不到它呢?莫非‘龙血丹’已经不在东轩国境内? 曹编修的死在朝中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一来编修官虽然品级不低,不过一向没什么实权,在朝中无足轻重;二来曹编修为人低调,许多人只把他当成皇家的一件摆设,再加他又是自杀。所以他的意外惨死,只是让百官们多了一件茶余饭后的谈资,最多再猜猜他的自杀原因,顺便锻炼一下想象力罢了。没人知道他的书房中还有一张被剖成两半的书桌,以及那剖口之奇特,这些都被有意掩饰起来了。 真正关注这件事的只有烈王蔺啸宇,自从护送虞帝登基后,他就一直驻扎京师没回西州封地。当听到曹编修的死讯,他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看到那个被剖成两半的书桌,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身经百战的他,也想不出那是什么样的神兵利器,能把剖面劈得如此光滑齐整。 “莫非,是传说中的‘黑暗之刃’?”他犹犹豫豫地说出了心中的怀疑。一旁一个年逾古稀的白袍老者立刻摇摇头:“只怕就连‘黑暗之刃’也做不到。” 蔺啸宇一怔,知道这老者的话定不会错,不由对此更为诧异:“不是‘黑暗之刃’,哪又会是什么?光明圣剑?” 老者没有立刻回答,默然半晌后才叹息道:“这样的剖痕,连我都没见过。” 蔺啸宇更为震惊,再次查看了曹编修的尸体后,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下颌发怔。三十六岁的他下颌留有短短的髯须,这使他那张国字脸多了种威严和肃穆之色。他的相貌谈不上英俊,最多只能算五官端正,不过有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再加他那结实魁伟的身躯,便给人一种出类拔萃的感觉,甚至隐然有龙临渊、虎踞岗之态。 “看来,有人在打‘龙血丹’的主意了,”他终于轻叹了一口气,“谁还在留心那失落了十多年的东西呢?”说着他猛转过身,瞪着那飘然出尘的白袍老者问:“除了曹编修,谁还有可能知道‘龙血丹’的下落?” 白袍老者想了想,“大概只有江公公还有可能吧。” “来人!立刻把江公公请到王府!”蔺啸宇话音刚落,外面就有人隔门禀报:“烈王殿下,天相法师回来了。” “快让他进来。” 不一会儿,一个青衫白袜、面容枯槁的老者推门而入,他先向烈王和那白袍老者一拜,然后面有愧色地垂下头,“师父,烈王殿下,天相无能,没能拿到那个东西,还折了带去的六个死灵。” 二人同时一惊,白袍老者不悦地追问:“折在谁手里?” “他自称是个吟游诗人,叫夏风。” 同一时间,在皇城一处荒僻的冷宫内,老迈的江公公被人扔到一间荒殿的角落。老眼浑花的江公公半晌才看清面前那个面色苍白的黑袍人,不由一惊,挣扎着要爬起来,同时色厉内荏地质问:“你你是谁?居然居然敢私闯皇城?” 黑袍人淡漠一笑,“我是神的使者,所以皇城也能随便进出。” 老太监张张嘴,“你你想干什么?” “我想知道东轩国一件传国之宝的下落,也就是十多年前失落了的‘龙血丹’!” “龙血丹!”老太监蓦地惊慌起来,“我我不知道,你让我走。” “你非要让我把你变成白痴吗?”黑袍人冷漠一笑,“不过你这个年纪,就算突然得了老年痴呆也不算意外吧。”说着他幽暗的双眼渐渐有微光闪烁,定定地盯住了老太监的眼睛。刚开始老太监还能坚持不为所惑,但渐渐地他的眼光就朦胧起来,眼中渐渐就失去了灵气,心灵之门也慢慢向对方敞开,心里的秘密也彻底暴露在对方脑海里 皇城中四处都燃起了大火,到处是宫女的尖叫和叛军的呐喊,金壁辉煌的大殿内,一位身着龙袍的年轻男子面色煞白,正抖着手把龙案上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颗殷红刺目的丹丸。手足无措的江公公正抱着个哇哇啼哭的婴儿侍侯在龙案旁,面色惨白的曹编修则尴尬地侍侯在另一边。只见龙袍男子神情凄苦,哆嗦着手拿出那枚红色丹丸,犹豫半晌,终于一咬牙,转身捏开婴儿的嘴,把丹丸塞入了她的口中。丹丸入口既化,很快就被她完全吸入了肚中。 “陛下”龙案前那位浑身浴血的将军见状大骇,猛然跪倒在地。龙袍男子泪珠滚滚而下,猛地把婴儿紧紧抱在怀中,喃喃道:“孩子,别怪父王,‘龙血丹’逃不过灵异者的窥察,只有把它溶入你的血脉,才能保证它不会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说完他依依不舍地把婴儿交给面前跪着的将领,“把她送到东陵城,交给东陵城主亚伯都。拜托了!” 那将领流着泪把婴儿系在自己背上,对龙袍男子拜了三拜,这才起身决然而去 “原来是这样!”黑袍人收回目光,嘴角泛起一丝淡笑。只是片刻功夫,他的脸上竟冒出了滚滚汗珠,脸色也越发苍白瘦削,就像刚经历过一场剧烈的搏斗。面前的江公公则瘫坐于地,神情木然,眼神呆滞,嘴角有长长的唾涎流下来,竟像是真的变成了白痴。 当江公公最后被抬到烈王府时,那白袍老者只看了他一眼便是一声叹息,“咱们晚了一步,他已经中了‘窥心术’,他心中的秘密全都保不住了。” “瑶姬公主有消息没有?”烈王猛地冲外面一声厉喝,一个将领慌忙禀报道:“有侦骑回报,护送瑶姬公主的东陵城神机营在大...山中遭到匪徒苍狼的伏击,几乎全军覆没。统领阳昊阵亡,瑶姬公主和亚辛副统领下落不明。” “派出本王的亲卫虎贲营,立刻往大...山搜寻瑶姬公主。无论如何一定要抢先找到她!” ... 夏风懒懒一笑,“那都是天界里才有的东西,难怪没人能懂了。” “天界?”众人不由露出惊讶之色,纪萱萱却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听他胡吹,胡乱在鼻孔中插两根大葱,就当自个儿是大象;胡乱编两句歪词儿,就当自个儿是神仙了?” 夏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跟你说实话你当我是胡吹,跟你胡吹你却当我说的是实话。算了,你还是继续当我吟游诗人吧。” 几人正说笑间,只见前方一匹速度奇快的高头大马正无声地迎着众人奔来,奋蹄狂奔却不带一丝蹄声,这已经让众人感到怪异了,那马背上的骑手却让人更感怪异,只见他一身黑袍在风中猎猎飞舞,高高的斗篷几乎遮住了他整个面庞,远远望去,就像是传说中的死神。众人见他没有减速的意思,不由让在大道两旁,留出大路让他过去。 “谁是瑶姬公主?”他远远就在喊,出于本能,瑶姬公主立刻答应了一声:“我是。” 话音刚落,那匹马已向她冲来,速度不减。不等众人做出反应,在两匹马交错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拦腰一把就把瑶姬公主抱到了自己马鞍上,跟着一夹马腹,那马顿以超出常人想象的速度冲了出去,像一道白箭射向与众人前进相反的方向。 “住手!”“放下公主!”夏风与亚辛几乎同时高呼着纵马追去,不想那匹白马速度是如此惊人,即便驮着两个人也比夏风和亚辛的马快出许多。二人拼命打马狂追,却还是眼睁睁看着前面那匹马越跑越远,渐渐逃出了二人的视线。 又追了一程,再看不到对方的踪影,眼见前方岔路条条,二人不由面面相觑,知道追也是白追,只得回头先与纪萱萱和南王妃汇合。众人商量半晌,最后只得先到晋城向烈王求助。而夏风因为答应过亚辛,要把瑶姬公主平安送到晋城,如今晋城遥遥在望,却被人当着自己的面把公主掠了去,这无论是从面子还是从信誉上讲,他都不能就此不管。不由在心中暗叫倒霉,同时发誓,不找回瑶姬公主决不罢休! “烈王殿下!亚辛无能,让人把公主掠去了,请烈王治罪!” 亚辛匆匆进城后就与南王妃分手告别,然后就急急赶去拜见烈王,把瑶姬公主被掠的经过仔细地对烈王说了一遍。只见烈王蔺啸宇面色铁青,神情震怒,但他并没有发作,只冷冷抬手示意说:“这不怪你,是本王低估了对方!” 看到与亚辛同路来王府的夏风和纪萱萱,烈王眼里露出一丝疑惑,“这两位是” 夏风一看烈王神态气势,就知道是个掌握实权的人物,本着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的原则,稍稍收敛起那满不在乎的神情与他见礼,以后说不定还要找他帮忙呢。 “夏风,吟游诗人夏风?”烈王听到夏风自报姓名后面色微变,不禁仔细把他打量了几眼,跟着哈哈一笑,“你为本王出力护送瑶姬公主,本王决会不会亏待你。来人!打赏!” 不一会儿便有内侍手捧托盘出来,盘上尽是些黄白之物,出手之豪阔让出身豪门的亚辛和纪萱萱都看得目瞪口呆。不过夏风却浑不在意,只扫了那些东西一眼便懒洋洋地抱拳说:“夏风没能把公主平安送到晋城,已经惭愧万分了,岂敢要烈王赏赐?” 夏风毫不在意的神态让烈王一怔,他不知道夏风也是富贵惯了的主儿,什么样的金银珠宝没见过?见他推辞,烈王面色一沉:“本王赏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 见对方不悦,夏风只得在心中对自己说声“不要白不要”,便冲烈王一拱手:“那就多谢烈王殿下了。” 烈王脸色稍霁,对夏风摆摆手:“不用客气,找回公主的事还需要你出力。先下去休息准备吧,一有消息本王就立刻通知你们。” 三人忙告辞出来,被内官带到客房暂息。直到他们去得远了,烈王才问一旁那白袍老者:“你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老者犹豫了一下,“看不透,有武士的身手,又有术法师的气质。他是我平生仅见的奇特人物,若能为大王所用,当是百年难遇的奇才。”说到这老者话锋一转,“如何找回瑶姬公主,殿下有什么好的办法?” 烈王想了想,阴阴一笑,“除了通知各地探马留意打探,看来只好找翼人帮忙了。” 漫步在古香古色的晋城街头,夏风为它的繁华惊叹不已,不由叹道:“我想不到远古的城市也如此繁华富足,不过如此富裕繁华的城市,就不怕引来翼人的抢掠?” “不怕,翼人耐力不长,通常无法深入到大陆腹地,再说,”亚辛指指远处高大的城墙,“晋城城头上和不少重要的场所,都有京师神机营驻扎,他们装备有威力强大的曳光箭,那是翼人的克星。” “曳光箭?” “对,是一种由火药发射的特制火箭,点燃后会喷火飞向空中的目标,所以叫曳光箭,”亚辛边说边比划着解释,“有点像小孩子玩的钻天猴,它升到空中后会炸开,里面包裹着的碎铁片会飞射出来,射向四面八方,杀伤力可达数丈范围,是翼人最恐惧的高空武器。” “哦,我明白了,”夏风恍然大悟,“就像是一种高空炸弹!” 见亚辛露出迷茫之色,夏风不想给他解释什么是炸弹,便转过话题问:“咱们这又是要去哪里?” “我知道晋城有一位非常出名的占卦师,咱们现在就去找他,让他为咱们指点一条找到瑶姬公主的明路。” 朦胧幽暗的地牢牢门被一重重地打开,烈王在提着灯笼的狱卒带领下,穿过长长的甬道,最后来到一间几乎密闭的牢门前,从门上的窗口往里一看,只见一个皮肤白皙、身材矮小的裸身少年正呆呆地缩在牢房一角,对牢门外的响动充耳不闻。 烈王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向狱卒微微示意,狱卒慌忙打开了牢门。烈王弯腰钻进牢房中,先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回头呵斥外面的狱卒:“本王让你们好好对待阿莱特王子,你们怎么能让他住这样的地方?” 这间牢房应该说已经收拾得非常整洁干净了,完全不像一件牢房。地上铺着地毯,床上被褥枕头俱全,桌上还有茶壶酒杯等用具,墙上甚至还挂有几幅粗劣的字画条幅,寻常百姓家中也没这么齐整。烈王呵斥完狱卒,这才回头对那少年笑道:“阿莱特王子,本王一时疏忽,竟让你在如此简陋肮脏的地方受苦,实在是不安,还望王子不要介意才好。我回头立刻让人把你送到好一点的地方养伤。” ... “烈王殿下,我是你的阶下囚,有什么话直说就是,不必让阿莱特费劲去猜。”他淡淡说道,语音中带有明显的异族味道。 “王子殿下,本王是有事想求你帮忙,”烈王叹了口气,“我想让你的族人在晋城以西帮我找一个人,我知道这是你们所长。” 阿莱特王子漠然道:“我都被烈王殿下关到这地牢中了,还怎么通知自己的族人?” 烈王好整以暇地微微一笑,“本王知道你们能发出一种咱们听不到的声音,这种声音在空中可以传出很远,你们可以在很远的距离传递一些简单的信息。本王这就把你转移到一处高楼上,你向着天空喊叫,希望你的族人能听得到,然后你把本王的要求告诉你的族人。本王会让沿途的驿站做好准备,给你的族人留下食物和落脚歇息的地点,这样他们就能深入东轩国腹地。如果能找回本王要找的人,本王立刻恢复你的自由。” 听到最后这句,阿莱特王子眼睛一亮,不由站了起来,露出了他背上那对紧紧贴在身上的肉翼。他略显紧张地仰视着比自己高出整整一个头的烈王:“你说的是真的?” “本王言出必行!” “那好!我就试试!” “笃、笃、笃!”恭恭敬敬地敲过三下请神鼓后,神情肃穆的占卦师这才对跪坐在神案跟前的亚辛低声道:“你可以开始问了。” 亚辛恭恭敬敬地跪坐在地上,而夏风则百无聊赖地站在他身后一丈远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没口香糖只好用手指代替了。夏风一向对这等装神弄鬼的勾当充满厌恶,不过现在是在游戏中,什么样的设定都有可能,没准这些在现实中欺骗愚民的把戏在这儿说不定真的管用呢。夏风因为这也才耐着性子等在后面。 “我想问一位朋友的下落,我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她?把她掠走的那个黑袍家伙是谁?为什么要掠走她?”亚辛说完恭恭敬敬地拜了一拜。年逾花甲的占卦师捻着颌下数茎白须,声色不动地垂下眼帘:“把她的名字写在沙盘上。” 占卦师嘴里念念有词,浑身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直到近乎癫狂。这时,只见沙盘上开始慢慢显出一些符号和潦草的字迹,像是有一支无形的笔在细沙上笔走龙蛇,直到把整个沙盘写满。亚辛好奇地看着那些字迹,根本不是熟悉的东轩文,也不是略知一二的大西文或塞姆文。那些字他一个也不认识。 占卦师终于长长松了口气,慢慢睁开眼,神情像是刚经历过一番剧烈运动般疲惫。当他看到沙盘上那些字迹时,脸色“唰”一下变得煞白,眼睛因恐惧而睁得老大,哆嗦着嘴唇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大师,卦上怎么说?”亚辛小心翼翼地问,占卦师的神情让他有些担心,生怕瑶姬公主已经出了什么意外。 “别别问我!”占卦师突然抬手抹去那些字迹,“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今天就当没来过,我也从没见过你,更没算过这一卦!” “那怎么行!”亚辛不由急了,“你说过可以算天底下一切事,再说你也收了我的卦金。” “卦金我加倍退还给你!”占卦师忙道,“但是我什么也不知道,你问也是白问。” “混帐!”亚辛的少爷脾气终于爆发出来,一巴掌扇飞了桌上的沙盘,怒视着占卦师质问,“你分明是算出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怕什么?” “我我不敢说啊!”占卦师几乎要哭出来,“你的朋友是落到了最恐怖、最邪恶的死亡之星手里,你就是知道她的下落也是白搭,我也不敢泄露死亡之星的行踪。” “死亡之星?”亚辛不由皱起眉头,“什么是死亡之星?” 占卦师犹豫半晌,终于低声道:“最近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流言,说灾、乱、杀、死四星已降临亚特兰迪斯,它们将给大陆带来空前的灾难。我从来不相信这种流言,可看到方才那卦象后,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任何人也不敢对死亡之星有丝毫的冒犯啊!” “冒犯了它会怎样?”亚辛尚未说话,夏风已懒洋洋地踱过来,依旧在啃着自己的手指。占卦师愣了愣,呆呆地摇摇头:“不知道。” “那你知道冒犯了我会怎样?”夏风脸上露出“星爷”招牌式的阴险笑容,停止了啃手指,手慢慢落到刀柄上。 “你你想怎样?”占卦师话音刚落,只见一道白光已从胸前掠过,前胸衣衫顿时被从中剖开,连胸腹上也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刀痕,血珠慢慢就渗了出来。占卦师见状以为已遭毒手,不由一声惨叫,一下子软倒在地。 “哦,i’m sorry!”夏风神态自若地擦擦刀尖上的血迹,“这第一刀我本来只是想吓吓你,谁知学艺不精误伤了你,实在对不住了。这第二刀我原是想割你一只耳朵,不过既然第一刀已经弄伤了你,这第二刀我就只削你一撮头发算了。你别乱抖,不然我不好瞄准。” “别!别!我说!我说!”占卦师慌忙跪倒在地,然后哑着嗓子对亚辛说,“你那位朋友已经被带到了铜陵山脉,他们他们要翻越铜峰。” 这下轮到亚辛的脸色变得煞白,眼神发直,脸上的恐惧比占卦师更甚。夏风见状不由把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嘿!怎么了?” 亚辛深吸口气,涩声道:“铜峰又叫死亡之峰,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最高的山峰。” 第 32 章 第 32 章 死亡之峰 ... 一个翼人顶着高山上的刺骨寒风缀在那两个黑点之后,像苍鹰一样在暴风中勉力保持着平衡,他那堪比苍鹰的眼目能清楚地看见地上那个黑袍魔法师,以及他牵着的那匹健壮的旄马,还有横卧在马背上那个不知生死的白衣女子。若那是普通人,他早就扑下去把那女子掠走了。但直觉告诉他,自己根本没资格招惹那个暗黑魔法师,甚至连靠近都不敢。 “快告诉阿莱特王子,他们已向塞浦路斯峰进发,再往上将超过我所能达到的极限,没法再跟踪了!”那个翼人向山腰盘旋的同伴高喊,那同伴立刻向更远的伙伴传话。很快,这个消息就靠翼人这种特有的本领,顷刻间便传到了千里外的晋城,传到烈王府那座最高的摘星楼上,听到这消息的阿莱特王子立刻把它转告给了一直守候在一旁的烈王。 ... 白袍老者遥望西方临窗而立,大袖飘飘恍若画中仙人,高楼上的烈风吹拂着他及胸的白须,也把他那苍茫的声音吹得有些缥缈恍惚起来:“终于有人要去做这件毁天灭地的大事,终于有人要挑战神的权威了!” “阻止他!一定要阻止他!即便需要翻过铜陵山脉追到大西国境内,也一定要阻止他!”烈王有些失态地挥舞着手臂,一向镇定从容的脸此刻也涨得通红,“这件大事即使要做也该由本王来做!只有本王才能做这末世之神!”说到这他猛地站到那白袍老者身旁,“苍冥法师,你是整个东轩国最伟大的术法师,只有你才能阻止他!你要什么条件,请尽管开口。” 白袍老者漠然一笑,“我的条件其实很简单,就是永远不要用到‘龙血丹’,永远也不要挑战神的权威。” 烈王一怔,似乎有点犹豫,但最后还是一咬牙:“好!本王答应你,在你有生之年,本王决不用到‘龙血丹’!” 白袍老者神情肃穆地转头盯着烈王,一字一顿地道:“我是说——永——远!” 烈王一呆,张张嘴还想说什么,不过一见白袍老者那坚定的眼神,最后也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好吧,我答应你。” “可惜这里离铜陵山脉足有千里,我即便想阻止,恐怕也是追不上了。”白袍老者遗憾地抚须叹息。烈王一听,立刻应道:“这好办,本王也有两匹旄马,还是速度最快的千里雪。法师立刻骑马出发,一日之内便可赶到铜陵山脉。” “另外再给我找一件瑶姬公主的随身之物,这样即便追不上她,也可以用‘追踪术’一路跟着她。”白袍老者话音刚落,烈王就立刻答应:“本王这就让人叫亚辛送一件来。” 在楼下目送着白袍老者纵马绝尘而去后,烈王立刻对身旁一位将领吩咐:“从本王虎贲营挑选最精悍的三百武士,随本王立刻出发,即刻赶往铜陵。另外”说到这烈王沉吟了一下,“你再带上本王的信物亲自去请御林军边统领,请他出手相助。” “烈王殿下,”那将领犹豫了一下,小声提醒道,“南王妃假借祭拜亡父之名,已经悄然带着南王颜恭海的密函和信物去见虞帝,这个时候大王突然要离开,我怕” ... “是!”那将领赶紧抱拳躬身领令,直到烈王去得远了他才站直身子,手搭凉棚看看天空,只见白云下有无数翼人像苍鹰一般在空中盘旋,他立刻高叫:“来人!立刻在摘星楼周围再加派两队神机营!” 天空中的翼人没能逃过黑袍魔法师的眼睛,看看前方那白雪皑皑巍然耸立的死亡之峰,他薄薄的嘴唇泛起一丝冷笑。有天眼之助,他可以轻易躲过烈王的探马侦骑,却躲不过天空中这些讨厌的眼睛。不过很快就要登上连翼人也飞不上去的高度,稀薄的空气和暴烈的寒风,连这些空中勇士也不敢去冒险,到那时,就可以彻底甩掉这些讨厌的尾巴。 ... 马背上的瑶姬除了呼吸就完全一动不动,刚开始被掠的时候,瑶姬还拼命挣扎,不停地要这个家伙放了自己,但不久以后她也就不叫了,尤其到这雪域之后,连呼吸都要用上全身的力气,哪里还有体力来质问对方是谁?为何要掳掠自己? ... 说着魔法师抓了一把雪塞入自己口中,然后从马背的褡裢内拿出几块肉干,就着冰雪啃起来,并把一块肉干也塞入瑶姬口中,同时抓上一把雪,也塞入了她的口中。 “快吃!不吃东西你过不了这死亡之山!”见瑶姬根本无力咀嚼,他有些急了,不由喘着气吼道,“无论你多不想吃东西,都要把它给我吃下去!不然我扒光你的衣服,把你做成裸体冰雕供人参观!” 他的威胁总算奏效,瑶姬公主边流泪边努力咀嚼着,那泪水还没落到地上,就已经变成冰凌挂在她的脸上,她的脸此刻已笼罩上了一层白霜,就像戴上了一层面具。 ... 由于不知道那个黑袍家伙和瑶姬公主登山的线路,他们只得照着那占卦师的推算,向最高的铜峰攀登。他们不知道那个黑袍魔法师走的是另一条路,是从离顶峰不远的一条隐秘山谷斜斜插过去,越过了这道冰雪屏障。 在可以望到顶峰的山腰,两个向导无力再上,指点了他们登顶的线路后就告辞下山。三人扔掉不必要的东西,带上肉干和提神的辣椒,拄着夏风特制的简陋雪杖,用长绳把各自系起来,这才开始向人们口中的死亡之峰进发。 铜峰被称为死亡之峰,那是因为在这个高度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痕迹,就连翼人或飞鸟也没法飞上这个高度。除了稀薄的空气、暴烈的寒风、漫天的大雪以及随时可能遇上的雪崩,最可怕的还有脚下随时可能出现的雪窟窿。这些像陷阱一样的雪窟窿,上面虚虚地覆盖着软雪,人要一不小心踩上去就会被它一口吞噬。还好夏风有过攀登珠穆朗玛的经历,一路上指点亚辛和纪萱萱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陷阱。二人不禁对夏风又是钦佩又是好奇,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吟游诗人如何会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本事?到现在却还一直默默无闻,这些本事中的任何一样,都足以让他名扬天下。 经过亚辛和纪萱萱从未经历过、也无法想象的艰难跋涉,三人最后终于登上了死亡之峰!在暴烈的飓风中三人不顾呼吸的困难,忍不住吃力地高喊,这一瞬间,他们都忘了这次登山的目的,只沉浸在征服亚特兰迪斯最高峰的喜悦中。 “看”亚辛突然发现了什么,不过却因呼吸困难而说不出话来,只得指着下方向夏风示意,只见在下方一块晶莹的冰壁内,有什么东西在熠熠闪光。夏风仔细看了又看,始终无法确定那是什么东西,不过可以肯定那决不是冰雪的反光。夏风看了半晌,心中天生的好奇不由占了上风。虽然那儿崎岖陡峭,又不在下山的线路上,他还是在向亚辛和纪萱萱示意后,自己拿上雪锹,独自向那儿慢慢靠过去。 用雪锹勾着坚冰小心地滑到那面冰壁前,夏风终于看清了冰壁内的情形,只见两个中年男子正执着刀剑,摆出一副打斗的姿势,却被晶莹寒冰永恒地凝固在了这面冰壁中。其中一个明显是黄皮肤的东轩人,相貌威武,身材伟岸;而另一个则是金发碧眼、相貌英俊的西方人,夏风估计那就是大西族了。想来是突然出现的雪崩把他们瞬间埋葬,以致他们根本没作出任何反应就被冰雪封存,经过不知多少年的风云变幻,终于变成了两个栩栩如生的冰封标本。方才在山顶上看到的光芒,就是东轩人手中的那柄宝剑。 ... 把剑在手中随意舞动两下,无论长短轻重都十分趁手,比蝉翼刀还合自己脾气。夏风满意地收起短剑,对那个东轩人挥挥手:“老兄,这剑留在这儿也是浪费,干脆送我得了,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ok!老兄果然是爽快人,不打搅你们聊天,拜了!” 顺着原路回到山顶,只见亚辛和纪萱萱正躺在一背风的角落直喘粗气,夏风把剑递给亚辛看,亚辛蓦地就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好半晌才激动地比划着说:“是是光明圣剑,传说中的” “行了行了!”见他呼吸都十分困难,夏风不由打断了他的话,“下去再说吧,你要喜欢送你得了,反正是白捡来的。光明圣剑?当是玩《传奇》啊?” 三人相互搀扶着随着山坡向西而下,一步步挪到开始长有树木的半山腰,到了这里亚辛才能完整地说出话来,“光明圣剑,是当年东轩国第一剑客曹天望的随身兵刃,相传十多年前他曾与大西帝国第一剑手古尔丹吉约斗,结果二人都不知所终。原来他们竟把决斗地点选在了亚特兰迪斯的最高峰,结果又双双葬身在这里,难怪从那以后再没听到过他们的消息。真可惜了这两大绝顶高手!”说完唏嘘不已。 “哦,原来是学人家华山论剑啊!”夏风不由莞尔一笑,“朝天亡,这名字取得好,果然是在离天最近的地方亡了。”说着把剑递给亚辛,“你要喜欢就送给你了。” 亚辛蓦地睁大了眼,半晌才不可思议地问:“如此宝贵的兵刃你就随便送人?” “谁让你先把蝉翼刀送了我,我收了你的刀却没能把瑶姬公主平安送到晋城,这柄剑算是我给你赔罪了。”夏风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再说性命相搏时,真正决定生死的往往不是兵器,而是勇气、胆略和头脑!” 亚辛眼里露出深思的神色,不由微微点了点头,却把剑又还给夏风:“这剑既然是你先得到,定是天意,我不能要。” “哪有那么多的天意?我的话就是天意!”夏风说着依旧把剑塞给亚辛,亚辛还是坚决不要。二人正相互推辞间,一旁的纪萱萱一把便把剑拿了去:“你们不要给我得了,最多我不收报酬把这难题给你们解决了。” 两个男人这下没什么好推辞的了,当然也不好找纪萱萱要回来。夏风不禁在心里暗暗咒骂,本来是看亚辛那么喜欢这柄稀世宝剑,想送给他抵了当初收他蝉翼刀的人情,这样要是万一找不回瑶姬公主,也不至于继续跟着他浪费时间。谁知竟被纪萱萱这野丫头给搅了局。 在夏风的指点下,三人在雪地中挖个雪洞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继续向山下攀去。走到山腰,夏风看到雪地中那些高大的树木,不由灵机一动,用刀砍了一棵下来,再把一个已经用不着的包裹割成布条,把削好的树条用这些布条扎成一个简易的小雪橇,然后让体力已经完全透支的纪萱萱和亚辛坐上去,并教会他们如何控制方向和减速。自己则削了块简易的滑雪板,然后踏上滑板从山坡上呼啸而下,在前面为他们开路。高山速降也是夏风喜爱的运动之一,他那矫健的身手和风驰电掣般的速度,让亚辛和纪萱萱直看得目瞪口呆。若不是要照应他们的雪橇,恐怕他们还会看到夏风更为惊险的动作。 这一来三人下山速度加快了许多,没多久就越过雪线,抵达了树木参天的原始山林。 就在三人下山的同时,烈王蔺啸宇也率三百虎贲营勇士追到了铜峰山腰,一个探路的武士喘着气匆匆来到烈王面前,高声禀报道:“烈王殿下,我们发现了苍冥法师留下的记号!” ... “这条山谷倒是越过铜陵,出兵大西国的好去处。”烈王若有所思地望着那条山谷,他的目光就算在风雪中依然凛冽如初。这话让身旁的众将领心中暗惊,尽皆无言以对。 “咱们继续追上去!”烈王说着毫不迟疑就要向山谷中进发,却被一名将领闪身拦住。那将领三十出头,剑眉斜飞入鬓,凤眼中隐有冷芒闪烁,面部线条刚烈冷硬,身着御林军统领制服,即便全身裹在臃肿的皮毛大衣中,依然像柄利剑一般笔直挺拔。 “烈王殿下!”那将领抱拳拦在烈王面前,神态不亢不卑,“从这儿再往前便是大西国疆土,末将临行前领有虞帝口谕,任何军人不得越过国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边长风你好大胆!竟敢阻拦烈王!”烈王尚未开口,身旁一个将领已忍不住厉声呵斥起来,不过声音中明显有色厉内荏的味道。烈王不以为意地对他摆摆手,问道:“边统领,如今瑶姬公主被人掠过了国界,难道咱们就算了不成?” “虞帝已令末将负责把公主救回来!”边长风边说边开始脱下保暖的皮衣和制服,在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脱衣服,无疑是拿生命来冒险,众人都不明所以。方才那个呵斥他的将领故意刁难道:“边统领,虞帝口谕不容任何军人越过国界,你怎么救公主?” 边长风把最后一件军服脱下来叠好,然后再裹上保暖的皮衣,这才对那将领淡淡道:“我将以普通百姓身份进入大西国,找不回公主就不再回来。望将军看在同僚份上,把我的军服带回晋城,转交给我的妻子。” 见他独自踏入了风雪弥漫的山谷,烈王忍不住摇头叹道:“边统领,虞帝随便一句话就能让你不折不扣地去执行,为何本王的请求你始终都置之不理?” 边长风没有回头,风雪中响起他那不咸不淡的声音:“国无二主!” 烈王面色一寒,但跟着又指着他远去的背影对身旁的虎贲营武士们赞叹道:“作为军人,都应该像他那样!只是一定要先弄清楚,谁才是真正的一国之主!” 武士们望向边长风的目光都有些复杂,有尊敬,有佩服,也有同情。只见远处边长风那孤单笔挺的背影,渐渐没入了大雪飘飞的苍茫世界 远远看到山脚下那个小村落,夏风忍不住小声嘀咕:“不知道大西人是不是好客?会不会热情款待咱们,让咱们好好吃顿饭休息一夜?我现在就想有个席梦思。” “席梦思?”亚辛和纪萱萱都是一愣。夏风忙解释说:“席者,草席也,睡在草席上做梦或发呆,就叫席梦思。” 二人回味半晌,均微微点头表示赞同,纪萱萱更是满脸的钦佩:“你随便胡诌一个词,意思都那么的贴切,果然不愧是诗人啊!” “你不用担心大西人,”亚辛一脸轻松,并没有进入敌国的紧张,“大西国的东部依然是我东轩人占绝大多数,尤其是这铜陵山脉一带,因为土地贫瘠,气候寒冷,很少有大西人的足迹。看那村落的建筑模样,依然是我东轩族的同胞。” 说话间三人已来到村前,远远就有几只恶犬扑出村来相迎,直冲三人狂吠,跟着是几个拿着扁担锄头的黄皮肤东轩村民迎了出来,个个一脸的不善。 “又是山那边过来的,多半又不是什么好人。”一个愣头青模样的年轻村民虎视眈眈地盯着三人,眼里满是敌意。亚辛见状忙陪笑说:“我们确实是山那边过来的行脚商人,在山上遭了暴风雪,货物都丢了,伙伴也都走散,还望大家好心收留一晚,我们定有重谢。” “那个穿黑袍子的家伙是不是你们的伙伴?他还带着一个漂亮姑娘!”一个村民突然喝问道。亚辛忙解释说:“他不是我们的伙伴,而是掠走了我们伙伴的强盗!” “哦,你们也被他抢劫了?”村民们面色稍霁。亚辛见状忙道:“我们正是要一路追踪他,从他手里吧我们的朋友救下来。你们见过他?可知道他的下落?” 几个村民立刻七嘴八舌地抢着向亚辛解释起来。原来离他们并没有见过那个黑袍魔法师和瑶姬公主,而是得到不远一个村子传来消息,说一个黑袍人带着个姑娘来到村里,山民们好心地款待了他们,谁知那少女突然向山民们求救,说她是被那黑袍人掳掠来的公主。几个血气方刚的山民自然要找那黑袍人理论,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顷刻间那黑袍人就连杀数人,抢回了那姑娘,跟着上马绝尘而去。这消息让大家对山那边过来的人都充满了戒心甚至敌意,所以才会如此对待亚辛他们三人。 “你们可知道他要把那姑娘带去哪里?”听到这消息,亚辛忙追问那黑袍人的下落,一个村民不敢肯定地说:“听传来的消息说,那黑袍人好像是要到大西国的京城波塞东。” “他们要去波塞东?”一听到瑶姬公主的下落,亚辛就恨不得立刻追去。夏风忙劝道:“咱们也不急在这一时,先在这儿休息一夜,明日再出发不迟。最好还能找到几匹马,这一路千山万水,又没有直达班机,咱们若没有牲口代步,那要走到什么时候?。” 亚辛一听也是,只得在村中暂时歇息一夜。山里的夜寒冷而漫长,三人被安排在村里最富裕的村长家里,纪萱萱独占了村长之女的闺房,而亚辛和夏风则住在她的隔壁。数日的疲惫,使夏风和亚辛早没了联床夜话的兴趣,二人早早就进入了梦乡。 半夜里,隔壁纪萱萱的尖叫把二人惊醒,慌忙披上衣衫过去一看,只见纪萱萱面色煞白,神情惊恐,不住对二人道:“这这屋里有鬼!” 鬼?夏风差点要骂出来,忍了半天才说:“纪大小姐,半夜三更你把我们叫起来,又是要我们听你讲你那个关于金字塔的恶梦?” “不是梦!”纪萱萱更不没心思理会夏风的挖苦,只抓着二人的手不住地说,“我听见房里有动静,虽然很细微,但依然清晰可辩。我还发现有桌上一块肉干不见了,我的衣衫和包裹也被动过!” “或许是老鼠吧,山里总是有不少老鼠的。”夏风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女孩子总是怕老鼠,对它总是要大惊小怪,对此他也表示理解。谁知纪萱萱猛一下抓住他的胳膊,满脸惊恐地说:“不是老鼠,决不是老鼠,因为因为我听见了他们说话!” 缩在房间一角,夏风感到有些好笑。从来没想到过自己居然会用“真实幻境”的顶极装备隐身披风来抓老鼠,这要让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 房中静静的没有任何声音,缩在披风中的夏风倦意渐浓,不由打起盹来,正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听到一阵老鼠活动的悉索声,跟着是一声微不可察的悄声嘀咕:“喂,这儿还有好吃的!” 夏风猛一下就惊醒过来,躲在披风中凝目望去,只见两个细小的影子正相互帮助着爬上桌子,桌子刚好在窗前,月光静静投射到桌上,把桌上那两个影子照得一清二楚,那是两个身高仅有三、四寸、五官四肢俱全的小人! “快来人啊!”床上的纪萱萱突然一声惊叫,顿时把两个小人吓得转身就跑,二人灵活地沿着桌脚滑到地上,然后向床底跑去,不想身披隐身披风的夏风早已悄然拦在那里,其中一个小人立刻被他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拈了起来。 “放开我!快放开我!”小人拼命大叫,可声音依旧十分细微。夏风收起隐身披风,刚好门外的亚辛也冲了进来,借着他手里的灯盏,夏风终于看清了手里那小人的模样。只见他除了身材细小外,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穿着精致小巧的衣衫,甚至腰中还别有一把短刀。正打量间,只见他突然拔出短刀就向抓着自己的手指刺去,夏风一惊,忙松开手指,那小人立刻落到桌上,翻身爬起就想跑,夏风忙取过桌上的茶杯,一下子便把他扣在了杯子中。 ... 说完稍稍抬起杯子,留出一道缝隙,片刻后只见一把精致小巧的短刀从缝隙中扔了出来,夏风捡起那刀子,只见它就像是一件小巧精美的玩具。夏风收起刀子,这才把杯子揭开,只见那小人面色煞白,蹲在地上一动不敢动,眼珠咕噜乱转,似乎是在寻找脱身的机会。 “嗨!你好,认识一下,我叫夏风。”夏风脸上露出友善的表情,边自我介绍边向那小人伸出一根手指,那小人眼里露出惊疑之色,犹豫半晌,终于伸手握了握夏风的手指,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山姆!” “山姆,你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夏风友好地摸摸他的肩膀,脸上露出真诚的微笑,同时把刀子还给山姆,“别随便拿刀子刺人,它对别人没什么威胁,却会激起别人的敌意。” ... “好可爱的小人!”纪萱萱眼里露出看到小猫小狗的神情,伸手就要去摸山姆,却把他吓得连连退缩,亚辛也立刻拦住她说:“别碰他,那是卑鄙无耻的小人!” “怎么这么说?”夏风不解地问。亚辛脸上露出厌恶之色,解释说:“我小时候听老人说过,这世上有这种生活在暗处的卑鄙小人,他们像老鼠一样盗窃人们的粮食和物品,损坏人们的东西,还窃听别人的隐私并到处传播,比老鼠还可恶,因此人人得而诛之,‘打小人’也是咱们的一种风俗和本能。本来以为世上再没有小人了,没想到在这儿又碰到一个。” “我我们不是小人!”山姆连忙大声分辩。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夏风不由笑着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借之族’,就像东轩族和大西族一样,是一个特殊的民族,只是个子有点矮小罢了。”山姆大声说道,可声音听在旁人耳中还是有些细微。夏风哑然失笑,“是啊,只是有‘点’矮小而已。”跟着他又饶有兴致地问:“借之族?为什么叫这个怪名字?” “我们是靠借他人的东西生存。”山姆理直气壮地挺起胸脯,“你们巨人占据了世界上所有的东西,没给咱们留下任何可以利用的土地和生活环境,因此我们只有靠借你们的东西来生存。我们通常借了东西是要还的,除了粮食,其实我们吃得又不多。” “噢,难怪!”夏风恍然大悟,“难怪我有些小东西常常找不到,过段时间却又莫名其妙地在最显眼的地方找出来,那都是你的族人们干的吧?” “没错,我们一般情况都是有借有还。”山姆理直气壮地点点头。夏风突然想起这种情形是出现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不由一呆,暗道:莫非现实中也有“借之族”? 众人的动静早惊起了村长,只见他也擎着油灯进来看个究竟。一见桌子上的小人,他立刻脱下鞋子就高叫:“快打小人!”说着就要往山姆头顶砸下去,夏风忙架住他的胳膊不悦地喝道:“住手!他是我的朋友山姆!” “你你居然跟小人交朋友?”村长一脸惊诧。夏风立刻纠正说:“他不是小人,而是‘借之族’的山姆!” “山山姆?”村长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事,大张着嘴半晌说不出话来。夏风也不理会他的惊诧,把桌上一块肉干塞给山姆说:“快走吧,以后出来要小心点,不是每一次都会这么走运。” 山姆目瞪口呆地抱着肉干,满脸疑惑地问:“你你让我走?还给我吃的?” “是啊,你们吃得又不多。”夏风不以为然地笑笑,“可惜我个子太大,不然还真想到你家里坐坐,喝杯茶聊聊天,顺便也认识一下你的家人。” 山姆愣了半晌,突然向夏风招手说:“你跟我来!”说着灵活地滑下桌子,然后来到屋角,指着地上的地板对夏风示意,“你把这儿撬开。” 夏风不明所以,一旁的亚辛已抽刀把那木板撬开来,立刻暴露出地板下那间精致小巧的房子,有厨房,有客厅,有卧室,甚至还有卫生间。夏风饶有兴致地参观半晌,最后惋惜地摇摇头:“可惜这一撬开,你的天花板全给毁了。” “是啊!”纪萱萱也插嘴道,“你的家让人知道后,恐怕也不能住了,村长可不会像我们这么好心。” “我也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山姆大声道,“我们‘借之族’生活的圈子一向很小,通常就只在这个村子里。我一直想到远方去看看,去做一个勇敢的冒险家。我听说你们要去最繁华的城市波塞东,把我也带上吧,你们是唯一友好对待‘借之族’的人,我相信你们!”说到这他的神情黯然,“再说我也没有了家人,他们全都死在这个村子的巨人手里。” 夏风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山姆,不由想起了自己,自己何尝不是对平淡无味的生活感到厌倦,这才不住地参加各种各样危险的极限运动,到世界各地去冒险。这山姆要是一个正常人,恐怕也是一个不甘于平凡的极限爱好者。这样一想就有答应他的心思,便把目光转向纪萱萱和亚辛,想看看他们的意见。 “好啊!”山姆的可怜身世早已博得纪萱萱的同情,一看夏风有带上他的心思,她便率先鼓起掌来,“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小人,我愿意跟他做朋友。” “尊敬的小姐,”山姆一本正经地纠正道,“我是‘借之族’的山姆,不是小人!” “哦,对不起山姆,我是东轩族的纪萱萱,很高兴认识你。”纪萱萱赶紧抱歉地向山姆伸出一根小手指,山姆捧着她的手指很绅士地吻了一下,把纪萱萱逗得“咯咯”乱笑。亚辛一看二人都打算带上山姆,只得没好气地道:“既然你们两人都同意,我也没啥好说的,不过我要提醒你们,千万别太相信这些小人。你们别忘了无论在大西族或咱们东轩族的语言中,都是把最卑鄙最无耻的家伙比喻成小人。” “别胡乱联系好不好!”夏风忍不住拍了亚辛一巴掌,自己心中却在嘀咕:是啊,现实生活中也是把卑鄙无耻的人比喻成小人,不知道这中间有没有什么联系?难道现实生活中也曾经有过这种“借之族”的小人? “我们同意带上你了,去准备一下吧。”见亚辛不再反对,夏风便对山姆示意,“不过我们只答应带你到波塞东,然后你就得自己独力求生。我们不能照顾你一辈子!” “太好了,你们把我带到波塞东就成!”山姆说着钻进自己房子,胡乱收拾了一些衣衫和随身用具,出来后又不好意思地问:“我我可不可以带上我的朋友波纳,她也想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 “没问题,也不在乎多带一个。” 一听夏风这样说,山姆高兴地对三人说一声:“我这就去叫她。”说完钻入地板下的甬道,转眼间就消失不见。不一会儿,他已拉着个犹犹豫豫的小人出来,向三人介绍说:“她就是波纳,我最好的朋友。” 波纳比山姆要瘦弱许多,也比山姆要胆小,穿着漂亮的花衣服,梳着两个长长的小辫。夏风一看见她就觉得像极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不由恍然大悟,笑问山姆:“她是你的女朋友吧?你这是要带着她私奔?” 山姆不好意思的笑笑,“她的父母嫌我不够机灵,家里又比较穷,不同意把女儿嫁给我,所以我只好带她私奔了。” 小人也要嫌贫爱富?夏风觉得十分有趣,看看山姆那被撬开的家,不由玩笑道:“你这家不错了,三室一厅带厨房卫生间,还是全装修,起码相当于中产阶级。为了爱情你全都放弃了?” 山姆深情地望了牵着的波纳一眼,“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放弃。” 夏风的友好和轻松让波纳渐渐平静下来,很淑女地小声与三人见礼招呼。一旁的村长见三人居然跟两个小人交上了朋友,不禁迷惑不解地摇着头离开,边走边感慨说:“疯了疯了!真是疯了!” 经这一闹,五人都无心再睡眠,看看外面天色也快亮了,干脆收拾行囊准备上路。村里除了可以买到粮食,没有马匹也没有骡子,夏风三人只好打算到前面市集再碰碰运气。而山姆和波纳则躺在一个特制的木头盒子里,由夏风一路带着,第一次踏上了他们冒险的旅程。 ... 作为东轩人的康腊老汉一家,像所有住在东城的东轩人一样平平常常,既没有奢望也没有绝望地生存着。百年前大西人攻破太阳城的惨烈早已成为一种遥远的传说,即便年逾花甲的康腊老汉也几乎快忘了那个传说,到他儿子这一代更是每日里起早贪黑地忙着赚钱养家糊口,早已经对百年前的传说失去了兴趣。只有康腊老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偶尔想起自己的祖先曾经是东轩人,曾经创建过雄霸整个大陆的东轩帝国。 一匹高大健硕的长毛骏马无声地在康腊老汉的家门口停下里,马上的骑手似乎很清楚自己要找什么样的人。翻身下马后信手一挥,原本插着的门就无声而开,他则像回到自己家一样,牵马就进了这小小的院落。 “什么人?”康腊老汉夜里总是很惊醒,立刻就操起家伙出来看个究竟,曾经为大西帝国服役十多年的经历,使他根本不怕寻常盗贼,不过这次来的不像是个盗贼,因为没有一个盗贼会这般从容,尤其还牵着一匹骏马。 身穿黑袍的不速之客没有理会康腊老汉,而是把马拴在门旁,然后从马鞍上抱下一个人来,像拎小鸡一样拎进了康腊老汉的房间。康腊老汉傻乎乎地跟进去,本想喝问他要干什么,可对方那死神一样的打扮以及僵尸般惨白的脸,让康腊老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不速之客把那个人放到屋中的椅子上,康腊老汉这才发觉那是一个神情痴呆的美貌女子,看打扮应该还是个贵族女子。正打量间,只见那黑袍来客把一个褡裢扔到桌上,解开褡裢的绳子,房中顿时金光灿灿,那竟然是一褡裢的金币!康腊老汉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金币,眼睛顿时就直了。 “你什么话也不要问,只严格照着我的话做,这一袋金币就是你的。”不速之客边说边把金币尽数倒出来。 “为什么?”康腊老汉刚问第一个问题,那不速之客便抓起一把金币塞回自己怀中,却什么也不回答。康腊老汉顿时想起他方才的话,对金币的渴望立刻超过了好奇心,不敢再问半个字。 “这个女子我暂时交给你帮我照顾,她现在像个白痴一样什么也不知道,你只需每天喂她吃喝就成,直到我来接她为止!只要你不出什么差错,这些金币就是你的。” 康腊老汉望着那些金币使劲咽了口唾沫,对方说一句,他就点一下头,虽然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可想到方才对方的话他就什么也不敢问。那不速之客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淡淡问:“如果这期间她有什么差错,你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康腊老汉呆呆地摇摇头,不速之客那张隐在黑色斗篷中的脸阴阴地一笑,指着外面说:“你一家大小包括你两个孙子共七口,就会像你猪圈中那七头猪一样!” 说完黑袍人就开始往外走,康老汉忙收起金币疑惑地跟出来,却见自家猪圈并没有什么异状,正疑惑间,只见那黑袍人双掌掌心中有闪电一般的莹光亮起,跟着就像一道闪电落到了猪圈里。然后他若无其事地转头对康老汉说:“今天的事对任何人都不要提起,不然有什么结果,我想你也猜得到。” 他的眼光把康老汉吓了一大跳,那是一双对任何生命都冷漠到冰点的眼光,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说完这话他已牵马出去,等康老汉追出来一看,却早已不知去向。 鬼!一定是鬼!康老汉哆哆嗦嗦地回到院中,没有听到任何马蹄声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不是鬼是什么?想到这他忙提灯到猪圈边一看,顿时吓得一跤跌坐于地,只见七头肥猪连哼都没哼一声,脑袋就已经与脖子彻底分离! 第 33 章 第 33 章 终极猎杀 矗立在城西最高的方锥形祭祀塔的塔顶,俯瞰苍茫大地,黑袍魔法师飘飘然似欲乘风而起,夜风把他的黑袍吹得猎猎作响,使他的身影在月夜下颇有些飘逸。 “城里没有‘枫枞之星’?”他紧闭双目,一脸诧异,眉心处隐有光华透出,顷刻间便照遍了整个波塞东城。再极目远处,依然没有发现心目中的目标。不过在望向东面的时候,却意外地有了新的发现。 居然追到大西帝国来了!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疲惫的冷笑,一个白袍老者月夜下一骥孤骑纵马疾驰的身影落在了他的脑海中,白袍老者胯下是一匹神骏无匹的雪色旄马,像一道白色闪电奔驰在夜幕笼罩的幽暗大道上。再往远一些,他的冷笑变成了满意的微笑,不由暗自点头,你终于也来了,总算没辜负我的期望。 脚下的塔内突然响起了一阵沉闷的声音,跟着就感到祭祀塔在微微震动,像有什么巨大的物体在撞击塔的内壁,似乎想要破壁而出。他侧耳听听塔内那粗重的呼吸声,不由在心里对它说:畜生!别着急!我很快就会放你出来! 祭祀塔内的骚动惊起了守卫它的帝国守卫,十多人不由惊惶失措地出来察看,只见如银的月光下,高高的祭祀塔顶端,似乎有一个披着斗篷的黑影在烈风中飘忽不定,就像传说中的死神!看到这情形的守卫们没一个敢上去细看,直到那黑影在月色下突然凭空消失。从那以后,守卫们就经常梦到今晚看到的情形,私下里他们都一致认为,他们那一晚不幸地看到了传说中的死神。 经过半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波塞东高大的城郭终于遥遥在望,远远望着那巍然耸立的城楼,夏风不由发出一声惊叹:“我靠!比《魔戒》里的魔都还要宏伟,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变成了霍比特人。” 只见由巨大石块垒成的城墙,在夕阳下泛着青白色的光芒,像横卧在大地上的一条蜿蜒巨龙,把大地凭空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城外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和田庄,城里隐约可见无数高大巍峨的白色建筑,就像是童话中的城堡和宫殿。 “波塞东!伟大的波塞东!”背上的褡裢中传来细小的惊呼,夏风回头一看,只见波纳和山姆正趴在褡裢的边沿,一脸激动地望着远处的城楼,眼里满是兴奋和期待。夏风不由莞尔一笑,吓唬他们说:“小心,波塞东的人恐怕比那小山村的人更为可怕噢。” 几人一路说笑,在接近城门时夏风有些担心地问亚辛:“咱们就这么进去会不会有麻烦?咱们可没有什么户籍或别的什么证明。” “那到不用太担心,”亚辛忙解释说,“大西帝国并没有和东轩国一样严格的户籍制度,波塞东听说也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城市,只要你有钱,谁都可以到这儿来做生意或定居,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 “噢!”夏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难怪大西帝国能战胜东轩国,成为这个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了。” 三人说笑着进了城,沿着宽广笔直的街道随意漫步。只见街上不时能看到金发碧眼的大西人,以及肤色黝黑的塞姆人和黄皮肤的东轩人,他们的数量并不比大西人少。只是他们的穿着打扮和居住的房屋,明显比大西贵族们低了好几个档次。 三人漫无目的地闲逛着,沿着石面拱桥信步越过塞昂河,来到城西大西人的聚居区,到了这里三人才明白,什么叫宏伟,什么叫壮观。只见脚下是宽广笔直的白色大理石街道,两旁是浑厚雄伟的大理石建筑群,远方还能看到波塞东大神庙那白色的尖顶一切都是那般的恢宏。即便是见惯了现代化大都市的夏风,也不禁为它的古朴和雄伟赞叹不已。 “看!就是那个锥形尖塔!我梦中见过的那个!简直一模一样!”纪萱萱突然指着远处高喊起来,声音中满是惊讶和恐惧。夏风顺着她所指望去,只见远处一个最高的建筑在夕阳下披着金色的光芒。那顶端上是一个小小的平台,而下半部又被近处的高楼挡住,让人一时看不出它是个什么样的建筑物。 “走!过去看看!”夏风好奇心一起来谁都拦不住,亚辛虽然焦虑瑶姬公主的下落,不过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只得跟着他过去。三个人沿着大街走过几个街口,最后终于可以看见那建筑物的全貌。夏风远远就倒抽了一口凉气:“乖乖!这不就是古埃及金字塔吗?比最大的胡夫金字塔还要大了一倍不止!” “什么金字塔?这是大西人最有名的祭祀塔啊!”亚辛立刻解释说,“它是波塞东最大的建筑物,也是最雄伟的建筑!” “它是怎么建成的呢?”夏风眼里露出迷醉之色。现实中小一半的胡夫金字塔都还是世界之迷,这些大西人是怎样建成这个更大的呢?刚想到这夏风又不由感到有些好笑,这不过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只需来个移山填海或五丁搬山之类不知所谓的魔法,也许一夜之间就建成了。这样一想也就释然了。 “别过去!”纪萱萱突然停下脚步惊叫起来,“我怕!那个塔内有一个令人恐怖的东西!” “不会吧?”夏风疑惑地打量着高塔,继续往前没有停步,“它的四面好像全都是用巨石封死了的,里面会有什么东西?” 话音刚落,只见那祭祀塔内突然传来一声沉闷的撞击声,跟着从地低传来一阵低低的咆哮。把垒塔的那些巨石都震得簌簌地直掉碎屑沙砾。一队守卫祭祀塔的卫兵顿时面如土色,惊惶失措地相互询问:“又像那晚一样,要不要报告上面?” “咱们快离开这儿吧,我怕!”纪萱萱面色更是煞白,一脸的惊恐,甚至都不理会夏风和亚辛,自己转身就跑,直跑出好几个街区才稍微镇定点。 ... “胡思乱想的孩子!胆小如鼠的女人!”夏风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亚辛也露出一脸的不以为然。就在这时,只听远远传来一阵清脆的马蹄声,顺着长街风驰电掣而来,跟着是路人的相互转告和欢呼:“快看!是帝国最英勇的武士和皇家侍卫长,英俊的帕拉思伯爵!” 路人使用的是大西族语言,语言对夏风并无障碍,亚辛和纪萱萱也粗通一二。三人好奇地望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只见一小队大西族武士正顺着长街纵马向这边飞驰而来,他们个个身形彪悍,精美的甲胄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芒。冲在最前面那位武士年纪不到三十,相貌异常英俊,一身威武的戎装仍掩不去他那懒洋洋的随和模样,他的神情就像是午后在树荫下打盹的雄狮。 一看到他夏风的眼光就蓦地一寒,似有厉芒从瞳孔暴射而出。跟着他就从路边冲了出去,孤身拦在大路中央,叉腰冷冷直视着飞驰而来的那名骑士。路旁的人们不由发出一阵惊呼,眼看那战马在快要撞上夏风时,马上骑手突然一勒马缰,战马立刻人立而起,跟着是一声愤怒的“诙诙”马嘶,它落下的前蹄离夏风的脚尖已不足三寸。 “混帐!”“找死!”“快滚开!”后面几个武士纷纷勒马破口大骂,夏风对他们视而不见,只静静地盯着自己面前这个英俊的武士首领。 “是你!”马上的骑手向同伴们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他此刻的神情就像醒来的雄狮,瞬间就恢复了那机敏的身手和锐利如鹰隼般的目光。 “是我,”夏风傲然一笑,盯着那骑手冷冷问道,“我现在该叫你什么?尊贵的帕拉思伯爵,还是伟大的极限飙王杜马斯?” “你是为我而来?”盘膝坐下后,先为夏风倒上一杯血红色的葡萄酒,然后为自己也倒上一杯。原来的极限飙王杜马斯——现在的帕拉思伯爵,对随从们挥了挥手,众人立刻退了出去,把二人留在这间酒馆最尊贵的贵宾室中。 “我是为我哥哥而来。”夏风冷冷地盯着一身中世纪戎装的杜马斯,只见对方眼睛瞬了瞬,神态自若地端起酒杯,却没有说话。夏风一声冷笑,“我正奇怪自己怎么能如此容易就战胜了连续三届的全能飙王,原来你是要借我躲开极限奥运会来这儿进行一场新的冒险。” 杜马斯轻轻呷了口血红色的葡萄酒,眼神中露出一丝疲惫:“我已经认输了,为何你一定要缠着我?胜负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 “胜负对我来说不重要!”夏风冷冷地摆弄着自己的刀柄,让蝉翼刀不断从鞘中弹出,然后又使劲推回去,刀与鞘那刺耳的摩擦声单调地在房中回响,“我只想真正击败你,彻底打垮你!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杜马斯的眉头皱了起来。 “你真不知道?”夏风语气有些夸张,脸上露出嘲讽之色,“你该不会忘了十多年前,与我哥哥夏飞进行的最后那一次‘死亡列车’赛吧?” 听到“夏飞”这名字,杜马斯的手微不可察地一颤,只觉得夏风的声音就像他的目光一样阴冷:“你大概没想到那次玩耍般的极限比赛,居然会有一个好事者用摄像机把全程拍了下来,那带子后来又辗转到了我的手里。你很走运,我请教过律师,从那带子上实在无法判断你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只知道,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能在极限运动领域对你构成威胁了。” 说到这夏风站了起来,把酒泼到地上:“你虽然违背了极限运动的精神,但我依然还是光明磊落地对待你。现在我正式向你宣战,让咱们在这个世界来一场真正的‘终极猎杀’!我无法把你送进监狱,但总可以在你最得意的领域击败你,打垮你,直到消灭你!”说完,夏风带着一脸的决然转身摔门而去。 客人离开这间贵宾室已经很久了,杜马斯依然一动不动地呆坐着,神情是那样迷茫。是啊,是无意还是故意?自己直到现在也还是想不起来,只记得对面的列车拉着撕心裂肺的汽笛厉声呼啸着风驰电掣般飞驶而来,马上就要达到自己所能作出反应的极限,而身旁的夏飞依然没有跳离铁轨的意思,他的嘴角还像以往一样泛起了胜利的微笑。然后然后自己在最后关头往旁跳开了,躲过了擦身而过的死亡列车,但夏飞却被撞得粉身碎骨,那血肉模糊的惨状至今仍留在记忆深处,比这更清晰的,是跳离铁轨前自己肩头轻轻撞上他的感觉,这感觉到现在依然清晰地留在自己的记忆中,比灾难现场还令人不安。 “伯爵大人,帝君和元老们正在等候着您,我们已经要迟到了。”一个随从在门外小声催促,杜马斯一怔,思绪立刻回到这“现实”中来,怅然若失地拿起桌上的佩刀,他慢慢来到屋外,脸上恢复了原本的从容,懒懒地对随从一挥手,“好,咱们这就赶去帝国宫殿。” 帝国宫殿处在波塞东西城的中心,是上一代帝王用数十万奴隶历经三十多年才最后建成,它是大西人的骄傲,是大西帝国的权力中枢,同时也是那些修建它的奴隶们最悲惨最痛苦的回忆。 迈着矫健的步伐踏上帝国宫殿那高高的阶梯,杜马斯不由自主地想,是不是每个处在权力颠峰的统治者,都喜欢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就连住的地方也要比常人高出许多。 “你总算赶来了!”等候在宫殿门外的麦克雷元帅见到杜马斯时终于松了口气,没有理会杜马斯的军礼,他就拉起杜马斯的手就走,边走边说,“希拉尔那帮老糊涂只想着自己享福,根本不管即将降临帝国的灾难,还在千方百计地阻挠咱们出兵,现在理查德陛下和叶赛亚王太后最信任你,史丹玛大法师也对你青眼有加。这次咱们能否说服王太后和元老院出兵,就全靠你了!” 精明强悍的麦克雷元帅是元老院最年轻的元老,同时也是帝国军队中最年轻的元帅。年仅四十出头的他,完全是靠着传奇般的经历和出类拔萃的军功,年纪轻轻就成为帝国元老院十二名元老之一。而他口中的希拉尔元帅则是和他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希拉尔出身贵族,十六岁起就在帝国军队中服役,虽然没立过什么大的军功,但靠着高贵的出身和循规蹈矩不犯错误的基本素质,一步步由下级军官升到元帅的高位,成为帝国军队中唯一一个年纪超过七旬,却依然在军中服役的老人。年龄的差距注定了他与麦克雷在思想上的差异,他们二人正是代表了帝国军队中两股最主要的势力——激进的少壮派和循规蹈矩的元老派。 随着麦克雷元帅进入帝国宫殿,杜马斯暗自感到好笑,自己这个局外人,只因无意间成为叶赛亚王太后的亲信,现在居然成了少壮派和元老派共同争取的目标。以普通中级军官的身份居然就能参加决定帝国命运的军事会议,甚至还是其中一个重要角色。 随着麦克雷元帅进入元老院的议事大厅,只见处在大西帝国权力颠峰的十二名元老早已等候在那里,他们依次是史丹玛大法师,霍图鲁和波尼司神官,以及包括麦克雷在内的帝国军四大元帅——希拉尔、布莱恩和唐尼,另外就是管理帝国最重要部门的几个文职官员,波什图、迪卡尔、佩里加、阿罗约和甘约翰,大西帝国的实权人物全都集中在了这里。 “你总算是来了,帝国的第一武士,居然让所有元老来等你。”须发皆白的希拉尔挖着自己的鼻孔,一脸轻蔑地调侃着刚进入议事厅的杜马斯,作为兢兢业业从底层爬到军队最高层的希拉尔元帅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靠着拉希姆公爵一封举荐信就一步登天成为军中骄子的帕拉思,有什么魅力能让美丽而高贵的叶赛亚王太后为他着迷? 杜马斯尚来不及回应希拉尔的话,就听门外的侍从突然拖着长声高喊:“理查德陛下和叶赛亚太后到——” 元老们纷纷站起来,目视大门方向,右手轻抚左胸,稍稍弯腰低头,向进来的大西国帝君和他的母亲行礼,不敢因为他们是孩子和女人而稍有怠慢。 理查德陛下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一身严肃的礼服和金质的王冠并不能掩去他顽童的本色,虽然竭力装得像大人一样迈着稳重威严的步子,但一双碧蓝的眼珠还是不住往四下乱瞟,看到一脸严肃站在一旁的杜马斯时,他的嘴角不由泛起了一丝顽皮的坏笑。 跟在他身后的叶赛亚王太后是那种让男人仰慕,却不敢亲近的女人,她保养极好的皮肤和冷傲的面容,足以让人忘掉她的年龄,其实她也不过三十出头而已,这个年龄对出身高贵门阀的她来说,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长可及地的金色礼服和白狐皮的披肩把她全身上下裹了个结实,可她依然给人一种摇曳生姿的感觉。 帕拉思伯爵的目光让她的脸颊有点火辣辣的感觉,不过她没有转头,只是冷漠地随着儿子来到议事厅最尊贵的位置坐下来,坐在儿子的身旁。直到她和儿子坐下后,元老们也才纷纷坐了下来。 “为什么没有帕拉思伯爵的座位?”理查德陛下突然的问话让所有人都是一愣,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况,按以往的经验,小帝君在这种严肃的议事会议上一般都一言不发,只百无聊赖地看着众人争吵以打发时间,像这样突然发问还从来没有过。众人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再说这是元老院的议事厅,除了元老和帝君,本不该有其他人的座位。 “你,过来!”理查德冲一个内侍官招招手,在他的示意下,那内侍官疑惑地把耳朵凑到他的嘴边,只见他在内侍官的耳边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对众人一笑,“我给帕拉思伯爵安排了一个座位,大家没意见吧?” 众人把目光转向王太后,那内侍官也用请示的目光望着王太后。这是以往的惯例,小帝君在公开场合的任何命令都要得到王太后的允许才能执行,不然任一个小孩子随便发号施令,大西帝国岂不早乱了套? 见众人都在望着自己,稳重的性格让叶赛亚习惯性地犹豫了片刻。虽然儿子今天有些出格,不过给帕拉思伯爵安排一个座位倒也符合自己的心意,再说儿子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发号施令,也不能太驳他的面子。想到这她对那内侍官摆了摆手:“照陛下的命令去执行。” 内侍官忙退了出去,众人都等着他给帕拉思伯爵搬来凳子,可等了好半晌也不见他回来,众人正感到有点奇怪时,才见那内侍官匆匆忙忙提着张小木凳进来,郑重其事地放到帕拉思伯爵面前。 那可真是一张小凳,大概只适合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众人见帕拉思伯爵尴尬地站在原地,而小帝君则在拼命苦忍他那恶作剧的坏笑,这才明白那孩子是在借机捉弄倒霉的帕拉思伯爵。叶赛亚此刻也才明白方才儿子跟那内侍官嘀咕的是什么,可惜自己一个不查就让帕拉思在众人面前出丑,心里不由有点愧疚,同时想到儿子与帕拉思的恩怨,心中却又不由自主地泛起一丝复杂的感情。 帕拉思的出现实在有些突然,不过第一次见面并没有给叶赛亚留下多深的印象,他带来了舅舅希拉姆公爵的举荐信,信上说他是帕拉思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同时又是舅舅最喜欢的学生,希望叶赛亚能让他继承家族的爵位,同时安排他在宫廷供职。 舅舅的举荐信叶赛亚不敢怠慢,所以那个几乎被人忘却了的古老姓氏“帕拉思”,很快就出现在了元老院的元老们面前,这本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古老家族,早已淡出了大西帝国的政治舞台,因此元老们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批准了帕拉思的伯爵爵位。 接下来是给新来的帕拉思伯爵安排一个合适的职位,既然是舅舅的学生,当然应该成为自己的亲信,不过重要的职位都得经过元老院审议,因此叶赛亚只好先任命他为帝君的侍从官,其实就是陪儿子玩耍的随从。也就是在他上任没多久,就给叶赛亚留下了最深的印象,他居然敢打至高无上的帝国领袖!君临天下的理查德陛下! “帕拉思伯爵,为什么不坐下?”理查德的话打断了叶赛亚的思绪,只见对面的帕拉思尴尬地在那张刚到脚脖子高的小凳上坐了下来,看他那姿势,恐怕比蹲着还难受。 杜马斯在心中暗自咒骂着这个小王八蛋,暗叹自己为何要在这相当于中世纪的宫廷中受这份闲气?自己只不过是想找到那件大西帝国的传国之宝罢了。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大概该从来波塞东的路上算起,那次无意间巧遇了那个趾高气扬又横行霸道的没落贵族帕拉思,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调戏异族女子,自己激于义愤教训了他一下,他却还不知死活地要决斗,决斗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他的那封举荐信让自己灵机一动,干脆冒充他的名字来见叶赛亚王太后,见了面才知道,本以为该是位老太婆的太后居然是如此一位高贵迷人的年轻少艾。而她安排的侍从职位刚好又便于自己在宫中寻找“枫枞之星”,于是自己这才在宫中暂时住了下来。 谁知道给理查德小帝君当侍从官根本不是人干的活,这小王八蛋根本不拿侍从当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还让侍从们分成两队像打仗那样相互打斗拼杀,也就在这游戏中,自己脱颖而出,成为所有侍从中的佼佼者,这身武艺让理查德都羡慕不已,甚至要拜自己为师学武艺。想到那次拜师的情形,杜马斯嘴边不由泛起了一丝苦笑。 “帕拉思,你教我剑术,直到我能打败你为止!”帝君拜师自然与旁人不同,就连语气都是那样理所当然。谁知道杜马斯正为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烦恼,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陛下不适合学剑,再怎么教也永远不可能打败我。” 这话让理查德愣了好半天,就像第一次有人敢在打斗中不让着自己把帝君打败一样,现在又敢拒绝自己的命令,这在他这一生中没遇到过几回,所以半晌也没反应过来,身边的侍从们不干了,马上色厉内荏地呵斥起来:“帕拉思你好大胆,居然敢说帝君永远打不过你!” 帕拉思对小帝君不得不客气,不过对其他侍从就没必要那么礼貌,冷冷地扫了大家一眼,“其实你们中任何一个他都打不过,你们却偏偏要哄他高兴,把他捧成剑术天下第一,你们这是把他往狂妄自大的路上引。再说作为一国之君,重要的不是武技,而是智慧。” 众侍从都有些心虚地闭上了嘴。理查德只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并不傻,一看众人模样就知道帕拉思说的是实话,这下他学武的心更切了,直拉着帕拉思说:“我不管,反正你得把你的武技教我,就算将来不能打赢你,能真正打赢他们这帮废物也是好的。” 被他缠不过,帕拉思只得苦笑说:“陛下,学剑术不是件容易的事,每天要一大早起来锻炼体力,训练反应,做力量练习等基本功,还要长期不断地坚持下来,才有可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身体能力,这还只是学习剑术的基本功而已。” 帕拉思本是想把学武说得艰难无比,好让这孩子知难而退。谁知这反而激起了小帝君的兴趣,一口就应承下来:“我能坚持,总之你让我怎么练我就怎么练!” 帕拉思无奈,只得从另一个方面给他设置障碍:“再说拜师也很麻烦,不仅要烧香案叩头敬茶,还要从拜师后改口叫‘师父’,这对陛下来说不合适,还是算了吧。” “什么是烧香案叩头敬茶?”理查德立刻饶有兴致地追问。这些原本是杜马斯从华语功夫片中学到的情节,其实西方人拜师并没有这么多麻烦,这不过为了打消理查德拜师的念头罢了。谁知他听完杜马斯的解释后,只嘟囔了一句,“我有许多的老师,有教礼仪的,有教历史的,也有教骑马击剑的,没一个有这么麻烦,不过也没一个有你这本事。”说完他就向一旁的侍从下令,“去准备香案和茶水,我要马上拜师!” 说着就要给帕拉思叩头,这下反把杜马斯吓了一跳,忙把理查德拉起来,只听这小帝君已经改了称呼说:“帕拉思师父,这头我算是叩过了,从现在起你就得教我剑术。待会儿他们把香案和茶水拿来,我再把剩下的给你补上。” 帕拉思这下只得勉强答应下来,本以为这不过是小孩子心性,热乎两天就会过去,谁知自己每天那么艰苦的训练安排,这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帝君居然就一直坚持了下来。他不知道对生下来就什么也不缺的理查德来说,唯一缺乏的就是“苦”,是杜马斯的训练让他第一次尝到了“苦”,就像天生富贵的杜马斯热衷于极限运动一样,理查德也立刻喜欢上了这项艰苦的训练。 ... 谁知没过几天,那个负责盯着他们的女侍一大早就慌慌张张地来禀报说,帕拉思伯爵打了小帝君。一听这话尚在睡梦中的叶赛亚就从床上翻身而起,护子心切的她没来得及披上外衣,只穿着睡袍就急急地赶到儿子练剑术的后花园。刚好看见帕拉思用木剑在儿子屁股上狠狠打了最后一下,这才把挟着的儿子放下来。 “快来人!快来人啊!”儿子哭哭啼啼地向四周高喊,突然发现了匆匆赶来的叶赛亚,委屈得叫了一声“母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叶赛亚顾不得察看儿子伤势,立刻就冲跟来的侍从们喝骂道:“还愣着干嘛?把那个狂妄犯上的家伙给我拿下!” ... 一阵凉风吹来,叶赛亚突然意识到自己仅披着睡袍,雪白的胳膊和大半个胸脯全暴露在外面,还好有个识趣的女侍拿来了披肩,叶赛亚赶紧披上披肩把自己裹紧,这才稍稍镇定了点。却见对面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眼里毫无畏惧,居然还在用那种火辣辣的目光盯着自己。那目光让叶赛亚突然泛起一种羞怯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丈夫去世后还从来没有过。 “你不知道冒犯帝君是死罪?”叶赛亚努力装出冷酷的样子,可脸颊上还是有那种热乎乎的感觉,那肯定是脸颊上飞起了掩饰不住的红晕。 “把他给我推出去,立刻绞死!”理查德大声向侍从们下令,侍从们没有动,都把目光转向叶赛亚,处决一个人怎么也得经过太后允许,况且这还是一个贵族。 “你除了像个暴君一样滥用手中的权力还会做什么?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学生?”帕拉思脸上并没有犯下死罪的惊恐,甚至连一丝忏悔的神情都没有,反而是轻蔑地对小帝君撇撇嘴,那神情更加激怒了理查德,他忍不住指着帕拉思还击说:“你除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欺负我一个孩子还会做什么?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老师?有本事你去参加死亡大决斗,跟真正的武士去打!” “只要是公平决斗,没什么我不敢参加。”帕拉思一脸无所谓地耸耸肩。理查德立刻抓住他的话说:“好!你曾经跟我说过,学剑要有武士精神,要把荣誉和承诺看得重于生命,你既然答应就不要反悔,你要不能战胜所有对手,我看你还有什么荣誉可言!”说到这他向几个侍从一挥手,“先把他关起来,我要看他最后是怎么死的!” 几个侍从依旧把目光转向叶赛亚,二人的对话勾起了叶赛亚的好奇心,她忍不住追问儿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打我!”理查德说着嘴一撇,差点又要哭出来。帕拉思却冷冷地盯着他说:“我教你剑术,不是要你用它去欺负弱小,幸亏她没死,不然我宰了你都有可能!” ... 叶赛亚知道原委后倒有些理解帕拉思的举动了。玛利亚小姐是波什图大公的孙女,仅比理查德小一岁,从七岁起就进宫作为理查德的伴读和玩伴,她从小就聪明乖巧,不仅甚得叶赛亚喜爱,就连所有侍从侍女对她都爱护有加,叶赛亚内心深处隐有把她培养成未来王后的心思。像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宝贝居然伤在儿子手里,就连叶赛亚也恨不得教训儿子一顿。不过就算是这样,作为侍从的帕拉思也不该冒犯小帝君。想到这叶赛亚便对侍从们示意说:“照陛下的话去做。” 被侍从押着经过叶赛亚身边时,帕拉思突然俯身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叶赛亚,你真迷人。” ... 一个多月后,当帕拉思被带到那形如古罗马斗兽场的决斗场时,才知道什么是死亡大决斗。当年大西帝国崛起之初还是一个松散的军事联盟,各领主之间矛盾重重,帝君为了制止内讧和缓和领主之间的矛盾,便约定矛盾双方可以派出自己的军中勇士来进行决斗,胜的一方赢得利益。这风俗传到现在已成为大西帝国一年一度的新年祭典,是用武士的血来向上苍祈福的祭典。 在史丹玛大法师的颂祝声中,祭典开始了,分成红、兰两色的军队从四个边门被放进决斗场,他们依照衣服的颜色自动分成两队开始厮杀,在小小决斗场中演绎那宽广战场的血腥与勇武,直到一方被打败、消灭,尸体和伤残到无力作战的武士被抬出决斗场,然后剩下的一方再分成两队,继续方才的厮杀,这样一直厮杀下去,直到只剩下最后一人!这个人将被授予军中第一武士的称号,军阶也将连升三级。 ... 目光敏锐的麦克雷元帅看到了帕拉思的利用价值,波什图大公感激他为孙女不惜冒犯帝君的恩情,叶赛亚王太后为他的勇武征服,三个人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帕拉思这个普通的侍从官一步登天成为皇家侍卫队长,一个重要性远超过军阶的职位。 这一切对帕拉思伯爵,也就是极限飙王杜马斯来说,不过是又一场“终极猎杀”的胜利,多次死亡竞赛的经验加上黑暗之刃,使他在这场中世纪的决斗场上成了唯一的胜者。他的英勇也征服了理查德,开始真心实意地以他为师学习剑术。不过顽童心性,总不忘在一切可能的场合给这个敢打自己的老师以难堪,就像在这次帝国军事会议上一样。 “帕拉思伯爵,你坐着很难受吗?为什么动来动去?”看到帕拉思的狼狈模样,理查德脸上绽出了恶作剧的微笑,有机会捉弄这个连死亡决斗都不在乎的老师,现在成了理查德的一大乐事。 “行了!理查德!”叶赛亚阻止了儿子继续胡闹,转头对一干元老们示意说,“咱们进入今天议题吧,麦克雷元帅,请你陈述出兵塞姆诸部的理由。” 精明强悍的麦克雷站起来,对叶赛亚和理查德微一颔首,“理查德陛下,尊敬的叶赛亚王太后,诸位元老,帝国多年无战事,这严重影响了帝国的利益。大家都知道,没有战争,几乎就没有新的奴隶来源,这已经引起了贵族们的不满,肮脏的塞姆人和卑贱的东轩人天生就该是我大西人的奴隶,是帝君无与伦比的仁慈,让他们归顺我大西帝国后就可拥有平民身份。可就是这样,仍然还有塞姆人和东轩人靠着高山和沙漠的掩护不愿归附帝国。为此,对他们只有征服!彻底的征服!除了这个理由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充分的理由,这个理由我想请史丹玛大法师来陈述。” 麦克雷说完坐了下来,他的发言让元老中唯一的东轩人甘约翰有些尴尬,不过却没人注意到。大家都把目光向史丹玛大法师,只见帝国的宗教领袖神色怔忡,半晌才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我虽然并不赞同麦克雷元帅的观点,不过神谕已经告诉了我们,毁天灭地的大灾难就要来临,在这个灾难来临之前,想必大家都会记起亚特兰迪斯大陆上那个远古的神话和传说:神把创世的所有秘密封存在了波塞东,由恐怖的司芬克斯神兽看守,并用巨型石塔镇压。神把打开石塔的法器交给了亚特兰迪斯大陆上的三个民族——大西族、东轩族和塞姆族。谁能把这三个民族联合起来,用这些法器打开石塔的封印,谁就有可能掌握创世之秘,洞悉一切天机,谁就可以挑战神的权威,成为可以毁天灭地的末世神,或者成为新的创世神!”说到这史丹玛大法师顿了顿,苦涩一笑,“现在要想让三个民族消除仇恨联合起来,这几乎是不可能了,也许征服是唯一的选择。我倒不希望打开石塔造就一个新的创世神或末世神,而是想或许有人可以利用这种神的能力,成为拯救亚特兰迪斯大陆的救世主。” “那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征服东轩国和塞姆族?夺得他们的法器?然后打开石塔?”叶赛亚露出深思的表情。 “先不说这个神话和传说的可信度,就只是征服东轩国和塞姆族的军事行动,恐怕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如果这么容易就能征服他们,三十年前咱们就做到了。”另一位头发花白的元帅布莱恩连连摇头,他也是一位贵族出身的元帅,年过六旬,三十年前就是帝国军中一位威名远播的名将。 “是啊!”他身旁的唐尼元帅也无奈地摇着头,“大家不要忘了还有沙漠和高山,如果不是这些天堑,大西帝国的铁甲军团早就踏遍了整个亚特兰迪斯。” 五十五岁的唐尼元帅有资格说这话,二十多年前他就是铁甲军团的著名将领,曾经带领铁甲军几乎踏遍了帝国的所有国土,用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和钢铁般的意志,镇压了波及全国的东轩人的叛乱。帝国的四大元帅除了希拉尔,都有一段不朽的军功。 “神谕未必就准确,”见两个元帅都已表态,希拉尔元帅也适时地表明态度:“再说就算征服了东轩国和塞姆族,也未必能得到他们的神器。为了一个完全没有把握的目标,就要帝国以倾国之力出兵东轩和塞姆部,这是拿整个帝国的命运和前途去冒险!” “其实大家还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一脸瘦削的霍图鲁司神官接过话头,虽然是史丹玛大法师的副手,可他常常与大法师的意见相左。见众人都把目光聚到自己脸上,他才好整以暇地抚须轻叹,“东轩人和塞姆人未必还保有他们的神器,就连我大西帝国自己的神器,其实也早已经失落多年了。” 第 34 章 第 34 章 枫枞之星 霍图鲁司神官的话让大家都静了下来,只有叶赛亚吃惊地追问:“你是说‘枫枞之星’已经失落?不在波塞东大神庙内?” “咳咳,”另一位司神官波尼清清嗓子,犹犹豫豫地答道,“虽然‘枫枞之星’是帝国的传国之宝,但一直都没什么用处,因此平日里都是供奉在神庙最隐秘的神塔内。十年前打扫神塔时才发现‘枫枞之星’已经失落。我也曾就此事向老帝君禀告过,不过当时老帝君病危,王太后尚未过问政事,因此这事除了少数几位元老,没人注意到。” “谁盗走的?”叶赛亚无心追究是谁的过失,只想知道谁是敢于盗窃传国之宝的窃贼!众元老也都把目光落到三位神官身上,只见史丹玛大法师愧疚地低下头,呐呐道:“大家可还记得十多年前突然不辞而别的奥库斯?相信整个大西帝国只有他才能破开我的封印盗走‘枫枞之星’。” 史丹玛大法师的话让众人悚然动容,奥库斯是大西帝国的天才魔法师,曾拜在史丹玛大法师门下学习魔法,年纪轻轻就已经有超越大西国第一魔法师之势,后来因与史丹玛大法师政见相左,十多年前突然不辞而别,没想到他走时居然盗走了帝国的传国之宝“枫枞之星”! “他去了哪里?”叶赛亚瞪着史丹玛追问。老法师犹豫了一下,“他一直梦想建立一个各种族和平共处的理想之国,在那里人人平等相待,相互扶持,我想他只能去一个地方。” 众元老面面相觑,亚特兰迪斯大陆上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实现这种梦想,那就是最边远最荒凉的南荒,一个各族流民最后的栖身之地,同时也是最邪恶也最恐怖的蛮荒之地!严酷的生存环境,使所有人不分民族、国籍,不得不团结起来共同求存。 “无论他去了哪里,也要把这个叛国贼绳之以法!”唐尼元帅愤怒地一拳砸在红木案上,“我愿发帝国战无不胜的铁甲军,纵马踏平南荒!” “唐尼元帅,我要好心地提醒你,南荒的原始丛林并不比塞浦路斯山脉和科洛尔沙漠好走,还不说众多不可知的凶残怪兽,要想找到回‘枫枞之星’,恐怕不是军队能胜任的。”一向刻薄的霍图鲁司神官毫不犹豫就指出唐尼的无知,一点也不给他面子。激得唐尼拍案而起,帝国军方的代表与宗教界的头面人物顿时相互指责,吵成了一团! “够了!”眼看严肃的军事会议又将成为元老们无休止的争吵与漫骂,叶赛亚不得不出言制止,“现在是讨论是否出兵塞姆族的问题,‘枫枞之星’当然也要夺回,不过是否出兵南荒可以容后再议。” 众人顿时静了下来,大家沉默了片刻,一直未曾开口的麦克雷轻轻咳嗽一声说:“在决定是否出兵塞姆族之前,我想请帕拉思伯爵向大家汇报一件事。”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己身上,帕拉思终于可以离开这低矮的凳子站起来,先向大家微微鞠了一躬,他才开始用淡漠的口吻汇报:“前日有守卫祭祀塔的皇家侍卫向我禀报,说祭祀塔内有怪物在撞击石塔,十分暴躁凶狠,几乎都要破塔而出!” “我想提醒大家,除了在活人祭祀时,这情况在以前从未有过,”麦克雷环视了众人一眼,“从星象、从神谕、从神兽的骚动,以及街头术算家的推演,所有的预测都指向一个结果:神已经抛弃了亚特兰迪斯,大灾难离我们已经不远!难道到了末日临头,我们还要机械地遵从不得打开石塔的警告吗?难道我们不该为自己做点什么?”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沉默寡言,都在考虑灾难面前自己该如何逃避。叶赛亚见大家都不说话,便对帕拉思示意:“帕拉思伯爵,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麦克雷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他让帕拉思亲自来向元老们陈述司芬克斯的骚动,就是要叶赛亚问帕拉思的意见,以叶赛亚和史丹玛对他的信赖,他的意见定会得到重视,而帕拉思的意见,也正是军方少壮派的意见。 “陛下,太后,诸位元老阁下,”帕拉思重新站起来,用他抑扬顿挫充满磁性的嗓音,开始了他那极具说服力的陈述,“大家都是从前人的传说中知道解开世间一切秘密的创世书,知道神圣石塔和它的封印,知道守护它的神兽司芬克斯,可从来没人打开过。神为什么要在亚特兰迪斯大陆留下这么一处神迹?却又警告人们决不能打开它?这样做十分矛盾,神既然留下神迹和封印,又留下打开封印的法器,当然就是要人类有遭一日可以打开石塔!我想,那是神留给人类在末日来临前的最后一条获得救赎之路,是洗涤罪孽获得新生之路。如果我们因懒惰、愚蠢、无知或惧怕艰险而放弃,无疑就辜负了神对我们最后的期望。因此,无论有多大的艰难险阻,我们都要竭尽全力找齐三种法器,打开神圣石塔,解开这世界的创世和终极之谜!” 众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这个一步登天的中级军官,实在想不通一介武夫的他怎么会有这种洞悉事物本质的敏锐。史丹玛率先鼓掌赞叹:“说得好!神不会抛弃他虔诚的子民,神圣石塔就是留给我们最后的一条新生之路,说不定还是成为神灵的一条幸福之路。” “说不定是更大的灾难呢?”霍图鲁神官一脸的不以为然,有几个元老立刻点头附和。帕拉思不等别人允许,立即反驳说:“我们即将面临最大的灾难,我想不出还有比毁灭整个大陆更大的灾难。” 元老们不由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叶赛亚见时机已差不多,便对众人抬手示意:“大家表决吧,这个问题不该再争论下去了。” 表决的结果无巧不巧是六对六,主张不惜一切代价找到神器打开石塔的元老,和主张维持现状的元老一样多。众人不由把目光转到叶赛亚王太后身上,等着她的表决。谁知王太后尚未表态,他身旁的小帝君已举手高呼:“我主张出兵打仗,要有仗打才好玩!” 叶赛亚用严厉的眼光制止了儿子的胡闹,然后环视大家一眼,淡淡道:“我同意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三件神器,打开神圣石塔。一切军事行动由麦克雷元帅全权负责!” 麦克雷“唰”一下站起来,手抚左胸,挺直脊梁宣誓:“我以家族的名誉保证,一定为帝国找回所有的神器!” 离开元老院议事厅的时候,帕拉思伯爵被麦克雷元帅拉上了他的马车。在马车驶离帝国宫殿时,麦克雷突然问对面的帕拉思:“大战在即,想不想为帝国扬威远邦?到我西征大军中来建立不朽军功?为神圣大西帝国夺取塞姆族神器‘黑图腾’?” 帕拉思沉吟了一瞬,“愿听从元帅召唤!” “好!我会向叶赛亚和元老院建议,调你到西征大军中供职,成为我的左膀右臂。”麦克雷满意地点点头,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对于人才,他总是希望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是留给别人,哪怕是叶赛亚王太后。 马车经过帝国大剧院,麦克雷透过窗帘望着那座雄伟恢弘的大理石建筑,轻轻自语了一句:“今晚好像有马汀和昌达的新诗吟颂会,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我对吟诗不感兴趣。”帕拉思摇摇头,突然问:“对于如何出兵南荒,不知元帅有什么计划没有?” 麦克雷收回目光,“南荒不适宜大兵团作战,因此我想挑选少数精悍的军中勇士组成几个探险小队,再招募几名愿为帝国效劳的魔法师,让他们去对付叛徒奥库斯。” ... “谁?” “夏风,一个东轩族和大西族的第二代混血种,他现在就在波塞东,元帅一定能找到他。”帕拉思嘴角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微笑,同时把夏风的外貌向麦克雷形容了一遍。 “我相信你的眼光,”麦克雷点了点头,“我这就知会‘帝国卫队’的贝克将军,在波塞东没有‘帝国卫队’找不到的人。” “好了,咱们该分手了。”夏风伸出一只小手指,与“借之族”的两位小人朋友——山姆和波纳握手道别。这儿是西城贵族们聚居的富庶区,相信山姆和波纳会喜欢在这儿安下他们的新家。山姆和波纳本不想和夏风分手,不过又怕给他们添麻烦,只得与三人挥泪告别。两个小人依依不舍地拉着夏风和纪萱萱的手指说:“我们会记得你们,一旦我们在新的地方安顿下来,就会想法通知你们,请你们到我们的新家作客!” 亚辛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你们活动的范围不过就在一两户人的家里,怎么通知我们?” 见亚辛一脸的不相信,山姆忙解释说:“我们‘借之族’有‘借地传声’的本领,可以把声音,当然是不同于平时说话的声音,传给很远很远的族人,而我们的族人也乐于帮助同类传递信息,这样一站站传递下去,只要你们在有‘借之族’的地方,我们就能找到你们,还能通过族人向你们传递口信。” “哇!你们真是远古大陆上的邮递员啊,这本事太棒了!”夏风忍不住连声赞叹,纪萱萱却故意对他撇撇嘴,刁难说:“你又在鼻子里插大葱了,什么是邮递员?” 夏风耸了耸肩,一时间没法回答。三人目送着山姆和波纳手牵着手,像两只老鼠一样悄悄钻进了一幢大西贵族的巍峨府邸。看到他们消失后,纪萱萱有些伤感又有点羡慕地自语:“要是咱们也能像他们一样,成为三个‘借之族’的小人,那一定是种很特别的生活体验。也可以比较容易在波塞东找到瑶姬姐姐。” “对呀,咱们怎么没想到利用山姆他们的本领来帮忙找瑶姬?”亚辛恍然大悟,不住懊悔地拍着自己脑袋,想要再找那两个小人时,他们却早已不知去了哪里。三人试了无数办法都没法跟山姆和波纳联系上,最后夏风只得遗憾地放弃说:“唉!毕竟是原始的通信方式,只能单向进行。” “只有等他们安顿好了来联系咱们了。”亚辛也只得放弃努力。看看天色已不早,便招呼二人,“咱们先去吃饭,然后找间东轩人开的客栈住下来,明日再慢慢想办法吧。” 沿着宽阔的街道往东城而去,路上突然发生了一阵骚乱,不少行人满脸兴奋地奔走相告:“马汀先生的马车要过来了,听说还有东轩诗人昌达先生,他们今晚将在帝国大剧院举行新诗吟颂会!” 见路人们都自动散在大路两旁,满眼期待望着长街尽头,尤其那些少男少女,更是像约会初恋情人一样,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夏风忍不住好奇地问亚辛:“马汀是谁?这昌达又是何许人物?” “连昌达你都不知道?”亚辛尚未回答,纪萱萱已一脸嗔怪地抢着说,“他是我东轩族最优秀的吟游诗人,声名传遍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 “听说马汀也是大西族名气最大的吟游诗人,”亚辛接口道,“不过咱们东陵城太过偏僻,这些名声在外的伟大诗人是不可能来的,所以咱们一直无缘见他们一面,更没机会听他们吟诗。” “哦!原来是同行!”夏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有点酸酸地冲一脸兴奋的纪萱萱说,“你都没听过他们吟诗,怎么知道他们是最好的?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最好的吟游诗人在这里。”说着夸张地挺了挺自己胸膛。 “吹吧?你?你要是最好的,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字?怎么没见你在大西国的帝国大剧院开吟颂会?”纪萱萱一脸不屑地撇撇嘴,跟着又一脸崇拜地闭上眼,“虽然我没亲耳听过,不过昌达先生的一些诗作经常在许多东轩贵族中传诵,真的非常好听。” 正说话间,只见周围的人突然兴奋起来,人人踮起脚伸长脖子望向长街尽头,许多少男少女无论是东轩族还是大西族,都在高声尖叫,比赛一般齐声高叫着自己民族最优秀吟游诗人的名字:“马汀!”“昌达!”“昌达!”“马汀”。 两辆豪华的六骥马车风驰电掣般从长街驶过,许多少男少女疯狂地尖叫着追向马车,不少人更是激动得泪流满面。纪萱萱也像那些少女一样,兴奋地尖叫着向马车追去,昌达的名字在她嘴里最为高亢。 见身旁的亚辛虽然没追上去,却也忍不住满含希翼地伸长脖子,向帐幔紧闭的马车不住张望,夏风不满地嘟囔了一句:“靠!真没想到古老帝国也有最时髦的追星族!” 直到马车彻底消失在长街尽头,纪萱萱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脸上有从未见过的幸福红晕,跳着脚兴奋地冲亚辛和夏风高叫:“我看到昌达了!他的车帘刚好被风刮起来,我看到了他的整个侧面!” “i服了you!”夏风只觉得自己心中突然泛起一种难以言诉的酸意,不禁冲纪萱萱发狠道,“我要不能证明自己是这个大陆上最优秀的吟游诗人,就算是白练了十几年的卡拉ok,白听了小半辈子的流行音乐。” “又在鼻子里插大葱了!”纪萱萱又露出了她那气人的不屑之色,但立刻又笑着安慰夏风说,“其实你的诗还是蛮好听的,只是要跟昌达先生比的话,恐怕就像是星星之比月亮,米粒之比明珠。如果说昌达和马汀是真正的吟游诗人,你大概只能算‘野游诗人’,只能在野地里跟那些大兵们高叫‘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夏风气得说不出话来,故意不理纪萱萱,只对着迎面而过的那些美貌少女温柔地唱起:“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帅哥很有才,却被人当成丑八怪...”幸好大西族少女都很开明,没把这个有着东轩族肤色、大西族模样的丑八怪的举动当成调戏。 三人一路说笑着跨过塞昂河来到东城,由于亚辛公子哥儿出身,纪萱萱也一向是大小姐做派,虽然出门时带的盘缠不少,架不住一路上大手大脚地乱花,到波塞东时已经没几个子儿了。夏风更不用说,以前走到那儿都是刷卡,从来没有带钱的习惯,如今来到一个没地儿刷卡的世界,这才感到钱财的重要。在晋城时烈王赏的那些金银珠宝,早当成垃圾一路打赏给了喜欢它的那些人。如今三人钱袋都已见底,吃饭时就只得挑一家破旧低矮的小酒馆,无可奈何将就一回了。 跨入酒馆,里面没几个人,店伙计的招呼也显得懒洋洋没一点精神。三人挑了个靠门的桌子刚坐下,就见亚辛面色一怔,一脸惊讶地盯着夏风身后。夏风好奇地回头看了看,只见一个衣衫破旧、满面风霜的瘦削汉子腰背笔挺地坐在自己身后不远的一桌,正仔细地把馒头小块小块的塞进嘴里,那汉子剑眉斜飞入鬓,凤眼中有冷芒闪烁,面部线条刚烈冷硬。那模样已经够惹眼的了,何况他的桌上还赫然搁着一柄形式古旧的长剑。不知怎的,看到他就连吃馒头都如此认真仔细,夏风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古龙笔下的阿飞,不禁在心里暗自嘀咕:这家伙要是再年轻几岁,简直就是一标准古装酷哥! 见对方抬头冷冷扫了自己一眼,夏风只得收回目光,回头小声问亚辛:“这酷叔谁啊?你好像认识?” 亚辛低下头来,小声说:“东轩国第一剑手,御林军统领边长风!奇怪了!他怎么会在这里?” 第一剑手?咋又是武侠片的滥情节?夏风心里不满地想,嘴里不以为然地调侃起来:“难得他乡遇旧识,过去招呼一下了,没准传咱们一两招绝世剑法也说不定。” “还是不要了!再说他也不认识我。”亚辛赶紧摇头,“东轩国常派有密探到大西国来,咱们要尽量装着不认识。只是堂堂御林军统领来做密探,好像说不过去啊!” “谁那么不开眼,派他来做密探?”夏风忍不住又冒了句粗口,还好这些母语的粗口这儿没一个人懂,不然非遭二人白眼不可。 三人正边吃边小声嘀咕,却见边长风吃完饭付了帐后,就慢慢地来到三人桌前,三人好奇地望着他,他却不理会亚辛和夏风,只盯着纪萱萱冷声问:“你这柄剑是从何而来?” 那柄样式独特的光明圣剑就随随便便地搁在纪萱萱脚下,靠着凳子竖着。他那冷厉的目光给人一种本能的压迫感,让纪萱萱有些紧张,不禁呐呐地回答:“我...我们捡来的。” “捡来的?”边长风脸上露出一丝讥诮,显然是完全不信,“从哪里捡来?” “从...从死亡之峰!” “死亡之峰?”边长风脸上讥诮之色更甚。他的态度早激起了夏风的不快,忙拦住还要解释的纪萱萱,然后大声教她:“你应该这样跟他说,‘靠!你管我从哪里捡来’!”说话的同时,比了个人所共知的雄性手语。 边长风的目光“唰”一下转到夏风脸上,像利剑一般盯着夏风,夏风不以为意地迎着他的目光,一脸轻松,心中却暗自吃惊:怪了!我咋突然感到浑身凉飕飕?难道真有杀气?不是古龙那厮胡吹? “这柄剑是我一位尊长的随身之物,他已经失踪十多年了,我一直都在找他。”边长风稍稍放缓了点声音,可听在旁人耳中依然是冷冰冰的不受听。 “哈!”夏风一声嘲笑,指着边长风手中的剑调侃道,“你这柄剑好像是我一位兄弟的破烂,给我看看先,如果真是的话,我要收回。” “混帐!”边长风一声怒骂,猛一下子抓住了自己剑柄,几乎同时,夏风的手也握住了桌上蝉翼刀的刀柄。二人静静对视着,一个冷厉如剑,一个神色如常。半晌,边长风缓缓放开剑柄,淡淡赞许:“好快的手!” “你也不慢啊。”夏风放开刀柄,脸上又恢复了他那懒洋洋的神色。 边长风深吸口气,缓声道:“这柄剑确是我师父的随身兵刃,如果你们知道他的下落,请不吝赐告。” “哈,原来那个‘朝天亡’是你师父?”夏风恍然大悟,刚想告诉他实情,突然想到如果这一说,他倒真要理直气壮地收回先人遗物了。这样一想立刻就故意推诿,“本来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被你这一吓,我现在心里十分不爽。等哪天我心情好了,你又碰巧遇到我的话,说不定我会告诉你。” 边长风面色气得通红,愣了半晌,突然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等他一出店门,纪萱萱便忍不住一比手势,爆出方才夏风教她的那句粗口:“‘靠!你管我从哪里捡来!’哈!跟大名鼎鼎的边长风这样说话,可真叫爽!”跟夏风在一起久了,耳濡目染,她也学会了不少时髦用词。 ... 夏风懒懒一笑,也没有分辩。亚辛想想又摇摇头,“看来边长风有更重要的事要办,所以连师父的下落都顾不得打听,甚至连光明圣剑都不想节外生枝地夺回。”说到这不由一拍脑门,恍然大悟,“他也是在找瑶姬公主!” 三人正说着,店主突然神情紧张地过来说:“三位客官,本店要打烊了,你们快点走吧。” 亚辛看看外面的天色,奇怪地问:“这么早打什么烊?” 店主犹豫了一下,突然压低声音:“听说帝国卫队在搜索全城,说是在找一个东轩人,所有客栈和酒店都提前打烊了。” “帝国卫队?”亚辛一惊,“可是被称作黑鸦队的帝国卫队?” “我可没那么说!”店主吓了一跳,跟着又悄声道,“大西国只有一个帝国卫队。” “走吧!”亚辛赶紧付了饭钱招呼二人离开。三人出了酒馆,见他神情有些紧张,夏风忍不住问:“怎么了?什么是帝国卫队?听着像法西斯党卫军一样。” 亚辛奇怪瞪了夏风一眼,“怎么有时候你无所不能,有时候却又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奇怪!”说着他小心地四下扫了一眼,见近处没有旁人,这才小声说,“我虽然没见过,但也听说过大西国的帝国卫队,它直接由大西国帝君和元老院掌握,专门从事侦缉、捉拿、镇压、监视一切可能对帝国构成危险的人物,上至贵族,下至平民,有点像咱们东轩国的侦缉署。它权力大,手段狠,眼线广,在大西国人人惧怕,背地里都叫它黑鸦队,意思是遇到它就像遇到乌鸦一样,肯定要倒霉。” “还真是党卫军!”夏风惊讶地道,跟着却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他们是在找一个东轩人,咱们是三个,那肯定不是咱们了,我看多半是姓边那丫。” “什么叫姓边那丫?”纪萱萱奇怪地睁大眼,夏风当然没法跟她解释通行的网络用语,只得胡诌:“就边长风那小子,‘丫’当‘小子’讲。” 纪萱萱想了想,立刻现学现用,一本正经地对夏风说:“你丫真会生造词语,不过‘你丫’还真比‘你小子’好听。” 三人正在说笑,只见一小队黑衣黑马的蒙面骑士风驰电掣般从长街纵马而过,街上的行人纷纷惊惶闪避。一看那些骑士的打扮,不用问就知道,这就是大西帝国的黑鸦队了。 “他们在张贴画像,这下姓边那丫麻烦了。”纪萱萱幸灾乐祸地望着那些“黑鸦”走远,然后对拉着亚辛袖子哀求,“表哥,难得遇上两个最伟大吟游诗人开新诗吟颂会,咱们去看看吧。” “你以为这是在东陵啊?”亚辛一甩袖子,“不说咱们没钱,就是有钱也进不去,帝国大剧院,不是贵族根本不让进!” “去看看嘛,说不定万一能进呢,”说着纪萱萱摘下脖子上的明珠项链,“最多把这个当了,有钱我还不信进不去。” “你连最喜欢的项链都要当?就为了去看一次吟颂会?” “去试试嘛,人家还从来没亲耳听过昌达先生吟诗呢,就这一次嘛!” “瑶姬公主还没消息,我哪有心思去看什么吟颂会?” “反正现在也没线索,没准咱们在吟颂会上能碰到瑶姬姐姐也说不定。” ... 两兄妹还在争执,夏风却独自走到街边,歪头端详着方才黑鸦们贴在墙上的画像,不满地喃喃自语:“这画师水平真臭,画得一点都不像!” 两兄妹争执没有结果,干脆过来让夏风拿主意,二人也看到了画像,都点头表示同意:“确实一点也不像边长风那丫!” 听完两兄妹的争执,夏风也想去见识一下这些真正的吟游诗人,便对二人一挥手,“走!看演唱会去!”说着随手拉起了纪萱萱的手就走,纪萱萱脸上一红,却也没有缩手,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亚辛一看二人主意已定,只得叹着气无可奈何地跟在后面。 三人由于先入为主,都没看出那布告上的头像,其实是有点走样的夏风。 帝国大剧院巍峨宏大,在夏风眼里俨然是一座中世纪的城堡,几乎不亚于百老汇歌剧院,心中不禁暗叹:真不知这些大西人怎么能建成如何宏伟的建筑?刚想到这又不禁哑然失笑,连大一号的金字塔都能建成,建个百老汇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有纪萱萱那串明珠当得的两百金币,三人居然真就买通了剧院的守卫,在吟颂会开始后顺利地进入了大剧院,只是三人都打扮成端茶送水的侍从,在大厅两旁静立侍侯。对此夏风大为不忿,不过在纪萱萱一再哀求下,也只得第一次学着做个古老帝国的侍应生。 大剧院分为上下两层,两旁的楼上是一个个豪华包厢,楼下是成排的普通坐席,全都装饰得富丽堂皇。人也早已坐满,无论男女,衣饰均十分精美,显然身份都不同寻常。 吟颂会已经开始,几个吟游诗人轮番登场,开始他们的新诗吟颂,同时还有不知名的乐器为他们伴奏。当昌达和马汀登场时,全场掌声雷动,果然大受贵族们的欢迎。夏风听了几首,不太听得清他们那些诗作,不由暗自抱怨:除了嗓门大点,还不如意大利歌剧,至少那还有扩音设备,不像这光靠嗓子干嚎。 见一旁的亚辛和纪萱萱都听得津津有味,夏风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听。实在不愿这样傻呆呆地站着忍受这些吟游诗人不知所谓的诗,夏风便悄悄退到后面的走廊,本打算在这躲会儿懒,不想一个看打扮像是侍从头领的家伙,刚好端着两大盘水果糕点过来,见夏风闲着,便趾高气扬地命令他:“你!帮我把这送到楼上的六号包厢!送给麦克雷元帅和夫人!” 真见了鬼了!还元帅?是不是还有司令官?夏风在心里暗自咒骂,本不想搭理他,不过怕节外生枝,最后还是笨手笨脚地接过托盘,照侍从头领指点的路线给楼上送去。一路上连连走错,好不容易找到六号包厢,还被把门的侍卫官呵斥了一句:“怎么才送来?” 笨手笨脚地把水果糕点送进包厢,只见一个一身中世纪戎装的中年男子正百无聊赖地摆弄着自己胡须,他身旁一个中年美妇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夏风放下托盘时忍不住打量了他一下,而对方也刚好扫了他一眼,二人这一照面,那中年男子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疑惑。在夏风刚要退出包厢时,他突然回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夏风!”夏风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那男子又是一怔,“你就是夏风?” “没错,你认识我?”夏风这下倒有些奇怪了。一旁的侍从官突然喝骂:“混帐!跟元帅大人说话岂敢如此无礼?” 中年男子抬手阻止了想踢人的侍从官,饶有兴致地打量夏风片刻,缓缓点头道:“嗯,果然有点与众不同,东轩人?” “算是吧。”夏风耸耸肩。这下那中年男子更感兴趣了,追问道:“你是东轩人,为何到我大西国来?来做密探?” 夏风无言以对,他不知道在公开场合,无论东轩族还是塞姆族,都得称自己为大西人,最多在后面加上族名,称为大西东轩族或大西塞姆族,只有从东轩国偷越国境的流民和冒险者,才依然称自己为东轩人。 ... 麦克雷有些意外,“你不想知道是什么事就一口回绝?你可知道拒绝会有什么后果?” “不想!不管!”夏风干脆利落地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包厢内的两个侍从官拦住,二人显然精通武技,一伸手就扣住了夏风的锁骨,谁知手指上尚未发力就感到软肋一痛,已被夏风击中要害。二人不由松手退开一步,趁这机会夏风冲出了包厢。 “快抓住他!”麦克雷忙向侍从官下令,同时向身旁的贵妇人抱怨,“真不知道帝国卫队是干什么吃的,没找到这家伙不说,还让这个东轩杂种混进了帝国大剧院,公然出现在我的包厢里。” 两个侍从官高呼着追出来,立刻引来走廊上的卫兵,几个卫兵立刻向夏风挥刀围上来,夏风习惯性地一摸腰间,才想起为了混进帝国大剧院,自己的蝉翼刀和亚辛、纪萱萱的刀剑都暂时留在了当铺,现在完全是赤手空拳。不过他也并不惧怕,在迎面而来的那个卫兵尚未出刀前,他已一脚踢中对方小腿迎面骨,那卫兵惨叫着跪倒在地,夏风抬脚勾起他扔下的长刀,挡住了后面两个卫兵的刀锋。 狭窄的走廊让夏风无法脱身,眼看走廊两端堵满了卫兵,要想硬闯出去是不可能了,而隐身披风又因为混进来要穿这种侍从的紧身制服,已经收起来放在怀中,现在也来不及拿出来。夏风只得闯进边上一间包厢,在一个贵妇人的尖叫声中,拉着包厢外的幔帐一跃而出,从两人多高的包厢滑到大厅。大剧院内顿时乱了套,众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夏风身上,近处的贵族小姐们则尖叫着向远处闪避。只有舞台上的吟游诗人还很敬业地高吟着,完全不受台下骚乱的影响。 “怎么回事?”亚辛和纪萱萱忙迎上来,夏风来不及解释,闪电般打倒近处的两个卫兵,然后向二人一挥手,“快闪人!先出去再说!”边说边脱掉侍从制服,跟着混乱的人流向大门外冲去,亚辛与纪萱萱一看,来不及细问,也边跑边脱下制服,混入骚乱的人流中往外冲去。 事发突然,守门的卫兵不敢用武力阻止这些有身份有地位的骚乱贵族,只得任他们胡乱往外闯。夏风三人混在这些贵族中,顺顺利利地出了帝国大剧院。 大剧院外是一片开阔的广场,只见一小队黑衣黑马的帝国卫队正飞速赶来,从大剧院内追出来的两个侍从官忙指着夏风对那些帝国卫士高叫:“快抓住他!他就是夏风!” 那十几个黑衣武士立刻呈扇形散开,纵马向夏风包围过来,亚辛和纪萱萱不愿丢下夏风独自逃命,结果也成了帝国卫队包围的目标。处在扇形中央的那位武士在离三人十步之遥勒住马,整个扇形小队就立刻停了下来。那骑士的头盔遮住了他大半个脸,只留一双碧如绿玉的眼睛、双唇紧抿的嘴、以及线条刚毅的下颌露在外面。他的年纪似乎不大,唇上颌下都不见一点胡须,他头盔上的帽樱与旁人不同,旁人是红色,只有他是金色。显然是这一小队帝国卫士的头领。 “扔下武器!跪地投降!”他冷冷盯着夏风,黑色披风猎猎作响,而一人一马却纹丝不动,这一动一静之间,顿给人一种渊停岳立的感觉。 夏风歪头斜视着马上的骑士,脸上绽出一丝嘲笑,然后对他高高地竖起中指。骑士神情不变,慢慢拔出腰中的长剑竖在自己面前。那剑细长尖窄,剑尖处收得异常锐利,轻轻一抖便如蛇信子般颤动起来。 黑衣骑士轻轻一夹马腹,那马便迈着碎步向夏风缓缓逼过来,在离夏风五六步远处,那骑士突然用脚后跟的马刺一磕马腹,骏马便如突然爆发的猛兽,四蹄腾空,一步就跃到夏风面前。二人身影交错而过,空中响起一串毒蛇吐信的“咝咝”声,以及两声刺耳的金属摩擦。黑衣骑士在几步外勒住马,缓缓兜回头,只见夏风已从地上翻身而起,一脸骇然地望着自己前胸的剑痕,只见衣衫已被划开一道半尺长的裂口,露出怀中的隐身披风。这披风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居然挡住了锐利的剑锋,不然,恐怕一个照面就要受伤。 遇到佐罗了?夏风心中暗惊,面上却故作轻松地笑笑,把手中长刀一摆:“再来!刚才是我没注意。” 黑衣骑士勒住马,一个抬腿从马鞍上轻盈落下来。夏风这才发现,他的身形也未见得有多魁梧,甚至还有点欣长纤瘦,不过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长期苦练培养出的从容气质,让人不敢小觑。只见他长剑一指夏风,冷冷道:“难得遇到个值得一战的对手,我现在真不希望你投降。” 夏风咧嘴一笑,“不容易遇到一个你这种装酷的高手,真希望介绍你去好莱坞。” ... 后悔归后悔,造型还是得摆,最后,只得勉强摆了个黄飞鸿的招牌动作,只是手中多了一把刀,看起来还是很别扭。 在逼到离夏风三步之遥,黑衣骑士后腿微微往下一曲,跟着猝然蹬地,身体如压紧的弹簧突然间失去了压力,一下子就弹到夏风面前,手中长剑闪烁不定地连环刺出,“飕飕飕”三声破空锐响,已经完全落在剑锋所及之后。 “等等!”在对方剑光闪烁中,夏风狼狈退出五六步远,赶紧抬手喊停。即便有最敏捷的反应,也没法快过对方剑锋的速度,方才刹那间的三剑再次破开了夏风一处衣衫,这次没那么走运,这一剑落在离脖子不远的肩胛,留下了一道不浅不深的伤痕,血迹慢慢渗了出来。 “丑八怪!你...你怎样?”纪萱萱脱口而出的呼唤让夏风心中一暖,好整以暇地回头对她一笑,“没事,我这两天血气太足,火气太旺,趁机放一点也好。” “你...你要当心,他是古尔丹吉的传人,属于大西国最负盛名的星流剑派。”亚辛已看出点端倪,想要上前帮忙,却被两个帝国卫士纵马拦住去路,只得大声出言提醒。 星流剑派?还不就是西洋剑术么?夏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西洋剑他也玩过,只是没像玩极限运动那么狂热,因此修为也只比业余运动员好一点点而已。不过就这他也知道,以西洋剑的轻快迅捷,尤其加上剑身前端的柔韧,自己手中这一点也不顺手的笨重长刀根本没法追上它的速度,也难以判断和抵挡它那变幻莫测的锋刃。再加上对方的身手足以媲美奥运冠军,自己再斗下去必输无疑,除非轻薄趁手的蝉翼刀在手,或许还可勉强一搏。 但要这样弃刀认输当然也不符合夏风的性格,这片刻之间,他的心中已闪过无数功夫片中的经典打斗镜头,加上在自由搏击中获得的决斗经验,他突然就有了主意。 他接下来的举动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只见他突然扔到长刀,从怀中抽出一袭衣衫,迎风一展,却是一件轻薄的白色披风。把披风卷成一长条,夏风对黑衣骑士示意:“再来!” 黑衣骑士有些意外,大约还从来没见过有这种兵刃,不过他也没放在心上,缓缓平端长剑再次慢慢向夏风逼来。这一次他在五步之遥就开始发力,连续两个箭步冲到夏风跟前,手中的长剑连环刺出,却见眼前一片白影,突然就失去了目标,原来对方的披风已然展开。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哑然失笑,手腕一抖,长剑横向一划,这一剑要破开披风,对方就再无从躲避了。 ... “好!这都打不倒你,算你厉害!”夏风说着慢慢举起了双手,“我投降我投降!大家有话好说!” ... 第 35 章 第 35 章 帝国卫队 四周的黑衣骑士们不知何时已取下了马鞍上的弩弓,齐齐瞄准了夏风。以自己对这种小弩弓性能的了解,夏风知道,在这个距离要想躲过十几支劲弩的齐射,恐怕只有超人才行。而那件救命的隐身披风此刻落在五六步开外的身后,暂时还没法利用到它。 “我现在对你更有信心了。”不远处传来一个从容不迫的声音,只见一辆豪华的四轮六骥马车停在广场边上,车窗帘幔半开,麦克雷元帅正倚窗而望,眼里满是赞许,“能以急智击败帝国顶尖剑术高手,我想你也有机会击败帝国顶尖的魔法师。” 此刻那个被差点击倒在地的骑士首领已恢复了神智,忙收剑来到马车前,手抚左胸,不亢不卑地向麦克雷行礼:“帝国卫队贝克将军麾下第三骑队队长库乃尔,见过麦克雷元帅。” 麦克雷打量着面前的黑衣骑士,轻轻一叹:“星流剑派除了古尔丹吉,难道就没有真正的剑术大师了吗?”说完不再理会神情尴尬的黑衣骑士,转而对夏风说,“我知道你们东轩人很重视兄弟之情、朋友之谊,”说着指了指亚辛和纪萱萱,“我看那两人对你都颇为关心,就算落到帝国卫队手里也不愿自己逃命,想必你也不想他们有事吧?” 夏风边留意着隐身披风的位置,边在心中估量抢回披风要冒的风险,同时慢慢放下双手,对麦克雷轻松一下笑:“他们两个是我的奴仆,关心主人那是自然而然的事,不过我这个主人却不一定非要把他们的性命放在心上。” “是吗?”麦克雷眼里露出一丝调侃,对面前的黑衣骑士库乃尔抬抬下巴,“让你的人对准那两个奴仆,准备射击。” 在库乃尔的示意下,几个帝国卫士把弩箭对准了亚辛和纪萱萱,夏风见状只得重新举起双手:“算了算了,i服了yoy!认输了还不行?”说着开始缓缓后退,渐渐靠向身后的隐身披风。 ... 麦克雷跟帝国卫队的贝克将军私交甚好,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星流剑派绝顶高手库乃尔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只得眼睁睁看着麦克雷元帅把自己的战利品给收了起来。这下夏风失去了最后一搏的希望,只好对麦克雷说:“你把他们放了,我就跟你走!” “我不放他们,你也得跟我走。”麦克雷眼里露出奚落之色,然后对库乃尔一挥手,“把那两人暂时关进波士曼监狱,把这个人给我送到元帅府来。” 元帅的马车辚辚而去后,库乃尔这才亲自给夏风戴上镣铐,望着这个几乎把自己击败的对手,他的眼中没有愤懑,反而有一丝尊重,同时也十分不服,瞪着一脸无所畏惧的夏风冷冷道:“如果你有命从元帅府活着出来,咱们再来比过。” “何必等到以后,咱们接着再比就是。”夏风说着把上了镣铐的手伸到库乃尔面前。库乃尔没有理会夏风的调侃,只淡淡道:“等你活着出来再说吧。” “丑八怪,我不想你跟他们走!”眼看夏风就要被人押走,纪萱萱终于暴露出女孩子的软弱,眼眶一红,泪珠眼看就要掉下来。夏风心中一热,笑着对她挥挥手:“没事,那元大头现在是求我办事,巴结我还来不及,不会为难我的。” 麦克雷的脑袋比旁人要大得多,不过还从来没人敢用这个来开玩笑。纪萱萱想起麦克雷的模样,再一想这“元大头”的称谓,虽然处在生离死别的危险中,也还是禁不住“噗哧”一笑,跟着泪珠却滚落出来,不由落泪抱怨:“你...你总是对什么都不在乎?” “有啥好在乎的?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好汉,其实还根本用不了那么久。”夏风嘴里虽然如此说,但脸上还是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担心,倒不是担心自身安危,而是怕亚辛和纪萱萱因为自己的原因,落到这些黑乌鸦手里受苦。一旁的库乃尔似乎看出了他的担忧,便负手踱到夏风跟前,淡淡道:“你放心,我会让人好好对待你的朋友。星流剑击的传人,决不会用卑鄙手段来报复别人,只会正大光明地击败对手!” 夏风原本对那些武打片上鼓吹的武士精神向来都是嗤之以鼻,不过此刻倒真有点感动了,忍不住拍拍库乃尔的胸口,“那就多谢了,你倒真是一个难得的对手,你叫库乃尔是吧?我记住这名字了,下次交手我让你三招。” 库乃尔目瞪口呆地低头看看自己胸脯,再抬头看看眼前这个一脸轻松的家伙,实在想不通这个帝国卫队的阶下之囚,为何胆敢随便就拍掌握他生杀大权的帝国卫队长的胸脯。 “嗯,你胸肌有点松,要加强训练,下次别让我赢得太轻松。”夏风说着转身就走,现在倒成了他把帝国卫士们带往元帅府方向。望着他洒脱而去的背影,库乃尔的目光竟有些复杂起来。 麦克雷的元帅府,座落在城西一条幽静的小街深处,当夏风被帝国卫士们押到这里时,天色早已尽墨,进入这座大理石建成的白色府邸后,立刻有元帅府的侍从把夏风从帝国卫士手中接过来。夏风便由元帅府侍从们押进府邸,在宽阔宏伟的长廊中穿行。 也不知转过多少个弯,总算来到一间宽阔明亮的书房,十几支粗大的蜡烛把书房照得如同白昼,早已等候在这里的麦克雷正在查看着墙上的巨大地图,见夏风进来后他也没回头,只简单示意:“坐!” 被侍从们按到一张木椅上,夏风饶有兴致地打量四周,只见书房布置得简洁朴素,惟有一面墙上挂满了战刀宝剑,各式各样琳琅满目,并且都是那种带着战场痕迹的真正武器。 片刻后麦克雷终于回过头来,注意到夏风在打量那些战刀,他便随意地介绍说:“这柄月牙刀,是我二十二岁那年征战塞姆族黑山部,斩杀了他们部落头领缴获的武器;这柄风云剑,是当年镇压东轩族叛乱,从一个叛军主将手里夺来的;那柄空明刀,是攻陷博拉巴时,城主献上的战利品。这里每一件武器,都记录着我为帝国立下的军功。” “难怪年纪不大就当上了元帅。”夏风竟有点佩服了,这才知道大西国的元帅也不完全是靠血统和出身。 “好了,闲话说完,咱们该谈正事了。”麦克雷说着对侍从们摆摆手,众人忙躬身退了出去,走之前侍从们把夏风的手脚用镣铐仔细拴在椅子上,这样就不怕他对元帅构成威胁了。见众人退出去后,麦克雷才接着说,“我做事喜欢简单、直接,我要你去南荒,为帝国找回传国之宝‘枫枞之星’,你可以提任何条件,要任何报酬,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都尽量满足你。” “我可以拒绝吗?”夏风明知故问。 “可以,”麦克雷冷冷地盯着他,“只要你一拒绝,我立刻就让帝国卫队马上处决你和你那两位朋友,然后我再另外找人。” ... “半年之内,你拿回‘枫枞之星’,我就放了他们,这期间他们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也太过分了吧?”还从来没被人这么要挟过,夏风天生的傲气终于被激发,顿时生出一拍两散之心,脖子一梗,“要不你先放了他们,要不咱们一拍两散,大不了我从头再来,要不了多久又是一条好汉!” 二人冷冷对视着,都在等对方让步,书房中顿时静了下来,几乎能听到各自的心跳,就在这时,只听门外有侍从小声敲门禀报:“元帅大人,帕拉思伯爵求见!” “让他进来!”帕拉思的到来让麦克雷暗松了口气,不必立刻就决定是杀还是放。不一会儿,一身戎装的帕拉思伯爵被侍从带了进来,他先对麦克雷微微一礼,然后说:“我是听说帝国卫队抓到了夏风,所以顾不得天晚就急急赶来,希望没打搅到您的休息。” “没有!”麦克雷淡淡道,然后遗憾地摇摇头,“你眼光不错,他果然是个难得的人才,不过却不愿为帝国出力。” “元帅,让我跟他单独谈谈。”帕拉思突然说。 麦克雷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帕拉思的要求十分无礼,甚至是对自己的冒犯!一个下级居然要一个帝国元帅离开?不过他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神情坦然地离开了自己的书房,并随手带上了厚重的橡木门。 待麦克雷离开后,夏风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杜马斯你个卑鄙小人,我当你还是个人物才公平向你挑战,没想到你居然利用现在的身份,挑拨这元大头来对付我。枉我还当你是个对手,其实你根本不配!骂你是小人都是侮辱了我那两个小人朋友!” 杜马斯静静地没有说话,直到他骂完了他才淡淡问:“你不是想击败我吗?想彻底打垮我为你哥哥复仇吗?你以为杀掉我就算是击败我了?你知道我为何要花费偌大功夫到这亚特兰迪斯来?” 最后这个问题一直都在困扰着夏风,同时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如果能知道杜马斯到这儿来的目的,就可更为准确地打击他!不过夏风又不愿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因此他一昂脖子道:“我管你为啥而来,只要杀了你,相信你就什么也做不成!我知道这事对你很重要,你来这儿之前,光买装备就花了上千万!” 杜马斯眉梢一挑,“不错,这事对我很重要,非常重要!我不惜拿全副身家乃至性命来冒险,你难道真不想知道?” 夏风默然片刻,最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你要说我也拦不住,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事。” 杜马斯在房中缓缓踱了几步,似乎在考虑该如何说,最后终于一抬头,“这事要从这个‘真实幻境’游戏说起。当年在构建这个庞大的游戏系统之初,并没有想到它会成为风靡全球的第一大游戏,一切安全措施都不太完善,一位参与核心部分设计的软件工程师,利用自己故意设下的漏洞,偷偷在游戏中留下了一段揭示这个世界根本秘密、唤醒现实记忆的作弊代码!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创世书’,同时专门为它建造了一座施了魔法的祭祀塔,并设定了一只独一无二的凶兽来守卫。他把开启祭祀塔、制服凶兽的三种钥匙分别交给了大西、东轩和塞姆族,并告诫他们不得私自打开祭祀塔。这就是三个民族分别掌握的三种神器——枫枞之星、龙血丹和黑图腾。他这样做刚开始只是出于卖弄,就像许多黑客卖弄他们的本事对网络进行损人不利己的破坏一样。后来他发现这是一个机会,在这个系统投资更大、影响更广之后,利用这个作弊代码来敲诈所有加盟‘真实幻境’的游戏公司的机会。” “等等!”夏风突然打断了杜马斯的话,“仅凭一个作弊代码就能敲诈游戏公司?” “你设想一下,如果这段作弊代码在游戏中被一些人掌握,将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杜马斯问。夏风想了想,“嗯,若更多的人有了现实记忆,或许会有更多像咱们这样无所畏惧的硬汉,游戏好像就失去了‘真实’的意义,不会再有全新的生命体验。” “还不止这些!”杜马斯接过话头,“具有现实记忆的人,完全具备一切现代人的知识和技能,他们是这个世界的超人,将威胁到这个世界的力量平衡。试问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谁还会来玩一个超人横行、外挂遍地、漏洞百出的‘真实幻境’游戏?” “嗯,有道理!”夏风点点头,哑然失笑,“这倒是一个敲诈游戏公司的好东西,这些公司可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企业,全球五百强,游戏公司几乎占了四分之一,若这敲诈能得手,那恐怕将是天文数字,你也一夜之间就成为世界首富!” “我?”杜马斯一愣。夏风调侃地一笑,“不是吗?你花费偌大功夫,难道不就是想和那个当初留下这作弊代码的家伙争夺?这倒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难怪你连极限飙王称号都可以放弃。” “你错了,”杜马斯面色一沉,“我从来没想过要敲诈谁?更不会为钱做这种事,我一生下来就有一生也享用不尽的财产,甚至比你还多,试问你会浪费时间做这样的事吗?” 夏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那你是为什么?” 杜马斯犹豫了一下,最后才边斟酌边说:“我是为一个秘密组织服务,它需要这‘创世书’,我相信这个组织会把它用于崇高的目的,因此不计报酬地为它效力。” “什么组织?”夏风追问道。杜马斯摊开手,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抱歉,我答应过,决不泄漏它的任何情况,包括它的名字。” ... “这‘创世书’难道不是超自然的设计?”夏风不解。 “这正是这个作弊代码的高明之处,它不是直接把超能力赋予人,而是被设计成一种近似于哲学典籍一类的东西,不算是超自然设定。普通人也根本无法理解,实际上它是把开启现实记忆、窥探这世界终极奥秘的办法放在文字中,必须由大智大慧的人自己去琢磨研究,从中发现奥秘,掌握方法。”杜马斯说到这好像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不由闭上了嘴。 夏风默默回味了半晌,突然失笑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真正击败你而已,我如今知道了你这秘密,当然要千方百计去阻止你,难道反而会帮你去抢什么‘枫枞之星’?” “我不是要你帮我,”杜马斯淡淡道,“现在不仅我想要这‘创世书’,当初留下它的那位设计师也派出了他的人,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组织也派人来到来了亚特兰迪斯,现在至少有三方势力想要得到它,你可以帮助任何一方来打击我,也可以单独一人挑战天下。你不觉得争夺‘创世书’才是最好的冒险和挑战吗?要想取得‘创世书’,少了三种神器中任何一种都不行。我即将随大军远征塞姆诸部,以夺取‘黑图腾’,让你去南荒取‘枫枞之星’,正是给你一个公平比试的机会。” 夏风想了想,笑道:“这事果然富有挑战,让我都忍不住动心了。不过我为什么不先杀掉你,再慢慢跟他们玩?同样,你为什么不先杀掉我这个死敌,再对付另外两方人?” “这三种神器现在都还下落不明,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靠个人之力很难找齐。况且现在拥有这些神器的人,他们并不比你或者其他冒险者好对付,在找到神器之前,我暂时不会对付任何一个对手,因为我们现在目标都还一致,都想找到神器打开祭祀塔,所以现阶段我们实际上还是盟友。”说到这杜马斯冷冷扫了夏风一眼,“说到杀掉我,你以为自己真行?” “那就试试!”反正已经是阶下囚了,夏风也不怕在决斗中被杀。 “好,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不过你若输了怎么说?”杜马斯目光灼灼地盯住了夏风。夏风迎着他的目光淡淡一笑,“我若输了,就帮你去找‘枫枞之星’,不过我若赢了,恐怕你的冒险就该结束了!” 话音刚落,只见杜马斯手腕一抖,一道黑影轻快地从夏风身上掠过,待黑影重新归鞘时,夏风惊讶地发现自己身上那些钢铁镣铐竟然全都松落到地上,瞬间既被斩成数十断。 “这就是‘黑暗之刃’?”夏风活动着手脚,一脸惊讶,“比瑞士军刀还厉害,简直像《星球大战》里的光剑,难怪要卖那么贵!” ... 比试很快就得到麦克雷的允许,被安排在元帅府的大厅中,麦克雷亲临现场观战,他也想知道,从死亡大决斗中杀出来的唯一幸存者帕拉思伯爵,和以急智击败了帝国顶尖剑手的夏风,谁才是真正的第一。 麦克雷的侍从官给夏风拿来了好几把刀剑,几乎各种特性的都有。夏风挑了把笨重的厚背砍刀,显然是想以笨重的砍刀抵御黑暗之刃的锋利。没想到还没看清对方的刀锋,厚背砍刀就断了两截,还好夏风躲闪及时,没有在第一个照面就受伤。 第二次夏风挑了把柔软细长的星流剑,显然想以速度来取胜,谁只也只两个照面,星流剑也就剩下光秃秃的剑柄。夏风最后只得把剑一扔,叹道:“你有‘黑暗之刃’,恐怕没人是你的对手。” 杜马斯没有理会夏风的言外之意,只淡淡道:“你若不愿认输,那也只得由你。” “愿赌服输,这点优良品德我还是有的。”夏风说着一摆手,“不过你们得先放了我两个朋友,不然我就算去了南荒,心中记挂他们,恐怕也没法专心做事。” 杜马斯转头向麦克雷请示:“还求元帅开恩。” 麦克雷似乎有些不太愿意,不过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帕拉思,我相信你的判断,这就让帝国卫队放人。” “慢着,还要把那件披风还我!”夏风直接又向麦克雷伸出手。麦克雷沉吟了一下,“那件披风虽然没法用刀割破,不过穿在身上也不能当甲胄啊,我让人试过,穿着它一样要受伤,为何你这么紧张它?” 夏风笑道:“元帅多心了,那是我一位先人遗物,所以紧张,想讨回。” 麦克雷想了想,确实也没理由坚持不给,毕竟对方已经答应帮自己做事,不能太不给面子,只得向侍从示意,不多时那侍从拿来披风交给了夏风。 “到我书房来,我把南荒的地图给你,也把那里的基本情况给你介绍一下。”麦克雷扬扬脖子向夏风和帕拉思微一示意,然后率先去往书房。 “什么?你让我去对付一个大西帝国最优秀的魔法师?”听说是魔法师奥库斯盗去了“枫枞之星”,夏风嘴张得差点能塞下个鸡蛋,跟着就连连摇头,“不成不成,魔法师都是些妖魔鬼怪般的人物,决不是常人能对付得了的。” “魔法师也不是万能,他也有弱点!”麦克雷有些不满地瞪了夏风一眼,“难道你从来没见识过魔法师?” 我还打败过一个死灵法师呢!夏风心里嘀咕了一句,嘴里却说:“是啊,我还不知道魔法师也可以用武力战胜。” “难怪,那我就跟你谈谈魔法师的弱点。”麦克雷说着在一张纸上画了起来,“魔法师是靠精神力量来施展魔法,通常一个普通的魔法师精神力量可以让攻击魔法作用到三丈远,一个最优秀的魔法师大概能作用到四、五丈,这之外是他们攻击魔法无法达到的地方。” “四、五丈之外?那我也没法攻击他啊?”夏风不满地嘀咕了一句。麦克雷不理会夏风的抱怨,继续说:“施展魔法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这个时间因人、因魔法种类而异,攻击力越强的魔法通常需要调动的精神力量越多,所以准备时间就越长。在这个时间内,魔法师与常人无异,这对武士来说就是机会,懂了?” 夏风呆呆地望着麦克雷:“乖乖,你对魔法这么了解,你要不是魔法师,就肯定是在准备对付魔法师!” 麦克雷一怔,忙转移话题:“好了,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些,另外,我还将给你派几个精通武艺的武士和一个魔法师帮助你,你还有什么要求现在就可以提出来,我也尽量满足你。” “魔法师就免了吧,奥库斯可是帝国最好的魔法师。”夏风说到这突然笑了起来,“你这是在派人监视我吧?” 麦克雷没有回答,竟给他来了个默认。夏风心知要不派人监视自己,麦克雷也不会完全放心,便另提了一个要求:“可不可让我自己挑一个帮手?” “没问题,只要我帝国军中的勇士。”麦克雷立刻答应。 “那就帝国卫队队长库乃尔吧,不知道帝国卫队会不会卖元帅面子?” 麦克雷一怔,“你倒真会挑人!虽然帝国卫队不归我指挥,不过如果我开口向贝克将军要人,他也不会拒绝,没问题!” “另外,我还需要这样一些东西。”说着夏风取过桌上的鹅毛笔,在一张白纸上匆匆画起来,片刻后把那张纸交给麦克斯说,“这些东西要找最好的工匠制作,然后尽快交给我。” “这时什么?”麦克雷疑惑地审视着纸上画的那些东西,像是一些奇怪的金属工具和绳索,还有一个麂皮袋,每一样都标明了尺寸和材质,但看了半晌也没弄明白是些什么东西。 “你别管,照样子给我做好就是。”夏风懒得跟他解释这些野外冒险的专用工具,只说,“这是我的百宝囊,少了一样我都不会去南荒。” “没问题!”麦克雷收起那张草图,“我立刻让最好的工匠给你赶制,短时间内就可以做好给你。” “那好,咱们这就算谈妥了。”夏风说着,一拍手起身就走,“我这就去接我那两个朋友,如果他们没事,我很快就会出发去南荒。” 波塞东的夜晚本是祥和而宁静的,只是帝国卫队日间的全城大盘查,让城中不由多了一种紧张凝重的气氛,虽然帝国卫队并没有发全城戒严令,但寻常百姓还是早早就灭灯上床,以免被这些黑乌鸦找上门来寻晦气。 康腊老汉也早早令儿孙们上床睡觉。自从听说帝国卫队在全城找一个人,他就十分紧张,日间偷偷跑去看了布告,见他们是在找一个男的,他这才稍稍放下心来。不过依然不敢大意,把那个形若白痴的漂亮女子藏在地窖中,除了老婆,谁也不敢告诉。 看看许多天过去,那个像死神一样的家伙还没来接这女子,康腊老汉就暗自担心,不知道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还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远处一声若有若无的铃响,让康腊老汉一阵心惊肉跳,不由侧耳细听。隐约听到一个断断续续的铃声渐渐向近处而来,却在离自己家门一条街远的地方停住,再听不到半点声响。康腊老汉静听了半晌,虽然没有半点生息,但依然觉得这铃声离自己并不太远。 就在离康腊老汉家门一条街远的地方,一个白袍老者静静立在街头,另有几个黑影远远地跟在他的后面。白袍老者手中拿着一只女人的绣花鞋,凭着这只绣花鞋,他以“追踪术”终于找到了这里,但现在他却不敢再前进一步,一种强大到超乎想象的压力就在眼前,就在前方那幽暗阴森的小巷中。 掌中的法杖几乎要攥出水来,号称东轩第一术法大师的苍冥法师,居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垂目静静站在那里,以自身的灵力与黑暗中涌出来的森寒压力做无声的对峙。 “居然找到了这里?”随着那声低低的叹息,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影从巷内缓缓踱出来,“我用了多种掩饰术你居然都找得到,看来你的灵力已经对我构成了威胁。” “你是谁?你有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为何我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你?”苍冥法师本以为对方即便不是大西帝国的史丹玛大法师,也肯定是两位司神官之一,却没有想到对方竟然是一个东轩人,尤其对方空着双手,既没有魔杖也没有法杖,居然不借助法器就可以用自己的精神力量来使出法术。 “我是谁不重要,正如你是谁对我来说也无所谓一样。”黑袍人淡淡一笑,“不过既然你能找到这里,我当然不能再让你走,你现在该后悔自己灵力太强了。”说着他缓缓抬起了手,灵力在慢慢凝聚。苍冥法师一看,忙一抖手中铜铃,远处那几个黑影立刻迈着奇怪的步伐靠过来,挡在苍冥法师身前,稀稀拉拉地站成一种奇怪队形。 “死灵七煞阵!你居然把‘死灵术’玩到了最高境界,佩服!” 黑袍人有点意外,跟着又遗憾地摇摇头,“可惜你遇到的是我!”说着双手平端,掌心相对,双掌中央那一尺空间内,渐渐聚起了一道像灵蛇般不断颤动的幽蓝闪电。 “这...这是什么?”苍冥法师一脸诧异,显然从未见过眼前这情形。黑袍人傲然一笑,“它本来没有名字,不过你现在可以叫它‘闪电鞭’,我刚想到的名字。” 苍冥法师不再说话,而是闭起双眼,他现在要分心七处,控制七个死灵出手了。随着他掌中铜铃最后一下摇动,七个死灵突然以惊人的速度向黑袍魔法师扑去,七具没有生命的肉体配合得恰到好处,有攻有防有围有堵,就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黑袍魔法师掌中的“闪电鞭”突然随着他的手势变成一条在空中乱窜的幽蓝闪电,一端掌握在魔法师掌心,一端腾空而起,长达数丈,随着他的手势有如实物般迎面抽在一名冲在最前面的死灵头上,毫无阻碍地一划到地。与此同时,魔法师迎着死灵冲上去,与他擦身而过,冲出了七个死灵的包围圈。那死灵似乎根本未受到这一鞭的影响,依旧直直地从魔法师身旁疾冲过去,直冲出十几步远,这才慢慢从中裂开,缓缓裂成了两半,无声地往两旁倒下,像一具被人从中劈开的木偶。 几乎同时,魔法师回手一挥,另一个死灵被他这一鞭从腰中横向划过,它上半身子顿时像折断的麦杆倒在原地,下半身却还在向前飞奔,两条腿像有生命一般继续往前跑动,直撞到街边的墙壁才停下来,慢慢跪倒在地。 七个死灵转眼间便在黑袍魔法师的闪电鞭下,变成了一些零散的肢体,就像是被拆开四肢或身体的木偶玩具,苍冥法师呆呆地望着眼前的情形,简直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 苍冥双手紧握法杖,聚齐全部灵力抵挡不断劈来的闪电,只见他脸上汗珠滚滚而下,虽然那些闪电总在他身体一尺外被弹开,但每一下都让他嘴角一阵痛苦地抽搐,就像抽在了他身上一样。现在他不说还击,就连逃跑都已经迟了。 终于,他不由自主地半跪下来,浑身衣衫已为汗水湿透,闪电还在周围不断飞舞,离他身体越来越近,已经开始划破他的衣衫,甚至触及到他的皮肉和毛发,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糊味,就像烤肉烧焦的味道。 黑袍魔法师嘴角泛起冷酷的微笑,重新在双掌间凝聚起一道新的闪电,他已经玩够了,现在该是做最后一击的时候。他打量着半跪在前方的对手,在考虑是一鞭拉下他半个头颅,还是直接迎头一鞭,就像小时候破甘蔗那样,把他一鞭剖成两半。考虑再三,他最后还是决定比较人道、也比较艺术地只割断他的咽喉,就像西门吹雪杀人一样。 一道更凛冽的闪电终于飞了出去,几乎就在同时,街边阴暗处也突然闪出一道寒芒,像流星般飞向黑袍魔法师,这道寒芒来得如此突然,角度如此刁钻,速度力道如此惊人,时机又掌握得如此巧妙,居然破开了无形的护身结界,让魔法师一阵手忙脚乱,手中的闪电不及收回,赶紧侧身躲闪。可惜还是缓了一步,被那道寒芒一下子从腰中对穿而过。 ... 压力一消,苍冥法师终于彻底跪倒在地,本以为最后这一鞭已经无可幸免,是突然的变故让黑袍魔法师的精神力稍微分散,那一鞭立刻短了一寸,救命的一寸!苍冥似乎还能感觉到鞭鞘从自己下颌掠过时的炽热。 ... “我并不想救你,”边长风望向苍冥法师的眼光有些厌恶,但还是冷冷问道,“我只想知道公主在哪里?” 苍冥法师犹豫了一下,最后一指康腊老汉家,“应该还在那里,他一定还来不及转移。” “他是谁?”边长风望着暗黑魔法师逃走的小巷,一脸的不可思议,“一个修炼术法的魔法师,居然有如此惊人的反应速度和难以想象的敏捷身手,完全不亚于一个武功绝顶的武技高手。” “不知道,他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使出的是我从未见过的术法。”苍冥法师苦笑着摇摇头,然后貌式随意地问边长风,“你怎么来得这么巧?好像事先就知道一样。” “不是巧,我不善于跟踪,但知道你行,而我又认得你留下的那些记号,所以只有一路跟着你了。”说完边长风转身走向康腊老汉家,“我想独自把公主带回东轩,但愿那一剑能让那家伙半年内都无法复原。” “帝国卫队第三骑队队长库乃尔,率六名帝国卫队武士,向夏风先生报到!”那个帝国卫队长不仅带来六名精悍的帝国卫队武士,也带来了夏风要的“百宝囊”。 在小巧精致的“百宝囊”验收合格后,夏风把它系在腰间。望着笔挺地站在自己面前的库乃尔,他满意地点点头,“嗯,不错,果然是一标准的军中武士,不过咱们这次是秘密行动,是不是把你这身行头都收起来?”说着,夏风敲了敲他的头盔,“整天套着这玩意儿干什么?你以为是在拍电影,还是当自己是佐罗?” “作为帝国军人,一丝不苟的着装是重要的操守!”库乃尔仍然笔挺地站着。夏风一听,不由刁难道:“这次行动谁是头领?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小事情听从夏风先生指挥,原则大事上我可以自己拿主意,一切以帝国的利益为先!” “穿什么衣服是大事还是小事?以帝国利益为先,就不要穿这身丧服引人注意,我们这次可是秘密行动,把这玩意儿先给我摘下来!”说到最后,夏风的声音越发严厉起来。 库乃尔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缓缓取下头盔,第一次完整露出隐在头盔内的那张脸。一见到这张脸,夏风眼神蓦地就直了,怔怔地愣了半晌,才从嘴里迸出个感叹词:“我靠!” 那是一张充满坚毅,又美奂美仑的脸,金色的头发紧紧扎在头顶,露出她修长的脖子和小巧的耳廓,一双眼睛如绿玉般晶莹剔透,而眼光却像不带一丝暖意的坚冰,再加上那带有几分阳刚味的俊美五官,以及线条刚毅的面部轮廓和不苟言笑的神情,很难让人把她当成一个女人来亲近,但她偏偏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十分俊美帅气的女人。她的身材若作为男子来看也不算矮,作为女人来说就更显得十分欣长健美。她的下颌还有夏风那一记勾拳留下的淤青,那是这张脸上唯一的缺憾。 “你是女人?”夏风半晌才从惊讶中回过神来,“难怪你的胸肌...”说到这夏风连忙住口,一看库乃尔的眼光他就知道,再说下去肯定要发生新的决斗,这次恐怕就不那么好对付这个星流剑击的女传人了。 “丑八怪!我...我要跟你去南荒!”一旁的纪萱萱突然嘟起了小嘴,她和亚辛昨夜被夏风接出来后,三人本来已经商量好,亚辛和纪萱萱继续在波塞东追查瑶姬公主的下落,而夏风则和麦克雷派出的帝国卫士去南荒冒险。不过突然看到麦克雷派出的帝国卫士中居然有个女的,并且还如此冷艳逼人,纪萱萱就觉得心里泛起一种难言的冲动,原本就不愿与夏风分手的那种朦胧感觉,突然间被放到最大,想也没想就脱口说出了心中那强烈的愿望。 夏风先是一怔,忙说:“小姐,我们到南荒不是去旅游,而是去冒险,说不定这一去就回不来了。” “那我更要去了,”一想到以后可能永远再见不到这个丑丑的“野游诗人”,纪萱萱心中突然没来由一痛,有些失态地一把抓住夏风的胳膊,“要回不来咱们就一齐不回来,这样至少我们还可以有个伴。” “别!我怕你哪天又给我下药把我卖了!”夏风赶紧推脱。纪萱萱顿时想起二人相识时的情形,不由莞尔一笑,“小气鬼,不就卖了你一次吗?都还没收到一个铜子。连给你买护身符的十二个银币本钱都还没收回来呢。” “卖一次还不够?难道还要等着你卖我第二次啊?”夏风把头摇得像泼浪鼓一般。纪萱萱见状忙道:“好了好了,最多我答应不再出卖你就是,这总可以了吧?” 女孩那殷切的眼神让夏风心神一荡,不由摸着胸前的护身符犹豫起来,纪萱萱见状干脆用上激将法:“我知道,你是怕自己比我笨,不定什么时候又要上当受骗,那你还是找那些跟你一样笨的帝国卫士一路吧,他们大概骗不了你。” ... 同一时间,在波塞东大广场,帝国宫殿大门外,另一场隆重的告别仪式也在进行,大西帝国西征军主帅麦克雷元帅,率领数十名高级将领齐刷刷地向理查德小帝君和叶赛亚王太后敬礼告别,他们身后的广场上,一支万人骑队齐齐举剑高呼,向帝国最高统帅挥剑致敬,男儿阳刚的呼吼,顿时响彻了整个帝国大广场,一万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刺破了波塞东早晨宁静的天空。 叶赛亚王太后神情复杂地望着麦克雷元帅身后的帕拉思,对众多将领的军礼视而不见,只凝望着他低声道:“希望你们...早日凯旋!” 帕拉思垂下头去,眼里也闪过一丝恋恋不舍的情愫。 万人骑队终于缓缓向西开发,在夹道欢送的百姓中,除了众多为帝国荣耀欢呼的人们,也有不少人是噙着热泪依依不舍地目送着远去的亲人。 骑队经过城西那巨大巍峨的凯旋门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麦克雷不禁抬头看了看,然后眯眼遥望前方,对落后半个身位的帕拉思喃喃感慨道:“军人的价值,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得以体现!帕拉思,你得庆幸自己赶上了好时候。” 说着一磕马腹,率先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帕拉思立刻夹马跟上,队伍顿时加快了前进速度,他们目的地是帝国最西面的一大城市科什迦,那里有二十万帝国精锐部队在陆续集结。 ... 第 36 章 第 36 章 翼人王子 一只矫健的苍鹰在湛蓝清澈得不见一丝尘埃的天宇下静静地盘旋,下方那几个黑点让它有些好奇,在这个高度本不应该再看到活物,但那几个黑点,却在一片莹白苍茫的山坡上缓缓移动,甚至还在向更高的地方攀登,那是连苍鹰也上不去的高度。 ... 六个帝国卫士和他们的队长库乃尔,加上纪萱萱,在夏风的带领下,终于攀上了这个大陆最高的塞浦路斯峰。在那面冰壁前,当库乃尔看到重新被冻成标本的古尔丹吉,她的眼里第一次流露哀伤的神情,泪水慢慢浸了出来,在脸上变成两道长长的白霜。轻轻抚摸着晶莹透明的冰壁,她喃喃祈祷:“父亲,我会完成你未了的心愿,定要重振家族声威,以星流剑击击败东轩剑道门。” 父亲?带她到这儿来的夏风有些意外,仔细看看二人,相貌还真有几分相象,都是那种英俊中透着刚毅的面容,只是库乃尔在这英俊刚毅中,还多了几分秀美和冷艳。 等库乃尔祭拜完亡父,夏风便带着大家翻过塞浦路斯峰,在下到雪线以下后,他建议库乃尔和她的手下绕道去东轩国最南端的南陵城,自己和纪萱萱则走捷径去东轩都城晋城,然后再去南陵城与他们会合,但这个提议立刻遭到了库乃尔的反对。 “请原谅,出发前我得到过麦克雷元帅的指示,要寸步不离地跟着你!”库乃尔这一路都是那种冷冰冰的模样,让夏风颇为不快,见她又拒绝自己的提议,夏风也就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这里是东轩国,不像大西国那样各种族混居,这儿要出现一两个大西族都会引人注意,何况是现在是七个。你们要跟我去晋城也可以,不过遇到麻烦可别找我帮忙,我也决不帮忙,我只答应去取‘枫枞之星’,可没说要帮麦克雷照顾小孩。” “你可以跟我们一起绕道走!”库乃尔依然不愿让步,夏风一听就火了,“我走哪条道我自己会决定,凭什么要听你的?大不了咱们再打一架,有本事你再把我抓起来,这样你想走哪条道都可以。” 库乃尔犹豫了一下,她和六个同伴都扮成了大西国行脚商人,像那种精良的小弩弓不可能再带在身上,要真动起手来还不太好办。最后她只得让步道:“他们六个绕道去南陵,我跟你一路从晋城走。” “好啊,我现在正缺个女奴,你给我做女奴我就带你一路。”夏风故意刁难道。话音未落,就见库乃尔面色一寒,手蓦地握住了剑柄。夏风连忙戒备,二人对峙片刻,库乃尔才冷冷道:“我扮做你的保镖,要不然咱们再来比剑!” ... 夏风借机下台,恨恨地瞪了库乃尔一眼:“嗯,记得做保镖要恭谦一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保镖呢!” 九人于是分做两路,六个打扮成普通商人模样的帝国卫士绕道去南陵城,夏风带着纪萱萱和库乃尔,则走经过晋城的近路。东轩国内地很少看到有大西族,因此这一路上,库乃尔都让路人连连侧目。 晋城处在通往南陵城的大路上,三人尚未到达晋城,一路上就遇到不少从晋城方向逃难来的百姓,众人议论纷纷,哄传晋城三王争霸,烈王联合北王杜歧山,并在翼人的帮助下,在晋城南面的泾阳关前,击败了自称得虞帝秘诏上京勤王的南王颜恭海,并发兵直捣南王封地南州。目前晋城一片混乱,不少百姓纷纷逃离了那是非之地。 真像是春秋争霸或三国演义啊!夏风听得这消息,不由在心中一阵感慨。比起大西人来,似乎东轩人更热衷于内斗,即便被赶到这边远山区偏安一隅,也依然不知悔改。 当三人达到晋城后,城里已经恢复平静,烈王蔺啸宇早已完全控制了局面,除了令心腹大将领兵追击南王,自己则坐镇晋城,令虞帝封其为摄政王,俨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四方诸侯、城主纷纷来拜,威势一时无二。 夏风对这等争权夺利的内斗向来不感兴趣,本想不惊动任何人偷偷地来,悄悄地走,但还是遇到了无法预料的意外。 晋城的物价因战争而飞涨,夏风三人想要买到新的马匹,换下从铜峰下来后买的那三匹已经疲惫不堪的坐骑,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这日黄昏时分,夏风让库乃尔暂时呆在客栈,自己和纪萱萱再到专卖骡马的西市去转转,希望可以买到一两匹尚未被烈王征用的马匹或骡子。 街头的情形不复上次来时的热闹喧嚣,萧条冷清了不少,街道两旁的店铺空空如也,很难看到原来货物充足,买卖兴隆的情形,晋城虽然未遭战火,却也受到了战争的影响。二人心情郁闷地转过一个街口,迎面与几个仪态不俗的人相遇,看他们虽是寻常打扮,但举手投足之间显然是颇有来头。夏风忙让在路边,纪萱萱更是神色慌张,拉着夏风就想躲到一旁的小巷,却还是迟了一步。对面那气度不凡的老者已快步过来,一把拉住她,满面欣喜地说了句:“总算找到你了!” 纪萱萱尴尬地叫了声“舅舅”,然后对靠过来要动手的夏风介绍说:“这是我舅舅。” “哦!就是东陵城主亚伯都?久仰久仰!”夏风说着细细打量这老者,只见他年纪在五旬上下,相貌并不出众,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眼里神气内敛,很难从其眼中看出其真正所想,显然城府极深。老者也细细打量了夏风一眼,这才低声问纪萱萱:“他是谁?” “他叫夏风,是亚辛表哥的朋友。”纪萱萱忙道。老者闻言恍然大悟,对夏风点点头:“你就是夏风?我曾听逃回来的兵将说过,是你和亚辛保着瑶姬公主去了晋城,怎么又在半道被人把公主劫走了?亚辛呢?” 夏风见他是亚辛的父亲,也就不加隐瞒,把这一路的经历和亚辛的下落跟他草草说了一遍。一听说儿子尚在波塞东,亚伯都不由跺脚叹道:“公主已经被边统领救了回来,亚辛怎么还留在敌国,这可如何是好?” 夏风一惊,忙问原由,亚伯都正要细说,却见不远处有不少人正向这边走来,他忙拉起二人低声道:“咱们先到驿馆再说,现在晋城不平静,你们千万别到处乱跑。” 夏风也注意到了那些披着白色斗篷的半大孩子,只见他们人人都把脸藏在斗篷内,还都低着头,稀稀拉拉却又目标明确地向一个方向而去。夏风心中有些奇怪,总觉得这情形有些怪异,尤其他们走路的姿势,总有些不太正常,似乎有点吃力的模样。 “喂,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天生的好奇,使夏风忍不住拍了拍经过身旁的一个孩子,那孩子没有回答,只稍稍抬头冷冷地扫了夏风一眼,夏风一愣,这孩子居然有一双大西人的碧蓝眼眸,甚至比大西人的眼睛还要湛蓝。 这一愣神之间,那些孩子已经走远,夏风心中的好奇无以复加,顾不得理会亚伯都,只对纪萱萱一挥手,“走!咱们跟上去看看。” ... “翼人!是翼人!”亚伯都大惊,一看那些翼人的目标,是前方一幢气势恢宏的府邸,只见他们从高高的墙头轻盈地一掠而过,转眼间就消失在高墙之后。亚伯都又是一惊,失声道,“那是烈王府,他们是要袭击烈王府!” 几乎就在同时,东轩国的王宫那金壁辉煌的金銮大殿上,一场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争论正在进行。烈王蔺啸宇正在大殿上对虞帝慷慨陈词:“如今叛贼颜恭海已经不足为惧,相信很快就会束手就擒,现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望陛下一定不要错过。” 龙座上年轻的虞帝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面色煞白,神情犹豫,一副优柔寡断的模样,跟烈王的刚毅和自信形成鲜明的对比。见烈王在直直地盯着自己,他只得把困难推给下面那些大臣:“众位卿家,你们有什么看法?” 百官交头接耳片刻,终于有人大着胆子越众而出,对虞帝一拜:“陛下,这是拿整个江山社稷去冒险,万万使不得!” “冒险?难道坐看机会溜走就不是冒险?”虞帝尚未回答,烈王已冷冷地盯着那人质问道,“如果等大西国彻底击败塞姆人,再回过头来对付我东轩,到那时恐怕就是不想打仗也由不得咱们了。” “有铜陵天堑,大西人也只有望山空叹。” “天堑?世上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天堑。再说东轩还有千里海岸线,可供登陆的地点也不在少数。” “咱们有鱼人之助,不怕大西国水师!” “鱼人?”烈王勃然而怒,“咱们为了维持与鱼人的盟友关系,每年都要给他们数之不尽的财宝,再说把自身安危寄托在异族身上,这本就十分凶险。咱们能用财物买到鱼人这个盟友,大西国也能!” 那位官员无言以对,大殿中沉静片刻,只听另一个将领小声说出心中的担忧:“虽然大西国发兵二十万西征塞姆人,但在国内仍有近六十万大军,而咱们举国之兵也不过才二十余万,何以对付数倍之敌?再说咱们又如何越过铜陵天堑?” “是啊,”另一个将领也接口道,“大西国铁甲军威震天下,战无不胜,而咱们只有革甲轻骑,何以为战?” 烈王傲然一笑,“本王若无法越过铜陵天堑,也不敢要陛下下旨出兵,这些年来本王苦研破铁甲军之法,若无心得也不敢冒险。大西国之兵虽号称百万,但最精锐的二十万机动兵力已抽调西征,剩下的又分散在全国各地,如一盘散沙。再加大西国内多为我东轩族人,只要我东轩出兵,定然应者如云。本王只需以十万精锐,避强击弱,声东击西,定可纵横敌国,收复失地!” 见众人还要说什么,烈王已抬手阻止,只见他转身向虞帝一拜:“陛下下旨吧,如此机会千载难逢,若等大西国击败塞姆人,咱们也就只有任人宰割了。” 虞帝见百官在烈王淫威下尽皆哑口无言,只得无奈道:“好吧,照烈王意思办就是。” “不能啊,陛下!”一老臣越众而出,突然拜倒在地,“战火一起,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陛下乃仁德之君,岂可行不仁之举?烈王乃一臣下,岂能胁迫国君?” “迂腐!”烈王厌恶地撇撇嘴,对虞帝一拜,“这等无知无礼无德之辈,该架出去重责二十杖!谁敢再言不战,都该像他一样!” 虞帝无奈,只得对一旁的廷卫摆摆手,“架出去重责二十杖,谁也不得再言不战!” 那老臣顿时被虎狼般的廷卫架了出去,凄厉的叫声远远传来,殿上众臣顿时噤若寒蝉,没人再敢开口。就在这时,只听殿外有内官高声禀报:“启奏陛下,禁卫营有紧急军情禀报。” 拱卫京师的禁卫营突传军情,这是从未出现过的情况,虞帝忙道:“快宣!” 一个禁卫营将领在内官带领下神情慌乱地来到大殿,对虞帝一拜:“方才有翼人突袭烈王府,王府神机营和弩弓手不及抵抗,被他们抢走了阿莱特王子。” “什么?”烈王面色一寒,一下子抓紧了剑柄。 “走吧,没啥热闹可瞧了。”夏风隐在烈王府外不远处,见冲进去的翼人虽然不少,但飞出来的却不多,且都是带伤而逃,显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估计没啥可看的了,便招呼纪萱萱和亚伯都离开。见自始至终,亚伯都都没有让自己的护卫上王府帮忙的意思,只抓着纪萱萱不让她再跑,夏风就感到有点奇怪。 与纪萱萱一起来到亚伯都下榻的驿馆,这才听他说起来晋城的原因。原来他是听说瑶姬公主被掠,儿子追去大西国后就了无音讯,而外甥女又跟他是一路,不由担心起二人安危,便带上几个最得力的手下,准备潜入大西国寻找二人,不想在路过晋城时,先是听说瑶姬公主已被御林军边统领救回,接着又与纪萱萱巧遇。 夏风见他如此关心纪萱萱安慰,倒也不好再要她跟自己一路去南荒冒险,只得与亚伯都告辞,分手时见纪萱萱撅着小嘴满脸的不乐意,夏风心中也不禁怅然若失。 慢慢回到自己住的客栈,夏风径自来到后院。由于带着库乃尔这个大西族人,怕在晋城遇上不必要的麻烦,他包下了客栈整个后院。有麦克雷准备的丰厚盘缠,这一路上他也从不委屈自己,就像平时的习惯一样,走到哪儿都是住最好的店,吃最好的东西。 天已完全黑尽,后院一片朦胧,由于事先跟老板打过招呼,小二轻易不上这后院来,所以后院一直都静悄悄了无人息。但夏风跨进后院时,却隐约听到一旁的草丛中有轻微的呼吸声,心中好奇,便小心翼翼地过去查看,刚拔开乱草,却见一道寒光刺了出来,夏风忙闪在一边,只见一个白色的身影像大鸟一样从草丛中飞起,挣扎着要向墙外飞去,不想在越过围墙时,却无力地从墙头摔了下来,倒在地上直喘粗气。夏风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身上中了一箭的翼人,只见他面色白皙秀美,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和一头金色的卷发,像极了大西族孩子,只是他的眼睛是深深的碧蓝色,在月色下显得尤其幽暗。 “嗨!鸟人,要想飞也等伤好了再说啊!”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观察一个现实中从未有过的生物,夏风不得不惊叹设计者想象力之丰富,虚拟技术之高明,那肉翼,那身材完全符合空气动力学原理。知道翼人除了会飞,也都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因此夏风对他们并无偏见,也从没把他们当成异类。 那个翼人紧紧攥着一柄匕首,慌张地向后躲闪,不过夏风的眼光让他稍微镇定了一点,他从对方的眼中看到的不是过去那种与生俱来的敌意,而是一种带着微笑的温暖和同情。 “认识一下,我叫夏风。”出于好奇和人性的本能,夏风向那个翼人伸出手,见对方依然没有放下戒心,夏风只得收回手笑道,“你要不想在这儿躺上一夜的话,最好是相信我。” 那翼人犹豫了半晌,终于用生涩的东轩语小声说:“阿莱特,我叫阿莱特。” 夏风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摸摸他的身子,“嗯,我从来没跟你们鸟人疗过伤,也不知行不行,要是没治好你可不能怨我。”见对方渐渐平静下来,夏风这才轻轻把他抱起来,缓缓走向自己的房间。 “是一个翼人!”听到动静的库乃尔也过来查看,刚好看到夏风把那个受伤的翼人放到床上,她立刻“嗤”一声拔出了星流剑,夏风见状忙喝道:“你干什么?” “翼人都是天生的强盗,你为何要救他?”库乃尔手持长剑,一脸诧异,显然对夏风的举动全然不解。 “强盗?强盗也是人啊!再说你不是很有武士风度么?向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敌人出手,难道是你星流剑派的作为?”夏风不满地瞪着她。最后这个问题让库乃尔有些尴尬,但她依然反驳道:“对强盗不必讲什么风度。” “这他妈什么逻辑?”夏风不禁吐出一句粗话,“只要把别人说成是强盗,就可以不讲任何风度,是不是这样啊?星流剑派的高人!” “没错,我们是强盗,”阿莱特眼里露出愤懑之色,突然插话说,“我们被你们夺去了一切,只有靠抢劫过活,所以我们天生就是强盗。” 房中顿时静了下来,夏风见库乃尔的剑渐渐垂了下去,也就不再理会她,转身为阿莱特拔去肉翼上的弩箭,然后把伤处用布条紧紧扎好。阿莱特看他忙完,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救我这样一个天生的强盗?” 夏风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你是强盗也罢,土匪也罢,现在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受了伤需要救助的人,仅此而已。” 阿莱特碧蓝的眼里润起了一层蒙蒙的水气,默然半晌,涩然低声道:“你是第一个如此对待翼人的陆地人。” “你也是我第一个救助的鸟人啊!”夏风笑笑,示意库乃尔把剑收起来,库乃尔也是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见到一个翼人,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凶残,甚至还长得有几分可爱,心中的敌意不由少了几分,终于把剑缓缓收了起来。 “其实我们以前并不是强盗,”目光落在虚空,阿莱特碧蓝的眼珠显得愈发幽暗,“我们的祖先以前也曾生活在这个大陆,他们靠捕猎为生,比起不会飞的陆地人来,我们是天生的猎手,地上的獐羊鹿兔全都逃不过我们的追捕,因此陆地人对我们总是充满嫉妒。相比陆地人,我们也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但陆地人也有他们的长处,他们力量远比我们大,可以开荒耕种,还可以挖掘矿石冶炼金属,砍伐树木修建房屋。这样,他们的科技水平渐渐超越了我们,他们无限制地开发荒山草原,使我们的食物来源渐渐稀少,只得靠猎杀陆地人饲养的家禽牲口过活,陆地人与翼人的矛盾渐渐激化,最后爆发了战争。刚开始双方还互有胜负,但随着陆地人科技水平的提高,武器的越加先进,我们最后彻底战败,被赶出了这片大陆,不得不在北方的冰雪不毛之地建立新的国度。严酷的生存环境,使我们愈发怀念这片天堂般的大陆,因此常有族人冒着生命危险回到这个大陆,他们除了抢劫,没有任何求生之道。” “不对啊!”夏风疑惑起来,“我见过翼人抢劫,他们好像只对钱财感兴趣,对牲口粮食什么的,反而没什么兴趣。” ... “闹半天是有人在暗中搞鬼。”夏风恍然大悟。 “我的族人也不是全都靠抢劫为生,”阿莱特眼里泛起一丝骄傲,“我们虽然生活在条件异常艰苦的冰雪之国,但大多数族人依然谨守着祖先留下的美德,只捕猎动物,从不抢劫同类。” 阿莱特的话让库乃尔眼里的敌意完全褪去,甚至隐隐有些愧疚,不由倒了杯热水,默默递给了他。 “谢谢!”阿莱特忙撑起身子伸手去接水杯,却牵动伤口,不禁“哎唷”一声摔倒在床上。库乃尔一看,本能地扶住他的肩头,把水自然而然地喂到他的嘴里。阿莱特那张秀气娇美的娃娃脸,总是让人忍不住生出怜爱之心。 “好了,你放心在这里养伤,我们明天把你带出城去。”夏风拍拍阿莱特的肩,正要出去叫店小二送点吃的来,却听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仔细一听,却是御林军搜查到了这小店中,眼看就要搜进来。库乃尔忙对夏风说:“我去挡住他们,你带他快离开这里。”不等夏风回答,她已经拔剑冲了出去。 门外几个御林军正往后院而来,迎面见一个大西族女子提剑出来,几个人一愣,忙喝道:“干什么的?站住!” 库乃尔的东轩语并不流利,干脆也不答话,只冷冷堵在后院门口。几个御林军武士一看,不由调笑道:“定是大西国奸细,没找到那个翼人王子,抓个漂亮的大西国奸细回去也是好的,没准还可以...嘿嘿!”说着伸手就要去摸库乃尔的脸,不想刚一伸手,就感到面前冷风一闪,带着“唰”一声轻啸,胸前一阵凉意袭来。低头一看,只见皮甲连内衫全部裂开,从脖子一直裂到裤腰,露出白白的皮肤,却没有见一滴血。 “我的妈呀!”那武士提着裤子慌忙后退,几个同伴愣了一瞬,跟着就拔剑围上来,谁知尚未看清对方兵刃,就听几声“唰唰唰”几声轻啸,伴随着毒蛇吐信的“咝咝”声,几个人身上皮甲均被割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一时不由怔在当场。 “趁我现在不想伤人,还不快滚!”库乃尔一抖长剑,那剑身便如蛇信子般在几人眼前颤动起来,众人慌忙乱叫着退了出去。心知他们这一走马上又会有人来,这里已经不能久留,库乃尔收剑正要回去看看夏风是否已经带阿莱特离开。却听外面传来一声从容淡定的喝问:“是谁这么嚣张?” 库乃尔缓缓回过头来,只见一个身形笔挺如枪的中年男子正缓步过来,看他的打扮也是御林军军官,不过地位显然比先前那几个高多了。几个败退而逃的御林军武士顿时挺直了腰杆,躲在那人身后指着库乃尔禀报:“大人,就是这大西国女奸细!” “是个女人?”来人皱起眉头,转头对部下一声呵斥,“住嘴,御林军的脸都让你们丢尽了!”说完打量了库乃尔腰中长剑一眼,脸上露出一丝惊异,“是大西国星流剑击传人?” “不错!”库乃尔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讶,能从自己那与其它西式剑模样相差无几的剑鞘上看出自己的流派,看来这人对星流剑派也相当的了解。 那人听到库乃尔的回答后,眼里顿时寒芒一闪,但跟着又恢复如常,只淡淡道:“目下我正在搜寻一逃犯,暂时不问你是否大西国奸细。待我公务一了,定要向你讨教贵派这星流剑击。” “随时奉陪!”库乃尔冷冷站在原地,并没有让路的意思。那御林军将领见状不由皱起眉头,“现在我要搜查这后院,请你让开!” 见对方不为所动,那将领不再说什么,只慢慢脱下披风,扔给一旁一个武士,然后缓缓拔出了腰中长剑,遥遥向库乃尔一指,“请赐教。” 库乃尔也拔出长剑,竖在嘴边轻轻一吻,然后平端长剑,双腿前弓后曲,人顿时就如压紧的弹簧一般,随时准备弹出。那将领见状不敢大意,把剑竖在面前,脚下不丁不八一站,顿如凝立的山峦。 二人凝立片刻,突见库乃尔脚下一个小滑步,陡然逼近数尺,那将领稍稍往旁挪开半步,避过了对方出击最迅捷的那条线。库乃尔只得停住步伐,把剑指向对手。就这一瞬间,对方已突然出剑,带着朵朵剑花连环不断地飞来。库乃尔立刻后滑两步,避开了对方锋芒。 双方这一试探之后,脸上神色更为凝重,都知道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别打别打,有话好说!”这时,夏风突然由内高叫着跑出来,一见那御林军将领,不由一愣,“是你!” 那将领也是一怔,“是你!” 夏风哈哈一笑,连连拱手道:“原来是边统领,难得咱们又遇上,还真是有缘,看在咱们过去那交情的份上,千万别为难我这保镖。” “咱们没有交情!”边长风冷冷摇摇头,跟着又满是疑惑地问,“她是你保镖?” “是啊,我其实也是东轩人,一向来往于东轩与大西国,做点珠宝小生意,现在兵荒马乱的,若不请个保镖,哪里敢出来行走?” “你居然能请到星流剑击的传人做保镖!”边长风一脸惊讶,跟着又疑惑地问,“你说自己是东轩人,可有身份证明?” 夏风一怔,忙点头道:“有,当然有!”说着把亚辛签过字的卖身契拿出来,心下惴惴地递给边长风,也不知这玩意儿管不管用,直在心里犯嘀咕,同时暗暗后悔在波塞东得罪了这个东轩国的大统领,如今他要为难自己的话,简直易如反掌。 “嗯,你原是奴隶,被东陵城的亚辛公子恢复了自由,为何这么快就干上了珠宝买卖?还请得起星流剑击的传人?”边长风眼里满是疑惑,夏风忙陪笑道:“我这还不是给亚辛公子打工,当个跑腿的小开罢了。” “打工?小开?” “哦,就是帮他做买卖,他是大老板,我是小伙计。” 边长风眼里依然有些疑惑,不过此刻倒也顾不得细问,只把卖身契还给夏风:“我现在要搜查后院,叫你的保镖让开。”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岂敢阻绕统领大人执行公务!”夏风说着赶紧把库乃尔拉开,边长风一挥手,立刻带人进了后院,库乃尔一看,把夏风手一甩,也跟着追了进去。 后院不大,几个人很快就搜了一遍,跟着就失望地退了出来。边长风则不住打量着库乃尔,显然还在怀疑她的身份,夏风见状忙把边长风拉到一旁,低声道:“我知道你想知道你师父的下落,上次跟边统领开了个玩笑,还望统领大人不要见怪。” 边长风冷冷道:“就不知这次你心情是否还好?还有我师父的光明圣剑呢?” “好,当然好!好得不得了!”夏风赶紧陪笑,跟着又装出一脸戚色,“你师父与古尔丹吉在死亡之峰决斗,结果二人俱被雪崩埋住,我翻越那儿时见到了他老人家冻在冰壁中的遗体,唉,果然威风凛凛,却又悲壮绝伦啊!” 乍闻师父死讯,边长风足足怔了半晌,这才低头黯然道:“多谢相告。” “不客气不客气!”夏风边说边拉着边长风把他了送出来,几个御林军武士见他与自己统领这般亲密,不敢再盘问库乃尔底细,而边长风则满心悲戚,也没心思过问别的事。直到把一干人送出客栈,夏风才赶紧回来,就见库乃尔满脸焦急,一把抓住他就问:“你把阿莱特藏到那儿去了?快交出来!” 夏风得意一笑,拉着库乃尔来到自己床前,对着空空如也的床念了句奇怪的咒语,只见床上顿时现出被隐身披风裹着的阿莱特。 “你怎样?”库乃尔顾不得惊讶,忙揭开披风查看阿莱特情况。只见阿莱特虽然虚弱,但神情倒也镇定,感情复杂地凝望了库乃尔片刻,这才低声道:“我没事。” 为他掖好被子,库乃尔忍不住回头对夏风说:“以前还当你是一个英雄,没想到在那个什么统领面前,居然如此低声下气,我真是看错了你。” “你以为我愿意?”夏风委屈地叫起来,“为了救你们两个,我还第一次低声下气地求人,你不领情也就算了,还这么损我?早知道我该让你跟那些御林军斗下去,最后力尽被擒,落在他们手里再被先奸后杀,做个大西帝国英勇不屈的女英雄!” 话音刚落,库乃尔一巴掌就扇了过来,却被早有准备的夏风一把抓住手腕。不理会她眼里的愤怒,夏风冷冷地说:“现在不是比试的时候,咱们得赶紧离开这里,若等边长风和那些御林军回过神来,你倒真有做女英雄的机会。” 天刚蒙蒙亮,守卫南门的兵卒刚打开城门,就有一辆颇为华丽的马车要出城。守门的兵卒自然要借机刁难一番,尤其在这非常时期。那赶车的年轻人倒也爽快,一出手就是十几个金币,几个兵卒见钱眼开,根本没心思再理会密闭的车厢中,会不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直到再看不到晋城的城郭,夏风才把裹着阿莱特王子的隐身披风收起来,然后坐上车辕继续充当车夫,向南陵快马赶去。一路上都在忿忿不平地想:我这是犯了哪门子贱,居然跟人当车夫侍侯起人来?不过在亚特兰迪斯大陆清晨那透着凉意的馨香空气中,在两旁从未见过的烂漫野花的抚慰下,他的不快转瞬既失。听着枝头雀鸟的鸣叫,再联想到车厢里那个鸟人,他不禁轻轻地哼起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 车厢中的库乃尔忘神地听着夏风那大异于旁人的诗,眼里不由露出迷醉和向往,喃喃道:“要是我也能像翼人一样,展翅在蓝天上高飞,那该有多好?” 阿莱特脸上泛起一抹红晕,犹豫半晌,终于鼓起勇气说:“等我伤好了,我带你飞!” “真的?”库乃尔惊喜地睁大眼,不禁一把抓住了阿莱特的手。 “我保证!”阿莱特脸色更红,紧紧握住库乃尔的手,深深地凝望着她说,“无论你要去哪里,无论你要飞多高,飞多远,我都可以带你飞去。” “太好了!说过的话可不许反悔!”库乃尔那一直绷紧的脸上第一次绽放出了孩童般灿烂的笑容,像朝阳一般,照亮了阿莱特王子那深深的碧蓝色眼眸。 “我第一次见你笑,”阿莱特忘情地凝望着库乃尔容光照人的脸,“你应该多笑,真美!” “是吗?”库乃尔不由摸摸自己的脸,似乎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不由收敛笑容,渐渐恢复了她那刻板冰冷的表情。 “怎么了?”注意到库乃尔眼里有一抹深深的痛苦,阿莱特眼里不禁露出一丝担忧。 “没什么。”库乃尔捋捋鬓发,眼光落在虚处,静静地不再说话,车厢中顿时静了下来,外面的夏风不知何时也停止了吟诗,耳边就只剩下马蹄声和辚辚的车轮声。半晌,才听库乃尔淡淡道,“我从懂事起似乎就不会笑,我父亲是大西帝国第一剑手,也是星流剑击的唯一传人,他在我七岁那年与东轩第一剑客,剑道门的曹天望决斗,从此不知下落。那些一直想挑战星流剑击的对手终于找到了机会,他们在决斗中杀掉了我哥哥,从此星流剑派就不再受人敬仰,我的家族也遭到对手前所未有的打击和侮辱。为了父亲和家族的荣誉,我不得不挺身而出,从小就苦练星流剑击,我每日都跟冰凉的剑做伴,时时都在刺击、格挡、劈斩中渡过,我渐渐把自己锤练得跟剑一样冷,一样利,笑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种多余的表情。” 阿莱特眼里流露出同情之色,黯然问:“你成功了吗?是否击败了所有对手?” “至少还有一个。”库乃尔淡淡道。 “谁?” “东轩剑道门传人,边长风。” 不是吧?我吟游诗人夏风难道不是你的对手?车厢外赶车的夏风大为不满,同时又有点酸溜溜地想:这女佐罗该不是为这鸟人动情了吧?对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潘安再世的我可都从来没笑过,难道我真的很丑?想到这不禁摸摸自己的脸,哼起一首忧伤的老歌... 晋城的早晨总是有点阴冷,空气中还带着蒙蒙的白雾。就在这人人都还在贪恋被窝的时刻,烈王蔺啸宇便带人匆匆来到王宫内的雅馨殿,比他早来半个时辰的天相法师急急迎出来,对他低声禀报:“瑶姬公主中的是一种小人从未见过的邪术,有点像本门的‘离魂咒’,却又比那高深得多,小人没有任何把握,不敢枉自施法。” “公主一直傻呆呆地无法恢复神智,难道你就束手无策?”烈王目光如刀,刺得天相浑身一个激灵,赶紧低头道:“只有等我师父回来,或许能解开公主心智上的禁锢。” “苍冥法师至今未回,如今大军出发在即,本王哪有时间再等,”说着烈王断然一挥手,“不管了,立刻安排公主与本王完婚,本王要带她出征!” “不行!”一旁的内官尚未答应,闻讯赶来的御林军统领边长风已闪身拦在烈王面前。烈王瞳孔蓦地收缩成针尖般的锐芒,盯着边长风冷冷道:“边统领,你要清楚自己的身份,虞帝已把公主许给了本王,难道是你一个小小统领可以改变的?” 边长风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在公主神智未复之前,不宜完婚,这是对公主起码的尊重,难道烈王不懂?” 烈王冷冷盯着挡在自己身前的边长风,淡淡道:“边统领,我对你的容忍是有限度的,你不知道跟本王作对,会有什么后果?” 边长风哈哈一笑:“我边长风就算别的没有,一身硬骨头却还是有的,只要有我边长风在的一天,就不容任何人冒犯皇家的威严!” ... 说完转身就走,走出没几步,却又回头若有所思地望着边长风,“听说公主神智尽失,边统领千里迢迢孤身带她回来,这一路都是由你照顾她饮食起居,莫非...” “混帐!”边长风目光一寒,蓦地握住了剑柄,“你再敢辱及公主,边某惟有用一腔热血,卫护皇家尊严!” 烈王鼻孔里一声冷哼,转身就走,天相法师忙追上几步,低声问:“殿下就这么算了?” 烈王深吸口气,“剑道门乃东轩第一剑门,边长风更是我东轩武士的偶像,不到万不得已,本王不会跟他翻脸。边、长、空,哼!”说着,右拳重重地砸在左掌。 没过多久,一个内官急急地把边长风传到静心殿,只见年轻的虞帝正一脸怔忡地等在那里。待边长风见过礼,他立刻挥退左右,对边长风轻轻叹道:“边统领,今日你在雅馨殿与烈王的冲突朕已知道原委,你何必为这小节与烈王争执?” “陛下!”边长风猛地抬起头来,满面痛苦,“身为一国之君,尊严岂能容他人随意践踏,边长风无力为君解忧,总要拼尽全力,维护皇家尊严,哪怕陛下已经...没剩下多少尊严了。”说到这,赶紧低下头去。 虞帝一愣,不禁尴尬地垂下头,“边爱卿,朕知道你是一片忠心,可是...” 边长风再次抬起头来,定定地盯着虞帝,“陛下,公主毕竟是你亲妹妹啊!” 妹妹?虞帝心神一震,在这世上也就只有这唯一的亲人了,难道真要为了自身安危,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想到这,虞帝眼中终于涌出一丝决断,一咬牙道:“好!朕就驳回烈王的请求,朕好歹还是一国之君,难道就不能维护公主起码的尊严? ... 众将满是兴奋地大声叫好,只有一个年老的将领忧心忡忡地说:“现在国内局势未稳,叛王颜恭海虽然已被彻底击溃,可至今仍未被擒获。殿下远离本土远征,就算在朝中留有得力人手主持大局,恐怕也有生变的风险啊!” “本王何尝不知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啊!”烈王抚须轻叹,凛冽的寒风让他的目光显得尤其淡定幽远,“但现在已是顾不得那么多了,本王决不能容忍在我之前,有人抢先打开神塔,取得神圣创世书!” 十万东轩革甲轻骑,在暴风雪掩护下悄然越过铜陵天堑,踏上了大西帝国的疆土。 ... 第 37 章 第 37 章 泥沼惊魂 南陵城虽然也是南王颜恭海的封地,不过它实际上不归任何人管辖。这里就像是一锅充斥着各种臭味的大杂烩,随处可见东轩、塞姆或大西族流民以及各种各样肤色的混血儿,他们那肮脏的衣衫和满是野性的眼眸,都在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他们是冒险家,亡命徒,或者干脆就是天生的罪犯和强盗。他们从亚特兰迪斯大陆各个角落来到这里,大都是在这文明社会的最后驿站做最后的小息,他们的目的地无一例外都是南陵郊外那片死寂的沼泽,从那里再往南,就是各种族冒险家心目中的天堂,同时也是地狱,是机遇与凶险并存的恐怖和希望之地——南荒。 这里虽然也有代表律法的城主,但如此多亡命之徒聚集在这样小小一座边城,任何人都得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官府早已成为一种摆设,他们只对如何抽取捐税感兴趣。况且南王颜恭海新败,听说烈王的军队指日就要打到这里,南陵城主正在做投降的打算,根本没心思理会城内的治安。因此城中到处充斥着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等等犯罪,若一日没有点事故发生,反而让人觉着不太正常。 六月的南陵气候闷热,间或的一缕南风,带来远方沼泽那腐臭的味道。这日正午,一小队从北门进来的彪悍轻骑,踏碎南陵那与生俱来的纷乱,让众多流民心中都不由生出一阵警惕和惊诧。那些人显然不是流民或逃犯,虽然他们衣着普通,人人也都疲惫不堪,还带着满面风尘,但他们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威仪和气派,即使想掩饰也掩饰不了。落在南陵众多精明的冒险者眼里,立刻就把他们和流民们区别开来。 他们中领头的是一个年近五旬的中年汉子,身材模样都有些普通,衣着打扮也像个寻常商贾。唯一不普通的是他的眼神,即使在疲惫不堪中,也透着股令人不敢直视的煞气。一行人在南陵最好的“北来客栈”大门外停下,不等店小二招呼,已有随从抢先进店为那中年汉子打点张罗。而他则从容不迫地从马上翻身下来,回身把一个年近三旬的美貌少妇从另一匹马上搀下来,二人手挽手进得客栈,在随从的引领下来到靠窗那张桌前坐了下来。 “王爷...”那少妇刚一张口就被那汉子抬手阻住,只见他警惕地四下看看,这才对那少妇苦笑说:“阿丹,我早说过,如今咱们是逃难,万不可再有引人注意的称谓。” 那少妇神情一黯,忙道:“是,相公。”还要再说什么,店小二已送酒菜上来,她立刻闭上嘴,直等小二离开后她才又低声道:“相公,咱们这一路急赶,人马均疲惫不堪,如今南荒近在咫尺,咱们是不是先在此休息两天?” 那汉子神色怔忡地端着酒杯,呆呆地望向窗外,那里正好是南方。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焦虑,缓缓摇摇头,“这儿鱼龙混杂,不宜久留。我想在此稍稍歇息半日,天黑前咱们就往南荒进发。” “连夜走?”那少妇一惊,还要再说什么。只听门外一阵马蹄声传来,在店门外陡然刹住,然后是长长的马嘶和蹄掌刨地的声音。几乎同时,骑手已翻身从马鞍上落下来,尚未进店就在脆生生地高叫:“掌柜的,我找几个人,你们这两天有没有从晋城那边来的客人?” 说着那人已跨进店中,那少妇忍不住转头向他望去,只见那是一个十八九岁的俊美少年,一身干净利落的天青色武士服,外披一件水色披风,使他看起来更显潇洒风流,腰间还挂着柄样式奇特的短剑。他一来到店中,墨玉般的眼珠子就往四下乱瞟,陡然间看到不远处那美貌少妇,脸上顿时闪过一种不可思议的惊喜,立刻疾步过来,嘴里还不住叫着:“巧了,真是巧了,姐姐也在这里?” 见他叫得亲热,那少妇脸上不由一红,赶紧转开头不再看他。但他却一点也不在乎那少妇的尴尬,过来一把就抓住她的手问:“姐姐怎么会来这里?还打扮得这般古怪?” 见对面那中年汉子眼里闪过一丝狐疑,那少妇赶紧甩开他的手,红着脸恼怒地瞪着他说:“我...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了人。” “没有认错啊!”那小子仔细打量了少妇一眼,夸张地叫道,“你难道不是南王妃沈丹姐姐吗?” 话音刚落,周围几个随从立刻拔刀围了上来,顿时把那少年围在中间。那少年一惊,看看四周情形,再看看一直端坐在那少妇对面的中年汉子,终于恍然大悟,指着他叫道:“哦!我知道了,你、你就是南王颜...” 话未说完,就见中年人对那少年身后一个随从一使眼色,那随从立刻一刀柄磕在那少年的后脖子上,那少年浑身顿时一软,像倒空的麻袋一下子软倒在地,头上的瓦楞英雄帽也跌了下来,一头乌黑长发立刻散开。 “咦!是个女的!”两个把她架起来的随从一脸惊诧。那少妇一看她模样,顿时恍然大悟,忙对那中年汉子低声说:“我想起来了,她叫纪萱萱,是东陵城主亚伯都的外甥女,上次我在大...山被一个死灵法师追杀,曾得她表哥亚辛公子相助,然后一同去的晋城。” 中年人微微点点头,见几个随从都在等着自己拿主意,他略一沉吟,这才低声道:“把她也带上,没准可以用上。这儿不宜久留,咱们立刻换个地方。” 说完起身就走,等客栈掌柜发觉时众人已走得干干净净,不过桌上却留下了几枚金币,足够酒菜钱,老掌柜见状也就没有多想,只遗憾这样大方的客人,一年都难得遇到一个。 “老板,给找间上房,把酒菜送到房中来!” 老板正在遗憾,就见一个带有一点大西族血统的东轩人,抱着个大西族孩子进来,那孩子浑身裹得严严实实,只有头脸露在外面,孩子脸色有些苍白,精神也有点萎靡,似乎正在生病。老板刚要细问,又见一个大西族的美女也跟了进来,把几枚金币递给他,小声吩咐说:“快去照办,外面那辆马车也交给你了,车轴要上油,牲口也要喂饱!” 把金币凑到嘴上使劲一咬,老板顿时大喜过望,攥着那几枚沉甸甸的金币,他不住在心里感谢神灵,没想到一年都遇不上一个的豪爽客人,这一日之间竟然遇到了两个。他不敢怠慢,立刻招呼小二去赶车牵马,再让厨下准备可口饭菜,自己则亲自把客人领到楼上的上房。把三人安顿停当后这才乐滋滋地下楼来,一路上心中都忍不住在揣测:又是一个和东轩人私奔的大西贵族小姐吧?不过看他们的年纪,好像不应该有那么大一个孩子啊? 不用说,这三人就是从晋城一路赶来南陵的夏风、库乃尔和翼人王子阿莱特。直听到掌柜去得远了,库乃尔才关上房门,夏风也才把披风从阿莱特身上解开。翼人王子的伤基本已痊愈,只是因为失血过多和长期的牢狱生活,使他的身体还有些虚弱。虽然他已经可以飞行,甚至可以用翼人那种天生的本领来召唤同伴,让他们把自己带回冰雪之国,但不知怎的,他始终都没有这么做,他一直都还记着自己对库乃尔的承诺:伤好了要带她一起飞。他怕自己这一走,以后就再没有相见的机会了。 小二不多时就送来酒菜,却被客人挡在门外,只见那个漂亮的大西族女子把酒菜接过去后就立刻把门给掩上,并插上了门闩。这让小二心里直犯嘀咕,不过南陵城向来什么样的人都有,何况是一对私奔的异族恋人,因此小二也没觉得太奇怪。 房中三人吃过饭,夏风终于对阿莱特笑着说:“好了,鸟人,再往前就是南荒,我不想让你陪我们去冒险,这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看你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如果能飞,咱们就在这儿分手吧。” “他的伤还没全好!”夏风刚说完,库乃尔就瞠目怪道:“我们不能丢下他不管。” “那怎么办?”夏风耸耸肩,心里又泛起一丝酸意。库乃尔想了想,“我这就去找我的同伴,可以留下两人来照顾阿莱特,直到他的伤痊愈。” “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阿莱特急着说,“我已经不需要别人来照顾,我无意间听说你们去南荒是为了大西国的‘枫枞之星’,让我跟你们一起去吧!南荒凶险无比,有我这样一双空中的眼睛,可以帮你们避开许多凶险。” 夏风与库乃尔对望一眼,见她眼中似乎有些愿意,夏风本能地想反驳,却听阿莱特又道:“你们是阿莱特的恩人和朋友,帮助朋友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幸福,希望你们不要拒绝。除非你们没把阿莱特当朋友,而是当成某种可怜的动物,一时好心救助一下罢了。” “阿莱特,我们没这么想,”库乃尔忙道,“我们一直把你当同类,当朋友,只是南荒实在太凶险,我们不想...” 看到阿莱特的眼神是那样失望,库乃尔再说不下去,只得把目光转向夏风,让他拿主意。夏风想了想,突然对阿莱特伸出手,笑道:“ok!欢迎你参加我们的冒险,不过我要先说清楚,既然是朋友帮忙,我们可不付任何工钱,必要的时候你还得负责给咱们弄吃的,为咱们放哨,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没问题!”阿莱特激动地握住夏风的手,“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们。” ... 南荒南荒,究竟有些什么样的凶险啊,居然让人这般谈之色变?夏风不禁在心中默默地念叨。眺望着窗外那阴云密布的天空,只见天边的浓云不时变幻成各种不可捉摸的形状,而那浓云下面,就是亚特兰迪斯大陆最神秘最恐怖的一个角落——南荒。 南陵城夜里飘起毛毛细雨的时候,十多里外的南荒沼泽中却下起了倾盆大雨,原本就很局促的硬地,一下子变得更为拥挤。十多个精壮汉子牵马围在那唯一的帐篷前,木然望着眼前茫茫一片白雾的沼泽,眼里满是听天由命的无奈和悲凉。 “这鬼天气,让大家受苦了。”那个眼带煞气的中年人突然从帐篷中钻出来,几个或蹲或坐的汉子忙站起来,向他低低地叫了声:“南王殿下!” ... “主公千万别这么说!”众人纷纷道,“主公对咱们恩重如山,能追随主公是咱们一生的幸运,别说这小小的南荒,就是刀山火海咱们也决不会放在心上。” 颜恭海满意地点点头,拍拍身旁一个随从的肩,“大家辛苦这一夜,等雨停了好好休息一个时辰再走,这里还只是沼泽的边沿,过了这片沼泽才算是真正的南荒。” 返身钻回低矮的帐篷,王妃沈丹忙用干汗巾为他擦去头上脸上的水珠。小小的帐篷内除了沈丹,还有一身男装打扮,依然昏迷不醒的纪萱萱。 “还没醒?”颜恭海皱眉看了看纪萱萱,沈丹忙道:“我给她闻了点安魂香,大概一时半会儿不会醒。相公打算把她怎么处理?” “嗯,听说蔺啸宇已派出‘侦缉署’高手追来,不能让她泄漏了咱们的行踪,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往沼泽里一扔了事。”说到这见沈丹蓦然变色,颜恭海忙笑道,“不过她表哥是你救命恩人,我当然不能这样对待她,现在只得暂时把她带上,走一步看一步吧。” 沈丹幽幽叹了口气,抱膝缩入颜恭海怀中,低声问:“王爷,‘枫枞之星’真的能助咱们重振旗鼓,东山再起?” 颜恭海轻轻揽着王妃的肩头,自信一笑,“‘枫枞之星’是大西帝国的传国神器,在大西国贵族中非常神圣,若不是远在荒凉偏僻的南荒,中间又隔着咱们东轩国,恐怕他们早已出兵南荒了。这次咱们若能找到‘枫枞之星’,定能从大西帝国借到一支强兵,到时就可再与蔺啸宇决一雌雄!” 二人正说着,只听帐篷外传来一阵骚动,那些追随自己出生入死多年的勇士,居然发出了恐怖之极的惊叫。颜恭海忙出来一看,只见远方沼泽那白茫茫的水雾中,一个巨大的肉蘑菇破开淤泥正缓缓升起,渐渐升到小山一样的高,然后缓缓向这边滑来。寂静中,可以听到它拨动淤泥和污水的声音,像无数头水牛同时在淤泥中滚动身体。当它滑近些的时候,众人才发现,它是靠着数十条巨大的触须在淤泥中划动来挪动那臃肿柔软的身体,它每一条触须都足有常人大腿那么粗,而它的个头则远远超过了陆地上任何一种动物。 ... “大家不要惊慌,是盲龙!”颜恭海忙高声警告大家,“原地趴下,千万不要动,它看不见也听不见,全靠触须感受淤泥中的震动来判断猎物的位置!” ... 众人慌忙把拉着的战马放开,但这些战马只吓得簌簌发抖,不敢挪动半步。颜恭海一看,不由大叫:“快用刀把它们赶开!快!”说着率先把刀插进一匹战马的屁股,那马吃痛,顿时向前跃去,一下子跌入淤泥,立刻引来盲龙的触须,转眼间又被它彻底吞没。 另外几匹战马也被武士们赶入泥沼,无一逃过盲龙巨大的触须。其中一个武士不小心跌入泥沼,也成为盲龙的食物。在吞没了两个人和七匹战马之后,盲龙这才心满意足地慢慢沉入泥沼,带着一连串的气泡,渐渐消失在淤泥深处。 直到再听不到任何动静,众人这才心有余悸地从地上慢慢爬起来,顾不得理会浑身的污泥脏水,只是脸色惨白地看着彼此,心中没有失去同伴和战马的悲哀,只有死里逃生的欣慰,连暴雨什么时候停的都没注意到。 “快收拾营帐,咱们立刻离开这里!”颜恭海忙向大家挥手下令。然后转身钻回帐篷,浑身发抖的沈丹一下子扑入他的怀中,用哑涩发抖的嗓音抽泣对他说:“咱...咱们回去吧,别...别去南荒了!” 颜恭海把爱妃紧紧搂在怀中,坚定而无奈地在她耳边说:“除了南荒,咱们已无路可走。” 黄昏时分,走在这淤泥污水混杂的泥沼小道上,夏风又忍不住对着四野高声吟起他的新诗,刚吟得几句,见身旁的库乃尔无动于衷,她那几个帝国卫士更是直皱眉头,领路的向导也像聋子一般,对自己优美的新诗充耳不闻,而那个鸟人阿莱特则飞在前方为他们带路,没人奉承自己两句。他只得讪讪地收起嗓子,开始怀念起最懂得欣赏自己吟诗的那个野丫头纪萱萱了。一想到她,夏风心里不由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觉得这肮脏污秽、臭气熏天的南荒沼泽,也没那么可憎了。习惯了她的刁钻古怪,一下子没了她在身边胡搅蛮缠,心里反而有一种空空的感觉。 他们是在南陵准备好各种探险需要的装备,又雇了一名老向导后才开始踏上通往南荒的沼泽。麦克雷提供的南荒地图显示,从这片沼泽开始就算是南荒地界了,越过沼泽是一片浓密的原始丛林,再往前则是一大片外人不知道的未知地形,地图上是一片空白。向导也只答应带他们到原始丛林,再往前就坚决不去,给再多钱都没用。 飞在前方数十丈远的阿莱特突然折了回来。他身体还有些虚弱,经常需要落到地上来歇息,幸好他们带有骡子,翼人王子可以骑在骡子背上歇息。夏风是听从向导的忠告,出发前把马匹换成了更能负重,脾气也更温和的骡子。现在走在根本看不到路的泥泞沼泽中,夏风这才明白,以速度见长的战马在这里基本上派不上什么用场。 “前面有情况!”这一次阿莱特没有像往常那样落到骡背上歇息,而是在众人头顶盘旋着对夏风和库乃尔比划说,“前面大约五十丈远,似乎曾有不少人在那儿扎过营,地上还留有大量废弃物。另外,草丛中还有不少血迹,不过却又不像发生过战斗。” “警戒,拉开队形!”库乃尔毕竟是帝国卫队长,危急时刻立即表现出了她军人的本色。六个帝国卫士立刻拿起武器,小心翼翼地向前方靠过去。慢慢来到那片在沼泽中难得一见的大片坚实硬地,只见地上散落着一些宿营留下的垃圾,甚至还有两柄单刀也胡乱扔在地上,库乃尔捡起一柄仔细看了看,对夏风说:“看样式是你们东轩人的武器,不知道他们遇到了什么麻烦,地上留下了如此多的血迹,昨夜的雨居然没把血迹彻底洗净。” “别紧张,大概是遇上盗匪吧,没准还是自己人内讧,争饭吃动了刀子,我上学的时候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夏风故意轻松地说笑,话音刚落,就听在头顶上方盘旋的阿莱特突然高喊:“看!那是什么?” 众人随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淤泥污水中,不断有气泡冒出,污水中泛起一股浑浊的黑泥,像涌泉一样冒起来。接着,一个白森森的头颅从泥沼中挣扎着冒出来,然后,是那腐烂不堪的身子。它向众人所在的方向僵硬地爬来,它的面部尚未完全腐烂,肌肉像烂泥一样挂在脸上,空洞的眼窝中有污泥不断涌出来。那头颅以下是半腐烂的身体,裸露着栅栏一样的肋骨和淤泥一样的内脏,皮肤和肌肉大部分都消融掉了。 “那边还有!”一个帝国卫士恐惧地指着另一个方向叫起来,众人四下一看,才发现四周不断冒出这种肮脏可怖的东西,在这青天白日之下竟也让人浑身冰凉,头皮发炸。几个帝国卫士面如土色,手中的剑在不由自主地颤抖。这些出生入死、杀人入麻的恶汉,对眼前这情形也感到恐惧万分。 “是盲伥!这儿有盲龙!咱们死定了!”老向导恐怖地大叫起来,言语中竟带着哭音。夏风顾不得理会那些慢慢爬近的怪物,忙抓住向导问:“什么是盲伥?什么又是盲龙?” 老向导在夏风的连连逼问下,只得结结巴巴地说:“相传在南荒沼泽中,生活着一种巨大的盲龙,它们能像泥鳅一样在沼泽淤泥中自由出入。白日里藏在淤泥中休息,晚上浮上来觅食,被它们吞下的人通常不会就死,它把消化了一半的人又吐出来,成为它的盲伥,就像是南荒森林中被巴虎吃掉的人变成的虎伥一样。盲伥就是要把人赶入淤泥,让人陷身沼泽,供盲龙夜晚享用。你看周围有如此多的盲伥,这只盲龙吃掉了如此多的人,一定十分巨大,天马上就要黑下来,它就要苏醒,咱们都逃不了!” 正说着,一个盲伥已经爬到众人置身的硬地,开始慢慢爬上岸来,几个帝国卫士竟吓得连连后退,不敢阻拦。库乃尔长剑连连刺出,转瞬间就在那盲伥的咽喉和心脏各刺了两剑,但那盲伥浑然不觉,依然张着满是淤泥的手臂向库乃尔缓缓逼过来。库乃尔束手无策,只得连连后退。眼看就要被逼到身后的沼泽中,陡听空中一声大叫:“快蹲下!” 库乃尔不及细想,一下子蹲了下来,只听头顶风声响动,一股烈风从头上迅猛刮过。只见阿莱特双翼平展从空中俯冲下来,借着这股冲力双脚狠狠踹在库乃尔身前那个盲伥的前胸,立刻把它踹得倒飞出去,一头栽入沼泽中,好半晌也不见爬起来。 “大家别怕!快动手!”夏风想起过去对付死灵的情形,忙招呼那些只知道躲闪的帝国卫士动手,自己率先拔出蝉翼刀,迎头砍断了一个盲伥的脖子,然后一脚把它踢回污泥中。受他的鼓舞,几个帝国卫士也开始向爬上岸来的盲伥进攻。那些盲伥虽然模样恐怖,身体肮脏丑陋,但比起死灵来就要笨拙多了,在众人面前基本上没有还手之力,不过它们数量是如此之多,令人杀不胜杀。 “天快黑了!盲龙要出来了!”向导并不因众人挡住了盲伥而欣喜,反而已更大的恐惧高叫着。夏风看看天空,只见太阳早已经落下地平线,天空中如血的晚霞也渐渐褪去了最后的颜色,沼泽中的景物开始变得朦胧起来,天色正无可阻挡地由黄昏走向黑夜。 “告诉我!怎么对付盲龙?”夏风忙拉住向导追问,向导哭丧着脸回答说:“不知道,只要见过盲龙的人,最后都变成了盲伥。” “我不信这个邪!”夏风丢开向导,然后警惕地观察四周的沼泽,只等着传说中的盲龙出来。 天终于完全黑下来,像是得了什么讯号,盲伥们突然停止了进攻,开始悄悄钻入淤泥,没多久就全都消失在南荒沼泽的淤泥污水中,再看不到半点痕迹。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又能听到远处那悠然的蛙鸣虫唱,一切似乎都过去了,但众人却更为紧张,一颗心似乎都提到了嗓子眼。 浑浊腐臭的沼泽没有平静多久,就见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气泡从污水中不断冒出来,然后,像是一个巨大的蘑菇顶开淤泥,带着满身淋漓的污水泥沼,慢慢从沼泽中升了起来,像个巨大无匹的圆形肉山,又或者一只沼泽中的巨大水母。 ... 眼看几条触须又伸上岸来,众人慌忙躲避,两匹不及躲闪的骡子也被它先后吞了下去。一连吃下两个人和两匹骡子,它依然没有罢休的意思,不断用触须在众人所站的地方摸索,看来它的胃口相当的大。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夏风眼看它又拖走了一匹骡子,终于忍无可忍,与其这样坐以待毙,不如冒险一搏!他从腰间的“百宝囊”中抽出一条登山长绳紧紧系在自己腰上,然后把另一头递向空中的翼人王子,“阿莱特,这下全看你了!把我吊到那家伙头上去!” “不行!这太冒险了!”阿莱特尚未回答,库乃尔就急忙要阻止。夏风顾不得多说,只推开她的手说:“小姐,你教我一个不冒险的办法先!” 库乃尔哑口无言。夏风不再理会她,只把绳索一头扔给空中的阿莱特:“鸟人,行不行就全看你的了!” “好!咱们博一博!”阿莱特脸上现出少有的刚毅,把绳索系在自己腰间,紧紧系成一个死结,然后对夏风一握拳,“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我都决不会抛下你!” ... 估摸着到了合适的高度,夏风突然放开收起来的绳索,身体立刻像蹦极跳一样头下脚上地往下直直栽去,手中的蝉翼刀平直刺向水面,直指泥沼中盲龙那圆圆的头顶!几乎毫无阻碍,蝉翼刀就破开了盲龙头顶厚厚的肉壁,夏风也一头扎进了盲龙的身体。 ... 说着骄傲地把左手中的东西亮给众人看。只见那是一个婴儿拳头大小般圆圆的物品,沾满了血污和泥水。夏风胡乱擦擦头脸,然后把手中的东西在一块旧布上擦了擦,那圆圆的物品顿时泛起一抹莹白的光华,像满月时最亮的月光。 ... “当然是宝贝!”老向导兴奋地连连点头,“它不仅可以避邪,还能驱除不少虫豸猛兽。大西人也称它为‘定法珠’!” “定法珠?有什么作用?” “不太清楚,”老向导遗憾地摇摇头,“我只知道有些大西魔法师愿意出高价购买它。” “呵呵,说得跟真的似的。”夏风说着重新拿起那枚龙珠,只见它晶莹剔透,泛着一层蒙蒙的光华,果然不是常见之物。夏风看完后把它递给阿莱特,“这次要不是你,我早已葬身泥潭,这枚龙珠应该归你。” 阿莱特连忙推辞说:“这是你冒死从盲龙体内取得的东西,我岂能要?再说这次咱们都多亏了库乃尔,是她把咱俩拖出了沼泽,不然我最多陪你一起葬身淤泥而已。” “那就归你了!”夏风说着又把龙珠递给库乃尔,“只可惜这珠子大了点,不然可以把它做成项坠送给你。” “还是你留着吧,一想到盲龙那模样我就恶心,何况是它身体内的东西。”库乃尔厌恶地摆摆手。夏风知道她是故意推辞,只得把龙珠收起来,然后才换下一身血污的衣衫裤袜。 众人当晚就在原地扎营歇息,由于夏风冒险杀掉了那只盲龙,所以这一夜十分平静,第二天一早,众人默默哀悼了两个葬身盲龙之腹的同伴,这才继续向沼泽深处前进。这一路上只见毒蛇虫豸纷纷走逼,众人才知道龙珠果然有驱逐毒虫走兽的作用。 一行人在泥泞中艰难跋涉,若不是有向导带路,众人根本没法从这沼泽中看出路来。这日正午,又是前面探路的阿莱特最先发现异状,高声向大家示警,众人小心翼翼靠过去一看,只见沼泽中散布着大片大片的污血,已经完全凝固,还有一些破碎衣衫和鞋帽之类的物品,不过却看不到一个人的尸体,甚至看不到一点残肢或骨头。 “小心水中!”在头顶盘旋的阿莱特突然高声提醒,众人这才发现,这一片沼泽的污水比别处为深,有几段巨大的枯树干飘在水面上,还缓缓向众人飘过来。这沼泽中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枯树,更不可能有自己会飘动的枯树干,众人顿时警觉起来,等那些枯树干漂近些,众人才发觉它露在水面的部分跟粗糙的树皮完全不同,那是一种排列齐整的盔甲状凸起,带着钢铁般的暗青色。 “鳄鱼!是鳄鱼!”夏风终于看清了那是什么,一时更为惊诧,“这么大的鳄鱼?谁想出的变态设定,还让不让人活了?” 几个帝国卫士也看出了那是什么,立刻举起弩弓向它们射击,不想弩箭射中它们身体后却纷纷被弹开,以弩箭的锋锐,居然刺不破它的皮甲。 “是刀枪不入的铁甲鳄,刀剑对付不了!”向导不由惊呼起来,夏风忙问:“那要用什么办法才能对付?” “除了逃命,没有任何办法!”向导绝望地举起双手。众人一看前面,那是一片巨大的泥塘,污水足有半人深,人马要想从在泥塘中逃过这些水中杀手的追击,根本就不可能。 一只巨大的铁甲鳄突然冲上岸来,向一匹骡子扑去,它在岸上远不如在水中灵活。一个帝国卫士抢先拦住它的去路,一剑砍在它的头上,长剑被弹开,而它则浑然不觉,反而一口咬住了那帝国卫士的大腿,连皮带骨,一咬而断!那帝国卫士一声惨叫,立刻摔倒在地,痛得满地打滚,而那只铁甲鳄却悠然地享用起那只大腿,直把骨头也嚼得“嘎蹦”作响。 受到血腥味刺激的其它铁甲鳄也扑上岸来,争先恐后向地上受伤那名帝国卫士扑去,库乃尔忙仗剑护在同伴身前,但一连几剑都无法刺穿铁甲鳄的皮甲,不由连连后退。一只铁甲鳄突然从一旁向她扑来,眼看她已无法躲开。夏风顾不得自身安危,忙拦在库乃尔身侧,一刀砍在铁甲鳄的头上,没伤到它却反被它那巨大的冲力撞到在地,蝉翼刀竟被撞脱了手。 夏风拼尽全力的一刀仅在它的皮甲上割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根本没伤到它,而自己却被撞到在地。正惊恐万分时,却见那只铁甲鳄并不向夏风继续进攻,反而有点胆怯地缓缓退开几步,不敢再上前。夏风一愣,突然想起怀中的龙珠,忙掏了出来,那只铁甲鳄立刻惊惶后退,最后竟躲入了水塘中。 夏风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就像是丛林中的野兽都惧怕猛虎的味道,一块虎骨也能吓退恶狼一样,这些铁甲鳄显然也惧怕盲龙这样的沼泽之王,对盲龙的恐惧早已根植在它们的天性和记忆中,以它们的智慧还分辩不出龙珠散发出的气息和盲龙有什么不同,难怪龙珠能驱散沼泽中许许多多的虫豸怪兽。想通这一点,夏风立刻举着龙珠护到库乃尔身前,把两只向她袭击的铁甲鳄吓退。 但这些水中杀手显然比一般的虫豸怪兽更为大胆,龙珠所能保护的范围非常有限,地上受伤那名帝国卫士终于没能逃过一只铁甲鳄的口吻,被它一口拖入水塘中,十几只铁甲鳄纷纷上前争抢,水塘中一时水花四溅,那名帝国卫士立刻被撕成碎片,只听那些铁甲鳄把骨头也嚼得“嘎蹦”作响,然后连皮带骨全吞了下去,没留下任何废弃物。 享用完猎物的铁甲鳄再次围上来,在周围围成一个圆圈,把众人围在硬地的中央。众人拉着骡子紧紧挤在手举龙珠的夏风周围,像落入陷阱的猎物一样,不断寻思着逃命的办法。这期间总有大胆的铁甲鳄突破惧怕的本能,不断向外面的骡子偷袭,一只骡子就这样被它们拖入了水中。 “射它们眼睛试试!”空中的阿莱特突然提醒道,说着他取下自己的弓箭,头下脚上俯冲到一个非常低的高度,近距离对准一只铁甲鳄的眼睛就是一箭。箭簇深深扎进了铁甲鳄的眼窝,它顿时痛得满池塘翻滚,再顾不得围困众人。众人见状也拿起弩弓,纷纷向四周的铁甲鳄眼睛瞄准,虽然要射中它那小小的眼睛十分困难,但十箭中总有一两箭能得手,受伤的铁甲鳄越来越多,围困众人的则越来越少。剩下几只终于从同伴的教训中得到经验,全都潜入水塘中,不敢再露出头来。 虽然只剩下几只,众人要贸然下水依然十分危险,但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最后夏风估计了一下水塘的宽度,不得已对剩下的人说:“咱们杀一只骡子,冒险一试!” 三个帝国卫士把一只骡子斩杀在原地,让血流入池塘,然后众人拉着最后剩下的一匹骡子挤在夏风周围,靠着龙珠的卫护小心翼翼地踏入齐腰深的水塘。果然如夏风预料的那样,剩下的几只铁甲鳄被血腥气吸引,都冲向那只死骡子,纷纷争抢吞食,一时顾不得理会夏风他们。众人慌忙涉过水塘,远远离开铁甲鳄的地盘后,都不由涌出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看看带来的十多匹骡子现在只剩最后一匹,而三个武功相当高强的帝国卫士也先后成为怪兽的食物,夏风就不禁在心里暗自咒骂:这还没走出沼泽损失就如此惨重,那要是到了从来没人去过的地域会怎样呢?还有那个大西帝国最高明的魔法师又该怎样应付呢?看来自己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些。 当然,这些想法夏风只能藏在心里,见众人眼神茫然,情绪十分低落,他也不敢再给他们任何心理压力,幸好前方地平线尽头已经隐约可见有葱郁的林木的影子,看来这片沼泽总算要走到头了。夏风精神一振,昂起头对众人意气飞扬地笑道:“我新作了一首诗,来!让我们一起来吟: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像太阳,照耀着亚特兰迪斯大陆,肩负着帝国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夏风的洒脱感染了大家,众人的步伐渐渐变得轻快起来,脸上也一扫阴郁颓唐,踏着泥泞,向远方那未知的前路,大步而去! ... 第 38 章 第 38 章 狼烟滚滚 “嘭!” 巨大的战车撞开了厚重的城门,像期待已久的强暴终于得手,围城的帝国军爆发出一阵兴奋的欢呼。黑山族的圣地黑风城,在坚守半个月之后,终于被强悍的帝国军攻破了! 塞姆人本来以游牧为生,很少有定居的城市,不过作为崇拜神灵的民族,总有一个大家共同朝奉的圣地。这里原是塞姆人最主要的宗教祭祀场所,经塞姆人中最大一个部落黑山族多年的发展经营,最后才成为一座真正的城市。城市依山而建,由于背靠大黑山,处在两山相夹的风口,长年抵挡着从大漠吹来的烈风,因此被称作黑风城。 在远离战场的高坡上,帝国军统帅麦克雷遥望着铁灰色军服的帝国军开始像潮水般涌进城去,他一直绷紧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自从进入科洛尔荒漠以来,帝国军历尽艰辛,卧黄沙、冒酷暑、抗干旱,同时不断抵御着塞姆游骑的骚扰,冲破重重险阻,在损失近五分之一的帝国勇士之后,才终于攻下这座黑山族、同时也是所有塞姆人心目中的圣城,而传说中的塞姆族神器“黑图腾”,就在城中的月神庙内。 “帕拉思,没有给你这帝国第一武士一个冲锋陷阵的机会,实在是非常遗憾。”麦克雷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并无一丝遗憾。一身甲胄,坐跨高头战马侍立在元帅战车旁的帕拉思伯爵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我对实力悬殊的战斗不感兴趣。” 麦克雷爆出一声长笑,“那你恐怕碰不到感兴趣的战斗了,帝国军在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甚至整个天底下,都是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 麦克雷有资格说这话,虽然塞姆人在总兵力上远超过西征的帝国军,但无论装备还是训练水平,都无法和强大的帝国军相比。再加各部落之间矛盾重重,无法齐心协力抵御帝国军的入侵,因此麦克雷只以三万右军和五万左军,就挡住了塞姆族另外两大部落,北面的河洛部和南面的狂风部对黑山族可能的支援,得以集中优势兵力,一举击溃塞姆部落中最强大的黑山族,并一举攻破黑风城。整个科洛尔荒漠上,再没有可以与帝国军抗衡的军事力量了! “走吧!咱们终于可以以征服者的雄姿入城了,希望能顺利找到‘黑图腾’,完成这次神圣使命。”麦克雷言语中有些意犹未尽,似乎有点遗憾这一切来得太过顺利。随着他的手势,元帅战车开始向依然在战斗的黑风城缓缓驶去,元帅卫队和众多将领幕僚护佑在战车周围,也开始向黑风城开拔。 城中大规模的战斗已经停息,只剩下零星的冲突和妇孺儿童的呼号哭叫,黑风城此刻就像所有沦陷的城市一样,征服者在享用他们的盛宴,失败者在为失败付出血与泪的代价。 帕拉思紧随着麦克雷控马踏上一片狼藉的城市街道,狭窄的街道和沿途七零八落的尸骸使战车无法通行,麦克雷只得换乘一匹战马,这多少影响了他巡视全城的兴致,只令卫队直奔城中心的月神庙。 沿途黑山族妇孺的挣扎哭号和帝国士兵的欢呼触动了帕拉思的神经,这场景看起来是那样熟悉,就像是自己幼年经历过的一样。只是这一次自己成了征服者,哭号的是另一个可怜的民族。这场景让帕拉思心中隐隐有些不安,不过为了心中那神圣的目标,他不得不强压下这种不安。 由于事先有麦克雷元帅的命令,城中心的月神庙并没有遭到战火的侵扰和征服者的抢劫,帝国军只把这塞姆人心目中的神圣之地包围起来,等待着他们的元帅亲自来完成这最后的征服。 神庙是供奉神灵的地方,里面没有塞姆族战士,只有祭司、巫祝和女巫,所以麦克雷勿须元帅卫队事先清场就翻身下马,率先踏入了这个塞姆人心目中的圣地。 帕拉思随着麦克雷进入巨大的神庙后,立刻对眼前的情形感到意外,庙内没有想象中的混乱和慌张,反而沉浸在一种祥和静谧的气氛中。十几个巫祝和女巫在祭司的带领下,静静地跪在巨大的月神像前,默默地为族人的命运和前途作最后的祈祷。 “图图鲁大祭司,”麦克雷来到最前面那个头戴面具,身披彩衣的老者面前,一把掀掉他那狰狞的面具,用塞姆族语言对他说,“与其祈求你的月神护佑,你不如来求我,你和你族人的命运现在掌握在我手里。我要他们生他们就生,要他们死他们就死!” 面色黝黑、一脸沧桑的老祭司双目紧闭,对麦克雷的话充耳不闻,依旧默默念颂着那含混不清的祷文。麦克雷见状冷冷一笑,回首向身后那巨大的月神像一指,立刻有两个随身武士跳上神案,抓住那巨大的神像就要往下推倒。神像前跪立的人们不由发出一阵哀嚎,尽皆拜服在地,麦克雷见状一抬手,阻止了两个武士随后的动作。 “我只想要‘黑图腾’!”麦克雷冷冷盯着老祭司,语气如就他的目光一样森冷,“告诉我它在哪里?我拿到它立刻就走。不然,整个黑风城都将成为一座荒城,你和你敬奉的月亮神,也将和这座城市一起彻底消失!” 老祭司嘴角微微抽动了两下,依旧一言不发。麦克雷见状,手终于挥了下来。两个武士随着他的手势立刻把神像推下神案,神像轰然倒地,在惊天动地的碎裂声中,石质的神像已摔成数段。十几个巫祝和女巫立刻拜倒在地,失声痛哭。一个女巫突然向麦克雷扬起了手,一股黑烟凭空从她手中飘出,袅袅飞向麦克雷。 ... “想要对我施黑巫术?”麦克雷嘿嘿冷笑道,“却不知我得到过史丹玛大法师的祝福,浑身上下都有帝国三大魔法师以灵力凝成的护身结界,寻常巫法邪术怎伤得了帝国元帅?” 大殿中的元帅卫士在麦克雷示意下,纷纷端起弩弓瞄准一干巫祝女巫,一个巫祝大概是手扶帽子的动作引起了武士们的误会,弩箭纷纷向他发射,立刻把他钉成刺猬一般,没来得及呼号出声就一头栽倒在地。其余巫祝女巫一看,尽皆伏倒在地,不敢再稍有异动。 “元帅大人!”一个帝国军将领突然闯了进来,高声向麦克雷禀报,“我们抓到了黑山族酋长,请元帅发落。” “带进来!”麦克雷一声令下,立刻有帝国军兵卒把一个头上插满羽毛的魁梧老者带进神殿,老者年逾古稀,黝黑的脸上刻满岁月的沧桑,却依然不失刚毅坚韧之色,像老而弥坚的古树枯藤。 “巴音酋长,你要照我当初吩咐,献出‘黑图腾’和一万名塞姆族青壮,黑山族怎会落到今天这地步?”麦克雷好整以暇地打量着黑人老者,眼里闪出猫戏老鼠的神情。老酋长轻蔑地撇撇嘴,昂然道:“黑山族只有战死的勇士,没有投降的懦夫!” “好!我要看看你族中究竟还有多少勇士!”说着麦克雷对一个将领挥挥手,“传令下去,屠城!” 麦克雷的声音不大,却让粗通大西语的巴音酋长浑身一颤,一下子便软倒在地。图图鲁大祭司也是浑身剧震,脸上肌肉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他们的表情让其他巫祝女巫立刻猜到了帝国元帅的意思,哭号声立刻响彻神殿,一个年老的女巫爬到摔碎的月神像面前,不住跪拜哭号:“神啊!救救您忠实的子民吧!您怎能眼睁睁看着信奉邪恶神灵的异族,捣毁您尊贵的神像,屠戮您无辜的子民?发你威慑天地的神力,把这些邪恶者送入地狱吧!” 女巫絮絮叨叨的咒骂引起了麦克雷的不快,随着他手指所指,武士们手中的弩箭立刻飞向那女巫,顿时把她射倒在地,但她依然毫不停息地诅咒着,那怨毒的咒骂随着她口中的污血不断喷洒出来,回响在空荡荡的神殿中。一个武士在麦克雷示意下,走上前一刀砍下了那女巫的头颅,但她那怨毒的诅咒却依然在大殿中长久地回响。这情形颇为诡异,几个帝国武士大惊失色,不住惊惶地四处张望,麦克雷却不以为意地淡淡道:“别紧张,是‘回声术’,塞姆女巫的雕虫小技而已,这女巫连死后都不让我耳根清静。” 大殿中的回声在响过足有顿饭功夫才渐渐低沉消失,麦克雷直到神殿中静了下来后,方环视着黑山族祭司、巫祝、女巫和酋长,冷冷道:“我再问最后一次!告诉我‘黑图腾’在哪里?不然我杀尽黑风城所有塞姆人,无论老幼!” 老祭司嘴角有血丝渗出,但依然咬牙一言不发。老酋长浑身颤抖,紧紧地闭上眼,但泪水依然滚滚而出。麦克雷见他们没有屈服的意思,正要对将领挥手下令,一个巫祝突然直起身来:“我知道,我知道‘黑图腾’在哪里!” “那好,从现在起,你就是黑山族新的大祭司!”麦克雷转向那巫祝,那是一个模样憨厚的年轻巫祝,大概献身神灵成为神仆还不是太久,脸上还没有其他巫祝那种专用油彩。只见他哆嗦着嘴唇喃喃道:“我不做什么大祭司,我只求元帅放过黑风城老幼妇孺!” “没问题!” 得到帝国元帅的许诺,那巫祝不顾大祭司和酋长的厉声阻拦,终于低声说:“‘黑图腾’已经由艾玛尔女巫和族中第一勇士巴彦带出了黑风城!” “胡说!黑风城被帝国大军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怎么能逃得出去?” “他们翻越大黑山,进入了科罗拉大沙漠!” 科罗拉荒漠!麦克雷面色微变,科洛尔荒漠还勉强可以找到水源,大黑山后面的科罗拉荒漠,则是根本没有水也没有任何生命的死亡之地,是生命的禁区。如果“黑图腾”真被那两个塞姆人带到科罗拉大沙漠的话,要想找回就非常麻烦了。 “元帅,我已告诉你‘黑图腾’的下落,请你记得您的承诺!”说完那巫祝转向大祭司和部落酋长,“我背叛了黑山族,背叛了月神,希望我的血可以洗刷我的罪孽!”说完一头撞在一旁的石柱上,顿时撞得头颅迸裂,脑浆四溅! 这叛徒的举动震动了帝国武士,出生入死的帝国军人心底对视死如归者都有一种本能的尊重,哪怕他是一个劣等民族。大殿中一时静下来,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终于,麦克雷轻轻咳嗽一声,打破了殿中的肃穆宁静。看看再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转身就走,离开前对一个将领微一暗示,那将领立刻心领神会,向武士们比了个格杀勿论的手势。神殿中顿时响起无数弓弦的颤动声、箭羽破空声、箭镞入肉声,以及神仆们一两声短促的惊叫。 “元帅下一步有何打算?”帕拉思追上麦克雷的步伐,强压下对死者的同情,尽量平静地问。 “把所有的青壮都征为奴隶,交给后军送回帝国。对拒不屈服的一律格杀勿论!大军在黑风城修整三日,同时派出精悍骑队翻越大黑山,进入科罗拉荒漠追击那两个塞姆人!”麦克雷话音刚落,就见一个传令兵纵马飞驰而来,在他面前翻身下马,把一个小竹筒举到他面前,高声禀报道:“元帅大人!刚接到帝国的飞羽传书!” 麦克雷接过小竹筒,倒出里面的小纸条,匆匆展开一看,脸色蓦地就变了。帕拉思见状不由小声问:“帝国有何要事?要发这紧急的飞羽传书?” “你自己看吧!”麦克雷神色怔忡地把纸条递给帕拉思,遥望东方喃喃道,“我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帕拉思接过纸条,上面只有寥寥数语:理查德大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东轩国十万精骑越过塞浦路斯山脉,悄然入侵大西帝国,西征军速回驰援! “咱们就这么回去?”帕拉思把纸条还给麦克雷,心有不甘地问。麦克雷想了想,把纸条撕成碎片,看着它在风中慢慢飘散,这才淡淡道:“不管它!这是征服塞姆人的大好时机,我不想就此错过。帝国还有唐尼元帅和他那十万精锐的铁甲军,完全能应付东轩人的入侵!”说到这他停了停,又低声叮嘱,“这事暂不能让旁人知晓,不然会动摇军心。” 麦克雷说完翻身上马,在元帅卫队的蜂拥下缓缓离开了月神庙,路上又心神不定地对帕拉思喃喃道:“按理十万东轩精骑尚不足为惧,唐尼的十万铁甲军完全能应付,不过如果带兵的是东轩国烈王蔺啸宇,那胜负就有点难说了。” 帕拉思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抬头望望大西帝国所在的东方天宇。对帝国军的胜败他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想着如何尽快找到“黑图腾”,这才是他来科洛尔荒漠的主要目的。 天色如血,狂风猎猎,似乎预示着真正的大战才刚刚开始。 “呜——呜——”浑厚的号角在广袤的亚特兰迪斯平原上悠然回荡,这里一马平川,最适合铁甲军冲锋陷阵。围剿东轩入侵者的唐尼元帅,很高兴能在这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完成对敌人的围困。 趁大西帝国西征塞姆诸部落、国内空虚之际,十万东轩轻骑越过塞浦路斯山,悄然进入了大西帝国境内。对天堑的过度信赖,使塞浦路斯防线上的帝国军根本没有做好任何临战准备,就被东轩轻骑轻易突破防线,深入到大西帝国腹地。东轩人的革甲轻骑比大西帝国的重装铁甲骑兵速度要快得多,他们肆无忌惮地纵横在广袤的亚特兰迪斯平原,每每于紧要关头巧妙地躲过帝国军的围追堵截。帝国军虽有绝对优势的兵力,但要驻防全国各重要城市和要塞,防止国内东轩人和塞姆人可能的叛乱,因此真正能参与围剿东轩轻骑的机动兵力并不多。唐尼元帅在数度追击无果之后,终于想出这条“张网捕鱼”的计策,用一座易攻难守的小城德塞和一城的粮食为饵,把东轩十万精锐骑兵,引入了帝国军早已准备好的口袋。 东轩人贸然入侵大西帝国,深入敌国腹地,不可能携带太多粮草补给。因此对粮草的极度渴望使他们只得去冒险。德塞城原是东轩国领土,是座盛产烈酒的名城,城中酒坊无数,除此之外几乎家家也都酿有烈酒。因为要酿酒,它自然也是一座粮仓,周围数百里之内的各种余粮大多要集中到这儿来酿酒,这无疑对缺乏粮草的东轩大军有莫大的吸引力。因此他们毫不犹豫吞下了这个诱饵,在夺取了德塞城取得粮草后,东轩大军也陷入了帝国军的包围。 “布莱恩元帅和马克利将军有消息没有?”唐尼习惯性地轻抚着颌下浓密的髯须,已经很久没有亲自披甲上阵了,这身钢铁甲胄对他那发胖的身躯来说已经显得有些狭小。身后的将领听他问起,立刻小声禀报:“刚才最新的消息说,布莱恩元帅的步兵军团离德塞还有一百二十里。马克利将军的混合兵团离德塞还有一百五十里。” “他们应该加快速度,简直比乌龟还慢!”唐尼不满地嘟囔了一句。十万铁甲军,加上布莱恩的十四万步兵军团和马克利的十二万混合兵团,分三路向德塞城合围,而另一面则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又一个天堑塞昂河!三十六万对十万,再加天堑之助,如果再让东轩入侵者逃脱,那将是帝国战史上的奇耻大辱!想到这,唐尼回首对随从断然下令:“不等他们了,加快前进速度,天黑前赶到德塞城下!” 十万威震亚特兰迪斯大陆的帝国铁甲军,如一条铁灰色的钢铁长河,带着隆隆的马蹄声,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前方的德塞城奔涌而去。 德塞城内,简陋的官署暂时被征作东轩西征军的中军大营。在这临时的大营中,烈王蔺啸宇正对着标示有敌军前进线路的地图出神,身后十多名将领幕僚均鸦雀无声,人人的脸色比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还要阴郁。东轩国十万西征军,已经处在最危险的边沿。 “三路敌军离这儿还有多远?”烈王蔺啸宇面色如常,让人难以从表情看出他心中所想。只有经常旁观他与师父苍冥法师对弈的天相法师,从烈王那习惯性抚摸右手绿玉斑指的动作,隐约猜到烈王已经使出了“胜负手”,现在正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对手的应对。 一个将领再次查看了侦骑送来的最新情报后,低声回答道:“布莱恩的十四万步兵离咱们还有一百二十里,马克利的混合部队离咱们还有一百五十里,唐尼的十万铁甲军开始加快了前进速度,离咱们已不到一百里。” 好大喜功的唐尼终于按捺不住了!烈王心中一宽,抚摸绿玉斑指的动作突然停止,然后转向天相法师:“明日凌晨确有大雾?” “没错!”天相法师忙道,“昨夜月色晦暗,星辰无光,预示着明日凌晨足有半日浓雾。” 烈王环视众将一眼,终于从帅位上缓缓站起来,淡定自若地对众将道:“传令下去,大军弃城而出,迎击唐尼的铁甲军!” 众将面面相觑,就算要弃城突围,也该向战斗力相对较弱的步兵军团方向啊!怎么能以十万革甲轻骑,硬碰大西帝国最精锐的铁甲骑兵?只有少数事先得到烈王密令的将领欣然领命而去,他们显然对烈王的决定充满了信心。 待众将纷纷领命而去后,烈王背负双手,独自来到官署的后院,在一间有亲兵把守的隐秘厢房中,一个面容苍老的翼人正紧紧缩在墙角,见到烈王进来,他立刻用敌视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烈王,眼里满是怨毒。 烈王对他眼中的敌意浑不在意,还好整以暇地淡笑道:“霍都尔,本王得感谢你为我西征大军所作的一切,没有你这双空中的眼睛,本王还真没法在危急关头每每躲过大西人的围剿,这次本王还得要借助你这能力!” ... 烈王最后这句话让那个翼人一下子软了下来,眼里代之以一种莫名的畏惧和悔恨。默然半晌,他才呐呐道:“烈王殿下只要记得这承诺,霍都尔愿为殿下效劳。” “其实很简单!”烈王微微一笑,“你只需替本王盯着帝国军步兵军团和混合兵团的行踪就成,这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 第 39 章 第 39 章 狼烟滚滚 黄昏永远是亚特兰迪斯平原最美的时候,绚烂如火的残阳将沉未沉,映得漫天晚霞一片殷红,如山花,如杜鹃,如深秋天籁山满山的红叶。不过此刻落在唐尼眼里,却如满天的鲜血,敌人的鲜血!这感觉让他十分兴奋,就像初上战场的新兵。 “元帅!前军传来消息,前方发现东轩数万骑兵。前锋已停下来,等候您进一步的指示!”传令兵带来的消息让唐尼一怔,一时迷惑不解。这里离德塞城尚有二十多里,东轩人为何要弃城出迎?以轻骑来阻挡自己的铁甲军,这无疑是以卵击石!心存疑虑,唐尼立刻纵马来到前军,只见前方数百丈开外,数万东轩骑士一字排开,挡在铁甲军前进的道路上。唐尼凝目打量片刻,粗粗估出对方兵马数量大约只在三万左右,他立刻猜到对方意图:这是想以少数兵马挡住帝国最精锐的铁甲军,以掩护主力从另外两个方向突围! “传令下去,马上做好冲锋的准备!”想通这一点,唐尼顾不得兵马长途跋涉的疲劳,立刻下了准备战斗的命令,他想紧紧咬住对方主力。一个幕僚小声提醒:“元帅,咱们人马早已疲惫不堪,是不是先略作休整再作打算?” “等不及了!”唐尼断然道,“东轩骑兵来去如风,若向其它两个方向突围,恐怕布莱恩元帅或马克利将军未必能拦住。咱们要先击溃眼前这小股疑兵,然后紧紧咬住对方主力,决不再给它任何逃脱的机会。” 说完向一名将领挥手示意,那将领立刻对后面打出一个手势。看到手势的号兵立刻吹响号角,巨牛角低沉浑厚的号音立刻响彻整个战场。铁甲军前锋骑士纷纷把长矛平端起来,做好了冲锋的准备。负责掩护的中军则拿起射程极远的长弓,尾随着前锋缓缓向敌阵逼近。 对面的东轩骑兵也纷纷执起了弓箭,遥遥指向铁甲军阵地,妄图用弓箭稍稍减缓铁甲军前进的速度。唐尼见状轻蔑地撇撇嘴,终于向传令兵比了个“冲锋”的手势。立刻,低沉的号角陡然变得嘹亮清晰起来,让人精神不由为之一振。三万铁甲军前锋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呐喊,开始向东轩骑兵加速奔去。万马奔腾,风驰电掣!扬起的黄尘遮天蔽日! 在进入弓箭射程之后,东轩骑兵手中的箭羽终于飞了过来,雨点般落在铁甲军骑队中,但绝大多数长箭都被骑手身上的铁甲弹开,只有少数箭镞碰巧射中战马未加革甲的部位,使它突然失蹄,把马鞍上的骑手摔落下来。铁甲军负责掩护的后队立刻发箭还击,随着弓弦的颤动,无数箭镞带着撕裂空气的轻啸飞向敌阵,在这个距离内,这些箭镞能轻易射穿东轩轻骑兵身上的革甲,转眼间东轩骑队就丢下了百十具尸体。 “杀——”前锋在冲到离对方十多丈距离时,爆出更加疯狂的嘶吼,愤怒如出猎的野兽在咆哮。东轩骑兵收起弓箭,纷纷执起刀枪,摆出了决一死战的架式,不过以革甲轻装骑兵硬碰铁甲军,这无疑是拿鸡蛋碰石头。 铁甲军的楔形尖锋一头扎入东轩骑兵的战阵,立刻把对方阵势破开一个缺口,两军顿时绞杀在一起,东轩骑兵的大刀长枪很难砍开、刺穿铁甲军的铁甲,而铁甲军的长矛则可以借助冲力很容易刺穿对方的革甲。如此一来,铁甲军在敌阵中恣意纵横驰骋,无往不利。唐尼一看前锋已经咬住了对方,立刻让中军从左右两翼包围过去,意图一举歼灭这支三万人的东轩轻骑。 ... “追上去!不能让这股残敌逃脱!”终于有紧咬住对方的机会,唐尼不顾天色已晚,立刻下了追击的命令。十万铁甲军向敌军紧紧追击,开始收紧了包围圈。 “前方发现了大队东轩轻骑,人数大约在六七万之间!”侦骑最新的情报让唐尼兴奋不已,以自己十万铁甲精锐,勿须布莱恩和马克利的协助也可一举歼灭这股入侵者,唐尼不想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立刻催促部队加紧追击。 天色早已朦胧起来,铁甲军前锋终于追上对方的大队,东轩轻骑边战边退,渐渐把铁甲军引向自己的埋伏。 “停!这是怎么回事?”注意到铁甲军速度陡然减缓,自己战马的步伐也越来越艰难,一脚下去就要陷入地面小半尺深,唐尼终于下了停止追击的命令。一个将领忙禀报道:“元帅,这里是一片因干旱而干涸的水田,看起来跟别处没什么区别,但下面全是尚未干透的淤泥,前军已陷入淤泥中,移动十分困难。” 天色已晚,铁甲军也没注意到脚下的地面有什么不同,贸然追入了这片淤泥中,深入百丈后才发现战马渐渐陷入淤泥,再无法快速奔跑,甚至连移动都有些困难。而东轩人的轻骑由于负重要轻许多,因此这淤泥对他们影响还不大。 “快撤回去!快往后撤!”唐尼本能地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自己已经掉了进来,不过他依然侥幸地想,以铁甲军的防护能力,即便失去了机动,东轩轻骑也无法对自己构成威胁。由于天色早已暗下来,十丈之外就已经模糊不清,因此他看不到在离铁甲军不到五十丈远的地方,上百架简易的投石机已经架起,就等着烈王一声令下。这批投石机是烈王在攻下德塞城后征集城中民夫连夜赶制,就等着今夜发挥它奇兵的功效。 遥望前方蒙蒙黑夜,想象着陷入淤泥的大西帝国铁甲精锐,烈王蔺啸宇脸上终于绽出了一丝满意的微笑。翼人霍都尔的情报显示,布莱恩和马克利的部队尚在百里开外,自己有足够的时间从容地解决这十万大西帝国最精锐的铁甲精骑。 ... 上百架投石机同时抛射,把一个个黑忽忽、涨鼓鼓的牛皮袋抛向铁甲军,这些牛皮袋早已经准备了多年,是专门为铁甲军预备。数年前,烈王蔺啸宇在研究了铁甲军的战例后,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这些牛皮袋,直到今天才终于派上用场! ... “是烈酒!全是烈酒!”唐尼面如土色,终于明白了对手的意图。 “放箭!”烈王一声令下,数万支带着火苗的箭镞,像一阵漫天的流星雨飞向被困的铁甲军。流星落到地面,烈酒见火既燃,腾起熊熊火焰,大地顿成一片火海,火光转瞬间便照亮了半空。火焰中人嚎马啸,直如人间炼狱。烈王肃穆森寒的脸上,此刻才终于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铁甲军将士纷纷从马背上滚落下来,但立刻又陷身淤泥中,沉重的铁甲加齐膝深的淤泥,使铁甲军兵将寸步难行。想要解开铁甲逃命,但当初设计这种铁甲时为了防止兵卒弃甲而逃,因此无论穿上还是解下都必须得有他人帮助才行,铁甲军将士惟有在火海中悲嘶哭号,面对死亡竟毫无挣扎逃生的办法。 装满烈酒的牛皮袋还在不断抛射过来,落在尚未起火或火势稍弱的地方,立刻让那里又变成新的火海。少数侥幸没有陷身淤泥的铁甲军将士保着他们的主帅开始向来路逃亡,半路上又遇到一支两万人的东轩轻骑,他们手中不是骑兵惯常用的长枪大刀,而是沉重的长柄狼牙棒。这是烈王多年来精心训练、专门用来对付铁甲军的精锐骑师,沉重的狼牙棒就连坚固的铁甲也能一击而碎! 在折损大半之后人马之后,唐尼终于逃脱东轩狼牙骑师的追击,连夜败退数百里,远离战阵后才惊魂稍定,一看身边的将士,十万大西国最精锐的铁甲军,仅剩不足五千余人跟随自己逃离火海。唐尼不由悲愤欲绝,自觉无颜去见一向与自己不和的布莱恩元帅和马克利将军,只得令部将把自己绑了,押送回波塞东向王太后和元老院请罪。 “烈王殿下,我军大获全胜,唐尼率残军逃脱。”各路将领纷纷回报,战果比自己预料的还好。虽然未能击毙一位大西帝国元帅是这次胜利的一大遗憾,不过烈王蔺啸宇已无心理会这等小节,这场战役在他心目中才刚刚开始。 “传令下去,抓紧打扫战场,原地休整一个时辰,然后迎击马克利的十二万混合兵团!”烈王一指南方,那里,马克利的大军离德塞城已经不足百里。 德塞方向的大火映红了大半个天宇,即便远在数十里之外也能清楚看到。那该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火吧?面容冷峻马克利幸灾乐祸地想,一想到骄横得不可一世的唐尼终于要受到点教训,马克利就很想看看他此刻脸上那狼狈的表情。他并没有把唐尼的失利放在心上,在他心目中,东轩入侵者不过是些四处逃窜的流寇,根本不足以对自己的十二万帝国大军构成任何威胁。不过一向谨慎的他还是令部队停止了前进,现在已是黑夜,又有浓雾弥漫荒野,实在不是贸然进兵的时候,就让唐尼自生自灭吧。 十二万大军开始在原地扎营,马克利同时也派出数支侦查小队奔赴数十里外的战场。他非常想知道战斗的具体情况,以决定自己下一步的行动。 “报!将军大人,前方发现众多铁甲军溃兵,正向这儿飞奔而来。”传令兵带来的消息没有让马克利感到太意外,像这样一场大战之后,总有不少溃兵四处逃命。 “让他们过来,为他们准备好食物和药物,安排他们在后营休息!”现在是收买铁甲军人心的时候,马克利很愿意给败兵以必要的帮助,以赢得自己在帝国军中的人心和声望。 浓雾中不知有多少铁甲兵纵马而来,守卫营地的兵卒来不及细查,慌忙为他们挪开了栅栏,为他们让出了进入营地的通道。只见那些衣冠不整的铁甲溃兵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放肆地一冲而入,把几个想拦住他们仔细盘查的卫兵吓得慌忙躲闪。 “败军之将还那么嚣张做什么?”几个卫兵不满地大声呵斥起来,却见那些铁甲蒙面的友军对他们的呵斥充耳不闻,只从容不迫地从马鞍旁解下一个个鼓鼓囊囊的牛皮袋,然后用刀划破,不断地把里面的液体洒在营地帐篷和粮草上。浓烈的酒味立刻在大营中弥漫开来。 “你们这是干什么?”许多兵卒看出了其中蹊跷,忙大声呵斥阻止。只见那些蒙面铁甲武士对他们的呵斥阻止充耳不闻,而是从怀中掏出纸绒火石,顷刻间便点燃了那些浇上了酒的营帐,大营中顿时火光冲天。 “东轩人!他们是东轩奸细!”兵卒们惊恐地大叫起来,只见那些身着帝国铁甲军铁甲的骑士们突然在军营中纵马驰骋开来,边驰骋边放火,立刻在大营中引起了极大的混乱和恐慌。由于夜晚有浓雾,完全看不清对方有多少人,帝国军也无法组织起人马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阻挡和包围。 火光在大营中造成了更大的恐慌,只听那些兵将齐声呐喊,把恐慌送到了大营每个角落。而营地外,数万东轩轻骑就像从浓雾中冒出来一样,与营地中驰骋的假冒铁甲军里应外合,片刻间就攻破了马克利大军的营寨。帝国军彻底慌乱起来。 “唐尼元帅战死了!马克利将军被俘了!”那些假冒的铁甲军不断在大营中散布着各种谣言,让人真伪莫辨,半真半假的谣言让十二万帝国军人心惶惶,根本无心恋战,在数万东轩骑兵的几度突袭下,终于彻底混乱起来。有人开始向来路逃跑,此风一开,逃跑的兵将就越来越多,马克利和他的亲卫队根本无法阻止,反而被大军裹挟着向来路逃去。这一夜连逃数百里,才终于摆脱了东轩骑师的纠缠。 “传令收兵!”烈王蔺啸宇见马克利十二万大军已经被击败溃逃,成了惊弓之鸟,他也就无心再与之纠缠。至于布莱恩的十四万步卒,由于速度慢,现在对东轩轻骑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此时烈王的眼光已经越过当前的战场,转向新的目标。中军大营中,烈王在部将的一再追问下,终于一指地图上端那个用朱砂标出的城市,对众将昂然道:“大军的下一个目标,将是咱们东轩人心目中的圣地太阳城,也就是大西帝国的都城——波塞东!” 唐尼十万铁甲军几乎全军覆没,以及马克利十二万帝国军被击溃的消息传到大西帝国西征前线时,西征军统帅麦克雷正准备派出大军翻越大黑山,向科罗拉荒漠搜索艾玛尔女巫和黑山族酋长的儿子巴彦的下落。面对着手中那一纸从波塞东传来的紧急飞羽传书,帝国西征军元帅面色煞白,半晌说不出话来。 “怎么回事?”注意到麦克雷的异状,侍立在他身后的帕拉思不由小声问。半晌后才听麦克雷咬牙切齿地怒骂道:“唐尼这个笨蛋,十万帝国最精锐的铁甲军几乎全军覆没,马克利十二万大军被轻易击溃,帝国现在几无可战之兵!东轩国烈王蔺啸宇兵逼波塞东,帝都已处于危险之中!” ... “看来咱们只能回师救援帝都了,但愿还来得及。”麦克雷没有注意到帕拉思的神情,只望着大黑山方向满是不甘心地喃喃自语,边嘟囔边恨恨地一拳砸在地图上,显然对这次半途而废的西征十分气恼。 “元帅,请给我一支精兵,”帕拉思突然上前一步,昂头挺胸对麦克雷说,“让我留下来搜寻‘黑图腾’的下落。” 麦克雷歪头打量帕拉思片刻,饶有兴致地问:“你想要多少人马?” 帕拉思想了想,“兵贵精而不在多,给我一万精锐骑师就够了。” “一万?”麦克雷一怔,跟着呵呵大笑,“塞姆人光北面的河洛部和南面的狂风部加起来,就有超过十万的人马,你以一万帝国军就想战胜他们?虽然帝国军战斗力远远超过塞姆人,但以一敌十还是远远不够。” “元帅,如果战争是简单的加减法的话,那么所有的将领都该回家带孩子去了。”帕拉思在麦克雷的笑声中声色平静地淡淡道,“给我一万精锐骑师,我以家族的名誉和自己的爵位作保,为帝国带回‘黑图腾’!” 帕拉思的镇定冷静让麦克雷收住了笑,深深地盯了这位帝国第一武士一眼,麦克雷终于点了点头:“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信心,好!我现在任命你为帝国军统领,拨一万最精锐的骑兵给你,我相信你能为帝国带来惊喜!” 帕拉思脚跟一靠,昂然道:“我定不辜负您的信任!” 当天晚上,大西帝国西征大军在夜幕的掩护下,开始从黑风城开拔,缓缓向东方撤退。新授命的帝国骑师统领帕拉思遥望着远去的大军,然后回头看看身后那一万名远离故土的将士。不由在心里暗暗道:现在帝国军处于绝对劣势,在这片广袤而荒凉的沙漠里,除了这一万名帝国骑兵,自己已经无人可以依靠。要找到“黑图腾”,完全要靠自己了! ... 第 40 章 第 40 章 与狼共舞 “啊呜——” 刚刚走出沼泽踏进南荒大森林,就听到密林深处传来一阵狼嗥,夏风不禁缩缩脖子,隐隐感到后脊梁冒出一丝丝的凉意。偷眼打量身旁的库乃尔,只见她脸色一如既往的平静冷漠,似乎根本不知害怕为何物。夏风心中暗自庆幸:幸亏我洞悉一切天机,不然真要被这女佐罗给比了下去。 原始丛林浓密得遮天蔽日,正午刚过没多久,就只有零星一点阳光从树荫缝隙间偶尔漏下来,不知名的鸟儿在举手可及的树枝上鸣唱,间或有一两只野兔从众人面前一闪而过,让人一路上都充满期待和惊奇。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悠长的狼嗥,人人谈之色变的南荒大森林,完全是一派祥和宁静的气象。 瘦而精健的向导谷峰老汉在完全没有路的丛林中带路,翼人王子在上方树木枝条间跳跃滑翔,对他来说这比在地上行走要轻松多了。库乃尔和三个幸存的帝国卫士霍里、罗纳、安东尼,则默默跟在谷峰老汉后面。众人都不说话,只有夏风零星地哼了一两句诗,却又被林中的幽静把后面的句子给堵了回去,最后队伍中就只剩下众人单调的脚步声、沉重的呼吸声和偶尔踏碎枯枝的脆响。 ... “人狼?那倒底是人还是狼?”夏风皱起眉头问,“跟传说中的狼人又有什么关系?” ... “原来狼人是这么来的,”夏风恍然大悟,满含期待地望向方才狼嗥声传来的方向,喃喃自语,“咱们这就去见识一下这些狼人的祖先,其它地方还看不到呢。咱们不有龙珠吗,没必要怕这些怪兽。” “千万别!”谷峰老汉连忙阻止,“盲龙的龙珠只能吓退沼泽中的动物,对森林中的猛兽毫无用处。人狼凶残无比,决不是常人可以应付,再加它们都想早一点变成人形,因此在所有猎物中,人狼对人有一种特殊的嗜好。人一旦遭遇人狼,很难逃过被捕杀的命运。咱们最好等它们享用完食物离开后再过去,求神灵保佑咱们不会遇到它们。” “你是要我们见死不救?”夏风追问道。谷峰老汉点点头:“远离故土到这南荒来冒险的人,恐怕没几个是善类,先不说救不救得了,就连值不值得救都成问题。” 库乃尔也冷冷地接口说:“咱们是来找‘枫枞之星’,不是大老远跑来救人的。” “救人还要问值不值得?”夏风心中那现代人的本能又冒了出来,不知是出于对库乃尔的不满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心中那原本不算强烈的救人欲望反而被库乃尔的冷漠激发出来,还要再说什么,树枝上方的阿莱特已打断他的话:“你们别争了,我先飞去看看,待看清前方的情形再做打算。” “那你千万要当心,那些人狼可是最善于爬树!”谷峰老汉忙冲着翼人王子远去的背影高声叮嘱,这几天相处下来,大家已经不再把会飞的阿莱特当成异类了。 阿莱特向老人远远摆了摆手以示感谢,然后如巨鹰般在林木间时而向前滑翔,时而从一棵树跃到另一棵树,转眼之间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大家原地休息!”库乃尔一声招呼,三个帝国卫士立刻一屁股坐到地上,长途跋涉加上对未知前路的恐惧,即便这些大西帝国最精悍的武士也有点吃不消,一听到休息的命令顿如天降纶音,哪还有心思管旁人死活,冒险去救什么人?夏风见状也只得原地坐下来,强压下心中对人狼的好奇。 ... “他们是些什么人?”夏风随口问道,心中暗想,十几个人都对付不了人狼,大概再加上自己和库乃尔四人恐怕也无济于事,再说还不一定能说服库乃尔去冒险。 ... “萱萱?”夏风一跳而起,顾不得招呼旁人,独自拔刀就向前方奔去,甚至对身后库乃尔的呼唤都恍若未闻。库乃尔见他转眼就消失在前方密林中,只得发足向他追去,并匆忙招呼同伴也立刻跟上去。 在阿莱特的带领下,几人往前奔出两三里后,渐渐能听到密林深处有粗重的呼吸,以及像恶狗护食时那种在喉间打滚的低沉咆哮。冲在最前面的夏风骇然刹住脚步,只见前方稀疏的林木中,一只比自己高出整整一头的人狼猛然转身盯住了自己。它的头和狼没多大区别,但身子却和猿猴有几分相似,双腿半曲,前爪像猿猴一样紧握成拳。只是它的身体比猿猴要粗壮精悍得多,只看它那魁梧强悍的体型就知道,它的身体里蕴有能把虎豹熊罴也撕成碎片的惊人力量。 人狼和夏风相距大约十丈远,中间还隔着几棵参天大树,一人一兽就这样相互打量着。大约数息后,人狼突然向夏风扑来,敏捷如山妖鬼魅,凶狠如猛虎扑食,两三个纵跳就越过十多丈距离,转眼间就扑到了夏风面前。 夏风大惊失色,人狼的敏捷和速度远远超过人类,即便是以反应敏捷见长的夏风,也差点来不及作出反应,慌忙向旁边一个侧滚翻躲开,躲开前不忘一刀划向人狼的腰部,虽然被它闪开,却也阻住了它随后的一记扑杀。 跟着夏风追来的库乃尔忙抬起手中弩弓就向人狼发射,数丈远的距离,电射而出的弩箭居然轻易被人狼闪开,它的敏捷远远超出了常人的想象。跟在库乃尔身后的三个帝国卫士也纷纷端起弩弓向人狼射击,那人狼立刻跃上树枝,猿猴般灵活地逃开,数十支箭居然没有一支碰到它一根狼毛。 见它已消失在密林深处,众人刚要松口气,陡听上方的阿莱特突然高喊:“当心头顶,它在上面的树冠中!” 话音刚落,方才那只人狼已如猿猴般从上面飞扑下来,帝国卫士安东尼略迟钝了一瞬,就被那人狼一爪抓碎了喉咙,跟着便被它叼在口中向树上飞逃。库乃尔忙抬手一箭向它射去,这一次由于叼着个人,它身形远没方才灵活,没有完全避开从后面射来的箭,被那支箭一下钉入了大腿,它身形微一停顿,依然叼着百多斤重的猎物,敏捷地消失在浓密树荫中。 “安东尼!”库乃尔叫着同伴的名字,愤怒地把弩箭盲目射向人狼消失的树荫。直到夏风阻止她时,她才歇斯底里地冲他大叫,“都是你逞英雄,让我的伙伴一次次因你的愚蠢和莽撞而送命!” “都是你的帝国要什么‘枫枞之星’,咱们才不得不在这南荒来冒险!”夏风毫不示弱地冲库乃尔一声怒吼,然后丢下无言以对的帝国卫队长转身向密林深处奔去,那里是方才那些人被困的地方,萱萱就跟他们在一起! 夏风刚冲出一片灌木丛,迎面便有一阵箭雨袭来,幸亏夏风反应敏捷,那些箭准头也不太够,总算狼狈躲过。夏风慌忙退入树林中,只见前方是一片丛林中难得的开阔地带,十几个黑衣武士已如惊弓之鸟,手执弓箭四处张望,只要树丛中稍有异动便胡乱放箭,根本无暇理会目标是什么。他们围成一个圆圈,圈外燃着一圈火焰,圆圈中央除了南王妃沈丹和依然不失威仪的南王颜恭海,还有一个身着天青色武士服的少女。 “萱萱!”夏风远远就认出了纪萱萱,忙冲那些黑衣武士高叫,“别放箭!我不是人狼,我是来帮你们的!”说着举起双手,缓缓从树丛中走了出来。 “丑八怪?你是丑八怪!”纪萱萱也认出了夏风的声音,忙惊喜地向他挥手高叫,“你别过来,这些不是好人!他们绑架了我!” 纪萱萱越是这样说,夏风心中越是担心,再顾不得自身安危,忙向那些黑衣武士大声道:“我不管你们是谁,现在我都先过来,你们现在被人狼围困,最要紧的是先逃过人狼的狼吻再说。” ... “你是谁?”颜恭海不断审视着夏风,很想从他衣着打扮上看出他的来历,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成功,对方有东轩人的肤色,大西人的容貌,衣着打扮则是东西合壁,不伦不类,让人难以看出其真实身份。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齐心合力才能逃过人狼的捕猎!”夏风没有直接回答颜恭海的问题,而是望向被禁锢在马鞍上的纪萱萱。这一个多月不见,她明显瘦弱了不少,原本明艳照人的脸上多了不少仆仆风尘之色,让人心生怜惜。夏风不禁柔声问:“你不是跟你舅舅回去了么,怎么会在这里?” 夏风这一问,终于让纪萱萱眼中的泪水再按压不住,扑簌簌滚落下来,这一路上的艰辛和被人绑架的委屈在这一瞬间爆发,化作点点泪珠汹涌而出,立刻把所有的帐都算到夏风头上,对他恨恨地连声埋怨:“都是你!都怪你!都是让你这丑八怪给害的!” “怪我?为啥?”夏风莫名其妙,一脸委屈。纪萱萱脸上一红,当然没法说出心底的秘密,只好继续蛮横地埋怨:“就是你就怪你!你还来救我做什么?干脆让这些强盗把我卖到遥远的希腊做奴隶,或者干脆让我喂了人狼好了!” 一向容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使性子的夏风,此刻倒显出了从未有过的耐心,正要仔细解释,一旁的颜恭海已打断二人道:“现在还不是你们谈心的时候,咱们还都在人狼的包围之中,能不能活过今晚还不一定呢,到了阴间你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聊。” “好!咱们先逃过人狼的包围再说!”夏风立刻显出了他的决断,转向颜恭海,“我还有几个同伴,咱们合在一处定能多些胜算。不过在合作前,我希望你能把这女孩还给我。” 颜恭海微一沉吟,原本把纪萱萱扣在手里就是一大麻烦,照本意原是想杀了灭口,以免她泄漏了自己行踪,只是碍着王妃的面子不好动手。不过如今远离南陵城,已经没有必要掩饰什么了,能把她还给眼前这年轻人赢得一个盟友,这倒是不错的选择。想到这他抬起头来,对夏风微一颔首:“没问题,我们本来也不想把她怎样,能交给她信任的朋友,这当然最好不过了。”说着对一个随从使了个眼色,那随从立刻把纪萱萱从马鞍上解了下来。 “大家过来吧!”来不及细问纪萱萱别后的情形,夏风立刻向远处的丛林中挥了挥手,库乃尔立刻带着两个帝国卫士霍里和罗纳,以及向导谷峰老汉和翼人阿莱特,小心翼翼地向众人靠过来。尚未走近,颜恭海的几个随从便看清了他们的模样,不由一声惊呼:“是大西人!”说着纷纷拿起了弓箭,库乃尔和她那两个同伴立刻伏倒在地。颜恭海连忙低声喝叱随从收起弓箭,只见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在树枝间纵跳飞行的阿莱特说:“现在无论大西人还是翼人,都是咱们的盟友,大家共同的敌人是人狼!” 见那些东轩人都收起了弓箭,库乃尔这才带着大家心怀戒意地来到颜恭海面前。颜恭海目光炽炽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冷艳绝伦的大西族美女,然后对她一抱拳:“东轩国南王颜恭海,还没请教小姐芳名?” 库乃尔对东轩礼节向来不感兴趣,再加对东轩语言也不是太熟练,便胡乱点了点头,简单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大西国库乃尔。” “啊呜——”狼嗥再次响起,四周顿时传来此起彼伏的回应。众人一听这狼嗥,不由尽皆变色,听四周这狼嗥声已经不是五六只人狼了,数量至少已经在十只以上。就连夏风也勃然色变,从方才和那只人狼的交手中他已知道,人狼的凶悍和敏捷远不是人类可以匹敌,十只以上的人狼,足以杀掉场中这不到二十人的队伍。 ... 众人都在为自己性命担心受怕的时候,纪萱萱却沉浸在与夏风重逢的喜悦中,甚至都来不及向他说起自己被绑架的经过,就只悲喜交加地拉着他问长问短,全然不顾众人异样的目光,也忘了少女应有的矜持,直到看见夏风神情有些古怪,她才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想要重新扳起面孔挽回时,却已经迟了。一看夏风那似笑非笑的神情纪萱萱就知道,自己心底的秘密是彻底暴露在对方面前了。 见纪萱萱突然红着脸闭上了嘴,夏风若有所思地摸摸自己脸颊,装模作样地自语:“我突然发觉自己一点也不丑嘛!好像有人还满在乎我这丑八怪的呢!” “呸!美得你!谁稀罕你这丑八怪了?”纪萱萱握起拳头作势要打,不过终归还是不好意思,只得恨恨地瞪了夏风一眼,心里一分薄怒,两分羞怯,三分欣喜,四分甜蜜,聚在心里令人分不清是喜还是怒,是甜还是羞。 就在二人旁若无人地窃窃私语的时候,库乃尔已经指挥几个人在众人周围燃起了一圈篝火,以代替南王妃沈丹以心力凝成的幻火。沈丹终于得以收起法术放松心神,顿时疲惫地委顿在地,靠在南王怀中半晌说不出话来。 天色渐渐朦胧起来,众人在火圈中央味同嚼蜡地分吃着干粮,火圈外的树林深处,隐约可见有人狼朦胧的身形在闪动,由于天色渐晚,它们那幽幽的眼眸在黑暗中也渐渐清晰起来,像一对对在朦胧树影中晃动的萤火虫,粗粗一数竟有十二、三对之多。 “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颜恭海忧心忡忡地望着那些越来越近的幽幽眼眸,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向旁人寻求答案。夏风此刻一门心思都在纪萱萱身上,根本没注意到颜恭海在说些什么,其他随从也不敢轻易接口,只有库乃尔淡然道:“只有先熬过今夜,天亮后再想法往前闯。” “也只好如此了!”颜恭海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分派自己的武士分批值夜警戒,一旦人狼靠得太近就用弓箭对付,其余人则抓紧时间休息,养精蓄锐以待明天的恶战。只有纪萱萱无心睡眠,甚至对近在眼前也危险也全不放在心上,直缠着夏风要他吟诗给她听。夏风这一路憋了一肚子的诗兴,现在总算有机会发泄出来,自然满是兴奋地把记得不记得的诗都在纪萱萱耳边小声吟了一遍,甚至还耐着性子教会了纪萱萱几首情意绵绵的抒情诗。 这一夜就在平静中渡过,天快亮的时候,人狼终于趁着篝火火势稍弱的机会发起了一次进攻,几只胆大的人狼跃过篝火先后冲进火圈,从众人眼皮底下生生叼走了三名黑衣武士,它们在不远处争抢三人尸骸时的咆哮和利齿咬碎骨头的声音,让幸存的人们听得头皮发炸,浑身寒毛直竖。 “快看!那边有一个人!”天蒙蒙亮的时候,阿莱特的眼睛渐渐恢复了敏锐,翼人只有在白天才有鹰隼一样的目光。众人顺着阿莱特所指望去,只见在远离众人的密林中,一个东轩族服饰的人正在向众人招手,黎明前的密林中有薄雾笼罩,让人看不清对方的脸,不过那肯定是一个东轩族的同类,危急时刻能看见一个同类,这让大家十分兴奋。没人留意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对人类这种猎物有极端偏好的人狼,没有一只对那人表现出丝毫的兴趣。 “他在招呼咱们!”一个黑衣武士兴奋地指着那人对大家说,“咱们该跟着他去,他或许能救咱们!” 众人纷纷站起来,凝目望向那人,只见他果然在冲众人招手,明白无误地要大家跟他前去。颜恭海和库乃尔对望一眼,显然二人都没有摆脱人狼的好办法,只好遵从大家的意思。库乃尔还想征求一下夏风的意见,不过看他还在专心致志地教纪萱萱吟诗,根本没心思理会自己,她只得悻悻地转开头,对两个幸存的同伴霍里和罗纳一挥手:“咱们跟着他去,大家路上定要小心,留意人狼可能的偷袭!” “我还可以以幻火保护大家,大家不用担心。”经过一夜的休息,南王妃沈丹的法力又恢复了一些,当即手捏印诀,在众人周围幻起一圈火墙,众人这才跨出篝火圈,挤在一起向密林中那朦胧的人影靠过去。 那人见众人跟上来,他便在前面为众人领路,与众人不即不离地保持着十多丈远的距离。颜恭海几次出言相询那人俱充耳不闻,只默默地在前方带路,时不时停下来等众人片刻,待大家要追上他时,他又加快步伐把众人甩开一段距离。 虽然他的举动透着几分怪异,不过在周围人狼紧追不舍的威胁之下,大家也无暇理会这怪异,只跟着那人望没有任何道路的密林中摸去,只有颜恭海示意一个随从沿途在树干上留下记号,以免迷路。途中人狼克服对火的本能恐惧,发动了几次小规模的突袭,又有两个颜恭海手下的黑衣武士被几只人狼叼走,它们为争抢那两个武士而发生搏斗,总算让众人暂时缓了一口气。 树木渐渐变得稀疏起来,人们跟着那人渐渐向一座平缓的小山攀去,山上林木稀疏,野草灌木也十分稀少,到最后竟寸草不生,只剩下一山的嶙峋怪石,这在南荒这片原始丛林中,是个难得一见的怪现象。 “看!前边还有人!”目光敏锐的阿莱特第一个发现山上那些稀稀拉拉的人影,有东轩人,也有大西人,甚至还有黑皮肤的塞姆人。只见他们在嶙峋乱石间或坐或立,似乎在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什么,又或者完全无所事事,远远见到众人时,他们都站了起来,殷勤地冲众人招手,然后也开始望山上而去,边走边回头等候,似乎在殷勤地为众人领路。但奇怪的是,他们没一个人过来招呼大家,更没一个人说一句话。 这情形透着几分诡异,库乃尔和颜恭海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回头看看又追上来的人狼,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只得暗自警惕地跟着那些人往越来越荒凉的小山上攀去,没走多远便注意到,在山腰处那光秃秃的岩石上有一个巨大的岩洞,最先到达的那些人就等在洞口,远远地冲众人招手示意。 这座小山从半山腰开始就光秃秃不长一草,颜恭海和库乃尔登上这里后意外地发现,那些人狼追到这没有草的地方都停下脚步,在山脚灌木丛中踯躅不前,暴躁地来回踱步,却不敢越过那些不长草的岩石。似乎不敢再前进一步,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只远远地瞪着众人低声咆哮。 山上没有林木荒草,清晨的雾气就稀薄了许多,前方那些领路的人影就越发清晰起来。阿莱特突然指着他们恐惧地大叫道:“不对!那些人走路脚不沾地,他们的脚离地面始终有一两分高,他们...他们是飘在空中的人!” ... 第 41 章 第 41 章 与狼共舞 众人仔细一看,只见那些领路的人走路姿势果然有些怪异,像是轻飘飘地在地面飞行,他们的脚浮在地面一两分高,完全不像正常人那样走路! “快看这边!”众人正感奇怪,却又听最前面一个武士一声大叫,声音抖得完全变了调,众人赶上两步,顺着他所指望去,只感到心猛一下抽紧,浑身冰凉彻骨,全都愣在当场。 身旁众人的异常反应终于把纪萱萱的注意力从夏风身上引开,不由问了句:“那是什么?”说着把目光也转向众人凝视的地方,不以为意地淡笑道:“原来是一堆骸骨。”接着猛然省悟过来,一下子躲到夏风怀中,惊恐万状地重复了一遍:“一堆...骸骨!” 那可真是一堆骸骨,就在山腰那山洞前的山坳中,层层叠叠不知有多少,最上面那层还带着凝固的血污,却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皮肉内脏,只是一具具残缺不全的骸骨。 “是巴虎!”领路的谷峰老汉面如土色,一下子软倒在地,“咱们...咱们到了巴虎的地盘,全都要被它吃掉,一个个都要变成像那些人一样的...虎伥!” “原来那些人是...虎伥!”颜恭海的声音也完全变了调,面色刹那间变得煞白,“原来它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种冥灵,难怪走路脚不点地。快退!大家快退回去!” 话音刚落,就见一只巨大的虎爪从山洞中探了出来,越过几丈距离一下子拍在人从中,两个没来得及躲闪的黑衣武士顿时被拍得血肉模糊,只见那只虎掌肉垫中缓缓探出两根巨大虎爪,像两柄尖利的弯刀,轻轻戳在地上那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上,像叉子一样把两具尸体叉了起来,然后悠然地送进山洞。片刻后就有两具血淋淋的骸骨被抛了出来,扔进山洞前那山坳中,成为那堆骸骨中最新的两具。 众人见状发一声喊,惊恐万状地向山下逃去,一路上连滚带爬,全然顾不得山脚下那些依然还守在灌木丛中低声咆哮的人狼。如今在众人心目中,与其不明不白地成为巴虎的点心,还不如跟人狼决一死战,好歹那还有一点活命的希望。如果面对巴虎,光那只一爪拍死两名武士的巨大虎掌,就能让人失去一切斗志。 山并不高,从山腰到山脚也并不远,众人转眼便到,还惊喜地发现巴虎并没有追出来。众人拿起兵器,打算一冲到长有灌木的地带,就跟那些依然还守候在那里的人狼做殊死搏斗。但奇怪的是,那些人狼并不做任何拼斗的准备,依然在不甘心地来回踱步,对越来越近的人们完全不加理会,只是馋涎欲滴地瞪着众人,眼里满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垂涎表情。 众人已经快逃到山脚,脚下在飞奔,地面在飞速后退,但众人渐渐发现,自己始终到不了那一条长有荒草的分界线,从那里往山上是光秃秃寸草不生的嶙峋乱石,往山下是草木茂盛的荒草地和原始丛林,那些人狼就守候在草丛和灌木中,没有一只越过界线半步。 夏风也拉着纪萱萱在逃,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永远到不了山下了。无论自己如何飞奔,脚下的地面如何在飞速后退,但自己与山脚下那条界线的距离,始终不见缩短一分。明白这点后他干脆停下脚步,不再做无用功。只见南王妃沈丹也跟着停下了步伐,拉住依然在逃的颜恭海苦涩地说:“王爷,是‘画地为牢’,我实在想不通巴虎怎么也会用‘画地为牢’的法术来拘禁它的猎物,咱们不用逃了,没用的。” 颜恭海依言停下脚步,惶然无依地追问:“爱妃,咱们怎么才能破这法术?” “我破不了,”沈丹苦涩一笑,“这是东轩玄门一种非常高深的法术,我都只听说过,从来没见过。” 片刻后众人先后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一些人是明白了其中关节,知道逃也没用。更多人是实在跑不动了,不得不停下来,一下子倒在地上直喘粗气。就在这时,只听山腰的山洞中传出一声闷雷般的咆哮,震得众人耳鼓发痛,远处的树叶也簌簌发抖。跟着山洞中探出一只巨大的虎爪,优雅而舒缓地踏在山洞前的乱石上。依然围在山脚下的十几只人狼一看,惊恐地往密林中就逃,转眼间便逃得无影无踪了。 众人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只虎爪探出山洞,然后是巨大如一间房屋的虎头,粗阔如巨树的虎腰,长有数丈的虎尾。最后,巴虎那巨大的身躯也完全跨出了山洞。只见它足有数人高,体型超乎想象的庞大,即便大象在它面前也显得有些渺小。 ... 众人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呼出一口,暗自祈祷别让巴虎看到自己。这时,巨大无朋的巴虎突然一个虎跃跳到众人面前,灵活得像一只猫。在众人慌忙四下逃开前,它已一爪拍死一个反映稍慢的黑衣武士,然后趴在地上,用两只前爪抱着那武士津津有味地啃食起来,全然不顾其余众人的感受。直到把那具骸骨啃食得干干净净,它才从口中吐出一个形若虚幻的人影,那人影落地后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依稀是方才那名黑衣武士的模样。做完这一切,巴虎才伸着懒腰缓缓踱回山洞中,对众人全然不加理睬,似乎完全清楚这些猎物再逃不出自己的地盘一样。 山洞前的虎伥又多出了几个,从服饰打扮依稀能认出就是方才被巴虎吃掉的那几名黑衣武士,此刻只见他们混杂在其它虎伥中间,模样和生前没多大区别,只是脸上不再有任何表情。他们茫然地守候在山洞前,像在等候着什么,又像全然无所事事。 怎么办?剩下的幸存者面面相觑,互相用眼神询问着,希望能从他人的眼中找出一丝希望。但大家都失败了,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恐惧和茫然,在用了片刻功夫走遍这座光秃秃的小山后大家就都明白,“画地为牢”的法术没给他们留下任何缺口,他们无法离开这小山重新回到那危机四伏的丛林,现在他们反而怀念起这片近在咫尺可望而不可及的危险丛林了。 “我试着把你们驮出去!”阿莱特从空中扑下来,跃跃欲试地向大家示意。众人一阵欣喜,可惜还没高兴出来,就听南王妃对阿莱特苦笑道:“你自己试着先飞出去看看,‘画地为牢’的法术不光能禁锢地面的动物,就连空中的飞鸟也飞不出它的范围。” 阿莱特将信将疑地展翼而起,向山下飞去,这小山并不大,在平时该一振翼就飞出去,但今天连续振动双翼,却怎么也飞不出它的上空。落在地上众人眼里,就只见翼人王子在拼命扇动双翼,却像一只被拴住了的大鸟,始终飞不出这小山的上空,那情形显得十分的怪异。 “大家不要慌,我还有办法!”夏风说完拉起披风罩住自己全身,然后念起“隐身咒”,他的身体突然就在众人眼前凭空消失,众人正惊诧莫名,前方不远处传来夏风袅袅的声音:“我去巴虎的巢穴看看,你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 众人依言躲在一堆乱石后,然后使劲向方才夏风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却怎么也看不到夏风的半点踪影。 山腰处那山洞异常巨大空旷,躲在隐身披风内的夏风悄悄来到山洞前。总算有机会在近距离观察那些虎伥,也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能看出它们与真正的人完全不同。它们其实只是些虚幻缥缈的影子,足不点地地飘浮在空中,就像是全息电影的影像,一阵风吹来也能让它们的身体泛起阵阵涟漪,就像是被风吹皱的湖面上照出的人影一样。 悄悄绕过那些或坐或立的虎伥,夏风小心翼翼地摸入山洞,洞里略有些朦胧,进去没多远,就见那只巨大的巴虎像一只懒猫一样横躺在地上,正发出均匀的呼噜声,巨大得像十几只风箱同时在鼓风。两只比牛牯还大的小巴虎紧紧挤在它的肚子下面,正不断拱动着脑袋啜奶。这只巴虎竟是一只刚生小虎不久的母虎,难怪如此疏懒,却又有如此大的食量。 夏风正在打量,却见巴虎的耳朵陡然竖了起来,跟着它停止了呼噜,猛然翻身坐起,不断地翕动着鼻翼,伸着脖子不住地在洞中四处嗅着。躲在隐身披风内的夏风一动不敢动,手中蝉翼刀的刀柄几乎要攥出水来。 巴虎巨大的鼻子在夏风身前停下来,几乎要凑到他的身上,呼出的腥热气息让夏风阵阵作呕。巴虎似乎对眼前的情形有些疑惑,鼻子闻到了异味,但眼前却空无一物,它踌躇片刻,终于小心翼翼地探出虎爪,试探着向夏风所在的地方摸过来。 夏风为了躲开虎爪的试探,不得不向旁跃开,这一动就让巴虎察觉到他的所在,立刻一虎掌拍来,夏风眼看再难掩饰行踪,便一刀从披风中探出,刚好刺中向他伸过来嗅的鼻子,顿时把虎鼻破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大口。巴虎一声痛啸,立刻向暴露出来的夏风飞掌拍落。 巨大的虎啸声吓得洞外的众人四下躲避,只有纪萱萱一直在担心着夏风的安危,听到那愤怒的虎啸,她再顾不得危险,立刻发足向山洞奔去,洞口那些虎伥一看,立刻向她围上来,一个个虚幻缥缈的影子傻呵呵地围着她,有的还向她伸出影子一样的手,那虚虚的爪子落到纪萱萱身上,顿让她浑身一阵冰凉。 “滚开!”纪萱萱不知那来的勇气,奋力从那些影子中间冲过去,那些影子虽然有形无质,但从它们身体穿过的时候,却让人浑身像落入冰窟一般阴冷,没走几步纪萱萱就冻得牙关打颤,面色青白,浑身几乎就要脱力,而前方那些虎伥却还层层叠叠不知有多少。 ... 纪萱萱终于冲入了山洞中,在朦胧的洞穴中,短剑上那莹白的光发顿时变得十分明显。刚好巴虎正一巴掌向已经从披风中暴露出来的夏风横扫过来,纪萱萱一看,想也不想就冲上前,一剑挥向横扫而来的虎掌。短剑白光一闪,巴虎就赶紧缩掌,却还是晚了半步,虎掌上两根尖利如弯刀的爪子碰上短剑,立刻无声而断,轻易得就像刀切豆腐一般。 巴虎慌忙后退,眼里第一次露出了恐惧之色,紧张地盯着纪萱萱手中的短剑。这时纪萱萱才发现,短剑上那莹白的剑光似乎对巴虎有一种威慑作用,便把它高高举起,果然,巴虎在剑光的照耀下开始胆怯地后退,喉间发出低沉的咆哮。 “光明圣剑!果然还有点用处,难怪能和‘黑暗之刃’齐名!”夏风说着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浑身上下满是被锋利的岩石划出的伤痕,不过幸运地都是些皮外伤。 “你快走,我先挡住它!”纪萱萱举着剑紧张地盯着巴虎,大声对夏风喊道。夏风却来到她身边,从她手中拿过圣剑,在她耳边低声说:“不杀掉这畜生,所有人都走不了,你先出去等我,就一会儿的功夫。” “我不走!万一你对付不了它怎么办?”纪萱萱虎视眈眈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巴虎,眼中没有一丝害怕。夏风心中一热,一下把她揽在怀中:“傻瓜,我要对付不了它还可以逃啊,你以为我要跟这畜生死磕啊?”说着解下披风,把它罩在纪萱萱身上,这披风虽然能隐身,但逃不过巴虎的鼻子,又影响行动,对付巴虎基本上没什么用。 “夏风,你怎么样?”身后传来库乃尔气喘吁吁的声音,她也大着胆子冲进洞中来,跟着她进来的还有翼人王子阿莱特,他手执弓箭在洞顶的岩石间穿梭跳跃,灵活得像只长着翅膀的猿猴。 洞外的颜恭海见夏风他们都进了虎穴,知道他们若杀不了巴虎,那自己在外面也活不了多久,便对幸存的武士们大声呼喝:“大家一起冲进去,成败在此一举!” 众人发一声喊,也拿起弓箭冲进了山洞,把箭纷纷向巴虎射去,这对巴虎没什么威胁,但却分散了它的注意力。夏风趁这机会示意纪萱萱退到一旁的岩石凹处,然后对库乃尔和阿莱特说,“你们别靠近,就用箭在远处分散它的注意,我来对付它!”说着夏风把圣剑叼在嘴上,然后像猿猴一样跃上洞壁旁的岩石,曾经苦练过的攀岩技巧,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众人的箭扎在巴虎厚而坚韧的毛皮上,几乎伤不了它,不过却能威胁到两只小巴虎。因此巴虎不敢远离小巴虎出击,只得护在虎崽前愤怒地咆哮着伺机还击,立刻有几名黑衣武士被它拍成肉饼,但对躲在远处岩石后的那些人,它却无能为力,只得用身躯为两只幼崽挡住箭雨。趁这功夫夏风已攀到洞壁上方,然后向下方的巴虎猛地跃去。洞底有些狭窄,这限制了巴虎的行动,它没能躲开从洞壁上方跳下来的夏风,被夏风稳稳落到背上,就势一剑插入了它的后颈。 光明圣剑完全没入了巴虎的身体,几乎连剑柄也插了进去,巴虎发出一声怒吼,猛地把夏风从背上甩了下来,夏风紧紧抓着剑柄从半空中落时,锋利的圣剑就势在巴虎颈项上一拉,顿时割断了它颈侧的大血管,鲜血如喷泉般飞溅出来,喷得洞壁一片殷红。巴虎发出一声绝望的嗷叫,使命挣扎片刻,终于像座山一样摔倒在地。 众人齐声欢呼,一鼓作气把两只小巴虎也当场射杀。向导谷峰老汉激动地告诉大家:“快取巴虎的胆,虎胆不仅可以安神避邪,还可以驱走南荒大森林中许多猛兽虫豸。” 众人依言破开巴虎肚腹,取出它那足有小孩大小的虎胆,并在谷峰老汉指点下破开胆囊,把胆汁纷纷涂抹在身上。在这片丛林中,就凭巴虎的味道也能吓退绝大多数猛兽。 胆汁取尽,只见胆囊中还剩下几颗小孩拳头大小的不规则物体,黑黢黢像是木炭,一个武士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块,翻来覆去地看了半晌,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是胆精!”向导更是兴奋,“比虎胆功效大上十倍,且可以长期保存!” “什么胆精,不过是胆结石罢了。”除去猛兽,又得见纪萱萱在危急关头对自己那种奋不顾身的感情,夏风意气风发,不由开起了玩笑。不过玩笑归玩笑,还是与纪萱萱一人挑了一小块收起来,以纪念两人同生共死的那份关爱。 巴虎一死,“画地为牢”的法术自然而然就破了,众人重新回到山下,突然发觉这片危机四伏的原始丛林竟是异常的亲切,令人有恍若隔世之感。众人身涂虎胆,胸怀胆精,这一路猛兽虫豸纷纷走避,就连凶悍的人狼也不敢再靠近半步。七、八天后,大家终于走出了这片茫茫苍苍的原始丛林,爬上一座高山后,走在最前面的夏风和纪萱萱只觉眼前一亮,二人俱长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神情比初次见到巴虎还感震惊。 ... 第 42 章 第 42 章 怨灵花树 科洛尔荒漠,黑风城下,风沙正烈,天色如血。大西帝国西征大军昨晚刚撤离,第二天一早,黑风城下就出现了不少塞姆族的侦哨和游骑。 “帕拉思将军,请问我们还要在这该死的沙漠里待多久?”几个帝国军骑师将领围在帕拉思周围,纷纷质问。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大漠中,一万骑师就像沧海一粟,根本不足以抵挡塞姆各部落的围攻,也难怪骑师将领们忧心忡忡,只想着尽快撤回帝国了。 帕拉思遥望大黑山方向,冷冷道:“找到‘黑图腾’咱们就可以班师。” “要找不到呢?”几个将领异口同声地追问。 “找不到?”帕拉思深吸一口气,“至少我会一直找下去,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众将面面相觑,主将不走,意味着这一万骑师也要跟着他找下去,直到最后一人。众人脸上都是一脸的悻悻之色,显然对帕拉思的决定十分不满,只是格于帝国严厉的军法,没有说出来罢了。帕拉思心知众将的不满,不过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为了找到“黑图腾”,总有人要做出牺牲,这也是无奈之举。 “塞姆人现在离我们有多远?”帕拉思展开地图,开始了他军事将领的生涯。 “狂风部和河洛部自从帝国军左、右两军撤退后,就立刻向黑风城飞奔救援,”一个将领指着地图上两个位置,“现在他们大概到了这里,狂风部四万先头部队大概离黑风城已不足百里,河洛部五万大军也只有一百三十里远,其它一些小部落的小股部队最近的已经逼到黑风城下,只是慑于帝国军的战斗力,他们还不敢贸然进攻。” 在这片广袤的荒漠上,数百里之内除了这黑风城,完全无险可守。而这黑风城中又全是些对帝国军恨之入骨的塞姆人。帝国军粮草匮乏,又被十倍于己的敌军包围,天时地利人和俱失,根本无法与塞姆人一战!帕拉思此刻才知道,自己把困难估计得太低了一些,他不由对着地图半晌说不出话来。 “咱们弃城吧,”一个将领小声出主意,“在广袤的科洛尔荒漠上,骑师能显出它机动灵活的特长,与塞姆人十多万大军周旋也未必就落下风。塞姆人都是些乌合之众,部落间矛盾重重,只要咱们躲开他们的主力,静等他们内部生变,咱们还是有可能击败他们。” “不!”帕拉思断然道,“你们坚守黑风城,三天之后望东方突围,想法回到帝国。” “我们?”一个将领注意到新任主将用词的特别,眼里不由闪出疑惑之色,“那大人您...” “我将独自翻越大黑山,追寻‘黑图腾’下落,”帕拉思眼光越过大黑山,眉宇间显得宁静而幽远,“你们只需为我挡住塞姆人三天就算顺利完成了使命,可以突围回国,剩下的事就交给我来做了。” 几个将领面面相觑,没想到主将竟然要独自一人翻越大黑山,深入死亡之地的科罗拉大沙漠,这举动只能用疯子来形容。众人在交换眼神取得共识之后,一个老成持重的将领这才代表大家对帕拉思说:“大人的命令我们不敢不执行,不过希望大人给我们一道手令,这样我们回国后也好向麦克雷元帅有个交待。” “没问题!”帕拉思知道他们已经把自己的行动当成了自杀之举,所以需要自己留下书面命令,以免将来被帝国元老院误认为骑师是弃将而逃。几个将领跟帕拉思并无私交,甚至隐隐有些怨恨他把这一万骑师留在敌国,而不是随西征大军撤退。因此在拿到帕拉思的书面命令后没人劝谏主将放弃计划,而是着手去准备守城。以帝国军的精良装备和战斗力,坚守三天还不成问题。众将都抱了一样的心思:完成任务后立刻撤离黑风城突围回国。至于帕拉思的成败生死,就跟大家再无半点关系了。 帕拉思完全明白众人的心思,写下自己作为主将的唯一一道手令后,立刻又写了一张清单,让人去照着清单为自己准备骆驼和给养。他曾经徒步穿越过撒哈拉沙漠,知道自己需要些什么。他相信无论在虚拟世界还是在现实中,沙漠对他来说都并非不可征服。 清单上的东西很快就准备妥当,帕拉思立刻换下帝国军将领的梭子甲,贴身穿上轻便的牛皮革甲,任命一位将领代替自己指挥全军后,便牵起两匹驮满给养的骆驼开始向大黑山攀登。大黑山山势并不陡峭,几乎寸草不生,只有那种黑黢黢的岩石,因此被称作大黑山。当他登到山腰时,身后黑风城下塞姆人已经开始了进攻。帕拉思对此根本没放在心上,为了自己心中那神圣的目的,这一万帝国骑师即便全军覆没也在所不惜。 登上大黑山山顶时,只见身后的黑风城激战正酣,歇斯底里的呐喊即便在山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而前方山下,就是人们口中的死亡之地,塞姆人也谈之色变的科罗拉大沙漠。 翻过大黑山,黑风城的呐喊呼号终于完全听不到,被大山隔在了山那边。以大黑山为界,山的两边就像是两个世界。山那边的黑风城是整个科洛尔荒漠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而山这边的科罗拉大沙漠,则是片一望无际的死寂沙海,完全看不到一丝生命活动的痕迹。要在这全无痕迹的沙海中寻找两个人的下落,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 看看西天将沉未沉的夕阳,离天黑显然还有一段时间,有一万帝国军挡住塞姆人三天,帕拉思完全不必急着深入沙漠深处,他干脆就在山脚下停下来,把两只骆驼拴在自己身前挡住从沙漠深处吹来的热风,然后铺上毡子躺在地上,在孤寂无人的沙海边缘酣然入睡。 呼呼风声中,夕阳一点点沉下地平线,一弯银勾渐渐升上高天,白日里的酷热很快就褪去,沙海的风渐渐变得阴寒刺骨。帕拉思终于从睡梦中伸着懒腰醒来,在静躺了数息之后,他从地上一跃而起,搓搓脸颊眉眼,疲惫困乏顿时一扫而光,刹那间便精神焕发,就像是黑夜里即将出击的猎豹。 ... 在“真实幻境”装备拍卖会上花大价钱买来的“亡灵召唤术”果然奏效!帕拉思心中一宽,只要这科罗拉大沙漠还能召唤到亡灵,就不愁找不到那两个黑山族女巫和勇士。 七八个形若虚幻的亡灵在咒语的召唤下默默聚集在帕拉思面前,像一群虚无飘渺的影子。看看附近不会再有新的亡灵了,帕拉思这才收起印诀,用冥语对亡灵们发问:“几天前有一男一女从山那边过来,深入了这片大沙漠,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 亡灵不会回答,却纷纷指向沙海深处。它们不是真实的生命体,不过却还残留有模糊的意识能量,能感知自己周围发生过的一切。亡灵召唤术,正是驾驭、利用这种能量的方法。 “你们前面带路,带我去找他们!”帕拉思用冥语对亡灵们厉声发令。亡灵没有自主意识,在召唤术的趋使下,无怨无悔地默默“走”前带路,帕拉思则牵起两匹骆驼,踏上软软的沙地,跟着七八个亡灵,开始真正踏上了阴寒空旷的科罗拉大沙漠。 即便是在盛夏,沙漠的夜晚依然寒风刺骨,一路上不断有亡灵在召唤术的驱使下加入到队伍中来,渐渐汇聚成一支数十名亡灵的大军,在黯淡月色下缓缓飘行。看来这沙漠吞噬掉的生命还不在少数。帕拉思紧紧地跟在那些亡灵后面,感到眼前这情形还真有些怪异。 沙漠里夜短昼长,这一夜没走多远东方就开始发白,当第一缕阳光出现在天幕时,亡灵们纷纷消失在沙海中。它们毕竟是见不得阳光的冥灵,只能出现在没有阳光的阴寒暗夜。 帕拉思又往前走了数里,天色大亮时才停下来,在一座沙丘旁搭起小帐篷。没有亡灵带路他不敢再往前乱闯,一旦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说不定就再找不到见过那塞姆族女巫和勇士的亡灵了。 就这样,帕拉思白日休息,夜晚靠亡灵带路追踪。十多天后,一人两驼已深入到了无人迹的科罗拉大沙漠深处。 同一时间,在亚特兰迪斯大陆的另一个角落,大西帝国军事地图上也未曾标记出的南荒密林深处,夏风像其他人一样,站在高高的山顶,为眼前看到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 在到达这座山前数里远,向导谷峰老汉就坚持不再往前,夏风就是给再多钱也没用,只好让他独自回转。大家都以为前方肯定是有更大的凶险,远远超过盲龙、铁甲鳄盘踞的沼泽和人狼、巴虎出没的原始丛林,以至连经验丰富的向导也不敢妄入半步。谁知看到眼前的情景后,众人不由疑惑了,这该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堂啊!为何令向导如此恐惧? 只见山下是一片花的海洋,五彩缤纷蔓延到极远的山谷尽头。那些花硕大无朋,小的也有碗口大,大的几乎像一柄张开的巨伞!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异常艳丽迷人。 “太美了!”纪萱萱深吸一口气,似乎已闻到那醉人的花香,不禁张开双臂,恨不得把眼前的景色抱在怀中。其他人也是两眼迷醉,为眼前的景色震撼。只有颜恭海喃喃自语:“最美的东西往往最毒,就像鲜艳的毒蘑菇和剧毒的蛇豸一样。” “是啊!”沈丹也低声道,“我似乎从这片花海中闻到了血腥...” “咱们已到了这里,当然没有转身回去的道理,”夏风哈哈一笑,打断了沈丹的话,“大家当心些就是,人狼巴虎都没把咱们怎样,总不成让这些鲜艳的花给吓住吧。” 说着正要当先下山,一旁的阿莱特已拦住他说:“我先去看看,你们在这儿等我。”说着展翼而起,苍鹰般向山下俯冲而去,片刻间便飞到那些异花的上空。然后像老鹰觅食般,时而在高空盘旋,时而降到花丛之上,贴着藤蔓枝叶缓缓掠过,直飞出数里才慢慢折回来,轻盈地落到众人身旁说:“那些花除了藤蔓枝叶比别处为大,我没发现有何异状。” “就算是有异状,咱们不也要闯一闯,”夏风说着当先带路下山,却也不忘叮嘱说,“大家拉开的距离,就算遇到凶险相互间也好有个照应,免得被妖魔鬼怪一网打尽,大败亏输!我现在咋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去西天取经的唐僧?就不知谁是保护我的齐天大圣?” “谁是唐僧?齐天大圣又是谁?”纪萱萱追上夏风好奇地问。夏风嘻嘻一笑,“反正不是你,你顶多也就是个女猪八戒。” 虽然不知道猪八戒又是什么东西,不过一看夏风的表情,纪萱萱也猜到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禁擂了夏风一拳,“你再说这些不清不楚的话,我不理你了。”说着噘起嘴落后两步,不再搭理夏风。夏风只得停下脚步,哄道:“好吧好吧,我就给你讲讲唐僧取经和猪八戒大闹天宫的故事。” 一听说有故事可听,纪萱萱立刻破颜为笑。夏风于是边走边讲起了经自己篡改过的《西游记》,把孙悟空的事迹搬到猪八戒身上,把猪八戒的丑事栽给孙悟空,这样一来,纪萱萱对“女猪八戒”这称谓也就不那么排斥了。只可惜一行人中除了夏风自己,没人知道《西游记》,因此那种把别人称作“猪头”她还美滋滋答应的喜剧效果,只有夏风自己才能欣赏,还得苦忍着不笑出声来,自己憋肚子里偷着乐。 这故事也让众人听得入了迷,暂时忘了旅途的凶险,不知不觉间已深入花林深处。这才发觉这些花居然长得比人还高,众人行走花林中,那些枝条藤蔓竟也有遮天蔽日的效果。 “哇!好漂亮的花!”巨大而美丽的奇花让纪萱萱暂时忘了故事,在一株巴掌大的花蕾前停住脚步,伸手就想把它给摘下来,却听夏风在前方一声吆喝:“猪头!快去看看前方是否有妖怪!” “哎!来呐!”折了几下都未把花茎折断,纪萱萱只好舍了那花追上前面的夏风。跟在她后面的人都只是警惕地观察着花丛深处,没人注意到那株未被折断的花,像活物一般发出一阵痛苦的颤抖,那将断未断的花茎处,悄然渗出了一缕浓稠殷红的汁液,像鲜血一般顺着花茎缓缓流了下来。 天色渐渐暗下来,众人在花丛中走了小半日,除了这些各色各样的巨型异花,并没有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大家也就慢慢放下心来,开始着手准备在花丛中露营。只有夏风神情渐渐凝重起来,经常在野外进行极限冒险的他,注意到了很少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贵族,像颜恭海、库乃尔、纪萱萱等没注意到的异常。 “有什么不对劲?猴头!”纪萱萱注意到了夏风神情的异常,便笑着用她刚从《西游记》中学到的绰号小声称呼夏风。却见夏风勉强笑了笑说:“没什么,只是有点累而已。” “你骗人!你的眼神很紧张,你遇到巴虎和人狼都没这么紧张过!” “真的没什么!”夏风努力装出轻松的样子,把女孩推到库乃尔那边,“早些睡吧,别胡思乱想,明天还要赶路呢。” 和身在阿莱特和两个帝国卫队武士,霍里和罗纳身边躺下来,虽然夏夜一点也不冷,夏风还是不禁裹紧了身上的披风。他瞪大双眼听着两个帝国武士发出的细微鼾声,自己却毫无睡意。这花林中的异常是他以前在野外生存中从未遇到过的,他都不知该如何给别人说起。 在离他们不远的小帐篷中,沈丹浑身颤抖地缩在颜恭海怀中小声说:“王爷,这...这花林中有古怪!” “这些花本身就很古怪!”颜恭海忧心忡忡地搂着爱妃,“如此鲜艳夺目的花,怎么会在别处看不到?那向导为何来到这儿就坚决不再往前,这些都是古怪!” “我不是说这个!”沈丹嗓音都有些颤抖起来,“白日里还不觉得,一到这晚上,我才发觉这花丛中充满了怨气,我从来没感应过如此强烈、如此广布的怨气!” ... “王爷要对付他们?他们不是...” “只是暂时的伙伴,”颜恭海冷冷一笑,“那些大西人武功高强,尤其那个夏风,有如此多稀奇古怪的本领,更是让人看不透。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荒僻的南荒,显然和咱们有共同的目的,我们不可能永远和睦相处。” “咱们可以帮助他们取得那东西,这样也可以以此功劳向大西国借兵啊!” “这不足以让大西国借兵,那几个大西人的身份地位也不够资格决定如此大事。”颜恭海眼里精光闪烁,“咱们只有手握‘枫枞之星’,才能跟大西国谈条件。” 沈丹叹了口气,默默地不再说话,对这中间的利害关系她也完全清楚,只是生性善良的她,实在不忍心看到一同出生入死的伙伴,转眼间就变成刀兵相向的仇人。 “别担心,不是情非得已,我不会伤他们性命。”颜恭海把沈丹搂紧,言不由衷地宽慰着爱妃,落在虚处的目光,却隐隐闪出逼人的杀意。 在花林中露宿的夏风,突然被一点细微的声音惊醒,不由翻身而起,低声喝问:“谁?” “是我!”黑暗中,只见库乃尔悄悄来到他身边坐下,目光炽炽地盯着他,“我知道日间你发现了这花林有古怪,到底是什么古怪?” 见夏风在担心地向自己身后张望,库乃尔又低声道:“你放心,纪小姐已经睡着了。告诉我实情,我可不像她那么好骗。” 夏风犹豫了一下,暗想让库乃尔预先有所防备也好,便苦笑说:“其实这古怪实在太明显了,反而容易让人忽略。你难道没发现,咱们自从进入这花林以来,这一路上就没遇到过一只动物?” 库乃尔脸色渐渐发白,顿时想起这一路上走来,连声鸟鸣虫唱都没听到过,除了花树还是花树,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情况。自己这一路上只防备着有猛兽凶顽突然出现,竟没留意到这么明显的异状。不禁喃喃问:“怎么会这样?” 夏风苦笑着摇摇头,“不说你不明白,就连我这个进出过最荒凉凶险原始丛林的冒险家,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这他妈根本就是一个违反常理的变态设定!” 二人相对默然,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凶险,无疑是最令人恐惧的凶险,它给人以无从防备之感。夜风从花林中徐徐刮过,吹动花树悉嗦作响,听在二人耳中,就像是有万千亡灵在山林中飞舞。 ... “是...是白骨!”即便胆大如库乃尔,嗓音也禁不住颤抖起来,一具凌乱的枯骨居然从一朵刚刚绽放的花蕊中吐出来,这诡异远远超出了她最大胆的想象。 “快走!”夏风拉着她一跳而起,刚好看到一朵喇叭状的花向她垂下来,像活物般一下子便把库乃尔包裹住,她突然像任何一个遇到危险的女人一样,发出一声渗人的尖叫!这叫声惊起了夏风身旁的两个武士和翼人王子,三人跟着要跳起来,却发觉草丛中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无数藤蔓,紧紧缠住了三人的身体,三人不住挣扎,却始终不能挣脱藤蔓的束缚。夏风刚要去拉被巨花裹住的库乃尔,却觉脚下一紧,脚腕已被一根藤蔓缠住,他也摔倒在地。 夏风抽刀斩断藤蔓,断口处立刻溅出像鲜血一样的殷红汁液,有几滴刚好落到夏风脸上,那种熟悉的气味立刻让他确定,这就是鲜血!像任何动物的鲜血一样腥咸! ... “救命!快救我!”那边传来此起彼伏呼救声,纪萱萱的声音也夹杂其中。夏风忙拍拍库乃尔的后心,“快去救别人!”说着舍了库乃尔,冲到被藤蔓缠住的纪萱萱身旁,刚要挥刀斩断她脚上的藤蔓,却被上面垂下的一条藤蔓缠住了胳膊,转眼间便被缠了个结结实实。 “是怨灵花!”听到呼救声从帐篷钻出来的沈丹乍然看到外面的情形,不由一声颤呼,“怎会有如此多的怨灵花?”说着赶紧手捏印诀念动咒语,在帐篷周围洒出一圈幻火,那些藤蔓花朵被幻火一照,立刻缩了回去,它们似乎也像野兽一样害怕光明。 沈丹的举动提醒了纪萱萱,她立刻拔出腰中的光明圣剑,一团莹光立刻照亮了身前一尺范围。那些到处乱窜的藤蔓和从上方垂下的花朵,立刻避开这莹光,纪萱萱脚上的藤蔓也悄然缩了回去。 ... “快救人!”夏风说着顾不得自身安危,立刻又冲了出去,挥刀斩向大腿粗细的花茎,纪萱萱也跟着冲出火圈来到夏风身旁,光明圣剑的莹光顿时让藤蔓花朵不敢逼近,夏风这才得以从容地斩断花茎,把那个王府武士从妖花中救出来,可惜另一个被吞没的武士,已经不知身在哪株妖花之中了。 三人相互扶持着退回火圈,无数藤蔓妖花在火圈外飞舞缭绕,却不敢探入火圈中来。 “你真是降妖伏魔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甫脱险境,夏风心神稍弛,忍不住在纪萱萱耳边由衷地赞了一句。谁知纪萱萱恨恨地白了他一眼,“呸!你才是又笨又蠢的孙悟空,我是天蓬元帅猪八戒!” 夏风一愣,突然省悟自己把孙悟空和猪八戒已经颠倒错乱,难怪她要争当猪八戒。夏风不由把纪萱萱往怀中一拥,感动地在她脸颊上一吻,“对对对,你是猪八戒!我才是又蠢又笨的孙悟空。爱死你这聪明伶俐的猪八戒了!” “滚开!”纪萱萱突然挣出夏风的怀抱,眼眶红红地瞪了他一眼,“去爱你的沙和尚吧,小心她又让花妖捉去了。” ... “夏风我警告你!”纪萱萱突然一把推开凑到自己身边的夏风,用光明圣剑指着他的鼻子,义正词严地喝道,“你再对我无礼轻薄,小心我一剑割了你舌头!” “怎么了?”夏风一脸无辜,心知她在为自己方才先救库乃尔而不是先救她吃醋,尤其看到库乃尔和自己深夜密谈,最后又扑到自己怀中失声痛哭的情形,恐怕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以夏风的性格也懒得解释。便涎着脸继续调侃,“一剑割断脖子比较容易,要一剑割下舌头恐怕有些难度。不过你这猪头神通广大,没准能办到也说不定,我还是少说两句,留着舌头好继续给你讲猪八戒三打白骨精。” ... “大家不要再吵,现在咱们还都在这些食人妖花的包围之中呢!”颜恭海不满瞪了夏风和纪萱萱一眼,然后转问沈丹,“爱妃,刚才你说这些花是‘怨灵花’?那是什么?” “我...我不敢肯定!”沈丹眼里闪出一丝恐惧,“‘怨灵花’通常都是单独生长,像这样长出如此一大片花林,这...根本就不可想象。” “我在大西帝国的魔法秘典中看到过关于‘怨灵花’的记载,”库乃尔突然插话道,“那是在屈死者尸体上长出的一种异花,它以死者尸体为养料,以它的怨气为种子,经百年生长,最后把死者久久不散的怨气结成鲜艳无比的‘怨灵花’。不过通常这种花都是单独出现,并且也没听说过有这么大的。” “要证明这些是不是‘怨灵花’其实也很简单啊!”夏风话音刚落,见众人都把目光转向了自己,他便兴致勃勃地说出了自己的办法,“顺着花树挖下去,既然它是从死人身上长出来的,那在根部就一定能找到尸骸。” 共同的好奇心使大家克服恐惧,在沈丹幻火的保护下,众人砍断一棵最小的花树,然后顺着花树用刀剑小心地往下挖。片刻后,一具完好无损的尸体被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那是一具七八岁孩子的尸体,全身卷曲成团,他赤裸的身体上长有无数像蛇一样蠕动着的根须,而碗口粗的花茎正是从他的颅骨顶部冒出来,被斩断的部分犹有鲜血汩汩而出。 “如果每株花树下都有一具这样的尸体,那么...”颜恭海望望幽暗的花林深处,眼里闪过莫名的惊骇,下面的话已说不出来。这片花林在山顶也看不到尽头,那该有多少具这样的尸体啊? “这...这不是‘怨灵花’!”沈丹突然失声惊叫,“这孩子...这孩子明明还活着,他...他还在流血!” 孩子身上那些折断的根须中,有鲜血正一滴滴滴落下来! 极度的恐惧使沈丹灵力顿减,凭借她灵力凝成的幻火顿时一暗,几株花树趁这机会悄然突入火圈,灵蛇一样的藤蔓顿时把她卷起,转眼间便把她拖入了花林深处。她一被卷走,以她灵力凝成的幻火就彻底熄灭。 ... “夏风!夏风!你在哪儿?”纪萱萱胡乱挥舞着光明圣剑,嘴里不住地高喊,可惜圣剑的光芒仅能保护她自己,只见人一个个从自己周围被花藤拖走、消失,片刻后,就只有自己发颤的声音在花林中干瘪瘪地回响,“夏风!库乃尔!阿莱特!沈姐姐!颜王爷...你们...你们在哪儿...快回来啊...” 直到嗓子几乎完全嘶哑,纪萱萱才举着圣剑跪倒在地,对着四周被自己砍得七零八落的数十株花树“呜呜呜”地痛哭起来,边哭边后悔:要是方才不是故意斗气躲开夏风,也不至于让他被那些妖花拖走,被那些妖怪当唐僧肉给吃掉。 四周的花树还在悉嗦作响,恐惧、孤独、茫然、痛苦,种种感觉一起袭上纪萱萱心头,她无助地举着圣剑呆了半晌,最后一咬牙冲入花林,不惜体力地一株株砍过去,在倒下的花蕾中一朵朵寻找。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即便夏风变成了一堆白骨,也一定要找到他! “呜——”花林深处隐隐传来一阵悠扬的洞箫声,像飘荡在云彩之上的天籁之音,舒缓轻柔得不沾一丝凡尘之气。纪萱萱不禁停下来,转望箫声传来的方向。只见幽暗迷朦的花林深处,似乎有亮光缓缓移过来。渐行渐近,最后,是一个骑着毛驴、鹤发童颜的白袍老者吹着洞箫,悠然从花林中走来。他浑身散发着一种莹莹的白光,那些藤蔓妖花在他周围婆娑蠕动,却不敢探入那白光之中。 纪萱萱呆呆地望着这个衣袂飘飘、白须及胸、恍若画中仙人般的东轩族老者,一时间竟忘了周围一切。只见那老者骑着毛驴来到纪萱萱面前,这才收起洞箫对她悠然道:“姑娘,欢迎你来到‘梦想之邦’!” 似乎是福至心灵,纪萱萱猛然跪倒在老者面前,“老先生,求您...求您救救我的同伴!” “这些妖花,真是害人不浅!”老者一声叹息,说着抬头看看天色,“现在正是中夜,这些怨灵邪气正盛,老朽也毫无办法。你先随我离开这里,待天明咱们再来,那时才可以救下你那些同伴了。” 见纪萱萱没有起身,老者哑然一笑,“你不相信我?” 老者年逾古稀,面目慈祥,实在不像一个坏人。不过即便是这样,要纪萱萱丢下夏风等人先离开这里,她说什么也不会答应。老者从纪萱萱眼中看出了她的决心,不由轻轻叹了口气:“好吧,咱们就在这儿等到邪气最盛的中夜过去,大概在黎明时分,我就可以救下你那些同伴。” 说完从毛驴上翻身下来,盘膝于地,瞑目养神,不再理会纪萱萱。那毛驴似乎也见惯了那些吃人的藤蔓妖花,紧紧靠近主人,对它们在周围的蠕动飞舞视若无睹。 老者的从容气度给了纪萱萱莫大信心,她也在老者对面坐下来,也学着他的样子闭目养神,但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又不敢打搅老者,只是心急如焚地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东方开始现出了鱼肚白时,老者终于睁开眼,“时辰到,老朽可以施法了。”说着翻身上得驴背,取过鞍上挂着的法杖,然后拍着毛驴在花林中疾走,边走边念念有词。随着他法杖所指,周围那些紧紧裹着的巨大花蕾纷纷张开,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纷纷从花蕾中掉出来。 “库乃尔!沈丹姐姐!阿莱特,夏风!”纪萱萱一阵惊喜,疾步向众人迎上去,只见众人一个个神情愕然,仿佛大梦初醒。 “差点憋死我了!”夏风大口喘着气,“设计这些妖花的家伙一定是个变态佬!” 颜恭海最先注意到不远处那个白袍老者,不由疑惑地问:“你是...” “是这位老神仙救了你们!”纪萱萱连忙向大家讲起方才经过,众人忙向老者道谢。只有夏风在小声嘀咕:老神仙?怎么像在玩《封神演义》? 老者见众人纷纷在询问自己名字,便捋着白须悠然一笑,“老朽法号苍灵,是‘梦想之邦’的守护法师,欢迎诸位到咱们‘梦想之邦’来做客。” “梦想之邦?那是什么所在?”众人一脸的疑惑,显然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老朽笑而不答,只说:“诸位亲眼看看就知道了。”说着便拍拍毛驴,悠然走前带路。 刚被他救下性命,现在大家依然还置身这片恐怖的花林中,实在没理由拒绝救命恩人的邀请。就连多疑的颜恭海也猜不出对方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只得用眼神示意大家,然后跟着那老者,缓缓走向花林深处。 ... “太美了!”纪萱萱刚经历了昨夜的惊恐,如今陡见一处如此写意的所在,不由轻声赞叹,众人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一丝轻松。只有颜恭海和夏风、库乃尔交换了一个眼神,他的眼中依然不失天生的警惕。 众人随着苍灵法师慢慢来到近前,这才看清在田间劳作的农人包括大西、东轩和塞姆各族,甚至还有不少混血儿。大家见到夏风一行便都从田间直起身来,远远地就在向他们高声招呼:“欢迎远道而来的贵宾,欢迎来到梦想之邦!” “梦想之邦?我还以为是桃花源呢!”夏风小声嘀咕了一句。他对眼前这一切到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其余众人却觉得十分惊讶。要知道大西、东轩和塞姆族向来积怨已久,即便在各族混居程度最高的大西国京城波塞东,各民族也各有各的聚居地,泾渭分明。像眼前这样三个民族在同一块田地中劳作,在众人眼中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事。 走在前面的苍灵法师吹响了洞箫,远处的农舍中立刻有人迎了出来,全是些衣着光鲜的少年,各民族的都有。男的高大俊美,女的秀丽可人。远远地迎上夏风一行,纷纷躬身向大家问好。他们的恭谦让大家都有些手足无措,稍稍谦让客气了一下,便随着少年们来到前方那些农舍,只见农舍建得别致精巧,屋外花团锦绣,屋内纤尘不染。家什虽只是些简陋的木桌竹椅,却异常舒适写意,即便是富贵出身的纪萱萱、沈丹、颜恭海等人,也禁不住啧啧称奇。 众人在少年们的引领下刚坐定,就有少男少女引领大家去屋后的温泉沐浴更衣,众人在温泉中洗去这一路的惊恐和疲惫,换上主人备下的崭新衣衫回到农舍,就见屋中已备下奇异瓜果和各种精美糕点,都是些外面难得一见的品种。大家顿时馋涎欲滴,不顾颜恭海的眼神暗示,纷纷大块朵颐。 直到众人完全吃饱,在主位上作陪的苍灵法师才对众人笑道:“欢迎大家来到梦想之邦!你们在此稍事休息后就请随老朽去见‘父亲’,他会带你们参观梦想之邦。这儿只是咱们的迎客驿站,梦想之邦真正的疆域还在后面。希望你们也能成为咱们中的一员,为建设梦想之邦出力。” “父亲?”众人一愕,“请问老法师你多大年纪?” “今年刚好七旬。” “那你的父亲...” “不是我的父亲,”苍灵打断了夏风的话,“是这里所有人的父亲,我们大家的父亲。” 众人面面相觑,实在不明白这倒底是什么意思。颜恭海想了想,问道:“请问此间的主人怎么称呼?尊父又是...” 苍灵法师面色一正,收敛笑容对颜恭海声色严肃地说:“梦想之邦没有什么主人,只有一位梦想之父,亲手创建梦想之邦的奥库斯,他也就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父亲’!” “奥库斯!”几个人同声轻呼。夏风是喜,终于找到要找的人了;库乃尔是惊,那是乍然听到帝国叛徒名字时的自然反应;颜恭海是紧张,这次无奈深入南荒,就是要对付拥有“枫枞之星”的大西帝国的天才魔法师奥库斯! 苍灵法师听三人直呼奥库斯的名字,立刻一脸严肃地提醒大家:“提到父亲奥库斯的时候,请一定用尊称。他是梦想之邦所有人的父亲,请尊重我们的父亲。” “父亲?”夏风有些诧异,“奥库斯有多大年纪?” 白袍法师不悦地扫了夏风一眼,“对伟大的父亲来说,年龄有什么意义?” 夏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还要再说什么,却被颜恭海给打断。只见他站起来对苍灵法师笑着拱拱手:“好的,我们一定尊重贵邦的习俗,请法师尽快带我们去拜见梦想之邦的伟大‘父亲’奥库斯。” ... 第 43 章 第 43 章 梦想之邦 众人在这作为驿站的农舍中稍事休息,一扫昨夜的困顿疲乏,之后又享受了一顿主人的盛情款待后,中午时分才由苍灵法师带路,神清气爽地踏上进入梦想之邦的山村小路。众人沿着弯弯曲曲的林间小道走出大约两三里,转过一处山坳,眼前豁然一亮,只见一座山林环抱的小小市镇,明净清新得像一颗森林中的明珠,悄然出现在大家面前。 ... 整洁的街道上行人不多,个个显得十分恭谦有礼,不管大人孩子,无论黑人白人还是黄种人,远远就都面带微笑向众人合什为礼。一行人在苍灵法师的带领下,最后来到市镇中央那幢朴素而庄严的巍峨木楼。这样一幢木楼若在东轩国晋城或大西帝国波塞东还算不上什么,不过出现在这南荒密林深处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了。尤其那股庄严肃穆的气氛,让众人不由放轻脚步,缓缓跟在白袍法师身后,穿过长长门廊,最后来到一处宽阔恢弘的议事大厅。 “欢迎来到梦想之邦!”一个身材高大的银发老者在众人刚坐定不久,便手执法杖由内大步而出,步伐从容不迫,气度轩昂不凡。老者那头披肩银发梳理得一丝不乱,显得干练精神,碧蓝眼眸中隐隐有微光闪烁,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不安,即便面带微笑,举手投足间也隐然有种指点河山的气势。 “父亲!”以苍灵法师为首,包括大厅两旁侍立的十几个俊美的少年男女,齐齐双手合十胸前,躬身向那老者行礼。老者也合十还礼后,才抬手向纷纷站起来的客人示意说:“大家不必如此多礼,请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一样。” 众人见年纪明显比他大得多的苍灵法师也称其为“父亲”,就觉得这多少有些滑稽,不过看苍灵法师和那些少年一本正经的模样,众人却也不好把心中所想表露出来,只在他的示意下先后落座。老者操一口流利的东轩语,却是个纯粹的大西族人,满头银发缎子般垂披在肩头,一身粗布白袍丝毫无损于他那雍容气度,反衬得他的身材尤显高大。看年纪已年过五十,面目却依旧英气逼人,皮肤白皙如美玉,不见半点皱纹或斑点,尤其那眼中神采,比寻常年轻人都还要清澈明亮。 “奥库斯!”库乃尔脱口轻呼,虽然从来没见过这位传说中的帝国天才魔法师,但听别人口中对他的描述,库乃尔也立刻就猜到了这老者是谁。 “是我!”银发老者扫了库乃尔一眼,目光在她的佩剑上稍稍停顿了一下,“嗯,大西国星流剑击的传人,古尔丹吉是你的老师还是父亲?” 奥库斯对库乃尔说话的时候,用的是纯粹的大西语,听得南王颜恭海和他那些武士都是一脸的茫然,除了库乃尔和她那两个同伴,就只有夏风、纪萱萱和南王妃沈丹还懂得他的意思。库乃尔见他提到父亲,忙欠了欠身,“那是我父亲。” “听说他失踪多年,最近可有他的消息?” “家父已经去世,死于塞浦路斯峰的雪崩。” 奥库斯一怔,黯然点头道:“古尔丹吉一生骄傲,也只有亚特兰迪斯大陆的最高峰才葬得下他,东轩剑道门的曹天望大概也做了他的陪葬吧?” 库乃尔一呆,没想到奥库斯从自己只言片语中就能推测出父亲的死因,显然对父亲生前情况非常了解,不是父亲推心置腹的朋友,就是不共戴天的死敌。无论是挚友还是死敌,十多年后依然还被这位帝国的天才魔法师记在心上,库乃尔也不禁为父亲感到骄傲。 “你这次千里迢迢来到南荒,是为‘枫枞之星’?”奥库斯不等库乃尔回答,又转向夏风和颜恭海,这次用的是流利的东轩语,“你们都是为‘枫枞之星’而来?” 夏风和库乃尔尚未回答,颜恭海已抢着陪笑说:“法师多心了,我们不过是些走投无路,逃到南荒避难的流民罢了。” 奥库斯用那幽蓝的目光深盯了颜恭海一眼,“你别忘了我是个魔法师,这世上许多事都不一定能瞒过我。” 南王颜恭海尴尬地笑笑,眼里隐隐闪出一丝逼人的锐光,几乎不用他暗示,他那些武士的手也已经悄然扶上了自己的刀柄。 “我不管你们为何而来,”奥库斯突然收回逼人的目光,悠然环视了众人一眼,“你们都该先参观一下我耗费了十多年时间建成的梦想之邦,或许你们在这儿能发现比‘枫枞之星’更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只想要‘枫枞之星’!”库乃尔冷冷地盯着白袍魔法师碧蓝的眼睛,“它是属于帝国的神器。” 库乃尔的话无疑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大厅中顿时静了下来,众人俱戒备地盯着奥库斯,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他心里的反应。只见白袍魔法师从容地迎着库乃尔的目光,若有所思地轻叹,“简直像你父亲一样的骄傲和固执!暂时忘掉你的帝国吧,梦想之邦比你的帝国更需要‘枫枞之星’。” “‘枫枞之星’只属于帝国!”库乃尔说着“忽”地一声站了起来,手已扶上了剑柄。她那两个帝国卫队的武士,霍里和罗纳也跟着站起来,紧握住了剑柄。受他们感染,颜恭海和他那些黑衣武士也神情紧张地盯着奥库斯,大厅中一时剑拔弩张,气氛凝窒。 奥库斯对旁人不加理睬,只朝库乃尔淡淡道:“当年你父亲曾验证过我的攻击魔法和他的星流剑哪一个更快更有效?结果一丈之内,我的魔法快不过他的星流剑,我的护身结界也抵不住他星流剑全力一刺;两丈之内我们互有胜负,但在两丈之外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现在我们的距离大概在两丈三,你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你父亲了吗?” 库乃尔不为奥库斯的言语所动,只冷冷回道:“背叛帝国盗窃神器者,必遭神灵惩罚!我有神灵之助,不惧任何邪恶魔法!” “神灵?”奥库斯一声嗤笑,“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就不该把人类分成不同种族,让他们互相仇视争斗,令人世间充满流血和杀戮;就不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让有的人生既为帝王,有的人生则为奴隶;就不该把疾病、灾难、瘟疫散布人间,令人类在苦难中挣扎;就不该让人类心底隐藏着自私、嫉妒、仇恨、贪欲等等卑劣情感。这样的神灵,不要也罢!” 奥库斯的话令众人目瞪口呆,虽然不同的民族信仰不同的神灵,但还从来没人敢怀疑神灵的存在。像这样公然亵渎神灵的话大家还是第一次听到,自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就在众人瞠目结舌的当口,却听夏风鼓掌赞叹:“不错不错!世间本无神,凡人自造之。奥大法师,你的思想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真不愧是一代天才!” 奥库斯没有理会夏风的恭维,只缓缓扫视了众人一眼:“我知道大家都是为‘枫枞之星’而来,我希望大家先了解梦想之邦,再决定是否继续觊觎这件上古神器。我相信在这个大陆,没有哪个地方比梦想之邦更需要‘枫枞之星’!” 库乃尔还想再说什么,却被颜恭海抢着说:“大法师说得在理,咱们还是先参观梦想之邦,领受大法师在这片丛林中创造出的旷世奇迹再说吧!” “请!”奥库斯说着当先带路,一行十余人便随着奥库斯,浩浩荡荡地出了这幢木楼。 “十多年前我刚到这儿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荒林,只有两三个流民、强盗聚居的小村庄。”奥库斯边走边向众人介绍起了梦想之邦的历史,“相传在这片荒林中,不仅盛产绿玉、玛瑙和钻石,甚至还有这个大陆上最为稀有的龙血翡翠,因此引得无数流民和冒险者蜂拥而至。龙血翡翠没找到,却发现了好几处盛产钻石和绿玉的矿脉,于是争斗、流血和死亡伴随着财富一起降临南荒。无数流民、强盗和冒险者死于同类之手,数量远远较死在人狼、巴虎等猛兽口吻下的为多。他们冤魂不散,尸骸在南荒这适宜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下,长成了一株株怨灵花树。也从那时开始,南荒渐渐成为令人谈之色变的凶险冥顽之地,被说成是有鬼怪妖魅出没的魍魉世界。” “本来就是嘛!”回想着这一路遭遇的怪物,夏风忍不住小声嘟囔了一句。 “直到我带来了‘枫枞之星’!”奥库斯没有理会夏风的嘟囔,指指远处一幢高高的塔楼继续说,“‘枫枞之星’是罕见的上古神器,有最强的驱邪避凶之效,它辅以我的灵力,可以使方圆数十里范围,魍魉鬼怪、洪荒怪兽俱不敢擅入!” “那又有什么用?”夏风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你都说了杀人最多的是人类自己,而不是什么鬼怪凶兽。”。 奥库斯把目光转向夏风,眼里闪烁着一种神圣的光芒,“我除了带来‘枫枞之心’,还带来了比‘枫枞之星’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我的理想!”说到这奥库斯继续缓缓而行,目光越过众人,落在遥远的天际,“我出身在一个大西贵族家庭,从小就追随史丹玛大法师学习魔法,有机会接触到帝国藏书宫最为丰富的典藏。刚开始我只对各种魔法秘典感兴趣,因为史丹玛老师已经不足以满足我在魔道上的追求。在后来,就连帝国藏书宫中的魔法秘典也无法满足我修习魔法的狂热,在不到三十岁时,大西帝国已经没有魔法师可以与我抗衡。那段时间我很迷茫,人生渐渐失去了目标和方向,无聊之下我开始研读其它典籍,从前人的典籍中去寻找人生的目的和生存的意义。于是,我从帝国尘封的绝密史册中,渐渐发现了一个震撼我心灵的真相,一个仅有极少数人有权知道、却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过的真相!” 一路上不断有人轻声喊着“父亲”向奥库斯合十为礼,神态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奥库斯也礼貌地一一还礼,十分平易近人。众人默然无语地跟在他身旁,眼中都有一丝期待,显然都想知道这位大西帝国天才魔法师口中所说的“真相”。 直到在街头再没遇到过别人,奥库斯才又接着说:“一直以来,我的祖国和我的族人,在我心目中都是正义和光明的化身,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最优秀的民族,我们的信仰最正确,我们每一场战争,都是符合神灵意愿的正义之战。但帝国的绝密史册让我疑惑了,它记载了大西国建国以来的历次战争和所有历史大事,跟我以前看到过的公开史料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从这些绝密史册中我才发现,我的族人像东轩人和塞姆人一样残忍好杀,帝国的每一次征战,也不全都有充足的理由,有时候仅仅是为满足少数人的权力欲和征战欲。杀戮、屠城、灭族...种种暴戾手段不光针对异教徒,甚至也用来打击政敌、清除异己,帝国的绝密史册,就像是一部血淋淋的杀戮史,神灵的意愿成了当权者肆意伪造的借口。当我知道这些真相后,正义在我心中颠覆,信仰在我心中坍塌,神灵在我心中死亡!” 众人尽皆露出深思的神色,只有夏风不以为然地接口道:“几乎每个帝国的建国史都是这样,也没什么好奇怪。” “没错!每个民族都有其邪恶卑劣的一面!”奥库斯对夏风赞许地点点头,“当知道自己的族人并非正义和光明的化身后,我开始去寻访自己心中的理想之国。我像乞丐一样在整个大陆流浪,翻越塞浦路斯峰去东轩族的京都晋城,跋涉辽阔的科洛尔荒漠到达塞姆族的圣地黑风城,并先后击败了东轩国顶尖术法大师苍灵和塞姆族法力最高的黑巫师巴蒂拉,但这些对我来说已经完全没有意义,我只想找到心中的正义之邦。凭借自己的魔法我‘借阅’了这两个民族的绝密史册,他们的真实历史记录也并不比大西族光彩。我彻底迷茫了,难道这个世上就没有一个真正可以代表正义的国度? “尤其是在流浪过程中,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生活在最底层的贫民和奴隶,第一次结识了许多贫民和奴隶朋友,并得到过他们无私的帮助。与他们交往中我第一次发现,他们的头脑并不比贵族愚蠢,他们的品德并不比贵族卑劣,他们的才能也并不比贵族低下。只因为出身,就注定了他们一生都将为生存苦苦挣扎。尤其是他们的尊严甚至生命,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被权贵们肆意践踏剥夺。当他们仅仅因为贵族或帝王一时的喜好和冲动,就卷入战争或作为祭品成批死去的时候,神灵何在?正义何在?” 说到这奥库斯望遥远的虚空一划,“我走遍了包括这南荒和科罗拉沙漠在内的整个大陆,也没找到一处各民族和平共处,没有流血、没有战争、没有贵族与奴隶,也没有人奴役人的理想国度!难道人类就只能在相互仇视、相互杀戮、相互奴役中走向灭亡?难道我们就不能拥有一个人人平等、相互关爱、没有奴役、没有流血冲突的理想世界?我在流浪中渐渐找到了自己新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既然神灵不能为人类创造一个这样的世界,那么,就由我奥库斯来实现!我要以毕生之精力,为所有人创造一个这样的梦想世界,而梦想之邦,仅仅是这个梦想世界的初步实践。” ... “不切实际?”奥库斯哑然失笑,骄傲地指指四周,“你们现在看到的就是我用了十多年时间建成的梦想之邦,前面是孩子们读书的学堂,梦想之邦的每一个孩子都要从小就接受教育,无论他是什么民族和出身。我带你们去看看。” 在去往学堂的路上,奥库斯接着说:“当我立下这个宏愿后,还不敢肯定自己的梦想可以实现,因此我要找一处与世隔绝的所在来试验。回想自己走过的所有国度,只有这南荒勉强符合要求。于是我在流浪五年之后再次回到家乡波塞东,破开史丹玛老师的封印盗取了‘枫枞之星’,因为只有这件上古神器,才能在与世隔绝的密林中辟出一片没有猛兽凶灵出没的疆域。为了我的梦想,我背叛了自己的老师和祖国,对此我没有丝毫的愧疚。因为我相信自己的梦想完全超越了国家的界线,必将成为所有民族共同的梦想!” 说话间众人已来到学堂,正在读书的各族孩子们蜂拥而出,争先恐后地围绕在奥库斯身边,激动地高叫声着“父亲”,奥库斯与孩子们拥抱在一起,脸上是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而孩子们脸上,则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快乐。 几乎用了小半天,奥库斯才摆脱孩子们的纠缠离开学校。然后他带着大家来到小镇外,指着在周围田地间劳作的各族农人说:“在梦想之邦,没有不劳而获的贵族,也没有牛马一样的奴隶,所有人只有一个身份——村民。每一个村民都必须劳动才能获得生活品。我们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由村民选出的长者组成议事会统一分配生活品,任何人也无权强占他人的劳动成果。” “这真是一个奇迹!”夏风赞道,“你是如何让大家真正公平地分配劳动所得呢?” “教化!”奥库斯指着自己胸口,“要人们屏绝心中的私念、贪念、懒惰、嫉妒等等卑劣的情感真的很难,不过经过我这些年来的不懈努力,总算小有所成。我敢说梦想之邦的村民比任何地方的人品德都要高尚,能公正地对待身边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不信!”夏风坚决地摇摇头,“我从不相信一个人可以真正放下私欲,更不相信仅靠教化就能让许多人都变成圣人。” “咱们随便到几户村民家中去看看,”奥库斯没有反驳夏风的质疑,而是向大家示意,“相信村民们都很乐意接待你们这些远道而来的贵宾。” “贵宾?”夏风又疑惑了,“你为何要如此客气,亲自带领咱们参观梦想之邦?我想,不会是炫耀你的成就这么简单吧?” 奥库斯深盯了夏风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很聪明,看来我该更重视你。我确实没有无聊到对每一个客人都亲自介绍梦想之邦的程度。我也确实另有目的,不过我暂时还不想说出来,我打算等你们真正了解梦想之邦,并见到你们梦寐以求的‘枫枞之星’后,再把自己的目的告诉大家。” 夏风与库乃尔交换了一个眼神,在眼神的交流中立刻就取得了共识:在没有见到“枫枞之星”前,暂时不轻举妄动。另一旁的颜恭海也用眼光向沈丹和自己的七名武士示意,传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 众人又用了小半天时间,随着奥库斯走访了许多村民家庭,大家被村民们那种和奥库斯一样,为各民族寻找一种梦想社会的远大抱负,以及无私地为建设梦想之邦奋斗的精神感动了。遇到一个像奥库斯这样胸怀天下的圣人或许还可以想象,但如此多村民也都和他一样有着如此远大的抱负,这简直就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黄昏时分,奥库斯终于带领大家来到市镇中心一处巍然耸立的塔楼前,指着塔楼的最顶层,他平静地告诉大家:“在那上面,就存放着你们梦寐以求的‘枫枞之星’!” 终于要见到传说中的“枫枞之星”,大家神情都透出一丝兴奋和紧张,同时也猜不透奥库斯为何要把大家带到这儿来,是炫耀“枫枞之星”在他的掌握下无人可以夺取,让大家知难而退?还是另有目的? 众人随着奥库斯一层层登上宽阔高耸的塔楼,只见每一层都有各族少年侍立在塔殿中,少年们神气内敛,举手头足间显得从容不迫。落在夏风眼中他立刻就知道,这些少年是经过长期艰苦训练的技击高手,看他们如此年少就有如许气度,相信从童年就开始了专门的训练。众人在这些塔殿中第一次看到了石刻的神像,栩栩如生宛若真人,每一层中有数十上百尊不等。奥库斯指着那些神像告诉大家:“他们不是神灵,而是这十多年以来为梦想之邦献身的英雄,他们中有武士,有魔法师,也有普通人,他们就是所有村民心目中的神灵!” 登上最顶层后,只见一个肤色黝黑的老者迎上奥库斯,恭敬地合十为礼。奥库斯指着他向众人介绍说:“这是守卫这塔楼的巴蒂拉,我另一位忠诚的伙伴和助手。” 听到巴蒂拉的名字夏风和纪萱萱还没什么,库乃尔和颜恭海夫妇却悚然动容。十多年前塞姆族法力最高强的黑巫师,就是远在千里外的大西帝国和东轩国,他的名字也在上流社会广为传诵,即便失踪了十多年,依然被人们牢记着。 众人细细打量眼前这位传说中的黑巫师,只见他年近六旬,微凸的眼眸隐带寒光,面目冷漠苍老,高耸的双肩和瘦削的身材,以及那光秃秃的脑门,加上那双合在胸前,像鸡爪一样枯瘦黝黑的手,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苍老的黑秃鹫。 他引领着大家来到塔殿,众人惊讶地发现这层大殿中仅有一尊两人多高的石像,石像负手而立,面目慈祥地俯视着大家,骇然是梦想之邦的父亲奥库斯的塑像。 “村民们一直以来都要为我塑像,甚至有人提议要在梦想之邦的每一座标志建筑前安放我的塑像,被我断然拒绝了,”奥库斯指着自己的塑像向大家解释道,“不过大家的意愿我也不能违背,所以就塑了这唯一的一尊收藏在这塔楼中,在新年的第一天供村民们参观。这尊塑像胸前镶嵌的,就是‘枫枞之星’。” ... “这是‘枫枞之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夏风说着走近石像就想摸上一摸,手尚未摸到那块石头,却被一股猝然而至的大力弹开,他不由惊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尊石像上,有我和苍灵、巴蒂拉三人布下的防护结界,任何人也不可能突破我们设下的三重防护结界!” 这话让刚想动手抢夺的颜恭海不得不放弃,只见奥库斯轻叹道:“它对我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所以不得不尽最大努力来保护它!”说到这奥库斯缓步来到窗前,指着塔楼下那片世外桃源般的小小市镇,“我今天带你们去拜访我们的村民,看望我们的孩子,就是想告诉大家,这片没有争斗、没有烦恼,各民族和平共存的乐土,全靠这块小小的石头庇佑着,一旦被人夺去,这片乐土和它上面快乐生活着的那些善良的老人、活泼的孩子、淳朴的村民,都将被南荒的猛兽凶灵全部吞噬!看在梦想之邦上千村民的份上,请放过大家!” 说到这,高大魁梧的奥库斯突然一撩长袍,单膝跪倒在众人面前,他这一跪,塔殿中侍立的少年和巴蒂拉巫师也跟着跪倒,齐声道:“请放过我们!” ... 他们话音刚落,塔楼外突然传来上千人的齐声高喊,像春雷滚过大地,令人震耳发聩:“请放过我们!” 众人骇然望去,只见塔楼前的广场上,不知何时已聚集了上千人,包括步履蹒跚的老人和呀呀学语的孩子,他们纷纷跪倒在地,翘首遥望着塔楼。 这是强者的下跪,不说奥库斯的魔法、巴蒂拉的黑巫术和塔楼中那些少年的武技,就光这广场上那上千人,一人扔一块石头也能把夏风这十多人砸得粉身碎骨。颜恭海和他的武士们胆怯了,神色张惶地面面相觑;库乃尔犹豫了,她不能为帝国的利益就无视这些善良百姓的性命,尤其他们中间还有那么多妇孺;夏风犯愁了,虚拟的生命该不该得到尊重?纪萱萱心软了,流着泪过去拉拉夏风的手,“咱们别要‘枫枞之星’了吧,它一点都不好看。” 一直沉默寡言的翼人王子阿莱特突然走到库乃尔面前,愧疚地低下头:“对不起,库乃尔,我不能再帮助你谋夺‘枫枞之星’,我要退出你们的行动,请原谅!” 颜恭海抢步跪到奥库斯面前,有些夸张地抹着泪水:“法师!我不再觊觎‘枫枞之星’,请您老起来,不然我们会无地自容的!” 夏风与库乃尔对望一眼,见她神情彷徨,显然还拿不定主意,他只得对奥库斯叹了口气:“好吧,我们也放弃,法师起来吧,你可以拿奥斯卡金像奖了。” “我代表梦想之邦的所有村民,谢谢你们!”奥库斯说完深深一拜,这才慢慢站起来,众人也都跟着他纷纷站起。 见库乃尔咬着牙仍有些不甘心,夏风不禁在她耳边悄声警告:“你现在要敢说还想夺取‘枫枞之星’的话,勿须奥库斯动手,光广场上这些百姓就能把你撕成碎片。那才真是‘激起民愤,死有余辜’!” 一场冲突终于消弭于无形,宾主尽欢,终于可以毫无芥蒂地开快畅饮了。奥库斯在自己的客厅亲自款待了夏风、库乃尔、阿莱特和颜恭海四人。客厅简朴而整洁,宴席只是些简单的蔬菜瓜果,水酒只是土酿的糙酒,几乎难以下咽。席间奥库斯向大家解释说:“要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首先我自己就不能贪图贵族生活,而是要和其它村民一样简朴,因此我不能为客人提供太奢华的宴席,请原谅。” “理解理解!”颜恭海满面堆笑连连点头,“像法师这样的圣人,若是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一样贪图享乐,岂能成为创建梦想之邦的伟大‘父亲’?” “南王过誉了!”奥库斯若无其事地对颜恭海举起酒杯,“来!我敬你!” 奥库斯话音刚落,颜恭海手里的酒杯就一颤,差点从手中跌落下来。他目瞪口呆地望着神色如常的奥库斯,“法师你...你早已知道我是谁?” 奥库斯淡淡一笑,“我正因为知道你们是谁,才亲自带你们参观梦想之邦。” “别卖关子了,”见他又住口不说,夏风忍不住追问道,“我知道你对我们有企图,现在总算可以说出来了吧?你要我们的性命简直易如反掌,没必要费这么大的周折,还把我们待如上宾。” “我从不随便杀人,除非他真正十恶不赦,无可教化。”奥库斯正色道,“我对你们确有企图,不过这企图是非常正义而崇高的!梦想之邦你们也都看到了,它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相待、和睦共处,我这十多年来的实践终于取得了最满意的成果。现在,我将把它推向整个大陆,我要让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都成为梦想之邦!”说到这他盯住四人,“为了这个崇高而远大的梦想,我需要许许多多人的帮助,你们就是我选定的第一批人。” ... 奥库斯不在理会库乃尔和颜恭海,又转向阿莱特说:“我对你们翼人了解不深,不过我对你们就像这个大陆上其他民族一样,决无半点歧视。相信你们也希望看到自己与所有民族和平共处的情形,所以我也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阿莱特有些激动地点了点头,不歧视翼人的陆地人真的很少见,尤其许多翼人也真正想和陆地人和睦共处。奥库斯最后转向夏风:“我不知道你的来历,不过我相信你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我十分欣赏你的才能,希望咱们也能成为共创梦想之邦的伙伴。” “别!”夏风赶紧说,“我可不想做你的干儿子!再说我总觉得你的梦想实在...实在太无趣了,好像剥夺了别人的许多自由。” “什么自由?”奥库斯紧盯着夏风追问,“是残杀别人的自由,还是奴役同类的自由?” ... “我有足够的耐心,”奥库斯深盯了夏风一眼,“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梦想之邦的追随者。” 夏风笑着扮了个鬼脸,“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货色,要我像你那样做个圣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库乃尔也接口说:“我可以答应暂不取‘枫枞之星’,却决不会帮你到大西帝国去宣扬你的那些梦想,我不会背叛元老院和理查德帝君,更不会背叛自己的国家和民族。” “我没有要你背叛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奥库斯转望库乃尔,脸上带着和蔼的微笑,“相反,我是在为我们共同的祖国指引一条光明的道路,那是所有国家和民族唯一正确的道路。” 库乃尔依旧摇摇头,“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对还是错,我也不知道帝国究竟有多少黑暗和不公,但我一直都还牢记着儿时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要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就必须要有不可动摇的原则!对帝国的忠诚,就是我无可动摇的原则。” “真像你父亲!”奥库斯望着库乃尔轻轻叹了口气,眼里泛起长者的慈祥,“我不会逼你做什么,不过我希望你能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我想跟你谈谈你的父亲,也算是对老朋友的一种缅怀吧。” 库乃尔垂下眼帘没有说话,奥库斯此刻就像一个普通的长辈,一个怀念故友的平凡老人,他的要求库乃尔无法拒绝,她也想从这位父亲的挚友口中,多多了解父亲的生平事迹。 这简朴的酒宴结束时,南王颜恭海心中已经彻底打消了夺取“枫枞之星”的计划。无力夺取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有奥库斯的鼎立相助,完全抵得上大西帝国一支精兵。与其冒险谋夺“枫枞之星”,还不如顺水推舟与奥库斯合作,立刻就可以带上一笔巨大的财富和法力高深的苍灵法师,回南州重整旗鼓!再战天下! 外面的天色早已黑尽,四人开始起身告别。就在这时,只见一个少年匆匆来到奥库斯身旁,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奥库斯恍若未闻,直把大家送出客厅,这才合十说:“外面有我的弟子会带你们去村中的客舍,我就不再远送了,希望你们还住得惯!” 虽然他一直神色如常,但细心的夏风还是从他方才听到那少年耳语时,眼光那微不可察地一闪,以及为四人领路的少年那凝重的神色中,隐约猜到梦想之邦一定有什么变故发生。夏风不禁在心中暗自嘀咕:除了我们这些人,还有谁敢在这个大陆法力最强的三大魔法师面前,掀起什么大风浪? 就在四人离开奥库斯的视线后,他立刻目光凌厉地盯着身旁那少年:“是怎么回事?” 少年赶紧垂下头:“父亲,枫枞之星...被盗了!” “巴蒂拉呢?”奥库斯脸色有些发白,但神情依然镇定自若。他的从容感染了那少年,少年的声音平静了些:“巴蒂拉巫师受了重伤,守卫塔楼顶层的几个同伴全部被杀!” 奥库斯眯起眼,眼光蓦地缩成一缕锐芒,“谁能伤得了巴蒂拉?”他喃喃问。少年无言以对,片刻后小声请示:“要不要吹响示警号角,让所有村民都行动起来?” “不!”奥库斯断然道,“来人既然能在塔楼上伤巴蒂拉,杀数名武技好手,破开三重防护结界偷走‘枫枞之星’,寻常人对他就根本没任何威胁。我不能因这小小波折就闹出偌大动静,令我的贵宾们对梦想之邦失去信心。就让我亲自去会会他,取我法杖来!” 少年疾步而去,片刻后取来银色法杖双手捧到银发老者面前。奥库斯接过法杖,缓缓步出大门,飘逸的背影渐渐隐入了大门外的黑暗中。 在离塔楼不远的客舍中,夏风在少年的带领下来到自己卧室后,借口要早些歇息,立刻把少年打发出去。然后插上门,从腰间的“百宝囊”中取出带梅花勾的攀登绳,来到窗前往屋檐上一抛,片刻后就从窗口爬上了客舍的屋顶,在高处向四周张望。夏风这样做仅仅是出于好奇,他只是想知道这处世外桃源般的乐土,今夜发生了什么样的变故。蒙蒙月色下,他发现了一道黑影如灵猫一般,正从塔楼方向向客舍这边逃来,那个在屋顶上伏底窜高的身影十分灵活,竟让夏风依稀觉着有点熟悉。 ... 那黑影终于来到夏风隐身的屋檐上,夏风突然笑着在暗处悄然问了句:“喂,偷到了什么?道上规矩,见面可要分一半噢!” 那黑影一怔,突然向夏风扑来。人未至,一道寒光已直指向夏风咽喉,那速度居然异常迅捷,让夏风惊出了一身冷汗,勉强侧身躲开,黑影跟着又回身扑来,夏风只得出手还击。二人在屋檐上这一交手,就像两条在暗夜里飞舞的精灵,除了拳来腿往的呼呼声,听不到半点响动。数招后二人闪电般退开两步,半跪着伏在屋檐上,像两只伺机而动的灵猫。 夏风此刻心中的震撼简直无以复加,对方居然是个搏击高手,身手完全不逊于自己。那依稀有些熟悉的身手让夏风想起了什么,却又不敢肯定。在朦胧夜色下看不清对方的面目,只能看到他那身着紧身黑衣和略显纤细的身材。 街道上隐隐有人影在闪动,屋檐上也开始有人影出现,慢慢向这边悄然掩过来。一看那些人影,夏风就知道是那些从童年就经过艰苦训练的白衣少年。人数有十余人之多。夏风忙向对面那黑影招招手,悄声说:“跟我来!” 说着摸到留在屋檐上的攀登绳旁,顺着绳索翻下屋檐,然后轻轻一荡,轻盈地落回自己的卧室。片刻后,方才那身着黑色紧身衣的窃贼也跟着夏风荡进了卧室。二人警惕地对峙着,半伏在地上一动不敢动。头顶的屋檐上有那些少年踏瓦而过的细微脚步声,片刻后才渐渐走远。 夏风的目光渐渐适应了卧室中的幽暗,在如此近的距离,他也渐渐看清了对方的面部轮廓,不由脱口轻呼:“飞猫嘉欣娜!” “夏风!”对方也是一声轻呼,语音中满是意外和惊诧。两个在现实世界中的极限竞赛对手,居然在这虚拟的亚特兰迪斯大陆巧遇了! ... 第 44 章 第 44 章 灵魂炼狱 月色下的科罗拉大沙漠,起伏不定的沙丘像一望无际的静谧大海,被天神以不世魔法凝结,顿让人觉着时间似乎也完全静止,天地被凝固在了某一个荒芜的瞬间。 幸好耳边还有呼啸而过的风声,身后有单调的驼铃,前方更有数十名缥缈不定的亡灵,忠实地为自己带着路。帕拉思稍稍觉着不那么孤独,在这枯燥乏味旅途中,他很想跟那些亡灵聊聊天,谈谈他们的生平,了解一下亡灵的世界。可惜他的冥语还不够熟练,除了简单的命令他连问好都还没掌握。就像新学的一门外语,总是很难跟别人做真正的交流。 每天都是这样在月夜下孤独地走着,日复一日简单地重复,就像平凡而枯燥的人生。孤独让人胡思乱想,帕拉思很惊讶自己想得最多的,居然是波塞东王宫中那位仅有数面之缘的叶赛亚王太后,一个游戏中的虚拟人物! ... 越过那些虚幻的亡灵来到前方,帕拉思极目望去。此刻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夜色太过晦暗,可视度不足百丈,完全看不到远方的情形。帕拉思犹豫了一下,对那些亡灵下了个“等待”的命令,然后摘下驼铃,独自牵起骆驼向前方继续走去。 ... 返身爬上骆驼鞍子,帕拉思顾不得骆驼早已赢弱不堪,开始驱使它们加快步伐。如果前方就是自己要找寻的目标,那么在追上他们前,自己得保持充沛的体力以备接下来的恶战。一个女巫加塞姆族最好的勇士,帕拉思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在广阔无垠的沙漠中,一旦发现行踪就不会再丢失,这也算是沙漠追踪的一大好处吧。当太阳升离远方的地平线时,帕拉思终于看清了前方那几个移动的黑点,那是三匹在沙海中缓缓跋涉的骆驼,隐约可见瘪瘪的驼峰间有两个模糊的人影。 前方的骆驼停了下来,并在原地伏下休息。帕拉思知道自己的行踪也逃不过对方的眼睛,想必他们也知道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甩不掉自己,所以干脆停下来,以逸待劳地等候着与自己决一死战。也可能对方还未意识到自己是大西国的追踪者,像这样要在茫茫沙漠中追踪两个人,对旁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 “阁下为何而来?”微风远远送来那塞姆族男子粗犷的喝问,用的是生涩的大西语。帕拉思知道自己这身打扮瞒不过对方,他也不想隐瞒自己的目的,便用流利的塞姆语简单地回了一个词:“黑图腾!” 对方不再说什么,只是缓缓地站了起来。帕拉思惊讶地发现,那个塞姆女巫身材竟十分的高挑性感,完全不亚于在t型台上风头正劲的黑人模特“黑珍珠”!她的面容即便满面风尘也依然秀美动人,让帕拉思一改女巫都是苍老丑陋的坏印象。而跟着她站起来的那个黑大汉,身材异常魁梧壮硕,双手横执七尺长的虎头杖,巍巍然状若天神。 “为了‘黑图腾’,你不惜千里迢迢孤身追到这里?”那女巫满面惊讶,大概没想到帕拉思孤身一人竟敢追入这死亡之地的科罗拉大沙漠,并能在这茫茫沙漠中找到自己。 帕拉思的骆驼又走近了一些,近到能看清对方眼神的距离。他迎着艾玛尔女巫置疑的目光淡淡一笑,“你为了‘黑图腾’,不也一路逃到了这里?” “你能否放弃?”艾玛尔遥遥问。帕拉思立刻反问了一句:“你能否放弃?” 艾玛尔不再说什么,而是开始半闭起眼念动了咒语,同时双手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比划起来。帕拉思心知对方开始准备施展黑巫术了,他也不由紧张起来,只是对巫术所知甚少,他完全不知该如何防范。 艾玛尔的手印终于挥动起来,一股袅袅的黑烟随着她的手势从她的掌中升起,渐渐凝成一支短箭,顺着微风向帕拉思缓缓飘来。帕拉思忙驱使骆驼向一旁闪开,不想那黑色烟箭在女巫手印的引导下,居然能改变方向向目标追击。帕拉思只得凝视那股黑烟,神情略显紧张地迎了过去。 黑烟如一支有形的利箭,随着艾玛尔的手势遥遥射向帕拉思,却又在他身前三尺处遇到阻碍,突然散成烟雾消失于无形。直到黑烟完全消散帕拉思才轻轻吁了口气,神情终于轻松下来,摸摸身上这件能抵挡绝大多数魔法巫术的“护身软甲”,暗自庆幸自己当初不惜高价抢拍下来,如今终于派上了用场。 “怎么会这样?”艾玛尔大惑不解,能抵挡自己“黑巫箭”的术士已经很少见了,能这样轻易破“箭”的术士就更加罕见,可对方明明是一大西国武士打扮。她不甘心地再次念起咒语挥动手印,一支硕大无朋的“黑巫箭”随着她的手势再次从她掌中升起,缓缓飞向帕拉思,在离他身体不足一丈时突然裂成万千小箭,铺天盖地直飞而来,却在他身前像撞上了一面无形气盾,纷纷碎散,转眼被风吹得无影无踪。艾玛尔似乎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她毫不停息地再次舞动一个更为繁难复杂的印诀,这次发出的,是一阵“烈焰狂风”! 一股合抱粗的旋风凭空出现在她身前,旋风中央是火星四溅的炽烈焰火,在她灵力控制下向帕拉思卷去。帕拉思见这股旋风来势汹汹,怕它伤了骆驼,忙翻身下鞍,大步迎上旋风。那旋风果然追着他的身形卷来,瞬间便把他裹在了旋风中央。只见他在风中负手而笑,对周围的烈焰狂风竟然熟视无睹。艾玛尔见状大骇,自己的巫术对他竟全然无效! 帕拉思不再给对方任何机会,大步流星冲上前,那个“黑珍珠”身旁的魁梧大汉忙迎上前,手中七尺长的虎头杖带着呼呼风声,拦腰横扫而来。帕拉思抬手抽刀,腰间兵刃轻啸出鞘,黑黢黢像一道诡异的闪电迎上了对方的虎头杖,兵刃相交时几乎毫无声息,虎头杖就已从中折断,狰狞的虎头带着惯性和呼呼风声飞出老远。沉重的虎头一断,奋力一击的黑大汉差点脱力摔倒,一个踉跄才站稳。趁此机会,帕拉思手中的黑影已直奔他的胸膛,不想大汉身材虽然魁梧壮硕,却一点也不愚笨,向后一个倒翻躲过帕拉思致命一击,跟着返身从身后的骆驼鞍子上抽出一柄长刀,顺手斩向跟踪而至的帕拉思。 两种兵刃再次相接,发出一声细微的碰响,黑大汉手中的长刀应声而断,只剩一个光秃秃的刀柄。帕拉思一声长笑收刀而立,黑黢黢毫无光泽的黑暗之刃,像一柄带着邪气的魔刀横仗在他的胸前。 “我不想要你们性命,”胜券在握的帕拉思好整以暇地对二人悠然道,“交出‘黑图腾’,我们可以做朋友。” “呸!休想!”黑山族第一勇士巴彦一声怒吼,扔掉刀柄赤手空拳向帕拉思扑来,如一头愤怒的雄狮。帕拉思拧身躲开他的攻击,黑暗之刃挥向一旁手捏印诀念念有词的艾玛尔,阻住了她即将发出的巫术。 一道黑影掠过女巫的头顶,削断了她一缕黑发,跟着停在她咽喉上,立刻令巴彦不敢再轻举妄动。 “交出‘黑图腾’,不然我杀了她!”帕拉思把刀横在女巫脖子上,用猫戏老鼠的眼神乜视着巴彦。巴彦愤愤地怒视着帕拉思,脖子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凸起。三人僵持片刻,艾玛尔突然对巴彦说:“给他!把他要的东西给他!” 巴彦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从一个骆驼鞍子上的褡裢中取出一块黑黢黢的木头,愤愤地仍在帕拉思脚边说:“给你!快放了艾玛尔,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家伙,根本不配算作一名勇士。” “我本来就不是!”帕拉思悠然一笑,抬脚勾起地上的东西,这才放开艾玛尔。只见手中是一段黑黢黢的木头,像被雷火烧过一般,已经完全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帕拉思仔细审视了半晌,才从木头上看出了一个隐约的人像,完全是天然生成,却越看越像一个嵌在树木中的幽灵,“黑图腾”的名字大概也是由此而来。 就在帕拉思审视手中物品的当口,甫获自由的艾玛尔女巫突然手捏印诀向四周挥去。五支黑烟凝成的短箭突然向不远处的几匹骆驼射去,瞬间既没入了那些骆驼的身体,只见几匹骆驼立刻像抽风一样倒在沙子上,口吐白沫,抽搐片刻后就全部毙命。 “哈哈哈...”艾玛尔女巫突然纵声大笑,“你拿到‘黑图腾’又如何?还不是要陪我们葬身这科罗拉大沙漠。” 帕拉思手拿“黑图腾”,呆呆地望着那些死亡的骆驼,好半晌说不出话来。在正午酷热烈日下,他依然如坠冰窟般浑身冰凉。千辛万苦拿到了“黑图腾”,却被困在了这死亡之地的科罗拉大沙漠,看看四周那一望无尽的沙海,没有骆驼根本就无法逾越。他突然发觉自己在拿到“黑图腾”的瞬间就完全败了,败得还如此彻底!毫无翻盘的可能。 烈日炎炎,酷风猎猎,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除了五匹倒地不起的死骆驼,就只剩下两方相互仇视的三个活人。 南荒的夏夜星月清澄,蒙蒙的月光从窗外静静泻入房内,使房中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莹光。听头顶屋檐上那细碎如灵猫般的脚步声渐渐走远。夏风这才轻松地直起腰来,对依然半伏着的嘉欣娜莞尔一笑,“还摆那造型干什么,又不是在拍电影。” “你怎么会在这里?”嘉欣娜终于也站直了身子,不过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我也正想问你呢,你怎么也在这里?偷了什么东西?这儿有什么东西值得大名鼎鼎的飞猫姐出手?”乍然在这虚拟世界遇到个现实中的熟人,即便是对手也觉着有几分亲切,何况对方还如此冷艳性感。不过嘉欣娜的冷艳跟库乃尔又全然不同,库乃尔的冷艳让人不敢有丝毫冒犯,嘉欣娜的冷艳却总勾起别人的骚扰之心。夏风不禁开起了玩笑,但跟着就恍然大悟,瞠目惊问,“是‘枫枞之星’?” 嘉欣娜面色陡变,本能地后退半步,左手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腰间那个凸起的袋子。夏风隔着袋子一看那物体的形状大小,立刻惊讶得连舌头都有些不利落了,“你...你居然得手了?从那些精通武技的少年保护中、从塞姆族巫师巴蒂拉的眼皮底下、破开亚特兰迪斯大陆最优秀的三名魔法师结成的三重防护结界,盗走了‘梦想之邦’的神器‘枫枞之星’?” “梦想之邦?”嘉欣娜轻蔑地撇撇嘴,“你看到的只是它美丽的外表。” “什么意思?” “你该让奥库斯带你去看看他的‘灵魂炼狱’。” ... “当然不是!”夏风的轻松感染了嘉欣娜,她也稍稍松弛下来,“我在这南荒潜伏了好几个月,一直都没找到任何机会。我曾经悄悄接近过‘枫枞之星’,那个老巫师和那三重防护结界都不是我能应付的,直到今晚,直到你们的到来。” “我们?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今晚像往常那样借着夜色爬到塔楼的楼顶,从飞檐上窥探‘枫枞之星’,正好看到一个身披黑袍的人影从另一个窗口翻入塔楼。我敢肯定他是和你们同时达到的外来者,他的黑袍上还带着沼泽的泥浆和丛林的沾草。”说到这嘉欣娜眼中闪过一丝困惑,“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犀利的武功或魔法,甚至分不清那是武功还是魔法。那人像鬼魅般在狭窄的塔楼中躲闪腾挪,身法绝不亚于一个绝顶的技击高手,手中挥舞着一条闪电般的长鞭,那绝对是属于魔法范畴的虚幻物。那些身手敏捷的少年几乎无人能挡他一鞭,片刻间就被他那闪烁不定的幽蓝长鞭劈成七零八落的残尸。那场景简直如修罗地狱,即便知道是虚拟的游戏,我依然被惊得冷汗淋漓。那人杀光塔楼顶层的少年,居然没惊动到下一层的守护者。然后他挥鞭破开三重防护结界,‘枫枞之星’顿时唾手可得!” 说到这嘉欣娜喘了口气,“我当然不能容他轻易得手,便向下一层的塔殿中扔进一块碎瓦片。立刻惊动那些守护者,十几个少年在巴蒂拉巫师带领下冲上楼来,立刻阻止了那人进一步的行动。黑巫术对那人还是很有威胁,他也不敢大意,以那条幽蓝长鞭一一挡开巴蒂拉不断射出的黑巫箭。闪电般的长鞭无意间扫中奥库斯的石像,立刻让石像从腰间折断,上半身落下来摔成了碎片。我趁着塔殿中黑烟弥漫的有利时机,以飞爪从地上抓起‘枫枞之星’就走,离开前我无意间看到了那个黑袍人隐在斗篷中的脸,苍白、阴森,像传说中的死神。” “是他!”夏风一惊,立刻想起了在晋城郊外,飞马掠走瑶姬公主的那个黑袍家伙。 “你见过他?” 夏风尚未回答,却见一个矫健的身影从窗外轻盈地翻了进来,刚好落到二人中间。二人都是一惊,夏风本能地后退半步,嘉欣娜则一掌切向来人咽喉,同时下面一记阴狠的飞蹴,膝盖直顶向对方的下阴。 ... “好了好了,别打了!”夏风赶紧拔刀挡住星流剑,这才想起自己隔壁住的是库乃尔。这边的响动能瞒过屋檐上那些少年,肯定瞒不过库乃尔的耳目。 ... 嘉欣娜也没占到多大便宜,虽然敏捷地躲过了对方的星流剑,但黑色夜行衣上还是被剑锋破开了两道口子,露出白皙的肌肤。她立刻拔出短匕半伏于地,紧紧地盯着对方那颤动不已的剑尖,神情如伏地戒备的黑色猎豹,不敢再有丝毫大意。 “就算我自己放弃了‘枫枞之星’,也决不容它被旁人盗走!”库乃尔无视夏风的存在,逼视着像猎豹般伏在地上的嘉欣娜,“至少为了梦想之邦这上千村民,我也不能容任何人拿走他们赖以生存的神器!” 嘉欣娜“嗤”地一声冷笑,“梦想之邦?你们只是看到它美好的表面罢了,可有见过它那‘灵魂炼狱’?还有那些怨灵花树?” “对了,方才你就提到‘灵魂炼狱’,那是什么?怨灵花树我们倒是见过,不过依然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妖物。”夏风见二人依然剑拔弩张,这两只母老虎要打起来可不得了,自己也未必拦得住。他只得顺着嘉欣娜的话追问,以分散库乃尔的注意力。 嘉欣娜深吸了口气,似乎在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然后才缓缓道:“我若现在告诉你怨灵花树是什么,你们肯定不会相信。我先带你们去看看‘灵魂炼狱’后,你们大概才会相信我的话。”说着就往窗口一窜,身形刚动,库乃尔的剑锋已抢在她前面拦住了窗口。 “想走!留下‘枫枞之星’再说!”库乃尔闪身拦在窗前,堵住了嘉欣娜的去路。 “你以为剑术高明就拦得住我?”嘉欣娜轻蔑地撇撇嘴,突然一个倒翻,闪电般窜到墙上,以指力抓住木质墙壁的缝隙,脚尖点上木墙那些细微的凸起,四肢同时发力,灵猫般轻盈地窜上房梁,居高临下地对库乃尔嘲笑说,“我若要走,你连我一根寒毛都碰不到。” 库乃尔目瞪口呆地望着在房梁上悠然架起二郎腿的嘉欣娜,实在难以相信她的身体居然比猿猴还要灵活,她现在若是要走,揭开头上的瓦就能上到屋顶。自己就算从窗口翻上屋顶去追,以对方如此身手,自己还真抓不住这个狸猫般灵活的神秘女子。 “好了好了,我的姑奶奶,你们都别斗气了!”夏风先冲嘉欣娜敬了个礼,然后又对库乃尔作揖说,“这位飞猫姐我认识,她为人虽然有些嚣张,却不会说假话,咱们就跟她去看看什么‘灵魂炼狱’再说。你若信得过我,就可以同样相信她。” 库乃尔犹豫了一下,终于收起星流剑,恨恨地瞪了房梁上的嘉欣娜一眼,“那好,我就信你一次。” “你信不信我其实都没关系,”嘉欣娜说着轻盈地从房梁上跃下来,落地悄然无声,果然如灵猫一般。她在地上站稳后,挑衅地乜了库乃尔一眼,“你又能奈何我?” 见库乃尔手又扶上了剑柄,夏风忙道:“好了好了,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要不明天你们约个时间,打个天翻地覆玉体横陈三点俱露我都懒得管你们,现在还是去办正事先!” 夏风的话库乃尔还不太懂,嘉欣娜却明明白白,一瞪眼就要翻脸。夏风赶紧轻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对嘉欣娜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忘了你听得懂。” “夏风我告诉你,我不是一定要求着你们去看‘灵魂炼狱’,只是觉着自己有揭开梦想之邦真相的义务!”说着嘉欣娜恼怒地瞪了二人一眼,这才翻出窗外,夏风与库乃尔也跟着追上去,在屋檐上小心翼翼地跟着嘉欣娜,向小镇外摸去。 ... 想走!幽暗长街中央的奥库斯立刻感应到“枫枞之星”的位置,他蓦地睁开眼,收起颇耗灵力的“天眼”,大步向“枫枞之星”出现的方向追去。刚一迈步突然又停了下来,幽暗长街的尽头,有一股无形的暗黑力量向他涌来,令他不敢轻举妄动。 茫茫夜色里,只见一匹灰白的旄马无声地踏着月色缓缓而来,马鞍上是个黑袍猎猎的瘦削人影,黑色斗篷罩住了他大半个脸,露在斗篷外的小半边脸像僵尸一样苍白,隐在斗篷阴影中的眼睛,则像吞噬一切光亮的黑洞,完全看不到尽头。 “是你伤了巴蒂拉巫师?”奥库斯只需一眼就立刻看出对方是伤了黑巫师的凶手,这多余的一问,完全是由于对方根本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个魔法师。这个大陆什么时候冒出一位灵力如此高强的魔法师?这疑问令他都感到震惊。 “是我。”来人淡淡回了一个词,声音像来自幽冥地狱般阴寒。 “尊姓?” “尹寒。” “东轩人?” “不!我来自另一个世界,是神的使者。”来人言词中有种戏谑的味道。 “神的使者?”奥库斯白皙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那么,我倒真想见识一下他的神威。” “你马上就能得偿所愿!”暗黑魔法师从马鞍上轻盈地落下来,拍拍旄马颈项让它走开,然后大步向奥库斯走来,“我本可以不必与你纠缠,不过实在想见识一下你这个亚特兰迪斯大陆最优秀的魔法师,也是最恐怖的魔法师。” “恐怖?”奥库斯眉梢一挑,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是啊!”暗黑魔法师轻轻一叹,在三丈外站定,“你的作为令我都感到恐怖,在这个世界上令我都感到恐怖的人,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二人不再说话,只遥遥对峙着,两人衣袍俱无风而鼓,须发也都向相反方向飘飞起来。只见一个身材瘦削矮小,黑袍猎猎宛若地狱死神;一个身材魁伟高大,白袍飘飘恍若天界仙客。空荡寂静的长街,也因他们而蒙上了一层诡异肃杀的气氛。 “这就是‘灵魂炼狱’?”夏风疑惑地望着眼前情形,感到十分诧异。在离梦想之邦不足两里的一座小山后,夏风看到了一片巨大的泥石场,足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像绿色森林的一块巨大的伤疤,露出湿润的黄土和密密麻麻在其中忙碌的人们。虽然天刚蒙蒙亮,但人们已像蚂蚁一样在这个巨大的深坑中辛勤劳作,把坑里的泥土挖出来装入背篓,然后沿着坑边简陋的泥土阶梯一级级往上攀爬,送到坑外那一排排木棚中。 这个大坑已经足有二三十层楼那么深了,人们却还在继续往下挖。沿着简陋的泥土阶梯往上爬的人中,不时有人滑倒,与装满背篓的泥土一起滚落泥坑底部,带着一两声长长的惨呼,不断刺激着人的神经。但劳作的人对摔下去的同伴均视而不见,挖土的继续挖土,背土的继续背土,没一个人理会那些摔死或摔伤者。 “他们在干什么?”夏风看了半天还是不明白,那些人几乎浑身赤裸,肮脏得就像是泥人,男女老幼都有。若说他们是服劳役的奴隶,干活却比任何奴隶都要认真自觉,而且非常卖力,甚至都看不到任何一个监工。不过就不知道他们把那些泥土背上来有什么用。 “这是一处钻石矿场,”嘉欣娜躲在树上,指着那深深的泥坑解释说,“那些晶莹的钻石和美玉就埋在这些泥土中,这些人把泥土背上来送到那边的选矿场,再由另一些人一点点地筛选,大约几百篓泥土中可以筛选出一两颗绿豆大小的钻石或一两块美玉...” “那孩子要摔下去了!”夏风突然一声惊呼,本能地就要冲过去,却被嘉欣娜一把按住了胳膊。只见一个背着半背篓泥土刚爬到泥坑边的孩子,像是疲劳过度突然无力软倒,带着背篓一起骨碌碌直滚到坑底,立刻就被跟着他滑落下来的泥土埋葬。 “这儿每天都要滚落下去几十个人,你看得多了就不会大惊小怪了。”嘉欣娜神情冷漠,就像方才看到的不过是电影镜头,“这处矿场原来有两三千人在干活,几个月下来已经死去一半,一些是死于事故,但更多的是死于繁重的劳役。像这样的矿场还有十几处,它们为梦想之邦、也为奥库斯创造着惊人的财富。” ... “你们看到的梦想之邦只是它最北端的一处村镇,这儿的人都叫它梦想小镇。”嘉欣娜说着指指南方,“从那儿一直到最南端的大海,这绵延数百里全都是梦想之邦的疆域,人口足有十多万,田地超过万顷。” “乖乖!”夏风的嘴张得更大了,“它...它简直就是一个小国家了!” “这些人为何要如此拼命地干活?”一直没有说话的库乃尔看出了其中蹊跷,“好像并没有人在逼迫他们,他们为何对同伴的死伤如此冷漠,根本不加理睬?如果他们不想做苦役,为什么不逃走?这周围又没有任何栅栏和看守。” “因为在他们活动的范围,已经被施了‘画地为牢’的法术,”嘉欣娜说着指指远处那些作为选矿场的一排排大木棚,“另外,在那儿有人要记录每个人运送的泥土量,他们每人每天都有必须完成的定量,这个定量非常巨大,就算像他们现在这样每天只休息三个小时,拼尽全力也未必能完成。” “完不成会怎样?” “会变成一株怨灵花树!”嘉欣娜的声音开始有些发颤,冷漠的表情掩饰不住内心的悲愤,“不仅如此,就连那些对同伴的死伤表现出些许同情的人,也都会被奥库斯和他的弟子们施以魔法,活生生地埋入地下,让他的怨气在土里生根发芽开花,长成一株怨灵花树,用最后的生命为拱卫梦想之邦出力。” “胡说!”库乃尔断然反驳,“怨灵花是由屈死者的尸体为养分,凝结不散的怨气为种子,经过百年郁结才能长成。奥库斯到这南荒不过十多年时间,那漫山遍野的怨灵花树难道会是出于他之手?” “所以才说奥库斯是个天才魔法师啊!”嘉欣娜叹息道,“他以自己在魔法研究上的旷世天才,发明了这种用活人为原料的新品怨灵花树,只需一年时间就可成才开花。” “那满山遍野的怨灵花...”夏风说了一半就再说不下去,只感到后脊冰凉,浑身寒毛直竖。他突然想起了被自己挖出来的那个颅骨上长出花茎的孩子,以及他蠕动流血的根须和栩栩如生的模样。那满山遍野的怨灵花树下,该有多少人被活埋?又该有多少怨灵啊?从来不信神灵的他,也不禁在心里暗自庆幸:上帝保佑!幸好这一切不过是游戏! 库乃尔脸色也变得煞白,显然她也想到了那个长成怨灵花树的孩子,那诡异的情形至今还记忆犹新,令她不能不信! “为什么?”巨大的疑团、莫名的愤怒令夏风差点失去了理智,他几乎是在对着嘉欣娜嘶叫,“奥库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不是想建成一个没有奴役、没有杀戮、没有苦难的理想世界吗?我敢肯定他并没有欺骗我们,但他为何要给这些人带来如此大的灾难?” 嘉欣娜答不上来,库乃尔也无言以对,就在这时,只听身后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在悠然回答:“因为,人世间的一切奴役、杀戮、灾难和不平等,全都是来自人类自身,来自每个人心底那些肮脏、卑劣、自私、恶毒的欲念,永不满足的欲念。” 躲在树上的三人差点惊得从树上摔下来,不用回头,他们也知道这个充满磁性、悠然从容的声音属于谁,整个大陆也只有一个人有如此动听的声音,那是奥库斯的声音! 薄薄的晨曦下,奥库斯负手而立,他的神情依然那样从容不迫,他的身形依然那样伟岸,他的银发依然那么顺直飘逸,只是他原本白皙如玉的英俊脸庞,此刻白得像一张桑纸。夏风三人先后从树上跳下来,并肩站在奥库斯对面。看奥库斯那略显忧悒的眼眸,坦荡如浩浩明月,清澈如碧海蓝天,实在难以把他和任何邪恶联系起来。 “我本想晚一点再带你们参观这‘灵魂炼狱’,”奥库斯并没有问三人为何在这里,也没有问“枫枞之星”的下落,而是负手朝向那巨大的土坑,眼神宁静而幽远,“不过既然你们已经来到了这里,那我干脆现在就向你们介绍,你们可以提任何问题,发表任何意见。” “为什么如此对待这些人?”夏风紧盯着奥库斯的眼睛,很想从中看清这个旷世天才的思想,它实在太令人难以琢磨了。 奥库斯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负手走近泥坑。他的身形刚从树丛中现出来,那些干活的男女老幼立刻停下手中的活,纷纷双手合十向他行礼,嘴里不断高喊着“父亲”,神情激动而兴奋,肮脏疲惫的脸上甚至带有一种巨大的意外和幸福表情。 奥库斯冲众人摆摆手,这才回首对夏风三人说:“方才我说过,人世间的一切杀戮和灾难,都是来自人类自身,根源在每个人的内心。”说到这奥库斯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欲念,各种各样的罪恶欲念,权力欲、支配欲、金钱欲、暴力欲、极度的私欲等等,建立梦想之邦最大的困难不在战胜各种猛兽凶灵,也不在铲除任何邪恶的帝国或王朝,而在荡涤人们心灵的罪恶。只有灵魂纯净没有私欲的人,才能成为梦想之邦合格的村民。‘灵魂炼狱’正是这样一个场所,一个让人荡尽心中欲念,屏绝本性中一切罪恶的熔炉。” “用比牲口还繁重的劳役?”夏风质问道,“甚至是他们的性命?” “劳动只是教化的一种方式,要把一个人教化成合格的村民,远不是劳动这么简单。”奥库斯叹道,“我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甚至要亲自向他们传播我的思想,就连梦想之邦的村民们,也都时时要接受我的谆谆教诲,随时警惕那些肮脏卑劣的念头在心底再生。” “如果这样都还无法教化他们呢?”夏风追问。 奥库斯无奈地叹了口:“这个世上多少总有些不可教化、无可救药、冥顽不灵之辈,对这样的人我只能把他变成怨灵花树,那样,他至少也算是在用生命为梦想之邦出力。这个世上的一切罪恶既然都是来自人的内心,那么建立梦想之邦就该先从纯净人们的灵魂着手。如果‘灵魂炼狱’也无法让他们放下私欲,我就只好把它们和他的肉体一起埋葬。” 这样的话如此理所当然地从奥库斯口中侃侃道出,令夏风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看着眼前这些比奴隶还要悲惨的劳动者,想着那些一望无际的怨灵花树,还有那个头上生出花茎,身上长满根须的孩子,夏风神情悲愤地质问:“为了这个目的,你就要奴役这许多人,杀害成千上万的无辜?甚至还有许许多多的孩子?他们有什么罪恶?他们又有什么不可教化?” “人类心里的罪恶欲念是与生俱来的,即便只是孩子,那些罪恶的种子也已经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为了把整个亚特兰迪斯都建成我心中的梦想之邦,为了人类不再有各种罪恶,用劳役荡涤人们心中的私欲,清除一些无可救药的冥顽,这是我们在梦想道路上必须要付出的代价。”说到这奥库斯神情黯然地长长叹了口气,“我也不想杀人,但为了那正义而崇高的梦想,为了这人世间的正道,暴力和杀戮,有时候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正义?崇高?正道?”夏风只感到心中的愤怒已达到极限,这反而使他显得异常冷静,紧盯着眼前这个俨然以救世主自许的天才魔法师,他一字字地说,“无论多么美好、多么崇高、多么冠冕堂皇的梦想,当你用暴力强加给他人的时候,就无可避免地走向了它的反面——邪恶!我不知道何为正义,何为崇高,何又为正道,但我知道在超越一切正义、崇高、梦想、正道之上,人类还有一个最大的道,任何人也不可稍有违逆!” “哦?说来听听!”奥库斯回过头来,饶有兴致地望着夏风。只见夏风深吸一口气,以从未有过的严肃一字一顿地轻声说:“那,就是人道!” “人道?”奥库斯喃喃重复了一遍,突然笑着一指远方——他心目中未来的亚特兰迪斯,“我为所有民族建立一个没有苦难的梦想之邦,这就是天底下最大的人道!” 夏风不再说什么,他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说服这个极端自信的天才魔鬼。库乃尔神情复杂地望着面前这个父亲生前的挚友,本已赢得自己尊敬的长辈,暗自庆幸父亲去世得早,不然还不知道父亲最终会成为他的追随者还是死敌。她犹豫了一下,突然问:“如果我们不接受、追随你的梦想,是不是也要被投到这‘灵魂炼狱’?甚至也变成一株株怨灵花树?” 奥库斯黯然长叹,“要消除人世间一切罪恶,就必须首先荡涤、消灭人们心中的罪恶,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有权利在美好的世界生存,这是建设梦想之邦必须的。” 夏风与嘉欣娜、库乃尔对望一眼,三人清楚自己心中都有私欲,在奥库斯眼里就是心灵还不够纯净的人。就算心中没有罪恶私欲,但判断权却不在自己手里,也依然有可能被当成需要教化的人被投入眼前这“灵魂炼狱”。现在已经到了与奥库斯翻脸的时候,在夏风心里,就算奥库斯能放过自己,为了人世间那最大的“道”,他也决不能放过奥库斯! “把‘枫枞之星’交出来吧,”奥库斯神情平静地望着嘉欣娜,“我可以不追究你们的罪恶,甚至让你们平安离开这里。” “你能眼看着我们带着心里的罪恶离开?”夏风眼里露出一丝讥讽。奥库斯对他的嘲讽视而不见,只淡淡道:“荡涤所有人心中的罪恶,这暂时还只是一种妄想。为了更长远的目标,有时候我也不得不作出一些妥协,就像与东轩国南王颜恭海作的交易一样。” ... 库乃尔也缓缓拔出了星流剑,遥遥指向白袍飘飘的魔法师,嘉欣娜则拔出匕首猫下腰来,神情如即将出击的猎豹。三个来自不同世界的角色,为了心中相同的“道”,终于要联手挑战这个大陆最优秀的天才魔法师了。 “亲爱的库乃尔,你在我心目中就像是我自己的孩子,难道你也忍心与我为敌?你父亲天上有知,一定会对你感到失望。”奥库斯眼里满是伤感,跟着把目光转向夏风,声音有说不出的寂寥萧索,“夏先生,你是我最为欣赏的智者和人才,难道你也无法理解我的苦心?这天地之大,难道就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我的梦想?” “我相信父亲只会为我感到骄傲!”库乃尔的目光异常坚定自信。夏风则淡淡地说:“我正因为理解你的梦想,所以才要与你不共戴天。用你的话来说,就是你罪大恶极、偏执狂妄到完全无可救药,我现在已经放弃了对你的‘教化’,只选择‘清除’!” 四人都不再说话,相隔数丈遥遥对峙。南荒清晨细细的微风,带来远方森林清新的气息,新的一天正悄然来临。 ... 第 45 章 第 45 章 大漠风霜 科罗拉大沙漠的天日就像始终一成不变,孤悬高天的烈日,带着细沙的微风,万里无云的晴空好像这些天来就这样简单地重复着,但此刻帕拉思却突然觉着天日跟往常全然不同。失去了骆驼,沙漠陡然间才真正变得可怕起来。 ... 他也曾远离“黑图腾”影响的范围召唤到附近的亡灵,但没有一个能为他指明走出这沙漠的方向,若它们知道出路,大概也不会成为亡灵了。 “一定还有出路,离这儿不远一定就有水源或绿洲!”帕拉思如落入陷阱的野兽一样焦急地徘徊着,黑人模特儿一样的艾玛尔女巫和有着职业角斗者身材的巴彦,则以一副听天由命的姿势坐在沙地上,用胜利者的目光饶有兴致地望着帕拉思。焦虑的极限冒险家在徘徊了数十个来回之后,突然停在艾玛尔面前,眼里闪出看到救命稻草的光芒,“你是女巫,一定有办法离开这里,不然你也不会毫不犹豫就杀掉所有的骆驼!我记得小时候看《哈利波特》,魔法师都有办法用法术瞬间离开这里到另一个地方,甚至穿越时空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快带我离开这里!”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说的那是魔术师,而我是魔法师,一个普通的塞姆女巫。”艾玛尔同情地望着面前这个几乎要失去理智的帝国军将领,很难相信他能不惧艰险追到这里,突然间却又如此惧怕死亡。 艾玛尔的平静感染了帕拉思,他也渐渐冷静下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面前这个神态自若的塞姆女巫,他心中一动,喃喃点头道:“不错,如果你能瞬间离开这里到另一处地方,也不必辛苦地在沙漠中艰难跋涉了。不过你们这一路方向明确地走到这里,肯定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并且很可能离这里已经没有多远。快告诉我它在哪里,带我离开这该死的沙漠!” 艾玛尔脸上终于忍不住绽出了一丝笑容,“你可以自己去找啊,或者试着逼迫我们,看我们会不会屈服,告诉你一个活命的方向!” 帕拉思深深地凝视了艾玛尔片刻,从对方的眼神他终于明白,她决不会屈服,就算告诉自己一个方向甚至亲自带路,那也只会是一条永远走不到尽头的死亡之路。想通这一点后,帕拉思不禁垂头丧气地坐倒在艾玛尔面前,望着这个意志坚定,性格刚强的塞姆族年轻女巫,他毫无办法,半晌也说不出话。 “最多不过一死,你既然敢孤身追到这里,就应该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啊!”艾玛尔有些奇怪这个英俊的帝国军将领前后性情的巨大反差。在旷无人迹的沙漠中,任何一种生命都让人觉着有说不出的亲切,哪怕他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何况这个精通塞姆语的大西帝国年轻将领,明显与别的帝国军人不同。他在战败者面前没有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塞姆人也不像其他大西人那样充满本能的歧视和憎恶。所以在相对默然片刻后,艾玛尔终于忍不住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不怕死!”帕拉思恼怒地摆摆头,“我只是不甘心自己的使命就这样半途而废!” “想不到你还是个尽心尽责的帝国军人!”艾玛尔轻蔑地撇撇嘴,“可惜就是因为有太多像你这样惟命是从、嗜血好杀的帝国军人,我的族人才遭到灭顶之灾,就只为你的帝国像强盗一样要抢劫我们的神器。” “我并不是为大西帝国效命。”帕拉思目光幽远地望着天边,眼里泛起一丝眷恋,好像那里才有他的亲人。半晌他才收回目光,对艾玛尔耸耸肩:“我对你族人的遭遇表示同情。” 帕拉思嘴里虽在说同情,脸上却毫无愧疚的表情,这激怒了艾玛尔,她眼里闪出愤怒的光芒,逼视着这个与众不同的帝国将领,“同情?你们毁了塞姆族的圣地黑风城,杀戮我无数手无寸铁的妇孺,把流血和战争强加给我们。我无数族人的鲜血和生命,以及整个塞姆族的巨大灾难,就仅仅博得你一个‘同情’?” “我不是这个意思,”帕拉思有些尴尬,很想辩解说这一切跟自己无关,不过他知道就算这话能骗过别人,也骗不过自己。在帝国元老院的军事会议上,正是自己竭力说服了众元老和叶赛亚王太后,一力促成了这次西征。 “那你是什么意思?”艾玛尔瞪着帕拉思不依不饶地追问,心中的愤怒使她恨不得把面前这个仇敌撕成碎片,如果法力足够强大,她真想这样做。 帕拉思犹豫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艾玛尔这个世界的真相。在西征开始前,他并没有把这个世界的战争和杀戮当回事,但真正接触这些沉溺其中的角色,他才知道他们有着和现实世界一样的感情,杀戮和战争对他们来说依然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即便是自己,也被战争那血淋淋的场面和帝国军的残暴震撼,它甚至勾起了自己灵魂深处那痛苦的童年记忆。所以帕拉思尤其理解艾玛尔的感受。犹豫再三,他终于决定说出这个世界的秘密,不管对方能否理解,也不管能否帮她从悲痛中解脱出来。 ... 艾玛尔诧异地盯着帕拉思,刚开始还以为对方是因为被困在这死寂的沙漠太久,精神开始要崩溃了。不过一看对方那清澈的眼神,就知道他神智非常正常、清醒。直觉告诉她,对方是一个意志异常坚定,自制力非常强的铁人,在黑巫术中被称为心智不受任何术法控制和影响的“自信人”,这种人在任何挫折和打击面前,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意志都决不会崩溃。虽然与对方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但艾玛尔也看出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对手,不会用谎言欺骗自己。这样一来艾玛尔就有些无所适从了,是该相信他的话,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理智? “你是在说自己是神灵?”艾玛尔终于露出一丝嘲笑,人总是首先选择相信自己。“你在告诉我你来自天界?是神的使者?杀戮我的族人、抢劫‘黑图腾’是神灵的意志?我们应该乖乖把‘黑图腾’献给你,不应该有丝毫违抗?因为反抗,流血和死亡是我们咎由自取?” “没有神灵也没有天界!”帕拉思懊恼地把手中的细沙洒出老远,这才发觉要给一个满脑子神灵、天界的愚人讲清楚另一个世界,难度是不可想象的大。不过他不会轻易放弃,稍稍在头脑中理了理思路后,他又平静地接着说,“其实你也来自那个世界,只是你完全不记得真正的自己。你在这个世界诞生、成长最后死亡,都不过是一场游戏。这原本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你来这儿的目的就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一次旅行,享受一次全新的生命体验。” ... 这下轮到帕拉思诧异了,没想到塞姆人古老的宗教还真有几分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他立刻照着艾玛尔的说法接着说:“对啊,既然这个世界不过是一场虚幻,我们不过是偶然坠入这个世界的过客,上面才是我们真正的生活。那么咱们对于那些战争、杀戮还有种种恩怨情仇是不是可以看开一些?把这些都当成一场游戏好了,我们甚至可以忘掉了那些莫须有的仇恨成为朋友,我在那个世界的名字叫杜马斯。” 艾玛尔想了想,“好!杜马斯,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你告诉我,你到这个世界来的目的是什么?” 杜马斯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实话实说:“我要取得镇压在大西帝国波塞东那座祭祀塔内的‘创世书’,为此,我必须先取得‘黑图腾’。” “目的?” 杜马斯再次犹豫起来,不知道该如何用这个世界的语言来解释那个世界的真相和冲突。默然片刻,他终于神情黯然地望向天边,对一个虚拟世界的角色讲述起自己民族的苦难和他那不懈的追求。 “那个世界并非像你想象的那样美好,”杜马斯指指万里无云的天空,“它也有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它也像这亚特兰迪斯大陆一样,每天都有流血、冲突和战争,它也奉行着强权既真理的原始法则。我不幸地诞生在一个倍受欺凌的弱小民族。在我童年时代,我的国家遭到一个强大帝国的悍然入侵,我的整个童年都生活在对战争的恐惧中,常常亲眼目睹流血和死亡,我的许多同胞和亲人不是死于侵略者威力巨大的魔法武器,就是死于战争带来的饥荒和灾难。虽然我的父亲后来带我离开了灾难深重的故土,但我的族人还在被侵略者压迫和奴役。我憎恶战争,但更憎恶侵略者的侵略和压迫,因此我把毕生精力都投入到反抗侵略者的圣战中。圣战需要钱,许许多多的钱,而波塞东祭祀塔内的那册‘创世书’就值许多钱。”说到这杜马斯殷切地转望艾玛尔,“因此我恳求您,求您带我离开这沙漠,去打开祭祀塔拿到‘创世书’完成我的使命。我的同胞还在殷切地盼着我成功的喜讯。” 杜马斯的话对艾玛尔来说十分荒谬,以她的人生经验根本无法理解。不过她知道杜马斯说的是真的,这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男子在说到自己民族的灾难时,他的眼里蕴起了蒙蒙的水雾,嗓音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那种发自内心的痛苦和无奈,令刚遭受到同样经历的艾玛尔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她知道,只有真切地感受过这种灾难的人,才有这样强烈的切肤之痛和无可奈何的表情。 艾玛尔别开头,躲开杜马斯那令人无法拒绝的目光,强压下心中的同情平静地说:“我不会帮你,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我也不可能帮助一个塞姆族的敌人。‘黑图腾’是塞姆族的神器,就算我无法把它送到目的地,也决不容它落到敌人手里!” “我要怎么解释你才能明白?”杜马斯绝望地举起双手,“既然这个世界一切都不是真的,都不过是一场虚幻,你何必执着于大西族和塞姆族的仇恨?” “虚幻?我亲眼目睹无数族人倒在大西人刀箭下,我熟悉的朋友和亲人一个个死于你们强加给我们的战争,无数妇孺在侵略者铁蹄下哭泣,我能当这一切都是虚幻?”艾玛尔猛转过头愤怒地瞪着杜马斯,“好!就算这一切都是虚幻,那我又怎么知道你的世界不是虚幻?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自称来自另一个世界,突然跟你说你的族人遭受的那些灾难和战争,全都不过是一场虚幻,你能否放下仇恨帮助侵略者?如果你的回答是‘能’,那么我就帮你!” 杜马斯哑然无语,虽然一个“能”字非常简单,但仇恨早已根植于他的血液中,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允许自己与侵略者妥协,而他做人的原则更不允许他欺骗自己,他的答案毫无疑问是和面前的艾玛尔一样,是“不能”! 再次颓然坐倒在黄沙上,帕拉思呆呆地望着面前这个漂亮的黑人女巫发怔,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说动她。显然她已经下定了和自己同归于尽的决心,对这种视死如归的死士,用什么东西才能打动她呢? “我们可以作一笔交易!”帕拉思终于灵给一动,眼里闪出希翼的光芒,“我只想要‘创世书’,‘黑图腾’只是一件工具,并非我的目标。你把它借给我,取得‘创世书’后我就把它还给你,这样咱们都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向自己信奉的神灵——真主发誓!” “算了吧,谁会相信敌人的誓言,除非”说到这艾玛尔不怀好意地打量着杜马斯,“你让我在你的身体里种下我的‘巫虫’。” “什么是‘巫虫’?”杜马斯一怔。 “就是这个,”说着艾玛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巧的竹筒,小心翼翼地拔去塞子,然后把它凑到杜马斯眼前,解释说,“许多巫师都养有巫虫,它和巫师心灵想通,并受巫师灵力的控制。你让我把它种到你身体里,这样我才能放心地与你做交易。” 杜马斯调整了一下视线,这才看清竹筒中的东西。顿觉头皮发炸,全身肌肉都不由自主地绷紧。那是一条不断蠕动、背部带有红色斑点的绿色小虫,浑身长满细细的绒毛,像小蚯蚓一般粗细,仅有两厘米长,却令杜马斯感觉比看到猛虎恶狼还要恐怖。 “你要觉得害怕,那就当我没说过。”艾玛尔脸上露出一丝嘲笑,说着就要收起竹筒,却听杜马斯突然说:“等等!” ... 就在方才那静静的一刻,杜马斯已在心中权衡再三,实在找不到别的取得对方信任的办法,而他又决不能放弃自己的目标,所以他只能选择相信对方。对巫虫的恐惧已经不重要了。“我该怎样做?”杜马斯说着缓缓脱去可以抵挡一切魔法巫术的护身软甲,露出古铜色的健美上身,把命运彻底交给了对方。甚至都不问巫虫在自己体内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杜马斯的举动令艾玛尔有些惊讶,实在没想到他真会接受自己这荒谬的建议,是什么样的信念令他心智如此坚毅?居然能克服比死亡还要恐怖的巫虫!难道他说的都是真的?艾玛尔疑惑了,好半晌才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对杜马斯嫣然一笑说:“很简单,你只需让我的巫虫顺着你的血管钻进你身体就行。不过你要想清楚了,巫虫一旦种进你体内,我随时可以控制它咬穿你的心脏,甚至钻进你的大脑,令你完全发狂!” “来吧!希望你快一点!”杜马斯说完紧紧闭上双眼,伸着脖子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式。好半晌不见动静,他正要发问,突然感觉到艾玛尔俯近了自己,那温热的气息轻轻吹在自己脸颊上,痒痒的有些难受。他正要转头避开,突然感到那个装着巫虫的竹筒靠在了自己脖子上,准确地靠着自己颈侧的动脉。接着,软腻腻、毛茸茸的巫虫从竹筒中爬出来,缓缓爬上了自己的肌肤。 看到杜马斯脖子上的肌肉在忍不住颤抖,牙关也咬得“嘎蹦”作响,艾玛尔不禁同情地在他耳边轻声说:“别紧张,它只在钻入你身体那一会儿有点痛,之后你就不会再感觉到它的存在,对你的行动也没有任何影响。” ... 终于不再有任何感觉,杜马斯浑身一软差点就要瘫倒在地,却感到脸上气息轻拂,一个丰润柔软的嘴唇在自己唇上轻轻一吻,然后耳边响起艾玛尔女巫那性感迷人的细微声音:“你是唯一一个主动让巫虫钻进自己身体的勇士,你的意志和勇气令人肃然起敬!” 这话对杜马斯的听觉神经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刺激,他终于浑身一软瘫倒在黄沙上,闭着眼大口大口地喘气,只觉全身比刚攀登上珠穆朗玛还酸软无力。在酷烈干燥的沙漠中,他浑身居然为冷汗湿透。 “艾玛尔你实在太聪明了!”一旁紧盯着这一切的巴彦,突然抽出靴筒中的匕首兴奋地跳起来,“咱们现在就可以要了他的命!” “住手!”艾玛尔的厉喝令巴彦有些发楞,他疑惑地看着女巫,“你是想亲自结果他,让巫虫把他折磨得生不如死?” “不!”艾玛尔坚决地摇摇头,“咱们答应过他,要等他取得‘创世书’后再拿回‘黑图腾’。” “你疯了?跟仇敌作交易?” “他能信任咱们,把性命彻底交到咱们手里,咱们难道不该信守承诺?黑山族的信誉和承诺难道在你眼里就一钱不值?” 巴彦的脸色在艾玛尔的质问下有些发窘,不过他依然大声争辩道:“对敌人没必要讲什么信誉!” “如果信誉可以因人而异,那还叫什么信誉?” “我不管!”巴彦突然一昂脖子,“我一定要杀了他,为我死难的族人报仇!” “不行!我决不容你伤害他!”艾玛尔闪身拦在杜马斯身前,眼神坚毅地盯着自己的同伴。二人相互怒视着,就像两个不共戴天的仇敌。巴彦看看躺着的杜马斯,再看看拦在他身前的艾玛尔,突然恨恨地点点头,“我明白了,你爱上了这个家伙,爱上了塞姆族的仇敌!” “胡说!”艾玛尔恼怒地一挥手印,一团烈火顿时从掌心脱出,在巴彦身前沙地上炸出一个大坑。“你再敢侮辱我,我就对你不客气!” “好啊!你为了一个塞姆族的死敌,竟要对我施展黑巫术!”巴彦愤怒地瞪大双眼,“我倒要看看,你的黑巫术是否保得住这家伙的命!” 说着,暴怒的巴彦突然冲艾玛尔扑来,却在她结成防护盾前绕过她身体,向躺在地上的杜马斯刺去,体力尚未完全恢复的杜马斯竟无力躲闪,仅抬起胳膊挡了他一挡,使巴彦落下的匕首偏了一些,扎在了杜马斯肩头。 巴彦拔出匕首,正要再次插向杜马斯心脏,浑身却突然一颤,高举匕首僵在当场。然后他缓缓回头,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瞪着手足无措的艾玛尔,“你你竟然用黑巫箭射我?” 说完一下子歪倒在地,浑身不住抽搐。艾玛尔忙跪倒在他身边,手忙脚乱地抱住他痉挛的身体,泪水扑簌簌滚落下来,“对不起,巴彦,我我不是”她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她不知道为何自己在危急之下,竟本能地使出了最快最顺手的黑巫箭,却忘了它是必杀无救的巫术! 巴彦的眼珠渐渐变成了死灰色,他突然拼尽全力抓住艾玛尔的手,用最后的余力嘶吼:“我能容忍你与敌人作交易,却不能容忍你爱上别人!” “不会!我不会,除非我死!我发誓!向月神发誓!”在艾玛尔哭泣的保证声中,巴彦终于合上双眼,安心地软倒在她的怀中。 黄沙漫漫,狂风猎猎,塞姆族第一勇士的尸体已经彻底冰凉,但艾玛尔还是久久不愿放开。已经恢复体力的杜马斯裹好自己肩头的伤口,重新穿上护身软甲,在一旁默默等侯了半晌,终于忍不住黯然劝慰:“我很抱歉” “住口,你住口!我恨你!不想再看到你!”艾玛尔愧疚地嘶吼着,要用仇恨来赶走心中那不该萌芽的感情。 直到第二天一早,她才终于用黄沙把儿时的玩伴彻底掩盖,然后向西方大步走去。自始至终杜马斯都不敢走进她的视线,除了带上“黑图腾”,他尽可能多地背上清水和食物,默默跟在她身后,大步走向遥不可及的天边。 ... “喈!”奥库斯一声短促的咒语,双手在身前划了个半圆,不借法杖就使出了顶尖的防御魔法。一面无形气盾凭空出现在他身前,迎上了扑来的库乃尔和夏风。跟着他把手挥向从侧面扑来的嘉欣娜,不等她扑到身前,立刻把她凌空扔了出去。 ... 这一切没有逃过奥库斯的估计,他在夏风和库乃尔突破到身前一丈时已经飘然后退,翩翩身形宛若仙人舞袖。不等三人追来,他又再次往后飘退,转眼间已经退到“灵魂炼狱”那巨大的泥坑边。 “追!”夏风一声低喝,率先向奥库斯追去,却见奥库斯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胜券在握的微笑,站住身形不再后退,甚至不再念动咒语施展魔法。他的表情令夏风一怔,不及细想,蝉翼刀已经斩向他的胸膛,稍后追来的库乃尔和嘉欣娜,也分别把剑和匕刺入了奥库斯身体。 三般兵刃毫无阻碍地一刺而入,却空荡荡毫不受力。几乎同时,奥库斯就突然在三人眼前消失,刹那间就已无影无踪。三人正自奇怪,却听身后传来奥库斯的嘲笑,“我一个简单的‘幻身术’,就能把你们引进那‘画地为牢’的范围,看来你们还真是适合呆在那里。” 三人闻声骇然回头,只见奥库斯悠然背负双手还站在原地,就像根本不曾动过一般。三人一听说“画地为牢”,立刻意识到脚下已经近到离那个大泥坑不足三尺的距离,显然已经是站在了术法结成的“牢”内。 “从现在开始,你们要在这‘灵魂炼狱’接受心灵净化,直到我认为合格为止。”说着奥库斯转身就要走,却又突然回头对库乃尔和夏风说,“待会儿我把你们的同伴也送来,这样你们就可以互相督促,看谁最先成为梦想之邦合格的村民。” 泥坑中那些人在奥库斯施展魔法时就已经在开始欢呼,现在呼声更是高涨。夏风见奥库斯要走,忙快步追上去,竟忘了脚下是法术划出的牢狱。就在他还没意识到这一点时,人已经冲到奥库斯身前。这下轮到奥库斯目瞪口呆了,望着冲到自己面前的夏风,他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 奥库斯那惊讶的目光令夏风意识到了什么,他疑惑地看看自己脚下,再回头看看数丈外的巨大泥坑,他突然笑着跺跺脚向奥库斯示意:“这儿已经出了法术划出来的牢狱吧?” 库乃尔和嘉欣娜一看,也跟着夏风跑过来,三人都没遇到任何障碍和异状。 “回去!”不等她们站稳,奥库斯突然一挥手,暴然而发的气盾立刻又把她们逼了回去,在他心目中,还当这法术是一次偶然失效,他依然想把夏风三人逼回法术的“牢狱”。 三人猝不及防,果然被逼退数步,但他们跟着又冲过来,完全不受任何影响。这下奥库斯终于确信,“画地为牢”的法术果然失效了! 夏风三人两次进出这无形的牢狱,立刻提醒了那些劳动的人们,有人开始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往外走。突然发觉往日的“牢狱”已经不复存在,他们立刻开始向森林中逃跑。刚开始还只是寥寥数人,但在他们的示范下,加入逃亡的人越来越多,片刻间就汇成一支衣衫褴褛的逃亡大军,纷纷跑进了密林深处。 “你的法术好像失效了。”夏风望着奥库斯突然得意地笑起来,“看样子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这个无所不能的天才,终于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幸好别的魔法还没失效!”奥库斯说着突然念起咒语挥动手印,一道炽烈焰火突然随着他的手势飞向夏风,吓得他赶紧倒地向一旁滚开,却还是晚了一瞬,被焰火烧得衣角焦黑,头发也被烧糊了一缕。只有裹在披风中的衣衫没有被火焰所毁。 看到身上完好无损的隐身披风,夏风这才响起自己还有这件宝物。忙念起隐身咒,把身体裹入披风中。奥库斯见状一声冷笑,“在我天眼面前,我看你怎么遁形。”说着瞑目张开天眼。躲在披风中正悄悄靠近的夏风立刻暴露在他天眼前。 “找死!”奥库斯一探手,一只无形的手立刻从手臂上探出,隔着披风遥遥扼住了夏风咽喉。夏风拼命挣扎,却始终不能挣脱奥库斯的掌握,他的手脚不时从隐身披风中暴露出来,不住蹬打挥舞,那情形看起来十分的怪异。 库乃尔和嘉欣娜一看,立刻同时向奥库斯扑去,这令奥库斯不得不分散部分精神力量对付她们。无形手上的精神力量顿时弱了些,夏风这才趁机挣脱奥库斯的掌握,暗骂送他这披风的家伙:早知道这披风几乎没什么用,我还不如干脆就塞进你嘴里! 捂着咽喉退开几步,夏风收起隐身咒,这才看到库乃尔和嘉欣娜在奥库斯层出不穷的魔法攻击下,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他赶紧挡住对方部分攻击大声招呼二人:“咱们奈何不了这家伙,快走!” 三人狼狈地脱出奥库斯的魔法攻击范围,不敢再恋战,慌忙向密林中退去。跑出数十丈才惊讶地发现,稳操胜券的奥库斯并没有追来。 就在三人刚逃出奥库斯视线的同时,一直昂首而立的奥库斯突然痛苦地弯下腰,神情委顿,模样立即像苍老了十岁,面色一片灰败,隐隐还带有一抹暗淡的乌黑。见三个顶尖的技击高手被自己吓走,他才匆忙从怀中掏出一小瓶激发精神力量的“灵蛇血”,涓滴不剩地全倒进嘴里。片刻间他又精神焕发,恢复了那镇定自若的神态。 遥望着夏风三人逃走的方向,以他的“飞行术”现在要追也还来得及,不过他却不敢再追。“灵蛇血”只能短暂地激发精神力量,并且功效一旦过去,自己的精神力将更加虚弱,伤势也会更加严重。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对“灵蛇血”的使用都非常慎重。而自己这一日之内已经连续使用了两瓶,远远超过了普通魔法师使用的剂量。 “枫枞之星”当然不能任别人带走,梦想之邦还有许多自己的学生和精通武技的少年,就靠他们也能对付仅擅长武技的夏风三人。 揉着昨夜被那个暗黑魔法师重伤的身体,奥库斯实在想不通这个大陆怎么还会有一位精神力量完全不输于自己的魔武双修士!对方若不是身有暗伤尚未痊愈,昨晚的胜负恐怕就很难说了。自己拚着受伤勉强将其击败,没想到最终还是让他借着旄马惊人的速度逃脱,这将是自己今后最为可怕的对手!尤其他手中那道闪烁不定的“闪电鞭”,决不在任何魔法秘典记载之列,这是连自己也从未听说过的魔法武器! 缓缓走向不远处的城镇,奥库斯忧心忡忡,从“画地为牢”法术的失效使他知道,梦想之邦还有更大的危机在等待着自己。这是梦想之邦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凶险。 库乃尔三人狼狈地逃进密林后,夏风突然停下来,望向梦想小镇方向:“咱们要马上去把萱萱他们带出来,我不能任他们落到奥库斯手里!” “好!咱们赶紧回去救人!”库乃尔也想到自己的两个同伴和阿莱特王子,立刻就要回头,嘉欣娜却吃惊地瞪着夏风:“你疯了?为了几个游戏中的角色?不过你要继续玩我也不拦你,咱们就此分手,拜了!”说着就要继续跑向密林深处,却见身旁剑光一闪,库乃尔的星流剑突然向自己袭来,嘉欣娜慌忙往后一闪。可对方这一剑实在太突然,依然割破了她腰间的小布袋,“枫枞之星”立刻滚落出来。 “你干什么?”嘉欣娜恼怒地瞪着比自己高出几公分的库乃尔,感到对方无论身材还是剑术,都对自己构成莫大的压力,在这压力下她不敢去捡地上的“枫枞之星”。 “我在不了解奥库斯真面目的情况下,答应过不取‘枫枞之星’,”库乃尔仗剑逼视着嘉欣娜,“但现在我要为帝国带回它!” “你这样做跟强盗有什么区别?”嘉欣娜愤怒地质问。 “‘枫枞之星’本来就是帝国的神器,我只是为帝国拿回属于它的东西。” 嘉欣娜哑然,不住打量着地上的“枫枞之星”和面前的库乃尔,寻找着从她剑下抢夺“枫枞之星”的可能,但在库乃尔那出神入化的星流剑面前,她不敢轻举妄动。 “对了,我还忘了问你,你为何要这‘枫枞之星’?该不是和杜马斯一样吧?”夏风见二人剑拔弩张,随时可能发生流血冲突,他赶忙出言打岔,连连追问嘉欣娜,以分散二人的注意力。 “当然不是!”嘉欣娜瞪了夏风一眼,“我们想要的东西大概是一样,但最终用途却截然不同!” “你最终目标也是‘创世书’?你又是为谁干活?” 见嘉欣娜脸上露出认可的表情,却没有回答后一个问题。夏风对此没有感到意外,想来又是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组织。他想了想,突然笑道:“既然大家的目标都是‘创世书’,咱们何必为这‘枫枞之星’就斗个你死我活?不如等真正的目标重现天日后,大家再决一胜负,如何?” 嘉欣娜心知光有“枫枞之星”也拿不到“创世书”,只一件“枫枞之星”已经耗费了自己好几个月的时间,另外两件神器却还不知道在哪里。如果等“创世书”重现天日后再出手抢夺,这倒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想通这一点后,她恨恨地瞪了库乃尔一眼,这才对夏风说:“好!我同意,不过这‘枫枞之星’先暂时由我保管着!” 说着她就伸手去捡那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手尚未碰到它,库乃尔的剑光就闪了过来,她赶紧缩手跳开。只见库乃尔盯着自己冷冷道:“我不明白你们在说些什么,不过大西帝国的东西,只能由我带回帝国!” “那你就试试!”嘉欣娜恼怒地拔出匕首,“看看你能否拿到它!” 有这个黑猫般迅捷灵活的对手在一旁虎视眈眈,库乃尔也不敢去捡地上的神器。二人正僵持着,只听夏风在一旁以仲裁人的身份举手说:“好了好了,还是我辛苦一点,暂时替你们收起来好了。都不知这是什么世道,你两个想要的得不到,我这个不想要的却不得不帮你们暂时保管。记住了,你俩都欠我一个人情。” 说着夏风走过去捡起“枫枞之星”,随手塞入了自己腰间的百宝囊。两个虎视眈眈的女人都没有出手阻拦。库乃尔想着夏风是为帝国拿回神器的同伴,“枫枞之星”在他手里和在自己手里没什么区别;嘉欣娜则想着夏风不会盲目地效忠大西帝国,“枫枞之星”在他手里总比在这个帝国女武士手里要好;只有夏风心中暗自得意地想:还是做坐享其成的渔翁比较好。 “好了,麻烦解决了,咱们快去救同伴吧!”夏风说着收好“枫枞之星”,率先向梦想小镇方向走去,库乃尔立刻跟了上去。嘉欣娜一看,“枫枞之星”既然已落到夏风手里,她当然不放心,也只得跟着追了上去。 清晨的梦想小镇街道上还没有几个行人,他们对行色匆匆的夏风三人虽然很是诧异,不过却没有多问,更无人阻拦。三人顺利地回到驿馆,立刻见阿莱特和纪萱萱等人焦急地迎出来,纪萱萱抢着对夏风和库乃尔连连发问:“你们一大早到那儿去了?还以为”突然间注意到紧跟在夏风身旁的嘉欣娜,她马上一脸不善地上下打量着对方,“这又是谁?” 虽然在跟夏风斗气,但他突然失踪还是令纪萱萱非常担心。如今见他不仅和库乃尔安然回来,还带回了一个陌生的漂亮姑娘,纪萱萱脸上的焦虑立刻变成了气恼,望向三人的目光全是敌意。 “以后再给你们介绍,大家快走!”夏风没心思回答纪萱萱的问题,拉起她就要走,却被她猛地甩开手说:“你让我走我就走?你以为自己是谁?” 夏风诧异地望着纪萱萱,立刻就猜到她在为什么怄气,他不禁跺足道:“现在不是解释这些的时候,咱们赶快离开这里再说,不然真要晚了!” 话音刚落,就听嘉欣娜接口说:“现在恐怕已经晚了。”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驿馆周围的街道上,已经有不少表情严峻的少年围了上来,默默地拦住了众人去路。而在他们身后,不少村民也跟着围了上来。一个领头的少年满含敌意地盯着夏风和库乃尔说:“父亲把你们当成贵宾,你们却来盗窃庇护我梦想之邦的神器,你们的卑劣和邪恶已经危害到梦想之邦的安全,请交出‘枫枞之星’,然后束手就擒,等候父亲的惩罚!” 一听说是盗窃“枫枞之星”的窃贼,村民们眼中的敌意更盛,众人愤怒的眼光就像带有某种魔力,令夏风他们有种手足无措之感。夏风正要解释,只听一个村民突然向众人高喊:“要他们交出神器!不然打死他们!” ... 众人的愤怒令夏风感到不安,他心知这世上最可怕的是“众怒”,现在自己就是犯了众怒。看看越来越多的人围在驿馆周围,要想安然脱身几乎是不可能了。 “大家听我说!”夏风想让大家冷静下来,但他的声音完全被淹没在众人的愤怒中。只听人群中有人突然高喊:“打死他们!”众人立刻像是被点燃的火药,又像是决堤的洪流,潮水般向夏风等人席卷过来。 第 46 章 第 46 章 海国迷途 “快闪!”夏风拉起纪萱萱转身就往驿馆内跑,库乃尔等人也赶紧逃入驿馆,返身拼命关上大门。两个武士霍里和罗纳毕竟出身大西帝国最精锐的帝国卫队,危机面前表现出了帝国卫队应有的战斗力。二人合力协助库乃尔和嘉欣娜顶上大门,暂时把愤怒的人们挡在了门外,不过在众人一声高过一声擂击下,这薄薄的大门眼看就抵挡不了多久。 夏风拉着纪萱萱逃进驿馆后,立刻制服了几个驿馆内的少年,以免他们与外面的人群里应外合。 本能地先拉起纪萱萱逃命,在夏风心中更多是因为她自保能力相对较弱。不像库乃尔和嘉欣娜,在危险面前都有极强的应付能力。不过在纪萱萱眼里,夏风的举动无疑表明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方才的恼恨自然弱了许多,立刻不记前嫌帮他打倒了驿馆内的少年。 就在众人拼命用一切可用的重物顶住大门,却依然看着它在众人撞击下一点点碎裂之际,门外的撞击声突然停止了,甚至人们愤怒的喝骂也都停了下来,外面一下子静得有些可怕。大家疑惑地从碎裂的门缝中望出去,只见外面的村民完全停止了进攻,只背向驿馆的大门静静地望向大街。驿站内的人们相互对望一眼,都不明白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大家终于禁不住好奇把门打开一道缝,这才看清了外面的情形。 只见外面的大街上出现了许多浑身污秽,满脸污泥的人。他们扶老携幼,人人浑身近乎赤裸,暴露着枯瘦得令人感到恐怖的身体。他们不断袭击街道两旁的人家和店铺,或哀求,或强抢,他们只要一种东西,就是食物。 看到他们夏风立刻就知道,是那些在矿场接受“灵魂荡涤”的人们逃出来了,“画地为牢”的失效让他们同时获得了自由,极度的饥饿令他们顾不得危险,纷纷涌入梦想小镇,乞讨、抢劫一切可以果腹的东西。 他们那瘦骨嶙峋的模样令梦想小镇的村民们震撼了,梦想小镇是梦想之邦的窗口,它的村民在奥库斯眼里是最纯洁高尚的人,所以很少有人被送进过“灵魂炼狱”。不少村民虽然也听说过“灵魂炼狱”,却不知道人在其中会变成这种几近饿殍的模样。他们默默地任这些人拿走一切食物,甚至主动地把食物分发给他们。大家在同类的悲惨命运面前,同情心终于占了上风,超越了任何梦想和感情。 趁着他们被那些苦难者震撼的时候,夏风示意同伴悄悄溜出驿馆,顺着墙根往镇外偷偷逃去。街头成千上万的苦难者吸引了村民们的目光,震撼着他们的心灵,没人顾得上理会夏风等人,众人轻易地逃出了小镇。 逃入森林后夏风才终于松了口气,连连庆幸道:“幸亏那些人出现得是时候,不然咱们真有可能被愤怒的人群撕成碎片!”说到这又不由有些奇怪地自语,“奥库斯到哪儿去了?为何一直没看到他露面?梦想之邦倒底发生了什么事?‘画地为牢’怎么会失效?” 没有人能回答夏风的问题,大家只想着如何尽快离开这恐怖之地。嘉欣娜指着南方对夏风说:“往南不到一百里就是梦想海湾,那里是梦想之邦与外界进行各种物资交易的港口,有许多海船,咱们可以从那儿走海路离开南荒。” 夏风回想从南陵城过来这一路的艰辛,还有那些恐怖的怨灵花树,当然不想再去闯一遍南荒的丛林和沼泽。与库乃尔交换了一个眼神,二人立刻达成共识:走海路离开南荒。 就在夏风一行踏上南去的旅途时,奥库斯也终于在一片怨灵花树林中,追上了梦想之邦的守护法师苍灵。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最为信任的同伴,奥库斯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出卖、背叛的愤怒和痛苦。 “你果然背叛了我!”奥库斯至今仍难以相信,追随自己十多年的忠实助手居然背叛了自己。其实从“画地为牢”法术失效开始,他就知道只可能是施展这法术的苍灵法师,收起了他布下的这些东轩玄门最高深的术法大阵。 苍灵带着一丝遗憾看看前方薄雾蒙蒙的天空,那下面就是生养自己的东轩国了。他轻轻叹了口气,再看看眼前的奥库斯和他那七个得他真传的魔法弟子。苍灵知道,自己想要回归故土的愿望已永远成为不可企及的梦想。 “为什么?为什么会背叛我?背叛梦想之邦?”奥库斯始终没想明白这一点。他知道对苍灵这样的绝顶术法大师来说,权势、地位、财富、享乐等等平常人一生中梦寐以求的东西,对他都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只有像梦想之邦这样的远大抱负才是他终身不懈的追求。正如十多年前,他放下东轩国第一术法大师身份追随自己一样,今天这突然的背叛,也令奥库斯感到不可理喻! “因为,我知道真相!”苍灵的声音就像他的目光一样淡定幽远,“正如你当年知道大西帝国的血腥历史而背叛自己的祖国一样,我也是因为太清楚梦想之邦的真相而背叛了自己的梦想。”说到这苍灵深深叹了口气,“当年我也曾为你的梦想感动过,我是折服于你的抱负而不是你的魔法,才忠实地追随着你几乎走遍了天下,直到建立这梦想之邦。但这十多年来,我渐渐在自己的梦想中迷失了,我已经不敢肯定咱们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对还是错,但要我承认这十多年所作的努力都是错,感情上我做不到,因此我只有逃避,不再去想这个问题,麻木地执行着你所有的命令,直到东轩国南王颜恭海的到来!” 说到这苍灵把目光缓缓转向北方,那记忆中的山山水水恍若又浮现在眼前,“当我知道你想借颜恭海之手,把自己的梦想传到东轩,把我的家乡东轩也建成梦想之邦时,我终于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一个人要承认自己犯下了十多年的错误真的是很难,庆幸的是我做到了,并尽力去纠正这个错误,希望还不算太晚。” “你杀了颜恭海?”奥库斯勃然变色,“难怪我一直找不到他!” 苍灵没有回答奥库斯的问话,只是把目光眷恋地投向北方的天边,“太阳落山了,空寂山这个时候是最美的,离开玄门十多年了,真想回去看看啊!”说到这他遗憾地摇摇头,平静地望着面前的奥库斯,“我知道这已经不可能了,以你的性格绝对容不下任何背叛。” “你既然知道,何必那么多废话?”奥库斯强压下胸中的愤懑和失望,微微摆了摆手,七个弟子立刻呈扇形缓缓向那个神情恬静泰然的东轩族老人围了上去。 “我虽然背叛了自己这十多年来的追求和梦想,却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和解脱。”苍灵似乎想把自己心里的感受跟旁人分享,不过那七个年轻人却根本没心思理会苍灵的感受。开始缓缓念动咒语,七种不同的魔法立刻在场中缓缓凝结。 苍灵翻身下得毛驴,拍拍它的脖子黯然道:“你跟了我这么些年,咱们也该分手了,往北走吧,把我的洞箫带回故土。”说着把手中洞箫挂到毛驴脖子上,然后一拍它的屁股,毛驴在他术法指引下,迈着碎步走入了花林深处。 七种不同的魔法同时向苍灵逼来,分别是风、雷、电、雨和水、火、土。苍灵在暴风骤雨加水火土的包围下,突然仰头冲奥库斯昂然道:“十多年前我的术法败在了你的魔法下,一直以来我都耿耿于怀,只是对你的尊重令我不能再向你挑战。不知今日咱们能否再分别以东轩术法和大西魔法,一较高下?” 奥库斯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若在往日,他当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与顶尖术法大师比试的机会。但现在靠“灵蛇血”支撑的他,不仅不敢勉强施法,甚至还不敢让对方看出自己的底细,不然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会背叛自己。 “你现在是梦想之邦的叛逆,已经没有资格再跟我比试。”奥库斯色厉内荏地喝道。七个弟子在他的示意下,魔法力量陡然加强,那场只在方圆三尺之内的暴风骤雨,几乎把苍灵的身形完全湮没。 苍灵一声长啸,终于出手还击了。东轩术法以气为基础,辅以精神念力,重在“法”而不是“术”,与大西魔法靠灵物加精神力催动的魔法有很大区别。只见苍灵身体周围凭空生出一圈白光,那是用“气”凝成的防护光盾,七种大西魔法造成的暴风骤雨完全不能侵入他身体半分。 “结幽冥七煞阵!”奥库斯精神力量虽然虚弱,但见识还在,立刻出言指点弟子。七名弟子立刻依照他的指点,分站七个方位把苍灵围在中央,然后开始齐念咒语召唤幽冥。此刻天色尚未黑尽,本不是召唤幽冥的好时候,但怨灵花树遮蔽了天日,而林中又有怨灵无数,把这花林造就成一片异于它处的魔域,因此可以打破常规召唤出幽冥。能立刻看出这一点,正是奥库斯见识不凡的地方。 被怨灵花吞噬了肉体的幽冥们开始在虚空现形,在咒语召唤下缓缓向阵中聚拢。最大限度借助外界灵怪的力量,这是大西魔法的特点,与东轩术法尽可能挖掘自身精神上的潜力针锋相对。 形若虚幻的幽冥们在魔法驱动下开始向苍灵进攻了,但一靠近苍灵身前的光盾就立刻湮灭。不过这片花林有太多幽冥可以召唤,它们不断消耗着苍灵的精神力量,渐渐令他光盾的白芒开始缓缓趋弱。 以苍灵的修为,即便不巧置身于一片怨灵环绕、幽冥密布的魔域,“幽冥七煞阵”的威力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也不该轻易败在七个弟子手里啊!除非他的精神力量还维持着另外的高深法术!奥库斯有些疑惑,看看周围在夜风中婆娑飞舞的怨灵花树,他突然明白过来,不由喊道:“这儿被他施了‘画地为牢’!快退!” 说着立刻向后飞退,若在平时,“画地为牢”的法术对他虽然也有些麻烦,却还拦不住他。但此刻他精神力近乎衰竭,“画地为牢”对他来说就是不可逾越的天堑。果然,无论他怎么后退,都退不出这方圆数丈的范围,在如此狭小的范围,“画地为牢”有着最强的法力! 几个弟子有些疑惑地看着有些慌乱的奥库斯,实在想不通法力高深到不可测度的老师,怎么会被“画地为牢”的法术给困住。奥库斯见自己已经冲不出这玄门术法布下的牢狱,忙冲弟子们下令:“快杀了他!快点!”只要杀了施法者,他布下的术法就自然失效了。 七个弟子连忙催动幽冥七煞阵。要分心维持“画地为牢”法术以防奥库斯破阵而出的苍灵,不多时就被那些幽冥突破光盾侵入了身体,他的脸色渐渐转青,然后转灰,最后变成死气沉沉的煞白,那是即将被幽冥七煞阵夺去性命的颜色。 已经必死无疑的苍灵,突然轻轻一声叹息,从怀中掏出了一颗小孩拳头大的珠子,珠子泛着蒙蒙的白光,在渐渐幽暗下来的夜里显得十分耀眼。 “盲龙珠!快阻止他!”奥库斯一见那珠子顿时面如土色,盲龙珠有定法的作用,在大西魔法秘典中被称为“定法珠”,一旦魔法师吃下这珠子,他即便死亡,他生前施展的魔法依然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不会失效! 可惜几个弟子还不太清楚盲龙珠的功效,眼睁睁看着苍灵法师把它吞了下去。苍灵吞下盲龙珠后,死灰色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当初从夏风怀中用玄门“搬运术”借用的盲龙珠,终于发挥了它最大的功效。 ... “快带我出去!”奥库斯无奈之下,只得大声向弟子们求救。剩下的五个弟子面面相觑,从来没有想到过无所不能的“父亲”居然会像落入陷阱的孩子一样无助。“快破开这牢狱把我带出去!”看到弟子们眼中有犹豫之色,奥库斯不由厉声呵斥起来。一个弟子在他严厉的眼光逼视下勉强要施法破牢,另外四个弟子却悄悄在往后退缩。 “回来!”奥库斯一声怒喝,“我平时是怎么教导你们的?要忘掉自私自利的卑劣念头,把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就算我不是你们的老师,你们也不能抛下我独自逃命。” 几个退缩的弟子停下了脚步,脸上似乎有些愧疚。只有一个弟子小声说:“老师,你说得没错,每一个人都不该有私念,所以你也不该为了自己的性命就让我们陪着你送命。你平时教导我们要根绝心中那种,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的卑劣私念和本性,现在该是你用实际行动作出表率的时候了。” 说完那弟子转身就走,不再回头。他这一带头,其余四人也跟着他就跑,一路抵挡着怨灵花的袭击,片刻间就消失在幽暗朦胧的花海中。 奥库斯呆呆地望着远去的弟子们,突然感到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努力全都失败了。这些弟子都是经过自己精心挑选苦心栽培的最优人才和梦想之邦的未来继承者,也是自己梦想最忠实的拥护者和追随者,连他们在生死关头都背叛了自己平时的教导,难道人们心底的私欲就真顽固到不可根除? 奥库斯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缓缓升起来,离开地面渐渐升到了半空。几条怨灵花树的藤蔓正把他高高举起来,他的头顶,一朵巨大的怨灵花在缓缓绽放。奥库斯对周围的一切恍若未觉,目光飘散落在虚空,心中完全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只想着困扰自己的那个悖论,那个大胆的弟子临走前所说的那个悖论。 ... 就在奥库斯缩在怨灵花中苦苦思索困扰着自己的哲学问题时,夏风与纪萱萱、嘉欣娜、库乃尔,以及翼人阿莱特和两个帝国卫士也赶到了南海边,赶到了波光粼粼的梦想海湾。 “啊!总算见到大海了!”对大海有着莫名偏爱的夏风,一见到夜色笼罩的海湾,不由轻声哼起了又一首新“诗”。纪萱萱呆呆地望着夏风,直到他吟完新诗才喃喃问:“你怎么总能随时随地吟出合情合景的新诗?难道你真是天才诗人?” “算你有眼光!”夏风得意一笑,正要接着吹嘘两句,不想一旁的嘉欣娜白了他一眼,揭露说:“天才诗人?不过是善于剽窃别人罢了。” 夏风尴尬地笑了笑,这才想起现在不光自己有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记忆特权了。 “流星!快看流星!”纪萱萱突然指着夜空高兴地跳起来。众人顺着她所指望去,只见天空中不断有流星划过漆黑的天幕,像一阵美丽壮观的流星雨。 “快许愿啊!”夏风也兴奋地起来,像这样壮观的流星雨,人的一生中可看不到几回。纪萱萱听他这一说,不由奇怪地问:“什么是许愿?” 夏风忙把许愿和流星的关系向纪萱萱细细解释了一遍,只见她听完后,果真虔诚地双手合十闭上双眼,默默地许下了一个秘密的愿望。 众人都陶醉在流星雨的神秘和美丽中,只有库乃尔忧心忡忡地望着天际,俊美的脸上竟带着恐惧的神情。在大西族的传说中,流星是灾难的预兆,如此密集壮观的流星雨,该是怎样巨大的灾难啊? 同一时间,在大西帝国京城波塞东,海神庙那高高的观星台上,霍图鲁司神官对着漫天的流星雨也露出惊恐的表情,干着嗓子喃喃自语:“灾难!从未有过的灾难!快记录下来!” 侍从匆忙地记录着,同时小声询问:“要不要立刻报告帝君和元老院?连同我们早就观察到的天日越来越长的异相?” 霍图鲁司神官失神地望着天边的流星雨默然半晌,最后无可奈何地轻声叹道:“不用了,帝国现在正处在最危急的关头,咱们暂时不要用这些不祥的预兆来打击王太后和元老们的信心了。” 波塞东蜿蜒巍峨的城墙外,十万东轩国精锐骑师在烈王蔺啸宇的指挥下,正在对大西帝国的京都作最疯狂的进攻 科罗拉大沙漠那一成不变的枯黄中,终于现出了一点稀疏的绿色,杜马斯兴奋地加快步伐,暂时忘却了体内似乎有条虫子在全身游走的古怪感觉。其实那条虫子正如艾玛尔说的一样,钻入体内后就再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杜马斯还是时不时觉得身体里似乎有它在蠕动。 “这儿是塞姆族的发源地,”艾玛尔淡漠地指着那片绿洲,“我们的祖先就葬在那里。‘黑图腾’原本是要送回我们祖先的陵墓。我们还有少数族人生活在这里,有他们的帮助,三天后我们就可以达到海边。” “我一旦拿到‘创世书’,立刻就把‘黑图腾’送回来!” “不,我会一直跟着你,直到完成我的承诺。” 杜马斯望着面前这眼神刚毅的塞姆女巫,心里不由涌出一种敬意。艾玛尔躲开杜马斯的目光,指向西北方向说:“从这儿往西北再走三天就是一处小海港,我们可以从当地人手里买下一条船,从西海经北海往东去往大西国。” “好!咱们抓紧时间赶路!”航海是杜马斯所长,听说可以走海路回大西帝国,他都有些等不及了。二人默默地走向绿洲,那儿已经有塞姆人迎了出来 在清晨朝阳跃离海面时,夏风一行已经扬帆出发了。昨夜大家草草在海滩休息了一会儿,一大早夏风就前往海港找那些船主商量,最后用两块巴虎的胆精作为代价,雇下了一艘去往波塞东的最大商船“乘风号”。在取出胆精交易时夏风才发现,那颗盲龙珠不知何时已经丢失了,夏风对此倒也没太在意,他不知道那颗盲龙珠已经成为消灭奥库斯最重要的法器。 “枫枞之星”被盗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梦想之邦,不少人开始撤离这里。清晨无数海船与“乘风号”一起离开了海湾,他们是逃离南荒的梦想之邦的村民,但更多人选择留了下来,他们决心团结起来,共同应付将要到来的困难和凶险。 三桅帆船“乘风号”顺着海风向北航行,它的航向是顺着南荒和东轩国的东海岸,绕过亚特兰迪斯大陆最北端的望子角,然后折向西驶入北海,直奔亚特兰迪斯湾。目的地就是大西帝国京都波塞东,大西、东轩和塞姆三个民族共同的圣城。 从梦想海湾出发的浩浩荡荡船队,有难民船,也有满载珠宝货物的各种商船,他们在从南海驶向东海的过程中,不断有船只离开船队靠岸。那是些东轩商船,南荒巨大的财富和珍稀物产,总是吸引着各国冒险者前往。每年都有不少商船带着粮食和各种生活必需品驶入南荒梦想海湾,从奥库斯手中交换各种各样的钻石美玉和南荒特有的稀有物产,然后再带回国内牟取暴利。他们进入东海后就可以随时在东轩国土上登陆,只有少数远洋大商船追随着夏风他们的“乘风号”,只要能平安绕过望子角进入北海,在大西国任何一个港口靠岸,南荒那些货物就能卖个十倍于东轩国的大价钱。 “哎!那晚你许了什么愿?” “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我也能猜得到。” “” 明知道夏风不可能猜到自己许下的心愿,可纪萱萱脸上还是泛起了一抹漂亮的嫣红。枯燥乏味的旅程中,二人总是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喋喋不休,甚至还偶尔发生争吵。不像库乃尔和阿莱特,只是静静地看海,看朝阳升起,夕阳坠落。只有嘉欣娜老是不识趣地跟着夏风,对纪萱萱的白眼视而不见。辛苦盗来的“枫枞之星”在夏风手里,她可不想就这样白白放弃。 在不吵架不闲聊的时候,夏风也合着海涛吟上一些新诗,纪萱萱还跟着学会了几首,没人的时候也轻轻哼上几句。 气温渐渐转凉,十多天顺风顺水的航程,亚特兰迪斯大陆最北端的望子角终于遥遥在望。快到这里时,一路上无所畏惧的水手们神情俱严肃起来,就连纪萱萱的笑容骤然减少了许多。 “干吗叫望子角?”遥望左方海平面尽头那朦朦胧胧的海岸线,夏风忍不住问纪萱萱。突然想起东陵城离望子角好像也不太远,忆起当初和纪萱萱在东陵城第一次相遇的情形,夏风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同时也想念起东陵城的亚辛公子和瑶姬公主来。 纪萱萱眼里却只有隐隐的忧色,低声道:“望子角离极北的冰雪之国最近,那里常有翼人出没。相传东轩有位母亲,因为三岁的儿子被翼人掠走,她就每天都到亚特兰迪斯大陆最北端的海岸,日日遥望北方,希望能等到儿子回来。年复一年,她最后变成了一块矗立在高高海崖上的礁石,成为过往船只最明显的航标。” “真的假的?”夏风诧异地望了望不远处的阿莱特,见纪萱萱眼中隐含忧色,他不由笑着安慰道,“别担心,有阿莱特跟咱们一路,想来那些翼人大概不会为难咱们吧?” “除了翼人,望子角过去是一大片暗礁密布的海域,再加上这一带气候变幻莫测,海上飘泊的水手都称之为‘恶梦之海’,不过这些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经常有海盗在这片海域出没。” “海盗?”夏风没有太吃惊,暗想要是海上没有海盗,就好像陆地上没有强盗小偷一样不正常了。回头看看后面逶迤数十里的船队,这些商船都雇有经验丰富的水手和熟悉海战的武士随船护航,小股的海盗倒也奈何不了大家。便对纪萱萱笑道,“要对付咱们这么些坚固的远洋船,恐怕得一支军队才行。” “不是一般的海盗,”纪萱萱突然压低声音,似乎怕惊动了那些海中的妖魅,“是鱼人!” “鱼人?”夏风一怔,突听高高的桅杆上响起了望水手的高声警告:“右舷三位方向,发现鱼人!” 跟这些水手混久了,夏风也多少懂得些他们的航海术语。他们习惯把船舷一侧分成八个方位,这样两侧加起来共是十六个方位,也就是自己习惯上说的三百六十度。夏风忙顺着那方向望去,只见波澜不兴的海平面上,一个有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美女上身赤裸着飘浮在海中,离船大约不到一里之遥。 “美人鱼啊!”夏风惊讶地瞪大双眼,还没看清那海中女子模样,就感到脚趾一痛,已被身旁的纪萱萱重重地跺了一脚。他不由痛得抱着脚跳起来,还没来得及发火,就听纪萱萱一声蛮横地呵斥:“不许看!” 自由是夏风最为在意的生活必需品,他从来不能忍受别人对自己的干涉,以前那些现实中的女友还没一个敢如此蛮横。不过这一次,他心中并没有失去自由的痛苦,反而有种从未有过的异样感觉。他居然没有对眼前这个蛮横干涉自己自由的女孩发火,只悻悻地瞪了纪萱萱一眼,不满地嘟囔了一句:“这么远,谁看得清楚?” 了望水手的警告立刻令船上骚动起来,一些水手们拿起了武器,神情紧张地注视着海平面,而另一些划桨或操纵风帆的水手则继续着自己的工作,大家的行动显得有条不紊。夏风有些奇怪地问一个水手:“不过是一条美人鱼,这么紧张干什么?” “什么美人鱼?那是海盗!海上最为可怕的海盗!”水手瞪了夏风一眼,大约是在责怪他在这儿碍手碍脚。 夏风只是这条船的雇主,不是船长,所以水手们不会给他任何好脸色。在这些海上讨生活的汉子眼里,只有船长才是仅次于神灵的人。 船长纳尼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西族老人,花白的落腮胡加长年海上飘泊磨砺出的刚烈皱纹,使他看起来像是一块饱经风浪涤荡冲刷的礁石。当夏风和库乃尔几乎同时来见他时,他正稳稳地站在船头,手中执着长长的“瞭望镜”——一种大西魔法师用水晶制作的观察远景的魔镜——仔细地观察着前方的海平面。 “船长,需不需要咱们帮忙?”夏风和库乃尔都是那种在危险面前挺身而出的人,不习惯袖手旁观。不过在纳尼眼里,只有真正的水手才是自己信得过的依靠,这些偶尔在海上旅行的平常人,就算武功再高也不过是些只会添乱的废人。 “不必了!”他继续观察着前方的海平面,心中只希望二人快点离开。夏风却颇不识相地质问道:“你光看着海面有什么用?要是鱼人从海中潜到船底攻击咱们怎么办?” 纳尼船长终于放下瞭望镜,不满地瞪了这个无知的年轻人一眼,“每一条远洋商船都装备有监听水中情况的‘听海器’,鱼人一旦靠近商船十丈之内就会被发现,无论是从海面还是从海底。另外,鱼人力量比起我们来要小得多,没有能力凿穿船底把我们的船弄沉,他们抢劫船只是靠智慧而不是武力。” 夏风脸色有些发窘,没想到这远古商船竟然也装备有声纳系统,而自己对鱼人也实在是太不了解,才会对精于海事的老船长发这种杞人忧天的提醒。悻悻地回到甲板,夏风看着众人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感觉自己还真是个碍手碍脚的闲人。 不时有鱼人从船首或船尾的海平面上冒出头来,他们无论男女都显得非常漂亮秀美,甚至有种天生的柔媚。他们的肤色是一种介于白色和黄色之间的乳黄色,显得非常细腻。人人都长着一头五颜六色的长发,在夏风看来就像是经过染色一样。他们远远地冲船上众人挥手致意,神态友好,面带迷人微笑,实在不像是些靠抢劫为生的海盗。 天近黄昏的时候,“乘风号”终于向左转舵,船身也跟着向左微微倾斜,开始缓缓绕过著名的望子角。这一带气候变幻莫测,纳尼船长不敢等到天明再穿越“恶梦之海”。夏风在纪萱萱指点下看到了那尊矗立在高高海崖上的著名礁石,果然像一个翘首盼儿归的慈母。 天色渐渐晚下来,船队开始进入了一片迷茫的“恶梦之海”,在皎洁的月光下,可以看到海中那些隐约的礁石,有些甚至露出海面,像一只只伏在海面上的狰狞怪兽。 船队在经验丰富的纳尼船长指引下,小心翼翼地穿行在礁石之间,水手们个个神情紧张,各自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再听不到他们豪爽的争吵和粗俗的玩笑。 ... “快捂上耳朵,快用布条塞住耳朵!”纳尼高声命令着大家,同时令桅杆上了望的水手用航灯警告后面的商船。只见后面已经有商船偏离航向,撞在海底的礁石上,缓缓倾侧,最后无声地沉入了大海。它沉下的地方立刻翻起无数白花花的浪花,那是鱼人们在迫不及待地争抢船上的货物和珠宝。 夏风没想到鱼人的歌声诱惑是如此巨大,居然令自己都浑身燥热、意识迷醉起来。这歌声要让什么歌坛天后、情歌王子、玉女歌仙、小甜甜之流听了,非羞愧得自杀不可。夏风赶紧像那些水手一样,撕下一条布带塞住耳朵,可那声音还是像有魔力一般,不断钻到耳朵甚至心灵中来。 “快看!”一个水手突然指着海上兴奋地叫起来,众人顺着他所指望去,只见皎洁月光下,一块巨大的礁石上,两个浑身赤裸的鱼人正向水手们挥手而歌。虽然她们长着长长的鱼尾,却显得尤其妖艳迷人。她们的性感美丽绝对是陆地上的人无法比拟的,尤其她们柔美的歌声,有一种穿透灵魂的诱惑,又像有一种动人心魄的魔力。不少水手在她们手势面前糊里糊涂就跃入水中,奋力向她们所在的礁石游去。但不等他们靠近,两个鱼人已经“咯咯”笑着翻身没入大海,只留下一抹翻飞的浪花。 “快捂住耳朵!千万别听!”经验丰富的纳尼船长在吼叫着。只见那些跃入水中的水手一个个不断沉入大海,就像被人拖入深海一样,再怎么拼命挣扎也无法再游回船了。 水面上又有几个鱼人浮出来,纷纷举起几乎柔软无骨的赤裸手臂向水手们轻歌曼舞。纪萱萱见夏风也目光炽炽地盯着那些赤裸裸的鱼人,明知这是由于那些鱼人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她还是赌气地撅起嘴说:“去啊!别让她们久等!” 夏风不理会纪萱萱的调侃,却突然大声吟起了一首新诗,吐词含混模糊,让人根本听不明白,而节奏又急促明快,跟他以前那些优美动听的诗作全然不同。完全不像在吟,倒像是在大声地念,还合着节奏剧烈地活动着身体,边比划着拳脚边冲大海连续不断地大声念起来:“岩烧店的烟味弥漫,隔壁是国术馆,店里面的妈妈桑茶道有三段,教拳脚武术的老板练铁砂掌耍杨家枪,硬底子功夫最擅长,还是金钟罩铁布衫。他们儿子我习惯从小就耳濡目染,什么刀枪跟棍棒,我都耍得有模有样,什么兵器最喜欢,双截棍柔中带刚” 纪萱萱不知道这是另一个世界最流行的“hip——hop”,是一切音乐旋律的克星。夏风这一念诵,顿时把鱼人那优美动听的旋律打乱,甚至把她们的歌声引得跑调走样,那靡靡之音竟然被夏风的“hip——hop”弄得乱了节奏,失去了它诱惑人的魔力。 夏风一看效果明显,忙招呼众水手:“大家跟我一起来,咱们一起来‘hip——hop’!”说着合着节奏边拳打脚踢,边高声吼道:“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是谁在练太极,风声水起!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如果我有轻功,飞檐走壁!为人耿直不屈,一身正气!哼!”。 ... 众水手边“hip——hop”边奋力划桨,“乘风号”又开始缓缓前进,在纳尼船长的指挥下,借着皎洁的月光,沿着固定的航道缓缓穿行在夜色笼罩下的“恶梦之海”。 走出大约数里,船身突然一颤,像是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渐渐就减缓了速度,最后竟彻底停了下来,无论水手们怎么努力划桨也无济于事。大家面面相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开始有些慌乱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见水手们束手无策,夏风忍不住来到船头质问纳尼。由于夏风方才的“hip——hop”令“乘风号”没有像后面许多船那样,被鱼人的歌声引得偏离航向撞礁沉没,所以老船长一改方才对夏风的轻视,立刻答道:“是鱼人用海草缠住了咱们的船,她们拿不动刀剑,摆弄海草倒是很在行。” “现在咱们怎么办?” “得有人潜入海中割断那些海草,”纳尼若有所思地看看天边,“快天亮了,天亮后咱们再让水手下海潜入船底吧。” 天亮的时候海上升起了一场大雾,十丈之外就再看不清任何东西。大家不得不在原地等下去。如此大雾,任何船只也不敢轻举妄动。 “起风了!”纳尼看着桅杆上飘扬的旗子,一向从容不迫的脸色终于变了,忙大声下令,“快降下风帆,降下所有风帆!” 大风和浓雾同时出现,这在海上几乎是难以遇到的情况,大家偏偏就遇上了。平静的大海开始翻腾起来,波浪也渐涌渐高。风帆虽然收了起来,可船身依然在暴风中剧烈摇摆。 “得有人下海斩断水草!不然船要被狂风刮得翻侧!”纳尼说着转向众水手,只见这些经验丰富的水手均面有惧色,在如此大的风浪中下海无疑非常危险,还不说有众多鱼人在海中窥视等候着。 “我去!” 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众人一看,却是那个到处添乱的年轻雇主夏风。只见他说话间已经脱去衣衫,仅着贴身短裤,口衔蝉翼刀就要下海,一旁库乃尔也突然说:“我跟你去!” “我也去!”纪萱萱不甘示弱,东陵城靠近大海,海边长大的她对水性倒也谙熟。嘉欣娜心知这船要翻了,自己也逃不过灭顶之灾,便也随着二人换上鲨鱼皮的水靠,四人先后跃入大海,潜入水中一看,果然有不少鱼人隐在水中。 潜水也是极限运动项目之一,夏风和嘉欣娜都极为擅长。鱼人虽然在水中异常灵活,但力量太小,对于手拿刀剑的人不敢太过靠近,只在近处骚扰。四人互相保护扶持,一一砍断缠在船舵船身上的水草,终于让“乘风号”重获自由。 当四人靠着船上抛下的绳索爬上“乘风号”时,船已经被风浪席卷着往前飞驰。只见众水手忙乱地操控着海船,纳尼船长则亲自掌舵,神情紧张地盯着翻滚不息的海面,不断调整航向以躲避水中的暗礁。夏风知道自己留在甲板上也帮不上什么忙,只得听天由命地跟着库乃尔等人下到舱中,听着舱外那暴烈如万千野马奔腾的风浪,只在心中暗自后悔:雇什么船不好,偏偏选“乘风号”,这下还真是乘风而起了! ... 第 47 章 第 47 章 冰雪之国 “也许,我要死了!” 浩淼无垠的北海之上,一叶孤舟随着微微起伏的波涛自由荡漾着,似乎完全无人操控。就在这艘单桅小船那狭窄的船舱内,艾玛尔静静地躺在床上,眼神迷离地望着跪坐在床前的杜马斯,只感到心中有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在撞击着自己的胸膛,这冲动随着死亡的来临变得越发强烈。 “不!你不会死!”杜马斯言不由衷地安慰着,同时为她换上一块新的湿布,紧紧压在她发烫的额头上。从离开科罗拉大沙漠尽头的那个小海港后,艾玛尔就一直处于虚弱状态。短短一个月以来,她就一直处在家破人亡悲痛、沙漠长途跋涉的疲劳、误杀同伴的愧疚和海上飘泊的艰辛中,种种压力和打击堆积到一块儿,终于使她病倒在这孤立无援的大海之上。 杜马斯有些愧疚地望着艾玛尔的眼睛,对她恳切地道:“我向你发誓,我会尽最大努力把你治好,你要相信我的能力。” 艾玛尔努力地笑了笑,心中涌过一丝暖流。眼前这个意志坚强、性格刚毅的大西族美男子,此刻是那样的体贴温柔,实在令人难以抵抗他的魅力,就是向月神发过誓也没用! “抱紧我!”艾玛尔心中那种强烈的冲动终于占了上风,它战胜了仇恨、敌视甚至对月神的誓言和死者的承诺。虚弱的塞姆女巫缩在杜马斯宽阔厚实的胸膛上,对着他有力跳动的心喃喃道:“我真的爱上你了,我骗得了别人骗不过自己。在接下来这行将结束的生命中,我不想再欺骗自己,爱我吧,杜马斯!” 杜马斯噙着泪把瘦弱的艾玛尔紧紧拥进怀里,这一刻,他忘记了使命、圣战、责任和仇恨,只剩下怜惜、心痛、愧疚和突如其来的感情,像勃然喷发的火山,又像海上最强烈的风暴,瞬间席卷了他的全身。他忘情而轻柔地吻着艾玛尔滚烫的嘴唇,小心翼翼,生怕伤害到她虚弱的身体。 两人长久地吻吸着,直到喘不过气来才依依不舍地分开。艾玛尔眼里闪过一丝羞涩,在杜马斯耳边悄声说:“这一生中我还从来没爱过别人,我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说着,她垂下眼帘解开了裹在身上的胸兜,把自己彻底暴露在这个独一无二的男子面前。 带着朝圣般的心情,杜马斯把赤裸的艾玛尔再次拥入怀中,深深地吻上她丰润的嘴唇。此时此刻,世间一切烦恼和仇恨俱已消失,只剩下相爱的彼此当感情的风暴渐渐平息,二人静静相拥,一切语言都已成多余,惟有心与心之间在默默地交流。 感受着艾玛尔柔柔的心跳,杜马斯感觉眼帘变得从未有过的沉重,不知不觉在艾玛尔臂弯中渐渐沉入了梦乡。这个决不会为任何魔法巫术影响心智的奇男子,终于在艾玛尔巫术的催眠下,毫无防备地深深入睡,只因为他的意志对爱人不设防。 依依不舍地在他脸颊嘴唇上吻了又吻,艾玛尔才轻轻从他怀中挣脱出来,悄悄来到上面的甲板,对着天上的明月,对着心目中的月神,她双手合在胸前,缓缓跪了下去。 原谅我!她闭上双眼在心中默默祈祷,我违背了对您的誓言,背弃了对巴彦的承诺,背叛了族人的感情。为此,我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一次,我依然会做同样的选择。 如释重负地轻轻舒了口气,她望向舱内依然在沉睡的杜马斯,在心中默默对他说:原谅我欺骗了你,我知道自己再无法抗拒心中的感情,所以只有以生命为代价,拥抱这一生中强烈到无可抗拒的爱恋,哪怕它只有短短一瞬。 作为法力高深的女巫,她完全清楚自己的病根本不足以致命,但如果不能放纵心中那不可压抑的感情,她的生命也就再没有任何意义。如今,她终于刻骨铭心、无所顾忌地爱了一回,生命再无遗憾,该履行对月神的誓言、对巴彦的承诺和对族人的忏悔了。她毅然咬破手指,就着自己的鲜血在甲板上认真地写下了一行字。然后,她依依不舍地看着周围一切,看着船舱中依然在沉睡的杜马斯,心中出奇的宁静。 ——你体内的巫虫没有我灵力的发动,永远都不会作恶,就把它留给你作为记念吧,让它作为我的印记永远追随着你。至于塞姆族的神器,我相信你一定会把它送回来。 带着巨大的幸福和满足,也带着隐隐的企盼,艾玛尔终于轻轻跃入了大海,像一个圣洁的精灵,无声地沉向幽暗无边的海底。 艾玛尔!突然的惊寐令杜马斯从睡梦中醒来,一看艾玛尔不在身边,他像是感应到什么,立刻冲上甲板,只见甲板上空空荡荡,海浪在船舷轻轻地翻滚。 “艾玛尔!”对着朦胧的海面声声高喊,回应自己的只有波涛阵阵。杜马斯陡然觉得天地间就像只剩下了自己,无边的孤独和痛苦向自己包围过来,几乎把自己完全吞没。颓然跪倒在甲板上,他才终于发现那一行血迹未干的留言——对不起,杜马斯,若真如你所说有另外一个世界,记得来找我!永远爱你的艾玛尔! 一定!我向真主发誓! 杜马斯抹去眼角的泪花,昂首遥望东方,在朝霞掩映的天宇下,亚特兰迪斯海湾已经不远了。 狂野的大海在肆虐了小半天之后,终于安静下来,浓雾也终于散去,空气变得出奇的寒冷。“乘风号”上所有幸存者都精疲力竭地瘫倒在原地,对着渐渐清朗起来的天空露出了一丝微笑,这是死里逃生后的轻松。不过他们没能欣慰多久,立刻又为接下来的灾难发愁。 “船几乎全毁了!”纳尼船长在检查了全船之后,不得不向雇主汇报实情,“桅杆折断了两根,船舵已被礁石撞碎,船体出现裂痕,底舱有两处在漏水。我们其实正在沉没,只是沉得慢一点而已。” “快想办法啊!先把我们弄上岸去!” “水手们正在堵住漏隙,不过只能尽量减缓我们沉没的速度。” 夏风有些绝望地望向茫茫大海,“我们现在离陆地还有多远?” “不知道!”纳尼船长遗憾地摇摇头,“这是一片我也陌生的海域,只知道离开我们的航线远远偏向了北方,天气也变得异常寒冷。” “我知道!”一直不曾说话的阿莱特突然指向北方,“远处已经可以看到浮冰,这儿离我的家乡‘冰雪之国’已经不远了。” “翼人的王国?”纳尼面色大变,“我们要遇上翼人,那就再无半点逃命的机会了。” “不是所有翼人都是强盗!”阿莱特不悦地瞪了纳尼一眼,然后转向夏风和库乃尔说,“如果你们信得过我,就把船向北划吧,我可以帮助你们。” “千万别!”纳尼恐惧地连连摇头,“我宁肯葬身大海也不想落到翼人手里。” 夏风与库乃尔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他拍拍老船长的肩头,无奈地说:“咱们现在也没更好的办法,不会比这再糟糕了。划向北方吧!” 纳尼船长看看茫茫大海,心知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克服对翼人天生的恐惧,令水手划向北方,那极北之地的翼人王国。 海上的浮冰越来越多,气候也越来越寒冷,大家都忧心忡忡。只有阿莱特脸上渐渐出现了微笑,话也不知不觉间多了起来,那是看到家乡时的欣慰和激动。 “看!翼人!”有水手突然指着天边高叫起来。众人顺着他所指望去,只见极远的天边,几个像白色大鸟一样的翼人正在空中悠闲地盘旋,他们也发现了“乘风号”,正向这边缓缓滑翔而来。 甲板上的阿莱特突然展开双翼腾空而起,兴奋地迎了上去,同时用母语高声呼唤着自己的同胞,那矫健的身影在空中尤如御风起舞的精灵。 几个翼人也向阿莱特快速迎了上来,他们在空中高呼着彼此的名字,兴奋地拥抱嬉戏打闹着,那如同鹰隼般自由翱翔、时分时合的身影,让船上的众人羡慕不已。 “乘风号”在阿莱特和他的伙伴带领下,避开越来越多的浮冰和冰山,在天色将晚时分,终于抵达传说中的冰雪之国——寒冷而神秘的翼人王国。 “嗷——嗷——”无数翼人在空中嗥叫着围上了大船,他们目光炽炽的盯着船上众人,贪婪地打量着船上的一切,脸上露出鹰隼看到猎物时的表情。其中一个最为强壮的翼人在“乘风号”上空盘旋数匝,终于头下脚上地俯冲下来,站在船头领路的阿莱特忙对他发出一声愤怒的警告。 那个翼人在离船不足一丈时才一昂头突然折身飞起,他双翼扇起的飓风刮得众人脸颊生痛,众水手胆怯地望着四周和空中那成百上千的翼人,完全不敢反抗,只能在心里暗自祈求神灵的保佑。 阿莱特和那个强壮的翼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们的语言对船上众人来说如听鸟语。只有夏风和嘉欣娜这两个靠作弊混进这个世界的“偷渡客”,也靠着作弊手段精通这个大陆几乎所有种族的语言。他们紧张地关注着两个翼人的争吵,手都不由自主地扶上了刀柄。 “阿莱特王子,你一回来就想破坏伟大的鲁布克国王和咱们订下的协议?” “飞狼,他们是我的朋友,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们!” “哈!你居然和陆地人作了朋友?你这是在背叛自己的种族!” “我们首先是人,无论陆地人还是翼人,都是一样的人。” “嘁!”那个绰号“飞狼”的翼人在空中轻蔑地撇撇嘴,“陆地人从来不把我们当同类。” “那至少不包括我的朋友!” 随着两人的激烈争吵,翼人们明显分成了两派,少数翼人追随着阿莱特护佑在“乘风号”周围,多数人则追随着飞狼,意图一哄而上抢劫大船,只是慑于阿莱特的身份一时不敢冒犯罢了。不过却又在“乘风号”周围盘旋不去,显然是不甘心。 “阿莱特,我有必要提醒你鲁布克国王和咱们的协议?”飞狼落在“乘风号”一根折断的桅杆上,明是对阿莱特说话,其实是在鼓动着同伴,“不干涉我们对陆地人的抢劫,这是协议中最重要的一条!” “决不出卖朋友,这是咱们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既然我把他们带到了冰雪之国,就决不容任何人伤害到我的朋友!”阿莱特针锋相对地与飞狼对峙着。他的身份对飞狼是一个难题,飞狼还不敢真正冒犯冰雪之国一个王子,尤其是鲁布克国王最喜欢的儿子。不过要他就这样放弃却又十分不甘心,想了想,他突然笑道:“阿莱特,你要是个男人,咱们就用风中勇士的办法来解决矛盾。赤手空拳跟我比试一场,你要是赢了,我保证所有兄弟都会尊重你的朋友。不过你是要输了,也请尊重我们的权利。” 见阿莱特犹豫起来,飞狼轻蔑地一笑,“怎么?你怕了?” “比就比!”阿莱特说着取下腰上的弓箭递给一个同伴,虽然明知对方是族中有名的勇士,自己根本就没多大机会,但为了朋友和自己的面子,他只得应战。 飞狼得意地笑起来,也跟着解下自己的弓箭。这样就不至于在决斗中发生太大伤亡,免得与鲁布克国王真正翻脸。就在他摩拳擦掌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王子时,却听有人突然说:“等等!” 飞狼诧异地望向那个发话的陆地人,他居然用的是翼人的语言!但更让飞狼惊讶的是他接下来的话,同样是翼人的语言:“我跟你比!如果你是个男人,就跟我比!” 飞狼一怔,跟着爆出一阵压抑不住狂笑,就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可笑的笑话。四周的翼人也都轰然大笑起来,就连追随阿莱特的那几个翼人脸色都变得有些尴尬。一个陆地人居然赤手空拳挑战一个翼人,这对翼人来说不是侮辱,而是一个笑话。陆地人一旦放弃他们擅长的火器和箭弩,在翼人面前就根本不堪一击。 说话者正是夏风,阿莱特与飞狼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那飞狼明显比阿莱特强壮得多,而阿莱特又是重伤初愈,显然不是飞狼的对手,所以他只有挺身一战。至于胜负,对从来没与翼人交过手的夏风来说,一点把握都没有。 阿莱特刚要阻拦,夏风已握住他的手,用平静的目光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阿莱特,你应该相信我。” 夏风眼中的自信感染了阿莱特,他凝视夏风眼睛数息,然后拍拍他的胸脯以示鼓励和信任。他心知这个朋友善于应付各种挑战,天生就有一种冒险的素质。盲龙、人狼、巴虎都没奈何得了他,与那些猛兽比起来,飞狼就实在不算什么了。 虽然听不懂翼人的语言,但看到夏风取下蝉翼刀放在一旁,甚至脱下了披风,纪萱萱也猜到他是要跟翼人决斗,知道翼人厉害的她不由急道:“你你疯了!没有弩弓火箭,不用任何兵刃,一个人根本伤不到空中的翼人。” 夏风也非常清楚这一点,不过只要对方想战胜自己,就必须赤手空拳接近地面,那就有机会。所以他对纪萱萱轻松地笑了笑,示意自己有办法。然后缓缓走向船头甲板,那里相对比较开阔,走过嘉欣娜身边时,这个同样精于各种冒险的极限运动好手突然小声指点了一句:“靠近桅杆,机会多一些。” 夏风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不过依然走到了船头开阔的甲板。四周的翼人鼓噪起来,齐齐为飞狼加油,在族人的鼓噪声中,飞狼得意洋洋地解下弓箭扔给一个同伴,然后从桅杆上一跃而下,却不立刻进攻,而是示威一般在夏风头顶上方一掠而过,然后缓缓在空中盘旋起来,不住向族人们展示他在空中的技巧和力量。 在四周翼人震耳欲聋的鼓噪声中,夏风平静地站在船头甲板上,用眼角余光关注着空中飞狼的举动。只见在空中盘旋数匝的他,终于开始降低高度缓缓向自己靠近,不住寻找着出击的时机。 夏风虽然从未与翼人交过手,却在东陵城也亲眼目睹过翼人抢劫,尤其与阿莱特共同冒险一个多月,对翼人的行动特点基本上了然于胸。心知他们可怕的不仅是在那一对异常强壮肉翼,更在那一双灵活自如的脚,他们赤裸的双脚像手一样灵巧,脚趾修长有力,一旦被他们抓上半空,就只有等着摔死的份。而他们的反应速度也明显比普通人快上许多。 飞狼终于开始进攻了,只见他突然高速俯冲下来,在快要接近目标时又猛地一个折身,瞬间绕到夏风身侧,双脚灵活如爪,扣向夏风肩胛和腰带。 ... 缓缓在空中盘旋两圈,他再次降低高度靠近目标,然后鹰隼般向夏风扑来,却又在真正接近对方时突然折身飘开,肉翼扇起的烈风激得夏风鬓发飞扬。飞狼知道自己不可能一击得手,所以只是不断扇起烈风试探对方,只等他露出破绽或疲态。反正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根本不用着急。 夏风发现对方并非有勇无谋之辈,他完全不给自己反击的机会,只等自己精神松懈露出破绽才真正出击,如此一来自己就非常被动了,主动权完全在对方手里。 飞狼在试探了十多次后,终于开始真正攻击了。他双脚在空中连环踢出,加上那俯冲而下的速度,就连夏风也无法躲闪,只得护住要害,用双臂抵挡飞狼的双脚。飞狼知道对方身手敏捷远超普通陆地人,自己若被他扣住手脚的话也有些危险,所以不敢再尝试把他抓上半空,只靠着闪电般的飞翔速度和双脚的灵活,不断对他施以打击。 ... 夏风踉踉跄跄连退十余步,后背靠上桅杆后才站稳。方才他脸上重重挨了对方一脚,此刻脸颊一片青淤,看起来十分狼狈。 飞狼再次长啸着从空中扑下来,凌空踹向夏风头顶。却见夏风突然如猿猴一般,抓住缆绳三两个起伏就爬上了高高的桅杆,速度快得超乎想象。没等飞狼明白过来,高度已超过他的夏风猛然凌空一跃,灵猫一般从空中向他扑下来,飞狼大骇,赶紧返身想躲,可惜仓猝之间速度已失,躲开了上半身却没躲过脚。只见夏风空中飞人一般越过数丈距离,在半空中抓住了来不及逃开的飞狼,那铁箍一样的手一下子凌空扣住了飞狼的脚腕。 飞狼身子一沉直落向甲板,他赶紧扇动双翼拼命拔高身子,同时拼命甩动腿脚想把夏风摔出去,但在夏风铁箍一样的手掌握下,再怎么挣扎也无法摆脱纠缠。他只得另一只脚去掰脚腕上扣着的手,不想也被夏风就势扣住。二人此刻情形就如苍鹰抓着猎物一般,高高飞上半空。只是这一次,猎物抓住了苍鹰的爪子。 夏风在空中突然收腰蜷起双腿,向上猛然踢向飞狼胸膛,飞狼本能地以双臂护住面门和胸膛要害,在夏风双脚连环攻击下毫无还击办法,一时十分狼狈。危急之下,飞狼突然收起双翼,自由落体般直直地往下掉。只要把对方摔死在冰上,自己就算摔伤也顾不得了。 半空中高速落下的二人瞬间就下降了数十丈,直直落向海上的冰山。“乘风号”上的人不由惊呼起来,就连翼人们也都发出了紧张的呼叫。 突然的失重并没有令夏风慌乱,这得益于极限跳伞的经验。他就势抓着飞狼把他按到身下,二人在空中的翻滚纠缠中,力量更大的夏风占尽上风,转眼间就骑到飞狼腰上,扼住他的后颈高声警告他:“再不展开翅膀,咱俩都得摔死!” 望着迎面向自己飞速扑来的坚冰,飞狼胆怯了,赶紧展开双翼。二人身形同时一缓,在几乎要撞上冰面时终于勉强拔起了身子。见飞狼空中一个翻身还想把自己甩下去,夏风双腿紧紧夹住他的腰,一拳砸在他肉翼上,喝道:“再耍花招我先折了你这对翅膀!” 飞狼背上吃痛,不敢再作挣扎。只得在夏风示意下缓缓落到“乘风号”的甲板上。纪萱萱立刻高呼着迎上来,众水手也纷纷鼓掌欢呼。只有那些翼人哑然无语,就连阿莱特的脸上都有悻悻之色。一个翼人被陆地人击败,这是整个种族的耻辱。 夏风留意到阿莱特神情沮丧,忙丢下向他祝贺的纪萱萱和库乃尔等人来到阿莱特的面前,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别把这场决斗放在心上,不过是飞狼不了解我,大意了而已。翼人依然是空中最好的勇士,令人羡慕佩服。” 阿莱特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庆幸说:“你才是最好的勇士,几乎无所不能,幸好我们是朋友!” 翼人虽然抢劫成性,却也信守诺言,没有再为难“乘风号”上所有人。纳尼船长这才让众水手把船停靠在一处浅湾,然后指挥大家抓紧时间修复船体。趁此机会,夏风和库乃尔等人则在阿莱特的盛情邀请下,去拜见阿莱特的双亲,冰雪之国的国王和王后。众人在一片莹白的冰面上走出大约数十里,终于看到一座巍峨的洁白宫殿,完全用晶莹的寒冰雕琢而成,像一座童话中的水晶白玉城堡。那是亚特兰迪斯大陆上传说的冰宫。 盛大的宴会在冰宫中隆重举行,那是为庆祝阿莱特王子平安归来,同时也为答谢夏风和库乃尔对王子的救命之恩。鲁布克国王和王后就像任何一对想念儿子的父母,现在也是好客的主人,他们的热情驱散了冰宫的寒冷。 “库乃尔,你跟我来一下!”在欢宴行将结束的时候,阿莱特悄悄来到库乃尔身边。在他的示意下,库乃尔躲开众人注意跟着他来到冰宫外。在这片空旷无人的晶莹世界中,阿莱特突然兴奋地拉着不明所以的库乃尔的手说:“我答应过要带你一起飞,现在终于可以履行诺言了!” 库乃尔犹豫了一下,不过对天空的向往还是战胜了一切顾虑。趁着酒性,在阿莱特示意下,她红着脸小心翼翼地伏上阿莱特背脊,尽量避开他的肉翼,以免影响他的飞行。 库乃尔虽然是女人,可身材绝对算不上娇小,阿莱特起飞的时候十分吃力,不过他还是借着从高处滑下的冲力展翼而起,带着她渐渐飞上高空。 “慢一点!阿莱特!求求你别别飞那么高!”库乃尔此刻就像任何一个胆小的女孩一样,刚开始还紧闭着双眼不敢睁开。当她终于睁开双眼时,不由吓得抱紧了阿莱特的脖子,直到渐渐适应了身在半空的感觉,才发觉天空是那样幽远,星光是那样璀璨,下方那巍峨的冰宫像水晶玩具一样晶莹。巨大的冰原在下方快速掠过,自己就像驭风飞翔的仙女。 “看!那儿是雪貂山,小时候我常去那儿玩,”阿莱特像个孩子一样兴奋,不断指着下方的景色向库乃尔介绍,“那儿是冰雪谷,经常有白熊出没;远处那座天柱峰是冰雪之国的最高峰,埋葬着我们的祖先”千篇一律的冰原,在阿莱特眼里是那样丰富多彩。 “太美了!就像梦中的景色!”库乃尔眼光迷醉地喃喃道。从空中俯瞰一望无际的冰原,遥望苍茫深邃的天宇,一切都跟自己熟悉的世界完全不同,是那样神奇而美丽。终于,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静静地滑翔,忘了时间,忘了距离,眼里是冰雪世界的壮阔和美丽,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就只有彼此的心跳。 当阿莱特终于收起双翼缓缓落到一座冰山上时,远处的冰宫早已被甩到遥远的地平线以下。二人站在高高的冰峰之上,举目遥望极远的天边,冰雪之国的天空,就算是黑夜也显得是那样明亮晶莹。 “知道吗,库乃尔,”寂静中,阿莱特突然转过头来,碧蓝眼眸中闪着异样的光芒,直视着库乃尔的眼睛轻声说,“我真希望可以永远这样飞下去,永远!” 库乃尔垂下眼帘,俊美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心中第一次涌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异情愫。在这个比自己矮半个头的翼人少年面前,她竟有种软弱无依的感觉,紧紧握住阿莱特伸过来的手,两人十指纠缠,久久不愿松开。 轻轻靠在阿莱特肩头,库乃尔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他赤裸的胸膛。这个少年臂膀并不强壮,甚至还有些赢弱,令她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本能的怜惜和珍爱,就像那是一件易碎的瓷器。可他又有足够的力量把自己带上蓝天,体验那从未有过的精彩。 整夜,两人静静相拥着不再说话,一切的语言似乎都已成为多余,只有默默相对的目光,才能传递心中那无可言诉的相知、相怜和相惜。 当清晨第一缕朝阳刺破天宇时,阿莱特才在库乃尔耳边轻声说:“你该多笑笑,我记得你笑起来很美!” 库乃尔的脸色再次泛起红晕,她果真转过头来,带着一丝羞涩嫣然一笑。那笑容虽然短暂,却宛若只在暗夜里绽放的昙花,只一现就足以令百花失色。 “咱们回去吧,别人会担心的。”库乃尔望向来路。她可以暂时忘掉自己的使命,却不可能永远放下自己的责任。 “好吧!”阿莱特有些依依不舍地看看四周,然后负起库乃尔,展翼飞往冰宫方向。 数日之后,“乘风号”终于在纳尼船长和水手们手中修复,虽然折断的桅杆一时无法找到替代,但靠着船浆和简易的风帆,它依然可以抵达波塞东港口。 仍然由阿莱特为大家领路,他一路指点着纳尼船长避开冰山浮冰,直奔南面的亚特兰迪斯海湾。当大家横跨北海,终于隐约看到亚特兰迪斯大陆那朦胧的海岸线时,阿莱特满怀希翼地来到库乃尔面前。“我要回去了,”他碧蓝的眼眸中闪动着一种兴奋的光芒,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短箭,双手捧到库乃尔面前,“在我们翼人的风俗中,这支刻着名字的箭只能送给自己爱上的姑娘。一旦她接受了这支箭,无论天涯海角,刀山火海,就再隔不断彼此的相思和超越世间一切束缚的爱恋。现在,我想把它送给你。” 库乃尔静静地望着阿莱特,好半晌没有说话。她的神情木然,目光就像海上的冰山,又像是她的剑一样冰凉。“对不起,阿莱特,我不能接受。”她终于小声而坚定的说。 “为什么?”阿莱特眼里的兴奋和希翼,转眼间变成了意外和惊讶。 “因为”她终于躲开阿莱特置疑的目光,稍稍踌躇了一下,才犹犹豫豫地说,“我心中其实另有一个一个人” “谁?他是谁?”阿莱特的眼睛追逐着库乃尔躲闪的目光,恨不得看到她的心里。 “他是他是唯一一个击败过我的勇士。” “他到底是谁?” 库乃尔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把目光转向一旁的夏风。阿莱特顺着她目光望去,陡然间就明白了,以库乃尔的身手,大概也只有无所不能的夏风才有可能战胜她。阿莱特眼里泛起深深的失落,黯然垂下头,缓缓折断短箭轻轻抛入大海。就在大家忍不住要出言劝慰他时,他突然跃出船舷,在即将落入大海瞬间突然张开双翼,掠着浪花冲天而起,转眼间便直冲上高空。依依不舍地在“乘风号”上空盘旋数圈,才毅然扇动双翼飞向北方,不再回头。 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云海深处,夏风才遗憾地收回目光。库乃尔方才的表白让他既感到意外,又有些尴尬,同时也有点隐隐的得意和成就感。总觉得该对这个暗恋自己的冷美人说点什么,便搓着手呐呐道:“库乃尔,我我不知道” 库乃尔没有理会身旁的夏风,目光只竭力透过眼中的泪花凝视那云海深处,希望再看最后一眼那个孤傲纤弱的身影。终于,天空中再没有他任何踪迹,库乃尔眼里的泪水不可抑制直涌出来,她捂住双眼,笔挺如剑的腰身慢慢软弱下来,缓缓跪倒在甲板上。 “对不起,阿莱特,对不起!”她喃喃道,声音哽咽哑涩,她祈求神灵能让阿莱特听到自己的道歉,明白她心中那无法承受的痛楚。 ——孩子,阿莱特是冰雪之国的继承人,他不能抛下他的王国,也不能接受一位异族作王后。你如果真的爱他,一定知道该怎样做。 鲁布克国王的话如尤在耳,库乃尔流着泪在心中默默祈祷:阿莱特,你会是一个好国王,会有许许多多翼人姑娘爱上你,忘掉我吧,忘掉你爱过的库乃尔。 夏风望着跪在甲板上,双肩不住抽动着无声哭泣的库乃尔,渐渐明白了什么。他刚想上前安慰两句,却听身旁有人重重地冷哼了一声,转头一看,却是纪萱萱一脸嗔怒地瞪着自己。见夏风终于回过头来,她却突然一转头,转身就走。 “萱萱!”夏风刚想去追,却又停下脚步,看看依然在无声抽泣的库乃尔,他犹豫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先安慰这个出生入死的伙伴。 “你艳福不浅啊!”见他在两个女孩之间犹豫,嘉欣娜不怀好意地白了他一眼。夏风只觉得这真是天大的冤枉,不过他没有理会嘉欣娜的调侃,而是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走上前,默默把一直在无声抽泣的库乃尔拥入怀中。 躲在不远处等着夏风追来的纪萱萱终于失望了,看到他拥着库乃尔的情形,她陡然间就想起了那晚在怨灵花丛中的那一幕,她的泪水也跟着汹涌而出。恼恨、伤心、失望、痛苦种种感觉接踵而来,几乎令她无法承受。她猛然拔出光明圣剑,一剑剑砍向船舷,嘴里不住低喝着:“砍死你!砍死你”她似乎把那船舷当成了夏风。 “快看!波塞东!”一个水手突然指着远方高呼起来,声音中没有看到故土的喜悦,只有莫名的震惊和慌乱。他那异样的喊声吸引了众人注意,不由把目光转向远方那朦胧的港湾,众人的脸色也立时变得十分惊讶。 只见遥远的海平面尽头,朦胧的波塞东城隐约笼罩在一片尘烟和火光之中 曾经是最威严肃穆,同时又不失高贵美丽的大西帝国京城波塞东,此刻就像一个被撕碎了衣袍遭人蹂躏的贵妇人,全城笼罩在一片火海和混乱之中。东轩国十万精锐骑师,在烈王蔺啸宇不惜一切代价猛攻的死命令下,在付出伤亡过半的惨重代价之后,终于抢在大西帝国西征军赶回救援之前,攻破了这座三个民族共同的圣城。 “凯旋门!我终于可以昂首而入了!神圣太阳城啊,终于在我手里收复了!”烈王蔺啸宇激动得热泪盈眶,踏着满地的尸骸,兴奋地纵马驰过高高的石门,遥望被攻克的大西帝国京都——百年前东轩人的神圣太阳城,他心中的成就感达到了顶峰。 “烈王殿下万岁!烈王殿下万岁” 在沿途士卒的高呼声中,烈王蔺啸宇纵马驰过宽阔笔直的长街,直奔波塞东大神庙。大西帝国理查德帝君和叶赛亚王太后,以及元老院众元老和帝国众多高官贵族,大都在破城前从港口坐船逃离了波塞东,帝国宫殿已经没有任何征服价值和意义。他毫不犹豫地直奔这次战役的最终目标——波塞东大神庙内那座神圣祭祀塔。 守卫祭祀塔的大西国卫队已经换成了烈王的虎贲营,望着这座落入自己掌握的巍峨石塔,蔺啸宇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烈王殿下,没有神器,咱们守着这祭祀塔也没用啊!”紧跟在他身后的天相法师小声提醒道。蔺啸宇突然哈哈大笑:“谁说一定要用神器?”他得意地环视了身后的众将和幕僚一眼,然后用马鞭一指祭祀塔,“没有神器,难道咱们不能把它拆了?” 众人一怔,不由面面相觑,脸上都有震惊之色。天相法师更是小声阻拦:“不能啊!殿下!这是远古神灵留下的神迹,咱们若没有神器,决不能贸然尝试打开!” “谁说的?”蔺啸宇傲然一笑,“若要说神灵,现在我就是神灵,即将诞生的末世之神!”说到这突然想起天相提到神器,他忙回头问众将:“瑶姬公主有消息没有?” 一个将领拱手禀报道:“苍冥法师回晋城后,立刻解除了公主所中的邪术,公主已经恢复了神智。目前正由苍冥法师和御林军边统领亲自护送,不日即将抵达波塞东。” “不等了!”蔺啸宇断然一挥手,“立刻征集民夫,挖开这祭祀塔!” 众人还要劝阻,蔺啸宇一抬手阻止了众人的劝谏。他收起笑容冷冷环视了众人一眼,“这事就这么定了,谁若再要阻拦,就以抗命论处!” 众人顿时噤若寒蝉,在烈王的分派下,几个将领立刻分头去着手准备,开始在全城征集民夫,准备掘开这座巍峨宏大的神圣祭祀塔。 在波澜不兴的亚特兰迪斯海湾,离波塞东港口不足百里之遥,“乘风号”缓缓飘浮在海上。船上的众人从纷纷逃离港口的水手和难民口中,已经知道了那里发生的一切。一座被敌国攻破、尤在战火中挣扎的城市,对任何人来说都如同恐怖的地狱。无论船长纳尼还是众水手,都不敢再往前。 “放下舢板,我要去波塞东!”库乃尔遥望烟火弥漫的波塞东,平静地对纳尼船长下令。一旁的夏风忙阻拦道:“算了吧,库乃尔,你的帝国首都已经沦陷,你还去做什么?像你这样漂亮的女人一旦落到那些被流血和死亡激发出一切罪恶的士兵们手里,遭遇会非常恐怖!” “我是帝国的军人,我热爱我的国家。”库乃尔感情复杂地遥望着被战火笼罩的故土,生养了自己二十三年的波塞东,缓缓道,“虽然我的祖国、我的族人带给我的,不止是荣耀和幸福,虽然正如奥库斯所说,在它那灿烂辉煌的外表之下,也充满了罪恶、血腥和黑暗,但我依然热爱着它,毫无保留,也没有任何条件。” 夏风还想说什么,库乃尔已回头用眼神阻止了他。望着这个曾经出生入死的伙伴,她平静地说:“我的职责也不允许我在帝国最危急的时候逃离战火,从这一刻起,我将以自己微薄之力去拯救我的国家和民族,不计成败。” 小舢板放了下来,库乃尔跃上了舢板,追随她的,只有那两个忠诚的帝国卫士霍里和罗纳。二人奋力划起双桨,把小舢板缓缓划向不远处的波塞东。自始至终,库乃尔都没有提起“枫枞之星”,与帝国的命运比起来,神器已经不重要了。也或许她知道,这一去,恐怕就再难有生还的机会,自己已没有能力保护神器的周全。 众人用尊敬的目光目送着远去的舢板,只见手扶剑柄傲立船头的那个大西族女子,她那曲线柔和的背影就像岩石一样刚强。 波塞东那座举世闻名的祭祀塔旁,一桩前所未有的浩大工程正在进行。要完全拆除这座数百丈高的石塔,即便征集百万民夫在短时间内也做不到,何况波塞东城现在只剩下老弱妇孺,所以只能在石塔南北相对的两侧,用火药分别炸出一个大洞,然后让民夫不断挖掘,从两个方向直开凿向石塔那神秘莫测的内部。 “烈王殿下,大西国二十万西征军分三路正在逼近波塞东,前锋离波塞东城已不足三百里,领兵的是大西国战功最著的麦克雷元帅!” 若要在以前,蔺啸宇倒是有心与这个闻名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的大西帝国常胜元帅一决高下,不过现在他却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示意眼前将领不要用这等俗事来烦他。他只紧紧盯着工地现场,关注着众多民夫兵卒在石塔周围忙碌,对呛人的的尘土味也恍若未觉。 那将领还想说什么,但一看烈王的神情,他只得暗自叹了口气,默默离开这热火朝天的工地,独自去安排大军作必要的战备。曾经战无不胜的东轩轻骑,已经要面临灭顶之灾了! “开了!”民夫兵卒同时发出一阵欢呼,一个灰头土脸的将领跌跌撞撞地跑到烈王面前,兴奋地大声禀报道:“殿下!已经挖通了,我们已经挖到了石塔的内部。” “好!”蔺啸宇兴奋地一甩玄色大氅,“立刻让二十名勇士带上火把,进去探上一探!” 二十名武功高强,胆大心细的勇士很快就召集起来。众人带上火把弩弓刀剑,用绳索把彼此身体连在一起,带着惴惴不安和对未知世界的恐惧,缓缓进入了那个黑黢黢的大洞。 第 48 章 第 48 章 司芬克斯 喧嚣的工地突然静了下来,众人带着好奇、期待和紧张的心情,默默盯着那个吞噬了二十名勇士的黑黢黢岩洞,没人敢发出半点声音。他们已经进去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一直毫无声息,按说就算这座石塔异常宽阔,不过如果是走直线的话,也早该从另一侧开出的大洞中穿出来了! “再派五十名勇士!”烈王蔺啸宇终于等得有些不耐烦了,立刻对身旁的将领下令。很快又有五十名勇士进入石洞,但依然一去就再无踪影,也无半点生息。就在蔺啸宇准备派出第三批勇士时,突听周围的工匠和兵卒齐齐欢呼:“出来了!出来了!他们出来了!” 只见最先进入石塔的二十名勇士,依然用绳索连系着彼此身体,连成一串缓缓从另一侧的洞中走了出来,他们立刻就被带到了烈王面前。 “快说!石塔内有什么?”烈王急切地追问众人,神情异常兴奋而紧张,这是他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兴奋和紧张。 “不知道!”二十名勇士纷纷摇头,神情显得有些木讷呆滞。 “不知道?”蔺啸宇一怔,“你们二十人进去这么久,难道就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道!”众人还是纷纷摇头。 蔺啸宇面色一沉,声音陡然严厉起来:“你们若什么都不知道,我还留你们做什么?我再问一次,你们进入石塔后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见。”众人纷乱地回答,神态举止已与常人有些不同。不过蔺啸宇却没留意到这一点,只觉得众人无视自己的权威,不由面色一寒,指着其中一个对随从武士吩咐:“给本王拖下去斩了!” 那名勇士立刻被拖了下去,不一会儿血肉模糊的首级就送到烈王面前,烈王满意地点点头。却见剩下那十九名勇士神情全然不变,对同伴的死完全无动于衷。 “我再问一遍,你们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到。”剩下的武士还是纷纷摇头。烈王终于彻底被激怒了,猛然拔剑亲手斩杀一人,然后用血淋淋的剑指着众人质问:“石塔内有什么?” 众人的回答依然不变。烈王暴怒地连杀数人,这时,却听工匠兵卒们又在呼叫:“出来了!他们也出来了。” 第二批五十名武士也缓缓从另一侧出来,烈王立刻舍了这些什么也不知道的武士,转向那些刚出来的冒险者。谁知他们的回答也和第一批武士一样,没人知道石塔内究竟有什么。这下烈王终于看出了其中蹊跷,其实以他的才智早就该看到这种异常,只是在破开神圣石塔的巨大兴奋和期待下,一时间竟糊里糊涂枉杀了数人。 呆呆地望着黑黢黢的石洞,蔺啸宇终于明白,就算派再多的勇士进去,结果还是一样。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听身旁的天相法师突然小声说:“据远古史料记载,这石塔的建造形状,能汇聚宇宙中某种神秘的力量,对擅自进入它内部的人有莫大危害。” “也许,有‘龙血丹’会好一点。”蔺啸宇若有所思地望着岩洞,接着突然回头问身后的随从,“瑶姬公主到哪里了?” “公主在边统领和苍冥法师护送下,即将抵达波塞东。” “好!暂时封锁关闭石塔,等候他们的到来!”烈王终于奈压下心中那强烈的冲动,暂时把冒险的念头强压了下去。 一小队衣甲鲜明的东轩御林军,在混乱肮脏的波塞东街头显得异常惹眼,那些在前线浴血奋战浑身污秽甚至伤残的西征军兵卒们,对这些坐享胜利成果的御林军抱有本能的敌意和仇视。但他们不敢把这种态度表露出来,因为走在队伍前面的,是东轩国第一剑士,御林军统领边长风,而他身旁,还有东轩玄门最著名的术法大师苍冥。 缓缓控马走在敌国的都城街头,边长风心中并没有征服者的荣耀和成就感,只有说不出的压抑和震撼。满目疮痍的波塞东和自己上一次见到时已经截然不同,随处可见的尸骸,不时耳闻的妇孺哭泣和求饶,以及同胞那充满兽性的欢呼,都在刺激着他坚韧的神经。即便出身行伍,他也决没有想到战争会是如此血腥、残忍和不可理喻。 边长风对这趟差事满心厌恶,若不是有虞帝手谕,一定要他这个御林军统领亲率部下,与苍冥法师一起把刚恢复了神智的瑶姬公主送到波塞东,送到烈王军中的话,他决不愿眼看着瑶姬公主满目忧郁,却依然把她送给烈王。 前方街头小规模的战斗阻住了这一队送亲的御林军,边长风不满地拦住一个西征军将领质问:“前方怎么回事?你们不是已经完全控制局势了吗?” 那将领见是边长风,忙收起狂傲恭恭敬敬地答道:“本来是的,不过近日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大西剑术高手,他在波塞东大街小巷神出鬼没,刺杀了我方不少将领,还联络了许多躲藏在波塞东的大西武士,不断对我军进行骚扰攻击,十分令人头痛。不过今日他们终于被咱们牢牢围困在了前方,很快就要被全部歼灭!” ... 战场渐渐向这边移来,一个身材瘦削的武士突然吸引了边长风的目光,只见他黑巾蒙面,一柄星流剑带着“哧哧”轻啸在人丛中纵横捭阖,虽然他早已浑身浴血,肩头还插着一支断箭,但依然无人能挡。 是她!边长风一惊,只一眼他就认出了这个和自己交过手的星流剑击的女传人,只有她的剑才有这样快捷迅疾的速度和神出鬼没的轨迹。边长风犹豫起来,虽然与星流剑击的传人作殊死决斗是他的夙愿,但此刻,他却实在不想和对方交手。 她身边的同伴在一个个倒下,最后只剩下她孤身一人,在东轩武士重重围困下作无谓的挣扎。东轩武士在伤亡惨重之下,纷纷向后退开,拿起弓箭端起劲弩瞄准了这个顽强的敌人。她终于放弃了战斗,面对数百支箭簇平静地捋了捋金色的鬓发,蒙面的黑巾飘落下来,露出她那张俊美坚毅的脸。 一见是个漂亮的女人,东轩武士纷纷鼓噪起来:“放下武器,饶你不死!” 她在众人的鼓噪声中平静地擦去脸上的血迹,恬淡的目光越过包围自己的东轩武士,留恋地看了看四周,看了看那满目疮痍的家乡波塞东;然后,她的目光越过波塞东巍峨的城郭,落在极北的天宇,落在冰雪之国的上空。她的眼里泛起一丝温柔,饱含柔情地喃喃念叨了一个名字。最后,她缓缓把剑横向了自己咽喉。众人遗憾地放松弓弦,心怀敬意地任她有尊严地自决。就在这时,半空中突然扑下一道白影,凌空拦腰抱住她的身子,跟着便冲天而起,来去如风! “翼人!”众人大叫着把箭射向空中,数百支强弓劲弩送出数百支带着死神轻啸的箭簇,如猝然飞起的蝗虫,箭羽刹那间便钉满了两人的身体。二人直直从半空中落下来,落在街边的屋檐上,他们的身体上插满了羽箭,把他们穿在了一起。 “阿莱特!” “库乃尔!” 二人同时呼唤着对方的名字,没有惊喜,没有悲伤,只有一种心灵想通的宽慰和宁静。“你怎么这么傻?”库乃尔抚摸着阿莱特秀美的脸颊,眼里满是怜惜。 “母亲把一切都告诉我了,”阿莱特吻着脸颊边库乃尔血淋淋的手,“你不该骗我,不过现在也还不晚。”说着,阿莱特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短箭,“我又重新做了一支箭,再次献给我生命中唯一爱上的姑娘,希望她这一次不会再拒绝。” “不会!我不会!”库乃尔眼里噙着泪水,带着欣喜,也带着遗憾接过爱神之箭,“可惜,我接受得晚了一点。” “不晚,对我来说,一点都不晚!”阿莱特说着,把库乃尔紧紧拥入怀中。两人的鲜血汇集在一起,沿着屋檐淅淅沥沥地滴落下来。 有兵卒开始尝试着爬上屋檐,一个大西族反抗者头领的首级加上一对翼人的翅膀,这可是一件莫大的军功。而这种东轩建筑风格的木质两层楼宇,对他们来说难度不大,已经有人在同伴的帮助下爬上了屋檐。 “住手!滚下来!”边长风的一声厉喝,令众兵卒茫然不知所措,他们不知道御林军统领为什么发火。虽然不明所以,但在他几欲杀人的目光逼视下,众人只得乖乖地爬下屋檐。 边长风的喝声吸引了库乃尔的目光,她对这个生平最渴望的对手感激地笑了笑,“原来是边统领,未能与你一战,是我习剑二十年最大的遗憾。” “你不会再有遗憾!”边长风说着翻身下马,缓步来到长街中央,在萧瑟秋风中缓缓拔出长剑,竖在面前对库乃尔肃穆庄重地一礼:“请赐教!” 说完,边长风开始在长街中央萧然迎风独舞,时而如蝶舞翩迁,时而如蛟龙出海。东轩剑道门天下无双的剑法,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库乃尔面前。 剑法未演及一半,库乃尔与阿莱特已经相拥而去,但边长风依然一丝不苟地演练着。这是一个武者对另一个武者的最大尊重,也是一个勇士对另一个勇士的最高敬礼。 终于,剑道门繁难复杂的剑法全部演练完毕,边长风黯然收剑而立,对着屋檐上那个一生中最渴望的对手,星流剑击的女传人默默一礼,接着他突然上前两步,左右两剑猝然挥向门前的廊柱,两根合抱粗的木柱顿时应声而断。两层高的木楼一下子失去了半边支撑,立即轰然倒塌,把紧紧相拥的库乃尔和阿莱特埋葬在了废墟之中。 “给我火把!”御林军统领一声令下,几个兵卒忙把手中的火把递了过去。边长风接过火把,黯然扔到倒塌的木楼废墟中,平静地望着那熊熊烈火渐渐蔓延开来。 直到木楼彻底变成一片火海,边长风才翻身上马,向前方一指,萧索地下了一道简洁而短促的口令:“走!” 送亲的御林军继续前进,穿行在波塞东荒芜的街头。战斗已经结束,只剩下征服者在享受战争的盛宴,失败者在祭献出他们的血肉和尊严。 队伍走出没有多远,战马突然停了下来,沉浸在自己内心世界的边长风抬起眼帘,诧异地打量着拦路者。那是一个东轩武士,年纪在二十五六模样,相貌有些普通,衣衫也有些破旧,不过却掩饰不住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这本该是一个同一战线的伙伴,但此刻对方眼中的敌意把战马都逼得不敢前行。 “让开!”边长风情绪低落,不想跟对方作任何纠缠,只冷漠地喝道。谁知那手扶刀柄的年轻人在一队御林军面前,居然并没有让路的意思,只昂首道:“边统领,我想向你挑战!” 挑战?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话了?边长风遗憾地想道,不过他没打算应战,并不是每一个挑战者都值得自己出手。他向身旁一个部将微微示意了一下,那个御林军武士立刻纵马急冲上前,弯腰迎风出剑,这一剑带有战马奔驰的冲力,速度惊人! 当!刀剑相碰,那个年轻人并没有被这一剑击倒,人马身形交错而过,那年轻人依然稳稳地站在原地。那个出手的御林军武士控马在前方兜了一圈,慢慢折回身来,举剑又准备做第二次出击,却被边长风抬手阻住。 “你是何人?”边长风冷冷问。从方才那一刀他已看出,这年轻人是个少见的刀手,不会默默无名,更重要的是他已认出,上次在波塞东一家小酒馆,自己曾经见过他! “亚辛!”年轻人只简单地回答了两个字,但边长风眼里已闪过一丝惊讶,“东陵城主亚伯都的公子?曾经独力斩杀过一条海蟒?” “不错!” “为何拦路挑战?” “因为,”亚辛深深吸了口气,“我要带走瑶姬公主。” “亚辛,真的是你吗?”后面的辇车撩起了厚厚的幔帐,脸颊瘦削苍白的瑶姬公主依窗而望,眼里盈满激动的泪花,难以置信地喃喃道,“真的是你!真的是你!你你终于还是来了!” “对不起,瑶姬,”亚辛深情地凝望着瑶姬,愧悔交加地喃喃道,“我根本就不该把你送往晋城,根本就不该把你献给烈王。在你失踪之后我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所以我来了,希望还不算太晚。” “太晚了!”瑶姬突然一咬牙放下幔帐,隔着厚厚的幔帐强忍泪水哽咽道,“你走吧,我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你骗不了我!”亚辛冲着辇车提高了声音,“你是怕我救不了你白白送了性命?可你却不知道,没有你,生命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幔帐中传出瑶姬压抑的抽泣,长街中,则是下定决心后亚辛那沉重的呼吸。二人隔着幔帐和数丈距离默默相对,长街中一时静了下来。寂静中只听边长风轻轻叹了口气,淡然道:“年轻人,你走吧。我在,你带不走公主。” “所以,我要向你挑战!”亚辛转望面前这个名震东轩的第一剑客,眼里涌出强烈战意。 边长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觉得自己真有实力与我一战?” 亚辛傲然盯着边长风,平静地道:“世间总有些事是明知不可为,仍然要为之。” 边长风一怔,这句曾经是自己也说过的话,已经多久没有听到过了?自己也多久没有说过了?他足足在马上怔了半晌,直到身后的御林军部属都不安地骚动起来时,他才翻身下得马背,慢慢来到亚辛对面,郑重其事地拔剑向亚辛一礼:“请!” 刀剑终于齐挥而出,东轩第一剑客果然不是徒有虚名之辈,只数个照面,就听边长风一声轻喝:“着!”剑锋从亚辛咽喉要害轻快掠过,在他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刚好见血,却不致命。 亚辛只呆了一呆,立刻又嗷叫着再次冲上前。这场决斗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比武,而是决不能输的生死之战,甚至超越了生死,他不能因对方手下留情就放弃! 嗤!边长风的剑不仅划开了亚辛手腕上的护甲,也割开了他的肌肤。亚辛手掌顿时失力,再拿不稳弯刀。长刀“当”一声落到地上,他毫不犹豫用另一只手捡起长刀,再次笨拙地挥刀扑上来。 边长风暗暗叹了口气,这年轻人的武功在他面前根本不值一哂,但他的顽强却令人敬佩。边长风带着遗憾和无奈,再次割破了他另一只手腕,他实在不想跟对方再做纠缠。 双手俱伤,亚辛的嚎叫越发悲壮,双脚连环踢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决不放弃! 双腿再次中剑,亚辛无力地摔倒在地,他奋力想站起来继续战斗。但数度挣扎,却又数度摔倒,他终于无助地跪倒在地,绝望地捶打着自己不争气的双腿,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这个宁死不屈的武士,跪倒在对手面前,为自己的无能,为对手的强大,无可奈何地仰天大哭。 “你杀了我!你杀了我吧!”他挣扎着爬向边长风,血迹随着他的前进在长街留下一道殷红的画痕。 “亚辛!”身体依然十分虚弱的瑶姬,终于挣扎着跌跌撞撞来到亚辛的身边,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平静地望着边长风,眼光出奇的宁静,“边统领,请杀了我们!” 边长风握剑的手紧了又紧,长剑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这只稳如磐石的手,第一次捏不稳自己的剑。——世间总有些事是明知不可为,仍然要为之!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很久以前说过的这句话。 “你们走吧!”他突然收起长剑,转身翻上自己的马鞍,不再看二人一眼。 相拥的二人一愕,难以置信地望着神情木然的边长风,不敢相信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直到对方不耐烦地挥手说:“快走!免得我后悔!”二人才相互扶持着,跌跌撞撞走向一旁的小巷中。 “统领,真让他们走了?烈王那里”一个部将眼看二人就要消失在小巷深处,不由小声提醒,话没说完就被边长风严厉的目光打断,他只得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只听边长风冷冷道:“我说过,让他们走!” “天意,真是天意!”一旁一直袖手旁观的苍冥法师慨然捋须叹息,“难道真是天意要毁灭整个亚特兰迪斯?就连唯一的神器‘龙血丹’,也无法送到烈王手里?” “我不知道什么是天意!”边长风突然一磕马腹,率先向前奔驰,带有一种轻松和解脱意味的声音远远传来,“我只知道在天意之上,还有一种情感在主宰着人的灵魂,它超越世间一切准则,包括我的责任和忠诚。我想,那是每一个人最真的本性!” 苍冥遥望边长风那远去的背影,眼里露出深思的神色。心中暗叹:也许,自己不应该因看到越来越明显的灾难预兆,就放弃对神的尊崇,试图用“龙血丹”打开神圣石塔,寻找逃避灾难的办法。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天意吧? “什么?你放走了瑶姬公主?”苦等“龙血丹”到来的烈王蔺啸宇,一听说边长风放走了瑶姬公主,不由愤怒地瞪大双眼,咬牙切齿地质问站在自己面前神态自若的御林军统领,“边、长、风!你可知罪?” “烈王殿下放心,边长风未尽到护送之责,自该以鲜血低偿自己的失职!”说着,边长风平静地拔剑划过咽喉,脸上神情出奇的轻松恬静。蔺啸宇目瞪口呆地望着面前这个屹立不到的铁血男儿,突然发觉即便权势熏天,这世上仍有许多自己无法把握控制的人和情感。 颓然坐倒在帅位上,蔺啸宇突然觉得自己从未有过的失败。自己可以不敬神灵,却不该不敬这种不可轻辱的人性。 “来人!给我搜查全城!掘地三尺也要找到瑶姬公主!”蔺啸宇突然跳起来,只要他们还没有逃出波塞东,就不愁找不到他们。 “烈王殿下,大西国西征军已经兵临城下,就要发起进攻了。”部将小声提醒道。蔺啸宇一呆,再次颓然坐倒,若在平时,即便只有五万骑师,他也有信心与二十万大西帝国军周旋。但这一次,领兵的是大西国战无不胜的麦克雷元帅,他手中的二十万西征军更是大西国最精锐的部队。而自己剩下的这五万勇士,早已经在波塞东这场战争的盛宴中,消耗掉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战斗力。 ...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就是一个火把和一些绳索及随身武器。东轩西征军几乎所有高级将领都赶到了石塔前,神情复杂而担忧地看着烈王蔺啸宇那魁梧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新开出那个黑黢黢的岩洞中。自始至终,没一个将领敢劝阻。 时间在一点点过去,足足有顿饭功夫之久,就在众人开始感到不安时,终于看到烈王蔺啸宇神色如常地从另一侧的岩洞中走了出来,脸上既没有堪破天机的欣喜,也没有一无所获的失落,只有一脸的平静,甚至是木然。 “烈王殿下!”众将关切地围上去,却没一个人敢问起石塔内的情形。若是烈王也回答不上来,那岂不是冒犯了他的尊严? “烈王殿下,大西国西征军已经开始攻城了,咱们该怎么办?”一个将领小声把最紧急的军情向烈王请示。只见蔺啸宇没有直接回答那将领的话,只呐呐地反问了一句:“是啊,咱们该怎么办?” ... “可咱们被麦克雷二十万大军重重围困,根本无法突围。若是走海路,又没有那么多船只。”那将领急道。不过蔺啸宇却一点不急,不以为然地接口说:“那就守!” “可守又守不住!” “守不住就撤,撤不了就守,难道还有第三个法子?你告诉我?”蔺啸宇到有些恼了,不耐烦地摆摆手,“我累了,别再拿这些小事来烦我,我要休息!”说着不再理会众将,独自一人离开了石塔,径自回了临时的中军大帐。 众将面面相觑,他们终于发现烈王在出了祭祀塔之后,完全像变了个人,不再是原来那个指挥若定又自信满满的常胜将军,倒像是个昏庸无能又推卸责任的平凡之辈。 二十万大西帝国军把波塞东重重包围,却还没有发起总攻,仅做了些小规模的试探。毕竟对手是声名赫赫的烈王蔺啸宇,麦克雷也不敢轻敌。尤其占领波塞东的东轩军守不坚决,突又不果断,甚至被彻底包围也没有突围的迹象,这就更令麦克雷看不透蔺啸宇意图了。一向用兵谨慎的他,在没看清对方意图之前决不轻举妄动,所以两国大军虽然齐集波塞东城内外,战事却还显得很平静。 城内的东轩兵卒已经预感到自己即将为战争付出代价了,都在抓紧最后的时间享用征服的成果,所以波塞东城内一片混乱,恍若人间地狱。就在这样一个混乱阴暗的夜晚,一艘单桅小船悄悄驶入了波塞东港,在海上飘泊了近一个月的杜马斯,带着“黑图腾”悄然踏上了几乎无人守卫的码头。 看看阔别两个多月的波塞东,杜马斯紧了紧系在背上的“黑图腾”,趁着夜色悄然潜往城中心那座巍峨的祭祀塔。 就在杜马斯抵达波塞东的第二天夜晚,一艘桅杆折断、船体破损的远洋海船也悄然驶入波塞东宁静的港湾,在离开码头仅一里之遥停泊下来,船上放下了一艘小舢板,缓缓向码头划来。三个黑影趁着夜色悄然踏上了波塞东的码头,他们是夏风、纪萱萱和嘉欣娜。 借着黑夜的掩护,夏风带着纪萱萱和嘉欣娜悄悄摸向矗立在市中心的那座祭祀塔,远远就看到这座神圣石塔根本无人守卫,对此三人都有些奇怪。却不知道自从烈王蔺啸宇亲身探过石塔后,这石塔就几乎无人再理会了。 在接近石塔不足二十丈时,夏风看到了那两个被火药开掘出来的大洞,黑黢黢像幽暗得深不见底的古井。三人正要靠近,却听见石塔内响起了一阵骚动,跟着有沉闷的撞击声传来,巨大得连大地都在颤抖。就像有洪荒巨兽要挣脱石塔的束缚破塔而出。纪萱萱突然停下脚步,惊恐地叫道:“石塔内有一只巨型怪兽,我我在梦中见过它,它有一张人的脸,非常恐怖!” 怪兽?夏风和嘉欣娜这两个“偷渡客”对此并不太在意,他们还想接近石塔。纪萱萱却恐惧地连连摇头:“咱们别去了,我我怕!” 夏风和嘉欣娜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对纪萱萱说:“好吧,你在这儿等着,我们去看看就回来。” ... “两个?”夏风有些奇怪,不由喃喃自问,“我记得杜马斯说过有三个神器,枫枞之星、黑图腾和龙血丹,怎么只有两个位置?” “我也知道有三种神器,”嘉欣娜也疑惑不解地打量着神龛,“第三个该放在哪儿?” 石塔内的撞击声惊动了附近的东轩军,终于有人大着胆子前来查看。夏风和嘉欣娜不敢多做逗留,带着疑问悄悄回到方才纪萱萱藏身的地方。却见纪萱萱兴奋地迎上来对夏风低声说:“你猜方才我遇到了谁?” 不等夏风回答,她就得意地向一处墙角招招手,“出来吧,这儿没有外人。” ... 夏风一看地面才恍然大悟,也立刻蹲下来,高兴地连连道:“是山姆和波纳,真是太意外了!我没想到还能见到你们!” 两个三寸多高的小人也兴奋地说:“我们也没想到可以再见到你们!我们刚到这波塞东时,与当地的‘借之族’语言完全不通,所以没法让他们传递讯息联系你们。等我们学会了当地的语言跟你们联系时,却总收不到你们的回音。” “哦,那时我们大概是在海上。”夏风忙解释说,注意到波纳那微微隆起的肚子,他不由高兴地向山姆祝贺,“快做爸爸了?恭喜恭喜!” 纪萱萱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波纳的肚子,“几个月了?” “快六个月了!”山姆兴奋地道,跟着又忧心忡忡地说,“前不久我们原来的房子毁于战火,所以这才搬到这附近来。唉,这场战争不知什么时候才结束,我们现在的日子也很不好过。”接着他又庆幸地笑起来,“要不是这样我们恐怕也不会这么巧遇上了,真应该带你们去看看咱们的新家!不过现在兵荒马乱的,你们实在不应该在波塞东到处乱跑。” 突然想起山姆他们的特殊本领,夏风灵机一动,忙道:“不忙去看你们的新家,能否帮我一个忙,山姆?” “没问题!是什么事?”山姆立刻应承下来,还显得颇有些兴奋,大概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帮助一个巨人朋友。夏风想了想,“请你从你的族人那儿帮我打听一些事,就是跟这波塞东祭祀塔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三个民族那三种神器的下落,以及打开它的办法等等,越详细越好!” “好的!我们立刻回去打听,很快就能得到你想知道的一切!” “那太好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起来,你们打探到消息后再来找我们!” 夏风与纪萱萱依依不舍地与两个“借之族”的朋友分手,然后根据他们的指点,在附近找到一处没有东轩兵卒骚扰的废弃房屋,三人在其中暂住了下来。第二天晚上山姆就带来了夏风他们想要的消息。他首先说起东轩烈王蔺啸宇贸然凿开石塔,亲自进入石塔内部探查,出来后却神情恍惚,性情大变,对军队的指挥也错漏百出,宛如从没打过仗的新兵。 夏风听到这心中突然有种怪异的感觉,不由联想起曾经率领法兰西大军横扫天下的拿破仑,当年他就是率军攻克埃及后,贸然进入了埃及金字塔,结果出来后不久,他的军事生涯就开始连连出现恶梦,先是俄罗斯大溃败,后来又是滑铁卢惨败,一个世界史上的军事神话就此破灭。 嘉欣娜脸色也有些怪异,不禁与夏风对望了一眼,二人显然都在怪异地想:难道这神圣祭祀塔,是严格按照古埃及金字塔的特性来设定的?包括它那些未知的神秘特性? “有族人听到过大西帝国史丹玛大法师与别人的谈话,知道这祭祀塔的秘密!”山姆没有注意到夏风二人脸色的异状,只顾自说着,他脸上并没有得知秘密的兴奋和惊喜,而是显得有些心神不定,不过夏风只关注着这些秘密本身,而没留意到山姆神态的异常。“这祭祀塔内藏有一部远古神灵留下的神圣创世书,并由恐怖怪兽司芬克斯看守,必须同时用三个民族的神器才能打开。几个月前,大西帝国的司神官就观察到空前灾难的预兆,并有神谕显示,神灵已经抛弃了亚特兰迪斯,这个大陆将在大海中沉没,只有从那部创世书中,或许能找到拯救这个大陆的办法。” “这些我都知道,”夏风不想在枝节问题上纠缠,直接就问自己最关心的问题,“现在这三种神器,‘枫枞之星’在我们手里,另外两个在哪儿?” 山姆忙道:“两天前,有个大西族武士带着‘黑图腾’悄悄来到了波塞东,他已经两次夜探过神圣石塔。” 是杜马斯!夏风与嘉欣娜对望一眼,立刻猜到那人是谁。这个精于冒险的极限飙王,果然没有令人失望。 “那最后一种神器‘龙血丹’呢?”夏风又问。山姆咽了咽唾沫,没有立刻回到,而是看了看夏风,又看了看纪萱萱,这才犹犹豫豫地说:“关于‘龙血丹’的秘密,我我只想告诉纪姑娘一人。” 夏风一愕,“怎么了?山姆,为什么不能告诉我?” 在夏风不悦的目光逼视下,山姆脸色有些发白,却依然坚决地摇摇头,“我只能告诉纪姑娘一人,不然我就坚决不说。” 夏风还要追问,纪萱萱已拦住他笑道:“好了好了,不要逼山姆。”说着转向山姆,“你告诉我这秘密后,我是不是可以告诉别人呢?” “这个”山姆犹豫了一下,“你可以自己拿主意。” “那就没问题了,”纪萱萱说着把夏风推出门,“我知道后会第一个告诉你!” 夏风只得离开屋子,嘉欣娜也识趣地退了出来。夏风百无聊赖地看着漫天星斗,突然问嘉欣娜:“你究竟在为谁效劳?现在能告诉我了吧?” 嘉欣娜犹豫了一下:“如果你帮我取得创世书,我就告诉你。” 夏风一声嗤笑:“我自己不会取?到时候你和杜马斯,岂不都要来求我?” “好!在取得创世书之前,咱们通力合作,取得它之后再各凭手段争夺!” “就这么说定了!”二人说着击掌盟誓。 好半晌不见屋内有动静,二人渐渐有些不耐烦起来,正要过去看时,终于见纪萱萱开门招呼二人,“进来吧,山姆已经走了。” “走了?”夏风边回屋边疑惑地喃喃问,“这小家伙在搞什么玄虚?萱萱,‘龙血丹’到底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纪萱萱脸色有些发白,神情也有点恍惚。夏风这一问起,她立刻强笑道:“我已经知道开启祭祀塔的办法了,并让山姆帮我们联系那个带着‘黑图腾’的大西族武士,咱们则带上‘枫枞之星’,明晚在那座石塔汇合,到时就可以打开祭祀塔取得创世书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夏风注意到纪萱萱神情异常,不由关切地追问道。纪萱萱没有回答,却用异样的目光望着他说:“你别问了,明晚我会告诉你,现在请不要逼我,好不好?” 纪萱萱眼里有种凄然欲绝的神色,那是在她脸上从未有过的神色,令夏风不忍心再追问下去,只得点头答应:“好吧,我不问了,真不知你们在搞什么玄虚!” 城外的麦克雷终于探得烈王蔺啸宇的底细,开始发起了总攻。五万残余的东轩兵将,心知以自己在波塞东的所作作为,必将遭到大西帝国军最残酷的报复,这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困兽之勇,依靠波塞东坚固的城墙拼死顽抗,竟然抵挡住了满怀复仇之志的大西帝国军最疯狂的进攻,激战一日,帝国军竟不能踏入波塞东一步。 天色再次黯淡下来,夏风和嘉欣娜满怀疑惑和期待,带上“枫枞之星”,兴奋地踏上了开启祭祀塔的旅途。 祭祀塔周围早已荒芜,东轩兵将都在城头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的挣扎,空无一人的祭祀塔,在月色下泛着凄迷神秘的光芒。夏风三人抵达这儿时,暗处立刻闪出了一个魁梧的人影。不用看清对方面目夏风就知道,这是极限飙王杜马斯。 三个带着各自使命的对手终于走到了一起,默默地伸出了各自的右手,三人的手掌最后握在一起,那是发下了一个共同的誓言:在没有起出创世书之前,三人将通力合作。 两件神器被小心翼翼地放进神龛中各自的位置,巨大的神龛开始缓缓退入祭祀塔那坚固的石壁,最后像一道巨大的拱门向里打开,一条宽阔高大的甬道出现在石壁中,甬道中没有任何灯火,却有着蒙蒙的光亮,可以隐约看到祭祀塔那空旷明亮的内部。 三人正要举步进入甬道,纪萱萱突然跑上前,把手中的光明圣剑塞给了夏风,然后默默地退到十多丈开外。 三人对望一眼,带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地踏上了通往祭祀塔内部的甬道,缓缓进入了这座亚特兰迪斯大陆上的金字塔! ... “司芬克斯!”三人同时惊呼,巨兽像极了在埃及沙漠中静卧了数千年之久的那尊石像,那尊巨大的狮身人面兽,只是,它是活的! ... “我们要创世书!”夏风终于鼓起勇气,对着它巨大得令人恐怖的眼睛大声说。 “谁也别想拿走创世书!”它愤怒地一掌拍在地上,震得穹顶的尘土扑簌簌直落下来,“我生存的意义就是保护创世书,谁也别想从这里拿走它!” “那我们只有杀了你!”杜马斯说话的同时“黑暗之刃”已轻啸而出,砍在它一只脚腕上,发出一声刺耳的脆响。无坚不摧的“黑暗之刃”,居然对它构不成任何伤害。 “别白费力气了,这个世上没有任何兵刃可以对我构成威胁!”它一巴掌扫过来,轻易便把杜马斯打倒在地。“快给我龙血,我要龙血!”它愤怒地咆哮。 夏风口叼短剑灵猫般贴着石壁爬上穹顶,然后从上面飞身扑下来。这是杀巴虎时得到的经验,他有把握把光明圣剑准确地插入司芬克斯的要害! 剑准确地插在了司芬克斯后颈上,却像刺在坚硬的石头上一样向一侧滑开,夏风落在司芬克斯背上,立刻又被它摔了下来。只听司芬克斯不耐烦地冲三人怒吼:“别再做无谓的尝试,快给我龙血!” 龙血?夏风心中一动,难道就是那最后一件神器“龙血丹”?他示意两个又做了几次徒劳尝试的同伴,三人无可奈何地退出了祭祀塔。 外面等候的纪萱萱对他们的失败没有感到意外,只平静地望着那祭祀塔。夏风不满地问她:“萱萱,山姆倒底告诉了你什么秘密?‘龙血丹’又在哪里?” 纪萱萱没有回答夏风的问题,而是指着高高的祭祀塔顶部,眼光迷离望着那里说:“阿风,陪我到那上面去看星星吧。” 第 49 章 第 49 章 星语星愿 站在高高的祭祀塔顶,整个波塞东尽收眼底,隐约可见北面的波塞东港口泛起粼粼月光,横穿全城的塞昂河,如一条曼妙的银带飘飞在巍峨宏大的建筑之间,而南面城墙上,大西帝国军还在趁夜攻城,厮杀声和呐喊声隐隐传来,火把的光亮照亮了南面的天空。 “真美啊!”纪萱萱环顾着波塞东,然后抬头仰望浩淼星空,情不自禁地张开了双臂,似乎想把它抱在怀中。夏风心中有些诧异,实在不明白这战火纷飞、一片混乱的城市有什么美可言,不过为了从纪萱萱口中听到关于“龙血丹”的秘密,他忍着好奇没有发问。 缓缓在祭祀塔的台阶上坐了下来,纪萱萱才终于开始叙述起从山姆那儿知道的秘密:“‘龙血丹’是东轩族世代相传的神器,当年东轩正德帝被弟弟勇王逼宫篡位,危急时刻把它喂给了年仅一岁的公主。这样,‘龙血丹’就溶入了公主的血脉,并由忠勇的将领把公主秘密送到了东陵城,由东陵城主亚伯都暂时收留了公主。” “瑶姬公主就是‘龙血丹’!”夏风恍然大悟,“难怪烈王对公主如此紧张,原来并不是因为她的身份和美貌,而是因为她的血液。”想想又觉着不对,忙问,“既然‘龙血丹’是东轩世代相传的圣物,一旦溶入公主血液,她去世后这圣物岂不就消失了?” “‘龙血丹’可以通过血脉传给她将来的孩子,”纪萱萱淡淡解释道,“虽然效用或许会一代代递减,不过总比落入篡位者手中要好。” “原来如此,后来呢?” “后来烈王扶助虞帝登上皇位,并要娶公主以把‘龙血丹’掌握在自己手中。虞帝不敢不答应,于是就命东陵城主送公主到京城与烈王完婚。”说到这纪萱萱淡然一笑,“只是没人知道,当年公主被送到东陵城后,亚伯都城主为防‘龙血丹’被篡位的勇帝追查出来,就把自己一位与公主同龄的外甥女当成公主留在身边抚养,而公主则被当成了外甥女交给妹妹收留。这个秘密一直保守下来,直到烈王索要公主,他不愿‘龙血丹’落到奸王手中,就将错就错把假公主送去了京城。” “原来”夏风惊讶地瞪大双眼,望着眼前神色如常的纪萱萱说不出话来。纪萱萱没有理会夏风的反应,顾自说:“但亚伯都城主又怕假公主,也就是假的‘龙血丹’被烈王看出破绽惹来灭族之祸,于是买通活跃在大...山的匪徒‘苍狼’,并把护送公主的神机营的行踪也泄漏给了匪徒,意图劫走假公主,甚至干脆杀了这个外甥女,给烈王来个死无对证。为把戏演得够真,他不惜牺牲东陵城神机营一千多兵将,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亚辛都瞒过了!” 难怪“苍狼”对神机营行踪了如指掌!夏风回想起当初护送瑶姬公主到晋城那一路上的遭遇,神机营行踪步步均在“苍狼”计算之中,若不是自己巧施“暗渡陈仓”之计,瑶姬公主迟早得死在匪徒手里。想到这夏风不由心底生寒,震惊得已说不出话来。 夜风渐渐大了起来,脚下的祭祀塔内,司芬克斯依旧在暴怒地撞击着石塔,震得石塔也在微微颤动,不过纪萱萱此刻对这已经不再惧怕了。她平静地捋了捋飘乱的鬓发,苦涩地笑了笑,接着说:“可惜亚伯都城主没有算到,暗恋他儿子的真公主居然混入了神机营,跟随假公主去了晋城。他也没算到神机营中突然多了个来路不明的野游诗人,协助亚辛带着真假公主躲过了‘苍狼’的伏击。他更没想到真公主居然追随着那个野游诗人和亚辛公子,翻越‘死亡之峰’深入敌国去营救假公主。于是他离开东陵想找回真公主,结果与公主在晋城巧遇,所以他急切地要把她带回去,半路上却又被她走脱,追随那个野游诗人去了南荒!” “我明白了,你才是真公主,你才是‘龙血丹’!”夏风傻傻地望着纪萱萱,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兆。但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最困惑自己的问题,“‘龙血丹’究竟有何用途?” “‘龙血丹’是用上古苍龙的血浓缩秘制而成,”纪萱萱平静地道,就像在说一件与自己全然无关的往事,“而苍龙血是神兽司芬克斯最渴望的食物,虽然司芬克斯永不会饥饿,但它依然对龙血、尤其是苍龙血有着疯狂的嗜好。‘龙血丹’是经术法加药物秘制而成,与苍龙血一起,能令司芬克斯短暂沉睡,只要把它溶入新鲜血液,就可以暂时制服司芬克斯。” 夏风呆呆地望着纪萱萱怔了足有盏茶功夫,最后故作轻松地强笑道:“你该不会要用自己的血液去喂那人面怪兽吧?你当然不会!我又不是一定要那创世书,别人就算想要,你也没有义务用命去帮他们。” 纪萱萱没有回答,只是用满含依恋的目光缓缓环视着夜幕笼罩下的波塞东,以及目光难以企及的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半晌后才遥望天宇,平静地道:“当我知道自己就是‘龙血丹’时,突然想起了库乃尔,想起了她毅然把自己的生命祭献给这沦陷的波塞东时说过的那句话,她爱她的祖国,虽然它也有罪恶、血腥和黑暗,但她依然爱它,没有条件,毫无保留。这几个月以来,我踏遍了亚特兰迪斯的山山水水,从东轩国到大西国,从‘死亡之峰’到南荒,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和敌人,无论东轩人、大西人、塞姆人、翼人还是借之族,此刻回想起来,都让我感到是那样亲切。我爱他们!虽然这个大陆不乏仇恨、战争、流血和死亡,不乏邪恶的凶灵和吃人的怪兽,但我依然热爱着这片美丽而神秘的大陆,没有条件,毫无保留。如果我的血可以拯救它的话,我愿意付出。” “你别傻了!”夏风激动地跳起来,指着祭祀塔下方杜马斯和嘉欣娜藏身的位置大声说,“没有人是抱着拯救这个大陆的想法来取创世书,那两个家伙不过为着自己的目的来夺取它。再说创世书也救不了这个大陆,亚特兰迪斯沉没已经是不可更改的事!” 纪萱萱平静地望着激动的夏风,“阿风,我知道你是不愿看着我死去。东轩的苍冥法师和大西国史丹玛魔法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只有创世书才能拯救这个即将沉没的大陆。至于别人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来取创世书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只有创世书重见天日,才有可能发挥它拯救亚特兰迪斯的作用。哪怕这可能只有万分之一,我也要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完成它。” “你真是个白痴!”夏风真恨不得扇这个傻女孩两耳光,让她从痴迷中清醒过来,“我实话告诉你吧,这个世界一切都不是真的,都不过是一场虚幻,是一场游戏。我,还有嘉欣娜和杜马斯,都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偷渡客’,我们想要创世书,不过是为了钱、冒险或者别的什么目的,跟拯救这个大陆无关,你居然傻乎乎的要用自己的命来帮我们?” 纪萱萱奇怪地望着夏风,“这个世界在你眼里或许真是一场虚幻,是一场游戏,但在我眼里却是如此真实。其实它真实也罢虚幻也罢,在我心里早已经超越了我的生命,所以我不能在它面临灭顶之灾时无动于衷,哪怕这要付出我的生命,无论它是真实还是虚幻。” 夏风绝望地举起双手,实在不知该怎样说服这个痴迷的女孩打消那愚蠢的念头。最后只得说:“你怎么就那么相信山姆的话?万一他说的是假话,或者是他的族人骗了他,你根本就不是什么‘龙血丹’呢?” 纪萱萱摇摇头,“我知道山姆说的是真的,我从小就梦到过这座祭祀塔和那个人面神兽,每次我走近这儿时,都能让它感应到,令它活跃起来。在大...山时,我就感应到它的存在。其实我也希望自己是‘龙血丹’,这样毕竟还有拯救这个大陆的一线希望。” “山姆?”夏风突然意识到什么,“这些事如此隐秘,就算借之族有‘借地传声’的本领,一天时间,山姆怎么能打听得如此清楚?他一定早就已经知道真相,所以我们一到波塞东就与他们‘巧遇’!他告诉你这些,就是要你用自己的血去徒劳地拯救这个即将沉没的大陆,去救他!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我们当他是朋友,他却一直在算计我们!” “别怪山姆,”纪萱萱平静地捋了捋鬓发,想起波纳那微微凸起的肚子,她脸上露出了羡慕的微笑,“山姆快做爸爸了,他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他不想自己的孩子出生在一个即将沉没的大陆。我理解他的感情,我愿意帮他,还有千千万万像他那样的普通人,不管是什么民族,我都想尽我一切所能帮助他们!” “可是,谁又去理会你的幸福?”夏风心中隐隐作痛。 “我能帮助他们,就是最大的幸福!”说到这她轻轻叹了口气,幽幽道,“阿风,咱们别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好不好?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再跟你看看星星,听听你吟那些与众不同的诗。” 她的哀求令夏风无法违逆,她的眼神令夏风绝望地明白,这个貌式柔弱的女孩子,其实有着和库乃尔一样坚强的心,她的决定已经无可更改,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向司芬克斯。望着这个善良的女孩,夏风只觉得心中的隐痛变成了揪心的疼痛,那是一种几乎无法忍受的痛楚。天空中突然有流星划过,像一道道美丽的彩虹,她高兴地跳起来指着它们:“看!又有流星雨,你还记不记得我在梦想港湾对着流星许下的那个愿望?” “什么愿望?”夏风本能地问了一句,但立刻又道,“千万别说!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要再不说,恐怕以后就没有机会了。”纪萱萱凄然望向夏风,那眼光令夏风一阵心痛,不由握住她的手,柔声道:“其实,我也有一个心愿,一直想告诉你!” “好!你先说!” 夏风强忍泪水,用颤抖的嗓音,轻轻吟起了一首缠绵悱恻的“诗”: 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见我哭泣; 装着漠不关心你,不愿想起你,怪自己没勇气。 心痛得无法呼吸,找不到你留下的痕迹; 眼睁睁地看着你,却无能为力,任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找不到坚强的理由,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 告诉我星空在哪头,那里是否有尽头 未吟到一半,夏风就哽咽得再无法继续,他的心在阵阵抽搐,泪水不知不觉就涌了出来,像雨点般扑簌簌掉到地上。纪萱萱轻轻靠入他的怀中,接着他中断的地方,轻轻吟完这首夏风教过她的诗,也是她在梦想港湾许下的那个愿望: 心痛得无法呼吸,找不到昨天留下的痕迹; 眼睁睁地看着你,却无能为力,任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找不到坚强的理由,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 告诉我星空在哪头,那里是否有尽头? 就向流星许个心愿,让你知道我、爱、你。 ... “咱们没时间了,我该去了!”纪萱萱遗憾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眼光最后落到夏风眼里,“我最喜欢你那无所畏惧的神情,最想看你那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懒洋洋微笑。答应我,在我走的时候只能笑,不许哭!” “好!我答应你!”夏风立刻抹去了泪水。 幽深的甬道望不到尽头,纪萱萱站在甬道入口,依依不舍地回望了这个世界一眼,然后把最留恋的目光久久凝在夏风身上,最后毅然转头,镇定地走向猛兽咆哮、石壁颤抖的祭祀塔内部。 游戏!这不过是游戏!不是真的!夏风拼命在心中告诉自己,但泪水还是无可阻挡地汹涌而出,望着渐渐消失在甬道深处的那个女孩,他的灵魂也在跟着她的背影一起消失。 咆哮的司芬克斯渐渐安静下来,天地又恢复了宁静。杜马斯和嘉欣娜开始争先恐后地进入祭祀塔,没多久又双双出来,他们手中多了一个小巧精致的金属箱子。 夏风木然看着眼前这一切,像跟自己全然无关。既然萱萱已从这个世界消失,那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再没有任何留恋,他的冒险毫无意义,与杜马斯的仇恨更是微不足道。 箱子被杜马斯和嘉欣娜打开了,一册软如锦,轻似绸,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小小卷轴躺在那金属盒子中,二人展开卷轴,只见帛书上现出密密麻麻的字迹,泛着莹莹的白光。二人面露惊喜,对无动于衷的夏风喊道:“创世书到手了,咱们照约定来一场公平的死亡竞赛,胜者得书!” 夏风呆呆地没有回答,只觉得创世书对自己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跟自己再无关系,包括那个从祭祀塔阴暗处露出来的、形若死神的黑袍家伙,甚至对他挥舞闪电劈向杜马斯和嘉欣娜也视而不见。他缓缓走向祭祀塔,他只想最后看一眼那个善良的傻女孩。 巨大的司芬克斯在伏地沉睡,它的面前,纪萱萱安静地躺在地上,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夏风突然发觉,她此刻是那样恬静、安祥、美丽,像沉睡中的圣洁天使。夏风仔细为她裹好手腕上早已不见一丝血迹的伤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她抱入怀中,就像生怕惊醒了她的美梦。 诗人,吟首诗来听听! 别鼻子里插两棵大葱,就当自个儿是大象;别胡乱吟两首歪诗,就当自个儿是神仙! 丑八怪,我我要跟你去南荒! 呸!你才是又笨又蠢的孙悟空,我是天蓬元帅猪八戒! 还记不记得我在梦想港湾对着流星许下的那个愿望? 一颦一笑,一言一行,恍若就在昨天,不断清晰地在夏风脑海中闪现,他忘了这是游戏,忘了周围一切,甚至忘了整个世界。脑海中就只剩下两人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当失去她时才突然发觉,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样甜蜜,那样弥足珍贵。 ... 会的!我会的!夏风轻轻放下纪萱萱的身体。创世书中或许并没有拯救这个大陆的办法,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就不能放弃!夏风拔出光明圣剑,昂然走出祭祀塔。他不能容忍一个善良女孩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创世书,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 摸摸胸前那枚纪萱萱送给自己的海蓝石护身符,夏风暗自下定决心:拯救这个大陆!哪怕它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 祭祀塔外,暗黑魔法师猝然一鞭令杜马斯和嘉欣娜不及躲闪,他们都不愿放开手中的创世书,只得本能地举起手中的卷册一挡。几乎毫无生息,创世书就被一划而至的闪电劈成了两半,二人各执一半向两旁闪开,总算躲过了对方那无坚不摧、又诡异莫测的幽蓝闪电。 “什么人?”二人同时惊问。 “尹寒!现实中我也是这个名字。”暗黑魔法师傲然一笑。 “你也是‘偷渡客’?你也是为创世书而来?”二人更是惊讶。 “不错!跟你们一样!” “你为谁效劳?” “无可奉告!” 杜马斯与嘉欣娜对望一眼,立刻在心中达成了默契。这二人均是眼高于顶的顶尖角色,但就方才那闪电一般的怪异魔法,二人便知道,就算联手也未必对付得了眼前这个魔武双修师。杜马斯紧盯着对方手中那闪烁不定、形若蓝电的“闪电鞭”,疑惑地问:“这是什么魔法兵刃?我熟悉这个世界所有的顶极兵器,好像并没有这种东西。” “它叫‘闪电鞭’,”尹寒得意一笑,终于忍不住炫耀起自己的法宝,“它不属于任何游戏设定,甚至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它是我独创的独一无二的神兵利器。” 见二人都露出疑惑的神色,尹寒忍不住耐心解释起来。他知道,也只有像他一样的“偷渡客”,才有可能理解这兵刃的伟大。“我们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设定,最终都归结为一种电信号,经过复杂的编码,这些信号幻化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各种各样的顶极兵刃。而人的大脑也能产生电信号,只是普通人的脑电流与这个网络中的信号电流比起来,实在太微弱了,根本不足以对其构成任何影响。只有极少数像我这样经过苦修,意识能量足够强大的超人,大脑中才有可能产生影响网络的脑电流。可以用自己的强大意识能量,幻化出这个世界可能出现的任何东西。闪电鞭就是参照这个世界中的闪电用意识幻化而成,它的能量实际上就是我大脑的能量,也就是我的意识能量。” 杜马斯和嘉欣娜均惊讶地长大了嘴,若依照这种说法,那面前这个暗黑魔法师,岂不就是可以主宰这个世界的上帝?尹寒看出了二人心中的疑惑,不由解释道:“理论上只要有足够强大的意识能量,就能在这个世界创造出一切。不过这个世界的每一种物体都有一个复杂的编码,有些物品的编码实在太复杂,靠人的智力水平根本不可能掌握,比如我就不可能靠意识幻化出一部新的创世书。就连这‘闪电鞭’,我也是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勉强掌握。” 杜马斯终于开始明白这其中原理,不过他立刻又想到一个疑点:“这些编码应该是非常机密的东西,你是如何掌握的呢?” “因为我有一个好伙伴,”尹寒神秘地一笑,“他知道我强大的脑电流该如何运用,才能在这个世界幻化出一件新的超级武器。所以别人就算有足够强大的意识能量,也不可能拥有我这样的能力。” “这是作弊!就像‘偷渡’一样!”嘉欣娜也终于明白了。 “不错!”尹寒得意一笑,“不过这是一种最高明的作弊,它把人脑当成一部计算机,让它靠强大的脑电流以复杂的编码方式对网络施加影响,幻化出这个世界可能有的东西。其实形象点说,就是靠强大的意识能量创造出一种新的魔法。” “明白了!”杜马斯终于点点头,“难怪你如此自信。” “当然!”尹寒傲然一笑,缓缓扫视着二人,“你二人都是顶极的极限飙客,其实我也痴迷于极限运动,只是从不参予任何公开的比赛。今天能在这儿与二位进行一场‘终极猎杀’,也算人生一大幸事,奖品就是这部创世书!” “还有我!”祭祀塔的甬道入口,夏风突然大步而出,手中的光明圣剑在夜幕里熠熠闪光。尹寒见状嘿嘿一笑:“太好了!三个最强的极限飙客都汇集到一起,真是百年难遇的盛事。”说到这他遗憾地摇摇头,“看来我犯了博弈的大忌,过早暴露自己强大的实力,让你们不得不团结到了一起。” 无坚不摧的“闪电鞭”突然飞舞起来,像一道幽蓝闪电在暗夜中飞舞,三人靠着敏捷的身手不断躲闪。在对方那轻盈到没有任何重量的长鞭追击下,即便三人反应速度远超常人,也依然狼狈万分。无奈之下杜马斯只得尝试用“黑暗之刃”抵挡闪电,这才发现,这件无坚不摧的顶极兵刃全然不惧闪电,加上身上的护身软甲也能抵挡“闪电鞭”部分能量,使他终于可以趁隙反击。 夏风的光明圣剑也不惧“闪电鞭”,只有嘉欣娜全靠着敏捷的身手倏进倏退,乘隙偷袭。虽然是第一次联手,但三人都是绝顶技击好手,配合得却也十分默契,一时间竟有攻有守,不落下风。 “看来我低估了你们,也高估了自己的闪电鞭。”尹寒边战边叹道,“没想到它竟摧毁不了‘黑暗之刃’和‘光明圣剑’,真后悔不等你们斗个三败俱伤才露面,幸好我还有一件法宝。” 说着,他突然手捏印诀念动咒语,夏风胸前的海蓝石护身符渐渐绽放出耀眼的光芒,跟着夏风就挥剑斩向杜马斯,光明圣剑和黑暗之刃相接,刹那间爆发出灿烂星火。 “你干什么?”杜马斯大惊,以为夏风在这关键时刻竟报起了私仇。但看夏风的神色却又不像,只见他眼光在拼命挣扎抗拒,但始终无法摆脱。 尹寒一声长笑,一鞭抽向杜马斯,一手虚抓嘉欣娜。杜马斯在夏风和尹寒双重夹击下,顿时被闪电鞭突破护身软甲的防护结界,在大腿和肩头各留下一道灼痕,连软甲也被破开一道口子,不由摔倒在地。嘉欣娜则在这突然的变故前,终于未能躲开尹寒的虚抓,被遥遥扼住了咽喉,一时间竟挣扎不脱。 “怎么会这样?”夏风呆呆地看着尹寒,实在想不通自己的身体方才怎么会突然不受自己控制。自己明明神智清醒,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在向杜马斯猝然攻击,自己的意识就像成了旁观者一样。 “嘿嘿,没想到吧?”尹寒得意地对夏风一笑,“这护身符可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专门做成你现实中那护身符一个模样,巧的是还由一个女孩送给了你,不怕你会摘下来。” “是夺心符!”杜马斯恍然大悟。这是一种顶极魔法物品,戴上后会被使用它的魔法师瞬间夺去心智,就像被魔法师短暂地借用了身体一样。 夏风虽然不太清楚“夺心符”到底是什么,不过一听这名字也能猜到个大概。立刻就想摘下来,哪知手刚抓住护身符,身体陡然间又不属于自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拿着光明圣剑抹向自己脖子! 眼看那剑锋就要抵达咽喉,夏风却全然无能为力,心中焦急,身体却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就在剑锋离咽喉不及一尺时,夏风的意识才陡然间回来,立刻本能地向后一个大弯腰,躲过了自己的手划向咽喉的光明圣剑。 ... “我终于看到了你们这四大灾星!”一个面容枯镐的大西族老人缓缓从阴暗处现出身形,他手扶法杖,身材高大,面容冷俊,竟然是大西帝国史丹玛大法师。而祭祀塔另一边的阴暗处,也踱出一位白发苍苍的东轩老者,隐有飘然出尘之态,却是东轩国的护国法师苍冥。 “居然是你们!你们居然会联起手来!”尹寒十分惊讶,也只有东轩和大西国两大法师联手,才能用全然不同的两种魔法伤到自己。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东轩与大西世代为仇,代表他们各自术法界最高成就的两大法师却联起了手来,且聪明地选择自己几乎所有精神力量都集中在三个对手身上时才联手暗算,竟然一击而中。 “在亚特兰迪斯即将到来的灾难面前,我们完全可以抛开一切仇恨。”史丹玛淡然道。大概是看出了尹寒心中的疑惑,苍冥解释说:“我们交过手,你远超我们的术法,默默无闻的声名,再联想降临这个大陆的灾星,我多少能猜到一点你的身份和使命。为此,和史丹玛法师联手抵御灾难是我唯一的选择,幸好史丹玛法师也是智者和先知,我们一拍既合。既然创世书是拯救这个大陆的唯一希望,我们自己没能力开启祭祀塔,但总可以守在塔旁,等候你们这些神的使者来开启它。” 四个“偷渡者”面面相觑,实在没想到两个沉溺于这个世界的愚人,居然能想出这等简单有效的办法来跟“神”的使者斗智斗勇,并且最终战胜了四个强大的灾星。几个人或沮丧或失落,只有夏风有种想笑的感觉,但一想起纪萱萱,却又只觉鼻子发酸。暗叹这创世书落入两个想拯救这个大陆的魔法师手里,大概也就是纪萱萱的心愿吧。 “好了!我们该收回属于我们的东西了!”史丹玛说着向杜马斯走来,“既然神灵抛弃了亚特兰迪斯,那么,我们也就不必再敬重神的使者,更不必再遵从神的意志,我们要靠自己来拯救这个大陆。” 说着,他用“摄物术”夺去了杜马斯怀中那一半创世书,而另一旁,苍冥也夺取了嘉欣娜怀中的另一半。 “我们虽然不再敬奉抛弃了亚特兰迪斯的神灵,但我们还是不会伤害神的使者。你们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吧,亚特兰迪斯不欢迎你们。”史丹玛说着收起创世书,对四人冷冷地下了逐客令。 神的使者?四个“偷渡客”除了夏风,终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会败在这样两个愚昧的老家伙手里。 祭祀塔内突然传来巨大的咆哮声,史丹玛法师面色一变:“神兽苏醒了,咱们得重新关上出口的神龛!”说着直奔祭祀塔那甬道,刚走到神龛跟前面色就变了,失口惊呼:“‘黑图腾’呢?‘黑图腾’哪儿去了?” 原来杜马斯没忘对艾玛尔的承诺,拿到创世书出甬道时顺手取下了“黑图腾”,打算创世书到手就把它还给塞姆人。他却不知道,这两大神器是在祭祀塔开启时禁锢神兽的法器,如今少了一件,祭祀塔就再禁锢不住苏醒的司芬克斯了。 只见庞大的司芬克斯缓缓顺着宽阔的甬道吃力地钻了出来,一出甬道,它立刻甩了甩身上的尘土,像狮子一样抖动了几下颈部的鬃毛,然后冲众人愤怒地咆哮:“把创世书留下,谁也别想从我这里夺走它!” “畜生!滚回去!”史丹玛大法师法杖指向司芬克斯,法杖顶端立刻上爆发出强烈的光芒,完全笼罩了司芬克斯的身体,想把它逼回祭祀塔。谁知这个大西帝国第一魔法师的魔法居然对神兽完全不起作用,只见它一巴掌就把史丹玛扇得直飞出数丈远。 就在史丹玛分散了神兽注意力的这一会儿,苍冥已经念念有词地围着神兽疾走了一圈,布下了东轩玄门最高深的术法大阵“画地为牢”!谁知这牢狱对神兽毫无影响,只见它一步就跨出了苍冥画下的牢狱,一掌向苍冥拍来。 “快走!”唯一还没有受伤夏风立刻推开苍冥躲过神兽一击,跟着拉起他就往海港方向跑。知道神兽利害的杜马斯也匆匆躲避,惟有尹寒拼尽最后一分精神力量凝起一道闪电,一鞭劈在司芬克斯头上,却仅在它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灼痕。 司芬克斯被激怒了,一巴掌把这暗黑魔法师扇出足有数十多丈远,接着受伤来不及躲避的嘉欣娜也跟着遭殃,被神兽一掌踩在脚下。只这两下,一个绝顶的魔武双修师和一个罕见的技击高手,就这样轻易地被神兽送回了现实。 突入城中的大西帝国兵将终于抵达了祭祀塔附近,立刻为看到的情形惊呆了,纷纷拿起弓箭向司芬克斯射击,不想这些强弓劲弩对神兽竟毫无影响,只见它一巴掌既扇飞了数十名大西兵卒,跟着返身向身怀创世书的史丹玛和苍冥追去。东轩、大西两大魔法师慌不择路,追随着杜马斯和夏风二人逃向波塞东港湾。 “快到这边来!”杜马斯招呼史丹玛登上他藏在码头的那艘单桅小船,立刻扬帆驶向大海,此时夜风正烈,小船立刻如脱缰野马驶离了波塞东港湾。 “快跟我走!”夏风则招呼苍冥法师登上了藏在礁石间的小舢板,然后奋力划向远处那艘巨大海船。“乘风号”船长与夏风有约定,他还忠实地等在海上。 司芬克斯沿途不断被兵卒骚扰阻拦,尤其是波塞东巨大的建筑物限制了它的步伐,当它撞塌无数建筑追到海边时,两艘海船已经分别带着一半创世书驶离了海湾。它立刻奋力跃入大海追了上去,入水时带起的巨大波浪,冲倒了港口数十间房屋和追上来的数百大西兵勇。 两艘海船出得港口进入大海后就渐渐分开,分别驶向两个方向,司芬克斯在海中犹豫了一下,最后奋力追向那艘速度更快的单桅小船,带起的波浪就如巨鲸搏海一般。 “看!天相大变!灾难终于降临了!”“乘风号”上,苍冥法师矗立船头遥望夜空,脸色变得煞白。夏风抬头望望天空,却没看出什么异常,正在疑惑,苍冥法师已涩声道,“所有星辰开始移位,就连月亮也偏离了原有的轨迹!灾难已经不可阻挡地降临了!” 经他这一说夏风才仔细看了看星空,陡然间发现,天空和自己熟悉的全然不同,就连银河的走向也和现实中完全不同,像是转了九十度,而熟悉的北斗七星,居然辨认不出来。 大概设计这一切的家伙是个天文盲吧?他只能这样想,不过想想又不对,排在世界所有产业第一名的游戏联盟,岂会犯下如此低劣的错误?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升离海面的时候,纳尼船长惊呆了,它不是从自己熟悉的方位升起,而是在一个完全不应该的方向。苍冥法师也发现了这不同寻常,忙追问船长:“怎么回事?咱们是不是走错了?” 纳尼船长尚未回答,一旁的助手也惊惶失措地跑过来禀报:“船长,咱们咱们的指北仪失灵了!” 指北仪的指针在毫无固定方向地乱转,天空的太阳出现在陌生的方位,昨夜的大风又把海船远远刮离了大陆。纳尼船长无助地望着茫茫大海,喃喃道:“咱们迷路了。” “乘风号”在海上漫无目的地向前行驶着,已经数天了,星辰移位,日月换向,指北仪失灵,“乘风号”彻底迷失在大海上。幸好船上有充足的给养和淡水,一时间还不用惊慌。 “船长!你看!”负责了望的水手突然惊恐地高喊起来,众人顺着他所指望去,只见远方海平面尽头,不知什么时候涌起了一道白色的亮线,象一条白色的绸带飘荡在海面,完全看不到头尾。众人呆呆地望着那道恍惚的白线,即便久闯大海的水手,也没看出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待它逼近些,纳尼船长终于明白过来,不由高声命令水手:“海啸!是海啸!快放下风帆,转舵逆迎!” 众人呆呆地望着那道越来越清晰的白色绸带,终于看清了那是什么。那是一道比山还要高的浪花,正顺着海风汹涌扑来,即便是海上漂泊多年的老水手,也从来没见到过如此高的浪头,它的浪尖远远高过了“乘风号”的桅杆。 “快抓住东西稳住身子!”纳尼船长话音刚落,“乘风号”就被迎面扑来的波涛完全吞没,幸好它已经转过船头对准了波浪,不然就这一个大浪就可能把它彻底打翻。 船体完全没入了水中,夏风屏住呼吸牢牢抓住甲板上的缆绳,才没有被急流卷走。由于“乘风号”是木质船体,加上它的底舱完全密封,强大的浮力总算使它艰难地一点点浮出海面,当它的甲板完全浮出海面时,夏风才发现,甲板上许多水手都已经被突如其来的急流卷走了。 “乘风号”随着急涌的海流往前奔去,纳尼船长忙命令水手调整船头,使之始终对准浪尖,以免再次被波涛吞没。“乘风号”高高地行驶在急涌的浪头之上,可以看到浪头下的海面犹如万丈深渊。 “看!望子角!”一个水手的高喊吸引了众人的目光,顺着他所指望去,果然是亚特兰迪斯东北方的望子角,“乘风号”竟然被急速涌来的波涛送回了亚特兰迪斯。不过现在望子角不再高高矗立在地平线尽头,从高高矗立浪尖的“乘风号”上望去,望子角就像是悬崖下面一块微不足道的小石头。 “亚特兰迪斯被淹没了!”船上响起水手们绝望的哀呼和哭号,几天时间“乘风号”便随着水流从上方掠过那些高高的山峰和巍峨的建筑,就连横亘大陆的塞浦路斯山脉,也仅仅剩下最高的峰顶露出水面,从“乘风号”上极目四顾,再看不到这片大陆的任何痕迹。 “翼人!有翼人!”一个水手的惊呼让大家恐惧起来,顺着他指向望去,只见海面上飘浮着一大片白花花的东西,渐渐靠近后才发现,那是无数的尸体!翼人的尸体! 一个垂死的翼人被众人小心翼翼地拖到船上,只见他用呆滞的目光望着天空,失魂落魄地喃喃道:“冰雪融化了,冰雪之国消失了,我们失去了落脚的冰原,只得往亚特兰迪斯大陆飞来,没想到来到这里,依然找不到落脚的陆地,我们实在没劲了,同伴们不断栽入海中,最后就只剩下我一个。这这是神灵在惩罚我们吗?” 没人能回答翼人的问题,他也不希望得到任何回答,只挣扎着来到船边,望着海面上族人的尸体黯然道:“这是我们中间最强壮的一个族群,如果他们都力竭而亡,就没人能活下来。如果我的种族都已经灭绝,我一个人孤独地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说完他纵身一跃,如折断了翅膀的大鸟一头栽入海中。船上的众人默默望着他安详地躺在族人的尸体中间,没有再去营救。众人心情十分沉重,都想到同样一个问题:自己最终会不会也像这个翼人一样? 就在所有人都对前途忧心忡忡的时候,只有夏风对身边空前的危机视而不见。自从萱萱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就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只不断翻看着从苍冥那儿要来的半册创世书,希望能从那上面找到拯救亚特兰迪斯的办法。灾难已经降临,创世书对苍冥来说已经没有多大意义,所以他毫不犹豫就给了夏风,连同封存它的那个金属小箱子。 苦研数日,夏风失望了,那上面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文字,像是一种象形文字,实在晦涩难懂。而那个镌刻有日月星辰的金属小箱子也令人费解,它不是自己熟悉的星象图案。 在海上飘泊了不知有多久,天相越来越怪异,常常能看到数个太阳在高空同时出现的虚像。一直醉心苦研创世书的夏风突然发现,那上面的字迹在渐渐黯淡,一日淡过一日,一些原本就不清晰的字迹开始湮灭。夏风不甘心纪萱萱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创世书就这样凭空消失,他要来几只水手们从海中捕获的小海龟,然后把那些字一个个刻在了这些海龟的背甲上,在创世书的字迹彻底消失前,那些字也全部刻上了那些龟甲。 海水淡得几乎没了咸味,尤其是日日不断的大雨,使大家完全不必担心淡水,食物则有丰富的海产,“乘风号”在海上航行了无数个日夜,不仅再也找不到亚特兰迪斯的任何痕迹,甚至始终都没有看到过一块陆地或岛屿,大陆像是凭空消失了,天底下就只剩下了大海!夏风知道,自己最终还是无法拯救这个大陆,它终于还是沉没了。 随着创世书上那些字迹的消失,苍冥法师苦修一生的术法也在渐渐失灵,他也渐渐恢复了耄耋老人的疲态,不过他依然还不相信亚特兰迪斯已经沉没,还在念念不忘要找到它。 当“乘风号”终于发现大陆时,已经不知是多久之后的事了。日月星辰开始以新的方位和轨迹在运行,天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秩序,只是在这块罕见的陆地上,大洪水依旧在肆虐,一位名叫“共工”的当地土人正在率领族人治理洪水。这片大陆上生活着外貌近似于东轩族的土人,他们仅会冶炼一种金属——铜,不过他们的陶制品到是十分精美。他们说一种夏风和苍冥都听不懂的语言,只会使用少量单音节的像形字,他们没有国王,只有一个部落联盟首领叫“尧”。 苍冥法师成了他们尊敬的智者,这个东轩族术法大师虽然法力几乎尽失,但依然还有着远超那些土人的知识水平,他用东轩文字丰富了土人的像形字库,用自己掌握的先进知识促进了当地土人科技水平的发展,影响力甚至超过千年,以至数千年来,这一民族的科技文明程度都远远领先于世界。 自从纪萱萱走后,这个世界对夏风来说就再没有任何意义,亚特兰迪斯的沉没使创世书也变得毫无价值。他把那个金属箱子和刻着半部创世书文字的那些乌龟当宠物送给了部落联盟首领“尧”,然后驾舟出海,从此再无音讯。 被司芬克斯苦追不舍的史丹玛法师和杜马斯的遭遇反而要好一些。靠着杜马斯出色的航海技术,他们很快就抵达了一片新的大陆,顺着一条被当地土人称为“尼罗河”的河流逆流而上,最后弃舟登岸,司芬克斯也跟着追上岸来,把他们撵入了沙漠深处。随着天现异状,尼罗河水的暴涨,史丹玛法师的术法在渐渐失效,而一路紧追不舍的司芬克斯行动也渐渐迟缓起来,最后无力地卧倒在沙漠中,眼里满是无奈地望向前方,静静地直到永远——它最后变成了一尊栩栩如生的巨大石像。 这对史丹玛法师来说是无法理解的怪异现象,不过杜马斯却知道得一清二楚,地轴倾斜,磁场重新排列,许许多多魔法和超自然设定渐渐失效,这其中就包括神兽司芬克斯。 突然出现的巨大怪兽令当地人非常惊恐,而史丹玛法师也发现创世书的字迹在渐渐模糊,于是他趁机告诫当地土人的最高统治者“法老”,要求修建一座祭祀塔来存放创世书,以防止怪兽复活。于是一座小型金字塔严格按照大西族秘典中的比例、尺寸和方位被建起来,创世书存放在这个具有魔力的建筑中,竟然可以延缓它模糊、湮没的速度!它上面已经残缺不全的字迹被史丹玛的传人抄摘下来,成为当地太阳教的秘典《占星术》。 史丹玛法师也成为法老最尊敬的智者,他以自己掌握的大西族科技,推进了另一个古老民族的文明进程。 法老后来也发现了这种锥形建筑的神奇魔力,它内部不仅能防腐,还能汇聚某种神秘的宇宙能量,便要求史丹玛用这种结构为自己建造陵墓。于是,一座宏伟的金字塔拔地而起,它依照大西人的建造秘诀,仅用了较少的劳动力和工时就修建完成,这种建造方法后来也为史丹玛法师的传人掌握,为法老们建造了一座又一座被后人称为“神迹”的金字塔。直到千年后这种技术才在战乱中彻底失传,成为困惑后人的千古之谜! 杜马斯也抄下了创世书上的内容,并把这抄本存放在了当地一座神庙的隐秘处。他的使命完成了一半,至少有半部创世书留在了只有自己知道的地点,需要的时候可以由自己的同伴起出来,发挥它巨大的作用。 使命完成,杜马斯对这个世界再没什么可留恋,他独自驾舟出海,驶向沉没的亚特兰迪斯。他没有忘记对艾玛尔的诺言,“黑图腾”将和他一起,沉向海底的科罗拉大沙漠。 第 50 章 第 50 章 尾声(一) 游戏联盟整洁明净的小型会议厅,十多个衣冠楚楚的游戏巨头齐聚。如果说这个世界真有神灵,他们就是创造“真实幻境”的神灵,甚至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上帝。 厅内的气氛有些凝重,众人脸色都十分严肃,他们在等候着一个重要的表决结果。终于,主持会议的昂纳特主席从显示表决结果的屏幕上抬起头来,严肃地对右首那个不住抚摸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粉红大钻戒的绅士说:“汉斯博士,鉴于你的所作所为,同时考虑到过去你对这个系统所作的巨大贡献,联盟已经通过决议,要么你体面地辞去联盟的一切职务,要么把你交给检察官,现在咱们等侯着你的决定。” 大厅中沉寂了十多秒,卡尔汉斯博士终于轻声说:“我辞职!” 黯然离开为之奋斗了大半生的“真实幻境”联盟总部大楼,卡尔汉斯博士突然感到自己像是被抛弃了的老狗,被主人一脚踢出了大门。门外等候的尹寒一见汉斯眼神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由愧疚地垂下头,低声道:“博士,我很抱歉!” “别说了,让我一个人随便走走。”汉斯拍拍尹寒肩头,然后独自走上街头,茫然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他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卡尔汉斯博士?”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是我,你是”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想要见你。” 汉斯感到这话有些熟,平时自己的伙计就是这样请客的,不过这一次被请的是自己。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就去看看吧,反正从今天起有的是时间。 “请跟我来!”年轻人向远处比划了一个手势,一辆加长林肯悄然滑行到汉斯身边,年轻人立刻恭敬地打开了车门。汉斯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弯腰钻进了轿车。轿车立刻启动,轻快地穿行在城市五彩缤纷的街头。 轿车最后在一个偏僻的码头停靠下来,副座那个年轻人忙为汉斯打开车门。汉斯下车后疑惑地看看四周,看见码头上有一艘游艇等候在那里。 “请!”年轻人恭敬地示意。汉斯终于感觉有些不妥,忙说:“你的老板若是要见我,至少应该通报个姓名,甚至该亲自来迎接。” “对不起,汉斯博士!”年轻人言语十分礼貌,但态度却有些倨傲,“我的老板从不向人通报姓名,更不会亲自迎接任何人。” “那么,我也对不起,请送我回去!”汉斯说着就想回到汽车,却见年轻人手中多了一支手枪,不过他的言语依然十分礼貌:“请原谅,博士,我们不想对你失礼。” 汉斯只看了对方眼睛一眼就立刻决定照他的话做,对方的眼光虽然温和,却绝对是杀人不眨眼,汉斯知道自己今天是撞上了大运。 游艇上并没有那个神秘人物,只有醇酒美人在等待着他。汉斯到了这地步也只得听天由命,直到游艇驶入了公海他也没有再问对方要带自己去哪里。在公海一艘不起眼的油轮上,他终于见到了那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即便汉斯在心中做过最大胆的猜测,也决没想到这个神秘人物居然是他!他居然还活着!惺忪的睡眼,鹰勾鼻子,一部标志性的卷曲大胡须,虽然垂垂老也,依然令人不寒而栗。这是一个所有媒体都以为死亡了的人物,是上个世纪末令世界也为之胆寒的人物,如果要评选上个世纪末的风云人物的话,他绝对排在前几位。 “汉斯博士,”他说一口流利的牛津英语,带着浓重的鼻音,“我想跟你合作。” 汉斯博士非常清楚,他说合作其实就是命令,自己根本没有机会拒绝。对方也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我拿到了半部创世书,不过不知道译码就形同废物,所以我想我们可以合作,不仅要破解这半部创世书,还要拿到另外半部,你将得到你想要的财富,甚至重返游戏联盟成为主席。” 钱对汉斯来说吸引力并不大,不过最后那句话让他动心,况且现在也不容他拒绝。若能借他之手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意他是不是魔鬼?汉斯几乎没有犹豫,立刻就点头答应下来。那人满意地点点头,向汉斯伸出苍老枯镐的手:“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汉斯胆战心惊地握了握对方的手,恭敬地鞠了一躬:“愿意为您效劳。” 一个参与缔造了“真实幻境”的虚拟技术博士,一个现实世界的恐怖之王,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夏风在一个又一个城市流浪,他不敢去寻找那个令自己再难忘却的女孩,他怕对方早已儿孙满堂,又或者和自己心目中的那个女孩大相径庭,游戏和现实,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他内心深处,又隐隐企盼着能与对方巧遇。 “英子!快来!这儿的时装在大减价!” 漂亮的女孩永远是城市最美的风景,几个从身前跑过的女孩吸引了夏风的目光,她们五彩缤纷,充满青春的活力。一个女孩在经过夏风身边时不经意地回头望了他一眼,然后,她慢慢停下了脚步,慢慢转过身来。 刹那间,夏风只觉得世界从周围消失,天地间就只剩下那个女孩,那个清纯靓丽的女孩!他嗫嚅着,不敢叫出心中那个魂牵梦萦的名字,他怕自己万一认错,会击破自己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女孩突然向他跑来,眼里噙着激动的泪花。夏风再无怀疑,立刻张开双臂,要拥抱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女孩在夏风身前一尺处站定,她的目光阻止了夏风的鲁莽。他们在咫尺之遥默默对视着,天地间就像只剩下彼此,时间也像突然间停了下来。女孩顶多十八岁模样,刚够参与“真实幻境”游戏的年纪。 “英子!咱们该走了!”一个男孩在远处高高地喊了一句,女孩头也不回,脆生生地应了一声:“哎!来了!” 说完,女孩走上一步,轻轻给了夏风一个温柔的拥抱,同时在他耳边悄声说:“谢谢你!野游诗人,让我如此真实地爱过一回!” 夏风木然任她从自己怀中走开,远远跑向等在街边的一个男孩——一个让人联想到阳光、运动、青春的男孩。二人手牵手走在城市的街头,那男孩满是敌意地回头看了夏风一眼,悄声在问女孩:“那小子是谁啊?” “是我的网上情人,你管得着吗?” 结束了!夏风心中不由一阵轻松,有些羡慕地望着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的背影,在心中默默为他们祝福。同时他也终于明白,自己心灵深处那个独一无二的女孩,只属于那个神秘的大陆,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嘀—— ... 已经有很久没接到过电话了,夏风有些陌生地接通电话,他没有打开对视功能,他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现在这不修边幅的嬉皮士模样。 “夏风吗?你现在在哪里?” 是个女孩,声音依稀有些熟悉,夏风好一会儿才想起,那是嘉欣娜的声音。夏风“嗯”了一声,对方立刻急急地说:“找到离你最近的电视机,调tv新闻台!” 身旁电器商店中,一台壁挂式大屏幕电视播放的正tv新闻台,播音员那悦耳的声音正从电视画面上透出来: ——近日,七国联合考察小组的科学家们,终于在大西洋海底找到了传说中的大西洲,并传回了海底的录像资料和照片,一个埋藏在深海数千年的神秘大陆,渐渐在世人面前,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 “有何感想?”电话那头传来嘉欣娜的询问。 “‘真实幻境’的设计师真是个天才,连那座金字塔也被他用上了!”夏风不以为然地说道,电视画面上正是那座巨大的祭祀塔图像,被海底生物重重覆盖着,但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出那是一座巍峨的金字塔。 ... 夏风听到这,后脊渐渐生出一丝凉意,这两个大洞夏风曾经亲眼见过,那是烈王蔺啸宇用炸药炸出的岩洞,即使现在洞口周围覆盖着海藻和珊瑚,夏风依然清晰地认得它的形状。“真实幻境”的设计者就算知道有这个海底金字塔,并把它巧妙地融入到自己的设计中,可他怎么知道这两个今天才重见天日的大洞?又如何让游戏中的角色在金字塔上开出形状方位完全相同的两个大洞?游戏与现实,竟然如此分毫不差地吻合了起来!除非夏风只觉得自己的额头渗出了密密的冷汗。 镜头在幽暗的海底缓缓掠过,一座掩埋在泥尘和海藻珊瑚之下的城市出现在电视画面上,那些巨大而巍峨的建筑依旧能看出它往日的轮廓:帝国宫殿、祭祀塔、海神庙、帝国大剧院夏风立刻就认出,这就是波塞东!这就是“真实幻境”中的亚特兰迪斯! “有什么想法?”电话那头,嘉欣娜突然问道。猝然的发问令心神恍惚的夏风浑身一颤,手中的电话差点跌到地上,他犹豫了几秒,不敢肯定地喃喃说:“莫非我们通过游戏回到了过去,回到了沉没前的亚特兰迪斯?” “回到过去?时光倒流?你是好莱坞科幻片看多了吧?”嘉欣娜毫不掩饰自己语气中的嘲讽,“再想想,发挥你最大胆的想象!” “难道”夏风犹豫起来,只感到莫名的恐惧笼罩了全身!他鼓足勇气,才终于说出心中那最可怕的猜测,“我们依然还在游戏中?我们今天这个世界,原本就是那个游戏发展而来?” “你有如此怀疑,看来我们没找错人,”嘉欣娜声音很平静,“有没有兴趣见一面?” 夏风立刻就答应下来,不一会儿,一辆轿车把送到机场,一艘私人专机早已等候在那里,他登机后专机立刻起飞。在专机上,他见到了嘉欣娜和一个银发老者。嘉欣娜没有向他介绍那老者,那老者也没有作自我介绍。 “你曾经问过我在为谁服务。”嘉欣娜见到他后,立刻开门见山,“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这个组织有一个简单的代号‘s’,它的宗旨就是寻找、揭示、探索这个世界的真相,我们现在想招募你。” 失去纪萱萱的落寞,以及心中那困惑自己的巨大疑团,使夏风只犹豫了一秒钟就点头答应:“好!我愿意加入你们!” “你先别急着答应,”嘉欣娜警告说,“一旦加入这个组织,你将失去自由,只剩下纪律和责任。” “好的,没问题!”夏风突然觉得,与真相比起来,自由也退居到第二位。 “不仅如此!”那老者突然插话说,“你还将失去过去的身份,甚至你这张英俊的脸。我们会给你新的身份,新的面孔,我们甚至有可能改变你眼睛的颜色。总之‘夏风’这个人将彻底从人间蒸发,我们会把你送到最严酷的训练基地,甚至把你培养成一个出色的联邦密探,你将有双重甚至多重身份。你不会再有固定的身份和名字,只有一个代表你在组织中身份的代号,唯一不变的代号!如果你同意,请签署这份必要的文件后,就可以宣誓加入我们了。” 夏风看了看那份文件,那根本不是什么文件,而是一封遗书,给家人和朋友的遗书,他终于明白“人间蒸发”是什么意思了。仔细读完遗书,他没有犹豫,默默在下方仔细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几个月后,曾经在极限奥运会上流星般崭露头角的夏风,在一次极地冒险中意外失事身亡。他的遗体被运送回国,遗书也被媒体公开,全世界的媒体还就极限运动的危害做了一番铺天盖地的大讨论,喧嚣了足有半年之久。 在远离媒体和新闻界的一处隐秘荒岛上,在最严酷的联邦特工训练营中,出现了一张全新的面孔,他没有名字,没有履历,只有一个简单的代号——47725812。 一、第三本《奇幻》 “我回来了!” 郝佳打开房门,习惯性地甜甜招呼了一声。家中无人应答,空荡荡就只有自己的回音。郝佳看看墙上的挂钟,还不到五点三十分,大概老妈的麻将下午场还没结束吧?郝佳心中窃喜,仔细侦察了家里所有房间,确信空无一人后这才匆匆钻进自己的小窝,把门一关倒在床上,来不及歇息便从书包中拿出刚买的最新一期《奇幻》,抓紧时间如饥似渴地享受起来。 虽然今年就要面临高考,但郝佳像班上许多同学一样,依然无法割舍对《奇幻》的喜好,依然期期不拉地追买。有时候为了买到最新的一期,不惜一连访问七、八个报刊杂志亭,借别人的书虽可以解一时饥馋,但哪有买回家收藏,随时翻阅复习记忆深刻?为这点爱好郝佳没少挨老爸老妈教训,虽然老爸老妈对郝佳这个独生乖乖女溺爱有加,但唯有这个爱好不可通融,尤其是在面临大考前夕,一旦发现,一律杀无赦。所以郝佳只能抓紧每一分钟,与专制的老爸老妈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刚看完副刊外面便传来门锁响动的声音,郝佳赶紧跳起来,拉开书桌最下面的抽屉便把杂志塞了进去,想想还不放心,又搬起抽屉里杂乱的复习资料,准备把杂志塞到资料下面。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怔住了,两眼直愣愣地瞪着抽屉,只见杂乱的复习资料下,是一本与手中杂志一模一样的最新一期《奇幻》。 “佳佳回来了?”门外响起老妈的问候,郝佳赶紧把手中的杂志塞入抽屉藏好,这才匆忙开门出来。只听老妈在絮絮叨叨地唠叨着,“排骨又涨价了,黄花鱼更是一天一个价,就连小菜都要两块钱一斤!真是在抢人!对了,我忘了买味精,帮妈妈到小区门口的杂货店跑一趟,我累死了!” 郝佳接过老妈手中的菜篮,心里满是同情。想当年老妈也是个精明强干、气质高雅的白领丽人,她年轻时候的照片让郝佳都有些羡慕,没想到做了十几年全职太太,就彻底沦落为斤斤计较、唠唠叨叨的家庭主妇,除了模样身材还没走样,气质内涵可全变了,做事更是丢三拉四,令人同情而厌烦。 ... “怎么了?是谁踩了你尾巴还是遇到色狼了?”电话那头传来同学加死党许宜雯不紧不慢的调侃,郝佳是从外地随父亲调来本市就读,前后也还不到一年时间,因此跟班上的同学还不太合得来,只有许宜雯这么一个知心朋友。现在这小肥猪又在吃,“吧嗒吧嗒”的吃食声电话这头都听得清清楚楚。郝佳顾不得反讥相讽,急急地叫道:“第三次了!今天是第三次了!我真是快要发疯了!” “什么第三次了?”电话那头停止了吃食的声音,“你说清楚点,别让我误会!” “我今天又多买了一本《奇幻》!我已经连续三期多买了!”郝佳差点要哭出来,“可是我自己连一点印象都没有,完全不记得已经买过了!” “好姐妹!”电话那头没心没肺地欢呼起来,“我不用掏钱再买了!哈哈!” “你还是不是人啊?”郝佳气得差点要骂娘,“人家快急死了,你倒还高兴得不行。” 电话那头的欢呼声总算收敛了一点,许宜雯开始像个大人一样帮郝佳分析起来:“是不是你老爸老妈突然开窍了,直接从封建专制进入了民主博爱社会,给你买《奇幻》表爱心啊?” “你别逗了!他们给我买原子弹都不会给我买《奇幻》!再说他们也不会偷偷塞到我藏书的地方啊,你老爸老妈会给你搞这种恶作剧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许宜雯又分析道:“是不是你以前买过,被老爸老妈没收了?后来你爸妈良心发现想还给你,又不好意思当面认错,就偷偷塞你藏书的地方啊?” “你白痴啊!”郝佳突然发觉死党的智商还不如自己,找她帮忙真是找错了人,“书就算被老爸老妈收走,我依然应该记得啊!再说老爸老妈一旦发现《奇幻》,一向是杀无赦,哪还会还给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晌,终于传来死党满是同情的声音:“郝佳你要坚持住,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根据我的判断,你是因为学习压力太大,不幸患上了近似于老年痴呆的失忆症。” 郝佳突然感到浑身发冷,虽然自己心中早有这种担忧,但现在从好友的口中说出来,还是让她感到害怕。失忆、痴呆,这些本是跟老年人联系在一起的生理现象,现在竟出现在自己这样一个花信少女身上!高考近在眼前,万一自己在考场上忘了学过的知识,那十几年的书岂不是白读了?郝佳不敢再想下去,迟疑片刻,她犹犹豫豫地小声说:“有、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讲?” “什么事?”许宜雯满是好奇地问。 郝佳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干涩的嗓子,小声道:“前两天,就在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一个中年男子。他不仅亲切地叫我的小名,还拉着我要跟我一起走。我吓坏了,以为遇到了色狼,一把推开他就跑回家,没想到他竟跟着我来到我家!” “他是你爸妈的客人吧?”许宜雯笑了起来,“也许人家以前认识你,你却把别人忘了。” 郝佳使劲摇摇头,犹豫着是不是要把那天的事说出来,不知道说出来别人又会不会相信?迟疑半晌,她终于还是颤着嗓子小声说:“我回家后突然发现了墙上的照片,就是方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拥着我和妈妈照的照片!看到照片我才意识到他是我老爸,但方才我竟完全不认得他!”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才听许宜雯问道:“你说你是意识到他是你爸爸,而不是想起他是谁?” “对!”郝佳咬着嘴唇点点头,“当时我脑子一片混乱,我只是从照片意识到他应该是我老爸,跟认得他是我老爸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郝佳,看来你的失忆症已经相当严重了!”电话那头的许宜雯以从未有过的严肃口吻说,“快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吧,你老爸不就是医生吗?千万不要耽误高考啊。” ... “郝佳!出去啊?” “嗯,文强!” 二人相视一笑,礼貌地点点头擦身而过,郝佳的脸上突然没来由一红。赵文强是郝佳的同班同学,又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他的父亲跟郝佳的老爸既是老同学又是同事,两家关系一向很好,所以上学放学二人偶尔会同路。也因为这些原因,就有无聊同学说他们正在谈恋爱。赵文强是女生们私下公认的校草候选人,又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前锋,任何与他走得近一点的女生都会惹来不少流言蜚语。因此郝佳引来不少暗恋赵文强的女同学的妒忌,让她心中那种或有或无的朦胧的感情不敢萌芽。在老师、家长还有同学的多重压力下,她尽量避免与赵文强单独相处,谁知越是如此,她越不能忽视赵文强在自己心中位置,此刻二人仅仅是打个招呼,郝佳便感觉到自己脸颊发热,心脏在怦怦直跳。 匆匆在杂货铺买了袋味精,郝佳心慌意乱地回到家中,老爸已经回来,鞋子和公文包就胡乱地扔在鞋柜旁。厨房中飘来红烧黄花鱼的香味和排骨下锅的“滋滋”声,空气中弥漫着小家庭温馨的味道。 “味精来了!”郝佳把味精送到厨房,正想帮忙把味精装入调味盒,谁知正在忙碌的老妈一声怪叫:“味精?谁让你买味精?我是让你买盐!” “买盐?”郝佳一愣,“不是你让我买味精的吗?什么时候跟我说买盐了?” “这死丫头!这段时间跟丢了魂一样,叫你买盐你买味精。”老妈边忙碌边不耐烦地训斥着,“行了行了,把味精搁这儿准备吃饭!” “明明是你自己说错了,还怪我记性不好!”郝佳说着拉开调味盒,发现装味精的盒子满满当当,装盐的盒子空空如也。突然之间她不那么肯定了,迟疑了一下,她小声问老妈,“你、你真是让我买盐?” “我让你买魂!”老妈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昨天就让你买盐,结果你买回来一包糖;前天让你给我带一瓶香水,结果你给你老爸买了条领带。你最近怎么老是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早恋了?” 昨天?前天?盐和糖?香水和领带?郝佳突然感到头脑一片混乱,她根本不记得有过这些事!完完全全一点印象也没有! “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注意到郝佳的脸色苍白,老妈不由伸手来摸她的额头。郝佳忙躲开她的手,逃一样出了厨房,呐呐道:“没、没什么,吃饭吧!” 食不知味地扒拉着碗中的饭菜,郝佳一脸怔忡。注意到女儿脸上神情不安,老爸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没有!”郝佳迟疑了一下,犹豫道,“最近好像记忆力不大好。” “一定是学习压力太大!”老妈立刻就下了结论,“明天我给你买点脑白金和生命一号,好好给你补补!” 话音刚落就听老爸一声冷哼,不满地瞪了老妈一眼:“究竟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 “你是医生好了不起么?我不是医生但我是佳佳她妈!”老妈立刻出言还击。郝佳知道老爸老妈这一斗口,按惯例没十分钟不会休战,忙一拍桌子抢先维和:“你们都别吵了!” 这一喊还算有效,老爸瞪了老妈一眼没有应战,转向女儿关切地问:“具体有什么症状?” “就是经常忘记一些事,好像记忆力有点问题。”郝佳不知道怎么措词才好,本想把最近发生的一些失忆详细说出来,却突然发现老爸的面容在自己眼里十分陌生,缺乏那种血脉相连的亲密,这种感觉令她浑身发冷,不由自主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是不是像你初三那年一样?”老爸推推金边眼镜,探询的目光透过镜片,盯着郝佳关切地问道。 “初、初三?”郝佳眼前一片空白,头脑一片混乱。 “是啊!”老妈在一旁插话道,“初三那年你也因为记忆力衰退,休学一年后才恢复过来。” ... “明天是周末,我带你到医院去检查一下。让你赵叔叔给你检查一下,他可是脑科权威。”老爸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天边一般缥缈空洞。郝佳搁下碗筷,不顾老妈的呼唤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返身把门插上,倒在床上便蒙头大睡,不住在心中安慰自己说:睡一觉就会好,休息好就没事了! 昏昏沉沉不知过了有多久,始终无法入睡,郝佳从书桌抽屉中翻出那两本一模一样的《奇幻》,躺在床上打算用奇幻世界来麻醉自己。也许看看魔法师和吸血鬼的故事后就没事了。 书上的铅字好像一个个互不相连,看了半天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也不知是这一期不好看还是自己口味变高了。反正看了半天郝佳只觉得眼皮沉重,头脑越发混乱昏沉,对着书本半天,也没明白自己是在看书还是在胡思乱想。 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夹杂着隐隐的雷鸣,冷风透过纱窗直灌进来,把窗帘刮得猎猎作响。郝佳想下床去把窗子关上,却感到浑身沉重,手脚麻痹得一动不能动。屋里的日光灯像是受了雷鸣闪电的影响,或明或暗地闪烁着。书是没法看了,郝佳正要关掉灯,它却在一闪之后突然熄灭了。 灯光一灭,屋里顿时变得朦胧幽暗,风有如实质般从窗帘下涌卷进来,在房间中央打着漩,一团有如烟雾般的黑影在漩涡中央慢慢凝结。 郝佳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团烟雾渐渐凝结成一个随着风势缥缈摇曳的人形,直到四肢五官也依稀可见,她想大声尖叫,想问那团黑影是谁,但嘴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是拘魂使者,你的阳寿已尽,快跟我走!”一缕缥缈如丝的声音隐隐传来,似乎来自很远,又像近在眼前,那团黑影像烟一样涌了近床前,一只烟雾凝成的手臂向郝佳伸了过来。她拼命想逃开,但浑身沉重异常,一动不能动!接着,她突然感到身子一轻,竟被那黑烟凝成的手臂拉得飘了起来,像氢气球一样浮在半空,不能上天,也无法落地。 我不!郝佳拼命挣扎,却感觉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力量,虽然手脚能动,却像风一样轻盈飘忽。她想回到床上,却突然看到床上半躺半坐着一个妙龄少女,那少女一头运动短发黑亮如缎,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调皮地向上翘着,十分可爱。可惜双目紧闭,不能完全看清她的模样,少女似乎正沉睡不醒,手中却还捧着一本印刷精美的杂志。看到杂志上那大大的“奇幻”二字,郝佳陡然意识到那少女就是自己,这种从半空中看到自己模样的感受令她恐惧到极点,不由一声尖叫,几乎同时,窗外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霹雳,把她的惊叫完全淹没。 “啊!”郝佳终于尖叫出声,浑身一颤睁开了双眼,茫然看看四周,发现自己依然手捧《奇幻》坐在床上,屋里一片亮堂,窗外风雨正急,门外传来老妈的声音:“佳佳,下雨了,记得关窗户!” “知道了!”郝佳抹抹一脸的冷汗,丢开《奇幻》翻身下床,匆匆把窗户仔细关好,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在心中暗怨道:都是《奇幻》上的鬼故事登得太多,害我净做恶梦! 重新钻入被窝,郝佳把两本一模一样的杂志随手塞入枕头下,打算明天再慢慢看。枕头下有什么东西硌了她的手一下,像是一本书,她好奇地翻开枕头。陡然之间她双眼圆睁,浑身冰凉,头皮发炸!只见枕头下安安静静地躺着一本印刷精美的《奇幻》,与手中两本杂志一模一样的《奇幻》!最新一期的《奇幻》!第三本《奇幻》! 二、活检 医院的环境干净得有些过分,尤其医生护士均是白花花一片,令人眼晕。虽然以前也来过老爸工作的医院玩,但这一次作为病人前来,郝佳的感受完全不同了。 在脑专科的诊断室门口,身材瘦削高挑的主治医师赵葆初迎了出来,他是赵文强的父亲,也是郝佳老爸关系要好的同事和老同学,所以一接到老爸的电话他做好了一切准备。 “佳佳怎么了?”赵葆初亲切地把郝佳领进诊断室,简单地与郝佳老爸寒暄后,便直接开始了他的工作。郝佳犹犹豫豫地把最近一段时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失忆告诉了赵叔叔,他仔细按了按郝佳的头,确信没有任何伤痛后,便对郝佳老爸道:“先带孩子去做个ct,再照个片子。不用担心,只是例行检查。” 糊里糊涂地跟着老爸去做了各种检查,还好医院里人人都认得老爸这个内科主任,各种检查都不用排队,所以没多久二人便带着检查结果重新回到了脑专科的诊断室。 “从检查结果看,没发现什么问题。”两个男人在里面看片和交换着意见,郝佳则在外间百无聊赖地研究着桌上放着的大脑模型,分辫着模型上的大脑、小脑、脑干等部位。隐约听赵叔叔在说,“从ct看,没有外伤,没有血块,也没有病变的阴影,更没有做过脑部手术,要想找到原因,我看必须做个活检!” 郝佳突然紧张起来,身为医生的女儿,从小耳濡目染,她完全清楚活检是怎么一回事。那是要取活细胞进行检查,以确定患病部位的病变情况,如果要做大脑活检,就是要取自己的脑细胞!郝佳突然感到头皮发麻,这种事想想都恐怖,她祈求老爸千万不要答应,别让宝贝女儿做医生手中的小白鼠! “没有更好的办法吗?”老爸的声音有些犹豫。 “你也是医生,这种情况要如何才能查出病因,你和我一样清楚。”赵叔叔说着似乎拍了拍老爸的肩头,“怎么?不放心我的技术?” “你是本市最好的脑专科医生,我哪能不放心!”老爸诚恳地恭维了一句,终于下了决心,“那就做吧,希望尽快找到原因,千万别耽误孩子高考。” “我不做!”郝佳顾不得礼貌突然闯了进去,对老爸尖叫道,“我不做活检,坚决不做活检!” “佳佳你听我说,”老爸过来揽住郝佳的肩头,柔声劝道,“现在的医疗手段非常先进,活检已经是一种常规的检查,没有任何危险。” “是啊!”赵叔叔也笑嘻嘻地走过来,在郝佳的后颈比划说,“你别害怕,叔叔只要从这个位置扎一根针进去,抽一点点脊髓做化验,看看你的大脑是不是受到细菌感染了。” 郝佳心中那种对老爸完全陌生的感觉再次涌了上来,这让她对他的拥抱十分不自在。挣脱老爸的胳膊,郝佳虚弱地反对道:“不做活检,反正我不做活检!” “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老爸沉下脸来,“不快一点找到病因,你怎么参加高考?” “别吓唬孩子!让我来跟佳佳解释。”赵叔叔笑眯眯地把老爸推了出去,然后给佳佳倒了杯水,等她冷静下来后,他才对郝佳解释说,“大脑活检其实非常简单,既不开颅又不动手术刀,只用一根针抽一点点脊髓就行了,前后只要几分钟,甚至连麻药都不用。如果你怕痛,我可以给你打一针麻药,睡一觉就做完了。” 见郝佳还在犹豫,赵叔叔耐心解释道:“如果你不做活检,我无法判断引起你失忆的原因,一旦症状加重,你可能连爸爸妈妈都忘了。你想想看,如果你某一天早上醒来,突然发觉周围全是陌生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你认得,到那个时候该有多可怕?” 郝佳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迟疑半晌,小声问道:“真是只抽一点脊髓?几分钟就做完了?” ... 第 51 章 第 51 章 尾声(二) “好!咱们立刻就做,时间不早了,别误了叔叔的晚饭!”赵叔叔说着对外面的护士大声吩咐,“让手术室准备一下,马上做个大脑活检!” 稀里糊涂地随着老爸和赵叔叔来到手术室外,护士把一个本子递了过来,郝佳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需要患者和家属签名认可的手术单,郝佳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满过十八岁,许多事父母已经不能替自己做主了。 草草看了看手术单,除了最上方手术栏目上“大脑活检”几个字,其它栏目郝佳都似懂非懂。签上自己名字后,郝佳把手术单交给了父亲,那上面还有一栏是家属签名,郝佳突然想让妈妈来签。 “妈妈怎么没来?”她问。 “我没告诉她,只是一种例行的检查,没必要让她担心。”老爸说着在手术单上草草签下名字,然后把它交了护士小姐。 郝佳心中依然有些担忧,忙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听到妈妈的声音,她突然觉得有些委屈,女儿要进手术室了,她也不来看看。 “佳佳,检查结果怎样?” “我还要做个大脑活检,马上就做。” “哦,早点回来,我给你做好吃的!”老妈说着就挂断了电话。郝佳突然有些失落,也许是自己太娇气了,本来就是个普通的检查,非要紧张得跟个怕打针的孩子一样。这样一想郝佳也不好意思再跟好朋友打电话,便随着赵叔叔进了手术室。 忐忑不安地躺上手术台,郝佳注意到几个护士和医生除了赵叔叔自己都不认识。以前经常来医院玩,许多医生护士虽然叫不出名字,但都熟悉,哪怕她们现在戴着大大的口罩,只留一双眼睛在外,但郝佳依旧能肯定其中并没有自己的熟人。她不禁问赵葆初:“廖阿姨怎么没有在?” 廖阿姨是脑专科的护士长,跟郝佳比较熟悉,人也很和蔼。郝佳希望有一个慈祥的阿姨在身旁照顾自己。却听赵葆初说道:“廖护士长现在不当班。” “哦”了一声,郝佳心惊胆战地观察着护士们准备着手术工具,那根用作脊髓穿刺的针大得吓人。郝佳突然问:“怎么这些护士我一个都没见过?” 赵叔叔似乎怔了一下,隔着厚厚的口罩含混地解释说:“有些手术熟人要回避,这是医院的规定。” 郝佳心中突然有一种不安,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她努力想赶走这种不安,但它却像浓雾一样笼罩着自己。麻醉师拿着针筒过来了,望着那令人恐惧的粗大针头,郝佳突然从手术台上跳了起来,推开身边的护士大声道:“我不做了!”不等几个人反应过来,她已经推开大门跑了出去。 门外的老爸一脸诧异,郝佳没有理会他的追问,像发疯一般逃出了医院。她跑得是如此之快,以至追出来的老爸只能看着她越跑越远。 街上还在下着大雨,郝佳的全身很快就湿透,她茫然地跑出几个街区后终于停下来,然后望着满世界的雨雾发愣。冰凉的雨点让她浑身发冷,她抱着胳膊躲到街边的屋檐下,用公用电话给许宜雯拨了个电话。 “喂!哪位?”许宜雯的声音永远有种懒洋洋的味道。郝佳顾不得寒暄,直接道:“我今天去医院检查了!” “结果怎样?”许宜雯立刻就听出了郝佳的声音。 “我、我不知道,我刚才从手术室逃了出来!”郝佳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啊!怎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害怕极了!”郝佳连声音都哆嗦起来,“做手术的是我老爸一个朋友,他说这种手术医院有规定,熟人要回避,但他却没有回避!” “嘿,我当什么事呢!”电话中传来许宜雯满不在乎的声音,“现在还有什么规定是一丝不苟在执行?你老爸那个同事是脑科方面的专家吧?这不就结了?” 郝佳哑然无语,赵叔叔是本市最好的脑科专家,人家看在老爸的面上违反规定亲自给自己做检查,也是一片好心,谁知自己偏要神经过敏,胡思乱想。郝佳顿时有些后悔起来,匆匆对着话筒说了声:“我挂了!”便挂断了电话。 看看雨蒙蒙的天色,已经快到下班的时候,现在要回去重新做已有些晚了。郝佳对着雨雾愣了半晌,最后只得顺着街边慢慢往家走。这儿离家还有很远,不过她不打算尽快回去,只想在街上一个人静静地走一走。 天色黑了下来,雨也渐渐停了,郝佳在一家街边的私人诊所外停住脚步,她打量着诊所外的广告,上面写着:魏氏诊所,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及青少年心理疾病。 郝佳心里蓦地升起一丝希望,她希望自己的失忆仅仅是一种心理疾病,而不是大脑出现了什么病变,这样的话就不用做什么大脑活检了。 “姑娘是要看病吗?”郝佳正在打量,诊所里突然传来一声询问,接着,一个相貌有些猥琐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殷勤地向郝佳招呼。中年男子大概有四十多岁,一身脏兮兮的白大褂,嘴唇上有两撇毛毛虫一样的小胡子,让人有些反感。郝佳皱了皱眉头,小声问道:“你能治失忆症吗?” 那中年男子一怔,笑道:“那要看具体什么症状,有些失忆是医学上的不治之症,有些只是心理问题。” ... “没关系没关系!”那男子殷勤地把郝佳领进诊所,满脸堆笑地给郝佳接了杯热水递过来,“医生的宗旨是治病救人,不能因为患者没钱就袖手不管。我先给你做个检查,你什么时候有钱了随时给我送来就是。” 捧着热腾腾的水杯,郝佳身上的寒意稍微减弱了一点,听到医生这话,她的心里更是热乎乎的一阵温暖。她不禁感动地问:“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魏,你就叫我魏大夫吧。”那中年男子说着递给郝佳一块干毛巾,示意说,“把你头发和身上擦擦吧。” 郝佳这才发觉自己浑身湿透,水珠顺着发梢衣角滴落下来,在地板上集成一大片水渍。她忙接过毛巾胡乱擦擦头发,心里满是愧疚。那魏大夫到也不计较,示意郝佳坐下后,便问道:“你刚才说你患了失忆症?” “是的!”面对陌生人,郝佳反而觉得放松了许多,忙把这段时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失忆,以及方才要进行的活检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刚开始魏大夫还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做记录,最后竟听得入神,望着不住在比划叙说的郝佳竟有些痴了。 ... “赵叔叔是这样说的。”郝佳随口应着,心中却在寻思如何才能不伤魏大夫面子礼貌地离开。 ... 郝佳吓了一跳,想离开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只见魏大夫在自己头上比划道:“通常做大脑活检,是在这个位置用钻头在颅骨上钻出一个小孔,然后以专用的空心针刺入大脑组织,取一点脑细胞做细胞检查,跟抽脊髓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赵叔叔和我爸爸为什么要骗我?”郝佳头脑中一片混乱。 魏大夫耸耸肩说:“可能是你的病情十分严重。通常大脑活检是针对ct中发现大脑有肿瘤的情况才做,主要是为了确诊肿瘤的性质。这个检查有一定的风险,头上也会留下一个疤痕,所以很少对ct检查完全正常的大脑做活检。” 郝佳心中突然害怕到极点,莫非ct检查发现有肿瘤,所以才要做活检?为了怕我担心,才跟我说检查结果完全正常? “你跟我来,我给你检查一下看看。”魏大夫说着打开了里间检查室的门。郝佳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进去躺到检查台上,六神无主地等待着魏大夫的检查。只听他在一旁准备着检查的工具,从一侧的药柜橱窗玻璃上,可以看到他忙碌的影子。 房间中突然弥漫起一种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郝佳曾经在老爸做手术的时候闻到过,那是乙醚的味道!郝佳从橱窗玻璃中望过去,看到魏大夫戴着口罩,正把一瓶液体浸倒在手中那团棉花上,然后仔细盖上药瓶,这才把那团棉花藏在身后走了过来。郝佳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忙从检查台上一跳而起,冲着魏大夫裆部狠狠一脚踢去。猝不及防之下,魏大夫裆部被踢了个正着,不由一声痛叫,夹着腿佝着腰连连后退。郝佳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冲上去又是一脚,准确地踢中魏大户下巴,顿时把他踢倒在地。 拉开检查室的门刚逃出两步,郝佳突然又停了下来,抄起外间办公桌上的大理石镇纸又返身而回,狠狠一下砸在挣扎着要爬起来的魏大夫头上,然后抓住他的头发喝问:“刚才你说的都是真的?” ... “你方才所说关于大脑活检要钻孔开颅,都是真的?”郝佳抓着魏大夫的头发喝问。她对眼前的血腥情形一点也不害怕,只想知道方才这个无良大夫所说的是不是事实。 “句句是实!”魏大夫在郝佳的突然袭击下竟完全失去了反抗的勇气,还怕这恶少女高举的镇纸再次落在头上,他急忙补充道,“书柜中有关于大脑活检的资料,不信你去看看!” 郝佳扔掉镇纸,捡起魏大夫落在地上的那团棉花捂到他的嘴上,只几秒钟时间,这个无良大夫就浑身一软瘫倒在地,完全失去了知觉。郝佳扔掉浸满乙醚的棉花,暗自庆幸自己侥幸逃过一劫。以前曾听老爸说医院发生过这样的事,有不良医生用乙醚这种快速麻醉剂麻醉患者实施强奸,没想到今天竟让自己遇上。 ... 离开诊所的时候天完全黑尽,外面又下起了大雨,郝佳脱下灌满雨水的旅游鞋,赤脚在大雨中狂奔 三、逃亡 ... 郝佳没有心情理会旁人,避开众人探询的目光径直躲到卫生间中,坐在马桶上呆呆地发愣。她很想问问老爸和赵叔叔,自己大脑究竟出了什么毛病,需要钻孔活检,却又不告诉自己实情?但一时间她又不知该从何问起。 门外的邻居和老爸的同事们逐渐散去,外面静了下来,只听老爸在门外埋怨道:“佳佳你实在不象话,害大伙儿为你担心了半天。你要再不回来,我们差点就报警了。” “行了行了,回来就好,别再责怪孩子!”老妈在门外把老爸推开,然后敲了敲卫生间的门,“佳佳,我给你找了换的衣服,快洗个热水澡,小心别感冒了!” 郝佳把门打开一道缝,从门缝中接过老妈递来的衣物,然后把门重新插上。望着镜子中那个面色苍白,两眼茫然的少女,她不禁感到十分陌生。 脱下溅满泥水污汁的衣衫,郝佳赤裸着全身站到淋浴的喷头下,让滚烫的热水冲刷自己疲惫的身心。在弥漫着水雾的温暖浴室中,郝佳的心神渐渐平静下来,她决定洗完澡就开诚布公地跟老爸老妈谈谈,无论大脑出现了什么病变,自己都应该有知情权。自己已经满过十八岁,即使是父母也不该包办一切,更不应该欺骗自己! ... “佳佳怎么了?”听到叫声,外面的老爸老妈匆匆过来,敲门问道。只听卫生间里只有哗哗的水声,听不到郝佳任何回答。妻子忙拍着门高喊,“佳佳快开门,是妈妈!” 半晌不见郝佳回答,二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立刻奋力向浴室门撞去。可惜门十结实,丈夫忙对妻子示意:“快去拿斧子来!” 一斧砍掉门锁,二人终于推门而入,只见浴室中空空荡荡,郝佳已经不见了踪影。 “快通知所有人,郝佳逃走了!”丈夫示意妻子去打电话,而他则快步来到浴室那扇洞开的窗户前探头往外望去,立刻就发现了躲在窗外的郝佳。此刻她正抓着楼房外墙的管道往一旁爬去,离窗户已经有两三米远。 “佳佳你干什么?你疯了?快回来!”郝佳的父亲想伸手抓住女儿,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他一脸焦急,不过却不是因女儿身处险境那种担忧和焦急。这里是四楼,离地面足有十多米高,任何人一旦失手摔下去,即使不死也要成残废。 ... “佳佳快回来!那里很危险!”父亲在不停地招手,并尝试着想爬过来,但他显然不够灵活,也不敢轻易冒险,只得焦急地向郝佳招手示意。郝佳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里上不挨天下不着地,根本无路可走。她望着陌生的父亲,正犹豫着是不是向他伸出手,就在这时,她突然看到从附近的楼房中冲出来十几个人,郝佳认出他们是父亲的同事和邻居,在赵葆初叔叔的指挥下十几个人忙而不乱地四下散开,几个人把住了这幢楼的各个出口,另外有人则顺着排水管道往楼上爬了上来,身手敏捷如猴。众人行事井然有序,俨然一小队训练有素的特种部队。 郝佳心中的恐惧再次占了上风,她像落入陷井的野兽一般,绝望地四下张望,寻找着逃命的出口。突然,她像羚羊一般奋力一跃,从高高的四楼窗台扑了下去。下方的空地上有几棵枝叶茂盛的法国梧桐,只有五六米高。只见郝佳雪白的身影如飞鸟投林一般,从上方十多米高处一头扎进了树冠中。 枝挑树叶抽得郝佳浑身火辣辣的痛,胸口更被一根粗大的枝挑重重撞击了一下,郝佳一声痛叫紧紧抓一根树枝,借着树枝的弹性轻盈地落到地上,顾不得理会身上的伤势,她立刻发足向远方狂奔。 楼下几个人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半晌才回过神来,立刻在赵葆初的指挥下向郝佳追去。其中一个人边跑边拿出对讲机叫道:“保安!有个女人向大门跑来了,快拦住她!” 前方就是小区的大门,两个保安冒雨拦在出口处,像老鹰抓小鸡一般张开了双臂。郝佳放慢了速度,在离两个保安三米远时突然向左边一晃,跟着加速变向一脚踏在右方的墙上,借着冲力在墙上奔行两步,从斜上方踏墙越过了两名保安的堵截。两名保安看到眼前这电影特技般的情形,不由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好半晌没回过神来。 待赵葆初带着十几个人追出小区大门时,只见外面大雨滂沱,几米外就看不清人影,更不知郝佳跑向了哪个方向。他立刻向左右两方和正前方一指,十几个人立刻分成三路,冒雨向三个方向追去。几分钟后众人先后回来,齐齐向赵葆初失望地摇头。 ... 郝佳不知道跑出多少条街才慢慢停了下来,此刻她感到浑身火辣辣的痛,被树干撞击的胸口更是痛得喘不过气来,尤其被树枝挂伤的胳膊大腿,被雨水一淋更是痛得钻心。她只得跑到立交桥下,在雨水淋不到的地方抱着冰凉的水泥柱子失声痛哭。 身后响起了一声刺耳的口哨,郝佳吓了一跳,回头望去,就见立交桥下的背风处,两个流浪汉正目光炽炽地盯着自己。二人半躺半坐在肮脏的地铺中,对突然出现的半裸少女吹起了口哨。郝佳身上仅有一件汗衫和短裤,湿透后几乎透明,露出少女玲珑的曲线。两个流浪汉的目光令郝佳感到害怕,忙躲到一旁的水泥柱子后。谁知她的退缩反而激起了两个流浪汉的勇气,二人交换了一个眼色,便从两侧围了过来。其中一个还猥琐地招呼道:“小妹妹,什么事不开心啊?让哥哥安慰安慰你。” “你别过来!”郝佳擦干眼泪,警惕地打量着二人。只见二人双目赤红,眼中闪出淫亵的光芒。不等郝佳反应过来,一个流浪汉突然从后方抱住了郝佳的腰,另一只手则捂住了郝佳的嘴。 ... 另一个眼部受伤的流浪汉已经恢复过来,原本打算上前帮忙,却被郝佳的疯狂吓得目瞪口呆,傻愣愣地半晌没有任何反应,直到郝佳丢下地上的流浪汉向他逼过来时,他才惊惶失措地连连后退,忙乱地掏出柄小刀色厉内荏地比划说:“你、你别过来!别过来!” 郝佳对流浪汉手中的刀视而不见,只瞪着那流浪汉喝道:“把衣服脱下来!” 流浪汉一愣,赶紧把身上那件脏兮兮的风衣脱下来,在郝佳的示意下扔给了她。风衣又破又臭,郝佳皱着眉把它披在自己身上,遮住了半裸的身体,这才对那流浪汉一声呵斥:“滚!” ... 当郝佳渐渐冷静下来之后,不禁对自己造成的结果感到害怕。她像所有闯了祸的孩子一样,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逃离现场。她突然想起同学许宜雯的家就在附近,而她的父母好像都不在家,想到这郝佳立刻向许宜雯的家跑去。 十几分钟后郝佳出现在一个高尚小区大门口,她的形象令守卫的保安不敢放她进去,只勉强同意她用门卫电话给里面的住户打个电话。好几分钟后,话筒中才传来许宜雯那带有浓浓被窝味的慵懒声音:“谁啊?” “宜雯,我是郝佳!”听到朋友那熟悉的声音,郝佳鼻子一酸,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郝佳?”对方有些意外,跟着连连抱怨,“我的好妹妹,拜托,现在是半夜两点吔!你要不给我一个吵醒我的理由,明天看我不撕了你!” “宜雯,我就在你们小区大门口,快让我进去。”郝佳强忍泪水,简短地说道。 “出了什么事?”许宜雯彻底清醒过来,忙让郝佳把电话交给门卫,尽职的门卫这才放郝佳进去。 一分钟后郝佳出现在许宜雯的家门口,只见好朋友早已身穿睡衣开门等着,看到好朋友那胖乎乎的身影,郝佳再忍不住,不顾对方的惊诧,一下子扑到她肩上放声大哭。 ... 几分钟后许宜雯从厨房端出一碗热腾腾的泡面,正要招呼郝佳享用。却见她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她的嘴里塞满了饼干糕点,一只手还拿着一盒刚撕开的牛奶。 ... 几分钟后赵葆初便带着十几个人出现在许宜雯家中,进门后他不及寒暄就气急败坏地问:“人呢?” “她逃走了!”许宜雯一脸沮丧,解释说,“她趁我打电话那会儿就逃走了,连我给她煮的泡面都没动一下。” “笨蛋!”赵葆初低声嘟囔了一句,转头对十几个人喝道,“她还没跑远,立刻分头给我去找!”待十几个人匆匆离去后,他又转头吩咐许宜雯,“一旦她再给你打电话或再来找你,立刻向我报告,一分钟都不要耽误。” 待赵葆初带人离开后,许宜雯才关上房门把泡面倒入垃圾桶,然后脱掉被郝佳弄脏的睡衣,赤裸着身子来到卧室的衣帽间,打开衣柜门准备找件睡衣换上。就在她取下一件睡衣的瞬间突然愣住了,双眼蓦地睁得溜圆,一脸惊诧。只见睡衣后,郝佳正冷冷地盯着自己。 ... “郝佳你听我说,”许宜雯连忙解释道,“方才我见你那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自然要给你的家人和朋友打电话。” “不错!今晚确实发生了许多事!”郝佳盯着许宜雯说,“我发现爸爸妈妈都在欺骗我,而赵葆初叔叔更是带着不少邻居和同事要捉拿我,我刚到你家你就给他打电话,要不是我见机得快,现在已经落到他手中。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你们究竟有什么阴谋?” “我、我没有!”许宜雯急得涨红了脸,“见到你今晚的模样,任何朋友都会给你家里打电话,一时间我又想不起你家的号码,就只有给你爸爸的朋友赵医生打电话。他跟我爸爸很熟,所以我有他的号码。” “还在骗我!”郝佳一把把许宜雯推倒在床上,抄起床头的香水瓶往墙上一磕,然后把锋利的碎玻璃瓶抵在许宜雯脸上,喝道,“那你为什么要背着我打电话?要不是我注意到你这个从来没下过厨房的懒猪居然会给我煮泡面,恐怕你那碗泡面就要把我放倒!要不是我假装睡着,又怎会发现你的真面目。说!你们究竟有什么阴谋?为什么个个都在骗我?”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许宜雯的脸色有些发白,却依然在矢口否认,“郝佳你冷静点,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我怎么会害你?我背着你打电话只不过是怕吵醒你罢了,你不要胡思乱想!” “还不说实话,信不信我划破你的脸?”郝佳手上加了几分劲,顿时把许宜雯憋得满脸通红。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恐惧,却闭上眼睛道:“信不信随便你,你只为心中的揣测就要伤害我,那我也没什么办法。” 望着一脸决然的许宜雯,郝佳反而犹豫起来。这是自己最要好的同学和朋友,曾经和自己亲如姐妹,即便知道她在说谎,郝佳也依然无法下狠心伤害她。犹豫半晌,她终于扔掉破玻璃瓶,失望地对她道:“你不告诉我真话也没关系,我一定能找到原因!” 说完郝佳转身就走,待惊魂稍定的许宜雯追出来时,早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郝佳独自在空无一人的街头徘徊,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更不知道谁能帮助自己。许宜雯是自己最信任和最要好的同学,连她都会欺骗自己,郝佳不敢再相信任何同学和老师。她发觉自己置身于一个阴谋之中,却又完全把握不到它的真正目的。 前方一块不起眼的广告牌吸引了郝佳的目光,它像一座灯塔,在黑暗中照亮了郝佳的心,也温暖着郝佳的心。那广告牌上用黑白分明的大字写着:有困难,找警察。 四、报警 “报警!我要报警!”郝佳不顾门岗的阻拦,强行闯进了最近一家公安分局的大门。一个睡眼惺忪的值班警察迎了出来,把郝佳领进了值班室。 “小妹妹别激动,先喝杯水再慢慢说。”值班警察身材高大,相貌英俊,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安全感。郝佳平静下来,捧着他递过来的水杯坐下后,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我叫卫国强,你可以叫我卫警官。”值班警察看起来非常年轻,像是刚从警校毕业的学生,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充满了热情和自豪。只见他拿出记事本和钢笔,用同情的目光打量着郝佳说,“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报警吗?” 郝佳犹豫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向眼前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警官叙述如此复杂的案情,她怕对方根本就不会相信。卫警官见状眼里越发泛起那种令人感动的同情之色,并建议道:“小妹妹,如果你觉得不方便跟我讲,我马上打电话让局里派一名专门处理性侵犯案件的女警官过来。” “不要!”郝佳吓了一跳,没想到对方将自己当成了一名性侵犯的受害者,她不禁羞得满脸通红。卫警官对郝佳的反应有些意外,想了想,柔声问道:“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叫郝佳。”郝佳渐渐平静下来。 “年龄?”卫警官在本子上记录起来。 “十八岁。” “有身份证吗?”卫警官问完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所在学校后,抬头看看郝佳,正准备跳过这一项,却听郝佳道:“我没带身份证,不过我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郝佳说着便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背了出来。 ... 郝佳迟疑片刻,才开始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慢慢说了出来。只见卫警官越听越疑惑,最后甚至停止了记录,望向郝佳的眼神也越来越怪异。最后他突然打断了郝佳的叙述,上下打量着郝佳问道:“你方才说你为了躲避父母和赵叔叔的捉拿,从四层楼上跳下来,然后甩开了十几个男人的追捕逃到大街上?” “是的!”郝佳点头道。 “嗯,好的,你继续讲。”卫警官放下手中的笔停止了记录。 郝佳继续叙述着,讲着讲着她不由停了下来,她注意到卫警官根本没有再记录,只是用复杂的眼神打量着自己。郝佳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对方根本就不相信,甚至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当成了精神病人的妄想。 “不说了,我累了!”郝佳说着站起来就要走,却被卫警官拦住道:“这么晚你还要去哪里?你浑身湿透,若不赶紧换身干衣服,肯定要大病一场。你先把我这衬衫换上吧,今晚就在这儿休息,明天再继续讲。” 外面还在下雨,郝佳根本无处可去。迟疑片刻,她盯着卫警官的眼睛说:“你答应今晚不给我父母打电话,我就暂时留下来。” 卫警官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道:“好,我答应你。” 郝佳深盯了卫警官一眼,发现他的眼睛十分坦诚,充满同情和关爱。郝佳这才接过他递来的毛巾和衬衣,到卫生间抹干身子换上干净衬衣出来,在值班室的床上一躺,在极度疲惫中闭上了双眼。 朦朦胧胧不知过了多久,郝佳突然从沉睡中醒来,窗外天色已明。郝佳隐约听到值班室外有人压着嗓子在小声说话,好像是卫警官在与一个同事交接班。只听他低声道:“昨晚这个报案者可能精神有点问题,我建议请示上面派一个精神病医生来确认一下,如果真是如此,还是打电话给她的家人,让他们来把她领走吧。” “你咋知道她精神有问题?”另一个警察小声问道。 “她说她为了逃过家人的捉拿,从四楼上跳下来,却还安然无恙。后来遇到两个心怀不轨的流浪汉,她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居然把其中一个打倒在地,把另一个吓跑了。”卫警官说着笑了起来,似乎觉得十分有趣。另一个警察却惊讶地问:“她说她打倒了一个流浪汉?在什么地方?” “好像就在前面不远的立交桥下,我看她说得荒唐,后面就没有记录。” “今早有人在前边的治安岗亭报案,说有一个流浪汉就死在那座立交桥下!看现场是被人用钝器猛击头部致伤昏迷,因抢救不及时而致死!” 卫警官似乎惊呆了,不由提高了声音:“这么说那女孩所说有可能是真的?” “至少她打伤一个流浪汉的事有可能是真事!”另一个警察急道,“快对她重新录个口供,就算她是出于自卫,也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情节,她的口供非常重要。” 郝佳听到这话非常害怕,她没想到昨晚那个流浪汉会死,如果事先知道的话她决计不会来自投罗网。她不禁从床上跳起来,本能地想要逃避,却见房门已开,卫警官和另一个警察已经进来。卫警官一见郝佳的神色,便知道方才的话让她听到了,他忙安慰道:“你别害怕,如果是出于正当防卫而伤害了他人,法律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郝佳在卫警官同情的目光中渐渐平静下来,心里不那么害怕了。卫警官向她和蔼地伸出手:“来!咱们去审讯室再录份详细的口供,我会尽力帮助你!” 昏昏庸庸地随着卫警官和另一个警察来到问讯室,警察局中已经陆续有人来上班,渐渐开始忙碌起来。不一会儿重案组的两名便衣警察也来到问讯室,众人的脸色都十分严肃,因为有人死亡,这案件陡然就变得严重起来。 ... 问讯尚未结束,就见几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在分局长的陪同下闯了进来,分局长把几个正在为郝佳做口供记录的形警叫出问讯室,然后含含糊糊地向双方介绍道:“这两位是安全局的同僚,这是负责这件案子的重案组几位刑警。” 几个人互相握手后,一个安全局的中年男子便对几个刑警吩咐道:“这件案子现在由咱们接手,请交出所有与之相关的记录和人证物证。” 几个刑警一脸意外,与同伴交换了一个疑惑的眼神后,便把手中的口供记录交给了两名安全局的同僚。只有卫警官惊讶地问道,“为什么?这只是一件简单的防卫过当误伤人命案,安全局为什么要全部接管?” “小卫!”分局长立刻板起脸孔教训道,“这是局里的决定,服从命令!” “可是” “没什么可是!”一个安全局的同僚强行从卫国强手中夺去记录本,居高临下地吩咐道,“这个案件到此为止,所有知道这事的人今后不可再提起,这是纪律!” 望着郝佳被几名安全局同僚带了车,卫国强有些依依不舍地向她挥了挥手。注意到郝佳所乘的车不是通常的警车而是奥迪车,卫国强心中有些奇怪,莫非这女孩有背景,被人平安无事地保了出去? ... 第 52 章 第 52 章 尾声(三) “什么资料?” “一个身份证号码。”卫国强说着把郝佳的身份证号码写下来递了过去,那女警对他抛了个媚眼,故做矜持问道,“你又不办案,查什么资料?”嘴里虽然如此说,手上还是十指如飞,片刻后就把卫国强所要的资料打印了出来。 “谢谢师姐,改天请你吃饭!”卫国强高兴地接过打印纸转身就走,也顾不得理会身后那幽怨的目光了。 “奇怪!”草草地浏览着手中资料,卫国强突然目瞪口呆地停了下来,他原本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女孩究竟有什么背景,能劳动安全局的同僚出面来保她。谁知手中资料显示,这位叫“郝佳”的十八岁少女已经死了好几个月,在刚拿到身份证不久就死于一次车祸! 奥迪车出现了轻微的颠簸,速度也快了起来,夹在两名安全局密探中间的郝佳往窗外望去,发现车子已来到郊外,行进在一条以前从未来过的僻静小路。她不禁奇怪地问:“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到了目的地你就知道了。”两名密探目视前方,面无表情地敷衍道。郝佳心中十分不安,她知道警察局是在城里,没有什么执法机构是在如此偏僻的郊外,除非是监狱。一想到监狱她就感到害怕,正寻思如何脱身,却发现两名密探的坐姿十分巧妙,不仅限制了自己双手的自由,甚至也防备着自己任何的挣扎,显得十分专业。 车子最后在一幢别墅前停了下来,见不是高墙围困的监狱,郝佳这才稍稍放下心来。被两名密探带下车后,她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发现这儿山青水秀,环境幽雅,周围的花草树木修剪得异常整洁,绝对是一处世外桃源。可惜别墅外有身着制服的彪悍守卫,有些大煞风景。 糊里糊涂地随着两个密探走进别墅后,郝佳顿时感到十分诧异。别墅内一尘不染,打扫得异常干净,装饰也是黑白分明,空中弥漫着苏打水的味道,给人的第一印象竟然是一家占地虽小但档次却不低的医院。有男女从房中迎了出来,竟也身穿白大褂,头戴白帽,真是医生和护士,领头那人竟然就是赵葆初,他的身旁居然是郝佳的老爸郝明锋。 “佳佳,你怎么这么任性?要不是你赵叔叔找人帮忙,你现在恐怕已经在拘留所了!”郝明锋板起脸孔教训着女儿,眼神十分严厉。郝佳没有理会他的训斥,只问道:“这是哪里?” “这是一家医学研究中心,这里的医疗条件远远好于市医院,在这儿做检查你应该放心。”赵葆初笑眯眯地招呼郝佳上楼,神情坦然,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昨天的事。 不安和恐惧再次弥漫郝佳的全身,她抱着胸脯后退了一步,惊恐地道:“我我想给妈妈打个电话。” ... “妈妈,我是佳佳!”对方刚一接通电话,郝佳的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对着话筒急急地道。话筒中响起妈妈熟悉的声音:“佳佳你在哪儿?” “我在郊外一家医学研究所。”郝佳低声道,“爸爸和赵叔叔还要给我做大脑活检,我不想做!妈妈你快帮帮我!” 对面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才听到老妈一声轻叹:“佳佳你别傻了,你爸爸和赵叔叔都是为了你好,怎么会害你?乖,听话,照你爸爸的话做吧,他就是医生,有分寸。” ... “这就对了,你信不过赵叔叔,还信不过你爸爸妈妈?”赵葆初明显松了口气,挽起郝佳的手笑道,“来,先跟我去做一下常规检查,把身上擦破的地方处理一下,千万别感染了。” 郝佳驯顺地跟着赵葆初上了二楼,只见二楼布置得跟医院完全一样,只是门外少了各个科室的名字,走廊里也没有半个患者的声音,静悄悄有些渗人。郝佳随着赵葆初来到治疗室,赵葆初对其中的护士吩咐:“给她处理一下伤口,再做一个常规检查。” 赵葆初吩咐完,又拍拍郝佳的手:“我去准备,你先把身上的外伤处理一下。” 一个护士手捧托盘过来,托盘中装着处理外伤用的医疗器械,其中竟有一把寒光闪闪的手术刀。郝佳不等赵葆初走开,突然一手扣住他的脖子,一手抄起手术刀抵到他的脖子上,对其他人声嘶力竭地喝道:“退开!快退开!” 事发突然,众人都愣住了,只见手术刀已经刺破了赵葆初的皮肤,血珠慢慢渗了出来。郝明锋忙喝道:“佳佳你疯了?快放开你赵叔叔!” 郝佳不再把父亲的话放在眼里,只声嘶力竭地喝道:“出去!全部退出去,不然我就杀了他!” 众人只得慢慢退了出去,郝佳一脚踢上门,然后对赵葆初喝道:“带我走!马上带我离开这里!” “郝佳你别乱来!”赵葆初有些惊慌,却还是强自镇定地喝道,“这里守卫森严,没有谁能逃得出去!” “你们究竟想对我做什么?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郝佳连声质问。赵葆初似乎意识到自己方才的失言,立刻闭上嘴不再回答。郝佳见状突然一刀划在赵葆初的脸上,厉声喝道,“快说!不然我就杀了你!” 赵葆初白皙的脸上裂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就像新长出的一张嘴巴,鲜血从创口中直涌出来,吓得他不由自主地叫起来,却见郝佳面对鲜血,眼里完全没有一丝害怕,反而闪烁出一种兴奋和狂热的光芒。赵葆初恐惧地瞪大双眼,眼看郝佳手中的手术刀又再次扬了起来,他本能地伸手想去抓她的手腕,谁知郝佳手术刀一缩,一刀划在了他的手背上。 “啊!”赵葆初捧着受伤的手惨叫着跪倒在地,脸上早已吓得变了颜色。门外几个守卫持枪冲了进来,郝佳立刻把手术刀抵到赵葆初脖子上,向冲进来的几人厉喝:“退下!” “快、快出去!”赵葆初被郝佳疯狂的眼神吓坏了,忙冲几个守卫连连摆手。几个人只得无奈退到门外,郝佳立刻把赵葆初从地上拖起来,架着他便往外走。门外的郝明锋见状,厉声喝道:“郝佳你疯了?快放开你赵叔叔!快把刀交给我!”说着慢慢向她逼过来。 郝佳眼神复杂地望了眼前这个陌生的父亲一眼,坚定地摇摇头:“你不要逼我,你再走近一步,我就割断他的脖子!” 郝明锋骇然停下脚步,郝佳的眼神令人不敢对她的话有任何怀疑,众人只得让出一条路,任由她架着赵葆初一步步走下楼去。在一楼的大厅中,两个安全局的密探使了个眼色,悄悄隐在众人身后,慢慢逼近郝佳,跟着突然一左一右向郝佳扑去,一个伸手扣住郝佳拿刀的手,一个则挥掌向郝佳颈项劈来。 电光火石间,郝佳低头避过了身后劈来的一掌,但右手却被抓了个结实,只见她右手放开手术刀,左手在下准确地接住,跟着寒光一闪,抓住她手腕的密探脸上顿时开了一道口子。那密探一声痛叫,丢开郝佳的手腕就去掏枪,谁知刚掏出枪手背上就挨了一刀,枪不由失手落地。 另一个密探一掌落空,正欲再次扑上来,却见郝佳的手术刀再次抵到赵葆初的脖子上,只听她歇斯底里地叫道:“不要逼我!不要再逼我!” “退下!快退下!”郝明锋大声喝退两个密探,转向郝佳焦急地道,“别乱来,你千万不要乱来!” 郝佳拖起早已吓破了胆的赵葆初,在众人的尾随下来到别墅外的院子,只见院中并排停有七、八辆小车,郝佳挟持着赵葆初向小车走去,来到第一辆车前,她顺手一刀划在车胎上,汽车的外胎顿时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郝佳一路划将过去,直到最后那辆越野车,她才把赵葆初推上驾驶座,用刀抵着他的脖子喝道:“快开车!” 越野车发出低沉的咆哮冲出了大门,两个密探和十几个守卫在郝明锋指挥下,分别钻进剩下的小车,发动汽车向越野车追去。七八辆小车在僻静颠簸的小路上追逐着,突然,一辆小车车胎“砰”一声爆裂,高速行驶的小车立刻向一侧翻倒,骨碌碌滚出老远,跟着另一辆小车的车胎也随之爆裂,不得不在路边停了下来。 ... “那怎么办?赵博士还在她手上呢!”两个密探顿时六神无主。只见郝明锋遥望越野车消失的方向默然片刻,喃喃道:“别慌,我知道她会去哪里。” 当越野车回到市区的时候,天色已黑了下来,郝佳让赵葆初把车停到一条僻静的小巷中,然后用手术刀抵着他问道:“你为什么要如此对我?你们究竟想要干什么?” 赵葆初努力挤出一丝笑容,陪笑道:“郝佳,你误会了,我只是受你父亲委托,要帮你找到失忆的原因而已。” “还在说谎!”郝佳把手术刀抵在他的眼帘上,恶狠狠地喝道,“你再说半句假话,我就从刺进去!” 赵葆初眼中闪过莫名的惊恐,但依然坚定地摇摇头:“我不能说,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 郝佳没想到他竟然不受威胁,一定还有什么原因使他不敢说实话,哪怕是死也不敢说。郝佳束手无策,迟疑片刻,她突然一掌砍在赵葆初后脑上,顿时把他击晕了过去。把他拖到后座下藏好,郝佳这才赤足跳下车,向前方不远的家跑去。 在离家不远的街头郝佳渐渐停了下来,在街头犹豫了片刻,她突然奔向街边一处公用电话亭,刚拿起电话准备要打,才想起自己腰无分文,连身上的衬衫都还是别人的,正颓然放下电话准备要走,她却发现衬衫兜里有些东西,掏出来一看,除了几张名片和几块零钱,她惊喜地发现还有一张电话卡,郝佳不由一声欢呼,毫不客气地拿起电话卡插入公用电话插槽,然后开始拨号,片刻后就听见话筒中传来熟悉的声音:“哪位?” “妈妈,我是佳佳!”郝佳的声音异常冷静。 “佳佳,你在哪里?”母亲的声音十分惊讶。 “你别管我在哪里,我有事想问你,你能不能在咱们家对面的夜来香咖啡馆等我?我很快就赶到那儿。”郝佳看了看远处的夜来香咖啡馆,那儿灯火通明,不过却没有多少人。 “好的,我马上过去!”母亲连忙答应,接着还想问什么,郝佳已经挂断了电话。 小区的围墙不是太高,郝佳轻易就翻了过去,隐在楼下的花丛中,她很快就看到老妈急急地下楼来,边走边在打电话。郝佳等她走远后,立刻往家中跑去,片刻后便来到四楼的家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确信里面寂静无声后,她才从门旁的牛奶盒后取出那把备用的钥匙,轻轻地开门闪身而入。 回到熟悉的家中,郝佳百感交集,泪水忍不住扑簌簌掉了下来,这个曾经是那样温馨、和睦的家,在郝佳眼里一夜之间已完全变了样,虽然一桌一椅依旧熟悉,但郝佳知道,这个家中隐藏着太多的秘密。 ... 可惜找了半晌毫无收获,郝佳失望地坐到床上,突然感觉被褥下有什么东西硌着自己的屁股,她撩起床单一看,顿时瞪大双眼怔在当场,只见床单下是两本崭新的《奇幻》,最新一期的《奇幻》! 五、暗杀 郝佳发疯一般跑到自己房间,从自己枕头下找出那三本《奇幻》,五本一模一样的《奇幻》并到一起,郝佳只觉得浑身发冷,全身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清楚了!一切都清楚了!原来并不是自己失忆把书买重,而是老妈在用这出人意料的办法要自己相信失忆症,那些关于买盐买味精,或者买香水买领带的话,也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所做这一切,都是要自己相信患上了严重的失忆症,乖乖地去让赵葆初做脑部活检或者别的什么手术! 郝佳发疯一般跳起来,从厨房找出螺丝刀和斧头,快步来到父亲的书房。那里还有几个锁着的抽屉,郝佳现在已顾不得许多,要不顾一切找出这个家中所有的秘密! 第一个抽屉被撬开,里面除了一些杂物和软件,就只有一个小小的本子,郝佳草草地翻了翻小本子,上面除了一些电话号码,只记了一些数字和英文字母,看样子好像是什么密码。郝佳不由望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那是父亲专用的电脑,从来不让她碰一碰。有一次她想用它拷贝一个资料,谁知开机后却怎么也进不去,它设有复杂的开机密码,郝佳根本进不去。谁知就算是这样,也惹得父亲大发雷霆,严令郝佳不得再碰他的工作电脑。 匆匆打开电脑,郝佳照着小本上的密码一个个地试,在试到第三次的时候,电脑屏幕一变,终于出现了微软的开机画面。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小方框,是一个静止的画面。那画面依稀有些熟悉,郝佳好奇地把它设为全屏显示,仔细辨认半晌,这才吃惊地发觉,它是自己卧室的全景! 郝佳的脸因羞愤蓦地变得通红,她不敢想象父亲居然在自己的卧室偷偷装了针孔摄像头!那自己晚上赤裸着身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岂不也郝佳不敢再想下去,发疯一般跑到卧室,很快就在壁灯灯座里找到了那个摄像头,它正对着整个卧室,郝佳在卧室中的一切活动,在它面前均一览无遗! 郝佳流着泪回到书房,找到电脑里的影像文档,抖着手把它点开,只见自己在卧室中的一切活动均被录了下来,有安静做功课的影像,有歪在床上看《奇幻》的画面,也有赤身裸体在房中独舞的情形郝佳越看越羞愤难当,终于忍不住一斧,把电脑砸了个稀烂。 愤怒地撬开最后一个抽屉,只见里面有厚厚几大本笔记本,郝佳拿起一本随便翻开一篇,只见第一行写着年月日,下面则短短写着一些简洁的词语,看模样像是日记。只见上面写着:情绪:正常;呼吸:正常;血压:未测;脉搏:每分钟60次;睡眠:良好;饮食通篇都是些专用的医学术语,翻翻其它笔记本,也都是如此。郝佳情绪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这记录的是自己的身体情况,父亲在日记中一丝不苟,像是在做某种研究。这发现让郝佳心底生寒,隐约觉得自己在父亲眼里,就如同一只小白鼠! 拿上一本笔记揣入衣兜,郝佳来到窗前,从这儿可以望到小区外的夜来香咖啡馆,只见灯火辉煌的长街两头,几辆黑色小车已停在那里,隐隐把咖啡馆围了起来。而咖啡馆门口,老妈正在不住地四下张望,一脸的焦急。 郝佳把墙上一张照片取下来收入怀中,留恋地看了家里最后一眼,毅然地开门而去。她估计老妈还要再等几分钟才会放弃,自己有充足的时间从小区后门离开。 “郝佳!”在去往小区后门的小路上,突然有人小声招呼。郝佳吓了一跳,循声望去,却是赵葆初的儿子赵文强,她警惕地打量着对方没有回答。却见赵文强目光坦荡,满是同情地问,“你最近究竟怎么了?” 郝佳迟疑了一下,答道:“我没事。” “他们说你精神上出了点问题,”赵文强同情地望着郝佳说,“不过我根本不信。你要有什么麻烦可以跟我说,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 “谢谢,不用了!”郝佳垂下头,心中依旧满是戒备。二人擦身而过,郝佳正要加快步伐,身后传来赵文强突然一声轻呼:“郝佳,等等!” 郝佳停下脚步,警惕地做好了应付突变的准备,有过许宜雯的教训,她对任何熟人也不敢再相信。却见赵文强匆匆跑过来,掏出纸和笔草草写了几个字递给郝佳:“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要是遇到麻烦可以给我打电话。” “谢谢!”郝佳接过纸片塞入兜中转身就走,直到出了后门也没见赵文强再追来,她这才松了口气,在心中暗暗骂自己神经过敏,把所有人都当成了要害自己的坏人。回想着方才赵文强关切的眼神,她心中不由有一丝感动,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么些变故,她说不定会继续暗恋这个充满朝气和阳光的校草,想到这她脸颊不由泛起了一丝红晕。 街上车水马龙,行人熙熙攘攘,但郝佳却觉得异常孤独,她不知道该找谁寻求帮助,也不知道要往哪儿去,同时心里还害怕遇到任何熟人。挤上一辆公共汽车,置身于一群陌生人的包围中,她才感到稍稍安全了一点。 昏昏庸庸坐了不知有几站,窗外一面熟悉的招牌突然吸引了她的目光,她焦急地等待着公共汽车在下一站停稳后,便下车匆匆往来路跑去。 几分钟后郝佳停了下来,望着眼前这熟悉的“魏氏诊所”的招牌,她深吸了口气,终于镇定地推门而入。只见诊所内,一个头上裹着纱布、身穿肮脏白大褂的医生正在给一个老人听诊心脏,看到郝佳进来,他正要招呼,待看清郝佳的模样后不由一惊,眼里顿时闪出恐惧之色,怔在当场不知所措。 “魏大夫,你先忙,我等着。”郝佳说着泰然自若地在一旁坐了下来。魏大夫胆战心惊地重新为老者诊断,然后草草将之打发走后,便对郝佳结结巴巴地问道:“有、有何贵干?” 郝佳来到魏大夫面前坐下后,淡淡问:“头上的伤好些了吗?” 魏大夫心惊胆战地后退了一步,呐呐道:“好、好多了。” “你的皮肉伤好了,我精神上的创伤却还没好,正犹豫着是不是报案呢!”郝佳冷冷地扫了魏大夫一眼,悠然道,“不过我现在有事要你帮忙,所以暂时不打算报案。” “姑娘有何事,请尽管开口!”魏大夫赶紧道。 郝佳把口袋中的笔记本拿出来递给魏大夫:“你帮我看看这个笔记本,然后告诉我它记录的是什么?这样的记录是为什么样目的?” 笔记本上有许多项目是医学术语,郝佳看得似懂非懂,她希望这个魏大夫不是混吃混喝的江湖庸医,应该有一定专业的知识可以帮到自己。 魏大夫忙接过本子翻看起来,看了半晌却依旧一脸疑惑,抬头对郝佳道:“好像是一种观察记录或者实验记录,恕我学识浅薄,不能完全看懂,不过我相信就算是大医院的医生,恐怕也没几个人能看懂。这是哪儿来的?” “你能跟正规医院的医生比?”郝佳没有理会魏大夫的疑问,脸上却露出一丝不屑。魏大夫见状忙挺起胸膛争辩道:“你别看我只在街边开了个小小诊所,用的还是别人的行医执照,想我当初也是市医院的主治医生,你去市医院问问,说起我内科主任魏光荣谁不认识?” 市医院?正式父亲和赵葆初所在的医院!郝佳不由疑惑地问道:“你是市医院的内科主任,那怎么会离开市医院在这儿开诊所?” 魏大夫的脸上顿时有些发窘,红着脸道:“一年前的事了,我不过是犯了男人都可能犯的一点小错误,谁知就被医院开除,还差点要坐牢。这事要是放到别人身上最多也就内部批评一下,何至于一下子把人整死?” 郝佳暗啐了一口,不好意思再问,不过突然之间她想到了什么,忙问:“一年多前?你是市医院的内科主任?” “是啊!难道我用得着说谎骗你?”魏大夫骄傲地扬了扬头。郝佳垂头陷入了沉思,一年前父亲正好从外地调到市医院,他现在的职位也是内科主任,魏大夫的撤职刚好为他留出了位置。郝佳隐约觉得,这一切恐怕不是巧合。 见郝佳半晌不语,魏大夫小心翼翼地问道:“姑娘还有什么需要帮忙?” 郝佳回过神来,忙道:“今晚我没地方可去,希望能在你这儿借宿一夜。” “没问题没问题,欢迎之至!”魏大夫一脸殷勤,脸上堆满了笑容。却见郝佳面色一沉,恶狠狠地道:“不过我要警告你,如果你敢再动歪念头,我就杀了你!” 魏大夫本能地摸摸头上的绷带,连忙道:“不敢不敢,我再也不敢了!” 诊所分为内外两进,里面是诊断室兼魏大夫的卧房。郝佳仔细插上门,独占了魏大夫的休息室,而魏大夫则只有在外面的沙发上将就一宿。躺在病人休息的床上,郝佳一路回想着这两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半晌也理不出一点头绪,外间已传来魏大夫的酣声,更让郝佳心烦意乱,不知道明天又该何去何从。 注意到自己身上还穿着那个年轻警官的衬衫,郝佳从衬衫兜里掏出那几张名片,然后选了一张照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待对方接通后,郝佳尽量用温柔的声音问道:“请问是张警官吗?” “是的,请问你是” “哦,是这样,我是卫国强警官的朋友,正想跟他联系,但却忘了他的电话。正好我手上有他拉在我这儿的一张名片,所以就试着先给他朋友打电话问问看。我想张警官既然是他的朋友,多半有他的电话,冒昧打搅,实在不好意思。” ... “喂!哪位?”电话那头传来那位年轻的警官充满朝气的声音。郝佳嗫嚅半晌,终于还是小声说:“卫警官,我是郝佳。” 本以为对方早忘了自己这个普通的报案者,谁知卫警官的反应简直令郝佳吃惊,只听他急切地道:“郝佳!真的是你吗?太好了!我正不知该如何与你联系呢!我发现了一些与你有关的有趣资料,简直令人不敢相信!你现在在哪里?我想马上见到你!” 卫警官的热情引起了郝佳本能的警觉,忙敷衍道:“现在太晚了,明天吧,明天我给你打电话。” “那好!我等你电话,一定记得给我打电话啊!”卫警官急切地道。郝佳“嗯”了一声后挂上电话,又怔怔地发了半晌愣,才在极度疲惫和胡思乱想中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郝佳就离开了魏大夫的诊所,独自来到郊外一处僻静的公园,这公园在本市口碑一向不太好,所以本地人很少来此游玩,郝佳选择这里,正是怕遇到熟人。百无聊赖地在公园中徜徉着,郝佳频频看时间,是不是把卫警官约到这儿来见面她一直还拿不定主意。 “小姐,请问神仙洞是往那边走吗?”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问讯,郝佳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外国游客正拿着旅游地图向自己问路。那游客大概三十出头,金发碧眼,相貌英俊,是个十分罕见的美男子。令郝佳惊讶的是,对方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丝毫不带一点洋腔,令人佩服。 郝佳告诉了对方路后,他却没有立刻就走,却望着郝佳说:“我看小姐面色苍白,精神憔悴,健康状况可能出了点问题,最好找个医生给看看。” 郝佳警觉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只见金发男子碧蓝眼眸中满是真诚。见郝佳满是疑虑,那男子忙掏出一张名片,并在上面草草写下几个字后递过来:“我叫保罗,也是医生,正好本市一家私人医院的主治大夫是我的同学,你可以持我的名片去找他,名片上写下了他的名字和电话,他一定会帮助你。” ... “你可来了!”在冷饮店见到卫警官时,只见他早已等得心急如焚,把郝佳领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他便急不可耐地从手中公文包中拿出一叠资料,却又犹犹豫豫地没有递给郝佳,只担忧地问道,“你确信自己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可以经受任何不可思议的意外?” ... 郝佳木然接过资料,只感到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听卫警官接着道:“这情况引起了我更大的好奇,我又通过关系暗中查了你父母的一些个人信息,却发现从血型上看,他们不可能是你的亲生父母,这是他们的血型资料。” 郝佳心中虽然早有这种揣测,但当真正证实这一点时,她还是感到万分失落,她不知道除了这对父母自己还有没有别的亲人,甚至不记得除了这对父母之外任何亲人的情况。 “更令人奇怪的是,那个流浪汉的死被局里压了下来,死亡鉴定被人篡改成因病死亡。局里没有人再提到那个流浪汉,也没有人再提到一个叫‘郝佳’的报案人。”说到这卫警官叹了口气,“我现在相信你那天说的每一句话了,我甚至敢肯定你身上隐藏的秘密远远超过你自己的想象,你要详细告诉我发生在你身上的所有事,我希望你尽量配合我调查,我愿尽我所能帮你查明真相!” “我要如何配合你?”郝佳呆呆地问。卫警官拿出一盒印泥道:“我想采集你的指纹,现在每一个人一出生就有完整的指纹记录,我想通过它找到你真正的身份和真正的父母。” 郝佳照着卫警官的吩咐把指纹印在了他准备好的纸上,接着便把这两天的经历说了出来。卫警官越听越惊讶,待郝佳一讲完他就道:“看来你现在真有危险,千万不能再到处乱跑!我现在就送你到一个铁哥们那里,你先在那儿躲几天,待我查出点眉目后便向市局反应,争取正式立案调查,只有这样你才能安全。” “不必了,我能照顾自己!”郝佳不敢太相信旁人,也不想太麻烦卫警官,也不怎么相信他一个小小的基层警察能帮到自己。见郝佳态度坚决,卫警官很是失望,不过他还是没有勉强,只匆匆写下一个地址交给郝佳:“我这个朋友完全可以相信,你如果没地方可去可以到他那儿避几天,我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收留你,不过不会跟他说你的事,以策安全。” 郝佳不置可否地接过纸条收好,卫警官这才起身道:“一有新发现我会马上和你联系,你有情况也要随时打电话给我。” 待卫警官匆匆驾车离去后,郝佳百无聊赖地拿出方才那个外国游客交给自己的名片,现在她宁肯相信陌生人,也不敢轻易再相信熟人了。 照着那个外国游客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很快就联系上了那个叫“马英武”的主治大夫,当郝佳提到那个外国游客保罗的名字后,马大夫立刻变得十分热情,马上就与郝佳约定了时间。几个小时后郝佳如约来到那家私人医院,医院不大,不过各种设施并不亚于市医院。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一丝不苟的马大夫把检查报告交给了郝佳,然后很是疑惑地解释说:“从检查结果来看,你的大脑完全正常,没有发现阴影或肿块,也没有发现伤病留下的后遗症,不过你却做过颅骨穿孔和非常复杂的整容。” “整容?”郝佳吓了一跳,却见马大夫耸耸肩说:“或者不能叫整容,而应该称为换脸,你的整个面部皮肤都彻底更换过。据我所知,这种手术通常只有在严重毁容或者需要彻底改变面容时才做。” 郝佳望着手中的颅骨照片呆呆说不出话来,刚知道父母并非亲生已经够意外的了,没想到连这张熟悉的脸都不是自己的!自己究竟是谁?为何自己对换脸这等大事也依旧没有半点印象?自己身上究竟还有多少秘密? “我不知道你换脸的原因,”马大夫继续解释说,“不过我可以肯定不是因为毁容或与之相类似的原因,从你面部骨骼看,没有任何外伤或事故留下的痕迹。更详细的检查结果要明天才能出来,你给我留个电话,一有结果我马上通知你。” “好的!谢谢!”郝佳草草写下自己的号码后转身就走,她几乎没有勇气再去探询自己身上的任何秘密,她怕自己会被这些秘密逼疯。不顾马大夫的呼唤,郝佳匆匆跑出了这家私人医院,外面天色已是黄昏,天空中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连绵不断。 兜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郝佳一看号码,居然是家里的电话!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只听电话中传来妈妈焦急的声音:“佳佳,我是妈妈!” “你真是我妈妈吗?”郝佳一声冷笑。电话那头静默了数秒,才听那个曾经是自己老妈的女人幽幽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是不是你妈妈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想告诉你,赶快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要快!” “为什么?”郝佳忙问。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声短促的呼叫,跟着便听到“咯嗒”一声脆响,电话突然就断了。郝佳心中一紧,本能地意识到老妈出了危险!她慌忙拦了辆的士往家赶去,在到达小区后门时郝佳已冷静下来,暗忖道:莫非这又是一个圈套? 用街边的公用电话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只听电话一直是忙音,根本无法接通,郝佳握着电话犹豫片刻,对那个曾经是妈妈的女人的关心超过了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终于放下电话,毅然向家中跑去! 翻墙进入小区后,一个身穿制服的送水工的身影让郝佳灵机一动,她故意从暗处冲过去撞上他的自行车,二人顿时摔倒在地。 “小姑娘,你、你没事吧?”那送水工吓坏了,慌忙过来搀扶郝佳,却见郝佳翻身而起,一掌便向对方脖子劈去,那送水工猝不及防,一声不吭就软到在地,双目紧闭晕了过去。郝佳就势把他拖入花木丛中,片刻后她已套上送水工的制服从花木丛中出来,扶起自行车向自己的家赶去。 几分钟后,肩抗水桶的郝佳出现在自己家门口,她拉低帽檐遮住自己的脸,然后按响了家中的门铃,家里响起门铃的“叮咚”声,却始终无人应答,郝佳等了片刻,正要用钥匙打开房门,却发现房门虚掩,根本没有上锁。 郝佳心中突然泛起一种不详的预感,忙搁下水桶闪身而入,只见家中漆黑一团,静悄悄毫无声息。她蹑手蹑脚地顺着房间找过去,终于在书房中看到了倒在地上的老妈。 ... 第 53 章 第 53 章 尾声(四) 郝佳的泪水夺眶而出,虽然已知道这个女人并非自己的母亲,但她忘不了这个女人给予过的母爱,哪怕这种爱只是出于欺骗,郝佳依然为她的死感到难过。如果说这之前她的心中还只是充满了恐惧和害怕,想尽量逃避,但现在,她的心已为悲痛和愤怒充盈。 ... “是什么?”郝佳颤声问。 “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你最好马上过来,我现在总算知道他们为何要那样对你了!”卫警官说完立刻给了郝佳一个地址,然后就匆匆挂断了电话。郝佳默默把妈妈抱上床躺好,轻轻为她覆上被子,在她的床前凝立片刻,这才毅然转身而去。她已对死者暗下决心,一定要揭开自己身上的秘密,一定要杀人者偿命! 匆匆来到大街上,郝佳招手拦了一辆的士,立刻让司机驱车前往卫警官所说的地点。 那是一处偏僻的小巷,当郝佳感到那里时,只见一个人影正跌跌撞撞地从小巷中出来,借着朦胧的街灯,郝佳认出那是身穿便服的卫警官,她匆匆下车迎了上去。只见卫警官如喝醉了酒一般步伐不稳,眼神呆滞,没走出几步就一下子软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卫警官!”郝佳忙上前搀住他,只见他脸色煞白,双眼无神,浑身更是瘫软无力。看清眼前的郝佳,他却猛一下抓住了郝佳的手,吃力地道:“我遭人暗算,时间已不多了,我不能把秘密带到坟墓,你要好好听着!” ... “他们究竟要干什么?”郝佳急切地问道。只见卫警官的脸色由苍白变为蜡黄,眼神也渐渐在涣散,却依然拼尽全力道:“他们他们把你当成了实验用的小白鼠可惜,我还没查出他们在做什么实验,就”说到这他把一个信封塞入郝佳手中,“里面是我查到的资料,还有我一个报社朋友的名片,快去找她!” “喂!怎么回事?”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吆喝,两道雪亮的手电光照到了郝佳的脸上,跟着就见两个巡警大步过来,用手电照着郝佳和倒在地上的卫警官喝问道,“他怎么了?” 郝佳把信封塞入怀中,用手挡着刺目的手电光,急道:“他出事了!快叫救护车!” “是喝醉了吧?”一个巡警将信将疑地用脚拨了拨卫警官的身体,见他一动不动,脸色蜡黄,忙伸手探其鼻息,跟着就赶紧缩回手一声惊呼,“没气了!” “胡说!”郝佳一声怒斥,正要去摸卫警官的脉搏,却见两个巡警如临大敌,掏枪指着郝佳喝道:“把手举起来靠墙站好!不然咱们要开枪了。” 郝佳没有理会二人的威胁,抖着手轻轻摸到卫警官左胸,却没有摸到心跳,她不甘心地解开卫警官的外套,却发现他左胸的汗衫上有一小块不起眼的血痕。郝佳撕开汗衫一看,只见卫警官的心脏部位有一个米粒大的血孔,有血丝正从那细小的创口中慢慢渗出来。 “快把手举起来!不然我开枪了!”一个巡警如临大敌,另一个巡警者对着对讲机抖着嗓子喊道:“朝阳道东小巷发现凶杀案,请求总部支援!” 郝佳默默为卫警官扣上外衣,然后举手慢慢站了起来,一个巡警拿出手铐,示意郝佳把手伸过来。郝佳照他的指示把手放下来伸到他面前,就在对方手铐落下来的瞬间,郝佳突然一翻手腕,把手铐铐在了那巡警的手腕上,跟着扣住他的手腕一扭,只听“咔”一声轻响,他手中的枪已经落到地上。不等另一个巡警反应过来,郝佳飞起一脚踢中他的手腕,把他的枪也踢得飞了出去。跟着郝佳一脚一拳,分别击中两个巡警的腹部和咽喉,二人一声痛叫,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 这几下如电光火石般迅速,只两三秒时间两个巡警就失去了战斗力,就在这时,只听远处有警笛声呼啸而来,同时有无数脚步声也向这边汇集,附近的警察都已闻讯赶来支援了。 郝佳丢下两个巡警转身就跑,刚跑出两步就见前方出现了十几个警察的身影,她忙返身而逃,却发现后方正有十多辆警车呼啸而来,自己已陷入包围之中。 六、杀手多情 郝佳正在六神无主之际,突听一旁的小屋中有人轻呼:“快到这边来!” 郝佳不及细想,立刻冲入那间小屋中,这才发现屋中有通往这幢大楼后的过道,外边根本看不出来。郝佳立刻尾随着前方那个依稀有点熟悉的背影匆匆穿房而过,来到大楼后方的小巷中。 “文强!”待看清前方那个背影后,郝佳十分意外,没想到救自己的居然是赵葆初的儿子、同班同学赵文强。她不禁惊讶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舅舅的家就在附近,最近他出国了,所以我在这儿帮他看家,顺便在这儿复习准备高考。”赵文强说着不住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郝佳,“你呢?怎么会在这里?方才发生了什么事?你好几天没上学,他们说你” 说到这赵文强突然住了口,眼里满是同情。郝佳听到警笛还在附近刺耳地响着,忙道:“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我要尽快离开这里!” “你快跟我来!”赵文强说着拉起郝佳的手就走,他的手温暖有力,比郝佳的小手整整大了一号。第一次与同龄异性牵手,郝佳心中不由有些紧张,想要抽回手却又怕他多心,只得乖乖跟着他穿过一条小巷,最后在一幢电梯公寓前停了下来。 “我舅舅的家就在上面,”赵文强在等电梯的时候向郝佳解释道,“我看你浑身快要湿透,又是一脸疲倦,还是先到我舅舅那里洗个澡吃点东西,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赵文强舅舅的家在这幢大楼的最顶层,足有两百平,在郝佳的眼里堪称豪宅。望着手忙脚乱为自己准备吃的和换洗衣物的赵文强,郝佳不禁有些感动,呐呐地问道:“你为何要这么帮我?” 赵文强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们是好同学,当然要互相帮助。我爸爸和郝叔叔都说你精神上出了点问题,可我根本不信!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他们说我犯了精神病?”郝佳苦涩一笑,“或许他们没有说错,我不仅杀过人,还打伤过你老爸,你也相信我?” “是的,我相信你。”赵文强走近郝佳,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她说,“我相信你一直是个善良的女孩,无论做了什么出格的事,都一定有特别的原因。” 郝佳鼻子一酸,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她强压下这种冲动涩声问:“为什么如此相信我?” “因为,”赵文强的脸突然红了起来,鼓足勇气才说出,“我喜欢你!” 郝佳眼里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突然之间,她感觉往日的委屈如火山般喷发,令人无可抑制,她不禁一头扑入赵文强怀中放声大哭起来。这么些天来她第一次感到不再孤独,第一次觉得世界并非没有了爱。 赵文强刚开始还有点手忙脚乱,不过很快他就紧紧拥抱着郝佳,任她把这几天来的委屈和压力尽数发泄出来。甚至捧起她的脸,轻吻着她的泪水喃喃说道:“哭吧,尽情哭吧,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直到永远!” 痛快淋漓地哭了足有十分钟,郝佳才渐渐止住了悲声,但依旧靠在赵文强宽阔的胸前不愿离开。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不觉得孤独,只有在这个时候她的心神才彻底松弛下来。 赵文强小心翼翼地捧起郝佳的脸,在她微翕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见她没有躲避,他这才吻住她的嘴唇,久久不愿放开,直到双方都喘不过气来为止。郝佳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身在云端,除了热烈地回应着对方的热吻,她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她的反应助长了赵文强的勇气,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他的脸颊越来越红,他的手也越来越大胆,竟解开了郝佳的前胸衣襟。 “不、不要!”郝佳本能地保护着自己的禁地,但浑身酥软,根本无法抵御赵文强的侵犯。他边解开郝佳的衣衫,边呢喃着:“郝佳我爱你!我要带你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永远不再回来!” 郝佳心中再次泛起那种难以言述的温暖,渐渐放弃了抵抗,不由自主地软倒在沙发上,紧闭双眼任由对方完全解开自己衣衫压到身上,就在这时,赵文强手臂上有个硬硬的东西硌着了郝佳的身子,令她陡然一惊,头脑顿时清醒了许多。 “这是什么?”郝佳说着摸到那个细细的东西,不等赵文强反应过来,她已从他的衣袖中抽了出来。那是一根十几公分长的钢刺,细细的只有铅笔芯粗细,一头是笔杆粗的柄,一头则锐利如针。郝佳突然清醒过来,一把推开赵文强提高声音喝问道:“这是什么?” 赵文强一愣,脸上的红晕陡然褪去,半晌没有开口。郝佳翻身而起,拉上衣衫遮住胸脯,面色煞白地瞪着赵文强一字字问道:“是你杀了我妈妈,还有卫警官?” 赵文强面色发白,迎着郝佳的目光点了点头:“不错,他们是我所杀!” “为什么?”郝佳只感到心中一空,顿如高空失足,头脑一片混乱。 赵文强望着郝佳坦然道,“接受命令,除掉知情者。这是我的本职工作!” “本职?工作?”郝佳一时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是的!”赵文强坦然望着郝佳,“我十二岁进入陆军特种训练营,十七岁毕业于特种学校,专司暗杀和监视,代号009,一年前转入本市第一中学,主要任务就是监视你。” “监视我?为什么?” “不知道,我只接受命令,执行任务。” “这么说来赵葆初也不是你父亲?这儿也不是你舅舅的家?”郝佳渐渐有些明白了。却见赵文强点了点头:“赵葆初不是我父亲,我的社会关系全是伪造的。” “为什么要监视我?又为什么要杀我妈妈和卫警官?”郝佳厉声质问。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监视你,”赵文强道,“至于杀人,那是因为上边的命令,要除掉一切知情者。我只知道接受命令,然后一丝不苟地执行。” “所以你就杀害了我妈妈和卫警官?他们究竟知道了什么?”郝佳愤怒地问道。 “我接到上边的命令,这次实验已经泄密,为了不在群众中引起误会和恐慌,所以要除掉知情者。第一个就是卫警官,第二个就是你,你妈妈因为给你通风报信,所以也在清除之列。”赵文强神色坦然。 郝佳回想起方才自己的软弱,只觉得羞愤难当,厉声问道:“你在清除我之前,还想欺骗我的感情和身体?” “我没有欺骗你!”赵文强定定地望着郝佳,涩声道,“我方才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许下的诺言对天地可表!我在这一年多时间的监视中,已经对你心生爱慕,就在你方才扑入我怀中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远远超过了我的职责,甚至超过了国家利益!我愿意为你放弃一切,逃到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 赵文强慌忙后退,侧身避开郝佳的刺杀,跟着抄起沙发垫抵挡郝佳疯狂的进攻。垫子被钢刺一划而破,鸭绒像雪片般撒了出来,纷纷扬扬弥漫整个房间。郝佳在右手钢刺被赵文强一把抓住的同时,左手已抄起桌上一支签字笔,在纷纷扬扬的鸭绒掩护下,闪电般插入了赵文强的脖子。 “啊!”鲜血飞溅而出,赵文强一声痛叫,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郝佳猛地把赵文强扑倒在地,钢刺发疯一般刺向他的身体,嘴里不住喝道:“为什么要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鲜血溅上了郝佳的脸颊和全身,甜甜的血腥味反而令她更加疯狂,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不断地把钢刺戳向地上的身体,一种暴虐的力量在血腥中勃发,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心底升腾。郝佳突然觉得十分兴奋,同时又十分的饥渴,一种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渐渐被激发出来 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把郝佳惊醒,她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顿时被眼前的情形吓得一声惊叫。窗外有明亮天光透入,天色已是大亮,房中的血腥顿时一览无遗。只见地毯已被鲜血浸透,墙上、茶几上、沙发上也飞溅了无数的血珠,而自己的身上更是斑斑点点。赵文强静静地倒在地毯上,他的前胸像马蜂窝一般布满了钢刺留下的痕迹。 ... 资料?郝佳心中一动,摸摸上衣口袋,卫警官交给自己的信封还在!她安下心来,开始对着镜子梳理自己凌乱的头发,并端详着镜中那个面色惨白的少女,并暗暗对她说:郝佳,卫警官和妈妈不能白死,你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他们把罪恶暴露到阳光之下。 嘴唇上似乎还有一点血污没有洗净,郝佳用手指擦擦那血污,同时张开了嘴,这一瞬间她突然惊呆了,只见自己嘴里一片殷红,雪白的贝齿上也沾满了恶心的鲜血,浓烈的血腥味直冲脑门,她不禁长大嘴伸出舌头,只见口腔深处和舌头之上也沾满了鲜血,那决不是牙齿出血留下的痕迹,看口腔中鲜血的浓稠粘滞程度,只能是只能是郝佳隐约回忆起昨晚发生的情形,像恐怖电影片断般零星在脑海中闪过,她浑身不由激灵灵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不断在心里对自己说:不会的!一定不会的!我一定是在做梦!又不是在看《奇幻》,这世上哪有什么吸血的故事? ... “是我,请问你是” “我是马英武大夫!” 郝佳恍然大悟,忙道:“原来是马大夫,请问有何事?” “我昨晚对你的血液做了dna检查,有一些惊人的发现,希望你能马上来医院一趟。”马大夫的声音显得异常凝重。郝佳看看自己狼狈的全身,犹豫道:“我现在恐怕不能去医院,能告诉我发现了什么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才听马大夫用奇怪的口吻问:“郝佳小姐,你相信传说吗?” 郝佳迟疑了一下,犹豫道:“那得看是什么传说。” “是关于吸血鬼的传说。” 郝佳心中一个激灵,手中的电话差点落到地上,只听马大夫低声道:“吸血鬼的故事在西方流传了数千年,但人们却从未找到它存在过的证据。一直以来人们都以为吸血鬼不过是来自西方的恐怖故事,但最近有科学家发现,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种基因特殊的人群,他们对血尤其是人血有着特殊的嗜好,那是因为他们的dna分子中,带有一种被称为‘嗜血因子’的特殊基因。” 郝佳突然感到有些恶心,忙接了杯水漱去口中血腥,只听马大夫继续道:“因为这种嗜血基因是一种隐性基因,并不能直接遗传,就算是两个同时带有这种隐性基因的男女也未必能生下有明显嗜血表现的婴儿,所以这种人极其罕见,至今没有找到它确实存在的证据,医学界也并不相信他们的存在。不过我一直坚信他们的存在,并坚信西方流传了几千年的吸血鬼故事就是以他们为原型,有许多科学家还努力在证明,历史上许多有名的暴君和杀戮成性的将领,都是这种基因的携带者。‘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恐怕不止是表示仇恨,也是在描述一种真实的欲望。” “这、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郝佳呐呐地问道。只听电话那头沉默了数秒,才听马大夫低声道:“我在你的血细胞中,发现了疑似这种嗜血基因的dna分子排列。” “胡说!我对血只感到恶心!”郝佳几乎是在歇斯底里地咆哮。 “嗜血只在一些特殊的时刻,”马大夫耐心解释道,“西方传说吸血鬼是在月圆之夜才吸血,不过我认为嗜血更多是跟精神状态有关,比如在兴奋、激动、愤怒的时候,有着嗜血基因的人体内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酶,使他对鲜血充满本能的渴望,这个时候如果他身边正好有鲜血的话,极易发生传说中的吸血。” 郝佳突然感到腹中一阵翻滚,不由扑到马桶边“哇哇”呕吐起来,直到腹中空空如也她才疲惫地直起身子,心惊胆战地看了看自己的呕吐物,她顿时松了口气。那些呕吐物并非是想象中的鲜血,而是一些黑乎乎的糜状物,不过郝佳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几秒钟,她突然意识到,鲜血在离开血管后不久就会氧化成黑色!正像是这些呕吐物的颜色!郝佳腹中再次翻滚起来,连连干呕不已。 ... 马大夫听到郝佳的呼吸渐渐平静下来,又继续解释道:“由于我手中没有更详细的资料,因此不能肯定带有嗜血基因的人会在什么情况下产生吸血的欲望,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带有嗜血基因的人,身体机能和智力水平都远超常人,历史上那些冲锋陷阵百战不殆的名将,也正是因为他们体内嗜血基因的作用,才使他们能在一次次血腥战斗中幸存下来,武艺反而是次要的原因。据专家研究,嗜血特征越明显的战士和将领,在战场上生存下来的机率就越大,他成为名将甚至暴君的可能也就越大。不过,带有嗜血基因的人一旦体内这种隐藏的欲望被激发,就很难再摆脱对鲜血的依赖。” 郝佳突然感到浑身发冷,虽然心里千万个不愿意,但她也不得不相信马大夫所说,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怪事。也才能解释自己一介柔弱少女,竟能在危急时刻打倒魏大夫和两个流浪汉,甚至从众多训练有素的安全局密探包围下平安脱身,也才能解释自己居然能杀死特种学校毕业、精通暗杀的专职杀手赵文强。难怪军方会对自己感兴趣,不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研究。如果能让每一个士兵都携带上这种嗜血基因,那将是怎样一支恐怖的军队? “郝佳小姐,你能马上来医院与我见面吗?”电话中响起马大夫满是期待的声音,“我希望能与你合作,如果我能对你进行更详细的研究,确凿无误地证明嗜血基因的存在,找到吸血鬼传说的科学依据,诺贝尔医学奖一定会属于我!你也将因此而载入人类文明的史册!” ... 七、生死决择 天色朦胧,行人匆匆,又是一个寂寥的黄昏。郝佳把一叠厚厚的信投入了邮筒,信封中除了卫警官的调查资料,也有她自己的留言复印件。郝佳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军方秘密实验和关于嗜血基因的资料复印了十几份,不仅投给了卫警官那个记者朋友,也同时投给了十几家颇有影响力的报刊杂志社,她相信总有些资料能突破封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罪恶只有彻底暴露出来才有希望被制止。做完这一切郝佳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的目标总算完成了一半。 在街边拦了一辆的士,郝佳上车后让司机送自己去郊外,司机刚开始还有些犹豫,不过在郝佳一再恳求之下,这才颇不情愿地照着郝佳的指示向郊外驶去。 郝佳凭着记忆,让司机把自己送到上次那个外观看起来像别墅的医学研究所附近,让司机在离研究所数百米外停下车,郝佳隐在树丛中观察着研究所的情形,现在天色尚未完全黑尽,她耐心地等在远处的树林中,最后一次把衣衫扎紧。 当夜幕降临后,郝佳终于像猎豹出击一般开始行动。她借着草丛的掩护慢慢接近研究所的后墙,虽然后墙有些高,不过这难不到郝佳,她很快找到一处便于攀登的墙角,借着夜幕的掩护轻松地翻入了墙内。 院子里有身怀武器的守卫,虽然他们只是穿着普通的保安制服,不过郝佳现在已知道,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郝佳为上次能从这儿逃脱感到庆幸。 悄悄掩近那幢小楼,郝佳从一个卫生间的窗户翻了进去,听听门外鸦雀无声,郝佳这才从卫生间悄悄地出来。只见走廊上空空荡荡,毫无声息,似乎工作人员全都已经下班。郝佳站在空旷的走廊中冷静了片刻,然后才贴着墙根小心翼翼地向二楼摸去。她不知道郝明锋和赵葆初的研究达到了哪一步,她只是本能地觉得,无论是为了因这项研究而死的妈妈、卫警官、赵文强等人,还是为将来有可能死于这项研究无辜者,自己都有义务毁掉赵葆初和郝明锋这些科学狂人的研究成果,以免他们真正在这世上制造出吸血鬼。 二楼一间办公室内隐约传来一阵争吵,听声音依稀有些熟悉。郝佳偷偷接近那间办公室后,这才听出里面传来的竟然是假冒的父亲郝明锋和赵葆初的争吵声,另外还有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言语中火药味十足。 “我收到最新的消息,咱们的特工人员009已经被杀,被人用钢刺几乎刺成了马蜂窝!”那个陌生的男子声色异常严肃,“现场一片狼藉,到处血迹斑斑,更令人感到恐怖的是,009的颈动脉被咬破,他体内的血液大量流失,但现场并没有发现那么多血,这就是说,他的血被人吸干了。” ... “但是,你们的研究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那个陌生的男子激动地叫起来,“如果以国家的名义就可以把人变成鬼,那你们和当年那臭名昭著的731部队又有什么区别?” “你别提731!”赵葆初也蓦地提高了声音,“当年正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731,才被人肆意残杀凌辱!如果可能,我赵葆初愿做咱们自己的731部队的先驱!” “你这是在犯罪!”陌生的男子厉声道,“别忘了国际法中有一条,叫做反人类罪!” “别给我扣大帽子!”赵葆初冷冷道,“在我眼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房中顿时静了下来,只听很少说话的郝明锋此时插话道:“大家有话好说,咱们都是为了共同的目的,没必要闹得跟仇人一样。大家还是坐下来慢慢谈。” “不必了!”那个陌生男子冷冷道,“我只是负责你们的保密工作,但并不归你们指挥。我将把我知道的情况向上面如实反应,并建议撤消你们的研究项目,收缴封存你们所有的研究资料!我相信就算是军方高层,绝大多数人也并不真正了解你们的研究,如果他们一旦知道真相,一定不会容忍你们的胡作非为!告辞!” 房里响起了脚步声,向门的方向大步而来,郝佳正要闪身避开,却听房中突然“砰”一声响,跟着就是重物坠地的声音,玻璃门上突然出现了一张血肉模糊的脸,紧紧贴在门上,把郝佳吓了一跳。 “你、你疯了!”房中传来郝明锋的惊呼,“你居然、居然杀了安全局的联络员!” “是他自己找死!”赵葆初走到门边,透过玻璃门向外看了看,然后从倒地的那个安全局联络员怀中掏出了他的手枪,转头对郝明锋道,“咱们为这个研究项目付出了太多,眼看成功在即,我不能容忍这中间再出任何差错!现在只要找到实验目标,提取到她大脑松果体分泌的激素,分析出它的成份,咱们这项目基本就算是大功告成。” “可、可你枪杀了安全局联络员,怎么向上边交待?咱们又到哪里去找郝佳?”郝明锋结结巴巴地问道。 ... “你、你要杀我?”郝明锋脸色发白。 “是啊,老同学,我也很不忍心!”赵葆初遗憾地叹了口气,“说实话,出于个人感情我真不想你死,不过你的死有三个好处。第一,可以为我洗去杀人的嫌疑,只要能让上边相信你是与安全局联络员对射而死,就能保护我自己,毕竟我才是这个项目唯一的专家;第二,可以为这个项目赢得宝贵的时间,我要在各方面注意到这个项目之前拿出结果;第三,可以把实验目标引出来。所以老同学,为了国家的利益你还是安心去吧,你的死将重于泰山!” ... “混蛋!”郝佳一声怒斥,不等赵葆初的枪指向自己,她已一脚踢中其手腕,顿时把他的枪踢得飞了出去。跟着她像猎豹般扑上前,一拳击中赵葆初下巴,接着又是一肘狠狠顶中他的心窝,顿时把他击倒在地,半晌也爬不起来。 郝佳顾不得理会倒地不起的赵葆初,匆匆上前扶住中弹的郝明锋,神情复杂地望着这个陌生的“父亲”,半晌无语。只见郝明锋腹部中弹,虽不致命,却也痛得他满脸煞白。 “我是谁?”郝佳突然问。郝明锋一愣,愧然摇摇头:“我不知道,当初是赵葆初把你找来,并进行了基因改造,这个过程我没有参与,只有他才知道详情。之后为了实验的准确,要把你放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成长,因此他用手术抹去了你过去的所有记忆,并重新给你植入了一段虚假的记忆,让你以为我和另一个助手是你的父母,并通过军方的安排给了你一个假的身份,并把你安插到本市的一所中学。为了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和监视你的行动,在你的同学中还安排了两个秘密特工,一个是赵文强,一个是许宜雯。” 见郝佳一脸失落,郝明锋忙解释道:“不过我相信你是一个来自邻国的偷渡者,没有身份也没有出生记录,所以我们才不怕实验万一败露后会有人追查,你从法律上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数据库中都找不到跟你有关的任何资料,就是你的身份证也是来自一名因车祸丧生的少女,就连你的名字和身份都是伪造的。” 郝佳大脑一片混乱,呆呆地愣了半晌,摸摸自己的脸木然问:“为什么要给我换脸?” “那是怕万一有人认识原来的你!也是为了让你的模样与身份证上的相片看起来相符。”郝明锋忙道。 “那又为何要撒谎骗我,让我以为自己患上了失忆症?”郝佳呆呆地问。郝明锋躲开郝佳的目光,呐呐道:“那是为了让你平静地接受大脑活检和松果体激素检查,因为还不知道要进行多少次这样的检查,所以我们要尽量用正常的手段。” 郝佳定定地望着眼前这个曾经是自己父亲的男子,突然问:“做这样的实验,你的心里有过不安吗?” 郝明锋迟疑了一下,愧疚地垂下了头:“刚开始我的心里充满了献身科学的狂热,满怀着创造奇迹的兴奋和惊喜。不过在与你相处这一年多来,我渐渐把自己融入了父亲的角色,我的心时时在备受煎熬。但我内心深处依然坚持认为,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的生死荣辱、道德感情俱微不足道,只有在方才面对死亡那一瞬我才突然意识到,我错了。如果一个人的尊严和生命得不到尊重,那么国家利益也就无从保障,赵葆初这样的阴谋家才能以国家的名义理直气壮地杀人。” “你说得没错,我正是要理直气壮地杀了你们。”身旁传来赵葆初一声冷笑。二人不由把目光转向他,却见他已经挣扎着爬了起来,脸上带着狞笑,用枪指着郝佳说:“踏破铁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正发愁不知道到哪儿去找你,谁知你倒自己送上门来。看来老天都在帮我完成这个实验。” “你别乱来!”郝明锋挣扎着想爬起来,却无法做到,只得急道,“你若开枪,郝佳一旦受伤死亡,你也完不成你的实验。” “你错了!”赵葆初得意地笑道,“这个实验仅剩下最后几个数据,只要我避开她的头,在她大脑死亡前我立刻进行活检,依然可以顺利完成。我的名字将因此而载入史册!”说着他掏出电话,对着话筒喊道,“高主任,快让我的所有助手马上到手术室准备,我要立刻进行手术。” 郝佳趁赵葆初说话分心的这一瞬,突然倒地扑向一旁,扑向地上一块早已看好的玻璃碎片。在赵葆初的枪响起的同时,一块锋利的碎玻璃也从郝佳手中飞向赵葆初的咽喉,只见三角形的碎玻璃像匕首一样准确地插入赵葆初脖子,鲜血顿时像喷泉一般涌了出来。赵葆初双眼圆睁,捂着脖子不甘心地跪倒在地,迟迟不愿倒下。 楼下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郝佳顾不得理会胸口的枪伤,忙对郝明锋急问道:“快告诉我你们的实验资料在哪里?” “你想干什么?” “我要毁掉所有资料和实验数据,这个邪恶的实验不能再进行下去!” “你还是快走吧!”郝明锋用复杂的眼神望着郝佳,“你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小白鼠,为了掩盖这个实验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方方面面都不会让你再活下去,他们会像清除小白鼠一样让你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不留任何痕迹!” 郝佳坚定地摇摇头:“快告诉我资料在哪里?” 郝明锋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决然道:“它们在隔壁的实验室中,资料室中还有存档。” 郝佳捡起赵葆初落到地上的枪,捂着胸口跌跌撞撞地推门而出,几个白衣大夫正上楼而来,陡然看到浑身浴血的郝佳,俱愣在当场。郝佳把手里的枪对他们扬了扬,几个人顿时吓了一跳,慌忙转身向楼下奔去。几分钟后,大院里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 郝佳用枪打碎门锁冲入实验室,找到几大瓶酒精,然后把它们尽数浇在实验室中,跟着她又打开隔壁的资料室,把酒精也尽数浇在电脑和书柜上,然后用枪将它们点燃。几分钟时间,实验室就在不断的爆裂声中燃成了一片火海,渐渐向整个大楼蔓延。几个冲上楼来的保卫,立刻被火势吓得慌忙后退,匆匆去准备救火。 没过多久,天空中传来直升机的马达声,军车、警车和消防车也呼啸着由远而近,大楼片刻间就被重重包围。想上前救火的消防队员被荷枪实弹的军警拦住,他们被告知,这里是军事禁区,即使要失火也要交给军方来处理,任何人不得妄入。 实验室和资料室完全燃成了一片火海,走廊中也充满了浓烟和化学药品刺鼻的气味。郝明锋跌跌撞撞地冲进走廊,拉起郝佳就往楼梯下冲去,边跑边叫道:“佳佳!快走!” 郝佳挣脱了他的手,神情复杂地凝望了他一眼,淡淡道:“你快走吧,我还要销毁最后一件实验资料!” 郝明锋看看已经完全燃成一片火海的实验室和资料室,急道:“它们已经完全烧毁!你再不趁现在混乱快走,恐怕就很难逃出包围了!” 郝佳平静地看了一眼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军车警车,苦笑着摇摇头,然后平静地指着自己淡淡道:“这儿还有最关键一件实验品,我不能让自己这带有吸血鬼基因的身体再留存在这个世界上,我害怕它会给这平静的世界带来预想不到的灾难,更害怕自己再次成为别人手中的小白鼠。” ... 突然,她感觉身子一轻,慢慢地随着火焰飘了起来,慢慢升上半空。炽热和痛苦陡然消失,世界在她眼里渐渐变得透明,她用超然的目光俯视着脚下的世界,只见一个燃烧的身体在火海中挣扎,最后慢慢扑倒在地,与火焰完全融为一体。 头顶有七彩的光芒投射下来,像是在为自己指路,郝佳陶醉地望着那美丽而神秘的光华,感觉自己随着它的指引不断在高升、高升,飞速飘向那广袤无垠的天幕 八、尾声 感觉意识渐渐回到了身体,郝佳蓦地睁开了双眼,头顶有幽蓝的微光静静地投射下来,让人心情异常宁静。郝佳静静地躺了几秒钟,渐渐意识到自己回到了自己本来的世界,像是从一场梦魇中苏醒过来,或者说回到了“神”的世界,封存的记忆之门在缓缓打开。 “很好!看来你很适应这个全新的系统。”有人在一旁突然说道,声色优雅,语速从容。郝佳翻身站了起来,立刻就看到一旁那个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美男子,即使已年逾三旬,他依旧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直观感觉。虽然处在好几个男人的蜂拥之下,但他依然如明星一般耀眼。 郝佳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名曾经指点过自己的外国游客,甚至还记得他在那个世界的名字——保罗。不过郝佳真实的记忆告诉她,他叫保罗霍夫曼,来自一个神秘而古老的家族,领导着一个传续了数千年的神秘力量。 “对我们新开发的这个系统感觉如何?”保罗审视着屏幕上的数据,头也不抬地问。 “感觉很真实,完全不亚于‘真实幻境’。”郝佳习惯性地抬头挺胸收腹提臀,双眼平视。 “敏捷指数96,反应指数98,暴力指数93,嗜血指数91,冷酷指数78,杀戮指数72,情感指数62”保罗轻声读着屏幕上打出的数字,不满地连连摇头,“我对你的测试成绩很不满意,虽然你顺利通过了全部测试,在每一次危机面前都表现出了惊人的理智和冷静,并做出了准确的应对,作为一个刚从训练营出来的新人来说,你的表现无疑非常优秀,但作为一个携带有嗜血基因的特殊女性,你的表现显然还远远不够。你确信知道自己是谁吗?” 郝佳抬头挺胸答道:“名字对我来说不重要,我只知道自己是一名天使,执行‘神之手’意志的天使。” “我希望你能成为一名特殊的‘嗜血天使’。”保罗打量着郝佳天使般柔美的面容,微微颔首道,“虽然你的测试结果不能令我满意,尤其你不知道如何破解谜局,以至我不得不亲自进入那个世界去指点你,但我已经没有时间挑剔,你这张天使般的东方面孔正是我们所急需的!” “随时听从神的召唤!”郝佳眼中闪过一丝兴奋。 保罗打了个响指,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立刻打开了全息幻灯机,一个人形影像投射到房中,像真人般大小,身材健硕高挑,一脸的玩世不恭。 “记住这个人!”保罗指着那影像慎重地说,“他就是你这次行动的目标。” 郝佳打量着影像的模样,那是一个东方面孔的男子,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相貌初看有些普通,但细看之下,却发现他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旁人没有的自信和超脱。郝佳隐隐为他那玩世不恭的神态倾倒,不由喃喃问道:“他是谁?” “一个危险的‘探索者’。”保罗淡淡道,“他的名字不重要,甚至他的相貌也不重要。他已经用过好几个名字,也换过好几张面孔。不过他眼中的神态没法换,仔细看着他的眼睛,把它完全记在心里!要做到无论他的面孔怎样变,你都要一眼就把他从人丛中认出来!” 房中的影像渐渐变了,变成了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他的面容在不断变换,不过郝佳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令人难忘的眼睛,同时也是一双独一无二的眼睛。“需要我做什么?”她喃喃问。 “去‘真实幻境’阻止他的行动,必要时”保罗用手指在自己颈项中轻轻一划,“希望你真正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嗜血天使。” “我会的!神灵与我同在!”郝佳左手抚胸,垂首道。 “很好!具体细节杰安博士会告诉你。”保罗点了点头。望着少女远去的背影,他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他身旁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专家迟迟疑疑地问道:“这世上真有嗜血基因?” 保罗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心理暗示的效果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很多时候它能创造出超乎人们想象的人间奇迹。” 跟随着杰安博士走出这间堆满各种电子设备的屋子,郝佳很快就把方才那个世界的经历当成一场梦魇彻底忘记,她只牢牢记住了一点,自己是嗜血天使,为“神之手”服务的嗜血天使,自己将展开沃满鲜血的翅膀,去一个陌生的世界执行神灵的意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