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內外雙修


    “來來來,王師傅,白天人多,有些話不好說,現在咱們重新認識一下!”財叔的臉上似笑非笑,背又稍稍的弓了一下,說著話就朝王越伸出一隻手來。


    “鹽幫,梁阿財!”


    “這就是按照江湖規矩來盤我的道兒了!”王越心中一動,立刻就知道了這是怎麽回事,當下也不猶豫,腳下往前邁了兩步,也把手伸了出去。


    “王越!”


    雖然現在他已經祭拜了祖師,蘇明秋也代父收徒,認了他做師弟,但蘇家畢竟是個大家族,按照規矩,他的這個身份若是沒有真正經過國內本家的承認,那他對外也是不能多說什麽的。所以,這時候王越也隻是報了自己的名字,並沒有像財叔一樣在名字前麵帶上了門派的前綴,顯得那麽正式。


    不過,所謂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對麵財叔一眼看到王越走出的這兩步,眼睛頓時也是亮了一下:“果然是個練過內家拳的,架子夠純!”心思一動,也不敢有半點怠慢,一隻手,似慢實快,一把就和王越碰到了一起。


    啪!兩隻手相互搭在一起。


    王越陡然感覺,這個財叔全身鼓氣震蕩,掌心掌背上的皮肉筋骨一下就縮了起來,五指隻往中間一合,立刻就如同鋼勾也似,不管指端還是掌心居然都沒了半分的溫度,哪裏還有一點血肉之軀的感覺。便立刻明白,這老人肯定是練了一種極其霸道的拳法,長年累月的淬煉打磨,不出手時還罷了,一用勁兒手上馬上就生出了異象。


    這種狀態間的改變,按照時下拳法裏流行的裏的說法,就是“非人化”。


    這麽說聽起來似乎很玄,但如果用武術中的術語來解釋的話,那就是說財叔練得應該是一種以模仿動物攻殺掠食為主的象形拳法。而且,很明顯的,他已經把這種拳法練到了“形神一體”的上乘境界。明明是一隻人的手,但給人的感覺卻如同猛獸的爪子一樣……。


    一瞬間,整個房間的地板都同時一震,好像發生了地震。


    下一刻,王越腳下厚達一指的純羊毛地毯在他雙腳微微往外一撇的微小動作中,哧啦一聲裂開了一道一米多長的口子,裂縫整齊的就仿佛被無形的大剪刀破開一樣。同一時間,在他對麵的財叔也是腳下一沉,一雙腳竟也是齊齊踩碎了下麵的地板,發出哢嚓哢嚓如同冰麵破裂的聲音。


    卻是兩人這一握手,腳往下沉,瞬間發力,一下就把腳下的地毯和地板全都毀壞了。


    好在,他們兩個隻是一碰即收,並沒有接著就動手的意思。


    國內的“鹽幫”本來就是沿海一帶,把持私鹽的幫派組織,其曆史淵源,往上追溯,甚至可以追溯到前朝完顏氏入關之前的數百年,傳承可謂久矣。但發展到現在,鹽幫的勢力雖然大部分洗白上岸,不再是如同從前一般過活,可真正屬於核心的組織內部卻依舊是有很多的規矩是和以前一脈相承下來的。尤其像是財叔這樣的老人,因為經曆過亂世,所以更是一直都秉承著老一輩武林中人的傳統,事不論對錯,隻講忠義二字。


    要不然以他的身手也不會在夏家一幹就是一輩子,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從前受了夏夫人父親的極大恩惠。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而他剛才主動和王越握手,這在過去的江湖中,也是最普遍流傳的盤道兒之禮,俗稱“搭手”。不管是至交好友間的交流印證,還是對不明來曆的陌生人,都能用這種搭手的方法,試探出對方的一些深淺。雖然未必就能都準,卻也可以知道個大概。


    練拳的人,功夫越高,就越知道江湖上的凶險。一些大拳師,年紀稍微大點,修心養性,生活安定下來,甚至就不會怎麽太和人動手了,有上門挑戰的,要麽教出徒弟來應付,要麽就是一搭手,馬上就能分出個高下來。


    除非是真有化解不開的大仇,否則輕易不會一上手就打生打死。


    功夫再高,也還是個人,是人就會有顧慮,年紀越大背負的東西也越多。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江湖越老,膽子越小”。


    唐國的武術,在早的時候是隻殺人,輕易不給別人看的。尤其是功夫上了身的人,一出手往往就要分生死,所以這種搭手盤道兒的方式就應運而生,慢慢的成了一種規矩。既可以相互之間試探高低,又可以不傷臉麵,全身而退。


    “你這是……?外家的力內家的勁?內外雙修?”


    財叔一眼看到王越掌心深處那一抹如血般深紅的皮膚慢慢的恢複成原來的肉色,頓時脫口而出,隨後一鬆手,全身一懈,就看到他腦門上一顆顆豆大的汗珠已經從毛孔裏密密麻麻的滲了出來。


    剛剛他和王越的手一握在一起,財叔立刻就覺得掌心處的皮膚一痛,像被一根根的細針紮了一下,而且王越手上的力道勃發,後勁洶湧,一波接著一波,隱隱有股海浪翻騰的意思透射出來。顯然是正如他之前所料的一樣,是練了內家拳的,而且傳承的極其純正。


    但是王越的勁道吞吐之間,似乎火候還有些問題,沒有真正做到噴勁如針,可以透體傷人的地步。


    內家拳養生練氣,練到了火候之後,內家真勁出入毛孔,那種勁兒是絲絲縷縷,綿延不絕的,隻要一口氣不泄,就能剛柔隨心,伸縮自如。而王越手上的勁兒,在他看來雖也生發於毛孔之間,但卻隻能逞一時之能,他的那種“噴勁”,是沒有後力的無源之水,顯然還算不得真正厲害的內家高手。


    財叔不知道王越接觸內家拳才幾個月,還隻道他功夫練得不純,心下剛有定論,微微一鬆,卻猛的隻覺自己手心豁然一熱,便好像攥了一個燒紅的鐵塊,雙手緊握微微一錯間,他那隻平日裏可以抓石成粉的大手,居然一下就被彈的五指一鬆,所有的力道頓時一泄而盡。竟是再也抓不住對方的手了。


    “財叔,好眼力!”


    兩人這一握手,隻在瞬息之間,勁力相交之下,各自都吃了一個小虧,誰也沒占到誰太大的便宜。財叔固然是被王越力道刺激,最後關頭,閉不住毛孔,流了汗,可王越也沒好到哪去,要不然也不會勁力外泄,把腳下的地毯給撕開了。


    內家拳打人,最值得稱道的地方之一,就是可以妙到毫巔的掌控全身的力量。能用三分力的決不出五分力,身上的力一旦外泄了,那就說明對方的力已經足夠強大到可以威脅到自身的地步了。


    由此可見,這個一直跟在蘇水嫣身邊的“財叔”不但是個高手,而且還是個足以叫王越為之側目的高手。


    而對於此,王越卻並未感到太過奇怪。他雖精於殺法,經曆戰事,至今以來少有敵手,但相比於這些動則苦練幾十年的傳統武術家來說,在某一個層麵上到底還是在底蘊上差了一些的。


    外門的打法,固然剛猛絕倫,殺伐無算,但也正因為如此,有剛不持久的大缺陷,不能養生,不能內修,功夫越高反倒禍患越大,就像從前的王越一樣,練來練去,不明所以就把自己給練“廢”了,要不是碰到蘇明秋,隻怕那一次和林賽菲羅一戰過後,光養傷就得花上一年半載的功夫了。


    外門的功夫,勇猛精進,可以毫無顧忌的挖掘人的潛力,往往幾年的狠功夫練下來,就能把練了同樣年頭的武者,打得找不著北,所以現在就算是國內的軍隊一直以來,普及的都是那種簡單直接的格鬥術和搏殺術。而不是傳統的武術。


    為的就是因為這種功夫,上手快,見效也快,很容易就能讓一群毫無基礎的新兵在最短的時間內形成大規模的戰鬥力。


    可一旦把這個練功夫的時間拉得長了,那麽相互之間的差距就又是一樣。建立在自身體質基礎上的外門武藝,一旦耗盡了潛力,一生的本事就算到了頭兒,再怎麽練,也不會有大變化。而相比之下唐國的傳統武術則不然,就像一壇酒,初出鍋時辛辣刺喉,埋入地下三年後就能積澱成香,五年時便可沉香入底,再到十年頭上口味感覺立刻渾然一變,辛辣之氣盡去,醇厚自生,此後,二十年,三十年,乃至於四十年,五十年……,原本一壇普普通通的酒水就變成了絕世佳釀。


    唐國的傳統武術,光是站樁紮馬,走位練眼就要三五年的時間,然後手眼身法步,心意精氣神,每一點的進步,都需要大量的時間來磨合琢磨,一套拳法想要練得上身入骨,動則十年二十年,這功夫都是慢慢“熬”出來的真精華。


    再拿小說裏的正派邪派做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傳統武術就好像是“玄門正宗”,走的是堂皇大道,路途雖然繞了一個大圈,看起來很遠,但一步一個腳印,隻要心氣不衰,就總有能走到終點的時候。而外門武藝就如同是“外道魔門”,專走捷徑小路,怎麽快怎麽走。


    所以同樣是站在一個起跑線上,一開始時外門功夫固然勇猛精進,進度比傳統武術要快的多的多,但是凡捷徑必定都有險處,或者崇山峻嶺,或者大河天塹,要過去就要開山修路,遇水搭橋,這麽一來,走來走去,比起在大路上按部就班的傳統武術,反倒是越到最後越慢了。


    財叔這位老人家,看起來不顯山不露水,可他在國內一直跟在夏家老爺子身邊幾十年,是心腹,也是保鏢,經曆的大風大浪哪能少的了,要是沒有一把子硬紮的功夫,那早就被人打死了。斷然也沒有活到今天的道理。


    “虎拳?這個財叔的功夫可真是了不得呀,真想和他放開了打一場,不過他身上沒有敵意,我倒是沒有借口出手了。”雙方都是實戰經驗豐富無比的人物,對於敵意和殺氣十分敏感,剛才搭手的時候,王越也沒有感受到對方帶有什麽惡意,所以這才一觸即分,搭一搭手了事。


    否則,他們這樣的高手,哪有那麽容易分開,對方剛有一點敵意外露,馬上就會把搭手變成殺手。其結果,肯定就要以一方死亡收場,最好也得是個殘廢。


    “咦,不對,你這虎拳……應該是從臨濟龍門五形拳裏演變出來的路子。”王越忽然一皺眉,馬上就把自己之前的論斷給推翻了。


    不知道為什麽財叔的臉色忽然有些發白,看著王越的時候,眼中的驚訝想掩飾都掩飾不住。他這麽多年來,韜光養略,幾乎從不在人前顯露身手,知道他身懷武功的人也是越來越少,卻不想隻是輕輕一個搭手,就被王越瞧出了自己的功夫來曆。


    不過隨即又想到麵前這個男人的功夫,似乎能一眼看出一些別人看不出來的東西,卻也並不值得驚訝。


    原來財叔年輕時候,就是夏夫人父親手下數一數二能打的高手,當時還有個外號,就叫做“瘋虎阿財”。那個年月,鹽幫的勢力剛剛走出國門向海外擴張,唐人在新的地盤上受人敵視,尤其是在東南亞一帶,幫派之間相互傾軋,動不動就是一場火拚。財叔年輕時的成名一戰就是被五六十號安南幫的殺手堵在長街之上,他空手遊鬥,雖然身中二十幾刀,一身的血都要流幹了,但也把這些安南人殺了個七七八八。


    而事後當地警察在勘察現場時,竟然還有十幾具屍體無法拚接完整,因為這些人都是被財叔的虎爪撕裂而死的。也正是因為這一次街頭惡鬥,財叔在沿海一帶的圈子裏麵,聲明鵲起,瘋虎之名便由此而來。


    從這一點上說,他的經曆和王越卻是有點相似的地方。都是被人堵住街頭巷尾,幾十人一起圍殺,隻不過一個在街頭,利於遊鬥,一個在巷尾,隻能硬拚,但最後都是身受重傷,血流成河。(具體請參照海商總會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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