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不掉,離不了,甚至至親都開始厭煩她。
在一次被暴打的時候,她以為她這次終於可以解脫了,卻沒有想到在她渾身是傷的時候,那個惡魔一樣的男人終於在她的麵前倒下,而另一張凶狠的臉映入眼簾。
很快她就知道這是一個越獄的殺人犯,他殺了丈夫一家,唯獨留下了她。
等到警察調查的時候,她竟然鬼使神差會幫助殺人犯掩飾。
她不知道他為什麽留了她這個活口,她也不去想他為什麽殺了她丈夫。
她隻知道,與別人而言他窮凶極惡,於她而言是救贖。
甚至後來她還為了救這個人而掩護他,幹擾司法公正。
緊接著她被懷疑,她卻完全不相信曾經她一心想要求助的警察,更相信一個殺人犯,莫名其妙就跟著他一起逃亡。
最後他們被追得無路可退的時候,殺人犯用了她當擋箭牌,她最後死在了殺人犯的搶下。
魏姍姍說得很粗簡,雲想想卻已經知道大概是個什麽故事。
這是一部現實題材的電影,意義當然很深遠,對於社會關愛女性,會起到很大的呼籲作用。
目前倒是有關於家暴題材的電視劇,不過並沒有泛起什麽水花,這個題材的電影卻到現在都還沒有。
隨著電影市場的打開,越來越多元素被大眾接納,雲想想也不敢肯定,這部電影的前景。
不過撲街的可能性會更大,題材太過於壓抑,甚至太黑暗,但也不排除會被幸運之神眷顧。
“你問問你的內心。”雲想想不知道該給魏姍姍怎樣的建議。
這個和當初魏姍姍在《司天命》與《平陽公主》之間搖擺不定不同,魏姍姍猶豫應該是出於題材的考量。
“其實我很想接這部電影。”魏姍姍對雲想想從來不隱瞞,“我一直在想,我們做演員,輸出的作品意義在哪裏?純粹隻是娛樂觀眾?讓他們休閑時間有點消遣?”
沒有等雲想想發表意見,魏姍姍自己回答了自己:“我想做一點更有意義的事情,做不到每一部電影都能夠傳遞能力,至少看到一部可以的不錯過。”
“既然你已經做了決定,又幹嘛來問我?”雲想想問。
“我經紀人反對我接這部電影,覺得太損形象,尤其是這部電影的題材冷門,他覺得這純粹是吃力不討好,憑白浪費了時間。”魏姍姍語氣有點低落,藝人和經紀人之間理念不同,很容易產生矛盾,加上她之前確實給公司惹了不少事情,這會兒話語權特別低。
“所以你……”雲想想有了一點不好的預感。
“我想越過他,私下接。”魏姍姍鼓起勇氣說,正因為是鼓起勇氣做這件事情,所以她需要一點認可,一點鼓勵,一點支持。
無疑整個圈子裏,能夠一句話就成為她的精神支柱的人,必然是雲想想。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就相當於和你的經紀人撕破臉。”雲想想不讚同魏姍姍這樣做。
“我知道,但我不這樣做,這部電影我可能接不到。”魏姍姍心裏早就做好了取舍,“上次時間,雖然南子幫了我,挽回了不少,可到底給我事業帶來了極大的影響,現在找我的女一號劇本不多,都沒有我看好的電視劇,好不容易碰上一部我想去詮釋的,我不想輕言放棄。”
頓了頓,魏姍姍語氣失落地說:“我經紀人現在主要精力也不放在我身上,我並不怪他,而是覺著這樣拖著對我和對他都不好,我們之間的矛盾隻會越來越大,最後把以往建立起來的那一點情分也磨掉。”
“你這樣先斬後奏,是直接打他的臉。”雲想想輕歎口氣,“你想換經紀人?”
魏姍姍這樣做了,無論電影最後好不好,現在的經紀人都無法跟著她了。
“嗯。”魏姍姍坦誠這也是原因之一,“現在的狀態就是他不太想管我,但又不好意思撇下我,我們這樣不尷不尬的扯著也不好,那就讓我做個惡人吧。”
“你要知道,你這樣做了,如果電影反響好,你倒是可以翻身,如果反響不好,你這樣的行為,公司和經紀人都被你得罪,你後麵很可能被雪藏。”雲想想不認為魏姍姍看不明白。
“我當時簽約的時候簽的是八年,現在已經是第六年。”魏姍姍把她想要離開輝煌娛樂的信息透露給雲想想。
“你和南子說過嗎?”
當初魏姍姍的戀情暴露,雲想想才知道方南淵本來是打算進寰娛世紀,是為了魏姍姍才進入輝煌娛樂,恐怕魏姍姍到現在都還不知道。
“我打算拍完這部電影告訴他。”魏姍姍沒有打算一聲不吭就走人。
雲想想沉默了一會兒,才說:“姍姍,不提其他,單論這部電影,如果你相接,我會支持你,雖然我也不知道它會不會有機遇,但它的確有意義和深度。”
魏姍姍果然很開心,甚至眼淚都流出來,隻不過捂著電話,不讓雲想想察覺,沒有一個人支持她,隻有雲想想會理解她。
“不過這部電影拍攝起來可能會有危險。”雲想想話鋒一轉,“可能比武戲還要艱難。”
電影可能有走位和借位甚至鏡頭拚接,可大量的家暴戲,肯定不能讓女主角真的被家暴,可風險不小,娛樂圈不少因為拍攝這類情節的演員出了意外,最嚴重的被一巴掌打到終身癱瘓。
“我會小心,反複和導演與工作人員演練每一場戲,保護好自己。”魏姍姍不是娛樂圈的新人,很多事情她都懂。
聽了這話,雲想想就知道魏姍姍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接這部戲,她隻能說:“加油。”
“嗯,我會加油,不在乎結果,隻想拚盡全力盡情詮釋一次。”魏姍姍語氣堅定。
雲想想又和魏姍姍聊了會兒,才掛了電話。
掛了電話,就對上倚在門框上的宋冕,他抬起手看了看表:“十點十五分。”
雲想想訕訕地跑過去,在他臉上親了一口:“偶爾為之。”
在一次被暴打的時候,她以為她這次終於可以解脫了,卻沒有想到在她渾身是傷的時候,那個惡魔一樣的男人終於在她的麵前倒下,而另一張凶狠的臉映入眼簾。
很快她就知道這是一個越獄的殺人犯,他殺了丈夫一家,唯獨留下了她。
等到警察調查的時候,她竟然鬼使神差會幫助殺人犯掩飾。
她不知道他為什麽留了她這個活口,她也不去想他為什麽殺了她丈夫。
她隻知道,與別人而言他窮凶極惡,於她而言是救贖。
甚至後來她還為了救這個人而掩護他,幹擾司法公正。
緊接著她被懷疑,她卻完全不相信曾經她一心想要求助的警察,更相信一個殺人犯,莫名其妙就跟著他一起逃亡。
最後他們被追得無路可退的時候,殺人犯用了她當擋箭牌,她最後死在了殺人犯的搶下。
魏姍姍說得很粗簡,雲想想卻已經知道大概是個什麽故事。
這是一部現實題材的電影,意義當然很深遠,對於社會關愛女性,會起到很大的呼籲作用。
目前倒是有關於家暴題材的電視劇,不過並沒有泛起什麽水花,這個題材的電影卻到現在都還沒有。
隨著電影市場的打開,越來越多元素被大眾接納,雲想想也不敢肯定,這部電影的前景。
不過撲街的可能性會更大,題材太過於壓抑,甚至太黑暗,但也不排除會被幸運之神眷顧。
“你問問你的內心。”雲想想不知道該給魏姍姍怎樣的建議。
這個和當初魏姍姍在《司天命》與《平陽公主》之間搖擺不定不同,魏姍姍猶豫應該是出於題材的考量。
“其實我很想接這部電影。”魏姍姍對雲想想從來不隱瞞,“我一直在想,我們做演員,輸出的作品意義在哪裏?純粹隻是娛樂觀眾?讓他們休閑時間有點消遣?”
沒有等雲想想發表意見,魏姍姍自己回答了自己:“我想做一點更有意義的事情,做不到每一部電影都能夠傳遞能力,至少看到一部可以的不錯過。”
“既然你已經做了決定,又幹嘛來問我?”雲想想問。
“我經紀人反對我接這部電影,覺得太損形象,尤其是這部電影的題材冷門,他覺得這純粹是吃力不討好,憑白浪費了時間。”魏姍姍語氣有點低落,藝人和經紀人之間理念不同,很容易產生矛盾,加上她之前確實給公司惹了不少事情,這會兒話語權特別低。
“所以你……”雲想想有了一點不好的預感。
“我想越過他,私下接。”魏姍姍鼓起勇氣說,正因為是鼓起勇氣做這件事情,所以她需要一點認可,一點鼓勵,一點支持。
無疑整個圈子裏,能夠一句話就成為她的精神支柱的人,必然是雲想想。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就相當於和你的經紀人撕破臉。”雲想想不讚同魏姍姍這樣做。
“我知道,但我不這樣做,這部電影我可能接不到。”魏姍姍心裏早就做好了取舍,“上次時間,雖然南子幫了我,挽回了不少,可到底給我事業帶來了極大的影響,現在找我的女一號劇本不多,都沒有我看好的電視劇,好不容易碰上一部我想去詮釋的,我不想輕言放棄。”
頓了頓,魏姍姍語氣失落地說:“我經紀人現在主要精力也不放在我身上,我並不怪他,而是覺著這樣拖著對我和對他都不好,我們之間的矛盾隻會越來越大,最後把以往建立起來的那一點情分也磨掉。”
“你這樣先斬後奏,是直接打他的臉。”雲想想輕歎口氣,“你想換經紀人?”
魏姍姍這樣做了,無論電影最後好不好,現在的經紀人都無法跟著她了。
“嗯。”魏姍姍坦誠這也是原因之一,“現在的狀態就是他不太想管我,但又不好意思撇下我,我們這樣不尷不尬的扯著也不好,那就讓我做個惡人吧。”
“你要知道,你這樣做了,如果電影反響好,你倒是可以翻身,如果反響不好,你這樣的行為,公司和經紀人都被你得罪,你後麵很可能被雪藏。”雲想想不認為魏姍姍看不明白。
“我當時簽約的時候簽的是八年,現在已經是第六年。”魏姍姍把她想要離開輝煌娛樂的信息透露給雲想想。
“你和南子說過嗎?”
當初魏姍姍的戀情暴露,雲想想才知道方南淵本來是打算進寰娛世紀,是為了魏姍姍才進入輝煌娛樂,恐怕魏姍姍到現在都還不知道。
“我打算拍完這部電影告訴他。”魏姍姍沒有打算一聲不吭就走人。
雲想想沉默了一會兒,才說:“姍姍,不提其他,單論這部電影,如果你相接,我會支持你,雖然我也不知道它會不會有機遇,但它的確有意義和深度。”
魏姍姍果然很開心,甚至眼淚都流出來,隻不過捂著電話,不讓雲想想察覺,沒有一個人支持她,隻有雲想想會理解她。
“不過這部電影拍攝起來可能會有危險。”雲想想話鋒一轉,“可能比武戲還要艱難。”
電影可能有走位和借位甚至鏡頭拚接,可大量的家暴戲,肯定不能讓女主角真的被家暴,可風險不小,娛樂圈不少因為拍攝這類情節的演員出了意外,最嚴重的被一巴掌打到終身癱瘓。
“我會小心,反複和導演與工作人員演練每一場戲,保護好自己。”魏姍姍不是娛樂圈的新人,很多事情她都懂。
聽了這話,雲想想就知道魏姍姍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接這部戲,她隻能說:“加油。”
“嗯,我會加油,不在乎結果,隻想拚盡全力盡情詮釋一次。”魏姍姍語氣堅定。
雲想想又和魏姍姍聊了會兒,才掛了電話。
掛了電話,就對上倚在門框上的宋冕,他抬起手看了看表:“十點十五分。”
雲想想訕訕地跑過去,在他臉上親了一口:“偶爾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