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悶棍般的敲打聲。
一隻隻無法飛出圍欄的家雞,全都被方義亂斧錘死,屍體七零八落的倒了一片。
搞定家雞,方義走進起居室內。
很快就看到了倒在血魄中的林健剛弟弟,林健柔。
身上足足有著十幾道的砍傷痕跡。
致命傷應該頭部的三斧頭。
直接砍中了腦門,鮮血直往外冒,現在都已經將地麵染紅了一大片。
弱雞少年,那也隻是同齡人的戲謔淩辱般的稱呼。
實際上,基本的力氣還是有的。
對付一個醉酒後幾乎陷入了昏睡的成年人,亂斧砍死,還是沒什麽難度的。
方義冷靜地上前,判斷了一下鼻息。
很快就確定,這人已經死透了。
林健剛夫婦留下的房屋位置,在望塘村,屬於稍顯偏僻的區域。
根據得到的角色記憶,原本林健剛夫婦的房屋,是距離村長家非常近的距離,代表著在村中具備著極高的地位。
可隨著林夜的出生,以及同齡人的欺淩,林健剛夫婦才賣掉了村長家附近的房子,在這個地方另外建了一棟木屋,作為日常生活起居。
也因為這個,導致耕耘的田地位置,與家裏的距離,有著相當一段路程。
林健剛夫婦屬於憨厚的老實人,自然不在乎多點路程。
可林健剛的弟弟,則屬於好吃懶做的類型。
在繼承遺產後悔,就再沒管過那畝田地,已經荒廢有點時間了。
基本是拿著遺產,花天酒地,貪圖享受而已。
再加上村裏人對林健剛弟弟的感官也不好,人緣的話,除了村中幾個地痞流氓外,也沒什麽朋友。
因此一般情況下,隻要應付每天傍晚都會過來混吃混喝的幾個混混,林健剛弟弟死亡的事情,就能順利瞞過去了。
摸索了下屍體,方義很快搜出了一把小鑰匙。
來到林健剛弟弟的先前居住的房間,用鑰匙將櫃子打開。
大量零散的碎銀,十幾塊完整的銀錠,以及一張地契,展現在方義的麵前。
當中最值錢的,就要數這張地契了。
在武林門派掌控全局的時代裏,地契是認契不認人。
誰持有地契,誰就能在打官司中,得到官方的認可。
所以地契的價值,遠遠比十幾塊銀錠要高得多。
將櫃子裏的東西,全部收入囊中。
方義重新來到屍體麵前。
看了眼天色。
日漸黃昏。
不出意外,再過一會,地痞流氓們,就要來找林健剛弟弟蹭吃蹭喝,把酒言歡了。
把窗戶全部緊閉遮蓋。
將屍體身上的衣服換成一套日常起居服,戴上帽子,猶豫了下,又把帽子去掉,擦拭掉血跡,纏上毛巾。
從遠處看,赫然是一副農民下地幹活的裝扮,就差多點黃土了。
前提是不看僵屍般的正臉的話。
將屍體擺放在正廳的椅子上,背對大門,再把那把染血的劈柴斧,放在椅子旁邊。
然後將大門虛掩,留下一條縫隙。
再是把死掉的公雞母雞全部拎起來,剁了個屍首分離,扔到屍體的旁邊。
鮮血點綴下,倒是有幾分陰森恐怖的氣氛。
考慮了下,方義給自己手背來一刀顯眼的傷口,再用染血的白布包裹厚厚一圈。
最後一步,就將家裏的酒水拿出來,在門口,到處揮散,衝淡血腥味,加重酒氣。
一切準備就緒後,昏黃的光澤,剛好灑落下來。
三名赤著胳膊,痞裏痞氣的村中流氓,嬉笑著朝方義家中走來。
還未到家門口,三個流氓,就聞到了濃鬱的酒氣。
“嘖嘖嘖,林哥居然不等我們就開喝了,不夠義氣啊!”
“這酒香,光是聞著就流了一地哈瘤子。”
“走走走,討酒去,今天和林哥不醉不歸。”
三人談的起興,可等他們走到方義家門口時,卻齊齊愣住。
隻見院子裏,一片狼藉。
所有的家雞,不翼而飛,隻有滿地雞毛和淩亂的血跡。
而在家門口,卻有一個少年靠著牆角,抹著眼淚,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樣。
“這不是林弱雞嗎?他怎麽在門口?”
“問問不就知道了。”
三人雖然心中有點打鼓,但看林弱雞都沒跑路,也沒死掉,估摸沒出什麽大事。
上前一步,為首的那人問道:“林弱雞,家裏遭賊了?林哥在哪?他沒事吧?”
方義頓時抬頭怒瞪,眼神凶悍的很:“我叔能有什麽事!這還不全是他弄出來了!”
三人對視一眼,心有好奇。
“怎麽回事?”
“除了發酒瘋,還能是什麽?莫名其妙就把家裏的雞全殺了!那可是父母母親留下的雞,他有什麽權利這麽做!我去攔著,結果反而被他拿斧頭砍傷,簡直六親不認,誰靠近就砍誰!”
說著,方義將受傷染血的白布褪下,給那三人看。
話可以作假,但傷卻做不了假。
看到這傷勢,他們三人心裏信了七八分。
畢竟……總不能這十幾歲的少年突然玩自殘吧。
“林哥?林哥?”
猶豫了下,三人在門口喊了幾句,見沒有效果,其中一人就說道。
“要不,我們改天再來?林哥估計是醉了,已經睡了。”
“這……”
另外兩人還有些猶豫。
發酒瘋這種事,林哥以前不是沒做過。
隻是最多也就打打拳,像砍人這種事,還從沒遇到過。
偷偷順著虛掩的門縫,往裏看去。
三人頓時瞳孔收縮。
親娘嘞,嚇人啊!
血淋淋的斧頭。
滿地的雞頭雞身。
以及那古怪的農民造型。
這說是變態殺人狂的作案現場,那都不為過啊。
若不是聞到濃鬱的酒氣,和林哥那熟悉的背影,恐怕他們都要以為是有外人入室搶劫了呢。
“看,看來林哥今天真的喝多了。我們兄弟三人,改日再來。”
說著他們三人逃似離開了方義的家。
地痞流氓,那是處於惡霸食物鏈底端的存在。
最多也就是幹些小偷小摸的仗勢,白吃白喝,收點保護啥的。
哪裏見過這種場麵,跟著林哥混,也隻是看人好騙,混吃混喝而已。
要是知道林哥發酒瘋會做出你這麽恐怖的事情,他們說什麽也不敢再和林哥拚酒了啊。
一隻隻無法飛出圍欄的家雞,全都被方義亂斧錘死,屍體七零八落的倒了一片。
搞定家雞,方義走進起居室內。
很快就看到了倒在血魄中的林健剛弟弟,林健柔。
身上足足有著十幾道的砍傷痕跡。
致命傷應該頭部的三斧頭。
直接砍中了腦門,鮮血直往外冒,現在都已經將地麵染紅了一大片。
弱雞少年,那也隻是同齡人的戲謔淩辱般的稱呼。
實際上,基本的力氣還是有的。
對付一個醉酒後幾乎陷入了昏睡的成年人,亂斧砍死,還是沒什麽難度的。
方義冷靜地上前,判斷了一下鼻息。
很快就確定,這人已經死透了。
林健剛夫婦留下的房屋位置,在望塘村,屬於稍顯偏僻的區域。
根據得到的角色記憶,原本林健剛夫婦的房屋,是距離村長家非常近的距離,代表著在村中具備著極高的地位。
可隨著林夜的出生,以及同齡人的欺淩,林健剛夫婦才賣掉了村長家附近的房子,在這個地方另外建了一棟木屋,作為日常生活起居。
也因為這個,導致耕耘的田地位置,與家裏的距離,有著相當一段路程。
林健剛夫婦屬於憨厚的老實人,自然不在乎多點路程。
可林健剛的弟弟,則屬於好吃懶做的類型。
在繼承遺產後悔,就再沒管過那畝田地,已經荒廢有點時間了。
基本是拿著遺產,花天酒地,貪圖享受而已。
再加上村裏人對林健剛弟弟的感官也不好,人緣的話,除了村中幾個地痞流氓外,也沒什麽朋友。
因此一般情況下,隻要應付每天傍晚都會過來混吃混喝的幾個混混,林健剛弟弟死亡的事情,就能順利瞞過去了。
摸索了下屍體,方義很快搜出了一把小鑰匙。
來到林健剛弟弟的先前居住的房間,用鑰匙將櫃子打開。
大量零散的碎銀,十幾塊完整的銀錠,以及一張地契,展現在方義的麵前。
當中最值錢的,就要數這張地契了。
在武林門派掌控全局的時代裏,地契是認契不認人。
誰持有地契,誰就能在打官司中,得到官方的認可。
所以地契的價值,遠遠比十幾塊銀錠要高得多。
將櫃子裏的東西,全部收入囊中。
方義重新來到屍體麵前。
看了眼天色。
日漸黃昏。
不出意外,再過一會,地痞流氓們,就要來找林健剛弟弟蹭吃蹭喝,把酒言歡了。
把窗戶全部緊閉遮蓋。
將屍體身上的衣服換成一套日常起居服,戴上帽子,猶豫了下,又把帽子去掉,擦拭掉血跡,纏上毛巾。
從遠處看,赫然是一副農民下地幹活的裝扮,就差多點黃土了。
前提是不看僵屍般的正臉的話。
將屍體擺放在正廳的椅子上,背對大門,再把那把染血的劈柴斧,放在椅子旁邊。
然後將大門虛掩,留下一條縫隙。
再是把死掉的公雞母雞全部拎起來,剁了個屍首分離,扔到屍體的旁邊。
鮮血點綴下,倒是有幾分陰森恐怖的氣氛。
考慮了下,方義給自己手背來一刀顯眼的傷口,再用染血的白布包裹厚厚一圈。
最後一步,就將家裏的酒水拿出來,在門口,到處揮散,衝淡血腥味,加重酒氣。
一切準備就緒後,昏黃的光澤,剛好灑落下來。
三名赤著胳膊,痞裏痞氣的村中流氓,嬉笑著朝方義家中走來。
還未到家門口,三個流氓,就聞到了濃鬱的酒氣。
“嘖嘖嘖,林哥居然不等我們就開喝了,不夠義氣啊!”
“這酒香,光是聞著就流了一地哈瘤子。”
“走走走,討酒去,今天和林哥不醉不歸。”
三人談的起興,可等他們走到方義家門口時,卻齊齊愣住。
隻見院子裏,一片狼藉。
所有的家雞,不翼而飛,隻有滿地雞毛和淩亂的血跡。
而在家門口,卻有一個少年靠著牆角,抹著眼淚,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樣。
“這不是林弱雞嗎?他怎麽在門口?”
“問問不就知道了。”
三人雖然心中有點打鼓,但看林弱雞都沒跑路,也沒死掉,估摸沒出什麽大事。
上前一步,為首的那人問道:“林弱雞,家裏遭賊了?林哥在哪?他沒事吧?”
方義頓時抬頭怒瞪,眼神凶悍的很:“我叔能有什麽事!這還不全是他弄出來了!”
三人對視一眼,心有好奇。
“怎麽回事?”
“除了發酒瘋,還能是什麽?莫名其妙就把家裏的雞全殺了!那可是父母母親留下的雞,他有什麽權利這麽做!我去攔著,結果反而被他拿斧頭砍傷,簡直六親不認,誰靠近就砍誰!”
說著,方義將受傷染血的白布褪下,給那三人看。
話可以作假,但傷卻做不了假。
看到這傷勢,他們三人心裏信了七八分。
畢竟……總不能這十幾歲的少年突然玩自殘吧。
“林哥?林哥?”
猶豫了下,三人在門口喊了幾句,見沒有效果,其中一人就說道。
“要不,我們改天再來?林哥估計是醉了,已經睡了。”
“這……”
另外兩人還有些猶豫。
發酒瘋這種事,林哥以前不是沒做過。
隻是最多也就打打拳,像砍人這種事,還從沒遇到過。
偷偷順著虛掩的門縫,往裏看去。
三人頓時瞳孔收縮。
親娘嘞,嚇人啊!
血淋淋的斧頭。
滿地的雞頭雞身。
以及那古怪的農民造型。
這說是變態殺人狂的作案現場,那都不為過啊。
若不是聞到濃鬱的酒氣,和林哥那熟悉的背影,恐怕他們都要以為是有外人入室搶劫了呢。
“看,看來林哥今天真的喝多了。我們兄弟三人,改日再來。”
說著他們三人逃似離開了方義的家。
地痞流氓,那是處於惡霸食物鏈底端的存在。
最多也就是幹些小偷小摸的仗勢,白吃白喝,收點保護啥的。
哪裏見過這種場麵,跟著林哥混,也隻是看人好騙,混吃混喝而已。
要是知道林哥發酒瘋會做出你這麽恐怖的事情,他們說什麽也不敢再和林哥拚酒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