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俄蒙邊境某個不知名的小鎮內。


    一天的奔波之後,一直到天黑,我跟林璿終於找到了這麽一個地方,這個地方是個很小的小鎮子,連個正規的旅店都沒有,剛過八點,整個鎮子已經陷入一團黑暗,我找到一個人家之後,費力的跟房主比劃了半天,並且塞給他一把圖格裏克之後,他才勉強同意讓我跟林璿住在了後院一個當做柴房的房間裏,這個房間是一個用黃土壘起來的房子,房頂就是幾片石棉瓦,房間內除了一個破板凳,就隻有一堆放在牆角,充當木柴的幹草,連燈都沒有,房間內唯一的光源,就隻有門縫和窗縫透進來的月光,牆上的窗子用塑料布遮擋著,跟窗外呼號的寒風比起來,顯得是那麽微不足道。


    柴房內。


    我端著一個取暖用的炭盆,擺放在房間正中央之後,看了看靠在柴堆上,抱著腳丫子,一臉委屈的林璿,笑了笑:“怎麽了,還冷啊?”


    “沒事,不用你管。”林璿聽見我的聲音,把頭側到一邊,眼神裏寫滿了委屈。


    看見林璿的樣子,我歎了口氣,走過去蹲在了她旁邊:“把腳給我看看!”


    “我說了不用你管。”林璿賭氣似的轉過身:“我走到現在都是拜你所賜,不用你貓哭耗子假慈悲。”


    我被林璿逗的一笑:“哎,你要這麽一說,我還真沒見過眼睛這麽大的耗子。”


    “滾!”林璿抬腿就踢了我一下,結果腳一動,又疼的一咧嘴。


    “別動。”看見林璿的樣子,我伸手抓住她的腳腕,伸手就把她的鞋襪給脫了,看見林璿的腳丫子,我頓時一皺眉,估計林璿這種平時養尊處優的小姑娘也不怎麽走路,所以一雙腳保養的特別好,我們倆連續走了將近大半天的路程,我雖然也挺累的,但隻是感覺有些疲乏,而林璿的腳丫上,已經磨出了好幾個水泡,並且有不少都已經破了,皮膚也被鞋磨的發紅。


    “你的腳都這樣了,在路上怎麽沒跟我說呢?”看見林璿的腳已經變成了這樣,我真挺意外的,沒想到她一個小姑娘,竟然能在這種情況下,還跟我走了近二十公裏的路程。


    自從蒙古刀裏麵的定位器被我發現以後,林璿對我的態度可謂急轉直下,麵對我的詢問,她滿臉的不耐煩:“大哥,你別忘了咱們倆的關係,你是劫匪,我是人質,我跟你有什麽好說的?求你可憐我啊?!”


    “這話說的不對吧,老一輩革命家們還知道優待戰俘呢,在你眼裏,我就這麽不堪?”感受到林璿的情緒之後,我也沒多說什麽,先是把房間內裝著飲用水的水盆端過來,然後把房主給我的一個酒囊也放在了腳邊,最後把燒的正旺的炭盆拽到了身邊,把那個沒有了護木的蒙古刀拿了出來。


    “你要幹什麽?”林璿看見我的舉動,微微皺眉。


    “你腳上的水泡得挑了,不然明天就沒法走路了。”我把蒙古刀放在炭盆裏麵烤了一會,等到刀刃燒紅了,拿起酒囊往上麵澆了一點酒。


    ‘嗤啦!’


    高純度的蒙古烈酒澆在刀尖上以後,頓時升騰起了一股小火苗,等火苗熄滅,我把林璿的腳往膝蓋上一搭,開始給她挑著腳上的水泡,而林璿全程都在強忍著,沒發出一點聲音。


    挑完林璿腳上的幾個水泡之後,我用水幫她清洗了一下傷口,接著拿起了酒囊:“忍著點啊!”


    “好!”我一抬頭,正跟林璿四目相對,發現她正很專注的看著我,看見她這種目光,我本能閃躲了一下,隨後抬起手,把裏麵的烈酒淋在了她腳上。


    “嗯~”高度烈酒跟傷口接觸之後,林璿不自覺的發出了一聲呻.吟,隨後咬牙忍住了。


    我抬頭,看見林璿額頭上因為疼痛而冒出來的一層小汗珠,笑了:“沒看出來啊,你還挺抗痛的。”


    “小時候一個人生活,受了什麽傷都自己扛,早就習慣了。”我幫林璿處理完腳上的傷口以後,她對我的態度也不那麽冷漠了。


    我剛剛是用冷水幫林璿處理的傷口,當時還沒覺得什麽,可是等忙完了以後,感覺身上格外冷,於是拿起那個剩了半壺酒的酒囊,仰頭就悶了一口,辛辣的烈酒順著喉嚨咽下去以後,一股暖流像是火焰一樣傳遍了全身,感覺特別舒服。


    林璿看見我喝了那個酒,咧了下嘴:“這個酒我都已經衝過腳了,你還喝呀?”


    “沒事,壺嘴又沒碰到你腳丫子,怕什麽。”我無所謂的站起身,拿過房間內僅有的一個破毯子遞給了林璿:“早點睡吧,明天咱們還不知道要去哪呢,得養足精神,在這個地方,如果患了感冒,真的是會死人的。。”


    話音落,我站起了身,打算在房間裏再找一處能睡覺的地方。


    “哎!”林璿看見我起身,開口叫了一句:“韓飛,我能問你一個問題嗎?”


    聽見林璿的聲音,我轉身:“問唄。”


    “我睡不著,陪我聊聊。”林璿對我笑了笑,隨後向旁邊挪了一下身體,把那個毯子鋪在了柴堆上:“坐!”


    “行!那就聊聊!”此刻處在這個冰冷的房間內,我也沒什麽地方可去,於是就走過去,一屁股坐在那個柴堆上,伸手將炭盆往近處拽了一下,別說,在這個鳥不拉屎的國家,坐在幹草堆裏烤火盆,還真是一件挺舒服的事。


    我坐下之後,林璿對我伸出了手:“你還有煙麽,給我一支!”


    我掏出煙,遞給林璿一支,自己也叼上了一支,隨後用撥碳的鐵鉗子,夾起了一塊通紅的火炭,幫林璿點燃了煙,隨後自己也點上了:“你剛才說想問我什麽問題。”


    “也沒什麽。”林璿想了想,看著我:“你是不是認識冷磊?”


    我點頭:“今天他喊我的名字,你不是都聽見了麽。”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你們兩個是不是在很久之前,就認識了。”


    聽完林璿的問題,我皺了下眉:“為什麽會這麽問?”


    “想問就問了唄,哪有那麽多為什麽。”林璿對我笑了笑:“冷磊身邊的所有朋友,包括冷磊、袁琦,乃至孫兵和大忽悠他們那些人,我都見過,但是唯獨沒見過你,也沒聽他提起過,可是我看見你們今天的樣子,你們應該是認識很久了吧。”


    “你連孫兵和大忽悠都見過?”聽見林璿的這番話,我頓時感覺很不可思議,冷磊現在是房鬼子身邊的紅人,而冷欣雖然不混社會了,但畢竟是冷磊的親哥哥,還有袁琦,他現在跟冷磊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如果說林璿跟在房鬼子身邊,見過冷欣和袁琦,那都很正常,可是孫兵和大忽悠這兩個人,都是我們小時候的玩伴,而且他們早就不混社會了,林璿既然連他們都能見到,那麽跟冷磊的關係肯定走的很近。


    “是啊,我在安壤那邊沒什麽朋友,所以平時都是冷磊帶著我出去玩,他知道我討厭社會上那些人,所以就介紹了一些他的普通朋友給我認識,其中就包括了孫兵還有大忽悠他們。”林璿吸了一口氣:“我也是剛剛想起來,有一次冷欣喝醉酒之後,跟冷磊提起過一個叫小飛的人,他們倆還因為這件事鬧的挺不愉快,今天發現冷磊認識你以後,我就想問問,那個人是不是你。”


    林璿話音落,我歎了口氣,微微點頭:“冷磊我們倆,從我剛混社會的時候就認識了,他時候他不像現在這樣,雖然脾氣沒什麽改變,但是當初的他,最起碼還有一絲人性。”


    “雖然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麽,不過從冷磊一直沒提起你這件事來看,你們倆之間相處的一定很不愉快吧,看他今天的樣子,是真想殺你的,是什麽事,能讓你們不死不休呀。”林璿抬手,把煙頭扔在了炭盆裏,看著它變成了一個小火苗:“你們之間的決裂,是不是因為他跟了老房,而你跟了甘楚東?”


    “我們倆之間的事情,與陣營無關,隻是因為他做的一些事,讓我感覺很惡心。”提起冷磊的事,我有點煩躁:“算了,我們倆之間的事,一兩句話也跟你結束不清楚,倒是你,為什麽會跟了房鬼子那麽一個糟老頭子?”


    “為了什麽,為了錢唄,人活著總要錢的,不是麽?”林璿很灑脫的回答了一句。


    “不對,你在說謊。”我扭頭,看著林璿:“憑房鬼子的性格,如果你真是為了錢,他不會走到哪裏都帶著你,還有冷磊,如果你真的隻是房鬼子的一個姘頭,他今天絕對不會因為在乎你的安危,對我有所顧忌。”


    “這件事沒什麽不可思議的,這個世界上愛錢的女人有很多,選擇為了錢跟老房在一起的女人也有很多,但是就算老房再有錢,想找一個像我這麽年輕的女孩,也不容易吧。”林璿對我笑了笑:“至於冷磊的事情,就更好解釋了,他所以怕你傷害我,是因為他在追我,而且已經追了好久了。”


    ‘嗡!’


    聽見林璿的回答,我腦瓜子一聲轟響,思維都空白了,緩了好幾秒之後,我才難以置信的看著林璿:“你說,冷磊在追你?”


    林璿看見我的表情,露出了一個誌得意滿的笑容:“對啊,怎麽樣,這個消息勁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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