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


    漫畫店。


    “holy shit!”


    萊納德定定的看著漫畫上寫著的‘改編自亞當·鄧肯的小說詭秘之主’的字樣,良久爆了粗口。


    相比於東國的作家喜歡用筆名,西方的作家更偏向於用真名,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


    至於原因嘛。


    在東國是因為早期小說屬於不入流的文學形式,不然就不會稱為小說,而是大說了,一個‘小’字道盡小說家的尷尬局麵。


    因此直到亞當前世網絡文學大爆發,千奇百怪的筆名依舊還是作家的主流,幾乎沒有人願意用真名。


    筆名有什麽好處?


    對於那些撲街來說,熟人無法通過筆名來認出你,想怎麽寫就怎麽寫,省了不喜歡小說的人麵對麵的人身攻擊。


    因為成績、不可抗力等因素寫不下去後,也可以丟棄現有的筆名,隨時披上新馬甲。


    而且具有特定含義的筆名,相比於一個學校就有幾十個重複的爛大街真名,絕對更容易被人記住。


    就和明星為了出名,很多都會改個更獨特的名字一樣。


    西方從前也喜歡用筆名,但並不是東國這樣因為小說的地位,而是很yellow很暴力,各種不可描述,不得不用筆名。


    比如亞當的貴人,顏色小說女王諾拉·賓,在以前絕對不敢用真名的。


    她的小說基本流程,按照她自己總結起來的就是,‘從描寫歐洲幾個城市開始,用30個委婉的詞匯來形容不可描述,然後嘭!你的暢銷書就寫好了!’。


    就是這麽的簡單粗暴!


    到了現代,風氣越來越開放,再加上分級製度的實行,什麽小說都能寫了。


    這個時候,什麽最重要?


    自然是名氣了!


    取筆名和用真名之間,還用考慮嗎?


    當然是用真名!


    因為筆名也是資產,可以被剝奪轉讓或者忽略削弱,但是真名卻無法被這樣剝奪。


    任何場合,你的作品都會打上你的名字,人們就會知道你這個人!


    千萬別小看這點區別,因為百分之九十九的讀者是不會真愛到跨過筆名再去搜索你的真名,甚至改名都是對名氣的傷害。


    比如諾拉·賓早就和‘妖嬈’的前夫離婚了,可為什麽依舊掛著前夫的姓氏?


    因為當她開始寫小說成名時,用的就是諾拉·賓這個名這個姓,她的讀者們記住的也是諾拉·賓這個名這個姓。


    亞當是重生的,自然知道這個道理,所以在借用詭秘之主時,也沒起個‘愛潛水的烏賊’這個筆名來致敬,而是直接用的亞當·鄧肯的真名。


    如今,就算是漫畫改編,封麵上印的也是‘改編自亞當·鄧肯的小說詭秘之主’,而不是改編自蘭登書屋出版社出品的小說詭秘之主。


    當然。


    樹人周說:事情都有兩麵性,名氣和隱私隻能選一樣,在大人的世界裏,全都要才是小孩子的美好願望。


    亞當·鄧肯的真名印在漫畫書上,直接被萊納德看到。


    於是,暴露了。


    “怎麽了,萊納德?”


    旁邊,一個同樣戴著眼鏡的男生,好奇的看了過來。


    漫畫圈和宅男圈是高度重合的,都屬於小眾圈,同在一個地方,來來回回買漫畫看漫畫就那麽幾個人,大都認識。


    “我認識這本漫畫的原版小說作者。”


    萊納德見問,剛開始腦海中蹦出的‘亞當竟然不告訴我他出書,完全不拿我當朋友’的憤怒迅速消失,嘴角不受控製的咧出了一個大弧度,微微昂首挺胸,得意的說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真的假的?”


    “亞當·鄧肯是萊納德你的朋友?”


    “不可能!”


    漫畫店就這麽點大,萊納德這話一出,所有人都圍了上來。


    “當然是真的!”


    萊納德大聲道:“亞當是我最好的朋友,當初還幫我打過吉米呢。”


    “什麽?亞當·鄧肯就是你那個狠人朋友?”


    這一下,更是炸鍋了,因為沒有人會把作家和狠人聯係在一起,反差太大了,這情節也隻在超級英雄的漫畫裏才能看到啊。


    “別吹牛了。”


    剛開始那話還有人相信,現在卻沒幾個人相信萊納德了。


    “是真的。”


    萊納德急的要拿哮喘噴霧了:“亞當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怎麽證明?”


    有人質疑道。


    “我……”


    萊納德張了張口,卻發現他根本沒有辦法證明自己。


    “看!果然是在吹牛!”


    質疑的人哄笑道。


    “我會證明給你們看的。”


    萊納德拿著詭秘之主的第一冊漫畫,付完錢後,氣呼呼的走出了漫畫店。


    加州。


    帕薩迪納。


    “霍華德,早餐好了~”


    一個龐大的身影在廚房忙碌著,隨後朝著樓上喊道。


    “我來了。”


    一道不耐煩的稚嫩男聲從樓上傳來。


    “不要吼我。”


    龐大的身影懟道:“我是你媽媽。”


    “我知道!”


    那道不耐煩的稚嫩男聲越來越近,樓梯響動間,一個消瘦矮小的身影走了下來:“每個人都知道你是我媽媽!”


    “乖乖過來吃,等下我們還要去見醫生呢。”


    龐大的身影提醒道。


    “我知道。”


    消瘦矮小的少年,在餐桌前坐下,討價還價道:“不過回來的時候我要去趟漫畫店,我要補貨了。”


    “你確定你是去買漫畫?”


    龐大的身影質疑道:“你知道家裏的抽紙消耗量越來越大了吧?”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矮小消瘦的少年一滯,然後再次吼了出來:“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跟著進去,前提是不拆門你能進的去!”


    “都怪你那該死的父親,要不是他拋棄我們母子,我哪裏需要吃那麽多東西,又怎麽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龐大的身影委屈道:“現在連你都嫌棄我了,我再活著還有什麽意思呢,我還不如死了算了,嗚……”


    矮小消瘦的少年無奈的翻了一個白眼,這幅場麵已經不是第一次見了,他早該有免疫力了。


    可別看他動不動就吼他媽媽,心底還是心疼他媽媽的,於是這種俗套的哭鬧每每都會奏效。


    “我沒有嫌棄你。”


    少年無奈道。


    “你就是嫌棄我。”


    龐大的身影不依不饒。


    “我嫌棄誰都不可能嫌棄你!”


    少年又忍不住用吼的了。


    “看!還說你沒嫌棄我!”


    龐大的身影指責道。


    聲音中氣十足,哪裏還有一絲委屈哭泣的味道。


    “……”


    少年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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