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肯家。


    lord of the mysteries.


    詭秘之主。


    亞當要借用的就是這部神作。


    背景故事來源恰好就是西方蒸汽朋克和克魯蘇神話來的,完全契合在米國出版的需要。


    是的。


    是實體出版,而不是以網文的形式。


    現在才1992年,某點根本不存在,某點國際版就更不可能了。


    不過亞當對此絲毫沒有失望,因為詭秘之主這部小說,完全可以走實體出版的道路,而且因為版權保護非常完善,一旦成功出版,將會給亞當帶來源源不斷的收益。


    其實賺多少錢無所謂,夠用就行,亞當心中滿滿的是一種惡趣味,那就是推動詭秘之主大宇宙在西方的大爆炸。


    試想謝爾頓、萊納德他們未來瘋狂癡迷詭秘之主,穿著印有詭秘之主人物頭像的衣服,家裏到處擺著詭秘之主的周邊,動不動就cosy詭秘之主裏麵的經典人物和場景,嘴裏喊著詭秘之主的經典台詞,想想就帶感啊。


    謝爾頓(cosy克慫):福生玄黃天尊、福生玄黃上帝、福生玄黃天君、福生玄黃仙尊。


    萊納德(cosy真主角倫納德):也許你不信,但我念完這句詩你就會死!


    霍華德(cosy羅塞爾大帝):魔女的滋味真不錯啊~!


    拉傑什(cosy正義小姐):下午好,愚者先生~


    呃,好吧,最後一個太辣眼睛了,不過成為現實的可能性有八成,畢竟拉傑什連神奇女俠都cosy過,而且還是欣然主動的要求和佩妮換的。


    甚至。


    朱諾(cosy休·迪爾查):不要緊張,我是一個物理說服者,隨身帶把三菱刺,很合理吧?


    凱倫(cosy佛爾思·沃爾):休真是一個一米五的巨人,好英武啊,寫下來,寫下來,和休同居的第692日……


    遐想了好一會後,亞當開始正式碼字了。


    第一章,緋紅。


    主角自然不能叫周明瑞了,不然西方讀者會沒有代入感,現在可不是未來的2020年,這樣寫撲街概率太大了,還不如直接同名穿越或者說蘇醒,主角就叫克萊恩·莫雷蒂。


    以後的羅塞爾大帝,穿越或者蘇醒前的名字黃濤自然也不能用了,直接就是羅塞爾·古斯塔夫。


    至於貫穿全文的簡體字?


    沒關係,可以設定主角克萊恩和前主角羅塞爾是東方神秘文化的愛好者,克萊恩穿越前買《秦漢秘傳方術紀要》,很合理嘛。


    再者,不少西方人都對東方神秘元素感興趣,這種奇幻小說這麽設定,也算是一種新奇看點。


    指不定到時候火了,有很多西方中二少年想複製克萊恩的道路,一個個去新西方報名學習漢語,最後一個個被虐哭,大喊:“克萊恩、羅塞爾不愧是主角,這麽難的文字,都能精通,這可是神都無法掌握的語言啊。”


    這也算亞當在平行世界文化輸出的一種貢獻了。


    除了這些小地方,其他地方亞當隻需要直接中譯英就行了,前世當小撲街時幻想的日更一萬,不是夢啊。


    兩個小時後。


    “靠!”


    亞當扔下筆,揉了揉手腕,拿起紙張數了數,密密麻麻的字跡,可總共才不到一千字。


    雖然不需要他構思,但翻譯也是一件極耗精力的苦差事。


    如何用精準的詞匯更準確的表達出原本詭秘之主的意境,對於一個從來沒有從事翻譯工作的人來說,真的挺難的。


    日更一萬?


    別開玩笑了!


    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接下來一周,亞當將絕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寫作’詭秘之主上,隨著熟練度的提升,他的翻譯速度明顯加快,可是依舊做不到日更一萬。


    晚上睡前碼了四千字後,雖然情節甚至文字就在那等著,精力充沛的亞當依舊卡殼了,無論如何都懶得再多碼哪怕一個單詞。


    這應該是前世撲街吃全勤的後遺症,一旦碼到四千字,能拿到全勤了,動力也全部消失,然後徹底化身鹹魚了。


    不是在群裏灌水,就是看影視小說。


    沒有想到這種刻到骨頭裏的習慣竟然也跟著亞當穿越了。


    現在則變成了上午看英國曆史,特別是維多利亞時代的曆史,下午看克魯蘇神話故事,因為這是詭秘之主的背景時代,雖然烏賊非常考究,書中的細節經得起推敲,但那是屬於烏賊的。


    亞當自己必須深入研究,不然到時候火了,參加訪談,別人一問更深的細節展開,總不能說不知道吧。


    比如,謝爾頓他們一夥人就是終極杠精,他們能揪出某個細節進行無限的拓展,邏輯不嚴密的會被他們鄙視。


    就像露易絲從天上掉下來,超人是否要接住他?


    謝爾頓的答案是,如果超人真的愛露易絲,那就不該接住她,不然根據自由落地時的速度和超人強勁的雙臂,露易絲會被切成三段。


    與之相比,直接摔死顯然更仁慈一點。


    這樣一來,看書思考的時間遠比碼字的時間還多。


    好在米國出版社實體出版小說,和前世網文必須日更的節奏不同,一本小說大概二十多萬字就能出版了。


    以亞當現在的節奏,暑假的兩個月足以。


    之後後續的章節,那就要等投稿後視情況而定了,如果嚴重水土不服,那就果斷切,另想辦法賺錢。


    以他平平無奇的外貌,和老友記中的喬伊一樣,去當臨時演員,或者在咖啡店、酒吧裏當服務員,工作時間靈活,薪水還不低,也能輕鬆養活自己。


    但亞當估計成功的概率還是很大的。


    詭秘之主高達四百多萬字,就算按照四十萬字一本來算,也能出版十本,到時候一年出一本,每天碼個一千來字,完全不影響他的工作學習和日常的生活。


    叮鈴鈴。


    “亞當,找你的!”


    泰迪拿著電話走了進來,一臉玩味道:“是朱諾哦,今晚就是1992屆畢業舞會了,你邀請的女伴是朱諾嗎?”


    “不是。”


    亞當不理妹妹的八卦,接過電話,和朱諾聊了幾句,站起身子,伸了一個懶腰,看了一會窗外的夕陽,然後開始換衣服了。


    不知道為什麽,他腦海中突然浮現老爸老媽的浪漫史裏巴尼·斯丁森的名言。


    suit up!


    今晚將是legen,wait for it,dary,legendary,傳奇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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