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墨清秋身著一襲黑色的幹練勁裝,頭戴著鬥笠,正在樓下收拾著行囊包裹。
她又要出門遊玩了,她在家呆夠了,總宅在家裏,會讓她覺得煩悶。
包裹中裝著幾套換洗的衣物,以及母親為她所做的飯菜。墨清秋每次出門時,墨染都會為她準備很多飯菜,夠她在外麵吃幾頓的。
墨染實在是不放心外麵的食物,她怕不幹淨,女兒能少吃點就少吃點。
墨清秋和太虛山的一部分人非常相似,她們都喜歡外出遊曆,不一定是為了清掃崩壞,哪怕崩壞獸很少,她們也會選擇主動出門遊玩。
如果恰巧碰到了崩壞獸,那就順手解決,碰不到更好。
墨清秋的“江湖閱曆”極其豐富。
她曾經踏足過山間之巔,與崩壞獸戰鬥;也曾下過東海之底,與遊魚們玩耍。
到過沙漠丘陵;也去過淮河花船。
喜歡熱鬧的街頭巷尾、酒肆茶樓;也喜愛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山川瀑布。
騎過熊貓,打過猛虎,殺過惡狼。
幫羔羊治過病,幫老農種過地,幫捕快追過凶……
墨清秋很少帶著她的崩壞獸或坐騎下山,因為她不願意伺候。
行走於世,一人、一劍、一壺酒足矣,如果能有母親大人或麟大人為她準備的飯菜和換洗的衣物,那就更好了。
極其豐富的閱曆,也讓墨清秋在塵世中獲得了許多所謂的酒肉朋友,她經常與他們在一起吃喝玩樂,遊山玩水,路見不平,亦能拔刀相助。
不過也隻是相知,卻不相熟。
墨清秋很喜歡結交朋友,因為每個人都有獨屬於他們自己的故事與生活,即便是“小人物”亦如此,所謂的小人物也是有閃光點的,也是與眾不同的,凡人們的故事也因此而精彩。
她喜歡聽故事,也有好酒。
而且,墨清秋很輕鬆的便能交到朋友,她的外表憨憨的,很爽快,賊容易獲得人們的好感,不過,她的內在卻非常精明,所以也從未吃過虧。
墨清秋與母親墨染簡直是兩個極端,墨染就不喜歡出門,女兒想領著她出去頑兒,她都不走。
小婦人就愛宅在家裏,給大家夥兒洗衣服做飯,收拾收拾衛生,她覺得這樣的日子很美好,因為安穩。
她喜歡恬靜安定的生活。
所以,對於女兒總愛出門這點,墨染其實是很不支持的,主要是不放心。
萬幸的是,女兒本事大、武力高,並且心很細,“江湖經驗”老到,倒也從沒出過什麽意外。
不過,沒出過意外,不代表不會發生意外,這個世間什麽都有可能發生。
墨染就很擔憂,萬一那個叫凱文的男人,有一天突然瘋了,他跑到神州來,特意砍死女兒怎麽辦?
墨染對冷冰冰的凱文還是有一些誤解的。
所以,每次女兒出門的前幾天,她總是很愛胡思亂想,夜不能寐。
可她又說不聽女兒。
曾經在很早之前,墨染把女兒看的很嚴,就是不讓她出門,結果後來,墨清秋大半夜的穿著睡衣,偷偷地溜出去了,連武器都沒拿,半個月後才安然無恙的回來。
也不能說是安然無恙,墨染狠狠地揍了她一頓。
自那以後,墨染就不那麽管女兒了,願意出門就出門吧,但武器裝備要帶好,女兒的翅膀硬了,她也管不住了。
墨染很喜歡李煜的那句詩:“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她覺得這句詩聽起來很“安穩”,所以,她總愛在女兒的麵前念叨這句,她希望,梧桐陛下能把她的女兒“鎖”在“深院”中。
可惜,天不遂人願,梧桐並不寂寞,他也不會鎖住墨清秋。
收拾好行囊包裹後,墨清秋扶好頭上的鬥笠,背起便利的行李,拿起寶劍,把酒葫蘆掛在了腰間,一副英姿颯爽的姿態,看起來很帥氣。
一襲黑衣的墨清秋,向剛剛走下樓,抱著書本、畫卷,一身白衣的林朝雨打了一聲招呼,就轉身離去了,幹脆利落,絲毫不拖泥帶水。
墨染急忙從廚房中跑了出來,對女兒大喊道:“你個死丫頭著什麽急?!喂!你錢帶了嗎?!崩壞能抑製器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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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了!該帶的都帶了!你回去吧!不用擔心!”墨清秋在遠方回道。
“你早點回來!!!再敢晚回來我就打死你!!!”墨染喊道。
“知道啦!”
墨清秋向娘親擺了擺手,然後轉身一個加速,縱身一躍,身影便消失在了人們的視線之中。
林朝雨先是把手中的書本、畫卷整齊的擺放在了書案上,然後走到了墨染的身邊,好奇的問道:“墨姨,清秋師叔這次準備出門多久?”
“誰知道呢?這死丫頭跟我說一個月,估計最少都要一個半月。”墨染擔憂道。
林朝雨也沒有安慰墨染,因為安慰的話語並不能消除她心中的憂慮。
兒行千裏母擔憂。
“對了,墨姨,待會兒咱們吃完早餐後,您和我去趟書房吧,您可以幫我挑選、整理一下兵法和功法嗎?”林朝雨打算給墨染找些事情做,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
“可以,你怎麽對那些東西感興趣了?”墨染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林朝雨也算是墨染從小撫養到大的,說她是墨染的女兒也不為過,所以,“女兒”少見的提出了要求,墨染是不可能拒絕的。
“不是我,是小蘇湄,她想要學習這些東西,昨晚她向我提過後,我就應了下來。”林朝雨柔聲道,“我準備抄錄一些兵法和功法的典籍,然後編撰成教科書,教授於她。”
林朝雨似乎是受到了梧桐的影響,除了小說、故事以外,她對電子版的書籍不是很感興趣,更不會去複製“電子書”。
她和梧桐一樣,都喜歡翻閱紙質的書籍,甚至,她比梧桐的“病情”還要嚴重,林朝雨都不用打印機等裝置複印書籍,而是喜歡手抄。
對於林朝雨來說,抄錄書籍,即可以練習書法,又可以加深對書本的記憶,她很享受這個過程。
如果這時,梧桐陛下恰巧和她一起在書房中,陛下還能點上一爐沉香,那麽,林朝雨的心情就更加美麗了。
林朝雨不是點不起沉香,而是不舍得用,華這一脈似乎都很節儉,如果不是梧桐,她們的飯菜都會很素。
“需要我幫你抄錄嗎?”墨染問道,她的書法也很娟秀、工整,字體漂亮。
“不用了,幫我挑選、尋找一些書籍便好,麻煩您了。”林朝雨微笑道。
“不麻煩,不用跟我太過客氣。”
墨染沒忍住,伸出手,輕輕地掐了一下林朝雨的小臉蛋,林朝雨對此也沒有介意。
看著嫻靜文雅,一身書卷氣的林朝雨,墨染的心中歎了口氣,這孩子要是她的閨女該有多好啊!
如果林朝雨成為了她的女兒,那麽,墨清秋愛死哪兒去就死哪兒去!她才不管呢!
林朝雨小心的試探道:“對了,墨姨,今晚,我會準備一些可口的小菜,咱們小酌幾杯吧,如果您乏了,就在我的房間休息便好。就當作……您幫我這個忙的感謝?”
墨染猶豫片刻,輕點了一下頭:“好。”
“多謝賞光。”林朝雨嫣然一笑道。
墨染能猜到朝雨的用意,這孩子估計是怕她的心中太過掛念小清秋,晚上睡不著覺,所以才用此方法,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與林朝雨的相處時間越久,就越喜歡這孩子。
“哎……這孩子真懂事,要是我的閨女該有多好!如果小清秋也喜歡呆在家中看書就好了,整天就知道打打殺殺,一點女孩子的樣兒都沒有,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嫁出去。”墨染的心中感慨道。
“哎……小清秋的性格怎麽就沒隨我呢?也沒隨她爹呀!她爹多老實……哎?對了,小清秋她爹叫什麽來著?閻……閻什麽了?……都已過這麽久了麽……自我和女兒被帶上山也快有兩千年了吧?……原來……我也單著這麽久了……”
墨清秋身著一襲黑色的幹練勁裝,頭戴著鬥笠,正在樓下收拾著行囊包裹。
她又要出門遊玩了,她在家呆夠了,總宅在家裏,會讓她覺得煩悶。
包裹中裝著幾套換洗的衣物,以及母親為她所做的飯菜。墨清秋每次出門時,墨染都會為她準備很多飯菜,夠她在外麵吃幾頓的。
墨染實在是不放心外麵的食物,她怕不幹淨,女兒能少吃點就少吃點。
墨清秋和太虛山的一部分人非常相似,她們都喜歡外出遊曆,不一定是為了清掃崩壞,哪怕崩壞獸很少,她們也會選擇主動出門遊玩。
如果恰巧碰到了崩壞獸,那就順手解決,碰不到更好。
墨清秋的“江湖閱曆”極其豐富。
她曾經踏足過山間之巔,與崩壞獸戰鬥;也曾下過東海之底,與遊魚們玩耍。
到過沙漠丘陵;也去過淮河花船。
喜歡熱鬧的街頭巷尾、酒肆茶樓;也喜愛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山川瀑布。
騎過熊貓,打過猛虎,殺過惡狼。
幫羔羊治過病,幫老農種過地,幫捕快追過凶……
墨清秋很少帶著她的崩壞獸或坐騎下山,因為她不願意伺候。
行走於世,一人、一劍、一壺酒足矣,如果能有母親大人或麟大人為她準備的飯菜和換洗的衣物,那就更好了。
極其豐富的閱曆,也讓墨清秋在塵世中獲得了許多所謂的酒肉朋友,她經常與他們在一起吃喝玩樂,遊山玩水,路見不平,亦能拔刀相助。
不過也隻是相知,卻不相熟。
墨清秋很喜歡結交朋友,因為每個人都有獨屬於他們自己的故事與生活,即便是“小人物”亦如此,所謂的小人物也是有閃光點的,也是與眾不同的,凡人們的故事也因此而精彩。
她喜歡聽故事,也有好酒。
而且,墨清秋很輕鬆的便能交到朋友,她的外表憨憨的,很爽快,賊容易獲得人們的好感,不過,她的內在卻非常精明,所以也從未吃過虧。
墨清秋與母親墨染簡直是兩個極端,墨染就不喜歡出門,女兒想領著她出去頑兒,她都不走。
小婦人就愛宅在家裏,給大家夥兒洗衣服做飯,收拾收拾衛生,她覺得這樣的日子很美好,因為安穩。
她喜歡恬靜安定的生活。
所以,對於女兒總愛出門這點,墨染其實是很不支持的,主要是不放心。
萬幸的是,女兒本事大、武力高,並且心很細,“江湖經驗”老到,倒也從沒出過什麽意外。
不過,沒出過意外,不代表不會發生意外,這個世間什麽都有可能發生。
墨染就很擔憂,萬一那個叫凱文的男人,有一天突然瘋了,他跑到神州來,特意砍死女兒怎麽辦?
墨染對冷冰冰的凱文還是有一些誤解的。
所以,每次女兒出門的前幾天,她總是很愛胡思亂想,夜不能寐。
可她又說不聽女兒。
曾經在很早之前,墨染把女兒看的很嚴,就是不讓她出門,結果後來,墨清秋大半夜的穿著睡衣,偷偷地溜出去了,連武器都沒拿,半個月後才安然無恙的回來。
也不能說是安然無恙,墨染狠狠地揍了她一頓。
自那以後,墨染就不那麽管女兒了,願意出門就出門吧,但武器裝備要帶好,女兒的翅膀硬了,她也管不住了。
墨染很喜歡李煜的那句詩:“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她覺得這句詩聽起來很“安穩”,所以,她總愛在女兒的麵前念叨這句,她希望,梧桐陛下能把她的女兒“鎖”在“深院”中。
可惜,天不遂人願,梧桐並不寂寞,他也不會鎖住墨清秋。
收拾好行囊包裹後,墨清秋扶好頭上的鬥笠,背起便利的行李,拿起寶劍,把酒葫蘆掛在了腰間,一副英姿颯爽的姿態,看起來很帥氣。
一襲黑衣的墨清秋,向剛剛走下樓,抱著書本、畫卷,一身白衣的林朝雨打了一聲招呼,就轉身離去了,幹脆利落,絲毫不拖泥帶水。
墨染急忙從廚房中跑了出來,對女兒大喊道:“你個死丫頭著什麽急?!喂!你錢帶了嗎?!崩壞能抑製器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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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早點回來!!!再敢晚回來我就打死你!!!”墨染喊道。
“知道啦!”
墨清秋向娘親擺了擺手,然後轉身一個加速,縱身一躍,身影便消失在了人們的視線之中。
林朝雨先是把手中的書本、畫卷整齊的擺放在了書案上,然後走到了墨染的身邊,好奇的問道:“墨姨,清秋師叔這次準備出門多久?”
“誰知道呢?這死丫頭跟我說一個月,估計最少都要一個半月。”墨染擔憂道。
林朝雨也沒有安慰墨染,因為安慰的話語並不能消除她心中的憂慮。
兒行千裏母擔憂。
“對了,墨姨,待會兒咱們吃完早餐後,您和我去趟書房吧,您可以幫我挑選、整理一下兵法和功法嗎?”林朝雨打算給墨染找些事情做,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
“可以,你怎麽對那些東西感興趣了?”墨染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林朝雨也算是墨染從小撫養到大的,說她是墨染的女兒也不為過,所以,“女兒”少見的提出了要求,墨染是不可能拒絕的。
“不是我,是小蘇湄,她想要學習這些東西,昨晚她向我提過後,我就應了下來。”林朝雨柔聲道,“我準備抄錄一些兵法和功法的典籍,然後編撰成教科書,教授於她。”
林朝雨似乎是受到了梧桐的影響,除了小說、故事以外,她對電子版的書籍不是很感興趣,更不會去複製“電子書”。
她和梧桐一樣,都喜歡翻閱紙質的書籍,甚至,她比梧桐的“病情”還要嚴重,林朝雨都不用打印機等裝置複印書籍,而是喜歡手抄。
對於林朝雨來說,抄錄書籍,即可以練習書法,又可以加深對書本的記憶,她很享受這個過程。
如果這時,梧桐陛下恰巧和她一起在書房中,陛下還能點上一爐沉香,那麽,林朝雨的心情就更加美麗了。
林朝雨不是點不起沉香,而是不舍得用,華這一脈似乎都很節儉,如果不是梧桐,她們的飯菜都會很素。
“需要我幫你抄錄嗎?”墨染問道,她的書法也很娟秀、工整,字體漂亮。
“不用了,幫我挑選、尋找一些書籍便好,麻煩您了。”林朝雨微笑道。
“不麻煩,不用跟我太過客氣。”
墨染沒忍住,伸出手,輕輕地掐了一下林朝雨的小臉蛋,林朝雨對此也沒有介意。
看著嫻靜文雅,一身書卷氣的林朝雨,墨染的心中歎了口氣,這孩子要是她的閨女該有多好啊!
如果林朝雨成為了她的女兒,那麽,墨清秋愛死哪兒去就死哪兒去!她才不管呢!
林朝雨小心的試探道:“對了,墨姨,今晚,我會準備一些可口的小菜,咱們小酌幾杯吧,如果您乏了,就在我的房間休息便好。就當作……您幫我這個忙的感謝?”
墨染猶豫片刻,輕點了一下頭:“好。”
“多謝賞光。”林朝雨嫣然一笑道。
墨染能猜到朝雨的用意,這孩子估計是怕她的心中太過掛念小清秋,晚上睡不著覺,所以才用此方法,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與林朝雨的相處時間越久,就越喜歡這孩子。
“哎……這孩子真懂事,要是我的閨女該有多好!如果小清秋也喜歡呆在家中看書就好了,整天就知道打打殺殺,一點女孩子的樣兒都沒有,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嫁出去。”墨染的心中感慨道。
“哎……小清秋的性格怎麽就沒隨我呢?也沒隨她爹呀!她爹多老實……哎?對了,小清秋她爹叫什麽來著?閻……閻什麽了?……都已過這麽久了麽……自我和女兒被帶上山也快有兩千年了吧?……原來……我也單著這麽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