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淩霜的嘴與梧桐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梧桐損人是故意的,更是有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讓自身愉悅。


    而程淩霜卻不是如此,她的一舉一動不帶有目的性,一言一行都是自身心中所想,不會刻意去損人。


    她的本性天真,思慮單純,絲毫不會理會他人對自己的看法,更不會因為梧桐、華等人“強大”而去刻意討好。


    從這點來看,程淩霜與華真的很像,年幼時的華也是如此,不過華沒有程淩霜這般嚴重,所以她的“人緣”還不錯,會給人帶來好感,讓人們覺得這小姑娘單純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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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隨著閱曆的沉澱,華也會考慮自身的言行舉止合不合適,會不會對他人造成傷害。


    而這也是程淩霜與華的區別。


    程淩霜這丫頭之所以看起來嘴毒,就是因為她單純過頭了,太過不諳世事,她不會考慮自己的話是否會對別人造成傷害。


    所以,與華不同,她不光不會給別人帶來好感,反而會不經意間的傷害他人。


    梧桐為妻子解釋完後,櫻的臉色稍起稍霽,其他人也明白了,這2歲的小丫頭為何說話如此欠打,看來,程淩霜不是跟梧桐學的。


    蕭雲的心中鬆了一口氣,還好,淩霜沒跟陛下學壞。


    同時,蕭雲也很擔憂,因為未來的淩霜很容易跟梧桐學壞。


    蕭雲不討厭淩霜這種性格的人,天才就應該與眾不同,看著呆愣愣的小徒弟,蕭雲越看越喜歡,她仿佛看到了年幼的師傅。


    年幼時的蕭雲,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更欠打,雖然她那時不會傷害他人,但小蕭雲的心中卻認為世人都是傻筆。


    小蕭雲心中始終很不解,那麽簡單的道理,人們怎麽就不懂呢?懂的人為什麽就做不到呢?


    那麽簡單的一劍,怎麽就沒有人能接住呢?


    你們果然都是傻子。


    包括“紅衣出山”後,蕭雲拿著一把鐵劍行走於世時,也是這麽想的,直到她遇見了華,才改變了內心想法。


    原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所以此時的蕭雲能理解其他小天才的想法。


    不被世人嫉妒,不一枝獨秀,不叫天才。


    不欠打,也配叫天才?


    程淩霜的天賦果然逆天,一周後,小丫頭的劍心入門了,這個入門不是說她把劍心的口訣背下來了,而是真正領悟了其中的含義。


    越單純的人,對劍心的領悟越純粹。


    蕭雲認為,隻要不被梧桐所“汙染”,再有十年,頂多12年,程淩霜便能領悟太虛劍心的最高境界。


    蕭雲很欣慰,她終於不用手把手教徒弟,還總怕教不好了。她終於可以撒手,讓徒弟自己瞎練了。


    蕭雲和華在教徒這方麵又有了一些共同的體會。


    最近幾日,櫻總是撅著個嘴,醋意有點大,因為她的身體吃不消了,所以隻能沒事就找梧桐的麻煩。


    前幾年由於丈夫工作繁忙的原因,夫妻之間很少親熱,如今不忙了,那還了得?


    不隻櫻會寂寞,梧桐也在忍受。


    所以,櫻最近總愛吃一些滋陰補腎的食物,可是效果不太理想,因為櫻吃的同時,梧桐也會跟著吃點,哪怕是零食。


    梧桐這家夥嘴可欠了,看到妻子吃什麽,他就忍不住想拿點吃。


    這也導致了,櫻越吃這種食物,她的身體越虛,因為梧桐越來越猛。


    午飯後。


    櫻梧二人在臥室拿著手柄,玩著遊戲,配合闖關類的遊戲。


    櫻有點心不在焉,注意力沒放在遊戲上,她在想,明早吃飽後,她要找個什麽理由把梧桐趕走呢?


    最近丈夫很不聽話,今天早上,櫻都吃醋了,也耍小脾氣了,但梧桐竟然敢不管不顧的硬來!


    雖說梧桐事後道歉了,但道歉有個屁用,櫻狐狸都被摧殘完了。


    明早怎麽辦呢?梧桐要是還敢硬來的話,她又該怎麽辦呢?


    櫻有些心不在焉。穀


    忽然,她一個失誤,遊戲中被她控製的小人死了。


    櫻把手柄往地上一撇,感覺很丟臉,因為梧桐那個遊戲菜鳥都沒死,而她竟然死了。


    櫻惱羞成怒之下推了丈夫一把,梧桐手中的手柄因此沒拿穩,導致了遊戲中的人物也死了。


    “你幹啥?!”


    “在下聽說,你在實驗室的時候,看過很多女孩子的身子?”櫻又習慣性的找茬了。


    梧桐瞥了她一眼,不解道:“你不穿著衣服呢嗎?沒事吃什麽醋?”


    櫻聞言氣憤道:“在下問你這話跟衣服有關係嗎?還說我吃醋?你作風要是沒有問題,在下會吃醋?!”


    櫻覺得自己被丈夫小覷了,身體素質好有什麽了不起的?!她脫衣服難道就會怕嗎?


    嘴上不服,櫻就沒輸!


    梧桐無奈道:“不是,你找我麻煩可以,但你也得找個好點的理由啊!是!我是看過不少女孩子的身子,但男的我也沒少見呐!你覺得哪個肛腸科的醫生沒見過屁股?我看她們的身體很正常好吧!我不看難道靠猜嗎?


    “啊,姬麟,這個身高是多高呢?不知道啊,不讓看呐!那就按照一米九八算吧,體重按八百斤算,你覺得這樣能行?”


    櫻沉默片刻,又說道:“在下說你一句,你能回八句!你咋這麽能說呢?你的作風是否有問題已經不重要了,現在是你的態度有問題!”


    她又開始從其他地方找茬了。


    “那我給您磕一個?”梧桐沒好氣道。


    “好哇!”


    櫻說完,向後退了一段距離,警惕的看著丈夫,她怕梧桐趁她不注意突然撲上來,把她按在地上糟踐了。


    這破事兒梧桐幹過不是一回兩回了,所以櫻很警覺。


    須臾。


    櫻見梧桐無動於衷,於是忍不住說道:“你怎麽不給在下磕頭?”


    “你躺那我就磕。”


    櫻冷笑了一聲:“嗬,這就開始提條件了?真是個言而無信的男人呢!連自己的妻子都騙,在下當初怎麽就嫁給你了呢?!”


    “不嫁給我,你也嫁不出去呀!誰會要你?比母老虎還狠。”


    櫻也沒在意:“嗬~不嫁給你,在下都開後宮了,有的是小姑娘追求在下,在下一劃拉就是一群,每天幹三個女孩兒,一年都不重樣。倒是你,不娶在下,估計連個媳婦都沒有,好可憐哦!這麽多年了,連姬麟的小手都沒拉上,好廢物哦!”


    “嗬嗬,還幹仨?你那身體素質要是能有你嘴巴的一半硬,虛樹之樹都能被你砍了,一個都能把你榨幹,還仨?怎麽好意思說的呢?!”梧桐嘲諷道。


    “那在下也比你強,連在下都滿足不了,你更虛,還拿在下的零食吃,你也好意思!臭不要臉。”櫻這嘴確實硬。


    “有本事現在比一下?”梧桐挑了下眉。


    “比就比……咳!大白天的比什麽比?!在下不欺負虛男。”櫻心虛道。


    見櫻終於露出了一絲破綻,梧桐猛然間撲了過去,如餓虎撲羊。


    可櫻哪有那麽好抓,這狐狸靈活著呢,而且她的心中始終保持著警惕,粉毛狐狸連拖鞋都沒穿,僅穿著白色的小襪子,“刺溜”一下,跑出了臥室。


    遛之前,櫻還用小腳丫在梧桐的手背上踩了一腳。


    “你有能耐回屋來。”梧桐從地上爬起,對站在門口的妻子叫囂道。


    “你有能耐過來抓在下。”櫻抱著肩膀,靠在了門框上。


    “連鞋都來不及穿,你囂張什麽?!”梧桐拿起櫻的拖鞋,丟到了床底下。


    “在下那是不喜歡穿,而且,沒鞋在下也比你跑的快,你那腿砍了得了,沒啥用。”櫻笑眯眯的說道。


    “你有本事過來!”梧桐道。


    櫻轉過身,彎下了腰,用翹臀對著丈夫,扭了兩下,然後回過頭勾了勾手指。


    “你過來。”


    梧桐覺得這狐狸精確實欠收拾,你等晚上的!


    櫻才不管晚上不晚上的,看到丈夫想抓自己又抓不著的憋屈樣子,她很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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