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哥譚1987(上)
在美漫當心靈導師的日子 作者:遇牧燒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微冷的晨風把窗外的樹枝吹的沙沙作響,橘色的晨光透過層層疊疊的厚重窗簾,把昏暗的房間內照亮。
臥室的門被敲響了,席勒翻了個身,外麵的男仆說:“先生,十分鍾之前,一位叫戈登的先生給您打了電話,我告訴他,您在起床後給他回電。”
席勒嗓音有些沙啞的緩緩說:“……知道了。”
他從床上坐起來,從還有些昏沉的睡意中清醒過來,然後走到窗邊,用一隻手把一邊的窗簾撥開,他看到騎著自行車的送奶工在門口撥了撥車鈴,很快就有人出去,從他手裏接過牛奶罐子。
這裏是哥譚是西區的一個莊園,也是席勒在哥譚的新家。
雖然哥譚大學的教師公寓還不錯,但他確實也該買一座自己的房子了。
這裏是哥譚市的老城區,和南部富人區不同,這是曾經歐洲移民到達美洲時,一批英國貴族在這裏建立的城區,因此這裏也大多都是傳統的英式莊園,後來,因為城市規劃的傾斜,加上南部更優越的地理位置,富人區才從西部搬到了南部。
這裏遺留下來的老莊園,大多都帶著古典的英格蘭風情,不過因為曾經那些貴族們的子嗣很少繼續再留在這裏,所以這些莊園大多也都無人居住,席勒以一個很不錯的價格,買到了其中保養最好、裝修風格最讓他喜歡的一幢。
他沒有去南部富人區買房子,不是因為他買不起,而是因為一個很現實的原因——位於西部的莊園,距離他的工作地點哥譚大學更近。
而要想從南部的富人區上班,他就不得不千裏迢迢的開著車,穿過大半個哥譚市。
最要命的是,還要穿過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區。
因此,南部富人區的別墅就是再豪華,也絕對不在席勒的選擇範圍之內,他可不是布魯斯·韋恩,一旦堵車,就直接坐直升機,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時間都耗費在路上。
選擇西區的老式莊園,還有一個好處,這裏人比較少,相對比較清靜,也不會一大早就車來車往的,席勒在休息日,可以睡個安穩覺。
最重要的是,這裏距離韋恩莊園很遠,距離布魯斯未來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遠,日後萬一要是蝙蝠俠遭了小醜,範圍打擊也到不了他這裏。
過了一會兒,男仆走進來,把窗簾打開係好,然後說:“早餐已經好了,先生。”
席勒點點頭,接過他遞過來的眼鏡盒,把眼鏡帶上,低頭看了一眼手表說:“戈登是什麽時候打來的電話?”
“大約25分鍾之前。”
席勒又回頭看了一眼窗外,然後下樓吃早餐去了。
順著木質的樓梯向下,穿過一條有些陰暗的走廊,餐廳在莊園建築的最西邊,順著走廊走進去,那是一個帶有高大拱形窗戶的半圓形餐廳,窗戶的兩側掛著墨綠色的絲綢窗簾,桃木的餐桌上銀質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線中閃爍著神秘的光澤。
從拱形窗戶照進來的晨光落在餐桌上,窗戶投影的方格和圓形餐具構成一幅光影錯落的畫,席勒從右手邊,把熨好的報紙拿起來。
印刷的報紙油墨有些暈開,最上麵一行寫著:“1987年1月25日,天氣陰,下午有雨,哥譚日報。”
席勒一邊吃早餐,一邊從報紙上找尋他需要的信息,這個時代報社的字體往往都印得很小,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團,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鏡。
過了會,男仆走進來說:“戈登先生來了。”
席勒放下手裏的放大鏡抬頭,戈登穿著一身棕色風衣,戴著一頂貝雷帽,他走進餐廳時,身上還帶著沒散去的寒意,看到席勒正在看報紙,戈登說:“你看到今天的新聞了嗎?教父發火了,他不允許大都會的船再在東部的碼頭停靠。”
“我正看到這一部分。”席勒推了一下眼鏡說:“昨晚我熬夜寫論文,正好錯過了你今早的電話。”
戈登一邊把風衣脫下來一邊說:“我也沒什麽要緊事,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工作不忙,我隻是想打電話來恭喜你喬遷新居,哦,對了,我的禮物還在車子上呢……”
“不急,你吃早飯了嗎?不如坐下來一起吃點?”
戈登一邊把脫下來的大衣遞給男仆,一邊說:“我今早先去了趟局裏,已經吃過了,你讓我找的資料,我給你帶來了。”
說著,他把一個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開始翻找,然後從裏麵裏拿出一份文件遞給席勒。
席勒說:“辛苦了,就算吃過了,也來杯熱牛奶吧。”
戈登沒有拒絕,他坐到餐桌旁,說:“一開始你說要接手伯納德子爵的莊園,我還有些奇怪,畢竟現在喜歡這種老派莊園的人不多了。”
“現在哥譚的有錢人還是更喜歡那種立式別墅,最好再有個大車庫,能讓他們把豪車都停進去。”
戈登四處打量了一下,這裏的裝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風格,絲綢窗簾、針織地毯、木質家具,配上一個石製壁爐,裏麵的火焰燒的劈啪作響,就算沒有靠近,也能感覺到一種暖意。
老式莊園的餐廳不算太大,走廊也比較窄,牆壁上甚至還能看到極其複古的金屬壁飾燭台,整個建築中的氛圍就好像穿越回了維多利亞時期。
戈登收回視線說:“但現在看起來,這裏和你很配。”
“也不是我對英氏莊園情有獨鍾,隻是如果我在南邊買房子,那距離我上班的地點就太遠了,哥譚那糟糕的交通狀況,可能會讓我錯過上午的所有課。”
戈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說:“誰不是呢?每次我去警察局上班,都被中心轉盤那群該死的人堵住,要知道,我在警察培訓學校駕駛課可拿了第一!”
“這個該死的鬼地方,人人都是亡命徒,他們從來不考慮,在一個有上百輛車子同時前進的轉盤裏,把油門踩到底,可能會讓他們被彈出來的安全氣囊給悶死!”戈登頗為氣憤的說。
“看得出來,你剛才應該也被堵了好一會。”席勒邊笑邊說。
“我一路過來,起碼看到了十個能拿F1冠軍的天才賽車手。”戈登有些鬱悶的說。
“說起來,這也怪我們的新任局長,警察局人手不夠,也不能把交警都調走吧?這幾天我的組裏也調來了好幾個新人,他們什麽也不懂,拿著槍就想往上衝。”
戈登搖了搖頭說:“還不如回去指揮他們的交通呢!”
“警察的日子好過了,也和這位局長脫不開關係,你就忍忍吧。”
戈登放下杯子搓了一下手,有些興奮的說:“不過我也快能在警察局旁邊買一所公寓了。”
“你的錢攢夠了?”
“就快了,你能想象嗎?上一周我賺了8萬美元,就算下一周沒有這麽高的收入,隻要再攢一攢,我就能全款買下一套公寓了。”
“怎麽有這麽多?上周的案子應該不算太多,頂多也就隻有5萬美元吧?”席勒邊吃飯邊轉頭問他。
戈登挑了挑眉說:“哦,我忘了,你不是本地人,哥譚不管走到哪裏,都是要交保護費的,警察也一樣。我現在是外勤小組的頭兒,底下的所有警察都要把他們收入的15%交給我。”
“所以你就收了?像個黑幫老大那樣?”席勒開玩笑道。
“你不了解這裏,如果你不收,他們才會感到害怕,因為在哥譚,你收了他們的錢,就代表著你願意帶他們繼續幹,如果不收,他們反而要擔心這樁生意明天就沒有了。”
“我聽說,你要和你的未婚妻結婚了?她現在正在哥譚嗎?你們打算什麽時候辦婚禮?”
戈登咳嗽了一下,說:“她正在辦理工作調動的手續,大都會那邊的公司交接起來特別麻煩,起碼也得一個星期,不過也好,我可以有點時間把我看好的那所公寓給買下來,還可以給她一個驚喜。”
席勒抖了一下手裏的報紙,然後邊看邊說:“你想好要什麽新婚禮物了嗎?我現在很有錢。”
“是嗎?比韋恩更有錢?”
席勒翻了個白眼說:“我要是比他還有錢,你就不會在這裏見到我了。”
“其實,要不是我掙了這麽多錢,也不會這麽快就想訂婚,可能這會兒已經在夏威夷度假了。”
“我還以為你全年無休呢。”
“得了吧,那我會瘋掉的,我得有個好身體,再有個好心情,才能在這座該死的城市長久的活下去。”
席勒從桌子上的雪茄盒裏取出一支雪茄,拿起剪刀剪開,遞給戈登,戈登接過來,席勒接過男仆遞過來的火柴,劃亮一根,給戈登點煙。
然後他自己也拿了一支點上,他吐出一口煙霧說:“教父最近心情很不好,有些膽大妄為的人,想要來他的地盤上撒野。”
戈登伸了伸拿著雪茄的手,換了個姿勢,靠在椅子的扶手上,有些舒適的喟歎了一聲,說:“你為什麽要找我查哥譚流動人口的資料?是大都會出了什麽問題嗎?我聽說,那幫惹火教父的人就是從大都會來的。”
“如果我說這是跟著我來的麻煩,你會不會覺得有些驚訝?”
“當然不。”戈登幾乎是想都沒想就否認了。
“在我第一次見到你時,我就有種感覺,你一定是個能惹大麻煩的人。”
“為什麽?”
“你可以看作是一個警探的直覺。”
“有意思,能詳細講講嗎?”
“我見過很多罪犯,他們不同……”戈登直起身,把手腕支撐在桌子上,說:“……完全不同,那些笨賊和真正的重案犯截然不同。”
“我從來沒聽過任何一個連環殺人犯對法官大喊大叫,出言不遜,他們身上有種不同於常人的氣質……”
“在你麵對蝙蝠俠時,我總覺得你們像在照鏡子。”
“你覺得我和他很像?你是認真的嗎?”
“有些地方完全不一樣,但有些地方又驚人的一致。”
席勒看著戈登說:“保持這種敏銳,你會成為哥譚的救世主的。”
戈登在銀質的餐盤上磕了一下煙灰,然後說:“教父這次不好辦了,混進來的那一夥人似乎有些門道,他們殺了法爾科內家族的兩個酒保,教父要是短時間內沒把他們抓住,在哥譚丟了麵子,可比什麽事都嚴重。”
“黑幫們短時間內應該也不會敢挑釁教父吧?”席勒放下報紙,向後靠在椅背上。
“很難說,別低估了那些人。可別忘了,馬羅尼還沒死,東區的衝突中他賺得盆滿缽滿,或許正打算著跟教父叫板。”
“他是在找死。”煙霧伴隨著話音落地,席勒把手往外伸出去,用指尖彈了彈雪茄,細密的灰塵緩緩飄落。
“未必,教父不知怎麽的,越過了他,讓人殺死了老局長維克多,我聽說他也想在阿卡姆醫院裏摻一腳,可又被教父踢了出去,馬羅尼忍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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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不太平,馬羅尼急於壓服那些被他收編的勢力,他需要勝仗來立威,來徹底收攏他剛剛吸收的新鮮血液。”
“他敢用教父來立威,法爾科內會讓他領教的。”席勒整個人靠在椅背上,他扯了扯毛衣的領子,顯得很放鬆。
戈登又咳嗽了兩聲,他透過雪茄頂端冒出的煙霧,眯起眼睛盯著銀質餐盤上的反光,說:“馬羅尼是個厲害人物,而教父已經老了。”
“你更看好他?”
“不,我反而希望老教父能贏,隻要法爾科內還在,哥譚就亂不到哪去,而一旦沒有了他,就很難說了。”
很快,戈登就離開了,畢竟他還有工作要忙,最近是他的旺季,再努力一個月,買一幢別墅都都不成問題了。
戈登走後,席勒靠在椅背上吸完了整支雪茄,煙霧繚繞在他指尖,他已經很久沒有如此放鬆的思考過了。
在這座處處危機的城市裏,如果沒有確定安全,他甚至沒有一支煙的休息時間。
在此之前,席勒從沒想過買房子,也不需要一個家,因為他不是個哥譚人,他來自一個全世界最安全的秩序國家。
伴隨著雪茄的燃燒,比香煙濃鬱了數倍的煙霧飄散成各種捉摸不定的抽象形狀,讓人升出無數聯想,在那種迷幻混著香甜的氣味中,席勒開始回想。
他有些記不清,在離開故鄉之後,他第一次在芝加哥遇到槍擊案時,第一時間升起的情緒,究竟是震驚還是興奮。
他隻記得,當飛機下墜時,伴隨著失重和缺氧而來的人生回憶中,這半生參與的那些詭譎波瀾模糊成一片霧,正如他們所願,當這些記憶隨著死亡消散時,無數秘密也就永遠埋葬了。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神,席勒想,那這位能夠給人再一次生命的偉大存在,還真是夠了解他的。
哥譚是全世界罪惡的下水道,而好人是不會被衝進下水道的。
席勒看著指尖的雪茄頂端,那裏的火光逐漸熄滅,煙霧開始變得稀薄,幻化成的圖案開始慢慢散去。
他就知道,當他在重新擁有意識並從原主的記憶中得知這裏是哥譚市的時候,那種第一時間填滿他大腦的興奮,最終會毀掉他對平靜生活的所有野望。
或者說,對枯燥庸碌的平凡日常的享受,從頭到尾都隻是一個精通自我催眠的瘋子的自欺欺人,直到他看到蝙蝠俠的出現。
伴隨著煙霧的飄散,席勒回想起,當他第一次用微弱的讀心能力去接觸蝙蝠俠的內心時的感覺。
就像戈登說的,他覺得自己像在照鏡子。
所以,他給了蝙蝠俠一個他最想聽的答案,然後幾乎是迫不及待的,給那枯燥的讓他絕望的平淡生活,畫上了一個句號。
而現在,他終於成為了一名哥譚市民,在哥譚1987的這個冬天,在他第二次生命的第一個生日這天。
第七十三章 哥譚198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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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室的門被敲響了,席勒翻了個身,外麵的男仆說:“先生,十分鍾之前,一位叫戈登的先生給您打了電話,我告訴他,您在起床後給他回電。”
席勒嗓音有些沙啞的緩緩說:“……知道了。”
他從床上坐起來,從還有些昏沉的睡意中清醒過來,然後走到窗邊,用一隻手把一邊的窗簾撥開,他看到騎著自行車的送奶工在門口撥了撥車鈴,很快就有人出去,從他手裏接過牛奶罐子。
這裏是哥譚是西區的一個莊園,也是席勒在哥譚的新家。
雖然哥譚大學的教師公寓還不錯,但他確實也該買一座自己的房子了。
這裏是哥譚市的老城區,和南部富人區不同,這是曾經歐洲移民到達美洲時,一批英國貴族在這裏建立的城區,因此這裏也大多都是傳統的英式莊園,後來,因為城市規劃的傾斜,加上南部更優越的地理位置,富人區才從西部搬到了南部。
這裏遺留下來的老莊園,大多都帶著古典的英格蘭風情,不過因為曾經那些貴族們的子嗣很少繼續再留在這裏,所以這些莊園大多也都無人居住,席勒以一個很不錯的價格,買到了其中保養最好、裝修風格最讓他喜歡的一幢。
他沒有去南部富人區買房子,不是因為他買不起,而是因為一個很現實的原因——位於西部的莊園,距離他的工作地點哥譚大學更近。
而要想從南部的富人區上班,他就不得不千裏迢迢的開著車,穿過大半個哥譚市。
最要命的是,還要穿過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區。
因此,南部富人區的別墅就是再豪華,也絕對不在席勒的選擇範圍之內,他可不是布魯斯·韋恩,一旦堵車,就直接坐直升機,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時間都耗費在路上。
選擇西區的老式莊園,還有一個好處,這裏人比較少,相對比較清靜,也不會一大早就車來車往的,席勒在休息日,可以睡個安穩覺。
最重要的是,這裏距離韋恩莊園很遠,距離布魯斯未來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遠,日後萬一要是蝙蝠俠遭了小醜,範圍打擊也到不了他這裏。
過了一會兒,男仆走進來,把窗簾打開係好,然後說:“早餐已經好了,先生。”
席勒點點頭,接過他遞過來的眼鏡盒,把眼鏡帶上,低頭看了一眼手表說:“戈登是什麽時候打來的電話?”
“大約25分鍾之前。”
席勒又回頭看了一眼窗外,然後下樓吃早餐去了。
順著木質的樓梯向下,穿過一條有些陰暗的走廊,餐廳在莊園建築的最西邊,順著走廊走進去,那是一個帶有高大拱形窗戶的半圓形餐廳,窗戶的兩側掛著墨綠色的絲綢窗簾,桃木的餐桌上銀質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線中閃爍著神秘的光澤。
從拱形窗戶照進來的晨光落在餐桌上,窗戶投影的方格和圓形餐具構成一幅光影錯落的畫,席勒從右手邊,把熨好的報紙拿起來。
印刷的報紙油墨有些暈開,最上麵一行寫著:“1987年1月25日,天氣陰,下午有雨,哥譚日報。”
席勒一邊吃早餐,一邊從報紙上找尋他需要的信息,這個時代報社的字體往往都印得很小,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團,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鏡。
過了會,男仆走進來說:“戈登先生來了。”
席勒放下手裏的放大鏡抬頭,戈登穿著一身棕色風衣,戴著一頂貝雷帽,他走進餐廳時,身上還帶著沒散去的寒意,看到席勒正在看報紙,戈登說:“你看到今天的新聞了嗎?教父發火了,他不允許大都會的船再在東部的碼頭停靠。”
“我正看到這一部分。”席勒推了一下眼鏡說:“昨晚我熬夜寫論文,正好錯過了你今早的電話。”
戈登一邊把風衣脫下來一邊說:“我也沒什麽要緊事,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工作不忙,我隻是想打電話來恭喜你喬遷新居,哦,對了,我的禮物還在車子上呢……”
“不急,你吃早飯了嗎?不如坐下來一起吃點?”
戈登一邊把脫下來的大衣遞給男仆,一邊說:“我今早先去了趟局裏,已經吃過了,你讓我找的資料,我給你帶來了。”
說著,他把一個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開始翻找,然後從裏麵裏拿出一份文件遞給席勒。
席勒說:“辛苦了,就算吃過了,也來杯熱牛奶吧。”
戈登沒有拒絕,他坐到餐桌旁,說:“一開始你說要接手伯納德子爵的莊園,我還有些奇怪,畢竟現在喜歡這種老派莊園的人不多了。”
“現在哥譚的有錢人還是更喜歡那種立式別墅,最好再有個大車庫,能讓他們把豪車都停進去。”
戈登四處打量了一下,這裏的裝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風格,絲綢窗簾、針織地毯、木質家具,配上一個石製壁爐,裏麵的火焰燒的劈啪作響,就算沒有靠近,也能感覺到一種暖意。
老式莊園的餐廳不算太大,走廊也比較窄,牆壁上甚至還能看到極其複古的金屬壁飾燭台,整個建築中的氛圍就好像穿越回了維多利亞時期。
戈登收回視線說:“但現在看起來,這裏和你很配。”
“也不是我對英氏莊園情有獨鍾,隻是如果我在南邊買房子,那距離我上班的地點就太遠了,哥譚那糟糕的交通狀況,可能會讓我錯過上午的所有課。”
戈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說:“誰不是呢?每次我去警察局上班,都被中心轉盤那群該死的人堵住,要知道,我在警察培訓學校駕駛課可拿了第一!”
“這個該死的鬼地方,人人都是亡命徒,他們從來不考慮,在一個有上百輛車子同時前進的轉盤裏,把油門踩到底,可能會讓他們被彈出來的安全氣囊給悶死!”戈登頗為氣憤的說。
“看得出來,你剛才應該也被堵了好一會。”席勒邊笑邊說。
“我一路過來,起碼看到了十個能拿F1冠軍的天才賽車手。”戈登有些鬱悶的說。
“說起來,這也怪我們的新任局長,警察局人手不夠,也不能把交警都調走吧?這幾天我的組裏也調來了好幾個新人,他們什麽也不懂,拿著槍就想往上衝。”
戈登搖了搖頭說:“還不如回去指揮他們的交通呢!”
“警察的日子好過了,也和這位局長脫不開關係,你就忍忍吧。”
戈登放下杯子搓了一下手,有些興奮的說:“不過我也快能在警察局旁邊買一所公寓了。”
“你的錢攢夠了?”
“就快了,你能想象嗎?上一周我賺了8萬美元,就算下一周沒有這麽高的收入,隻要再攢一攢,我就能全款買下一套公寓了。”
“怎麽有這麽多?上周的案子應該不算太多,頂多也就隻有5萬美元吧?”席勒邊吃飯邊轉頭問他。
戈登挑了挑眉說:“哦,我忘了,你不是本地人,哥譚不管走到哪裏,都是要交保護費的,警察也一樣。我現在是外勤小組的頭兒,底下的所有警察都要把他們收入的15%交給我。”
“所以你就收了?像個黑幫老大那樣?”席勒開玩笑道。
“你不了解這裏,如果你不收,他們才會感到害怕,因為在哥譚,你收了他們的錢,就代表著你願意帶他們繼續幹,如果不收,他們反而要擔心這樁生意明天就沒有了。”
“我聽說,你要和你的未婚妻結婚了?她現在正在哥譚嗎?你們打算什麽時候辦婚禮?”
戈登咳嗽了一下,說:“她正在辦理工作調動的手續,大都會那邊的公司交接起來特別麻煩,起碼也得一個星期,不過也好,我可以有點時間把我看好的那所公寓給買下來,還可以給她一個驚喜。”
席勒抖了一下手裏的報紙,然後邊看邊說:“你想好要什麽新婚禮物了嗎?我現在很有錢。”
“是嗎?比韋恩更有錢?”
席勒翻了個白眼說:“我要是比他還有錢,你就不會在這裏見到我了。”
“其實,要不是我掙了這麽多錢,也不會這麽快就想訂婚,可能這會兒已經在夏威夷度假了。”
“我還以為你全年無休呢。”
“得了吧,那我會瘋掉的,我得有個好身體,再有個好心情,才能在這座該死的城市長久的活下去。”
席勒從桌子上的雪茄盒裏取出一支雪茄,拿起剪刀剪開,遞給戈登,戈登接過來,席勒接過男仆遞過來的火柴,劃亮一根,給戈登點煙。
然後他自己也拿了一支點上,他吐出一口煙霧說:“教父最近心情很不好,有些膽大妄為的人,想要來他的地盤上撒野。”
戈登伸了伸拿著雪茄的手,換了個姿勢,靠在椅子的扶手上,有些舒適的喟歎了一聲,說:“你為什麽要找我查哥譚流動人口的資料?是大都會出了什麽問題嗎?我聽說,那幫惹火教父的人就是從大都會來的。”
“如果我說這是跟著我來的麻煩,你會不會覺得有些驚訝?”
“當然不。”戈登幾乎是想都沒想就否認了。
“在我第一次見到你時,我就有種感覺,你一定是個能惹大麻煩的人。”
“為什麽?”
“你可以看作是一個警探的直覺。”
“有意思,能詳細講講嗎?”
“我見過很多罪犯,他們不同……”戈登直起身,把手腕支撐在桌子上,說:“……完全不同,那些笨賊和真正的重案犯截然不同。”
“我從來沒聽過任何一個連環殺人犯對法官大喊大叫,出言不遜,他們身上有種不同於常人的氣質……”
“在你麵對蝙蝠俠時,我總覺得你們像在照鏡子。”
“你覺得我和他很像?你是認真的嗎?”
“有些地方完全不一樣,但有些地方又驚人的一致。”
席勒看著戈登說:“保持這種敏銳,你會成為哥譚的救世主的。”
戈登在銀質的餐盤上磕了一下煙灰,然後說:“教父這次不好辦了,混進來的那一夥人似乎有些門道,他們殺了法爾科內家族的兩個酒保,教父要是短時間內沒把他們抓住,在哥譚丟了麵子,可比什麽事都嚴重。”
“黑幫們短時間內應該也不會敢挑釁教父吧?”席勒放下報紙,向後靠在椅背上。
“很難說,別低估了那些人。可別忘了,馬羅尼還沒死,東區的衝突中他賺得盆滿缽滿,或許正打算著跟教父叫板。”
“他是在找死。”煙霧伴隨著話音落地,席勒把手往外伸出去,用指尖彈了彈雪茄,細密的灰塵緩緩飄落。
“未必,教父不知怎麽的,越過了他,讓人殺死了老局長維克多,我聽說他也想在阿卡姆醫院裏摻一腳,可又被教父踢了出去,馬羅尼忍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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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又咳嗽了兩聲,他透過雪茄頂端冒出的煙霧,眯起眼睛盯著銀質餐盤上的反光,說:“馬羅尼是個厲害人物,而教父已經老了。”
“你更看好他?”
“不,我反而希望老教父能贏,隻要法爾科內還在,哥譚就亂不到哪去,而一旦沒有了他,就很難說了。”
很快,戈登就離開了,畢竟他還有工作要忙,最近是他的旺季,再努力一個月,買一幢別墅都都不成問題了。
戈登走後,席勒靠在椅背上吸完了整支雪茄,煙霧繚繞在他指尖,他已經很久沒有如此放鬆的思考過了。
在這座處處危機的城市裏,如果沒有確定安全,他甚至沒有一支煙的休息時間。
在此之前,席勒從沒想過買房子,也不需要一個家,因為他不是個哥譚人,他來自一個全世界最安全的秩序國家。
伴隨著雪茄的燃燒,比香煙濃鬱了數倍的煙霧飄散成各種捉摸不定的抽象形狀,讓人升出無數聯想,在那種迷幻混著香甜的氣味中,席勒開始回想。
他有些記不清,在離開故鄉之後,他第一次在芝加哥遇到槍擊案時,第一時間升起的情緒,究竟是震驚還是興奮。
他隻記得,當飛機下墜時,伴隨著失重和缺氧而來的人生回憶中,這半生參與的那些詭譎波瀾模糊成一片霧,正如他們所願,當這些記憶隨著死亡消散時,無數秘密也就永遠埋葬了。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神,席勒想,那這位能夠給人再一次生命的偉大存在,還真是夠了解他的。
哥譚是全世界罪惡的下水道,而好人是不會被衝進下水道的。
席勒看著指尖的雪茄頂端,那裏的火光逐漸熄滅,煙霧開始變得稀薄,幻化成的圖案開始慢慢散去。
他就知道,當他在重新擁有意識並從原主的記憶中得知這裏是哥譚市的時候,那種第一時間填滿他大腦的興奮,最終會毀掉他對平靜生活的所有野望。
或者說,對枯燥庸碌的平凡日常的享受,從頭到尾都隻是一個精通自我催眠的瘋子的自欺欺人,直到他看到蝙蝠俠的出現。
伴隨著煙霧的飄散,席勒回想起,當他第一次用微弱的讀心能力去接觸蝙蝠俠的內心時的感覺。
就像戈登說的,他覺得自己像在照鏡子。
所以,他給了蝙蝠俠一個他最想聽的答案,然後幾乎是迫不及待的,給那枯燥的讓他絕望的平淡生活,畫上了一個句號。
而現在,他終於成為了一名哥譚市民,在哥譚1987的這個冬天,在他第二次生命的第一個生日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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