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步伐輕快的下了樓,意外的在大廳遇見了李湛,這種令人尷尬的酒宴上,能夠遇見一個跟厲先生熟悉的人,莫煙還是挺高興的。
她打了招呼之後,就反應過來,該不會他是跟厲老爺子一起來的吧。
她還沒問,李湛就先問她,“太太,沒有人為難你吧。”
莫煙一怔,隨即明白是厲景煜讓他來的。
她想了想,決定還是不具體說,李湛雖然說厲先生跟前的人,但也算是厲氏的人,說起來也不太合適,就跟打小報告一樣,更何況,她還真沒怎麽著,也是就笑道,“挺好的,你讓他放心。”
李湛見她麵色自然,不像是說謊,就沒再多問。
“您下來這是……”
“老爺子讓我下來找喬醫生拿藥,你來的時候,喬醫生還在外麵嗎?”
李湛眼神一閃,老爺子出門的時候向來要不離身,很明顯,這是支開莫煙。
他笑了笑,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寫著韓文的小瓶子遞給了莫煙,溫聲道,“我碰巧撞見喬醫生了,他給我的。”
莫煙接過來,笑著說了聲謝謝,然後跟他道別上了樓。
李湛眯著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會兒,然後低頭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厲先生為什麽答應莫煙來,卻又讓他來盯著,他猜,絕對不是擔心老爺子欺負他媳婦兒,而是擔心有人賊心不死,惦記著他媳婦兒,一邊炫耀,一邊擔憂,做到這份上,也真是沒誰了。
-------------七年之癢(七)-------
酣暢淋漓的情事,幾乎榨幹了莫煙所有的力氣,厲先生消停後,她連質問的力氣都沒有了,歪頭就睡著了,等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莫煙沒睜眼前,第一感覺就是渾身散架了,骨頭就像是被拆開重新組裝一樣。
她恨得直咬牙,都四十歲了,精力還這麽旺盛,簡直變/態!
她忿忿的睜開眼,結果正對上某人深不見底的眼眸,她心頭一顫,那一瞬間好像找回了年輕時候的感覺,一下子有些小鹿亂撞。
“醒了?”
厲先生的聲音帶著清晨特有的沙啞,性感得讓人骨頭發酥。
她暗罵了一聲妖孽,調整了一下表情,板著臉道,“你還沒回答我的話,昨晚到底怎麽回事!小景呢?”
厲先生原本還打算含情脈脈一番,畢竟昨晚他的確有些過分了,結果這死女人一開口就是問別的男人,他現在真相拆開她的腦袋看看,裏麵到底裝的是什麽!
“你大晚上,跟一個男的出來在酒店見麵,還騙我說同學聚會,這件事,你就沒有要解釋的?”
“我還不是怕你誤會!我好不容易說服人家幫我做這次產品的代言,今晚上就是來簽合同的,人家明天要出國,我現在不來,就要等一個月,我等得起嗎?”
厲先生的怒氣霎時煙消雲散,不過嘴上還硬氣道,“你說明白了我還會懷疑?你這就是做賊心虛。”
莫煙簡直服了,跳下床就去找衣服,“你趕緊跟我說你把人弄哪兒了,我去賠禮道歉。”
厲先生雙手往腦袋下一枕,慵懶的眯起眸子,“我告訴他你晚上有事,不能赴約,現在,他可能已經出國了。”
莫煙瞪大眼睛,咬牙道,“混蛋!”
厲先生唇線微微一勾,邪肆的掃過她的身體,嗓音沙啞道,“把混蛋伺候好了,混蛋幫你找jay做代言。”
莫煙衣服一丟,爬上/床,趴在厲先生耳邊軟軟的叫了一聲“老公”。
厲先生翻身化為狼,從頭到腳將媳婦兒吃幹抹淨,早知道找代言人有這福利,他怎麽會等到今天!
(七年之癢終……)
他笑了笑,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寫著韓文的小瓶子遞給了莫煙,溫聲道,“我碰巧撞見喬醫生了,他給我的。”
莫煙接過來,笑著說了聲謝謝,然後跟他道別上了樓。
李湛眯著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會兒,然後低頭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厲先生為什麽答應莫煙來,卻又讓他來盯著,他猜,絕對不是擔心老爺子欺負他媳婦兒,而是擔心有人賊心不死,惦記著他媳婦兒,一邊炫耀,一邊擔憂,做到這份上,也真是沒誰了。
莫煙當然不知道李湛在想什麽,更不知道厲先生今天意欲何為,她拿著藥瓶,就上了電梯。
她不懂韓文,盯著看了半天,也沒瞧出個所以然,電梯一停,就從裏麵下來,沒走多遠,迎麵撞見了剛從洗手間出來的顧奕辰。
他穿著一件煙灰色的外套,裏麵搭配一件白色的polo衫,身材勻稱高大,看上去十分養眼,他本就長得十分好看,以前莫煙覺得沒有什麽他hold不住的衣服。
而現在,她隻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動作都沒有停頓,甚至表情,眼神都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她就像是一個陌生人一樣,想從他身邊擦肩而過。
就是擦肩的這一秒,顧奕辰突然伸手鉗住了她的手腕,莫煙眉頭一皺,聲音沉了沉,“放手!”
顧奕辰瞧著這幅冷若冰霜的臉,越看心裏越不是滋味。
莫煙今天的裝扮,跟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很像,一樣的年輕,富有活力,美豔不可方物。
那時候的莫煙,堅韌而執著,一顆心全撲在他身上,看著他的眼神,都會發光。
他肆意的享受著被人愛慕,所帶來的虛榮感,因為他的生活裏,這樣的目光太多了,莫煙即便長得美豔,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她太溫順,絲毫不能激起他的占有穀欠,但是放棄又覺得可惜,所以樂意跟她保持著不遠不近的關係,她進一步,他退一步,每次莫煙想捅破那層紙的時候,他就冷落她幾天,讓她患得患失。
男人,都是賤骨頭,太容易得到,沒有征服感,就覺得索然無味,他把那個明珠冷落在一邊,舍不得丟棄,又嫌棄她蒙了灰塵,不夠璀璨。
過盡千帆,他在情場裏混得風生水起,並逐漸厭倦的時候,開始想起那顆被自己棄之一旁的明珠,等他回頭想去尋找的時候,卻發現那顆明珠,早在他不在意的時候,被別人撿走了。
生活就如同跟他開了一場玩笑,而他隻能被動著被玩弄於鼓掌,像一個乞丐一樣,看著曾經屬於他的明珠,在別人掌心變得光芒璀璨。
她打了招呼之後,就反應過來,該不會他是跟厲老爺子一起來的吧。
她還沒問,李湛就先問她,“太太,沒有人為難你吧。”
莫煙一怔,隨即明白是厲景煜讓他來的。
她想了想,決定還是不具體說,李湛雖然說厲先生跟前的人,但也算是厲氏的人,說起來也不太合適,就跟打小報告一樣,更何況,她還真沒怎麽著,也是就笑道,“挺好的,你讓他放心。”
李湛見她麵色自然,不像是說謊,就沒再多問。
“您下來這是……”
“老爺子讓我下來找喬醫生拿藥,你來的時候,喬醫生還在外麵嗎?”
李湛眼神一閃,老爺子出門的時候向來要不離身,很明顯,這是支開莫煙。
他笑了笑,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寫著韓文的小瓶子遞給了莫煙,溫聲道,“我碰巧撞見喬醫生了,他給我的。”
莫煙接過來,笑著說了聲謝謝,然後跟他道別上了樓。
李湛眯著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會兒,然後低頭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厲先生為什麽答應莫煙來,卻又讓他來盯著,他猜,絕對不是擔心老爺子欺負他媳婦兒,而是擔心有人賊心不死,惦記著他媳婦兒,一邊炫耀,一邊擔憂,做到這份上,也真是沒誰了。
-------------七年之癢(七)-------
酣暢淋漓的情事,幾乎榨幹了莫煙所有的力氣,厲先生消停後,她連質問的力氣都沒有了,歪頭就睡著了,等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莫煙沒睜眼前,第一感覺就是渾身散架了,骨頭就像是被拆開重新組裝一樣。
她恨得直咬牙,都四十歲了,精力還這麽旺盛,簡直變/態!
她忿忿的睜開眼,結果正對上某人深不見底的眼眸,她心頭一顫,那一瞬間好像找回了年輕時候的感覺,一下子有些小鹿亂撞。
“醒了?”
厲先生的聲音帶著清晨特有的沙啞,性感得讓人骨頭發酥。
她暗罵了一聲妖孽,調整了一下表情,板著臉道,“你還沒回答我的話,昨晚到底怎麽回事!小景呢?”
厲先生原本還打算含情脈脈一番,畢竟昨晚他的確有些過分了,結果這死女人一開口就是問別的男人,他現在真相拆開她的腦袋看看,裏麵到底裝的是什麽!
“你大晚上,跟一個男的出來在酒店見麵,還騙我說同學聚會,這件事,你就沒有要解釋的?”
“我還不是怕你誤會!我好不容易說服人家幫我做這次產品的代言,今晚上就是來簽合同的,人家明天要出國,我現在不來,就要等一個月,我等得起嗎?”
厲先生的怒氣霎時煙消雲散,不過嘴上還硬氣道,“你說明白了我還會懷疑?你這就是做賊心虛。”
莫煙簡直服了,跳下床就去找衣服,“你趕緊跟我說你把人弄哪兒了,我去賠禮道歉。”
厲先生雙手往腦袋下一枕,慵懶的眯起眸子,“我告訴他你晚上有事,不能赴約,現在,他可能已經出國了。”
莫煙瞪大眼睛,咬牙道,“混蛋!”
厲先生唇線微微一勾,邪肆的掃過她的身體,嗓音沙啞道,“把混蛋伺候好了,混蛋幫你找jay做代言。”
莫煙衣服一丟,爬上/床,趴在厲先生耳邊軟軟的叫了一聲“老公”。
厲先生翻身化為狼,從頭到腳將媳婦兒吃幹抹淨,早知道找代言人有這福利,他怎麽會等到今天!
(七年之癢終……)
他笑了笑,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寫著韓文的小瓶子遞給了莫煙,溫聲道,“我碰巧撞見喬醫生了,他給我的。”
莫煙接過來,笑著說了聲謝謝,然後跟他道別上了樓。
李湛眯著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會兒,然後低頭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厲先生為什麽答應莫煙來,卻又讓他來盯著,他猜,絕對不是擔心老爺子欺負他媳婦兒,而是擔心有人賊心不死,惦記著他媳婦兒,一邊炫耀,一邊擔憂,做到這份上,也真是沒誰了。
莫煙當然不知道李湛在想什麽,更不知道厲先生今天意欲何為,她拿著藥瓶,就上了電梯。
她不懂韓文,盯著看了半天,也沒瞧出個所以然,電梯一停,就從裏麵下來,沒走多遠,迎麵撞見了剛從洗手間出來的顧奕辰。
他穿著一件煙灰色的外套,裏麵搭配一件白色的polo衫,身材勻稱高大,看上去十分養眼,他本就長得十分好看,以前莫煙覺得沒有什麽他hold不住的衣服。
而現在,她隻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動作都沒有停頓,甚至表情,眼神都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她就像是一個陌生人一樣,想從他身邊擦肩而過。
就是擦肩的這一秒,顧奕辰突然伸手鉗住了她的手腕,莫煙眉頭一皺,聲音沉了沉,“放手!”
顧奕辰瞧著這幅冷若冰霜的臉,越看心裏越不是滋味。
莫煙今天的裝扮,跟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很像,一樣的年輕,富有活力,美豔不可方物。
那時候的莫煙,堅韌而執著,一顆心全撲在他身上,看著他的眼神,都會發光。
他肆意的享受著被人愛慕,所帶來的虛榮感,因為他的生活裏,這樣的目光太多了,莫煙即便長得美豔,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她太溫順,絲毫不能激起他的占有穀欠,但是放棄又覺得可惜,所以樂意跟她保持著不遠不近的關係,她進一步,他退一步,每次莫煙想捅破那層紙的時候,他就冷落她幾天,讓她患得患失。
男人,都是賤骨頭,太容易得到,沒有征服感,就覺得索然無味,他把那個明珠冷落在一邊,舍不得丟棄,又嫌棄她蒙了灰塵,不夠璀璨。
過盡千帆,他在情場裏混得風生水起,並逐漸厭倦的時候,開始想起那顆被自己棄之一旁的明珠,等他回頭想去尋找的時候,卻發現那顆明珠,早在他不在意的時候,被別人撿走了。
生活就如同跟他開了一場玩笑,而他隻能被動著被玩弄於鼓掌,像一個乞丐一樣,看著曾經屬於他的明珠,在別人掌心變得光芒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