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的蟲子有鳥吃,啦啦啦……”
雷克斯邁著小碎步,哼著肆意串改歌詞的小曲,興衝衝地穿過廣場,意外的發現竟然有更早的玩家守候在書店門口。幾十個還穿戴新手訓練服的玩家鬧哄哄地圍堵在台階前,他想:莫非是昨晚那些仇家?那也起碼找幾個高等級玩家啊!
看到雷克斯慢慢靠近,“更早的蟲子們”毫不奇怪,兀自高聲議論不休,雷克斯一聽就明白了。
一個新手法師靠過來,善意的招呼道:“你也是來買魔法典籍的?”
雷克斯點頭不語,一眼看出他是個喜歡炫耀多嘴多舌的小白。果然,新手法師對他的冷淡態度不以為意,自顧說道:“書店老板昨天早早關門歇業,大家上論壇一查才發現這裏出售的書籍都是深入遊戲曆史的詳盡資料,甚至能找到公測期間著名NPC留下的記載和經驗,這可是迅速了解遊戲內幕的捷徑啊!這不,我們都是早早前來,生怕書店像昨天一樣隻賣幾本就關門,如果有幸弄到一些遊戲竅門,哈……”
雷克斯安靜地站立一旁,靜等書店開門,對新手法師的呱噪不理不睬。這些都是沒參加過公測的小白,還遊戲內幕?你以為運營商會把真正有用的內幕資料隻賺幾個金幣的拿來銷售?
隨著時間流逝,書店門口聚集的玩家越來越多,玩家們漸漸躁動起來,雷克斯也很不安,難道自己的隱藏任務要泡湯?
終於,“咯吱”一聲,店門開啟了,雷克斯憑借等級高力量大的優勢,雙臂一振,擠開前麵的玩家,第一個衝過店門,差點撞到一個人身上,“是您?我完成任務了!”
貝當眉頭緊鎖,看著蜂擁而入的玩家們,一臉不情願的轉到櫃台後,從事昨天蘭其厭煩透了的工作,一邊對雷克斯交代道:“你幫我賣書,等會再說任務。”反正他還沒拿到任務報酬,一些無關緊要的瑣碎事情大可驅使免費勞力,何況雷克斯毫不推遲,樂嗬嗬的幫著忙乎——玩家們總以為隻要幫助NPC就有好處拿。
剛才與雷克斯說話的新手法師歡呼一聲,衝到櫃台前叫道:“天啊,你這麽早就接到NPC的任務了?我叫黃昏旅人,父親是瑞典人,母親是法國人,我現在是英國國籍,曾經玩過多個遊戲,最喜歡結交遊戲中的朋友。怎麽樣,我們加好友一起探索遊戲內幕如何?我對這個遊戲的了解可是很深刻的,我掌握很多的遊戲秘密——我們互相交換這些秘密,你同意嗎?”
包括貝當這個原住民在內,書店內所有的玩家們一齊翻白眼,見過小白可沒見過這麽弱智的。別的不說,選擇在地下城降生的玩家都是喜歡暗殺、隱匿的主,絕少有人會傻到大庭廣眾之下說出自己的真實遊戲名,這下盜賊們有機會練習身份探測技能了——在場的幾個小盜賊相視一笑,嘻嘻哈哈笑著朝小白玩家身上丟出一個個技能光環,其他人都看著這個白癡玩家一臉的幸災樂禍。
雷克斯懶得理會他,專心地幫貝當傳遞書籍,生怕被他糾纏上——“一進遊戲就遇到這種活寶,真是晦氣!”雷克斯鬱悶極了。
一直沒得到雷克斯的回答,這讓小白法師很傷自尊,不斷落到頭頂的技能光環也提醒他自己幹了蠢事,羞愧地低頭擠出人群,快步離開——貝當嘴角含著一絲詭異的笑,眼角餘光注意到一個新手法師裝扮的家夥跟隨出去。
“你好,請留步!”
黃昏旅人轉過身,一個法師同行正微笑著站在麵前,想了想,隱約記起這人在自己到達書店門口時就已經到了。同行的裝束很普通,商店的新手法袍,商店的新手法杖,嗯,比自己多個戒指,證明這是一個起碼比較有錢的玩家——商店出售的不加任何屬性的白板戒指都要100金幣。
“您好!”黃昏旅人一想到剛才的愚蠢舉動臉就發燙,不自然的問:“有什麽事嗎?”
“我叫蘭貝!”法師同行一臉純潔的笑容,“我很欣賞你的直率,一起喝杯酒如何?”
黃昏旅人非常驚訝,“你要請一個愚蠢的新手菜鳥喝酒?”
“我不認為說出自己真實姓名就是一種愚蠢,相反我覺得這是勇氣的表現。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無論什麽時候都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黃昏旅人,你是個勇士!”易容改扮後漆黑如墨的手指撫mo著同樣黑黝黝的鼻子,蘭其一臉嚴肅的大聲稱讚,渾然沒覺悟到自己正在藏頭縮尾、卑鄙無恥地冒充玩家身份。
黃昏旅人笑了,再次仔細地打量一眼,開心地說:“你是個好朋友。走,我請客,難得遇到你這樣坦誠的人。”
蘭其眼睛一眨,“您請客?啊,榮幸之至!”
=============================分隔線=============================
阿巴諾懶洋洋的遞來兩杯“水酒”,目光僅僅在兩個新手法師身上瞟了一下,就轉到大廳正中間那幾張最容易鬧事的桌子上。該死的,這些無法無天的菜鳥玩家喝點酒就鬧事!至高神在上,幸虧沒給他們提供真酒。
蘭其慢慢品嚐著清淡的酒水,打量著有一個古怪名字的玩家同行,琢磨著如何開口套近乎。這個玩家新手純潔的像個孩子,嘿嘿。
昨天跟貝當表示要冒充玩家身份打探信息,貝當的反應實在出乎預料,他幾乎跳起來大喊:“你這是褻du大罪!神諭裏麵明確規定不得模糊與玩家的界限,任何可能引起玩家群體的誤解行為都是對至高神的褻du,你會被至高神大人降下閃電徹底消滅靈魂印記的!”
老師說的沒錯,世界上所有生靈都是至高神的玩偶,任何打算了解真相的人都會被處死,這個觀念根植於每個生命的靈魂深處,即使是貝當這樣的強者也不例外。幸虧自己以龍晶任務的需要為借口掩飾過去,否則貝當沒準會第一時間向神靈禱告匯報。
連續喝掉三杯所謂的美酒後,黃昏旅人談興大漲,埋怨了句“你沉默的像塊石頭!”隨即展顏笑道:“不過一看到你就覺得很親切,我相信你是個可以共患難的朋友。”
蘭其笑笑,很感興趣地問他:“你的名字很古怪,聽起來根本不像是人名?”
末日浩劫前這個世界活躍著不少的玩家群體,留傳下來的傳說故事中提到的玩家英雄幾乎都擁有一個古怪的名字——如采蘑菇的金角、崔斯特的仇人、我就是守護天使等,更有一些做夢都不敢想象的名字:至高神等於垃圾、一帆風順、天打雷劈、老子是人妖——人妖是什麽?蘭其想象不出來,典籍記載中對玩家們名字的古怪之處也沒有明確的解釋。
眼前的這個新手玩家竟也擁有個叫人吐血的名字!蘭其非常疑惑:這些古怪的家夥到底是從哪裏冒出來的?
“哈哈,我這個名字好聽吧?是不是很有詩意?”黃昏旅人有點得意,似乎能在朋友麵前找回一點自尊,他笑道:“我選這個名字是為了更好地吸引異性的注意!”
蘭其無語了。選擇非常正確,這個新手玩家毫無機心,心地足夠單純,舌頭足夠長,骨子裏有一種可愛的直爽,還有點虛榮炫耀的本能。
“我的命不是很好,降臨在摩索布拉摩一個非常弱小的家族,前二十名是找不到我們家族名字的。因此,接觸各種任務的機會就很少,估計這種狀況要到下個月家族戰爭爆發才能改變——毫無疑問,我現在的家族肯定會被斯塔家族它們吞並,那時候我就有機會改變遊戲命運了。對了,蘭貝你降臨在哪個家族?”黃昏旅人探詢的目光落到蘭其胸前,非常意外地沒看到每一個玩家都佩戴著的家族徽章。
蘭其看一眼他胸前的木質徽章,隨口解釋:“我選擇自由自在的流浪冒險,不受家族規則的約束。”
這是貝當接受了他冒充玩家的主意後百般查閱資料提出的建議!很少有玩家選擇孤獨的流浪生涯,這樣做雖然不必遵守家族各項繁雜的規則,卻也享受不到家族的照顧,一定會受到主城任何勢力的隨意欺辱。如雷克斯現在就是個流浪玩家,各大家族的成員可以擺脫主城謀殺規則的約束隨時對他發動襲擊,即使失敗了也不必承受執政議會的報複性追殺,這也正是昨天那群玩家囂張的原因。當然,流浪玩家最大的好處就是自由,隻要自身實力強大,往往能成為各大家族爭相拉攏的名譽成員,同時享受多個家族的權利。因此,流浪玩家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一種張狂的自信。
黃昏旅人有點吃驚,也有點佩服,嘖嘖讚歎道:“你真有勇氣!我本意也想選擇流浪生活,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踏遍遊戲裏的每一寸地圖,最大的理想就是看遍每一個美女NPC,可惜——”
他晃著腦袋痛心地道:“我在選擇遊戲環境的時候竟然愚蠢地點選了地下城——我當時就傻眼了,這裏最白的女人都比非洲人更黑,可憐啊,我現在唯一的願望就是光明之門早日開啟!”
蘭其心頭一顫,敏感地察覺聽到的這些都不是魔法世界所有的事物——選擇遊戲環境?非洲人?他一個玩家新手怎麽也知道光明之門?
“我的朋友勸告我不能選擇流浪身份,他們說隻有真正的高手才選擇孤獨的戰鬥方式。對了,蘭貝你現在多少級了?我現在11級,小火球初級,可以在三分鍾內消滅一個賽拉怪,一會我們出城殺怪升級如何?”
蘭其暗自好笑,三分鍾消滅一個賽拉怪?自己可以在三秒之內消滅一百個甚至一萬個,如果眼前有那麽多怪物的話!忍著笑,他回答道:“我13級,大概2分鍾消滅一個20級以下小怪物吧。改天有時間的話我們一起出城升級,今天時間好像不夠了。”
他很想嚐試與玩家組成戰隊。至高神的規則中允許原住民與玩家組隊打怪或一起完成冒險任務,但眼前的玩家雖然是個什麽都不懂的新手,在沒打探到足夠多的情報前他不想冒險。自己對玩家們的特征了解太少,一個不注意就可能暴露身份——被玩家察覺還沒什麽,要是被可怕的神靈發覺可就糟了。這個可愛的玩家朋友留著慢慢培養信任和感情,今天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見好就收吧,鬼才知道和玩家一起打怪升級時有沒有其他規矩。
黃昏旅人一拍腦門,大叫道:“你不說我都快忘記了,我的遊戲時間也馬上到了。該死,說到就到,我要下線了,再上來我給你發信息,再見。”
於是,蘭其第一次看到玩家下線時的情景:一團七彩霞光升騰起來,黃昏旅人就那麽幹淨利落的消失在眼前,空氣中沒有殘留一星半點的氣息,是徹徹底底的消失,如同家鄉大陸神話傳說中深山老道的白日飛升——得道飛升起碼還會留下香爐檀香,那裏會是這麽幹脆的白光一閃,“嗖”的一下就沒了。
“這個臭小子,根本就不蠢啊,說好是他請客的!”當阿巴諾老板來收帳時蘭其氣憤不已。(未完待續)
雷克斯邁著小碎步,哼著肆意串改歌詞的小曲,興衝衝地穿過廣場,意外的發現竟然有更早的玩家守候在書店門口。幾十個還穿戴新手訓練服的玩家鬧哄哄地圍堵在台階前,他想:莫非是昨晚那些仇家?那也起碼找幾個高等級玩家啊!
看到雷克斯慢慢靠近,“更早的蟲子們”毫不奇怪,兀自高聲議論不休,雷克斯一聽就明白了。
一個新手法師靠過來,善意的招呼道:“你也是來買魔法典籍的?”
雷克斯點頭不語,一眼看出他是個喜歡炫耀多嘴多舌的小白。果然,新手法師對他的冷淡態度不以為意,自顧說道:“書店老板昨天早早關門歇業,大家上論壇一查才發現這裏出售的書籍都是深入遊戲曆史的詳盡資料,甚至能找到公測期間著名NPC留下的記載和經驗,這可是迅速了解遊戲內幕的捷徑啊!這不,我們都是早早前來,生怕書店像昨天一樣隻賣幾本就關門,如果有幸弄到一些遊戲竅門,哈……”
雷克斯安靜地站立一旁,靜等書店開門,對新手法師的呱噪不理不睬。這些都是沒參加過公測的小白,還遊戲內幕?你以為運營商會把真正有用的內幕資料隻賺幾個金幣的拿來銷售?
隨著時間流逝,書店門口聚集的玩家越來越多,玩家們漸漸躁動起來,雷克斯也很不安,難道自己的隱藏任務要泡湯?
終於,“咯吱”一聲,店門開啟了,雷克斯憑借等級高力量大的優勢,雙臂一振,擠開前麵的玩家,第一個衝過店門,差點撞到一個人身上,“是您?我完成任務了!”
貝當眉頭緊鎖,看著蜂擁而入的玩家們,一臉不情願的轉到櫃台後,從事昨天蘭其厭煩透了的工作,一邊對雷克斯交代道:“你幫我賣書,等會再說任務。”反正他還沒拿到任務報酬,一些無關緊要的瑣碎事情大可驅使免費勞力,何況雷克斯毫不推遲,樂嗬嗬的幫著忙乎——玩家們總以為隻要幫助NPC就有好處拿。
剛才與雷克斯說話的新手法師歡呼一聲,衝到櫃台前叫道:“天啊,你這麽早就接到NPC的任務了?我叫黃昏旅人,父親是瑞典人,母親是法國人,我現在是英國國籍,曾經玩過多個遊戲,最喜歡結交遊戲中的朋友。怎麽樣,我們加好友一起探索遊戲內幕如何?我對這個遊戲的了解可是很深刻的,我掌握很多的遊戲秘密——我們互相交換這些秘密,你同意嗎?”
包括貝當這個原住民在內,書店內所有的玩家們一齊翻白眼,見過小白可沒見過這麽弱智的。別的不說,選擇在地下城降生的玩家都是喜歡暗殺、隱匿的主,絕少有人會傻到大庭廣眾之下說出自己的真實遊戲名,這下盜賊們有機會練習身份探測技能了——在場的幾個小盜賊相視一笑,嘻嘻哈哈笑著朝小白玩家身上丟出一個個技能光環,其他人都看著這個白癡玩家一臉的幸災樂禍。
雷克斯懶得理會他,專心地幫貝當傳遞書籍,生怕被他糾纏上——“一進遊戲就遇到這種活寶,真是晦氣!”雷克斯鬱悶極了。
一直沒得到雷克斯的回答,這讓小白法師很傷自尊,不斷落到頭頂的技能光環也提醒他自己幹了蠢事,羞愧地低頭擠出人群,快步離開——貝當嘴角含著一絲詭異的笑,眼角餘光注意到一個新手法師裝扮的家夥跟隨出去。
“你好,請留步!”
黃昏旅人轉過身,一個法師同行正微笑著站在麵前,想了想,隱約記起這人在自己到達書店門口時就已經到了。同行的裝束很普通,商店的新手法袍,商店的新手法杖,嗯,比自己多個戒指,證明這是一個起碼比較有錢的玩家——商店出售的不加任何屬性的白板戒指都要100金幣。
“您好!”黃昏旅人一想到剛才的愚蠢舉動臉就發燙,不自然的問:“有什麽事嗎?”
“我叫蘭貝!”法師同行一臉純潔的笑容,“我很欣賞你的直率,一起喝杯酒如何?”
黃昏旅人非常驚訝,“你要請一個愚蠢的新手菜鳥喝酒?”
“我不認為說出自己真實姓名就是一種愚蠢,相反我覺得這是勇氣的表現。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無論什麽時候都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黃昏旅人,你是個勇士!”易容改扮後漆黑如墨的手指撫mo著同樣黑黝黝的鼻子,蘭其一臉嚴肅的大聲稱讚,渾然沒覺悟到自己正在藏頭縮尾、卑鄙無恥地冒充玩家身份。
黃昏旅人笑了,再次仔細地打量一眼,開心地說:“你是個好朋友。走,我請客,難得遇到你這樣坦誠的人。”
蘭其眼睛一眨,“您請客?啊,榮幸之至!”
=============================分隔線=============================
阿巴諾懶洋洋的遞來兩杯“水酒”,目光僅僅在兩個新手法師身上瞟了一下,就轉到大廳正中間那幾張最容易鬧事的桌子上。該死的,這些無法無天的菜鳥玩家喝點酒就鬧事!至高神在上,幸虧沒給他們提供真酒。
蘭其慢慢品嚐著清淡的酒水,打量著有一個古怪名字的玩家同行,琢磨著如何開口套近乎。這個玩家新手純潔的像個孩子,嘿嘿。
昨天跟貝當表示要冒充玩家身份打探信息,貝當的反應實在出乎預料,他幾乎跳起來大喊:“你這是褻du大罪!神諭裏麵明確規定不得模糊與玩家的界限,任何可能引起玩家群體的誤解行為都是對至高神的褻du,你會被至高神大人降下閃電徹底消滅靈魂印記的!”
老師說的沒錯,世界上所有生靈都是至高神的玩偶,任何打算了解真相的人都會被處死,這個觀念根植於每個生命的靈魂深處,即使是貝當這樣的強者也不例外。幸虧自己以龍晶任務的需要為借口掩飾過去,否則貝當沒準會第一時間向神靈禱告匯報。
連續喝掉三杯所謂的美酒後,黃昏旅人談興大漲,埋怨了句“你沉默的像塊石頭!”隨即展顏笑道:“不過一看到你就覺得很親切,我相信你是個可以共患難的朋友。”
蘭其笑笑,很感興趣地問他:“你的名字很古怪,聽起來根本不像是人名?”
末日浩劫前這個世界活躍著不少的玩家群體,留傳下來的傳說故事中提到的玩家英雄幾乎都擁有一個古怪的名字——如采蘑菇的金角、崔斯特的仇人、我就是守護天使等,更有一些做夢都不敢想象的名字:至高神等於垃圾、一帆風順、天打雷劈、老子是人妖——人妖是什麽?蘭其想象不出來,典籍記載中對玩家們名字的古怪之處也沒有明確的解釋。
眼前的這個新手玩家竟也擁有個叫人吐血的名字!蘭其非常疑惑:這些古怪的家夥到底是從哪裏冒出來的?
“哈哈,我這個名字好聽吧?是不是很有詩意?”黃昏旅人有點得意,似乎能在朋友麵前找回一點自尊,他笑道:“我選這個名字是為了更好地吸引異性的注意!”
蘭其無語了。選擇非常正確,這個新手玩家毫無機心,心地足夠單純,舌頭足夠長,骨子裏有一種可愛的直爽,還有點虛榮炫耀的本能。
“我的命不是很好,降臨在摩索布拉摩一個非常弱小的家族,前二十名是找不到我們家族名字的。因此,接觸各種任務的機會就很少,估計這種狀況要到下個月家族戰爭爆發才能改變——毫無疑問,我現在的家族肯定會被斯塔家族它們吞並,那時候我就有機會改變遊戲命運了。對了,蘭貝你降臨在哪個家族?”黃昏旅人探詢的目光落到蘭其胸前,非常意外地沒看到每一個玩家都佩戴著的家族徽章。
蘭其看一眼他胸前的木質徽章,隨口解釋:“我選擇自由自在的流浪冒險,不受家族規則的約束。”
這是貝當接受了他冒充玩家的主意後百般查閱資料提出的建議!很少有玩家選擇孤獨的流浪生涯,這樣做雖然不必遵守家族各項繁雜的規則,卻也享受不到家族的照顧,一定會受到主城任何勢力的隨意欺辱。如雷克斯現在就是個流浪玩家,各大家族的成員可以擺脫主城謀殺規則的約束隨時對他發動襲擊,即使失敗了也不必承受執政議會的報複性追殺,這也正是昨天那群玩家囂張的原因。當然,流浪玩家最大的好處就是自由,隻要自身實力強大,往往能成為各大家族爭相拉攏的名譽成員,同時享受多個家族的權利。因此,流浪玩家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一種張狂的自信。
黃昏旅人有點吃驚,也有點佩服,嘖嘖讚歎道:“你真有勇氣!我本意也想選擇流浪生活,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踏遍遊戲裏的每一寸地圖,最大的理想就是看遍每一個美女NPC,可惜——”
他晃著腦袋痛心地道:“我在選擇遊戲環境的時候竟然愚蠢地點選了地下城——我當時就傻眼了,這裏最白的女人都比非洲人更黑,可憐啊,我現在唯一的願望就是光明之門早日開啟!”
蘭其心頭一顫,敏感地察覺聽到的這些都不是魔法世界所有的事物——選擇遊戲環境?非洲人?他一個玩家新手怎麽也知道光明之門?
“我的朋友勸告我不能選擇流浪身份,他們說隻有真正的高手才選擇孤獨的戰鬥方式。對了,蘭貝你現在多少級了?我現在11級,小火球初級,可以在三分鍾內消滅一個賽拉怪,一會我們出城殺怪升級如何?”
蘭其暗自好笑,三分鍾消滅一個賽拉怪?自己可以在三秒之內消滅一百個甚至一萬個,如果眼前有那麽多怪物的話!忍著笑,他回答道:“我13級,大概2分鍾消滅一個20級以下小怪物吧。改天有時間的話我們一起出城升級,今天時間好像不夠了。”
他很想嚐試與玩家組成戰隊。至高神的規則中允許原住民與玩家組隊打怪或一起完成冒險任務,但眼前的玩家雖然是個什麽都不懂的新手,在沒打探到足夠多的情報前他不想冒險。自己對玩家們的特征了解太少,一個不注意就可能暴露身份——被玩家察覺還沒什麽,要是被可怕的神靈發覺可就糟了。這個可愛的玩家朋友留著慢慢培養信任和感情,今天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見好就收吧,鬼才知道和玩家一起打怪升級時有沒有其他規矩。
黃昏旅人一拍腦門,大叫道:“你不說我都快忘記了,我的遊戲時間也馬上到了。該死,說到就到,我要下線了,再上來我給你發信息,再見。”
於是,蘭其第一次看到玩家下線時的情景:一團七彩霞光升騰起來,黃昏旅人就那麽幹淨利落的消失在眼前,空氣中沒有殘留一星半點的氣息,是徹徹底底的消失,如同家鄉大陸神話傳說中深山老道的白日飛升——得道飛升起碼還會留下香爐檀香,那裏會是這麽幹脆的白光一閃,“嗖”的一下就沒了。
“這個臭小子,根本就不蠢啊,說好是他請客的!”當阿巴諾老板來收帳時蘭其氣憤不已。(未完待續)